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科学园科建路 69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本次合计发行 5,546.60 万股,其中公
司发行 1,186.25 万股新股、控股股东
发行股数: 南京奥赛康转让 4,360.35 万股老股。 每股发行价格: 72.99 元
南京奥赛康转让老股所得资金不归
发行人所有
预计发行日期: 2014 年 1 月 10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22,186.25 万股
1、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庆财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君茹、CHEN HONGYU 以
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陈庆财的兄长陈庆红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陈庆财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
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3)在陈庆财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4)若陈庆财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
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陈庆财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
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在陈庆财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董事持股
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如实并及时申报其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庆财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君茹、CHEN HONGYU 同时承
诺:
(1)若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其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其将通过合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
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持股份的流通限制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其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份总数的
及期限、股东对所持
1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股份自愿锁定及持
(2)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股意向的承诺:
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3)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其持
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4)上述承诺事项不因陈庆财的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2、本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奥赛康及股东伟瑞发展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控股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
规范诚信履行控股股东的义务;
(3)若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其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其将通过合
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其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份总数的
1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4)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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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持有
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6)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其将按届时二级市场交易价
格购回首次公开发行时其公开发售的股份,在发生上述应购回情形 20 个交易日
内,其将制定购回计划,并提请公司予以公告;同时将敦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
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本公司股东苏洋投资、中亿伟业、海济投资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
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
(3)若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其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合
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其持有的公司股
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其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份总数
的 4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4)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且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人员赵俊、
赵小伟(ZHAO XIAOWEI)、张建义、任为荣、徐有印、陈靖、王孝雯、胡颖、
蔡继兰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
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3)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4)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
(5)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
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监事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监事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其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5、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人员赵俊、赵小伟
(ZHAO XIAOWEI)、张建义、任为荣、徐有印、蔡继兰同时承诺:
(1)若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其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其将通过合
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其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份总数的
4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2)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3)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持有
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4)上述承诺事项不因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6、本公司董事赵小伟(ZHAO XIAOWEI)的儿子 ZHOU LIYI 间接持有本
公司股份,ZHOU LIYI 承诺: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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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公司本次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有的公
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赵小伟(ZHAO XIAOWEI)担任公司董事期
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3)在赵小伟(ZHAO XIAOWEI)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
份;
(4)若赵小伟(ZHAO XIAOWEI)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赵小伟
(ZHAO XIAOWEI)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在赵小伟(ZHAO XIAOWEI)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我国法
律法规关于董事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如实并及时申报其持有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情况。
7、本公司董事赵俊的儿子赵恺晨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赵恺晨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
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赵俊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
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3)在赵俊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4)若赵俊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
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赵俊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
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
(5)在赵俊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董事持股及
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如实并及时申报其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4 年 1 月 8 日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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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
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
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
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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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本公司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和风险,并认真阅读招股
说明书“风险因素”一节全部内容:
一、关于本次发行方案的决策程序及内容
2011 年 12 月 15 日,本公司召开 2011 年第三次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江苏奥赛
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
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2013 年 12 月 18 日,本公司召开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通过了《调整<关于申请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议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如下:
本次发行不超过 7,000 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其中:新股发行数量不
超过 2,000 万股,具体新股发行数量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量、新股发行费用
和发行价格确定;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量,公司控
股股东将转让老股,转让老股数量不超过 5,000 万股。上述本次新股发行和老股转让合
计不超过 7,000 万股。
请投资者在报价、申购过程中考虑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因素。
二、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等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等的承诺
(一)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庆财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君茹、CHEN HONGYU 以及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的陈庆财的兄长陈庆红就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陈庆财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
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3、在陈庆财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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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若陈庆财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陈庆财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
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在陈庆财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董事持股及股份变
动的有关规定,如实并及时申报其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此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陈庆财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君茹、CHEN HONGYU
就持股意向、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承诺如下:
1、若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其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其将通过合法方式进
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其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
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其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份总数的 1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2、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3、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
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
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4、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注:该条不适用于张君茹、CHEN HONGYU);
5、其上述承诺事项不因陈庆财的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二)本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奥赛康及股东伟瑞发展就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控股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
履行控股股东的义务。
此外,本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奥赛康就持股意向、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承诺如下:
1、若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其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其将通过合法方式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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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其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
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其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份总数的 1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2、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3、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
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
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4、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
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其将按届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购回首次公开
发行时其公开发售的股份,在发生上述应购回情形 20 个交易日内,其将制定购回计划,
并提请公司予以公告;同时将敦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5、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同时,本公司股东伟瑞发展就持股意向承诺如下:
1、若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其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其将通过合法方式进
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其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
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其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份总数的 1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2、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3、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
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
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三)本公司股东苏洋投资、中亿伟业、海济投资就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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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
股东的义务。
此外,本公司股东苏洋投资、中亿伟业、海济投资就持股意向承诺如下:
1、若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其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其将通过合法方式进
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其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
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其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份总数的 4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2、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四)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且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人员赵俊、赵小伟
(ZHAO XIAOWEI)、张建义、任为荣、徐有印、陈靖、王孝雯、胡颖、蔡继兰就股
份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
已发行的股份;
2、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
3、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4、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
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监事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或监事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其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同时,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人员赵俊、赵小伟
(ZHAO XIAOWEI)、张建义、任为荣、徐有印、蔡继兰就持股意向、招股说明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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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承诺如下:
1、若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其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其将通过合法方式进
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其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
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其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份总数的 4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2、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3、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
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
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4、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是其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5、其的上述承诺事项不因其的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此外,公司全体监事陈靖、王孝雯、胡颖及全体独立董事宋瑞霖、潘敏、傅穹就招
股说明书信息披露承诺如下:
1、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是其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2、其的上述承诺事项不因其的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五)本公司董事赵小伟(ZHAO XIAOWEI)的儿子 ZHOU LIYI 间接持有本公司股
份,ZHOU LIYI 就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
已发行的股份;
2、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赵小伟(ZHAO XIAOWEI)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
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3、在赵小伟(ZHAO XIAOWEI)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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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若赵小伟(ZHAO XIAOWEI)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八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其 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 若 赵 小 伟 ( ZHAO
XIAOWEI)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在赵小伟(ZHAO XIAOWEI)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
于董事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如实并及时申报其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六)本公司董事赵俊的儿子赵恺晨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赵恺晨就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
已发行的股份;
2、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赵俊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
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3、在赵俊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4、若赵俊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
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赵俊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
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在赵俊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董事持股及股份变动
的有关规定,如实并及时申报其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七)本公司就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1、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
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按届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依法回
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在发生上述回购情形 10 个交易日内,公司董事会应制定
并公告回购计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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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申报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就招股说明书
信息披露的承诺
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是其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
外。
三、稳定股价预案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稳定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
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
革的意见》的相关要求,本公司特制订《关于稳定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价的
预案》(“本预案”)。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则公司应按下述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控股股东增持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三年内首次触发启动条件,和/或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后三年内首次触发启动条件之日起每隔 3 个月任一时点触发启动条件,为稳定公司股价
之目的,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 5 号-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业务管理》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
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控股股东承诺
1)其单次增持总金额不应少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2)单次及/或连续十二个月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如上述第
1)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
2、公司回购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三年内首次触发启动条件,和/或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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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三年内首次触发启动条件之日起每隔 3 个月任一时点触发启动条件,为稳定公司股价
之目的,公司应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
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2)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3)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
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1)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
总额;
2)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3)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如上述第 2)项与本项冲突的,按
照本项执行。
(4)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10 个交易日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应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且在未来 3
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
(5)在公司符合本预案规定的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经综合
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公司股价的二级市场表现情况、公司
现金流量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认为公司不宜或暂无须回购股票
的,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应将不回购股票以稳定股价事宜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三年内首次触发启动条件,和/或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后三年内首次触发启动条件之日起每隔 3 个月任一时点触发启动条件,为稳定公司股价
之目的,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
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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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
(2)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
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薪酬总和(税前,下同)的 20%,但不超过该
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的薪酬总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该等增持义
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3)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的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预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及责任的规定,公
司及公司控股股东、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成公司新聘任的该等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遵守本预案并签署相关承诺。
(三)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1、控股股东增持
(1)控股股东应在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就其增持公司 A 股股票
的具体计划(应包括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书面通知公司并
由公司进行公告。
(2)控股股东应在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
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 30 日内实施完毕。
2、公司回购
(1)公司董事会应在本预案之“(二).2.(1)” 规定的条件发生之日起的 10 个交
易日内做出实施回购股份或不实施回购股份的决议。
(2)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决议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
案(应包括拟回购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或不回购股份的理由,并
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3)经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实施回购的,公司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下
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 30 日内实施完毕。
(4)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依
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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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预案之“(二).3.(1)” 规定的条件发生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应就其增持公司 A 股股票的具体计划(应包括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
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增持,
并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 30 日内实施完毕。
4、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 3 个月后,如果公司
A 股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应依照本
预案的规定,开展控股股东增持、公司回购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工作。
(四)约束措施
1、控股股东负有增持股票义务,但未按本预案的规定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实
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控股股东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控股股东仍不履行
的,每违反一次,应向公司按如下公式支付现金补偿:
控股股东最低增持金额(即人民币 1,000 万元)—其实际增持股票金额(如有)
控股股东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控股股东支付的分红。控股股
东多次违反上述规定的,现金补偿金额累计计算。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增持股票义务,但未按本预案的规定提出增持计
划和/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期内履行增持
股票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不履行,应向公司按如下公式支付现金补偿:
每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低增持金额(即其上年度薪酬总和的 20%)—其实际增
持股票金额(如有)
董事、高级管理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
付的报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股票增持义务情节严重的,控股股
东或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更换相关董事,公司
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五)本预案的法律程序
本预案已经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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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奥赛康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承
诺:(1)已了解并知悉《关于稳定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价的预案》的全部内
容;(2)愿意遵守和执行《关于稳定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价的预案》的内容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因法律法规修订或政策变动等情形导致本预案与相关规定不符,公司董事会应对
本预案进行调整的,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通过。
四、关于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责任主体
发行人、发行人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亲属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如下:
如其在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
的,其将采取如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
因;
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
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其他责任主体
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或投
资者进行赔偿。
(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
各中介机构就其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其将采取如下措
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
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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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替代措施,以尽可能履行相关承诺;
3、若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五、控股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等产
生的影响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规定,“新股
发行超募的资金,要相应减持老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
其已持有时间应当在 36 个月以上”,截至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发
行方案之日(2013 年 12 月 18 日),除南京奥赛康外其他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时间
均不超过 36 个月。如果本次新股发行出现超募,则只能由南京奥赛康减持老股。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庆财合计控制公司 57%的股权。本次发行股数为
5,546.60 万股,其中新股发行数量 1,186.25 万股、控股股东转让老股 4,360.35 万股。本
次发行后,陈庆财合计控制公司 34.30%的股权,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本次发
行后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不产生
重大影响。
六、财务报告审计截至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 2010 年、2011 年和 2012 年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披
露 2013 年三季度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2013 年三季度相关财务信息未经审计,但
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阅。2013 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 199,417 万元,较
2012 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33.62%;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657 万元,较
2012 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39.11%。
公司预计 2013 年全年实现净利润较 2012 年增长 40%-50%。
关于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至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请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
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七 财务报告审计截至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
营状况”。
七、关于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将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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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业务未来发展战略的实际需要,建立对投资者持
续、稳定的回报机制。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
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一)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
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
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
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
进行利润分配。
3、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
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原则上每
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
期现金分红。
5、现金分红比例: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每年以现金方式
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
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
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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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目前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未来有重大资金投入支出安排, 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公司董事
会认为公司的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的,则根据公司有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计划,由董事
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提高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的最低比例。若公司业绩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
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6、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该股东
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
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
及监事会的意见,并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为充分考虑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该次股东大会应同时
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公司特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的最低比例和长
期回报规划,详细参阅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六、股
利分配政策”。
八、关于滚存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进行 201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日前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新
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九、特别风险提示
(一)药品降价风险
国家对药品价格进行政府管制,并将药品区分为原研制与仿制药品、新药和名优药
品与普通药品进行定价,实行优质优价,凡进入《医保目录》和省级医保目录的药品实
施政府定价,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最高零售价。《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治疗类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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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医保目录》。
公司主要从事消化类、抗肿瘤类及其他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公司所生产的
主要产品注射用奥美拉唑钠、注射用兰索拉唑、注射用奈达铂、注射用右丙亚胺、注射
用奥沙利铂等均列入了《医保目录》;注射用奥美拉唑钠(40mg)、注射用奥沙利铂
(50mg)、注射用奥沙利铂(100mg)于 2013 年 3 月首次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
年版)。
2006 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对药品的最高零售价实行了多次下调。在最近一次消化类
药品最高零售价下调中,2012 年 3 月 27 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调整消化类等药品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790 号),决定从 2012
年 5 月 1 日起调整部分消化类等药品最高零售限价,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
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相关药品的价格不得超过此次公布的价格。
本次消化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调整涉及公司的 4 个产品:注射用奥美拉唑钠(商
品名:奥西康,分 40mg 和 20mg 两个规格)、注射用兰索拉唑(商标名:奥维加)、注
射用泮托拉唑钠(商品名:潘美路)和注射用昂丹司琼(商品名:奥一麦)。公司主要
药品奥西康、奥维加的药品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支
调整前最高 调整后最高 调整前加权 调整后加权
药品名称 调整幅度 调整幅度
零售价 零售价 平均中标价 平均中标价
奥西康
94.9 70.5 -25.7% 63.2 59.8 -5.4%
(40mg)
奥西康
55.8 41.5 -25.6% 35.6 33.9 -5.0%
(20mg)
奥维加 127 107 -15.8% 99.0 91.7 -7.4%
注 1:加权平均中标价=∑各地区中标价格*2011 年该品种各地区销售数量/2011 年该品种总销售数量;
注 2:奥西康和奥维加 2010 年、2011 年、2012 年销售收入合计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72.28%、
75.05%、77.54%
在最近一次抗肿瘤类药品最高零售价下调中,2012 年 9 月 14 日,国家发改委下发
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免疫抗肿瘤和血液系统类等药品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2〕2938 号),决定从 2012 年 10 月 8 日起调整部分抗肿瘤类等药品最
高零售限价,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相关药品的
价格不得超过此次公布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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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抗肿瘤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调整涉及公司的 10 个产品:注射用奈达铂(商
品名:奥先达,分 50mg 和 10mg 两个规格)、注射用奥沙利铂(商标名:奥正南,分
100mg 和 50mg 两个规格)、注射用右丙亚胺(商品名:奥诺先)、多西他赛注射液(商
品名:奥名润)、紫杉醇注射液(商品名:奥素)、注射用亚叶酸钙(商品名:奥罗亚)、
注射用盐酸托泊替康(商品名:奥罗那)、注射用吉西他滨(商品名:奥海润)、注射用
盐酸米托蒽醌(商品名:奥麦)和注射用磷酸氟达拉滨(商品名:奥远)。公司主要药
品奥先达、奥正南、奥诺先的药品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支
序 调整前最高 调整后最高 调整前加权 调整后加权
药品名称 调整幅度 调整幅度
号 零售价 零售价 平均中标价 平均中标价
奥先达(10mg) - 128 - 124 107 -13.48%
1
奥先达(50mg) - 505 - 492 422 -14.21%
奥正南(50mg) 551 339 -38.48% 313 275 -12.00%
2
奥正南(100mg) 937 577 -38.42% 538 481 -10.59%
3 奥诺先 - 463 - 458 407 -11.17%
注 1:加权平均中标价=∑各地区中标价格*2012 年 1-6 月该品种各地区销售数量/2012 年 1-6 月该品
种总销售数量;
注 2:奥先达、奥正南、奥诺先 2010 年、2011 年、2012 年销售收入合计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
为 15.83%、14.90%、14.35%;
注 3:奥先达(10mg)、奥先达(50mg)、奥诺先由于未在前次国家制定的最高零售价目录中,本次
调整前不存在统一的最高零售价。
假设本轮消化类和抗肿瘤类最高零售价调整从 2011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受奥西
康、奥维加、奥先达、奥正南和奥诺先价格下调影响,模拟测算公司 2011 年营业收入
将下降 8,136 万元,下降比例为 6.24%;公司 2011 年利润总额将下降 2,932 万元,下降
比例为 16.30%。(具体假设和测算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
层分析”之“十三、盈利能力分析”)。
随着国家药品价格改革、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入及相关政策、法规的调整或出台,
国家仍存在对《医保目录》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包括消化类、抗肿瘤类等药品下
调最高零售价格,药品降价趋势将持续的风险;同时,随着医药产品市场竞争的进一步
加剧、以招投标方式采购药品的进一步推广,以及公司部分主要产品进入国家基本药物
目录,公司产品的招标价格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产品销售价格。另
外,亦不排除未来公司为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对部分产品价格进行主动下调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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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产品售价出现较大下降,将对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二)主导产品较为集中风险
公司主导产品奥西康列入《医保目录》,该产品的销售在销售收入、毛利润中占有
较大比重,报告期内奥西康销售额、毛利润占比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销售额 55,028 93,498 68,728 54,450
占主营业务收入
44.18% 45.81% 52.74% 66.96%
比例
毛利润 52,257 88,318 63,915 50,880
毛利润占比 44.92% 46.62% 53.90% 69.19%
从上表可见,随着公司奥维加、奥先达、奥诺先、奥正南等其他主要产品的逐步成
熟,奥西康在报告期的销售额和毛利润占比逐年下降,2012 年和 2013 年 1-6 月占公司
主营业务收入和毛利润的比重已下降到 50%以下。尽管如此,一旦公司主导产品奥西康
受到竞争对手的冲击或客观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将对本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
不利影响。
(三)募投项目新增折旧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完全建成后,每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预计约为 5,088 万元。募投项目
建成后至完全达产实现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因此达产前募投项目新增折旧将在一
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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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 .......................................................................................................................23
一、一般词汇 ..................................................................................................................23
二、专业词汇 ..................................................................................................................26
第二节 概览 .......................................................................................................................29
一、公司简介 ..................................................................................................................29
二、主营业务 ..................................................................................................................29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30
四、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31
五、本次发行情况 ..........................................................................................................33
六、募集资金用途 ..........................................................................................................33
七、竞争优势 ..................................................................................................................34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3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39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39
三、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41
四、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关系的说明 ..............................................................................43
五、有关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 ..............................................................................43
第四节 风险因素 ...............................................................................................................44
一、药品降价风险 ..........................................................................................................44
二、主导产品较为集中风险 ..........................................................................................46
三、募投项目新增折旧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风险 ......................................................47
四、产能扩大而产生的销售风险 ..................................................................................47
五、按照新版 GMP 要求对原药品生产线实施改造的风险 .......................................47
六、新产品开发及其规模化、市场化的风险 ..............................................................48
七、市场竞争的风险 ......................................................................................................48
八、产品质量风险 ..........................................................................................................49
九、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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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原材料供应及其价格上涨的风险 ..........................................................................49
十一、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 ..........................................................................................49
十二、税收政策风险 ......................................................................................................50
十三、环保政策风险 ......................................................................................................50
十四、核心技术失密及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50
十五、特许经营许可证重续风险 ..................................................................................51
十六、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51
十七、高速成长所带来的管理风险 ..............................................................................51
十八、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51
十九、股价波动风险 ......................................................................................................52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53
一、改制重组及设立情况 ..............................................................................................53
二、发行人独立运营情况 ..............................................................................................58
三、历次资产重组情况 ..................................................................................................59
四、发行人股权结构和组织结构 ..................................................................................63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 ...............................73
六、发行人股本情况 ......................................................................................................80
七、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
情况 ..........................................................................................................................83
八、员工及其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情况 ..................................................................83
九、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等责任主体做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87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89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 ......................................................89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89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06
四、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129
五、与发行人经营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 ....................................................................164
六、与发行人经营相关的主要无形资产 ....................................................................166
七、特许经营权情况 ....................................................................................................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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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 ................................................................................185
九、发行人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质量控制情况 ........................................................196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199
一、同业竞争 ................................................................................................................199
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200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 .................................................217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任职情况 ....................................217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个人投资情况 ........................223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 ................................224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的关系和兼职情况 ....225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协议、所作承诺
及其履行情况 ........................................................................................................227
六、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内的聘任及变动情况 ................................227
第九节 公司治理 .............................................................................................................229
一、股东大会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29
二、董事会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34
三、监事会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43
四、独立董事制度 ........................................................................................................246
五、董事会秘书 ............................................................................................................248
六、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249
七、控股股东占用发行人资金及发行人对控股股东的担保情况 ............................250
八、内控制度的自我评估意见及注册会计师的意见 ................................................250
九、公司对外投资、担保事项制度安排及执行情况 ................................................251
十、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 ............................................................................................254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257
一、财务报表 ................................................................................................................257
二、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268
三、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方法 ............................................................271
四、主要税收政策、缴纳的主要税种及税率 ............................................................291
五、最近一年重大收购兼并情况 ................................................................................292
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六、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92
七、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 ........................................................................294
八、发行人盈利预测披露情况 ....................................................................................296
九、发行人设立时及报告期内资产评估情况 ............................................................296
十、历次股本变化的验资情况 ....................................................................................297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298
十二、财务状况分析 ....................................................................................................300
十三、盈利能力分析 ....................................................................................................331
十四、现金流量分析 ....................................................................................................363
十五、发行人资本性支出分析 ....................................................................................365
十六、股利分配政策 ....................................................................................................366
十七、财务报告审计截至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372
第十一节 募集资金运用 .....................................................................................................377
一、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377
二、本次募投项目核准情况 ........................................................................................378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379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411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413
一、公司未来三年的发展规划及发展目标 ................................................................413
二、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418
三、本次发行对上述业务的作用 ................................................................................419
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420
一、发行人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服务 ........................................................................420
二、发行人的重大合同 ................................................................................................421
三、对外担保情况 ........................................................................................................426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426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426
第十四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427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427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430
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431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432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433
六、验资机构声明 ........................................................................................................434
第十五节 附件 .....................................................................................................................435
一、附件目录 ................................................................................................................435
二、查阅时间及地点 ....................................................................................................435
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或名词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词汇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指: 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奥有限 指: 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南京奥赛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名:南京奥赛
南京奥赛康 指: 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奥赛康医药科技有限
公司),系发行人控股股东
苏洋投资 指: 江苏苏洋投资实业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之一
中亿伟业控股有限公司(GrandMission Holdings
中亿伟业 指:
Limited),系发行人股东之一
伟 瑞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 Vast Luck Development
伟瑞发展 指:
Limited),系发行人股东之一
海济投资 指: 南京海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之一
扬州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已于 2009 年 12 月注
扬州奥赛康 指:
销
海麦药业 指: 海南海麦药业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南京海美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
海美科技 指:
司
南京海光应用化学研究有限公司,曾为发行人全
海光应用 指:
资子公司,已于 2012 年 2 月注销
海光研究所 指: 南京海光应用化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
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资子公司
生 命 细 胞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 LIVING CELL
LCT 公司 指:
TECHNOLOGIES LIMITED),系发行人参股公司
南京海润医药有限公司(原名:南京科瑞玛材料
海润医药 指:
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安达医药 指: 江苏安达医药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美国研究所 指: AskGene Pharma, Inc.,系发行人境外全资子公司
嘉信景天药业 指: 西藏嘉信景天药业有限公司,发行人直接和间接
持有其100%股权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卫生部、国家卫生部、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现职能已经并入中华人
指: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科技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职能已并入国家食
国家药监局 指:
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江宁开发区管委会 指: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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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洲 指: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IMS Health Inc.,一家制药和保健行业全球领先的
IMS 指:
市场数据提供商,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一家国内权威的医药经济研究机构,网址为
http://www.sda.gov.cn/WS01/CL0046/23356.html。
据网站介绍,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是国家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主要职责包括编辑《医
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 指:
药经济报》、《中国处方药》等报刊,宣传贯彻国
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建立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信息数据库,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服
务等
负责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专业的信息收集、研究、
广州标点医药信息有限公司 指:
分析和决策任务的公司
主要职责之一为负责编辑、出版、发行药学学术
期 刊 和 书 籍 的 学 术 团 体 , 网 址 为
http://www.cpa.org.cn/。其通过收集、加工、汇总、
分析全国主要城市的重点样本医院用药和整个医
中国药学会 指: 药市场动态信息,为政府、科研机构、企业等提
供药品信息服务。中国药学会抽样的样本医院以
北京、上海及省会城市为主,包括超过 150 个城
市的 500 余家三级及以上医院、200 余家二级医
院以及其他类型医院。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及其修正案
发行人 2011 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及 2013 年第二次
《公司章程(草案)》 指: 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
案)》
本次发行、本次公开发行 指: 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 5,546.60 万
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其中:
新股发行数量 1,186.25 万股,公司控股股东南京
奥赛康转让老股数量 4,360.35 万股。发行人和控
股股东按照新股发行数量和转让老股数量的相对
比例分摊承销费。
元 指: 人民币元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指: 2010 年、2011 年、2012 年及 2013 年 1-6 月
《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招股说明书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二、专业词汇
GMP 指: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GSP 指: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目前治疗消化道溃疡最常用的药物之一,主要作
用机理为其在强酸环境中转化为次磺酰胺类化合
物,与 H+-K+-ATP 酶 α 亚基上的巯基作用,形成
质子泵抑制剂、PPI(proton
指: 二硫键的共价结合,使 H+-K+-ATP 失去活性,导
pump inhibitors)
致壁细胞内的氢离子不能转移到胃腔而使胃酸分
泌减少,胃内的 pH 值升高,从而达到抑酸的目
的
抗肿瘤药 指: 对直接杀灭肿瘤细胞起作用的药物
药物活性成份,具有药理活性可用于药品制剂生
原料药 指:
产的物质
原料药工艺步骤中产生的、必须经过进一步分子
医药中间体 指:
变化或精制才能成为原料药的一种物料
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
处方药 指:
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的注册申请称为
新药 指:
新药注册申请,获得新药注册的药品称为新药
国家药监局已批准上市的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的
仿制药 指: 注册申请为仿制药申请,获得仿制药注册的药品
称为仿制药
一种管制或模制玻璃瓶,主要用于无菌粉针剂的
西林瓶 指:
包装,需加胶塞、铝塑组合盖封口
药物与适宜的溶剂或分散介质制成的供注入体内
注射剂 指: 的溶液、乳状液或混悬液及供临用前配制或稀释
成溶液或混悬液的粉末或浓溶液的无菌制剂
小容量注射剂 指: 标示装量小于 50ml 的注射剂
冻干粉针剂 指: 通过冷冻干燥方法制得的注射用无菌粉末
国家药监局依据药品注册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
定程序,对拟上市销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
药品注册 指:
质量可控性等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
的审批过程
任何在人体进行药物的系统性研究,以证实或揭
示试验药物的作用、不良反应及/或试验药物的吸
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目的是确定试验药物的
疗效与安全性。申请新药注册,应当进行临床试
临床试验 指:
验(包括生物等效性试验),临床试验分为 I、II、
Ⅲ、IV 期。药物的临床试验,必须经过国家药监
局批准,且必须执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
范》。
国家药监局批准某药品生产企业能够生产该品种
药品注册批件 指:
药品而发给的法定文件
国家药监局批准药品生产企业能够生产某药品而
药品批准文号 指: 发给的法定文件中列示的批准文号,药品生产企
业在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该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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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
《医保目录》 指:
目录(2009 年版)》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
《基本药物目录》 指: 用部分)》(2009 版),其 2012 年版于 2013 年 5
月 1 日正式施行
本招股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有差异,这些差异
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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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
说明书全文。
一、公司简介
中文名称: 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angsu Aosaikang Pharmaceutical Co., Ltd.
住所: 南京江宁科学园科建路 699 号
注册资本: 2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庆财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3 年 1 月 14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22 日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药品生产(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一般经
营项目:新药的研发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邮政编码:
电话: 025-5229 2222
传真: 025-5216 9333
互联网网址: http://www.ask-pharm.com
电子信箱: ir@ask-pharm.com
二、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消化类、抗肿瘤类及其他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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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消化类产品主要为质子泵抑制剂(PPI)注射剂,主要产品包括注射用奥美拉
唑钠(商品名:奥西康)、注射用兰索拉唑(商标名:奥维加),其中奥西康主要用于消
化性溃疡出血、吻合口溃疡出血等,奥维加主要用于口服疗法不适用的伴有出血的十二
指肠溃疡。同时,公司生产的 PPI 注射剂品种还包括注射用泮托拉唑钠(商品名:潘美
路)。
公司抗肿瘤类产品主要包括铂类等抗肿瘤类用药和抗肿瘤辅助用药,其中铂类抗肿
瘤类用药主要产品包括注射用奈达铂(商品名:奥先达)、注射用奥沙利铂(商品名:
奥正南),其中奥先达主要用于头颈部癌、非小细胞肺癌、食管癌、卵巢癌等实体瘤,
奥正南主要适用于经过氟尿嘧啶治疗失败之后的结、直肠癌转移的患者;抗肿瘤辅助用
药主要包括注射用右丙亚胺(商品名:奥诺先),奥诺先主要适用于接受阿霉素治疗累
积量达 300mg/m2,并且医生认为继续使用阿霉素有利的女性转移性乳腺癌患者。同时,
公司还拥有多西他赛注射液(商品名:奥名润)、紫杉醇注射液(商品名:奥素)、注射
用培美曲塞二钠(商标名:奥天成)等所在市场容量较大的抗肿瘤类用药。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一)控股股东简介
本次发行前,南京奥赛康持有本公司 8,820 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42%,
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南京奥赛康成立于 1996 年 11 月 25 日,注册地为南京江宁科学园科建路 699 号,
法定代表人为陈庆财,注册资本为 3,200 万元,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
品批发与零售。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与管理;物业管理;计算机维修;文具用品零
售;技术推广服务及相关咨询服务。
(二)实际控制人简介
陈庆财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奥赛康 54.761%的股权,其妻子张君茹作为一致行动
人持有南京奥赛康 23.810%的股权,两人合计持有南京奥赛康 78.571%的股权。南京奥
赛康持有本公司 8,820 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42%,因此陈庆财及其一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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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人张君茹通过南京奥赛康控制公司 42%的股份;此外,其女儿 CHEN HONGYU 作为
陈庆财一致行动人通过全资控制的境外公司伟瑞发展持有公司 3,150 万股股份,占本次
发行前总股本的 15%。因此,本次发行前陈庆财合计实际控制公司 57%的股份表决权,
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陈庆财,男,1959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和新加坡永久居留权,身份
证号码为 32010619590614XXXX。
四、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本公司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758,667,462.13 633,094,210.61 444,641,883.67 280,392,308.99
非流动资产 420,067,117.42 350,059,785.69 220,492,037.01 174,747,042.79
资产总计 1,178,734,579.55 983,153,996.30 665,133,920.68 455,139,351.78
流动负债 448,805,153.72 349,972,760.28 234,756,486.70 156,215,981.13
非流动负债 7,963,930.63 9,323,930.63 23,653,930.63 19,608,930.63
负债合计 456,769,084.35 359,296,690.91 258,410,417.33 175,824,911.76
所有者权益合计 721,965,495.20 623,857,305.39 406,723,503.35 279,314,440.02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营业收入 1,245,696,440.18 2,040,910,053.81 1,303,100,084.05 813,613,139.43
营业成本 82,281,803.63 146,578,085.09 117,352,027.66 77,809,415.90
营业利润 188,230,116.10 287,253,436.70 171,044,292.69 104,597,423.24
利润总额 191,321,806.20 288,148,701.92 179,845,019.67 108,147,804.39
净利润 162,363,836.39 242,056,307.81 151,681,710.42 94,342,52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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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7,163,082.53 242,411,072.05 123,833,126.33 55,283,649.6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592,270.88 -149,341,494.32 -77,909,775.11 -45,085,996.1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682,718.75 -29,201,415.55 37,313,139.55 -16,084,846.3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5,882,544.70 63,867,988.00 83,235,517.41 -5,894,274.63
(四)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财务指标除特别说明外,为合并报表口径。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2010 年
项目
6月30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流动比率 1.69 1.81 1.89 1.79
速动比率 1.51 1.61 1.72 1.4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9.98% 38.00% 39.54% 41.20%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38.75% 36.55% 38.85% 38.63%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3.44 2.97 1.94 1.30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的比例 0.07% 0.12% - -
2013 年
项目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1-6 月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8.14 8.45 6.82 5.74
存货周转率(次/年) 2.21 2.64 2.53 1.96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1,065 31,861 20,244 12,414
利息保障倍数(倍) 53.20 37.48 35.44 66.10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元/股) 0.84 1.15 0.59 0.26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12 0.30 0.40 -0.03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6,236 24,206 15,144 9,32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15,938 24,168 14,446 8,969
润(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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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合计 5,546.6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其中:
新股发行数量 1,186.25 万股,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奥赛康转让老
股数量 4,360.35 万股。控股股东转让老股所募集资金不归本公
司所有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72.99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4 年 1 月 10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22,186.25 万股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3.44 元(按 2013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
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并符合条件
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
除外)
六、募集资金用途
若本次股票发行成功,按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后)将依次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1 二期产能扩建项目 56,101 56,101
2 新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4,985 14,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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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3 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3,885 3,885
4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4,383 4,383
5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 -
公司本次新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新股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
业务相关的项目。公司新股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
专用。如本次新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项目投资的需要,本公司将通过自筹
资金解决。根据市场情况,如果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需要对本次拟投资项目进
行先期投入,则本公司将用自筹资金投入,待新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关募集资金用途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七、竞争优势
(一)雄厚的研发实力和持续的研发投入
公司自成立之初,即视产品和技术创新为公司发展的核心,并始终坚持以产品和技
术创新为主导的专业化发展战略。截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
92 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60 项、外观设计专利 32 项;药监部门
颁发的 83 个药品批准文号,其中化学药物注射剂 67 个、原料药 16 个;新药证书 21
个。
公司拥有超过 270 名专业研发人员,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 120 余名,现设有经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委员会批准成立的“江宁区博士后工作站江苏奥赛康药
业有限公司分站”,并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授予“江苏省抗消化道溃疡药
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司 2011 年至 2013 年连续三年荣获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颁
发的年度“中国医药研发产品线最佳工业企业”称号。
持续的研发创新能力是本公司不断发展的核心动力和源泉。公司目前进行自主研发
的主要在研项目有 25 个,其中 18 个已经申报至国家药监局,目前正在评审过程中。其
中包括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号:ZL200710025130.0)且制备技术处于国内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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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的抗肿瘤药物靶向给药新剂型奥沙利铂脂质体注射液,该品种已经向国家药监局进
行新药临床试验申请。奥沙利铂脂质体注射液为国内首创,与奥沙利铂普通剂型相比具
有疗效好、药效长、靶向性强和毒性低等优点,属于抗肿瘤药物新剂型。
除自主研发外,公司与南京工业大学、南京医科大学等国内知名院校建立了合作伙
伴关系,与美国 Access Pharmaceuticals,Inc、印度 Intas Bio-Pharmaceuticals Ltd.、美国精
锐生物公司、LCT 公司等具有新药研发、创新能力和经验的国际企业建立了长期的技
术合作关系。
2010 年、2011 年、2012 年、2013 年 1-6 月,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3,253 万元、7,609
万元、9,964 万元、5,891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 4.00%、5.84%、4.88%、4.73%,2010
年至 2012 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75.02%。
(二)丰富的产品储备和行业领先的主要产品
公司是全国最大的 PPI 注射剂生产企业之一、全国拥有 PPI 注射剂品种最多的企业
之一,2012 年和 2013 年 1-9 月公司在国内的注射用 PPI 市场中的市场份额已经排名第
一;同时公司也是全国抗肿瘤药品种最多的公司之一,已经初步形成了完善的 PPI 注射
剂和抗肿瘤产品组群,现拥有消化类、抗肿瘤类等领域的 37 个品种、67 个规格化学药
物注射剂产品,其中包括 33 个冻干粉针剂品种和 4 个小容量注射剂品种。目前国内已
上市的 PPI 注射剂共有 4 个,公司拥有市场份额最高的前 3 个品种。
1、公司主要消化类药品产品
(1)注射用奥美拉唑钠(商品名:奥西康)
该产品为冻干粉针剂,适用于消化性溃疡出血、吻合口溃疡出血等病症。
奥西康分 40mg 和 20mg 两个规格,为国内首家上市的静脉滴注用奥美拉唑钠,已
获得国家发改委单独定价资格。奥西康于 2009 年度荣获南京名牌产品证书,于 2012
年 12 月被评为江苏省著名商标,于 2013 年在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等单位举办的 2013
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年度峰会上被评为“2013 中国化学制药行业消化系统类优秀产品品
牌”;奥西康专用溶剂已获国家发明专利(专利号:ZL02113079.5)。奥西康的销售覆盖
了全国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9 年以来,奥西康的销售额持续增长。根据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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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会数据,2009 年以来,奥西康在国内注射用奥美拉唑钠的市场占有率1逐年上升;
2012 年和 2013 年 1-9 月,奥西康在国内注射用奥美拉唑钠的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
(2)注射用兰索拉唑(商标名:奥维加)
该产品为冻干粉针剂,用于口服疗法不适用的伴有出血的十二指肠溃疡。
奥维加为公司自行研发并于 2008 年国内首家上市的注射用兰索拉唑。公司“国内首
创兰索拉唑冻干粉针及产业化”项目 2009 年被评为江苏省重大科技支撑与自主创新项
目之一,2010 年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立项,被授予 2010 年度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2010
年、2011 年及 2012 年,该产品在国内注射用兰索拉唑市场占有率分别为 83.91%、
55.79%、49.20%,均位居首位。
2、公司主要抗肿瘤类药品产品
(1)注射用奈达铂(商品名:奥先达)
该产品为冻干粉针剂,适用于头颈部癌、非小细胞肺癌、食管癌、卵巢癌等实体瘤。
该产品曾获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和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2010 年、2011 年及 2012
年奥先达在国内注射用奈达铂市场占有率分别为 46.65%、43.78%、42.19%,2008 年以
来在全国注射用奈达铂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
(2)注射用奥沙利铂(商品名:奥正南)
该产品为冻干粉针剂,用于经氟尿嘧啶治疗失败后的结、直肠癌转移的患者。
该产品于 2008 年获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颁发的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报告期内
在全国注射用奥沙利铂市场占有率排名均居前五位。
(3)注射用右丙亚胺(商品名:奥诺先)
该产品为冻干粉针剂,适用于接受阿霉素治疗累积量达 300mg/m2,并且医生认为
继续使用阿霉素有利的女性转移性乳腺癌患者。
该产品为公司自行研发并在国内独家上市销售的产品。公司自行研发的“国内首创
右丙亚胺及粉针剂的研制与产业化项目”曾获国家科技部颁发的国家火炬计划项目证
书、江苏省科技进步奖、南京市科技进步奖。
1
本招股说明书中涉及的市场占有率或市场份额均按销售金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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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具特色的企业文化和经验丰富、锐意进取的管理团队
在“铸造幸福奥赛康”的企业愿景和“研究为源,健康为本”的企业发展理念指引下,
公司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以“谦虚、勤奋、敬业、节约、责任、热情”为核心的
独具特色的企业文化。
公司董事长陈庆财博士于 1988 年毕业于上海医科大学(现上海复旦大学)临床药
学专业,获硕士学位;1997 年毕业于南京医科大学基础医学药理学专业,获医学博士
学位,曾因奥西康、奥诺先获得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具有丰富的医药行业理论和实
践工作经验。
公司副董事长赵小伟、赵俊,以及总经理张建义、副总经理任为荣、徐有印、蔡继
兰均分别从事医药行业工作超过 20 余年,积累了丰富的医药行业研发、生产、管理、
财务、营销等相关经验,对行业发展有深刻的认识。经过近十年的创业发展,公司管理
层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及时、高效地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的发
展战略,成员之间沟通顺畅、配合默契,对公司未来发展有着共同的理念,形成了团结、
高效、务实的经营管理理念。
(四)优秀的公司品牌
公司商标“奥赛康”荣获江苏省著名商标,并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在国内临床
尤其是在消化及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中享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成立以来,本公司先后
于 2008 年、2011 年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于 2009 年、2011 年先后被评为国家火
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在上海医药工业研究会、全国医药技术市场主办的“2010 年第 27 届全国医药工业
信息年会暨首届全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和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主办的“2013 年第 30
届全国医药工业信息年会暨 2012 年度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评比中,以及在 2011 年
至 2013 年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等单位主办的化学制药行业品牌峰会上,公司均入选
百强企业;同时被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编制的 2009 年和 2010 年《中国医药统计年报化
学制药分册》收录入百强榜;并荣获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评选的“2011 年中国医药工
业最具投资价值企业(非上市)”和 2011 年至 2013 年连续三年“中国医药研发产品线最
佳工业企业”;同时公司于 2012 年被中国医药研究总院、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联合评
为“2012 创新力十强企业”,于 2013 年被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评为 AAA 级信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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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业的营销队伍和遍布全国的营销网络
公司以专业化学术推广和代理两种销售模式为基础,拥有一支消化和抗肿瘤领域学
术推广实力强大的营销队伍,主要销售人员医药从业经验丰富,销售渠道广,市场敏锐
度高。
目前,公司营销网络已经覆盖全国除港澳台外全部省份及其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
等重点城市,在全国拥有 800 余家经销商,产品在全国约 4,000 家县级以上医院均有销
售,通过组织全国专家高峰论坛、建立专家委员会、品牌发布会和大型学术推广会等形
式,与医药专家、专业学者进行充分的互动交流,形成了一个覆盖全国主要消化和抗肿
瘤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的学术网络,充分实现药品研发、临床治疗和诊断技术方面的多
层面合作。
(六)健全的生产和质量控制体系
公司目前拥有 4 条冻干粉针剂生产线,2 条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2 条原料药生产
线以及 2 条进口包装线,并拥有全自动胶塞清洗机、铝盖清洗机、超声波洗瓶机、隧道
式灭菌烘箱等完善的核心配套生产设备,且均为国内外知名品牌,有效保证了产品品质。
公司十分重视产品质量,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关注细节”的质量方针,从供应商选
择到成品出厂,每一个环节都严格把关,先后 14 次顺利通过国家和省级 GMP 认证,
多年来产品送检及市场抽检合格率达 100%。同时,公司对进厂原辅料及成品均制定了
高于国家药品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部分产品可达到欧洲药典标准。公司建立和完善了
三级质量管理体系,根据新版 GMP 要求执行质量受权人制度及对实验室进行设计,所
有实验室操作人员均培训上岗。
报告期内公司连续被南京市江宁区评为年度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公司设立以来,
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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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angsu Aosaikang Pharmaceutical Co., Ltd.
住所: 南京江宁科学园科建路 699 号
注册资本: 2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庆财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3 年 1 月 14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22 日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药品生产(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一般经
营项目:新药的研发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邮政编码:
电话: 025-5229 2222
传真: 025-5216 9333
互联网网址: www.ask-pharm.com
电子信箱: ir@ask-pharm.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
董事会办公室
资者关系的部门:
部门负责人: 任为荣
电话: 025-5229 2222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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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合计 5,546.6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其
中:新股发行数量 1,186.25 万股,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奥赛
康转让老股数量 4,360.35 万股。控股股东转让老股所募集
资金不归本公司所有
每股发行价格: 72.99 元
发行后每股收益: 1.09 元(按照 2012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较低者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计算)
发行市盈率: 67.00 倍(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3.44 元(按 2013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6.83 元(按 2013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
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10.69 倍(按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并符合条
件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
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采取余额包销方式
发 行 新 股 募 集 资 金 总 86,584 万元;扣除新股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79,355
额和净额: 万元。发行人和控股股东按照新股发行数量和转让老股数
量的相对比例分摊承销费
新股发行费用概算: 总额为 7,230 万元,其中承销费及保荐费 6,311 万元(不含
老股转让部分的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 314 万元;律师费
288 万元;招股说明书印刷及法定信息披露费 256 万元;发
行手续费 21 万元;印花税 40 万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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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联系电话:010-6505 1166
传真:010-6505 1156
保荐代表人:吕洪斌、徐慧芬
项目协办人:谢明东
项目经办人:张韦弦、张磊、王明喆、隋鑫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玲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北京财富中心写字楼 A 座 40 层
联系电话:010-5878 5588
传真:010-5878 5599
经办律师:张东成、赖江临
(三)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朱建弟
住所: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 4 楼
联系电话:021-6339 1166
传真:021-6339 2558
经办注册会计师:潘莉华、林盛宇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律师: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赵洋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4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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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10-5809 1000
传真:010 5809 1100
经办律师:傅思齐、戴华
(五)资产评估机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小敏
住所:上海市延安西路 889 号太平洋企业中心 19 楼
联系电话:021-5240 2166
传真:021-6225 2086
经办注册评估师:武钢、柴艳
(六)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宋丽萍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5 号
联系电话:07558208 3333
传真:07558208 3190
(七)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联系电话:0755-2593 8000
传真:0755-2598 8122
(八)收款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
行深圳分行、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交通银行深圳分行、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兴业银
行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华夏银行深圳分行、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渣打银行深圳分行、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汇丰银行深圳分行、花旗银行深圳分行、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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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关系的说明
本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
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五、有关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
询价推介的日期 2014 年 1 月 3 日至 2014 年 1 月 7 日
刊登定价公告的日期 2014 年 1 月 9 日
刊登发行公告的日期 2014 年 1 月 9 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2014 年 1 月 10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按照程序向深交所申请股票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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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
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
大小排序,并不表示会依次发生。
一、药品降价风险
国家对药品价格进行政府管制,并将药品区分为原研制与仿制药品、新药和名优药
品与普通药品进行定价,实行优质优价,凡进入《医保目录》和省级医保目录的药品实
施政府定价,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最高零售价。《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治疗类药品
列入《医保目录》。
公司主要从事消化类、抗肿瘤类及其他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公司所生产的
主要产品注射用奥美拉唑钠、注射用兰索拉唑、注射用奈达铂、注射用右丙亚胺、注射
用奥沙利铂等均列入了《医保目录》;注射用奥美拉唑钠(40mg)、注射用奥沙利铂
(50mg)、注射用奥沙利铂(100mg)于 2013 年 3 月首次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
年版)。
2006 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对药品的最高零售价实行了多次下调。在最近一次消化类药
品最高零售价下调中,2012 年 3 月 27 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
整消化类等药品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790 号),决定从 2012 年 5
月 1 日起调整部分消化类等药品最高零售限价,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
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相关药品的价格不得超过此次公布的价格。
本次消化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调整涉及公司的 4 个产品:注射用奥美拉唑钠(商
品名:奥西康,分 40mg 和 20mg 两个规格)、注射用兰索拉唑(商标名:奥维加)、注
射用泮托拉唑钠(商品名:潘美路)和注射用昂丹司琼(商品名:奥一麦)。公司主要
药品奥西康、奥维加的药品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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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支
调整前最高 调整后最高 调整前加权 调整后加权
药品名称 调整幅度 调整幅度
零售价 零售价 平均中标价 平均中标价
奥西康
94.9 70.5 -25.7% 63.2 59.8 -5.4%
(40mg)
奥西康
55.8 41.5 -25.6% 35.6 33.9 -5.0%
(20mg)
奥维加 127 107 -15.8% 99.0 91.7 -7.4%
注 1:加权平均中标价=∑各地区中标价格*2011 年该品种各地区销售数量/2011 年该品种总销售
数量;
注 2:奥西康和奥维加 2010 年、2011 年、2012 年销售收入合计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72.28%、75.05%、77.54%
在最近一次抗肿瘤类药品最高零售价下调中,2012 年 9 月 14 日,国家发改委下发
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免疫抗肿瘤和血液系统类等药品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2〕2938 号),决定从 2012 年 10 月 8 日起调整部分抗肿瘤类等药品最
高零售限价,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相关药品的
价格不得超过此次公布的价格。
本次抗肿瘤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调整涉及公司的 10 个产品:注射用奈达铂(商
品名:奥先达,分 50mg 和 10mg 两个规格)、注射用奥沙利铂(商标名:奥正南,分
100mg 和 50mg 两个规格)、注射用右丙亚胺(商品名:奥诺先)、多西他赛注射液(商
品名:奥名润)、紫杉醇注射液(商品名:奥素)、注射用亚叶酸钙(商品名:奥罗亚)、
注射用盐酸托泊替康(商品名:奥罗那)、注射用吉西他滨(商品名:奥海润)、注射用
盐酸米托蒽醌(商品名:奥麦)和注射用磷酸氟达拉滨(商品名:奥远)。公司主要药
品奥先达、奥正南、奥诺先的药品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支
调整前加 调整后加
序 调整前最 调整后最
药品名称 调整幅度 权平均中 权平均中 调整幅度
号 高零售价 高零售价
标价 标价
奥先达(10mg) - 128 - 124 107 -13.48%
1
奥先达(50mg) - 505 - 492 422 -14.21%
奥正南(50mg) 551 339 -38.48% 313 275 -12.00%
2
奥正南(100mg) 937 577 -38.42% 538 481 -10.59%
3 奥诺先 - 463 - 458 407 -11.17%
注 1:加权平均中标价=∑各地区中标价格*2012 年 1-6 月该品种各地区销售数量/2012 年 1-6 月
该品种总销售数量;
注 2:奥先达、奥正南、奥诺先 2010 年、2011 年、2012 年销售收入合计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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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为 15.83%、14.90%、14.35%;
注 3:奥先达(10mg)、奥先达(50mg)、奥诺先由于未在前次国家制定的最高零售价目录中,
本次调整前不存在统一的最高零售价。
假设本轮消化类和抗肿瘤类最高零售价调整从 2011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受奥西
康、奥维加、奥先达、奥正南和奥诺先价格下调影响,模拟测算公司 2011 年营业收入
将下降 8,136 万元,下降比例为 6.24%;公司 2011 年利润总额将下降 2,932 万元,下降
比例为 16.30%。(具体假设和测算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
层分析”之“十三、盈利能力分析”)。
随着国家药品价格改革、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入及相关政策、法规的调整或出台,
国家仍存在对《医保目录》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包括消化类、抗肿瘤类等药品下
调最高零售价格,药品降价趋势将持续的风险;同时,随着医药产品市场竞争的进一步
加剧、以招投标方式采购药品的进一步推广,以及公司部分主要产品进入国家基本药物
目录,公司产品的招标价格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产品销售价格。另
外,亦不排除未来公司为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对部分产品价格进行主动下调的可能。
假如产品售价出现较大下降,将对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二、主导产品较为集中风险
公司主导产品奥西康列入《医保目录》,该产品的销售在销售收入、毛利润中占有
较大比重,报告期内奥西康销售额、毛利润占比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销售额 55,028 93,498 68,728 54,450
占主营业务收入
44.18% 45.81% 52.74% 66.96%
比例
毛利润 52,257 88,318 63,915 50,880
毛利润占比 44.92% 46.62% 53.90% 69.19%
从上表可见,随着公司奥维加、奥先达、奥诺先、奥正南等其他主要产品的逐步成
熟,奥西康在报告期的销售额和毛利润占比逐年下降,2012 年和 2013 年 1-6 月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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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收入和毛利润的比重已下降到 50%以下。尽管如此,一旦公司主导产品奥西康
受到竞争对手的冲击或客观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将对本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
不利影响。
三、募投项目新增折旧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风险
本次募投计划投资项目完全建成后,每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预计 5,088 万元左右,
募投项目建成后至完全达产实现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因此达产前募投项目新增折
旧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对本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
响。
四、产能扩大而产生的销售风险
募投项目达产后,公司普药(除抗肿瘤药以外的药品)的年生产能力将提高到 6,000
万支/年,抗肿瘤类药品的年生产能力将提高到 1,600 万支/年。尽管公司产能扩张是建
立在对市场、技术及销售能力等进行谨慎的可行性研究分析基础之上,但仍可能出现产
能扩张后,由于竞争对手的发展、产品价格的变动、市场容量的变化、新的替代产品的
出现、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动以及销售渠道、营销力量的匹配等因素而导致产品销售未达
预期目标,从而对项目的投资回报和本公司的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五、按照新版 GMP 要求对原药品生产线实施改造的风险
2011 年 2 月,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年修订)》(简称“新
版 GMP”),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设施及生产环境等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提高了
我国药品生产企业的准入门槛。新版 GMP 于 2011 年 3 月 1 日开始施行,现有药品生
产企业给予不超过 5 年过渡期,并依据产品风险程度,按类别分阶段达到新版药品 GMP
的要求。对于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的药品生产企业(车间),应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前达到新版 GMP 规范要求。
为满足新版 GMP 对生产经营的要求,公司已对冻干粉针生产线拟定了改造方案且
已逐步实施完成,目前 2 条普通类冻干粉针生产线和 1 条肿瘤药生产线已经获得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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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P 认证证书。
本次改造支出将对公司造成一定的资金压力,因改造增加的折旧费用会对公司业绩
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在生产线改造完成后,如果公司不能协调好可利用产能与产量的关
系、后续不能在生产过程、质量管理等方面持续提升水平以满足政策要求,将可能导致
药品产量受到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六、新产品开发及其规模化、市场化的风险
作为医药制造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高度重视新产品的开发,目前有 25 个主
要在研项目。根据我国《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药品注册一般需经过
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审批、临床试验、生产审批等阶段,由于新产品研发投资大、周
期长、对人员素质要求较高,如果未能研发成功或者新产品最终未能通过注册审批,将
影响到公司前期投入的回收和效益的实现。
新产品研制开发成功后,可能面临产品经营规模化和市场化等问题。新产品在投入
工业化生产过程中,可能因其特殊的工艺方法和生产流程,以及对生产人员技术能力的
更高要求,影响公司新产品规模化生产。另外,药品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其新产品推向市场并为市场所接受和认同也需要一个过程。如果公司新产品不能较快规
模化生产或被市场接受,将对公司的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七、市场竞争的风险
随着近年消化类及抗肿瘤类药品制剂市场需求的不断增加,其良好的发展前景及市
场潜力,可能吸引更多的企业进入,同时现有企业也会加大对该等药品领域的投入,从
而对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构成威胁。另外,国际大型制药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速度也在
不断加快,可能挤占国内市场,并对本公司药品的销售造成一定影响。如果公司产品面
临的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将对公司的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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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产品质量风险
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其产品质量尤其重要。药品生
产流程长、工艺复杂等特殊性使公司产品质量受较多因素影响。原料采购、产品生产、
存储和运输等过程若出现差错,可能使产品发生物理、化学等变化,从而影响产品质量,
甚至导致医疗事故。如果未来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将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市场声誉造成不
利影响。
九、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2011 年 12 月 31 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6,471 万元、21,744 万元、26,553 万元和 34,630
万元,呈逐年增加的趋势。尽管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应收账款周转率逐年升高,
分别为 5.74、6.82、8.45 和 8.14;应收账款账龄相对较短,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
司 1 年以内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比为 96.43%;同时,本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
定的合作关系并已按照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足额提取了坏账准备,但仍不能排除出现应收
账款无法收回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十、原材料供应及其价格上涨的风险
公司生产用原材料主要为奥美拉唑、兰索拉唑、氯亚铂酸钾、D-酒石酸、多西他赛
等,尽管经过多年的经营,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已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但是如果发生自
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宏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因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后
产能扩大而增加原材料需求,可能会出现原材料短缺、价格上涨、或原材料不能达到公
司生产所要求的质量标准等情况,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 79,354 万元,项目建设投产后,将对公司发展
战略的实现、经营规模的扩大和业绩水平的提高产生重大影响。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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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成本等发生变化,而导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的
按时完成、项目的实施效果等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十二、税收政策风险
本公司自 2006 年起享受外商投资企业“两免三减半”的所得税税收优惠,2008 年起
开始适用 12.5%的税率,该税收优惠已于 2010 年 12 月 31 日到期,自 2011 年起公司开
始适用高新技术企业 15%的税率。
如果未来公司不能继续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从而不能享受 15%的优惠税率,
将对公司的税后利润产生一定影响。此外,如果未来国家主管税务机关对高新技术企业
的税收优惠政策作出不利调整,也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产生一定程度的影
响。
十三、环保政策风险
公司系制药类企业,属于国家环保监管要求较高的行业。随着我国对环境保护问题
的日益重视,国家制定了更严格的环保标准和规范,如《制药行业水污染排放标准》已
于 2010 年 7 月 1 日起全面实施。公司一直十分重视环保工作,并严格按照国家环保相
关规定进行生产。但如果国家及地方政府将来颁布新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环保监管
要求,将使公司支付更高的环保费用,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产生一定程度
的影响。
十四、核心技术失密及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各项药品的工艺技术和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
公司进一步创新和发展的基础。如果出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开本公司或公司技术人员
泄露公司技术机密的情况,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新产品的研发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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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特许经营许可证重续风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医药生产企业须向有关政府机构申请并取得许可证及执
照,包括药品生产许可证、GMP 认证证书、GSP 认证证书、药品注册批件等,上述证
书均有一定的有效期。有效期满,公司需接受有关部门的重新评估,以延续公司特许经
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倘若公司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得产品批准文号的再注册批件,或
未能在相关执照、认证或登记有效期届满时换领新证或更新登记,本公司将不能够继续
生产有关产品,从而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六、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庆财合计控制公司 57%的股权。本次发行股数为
5,546.60 万股,其中新股发行数量 1,186.25 万股、控股股东转让老股 4,360.35 万股。本
次发行后,陈庆财合计控制公司 34.30%的股权,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庆财和其一
致行动人可以通过南京奥赛康和伟瑞发展对本公司的人事、财务和经营决策等进行控
制,有使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受到侵犯的可能性。
十七、高速成长所带来的管理风险
本公司在多年的发展中,已积累了一定的管理经验并培养出一批管理人员。公司本
次发行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大幅度增加。同时随着公司业务经营规模的扩大,如
何引进和培养技术人才、市场营销人才、管理人才,建立更加有效的决策程序和日益完
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将成为公司管理中面临的挑战。如果公司在高速发展过程中,不能
妥善、有效地控制管理风险,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八、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010 年、2011 年、2012 年和 2013 年 1-6 月,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41.62%、42.48%、47.67%和 23.76%。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净资产将
大幅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收益则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短期内可能会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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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收益率较以前年度有所下降。
十九、股价波动风险
影响股市价格波动的原因很多,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经营状况,同时也受利
率、汇率、通货膨胀、国内外政治经济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提醒投
资者,在投资本公司股票时可能因股价波动而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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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改制重组及设立情况
公司系由江奥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自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如下:
扬州奥赛康
50% 江奥有限设立
2003 年 1 月
南京奥赛康 注册资本 500 万美元
20%
KENING JAMES 扬州奥赛康转让 50%股
30%
权予南京奥赛康
南京奥赛康 江奥有限股权变更
70% 2005 年 6 月
注册资本不变
KENING JAMES
30%
KENING JAMES 转 让
19%股权予中亿伟业、
11%股权予伟瑞发展;南
京奥赛康转让 19%股权
予苏洋投资、5%股权予
南京奥赛康
42% 海济投资、4%股权予伟
瑞发展
苏洋投资
19%
江奥有限股权变更
2011 年 5 月
中亿伟业 注册资本不变
19%
伟瑞发展
15%
海济投资
5% 整体变更设立股份
公司,股本总额人民 2011 年 7 月
币 21,000 万元
(一)设立方式
1、公司前身江奥有限设立及演变
(1)江奥有限的设立情况
2002 年 12 月 10 日,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创建江苏奥赛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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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业有限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开委招字[2002]250 号),同意由南京奥赛
康、扬州奥赛康、KENING JAMES 合资设立江奥有限。
2003 年 1 月 7 日,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合
同章程批准通知单》(宁开委外经资字[2003]第 1 号),同意南京奥赛康、扬州奥赛康和
KENING JAMES 共同签署的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合同、章程。
2003 年 1 月 9 日,江奥有限获南京市人民政府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
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宁府合资字[2003]4177 号);2003 年 1 月 14 日,江奥有限获南
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合苏宁总字第 006393
号)。
江奥有限设立时的股本结构为: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美元) 持股比例
扬州奥赛康 250 50%
KENING JAMES 150 30%
南京奥赛康 100 20%
合计 500 100%
(2)江奥有限的第一次股权转让情况
2005 年 5 月 9 日,扬州奥赛康和南京奥赛康签订了《出资转让协议》,扬州奥赛康
将其所持江奥有限的全部 50%的股权让给南京奥赛康,转让价款为 250 万美元。2005
年 6 月 3 日,江宁开发区管委会出具了《关于同意修改合同章程的通知》(宁(江宁开
发)外经资改字[2005]第 095 号),同意扬州奥赛康将其在江奥有限中持有的 50%股权
全部转让给南京奥赛康。2005 年 6 月 6 日,南京市人民政府换发了本次变更后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宁府合资字[2003]4177 号)。2005 年 6
月 24 日,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了本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江奥有限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美元) 持股比例
南京奥赛康 350 70%
KENING JAMES 150 30%
合计 5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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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江奥有限的第二次股权转让情况
①KENING JAMES 转让江奥有限的股权
2011 年 5 月 18 日,中亿伟业与 KENING JAMES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中亿伟
业参考江奥有限净资产评估值收购 KENING JAMES 持有的江奥有限 19%的股权。
2011 年 5 月 18 日,伟瑞发展与 KENING JAMES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伟瑞发
展参考江奥有限净资产评估值收购 KENING JAMES 持有的江奥有限 11%的股权。
根据上海东洲于 2011 年 6 月 2 日出具的《企业价值评估报告》(沪东洲资评报字第
DZ110164053 号),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江奥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 28,999.40 万
元,因此,KENING JAMES 与中亿伟业及伟瑞发展的上述股权转让价格最终分别确定
为 5,509.89 万元及 3,189.93 万元。
KENING JAMES 转让其所持江奥有限股权的主要原因为其境外生意急需周转资
金,故决定将所持江奥有限的股权变现。
KENING JAMES、中亿伟业及伟瑞发展及其各自的股东 ZHAO XIAOWEI、CHEN
HONGYU 分别确认:本次股权转让系各方通过商业谈判、协商一致后的真实意思表示,
不存在任何纠纷及潜在纠纷,无任何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安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次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已经全部缴纳。
②南京奥赛康转让部分江奥有限股权
2011 年 5 月 18 日,伟瑞发展与南京奥赛康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参考江奥有
限注册资本确定的价格 130.15 万元(江奥有限注册资本 500 万美元×协议签署日美元兑
人民币汇率 6.5074×4%)收购南京奥赛康持有的江奥有限 4%的股权。
2011 年 5 月 18 日,苏洋投资与南京奥赛康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参考江奥有
限注册资本确定价格 618.20 万元(江奥有限注册资本 500 万美元×协议签署日美元兑人
民币汇率 6.5074×19%)收购南京奥赛康持有江奥有限 19%的股权。
2011 年 5 月 18 日,海济投资与南京奥赛康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参考江奥有
限注册资本确定的价格 162.69 万元(江奥有限注册资本 500 万美元×协议签署日美元兑
人民币汇率 6.5074×5%)收购南京奥赛康持有的江奥有限 5%的股权。海济投资由本公
司 40 名员工共同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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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5 月 26 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同意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股权、
经营范围变更及修改合同章程的批复》(宁府外经贸资审[2011]第 17117 号),同意江奥
有限上述变更事项。同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向江奥有限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
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商外资宁府合资字[2003]4177 号)。2011 年 5 月 30 日,南京
市江宁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了本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江奥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美元) 持股比例
南京奥赛康 210 42%
苏洋投资 95 19%
中亿伟业 95 19%
伟瑞发展 75 15%
海济投资 25 5%
合计 500 100%
2、本公司的设立过程
本公司前身为 2003 年 1 月 14 日成立的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2011 年 6 月 28
日,江奥有限召开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江奥有限以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江苏
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江奥有限全体股东南京奥赛康、苏洋投资、中亿伟业、伟瑞
发展、海济投资于 2011 年 6 月 28 日签署《发起人协议》,约定各股东分别以其在江奥
有限的出资比例所对应的截至 2011 年 5 月 31 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1]第 13047 号)审计的江奥有限账面净资产 310,564,464.47 元,按照
1:0.6762 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的股本,即股份公司总股本为 21,000 万股,净资产扣除股
本 21,000 万元后的余额 100,564,464.47 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
此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1]第 13106 号)。
2011 年 7 月 8 日,江宁开发区管委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
转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宁经管委外字[2011]67 号),同意江奥有限整体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 7 月 11 日,公司领取了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
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宁府合资字[2003]4177 号)。
2011 年 7 月 22 日,公司领取了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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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号:320100400019100 号),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 21,000 万元,法定代表
人为陈庆财。
(二)发起人
本公司的发起人为 5 位法人股东,各发起人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发起人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南京奥赛康 8,820 42% 净资产折股
苏洋投资 3,990 19% 净资产折股
中亿伟业 3,990 19% 净资产折股
伟瑞发展 3,150 15% 净资产折股
海济投资 1,050 5% 净资产折股
合计 21,000 100% --
关于本公司发起人的基本情况请参见本节“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发行
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发行人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主要业务
南京奥赛康为本公司主要发起人。在发起设立本公司前,南京奥赛康拥有的主要资
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其对江奥有限的长期股权投资。股份公司设立后,南京奥赛
康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均未发生变化。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由江奥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依法承继了江奥有限的全部资产、负债及业务,
成立时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化学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五)发行人改制前后的业务流程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
本公司是通过江奥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保持了江奥有
限原有的业务流程,改制前后公司业务流程未发生变化。公司具体业务流程详见本招股
说明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的相关内容。
(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系统,具备独立生产经营的
能力,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无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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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本公司前身江奥有限的资产和负债均由公司承继,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均已完成。
二、发行人独立运营情况
本公司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建
立健全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
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拥有完整的生产经营所需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及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
产经营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专利权、商标、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等资产。
本公司没有依赖股东的资产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不存在与股东共用资产的情形,各项
资产权属清晰明确。
(二)人员独立情况
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销售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未
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
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情况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
系,制定了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在银行开立了独立账户,不存在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作为独立的纳
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及履行纳税义务。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建立健全了与公司业务相适应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权,依
法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组织机构,设立了相应的内部职能部门,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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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业务独立情况
本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本公司拥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包括经营决策权和实施权,能够独立自主地进
行生产和经营活动;
2、本公司拥有业务经营所需的各项资质,也拥有开展业务所必要的人员、资金和
设备,以及在此基础上按照分工协作和职权划分建立起来的完整组织体系;
3、本公司能够顺利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具有独立面对市场并经营的能力。
因此,本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三、历次资产重组情况
(一)收购海麦药业 100%的股权
1、交易基本情况
海麦药业成立于 2004 年 4 月 29 日,收购前注册资本为 200 万元,股权结构为南京
奥赛康持股 60%、陈靖持股 30%、马万华持股 10%,经营范围为:中成药、化学原料
药及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销售;生物医药、精细化工、营养保健品
的技术开发转让及咨询服务(以上项目涉及许可证的凭证经营)。2011 年 4 月 18 日,
江奥有限与南京奥赛康、陈靖、马万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 1,527.10 万元收购上
述股东持有的海麦药业 100%的股权。2011 年 5 月 27 日,海麦药业完成了该等股权转
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2、交易原因
海麦药业主要经营本公司生产药品的销售,2009 年、2010 年,本公司向海麦药业
销售药品的金额分别为 4,451 万元、2,399 万元,占本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58%、2.96%。该等药品销售在收购前属于关联交易,虽然金额及其占本公司营业收
入的比例逐年下降,但为彻底消除双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决定收购海麦药业 100%
的股权。
3、定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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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作价公允,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本次收购按照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海
麦药业的净资产评估值作为交易对价。上海东洲于 2011 年 4 月 15 日出具了《企业价值
评估报告》(沪东洲资评报字第 DZ110165053 号),经其评估海麦药业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1,527.10 万元,较账面值增值 4.29 万元,增值率为 0.28%。
4、履行程序
上述股权收购经江奥有限 2011 年 4 月 18 日的董事会决议通过,于 2011 年 5 月 26
日取得了《海南省商务厅关于中外合资企业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境内投资的批复》
(琼商务批字[2011]26 号),于 2011 年 5 月 27 日完成了海麦药业的工商变更登记。
(二)收购海美科技 100%的股权
1、交易基本情况
海美科技成立于 1994 年 1 月 25 日,收购前为陈庆财所有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
册资本为 30 万元,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箱包、玩具、劳
保用品制造、加工;生物医药、精细化工、医药中间体研究加工。
2011 年 5 月 6 日,陈庆财与江奥有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陈庆财将所持海美科
技全部股权以 257.92 万元转让予江奥有限。2011 年 5 月 19 日,海美科技完成了该等股
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2、交易原因
报告期内,海美科技主营业务为生产并向本公司供应医药中间体四乙酸盐,收购前
海美科技的主要客户即为本公司,其生产的四乙酸盐为本公司生产注射用右丙亚胺的原
材料。2009 年、2010 年,本公司向海美科技采购金额分别为 425 万元、577 万元,占
本公司当年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8.04%、7.01%,该等采购在收购前属于关联交易,
虽然采购金额及其占本公司营业成本的比例较低,但为彻底消除双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决定收购海美科技 100%的股权。
3、定价依据
为保证作价公允,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本次收购按照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海
美科技的净资产评估值作为交易对价。上海东洲于 2011 年 5 月 3 日出具了《企业价值
评估报告》(沪东洲资评报字第 DZ110194053 号),经其评估海美科技截至 2010 年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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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31 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257.92 万元,较账面值增值 0.09 万元,增值率为 0.03%。
4、履行程序
上述股权收购,经江奥有限 2011 年 4 月 26 日董事会决议通过,并经海美科技 2011
年 4 月 29 日股东决定同意,于 2011 年 5 月 19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至本招股说明
书签署日,陈庆财已经缴纳了本次转让的相关税款。
(三)收购海光研究所 100%的股权
1、交易基本情况
南京海光应用化学研究所成立于 1992 年 11 月 18 日,成立时为个人独资企业,2011
年 12 月 9 日,经南京市江宁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南京海光应用化学研究所转办为
陈庆财全资所有的南京海光应用化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22 万元,经营范围
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精细化工、生物医学、化学合成、新剂型产品
技术的研发。
2011 年 12 月 10 日,本公司与陈庆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陈庆财将所持海光研
究所全部股权以 224,221.37 元转让予本公司。2011 年 12 月 23 日,海光研究所完成了
该等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2、交易原因
南京海光应用化学研究所原一直从事药品技术研发业务。本公司于 2003 年成立后,
实际控制人陈庆财将其药品技术研发的工作重心转移至本公司,本公司开始自行研发并
取得研发成果,南京海光应用化学研究所于 2007 年停止经营,但在部分新药的申请环
节,为利用其历史上在药品研发领域取得的声誉,本公司仍对部分自行研发的新药成果
以南京海光应用化学研究所的名义进行新药注册申请,南京海光应用化学研究所因此在
部分新药证书上具名,为此本公司决定收购海光研究所。该等药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药品名称 《新药证书》编号 证书日期 证书持有者
南京海光应用化学研究
1 注射用兰索拉唑 国药证字 H20080155 2008 年 5 月
所、江奥有限
2 培美曲塞二钠 国药证字 H20080225 2008 年 9 月 南京海光应用化学研究所
3 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 国药证字 H20080231 2008 年 9 月 南京海光应用化学研究所
报告期内本公司销售上述药品情况如下表所示:
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2010 年度 2011 年度 2012 年度 2013 年 1-6 月
注射用兰索拉唑 4,325 29,069 64,745 43,345
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 535 1,385 2,981 1,683
注:培美曲塞二钠为原料药,不涉及对外销售
截至本公司收购海光研究所前,本公司拥有该等药品的批准文号,生产、销售相关
药品的行为合法、有效。
3、定价依据
为保证作价公允,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按照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南京海光应用
化学研究所的净资产评估值作为交易对价。上海东洲于 2011 年 11 月 25 日出具了《企
业价值评估报告》(沪东洲资评报字第 DZ110766053 号),经其评估南京海光应用化学
研究所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22.42 万元,较账面价值无增值。
4、履行程序
上述股权收购,经本公司 2011 年 11 月 29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于 2011 年 12 月 23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陈庆财已经缴纳
了本次转让的相关税款。
(四)同一控制下收购对发行人的影响
本公司收购的海麦药业、海美科技和海光研究所等 3 家全资子公司的财务数据及对
江奥有限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的影响具体如下表所示: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10 年营业收入 2010 年利润总额
标的公司 收购比例 资产总额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海麦药业 100% 1,647 3.69% 2,886 3.56% 354 3.40%
海美科技 100% 339 0.76% 588 0.73% 1 0.01%
海光研究所 100% 25 0.06% 0 0.00% 0 0.00%
合计 2,010 4.51% 3,474 4.29% 355 3.41%
按照上述购买交易发生前一年 2010 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收购的该等股权的资产
总额、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合计数占江奥有限相应项目的比例合计为 4.51%、4.29%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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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比例很小。因此,上述收购 3 家公司的行为对本公司的主营业务和经营业绩没
有实质影响,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未因此发生变化。
四、发行人股权结构和组织结构
(一)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陈庆财 张君茹 戴建国 陈靖
54.761% 23.81% 19.048% 2.381%
苏洋投资 海济投资 南京奥赛康 中亿伟业 伟瑞发展
19% 5% 42% 19%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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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4.02%
20%
嘉信景天药业 安达医药 海光研究所 海美科技 海麦药业 海润医药 美国研究所 LCT公司
(二)组织结构图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本公司建立了完整的管理体制,各部门主要职能如下:
1、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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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办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的会议组织及准备、信息披露、信息保管以
及与证券相关事务等。
2、审计部
主要负责对公司的审查和评估,发现并防范风险,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3、人力资源中心
人力资源中心下设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公司人力资源规划、人员招聘及其配置、
人员培训与开发、公司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以及对下属子公司的
人力资源进行监督、指导、培训等。
4、行政管理中心
行政管理中心下设行政部、法务部、总经理办公室。(1)行政部主要负责公司生产
区域以外设施的维修、防火防盗治安保卫工作、预防和消除不安全隐患等;(2)法务部
主要负责公司合同法律关系处理、知识产权法律关系处理等;(3)总经理办公室主要负
责协助公司总经理处理日常事务、进行综合管理、印章管理、公司档案与合同管理、企
业文化建设、公司内务管理等。
5、财务中心
财务中心下设信息管理部、结算审核部、财务部、储运部。(1)信息管理部主要负
责公司信息系统的规划和建设,提供信息化管理解决方案,完善公司信息管理制度体系
等;(2)结算审核部主要负责公司发货审核、销售台帐的管理、销售费用的结算等;(3)
财务部主要负责公司会计和财务核算、资金管理、资产管理、预算管理、成本费用控制,
提供财务数据、相关报表及其财务分析等;(4)储运部主要负责制定相应物料管理制度,
确保物料管理符合 GMP 要求,并及时安排货物的发送、运输等。
6、工程项目部
主要负责公司工程项目的调研、立项、设计、招标、现场管理、资料管理、验收等
管理工作;负责厂区内已有建筑的土建方面的维修工作等。
7、生产技术中心
生产技术中心下设生产制造部、设备部、供应部、技术部、安全环保部。(1)生产
制造部主要负责根据市场需求组织生产,进行产供销协调等;(2)设备部主要负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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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及固定资产管理、生产设备的检查、维护、维修等;(3)供应部主要负责根据
公司的生产、研究和发展计划,执行并完成各部门所需的各项资产、原辅料、包装材料、
试剂及日常用品的采购任务等;(4)技术部主要负责检验技术改进工作等;(5)安全环
保部主要负责公司安全、环保方面日常管理工作。
8、质量中心
质量中心下设质量保证部,主要负责制定并执行与质量活动相关的规章制度和规
划,保证企业生产出质量合格的产品和服务等。
9、投资发展部
主要负责公司投资、并购、重组和合作项目的前期筛选、调研,组织撰写项目可行
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及投资价值报告等,办理项目相关政府手续,组织、协调、参
予项目谈判,达成并购目标并对项目进行后期的跟踪服务管理,确保全年各项任务完成。
10、客户服务部
主要负责维护客户资源,提供产品后续服务等。
11、企业文化部
主要负责做好企业文化建设和宣传工作,用主题宣贯等活动,弘扬和塑造奥赛康特
色文化,以文化氛围引导员工在岗爱岗,增强员工凝聚力和向心力。
12、销售服务部
销售服务部主要负责公司货流的管理、保证货物链的通畅,产、销协调以及相关工
作支持。
13、销售中心
销售中心下设市场部、直营事业部、代理事业部、商务部、投标管理部、政府事务
部。(1)市场部主要负责制定和实施产品线发展战略及企业发展相关战略规划、上市前
产品咨询及可行性评估、市场医学年度计划制定及市场调研等;(2)直营事业部主要负
责产品专业化学术的推广和销售等;(3)代理事业部主要负责公司代理模式下的销售工
作;(4)商务部主要负责客户管理、库存监控、产品流向监控及应收账款管控等;(5)
投标管理部主要负责为公司投标提供政策、信息、资质材料支持等;(6)政府事务部主
要负责收集政策、监管信息及行业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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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科研部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科研发展战略和研究方向等。
15、药物研究院
药物研究院下设药品注册部、临床研究部、综合办公室、化学药物研究所、靶向药
物研究所、生物医药研究所、手性药物研究所。(1)药品注册部主要负责药品注册工作;
(2)临床研究部主要负责按照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和有关法规的要求进行新药临床
试验等;(3)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建立、完善药物研究院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履行综合办项目立项、信息管理、专利管理、后勤管理、行政事务等方面的工作职责;
(4)化学药物研究所主要负责研究开发化学药领域新品种、新技术等;(5)靶向药物
研究所主要负责公司抗肿瘤靶向制剂项目的研究和资料整理等工作;(6)生物医药研究
所主要负责研究开发生物治疗领域产品等;(7)手性药物研究所主要负责从事研究开发
手性药物。
(三)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共有 7 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1 家参股公司,具
体情况如下:
1、海南海麦药业有限公司
海麦药业成立于 2004 年 4 月 29 日,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 200 万元,住所为琼海
市金海路 150 号,经营范围为: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
生化药品销售(凡需行政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
司为海麦药业的唯一股东。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期内海麦药业简要财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3 年 6 月 30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851 1,858 1,794 1,647
净资产 1,788 1,758 1,665 1,523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营业收入 149 1,009 1,801 2,886
净利润 31 92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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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南京海美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海美科技成立于 1994 年 1 月 25 日,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 30 万元,住所为南京
江宁科学园科建路 699 号,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箱包、玩
具、劳保用品制造、加工;生物医药、精细化工、医药中间体研究加工。海美科技主要
生产四乙酸盐,2011 年 9 月将原生产设备拆除后,目前通过委托加工的方式生产四乙
酸盐。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为海美科技的唯一股东。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期内海美科技简要财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3 年 6 月 30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554 1,239 488
净资产 1,277 1,103 400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营业收入 1,156 1,586 662
净利润 175 702 143 0.71
(1)海美科技拆除原生产设备的原因及对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
2011 年 9 月,经向江宁开发区管委会等主管机关申请,并经该等主管机关核实和
验收,海美科技正式停止生产并拆除了生产设备。海美科技停止生产并拆除设备的原因
为:海美科技原主要经营场所位于南京市江宁区东山镇章村,其厂房系租赁的集体建设
用地上建设的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只有兴办乡镇企
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及农村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才可以使用农
民集体所有土地,除此之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
于非农业建设。为规范土地使用行为并响应南京市江宁区政府关于江宁区城乡规划,本
公司决定停止使用上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厂房并拆除生产设备。
为建设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四乙酸盐的生产基地,本公司新收购了南京科瑞玛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现名为“南京海润医药有限公司”),取得了位于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的一
块面积为 20,011.6 平方米的宗地。该等生产基地建成投产前,海美科技通过委托加工的
方式生产四乙酸盐产品并供应予本公司。因此,本公司所需的四乙酸盐供应将一直保持
稳定,海美科技停止生产并拆除设备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及持续发展并无实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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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被本公司收购前,海美科技最近一年年末的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10 年 12 月 31 日(评估值)
资产 338.72 338.81
其中:流动资产 328.49 328.30
固定资产 10.23 10.51
负债 80.89 80.89
净资产 257.83 257.92
注: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
海美科技固定资产量很小,拆除设备使海美科技账面损失 2.89 万元,就该等损失,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庆财已于 2012 年 2 月对海美科技进行了现金补偿。综上,海美科
技停止生产及拆除设备对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无不利影响。
(2)海美科技未办理环评手续的原因
海美科技原为一家主营制衣、箱包的公司,2004 年 3 月经主管工商局核准变更经
营范围,主营业务变更为医药中间体四乙酸盐的加工生产,经营场所不变。因当时未对
生产场所进行大规模的新建、改建、扩建,海美科技及其原投资方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
及环境保护验收手续。2011 年 5 月,本公司收购海美科技后,出于进一步规范环境保
护手续的考虑,向南京市江宁区环境保护局咨询了补办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验收手续的
相关事宜,但因海美科技早已投产,该等手续最终未获补办。
海美科技受南京市江宁区环境保护局监管,该局对海美科技进行例行的日常监测及
检查等,海美科技在生产经营中并未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任何责令整
改、处罚,且已取得南京市江宁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相关证明,亦未因环境问题与第三
方产生任何争议或纠纷。
3、南京海光应用化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南京海光应用化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前身南京海光应用化学研究所成立于 1992 年 11
月 18 日,2011 年 12 月 9 日,经南京市江宁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南京海光应用化
学研究所转办为南京海光应用化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 22 万
元,住所为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科建路 699 号,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
经营项目:精细化工、生物医学、化学合成、新剂型产品技术的研发。截至本招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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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签署日,本公司为海光研究所的唯一股东。
报告期内海光研究所无实际业务经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其简要财务情况
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3 年 6 月 30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67 39 22
净资产 -33 -11 22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营业收入 - - 0.01 0.02
净利润 -22 -33 -0.8 -0.09
4、南京海润医药有限公司
海润医药成立于 2010 年 12 月 22 日,目前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 700 万元,住所
为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开发土地 3D-3-4,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
目:原料药、医药中间体、新药的研发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
日,本公司为海润医药的唯一股东。
被本公司收购前,海润医药并未开展任何实际业务经营。2011 年 10 月 15 日,海
润医药的股东吕杨、南京科瑞玛科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所持
海润医药全部股权以 940 万元转让予本公司。2012 年 2 月 6 日,海润医药完成了该等
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并更名为“海润医药”。
(1)交易基本情况
海润医药成立于 2010 年 12 月 22 日,自成立至被本公司收购前,海润医药的注册
资本为 700 万元,股权结构未发生过变更,由南京科瑞玛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50%、吕杨
持股 50%,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沥青改性剂、油田外加
剂、建筑工程防水材料、水泥助磨剂、混凝土外加剂、铁路建工材料、建筑保温材料、
建筑防火材料销售;混凝土的生产、销售”。海润医药成立后并未开展任何实际业务经
营,与本公司业务不存在关系。海润医药原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本公司实际
控制人陈庆财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君茹、CHEN HONGYU、以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任何利益关系。
(2)交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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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延伸产业链及进一步保证药品质量,本公司拟新建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生产基
地,因现有的位于南京市江宁区科建路的地块面积有限,本公司决定取得新的土地建设
上述生产基地。
(3)定价依据
海润医药截至 2011 年 8 月 31 日的账面净资产为 690 万元,主要资产为预付的土地
出让金。经本公司与海润医药原股东协商一致,各方同意在海润医药上述账面净资产基
础上适当溢价,将股权转让价格确定为 940 万元。
(4)履行程序
上述收购海润医药股权经本公司 2011 年 7 月 29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并经海润医药股东会决议,已于 2012 年 2 月 6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5)本次收购对发行人业务经营的具体影响
本次收购后,海润医药作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定位于原料药和
医药中间体的生产基地,为本公司的药品生产提供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海润医药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838 万元、净资产为 650
万元,2012 年度实现净利润-34 万元。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海润医药经审计的总资
产为 1,827 万元、净资产为 640 万元,2013 年 1-6 月实现净利润-11 万元。
海润医药的资产占本公司的比例很小且未实质开展业务经营,对本公司的主营业务
和经营业绩没有重大影响。收购海润医药并建设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生产基地将进一步
扩展公司的业务范围,更好的保证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的质量和供应,本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未因此发生变化。
5、美国研究所
美国研究所为一家于 2012 年 2 月 7 日依据美国特拉华州法律成立并依法存续的公
司,注册地址为 399 Medea Creek Lane, Oak Park, California,U.S.A。主要从事生物仿制
药和新生物药物的研发。
经苏境外投资[2012]00113 号文批准并获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商境外投资证第
3200201200132 号),以及根据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关于核准江苏奥赛康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在美国设立研发平台项目的通知》(苏发改境外发[2012]84 号),本公司
分别于 2012 年 7 月 23 日、2012 年 9 月 21 日、2013 年 4 月 12 日认购美国研究所普通
股 75 万股、优先股 10 万股、优先股 8 万股并获发股票证书,其中普通股每股价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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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667 美元,优先股每股价格为 9.95 美元,上述合计 179.60 万美元的股份认购款已
经支付完毕。自 2012 年 7 月 23 日起,公司持有美国研究所 100%股份。
美国研究所已与其研发团队成员卢建丰(Jianfeng Lu)、何东苟(Donggou He)、吕
越峰(Yuefeng Lu)、王爱君(AiJun Wang)签署协议,约定从 2014 年 1 月 1 日起,美
国研究所将以每股 0.006667 美元的价格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分四年向上述四人分别
发行 7.5 万股、2 万股、6.5 万股、2 万股的普通股。除卢建丰(Jianfeng Lu)持有的 1
万股外,美国研究所对其他股份的取得、转让等设定了限制性条件。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美国研究所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621 万元,净资产为 600
万元,2012 年度实现净利润-29 万元。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美国研究所经审计的总
资产为 1,135 万元,净资产为 1,084 万元,2013 年 1-6 月度实现净利润 3 万元。
6、江苏安达医药有限公司
江苏安达医药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7 月 2 日,目前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 1,000
万元,住所为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方水路 158 号广德商厦 225 房间,经营范围为:许可经
营项目:药品批发(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一般经营项目:一类医疗器械、化学试
剂、药品包装材料、日用化学品、化工原料、日用百货的销售;商务信息咨询;自营和
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为江苏安达医药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
7、西藏嘉信景天药业有限公司
西藏嘉信景天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9 月 8 日,目前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
500 万元,住所为拉萨市金珠西路 158 号阳光新城商铺一层 19、20 号,经营范围为:
中成药、化学药制剂(仅限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产品及其拥有股份的产
品)、中药材种植、收购;化妆品的研发、销售;藏香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化品)、
电子产品、包装材料、日用百货、民族手工艺品的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截至本招股
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持有嘉信景天药业 80%的股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达医药持有
嘉信景天药业 20%的股权。
本公司对嘉信景天药业进行增资前,嘉信景天药业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 100 万
元,重庆凯联投资有限公司为其唯一股东。为进一步加强及拓宽本公司所研制药品的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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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能力及渠道,2013 年 7 月 25 日,本公司与嘉信景天药业及重庆凯联投资有限公司签
署《合作协议书》,约定本公司对嘉信景天药业增资 400 万元成为其控股股东、持有嘉
信景天药业 80%的股权,重庆凯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20%的股权。重庆凯联投资有限
公司及其股东与本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庆财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君茹、CHEN
HONGYU、以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任何
利益关系。
本公司增资前,嘉信景天药业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240 万元、净资产为 213 万元,
2013 年 1-6 月实现净利润 0.1 万元;增资完成后,嘉信景天药业负责销售本公司及本公
司拥有股份的公司的产品。
本次增资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西藏大德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
《验资报告》(藏大信验字[2013]第 895 号)予以验证,已于 2013 年 9 月 3 日完成了工
商变更登记。
2013 年 10 月 15 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达医药与重庆凯联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
权转让协议,约定重庆凯联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嘉信景天药业剩余 20%的股权以 300
万元价格转让予安达医药,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已于 2013 年 10 月 30 日完成了工商变更
登记。
8、生命细胞技术有限公司(LIVING CELL TECHNOLOGIES LIMITED)
LCT 公司是一家于 2003 年 3 月 17 日在澳大利亚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为 Suite 302, Level 3,70 Pitt Street, Sydney, New South Wales, Australia,主营业务为:持
有 Diatranz Otsuka Limited(一家以为 I 型糖尿病和神经系统紊乱疾病研发细胞疗法为主
营业务的公司)的 50%股权和向该公司提供检验、研发、管理和行政服务。
LCT 公司于 2004 年 8 月 31 日在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 LCT。本公
司于 2011 年 1 月 28 日与该公司签订股份认购协议,认购该公司 14,334,080 普通股(每
股 0.12 澳元,总计 1,720,090 澳元),占该公司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已发行股份总
数的 4.02%,该项境外投资于 2011 年 2 月 25 日获江苏省商务厅核发《企业境外投资证
书》(商境外投资证第 3200201100058 号)批准。根据 LCT 公司公开披露的半年报,经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 BDO East Coast Partnership 审计,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LCT 公
司总资产为 1,556 万澳元,净资产为 1,453 万澳元,2012 年 7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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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实现净利润-26 万澳元。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曾控制的子公司
1、南京海光应用化学研究有限公司
海光应用成立于 2011 年 4 月 27 日,为本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
资本为 50 万元,住所为南京市江宁科学园科建路 699 号,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
无。一般经营项目:精细化工、生物医学、化学合成、新剂型产品技术的研发。
海光应用的设立原因为南京海光应用化学研究所当时限于其个人独资企业的企业
性质无法被本公司直接收购,陈庆财原准备注销南京海光应用化学研究所并由本公司成
立海光应用,以继续利用“海光”在药品研发领域的良好声誉。在南京海光应用化学研究
所转办为有限责任公司并被本公司收购后,海光应用已无存续的必要,已于 2012 年 2
月 1 日办理完成注销手续,自其成立至该注销日,海光应用未开展实质业务。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海光应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总资产为 45 万元,
净资产为 45 万元,2011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5 万元。注销前,海光应用未经审计的总资
产为 38 万元,净资产为 38 万元,2012 年 1 月份实现净利润为-7 万元。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为南京奥赛康,本次发行前南京奥赛康持有公司 8,820 万股股份,占
公司股本总额的 42%。该公司成立于 1996 年 11 月 25 日,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 3,200
万元,住所为南京江宁科学园科建路 699 号,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
批发与零售。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与管理;物业管理;计算机维修;文具用品零售;
技术推广服务及相关咨询服务。南京奥赛康自成立以来的主要业务为投资管理,未从事
药品研发、生产业务,目前主要资产为持有本公司股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南京奥赛康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股权比例
1 陈庆财 17,523,520 54.761%
2 张君茹 7,619,200 23.810%
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股权比例
3 戴建国 6,095,360 19.048%
4 陈靖 761,920 2.381%
合计 32,000,000 100%
经江苏中正同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南京奥赛
康合并报表总资产为 100,977 万元,净资产为 64,254 万元,2012 年度实现净利润 24,179
万元;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南京奥赛康合并报表总资产为 121,560 万元,净资产为
74,839 万元,2013 年 1-6 月实现净利润 16,182 万元。
2、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陈庆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其妻子张君茹女士、女儿 CHEN HONGYU 女士为其
一致行动人。
陈庆财,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和新加坡的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2010619590614XXXX;张君茹,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和新加坡永久居留权,身份
证号码 32010619590901XXXX;CHEN HONGYU,澳大利亚籍,护照号 E40497XX。
本次发行前,实际控制人陈庆财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南京奥赛康控制公司 42%的股
权,通过伟瑞发展持有公司 15%的股权,陈庆财合计可实际控制公司 57%的股权。
(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奥赛康外,直接持有本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包括:
1、苏洋投资
本次发行前苏洋投资持有公司 3,990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9%。该公司成
立于 2011 年 4 月 18 日,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 800 万元,住所为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
龙眠大道 618 号协众雅居 12 幢 1812 室,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
目:实业投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苏洋投资的股权结构为:赵俊持有 70%,其子赵恺晨持
有 30%。赵俊,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32010619640627XXXX,
目前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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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苏洋投资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189 万元,净资产为 1,189
万元,2012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389 万元。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苏洋投资未经审计
的总资产为 2,217 万元,净资产为 2,217 万元,2013 年 1-6 月实现净利润为 1,194 万元。
2、中亿伟业
本次发行前中亿伟业持有公司 3,990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9%。中亿伟业
英文名称为 Grand Mission Holdings Limited,为一家于 2011 年 4 月 27 日在香港成立的
有限公司,住所为 12th Floor Ruttonjee House 11, Duddell St Central, Hong Kong,业务性
质为投资控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亿伟业已发行股份数为 10 股,其中赵小伟(ZHAO
XIAOWEI)持有 7 股,其子 ZHOU LIYI 持有 3 股。赵小伟(ZHAO XIAOWEI),澳大
利亚籍,护照号为 E40420XX。赵小伟(ZHAO XIAOWEI)目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中亿伟业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7,422 万港币,净资产为
342 万港币,2012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395 万港币。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中亿伟业未
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8,684 万港币,净资产为 1,648 万港币,2013 年 1-6 月实现净利润为
1,265 万港币。
3、伟瑞发展
本次发行前伟瑞发展持有公司 3,150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5%。伟瑞发展
英文名称为 Vast Luck Development Limited,为一家于 2010 年 11 月 25 日在香港成立的
有限公司,住所为 7/F Allied Kajima Bldg, 138 Gloucester Rd, Wanchai, Hong Kong,业务
性质为金融投资,房地产,国际贸易。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伟瑞发展已发行股份数为 10,000 股,均由 CHEN
HONGYU 持有。CHEN HONGYU,澳大利亚籍,护照号为 E40497XX。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伟瑞发展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4,910 万港币,净资产为
354 万港币,2012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419 万港币。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伟瑞发展未
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5,977 万港币,净资产为 1,422 万港币,2013 年 1-6 月实现净利润为
1,068 万港币。
4、海济投资
本次发行前海济投资持有公司 1,050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该公司成
立于 2011 年 5 月 16 日,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 200 万元,住所为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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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东新南路 15 号瓯江大厦 610 室,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
投资管理。
海济投资由本公司 40 名员工共同设立。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海济投资的具
体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任为荣 32.00 16.00%
2 张建义 24.00 12.00%
3 徐有印 24.00 12.00%
4 李晓昕 12.00 6.00%
5 王孝雯 12.00 6.00%
6 陈祥峰 12.00 6.00%
7 陈庆红 12.00 6.00%
8 林毓 5.33 2.67%
9 宗在伟 5.33 2.67%
10 伏世建 5.33 2.67%
11 杜翠萍 3.20 1.60%
12 鞠蓉 3.20 1.60%
13 蔡继兰 3.20 1.60%
14 陈卫东 3.20 1.60%
15 夏东 3.20 1.60%
16 胡颖 1.60 0.80%
17 蒋小祥 1.60 0.80%
18 张桂根 1.60 0.80%
19 李国强 1.60 0.80%
20 吉同琴 1.60 0.80%
21 陈家 1.60 0.80%
22 张宜山 1.60 0.80%
23 陈继龙 1.60 0.80%
24 王红梅 1.60 0.80%
25 叶东 1.60 0.80%
26 戴启香 1.60 0.80%
27 田金花 1.60 0.80%
28 唐燕平 1.60 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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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29 李招芹 1.60 0.80%
30 杭从荣 1.60 0.80%
31 李红梅 1.60 0.80%
32 王绪刚 1.60 0.80%
33 曹斌 1.60 0.80%
34 刘留成 1.60 0.80%
35 马金枝 1.60 0.80%
36 林健 1.60 0.80%
37 王为民 1.60 0.80%
38 曹子荣 1.60 0.80%
39 张酣 1.60 0.80%
40 林富雄 1.60 0.80%
合计 200.00 100%
注:陈庆红为陈庆财的兄长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海济投资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326 万元,净资产为 325
万元,2012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126 万元。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海济投资未经审计
的总资产为 643 万元,净资产为 640 万元,2013 年 1-6 月实现净利润为 315 万元。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1、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奥赛康除持有公司 42%股权外,并未
控制其他企业。
2、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实际控制人陈庆财及其一致行动人除通过南京奥赛康间
接控制本公司外,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1)采华有限公司
采华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 Charming Sino Limited,为一家于 2007 年 10 月 16 日在
香港成立的有限公司,住所为 7/F, Allied KAJIMA Building, 138 Gloucester Road, Wanchai,
Hong 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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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采华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为 1 股,由张君茹持有。
采华有限公司的业务性质为房地产投资。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采华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386 万港币,净资产为-210 万港币,2012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42
万港币。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采华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366 万港币,净
资产为-231 万港币,2013 年 1-6 月实现净利润为-21 万港币。采华有限公司出现亏损的
主要原因为其在报告期内并未开展任何实质业务,因而未实现收入,其费用的主要构成
为管理费用,以致净利润出现亏损。
(2)伟瑞发展有限公司
伟瑞发展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发行人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部分。
3、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曾控制的其他企业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陈庆财及其一致行动人除控制上述企业外,还曾控制海麦药
业、海美科技、海光研究所、长海研究所、海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Modern Investment
Company Pty Ltd 等企业。该等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海南海麦药业有限公司
海麦药业的企业基本情况请详见本节的“四、发行人股权结构和组织机构”—“(三)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部分。
海麦药业主要经营药品销售业务,并拥有正常经营形成的相关资产,其不从事药品
研发、生产业务,也不持有任何药品技术、批准文号、相关商标等。
(2)南京海美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海美科技的企业基本情况请详见本节的“四、发行人股权结构和组织机构”—“(三)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部分。
海美科技主要经营四乙酸盐生产销售业务,并拥有正常经营形成的相关资产,其不
从事药品研发、生产业务,也不持有任何药品技术、批准文号、相关商标等。
(3)南京海光应用化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海光研究所的企业基本情况请详见本节的“四、发行人股权结构和组织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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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三)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部分。
海光研究所原从事药品技术研发业务,但其不从事药品生产业务,未持有任何药品
批准文号及相关商标,本公司部分药品的生产技术来源于海光研究所,具体情况请详见
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的“六、与发行人经营相关的主要无形资产”—“(二)
其他无形资产”—“4、药品批准文号”部分。本公司成立后,海光研究所的主要研发人员
陈庆财、赵小伟(ZHAO XIAOWEI)、赵俊、陈祥峰、宗在伟、李晓昕等及其他相关人
员转入本公司工作。2007 年海光研究所停止药品技术研发业务,报告期内及目前,海
光研究所未从事任何实质性业务。
(4)上海长海药物研究所
上海长海药物研究所成立于 1998 年 3 月 3 日,于 2011 年 12 月 8 日注销,注销登
记前的注册资金为 20 万元。原住所和主要经营地为上海市杨浦区赤峰路 65 号,原经营
范围为“精细化工、化学合成、生物医药、营养保健、医疗器械专业技术领域内的四技
服务”。
上海长海药物研究所注销前的股权结构为:陈庆财持股 45%;侯福祥持股 20%;
徐宁持股 10%;陈靖、杨晓霞、周之鸿、邱伟和朱瓯各持股 5%。根据注销清算报告,
截至 2011 年 11 月 25 日,上海长海药物研究所清算前总资产和净资产均为 7 万元。
上海长海药物研究所自成立至注销期间未开展任何业务经营,不拥有任何药品研
发、生产相关的资产、生产技术、批准文号及相关商标。
(5)海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海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 Haitian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mpany,为一家于
2000 年 8 月 23 日在香港成立的有限公司,已于 2012 年 4 月 20 日注销,原住所为 7/F Allied
Kajima Bldg, 138 Gloucester Rd, Wanchai, Hong Kong。该公司注销前股权结构为:陈庆
财持有 999,999 股,HO Raymond 持有 1 股。
注销前,海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业务性质为医药产品贸易。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海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95 万港币,净资产为 95 万港币,
2011 年度净利润为-3 万港币。海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出现亏损的主要原因为其在报告
期内并未开展任何实质业务,因而未实现收入,其费用的主要构成为管理费用,以致净
利润出现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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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Modern Investment Company Pty Ltd
Modern Investment Company Pty Ltd 为一家于 2004 年 9 月 6 日在澳大利亚成立的有
限公司,已于 2013 年 2 月 14 日注销,原住所为 129 PORT ROAD ,QUEENSTOWN SA
5014。该公司注销前股权结构为:陈庆财持有 5 股,张君茹持有 5 股。
注销前,Modern Investment Company Pty Ltd 的主营业务为酒类出口。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Modern Investment Company Pty Ltd 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9 万澳元,净资
产为-6 万澳元,2012 年 7 月至 2012 年 12 月实现净利润为-0.1 万澳元。
除上述情况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经营药品研发、生产、销售等相
关业务的情况,本公司成立后与其他经营药品相关业务的企业间在资产、技术、商标、
药品批准文号、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他往来等关系。报告期内及目前,实际控制人控制
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不存在经营相同或相近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上
述其他企业不存在为本公司承担成本或费用或利益输送的情形。报告期内及目前本公司
的业务、资产、技术、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独立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四)发行人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均未被质押或托管,也不存
在其他权属有争议的情况。
六、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21,000 万股。本次发行共发行 5,546.60 万股,其中新
股发行 1,186.25 万股、控股股东南京奥赛康老股转让 4,360.35 万股。发行前后的股权结
构如下表所示:
本次发行前股本结构 本次发行后股本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所占比例 持股数(万股) 所占比例
1 南京奥赛康 8,820 42% 4,459.65 20.10%
2 苏洋投资 3,990 19% 3,990 1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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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前股本结构 本次发行后股本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所占比例 持股数(万股) 所占比例
3 中亿伟业 3,990 19% 3,990 17.98%
4 伟瑞发展 3,150 15% 3,150 14.20%
5 海济投资 1,050 5% 1,050 4.73%
6 社会公众股 - - 5,546.60 25.00%
合计 21,000 100% 22,186.25 100%
(二)发行人的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共有 5 名法人股东,分别为南京奥赛康、苏洋投资、中亿伟业、
伟瑞发展和海济投资。本次发行前该 5 名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数和股份比例如上表所
述。
(三)2011 年发行人新增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1、苏洋投资
苏洋投资为本公司副董事长赵俊控制的一家有限公司。本次入股前,赵俊持有南京
奥赛康 18%的股权,并通过南京奥赛康间接持有江奥有限 12.60%的股权。
2011 年 5 月 18 日,苏洋投资与南京奥赛康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江奥有限注
册资本确定的价格 618.20 万元收购南京奥赛康持有的江奥有限 19%的股权。同日经南
京奥赛康当时的全体股东协商一致,赵俊将其所持南京奥赛康 18%的股权全部转让给陈
庆财的一致行动人张君茹及南京奥赛康原股东戴建国、陈靖、陈庆财,以退出其对南京
奥赛康的持股。
2、中亿伟业
中亿伟业为本公司副董事长赵小伟(ZHAO XIAOWEI)控制的一家成立于香港的
有限公司。本次入股前,赵小伟(ZHAO XIAOWEI)持有南京奥赛康 18%的股权,并
通过南京奥赛康间接持有江奥有限 12.60%的股权。
经与 KENING JAMES 协商一致,2011 年 5 月 18 日,中亿伟业与江奥有限原境外
自然人股东 KENING JAMES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 5,509.89 万元的价格收购
KENING JAMES 持有的江奥有限 19%的股权,定价依据为参考江奥有限经评估的净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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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值 28,999.40 万元。同日经南京奥赛康当时的全体股东协商一致,赵小伟(ZHAO
XIAOWEI)将其持有的南京奥赛康 18%的股权全部转让予张君茹。
3、伟瑞发展
伟瑞发展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庆财的女儿及一致行动人 CHEN HONGYU 全资持
有的一家成立于香港的有限公司。本次入股前,CHEN HONGYU 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江
奥有限的股权。
经与 KENING JAMES 协商一致,2011 年 5 月 18 日,伟瑞发展与 KENING JAMES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以 3,189.93 万元的价格收购 KENING JAMES 持有的江奥有
限 11%的股权,定价依据为参考江奥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值 28,999.40 万元。同日,伟
瑞发展与南京奥赛康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 130.15 万元的价格收购南京奥赛康持有
的江奥有限 4%的股权,定价依据为参考江奥有限注册资本。
4、海济投资
海济投资共有 40 名自然人股东,均为本公司员工,其具体股东情况详见本节“五、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之“(二)持有发行人 5%
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部分所述。
考虑上述员工对公司的历史贡献并为保持团队稳定,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经江奥有
限原各股东协商一致,同意南京奥赛康将持有的江奥有限 5%股权转让予该等员工共同
设立的海济投资。2011 年 5 月 18 日,海济投资与南京奥赛康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以 162.69 万元的价格收购南京奥赛康持有的江奥有限 5%的股权,定价依据为参照江奥
有限的注册资本定价。
上述涉及南京奥赛康的股权转让于 2011 年 5 月 25 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江奥
有限的股权转让于 2011 年 5 月 30 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四)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奥赛康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庆财控制,南京奥赛
康持有本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42%。陈庆财的女儿及一致行动人 CHEN HONGYU 全
资持有的境外公司伟瑞发展持有本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15%,该等股份亦可由陈庆财
实际控制。因陈庆财与 CHEN HONGYU 的上述关系,本公司股东南京奥赛康与伟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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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间存在关联关系。另外,陈庆财的兄长陈庆红持有海济投资 6%股权,海济投资持有
本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5%。
除此之外,公司股东间不存在任何其他关联关系。
(五)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详见本节之“九、发行
人、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
做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部分所述。
七、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
过二百人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
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况。
八、员工及其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情况
随着本公司业务的迅速发展,公司员工人数逐年增加,自 2010 年以来本公司在册
人数及其变化情况如下:2010 年末为 912 人,2011 年末为 1,226 人,2012 年末为 1,978
人,2013 年 9 月末为 2,322 人。
(一)员工结构情况
1、专业结构
截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员工专业结构如下:
项目名称 人数 占总人数比例
生产人员 290 12.49%
销售人员 1,418 61.07%
技术人员 517 22.27%
管理人员 42 1.81%
财务人员 45 1.94%
其他 10 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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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322 100.00%
2、受教育程度
截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员工受教育程度如下:
项目名称 人数 占总人数比例
博士 14 0.60%
硕士 113 4.87%
本科 779 33.55%
大专 1,029 44.32%
其他 387 16.67%
合计 2,322 100.00%
3、员工年龄分布
截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员工年龄分布如下:
项目名称 人数 占总人数比例
30 岁以下 958 41.26%
30 岁至 40 岁 1,177 50.69%
40 岁至 50 岁 169 7.28%
50 岁以上 18 0.78%
合计 2,322 100.00%
4、报告期内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比重
项目年度 全体在册员工人数 研发人员数 占全体在册员工比例
2010 年 12 月 31 日 912 119 13.05%
2011 年 12 月 31 日 1,226 155 12.64%
2012 年 12 月 31 日 1,978 237 11.98%
2013 年 9 月 30 日 2,322 270 11.63%
(二)员工社会保障情况
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按照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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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为员工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具体缴纳情况如下:
1、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
截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有 2,322 名员工,除部分新进员工
正在办理社会保险开户和缴纳手续外,公司已为上述所有在职员工缴纳了报告期内员工
劳动合同期间的社会保险。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及员工各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情况如下表
所示: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项目名称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 (%) (%) (%) (%) (%) (%) (%)
养老保险 10-22 8 10-22 8 10-22 8 10-22
医疗保险 5-12 1-3.5 5-12 1-3.5 5-12 1-3.5 5-12 2-2.5
失业保险 0.4-2 0.2-1 0.4-2 0.2-1 0.4-2 0.2-1 0.2-2 0.1-1
生育保险 0.4-1.6 0 0.4-1.6 0 0.45-1 0 0.3-1
工伤保险 0.3-2.5 0 0.3-2.5 0 0.3-2 0 0.25-1.20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符合国家和地方有
关规定。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属各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分别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社会保险
缴纳情况出具了证明,证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
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规章,不存在因社会保险问题受到处罚的情形。
2、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本公司、海麦药业、海美科技分别于 2009 年 9 月、2011 年 6 月、2011 年 8 月开立
住房公积金账户并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因海麦药业和海美科技未开立住房公积金账
户,2010 年末未及时为 23 人缴纳住房公积金。截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除部分新入职
员工正在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和缴纳手续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为全体员工缴纳住
房公积金。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及员工各自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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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示:
项目名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称 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个人(%)
住房公
5-15 5-12 5-15 5-12 5-15 5-12 5-13 5-12
积金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符合国家和地方有
关规定。
因前述报告期内未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导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形,若需补缴,
需补缴的金额及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如下:
项目名称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需补缴金额(万元) - - 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16,236 24,206 15,144 9,326
利润(万元)
需补缴金额/当年公司净利 - - 0.01% 0.03%
润比例
如上表所示,上述情形涉及金额很小,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
性影响。
2011 年 12 月,公司股东南京奥赛康、苏洋投资、中亿伟业、伟瑞发展出具《承诺
函》,承诺:若经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或要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需为员工
补缴住房公积金,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若因未为员工及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而需承
担任何罚款或遭受任何损失,上述股东将共同足额补偿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此发生的
支出或遭受的任何损失,且毋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支付任何对价;且同时承诺,其将
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促使公司以后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员工及时足额缴纳住房
公积金。2011 年 12 月,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以后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为员工及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避免住房公积金缴纳不规范的情形。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属各地社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住
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出具了证明,证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
住房公积金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规章,不存在因住房公积金问题受到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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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做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
联方就股份锁定、持股意向、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
方就股份锁定、持股意向、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
提示”之“二、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等
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等的承诺”。
(二)发行人就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发行人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
“二、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等关于股份
锁定、持股意向、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等的承诺”。
(三)关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承诺
关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承诺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稳
定股价预案”。
(四)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本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奥赛康,实际
控制人陈庆财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君茹、CHEN HONGYU 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上述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 “一、同业竞争”之 “(二)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五)减少关联交易、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奥赛康所出具的关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南
京奥赛康实际控制人陈庆财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君茹、CHEN HONGYU 所出具的关于避
免资金占用的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关联方及
关联交易”之“(四)发行人规范、减少关联交易及防止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措施”。
(六)发行人及主要股东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南京奥赛康、苏洋投资、中亿伟业、伟瑞发展见本节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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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及其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情况”之“(二)员工社会保障情况”之“2、住房公积金
缴纳情况”。
(七)上述责任主体关于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
有关上述责任主体关于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
之“四、关于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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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药品生产(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新药的
研发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公司主要从事消化类、抗肿瘤类及其他药品的研发、生产
和销售。
公司消化类产品主要为质子泵抑制剂(PPI)注射剂,主要产品包括注射用奥美拉
唑钠(商品名:奥西康)、注射用兰索拉唑(商标名:奥维加),其中奥西康主要用于消
化性溃疡出血、吻合口溃疡出血等,奥维加主要用于口服疗法不适用的伴有出血的十二
指肠溃疡。同时,公司生产的 PPI 注射剂品种还包括注射用泮托拉唑钠(商品名:潘美
路)。
公司抗肿瘤类产品主要包括铂类等抗肿瘤类用药和抗肿瘤辅助用药,其中铂类抗肿
瘤类用药主要产品包括注射用奈达铂(商品名:奥先达)、注射用奥沙利铂(商品名:
奥正南),其中奥先达主要适用于头颈部癌、非小细胞肺癌、食管癌、卵巢癌等实体瘤,
奥正南主要适用于经过氟尿嘧啶治疗失败之后的结、直肠癌转移的患者;抗肿瘤辅助用
药主要包括注射用右丙亚胺(商品名:奥诺先),奥诺先主要适用于接受阿霉素治疗累
积量达 300mg/m2,并且医生认为继续使用阿霉素有利的女性转移性乳腺癌患者。同时,
公司还拥有多西他赛注射液(商品名:奥名润)、紫杉醇注射液(商品名:奥素)、注射
用培美曲塞二钠(商标名:奥天成)等所在市场容量较大的抗肿瘤类用药。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的各产品营业收入构成中,全部为化学制剂药。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的规定,公司为医药制造业(分类代码为 C27)。
公司生产的药品均为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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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业监管部门、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管理体制
1、行业监管部门
我国医药行业由国务院下辖的 5 个部门分别监督管理,这些部门在医药行业的主要
监管职能如下表所示:
部门 主要职能
国家卫生和
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负责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药品法典
计划生育委
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制定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规划
员会
负责组织制定、公布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
责制定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药品、
国家药监局
医疗器械注册并监督检查;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
监测和处置工作等
国家中医药 依据国家卫生、药品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中医、中医中药结合、中西医
管理局 结合以及民族医疗医药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组织起草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
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
国家发展和
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
改革委员会
和政策的建议(制定药品价格政策,监督价格政策的执行,调控药品价格总水平)
人力资源和 拟定医疗保险的规则和政策,编制《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
社会保障部 录》
国家药监局是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医药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省一级设立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药品监督行政管理工作,省以下包括市、州、
盟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为省药监局的直属机构。
2、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医药行业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我国制定了严格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医药行业,
其中主要有:
主要法律法规 实施时间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2000 年 1 月 1 日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2000 年 7 月 1 日
《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若干规定》 2000 年 7 月 7 日
《药品政府定价办法》 2000 年 12 月 25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001 年 12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2002 年 9 月 15 日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2004 年 4 月 1 日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 2004 年 7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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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法律法规 实施时间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2004 年 8 月 5 日
《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及收费管理暂行规定》 2004 年 12 月 1 日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2006 年 6 月 1 日
《医药价格工作守则》 2007 年 3 月 1 日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2007 年 5 月 1 日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2007 年 10 月 1 日
《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2007 年 12 月 10 日
《新药注册特殊审批管理规定》 2009 年 1 月 7 日
《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 2009 年 1 月 17 日
《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 2009 年 8 月 18 日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 2009 年 8 月 18 日
《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 2009 年 11 月 27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 年版)》 2010 年 10 月 1 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
2010 年 11 月 19 日
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年修订)》 2011 年 3 月 1 日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
2012 年 3 月 14 日
案的通知》
《关于做好 2012 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实施工作的通知》 2013 年 3 月 13 日
近年来国家发布的主要相关产业政策如下:
(1)《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2009 年 3 月 17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该意见指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
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到 2011 年,基本医
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
一步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突破,明显提高基本医
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 的问题。
到 2020 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
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人人享有基本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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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服务,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2)《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 年)》
2009 年 3 月 18 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
方案(2009-2011 年)的通知》。通知指出,2009-2011 年重点抓好五项改革:一是加快
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二是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三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
服务体系;四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五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3)《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三份文件
2009 年 8 月 18 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文件精
神,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
意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 版),标志着我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正式实施。
(4)《关于印发医学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2011 年 10 月 28 日,卫生部、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十个部门联合发
布了《医学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其指出近年来,我国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
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呈持续上升和年轻化的趋势,已经成为我国城乡居民的主要
死亡原因并带来沉重的医疗负担。
十二五期间,医学科技的发展重点包括突破一批药物创制关键技术和生产工艺,完
善新药创制与中药现代化技术平台,建设一批医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基本形成具
有中国特色的国家药物创新体系,增强医药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和产业竞争力。
(5)《医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2012 年 1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医药工业“十二五”
发展规划》,其指出“十二五”主要发展任务包括以下内容:
增强新药创制能力。坚持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在恶
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领域,加快推进创新药物开发和产业化,推动相关企
业在药物设计、新药筛选、安全评价、临床试验及工艺研究等方面开展与国际标准接轨
的研发外包服务,创新医药研发模式,提升专业化和国际化水平。
提升药品质量安全水平,全面实施新版 GMP。推动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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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机构,规范生产文件管理,提高生产环境标准。
优化产业区域布局,发挥东部地区引领医药产业升级的主导作用。充分利用“长三
角”、“珠三角”和“环渤海”地区在资金、技术、人才和信息上的优势,重点发展附加值
高、资源消耗低、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医药产品,建设与国际接轨的研发和生产基地。
提高医药工业信息化水平,提高企业管理信息化水平。鼓励企业集成应用企业资源
计划、供应链管理、客户关系管理、电子商务等信息系统,推动研发、生产、经营管理
各环节信息集成和业务协同,提高企业各个环节的管理效率和效能。
3、行业管理体制
(1)药品生产许可、经营许可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5 号),开办药品
生产企业,须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凭药品生产许可证到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新药临床试验审批通过
后,新药方可进行临床试验;完成临床试验并通过新药生产审批的,发给药品注册批件
和新药证书;已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备该药品相应生产条件的,同时发给药品批准
文号。药品生产企业在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并通过 GMP 认证后,方可生产该药品。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
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
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
登记注册。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2)药品委托生产
对具备一定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经有权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允许这些企业
接受委托生产药品,但疫苗、血液制品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它药品不允
许委托生产。其目的是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生产条件,减少重复投资和建设,有利于优化
资源配置,促进医药产业的结构调整。
(3)药品注册管理制度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令第 28 号),药品注册申请包括新药申请、
仿制药申请、进口药品申请及其补充申请和再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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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药申请和仿制药申请
新药申请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的注册申请。对已上市药品改变剂
型、改变给药途径、增加新适应症的药品注册,按照新药申请的程序申报。
仿制药申请,是指生产国家药监局已批准上市的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的注册申请;
但是生物制品按照新药申请的程序申报。
2)进口药品申请
进口药品申请,是指境外生产的药品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注册申请。
3)补充申请
补充申请,是指新药申请、仿制药申请或者进口药品申请经批准后,改变、增加或
者取消原批准事项或者内容的注册申请。
4)再注册申请
再注册申请,是指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有效期满后申请人拟继续生产或者进口该药品
的注册申请。
(4)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条的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 GMP 组织生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
生产企业是否符合 GMP 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
GMP 是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我国于 1988 年第一次颁布药品 GMP,
并于 1992 年和 1998 年进行了两次修订。2011 年 2 月,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生产质
量管理规范(2010 年修订)》(简称“新版 GMP”)。新版 GMP 对药品生产企业的全面质
量管理体系建设、从业人员素质、操作规程、药品安全保障、质量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
了更为严格和细化的规定,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设施及生产环境等提出了更为严格的
要求。新版 GMP 提高了我国药品生产企业的准入门槛,有利于促进医药行业资源向优
势企业集中,促进产业升级。
新版 GMP 于 2011 年 3 月 1 日开始施行。自 2011 年 3 月 1 日起,新建药品生产企
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改、扩建)车间应符合新版 GMP 的要求。现有药品生产企业
给予不超过 5 年的过渡期,并依据产品风险程度,按类别分阶段达到新版药品 GMP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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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对于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的药品生产企业(车间),应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前达到新版 GMP 规范要求,否则上述规定期限后不得继续生产药品。
2007 年 12 月我国开始施行《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令第 29 号),药品
生产企业可收回已上市销售但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并明确生产企业是药品安全的第一
责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务
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 GSP 经营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
品经营企业是否符合 GSP 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
(5)国家药品标准
我国药品质量标准是指国家为保证药品质量所制定的质量指南、检验方法以及生产
工艺等技术要求,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药品注册标准和其它药品标准。国务
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药典委员会,负责国家药品标准的制定和修订。
(6)药品定价
自 2000 年 7 月国家计委发布《关于改革药品价格管理的意见》(计价格[2000]961
号)起,国家逐步调整药品价格管理形式,药品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实行
政府定价的药品仅限于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及其他生产经营具有垄
断性的少量特殊药品(包括国家计划生产供应的精神、麻醉、预防免疫、计划生育等药
品)。政府定价药品,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最高零售价格。政府定价以外的其他药品,
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根据《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若干规定》、《关于集中招标采购药品有
关价格政策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国家发展
改革委关于印发<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及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关于进一步
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
作规范的通知》、《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等文件规定,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
参照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格和市场实际购销价格进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医
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要以省(区、市)为单位组织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中
标药品零售价格的核定,实行以中标价为基础顺加规定流通差价率的作价方法。属于政
府定价范围的药品,中标零售价格不得超过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格。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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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销售药品,要严格执行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 15%的加价
率作价的规定,中药饮片加价率可适当放宽,但原则上应控制在 25%以内。药品集中采
购的周期原则上不少于一年。对在采购期内新上市的产品,可建立增补或备案采购流程,
具体由各省(区、市)药品集中采购管理部门确定。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药品,实行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直接采购等方式进行采购。各省(区、市)可结合实际情况,确
定药品集中采购方式,根据药品集中采购的方式,按照国家差比价规则确定药品集中采
购价格;建立科学的药品集中采购评价方法:(一)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
科学开展药品评价;(二)加大质量分权重,并考虑临床疗效、质量和科技水平等因素;
(三)鼓励药品研发创新,药品价格要有利于促进企业提高创新力,研究开发新产品和
新技术;(四)以循证原则综合评价药品的质量、价格、服务和信誉等,择优选择入围
药品;(五)坚持为满足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要服务,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医疗
机构的用药差异,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用药需求。
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单独定价药品价格制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1]13 号)
的规定:企业生产经营列入政府定价范围的药品,因其产品有效性和安全性明显优于或
治疗周期和治疗费用明显低于其它企业同种药品、且不适宜按《药品政府定价办法》(计
价格[2000]2142 号)第六条规定的一般性比价关系定价的,可以申请单独定价。
根据上述规定,单独定价是对统一制定医保药品价格的一种补充,其主要出发点为
了鼓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药品,充分体现单独定价品种在产品质量上的优
势。通常情况下,单独定价产品的销售定价要高于市场同类产品定价。
(7)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我国实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是国际通
行的药品管理模式。通过加强对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生产、经营行
为,引导公众科学合理用药,减少药物滥用和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保护公众用药安全。
处方药是解除疾病用药的主体,国家对处方药的监督管理较为严格,处方药必须凭
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
非处方药(通常被称为 OTC 药)是指为方便公众用药,在保证用药安全的前提下,
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或审定后,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
断、购买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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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国务院于 2009 年 3 月 17 日和 2009 年 3 月 18 日印发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
革的意见》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 年),要求“城乡基
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
选药物并确定使用比例”、“从 2009 年起,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
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所有零售药店均应配备
和销售基本药物;完善基本药物的医保报销政策”。
国家卫生部等九部门于 2009 年 8 月 18 日制定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
施意见》,正式启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工作,与此同时《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09
版)正式公布,要求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县(市、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将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
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到 2011 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到 2020
年,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010 年 11 月 19 日,国务院办公厅制定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
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其规定基本药物采购要遵
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鼓励各地采用“双信封”的招标制度,即采用先评经济技
术标(质量)、再评商务标(价格)的“双信封”招标方式,技术标评审合格的进入商务
标评审,商务标评标中以最低报价确定拟中标药品。2012 年 3 月 14 日,国务院印发了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强调
要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质量评价标准和评标办法,既要降低
虚高的药价也要避免低价恶性竞争,确保基本药物安全有效、供应及时,对已达到国际
水平的仿制药,在定价、招标采购方面给予支持,激励企业提高基本药物质量。
2013 年 3 月 13 日,国家卫生部等三部门发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 年版),
国家基本药物品种从 2009 版的 307 种增加至 520 种。
(二)医药行业发展概况
1、全球医药行业发展概况
世界经济的发展、人口总量的增长和社会老龄化程度的提高,导致对相关药品的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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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呈上升趋势,全球医药市场近年来持续快速增长。
据国际权威医药咨询机构 IMS 预计,2012 年-2016 年,新兴医药市场预计将以
10%-13%的速度增长。中国是全球最大的新兴医药市场,2016 年将成为全球仅次于美
国的第二大市场,市场份额将从 3%上升到 6%。
2、我国医药行业发展概况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医疗保健需求的不断增长,我国医药
行业越来越受到公众和政府的关注,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重要位置。我国医药行业持续
发展,2003 年-2011 年医药工业总产值年复合增长率为 23.07%。
历年医药工业总产值及增幅(单位:亿元)
20,000 30.10% 31%
26.93% 26.01%
18,000 24.89% 24.03% 26%
16,000
19.64% 16,280
14,000 19.34% 12,920 21%
12,000 10,417 16%
14.35%
10,000 8,707
8,000 6,972 11%
5,493
6,000 4,603 6%
3,094 3,538
4,000
1%
2,000
0 -4%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中国是全球最大的新兴医药市场。根据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预测,未来十年中国医
药工业总产值将以复合年增长率 22%的速度增长,并于 2016 年有望成为全球第二大药
品市场。可见,相对于其他新兴产业的周期性和波动性,医药行业将平稳增长,抗周期
性特征较明显。受益于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等因素,医药行业未来依然将保持较快发展。
3、我国化学制药行业发展概况
化学制药行业总产值占我国医药行业总量的半壁江山,近年来进入了一个快速分
化、调整、重组的阶段,这一进程所带来的结果是中国医药企业向两个主体医药市场演
变:一个是大规模的普药市场,另一个是特色药品市场。化学制药企业两极分化、优胜
劣汰的进程不断加快。
根据万得资讯统计,2009 年-2011 年,我国化学制药行业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都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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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增长,三年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4,242 亿元、5,223 亿元和 5,620 亿元;利润总额分别为
422 亿元、527 亿元和 649 亿元,并保持了 20%以上的年复合增长率。
4、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医药行业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2009 年 3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新医
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行。新医改首次明确医疗卫生的公共品性质,强化了政府责任与
投入;提出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引导我国医疗诊疗模式从“治
疗”模式向“预防—治疗—康复”模式变化,建立国家预防体系。通过建立健全公共卫生
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基
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的总目标。
2010 年 11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国家药监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
加快医药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指出: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
要求,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加强自主创新,促进新品种、新技术研发,推动兼并重组,
培育大企业集团,加快技术改造,增强企业素质和国际竞争力,通过五年的调整,使行
业结构趋于合理,发展方式明显转变,综合实力显著提高,逐步实现我国医药行业由大
到强的转变。
2011 年 10 月,卫生部、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十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医
学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该规划指出:以创新药物研发和先进医疗器械制造为龙头
的健康产业,是世界各国争夺最激烈、最重要的战略制高点,但和发达国家相比,无论
是投入经费总量还是科技经费的比例,我国还存在较大差距,因此要进一步加大医学领
域的科技投入。从疾病谱来看,规划提出要加强若干重大疾病、常见多发病的防治技术
研究,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领域的研究将被重点支持。该规划将有力促进化学创
新药物、生物制药、医疗设备等多个领域的发展。
2012 年 1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医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
划》,对我国医药工业未来五年的发展做出了方向性的指引。该规划指出,在 “十二五”
期间要增强企业在恶性肿瘤领域新药创制能力;全面实施新版 GMP、不断提高质量标
准;发挥“长三角”等东部地区引领医药产业升级的主导作用;加快按照国际先进标准开
展通用名药物大品种的二次开发和再创新;加快国际化步伐、支持企业在境外投资设厂
和建立研发中心;提高医药工业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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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入本行业的主要壁垒
医药行业是高技术、高风险、高投入的行业。一般情况下,药品从研究开发、临床
实验、试生产、科研成果产业化到最终产品销售的整个过程要经历诸多的审批和试验,
花费大量的时间和资金。药品研发需要很高的技术水平和大量的资金投入,这就需要制
药企业具备资金、人才和设备等条件。医药行业的行业壁垒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技术壁垒
自主研发能力是医药企业最重要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对医药企业的发展起着决定性
的影响。医药行业具有跨专业应用、多技术融会、技术更新快等特点,对相关企业的全
面技术开发能力要求非常高。
2、法规壁垒
除一般性法律、法规以外,医药企业还要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
的经营条件,主要包括: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
的技术工人;具有与其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具有能对所生产药品
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
制度;我国对药品生产和药品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医药生产企业需要取得《药品生产
许可证》并通过 GMP 认证等。
3、资金壁垒
医药行业是高技术、高风险、高投入的产业。一般情况下,药品从研究开发、临床
试验、试生产到最终产品的销售,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资金、人才、设备等资源。随
着我国医药行业的发展日益规范化和产业化,医药企业在技术、设备、人才等方面的投
入越来越大。医药行业已经发展成为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和规模效益型行业,没有
一定的技术、资金的支撑和先进的管理,无法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足,因此,对
于进入医药生产行业的企业有较高的资金和规模要求。
4、品牌壁垒
医药产品是一类特殊的商品,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在消费过程中,人们
往往会选择知名度较高、质量较好的产品,因而药品生产企业的品牌、信誉度、客户基
础也是其它厂商进入医药行业的障碍;新建的医药企业要想从现有企业手中争夺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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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必须在产品研发、市场推广等方面进行较大规模的投入,且需要经历较长的品牌培育
期。因此,新竞争者树立品牌需要经受一定的市场考验。
(四)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我国大陆地区人口达到 13.40 亿,其中 65 岁以上
老年人口占 8.87%,且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为医药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增长奠定了基础。
近年来,我国的国民经济持续增长,国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们更加关注与生命健康
有关的医疗、保健消费。根据国家卫生部数据,2011 年,医院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
179.8 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 7.8%,按可比价格上涨 2.3%;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
用 6,632.2 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 7.1%,按可比价格上涨 1.6%。这表明,我国医
药市场的不断扩大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另外,“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深化医药卫
生体制改革,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由此可见,我国医药行业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总体而言,医药行业的市场增长普遍快于其它传统行业,而且医药行业的经营稳定
性优于其它一些高成长行业;另外由于医药产品较之其它消费品需求价格弹性偏低,消
费者对医药产品的需求比较稳定,且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增加,不易受突发性和偶然性因
素的影响,因此医药行业是一个稳定增长的朝阳行业。
(五)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和变动原因
近年来,我国医药行业得到了迅速发展。2011 年,医药工业总产值已达 16,280 亿
元,2003 年至 2011 年复合增长率为 23.07%。2011 年度,全行业累计实现利润总额 1,493
亿元,2003 年至 2011 年复合增长率为 24.66%。未来随着经济的持续增长、人口总量的
不断增加、社会老龄化程度的提高以及人们保健意识的不断增强,医药行业将保持持续
增长的态势。
(六)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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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口老龄化与居民人均收入的增长将加大对医药产品的需求
人口的自然增长和人口结构的老龄化趋势推动药品市场刚性增长。根据 2010 年第
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我国人口总数达到 13.40 亿,2000 年以来的自然增长率为
0.57%,人口净增长将对医药产品产生新的需求。同时,我国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
人口的 8.87%,比 2000 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增加 1.91 个百分点,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
其将进一步促进药品需求。
居民人均收入的持续较快增长促进医药市场的有效需求不断增长。我国国民经济继
续保持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2 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7,917 元,比上年增长
13.5%,扣除价格因素,较上年实际增长 10.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4,565 元,
比上年增长 12.6%,扣除价格因素,较上年实际增长 9.6%,同时居民卫生健康意识的
不断加强,促进了医药市场的有效需求不断增长。随着今后国民经济的较快发展,我国
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和用药需求仍将稳步提高。
(2)国家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医疗改革的巨大推动作用
近年来,中央政府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医药卫生体制采取了各项有力措施,其中
2009 年推出的新医疗改革方案重申了政府将在 2009-2011 年对我国的医疗体系投入
8,500 亿元,引入全民医保制度,确保 2011 年总人口的 90%被纳入医保范围中,且 2020
年覆盖率达到 100%;医改方案还提出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公共医疗服务网络(疾病预
防、孕产、卫生教育等)和基本医疗服务网络(疾病治疗),以解决多年来我国人民“看
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且将政府工作的重心向疾病预防转移。
目前,我国城乡居民参保人数合计已达 12.8 亿人,全民基本医保惠及全国 95%左
右的人口;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2000 多个县级医院和 3 万多个基层
医疗卫生机构得到改造建设。因而,长期来看,医疗改革将对医药行业产生深远的影响,
必将扩大整个市场的规模,并且推动更规范、更健康的竞争环境的形成。
(3)行业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企业优胜劣汰
通过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监督条例》等法律
法规,进一步规范了药品管理。通过严格实施 GMP、GSP 等认证,进一步增强了药品
生产和经营企业的质量意识,淘汰了一批不合格企业,促进了医药企业的优胜劣汰和产
业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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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3 月份实施的新版 GMP 进一步规定,对于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
药品的药品生产企业(车间),应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前达到新版 GMP 规范要求,否
则上述规定期限后不得继续生产药品。该规定的实施大大的抬高了行业门槛,可能将使
全国大量经营乏力的中小制药企业关停。
(4)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有利于医药行业的发展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深,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正在逐渐上升。根据
国家统计局数据,我国城镇化率已从 1978 年的 12.5%提高到了 2011 年的 51.27%,预
计“十二五”期间中国将进入城镇化与城市发展双重转型的新阶段。由于我国社会保障制
度以及经济发展的原因,城镇人口的医药保健水平高于农村,因此城镇人口比例的提高
将有利于整个医药行业的发展。
基于中国宏观经济的稳健发展、新医改政策的稳妥推进和医药需求的快速增长等因
素,预计中国医药行业将保持持续发展的趋势。
2、不利因素
(1)企业规模普遍偏小、技术水平不高、产品同质化严重
我国多数医药企业的专业化程度不高,缺乏自身的品牌和特色品种,技术开发和创
新能力较弱。相当一部分医药企业生产技术和装备水平落后,市场开发能力和管理水平
低。在产品结构方面,高技术含量与高附加值产品少,独家产品少,缺乏能进入世界医
药主流市场的品种。多数品种的生产规模化、集约化程度较低,往往是同一品种有众多
企业生产,质量参差不齐,低水平重复生产现象较为普遍,市场同质化竞争激烈。
(2)研究开发投入不足,产品创新能力较弱
据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统计,近年来,我国整体医药行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
平均为 1%-2%,而国外的平均水平是 15%-18%。
相对于发达国家医药企业来说,我国医药企业的研发投入严重不足,这在很大程度
上限制了我国医药企业的科技发展和创新能力,导致国内医药企业只能靠大量的仿制药
寻找生存空间。很多单位受短期利益驱使不愿开展药物作用原理及新药有效成分的深入
研究,产品技术含量低,定性定量分析不够,影响了我国医药产业的持续发展和国际竞
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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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营管理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差距较大
与世界大型制药企业相比,我国医药企业不但规模较小、创新能力较弱,并且管理
水平较低,生产的工艺流程及操作规程的制度还不够科学,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还不够
严格,生产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偏低等因素均不利于医药市场的发展。
(4)企业面临生产成本、环保成本不断升高和药品降价的双重压力
国家对化学原料药及制剂产品的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不断提高。2008 年 1 月 1 日
起《药品 GMP 认证检查评定标准》正式实施,同时新的药品 GMP 标准《药品生产质
量管理规范(2010 年修订)》也已经公开发布,上述政策措施有助于确保医药产品质量,
促进医药企业的规范化管理,但同时也增加了医药企业的生产成本。
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制药行业水污染排放标准》于 2008 年 8 月 1 日开始施行,
并于 2010 年 7 月 1 日开始在全行业全面实施。新政策提高了医药企业污染物的排放标
准,增加了医药企业的环保成本。
在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不断提高的同时,部分医药产品的价格持续走低,且在相当
长一段时间内,我国药品降价的趋势仍将持续。
(七)行业技术水准及技术特点、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
节性特征等
1、行业技术特点
化学制药对技术水准具有较高的要求,化学药品的开发需要投入大量研发成本,且
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和周期长的特点。化学药品的生产需要符合严格的技术标
准,对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的要求较高。目前,我国化学制药行业正处于从仿制为主向
自主创新为主、创仿结合的战略性转轨阶段。
近年来,国家持续加大对化学制药工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的投入,重点加强新药
研究开发体系建设和创新药物的研制。新药研究开发技术平台已覆盖了新药发现、临床
前研究、临床研究、产业化整个过程,基本形成了相互联系、相互配套、优化集成的整
体性布局,部分平台标准规范已能与国际接轨,新药自主创新和研究开发能力显著增强。
2、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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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学制药行业的开发模式
①创新模式:医药制造业的持续发展主要由技术创新和资本投入推动。国际医药市
场上大型跨国医药企业凭借其雄厚的资本实力和强大的研发力量,不断提高创新药品的
开发投入,并通过不断推出创新药物和市场扩张,从而获得专利药的垄断收益。这种模
式需要大量的研发投入,资源投入较高,目前主要为欧美日企业采用。
②仿制模式:目前国内大部分企业采取仿制模式,即医药企业通过仿制专利保护到
期的专利药物,获得市场发展空间。为提高市场竞争力,部分企业也逐渐加大对新药研
发的投入,逐步向新药创新模式转换,向市场推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
(2)化学制药行业的生产模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5 号),开办药品
生产企业,须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凭《药品生产许可
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新药临床试验审批通过后,
新药方可进行临床试验;完成临床试验并通过新药生产审批的,发给《药品注册批件》
和新药证书;已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备该药品相应生产条件的,同时发给药品
批准文号。药品生产企业在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并通过 GMP 认证后,方可生产该药品。
对具备一定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允许这些企业接受委
托生产药品,但疫苗、血液制品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它药品不允许委托
生产。
(3)化学制药行业的销售模式
由于医药产品非常特殊,涉及到人民生命健康和生命安全,故需要采取严格的管理。
药品的销售严格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令第 26 号)来管理实施。
化学制药行业的销售渠道主要有:
①化学原料药生产企业→化学制剂生产企业→药品零售企业→消费者
②化学原料药生产企业→化学制剂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医院→消费者
3、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医药行业作为需求刚性特征最为明显的行业之一,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区域性和
季节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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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
本公司上游为化学药品原材料生产行业,下游为药品流通行业。
1、公司所处行业与上游行业的关系及其对本行业的影响
从化学制药行业整体发展来看,医药原材料是化学制药的基础原料,原材料本身的
质量将影响化学药品的品质,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也直接影响化学制药行业的生产成本。
近年来,由于医药原材料市场竞争激烈,生产技术进步等原因使得原材料价格比较稳定。
目前,我国化学制药行业集中度在逐渐提高,部分规模较小、技术含量低的企业已经被
市场淘汰,整个化学制药行业整合速度加快,已有相当数量的化学制药企业着手自主开
发、生产高附加值医药原材料,如此不仅可以为企业开拓新的利润来源,还可以提高产
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
2、公司所处行业与下游行业的关系及其对本行业的影响
医院市场和医药商业等是本行业的下游行业,其中医院市场是医药产品最主要的流
通渠道和交易场所,医院通过提供医疗服务来保证患者享有安全有效的医药产品;医药
商业则在产品流通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起到调节供求矛盾和承担市场风险的作用。
2004 年我国相继颁布施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令第 6 号)、《药
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令第 26 号)等法律法规,药品经营企业“多、小、
散、乱”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集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同时,为解决群众“看病
难、看病贵”的问题,国家加快药品购销管理体制改革,减少药品的流通环节。中共中
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亦明确提出要规范药品生产流通,发
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的整合。未来随着连锁经营、现
代物流和信息技术的应用,药品销售市场将继续保持较快的发展势头,有效促进药品生
产。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发行人整体竞争优势和竞争劣势
1、竞争优势
(1)雄厚的研发实力和持续的研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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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成立之初,即视产品和技术创新为公司发展的核心,并始终坚持以产品和技
术创新为主导的专业化发展战略。截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
92 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60 项、外观设计专利 32 项;药监部门
颁发的 83 个药品批准文号,其中化学药物注射剂 67 个、原料药 16 个;新药证书 21
个。
公司拥有超过 270 名专业研发人员,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 120 余名,现设有经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委员会批准成立的“江宁区博士后工作站江苏奥赛康药
业有限公司分站”,并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授予“江苏省抗消化道溃疡药
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司 2011 年至 2013 年连续三年荣获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颁
发的年度“中国医药研发产品线最佳工业企业”称号。
持续的研发创新能力是本公司不断发展的核心动力和源泉。公司目前进行自主研发
的主要在研项目有 25 个,其中 18 个已经申报至国家药监局,目前正在评审过程中。其
中包括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号:ZL200710025130.0)且制备技术处于国内领先
水平的抗肿瘤药物靶向给药新剂型奥沙利铂脂质体注射液,该品种已经向国家药监局进
行新药临床试验申请。奥沙利铂脂质体注射液为国内首创,与奥沙利铂普通剂型相比具
有疗效好、药效长、靶向性强和毒性低等优点,属于抗肿瘤药物新剂型。
除自主研发外,公司与南京工业大学、南京医科大学等国内知名院校建立了合作伙
伴关系,与美国 Access Pharmaceuticals,Inc、印度 Intas Bio-Pharmaceuticals Ltd.、美国精
锐生物公司、LCT 公司等具有新药研发、创新能力和经验的国际企业建立了长期的技
术合作关系。
2010 年、2011 年、2012 年、2013 年 1-6 月,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3,253 万元、7,609
万元、9,964 万元、5,891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 4.00%、5.84%、4.88%、4.73%,2010
年至 2012 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75.02%。
(2)丰富的产品储备和行业领先的主打产品
公司是全国最大的 PPI 注射剂生产企业之一、全国拥有 PPI 注射剂品种最多的企业
之一,2012 年和 2013 年 1-9 月公司在国内的注射用 PPI 市场中的市场份额已经排名第
一;同时公司也是全国抗肿瘤药品种最多的公司之一,已经初步形成了完善的 PPI 注射
剂和抗肿瘤产品组群,现拥有消化类、抗肿瘤类等领域的 37 个品种、67 个规格化学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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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注射剂产品,其中包括 33 个冻干粉针剂品种和 4 个小容量注射剂品种。目前国内已
上市的 PPI 注射剂共有 4 个,公司拥有市场份额最高的前 3 个品种。
1)公司主要消化类药品产品
①注射用奥美拉唑钠(商品名:奥西康)
该产品为冻干粉针剂,适用于消化性溃疡出血、吻合口溃疡出血等病症。
奥西康分 40mg 和 20mg 两个规格,为国内首家上市的静脉滴注用奥美拉唑钠,已
获得国家发改委单独定价资格。奥西康于 2009 年度荣获南京名牌产品证书,于 2012
年 12 月被评为江苏省著名商标,于 2013 年在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等单位举办的 2013
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年度峰会上被评为“2013 中国化学制药行业消化系统类优秀产品品
牌”;奥西康专用溶剂已获国家发明专利(专利号:ZL02113079.5)。奥西康的销售覆盖
了全国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9 年以来,奥西康的销售额持续增长。根据中国
药学会数据,2009 年以来,奥西康在国内注射用奥美拉唑钠的市场占有率2逐年上升;
2012 年和 2013 年 1-9 月,奥西康在国内注射用奥美拉唑钠的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
②注射用兰索拉唑(商标名:奥维加)
该产品为冻干粉针剂,用于口服疗法不适用的伴有出血的十二指肠溃疡。
奥维加为公司自行研发并于 2008 年国内首家上市的注射用兰索拉唑。公司“国内首
创兰索拉唑冻干粉针及产业化”项目 2009 年被评为江苏省重大科技支撑与自主创新项
目之一,2010 年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立项,被授予 2010 年度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2010
年、2011 年及 2012 年,该产品在国内注射用兰索拉唑市场占有率分别为 83.91%、
55.79%、49.20%,均位居首位。
2)公司主要抗肿瘤类药品产品
①注射用奈达铂(商品名:奥先达)
该产品为冻干粉针剂,适用于头颈部癌、非小细胞肺癌、食管癌、卵巢癌等实体瘤。
该产品曾获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和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2010 年、2011 年及 2012
年奥先达在国内注射用奈达铂市场占有率分别为 46.65%、43.78%、42.19%,2008 年以
来在全国注射用奈达铂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
2
本招股说明书中涉及的市场占有率或市场份额均按销售金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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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注射用奥沙利铂(商品名:奥正南)
该产品为冻干粉针剂,用于经氟尿嘧啶治疗失败后的结、直肠癌转移的患者。
该产品于 2008 年获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颁发的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报告期内
在全国注射用奥沙利铂市场占有率排名均居前五位。
③注射用右丙亚胺(商品名:奥诺先)
该产品为冻干粉针剂,适用于接受阿霉素治疗累积量达 300mg/m2,并且医生认为
继续使用阿霉素有利的女性转移性乳腺癌患者。
该产品为公司自行研发并在国内独家上市销售的产品。公司自行研发的“国内首创
右丙亚胺及粉针剂的研制与产业化项目”曾获国家科技部颁发的国家火炬计划项目证
书、江苏省科技进步奖、南京市科技进步奖。
(3)独具特色的企业文化和经验丰富、锐意进取的管理团队
在“铸造幸福奥赛康”的企业愿景和“研究为源,健康为本”的企业发展理念指引下,
公司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以“谦虚、勤奋、敬业、节约、责任、热情”为核心的
独具特色的企业文化。
公司董事长陈庆财博士于 1988 年毕业于上海医科大学(现上海复旦大学)临床药
学专业,获硕士学位;1997 年毕业于南京医科大学基础医学药理学专业,获医学博士
学位,曾因奥西康、奥诺先获得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具有丰富的医药行业理论和实
践工作经验。
公司副董事长赵小伟、赵俊,以及总经理张建义、副总经理任为荣、徐有印、蔡继
兰均分别从事医药行业工作超过 20 余年,积累了丰富的医药行业研发、生产、管理、
财务、营销等相关经验,对行业发展有深刻的认识。经过近十年的创业发展,公司管理
层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及时、高效地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的发
展战略,成员之间沟通顺畅、配合默契,对公司未来发展有着共同的理念,形成了团结、
高效、务实的经营管理理念。
(4)优秀的公司品牌
公司商标“奥赛康”荣获江苏省著名商标,并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在国内临床
尤其是在消化及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中享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成立以来,本公司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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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08 年、2011 年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于 2009 年、2011 年先后被评为国家火
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在上海医药工业研究会、全国医药技术市场主办的“2010 年第 27 届全国医药工业
信息年会暨首届全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和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主办的“2013 年第 30
届全国医药工业信息年会暨 2012 年度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评比中,以及在 2011 年
至 2013 年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等单位主办的化学制药行业品牌峰会上,公司均入选
百强企业;同时被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编制的 2009 年和 2010 年《中国医药统计年报化
学制药分册》收录入百强榜;并荣获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评选的“2011 年中国医药工
业最具投资价值企业(非上市)”和 2011 年至 2013 年连续三年“中国医药研发产品线最
佳工业企业”;同时公司于 2012 年被中国医药研究总院、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联合评
为“2012 创新力十强企业”,于 2013 年被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评为 AAA 级信用企业。
(5)专业的营销队伍和遍布全国的营销网络
公司以专业化学术推广和代理两种销售模式为基础,拥有一支消化和抗肿瘤领域学
术推广实力强大的营销队伍,主要销售人员医药从业经验丰富,销售渠道广,市场敏锐
度高。
目前,公司营销网络已经覆盖全国除港澳台外全部省份及其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
等重点城市,在全国拥有 800 余家经销商,产品在全国约 4,000 家县级以上医院均有销
售,通过组织全国专家高峰论坛、建立专家委员会、品牌发布会和大型学术推广会等形
式,与医药专家、专业学者进行充分的互动交流,形成了一个覆盖全国主要消化和抗肿
瘤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的学术网络,充分实现药品研发、临床治疗和诊断技术方面的多
层面合作。
(6)健全的生产和质量控制体系
公司目前拥有 4 条冻干粉针剂生产线,2 条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2 条原料药生产
线以及 2 条进口包装线,并拥有全自动胶塞清洗机、铝盖清洗机、超声波洗瓶机、隧道
式灭菌烘箱等完善的核心配套生产设备,且均为国内外知名品牌,有效保证了产品品质。
公司十分重视产品质量,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关注细节”的质量方针,从供应商选
择到成品出厂,每一个环节都严格把关,先后 14 次顺利通过国家和省级 GMP 认证,
多年来产品送检及市场抽检合格率达 100%。同时,公司对进厂原辅料及成品均制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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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于国家药品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部分产品可达到欧洲药典标准。公司建立和完善了
三级质量管理体系,根据新版 GMP 要求执行质量受权人制度及对实验室进行设计,所
有实验室操作人员均培训上岗。
报告期内公司连续被南京市江宁区评为年度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公司设立以来,
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竞争劣势
(1)公司规模有限,销售受到产能不足的严重制约
目前公司在消化类和抗肿瘤类化学制剂药细分市场具有竞争优势,但生产、销售规
模在医药生产企业中处于中等水平,与国内大型化学制药企业以及跨国制药企业相比还
有一定差距。公司 2012 年进行生产的普通药物冻干制剂生产线和抗肿瘤药物冻干制剂
生产线的产能利用率已经分别达到 99.86%、97.60%,公司未来发展已经受到产能不足
的制约。
(2)资本实力欠缺,融资渠道单一
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扩大产品产量、提高设备等级、拓展营销网络、加快新
药研发、拓展新的业务领域等发展战略均迫切需要资金的支持,同时医药行业的产业集
中度不断提高,公司面临较多的收购兼并机会,而目前公司发展所需资金主要通过利润
留存和银行贷款解决。资本实力的欠缺和融资渠道的单一制约了公司的发展速度。
(二)消化类产品的市场前景和竞争情况
1、消化类药的市场概况
(1)消化系统疾病概述
消化系统疾病是一种较常见的多发病之一,同时也是一种极易复发的慢性病,迄今
尚未有彻底根治的有效手段,这已成为药学领域研究的重点课题之一。消化系统主要疾
病包括功能性消化不良、急性胃炎、慢性胃炎、消化道溃疡等,其中消化道溃疡是最为
常见的疾病之一。
《2011中国卫生统计年鉴》显示,国内老年人消化性溃疡的发病率近年来呈上升趋
势,胃及十二指肠溃疡2010年医院出院病人年龄别疾病构成中,60岁及以上的占比最高
为39.1%,较2009年占比又提高了1.1个百分点。随着人口老化的问题日趋严重,患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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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溃疡的老年人数量将有增多趋势。
近年来,生活和工作中的压力日益增大导致不少人食无定时、食无规律和不注意健
康饮食,从而引起各种各样的胃部疾病,胃病患者有年轻化的迹象,2010年胃及十二指
肠溃疡医院出院病人年龄别疾病构成中,15至44岁之间的人口占比已经达到29.3%。
(2)我国消化系统用药市场容量分析
目前,我国消化系统用药的销售额位居各种药品类别的前五位,是位列于抗感染、
心血管类和抗肿瘤之后的一个重要治疗类别,而消化类系统用药绝大多数为胃用药。
据广州标点医药信息有限公司统计,2011年胃用药的市场规模已经达到244亿,同
比增长13.49%。在患者增多以及消化性溃疡转变成慢性疾病需长期服药这两种因素的推
动下,预计胃用药的市场规模将持续增长。
250 244 18%
15.79%
15.15% 16%
200 188 13.49% 14%
14.36%
152 13.25% 12%
150
132 10%
102 107 9.21%
8%
100 6.54%
4.90% 6%
50 4%
2%
0 0%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销售额(亿元) 增长率
数据来源:广州标点医药信息有限公司
消化性溃疡治疗领域,PPI 以其良好的品质和优秀的疗效赢得了市场的广泛认同,
其主要作用机理为阻断胃壁细胞内质子泵驱动细胞内 H+与小管内 K+交换,从而阻止胃
酸分泌的通道,特点为作用快、持续时间长、抑酸效果好,其在抗酸类药物的医院终端
市场中占据了绝对优势,并且保持了快速的增长速度。
PPI 产品包括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两类,目前市场上注射剂产品有奥美拉唑钠、泮
托拉唑钠、兰索拉唑、埃索美拉唑钠四种,PPI 注射剂产品合计市场销售额从 2008 年
的 37.29 亿元,上升至 2011 年的 85.84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32.04%。
2008 年以来,注射用奥美拉唑钠市场销售额从 2008 年的 21.67 亿元,上升至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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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的 39.30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21.95%。注射用兰索拉唑自本公司 2008 年在国内
首家上市后,市场迅速增加,2011 年销售额已达 7.06 亿元,保持了快速的增长趋势。
(3)消化性溃疡的相关治疗药物
消化道溃疡主要指发生在胃和十二指肠的慢性溃疡。20 世纪前期,消化性溃疡的
治疗从以外科手术减少溃疡复发到使用 H2 受体拮抗剂,治疗手段发生了重大变革,但
停药后一年复发率仍高达 65%-80%。1987 年第一个质子泵抑制剂奥美拉唑上市以来,
质子泵抑制剂(PPI)已成为胃酸相关性疾病治疗的临床应用广泛、疗效最好的药物,
并已经成为国内外一线的抗溃疡用药,其优势在于能够更直接地抑制胃酸分泌的最终环
节,疗效显著优于其他抑酸剂,同时解决了耐受性等诸多问题。
目前,治疗消化道溃疡药物主要分为以抑制胃酸分泌为主的抑酸剂(如 PPI 与 H2
受体拮抗剂等)、以保护胃粘膜为主的胃粘膜保护剂(如铋剂、前列腺素等)、以及以中
和胃酸为主的抗酸剂(如小苏打、碳酸镁铝等碱性物质),具体见下表:
序号 药物类别 主要品种
1 质子泵抑制剂 奥美拉唑、兰索拉唑、泮托拉唑、雷贝拉唑、埃索美拉唑、艾普拉唑
2 H2 受体拮抗剂 西咪替丁、雷尼替丁、法莫替丁、尼扎替丁、拉呋替丁
3 粘膜保护剂 前列腺素类药、替普瑞酮、硫糖铝、铋剂
4 抗酸剂 碳酸镁铝、小苏打
2011 年,抗消化性溃疡药品市场份额前 5 名产品均是质子泵抑制剂,其前 5 大产
品总体市场份额已经超过 81%,且继续保持增长;H2 受体拮抗剂由于近年来没有新品
上市,市场份额逐渐萎缩;粘膜保护剂和抗酸剂的总体市场份额一直相对较小。
(4)PPI 产品的主要分类
我国目前质子泵抑制剂给药方式有注射和口服两种,其中口服的主要剂型为片剂或
胶囊。目前除雷贝拉唑外,我国常用的质子泵抑制剂(奥美拉唑、兰索拉唑、泮托拉唑、
埃索美拉唑)全部具有了注射剂剂型。
从适应症来看,口服PPI的适应症主要为: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和反流性食
管炎等;而注射用PPI除覆盖了口服PPI药品大部分适用症的范围外,适应症更广,主要
面向以下适用病症:1)急性上消化道,消化性溃疡出血,吻合口溃疡出血;2)预防重
症疾病(如脑出血、严重创伤等)应激状态及胃手术后引起的上消化道出血;3)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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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疗法无法适用的患者,作为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等疾病的替代疗法。
临床使用上,质子泵抑制剂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面向的患者群体通常不同,口服剂
型使用相对方便,注射给药方式比口服给药起效更快,更适合部分重症患者和需要进行
术前预防的患者。另外用于治疗消化性溃疡的质子泵抑制剂口服制剂在临床使用时随着
发病部位及发病程度个体差异较大,不如质子泵抑制剂注射剂更有针对性,以及更好把
握使用剂量。
2008-2011 年抗消化性溃疡及胃动力药市场占有率排名靠前的厂家如下:
序号 厂家 2008 年 2009 年 2010 年 2011 年
1 阿斯利康(无锡)制药有限公司 27.62% 29.34% 30.49% 25.25%
2 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7.15% 7.46% 7.73% 10.64%
3 江苏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6.68% 6.36% 5.99% 6.11%
4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5.96% 6.32% 6.66% 5.40%
数据来源:广州标点医药信息有限公司
(5)注射用 PPI 产品的市场销售情况
我国目前上市的注射用PPI包括注射用奥美拉唑钠、注射用兰索拉唑、注射用泮托
拉唑钠、注射用埃索美拉唑钠,其中后三种活性成分均是在奥美拉唑钠结构基础上,进
行研发改进形成的,均为苯并咪唑类衍生物,虽然不同的取代基会引起化合物的理化性
质略有不同,但是同样的母环结构决定了PPI产品的作用机制基本一致,均是通过阻断
胃壁细胞内质子泵驱动细胞内氢离子与小管内钾离子交换,从而阻止胃酸分泌的通道,
使其达到抑酸效果。有研究显示,后三种产品与注射用奥美拉唑钠的治疗有效率基本接
近,均达到90%以上。
奥美拉唑最早由阿斯利康于1987 年在瑞典上市销售,为质子泵抑制剂代表性药物,
于1998 年、1999 年、2000 年连续三年排在全球畅销药之首。注射用奥美拉唑钠是全
球第一个PPI注射剂,也是治疗上消化道出血的经典一线用药。由于其上市时间最早,
多年的临床研究最充分,近年来,注射用奥美拉唑钠一直保持着国内注射用PPI市场占
有率的领先地位。注射用奥美拉唑钠(40mg)也是目前唯一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2012版)的注射用PPI,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全面深入推进以及国家的大力
投入,将有力带动我国基础药物市场规模的扩容,预计对注射用奥美拉唑钠市场需求将
进一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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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品种 优势 劣势
上市时间最早、性价比相对较高、医生和 第一代注射用 PPI,随着注射
1 注射用奥美拉唑钠 患者有较高认可和知名度、使用多年安全 用新品不断推出面临日益增
性有保障、临床研究最充分 加的市场竞争
有研究显示,其在抑酸、细胞保护和促进 进入市场时间相对较短,仍
2 注射用兰索拉唑
溃疡愈合的方面效果优于奥美拉唑 处于市场推广期
有研究显示,泮托拉唑在弱酸条件下比奥
美 拉唑 和兰索 拉唑 稳定, 对 细胞色 素 进入市场时间相比注射用奥
3 注射用泮托拉唑钠
P450 的抑制作用弱,不影响其他药物在 美拉唑钠较短
肝内的代谢
最新一代 PPI,奥美拉唑的 S-异构体,有
进入市场时间短,临床接受
研究显示,其进入体内后起效迅速,比奥
4 注射用埃索美拉唑钠 还需要一定时间;价格相对
美拉唑的抑酸疗效持续时间更久且用药
较高
量更低
(6)注射用 PPI 产品及其生产厂家情况
我国目前上市的注射用PPI包括注射用奥美拉唑钠、注射用兰索拉唑、注射用泮托
拉唑钠、注射用埃索美拉唑钠,而雷贝拉唑注射剂目前尚未在国内上市。上述注射用PPI
均是在注射用奥美拉唑钠分子式基础上,进行研发改进形成的,各种注射用PPI的作用
机理基本相同,在临床使用上均有较好的疗效。
国内生产注射用奥美拉唑钠的企业较多,除公司外主要包括阿斯利康(无锡)制药
有限公司、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等;
国内生产注射用兰索拉唑的厂家中,除公司外还主要包括山东罗欣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悦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南京海辰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
其中公司的奥维加是国内首家上市;
国内有多家企业生产注射用泮托拉唑钠,主要包括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杭州
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德国奈科明有限公司等;
由于专利保护期原因,国内注射用埃索美拉唑钠为阿斯利康(无锡)制药有限公司
独家生产;
目前,注射用雷贝拉唑钠尚未在国内上市。
上述药品与奥西康在药品疗效、作用机理等方面有一定相似之处,存在一定竞争关
系,但由于各厂家品牌、产品质量差异等因素,上述药品与奥西康和奥维加之间不存在
完全替代关系。
根据中国药学会数据,2012 年和 2013 年 1-9 月,公司在国内注射用 PPI 市场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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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份额均排名第一,且市场份额已从 2012 年底的 23.59%提升至 2013 年 1-9 月的
25.06%。2013 年 1-9 月,国内注射用 PPI 生产厂商市场占有率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中国药学会
2、本公司主要消化类药物市场前景及竞争情况
本公司是全国 PPI 注射剂品种最多的公司之一,也是全国最大的 PPI 注射剂生产基
地之一,根据中国药学会数据,2011 年公司在国内的注射用 PPI 市场中的市场份额排
名第二,2012 年和 2013 年 1-9 月均已经排名第一。2010 年、2011 年、2012 年和 2013
年 1-6 月,消化类药的销售收入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4.18%、76.37%、
78.78%和 80.35%,销售毛利占公司同期销售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76.16%、77.41%、79.66%
和 81.43%。目前,本公司主要消化类产品的市场前景和竞争情况如下:
(1)奥西康(注射用奥美拉唑钠)
奥美拉唑是一种弱碱性物质,在胃壁细胞内小管这一高酸性环境中被浓缩转化为活
性物质,抑制 H+,K+-ATP 酶(质子泵),是胃壁细胞中酸泵的特殊抑制剂,最早由阿
斯利康公司于 1987 年在瑞典上市销售,该品曾连续 3 年全球药品销售冠军。
奥西康活性成分为奥美拉唑钠,剂型为冻干粉针剂,适用于消化性溃疡出血、吻合
口溃疡出血;应激状态时并发的急性胃黏膜损害、非甾体类抗炎药引起的急性胃黏膜损
伤;预防重症疾病(如脑出血、严重创伤等)应激状态及胃手术后引起的上消化道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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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当口服疗法不适用的部分病症替代疗法;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及
Zollinger-Ellison 综合症。本品有二种规格,分别为 40mg 和 20mg,临床剂量更具选择
性。
与国内上市的其他注射用奥美拉唑钠相比,奥西康的地位和优势如下:
1)配备专用溶剂有效的提升产品质量和疗效:奥西康包装为(西林瓶 1 瓶+10ml
专用溶剂 1 支)/盒,其配备的专用溶剂,获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专利号:ZL021
13079.5)。使用该专用溶剂的优势在于:①不含高分子物质(PEG400),避免对人体产
生刺激性和溶血的可能;②使用专用溶剂溶解后的注射用奥美拉唑钠能分别使用 0.9%
氯化钠注射液或 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方便了临床用药;③更好地控制药物溶液的 pH
值,减少了刺激性,保证了药物溶液的稳定性和对人体的安全性。
2)较高的质量标准确保临床使用安全:①自产原材料。奥西康所用的原料奥美拉
唑钠为自产,系外购奥美拉唑后加工而成,专供本公司制造注射剂使用,该原料药采取
了高于国家内控标准的欧洲药典标准和独特的去除杂质步骤,从根本上保证了产品质
量。②优质的内包装材料。多年来奥西康所采用的与药物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一直为进
口材质,降低了成品的可见异物和不溶性微粒,确保了奥西康的产品质量稳定,临床使
用更安全。③较高的质量标准。在 2011 年国家药监局统一修订注射用奥美拉唑钠质量
标准后,奥西康执行了区别于同类品种的较高质量标准。④高规格生产线。生产线采用
冻干机自动进箱系统和先进在线灯检系统,实现生产过程的自动化,降低生产偏差和污
染,同时 2011 年底又新建成了南京首家通过新版 GMP 认证的普药生产线,确保了奥
西康的产品质量稳定。
3)适用症范围较广,临床使用更具选择性:奥西康的适应症与原研品洛赛克基本
相同,临床使用范围较一般的国产药品更广泛,满足了更广泛患者的需求。在维持了较
高的质量和疗效水平的基础上,具有良好的性价比。同时,奥西康有二种规格,分别为
40mg 和 20mg,临床使用更具选择性。
4)获发改委单独定价资格:由于安全性及疗效等多方面表现优异,奥西康获得了
国家发改委批准的单独定价资格,对提高产品的品牌和知名度起到了积极推动的作用,
有利于鼓励企业自主研发和知识产权的保护。
5)上市以来获得多项荣誉及奖项:2012 年 12 月被评为江苏省著名商标;荣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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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市优秀专利新产品一等奖,2008 年荣获江苏省科技进步三等奖、江苏省高新技术产
品称号,2011 年、2012 年荣获化学制药行业品牌峰会化学制药行业消化系统类产品品
牌十强,并再次荣获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称号。
6)销售覆盖全国,在医院和患者中有较高的认可度:奥西康是国内首家上市的供
静脉滴注用的注射用奥美拉唑钠,填补了国内该药品给药方式的空白。自奥西康上市以
来,凭借其稳定的质量、良好的疗效和用药安全性,销售覆盖了全国 31 个省、自治区、
直辖市。公司拥有良好的销售渠道,使得奥西康在医院和患者中的有较高的认可度。
7)市场占有率持续领先:作为在临床中广泛应用的成熟产品,2009 年以来,奥西
康的销售收入持续增长,其市场占有率逐年上升,根据中国药学会数据,2012 年和 2013
年 1-9 月,奥西康在国内注射用奥美拉唑钠的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
相比国内的主要竞争对手阿斯利康(无锡)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洛赛克,奥西康有
如下劣势:
品牌劣势:洛赛克为国内首家上市且为国外知名制药公司生产的药品,奥西康在品
牌和医院患者的认知度上与洛赛克仍有一定的差距。
价格劣势:洛赛克作为原研药拥有单独定价权,同时作为进口药品,其在各地的销
售单价明显高于奥西康。
2010 年-2013 年 1-9 月,在国内注射用奥美拉唑钠市场中,主要生产厂家及市场占
有率数据如下:
序号 商品名 公司名称 2013 年 1-9 月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
1 奥西康 39.15% 34.63% 30.97% 23.45%
限公司
阿斯利康(无锡)制药有
2 洛赛克 23.15% 28.65% 35.70% 47.87%
限公司
3 奥克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8.41% 9.24% 11.32% 9.77%
排名前三企业市场份额合计 70.71% 72.52% 78.00% 81.09%
数据来源:中国药学会
目前注射用奥美拉唑钠市场份额较高的其他生产企业主要有阿斯利康(无锡)制药
有限公司和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阿斯利康(无锡)制药有限公司:该公司由前瑞典阿斯特拉公司和前英国捷利康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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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于 1999 年合并而成,无锡是其亚洲最大的生产基地。该公司产品主要涉及消化、心
血管、肿瘤、中枢神经、麻醉和呼吸等治疗领域。该公司拥有较好的品牌知名度,且与
国内厂家相比最早进入市场,同时作为原研药拥有单独定价权,尽管产品价格相对较高
仍拥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江苏省常州市,产品涉及消化类、心血管类、
呼吸类、麻精特药、抗组胺类等五大疾病治疗领域。
(2)奥维加(注射用兰索拉唑)
兰索拉唑是新型的质子泵抑制剂,对基础胃酸和所有刺激物所致的胃酸分泌均有明
显的抑制作用,最早由日本武田制药于 1995 年研制上市。
奥维加为冻干粉针剂,适用于口服疗法不适用的伴有出血的十二指肠溃疡。奥维加
在分子结构中增加了三氟氧乙烯基团,生物利用度显著提高,药理作用为药物分布于胃
粘膜壁细胞的酸性环境后,转变为有活性的代谢物,这种代谢物与存在于酸生部位的
H+,K+-ATP 酶的巯基结合,通过抑制 H+,K+-ATP 酶的活性而抑制酸分泌。它能有效
抑制溃疡形成,促进溃疡愈合,同时具有强效抗幽门螺杆菌作用。
奥维加由本公司自行研发生产,于 2008 年在国内首家上市销售,填补了国内市场
注射剂型的空白,属化学药品 3.3 类新药,规格 30mg。由于兰索拉唑呈弱碱性,化学
性质决定了其对包装材料的要求非常高,为了充分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奥维加的主
要包装材料均采用进口材质。
奥维加生产工艺先进,已获得两项国家发明专利“一种兰索拉唑冻干粉针剂”(专利
号:ZL200810122761.9)和“兰索拉唑钠” (专利号:ZL200810024534.2)。公司“国内
首创兰索拉唑冻干粉针及产业化”项目 2009 年被评为江苏省重大科技支撑与自主创新
项目之一,2010 年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立项,被授予 2010 年度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奥维加已入选《医保目录》,在临床使用得到推广普及,使广大患者在医保给付报
销机制下减轻用药经费负担,并能得到创新药物的有效治疗。随着临床的不断推广和应
用,在整个 PPI 注射剂领域,奥维加凭借其良好的疗效、可靠的安全性,预计将继续保
持良好的增长态势。
由于上市时间最早以及质量稳定,相对于竞争对手的同类产品,奥维加在产品覆盖
和认知度上占有一定优势。依靠本公司在消化类药品领域的网络优势和品牌影响力,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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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加上市后迅速覆盖了全国 30 个省。2010 年、2011 年、2012 年和 2013 年 1-9 月,奥
维加分别占据了注射用兰索拉唑产品 83.91%、55.79%、49.20%、45.26%的市场份额。
2010 年-2012 年,在我国注射用兰索拉唑市场中,主要生产厂家及市场占有率数据
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公司名称 2013 年 1-9 月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1 奥维加 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45.26% 49.20% 55.79% 83.91%
2 兰川 山东罗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7.50% 26.97% 24.42% 12.73%
3 诺嘉 悦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19.92% 18.13% 17.51% 3.36%
4 兰索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5.67% 5.45% 2.27% -
5 兰索拉唑 南京海辰药业有限公司 1.65% 0.25% - -
合计 100% 100% 100% 100%
数据来源:中国药学会
注射用兰索拉唑目前市场上其他生产企业主要包括山东罗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悦
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南京海辰药业有限公司等。
山东罗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为香港 H 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8058),产品
主要涉及消化系统、神经系统、肿瘤、呼吸系统等治疗领域。
悦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北京,产品覆盖胃肠类、免疫调节类、心脑
血管类、抗乙肝类、抗病毒类、抗菌类、降糖类等治疗领域。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江苏省常州市,产品涉及消化类、心血管类、
呼吸类、麻精特药、抗组胺类等五大疾病治疗领域。
南京海辰药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江苏省南京市,产品主要涉及抗生素药物、
免疫系统药物、心血管系统药物等。
(三)抗肿瘤类产品的市场前景和竞争情况
1、抗肿瘤类药的市场概况
(1)肿瘤类疾病概述
肿瘤是机体在各种致癌因素作用下,局部组织的某一个细胞在基因水平上失去对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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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长的正常调控,导致其克隆性异常增生而形成的新生物。一般将肿瘤分为良性和恶性
两大类,通常所说的癌即指恶性肿瘤。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生活环境、方式的变化,生存压力的增大及其他经济
与环境因素的影响,自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我国恶性肿瘤死亡人数呈明显上升趋势。根
据《2011中国卫生统计年鉴》,2010年城乡居民前十位疾病死亡原因构成中,恶性肿瘤
以26.33%及23.11%的比率分别居城乡居民疾病死亡原因的首位;恶性肿瘤患病率已上
升为2‰左右。近年来每年新增肿瘤患者约260万人,众多的肿瘤患者形成了对抗肿瘤医
药市场的巨大需求。
(2)我国抗肿瘤药物市场容量
根据广州标点医药信息有限公司数据,2007 年以来抗肿瘤药物市场规模保持了年
均 20%以上的快速增长,2011 年市场销售达到 587 亿元。
600 587 30%
28.57%
26.45%
500 25%
22.60%
23.53% 23.95%
400 22.22% 20%
16.93%
300 15%
11.23% 255
200 187 10%
100 5%
0 0%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市场规模(亿元) 增长率
数据来源:广州标点医药信息有限公司
(3)我国抗肿瘤药物分类情况及铂类药物概况
目前,我国抗肿瘤药物已发展到 6 大类,180 多个品种。国际上公认疗效较好的常
用抗肿瘤药物大多数产品已在我国上市,而且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2011 年《新编药
物学》(第 17 版)收编的抗肿瘤药物通用名药已有 98 个品种,主要分为抗代谢药、植
物来源的抗肿瘤药及其衍生物类、抗肿瘤激素类、抗肿瘤抗生素、烷化剂、其他抗肿瘤
药及辅助治疗药六大类,具体分类及主要品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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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药品
药品分类 主要药物 本公司拥有的品种
号 数量
卡培他滨、吉西他滨、培美曲塞、 注射用盐酸吉西他滨、注射用培美
1 抗代谢药 16 替加氟/尿嘧啶、阿糖胞苷、氟尿嘧 曲塞二钠、注射用甲氨蝶呤、注射
啶、甲氨喋呤、磷酸氟达拉滨 用磷酸氟达拉滨
植物来源的 紫杉醇、多西他赛、伊立替康、长 紫杉醇注射液、多西他赛注射液、
2 抗肿瘤药及 12 春瑞滨、羟喜树碱、替尼泊甙、长 注射用盐酸托泊替康
其衍生物类 春地辛、拓扑替康
抗肿瘤激素 戈舍瑞林,亮丙瑞林、来曲唑、他 -
3
类 莫昔芬、甲羟孕酮、甲地孕酮
抗肿瘤抗生 表柔比星、多柔比星、吡柔比星、 -
4
素 柔红霉素、平阳霉素、丝裂霉素
环磷酰胺、异环磷酰胺、卡莫司汀、 -
5 烷化剂
白消安
其他抗肿瘤 顺铂、卡铂、奈达铂、奥沙利铂、 注射用奈达铂、注射用奥沙利铂、
6 药及辅助治 29 伊马替尼、吉非替尼、曲妥珠单抗、 注射用右丙亚胺、注射用亚叶酸
疗药 右丙亚胺、亚叶酸钙、昂丹司琼 钙、注射用盐酸昂丹司琼
在上述六大类抗肿瘤药品种中,植物来源的抗肿瘤药及其衍生物类市场占有率最
高,而其它类中金属铂类和靶向类规模较大,逐渐成为单独的细分领域,金属铂类在整
个抗肿瘤用药市场份额约 9%左右。
目前我国市场上的铂类抗肿瘤药一共有五种,奥沙利铂、奈达铂、卡铂、顺铂和洛
铂,均为注射剂型。其中顺铂的历史最悠久,而奥沙利铂则市场份额最高,2010 年占
全部铂类抗肿瘤药市场份额的比例已超过 70%。奈达铂市场占有率逐年提升,目前为铂
类抗肿瘤药物的第二位,2010 年铂类抗肿瘤市场占有率超过 15%。卡铂和顺铂市场份
额下降较为明显,分别位列第三和第四。
随着恶性肿瘤的高发病症从原来的口腔癌、肺癌等转变为大肠癌、直肠癌及腺癌,
以奥沙利铂为代表的新的铂类制剂在大肠癌、直肠癌等疾病的治疗上受到肯定,今后几
年中铂类药物仍将处在较快发展阶段。
(4)抗肿瘤药物与铂类药物之间的竞争关系
根据作用机制的不同,抗肿瘤药物可分为细胞毒素药物和非细胞毒素药物两大类,
其中激素类和靶向类可归类为非细胞毒性药物,而其他各类可归类为细胞毒类药物。
种类 作用机制 产品类别
影响蛋白质核查 植物类
细胞毒素药物
干扰核酸生物合成的药物 抗代谢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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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 作用机制 产品类别
影响 DNA 结构与功能 烷化剂类
直接破坏 DNA 并阻止其复制 金属铂类
干扰转录过程,阻止 DNA 复制 抗生素类
调节体内激素平衡 激素类
非细胞毒素药物
针对特定肿瘤细胞作用,生物反应调节剂 靶向类
资料来源:《药理学》
1)细胞毒类药物中铂类药物有一定优势
传统的细胞毒类药物烷化剂、植物类、抗代谢、抗生素药物、铂类药物是并存的。
这些品类虽然在适应症上有重合,但作用机理不同,针对癌细胞生长的不同阶段,对于
不同的病患,需综合考虑病患的身体机能、体质以及病期来选择不同的毒类药物,并且
部分药物可联合使用共同治疗,而并非简单的竞争和替代关系。
单从疗效来看,铂类药物对癌细胞的杀伤力大,且适应症较多,但缺点是不良反应
相对较大。随着铂类药物的升级,不良反应已经逐渐减小并成为主流用药,如奥沙利铂
是除多西他赛(植物类)和紫杉醇(植物类)之外医院癌症用药中排名前五的大品种,
高于其他细胞毒类药物。
2)非细胞毒类药物(靶向药物、激素药物)目前尚不能完全替代铂类药物
传统细胞毒类药物经过 40 余年的发展,临床效果好,机理成熟,且性价比较高。
同时,从用药机理上来看,细胞毒类药物对癌细胞的杀灭作用强,但对正常细胞的损伤
也较大;而非细胞毒类药物,能够针对癌细胞作用,对正常细胞损伤小,但对癌细胞的
杀灭作用小,具有非毒性和靶向性、起调节作用和细胞稳定性作用、与常规治疗(化疗、
放疗)合用有更好的效果,并非简单的取代传统细胞毒类药物。
(5)铂类药物各品种比较分析
1)铂类药物的分类
自从 1967 年人们发现顺铂有抗癌活性以来,铂类金属抗癌药物的应用和研究得到
了迅速发展。临床上几乎所有肿瘤的化疗方案均是以铂类化疗为基础的单用或联合用药
方案,铂类药物已经成为化疗的基石药物之一。
目前国家药监局已经批准上市的铂类有顺铂、卡铂、奥沙利铂、奈达铂和洛铂五种,
各铂类药物主要适应症比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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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铂 卡铂 奈达铂 奥沙利铂 洛铂
卵巢癌、小细胞肺
头颈部癌,小细胞 经氟尿嘧啶治疗失
癌、非小细胞肺癌、 乳腺癌、小细胞肺
广泛应用于多种实 肺癌,非小细胞肺 败后已转移的结直
头颈部鳞癌、食管 癌及慢性粒细胞白
体瘤 癌,食管癌等实体 肠癌
癌、精原细胞瘤、 血病
瘤
膀胱癌、间皮瘤
上述铂类药物中,奈达铂和顺铂、卡铂之间的适用症有重叠,而奥沙利铂和顺铂之
间的适用症也有重叠。
2)奈达铂和顺铂、卡铂之间的比较分析
顺铂作为最早上市的铂类抗肿瘤药,疗效确切,但是对胃肠道和肾脏毒性严重,且
使用时需要大量水化,病人耐受性较差;卡铂虽然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和肾脏毒性不良反
应相对较轻,但其严重的骨髓抑制等不良反应限制了其在临床的使用。
奈达铂是日本盐野义制药公司开发的第二代铂类抗肿瘤药物。大量循证医学显示,
奈达铂抗瘤谱广,对多种实体肿瘤有效。和顺铂和卡铂相比,奈达铂对胃肠道和肾脏毒
性明显低于顺铂,骨髓抑制作用低于卡铂,将对胃肠道、肾脏及骨髓抑制的毒性均降低
至相对较低水平,且在血浆中以游离形式存在,临床使用上无需水化,病人依从性很好;
此外,奈达铂与其它铂类不完全交叉耐药,以往对顺铂、卡铂耐药的患者仍然可以使用
奈达铂化疗并使病情缓解,提高了病人生活质量,有效延长了生存期;同时,奈达铂联
合化疗面较宽,与多种化疗药物联合具有协同作用。
3)奥沙利铂与顺铂之间的比较分析
奥沙利铂属于新一代铂类抗癌药物,具有高效、广谱、低毒的特点,目前主要应用
于胃肠道肿瘤化疗方案当中,是结肠癌及直肠癌化疗方案的基石类用药。奥沙利铂是为
除多西他赛(植物类)和紫杉醇(植物类)之外医院癌症用药中排名前五的大品种,也
是目前被 NCCN 指南推荐用在结直肠癌化疗的铂类药物。
由于奥沙利铂的化学结构在顺铂基础上进行了较大改进,使得其单药疗效大大提
高,有效率高于顺铂,也高于以往胃肠道肿瘤基石类用药氟尿嘧啶,同时与氟尿嘧啶联
合用药具有协同作用,可以提升治疗结直肠癌的有效率。
同时,与顺铂相比,奥沙利铂肾耳毒性、胃肠道和骨髓抑制不良反应更小,副作用
显著降低、毒副反应更轻,且与顺铂无交叉耐药性。
4)铂类药物之间的市场情况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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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代铂类产品顺铂和卡铂经过长期的应用为临床所熟知,价格相对较低,用途广
泛;而新一代铂类产品奈达铂和奥沙利铂尽管价格相对较高,但经过近年的临床验证,
使用方法、疗效、安全性已经得到进一步的认可。按 2010 年销售金额计算,奥沙利铂
和奈达铂已经占据了我国铂类抗肿瘤药品市场超过 70%和 15%的市场份额。注射用奥
沙利铂现已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 版),预计将对注射用奥沙利铂的市场需
求产生较大的促进作用。
2、本公司主要抗肿瘤类药市场前景和竞争情况
(1)奥先达(注射用奈达铂)
自从 1967 年人们发现顺铂有抗癌活性以来,铂类金属抗癌药物的应用和研究得到
了迅速发展。临床上几乎所有肿瘤的化疗方案均是以铂类化疗为基础的单用或联合用药
方案,铂类药物已经成为化疗的基石药物之一。
顺铂作为第 1 代铂类抗肿瘤药,其疗效确切,但是对胃肠道和肾脏毒性严重,且使
用时需要大量水化,病人耐受性很差;卡铂虽然恶心呕吐等胃肠道不良反应较轻,但其
严重的骨髓抑制等不良反应限制了其在临床的使用。
奈达铂是日本盐野义制药公司开发的第二代铂类抗肿瘤药物,1995 年在日本首次
获准上市,用于治疗头颈部肿瘤、肺癌、食道癌、宫颈癌、卵巢癌等。大量循证医学显
示其对多种实体肿瘤有效,并且和其它铂类相比,对骨髓抑制、消化道及肾脏的毒性明
显减轻,临床使用上无需水化,病人依从性很好。此外,奈达铂与其它铂类不完全交叉
耐药,以往对顺铂、卡铂耐药的患者仍然可以使用奈达铂化疗并使病情缓解,提高了病
人生活质量,有效延长了生存期。
本公司生产的注射用奈达铂(商品名:奥先达)为冻干粉针剂,有 10mg 和 50mg
两种规格,用于治疗头颈部癌、小细胞肺癌、非小细胞肺癌、食管癌、卵巢癌等实体瘤。
目前,临床使用患者累计超 10 万人次,其可靠的疗效和相对较小的副作用,获得医生
和患者的广泛认可。
奥先达于 2006 年 11 月获国家科技部、商务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国家
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编号:2006GRC11020);2008 年 4 月获江
苏省科学技术厅颁发的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编号:080115G0011N);本公司 2007
年 2 月申请的“一种奈达铂的提纯方法” 、“一种奈达铂冻干粉针剂的制备方法”和“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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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银量极低的奈达铂的制备方法”, 2010 年 6 月申请的“一种奈达铂的杂质检测方法”、
“一种奈达铂冻干粉针剂的杂质检测方法”获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五项发明专利证书
(专利号:ZL 200710020344.9、ZL200710020326.0、ZL200710020343.4、
ZL201010211101.5、ZL201010211084.5),2009 年奥先达进入《医保目录》,属于国家医
保乙类药物。2011 年和 2012 年,在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等单位联合主办的 2011 化
学制药行业品牌峰会中,奥先达均被评为化学制药行业抗肿瘤产品品牌十强之一。
奥先达作为国内注射用奈达铂的领先品牌,带动了注射用奈达铂整体市场的快速发
展,2010 年-2012 年注射用奈达铂市场容量年复合增长率为 39.96%。目前国内共有 4
家企业生产该产品,2010 年-2013 年 1-9 月市场竞争情况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公司名称 2013 年 1-9 月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1 奥先达 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40.65% 42.19% 43.78% 46.65%
2 鲁贝 山东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33.05% 29.48% 27.96% 23.43%
3 捷佰舒 南京先声东元制药有限公司 22.52% 24.30% 22.67% 23.92%
大连金泉生物工程制药有限公
4 泉铂 3.78% 4.04% 5.60% 6.00%
司
合计 100.00% 100% 100% 100%
数据来源:中国药学会
注射用奈达铂目前市场上其他生产企业包括山东齐鲁制药有限公司、南京先声东元
制药有限公司、大连金泉生物工程制药有限公司。
山东齐鲁制药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治疗肿瘤、心脑血管、感染、精神神经系
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眼科疾病的制剂及其原料药的研制、生产与销售。
南京先声东元制药有限公司:该公司产品涉及肿瘤等疾病治疗领域。
大连金泉生物工程制药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一家生产、经营原料药、医药中间体、
中西药固体制剂、口服液、生物制剂、粉针、小针、保健品、化妆品、药品包装物的企
业。
(2)奥正南(注射用奥沙利铂)
奥沙利铂是继顺铂和卡铂之后开发的第 3 代铂类抗癌药物,目前主要应用于胃肠道
肿瘤化疗方案当中,是结肠癌及直肠癌化疗方案的基石类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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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沙利铂于上世纪 90 年代在法国率先上市,随后在欧洲、南美等地上市。奥沙利
铂 2000 年在国内上市,近年来在我国的抗肿瘤市场上已具备一定的规模,并形成稳定
的增长率。注射用奥沙利铂 2010 年-2012 年的复合增长率为 16.26%,并已经进入《医
保目录》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 版)。
奥正南曾于 2008 年获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颁发的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称号。该
产品生产工艺先进,公司于 2007 年 12 月申请的“一种奥沙利铂冻干粉针剂及其制备方
法”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专利号:ZL 200710191484.2)。另外,
公司正在研制制备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抗肿瘤药物靶向新剂型奥沙利铂脂质体注
射 液 , 其 制 备 方 法 已 获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颁 发 的 发 明 专 利 证 书 ( 专 利 号 : ZL
200710025130.0),该品种目前已向国家药监局申请新药临床试验。奥沙利铂脂质体为
国内首创,与奥沙利铂普通剂型相比具有疗效好、药效长、靶向性强和毒性低等优点,
属于抗肿瘤药物新剂型,预计上市后将带来新的增长潜力。
2010 年-2013 年 1-9 月,我国注射用奥沙利铂生产企业市场竞争情况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公司名称 2013 年 1-9 月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1 乐沙定 赛诺菲-安万特 47.29% 45.02% 44.91% 45.97%
2 艾恒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36.68% 38.84% 36.39% 36.68%
3 齐沙 山东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6.51% 5.08% 2.56% 0.89%
4 奥铂 南京制药厂有限公司 4.42% 5.96% 5.97% 7.19%
5 奥正南 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3.68% 3.72% 3.66% 3.77%
排名前五家厂商市场份额合计 98.58% 98.62% 93.49% 94.50%
数据来源:中国药学会
注射用奥沙利铂目前市场上其他生产企业主要包括赛诺菲-安万特、江苏恒瑞医药
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制药厂有限公司、山东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赛诺菲-安万特:该公司总部设在法国,是全球多元化医药生产企业之一,产品涉
及心血管/血栓、糖尿病、肿瘤、内科和中枢神经系统等领域。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为 A 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600276.SH),主
要产品类别涉及抗肿瘤药、心血管药、手术用药、内分泌药等领域。
山东齐鲁制药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治疗肿瘤、心脑血管、感染、精神神经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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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眼科疾病的制剂及其原料药的研制、生产与销售。
南京制药厂有限公司:该公司产品涉及解热镇痛类药、抗微生物感染类药、消化系
统类药、心脑血管类药、驱虫药、麻醉药、抗癌药等领域。
(3)奥诺先(注射用右丙亚胺)
乳腺癌是女性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无论在西方国家还是在中国,乳腺癌的发病
近年来都呈上升趋势,是一种严重影响妇女身心健康甚至危及生命的最常见恶性肿瘤之
一。蒽环类药物由于其确切的疗效,已成为世界公认的药物治疗乳腺癌的经典药物。然
而,大量循证医学显示,蒽环类药物的使用将提高患者出现不可逆的心脏损伤的风险性,
这一问题严重困扰了临床一线医生。右丙亚胺作为蒽环药物心脏毒性保护剂,现已普遍
用于预防和治疗对蒽环类药物有心脏不良反应的女性乳腺癌患者。
右丙亚胺 1992 年首先在意大利上市,1995 年 7 月获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FDA)
批准, 2006 年和 2007 年,又分别被欧盟和美国 FDA 批准为蒽环药物外渗时的抢救剂;
并于 1999 年、2002 年、2008 年多次进入《美国肿瘤化疗及放疗保护剂临床操作指南》,
2010 年进入《非霍奇金淋巴瘤 NCCN3指南》和《老年肿瘤 NCCN 指南》。右丙亚胺作
用机理确切、疗效肯定、副作用小,国外已使用近 20 年。
公司自主研发的奥诺先为冻干粉针剂并于国内独家上市。奥诺先用于预防和治疗对
蒽环类药物有心脏不良反应的女性乳腺癌患者,心脏保护效果在国内经过了临床的检验
并得到了医生和患者的广泛认可。注射用右丙亚胺 2009 年进入《医保目录》,被收录为
抗肿瘤辅助药物,属于国家医保乙类药物。“一种精制右丙亚胺的方法”于 2007 年 10 月
获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专利号:ZL 200710133978.5)。公司自主研发
的“国内首创右丙亚胺及粉针剂的研制与产业化项目”曾先后获得国家科技部颁发的国
家火炬计划项目证书、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江苏省科学技术奖。2011 年,奥诺先
作为可预防蒽环类药物心脏毒性的药物,被中国抗癌学会制订的《防治蒽环类抗肿瘤药
物心脏毒性的中国专家共识》推荐使用。2012 年,右丙亚胺成为中国抗癌学会制订的
《蒽环类药物心脏毒性防治指南》一线推荐药物。
3
美国国立综合癌症网络(National Comprehensive Cancer Network, NCCN)是美国 21 家顶尖癌症中心组成的非营利性
学术联盟,每年发布制定的各种恶性肿瘤临床实践指南是目前我国肿瘤诊疗的主要参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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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诺先为公司独家上市产品,报告期内市场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销售额 增长率 销售额 增长率 销售额 增长率 销售额
9,336 - 13,481 119.60% 6,139 148.80% 2,467
四、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一)公司产品情况
截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公司拥有 4 条冻干粉针剂生产线,2 条小容量注射剂生产
线,2 条原料药生产线以及 2 条进口包装线,拥有消化类、抗肿瘤类等 37 个品种 67 个
规格的化学药物注射剂产品,其中包括 33 个冻干粉针剂品种和 4 个小容量注射剂品种。
本公司报告期内生产的产品有 38 个规格,均为注射剂型,详细信息如下:
商品名/商标名 药品通用名称 规格 批准文号
奥西康 注射用奥美拉唑钠 20mg 国药准字 H20059052
奥西康 注射用奥美拉唑钠 40mg 国药准字 H20059053
奥一麦 注射用盐酸昂丹司琼 8mg 国药准字 H20060195
奥一麦 注射用盐酸昂丹司琼 4mg 国药准字 H20060196
奥罗亚 注射用亚叶酸钙 100mg 国药准字 H20060197
奥维先 注射用乳酸左氧氟沙星 0.3g 国药准字 H20060205
奥维先 注射用乳酸左氧氟沙星 0.5g 国药准字 H20060206
奥丽先 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 0.6g 国药准字 H20060209
奥丽先 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 0.9g 国药准字 H20060210
奥尔曼 注射用甲磺酸帕珠沙星 0.3g 国药准字 H20060211
奥古丽 注射用盐酸氨溴索 15mg 国药准字 H20060213
奥先达 注射用奈达铂 10mg 国药准字 H20064294
奥先达 注射用奈达铂 50mg 国药准字 H20064295
奥正南 注射用奥沙利铂 50mg 国药准字 H20064296
奥正南 注射用奥沙利铂 100mg 国药准字 H20064297
震达 注射用唑来膦酸 4mg 国药准字 H20064298
奥素 紫杉醇注射液 16.7ml :100mg 国药准字 H20064299
奥素 紫杉醇注射液 5ml:30mg 国药准字 H2006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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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商标名 药品通用名称 规格 批准文号
奥贝利 注射用左卡尼汀 1g 国药准字 H20064302
奥素 紫杉醇注射液 10ml:60mg 国药准字 H20083848
奥素 紫杉醇注射液 25ml:150mg 国药准字 H20083849
奥名润 多西他赛注射液 0.5ml:20mg 国药准字 H20064301
奥罗那 注射用盐酸托泊替康 2mg 国药准字 H20060891
潘美路 注射用泮托拉唑钠 40mg 国药准字 H20060892
潘美路 注射用泮托拉唑钠 80mg 国药准字 H20060893
潘美路 注射用泮托拉唑钠 60mg 国药准字 H20084056
奥麦 注射用盐酸米托蒽醌 5mg 国药准字 H20060894
奥诺先 注射用右丙亚胺 0.25g 国药准字 H20061157
奥一心 注射用盐酸艾司洛尔 0.1g 国药准字 H20061158
奥帝亚 注射用单硝酸异山梨酯 20mg 国药准字 H20061160
奥帝亚 注射用单硝酸异山梨酯 50mg 国药准字 H20061161
迪衡 注射用盐酸地尔硫卓 10mg 国药准字 H20061162
奥远 注射用磷酸氟达拉滨 50mg 国药准字 H20064228
奥维加 注射用兰索拉唑 30mg 国药准字 H20080336
奥名润 多西他赛注射液 1ml:40mg 国药准字 H20080443
奥天成 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 0.5g 国药准字 H20080624
奥天成 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 0.1g 国药准字 H 20123213
奥海润 注射用盐酸吉西他滨 0.2g 国药准字 H20093698
(二)主要生产线的工艺流程图及发行人主要产品的技术体现
1、注射用奥美拉唑钠
(1)奥美拉唑钠
为了保证注射用奥美拉唑钠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本公司从用于制备注射用奥美
拉唑钠所使用的原料药开始控制,原料药奥美拉唑钠均为自产。
奥美拉唑钠是通过原材料奥美拉唑与氢氧化钠成盐、去除杂质、精制析晶、质检等
步骤制得,其生产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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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美拉唑 成盐反应 去除杂质 精制析晶
奥美拉唑钠 质检 包装 后处理
自产原料药奥美拉唑钠参照欧洲药典标准制订严格的内控标准,远远严于国家标准
中有关物质总杂控制在 1.0%以下的规定,有效的确保了制剂产品的质量。成盐反应至
去杂质阶段中,在奥美拉唑钠成盐反应后,有独特的去除杂质的步骤,从而使原料药纯
度、澄清度和色泽等各项质量指标均优于市售奥美拉唑钠;精制析晶阶段中,析晶技术
先进,养晶时间长,晶型稳定,所得的奥美拉唑钠流动性和稳定性好,在制剂配置过程
中,溶解速度快,降低了制剂生产过程中杂质的生成。
(2)注射用奥美拉唑钠
工艺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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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林瓶 注射用水 辅料 原料 注射用水 胶塞 铝盖 纯化水
清洗 称量
配液 清洗、灭菌
干燥、灭菌 除菌过滤
无菌灌装、半加塞
冷冻干燥
压塞 清洗、灭菌
轧盖
灯检
贴签 贴签
外包材 包装
入库
上述冻干粉针剂工艺流程说明如下:
原辅料和西林瓶、胶塞、铝塑组合盖等由仓库送至厂房,经过外包装清洁或脱外包
装后进入净化区。
1)原辅料经过称量后按处方进行配料操作,经过溶解、过滤后定容,再经过除菌
过滤后置于无菌容器内等待灌装;
2)胶塞和铝塑组合盖经过清洗、灭菌后进入灌装间待用;
3)西林瓶经过清洗、干燥、灭菌、冷却后进行无菌药液灌装,将灌装好的产品进
行半压塞,在层流保护下送入冷冻干燥机冻干,冻干结束进行全压塞,在层流保护下转
送至轧盖机进行轧盖;
4)轧盖结束后完成无菌区操作,送至一般生产区进行灯检、贴签等操作,然后送
入中间品存放间待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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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待检品检验合格后送至外包装间,进行装盒、装箱等外包操作,包装后成品送
入仓库存储。
本公司核心技术在生产流程中体现如下:
1)在产品的“配液”流程,本公司采用了自主研发专利技术“一种供注射用的奥美拉
唑钠组合物”(专利号:ZL201110119352.5),属于国内领先技术水平。该专利技术采用
了适宜的奥美拉唑钠和乙二胺四乙酸二钠的重量比例和适宜的 pH 值,有效改善注射用
奥美拉唑钠的可见异物及不溶性微粒控制水平,显著提高了产品的质量水平;同时提高
了产品的成品率,有效的降低了生产成本。
2)在产品的“无菌灌装、轧盖、灯检、包装”流程,本公司采用冻干自动进箱系统,
实现过程的自动化,最大程度减少了人员操作对产品质量的影响。
3)在产品专用溶剂的“灯检”流程,本公司采用了先进在线灯检系统,实现对注射
用奥美拉唑钠专用溶剂在线灯检及废品控制,保障产品的合格率。
另外,奥西康专用溶剂采用了本公司自主研发的专利技术“奥美拉唑钠粉针剂的专
用溶剂”(专利号:ZL02113079.5),属于国内领先的技术水平。该专用溶剂是一种水性
专用溶剂,溶解后的奥美拉唑钠粉针剂既能供静脉滴注又能供静脉推注,配备该专用溶
剂的注射用奥美拉唑钠能分别使用 0.9%氯化钠注射液或 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从而
产生缓冲作用,减少刺激性,同时避免了药物降解及变色情况的发生。
2、注射用兰索拉唑
(1)兰索拉唑
为了保证注射用兰索拉唑的产品质量,降低外购原料药对产品质量的影响,本公司
通过自主研发的方式于 2010 年获得兰索拉唑的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H20103682),
并于 2011 年 12 月通过 GMP 认证(证书编号:JS20110016),其质量标准符合美国药典
标准(USP)。
兰索拉唑是通过原材料经缩合、氧化、精制、质检等步骤制得,其生产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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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 缩合反应 氧化反应 精制析晶
兰索拉唑 质检 包装 后处理
自产原料药兰索拉唑参照美国药典标准(USP)制订严格的质量标准,有效的确保
了制剂产品的质量。在氧化反应阶段,采用先进的氧化方法,避免了传统工艺易产生过
氧化杂质、产品色泽深的缺点;在精制析晶阶段,采用独特的精制方法,既避免了精制
过程产物的降解,又有效的去除了杂质,所制得的产品纯度、澄清度和色泽等各项质量
指标均达到兰索拉唑注射级的标准;原料药生产工艺采用绿色工艺,降低了对环境和操
作人员的影响。
2)注射用兰索拉唑
注射用兰索拉唑的工艺流程与上图中注射用奥美拉唑钠一致。在注射用兰索拉唑
“配液”流程中,公司同样拥有自主研发专利技术“一种供注射用的兰索拉唑组合物”(专
利号:ZL201110119367.1),该专利提供了一种供注射用的兰索拉唑组合物及其制备方
法,作用机制与注射用奥美拉唑钠的上述相关专利一致。另外,该流程中公司还拥有自
主研发专利技术“一种兰索拉唑冻干粉针剂”(专利号:ZL200810122761.9),该专利提
供了一种兰索拉唑冻干粉针剂及其制备方法,可以更有效的过滤掉难溶性物质,显著提
高注射用兰索拉唑的复溶性能,并且临床使用时更稳定,大大提高了临床使用的安全性。
在注射用兰索拉唑的“无菌灌装”至“轧盖”流程和“冷冻干燥”流程,公司的相关技术
与注射用奥美拉唑钠所述一致。
(3)注射用奈达铂
1)奈达铂
为保证产品质量,公司自行生产原料药奈达铂,并对奈达铂有较国家标准更为严格
的内控标准,杂质控制标准高于国家的相关标准,从而确保了注射用奈达铂的产品质量。
奈达铂由氯亚铂酸钾与碘化钾经置换、络合、取代、环合、精制、质检等步骤制得,其
生产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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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亚铂酸钾 置换反应 络合反应 取代反应 环合反应
奈达铂 质检 精制反应 奈达铂粗品
①置换反应阶段。针对文献方法所制得的产品纯度不高,在放置过程中不稳定、颜
色加深、不良物质上升的问题,公司进行了多角度分析研究,运用自主研发的专利技术
“一种含银量极低的奈达铂的制备方法”(专利号:200710020343.4),对奈达铂中的含
银量进行严格控制,使制得的奈达铂中几乎不含银,产品纯度高、杂质含量低、质量稳
定,降低了毒副反应,从源头上提升了注射用奈达铂的产品质量。
②络合反应、取代反应、环合反应阶段。该阶段中,公司对反应温度、反应时间、
投料配比、反应液酸碱度等各项工艺参数进行了系统的实验,确定了最佳的工艺参数;
同时,又在此基础上对生产操作大大简化,解决了每步需分离中间体并纯化的繁琐操作,
总收率大大高于文献报道收率,生产成本显著降低。
③粗品精制阶段。为了确保奈达铂较高的质量,公司对奈达铂精制工艺进行了持续
不断的研究,发明了一种独特有效的精制方法。公司运用自主研发的发明专利技术“一
种奈达铂的提纯方法”(专利号:ZL200710020344.9)所得的奈达铂色泽好,精制产品
纯度高,含量达到 99.5%以上。
2)注射用奈达铂
注射用奈达铂的工艺流程图与注射用奥美拉唑钠基本一致,另外由于辅料需要通过
活性炭进行吸附,在配液前需要增加“脱炭”环节。
在该产品的“冷冻干燥”流程,公司拥有发明专利“一种奈达铂冻干粉针剂的制备方
法”(专利号:ZL200710020326.0)。该专利采用了先进的冻干曲线,不仅缩短了冻干时
间,避免出现分层和萎缩等不合格外形,从而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而且所制
得的奈达铂冻干粉针剂具有更好的复溶性。
(4)注射用奥沙利铂
1)奥沙利铂
为保证产品质量,公司对原材料奥沙利铂采用自产的方式,并对生产的奥沙利铂原
料参照国家标准制订了更为严格的内控标准,达到了欧洲药典标准(EP)的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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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生产的奥沙利铂原料药有关物质远小于国家标准限度的要求:国家标准左旋异构体
限度要求≤0.5%,而公司自产的奥沙利铂原料药中左旋异构体均≤0.1%;
奥沙利铂原料药是由氯亚铂酸钾与(1R,2R)-1,2-环己二胺经络合、取代、环合、
精制、质检等步骤制得,生产流程图如下:
氯亚铂酸钾 络合反应 取代反应 环合反应
奥沙利铂 质检 精制反应 奥沙利铂粗品
在奥沙利铂生产过程中使用硝酸银和草酸,可能会将草酸和银离子带入制剂产品
中,为了确保制剂产品有好的疗效和低的毒副反应,公司关键制备工艺技术如下:
①络合反应前的原材料阶段。公司建立了创新的异构体纯度检测手段,对使用的原
材料有完整的质量控制体系,从源头上控制了杂质异构体的引入,确保了终成品的质量。
②络合反应、取代反应、环合反应阶段。公司对奥沙利铂原料的反应温度、反应时
间、投料配比、反应液酸碱度等各项工艺参数进行了系统的正交实验,确定了最佳的工
艺参数;并在此基础上对生产操作大大简化,解决了每步需分离中间体并纯化的繁琐操
作,总收率大大高于文献报道收率,成本显著降低。
③在奥沙利铂粗品精制阶段,公司针对奥沙利铂的体内代谢产物草酸盐引起急性神
经毒性发生的研究报道,对精制技术进一步优化,采用自主研发专利技术“一种精制奥
沙利铂的方法”(专利号 ZL200610088307.7)严格控制产品中草酸的含量,达到了欧洲
药典和英国药典中奥沙利铂原料标准,进一步降低了注射用奥沙利铂在临床使用过程中
的神经毒性。
2)注射用奥沙利铂
注射用奥沙利铂的工艺流程图与注射用奈达铂基本一致。
在该产品的“配液”流程,公司拥有发明专利“一种奥沙利铂冻干粉针剂及其制备方
法”(专利号:ZL200710191484.2),优化了奥沙利铂及辅料在水溶液中的浓度,更有利
于低温冷冻干燥过程的顺利进行,提高了药液的稳定性,制备的注射用奥沙利铂杂质含
量更低。
(5)注射用右丙亚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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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右丙亚胺
右丙亚胺原料药是由 D-酒石酸与丙二胺成盐拆分反应后制得手性化合物 S-丙二
胺,经缩合制得四乙酸盐,然后与甲酰胺经环合、精制、质检等步骤制得,其生产流程
图如下:
1,2-丙二胺
拆分反应 缩合反应 四乙酸盐 环合反应
D-酒石酸
右丙亚胺 质检 精制 右丙亚胺粗品
公司对右丙亚胺制订了较国家标准更为严格的内控标准,主要工艺如下:
①拆分反应、缩合反应阶段。每一原材料和中间体均制订了较严格的内控标准,建
立了国际先进的手性柱色谱分离技术来控制中间体和成品质量。
②环合反应阶段。为了确保得到高质量的产品,公司采用先进生产设备,生产过程
控制严谨;
③右丙亚胺粗品精制阶段。公司对右丙亚胺精制工艺进行了持续不断的研究,运用
自主研发的发明专利“一种精制右丙亚胺的方法”(专利号 ZL200710133978.5)精制所
得的右丙亚胺色泽好,纯度高,含量达到 99.5%以上,单个杂质在 0.1%以下。
2)注射用右丙亚胺
注射用右丙亚胺采用了适宜的配液工艺、合适的 pH 值和配液浓度,“冷冻干燥”工
艺独特先进,制备的注射用右丙亚胺杂质含量更低,冻干成形良好,颜色均一,稳定性
能更加优良,有利于稳定的运输和贮存。
其工艺流程图与注射用奈达铂基本一致。
(三)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作为一家从事药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
产和销售体系。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市场规则和运作机制,独立进行经营活动。
1、采购模式
公司已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采购计划标准管理程序》、《物料采购标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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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评价标准管理程序》和《供应商审计标准管理程序》等相关制度规范,加强公
司对采购与付款管理的内部控制。
(1)采购与付款管理
①采购计划
生产使用部门根据需求提出月度采购申请,由采购人员汇总各部门采购申请后编制
采购计划,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采购。
②供应商评审与管理
公司定期由质量保证部、供应部、生产制造部的有关人员,成立调查小组对供应商
进行考察,并出具调查审计报告,结合问题的反馈与解决,进行供应商评定,将考评结
果登记到《合格供应商名录》。对于新增供应商,应由质量保证部组织进行新增供应商
评审,审批合格后由质量保证部专人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存档。
③采购合同与订单签订
公司的所有采购必须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或订单,签署后的采购合同副本需留档
财务部。采购合同(或订单)一旦经采购主管(或总经理)签发后,对其内容的任何更
改必须通过合同(或订单)更改的方式进行。
④采购验收入库
仓库收到供应商送货时,仓库保管人员应根据月生产计划、《物资到货通知单》和
供应商提供的《送货单》对货物进行分检、清点计数和过磅称重等,核对无误后将货物
存放收货区,在《送货单》与《物资到货通知单》上签收,并提交一联至供应部。生产
用物料的质量检验由质量保证部负责,质量保证部取得样品后,应依据规定程序进行质
量检验,并出具《质检报告单》。
⑤采购付款
公司支付供应商的所有货款应当由财务部根据付款管理程序规定支付给供应商。
(2)采购与付款风险管理
①公司供应部建立供应商评估机制,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有效的资质证明,并对重要
原辅料及包装材料的供应商定期进行现场审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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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公司对采购和付款过程的职责进行明确分工,并对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做出明确
规定,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计划审批权、供应商开发权、定价权、采购
权、合同审查权、质量检验权、收货入仓权及货款支付权等不相容职权应分离。
③供应部及质量控制部与供应商签订质量协议及其它合同协议,明确规定供需双方
承担的责任,供方应承诺并达到协议所规定的质量保证要求及其他要求,并提供书面签
章的合同协议。
④公司合同签订、变更、解除必须经公司法务部门审核,公司法务部门应该完善合
同管理制度并根据权限范围定期审核,对合同实行统一管理。
(3)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
1)报告期内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与主要产品之间的关系及区别
公司生产的主要原材料为奥美拉唑、兰索拉唑、氯亚铂酸钾、D-酒石酸、多西他赛,
与公司主要产品之间关系和区别如下表所示:
序号 原材料 与主要产品之间的关系和区别
与主要产品关系:
原材料奥美拉唑主要用于注射用奥美拉唑钠的生产
与主要产品区别(生产过程):
1 奥美拉唑 在原料药 GMP 车间,原材料奥美拉唑通过与氢氧化钠成盐、除去杂质、精
制析晶、质检等步骤制得原料药奥美拉唑钠;
在冻干粉针剂 GMP 车间,奥美拉唑钠通过与辅料混合溶解、除菌、灌装、
冻干、轧盖、灯检、包装、质检等操作制得注射用奥美拉唑钠
与主要产品关系:
原料药兰索拉唑主要用于注射用兰索拉唑的生产
2 兰索拉唑 与主要产品区别(生产过程):
在冻干粉针剂 GMP 车间,原料药兰索拉唑通过与辅料混合溶解、除菌、灌
装、冻干、轧盖、灯检、包装、质检等操作制得注射用兰索拉唑
与主要产品关系:
原材料氯亚铂酸钾主要用于注射用奥沙利铂和注射用奈达铂的生产
与主要产品区别(生产过程):
在原料药 GMP 车间,氯亚铂酸钾与(1R,2R)-1,2-环己二胺经络合、
环合、精制、质检等步骤制得原料药奥沙利铂;在冻干粉针剂 GMP 车间,
3 氯亚铂酸钾 原料药奥沙利铂与辅料混合溶解、除菌、灌装、冻干、轧盖、灯检、包装、
质检等操作制得注射用奥沙利铂;
在原料药 GMP 车间,氯亚铂酸钾与碘化钾经络合、置换、环合、精制、
质检等步骤制得原料药奈达铂;在冻干粉针剂 GMP 车间,原料药奈达铂与
辅料混合溶解、除菌、灌装、冻干、轧盖、灯检、包装、质检等操作制得注
射用奈达铂
与主要产品关系:
4 D-酒石酸 原材料 D-酒石酸主要用于注射用右丙亚胺的生产
与主要产品区别(生产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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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原材料 与主要产品之间的关系和区别
由 D-酒石酸与丙二胺成盐拆分制得 S-丙二胺,经转盐、氯乙酸缩合制得医药
中间体四乙酸盐;
在原料药 GMP 车间,医药中间体四乙酸盐与甲酰胺经环合、精制、质检等
步骤制得原料药右丙亚胺;
在冻干粉针剂 GMP 车间,原料药右丙亚胺与辅料混合溶解、除菌、灌装、
冻干、轧盖、灯检、包装、质检等操作制得注射用右丙亚胺
与主要产品关系:
原材料多西他赛主要用于多西他赛注射液的生产
5 多西他赛 与主要产品区别(生产过程):
在冻干粉针剂 GMP 车间,原料药多西他赛与辅料混合溶解、除菌、灌装、
减压去除溶剂、轧盖、灯检、包装、质检等操作制得多西他赛注射液
2)报告期内公司药品中使用的原料药、中间体的自产、外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注射用奥美拉唑钠、注射用兰索拉唑、注射用奈达铂、注
射用奥沙利铂、注射用右丙亚胺所使用的原料药相关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产品 原料药 报告期内自产或外购情况 备注
主要原材料奥美拉唑全
1 注射用奥美拉唑钠 奥美拉唑钠 全部自产
部外购
2 注射用兰索拉唑 兰索拉唑 全部外购 -
主要原材料氯亚铂酸钾
3 注射用奈达铂 奈达铂 全部自产
全部外购
主要原材料氯亚铂酸钾
4 注射用奥沙利铂 奥沙利铂 全部自产
全部外购
主要原材料 D-酒石酸
全部外购;医药中间体
5 注射用右丙亚胺 右丙亚胺 全部自产
四乙酸盐均由全资子公
司海美科技提供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药品生产的原料药的自产和外购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千克
2013 年
药品 所需原料药 类型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1-6 月
自产 1,085 1,811 1,526
注射用奥美拉唑钠 奥美拉唑钠
外购 - - - -
自产 - - - -
注射用兰索拉唑 兰索拉唑
外购 250 606 180
自产 13 19 7
注射用奈达铂 奈达铂
外购 - - - -
注射用奥沙利铂 奥沙利铂 自产 11 25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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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药品 所需原料药 类型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1-6 月
外购 - - - -
自产 89 141 58
注射用右丙亚胺 右丙亚胺
外购 - - -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奥美拉唑、兰索拉唑、氯亚铂酸钾、D-酒石酸、多西他
赛从无关联第三方外购,中间体四乙酸盐均由海美科技提供,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时间 主要原材料 数量(kg) 金额(元)
奥美拉唑 270 115,385
兰索拉唑 250 854,701
氯亚铂酸钾 60 9,606,838
2013 年 1-6 月
D-酒石酸 10,000 470,085
多西他赛 6 1,700,855
四乙酸盐 912 11,230,769
奥美拉唑 1,890 830,876
兰索拉唑 606 2,072,863
氯亚铂酸钾 115 18,558,201
2012 年
D-酒石酸 12,200 548,889
多西他赛 11 3,325,704
四乙酸盐 654 16,895,334
奥美拉唑 720 323,077
兰索拉唑 180 692,280
氯亚铂酸钾 65 10,645,726
2011 年度
D-酒石酸 3,500 160,684
多西他赛 8 3,007,991
四乙酸盐 178 4,724,962
奥美拉唑 1,260 656,923
兰索拉唑 63 263,073
氯亚铂酸钾 93 14,529,829
2010 年度
D-酒石酸 2,265 110,680
多西他赛 5 2,920,085
四乙酸盐 133 5,11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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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外购原料药和中间体的产品质量的控制措施及其有效性
①质量控制措施
为了更好的从源头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把控,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选择制度和质
量控制措施。
公司的原料供应商选择制度如下:
原料供应商选择 质量控制措施
供应商初选 供应部根据本公司所需原料的标准与市场提供
原料质量标准进行对比;索要达标供应商资质,
了解供货单位的概况
符合要求
样品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进行稳定性
采购 3 批小样样品
考察,若任何一项不通过,则供应商初选不
通过
符合要求
现场审计 质量保证部负责组织质量保证部、供应部、
生产技术部的有关人员组成供应商质量审
计小组进行现场审计
符合要求
合格供应商
公司对外购原料的质量进行具体控制的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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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质量标准进行检验,如连续出现三批
原料购进 以上不合格,则取消其供应资格,恢复
时需重新审计
供应商评价:两年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评
价。包括质量评价、商务评价、再审计
情况
供应商再审计:主要制剂用原料、用量
较大的重点辅料及主要内包装材料供应
原料使用 商每三年审计一次。如产品质量发生问
题,生产条件、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和
检验方法等可能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发
生重大改变时,需重新审计
质量回顾:质量保证部定期对原料进
行质量回顾,原料关键质量参数(如:
酸度、水分、有关物质、含量等)的检
验结果进行汇总,并进行趋势分析
②质量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供应商选择和质量控制制度,并严格实行,对进厂原辅料及成品
均制定了高于国家药品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部分产品可达到欧洲药典标准,从供应商
选择到成品出厂,每一个环节都严格把关。
公司先后 14 次顺利通过国家和省级 GMP 认证,多年来产品送检及市场抽检合格率
达 100%。报告期内,公司连续被南京市江宁区评为年度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公司设
立以来,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4)发行人对外购原料药和中间体的依赖性
①发行人对外购原料药的依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于生产主要产品注射用奥美拉唑钠、注射用奈达铂、注射用奥沙
利铂、注射用右丙亚胺所需的原料药,通过外购原材料后进一步加工形成生产公司药品
所需的原料药。主要产品注射用兰索拉唑所需的原料药兰索拉唑主要通过外购的方式获
得。公司报告期内外购主要原材料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奥美拉唑采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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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供应商 数量(kg) 单价(元/kg) 金额(元)
2010 年 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1,260 521 656,923
2011 年 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720 449 323,077
2012 年 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1,890 440 830,876
2013 年
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270 427 115,385
1-6 月
报告期内兰索拉唑采购情况:
年份 供应商 数量(kg) 单价(元/kg) 金额(元)
2010 年 山东科源化工有限公司 63 4,159 263,073
2011 年 山东科源化工有限公司 180 3,846 692,280
2012 年 山东科源化工有限公司 606 3,419 2,072,863
2013 年
山东科源化工有限公司 250 3,419 854,701
1-6 月
报告期内 D-酒石酸采购情况:
年份 供应商 数量(kg) 单价(元/kg) 金额(元)
2010 年 浙江兰溪化工有限公司 2,265 49 110,680
2011 年 浙江兰溪化工有限公司 3,500 46 160,684
2012 年 浙江兰溪化工有限公司 12,200 45 548,889
2013 年
浙江兰溪化工有限公司 10,000 47 470,085
1-6 月
报告期内氯亚铂酸钾外购情况:
年份 供应商 数量(kg) 单价(元/kg) 金额(元)
2010 年 山东铂源化学有限公司 93 156,565 14,529,829
2011 年 山东铂源化学有限公司 65 162,677 10,645,726
2012 年 山东铂源化学有限公司 115 161,376 18,558,201
2013 年
山东铂源化学有限公司 60 160,114 9,606,838
1-6 月
报告期内多西他赛外购情况:
年份 供应商 数量(kg) 单价(元/kg) 金额(元)
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0 年 上海三维制药有限公司 5 648,620 2,920,085
上海中西三维制药有限公司 3 476,713 1,337,179
2011 年
宁波市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5 306,853 1,670,812
上海中西三维制药有限公司 6 299,145 1,797,863
2012 年
宁波市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5 295,521 1,527,841
2013 年 上海中西三维制药有限公司 3 297,436 743,590
1-6 月 宁波市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4 273,504 957,265
国内有多家厂商生产上述原材料,选择余地相对较大。本公司选择与固定供应商合
作,主要是因为每种原材料公司的采购金额并不高,公司选择其中一至两家生产规模较
大、质量较优、信誉较好的厂家确定为合格供应商,同时选择一至两家生产商作为备选
供应,多年合作磨合与供应商之间已经形成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另外,公司严格执
行供应商选择和外购原料质量控制制度,严把外购原料质量控制关,有效的避免了对单
一供应商的依赖。
为减少对原料药兰索拉唑、多西他赛外购的依赖性,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的方式于
2010 年获得兰索拉唑、多西他赛的原料药生产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H20103682、
国药准字 H20103653),并于 2011 年 12 月通过原料药 GMP 认证。公司目前已有能力根
据实际生产需要,在原料药生产线上对兰索拉唑和多西他赛进行自产,从根本上降低了
对外购原料药的依赖。目前公司主要产品的原料药已经全部能够自产。
②发行人对外购中间体的依赖情况
公司生产注射用右丙亚胺所需的医药中间体四乙酸盐,报告期内由海美科技提供。
为解决关联交易,2011 年 5 月公司完成了对海美科技的收购,海美科技成为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因而公司不存在对该医药中间体的依赖。
(4)公司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使用的能源主要有水、电、气,均由所在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管网统一供应,
能满足正常生产需要。报告期内主要能源的供应情况请参见本节“四、发行人的主营业
务情况”—“(五)主导产品的原材料、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2、生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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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通过国家 GMP 认证,生产过程严格执行药品
GMP 规范,并且制定了《生产管理制度》、《生产计划标准管理程序》、《生产试验标准
管理程序》、《安全生产标准管理程序》和《生产调度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范,加强
公司对生产与质量管理的内部控制。
(1)生产计划
生产制造部负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年度生产计划,并将年度生产计划分解为
详细、可操作的月度生产计划及周生产计划。生产制造部对周生产计划进行跟踪,并对
关键指标进行考核记录。
(2)原材料领用
生产车间根据生产指令,领用原材料须提出申请并填写《需料送料单》中需料部分,
并经过所在部门主管审批后方可向仓库领取。仓库发料前应审核审批手续的完整性、数
量的准确性并确认无误后,并填写《需料送料单》中送料部分,并做好台账记录。仓库
部门主管对材料领用应进行抽查、复核,及时发现问题。
(3)不合格材料退换
不合格材料退换应经过质量保证部的检验,查明原因并界定责任。不合格材料退回
仓库,应存放于专门的区域并上锁管理,避免与合格材料混淆。
(4)生产过程质量管理
质量保证部负责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管理。质量保证部应派人进行巡回监控,做好过
程管理与分析,并将资料回馈给生产制造部,发现质量异常应立即处理,追查原因,并
予以矫正,防止再次发生。
(5)安全生产及监控
生产制造部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车间主任负责检查车间内的安全设
施,组织整理工作场所,及时排除隐患。设备安全部负责提出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
监督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向
生产技术中心负责人报告。
(6)产成品入库检验、成品放行
公司对每批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合格后方能入库。质量保证部负责人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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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相关批次生产及检验记录,合格后开具放行单,成品方可对外销售。
另外,公司目前消化类产品的生产线产能利用率较高,产能紧张时部分产品可能采
用对外委托加工的方式,经主管药监部门批准后,交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委托加工生产。
3、销售模式和管理方式
(1)公司主要销售模式概述
公司采用专业化学术推广和代理两种销售模式,其中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是公司的
主要销售模式。该模式主要通过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办事处组织学术推广会议或学术研讨
会,向市场介绍公司药品的特点以及最新基础理论和临床疗效研究成果,通过宣传使市
场对本公司药品有全面的了解和认识,医院向药品经销商购买,药品经销商向公司采购,
从而实现公司药品的销售。
各项推广活动均在公司的统一指导和规划下进行,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市场资源为
公司所控制,营销人员由公司聘用。本公司派出的销售人员以其具有的专业产品知识和
推广经验,在各地区开展形式多样的营销活动,同时反馈药品在临床使用过程中的不良
反应问题。采用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可以建立市场对公司和公司药品的信任,公司直
接掌握终端网络,减少了对医药经销商的依赖。
除采用专业化的学术营销模式外,在部分药品的销售中公司还采用了代理制的销售
模式,该模式下公司将药品的销售代理权授予医药商业公司。
公司在销售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不正当竞争等重大违法违规
行为。2012 年 2 月 16 日,南京市工商局出具《证明》,证明公司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至
今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销售药品,不存在不正当竞争等重大违法违规
行为。
2012 年 3 月 2 日,海南省琼海市工商局出具《证明》,证明海南海麦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至今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销售药品,不存在不正当竞争等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
(2)公司主要销售管理体系
根据产品的销售特点,公司销售活动由销售中心负责,销售总监主管营销工作,并
下设直营事业部、代理事业部、投标管理部等业务部门。直营事业部负责产品专业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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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推广和销售,代理事业部负责进行公司代理模式下的销售工作,投标管理部负责产品
在各省市的招投标工作。另外,公司还设置了市场部和客户服务部两个部门,其中市场
部负责制定市场策略和市场调研,客户服务部负责产品售后服务。
根据品种和地区的差异,公司决定产品采用专业化学术推广或代理的销售模式,分
别由直营事业部或代理事业部负责。
在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下,产品的销售由直营事业部负责,并按照地域原则设立华
东、华北、华南、华中、西北等五大销售区域,每个销售大区覆盖若干个地区,各地区
均设有地区销售经理,统筹各销售区域内的营销工作。
在代理销售模式下,产品销售由代理事业部负责,按照地域原则设立华北、华南、
华中、西南、西北五大销售区域,借助各地区专业经销商的力量完成产品推广,既降低
了营销费用的投入,又保证了产品的销售规模。
(3)发行人学术推广活动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主要通过组织专家顾问委员会、全国或区域性的专家高峰论坛、大型学术推
广会、继续医学教育、全国学术年会中举办品牌发布会、临床科室会、患者健康教育、
全国多中心临床试验、专业学术刊物论文发表、代理商的培训和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学
术推广活动。
1)专家顾问委员会。公司在消化领域和抗肿瘤领域均建立了“奥赛康医药发展战略
咨询暨科学委员会”,两个委员会就本公司在消化和抗肿瘤领域的产品提供咨询,咨询
内容包括在这两个领域的新产品研发动向、临床需求等,就相关咨询内容进行充分讨论,
并广泛征求专家意见和建议,使行业专家对本公司的产品和最新动向有更加深入的了
解,同时为公司后续产品的研发提供战略指导方向。
2)专家高峰论坛。公司的重点产品涉及消化、肿瘤放疗、妇瘤、乳腺癌等多个医
学领域,公司组织有关上述各领域的专家高峰论坛,邀请专家教授就相关产品的临床应
用、疗效和安全性进行广泛的研讨。
3)大型学术推广会。针对重点产品的临床进展,公司在主要省市举办大型学术推
广会,使临床医师能够充分了解公司产品特点及相关领域的业务发展最新趋势,提高了
公司产品的使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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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继续医学教育。公司在全国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在
全国各地授课,就相关产品涉及的医学领域进行学术报告,分享最新的基础理论和临床
研究成果。
5)全国学术年会中举办品牌发布会。公司参与各种全国学术年会,设立展台,并
在每个年会上做相关产品的品牌发布会,主要参与的年会包括:全国消化系统疾病年会、
全国消化内镜年会、全国临床肿瘤学大会暨 CSCO 年会、全国妇科肿瘤学年会、全国
乳腺癌会议暨上海国际乳腺癌研讨会等。
6)临床科室会。为了让医护人员及时、准确了解上市产品的医学信息,更好的掌
握注射用药品的配置和使用,确保合理化用药,减少药物不良反应发生,公司在产品涉
及到的科室召开临床科室会。
7)患者健康教育。公司在全国支持和组织大中型医院妇产科举办“妇女节患者健康
教育活动”,提供患者健康手册,传递妇科疾病的科普知识,宣传妇科肿瘤的早防早治。
公司还积极参加“中华粉红丝带活动”,大力宣传乳腺癌“及早预防、及早发现、及早治
疗”的理念。
8)全国多中心临床试验。为了更好的验证产品上市后在临床使用中的疗效和安全
性,公司组织重点产品上市后的大型临床研究,如“奥先达治疗卵巢癌的全国多中心临
床研究”,进一步实证奥先达在妇瘤领域的疗效和安全性。
9)专业学术刊物论文发表。公司开展重点产品的学术论文征集活动,以增强临床
医生对产品的认知程度;通过权威机构和刊物,研讨公司重点产品的处方机理、临床研
究成果、临床适应症疗效等,以提高公司产品技术水平,实现产品的再研发,指导医生
用药,扩大产品知名度。公司产品相关的专业学术论文分别发表在《Chinese Journal of
Cancer Research》、《Journal of Clinical Biochemistry and Nutrition》、《Med Sci Monit》、《中
华消化杂志》、《中华消化内镜杂志》、《中华肿瘤杂志》、《中国肿瘤临床》、《临床肿瘤学
杂志》等权威刊物上。
10)代理商的培训和交流。为了让代理商更好的了解上市和在研产品信息,本公司
每年举办代理商的培训交流会;定期举行中型合作伙伴论坛会,介绍公司未来发展方向,
讨论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同时,每年还不定期的为合作伙伴进行公司产品培训。
11)全国药品交易会。公司参加全国药品交易会和新特药药品交易会,并在会上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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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交流会、座谈会、产品发布会、政策解读会、产品意向洽谈会等多种形式展示公司的
形象和产品。
(4)公司销售流程
1)两种模式下外部业务流程及主要区别
根据上图,本公司对外销售流程包括实物配送的产品实物流(上图实线)及药品专
业知识传递的产品知识流程(上图虚线),其具体业务流程如下:
①药品销售的产品实物流程:医院根据药品库存情况,向经销商提出发货要求→经
销商与本公司签订销售合同→根据经销商的要求,本公司向经销商发货→经销商收到货
物后,向医院配送药品→医院凭医生的处方,向患者出售药品。
②药品销售的产品知识流程:公司根据目前产品的最新情况和研发进展,不断整理
有关产品知识,通过培训将这些药品知识传授给学术推广人员;学术推广人员再通过产
品知识讲座、学术推广会议等形式,将最新的药品知识传递给医生;医生根据患者的病
情、症状以及对本公司产品的了解和专业判断开具处方,患者凭处方购买药品。
公司两种销售模式下外部业务流程的主要区别如下:
① 市场营销策略不同
在国家医疗体制改革和公司产业化能力扩大并不断推出新产品的背景下,建立完善
市场开发营销网络的必要性日益显著。报告期内公司一直加大市场培育力度,加强品牌
宣传,大力投入销售团队建设,并在公司营销网络相对薄弱的地区开拓市场。本公司根
据两种销售模式的具体优势、特点,结合自身的行业地位、战略目标,为专业化学术推
广模式及代理模式制定了差异化的营销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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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化学术推广营销模式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目前公司的专业化学术推
广销售团队已经覆盖到全国 20 多个省市,其侧重的营销策略主要是:以精细化、规范
化的管理为导向,持续建设专业化学术推广团队,通过其进行专业化学术推广,提升公
司品牌形象和产品的品牌认知度,加强渠道建设,促进产品销售。着重发展创新类药品
的专业化学术推广工作。
与之相比,代理模式下,未来市场营销的策略主要是:强化公司对经销商的关系管
理、实现融洽的合作伙伴关系;增强渠道的维护力度,进一步扩大经销商数量。经销商
利用其广泛的营销网络、推广手段,较为高效的完成相对成熟药品的市场推广。
②药品知识流流通环节不同
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其产品的销售流程除需要保证
其自身质量外,还需根据目前产品的最新情况和研发进展,不断整理有关产品知识,通
过培训将产品的药理、药性、给药范围、适用人群等药品知识传授给医生,医生根据患
者的病情、症状以及对本公司产品的了解和专业判断开具处方,患者凭处方购买药品。
药品知识流的传递效果直接影响了医生对药品的了解程度,从而影响患者的就医效果。
在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下,公司将自身发现、汇集的产品的最新情况和研发进展,
通过系统的产品知识培训传授给拥有专业的医学背景、医药销售经验丰富的专业化学术
推广人员;学术推广人员再通过产品知识讲座、学术推广会议等形式,将最新的药品知
识传递给医生。
与之相比,代理模式下,公司将自身发现、汇集的产品的最新情况和研发进展,通
过系统的产品知识培训传授给代理事业部相关人员,代理事业部进一步负责将药品知识
通过专员介绍给经销商,再由经销商通过其各自的营销渠道及信息交流方式,将最新的
药品知识传递给医生。
③销售渠道、终端市场控制情况不同
医药企业的竞争除了产品的疗效质量的竞争,还包括销售网络建设、终端市场掌控
能力的竞争。医药生产企业如果没有通畅的销售渠道和较高的终端市场的掌控能力,就
很难对市场的变化有足够快的反应速度并将产品销售到终端市场。
在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下,学术推广会议、学术研讨会等各项推广活动均在公司的
统一指导和规划下进行,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市场资源为公司所控制,公司与终端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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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较多,对销售渠道的控制力相对较强。
与之相比,代理模式下,学术推广活动由经销商负责,本公司在组织会议、邀请讲
师、培训内容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支持。公司销售渠道主要依靠经销商开拓,公司与终端
市场接触较少,对销售渠道的控制力相对较弱。
2)两种模式下内部业务流程及主要区别
根据上图,本公司两种模式下内部销售流程及其主要区别如下:
流程 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 代理模式
经销商发生具体采购时,通常以邮件、电话、短信、传真方式向公司的业务人员
订货通知
告知订货信息。
发货申请 业务人员确认后向销售管理部发出发货申请。
发货确认 发货申请得到销售管理部负责人审批后,将交予结算部确认。
结算部业务人员根据客户购销合同、发货申请等凭证,核实发货申请单。审核通
开具销售出库单
过后,开据销售出库单。
发货 仓库负责人根据销售出库单安排按时发货。
经销商收到特定货物后,根据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综合检验入库,并开具收货确
收货确认单
认单,送至本公司。
取得经销商的收货确认单时,即认为产品的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经
收入确认
销商,且收入和成本能可靠计量,公司据此确认收入。
回款方式 回款方式主要以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
与经销商签订订单后,公司通常要求经销商
根据经销商的销售规模、合作程度,
交付一定的预付账款,针对新合作的代理商
信用账期 公司给予经销商一定的信用期限,一
主要采用现款方式,对信誉较好的重点客户
般为 3-6 个月。
给予一定的信用期限,一般为 1-3 个月。
(5)经销商在两种销售模式中发挥的具体作用
1)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
经销商发挥的主要作用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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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由于医院根据药品库存情况,均直接向经销商提出发货要求,因此经销商需要对
终端医院库存系统的存货状态、订单等情况及时、准确的反馈给发行人,保证销售信息
的畅通,防止因信息交流的时滞性带来的损失。
②根据合同约定的信用账期按时回款,提升了发行人应收账款的回款速度,降低了
其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
经销商与发行人的主要权利义务关系表现为:
在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下,经销商与发行人的主要权利义务关系表现为当事人双方
互为权利义务的合同关系。发行人与经销商签署产品购销合同,发行人向经销商销售产
品,有义务按合同约定的价格、质量标准、数量、规格、供货期限等条款向经销商提供
相关产品,并有权利按合同约定取得产品价款;同时,经销商有权利按合同约定取得发
行人提供的相关产品,并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向发行人支付产品价款。按照合同条款约定,
待经销商确认取得发行人提供的按合同约定的相关产品时,发行人即已完成相关产品控
制权、所有权的传递。即该时点,发行人已完成合同约定的义务部分;待经销商完成合
同约定相应价款的支付后,经销商与发行人的主要权利义务关系因合同关系的完成而相
应解除。
2)代理模式
在代理模式下,经销商发挥的主要作用为:
①发行人赋予经销商特定药品在特定领域内的特定经销权,并规定其经销期限、经
销价格及任务销量,因而经销商需借助其各地区专业经销力量完成产品推广,实现产品
知识流的传递。即经销商需要根据目前产品的最新情况和研发进展,不断整理有关产品
知识,通过多种专业化学术推广方式将产品的药理、药性、给药范围、适用人群等药品
知识传授给医生。
②由于医院根据药品库存情况,均直接向经销商提出发货要求,因此经销商需要对
终端医院库存系统的存货状态、订单情况等情况及时、准确的反馈给发行人,保证销售
信息的畅通,防止因信息交流的时滞性带来的损失。
③根据合同约定的回款条款,经销商原则上采用现款发货方式,因此经销商货款需
按照合同约定时限及时到账;享受适当信用期支持的经销商需要严格执行在信用期内完
成回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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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代理模式下,经销商与发行人的主要权利义务关系表现为:
在代理模式下,经销商与发行人的主要权利义务关系表现为当事人双方互为权利义
务的合同关系。发行人与经销商签署经销协议书,赋予经销商特定药品在特定领域内的
特定经销权,并规定经销商在一定经销期限内对所经销药品名以特定的经销价格需完成
的任务销量。发行人向经销商销售产品,有义务按合同约定的价格、质量标准、数量、
规格、供货期限等条款向经销商提供相关产品,并有权利按合同约定取得相关价款;同
时,经销商有权利按合同约定取得发行人提供的相关产品,并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向发行
人支付产品价款及完成发行人在经销协议中所规定的任务销售。
代理销售模式下发行人将药品销售给经销商,发行人与经销商签订的合同为最终销
售,非代销性质。
(6)有关销售费用支出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1)公司建立了《预算管理制度》并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对包括销售费用在内的费
用支出进行统一预算管理,根据战略目标确定下一年度的年度目标,并编制公司年度预
算。销售部门根据公司的年度经营目标,在客观估计未来市场及公司自身生产能力的前
提下,合理确定产品销售结构,并根据市场及历史情况,制定出相应的销售政策;实际
开支过程中严格控制销售费用开支,超预算的开支经公司规定的流程审批后支付;对销
售费用及策略实行评估和调整,对销售收入未达到目标的销售区域,及时提出新的市场
营销方案,推动市场的开发与销售;审计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预算执行进行审计,对
差异问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相应的意见。
2)公司建立了《财务审批管理制度》、《费用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对资金支付
审批权限、支付方式以及相应核算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销售费用预算经批准后,在
实际开支过程中,实行分级授权、审批制度,对销售费用的开支根据预计金额逐级事前
报批、事中监督、事后审查,严格控制不合理销售费用支出;在全过程预算和授权审批
控制的基础上,取得合法票据的合理支出,经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报销。
3)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由公司审计部负责监督执行,对包括销售费用在
内的各项费用发生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审计,以进一步加强对费用支出的控制。
4)公司在销售费用审核方面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①对业务发生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对日常支出实行登记上报制度,避免支出的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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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性。
②对大额费用支出按照合同规定,采取银行转账支付进行控制;对货物采购要求对
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司所有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须进行网上认证。
③对会务费等费用支出制定了相关会务管理规定,要求所有会议必须事先做好详细
的会议预算,编制会议预算申请表;销售人员报销时应提供会议通知、照片、《参会人
员签到表》,经分管领导签字后的《费用执行报告》等。
④对所有费用开支进行内部审核,除财务人员对费用进行审核外,公司内部审计人
员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费用发生情况进行审计,及时整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7)防范销售人员对外实施商业贿赂的制度性安排
公司高度重视反商业贿赂问题,从内部管理制度、销售费用管理制度等方面采取了
严密的措施防范商业贿赂,确保公司不存在商业贿赂的行为。
1)公司制定并通过了《反商业贿赂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对外经济往
来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销售、采购等,目的是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日常行为,形成良
好的商业行为习惯,维护公司的长远利益,主要包括公司领导层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采购、销售人员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反商业贿赂定期检查考评管理制度等。
2)公司制定了《销售管理大纲》,主要内容包括:禁止销售人员以任何名义给予使
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医师等有关人员不正当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任何人不得
报假帐、不得有商业贿赂行为、不得通过不正当竞争方法获利,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同
时扣除未发工资。
3)公司与销售人员签署的《劳动合同》、《目标责任书》中约定,销售人员在公司
工作期间承担廉洁自律义务,不得包庇、袒护、纵容腐败行为,要求销售人员的销售活
动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明确要求销售人员不得有商业贿赂行为、不得通过不正
当竞争方法获利。
4)在销售费用的内部控制制度上,公司建立了《费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
实行严格的销售费用报销制度,严格审查并控制费用报销,严格控制不合理销售费用支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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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
1、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
消化类 抗肿瘤类
项目
奥西康 奥维加 奥先达 奥正南 奥诺先
产量(万支) 1,495 739 45 17
销量(万支) 1,494 698 76 20
2013 年 1-6 月 平均销售单价(元/支) 37 62 81 85
销售额(万元) 55,028 43,345 6,160 1,706 9,336
产销率 100% 94% 169% 117% 98%
产量(万支) 2,572 1,020 168 42
销量(万支) 2,548 1,036 137 37
2012 年 平均销售单价(元/支) 37 63 86 106
销售额(万元) 93,498 64,745 11,818 3,981 13,481
产销率 99% 102% 81% 89% 98%
产量(万支) 2,088 488 88 38
销量(万支) 2,140 459 100 38
2011 年 平均销售单价(元/支) 32 63 89 118
销售额(万元) 68,728 29,069 8,838 4,444 6,139
产销率 102% 94% 113% 100% 100%
产量(万支) 1,639 74 78 35
销量(万支) 1,555 69 63 35
2010 年 平均销售单价(元/支) 35 62 96 125
销售额(万元) 54,450 4,325 6,085 4,323 2,467
产销率 95% 94% 81% 98% 91%
2、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情况
年份 项目 普药生产线 抗肿瘤药生产线
产能(万支) 2,000
产量(万支) 2,361
2013 年 1-6 月
委托加工产量(万支) 244 -
产能利用率 118.04% 94.80%
产能(万支) 3,700
2012 年
产量(万支) 3,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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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项目 普药生产线 抗肿瘤药生产线
委托加工产量(万支) 557 -
产能利用率 99.86% 97.60%
产能(万支) 2,000
产量(万支) 2,388
2011 年
委托加工产量(万支) 648 -
产能利用率 119.40% 98.00%
产能(万支) 2,000
产量(万支) 2,056
2010 年
委托加工产量(万支) 92
产能利用率 102.82% 81.69%
注:产能利用率=产量/产能
3、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销售额
单位:万元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产品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消化类 100,092 80.35% 160,781 78.78% 99,520 76.37% 60,316 74.18%
奥西康 55,028 44.18% 93,498 45.81% 68,728 52.74% 54,450 66.96%
奥维加 43,345 34.80% 64,745 31.73% 29,069 22.31% 4,325 5.32%
消化类其他 1,719 1.38% 2,538 1.24% 1,723 1.32% 1,541 1.90%
抗肿瘤类 23,494 18.86% 41,763 20.46% 29,120 22.35% 19,528 24.02%
奥先达 6,160 4.95% 11,818 5.79% 8,838 6.78% 6,085 7.48%
奥正南 1,706 1.37% 3,981 1.95% 4,444 3.41% 4,323 5.32%
奥诺先 9,336 7.49% 13,481 6.61% 6,139 4.71% 2,467 3.03%
抗肿瘤类其他 6,292 5.05% 12,483 6.11% 9,699 7.44% 6,653 8.19%
其他 979 0.79% 1,539 0.75% 1,668 1.28% 1,469 1.81%
合计 124,565 100% 204,083 100% 130,309 100% 81,313 100%
4、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区域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地区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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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1-6 月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地区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华东地区 50,195 40.30% 79,171 38.79% 51,668 39.65% 35,705 43.91%
华北地区 25,425 20.41% 40,366 19.78% 25,643 19.68% 14,194 17.46%
华南地区 15,011 12.05% 31,034 15.21% 16,650 12.78% 9,090 11.18%
华中地区 10,773 8.65% 19,336 9.47% 13,386 10.27% 8,814 10.84%
西南地区 10,811 8.68% 16,175 7.93% 11,073 8.50% 6,798 8.36%
西北地区 6,829 5.48% 9,720 4.76% 5,840 4.48% 3,239 3.98%
东北地区 5,522 4.43% 8,272 4.05% 6,033 4.63% 3,437 4.23%
其他地区 - - 9 0.00% 15 0.01% 35 0.04%
合计 124,565 100% 204,083 100% 130,309 100% 81,313 100%
5、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占营业收
时间 排名 客户名称 销售额 销售模式
入比重
(注)
1 康德乐(湖北)医药有限公司 3,740 3.00% 专业化学术推广
2 华润山东医药有限公司 3,289 2.64% 专业化学术推广
3 江苏省润天生化医药有限公司 3,068 2.46% 专业化学术推广
2013 年 1-6 月
4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2,896 2.33% 专业化学术推广
5 浙江医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835 2.28% 代理
合计 15,829 12.71% -
1 华润山东医药有限公司 7,309 3.58% 专业化学术推广
2 江苏省润天生化医药有限公司 6,418 3.14% 专业化学术推广
3 湖北永裕医药有限公司 6,236 3.06% 专业化学术推广
2012 年
4 上海医药分销控股有限公司 6,116 3.00% 专业化学术推广
5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5,373 2.63% 专业化学术推广
合计 31,454 15.41%
1 福州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7,316 5.61% 专业化学术推广
2 江苏省润天生化医药有限公司 4,770 3.66% 专业化学术推广
3 上海医药分销控股有限公司 4,454 3.42% 专业化学术推广
2011 年
4 华润山东医药有限公司 4,359 3.35% 专业化学术推广
5 四川省医药器械有限公司营业部 3,920 3.01% 代理
合计 24,820 1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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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营业收
时间 排名 客户名称 销售额 销售模式
入比重
1 福州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5,650 6.95% 专业化学术推广
2 江苏省润天生化医药有限公司 4,195 5.16% 专业化学术推广
3 四川省医药器械有限公司营业部 2,795 3.44% 代理
2010 年
4 上海医药分销控股有限公司 2,499 3.07% 专业化学术推广
5 合肥亿帆医药经营有限公司 1,830 2.25% 代理
合计 16,970 20.87% -
注:湖北永裕医药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4 月更名为康德乐(湖北)医药有限公司
2010 年、2011 年、2012 年和 2013 年上半年,公司来自前五大客户的营业收入合
计分别占当期公司营业收入的 20.87%、19.05%、15.41%和 12.71%,逐年下降。报告期
内公司的前五大客户集中度较低且均为长期合作不存在当年新增的情况,营业收入逐年
变化平稳。
(五)主导产品的原材料、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2010 年、2011 年、2012 年和 2013 年 1-6 月,公司原材料及主要包装材料采购金额
合计分别为 6,481 万元、8,758 万元、12,887 万元和 8,878 万元。本公司生产化学药制剂
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奥美拉唑、兰索拉唑、氯亚铂酸钾、D-酒石酸、多西他赛等。
2、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
单位:元/kg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原材料
均价 变动比例 均价 变动比例 均价 变动比例 均价
奥美拉唑 427 -2.87% 440 -2.09% 449 -13.82%
兰索拉唑 3,419 -0.01% 3,419 -11.11% 3,846 -7.53% 4,159
氯亚铂酸钾 160,114 -0.78% 161,376 -0.80% 162,677 3.90% 156,565
D-酒石酸 47 4.46% 45 -2.19% 46 -6.12%
多西他赛 283,476 -4.70% 297,469 -18.41% 364,605 -43.79% 648,620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所用的主要原材料如:奥美拉唑、兰索拉唑、氯亚铂酸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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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酒石酸、多西他赛等,受市场价格变化影响有一定波动,公司为应对原材料大幅波动
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
(1)加大对原材料市场的关注力度,通过专业化分析研究原材价格变动趋势,根
据变化趋势来适当增加或降低原材料储备。
(2)加大对存货的动态管理,如增加 ERP 系统管理等,以进一步提高原材料的利
用率,降低生产成本。
(3)对部分附加值较高的原料药实施自主生产,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降低原材
料价格波动的影响。
3、生产成本构成
最近三年及一期,本公司生产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直接材料 5,333 64.82 9,598 65.48 7,983 67.84 5,409 69.52
直接人工 771 9.37 1,372 9.36 1,021 8.70 590 7.58
能源费用 809 9.83 1,444 9.85 1,084 9.24 785 10.09
其他制造费用 1,315 15.98 2,244 15.31 1,670 14.23 997 12.81
合计 8,228 100 14,658 100 11,735 100 7,781 100
4、报告期内采购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时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万元) 占采购总额比重
1 肖特新康药品包装有限公司 1,566 17.64%
2 山东铂源药业有限公司 1,135 12.78%
2013年1-6月 3 天津市启恒科技有限公司 896 10.09%
4 湖北华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548 6.18%
5 温州益丰印刷有限公司 480 5.40%
合计 4,624 52.09%
1 山东铂源药业有限公司 1,865 14.47%
2012年 2 天津市启恒科技有限公司 1,859 14.43%
3 苍南县民政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1,338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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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万元) 占采购总额比重
4 浙江新康药用玻璃有限公司 1,211 9.39%
5 肖特新康药品包装有限公司 921 7.15%
合计 7,194 55.83%
1 浙江新康药用玻璃有限公司 1,871 21.36%
2 山东铂源化学有限公司 1,073 12.26%
3 天津市启恒科技有限公司 1,065 12.16%
2011年
4 苍南县民政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1,042 11.89%
5 上海海外进出口有限公司 728 8.32%
合计 5,779 65.99%
1 山东铂源化学有限公司 1,453 22.42%
2 浙江新康药用玻璃有限公司 979 15.10%
3 苍南民政印刷厂 736 11.36%
2010年
4 上海海外进出口有限公司 498 7.69%
5 上海三维制药有限公司 425 6.55%
合计 4,091 63.12%
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其产品质量尤其重要。药品生
产流程长、工艺复杂等特殊性使公司产品质量受较多因素影响。原料采购、产品生产、
存储和运输等过程若出现差错,可能使产品发生物理、化学等变化,从而影响产品质量。
报告期内,本公司产品及所使用的原材料均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并制定更严格的企业内
控质量标准,根据成品的控制项目相应增加原辅料的控制指标,确保了原辅料的质量,
从而保证产品的质量与疗效。
公司严格执行供应商选择和外购原料质量控制制度,严把外购原料质量控制关,从
备选供应商中选择一至两家业界质量较高、技术较为先进、符合企业内控质量标准的公
司作为供应商,并长期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不存在当年新增的情况,采购额逐年变
化平稳。
为应对前五大供应商集中的情况,公司制定了如下措施:
(1)加大对原材料供应商的关注力度,通过定期组织或参与供应商招投标会议,
及时获取原材料及其供应商的最新信息,汇总备选经销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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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大对《合格供应商名录》的常态管理,建立由质量保证部、供应部、生产
制造部的有关人员组成的调研小组,定期对备选供应商的资质、产品质量、生产技术等
进行考察。
(3)对部分附加值较高的原料药实施自主生产,进一步降低对供应商的依赖性,
从而降低前五大供应商集中程度。
5、主要能源构成及供应情况
本公司使用的主要能源为水、电和蒸汽。公司目前使用的水、电和蒸汽均由江宁科
学园统一管网配送,其中用水主要向南京市江宁区自来水总公司采购,用电向南京供电
公司采购,生产用蒸汽主要向南京协鑫热电厂采购。各项能源供应均稳定正常,报告期
内,公司能源消耗情况如下表所示:
时间 项目 水(立方米) 电(千瓦时) 蒸汽(吨)
消耗量 90,906 4,930,560 9,049
2013 年 1-6 月 单价(元) 3.08 0.75 195.66
金额(元) 279,710 3,685,056 1,770,543
消耗量 145,212 9,134,813 13,435
2012 年度 单价(元) 3.07 0.75 198.79
金额(元) 446,422 6,863,398 2,670,736
消耗量 111,678 7,128,490 7,030
2011 年度 单价(元) 3.06 0.72 196.04
金额(元) 342,024 5,115,898 1,378,121
消耗量 85,059 5,985,870 7,255
2010 年度 单价(元) 3.06 0.74 190.03
金额(元) 260,525 4,406,323 1,378,758
本公司生产经营所消耗的能源金额较小,能源价格的波动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不构成
重大影响。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上述供应商、客户中的权益
情况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未在上述供应商和客户中占有权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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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
1、安全生产情况
本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行动方针,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安全重于泰山”的安
全意识,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对一线员工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为此,本公司还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
制,以督促各级领导、各类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在各自岗位上对安全生产工作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地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标准。自投产以来本公司未发生
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也没有受到过相关的处罚。
2、环境保护情况
(1)公司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公司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严重污染或对周边居
民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大隐患,公司持有南京市江宁区环境保护局核发的《排放污染物
许可证》。公司在报告期内产生的各类污染物主要是废水、废气、噪声以及固体废弃物,
各项污染物的治理情况如下:
1)废水治理情况
公司的废水主要为洗瓶废水、洗胶塞废水、设备清洗水、纯水再生反冲洗水以及员
工的生活污水等。车间的生产废水先经灭活池酸碱中和达标后,会同其它废水全部排至
公司污水处理站进行厌氧、好氧、沉淀等一系列处理,并经在线监测合格后统一排入市
政污水管网中,同时公司还安排每日对污水处理站进行巡查,每月进行例行抽检,确保
废水达标排放。
2)废气治理情况
公司的废气主要为原料药车间的易挥发有机溶剂,车间设排风罩通专用排风管排到
室外,用活性炭吸附后经标准化排口排放。生产过程中各容器设备均为密闭式,没有无
组织气体排放。
3)噪声治理情况
公司的噪声主要来自空压机、冷冻机、真空泵机等。公司通过在设备安装中增设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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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弹簧、防震垫,房间隔断采用砖墙做到“全封闭”式车间,种植绿化等方式减少噪声的
影响。
4)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
公司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如下:
固废名称 固废性质 处置方式
可回收物品(纸箱、金属、塑料等) 可回收 废品站回收
废药品 危险固废 专业环保公司处置
废活性炭 危险固废 专业环保公司处置
(2)环保达标情况
公司秉承“法律法规为指南,环保意识首当先”的环保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在生产经营中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现阶段生产中主要污染物排放均达到国家规
定的排放标准。公司分别于 2010 年、2011 年获得“江宁区绿色环保企业”和“南京市绿色
等级企业”的称号,公司建立的环境管理体系于 2011 年 8 月通过了 ISO14001 认证。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2011 年 12 月 5 日,江苏
省环境保护厅出具了《关于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
(苏环函[2011]590 号),同意公司通过上市环保核查。
五、与发行人经营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
本公司主要的固定资产为办公及开展经营活动所使用的房屋建筑物,产品研发、生
产、检测使用的仪器等机器设备和运输设备。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固定资产
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房屋及建筑物 12,209 3,165 9,044
机器设备 15,231 3,543 11,687
运输工具 1,396 788
电子设备 1,318 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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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固定资产装修 849 467
其他设备 2,876 584 2,292
合计 33,878 9,071 24,807
(一)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生产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原值(万元) 净值(万元) 成新率
真空冷冻干燥机 10 2,138 1,677 78%
西林瓶联动机组 4 861 673 78%
净化设备 1 619 241 39%
包装机 2 1,361 1,140 84%
配电系统 1 409 157 38%
高效液相色谱仪 2 359 239 67%
自动灯检机 2 732 618 84%
安瓿洗烘灌封联动机组 3 239 162 68%
监控系统 2 204 190 93%
洁净管道专用设备 2 640 613 96%
水系统 1 185 156 84%
照明及动力控制配电系统 1 130 50 38%
在线粒子监控系统 1 115 97 84%
层析系统设备 1 118 115 98%
制备色谱仪 1 162 161 99%
西林瓶洗烘灌联动线 1 166 166 100%
DGI 型真空冷冻干燥箱 1 256 256 100%
纯化水机 1 142 142 100%
蒸馏水机控制系统 1 157 157 100%
冻干机自动进出料系统 1 513 513 100%
安捷伦液质联动仪 1 286 286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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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屋所有权
截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拥有 7 处房屋所有权,建筑面积合计 33,608.76 平
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产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建筑面积(㎡) 抵押情况
宁房权证江变字第 江宁区秣陵街道科建路
1 1,633.91
JN00224008号 699号2幢
他项权人:南京市江宁区农
宁房权证江变字第 江宁区秣陵街道科建路
2 847.60 村信用合作联社百家湖信
JN00224009号 699号4幢
用社,贷款金额:1,500万元
宁房权证江变字第 江宁区秣陵街道科建路
3 8,077.93
JN00224011号 699号1-1幢
宁房权证江变字第 江宁区秣陵街道科建路
4 383.89
JN00224010号 699号3幢
宁房权证江变字第 江宁区秣陵街道科建路
5 119.49 他项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
JN00224012号 699号5幢
份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支
宁房权证江变字第 江宁区秣陵街道科建路
6 6,079.10 行,贷款金额:4,000万元
JN00224013号 699号6幢
宁房权证江变字第 江宁区秣陵街道科建路
7 16,466.84
JN00224014号 699号1-2幢
六、与发行人经营相关的主要无形资产
(一)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 2 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
为 2,113 万元。
本公司拥有的一宗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使用权面积 使用权 使用权
编号 坐落 用途 抵押情况
(㎡) 类型 期限
抵押权人:南京市江宁区农村信
用合作联社百家湖信用社,抵押
宁 江 国 用 江宁区秣 至 2053
工 业 用 面积:113,171.10㎡
(2011)第 陵 街 道 科 113,173.20 出让 年9月19
地 抵押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23826号 建路699号 日
限公司南京市江宁支行,抵押面
积:113,173.20㎡
2012 年 2 月,海润医药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所有的一宗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
如下:
使用权面积 使用权类
国土证号 座落 用途 抵押情况 使用权期限
(㎡) 型
宁六国用
南京化学工 工业 至 2061 年 8 月
(2012)第 20,011.6 出让 无
业园区 用地 14 日
03059P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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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无形资产
本公司拥有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商标使用权、GMP 证书、药品批准
文号、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新药证书、专利等具体如下:
1、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1)药品生产许可证
持有人 许可范围或经营范围 证书编号 有效期 发证机构
粉针剂(含抗肿瘤药)、冻干粉针剂
(含抗肿瘤药)、小容量注射剂(含
非最终灭菌的抗肿瘤药)、原料药
(奥美拉唑钠、甲磺酸加替沙星、
唑来膦酸、马来酸氨氯地平、兰索
拉唑、盐酸左布比卡因、盐酸帕洛
诺司琼、替加环素、伊班膦酸钠、
江苏省食
埃索美拉唑钠、雷贝拉唑钠、阿加 有 效 期 至 2015 年
本公司 苏20110006 品药品监
12月31日
曲班、硼替佐米、草酸艾斯西肽普 督管理局
兰、醋酸卡泊芬净、帕瑞昔布钠、
盐酸美金刚)、(抗肿瘤药:奥沙利
铂、奈达铂、盐酸托泊替康、右丙
亚胺、磷酸氟达拉滨、培美曲塞二
钠、多西他赛、地西他滨、替莫唑
胺、盐酸伊立替康)
(2)药品经营许可证
持有人 许可范围或经营范围 证书编号 有效期 发证机构
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
有效期至 2014 年 海 南 省 食 品 药
海麦药业 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 琼 AA8980380
10 月 21 日 品监督管理局
生化药品
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
有效期至 2018 年 江 苏 省 食 品 药
安达医药 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 苏 AA0250393
6 月 23 日 品监督管理局
化药品、生物制品
中成药、化学药制剂(仅限江
西藏自治区食
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期至 2016 年
嘉信景天药业 藏 AA8910022 品药品监督管
拥有的产品及拥有股份的产 11 月 2 日
理局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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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标
(1)已注册的商标
截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共拥有以下 104 件注册商标,其中第 1 至第 89 项
为应用于本公司产品上的产品商标:
序号 商标 《商标注册证》证号 国际分类 有效期
1 第 1616803 号 第 5 类 2011 年 8 月 14 日至 2021 年 8 月 13 日
2 第 6695185 号 第 5 类 2011 年 1 月 14 日至 2021 年 1 月 13 日
3 第 6695186 号 第 5 类 2011 年 3 月 7 日至 2021 年 3 月 6 日
4 第 1496606 号 第 5 类 2010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7 日
5 第 1580436 号 第 5 类 2011 年 6 月 7 日至 2021 年 6 月 6 日
6 第 1684498 号 第 5 类 2011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0 日
7 第 3093314 号 第 5 类 2013 年 4 月 14 日至 2023 年 4 月 13 日
8 第 3233008 号 第 5 类 2013 年 9 月 28 日至 2023 年 9 月 27 日
9 第 3234955 号 第 5 类 2013 年 10 月 7 日至 2023 年 10 月 6 日
10 第 3453590 号 第 5 类 2004 年 11 月 14 日至 2014 年 11 月 13 日
11 第 3453585 号 第 5 类 2004 年 11 月 14 日至 2014 年 11 月 13 日
12 第 3659612 号 第 5 类 2005 年 12 月 7 日至 2015 年 12 月 6 日
13 第 3659611 号 第 5 类 2005 年 12 月 7 日至 2015 年 12 月 6 日
14 第 3659614 号 第 5 类 2005 年 12 月 7 日至 2015 年 12 月 6 日
15 第 3659615 号 第 5 类 2005 年 12 月 7 日至 2015 年 12 月 6 日
16 第 3543037 号 第 5 类 2005 年 4 月 7 日至 2015 年 4 月 6 日
17 第 3542718 号 第 5 类 2005 年 4 月 7 日至 2015 年 4 月 6 日
18 第 3542699 号 第 5 类 2005 年 4 月 7 日至 2015 年 4 月 6 日
19 第 3543030 号 第 5 类 2005 年 4 月 7 日至 2015 年 4 月 6 日
20 第 3543034 号 第 5 类 2005 年 4 月 7 日至 2015 年 4 月 6 日
21 第 3659605 号 第 5 类 2005 年 12 月 7 日至 2015 年 12 月 6 日
22 第 3659604 号 第 5 类 2005 年 12 月 7 日至 2015 年 12 月 6 日
23 第 3659609 号 第 5 类 2005 年 12 月 7 日至 2015 年 12 月 6 日
24 第 4091735 号 第 5 类 2007 年 4 月 7 日至 2017 年 4 月 6 日
25 第 4489106 号 第 5 类 2008 年 5 月 14 日至 2018 年 5 月 13 日
26 第 4489103 号 第 5 类 2008 年 5 月 14 日至 2018 年 5 月 13 日
27 第 4021760 号 第 5 类 2006 年 12 月 2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20 日
28 第 4044736 号 第 5 类 2007 年 1 月 21 日至 2017 年 1 月 20 日
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商标 《商标注册证》证号 国际分类 有效期
29 第 4489538 号 第 5 类 2008 年 4 月 28 日至 2018 年 4 月 27 日
30 第 4021746 号 第 5 类 2007 年 2 月 7 日至 2017 年 2 月 6 日
31 第 4489541 号 第 5 类 2008 年 5 月 14 日至 2018 年 5 月 13 日
32 第 4091736 号 第 5 类 2007 年 4 月 7 日至 2017 年 4 月 6 日
33 第 4021762 号 第 5 类 2006 年 12 月 2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20 日
34 第 4489078 号 第 5 类 2008 年 5 月 14 日至 2018 年 5 月 13 日
35 第 4044737 号 第 5 类 2007 年 1 月 7 日至 2017 年 1 月 6 日
36 第 4044741 号 第 5 类 2007 年 1 月 7 日至 2017 年 1 月 6 日
37 第 4489104 号 第 5 类 2008 年 5 月 14 日至 2018 年 5 月 13 日
38 第 4021767 号 第 5 类 2007 年 1 月 14 日至 2017 年 1 月 13 日
39 第 4489099 号 第 5 类 2008 年 5 月 14 日至 2018 年 5 月 13 日
40 第 4489080 号 第 5 类 2008 年 5 月 14 日至 2018 年 5 月 13 日
41 第 4489540 号 第 5 类 2008 年 4 月 28 日至 2018 年 4 月 27 日
42 第 4489102 号 第 5 类 2008 年 5 月 14 日至 2018 年 5 月 13 日
43 第 4489100 号 第 5 类 2008 年 5 月 14 日至 2018 年 5 月 13 日
44 第 4091737 号 第 5 类 2007 年 4 月 7 日至 2017 年 4 月 6 日
45 第 4489077 号 第 5 类 2008 年 5 月 14 日至 2018 年 5 月 13 日
46 第 4489097 号 第 5 类 2008 年 5 月 14 日至 2018 年 5 月 13 日
47 第 4489105 号 第 5 类 2008 年 5 月 14 日至 2018 年 5 月 13 日
48 第 4091738 号 第 5 类 2007 年 4 月 7 日至 2017 年 4 月 6 日
49 第 4044740 号 第 5 类 2007 年 1 月 7 日至 2017 年 1 月 6 日
50 第 3356262 号 第 5 类 2004 年 5 月 28 日至 2014 年 5 月 27 日
51 第 7850015 号 第 5 类 2011 年 1 月 14 日至 2021 年 1 月 13 日
52 第 6566394 号 第 5 类 2011 年 2 月 7 日至 2021 年 2 月 6 日
53 第 8878006 号 第 5 类 2011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7 日
54 第 9426551 号 第 5 类 2012 年 5 月 28 日至 2022 年 5 月 27 日
55 第 9426584 号 第 5 类 2012 年 5 月 28 日至 2022 年 5 月 27 日
56 第 9426610 号 第 5 类 2012 年 5 月 28 日至 2022 年 5 月 27 日
57 第 9427009 号 第 5 类 2012 年 5 月 21 日至 2022 年 5 月 20 日
58 第 9426898 号 第 5 类 2012 年 5 月 21 日至 2022 年 5 月 20 日
59 第 9426924 号 第 5 类 2012 年 5 月 21 日至 2022 年 5 月 20 日
60 第 9427039 号 第 5 类 2012 年 5 月 21 日至 2022 年 5 月 20 日
61 第 9426501 号 第 5 类 2012 年 6 月 21 日至 2022 年 6 月 20 日
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商标 《商标注册证》证号 国际分类 有效期
62 第 9426643 号 第 5 类 2012 年 6 月 7 日至 2022 年 6 月 6 日
63 第 9426710 号 第 5 类 2012 年 6 月 7 日至 2022 年 6 月 6 日
64 第 9430391 号 第 5 类 2012 年 7 月 28 日至 2022 年 7 月 27 日
65 第 9591365 号 第 5 类 2012 年 7 月 14 日至 2022 年 7 月 13 日
66 第 9760070 号 第 5 类 2012 年 9 月 21 日至 2022 年 9 月 20 日
67 第 9760084 号 第 5 类 2012 年 9 月 21 日至 2022 年 9 月 20 日
68 第 9760101 号 第 5 类 2012 年 9 月 21 日至 2022 年 9 月 20 日
69 第 9760356 号 第 5 类 2012 年 9 月 21 日至 2022 年 9 月 20 日
70 第 9760395 号 第 5 类 2012 年 9 月 21 日至 2022 年 9 月 20 日
71 第 9760422 号 第 5 类 2012 年 9 月 21 日至 2022 年 9 月 20 日
72 第 9760446 号 第 5 类 2012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2 年 10 月 13 日
73 第 9760541 号 第 5 类 2012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2 年 10 月 13 日
74 第 9765643 号 第 5 类 2012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0 日
75 第 9765659 号 第 5 类 2012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0 日
76 第 10122753 号 第 5 类 2013 年 1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 月 27 日
77 第 10144723 号 第 5 类 2013 年 3 月 28 日至 2023 年 3 月 27 日
78 第 10522653 号 第 5 类 2013 年 4 月 14 日至 2023 年 4 月 13 日
79 第 10139618 号 第 5 类 2013 年 5 月 14 日至 2023 年 5 月 13 日
80 第 10139903 号 第 5 类 2013 年 5 月 14 日至 2023 年 5 月 13 日
81 第 10139592 号 第 5 类 2013 年 5 月 28 日至 2023 年 5 月 27 日
82 第 10129559 号 第 5 类 2013 年 7 月 21 日至 2023 年 7 月 20 日
83 第 10122712 号 第 5 类 2013 年 8 月 7 日至 2023 年 8 月 6 日
84 第 10122720 号 第 5 类 2013 年 8 月 7 日至 2023 年 8 月 6 日
85 第 10122704 号 第 5 类 2013 年 8 月 14 日至 2023 年 8 月 13 日
86 第 10134846 号 第 5 类 2013 年 8 月 14 日至 2023 年 8 月 13 日
87 第 10139724 号 第 5 类 2013 年 8 月 14 日至 2023 年 8 月 13 日
88 第 10146618 号 第 5 类 2013 年 9 月 28 日至 2023 年 9 月 27 日
89 第 10146615 号 第 5 类 2013 年 9 月 28 日至 2023 年 9 月 27 日
90 第 4385634 号 第 5 类 2008 年 1 月 21 日至 2018 年 1 月 20 日
91 第 4385631 号 第 5 类 2008 年 8 月 21 日至 2018 年 8 月 20 日
92 第 1204319 号 第 5 类 2008 年 9 月 7 日至 2018 年 9 月 6 日
93 第 5362320 号 第 5 类 2009 年 8 月 21 日至 2019 年 8 月 20 日
94 第 6989999 号 第 5 类 2010 年 7 月 28 日至 2020 年 7 月 27 日
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商标 《商标注册证》证号 国际分类 有效期
95 第 8524096 号 第 5 类 2011 年 8 月 7 日至 2021 年 8 月 6 日
96 第 4426099 号 第 42 类 2008 年 9 月 28 日至 2018 年 9 月 27 日
97 第 10414232 号 第 5 类 2013 年 3 月 21 日至 2023 年 3 月 20 日
98 第 10414246 号 第 42 类 2013 年 3 月 21 日至 2023 年 3 月 20 日
99 第 10414274 号 第 44 类 2013 年 3 月 21 日至 2023 年 3 月 20 日
100 第 10597407 号 第 5 类 2013 年 5 月 7 日至 2023 年 5 月 6 日
101 第 10597453 号 第 42 类 2013 年 5 月 7 日至 2023 年 5 月 6 日
102 第 10597492 号 第 44 类 2013 年 5 月 7 日至 2023 年 5 月 6 日
103 第 10828815 号 第 5 类 2013 年 9 月 7 日至 2023 年 9 月 6 日
第 5 类、
104 第 1142714 号 第 42 类、 2012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3 日
第 44 类
(2)正在申请注册的商标
截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正在申请注册的商标共 29 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商标 申请号 核定使用商品 申请日期
1 第 10135080 号 第5类 2011 年 11 月 1 日
2 第 9760315 号 第5类 2011 年 7 月 25 日
3 第 10139866 号 第5类 2011 年 11 月 2 日
4 第 10139754 号 第5类 2011 年 11 月 2 日
5 第 10139831 号 第5类 2011 年 11 月 2 日
6 第 10122745 号 第5类 2011 年 10 月 28 日
7 第 10139646 号 第5类 2011 年 11 月 2 日
8 第 10122732 号 第5类 2011 年 10 月 28 日
9 第 10139678 号 第5类 2011 年 11 月 2 日
10 第 10129637 号 第5类 2011 年 10 月 31 日
11 第 10135156 号 第5类 2011 年 11 月 1 日
12 第 10134938 号 第5类 2011 年 11 月 1 日
13 第 10135013 号 第5类 2011 年 11 月 1 日
14 第 10139927 号 第5类 2011 年 11 月 2 日
15 第 12120272 号 第5类 2013 年 1 月 29 日
16 第 12120214 号 第5类 2013 年 1 月 29 日
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商标 申请号 核定使用商品 申请日期
17 第 12120230 号 第5类 2013 年 1 月 29 日
18 第 12127372 号 第 35 类 2013 年 2 月 1 日
19 第 12127373 号 第 35 类 2013 年 2 月 1 日
20 第 12127371 号 第 35 类 2013 年 2 月 1 日
21 第 12127374 号 第 35 类 2013 年 2 月 1 日
22 第 12127375 号 第 35 类 2013 年 2 月 1 日
23 第 12126470 号 第 35 类 2013 年 2 月 1 日
24 第 12127370 号 第 35 类 2013 年 2 月 1 日
25 第 12762918 号 第5类 2013 年 6 月 17 日
26 第 12763119 号 第5类 2013 年 6 月 17 日
27 第 12763197 号 第5类 2013 年 6 月 17 日
28 第 12763225 号 第5类 2013 年 6 月 17 日
29 第 12763281 号 第5类 2013 年 6 月 17 日
3、GMP 证书
序号 认证范围 证书编号 发证机构 有效期至
小容量注射剂(201车间)、冻
1 CN20130018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7日
干粉针剂(101车间)
小容量注射剂(抗肿瘤药)、
2 冻干粉针剂(抗肿瘤药)(102 CN20130248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2日
车间E区)
3 冻干粉针剂 CN20120005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18日
小容量注射剂(抗肿瘤药)、
4 L5532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6日
冻干粉针剂(抗肿瘤药)
原料药(奥美拉唑钠、唑来膦
酸、奥沙利铂、奈达铂、右丙
5 苏L0959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18日
亚胺、盐酸托泊替康、磷酸氟
达拉滨、培美曲塞二钠)
原料药(抗肿瘤药:培美曲塞
6 苏K0724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10日
二钠)
原料药(兰索拉唑)、(抗肿
7 JS20110016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8日
瘤药:多西他赛)
公司目前的 8 条生产线已经全部通过 GMP 认证,并按照药品 GMP 证书的认证范
围进行药品生产,具体情况如下:
普药生产线(2 条普通类冻干粉针生产线和 1 条普通类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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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为 CN20120005、CN20130018 的 GMP 证书;
抗肿瘤药生产线(2 条肿瘤类冻干粉针生产线和 1 条肿瘤类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
获得证书编号为 L5532、CN20130248 的 GMP 证书;
公司的生产的原料药品种通过 2 条原料药生产线进行,其中:
原料药奥美拉唑钠、唑来膦酸、奥沙利铂、奈达铂、右丙亚胺、盐酸托泊替康、磷
酸氟达拉滨、培美曲塞二钠获得编号苏 L0959 的 GMP 证书;
原料药培美曲塞二钠获得编号为苏 K0724 的 GMP 证书;
原料药兰索拉唑、多西他赛获得编号为 JS20110016 的 GMP 证书。
4、药品批准文号
截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拥有 83 个药品批准文号。
(1)19 个规格的药品系由本公司自主研发并直接注册,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取得批准文号
药品名称及规格 批准文号 剂型 有效期至
号 时间
1 多西他赛 国药准字 H20103653 原料药 2010 年 11 月 9 日 2015 年 11 月 8 日
注射用醋酸奥曲肽
2 国药准字 H20090291 注射剂 2009 年 7 月 14 日 2014 年 7 月 13 日
0.1mg(以奥曲肽计)
3 注射用兰索拉唑 30mg 国药准字 H20080336 注射剂 2013 年 5 月 14 日 2018 年 5 月 13 日
注射用泮托拉唑钠 60mg
4 国药准字 H20084056 注射剂 2008 年 8 月 29 日 2016 年 3 月 23 日
(以泮托拉唑计)
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
5 国药准字 H20080624 注射剂 2009 年 5 月 27 日 2018 年 9 月 2 日
0.5g(以培美曲塞计)
注射用盐酸吉西他滨
6 国药准字 H20093698 注射剂 2009 年 5 月 31 日 2014 年 5 月 30 日
0.2g(以吉西他滨计)
多 西 他 赛 注 射 液
7 1ml:40mg(以多西他赛 国药准字 H20080443 注射剂 2008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6 月 26 日
计)
多 西 他 赛 注 射 液
8 2ml:80mg (以多西他赛 国药准字 H20080444 注射剂 2008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6 月 26 日
计)
紫 杉 醇 注 射 液
9 国药准字 H20083848 注射剂 2008 年 7 月 28 日 2016 年 3 月 23 日
10ml:60mg
紫 杉 醇 注 射 液
10 国药准字 H20083849 注射剂 2008 年 7 月 28 日 2016 年 3 月 23 日
25ml:150mg
11 注射用地西他滨 国药准字 H20133080 注射剂 2013 年 2 月 22 日 2018 年 2 月 21 日
12 注射用替加环素 国药准字 H20133167 注射剂 2013 年 5 月 9 日 2018 年 5 月 8 日
13 醋酸奥曲肽 国药准字 H20090277 原料药 2009 年 6 月 29 日 2014 年 6 月 28 日
14 兰索拉唑 国药准字 H20103682 原料药 2010 年 11 月 9 日 2015 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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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取得批准文号
药品名称及规格 批准文号 剂型 有效期至
号 时间
15 培美曲塞二钠 国药准字 H20080831 原料药 2008 年 9 月 12 日 2018 年 12 月 16 日
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
16 国药准字 H20123213 注射剂 2012 年 7 月 19 日 2018 年 9 月 2 日
0.1g
多 西 他 赛 注 射 液
2012 年 12 月 28
17 1ml:20mg(以多西他赛 国药准字 H20123404 注射剂 2016 年 3 月 23 日
日
计)
18 地西他滨 国药准字 H20130014 原料药 2013 年 2 月 22 日 2018 年 2 月 21 日
19 替加环素 国药准字 H20130020 原料药 2013 年 3 月 26 日 2018 年 3 月 25 日
(2)58 个规格的药品原由扬州奥赛康注册,后通过补充注册程序,生产企业由扬
州奥赛康调整为本公司,本公司取得批准文号,扬州奥赛康不再拥有批准文号。下述第
1-50 号药品系由海光研究所、第 51-58 号药品系由合肥海通药物研究所自主研发,后转
至本公司。
序 本公司持有 本公司取得 扬州奥赛康原
药品名称及规格 剂型 有效期至
号 的批准文号 批准文号时间 批准文号取得时间
注射用奥美拉唑
国 药 准 字
1 钠 40mg(以奥美 注射剂 2005 年 11 月 24 日 2015 年 9 月 20 日 2001 年 5 月 9 日
H20059053
拉唑计)
注射用奥美拉唑
国 药 准 字
2 钠 20mg(以奥美 注射剂 2005 年 11 月 24 日 2015 年 9 月 20 日 2001 年 5 月 9 日
H20059052
拉唑计)
注射用胞磷胆碱 国 药 准 字
3 注射剂 2007 年 2 月 12 日 2015 年 9 月 29 日 2005 年 5 月 27 日
钠 0.5g H20055336
注射用胞磷胆碱 国 药 准 字
4 注射剂 2007 年 2 月 12 日 2015 年 9 月 29 日 2005 年 5 月 27 日
钠 0.25g H20055335
注射用法莫替丁 国 药 准 字
5 注射剂 2006 年 3 月 5 日 2016 年 3 月 3 日 2004 年 3 月 2 日
20mg H20060200
注射用更昔洛韦
国 药 准 字
6 0.25g(以更昔洛 注射剂 2007 年 2 月 12 日 2015 年 9 月 29 日 2004 年 9 月 14 日
H20045102
韦计)
注射用甲氨蝶呤 国 药 准 字
7 注射剂 2005 年 11 月 24 日 2015 年 9 月 29 日 2004 年 6 月 24 日
0.1g H20059056
注射用甲磺酸加
国 药 准 字
8 替沙星 0.2g(以 注射剂 2006 年 3 月 5 日 2016 年 3 月 3 日 2004 年 4 月 6 日
H20060201
加替沙星计)
注射用甲磺酸加
国 药 准 字
9 替沙星 0.4g(以 注射剂 2006 年 3 月 5 日 2016 年 3 月 3 日 2004 年 4 月 6 日
H20060202
加替沙星计)
注射用甲磺酸帕
国 药 准 字
10 珠沙星 0.3g(以 注射剂 2006 年 3 月 5 日 2016 年 3 月 3 日 2005 年 11 月 15 日
H20060211
帕珠沙星计)
注射用甲磺酸培 国 药 准 字
11 注射剂 2006 年 3 月 5 日 2016 年 3 月 3 日 2005 年 6 月 23 日
氟沙星 0.4g(以 H20060212
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 本公司持有 本公司取得 扬州奥赛康原
药品名称及规格 剂型 有效期至
号 的批准文号 批准文号时间 批准文号取得时间
培氟沙星计)
注射用克林霉素
国 药 准 字
12 磷酸酯 0.3g(以 注射剂 2006 年 3 月 5 日 2016 年 3 月 3 日 2001 年 12 月 27 日
H20060207
克林霉素计)
注射用克林霉素
国 药 准 字
13 磷酸酯 0.45g(以 注射剂 2006 年 3 月 5 日 2016 年 3 月 3 日 2004 年 7 月 26 日
H20060208
克林霉素计)
注射用克林霉素
国 药 准 字
14 磷酸酯 0.6g(以 注射剂 2006 年 3 月 5 日 2016 年 3 月 3 日 2003 年 8 月 6 日
H20060209
克林霉素计)
注射用克林霉素
国 药 准 字
15 磷酸酯 0.9g(以 注射剂 2006 年 3 月 5 日 2016 年 3 月 3 日 2003 年 8 月 6 日
H20060210
克林霉素计)
注射用磷酸氟达 国 药 准 字
16 注射剂 2007 年 2 月 12 日 2016 年 5 月 26 日 2006 年 5 月 26 日
拉滨 50mg H20064228
注射用硫辛酸国 药 准 字
17 注射剂 2007 年 2 月 12 日 2016 年 5 月 26 日 2006 年 6 月 23 日
0.3g H20061176
注射用乳酸左氧
国 药 准 字
18 氟沙星 0.1g(以 注射剂 2006 年 3 月 5 日 2016 年 3 月 3 日 2003 年 6 月 13 日
H20060203
左氧氟沙星计)
注射用乳酸左氧
国 药 准 字
19 氟沙星 0.2g(以 注射剂 2006 年 3 月 5 日 2016 年 3 月 3 日 2004 年 4 月 6 日
H20060204
左氧氟沙星计)
注射用乳酸左氧
国 药 准 字
20 氟沙星 0.3g(以 注射剂 2006 年 3 月 5 日 2016 年 3 月 3 日 2004 年 9 月 16 日
H20060205
左氧氟沙星计)
注射用乳酸左氧
国 药 准 字
21 氟沙星 0.5g(以 注射剂 2006 年 3 月 5 日 2016 年 3 月 3 日 2004 年 9 月 16 日
H20060206
左氧氟沙星计)
注射用亚叶酸钙
国 药 准 字
22 100mg(以亚叶酸 注射剂 2006 年 3 月 5 日 2016 年 3 月 3 日 2002 年 7 月 19 日
H20060197
计)
注射用亚叶酸钙
国 药 准 字
23 50mg(以亚叶酸 注射剂 2006 年 3 月 5 日 2016 年 3 月 3 日 2004 年 8 月 30 日
H20060198
计)
注射用亚叶酸钙
国 药 准 字
24 300mg(以亚叶酸 注射剂 2006 年 3 月 5 日 2016 年 3 月 3 日 2004 年 8 月 30 日
H20060199
计)
注射用盐酸艾司 国 药 准 字
25 注射剂 2006 年 6 月 24 日 2016 年 5 月 26 日 2004 年 11 月 17 日
洛尔 0.1g H20061158
注射用盐酸艾司 国 药 准 字
26 注射剂 2006 年 6 月 24 日 2016 年 5 月 26 日 2004 年 11 月 17 日
洛尔 0.2g H20061159
注射用盐酸氨溴 国 药 准 字
27 注射剂 2006 年 3 月 5 日 2016 年 3 月 3 日 2005 年 11 月 22 日
索 15mg H20060213
注射用盐酸昂丹
国 药 准 字
28 司琼 8mg(以昂 注射剂 2006 年 3 月 5 日 2016 年 3 月 3 日 2002 年 6 月 21 日
H20060195
丹司琼计)
29 注射用盐酸昂丹 国 药 准 字 注射剂 2006 年 3 月 5 日 2016 年 3 月 3 日 2003 年 6 月 4 日
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 本公司持有 本公司取得 扬州奥赛康原
药品名称及规格 剂型 有效期至
号 的批准文号 批准文号时间 批准文号取得时间
司琼 4mg(以昂 H20060196
丹司琼计)
注射用盐酸地尔 国 药 准 字
30 注射剂 2006 年 6 月 24 日 2016 年 5 月 26 日 2003 年 12 月 12 日
硫卓 10mg H20061162
注射用盐酸地尔 国 药 准 字
31 注射剂 2006 年 6 月 24 日 2016 年 5 月 26 日 2005 年 5 月 26 日
硫卓 50mg H20061163
注射用盐酸米托
国 药 准 字
32 蒽醌 5mg(以米 注射剂 2006 年 5 月 29 日 2016 年 5 月 26 日 2003 年 12 月 12 日
H20060894
托蒽醌计)
注射用己酮可可 国 药 准 字
33 注射剂 2005 年 11 月 24 日 2015 年 9 月 29 日 2003 年 5 月 9 日
碱 0.1g H20059054
注射用己酮可可 国 药 准 字
34 注射剂 2005 年 11 月 24 日 2015 年 9 月 29 日 2004 年 3 月 23 日
碱 0.2g H20059055
注射用右丙亚胺 国 药 准 字
35 注射剂 2006 年 6 月 24 日 2016 年 3 月 23 日 2005 年 8 月 11 日
250mg H20061157
注射用左卡尼汀 国 药 准 字
36 注射剂 2006 年 4 月 3 日 2016 年 4 月 1 日 2004 年 9 月 13 日
1g H20064302
注射用唑来膦酸
国 药 准 字
37 4mg(以唑来磷酸 注射剂 2006 年 4 月 3 日 2016 年 4 月 1 日 2004 年 12 月 17 日
H20064298
计)
注射用多西他赛
国 药 准 字
38 0.5ml:20mg (以 注射剂 2006 年 4 月 3 日 2016 年 3 月 23 日 2005 年 8 月 11 日
H20064301
多西他赛计)
紫杉醇注射液国 药 准 字
39 注射剂 2006 年 4 月 3 日 2016 年 3 月 23 日 2004 年 1 月 18 日
5ml:30mg H20064300
紫杉醇注射液国 药 准 字
40 注射剂 2006 年 4 月 3 日 2016 年 3 月 23 日 2004 年 1 月 18 日
16.7ml:100mg H20064299
国 药 准 字
41 奥美拉唑钠 原料药 2005 年 9 月 30 日 2015 年 9 月 20 日 2003 年 1 月 29 日
H20058021
国 药 准 字
42 甲磺酸加替沙星 原料药 2005 年 9 月 30 日 2015 年 9 月 29 日 2004 年 4 月 14 日
H20052010
国 药 准 字
43 磷酸氟达拉滨 原料药 2007 年 2 月 12 日 2016 年 4 月 24 日 2006 年 5 月 30 日
H20060905
国 药 准 字
44 马来酸氨氯地平 原料药 2007 年 2 月 12 日 2015 年 9 月 29 日 2003 年 1 月 2 日
H20030005
国 药 准 字
45 右丙亚胺 原料药 2006 年 5 月 29 日 2016 年 4 月 24 日 2005 年 8 月 11 日
H20060872
国 药 准 字
46 唑来膦酸 原料药 2005 年 9 月 29 日 2015 年 9 月 20 日 2004 年 12 月 17 日
H20051986
注射用盐酸托泊
国 药 准 字
47 替康 2mg(以托 注射剂 2006 年 5 月 29 日 2016 年 4 月 24 日 2002 年 2 月 19 日
H20060891
泊替康计)
国 药 准 字
48 盐酸托泊替康 原料药 2007 年 2 月 12 日 2015 年 9 月 29 日 2002 年 5 月 28 日
H20000435
注射用泮托拉唑
国 药 准 字
49 钠 40mg(以泮托 注射剂 2006 年 5 月 29 日 2016 年 3 月 23 日 2002 年 6 月 11 日
H20060892
拉唑计)
注射用泮托拉唑 国 药 准 字
50 注射剂 2006 年 5 月 29 日 2016 年 3 月 23 日 2005 年 11 月 10 日
钠 80mg(以泮托 H20060893
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 本公司持有 本公司取得 扬州奥赛康原
药品名称及规格 剂型 有效期至
号 的批准文号 批准文号时间 批准文号取得时间
拉唑计)
注射用奥沙利铂 国 药 准 字
51 注射剂 2006 年 4 月 3 日 2016 年 4 月 1 日 2003 年 9 月 18 日
50mg H20064296
注射用奥沙利铂 国 药 准 字
52 注射剂 2006 年 4 月 3 日 2016 年 4 月 1 日 2004 年 5 月 20 日
0.1g H20064297
注射用单硝酸异 国 药 准 字
53 注射剂 2006 年 6 月 24 日 2016 年 5 月 26 日 2002 年 9 月 12 日
山梨酯 20mg H20061160
注射用单硝酸异 国 药 准 字
54 注射剂 2006 年 6 月 24 日 2016 年 5 月 26 日 2004 年 11 月 15 日
山梨酯 50mg H20061161
注射用奈达铂国 药 准 字
55 注射剂 2006 年 4 月 3 日 2016 年 4 月 1 日 2004 年 9 月 14 日
10mg H20064294
注射用奈达铂国 药 准 字
56 注射剂 2006 年 4 月 3 日 2016 年 4 月 1 日 2004 年 9 月 14 日
50mg H20064295
国 药 准 字
57 奥沙利铂 原料药 2005 年 9 月 29 日 2015 年 9 月 20 日 2003 年 9 月 18 日
H20051985
国 药 准 字
58 奈达铂 原料药 2005 年 9 月 29 日 2015 年 9 月 20 日 2004 年 9 月 14 日
H20051987
注:公司原拥有的注射用盐酸丁咯地尔 50mg 和 100mg 两个规格的药品批准文号已经撤销。
(3)6 个规格的药品系由无关联第三方扬州制药有限公司转让获得
扬州制药有限公
序 本公司持有 本公司取得
药品名称及规格 剂型 有效期至 司原批准文号取
号 的批准文号 批准文号时间
得时间
盐酸左氧氟沙星 国 药 准 字
1 注射剂 2011 年 12 月 27 日 2016 年 12 月 26 日 2002 年 6 月 14 日
注射液(2ml:0.1g)H20113526
盐酸左氧氟沙星 国 药 准 字
2 注射剂 2011 年 12 月 27 日 2016 年 12 月 26 日 2003 年 12 月 23 日
注射液(2ml:0.2g)H20113525
盐酸左氧氟沙星 国 药 准 字
3 注射剂 2011 年 12 月 27 日 2016 年 12 月 26 日 2004 年 9 月 14 日
注射液(5ml:0.3g)H20113523
盐酸左氧氟沙星 国 药 准 字
4 注射剂 2011 年 12 月 27 日 2016 年 12 月 26 日 2004 年 11 月 24 日
注射液(5ml:0.5g)H20113524
盐酸左布比卡因
国药准字
5 注射液 注射剂 2012 年 5 月 8 日 2017 年 5 月 7 日 2005 年 11 月 22 日
H20123147
(10ml:50mg)
国药准字
6 盐酸左布比卡因 原料药 2012 年 8 月 13 日 2017 年 8 月 12 日 2005 年 11 月 22 日
H20123230
5、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
序号 产品名称 证书编号 有效期至
1 注射用奥美拉唑钠 110115G0177N 2016 年 10 月
2 注射用兰索拉唑 100115G0046N 2015 年 8 月
3 注射用右丙亚胺 110115G0178N 2015 年 11 月
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 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 120115G0167N 2017 年 10 月
5 注射用盐酸昂丹司琼 090115G0059N 2014 年 11 月
6 注射用盐酸吉西他滨 120115G0168N 2017 年 10 月
6、新药证书
截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公司药品品种对应的新药证书如下:
序号 药品名称 新药证书编号 颁发日期
1 奥美拉唑钠 (97)卫药证字 X-138 号 1997 年 4 月 26 日
2 注射用奥美拉唑钠 (97)卫药证字 X-139 号 1997 年 4 月 26 日
3 注射用泮托拉唑钠 国药证字 X19990131 号 1999 年 6 月 25 日
4 盐酸拓扑替康 国药证字 X20000328 号 2000 年 7 月 7 日
5 注射用盐酸拓扑替康 国药证字 X20000329 号 2000 年 7 月 7 日
6 马来酸氨氯地平 国药证字 H20030004 2003 年 1 月 2 日
7 注射用甲磺酸加替沙星 国药证字 H20040326 2004 年 4 月 6 日
8 甲磺酸加替沙星 国药证字 H20040418 2004 年 4 月 14 日
9 氯雷他定 国药证字 H20040520 2004 年 5 月 21 日
10 注射用唑来膦酸 国药证字 H20041350 2004 年 12 月 17 日
11 唑来膦酸 国药证字 H20041349 2004 年 12 月 17 日
12 右丙亚胺 国药证字 H20051015 2005 年 8 月 11 日
13 注射用右丙亚胺 国药证字 H20051016 2005 年 8 月 11 日
14 甲磺酸帕珠沙星 国药证字 H20051497 2005 年 11 月 15 日
15 注射用甲磺酸帕珠沙星 国药证字 H20051492 2005 年 11 月 15 日
16 磷酸氟达拉滨 国药证字 H20060541 2006 年 5 月 30 日
17 注射用兰索拉唑 国药证字 H20080155 2008 年 5 月 22 日
18 培美曲塞二钠 国药证字 H20080225 2008 年 9 月 12 日
19 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 国药证字 H20080231 2008 年 9 月 12 日
20 地西他滨 国药证字 H20130008 2013 年 2 月 22 日
21 替加环素 国药证字 H20130010 2013 年 2 月 26 日
7、专利
(1)已取得的专利
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截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专利 92 项,其中发明专利 60 项,
外观设计专利 32 项。公司取得的发明专利如下:
序
发明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号
1 奥美拉唑钠粉针剂的专用溶剂 ZL02113079.5 2002 年 5 月 31 日
2 总腾黄酸制剂及其制备方法 ZL02128822.4 2002 年 8 月 14 日
3 注射用盐酸艾司洛尔冻干粉针剂及其制备方法 ZL200410065786.1 2004 年 11 月 19 日
4 一种替加色罗的制备方法 ZL200610085224.2 2006 年 6 月 6 日
5 一种马来酸替加色罗口服制剂 ZL200610085407.4 2006 年 6 月 14 日
6 一种精制奥沙利铂的方法 ZL200610088307.7 2006 年 7 月 10 日
7 一种波拉克林树脂组合物的口腔贴片及制备方法 ZL200610161360.5 2006 年 12 月 22 日
8 一种氯雷他定口腔速溶膜及其制备方法 ZL200610161361.X 2006 年 12 月 22 日
9 一种奈达铂冻干粉针剂的制备方法 ZL200710020326.0 2007 年 2 月 13 日
10 一种奈达铂的提纯方法 ZL200710020344.9 2007 年 2 月 14 日
11 一种含银量极低的奈达铂的制备方法 ZL200710020343.4 2007 年 2 月 14 日
12 一种奥沙利铂脂质体葡萄糖制剂的制备方法 ZL200710025130.0 2007 年 7 月 13 日
13 一种精制右丙亚胺的方法 ZL200710133978.5 2007 年 10 月 17 日
14 一种氯法拉滨冻干粉针剂及其制备方法 ZL200710130904.6 2007 年 8 月 23 日
15 一种兰索拉唑冻干粉针剂 ZL200810122761.9 2008 年 6 月 26 日
16 兰索拉唑钠 ZL200810024534.2 2008 年 3 月 26 日
17 一种拉呋替丁冻干粉针剂及其制备方法 ZL200710191483.8 2007 年 12 月 20 日
18 一种奥沙利铂冻干粉针剂及其制备方法 ZL200710191484.2 2007 年 12 月 20 日
19 盐酸洛哌丁胺二甲硅油复方口腔速溶膜 ZL200810024460.2 2008 年 3 月 25 日
20 美法仑冻干粉针剂 ZL200910033896.2 2009 年 6 月 19 日
21 奈拉滨注射液 ZL200810234681.2 2008 年 11 月 14 日
22 替加环素冻干针剂 ZL200810234680.8 2008 年 11 月 14 日
23 地西他滨冻干粉针剂 ZL200910033897.7 2009 年 6 月 19 日
24 S-泮托拉唑钠 ZL200810024533.8 2008 年 3 月 26 日
25 一种米铂的制备方法 ZL200810195189.9 2008 年 11 月 7 日
26 一种奈拉滨的制备方法 ZL200810195188.4 2008 年 11 月 7 日
27 培美曲塞二钠冻干粉针剂及其制备方法 ZL200810234188.0 2008 年 11 月 25 日
28 盐酸吉西他滨冻干粉针剂 ZL200910032906.0 2009 年 6 月 5 日
29 盐酸苯达莫司汀组合物 ZL200910181696.1 2009 年 7 月 27 日
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
发明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号
30 一种 cabazitaxel 注射液及其制备方法 ZL201010606966.1 2010 年 12 月 27 日
2-(2-甲基丙烯酰胺基三甘氨酰基)氨基丙二酸
31 ZL200910213257.4 2009 年 11 月 4 日
酯及其制备方法、应用
32 质子泵抑制剂组合物冻干粉针剂 ZL200810122760.4 2008 年 6 月 26 日
33 一种供注射用的奥美拉唑钠组合物 ZL201110119352.5 2011 年 5 月 10 日
34 一种供注射用的兰索拉唑组合物 ZL201110119367.1 2011 年 5 月 10 日
一种供注射用的 S-泮托拉唑钠组合物及其制备方
35 ZL201010505438.7 2010 年 10 月 13 日
法
36 一种供注射用的法莫替丁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ZL201010500571.3 2010 年 10 月 9 日
37 一种供注射用的多西他赛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ZL201010211083.0 2010 年 6 月 28 日
38 一种替莫唑胺冻干制剂 ZL201010212017.5 2010 年 6 月 28 日
一种供注射用的磷酸氟达拉滨组合物及其制备方
39 ZL201010500572.8 2010 年 10 月 9 日
法
40 一种供注射用的盐酸氨溴索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ZL201010615049.X 2010 年 12 月 30 日
41 一种供注射用的唑来膦酸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ZL201010505585.4 2010 年 10 月 13 日
一种奈拉滨 N-9 位 α 型异构体、其制备方法及其
42 ZL201010606275.1 2010 年 12 月 27 日
应用
43 一种盐酸苯达莫司汀的精制方法 ZL201010212018.X 2010 年 6 月 28 日
44 一种高纯度培美曲塞二钠的工业化生产方法 ZL201010606198.X 2010 年 12 月 27 日
一种供注射用的盐酸昂丹司琼组合物及其制备方
45 ZL201010615052.1 2010 年 12 月 30 日
法
46 一种盐酸帕洛诺司琼的工业化制备方法 ZL201110200922.3 2011 年 7 月 19 日
47 一种高纯度盐酸苯达莫司汀的制备方法 ZL201010212009.0 2010 年 6 月 28 日
48 一种供注射用的泮托拉唑钠组合物 ZL201110119354.4 2011 年 5 月 10 日
49 一种奈达铂的杂质检测方法 ZL201010211101.5 2010 年 6 月 28 日
50 一种奈达铂冻干粉针剂的杂质检测方法 ZL201010211084.5 2010 年 6 月 28 日
一种供注射用的盐酸地尔硫卓组合物及其制备方
51 ZL201010615050.2 2010 年 12 月 30 日
法
52 米铂冻干粉针剂及其制备方法 ZL201110201119.1 2011 年 7 月 19 日
53 一种供注射用的雷贝拉唑钠组合物 ZL201110119353.X 2011 年 5 月 10 日
54 一种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ZL201110202527.9 2011 年 7 月 19 日
一种供注射用的埃索美拉唑钠组合物及其制备方
55 ZL201010505392.9 2010 年 10 月 13 日
法
56 一种注射用更昔洛韦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ZL201110202536.8 2011 年 7 月 19 日
57 一种高纯度埃索美拉唑钠的工业化生产方法 ZL201110203200.3 2011 年 7 月 20 日
58 一种供注射用的亚叶酸钙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ZL201110073007.2 2011 年 3 月 25 日
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
发明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号
59 一种供注射用的硫辛酸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ZL201110075085.6 2011 年 3 月 28 日
60 一种注射用左卡尼汀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ZL201110202892.X 2011 年 7 月 19 日
截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取得的外观设计专利共 32 个,情况如下:
序号 外观设计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1 包装盒(注射用奥美拉唑钠) ZL200830296673.1 2008 年 11 月 25 日
2 包装盒(注射用奥沙利铂) ZL200830296670.8 2008 年 11 月 25 日
3 包装盒(注射用单硝酸异山梨酯) ZL200830296681.6 2008 年 11 月 25 日
4 包装盒(注射用法莫替丁) ZL200930032980.3 2009 年 6 月 5 日
5 包装盒(注射用更昔洛韦) ZL200830296689.2 2008 年 11 月 25 日
6 包装盒(注射用己酮可可碱) ZL200830296680.1 2008 年 11 月 25 日
7 包装盒(注射用甲磺酸加替沙星) ZL200830296683.5 2008 年 11 月 25 日
8 包装盒(注射用甲磺酸帕珠沙星) ZL200830296682.0 2008 年 11 月 25 日
9 包装盒(注射用甲氨蝶呤) ZL200830296688.8 2008 年 11 月 25 日
10 包装盒(注射用甲磺酸培氟沙星) ZL200930032974.8 2009 年 6 月 5 日
11 包装盒(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 ZL200830296685.4 2008 年 11 月 25 日
12 包装盒(注射用兰索拉唑) ZL200930032979.0 2009 年 6 月 5 日
13 包装盒(注射用磷酸氟达拉滨) ZL200930032976.7 2009 年 6 月 5 日
14 包装盒(注射用硫辛酸) ZL200930032973.3 2009 年 6 月 5 日
15 包装盒(注射用奈达铂) ZL200830296672.7 2008 年 11 月 25 日
16 包装盒(注射用乳酸左氧氟沙星) ZL200830296684.X 2008 年 11 月 25 日
17 包装盒(注射用泮托拉唑钠) ZL200830296671.2 2008 年 11 月 25 日
18 包装盒(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 ZL200930032972.9 2009 年 6 月 5 日
19 包装盒(注射用盐酸地尔硫卓) ZL200830296687.3 2008 年 11 月 25 日
20 包装盒(注射用盐酸米托蒽醌) ZL200830296686.9 2008 年 11 月 25 日
21 包装盒(注射用盐酸丁硌地尔) ZL200830296679.9 2008 年 11 月 25 日
22 包装盒(注射用盐酸昂丹司琼) ZL200830296677.X 2008 年 11 月 25 日
23 包装盒(注射用盐酸托泊替康) ZL200830296675.0 2008 年 11 月 25 日
24 包装盒(注射用盐酸艾司洛尔) ZL200830296674.6 2008 年 11 月 25 日
25 包装盒(注射用亚叶酸钙) ZL200930032978.6 2009 年 6 月 5 日
26 包装盒(注射用右丙亚胺) ZL200930032977.1 2009 年 6 月 5 日
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外观设计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27 包装盒(注射用盐酸氨溴索) ZL200930032975.2 2009 年 6 月 5 日
28 包装盒(注射用左卡尼汀) ZL200830296678.4 2008 年 11 月 25 日
29 包装盒(注射用唑来膦酸) ZL200830296676.5 2008 年 11 月 25 日
30 包装盒(多西他赛注射液) ZL201230271772.0 2012 年 6 月 25 日
31 包装盒(注射用盐酸吉西他滨) ZL201230271775.4 2012 年 6 月 25 日
32 包装盒(紫杉醇注射液) ZL201230271778.8 2012 年 6 月 25 日
(2)正在申请的专利
截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正在申请专利 66 项,并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出
具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正在申请的专利名称 种类 申请号 申请日
一种高纯度地西他滨的工业化生
1 发明专利 201010212021.1 2010 年 6 月 28 日
产方法
一种盐酸苯达莫司汀晶型及其制
2 发明专利 201110324132.6 2011 年 10 月 24 日
备方法
3 一种替莫唑胺的精制方法 发明专利 201110202783.8 2011 年 7 月 20 日
达沙替尼新的多晶型物及其制备
4 发明专利 201110215754.5 2011 年 7 月 29 日
方法
替莫唑胺的新晶型、其制备方法
5 发明专利 201110201186.3 2011 年 7 月 19 日
及其药用组合物
6 一种伊班膦酸钠的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201110215751.1 2011 年 7 月 29 日
7 替加环素晶体及其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201110215760.0 2011 年 7 月 29 日
8 右丙亚胺作为抗氧化剂的应用 发明专利 201010249758.0 2010 年 8 月 10 日
9 一种高纯度替加环素的合成方法 发明专利 201110324131.1 2011 年 10 月 24 日
10 一种溴化甲基纳曲酮的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201110324100.6 2011 年 10 月 24 日
11 一种制备普乐沙福的方法 发明专利 201110458190.8 2011 年 12 月 31 日
一种 S-泮托拉唑钠三水合物及其
12 发明专利 201110456843.9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制备和应用
一种福沙吡坦二甲葡胺的制备方
13 发明专利 201110456844.3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法
一种供注射用紫杉醇组合物及其
14 发明专利 201110457085.2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制备方法
一种注射用醋酸奥曲肽冻干组合
15 发明专利 201110458284.5 2011 年 12 月 31 日
物及其制备方法
一种埃索美拉唑钠多晶型物及其
16 发明专利 201210103806.4 2012 年 4 月 11 日
制备方法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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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正在申请的专利名称 种类 申请号 申请日
一种埃索美拉唑钠多晶型物及其
17 发明专利 201210103809.8 2012 年 4 月 11 日
在注射用药物中的应用
一种供注射用夫西地酸钠冻干组
18 发明专利 201210103795.X 2012 年 4 月 11 日
合物
一种测定盐酸帕洛诺司琼组合物
19 发明专利 201210136606.9 2012 年 5 月 6 日
中光学异构体的方法
20 一种替加环素组合物的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201210136605.4 2012 年 5 月 6 日
21 一种米铂晶型及其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201210125827.6 2012 年 4 月 26 日
地西他滨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
22 其在药用冻干制剂中的应用、成 发明专利 201210157512.X 2012 年 5 月 21 日
品及制备方法
23 一种高纯度右丙亚胺的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201210181885.0 2012 年 6 月 5 日
一种左旋泮托拉唑钠冻干药物组
24 发明专利 201210196647.7 2012 年 6 月 14 日
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25 右丙亚胺的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201210212095.4 2012 年 6 月 26 日
一种化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其在
26 发明专利 201210262692.8 2012 年 7 月 27 日
卡巴他赛制备中的应用
一种埃索美拉唑药物组合物及其
27 发明专利 201210284347.4 2012 年 8 月 6 日
制备方法
一种阿加曲班药物组合物及其制
28 发明专利 201210325266.4 2012 年 9 月 5 日
备方法和应用
一种高纯度达沙替尼的制备方法
29 发明专利 201210336953.6 2012 年 9 月 13 日
及其一种副产物
一种盐酸伊立替康组合物及其制
30 发明专利 201210351470.3 2012 年 9 月 20 日
备方法
一种降低化合物中钯残留的方法
31 及应用这种方法的高纯度福沙匹 发明专利 201210368340.0 2012 年 9 月 28 日
坦二甲蒲胺的制备方法
一种福沙匹坦二甲蒲胺的精制方
32 发明专利 201210368302.5 2012 年 9 月 28 日
法
33 一种雷贝拉唑钠的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201210433619.2 2012 年 11 月 1 日
34 一种供注射用雷贝拉唑钠组合物 发明专利 201210433342.3 2012 年 11 月 1 日
卡巴他赛多晶型形式及其制备方
35 发明专利 201210535297.2 2012 年 12 月 12 日
法
一种含雷贝拉唑钠的药物组合物
36 发明专利 201210539222.1 2012 年 12 月 13 日
及其制备方法
一种高纯度雷贝拉唑钠的制备方
37 发明专利 201210539902.3 2012 年 12 月 14 日
法
一种高纯度硼替佐米的合成方法
38 发明专利 201210539954.0 2012 年 12 月 14 日
及其中间体
一种含硼替佐米的冻干组合物及
39 发明专利 201310038299.5 2013 年 1 月 31 日
其制备方法
一种具有肿瘤主动靶向性的水溶
40 发明专利 201310014668.7 2013 年 1 月 15 日
性紫杉醇聚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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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正在申请的专利名称 种类 申请号 申请日
41 一种光学纯阿加曲班的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201310018191.X 2013 年 1 月 18 日
一种含胸腺法新的注射用冻干组
42 发明专利 201310098935.3 2013 年 3 月 26 日
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一种含卡巴他赛的注射用组合物
43 发明专利 201310036478.5 2013 年 1 月 31 日
及其制备方法
用于检测硼替佐米中间体纯度的
44 发明专利 201310039641.3 2013 年 1 月 31 日
酰胺硼酸酯、制备方法及其应用
6,7,8,9-四氢-[1,4]氧氮杂卓[3,2-g]
45 喹唑啉类衍生物及其制备方法和 发明专利 201310040884.9 2013 年 2 月 2 日
用途
含喹唑啉结构的三环类衍生物及
46 发明专利 201310040786.5 2013 年 2 月 2 日
其制备方法和用途
7,8-二氢-6H-[1,4]噁嗪[3,2-g]喹
47 唑啉类衍生物及其制备方法和用 发明专利 201310042240.3 2013 年 2 月 2 日
途
一种多黏菌素 E 甲磺酸钠冻干制
48 发明专利 201310076924.5 2013 年 3 月 12 日
剂及其制备方法
一种含福沙匹坦二甲葡胺的注射
49 发明专利 201310076923.0 2013 年 3 月 12 日
用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一种含普乐沙福的注射用组合物
50 发明专利 201310099067.0 2013 年 3 月 26 日
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一种单硝酸异山梨酯的注射用组
51 发明专利 201310173135.3 2013 年 5 月 13 日
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52 一种右丙亚胺的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201310192427.1 2013 年 5 月 22 日
一种含奈达铂的冻干组合物、用
53 发明专利 201310240940.3 2013 年 6 月 18 日
途及其制备方法
一种注射用醋酸卡泊芬净药物组
54 发明专利 201310240932.9 2013 年 6 月 18 日
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一种高光学纯度硼替佐米的制备
55 发明专利 201310258650.1 2013 年 6 月 26 日
方法及其中间体
56 一种伊班膦酸钠注射用组合物 发明专利 201310276683.9 2013 年 7 月 3 日
一种硼替佐米对映异构体的高效
57 发明专利 201310285899.1 2013 年 7 月 8 日
液相色谱分离检测方法
地拉罗司的制备方法及其中间体
58 发明专利 201310308978.X 2013 年 7 月 22 日
化合物
59 一种低温气流干燥设备 实用新型 201320446100.8 2013 年 7 月 25 日
一种含右丙亚胺的组合物及其制
60 备方法和右丙亚胺冻干制剂及其 发明专利 201310326280.0 2013 年 7 月 31 日
复溶溶剂
61 一种洛铂的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201310367025.0 2013 年 8 月 21 日
一种培美曲塞二钠冻干组合物及
62 发明专利 201310370167.2 2013 年 8 月 23 日
其制备方法
一种长循环雷贝拉唑脂质体组合
63 发明专利 201310382390.9 2013 年 8 月 28 日
物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64 一种帕瑞昔布钠冻干组合物 发明专利 201310423848.0 2013 年 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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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正在申请的专利名称 种类 申请号 申请日
硼替佐米冻干组合物及其制备方
65 发明专利 201310423853.1 2013 年 9 月 17 日
法
一种帕瑞昔布钠化合物的制备方
66 法及其中间体杂质、制备方法与 发明专利 201310433884.5 2013 年 9 月 22 日
应用
七、特许经营权情况
(一)药品生产许可证
参见本节之“六、与发行人经营相关的主要无形资产”之“(二)其他无形资产”。
(二)药品经营许可证
参见本节之“六、与发行人经营相关的主要无形资产”之“(二)其他无形资产”。
(三)药品 GMP 证书
参见本节之“六、与发行人经营相关的主要无形资产”之“(二)其他无形资产”。
(四)药品生产批准文号
参见本节之“六、与发行人经营相关的主要无形资产”之“(二)其他无形资产”。
八、发行人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
公司重视对技术创新和研发的投入,目前共拥有 67 种规格药品的配方及其生产加
工技术,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变化随时投入生产。另外目前公司主要在研项目 25 个,其
中 18 个项目已经申报至国家药监局。
(一)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及技术来源
1、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
(1)消化类
1)奥西康核心技术情况
①奥西康的核心技术概述
(i)奥美拉唑粉针剂的专用溶剂(专利号:ZL02113079.5)为自主研发,属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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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领先的技术水平。该专用溶剂是一种水性专用溶剂,溶解后的奥美拉唑钠粉针剂既能
供静脉滴注又能供静脉推注,配备该专用溶剂的注射用奥美拉唑钠能同时用 0.9%氯化
钠注射液或 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从而产生缓冲作用,减少刺激性,同时避免了药物
降解及变色情况的发生。
(ii)一种供注射用的奥美拉唑钠组合物(专利号: ZL201110119352.5)为自主研
发,属于国内领先的技术水平。该方法提供了一种供注射用的奥美拉唑钠组合物及其制
备方法,一方面提高了成品率,从而降低生产成本;另一方面可以显著提高产品的质量
水平,减少了因产品质量问题给患者临床使用带来安全隐患。
②奥西康的后续开发和产品改良换代升级相关研发活动
自奥西康上市以来,公司采用了多项新技术、新方法对注射用奥美拉唑钠生产工艺
进行改良,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i)过程控制标准的建立和系统自动化的应用
以现有生产工艺路线的基础,研究各个因素或参数对该生产流程各环节产品质量的
影响,并探索其规律性;研究质控技术在注射剂产品生产中应用的技术适应性,进而制
定各个环节的过程控制标准。
采用冻干自动进箱系统,实现注射用奥美拉唑钠灌装、进出箱及冻干过程、灯检、
包装的全程自动化,最大程度上减少了人员操作对产品质量的影响;采用了先进在线灯
检系统,实现对注射用奥美拉唑钠专用溶剂在线灯检及废品控制,保障产品的合格率。
(ii)奥美拉唑钠系列产品的研究与开发
公司正在研究开发奥美拉唑钠的单一异构体,即埃索美拉唑钠。埃索美拉唑钠较奥
美拉唑钠具有更高的生物利用度,使到达质子泵的药物增加,抑酸效果优于其他质子泵
抑制剂,为公司核心产品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增长潜力。
2)奥维加核心技术情况
①奥维加的核心技术情况概述
一种兰索拉唑冻干粉针剂(专利号:ZL200810122761.9)提供一种兰索拉唑冻干粉
针剂及其制备方法,通过该制备方法可以显著提高兰索拉唑冻干复溶性能,并且临床使
用时更稳定,大大提高了临床使用的安全性。
一种供注射用的兰索拉唑组合物(专利号:ZL201110119367.1)提供一种供注射用
的兰索拉唑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在不会大幅增加制造成本的前提下,可以长期有效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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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制剂稳定性,符合注射剂要求的技术,另外可以有效的提高成品率,降低生产成本。
该发明显著提高了产品的质量水平,降低了对患者临床安全用药带来的隐患,使产品具
有更好的疗效和更低的临床副作用。
本公司在参照美国药典兰索拉唑原料质量标准的基础上,依据化学药品注射剂基本
技术要求,全面提高产品质量标准,准确控制辅料的加入,从而有效提高了产品的稳定
性和均一性,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②奥维加的后续开发和产品改良换代升级相关研发活动
自本品批准生产以来,公司采用了多项新技术、新方法对注射用兰索拉唑生产工艺
进行了改良,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i)过程控制标准的建立和生产过程自动化的应用
本公司在现有生产工艺路线的基础上,研究各个因素或参数对该生产流程各环节产
品质量的影响,并探索其规律性;研究质控技术在注射剂产品生产中应用的技术适应性,
进而制定各个环节的过程控制标准。
采用冻干自动进箱系统,最大程度上减少了人员操作对产品质量的影响,实现注射
用兰索拉唑灌装、进出箱及冻干过程的全程自动化,保障产品的合格率。
(ii)提高兰索拉唑(注射级)原料药的质量标准
为了从源头保证产品质量,公司于2009年向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提出兰索拉唑
(注射级)原料药的申请资料,并同时提出严于国内已批准的、基本符合美国药典的兰
索拉唑原料药质量标准,2010年取得兰索拉唑(注射级)原料药的药品批准文号:国药
准字H20103682,2011年通过GMP认证。
(iii)注射用兰索拉唑新适应症的临床研究
为了继续开发注射用兰索拉唑的临床新适应症,公司于2008年向国家药监局药品审
评中心提出注射用兰索拉唑增加新适应症的申请资料,于2009年5月获得注射用兰索拉
唑药物临床试验批件,目前临床研究正在进行中。
(2)抗肿瘤类
1)奥先达核心技术情况
①奥先达的核心技术情况概述
一种含银量极低的奈达铂的制备方法(专利号:ZL200710020343.4)提供一种含银
量极低的奈达铂的制备方法。其研制的奈达铂含银量极低、质量稳定,临床治疗中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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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重金属银在神经系统中沉积,降低神经毒性等毒副作用。
一种奈达铂冻干粉针剂的制备方法(专利号:ZL200710020326.0)提供一种奈达铂
冻干粉针剂的制备方法,可以缩短冻干时间,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
一种奈达铂的提纯方法(专利号:ZL200710020344.9)提供一种奈达铂的提纯方法,
用该方法所得的奈达铂色泽好,精制产品纯度高,含量达到99.5%以上。
②奥先达的后续开发和产品改良换代升级相关研发活动
(i)过程控制标准的建立
在现有生产工艺路线的基础上,研究各个因素或参数对该生产流程各环节产品质量
的影响,并探索其规律性;研究质控技术在注射剂产品生产中应用的技术适应性,进而
制定各个环节的过程控制标准。
(ii)注射用奈达铂新适应症的批准
为了继续开发注射用奈达铂的临床新适应症,公司于2010年向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
中心提出注射用奈达铂增加新适应症的申请,于2011年3月获得注射用奈达铂新增适应
症的补充批件(批件号:2011B00515),在原有治疗头颈部癌、非小细胞肺癌、食管
癌等实体瘤的适应症基础上,新增加了治疗小细胞肺癌、卵巢癌等实体瘤。随着公司生
产的注射用奈达铂进入治疗新适应症的肿瘤领域,其发展空间和潜力将得到进一步提
升。
2)奥诺先核心技术情况
①奥诺先的核心技术情况概述
一种精制右丙亚胺的方法(专利号:ZL200710133978.5),采用该技术研制的右丙
亚胺色泽好,产品纯度高,右丙亚胺的含量达到99.5%以上,精制收率高。
②奥诺先的后续开发和产品升级
自奥诺先上市以来,公司采用了多项新技术、新方法对注射用右丙亚胺生产工艺进
行了改良,在现有生产工艺路线的基础上,研究各个因素或参数对该生产流程各环节产
品质量的影响,并探索其规律性。研究质控技术在注射剂产品生产中应用的技术适应性,
进而制定各个环节的过程控制标准,通过各个步骤标准的实现,保证终产品注射用右丙
亚胺的质量稳定和可控。
3)奥正南核心技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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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拥有一种奥沙利铂冻干粉针剂及其制备方法(专利号:ZL200710191484.2)和
一种奥沙利铂脂质体葡萄糖制剂的制备方法(专利号:ZL200710025130.0)两项专利,
目前正在研制的国内首创抗肿瘤药物靶向新剂型奥沙利铂脂质体注射液已向国家药监
局进行新药临床试验申请,与其普通剂型相比具有疗效好、药效长、靶向性强和毒性低
等优点,预计上市后将给奥正南的销售带来新的增长潜力。
2、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来源情况、取得方式、形成过程和研究过程
(1)“奥美拉唑钠粉针剂的专用溶剂”的来源、取得方式、形成过程和研究过程
“奥美拉唑钠粉针剂的专用溶剂”(专利号:ZL02113079.5)的原始专利权人为发行
人董事长陈庆财。陈庆财具有副主任药师职称,于 1982 年毕业于镇江医学院药剂专业;
1988 年毕业于上海医科大学(现上海复旦大学)临床药学专业,获硕士学位;1997 年
毕业于南京医科大学基础医学药理学,获医学博士学位。陈庆财自 1980 年起即开始先
后在南京药物研究所药剂研究室、江苏省人民医院临床药理研究室、海光研究所担任研
发方面的相关工作,多年来在药物研发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作为药物研发方面的专家,
陈庆财完成了多项技术研究,“奥美拉唑钠粉针剂的专用溶剂”相关技术是其中之一。
1993 年 1 月至 2002 年期间,陈庆财担任海光研究所主要负责人和南京奥赛康执行
董事,为减少一般注射用奥美拉唑钠对人体的刺激性,同时避免药物降解及变色情况的
发生,陈庆财一直进行关于“奥美拉唑钠粉针剂的专用溶剂”的研发。2002 年 5 月 31 日,
陈庆财作为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发明专利申请,并于 2005 年 3 月 30 日获得
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授权。为增强公司技术优势,陈庆财将该项专利技术无偿转让给公司,
并于 2011 年 3 月 15 日完成专利转让的变更手续,公司成为该项专利的专利权人。该等
专利在转让前实际已经由公司独家使用,且并未曾向陈庆财支付与该项专利相关的费
用。
(2)“一种奥沙利铂脂质体葡萄糖制剂的制备方法”的来源、取得方式、形成过程
和研究过程
“一种奥沙利铂脂质体葡萄糖制剂的制备方法”(专利号:ZL200710025130.0)的
原专利权人为陈祥峰和蔡课霞。陈祥峰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获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
院中药制药专业学士学位、南京工业大学制药工程硕士学位。陈祥峰负责或参与申请专
利 8 项,发表论文 20 余篇,在药物研发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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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祥峰自 2005 年 1 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药物研究所所长、药物研究院副院长,是
公司研发团队的科研带头人,其利用公司提供的资金和研发设备等条件,带领公司研发
团队完成了该项专利技术的发明创造。在此过程中蔡课霞对于研发活动也给予了一定的
协助。2007 年 7 月 13 日,陈祥峰和蔡课霞作为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专利申
请,并于 2009 年 12 月 2 日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授权,上述技术成果在申请专利时以
发明人(设计人)陈祥峰和蔡课霞个人的名义申请。为理顺专利权属关系,陈祥峰和蔡
课霞将专利权无偿转让给了发行人,并于 2011 年 3 月 24 日完成专利转让的变更手续,
公司成为该项专利的专利权人。该等专利在转让前实际已经由公司独家使用,且并未曾
向陈祥峰和蔡课霞支付与该项专利相关的费用。
(3)“一种供注射用的奥美拉唑钠组合物”等 8 个专利的来源、取得方式、形成过
程和研究过程
下表中列示的专利技术是公司主导产品生产制备过程中的关键技术,全部为公司药
物研究所自主研发,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后授权获得,原始专利权人均为发行
人。
序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授权日
1 一种供注射用的奥美拉唑钠组合物 2011.05.10 2011.12.28
2 一种兰索拉唑冻干粉针剂 2008.06.26 2010.07.21
3 一种供注射用的兰索拉唑组合物 2011.05.10 2011.12.28
4 一种奈达铂冻干粉针剂的制备方法 2007.02.13 2009.02.25
5 一种含银量极低的奈达铂的制备方法 2007.02.14 2009.06.17
6 一种奈达铂的提纯方法 2007.02.14 2009.06.17
7 一种精制右丙亚胺的方法 2007.10.17 2009.12.02
8 一种奥沙利铂冻干粉针剂及其制备方法 2007.12.20 2010.09.15
2、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研发投入情况见下表:
年度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研发费用(万元) 5,891 9,964 7,609 3,253
营业收入(万元) 124,570 204,091 130,310 81,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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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所占比例 4.73% 4.88% 5.84% 4.00%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主要由参与研发项目的人员薪酬、为研发项目投入的原材料
及物料支出及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等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1-6 月
一、研发活动直接消耗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972 1,800 1,636 1,025
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本企业在职人员费用 1,555 3,058 1,595
三、折旧费用与无形资产摊销 250 350 210
四、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
991 1,349 1,217
开发及制造费
五、委托外部研究开发投入额 1,750 2,849 2,466
六、其他 373 558 485
合计 5,891 9,964 7,609 3,253
报告期公司研发持续投入提高了公司的研发能力,丰富了公司的产品储备,使公司
在消化和抗肿瘤药物领域保持了较强的竞争力。
3、合作开发情况
公司以自身发展战略为指导,采用自主研发、合作开发和引进相结合的研发模式,
目前公司已与南京工业大学、南京医科大学等国内知名院校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在药
品合作开发中,公司还与美国 Access Pharmaceuticals,Inc.、印度 Intas Bio-Pharmaceuticals
Ltd、美国精锐生物公司、LCT 公司等具有新药研发创新能力和经验的国际企业建立了
长期的技术合作关系。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合作开发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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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成果的
项目名称 合作方 主要内容 签订时间 保密条款
分配方案
合作方将原料和制剂的制
备技术、临床前研究资料 公司支付产品许
美国Access 及 临 床 数 据 提 供 给 本 公 可转让费,对方
对方对研究
ASK-H03 Pharmaceuticals 司,本公司独家负责该产 2008.5.29 将研究成果转让
活动保密
,Inc 品在大中华地区(大陆、 给本公司,知识
香港、澳门、台湾)的研 产权双方共有
究和上市销售
公司支付委托研
究费,对方将研
公司委托对方开发糖尿病 究成果转让给本
美国精锐生物 领域的生物制品,最终获 公司,知识产权 对 方 对 研 究
ASK-102 2011.6.24
公司 得国家药监局批准及上市 和技术秘密双方 活动保密
销售 共有,产品上市
后对方获得部分
产品销售提成
4、主要研发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的在研项目涵盖了产品药理研究、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注册审批、产业化
研究等各个阶段,形成了层次分明的在研项目梯队,目前公司消化类和抗肿瘤类的主要
在研项目如下:
品种名称 适用症 所处阶段 技术难点及创新点 拟达到目标
药品生产批件 取得药品注
雷贝拉唑钠及冻干粉针剂 消化类 产业化工艺
注册申请 册批件
药品生产批件 取得药品注
埃索美拉唑钠及冻干粉针剂 消化类 产业化工艺
注册申请 册批件
药品临床批件 取得药品注
奥沙利铂脂质体注射液 抗肿瘤 临床前评价及产业化工艺
注册申请 册批件
取得药品注
小分子抗肿瘤创新药 抗肿瘤 临床前研究 质量标准及产业化工艺
册批件
药品生产批件
抗肿瘤 产业化工艺 取得药品注
硼替佐米及冻干粉针剂
注册申请 册批件
药品临床批件
抗肿瘤 临床前评价及临床研究 取得药品注
米铂及冻干粉针剂
注册申请 册批件
药品注册批件 取得药品注
盐酸伊立替康及注射液 抗肿瘤 产业化工艺
注册审批 册批件
取得药品注
盐酸苯达莫司汀及冻干 抗肿瘤 开展临床研究 质量标准及产业化工艺
册批件
取得药品注
奈拉滨及注射液 抗肿瘤 开展临床研究 质量标准及产业化工艺
册批件
盐酸帕洛诺司琼及注射液 肿瘤辅助 药品生产批件 质量标准 取得药品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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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名称 适用症 所处阶段 技术难点及创新点 拟达到目标
注册申请 册批件
药品生产批件 取得药品注
伊班膦酸钠及注射液 肿瘤辅助 质量标准
注册申请 册批件
(二)研究与开发情况
1、研究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公司药物研究院是公司的研究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中长期技术发展规划及执行
工作,公司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和实验,以及对技术成果进行管理、工艺技术
研究及改进工作,解决工艺与技术难题。公司拥有一支高层次的科研队伍,主要是公司
内部培养的有科研能力和经验、熟悉新药开发工作程序的技术骨干人员,报告期内本公
司核心研发人员稳定。
本公司研究机构的核心技术人员的研发经历和主要研发成果简介如下:
陈祥峰先生 1970 年出生 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简历情况请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
中“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简介”。
主要研究内容和成果:先后负责或参与了消化类新药:奥美拉唑钠及注射用奥美拉
唑钠、泮托拉唑钠及注射用泮托拉唑钠、注射用兰索拉唑等;抗肿瘤类新药:盐酸托泊
替康及注射用托泊替康、奥沙利铂及注射用奥沙利铂等近二十种新药研究,取得新药证
书及药品注册批件 26 项。
负责或参与申请专利 8 项,发表论文 20 余篇,获得 1 项江苏省科学进步奖三等奖、
1 项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1 项南京市江宁区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2 项南
京市江宁区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李晓昕先生 1971 年出生 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简历情况请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
中“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简介”。
主要研究成果:负责或参与了右丙亚胺及注射用右丙亚胺、甲磺酸加替沙星及注射
用甲磺酸加替沙星、甲磺酸帕珠沙星及注射用甲磺酸帕珠沙星、唑来膦酸及注射用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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膦酸等近十种新药研究,均获得了新药证书及药品注册批件;申请了一种马来酸替加色
罗口服制剂、一种拉呋替丁冻干粉针剂及其制备方法、培美曲塞二钠冻干粉针剂及其制
备方法共三项发明专利;参与研制的右丙亚胺及其粉针剂的产业化获得 2008 年国家火
炬计划立项和 2009 年南京市科技进步奖及 2010 年江苏省科技进步奖;参与研制的兰索
拉唑粉针剂的产业化获得 2010 年南京市科技进步奖并获国家火炬计划立项。
宗在伟先生 1974 年出生 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简历情况请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
中“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简介”。
主要研究内容和成果:负责或参与了多西他赛注射液、培美曲塞二钠及注射用培美
曲塞二钠、盐酸帕洛诺司琼及盐酸帕洛诺司琼注射液、磷酸氟达拉滨及注射用磷酸氟达
拉滨、奈达铂及注射用奈达铂等十余种新药研究;负责公司两条原料药生产车间的设计
与建设和奈达铂等六个原料药 GMP 认证。申报专利二十多项,已获得授权专利八项,
发表论文近十篇;获得一项江苏省科学进步奖三等奖、一项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
奖、一项南京市江宁区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文勇先生 1974 年出生 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文勇先生为本公司药物研究院副院长、生物医药研究所所长。文先生 2011 年 10 月
起担任公司药物研究院副院长,自 2011 年 6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公司生物医药研究所所
长,自 2006 年 9 月至 2011 年 6 月任江苏先声药物研究有限公司生物制药研究所实验室
主任;自 2005 年 7 月至 2006 年 9 月在中国药科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任教。文先生
2005 年 7 月毕业于复旦大学,并获得药物化学专业博士学位。
主要研究内容和成果:作为课题负责人先后承担并完成了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国际
产学研合作”项目 1 项;国家“十一五重大新药创制”、“候选药物”研究课题 1 项;作为
研发骨干人员,参与了国家 1 类新药“兔源抗 VEGF 单克隆抗体”的研制工作。发表 SCI
文章 2 篇,申请国家发明专利 1 项。
(三)技术创新及持续开发能力
公司的技术创新和持续开发能力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较强的技术创新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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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已基本建立了自己的核心技术体系,拥有良好的技术储
备。公司科研人员具有深厚的药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科研、生产实践经验,能准确把握
本行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截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有 60 项产品技术获得国家
发明专利,另有 65 项国家发明专利正在申请中,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
83 个药品生产注册批件。
2、成熟的技术创新管理能力
(1)灵活的研发模式
公司坚持以自主技术创新和多层次合作开发的研发策略,在坚持自主技术创新的基
础上,大力开展对外多层次的技术合作,包括与优势医药科技研究企业、医药重点知名
高校的深度合作,并大力推进国际合作和技术引进。
(2)专业的研究方向和完备的研究体系
公司研究重点明确,多年来一直关注于消化和肿瘤药物的研究,在技术、产品和人
员上积累了显著的优势,并注重研究链条的延伸,建立了覆盖调研、立项、小试、中试、
临床及产业化转移的完备研究体系。
(3)完善的用人计划
发行人已建设了多种引进人才的渠道,形成了有效的人才培训、激励的机制。发行
人在人才的培养与引进方面安排专门预算和规划,对各专业科室所需的专业人才重点进
行培养,对内部缺乏的专业人才的岗位公司将向外公开招聘,为战略实施建立人才及技
能储备。
(4)实行激励政策
公司鼓励研发创新的激励机制,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公司建立了有效的人才引进、
培养、激励、考核等机制,形成了一整套促进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的政策。公司在福利
待遇、在职培训等方面均向专业技术人才倾斜,还制定了相关科技进步奖励措施鼓励技
术创新。
3、技术创新计划
在创新计划方面,公司药物研究院将探索实用的运作模式,完成公司品种的调查和
评价,对产品结构进行调整;围绕原有的品种,应用新理论、新技术改造原有产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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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信息情报网络系统,及时获取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科研成果和药品信息,及时
把握行业竞争状况和市场需求情况。
我国目前上市的注射用 PPI 包括注射用奥美拉唑钠、注射用兰索拉唑、注射用泮托
拉唑钠、注射用埃索美拉唑钠,而雷贝拉唑注射剂目前尚未在国内上市。目前,公司已
拥有前三者的药品注册批件,注射用雷贝拉唑钠和注射用埃索美拉唑钠已经处于药品注
册批件注册审批阶段,涵盖了注射用 PPI 的所有品种;公司目前正在研制的国内首创抗
肿瘤药物靶向新剂型奥沙利铂脂质体注射液已向国家药监局进行新药临床试验申请,公
司拥有其专利技术“一种奥沙利铂脂质体葡萄糖制剂的制备方法”(专利号:
ZL200710025130.0),与其普通剂型相比具有疗效好、药效长、靶向性强和毒性低等优
点,预计上市后将给奥正南的销售带来新的增长潜力。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初步
形成了完善的 PPI 注射剂和抗肿瘤产品组群,现拥有消化类、抗肿瘤类等领域的 37 个
品种、67 个规格化学药物注射剂产品,产品储备和在研产品丰富,为未来提供了充分
了业绩增长点。
九、发行人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质量控制情况
(一)质量控制标准
本公司产品及所使用的原材料均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并制定更严格的企业内控质量
标准,根据成品的控制项目相应增加原辅料的控制指标,确保了原辅料的质量,从而保
证产品的质量与疗效。
公司药品的质量规格及标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法定技术指标。药
品生产依据国家药监局 GMP 标准实施,目前所有剂型的生产车间均已通过了国家 GMP
认证。公司根据不同产品的生产特点,建立了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作为企业生产和业
务发展的基础。质量保证体系包括质量保证机构、人员、过程及结果控制、整套质量管
理文件及制度,内容涉及原材料的购入、半成品到产成品的生产过程和销售过程。
(二)质量控制措施
1、质量受权人制度管理
本公司严格按 GMP 要求进行质量控制,严格执行药品的法定标准和各级质量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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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公司根据新版 GMP 要求建立了质量受权人制度,质量受权人职责如下:
(1)贯彻和执行药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组织和规范企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工
作;
(2)建立和完善本企业药品生产质量保证管理体系,并对该体系进行监控,确保
其有效运作;
(3)负责每批物料及成品放行、质量管理文件、工艺验证和关键工艺参数、物料
及成品内控质量标准、不合格品处理及偏差处理、依法实施召回时,药品调查评估报告
和召回计划的审核批准,行使决定权;
(4)参与对产品质量有关键影响的事项:关键物料供应商的选取、关键生产设备
的选取、生产、质量、物料、设备和工程等部门的关键岗位人员的选用、用户投诉的处
理意见及其他对产品质量有关键影响的活动,并拥有否决权;
(5)对药品生产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确保成品放行前符合各项要求;
(6)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应就企业生产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主动与食品
药品监管部门沟通并报告。
2、产品质量控制流程
公司质量控制流程上严格按 GMP 要求进行,具体流程如下:物料供货商审核→物
料进厂→检验→合格→投入生产→中间产品检验→合格→下一工序→成品→检验合格
→包装→审核放行入库后销售。对于入厂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或没有文字内容的包装材
料做出退回厂家处理或销毁处理,印有文字内容的包装材料必须进行销毁。必须销毁的
不合格中间产品、成品及包装材料,凭借质保部门的不合格检验报告单,由仓库填写“不
合格物料处理单”,经过审核批准后,在质量保证小组员工的监督下由仓库负责销毁,
做好销毁记录。
因质量原因退回和收回的成品,涉及其它批号时,同时追查收回销毁处理,留有记
录并归档处理。质量保证小组员工进行严格的质量过程监督控制,包括严格的供货商质
量审核、环境监测、各质量控制点检查、工艺卫生、人员卫生、是否严格执行生产工艺
等。对以上出现不合格现象都会进行相应的偏差调查,并及时采取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
施,避免类似的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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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产品质量投诉处理
对于产品治疗投诉处理,若为已发生不良反应的用户投诉,检查和确认是否为本公
司产品且在有效期内,组织公司内部自查,对生产过程监控及检测进行调查,分析整理
并提出处理意见。如确认不属于产品质量问题,需向用户解释清楚;如确认属于质量问
题,提出处理意见与用户协商解决,并按照不良反应报告程序进行上报。
如果发生可能对用户造成伤害的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在接到投诉后质量保证部立
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走访用户,取样,并向用户了解情况。对所有的生产检验记录进行
审查,对留样进行全项检查,以便发现产品潜在的质量缺陷,同时评估对其它批次产品
有无影响,确认为产品质量问题,报告质量受权人和总经理,实施产品召回。
本公司自设立以来,从未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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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一)同业竞争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奥赛康目前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其对本
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未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因此,
本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奥赛康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庆财及其一致行动人除控制本公司外,还控制采华有限公司、
伟瑞发展,其中采华有限公司未从事任何实际业务;伟瑞发展主要业务为金融投资,房
地产,国际贸易。因此,实际控制人陈庆财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除本公司外的其他企业
均未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综上,本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奥赛康,以及实际控制人陈庆财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
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奥赛康于 2011 年
11 月 30 日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承诺:
(1)截至承诺函出具之日,其及其投资的全资或控股企业及其可控制的其他企业
经营的业务均不会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
(2)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其不会通过其自身或可控制的其他企业,
进行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如有这类业务,其所产生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3)如果其将来出现所投资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从事的业务与公司构成竞争
的情况,其同意将该等业务通过有效方式纳入公司经营以消除同业竞争的情形,公司有
权随时要求其出让在该等企业中的全部股份,其给予公司对该等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并
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是公平合理的。
(4)若违反本承诺,其将赔偿公司因此而产生的任何可具体举证的损失。
(5)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于其对公司拥有由资本因素或非资本因素形成的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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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间接的控股/控制权或对公司存在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至上述情形消失或公司终
止上市之日止。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庆财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君茹、CHEN HONGYU 于 2011 年 11 月
30 日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承诺:
(1)截至承诺函出具之日,其投资的全资或控股企业及其可控制的其他企业经营
的业务均不会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
(2)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其将不会通过自己或可控制的其他企业,
进行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如有这类业务,其所产生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3)如果其将来出现所投资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从事的业务与公司构成竞争
的情况,其同意将该等业务通过有效方式纳入公司经营以消除同业竞争的情形,公司有
权随时要求其出让在该等企业中的全部股份,其给予公司对该等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并
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是公平合理的。
(4)若违反本承诺,其将赔偿公司因此而产生的任何可具体举证的损失。
(5)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于其对公司拥有由资本因素或非资本因素形成的直接
或间接的控股/控制权或对公司存在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至上述情形消失或公司终
止上市之日止。
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关联方及关联
方关系如下:
1、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关联方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南京奥赛康 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2%的股份
苏洋投资 持有公司19%的股份
中亿伟业 持有公司19%的股份
伟瑞发展 持有公司15%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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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海济投资 持有公司5%的股份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控制的其他企业
关联方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采华有限公司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长海药物研究所 报告期内曾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海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曾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Modern Investment Company Pty Ltd 报告期内曾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海麦药业 报告期内曾同受控股股东直接控制
海美科技 报告期内曾同受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
海光研究所 报告期内曾同受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
注:上海长海药物研究所、海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Modern Investment Company Pty Ltd 已分别于
2011 年 12 月 8 日、2012 年 4 月 20 日、2013 年 2 月 14 日完成注销手续。公司分别于 2011 年 5 月
27 日、2011 年 5 月 19 日、2011 年 12 月 23 日完成收购海麦药业、海美科技和海光研究所的工商变
更手续。
3、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关联方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海麦药业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海美科技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海光研究所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海润医药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美国研究所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安达医药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嘉信景天药业 公司的直接及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
海光应用 报告期内曾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注:海光应用已于 2012 年 2 月 1 日办理完成工商注销登记。
4、本公司的合营及联营企业
本公司无合营及联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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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
说明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
6、其他关联方
本公司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或在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
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界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合肥海通药物研究所在注销前为董事赵俊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为本公司的关联
方,其原主营业务为药品技术研发。自本公司 2005 年投产以来,赵俊将药品技术研发
的精力完全投入了本公司中,合肥海通药物研究所相应停止了经营活动。报告期内,合
肥海通药物研究所无任何实质业务,已无存续的必要,因此赵俊自愿将其注销,注销手
续于 2011 年 11 月 21 日完成。
南京富兰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富兰帝”)为持有南京奥赛康 19.048%
股权的股东戴建国和公司监事会主席、持有南京奥赛康 2.381%股权的股东陈靖于 2012
年 5 月 4 日出资收购的公司。戴建国和陈靖分别持有南京富兰帝的股权比例为 63%和
37%。南京富兰帝成立于 2003 年 7 月 2 日,注册资本为 400 万元,目前经营范围为: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投资管理。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已列示的关联方之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方。
本公司关联方关系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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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美科技
( 已转让予发行人)
Modern
南京富兰帝有
Investment 采华有限公司
Company Pty Ltd. 限公司
海光研究所
(已转让予发行人)
上海长海药物研究所 陈庆财 张君茹 陈靖 戴建国
(已注销)
海天国际贸易有限公 海光应用
司(已注销) (已注销)
南京奥赛康
海麦药业 江 海美科技
CHEN 伟瑞发展 苏
(已转让予发行人)
HONGYU 奥
赛 海麦药业
合肥海通医药研究所 苏洋投资 康
赵俊
(已注销) 药
业 海光研究所
中亿伟业 股
赵小伟 份
有 海润医药
海济投资 限
公
司 美国研究所
KENING
JAMES
(已转让股权) 安达医药
嘉信景天药业
(二)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汇总表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海麦药业 向海麦药业销售药品
海美科技 向海美科技采购医药中间体
南京奥赛康 无偿许可公司使用部分商标
经常性关联交易
南京奥赛康 租赁公司房产
南京富兰帝 向公司出租房产
关键管理人员 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
南京奥赛康、陈庆财 收购关联方下属公司的股权
偶发性关联交易 南京奥赛康 向本公司无偿转让商标
南京奥赛康、陈庆财 接受关联方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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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公司与海麦药业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股东南京奥赛康出于增强整体销售能力及对销售渠道的控制力、拓展营销网
络、增强综合竞争能力等原因组建了海麦药业并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鉴于海麦药
业成立后积累了一些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下的客户关系,公司通过海麦药业销售部分药
品,海麦药业也作为公司药品经销的渠道之一经营至今。收购海麦药业前,公司逐步减
少了向海麦药业的销售并于 2011 年完成了对海麦药业 100%的股权收购。
2010 年,江奥有限向海麦药业销售药品金额为 2,399 万元,占江奥有限当年营业收
入的比例为 2.96%,江奥有限向海麦药业销售金额及其占江奥有限营业收入的比例较
低。2010 年江奥有限对海麦药业具体药品销售情况如下表:
2010 年江奥有限向海麦药业销售情况表
公司对海麦 公司对海麦 公司对海麦药业 公司专业化学术推
海麦药业对外平
销售内容 药业销售数 药业销售金 平均销售价格 广模式下平均销售
均售价(元/支)
量(万支) 额(万元) (元/支) 价格(元/支)
奥西康 32 1,632 51 53
奥先达 2 234 114 126
奥正南 0.4 116 280 297
其他品种
合计 2,399
收购海麦药业前,公司向海麦药业销售的主要产品为奥西康、奥先达和奥正南等药
品,对海麦药业销售的定价依据主要是参考药品经销行业的合理利润水平、海麦药业对
外直接销售的市场价格及相关税金等因素。海麦药业对外销售的价格略高于公司直接向
专业化推广模式下经销商销售的平均价格,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根据相关内部控制的
要求,公司实施上述交易履行了销售审核程序,签订销售合同,并按合同条款履行权利
义务。
(2)公司与海美科技关联交易情况
由于公司生产奥诺先需要采购医药中间体四乙酸盐进行原料药加工,海美科技生产
的四乙酸盐符合公司生产标准及 GMP 所要求的供应商审计标准,同时公司向海美科技
采购时间较长、其配套服务较好、供货稳定、采购产品价格逐步下降,因此在收购海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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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前,公司向海美科技独家采购四乙酸盐。公司为消除该等关联交易于 2011 年完成
了对海美科技 100%的股权收购。
2010 年,公司向海美科技采购金额为 577 万元,占江奥有限当年营业成本的比例
为 7.01%,因此,江奥有限从其采购金额及其占江奥有限营业成本的比例较低。2010
年江奥有限向海美科技具体采购情况如下表:
2010 年江奥有限向海美科技采购情况表
平均采购价格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公斤) 采购金额(万元)
(万元/公斤)
1 医药中间体四乙酸盐 132.5 511 3.86
2 其他材料
合计
公司向海美科技进行原材料采购的定价依据主要是参考四乙酸盐的生产成本以及
原料药行业内合理的利润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收购海美科技前,因其生产技术革新、
生产成本逐步下降以及公司采购量的增加,公司采购价格也逐步降低。根据公司相关内
部控制的要求,公司实施上述交易履行了采购审核程序,签订采购合同,并按合同条款
履行权利义务。
(3)南京奥赛康无偿许可本公司使用部分商标
2010 年 3 月以来,南京奥赛康与本公司先后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南京奥赛康
将其拥有的注册商标第 1204319 号“ ”、第 5362320 号“ ”、第 6989999 号“ ”、第
8524096 号“ ”和第 6566394 号产品商标“ ”,无偿许可本公司使用,并将
该等商标无偿转让予本公司。
南京奥赛康与本公司分别于 2010 年 3 月 29 日、2010 年 12 月 30 日、2011 年 2 月
6 日、2011 年 10 月 20 日签署相关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协议,上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协
议的主要内容如下:1)南京奥赛康无偿许可本公司在第 1204319 号、第 5362320 号、
第 6989999 号、第 8524096 号和第 6566394 号商标的有效期限内使用上述商标;2)南
京奥赛康向本公司转让上述商标完成前,南京奥赛康将赋予和许可本公司一切使用商标
的便利,且本公司无需向南京奥赛康支付任何成本或对价;3)未经本公司许可,南京
奥赛康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再许可他人使用上述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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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南京奥赛康租赁公司房产
2011 年 12 月 5 日、2012 年 2 月 25 日及 2012 年 12 月 25 日,本公司与南京奥赛康
分别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南京奥赛康向本公司承租位于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科
建路 699 号建筑面积为 69.4 平方米的房屋用于办公,租赁期限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租金为 12,492 元/年。
(5)租用南京富兰帝房产
因租用办公及产品仓储场地需要,2012 年 8 月 1 日,本公司与南京富兰帝签署《房
屋租赁合同》,约定本公司承租南京富兰帝位于南京市江宁区科宁路 766 号面积分别为
3,464.66 及 988.21 平方米的办公楼及厂房,租赁期限自 2012 年 8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租金为办公楼 105,000 元/月、厂房 6,500 元/月。
3、偶发性关联交易
(1)收购关联方股权
2011 年 5 月,江奥有限收购南京奥赛康、陈靖和马万华合计持有的海麦药业 100%
股权,并收购陈庆财所持海美科技 100%股权;2011 年 12 月,本公司收购陈庆财所持
海光研究所 100%股权。通过上述收购,海美科技、海麦药业、海光研究所成为发行人
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请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历次资
产重组情况”。
(2)南京奥赛康向本公司无偿转让商标
南京奥赛康与本公司分别于 2011 年 6 月 19 日、2011 年 12 月 16 日签署《商标注
册申请转让合同》、 注册商标转让确认协议》,南京奥赛康于 2011 年 10 月 22 日出具《注
册商标转让声明》。根据上述合同、协议及声明,南京奥赛康向本公司转让第 1204319
号、第 5362320 号、第 6989999 号、第 8524096 号和第 6566394 号商标,转让合同的主
要内容如下:1)南京奥赛康同意将第 1204319 号、第 5362320 号、第 6989999 号、第
8524096 号和第 6566394 号商标及与上述商标相关的一切权利转让予本公司;2)上述
商标转让均为无偿和不可撤销的,南京奥赛康将尽一切努力将上述商标及与上述商标相
关的一切权利尽快转让予本公司;3)上述商标转让完成前,南京奥赛康将赋予和许可
本公司一切使用商标的便利,且本公司无需向南京奥赛康支付任何成本或对价;4)未
经本公司事先同意,南京奥赛康不得将上述商标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或将与上述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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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的任何权利赋予任何第三方行使。
此外,2011 年 12 月,南京奥赛康与本公司就第 4426099 号“ ”商标的转让签署
了《注册商标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南京奥赛康同意向本公司转让该商标,自该协
议生效之日起,未经本公司事先同意,南京奥赛康不得将该商标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
或将与该商标有关的任何权利转让予任何第三方。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商标的转让手续已经国家商标局核准完成。
根据药品管理及商标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就第 6566394 号产品商标“ ”的
无偿许可,南京奥赛康在签署上述许可协议后,于 2011 年 4 月 1 日向国家商标局递交
了备案申请,并于 2011 年 7 月 6 日获准备案;就其无偿转让,南京奥赛康和本公司在
签署上述转让协议后,于 2011 年 6 月 24 日向国家商标局递交了转让申请并于 2012 年
1 月 13 日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本公司成为该商标的注册人。本公司使用及受让南京奥
赛康所有的第 6566394 号产品商标“ ”已经通过了国家商标局的备案及核准,本
公司对该商标的无偿使用及受让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接受关联方担保
2011 年 4 月 14 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了 3,000 万元循
环授信额度的《授信协议》。同日,根据主合同《授信协议》,陈庆财、南京奥赛康分别
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2011 年保字
第 210403123-1、2011 年保字第 210403123-2),为主债务提供连带保证,保证期间自担
保书生效之日即 2011 年 4 月 14 日起至上述《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
两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两年止。” 本公司
按时偿还了前述《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所担保的主债务,前述《最高额不可撤销担
保书》同时终止。
2011 年 8 月 17 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签署《流动
资金借款合同》(编号:2011 年江宁字 141 号)。同日,南京奥赛康与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就上述合同项下的主债务签署《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1
年江保字 141 号),约定南京奥赛康为主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的主债权最高额
度为 3,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本公司按时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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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了该《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债务,该《保证合同》同时终止。
2012 年 4 月 26 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了 5,000 万元循
环授信额度的《授信协议》。同日,根据主合同《授信协议》,陈庆财、南京奥赛康分别
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2012 年保字
第 210413223-1、2012 年保字第 210413223-2),为主债务提供连带保证,保证期间自担
保书生效之日即 2012 年 4 月 26 日起至上述《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
两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两年止。
2012 年 8 月 17 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签署《流动
资金借款合同》(编号:2012 年江宁字 198 号)。同日,南京奥赛康与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就上述合同项下的主债务签署《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2
年江宁保字 198 号),约定南京奥赛康为主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的主债权最高
额度为 3,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2013 年 5 月 20 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了 7000 万元授
信额度的《授信协议》(编号:2013 年授字第 210513123 号)。同日,根据主合同《授
信协议》,南京奥赛康、陈庆财分别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出具《最高额不
可撤销担保书》(编号:2013 年保字第 210513123-1、2013 年保字第 210513123-2)为
主债务提供连带保证,保证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即 2013 年 5 月 20 日起至上述《授信
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
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两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
期间届满后另加两年止。
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情况
(1)实际控制人陈庆财与公司应收应付情况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因海美科技拆除设备账面损失形成对陈庆财其他应
收款 2.89 万元;因收购海光研究所 100%股权形成对陈庆财其他应付款 22.42 万元。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上述款项已经全部结清。
(2)南京奥赛康与公司应收应付款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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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时间 科目 期初余额 借方累计发生额 贷方累计发生额 期末余额
2013 年 1-6 月 其他应收款 0 0 0
2012 年 其他应收款 1.2 0 1.2
2011 年 其他应收款 20 1.2 20 1.2
2010 年 其他应收款 20 0 0
单位:万元
时间 科目 期初余额 借方累计发生额 贷方累计发生额 期末余额
2013 年 1-6 月 其他应付款 0 0 0
2012 年 其他应付款 0 0 0
2011 年 其他应付款 4,614 7,890 3,277
2010 年 其他应付款 5,556 4,165 3,223 4,614
上述报告期内公司与南京奥赛康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主要是南京奥赛康为公司
提供资金周转,上述资金已于 2011 年底全部归还,且未再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2010
年末公司对南京奥赛康其他应付款余额为 4,614 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 10.14%,
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三)发行人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了本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程序、
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的回避制度等做出了规定。
1、《公司章程(草案)》中的规定
为了规范关联交易,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与程序作了如下规定:
第四十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十三)审议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人民币 1,000 万
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第四十一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六)对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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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条:“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
股东的表决情况。
在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前,会议主持人应向出席会议的股东说明本章程规
定的关联股东回避制度并宣布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的名称。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不
应参与投票表决,如该关联股东参与投票表决的,该表决票作为无效票处理。”
第一百一十二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二)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
事项;”
第一百一十三条:“董事会在作出关于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在人民币 1,000 万元以
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
保除外)决策时,应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
进行评估或者审计,并将该交易报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第一百二十五条:“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
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
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
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可以出席大会,并可
以依照大会程序向到会股东阐明其观点,但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第四十七条:“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主持人应宣布有关关联交易股东
的名单,对关联交易事项和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作出说明,并宣布出席大会的非关联
方股东持有或代表表决权股份的总数和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股东大会结束后,其他股
东发现有关联股东隐瞒情况而参与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投票的,或者股东对是否应适用回
避有异议的,有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相关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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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关联股东回避后,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
进行审议表决,表决结果与股东大会通过的其他决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九条:“公司独立董事应对重大关联交易的程序及公允性明确发表独立意
见。”
3、《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一名董事不得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代为出
席会议。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会议。”
第四十条:“董事会审议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当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日常关联交易除外),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会
议,董事不得委托他人出席或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
第四十八条:“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
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
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
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十条:“董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交易事项的决策权限如下,高于下述标准的交易事项应经董事会
审议后报股东大会批准:……(六)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
供担保除外)金额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
5%的关联交易。”
4、《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的规定
第十五条:“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如下:
(一)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在人民币 300 万元以上或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应当经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
会。
(二)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公司受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总额
在人民币 1,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对于此类
关联交易,公司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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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评估或审计,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应当对该交易是否对公司有
利发表意见,独立董事应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以及是否履行法定批准程序发表意见。该
关联交易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公司在连续 12 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同一交易标的
相关的交易累计金额达到本条所规定标准的,该关联交易按照本条规定进行批准。上述
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同受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
(四)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九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或事项涉及到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时,依照法律、法
规的规定,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可以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可以向董事会阐明其观点,但其
不应当就该议案或事项参与投票表决。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
联董事代为出席;关联董事也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的委托。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
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对于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相关制度要求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的事项,则需经非
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该
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前款所称关联董事包括下列董事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
(一)为交易对方;
(二)为交易对方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
(三)在交易对方任职,或者在能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该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职;
(四)为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五)为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
切的家庭成员;
(六)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认定的因其他原因使其独立的商业判断
可能受到影响的人士。”
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东大会就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自动回避并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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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表决权,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本条所称关联股东包括下列股东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
(一)为交易对方;
(二)为交易对方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
(三)被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
(四)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
(五)为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六)在交易对方任职,或者在能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单位或者该交
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单位任职的(适用于股东为自然人的);
(七)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他协议
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和影响;
(八)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自
然人。”
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会议主持人及见证律师应当
在股东投票前,提醒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宋瑞霖、潘敏、傅穹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0 年、2011 年和 2012 年财务报表附注所记载
的关联交易事项均属合理、必要,交易过程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
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合理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未偏离市场
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
(四)发行人规范、减少关联交易及防止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措施
1、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关联交易的发生;对于正常的、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关
联交易,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并以协议方式
予以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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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等规定,认真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确保交易的公允,并对关联交易予以及时充
分披露。
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奥赛康于 2011 年 11 月 30 日出具《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函》,承诺:
(1)其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将尽量减少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
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如违反上述承诺,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
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3)上述承诺在其对公司拥有由资本因素或非资本因素形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控制
权或对公司存在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2、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为避免和消除可能出现的公司股东利用其地位而从事损害本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形,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于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 2011 年第一次股东大
会选举宋瑞霖、潘敏、傅穹为公司独立董事,并于 2011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经费,要求独立董
事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并
明确赋予独立董事审查关联交易的特别职权,为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提供了制度保
证。
针对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除具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赋
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以下特别权利:
(1)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值的 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
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2)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下列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
值的 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需要披露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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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易、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
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等。
此外,公司还于 2011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该等制度对关联交易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关联方和关联交易范围的
认定、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及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同时建立起由
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等多方参与的完整信息披露机制,在发生
关联交易时,可以使中、小股东充分了解关联交易的真实内容,从而保护其利益在关联
交易中免受损害。
3、防止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措施
《公司章程》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
利益,并规定其有损失赔偿责任,同时还规定了以下要求:
第三十八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
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
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
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第九十八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
务:……(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
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四)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
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此外,公司 2011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使用制度》及《内部审
计制度》,规定公司应当在审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时,关注募集资金是否存在被占用或
挪用现象;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关联人占用或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关联人利用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对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于 2011 年 11 月 30 日分别出
具《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承诺:
(1)其保证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其及其关联人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或要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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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违反上述承诺,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
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3)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于其对公司拥有由资本因素或非资本因素形成的直接或
间接的控股/控制权或对公司存在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至上述情形消失或公司终止
上市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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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任职情况
(一)董事
本公司董事会现由 9 名董事组成。本公司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
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本公司董事基本情况如下表:
姓名 职位 提名人 任期期间
陈庆财 董事长 发起人一致提名 2011 年 7 月至 2014 年 7 月
赵小伟(ZHAO
副董事长 发起人一致提名 2011 年 7 月至 2014 年 7 月
XIAOWEI)
赵俊 副董事长 发起人一致提名 2011 年 7 月至 2014 年 7 月
张建义 董事、总经理 发起人一致提名 2011 年 7 月至 2014 年 7 月
董事、副总经理、
任为荣 发起人一致提名 2011 年 7 月至 2014 年 7 月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董事、副总经理、
徐有印 发起人一致提名 2011 年 7 月至 2014 年 7 月
销售总监
宋瑞霖 独立董事 南京奥赛康 2011 年 7 月至 2014 年 7 月
潘敏 独立董事 南京奥赛康 2011 年 7 月至 2014 年 7 月
傅穹 独立董事 南京奥赛康 2011 年 7 月至 2014 年 7 月
本公司各位董事简历
陈庆财先生 1959 年出生 中国国籍 拥有澳大利亚和新加坡永久居留权
2003 年 1 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长,现兼任南京奥赛康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海光研
究所执行董事、采华有限公司总经理,南京市江宁区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陈先生自
2003 年 1 月至 2011 年 7 月任本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2000 年 12 月至 2009 年 12 月担
任扬州奥赛康董事长;1996 年 11 月以来担任南京奥赛康执行董事;1993 年 1 月至 2011
年 12 月担任南京海光应用化学研究所主要负责人;1988 年 9 月至 1994 年 12 月任江苏
省人民医院临床药理研究室研发人员;1980 年 9 月至 1986 年 7 月任南京药物研究所药
剂研究室研发人员。陈先生具有副主任药师职称,于 1982 年毕业于镇江医学院药剂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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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1988 年毕业于上海医科大学(现上海复旦大学)临床药学专业,获硕士学位;1997
年毕业于南京医科大学基础医学药理学,获医学博士学位。陈先生曾因参与研制奥西康、
奥诺先等,先后于 2008 年、2010 年获得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赵小伟女士 1963 年出生 澳大利亚国籍
2011 年 11 月起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现兼任中亿伟业执行董事。赵女士自 2011
年 7 月以来担任本公司董事,1996 年 11 月至 2011 年 7 月任南京奥赛康副总经理;1993
年 3 月至 1996 年 10 月任南京海光应用化学研究所副所长;1987 年 10 月至 1993 年 2
月在南京医科大学工作。赵女士具有实验师职称,于 1986 年毕业于南京医学院医学检
验专业。赵女士曾因参与研制奥西康于 2008 年获得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赵俊先生 1964 年出生 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11 年 11 月起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现兼任苏洋投资执行董事、总经理。赵先生
自 2003 年 10 月以来担任本公司董事;2000 年 1 月至 2011 年 7 月任南京奥赛康副总经
理;1998 年 6 月至 2000 年 8 月任南京海光应用化学研究所副所长;1997 年 8 月至 1998
年 5 月任江苏省药物研究所实验员;1983 年 8 月至 1997 年 7 月任南京药物研究所实验
员。赵先生具有主管药师职称,于 2008 年毕业于南京工业大学生物化工专业,获工学
硕士学位。赵先生曾因参与研制奥西康、奥诺先等,先后于 2008 年、2010 年获得江苏
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张建义先生 1962 年出生 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11 年 7 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先生自 2006 年 1 月至 2011 年 7 月任
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3 年 3 月至 2006 年 1 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自 2001 年 3 月
至 2003 年 3 月任赤峰艾克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自 1986 年 7 月至 2001 年 3
月先后任赤峰制药厂工艺员、信息协助科科长、药物研究所副所长、质量监督处处长、
厂长助理、总工兼药研所所长、副厂长;1984 年 8 月至 1986 年 7 月任南京药物研究所
实验员。张先生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于 1984 年毕业于内蒙古医学院药学专业,获
理学学士学位。张先生主要研究成果为:2002 年泰乐菌及酒石酸泰乐菌的开发项目获
得内蒙古科技进步二等奖;2001 年负责研发的雷蒙欣获得内蒙古科技进步二等奖;1999
年主持推广的蔗糖聚醚在土霉素和灰霉素生产中应用项目获得内蒙古科技进步二等奖。
所获得的主要荣誉为:2006-2008 年度南京市劳动模范;2002 年被批准为内蒙古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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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突出贡献的青年专家;1999 年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深入生产一线有突出贡献的科技
人员;1998 年被授予内蒙古自治区首届优秀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
任为荣先生 1968 年出生 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11 年 7 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兼任海济
投资董事长、总经理,海润医药执行董事、总经理。任先生自 2003 年 1 月以来任本公
司董事、财务总监;2001 年 1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扬州奥赛康财务总监;1997 年 1 月
至 2000 年 12 月任扬州制药厂财务部副部长;1991 年 9 月至 1996 年 12 月扬州制药厂
财务部职员。任先生系注册会计师,并具有会计师职称,于 1991 年毕业于扬州师范学
院财务会计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徐有印先生 1968 年出生 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11 年 7 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销售总监;现兼任海济投资和安达医
药董事。徐先生自 2005 年 10 月以来任本公司销售总监;1995 年 6 月至 2005 年 10 月
任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大区销售经理;1991 年 7 月至 1995 年 6 月任蚌埠市第二医院
外科医生。徐先生于 1991 年毕业于蚌埠医学院临床医学,获医学学士学位;2007 年毕
业于香港浸会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宋瑞霖先生 1962 年出生 中国国籍 拥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
2011 年 7 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中国医药工业科研开发促进会执行会
长,中国药学会医药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国际商会生物医药委员会副主席,中
国药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商会常务理事,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宋先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
潘敏女士 1970 年出生 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11 年 7 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
人、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服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栋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董事,2001 年 2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上海万隆众天会计师
事务所合伙人;1993 年至 2000 年于陕西五联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项目组成员、
业务经理、合伙人;1992 年 7 月于中国机械工业第三安装工程公司工作。潘女士系注
册会计师,并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自 2008 年 9 月起在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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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博士学位,此前曾于 2001 年 9 月至 2003 年 7 月就读于上海财经大学国际金融与
资本运作研修班,并曾于 1988 年 9 月就读于杭州电子工业学院(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会计学专业,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
傅穹先生 1970 年出生 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11 年 7 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博士生
导师,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商法学
会理事,吉林省法学会专家委员,长春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中国全聚德(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傅先生于 1992 年毕业于西南政
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95 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民法学硕士学位;2003
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民商法博士学位。
(二)监事
本公司监事会现由 3 名监事组成。本公司监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本公司监事基本情况如下表:
姓名 职位 提名人 任期期间
陈靖 监事会主席 发起人一致提名 2011 年 7 月至 2014 年 7 月
胡颖 职工监事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2011 年 7 月至 2014 年 7 月
王孝雯 职工监事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2011 年 7 月至 2014 年 7 月
本公司各位监事简历
陈靖先生 1968 年出生 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11 年 7 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现兼任南京奥赛康监事、海麦药业董事长、
南京富兰帝监事。陈先生自 2009 年 2 月至 2011 年 7 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自 1996
年 11 月至 2009 年 2 月任南京奥赛康财务人员;1995 年 8 月至 2005 年 5 月任南京海光
应用化学研究所财务科科长;1994 年 8 月至 1995 年 8 月在南京新亚食品有限公司工作;
1990 年 9 月至 1993 年 12 月在南京会计干部培训中心学习;1985 年 12 月至 1990 年 9
月任南京铜井陶村纸箱厂会计。陈先生于 2005 年毕业于南京财经大学会计专业。
胡颖女士 1975 年出生 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11 年 7 月起担任本公司职工监事、工会主席,2012 年 4 月起兼任本公司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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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长;胡女士自 2011 年 7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2010 年 10 月以来
任本公司工会主席;2008 年 1 月至 2011 年 7 月任本公司客户服务部主任;此前历任江
南水泥厂会计,南京奥赛康出纳,海美科技副总经理、财务经理。胡女士具有会计师职
称,2004 年毕业于南京财经大学会计专业。
王孝雯女士 1968 年出生 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11 年 7 月起担任本公司职工监事、工程项目部部长;现兼任海润医药监事。王
女士自 2010 年 5 月至 2011 年 7 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工程项目部部长;2006 年 1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生产部部长;2001 年 5 月至 2005 年 12 月任南
京奥赛康生产部部长;1997 年 7 月至 2001 年 4 月任南京奥赛康合成室主任;1990 年 7
月至 1997 年 6 月任南京市溧水县化工厂技术员。王女士具有工程师职称,于 1990 年毕
业于江苏化工学院基本有机化工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
(三)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 职务
张建义 董事、总经理
任为荣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徐有印 董事、副总经理、销售总监
蔡继兰 副总经理、生产总监
本公司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张建义先生的简历请参见本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任职情
况(一)董事”。
任为荣先生的简历请参见本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任职情
况(一)董事”。
徐有印先生的简历请参见本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任职情
况(一)董事”。
蔡继兰女士 1964 年出生 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12 年 5 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生产总监。蔡女士自 2011 年 10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0 年 5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生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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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部长;2005 年 10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质量保证部部长;2005 年
6 月至 2005 年 9 月在金陵药业技术中心工作;2000 年 6 月至 2005 年 5 月任南京恒生制
药厂副厂长;1998 年 2 月至 2000 年 6 月任江苏先声汉合制药有限公司科研开发部经理
兼生产部经理;1987 年 7 月至 1998 年 1 月任南京第五制药厂技术科长。蔡女士具有高
级工程师职称,1987 年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化学制药专业,获理学士学位。
(四)其他核心人员
姓名 职务
陈祥峰 药物研究院副院长
李晓昕 药品注册部部长
宗在伟 生物医药研究所副所长
本公司其他核心人员简历
陈祥峰先生 1970 年出生 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11 年 10 月起担任本公司药物研究院副院长,现兼任海光研究所总经理、海济投
资监事。陈先生自 2005 年 1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本公司药物研究所所长;1997 年 10 月
至 2004 年 12 月在南京海光应用化学研究所先后担任分析室主任、研究所所长助理、副
所长;1996 年 7 月至 1997 年 10 月任仪征市医药公司质量员。陈先生具有高级工程师
职称,获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中药制药专业学士学位、南京工业大学制药工程硕士
学位。陈先生负责或参与申请专利 8 项,发表论文 20 余篇,获得 1 项江苏省科学进步
奖三等奖、1 项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1 项南京市江宁区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
奖、2 项南京市江宁区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李晓昕先生 1971 年出生 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11 年 10 月起担任本公司药品注册部部长。李先生自 2003 年 1 月至 2011 年 9 月
任本公司科研处处长;1995 年 1 月至 2003 年 1 月任南京海光应用化学研究所临床主任;
1992 年 7 月至 1994 年 12 月任南京六合制药厂针剂车间技术员。李先生具有工程师职
称,于 2007 年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李先生参与研制的右丙亚胺及其粉针剂的产
业化获得 2008 年国家火炬计划立项和 2009 年南京市科技进步奖及 2010 年江苏省科技
进步奖;参与研制的兰索拉唑粉针剂的产业化获得 2010 年南京市科技进步奖并获国家
火炬计划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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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在伟先生 1974 年出生 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12 年 9 月起担任本公司药物研究院副院长、综合办公室主任,现兼任海光研究
所副总经理。宗先生自 2011 年 8 月至 2012 年 8 月担任本公司生物医药研究所副所长;
2010 年 1 月至 2011 年 7 月任本公司药物研究所副所长;2005 年 2 月至 2009 年 12 月先
后任本公司原料药车间主任、南京海光应用化学研究所合成室主任、所长助理、副所长;
1998 年 10 月至 2005 年 2 月任南京海光应用化学研究所合成研究员、副主任;1995 年
8 月至 1998 年 9 月任扬州制药厂车间实验员、工艺员。宗先生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
南京工业大学大专学历。宗先生申报专利二十多项,已获得授权专利八项,发表论文近
十篇;获得 1 项江苏省科学进步奖三等奖、1 项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1 项南
京市江宁区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个人投资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变动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不存
在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但存在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具体如下表:
姓名 职务 持股情况
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奥赛康 54.761%的股权,南京奥
陈庆财 董事长
赛康持有本公司 42%的股份
赵小伟(ZHAO 持有本公司股东中亿伟业 70%的股权,中亿伟业持有本公
副董事长
XIAOWEI) 司 19%的股份
持有本公司股东苏洋投资 70%的股权,苏洋投资持有本公
赵俊 副董事长
司 19%的股份
持有本公司股东海济投资 12%的股权,海济投资持有本公
张建义 董事、总经理
司 5%的股份
董事、副总经理、财 持有本公司股东海济投资 16%的股权,海济投资持有本公
任为荣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司 5%的股份
董事、副总经理、销 持有本公司股东海济投资 12%的股权,海济投资持有本公
徐有印
售总监 司 5%的股份
持有本公司股东南京奥赛康 2.381%的股权,南京奥赛康
陈靖 监事会主席
持有本公司 42%的股份
监事、工会主席、行 持有本公司股东海济投资 0.8%的股权,海济投资持有本
胡颖
政部部长 公司 5%的股份
监事、工程项目部部 持有本公司股东海济投资 6%的股权,海济投资持有本公
王孝雯
长 司 5%的股份
持有本公司股东海济投资 1.60%的股权,海济投资持有本
蔡继兰 副总经理、生产总监
公司 5%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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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持股情况
持有本公司股东海济投资 6%的股权,海济投资持有本公
陈祥峰 药物研究院副院长
司 5%的股份
持有本公司股东海济投资 6%的股权,海济投资持有本公
李晓昕 药品注册部部长
司 5%的股份
药物研究院副院长、 持有本公司股东海济投资 2.67%的股权,海济投资持有本
宗在伟
综合办公室主任 公司 5%的股份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未
持有任何与本公司存在利益冲突的对外投资。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近亲属的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的近
亲属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庆财的女儿及一致行动人 CHEN HONGYU 全资持有伟瑞发
展的股权,从而间接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前 15%的股权。
2、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庆财的妻子及一致行动人张君茹持有南京奥赛康 23.81%的股
权,从而间接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前 10%的股权。
3、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庆财的兄长陈庆红持有海济投资 6%股权,从而间接持有公司
本次发行前 0.3%的股权。
4、公司副董事长 ZHAO XIAOWEI 的儿子 ZHOU LIYI 持有中亿伟业 30%的股权,
从而间接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前 5.7%的股权。
5、公司副董事长赵俊的儿子赵恺晨持有苏洋投资 30%的股权,从而间接持有公司
本次发行前 5.7%的股权。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不存在其近亲
属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
2012 年度,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从本公司及其下属
公司领取薪酬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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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度报酬总额
姓名 现任职务
(税前,万元)
陈庆财 董事长
赵小伟(ZHAO XIAOWEI) 副董事长
赵俊 副董事长
张建义 董事、总经理
任为荣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徐有印 董事、副总经理、销售总监
宋瑞霖 独立董事
潘敏 独立董事
傅穹 独立董事
陈靖 监事会主席
胡颖 监事、工会主席、行政部部长
王孝雯 监事、工程项目部部长
蔡继兰 副总经理、生产总监
陈祥峰 药物研究院副院长
李晓昕 药品注册部部长
宗在伟 药物研究院副院长、综合办公室主任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的关系和兼
职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的关系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
在兼职单位 兼职单位与本公司
姓名 本公司职位 兼职单位
所任职务 关系
执行董事、总
南京奥赛康 本公司控股股东
经理
陈庆财 董事长 海光研究所 执行董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
采华有限公司 总经理
制
赵小伟
副董事长 中亿伟业 执行董事 本公司股东
(Z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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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兼职单位 兼职单位与本公司
姓名 本公司职位 兼职单位
所任职务 关系
XIAOWEI)
执行董事、总
赵俊 副董事长 苏洋投资 本公司股东
经理
董事长、总经
董事、副总经 海济投资 本公司股东
理
任为荣 理、财务总监、
执行董事、总
董事会秘书 海润医药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理
董事、副总经 海济投资 董事 本公司股东
徐有印
理、销售总监 安达医药 董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国医药工业科研开发促进会 执行会长
中国药学会医药政策研究中心 执行主任
中国国际商会生物医药委员会 副主席
宋瑞霖 独立董事 中国药学会 常务理事 无关联关系
中国国际商会 常务理事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合伙人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服公
独立董事
司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潘敏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上海栋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 董事
教授、民商法
吉林大学法学院
博士生导师
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 院长
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会 常务理事
傅穹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会 理事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南京奥赛康 监事 本公司控股股东
海麦药业 董事长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陈靖 监事会主席
南京奥赛康股东戴
南京富兰帝 监事 建国和陈靖投资的
公司
监事、工程项
王孝雯 海润医药 监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目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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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兼职单位 兼职单位与本公司
姓名 本公司职位 兼职单位
所任职务 关系
药物研究院副 海济投资 监事 本公司股东
陈祥峰
院长 海光研究所 总经理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药物研究院副
宗在伟 院长、综合办 海光研究所 副总经理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室主任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协议、
所作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未与本公司签订除《劳动合同》
之外的其他任何协议。
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且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陈庆财、赵小伟(ZHAO
XIAOWEI)、赵俊、张建义、任为荣、徐有印、陈靖、王孝雯、胡颖、蔡继兰作出的股
份锁定承诺请详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 之“九、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做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六、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内的聘任及变动情况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内的变动情况
1、董事的变动情况
2010 年 1 月 1 日,江奥有限的董事为陈庆财、赵俊、戴建国、任为荣、KENING
JAMES。
2011 年 5 月 18 日,南京奥赛康出具免职书,免去陈庆财、赵俊、戴建国、任为荣
的董事职务;KENING JAMES 出具免职书,免去 KENING JAMES 的董事职务。同日,
南京奥赛康、苏洋投资、中亿伟业分别出具《委派书》,委派陈庆财担任江奥有限董事
长,戴建国、任为荣、赵小伟(ZHAO XIAOWEI)、赵俊担任江奥有限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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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7 月 20 日,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 2011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陈庆财、赵
小伟(ZHAO XIAOWEI)、赵俊、张建义、任为荣、徐有印为第一届董事会成员(董事),
宋瑞霖、潘敏、傅穹为第一届董事会成员(独立董事)。
2011 年 7 月 20 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陈庆财为公司董
事长。
2011 年 11 月 29 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选举赵小伟(ZHAO
XIAOWEI)、赵俊为本公司副董事长。
2、监事的变动情况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5 月 17 日,江奥有限未设置监事职位。
2011 年 5 月 18 日,南京奥赛康、苏洋投资、中亿伟业共同出具《委派书》,委派
陈靖担任江奥有限监事。
2011 年 7 月 20 日,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 2011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陈靖为公司
监事;2011 年 7 月 11 日,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胡颖、王孝雯为公司职工监事。陈
靖、胡颖、王孝雯组成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2011 年 7 月 20 日,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作出决议同意选举陈靖为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主席。
3、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7 月 21 日,江奥有限的高级管理人员组成为:陈庆财
担任总经理、张建义担任常务副总经理、任为荣担任财务总监、徐有印担任销售总监。
2011 年 7 月 20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作出决议,同意聘任张建义任
公司总经理、任为荣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徐有印任销售总监;同意陈庆财辞去本
公司总经理职务。
2011 年 7 月 29 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聘请任为荣、徐有印兼
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2 年 4 月 29 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聘任蔡继兰任公司副总
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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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公司治理
本公司建立了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
为公司高效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同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
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建立起符合股份公司上市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相关制度制定以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
事会秘书依法规范运作,履行职责,公司治理结构的功能已不断完善。
一、股东大会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股东大会是本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依法履行了《公司法》、
《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并制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股东大会严
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
(一)股东大会的职权
本公司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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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对外投资事项;
14、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的事项;
15、审议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在人民币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
16、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7、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8、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
他事项。
(二)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
1、股东大会的召开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
公司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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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2、股东大会的通知
召集人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20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
当于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召集人;
(2)会议的时间、地点、方式和会议期限;
(3)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4)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6)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
不得变更。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
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充分披露董事、监事
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2)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3)披露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4)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得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
明的提案不得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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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3、股东大会的提案
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
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
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
临时提案的内容。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
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十四条规定的提案,股东
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4、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
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
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
票。
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
己的投票结果。采用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方式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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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
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股东大会对表决通过的事项应形成会议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
议。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1)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2)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3)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4)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公司年度报告;
(6)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
他事项。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1)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2)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3)《公司章程》的修改;
(4)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 30%的;
(5)回购公司股票;
(6)股权激励计划;
(7)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
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应载入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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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累积投票制度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
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上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
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
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三)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公司已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且股东大会运作规范。自公司成立至本招股
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先后共召开九次股东大会:2011年7月20日召开第一次股东大会(创
立大会);2011年8月13日召开第二次股东大会;2011年12月15日召开第三次股东大会;
2012年2月21日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2012年6月15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2012年8月29日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3年3月18日召开2012年年度股
东大会;2013年8月31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3年12月18日召开201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上述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本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并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职权、召
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等进行了规范。
(一)董事会的构成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2 人。董事由股
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担任,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
产生。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 6 年。董
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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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的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
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销售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
事项;
11、向股东大会提请聘任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12、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3、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4、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6、除其他法律法规或有权部门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事项;
17、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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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1)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2)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3)监事会提议时;
(4)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5)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6)总经理提议时;
(7)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8)《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上述提议或出现上述情形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2、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董事会秘书应以书面形式将会议通知送达出席会议的董事本人。会议通知的送达可
以采用口头通知(包括电话及当面形式)、传真、电子邮件、特快专递或挂号邮寄或专
人送达。
定期会议的通知应提前十日通知到所有参会人员,临时会议的通知应提前三日通知
所有参会人员。
如遇特殊情况,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可豁免上述通知时限。董事如已出席会议,
并且未在到会前或到会时提出未收到会议通知的异议,应视作已向其发出会议通知。
董事会书面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2)事由及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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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4)发出会议通知的日期。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1)款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
临时会议的说明。
3、董事会的表决和决议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
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其权限范围内审议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时,须经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董事会会议的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
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
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
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表决由主持人组织,采用书面记名投票方式、举手方式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方式表决。
董事会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当反对票和同意票相等时,董事长有权多投一票。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证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电话、视频会议、传真、数
据电文、信函等形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所有与会董事须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意见。与会董事应
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
求该董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未经会议主持人同意离开会场不回而
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除非《董事会议事规则》另有规定,董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
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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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对所议事项的意见和说明应当准确记载在会议记录上,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
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
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专门
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各专门委员会各设一名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该委员会会议。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其召集人由独立董事
担任。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是会计专业人士。
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
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1)人员构成
战略委员会由四名董事组成,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公司目前的战略委员会由陈庆财先生、张建义先生、任为荣先生、徐有印先生组成。
陈庆财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2)议事规则
战略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1)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略、研发战略、
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对公司重大战略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4)对公司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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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跟踪检查;
(7)公司董事会授权办理的其他事宜。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拟订和管理公司高级人力资源薪酬方案、评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业绩的专门机构。
(1)人员构成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公司董事会选
举产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公司目前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宋瑞霖先生、潘敏女士和赵小伟女士组成,其中宋
瑞霖先生和潘敏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宋瑞霖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2)议事规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1)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岗位职责;
(2)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体系、业绩考核指标及奖惩制度等,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3)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与薪酬标准;
(4)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股权激励计划;
(5)负责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6)对授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人员之资格、授予条件、行权条件等审查;
(7)董事会授权委托的其他事宜。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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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委员会是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更换、选任标准和程序等事
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的专门机构。
(1)人员构成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在
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公司目前的提名委员会由傅穹先生、宋瑞霖先生和赵俊先生组成,其中傅穹先生和
宋瑞霖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傅穹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2)议事规则
提名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经理层的规模和构
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3)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4)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更换董事
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或建议;
(5)在董事会换届选举时,向本届董事会提出下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建议;
(6)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7)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人员构成
审计委员会是作为实施内部审计监督的专门机构,是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
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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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董事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
公司目前的审计委员会由潘敏女士、傅穹先生和任为荣先生组成,其中潘敏女士和
傅穹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潘敏女士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2)指导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及其实施;
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5)协助制定和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6)配合公司监事会的监事审计活动;
7)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
8)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
现的重大问题;
9)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审计部主要负责日常联络工作,做好审计
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负责收集、提供公司有关资料。
(3)运行情况
公司已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规范运行。审计委员会
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和
履行自己的义务。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协助制定和审查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组
织内部审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积极与事务所做好沟通,督
促审计工作按要求及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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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并分别向董
事会进行了报告,具体通过议题情况如下:
2011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股份公司设立以来的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08 年、2009 年、2010 年、2011 年 1-9 月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
2012 年 1 月 30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1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2012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1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2 年 8 月 13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2 年上半年内部审计
工作报告》、《2012 年上半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3 年 2 月 23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2 年内部审计工作报
告》、《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201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2013 年 8 月 14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 2010 年度、2011 年度、2012 年度及 2013 年 1-6 月财务报表》、《2013 年上半年
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2013 年 12 月 3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江苏奥赛康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1-9 月财务报表的议案》。
(五)董事会运行情况
公司已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规范运行。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
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于 2011 年 7 月 20 日成立,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共计已召
开十次董事会:2011 年 7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11 年 7 月 29 日
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1 年 11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2 年 2 月 1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2 年 4 月 29 日,本公司召开第一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2 年 5 月 31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2 年 8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3 年 2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2013 年 8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3 年 12 月 3 日召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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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述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
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监事会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本公司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并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会议事规则》,在《公司章程》的
基础上对监事会的职权、议事规则等进行了细化。
(一)监事会的设置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
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得超过公
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
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
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
生。
(二)监事会的职权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职责时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
(6)向股东大会会议提出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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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9)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监事会决策程序
1、监事会会议的召开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监事会会议和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定期会议每六个月召开
一次会议。
监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应
当列席监事会会议。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有关情形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召开临时监事会会
议:
(1)监事提议召开时;
(2)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时;
(3)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
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4)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
恶劣影响时;
(5)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因执行职务原因被
股东提起诉讼时;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者被相关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时;
(7)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8)《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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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事会会议的通知
监事会定期会议召开十日前,临时会议召开五日前,由监事会主席以专人送达、信
件、电子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2)事由及议题;
(3)发出通知的日期。
如遇特殊情况,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同意,临时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可不受前述通知
时限的限制。情况紧急时,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
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1)、(2)项内容,以及情况
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监事如已出席会议,并且未在到会前或到会
时提出未收到会议通知的异议,应视作已向其发出会议通知。
3、监事会的表决和决议
监事会会议决议采用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监事会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
的过半数通过。每一监事有一票表决权。
监事会会议审议议案,所有与会监事须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意见。与会监事应
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
求该监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未经会议主持人同意离开会场不回而
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当提案与某监事有关联关系时,该监事应当回避,且不得参与表决。
(四)监事会的运行情况
公司已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运行规范。公司监事严格按照《公司章
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自监事会成立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共计已召开七次监事会:2011年7月20日召
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11年7月29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12年2
月1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12年8月13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3年2月25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13年8月13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2013年12月3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上述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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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独立董事制度
(一)独立董事的设置
独立董事人数不得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
人士(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公司上市挂牌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专门培训。
公司设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中至少 1 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公司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
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
姐妹的配偶、配偶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
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
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公司或者公司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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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独立董事的职责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
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
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
以下特别权利:
(1)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值的 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
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提议召开董事会;
(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6)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如上述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公司应将有关情况予以披露。
(三)独立董事制度实际发挥作用的情况
公司自设立独立董事以来,独立董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有关上市
规则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了权利和义务,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对公司重大关
联交易和重大投资项目均发表了独立公允的意见,为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起到
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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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董事会秘书
(一)董事会秘书的设置
本公司设立一名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
权。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
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
双重身份作出。
(二)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
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和
联络,保证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
(2)准备和递交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的董事和股东大会出具的报告和文件;
(3)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4)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5)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
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股东大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6)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7)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所
有问询;
(8)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大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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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本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9)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及时得到有关文件和记录;
(10)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相关规
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
(11)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
知悉公司作出或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
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
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同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12)《公司章程》规定的以及《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六、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在税务方面受过行
政处罚,但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010 年 5 月 6 日,南京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以下简称“南京地税局稽查局”)向
本公司出具《税务处理决定书》(宁地税稽处[2010]51 号),根据该决定书,南京地税局
稽查局于 2010 年 3 月 29 日至 2010 年 4 月 26 日对本公司 2007 年 1 月 1 日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地方各税种缴纳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本公司 2008-2009 年期间的财产合同、
运输合同和借款合同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补征 2008 年度“财产保险合同”印花税 119.69 元、“货物运输合
同”印花税 817.65 元、“借款合同”印花税 1,650 元;2009 年度“财产保险合同”印花税
116.47 元、“货物运输合同”印花税 1,074.73 元、“借款合同”印花税 1,500 元,合计 5,278.64
元,并加收 2008 年度印花税滞纳金 678.22 元,2009 年度印花税滞纳金 611.6 元,合计
838.53 元。同日,南京地税局稽查局向本公司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宁地税稽
罚[2010]58 号),对本公司上述 2008-2009 年度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的行为,处以少缴
税款 1 倍罚款,计 5,278.64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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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已于 2010 年 5 月 18 日按上述《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补缴了税款,并缴纳了滞纳金和罚款。
2011 年 11 月 8 日,南京市江宁地税局出具《关于对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相关
税务事项的说明》,确认本公司能积极配合税务检查,并积极整改,本公司上述情形非
主观故意,上述《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已于 2010 年 5 月 18
日执行完毕。该次检查对本公司处以罚款的金额较小,其中本公司补缴税款并加收滞纳
金不属于税务行政处罚,本公司上述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除上述事项外,截
至该说明出具日未发现本公司存在其它税务违法违规行为。
七、控股股东占用发行人资金及发行人对控股股东的担保情况
自本公司成立以来,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
况。本公司自成立以来也不存在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
况。
八、内控制度的自我评估意见及注册会计师的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评价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根据自身特点建立并逐步完善
内部控制制度,并且严格遵守执行,保证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和发展,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3]第 113838 号),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13 年 6 月 30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
有效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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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公司对外投资、担保事项制度安排及执行情况
(一)对外投资制度安排及执行情况
为加强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公司根
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
体情况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1、职责分工
根据《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司有关部门、人员对外投资项目实施流程分工如下:
公司对外投资归口管理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寻找、收集对外投资的信息和相
关建议。董事会办公室应对拟投资的项目进行市场前景、所在行业的成长性、投资风险
及投资后对公司的影响等到因素进行综合分析。
公司总经理组织对项目建议书进行审查,认为可行的,由董事会办公室组织编写项
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董事会审议。
需要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投资项目,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投
资项目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总经理负责实施。
投资项目完成后,总经理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投资项目进行验收评估,并书面
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监事会、财务部、内部审计部应依据其职责对投资项目进行监督,
对违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对重大问题提出专项报告,提请项目投资审批机构讨论
处理。
2、决策权限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应当以发生额为计算标准,并按照投资类别在连续十二个月
内累计计算。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在此基础上:
(1)董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事宜的决策权限如下:
1)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低于 50%,该对外投资
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对外投资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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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低于 5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
3)对外投资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低于 5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300 万元人民币;
4)对外投资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低于
5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
5)对外投资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低于 50%,或绝对
金额不超过 300 万元人民币。
(2)下列事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对外投
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计算数据;
2)对外投资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
3)对外投资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人民币;
4)对外投资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
5)对外投资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
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人民币。
3、特别规定
主要包括: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应当谨慎、强化风险控制、合理评估效益,并不得影
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行。
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风险投资,视同公司的行为。公司参股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对
公司业绩造成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对风险投资进行事前审查,对风险投资项目的风险、履行
的程序、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出具审查意见。
对于风险投资项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在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风险投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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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进展情况进行审查,对于不能产生预期效益的项目应当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4、最近三年及一期对外投资政策执行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本公司对外投资活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本公司有关各项制度规则等规定的权限履行了审批程序。
(二)对外担保的政策及制度安排
为规范对内、对外担保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
制度》。
1、对外担保的原则与对象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原则,依法有权拒绝强令为他人提供
担保的行为。
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应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
险。
公司依法对担保事务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未经公司批准,公司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
公司董事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担保产生
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谨慎判断反担保提供方的实际担保能力和
反担保的可执行性。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强偿债能力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提供担
保:
(1)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
(2)公司所属子公司。
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为非法人单位、个人提供担保。
2、审批范围和决策权限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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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须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
括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3)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的担保;
(5)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
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担保;
(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7)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其他担保。
除上述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事项以外,公司所有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均须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
3、近三年及一期对外担保政策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在《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
议程序,最近三年及一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其他
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十、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对投资者权益进行保护,同时,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11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公司上市后适用的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公司 2011 年第三次股
东大会、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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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障投资者依法获取公司信息的措施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了一系列有利于投资者依法获取公司信息的措施,包括: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程序向投资者及时披露公司信息;指定具
体职能部门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坚持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原则,确
保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误导性陈述;重大信息披露,严格按照监管部门制定的披露规则履
行公告义务。
(二)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资产收益的措施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股东享有公司资产收益,
包括: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
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
连续性与稳定性,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
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
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目前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未来有重大资金投入支出安排, 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公司董事
会认为公司的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的,则根据公司有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计划,由董事
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提高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的最低比例。若公司业绩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
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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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障投资者依法参与重大决策的措施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投资者享有参与重大决策的权
利,包括: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
应的表决权;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未作出反馈的,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监事
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 9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符合相关规定
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股东可以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四)保障投资者依法选择管理者的措施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投资者享有依法选择管理者
的权利,包括: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
应当采取累积投票制;单独或者合计持股 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股东大会提出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或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五)投资者权益受损时的维权措施
《公司章程(草案)》规定了投资者权益受损时的维权措施,包括: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
反公司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做出之日起 60 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
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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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公司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2011 年 12 月 31 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3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10 年度、2011 年度、2012 年度和 2013 年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进行了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3]第 113837 号)。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经审计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业绩。公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注意,本节分析与讨论应结合公司经审计的财务
报表及报表附注,以及本招股说明书揭示的其他信息一并阅读。以下分析所涉及的数据
及口径若无特别说明,均依据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
资料,按合并报表口径披露。
本节以公司报告期内各项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为基础,提供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
附注中摘录的部分信息,以及根据这些财务信息,结合管理层对公司所处行业、公司各
项业务的理解,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财务指标以及影响这些财务指
标的主要原因进行了分析说明。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18,765,917.14 196,486,981.95 123,305,807.28 40,070,289.87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5,447,011.78
应收票据 96,293,430.18 86,830,967.35 40,740,443.34 -
应收账款 346,296,979.52 265,530,655.76 217,438,212.85 164,707,75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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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预付款项 15,972,931.34 13,184,458.94 19,646,807.45 15,995,283.44
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其他应收款 2,408,299.09 1,101,771.26 2,262,896.51 2,515,377.66
存货 78,929,904.86 69,959,375.35 41,247,716.24 51,656,592.6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 - -
流动资产合计 758,667,462.13 633,094,210.61 444,641,883.67 280,392,308.99
非流动资产: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353,459.45 4,681,725.54 4,226,085.27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248,070,336.60 202,732,050.31 197,969,685.49 158,981,565.90
在建工程 29,246,120.13 43,543,827.13 1,116,496.00 540,000.00
工程物资 -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无形资产 21,665,322.76 22,092,529.30 12,341,025.06 12,629,704.02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7,161,725.68 6,006,212.41 4,838,745.19 2,595,772.87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0,570,152.80 71,003,441.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420,067,117.42 350,059,785.69 220,492,037.01 174,747,042.79
资产总计 1,178,734,579.55 983,153,996.30 665,133,920.68 455,139,351.7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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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10,000,000.00 11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
拆入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 - - -
应付账款 48,537,176.51 42,362,231.68 20,570,867.11 30,544,567.49
预收款项 11,671,978.92 12,520,110.79 12,934,547.14 19,263,058.1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
应付职工薪酬 27,981,404.37 26,474,932.53 19,331,621.09 10,015,727.25
应交税费 56,560,268.15 41,039,024.22 41,136,059.72 24,947,917.34
应付利息 201,388.89 218,882.19 211,416.67 36,512.50
应付股利 - - - -
其他应付款 178,632,936.88 102,137,578.87 40,491,974.97 61,328,198.38
应付分保账款 -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5,220,000.00 15,220,000.00 80,000.00 8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 - - -
流动负债合计 448,805,153.72 349,972,760.28 234,756,486.70 156,215,981.1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15,000,000.00 15,000,000.00
应付债券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专项应付款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7,963,930.63 9,323,930.63 8,653,930.63 4,608,93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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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非流动负债合计 7,963,930.63 9,323,930.63 23,653,930.63 19,608,930.63
负债合计 456,769,084.35 359,296,690.91 258,410,417.33 175,824,911.7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10,000,000.00 210,000,000.00 210,000,000.00 41,350,000.00
资本公积 95,173,487.55 96,302,513.73 95,915,219.50 1,799,827.04
减:库存股 - - - -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34,687,092.48 34,687,092.48 10,677,627.86 23,638,296.30
一般风险准备 - - - -
未分配利润 382,341,335.57 282,977,499.18 90,130,655.99 206,435,072.69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236,420.40 -109,800.0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21,965,495.20 623,857,305.39 406,723,503.35 273,223,196.03
少数股东权益 - - - 6,091,243.9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721,965,495.20 623,857,305.39 406,723,503.35 279,314,440.0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1,178,734,579.55 983,153,996.30 665,133,920.68 455,139,351.78
益)总计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245,696,440.18 2,040,910,053.81 1,303,100,084.05 813,613,139.43
减:营业成本 82,281,803.63 146,578,085.09 117,352,027.66 77,809,415.90
营业税金及附加 19,347,199.57 31,057,040.45 19,614,662.20 1,521,761.48
销售费用 782,123,234.61 1,289,767,819.57 810,820,543.89 525,791,791.91
管理费用 166,160,985.15 278,023,169.04 176,177,390.81 98,118,097.34
财务费用 3,306,062.64 6,880,425.76 4,824,324.36 1,546,268.56
资产减值损失 4,247,038.48 1,350,077.20 2,726,974.34 3,301,827.7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149,876.52 -111,710.44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689,744.62 -814,842.8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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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188,230,116.10 287,253,436.70 171,044,292.69 104,597,423.24
列)
加:营业外收入 4,035,526.30 3,917,743.27 11,410,986.99 3,959,729.06
减:营业外支出 943,836.20 3,022,478.05 2,610,260.00 409,347.9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320,547.45 93,405.40 232,080.56
三、利润总额 191,321,806.20 288,148,701.92 179,845,019.67 108,147,804.39
减:所得税费用 28,957,969.81 46,092,394.11 28,163,309.25 13,805,275.64
四、净利润 162,363,836.39 242,056,307.81 151,681,710.42 94,342,528.75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
- - 903,465.11 2,724,259.94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2,363,836.39 242,056,307.81 151,442,423.48 93,255,300.32
少数股东损益 - - 239,286.94 1,087,228.43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77 1.15 0.72 0.44
(二)稀释每股收益 0.77 1.15 0.72 0.44
六、其他综合收益 161,234,810.21 387,294.23 -6,198,255.02 -
七、综合收益总额 161,234,810.21 242,443,602.04 145,483,455.40 94,342,528.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
161,234,810.21 242,443,602.04 145,244,168.46 93,255,300.32
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 - 239,286.94 1,087,228.43
额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93,836,905.54 2,291,882,683.11 1,423,145,158.33 918,488,694.11
收到的税费返还 72,092.53 455,000.52 452,083.85 428,750.4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5,619,390.46 14,270,075.60 36,747,504.39 3,857,203.32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99,528,388.53 2,306,607,759.23 1,460,344,746.57 922,774,647.9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126,171,392.18 166,859,270.76 123,494,097.69 97,911,113.97
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123,955,731.95 176,039,718.12 109,368,944.42 49,067,874.31
付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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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支付的各项税费 225,537,555.38 389,924,912.81 232,993,928.74 138,918,864.2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746,700,626.49 1,331,372,785.49 870,654,649.39 581,593,145.74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22,365,306.00 2,064,196,687.18 1,336,511,620.24 867,490,998.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7,163,082.53 242,411,072.05 123,833,126.33 55,283,649.6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11,651,143.68 64,867,386.67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
- - - 10,350.00
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100,600.00 491,123.07 447,996.26 110,000.00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 - - -
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5,922,478.45 1,030,000.00 4,125,000.00 -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023,078.45 1,521,123.07 16,224,139.94 64,987,736.6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88,296,480.39 134,969,595.09 55,201,594.35 40,185,506.15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21,082,150.00 69,888,226.7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 6,579,835.63 17,850,170.70 -
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2,318,868.94 9,313,186.67 - -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0,615,349.33 150,862,617.39 94,133,915.05 110,073,732.8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592,270.88 -149,341,494.32 -77,909,775.11 -45,085,996.1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80,000,000.00 110,000,000.00 140,000,000.00 29,128,334.76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 - - -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0,000,000.00 110,000,000.00 140,000,000.00 29,128,334.7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0,000,000.00 100,000,000.00 96,139,230.17 43,544,235.0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66,682,718.75 33,091,415.55 5,047,630.28 1,668,945.98
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 6,110,000.00 1,500,000.00 -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6,682,718.75 139,201,415.55 102,686,860.45 45,213,18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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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682,718.75 -29,201,415.55 37,313,139.55 -16,084,846.3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5,548.20 -174.18 -973.36 -7,081.82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5,882,544.70 63,867,988.00 83,235,517.41 -5,894,274.6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87,173,795.28 123,305,807.28 40,070,289.87 45,964,564.50
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3,056,339.98 187,173,795.28 123,305,807.28 40,070,289.87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89,367,610.24 178,338,277.14 119,608,744.87 37,383,649.76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5,447,011.78
应收票据 96,293,430.18 86,830,967.35 40,740,443.34 -
应收账款 344,716,429.66 263,225,028.72 209,370,432.12 158,734,576.97
预付款项 15,500,321.24 12,626,147.46 19,266,049.45 15,452,273.15
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其他应收款 15,196,064.04 13,411,386.21 2,193,396.26 2,291,427.66
存货 87,775,548.70 76,691,250.43 42,703,083.88 52,995,701.0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 - -
流动资产合计 748,849,404.06 631,123,057.31 433,882,149.92 272,304,640.3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353,459.45 4,681,725.54 4,226,08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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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49,445,920.33 34,507,854.73 19,212,554.73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244,612,670.33 201,954,825.00 197,474,687.27 158,870,942.58
在建工程 27,700,420.13 42,458,827.13 1,116,496.00 540,000.00
工程物资 -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无形资产 12,440,770.10 12,773,143.82 12,341,025.06 12,629,704.02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5,273,576.75 4,594,593.30 4,302,203.56 2,239,717.83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0,570,152.80 71,003,441.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453,396,969.89 371,974,410.52 238,673,051.89 174,280,364.43
资产总计 1,202,246,373.95 1,003,097,467.83 672,555,201.81 446,585,004.8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10,000,000.00 11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 - - -
应付账款 59,259,905.40 52,832,273.83 23,598,590.41 32,570,339.25
预收款项 26,155,902.46 25,377,840.49 18,390,677.14 26,032,334.91
应付职工薪酬 27,912,162.87 26,262,493.83 19,245,571.16 9,908,052.25
应交税费 55,437,062.61 39,997,670.43 40,460,358.73 24,714,668.84
应付利息 201,388.89 218,882.19 211,416.67 36,512.50
应付股利 - - - -
其他应付款 178,535,101.90 101,925,598.03 40,257,819.09 61,024,0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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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5,220,000.00 15,220,000.00 80,000.00 8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 - - -
流动负债合计 472,721,524.13 371,834,758.80 242,244,433.20 164,366,005.9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15,000,000.00 15,000,000.00
应付债券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专项应付款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7,963,930.63 9,323,930.63 8,653,930.63 4,608,930.63
非流动负债合计 7,963,930.63 9,323,930.63 23,653,930.63 19,608,930.63
负债合计 480,685,454.76 381,158,689.43 265,898,363.83 183,974,936.5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10,000,000.00 210,000,000.00 210,000,000.00 41,350,000.00
资本公积 95,597,186.43 96,726,212.61 96,338,918.38 -
减:库存股 - - - -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34,041,256.58 34,041,256.58 10,031,791.96 22,126,006.84
一般风险准备 - - - -
未分配利润 381,922,476.18 281,171,309.21 90,286,127.64 199,134,061.4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721,560,919.19 621,938,778.40 406,656,837.98 262,610,068.2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1,202,246,373.95 1,003,097,467.83 672,555,201.81 446,585,004.82
益)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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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244,858,388.94 2,038,422,897.00 1,299,454,197.08 810,948,250.69
减:营业成本 88,478,528.12 153,158,717.17 120,135,141.24 82,268,685.04
营业税金及附加 19,128,226.74 30,763,301.40 19,481,906.72 1,419,302.87
销售费用 782,097,714.42 1,289,715,424.57 810,765,977.57 525,154,273.09
管理费用 157,807,682.00 271,641,631.53 172,286,076.86 95,012,944.93
财务费用 3,326,353.66 6,892,408.99 4,827,620.82 1,552,328.22
资产减值损失 4,558,290.28 1,594,905.16 2,562,716.70 3,612,222.7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149,876.52 -111,710.44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 -119,898.47 -689,744.62 -814,842.81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 - - -
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填列) 189,461,593.72 284,536,609.71 168,854,889.07 101,001,940.54
加:营业外收入 3,963,433.77 3,462,359.25 10,899,355.51 3,530,978.57
减:营业外支出 943,836.20 3,008,060.15 2,601,445.40 389,341.1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1,320,547.45 93,405.40 232,080.56
三、利润总额 192,481,191.29 284,990,908.81 177,152,799.18 104,143,577.98
减:所得税费用 28,730,024.32 44,896,262.62 27,545,937.13 12,966,863.03
四、净利润 163,751,166.97 240,094,646.19 149,606,862.05 91,176,714.95
五、其他综合收益 -1,129,026.18 387,294.23 -6,198,255.02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62,622,140.79 240,481,940.42 143,408,607.03 91,176,714.95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61,814,841.63 2,290,358,844.15 1,419,753,991.98 918,507,501.88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5,592,983.43 14,158,216.16 36,504,338.97 3,640,063.46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67,407,825.06 2,304,517,060.31 1,456,258,330.95 922,147,56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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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106,785,025.18 174,884,351.92 126,601,707.77 103,973,547.41
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121,755,145.53 173,839,701.19 107,991,663.93 48,102,899.81
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22,741,957.90 385,203,393.24 231,304,696.54 136,956,494.1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738,068,577.68 1,325,799,769.18 867,457,368.08 575,268,835.98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89,350,706.29 2,059,727,215.53 1,333,355,436.32 864,301,777.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8,057,118.77 244,789,844.78 122,902,894.63 57,845,787.9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11,651,143.68 64,867,386.67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
- - - 10,350.00
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100,600.00 490,623.07 407,583.83 110,000.00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 380,101.53 - -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5,922,478.45 1,030,000.00 4,125,000.00 -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023,078.45 1,900,724.60 16,183,727.51 64,987,736.6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85,002,294.09 133,464,707.38 54,741,372.52 40,173,967.69
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500,000.00 6,580,000.00 21,082,150.00 69,888,226.7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14,938,065.60 12,975,300.00 18,350,170.70 -
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2,318,868.94 9,313,186.67 - -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2,759,228.63 168,072,634.05 94,173,693.22 110,062,194.3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6,736,150.18 -166,171,909.45 -77,989,965.71 -45,074,457.7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80,000,000.00 110,000,000.00 140,000,000.00 29,128,334.76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 - - -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0,000,000.00 110,000,000.00 140,000,000.00 29,128,33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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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0,000,000.00 100,000,000.00 96,139,230.17 43,544,235.0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66,682,477.78 33,091,415.55 5,047,630.28 1,668,945.98
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 6,110,000.00 1,500,000.00 -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6,682,477.78 139,201,415.55 102,686,860.45 45,213,181.0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682,477.78 -29,201,415.55 37,313,139.55 -16,084,846.3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5,548.20 -174.18 -973.36 -7,081.82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632,942.61 49,416,345.60 82,225,095.11 -3,320,597.8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69,025,090.47 119,608,744.87 37,383,649.76 40,704,247.62
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3,658,033.08 169,025,090.47 119,608,744.87 37,383,649.76
二、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
告的一般规定》(2010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
表。
2、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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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 持股比 表决权比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额 例 例
许可经营项目:无
南京市江宁科 一般经营项目:精细
海光应用(注) 学园科建路 50 化工、生物医学、化 50.00 100% 100%
699 号 学合成、新剂型产品
技术的研发
中成药、化学原料药
及制剂、抗生素原料
琼海市金海路 药及其制剂、生化药
海麦药业 200 1,560.42 100% 100%
150 号 品销售。(凡需行政
许可的项目凭许可
证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箱
南京市江宁区 包、玩具、劳保用品
海美科技 科学园科建路 30 制造、加工;生物医 289.18 100% 100%
699 号 药、精细化工、医药
中间体研究加工
一般经营项目:精细
南京市江宁区
化工、生物医学、化
海光研究所 科学园科建路 22 21.65 100% 100%
学合成、新剂型产品
699 号
技术的研发
南京化学工业 原料药、医药中间
海润医药 园开发土地 700 体、新药的研发及相 940.00 100% 100%
3D-3-4 关咨询、服务
399 Medea
Creek Lane,
100 万美
美国研究所 Oak Park, 100 万美金 生物医药研发 100% 100%
California,U.S. 金
A
南京化工园区 药品批发(按许可证
方水路 158 号 所列范围经营)一类
安达医药 1,000 1,000 100% 100%
广德商厦 225 医疗器械、化学试剂
房间 等
注:海光应用已于 2012 年 2 月 1 日注销
3、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1)公司报告期新增合并单位七家,原因为:
1)海光应用:海光应用于 2011 年 4 月成立,公司出资人民币 50 万元,持股比例
100%,故 2011 年度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海麦药业:公司 2011 年 5 月收购海麦药业 100%股权,于 2011 年 5 月 27 日办
妥工商变更手续,本次收购属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故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并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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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海美科技:公司 2011 年 5 月收购海美科技 100%股权,于 2011 年 5 月 19 日办
妥工商变更手续,本次收购属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故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并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
4)海光研究所:公司 2011 年 12 月收购该公司 100%股权,于 2011 年 12 月 23
日办妥工商变更手续,本次收购属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故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并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
5)海润医药:公司 2011 年 10 月收购该公司 100%股权,于 2012 年 2 月 6 日办妥
工商变更手续,故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6)美国研究所:公司分别于 2012 年 7 月 23 日和 2012 年 9 月 21 日认购美国研究
所普通股 750,000 股和优先股 100,000 股并获发上述股票证书,于 2013 年 4 月 12 日再
次认购子公司美国研究所 8 万股优先股。自 2012 年 7 月 23 日起,公司持有美国研究所
100%股份,故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7)安达医药:公司出资人民币 1,000 万元设立,持股比例为 100%,于 2013 年 4
月 7 日完成验资,并于 2013 年 7 月 2 日获得营业执照,故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本财务报告期减少合并单位一家,原因为:
海光应用:该公司于 2012 年 2 月 1 日办理完成了工商注销手续,不再纳入合并报
表范围,但其清算完成前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纳入合并范围。
4、由于报告期新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报表单位而对公司 2011 年初合并财务报表
的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1 年 1 月 1 2011 年 1 月 1 2011 年 1 月 1 日
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的实
被合并方 日至合并日 日至合并日 至合并日的经
的判断依据 际控制人
的收入 的净利润 营活动现金流
海麦药业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陈庆财 560.84 59.82 -24.14
海美科技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陈庆财 163.91 31.35 -6.83
海光研究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陈庆财 0.01 -0.82 16.31
所
2011 年 5 月,本公司受让海麦药业 100%的股权,其中 60%股权系受同一控制人
陈庆财控制的南京奥赛康所持有;同时本公司受让海美科技 100%的股权;2011 年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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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本公司受让海光研究所 100%的股权。
上述三项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有关规定属于同一控
制下控股合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有关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
合并,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
来的,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
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
因此,本公司在编制 2011 年度财务报表时,将海麦药业、海美科技和海光研究所纳入
当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同时将三公司 2010 年的财务报表纳入公司年初合并财务报表
范围,并对本公司 2010 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追溯调整,其调整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项目 原报表金额 追溯调整后金额
资产总计 44,658.50 45,513.94
负债总计 18,397.49 17,582.49
所有者权益总计 26,261.01 27,931.44
其中:
股本(实收资本) 4,135.00 4,135.00
资本公积 - 179.98
盈余公积 2,212.60 2,363.83
未分配利润 19,913.41 20,643.51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6,261.01 27,322.32
少数股东权益 - 609.12
净利润 9,117.67 9,434.25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 272.43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9,117.67 9,325.53
少数股东损益 - 108.72
三、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方法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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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及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
间。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
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进
行调整,在此基础上按照调整后的账面价值确认。
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
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
存收益。
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
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
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
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
分配,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无形资产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被购买方原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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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的资产),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
独确认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无形资产,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
按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或有负债以外的其他各项负债,履行有关义务很可
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
量;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其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公允
价值计量。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
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
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
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
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
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
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
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
金额。
(五)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
表。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
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
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
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合并财务报表以
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
期股权投资后,由本公司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
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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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
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
初数;将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
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
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
期初数;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
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
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
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购买日所
属当期投资收益。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
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
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
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
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
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
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
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
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
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
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
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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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七)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
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
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
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
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资本公
积。
(八)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公司管理层按照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
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取得时以公
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
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
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
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
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
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处置时,
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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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
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预付
账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
现值进行初始确认。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
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
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
积)。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
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
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
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
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
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
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
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
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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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
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
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
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
融负债。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
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全部
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
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
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
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
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全部直接参考活跃市场中的报价。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
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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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余额前 10 名且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的应收
款项。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
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关联方组合(合并范围内)或帐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关联方组合(合并范围内) 按关联方(合并范围内)划分组合
除关联方组合(合并范围内)及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之
账龄组合
外,其余应收款项按账龄划分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名称 计提方法
关联方组合(合并范围内)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提取比例
1 年以内 5%
1-2 年 10%
2-3 年 30%
3-4 年 50%
4-5 年 80%
5 年以上 100%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组合名称 方法说明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按预计未来
关联方组合(合并范围内) 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
准备。如经测试未发现减值,不计提坏账准备。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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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
项。对此,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十)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产成品、原材料、周转材料、在产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
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
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
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
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
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
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
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
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
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
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除有明确证
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
为基础确定。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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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十一)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
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
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合并对价之间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
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
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
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
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
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
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
的初始确认金额。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之前所持
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
成本。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
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
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
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扣除已宣告
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
外。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
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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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
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
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后续计量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
进行调整。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
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
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
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处理: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
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
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损益确认
成本法下,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
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权
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的基础上考虑:被投资单位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及会计期间不一致,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
以及有关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等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影响;对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
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予以抵销等事项的适当调整后,确认应享有或应负担被
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净亏损。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
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
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如长期应收款项等)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
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
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
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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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
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能够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
净利润和其他权益变动为基础进行核算。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
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投资企业与其他
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
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重大影响以下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其减值损失是根据其账面价值与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
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进行确定。除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以外的存在减值迹象的其他
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
账面价值的,将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十二)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
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
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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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
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
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 10 4.5
机器设备 10 10
电子设备 5 10
运输工具 5 10
固定资产装修 5 -
其他设备 5 10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
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
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
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固定资产
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固
定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有迹象表明一项固定资产可
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固定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固定资
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固定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
额。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入资
产:
(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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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
值;
(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
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
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
认的融资费。
(十三)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的类别
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
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
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
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
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
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有迹象表明一项在建工程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在建工
程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
在建工程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在建工程的公
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在建工程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
定。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
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在建工程
减值准备。在建工程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四)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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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
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
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
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
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
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
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
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
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
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
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
过 3 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
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
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
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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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资产支出按每月月末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
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借款存在折价
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
利息金额。
(十五)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
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
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
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
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
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
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以同一控
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内部自行
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
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
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
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
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土地使用权 50 年 土地使用权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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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报
告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对于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如有明显减值迹象的,期末进行减值测试。对于使
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
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无形资产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无
形资产的折耗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无形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
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无形资产的减值损失
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4、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
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
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
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
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
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
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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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预计负债
本公司涉及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时,如该等事项很可能需要未来
以交付资产或提供劳务、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
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
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
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
均数确定;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
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
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
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
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十七)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具体判断标准
公司是主要从事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的制药企业。公司生产的药品销售属
于销售商品收入,公司销售收入会计政策的制定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中所规定的条件:即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既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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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
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公司目前主要采用采用专业化学术推广和代理模式两种模式,在这两种方法下,公
司均以经销商入库并填写相关收货确认单时确认收入,此时即认为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
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
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与成本金额均能够可靠计量,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而确认
相应收入。
2、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
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十八)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
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会计处理方法
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
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
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
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
外收入。
(十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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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
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
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
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
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
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
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
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二十)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
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
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
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
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
分期计入当期收益。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
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二十一)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2010 年至 2012 年期间无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十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本报告期未发现采用追溯重述法的前期会计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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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来适用法
本报告期未发现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前期会计差错。
四、主要税收政策、缴纳的主要税种及税率
(一)报告期内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7%、5%
12.5%、15%、20%、2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4%、25%
(二)税收优惠及批文
1、公司根据南京市江宁区国家税务局江国税资认批[2007]4 号文“定期减免税收优
惠资格认定通知书”和江国税外减批[2007]15 号文“减免税批准通知书”的规定,本公司
符合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资格有关规定条件,同意享受生产性
企业“两免三减半”定期减免优惠资格,并确定 2006 年为首个获利年度,免征期限由 2006
年 1 月 1 日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止,减半期限由 2008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止,故本公司 2010 年度实际所得税税负为 12.5%。
2、公司于 2008 年 10 月 21 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CR200832000358,
有效期三年),201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换发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F20113200633,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
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另原公司享受的外商投资企业“两免三减半”的定期减免优惠政策
于 2010 年 12 月 31 日到期,故本公司 2011 年、2012 年、2013 年 1-6 月适用的企业所
得税税率为 15%。
3、公司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
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4〕10 号)、《国务院关于教
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发明电〔1994〕23 号)和《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
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国发[2010]35 号)的相关规定,
公司自成立起至 2010 年 11 月 30 日止免于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从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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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2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纳税义务,城市维护建设税税
率为 7%,教育费附加费率为 3%。
4、公司子公司海麦药业注册地为海南经济特区,原所得税税负为 15%,根据国务
院“国发[2007]39 号”《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
21 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
年、2011 年和 2012 年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分别为 22%、24%和 25%。城市维护建设
税税率为 5%。
5、公司子公司海美科技安置多名残疾员工,故该公司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
税[2007]92 号文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公
司具体享受的税收优惠内容为:
(1)按照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每人每年按最高 3.5 万元退还增值税。
(2)公司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除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按支付给残疾
人实际工资的 100%加计扣除。
(3)对公司按照第(1)条规定取得的增值税退税,免征企业所得税。
该公司自 2012 年 1 月起,对委托加工生产部分,不再享有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6、公司子公司海美科技 2010 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
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率 20%。2011 年、2012 年、2013 年 1-6 月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
五、最近一年重大收购兼并情况
最近一年,公司无收购兼并的其他企业占公司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超过收
购前公司相应项目 20%(含)的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金额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金
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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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目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971.86 -1,320,163.95 -94,994.67 -232,080.56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
- - - -
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
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
3,389,822.53 2,390,460.00 10,278,200.00 3,529,200.00
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
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
- - - -
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
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
- - - -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
- - - -
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
- - - -
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
- - - -
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
- - 903,465.11 2,724,259.94
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
- - - -
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
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
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 - -539,868.10 -926,553.25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
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
- - - -
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 - - - -
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 - - - -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299,104.29 -630,031.35 -1,886,884.49 -155,4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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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
- - - -
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 -612,538.20 -64,636.26 -1,438,550.79 -284,375.3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239,286.94 -1,087,228.43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2,479,151.90 375,628.44 6,982,080.12 3,567,740.37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61,863,836.39 242,056,307.81 151,442,423.48 93,255,300.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
159,384,684 241,680,679.37 144,460,343.36 89,687,559.95
股股东的净利润
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公司普通
1.53% 0.16% 4.61% 3.83%
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2010 年、2011 年、2012 年度和 2013 年 1-6 月,公司非经常性净损益占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3.83%、4.61%、0.16%和 1.53%,对公司经营业绩不
构成重大影响。
七、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
(一)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 1.69 1.81 1.89 1.79
速动比率 1.51 1.61 1.72 1.4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9.98% 38.00% 39.54% 41.20%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38.75% 36.55% 38.85% 38.63%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3.44 2.97 1.94 1.30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的比例 0.07% 0.12% - -
注:上述各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负债/母公司资产
(4)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合并报表负债/合并报表资产
(5)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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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期末净资产
项目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8.14 8.45 6.82 5.74
存货周转率(次/年) 2.21 2.64 2.53 1.96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1,065 31,861 20,244 12,414
利息保障倍数(倍) 53.20 37.48 35.44 66.10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元/股) 0.84 1.15 0.59 0.26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12 0.30 0.40 -0.03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6,236 24,206 15,144 9,32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15,938 24,168 14,446 8,969
净利润(万元)
注:上述各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年初年末平均值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年初年末平均值
(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4)利息保障倍数=(净利润+所得税+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5)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6)每股净现金流量=当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总股本
(7)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净利润-少数股东损益
(8)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净利润-少数股东损益-税后非经常性损益
(9)按照发行前总股本 2.1 亿股,计算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每股净现金流量、每股净资
产
(二)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
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公司报告期内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每股收益
项目 报告期间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 稀释每股收
益(元/股) 益(元/股)
2013 年 1-6 月 24.13% 0.77 0.77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2012 年度 47.75% 1.15 1.15
润 2011 年度 43.90% 0.72 0.72
2010 年度 41.1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2013 年 1-6 月 23.76% 0.76 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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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
项目 报告期间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 稀释每股收
益(元/股) 益(元/股)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2 年度 47.67% 1.15 1.15
2011 年度 42.48% 0.69 0.69
2010 年度 41.62% - -
八、发行人盈利预测披露情况
公司未作盈利预测报告。
九、发行人设立时及报告期内资产评估情况
(一)2011 年股权转让
公司外资股东于 2011 年进行了股权转让,为了给此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公司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提供参考,上海东洲对公司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
了评估,并出具了《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股权拟转让所涉及的企业价值评估项目资
产评估报告书》(沪东洲资评报字第 DZ110164053 号)。
此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 262,610,068.29 元,评估价值为
289,993,976.90 元,评估增值率为 10.43%。
(二)2011 年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在 2011 年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时,为了给拟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的公
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提供参考,上海东洲对公司截至 2011 年 5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情况
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拟组建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的企业价
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沪东洲资评报字第 DZ110358053 号)。
此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公司的净资产账面价值 310,564,464.47 元,评估价值为
355,135,487.60 元,评估增值率为 14.35%。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未根据
该评估结果进行调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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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历次股本变化的验资情况
(一)江奥有限成立时注册资本分六次到位的验资情况
江奥有限成立时,各股东分六次进行了出资,验资机构相应进行了六次验资,具体
验资情况如下:
根据江苏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3 年 5 月 15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苏
鼎验[2003]4-0044 号),截至 2003 年 5 月 7 日,江奥有限已收到南京奥赛康和 KENING
JAMES 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68.3641 万美元。其中,南京奥赛康实缴人民币 400 万元
(折合 48.3676 万美元),KENING JAMES 实缴 19.9965 万美元。
根据江苏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3 年 10 月 29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苏
鼎验[2003]4-0160 号),截至 2003 年 10 月 27 日,江奥有限已收到扬州奥赛康缴纳的注
册资本 1,100 万元人民币(折合 133.0109 万美元),江奥有限的累计实收注册资本为
201.375 万美元。
根据江苏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5 年 1 月 11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苏
鼎验[2005]4-0003 号),截至 2005 年 1 月 11 日,江奥有限已收到 KENING JAMES 缴纳
的注册资本 41.4382 万美元。江奥有限的累计实收注册资本为 242.8132 万美元。
根据江苏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5 年 4 月 15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苏
鼎验[2005]4-0038 号),截至 2005 年 4 月 15 日,江奥有限已收到扬州奥赛康、南京奥
赛康合计缴纳的注册资本 1,394.49985 万元人民币(折合 168.6215 万美元)。其中,扬
州奥赛康缴纳 967.49985 万元人民币(折合 116.9891 万美元);南京奥赛康缴纳 427 万
元人民币(折合 51.6324 万美元)。江奥有限的累计实收注册资本为 411.4347 万美元。
根据南京永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5 年 9 月 28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永
宁验字[2005]120 号),截至 2005 年 9 月 27 日,江奥有限已收到 KENING JAMES 缴纳
的注册资本 20 万美元。江奥有限的累计实收注册资本为 431.4347 万美元。
根据南京永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6 年 11 月 24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永
宁验字[2006]346 号),截至 2006 年 11 月 21 日,江奥有限已收到 KENING JAMES 缴
纳的注册资本 68.5653 万美元。至此,江奥有限的累计实收注册资本为 500 万美元,注
册资本已全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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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1 年股份公司设立
2011 年股份公司设立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发起人的出资进行了验资。根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1 年 7 月 19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1]第 13106
号),截至 2011 年 7 月 19 日,股份公司的股本为 21,000 万元,并已全部到位。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本公司于 2013 年 7 月 25 日与重庆凯联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西藏嘉信景
天药业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书,本公司拟向西藏嘉信景天药业有限公司增资 400 万
元,增资后本公司将持其 80%股份并成为控股股东,上述投资款截至 2013 年 8 月 16
日尚未支付。
2、截至 2013 年 8 月 16 日,本公司除上述事项外无需要披露重大的资产负债表日后
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承诺事项
1、公司抵押资产情况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有两笔银行借款分别以公司房产及土地进行抵押,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抵押期限 抵押物 抵押物账
借款金额 抵押物名称
起始日 终止日 类别 面价值
产权证号为宁房权证江变字第
JN00224013 号、宁房权证江变字第
5,443.37
固定资产 JN00224012 号、宁房权证江变字第
JN00224014 号和宁房权证江变字第
4,000.00 2012-2-3 2014-2-2
JN00224010 号的房产
产权证号为宁江国用(2011)第 23826
1,190.80
无形资产 号的土地使用权(其中抵押面积:
113,17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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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期限 抵押物 抵押物账
借款金额 抵押物名称
起始日 终止日 类别 面价值
产权证号为宁房权证江变字第
JN00224011 号、宁房权证江变字第
固定资产 1,392.86
JN00224009 号和宁房权证江变字第
1,500.00 2010-10-8 2013-9-20 JN00224008 号
产权证号为宁江国用(2011)第 23826
无形资产 号的土地使用权(抵押面积:113,171.10 1,190.80
㎡)
2、2012 年 9 月、2013 年 6 月本公司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开立编
号为 125LC1201280、125LC1300861、125LC1300898 的信用证以购买进口设备,并存
入保证金共计 909.28 万元人民币,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该部分保证金余额为 570.96
万元。
3、除上述事项外,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无其他重大承诺事项。
(四)其他重要事项
1、2011 年 2 月 1 日,本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收购 LCT 公司 14,334,080 股股份,
共 172 万澳元。本公司实际于 2011 年 3 月 4 日购汇 175 万美元支付了相应的股权收购
款,并于 2011 年 2 月 22 日取得了商务部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占 LCT 公司股权比例为 4.02%。
2、本公司 2011 年度收购海麦药业、海美科技和海光研究所 100%股权,上述股权
转让款已分别于 2011 年 6 月和 2012 年 1 月支付。
3、根据公司 2011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进行以下四项重大投资:一、公
司拟在公司现有的全部研究机构和相关部门合并设置的基础上,投资建设新的新药研发
中心。二、公司拟投资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三、公司拟投资营销渠道网络建设
项目。四、公司拟投资二期产能扩建项目。
4、2011 年 5 月,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股东南京奥赛康将持有公司 19%的股
份转让给苏洋投资,5%的股份转让给海济投资,4%的股份转让给伟瑞发展;公司另一
股东 KENING JAMES 将持有公司 30%的股份分别转让给中亿伟业(19%)和伟瑞发展
(11%)。上述股权转让已于 2011 年 5 月 30 日办理工商变更手续。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股权转让款均已支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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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与南京海润医药有限公司(原名:南京科瑞玛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签订了《关于南京科瑞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合同》,
公司以人民币 940 万元收购南京科瑞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2011 年公司支付
股权收购款 282 万元,其余款项已于 2012 年 1-6 月间支付完毕,并于 2012 年 2 月 6 日
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6、经苏境外投资[2012]00113 号文批准并获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商境外投资
证第 3200201200132 号),以及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江苏奥
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美国设立研发平台项目的通知”(苏发改境外发[2012]84 号)
批准,本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23 日认购美国研究所普通股 750,000 股并获发上述股票证
书,每股价格为 0.006667 美元,普通股认购款合计 5,000 美元。自 2012 年 7 月 23 日起,
公司持有美国研究所 100%股份。2012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又以每股 9.95 美元的价格认
购该公司发行 100,000 股优先股,优先股认购款合计 99.5 万美元。2013 年 4 月 12 日再
次认购该公司 8 万股优先股,认购价格为每股 9.95 美元,总计 79.60 万美元,并于 2013
年 4 月 15 日获得相应的股权认购书。
7、本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7 日出资 1,000 万元人民币,独资设立江苏安达医药有限
公司,该公司于 2013 年 7 月 2 日取得营业执照。
8、根据本公司 2013 年 8 月 16 日董事会决议,调整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调整后的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为:股
份公司进行 201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以及 2013 年 7 月 1 日起至股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日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新老
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十二、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分析
1、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1)资产总量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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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科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75,867 64.36% 63,309 64.39% 44,464 66.85% 28,039 61.61%
非流动资产 42,007 35.64% 35,006 35.61% 22,049 33.15% 17,475 38.39%
资产总计 117,873 100% 98,315 100% 66,513 100% 45,514 100%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各项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的资产规模逐年增加。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2011 年 12 月 31 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
总资产分别达到 45,514 万元、66,513 万元、98,315 万元和 117,873 万元,资产规模逐步
增长,较上期末增长率分别为 46.14%、47.81%和 19.89%。公司的资产快速增长主要是
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和经营效益显著提升,推动
了公司资产总额的较快增长。
(2)资产构成特点及变化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2011 年 12 月 31 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 61.61%、66.85%、64.39%和 64.36%。公司的
流动资产及非流动资产占比相对稳定,资产结构呈现流动资产比例较高、非流动资产比
例较低的特点。报告期内流动资产占比较高主要系公司销售快速增长,需要保持较高的
运营资金用以日常周转,同时应收账款和存货等流动资产增加较快且占总资产比例较
高。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分析
恒瑞医药 振东制药 佐力药业 红日药业 北陆药业
本公司
科目 600276 300158 300181 300026 300016 中值
2013-06-30 2013-06-30 2013-06-30 2013-06-30 2013-06-30 2013-06-30
流动资产/
76.45% 50.01% 53.02% 57.86% 64.16% 57.86% 64.36%
总资产
非流动资产/
23.55% 49.99% 46.98% 42.14% 35.84% 42.14% 35.64%
总资产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半年报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的资产结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中值基本一致,表明公司资
产结构符合行业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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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金额及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科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货币资金 21,877 28.84% 19,649 31.04% 12,331 27.73% 4,007 14.29%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 545 1.94%
应收票据 9,629 12.69% 8,683 13.72% 4,074 9.16% - -
应收账款 34,630 45.65% 26,553 41.94% 21,744 48.90% 16,471 58.74%
预付款项 1,597 2.11% 1,318 2.08% 1,965 4.42% 1,600 5.70%
其他应收款 241 0.32% 110 0.17% 226 0.51% 252 0.90%
存货 7,893 10.40% 6,996 11.05% 4,125 9.28% 5,166 18.42%
流动资产合计 75,867 100% 63,309 100% 44,464 100% 28,039 10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应收账款、货币资金、预付款项、存货及应收票
据。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2011 年 12 月 31 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3 年 6 月
30 日,上述五项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7.16%、99.49%、99.83%和 99.68%。流
动资产结构符合公司业务特点。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流动资产结构列示如下:
恒瑞医药 振东制药 佐力药业 红日药业 北陆药业 本公司
科目 中值
2013-06-30 2013-06-30 2013-06-30 2013-06-30 2013-06-30 2013-06-30
应收账款/
30.30% 34.41% 14.33% 42.76% 28.71% 30.30% 45.65%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3.23% 33.68% 69.30% 39.48% 55.19% 39.48% 28.84%
流动资产
存货/流动
6.20% 16.10% 6.16% 14.09% 13.55% 13.55% 10.40%
资产
应收票据/
17.37% 4.44% 7.51% 0.30% 0.54% 4.44% 12.69%
流动资产
预付款项/
7.51% 5.69% 0.38% 1.60% 0.92% 1.60% 2.11%
流动资产
合计 94.60% 94.33% 97.69% 98.22% 98.91% 97.69% 99.68%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半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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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货币资金、预付款项、存货和应收票据五项资产占流
动资产的比例中值为 97.69%,与公司相当。公司应收账款占比高于可比公司、货币资
金占比低于可比公司,主要原因是可比上市公司通过上市募集资金后货币资金有所增
加,在总资产的比重有所提高。
(1)货币资金
1)货币资金变化趋势分析
单位:万元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科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货币资金 21,877 11.34% 19,649 59.35% 12,331 207.72% 4,007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货币资金/流动资产 28.84% 31.04% 27.73% 14.29%
货币资金/总资产 18.56% 19.99% 18.54% 8.80%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2011 年 12 月 31 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3 年 6 月
30 日,货币资金余额各期分别是 4,007 万元、12,331 万元、19,649 万元和 21,877 万元,
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80%、18.54%、19.99%和 18.56%。货币资金余额逐年增加,
主要是由于销售收入扩大带来的经营活动现金净额增加。
2)货币资金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货币资金期末余额及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现金 28 39 10
银行存款 21,277 18,679 12,320 3,632
其他货币资金 571 931 -
合计 21,877 19,649 12,331 4,007
公司货币资金由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构成,其中绝大部分货币资金为银
行存款。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2011 年 12 月 31 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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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 30 日,银行存款分别占货币资金总额的 90.64%、99.91%、95.06%和 97.26%。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银行存款余额分别较上期末增加了 2,598
万元和 6,359 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经营所得增加;2011 年末较 2010 年末增加 8,688
万元的主要原因是公司银行借款净增加 9,000 万元。
2010 年末,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为存出证券投资款,该证券账户已于 2011 年销户,
相关款项已转入银行存款。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其他货币资金余额 571 万元系为购买
设备开立信用证而存入保证金存款。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万元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科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交易性金融资产/流动资产 - - - 1.94%
交易性金融资产/总资产 - - - 1.20%
公司 2010 年交易性金融资产为 A 股二级市场股票、基金投资。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该证券账户中的投资进行处置并销户,已不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3)应收票据
单位:万元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科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账面价值 增幅 账面价值 增幅 账面价值 增幅 账面价值
应收票据 9,629 10.90% 8,683 113.13% 4,074 - -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应收票据/流动资产 12.69% 13.72% 9.16% -
应收票据/总资产 8.17% 8.83% 6.13% -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没有
用于质押或因出票人无力履约而将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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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变化趋势分析
单位:万元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科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账面价值 增幅 账面价值 增幅 账面价值 增幅 账面价值
应收账款 34,630 30.42% 26,553 22.12% 21,744 32.01% 16,471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应收账款/流动资产 45.65% 41.94% 48.90% 58.74%
应收账款/总资产 29.38% 27.01% 32.69% 36.19%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2011 年 12 月 31 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6,471 万元、21,744 万元、26,553 万元和 34,630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6.19%、32.69%、27.01%和 30.42%,占比呈现下降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增加较快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积极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营业收
入大幅提升,从而带来应收账款的相应增加。公司 2010 年度、2011 年度、2012 年度和
2013 年 1-6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呈上升趋势,分别为 5.74、6.82、8.45 和 8.14,表明公司
营业收入的增长速度快于应收账款的增长速度,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良好。
2)应收账款结构分析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的结构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 6 月 30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 账面 账面 坏账 坏账 账面 账面 坏账 坏账
余额 余额比例 准备 准备比例 余额 余额比例 准备 准备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 - - - - - - -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 - - - - - - -
收账款
账龄组合 36,597 98.54% 1,968 5.38% 28,103 98.11% 1,550 5.51%
组合小计 36,597 98.54% 1,968 5.38% 28,103 98.11% 1,550 5.51%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
541 1.46% 541 100% 541 1.89% 541 100%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37,138 100% 2,509 28,644 100% 2,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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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分别占账面余额的 5.51%和 5.38%。公
司应收账款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 6 月 30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
账面余额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35,816 96.43% 1,791 27,743 96.85% 1,387
1至2年 626 1.69% 63 141 0.49%
2至3年 56 0.15% 19 77 0.27%
3至4年 7 0.02% 6 39 0.14%
4至5年 67 0.18% 63 142 0.50%
5 年以上 567 1.53% 567 501 1.75%
合计 37,138 100% 2,509 28,644 100% 2,091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主要集中在 1 年以内,1 年以内应收
账款账面余额占比为 96.43%,账龄结构合理。公司按照谨慎性原则,对应收账款计提
了充分的坏账准备,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同类资产相比
不存在显著差异。
3)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集中度分析
单位:万元
2013 年 6 月 30 日
占应收账款总
单位名称 与公司关系 金额 账龄
额的比例
康德乐(湖北)医药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264 1 年以内 3.40%
江苏省润天生化医药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271 1 年以内 3.42%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058 1 年以内 2.85%
浙江医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008 1 年以内 2.71%
泰州医药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757 1 年以内 2.04%
合计 5,357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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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2 月 31 日
占应收账款总
单位名称 与公司关系 金额 账龄
额的比例
江苏省润天生化医药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500 1 年以内 5.24%
湖南省瑞格医药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083 1 年以内 3.78%
江苏省医药公司 非关联方 833 1 年以内 2.91%
华润山东医药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788 1 年以内 2.75%
浙江医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773 1 年以内 2.70%
合计 4,977 17.38%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五大应收账款余额客户合计为 5,357 万元,占公司
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为 14.42%。公司应收账款相对分散,不存在应收账款集中的情况。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应收账款余额中无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欠款。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均为长期合作,回款在公司制定的信用账期内,不存在异
常变化的情形,也不存在新增主要客户应收账款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较严格的信用政策,应收账款信用期限结构稳定,执行情况基
本符合公司所制定的信用政策。1 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较高,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且逐
年改善,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均在公司制定的信用账期之内。因此,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
应收账款松动赊账情况,也不存在调节收入的情况。
同时,公司客户质量优质,对商业客户有严格的资质审核;公司产品具有较强的市
场竞争力,产品质量得到了客户的普遍认可,公司与重要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牢固有助
于保持良好的回款情况;此外,公司注重对应收账款的回收管理,建立了应收账款管理
制度,设定了应收账款管理期限。因此,公司应收账款整体质量良好,回收风险整体可
控。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变化趋势分析
单位:万元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科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预付款项 1,597 21.15% 1,318 -32.89% 1,965 22.83%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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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科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预付款项/流动资产 2.11% 2.08% 4.42% 5.70%
预付款项/总资产 1.36% 1.34% 2.95% 3.51%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上市发行费用及其他预付材料款。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2011 年 12 月 31 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预
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1,600 万元、1,965 万元、1,318 万元和 1,597 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
别为 3.51%、2.95%、1.34%和 1.36%。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预付款项中无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2)预付款项的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13 年 6 月 30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1 年以内 1,062 66.52% 1,257 95.37%
1至2年 535 33.48% 61 4.63%
2至3年 - - -
-
3 年以上 - - -
-
合计 1,597 100% 1,318 100%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预付款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占比为 66.52%,1-2 年占比
为 33.48%,主要是预付上市费用。
(6)存货
1)存货变化趋势分析
单位:万元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科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账面价值 增幅 账面价值 增幅 账面价值 增幅 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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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科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账面价值 增幅 账面价值 增幅 账面价值 增幅 账面价值
存货 7,893 12.82% 6,996 69.61% 4,125 -20.15% 5,166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存货/流动资产 10.40% 11.05% 9.28% 18.42%
存货/总资产 6.70% 7.12% 6.20% 11.35%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2011 年 12 月 31 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5,166 万元和、4,125 万元、6,996 万元和 7,893 万元,
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1.35%、6.20%、7.12%和 6.70%。公司 2010 年度、2011 年度、
2012 年度和 2013 年 1-6 月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96、2.53、2.64 和 2.21,公司存货管理
良好,存货周转率成上升趋势,2013 年 1-6 月存货周转率略有下降的主要是由于公司为
下半年生产提前储备原材料和委托加工物资。
2)存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存货名称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增幅 账面余额 增幅 账面余额 增幅 账面余额
原材料 1,868 55.84% 1,198 13.96% 1,052 -47.68% 2,010
周转材料 850 -1.27% 861 117.25% 396 -25.51%
委托加工物资 339 141.06% 141 38.24% 102 220.63%
产成品 1,518 -28.47% 2,122 167.69% 793 -54.01% 1,724
在产品 3,318 24.11% 2,674 57.93% 1,693 110.40%
发出商品 - - - - 89 40.32%
合计 7,893 12.82% 6,996 69.61% 4,125 -20.15% 5,166
存货跌价准备 - - - - - - -
存货账面价值 7,893 12.82% 6,996 69.61% 4,125 -20.15% 5,166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主要由在产品、产成品和原材料构成。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2011 年 12 月 31 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3 年 6 月 30 日,以上三项合计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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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存货账面余额的 87.86%、85.76%、85.68%和 84.93%。
存货 2011 年末较 2010 年末减少 1,041 万元,降幅为 20.15%,主要原因是原材料和
产成品的下降。其中,原材料较 2010 年减少 958 万元,降幅为 47.68%;产成品较 2010
年减少 931 万元,降幅为 54.01%,主要原因是公司销售的增加导致存货周转加快。
存货 2012 年末较 2011 年末增加 2,871 万元,提高 69.61%,其中,在产品较 2011
年末增长了 981 万元,涨幅为 57.93%;产成品较 2011 年末增长了 1,329 万元,涨幅为
167.69%,主要原因为主要是由于 2012 年销售规模进一步扩大,公司进一步扩大了存货
的储备量,同时为应对抗肿瘤生产线升级改造,公司扩大了存货生产量及备货量。
存货 2013 年 6 月末较 2012 年末增加 897 万元,提高 12.82%,其中,在产品、原
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分别较 2012 年末增长了 644 万元、670 万元和 198 万元,涨幅为
24.11%、55.84%和 141.06%,增幅较大主要是由于公司为下半年生产提前备货。
3)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公司依据稳健经营的原则,按照自身行业的特点与业务经营模式的实际情况,制定
了合理的存货减值准备计提会计政策,即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
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①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
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如产成品、发出商品等,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
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由于报
告期内各期末公司产品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大于账面价
值,因此不存在需要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的情况。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
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如原材料、周转材料、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等,在正
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由于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产
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大
于账面价值,因此不存在需要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质量较好,不存在账面价值高于可变现净值的情
况。因此,公司并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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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非流动资产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非流动资产规模及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科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35 0.80% 468 1.34% 423 1.92% 0 0.00%
固定资产 24,807 59.05% 20,273 57.91% 19,797 89.79% 15,898 90.98%
在建工程 2,925 6.96% 4,354 12.44% 112 0.51% 54 0.31%
无形资产 2,167 5.16% 2,209 6.31% 1,234 5.60% 1,263 7.23%
递延所得税资产 716 1.70% 601 1.72% 484 2.19% 260 1.4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057 26.32% 7,100 20.28%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42,007 100% 35,006 100% 22,049 100% 17,475 100%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2011 年 12 月 31 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3 年 6 月
30 日,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17,475 万元、22,049 万元、35,006 万元和 42,007 万元。报告
期内,公司的非流动资产逐年增加,主要是由于业务发展及产能扩张的需要,公司增加
了对厂房、设备等非流动资产的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
资产。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2011 年 12 月 31 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3 年 6
月 30 日,上述四项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8.52%、95.90%、96.95%和 97.50%,
其中,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3 年 6 月 30 日,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设备
款,非流动资产的结构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可比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比较情况如下:
恒瑞医药 振东制药 佐力药业 红日药业 北陆药业 本公司
科目 中值
2013-06-30 2013-06-30 2013-06-30 2013-06-30 2013-06-30 2013-06-30
固定资产/
82.52% 30.27% 78.37% 78.00% 31.48% 78.00% 59.05%
非流动资产
无形资产/
4.29% 16.89% 9.80% 7.07% 2.24% 7.07% 5.16%
非流动资产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半年报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固定资产占非流动资产比例低于可比公司中值,主要是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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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预付设备款尚未结转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变化趋势分析
单位:万元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科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固定资产 24,807 22.36% 20,273 2.41% 19,797 24.52% 15,898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固定资产/非流动资产 59.05% 57.91% 89.79% 90.98%
固定资产/总资产 21.05% 20.62% 29.76% 34.93%
报告期内,随着业务的增长,公司增加了对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投资。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2011 年 12 月 31 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3 年 6 月 30 日,固定资
产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90.98%、89.79%、57.91%和 59.05%。2013 年 6 月 30 日固
定资产较 2012 年末增加了 22.36%,主要是因为公司抗肿瘤药 102 车间 E 区改造工程等
项目完工,转入固定资产。2012 年末固定资产占非流动资产比例较 2011 年末有较大幅
度下降,主要是由于业务发展及产能扩张的需要,公司较大幅度增加了对厂房、设备等
非流动资产的投资,而上述工程尚在建设期,尚未结转固定资产。2011 年末固定资产
较 2010 年末增长 24.52%,主要是由于公司为保证业务的快速发展增加了包括生产设备
在内的固定资产投入。
2)固定资产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2013 年 6 月 30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金额
一、账面原值合计 33,878 27,909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12,209 11,448
机器设备 15,231 11,566
运输工具 1,396 1,343
电子设备 1,318
固定资产装修 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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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6 月 30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金额
其他设备 2,876 1,920
二、累计折旧合计
9,071 7,636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3,165 2,606
机器设备 3,543 2,986
运输工具 788
电子设备 523
固定资产装修 467
其他设备 584
三、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合计
24,807 20,273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9,044 8,842
机器设备 11,687 8,580
运输工具 607
电子设备 795
固定资产装修 382
其他设备 2,292 1,514
四、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24,807 20,273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9,044 8,842
机器设备 11,687 8,580
运输工具 607
电子设备 795
固定资产装修 382
其他设备 2,292 1,514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构成,截至 2012 年末和 2013 年 6
月末,上述两项账面价值合计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总额的 85.94%和 83.57%,占比稳定。
公司按照谨慎性原则,对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充分,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
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部分房屋及建筑物已用于 5,500.00 万元银行贷款
抵押,抵押资产账面价值为 6,836.2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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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变化趋势分析
单位:万元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科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在建工程 2,925 -32.83% 4,354 3,787.84% 112 106.76%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在建工程/非流动资产 6.96% 12.44% 0.51% 0.31%
在建工程/总资产 2.48% 4.43% 0.17% 0.12%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2011 年 12 月 31 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3 年 6 月
30 日,在建工程占总资产比率分别为 0.12%、0.17%、4.43%和 2.48%。2012 年度占比
提升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开展二期产能扩建项目和抗肿瘤药 102 车间 E 区改造项目且尚
未完工,因此在建工程增幅较大;2013 年 1-6 月在建工程占比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抗
肿瘤药 102 车间 E 区改造项目完工转固。
2)在建工程构成的分析
单位:万元
2013 年 6 月 30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二期产能扩建 2,635 - 1,754 -
102 车间 E 区改造项目 - - 2,073 -
新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3 - 53 -
化工园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55 - 109 -
办公室装修 - - 92 -
研究院钢结构厂房改造 - - 270 -
生物所及制剂室改造项目 77 - - -
其他零星工程 4 - 4 -
合计 2,925 - 4,354 -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 2,925 万元,主要为二期产能扩
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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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变化趋势分析
单位:万元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科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账面价值 增幅 账面价值 增幅 账面价值 增幅 账面价值
无形资产 2,167 -1.93% 2,209 79.03% 1,234 -2.29% 1,263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无形资产/非流动资产 5.16% 6.31% 5.60% 7.23%
无形资产/总资产 1.84% 2.25% 1.86% 2.77%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2011 年 12
月 31 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3 年 6 月 30 日,无形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2.77%、
1.86%、2.25%和 1.84%。2012 年末较 2011 年末占比有所提高,主要因为公司收购海润
医药而新增一处土地使用权。
2)无形资产构成分析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其中,本公司
用于抵押或担保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 1,191 万元。
单位:万元
2013 年 6 月 30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1、账面原值合计 2,465 2,465 1,443
土地使用权 2,389 2,389 1,443
软件 75 75 -
2、累计摊销合计 298 255
土地使用权 276 252
软件 22 3 -
3、无形资产账面净值合计 2,167 2,209 1,234
土地使用权 2,113 2,137 1,234
软件 53 72 -
4、减值准备合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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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 - - -
软件 - - -
5、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2,167 2,209 1,234
土地使用权 2,113 2,137 1,234
软件 53 72 -
(4)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 6 月 30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减值准备 289
递延收益 123
公允价值变动 122
合并内部利润抵销 182
合计 716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 601 万
元和 716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72%和 1.70%。递延所得税资产在非
流动资产总额中占比很低,对财务状况影响小。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由资产减值准备所产生。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由资产减值准备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 289 万元。公司依据稳健经营的原则,按
照自身行业的特点与业务经营模式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合理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会计政
策。公司对各类资产的减值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计提了充分的减值准备。报告期内,
资产减值准备为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项计提的坏帐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质量好,
不存在账面价值高于可变现净值的情况。公司固定资产成新率高,无形资产按使用年限
摊销,不存在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账面价值高于可回收金额的情况。因此,公司并未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及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二)负债的主要构成及其变化
1、负债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1)负债总量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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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负债规模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负债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合计 44,881 98.26% 34,997 97.40% 23,476 90.85% 15,622 88.85%
非流动负债合计 796 1.74% 932 2.60% 2,365 9.15% 1,961 11.15%
负债合计 45,677 100% 35,930 100% 25,841 100 % 17,582 100 %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2011 年 12 月 31 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总负债分别达到 17,582 万元、25,841 万元、35,930 万元和 45,677 万元。
报告期内负债总额逐年增加主要是由于流动负债增加所致。
(2)负债构成特点及变化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2011 年 12 月 31 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3 年 6 月
30 日,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88.85%、90.85%、97.40%和 98.26%。2012 年
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较 2011 年末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公司账面余额 1,500 万元
的长期借款将于 2013 年到期,从而分类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使得流动负债增
加。2011 年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较 2010 年末上升主要是因为公司增加了 9,000
万元短期借款。
整体来看,公司流动负债占比较高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
段,生产开发和运营周转等方面的资金投入高于固定资产方面的投入;同时,为了配合
快速发展阶段的经营策略,公司的负债融资采用了以短期负债为主的形式。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分析
恒瑞医药 振东制药 佐力药业 红日药业 北陆药业 本公司
科目 中值
2013-06-30 2013-06-30 2013-06-30 2013-06-30 2013-06-30 2013-06-30
流动负债/
98.26% 91.09% 75.52% 85.43% 40.01% 85.43% 98.26%
总负债
非流动负债
1.74% 8.91% 24.48% 14.57% 59.99% 14.57% 1.74%
/总负债
数据来源:同业可比公司半年报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高于行业平均水平,非流动负债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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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负债的比例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是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长期借款,
且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金额较小。
2、流动负债的构成与变化
单位:万元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负债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1,000 24.51% 11,000 31.43% 10,000 42.60% 1,000 6.40%
应付账款 4,854 10.81% 4,236 12.10% 2,057 8.76% 3,054 19.55%
预收款项 1,167 2.60% 1,252 3.58% 1,293 5.51% 1,926 12.33%
应付职工薪酬 2,798 6.23% 2,647 7.56% 1,933 8.23% 1,002 6.41%
应交税费 5,656 12.59% 4,104 11.73% 4,114 17.52% 2,495 15.97%
应付利息 20 0.04% 22 0.06% 21 0.09% 4 0.02%
其他应付款 17,863 39.80% 10,214 29.18% 4,049 17.25% 6,133 39.2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522 3.39% 1,522 4.35% 8 0.03% 8 0.05%
流动负债合计 44,881 100% 34,997 100% 23,476 100% 15,622 10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其他应付款、应交税费、应付账款和
应付职工薪酬。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2011 年 12 月 31 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3 年 6 月 30 日,上述五项合计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87.59%、94.37%、92.00%
和 93.96%。
恒瑞医药 振东制药 佐力药业 红日药业 北陆药业 本公司
科目 中值
2013-06-30 2013-06-30 2013-06-30 2013-06-30 2013-06-30 2013-06-30
短期借款/流 57.49%
- 50.47% 4.23% - 4.23% 24.51%
动负债
应付账款/流 14.91%
32.70% 24.18% 62.53% 28.65% 28.65% 10.81%
动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 3.93%
0.04% 2.45% 0.46% 11.43% 2.45% 6.23%
/流动负债
应付税费/流 9.92%
27.85% 4.38% 15.10% 45.85% 15.10% 12.59%
动负债
其他应付款/ 3.52%
20.55% 8.57% 7.17% 11.51% 8.57% 39.80%
流动负债
合计 81.14% 90.03% 89.78% 89.48% 97.44% 89.78% 93.96%
数据来源:同业可比公司半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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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
酬、应交税费和其他应付款五项负债合计占流动负债的比例的中值为 89.78%,略低于
本公司。
(1)短期借款
单位:万元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科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增幅 账面余额 增幅 账面余额 增幅 账面余额
短期借款 11,000 - 11,000 10.00% 10,000 900.00% 1,000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短期借款/流动负债 24.51% 31.43% 42.60% 6.40%
短期借款/总负债 24.08% 30.62% 38.70% 5.69%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2011 年 12 月 31 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短期借款分别为 1,000 万元 10,000 万元、11,000 万元和 11,000 万元。短
期借款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 5.69%、38.70%、30.62%和 24.08%。其中 2012 年末和 2011
年末短期借款分别净增加 1,000 万元和 9,000 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经营规模迅速扩大
而对运营资金的需要增加。
(2)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变化趋势分析
单位:万元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科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增幅 账面余额 增幅 账面余额 增幅 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4,854 14.58% 4,236 105.94% 2,057 -32.65% 3,054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应付账款/流动负债 10.81% 12.10% 8.76% 19.55%
应付账款/总负债 10.63% 11.79% 7.96% 17.37%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2011 年 12 月 31 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应付账款分别为 3,054 万元、2,057 万元、4,236 万元和 4,854 万元。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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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款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 17.37%、7.96%、11.79%和 10.63%。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
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应付账款分别较 2012 年末和 2011 年末增加了 617 万元和 2,179
万元,主要原因是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对设备和原材料采购规模逐渐扩大,从而
增加了应付账款;2011 年末应付账款较 2010 年末减少 997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11 年
底前公司集中支付了部分前期设备及材料款。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应付账款余额中无应付持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
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3)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变化趋势分析
单位:万元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科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增幅 账面余额 增幅 账面余额 增幅 账面余额
应付职工薪酬 2,798 5.69% 2,647 36.96% 1,933 93.01% 1,002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应付职工薪酬/流动
6.23% 7.56% 8.23% 6.41%
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总负
6.13% 7.37% 7.48% 5.70%
债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2011 年 12 月 31 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 1,002 万元、1,933 万元、2,647 万元和 2,798 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 5.70%、7.48%、7.37%和 6.13%。应付职工薪酬逐年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员工人数及平均薪酬水平均有所增加,以及
截至期末部分奖金尚未发放所致。
2)应付职工薪酬的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13 年 6 月 30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798 2,647
职工福利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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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6 月 30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社会保险费 - -
住房公积金 - -
辞退福利 - -
其他 -
合计 2,798 2,647
截至 2012 年末和 2013 年 6 月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因预提而产生的应付工
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中无属于拖欠性质的金额。
(4)应交税费
1)应缴税费变化趋势分析
单位:万元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科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增幅 账面余额 增幅 账面余额 增幅 账面余额
应缴税费 5,656 37.82% 4,104 -0.25% 4,114 64.89% 2,495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应缴税费/流动负债 12.60% 11.73% 17.52% 15.97%
应缴税费/总负债 12.38% 11.42% 15.92% 14.19%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2011 年 12 月 31 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应缴税费分别为 2,495 万元、4,114 万元、4,104 万元和 5,656 万元,应缴
税费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 14.19%、15.92%、11.42%和 12.38%。
2)应缴税费的结构分析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交税费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税费项目 2013 年 6 月 30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增值税 3,455 2,667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1,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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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项目 2013 年 6 月 30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个人所得税 57
城市维护建设税 242
教育费附加 104
其他税金 -
合计 5,656 4,104
应交税费中,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占比较大,截至 2012 年末和 2013 年 6 月末,上
述两项合计占应缴税费比重的 88.23%和 92.86%。
(5)其他应付款
单位:万元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科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其他应付款 17,863 74.89% 10,214 152.26% 4,049 -33.97% 6,133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其他应付款/流动负债 39.80% 29.18% 17.25% 39.26%
其他应付款/总负债 39.11% 28.43% 15.67% 34.88%
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对股东南京奥赛康的往来款、客户保证金、销
售风险金和应付报销费用等。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2011 年 12 月 31 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其他应付款分别为 6,133 万元、4,049 万元、10,214
万元和 17,863 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34.88%、15.67%、28.43%和 39.11%。2011
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较 2010 年末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司偿还了对股东南京奥
赛康的欠款。2013 年 6 月末和 2012 年末其他应付款分别较上期末增加 7,649 万元和 6,165
万元,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销售人员数量的增加,销售风险金和期末未支
付的报销费用相应增加。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应付款中无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
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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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非流动负债
单位:万元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负债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长期借款 - - - - 1,500 63.41% 1,500 76.50%
其他非流动负债 796 100% 932 100% 865 36.59% 461 23.50%
非流动负债合计 796 100% 932 100% 2,365 100% 1,961 100%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2011 年 12 月 31 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1,961 万元、2,365 万元、932 万元和 796 万元。其中 2012
年末下降 1,433 万元主要系公司账面余额 1,500 万元的长期借款将于 2013 年到期,从而
重分类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内,其他非流动负债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贴形成的递延收益。
(三)股东权益
单位:万元
所有者权益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或股东权益)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实收资本(或股本) 21,000 21,000 21,000 4,135
资本公积 9,517 9,630 9,592
盈余公积 3,469 3,469 1,068 2,364
未分配利润 38,234 28,298 9,013 20,64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2,197 62,386 40,672 27,322
少数股东权益 - - -
合计 72,197 62,386 40,672 27,931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2011 年 12 月 31 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股东权益合计分别为 27,931 万元、40,672 万元、62,386 万元和 72,197 万
元。截至 2011 年末、2012 年末和 2013 年 6 月底,公司股东权益分别较上年末增长 45.62%、
53.39%和 15.65%,主要原因是随着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增长较快,净利润规模逐年增长,
导致所有者权益相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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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本变动情况
(1)2010 年,公司实收资本没有发生变动,为 500 万美元,其中南京奥赛康出资
350 万美元,占 70%,KENING JAMES 出资 150 万美元,占 30%。
(2)2011 年股本变动情况
2010 年 12 月 2011 年增加 2011 年减少 净资产折股增 2011 年 12 月
出资方名称 出资比例
31 日(万美元)(万美元) (万美元) 加(万元) 31 日(万元)
南京奥赛康投
资管理有限公 350 - 140 7,083 8,820 42.00%
司
KENING
150 - 150 - - -
JAMES
江苏苏洋投资
- 95 - 3,204 3,990 19.00%
实业有限公司
中亿伟业控股
- 95 - 3,204 3,990 19.00%
有限公司
伟瑞发展有限公
- 75 - 2,530 3,150 15.00%
司
南京海济投资
- 25 - 843 1,050 5.00%
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 500 290 290 16,865 21,000 100%
公司全体股东以 2011 年 5 月 31 日为基准日,将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
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司截至 2011 年 5 月 31 日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净资产)
310,564,464.47 元,按照 1:0.6762 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 210,000,000 股。
(3)2012 年度及 2013 年 1-6 月股本变动情况
2012 年度及 2013 年 1-6 月,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
2、资本公积变动情况
(1)2010 年资本公积变动情况
2010 年,公司资本公积没有发生变动,全部为资本溢价(股本溢价)180 万元。
(2)2011 年资本公积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11 年 12 月 31 日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180 10,077 244 10,013
其他资本公积 - -620 -198 -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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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0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合计 180 9,458 47 9,592
公司 2011 年末资本溢价增加的原因包括:1)受净资产折股影响增加资本公积 10,055
万元;2)购买海麦药业少数股权,使资本公积在 2011 年增加 22 万元。
公司 2011 年末资本溢价减少的原因包括:1)转出 2011 年初合并报表中由于同一
控制下合并海麦药业、海美科技和海光研究所产生的 180 万元资本公积;2)2011 年末
合并报表中恢复海麦药业、海美科技和海光研究所在被合并前实现的累计留存收益中归
属于公司部分的金额 64 万元。
2011 年,其他资本公积变化是因为公司购入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当期所发生的公
允价值变动损失 729 万元,扣除递延所得税资产 109 万元后,净损失为 620 万元;同时
截至 2011 年 5 月 31 日净资产折股时将其他资本公积余额-198 万元全部作为折股金额。
(3)2012 年资本公积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10,013 - - 10,013
其他资本公积 -422 39 - -383
合计 9,592 39 - 9,630
2012 年度其他资本公积变化是因为公司因购入 LCT 公司所形成的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当期所发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额的净额 39 万元。
(4)2013 年 1-6 月资本公积变动情况
项目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13 年 6 月 30 日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10,013 - - 10,013
其他资本公积 -383 -113 - -496
合计 9,630 -113 - 9,517
2013 年 1-6 月,其他资本公积变化是因为公司购入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期所发生
的公允价值变动扣除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额的净额-11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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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盈余公积变动情况
(1)2010 年盈余公积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储备基金 1,452 912 - 2,364
合计 1,452 912 - 2,364
(2)2011 年盈余公积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储备基金 2,364 1,068 2,364 1,068
合计 2,364 1,068 2,364 1,068
2011 年末盈余公积增加是从资本公积中恢复海麦药业、海美科技和海光研究所在
被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本公司部分的金额 65 万元,和以母公司 2011 年净利
润为基数计提的储备基金 1,003 万元。
2011 年末盈余公积减少 2,364 万元是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由盈余公积转
入资本公积 2,213 万元;及公司同一控制下收购海麦药业 60%、海美科技 100%和海光
研究所 100%的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规定,在编制 2010 年合
并报表时应将这三家公司在 2010 年末累计盈余公积中归属于母公司的部分共 151 万元
自资本公积转入盈余公积,该部分金额在 2011 年全部减少。
(3)2012 年盈余公积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储备基金 1,068 2,405 - 3,473
合计 1,068 2,405 - 3,473
(4)2013 年 1-6 月盈余公积较 2012 年末未发生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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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未分配利润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2013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年初未分配利润 28,298 9,013 20,644 12,230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236 24,206 15,144 9,326
减:提取储备基金 - 2,401 1,003
分配普通股股利 6,300 2,520 - -
转作股本及资本公积的未分配利润 - - 24,842 -
其他 - - 929 -
年末未分配利润 38,234 28,298 9,013 20,644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未分配利润比 2012 年末增加 9,936 万元。主要是由于当
期净利润增加未分配利润 16,236 万元和股利分配减少未分配利润 6,300 万元所致。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比 2011 年末增加 19,285 万元。主要是由于
当期净利润增加未分配利润 24,206 万元和股利分配减少未分配利润 2,520 万元所致。
2011 年末未分配利润较 2010 年末合计减少 11,630 万元。其中,2011 年增加是公
司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144 万元;减少是以母公司 2011 年净利润为基
数计提储备基金 1,003 万元,以及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将未分配利润 24,842
万元折成股份或转入资本公积;另外减少 929 万元,是公司 2011 年收购海麦药业 60%
和海美科技 100%和海光研究所 100%的股权属于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规定,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将以公司合并日账面资本公积(资
本溢价)为限无法全部恢复的留存收益自 2011 年未分配利润中转出。
(四)偿债能力分析
1、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比例(倍) 1.69 1.81 1.89 1.79
速动比例(倍) 1.51 1.61 1.72 1.46
资产负债率(合并) 38.75% 36.55% 38.85% 3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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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1,065 31,861 20,244 12,414
利息保障倍数(倍) 53.20 37.48 35.44 66.10
(1)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2011 年 12 月 31 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79、1.89、1.81 和 1.69;速动比率分别为 1.46、1.72、1.61
和 1.51。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总体平稳,其中 2012 年度和 2013 年 1-6
月略有下降,主要系公司账面余额 1,500 万元的长期借款将于 2013 年到期,从而重分
类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同时其他应付款增加共同导致流动负债余额上升。
(2)资产负债率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2011 年 12 月 31 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8.63%、38.85%、36.55%和 38.75%。
2013 年 6 月末资产负债率比 2012 年末有所上升,主要是因为流动负债规模较 2012
年末增加。2012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比 2011 年末有所下降,主要是因为公司资产盈利
能力强,业绩逐年增长,导致资产增长速度快于负债的增长速度,资产负债率有所降低。
公司 2011 年末资产负债率比 2010 年末有所上升,主要原因是公司 2011 年增加短期借
款 9,000 万元,使公司负债规模较 2010 年末增加。
(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及利息保障倍数
2010 年度、2011 年度、2012 年度和 2013 年 1-6 月,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为
12,414 万元、20,244 万元、31,861 万元和 21,065 万元,2011 年度和 2012 年度较上期增
长分别为 7,830 万元和 11,617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迅速发展,营业收入和营业利
润持续增长;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66.10 倍、35.44 倍、37.48 倍和 53.20 倍,变动主要
原因是:①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逐年增加;②公司各期借款金额和结构的变化,使
利息费用支出各期均有波动,各期分别为 166 万元、522 万元、790 万元和 36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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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
恒瑞医药 振东制药 佐力药业 红日药业 北陆药业 本公司
科目 中值
2013-06-30 2013-06-30 2013-06-30 2013-06-30 2013-06-30 2013-06-30
流动比率 8.94 1.94 4.24 3.01 16.90 4.24 1.69
速动比率 8.38 1.63 3.98 2.59 14.61 3.98 1.51
资产负债率 28.30% 16.57% 22.50% 9.49% 16.57% 38.75%
8.71%
(合并报表)
利息保障倍数 1 - 4.42 11.09 60.16 - 60.16 53.20
注 1:因可比公司恒瑞医药、北陆药业 2013 年 1-6 月利息支出为零,故其利息保障倍数无法计算
注 2:数据来源:同业可比公司半年报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低于同业水平。主要原因在于:
①其他可比公司已完成上市并募集资金;②公司负债结构中,流动负债占比较高且增长
较快。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与其他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的资产负债率略高于其他
可比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主要是由于:①其他可比公司已完成上市并募集资金;
②2012 年,公司由于二期产能扩建项目投资的需要借入了较多资金。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利息保障倍数为 53.20,与其他可比同业上市公司
的平均水平基本相当,表明利息偿付能力符合行业水平。
公司的各项偿债指标良好,财务风险较低。
3、影响偿债能力的其他因素分析
公司银行资信状况良好,在银行无任何不良记录,没有表外融资情况及或有负债等
情况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事项。公司总体经营状况良好,负债总体水平和结构合理,资
产流动性较好,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保持合理水平,公司偿债能力较强。公司资产盈利
能力强,主营业务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盈利水平快速增长,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良好,
为公司偿付债务提供了充分保障。
(五)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资产周转效率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效率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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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8.14 8.45 6.82 5.74
存货周转率 2.21 2.64 2.53 1.96
总资产周转率 2.30 2.48 2.33 1.98
公司 2010 年、2011 年、2012 年和 2013 年 1-6 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5.74、
6.82、8.45 和 8.14,总体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是公司在严格进行销售信用控制的情况
下,应收账款回款良好。
公司 2010 年、2011 年、2012 年和 2013 年 1-6 月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96、2.53、
2.64 和 2.21,总体呈上升趋势,主要是由于公司产品竞争力强,销售增长较快,同时由
于存货管理能力的提升,存货周转能力也有所提高。2013 年 1-6 月存货周转率略有下降
的主要是由于公司为下半年生产提前储备原材料和委托加工物资。
公司 2010 年、2011 年、2012 年和 2013 年 1-6 月的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1.98、2.33、
2.48 和 2.30,总体呈上升趋势,反映公司对总体资产的管理水平较高,资产周转效率良
好。
2、公司资产周转能力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
恒瑞医药 振东制药 佐力药业 红日药业 北陆药业 本公司
科目 2013 年 2013 年 2013 年 2013 年 2013 年 中值 2013 年
1-6 月 1-6 月 1-6 月 1-6 月 1-6 月 1-6 月
应收账款周转率 4.00 3.16 8.15 4.49 3.57 4.00 8.14
存货周转率 3.67 3.42 2.26 2.08 1.65 2.26 2.21
总资产周转率 0.95 0.51 0.47 1.00 0.53 0.53 2.30
数据来源:同业可比公司半年报
公司 2013 年 1-6 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主要原因是公司
的销售增长较快且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
公司 2013 年 1-6 月的存货周转率略低于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主要原因是公司为
下半年生产提前储备原材料和委托加工物资。
公司 2013 年 1-6 月的总资产周转率高于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主要原因在于销售
收入的快速增长且公司对于资产的总体管理能力较强,资产使用效率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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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以上分析可见公司资产周转能力较强,经营稳健,管理水平较高,运营风险较低。
十三、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的变化趋势、构成及原因分析
1、营业收入的变动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124,565 204,083 130,309 81,313
其他业务收入 4 8 1
营业收入 124,570 204,091 130,310 81,361
营业收入增长率 - 56.62% 60.16%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呈快速增长趋势。2010 年度、2011 年度、2012 年度和 2013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81,361 万元、130,310 万元、204,091 万元和 124,565 万
元。2011 年度和 2012 年度营业收入较上一年的增长率分别为 60.16%和 56.62%。2010
年以来,公司营业收入较快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①医药行业、消化及抗肿瘤细分市场
稳健、向好;②主要产品销售额快速增长,产品疗效较好,质量稳定。同时,公司在营
销方面的投入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不断加强营销队伍建设,在国内建立了良好的营销
渠道,提高了市场开拓能力,有效推动了公司销售的持续增长;③产品结构不断改善,
陆续推出市场认可度较高的产品,如奥维加等。
2、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按产品分类
单位:万元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消化类 100,092 80.35% 160,781 78.78% 99,520 76.37% 60,316 74.18%
抗肿瘤类 23,494 18.86% 41,763 20.46% 29,120 22.35% 19,528 24.02%
其他类 979 0.79% 1,539 0.75% 1,668 1.28% 1,470 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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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124,565 100% 204,083 100% 130,309 100% 81,313 1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消化类及抗肿瘤类产品的生产和销售。2010 年度、
2011 年度、2012 年度和 2013 年 1-6 月,二者加总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8.19%、98.72%、99.25%和 99.21%,消化类及抗肿瘤类产品销售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比例,保持相对稳定。其中,消化类产品收入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4.18%、
76.37%、78.78%和 80.35%,消化类产品销售额占比逐年提高;抗肿瘤类产品收入占同
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4.02%、22.35%、20.46%和 18.86%,占主营业务收入比
例略有下降。
报告期内,主要产品销售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产品名称 产品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奥西康 消化类 55,028 44.18% 93,498 45.81% 68,728 52.74% 54,450 66.96%
奥维加 消化类 43,345 34.80% 64,745 31.73% 29,069 22.31% 4,325 5.32%
奥先达 抗肿瘤类 6,160 4.94% 11,818 5.79% 8,838 6.78% 6,085 7.48%
奥正南 抗肿瘤类 1,706 1.37% 3,981 1.95% 4,444 3.41% 4,323 5.32%
奥诺先 抗肿瘤类 9,336 7.49% 13,481 6.61% 6,139 4.71% 2,467 3.03%
其他 - 8,990 7.22% 16,560 8.11% 13,091 10.05% 9,663 11.88%
合计 - 124,565 100% 204,083 100% 130,309 100% 81,313 100%
(2)按销售模式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奥西康、奥维加、奥先达、奥正南、奥诺先。2010 年度、
2011 年度、2012 年度和 2013 年 1-6 月,上述五个主要产品销售额加总占同期主营业务
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8.11%、89.95%、91.89%和 92.78%。其中奥西康占比最大,2010
年度、2011 年度、2012 年度和 2013 年 1-6 月,奥西康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
为 66.96%、52.74%、45.81%和 44.18%,随着包括奥维加在内的其他品种销售额的迅速
增长,奥西康的销售占比呈逐年下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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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在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下以及代理模式下的金额、数量、平均销
售价格如下表所示:
奥西康
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 代理模式
年份 金额 数量 平均销售价格 金额 数量 平均销售价格
(万元) (万支) (元) (万元) (万支) (元)
2010 年 34,211 677 51 20,239 878
2011 年 37,712 785 48 31,015 1,355
2012 年 62,530 1,332 47 30,968 1,216
2013 年 1-6 月 36,212 774 47 18,816 720
奥维加
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 代理模式
年份 金额 数量 平均销售价格 金额 数量 平均销售价格
(万元) (万支) (元) (万元) (万支) (元)
2010 年 2,825 38 74 1,500 31
2011 年 22,626 312 73 6,442 147
2012 年 48,762 680 72 15,983 356
2013 年 1-6 月 34,011 492 69 9,334 205
奥先达
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 代理模式
年份 金额 数量 平均销售价格 金额 数量 平均销售价格
(万元) (万支) (元) (万元) (万支) (元)
2010 年 5,005 40 126 1,080 24
2011 年 7,257 67 109 1,581 33
2012 年 9,914 96 103 1,904 41
2013 年 1-6 月 5,146 54 96 1,014 22
奥正南
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 代理模式
年份 金额 数量 平均销售价格 金额 数量 平均销售价格
(万元) (万支) (元) (万元) (万支) (元)
2010 年 1,950 7 272 2,373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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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正南
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 代理模式
年份 金额 数量 平均销售价格 金额 数量 平均销售价格
(万元) (万支) (元) (万元) (万支) (元)
2011 年 2,125 7 308 2,319 31
2012 年 1,945 8 243 2,036 30
2013 年 1-6 月 659 4 187 1,047 17
奥诺先
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 代理模式
年份 金额 数量 平均销售价格 金额 数量 平均销售价格
(万元) (万支) (元) (万元) (万支) (元)
2010 年 2,467 7 369 - - -
2011 年 6,139 17 363 - - -
2012 年 13,481 39 346 - - -
2013 年 1-6 月 9,336 29 319 - - -
两种模式下,产品的价格主要根据各省市的招投标价格、市场对经销商的合理利润
水平,通过商业谈判确定。在代理模式下,由于专业化学术推广工作主要由经销商负责,
公司考虑其合理的费用支出而给予适当让利,因此一般情况下,代理模式下的药品销售
价格低于专业化学术推广下的价格。各省市的招投标价格差异等因素导致相同产品在不
同地区销售价格有差异,且公司产品在各地区销量的增长幅度不同,各地区销量占比有
所波动,从而导致报告期平均销售价格出现波动。
(3)营业收入较快增长的具体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收入、各产品类别及产品销售均较快增长,主要是由于:
1)公司近年来销售收入迅速增长主要得益于国内整个医药行业、消化类及抗肿瘤
药、注射用 PPI 市场的较快发展
近年来,我国医药行业得到了迅速发展。2011 年,医药工业总产值已达 16,280 亿
元,2003 年至 2011 年复合增长率为 23.07%。2011 年度,全行业累计实现利润总额 1,493
亿元,2003 年至 2011 年复合增长率为 24.66%。公司主要产品为消化类药和抗肿瘤类药,
从胃用药市场来看,2011 年胃用药市场药物销售规模超过 240 亿元,相比 2010 年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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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 13.5%,维持了较高的增长势头;从抗肿瘤类药市场来看,抗肿瘤药物市场规模 2007
年以来销售保持了快速增长,2011 年达到了 587 亿元。
公司的主要消化类产品均为 PPI 注射剂产品,目前市场上消化类用药的注射剂产品
有奥美拉唑钠、泮托拉唑钠、兰索拉唑、埃索美拉唑钠四种,PPI 注射剂产品合计市场
销售额从 2008 年的 37.29 亿元,上升至 2011 年的 85.84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32.04%。
2008 年以来,注射用奥美拉唑钠市场销售额从 2008 年的 21.67 亿元,上升至 2011
年的 39.30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21.95%。注射用兰索拉唑自本公司 2008 年在国内
首家上市后,市场迅速增加,2011 年销售额已达 7.06 亿元,保持了快速的增长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抗肿瘤类产品所在细分市场类别的销售额均较快增长。注射用奈
达铂市场容量 2010 年-2012 年年复合增长率为 39.96%,注射用奥沙利铂 2010 年-2012
年的复合增长率为 16.26%,注射用右丙亚胺为公司独家上市产品,报告期内其市场销
售规模快速增加,2010 年注射用右丙亚胺的销售额为 2,467 万元,2012 年销售额已达
13,481 万元,2013 年 1-6 月销售额达 9,336 万元。
2)公司近年来销售收入迅速增长还得益于品牌、销售网络和主要产品的竞争优势
①公司品牌销售效应逐步形成,有助于促进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报告期内随着公
司专业化学术推广的广泛开展,公司产品的品牌地位和受认可程度逐步提高,公司主要
产品也被临床医师、病人所广泛认可。
②随着公司营销网络逐步建立,销售区域不断扩大,使客户数量稳步增长,特别是
终端用户数量的增加,使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收入持续增长。报告期内,销售公司产品的
县级以上医院数量从 1,400 余家增加到约 4,000 家。
③公司主要产品竞争力较强、质量较高、销售增长普遍快于所处行业平均水平。
首先,主要产品奥西康凭借品牌优势、广泛的适应症范围、产品疗效稳定,其专用
溶剂获国家发明专利等优势,自 2009 年以来持续增长,其市场占有率逐步提高。根据
中国药学会数据,2012 年奥西康在注射用奥美拉唑钠中销售额排名第一,2012 年度销
售额达 93,498 万元。
其次,公司 2008 年国内首家上市销售的奥维加,凭借公司品牌的市场影响力,率
先抢占市场先机,销售额在报告期内迅速增长,从 2010 年的仅 4,325 万元,增加到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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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的 64,745 万元,2013 年 1-6 月销售额达 43,345 万元,推动了公司收入的较快增长。
另外,公司抗肿瘤类产品销售逐年稳步增长,奥先达凭借其可靠的疗效和相对较小
的副作用,获得医生和患者的广泛认可,其在注射用奈达铂市场占有率近三年来始终保
持第一位。2010 年-2012 年销售额年复合增长率为 39.36%,销售额从 2010 年的 6,085
万元增长至 2012 年的 11,818 万元。
奥诺先为国内市场独家上市的注射用右丙亚胺。注射用右丙亚胺作为蒽环药物心脏
毒性保护剂,现已普遍用于预防和治疗对蒽环类药物有心脏不良反应的女性乳腺癌患
者,预计未来将保持较大的发展空间。2010 年-2012 年销售额年复合增长率为 133.77%,
销售额从 2010 年的 2,467 万元增至 2012 年的 13,481 万元,2013 年 1-6 月销售额达 9,336
万元。
(4)2012 年消化类和抗肿瘤类药品最高零售价下调对公司的影响
1)奥西康、奥维加原各地中标价受 2012 年消化类药品最高零售价调整的影响
2012 年 3 月 27 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消化类等药品价
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790 号),决定从 2012 年 5 月 1 日起调整部
分消化类等药品最高零售限价,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
位销售相关药品的价格不得超过此次公布的价格。最高零售价调整后,各地中标价上限
也相应发生变化。本次消化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调整涉及公司主要产品奥西康(40mg
和 20mg 两个规格)、奥维加,对于原中标价的具体影响如下:
①奥西康(40mg)
在奥西康(40mg)2011 年销售的 28 个省份中,8 个省份由于原中标价低于调整后
的中标价上限而未发生变化;2011 年,销售数量占公司全部奥西康(40mg)销售数量
9%以上的有 4 个省,中标价降价比例分别为 0%、0%、6.4%和 0.3%,整体降幅较小;
中标价降价幅度超过 20%的仅有三个省,2011 年这些省份的销售数量占公司全部奥西
康(40mg)销售数量比例分别为 1.6%、1.0%和 2.6%,销售数量较少。
以各地区 2011 年销售量占比为权重计算,在不考虑新一轮药品招投标影响的情况
下,公司各地区调整前和调整后的加权平均中标价分别为 63.2 元和 59.8 元,降幅为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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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奥西康(20mg)
在奥西康(20mg)2011 年销售的 22 个省份中,10 个省份由于原中标价低于调整
后的中标价上限而未发生变化;2011 年,销售数量占公司全部奥西康(20mg)销售数
量 9%以上的有 3 个省,中标价降价比例分别为 0%、0%和 6.3%,整体降幅较小;中标
价降价幅度超过 20%的省份有两个,2011 年此两省销售数量占公司全部奥西康(20mg)
销售数量比例分别为 0.9%和 1.4%,销售数量较少。
以各地区 2011 年销售量占比为权重计算,在不考虑新一轮药品招投标影响的情况
下,公司各地区调整前和调整后的加权平均中标价分别为 35.6 元和 33.9 元,降幅为
5.0%。
③奥维加
2011 年,销售数量占公司全部奥维加销售数量 9%以上的有 2 个省,中标价降价比
例分别为 5.2%和 0%,整体降幅较小;中标价降价幅度超过 20%的有两个省份,2011
年此两省销售数量占公司全部奥维加销售数量占分别为 0.6%和 0.02%,销售数量较少。
以各地区 2011 年销售量占比为销售权重计算,在不考虑新一轮药品招投标影响的
情况下,公司各地区降价前和降价后的加权平均中标价分别为 99.0 元和 91.7 元,降幅
为 7.4%。
2)奥先达、奥正南、奥诺先原各地中标价受 2012 年抗肿瘤类药品最高零售价调
整的影响
2012 年 9 月 14 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免疫抗肿瘤和血
液系统类等药品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2938 号),决定从 2012 年
10 月 8 日起调整部分抗肿瘤类等药品最高零售限价,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
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相关药品的价格不得超过此次公布的价格。
本次抗肿瘤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调整涉及公司主要产品奥先达(50mg 和 10mg 两
个规格)、奥正南(100mg 和 50mg 两个规格)、奥诺先,对于原中标价的具体影响如下:
① 奥先达(50mg)
在奥先达(50mg)2012 年 1-6 月销售的 20 个省份中,6 个省份由于原中标价低于
调整后的中标价上限而未发生变化;2012 年 1-6 月,销售数量占公司全部奥先达(5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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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数量 9%以上的有 4 个省,中标价降价比例分别为 0.00%、19.75%、11.03%和 0.00%;
中标价降价幅度超过 25%的仅有 1 个省,2012 年 1-6 月该省份的销售数量占公司全部
奥先达(50mg)销售数量比例为 8.47%。
以各地区 2012 年 1-6 月销售量占比为权重计算,公司各地区调整前和调整后的加权
平均中标价分别为 492 元和 422 元,降幅为 14.21%。
② 奥先达(10mg)
在奥先达(10mg)2012 年 1-6 月销售的 23 个省份中,4 个省份由于原中标价低于
调整后的中标价上限而未发生变化;2012 年 1-6 月,销售数量占公司全部奥先达(10mg)
销售数量 9%以上的有 4 个省,中标价降价比例分别为 24.44%、0.00%、10.72%和 0.00%;
中标价降价幅度超过 25%的仅有 3 个省,2012 年 1-6 月这些省份的销售数量占公司全
部奥先达(10mg)销售数量比例分别为 1.23%、0.37%、4.95%。
以各地区 2012 年 1-6 月销售量占比为权重计算,在不考虑新一轮药品招投标影响的
情况下,公司各地区调整前和调整后的加权平均中标价分别为 124 元和 107 元,降幅为
13.48%。
③ 奥正南(100mg)
在奥正南(100mg)2012 年 1-6 月销售的 21 个省份中,7 个省份由于原中标价低于
调整后的中标价上限而未发生变化;2012 年 1-6 月,销售数量占公司全部奥正南(100mg)
销售数量 9%以上的有 4 个省,中标价降价比例分别为 0.00%、21.40%、16.58%和 2.90%;
中标价降价幅度超过 25%的仅有 2 个省,2012 年 1-6 月这些省份的销售数量占公司全
部奥先达(100mg)销售数量比例分别为 1.70%、2.04%,销售数量相对较少。
以各地区 2012 年 1-6 月销售量占比为权重计算,在不考虑新一轮药品招投标影响的
情况下,公司各地区调整前和调整后的加权平均中标价分别为 538 元和 481 元,降幅为
10.59%。
④ 奥正南(50mg)
在奥正南(50mg)2012 年 1-6 月销售的 22 个省份中,11 个省份由于原中标价低于
调整后的中标价上限而未发生变化;2012 年 1-6 月,销售数量占公司全部奥正南(50mg)
销售数量 9%以上的有 2 个省,中标价降价比例分别为 0.00%和 0.88%;中标价降价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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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超过 25%的仅有 3 个省,2012 年 1-6 月这些省份的销售数量占公司全部奥正南(50mg)
销售数量比例分别为 2.02%、7.88%、7.80%。
以各地区 2012 年 1-6 月销售量占比为权重计算,在不考虑新一轮药品招投标影响的
情况下,公司各地区调整前和调整后的加权平均中标价分别为 313 元和 275 元,降幅为
12.00%。
⑤ 奥诺先
2012 年 1-6 月,销售数量占公司全部奥诺先销售数量 9%以上的有 4 个省,中标价
降价比例分别为 5.76%、10.45%、11.96%、12.51%;2012 年 1-6 月公司奥诺先销售的
省份中,中标价降幅均未超过 25%。
以各地区 2012 年 1-6 月销售量占比为权重计算,公司各地区调整前和调整后的加权
平均中标价分别为 458 元和 407 元,降幅为 11.17%。
综上所述,公司生产和销售的消化类和抗肿瘤类产品在全国各地区的中标价格整体
并未因本次降价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相对有限。
3)本次消化类和抗肿瘤类药品最高零售价下调对公司成长性的影响
本次消化类和抗肿瘤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下调涉及产品范围较广,属于全行业的药
品价格调整,符合药品价格变化的整体趋势,并非针对部分药品或部分药品生产企业。
药品价格调整有利于有效减轻患者负担,同时鼓励优质价廉药品的生产供应,进一步促
进市场公平竞争。
假设本次发改委调整消化类和抗肿瘤类药品最高零售价从 2011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
行,模拟测算奥西康、奥维加、奥先达、奥诺先、奥正南五种主要药品降价对公司收入
和利润总额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模拟数据较实际 模拟数据较实际数据
模拟 实际
项目 数据减少值 降低比例
数据 数据
① =②-① ② =③/①
一、营业收入 1 4
注 -注
122,174 130,310 8,136 6.24%
减:营业成本 11,735 11,735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5
注
1,823 1,961 138 7.05%
销售费用 6
注
76,017 81,082 5,065 6.24%
管理费用 17,618 17,6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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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数据较实际 模拟数据较实际数据
模拟 实际
项目 数据减少值 降低比例
数据 数据
① =②-① ② =③/①
财务费用 482 482 - -
资产减值损失 273 273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15 15 - -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9 -69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4,172 17,104 2,932 17.14%
加:营业外收入 1,141 1,141 - -
减:营业外支出 261 261 - -
三、利润总额 15,052 17,985 2,932 16.30%
注 1:假设 2011 年度上述五种产品销售价格的平均降价幅度,分别按本轮最高零售价下调测算
的各产品(含不同规格)在各地加权平均中标价格的降价幅度确定,其中奥西康平均降幅为 5.20%、
奥维加平均降幅为 7.40%、奥先达平均降幅为 13.85%、奥正南平均降幅为 11.30%、奥诺先平均降幅
为 11.17%;
注 2:假设 2011 年度上述五种产品销售数量不因本次价格调整发生变化;
注 3:模拟测算降价产品 2011 年收入=降价前产品收入×(1-价格平均降幅);
注 4:假设公司其他产品销售收入不因本次价格调整发生变化;
注 5:模拟测算营业税金及附加=实际营业税金及附加-模拟测算营业收入减少值×17%×营业税
金及附加费率
注 6:由于公司各年按照营业收入的预计实现情况对销售费用进行预算管理并严格执行,使公
司各年销售费用与营业收入呈相对稳定的比例关系,因此,在营业收入降低的情况下,销售费用也
将相应减少。所以,当假设本次价格调整而引起收入下降时销售费用也应呈下降趋势,故假定 2011
年销售费用率保持不变,仍为 62.22%;
注 7:本次价格调整不影响产品的单位成本和销量,因此假设营业成本不因本次价格调整发生
变化;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其他科目相对固定,与本次价格调整没有直接关系,因此也均假设不
发生变化。
根据模拟测算的结果,假设本轮最高零售价调整从 2011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公
司 2011 年收入将下降 8,136 万元,下降比例为 6.24%;公司 2011 年利润总额将下降 2,932
万元,下降比例为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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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本次发改委调整消化类和抗肿瘤类药品价格对公司消化类和抗肿瘤类主要产
品中标价的综合影响较小,本次药品降价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不构成重大不
利影响。本公司将通过加大专业化学术推广力度,大力发展全品种推广策略;加速销售
网络搭建,实现市场全面渗透;加快产品创新,持续推出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新品种等
措施进一步扩大公司品牌影响力,保持公司良好的成长性。
3、营业收入构成分析-按地区分类
单位:万元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地区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华东地区 50,195 40.30% 79,171 38.79% 51,668 39.65% 35,705 43.91%
华北地区 25,425 20.41% 40,366 19.78% 25,643 19.68% 14,194 17.46%
华南地区 15,011 12.05% 31,034 15.21% 16,650 12.78% 9,090 11.18%
华中地区 10,773 8.65% 19,336 9.47% 13,386 10.27% 8,814 10.84%
西南地区 10,811 8.68% 16,175 7.93% 11,073 8.50% 6,798 8.36%
西北地区 6,829 5.48% 9,720 4.76% 5,840 4.48% 3,239 3.98%
东北地区 5,522 4.43% 8,272 4.05% 6,033 4.63% 3,437 4.23%
其他地区 - - 9 0.00% 15 0.01% 35 0.04%
合计 124,565 100% 204,083 100% 130,309 100% 81,313 100%
报告期内,公司各地区的销售额逐年均有较快增长,主要集中在华东、华北、华南、
华中及西南地区,2010 年度、2011 年度、2012 年度和 2013 年 1-6 月,上述区域销售额
合计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91.75%、90.88%、91.18%和 90.09%,报告期内各地区销售占比
相对平稳,其中华东地区销售额最大,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3.91%、39.65%、38.79%
和 40.30%。
4、营业收入构成分析-按客户分类
报告期前五大客户及其所属销售模式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排名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销售模式
2013 年 1 康德乐(湖北)医药有限公司 3,740 3.00% 专业化学术推广
1-6 月 2 华润山东医药有限公司 3,289 2.64% 专业化学术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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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排名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销售模式
3 江苏省润天生化医药有限公司 3,068 2.46% 专业化学术推广
4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2,896 2.33% 专业化学术推广
5 浙江医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835 2.28% 代理
合计 15,829 12.71% -
1 华润山东医药有限公司 7,309 3.58% 专业化学术推广
2 江苏省润天生化医药有限公司 6,418 3.14% 专业化学术推广
3 湖北永裕医药有限公司 6,236 3.06% 专业化学术推广
2012 年
4 上海医药分销控股有限公司 6,116 3.00% 专业化学术推广
5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5,373 2.63% 专业化学术推广
合计 31,454 15.41% -
1 福州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7,316 5.61% 专业化学术推广
2 江苏省润天生化医药有限公司 4,770 3.66% 专业化学术推广
3 上海医药分销控股有限公司 4,454 3.42% 专业化学术推广
2011 年
4 华润山东医药有限公司 4,359 3.35% 专业化学术推广
5 四川省医药器械有限公司营业部 3,920 3.01% 代理
合计 24,820 19.05% -
1 福州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5,650 6.94% 专业化学术推广
2 江苏省润天生化医药有限公司 4,195 5.16% 专业化学术推广
3 四川省医药器械有限公司营业部 2,795 3.44% 代理
2010 年
4 上海医药分销控股有限公司 2,499 3.07% 专业化学术推广
5 合肥亿帆医药经营有限公司 1,830 2.25% 代理
合计 16,970 20.86% -
2010 年度、2011 年度、2012 年度和 2013 年 1-6 月,公司来自前五大客户的营业收
入合计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总额的 20.86%、19.05%、15.41%和 12.71%。公司的前五大
客户集中度较低,且逐年下降。
经销商与公司多年来持续合作,且采购额逐年上升。在两种销售模式下,即专业化
学术推广模式及代理模式,经销商对公司产品采购的主要原则为“以销定采”,即经销商
根据其自身药品的库存情况、医院实际的订单需求,确定采购特定产品,因此产品周转
较快。由于公司产品质量较好,经销商采购公司产品最终销售实现情况良好,报告期内
不存在经销商囤货或积压现象,公司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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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期调节收入情形。
(二)营业成本的变化趋势、构成及原因分析
1、营业成本变动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成本及年增长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营业成本 8,228 14,658 11,735 7,781
营业成本增长率 - 24.91% 50.82% -
占营业收入比例 6.61% 7.18% 9.01% 9.56%
2010 年度、2011 年度、2012 年度和 2013 年 1-6 月,公司的营业成本分别为 7,781
万元、11,735 万元、14,658 万元和 8,228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56%、9.01%、
7.18%和 6.61%。公司营业成本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主要原因是公司所生产的主要产
品原材料成本较低,且公司的生产成本控制较好,2010 年以来,公司营业成本占营业
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主要原因是公司规模化生产后,持续优化生产成本控制水平。
2、营业成本的构成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按材料分类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金额 5,333 9,598 7,983 5,409
直接材料
占营业成本比重 64.82% 65.48% 67.84% 69.52%
金额 771 1,372 1,021
直接人工
占营业成本比重 9.37% 9.36% 8.70% 7.58%
金额 809 1,444 1,084
能源费用
占营业成本比重 9.83% 9.85% 9.24% 10.09%
金额 1,315 2,244 1,670
其他制造费用
占营业成本比重 15.98% 15.31% 14.23% 12.81%
金额 8,228 14,658 11,735 7,781
合计
占营业成本比重 100% 100%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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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要素是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能源费用及其他制造费用,
报告期内各项目占总成本比重保持平稳波动,营业成本金额与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趋势一
致。
直接材料费用为营业成本占比最大的项目,主要包括消化类及抗肿瘤类药品的原材
料和西林瓶、胶塞等产品包装材料。2010 年度、2011 年度、2012 年度和 2013 年 1-6
月各期直接材料费用占营业成本比重分别为 69.52%、67.84%、65.48%和 64.82%。报告
期内的占比下降主要为材料用量和价格的正常变动。
直接人工费用在报告期间内有所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生产人员的增加和人均员工
工资的增长。2010 年度、2011 年度、2012 年度和 2013 年 1-6 月各期直接人工费用占营
业成本比重分别为 7.58%、8.70%、9.36%和 9.37%,比例逐年上升。
能源费用在报告期内占营业成本比例相对平稳,其中 2010 年度、2011 年度、2012
年度和 2013 年 1-6 月各期能源费用占营业成本比重分别为 10.09%、9.24%、9.85%和
9.83%。
其他制造费用主要包括生产设备折旧、车间运营费用等,其占营业成本比例有所上
升,2010 年度、2011 年度、2012 年度和 2013 年 1-6 月各期其他制造费用占营业成本比
重分别为 12.81%、14.23%、15.31%和 15.98%。报告期内的占比上升主要因为 2009 年
之后公司陆续有大量新设备投入使用,致使折旧额相应增加,同时车间运营费用随着生
产规模的增加而增加。
(2)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按产品分类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产品名称 产品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奥西康 消化类 2,771 33.68% 5,180 35.34% 4,813 41.02% 3,570 45.87%
奥维加 消化类 2,350 28.56% 4,263 29.08% 2,527 21.54% 486 6.25%
奥先达 抗肿瘤类 734 8.92% 1,181 8.06% 884 7.53% 731 9.39%
奥正南 抗肿瘤类 364 4.43% 659 4.49% 701 5.97% 634 8.15%
奥诺先 抗肿瘤类 564 6.86% 743 5.07% 399 3.40% 254 3.27%
其他 - 1,443 17.54% 2,632 17.96% 2,411 20.54% 2,106 27.07%
合计 - 8,228 100% 14,658 100% 11,735 100% 7,781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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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度、2011 年度、2012 年度和 2013 年 1-6 月,公司主要产品奥西康、奥维加、
奥先达、奥正南、奥诺先的生产成本合计分别占营业成本的 72.93%、79.46%、82.04%
和 82.45%,主要产品的成本占营业成本比重持续上升,与主要产品收入占全部营业收
入的比例持续上升的趋势一致。
(3)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时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万元) 占采购总额比重
1 肖特新康药品包装有限公司 1,566 17.64%
2 山东铂源药业有限公司 1,135 12.78%
3 天津市启恒科技有限公司 896 10.09%
2013年1-6月
4 湖北华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548 6.18%
5 温州益丰印刷有限公司 480 5.40%
合计 4,624 52.09%
1 山东铂源药业有限公司 1,865 14.47%
2 天津市启恒科技有限公司 1,859 14.43%
3 苍南县民政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1,338 10.39%
2012年
4 浙江新康药用玻璃有限公司 1,211 9.39%
5 肖特新康药品包装有限公司 921 7.15%
合计 7,194 55.83%
1 浙江新康药用玻璃有限公司 1,871 21.36%
2 山东铂源化学有限公司 1,073 12.26%
3 天津市启恒科技有限公司 1,065 12.16%
2011年
4 苍南县民政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1,042 11.89%
5 上海海外进出口有限公司 728 8.32%
合计 5,779 65.99%
1 山东铂源化学有限公司 1,453 22.42%
2 浙江新康药用玻璃有限公司 979 15.10%
3 苍南民政印刷厂 736 11.36%
2010年
4 上海海外进出口有限公司 498 7.69%
5 上海三维制药有限公司 425 6.55%
合计 4,091 6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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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度、2011 年度、2012 年度和 2013 年 1-6 月,公司来自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
总额合计分别占当期采购总额的 63.12%、65.99%、55.83%和 52.09%。公司的前五大供
应商占比较为稳定,主要供应商均多年长期合作且合作关系稳定。
(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综合毛利及毛利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营业收入 124,570 204,091 130,310 81,361
营业成本 8,228 14,658 11,735 7,781
毛利润 116,341 189,433 118,575 73,580
毛利润增长率 - 59.76% 61.15% 35.79%
综合毛利率 93.39% 92.82% 90.99% 90.44%
报告期内,随着主营业务收入增加、生产成本的有效控制、生产规模效应的显现,
公司毛利润持续增长,2010 年度、2011 年度、2012 年度和 2013 年 1-6 月,公司毛利润
分别为 73,580 万元、118,575 万元、189,433 万元和 116,341 万元。2011 年和 2012 年较
上年分别增长 61.15%和 59.76%。
2010 年度、2011 年度、2012 年度和 2013 年 1-6 月,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90.44%、
90.99%、92.82%和 93.39%。公司于报告期内的综合毛利率较高,主要原因是:①公司
符合医药行业企业特点,产品研发和市场推广的支出较大,而目前公司现有部分主要品
种已进入成熟期,并且营销效果开始逐渐显现;②公司主要产品核心议价能力强、单个
产品毛利率相对较高;③公司没有毛利较低的其他业务,如医药商业、原料药销售等;
④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策略、销售区域和销售模式上的比例变动影响综合毛利率;⑤公司
对生产成本控制和生产规模效应的显现,使公司生产成本保持较低水平,另外,报告期
内受原材料价格下降影响,单位生产成本也有所下降等。
2、主要产品类别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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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项目
毛利润 比例 毛利率 毛利润 比例 毛利率 毛利润 比例 毛利率 毛利润 比例 毛利率
消化类 94,728 81.43% 94.64% 150,905 79.66% 93.86% 91,789 77.41% 92.23% 56,005 76.16% 92.85%
抗肿瘤
20,941 18.00% 89.13% 37,522 19.81% 89.84% 25,635 21.62% 88.03% 16,493 22.43% 84.46%
类
其他类 668 0.57% 68.18% 998 0.53% 64.85% 1,149 0.97% 68.88% 1,034 1.41% 70.37%
合计 116,337 100% 93.39% 189,425 100% 92.82% 118,574 100% 90.99% 73,532 100% 90.43%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润主要来自消化类和抗肿瘤类产品,2010 年度、2011
年度、2012 年度和 2013 年 1-6 月,两类产品毛利润合计占公司毛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
为 98.59%、99.03%、99.47%和 99.43%。其中,消化类产品毛利润占毛利润总额的比例
为 76.16%、77.41%、79.66%和 81.43%。抗肿瘤类产品毛利润占毛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22.43%、21.62%、19.81%和 18.00%。
2010 年度、2011 年度、2012 年度和 2013 年 1-6 月,公司消化类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92.85%、92.23%、93.86%和 94.64%,抗肿瘤类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84.46%、88.03%、89.84%
和 89.13%。报告期内消化类和抗肿瘤类产品毛利率基本稳定、小幅波动的主要原因是
各产品销售策略、销售区域和销售模式上的比例波动、各产品的销售占比及毛利率波动、
产品原料药价格波动以及产品的成品率有所波动所致。
3、主要产品的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单位:万元
2013 年 1-6 月
占毛利润总额 单项
项目 产品收入 产品成本 毛利润
比例 毛利率
奥西康 55,028 2,771 52,257 44.92% 94.96%
奥维加 43,345 2,350 40,995 35.24% 94.58%
奥先达 6,160 734 5,426 4.66% 88.08%
奥正南 1,706 364 1,342 1.15% 78.66%
奥诺先 9,336 564 8,772 7.54% 93.96%
其他 8,990 1,443 7,547 6.49% 83.95%
合计 124,565 8,228 116,337 100% 9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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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2 年度
占毛利润总额 单项
项目 产品收入 产品成本 毛利润
比例 毛利率
奥西康 93,498 5,180 88,318 46.62% 94.46%
奥维加 64,745 4,263 60,483 31.93% 93.42%
奥先达 11,818 1,181 10,637 5.62% 90.00%
奥正南 3,981 659 3,322 1.75% 83.46%
奥诺先 13,481 743 12,738 6.72% 94.49%
其他 16,560 2,632 13,928 7.35% 84.11%
合计 204,083 14,658 189,425 100% 92.82%
单位:万元
2011 年度
占毛利润总额 单项
项目 产品收入 产品成本 毛利润
比例 毛利率
奥西康 68,728 4,813 63,915 53.90% 93.00%
奥维加 29,069 2,527 26,542 22.38% 91.31%
奥先达 8,838 884 7,954 6.71% 90.00%
奥正南 4,444 701 3,743 3.16% 84.23%
奥诺先 6,139 399 5,740 4.84% 93.50%
其他 13,091 2,411 10,680 9.01% 81.58%
合计 130,309 11,735 118,574 100% 90.99%
单位:万元
2010 年度
占毛利润总额 单项
项目 产品收入 产品成本 毛利润
比例 毛利率
奥西康 54,450 3,570 50,880 69.19% 93.44%
奥维加 4,325 486 3,839 5.22% 88.76%
奥先达 6,085 731 5,354 7.28% 87.99%
奥正南 4,323 634 3,689 5.02% 85.34%
奥诺先 2,467 254 2,213 3.01% 89.69%
其他 9,663 2,106 7,557 10.28% 78.20%
合计 81,313 7,781 73,532 100% 9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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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均较高,产品的毛利率主要是受产品销售价和单位成本的影
响。
4、主要产品单位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13 年 1-6 月
主要产品名称 直接材料 直接人工 其他制造费用 能源费用 单位成本合计
奥西康 1.13 0.19 0.28 0.25 1.85
奥维加 2.86 0.15 0.17 0.19 3.37
奥先达 6.79 0.74 1.37 0.78 9.68
奥正南 13.70 1.40 2.01 1.07 18.18
奥诺先 3.05 5.04 8.99 2.23 19.31
单位:元
2012 年度
主要产品名称 直接材料 直接人工 其他制造费用 能源费用 单位成本合计
奥西康 1.32 0.17 0.32 0.22 2.03
奥维加 2.96 0.28 0.48 0.40 4.12
奥先达 6.21 0.65 1.19 0.59 8.64
奥正南 13.41 1.23 1.93 1.03 17.60
奥诺先 2.93 7.52 6.52 2.18 19.15
单位:元
2011 年度
主要产品名称 直接材料 直接人工 其他制造费用 能源费用 单位成本合计
奥西康 1.51 0.18 0.33 0.23 2.25
奥维加 4.32 0.28 0.51 0.40 5.51
奥先达 6.26 0.70 1.28 0.63 8.86
奥正南 13.73 1.42 2.27 1.20 18.62
奥诺先 3.31 10.21 7.00 3.07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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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2010 年度
主要产品名称 直接材料 直接人工 其他制造费用 能源费用 单位成本合计
奥西康 1.49 0.21 0.32 0.28 2.30
奥维加 5.43 0.38 0.64 0.56 7.01
奥先达 9.47 0.53 0.94 0.59 11.53
奥正南 12.97 1.31 2.50 1.51 18.29
奥诺先 8.41 16.17 10.25 3.19 38.02
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能源费用及其他制造费用构
成。直接材料费用为营业成本占比最大的项目,主要包括消化类及抗肿瘤类药品的原材
料和西林瓶、胶塞等产品包装材料。直接人工费用在报告期间内主要为生产人员工资费
用。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要产品单位成本相对较低且基本保持平稳,单位成本的波动主要
受原材料价格变化、人工成本上升和规模效应的影响。
5、综合毛利率及主导产品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1)公司没有毛利率较低的业务板块,其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大多同时拥有如
医药商业、原料药销售等毛利率相对较低的业务,从而拉低了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综
合毛利率。部分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业务板块及相应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恒瑞医药 2013 年 1-6 月毛利及毛利率情况
项目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润 毛利率
片剂药 57,760 9,655 48,105 83.28%
针剂药 238,736 52,939 185,797 77.83%
数据来源:恒瑞医药半年报
单位:万元
振东制药 2013 年 1-6 月毛利及毛利率情况
项目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润 毛利率
中药 31,279 4,893 26,385 84.36%
数据来源:振东制药半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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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佐力药业 2013 年 1-6 月毛利及毛利率情况
项目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润 毛利率
乌灵系列 19,683 2,457 17,226 87.52%
数据来源:佐力药业半年报
单位:万元
红日药业 2013 年 1-6 月毛利及毛利率情况
项目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润 毛利率
成品药 60,604 6,665 53,939 89.00%
中药配方颗粒及饮片 32,737 7,257 25,479 77.83%
数据来源:红日药业半年报
单位:万元
北陆药业 2013 年 1-6 月毛利及毛利率情况
项目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润 毛利率
对比剂 13,648 4,101 9,547 69.95%
九味镇心 1,225 429 797 65.03%
降糖药 318 130 188 59.25%
数据来源:北陆药业半年报
由上表可见,可比上市公司中与公司业务接近的制剂药品的毛利率较高,2013 年
1-6 月恒瑞医药针剂药的毛利率为 77.83%、振东制药中药制剂的毛利率为 84.36%、佐
力药业乌灵系列的毛利率为 87.52%、红日药业成品药的毛利率为 89.00%及北陆药业对
比剂的毛利率为 69.95%。2013 年 1-6 月公司综合毛利率为 93.39%,略高于以上可比公
司。
(2)公司主要产品定价过程规范、单位成本合理、单个产品毛利率相对较高
公司主要产品毛利较高的原因在于单位产品售价大幅高于相应生产成本。从主要产
品销售定价来看,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等政
策及各省市的药品招标制度,积极参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在公司产品实现中标并
确定相应中标价格后,公司将根据不同地区的中标价,与各经销商谈判后,确定相应的
产品销售价格。凭借公司主要产品的核心竞争优势、品牌知名度以及有效的控制成本措
施,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相对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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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主导产品奥西康毛利率与可比上市公司的主要产品较为接近
目前已上市公司中没有与发行人产品结构相类似的公司,通过与医药部分上市公
司主导产品(类别)进行比较,2013 年 1-6 月本公司主导产品与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较
为接近,具体如下表所示:
恒瑞医药 振东制药 佐力药业 红日药业 北陆药业 本公司
血必净
针剂药 中药制剂 乌灵系列 对比剂 中值 奥西康
注射液
2013 年 2013 年 2013 年 2013 年 2013 年 2013 年
1-6 月 1-6 月 1-6 月 1-6 月 1-6 月 1-6 月
主导产品
77.83% 84.36% 87.52% 90.93% 69.95% 84.36% 94.46%
毛利率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半年报
公司的主导产品奥西康具有品牌优势、产品疗效稳定,且其专用溶剂获国家发明专
利等优势,其核心议价能力较强,同时由于生产成本控制得当,因此公司主导产品的毛
利率也相对较高。
(四)期间费用及营业外收入、支出分析
1、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的增减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科目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金额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入比重 入比重 入比重 入比重
销售费用 78,212 62.79% 128,977 63.20% 59.07% 81,082 62.22% 54.21% 52,579 64.62%
管理费用 16,616 13.34% 27,802 13.62% 57.81% 17,618 13.52% 79.56% 9,812 12.06%
212.00
财务费用 331 0.27% 688 0.34% 42.75% 482 0.37% 155 0.19%
%
合计 95,159 76.39% 157,467 77.16% 58.77% 99,182 76.11% 58.58% 62,546 76.87%
公司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2010 年度、2011 年度、2012
年度和 2013 年 1-6 月,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 62,546 万元、99,182 万元、157,467 万元和
95,159 万元,2011 年度和 2012 年度较上一年度增幅分别为 58.58%和 58.77%,占营业
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6.87%、76.11%、77.16%和 76.39%。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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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较高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为促进业务的发展而重视研发、营销投入并加快培育专业化人
才队伍。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结构基本稳定,销售费用占期间费用比重较高,这同公司为
实现销售规模和区域的迅速增长、需要较高营销投入和市场维护有关。2010 年度、2011
年度、2012 年度和 2013 年 1-6 月,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4.62%、62.22%、
63.20%和 62.79%,占比较为平稳。报告期内,公司重视市场渠道开拓,同时加强费用
预算管理,内部控制水平和资金运营效率均有一定提高。此外,2010 年以来公司管理
费用和财务费用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导致管理成本增加、研发活
动投入加大导致研发费用增加,以及贷款规模增长导致利息支出相应增长。
1)按销售费用性质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销售费用主要项目及所占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工资及福利 7,386 9.44% 9,359 7.26% 6,995 8.63% 2,959 5.63%
办公费 5,443 6.96% 7,739 6.00% 4,871 6.01% 3,753 7.14%
通讯费 1,167 1.49% 3,402 2.64% 1,830 2.26% 1,642 3.12%
差旅费 10,636 13.60% 15,794 12.25% 9,339 11.52% 7,551 14.36%
交通运输费 4,616 5.90% 4,843 3.76% 3,751 4.63% 3,445 6.55%
业务招待费 1,086 1.39% 1,785 1.38% 1,143 1.41% 713 1.36%
业务宣传费 8,681 11.10% 21,260 16.48% 13,093 16.15% 8,344 15.87%
学术推广费 35,131 44.92% 56,682 43.95% 34,716 42.82% 21,412 40.72%
劳务费 3,034 3.88% 6,230 4.83% 4,017 4.95% 1,681 3.20%
其他 1,034 1.32% 1,883 1.46% 1,328 1.64% 1,079 2.05%
合计 78,212 100% 128,977 100% 81,082 100% 52,579 100%
2)销售费用主要项目分析
从销售策略角度来看,报告期内公司一直重视加强自有销售网络建设和市场开拓力
度,加强品牌宣传,进行大量的学术推广活动,大力投入销售团队建设,并在公司营销
网络相对薄弱的地区开拓市场,由此带来了公司销售的较快增长以及销售费用的较快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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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同时,公司的部分产品如奥维加、奥诺先等药品正处于成长期,为了产品销售的拓
展,公司采取了专业化学术推广、业务宣传以及营销后技术人员跟踪服务等方式的营销
策略,也由此带来了较大的销售费用支出。
2010 年度、2011 年度、2012 年度和 2013 年 1-6 月,公司销售费用主要包括学术推
广费、业务宣传费、差旅费、工资及福利、办公费等,合计占销售费用的比重分别为
83.72%、85.12%、85.93%和 86.02%,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①学术推广费:专业化学术推广是公司主要的营销模式,通过专业化学术推广向市
场介绍药品的特点、最新基础理论和临床疗效研究成果等。报告期内由于公司销售区域
的扩大、使用公司药品医院的增加、新产品的不断推出、继续提升公司药品知名度的需
要等因素,公司组织的相关学术推广会议数量不断增加,学术会议的规模、规格也不断
提高,从 2010 年的 500 余场增加到 2012 年的 1,300 余场,从而使相应的学术推广费支
出增长较快。
②业务宣传费:报告期内公司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知名度,同时配合学术推广活动,
使相关学术活动更具影响力,公司加大了在专业医学期刊及其他媒体进行学术交流等的
投入,从而使相应的业务宣传费支出增长较快。
③工资及福利费:随着公司销售网络的完善,销售规模的扩大,公司销售人员数量
逐年增加,销售人员的薪酬水平的提高,从而使公司在报告期内工资及福利费发生额增
长较快。
④差旅费:主要为销售人员为推广或销售产品而发生的出差费用,报告期内随着公
司在全国的销售网络的扩张,销售人员数量和差旅次数的增加,及相关差旅标准的提高,
从而使相应的差旅费支出增长较快。
⑤办公费:主要为销售后勤部门及办事处相关办公费用,报告期内随着公司在全国
的销售网络不断完善,办事处数量逐步增加,从而使相应办公费用支出逐步增加。
随着公司产品销售规模的扩大、销售网络的扩展,公司将继续以专业化学术推广为
主要的营销策略,同时进一步加强严格的费用预算管理和控制。
3)与同业可比公司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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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瑞医药 振东制药 佐力药业 红日药业 北陆药业 本公司
科目 2013 年 2013 年 2013 年 2013 年 2013 年 中值 2013 年
1-6 月 1-6 月 1-6 月 1-6 月 1-6 月 1-6 月
销售费用/
33.47% 31.04% 55.84% 53.83% 36.50% 36.50% 62.79%
营业收入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半年报
2013 年 1-6 月,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
是可比公司上市后营销网络建设多已相对成熟,推广费用率相对较低,而公司部分产品
处于成长期,要保持在营销方面的投入以扩大市场占有率。另外,各公司收入结构差异、
销售模式差异、产品类型差异等也是导致可比公司之间销售费用率差异较大的重要原
因。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控制销售费用支出,严格执行费用预算,并加强产品的销售渠道
管理,充分发挥协同效应。
(2)管理费用
单位:万元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工资 3,089 18.59% 5,567 20.02% 3,022 17.15% 1,594 16.24%
办公费 905 5.44% 1,288 4.63% 705 4.00% 633 6.46%
差旅费 1,001 6.03% 1,673 6.02% 1,296 7.36% 874 8.90%
会务费 1,067 6.42% 2,124 7.64% 898 5.10% 664 6.76%
业务招待费 691 4.16% 1,199 4.31% 830 4.71% 329 3.35%
技术开发费 5,891 35.46% 9,964 35.84% 7,609 43.19% 3,253 33.16%
咨询及中介费 951 5.73% 1,099 3.95% 556 3.16% 449 4.57%
折旧摊销费 374 2.25% 555 2.00% 510 2.90% 485 4.94%
其他 2,646 15.93% 4,333 15.59% 2,191 12.44% 1,532 15.61%
合计 16,616 100% 27,802 100% 17,618 100% 9,812 100%
2010 年、2011 年、2012 年度和 2013 年 1-6 月,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9,812 万元、
17,618 万元、27,802 万元和 16,616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2.06%、13.52%、13.62%
和 13.34%,公司管理费用增长较快的主要项目包括管理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技术开
发费用及交通差旅费等,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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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开发费用:加强研发投入是公司不断推出新产品的基础,是保持持续盈利
能力的重要手段。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对研发项目投入,研发项目逐步增加、与海外研发
机构逐步开展合作、购置研发所需设备以及相应研发人员的工资增长,都促使公司技术
开发费用支出增长较快。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3,253 万元、7,609 万元、9,964
万元和 5,891 万元。报告期内研发项目都尚处于研究阶段,尚未获得生产许可而进行生
产,因而上述费用在发生时已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情形。
2)工资及福利费:管理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的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经营规模的不
断扩大,管理人员数量逐步增加,薪酬水平不断提高,从而使报告期内工资及福利费支
出增长较快。
3)交通差旅费:报告期内随着管理人员数量的增加,以及经营规模和区域的扩大,
需要进一步加大对各办事处管理工作,从而使公司交通差旅费支出增长较快。
(3)财务费用
单位:万元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利息费用 317 95.84% 657 95.55% 468 96.93% 146 94.44%
汇兑损益 1 0.17% -0 0.00% 0.1 0.02% 0.7 0.46%
其他 13 3.99% 31 4.46% 15 3.05% 8 5.10%
合计 331 100% 688 100% 482 100% 155 100%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主要是利息费用。2010 年、2011 年、2012 年度和 2013
年 1-6 月,公司的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0.19%、0.37%、0.34%和 0.27%,占
比波动的主要原因是利息费用的变化。公司各期利息费用占财务费用的比例分别为
94.44%、96.93%、95.55%和 95.84%,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其发生额变动
的主要原因是公司贷款规模的变化以及各期借款利率的波动。
2、营业外收入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0 0 3 -
其中:处置固定资产利得 0 0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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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政府补助 339 285 1,076
其他 64 107 62
合计 404 392 1,141
报告期营业外收入变动主要是公司接受政府补助的金额变化所致。报告期政府补助
收入规模较小,公司各期政府补助占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49%、0.88%、0.19%和 0.32%。
3、营业外支出
公司的营业外支出主要为对外捐赠支出及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五)主要税种纳税情况
公司缴纳的主要税种包括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税种的缴纳情
况为:
1、增值税纳税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期初余额 2,667 2,724 1,429 2,128
本期应交数 19,312 31,012 19,600 12,014
本期已交数 18,524 31,070 18,305 12,713
期末余额 3,455 2,667 2,724 1,429
公司销售额逐年增加,因此应交增值税的金额也在逐年增加,公司已按规定足额缴
纳了各期应交增值税。
2、所得税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2,991 4,733 2,931 1,451
递延所得税调整 -96 -124 -115 -71
所得税费用合计 2,896 4,609 2,816 1,381
所得税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2.32% 2.26% 2.16%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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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2011 年、2012 年度和 2013 年 1-6 月,公司的企业所得税费用分别为 1,381
万元、2,816 万元、4,609 万元和 2,896 万元;各期所得税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70%、
2.16%、2.26%和 2.32%。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有较大增长,占收入比例逐步提高,
主要由于公司收入大幅度增长使公司利润总额增加、公司所适用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在报
告期内发生变化。
(1)“两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若干执行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0]152 号)第一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有权审批外商
投资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发行人住所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为南京市江宁区国税局。根
据上述规定,南京市江宁区国税局为发行人作为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税
收优惠的有权审批部门。
根据南京市江宁区国家税务局《定期减免税收优惠资格认定通知书》(江国税资认
批[2007]4 号文)和《减免税批准通知书》的规定(江国税外减批[2007]15 号文),公司
符合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资格有关规定条件,同意享受生产性
企业“两免三减半”定期减免优惠资格,并确定 2006 年为首个获利年度,免征期限由 2006
年 1 月 1 日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止,减半期限由 2008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止,故公司 2008 年、2009 年和 2010 年执行的所得税税率为 12.5%。
(2)“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公司分别于 2008 年 10 月 21 日和 2011 年 9 月 30 日获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
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
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故
公司 2011 年、2012 年和 2013 年 1-6 月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
根据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 号)第八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
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
综上,上述税收优惠已经得到有权部门审批并获得相应批文,公司在该证书的有效
期内持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故该税收优惠政策具有可持续性。根据《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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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税收优惠不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六)其他影响损益的项目分析
单位:万元
科目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营业税金及附加 1,935 3,106 1,96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15 -11
投资收益 - - -69 -81
1、营业税金及附加
公司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
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4]10 号)、《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
征收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发明电[1994]23 号)和《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国发[2010]35 号)的通知规定,公司自成
立起至 2010 年 11 月 30 日止免于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从 2010 年 12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纳税义务,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 7%,
教育费附加为 3%,计税标准均为当期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2011 年公司营业税金及附加较 2010 年增加 1,809 万元、2012 年较 2011 年增长 1,145
万元,2013 年 1-6 月营业税金及附加为 1,935 万元,主要原因是在公司当期实际缴纳的
流转税额增长的同时,公司自 2010 年 12 月 1 日起不再享受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
加免征的优惠,使得公司此两项税负额大幅增加。
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主要来自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市值变化而产生
的。
3、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的投资收益来自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处
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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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以及少数股东损益对
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具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六、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表”。
2010 年、2011 年、2012 年和 2013 年 1-6 月,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 357 万元、
698 万元、38 万元和 248 万元,各期波动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政府补助的金额以及证
券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投资收益的变动等。整体来看,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损
益金额较小,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股权投资收益。
2010 年和 2011 年,公司少数股东损益分别为 109 万元和 24 万元,系公司于 2011
年 5 月收购海麦药业的除南京奥赛康外其他股东持有的 40%股权而追溯调整所致。报告
期内,公司少数股东损益金额较小,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小。
(八)报告期内利润来源及可能影响发行人盈利能力持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公司报告期的利润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营业收入 124,570 204,091 130,310 81,361
营业利润 18,823 28,725 17,104 10,460
利润总额 19,132 28,815 17,985 10,815
净利润 16,236 24,206 15,168 9,434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
15,938 24,168 14,446 8,969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营业利润/利润总额 98.38% 99.69% 95.11% 96.72%
净利润/利润总额 84.86% 84.00% 84.34% 87.23%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
98.47% 99.84% 95.24% 95.07%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净利润
1、报告期利润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来源主要是营业利润,2010 年、2011 年、2012 年度和 2013 年
1-6 月,公司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6.72%、95.11%、99.69%和 9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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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呈上升趋势,营业外收入对公司影响较小。另外,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的
影响较小,2010 年、2011 年、2012 年和 2013 年 1-6 月,公司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95.07%、95.24%、99.84%和 98.47%。
2、经营成果变化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营业收入和利润较快增长,成长性和盈利能力较好。
2010 年、2011 年、2012 年度和 2013 年 1-6 月,随着业务规模的逐年扩大,公司营
业收入分别为 81,361 万元、130,310 万元、204,091 万元和 124,570 万元,2010 年至 2012
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 58.38%;2010 年、2011 年、2012 年和 2013 年 1-6 月营业利润分
别为 10,460 万元、17,104 万元、28,725 万元和 18,823 万元,2010 年至 2012 年的年复
合增长率为 65.7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 8,969 万
元、14,446 万元、24,168 万元和 15,938 万元,2010 年至 2012 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
64.15% 。公司经营成果主要来自于营业利润,且呈逐年快速增长趋势。
公司依靠自主研发形成了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在消化类、抗肿瘤类药品领域拥有
较强的竞争优势,所处行业的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空间广阔。公司的未来发展
规划符合行业发展规律,经营成果有望继续保持持续增长趋势。
3、可能影响发行人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1)影响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有利因素
1)宏观经济环境的有力支持
医药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
不断提高、政府和个人对健康的日益重视、以及我国人口老龄化结构的加剧,使得医疗
支出不断增加,有力地促进了制药工业的发展,在国家医疗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宏观
政策大力支持的环境下,我国医药市场将保持持续的增长趋势。
2)产品的领先优势,为公司未来的持续盈利能力提供了充分保障
①良好的质量优势
随着国家医疗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快,新版 GMP 认证规则的陆续出台,对医药企业
的质量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长期以来,公司的产品质量稳定、信誉良好,在行业内
形成了良好的品牌知名度,优良的产品质量是公司保持盈利能力的根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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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丰富的产品线优势
作为长期专注于消化类质子泵抑制剂、抗肿瘤类药品研发与生产的专业企业,公司
拥有丰富的产品线,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共计拥有 37 个品种 67 个规格的化学注射剂
产品(包括 4 个小容量注射剂品种),主要产品均进入《医保目录》。
③行业领先的主要产品优势
公司目前生产的主要产品奥西康为获得国家发改委单独定价权产品,国内市场占有
率逐年上升且稳居国内注射用奥美拉唑钠市场前两位;奥维加是国内首家研制成功且上
市的注射用兰索拉唑产品,市场占有率稳居注射用兰索拉唑市场首位;奥先达近三年在
注射用奈达铂中全国市场占有率第一;奥诺先是公司在国内独家上市销售的产品。
3)遍布全国的营销网络提供了良好的销售渠道
公司拥有一支消化和抗肿瘤领域学术推广实力强大的营销队伍,已经在全国除港澳
台外全部省份,以及所有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重点城市均建立了营销网络,
在全国拥有 800 余家经销商,产品覆盖全国约 4,000 家县级以上医院,为公司未来的发
展提供了良好的销售渠道。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下及代理模式下主要经销商数
量及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家
地区 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 代理模式
华东 117
华中 74
华北 50
西北 26
华南 26
西南 54
东北 22
合计 369
4)募集资金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以后,公司的相关产品产能将得到有效扩充,公司研发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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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加强,成为未来销售持续增长的重要基础。
(2)影响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不利因素
药品降价风险、主导产品较为集中风险和募投项目新增折旧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风
险是影响发行人盈利能力的重要因素,这些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将会直接影响到发行人盈
利能力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上述因素的分析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
十四、现金流量分析
(一)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716 24,241 12,383 5,52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59 -14,934 -7,791 -4,50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68 -2,920 3,731 -1,608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 -0 -0.1 -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588 6,387 8,324 -589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717 12,331 4,007 4,596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306 18,717 12,331 4,007
2010 年度、2011 年度、2012 年度和 2013 年 1-6 月,公司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加额分别为-589 万元、8,324 万元、6,387 万元和 2,588 万元。各期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余额分别为 4,007 万元、12,331 万元、18,717 万元和 21,306 万元,各期现金流均保持
平稳波动,稳健充沛。
(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9,384 229,188 142,315 91,849
收到的税费返还 7 46 4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62 1,427 3,67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9,953 230,661 146,034 92,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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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2,617 16,686 12,349 9,79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396 17,604 10,937 4,907
支付的各项税费 22,554 38,992 23,299 13,89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4,670 133,137 87,065 58,15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2,237 206,420 133,651 86,7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716 24,241 12,383 5,528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均较为充裕,经营活动获取现金能力较强。
2010 年度、2011 年度、2012 年度和 2013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分别为 5,528 万元、12,383 万元、24,241 万元和 17,716 万元,逐年上升主要是因为公司
销售收入增加导致的经营性现金净流量的增加。
(三)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1,165 6,487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10 49 45
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92 103 41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02 152 1,622 6,49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8,830 13,497 5,520 4,019
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2,108 6,989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经营单位所支付的现
- 658 1,785 -
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32 931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062 15,086 9,413 11,00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59 -14,934 -7,791 -4,509
2010 年度、2011 年度、2012 年度和 2013 年 1-6 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分别为-4,509 万元、-7,791 万元、-14,934 万元和-8,459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投资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且逐年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司为适应业务规模持续扩
大而购建固定资产的资本性支出;另外,公司曾进行证券投资导致报告期内投资收到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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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的现金流较大。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停止相关交易并注销了证券投资
账户。
(四)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8,000 11,000 14,000 2,91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000 11,000 14,000 2,91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000 10,000 9,614 4,35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668 3,309 50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11 15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668 13,920 10,269 4,52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68 -2,920 3,731 -1,608
2010 年度、2011 年度、2012 年度和 2013 年 1-6 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分别为-1,608 万元、3,731 万元、-2,920 万元和-6,668 万元。2010 年公司偿还的借
款大于借入额,使得当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2011 年,筹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销售规模扩大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故在 2011
年公司借入较多短期借款;2012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因为该期
间公司分配了 2011 年度现金股利 2,520 万元;2013 年 1-6 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
量为负,主要因为公司分配了 2012 年度现金股利 6,300 万元。
十五、发行人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重大资本性支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4,637 7,111 5,520 4,019
无形资产 - 1,021 - -
其他 - - - -
合计 4,637 8,132 5,520 4,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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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了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所产生的固定资产投资及海润医
药投资兴建生产基地外,暂时无可预见的其他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募集资金运用”。
十六、股利分配政策
(一)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实行同股同利的股利政策,股东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
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可以进行利润分
配。公司的利润分配注重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
发展的前提下,公司任意年度的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
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二)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情况
公司 2010 年内未进行股利分配。
根据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总股本 21,000 万股为基数进行 2011
年度利润分配,每股分配现金股利 0.12 元,共分配股利 2,520 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
签署日,上述股利已分配完毕。
根据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总股本 21,000 万股为基数进行 2012
年度利润分配,每股分配现金股利 0.30 元,共分配股利 6,300 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
签署日,上述股利已分配完毕。
根据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总股本 21,000 万股为基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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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每股分配现金股利 0.20 元,共分配股利 4,200 万元。截至本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股利已分配完毕。
(三)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将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业务未
来发展战略的实际需要,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
者的意见。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
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
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
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
式进行利润分配。
(3)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
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原则上
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
中期现金分红。
(5)现金分红比例: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每年以现金方
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
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
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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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目前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未来有重大资金投入支出安排, 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公司董事
会认为公司的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的,则根据公司有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计划,由董事
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提高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的最低比例。若公司业绩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
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6)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该股
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公司进行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决策程序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
需求提出和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2)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
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
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在当年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董事会未提出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预
案的,还应说明原因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在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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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股东大会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5)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
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的,就相关政策、规划执
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6)股东大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
表决。
3、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
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
及监事会的意见,并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为充分考虑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该次股东大会应同时
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4、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
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
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
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四)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根据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进行 201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日前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新
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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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的中长期分红规划
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长期分红规划》,主要如下:
1、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发展战略、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
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
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等情况,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对利润
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从而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机制,以保证公
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业务未来发展战略的实际需要,建立对投资者持续、
稳定的回报机制。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
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3、公司中长期的具体分红规划
(1)公司应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
(2)公司可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
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原则上
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
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
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
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
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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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目前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未来有重大资金投入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公司董事
会认为公司的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的,则根据公司有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计划,由董事
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提高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的最低比例。若公司业绩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
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3)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如年度实现盈利而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董
事会应在当年的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
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同时,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
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和决策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
见,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对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决策和表决。
(4)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4、分红政策的调整
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的原因,由公司董
事会提交议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5、分红规划的调整及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至少每三年对已实施的《中长期分红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评估。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经营状况、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
必要时对公司实施中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相应的修改,并调整制定新的《中长期分红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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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中长期分红规划》调整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公司董事会应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
发展资金需求、融资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科学地制定年度分配预案或中期利润分
配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十七、财务报告审计截至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公司 2013 年 1-9 月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已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对公司截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13 年 1-9 月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现
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12 年 1-9
月同期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
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2013]第 114182 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
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其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
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
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保
证该等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 2013 年 1-9 月及 2012 年 1-9 月财务信息未经审计,但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审阅。相关简要财务信息列表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 9 月 30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比例
总资产 133,450 98,315 35.74%
货币资金 30,439 19,649 54.91%
应收账款 39,693 26,553 49.49%
流动资产合计 86,940 63,309 37.33%
固定资产 24,987 20,273 23.25%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289 7,100 101.24%
所有者权益 78,854 62,386 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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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表情况看,截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为 133,450 万元,较 2012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35,135 万元,主要系随着销售规模的扩大,货币资金和应收账款相应增
加,同时公司为二期产能扩建项目而购买的生产设备,使得其他非流动资产有所增加;
公司所有者权益 78,854 万元,较 2012 年 12 月 31 日增长 16,468 万元,主要系公司继续
保持良好的盈利能力,扣除当年分红后留存未分配利润增加所致。
2、 利润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3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2 年
项目 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1-9 月 1-9 月 7-9 月 7-9 月
营业收入 199,417 149,241 33.62% 74,847 56,378 32.76%
营业利润 30,011 22,761 31.86% 11,188 8,313 34.58%
利润总额 31,283 22,865 36.81% 12,150 8,479 43.31%
净利润 26,655 19,163 39.10% 10,419 7,112 46.50%
归属于母公司
26,657 19,163 39.11% 10,421 7,112 46.53%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
25,600 19,091 34.09% 9,662 6,972 38.58%
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从上表情况看,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7-9 月份)实现营业收入 74,847 万元,较
2012 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32.76%;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421 万元,较
2012 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46.53%,继续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
2013 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 199,417 万元,较 2012 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33.62%;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657 万元,较 2012 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39.11%。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高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主要原因随着公司管理能力的提
升和生产规模扩大,提升成本费用使用效率的相关举措已经初见成效,产品销售的规模
效应也开始显现。
与营业收入增长趋势一致,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也保持了 30%以上的增长速度。相比 2012 年 1-9 月,公司收入和
利润继续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主要是由于:
(1)公司品牌效应逐步形成
公司凭借在主要产品明显的质量疗效优势和营销网络优势,在消化类、抗肿瘤类药
品领域继续保持了较强的竞争优势,产品销售良好。2012 年和 2013 年 1-9 月,公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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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注射用 PPI 市场中的市场份额均排名第一,且市场份额已从 2012 年底的 23.59%提
升至 2013 年 1-9 月的 25.06%。
(2)主要产品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首先,主要产品奥西康凭借品牌优势和稳定疗效,市场占有率逐步提高。根据中国
药学会数据,2013 年 1-9 月,奥西康在注射用奥美拉唑钠中销售额排名第一,市场份额
从 2012 年的 34.63%提升到 39.15%。
其次,公司 2008 年国内首家上市销售的奥维加,凭借公司品牌的市场影响力,率
先抢占市场先机,上市以来稳居注射用兰索拉唑市场占有率第一,2013 年 1-9 月仍保持
45.26%的较高市场占有率,推动了公司收入的较快增长。
另外,公司抗肿瘤类产品销售稳步增长,奥先达凭借其可靠的疗效和相对较小的副
作用,获得医生和患者的广泛认可,其在注射用奈达铂市场占有率近年来始终保持第一
位,2013 年 1-9 月仍保持 40.65%的较高市场占有率。
奥诺先为国内市场独家上市的注射用右丙亚胺,市场认可度逐年提升,2013 年 1-9
月仍然保持了较快的销售增速。
(3)营销网络进一步扩展
公司拥有一支消化和抗肿瘤领域学术推广实力强大的营销队伍,在全国重点城市建
立了营销网络,在全国拥有 800 余家经销商,产品覆盖全国约 4,000 家县级以上医院,
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销售渠道。
3、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公司 2013 年 1-9 月及 2012 年 1-9 月纳入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 1-9 月 2012 年 1-9 月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 -5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 1,349
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6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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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小计 1,271
所得税费用影响数 -215 -21
合计 1,057
公司 2013 年 1-9 月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1,271 万元,扣除所得税费用影响后为 1,057
万元,占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97%,相对较小。公司 2013 年 1-9
月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来自于财政补贴,当期发生额为 1,349 万元,相比 2012 年同期增
加 1,154 万元,主要系由于公司于 2013 年 8 月分别收到南京江宁科学园财政分局拨付
的新药扶持基金 600 万元和上市扶持基金 400 万元所致。
4、 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 1-9 月 2012 年 1-9 月 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33,010 21,979 50.19%
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3,329 -11,252 -
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8,338 -2,700 -
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11,343 8,028 41.30%
加额
从上表情况看,2013 年前三季度,公司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11,343 万
元,增长幅度 41.30%,主要系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较多。公司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010 万元,较 2012 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50.19%,主要系公司
当期营业收入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增长趋势,同时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良好。公司投资活动
现金流量为负主要是由于公司为适应业务规模持续扩大而购建固定资产和建设二期产
能扩建项目的资本性支出。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负,主要因为公司于 2012
年 1-9 月和 2013 年 1-9 月分别分配了 2011 年度现金股利 2,520 万元和 2012 年度现金股
利 6,300 万元。
(二) 财务报告审计截至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医药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和季节性特征,财务报告审计截至日 2013 年 6 月 30
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医药行业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财务报告审计截至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产品销售仍采用专业化学术推广
和代理两种销售模式,销售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正常,采购价格
保持平稳;主要产品生产情况正常,销售规模持续扩大,销售价格保持稳定;主要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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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均未发生重大变化;税收政策保持稳定;与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相适应,员工人数
从 2013 年 6 月底的 2,115 人扩展至 2013 年 11 月底的约 2,300 人。公司主要经营状况良
好,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预计 2013 年全年实现净利润较 2012 年增长 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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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预计
本次发行合计 5,546.6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其中新股发行数量 1,186.25
万股,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奥赛康转让老股数量 4,360.35 万股。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 86,584 万元,扣除新股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79,355 万元。控股股东转让老
股所募集资金不归本公司所有。
(二)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由董事会负责实施。实际新
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按投资项
目的轻重缓急,公司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1 二期产能扩建项目 56,101 56,101
2 新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4,985 14,985
3 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3,885 3,885
4 营销渠道网络建设项目 4,383 4,383
5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运营资金项目 - -
公司新股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如本次
新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项目投资的需要,本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根
据市场情况,如果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需要对本次拟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
则本公司将用自筹资金投入,待新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新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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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时间进度
单位:万元
时间进度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1 二期产能扩建项目 56,101 19,628 19,628 16,844
2 新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4,985 8,314 6,671 --
3 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3,885 2,331 1,554 -
4 营销渠道网络建设项目 4,383 3,068 1,315 -
5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运营资金项目 - - - -
(四)新股发行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已于 2011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修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规
定公司上市后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将新股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
项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在使用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
二、本次募投项目核准情况
(一)项目审批情况
项目 核准单位 核准文件 核准时间
二期产能扩建项目 南京市发改委 宁发改外经字[2011]1044 号 2011 年 11 月 30 日
新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江宁开发区管委会 宁经管委外字[2011]128 号 2011 年 11 月 21 日
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江宁开发区管委会 宁经管委外字[2011]115 号 2011 年 11 月 7 日
项目
营销渠道网络建设项目 江宁开发区管委会 宁经管委外字[2011]116 号 2011 年 11 月 7 日
(二)环评情况
项目 环评审批机关 批文名称/文号 获批时间
关于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二期产能扩建项
二期产能扩建项目 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11 年 11 月 14 日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表复[2011]132 号)
新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南京市江宁区环境保 宁环科 2011-093 2011 年 1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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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环评审批机关 批文名称/文号 获批时间
护局
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 南京市江宁区环境保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2011 年 10 月 28 日
目 护局
南京市江宁区环境保
营销渠道网络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2011 年 10 月 28 日
护局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二期产能扩建项目
本项目拟在公司现有生产场地按照新版 GMP 标准,新建一座三层建筑,主要用于
消化类药和抗肿瘤药扩大生产,其中一层为本期工程配套的仓库、动力设施;二层为普
通冻干车间及抗肿瘤冻干车间,两车间生产工艺类似,空间相对隔开;三层为抗肿瘤固
体制剂车间等。
项目完全建成后,公司的普药年实际生产能力将提升至 6,000 万支,主要用于生产
注射用兰索拉唑等消化类产品,抗肿瘤药品年实际生产能力将提升至 1,600 万支,主要
用于生产目前公司在产的抗肿瘤药品和未来研发成功投入生产的新药产品。
具体建设布局情况如下:
层数 面积 功能 生产产品 计划实际产能
一层 8,120m2 仓库和公用系统 - -
注射用兰索拉挫钠等消化类注射剂
普药冻干粉车间 产品、单硝酸异山梨酯等其他普药 2,000 万支/年
二层 8,120m2 注射剂
公司抗肿瘤产品(注射用奈达铂、
抗肿瘤药冻干粉车间 1,600 万支/年
注射用奥沙利铂等)
三层 8,120m2 抗肿瘤固体制剂车间 抗肿瘤产品固体制剂 10,000 万片/年
2、必要性分析
(1)解决产能不足瓶颈
①普药生产线产能情况
近年来,受市场需求推动,公司普通药物制剂实际销量快速增长,2010 年、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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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2012 年销量分别为 2,069 万支、3,071 万支、4,112 万支,年复合增长率达 40.98%。
2009 年,公司原有一条生产线的产能已不能满足市场对公司产品的需求,持续处于超
负荷生产状态。为解决产能瓶颈,公司 2009 年对普药生产线进行了技术改造,使生产
能力提升至 2,000 万支/年。
由于公司 2011 年、2012 年普通药物制剂的产销率已经分别达到 101.15%、101.68%
水平,而普药生产线 2011 年、2012 年的产能利用率也分别达到 119.40%、99.86%,生
产能力已经不能满足对外销售的需要,部分产品被迫采用外部委托加工的方式,产能限
制已成为制约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的瓶颈。2011 年 11 月,公司新建一条生产线冻干制
剂车间(B 区)技术改造项目通过新版 GMP 认证现场检查,并于 2012 年 1 月获得 GMP
证书后投入生产,该生产线产能为 2,000 万支/年。同时,公司于 2012 年 8 月至 9 月对
原有生产线进行两个月的停产改造,改造完成原生产线也已经满足新版 GMP 要求。因
此,公司两条普药生产线合计产能 2012 年度为 3,700 万支,2013 年度为 4,000 万支。
公司生产药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即使按照公司普药销售量每年 20%增长率的保
守测算,2013 年末起公司也将再次面临产能不足的问题。考虑到公司在目前生产场地
已经多次挖潜,再次进行技术改造扩充产能空间非常有限,并且会对现有生产造成较大
影响,已不具有可行性。因此,公司未来再次扩张产能时只能在新的生产场地进行。由
于药品生产对生产环境要求高,并需经药监局验收和 GMP 认证后方可投产,药厂生产
场地的建设周期一般较长。如不提前进行产能规划,公司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将处于非
常被动的地位。
②抗肿瘤药生产线产能情况
近年来,受市场需求推动,公司抗肿瘤药物制剂实际销量快速增长,2010 年、2011
年、2012 年销量分别为 301 万支、415 万支、476 万支,年复合增长率达 25.75%。2009
年原有的每年 240 万支的生产能力已无法满足公司实际生产的需要,公司于 2009 年末
完成了技术改造和产能扩建工程,截至 2013 年 6 月底共拥有抗肿瘤药品生产线 2 条,
在不考虑生产线停产改造的情况下,正常产能分别为 100 万支/年和 300 万支/年,合计
产能 400 万支/年。为满足新版 GMP 要求,公司对 2 条抗肿瘤生产线的改造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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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支/年
生产线 满足新版 GMP 计划措施 2012 年产能 2013 年产能
2012 年 5 月开始停产并投资 6,500 万元重新建造, 注
生产线 1 33
目前已经获得新版 GMP 证书
生产线 2 不进行改造,生产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后停止使用 300
合计 333
注:生产线 1 改造完成后年综合产能为 400 万支/年,待募投二期产能扩建项目建成后该生产线计划
将主要用于中试、放大等研究用途
考虑到 2013 年前因新版 GMP 认证生产线改造将对产能有一定的影响,从 2012 年
起公司将注射用盐酸昂丹司琼转移至普药生产线上进行生产。尽管如此,公司抗肿瘤生
产线 2011 年和 2012 年的产能利用率也已达 98.00%和 97.60%基本饱和,生产能力已经
不能满足对外销售的需要,产能限制成为制约公司抗肿瘤业务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2)满足最新 GMP 要求,提高公司产品质量
2011 年 1 月 17 日新版 GMP 正式发布。新版药品 GMP 修订的主要特点一是加强了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大幅提高对企业质量管理软件方面的要求;二是全面强化
了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三是细化了操作规程、生产记录等文件管理规定,增加了指导
性和可操作性;四是进一步完善了药品安全保障措施。
新版药品 GMP 于 201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自 2011 年 3 月 1 日起,新建药品生产
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改、扩建)车间应符合新版药品 GMP 的要求。因此公司有
必要提前进行规划,新建符合新版 GMP 要求的生产线,满足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提
高产品质量。
(3)适应日益扩展营销网络带来销量增长的需要
随着公司销售队伍逐渐成熟,专业学术化推广和代理营销模式的进一步深化,营销
网络不断扩大,销售能力不断提升,现已存在的产能销量不匹配的问题将更加突出,将
对公司目前产能不足的问题产生进一步挑战。
3、市场前景分析
(1)国家政策支持
2010 年 4 月 20 日,卫生部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
改革 2010 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指出要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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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参保人数达到 4.1 亿;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参合率稳定
在 90%以上。本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均进入了《医保目录》,在这样的背景下,公司生
产的主要产品基本医疗需求将得到释放。
2011 年 10 月 28 日,卫生部、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十个部门联合发
布了《医学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提出要加强若干重大疾病、常见多发病的防
治技术研究,重点支持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等重大疾病的研究。2012 年 1 月,中华人
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医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该规划指出,在 “十
二五”期间要增强企业在恶性肿瘤领域新药创制能力。以铂类为主的抗肿瘤药是公司研
发的主攻方向之一,上述规划对抗肿瘤药的支持有利于公司对目前抗肿瘤药物进行持续
创新,生产出更符合市场前景的抗肿瘤药物。
(2)供求分析
①普药生产供求分析
本项目涉及普药产品主要包括注射用兰索拉唑、单硝酸异山梨酯等。
消化性溃疡的发病率较高,《2011 中国卫生统计年鉴》显示,国内老年人消化性溃
疡的发病率近年来呈上升趋势,胃及十二指肠溃疡 2010 年医院出院病人年龄别疾病构
成里面,60 岁及以上的占比最高为 39.1%,较 2009 年占比提高了 1.1 个百分点。随着
人口老化的问题日趋严重,患消化性溃疡的老年人数量将有增多趋势。
近年,在生活和工作中的压力,导致不少人食无定时、食无规律和不注意健康饮食,
从而引起各种各样的胃部疾病。升学的压力也令部分中学生出现胃病情况,胃病患者有
年轻化的迹象。
另外消化性溃疡的复发率很高,有研究显示停药后 1 年的复发率为 65%-80%,2 年
的复发率几乎达到 100%。反映出大部分的患者在一段时间内需要连续用药,这对整个
抗消化性溃疡药物市场有正面的促进作用。
目前我国消化系统用药的销售额位居各种药品类别的前五位,是位列于抗感染、心
血管类和抗肿瘤之后的一个重要治疗类别,而消化类系统用药绝大多数为胃用药。2006
年以来复合增长率为 13.0%,且 2011 年胃用药市场药物销售规模超过 240 亿元,相比
2010 年增速达到 13.5%,维持了较高的增长势头。在患者增多以及消化性溃疡转变成慢
性疾病需长期服药这两种因素的推动下,预计胃用药的市场规模将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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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索拉唑是抗消化性溃疡用药市场份额排名前五的品种,主要剂型有胶囊和片剂、
注射剂,2008 年在注射剂型上市的带动下,整个市场也出现了大幅增长趋势,2009 年
和 2010 年的销售规模增长率分别为 45.92%和 60.90%。
注射用兰索拉唑 2008 年由本公司在国内首家上市,并于 2009 年进入《医保目录》,
市场规模从 2008 年的 8,500 支,已经快速上升至 2011 年的 368 万支,市场呈现快速的
增长趋势。注射用兰索拉唑在抗消化性溃疡针剂类药物主要产品销售额的市场份额已经
从 2009 年的 0.06%,上升至 2011 年的 12.19%,成为抗消化性溃疡针剂类药物市场最
为重要的品种之一。本公司生产的注射用兰索拉唑(商标名:奥维加)从上市以来,凭
借良好的疗效和质量优势,以及强大的销售渠道,一直稳居国内注射用兰索拉唑市场份
额第一的位置,并且带动了整个市场的快速发展。
从供给角度来看,本项目涉及的注射用兰索拉唑为本公司在国内首家上市,尽管
2010 年之后又有山东罗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4 家公司可以生产兰索拉唑的注射剂型,
但截至 2012 年底国内主要生产企业仅有 5 家,而整个市场目前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
供给仍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由于本公司所产的 PPI 注射剂的品牌认知度、公司销售渠
道的产品覆盖都具备较强的先发优势,在市场竞争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本项目除公司主要产品注射用兰索拉唑外,还生产注射用单硝酸异山梨酯等普药产
品。
注射用单硝酸异山梨酯是心脑血管用药,市场规模大,未来市场空间较大,2011
年产量已近 100 万支。
②抗肿瘤药品生产供求分析
本项目涉及抗肿瘤类药品主要包括注射用奈达铂、注射用奥沙利铂、注射用右丙亚
胺等。
目前,我国癌症发生率正迅速上升,每年癌症发病人数约 260 万,死亡人数约 180
万。癌症已成为我国城乡居民的第一位致死疾病。随着癌症发病率逐年增高,抗癌药物
的市场需求量也日益增大。据 IMS 统计,抗肿瘤药从 2007 年以来在全球医药市场份额
中排名第一,2011 年的销售额达到了 622 亿美元。根据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数据,我
国抗肿瘤药物市场规模 2007 年以来销售保持了快速增长,2011 年达到了 587 亿元。
公司目前能够生产的抗肿瘤品种共 16 个,包括注射用奈达铂、注射用奥沙利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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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右丙亚胺、紫杉醇和多西他赛等。
注射用奈达铂于 2009 年进入《医保目录》,2010 年至 2012 年市场容量年复合增长
率为 39.96%,市场呈现快速的增长趋势。目前国内共有 4 家企业生产该产品,奥先达
凭借其可靠的疗效和优秀的品质,报告期内全国注射用奈达铂市场占有率第一,其中
2012 年全国注射用奈达铂市场占有率为 42.19%,超过第二名产品近一倍。另外公司于
2011 年 3 月取得注射用奈达铂新增加适应症的补充批件(批件号:2011B00515),在原
有治疗头颈部癌、非小细胞肺癌、食管癌等实体瘤的适应症基础上,新增加了治疗小细
胞肺癌、卵巢癌等实体瘤。随着公司生产的奥先达适应症的增多,其发展空间和潜力有
望进一步得到提升。
注射用奥沙利铂市场规模 2010 年-2012 年市场容量年复合增长率为 16.26%,市场
呈现快速的增长趋势。公司该产品 2012 年注射用奥沙利铂市场占有率为 3.72%,排名
全国前五位,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注射用右丙亚胺 2009 年进入《医保目录》, 2011 年,奥诺先作为可预防蒽环类药
物心脏毒性的药物,被中国抗癌学会制订的《防治蒽环类抗肿瘤药物心脏毒性的中国专
家共识》推荐使用。2012 年,右丙亚胺成为中国抗癌学会制订的《蒽环类药物心脏毒
性防治指南》一线推荐药物。奥诺先作为国内独家上市产品,销量从 2010 年的 7 万支,
已经快速上升至 2012 年的 41 万支;销售金额也从 2010 年的 2,467 万元,增长至 2012
年的 13,481 万元,呈现快速的增长趋势。
紫杉醇和多西他赛为癌症临床治疗的常用药,2010 年两者占我国抗癌药物产品市
场份额的 13%,而公司上述药物产量逐年增长,未来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同时,公司对现有抗肿瘤生产品种继续开发研究,两项增加规格补充申请多西他赛
注射液(规格:1ml:20mg)、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规格:0.1g)已经获得国家药监局
颁发的药品批准文号;新产品注射用地西他滨已经获得国家药监局颁发的药品批准文号
并于 2013 年上市;公司正在研制的国内首创抗肿瘤药物靶向新剂型奥沙利铂脂质体注
射液已向国家药监局进行新药临床试验申请,与其普通剂型相比具有疗效好、药效长、
靶向性强和毒性低等优点,预计上市后将带来新的增长潜力。
4、达产后产能变化情况及公司拟消化产能的措施
(1)近三年产量、销量、产销率、产能利用率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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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近三年普药及普药生产线相关情况
A、近三年普药生产线的相关情况:
单位:万支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普药生产线产能 2,000 2,000 3,700
普药生产线产量 2,056 2,388 3,695
普药委托加工量 92 648
产能利用率 102.82% 119.40% 99.86%
注:产能利用率=普药生产线产量/普药生产线产能
B、近三年普药销售的相关情况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普药产量 2,148 3,036 4,044
普药销量 2,069 3,071 4,112
普药销量增长率 28.84% 48.43% 33.90%
普药产销率 96.33% 101.15% 101.68%
注:普药产销率=普药销量/普药产量
2011 年 11 月,公司冻干制剂车间(B 区)技术改造项目通过新版 GMP 认证现场
检查,并于 2012 年 1 月正式获得国家药监局颁发的 GMP 证书并已经投入生产,预计
2013 年产能增至 4,000 万支/年的水平。同时,预计作为募投项目的普药冻干生产线建
成后第一年达到实际生产能力的 80%,第二年及以后达到实际生产能力的 100%。因此,
募投项目的普药生产线全部达产后,公司普药产能将达到 6,000 万支/年。
②近三年抗肿瘤药及抗肿瘤药生产线相关情况
A、近三年抗肿瘤药品生产线的相关情况
单位:万支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抗肿瘤药生产线产能 400 400
抗肿瘤药生产线产量 327 392
产能利用率 81.69% 98.00% 97.60%
注:产能利用率=抗肿瘤药生产线产量/抗肿瘤药生产线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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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近三年抗肿瘤药品生产、销售的相关情况
单位:万支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抗肿瘤药产量 327 392
抗肿瘤药销量 301 415
抗肿瘤药销量增长率 23.12% 37.87% 14.70%
抗肿瘤药产销率 92.10% 105.87% 89.31%
注:抗肿瘤药产销率=抗肿瘤药销量/抗肿瘤药产量
对于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抗肿瘤冻干生产线,设计产能 2,000 万支,根据产品工艺
要求,实际产能约为设计产能的 80%。预计抗肿瘤冻干生产线建成后第一年达到实际生
产能力的 50%,第二年达到实际生产能力的 60%,第三年达到实际生产能力的 80%,
第四年及以后达到实际生产能力的 100%。抗肿瘤冻干生产线全部达产后,预计公司抗
肿瘤药品产能将达到 1,600 万支/年。
募投项目达产后,公司普药(即除抗肿瘤药以外的药品)的年生产能力将提高到
6,000 万支/年,抗肿瘤类药品的年生产能力将提高到 1,600 万支/年。尽管公司产能扩张
是建立在对市场、技术及销售能力等进行谨慎的可行性研究分析基础之上,但仍可能出
现产能扩张后,由于竞争对手的发展、产品价格的变动、市场容量的变化、新的替代产
品的出现、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动以及销售渠道、营销力量的匹配等因素而导致产品销售
未达预期目标,从而对项目的投资回报和本公司的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拟消化产能的措施
公司将充分利用公司遍布全国的销售网络的支持巩固现有客户,通过专业化学术推
广活动的影响提升现有医院销售水平,并大力发展县级等基层医院。本公司主要产品均
为处方药,用药需求除适应症的市场容量外,主要取决于该药品的疗效和医生对该药品
的认知程度。因此公司将加强以专业化学术推广进行的营销,通过组织课题研究、建立
学术推广网络、开展学术论坛、向代理商和医药公司免费发放专业刊物和公司宣传材料
等方式,增强各级临床医生对主要产品的认知程度。公司将扎实做好基层营销工作,抓
住基层医院市场出现的新机遇。伴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医保制度覆盖范围
的进一步扩展,预计公司产品未来仍将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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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方案概述
(1)生产工艺及流程
本项目实施后的冻干粉针生产流程请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
“四、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二)主要生产线的工艺流程图”。
(2)原辅材料及能源供应
本项目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均非稀缺原料,一般国内企业均可生产,公司可直接与
生产商和贸易商签订购销合同以保证供应。
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原辅材料采购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序号 原辅料名称 单位 预计年消耗量
1 多西他赛 kg
2 聚山梨酯-80 L
3 右丙亚胺 kg
5 培美曲塞二钠 kg
6 奈达铂 kg
7 右旋糖酐-40 kg
8 磷酸氟达拉滨 g
9 奥沙利铂 kg
10 盐酸吉西他滨 kg
11 醋酸钠 g
12 兰索拉唑 kg
13 依地酸二钠 kg
14 单硝酸异山梨酯 kg
15 盐酸氨溴索 kg
16 左卡尼汀 kg
17 甘露醇 kg 1,260
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公用系统供应情况:
序号 能源名称 达产后预计年消耗 来源
1 电 803 万 kwh 南京供电公司
2 水 18 万 m3 南京市江宁区自来水总公司
3 蒸汽 1,980 吨 南京协鑫热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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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设备选型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产能 材料 数量
一、抗肿瘤冻干粉针车间
1 配料罐 PXB-1000 - -
2 超声波洗瓶机 RRU3084 400 支/min 不锈钢
3 隧道烘箱 HQL3680 400 支/min 不锈钢
4 灌装半加塞机 FLC3080 400 支/min 不锈钢
5 冻干机 LYOFAST 20 40,000 支/批 不锈钢
6 轧盖机 ARU400 400 支/min 不锈钢
7 铝盖清洗机 ACA410-HW 11 万支/批 不锈钢
8 胶塞清洗干燥机 RSA410-SS 11 万支/批 不锈钢
9 干热灭菌柜 FOD2/2 型 - 不锈钢
10 湿热灭菌柜 DMQ-1.5 双门 - 不锈钢
11 空压机 SRC-50SA 6.4m3/min 不锈钢
12 纯化水制备系统 - 6t/h 不锈钢
13 蒸馏水机 LD3000-5 型 3t/h 不锈钢
14 纯蒸汽发生器 LCZ750 750kg/h 不锈钢
二、抗肿瘤片剂车间
1 湿法制粒机 HLSG200 型 75kg/次 不锈钢
2 沸腾干燥机 FL-4 型 120kg/次 不锈钢
3 料斗混合机 HGD-4 型 Max:300kg/批 不锈钢
4 高速压片机 GZP-620 型 40 万片/h 不锈钢
5 高效包衣机 BGB150B 型 150kg/次,8h/次 不锈钢
6 铝塑包装机 UPS1030MTI 型 280 次/分 不锈钢
三、普通冻干粉针车间
1 配料罐 PXB-1000 - -
2 超声波洗瓶机 RRU3084 400 支/min 不锈钢
3 隧道烘箱 HQL3680 400 支/min 不锈钢
4 灌装半加塞机 FLC3080 400 支/min 不锈钢
5 冻干机 LYOFAST 40 85,000 支/批 不锈钢
6 轧盖机 ARU400 400 支/min 不锈钢
7 铝盖清洗机 ACA410-HW 11 万支/批 不锈钢
8 胶塞清洗干燥机 RSA410-SS 11 万支/批 不锈钢
9 干热灭菌柜 FOD2/2 型 - 不锈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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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产能 材料 数量
10 湿热灭菌柜 DMQ-1.5 双门 - 不锈钢
11 空压机 SRC-50SA 6.4m3/min 不锈钢
12 纯化水制备系统 - 6t/h 不锈钢
13 蒸馏水机 LD3000-5 型 3t/h 不锈钢
14 纯蒸汽发生器 LCZ750 750kg/h 不锈钢
(4)其他配套设施及公用工程
本项目除新建制剂大楼(含部分配套设施)外,厂区新增配套设施及公用工程主要
包括:
①污水处理设施:厂区已有污水处理站扩容改造;
②消防设施:扩大厂区已有消防水池,增设消防水泵及消防喷淋水泵房;
③厂区新增道路、绿化、管网。
6、项目选址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京市江宁科学园科建路 699 号,利用公司已有厂区内预留地
块进行建设。
7、投资概算
本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估算额为 56,101 万元,投资构成简要情况如下:
序号 类别名称 投资额(万元) 占投资总额比例
1 工程费用 40,950 72.99%
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863 5.10%
3 预备费 5,258 9.37%
4 铺底流动资金 7,030 12.53%
建设投资合计 56,101 100%
8、投资计划
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 2.5 年,项目投资均为建设投资,在建设期全部投入,其中:
第 1 年投入 19,628 万元,第 2 年投入 19,628 万元,剩余建设期投入 16,84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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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达产后,预计投资利润率 46.12%,税后内部收益率 36.49%,投资回收期 5.09
年(含建设期),财务效益良好。
10、项目可能产生的环保问题及其解决措施
本项目建成实施后可能产生的污染物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具体解决
措施如下:
(1)废气处理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抗肿瘤固体制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粉尘,经设备自带的机械
过滤除尘和窒息式除尘器处理后再经过滤车间排风系统过滤后排放,可达《大气污染物
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中级标准排放。此外,污水处理站可能产生恶臭气体,
已考虑了气味隔离设计,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2)废水处理
本项目废水主要有酸碱废水、冻干粉车间清洗水以及设备和地面冲洗水。公司拟对
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技改扩建,并拟建 UASB+生物接触氧化池处理设施一套,污水处
理站的处理能力将达到 1,000m3/日。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进入江宁
科学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中的一级 B 标准。
(3)噪声处理
项目噪声来自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冷冻机、空调机组、空压机、冻干机等。针对该等
噪声的主要防治措施有:建设过程中设备选型时将尽量选用低噪音设备,使用减振基础,
高噪声设备放置于隔音室内。经过有效的治理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理
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滤芯、不合格产品、废药品、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以及水处理
污泥等,上述固体废物的处置方法为:对废滤芯、不合格产品以及废药品等危险废物委
托有资质的处理单位代为处置;对废包装材料进行外售;对污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
门清运。上述固体废物经相关固废处理措施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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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背景
我国包括化学药在内的医药行业多年来在创新方面的投入不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的产品比例很低,大多数本土制药企业都将资金投在仿制和改剂型上,缺乏具有核心竞
争力的产品。同时,我国医药研发的主体仍然是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多数制药企业没
有自己独立的研发实验室,企业自身的研发技术能力不足。
《医学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对医药领域创新提出更多的支持和期望,公司不断
的发展壮大也对其研发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现已设有三个新药研究机构:化学药
物研究所、靶向药物研究所、生物医药研究所,但医药领域围绕创新能力的竞争以及公
司不断扩大的规模逐渐对公司新药研究机构的软硬件条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必要性分析
公司自成立以来就非常重视研发的投入,制定了适合公司发展的研发战略,从研发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新剂型、新工艺及项目产业化方面实施研发战略。建设新
的研发中心是实施研发战略的重要举措,将为公司未来的产品升级、技术领先和相关竞
争优势的确立奠定坚实基础。
(1)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需要
制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产品研发能力。在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制药工业的竞争
也日趋激烈的形势下,制药企业依靠低水平仿制将会越来越难。建设研发中心项目,加
大对研发的投入,引进高端研发人才,配置先进设备、仪器及软件,改善研发工作环境,
增强开发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手段,搭建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的创新平台,是提升研发
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保持公司竞争优势的必由之路。
拟建设的研发中心作为公司技术研发和产品试制中心,可进一步提升企业的技术研
发和产品试制能力。通过开发新的药品剂型,对现有生产技术、药品、新工艺、新技术
进行改进、优化和创新等各项措施,可以为实现产业化生产提供技术支持。
(2)提高公司研发中心软硬件环境的需要
①近年来公司的研究队伍不断壮大,实验仪器不断增加,各种实验设备如高效液相、
气相、制备液相等大型仪器的采购,对实验场所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目前,公司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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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已基本趋于饱和,已不能满足研究机构发展的需要,建设新的实验场所已势在必行。
②公司目前进行自主研发的主要在研项目 25 个,其中 18 个已经申报至国家药监局,目
前正在评审过程中;另外随着公司合作外包的推进,项目研发周期缩短,对中试放大要
求越来越高,而目前公司无论是制剂还是原料药,中试放大场所不完善,放大试验时占
用了产品生产线,严重影响了产能的正常发挥,给满足市场需求带来很大的压力,故建
设符合新版 GMP 要求的中试车间具有紧迫的必要性。
③目前,靶向药物研究中心有多个临床前研究品种,需要补充高端研究人才和先进
的研发设备。由于现有场地限制,阻碍了靶向药物研究中心的发展和壮大,建设新的研
究大楼,为靶向药物研究中心提供必要的硬件设施已是当务之急。
④另外,公司新成立的生物医药研究所和拟成立的奥赛康(南京)抗肿瘤医学研究
孵化中心、信息中心等均急需合适的办公研发场地。
综上所述,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研发中心,引进关键设备仪器,改善研发人员工
作环境,对提升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尤为重要。
3、项目方案概述
(1)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拟建设的新药研发中心,主要功能为研发场所和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 38,106m2。
新药研发中心下设五大研究核心机构:化学药物研究所、靶向药物研究所、生物医
药研究所、奥赛康(南京)抗肿瘤医药研究孵化中心及信息中心。
新药研发中心的员工数量将扩展到 290 人,本科以上人员 95%以上,重点进行下列
领域的研究:制剂研究、分析研究、DDS(药物传递系统)研究、靶向药物研究、合成
药物研究、技术改造研究、纳米技术药物研究。具体建设布局情况如下:
层数 面积 功能 设置
门厅、接待、会议、技术交流、培训中心及
一层 3,462m2 公用系统
动力设施
固体制剂中试区、生物工程研发区、注射液
二层 3,462m2 制剂研究中试区
中试区
三层 3,462m2 分析测试实验室 大中型分析测试仪器
DDS(药物传递系统)研究
四层 2,310 m2 -
中心
五层 2,310 m2 靶向药物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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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数 面积 功能 设置
六层 2,310 m2 合成药物研究中心 -
小型研发孵化单元、办公中
七至十五层 2,310 m /层 心、新药研发信息平台、会 -
议室、阅览室、档案室
新建新药研发中心的方案设计,充分考虑了多个研发项目在同一栋大楼内功能共享
和有机分隔,各类实验室的分布符合效率原则,尽量减少人员流动行程,提高日常运作
效率。
(2)主要研发方向及目标
本新药研发中心结合公司现在和未来的研发需求,配套完善相应的实验、检验、中
试、办公、信息交流等功能,引入国际先进的设计理念,并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
规范、规定和要求,主要研发方向及目标如下:
①重点开发质子泵抑制剂、抗肿瘤类系列(含生物医药类)创新药物,推动内部资
源的有效利用,延伸主导产品产业链,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可
持续发展能力。
②构建一套完善的创新药物研究开发体系和有效的成果产业化系统,建立创新药物
“研发-中试-大生产-工艺优化”的良性循环体制,进行药物成份的合成、分离、结构修饰
与优化、功能筛选、新剂型研究;生物药筛选、工艺优化、中试放大及产业化开发。
③更广泛地吸引人才,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研发实力,形成中心与人才相互提升的良
性循环;以中心为平台,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
院所的研究成果和中心自身的优势,开发新产品及对已有产品进行技术革新,提升产品
的技术含量。
(3)主要设备选型
①化学药物研究所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数量 生产厂家
1 高效液相色谱仪 Agilent-DAD 3 美国 Agilent
2 高效液相色谱仪 LC-20AT(SIL+UV) 12 日本岛津制作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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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数量 生产厂家
3 高效液相色谱仪 Waters 2690 3 美国 Waters 公司
4 马尔文激光粒度仪 Mastersize 2000 1 英国马尔文
5 纳米粒度分析仪 Zetasizer Nano ZS 1 英国马尔文仪器
江苏汉邦科技
6 制备液相 一次上样量 5g
Agilent 6420
7 液质联用质谱仪 2 美国 Agilent
(LC+DAD+MS)
8 数字熔点仪 WRS-2 3 上海精密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9 毛细管电泳仪 Agilent G1602A 1 美国 Agilent
10 电泳仪 Powerpac Basic 1 Bio-Rad
EHC-药品强光稳定性试验 EHC-药品强光稳定性试
11 2 宁波艾德生仪器有限公司
箱 验箱
12 药品稳定性试验箱 LHH-500SD 4 上海一恒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13 鼓风干燥箱(高温烘箱) DHG-9108A 1 苏州江东精密仪器有限公司
14 全自动冰点渗透压计 FM-8P 1 上海医大仪器厂
上海申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5 旋转蒸发仪 R201
上海申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6 低温冷却循环泵 DLSB
上海一恒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17 真空干燥箱 DZF-6020
上海明室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18 鼓风干燥箱 DHG-9140
巩义市予华仪器有限公司
19 循环水式真空泵 SHZ-D(Ⅲ)
环球分析测试仪器有限公司
20 冷冻干燥机 CoolSafe 55-9
金坛市国旺实验仪器厂
21 固体样品粉碎机 FW100
常州市常宝干燥设备有限公司
22 SZG 双锥干燥箱 定制 5Kg 以下
解离常数/油水分配系数
美国 pION 有限公司
23 (pKa/LogP)测定仪(Gemini) Gemini
Thermo Scientific Forma
24 生物安全柜 1 Thermo
25 零下 25 摄氏度冰箱 DW-YL270 3 中科美菱
26 4 摄氏度冰箱 2-10℃医用冷藏箱 3 中科美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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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数量 生产厂家
27 零下 86 摄氏度冰箱 Forma 8600 1 Thermo
Thermo Scientific Series
28 CO2 培养箱 1 Thermo
29 自动移液工作站 epMotion 5070 1 Eppendorf
30 手持细胞计数仪 Scepter 2.0 1 Millipore
31 PCR 仪 Mastercycle Pro 1 Eppendorf
32 凝胶成像系统 Gel DocXR 1 Bio-Rad
33 超净工作台 Thermo Scientific Holten 1 Thermo
34 恒温摇床 Thermo Scientific Forma 1 Thermo
35 恒温培养箱 Precision 1 Thermo
张家港市开创机械制造有限公
36 干法制粒机 GL2-25
司
37 超音速气流喷射研磨机 J-50 1 意大利 TECNOLOGIA
38 流化床 GPCG2.0 1 格拉特
39 整粒机 ZL-160 1 浙江明天机械
40 智能药物溶出仪 ZRS-8G 2 天津市天大天发科技
41 智能片剂硬度仪 YD-35 1 天津市天大天发科技
42 脆碎度检查仪 FT-2000SE 1 天津市天大天发科技
43 振实仪 ZS-2E 1 天津市天大天发科技
44 粉体综合特性测试仪 BT-1000 1 丹东市百特仪器有限公司
45 高速分散机 T25 数显型分散机套装 1 IKA
46 超高压纳米均质机 AH-100D 1 ATS 工业系统有限公司
47 旋转水浴式灭菌柜 XG-1.2 1 江苏神农灭菌设备有限公司
48 小型台式冷冻离心机 5417 R 1 艾本德中国有限公司
49 电子天平 BSA224S 3 赛多利斯
50 集热式恒温加热磁力搅拌器 101SAH 2 南京科尔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51 超声仪 KH2200DV 1 昆山禾创超声仪器有限公司
52 电热鼓风干燥箱 BGZ-70 1 南京艾赛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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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数量 生产厂家
53 调速型蠕动泵 BT300S 1 保定雷弗流体科技有限公司
54 除湿机 KA-13.0HW 4 常州市川岛电器有限公司
德国 christ
55 冷冻干燥机 ALPHA2-4 LD plus 4 层 4
56 冷冻干燥机 LD53/85 1 美国 Millrock 公司
57 中试生产型冻干机 MAX53/85 1 美国 Millrock 公司
②靶向药物研究所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数量
1 蒸发光散射检测器 ELSD2000ES
2 高压热挤出机 LipexExtruders
3 低残留台式过滤系统 MasterFlexI/P
4 纳米均质机 EF-C3
5 BECKMAN 离心机 Allegra64R
6 粒度仪 Nano-ZS
7 高效液相色谱仪 LC-20AT
8 高效液相色谱仪 LC-10ATvp
9 高效液相色谱仪 LC-20AB
10 多功能恒温水浴 HWY-10
11 高速离心机 TGL-20M
12 新型高剪切乳化机 EBR-1.1
13 渗透压测定仪 SMC-30C
14 集热式磁力加热搅拌器 DF-I
15 多功调速能轧盖机 ZW-4006
16 霉菌培养箱 MJX-250Ⅰ
17 卧式低温冷柜 BD-198E
18 透明门立式冷藏柜 SC-329GA
19 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 DHG-9070A
20 三洋冰柜 MDF-U5410
21 冻干机 -
22 在线灭菌挤出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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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生物医学研究所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数量
1 AKTA Purifier-100 Purifier 100
2 Bplus 10L 微生物发酵罐 B10STAT Bplus 10L
3 凝胶液相色谱仪 Agilent 1260
4 酶标仪 RC
ABI 7500Real-time PCR
5 ABI 7500 型实时定量 PCR 扩增仪
SYSTEM
6 梯度 PCR 仪 Mycycler
7 凝胶成像系统 Chemidoc XRS
8 等电聚焦电泳仪 XCELL SureLock MiNi-cell
9 Minipellicon 超滤设备 密理博
10 Labscale 超滤系统(Millipore) 密理博
11 二氧化碳培养箱 thermo 3111
12 生物安全柜 1384Ⅱ级 A2
13 液氮罐 CY509106CN
14 台式冷冻离心机 eppendorf 5418
15 台式冷冻高速离心机 5430R
16 高速离心机 J26-XP
海尔 DW-86L286 -86℃密码保
17 海尔 Haier 超低温冰箱-86℃
护
18 三木倒置显微镜 CKX41-A32PH
19 电子分析天平 XS-205
20 酸碱自动滴定仪 PHS-3C
(4)其他配套设施及公用工程
本项目除新药研发中心大楼(含部分配套设施)外,厂区新增配套设施及公用工程
主要为:
①污水处理设施:拟将厂区已有污水处理站扩容改造;
②消防设施:扩大厂区已有消防水池,增设消防水泵及消防喷淋水泵房;
③厂区新增道路、绿化、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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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选址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京江宁科学园科建路 699 号,利用公司已有厂区内预留地块
进行建设。
5、项目概算
本项目建设投资概算预估为 14,985 万元,投资构成简要情况如下:
序号 类别名称 投资额(万元) 占投资总额比例
1 工程费用 12,653 84.44%
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095 7.31%
3 预备费 1,237 8.25%
建设投资合计 14,985 100%
6、投资计划
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 2 年,项目投资均为建设投资,在建设期全部投入,其中:第
1 年投入 8,314 万元,第 2 年投入 6,671 万元。
7、项目可能产生的环保问题及解决措施
本项目建成实施后可能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针对该等污染
物的解决措施具体如下:
(1)废水处理
本项目污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需要进行处理才能排放,公司已建有污水处
理站,并将适当扩容和调整处理工艺以满足本项目污水处理要求,废水处理相关情况详
见本节“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中“(一)二期产能扩建项目”相关内容。
(2)废气处理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含粉尘的废气和含有机溶媒的废气。为减少有机溶剂废气对工作
人员身体及环境的影响,新药研发中心在有机溶剂废气产生点的上方都设置了吸收罩、
通风厨或者生物安全柜,将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后通过室内风井引至楼顶,由设置在楼
顶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统一排放。另外,粉筛、分离、混合、干燥、压片
等岗位有少量粉尘产生,将通过局部设计的除尘系统进行收集,不进入大气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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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固体废物处理
本项目投入运营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药渣等一般废物及废有机溶剂等其他固
废,其中:将一般废物进行集中收集,进入城市垃圾收集系统;将废有机溶剂等其他固
废收集或进行高温高压灭活后送交专业废物处理公司处置。此外,本项目将产生一定的
生活垃圾,将集中收集后交南京市环卫部门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1、项目背景
制药企业管理方面普遍存在整体运营成本居高不下、决策缺少数据依据、营销终端
及供应商难以管理等共性难点;除此之外,不断加剧的国内外企业竞争,使机制创新、
流程优化、管理强化成为各大制药企业面临的重大课题,在传统管理方式已不适用行业
发展趋势的背景下,企业运营管理必须依托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来开展。
但是,目前我国制药行业信息化方面存在管理机制陈旧、管理系统功能不健全、信
息化水平滞后于企业规模扩展等方面问题,亟待加强信息资源的管理,加快企业信息化
建设,以提高企业决策效率、全面实现资源集成及信息共享。
2、必要性分析
根据公司信息化建设现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应首先在财务管理、生产管理、
营销资源管理、研发系统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办公自动化管理六个方面开展信息化全
覆盖,实现公司基本运营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实现信息有效沟通,从而为科学决策提
供更多支持依据,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
(1)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面对“十二五”时期我国鼓励医药行业发展的新机遇,以及来自市场各方面的竞争压
力,公司应在现有水平上进一步发挥自身独特优势,加强内部管理,梳理并优化业务流
程,提升综合竞争能力。未来,企业将在稳固现有市场份额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药品研
发创新,拓宽延长产品链。因此,为给公司未来长足发展打下扎实基础,公司必须采用
现代化信息管理手段,提升管理能力,提高运行效率。
(2)全面财务管理的需要
财务管理是公司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管理实现信息化,可使得财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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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总帐管理、预算管理、应收管理、存货管理、生产成本管理等功能,使管理实现贯
穿公司运行全过程,实现财务信息共享、财务系统全面管控、成本管理精细化等目标。
(3)提高生产管理现代化程度的需要
药品生产制造部门是公司整体运作的核心部门之一,该部门提供产品时间是否及
时、数量是否准确、质量是否合格等问题,将直接影响到公司整体运转。生产管理的信
息化将使企业实现物料需求计划和生产计划的合理安排,从而降低库存资金占用,提高
生产系统运营效率和资金周转率。
(4)提高市场营销能力的需要
公司的销售网络遍布全国,各类数据信息统计分析的难度较大,公司未来将面对越
来越多的直接客户、经销商以及自身销售网络多重数据分析处理压力,这对公司掌握及
分析相关数据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利用先进信息技术手段,可以建立统一、
规范、高效管理平台,将原来分散的营销资源进行整合和充分利用,提高公司市场营销
管理能力,为重大营销决策提供更多依据,支撑公司销售业务不断发展。
3、项目方案概述
(1)项目建设内容
公司应用系统架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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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
工作流管理平台
基于数据仓库技术的商业智能决策支持系统
财务管理 研发系统项目管理
营销资源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生产计划管理 办公自动化
供应链管理 生产数字化
质量管理
Unix/ Windows/ Oracle/ Weblogic/ 操作系统、数据库、WEB
服务平台
网络、计算机硬件平台
本项目信息系统建设内容
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财务管理、研发系统项目管理、营销
资源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生产计划管理、办公自动化等内容。
①财务管理
涵盖预算管理、投资活动管理、筹资活动管理、财务信息分析和税务筹划,以及各
系统的财务报表和财务指标的智能分析等,降低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周转率,加强财务
风险控制和财务指标分析能力,实现企业以财务集中管理为核心的运营管控一体化。
②研发系统项目管理
建立产品研发资料管理库,加强研究课题项目的成本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
风险管理等,加强对新药品研发项目的科学管理和信息安全保密措施,有效降低新产品
的研发费用和风险控制,并做好研究资料的汇总集中存储。
③营销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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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产成品、经销商、终端医院的库存管理,为合理安排生产提供依据;整合营销
系统的信息资源;采集营销渠道和终端信息资源;在营销部门之间、员工之间建立信息
流通渠道,提高营销系统的运营效率。
④人力资源管理
涵盖人事管理、组织规划、考勤管理、绩效管理、薪资管理、招聘管理、培训管理、
档案管理、人力成本分析等,加强人力资源的管理信息化、绩效考核合理化。
⑤生产计划管理
涵盖订单管理、库存管理、采购管理、生产计划管理、车间管理、质量管理、设备
产能管理、物料控制、以及生产系统的报表和数据智能分析等,降低库存资金占用,提
高生产系统运营效率和资金周转率,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
⑥办公自动化
建立办公自动化协同平台,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实现无纸化办公。
平台主要涵盖业务流程管理、邮件系统、即时通信系统、企业社区系统、知识管理系统
及信息门户网站等。
(2)项目实施地点
本项目实施地点设在公司总部现有办公行政大楼二层的中心机房内,公司原建有信
息中心机房,本项目利用现有用房,总建筑面积约为 300m。
(3)系统配置
本项目拟购置硬件包括应用服务器、开发测试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存储、数据
库、交换机、UPS、PC 等设备,总计 44 台/套。项目配置软件主要包括:操作系统、办
公软件、功能模块等,共计 21 套。
①新购置系统硬件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数据库服务器 IBM-P7(小型机) 台
2 应用服务器 HP- HP DL580 G7 台
3 刀片服务器 HP-C7000 组
4 存储 EMC VNX5000 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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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5 光纤存储交换机 24 个 FC 光纤接口 台
6 云计算机柜 HP 10642G2 42U 台
7 KVM 液晶套件 HP 0X2X8 KVM 台
8 模块化 UPS 电源 45-50KVA 套
9 网络核心交换机 华为 S5700-48TP-SI(AC) 台
10 接入层交换机 华为 S3700-52P 台
11 防火墙设备 WatchGuard 防火墙 FireboxX8500e 台
12 负载均衡 F5-LC1600 台
13 上网行为管理 深信服 AC1800 台
14 网络综合布线 普天-综合布线 套
合计
②新购置系统软件配置
序号 软件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公共基础平台 集成公共基础平台 套 1
2 营销资源管理系统 1000 用户 套 1
3 生产计划管理系统 1000 用户 套 1
4 财务管理系统 用友集团财务系统 套 1
5 研发系统项目管理系统 ATTASK 项目管理 套 1
6 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ORACLE /浪潮 套 1
7 办公自动化系统 蓝凌 OA 集成项目 套 1
8 数据库软件 Oracle 11g 企业版 (50 个用户) 套 1
9 Vmware 虚拟化云计算平台 vsphere5.0 企业版 套 1
10 员工交流平台 集成企业社区等 套 2
11 桌面管理软件 联软科技 套 1
12 网络管理软件 网强--UNIX 平台 套 1
13 身份认证系统 ENTRUST 认证系统 套 2
14 电话程控系统 松下 KX-TDA600CN 套 1
15 视频会议系统 盛维视频会议系统 套 1
16 软件正版化 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服务器软件等 批 1
17 存储备份软件 EMC 套 1
18 网络版杀毒软件 Symantec(1000 个点) 套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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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软件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9 其他软、硬件投入 容灾备份系统、入侵检测系统等 套
合计
4、项目概算
本项目建设投资概算预估为 3,885 万元,投资构成简要情况如下:
序号 类别名称 投资额(万元) 占投资总额比例
1 工程费用 2,689 69.21%
1.1 建筑工程 29 0.75%
1.2 设备购置安装 730 18.79%
1.3 软件购置 1,930 49.68%
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843 21.70%
3 预备费 353 9.09%
建设投资合计 3,885 100%
5、投资计划
本项目建设期 2 年,项目投资均为建设投资,在建设期全部投入,其中:第 1 年投
入 2,331 万元,第 2 年投入 1,554 万元。
(四)营销渠道网络建设项目
1、项目背景
医药企业的竞争除了产品的疗效质量和生产工艺的竞争,还包括销售网络建设、终
端市场掌控能力的竞争。医药生产企业如果没有通畅的销售渠道和较高的终端市场的掌
控能力,就很难对市场的变化有足够快的反应能力并将产品送到终端市场。随着医药市
场竞争的加剧,国内药企必须在产品质量和营销层面具备与跨国制药公司竞争的实力。
公司目前已经建立了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但公司总部以外部分区域的销售团队尚
需进一步改善办公环境,增设办公设备;同时,公司营销网络覆盖的深度和广度还需要
加强,进一步打造专业化销售团队,为公司销售能力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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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必要性分析
(1)响应国家政策的需要
我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
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公司通过加强营销网络的
深度和广度,可有效的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用,为群众提供方便、价廉的药品。
(2)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
二期产能扩建项目的建成投产后,公司的产能将大幅提高,同时公司研发能力的提
高也将使公司未来上市产品的种类不断增加,公司经销商和销售终端数量将随之增加,
这都对公司的营销网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3)提高对销售终端服务质量的需要
随着公司上市药品种类的日益增多,及时、准确的向销售终端传递上市药品信息、
临床适应症疗效等显得格外重要。为确保用药信息流和产品实物流的快速流转,加快对
客户问题的反应速度,保证对经销商和销售终端的服务质量,需要增设办事处和扩大专
业化学术推广队伍。
3、项目方案概述
(1)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由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在南京总部建设营销中心,在北京、上海、广州、武
汉、南京五地建设营销分中心,在安徽、浙江、广西、海南、吉林等 30 个省会城市建
设省级办事处,并在温州、宁波、厦门、深圳、青岛、大连、苏州等 7 个经济较为发达
的地级市建设地市级办事处。
本项目建成后的营销网络架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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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中心
北京营销分中心 广州营销分中心 上海营销分中心 武汉营销分中心 南京营销分中心
北京办事处 广东省办事处 厦门办事处 湖北省办事处 江苏省办事处
天津办事处 广西省办事处 宁波办事处 湖南省办事处 安徽省办事处
河北省办事处 海南省办事处 温州办事处 江西省办事处 山东省办事处
辽宁省办事处 云南省办事处 浙江省办事处 四川省办事处 河南省办事处
吉林省办事处 贵州省办事处 福建省办事处 重庆办事处 苏州办事处
黑龙江省办事处 深圳办事处 陕西省办事处
内蒙古办事处 青海省办事处
山西省办事处 甘肃省办事处
青岛办事处 宁夏办事处
大连办事处 新疆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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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设规模
①营销中心与南京营销分中心和江苏办事处利用公司总部现有用房合署办公,用房
规模约 1,600 m2;
②北京、上海、广州 3 个营销分中心的办公用房购置及室内装修,购置建筑面积规
模标准约按 5m2/人,合计 1,000m2;
③37 个办事处和武汉营销分中心的办公用房租赁及室内装修,租赁建筑面积标准
约为 5m2/人,针对人员较少的办事处按总面积不低于 50m2 配置,合计房屋租赁面积为
2,675m2;
④为公司三级营销体系购置办公设备 1,014 台/套,交通工具 43 辆。
各营销机构及办事处用房面积、所处城市、来源详见下表:
序号 省(市、自治区) 所在城市 建筑面积(m2) 备注
1 营销中心
1.1 江苏 南京 1,600 利用公司现有用房
2 营销分中心
2.1 江苏 南京 利用公司现有用房
2.2 北京 北京 320 购买
2.3 上海 上海 445 购买
2.4 广东 广州 235 购买
2.5 湖北 武汉 145 租赁
3 省级办事处
3.1 江苏省办事处 南京 - 利用营销分中心用房 750 m2
3.2 安徽省办事处 合肥 100 租赁
3.3 浙江省办事处 杭州 150 租赁
3.4 福建省办事处 福州 75 租赁
3.5 广东省办事处 广州 - 利用营销分中心用房
3.6 广西办事处 南宁 70 租赁
3.7 海南省办事处 海口 50 租赁
3.8 云南省办事处 昆明 70 租赁
3.9 贵州省办事处 贵阳 70 租赁
3.10 北京办事处 北京 - 利用营销分中心用房 250 m2
3.11 天津办事处 天津 75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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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省(市、自治区) 所在城市 建筑面积(m2) 备注
3.12 河北省办事处 石家庄 150 租赁
3.13 河南省办事处 郑州 75 租赁
3.14 山东省办事处 济南 80 租赁
3.15 辽宁省办事处 沈阳 70 租赁
3.16 吉林省办事处 长春 65 租赁
3.17 黑龙江省办事处 哈尔滨 70 租赁
3.18 内蒙古办事处 呼和浩特 70 租赁
3.19 山西省办事处 太原 65 租赁
3.20 湖北省办事处 武汉 - 利用营销分中心用房 100 m2
3.21 湖南省办事处 长沙 125 租赁
3.22 江西省办事处 南昌 50 租赁
3.23 四川省办事处 成都 175 租赁
3.24 重庆办事处 重庆 70 租赁
3.25 陕西省办事处 西安 75 租赁
3.26 青海省办事处 西宁 65 租赁
3.27 甘肃省办事处 兰州 70 租赁
3.28 宁夏办事处 银川 50 租赁
3.29 新疆办事处 乌鲁木齐 80 租赁
3.30 上海办事处 上海 - 利用营销分中心用房 400 m2
4 地市级办事处
4.1 浙江 温州 70 租赁
4.2 浙江 宁波 65 租赁
4.3 福建 厦门 50 租赁
4.4 广东 深圳 70 租赁
4.5 山东 青岛 70 租赁
4.6 辽宁 大连 65 租赁
4.7 江苏 苏州 75 租赁
(3)营销业务运作
在总体营销运作上,公司营销中心作为营销渠道总部,负责制定公司整体营销计划
和营销费用管理,并将责任分解至各分支机构;负责公司整体市场营销计划和管理;负
责相关营销信息收集和分析,以指导公司营销策略调整和完善;并负责收集各个分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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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获得的各类药品的市场需求信息,汇总后以订单或需求计划形式反馈给公司生产计划
部门,同时对各类药品发货、退货、库存等进行跟踪并反馈给物流仓储部门。
总体营销运作详见下图所示:
4、项目概算
本项目建设投资估算为 4,383 万元,投资构成简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类别名称 投资额(万元) 占投资总额比例
1 项目建设费用 3,762 85.83%
1.1 办公用房购置 2,336 53.30%
1.2 装修工程 227 5.18%
1.3 配套设备 1,199 27.36%
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97 6.78%
3 预备费 325 7.42%
建设投资合计 4,383 100%
5、投资计划
项目建设期 2 年,均为建设投资,在建设期全部投入,其中:第 1 年投入 3,068 万
元,第 2 年投入 1,31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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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运营资金项目
1、增加与主营业务相关营运资金的必要性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实现了较大增长,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增长明显,且公司存在
一定程度的产能瓶颈。为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在未来 2-3 年仍需维持一定的资
本性支出,同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也需要借助于较大规模的营运资金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结构全部为处方药销售为主,医院多通过地区性医药商业公司
完成采购,客观上延长了药品流通渠道。医药商业公司在药品销售过程中也往往采用赊
销的模式。上述原因造成了以处方类药品销售为主的医药生产企业回款周期较长,应收
账款周转率较低,相应要求公司营运资金投入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融资主要依赖于银行的间接融资,融资渠道单一,不利于公司的长
期发展。募集资金投入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将促进公司融资渠道的多元化,
有助于公司改善资本结构,大幅提高偿债能力,进一步降低财务风险,对公司未来持续
发展将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
2、营运资金的管理运营安排
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并按照《募
集资金使用制度》等相关规定对营运资金进行管理。公司实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1 个
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全部协议签订后及
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协议主要内容。具体使用过程中,公司将根据公司业务
发展进程,在科学测算和合理调度的基础上,合理安排该部分资金投放的进度和金额,
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保障和不断提高股东收益。在具体资金支付环节,严
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审批权限进行使用。
3、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增加与主业相关的营运资金到位后,可以降低公司负债融资规模,减少利息支出,
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有利于进一步推动主营业务的发展。此外,公司保有充裕的营运
资金,可以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适时投放,适度加大技术研发、原料药生产线建设
等投入,充分发挥资本市场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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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紧密相关,有利于巩固公司的市场地
位,强化和拓展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因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将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地影响。
(一)对公司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的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将获得大幅增长,有助于优化公司的
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二)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有一定幅度的下降,可以有效降低公司的财
务风险,以增强公司的持续融资能力。
(三)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得到大幅度增长,但由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需要建设周期,在项目效益充分发挥前,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会有一定幅度的
下降。但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以及效益的逐步发挥,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将会
稳步提高,并维持在合理水平。
(四)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2011 年 12 月 31 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34.93%、29.76%、20.62%和 21.05%。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原值为 33,878 万元,固定资产净值为 24,807 万
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增加 65,974 万元,详细
列表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 投产后年折旧
1 二期产能扩建项目 48,801 4,042
2 新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653
3 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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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 投产后年折旧
4 营销渠道网络建设项目 3,762
5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运营资金项目 - -
合计 65,974 5,088
由于新建募投项目在建设完成后需要试产磨合,市场开发需逐步推进,投资项目将
分年达产,效益逐步显现,因此,在投资项目尚未完全达产的情况下,新增固定资产产
生的折旧对当期利润会有一定的负面影响。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全部建成后,将使公司未
来每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 5,088 万元。本节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测算成本中已经
包含了新增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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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一、公司未来三年的发展规划及发展目标
(一)发展规划与目标
公司秉承“研究为源、健康为本”的经营理念,以“让病人获得先进良药、让客户享
受优质服务、让员工实现自我价值、让股东获得超值回报,最终实现幸福奥赛康”为企
业宗旨,努力将公司建设成为在国内外 PPI 系列产品、抗肿瘤及抗肿瘤辅助用药系列产
品及生物医药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现代化制药企业。
未来三年,公司将凭借自身在研发方面积累的技术优势,通过创新和仿制结合的方
式,继续以原有的 PPI 注射剂系列产品、铂类抗肿瘤药及抗肿瘤辅助用药系列产品为主
攻方向,并大力开发新产品,夯实公司产品优势;同时适时发展生物医药,扩充公司产
品线,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结构,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将继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努力建设现代化企业管理体制,完善在董事
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建全以精细化管理为重点的生产制造体系、以常态 GMP 管
理为核心的三级质量体系、以力争与国际新药同步上市为目的的研发体系、以学术推广
为主体的市场营销体系、以全面预算为基础的财务管理体系。
伴随本次发行成功且募投项目顺利投产,公司力争于未来三年保持营业收入和净利
润 20%以上的年复合增长率。
(二)拟采取的措施
1、技术开发与创新措施
(1)加大科研经费投入
2010 年、2011 年、2012 年、2013 年 1-6 月,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3,253 万元、7,609
万元、9,964 万元、5,891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 4.00%、5.84%、4.88%、4.73%,2010
年至 2012 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75.02%。
公司将继续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力争未来三年研发费用投入超过年销售收入的 5%,
以此促进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的开发。
(2)打造领先的研发平台和构建强大的科研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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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国家医药行业发展规划和公司战略发展要求,为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能
力,将进一步扩建新药研究中心,打造国内领先的医药研发平台。同时,公司将在发展
现有研究队伍的基础上,从国内外引进一流研发人才,进一步扩充研发人员队伍。
药物研究院计划下设五大核心机构,在公司已建立的化学药物研究所、靶向药物研
究所、生物医药研究所基础上,拟新设立奥赛康(南京)抗肿瘤医药研究孵化中心和信
息中心。
拟新建的奥赛康(南京)抗肿瘤医药研究孵化中心将通过搭建抗肿瘤医药研究平台,
向国内外一流研发团队提供资金和基础设施,并提供一系列的服务支持,以将先进的抗
肿瘤医药研究与国内外投资组合在一起。公司将在此平台基础上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
产权的产品,并快速向市场转化,为中国医药产业提供高端产品。
拟新设立的信息中心,成立后将承担各研究项目的立项、调研评估、合作外包洽谈
等工作,以保证公司的研究项目方向准确且具有前瞻性,与国际前沿医药水平保持同步。
此外,在美国设立生物医药研发平台,主要从事生物仿制药和新生物药物的研发。
(3)完善激励机制,加大对科研创新的激励力度
公司将努力完善鼓励自主创新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努力搭建
一个有利于研发人员成长的良性竞争平台。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有助于充分发挥研
发人员积极性的激励机制,努力营造能够吸引和留住人才的环境氛围,让业绩突出的员
工得到相应的回报,并保持研发队伍的稳定。
公司将综合运用目标激励、薪酬激励、尊重信任激励、培训激励、工作激励、职业
发展激励等各种激励措施,使研发人员保持持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增强核心技术人才
队伍对公司的归属感。
(4)加强科研合作与交流
公司新产品开发工作在依靠自身发展的基础上,将不断扩展对外合作范围。公司已
与国内外多家单位合作,如与美国 Access Pharmaceuticals,Inc 合作的大分子抗肿瘤药项
目正在欧洲进行 II 期临床研究,在国内进行药学、药理、毒理学等研究;另外公司与
全球技术领先的印度 Intas Bio-Pharmaceuticals Ltd 开展技术合作,计划引进成熟的生产
技术,完善生物医药技术平台。
未来三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外单位的科研合作与交流,与国内知名高校和研究
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并经常性邀请国内外医药学专家到公司现场就国内和国际医
药行业的发展状况和发展趋势进行讨论,及时掌握医药研发领域的最新动态,保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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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的前瞻性和先进性。
(5)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公司将进一步充分利用相关条件开展知识产权工作,实现知识产权资源的优化配
置,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水平,为企业的市场竞争赢得优势,具体包括培养高素质的知识
产权管理队伍、提高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效经营企业专利资产、预防企业专利
权受到侵害等。
2、产品开发与储备措施
未来三年,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进行产品开发,并维护公司在产品储备方面的优势:
(1)新产品研发措施
新产品研发是公司发展的重中之重,今后公司将继续围绕现有的核心药物研发平
台,以 PPI 注射剂系列药物、铂类抗肿瘤药及抗肿瘤辅助用药系列产品为出发点进行开
发创新活动。未来三年新产品开发计划涉及约 30 个项目,其中 15 个项目为新药。该等
项目开发成功后,公司创新能力、成长性、市场竞争能力以及盈利能力将大幅提升。
(2)核心产品技术革新措施
公司立足于 PPI 注射剂系列药物、铂类抗肿瘤药及抗肿瘤辅助用药等系列产品的竞
争优势,开展围绕相关产品原料药、新技术、制剂工艺以及质量控制技术的研究,进一
步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性,从而不断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
3、人力资源开发措施
人才是公司保持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公司将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以人为
本”的宗旨,最大限度满足员工实现自我价值的需求,使企业目标与员工个人目标有机
结合。公司将持续开展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的培训工作,形成赶、学、超的氛围,努力
创建学习型企业,全面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技能。为了适应公司规模的扩张和新项目
的推进,公司将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从国内外不断引进研发类、营销类、管理类等人才,
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同时,公司还将继续完善合理的人力资源激励制度,完善在岗人员
的管理,保证人才的稳定,并且利用企业文化培育人,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4、产业化能力扩大措施
(1)募投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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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公司未来产业化能力扩张的主要手段之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将大
幅提高公司产能,目前该等提高产能的项目已完成了可行性论证、项目核准、项目环评
等前期工作,目前正处于筹备建设阶段。
(2)现有设备的更新升级
公司将通过对现有生产设备进行升级,加大对关键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减少生产设
备故障率,同时不断优化生产工艺,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生产线潜在产能。
(3)收购兼并及对外扩充计划
为满足生产经营快速发展,公司将可能根据消化类和抗肿瘤药物发展战略及市场竞
争状况,通过收购兼并、股权投资、协作经营等多种方式整合行业资源,完善公司产品
剂型结构,扩大市场份额,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
5、市场开发与营销网络建设
在国家医疗体制改革和公司产业化能力扩大并不断推出新产品的背景下,建立完善
市场开发营销网络的必要性日益显著。未来三年,公司计划采取以下措施开发建设营销
网络:
(1)完善专业化学术推广营销网络体系
专业化学术推广营销模式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目前公司的专业化学术推
广销售团队已经覆盖到全国20多个省市,未来将继续完善现有的专业化学术推广销售网
络,建立三级营销网络。即在公司总部建设营销中心;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南
京五地建设营销分中心;在安徽、浙江、广西、海南、吉林等30个省会城市建设省级办
事处、在温州、宁波、厦门、深圳、青岛、大连、苏州等7个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建设
市级办事处。
营销中心负责有效整合公司的资源,制定科学合理的营销战略和营销目标,并将目
标传递到全国各省市的办事处;营销分中心负责对营销战略和营销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和
跟踪管理;省级或市级办事处负责细化目标的具体执行以及信息的反馈。通过三级营销
网络的建设,进一步增强现有营销网络的广度和深度。
(2)扩大代理覆盖范围
在完善强化专业化学术推广的同时,公司将根据中国市场各区域的差异性特点,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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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发展代理模式,充分发挥各地代理商销售渠道优势,扩大公司产品的覆盖范围。
6、深化改革和组织结构调整计划
本公司将充分利用本次发行上市的契机,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
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的相关职责,强化公司监
事会以及内部审计部的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在公司组织结构的发
展规划上,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调整公司的组织结构和职能分工,建立既职责分明又
相互制衡、既保证质量又不失效率的管理体系。通过对组织机构和管理流程的不断完善
和改进,提高公司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实现效益最大化。
(三)拟订上述措施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无重大改变;
2、国家宏观经济继续平稳发展;
3、本次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能够成功,募集资金顺利到位;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收益;
5、公司所处行业与市场环境不会发生重大恶化;
6、公司无重大经营决策失误和足以严重影响公司正常运转的人事变动;
7、不会发生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突发性事件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四)拟定上述计划所面临的主要困难
1、产能扩张遇到瓶颈
目前,公司的生产能力已较为饱和,如果本次发行能够获得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能够得以顺利开工建设,公司产能将得到极大提升,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
建设期,因此在项目建设完成前产能不足还将成为阻碍公司发展的瓶颈。
2、专业人才补充难以满足企业发展需求
随着本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张,公司在经营管理、资本运营方面的人才将出现相对不
足。如果不能及时补充相应的专业人才,将会给公司的发展带来一定影响。
3、现有融资渠道难以满足企业发展资本投入需求
公司目前正处于业务迅速发展阶段,需要大量的资本投入,而公司融资渠道较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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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靠经营积累和银行贷款进一步获取的资金有限。为此,公司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
一方面可以满足公司发展的资本需求,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加公司的融资渠道,增强公司
的核心竞争力。
(五)规划实施及目标实现的报告措施
本公司郑重声明:本公司在创业板上市后,将通过定期报告持续公告规划实施和目
标实现的情况。
(六)确保实现上述发展规划拟采用的方式、方法或途径
为了保证上述规划目标的实现,本公司需要通过各方面的努力,营造各种必要的条
件,具体措施如下: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紧密围绕国家政策方向发展业务;
2、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吸引高端人才、研制具有市场前瞻性的优势品种;
3、通过薪酬、福利和公司文化等,吸引优秀技术人才、销售人才和管理人才,提
高公司员工的整体素质;
4、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保证业务的正常进行;
5、充分利用新技术手段培育市场,使公司产品的品牌为更加广大的医生和患者所
了解。
二、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一)现有业务是公司发展规划的基础
现有业务为实现未来发展目标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支持。本公司多年来一直关注消
化类质子泵抑制剂和抗肿瘤医药领域的发展,了解该领域发展规律、建立了雄厚的市场
资源,奥西康、奥维加、奥先达、奥诺先、奥正南等主要药品在消化类和抗肿瘤药品中
具有比较重要的地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为现有产品扩大规模或产业延伸以及强化核心竞争力,并
与现有业务具有十分紧密的一致性和延续性,这有利于现有生产能力的提高,以及技术
条件、人才储备、管理经验、客户基础和物流环境的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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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发展规划是现有业务的深化和延伸
本公司现有业务仍然存在着产品类别相对集中、剂型相对单一、产能相对不足等问
题。业务发展计划的实施可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发展计划如能顺利实施,将进一步确
立公司在消化类质子泵抑制剂和抗肿瘤用药领域的优势地位,有利于拓展新的业务领
域,极大提高现有产业规模,建立更为完善的市场服务体系和反馈体系,提升以研发实
力为主导、以产品开发、生产、销售为核心的综合竞争能力,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在
国内消化类质子泵抑制剂和抗肿瘤用药行业中的地位。
三、本次发行对上述业务的作用
本次发行对于公司实现上述目标具有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
1、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为公司的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
利实施,同时建立资本市场融资通道,为公司的持续扩张提供可靠的资金来源;
2、本次发行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为实现上述目标起到促进作
用;
3、本次发行将增强本公司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提高公司的人才竞争优势,从而
有利于业务发展目标的实现;
4、本次发行将推动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可持续发
展和业务发展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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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发行人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服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公司已建立与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相关的管理制
度,以确保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系统化。
(一)责任机构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部门负责人:任为荣
电话:025-5229 2222
传真:025-5216 9333
电子信箱:ir@ask-pharm.com
地址:南京江宁科学园科建路 699 号
(二)信息披露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股价敏感性资料披露指引》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
露制度》,并根据中国证监会、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按照
统一、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披露信息。
本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开披露信息的形式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
报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为定期报告,其他报告为临时报告。
(三)投资者关系
本公司始终坚持按照充分披露信息、合规披露信息、投资者机会均等、诚实守信、
高效低耗、互动沟通的原则,运用多种媒体和现代通讯工具,并采取现场参观、座谈、
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与各类投资者保持紧密的沟通和互动,为投资者做好服务。具
体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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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期与投资者沟通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
略和经营方针等;
2、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3、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
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4、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
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
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5、宣传企业文化建设;
6、适时公布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发行人的重大合同
(一)重大销售合同
重要销售合同是指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2013 年 6 月 30 日正在履行的、合同项下累计
实际发生金额达到 2,500 万元以上的销售合同。
2013 年上半年累计
编号 卖方 买方 合同有效期
发生金额(万元)
1 本公司 康德乐(湖北)医药有限公司 2013.4.1-2014.3.31 3,740
2 本公司 华润山东医药有限公司 2013.1.1-2013.12.31 3,289
3 本公司 江苏省润天生化医药有限公司 2013.2.20-2013.12.31 3,068
4 本公司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2013.1.1-2013.12.31 2,896
5 本公司 浙江医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012.7.1-2013.6.30 2,835
(二)重大采购合同
重大采购合同是指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
为 500 万元(含)以上的采购合同。
1、2012 年 4 月 11 日,本公司与 GEA LYOPHIL GMBH 签订《合同》,约定本公司
购买自动进出料系统,合同金额为 310 万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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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2 年 4 月 11 日,本公司与 GEA Lyophil(Beijing)CO,Ltd(基伊埃(北京)冻
干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本公司购买 4 台冷冻干燥机,合同金额为 4,696
万元。
3、2012 年 4 月 11 日,本公司与 BOSCH Packaging Technology(Hangzhou)CO.,Ltd
博世包装技术(杭州)有限公司签订《供货合同》(合同号:B-NA-20120409),约定:
本公司购买西林瓶冻干/水针联动生产线、西林瓶冻干产品联动生产线,合同金额为
2,383 万元。
4、2012 年 5 月 15 日,本公司与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书》(合
同编号:TFL12-945)约定:本公司购买真空冷冻干燥机、自动进出料系统,合同金额
为 1,160 万元。
5、2012 年 10 月 26 日,本公司与瑞士 A.M.R.P HANDLES A.G.公司签订《泡罩包
装线定购合同》(合同号:12.014),约定:本公司购进瑞士 A.M.R.P HANDLES A.G.公
司出售的托盘包装生产线,合同金额为 97 万欧元。
6、2012 年 10 月 30 日,本公司与天津市启恒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合
同编号:12103001),约定:本公司购买天津市启恒科技有限公司出售的 300 万个 20
毫米冻干镀膜胶塞,合同总价为 780 万元。
7、2012 年 12 月 27 日,本公司与 GEA Process Engineering Asia Limited 签订《采
购合同》(合同号:P42853.12,00175),约定本公司购买一套密闭制粒线和一套仿制药用
制粒线,合同金额为 205 万欧元。
8、2012 年 12 月 27 日,本公司与 GEA Process Engineering Asia Limited 签订《采
购合同》(合同号:TP12-01.0056-03),约定本公司购买一套密闭压片机和一套防尘压片
机,合同金额为 76 万欧元。
9、2013 年 1 月 11 日,本公司与上海新旭发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书》(合
同编号:第 A20130110 号),约定本公司购买(二期产能中试车间)洗烘灌联动线,合
同金额为 660 万元。
10、2013 年 2 月 20 日,本公司与 BOSCH Packaging Technology(Hangzhou)CO.,Ltd
博世包装技术(杭州)有限公司签订《供货合同》(合同号:B-NA-20130220),约定:
本公司购买包衣机,合同金额为 54 万英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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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13 年 3 月 22 日,本公司与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书》(合
同编号:TFL13-071),约定本公司购买真空冷冻干燥机、自动进出料系统,合同金额
为 935 万元。
12、2013 年 4 月 2 日,本公司与中兴利联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签订《全自
动侦检机订购合同书》(合同编号:JS20130402-1),约定本公司购买全自动侦检机 1 台,
合同金额为 75 万欧元。
13、2013 年 4 月 2 日,本公司与中兴利联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签订《全自
动侦检机订购合同书》(合同编号:JS20130402-2),约定本公司购买全自动侦检机 2 台,
合同金额为 150 万欧元。
14、2013 年 4 月 13 日,本公司与上海新旭发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书》(合
同编号:第 A20130410 号),约定本公司购买(二期产能 107 车间)洗烘灌联动线,合
同金额为 550 万元。
15、2013 年 5 月 2 日,本公司与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书》(合
同编号:TFL13-072),约定本公司购买真空冷冻干燥机、自动进出料系统,合同金额
为 1,550 万元。
(三)其他重大合同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正在履行且可能对其生产、经营活动以及资产、负
债和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重大合同。
1、重大技术许可合同及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重大技术许可合同及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是指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为 1,000 万元(含)及以上的技术许可合同及技术开发(委
托)合同。
(1)2011 年 4 月 26 日,本公司与印度 Intas Bio-Pharmaceuticals Ltd.签署《专有技
术许可协议》,约定:Intas Bio-Pharmaceuticals Ltd 授予本公司专有技术许可,同意本公
司在中国大陆地区内独家生产和销售 Intas Bio-Pharmaceuticals Ltd 的用于肿瘤治疗领域
的一生物制品;本公司向 Intas Bio-Pharmaceuticals Ltd 支付相应的技术授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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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1 年 6 月 24 日,本公司与美国精锐生物公司签署《技术开发(委托)合
同》,约定:本公司委托美国精锐生物公司研究开发糖尿病领域的生物制品,并向其支
付研究开发经费及利润提成。
(3)2012 年 9 月 26 日,本公司与印度 Intas Biopharmaceuticals Ltd 签署《技术转
让及专有技术许可协议》,约定:Intas Biopharmaceuticals Ltd 将协议约定的技术转让给
本公司,并授予本公司独占性专有技术许可,本公司向 Intas Biopharmaceuticals Ltd 支
付相应的费用。
2、重大授信合同、借款合同
重大授信合同、借款合同是指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正在履行的、
合同金额为 1000 万元(含)及以上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
(1)2010 年 9 月 25 日,本公司与南京市江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百家湖信用社
签署《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编号:(江宁)农信固借字[2010]第 03-051 号),约定:
南京市江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百家湖信用社向本公司提供固定资产借款 1,500 万元,
用于兰索拉唑冻干粉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借款期限为 2010 年 9 月 30 日至 2013 年 9
月 20 日。
(2)2012 年 2 月 3 日,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签订《最
高额用信合同》(编号:(03324)农银高信字(2012)第 0003 号),约定:本公司可以
在不超过 4,000 万元的额度内申请办理人民币/外币贷款业务,用信期限为 2012 年 2 月
3 日至 2014 年 2 月 2 日。
(3)2012 年 8 月 17 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签订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2012 年江宁字 198 号),约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江宁支行向本公司提供流动资金借款 3,000 万元,用于支付材料款,借款期限
为一年。
(4)2013 年 2 月 19 日,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签订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32010120130002442),约定: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京江宁支行向本公司提供流动资金借款共计 4,000 万元,用于购材料,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
(5)2013 年 4 月 24 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借款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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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编号:2013 年贷字第 110422623 号),约定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向本
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 4,000 万元,用于公司经营周转,贷款期限为 2013 年 4 月 26 日
至 2013 年 10 月 25 日。
(6)2013 年 5 月 20 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授信协议》(编
号:2013 年授字第 210513123 号),约定: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向本公司提
供 7,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从 2013 年 5 月 23 日起到 2014 年 5 月 22 日止。
3、重大资产抵押合同
重大资产抵押合同,是指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正在履行的、抵
押标的金额为 1,000 万元(含)及以上的资产抵押合同。
(1)2010 年 9 月 25 日,本公司与南京市江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百家湖信用社
签订《南京市江宁区房地产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号:(江宁)农信抵字[2010]第 03-051
号),约定:本公司将位于江宁科学园科建路 699 号的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江宁房权证
东山字第 J00042764、J00016519、J00016517 号)和土地使用权(土地权证号为宁江国
用(2009)第 27270 号)抵押给南京市江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百家湖信用社,作为本
公司与南京市江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百家湖信用社所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
号:(江宁)农信固借字[2010]第 03-051 号)项下 1,500 万元借款的担保。
(2)2012 年 2 月 3 日,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签订《最
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32100620120000849),约定:本公司将房地产抵押清单(编
号:32100620120000849)所列示的抵押物抵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
支行,作为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为
4000 万元债权的担保。
(3)2012 年 2 月 3 日,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签订《南
京市江宁区房地产抵押合同》,约定:本公司将位于江宁科学园科建路 699 号的房屋(所
有权证号为宁房权证江变字第 JN00224013、JN00224012、JN00224014、JN00224010 号)
和土地使用权(土地权证号为宁江国用(2011)第 23826 号)抵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作为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最高
额用信合同》(编号:(03324)农银高信字(2012)第 0003 号)最高借款额担保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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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
诉讼或仲裁事项。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均不存
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亦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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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签字:
陈庆财 赵小伟 赵俊
(ZHAO XIAOWEI)
张建义 任为荣 徐有印
宋瑞霖 潘敏 傅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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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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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全体监事签字:
陈靖 胡颖 王孝雯
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张建义 任为荣 徐有印
蔡继兰
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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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保荐人已对本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吕洪斌 徐慧芬
项目协办人:
谢明东
法定代表人:
金立群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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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
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
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张东成 赖江临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王玲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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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
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
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潘莉华 林盛宇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朱建弟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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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
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
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武钢 柴艳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王小敏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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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
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
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潘莉华 林盛宇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朱建弟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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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附件
一、附件目录
(一)发行保荐书(附:发行人成长性专项意见)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确认意见;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四)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五)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六)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七)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八)公司章程(草案);
(九)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十)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及地点
投资者可以在如下列示的发行人住所和保荐机构办公地址处查阅本招股说明书的
备查文件,查阅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下午 5:00。备查文件同时将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指定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发行人住所:南京江宁科学园科建路 699 号
电话号码:025-5229 2222
传真号码:025-5216 9333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电话号码:010-6505 1166
传真号码:010-6505 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