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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1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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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Ningbo Orient Wires & Cables Co.,Ltd.
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 96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 232 号陕西信托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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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发行股数: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3,535 万股且不低于发行后总
股本的 25%。其中,公司发行新股的数量为 3,135 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数量未 400 万股且不得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
(三)每股面值: 1.00 元
(四)每股发行价格: 8.20 元
(五)预计发行日期: 2014 年 9 月 25 日
(六)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七)发行后总股本: 14,535 万股
(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夏崇耀和袁黎雨夫妇、及其子夏峰,袁黎雨之弟袁黎益,夏崇耀外
甥女谢盛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持有公司股份余额不足 1,000 股时可以不受上述比例限制;离任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2、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和高管持股的股东宁波华夏科技投资有限公
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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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3、公司股东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帆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沃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舟山市大永润投资有限公司、江西赣源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王凤娣和黄统英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
4、公司实际控制人夏崇耀和袁黎雨夫妇亲属袁黎浩、夏小瑜、谢震宇、谢赛宇通过公
司股东宁波华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上述人员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5、公司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持有公司股份余额不足 1,000 股时可以不受上述比例限制;离任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6、根据财政部等部委共同颁布的《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有关规定,及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首发上市 10%国有股划转全国社保基金会有关问题的批复》(甬国资产[2011]48 号)和《关于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甬国资产[2014]6 号),公司国有股股东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帆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应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 10%按照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各自承担,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二者的限售期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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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保荐人(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4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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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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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下列提示:
一、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自愿锁股的承诺
详见“发行概况(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
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二、公司国有股东上市后国有股转持
根据财政部等部委共同颁布的《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有关规定,及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A股首发上市 10%国有股划转全国社保基金会有关问题的批复》(甬国资产[2011]48 号)和《关于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甬国资产[2014]6 号),公司国有股东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帆投资有限公司在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上市获得批准后,将按照所持公司股份相对比例情况从持有的公司股份中转持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668 万股)的 10%,即不超过 366.80 万股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本次转
持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约为 2.50%,并将承继原国
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三、稳定股价的预案
如果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出现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的情况时,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1、预警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 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 120%
时,在 10 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上市公司经营状况、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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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公
司及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发生上述情形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起 10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触及启动稳定股价条件时,公司将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通过回购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
股价;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且不会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
集资金的总额;
(2)公司每年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公司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4)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如上述第(3)项与本项冲
突时,以本项为准。
2、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
价,但前提是该增持公司股票行为不会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促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
3、公司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
提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应为各方自有资金,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为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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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启动维持股价的程序
1、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回购。
3、该次回购约定金额使用完毕,或者回购股份总数达到总股份的 2%,或者
维持股价预案公告后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10 个交易日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该次回购结束;
4、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公司
应将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且在未来 3 个月内不再启动维持股价事宜。
(四)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价稳定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接受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股票增持方案并严格履行,若应由公司履行股票回购方案而公司未能履行、或者公司股票回购方案履行完毕后公司股价依然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者公司股票回购方案履行完毕后 3 个月内公司股价又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则公司控股股东将以最近一次所获现金分红金额为限、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以上一年从公司所获薪酬的 50%为限依次增持公司股票。
(五)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若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股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以单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单一会计年度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的标准向全体股东实施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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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控股股东将在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份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股份公司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若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在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其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股份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的上述承诺及相应义务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稳定股价承诺后,方可聘任。
四、关于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方面的承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承诺,招股意向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董事会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三十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当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且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招股意向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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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损失的,且对此负有法律责任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机构承诺: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承诺: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会计师承诺: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华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袁黎雨承诺:在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其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下,将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每年减持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上一年度末持有发行人股数的 10%,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减持计划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帆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在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其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下,将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两年减持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减持前所持有发行人股数的 50%,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计划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
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在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其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下,有意向减持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计划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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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一)关于股份锁定、减持价格及延长锁定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袁黎雨、宁波华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所持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3个月;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 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若发行人未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所持股份的锁定期 3个月;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 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帆投资有限公司、沃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舟山市大永润投资有限公司、江西赣源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王凤娣和黄统英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3个月;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 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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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若发行人未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稳定股价预案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以单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单一会计年度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的标准向全体股东实施现金分红。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其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三)关于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方面承诺的
约束措施
发行人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公司控股股东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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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公司实际控制人若违反相关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赔偿措施发生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四)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约束措施
公司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3个月;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 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若发行人未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五)其他
公司实际控制人若违反其已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规范发行人关联交易的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同时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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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若违反其已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规范发行人关联交易的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七、老股转让方案
(一)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和上限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3,668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来源包括:公司发行新股;公司股东发售存量股份。其中,公司发行新股的数量不超过3,668 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数量不超过 600 万股且不得超过自愿设定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且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二)新股发行与老股转让数量的调整机制
若募集资金的总量在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约 2.23 亿元)的基础上还有
盈余,则公司股东将根据剩余数额确定公开发售老股的数量。
公司本次新股发行与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最终数量,在遵循前述原则基础上,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共同确定。
本次发行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存量股份的,各股东的发售数量按照发行前各自持股比例确定。
(三)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拟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有老股东,其持股时间均在 36 个月以上。各股东的发售数量由各股东按照发行前各自持股比例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拟公开发售股份与公司发行的新股合计不超过 3,668 万股。
(四)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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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公开发行中,除了承销费以外,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如果公司股东同时公开发售股份,则公司股东应与公司共同承担本次发行的承销费用;各方承担的承销费用的比例为其发行(发售)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及发售股份总数的比例。
(五)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后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为发行前公司所有老股东,而且是按持股比例同比例发售,而且发售的总股份比例较低,将不会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老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请投资者在报价、申购过程中考虑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因素。
八、风险提示
(一)国内海缆市场的发展风险
海缆市场在国内还是一个发展中的市场。国家相继颁布的《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全国科技兴海规划纲要(2008~2015 年)》、“十二五”规划和《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等文件,均做出了“发展海洋经济”的战略部署;2013 年初,国家发改委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明确将“海上风电机组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海上风电场建设与设备制造”列入鼓励类,将推动我国海缆市场快速发展。特别是海洋风电,是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一环,2010 年的首轮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包括 4 个项目,总建设规模 100 万千瓦,所需海缆总价约 20 亿元,其中 35kV 以下海缆约 8亿元,220kV 海缆约 12 亿元。虽然国家对于海洋经济的发展已经做出了战略部署,国家能源局及许多省市已经制定了具体的“十二五”海上风电发展规划,但战略部署和发展规划要成为实际的市场需求,还依赖于相关政策和规划的具体推进速度,在具体推进过程中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成本占产品成本比重平均在 90%以上,主要原材料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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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占产品成本的比重平均达 75%左右。最近几年,铜材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以长江现货 1#电解铜月均价为例,2010 年 1 月价格为 60,071 元/吨,之后经过半年的盘整,从 2010 年 6 月份的 52,620 元/吨持续上涨到 2011 年 2 月份的 73,305元/吨,之后开始缓慢下行,2011 年 7 月价格为 71,488 元/吨,之后快速下跌到2011 年 10 月的 55,937 元/吨,之后就处于盘整态势,2012 年 12 月均价为 57,012元/吨,之后呈小幅下跌态势,截至2014年6月,长江现货1#电解铜均价为49,703元/吨。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虽然在中标时采取“锁铜策略”锁定原材料成本,但是由于投标和中标存在一定时间的风险敞口,原材料价格的宽幅波动增加了公司控制生产成本的难度。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智能环保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制造及海缆敷设工程技改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系基于国内海缆行业在今后相当长时间内处于快速成长期、且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前提作出的,若未来行业技术进步、产业政策变化和市场变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使得海缆行业的发展速度不能达到预期目标,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将受到不利影响。
(四)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海缆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被国家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如果该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发行人不再满足以上优惠政策的规定条件,则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面临不能继续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风险。
(五)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8,318.32 万元、7,806.07 万元、6,256.57
万元和 2,608.44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7,421.79 万元、
6,700.49 万元、5,677.85 万元和 1,851.20 万元,呈现不断下跌的趋势。
公司经营业绩持续下滑的主要原因是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电力行业投资延迟,公司主要产品普通电力电缆市场竞争激烈、销售毛利率下降;国家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特别是海洋风电“十二五”发展规划及相关项目的具体建设相对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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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延后,海缆产品销售收入不及预期,另外,海缆技改项目达产后产能利用率不足,因折旧费用增加造成产品毛利率下降。
未来如果国家海洋风电依然没有进行较大规模的实质性建设,海缆市场没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海缆产品的销售不能贡献较高的利润,公司的经营业绩有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六)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21.98%、16.96%、12.48%和
5.12%,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 0.76 元、0.71 元、0.57 元和 0.24 元,都呈现不断
下降的趋势。本次发行计划公开发行不超过 3,535 万股,计划募集资金净额22,277.59 万元,公司发行后总股本规模和净资产规模都将大幅增加。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为智能环保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制造及海缆敷设工程技改项目,建设期需要 1.5 年,投产期 1.5 年,则发行当年该项目将不会带来直接经济效益。因
此,本次发行若在今年内完成,预计公司今年净利润增长幅度将小于净资产增长幅度和股本规模扩张幅度,导致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较上年度都有所下降。
九、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经天健审计,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为29,172.41万元
(母公司口径)。2011年8月31日经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股票发行前所形成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十、发行人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主要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且现金方式优先于股票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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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如需要)后进行现金分红。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若公司业绩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足额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或者现金与股票股利分配相结合的预案。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可以根据盈利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且进行利润分配的,则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五。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
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股利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及审议通过后报由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在制定股利分配方案时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时,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公司在上一个会计年度实现盈利,而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对此发表明确意见。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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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共邮箱、网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见面会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对此发表明确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相关事项的,公司应当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与此同时,公司还制定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该规划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股利分配原则的条款,未来三年具体利润分配计划,增加股利分配政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
投资者如需详细了解本公司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长期回报规划、未来三年具体利润分配计划,请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五、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
分析”及第十四节“三、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
十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根据公司2014年7月、8月的财务信息(未经审计,也未经审阅)显示,2014
年7-8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26,989.81万元、净利润661.50万元。公司财务报告
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和价格较为稳定,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和采购量亦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及其它重大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审计截止日后经营状况正常,不会导致公司2014年1-9月净利润相比上年同期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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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发行概况. 2?
重要声明. 5?
重大事项提示. 6
一、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自愿锁股的承诺. 6
二、公司国有股东上市后国有股转持... 6
三、稳定股价的预案... 6
四、关于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方面的承诺. 9
五、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0
六、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1
七、老股转让方案. 14
八、风险提示. 15
九、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17
十、发行人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17
十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19?
目录. 20?
第一节释义. 25?
第二节概览. 29
一、发行人简介. 29
二、发行人竞争优势. 31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36
四、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数据. 37
五、本次发行情况. 38
六、募集资金运用. 39?
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40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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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41
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43?
第四节风险因素. 45
一、市场风险. 45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47
三、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47
四、经营风险. 48
五、技术风险. 51
六、管理风险. 51
七、对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依赖的风险... 52
八、股市风险. 52?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5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53
二、发行人的改制重组情况. 53
三、发行人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57
四、发行人设立以来股东出资、股本变化的验资情况... 78
五、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80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简要情况... 85
七、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99
八、发行人有关股本的情况... 119
九、发行人内部职工股的情况. 121
十、发行人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
职工持股会情况... 121
十一、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121
十二、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 122?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124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124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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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63
四、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181
五、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227
六、公司拥有的特许经营权情况. 239
七、公司生产技术状况. 239
八、公司研发情况... 247
九、主要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256
十、公司安全生产及环保情况. 260?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262
一、同业竞争... 262
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264?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277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277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的持股情况. 282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情况... 284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285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287
六、发行人与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签订的协议... 287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的锁定承诺. 287
八、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变动情况... 288?
第九节公司治理. 290
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运作和履行职责情况 290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296
三、发行人近三年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300
四、发行人的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300
五、发行人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政策及制度安排. 300
六、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估. 302?
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 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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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报表... 303
二、审计意见... 309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编制的范围及变化情况. 310
四、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311
五、公司最近一年收购兼并情况. 331
六、注册会计师检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331
七、收入确认具体方法. 332
八、最近一期末主要非流动资产情况... 332
九、最近一期末的主要债项... 334
十、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337
十一、报告期内现金流量情况. 339
十二、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339
十三、财务指标... 342
十四、资产评估情况. 344
十五、历次验资情况. 346?
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47
一、财务状况分析... 347
二、盈利能力分析... 376
三、公司近三年资本性支出分析. 416
四、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417
五、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分析. 418?
第十二节业务发展目标... 426
一、公司宗旨和理念. 426
二、公司当年和未来两年的发展计划... 426
三、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431
四、实施上述计划将面临的主要困难... 431
五、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关系. 432
六、发行人确保实现上述计划拟采用的方式、方法或途径... 432
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实现上述目标的作用. 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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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434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434
二、智能环保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制造及海缆敷设工程技改项目介绍. 435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459?
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 462
一、报告期股利分配政策. 462
二、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462
三、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463
四、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466?
第十五节其他重要事项... 467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制度及为投资者服务计划. 467
二、重大合同... 467
三、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477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477?
第十六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479
一、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479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481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482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483
五、验资机构声明... 484
六、评估机构声明... 487?
第十七节备查文件... 490
一、备查文件... 490
二、文件查阅地址... 490
三、信息披露网址... 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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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东方电缆指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材料指宁波东方电缆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前身)
东方线缆指宁波东方线缆有限公司(公司前身)
东方有限指宁波东方电缆有限公司(公司前身)
海缆研究院指宁波海缆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江西东方指江西东方电缆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东方道柯指宁波东方道柯海洋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东方导线指宁波东方导线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原控股子公司)
东方集团指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华夏投资指宁波华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宁波工投指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
宁波工贸指宁波市工贸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工投的控股股东)
金帆投资指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帆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大永润投资指舟山市大永润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赣源投资指江西赣源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
沃美投资指沃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民意投资指宁波市鄞州民意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原公司股东)
隆鑫投资指宁波隆鑫投资有限公司(原公司股东)
福利工业管理处指宁波市北仑区福利工业管理处(原公司股东)
福利企业协会指宁波市北仑区福利企业协会(原公司股东)
北仑东方有限指宁波北仑东方电缆材料有限公司(原公司股东)
明珠彩印厂指宁波市北仑区明珠彩印厂(原公司股东)
东方投资指
宁波东方投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宁波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 3 月 12 日更为现名(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东方置业指宁波东方南苑置业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宁波阿凡达指宁波阿凡达供应链有限公司
明珠电工指宁波东方明珠电工有限公司
东方大金指宁波东方大金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大金通信指大金通信科技(宁波)有限公司
宁波世明指宁波世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宁波东海指宁波东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上缆所指上海电缆研究所
国家电网指国家电网公司
南方电网指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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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指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中石化指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指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国耐克森指法国公司,全球最大电缆制造商,英文名称:Nexans
日本住友指日本一家电缆制造商,英文名称:Sumitomo
日本古河指日本一家电缆制造商,英文名称:Furukawa
意大利普睿司曼指意大利一家电缆制造商,英文名称:Prysmian
ABB 指瑞士机械设备制造商,英文名称:Asea Brown Boveri
中天科技指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汉缆股份指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宝胜股份指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万马电缆指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金杯电工指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南洋股份指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太阳电缆指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中超电缆指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通光线缆指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资委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总工会指中华全国总工会
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指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保荐人、主承销商、西部证券指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天健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公司律师、锦天城指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本次发行指
发行人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35万股,其中发行新股3,135万股,老股发售400万股且不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二者合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1%的行为
报告期指 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1-6月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指 2011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和2014年6月30日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专业词语释义
电线电缆指用以传输电能、信息或实现电磁能转换的电工线材产品
电力电缆指在电力系统的主干线路中用以传输和分配大功率电能的电缆产品,如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等
特种电缆指一系列具有独特性能和特殊结构的产品,相对量大面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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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电线电缆而言,具有技术含量较高、使用条件较严格、批量较小、附加值较高的特点。往往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和新设计生产
电网指由变电站、配电站、电力线路(包括电缆)和其他供电设施所组成的供电网络
导体指电缆中具有传导电流特定功能的一个部件
紧压导体指通过机械紧压或者拉拔或者适当选择单线形状和单线排列以减少单线间空隙的绞合导体
分割导体指由相互间有薄绝缘的绞合成型导体组成的绞合导体
绝缘料指电缆中具有耐受电压特定功能的绝缘材料
铜材指电缆的原料之一,用于传导电源或信号,因铜的传导性能好,因此铜导体是电缆的主要传导体
电缆料指电缆的原料之一,用于绝缘、护套等,电缆料均为高分子材料,其性能对电缆的性能影响很大
电缆盘指在电线电缆产品生产周转、运输交货过程中装载用的盘具屏蔽指能够将电场控制在绝缘内部,同时能够使得绝缘界面处表面光滑,并借此消除界面处空隙的导电层
护套指均匀连续的金属或非金属材料管状包覆层,通常挤出形成外护套指通常包覆在金属层外面的非金属护套
交联电缆指采用经过交联后的聚乙烯作为绝缘的电力电缆
交联绝缘指
由热塑性材料、共聚物或以其中一种材料为基料的混合物经化学反应,诸如交联或硫化或者经物理方法,诸如辐照固化后改变其内部分子结构而制成的绝缘
绕包绝缘指由绝缘带螺旋绕包成同心层组成的绝缘
立式交联生产线指交联硫化管采用垂直形式的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生产线
悬链式交联生产线指交联硫化管采用悬垂形式的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生产线
阻燃耐火软电缆指
通过特殊的导体绞合工艺和使用特种电缆料使得电缆具有阻燃、柔软、耐火等特性。该类电缆可满足防火、耐火等特定需求领域以及对电缆布局有特殊需求的领域
拉丝指在常温下通过拉线设备及拉伸模具对金属线材进行拉拔加工的一种工艺
退火指一种金属热处理工艺,指的是将金属缓慢加热到一定温度,保持足够时间,然后以适宜速度冷却
绞线指由多根圆线或型线呈螺旋形绞合成的导体
铠装指在产品的最外面加装一层金属保护,以免内部的效用层在运输、安装和运行时受到损坏
架空导线指通过铁塔、水泥杆塔架设在空气中的导线或绝缘架空线,一般分为裸导线和绝缘架空线
PVC 指
PVC是聚氯乙烯材料的简称,是以聚氯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抗老化剂、改性剂等,经混炼、压延、真空吸塑等工艺而成的材料
XLPE 指交联聚乙烯
套期保值指通过期货和现货两个市场相对冲来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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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经营活动
远期点价指
对某种远期交割的货物,不是直接确定其商品价格,而是只确定加工费是多少。然后在约定的“点价期”内以国际上主要期货交易所某日的期货价格作为点价的基价,加上约定的加工费作为最终的结算价格。即先定下加工费,期货价格由买方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选择确定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指
是面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重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的国家科技计划,主要落实 2006 年《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的任务,重点解决涉及全局性、跨行业、跨地区的重大技术问题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 计划指
1986 年 3 月,邓小平在王大珩、王淦昌、杨嘉墀和陈芳允四位科学家提出的“关于跟踪研究外国战略性高技术发展的建议”上,做出“此事宜速作决断,不可拖延”的重要批示。1986 年 11 月国家启动实施了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简称 863 计划
国家火炬计划指一项发展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的指导性计划,于 1988 年 8 月经中国政府批准,由科学技术部(原国家科委)组织实施GB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推荐标准
IEC 标准指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为促进世界电工电子领域的标准化,由各国电工委员会组成的世界性标准化组织拟定的标准
DNV 指挪威船级社(DET NORSKE VERITAS),已有 140 多年的历史,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风险管理和专业认证及评估服务
CCC 指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
PCCC 指电能(北京)产品认证中心的标志,该中心是我国首家专业从事机电产品认证的机构
CQC 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km 指千米,长度单位
kV 指千伏,电压单位
KW 指千瓦,功率单位
T、t 指吨,重量单位
本招股意向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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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概览
一、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Ningbo Orient Wires & Cables CO.,LTD.
注册资本:1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夏崇耀
设立日期:1998 年 10 月 22 日
住 所: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 968 号
邮政编码:315801
电 话:(0574)86188666
传 真:(0574)86188666
网 址:www.orientcable.com
(二)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本公司是由东方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东方集团、华夏投资、大永润投资、赣源投资、民意投资、隆鑫投资、袁黎雨、钱明章、王凤娣等 9名股东作为发起人,根据浙江天健以 2007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审计的净资产13,276.86 万元,折成股本 9,000 万股。公司于 2007 年 9 月 29 日在浙江省宁波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了注册号为 3302011796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是自主研发并专业制造电线电缆的企业,主要从事各种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其服务。主导产品为海缆、电力电缆和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主要包括 220kV 及以下交联电缆(交联海底电缆、光电复合交联海底电缆、高中低压电力电缆)、核电站用电缆、轨道交通用电线电缆、通信电缆等,其中以海缆、高压电力电缆为公司业务发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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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直非常重视新产品和新技术的自主研发,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共拥有专利 43 项,处于受理期的专利 4 项;被省知识产权局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评为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公司自主研发的高等级大长度 110kV 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关键技术与产业化获得了 2009 年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科技进步一等奖,2009 年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颁发的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2009 年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2012 年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海洋工程科学技术一等奖。公司自主研发的额定电压 35kV三芯大截面光电复合海底交联电缆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获得了宁波市人民政府颁发的 2009 年度宁波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公司自主研发的额定电压 35kV及以下低烟无卤环保型地铁用电力电缆、核电站用耐辐射 1E 级电缆分别获得了浙江省机械工业联合会颁发的 2008 年浙江机械工业科技进步三等奖。公司的大长度 110kV 光电复合交联海底电缆、核电站用耐辐射 1E 级电缆被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项目。
公司具有很强的技术创新能力。2009 年公司被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金融办、省质监局和省总工会评为浙江省创新型示范企业,被宁波市人民政府评为宁波市工业创业创新综合示范企业;2010 年公司被国家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评为国家创新型企业。公司海缆系统研发创新团队被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评为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公司建立了浙江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并被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认定为中国青年科技创新行动示范基地。2008 年 9 月公司被宁波市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和地税局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并于 2011 年 9 月通过复审。2007 年公司被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财政厅、杭州海关认定为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
公司在海缆领域的技术实力突出。根据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的《证明》:东方电缆(在海缆领域)拥有先进的技术、产品质量可靠,打破了国外垄断的局面。2011 年公司牵头制订了目前海缆领域唯一一个国家标准《额定电压 10kV(Um=12kV)至 110kV(Um=126kV)交联聚乙烯绝缘大长度交流海底电缆及附件》标准 JB/T 11167.1-2011。公司“220kV 及以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海
底交联电缆及生产装备开发技术”项目被列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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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下生产系统脐带缆的制造工艺技术及试制”、“±320kV 及以下柔性输电用直流海缆关键技术研究”课题被列为国家 863 计划子课题,“水下生产系统脐带缆关键技术研究(Ⅱ期)”课题被列为国家 863 计划课题。220kV 海缆和脐带缆的成功研发及投产打破了国外同行在海缆高端市场多年的垄断地位。2012 年公司 220kV 光电复合海底电缆(HYJQ41-F1*1600+24B1+2A1)被国家科学技术部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 220kV 光电复合海底电缆系统(含软接头,HYJQ41-F127/220 1*1600+12B1)试样通过了电力工业电气设备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检测,型式试验项目全部合格,顺利取得检测报告。2013 年,公司±200kV和±160kV 直流海底电缆(含软接头)系统顺利通过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型式试验,取得检测报告。2013 年,公司率先生产并交付了±160kV 直流海缆并成功在南网大型风电场柔性直流示范工程上挂网运行,同时±200kV 直流海缆和陆缆中标国网舟山多端柔性直流示范工程并于 2014 年投入使用。2014 年,公司 33KV 光纤复合海底电力电缆(含工厂接头)通过荷兰 KEMA 检测机构的型式试验,取得检测报告。
公司是国内的高电压等级海缆生产基地之一,也是宁波市制造业百强企业。
公司产品被广泛应用于电力系统、电信系统、石化系统、工程设施等领域。公司的商标 是中国驰名商标、浙江省著名商标。公司通过了ISO9001-2008 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质量体系认证和 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公司于 2012 年被认定为“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 AA 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于 2014 年被宁波市人民政府授予 2013 年度宁波市市长质量奖。
2014 年,公司的“东方明珠”品牌被宁波市外经贸局授予 2013 年度宁波出口名牌。
二、发行人竞争优势
公司秉承“自主创新、精益管理、优化资源、科学发展”的经营理念,坚持“研发型生产、服务型营销、立足华东、辐射全国、开拓国际市场”的经营策略,力争把公司建设成国内一流的电线电缆企业。
公司在多年生产电线电缆,特别是海缆的基础上,坚持自主研发、科学创新,在行业内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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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发和技术优势
1、公司研发实力雄厚,自主创新能力强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浙江省创新型示范企业、宁波市工业创业创新综合示范企业、中国青年科技创新行动示范基地,海缆系统研发创新团队为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公司建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通过长期的引进和培养,公司建立了一支拥有 93 名技术人员的高水平专业技术团队,拥有专业的海缆研发平台和海缆研发团队。公司目前拥有 43 项专利,包括 12 项发明专利、31 项实用新型专利,正在申请 4项发明专利,是省专利示范企业。
2、健全的研发机制
公司建立了完善有效的技术创新组织体系:公司科学技术协会负责技术、研发的决策、评审,企业技术中心负责研发的组织和协调,专业项目组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公司坚持“跟踪-调研-消化吸收-创新-领先-再创新”的技术创新路径与原则,以市场为导向,紧跟国际前沿技术,始终保持海缆技术在国内的领先优势。同时,公司制定了形式多样的人才激励政策和绩效考核制度,高度重视对研发人员的再培养,提高研发人员的积极性,为公司技术创新提供了保障。
3、海缆产品核心技术优势明显
本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和自主研发,逐步在海缆产品制造和工业设计两个领域内形成了17项核心技术,并获得37项专利,是国内少数拥有成熟的110kV及以上海底电缆和脐带缆生产技术的企业,打破了国外线缆生产巨头在高电压海缆领域多年的市场垄断。
2005 年,公司成功开发填补国内空白的 35kV 光电复合海底电缆、海底交联电缆;2006 年,公司成功开发 110kV 及以下海底电缆并投放市场;2007 年,公司参与的 220kV 及以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海底交联电缆及生产装备开发技术被列入电线电缆行业首个“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2008 年,公司的“水下生产系统脐带缆的制造工艺技术及试制”课题被列为国家 863 计划子课题,公司牵头制定了海缆领域唯一国家标准10kV至110kV海底电缆及附件国家标准;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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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公司中标的浙江省电力公司舟山电力局泗礁输变电工程项目 102.9 公里
110kV 交联海底电缆打破国内同等级交联海底电缆的长度纪录,同年 10 月公司生产并交付了国内最高电压等级的 220kV 光电复合海底电缆,目前该产品已安全挂网运行超过一年且用户使用报告显示该产品性能符合设计要求,浙江省电力公司出具的《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20kV 海缆挂网运行综合评审报告》显示产品性能稳定,运行期间情况良好,满足电网安全生产要求,2012 年公司 220kV光电复合海底电缆(HYJQ41-F1*1600+24B1+2A1)被国家科学技术部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220kV 光电复合海底电缆系统(含软接头,HYJQ41-F127/220
1*1600+12B1)试样通过了电力工业电气设备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检测,型式试验项目全部合格,顺利取得检测报告;2010 年,首根国产脐带缆——公司的动态脐带缆成功出口印尼,进入国际市场;2011 年,国内用户使用的首根国产脐带缆——公司为中国 CACT 作业者集团制造的 DHYJTF41 8.7/15kV 3×185mm2动态脐
带缆交付使用。2013 年,公司±200kV 和±160kV 直流海底电缆(含软接头)系统顺利通过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型式试验,取得检测报告。2013 年,公司率先生产并交付了±160kV 直流海缆并成功在南网大型风电场柔性直流示范工程上挂网运行,同时±200kV 直流海缆和陆缆中标国网舟山多端柔性直流示范工程并于 2014 年投入使用。2014 年,公司 33KV 光纤复合海底电力电缆(含工厂接头)通过荷兰 KEMA 检测机构的型式试验,取得检测报告;公司的“水下生产系统脐带缆关键技术研究(Ⅱ期)”课题被列为国家 863 计划课题并正式启动。
(二)产品质量和品牌优势
公司拥有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产品质量安全可靠。2006 年公司的“ORIENT
PEARL”牌电线电缆获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产品质量免检证书”,荣获第 14届世界生产力大会中国组织委员会颁发的“2006 世界市场中国(电缆)十大年度品牌”称号,并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和浙江省著名商标;公司的牌10kV 及以上海底电缆和电力电缆被认定为浙江省名牌产品;公司的“核电站用耐辐照 1E 级电缆”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国防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公司的产品取得 DNV、CCC、PCCC、VDE、CE 等多项认证,获得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颁发的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多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项。2008 年至今公司连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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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被宁波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为宁波市 AAA 级信用企业。2014 年,公司被宁波市人民政府授予 2013 年度宁波市市长质量奖,公司的“东方明珠”品牌被宁波市外经贸局授予 2013 年度宁波出口名牌。
(三)营销优势
公司采用以直销为主、经销商为辅的销售方式。营销管理中心负责销售工作总体规划与管理,为各区域销售部提供综合性的服务和支持。公司一直秉承“以市场为导向,以满足客户需求为目标”的经营思想和“研发型生产、服务型营销、立足华东、辐射全国、开拓国际市场”的经营策略,提出了“营销人员技术化、技术人员市场化”的营销思路,将销售、技术和生产责任融为一体,创建了独特的三层次(售前、售中、售后)立体式销售体系,并在营销市场开拓中推行服务型营销,极大地促进了公司营销工作的开展。目前,销售网络已覆盖全国十几个省市。
以海缆为例,在营销市场开拓中,首先由技术人员与客户、设计院进行前期技术交流和技术支持活动,获得客户的产品需求信息和工程项目信息,利用公司在海缆研发技术方面引领国内同行的实力,帮助用户、设计单位共同设计符合项目需求的海缆产品,将适合于客户需求的海缆产品推介给客户;其次,在中期项目招标过程中,积极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产品技术支持与产品标准支持,在协助客户完善招标技术文件内容的基础上,参与项目的投标并争取中标;最后,用高质量的产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支持为客户服务。
此外,公司不断强化“服务型营销”理念,在积极地为客户提供各种技术支持的基础上,尽可能地与客户建立起互惠互利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以确保整体营销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客户基础优势
公司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其下属的多个电力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业务联系,与中国大唐集团、山东鲁能集团、国电电力、中国电力投资集团等主要电力集团在海缆上进行长期的战略合作;公司为中海油推荐供应商、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优秀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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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生产和投标资质优势
本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系统、电信系统、石化系统、工程设施等各大领域,产品质量好、且具有长期多次稳定运行业绩,公司具有国家电网高压电缆投标资质、参与铁路和轨道交通用电缆投标资质等,并取得了 DNV 认证、CE 认证等多项认证。由于 110kV 及以上海缆技术复杂、生产难度大,国内具有该产品生产能力和资质的企业很少,公司在该领域的市场竞争优势明显。
(六)管理优势
1、优秀的管理团队
以夏崇耀为首的创业和管理团队有着近 30 年专业从事电线电缆行业的经验,对电线电缆行业发展趋势的理解非常深刻,能够结合市场情况实时制定“海缆专业化”的发展战略。
公司注重引进不同的管理人才,形成一个业务精良、合作紧密的核心管理团队,其中大多数成员见证了公司快速发展的全过程,对公司有着深厚的感情和忠诚度,保证了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主要管理经营团队成员大多通过持有华夏投资的股份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具有创业者和股东的双重身份,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优势和潜能,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2、科学的管理制度
公司在“自主创新、精益管理、优化资源、科学发展”经营理念指导下,从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营销创新三条主线出发构建公司决策运行体系,独创了包括科技创新团队、营销创新团队、竞争情报体系、应用研发体系和动态管理体系的“两个团队、三大体系”的东方创新管理体系(简称“OIMS”)。
同时,公司按照“扁平化”的原则转化传统的组织构架,将研发、生产、销售三大中心重组整合,企业技术中心强调“自主创新”、生产技术中心强化“精益管理”、营销管理中心体现“优化资源”,三个中心由总经理统一领导,使高层领导和管理人员沟通更加紧密,工作视野更加宽广直观,容易把市场经营信息迅速传递给研发部门,研发部门做出快速响应,使企业变得更加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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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良好的回款管理能力
公司根据向客户的销售量、销售价格、应收账款的回收时间、产品销售结构的不同将长期的行业用户根据其应收款的情况分为 A、B、C、重点监控客户等几类,公司对订单回款效率高的销售人员给予一定的激励。通过该措施,公司的应收账款回款效果良好,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回款率平均达到 90%以上。
(七)地域优势
公司所处城市宁波处于我国经济比较发达的华东地区,该地区是我国电线电缆行业产业集聚效应较高的地区之一,其电线电缆用量很大。公司与非本区域生产企业相比,具有运输成本低、服务及时、与目标客户能够保持长期合作的优势,可以在相互竞争中处于领先位置。
公司海缆生产基地紧邻深水港北仑港,产品可以直接通过海缆上船装置装上敷设船,通过自身拥有的海缆专用码头和专用海域直接下海,是生产大长度海缆必须的地理条件。如果海缆产品发生故障,公司可以安排维修人员省内 12 小时、省外 24 小时内到位,反应速度远快于国外生产厂家。另外,公司紧邻中国沿海最大的群岛、中国第一个海洋经济发展特区——舟山群岛新区,新区内岛屿经济的发展和海洋资源的开发都需要大量的海缆,为公司的海缆产品提供了潜在的巨大市场空间。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东方集团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前 50.10%的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
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夏崇耀,住所为宁波市北仑区江南出口加工贸易区,目前东方集团主要从事投资管理业务。
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夏崇耀先生通过持有东方集团 40%的股权和华夏投资 20%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袁黎雨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16.30%的股
份。夏崇耀、袁黎雨夫妇合计对公司本次发行前 66.40%的股份拥有控制权,最
终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为 40.99%。夏崇耀、袁黎雨夫妇为公司实际
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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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崇耀先生简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3020619591122X,住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前进村居一组 17 户。
袁黎雨女士简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3020619600410X,住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前进前袁 18 号附 2。
四、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经天健审计的财务报表,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动资产合计 1,038,542,188.26 1,026,497,464.44 910,280,999.84 755,391,723.62
非流动资产合计 368,139,115.66 377,373,184.07 389,608,786.64 342,780,719.34
资产总额 1,406,681,303.92 1,403,870,648.51 1,299,889,786.48 1,098,172,442.96
流动负债合计 887,386,070.82 874,234,770.32 797,039,657.71 662,913,641.72
非流动负债合计 9,250,000.00 7,175,000.00 3,555,000.00 14,024,337.33
负债总额 896,636,070.82 881,409,770.32 800,594,657.71 676,937,979.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510,045,233.10 522,460,878.19 499,295,128.77 421,234,463.91
所有者权益 510,045,233.10 522,460,878.19 499,295,128.77 421,234,463.91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营业收入 678,039,979.69 1,333,507,882.42 1,465,701,125.06 1,212,291,797.62
营业利润 21,866,242.77 64,406,993.06 73,586,271.50 84,154,424.80
利润总额 30,023,871.45 71,699,572.84 90,246,830.19 97,762,304.91
净利润 26,084,354.91 62,565,749.42 78,060,664.86 83,183,223.8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084,354.91 62,565,749.42 78,060,664.86 83,183,223.80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064,393.60 -33,460,977.25 167,742,007.72 -149,771,19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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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88,551.97 -26,126,392.84 -49,374,883.91 -59,497,864.7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904,204.76 99,934,551.02 -123,008,005.39 185,977,495.9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1,683,541.16 40,131,731.53 -4,598,501.24 -23,349,198.09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动比率 1.17 1.17 1.14 1.14
速动比率 0.77 0.79 0.76 0.7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4.58 63.52 62.09 61.82
每股净资产(元) 4.64 4.75 4.54 3.83
无形资产(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的比例(%) 0.12 0.12 0.00 0.00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67 3.48 4.32 4.62
存货周转率(次) 1.70 3.53 4.58 4.3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6,279.88 13,162.95 13,077.09 13,213.47
利息保障倍数 2.78 3.48 3.57 4.20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29 0.36 -0.04 -0.21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35 -0.30 1.52 -1.36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折旧支出+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额+无
形资产摊销;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净额)/利息支出净额;
5、净资产收益率按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五、本次发行情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股数: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3,535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1%。其中,公司发行新股的数量为 3,135 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数
量为 400 万股且不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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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
4、发行价格:8.20 元/股
5、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符合资格的投资者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6、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投资者
六、募集资金运用
根据公司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计划用于智能环保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制造及海缆敷设工程技改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1 智能环保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制造及海缆敷设工程技改项目 22,276.46
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投资所需,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前,可以根据项目进度先由公司自筹资金投入,如果自筹资金来源于银行借款,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优先偿还募集资金到位前该项目的银行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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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3,535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1%。其中,公司发行新股的数量为 3,135
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数量为 400 万股且不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
本次发行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25.01%
每股发行价格: 8.20 元(按照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询价方式确定每
股发行价格)
发行后每股收益: 0.44 元(2013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除以本次 A 股发行后总股本)
发行市盈率: 18.53(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 2013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 A 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4.64 元(2014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本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除以本次 A股发行前总股本)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5.27 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本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 A 股发行后总股本)
发行市净率: 1.56(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符合资格的投资者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投资者
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25,70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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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22,277.59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3439.75 万元
(1)保荐费用: 200 万元
(2)承销费用: 2039.75 万元
(3)审计费用: 680 万元
(4)律师费用: 200 万元
(5)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用:
260 万元
(6)其他发行费用: 60 万元,包括发行手续费用 45 万元,招股意向书印
刷费用 15 万元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 968 号
法定代表人:夏崇耀
电 话:(0574)86188666
传 真:(0574)86188666
网 址: www.orientcable.com
电子信箱: orient@orientcable.com
联系人:乐君杰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 232 号陕西信托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电 话:(029)87406130
传 真:(029)87406134
保荐代表人:张亮、祝健
项目协办人:刘仕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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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成员:周汐、田海良、史延庄、李承昊、周刘为、王录录、滕晶、周倩、金宏晔
(三)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 14 楼
负责人:吴明德
电 话:(021)61059000
传 真:(021)61059100
经办律师: 章晓洪、劳正中
(四)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 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 4-10F
法定代表人:胡少先
电 话:(0571)88216888
传 真:(0571)88216870
经办会计师:胡建军、金国华
(五)发行人验资机构: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 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 4-10F
负责人:胡少先
电 话:(0571)88216888
传 真:(0571)88216870
经办会计师:胡建军、周琳
2、宁波世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 所:宁波市海曙区苍水街 79 号 4 楼
负责人:李钢
电 话:(0574)8727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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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574)87287786
经办会计师:李钢、方苏清
(六)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住 所:杭州市教工路 18 号 EAC 企业国际 C区 11 层
负责人:俞华开
电 话:(0571)87719313
传 真:(0571)87178826
经办评估师:方晗、潘华锋
(七)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6 楼
电 话:(021)58708
传 真:(021)58899400
(八)股票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地 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电 话:(021)68808
传 真:(021)68804868
(九)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工行西安市东新街支行
户 名: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 3700012109027300389
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1、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4 年 9 月 24 日
2、询价推介日期: 2014 年 9 月 19 日—2014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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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4 年 9 月 24 日
4、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2014 年 9 月 25 日
5、预计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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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本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
一、市场风险
(一)国内海缆市场的发展风险
海缆市场在国内还属于一个发展中的市场。国家相继颁布的《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全国科技兴海规划纲要(2008~2015 年)》、“十二五”规划和《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等文件,都做出了“发展海洋经济”的战略部署,对海洋资源利用,海洋产业发展做出了明确要求,确定了三个“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地区”——浙江、广东和山东,正式设立中国首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战略层面新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2013 年初国家发改委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明确将“海上风电机组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海上风电场建设与设备制造”列入鼓励类。宏观政策的规划给我国海缆市场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广阔的市场前景,特别是海洋风电,是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一环,建设海上风电场是目前国际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向,也将是我国风电产业发展的“方向中的方向”。2010 年我国举行了首期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包括 4 个项目,2013 年 8 月其中三个项目获得开工许可。根据中国电力网的信息,中国海上风电预计 2014 开工项目达 7 个,建设规模达到 156.6 万千瓦,2015 年及以后开工项目达 13 个,建设规模达到 355 万
千瓦。海上风电需要通过铺设于海底的电缆传输回岸上,必将带来海缆的巨大需求。资料显示,第一轮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 100 万千瓦共需海缆总价约 20 亿元,其中 35kV 以下海缆约 8亿元,220kV 海缆约 12 亿元。
公司 2012 年竣工的在建工程“220kV 及以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和 500kV 海底交联电缆技改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环保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制造及海缆敷设工程技改项目”都是基于国家海洋经济发展战略,特别是海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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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的中长期规划带来的海缆市场新增需求而制定的,虽然国家能源局及许多省市已经制定了具体的“十二五”海上风电发展规划,但这些发展规划要成为实际的市场需求,还依赖于相关政策和规划的具体推进速度,在具体推进过程中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果因为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国家放缓了海洋经济发展、海洋风电的建设步伐,国内海缆市场需求将达不到预期的快速增长速度,虽然海缆的生产设备能同时生产中高压电力电缆,但项目效益将受到影响。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成本占产品成本比重平均在 90%以上,主要原材料铜材占产品成本的比重达 75%左右。铜材的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具体如下图:
数据来源:全球金属网
以长江现货 1#电解铜月均价为例,铜价 2010 年经过半年的盘整,从 2010年 6 月的 52,620 元/吨持续上涨到 2011 年 2 月的 73,305 元/吨,之后高位盘整到 7 月,然后开始快速下滑至 10 月的 55,937 元/吨,之后一直处于小幅上下盘整态势,2012 年 12 月为 57,012 元/吨,之后呈小幅下跌态势,截至 2014 年 6 月,长江现货 1#电解铜均价为 49,703 元/吨。2010 年-2013 年长江现货 1#电解铜的年均价分别为:58,970 元/吨、66,237 元/吨、57,276 元/吨和 53,354 元/吨,2011 年上涨 12.32%,2012 年下跌 13.53%,2013 年下跌 6.85%。
预计未来一段时间,铜材的价格将维持小幅盘整的格局。公司虽然实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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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在中标时采取“锁铜策略”锁定原材料成本,但是由于投标和中标存在一定时间的风险敞口,原材料价格的宽幅波动会给公司带来两方面的不利影响:一方面,增加公司控制生产成本的难度,影响营业利润的稳定增长;另一方面,价格上涨将导致公司原材料采购占用更多的流动资金,加大公司的营运资金压力。
(三)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全国的电线电缆生产企业有一万多家,并以中小型企业为主,产业集中度低,技术附加值相对较低的中低压电线电缆产品供给过剩,而高端产品有效供给不足。从行业整体来看,行业投入产出低,科技创新薄弱,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而且外资陆续进入我国电线电缆市场,更加剧了行业竞争。
公司主要生产海缆和电力电缆,针对严峻的市场竞争格局,公司不断加大海缆等高附加值特种电缆的研发及生产,一定程度上规避了中低端电线电缆市场激烈竞争的风险。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投产后,公司将继续扩大 110kV 及以上光电复合海缆的生产规模,并将涉足海缆敷设业务及 500kV 海底交联电缆的生产和销售,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将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如果公司不能充分利用已积累的竞争优势,抓住有利时机优化产品结构,向高附加值的新产品升级和向新领域拓展,并快速实现新产品的产业化和规模化,获得技术创新效益,则可能面临越来越大的市场竞争风险。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环保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制造及海缆敷设工程技改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系基于国内海缆行业在今后相当长时间内处于快速成长期、且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前提作出的,若未来行业技术进步、产业政策变化和市场变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使得海缆行业的发展速度不能达到预期目标,则该投资项目的效益将受到不利影响。
三、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根据 2008 年 1 月 1 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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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及满足相关条件的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缆研究院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相应按 15%的优惠政策缴纳。报告期内,公司因此而享受的税收优惠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所得税优惠额 258.54 509.00 794.71 973.45
如果国家或地方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或鼓励政策和税收优惠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其他原因导致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缆研究院未来不再符合或持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则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能面临不能继续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风险。
四、经营风险
(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21.98%、16.96%、12.48%和
5.12%,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 0.76 元、0.71 元、0.57 元和 0.24 元,都呈现不断
下降的趋势。本次发行计划公开发行不超过 3,535 万股,计划募集资金净额22,277.59 万元,公司发行后总股本规模和净资产规模都将大幅增加。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为智能环保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制造及海缆敷设工程技改项目,建设期需要 1.5 年,投产期 1.5 年,则发行当年该项目将不会带来直接经济效益。因
此,本次发行若在今年内完成,预计公司今年净利润增长幅度将小于净资产增长幅度和股本规模扩张幅度,导致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较上年度都有所下降。
(二)偿债风险
财务指标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动比率(倍) 1.17 1.17 1.14 1.14
速动比率(倍) 0.77 0.79 0.76 0.7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4.58 63.52 62.09 6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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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所属的电线电缆行业是一个资金、技术密集型行业,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主要依靠银行借款、自身积累以及商业信用,致使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较高,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用于财产抵押的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账面净值 2,691.64 万元。如果公
司发生资金周转困难,不能按期偿还银行借款,银行将可能对公司采取强制措施,从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三)经营活动现金流恶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977.12 万元、
16,774.20 万元、-3,346.10 万元和 3,806.44 万元,波动较大。
2011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977.12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10 年底以来,由于市场中流动性日趋紧张造成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率持续走高,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年利率高于同期贷款利率,公司 2011 年主要采用短期银行借款后直接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由于该融资方式的变化,2011 年末的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 24,620.00 万元,应付票据较年初减少 19,141.17 万元,购买商品、
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出增加,并最终导致 2011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负数。
2012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6,774.20 万元,主要是 2012 年初,
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年利率有所下降,公司更多地采用在银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进行货款结算,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8,307.20 万元。
2013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46.10 万元,主要是 2013 年下
半年,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年利率有所上升,公司相较 2012 年减少了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进行货款结算,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 8,785.20 万元;另外,
由于公司下半年正在执行的海缆订单较多,使得期末在产品增加 4,324.32 万元,
占用了公司资金。
近三年一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计为 2,257.42 万元,而
且期末流动负债余额持续上升,公司资金压力逐年加大,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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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恶化的风险。
(四)存货余额较大可能引致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 24,783.24 万元、30,345.16 万元、
33,948.17 万元和 35,387.80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22.57%、23.34%、
24.18%和 25.16%,存货余额较大且呈增长趋势。存货的主要构成为铜材,而报
告期内铜价的波动较大,长江现货 1#电解铜月均价从 2010 年 6 月的 52,620 元/吨,最高上涨至 2011 年 2 月的 73,305 元/吨,之后高位盘整到 7 月,然后持续回落至2013年 7月的50,525元/吨,波动幅度高达45.09%,2014年 6月为49,703
元/吨,虽然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存货余额基本都有销售订单支撑,不过对于其余没有销售订单支撑的存货、或者在铜价剧烈波动下可能发生客户违约,公司较大金额的存货余额存在跌价损失的风险。
(五)主要产品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电力电缆、海缆和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三者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平均在 90%以上,三种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电力电缆 10.05 11.91 11.95 12.59
海缆 30.18 36.12 37.19 29.44
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 11.87 13.51 13.57 17.56
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在海缆细分市场具有非常明显的竞争优势,有较强的议价能力,海缆产品的毛利率较高。而公司中低压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产品则处于较充分的竞争环境,未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中低压电力电缆和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产品毛利率存在下滑的风险。
(六)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8,318.32 万元、7,806.07 万元、6,256.57
万元和 2,608.44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7,421.79 万元、
6,700.49 万元、5,677.85 万元和 1,851.20 万元,呈现不断下跌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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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业绩持续下滑的主要原因是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电力行业投资延迟,公司主要产品普通电力电缆市场竞争激烈、销售毛利率下降;国家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特别是海洋风电“十二五”发展规划及相关项目的具体建设相对预期明显延后,海缆产品销售收入不及预期,另外,海缆技改项目达产后产能利用率不足,因折旧费用增加造成产品毛利率下降。
未来如果国家海洋风电依然没有进行较大规模的实质性建设,海缆市场没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海缆产品的销售不能贡献较高的利润,公司的经营业绩有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五、技术风险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企业,目前拥有 43 项专利,还有 4项专利正在申请中。公司建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并通过长期的引进和培养,建立了一支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公司海缆系统研发创新团队为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公司攻克了“大长度 110kV 及以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有关工艺技术难题。此外,公司还参与了“220kV 及以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海底交联电缆及生产装备开发”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并作为其中两个课题的主要承担单位和国家 863 计划子课题“水下生产系统脐带缆的制造工艺技术及试制”及 863 计划课题“水下生产系统脐带缆关键技术研究(Ⅱ期)”,并牵头制订了海缆领域唯一国家标准 10kV 至 110kV 海底电缆及其附件的国家标准。综上,公司已积累了一定的技术优势,但随着科学技术进步,公司如果不能持续保持海缆研发及生产方面的技术优势,已有的市场竞争优势将受到不利影响。
六、管理风险
(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夏崇耀先生通过持有东方集团 40%的股权和华夏投资 20%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袁黎雨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16.30%的股
份。夏崇耀、袁黎雨夫妇合计对公司本次发行前 66.40%的股份拥有控制权,最
终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为 40.99%。夏崇耀、袁黎雨夫妇为公司实际
控制人,其中夏崇耀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袁黎雨女士担任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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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公司建立了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等,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夏崇耀、袁黎雨夫妇仍可凭借其实际控制人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人事任免、生产和经营决策等进行不当控制,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从而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资产迅速扩张带来的经营管理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将大幅上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兴建和业务规模的扩张将会增加公司的管理难度。如果公司的管理水平跟不上发行后的资产规模对人力资源配置的要求,将会降低公司的运行效率,导致公司未来盈利不能达到预期目标。
七、对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依赖的风险
公司作为国内海缆生产基地之一,其成功发展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贡献是分不开的。为保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团队稳定性,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已分别签署了三年以上期限或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了相关的保密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另外,公司主要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通过持有华夏投资的股份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上述人员与公司利益的一致性。公司还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考核和激励机制,但仍然无法完全避免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更和流失的风险。
八、股市风险
影响股市价格波动的原因十分复杂,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经营状况,同时也受利率、汇率、通货膨胀、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市场买卖力量对比、重大自然灾害发生以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的影响。因此,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在投资公司股票时可能因股价波动而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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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Ningbo Orient Wires & Cables Co.,Ltd.
注册资本: 1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夏崇耀
设立日期: 1998 年 10 月 22 日
住所: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 968 号
邮政编码: 315801
电话: 0574-86188666
传真: 0574-86188666
互联网网址: www.orientcable.com
电子邮箱: orient@orientcable.com
二、发行人的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2007 年 7 月 21 日,东方有限股东东方集团、华夏投资、大永润投资、赣源投资、民意投资、隆鑫投资、袁黎雨、钱明章、王凤娣签订《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筹)发起人协议书》。同日,东方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东方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东方电缆,以经浙江天健“浙天会审[2007]第 1756 号”《宁波东方电缆有限公司 2005 年-2007 年 6 月审计报告》审计的截至 2007 年 6 月 30 日的净资产 13,276.86 万元为依据,折合 9,000 万股,每股面值 1元,折股溢价 4,276.86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浙江天健对公司注册资本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出具了“浙天会验[2007]第 91 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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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9 月 16 日,东方电缆召开创立大会;2007 年 9 月 29 日,东方电缆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注册资本 9,000 万元,工商注册号为3302011796。
(二)发起人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 东方集团 4,509.00 50.10
2 袁黎雨 1,917.00 21.30
3 华夏投资 990.00 11.00
4 大永润投资 360.00 4.00
5 赣源投资 324.00 3.60
6 民意投资 315.00 3.50
7 隆鑫投资 315.00 3.50
8 钱明章 180.00 2.00
9 王凤娣 90.00 1.00
合计 9,000.00 100.00
其中,民意投资、隆鑫投资、钱明章等 3名股东,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前,已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对外转让,不再为公司股东,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之“三、发行人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三)在改制设立发行人之前,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
主要业务
东方集团是公司的主要发起人,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在公司设立前是对外投资管理,所拥有的主要资产为对外投资形成的控参股公司的股权,公司为东方集团旗下最重要的控股子公司,其 50.10%的股权是东方集团拥有的最重要资产。
(四)发行人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设立时,公司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承继东方有限的整体资产,主要资产有房屋及建筑物、生产设备、土地使用权、股权投资、存货、应收款项及货币资金等。公司设立时,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海缆、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公司设立前后所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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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在发行人成立之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
业务
东方集团作为公司的主要发起人,在公司成立之后,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和公司成立之前一样,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东方集团目前控参股公司情况详见本节之“七、(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股的其他企业”。
(六)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原企业
和发行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公司是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因此承继了原企业的业务,改制前后业务流程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具体业务流程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四、
(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七)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
情况
公司经整体变更设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东方集团在子公司股权转让、商标和专利转让、租赁等方面存在关联关系,主要情况如下:
1、子公司股权转让
详见本节“三、(四)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以及本节“六、发行人控
股子公司简要情况”相关内容。
2、部分资产转让
详见“第七节二、(二) 2、(2)报告期内商标、专利转让情况”相关内容。
3、与东方集团发生的场地租赁等方面的关联交易
详见“第七节二、(二)关联交易”相关内容。
(八)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由其前身东方有限整体变更而来,原有资产负债全部由公司继承,相关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均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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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发行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的独立性
1、资产完整性
公司由东方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整体变更时的业务、资产、机构及相关债权、债务均已整体进入公司;公司拥有完整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对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厂房、土地、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资产均合法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公司与股东之间的资产产权界定清晰,生产经营场所独立。目前公司没有以资产为各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公司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
2、人员独立性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以合法程序选举或聘任,不存在控股股东超越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亦未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股东中领取薪酬;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股东单位及其下属企业中兼职,也无在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其他企业任职的情况。
3、财务独立性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公司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独立的财务规章制度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并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享有充分独立的资金调配权,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符合上市公司的要求。
公司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在中国建设银行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银行账号为 33101984146050500269,在中国银行宁波高新区支行设有外币结算账户,银行账号为 27302118097014,不存在与股东单位共用银行账户的现象;公司根据企业发展规划,自主决定投资计划和资金安排,不存在公司股东干预公司财务决策、资金使用的情况;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在宁波市北仑区国家税务局和宁波市北仑地方税务局进行税务登记,持有仑税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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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206704897960 号《税务登记证》,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
4、机构独立性
公司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总经理负责制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了三会议事规则和总经理工作细则,建立了适应生产经营需要的组织结构。
公司拥有独立的办公场所,与股东单位之间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公司各职能部门独立有效运作,与股东单位及其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上下级关系,不存在股东单位干预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现象。
5、业务独立性
公司主要从事海缆、电力电缆和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拥有独立的生产及辅助生产系统、采购和销售系统以及独立的研发体系和专业人员,具有独立开展业务的能力,拥有独立的经营决策权和实施权,并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综上所述,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与股东单位相互独立,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和生产、供应、销售系统,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三、发行人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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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方电缆材料有限公司
(1998年 10月成立,注册资本120万元,其中北仑东方有限 74 万元、明珠彩印厂26 万元、福利企业协会 20 万元)
宁波东方线缆有限公司
(1999 年 11 月,更名)
宁波东方线缆有限公司
(2004 年 8 月,增资至 2,000 万元)
1999 年 11 月,夏崇耀增资 147 万元,北仑东方有限增资 33万元
宁波东方线缆有限公司
(1999 年 11 月,注册资本增加至 300万元)
2000 年 11 月,夏崇耀将 147 万元出资转让给袁黎雨,北仑东方有限将 107 万元出资转让给东方集团
2001 年 7 月,东方集团将 107 万元出资转让给袁黎雨
2002 年 3 月,袁黎雨将 30 万元出资转让给东方集团
2002 年 3 月,公司回购明珠彩印厂 26 万元出资,之后袁黎雨增资 275 万元,东方集团增资 70 万元,福利工业管理处增资 381 万元
宁波东方线缆有限公司
(2002 年 3 月,增资至 1,000 万元)
2002 年 11 月,福利工业管理处将 381 万元出资转让给东方集团
2002 年 12 月,袁黎雨将 20 万元出资转让给东方集团
2004 年 8 月,各股东按原出资比例以现金增资
宁波东方电缆有限公司
(2004 年 12 月,更名)
2004 年 8 月,袁黎雨将 300 万元出资转让给华夏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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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之前的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1、1998 年 10 月,东方材料成立
1998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前身东方材料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仑分局注册成立,注册号为 14432145-2,住所为北仑区小港镇衙前,法定代表人为钱明章,注册资本为 120 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经营范围为电缆盘及包装材料、塑料制品、包装用品制造、加工,印刷材料、办公用品零售。成立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北仑东方有限 74.00 61.67
明珠彩印厂 26.00 21.67
福利企业协会 20.00 16.66
合计 120.00 100.00
2006 年 7 月,华夏投资将 80 万元出资转让给大永润投资
2007 年 6 月,袁黎雨将 72 万元、70 万元、70 万元和 20万元出资分别转给让赣源投资、民意投资、隆鑫投资、王凤娣;福利企业协会将 40 万元出资转让给钱明章
2007年 9月,以原有股东为发起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折合 9,00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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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9 月,整体变更设立,同时注册资本增加至 9,000 万元)
2009 年 7 月,隆鑫投资将 315 万股转让给华夏投资
2009 年 8 月,华夏投资将 432 万股转让给宁波工投
2009 年 12 月,钱明章将 180 万股转让给宁波工投
2010 年 7 月,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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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7 月,注册资本增加至 11,000万元)
2010 年 11 月,袁黎雨将 275 万股转让给金帆投资,民意投资将 385 万股转让给金帆投资
2010 年 12 月,袁黎雨将 110 万股转让给黄统英,袁黎雨、华夏投资分别将 165 万股转让给沃美投资,共计 33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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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 年 9 月 28 日,北仑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仑会验字[1998]150 号”《验资报告》,对东方材料注册登记时的实缴资本情况进行了验证。
(1)北仑东方有限的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及历史沿革
①北仑东方有限的股权结构
1997 年 1 月,北仑东方有限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钱明章 60.00 75.00
东方集团 20.00 25.00
合计 80.00 100.00
1997 年 2 月,经过股权转让后北仑东方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钱明章 75.00 93.75
谢盛宇 5.00 6.25
合计 80.00 100.00
之后,直到 2002 年 12 月被吊销营业执照,股权结构没有再变化。
②北仑东方有限的实际控制人
北仑东方有限的实际控制人一直为钱明章先生。
钱明章先生,1962 年 5 月出生,高中学历,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工程师,身份证号码:33022762051X。1979 年高中毕业后曾在砖瓦厂做技术员,村办厂机修工,自由经济贸易,1997 年起任宁波北仑东方电缆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 年起任东方集团工会主席至今。
③北仑东方有限的历史沿革
A、1997 年 1 月,北仑东方有限成立
1997 年 1 月 28 日,北仑东方有限成立,注册号为 14432005-4,地址为北仑区小港街前,法定代表人为钱明章,注册资本为 80 万元,经营范围为电缆盘及包装材料,塑料制品的制造、加工;电缆材料及废电缆利用。成立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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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钱明章 60.00 75.00
东方集团 20.00 25.00
合计 80.00 100.00
1997 年 1 月 16 日,宁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宁会验字(1997)43 号”《验
资报告》,对北仑东方有限注册登记时的实缴资本情况进行了验证。
B、1997 年 2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根据 1997 年 2 月 1 日北仑东方有限股东会决议,以及同日相关各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东方集团将所持北仑东方有限 6.25%的出资(计 5 万元)、
18.75%的出资(计 15 万元)分别转让给谢盛宇、钱明章。
本次股权转让后,北仑东方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钱明章 75.00 93.75
谢盛宇 5.00 6.25
合计 80.00 100.00
C、2002 年 12 月,被吊销营业执照
2002 年 12 月 25 日,北仑东方有限由于未按时参加年检,被北仑区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
(2)明珠彩印厂的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及历史沿革
①明珠彩印厂的股权结构
1993 年成立时,是归属北仑区小港工业总公司管理的小港镇集体企业,注册资本 30 万元。2000 年 3 月根据产权界定,企业改制为私营企业,注册资本 49万元,为袁黎浩个人全部出资。
②明珠彩印厂的实际控制人
2000 年 3 月企业改制为私营企业前,企业为小港镇政府下的集体企业,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为小港镇政府。2000 年 3 月后企业改制为私营企业后,实际控制人为袁黎浩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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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黎浩先生,1962 年 4 月出生,高中学历,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
33020662042X。1978 年高中毕业后,曾在长山塑料厂、前进塑料厂工作,1993年 9 月起任宁波北仑明珠彩印厂厂长,2002 年 3 月起任宁波市北仑东方电缆包装材料厂厂长,2007 年起任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服务部主任。
③明珠彩印厂的历史沿革
A、1993 年,北仑明珠彩印厂成立
1993 年,北仑明珠彩印厂成立,为小港镇办集体企业,法定代表人为袁黎浩,注册资本为 30 万元。
B、2000 年 3 月,镇办企业转制并更名:更名为宁波市北仑明珠彩印厂
2000 年 3 月 7 日,根据宁波市北仑区小港工业总公司出具的镇办企业转制产权界定书,证明原企业注册资金实际均由袁黎浩投入,小港镇未投入资金及财产,现该企业实有资本 30 万元,转制后该企业的产权归袁黎浩所有,原企业的债权债务由袁黎浩承担,与小港镇无涉。2000 年 3 月,企业改制为袁黎浩个人投资 49 万元的民营企业,并更名为“宁波市北仑明珠彩印厂”。
C、2002 年 3 月,第二次更名:更名为宁波市北仑东方电缆包装材料厂
2002 年 3 月 1 日,宁波市北仑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核准宁波市北仑明珠彩印厂更名为“宁波市北仑东方电缆包装材料厂”。
D、2007 年 4 月,注销登记
2007 年 4 月 3 日,投资人决定解散企业并申请注销登记。
2、1999 年 11 月,第一次更名:更名为东方线缆
1999 年 11 月 8 日,东方材料股东会决议更名为“宁波东方线缆有限公司”。
1999 年 11 月 11 日,该更名获得工商管理部门核准。
3、1999 年 11 月,第一次增资:增资至 300 万元
1999 年 11 月 8 日,东方材料股东会决议,按 1:1比例以现金方式增资 180万元,其中:北仑东方有限增资 33 万元,自然人夏崇耀投资 147 万元,其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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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均放弃优先认购权。增资完成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夏崇耀 147.00 49.00
北仑东方有限 107.00 35.67
明珠彩印厂 26.00 8.67
福利企业协会 20.00 6.66
合计 300.00 100.00
1999 年 11 月 19 日,宁波东海出具“宁东会验字[1999]2153 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了验证。
1999 年 11 月 19 日,东方线缆就上述事项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4、2000 年 11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根据 2000 年 10 月 17 日东方线缆股东会决议,以及同日交易各方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北仑东方有限将其所持东方线缆 35.66%的出资(计 107 万元)以
391.63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东方集团;自然人股东夏崇耀将其所持东方线缆 49%
的出资(计 147 万元)以 537.99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袁黎雨。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宁波东海出具的“宁东会评报字[2000]1074 号”《关于宁波东方线缆有限公司的整体资产评估报告》评定的净资产值为依据确定。根据该评估报告,东方线缆截至 2000 年 9 月 30 日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 1,097.94 万
元。
转让完成后,东方线缆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 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袁黎雨 147.00 49.00
东方集团 107.00 35.67
明珠彩印厂 26.00 8.67
福利企业协会 20.00 6.66
合计 300.00 100.00
2000 年 11 月 10 日,东方线缆就上述事项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5、2001 年 7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1 年 7 月 8 日,东方集团与袁黎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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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缆 35.67%的出资(计 107 万元)以 391.63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袁黎雨。2001
年 7 月 10 日,东方线缆股东会同意了该交易。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宁波东海出具的“宁东会评报字[2000]1074 号”《关于宁波东方线缆有限公司的整体资产评估报告》评定的净资产值为依据确定。
转让完成后,东方线缆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 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袁黎雨 254.00 84.67
明珠彩印厂 26.00 8.67
福利企业协会 20.00 6.66
合计 300.00 100.00
2001 年 7 月 31 日,东方线缆就上述事项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6、2002 年 3 月,股权变动及第二次增资(增资至 1,000 万元)
(1)2002 年 3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2 年 3 月 8 日,袁黎雨与东方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袁黎雨将其所持东方线缆 10%的出资(计 30 万元)以 194.41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东方集团,
转让价格按 2002 年 2 月 28 日东方线缆的账面净资产值 1,944.09 万元为基础,
确定为每元股权 6.48 元。2002 年 3 月 10 日,东方线缆股东会同意了该转让。
(2)2002 年 3 月,回购明珠彩印厂股权
2002 年 3 月 10 日,东方线缆股东会决议回购明珠彩印厂持有的 8.67%出资
(计 26 万元),回购价格按东方线缆截至 2002 年 2 月 28 日止的账面净资产为基础,确定为 168.54 万元。
(3)2002 年 3 月,第二次增资:增资至 1,000 万元
2002 年 3 月 10 日,东方线缆股东会决议增资 726 万元,其中:袁黎雨以资本公积转增 275 万元;东方集团分别以资本公积转增 36.83 万元,以货币资金投
入 33.17 万元,合计投入 70 万元;新增股东宁波市北仑区福利工业管理处以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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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资金投入 381 万元1。本次增资系以宁波东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2 年 1月 8 日出具的宁东会审字[2002]2036 号审计报告为依据。本次增资完成后,东方线缆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增加至 1,000 万元。2002 年 3 月 22 日,北仑区民政局出具《证明》,证明其下属单位北仑区福利工业管理处的出资已报经该局同意。
本次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增资前本次增资增资后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增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袁黎雨 224.00 81.75 275.00 499.00 49.90
福利工业管理处(SS)- 381.00 381.00 38.10
东方集团 30.00 10.95 70.00 100.00 10.00
福利企业协会 20.00 7.30 -- 20.00 2.00
合计 274.00 100.00 726.00 1,000.00 100.00
注:SS 指国有股东,即 State-owned Shareholder。下同。
2002 年 3 月 19 日,宁波东海出具宁东会验字[2002]2130 号《验资报告》,对上述注册资本的实缴情况进行了验证。
2002 年 3 月 21 日,东方线缆就上述事项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4)本次股权调整履行的程序
2002 年 3 月 21 日,东方线缆就上述股权转让、股权回购及股东增资事项合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由于本次股权调整中股权转让、股权回购及股东增资系同时进行,故本次股权调整的工商变更手续合并办理,东方线缆没有单独履行当时《公司法》关于减资行为的相关程序,但东方线缆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在本次股权调整后增加至1,000 万元,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债权人利益。
发行人律师认为:东方线缆回购明珠彩印厂持有的东方线缆的出资,虽然不符合当时《公司法》关于减资程序的规定,但明珠彩印厂退出东方线缆的同时,

1 1999 年 1 月,福利企业协会与东方材料签订《固定回报协议》,约定福利企业协会以固定回报形式获取股份分红:每年获得承包费 15 万元,投入的 20 万元股本按年 18%计算利息。该协议获除了东方材料与福利企业协会签字盖章同意外,还获得福利企业协会主管单位宁波市北仑区福利工业管理处的盖章同意。根据该协议,福利企业协会在本次增资中不享受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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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东方线缆其他股东通过增资保证了东方线缆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一致,符合当时《公司法》关于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需一致和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原则。
7、2002 年 11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根据 2002 年 11 月 28 日东方线缆股东会决议,以及同日福利工业管理处与东方集团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福利工业管理处将其所持东方线缆 38.10%的
出资(计 381 万元)转让给东方集团,转让价格按原始出资额确定为 381 万元2。
2002 年 12 月 2 日,宁波市北仑区民政局对福利工业管理处提交的《关于宁波市北仑区福利工业管理处投资宁波东方线缆有限公司及其收回投资的确认申请》予以同意确认,同意福利工业管理处将持有的 381 万元出资(占 38.10%)
以相同的价格转让给东方集团。
2002 年 12 月 5 日,宁波市北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对福利工业管理处提交的《关于宁波市北仑区福利工业管理处投资宁波东方线缆有限公司及其收回投资的确认申请》予以同意确认,同意福利工业管理处将持有的 381 万元出资(占
38.10%)以相同的价格转让给东方集团。
本次股权转让后,东方线缆股权结构如下:
股 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袁黎雨 499.00 49.90
东方集团 481.00 48.10
福利企业协会 20.00 2.00
合计 1,000.00 100.00
2002 年 11 月 29 日,东方线缆就上述事项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
8、2002 年 12 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根据 2002 年 12 月 10 日东方线缆股东会决议,以及袁黎雨与东方集团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袁黎雨将其所持东方线缆 2%的出资(计 20 万元)转让给东方集团,本次转让价格按原始出资额确定为 20 万元。
2 2002 年 3 月 5 日,福利工业管理处、福利企业协会(甲方)、东方线缆(乙方)及袁黎雨(丙方)签订《固定回报协议》,约定乙方每年上交甲方固定回报 50 万元,甲方不参与股份分红,不参与乙方经营,不享受企业计提产生的各项积累。1999 年 1 月签署的《固定回报协议》即行中止。根据该协议及考虑持股时间较短,本次转让以原进入价格为转让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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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后,东方线缆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 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东方集团 501.00 50.10
袁黎雨 479.00 47.90
福利企业协会 20.00 2.00
合计 1,000.00 100.00
2002 年 12 月 12 日,东方线缆就上述事项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9、2004 年 8 月,第三次增资:增资至 2,000 万元
2004 年 7 月 29 日,经东方线缆股东会决议,为增强企业实力,改善资本结构,新增注册资本 1,000 万元,由原股东按原出资比例以现金方式认缴。本次增资后,东方线缆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增加至 2,000 万元,其股权结构如下:
股 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东方集团 1,002.00 50.10
袁黎雨 958.00 47.90
福利企业协会 40.00 2.00
合计 2,000.00 100.00
2004 年 8 月 4 日,宁波东海出具“宁东会验字[2004]2345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的实缴情况进行了验证。
2004 年 8 月 6 日,东方线缆就上述事项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10、2004 年 8 月,第六次股权转让
根据 2004 年 8 月 10 日东方线缆股东会决议,以及 2004 年 8 月 11 日袁黎雨与华夏投资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袁黎雨将所持东方线缆 15%的出资(计 300万元)以 657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华夏投资。本次转让价格以宁波世明出具的“甬世会评字(2003)147 号”《评估报告》评定的东方线缆截至 2003 年 7 月 31 日
的净资产值 3,389.66 万元和 2004 年 8 月新增资本金 1,000 万元,合计净资产
4,389.66 万元为基础确定。
股权转让后,东方线缆股权结构如下:
股 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东方集团 1,002.00 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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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黎雨 658.00 32.90
华夏投资 300.00 15.00
福利企业协会 40.00 2.00
合计 2,000.00 100.00
2004 年 8 月 20 日,东方线缆就上述事项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11、2004 年 12 月,第二次更名:更名为东方有限
2004 年 11 月 15 日,东方线缆股东会决议更名为“宁波东方电缆有限公司”。
2004 年 12 月 8 日,该更名获得工商管理部门的核准。
12、2006 年 7 月,第七次股权转让
根据 2006 年 7 月 10 日东方有限股东会决议,以及 2006 年 7 月 17 日华夏投资与大永润投资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华夏投资将其所持东方有限 4%的出资(计 80 万元)以 500 万元的协议价转让给大永润投资。
股权转让后,东方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 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东方集团 1,002.00 50.10
袁黎雨 658.00 32.90
华夏投资 220.00 11.00
大永润投资 80.00 4.00
福利企业协会 40.00 2.00
合计 2,000.00 100.00
2006 年 7 月 18 日,东方有限就上述事项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13、2007 年 6 月,第八次股权转让
根据 2007 年 5 月 28 日东方有限股东会决议,以及 2007 年 6 月 10 日相关各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福利企业协会将其所持东方有限 2%的出资(计 40万元)转让给钱明章;袁黎雨将其所持东方有限 3.60%的出资(计 72 万元)、3.50%
的出资(计 70 万元)、3.50%的出资(计 70 万元)和 1%的出资(计 20 万元)分
别转让给赣源投资、民意投资、隆鑫投资及自然人王凤娣。
以上股权转让的价格都为每元出资 13.50 元,而根据浙江勤信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出具的“浙勤评报字[2007]第 66 号”《宁波东方电缆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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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 2007 年 3 月 31 日公司净资产账面值为 13,839.66
万元,评估值为 16,136.48 万元,即每元出资的评估值为 8.07 元,股权转让价
格高于评估值。
2007 年 6 月 13 日,福利企业协会的主管单位宁波市北仑区民政局出具《证明》,同意福利企业协会将其所持有东方有限 2%的出资(计 40 万元)转让给钱明章。
本次股权转让后,东方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 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东方集团 1,002.00 50.10
袁黎雨 426.00 21.30
华夏投资 220.00 11.00
大永润投资 80.00 4.00
赣源投资 72.00 3.60
民意投资 70.00 3.50
隆鑫投资 70.00 3.50
钱明章 40.00 2.00
王凤娣 20.00 1.00
合计 2,000.00 100.00
2007 年 6 月 21 日,东方有限就上述事项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2008 年 2 月 28 日,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下发“仑政批[2008]6 号”《关于确认北仑区福利企业协会与宁波东方电缆有限公司脱钩的批复》,确认福利企业协会投资及退出过程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
(三)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之后的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1、2007 年 9 月,东方有限整体变更为东方电缆
根据 2007 年 7 月 21 日东方有限股东会决议,以及各发起人签署的《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筹)发起人协议书》,东方有限以经浙江天健“浙天会审[2007]第 1756 号”《审计报告》审计的截至 2007 年 6月 30日的净资产 13,276.86
万元为基础,折合为 9,000 万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折股溢价 4,276.86 万
元计入资本公积。
根据浙江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07 年 8 月 16 日出具的“浙勤评报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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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第 107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东方有限 2007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的评估值为 16,480.61 万元。
2007 年 8 月 28 日,浙江天健出具“浙天会验[2007]第 91 号”《验资报告》,对截至 2007 年 8 月 28 日由东方有限整体变更为东方电缆(筹)的注册资本变更情况进行了验证。
2007 年 9 月 16 日,东方电缆召开创立大会。2007 年 9 月 29 日,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了注册号为 330201179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东方电缆整体变更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 东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东方集团 4,509.00 50.10
袁黎雨 1,917.00 21.30
华夏投资 990.00 11.00
大永润投资 360.00 4.00
赣源投资 324.00 3.60
民意投资 315.00 3.50
隆鑫投资 315.00 3.50
钱明章 180.00 2.00
王凤娣 90.00 1.00
合计 9,000.00 100.00
2、2009 年 7 月,第一次股份转让
2009 年 5 月 25 日隆鑫投资与华夏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隆鑫投资将其所持东方电缆 315 万股股份(占 3.50%)以 4.01505 元/股的价格共计 1,264.74
万元转让给华夏投资。此次股份转让于 2009 年 7 月 10 日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申请。
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东方电缆的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股 东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东方集团 4,509.00 50.10
袁黎雨 1,917.00 21.30
华夏投资 1,305.00 14.50
大永润投资 360.00 4.00
赣源投资 324.00 3.60
民意投资 315.00 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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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明章 180.00 2.00
王凤娣 90.00 1.00
合计 9,000.00 100.00
3、2008 年 9 月-2009 年 8 月,第二次股份转让
宁波工投是隶属于宁波工贸的当地国有独资公司,从 2008 年 9 月就开始与公司及相关股东接触,表达了要投资入股的意愿。经过较长时间的磋商,宁波工投与华夏投资达成了股权转让初步意向。宁波市国资委于 2009 年 4 月 13 日批准宁波工投以自有资金 1,593.96 万元投资东方电缆 4.80%的股权。2009 年 5 月 25
日宁波工投与华夏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华夏投资将其所持东方电缆 432万股股份(占 4.80%)以 3.68972 元/股的价格共计 1,593.96 万元转让给宁波工
投。此次股份转让于 2009 年 8 月 6 日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申请。
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东方电缆的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股 东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东方集团 4,509.00 50.10
袁黎雨 1,917.00 21.30
华夏投资 873.00 9.70
宁波工投(SS) 432.00 4.80
大永润投资 360.00 4.00
赣源投资 324.00 3.60
民意投资 315.00 3.50
钱明章 180.00 2.00
王凤娣 90.00 1.00
合计 9,000.00 100.00
4、2009 年 12 月,第三次股份转让
2009 年 11 月 15 日钱明章与宁波工投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钱明章将其所持东方电缆 180 万股股份(占 2%)按 4.2242 元/股的价格共计 760.36 万元转让
给宁波工投。
2009 年 10 月 9 日,宁波市国资委出具“甬国资改[2009]44 号文”《关于同意收购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和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的批复》,同意宁波工投按 4.2242 元/股的价格收购东方电缆 2%的股权 180 万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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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完成后合计持有东方电缆 6.80%的股权、计 612 万股。
东方电缆已就上述股权变动于 2009 年 12 月 22 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上述股权转让后,东方电缆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股 东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东方集团 4,509.00 50.10
袁黎雨 1,917.00 21.30
华夏投资 873.00 9.70
宁波工投(SS) 612.00 6.80
大永润投资 360.00 4.00
赣源投资 324.00 3.60
民意投资 315.00 3.50
王凤娣 90.00 1.00
合计 9,000.00 100.00
5、2010 年 7 月,增资至 11,000 万元
2010 年 6 月 18 日,东方电缆召开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宁波世明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 3月 15日出具的甬世会审[2010]第 259号审计报告为依据,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2,000万元。宁波世明于2010年 6月 29日出具“甬世会验[2010]1109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0 年 6 月 25 日,东方电缆注册资本已变更为 11,000 万元。2011 年 9 月 26 日天健对该次增资股本到位情况进行了复核确认。该变动于 2010 年 7 月 27 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经本次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后,东方电缆股权情况如下:
股 东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东方集团 5,511.00 50.10
袁黎雨 2,343.00 21.30
华夏投资 1,067.00 9.70
宁波工投(SS) 748.00 6.80
大永润投资 440.00 4.00
赣源投资 396.00 3.60
民意投资 385.00 3.50
王凤娣 110.00 1.00
合计 11,0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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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10 年 11 月,第四次股份转让
2010 年 10 月 22 日,股东袁黎雨、民意投资分别与金帆投资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袁黎雨、民意投资分别将其所持东方电缆 275 万股股份(占
2.50%)、385 万股股份(占 3.50%)以 5.50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金帆投资,合计
转让660万股,共3,630万元。此次股份转让于2010年 11月 8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2011年 2月 12日,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以“宁开控[2011]10号文”《关于同意金帆公司投资东方电缆项目的批复》,同意金帆投资以每股
5.50 元计 3,630 万元受让东方电缆 660 万股股份(占 6%)。
经本次股份转让后,东方电缆股权情况如下:
股 东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东方集团 5,511.00 50.10
袁黎雨 2,068.00 18.80
华夏投资 1,067.00 9.70
宁波工投(SS) 748.00 6.80
金帆投资(SS) 660.00 6.00
大永润投资 440.00 4.00
赣源投资 396.00 3.60
王凤娣 110.00 1.00
合计 11,000.00 100.00
(1)转让背景
金帆投资作为当地的国有独资企业,一直关注东方电缆的发展,其从自身的投资规划出发,积极谋求对东方电缆进行股权投资。而袁黎雨作为东方电缆的自然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考虑到作为当地企业,引进当地的国有独资企业金帆投资作为东方电缆的股东,有助于公司的发展和市场开拓。
民意投资是于 2007 年 6 月,在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之前,作为财务投资人投资进入的。但是,发行人的上市进程并不如计划中顺利,到该次转让前尚未向中国证监会正式报送发行申请文件。民意投资从自身的投资策略考虑,决定从发行人退出。
(2)定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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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帆投资为完全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国有独资投资机构,袁黎雨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民意投资为专业从事投资的独立法人实体,三方参考发行人2009 年 12 月 31 日的所有者权益(据原始财务报表,发行人 2009 年 12 月 31 日的所有者权益为28,656.24万元,按当时股本1.1亿折算为每股净资产2.61元),
以及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据原始财务报表,发行人2009年度的净利润为7,939.49
万元,按当时股本 1.1 亿折算为每股收益 0.72 元),最终协商确定价格为 5.50
元/股。
(3)资金来源
通过核查相关付款凭证,以及金帆投资 2011 年 12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收购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资金来源的说明》,金帆投资本次受让股权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注册资金及自有资本,来源合法。
(4)金帆投资的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
金帆投资是于2010年1月28日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仑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330206078671,注册资本为 50,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5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忠静,注册地址为北仑区新碶长江国际商务大厦1幢A1613室,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独资的国有独资公司。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3 年 8 月 23 日,注册资本 8亿元,注册号:330206039808,法定代表人为徐响,注册地址为开发区新碶长江国际商务大厦1幢A1605室,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评估,咨询服务。该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出资人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其授权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履行出资人职责。
7、2010 年 12 月,第五次股份转让
2010 年 12 月 10 日,华夏投资与沃美投资、袁黎雨与沃美投资、袁黎雨与黄统英分别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华夏投资按 5.50 元/股的价格将其所持
东方电缆165万股股份(占1.50%)转让给沃美投资,袁黎雨分别按5.50元/股、
6.50 元/股的价格将其所持东方电缆 165 万股股份(占 1.50%)、110 万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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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 1%)转让给沃美投资、黄统英。
本次股份转让后,东方电缆股权情况如下:
股 东持股数(万股)出资比例(%)
东方集团 5,511.00 50.10
袁黎雨 1,793.00 16.30
华夏投资 902.00 8.20
宁波工投(SS) 748.00 6.80
金帆投资(SS) 660.00 6.00
大永润投资 440.00 4.00
赣源投资 396.00 3.60
沃美投资 330.00 3.00
王凤娣 110.00 1.00
黄统英 110.00 1.00
合计 11,000.00 100.00
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已于 2010 年 12 月 30 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1)转让背景
沃美投资和黄统英都是专业从事对外投资的机构或者个人,其看好东方电缆所从事的业务和发展前景,而作为发行人中高层经营管理者持股的华夏投资和公司自然人股东袁黎雨,考虑到东方电缆正在积极谋求发行上市进入资本市场,而沃美投资和黄统英有较为丰富的资本市场经验,有利于公司上市战略的实施,也愿意出让部分股权。
(2)定价依据
该次交易各方都是具有独立运作能力的企业法人实体或者自然人,交易各方参考发行人 2009 年 12 月 31 日的所有者权益(据原始财务报表,发行人 2009年 12 月 31 日的所有者权益为 28,656.24 万元,按当时股本 1.1 亿折算为每股净
资产 2.61 元),以及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据原始财务报表,发行人 2009 年度的
净利润为 7,939.49 万元,按当时股本 1.1 亿折算为每股收益 0.72 元),并考虑
受让方对于发行人未来发展所能带来的支持和贡献,最终协商确定沃美投资的受让价格为 5.50 元/股,而自然人黄统英的受让价格为 6.50 元/股。
(3)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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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核查相关付款凭证,以及 2011 年 12 月 28 日,沃美投资出具的《资金来源说明》,其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通过核查相关付款凭证,以及 2011 年 12 月 26 日,黄统英出具的《关于收购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资金来源的说明》,其本次受让的资金来源于个人自有资金,系多年投资经营所得。
(4)沃美投资的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
沃美投资是一家成立于2008年1月14日的专业投资机构,注册资本:1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余绍成,住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 21 号 6 楼 27 号房间,工商注册号:110010754779,经营范围:接受委托管理股权投资项目、参与股权投资、为非上市及已上市公司提供直接融资相关的咨询服务。该公司股东为两名自然人:余绍成出资 6,000 万元,占60%;高国恩出资 4,000 万元,占 40%。余绍成女士,1946 年出生,中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51010219460714X。1959 年至1961年就读于商业专科学校财务专业,1965年至1996年就职于国营第一二八厂,任主任一职。1996 年退休后从事民间投资活动。2005 年至 2009 年任北京沃美科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 年至今担任北京世纪恒美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 10 月至今任沃美投资董事长兼总经理。
高国恩先生,1938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51010319380416X。1957年至1962年就读于大连工学院港口建筑专业,1962 年至 1979 年在交通部营口港任工程师,1980 年至 1984 年在成都市城建局任工程师,1984年至1999年在成都市造纸公司任工程师。1999年退休后从事民间投资活动。2004 年至今任北京沃美护目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 10 月至今任沃美投资董事。
(5)黄统英的概况
黄统英先生,1943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403011943022X。曾任湖北省崇阳县造纸厂副厂长,湖北省崇阳县水泥厂副厂长,深圳特区发展公司贸易部副经理、经理。长期从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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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贸易业务及投资业务,除了投资东方电缆外,目前还持有深圳东方金海投资有限公司 98%股权,任其执行(常务)董事、总经理;持有深圳市德信瑞银投资有限公司 61%股权,任其执行(常务)董事、总经理;持有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股权。
自此以后,截至本次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股东和股权结构没有再发生变化。
(四)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07 年 9 月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前,控股股东东方集团除控股本公司外,还持有其他电线电缆行业子公司股权。为了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从 2007 年 3 月开始,公司从东方集团陆续收购东方导线、江西东方、海缆研究院等公司股权,并实现控股地位。2009年 12月,出于强化业务重点、退出低端产品领域的考虑,公司退出了对东方导线的投资。2013年 12月,发行人鉴于公司在海洋装备用脐带缆、动态缆领域的研发优势,以及其广阔的市场前景及可观的利润附加值,决定成立东方道柯,专业从事脐带缆及附件系统制造业务。
上述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1、收购及转让东方导线股权
根据东方导线2007年3月28日股东会决议,以及东方有限与东方集团于同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东方有限受让东方集团持有的东方导线 41%股权,转让价款按截至合同签订时东方集团的实缴出资额确定为 82 万元。
根据东方导线 2007 年 6 月 1 日股东会决议,以及东方有限与东方导线其余股东王孟钟、郑永平、谢福根于同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东方有限以出资额作为交易价格收购上述三位股东合计持有的东方导线 91 万元(占 9.10%)出
资。转让完成后,东方有限占东方导线出资比例上升至 50.10%。
根据东方导线 2009 年 12 月 11 日股东会决议,以及公司与东方导线股东王孟钟于同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向王孟钟转让其持有的东方导线 501万元(占 50.10%)出资,转让价格以东方导线账面净资产为基础协商确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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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11 万元。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东方导线股权。上述过程详见本节“六、
(三)宁波东方导线科技有限公司”。
2、收购江西东方
根据江西东方 2007 年 5 月的股东会决议,以及交易各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江西东方股东东方集团、赣源投资、华夏投资分别将其所持江西东方 51%、40%、9%的股权转让给东方有限,转让价格以江西东方截至 2007 年 4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协商确认转让款共计 2,000 万元。东方有限于 2007 年 6月 28 日支付了全部股权转让款 2,000 万元,江西东方也于当日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转让完成后,江西东方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过程详见本节“六、
(一)江西东方电缆有限公司”。
3、收购海缆研究院
2009 年 11 月 25 日,海缆研究院全体股东、公司签署《增资扩股协议》,海缆研究院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加到 2,000 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新股东出资800 万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 40%。2010 年 6 月 1 日,公司与东方集团、华夏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 2,127.57 万元的价格收购二者合计持有的海
缆研究院 1,200 万元(占比 60%)的股权。转让完成后,海缆研究院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过程详见本节“六、(二)宁波海缆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
4、设立东方道柯
2013 年 11 月 29 日,东方电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宁波东方道柯海洋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宁波东方道柯海洋技术有限公司章程》等议案。2013 年 12 月 3 日,天健出具了“天健验﹝2013﹞336号”《验资报告》对首次出资 1,080 万元进行了验证。2013 年 12 月 12 日东方道柯获得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仑分局的核准登记。上述过程详见本节“六、
(三)宁波东方道柯海洋技术有限公司”。
四、发行人设立以来股东出资、股本变化的验资情况
(一)东方材料设立时的验资情况
1998 年 9 月 28 日,北仑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仑会验字[1998]150 号”《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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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报告》,对东方材料截至 1998 年 9 月 28 日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验证,确认已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注册资本 120 万元。
(二)东方线缆增资至 300 万元的验资情况
1999 年 11 月 19 日,宁波东海出具“宁东会验字[1999]2153 号”《验资报告》,对东方线缆截至 1999 年 11 月 19 日以货币资金形式新增注册资金 180 万元的实收情况进行验证,确认北仑东方有限缴纳投资款 33 万元,夏崇耀缴纳投资款 147万元。本次增资后,东方线缆的注册资本变更为 300 万元。
(三)东方线缆增资至 1,000 万元的验资情况
2002 年 3 月 19 日,宁波东海出具“宁东会验字[2002]2130 号”《验资报告》,对东方线缆截至 2002 年 3 月 19 日新增注册资金 700 万元的实收情况进行验证,确认福利企业协会放弃增资;东方集团以资本公积转增 36.8345 万元,以货币资
金投入 33.1655 万元,共计增资 70 万元;福利工业管理处以货币资金投入 381
万元;袁黎雨以资本公积转增 275 万元;另外明珠彩印厂的 26 万元股权由东方线缆回购。东方线缆本次变更后,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达到 1,000 万元。
(四)东方线缆增资至 2,000 万元的验资情况
2004 年 8 月 4 日,宁波东海出具“宁东会验字[2004]2345 号”《验资报告》,对东方线缆截至 2004 年 8 月 4 日新增注册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验证,确认各股东以货币资金形式按出资比例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东方线缆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 2,000 万元。
(五)东方有限整体变更为东方电缆的验资情况
2007 年 8 月 28 日,浙江天健出具“浙天会验[2007]第 91 号”《验资报告》,对东方电缆(筹)截至 2007 年 8 月 28 日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验证,确认东方电缆(筹)已收到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截至 2007 年 6 月 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13,276.86 万元,将净资产中的 9,000 万元按 1:1 的比例折
合为 9,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剩余净资产 4,276.86 万元作为股本溢价计入
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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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东方电缆注册资本增资至 11,000 万元的验资情况
2010 年 6 月 29 日,宁波世明出具“甬世会验[2010]第 1109 号”《验资报告》,对东方电缆截至 2010 年 6 月 25 日的注册资本进行了验证,确认东方电缆已按各股东持股比例将 2,000 万元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股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实收金额已变更为 11,000 万元。2011 年 9 月 26 日天健对该次增资股本到位情况进行了复核确认。
五、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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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峰等自然人共 34人
3.60% 1.00% 6.00%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海缆研究院
6.80%
4.00%
50.10% 8.20%
1.00%
80.00%
3.00%
袁黎雨
16.30% 20.00%
25.00% 30.00%
夏崇耀
40.00%
华夏投资东方集团宁波工投
王凤娣沃美投资金帆投资黄统英赣源投资大永润投资
江西东方
100.00%
东方道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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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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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及运行情况
公司主要职能部门的设置及职责情况如下:
部门分部门主要职责
营销管理中心
电网事业部 1、国家电网及南方电网的市场销售。
海洋工程(EPC)事业部 1、负责海洋工程市场和能源工程市场的开拓。
海洋装备事业部 1、负责海洋装备市场和国际市场的培育和开拓。
市场商务部
1、负责营销商务工作;
2、负责区域内市场信息资料的收集与分析;
3、负责建立区域内客户信息档案;
4、做好区域内客户应收货款的监督工作;
5、协助做好客户的日常服务工作。
渠道分销事业部 1、负责分销市场的管理与工程项目的市场拓展; 2、负责浙江省内及华东主要城市的渠道分销市场的开拓。
商务管控部
1、公司日常商务标书制作,商务价格的分析和管控;
2、对预中标和中标产品的成本管控;
3、负责做好与技术部门的定额、工艺对接、调整等。
商务计划部
1、公司日常营销计划、结算与组织管理工作;
2、负责日常营销订单的管理;
3、协调销售部门与生产事业部,确保订单的正常交付;
4、对外加工合作单位管理。
物流包装部
1、公司产品的运输管理工作;
2、公司成品仓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对外盘具的回收工作;
4、公司门市部的零售工作。
企业技术中心
应用研发部 1、负责海底电缆、海洋脐带缆的研发设计工作。
科技管理部 1、负责公司科技项目管理、知识产权申报、产学研合作等工作。
院士工作站
1、拟定工作站研究项目选题,组织实施项目研究工作;
2、组织与院士、专家之间的技术交流活动、联系协调工作
等;
3、解决技术创新中的实际问题,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4、培养创新人才队伍,引进高端研发人才和关键技术。
博士后工作站
1、逐步形成企业与设立流动站单位的合作机制,促进产、
学、研结合;
2、培养和造就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高级科技和管理人才;
3、为企业引进和培养高水平人才,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
力,推进企业的技术进步。
软接头实验室 1、负责海底电缆软接头和附件的研发设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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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中心
高压海缆事业部 1、有计划、有组织、有创造性地开展生产管理工作;
2、对相关产品的工艺规范、采购规范、检验规范等技术文
件的编制和管理;
3、对工艺纪律的检查,具体操作新产品设计开发、技术创
新的实施工作,并共同参与设备改造、技术改造工作。
特种电缆事业部
中压电缆事业部
包装盘具部 1、负责包装盘具的生产及再生资源利用。
质量保证部
高压海缆事业部品管科
1、所有认证和体系审核工作;
2、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日常维护和监督
指导工作;
3、外部送检产品的联络工作和外来质量、技术文件的管理
工作;
4、负责产品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工作。
特种电缆事业部品管科
中压电缆事业部品管科
检测检验室
计划财务部
1、编制公司年度财务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考核;
2、负责资产管理、股权管理、投资收益管理、担保管理等
管理工作;
3、负责费用、成本的分析和监督工作;
4、制定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5、日常财务工作,公司财务收支核算和管理;
6、组织、安排各类科技项目及技术中心帐务处理。
OIMS 办 1、推进以创新管理体系(OIMS)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建设。
总经办
1、组织制定公司的年度总计划;
2、建立和完善行政管理制度及相关流程,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公关关系建立工作,包括对外联络、合作单位和来
宾接待等;
4、公司会议的安排及会议决策的落实、督办及反馈;
5、企业形象的策划、设计,推广;
6、负责公司的网络及信息化建设;
7、负责公司的日常后勤福利等工作。
人力资源部
1、制订、实施人才及人力资源开发规划与计划;
2、制订并实施公司劳动人事工资计划;
3、业绩考核管理;
4、组织制订并实施定岗定编方案;
5、负责公司所需人员的招聘、录用、内部人员的调配和办
理职工退休、调离、解除劳动合同。
证券法务部
1、董事会日常的沟通协调及联络转达工作,参与协调股东
关系、对外信息披露;
2、管理公司三会文件的起草、发放、收集整理及存档起草
各类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文件及撰写会议纪要;
3、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公司董事会内部事务,召集、筹办、
通知召开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并负责会务工作;
4、根据股东需求完成各类商业计划或项目分析报告;
5、为公司重大决策性事务及经营管理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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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协助做好公司重大合同的评审,并对各类重大合同的履
行进行监督并同时处理公司诉讼、仲裁、纠纷等法律事务。
物资采购部
1、各事业部日常生产所需各种材料、备件;
2、建立采购物资行情关信息的搜集渠道并根据行情的变化
提出相关采购意见;
3、根据公司的需要开发新的供应商、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
评并建立完整的供应商档案;
4、负责合同、订单等记录的档案管理。
风险管控部
1、重点为营销管理中心的风控工作,如应收账款账龄、质
保金期限、新开客户评审、营销报价再涵盖到物资采购、生产存货、成品库存等方面,并形成常态化。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简要情况
(一)江西东方电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3 年 11 月 25 日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实收资本: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永良
工商注册号:360110008606
住所:南昌市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区 B-15 号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通信电缆的生产、销售(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持有江西东方 100%的股权。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江西东方总资产 7,180.78 万元,净资产 3,166.43
万元,201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493.02 万元,净利润 204.57 万元。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江西东方总资产 6,763.55 万元,净资产 3,418.34 万元,2014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2,730.36 万元,净利润 246.92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天健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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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历史沿革
(1)2003 年 11 月,江西东方设立
2003 年 11 月 25 日,江西东方成立。其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 2,000 万元,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比例(%)
1 东方集团 1,020.00 51.00
2 江西省电力设备总厂 200.00 10.00
3 江西省工业投资公司 180.00 9.00
4 江西省送变电建设公司 90.00 4.50
5 南昌通源实业总公司 60.00 3.00
6 九江巨能实业总公司 50.00 2.50
7 赣西新源实业总公司 50.00 2.50
8 江西宜春三龙实业总公司 50.00 2.50
9 萍乡市赣萍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50.00 2.50
10 景德镇瓷都电力实业开发总公司 50.00 2.50
11 江西明珠电力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50.00 2.50
12 江西海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50.00 2.50
13 乐平赣东北新星实业总公司 30.00 1.50
14 江西鹰潭欣欣电力实业总公司 30.00 1.50
15 江西省赣南电力实业总公司 20.00 1.00
16 江西赣东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20.00 1.00
合计 2,000.00 100.00
2003 年 9 月 19 日,江西新纪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赣新会评字(2003)第
5024 号”《关于江西省电力设备总厂拟投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基准日为 2003 年 8 月 31 日,土地使用权及厂房、设备的评估值为 2,271,587.89 元。
2003 年 11 月 20 日,江西赣能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赣会验字(2003)第 23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3 年 11 月 19 日,江西东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2,000 万元,其中江西省电力设备总厂以土地使用权及厂房、设备出资 200 万元(以评估值为基础,经全体股东确认),其他股东以货币资金出资合计 1,800 万元。
由于股东江西省电力设备总厂以土地使用权、厂房及设备出资,超过期限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赣工商企处字(2005)第
86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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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2005 年 2 月 18 日江西东方股东会决议,江西省电力设备总厂将原 200万元非货币出资方式变更为 200 万元的货币出资方式。
2005 年 3 月 7 日,江西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赣华会验字(2005)16 号”
《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4 年 7 月 21 日,江西东方已收到股东江西省电力设备总厂由原土地使用权、厂房设备出资方式变更为货币出资投入 200 万元。
发行人律师认为,虽然江西东方因上述情况受到了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行政处罚,但处罚的原因系江西东方的原股东江西省电力设备总厂的实物出资200 万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财产过户手续所致。对于该处罚,江西省电力设备总厂变更了出资方式,获得了江西东方全体股东和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同意,并已经将应缴纳的出资全部缴纳到位,未损害其他股东和第三方债权人的利益,对公司本次上市不构成重大障碍。
(2)2006 年 3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5 年 10 月 18 日,江西东方召开临时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江西省送变电建设公司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挂牌出让其持有的江西东方 4.50%股权(计
90 万元)。
2006 年 1 月 23 日,江西商报发布《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产权转让公告》(56期):江西省送变电建设公司持有江西东方 4.50%的股权正式挂牌,挂牌参考价
格 81.09 万元。
2006 年 3 月 22 日,江西省送变电建设公司的上级单位江西省电力公司下发“赣电财[2006]38 号”《江西省电力公司关于转让江西东方电缆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对此次股权转让行为进行批复确认。
2006 年 3 月 27 日,江西省送变电建设公司与江西中超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编号为 20060041《江西省产权交易合同》,江西省送变电建设公司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挂牌,采用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将其持有江西东方 4.50%的股权(计
90 万元)以 81.09 万元转让给江西中超实业有限公司。该转让价格以经江西省
电力公司备案的江西新纪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赣新会评字[2005]第5059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评定的江西东方净资产值为基础确定。根据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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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江西东方截至 2005 年 6 月 30 日的净资产值为 2,002.20 万元。
根据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的《产权转让交割单》,上述股权转让已于 2006 年3 月 28 日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交割完毕。
本次股权转让及部分股东名称变更后,江西东方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
东方集团 1,020.00 51.00
江西省电力设备总厂 200.00 10.00
江西省工业投资公司 180.00 9.00
江西中超实业有限公司 90.00 4.50
南昌通源实业总公司 60.00 3.00
九江巨能实业总公司 50.00 2.50
赣西新源实业总公司 50.00 2.50
江西宜春三龙实业总公司 50.00 2.50
萍乡市赣萍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50.00 2.50
景德镇瓷都电力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50.00 2.50
江西明珠集团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50.00 2.50
海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0.00 2.50
乐平赣东北新星实业总公司 30.00 1.50
江西鹰潭欣欣电力实业总公司 30.00 1.50
江西赣南电力实业总公司 20.00 1.00
江西赣东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20.00 1.00
合计 2,000.00 100.00
(3)2006 年 8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根据江西东方 2006 年 6 月 22 日的股东会决议,以及 2006 年 8 月 10 日相关各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海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由江西海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更名而来)、江西明珠集团电力物资有限公司(由江西明珠电力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更名而来)、江西中超实业有限公司、江西赣东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分别将持有的江西东方共计 10.50%的股权(计 210 万元)以 228.44 万元转让给赣源
投资。
2006 年 7 月 3 日,江西商报发布《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产权转让公告》(77期):江西东方 38.50%股权转让项目正式挂牌,挂牌参考价格 837.59 万元。
前述《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产权转让公告》中涉及的股权转让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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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挂牌,采用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江西省电力设备总厂、南昌通源实业总公司、九江巨能实业总公司、赣西新源实业总公司、江西宜春三龙实业总公司、萍乡市赣萍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景德镇瓷都电力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由景德镇瓷都电力实业开发总公司更名而来)、乐平赣东北新星实业总公司、江西鹰潭欣欣电力实业总公司、江西省赣南电力实业总公司与赣源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持有的江西东方共计 29.50%的股权(计 590 万元)
以 641.79 万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赣源投资。
其中,根据江西省电力公司出具的“赣电财(2006)122 号”《关于撤回江
西东方电缆有限公司股本金的批复》及合同编号为 20060115-1《江西省产权交易合同》,江西省电力设备总厂将持有江西东方10%的股权(计200万元)以217.5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赣源投资。
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挂牌,采用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根据江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下发的“赣经贸办[2006]29 号”《关于同意转让江西东方电缆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及合同编号为 20060115-2《江西省产权交易合同》,江西省工业投资公司将其持有江西东方 9%的股权(计 180 万元)以 195.8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
华夏投资。
上述股权转让价格以经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江西新纪元会计师事务所“赣新会评字[2006]第 5030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评定的净资产值为基础确定。根据该评估报告书,江西东方截至 2006 年 4 月 30 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2,284.45 万元。
根据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的《产权转让交割单》,上述股权转让已于 2006 年8 月 10 日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交割完毕。
上述股权转让后,江西东方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比例(%)
1 东方集团 1,020.00 51.00
2 赣源投资 800.00 40.00
3 华夏投资 180.00 9.00
合计 2,0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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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7 年 6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根据 2007 年 5 月 20 日江西东方的股东会决议,以及 2007 年 6 月 10 日相关各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东方集团、赣源投资、华夏投资分别将持有的江西东方 51%、40%、9%的股权转让给东方有限,转让价格以江西东方截至 2007 年4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协商确定转让价格共计 2,000 万元。
2007 年 6 月,江西东方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江西东方成为东方有限的全资子公司。
自此以后,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江西东方股东和股权结构没有再发生变化。
(二)宁波海缆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7 年 2 月 25 日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实收资本: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夏崇耀
工商注册号:3302150588
住所:宁波高新区扬帆路 999 弄 1 号
经营范围:海洋工程、水下工程、海缆、管线铺设安装维修;海缆、脐带缆、海缆附件的研发、技术咨询、制造、销售;工程勘察、设计;高分子材料、金属材料的研发、技术咨询与销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持有海缆研究院 100%的股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海缆研究院总资产4,760.39万元,净资产4,008.15
万元,201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871.90 万元,净利润 304.64 万元。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海缆研究院总资产 4,679.82 万元,净资产 3,881.74 万元,2014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474.32 万元,净利润-126.40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天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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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
2、历史沿革
(1)2007 年 2 月,公司设立
2007 年 2 月 25 日,海缆研究院前身宁波东方光电海缆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实收资本 200 万元,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首期出资资本(万元)比例(%)
1 东方集团 600.00 120.00 60.00
2 华夏投资 400.00 80.00 40.00
合计 1,000.00 200.00 100.00
2007 年 2 月 15 日,宁波世明出具“甬世会验[2007]1010 号”《验资报告》,对宁波东方光电海缆科技有限公司(筹)截至 2007 年 2 月 15 日止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首次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证。
(2)2007 年 4 月,第一次更名
根据 2007 年 4 月 24 日股东会决议,并于 2007 年 4 月 26 日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宁波东方光电海缆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宁波东方电工有限公司。
(3)2007 年 7 月至 2007 年 10 月,缴足实收资本
2007 年 7 月,股东缴纳第二期出资 300 万元,实收资本增加至 5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本次出资额(万元)累计实收资本(万元)比例(%)1 东方集团 600.00 180.00 300.00 60.00
2 华夏投资 400.00 120.00 200.00 40.00
合计 1,000.00 300.00 500.00 100.00
2007 年 7 月 4 日,宁波联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联众验字[2007]2176 号”《验资报告》,对宁波东方电工有限公司截至 2007 年 7 月 4 日止缴纳第二期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证。
2007 年 10 月,股东缴纳第三期出资 500 万元,缴足实收资本 1,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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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本次出资额(万元)累计实收资本(万元)比例(%)1 东方集团 600.00 300.00 600.00 60.00
2 华夏投资 400.00 200.00 400.00 40.00
合计 1,000.00 500.00 1,000.00 100.00
2007 年 10 月 16 日,宁波联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联众验字[2007]2265 号”《验资报告》,对宁波东方电工有限公司截至 2007 年 10 月 16 日止缴纳第三期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证。
(4)2008 年 12 月,第二次更名
根据 2008 年 12 月 9 日股东会决议,并于 2008 年 12 月 17 日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宁波东方电工有限公司更名为宁波海缆研究院有限公司。
(5)2009 年 12 月,增资至 2,000 万元
2009 年 11 月 25 日,海缆研究院召开股东会,同意吸收公司为新股东,并同意增加注册资本至 2,000 万元,其中东方集团货币增资 200 万元、公司货币增资 800 万元。增资及股权变更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本次出资额(万元)累计实收资本(万元)比例(%)1 东方集团 800.00 200.00 800.00 40.00
2 华夏投资 400.00 0.00 400.00 20.00
3 东方电缆 800.00 800.00 800.00 40.00
合计 2,000.00 1,000.00 2,000.00 100.00
2009 年 11 月 30 日,宁波世明出具“甬世会验[2009]1229 号”《验资报告》,对海缆研究院有限公司截至 2009 年 11 月 27 日止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证。
上述增资及股权变动于 2009 年 12 月 1 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6)2010 年 4 月,第三次更名
根据 2010 年 4 月 16 日股东会决议,并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宁波海缆研究院有限公司更名为宁波海缆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
(7)2010 年 6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根据 2010 年 5 月 30 日海缆研究院股东会决议,及 2010 年 6 月 1 日各方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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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东方集团和华夏投资分别将所持有的海缆研究院 40%、20%股权按出资额 1:1.77292206 的价格以 1,418.38 万元、709.19 万元转让给
东方电缆。该股权转让于 2010 年 6 月 1 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转让后,海缆研究院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自此以后,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海缆研究院股东和股权结构未再发生变化。
(三)宁波东方道柯海洋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3 年 12 月 12 日
注册资本:3,600 万元
实收资本:1,594.58 万元
法定代表人:夏峰
工商注册号:330206000202079
住所:北仑区莫干山路 36 号 B 幢 1 号-316
经营范围:海洋油气勘探开发和海洋新能源中的动态缆系统、脐带缆系统及其相关附件、相关分配控制系统的设计、制造、组装、销售、技术咨询服务和售后安装服务;海洋纤维编织增强软管总成的设计、制造、组装、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持有东方道柯 100%的股权。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东方道柯总资产 1,080.19 万元,净资产 1,080.14
万元,201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00 万元,净利润 0.14 万元。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东方道柯总资产 1,639.26 万元,净资产 1,589.32 万元,2014 年 1-6 月
实现营业收入 273.64 万元,净利润-5.40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天健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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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历史沿革
公司一直根据国家发展海洋经济的相关政策,致力于海洋装备领域产品的不断发展。2009 年公司承接“国家 863 水下生产系统脐带缆项目”并顺利投产,而目前公司在海洋装备领域已经或即将立项实施三个国家项目:“国家海洋局水下勘测与作业装备用脐带缆系统产业化项目”、“863 水下生产系统脐带缆 II 期项目”、“工信部 IPU 综合脐带缆项目”。鉴于公司在海洋装备用脐带缆、动态缆领域的研发优势,以及其广阔的市场前景及可观的利润附加值,公司决定成立一个专业化的脐带缆制造公司提供专业的海洋脐带缆及附件系统产品,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2013 年 11 月 29 日,东方电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宁波东方道柯海洋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宁波东方道柯海洋技术有限公司章程》等议案。2013 年 12 月 3 日,天健出具了“天健验﹝2013﹞336号”《验资报告》对东方电缆首次出资 1,080 万元进行了验证。2013 年 12 月 12日获得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仑分局的核准登记。
2014 年 1 月 22 日,东方电缆以经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坤元评报[2013]421 号”《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外投资所涉及位于北仑区小港镇联合区域的工业土地使用权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的一宗工业土地使用权对东方道柯履行第二次出资。该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仑国用(2008)字第 06541
号”,面积为 9,271.68 平方米,为出让地,评估值为 514.58 万元。该土地使用
权证已变更至东方道柯名下,土地使用权证号更新为“仑国用(2014)第 00933
号”。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东方道柯股东和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四)宁波东方导线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东方导线前身为宁波东方华普导线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3 月 13日。本公司已于 2009 年 12 月退出对东方导线的投资。截至公司退出时,东方导线主要经营铜、铝导线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电工产品与电工新材料、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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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塑料制品研发与销售,金属材料的批发和零售。
2、历史沿革
(1)2007 年 3 月,公司设立
2007 年 3 月 13 日,东方导线前身宁波东方华普导线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2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首期实收资(万元)比例(%)
1 东方集团 410.00 82.00 41.00
2 王孟钟 400.00 80.00 40.00
3 郑永平 100.00 20.00 10.00
4 谢福根 90.00 18.00 9.00
合计 1,000.00 200.00 100.00
2007 年 3 月 12 日,宁波世明出具“甬世会验[2007]1019 号”《验资报告》,对宁波东方华普导线科技有限公司(筹)截至 2007 年 3 月 12 日止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首次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证。
(2)2007 年 3 月,公司更名及第一次股权转让
根据 2007 年 3 月 28 日东方导线股东会决议,以及东方集团与东方有限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东方集团将其所持东方导线 41%的认缴出资额(计 410 万元)按首期实缴出资额计 82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东方有限,同时决议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宁波东方导线科技有限公司。该次股权转让和公司更名于 2007 年 3 月 29日获工商管理部门核准。
(3)2007 年 4 月,缴足实收资本
2007 年 4 月 24 日,股东缴纳第二期出资 800 万元,缴足实收资本 1,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本次出资额(万元)累计实收资本(万元)比例(%)1 东方有限 410.00 328.00 410.00 41.00
2 王孟钟 400.00 320.00 400.00 40.00
3 郑永平 100.00 80.00 100.00 10.00
4 谢福根 90.00 72.00 90.00 9.00
合计 1,000.00 800.00 1,000.00 100.00
2007 年 4 月 27 日,宁波世明出具“甬世会验[2007]1048 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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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东方导线截至 2007 年 4 月 27 日止缴纳第二期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证。
(4)2007 年 6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7 年 6 月 1 日,根据东方导线临时股东会决议及参与各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自然人股东郑永平、谢福根、王孟钟分别将所持东方导线 5%、3.10%
和 1%的股权按出资额转让给东方有限。该次转让于 2007 年 6 月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转让后,东方导线股东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比例(%)
1 东方有限 501.00 50.10
2 王孟钟 390.00 39.00
3 谢福根 59.00 5.90
4 郑永平 50.00 5.00
合计 1,000.00 100.00
(5)2009 年 12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9 年 12 月 11 日王孟钟分别与谢福根和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出资额 2.213729 倍的价格分别以 130.61 万元、1,109.11 万元受让谢福根
及公司分别持有的东方导线 5.90%、50.10%股权。同日东方导线召开股东会审
议并通过了上述股权转让事项。本次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东方导线股权,东方导线股东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比例(%)
1 王孟钟 950.00 95.00
2 郑永平 50.00 5.00
合计 1,000.00 100.00
公司转让东方导线股权的原因为:2009 年招标政策环境发生变化,预计未来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得内销架空导线订单的业务机会变得更加困难;其次,架空导线产品自2007年以来毛利逐年下滑,子公司业绩亦在2009年发生逆转;最后,到 2009 年底架空导线在公司主要产品系列中的毛利率最低,已不符合公司自身业务长期发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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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次交易价格的依据是东方导线的财务报表,截至 2009 年 10 月 31 日东方导线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净资产为 1,918.59 万元,再考虑一些增减因素(如
2009 年 11 月 30 日铝杆、钢丝价值的变动,以及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调整等),以及综合考虑股权转让后的过渡期安排(注:见下面 3 之(3)的详细描述)的
影响,交易各方同意截至 2009 年 11 月 30 日,东方导线的净资产参考值为2,213.729 万元,以此核算,每元出资价格为 2.213729 元。
3、公司转让东方导线股权后与其的业务往来情况
公司转让东方导线的股权后,基于历史关系及业务需要,与东方导线还存在铝杆委托加工、少量铝绞线采购、厂房租赁及过渡期业务协作等交易或往来情况。2010 年至今,公司与东方导线的详细交易或往来情况如下:
(1)向东方导线采购或者委托加工绞线产品
公司退出对东方导线的投资后,由于普通电线电缆中铝芯产品的需求,及个别架空导线订单需要,2010 年有委托东方导线进行铝杆加工及采购少量铝绞线的情况,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时间交易内容交易金额(万元)定价方式占同类交易比例
2010 年采购铝绞线 115.53 市场价 6.05%委托加工铝杆 82.30 市场价 2.27%
注:委托加工铝杆占同类交易比例是以交易金额除以同期公司对外采购的铝杆总额来核算。
(2)房屋租赁
出租方租赁方房屋位置最新租赁时间定价依据
东方电缆东方导线北仑区小港新权村罗月庵 5 号 2014.1.1-2015.12.31 双方协商
东方电缆在小港新权村罗月庵拥有 2 处房产:甬房权证仑(开)字第2008804357 号、甬房权证仑(开)字第 2008804358 号,合计面积 2,246.88 平
米,并拥有该处土地使用权:仑国用(2008)字第 06542 号,面积为 5,486.50
平米。2009 年 11 月 30 日,东方电缆与东方导线签订《厂房租赁协议》,约定将该处房产出租给东方导线作为厂房使用,年租金为35万元,租赁期限为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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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1月 30日-2012年 1月 1日;2011年 12月 28日,东方电缆与东方导线签订《厂房租赁协议》,约定将该处房产继续出租给东方导线作为厂房使用,年租金为 35.267 万元,租赁期限为 2012 年 1 月 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
月 1 日,东方电缆与东方导线签订《厂房租赁协议》,约定将该处房产继续出租给东方导线作为厂房使用,年租金为 35.267 万元,租赁期限为 2014 年 1 月 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
该租赁行为完全是市场行为,租赁定价公允,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3)协助东方导线获取绞线产品合同
东方导线在东方电缆控股期间,为了经营上的便利,其的投标、对外销售等活动是由母公司统一进行安排的,一般都是以东方电缆的名义去进行投标、洽谈,但组织生产、对外销售及产品交付、货款收付都由东方导线来独立完成。2009年 12 月公司转让东方导线股权时,为了保持东方导线业务过渡的平稳性,公司与股权受让方王孟钟达成了口头约定,当股权转让完成后,东方电缆将继续协助东方导线在对外招投标活动中争取钢芯铝绞线、铝绞线的订单,包括授权委托东方导线业务人员以东方电缆的名义进行相关招投标活动并签署业务合同,但合同的具体执行及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由东方导线承担,过渡期限为股权转让完成后两年。2014 年 6 月 26 日,东方导线、东方导线股东王孟钟和郑永平,与东方电缆、东方电缆控股股东东方集团、东方电缆实际控制人夏崇耀和袁黎雨夫妇对上述约定进行了补充书面确认。根据相关合同资料统计,以东方电缆名义签订合同而实际由东方导线执行的合同都是铝绞线或钢芯铝绞线合同, 2010 年金额合计为4,559.59 万元,2011 年金额合计为 3,124.56 万元。自 2011 年 9 月 16 日起,不
再发生新的以东方电缆名义签订合同而实际由东方导线执行的情形。
2013 年 4 月 15 日,淳安县供电局物流服务处出具《淳安县供电局设备材料抽检发现问题报告》,认定东方导线 2011 年的二批次合同计 343.93 吨导线,每
盘所标导线净重不足,虚加总量约 8 吨以上,涉及金额 15 万元以上,处理意见为退货并就损失如数赔偿并处罚。针对该事项,浙江省电力公司物资部会同监察部和经法部约谈了东方导线、东方电缆,并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对自 201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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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月 1 日起至 2013 年 7 月 1 日,浙江省电力公司系统内由东方导线供应的已到货并有库存的导线进行抽检,得出偏差率,然后按合同总金额乘以偏差率再乘以2 确定赔偿金额。根据最终核算,相关方确认赔偿金额为 215,383.75 元。东方
导线已于 2013 年 7 月 29 日-8 月 1 日支付完毕赔偿金额。除此以外,东方导线2010 年至今未有其他被处罚事宜。
2014 年 6 月 26 日,东方电缆实际控制人夏崇耀和袁黎雨夫妇出具《承诺函》,如因以上安排导致东方电缆受到损害或处罚或赔偿等经济损失,则由夏崇耀和袁黎雨夫妇承担。
保荐机构经过核查,确认除以上事项外,东方电缆自 2009 年 12 月转让东方导线股权后不存在以其他任何形式为东方导线承担义务的情形;并认为东方电缆 2009 年 12 月将东方导线的股权转让给王孟钟后,继续为东方导线获取订单、签署合同提供支持,是基于东方导线原为东方电缆控股子公司、及东方电缆为执行自身业务发展战略而顺利进行东方导线的股权剥离而进行的为维持东方导线业务平稳过渡的临时性安排。保荐机构认为,上述过渡期安排,交易双方进行了口头约定,但并未签署书面合同,属公司治理中的瑕疵。但是,上述安排已于近期进行了补充书面确认,该安排并未对公司造成实际的经济损失,且自 2011 年9 月后不再新发生该类事项;最后,东方电缆实际控制人已经做出兜底承诺,由此导致的相关损失由其个人全额承担。综上,保荐机构认为,该类股权转让后的过渡期安排不会对东方电缆的经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七、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的发起人为东方集团、袁黎雨、华夏投资、大永润投资、赣源投资、民意投资、隆鑫投资、钱明章和王凤娣。各发起人基本情况如下:
1、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0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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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5,000 万元
实收资本: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夏崇耀
住所:宁波市北仑区江南出口加工贸易区
工商注册号:3302020553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电工产品、塑料原料、包装材料、机械设备的制造、加工、销售、技术研究、开发、检测、咨询及仓储服务;房地产的开发、销售;投资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东方集团为公司的主要发起人和控股股东,目前持有公司 50.10%的股权。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东方集团总资产 154,877.18 万元,净资产
63,169.52 万元,201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39,920.69 万元,净利润 4,807.61
万元。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东方集团总资产 163,059.23 万元,净资产
63,631.14 万元,2014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81,003.69 万元,净利润 2,382.77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宁波世明审计)
(2)历史沿革
东方集团的设立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镇海县电线厂
(1984 年 11 月镇海县电线厂成立)
宁波市滨海电线厂、上海电线塑料制品厂宁波市北仑分厂、宁波市北仑电线厂、上海电塑厂宁波市北仑电缆分厂、宁波市东方通信电缆厂
(1986-1992 年,更名)
宁波东方集团公司
(1993 年 12 月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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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993 年 12 月,前身成立
东方集团最早可以追溯到镇海县电线厂,系镇海县长山区 1984 年 11 月 5日开办的集体企业,先后更名为宁波市滨海电线厂、上海电线塑料制品厂宁波市北仑分厂、宁波市北仑电线厂、上海电塑厂宁波市北仑电缆分厂、宁波市东方通信电缆厂,生产经营范围为:(主营)电线、电缆、通信电缆;(兼营)塑料电器用品加工、拉丝。
1993 年 10 月,根据宁波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宁波市计划委员会、宁波市经济委员会、宁波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甬农经委[1993]100 号”《关于同意成立宁波东方集团和集团公司的批复》及宁波市乡镇企业局“市乡镇企[1993]129号”《关于同意成立宁波东方集团和集团公司的批复》,同意在原宁波市东方通信电缆厂的基础上组建宁波东方集团公司。
1993 年 12 月,宁波东方集团公司以宁波市北仑审计师事务所《关于宁波东方集团公司注册资金验证报告》验证的宁波东方通信电缆厂截至 1993 年 7 月 31日的所有者权益 2,006.49 万元为注册资金,以宁波市东方通信电缆厂为基础整
体改制设立。
2000 年 10 月,东方线缆将 937.23 万元出资转让给北仑东方
有限
2001 年 12 月,北仑东方有限将 937.23 万元出资转让给华夏
投资
2003 年 7 月,小港镇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将其持有的 104.82
万元出资转让给夏崇耀
2003 年 12 月,宁波市北仑区经济建设投资公司将 1,050 万元出资转让给华夏投资
2003 年 12 月,华夏投资将 387.23 万元出资转让给夏崇耀、
袁黎益
2004 年 1 月,新股东宁波工投和钱明章以现金增资 1,400万元
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2000年 9月改制成立,注册资本3,600万元,其中夏崇耀出资 1,507.95 万元、
宁波市北仑区经济建设投资公司出资1,050 万元、东方线缆出资 937.23 万
元、小港镇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出资
104.82 万元)
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2004 年 1 月,注册资本增加至 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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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方集团公司经济性质为集体所有制,注册资本 2,006.49 万元,法定
代表人为夏崇耀,生产经营范围为:(主营)生产各类电工产品、通信电缆、电线电缆、塑料、塑胶制品、化工建材、五金交电、通信器材;(兼营)仓储运输、服装百货、有色金属、轻纺、通用机械设备。主管单位为宁波市北仑区乡镇企业局。
②2000 年 9 月,股份制改组
根据 1994 年 4 月 11 日,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发布的“仑政[1994]32 号”《关于印发〈北仑区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实施意见〉的通知》,1997 年 8 月 18日,宁波东方集团公司向宁波市北仑区小港镇工业总公司提交“东方缆字(97)
19 号”《关于东方集团要求进行股份制改组的请示》,要求进行股份制改组。1997年 12 月 12 日,经宁波市北仑区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批准,宁波东方集团公司进行股份制改组。具体改组过程如下:
A、以 1998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整体资产评估及相关资产产权界定
a、资产评估
1999 年 8 月 13 日,宁波东海对宁波东方集团公司截至 1998 年 12 月 31 日的整体资产出具“宁东会评字(1999)1011 号”《关于宁波东方集团公司整体
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该报告,宁波东方集团公司的评估结果具体如下:
单位:元
科目名称调整前账面值调整后账面值评估值评增值增值率(%)
资产总额 73,567,383.66 80,391,111.40 69,871,592.96 -10,519,518.44 -13.10
负债总额 29,047,396.37 35,577,930.14 36,417,904.73 839,974.59 2.40
所有者权益 44,519,987.29 44,813,181.26 33,453,688.23 -11,359,493.03 -25.30
b、资产界定和产权处置
1999 年 12 月 9 日,宁波市北仑区小港镇工业办公室下发“仑港工(1999)
23 号”《关于对宁波东方集团公司资产评估和资产界定的确认书》,以及 1999年 12 月 15 日,宁波市北仑区小港镇人民政府下发“仑港政(2000)39 号”《关
于对宁波东方集团公司资产评估、资产界定和产权处置确认书》,明确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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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宁波东方集团公司截至 1998 年 12 月 31 日的所有者权益为 3,345.37 万
元。经剔除长期借款、期后调减因素和职工安置费等(具体详见下表)后的企业净资产合计为 209.64 万元。以此为资产界定基数。
序号项目金额(元)
1 第一次评估净资产(截至 1998 年 12 月 31 日) 33,453,688.23 净资产调减因素小计 31,357,255.05


电信及财政借款(评估时计入净资产) 24,100,000.00
产成品成本未核销 500,000.00
进口设备串联线汇率差 1,004,217.55
待处理财产应核销 104,140.14
交际费未列支 708,739.33
应收款应核销 4,292,341.60
职工安置费 280,037.00
土地征用工用工补助 310,000.00
土地征用工补发工资 1,475.00
安置工资 50,440.00
其他 5,864.43
3 小港镇人民政府资产界定额 2,096,433.18
II、小港镇与企业方资产产权各按 50%分配,宁波北仑小港镇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拥有资产权益 104.82 万元,继续入股改组后企业;企业方拥有资产权益
104.82 万元,并明确由原企业法定代表人夏崇耀量化。
III、确认企业方拥有的资产权益 104.82 万元由夏崇耀按 1:1 等值出资购
置,购置资产款项 104.82 万元由宁波东方集团公司转入企业工会集体组织,不
参加企业经营分配活动。
B、夏崇耀认购宁波东方集团公司的出资
2000 年 5 月 9 日,夏崇耀向宁波东方集团公司支付 104.82 万元认购 104.82
万元出资,宁波东方集团公司于 2000 年 6 月 13 日将该笔款项全部转入企业工会集体组织。夏崇耀该笔认购款系其多年经营积累所得。
C、以 2000 年 5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整体资产评估及新增资产产权确认
a、以 2000 年 5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资产评估
2000 年 6 月 23 日,宁波东海出具“宁东会评报字[2000]1047 号”《关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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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东方集团公司的整体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 2000 年 5 月 31 日宁波东方集团公司的评估结果具体如下:
单位:元
科目名称调整前账面值调整后账面值评估值评增值增值率(%)资产总额 57,872,621.49 57,872,280.82 57,304,440.26 -567,840.56 -0.98
负债总额 36,828,406.05 39,483,231.76 39,483,231.76 0.00 0.00
所有者权益 21,044,215.44 18,389,049.06 17,821,208.50 -567,840.56 -3.09
b、新增净资产的产权确认
2000 年 8 月 4 日,宁波东方集团公司和宁波北仑小港镇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向宁波市北仑区小港镇人民政府提交《关于要求进一步确认宁波东方集团公司新增资产的申请》,获得了宁波市北仑区小港镇人民政府的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I、进一步确认“仑港政(2000)39 号”文中夏崇耀按 1:1 等值出资购置
宁波东方集团公司拥有的资产权益 104.82 万元;宁波东方集团公司截止 2000
年 5 月 31 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1,782.12 万元。
II、确认 1999 年 12 月宁波北仑小港镇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和宁波东方集团公司签定的《股益分配协议》3中约定的相关内容,因此东方集团公司新增的1,572.48 万元净资产为企业经营者夏崇耀个人经营所得,在扣除经营者个人所
得税 169.35 万元后,夏崇耀实际拥有企业新增净资产 1,403.13 万元。
III、宁波北仑小港镇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拥有宁波东方集团公司净资产
104.82 万元;夏崇耀原购置净资产 104.82 万元,加之新增净资产 1,403.13 万
元,合计拥有宁波东方集团公司净资产值 1,507.95 万元,均全部入股改组后的
公司。
D、2000 年 9 月,东方集团成立

3 1999 年 12 月 1 日,宁波北仑小港镇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与宁波东方集团公司签订了《股益分配协议》,约定:前者从宁波东方集团公司企业转制中拥有资产权益 104.82 万元,其中 20.96 万元对应的分红权及净资
产收益权由企业经营者夏崇耀享有,前者的股益分配采取每年 8%的固定回报形式,回报基数为 83.86 万元,
即每年为 6.71 万元。若企业终止清算,则归还原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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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年 9 月 15 日,东方集团由夏崇耀、宁波市北仑区经济建设投资公司、东方线缆、宁波北仑小港镇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其中宁波北仑小港镇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以原宁波东方集团公司净资产投入 104.82 万元;夏崇耀以
原宁波东方集团公司净资产投入 1,507.95 万元;东方线缆以货币资金投入
365.18 万元,经宁波东海宁东会评报字[2000]2101 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的
土地使用权投入 572.05 万元,合计投入 937.23 万元;宁波市北仑区经济建设投
资公司以其对宁波东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长期借款 1,050 万元转为出资投入 1,050 万元。
宁波市北仑区经济建设投资公司的出资获得了政府主管部门的同意:2000年 8 月 31 日,宁波市北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出具《出资证明》,同意国有独资公司宁波市北仑区经济建设投资公司向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投资 1,050 万元;2000 年 9 月 4 日,宁波市北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对宁波市北仑区经济建设投资公司提交的《关于对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债权出资的确认申请》予以同意确认。
新成立的东方集团工商注册号为 3302061000100,注册资本为 3,600 万元,住所为宁波市北仑区小港镇,法定代表人为夏崇耀,经营范围为通信电缆、光纤光缆、数据智能电缆、信息网络布线产品、电线电缆、电工产品、电缆材料、塑料制品、包装用品、印刷材料、办公用品、塑料机械、通用机械、设备制造、加工;铜丝拉制;仓储运输;自营进出口。
东方集团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比例(%)
夏崇耀 1,507.95 41.89
宁波市北仑区经济建设投资公司 1,050.00 29.17
东方线缆 937.23 26.03
宁波北仑小港镇资产经营管理公司 104.82 2.91
合计 3,600.00 100.00
2000 年 9 月 6 日,宁波市东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宁东会验字[2000]2288 号”《验资报告》,对东方集团截至 2000 年 9 月 6 日收到各股东缴纳的实收资本 3,600 万元进行了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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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2 月 28 日,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下发“仑政批[2008]5 号”《关于确认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改制设立的批复》,确认东方集团改制设立过程符合当时有关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2010 年 12 月 31 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出具“甬政发[2010]115 号”《关于确认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改制中集体资产界定和转让合法性的批复》,对东方集团改制中涉及集体资产的界定和转让符合当时有关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予以了确认。
③2000 年 10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根据 2000 年 10 月 10 日东方集团股东会决议及东方线缆与北仑东方有限签订的《协议》,东方线缆将其所持东方集团 26.03%的股权(计 937.23 万元)以
原始出资额转让给北仑东方有限。该次转让于 2000 年 10 月 20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股权转让后,东方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比例(%)
夏崇耀 1,507.95 41.89
宁波市北仑区经济建设投资公司 1,050.00 29.17
北仑东方有限 937.23 26.03
宁波北仑小港镇资产经营管理公司 104.82 2.91
合计 3,600.00 100.00
④2001 年 12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根据 2001 年 10 月 26 日东方集团股东会决议及北仑东方有限与华夏投资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北仑东方有限将其所持东方集团 26.03%的股权(计 937.23
万元)以原始出资额转让给华夏投资。该次转让于 2001 年 12 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股权转让后,东方集团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比例(%)
夏崇耀 1,507.95 41.89
宁波市北仑区经济建设投资公司 1,050.00 29.17
华夏投资 937.23 26.03
宁波北仑小港镇资产经营管理公司 104.82 2.91
合计 3,6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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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2003 年 7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2 年 12 月 8 日,宁波市北仑区小港镇人民政府对宁波北仑小港镇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提交的《关于退出对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的申请》予以同意确认:根据已签订的《固定回报协议》4的约定,宁波北仑小港镇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持有的 104.82 万元股权只享受固定回报,故退出投资的价格按 1:1确定,即
为 104.82 万元。
根据上述确认,以及 2002 年 12 月 30 日的东方集团股东会决议和宁波北仑小港镇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与夏崇耀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宁波北仑小港镇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将其所持东方集团 2.91%的股权(计 104.82 万元)原价转让给
夏崇耀。该次转让于 2003 年 7 月 21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股权转让后,东方集团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比例(%)
夏崇耀 1,612.77 44.80
宁波市北仑区经济建设投资公司 1,050.00 29.17
华夏投资 937.23 26.03
合计 3,600.00 100.00
发行人律师认为:东方集团的该次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时间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 30 日内申请变更登记”的规定,但不影响该次股权转让的有效性,未登记期间也未发生导致股权纠纷的事项。
⑥2003 年 12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根据 2003 年 11 月 23 日《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议纪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第十次区长办公会议通过了由宁波市北仑区经济建设投资公司提交的《关于要求退出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股份的请示》,同意宁波市北仑

42002 年 1 月 1 日,东方集团与宁波市北仑区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小港镇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签订《固定回报协议》,并经东方集团另两名股东夏崇耀、华夏投资确认,约定在投资期内,宁波市北仑区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宁波北仑小港镇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分别按各自出资额的 7.5%和 6.4%,按年收取固定
回报,宁波市北仑区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每年收取固定回报 78.75 万元,宁波北仑小港镇资产经营管理
公司每年收取固定回报 6.71 万元,不参与企业管理,不承担企业任何风险,不参与积累资本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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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经济建设投资公司以 1:1 的比例全额退出东方集团的投资,把该部分股权转让给华夏投资,转让款须一次性支付到位。
根据东方集团 2003 年 12 月 17 日股东会决议,以及 2003 年 12 月 25 日华夏投资与宁波市北仑区经济建设投资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宁波市北仑区经济建设投资公司将其所持东方集团 29.17%的股权(计 1,050 万元)原价转让
给华夏投资。2003 年 12 月 25 日,华夏投资一次性支付给宁波市北仑区经济建设投资公司 1,050 万元。
2003 年 12 月 26 日,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议对此次股权转让予以同意确认。2007 年 8 月 22 日,宁波市北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下发“仑国资办[2007]1 号”《关于要求重新规范确认股权转让的批复》,确认 2003 年 12月 29 日经宁波市北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同意的股权转让事项,情况属实。
上述股权转让于 2003 年 12 月 29 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股权转让后,东方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比例(%)
华夏投资 1,987.23 55.20
夏崇耀 1,612.77 44.80
合计 3,600.00 100.00
⑦2003 年 12 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根据 2003 年 12 月 23 日东方集团股东会决议,以及 2003 年 12 月 28 日华夏投资与夏崇耀、袁黎益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华夏投资将其所持东方集团
10.75%的股权(计 387.23 万元)、2.78%的股权(计 100 万元)原价分别转让给
夏崇耀、袁黎益。该次转让于 2003 年 12 月 31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股权转让后,东方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比例(%)
夏崇耀 2,000.00 55.56
华夏投资 1,500.00 41.67
袁黎益 100.00 2.77
合计 3,600.00 100.00
⑧2004 年 1 月,增资至 5,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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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年 11 月 5 日,经东方集团股东会决议,东方集团决定将注册资本增加至 5,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1,400 万元由新股东宁波工投及钱明章按 1:1.89
的比例以现金溢价认缴,宁波工投出资 2,362.50 万元认购 1,250 万股,钱明章
出资 283.50 万元认购 150 万股。本次认购价格以宁波世明出具的“甬世会评字
[2003]第 147 号”《资产评估报告》评定的东方集团截至 2003 年 7 月 31 日的净资产 5,669.85 万元为基础确定,该评估报告已在宁波市财政局备案。
2003 年 10 月 20 日,宁波工投已就本次参股投资行为向其主管部门宁波工贸提交《关于投资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说明》,并于 2003 年 10 月20 日获宁波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综合管理处备案。
2004 年 1 月 7 日,宁波世明出具“甬世会验[2004]1003 号”《验资报告》,对东方集团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证。
2004 年 1 月 13 日,东方集团已就上述现金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东方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比例(%)
夏崇耀 2,000.00 40.00
华夏投资 1,500.00 30.00
宁波工投 1,250.00 25.00
钱明章 150.00 3.00
袁黎益 100.00 2.00
合计 5,000.00 100.00
自此以后,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东方集团股东和股权结构没有再发生变化。
2、宁波华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1 年 10 月 25 日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实收资本: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谢盛宇
工商注册号:330206004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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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北仑区江南出口加工贸易区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华夏投资持有本公司 8.20%的股份。该公司为东
方电缆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持股的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号股 东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
1 夏崇耀 200.00 20.00 19 袁黎浩 15.00 1.50
2 夏峰 70.00 7.00 20 俞伟义 15.00 1.50
3 袁黎益 60.00 6.00 21 谢惠根 15.00 1.50
4 谢盛宇 60.00 6.00 22 孙平飞 15.00 1.50
5 夏善忠 60.00 6.00 23 沈佩芳 15.00 1.50
6 项冠军 35.00 3.50 24 李冬生 15.00 1.50
7 王国忠 35.00 3.50 25 华国大 15.00 1.50
8 钱明章 35.00 3.50 26 陈君华 15.00 1.50
9 傅鹏程 35.00 3.50 27 徐柳 10.00 1.00
10 叶兴微 30.00 3.00 28 谢震宇 10.00 1.00
11 叶信红 30.00 3.00 29 吴财福 10.00 1.00
12 陈永良 30.00 3.00 30 宋幼忠 10.00 1.00
13 乐君杰 25.00 2.50 31 史飚飚 10.00 1.00
14 柯军 25.00 2.50 32 龚伟余 10.00 1.00
15 谢赛宇 20.00 2.00 33 何行波 5.00 0.50
16 夏小瑜 20.00 2.00 34 郭意波 5.00 0.50
17 阮武 20.00 2.00 35 丰如男 5.00 0.50
18 张悦 15.00 1.50 合计 1,000.00 100.00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华夏投资总资产 6,890.83 万元,净资产 1,369.86
万元,201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 123.47 万元。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华夏投资总资产 7,071.93 万元,净资产 1,600.98 万元,2014 年 1-6 月
实现营业收入 0万元,净利润 231.12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舟山市大永润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6 年 5 月 17 日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实收资本: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史宁健
住所:舟山市定海区新桥路 18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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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330902027847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及投资项目咨询服务;电子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国内劳务派遣;招标代理;房屋、机械设备租赁;软件开发、销售。
该公司股东为浙江万事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84.50%)、舟山市大能商贸有
限公司(持股 15.50%)。浙江万事达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史宁健,持股 50%。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大永润投资持有本公司 4%的股份。
4、江西赣源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5 年 8 月 5 日
注册资本:3,150 万元
实收资本:3,15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邓新华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湖滨东路 68 号
工商注册号:360110402
经营范围:对各类行业的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电力工程建设;电力工程咨询;电力工程项目监理;对能源行业的投资及开发;电力通信网络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为江西竑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西竑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又为江西高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西高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由 6 名自然人股东持股的公司,张劲文持股 1,865 万元、占 20.41%,陈建中
持股 1,839 万元、占 20.12%,吴泽康持股 1,730 万元、占 18.93%,刘春华持股
1,385 万元、占 15.16%,乐秋君持股 1,320 万元、占 14.44%,李文学持股 1,000
万元、占 10.94%。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赣源投资持有本公司 3.60%的股份。
5、宁波市鄞州民意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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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1,000 万元
实收资本: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光军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新城区惠风东路 185 号
工商注册号:3302272020676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
民意投资已于 2010 年 11 月 8 日将其所持公司 385 万股股份(占 3.50%)转
让给金帆投资,之后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6、宁波隆鑫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 年 4 月 30 日
注册资本:1,200 万元
实收资本:1,2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魏明
住所:浙江省余姚市子陵路 26-2 号
工商注册号:3302811004214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
隆鑫投资已于 2009 年 7 月 10 日将其所持公司 315 万股股份(占 3.50%)转
让给华夏投资,之后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根据信用宁波网的查询,该公司已于2010 年 6 月 29 日因股东会决议解散而注销。
7、自然人发起人
姓名国籍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住所
持有公司
股份比例(%)袁黎雨中国否 33020619600410X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前进前袁 18 号附 2
16.30
王凤娣中国否 33022219560630X 浙江省慈溪市横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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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国籍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住所
持有公司
股份比例(%)河镇石堰村永福
钱明章中国否 33022719620515X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梅墟街道梅墟钱家村 1 组 33号
【注】
注:钱明章已于 2009 年 12 月 22 日将其所持公司 180 万股股份(占 2%)转让给宁波工投。
(二)发行人股东基本情况
1、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见本节“七、(一) 1、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2、袁黎雨
基本情况见本节“七、(一) 7、自然人股东”之相关内容。
3、宁波华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见本节“七、(一) 2、宁波华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4、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95 年 4 月 18 日
注册资本:16,000 万元
实收资本:16,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田平岳
住所:海曙区永丰西路 221 号 2-3 室
工商注册号:3302060375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项目投资,资产经营和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实物租赁。
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唯一股东为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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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宁波工投持有公司 6.80%的股份。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宁波工投总资产71,813.55万元,净资产71,494.95
万元,201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50.58 万元,净利润 392.81 万元。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宁波工投总资产 75,613.59 万元,净资产 75,304.39 万元,2014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350.48 万元,净利润 333.72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帆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 年 1 月 28 日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实收资本:5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忠静
住所:宁波市北仑区新碶长江国际商务大厦 1幢 A1613 室
工商注册号:330206078671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该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唯一股东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金帆投资持有公司 6%的股份。
截至2013年12月31日,金帆投资总资产65,748.28万元,净资产57,452.82
万元,201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74.69 万元,净利润 572,15 万元。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金帆投资总资产 62,376.79 万元,净资产 57,242.91 万元,2014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85.59 万元,净利润-39.35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舟山市大永润投资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见本节“七、(一) 3、舟山市大永润投资有限公司”。
7、江西赣源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基本情况见本节“七、(一) 4、江西赣源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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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沃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8 年 1 月 14 日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余绍成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 21 号 6 楼 27 号房间
工商注册号:110010754779
经营范围:接受委托管理股权投资项目、参与股权投资、为非上市及已上市公司提供直接融资相关的咨询服务。
该公司股东为两名自然人:余绍成出资6,000万元,占60%;高国恩出资4,000万元,占 40%。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沃美投资持有公司 3%的股份。
9、王凤娣
基本情况见本节“七、(一) 7、自然人股东”之相关内容。
10、黄统英
黄统英先生,194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身份证号码:44030119430223X,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滨江新村 41 栋 304房。曾任湖北省崇阳县造纸厂副厂长,湖北省崇阳县水泥厂副厂长,深圳特区发展公司贸易部副经理、经理。长期从事国际贸易业务及投资业务,除了投资东方电缆外,目前还持有深圳东方金海投资有限公司 98%股权,任其执行(常务)董事、总经理;持有深圳市德信瑞银投资有限公司 61%股权,任其执行(常务)董事、总经理;持有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股权。
(三)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夏崇耀、袁黎雨夫妇,近三年来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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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崇耀,中国国籍,男,身份证号码:33020619591122X,住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前进村居一组 17 户。
袁黎雨:中国国籍,女,身份证号码:33020619600410X,住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前进前袁 18 号附 2。
东方集团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前 50.10%的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董
事长兼总经理夏崇耀持有东方集团 40%的股权,是东方集团的第一大股东,处于相对控股地位,夏崇耀通过东方集团对公司本次发行前 50.10%的股份拥有控制
权。另外,公司董事袁黎雨直接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前 16.30%的股份。因此,夏
崇耀和袁黎雨夫妇合计对公司本次发行前 66.40%的股份拥有控制权,为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
另外,华夏投资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前 8.20%的股份以及持有东方集团 30%的
股份,夏崇耀持有华夏投资 20%的股权,因此夏崇耀最终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为 24.69%,与袁黎雨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16.30%的股份合计计算后,夏崇耀、
袁黎雨夫妇最终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合计为 40.99%。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股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东方集团的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注:1、宁波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12 月 25 日,住所:宁波市科
技园区创业大厦 330 室,法定代表人:江维嘉,注册资本:10,750 万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贸易融资、信用证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业务;投资总额不超过日均净资产 20%的自有资金投资业务(许可证有效期限内);一般经营项目:
5.00% 8.75% 50.10% 51.00%
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东方投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8.75%
宁波欧迅东科投资有限公司
宁波北仑国开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方南苑置业有限公司
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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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股东为:宁波工投持股 67.72%,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会计核算中心持股 23.53%,
东方集团持股 8.75%。
2、宁波欧迅东科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6 月 23 日,住所:宁波高新区院士路 66
号创业大厦 3-30-7 室,法定代表人:江维嘉,注册资本:2,000 万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与管理;钢材、塑料粒子的批发、零售;投资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财务管理咨询。(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股东为:宁波工投持股 67.72%,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会计核算中心持股 23.53%,东方集团持股 8.75%。
3、宁波北仑国开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8 月 4日,住所:宁波市北仑区
新大路 837-847 号,法定代表人:钟伟栋,注册资本:2 亿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
一般经营项目:无。该公司为国有绝对控股的股份制银行(非上市),大股东为国家开发银行,持股 51%。
1、宁波东方投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 年 6 月 30 日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实收资本: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夏崇耀
住所: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物流配送中心一期管理中心一号办公楼 329
注册号:3302068308
经营范围:实业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工程机械、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东方投资的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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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额(万元)比例(%)
东方集团 1,020.00 51.00
华夏投资 640.00 32.00
夏崇耀 200.00 10.00
夏峰 140.00 7.00
合计 2,000.00 100.00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东方投资总资产 3,493.52 万元,净资产 1,538.89
万元,201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620.13 万元,净利润-93.67 万元。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东方投资总资产 10,286.38 万元,净资产 1,528.32 万元,2014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13,224.80 万元,净利润-10.57 万元。(已经宁波世明审
计)
2、宁波东方南苑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 年 3 月 21 日
注册资本:1亿元
实收资本:1亿元
法定代表人:袁黎雨
住所:北仑区小港江南东路 967 号
注册号:330206000114222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自有办公用房出租。(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东方置业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出资额(万元)比例(%)
东方集团 6,600.00 66.00
浙江南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10.00
甬港现代工程有限公司 1,000.00 10.00
上海英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900.00 9.00
夏峰 500.00 5.00
合计 10,000.00 100.00
截至 2013 年 12月 31日,东方置业总资产 10,402.31 万元,净资产 9,801.42
万元,201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万元,净利润 11.77 万元。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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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东方置业总资产 9,796.90 万元,净资产 9,796.67 万元,2014 年 1-6 月实
现营业收入 0万元,净利润-4.76 万元。(已经宁波世明审计)
(五)发行人股份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八、发行人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1,000 万股,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发行为 3,53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其中新股发行为 3,135 万股、老股转让为 400 万股且不得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且合计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1%。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发行前发行后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东方集团 5,511.00 50.10 5,211.00 36.87
袁黎雨 1,793.00 16.30 1,693.00 11.98
华夏投资 902. 00 8.20 902 6.38
宁波工投(SS) 748. 00 6.80 560.20 3.96
金帆投资(SS) 660. 00 6.00 494.30 3.50
大永润投资 440. 00 4.00 440 3.11
赣源投资 396. 00 3.60 396 2.80
沃美投资 330. 00 3.00 330 2.33
王凤娣 110. 00 1.00 110 0.78
黄统英 110. 00 1.00 110 0.78
社会公众股- 3,535.00 25.01
社保基金会- 353.5 2.50
合计 11,000.00 100.00 14,135.00 100.00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联合发布的《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规定,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A股首发上市10%国有股划转全国社保基金会有关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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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甬国资产[2011]48号)和《关于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甬国资产[2014]6号):同意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按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不超过366.80万股),将宁波工投
和金帆投资持有公司的国有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
详见上表所示。
(三)发行人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比例(%)在公司任职情况1 袁黎雨 1,793.00 16.30 董事
2 王凤娣 110.00 1.00 无任职
3 黄统英 110.00 1.00 无任职
(四)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公司股东中无战略投资者。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公司自然人股东袁黎雨之配偶夏崇耀系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和公司第三大股东华夏投资的第一大股东,夏崇耀和袁黎雨夫妇之子夏峰为华夏投资第二大股东。夏崇耀侄女夏小瑜、外甥女谢盛宇、外甥谢震宇、外甥谢赛宇,袁黎雨弟弟袁黎浩、弟弟袁黎益为华夏投资自然人股东,袁黎益还持有东方集团的股权。
另外,公司股东华夏投资、宁波工投同时还持有东方集团的股权。除此之外,公司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如下:
姓名关联关系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比例持有华夏投资的股权比例
持有东方集团的股权比例
合计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比例5夏崇耀袁黎雨丈夫-- 20.00% 40.00% 24.69%
5 合计持股比例计算公式为:持有东方电缆股权比例+持有东方集团股权比例*东方集团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持有华夏投资股权比例*(华夏投资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华夏投资持有东方集团股权比例*东方集团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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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关联关系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比例持有华夏投资的股权比例
持有东方集团的股权比例
合计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比例5袁黎雨夏崇耀妻子 16.30%- 16.30%
夏峰夏崇耀和袁黎雨之子-- 7.00%-- 1.63%
袁黎益袁黎雨弟弟-- 6.00% 2.00% 2.40%
袁黎浩袁黎雨弟弟-- 1.50%-- 0.35%
夏小瑜夏崇耀侄女-- 2.00%-- 0.46%
谢盛宇夏崇耀外甥女-- 6.00%-- 1.39%
谢赛宇夏崇耀外甥-- 2.00%-- 0.46%
谢震宇夏崇耀外甥-- 1.00%-- 0.23%
东方集团本公司大股东 50.10%- 50.10%
华夏投资本公司三股东 8.20%-- 30.00% 23.23%
宁波工投本公司四股东 6.80%-- 25.00% 19.33%
(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详见“发行概况(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
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九、发行人内部职工股的情况
公司未发行过内部职工股。
十、发行人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
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职工持股会情况
公司不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况。
十一、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人数分别为 2011 年末 486 人、2012 年末 536 人、2013年 12 月末 528 人和 2014 年 6 月末 625 人。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员工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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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专业结构
专业人数占员工比例
技术人员 102 16.32%
销售人员 70 11.20%
生产人员 326 52.16%
管理及其他人员 127 20.32%
合计 625 100.00%
2、员工受教育程度
学历人数占员工比例
大专学历以上 183 29.28%
中专、中技及高中 298 47.68%
高中以下 144 23.04%
合计 625 100.00%
3、员工年龄结构情况
年龄人数占员工比例
40 岁以上 298 47.68%
30-40 岁(含 40) 195 31.20%
20-30 岁(含 30) 132 21.12%
合计 625 100.00%
(二)公司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宁波市政府有关规定,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按照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公司为员工缴纳了养老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生育保险金;此外,公司按现行的有关职工公积金管理的规定,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为符合条件的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切实保障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
十二、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重要承诺
本次发行前全体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请见本招股意向书“发行概况(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
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及“重大事项提示”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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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际控制人夏崇耀和袁黎雨夫妇和控股股东东方集团为保障东方电缆及其他股东利益,就避免同业竞争问题出具了《不竞争承诺函》,详见“第七节
一、(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夏崇耀和袁黎雨夫妇和控股股东东方集团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和占用出具的承诺请详见“第七节二、(五)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
施”之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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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各种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其服务。主导产品为海缆、电力电缆和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主要包括 220kV 及以下交联电缆(包括交联海底电缆、光电复合交联海底电缆、高中低压电力电缆)、核电站用电缆、轨道交通用电线电缆、通信电缆等,其中以 35kV 及以上海缆、高压电力电缆为公司业务发展重点。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行业划分隶属于 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表》(GB/T4754-2011),本公司所属行业为“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大类下的“C383 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中类,具体细分为“3831 电线电缆制造”小类。具体框架如下图所示:
电线电缆是输送电(磁)能、传输信息和实现电磁能量转换的线材产品,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各个领域,被喻为国民经济的“血管”与“神经”。电线电缆制造业是国民经济中最大的配套行业之一,是机械行业中仅次于汽车行业的第二大产业,电线电缆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能源、交通、通信、汽车以及石油化工等产业,其发展受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状况、国家经济政策、产业政策走向以及各相关行业发展的影响,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
光纤、光缆制造电线电缆制造绝缘制品制造其他电工器械制造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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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电线电缆制造业总产值已超过美国,成为世界上第一大电线电缆生产国(资料来源: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从 2006 年开始,国家先后出台了振兴装备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装备制造业振兴规划等政策,对电线电缆行业的需求大幅增加,电线电缆行业的产值大幅提升。2011 年开始,国民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以及多地的区域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沿海地区海上风电项目的纷纷启动,全国第一个海洋经济特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的获批,必将带来海洋能源开发的加速发展,进而产生对海缆的巨大需求,海缆即将进入一个黄金发展期。
(一)行业监管体制和行业政策
1、行业监管体制和行业主管部门
我国电线电缆行业的管理体制是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控下,遵循市场化调节的管理体制。政府主要通过国家发改委下设的产业政策司对电线电缆行业实施宏观调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目录》对目录内的电线电缆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按照《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对目录内的电线电缆产品实行强制认证(CCC 认证),确保产品的安全性。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下属的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和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光电线缆及光器件分会是我国电线电缆行业的自律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在于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协助政府进行自律性管理,代表和维护电线电缆行业的利益及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组织制订电线电缆行业共同信守的行规行约,为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引导服务,构筑行业内、外交流平台等。
2、行业法律法规及政策
(1)政策法规
电线电缆行业作为与国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基础配套产业,受电力、通信、建设等多个支柱性产业发展的影响,其行业发展接受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指导。根据 2013 年 2 月 16 日修订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规定,6 千伏及以上(陆上用)干法交联电力电缆制造项目属于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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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类。同时,新修订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将海上风电场建设与设备制造列入鼓励类项目。公司重点发展的海缆产品是海上风电场建设的主要设备之一。
电线电缆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对国民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有重大影响,为了保证电力运行的安全,国家对电线电缆产品的生产实行严格的生产许可证制度。根据《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监联[2006]632 号)的有关规定,凡申请生产电线电缆产品的企业应按规定合法生产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订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目录》,目录中的电线电缆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2013 年 4 月 26 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了《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3)》,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电线电缆产品的,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电线电缆产品。
同时,国家对涉及人类健康和安全、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强制性认证制度。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以及《新版 3C 电线电缆实施规则》,对于在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里的电线电缆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指定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
(2)电线电缆产业政策及行业规划
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十二五规划》指出,加快新能源开发,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水电,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高效发展核电,加强电网建设,发展智能电网。发展海洋经济,制定和实施海洋发展战略,提高海洋开发、控制、综合管理能力。科学规划海洋经济发展,发展海洋油气、运输、渔业等产业,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加强渔港建设,保护海岛、海岸带和海洋生态环境。保障海上通道安全,维护我国海洋权益。
②《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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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年 2 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明确了重点研究开发大容量远距离直流输电技术和特高压交流输电技术与装备、间歇式电源并网及输配技术、电能质量监测与控制技术、大规模互联电网的安全保障技术、西电东送工程中的重大关键技术、电网调度自动化技术、高效配电和供电管理信息技术和系统;明确了重点研究开发浅海隐蔽油气藏勘探技术和稠油油田提高采收率综合技术,开发海洋生物资源保护和高效利用技术,发展海水直接利用技术和海水化学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
2006 年 6 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强调“增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重大技术装备的制造能力,基本满足能源、交通、原材料等领域及国防建设的需要。依靠区域优势,发挥产业集聚效应,形成若干具有特色和知名品牌的装备制造集中地”,提出“选择一批对国家经济安全和国防建设有重要影响,对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有显著效果,对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有积极带动作用,能够尽快扩大自主装备市场占有率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作为重点,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实现关键领域的重大突破”,其中,最为重要的支持领域包括“全面掌握500kV交直流和750kV交流输变电关键设备制造技术”和“开发大型海洋石油工程装备、30 万吨矿石和原油运输船、海上浮动生产储油轮(FPSO)、10,000 箱以上集装箱船、LNG 运输船等大型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及大功率柴油机等配套装备”等。
④《国家“十二五”海洋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全国科技兴海规划纲要》、《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各地海洋经济发展规划
国家海洋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国家“十二五”海洋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对我国“十二五”期间的海洋科技的发展进行了总体规划,明确提出未来 5年海洋科技对海洋经济的贡献率要由“十一五”时期的 54.50%上升到 60%。《全
国科技兴海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实施海洋开发”和“发展海洋产业”的战略部署,以建设海洋强国为目标,促进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结构优化,提升海洋经济的发展水平。
《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于 2012 年 9 月 16 日经国务院批准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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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实施,确立了未来五至十年总体目标,即海洋经济总体实力进一步提升、海洋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加强、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海洋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海洋经济调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十二五”期间,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 8%,2015 年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 10%,新增涉海就业人员 260 万人。
2015 年,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 50%以上,海洋科技对海洋经济的贡献率达到60%以上。2015 年增加值较“十一五”期末翻一番,占海洋生产总值比重超过 3%;海洋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 9%,在海洋生产总值中的比重继续提高。到 2020 年,我国海洋经济综合实力显著提高,海洋经济发展空间不断拓展,海洋产业布局更为合理,对沿海地区经济的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海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海洋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升,沿海居民生活更加舒适安全。
各地政府特别是沿海地区政府纷纷提出了各自的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截至目前已经有《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获得批复,同时辽宁、山东、天津、广东等地也在积极申报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把发展海洋经济作为地区发展的重要战略。
⑤《“十二五”能源规划》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
2013 年 1 月 1 日国务院颁布的《"十二五"能源规划》和 2012 年 8 月 6 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了我国海上风电的发展目标:
2015 年建成 500 万千瓦,形成海上风电的成套技术并建立完整产业链;2015 年后,我国海上风电将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达到国际先进技术水平,到 2020 年建成海上风电 3,000 万千瓦。
江苏、山东、浙江、上海、福建、广东等沿海省市纷纷出台了海上风电发展规划,根据上海电缆工程设计研究所资料显示,上述六省市 2015 年计划建成海上风电达 1,270 万千瓦,其中近海风电 500 万千瓦,潮间带风电 770 万千瓦;2020年计划建成海上风电 2,780 万千瓦,其中近海风电 1,770 万千瓦,潮间带 1,010万千瓦。《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对海上风电的发展规划、项目授予、项目核准、海域使用和海洋环境保护、施工竣工验收等做了明确的规定,为海上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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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建设提供了指导和方向。
⑥《中国电线电缆行业“十二五”发展指导意见》
2011 年 4 月,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中国电线电缆行业“十二五”发展指导意见》中提出,“十二五”期间主要目标为:
A、保持行业经济稳健的增长,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推进行业的节能减排、发展绿色环保、低碳经济。“十二五”期间行业销售规模年均增长 6~8%;
B、争取“十二五”期末在行业内形成 2~5 家销售额达 300~500 亿元规模并且具有一定国际竞争能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形成 8~15 家销售额达 100 亿元规模并且在专业产品领域具有较强国际竞争能力的专业化特色企业。形成一批产品各具特色、专业制造能力强、配套较为齐全、差异化发展的区域线缆产业集群。
形成一批具有专业生产特色以及区域竞争优势的中小企业。企业做强做大、做精做专,产业集群提升发展水平,为优化产业组织结构奠定基础;
C、加强自主创新,努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逐步改变中国电缆行业“大”而不“强”的局面。强化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提高研发人员占比和研发投入占比;倡导建立产业战略技术联盟,实现联合攻关;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实现一批高端产品的产业化、突破若干行业技术瓶颈和产业瓶颈。
同时,行业协会将“海洋工程系列电缆研究”和“220kV 大长度海底电缆开发”分别作为“十二五”期间行业自主创新的重点科研项目和新产品开发项目。
(3)电线电缆行业标准
我国现行的电线电缆行业标准架构由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四级构成。国家标准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疫总局属下的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制定;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由国家发改委负责,国家发改委委托电器工业协会对电缆行业标准制定过程的起草、技术审查、编号、报批、备案、出版等工作进行管理。公司目前适用的主要行业标准如下:
①《JB/T 11167-2011》:额定电压 10kV(Um=12kV)至 110kV(Um=126kV)交联聚乙烯绝缘大长度交流海底电缆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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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GB/T 11017-2002》:额定电压 110kV 交联电缆及其附件;
③《GB/T 12706-2008》:额定电压 1kV 到 35kV 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电线电缆产品必须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设计和生产,部分产品还须经过国家指定的检测中心进行型式试验,产品成功通过型式试验、并取得型式试验报告后,才取得进入市场的资格。国家指定的检测中心有电力工业电力设备检验测试中心、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根据不同产品的分类还有相关特殊的检测机构。没有颁布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电线电缆产品,可参照国际标准或比国际标准更加严格的企业标准组织生产。
公司牵头制定了中国机械工业的国家标准“额定电压 10kV(Um=12kV)至110kV(Um=126kV)交联聚乙烯绝缘大长度交流海底电缆及附件”,并参与制定了“数字通信用对绞或星绞多芯对称电缆”等三项国家标准。其中,公司制定的“Q/DFL025—2007 额定电压 110kV 交联聚乙烯绝缘海底电力电缆和交联聚乙烯绝缘光电复合海底电缆”的标准于 2009 年 9 月获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
(二)电线电缆行业发展概况及竞争格局
1、国际电线电缆行业发展概况
1927 年美国塞摩恩(Semon)发明了聚氯乙烯(PVC)绝缘体,1938 年美国和德国开始大力发展聚氯乙烯电线。20 世纪 60 年代,110kV 高压交联电缆在北欧、日本和美国进行了研制和开发。由于三层共挤、干法交联工艺的发展和超净绝缘材料的使用,至 20 世纪 70 年代末 80 年代初超高压交联电缆的研究与应用取得了迅猛的发展。1979 年 275kV 超高压交联电缆在日本、芬兰、瑞典等国投入试运行,1980 年 300kV 超高压交联电缆在挪威正式投入运行。日本于 1983 年研制出 500kV 交联电缆的样品,1986 年开始投入试运行,并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批量生产并完成绝缘材料及电缆用附件的配套工作,成为世界上交联高压、超高压电缆技术水平最高、应用最广的国家之一。
(1)发展区域向亚太和新兴市场转移
从区域上来讲,在电缆制造领域,由于法国耐克森、英国 BICC 和意大利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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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司曼等欧洲公司在产品研发方面的大量投入,欧洲一直处于领先地位;另一方面,电线电缆的生产成本 80%左右取决于原材料,劳动力成本不到 10%,因此亚洲的劳动力成本优势在全球电线电缆行业的竞争格局中得不到充分体现。
随着全球电缆市场的日趋成熟,世界电线电缆制造业增长幅度趋缓。目前,除中国外,国际市场电线电缆的供给和需求主要分布于美国、日本和欧洲。美国的电线电缆主要用于建筑业、输配电和发电设备等产业,对电线电缆的需求主要来源于本国现有产品的更新换代。日本电线电缆产业发展主要受到日本国内总体经济活动和工商大楼建筑工程需求的影响,基本上也是属于内需型的产业形态。
本国市场需求增长趋缓和亚洲新兴市场(尤其中国市场)的巨大空间,使得全球电线电缆行业的知名厂商在不断利用高端产品抢占亚洲市场的同时,也开始在亚洲本土建厂或者寻求合作伙伴,力求贴近客户实现本土化。
(2)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
发达国家的电线电缆行业经过多年发展,特别是面对原材料价格波动,小企业逐渐退出市场,产业集中度大幅提高。2012 年,全球前五名线缆制造商意大利普睿司曼、法国耐克森、美国通用电缆、利雅得、美国南方电缆生产总值已占到全球金属绝缘线缆市场的 1/4,其中普睿司曼市场份额占全球 8%,耐克森市场份额占全球 7%,通用市场份额占全球 5%,利雅得和美国南方市场份额分别占全球份额 2%。美国三大生产商占了国内市场 54%的份额;日本七大公司占据了全国销量的 86%;英国 12 家企业占据了全国销售额的 95%以上;法国的五大公司包揽了法国市场的营业额;欧洲市场则主要由意大利普睿司曼电缆公司和法国耐克森公司所垄断。
(3)产品向高压、环保化方向发展
从世界电线电缆行业技术的发展趋势来看,未来的发展方向是:超高压、大容量、环保化、无油化、抗短路、高可靠、免维护。
目前各电压等级交联电缆已逐渐取代传统充油纸绝缘电力电缆,高压及超高压交联电缆的应用日益广泛。根据英国商品研究所(CRU)统计,2011 年世界高压电缆的应用情况为:中国 39%、欧洲 23%、东北亚 7%、美洲 4%、其他地区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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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高压电缆的应用情况为:欧洲 36%、美洲 9%、东北亚 15%、中国 6%、其他地区34%。
另外,根据欧盟制定的 RoHS 指令要求,从 2006 年 7 月 1 日起,在新投放市场的电子电器设备中禁止使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二苯醚和多溴联苯等有害物质;在日本,藤仓电缆公司开发环保型电缆成功之后,积极推动政府颁布环保型电缆标准,随后日本各大电器公司也都相继要求从 2006 年 3 月起,各种电器中所用电线电缆要通过相关环保认证。环保性成为近年来全球电缆制造商所共同面临的外部压力与发展趋向,美国、日本、欧洲在环保型电缆的研发和制造方面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生产技术也比较成熟。
(4)企业呈专业化、规模化发展
世界前九名线缆企业发展战略模式对比(排序不分先后):
企业名称所涉足电线电缆产业企业电线电缆产业战略模式
普睿司曼(意)电力电缆、通信电缆、光纤
以电力线缆和电信线缆为主的发展战略,并做精做强,通过并购和投资扩张规模
耐克森(法)通信铜缆、电气线材、电力电缆、电缆附件
产业专业化、规模化和产品精细化相结合,积极展开并购和投资活动扩张规模
通用电缆(美)电力电缆、通信电缆、特种电缆、一般工业电缆
专业化战略
住友电工(日)汽车线束、光纤、附件、通信电缆、电力电缆等
实施专业化战略,结合规模化、差异化优势做强主业,并且围绕主业适当展开多元化业务。
康宁(美)通信电缆、光纤以及通信行业所需硬件、连接器等设备
以通信电缆、光纤制造和陶瓷材料、液晶显示器材料等为主业,每类产品都在世界市场上具有很强竞争力
德拉克(美)低压电缆、特种电缆、通信电缆、光缆
专业化战略,同时实施目标集聚化战略、瞄准特种电缆市场进行生产,通过并购和投资扩张超级电信(美)通信电缆、光缆、电力电缆等
专业化战略,以通信电缆、光缆市场为主,在兼并过程中,又拓展了电力电缆市场,实施专业化道路;同时准备展开在铜原材料方面进行产业链延伸,实施纵向一体化战略
BeldenCDT(美)
电缆和光纤实施专业化战略,市场主要针对电气市场、通信、一般工业等进行
Avaya(美)通信电缆相关多元化战略
主要企业的市场分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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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述图表所示,上述企业均立足一定的行业,有着较为完善的产品系列。
其中大部分制造商都拥有电力电缆产品业务,因为电力市场是最重要的目标市场,不仅市场容量大,而且产品相对标准化,容易发挥规模化优势。另外,每家制造商依靠生产特定产品所积累的专业化优势分别在特定的电缆细分市场中占据有利的竞争地位,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和长期行业整合过程中,采用精细化、专业化发展思路,实现从产业层面专业化生产到产品层面专业化生产的转变,利用产品“数一数二”战略基础建立企业市场竞争力,奠定企业整体竞争优势。
2、中国电线电缆行业发展概况及竞争格局
电线电缆产业肩负着电力和通信两大国民经济支柱行业的配套职能,在国民经济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电线电缆制造行业作为电力、能源及通信行业产业链中的重要一环也随之蓬勃发展。尤其最近几年我国经济发展中面临能源、电力紧张的瓶颈性问题,国家不断加大对电力、能源及通信等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使得该行业步入了飞速发展期。我国电线电缆行业的特点为:
(1)规模增长迅速
中国经济持续快速的增长,特别是海洋能源开发、电网改造加快、特高压工程相继投入建设,为电线电缆行业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十一五”期间(2006 年-2010 年)平均增长速度为 28.05%,除了 2009 年由于主要原材料铜价
格大幅下降引起产品价格下滑致使行业产值增长放缓外,每年均远远超过 GDP增长速度,目前产销量已经超过美国达到世界第一。
2005-2012 年 GDP 增长与电线电缆销售产值增长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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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GDP(亿元) GDP 增长率电线电缆销售产值(亿元)
电线电缆销售产值增长率
2005 年 184,937 9.9% 2,829 29.4%
2006 年 216,314 10.7% 4,181 47.8%
2007 年 265,810 13.0% 5,557 32.9%
2008 年 314,045 9.6% 6,887 23.9%
2009 年 340,903 9.2% 7,310 6.2%
2010 年 401,513 10.4% 9,365 28.1%
2011 年 473,104 9.3% 11,438 22.1%
2012 年 519,322 7.8% 12,400 8.4%
数据来源:《电线电缆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建议》、国家统计局网站、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
“料重工轻”是电线电缆行业的基本特征,原材料铜占电线电缆制造成本的 80%左右,用“电线电缆行业用铜量”指标可以较为准确地反映行业剔除价格因素干扰的产量增长状况。2012 年,中国电线电缆工业用铜量约 520 万吨,是2000 年电线电缆业用铜量 180 万吨的 2.89 倍。2000-2012 年,我国电线电缆行
业用铜量变化情况如下:
我国电线电缆行业用铜量010020030040050060020年2001年2002年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万吨

数据来源:浙江省电线电缆行业协会,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
(2)低端产品产能总量过剩、竞争激烈,但高端产品有效供给不足,结构
性矛盾突出
我国电线电缆行业虽然企业众多,但多数企业生产的都是中低压电线电缆等低端产品。这类产品技术含量较低,设备工艺简单,产品同质化严重,产能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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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剩,呈现充分竞争格局,参与竞争的企业无一例外的深陷低价博弈的“囚徒困境”,“最低价中标”使得企业不得不依靠拼成本、价格战来发展,行业的利润率较低。
与低端产品产能过剩、供过于求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受制于技术能力、工艺水平及相关材料、装备和工程配套等因素的制约,国内高端电线电缆产品供应不足,大量依赖进口。我国仅有 30%的电线电缆品种达到国际市场能接受和可参与竞争的水平,还有 70%的电线电缆品种急需提高产品水平和档次。2013 年,我国电线电缆产品的进口数量 29.22 万吨,进口金额 59.56 亿美元,约占我国电线电
缆行业主营业务收入的 3%左右,进口产品以高技术、高附加值及国内未形成批量生产的中高压海底电缆及其附件、高温超导电缆、通信用高频电缆、船用电缆等产品为主。在国家开发海洋经济存在大量需求的中高压海底电缆上,虽然近几年东方电缆、中天科技等企业在研发和产业化方面加大投入,逐步生产出 110kV以及 220kV 海底电缆等可以替代进口的产品,但由于资金等因素的限制,可以批量生产该类产品的企业仍较少,有效供应不足,目前 220kV 及以上海底电缆及附件仍主要依赖进口。
随着我国海洋能源开发、电力、通信等产业迅速发展,高端电线电缆产品需求大幅增长,虽然“十一五”期间高端产品所占比重已经有所提高,但这种行业产能总量过剩而高端产品有效供给不足、产品结构性矛盾突出的状况仍将持续。
(3)整个行业集中度低、但高端市场集中度较高
由于我国电线电缆企业有很强的趋同性,市场竞争同质化现象严重,造成电线电缆制造企业数量多,规模小。据前瞻网统计6,截止 2013 年底,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内的大小企业达 1万多家,形成规模生产的也有 3,794 家左右。电线电缆行业大型企业所占销售收入比重逐年上升,2013 年达到 19.78%,但依然维持在
20%以下,行业的集中度依然偏低,同发达国家产业高度集中的特点形成了鲜明对比。
“十一五”末期我国电线电缆行业集中度(%)

6 资料来源:前瞻网 2014 年 3 月 31 日《2013 年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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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企业数销售产值从业人员资产总计主营收入利润总额
大型 0.4 11.3 8.4 11.9 11.7 14.2
中型 8.8 36.8 39.7 40.2 36.9 43.1
小型 90.8 51.9 51.9 47.9 51.4 42.7
合计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注:1、大、中、小型企业分类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分类标准;
2、数据来源:《中国电线电缆行业“十二五”发展指导意见》。
但在电线电缆高端产品市场上,由于受到技术含量高、进入门槛高、产品附加值高等特点的影响,国内有实力参与高端市场竞争的企业数量并不多。
我国电线电缆产业高度分散化的格局,使大多数企业只能局限于价格战等低层次的竞争,不仅很难取得规模经济效益,而且使电线电缆整体产品质量不容乐观。
(4)高端电线电缆产品国产化率逐步提高
为了进一步加强产业安全、经济安全和国防安全,我国对相关产品国产化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国家产业政策明确提出在重大项目建设上将优先使用国内自主品牌产品。
为了鼓励企业投入更多资金扩大高端产品供给,国务院在《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尽快扩大提高自主装备市场占有率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特高压设备要全面实现自主研发、国内生产,支持开发大型海洋石油工程装备、海上浮动生产储油轮(FPSO)等大型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及大功率柴油机等配套装备。在国家支持下,国内海缆企业投入了大量资金进行海底电缆的研发和装备改造,逐步扩大企业海底电缆的生产和销售,产品的品质也不断提高,在 110kV 及以下领域逐步替代了国外进口的产品,国产化率大大提高。
(5)产品专业化逐渐成为发展方向
由于普通电线电缆市场竞争激烈,为了建立市场竞争优势,增强自身赢利能力,很多企业逐步发展自己具有较高技术含量、在行业内相对领先、具有较高壁垒的专业化产品。从已上市电线电缆企业的发展战略和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可以看出,国内电线电缆企业都将产品专业化作为其未来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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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募投项目发展目标
通达股份 500kV 及以上超高压输电线技术改造项目发展高电压、专业化的架空导线通光线缆
1、年产 1.5 万公里通信及电子装备用线缆扩
建项目
2、年产 2.5 万吨输电线路用节能型导线项目
3、年产 1 万皮长公里 OPGW 扩建项目
发展专业化、智能化的特种电缆汉缆股份
1、超高压交联聚乙烯绝缘智能节能电缆及附
件产品成套生产建设项目
2、年产 1,500 公里海洋系列电缆建设项目
3、年产 22,500 吨特种导线建设项目
发展超高压、智能化产品;发展专业化特种电缆
宝胜股份
1、地铁干线用通信电缆技术改造
2、5类以上局域网电缆技术改造
3、铜芯铜护套氧化镁绝缘防火电缆技术改造
4、引进关键技术开发生产室内软光缆技术改

发展高起点、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环保、节能、安全等特种电缆)
南洋股份环保型特种高压交联电缆向高电压等级、环保电缆发展
太阳电缆 1、耐水树特种电缆 2、船用特种电缆
发展“环保、节能、安全”等特种电缆
万马电缆
交联聚乙烯环保电缆项目(三条 110kV 以上交联环保、四条 35kV 及以下交联环保)
“差异化策略”做强“高压电缆”,“细分市场策略”做专“特种电缆”
中超电缆 500kV环保型阻燃超高压交联电缆及500kV资源节约型铝合金架空线项目发展高压环保电缆、架空线
以海缆为例,随着国家对能源需求和能源安全战略的推进,海上油气和海上风电等逐步提速,对海缆的需求也将大幅增加。我国具备海缆制造能力和专业化生产能力的企业不足 10 家,可以生产 110kV 及以上等级的海底电缆只有 3~4家。
(6)市场分布区域性明显、区域产业集群初现
我国电线电缆行业中企业的分布区域性明显,主要集中在长三角的江苏、浙江、上海、安徽,珠三角的广东,环渤海湾的山东、辽宁、河北等省市,中西部地区比重很小。
截至 2010 年 8 月底我国电线电缆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数量前十名省份分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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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十一五”期间,这些区域的电线电缆产业发展极为迅速,产业规模增长快、投入强度大、产能扩张明显,初步形成了几个区域性产业集群。
华东地区是我国最大的电线电缆生产基地,产量占据全国的 50%以上,形成了以远东电缆、宝胜股份、汉缆股份、本公司等几家大型或者专业化发展的企业为龙头的电线电缆企业集群。其中浙江省形成了以万马电缆、杭州电缆、本公司等几家为龙头的电线电缆产业基地,在行业中高端产品领域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华东地区的生产状况和技术水平几乎代表了我国电线电缆行业的发展水平。
华北地区形成了以宝丰线缆、新华线缆、天津塑力等为代表的电线电缆产业基地,主要分布在宁晋、河间、霸州等县市,产品以电力电缆和橡套电缆为主。
广东珠三角地区形成了以广东电缆、南洋电缆、新亚光缆等企业为代表的电线电缆产业基地,是我国电线电缆出口的重要地区之一。
安徽省则形成了以无为县为核心的特种线缆生产基地,并正在着力打造全国最大的特种电线电缆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7)行业资本结构多元化
近几年外商对中国电线电缆制造业的投资有了实质性的增长,世界排名前列的电线电缆制造商耐克森、普睿司曼、住友、古河、藤仓等均已在我国建立了合资、独资企业,在我国电线电缆市场中占有相当份额。外资投资多选择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在高端领域优势明显,如耐克森公司在中国核用电缆市场占有80%~90%的份额,占有中国船用电缆市场 50%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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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民营电缆企业通过对原国有企业的兼并、收购和重组,以及部分国有企业进行企业改制,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弱化,民营企业已成为行业经济的主体。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呈现出以私营企业为主体的资本结构多样化竞争格局。
2013 年底我国电线电缆行业不同所有制企业数量分布如下: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3、行业内的主要企业
目前国内市场中的国外制造商主要有:法国耐克森、意大利普睿司曼、日本住友电工、日本古河、日本藤仓等。
国内市场的国内制造商除本公司外主要有:江苏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宝胜股份、江苏上上电缆集团有限公司、永鼎集团有限公司、万马电缆、汉缆股份、江苏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南洋股份、中天科技等。
(三)电线电缆行业的市场前景
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配套行业,电线电缆行业的未来发展离不开经济环境的变化。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调整和升级产业结构、扩大内需、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也是加快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实现现代化目标的关键阶段,积极主动地顺势而为,电线电缆行业将可获得历史难得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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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的预测,凭借国民经济持续向好发展的宏观背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的机遇,“十二五”期间,中国电线电缆行业销售规模年均增长将达到 6%~8%。
1、电力电缆和架空导线行业的市场前景
电力电缆与架空导线的主要区别在于导体是否外包绝缘材料以及由此导致敷设方式有所不同:电力电缆有外包绝缘材料,通常采用地埋敷设方式;架空导线一般无外包绝缘材料,通常采用架空敷设方式。电力电缆与架空导线的主要功能基本相同,即作为电力系统中传输和分配大容量电能的载体。电力系统是电力电缆和架空导线的第一大应用领域。“十二五”期间,随着国家对电网建设、电源建设的大力投资,将给电力电缆和架空导线带来较大的市场机遇。
(1)大规模的电网建设带来的市场空间
“十二五”期间,国家电网将大力加强电网建设,使电网发展速度与电力需求和装机规模相匹配,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为此,国家电网将新增 110
(66)千伏及以上线路 33.7 万公里,变电/换流容量 19.2 亿千伏安,满足新增
3.8 亿千瓦装机的接入和送出,跨区输送 2.5 亿千瓦电力和 1.15 万亿千瓦时电
量。2009 年 5 月,国家电网提出了“国家坚强智能电网”的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坚强智能电网”的建设将分三个阶段推进,共计投资 4.25 万亿元,其中“十
二五”为第二阶段,预计投资 2 万亿元,到 2020 年最终建成统一的“坚强智能电网”。作为电网建设中最重要的配套产业,电力电缆和架空导线的市场发展将随着“十二五”智能电网规划、输变电设备的升级换代、特高压输电线路的建设等的推进,迎来新一轮快速发展时期。
预计今后五年电网建设用中低压电力电缆平均增长 9~10%左右,66kV 及以上高压电缆将成为行业增长的亮点,会达到 12%以上。预计到“十二五”期末,1kV电力电缆年需求量为62~66万公里,10~35kV电力电缆28~30万公里,66kV及以上高压电力电缆 1.7~2.0 万公里,绝缘架空电缆 24~26 万公里。(数据来
源: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中国电线电缆行业“十二五”发展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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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清洁电源建设带给行业发展机会
“十二五”期间,我国能源发展要在继续贯彻落实节约优先、立足国内、多元发展、加强环保的指导方针的同时,加强清洁能源和非化石能源的发展。为此,我国将大力发展水电、核电、风电等清洁电源建设,逐步减少火电站投资。2012年,全国完成 3,772 亿元电源建设投资中,火电投资占电源投资比重的 26.88%,
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 1.51 个百分点;水电、核电、风电投资比重增至 70.78%,
提高 3.19 个百分点。
按照能源发展规划,到“十二五”末期,水电和核电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由现在的 7%左右达到接近 9%,水电运行装机规模从 2 亿千瓦增至 2.5 亿千瓦,
核电从 900 万千瓦增至 4,000 万千瓦;预计到 2020 年水电装机规模至少达到 3亿千瓦。同时,2015 年全国风电装机达到 9,000 万千瓦,其中海上风电 500 万千瓦,太阳能发电达到 500 万千瓦;风电、太阳能和生物质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由现在的 0.8%达到约 2.6%。
根据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测算,一台风力发电机组需要的电缆约为 20~25 万元左右。按照规划规模测算,“十二五”期间风力发电机组柔性电缆需求约为 40~50 亿元,年需求约 8~10 亿元。太阳能光伏电缆市场,按现在光伏电池发电效率计算,1MW 发电量需要光伏电缆 20 公里,加上组件与方阵之间及方针与方阵之间的光伏电缆,1MW 发电量需要光伏电缆 25 公里。(数据来源: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中国电线电缆行业“十二五”发展指导意见》)
(3)城市化进程推动电力电缆市场扩容
“十一五”期间,我国城市化率由2006年的42.99%提高到2010年的47.50%,
年均提高 0.9 个百分点;“十二五”期间,城市化将出现逐步小幅加速的态势,
预计到 2015 年城市化率将达到 53%左右。
随着城市化的深入推进,城市的公共设施、公共建筑需要大量的基础设施投资。据麦肯锡预测,未来 20 年中,中国将建造 400 亿平方米的建筑面积,由此而带来的建筑用电力电缆的市场需求将非常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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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海缆的市场前景
自 1850 年英国和法国之间敷设了世界上第一条海底电缆以来,海缆已经经历了一个半多世纪的发展历程。特别是近 100 年内海底电缆得到了大量的推广应用,制造技术和使用的材料不断地改进,目前研制的海底电缆电压等级已经高达500kV,除了交流输电以外,直流输电也已经广泛地应用于海底领域,传输距离也从数十公里延伸到数百公里。(资料来源:2011 年 1 月 16 日中国工业报《关于海缆方面的前景》)
由于海底电缆工程被世界各国公认为复杂困难的大型工程,从环境探测、海洋物理调查,以及电缆的设计、制造和安装,都应用复杂技术而且费用昂贵。自1985 年世界上第一条海底光缆问世以来,海底电缆逐渐向可以同时输送电能和传输信号的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发展;使本来需要在相同海由上敷设两条缆变为敷设一条缆,大大减少了海底敷设的难度和对海底通路资源的占用。
我国于 1888 年完成了第一条海底电缆的敷设,近年来随着国内经济发展的需要,以本公司为代表的海缆生产企业投入大量资金研发海缆产品,海缆产品种类和规格不断丰富,单根海缆长度不断增长,电压等级不断提高。2010 年 5 月公司向舟山电力局“泗礁输变电工程”交付了目前国内单根无接头最长(达到17km 以上)的 110kV 海底电缆,2010 年 10 月公司向舟山电力局“舟山本岛-秀山-岱山输电线路工程”交付了国内自主生产的第一根 220kV 光电复合海底电缆。
我国目前实际生产海缆的企业不到 10 家,海缆产品特别是高电压等级海缆还不能完全满足市场的需求;在 2009 年我国第一个超高压、长距离、大容量的跨海联网工程——500kV 海南联网工程上,就进口了耐克森制造的 3根 500kV 充油海缆,单根长度近 31km,总价值约 20 亿元。
我国有着漫长的海岸线,大大小小的岛屿星罗棋布,极为丰富的海洋资源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资基础。进入“十二五”,我国蓝色经济处在了迈向新征程的历史节点上。国家相继颁布的《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全国科技兴海规划纲要(2008~2015 年)》和“十二五”规划都做出了“发展海洋经济”的战略部署,对海洋资源利用,海洋产业发展做出了明确要求,确定了三个“海洋经济发展试点”——浙江、广东和山东,正式设立中国首个以海洋经济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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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的国家战略层面新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
《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确立了未来五至十年总体目标,“十二五”期间,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 8%,2015 年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 10%,新增涉海就业人员 260 万人。到 2020 年,我国海洋经济综合实力显著提高,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升,沿海居民生活更加舒适安全。
随着我国海洋开发的大力推进以及海洋渔业的发展,沿海人民为了改善环境,提高生产、生活质量,对电力、通讯的需求不断增强,为开发研究生产大长度高压海缆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前景。特别是我国浅海不断发现新的油气田,海上石油平台通讯、供电、勘探,海上风电场的建设、海洋渔业的发展等都需要大量海缆,这些都给我国海缆市场快速发展带来了巨大动力。
(1)沿海城市及岛屿海缆市场
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拥有 300 多万平方公里的海域和 18,000 公里长的海岸线,沿海分布有 6,000 多个岛屿,主要有海南岛、浙江舟山群岛、福建沿海厦门岛、广东东海岛、渤海湾菊花岛等,大多分布在浙江、广东、海南、福建、江苏、山东、辽宁等经济发达地区。
这些岛屿经济的发展急需用电,由于建设电站成本高、周期长,再加上燃料供应困难等因素,目前对中小型海岛的供电、通信(尤其是军用保密通信)大多数通过大长度海底电缆提供。其长度少则几公里,多则上百公里,技术要求高、难度大,而且其电压等级需求也越来越高。另外,国家推动的类似“村村通”工程的“岛岛通”工程也带来了海底电缆的需求增长。据中国经济网报道7,截止2013 年 3 月,舟山市电力局管辖的输、配电海缆已达 48 条,线路长度近 260 多公里,海底电缆被舟山电网视为“生命线”,其运行状况直接影响到整个舟山电网的稳定与发展。
据上海电缆工程设计研究所统计8,沿海城市之间、岛屿之间及岛屿与大陆之间所需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和交联海底电缆 2008 年的用量约为 235km,2010 年

7 资料来源:中国经济网 2013 年 3 月 5日《舟山实现全天候海底电缆监控》。
8 资料来源:上海电缆工程设计研究所 2011 年 8 月《智能环保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制造及海缆敷设工程技改项目可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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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量约为 250km,预计到 2015 年需求量约为 620km,“十二五”期间共需2,200km。
(2)海上石油平台用海缆市场
世界一次性能源消费主要由煤炭、石油、天然气等构成,世界经济的大发展对油气能源的消耗呈现强劲的上升势头。目前陆地石油探明率在 70%以上,而海洋石油探明率仅 34%左右;陆地和浅海的油田资源枯竭,推动全球转向水深 1,500米以上的深海寻找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同时海洋油气田的开采,使海洋工程装备市场保持高度持续旺盛的需求。
国际能源署公布的数据显示9,近10年来,全球60%的新发现大型油气田来自海洋;预计到2020年,海洋石油和海洋天然气的产量占全球石油总产量和天然气总产量将分别达到35%和41%。另据中国能源报报道10,国际海洋工程装备市场目前的年需求量约400亿到500亿美元,Westwood则预测2013年全球海上石油开采的投资将达到3,600亿美元,亚洲正逐渐成为未来海上油气资源勘探开发的一个热点。“十一五”期间我国用于海上油气资源开发投入已达1,200亿元。
近年来,我国努力提高海洋石油的开采能力,海洋油气勘探自主创新能力逐步增强,海洋油气业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如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计划至2020年将在渤海湾、南海的深水区、沿海建设三个“海上大庆”油气田,预计中海油将在2014年前后进入海缆采购高峰期。
海洋工程装备已列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据悉,由国家工信部牵头正在制定的《“十二五”期间海洋工程装备发展规划》确定,“十二五”期间在中国近海大陆架和大陆坡将会再建设 5,000 万吨的海洋油气产能,带动的海工装备总投资将超过 2,500~3,000 亿元。海洋工程剖析机构 ODS 根据海洋工程产品种类,从更新需求和新增需求两个方面对未来 5年世界海洋工程装备进行了预测:未来5 年全球海工市场规模为 2,765 亿美元,目前中国的市场占有率为 10%,假设 5年后中国的市场占有率上升至 13%(中性估计),则未来 5年中国的海工市场为360 亿美元,年均规模达 72 亿美元。未来五年,一个海洋工程新的装备建设和

9 资料来源:中化新网 2013 年 5 月 10 日《中国海洋油气的下一站》。
10 资料来源:中国能源报 2010 年 9 月 6日《中海油产能扩容推动海工装备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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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高潮将会到来,其中,油气勘探、钻采装备将成为发展重点,带动国内造船、装备制造、材料、冶金、精密仪器等行业向“高精尖”发展。
海洋工程用电缆品种较多,如应用于水下机器人(ROV)、拖曳声纳、潜艇声纳、海洋地质调查、海洋石油天然气勘探、海洋石油地震系统、水下摄像、埋缆机、海底工作站、海洋传感器等,已经形成一个独立的电缆产品体系,如:ROV脐带缆和中性电缆、声纳电缆、光电拖曳电缆、海洋地球物理和地震缆、深海纵向水密电缆、海底电力电缆和光电复合缆、水下油气生产系统用电/液或电/光/液脐带缆等。
海洋工程用电缆的另一大类为海上石油平台用电缆,包括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和平台上使用的各种电力、通信及仪器仪表电线电缆。目前海上石油平台主要有自升式和半潜式钻井两种,长期以来,在我国海域采油的石油平台几乎都是外国进口平台,配套电缆多数也随之进口。由于石油开采的需要,我国新建的石油平台越来越多,随着石油平台的逐步国产化,石油平台用电缆迎来了黄金增长期。
目前全球共有 657 台海上石油钻机在运转,为保证与其他平台及陆地电力和信息的传输,各类海上石油平台上电缆的用量每座大致为:自升式平台 150km,半潜式平台 180km,采油平台 200km,生产平台 200km,生活平台 100km。根据我国石油发展规划,我国海洋石油产量要从 2,000 万吨提高到 4,000 万吨,将需要建设海上石油平台 55 座。石油平台的国产化为我国平台电缆自主供应、替代进口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条件。
据中国电线电缆网报道11,“十二五”期间,我国每年新建、维修海上石油平台需要用各类电缆 8,000~10,000 公里;国内海上油气开采用脐带缆年需求量在 100~150 公里左右12;“十二五”期间共需海底电缆约为 2,500 公里13。
(3)海上风力发电及输电用海缆市场
我国陆上风电经过近十年的快速发展,目前向上增长的空间已相当有限,因

11 资料来源:中国电线电缆网 2007 年 5 月 14 日《我国石油石化工业发展迅猛石油石化用电缆需求旺盛》。
12 资料来源:2012 年 2 月 20 日上海电线电缆行业协会《我国电线电缆产品“十二五”发展方向》。
13 资料来源:上海电缆工程设计研究所 2011 年 8 月《智能环保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制造及海缆敷设工程技改项目可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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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具备更高的有效风能资源密度、更接近用电地域等优势的风能利用的新领域——海上风电悄然兴起,行业发展重心转向海上,世界上许多国家已制订计划开发海上风电场。
我国风能资源丰富,可开发的风能储量约为 10 亿 KW,其中海上可利用的风能储量约为 7.5 亿 KW,远大于陆地可利用风能;建设海上风电场是目前国际新
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向,也将是我国风电产业发展的“方向中的方向”。2013 年 2月 16 日,新修订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将海上风电场建设与设备制造列入鼓励类项目。
2014 年 6 月,为了促进海上风电产业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明确了海上风电价格政策。对非招标的海上风电项目,区分潮间带风电和近海风电两种类型确定上网电价,鼓励通过特许权招标等市场竞争方式确定海上风电项目开发业主和上网电价,以促进技术进步。
海上风电价格政策的出台,将促进我国海上风电产业发展,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
同时,有利于优化海上风电项目布局,鼓励投资者优先开发优质海洋风能。
2004 年,广东南澳总投资达 2.4 亿元的海上 2 万千瓦风电场项目已经获得
批准立项,这是中国首个获批的海上风电场建设项目。2005 年中,河北省沧州市黄骅港开发区管委会与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协议,合作建设总装机容量约 100 万千瓦的国内第一个大型海上风力发电场。2007 年 11 月 28 日,地处渤海辽东湾的中国首座海上风力发电站正式投入运营,这为今后中国海上风电发展积累了技术和经验,标志着中国风电发展取得新突破。
2009年,我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1,380.3万千瓦,增长率连续6年超过100%,
居世界第一,成为增长速度最快的国家。2009 年累计装机容量达到 2,580 万千瓦,2010 年达到 4,700 万千瓦,2011 年有望达到 5,500 万千瓦。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了我国海上风电的发展目标:到 2015 年,海上风电装机达到 500 万千瓦,到 2020 年,海上风电装机达到 3,000 万千瓦。
2010 年我国举行了首轮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4个项目分别位于江苏省的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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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射阳、东台,以及大丰四地,整体规模为 100 万千瓦14。
由于海上风电传输需要通过敷设于海底的电缆传回岸上,必将带来海缆的巨大需求。根据海上风电建设第一轮特许权招标的四个风电项目前期设计情况,江苏龙源(潮间带)在建项目20万千瓦装机容量需35kV光电复合海缆115km、220kV光电复合海缆 96km;江苏射阳(近海)在建项目 30 万千瓦装机容量需 35kV 光电复合海缆 200km、220kV 光电复合海缆 105km。按照上述项目海缆用量测算15,2015 年我国海上风电建设海缆需求量约为 4,000km,“十二五”期间需求总量约为 12,000km,其中 35kV 海缆 8,500km、220kV 海缆 3,500km。
国家发改委出台海上风电电价政策后,海上风电项目示范项目都在加快节奏,积极推进中。江苏龙源大丰示范项目、福建龙源海上风电、中广核如东项目、中水电如东项目、长江新能源响水项目、河北建投乐亭项目、国电新能源舟山项目和华能新能源的滨海项目已获能源局的最终核准审批通过,预计龙源集团的江苏大丰示范项目和福建平潭项目、中广核如东项目、中水电如东项目、长江新能源响水项目、国电新能源舟山项目今年进行招标,华能新能源大丰项目、河北建投乐亭项目、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中电投华东分公司、中电投上海分公司也将在明年预计启动招标;
除此之外,虽然江苏四个特许权招标的项目暂停,但有三家企业大唐新能源华东分公司、江苏(鲁能)广恒新能源公司、江苏龙源大丰项目都已核准,规定在二年内必须启动。
(4)河流湖泊等水下用海缆市场
我国历来十分重视水利建设,60 多年来,水利基础设施得到了明显改善,但与交通、电力、通信等其他基础设施相比,水利发展相对滞后。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加大,我国水利面临的形势更趋严峻。水利部将加快实施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确保 2012 年年底前完成规划确定的 2,209 条中小河流的重要河段治理任务,确保完成 30 处以上大型

14 资料来源:中国能源报 2010 年 10 月 18 日《海上风电特许权项目招标结果出炉》。
15 资料来源:上海电缆工程设计研究所 2011 年 8 月《智能环保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制造及海缆敷设工程技改项目可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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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发展有效灌溉面积 800 万亩。
由于改造江河、湖泊以及水库大坝的需要,水下电缆应用得越来越广泛,主要分布在长江、黄河、怒江、钱塘江、珠江等市场,2010 年海缆的用量约为 10km,预计到 2015 年市场需求量约为 100km,“十二五”期间共需海缆约 330km16。
(5)中国相邻岛国的海缆市场
韩国以及东南亚各岛国如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越南、泰国、缅甸等目前还不具备海底电缆的生产能力,不少本地区海底电缆工程从西欧引进光电复合海底电缆,耗费巨大。相对而言,我国的海缆生产企业具有成本和地域的优势。目前,越南南方某岛屿的总长度160km的110kV 1×500mm2及总长度28km的35kV 3×300mm2海底电缆工程,总投资四个亿的海底电缆输变电系统交钥匙工程正在规划和实行中,本公司海工国际事业部(现为海洋装备事业部)正在对该项目进行积极跟踪。泰国总长度54km的110kV 3×400mm2海底电缆输变电工程也正在规划和实行中。上海电缆工程设计研究所预计“十二五”期间东南亚等岛国共需海缆约6,500km17。
3、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的市场前景
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品种多样与繁杂,近年随着我国交通建设的快速发展,以铁路轨道交通、城市轨道交通、轮船和航空为代表的电线电缆产品已日益成为我国电线电缆制造厂商新的利润增长点。
(1)铁路轨道交通市场
根据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到 2020 年中国将建成省会城市及大中城市间的快速客运通道,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 12 万公里以上。而铁道部预计“十二五”期间提前实现中长期目标 12 万公里规模。
根据铁道部的数据,2006~2009 年全国铁路基础建设等投资约为 1.5 万亿
元,加上 2010 年的 7,000 亿元,“十一五”期间铁路投资达 2 万亿元左右。据

16 资料来源:上海电缆工程设计研究所 2011 年 8 月《智能环保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制造及海缆敷设工程技改项目可研报告》。
17 资料来源:上海电缆工程设计研究所 2011 年 8 月《智能环保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制造及海缆敷设工程技改项目可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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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测算,“十二五”期间铁路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约为 3万亿元,其中铁道部最新计划 2010~2012 年安排机车车辆购置投资 3,250 亿元。
将对机车电缆、通信和信号电缆产生巨大需求。全国铁路投资规模与运营里程如下:
数据来源: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
“十二五”期间,铁路机车车辆用电缆年平均约 18~20 万公里,预计铁路通信各类信号电缆市场需求每年约 25 亿元,约合 10 万公里。
(2)城市轨道交通市场
城市化进程的发展促使城市轨道交通迅猛发展,以地铁和轻轨为主要方式的城市轨道交通是今后大城市客运交通的发展方向。《中国城市发展报告(2012)》
显示,截至 2012 年底有 17 个城市拥有轨道交通,营运总里程达 2,064 公里左右。
目前已有 28 座城市的轨道交通规划通过了国务院审批,33 个城市完成了轨道交通规划,若干城市都在规划中或将规划提交过程中。到 2015 年轨道交通总营运里程将达到 2,400 公里,“十二五”期间新增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总长复合增长率为 21%。
轨道交通大规模建设带动了轨道交通车辆的规模生产和制造,按每公里城市轨道交通需配置 8~10 节车辆计算,全国在 2015 年以前约需要 12,800~16,000节车辆。根据测算,“十二五”期间轨道交通车辆用电缆年均需求约 2.5~3 万
公里,城市轨道交通用信号电缆的年均需求量约 1.5~2 万公里,产值约 4亿元。
(3)核电站电缆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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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05-2020 年)》,我国计划到 2020 年核电投产装机容量将达 4,000 万千瓦,比现在增加 300%以上。要达到这一目标国家今后每年需新开工建设 2个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需要总投资 4,000 多亿元。以压水堆为主的热堆核电站是我国近中期核电的主导堆型,按照现有的核电站堆型估算,每100万千瓦核电站需要大约1.2~1.5亿元的电线电缆,据此估算到2020
年完成规划的核电装机容量约需 30 亿元电线电缆。由于我国的目标为核电站电缆国产化率争取达到 95%以上,而核电站用 1E 级 K3 类电缆已经国产化,1E 级K1 类电缆的研制取得实质性进展,我国核电站电缆的生产企业将获得较大的市场份额。我国核电总装机规模发展规划如下:
单位:万千瓦
4、通信电缆的市场前景
进入 21 世纪以来,我国通信行业快速发展,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趋上升。
通信产业的发展需要更多的通信电缆与之匹配,但是随着铜价的不断上涨,通信电缆成本不断提高;上网用户的快速增长不断提升对上网速度的要求,也推动光纤宽带的推广,因此从 2008 年开始,“光进铜退”的趋势不断加强。在“十一五”后期,我国的固话用户数开始出现负增长,全塑市话电缆 HYTA 系列市场急剧萎缩,大多数市话电缆开始被光缆及经过性能提升的高速率数字电缆所取代。
据 OFweek 光通讯报道18,“十二五”期间,传统的通信电缆的需求将逐步萎缩,常规光缆市场需求将趋于稳定,年均需求量约为 8,500 万芯公里;特种光缆市场需求将保持高速增长,年均增长 50%以上,到“十二五”期末特种光缆市场

18 资料来源: OFweek 光通讯《“十二五”光电缆需求强劲量与质量同等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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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达到 7,500 万芯公里,接近常规光缆;国内光缆整体需求将保持稳步增长。
(四)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原因
1、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利润总额保持增长,企业盈利两极分化
由于需求旺盛,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始终保持较高的发展速度,电线电缆行业实现的利润总额依然保持稳定增长。
资料来源: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
从细分市场来看,在传统的低附加值的中低压电线电缆产品领域,市场竞争激烈,行业利润率较低。而海缆、高压电缆及附件、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等高端产品的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大,有较好的利润回报。另外,国家电网、中海油等重点客户以及海洋工程等特殊行业仍然具有进入门槛高的特点,具备生产上述高端产品能力和进入上述行业资格的电缆企业的毛利率相对较高。
报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情况:
证券代码公司名称
毛利率(%)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600522.SH 中天科技 21.31 21.50 19.61
600973.SH 宝胜股份 8.13 8.51 6.72
002212.SZ 南洋股份 12.81 14.18 14.14
002276.SZ 万马电缆 15.18 15.74 14.29
002300.SZ 太阳电缆 12.26 11.77 11.12
002309.SZ 中利科技 19.87 19.61 13.81
002471.SZ 中超电缆 15.24 15.98 16.37
002498.SZ 汉缆股份 15.76 14.98 1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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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33.SZ 金杯电工 11.25 11.51 10.87
行业平均 14.65 14.86 13.73
东方电缆 14.97 13.90 15.62
注: 1、宝胜股份、南洋股份、万马电缆、太阳电缆、中超电缆、金杯电工主要产品为
电力电缆,中天科技、中利科技主要产品为通信用特种电缆,汉缆股份的主要产品为高压、超高压交联电缆;2、数据来源: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Wind资讯。
2、影响利润水平变动的原因
电线电缆是料重工轻的行业,原材料占电线电缆总成本的 80%以上,因此,铝和铜等原材料价格的变动是影响电线电缆行业利润水平的重要因素。
由于企业规模、成本、技术、品种结构及管理方面的差异,行业内企业的利润水平存在较大区别。拥有雄厚的研发实力和先进的技术装备,能够生产高质量、高附加值产品且规模化经营的企业,盈利稳定,利润水平较高。中小规模企业必须走专业化和精细化道路,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技术含量,才能保持较高的利润水平。
在品种结构上,以生产中高档产品(电压等级 110kV 及以上产品)为主的企业,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相对利润水平较高。而以生产普通产品(电压等级35kV 以下产品)为主,又没有规模优势的企业,将会在铜价剧烈波动的冲击下,逐步退出市场。
(五)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1、资质壁垒
为了保障国家电力、通讯网络的安全运行,中国政府对电线电缆产品的生产实行严格的生产许可证制度。企业从事生产列入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电线电缆产品,必须要取得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颁发的《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从事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里的电线电缆产品,必须获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 3C 认证;要求进入不同的行业或者不同用途的产品还需要取得该行业或使用需求的资质和认证。
(1)35kV 及以下电线电缆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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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1)》规定,企业生产本实施
细则规定的电线电缆产品的,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2011 年 4 月 6 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向公司颁发了新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XK06-001-00083),有效期至 2016 年 4 月 5 日,公司生产的架空绞线、塑料绝缘控制电缆、额定电压 1kV 和 3kV 挤包绝缘电力电缆、额定电压 6kV 到35kV 挤包绝缘电力电缆、架空绝缘电缆符合生产许可证条件。
(2)110kV 电线电缆
根据电力电缆国家标准 GB/T11017-2002《额定电压 110kV 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及其附件》及海缆国家标准 JB/T 11167.3-2011《额定电压 10kV
(Um=12kV)至 110kV(Um=126kV)交联聚乙烯绝缘大长度交流海底电缆及附件》的规定,110kV 及以下电缆产品必须通过由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其中海缆型式试验报告包括海缆独特的卷绕实验和张力弯曲试验)才能进行生产和销售。
另外,国家电网在招标实践中,对 110kV 电力电缆的投标企业提出了必须具备在省网挂网试运行一年的业绩记录要求。
公司 110kV 电力电缆产品于 2006 年 5 月 18 日送到权威检测机构国家电线电缆监督检验中心进行型式试验,于 2006 年 7 月 4 日完成并取得实验报告;2007
年 10 月公司 110kV 电力电缆产品在南昌电力局挂网运行达一年时间,各项指标运行良好。由此标志着公司取得了国家电网 110kV 电力电缆供货资格。
公司 110kV 海缆产品(含软接头)于 2007 年 10 月送到国家电线电缆监督检验中心进行型式试验,于 2007 年 11 月完成并取得实验报告;2008 年 10 月公司 110kV 海缆产品在舟山电力局朱家尖——六横输电线路工程项目挂网运行达一年时间,各个运行指标良好。公司的 110kV 海缆已经达到国家行业标准并运用到多项国家工程项目中,广东电网公司江门供电局、广东电网公司汕头供电局、浙江电网公司舟山电力局、台州电力局等客户向公司提供的用户使用报告均表明,公司的 110kV 海缆性能稳定,符合设计要求。
另外,为了进一步保障产品质量,公司自行向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申请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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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专家对公司的 35kV 海缆、110kV 海缆、110kV 电力电缆进行产品鉴定,2009年 1 月取得了“中电联鉴字【2009】第 6、7、8 号”鉴定证书。2012 年 4 月公
司又取得了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关于公司 110kV 阻燃电力电缆的“中电联鉴字【2012】第 43 号”鉴定证书。
(3)220kV 及以上电线电缆的试验要求
根据国家标准 GB/Z 18890-2002《额定电压 220kV(Um=252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及其附件》及 GB/T22078-2008《额定电压 500kV(Um=550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及其附件》的规定,220kV 及以上电力电缆产品在完成型式试验的基础上,须成功通过 1 年的预鉴定试验后才具有供应产品的合格资格。由于 220kV 海缆还没有国家标准,公司参照电力电缆的国家标准设计更高要求的企业标准进行生产。
公司 220kV 海缆产品于2010年 1月送到国家电线电缆监督检验中心进行型式试验,于 2010 年 4 月完成并取得实验报告;三芯 220kV 海缆产品也于 2012年 2 月获得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型式实验报告;2010 年 10 月公司220kV 海缆产品开始在舟山电力局本岛-秀山-岱山输电线路工程挂网运行,2011年 7 月舟山电力局出具的《用户使用报告》表明,公司的 220kV 交联聚乙烯绝缘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及附件产品满足设计要求,2012 年 2 月浙江省电力公司出具的《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20kV 海缆挂网运行综合评审报告》显示该产品性能稳定,运行期间情况良好,满足电网安全生产要求。2012 年 4 月公司取得了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关于公司三芯 220kV 光电复合海缆、单芯 220kV 光电复合海缆的“中电联鉴字【2012】第 41、42 号”鉴定证书。2012 年 12 月,220kV
光电复合海底电缆系统(含软接头,HYJQ41-F127/220 1*1600+12B1)试样通过了电力工业电气设备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检测,型式试验项目全部合格,顺利取得检测报告。
(4)其他认证
此外,不同行业对电线电缆性能要求不同,对电线电缆入网也提出了种种认证方面的要求,取得各行业、各目标市场所要求的生产许可和品质认证成为进入本行业最主要的障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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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持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多张《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证书编号颁发时间有效期产品名称
1 2002010105014589 2010年 5月 13日2015年 1月 29日聚氯乙烯绝缘软电缆电线
2 2002010105014590 2010年 4月 29日2015年 1月 29日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缆3 2002010105014591 2010年 4月 29日2015年 1月 29日聚氯乙烯绝缘无护套电缆电线
4 2003010105044986 2010年 4月 29日2015年 4月 29日聚氯乙烯绝缘安装用电线和屏蔽电线
5 2005010105163353 2010年 4月 29日2015年 1月 29日聚氯乙烯绝缘无护套电缆电线
6 2006010105193507 2010年 4月 29日2015年 4月 29日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缆注:上述证书编号的前四位代表公司首次获得该证书的年份,现有证书为换证后证书。
2011 年 7 月,公司的光电复合低压电缆(OPLC)获得国网信息通信有限公司电力专用通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2、技术壁垒
电线电缆的制造是材料选、配、处理以及精加工和结构的组合,因此,电线电缆的核心技术体现在设计和使用高质量的原材料、先进的设备,实现产品的工艺技术、工艺设计和自主研发及创新等的有机结合,并准确把握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根据上缆所在 2009 年中国电线电缆行业大会上提供的资料,以 66kV 电线电缆难度系数(主要指材料、制造工艺及配套技术等)为 1,则 132kV、220kV及 400kV 电线电缆的难度系数分别为 3、6、26;而且海缆的生产比同电压等级
的普通电线电缆技术要求更高,虽然国内有少数企业具备生产海缆的生产设备,但是真正具备 110kV 及以上的海缆批量生产和销售能力的非常少。
3、经验与规模壁垒
电线电缆产品的主流目标市场是电力、石化、铁路、城建、机场等国家重点行业,客户对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耐用性要求高,通常以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电线电缆厂商不仅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还必须具有性质和复杂程度类似的工程的供货经历和产品稳定可靠的运营业绩才能进入客户的投标程序。
例如国家电网 2011 年第 4 批招标工程对 220kV 电缆招标资质要求是: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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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五年投标人应设计、制造和提供过同类的 220kV 电缆系统产品不少于 30 公里、至少已运行两年、该电缆通过型式试验和预鉴定实验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电缆与配合的附件配合通过预鉴定试验、配合的附件通过型式试验,
配合用的电缆和附件且至少在两个工程中有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运行业绩;
(2)电缆与配合的附件配合通过型式试验、配合的附件通过预鉴定试验,
配合用的电缆和附件且至少在两个工程中有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运行业绩;
(3)电缆和配套的附件分别通过预鉴定试验、型式试验,该电缆与附件配
合在两个工程中至少两年以上(含两年)的成功运行业绩。
同一批次招标对于 110kV 电缆招标资质要求为:投标前五年投标人应设计、制造和提供过同类的 110kV 电缆系统产品不少于 100 公里、至少已运行一年、型式试验截面不小于实际工程使用产品截面。
由于海缆工程投资更大、敷设维修难度更高,110kV 及以上的海缆产品使用客户对电线电缆厂商的要求也更高,一般都会对生产商进行实质性考察确认。
4、资金壁垒
电线电缆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生产线投资需要较大资金投入,同时电线电缆行业具有料重工轻的特点,铜、铝等原材料占电线电缆产品成本的 80%左右,这决定了随着生产规模的日益扩大,企业对流动资金的规模和资金周转效率的要求也随之提高;此外,铜、铝等主要原材料价格的波动,更增加了企业财务管理的难度和经营风险。另外,电线电缆行业内通行的质量保证金制度要求供应商有足够的流动资金以保证生产和销售的可持续性;同时,技术不断进步以及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要求企业不断投入人力、财力和物力进行新产品、新技术研究开发。
没有一定资金积累或支持的公司将难以参加激烈的市场竞争。资金的规模、资金运转的效率成为电线电缆企业持续经营的首要问题。
5、品牌壁垒
电线电缆不同于普通消费品或者普通工业品,其产品质量涉及到一个城市的用电安全,随着电线电缆行业的发展,电线电缆行业的市场竞争已逐步由价格竞争转向品牌竞争,品牌因素逐渐成为进入国家电网以及下属各省公司招标入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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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个重要考量因素。品牌是公司管理水平、技术水平、质量水平、产品安全运行记录、售后服务水平等多个要素的综合,是企业在电线电缆行业内多年积累的成果。其次,电线电缆企业需要以良好的产品质量和企业诚信与客户建立中长期合作关系,从而获得客户对产品品牌的认同和忠诚。在高电压海缆市场上,新进入企业的产品,即使取得了相应的资质认证,但要得到客户尤其是优质客户的认可,也需要较长的时间积累和品牌积累,从而提高了进入该行业的门槛。
6、销售渠道壁垒
目前电线电缆生产厂家一般通过直销或经销商销售电线电缆产品,电线电缆区域性强势企业较多,而客户又较为集中,理想的销售网络或者经销商都已经被现有的企业所拥有,新进入者自行建立销售网络需要较长的时间和较多的资金。
(六)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民经济持续增长为电线电缆行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
电线电缆行业作为国民经济建设中必需的配套发展和超前发展的产业,其发展速度与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同步或快于国民经济发展速度,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及广阔发展前景为电线电缆行业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十二五”期间,国家经济将继续保持发展势头,“国家坚强智能电网”建设、全国统一电网的形成、城乡电网改造、铁路和轨道交通的快速推进、海洋油气资源的开发、海上风电场的建设等给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市场机遇。
(2)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和扶持有利于行业的发展
对电线电缆行业来说,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和扶持至关重要。国家鼓励优先使用国内自主品牌产品,支持电线电缆企业通过发展高端产品、收购兼并等手段来改善行业的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以区域龙头企业推动区域集聚的产业升级换代。《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将加速推动我国海洋资源的开发和海上风电场的建设,使我国高端海缆进入一个快速发展的新阶段。2013 年 2 月 16 日,新修订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将海上风电场建设与设备制造列入鼓励类项目。国家对电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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缆产品实行许可证管理,对新企业进入行业进行控制,有利于抑制产能过快扩张和规范行业秩序。
(3)海缆市场空间巨大,市场需求广阔
随着我国海洋经济战略实施的推进,沿海岛屿经济发展、海洋油气资源开发等海洋工程、海上风电建设等领域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对海缆的需求迅速增长,海缆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大部分电线电缆企业的技术能力不足,能够生产海缆的企业数量极少,不能完全满足市场需求,国内高端海缆产品市场仍然存在许多空白,这为具备人才、技术、管理优势的本土海缆生产企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海缆的生产与销售将会有美好的发展前景。
(4)国产化需要
电力涉及国家安全,国产化设备如果出现故障,国内企业具备快速维修的技术实力,可缩短停电时间,保障电网安全。海缆尤其如此,如果海缆发生故障,国外海缆企业由于距离较远,从报修到进入现场维修需要几个月的时间,而国内海缆企业只需要几天甚至当天就可以到达现场。基于此,海缆及其附件尤其是110kV 及以上海缆的国产化符合国家利益需要。近年来,国内海缆生产企业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研发,海缆及其附件的质量、可靠性都有了很大提高,与进口产品技术水平的差距越来越小,而且具有价格优势,如果高端海缆及其附件能够实现国产化,将为电力工程节约巨额投资资金。
国家产业政策明确提出在重大项目建设上优先使用国内自主品牌产品,电缆及附件国产化将使制造商投资建设的立塔发挥效益,同时也将提高海缆制造技术水平,为国家电网及电力公司等用户减少设备投资成本,从而促进电线电缆行业国内企业的快速发展。
(5)技术进步明显、品牌竞争意识提高
近年来,创新发展成为国内电线电缆制造企业的共识,纷纷加大了产品研发与技术更新的力度,推动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运用。如海缆生产企业已经掌握了高电压等级、大长度、大截面以及光电复合海底电缆的生产技术和干法交联三层共挤等工艺,低烟无卤阻燃技术得到很大发展。这些先进技术填补了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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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空白,进一步增强了国内电线电缆制造企业的竞争实力。
国内电线电缆行业龙头企业通过研发高压、专业化等高端产品,打造品牌核心竞争力,实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整个行业的竞争开始由产品技术含量较低,恶性价格竞争转向质量、服务、品牌竞争,品牌竞争意识明显提高。
2、不利因素
(1)行业内产品结构化矛盾突出,总体产能过剩,市场竞争激烈
目前,我国电线电缆行业普通电缆产品和中低压产品供应有余,生产能力已大大超过市场需求,导致竞争异常激烈。与此同时,行业总体产能虽然过剩,但高端的海缆、特种电缆产品供应不足,仍然对进口有所依赖,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这种状况不利于电线电缆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2)原材料价格的剧烈波动对电线电缆企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电线电缆行业为料重工轻行业,其主要原材料铜、铝占电线电缆产品成本的80%以上,导致其对上游产业的依赖非常明显。近几年来,铜、铝等原材料市场价格出现大起大落,对电线电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了较大不利影响。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将使电线电缆企业成本压力增大;而原材料价格的持续下跌又导致库存产品价值大幅下降,或套期保值业务亏损巨大。
(3)自主研发、创新能力弱
虽然我国电线电缆制造业在重视自主研发、自主创新方面有了明显的进步,但是仍不能满足迅速发展的行业经济的需要。科研基础的薄弱、投入研发经费的不足、高级人才的匮乏,制约了企业的自主研发、自主创新能力。同时,行业应用性基础研究长期难以有效、系统地开展,许多制约技术水平提高的瓶颈问题尚未得到解决。与国外同行相比,我国电线电缆企业无论在投入的资金、人力、物力,还是在研发领域都有相当大的差距,这种差距使得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在提升发展水平、转变增长模式、实现新的突破上难以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保障。
(七)行业技术水平
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在大量的技术引进、消化吸收以及自主研发的基础上,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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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形成了巨大的生产能力,与之配套的电缆材料、电缆设备制造业也初步形成了较完整的体系。但是,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发方面仍然较为薄弱,存在重设备引进、轻技术研发的情况,产业技术的一些关键领域对外技术依赖较大,大量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主要依靠进口。目前,我国电线电缆行业急需发展的产品品种是:110kV 及以上海缆和高压交联电缆、超高压和特高压电力电缆和架空线、城市轨道交通电缆、风力发电用电缆、核电站用电缆、低烟无卤阻燃电缆、高阻燃电缆等。
国内电线电缆行业与国外在技术水平上的差距主要体现为:
1、海缆
我国目前已有部分企业可以生产和销售 110kV 及以下海缆,但是 220kV 的海缆和脐带缆除东方电缆外能够实现生产和销售的很少,而国外耐克森等知名企业已经可以生产 500kV 的海缆。另外,发达国家在海洋调查勘探、海洋资源开采以及海洋军事装备等方面的开发上使用了各类海缆(包括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和脐带缆),用于系统中电力/光电信号的传输以及液体/气体的输送等。海洋油气勘探和水下生产系统、水下机器人(ROV)、声纳系统和海洋传感系统、深海地震采集系统等用的海洋工程系列电缆,我国只是刚刚开始进入。海缆附件中的软接头及海缆终端的技术水平与国外仍有差距。
2、电力电缆
交联电缆绝缘性能优越,生产工艺较简单,安装维护方便,国外发展迅速,已占电力电缆导体铜用量的 90%以上。交联电缆已取代了粘性油纸电缆,在高压、超高压电缆领域内逐步取代充油电缆。交联聚乙烯电缆在我国中压电力电缆中已占绝对主导地位,在低压电力电缆中已经逐步取代 PVC 绝缘电缆,产品性能与国外产品相当,差距在于使用寿命及产品可靠性。
3、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
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品种繁多,通用产品符合 IEC 标准或先进工业国家标准,产品质量与性能达到国际标准,但是在品种及应用上仍有差距。其中:光纤复合电气装备用线,如光纤复合电缆、船用电缆、矿用电缆等,我国研究工作开展较慢;一些特殊产品,如核电站核岛部分用电缆、自控温电缆等以及一些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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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代快的产品,例如航空用线等,与国外产品差距较大。
4、通信电缆
国内多数产品可以满足五类、超五类标准的要求,但总体上,产品制造水平明显低于国外知名企业;国内六类缆以上的产品质量和产能都有待提高。
(八)行业的主要特征
1、行业的经营模式
电力系统、电信系统及重点工程的施工部门是电线电缆行业的主要客户,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一般通过招投标与其签订合同直接销售产品,企业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时,一般以铜(铝)现货价格为基础,加其他辅料及加工费确定销售价格。
由于客户对于产品的规格、型号、长度、性能的要求不同,一般实行“以销定产”。
2、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
电线电缆产品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配套行业,涉及电力、建筑、通信、制造等行业,与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都密切相关,被称为国民经济的“动脉”和“神经”。中国产业研究院《2006—2010 年中国电线电缆行业发展分析及投资预测报告》显示,电线电缆行业总产值与 GDP 之间的相关系数为 0.98,电线电缆行
业的周期性与国际、国内宏观经济走向高度相关,基本趋于一致。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GDP 在未来较长时期将保持稳定增长,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海洋能源开发、海上风电、西电东送等重大工程的建设,都预示着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具有较长的景气周期。
(2)区域性
我国电线电缆行业中企业的分布区域性明显,主要集中在沿海及经济发达地区,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特点。具体情况见本节“(二)、2、(6)市场分布区域
性明显、区域产业集群初现”。
(3)季节性
电线电缆的销售呈现一定的季节性特征,由于该行业的主要客户电力系统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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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环境受到寒冷气候的影响较大,一般在当年的一、二季度进行招标,中标后供
货时间集中在二、三、四季度。一般而言,一、二季度是销售淡季,约占全年销
售额的 40%,三、四季度约占全年销售额的 60%,因此每年下半年的销售形势要
好于上半年。
(九)电线电缆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电线电缆行业的上游行业为电解铜、电解铝、塑料、橡胶行业制造业等。在电线电缆产品中,铜、铝、塑料橡胶等占成本 80%左右,所以电解铜制造业、电解铝制造业、塑料、橡胶行业的变动对电线电缆行业的影响较大,铜价、铝价剧烈波动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部分企业通过铜、铝的期货套期保值、签订远期合同来规避价格波动的风险。
电线电缆行业的下游行业为电力、能源、石油化工、发电、通信、铁路、矿山、船舶等重要的国民经济领域。电线电缆行业作为国民经济中不可缺少的配套产业,受这些下游行业的发展速度影响较大,尤其是与电网建设和海洋能源开发高度相关。
有色金属行业
高分子材料行业
机械设备制造业
电线电缆行业建筑业、房地产业、装修业电力工业、电气安装业
通信产业、国防产业
上游产业电线电缆产业下游产业
能源、动力行业
原材料
制造生产
电力系统电信系统电工、机械装备、仪器设备系统
三大应用系统石油开采、交通、能源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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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公司一直致力于电线电缆产品及其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经过多年的发展和产品结构的调整,逐渐发展成为区域性的电线电缆龙头企业和国内领先的海缆生产企业。
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为海缆、电力电缆和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由于产品行业及地域性的关系,公司的电力电缆销售侧重于浙江省及周边省市,在浙江省一直处于领先地位。得益于公司的海缆发展战略,公司在海缆领域确立了领导地位,公司的海缆产品具有很强的竞争力,部分产品逐步替代国外进口实现了国产化。
报告期内,公司的海缆市场平均占有率超过 38%,其中 110kV 及以上的海缆市场占有率平均达到 49.13%。公司海缆的市场占有率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35kV 及以下 41.61% 13.58% 38.93% 40.81%
110kV 及以上 0.00% 20.33% 100.00% 76.20%
合计 30.35% 18.02% 49.48% 55.42%
资料来源:公司根据公开招标情况统计。
公司报告期内海缆投标详细情况如下:
2014 年 1-6 月
日期工程项目数量(㎞)投标总额
(万元)
是否中标
电压等级
2014.1.13 台山核电项目 1-2 号机组LOT11Ma 光纤复合海底电力电缆 5.00 304.70 否 35KV
2014.2.25 江苏龙源海上风电项目筹建处(中能电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126.76 9,809.63 否 35KV
2014.4.8
福建莆田南日 400MW 海上风电项目4台样机工程35kV海缆采购项目
14.00 1,083.02 是 35KV
2014.4.14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项目 2014年第二批集中招标-海底电缆(包169)
15.50 765.64 否 35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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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14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项目 2014年第二批集中招标-海底电缆(包170)
3.80 169.56 否 35KV
2014.4.14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项目 2014年第二批集中招标-海底电缆(包171)
114.00 8,565.68 否 110KV
2014.4.17 浙江省临海市头门岛供电一期20kV 海缆 14.02 1,036.91 是 20KV
2014.4.8 渤中 28/34 油田群区域开发工程项目组 27.05 2,300.00 否 35KV
2014.4.8 垦利 10-1 油田开发工程项目海底复合电缆 32.50 2,445.00 是 35KV
2014.5.22
珠海桂山海上风电场示范项目35kV 光电复合交流海底电缆及其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40.88 2,966.29 是 35KV
2014.6.16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项目 2014年第三批集中招标-包 149-10KV 3.20 218.03 是 10KV
2014.6.16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项目 2014年第三批集中招标-包 150-10KV 3.10 134.21 否 10KV
2014.6.20 涠洲 12-2/11-4N 油田二期开发工程项目 35.96 1,860.00 是 35KV
合计
435.77 31,658.67
35KV 及以下公司中标率:41.61%
110KV 及以上公司中标率:0%
全部海缆公司中标率:30.35%
2013 年度
日期工程项目数量(㎞)投标总额(万元)
是否中标
电压
等级
2013.2.19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文昌13-6 油田开发工程项目海底复合电缆
19.30 1,564.12 是 35KV
2013.2.18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垦利3-2 油田群开发工程项目海底复合电缆
24.90 1,442.09 否 35KV
2013.3.19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大型风电场柔性直流输电接入技术研究与开发示范工程-直流电缆-标段一
18.44 2,070.06 否±160kV
2013.3.19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大型风电场柔性直流输电接入技术研究与开发示范工程
18.44 2,002.00 是±160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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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流电缆-标段二
2013.4.15
国网物资有限公司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项目 2013 年第二批货物集中招标±200kV 直流(海底陆上)电力电缆系统-包 1
151.18 17,019.97 否±200kV
2013.4.15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垦利3-2 油田群开发工程项目海底复合电缆 13-CN00C-HW-YQ-0200
31.10 2,920.01 否 35KV
2013.4.18 中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物资供应处-海洋开发 CB4E 平台 4.90 600.82 是 6/10KV
2013.4.27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采办部采购招标中心恩平油田群联合开发工程项目/静态海缆
52.5 3467.40 否 35KV
2013.4.28 岱山县科技开发中心潮流能发电用海底动态脐带缆二期采购项目 0.45 117.00 是
海底动态脐带缆
2013.5.6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QHD32-6 油田综合调整项目海底电缆
12.11 999.997 否 35KV
2013.5.9 南方海上风电联合开发有限公司珠海桂山海上风电场示范项目 84.05 12,382.06 否 110KV
2013.6.27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10.10 1,503.79 否 35KV
2013.6.24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涠洲 11-4D 平台独立生产项目
10.20 270.08 是 15KV
2013.7.12 中国海洋大学青岛海洋能水下涡轮发电项目 125.80 是
海底动态脐带缆
2013.7.22
浙江舟山柔性直流输电线路工程第三批物资(海缆检测装置等)招标
3.00 230.36 是 35KV
2013.8.8 淳安县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明达物资分公司 2.00 69.00 是 10KV
2013.8.28
国网物资有限公司舟山柔性直流工程±200kV 直流(海底陆上)电力电缆系统流标货物重新招标-包 1
83.70 7,252.44 是±200kV
2013.8.28
国网物资有限公司舟山柔性直流工程±200kV 直流(海底陆上)电力电缆系统流标货物重新招标-包 2
71.01 4,798.46 否±200kV
2013.8.5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项目 2013年第四批集中招标 16.75 820.66 否 35KV
2013.9.24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 1.48 198.92 否 6/10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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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田分公司CB4E 至CB4A海底电缆 6KV 海底复合电缆
2013.9.24 东海大桥海上风电项目二期工程设备采购 64.66 5,542.88 否 35KV
2013.10.14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项目 2013年第第五批集中招标 10.00 889.00 否 35KV
2013.10.17
中海油(中国)有限公司锦州 9-3油田主体区综合调整项目电缆采办
3.10 237.97
是 35KV
2013.10.30 黄岩气田群(残雪、北)开发项目 52.30 2680.05
否 35KV
合计
745.67 69,204.91
35KV 及以下公司中标率:13.58%
110KV 及以上公司中标率:20.33%
全部海缆公司中标率:18.02%
2012 年度
日期工程项目数量(㎞)投标总额(万元)
是否中标
电压
等级
2012-2-9 浙江省电力公司 10KV 蛇盘线工程海底电缆 2.50 221.08 是 10KV
2012-2-20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7.53 920.00 是 35KV
2012-2-24 科麦奇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7.00 830.90 否 20KV
2012-3-7 江苏海上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6.14 2,023.09 否 35KV
2012-3-7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BZ26-3 油田并网项目) 5.60 378.56 否 35KV
2012-4-1 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 0.43 7.44 是 1.5/2.5KV
2012-3-14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渤中25-1/S 油田永久复产项目)
0.20 173.71 是 35KV
2012-4-17 台山核电项目1-2号机组LOT11M光纤复合海底电力电缆 4.65 421.13 是 15KV
2012-4-24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集团采办部采购/招标中心-歧口 18-1 项目 15.55 951.87 否 35KV
2012-4-24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集团采办部采购/招标中心-歧口 18-1 项目 15.55 951.87 否 35KV
2012-5-21 渤中 25-1/25-1 南油田永久复产项目 9.10 900.36 否 35KV
2012-6-6
中水电江苏如东海上风电场(潮间带)100MW 示范项目集电线路35kV 光电复合海底电缆采购(I
9.30 649.94 是 35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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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
2012-6-8 中化泉州 1200 万吨/年炼油项目原料油、成品油及海底管线工程 3.40 299.37 是 10KV
2012-6-6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 2012 年第四批设备材料招标采购——35KV海底电缆
15.00 1,208.76 是 35KV
2012.7.11
江苏龙源如东 150MW 海上风电场示范工程增容 50MW 项目海缆采购
29.68 2,210.22 否 35KV
2012.6.18 浙江省电力公司电网项目 2012年第三批设备材料招标采购货物 5.10 338.41 是 10KV
2012.8.6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2012 年第四批设备材料招标采购(海底电缆)
19.70 1,320.79 否 10KV
2012.8.14
浙江省电力公司电网项目 2012年第四批设备材料招标采购(海底电缆)
26.00 2,012.58 是 35KV
2012.8.14 中海油绥中 36-1 油田二期调整工程项目组海底电缆招标项目 7.30 769.91 否 35KV
2012.8.30
浙江舟山启明电力建设有限公司110KV 金塘-大黄蟒山海缆采购项目
40.20 3,569.72 是 110KV
2012.10.23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2012 年第六批设备材料招标采购 6.74 487.11 是 10KV
2012.10.24 浙江舟山直流海缆采购项目 3.00 388.40 是±50kV
2012.11.9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6.20 667.40 否 6KV
2012.12.24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9.40 1,384.47 否 35KV
2012.12.26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2012 年 12 月份集中招标-江西松门山风电项目海底电缆
2.49 133.54 否 35KV
2012-12-10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油服务分公司 0.26 598.59 是
低压跨接缆
合计
262.82 22,904.08
35KV 及以下公司中标率:38.93%
110KV 及以上公司中标率:100%
全部海缆公司中标率:49.48%
2011 年度
日期工程项目数量(㎞)投标总额(万元)
是否中标
电压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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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16 2011 年胜利油田生产建设所需海底电缆 16.00 1,889.75 是 35kV
2011-2-19 平潭海坛岛至南海草屿岛海缆 5.30 249.00 是 10kV
2011-3-20 福州平潭县供电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批次集中规模招标 17.72 778.78 是 10kV
2011-2-28 洞头昌海电力实业 0.50 60.50 是 15kV
2011-4-12 110 千伏大衢变扩建工程 42.46 3,890.76 是 110kV
2011-4-20 江苏龙源如东(150MW)海上风电场 48.17 4,093.17 否 10.5kV
2011-4-26 中海石油 SZ36-1E 平台 3.90 367.53 否 10kV
2011-5-10 佛渡乡 10KV 海底电缆更换项目 3.00 157.83 是 10kV
2011-6-10 浙江新浪电气动态海缆项目 8.83 1,007.97 是 10kV
2011-6-16 茂名博贺海上观测平台 10 千伏海底电缆 8.00 329.52 否 10kV
2011-7-22 海南耐迪电力工程 3.30 145.10 是 10kV
2011-8-8 武港码头 35KV 线路工程 9.31 1,339.05 是 35kV
2011-8-19 岱山大鱼山岛 10kV 联网供电工程 9.25 605.28 是 10kV
2011-8-27 江苏响水试验风机工程 35kV 海缆 1.51 122.65 否 35kV
2011-9-6 胜利油田分公司物资供应处 3.20 370.04 否 15kV
2011-9-13 光汇石油集团有限公司-舟山外钓岛海底电缆采购 48.80 4,890.93 是 110kV
2011-9-26 莆田湄洲海缆 3.50 285.72 是 10kV
2011-11-3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北部湾涠洲作业公司-WZ12-8W/6-12油田开发项目海底复合电缆
21.40 1,325.23 否 35kV
2011-11-11
苍南临港产业基地和江南海涂围垦开发建设指挥部 315KVA 配变工程二期美式箱变、电缆分接箱、海底电缆项目
6.28 308.94 否 20kV
2011-11-27 洛克石油 19.45 1,801.96 否 35kV
2011-11-28
国家电网公司集中招标活动输变电项目 2011 年第六批变电设备(含电缆)-山东长岛 110KV 海底电缆
30.40 2,742.09 否 110kV
2011-12-19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文昌 19-1N/8-3E 油田开发项目
11.70 980.83 否 35kV
2011-11-1 天津市海王星海上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00 168.50 是 1.8/3KV
合计 322.97 27,911.13 35KV 及以下公司中标率:4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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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 及以上公司中标率:76.20%
全部海缆公司中标率:55.42%
保荐机构仔细核查了发行人提供的海缆市场招投标情况,并通过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核实相关招投标信息,核对了公司的海缆投标、中标文件。鉴于目前海缆市场的发展相较国家“十二五”规划有所延期,还是一个正处于发展阶段的不成熟市场,同时国内具有海缆投标资质的企业较少,市场上也不存在海缆市场的权威统计分析机构,所以发行人通过总体招投标信息统计出来的市场占有率有其合理性。
根据国家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涉及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以及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国内海缆项目建设方基本为五大发电集团及中海油等国有企业,海缆项目应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供应商,招标信息通过指定网站对外公开发布。发行人通过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网站获取的招投标信息数据基本代表了国内海缆招投标市场的整体情况。
公司的海缆产品创造了多项国内领先:2007 年公司率先成功生产并交付了110kV 海缆;2010 年生产并交付的 110kV 海缆单根无接头长度达到 17 公里以上;2010年 10月公司率先生产并交付了220kV海缆并成功在舟山电力局本岛-秀山-岱山输电线路工程上挂网运行,客户的使用报告显示该海缆性能符合设计要求,浙江省电力公司出具的《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20kV 海缆挂网运行综合评审报告》显示产品性能稳定,运行期间情况良好,满足电网安全生产要求;2010年率先生产并交付了脐带缆并成功出口印尼,进入国际市场;2011 年国内用户使用的首根国产脐带缆——公司为中国 CACT 作业者集团制造的 DHYJTF41
8.7/15kV 3×185mm2动态脐带缆交付使用。2013 年,公司±200kV 和±160kV 直
流海底电缆(含软接头)系统顺利通过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型式试验,取得检测报告。2013 年,公司率先生产并交付了±160kV 直流海缆并成功在南网大型风电场柔性直流示范工程上挂网运行;同时±200kV 直流海缆和陆缆中标国网舟山多端柔性直流示范工程并于 2014 年投入使用。2014 年,公司 33kV 光纤复合海底电力电缆(含工厂接头)通过荷兰 KEMA 检测机构的型式试验,取得检测报告;公司的“水下生产系统脐带缆关键技术研究(Ⅱ期)”课题被列为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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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3 计划课题并正式启动。
(二)主要竞争对手简要情况
1、电力电缆领域
在电力电缆领域,公司在国内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万马电缆、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汉缆股份、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等与公司产品相同或相近、并且在销售的区域上与公司存在交叉的公司。主要竞争对手及其目标市场见下表:
公司名称主要目标市场
万马电缆主要为电力电缆,以华东地区为主
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中低压电力电缆为主,主要集中于宁波及周边地区
汉缆股份以高压电力电缆为主,主要在北方市场,浙江地区占比较少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电力电缆为主,主要分布于浙江及周边地区
杭州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以电力电缆为主,主要分布于浙江及周边地区
资料来源:上述公司网站。
2、海缆领域
在海缆领域,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为国外的耐克森、普睿司曼、ABB、日本藤仓以及国内的中天科技、上海藤仓、汉缆股份、湖北红旗等几家,这几家公司的简要情况见下表:
公司名称主要海缆产品
耐克森可生产单芯 500kV 和三芯 245kV 海缆,软接头和光电复合技术水平高
普睿司曼可生产单芯 330kV 和三芯 35kV 海缆,软接头和光电复合技术水平较高
ABB 可生产单芯 245kV 和三芯 110kV 海缆,软接头和光电复合技术水平较高
日本藤仓可生产单芯 275kV 和三芯 35kV 海缆,软接头和光电复合技术水平较高
中天科技主要为海底光缆和 100kv 及以下光电复合海缆
上海藤仓主要为 35kV 及以下海缆,220kV 海缆正在研制中
汉缆股份主要为 35kV 及以下海缆
湖北红旗主要为 35kV 及以下海缆
资料来源:上述公司网站及行业协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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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的竞争优势
公司秉承“自主创新、精益管理、优化资源、科学发展”的经营理念,坚持“研发型生产、服务型营销、立足华东、辐射全国、开拓国际市场”的经营策略,力争把公司建设成国内一流的电线电缆生产企业。
公司在多年生产电线电缆和海缆的基础上,坚持自主研发、科学创新,在行业内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竞争优势:
1、研发和技术优势
(1)公司研发实力雄厚,自主创新能力强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浙江省创新型示范企业、宁波市工业创业创新综合示范企业、中国青年科技创新行动示范基地,海缆系统研发创新团队为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全资子公司海缆研究院也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建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外聘了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黄崇祺在内的一批专家学者指导研发工作。通过长期的引进和培养,公司建立了一支拥有 102 名技术人员的高水平专业技术团队,拥有专业的海缆研发平台和海缆研发团队。
公司目前拥有 43 项专利,包括 12 项发明专利、31 项实用新型专利,正在申请 4项发明专利。本公司通过对引进设备的消化-完善-创新,进行工艺改进和创新,形成了多项关键技术,包括大长度无接头海缆生产技术、软接头技术、91盘框绞机大型收线技术、交联连续生产技术、压铅与挤塑一体化技术、立式成缆技术、大长度智能收放线技术、生产过程中在线检测技术、故障排除技术、海缆现场抢修制作接头技术等。
(2)健全的研发机制
公司建立了完善有效的技术创新组织体系,公司科学技术协会负责技术、研发的决策、评审,企业技术中心负责研发的组织和协调,专业项目组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公司坚持“跟踪-调研-消化吸收-创新-领先-再创新”的技术创新路径与原则,以市场为导向,紧跟国际前沿技术,始终保持行业技术领先优势。
同时,公司制定了形式多样的人才激励政策和绩效考核制度,高度重视对研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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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的再培养,提高研发人员的积极性,为公司技术创新提供了保障。
(3)海缆产品核心技术优势明显
本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和自主研发,逐步在海缆产品设计和制造两个领域内形成了 17 项核心技术,并获得 37 项专利,是国内少数拥有成熟的 110kV及以上海底电缆和脐带缆生产技术的企业,打破了国外电线电缆生产巨头在该高电压海缆领域多年的市场垄断。
2005 年,公司成功开发填补国内空白的 35kV 光电复合海缆、海底交联电缆;2006 年获世界市场中国(电缆)十大年度名牌;成功开发 110kV 及以下海底电缆并投放市场;2007 年公司参与的 220kV 及以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海底交联电缆及生产装备开发技术被列入电线电缆行业首个“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2008 年公司的“水下生产系统脐带缆的制造工艺技术及试制”课题被列为国家 863 计划子课题;2009 年公司与上缆所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并牵头制订了海缆领域唯一国家标准10kV至 110kV海底电缆及附件的国家标准;2010年,公司中标的浙江省电力公司舟山电力局泗礁输变电工程项目 102.9 公里 110kV
交联海底电缆再度打破国内同等级交联海底电缆的长度纪录;2010 年 10 月公司生产并交付了国内最高电压等级的 220kV 光电复合海底电缆,目前该产品已安全挂网运行超过一年而且用户使用报告显示该产品性能符合设计要求,浙江省电力公司出具的《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20kV 海缆挂网运行综合评审报告》显示产品性能稳定,运行期间情况良好,满足电网安全生产要求;2012 年公司 220kV光电复合海底电缆(HYJQ41-F1*1600+24B1+2A1)被国家科学技术部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220kV 光电复合海底电缆系统(含软接头,HYJQ41-F127/220
1*1600+12B1)试样通过了电力工业电气设备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检测,型式试验项目全部合格,顺利取得检测报告;2010 年首根国产脐带缆——公司的动态脐带缆成功出口印尼,进入国际市场;2011 年国内用户使用的首根国产脐带缆——公司为中国 CACT 作业者集团制造的 DHYJTF41 8.7/15kV 3×185mm2动态脐带缆
交付使用。2013 年,公司±200kV 和±160kV 直流海底电缆(含软接头)系统顺利通过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型式试验,取得检测报告。2013 年公司的“±320kV及以下柔性输电用直流海缆关键技术研究”课题被列为国家863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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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子课题并正式启动。2013 年,公司率先生产并交付了±160kV 直流海缆并成功在南网大型风电场柔性直流示范工程上挂网运行;同时±200kV 直流海缆和陆缆中标国网舟山多端柔性直流示范工程并于 2014 年投入使用。2014 年,公司 33kV光纤复合海底电力电缆(含工厂接头)通过荷兰 KEMA 检测机构的型式试验,取得检测报告。
2、产品质量和品牌优势
电线电缆产品作为量大面广的产品,其运行情况与国民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因此,电线电缆产品的长期安全可靠运行就尤为重要。提供优质产品是公司基本的经营理念之一,公司视产品质量为企业的生命线。
为此,一方面公司出台了严格的质量控制规范文件,执行一套比国家标准要求更高的内部质量控制标准,严格按照 ISO 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在生产上实行三检制度,即原材料进厂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在生产流转过程中采用自检、互检、专检等措施来保证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厂。例如公司实行二次局放试验,是行业中少数除了对最终成品进行局放检测外对成缆工序前的在产品也进行一次局放检测的企业。这样既保证了最终成品质量检测的准确性,也易于通过中间环节的检测提前发现问题在产品,避免了成品的废品率,并能更合理的分析发生质量问题的环节及原因。另一方面,公司从优选原材料入手,通过对设备进行适应性改良、生产工艺不断优化以及大量的客户使用对比分析,使产品在稳定性、光洁度和一致性等多方面达到了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提高了产品性能的安全可靠性,满足了下游高端客户的要求。
公司凭借健全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产品质量安全可靠,不仅使公司能拥有一批稳定的高品质客户,更在无形中提升了公司的品牌形象。2006 年公司的“ORIENT PEARL”牌电线电缆获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产品质量免检证书”,荣获第 14 届世界生产力大会中国组织委员会颁发的“2006 世界市场中国(电缆)十大年度品牌”称号,2008 年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08 年被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2014 年,公司的牌 10kV 及以上海底电缆和电力电缆被认定为浙江省名牌产品;公司的产品取得 DNV、CCC、PCCC、VDE、CE 等多项认证,并获得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颁发的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多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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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产品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2010 年被浙江省标准化协会授予《采用国际标准确认证》,通过了中国质量协会的产品合格抽查;公司的“核电站用耐辐照1E 级电缆”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国防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2014 年,公司被宁波市人民政府授予 2013 年度宁波市市长质量奖,公司的“东方明珠”品牌被宁波市外经贸局授予 2013 年度宁波出口名牌。2008 年至今公司连续六年被宁波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为宁波市 AAA 级信用企业。
3、营销优势
公司采用以直销为主、经销商为辅的销售管理方式,营销管理中心负责销售工作总体规划与管理,为各区域销售部提供综合性的服务和支持。公司一直秉承“以市场为导向,以满足客户需求为目标”的经营思想和“研发型生产、服务型营销、立足华东、辐射全国,开拓国际市场”的经营策略,提出了“营销人员技术化、技术人员市场化”的营销思路,将销售、技术和生产责任融为一体,创建了独特的三层次(售前、售中、售后)立体式销售体系,并在营销市场开拓中推行服务型营销,极大地促进了公司营销工作的开展。目前,销售网络已覆盖全国十几个省市。
以海缆为例,在营销市场开拓中,首先由技术人员与客户、设计院进行前期技术交流和技术支持活动,获得客户的产品需求信息和工程项目信息。利用公司在海缆研发技术方面引领国内同行的实力,帮助用户、设计单位共同设计符合项目需求的海缆产品,将适合于客户需求的海缆产品推介给客户;其次,在中期项目招标过程中,积极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产品技术支持与产品标准支持,在协助客户完善招标技术文件内容的基础上,参与项目的投标并争取中标;最后,用高质量的产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支持为客户服务。
此外,公司不断强化“服务型营销”理念,在积极地为客户提供各种技术支持的基础上,尽可能地与客户建立起互惠互利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以确保整体营销工作的顺利开展。
4、客户基础优势
公司以优异的产品质量,良好的营销服务赢得了众多知名客户的信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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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应用于电力系统、电信系统、石化系统、工程建设等领域。公司专门成立三个营销事业部专注于电网、新能源、石化等行业以及重大海缆工程项目大客户的服务,与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及其下属的多个电力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业务联系,与中国大唐集团、山东鲁能集团、国电电力、中国电力投资集团等主要电力集团在海缆上进行长期的战略合作,同时也与华能新能源、长江新能源、中广核风电公司等其它大型发电集团在海缆上建立了业务联系;公司曾获中海油一级核心供应商证书,为中海油推荐供应商、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优秀供应商。公司海缆产品已经被印尼 PLT 公司用于 FPSO 与井口平台之间作为动力和信号连接的光电复合动力脐带缆项目、中国 CACT 作业者集团南海发现号 FPSO 同 HZ25-3/1 井口平台动态脐带缆项目、锦州 25-1 南油气田开发项目、舟山本岛-秀山-岱山输电线路工程、110kV 朱家尖—六横线路工程、汕头 110kV 苏南站至金牛站输电工程、福建莆田南日三期工程、南方电网国家 863 科技项目大型风电场柔性直流输电接入技术研究开发示范工程、舟山柔直项目(岱山-洋山)等重大工程使用;公司轨道交通用电线电缆多次中标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2009 年公司中高压交联电缆成功中标南昌昌北机场扩建工程。
5、生产和投标资质优势
电线电缆产品的主流目标市场是电力、石化、铁路、城建、机场等国家重点行业,客户对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耐用性要求高,通常以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电线电缆厂商不仅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还需要行业内权威机构的预鉴定试验、型式试验以及电力专用设备进网许可证、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站后工程等物资设备供应投标资质,参与国家电网高压电缆投标还必须具有性质和复杂程度类似的工程的供货经历和产品稳定可靠的运营业绩。比如目前电线电缆行业规模以上企业达到几千多家,但能够在电力系统国家电网具备投标资格并且长期稳定有业务发生的电线电缆企业只有几十家。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系统、电信系统、石化系统、工程设施等领域,取得了 DNV 认证、CE 认证等多项认证。公司产品质量好、在许多领域具有长期稳定的运行业绩,具有国家电网高压电缆投标资质、参与铁路和轨道交通用电缆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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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资质等,特别是 110kV 及以上海缆技术复杂、生产难度大,国内具有该产品生产能力和资质的企业很少,公司在该领域的市场竞争优势明显。
6、管理优势
(1)优秀的管理团队
以夏崇耀为首的创业和管理团队有着近 30 余年专业从事电线电缆行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的经验,对电线电缆行业发展趋势的理解非常深刻,能够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制定出适合公司长远发展的战略规划——逐步调整公司产品结构,以海缆和高压电力电缆作为公司的发展方向;能够对公司的生产、销售等进行合理决策并有效实施,其丰富的管理技能和营运经验将继续为本公司的未来发展提供重要的驱动力。
同时,公司在发展过程中注重引进不同的管理人才,逐渐形成一个业务精良、合作紧密的核心管理团队,其中大多数成员见证了公司快速发展的全过程,对公司有着很深的感情和忠诚度,保证了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同时,公司主要管理经营团队成员大多具有着创业者和股东的双重身份,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优势和潜能,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2)科学的管理制度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逐渐形成了一套有效的管理制度,并严格地运用在战略规划、销售管理、人才激励机制、企业文化建设等管理方面,以及技术研发、人员培养等具体事务上。公司在“自主创新、精益管理、优化资源、科学发展”经营理念指导下,从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营销创新三条主线出发构建公司决策运行体系,独创了包括科技创新团队、营销创新团队、竞争情报体系、应用研发体系和动态管理体系的“两个团队、三大体系”的“东方创新管理体系(OI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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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团队负责应用研发体系,营销创新团队负责动态管理体系。
三个体系通过 OIMS 秘书处进行连接,分工合作;竞争情报体系通过对外部市场关于行业、商业、经济方面的情报搜集、进行情报分析,提供情报服务;应用研发体系就获得情报进行课题设置、实验研制、完成行业交流、进行标准制定工作;动态管理体系对项目进行项目管理、市场推介、技术交流、产品销售工作。两大创新团队将外界竞争项目的状况、特性和最新动向,及国内外最新的技术动向和市场发展方向反馈给 OIMS 秘书处,秘书处汇同竞争情况报及课题报告上报 CEO,CEO结合公司自身的市场营销和应用研发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节点,组织两大创新团队关键成员对各个环节所产生的问题进行全面的交流、论证,并及时进行短期甚至是中长期的发展规划调整,在适应市场、满足市场、引导市场基础上达到技术创新的目的。
同时,公司按照“扁平化”的原则转化传统的组织构架,将研发、生产、销售三大中心重组整合,企业技术中心强调“自主创新”、生产制造中心强化“精益管理”、市场营销中心体现“优化资源”,三个中心由总经理直接领导,使高层领导和管理人员沟通更加紧密,工作视野更加宽广直观,容易把市场经营信息迅速传递给研发部门,研发部门做出快速响应,使企业变得更加灵活。
另外,公司生产中主要采用 5S 现场管理,轮岗及综合考核淘汰,根据技术难易、效率高低、质量优劣区分待遇的分级薪酬制度,不同部门不同级别内容各异的内部考核评定方法等。这种科学系统的管理方式显著提高了公司管理效率,提升了员工的工作热情及效率,加强了公司整体凝聚力,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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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坚实基础。
(3)良好的回款管理能力
公司根据客户的市场销售量情况、客户的销售价格、应收款的回收时间、产品销售的结构不同将长期的行业用户根据其应收款的情况分为 A、B、C、重点监控客户等几类,公司对销售人员负责的订单回款效率高的给予一定的激励。通过该措施公司的应收账款回款效果良好,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回款率平均达到 90%以上。具体回款情况如下: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含税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79,075.14 155,526.54 170,529.06 141,536.93
期初应收账款(万元) 42,191.64 39,283.28 32,943.91 22,777.09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万元) 43,907.90 42,191.64 39,283.28 32,943.91
回款率(%) 97.83 98.13 96.28 92.82
7、地域优势
受运输成本的限制,电线电缆的销售呈现出一定的区域性;另外,公司的主要产品海缆由于敷设在海底,一般希望尽可能制造的长一些,以减少接头对海缆性能的降低,单根最大长度可达几十公里,最大重量可达上千吨,所以整根海缆装运到敷设船的难度极大,必须借助专门起吊、运输设备和海缆上船装置直接将海缆装到敷设船上,生产厂家必须靠近大江或大海。
公司位于经济比较发达的华东地区,该地区是我国电线电缆行业产业集聚效应较高的地区之一。其电线电缆用量很大,公司与非本区域生产企业相比,具有运输成本低、服务及时、与目标客户能够保持长期合作的优势,可以在相互竞争中处于领先位置。
公司海缆生产基地紧邻深水港北仑港,产品可以直接通过海缆上船装置(见上图)装上敷设船,通过公司自身拥有的海缆专用码头和公司的专用海域直接下海,是生产大长度海缆必须的地理条件。如果海缆产品发生故障,公司可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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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人员省内 12 小时、省外 24 小时内到位,反应速度远快于国外生产厂家。
另外公司紧邻中国沿海最大的群岛、中国第一个海洋经济发展特区——舟山群岛新区,公司和舟山电力局已经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舟山地区的海缆绝大部分使用公司的产品,新区内岛屿经济的发展和海洋资源的开发都需要大量的海缆,为公司的海缆产品提供了潜在的巨大市场空间。
此外,公司通过收购江西东方和建立海工国际事业部(现为海洋装备事业部)等方式不断将销售区域向国内外其他地区拓展,公司将继续贯彻“立足华东、辐射全国、开拓国际市场”的营销战略,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区位优势。
(四)公司的竞争劣势
1、融资渠道单一、资金不足
电线电缆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研发及新项目都需要大量资金,目前公司融资渠道单一,主要以银行贷款等债权融资为主。近年来随着发展战略的调整,公司投入大量资金建设立塔和增加新的海缆生产线,推出新的海缆产品,资金不足已成为制约公司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长远来看,这种完全依靠自我积累和通过银行借款的发展方式,将限制公司的生产规模,制约公司的发展速度。
2、公司规模偏小、产能增长不足
近年来公司发展迅速,但由于受到资金瓶颈的限制,公司产能特别是海缆产能扩张速度较慢,存在生产能力不足的问题,有时为了保证重点客户的订单供应而不得不放弃部分客户的订单。随着 2012 年底海缆技改项目的投产,公司海缆产能不足的问题有所缓解,但仍然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产能不足限制了公司海缆业务规模的进一步发展壮大,同时也限制了公司尽快生产更高电压等级海缆、替代更多进口产品的意愿,限制了公司综合竞争力的快速提高。
(五)发行人在海缆领域的领先地位进一步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
1、公司的海缆发展策略
自 2005 年以来,公司基于国家海洋经济发展、新能源发展等战略的需要,适时制定了在业内走“差异化”发展道路,从“陆地”向“海洋”发展,以海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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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电力电缆作为公司产品结构调整的方向。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科技为先行,推进产品结构调整、升级。充分发挥人才、技术和装备的优势,大力发展高端产品,积极开发 500kV 及以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和高压交联电缆、±320kV 及以下直流海底电缆、水下生产系统脐带缆,海洋深水海缆(动态)、石油平台用电缆等海缆系列产品,培育海缆和高压电缆附件;积极开拓海缆敷设服务。
公司持续创新、夯实管理、做精做强海缆产品,坚持海缆专业化策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打造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海缆研发、生产和制造产业基地。
2、公司在海缆领域的优势
经过几年的投资和发展,公司逐步建成了国内较大的海缆生产基地,在海缆领域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优势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行业地位方面,目前公司已经是我国海缆领域的领先企业,报告期内,
公司的海缆市场平均占有率超过 38%,其中 110kV 及以上的海缆市场占有率平均达到 49.13%。另外,公司还是国内唯一一家生产并交付 220kV 海底电缆和脐带
缆的企业。
(2)技术方面,公司的海底电缆制造技术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其中大截
面、大长度、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和海缆软接头的设计生产技术处于世界先进水平。
率先生产并交付 110kV 海底电缆、单根无接头长度达到 17 公里的海底电缆、目前国内电压等级最高的 220kV 海底电缆、国内第一根动态脐带缆均为本公司产品。公司又开发了三芯 110kV、三芯 220kV、500kV 海底电缆产品、水下生产系统动态脐带缆、海底勘探复合脐带缆、±200kV 及以下柔性直流输电用电缆。目前公司的 110kV 海缆及软接头、220kV 海缆及软接头、三芯 35kV 海缆、三芯 220kV海缆、±160kV 和±200kV 直流海缆均已通过了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型式试验。公司联合上缆所等单位牵头制定了 10kV—110kV 交联聚乙烯绝缘大长度交流海底电缆及附件的国家标准。
(3)客户方面,公司拥有包括国家电网及下属单位、南方电网及下属单位、
中海油及其下属单位、中国石化及其下属单位等重量级客户,同时公司与国内主要发电集团进行了长期的战略合作,这些客户不但有效保障了公司的经营业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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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盈利水平,也奠定了公司的行业地位,极大地提高了公司的品牌和产品影响力。
(4)重大项目品牌经验方面,公司生产的海底电缆被广泛运用于多项大中
型重点工程,国内首根自主研发的 220kV 海底电缆(舟山本岛-秀山-岱山输电线路工程)、国内最长的海底电缆工程(110 千伏嵊泗泗礁输变电工程)、福建莆田市南日岛输变电工程(莆田市埭头石城码头跨海连接南日岛海底电缆工程)、广东电网公司 110kV 东简-硇洲光电复合海底电缆项目、110 千伏朱家尖至六横岛跨海输电线路工程、南方电网国家 863 科技项目大型风电场柔性直流输电接入技术研究开发示范工程等线路中均成功应用本公司的海底电缆,国内用户使用的首根国产脐带缆成功应用于中国CACT作业者集团南海发现号FPSO同HZ21A平台动态脐带缆项目,中、低压跨接脐带缆国内首次应用于中海油渤中 25-1 平台,公司在重大海缆工程项目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公司品牌得到了重大项目的认可。
公司在行业地位、客户、技术、品牌等方面具备独特的竞争优势,依托目前的行业领先地位,公司在未来的市场开拓中将占据极其有利的地位,同时,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夏崇耀、叶信红、阮武等已经具备近 30 年经营电线电缆行业经验,多年海缆设计、研发和生产经验,在生产、销售、采购等环节具备丰富的控制和管理经验,这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未来市场中的核心竞争力,保证公司盈利能力的稳定增长。
四、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为海缆、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等系列,每一系列根据牌号和规格的不同,又形成了不同的具体产品,其主要用途如下:
产品类别主要产品主要用途
海缆
中高压海底电缆、脐带缆及海缆附件
光电复合海底电缆主要用于大陆与海岛、海岛与海岛、大陆与海洋石油平台、石油平台与石油平台的电力及信号的传输。脐带缆主要用于深水油气勘查开发,例如海底与 DPP 之间的电力、信号、数据的传输和化学药剂、液体输送。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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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用于电力电缆、海底电缆的终端接头盒及电缆连接接头盒,如石油平台锚固装置适用于海洋石油平台、钻井等平台上海底电缆的悬挂、固定等
电力电缆
高中低压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35kV
及以下控制电缆等
高压电力电缆主要用于高电压等级大型水电站、变电所等大容量设施的引出线。中低压电力电缆适用于中低电压等级输配电线路作配送电能之用,用于电力、冶金、机械、建筑等行业,约 50%用于电力系统的配电网络,将电力从高压变电站送到城市和偏远地区
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
核电站用 1E 级K3 电缆、轨道交通用电线电缆、额定电压450/750V 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软电缆等
用于从电力系统的配电点把电能直接送到各种用电设备、器具的电源连接线路,其中各种工农业装配中的电气安装线和控制信号用电线电缆均属于这类产品。例如:核电站用 1E级 K3 电缆适用于核电站核岛厂房的动力配电、控制、检测仪表、补偿、通信的 1E 级 K3 类回路;轨道交通用电线电缆适用于地铁、地下商场、高层建筑、智能通讯大楼、电站等供电线路中要求阻燃的场合;额定电压 450/750V 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主要用于交流额定电压 450/750V 及以下动力装置及照明线路固定敷设用
通信电缆
数据通信用对称对绞超5类电缆、6 类电缆
用于传输电话、电报、电视、广播、传真、数据和其他电信信息的电缆,其中包括室内通信电缆、长途对称电缆和同轴(干线)通信电缆(光缆)
架空导线同心绞架空导线
此类产品用于长距离、大容量、大跨度输电线路用,是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
1、海缆
公司的海缆主要包括高中压海底电缆、脐带缆及海缆附件。公司近几年不断加大在海缆上的研发,海缆产品品种和规格不断丰富,产品电压等级和技术含量不断提高,生产并交付了国内单根无接头长度达 17 公里的 110kV 海缆、中国第一根自主生产的 220kV 海底电缆、国内第一根自主生产的动态脐带缆等。海缆已经成为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和专业化发展的主要方向。
(1)海底电缆
海底电缆(Undersea Cable)是用绝缘材料包裹的导线,敷设在海底及河流水下,用于电力和信号传输,包括海底电力电缆和海底通信电缆。海底电缆工程被世界各国公认为复杂困难的大型工程,从环境探测、海洋物理调查,以及电缆的设计、制造和安装,各项技术都很复杂;由于海底电缆敷设在环境复杂的水下,须在深水下使用高气压操作,因此海底电缆在机械强度和防腐性要求上都比较特殊,并要求单根无接头电缆长度尽量延长。目前的海底电缆有单芯和三芯两种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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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其结构图如下:
单芯光电复合海底电缆结构图


三芯光电复合海底电缆结构图
公司从德国、瑞士、意大利等地引进了当今世界最先进的交联海底电缆生产和检测设备,安装了国内最大的 7.0m 放线立式成缆机组加钢丝铠装生产线和收
线池,成功地解决了大长度交联电缆的工厂接头这一技术难点。相继成功开发了交联聚乙烯绝缘阻水型海底电缆和光电复合海底电缆等重要产品,其中光电复合海底电缆为国内首创,公司将海底电缆作为公司未来调整产品结构的发展方向。
公司是国内可以生产电压等级达到 220kV、截面达到 2,500mm2、单根无接头长度
达到 17 公里的光电复合海底电缆生产企业。
1、综合外披层 7、合金铅套
2、钢丝铠装 8、阻水导体
3、隔磁金属丝 9、导体屏蔽
4、光缆复合内垫层 10、绝缘
5、光缆 11、绝缘屏蔽
6、内护套 12、阻水带
1、阻水导体 8、PE 套
2、导体屏蔽 9、PP 填充
3、绝缘 10、涂胶布带
4、绝缘屏蔽 11、内衬层
5、半导体电阻水带 12、镀锌钢丝
6、合金铅套 13、外被层
7、防腐层 14、光缆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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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公司海底电缆的主要特点
A、导体为圆形多股绞合导体,符合国际线材标准 IEC60228-2004 及其补充条例。采用紧压结构,缩小了电缆外径及单线间的空隙,同时,在电缆导体层间绕包半导电阻水材料,有效地减缓了电缆的纵向进水。
B、导体屏蔽、绝缘、绝缘屏蔽采用三层共挤工艺(干法交联),并配有净化上料装置及测偏仪。传统的 CCV 生产线生产高电压等级交联电缆时,由于绝缘厚度大,电缆料由于自重很容易向下垂,这导致绝缘厚薄不均匀,形成类似于椭圆的结构,使得生产出来的交联电缆的同心度达不到标准要求。既降低了电缆的使用寿命,又影响了线路的运行安全。而公司的交联生产线,彻底克服了这一缺点。
它采用旋转上下履带牵引的方法,使得电缆在三层共挤过程中按一定的速度均匀旋转,电缆的旋转速度是计算机根据绝缘的标称厚度和牵引速度自动计算出来的,通过旋转履带牵引的方法,有效地避免了电缆料下垂的现象,从而保证了绝缘的同心度,高电压等级交联电缆绝缘的同心度均保证在 97%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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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在产品结构上,在采用 IEC60502 和 IEC60840 标准的基础上,金属屏蔽采用合金铅套,金属屏蔽内绕包半导电阻水带,提高了电缆在合金铅套和绝缘屏蔽之间的阻水性能,合金铅套外绕包了防腐层,提高了电缆在海水中的抗腐蚀能力。铠装钢丝内外均采用防腐耐磨的聚丙烯(PP)绳,并涂敷改性沥青,防腐效果更好。
D、电缆料的选择上,公司选用的北欧化工生产的超净、超光滑绝缘料,该电缆料性能优异,其中热延伸性能:负载下最大伸长率≤120%(国标规定为175%),冷却后永久伸长率≤10%(国标规定为 15%),确保了电缆在短路时绝缘不会受到高温的影响。同时公司通过选用超净、超光滑的屏蔽及绝缘料,并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控制投料间、主机房的净化来保证电缆中绝缘、内外屏蔽的微孔、杂质及界面微孔与突起的大小与多少,产品的绝缘耐压和局部放电均高于国家标准,提高了海缆运行质量和使用寿命。
E、压铅工序采用精确的铅套测厚仪进行连续监控,确保了铅层的均匀性。
F、成品收线水池可进行浸水耐压试验,并可通过上船装置(海缆上船自动输送装置及专用码头)直接装船,运到敷设地点。
②公司海底电缆的关键工艺及其性能的改善
A、自主研发立式成缆原理,解决了大长度海缆的成缆难题
公司自主研发的能同时进行三根电缆与三根光缆复合成缆的托盘式立式成缆设备,获得了国家发明专利。该设备实现了放线张力的自动控制和成缆退扭的一致性,保证了成缆时电缆圆整度,消除了成缆绞合后在线芯上所产生的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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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了海缆的机械性能和电气性能的稳定性;该设备的研发成功提高了海缆的生产能力,同时成缆机的最大成缆单线直径达到了Φ130 mm,最大的成缆后直径达Φ300mm,能完全满足单芯及三芯光电复合交联海底电缆的生产。
该设备设计时不仅考虑了装备的生产能力,同时也考虑了装备的组合性和连续性,把立式成缆机与钢丝铠装机及 PP 绳绕包和防腐层涂敷装置等设计在一条生产线上,使得该设备在海缆绞合成缆的同时,还可以同时完成海缆的钢丝铠装、PP 绳绕包及沥青涂覆等工序的生产,实现了各工序的同时连续性流水线生产,大幅提高了生产效率,简化了设备配置,降低了生产成本、缩短了产品的生产周期。
设计的 130 盘钢丝铠装机具有钢丝的退扭和不退扭二种功能,即实现单层 130根圆钢丝或扁钢丝铠装(海缆最大外径 300 mm),又能实现内层根数 60 根圆钢丝或扁钢丝和外层根数 70 根圆钢丝或扁钢丝的多层同时铠装。创新的钢丝预扭设计,可根据不同外径和不同节距进行钢丝预扭调节来实现对钢丝内应力的消除,防止了海缆铠装层起灯笼壳现象的发生,提高了钢丝铠装质量的稳定性。
同时为了确保该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协调性和同步性,对电控系统进行了优化,采用了工业现场总线控制,使用了进口欧陆驱动器和西门子可编程控制器,实现了全机高精度数字控制,降低了控制误差,实现了一键操作、同步控制的目标。
B、自主研发的软接头核心技术及制造方法,使有接头电缆制造长度突破 30
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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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长度是海缆的基本要求之一,如果制造设备的限制使得单根海缆长度满足不了工程的需要,而软接头技术可以保证在接头处海缆的各项性能与正常海缆的性能基本一致,可在制造厂内用软接头将电缆连接到所需要的长度;大长度海缆在运输、敷设和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是难免的,因此软接头又是修复海缆故障的重要手段,软接头技术某种程度上可以代表一个企业的海缆生产技术的先进性。公司十分重视海缆软接头的设计、研发和制造,在软接头的关键工艺上都有重要的自主研发成果。
软接头工艺结构示意图如下:
公司在电缆接头导体的连接上采用铜导线焊接工艺,该工艺能够保证接头的电阻性能要求,并能保证分层对接钎焊导线接头的抗拉强度不小于其本体的85%。
在电缆接头专用交联绝缘料注塑机的研制上,公司采用专门针对接头工艺需要,特殊设计制造了交联聚乙烯料挤塑机。该挤塑机是本公司与某电工机械厂联手,专门针对挤制交联聚乙烯软接头设计制造的,该挤塑机具有不锈钢密闭式加料系统,更换料快,不断料,不滞料,螺杆拆卸清洁方便,挤塑机头与挤塑成型模具联接方便,挤塑机温度稳定,调控方便等特点。同时公司与相关厂家联合研制开发了 35~220kV 系列超高压交联聚乙烯电力电缆工厂软接头注塑特种模具,该模具可以根据需要生产 35~220kV 的任一电压等级的软接头。
公司交联聚乙烯绝缘层的硫化采用快装式高压氮气高温硫化筒,高压氮气压力 1.6Mpa、温度 200℃,可以保证注塑恢复的交联聚乙烯电缆料在高温、高压力
氛围中,其组织内部不再存有≥0.015mm 的结构性气孔。从而保证了工厂软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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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优秀的电性能,在检测设备灵敏度不大于 5pC 时,无可检出局部放电。
公司在交联软接头制作工序中,随时采用弱 X光测偏摄像仪,对每一根中间接头工序过程进行必要的测控摄像,保证海缆偏心度达到国家标准。
C、实现了大长度海缆内外屏蔽及绝缘无缺陷挤制
海底电缆是一种技术含量高、生产工艺复杂的电缆,长度一般在数公里,需要长时间连续生产才能保证电缆的性能一致。长期以来,交联海底电缆生产线的开机时间一直都是制约交联海底电缆生产长度的瓶颈,由于交联聚乙烯在长时间高温高压下会产生部分老胶,影响交联电缆的产品质量,一般在开机 2~3天就会产生老胶,这些老胶通过过滤网时被挡在机筒的出料口,时间一长由于过滤网被堵,造成机筒压力上升,出料量下降,生产速度降低,无法生产;或者由于老胶在过滤网上积累造成过滤网损坏,老胶进入电缆内部影响产品质量。一般电缆厂家都用控制生产时间来防止老胶的产生,目前国内生产 220 kV 交联电缆时间一般都控制在一周以内,每隔一周就要停机对机筒螺杆及机头进行一次清洗,按目前引进的交联机组(150 主机)计算,生产速度约为 7公里/周,这样就制约了高压交联电缆的生产长度。为克服这一交联电缆的生产瓶颈,公司与德国TROESTER 公司进行了多次的技术交流和探讨,分析研究了老胶产生的原因,从以下几方面提出了降低老胶产生、提高开机时间的方法和措施:
Ⅰ、在降低加热温度的情况下加大出胶量,把交联主机的螺杆直径增加了三分之一。交联聚乙烯的熔融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即机筒的加温和交联聚乙烯在机筒内被螺杆剪切、压缩、混炼所产生的压力,如果增加交联聚乙烯在机筒内的压力,适当降低机筒外的加热温度,同样能够达到熔融效果,相反由于机筒加热温度的降低使老胶的产生速度大大下降,从而不仅提高了生产速度,同时也提高了交联机组的开机时间。
Ⅱ、减少交联聚乙烯材料在加料过程中粉末的产生。由于塑料颗粒在加入到机筒过程中颗粒与颗粒之间会产生相互摩擦,而产生粉末,虽然粉末与颗粒的成份是一模一样,但在进入机筒后它会比颗粒先进行交联,从而产生老胶,为此公司从材料的加入开始控制,减少材料颗粒与颗粒之间的摩擦。缩短加料时间,减少粉末的产生,从而减少了老胶的产生机率,提高了交联机组的开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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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措施可以使连续开机时间提高一倍以上、生产速度增加 40%。同时通过对三层共挤交联生产线等关键装备的开发和完善,严格的控制工艺和国际先进的微缺陷在线检测技术,确保了长时间挤出不发生老胶,保证了生产过程的长期稳定,把光电复合海底电缆的局部放电控制在零放电。突破了高电压等级交联电缆不能生产大长度的技术瓶颈,使公司生产的高电压等级光电复合交联海底电缆的生产长度大大提高,满足了生产大长高电压等级光电复合交联海底电缆的要求。
D、实现了大长度海缆无缺陷压铅和无缺陷护套连续挤制
海缆的金属套采用合金铅,大长度海缆无缺陷压铅和无缺陷护套连续挤制,不但要保证大长度压铅和 PE 套挤制无缺陷,还要控制金属套松紧适度,既要保证良好的阻水效果,又要保证在运行温度下不因绝缘膨胀而引起金属套胀裂。由于海缆的这一特殊性,对压铅工序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实现大长度海缆无缺陷压铅和无缺陷护套连续挤制,成为仅次于交联生产的又一关键技术。
为了适应大长度高等级海缆的开发生产需要,确保压铅工序的连续无缺陷生产,公司首先对压铅机进行了改造,开发了适应于大长度大直径海缆压铅需要的新型压铅机头。改装了机头的冷却系统,使交联线芯在慢速通过机头时能够确保线芯不被高温所烫伤,达到了大直径海缆的无缺陷压铅生产。
其次,为了及时控制压铅过程中铅护套的均匀性,公司与瑞士仲巴赫公司共同合作开发了国内首台铅护套在线测偏仪,对生产过程中的铅护套进行在线检测,操作人员随时了解铅护套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情况,并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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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了大长度和无缺陷压铅。
最后,公司对 200 型护套生产线进行了改装,把压铅工序和塑料护套工序进行整合,使压铅生产完成后的电缆直接进入 200 型护套生产线进行塑料护套生产线,实现了二道工序的流水化生产,即保证产品质量又提高了生产效率,同时也实现了大长度海缆无缺陷压铅和无缺陷护套连续挤制。
E、实现了光纤通讯复合单元结构研究
由于海底电缆造价高、工程敷设难度大,采用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可以节约大量能源和原材料;线路只需敷设一次,施工量小,协调工作方便,通道占用小、节省线路资源;可以同时解决电力与信号传输问题、节省电力投资、降低停电影响、缩短施工期、大幅减少工程造价、减少非常复杂的安装敷设时间和费用。如1987 年 1 月 8 日由上海基础工程公司敷设成功的日本日立公司生产的上海崇明到江苏青龙港 3×110kV 三芯统包充油海底电缆,全长 2,607m,直径 134mm,仅用两天就敷设入海底,一次登滩成功。若采用三根单芯电缆外加一根备用电缆和一根光缆逐渐敷入海底,则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才能全部完成敷设工作,而且会占用几倍的海底通路资源。
由于光电复合海底电缆集光纤通讯与电力传输两项功能于一体,是世界公认的一项困难、复杂的高科技产品,需要解决高等级高分子材料研究开发,大长度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工艺技术与装备研究、光电复合海底电缆软接头工艺技术研发、海缆敷设与安全营运研究等技术难题。
公司已经成功利用光信号和电磁信号在同一区域互不干扰的特点,在光电复合海缆设计过程中,利用绞合的空隙,填充材料设计成光缆母槽,固定和保护了在运动过程中光缆与电缆的挤压,既可以利用光电复合缆外层的钢丝保护光缆,又在保证正常通信及信号控制的同时,实现了光缆的位置固定和保护;还可以利用光缆完成对光电复合海缆的运行提供在线温度监控、事故故障点定位等功能。
公司在远程供电系统中可以通过短路保护动作时间设置,在 0.1 秒内切除故障电
路,可以解决电力电缆短路产生的瞬间高温对光纤性能的影响问题;采用高性能,低损耗专用光纤和不锈钢松套管+高密度 PE 护套结构,大大提高了光缆的阻水性能,降低了光纤的传输损耗,解决了复合光缆电力线中的工作电流对光纤通信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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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的影响问题,使光缆的各项性能均符合相应通讯光缆的标准。
另外,公司通过导体紧压系数和阻水结构设计、铅套厚度设计、防腐工艺设计、缆芯间光缆固定保护技术、外钢丝防腐和铠装技术等实现了三芯光电复合海缆的结构和工艺设计,实现了电能和光信号同时在一根电缆的内部传输。
目前公司的光电复合海缆已经在许多工程上得到广泛应用,大大减少了电缆多次敷设造成的敷设成本和敷设风险,也为国家节约海洋资源作出了贡献。
③与国外先进技术指标对比
由于海底电缆工程被世界各国公认为最复杂困难的大型工程,海缆技术要求高,因而海缆的制造厂家在世界上为数不多,只有法国耐克森、意大利普睿司曼、ABB 公司、日本藤仓等几家公司代表了目前海缆行业的最高水平。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和设备投入,不断完善、加强服务和配套能力,逐渐缩短了与国外领先企业的差距,220kV 光电复合海底电缆打破了国外的垄断,部分产品替代了国外的进口,基本上达到甚至超过了国际水准。
公司与国外先进技术指标对照表
项目国际标准规定国外产品东方电缆备注
耐压 318 kV/30 min 不击穿通过通过
局放 190 kV 下设备灵敏度≤5 pC 下,无可检测出局放通过通过
绝缘偏心度≤8.0 ≤5.0 ≤2.3
光电复合无要求采用捆绑式复合于铠装内衬层中
复合于内衬层可以更好保护光纤,同时测温也更准确
防蚀层无要求有有
预警保护无要求无有
测温控制无要求有有
无接头长度无要求 10km 17km
软接头无要求制作周期较长制作周期短
(2)脐带缆
脐带缆即水下生产系统脐带缆(Umbilical),是电单元(动力缆或信号缆)、光单元(单模或多模光缆)、液压或化学药剂管单元(钢管或软管)的组合;此外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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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可以起到绝缘和保护作用的聚合物护套、可以填充空白位置和固定其它管线位置的填充物、可以增加轴向刚度和强度能力的碳棒或铠装钢线;因其通过一条缆即可提供设备的大部分需求,包括电力输送、信号传输、液压控制或化学药剂输送中的一项或多项功能,作用似人类的脐带,所以被形象的称为脐带缆。
脐带缆主要作用是连接上部模块与水下生产设施,可以为水下生产系统提供电能、为水下生产系统控制提供液压通道、提供油气田开发所需化学药剂管线、传递上部模块的控制信号及水下生产系统传感器数据。
脐带缆横截面示意图 脐带缆应用
脐带缆在海洋工程中的应用也发展了近 50 年,上世纪 60 年代是直接液压控制,这时的脐带缆全部由管道组成,横截面较大。70 年代后,水下生产系统开始使用电液复合式,这时的脐带缆不仅有管道组成,还包括电缆和光纤等。目前脐带缆已经被成功的应用到浅水、深水和超深水领域,可以达到传输通信、电信号以及液体注入等功能的同时实现,为水下开发和生产提供了技术支持。同时,由于敷设和在位过程中会受到环境荷载和功能荷载的作用,甚至一些意外的荷载,需要保证脐带缆力学性能的要求。但是截止到现在,国内除本公司外还没有其他企业能够生产脐带缆产品,基本上都依靠进口。
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已经形成了包括钢管脐带缆、软管脐带缆、动态动力/光电复合脐带缆以及其他客户定制脐带缆等多种脐带缆产品系列,涵盖了海洋石油和天然气工业、海洋地球物理和地震勘探、国防军事等多个应用领域。并在分析设计、生产制造、试验测试等几个方面形成了自身的特色,主要体现为:
①公司拥有了一流的脐带缆分析设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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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专业研发设计团队,拥有专业有限元分析软件和水动力分析软件对脐带缆及其附件进行分析和优化设计。公司自主研发了一套严谨科学的脐带缆分析设计流程(见下图)。
②公司拥有专业的脐带缆生产设备
脐带缆一般单元众多,且需对各单元进行在线力学监控,防止生产过程中受损,一般的成缆设备难以满足要求,因此公司根据脐带缆生产的特点,配置了一套包括大型立式成缆机(下图左)、铠装钢丝机、连续挤出装备及在线监测系统等在内的高自动化专用设备。这些都为客户提供优质可靠的产品提供了保证。
具有牵引力监控自动调整功能的大型多层次成缆设备能实现 30 个以上单元一次性同时成缆,并对成缆单元放线张力及总成缆张力进行实时监控,并自动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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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各单元放线角度,有效保证软管/不锈钢管单元成缆时的形变控制。新立式成缆机高度达 33 多米,有效减小了成缆时的弯曲变形,满足多单元一次性成缆的需要;运用立式转盘结构,拓展了原卧式成缆机设备放置的空间,提高了脐带缆的规格。
具有预张力可控和预扭功能的铠装机,有效解决因脐带缆生产过程中铠装排列和预张力不均而引起的钢丝受载时应力分布不均问题。同时可使静态与动态双重功能的保护结构应用在公司的产品中。
智能的输送系统和深水码头,有效解决了超距离的脐带缆成品的装运及运输问题,避免脐带缆在运送过程中的二次损伤。
③公司拥有全套脐带缆测试解决方案和设备
公司拥有全套脐带缆测试解决方案和设备,依据 ISO13628-5 进行严格测试,与挪威 MARINTEK、大连理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机构院校开展广泛交流,进行脐带缆单元及系统全面测试验证工作,例如电性能试验、光缆及软管和钢管等单元测试以及拉伸测试、弯曲刚度测试、横向抗压测试、疲劳试验等机械性能试验。脐带缆的组成单元复杂多样,其测试过程和项目也颇为复杂,公司依据标准要求,形成系统性的测试流程,从电、光和管等单元到最终的成品都需要经过严格的测试。
④公司脐带缆产品业绩
公司依托于国家 863 计划的子课题“水下生产系统脐带缆的制造工艺技术及试制”,通过对脐带缆的材料及生产工艺技术深入研究,掌握了脐带缆多单元、多层次成缆技术以及脐带缆制造过程中各单元形变控制技术,在脐带缆这个科技含量高、技术难度大的项目上取得了重大突破,创造了多项国内第一,主要有:
A、第一个研制出可应用于南海 1,500 米水深的钢管脐带缆的企业
成功突破了海洋深水水下生产系统脐带缆国产化关键技术,初步具备海洋深水水下生产系统脐带缆设计、制造和测试能力,开发了脐带缆设计分析的软件,研制了一条适合南海环境条件、水深 1,500 米水下生产系统钢管脐带缆,建立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水下生产系统脐带缆设计、制造及测试技术和方法,全面带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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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促进国内相关学科及行业的技术提升和发展,为我国南海油气资源勘探和开发提供技术储备与支持。
B、第一个自主研发设计生产水下动态脐带缆的企业
2011 年 5 月,公司为中国 CACT 作业者集团设计、制造并交付了一条 3km 长、
8.7/15kV 3×185mm2用于连接南海发现号 FPSO 和 HZ25-3/1 井口平台的动态脐带
缆。动态脐带缆的动态部分采取Lazy-S线性敷设,并平行于连接进口平台和FPSO的生产柔性立管。柔性立管和脐带缆同时通过一个用锚链连接于海底的中水浮筒。整个脐带缆系统同时包括位于 FPSO 旋转塔锚固处的防弯器和用于动态脐带缆动态部分海底固定的夹具。动态脐带缆的静态端通过 J 型管固定与进口平台上。公司同时提供了全套的系统分析及测试报告,并在敷设阶段提供了专业的技术支持。
公司的动态脐带缆终端安装现场 公司的脐带缆产品
C、第一个自主研发设计生产动态脐带缆并出口的企业
2010 年 9 月,公司为印尼 BLT 公司设计、制造并交付一根用于 FPSO 和进口平台之间作为动力和信号连接的光电复合动态脐带缆。脐带缆规格为 3×(3
Core-1 AWG)+ 1×(4 Core -500MCM)+1×24FO。设计抗拉强度为 40 吨,使用寿命为 25 年。
D、首家自主研发设计生产动态跨接脐带缆的企业
2012 年 8 月,公司为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设计、制造并交付 4 根用于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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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S 油田永久复产项目的中、低压动态跨接脐带缆。脐带缆规格为 DHYJTF41-26/35kV 3/C 535MCM。
2、电力电缆
电力电缆是发电及供电系统中用于传送和分配电能的线材,产品主要用于发、配、输、变、供电线路中的强电电能传输,通过的电流大(几十安至几千安)、电压高。电力电缆主要的结构部件为:金属导体、绝缘层和护套层。导体以铜导体为主,也有少量为铝导体。按照适用电压等级的不同,一般将电力电缆分为低压、中压、高压电力电缆,各电压等级电力电缆产品的应用领域分别为:
电力电缆名称电压等级应用领域
低压电力电缆 3kV 及以下用于电力、冶金、机械、建筑等行业
中压电力电缆 6~35kV
约 50%用于电力系统的输配电传输网络,将电力从高压变电站送到城市和偏远地区;其余用于建筑、机械、冶金、化工以及石化企业等
高压电力电缆 66 kV及以上绝大部分应用于城市电能传输和高压配电网络;部分用于大型企业内部供电,如大型钢铁、石化企业等
公司电力电缆产品涵盖各种电压等级,以高压电力电缆为重点和公司产品结构调整的方向,公司生产的 110kV 电力电缆严格遵循 Q/DFL027-2006《额定电压110kV 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及其附件》标准,该标准高于国家标准GB/T11017-2002 的要求,产品适用于工频额定电压 64/110kV 及以下输配电线路配送电能之用。
公司的高压电力电缆和公司的海缆共用一条从德国TROSTER公司进口的CCV全干式生产线,该设备可以有效地避免电缆料下垂的现象,保证了绝缘的同心度;同时引进了净化加料系统、导体预热装置、应力释放装置、铝纵包设备以及瑞士哈佛莱公司的局放设备、德国西科拉公司 X-RAY 8000 交联偏心及壁厚测量仪器等检测设备,可以从性能和质量上保证公司产品的先进性。另外各种高品质屏蔽料、绝缘料的使用,可以降低电缆的损耗、提高电缆的性能和使用寿命。
经过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实际检测,公司的 110kV 电力电缆绝缘的偏心度为 2.26%,优于企标 8%、国标 12%的要求,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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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
(1)核电站用电缆
核电站用电缆是实现核电设备供电、信号测量、控制、连锁及各种通讯系统的功能实现的各种电缆,主要分布于核反应堆厂房、核辅助厂房、气轮机厂房,大多数电缆都汇集在核辅助厂房主控制室内的控制配线架 CDF 上。
核电站用电缆应可通过电缆管和地下管道直接埋地,也可通过电缆托盘、电缆管和布线管道等架空安装,而且需要一些特殊性能:使用寿命至少达到 40 年;在高温环境和自身发热的情况下,电缆应能保持运行条件要求的绝缘性能,动力电缆和控制电缆的最小连续绝缘运行温度为 90℃;应能在 100%的相对湿度环境中正常工作;应具有阻燃性;在化学环境(如油、臭氧、酸碱等腐蚀剂)中的电缆应保持所要求的绝缘性能;承受总的累计辐射剂量后,电缆应仍保持电气性能不变等。
核电站用 1E 级电缆按核电站电气系统设备的安全类别可分为 K1、K2、K3,
其中 K1、K2 安装在核反应堆安全壳内,而 K3 安装在核反应堆安全壳外。公司生
产的是 K3 类的核电站用电缆,在正常情况及地震荷载下均能执行其规定功能。
产品类别包括中压电力电缆、低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仪表电缆及核电站用通信电缆、电话电缆、射频电缆和数据电缆等八大系列,采用双层绝缘挤出工艺,从专业机头厂家购进同心双层挤出机头,严格工艺控制,按照材料厂家提供的工艺参数挤出,挤出同心度较高,表面质量良好,均通过了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合格检验。
(2)轨道交通用电线电缆
公司是国内较早研制轨道交通用电线电缆的企业之一,由于国内尚没有XLPE 绝缘无卤低烟 A类阻燃电力电缆的标准,公司根据轨道交通用电线电缆实际使用中需要满足阻燃耐火性能、耐热性能的特点,参照 GB12706-1991(额定电压 35kV 及以下铜芯、铝芯塑料绝缘电力电缆)、GB12666.5-1990(电线电缆
成束燃烧试验方法)、GB/T17650.2-1998(用测量 pH 值和电导率来测定气体的
酸度),编制了额定电压 35kV 及以下低烟无卤环保型地铁用阻燃电力电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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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规定了电缆阻燃性能应符合 GB12666.5 中规定的 A 类燃烧试验水平,同
时也规定了电缆外护套的机械物理性能应符合 GB/T19666 附录 B的规定。
公司采用电缆护套下添加隔氧层的方式,使得大截面电缆的烟密度符合标准;通过成缆外绕包阻水带和挤包致密的阻水层,达到阻水的效果。公司的低烟无卤环保型地铁电缆的护套的伸长率、抗拉强度、拉伸强度变化率、护套抗开裂性、护套毒性指数等性能指标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在北京市多条地铁线路中,公司的轨道交通用电线电缆产品多次中标,累计交货达到 1,134.05km,
客户反映良好。并获得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颁发的“奥运会、残奥会期间为北京地铁技术支持工作做出贡献”奖。
4、通信电缆
通信电缆是用于传输电话、电报、电视、广播、传真、数据和其他电信信息的电缆,由一对以上相互绝缘的导线绞合而成。通信电缆与架空明线相比,具有通信容量大、传输稳定性高、保密性好、少受自然条件和外部干扰影响等优点,包括室内通信电缆、长途对称电缆和同轴(干线)通信电缆(光缆)。
公司的通信电缆主要有数据通信用对称对绞超 5 类电缆、数据通信用对称对绞 6 类电缆、数据通信用对称对绞 7 类电缆、HYA 实心绝缘非填充市话通信电缆等,均采用标准阻燃聚氯乙烯或环保要求无卤电缆结构、符合 UL 认证要求,并取得了泰尔认证中心的《产品认证证书》,具体如下:
证书编号颁发时间有效期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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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4631367R2M 2010年12月14日2013年12月13日ZA-RV 通信电源用阻燃软电缆
近几年,随着通信电缆领域“光进铜退”的发展,以及公司产品结构向海缆和高压电力电缆调整,公司的通信电缆占比逐渐下降。
5、架空导线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的架空导线主要依据 GB/T1179-1999 标准生产的同心绞架空导线,主要用于架空电力输配电线路。
由于公司主要以海缆和高压电力电缆作为未来的产品结构调整和发展的方向,2009 年 12 月公司将生产该类产品的东方导线转让出去,目前该类产品占公司产品的比重非常小。
(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1、海缆生产工艺流程
(1)光电复合海底电缆生产工艺流程
(2)脐带缆生产工艺流程
拉丝
内垫层
内衬层内护层金属护套退火绝缘绞线
铠装成缆海缆成品外被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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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力电缆生产工艺流程
(1)高压电力电缆生产工艺流程
(2)中低压电力电缆生产工艺流程
拉丝成缆电缆成品护套退火绝缘绞线
内护套铠装
拉丝内衬层外护层金属护套退火绝缘绞线
电缆成品内护套挤成缆拉丝
成缆外护套挤退火
绝缘挤绞线
半制品检电单元
工艺流程原材料检护套挤不锈钢管单元工艺流程原材料检护套挤光单元
工艺流程
钢丝铠装外护套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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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生产工艺流程
4、通信电缆生产工艺流程
5、架空导线生产工艺流程
(三)主要业务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订单式生产方式,销售是公司生产经营的中心环节,采购、生产围绕销售展开。
1、采购模式
(1)与主要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公司通过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大创铜线有限公司、陶式化学、北欧化工等主要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保证了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的品质、定价的灵活性和供货的及时性。
(2)建立主要原材料的分类采购机制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的价格市场波动性较大,为降低原材料占用流动资金量和价格风险,公司建立了主要原材料的分类采购机制,将具体采购分解为库存采购、订单采购(即正常采购)两种,其中库存采购采用现货形式,订单采购采用拉丝成品检验绞线
拉丝成缆成品检测纵包护套退火对绞绝缘
包装入库拉丝成缆电缆成品护套退火绝缘
内护套铠装
屏蔽
束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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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货或期货方式。具体操作为:库存采购是根据不同的经济形势及企业自身情况,将库存采购分为高、中、低三档库存,由公司事先确定并及时调整,报总经理批准;订单采购是根据公司的“原材料采购决策支持系统”提供的信息,由物资采购部负责具体采购,并以确保采购价等于或低于销售确定的主要原材料价格水平为采购依据,并报总经理批准。
(3)具体的原材料采购
公司生产所需要的主要原材料为铜、铝,以及交联绝缘料、屏蔽料及护套料等辅助材料和水电等能源动力。
①铜、铝的采购
公司的订单分为即期订单和远期订单。
A、即期订单
对于即期订单,公司采用直接在现货市场买入相应的铜,以锁定毛利率,铜价的确定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a、期货点价方式:公司在某一日某一时点,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当月铜的期货价,加上加工费,作为铜的现货价格,并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交货;b、上海有色金属网定价方式:公司在某一日,根据当天的上海有色金属网的报价,加减升贴水,加加工费,作为铜的现货价格;c、直接根据供应商当日报价,进行比较后采购。
B 、远期订单
对于远期订单,公司采用“锁铜策略”规避由于铜价大幅变动带来的风险,主要有两种方式:
a、远期合约
公司以相应的价格和数量与供应商签订远期合约,在合约到期月交货,该合约到期月与销售订单交货月一致。
b、期货套保
根据销售订单数量,公司先在期货市场买入相同数量的铜,到这个订单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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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时,公司在现货市场买入相应的铜,同时对期货市场已经持有的相同数量的铜进行平仓。
为了培养期货套保方面的专业人才,公司于 2008 年 2 月 17 日在光大期货开通了期货账户(2011 年 9 月 13 日换到国泰君安期货),进行了一定的期货操作并尝试通过期货套期保值来规避原材料风险。
I、套期保值业务的流程

II、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于 2005 年 12 月 28 日通过了《宁波东方电缆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操作管理制度》,寻求利用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来锁定原材料铜的成本。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在进场开始辅导后,规范公司的内控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和《套期保值管理细则》,细化了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流程和规范,严格控制期货套保风险。
III、套期保值仓单数量的确定方法
营销管理中心是公司销售合同(订单)的接收及整理部门,公司业务人员要将销售合同报营销管理中心,由营销管理中心商务成本部核定原材料计价方法以及交货时间、数量后形成《套期保值申请表》上报给营销管理中心主任审批。
《套期保值申请表》应包含客户名称、销售的产品、销售价格(铜、铝的报价)、销售数量、具体的交货时间、规格型号以附件方式附后。
投(招)标通知书招投标负责人
铜(或铝)用量测算员
计算当日铜(或铝)消耗量
买入登记
锁定风险
日常订单
生产任务通知单日常订单负责人现货铜采购现铜采购负责人卖出等量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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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套期保值开仓、平仓的决策依据
i、开仓
营销管理中心负责需套期保值的销售合同、大型投标文件的收集整理,填写《套期保值申请表》,由物资采购部经理根据《套期保值申请表》提出进行期货套保或购买现货套保意见,提交公司套期保值工作小组批准后执行。
物资采购部经理根据《套期保值申请表》决定进行期货套保的,向套期保值交易人员下达交易指令。交易人员在接到指令后进行期货开仓,开仓后 24 小时内将交易记录并同《套期保值申请表》整理交物资采购部经理签字后分别交内审部、营销管理中心、计划财务部、生产技术中心存档。
ii、平仓
营销管理中心负责对已进行套期保值的销售合同(订单)与进行信息沟通和跟踪,并根据套期保值合同对应的排产计划,测算出计划中所需原材料(铜、铝)的数量填写《平仓申请表》,提交公司套期保值工作小组批准后,交物资采购部向期货操作员下达平仓指令。期货操作员在接到指令后应立即平仓。
营销管理中心必须协同生产技术中心跟踪已套期保值合同或订单的生产、销售数量是否与预测订单是否一致,开票价格是否符合锁定价格。对客户没有完全执行的部分,填写《平仓申请表》,提交公司套期保值工作小组批准,交物资采购部经理向期货操作员下达平仓指令。
平仓指令完成后,期货操作员应将《套期保值申请表》、《平仓申请表》、现货购买情况统计以及期货公司提供的帐单在平仓后 2 个工作日内一并报送给计划财务部、营销管理中心,以便做好套期保值合同的结算。
V、各期套期保值仓单的实际数量及涉及金额、占各期现货采购数量的比例、套期保值产生的损益、是否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等情况
由于公司在期货套保方面人才的短缺,公司自开展期货业务以来,只在 2008年-2010 年尝试进行了 30 多次期货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年份时间品种交割期手数开/平成交额手续费平仓盈亏
2008年
1 月铜 4 月 40 开 11,800,000.00 3,540.00
2 月铜 5 月 20 开 6,420,000.00 1,9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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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 20 平 6,672,500.00 2,001.76 252,500.00
3 月铜 6 月 20 开 6,435,000.00 1,930.53
4 月
铜 4 月 40 平 12,782,000.00 3,834.61 982,000.00
铜 6 月 20 平 6,430,000.00 1,929.00 -5,000.00
铜 7 月 170 开 54,474,500.00 16,342.45 铜 10 平 3,174,000.00 952.20 -23,500.00
5 月铜 7 月 40 平 12,276,000.00 3,682.80 -511,500.00
6 月铜 7 月 80 平 24,744,000.00 7,423.23 -918,500.00
7 月铜 7 月 40 平 12,737,500.00 3,821.26 -89,500.00铜 9 月 20 开 6,316,000.00 1,894.80
9 月铜 9 月 20 平 5,923,500.00 1,777.06 -392,500.00
11 月铜 2009年 2 月 4 开 553,800.00 166.14
12 月铜 2009年 2 月 4 平 536,400.00 160.92 17,400.00
小计 - 51,382.76 -688,600.00
年份时间品种交割期手数开平成交额手续费平仓盈亏
2009年
1 月铜 4 月 2 开 266,700.00 80.01 2 平 270,200.00 81.06 3,500.00
2 月铜 5 月
13 开 1,765,000.00 529.50
13 平 1,769,700.00 530.91 4,700.00
3 月铜5 月 3 平 435,750.00 3 开 435,750.00 130.73
6 月
11 平 1,779,700.00 533.91 -173,950.00
2 平 328,500.00
13 开 1,934,250.00 580.28
4 月铜 9 月 6 平 1,050,000.00 315.01 54,000.00 6 开 1,104,000.00 331.20
5 月铜 9 月 2 开 355,300.00 106.59 2 平 361,000.00 108.30 5,700.00
小计 3,327.50 -106,050.00
年份时间品种交割期手数开平成交额手续费平仓盈亏
2010年
6 月铜 8 月 40 开 10,270,000.00 3,081.03 40 平 10,380,000.00 3,114.00 110,000.00
7 月铜 10 月 50 开 13,002,500.00 3,900.75 50 平 13,243,450.00 3,973.04 240,9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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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铝 2011年 1 月 40 开 3,297,000.00 400.00
11 月铝 2011年 2 月 40 开 3,437,000.00 400.00
12 月铝2011年 1 月 40 平 3,234,000.00 400.00 -63,000.00
2011年 2 月 40 平 3,274,000.00 400.00 -163,000.00
小计 15,668.82 124,950.00
2008-2010 年,公司期货市场铜和铝的期货合约的交易情况与公司当期铜和铝的总采购额相比都较低,而且公司期货交易产生的损益计入投资收益。
针对公司期货交易的不规范行为,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在进场开始辅导后,根据会计准则对此进行规范,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进行期货交易,因此不存在相关损益核算问题。
VI、未来拟投入的规模
近几年,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而且铜价走势也多处于平缓下调的趋势,公司能够通过现货交易和远期点价有效控制铜价波动带来的风险,另外,也由于公司套期保值交易专业人才的缺乏,公司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套期保值的行为。未来,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进行期货套保方面专业人才的培养或引进,在铜价、铝价市场出现较大波动的情况下,根据需要采取套期保值的方式应对铜价、铝价波动的风险。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方式,对于确定的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即通过现货采购或远期合约方式采购原材料,该方式已经达到了锁定原材料采购成本目的(俗称“锁铜”);同时考虑到公司期货套保方面人才的短缺,公司少量原材料采购尝试利用期货市场来进行套期保值。自开展期货交易以来,公司有 3次尝试利用期货套保来控制铜的采购成本,此类交易共计成交 60 手,锁定了 300 吨铜的采购成本,在此方式下期货市场上共计亏损 31.15 万元。
②辅助材料的采购
公司对屏蔽料、护套料等辅助材料主要采用月度招标和询价的采购方式,特殊情况当原材料价格走势趋涨时,时间跨度改为一季度。公司物资采购部对所有供应商名单,根据产品质量、交货期、价格等因素来确定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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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材料中高压及超高压电缆用超净化绝缘料和屏蔽料国内尚无生产厂商,国际上有能力生产且质量稳定可靠的制造商为美国陶氏化学和北欧化工。公司已与美国陶氏化学、北欧化工直接签订长期采购合同,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货源供应稳定。
③能源动力的采购
公司所需的能源动力主要是电和水,水源主要是宁波市自来水公司北仑供水分公司管网提供;电力主要由北仑区供电局提供,公司内部有一台 500KW 的发电机供偶然断电时使用。公司电力水源供应有充足保障。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生产模式,即根据所获得的订单情况组织生产。由于不同客户所需产品的规格不同,公司的产品具有定制生产的特点。根据订单签订情况,营销管理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合同评审,根据合同交货期要求及合同标的数额大小,在判断合同执行期间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的基础上,组织原材料采购和产品生产。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公司根据营销管理中心信息反馈情况,及时调整生产节奏。
生产过程中,企业技术中心负责编制相应的工艺规程及必要的作业指导书;生产管理中心负责对过程进行策划,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控制,对实现产品符合性所需的工作环境进行控制;质量保证部负责产品验证和标识及可追溯性控制;营销管理中心负责销前和销后服务工作。
3、销售模式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采用集中管理、独立销售的销售模式,具体如下:
(1)销售方式
公司采取直销及专卖经销商的双渠道销售模式。
①经销商渠道
公司经销商渠道由各个区域市场的东方明珠电线电缆专卖经销商构建而成。
公司的渠道分销事业部负责经销商的拓展,实行“适度赊销、额度控制”的经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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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司以各专卖经销商为业务发展中心形成“东方明珠”牌电线电缆一级分销市场;在专卖经销商市场辐射半径内,专卖经销商在取得公司授权的情况下,承接部分工程订单。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建立起了以宁波为中心,辐射到周边的浙江省内几个主要地区,包括杭州、舟山、金华、温州、绍兴等地区,涵盖 14 家专卖经销商的分销网络。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销商情况:
A、主要经销商基本情况
经销商名称基本信息
宁波阿凡达供应链有限公司
注册号 330215026528,公司股东: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自然人夏良,法定代表人:夏良,成立于 2010 年 8 月 27 日。公司董事长夏良,董事兼总经理杨枫,董事周甄矫,监事:王海芳、陆建平、竺宏星。
宁波江东电隆线缆有限公司
注册号:330204012370 法定代表人:罗云章,登记机关: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东分局,成立日期:2007 年 12 月 18 日。公司股东罗云章、金芝萍;执行董事及经理罗云章,监事金芝萍。
宁波市北仑东方万通线缆有限公司
注册号:330206020406 法定代表人:俞卫亮,登记机关: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仑分局,成立日期:2000 年 03 月 13 日。公司股东俞卫亮、俞伟峰,执行董事俞卫亮,监事俞伟峰。
宁波华力电工线缆有限公司
注册号:330204000100691 法定代表人:王建华,登记机关: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东分局,成立日期:2007 年 06 月 13 日。公司股东王建华、崔吉谱,执行董事兼经理王建华,监事崔吉谱。
舟山市定海明珠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注册号:330902005000 法定代表人:韩永记,登记机关:舟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定海分局,成立日期:1997 年 04 月 17 日。公司股东韩永苗、韩永记,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韩永记,监事韩永苗。
宁波东晟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号:330204027656,法定代表人:黄士勇,登记机关: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东分局,成立日期:2008 年 07 月 28 日。
公司股东黄士勇,王国俊,执行董事兼经理黄士勇,监事王国俊。
B、主要经销商经销毛利率、经销毛利占比情况
单位:万元
2014 年 1-6 月
经销商名称收入毛利额毛利率毛利占比
宁波江东电隆线缆有限公司及宁波东方电隆线缆有限公司 1,907.11 234.78 12.31% 2.67%
宁波华力电工线缆有限公司 1,743.83 213.91 12.27% 2.43%
宁波东晟贸易有限公司 1,282.33 159.70 12.45% 1.82%
宁波阿凡达 1,017.96 112.32 11.03%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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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东方万通线缆有限公司 567.12 59.90 10.56% 0.68%
小计 6,518.34 780.61 11.98% 8.88%
2013 年度
经销商名称收入毛利额毛利率毛利占比
宁波江东电隆线缆有限公司及宁波东方电隆线缆有限公司[注] 4,614.13 589.99 12.79% 2.96%
宁波华力电工线缆有限公司 3,320.03 429.91 12.95% 2.15%
宁波阿凡达 2,543.04 414.39 16.29% 2.08%
宁波市北仑东方万通线缆有限公司 1,313.46 166.46 12.67% 0.83%
小计 11,790.66 1,600.74 8.02%
占全部经销商收入比重 70.13%
2012 年度
经销商名称收入毛利额毛利率毛利占比
宁波华力电工线缆有限公司 3,581.91 439.64 12.27% 2.16%
宁波江东电隆线缆有限公司 2,992.73 313.81 10.49% 1.54%
宁波阿凡达 2,541.23 322.60 12.69% 1.58%
宁波市北仑东方万通线缆有限公司 985.54 123.34 12.52% 0.61%
小计 10,101.42 1,199.39 5.89%
占全部经销商收入比重 64.98%
2011 年度
经销商名称收入毛利额毛利率毛利占比
宁波阿凡达 5,184.46 887.52 17.12% 4.69%
宁波江东电隆线缆有限公司 1,764.67 356.02 20.17% 1.88%
宁波市北仑东方万通线缆有限公司 1,140.94 276.66 24.25% 1.46%
舟山市定海明珠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883.91 140.27 15.87% 0.74%
小计 8,973.97 1,660.47 8.77%
占全部经销商收入比重 70.94%
注:两家经销商同受自然人罗云章控制。
②直销渠道
公司的直销主要由电网、海洋装备、海洋工程三大事业部通过投标方式获取订单,并完成销售。
直销的客户来源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直接通过互联网等公共信息渠道得知目标客户的需求,然后参与投标、竞标,最终获得订单;二是以“科技创新为导向”的方式获得,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海缆研究院属于海缆研究领域实力最强的专业研究机构之一,与电线电缆行业的许多单位存在长期的协作关系,经常参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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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海缆工程项目的设计,能优先了解到许多海缆需求信息,特别是海缆工程所需要的海缆产品型号、规格信息,给公司的投标、竞标提供了更多的便利条件。
(2)销售控制与管理
①机构设置
公司目前的销售由营销管理中心整体负责,下设负责对外销售的四个事业部和负责内部销售服务的四个部门;对外销售的四个事业部为:电网事业部、海洋装备事业部、海洋工程事业部、渠道分销事业部;内部销售服务的四个部门为:
市场商务部、商务管控部、商务计划部、物流包装部。
②销售各部门职责
电网事业部主要销售对象为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及其所属各省公司,以海底电缆、电力电缆等产品为主,主要销售地区为华东区域、华南、华北区域;海洋工程事业部主要销售对象为国内外的海洋工程项目和能源工程项目,以海底电缆和其它海洋工程用电缆为主,面向的区域主要为我国沿海;海洋装备事业部主要负责海洋装备市场和国际市场的开拓;渠道分销事业部主要面向浙江省内及华东各大中城市的零售分销的民用及普通的工程市场;商务管控部主要负责产品对外报价及成本的管理工作、日常招投标标书制作、日常技术支持;商务计划部负责销售订单的合理安排、与生产计划的订单协调、日常订单票据的开具等;物流包装部负责成品的保管、公司日常产品的运输、电缆盘具的回收工作;市场商务部主要负责营销商务工作、市场信息资料的收集与分析、建立客户信息档案及客户应收货款的监督工作。
③产品销售价格管理
公司定价模式为“材料成本+增值额”,公司每年初根据行业市场价格调研和市场的供需形势确定产品毛利率范围,在产品成本的基础上确定产品价格范围。销售人员在严格确保产品最低毛利率的基础上,在一定金额范围内可以根据竞争对手的报价、客户的实际情况及惯例,适当调整投标价格。若最终销售价格有较大的变动,则须另行审批。上述措施可以兼顾灵活开拓市场与保证本公司的盈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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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客户关系管理
良好的客户关系管理对本公司维护客户和开拓市场有重要意义。公司根据客户的市场销售量情况、客户的销售价格、应收款的回收时间、产品销售的结构不同进行分类,对于长期的行业用户根据其应收款的情况分为:A、B、C、重点监控客户。公司定期对重点客户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客户的具体需求及公司存在的不足,为用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根据产品发展的需要,公司与部分客户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如与国内主要发电集团建立 220kV 光电复合海底电缆的长期合作关系,与中海油在脐带缆方面建立合作关系。
⑤销售人员激励
为了保证本公司业务增长及打造公司品牌,公司非常注重销售队伍建设。公司制订并实施了有市场竞争力的销售考核激励制度,鼓励员工扩大销售。
(3)销售流程
针对电力系统、电信系统、石化系统等行业客户,公司的具体销售流程为:
针对经销商,公司的具体销售流程为:
针对其他客户,公司的具体销售流程为:
经销商提交产品需求信息
考核信用状况和销售业绩,确定“额度”若所需产品属通用产品,则从库存备货中领用
发货若所需产品属定制产品,则组织生产
获取客户招标信息
制作标书参加客户招标并中标
签订销售合同
组织
生产
产品完工并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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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销售结算方式
公司的结算方式主要有:对于经销商,公司根据经销商提供的抵押和担保确定月中和月底的授信额度;对于零售客户一般采用现款交易;对于公司的主要客户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与省电力公司等,付款方式一般为“3-6-1 方式”,即合同签订后预付 30%,产品发货签收后再付 60%,剩下的 10%质量保证金一般在设备安全运行一年后付清。
(5)售后服务
本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及时响应客户的各种服务需求,公司制订了《技术服务管理办法》,要求质量保证部、营销管理中心、生产管理中心及各事业部分工协作,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的售后服务。若需派员到现场,专业技术人员省内 12 小时、省外 24 小时内即可到达现场;省外由服务区域就近的各区域销售人员先行负责处理,后报公司进行服务处理。要求建立严格的服务档案,对相关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确保公司产品质量。
(四)主要产品产能与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生产能力及产销量数据
公司的产品包括海缆、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通信电缆和架空导线。由于电线电缆行业不同电缆在生产工艺上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合性,因此部分生产设备具有较高的通用性,同一设备可以生产多种不同规格的产品,公司总体产能可根据实际订单需要进行适当分配,以下年产能主要依据公司现有生产线主要生产的产品测算而来。
(1)公司报告期间主要产品的生产能力和产销量情况如下表:
客户提出产品需求信息
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或客户支付全额货款
若所需产品属通用产品,则从库存备货中领用
发货或客户提货
若所需产品属定制产品,则组织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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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别海缆(km)
高压电力电缆(km)中低压电力电缆(km)
电力电缆(km)
电气装备用电缆(km)
通信电缆(km)
架空导线(T)2014年1-6月
产能 220① 7,752③-- 21,500 15,000 90产量 94.87 108.72② 10,433.85 10,606.83 24,174.97 5,756.04 0
产能利用率 92.54% 134.60%-- 112.44% 38.37%--
销量 114.78 112.40 8,770.61 8,947.26 22,350.51 5,633.32 0.79
产销率 120.99% 103.38% 84.06% 84.35% 92.45% 97.87%--
2013年
产能 440① 15,503③-- 43,000 30,000 180产量 165.57 251.28② 22,777.19 23,028.47 39,059.11 10,307.75 22.03
产能利用率 94.74% 146.92%-- 90.84% 34.36% 12.24%
销量 192.92 263.78 22,269.51 22,533.29 39,547.21 10,794.96 22.03
产销率 116.52% 104.97% 97.77% 97.85% 101.25% 104.73% 100.00%
2012年
产能 256.67① 15,207③-- 43,000 30,000 180
产量 145.62 120.23② 24,758.83 24,879.06 39,825.19 23,191.14 342.212
产能利用率 103.58% 162.8%④-- 92.62% 77.3% 190%
销量 103.25 110.38 25,694.72 25,805.10 39,567.58 23,101.57 342.212
产销率 70.9% 91.81% 103.78% 103.72% 99.35% 99.61% 100%
2011年
产能 220 14,615 -- 43,000 30,000 180产量 189.98 65.00 16,720.23 16,785.23 36,658.42 21,910.70 68.72
产能利用率 115.90% 114.4%-- 85.25% 73.04% 38.18%
销量 230.56 96.22 16,119.97 16,216.19 37,343.64 19,978.49 68.72
产销率 121.36% 148.04% 96.41% 96.61% 101.87% 91.18% 100.00%
注:①由于公司海缆技改项目于 2012 年 11 月完工投产,增加一条 500kV 立式交联海缆生产线,该项目设计产能折算后年产单芯 110kV 海缆 220 公里,导致公司 2012 年海缆和高压电力电缆产能增加 36.67 公里,全年产能达到 256.67 公里;2013 年全年海缆和高压电力
电缆产能增加 220 公里,2013 年全年产能达到 440 公里,2014 年 1-6 月产能达到 220 公里。
②由于近两年国内海缆市场总量有所下降,公司高压电缆的销售也有所减少,同时公司中标的中压电缆总量大幅增加;为了满足客户的交货时间需求,公司有部分时间利用海缆生产线生产中压电力电缆。本表格中数据 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 1-6 月高压电力电缆产量和销量包括高压电缆和按照实际产量折算为高压电力电缆的中压电力电缆,折算方法为相同时间生产的中压电力电缆对应的高压电力电缆产量。
③2012 年公司中压电力电缆的订单大幅增加,公司对江西东方的生产线进行改造升级,使得中压电力电缆的产能从 5 月份开始变为原来的两倍,因此 2012 年中压电力电缆产能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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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了 592 公里,中低压电力电缆产能达到 15,207 公里;2013 年产能增加 888 公里,中低压电力电缆产能达到 15,503 公里;2014 年 1-6 月中低压电力电缆产能产能达到 7,752 公里。
④2012 年公司的架空绝缘电缆订单较多,而且架空绝缘电缆只有绞线和挤塑两道生产工序,公司充分利用低压电力电缆和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生产线中利用率较低的绞线和挤塑设备来生产架空绝缘电缆,使得公司架空绝缘电缆产量大幅度增加,这导致 2012 年中低压电力电缆的产能利用率偏高。
另外,1、由于公司的海缆和高压电力电缆共用一条海缆生产线,为了更好的体现实际
产能利用情况,该生产线的产能利用率核算是将海缆和高压电力电缆产量均折合为该生产线产量最大的 110kV 海缆来计算得出。
2、上表中所列的海缆生产线的产能是按照该生产线完全生产 110kV 海缆时的年产量来
核算,为每年 440km;生产其他型号的产品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折算得出,产量和销量也是按照同样方式折算得出的。
3、该产能为根据公司现行生产情况,以全天 24 小时开工减除检修时间和生产安排间
歇计算得出。
4、2012 年由于公司中标了中国北方车辆有限公司在塞浦路斯项目中的架空导线,公司
充分利用了低压电力电缆和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生产线中的绞线装置,产量大幅提高。2014年公司未生产架空导线,该产品主要来自于外购。
高压及海缆生产线中的挤塑交联设备是整个生产线的关键设备,该装置的挤出线速度决定了整个生产线的产量。同时,该设备为高压、中压电力电缆和海缆的通用设备,企业在实际排产中,可根据订单执行情况,合理分配其在不同产品间的使用。公司目前共有两条交联生产线:立式交联生产线(VCV)和悬链式交联生产线(CCV)各一条。
在统计中,为了更好的体现实际产能利用情况,高压及海缆生产线的产能利用率核算是将海缆和高压电力电缆产量均折合为该生产线产量最大的 110kV 海缆计算得出。
公司主要产品产能计算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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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规格运行状况线速度( m/min)日产能
(km)
年产能
(km)
悬链式交联生产线CCV
110kV,500mm2
全年运行11个月,每月开机 3次,每次连续运行 7 天
0.65 0.65 × 60 ×24/1000=0.936
0.936 × 21 ×
11=216.2
立式交联生产线 VCV
110kV,800mm2
全年运行11个月,每月开机 3次,每次连续运行 7 天
0.67 0.67 × 60 ×24/1000=0.965
0.965 × 21 ×
11=222.92
中低压
电缆

10kV,300mm2
全年运行12个月,每月开机22天(共两条生产线)
7 2 × 7 × 60 ×24/3/1000=6.72
6.72×22×12=
1,774
低压电缆全年运行12个月,每月开机 22 天- 12
12 × 22 ×12=3,168
架空绝缘电缆
全年运行12个月,每月开机 22 天- 40
40 × 22 ×12=10,560
电气装备用电缆全年运行12个月,每月开机 22 天- 163
163 × 22 ×12=43,032
通信电缆全年运行12个月,每月开机 22 天- 114
114 × 22 ×12=30,096
架空导线全年运行12个月,每月开机 22 天- 0.68T
0.68 × 22 ×
12=179.52T
由于近两年公司中标的中压电缆总量大幅增加,为了满足客户的交货时间需求,公司有部分时间利用海缆生产线生产中压电力电缆。2012 年、2013 年和 2014年 1-6 月高压电力电缆产量和销量包括高压电缆和按照实际产量折算为高压电力电缆的中压电力电缆,折算方法为相同时间生产的中压电力电缆对应的高压电力电缆产量。
公司报告期间内中高压电力电缆产量如下表:
产品类别高压电力电缆(km)
其中由中压电力电缆折算成高压电力电缆(km)
高压海缆事业部生产的中压电力电缆(km)
2014 年 1-6 月产量 108.72 39.58 103.84
2013 年产量 251.28 106.96 329.07
2012 年产量 120.23 73.07 224.79
2011 年产量 65.00 0 0
高压海缆事业部生产的中压电力电缆折算为高压电力电缆情况如下:
201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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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电力电缆产量 47.16km+73.07 km(由中压电缆中折算过来)=120.23km
折算依据:高压海缆事业部 2012 年生产中压电缆 224.79km,其实际生产的
交联芯线为 224.79km*3=674.37km,中压电缆合计生产时间 78.07 日,78.07 日
折算成高压电缆产量为 73.07 km(高压电缆日产量 0.936 km),
2013 年:
高压电力电缆产量 144.32km+106.96km(由中压电缆折算过来)=251.28km
折算依据:高压海缆事业部 2013 年生产中压电缆 329.07km,其实际生产的
交联芯线为 329.07km*3=987.216km,中压电缆合计生产时间 114.27 日,114.27
日折算成高压电缆产量为 106.96km(高压电缆日产量 0.936 km)
2014 年 1-6 月:
高压电力电缆产量 69.14km+39.58km(由中压电缆折算过来)=108.72km
折算依据:高压海缆事业部 2014 年 1-6 月生产中压电缆 103.842km,其实
际生产的交联芯线为 103.842km*3=311.526km,中压电缆合计生产时间 42.29
日,42.29 日折算成高压电缆产量为 39.584km(高压电缆日产量 0.936 km)。
保荐机构通过现场核实,查阅设备使用手册及可研报告确认了不同交联设备(CCV、VCV)的线速度、并核查了车间现场生产记录和生产报表,核实了全年累计生产中压电缆的天数,并确认了上述测算的合理性。
(2)海缆产品销量、销售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型号海缆产品的销售数量、销售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km、万元
电压等级具体规格型号销售数量金额
35kV 及以下海缆
HYJQF41-F3*50+2*24B1 2.08 52.22
YJQF41 3*95 5.00 194.87
YJQ41 3*300+1*24B1 4.13 334.39
YJQF41 3*150 3.00 179.04
HYJQF41 3*120 1.10 45.13
HYJQF41 3*300+1*12B1 14.02 886.94
QD3*6+3*2 0.35 30.39
DHYJV 26*0.75+7*2*0.75+4*3*0.75 0.20 28.55
DHETF43 3*1250kcmil+1*185mm2 0.09 147.18
DHETF43 3*777kcmil+1*444kcmil+1*24B1 0.21 344.19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3-217
HYJF41 3*53.5 3.51 92.17
HYJF41 3*53.5 3.05 79.83
±200kV DC-YJQ41 1*500+2*12B1 78.05 5,614.00
其他海缆附件等 658.27
2014 年 1-6 月合计 114.78 8,687.16
35kV 及以下海缆
DHEJTF41 4*330mm2+8*(3*2*2.5)mm2+285psi 0.26 486.50
QD-YJ400 4*16+6*70+12B1 0.80 85.47
DHEJTF41 3*16+2*4+2*2*1 0.60 24.40
DHYJFY33-F 4*25+2*4+12B 0.60 43.25
QD-RFF 2*8 0.30 0.51
QD-YJ1000 3*185+4*2*1 0.40 41.97
HYJF43-F 3*50+2*4+12B1 2.00 78.91
HEY44 2*400 0.45 100.00
HYJY43 3*50 2.00 54.70
YJQ41-Z 3*70 4.20 156.76
HYJQF41-F 3*400+24B1 1.92 196.21
HYJQF41 3*70 0.50 14.53
YJQ41 3*240+1*24B1 2.10 151.52
YJQ41 3*120+1*12B1 3.06 140.24
YJQ41 3*120+1*12B1 2.20 100.99
YJQF41G 3*185+1*12B1 4.90 491.30
HYJQF41 3*240 0.50 59.83
HYJQF41-F 3*50+1*12B1 10.20 198.15
HYJF41 3*53.5 30.79 928.99
YJQ41 3*150+1*24B1 28.00 1,852.48
HYJQF41-F 3*120+1*24B1 22.00 2,062.60
HYJQF41-F 3*150+2*12B1 0.75 38.62
HYJYF31-F 3*150+1*24B1 1.25 64.10
HYJYF31-F 3*70+1*24B1 6.32 257.36
HYJYF31-F 3*95+1*24B1 0.86 36.06
HYJYF31-F 3*240+1*24B1 1.30 87.78
HYJQF41-F 3*120+2*12B1 8.13 534.74
DHYJTF41 3*275 0.08 14.53
DHEJY43 3*500+1*300(G)+2*35+1*25(G)+2*16FO 0.18 588.45
HYJQ41-F 3*150+1*95+6B1 1.63 131.69
50kV 海缆 ZZQD241 1*300+5B1 3.00 282.05
110kV 海缆 HYJQ41 1*500 26.80 2,013.44
110kV 海缆 HYJQ41-F 1*500+2*12D 13.40 1,030.77
±160kV 海缆 DC-HYJQ41-F 1*500+2*18 10.46 953.09
±200kV 海缆 DC-HYJQ41-F 1*300+24B1 0.50 44.44
±200kV 海缆 DC-HYJQ41-F 1*1000+24B1 0.50 65.81
其他海缆附件 1,475.75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3-218
2013 年合计 192.92 14,888.00
35kV 及以下海缆
HYJAF41 3*53.5 7.60 142.91
VOV 1*240 0.02 0.30
HEYY44 2*400 0.35 45.94
QD 4*1.6+ 4*2*0.22 0.43 6.36
QD-YJ1800 5*3*35+KVVRP3 2*2*1.5+DJY 1.00 143.59
YJQF41G \0.224-3-13.0 3*120+8B1 5.49 434.94
HYJQF41-F 3*185+2*12B1 3.63 325.77
HYJQF41 3*240+2*12B 3.50 244.21
SCCF-YJQF41 3*50+12B 6.58 192.31
HYJQF41-F 3*95+2*24B 3.02 88.54
HYJQF41-F 3*120 4.65 220.37
HYJQF41-F 3*240+1*16B1 2.65 200.03
YJQF41G\0.224-3-13.0 3*120+8B1 2.04 163.01
YJQF41 3*120 2.40 97.61
HYJQ41OFC 3*185+8B1 16.00 1,609.57
HYJQF41-F 3*400+2*12B1 7.40 1,101.95
HYJQF41-F 3*400+2*12B1 7.25 1,090.52
YJQF41-F 3*150+2*12B1 15.00 1,028.00
HYJQF41-F 3*400+2*12B1 5.00 744.54
SCCF-YJQF41 3*185+2*12B1 5.00 492.31
HYJQ41OFC 3*185+8B1 2.00 201.88
SCCF-YJQF41 3*185+2*12B1 2.00 138.46
DHYJTF41 3*275 0.20 123.56
HYJQF41 3*185 0.02 2.26
110kV 海缆 HYJQF41 1*500 0.02 2.04
其他海缆附件 1,008.54
2012 年合计 103.25 9,849.53
35kV 及以下海缆
HYJQF41-F 3*150+2*12D 9.25 516.26
HYJQF41-F 3*120+12B1 3.00 130.23
YJQF41 3*50 3.30 104.36
ZS-YJQF41 3*95+12B 17.72 684.28
HYJQF41 3*300 4.00 334.41
HYJQF41 3*70 1.10 68.63
DHYJTF41 3*185 5.92 546.46
DHYJTF41 3*185 2.91 530.54
DHYJTF41 3*240 2.90 315.05
ZS-YJQF41 3*95+12B 5.30 207.72
YJQF41 3*150 3.50 157.74
HYJQ41 3*240 0.50 51.71
HYJQF41-F 3*300+2*12B1 9.31 1,144.44
ZS-YJQ21+OFC1 3*185+12B1 0.51 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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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19
ZS-YJQ21+OFC1 3*70+12B1 0.65 32.90
110kV 海缆
YJQF441 1*500 48.80 4,170.94
YJQ41 1*630 28.13 2,127.93
YJQ41 1*630+2*12B1 14.33 1,155.79
HYJQ41 1*500 34.30 2,345.30
YJQ41 1*800+12B1 14.15 1,753.63
HYJQF41 1*500 0.29 24.79
220kV 海缆 HYJQ41 1*500 13.80 943.59 HYJQ41-F 1*500+12B1 6.90 530.77
其他海缆附件 559.94
2011 年合计 230.56 18,480.79
近年来,公司基于电线电缆行业的竞争状况、国家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和能源发展战略逐步调整公司的发展策略,坚持走“差异化”发展道路,从“陆地”向“海洋”发展,以海缆、高压电力电缆作为公司产品结构调整的方向。为满足市场对公司海缆产品的需求,公司于 2009 年 4 月开始投资建设海底电缆技改项目,由于海缆项目的建设周期较长,加上公司为了满足客户更高产品质量的要求同时建设立塔,项目于 2012 年 11 月完工投产,公司的海缆产能有所提高。随着海缆市场需求的不断增加,公司目前的海缆产能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海缆产能。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电力电缆 53,661.15 79.22 108,697.79 81.58 123,664.45 84.43 89,987.68 74.35
海缆 8,687.16 12.82 14,888.00 11.17 9,849.53 6.72 18,480.79 15.27
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
4,675.81 6.90 8,023.98 6.02 8,222.74 5.61 9,157.38 7.57
通信电缆 638.63 0.94 1,195.66 0.90 2,929.05 2.00 3,241.50 2.68
架空导线 3.89 0.01 39.12 0.03 1,471.58 1.00 112.88 0.09
其他 73.35 0.11 393.32 0.30 325.08 0.22 57.60 0.05
合计 67,740.00 100.00 133,237.87 100.00 146,462.42 100.00 121,037.83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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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20
3、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化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公里
类别型号规格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海缆
高压(110kV 1*500) 71.93 75.13 102.14 85.47
中压(35kV 3*300) 80.97 112.35 118 103.42
脐带缆 142.74 159.53 159.64 118.65
牵引网套 0.08 0.08 0.08 0.08
电力电缆
高压(110kV) 43.74 46.43 48.59 46.43
中压(15kV) 13.02 14.13 14.28 14.62
低压(VV 3*185) 24.40 24.03 27.7 30.56
电气装备用 BV 2.5 0.11 0.13 0.13 0.15
通信电缆 HYA 10*2*0.4 0.33 0.23 0.23 0.25
架空导线 LGJ 240/30 1.48 1.53 1.53 1.58
注:1、报告期内公司海缆、电力电缆价格有所波动,主要原因为:①公司产品规格非
常多,不同规格产品各年销售比例不同;②主要原材料铜铝在报告期内波动较大。2、2014
年1-6月,公司未销售高压海缆(110kV 1*500)产品,该产品2014年1-6月价格采用相近产品价格作为参照。
上表中,报告期内公司高压(110kV 1*500)海缆产品的销售数量、单价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km、万元
年度具体型号销量金额单价毛利率2013 年度 HYJQ41110kV1*500 26.80 2,013.44 75.13 33.63%
2012 年度 HYJQF41-110KV 1*500 0.02 2.0428 102.14 49.66%
2011 年度 YJQF441-110KV1*500 48.80 4,170.94 85.47 37.92%
2011 年-2013 年的销售价格分别为 85.47 万元/公里、102.14 万元/公里和
75.13 万元/公里,2013 年销售价格较 2012 年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是:(1)海缆
产品作为非标产品,一般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进行定制化生产,从上表可以看出,最近三年虽然同为 110kV 1*500 产品,但是具体的产品型号不同,成本造价不同,从而销售价格不同。(2)2012 年销售的该类产品只有 0.02 公里,由于需求量太
小,供求双方约定的销售单价较高;2013 年销售该类产品为 26.80 公里,其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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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21
售价格由双方根据铜价等最终确定为 75.13 万元/公里,属于较为正常的销售价
格。(3)受原料铜价的影响,2011 年-2013 年铜价处于持续下跌趋势,因此 2013
年的销售价格较 2011 年度也有所下降。
由于海缆产品的非标特性,公司各年度销售的海缆产品的规格型号往往不同、成本造价不同,因此,其销售价格的可比性较差。报告期内,公司全部海缆产品的销售情况详见本节之“四之(四)之1、主要产品生产能力及产销量数据”
的相关内容。
4、公司产品的主要消费群体
公司产品的主要消费群体是全国电力、电信、能源等系统,包括国家电网及下属省网公司、南方电网、中海油、中石化、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等。根据公司销售部门统计数据,报告期内各系统实际销售占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电力系统 73.92% 71.25% 71.70% 72.78%
电信系统 0.05% 0.15% 1.50% 2.27%
能源系统 5.00% 4.67% 2.26% 2.69%
经销商 13.64% 14.71% 12.72% 15.25%
其他 7.39% 9.22% 11.82% 7.01%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公司产品在上述各个系统中的具体应用情况如下:
(1)电力系统:电力系统是公司产品最重要的消费领域,该领域的销售额
一直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7成以上。公司一直与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保持长期的合作关系,特别是在华东区域内几个经济发展较好的电力市场,如:浙江省电力公司、宁波市电力局、舟山市电力局等;在浙江省内近几年的海底电缆市场,本公司占据了 90%以上的份额,并占据了南方地区 110kV 及以下电压等级海底电缆市场的大部分份额。公司借助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220kV 及以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海底交联电缆及生产装备开发”、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大长度 110kV光电复合交联海底电缆”等,积极与国内主要发电集团进行长期的战略合作。
(2)能源系统:公司与中海油、中石化等保持长期合作,特别与其具备长
期海缆需求的区域单位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先后获得中海石油(中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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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5,000 万吨工程建设突出贡献满意承包商奖、中海油一级核心供应商证书、中节能合格供应商证书等;
(3)电信系统:公司与电信系统合作多年,特别是与中国电信保持了良好
的合作关系。中国电信(安徽)授予公司(通信电缆、五类线类产品)优秀供应商称号。
(4)经销商:经销商渠道一直是公司低压电力电缆和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
销售的重要途径之一,公司在宁波及周边地区均有长期合作的、信誉良好的经销商,报告期内占公司销售的比重维持在 12%左右。
(5)其他领域:公司在其他领域也开拓了一定的市场。在城市轨道交通领
域,公司的轨道交通用电线电缆获得了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的“物资设备供应”资质,可参加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站后工程的电线电缆及钢芯铝绞线等物资设备投标。在北京轨道交通建设中曾经获得了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颁发的“奥运会、残奥会期间为北京地铁技术支持工作做出贡献”奖。
5、公司产品销售区域的分布
报告期内,公司各销售区域销售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地区 2014 年 1-6 月 210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华东地区 57,431.99 84.78 114,680.37 86.07 119,894.99 81.86 114,077.02 94.25
华南地区 3,051.07 4.50 10,675.47 8.01 18,094.08 12.35 4,106.32 3.39
华北地区 5,926.44 8.75 4,239.77 3.18 2,642.87 1.80 2,165.89 1.79
华中地区 12.35 0.02 367.29 0.28 889.79 0.61 155.28 0.13
西南地区 32.65 0.05 112.22 0.08 -- 78.42 0.06
西北地区 182.90 0.27 313.13 0.24 46.72 0.03 --
东北地区 39.91 0.06 721.57 0.54 ----
国外 1,062.68 1.57 2,128.04 1.60 4,893.97 3.34 454.90 0.38
合计 67,740.00 100.00 133,237.87 100.00 146,462.42 100.00 121,037.83 100.00
6、公司向前五位客户的销售额及占当期销售总额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同一控制下的客户合并计算)的销售金额及其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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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万元)占比(%)
2014 年1-6 月
1 国家电网 22,353.84 32.97
2 宁波罗蒙环球商业广场有限公司 3,929.95 5.80
3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52.91 3.03
4 宁波东方电隆线缆有限公司 1,907.11 2.81
5 宁波华力电工线缆有限公司 1,743.83 2.57
合计 31,987.64 47.17
2013 年
1 国家电网 58,780.41 44.09
2 浙江舟山启明电力集团公司 5,423.86 4.07
3 宁波江东电隆线缆有限公司 4,614.13 3.46
4 宁波华力电工线缆有限公司 3,320.03 2.49
5 宁波阿凡达供应链有限公司 2,543.04 1.91
合计 74,681.48 56.02
2012 年
1 国家电网 67,799.49 46.27
2 浙江舟山启明电力实业总公司 5,512.52 3.76
3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4,644.55 3.17
4 宁波华力电工线缆有限公司 3,581.91 2.44
5 孟加拉国 BPDB 3,419.19 2.33
合计 84,957.66 57.96
2011 年
1 国家电网 47,764.41 39.40
2 浙江舟山启明电力实业总公司 8,542.70 7.05
3 宁波阿凡达供应链有限公司 5,184.46 4.28
4 宁波甬城配电网建设有限公司 2,603.02 2.15
5 宁波博义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2,570.57 2.12
合计 66,665.16 54.99
注:宁波江东电隆线缆有限公司及宁波东方电隆线缆有限公司同受自然人罗云章控制;2013 年 11 月 11 日,浙江舟山启明电力实业总公司更名为浙江舟山启明电力集团公司。
发行人所从事的业务为电线电缆业务,其主要客户为输配电企业,而国内输配电市场基本为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两大公司垄断,其中国家电网经营范围为除广东省、广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和海南省五省(区)外的 26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南方电网经营范围为广东省、广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和海南省五省(区),发行人主要销售区域处于国家电网业务范围,因此发行人的大部分客户都为国家电网旗下的地方电力公司。除了国家电网一直为公司第一大客户外,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中的其他客户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主要原因有:
(1)公司的部分民用产品一直采用经销商渠道在宁波及周边地区销售,至
今已建立了涵盖杭州、宁波、舟山、金华等地 14 家经销商的分销网络。由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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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产品的质量和信誉深得信任,在宁波四区的销售良好,报告期内每年都达到3,000 万元以上,2011 年及以前一直由明珠电工(宁波阿凡达)负责该地区分销业务,2011 年四季度开始公司为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自 2012 年起,在确保交易价格公允的前提下,每年将与宁波阿凡达或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控制在公司销售总额的 3%以内且绝对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公司严格遵守做出的上述承诺,2012 年度,公司与宁波阿凡达之间的关联销售金额为2,541.23万元,占公司销售总额的1.73%;2013年,上述关联销售金额为2,543.04
万元,占公司销售总额的 1.91%。
(2)公司经销商宁波江东电隆线缆有限公司及宁波东方电隆线缆有限公司
为公司 2013 年第三大客户,实现销售收入 4,614.13 万元,其 2012 年实现销售
收入 2,992.73 万元,2011 年实现销售收入 1,764.67 万元,该经销商所处区域
为宁波市江东区,而近几年江东新城的建设一直是宁波市主要投资项目,这使得该区域电缆产品需求强烈,再加上经销商自身的努力,该经销商报告期内销售收入连续增长。
(3)浙江舟山启明电力集团公司是舟山市专业化的电力电缆工程建设企业,
舟山市的大型电力建设工程一般由其承包建设,而舟山市为国家海洋经济特区,海缆需求较多,因此报告期内浙江舟山启明电力集团公司一直是公司的重要客户。
(4)近几年,公司在继续加强原有客户的基础上,不断开拓新客户,加强
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行业客户的联系,积极参与投标,取得了良好的进展。
(5)公司一直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并在营销管理中心内部设立海工国际事
业部(现为海洋装备事业部)负责海外工程项目电缆的销售,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2011 年成功中标孟加拉国中部地区配电工程项目,2013 年与印尼客户签订两笔海缆合同。
(6)2014 年 1-6 月,公司前五大客户中新增宁波罗蒙环球商业广场有限公
司,该公司是宁波罗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为罗蒙环球城项目建设公司,该项目总投资约 100 亿,总建筑面积 110 万平方米,是宁波市在建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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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司 2014 年 1 月与其签订了 4,000 万元的电线电缆合同。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前五名客户基本保持稳定,第一大客户一直是国家电网,同时公司也积极在宁波当地及周边市场、海外市场、行业市场等方面发展和维持新老客户。
(五)主要原材料、能源供应及成本构成
1、主要原材料和能源
本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铜、铝、绝缘料、屏蔽料、护套料、钢丝、合金铅,主要能源为电,报告期内上述原材料和能源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情况如下: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铜材 78.36% 76.94% 77.63% 73.59%
铝材 2.25% 4.64% 5.86% 8.74%
绝缘材料 5.75% 5.28% 3.91% 4.70%
屏蔽材料 1.39% 1.26% 1.10% 1.40%
护套材料 2.72% 2.70% 3.10% 3.07%
钢丝 1.05% 0.86% 1.21% 1.16%
合金铅 2.51% 1.23% 1.20% 1.63%
电 0.33% 0.37% 0.40% 0.63%
合计 94.35% 93.28% 94.41% 94.92%
2、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供应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铜、铝、绝缘料、屏蔽料、护套料,其采购情况详见本节之“四、(三) 1、采购模式”。
本公司所需主要能源为电,由宁波市北仑区供电局供应满足。
3、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价格变动趋势
(1)主要原材料价格的变动情况
单位:元/公斤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铜材 43.53 47.37 50.72 57.52
铝材 11.70 12.87 14.09 14.76
绝缘材料 12.52 12.31 11.47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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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蔽材料 12.50 11.93 13.13 16.12
护套材料 5.92 6.10 6.47 7.17
钢丝 5.01 4.84 5.43 5.84
合金铅 13.27 13.21 14.45 15.41
(2)能源价格的变动情况
公司电力供应充足,报告期内价格基本稳定,略有上涨。
(3)原材料价格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原材料主要为铜,占主营业务成本的 75%左右。近年来铜价波动较大,公司通过“原材料采购决策支持系统”提供的信息,采用即期订单和远期订单的采购方式锁定铜价,减轻了铜价波动给公司造成的经营压力。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之“四、(三) 1、采购模式”。
4、公司向前五位供应商的采购额及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额(含税金额)占当年采购总额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期间序号前五名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万元)比例(%)
2014 年1-6 月
1 全威(铜陵)铜业科技有限公司 21,739.31 31.26
2 宁波市江北大创铜线有限公司 17,132.45 24.63
3 郎溪金润铜业有限公司 10,566.43 15.19
4 宁波东导贸易有限公司 1,948.76 2.80
5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977.20 1.41
合计 52,364.15 75.29
2013 年
1 全威(铜陵)铜业科技有限公司 37,201.69 27.67
2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5,581.78 19.03
3 郎溪金润铜业有限公司 18,456.93 13.73
4 宁波市江北大创铜线有限公司 15,691.50 11.67
5 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2,525.52 1.88
合计 99,457.42 73.98
2012 年
1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52,324.83 35.18
2 全威(铜陵)铜业科技有限公司 26,667.38 17.93
3 郎溪金润铜业有限公司 25,142.37 16.91
4 宁波市江北大创铜线有限公司 8,266.49 5.56
5 溧阳市上上有色型材有限公司 4,508.51 3.03
合计 116,909.58 78.60
2011 年 1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34,278.12 2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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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郎溪金润铜业有限公司 23,039.35 16.70
3 全威(铜陵)铜业科技有限公司 9,981.59 7.23
4 宜兴市金啸铜业有限公司 9,518.30 6.90
5 宁波市江北大创铜线有限公司 8,707.15 6.31
合计 85,524.50 61.97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年度采购总额 50%的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发
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主要供应商或客户中所占权益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公司主要供应商中无持股、投资等情况。
公司经销商宁波阿凡达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夏崇耀的侄子夏良控制的企业,夏良拥有其 80%的股权。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公司主要客户中无持股、投资等情况。
五、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及其他设备,目前使用状况良好。根据天健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截止 2014 年 6 月 30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净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22,898.32 17,386.30 75.93%
通用设备 599.03 210.99 35.22%
专用设备 20,788.28 13,308.35 64.02%
运输工具 471.08 159.60 33.88%
固定资产合计 44,756.71 31,065.24 69.41%
1、房产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共有建筑面积合计为 62,175.78m2 的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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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房产已办理完房产证,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房产证号面积(m2)地址用途房产权属1 甬房权证仑(开)字第2008804355 号 19,277.06 北仑区小港江滨路 278 号工业发行人
2 甬房权证仑(开)字第2008804357 号 255.57
北仑区小港新权村罗月庵 5号工业发行人
3 甬房权证仑(开)字第2008804358 号 1,991.31
北仑区小港新权村罗月庵 5号工业发行人
4 洪房权证湖字第 404728号 10,773.82
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园昌东路 1 号非住宅江西东方5 洪房权证湖字第 404729号 3,027.11
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园昌东路 1 号非住宅江西东方6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80727 号 3,718.46 扬帆路 999 弄 1 号办公海缆研究院
7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81253 号 14.76 扬帆路 999 弄地下汽车库车库海缆研究院
8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81176 号 14.19 扬帆路 999 弄地下汽车库车库海缆研究院
9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81254 号 15.95 扬帆路 999 弄地下汽车库车库海缆研究院
10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80360 号 14.92 扬帆路 999 弄地下汽车库车库海缆研究院
11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80359 号 15.84 扬帆路 999 弄地下汽车库车库海缆研究院
12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80354 号 16.5 扬帆路 999 弄地下汽车库车库海缆研究院
13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80544 号 15.84 扬帆路 999 弄地下汽车库车库海缆研究院
14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79921 号 14.74 扬帆路 999 弄地下汽车库车库海缆研究院
15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79900 号 14.63 扬帆路 999 弄地下汽车库车库海缆研究院
16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80541 号 14.63 扬帆路 999 弄地下汽车库车库海缆研究院
17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80540 号 15.13 扬帆路 999 弄地下汽车库车库海缆研究院
18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80539 号 19.84 扬帆路 999 弄地下汽车库车库海缆研究院
19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80542 号 16.93 扬帆路 999 弄地下汽车库车库海缆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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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80543 号 14.63 扬帆路 999 弄地下汽车库车库海缆研究院
21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79925 号 14.19 扬帆路 999 弄地下汽车库车库海缆研究院
22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79924 号 14.87 扬帆路 999 弄地下汽车库车库海缆研究院
23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81252 号 14.96 扬帆路 999 弄地下汽车库车库海缆研究院
24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01081178 号 20.86 扬帆路 999 弄地下汽车库车库海缆研究院
25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10056191 号 76.32
光华路 299 弄 3 幢 3、4、5、
6 号办公海缆研究院26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10056193 号 64.11
光华路 299 弄 3 幢 3、4、5、
6 号办公海缆研究院27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10056194 号 64.11
光华路 299 弄 3 幢 3、4、5、
6 号办公海缆研究院28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10056195 号 64.11
光华路 299 弄 3 幢 3、4、5、
6 号办公海缆研究院29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10056196 号 64.11
光华路 299 弄 3 幢 3、4、5、
6 号办公海缆研究院30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10056199 号 64.11
光华路 299 弄 3 幢 3、4、5、
6 号办公海缆研究院31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10056200 号 76.32
光华路 299 弄 3 幢 3、4、5、
6 号办公海缆研究院32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20002002 号 58.45
光华路 299 弄 3 幢 3、4、5、
6 号办公海缆研究院33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20002004 号 58.45
光华路 299 弄 3 幢 3、4、5、
6 号办公海缆研究院34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20002006 号 58.45
光华路 299 弄 3 幢 3、4、5、
6 号办公海缆研究院35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20002007 号 79.12
光华路 299 弄 3 幢 3、4、5、
6 号办公海缆研究院36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20002009 号 51.88
光华路 299 弄 3 幢 3、4、5、
6 号办公海缆研究院37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20002012 号 53.13
光华路 299 弄 3 幢 3、4、5、
6 号办公海缆研究院38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20002015 号 38.5
光华路 299 弄 3 幢 3、4、5、
6 号办公海缆研究院39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20002019 号 38.5
光华路 299 弄 3 幢 3、4、5、
6 号办公海缆研究院40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20002184 号 79.12
光华路 299 弄 3 幢 3、4、5、
6 号办公海缆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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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20002185 号 58.45
光华路 299 弄 3 幢 3、4、5、
6 号办公海缆研究院42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20002187 号 86.57
光华路 299 弄 3 幢 3、4、5、
6 号办公海缆研究院43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20002190 号 82.93
光华路 299 弄 3 幢 3、4、5、
6 号办公海缆研究院44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20002192 号 58.45
光华路 299 弄 3 幢 3、4、5、
6 号办公海缆研究院45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20002218 号 58.45
光华路 299 弄 3 幢 3、4、5、
6 号办公海缆研究院46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20002220 号 58.45
光华路 299 弄 3 幢 3、4、5、
6 号办公海缆研究院47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20002256 号 58.45
光华路 299 弄 3 幢 3、4、5、
6 号办公海缆研究院48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20002369 号 58.45
光华路 299 弄 3 幢 3、4、5、
6 号办公海缆研究院49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20002404 号 58.45
光华路 299 弄 3 幢 3、4、5、
6 号办公海缆研究院50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20002008 号 15.91 光华路 299 弄东区地下室车库海缆研究院
51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20002010 号 15.91 光华路 299 弄东区地下室车库海缆研究院
52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20002011 号 14.58 光华路 299 弄东区地下室车库海缆研究院
53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20002013 号 15.81 光华路 299 弄东区地下室车库海缆研究院
54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20002020 号 16.27 光华路 299 弄东区地下室车库海缆研究院
55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20002021 号 13.61 光华路 299 弄东区地下室车库海缆研究院
56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20002022 号 17.53 光华路 299 弄东区地下室车库海缆研究院
57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20002023 号 17.66 光华路 299 弄东区地下室车库海缆研究院
58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20002186 号 15.08 光华路 299 弄东区地下室车库海缆研究院
59 甬房权证鄞州字第20120002191 号 16.08 光华路 299 弄东区地下室车库海缆研究院
60 甬房权证仑(开)字第2012803418 号 5,019.10
北仑区小港江南东路 967号1 幢 1 号工业发行人
61 甬房权证仑(开)字第2012803419 号 1,151.47
北仑区小港江南东路 967号2 幢(1)工业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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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甬房权证仑(开)字第2013802824 号 14,952.59
北仑区戚家山江滨路 278号5 幢 1 号,6幢 1 号工业发行人
公司 2013 年完成建设的 5 处房产,合计面积为 6,658.00m2,尚未取得产权
证书:
序号
房产原值(万元)面积(m2)地址用途房产权属
1 131.90 824.00 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园昌东路 1 号办公江西东方
2 231.76 940.00 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园昌东路 1 号宿舍江西东方
3 189.95 1,809.00 北仑区小港江南东路 967 号 1 幢 1 号成品仓库发行人
4 234.96 2,385.00 北仑区小港江南东路 967 号 1 幢 1 号半成品仓库发行人
5 52.22 700.00 北仑区小港江南东路 967 号 1 幢 1 号车间仓库发行人
2、主要生产设备
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母公司主要生产设备状况如下:
工序或
用途设备名称
数量(台)资产原值
(万元)
资产净值
(万元)
成新率
(%)
拉丝拉丝机 4 254.41 62.91 24.73
绞线
框绞机 2 179.44 33.87 18.88
高压(海底)电缆 91 盘框绞线 RFS630-91 型 1 1,340.49 1,150.68 85.84
交联
进口交联 CCV/220kV 生产线 1 1,526.00 402.00 26.34
德国 TROESTER 立式交联生产线 1 2,976.38 2,555.10 85.85
金属护套
铜带屏蔽机 1 60.38 19.07 31.58
150 压铅机 1 189.00 48.75 25.79
DAG30/120 型氩弧焊管生产线 1 132.26 34.35 25.97
成缆
立式成缆机 1 634.98 245.80 38.71
1+1+3 摇篮式成缆机 2 138.11 6.93 5.00
20 米(1800 吨级)托盘收放线架 2 598.60 520.6 86.97
4000 履带牵引机盘绞成缆机,屏蔽机 1 353.50 303.45 85.84
JCL7000/3+2000/3 立式成缆机 1 1,342.81 1,151.73 85.77
挤塑挤塑机组 5 261.36 94.78 36.26金属护套挤出机 1 371.79 333.61 8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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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联 TEL96H 串联线 1 65.00 21.87 33.65
测试
德国进口测偏仪 1 95.55 24.70 25.85
变频串联谐振耐压试验装置 1 115.00 49.59 43.12
110kV 交联电缆局放试验系统 1 202.49 77.71 38.38
哈弗莱局放耐压测试系统(700kV) 1 17,66.84 1,517.21 85.87
直流电压试验装置±100030MA 1.97 106.66 95.26
截止2014年6月30日,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江西东方主要生产设备状况如下:
工序或用途设备名称数量(台)原值
(万元)净值
(万元)
成新率
(%)
绞线 YLK630 型集中上盘框式绞线机组 1 178.00 14.54 8.17
交联 CCV 交联生产线 2 607.25 268.02 44.14
金属护套铜带屏蔽复绕机 2 67.72 36.64 54.114800 钢带铠装复绕机 1 35.00 2.86 8.17
挤塑 SJ150*25 塑料挤出机 1 117.00 9.56 8.17
检测
X-RAY8000 射线式交联电缆在线检测系统 1 104.11 10.15 9.75
35kV 及以下交联局放耐压实验系统 1 81.77 21.36 26.12
射线式 CCV 交联电缆在线检测系统 1 89.40 70.29 78.62
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海缆研究院主要生产设备状况如下:
工序或用途设备名称数量(台)原值(万元)
净值
(万元)
成新率
(%)
挤塑海缆修理接头专用挤塑机 1 60.68 40.51 66.76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经办理并拥有 45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另外当地“退二进三”政策19所涉及的公司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之中,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19 2010 年 8 月 30 日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颁布《关于推进工业企业“退二进三”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了加快和深化地区经济转型升级、优化产业布局,政府以货币方式收购特定地块工业企业的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资产,然后经过改造,以协议出让方式改变为商业服务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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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33
序号土地使用证号面积(m2)使用年限座落
取得方式用途
土地权属
1 仑国用(2008)字第 05839 号 4,318.74 至 2055.9.19
戚家山街道(联合区域G23 号,金鸡路 96 号)出让工业发行人2 仑国用(2008)字第 06536 号 4,370 至 2055.7.24
宁波市开发区小港东海路 1 号出让工业发行人3 仑国用(2008)字第 06537 号 12,301 至 2053.4.18小港前进村出让
工业仓储发行人4 仑国用(2008)字第 06540 号 33,622.96 至 2054.6.25
北仑区小港江滨路 278号出让工业发行人5 仑国用(2014)字第 00933 号 9,271.68 至 2055.6.19
北仑区小港镇联合区域出让工业
东方道柯
6 仑国用(2008)字第 06542 号 5,486.5 至 2047.9.30
北仑区小港新权村罗月庵 5 号出让工业发行人7 洪土国用(登郊2005)第 518 号 114,729.5 至 2052.5.7
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区二期 B-15 地块出让工业
江西东方
8 仑国用(2009)字第 1006846 号 1,751.39 至 2046.7.28
扬帆路 999 弄 1 号<21-1><22-1>出让办公
海缆研究院9 仑国用(2008)字第 14774 号 7,026.88 至 2058.4.24小港联合区域江滨路出让工业发行人
10 甬国用(2011)第1003194 号 33.3 至 2048.5.30
光华路 299 弄 3、4、5、
6 号 4-12 出让办公
海缆研究院11 甬国用(2011)第1003195 号 33.01 至 2048.5.30
光华路 299 弄 3、4、5、
6 号 4-13 出让办公
海缆研究院12 甬国用(2011)第1003196 号 33.01 至 2048.5.30
光华路 299 弄 3、4、5、
6 号 4-14 出让办公
海缆研究院13 甬国用(2011)第1003197 号 33.01 至 2048.5.30
光华路 299 弄 3、4、5、
6 号 4-15 出让办公
海缆研究院14 甬国用(2011)第1003198 号 33.01 至 2048.5.30
光华路 299 弄 3、4、5、
6 号 4-16 出让办公
海缆研究院15 甬国用(2011)第1003199 号 33.01 至 2048.5.30
光华路 299 弄 3、4、5、
6 号 4-17 出让办公
海缆研究院16 甬国用(2011)第1003200 号 39.3 至 2048.5.30
光华路 299 弄 3、4、5、
6 号 4-18 出让办公
海缆研究院17 甬国用(2012)第1000374 42.7 至 2048.5.30
光华路 299 弄 3、4、5、
6 号 14-18 出让办公
海缆研究院18 甬国用(2012)第1000375 30.1 至 2048.5.30
光华路 299 弄 3、4、5、
6 号 14-17 出让办公
海缆研究院19 甬国用(2012)第1000376 30.1 至 2048.5.30
光华路 299 弄 3、4、5、
6 号 14-16 出让办公
海缆研究院20 甬国用(2012)第1000377 30.1 至 2048.5.30
光华路 299 弄 3、4、5、
6 号 14-15 出让办公
海缆研究院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3-234
21 甬国用(2012)第1000378 30.1 至 2048.5.30
光华路 299 弄 3、4、5、
6 号 14-14 出让办公
海缆研究院22 甬国用(2012)第1000379 30.1 至 2048.5.30
光华路 299 弄 3、4、5、
6 号 14-13 出让办公
海缆研究院23 甬国用(2012)第1000380 40.74 至 2048.5.30
光华路 299 弄 3、4、5、
6 号 14-12 出让办公
海缆研究院24 甬国用(2012)第1000381 26.71 至 2048.5.30
光华路 299 弄 3、4、5、
6 号 14-11 出让办公
海缆研究院25 甬国用(2012)第1000382 27.36 至 2048.5.30
光华路 299 弄 3、4、5、
6 号 14-10 出让办公
海缆研究院26 甬国用(2012)第1000383 19.82 至 2048.5.30
光华路 299 弄 3、4、5、
6 号 14-9 出让办公
海缆研究院27 甬国用(2012)第1000384 19.82 至 2048.5.30
光华路 299 弄 3、4、5、
6 号 14-8 出让办公
海缆研究院28 甬国用(2012)第1000385 40.74 至 2048.5.30
光华路 299 弄 3、4、5、
6 号 14-7 出让办公
海缆研究院29 甬国用(2012)第1000386 30.1 至 2048.5.30
光华路 299 弄 3、4、5、
6 号 14-6 出让办公
海缆研究院30 甬国用(2012)第1000387 30.1 至 2048.5.30
光华路 299 弄 3、4、5、
6 号 14-5 出让办公
海缆研究院31 甬国用(2012)第1000388 30.1 至 2048.5.30
光华路 299 弄 3、4、5、
6 号 14-4 出让办公
海缆研究院32 甬国用(2012)第1000389 30.1 至 2048.5.30
光华路 299 弄 3、4、5、
6 号 14-3 出让办公
海缆研究院33 甬国用(2012)第1000390 30.1 至 2048.5.30
光华路 299 弄 3、4、5、
6 号 14-2 出让办公
海缆研究院34 甬国用(2012)第1000391 44.57 至 2048.5.30
光华路 299 弄 3、4、5、
6 号 14-1 出让办公
海缆研究院35 甬国用(2012)第1000392 15.91 至 2048.5.30
光华路299弄东区地下室-1-618 出让车库
海缆研究院36 甬国用(2012)第1000393 15.91 至 2048.5.30
光华路299弄东区地下室-1-617 出让车库
海缆研究院37 甬国用(2012)第1000394 16.08 至 2048.5.30
光华路299弄东区地下室-1-616 出让车库
海缆研究院38 甬国用(2012)第1000395 15.81 至 2048.5.30
光华路299弄东区地下室-1-615 出让车库
海缆研究院39 甬国用(2012)第1000396 17.66 至 2048.5.30
光华路299弄东区地下室-1-614 出让车库
海缆研究院40 甬国用(2012)第1000397 17.53 至 2048.5.30
光华路299弄东区地下室-1-613 出让车库
海缆研究院41 甬国用(2012)第1000398 13.61 至 2048.5.30
光华路299弄东区地下室-1-574 出让车库
海缆研究院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3-235
42 甬国用(2012)第1000399 16.27 至 2048.5.30
光华路299弄东区地下室-1-537 出让车库
海缆研究院43 甬国用(2012)第1000400 15.08 至 2048.5.30
光华路299弄东区地下室-1-536 出让车库
海缆研究院44 甬国用(2012)第1000401 14.58 至 2048.5.30
光华路299弄东区地下室-1-535 出让车库
海缆研究院45 仑国用(2012)第01066 17,623.00 至 2048.8.24
北仑区小港江南东路967 号出让工业发行人
2、商标
商标名称核定使用商品证书号码权利期限注册类别

电缆,电线,电源材料(电线,电缆),光缆,电开关,光电开关(电器),电线连接物,电线连接器(电),插座、插头和其它连接物(电器连接)
1550004 2001.4.7—2021.4.6 第 9 类
电线,电缆,通信电缆 710458
1994.10.14—
2014.10.13 第 9 类
电缆;电线;电源材料(电线,电缆);绝缘铜线;电话线;电报线;发动机起动缆;磁线;电线圈架;电线标识线
3077687 2013.5.7—2023.5.6 第 9 类
电缆;电线;磁线;电源材料(电线,电缆);绝缘铜线;电话线;同轴电缆;电磁线圈;合金线(保险丝);磁性材料和器件
3733036 2005.10.21—2015.10.20 第 9 类
电缆;电线;磁线;电源材料(电线,电缆);绝缘铜线;电话线;同轴电缆;电磁线圈;合金线(保险丝);磁性材料和器件
7045589 2010.10.7—2020.10.6 第 9 类
电缆,电线,电源材料(电线,电缆),光缆,电开关,光电开关(电器),电线连接物,电线连接器(电),插座、插头和其它连接物(电器连接)
888307(马德里注册商标)
2006.4.13—
2016.4.13 第 9 类
(1)2008 年 1 月 1 日,被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浙江省
著名商标。
(2)2008 年 11 月 24 日,被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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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36
国驰名商标。
3、专利
(1)已取得的专利
目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共拥有发明专利 12 项,实用新型专利 31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申请日授权公告日专利到期日取得方式1 发行人发明数据电缆芯线绝缘层的制造工艺 ZL200410054296.1 2004.9.3 2007.8.29 2024.9.2
转让获得2
海缆研究院、
发行人
实用新型光电复合结构海缆 ZL200520101437.0 2005.4.6 2006.9.13 2015.4.5
转让获得3 发行人发明成缆机的立式盘绞头 ZL200510050775.0 2005.7.20 2008.1.30 2025.7.19
申请获得4 发行人实用新型一种核电站用电缆 ZL200620101846.5 2006.3.17 2007.4.11 2016.3.16
转让获得5 发行人实用新型
一种海底交联电力电缆 ZL200720108676.8 2007.4.29 2008.4.9 2017.4.28
申请获得6 发行人实用新型
一种低烟无卤中压耐火电缆 ZL200720108675.3 2007.4.29 2008.3.12 2017.4.28
申请获得7 发行人实用新型
一种海底电缆的排线装置 ZL200720109615.3 2007.5.22 2008.4.23 2017.5.21
申请获得8 发行人发明一种海底电缆的收放线及上船系统 ZL200710068757.4 2007.5.22 2009.7.1 2017.5.21
申请获得9 发行人发明
一种交联聚乙烯电缆软接头的制备方法
ZL200710068758.9 2007.5.22 2009.10.28 2027.5.21 申请获得
10 发行人实用新型
一种交联聚乙烯电缆的软接头 ZL200720109618.7 2007.5.22 2008.3.19 2017.5.21
申请获得11 发行人实用新型
一种交联聚乙烯电缆的软接头 ZL200720109616.8 2007.5.22 2008.3.19 2017.5.21
申请获得12 发行人实用新型一种高压海底电缆 ZL200720109617.2 2007.5.22 2008.4.9 2017.5.21
申请获得13 发行人实用新型一种海底电缆 ZL200720192300.X 2007.10.31 2008.10.8 2017.10.30
申请获得14 海缆研究院发明
一种光电复合海缆的修理接头 ZL200710156467.5 2007.10.31 2009.8.5 2027.10.30
申请获得15 发行人发明光电复合海缆的修 ZL200810186880.0 2007.10.31 2010.7.14 2027.10.30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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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37
理接头获得16 海缆研究院发明一种海缆锚固装置 ZL200710156466.0 2007.10.31 2009.7.1 2027.10.30
申请获得17 发行人发明一种电缆的收排线装置 ZL200810063530.5 2008.6.18 2010.9.8 2028.6.17
申请获得18 发行人实用新型
光电复合海缆专用填充条 ZL200820151293.3 2008.7.25 2009.4.29 2018.7.24
申请获得19 发行人实用新型
海底光电复合电缆的光缆单元 ZL200820164420.3 2008.9.8 2009.6.17 2018.9.7
申请获得20 发行人实用新型
一种大截面高压海缆的导体结构 ZL201020510110.X 2010.9.2 2011.3.30 2020.9.1
申请获得21 发行人实用新型
一种单芯高压海缆的混合型铠装结构 ZL201020516801.0 2010.9.3 2011.5.18 2020.9.2
申请获得22 发行人实用新型
一种单芯高压海缆的高强度铠装结构 ZL201020515481.7 2010.9.3 2011.4.13 2020.9.2
申请获得23 发行人实用新型
一种单芯高压海缆的轻型铠装结构 ZL201020516882.4 2010.9.3 2011.5.18 2020.9.2
申请获得24 发行人实用新型
浮式平台用深水海缆 ZL201120010872.8 2011.1.14 2011.8.3 2021.1.13
申请获得25 海缆研究院发明
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平台锚固装置 ZL200910100583.4 2009.7.8 2011.8.24 2029.7.7
申请获得26
中海油、中海油湛江分公司、东方电缆
发明海上石油平台电力组网用的海底电缆 ZL201010257851.6 2010.8.19 2012.11.28 2030.8.18
申请获得27 发行人实用新型
额定电压 220kV 三芯光电复合海底电缆
ZL201120200792.9 2011.6.15 2011.12.28 2021.6.14 申请获得
28 发行人实用新型光纤复合低压电缆 ZL201120272966.2 2011.7.29 2012.3.7 2021.7.28
申请获得29 发行人实用新型
创新型环保海底电缆 ZL201120396762.X 2011.10.18 2012.6.13 2021.10.17
申请获得30 发行人实用新型
水下缆的阻水测试装置 ZL201120396763.4 2011.10.18 2012.6.13 2021.10.17
申请获得31 海缆研究院
实用新型
水下缆专用敷设装置 ZL201120334422.4 2011.9.7 2012.6.13 2021.9.6
申请获得32 发行人实用新型
深海装备用动态脐带缆 ZL201220503040.4 2012.9.27 2013.3.27 2022.9.26
申请获得33 发行人、海实用新型
海缆的弯曲限制装置 ZL201220598330.1 2012.11.13 2013.6.5 2022.11.12
申请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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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38
缆研究院
34 发行人发明
额定电压 220kV 三芯光电复合海底电缆
ZL201110160092.6 2011.6.15 2013.6.26 2031.6.14 申请获得
35 发行人实用新型
单芯光纤复合中压陆缆 ZL201320064548.3 2013.2.4 2013.7.31 2023.2.3
申请获得36 发行人实用新型一种滩涂用电缆 ZL201320062091.2 2013.2.4 2013.7.31 2023.2.3
申请获得37 发行人实用新型
500kV 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ZL201320063369.8 2013.2.4 2013.7.31 2023.2.3
申请获得38 发行人实用新型特种耐火电缆 ZL201320063367.9 2013.2.4 2013.7.31 2023.2.3
申请获得39 发行人实用新型
±320kV 柔性输电用直流海底电缆 ZL201320063255.3 2013.2.4 2013.7.31 2023.2.3
申请获得40 发行人实用新型
±200kV 柔性输电用直流海底电缆 ZL201320064631.0 2013.2.4 2013.7.31 2023.2.3
申请获得41 发行人实用新型
柔性输电用直流海底电缆结构 ZL201320064632.5 2013.2.4 2013.7.31 2023.2.3
申请获得42 发行人实用新型
柔性输电用直流海底电缆 ZL201320088122.1 2013.2.27 2013.8.28 2023.2.26
申请获得43 海缆研究院发明
水下缆敷设专用装置 ZL201110263662.4 2011.9.7 2014.1.8 2031.9.6
申请获得
(2)正在申请的专利
序号专利名称类型专利权申请人申请号申请日期
1 一种脐带缆测试用接头及其安装方法发明
中海油、中海石油研究中心、东方电缆
201110338407.1 2011.10.31
2 ±320kV柔性输电用直流海底电缆发明东方电缆 201310042735.6 2013.2.4
3 柔性输电用直流海底电缆发明东方电缆 201310060737.8 2013.2.27 大长度无接头±200kV柔性直流海缆的制造方法
发明东方电缆 201410279813.9 2014.6.20
4、海域使用权
公司于 2008 年 3 月 6 日取得国海证 083300053 号《海域使用权证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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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用海面积为 0.59 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证书编号海域使用权人地址项目名称用海类型终止日期登记编号
083300053 发行人宁波北仑小港
500吨级货运码头
交通运输用海/港口用海 2058.2.26 BLN20080001
六、公司拥有的特许经营权情况
公司于 2010 年 11 月 9 日取得备案登记表编号为 00913888 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拥有对外贸易自营进出口权,进出口企业代码为33027048960。
公司拥有宁波市北仑区公路运输管理所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浙交运管许可甬字 330206100620 号),许可经营范围为货运(普通货运),有效期为 2010 年 8 月 16 日至 2014 年 8 月 15 日。
公司拥有宁波市港口管理局核发的《港口经营许可证》(浙甬港经证 0154号),许可经营地域为宁波-舟山港甬江港区东方电缆码头 1#泊位,许可经营范围为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仓储服务,有效期为2013 年 9 月 9 日至 2016 年 9 月 8 日。
公司拥有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为(浙)XK06-001-00083,有效期至 2016 年 4 月 5 日。公司生产的架空绞线、塑料绝缘控制电缆、额定电压 1kV 和 3kV 挤包绝缘电力电缆、额定电压 6kV 到35kV 挤包绝缘电力电缆、架空绝缘电缆满足了生产许可证条件。
七、公司生产技术状况
多年的电线电缆行业运营经验,使公司确立了向海缆和高压电力电缆方向发展的经营战略,并逐步发展成为海缆领域的国内领先者。通过在技术积累的过程中,在不断引进、吸收、消化国外先进制造技术的基础上,持续进行自主创新和研发,公司在海缆、电力电缆及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生产工艺等核心技术和先进设备,使公司在国内同行业中保持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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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在海缆领域拥有的核心技术
1、大长度无接头海缆生产技术
由于海底电缆的修复难度大,安全、可靠性要求更高,对无接头海缆的长度要求就更高。公司通过对关键工艺和设备进行改造,使公司的海缆生产线一次性开机时间明显延长,可以达到 20 天以上;另外,大长度海缆一般重达几千吨,公司自主研发的海缆收放线托盘可以保证大长度海缆生产中每个环节的零搬运。
目前公司无接头 110kV 光电复合海缆最长可达 17 公里以上,无接头 220kV 光电复合海缆最长可达 12 公里,均处于国际领先行列。
2、软接头技术
由于海缆对安全、可靠性的要求,海缆的软接头技术某种程度上代表了公司海缆的生产技术水平。公司目前已经掌握了 220kV 及以下的海缆软接头生产技术,并且软接头的导体抗拉强度可以达到无接头海缆的 85%以上,铜导体、内外屏蔽、绝缘恢复部分外径基本与电缆本体相同,其他电气性能完全可以达到电缆本体一致。该技术保证了大长度光电复合海缆的生产,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3、91 盘框绞机大型收线技术
公司引进法国波地亚框绞机可进行 1,000 平方导体圆型整压;自主研发了100 吨重型自动收线架可装载 500 平方无接头导体 20 公里一整根;并装备了自动行走系统和与 VCV 生产线的控制系统相兼容的电气控制系统,可以与 VCV 生产线实行同步生产;在工艺设计中考虑一机二用功能,使框绞机的收线设备也可以作为 VCV 的放线设备。该技术属国内首创、国际领先。
4、交联连续生产技术
根据公司提出的技术要求,制造商为公司海缆专门设计了采用 200 型机筒和螺杆、高精度的模具、可改变压力状态的设备。该设备在挤塑交联过程中,可提高挤出压力,降低机头、机筒温度,达到 XLPE 塑料融熔效果,改变了因长期高温 XLPE 塑料产生老胶的现象,达到了连续 20 天的超长开机时间,使大长度无接头海缆生产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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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41
5、铅层在线检测技术
压铅的好坏某种程度上决定了海底电缆的使用寿命。公司配备的压铅机最大压铅外径可达 200mm;自主研发并独家拥有的铅护套在线检测设备属于国际首创,在六个方向采用超声波实时监控铅护套,相关性能数据通过计算机控制确保生产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这些都大大提高了压铅的质量,保证了海缆的使用寿命。
6、压铅与挤塑一体化技术
公司通过电控工艺改造,使压铅机与 200 型塑料护套机形成同步生产,压铅以后的电缆直接进入 200 型护套生产线进行护套的挤塑,改变了传统的压铅工序完成后再进入塑料护套工序,杜绝了压铅以后由于铅护套与铅护套之间相互粘接在放线过程中容易造成铅护套破裂现象的产生。
7、立式成缆的领先技术
公司引进英国的成缆机制造技术,结合本公司的自主研发,开发了一套国内先进、国际领先的立式成缆机,一次性可完成外径 250mm 以下、30 个单元的脐带缆产品成缆和装铠,可实现三芯 220kV 光电复合海缆无接头长度 6公里的成缆装铠生产,成缆放线张力可实现自动控制,确保海缆线芯的受力均匀性和结构稳定性。60 盘和 70 盘的二节钢丝绞笼,可满足钢(铜)线 8mm 以下、扁钢(铜)线(3.5*8.5)mm 以下的 130 盘同时装铠的要求,并装备了按不同规格海缆进行调
整的钢丝预成型系统,消除了钢丝在装铠过程中产生的应力。这些保证了海缆、脐带缆结构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满足了海缆在静态和动态环境中的使用要求。
8、海缆生产过程中在线检测技术
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在成缆过程中,利用光时域反射原理,通过 OTDR 检测设备能及时了解生产过程中出现的缺陷,并得到及时补救,保证了海缆的产品质量,并提高了产品合格率。
9、大长度耐压检测技术
公司结合大长度海缆产品的特点,对电抗器的性能进行分析研究,通过不同方式组合(串联或并联)可以保证 500kV 海缆 20 公里范围内的检测,220kV 海缆 40 公里以上的检测,保证了交联聚乙烯绝缘所能使用的极限长度。到目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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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已验证测试了舟山泗礁项目的 110kV 海缆近 35 公里。
10、海缆故障排除技术
由于海缆敷设在海底,深达几十米甚至几百米,一旦发生故障要从海床上找寻海缆故障点非常困难,许多原来应用于陆地电缆和光缆的维护测试方法已经不再适用。公司在多年海缆抢修实战中,根据不同海域情况,根据光信号 OTDR 的反射和电信号电缆故障定位仪,双重手段进行故障定位,开发了一套独特的计算机换算方法,结合脉冲仪,可以准确无误的找到故障点。此项技术在多次海缆的售后服务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海缆故障的尽快修复提供了保障。
11、海缆现场抢修接头制作技术
为确保电缆本体的铜导体焊接后的抗拉强度,公司自行研发设计的专用焊接工具,保证分层对接钎焊导体接头的抗拉强度达到国家标准。针对接头工艺及施工环境的特殊需要,公司设计研制了海上环境专用 XLPE 料挤塑机,专门针对挤制 XLPE 软接头设计。该挤塑机具有不锈钢密闭式加料系统,更换料快、不断料、不滞料,螺杆拆卸清洁方便,挤塑机头与挤塑成型模具联接方便,挤塑机温度稳定、调控方便,能很好地在浪高不超过 0.7m 的海上环境中使用等特点。而特制
的挤塑模具,能很好地与挤塑机头配套连接,并采用特殊结构,根据海浪起伏的情况自行调节,保证挤塑均匀,极大的减少了导体偏芯的问题。为保证抢修用软接头的制作质量,公司研发设计的抢修专用快装式高压氮气高温硫化筒,可满足XLPE 绝缘层的快速硫化需要。针对海底电缆抢修的特点,公司自行开发设计了专用铠装层恢复用保护连接器,铠装层恢复后用保护连接器不仅能很好的保护内部抢修用接头,而且能连接受损两端的铠装层钢丝,起到铠装层恢复受力作用,同时具有对整体抢修用接头进行密封防腐的作用,防止水分进入而对电气性能产生影响。在保证内部电气性能运行良好的同时,铠装层恢复用保护连接器又能很好的起到与海床礁石的缓冲耐磨作用,对海底电缆抢修用接头的机械和电气性能起到了双层保护。
12、海缆终端制作技术
公司根据不同电压等级的海缆结构和终端附件对海缆内、外屏蔽和绝缘体的定位要求,通过计算机软件对高电压等级海缆的外径、绝缘厚度、剥离长度、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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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后的绝缘园柱体外径、绝缘与外屏蔽过渡锥体斜面的正确计算,严格控制制作场所的潮湿度,确保海缆内、外屏蔽和绝缘体的准确定位,完成终端制作。
13、光电复合海缆的工艺设计技术
公司成功利用光信号和电磁信号在同一区域互不干扰的特点,在光电复合海缆设计过程中,利用绞合的空隙,将填充材料设计成光缆母槽,固定和保护了在运动过程中光缆与电缆的压合,即可以利用光电复合缆外层的钢丝保护光缆,又在保证正常通信及信号控制的同时,实现了光缆的位置固定和保护;还可以利用光缆实现对光电复合海缆的运行进行在线温度监控、事故故障点定位等功能。公司采用高性能、低损耗专用光纤和不锈钢松套管+高密度 PE 护套结构,大大提高了光缆的阻水性能,降低了光纤的传输损耗,解决了复合光缆电力线中的工作电流对光纤通信质量的影响问题,使光缆的各项性能均符合相应通讯光缆的标准。
公司通过导体紧压系数和阻水结构设计、铅套厚度设计、防腐工艺设计、缆芯间光缆固定保护技术、外钢丝防腐和铠装技术等实现了单芯和三芯光电复合海缆的结构和工艺设计,实现了电能和光信号同时在一根电缆的内部传输。
14、海底光缆对接技术
公司自行设计制作了光纤对接恒温控湿除尘的移动净化室:开发设计的专用不锈钢管圆周压接技术,保证其密封阻水性;开发设计的外层铠装层的恢复设备,将外层铠装层进行恢复加固,确保其机械性能的稳定性。为保证整根海底光缆的光性能指标,确保光信号不急剧衰减,光纤对焊接续过程放在无尘恒温控湿的高等级净化房内实施,使整根海底光缆的性能得到了充分的保证。
15、大长度中心接地技术
为了降低海缆金属护套上的感应电压,公司结合海缆需要敷设在海底的特点,改变了常规电力电缆采用铅护套与外层钢丝之间软铜丝手工连接法,采用聚乙烯半导电材料做海缆外护套,使外护套与海水充分接触导电降低海缆金属护套的感应电压,达到了良好的效果。
16、光电复合海缆智能监控系统设计技术
公司充分利用光电复合海缆中光纤的波分复用性能,通过自主研发的外围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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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使传感系统在附加设备不影响通信系统运行的前提下,利用通信链路本身实现传感预警功能;通过神经网络和小波分析方法的算法软件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分析,使系统具有自动判别事件、自学习和精确定位的功能;通过对典型事件模型综合数据库的分析,使系统具备多目标和多事件的判断功能,可以同时对作用于预警系统的多个事件进行判断和定位,实现光电复合海缆的智能监控。
17、海缆专用附件制造技术
由于海缆应用环境比较特殊,海缆及光电复合海缆附件(锚固、抢修接头、快速接头等)设计和制造与中高压陆缆附件不同,具有相当难度。为打破国外的技术垄断和封锁,解决中、高压海缆系统配套能力低的问题,公司专门成立海缆附件设计部门,针对不同海域、水深、应用要求设计不同结构锚固、抢修接头、终端及石油平台专用快速接头等,并开发海缆附件专用的制造装备,目前已掌握220kV 及以下海缆、光电复合海缆附件设计和制造的核心技术,并为多个大型海缆工程提供相关附件,为我国中、高压海缆的健康发展贡献了力量。
(二)公司在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等领域拥有的核心技术
序号技术名称技术来源技术特点技术水平1 导体绞合预扭成型技术自主研发将铠装的预扭技术应用于导体的绞合,自主设计预扭装置,减小大截面紧压导体内应力,解决了大截面紧压超导体反弹和松股现象。
国内领先2
CCV 生产高压电缆绝缘同心度控制技术
自主研发设计合理的模具,改进半导电包带材料,精确控制硫化温度、线速度以及上下牵引旋转速度,保证高压绝缘层圆整和同心度。
国际先进3 中高压电缆绝缘应力松驰技术自主研发针对中高压大长度交联线芯,设计可移动的专用去气房,温度控制精确,去气效果特好。
国内首创4 核电站用电缆绝缘双层挤出技术自主研发设计自动定芯双层共挤机头和模具,保证内层 0.15mm 薄绝缘的挤出,提高生产效率
同时,大大减少材料的浪费。
国内领先5 特种电缆结构设计技术自主研发针对应用于特殊场合的电缆(如轨道交通用电缆、核电站用电缆、高楼里高防火要求的电缆及各地防鼠防蚁等特殊要求的电缆)进行专门设计,性能优良,保证特种电缆在各种环境条件下安全正常运行。
国内领先6 光电复合低压电自主研发实现光电一体化,根据低压电缆的不同芯国内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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缆(OPLC)设计制造技术
数和结构,专门设计合理的光单元结构。
(三)公司主要产品所获科研奖项情况
序号获奖产品或项目名称获奖类型奖励单位
1 大长度 110kV 光电复合交联海底电缆
国家火炬计划国家科学技术部
全国工商联科技进步一等奖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机械工业科技进步二等奖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海洋工程科学技术一等奖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
浙江省科学进步二等奖浙江省人民政府
2 额定电压 35kV 三芯大截面光电复合海底交联电缆
浙江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浙江机械工业联合会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浙江省人民政府
宁波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宁波市人民政府
3 核电站用耐辐照 1E 级电缆
国家火炬计划国家科学技术部
新产品鉴定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浙江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浙江机械工业联合会宁波市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宁波市人民政府
4 额定电压 35kV 及以下低烟无卤环保型地铁用电力电缆
浙江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浙江机械工业联合会5 额定电压 110kV 交联聚乙烯绝缘光电复合海底电缆中电联新产品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6 额定电压 35kV 交联聚乙烯绝缘光电复合海底电缆中电联新产品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7 额定电压 110kV 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中电联新产品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8 CMP 等级数字通信用水平对绞电缆(六类及以下)
国家重点新产品国家科学技术部
新产品鉴定浙江机械工业联合会9 220kV 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国家重点新产品国家科学技术部
10 大长度高电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国家能源局
11 高速铁路机车线市级新产品宁波市科技局
12 水下生产系统脐带缆市级新产品宁波市科技局
13 高压交流海缆交联软接头制作设备市级新产品宁波市科技局
14 三芯 220kV 大长度交联海底电缆市级新产品宁波市科技局
15 220kV 交联聚乙烯绝缘皱纹铝护套电力电缆市级新产品宁波市科技局
16 海缆机械性能测试系统市级新产品宁波市科技局
17 海洋石油开采用软管脐带缆市级新产品宁波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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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脐带缆系统试验设备市级新产品宁波市科技局
19 大长度大容量海底光缆市级新产品宁波市科技局
20 ±250kV XLPE 直流海缆市级新产品宁波市科技局
21 ±250kV XLPE 绝缘直流陆缆市级新产品宁波市科技局
22 额定电压 1kV 及以下城网用光纤复合电缆(OPLC)市级新产品宁波市科技局
23 额定电压 10kV 城网用光电复合电缆市级新产品宁波市科技局
24 额定电压 35kV 城网用光电复合电缆市级新产品宁波市科技局
25 高等级海缆软接头市级新产品宁波市科技局
26 石油平台多芯复合海底电力电缆市级新产品宁波市科技局
27 500kV 交联聚乙烯绝缘海底电缆市级新产品宁波市科技局
28 海洋石油平台用海缆市级新产品宁波市科技局
29 低烟无卤低毒阻燃舰船用电力电缆市级新产品宁波市科技局
30 额定电压 250/440V 海上石油平台电缆市级新产品宁波市科技局
31 220kV 交联电缆市级新产品宁波市科技局
32 3芯110kV交联聚乙烯绝缘海缆及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市级新产品宁波市科技局
33 35kV 光电复合海底电缆抢修接头市级新产品宁波市科技局
34 110kV 及以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中间接头市级新产品宁波市科技局
35 城市轨道交通用额定电压 1500V 直流电力电缆市级新产品宁波市科技局
36 风力发电用海底电缆市级新产品宁波市科技局
37 额定电压 35kV 光电复合海缆软接头市级新产品宁波市科技局
38 额定电压 110kV 单芯无磁合金丝铠装海底电力电缆市级新产品宁波市科技局
39 阻燃低烟无卤复合同轴电缆市级新产品宁波市科技局
40 低烟无卤低压 A 级耐火电力电缆市级新产品宁波市科技局
41 核电站用数据电缆市级新产品宁波市科技局
42 核电站用 1E 级仪表电缆市级新产品宁波市科技局
43 核电站用射频电缆市级新产品宁波市科技局
44 核电站用通信电缆市级新产品宁波市科技局
45 核电站用电话线市级新产品宁波市科技局
46 额定电压 750V、1500V 低烟无卤环保型轨道交通用直流电缆市级新产品宁波市科技局
47 额定电压 35kV 及以下低烟无卤环保型地铁用电力电缆市级新产品宁波市科技局
48 额定电压 220kV 及以下光电复合海全国工商联科技进步一等奖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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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电缆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
(四)公司主要产品所处的阶段
序号产品名称所处阶段
1 海缆大批量生产
2 电力电缆大批量生产
3 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大批量生产
八、公司研发情况
(一)研发机构的设置及职能
公司历来重视研发和技术创新工作,坚持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道路。公司研发工作由总经理统一管理,总工程师具体负责,以企业技术中心为主体,下设应用研发部、科技管理部、软接头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其中应用研发部主要负责各研发项目的信息收集、工艺设计、研发实施、科研成果转化及行业标准制定等工作;科技管理部主要负责公司科技项目、知识产权的管理以及与外部的交流合作等工作;软接头实验室主要负责各种软接头工艺设计、开发、性能测试和抢修等工作;院士工作站作为与外部交流与合作的直接对接平台。高压海缆事业部、特种电缆事业部和中压电缆事业部为研发样品试制提供支持。
公司是浙江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技术人员 93 人。
主要核心技术人员情况详见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两年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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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发工作流程图
公司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进行技术创新,先通过广泛市场调研和竞争对手情况分析充分了解市场需求,再结合自身资源情况筛选确定项目内容;在项目内容确定后,通过研发项目实施、试样、内部检测多次改进、外部送检、项目评审、验收等一系列活动完成研发并制造出新产品;继而通过营销将产品推向市场,并根据客户反馈信息不断进行产品的完善更新,开发出更高规格的产品系列。
外部课题组工厂各事业部检验检测所研发项目流程图立项验收实施企业技术中心(海缆研究院)获取项目信息筛选确定项目内容编制项目任务书审核批准下达立项任务书签订项目合同项目实施项目动态管理试样自验收内部检测多次改进继续推进外部送检组织评审验收材料归档科技成果鉴定通过通过通过一般以专家现场考察、会议验收为主

课题组
企业技术中心
软接头实验室
科技管理部
应用研发部
院士工作站特种电缆事业部
高压海缆事业部
中压电缆事业部博士后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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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正在从事的研发技术、产品及拟达到的目标
目前,公司研发工作积极顺应国家科技战略大背景,以提升海洋工程装备技术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持续巩固“十一五”期间凝练的高压交联海缆核心技术,深化推进高等级海缆的研制能力,实现一批可填补国内空白、国际先进的海缆生产技术,加快推进海洋工程装备的国产化进程,为企业科技进步创造源源不竭的动力,提高企业科技创新的整体实力。
凭借着光电复合海缆制造技术的国际领先地位以及国家关于能源战略和海洋经济发展的战略推进,公司现阶段的重点研发方向为:
1、海底电缆:包括高压交联海底电缆和直流海缆的开发。在已建立的 220kV
交联海缆技术、服务能力基础上,进一步开发 500kV 海底电缆及其软接头、附件等高压海缆产品;依托国家 863 计划项目,在成功研发±200kV 海缆及软接头基础上,继续研究开发±320kV 海缆及其附件。
2、脐带缆及附件:依托于国家 863 计划水下生产系统脐带缆 II 期项目,在
成功研制 2条动态脐带缆的基础上,利用国内海洋开发提速的有利时机,通过与中海油等客户的密切合作,实现针对不同脐带缆用户定制设计的能力,服务于海洋石油工业及日益增长的海岸可再生能源工业。
3、高压电力电缆:基于 220kV 交联电缆的研制基础,掌握 500kV 交联电缆
的工艺设计和生产制造关键技术,为产业化做好技术准备。
4、智能电网用光纤复合电缆(OPLC 和 OPMC):在企业较为成熟的光电复合
技术基础上,积极研制行业热门的智能电网用缆,研究电缆良好的耐环境性能和室内美观性能,提高电能质量与电网安全。
目前公司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主要为:
序号项目名称进展情况拟达到的目标技术水平1 动态脐带缆
动态脐带缆安全运行超过两年,动态跨接脐带缆市场陆续打开
取代进口并进入国际市场国内领先、国际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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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水下生产系统脐带缆
II 期已获国家 863计划立项,项目启动
取代进口并进入国际市场国内领先、国际先进3 +320KV及以下柔性输电用直流海缆关键技术研究
其中 200kV 及160kV 直流海缆已分别应用于国网和南网的示范工程电压等级±320kV,达到100km 及以上输送距离国际领先4 超高压(陆上)光电复合缆产品结构设计实现光信号与 500kV 和220kV 一体传输国内领先5 军用装备用电缆前期调研提高传输性能,达到安全、保密国内领先6 三芯 220kV 光电复合海缆项目
样缆测试完成,通过中电联组织的技术评审
超高压、大截面的三合一与光通信相结合
国内领先、国际先进7 220kV 交联电力电缆项目
已取得型式试验报告,预鉴定试验进行中
超高压电力传输国内先进8 500kV 交联聚乙烯绝缘超高压电力电缆项目产品工艺设计大容量、超高压电力传输国内领先9 海缆测试设备设计与开发项目技术方案认证中实现海缆检测、监控、故障排除国内领先10
智能电网用光纤复合低压电缆(OPLC)试制与产业化项目
项目完成电力、通信、广电三网合一国内领先11 大长度海缆熔接(模注)技术开发项目小批量应用电气性能达到本体一致国际先进12 高压交流海缆交联软接头制作工艺与设备研发项目样品试制中
使软接头达到与海缆本体几乎同等的电气、机械性能国际先进13 智能电网光纤复合中压电缆 OPMC 产品结构设计电力、通信、广电三网合一国内领先14 ±200kV 及以下柔性直流电缆系统技术研发与应用
通过型式试验,分别中标南网和国网示范工程
电压等级±200kV,国际领先15 水下勘测与作业装备用脐带缆已采购了部分设备形成年产 300km 的规模国际先进16 柔性直流海底电缆运行状态监测及熔接技术研发试制电气性能达到与本体一致国际先进17 湿式设计环保海缆批量生产批量生产,进入市场国际先进18
交联聚乙烯绝缘不锈钢带铠装聚烯烃护套无卤低烟防鼠蚁电力电缆
项目完成批量生产,进入市场国内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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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额定电压 500kV 交联海底电缆产品结构设计批量生产,进入市场国际先进20 额定电压 500kV 交联海底电缆软接头研发准备中批量生产,进入市场国际先进21 额定电压 500kV 交联海底电缆附件产品结构设计批量生产,进入市场国际先进
(四)报告期内研发投入情况
不断加大科技投入是自主创新的必要条件之一。公司一直把技术创新放在企业发展工作的重要战略位置上,并通过持续高强度的科技投入保障研发体系建设和高效运行,报告期内公司参与了国家级科技支撑计划“220kV 及以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海底交联电缆及生产装备开发”项目和中海油研究中心委托研发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 计划)“水下生产系统脐带缆关键技术研究”的子课题“水下生产系统脐带缆的制造工艺技术及试制”的研究工作。
公司投入了大量资金来保证各项科研项目的实施和各种激励政策的落实以及其他科技活动的开展,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投入情况见下表: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研发投入(万元) 1,554.50 5,466.45 4,264.92 3,270.77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67,740.00 133,237.87 146,462.42 121,037.83
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2.29 4.10 2.91 2.70
注:研发投入数据由公司财务部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复审要求的研发投入口径统计。
(五)公司技术创新机制及后续开发能力
1、技术创新体系
(1)管理体系建设:为优化企业技术创新机制,公司建立了以应用研发体
系、动态管理体系、竞争情报体系为基础的东方创新管理体系(OIMS)。将公司的研发、销售等进行动态的有机结合,有利于公司研发的针对性、时效性和科学性,便于公司的科技创新和营销创新,进而提升企业竞争力,达到可持续发展。
(2)制度建设:公司逐步完善了促进研发的科学管理制度,涵盖了研发流
程优化、质量管理、设备管理、合作开发管理、标准与技术文献、知识产权管理等多个方面,从制度上保证了研发的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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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研发激励机制:公司注重对科研人才的激励机制,制定了《突出贡献
奖奖励办法》,设置了突出贡献奖、科技进步奖等十几个奖项的激励办法,用于奖励每年在公司核心产品的研发、技术改造、市场拓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或团队。同时,为了能使核心技术人员安心工作,公司还在解决配偶工作、子女入学、落户、住房等问题上提供帮助,充分调动研发人员创新的积极性。
(4)创新环境:研发提倡“宽容失败”,鼓励研发人员树立信心、勇于攀
登科技高峰,通过技术创新实现超越;每月举办“创新团队技术交流”、定期举力“知识产权知识竞赛”,年终大会对优秀研发人员、创新团队进行表彰和奖励。
开展面向全体员工的知识竞赛、技术培训、项目研究等各种创新活动,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和环境。
2、技术创新组织
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和产品结构的转型升级,公司积极探索以研发促进企业发展战略的企业创新模式。公司将内部的研发部门进行整合,以收购的海缆研究院作为平台,将公司内部的核心人员并入海缆研究院,将海缆研究院变成一个专业从事海缆研发工作的企业技术研发中心。
海缆研究院邀请国内外海洋工程方面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黄崇祺领衔的 18位专家作为加盟团队,共同搭建浙江省首批院士工作站——东方电缆院士专家工作站,并设立企业科学技术协会。形成了一支由工程院院士牵头的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承担了包括国家科技支撑重点项目和国家高技术研究开发课题(863 计划)在内的多项重大科技项目研发和新产品的开发工作,形成了依托平台,独立研发,富有活力的可延续的研发架构组织。
3、与知名研究机构开展技术合作
公司十分注重海缆技术前沿信息,积极与外部知名研究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吸取这些研究机构的优秀专家技术优势,了解他们的最新研究信息,为公司进一步开发新产品、改良现有产品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公司先后与上缆所、中海油研究总院、清华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浙江大学、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等科研院所合作,完成了多项科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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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科技成果已实现产业化。公司与外部合作研发的主要项目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进展情况计划达到的目标技术水平合作单位 大长度220kV光电复合海底交联电缆工艺技术与关键装备的研究
完成产业化应用国际先进
上缆所、浙江大学、清华大学、哈理工
2 海缆用高等级绝缘高分子材料研究及产业化完成产业化应用国内领先浙江大学
3 水下生产系统脐带缆 II 期已获国家863 计划立项取代进口并进入国际市场国际领先
中海油研究总院、上缆所、大连理工大学、青岛迪玛尔、湖州久立、中海油深圳公司
4 超高压交联海缆研制与应用技术研究(500kV)工艺设计中超高压电力传输国内领先上缆所
5 动态海缆性能检测项目完成取代进口并进入国际市场国际先进大连理工大学 +320KV 及以下柔性输电用直流海缆关键技术研究
列入国家“863”计划项目样品试制和检测中
电压等级达到±320kV,长度达100km 及以上
国际领先
国家电网电科院、南方电网电科研究所
同时,公司还积极吸取国外的先进经验,不定期邀请荷兰 SBM、法国 ETI 公司的技术专家进行海洋工程技术交流。
4、人才培养
公司以企业技术中心为依托,广泛吸引人才,已初步建立起一支多学科的高素质人才梯队,涵盖了电气绝缘与电缆、高分子材料专业、机械设计专业、自动化控制、海洋信息探测与处理等多个专业的专业技术人才。为鼓励科技人才快速成熟,公司给予科技人才参与企业决策特别是科技决策的机会,使科技人才在企业中的角色从“执行者”转变为“参与者”,与公司具有相同的目标和价值取向。
同时公司通过职业生涯规划,使得企业发展目标与员工个人发展协调一致,建立企业与员工的双赢关系,满足员工自我价值的实现。
在企业总体战略思想的指导下,经过创新团队的不懈努力,公司的创新团队和人才快速成熟。公司创新团队 2009 年被批准为首批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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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产品储备
目前公司已研发成功并开始生产的产品有 6项,这些产品均是基于目前市场需求和未来技术发展方向而研发的,是公司现有海缆产品的延伸或拓展。若这些产品投入批量生产,将为公司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
1、动态海缆
动态海缆主要用于深海采油平台电力联网,如浮动式采油平台、船舶式发电与采油平台电网联接以及深海风能发电(浮式风力发电)等。该产品系列还可以应用于任何需要进行动态环境使用的工程或者装备上(如代替柴油发油改用岸电供应的海底矿产挖掘作业船的电力传输,海洋浮式设备之间的电力连接等)。所有的动态海缆产品都需通过客户化设计与制造以适应动态应用的挑战,根据动态海缆的特点,公司提出了创新性的柔性连接接头结构方案,避免了因安装硬性接头而产生的存储和安装问题,有效保障了连接处的强度和密封性。同时公司产品解决了通讯、电力、监测等多功能单元的复合技术,为用户节约了工程设计时间并有效降低工程费用。
公司自主研发的国内首根用于连接海上浮式平台、FPSO 和进口平台之间的电力以及信号连接动态电缆已应用于 CACT(作业者集团)深圳项目,开启动态海缆国产化先河。
2、脐带缆
它主要用于深海采油系统的动力传输、电控、信号传输、油气采样、试剂的输入等多方面。由于深海油气开采普遍采用水下生产系统模式,脐带缆作为水下生产系统的控制、动力和化学通道管线,是深海油气开采的必备产品,在我国南海发展战略、南海油气田开发中有极大的应用潜力。同时由于采用水下生产系统省去了水上井口平台的建筑,这就大大节约了油气田开采费用,所以脐带缆也大量应用于海上边际油田(那些处于开发盈亏线上的较小的油田)的开采。
公司作为国内有能力进行脐带缆研发、设计、生产和测试的企业,承担了国家 863 计划项目的子课题——水下生产系统脐带缆的制造工艺技术及试制,新承担国家海洋局脐带缆产业化项目,在国内具有较大的领先优势。公司已按计划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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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试制了样缆,并有一根动态脐带缆交付印尼 BLT 工程有限公司(Indonesia BLT
Engineering Ltd)项目使用。
3、柔性直流输电用电缆和柔性直流输电用海底电缆
柔性直流输电用电缆和柔性直流输电用海底电缆主要用于长距离电力输送以及新能源接入和并网。柔性直流输电可以使风能、潮汐能发电等新能源发电方式顺利接入电网,避免新能源发电的间歇性和不确定性对电网造成的冲击,是世界公认的新能源接入电网最佳方式。同时,相比交流输电,柔性直流输电具有损耗小、电压稳定、传输功力大等特点,一般高电压等级、路由 30 公里以上,采用柔性直流输电更具经济性。而且相比以前的充油直流电缆和海缆,柔性直流电缆和海缆不会因漏油对海洋环境造成损害,是新一代的高效环保的输电产品。该产品可以为我国未来远海海上风电开发、远距离海上平台作业、远距离岛屿开发提供安全稳定的输电支持。目前该产品已在国外实现商业化运行,是国内输电方式发展的必然趋势。
公司在 2009 年开始对该产品进行先期调研,并于 2010 立项进行±320kV 直流海缆的研发,该项目已被列入国家 863 计划项目,目前已完成标准的制定和试样前准备工作,进入样品试制阶段。
4、船舶和海上石油平台专用环保复合电缆
主要用于船舶和石油平台上的动力传输、电控、信息传输,是动力电缆与控制传输的有机结合体,具有阻燃、低烟无卤、低毒等性能。随着海洋经济的不断发展,此类电缆应用增长迅速。
目前国内生产船舶和海上石油平台专用环保复合电缆企业不多,具有整船配套能力更是屈指可数,当前我国仍有大量船用电缆需进口。公司具备生产此类电缆得天独厚的技术和地理位置优势,产品从电力电缆、控制电缆、通信电缆、仪表电缆到各类复合缆一应俱全。
5、军用装备用电缆和海缆
在充分考虑应用环境要求的基础上,公司结合安全性、保密性、性能合理性、在线监控等多方面特性要求进行特定产品研发,目前已按 GJB9001A 标准建立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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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的质保体系,国家三级保密资格及总装备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正在申请中。
6、光电复合电力电缆
随着智能电网建设全面展开,各类光电复合电力电缆应运而生,公司具有光电复合海缆设计和生产的技术基础。公司利用光信号和电磁信号在同一区域互不干扰的特点,合理设计开发了各类陆上用光电复合电缆,其中低压光电复合电缆(OPLC)已通过型式试验,取得国网信息通讯有限公司入网证,同时中压光电复合电缆(MPLC)亦在进行样品试产。
九、主要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及用户要求组织生产、提供产品,于 1999 年 8 月 31日顺利取得了 ISO 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13 年 11 月 8 日再次取得了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在生产上严格实行三检制度,即原材料进厂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在生产流转过程中采用自检、互检、专检等措施来保证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厂。
(一)质量控制标准
公司所有产品严格执行电线电缆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参照国际电工委员会的 IEC 标准和国际大电网 CIGRE 推荐测试规范。在此基础上,公司结合中国国家质量检验标准和本行业的标准,制定了自身的企业标准(Q/DFL)。
基于公司在行业内的影响力,2011 年以公司为主要单位牵头制定了《额定电压10kV(Um=12kV)至 110kV(Um=126kV)交联聚乙烯绝缘大长度交流海底电缆及附件》的国家标准。公司产品的质量控制标准如下:
序号产品名称执行标准
1 1kV 电力电缆 GB/T 12706.1-2008
2 6kV-30kV 电力电缆 GB/T 12706.2-2008
3 35kV 电力电缆 GB/T 12706.3-2008
4 110kV 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GB/T 11017-2002
5 220kV 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GB/Z 18890-2002
6 1kV 架空绝缘电缆 GB/T 12527-2008
7 10kV 架空绝缘电缆 GB/T 14049-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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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塑料绝缘控制电缆 GB/T 9330-2008
9 通信电缆 YD/T 322-1996
10 10kV-110kV 交联聚乙烯绝缘海底电缆 JB/T 11167-201 220kV 交联聚乙烯绝缘海底电缆 Q/DFL 028-2010
除产品遵循以上质量标准外,为保障公司产品质量,公司还制定了企业自身的质量方针、目标,并对质量作出承诺,具体如下:
1、公司遵循的质量方针:讲求信誉质量,创立“东方明珠”品牌。
2、公司制定的质量目标:产品初检合格率 99.3%以上;客户满意率达 98%
以上。
3、公司作出的质量保证承诺:
①全面执行 ISO9001 质量保证体系运作方式。从原材料采购至生产制造、产品出厂检验,公司上下层层落实、狠抓严管,从根本上杜绝了不合格材料、产品入厂、出厂,保证产品出厂合格率达到 100%;
②保证产品性能指标达到或超过相关标准,保证产品的运作安全、可靠;
③跟踪调查售出产品,确保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
(二)质量控制措施
1、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深知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抓好产品质量是创立“东方明珠”品牌、提高企业竞争力的核心。公司于 1999 年通过了 ISO9002:1994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是电缆行业较早通过第三方审核的企业之一。2007 年通过了 ISO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和 GB/T28001-2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2009 年顺利通过 ISO
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公司依据 ISO9001 标准制定了《质量手册》,对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管理程序和要求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在公司的持续有效运行,公司形成了“人人重视质量,事事按程序办理”的良性运行机制,公司的产品质量和整体管理水平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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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质量控制流程
根据质量方针,围绕质量体系,公司建立了质量检验工作流程,确定了各部门在各项质量工作中如何操作、达到什么程度及其接口的衔接等实际操作事项,使公司的各项工作有秩序地进行。公司整体质量控制流程简要概括如下:
(1)采购
公司物资采购部牵头,会同技术和质保部门对原材料供应商进行认证及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评价。物资采购部根据合格供应商名单进行采购,向供货方索取每批进货原材料的质保书,以保证符合公司采购要求。公司质检部门按《原材料进货检验规程》、《原材料采购规范》要求内容对原材料进行检验,对于检验合格产品,方可办理原材料入库手续。通过以上控制流程,公司能确保原材料在通过严格考评并取得合格资质的供方采购,进厂材料严格地按照进货检验制度执行。
不合格的材料除拒收外,还及时要求供方限期改进,到期不能改进的,撤销其合格供方资格。公司会对供方定期进行质量分析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则及时通知其整改。
(2)生产
公司各个部门在生产过程中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营销管理中心负责调配生产计划;各分厂按计划进度、工艺文件、操作规程组织生产,确保产品交货期;生产管理中心配备有效的生产资源、负责组织专用设备、特殊工装模具的设计,对现有设备、工艺装备进行改造以保障生产设备对工艺要求的符合性;企业技术中心负责设计合理的工艺技术文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问题,监督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质量保证部监督生产计划的实施和产品生产质量,委托检测检验室对半成品、产成品抽样检验,监督生产过程。公司生产过程严格质量控制,操作工人严格按标准、工艺规范操作,采用自检、互检、抽检的检验制度,层层把关,不合格的材料不使用、不合格的半成品不转移、不合格的成品不出厂。生产过程如发现不合格情况,质量保证部会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分析原因,并监督责任部门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3)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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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检测手段和质量管理体系,投资建立了具有先进的检测设备和一流的监测手段来保证产品质量的实验室,具备原材料检验、抽样检验和型式试验及出厂检验的能力,从事检验的人员均经过国家检测中心的培训,持证上岗。公司通过对质量体系不断地进行完善和改进,产品质量一直保持较高水平,产品经国家、省级多次抽样检测均达到了标准规定。
(4)售后服务
①公司在全国多个省市设有办事处,为用户提供优质及时的服务。客户安装电缆过程中,公司根据客户需求指派有经验的工程师进行现场指导,以保证供货项目的性能和操作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公司对客户的售后服务专业及时:对于咨询性服务需求,公司在 4小时内给予用户答复;若有现场应急服务需求,公司承诺浙江省范围内不超过 12 小时、省外不超过 24 小时指派售后服务人员到达客户现场。
②根据用户要求,公司及时提供与产品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安装指导和业务培训等服务。
③公司设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投诉专线电话,答复客户投诉需求,解决客户问题,提高满意度。
公司质量控制体系的建立及公司质量检验工作流程的有效运行从原材料进厂、中间过程检验、成品出厂、售后服务等流程中确保了产品质量,为顾客提供满意的产品。并且公司持续改进质量体系,使质量体系的运行水平不断提高,并始终处于有效的受控状态下。
(三)产品质量纠纷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并严格执行质量控制流程,系列产品均符合国家及行业产品标准要求,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质量纠纷。
根据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能遵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没有受过任何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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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公司安全生产及环保情况
公司以生产电线电缆产品为主,生产过程不存在重污染或高危险的情况,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环境保护
公司以生产电线电缆产品为主,生产过程不存在高危险或重污染的情况。公司针对研发、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影响环境的废气、废水和噪声等采取了有效的治理和预防措施,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降至最低。公司于 2007 年 2 月 6 日取得 IS0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13 年 1 月 6 日再次取得了该体系认证证书。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环境污染的工序和治理措施如下:
类别排放源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
大气污染物挤塑工序废气加装厂房通风排气设施
水污染物
挤塑、挤橡工序冷却冷却水经蓄水池冷却后循环利用
员工日常生活过程生活污水等修建废水处理池
固体废弃物生产经营过程下脚料、不合格品综合利用、日产日清
噪声生产设备和通风排气设备噪声加装减振垫,特殊设备进行隔声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支出情况如下:
年份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环保支出金额(元) 41,855 37,239 79,937 137,440
按照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审核要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通过了宁波市环保局的批复;根据当地环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受过任何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处罚。
2009 年 3 月,公司被宁波市人民政府授予宁波市“环保模范(绿色)工厂”。
同时,公司被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授予“2008年度清洁生产合格企业”。
(二)安全生产
公司设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指导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了《安全生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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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易燃物品的存放、搬运和生产加工操作程序,以及防范火灾及其他生产安全事故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于 2007 年 2 月6 日取得符合 GB/T28001-2001 标准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13 年1 月 6 日再次取得该体系认证证书。根据当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受过任何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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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电线电缆、海底电缆、特种电缆、通信电缆、导线、光纤光缆、智能电缆、电缆附件、塑料制品、包装容器、文具、办公用机械、通用设备的制造、加工;铜线拉制;仓储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海洋工程建筑;技术咨询;普通货运(在许可证件有效期限内经营)。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各种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其服务,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或相近业务的情况。
(一)同业竞争情况
1、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东方集团持有公司 50.10%的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的经营范围
为电子产品、电工产品、塑料原料、包装材料、机械设备的制造、加工、销售、技术研究、开发、检测、咨询及仓储服务;房地产的开发、销售;投资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东方集团是一家投资型管理公司,自身不从事具体业务经营,主要通过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东方电缆、东方投资、东方置业从事电线电缆生产、销售,房地产开发、销售等业务,东方集团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夏崇耀先生通过持有东方集团 40%的股权和持有华夏投资 20%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袁黎雨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16.30%的股份。夏崇耀、袁黎雨夫妇合计对公司本次发行前 66.40%的股份拥有
控制权,最终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为 40.99%。夏崇耀、袁黎雨夫妇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夏崇耀、袁黎雨夫妇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除持有东方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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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0%的股份外,还持有东方投资 51%股份,是东方投资的控股股东;东方集
团还持有东方置业 66%股权,因此东方集团是东方置业的控股股东。东方投资经营范围:实业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工程机械、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东方置业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自有办公用房出租。东方投资和东方置业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实际控制人夏崇耀、袁黎雨夫妇除控制本公司、东方投资、东方置业外,没有控制其他企业,不存在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保障东方电缆及其他股东利益、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和实际控制人夏崇耀、袁黎雨夫妇均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东方集团和夏崇耀、袁黎雨夫妇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发生以下情况:(1)
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东方电缆或东方电缆的控股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或予该等业务中持有权益或利益;(2)以任何形式支持东方电缆及东方电缆的控股企业以外的他人从事与
东方电缆及东方电缆的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以其它方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东方
电缆及东方电缆的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所获的利益及权益将归东方电缆及其控股企业所有,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东方电缆及其控股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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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1、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东方集团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0.10%
袁黎雨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股东,直接持股 16.30%
华夏投资公司股东,持股 8.20%
宁波工投公司股东,持股 6.80%
金帆投资公司股东,持股 6.00%
上述股东情况请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七、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的基本情况”。
2、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夏崇耀、袁黎雨夫妇情况请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七、
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3、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东方投资东方集团持股 51.00%
东方置业东方集团持股 66.00%
东方投资、东方置业情况请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七、发起人、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4、公司控股、参股的企业
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江西东方公司全资子公司
海缆研究院公司全资子公司
东方道柯公司全资子公司
各子公司的详细情况请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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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情况”。
5、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该等人员的基本情况请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6、其他关联企业
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宁波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东方集团的参股公司,持股 8.75%
宁波欧迅东科投资有限公司东方集团的参股公司,持股 8.75%
宁波北仑国开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集团的参股公司,持股 5.00%
宁波阿凡达夏崇耀的侄子夏良控制的公司
宁波工贸公司股东宁波工投的控股股东
注:1、宁波阿凡达成立于2010年8月27日,住所:宁波高新区江南路586号(12-1)、
(12-2)、(12-3),法定代表人:夏良,注册资本:1,000 万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货运:普通货运(有效期至 2014 年 8 月 23 日);一般经营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从事高效节能机电产品、消防设备及装备、日用百货、有色金属原材料及制品、橡胶制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纺织品、工艺品、机电产品、钢材的批发、零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原股东为: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夏良持股39%,东方投资持股10%。2011年 7月 25,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夏良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将所持宁波阿凡达 31%的股权转让给夏良;2011 年 9 月 10日,东方投资与夏良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将所持宁波阿凡达 10%的股权转让给夏良;2011年 9月 10日,宁波阿凡达召开股东会通过了上述股权转让。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宁波阿凡达股权结构为:夏良持股 80%、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0%。宁波阿凡达主要销售本公司的民用电线电缆产品,是公司在宁波地区主要经销商之一。
2、宁波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宁波欧迅东科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国开村
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请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七、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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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情况如下:
关联方名称时间采购内容采购金额(万元)定价方式
占同类交易比例(%)
宁波阿凡达 2011 年窨井盖/桥架 6.93 市场价 0.01
关联方采购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向宁波阿凡达采购少量窨井盖、桥架,双方以市场价结算,交易价格公允。关联交易金额很小,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很低,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影响很小。
(2)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情况如下:
关联方名称时间交易内容销售金额(万元)定价方式
占同类交易比例(%)
宁波阿凡达 2011 年销售电缆 5,184.46 市场价 4.28
宁波阿凡达 2012 年销售电缆 2,541.23 市场价 1.73
宁波阿凡达 2013 年销售电缆 2,543.04 市场价 1.91
宁波阿凡达 2014 年 1-6 月销售电缆 1,017.96 市场价 1.50
关联方销售情况说明:
宁波阿凡达作为公司的经销商主要销售本公司的民用电线电缆产品,享受和其他经销商同样的待遇,公司营销管理中心制定销售文件,以文件中规定的各型号产品统一的出厂价格进行供货。由于电线电缆产品品种、型号繁多,按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等大类计算的产品平均销售价格之间不具有可比性,因此对宁波阿凡达销售的电气装备用产品中主要品种之一的 BV2.5 型号产品,与无
关联第三方--公司其他经销商宁波市北仑东方万通线缆有限公司(简称“万通线缆”)、宁波江东电隆线缆有限公司(简称“江东电隆”)的销售价格进行比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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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km

从上图可以看出,公司销售给宁波阿凡达的 BV2.5 产品的销售价格与销售
给无关联第三方的销售价格基本一致,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11 年度、2012 年度、2013 年度和 2014 年 1-6 月份,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报酬总额分别为 204.44 万元、290.11 万元、277.00 万元和 119.70 万元。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报告期内商标转让情况
2010 年 12 月 20 日,公司与东方集团签订《注册商标转让协议》,东方集团将其拥有的国际注册的第 888307 号“ORIENT PEARL 及图”商标无偿转让给公司,并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由公司独占使用该注册商标。该商标转让于 2011 年 8月 22 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完成。
(2)关于合作研发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情况
2007 年公司作为主要研发单位,与东方集团、上缆所联合承担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220kV 及以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海底交联电缆及生产装备开发”项目的研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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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科技部、宁波市科技局、东方集团三方签订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任务书》,以及《国家科技计划课题预算书》,由东方集团承担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中子课题二“大长度 220kV 光电复合海底交联电缆工艺技术与关键装备的研究”(以下简称“子课题二”)和子课题三“220kV 光电复合海底交联电缆注塑交联型软接头工艺技术的研发”(以下简称“子课题三”)的研发工作,其中子课题二研究单位包括东方集团、东方有限、宁波东方电工有限公司(海缆研究院的前身)和上缆所,研究年限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9 月30 日。国家专项经费拨款 1,110 万元,其中东方集团 444 万元、东方有限 444万元、宁波东方电工有限公司111万元、上缆所111万元。具体分工为:东方集团主要承担课题的组织、计划、方案制定实施,组织专家研究;东方有限主要承担课题的产品试制及产品改进;宁波东方电工有限公司承担课题的设备改造;上缆所承担课题的技术把关,解决技术难点,完善标准。
子课题三研究单位包括东方集团和东方有限,研究年限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至2010年 9月 30日,国家专项经费拨款166万元,其中东方有限132.8万元、
东方集团 33.2 万元。东方有限作为第一承担单位主要负责软接头基础设施制
备、软接头技术研究、具体实施、工厂内部检测及项目验收;东方集团负责国家权威机构检测、项目验收联络和管理。
2011 年 4 月,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经过科技部的验收。公司根据子课题二和子课题三项目研究进度陆续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相关专利,专利申请人均为东方电缆。
上述与东方集团联合研发的情形是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2007年 9月 16日公司股份制改制后,为了避免同业竞争,东方集团将与电线电缆业务相关的研发、生产、销售等业务全部转到本公司,本公司主要承担了上述课题的研究工作,根据东方集团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上述项目研究成果归属清晰,不存在控股股东侵害本公司利益情形。
(3)关联租赁情况
①公司租赁东方集团生产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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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租赁方房屋位置租赁时间定价依据
东方集团东方电缆宁波小港镇前进村 2010.1.1 至 2011.12.31 双方协商
鉴于在建工程项目“220kV及以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和500kV海底交联电缆技改项目”(以下简称“海底电缆技改项目”)的建设所需,公司将原在联合区域新厂区的生产车间腾出,用于海底电缆产品原材料的存放,2010 年 1 月 3日,公司与东方集团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公司租赁东方集团位于宁波小港镇前进村江南东路 967 号建筑面积约 6,170.57 平方米的办公及生产用房,作为低
压电力电缆和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产品的生产车间,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 6元。
公司与东方集团之间的租金价格参考周边同类地段、类似用途的租赁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为了最终解决该项关联交易,同时考虑到公司自身的发展需求,发行人于2011 年 12 月 14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收购该处厂房(含土地)的议案,12 月30 日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日发行人与东方集团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并于当日支付了全部资产转让款 19,875,554 元,2012 年 1 月 6 日双方办理了资产交接手续。
东方电缆2009年下半年开始对东方集团原厂房进行少量改造,2009年年底将特种电缆装备陆续搬入该生产厂房并进行调试,成立特种电缆事业部。由于该厂房的配电装置属于东方集团所有,供电部门登记的公司为东方集团,2009年下半年至 2011 年初东方集团代公司支付电费 207.10 万元(2009 年 17.83 万
元、2010 年 166.95 万元、2011 年 22.32 万元)。2011 年东方电缆将上述东方
集团代垫付电费一次性归还给东方集团,相关费用计入当期制造费用。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运营,经与当地供电部门协商,将电费支付单位调整为东方电缆,自 2011 年 3 月起,上述车间电费由东方电缆自行支付。
②海缆研究院向东方集团出租办公楼
出租方租赁方房屋位置租赁时间定价依据
海缆研究院东方集团宁波市高新区 2009.6.1 至 2015.12.31 双方协商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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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工作便利的需要,东方集团租赁公司子公司海缆研究院位于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 999 弄 1 号 22 层南区建筑面积约 930 平方米的办公楼,作为东方集团的办公用房。房屋租金价格参考周边房屋市场价格,每月每平方米租金 45元,年租金 50.22 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东方集团之间的租赁完全是市场行为,租赁定价公允,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4)关联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人借款人债权人担保期间担保方式担保金额
东方集团海缆研究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东支行 2009.3.19 至 2011.3.19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最高债权额1,000 万元
夏崇耀海缆研究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东支行 2009.3.19 至 2011.3.19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最高债权额1,000 万元
东方集团东方导线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科技园区支行
2008.3.19 至 2011.3.19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最高债权额1,000 万
宁波工贸东方电缆国家开发银行 2009.4.1 至 2011.12.31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长期借款6,000 万元
东方集团东方电缆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
2008.5.21 至 2011.5.20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最高债权额8,000 万元
东方集团东方电缆中国农业银行宁波金丰支行 2009.6.26 至 2011.6.26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最高债权额21,000 万元
东方集团东方电缆中国农业银行宁波金丰支行
2009.7.29 至
2011.7.29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最高债权额28,200 万元
东方集团东方电缆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
2010.10.29 至
2011.10.28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最高债权额27,000 万元
东方集团东方电缆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
2010.1.29 至 2011.2.13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最高债权额12,000 万元
东方集团东方电缆深圳发展银行宁波鄞州支行
2010.11.22 至
2011.11.21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最高债权额12,000 万元
东方集团东方电缆中国农业银行宁波金丰支行 2011.3.1 至 2013.2.8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最高债权额28,200 万元
东方集团东方电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
2011.2.14 至 2013 年 3
月 30 日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最高债权额24,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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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支行
东方集团东方电缆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
2011.10.29 至
2012.10.28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最高债权额27,000 万元
东方集团东方电缆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2011.8.19 至
2012.10.11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最高债权额3,300 万元
东方集团东方电缆中国光大银行宁波分行 2011.8.12 至 2012.8.11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最高债权额15,000 万元
东方集团东方电缆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
2012.3.9 至 2015.3.8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最高债权额4,400 万元
东方集团东方电缆深圳发展银行宁波鄞州分行
2011.12.25 至
2012.12.24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最高债权额12,000 万元
东方集团东方电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2012.7.6 至 2013.8.14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最高债权额20,000 万元
东方集团东方电缆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2012.7.12 至 2013.7.30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最高债权额15,000 万元
东方集团东方电缆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
2012.10.29 至
2013.10.28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最高债权额27,000 万元
东方集团东方电缆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金丰支行
2012.7.23 至 2014.7.22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最高债权额36,000 万元
东方集团东方电缆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①
2012.10.19 至 2013.10.18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最高债权额15,000 万元
东方集团东方电缆中国光大银行宁波分行 2013.4.8 至 2014.4.7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最高债权额15,000 万元
东方集团东方电缆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开发区支行
2013.8.1 至 2014.8.30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最高债权额33,000 万元
东方集团东方电缆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
2013.10.14 至
2016.10.13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最高债权额32,000 万元
东方集团东方电缆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2013.3.31 至 2015.3.31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最高债权额27,000 万元
东方集团东方电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2013.8.15 至 2016.8.15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最高债权额30,000 万元
注:①2012 年 8 月 2 日,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正式更名为平安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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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担保均属无偿担保行为,公司没有为担保方支付任何费用。
(5)其他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东方集团支付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之光”)技术咨询费 165.00 万元。具体情形如下:
2009 年 8 月前,海缆研究院为东方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主要承担海缆产品的研究开发。当时,东方集团与能之光签订了《柔性直流海缆系统技术研发与应用项目合作协议书》,约定由能之光开展柔性直流海缆绝缘材料的检测方案、分析选型、技术支持等工作,该项目实际研发主体是东方集团下的海缆研究院。
2009 年 11 月及 2010 年 6 月,发行人通过增资及股权转让方式,取得了海缆研究院100%的股权。鉴于东方集团与能之光签订了上述协议,2011年3月将协议的履行主体由东方集团变更为发行人,并与能之光重新签订了《柔性直流海缆系统技术研发与应用项目合作协议书》。2011 年 4 月 7 日,发行人已支付东方集团支付能之光的咨询费,共计 165 万元,相关费用全额计入发行人管理费用。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不存在应付关联方款项情形,应收关联方款项情形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账面
余额
坏账
准备
账面
余额
坏账
准备
账面余额坏账
准备
账面
余额
坏账
准备
应收票据
宁波阿凡达- 50.00 ----
小计 50.00 ----
应收账款
宁波阿凡达 41.01 2.05 250.00 12.50 --
小计 41.01 2.05 250.00 12.5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东方集团--- 1,987.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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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1,987.56 --
4、报告期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的影响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关联交易金额及占营业收入、或营业成本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经常性关联方销售 1,017.96 2,543.04 2,541.23 5,184.46
租赁收入 25.11 50.22 50.22 50.22
小计 1,043.07 2,593.26 2,591.45 5,234.68
营业收入 67,804.00 133,350.79 146,570.11 121,229.18
关联交易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54 1.94 1.77 4.32
经常性关联方采购--- 6.93
租赁支出
--- 44.43
小计
--- 51.36
营业成本
--- 102,290.37
关联交易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 0.05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销售等交易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32%、
1.77%、1.94%和 1.54%,处于较低水平;2011 年关联采购金额占营业成本的比
例分别为0.05%,比重很小,而2012年、2013年及2014年 1-6月没有发生关联
采购交易。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三)公司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为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行为,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中,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与程序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制定了关联股东或利益冲突的董事在关联交易表决中的回避制度,及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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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股东大会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规定
《公司章程》第七十五条“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公司章程》第七十六条“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下列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一)交易对手;(二)拥有交易对手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三)被
交易对手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四)与交易对手受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
控制的;(五)因与交易对手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
者其他协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或影响的。”
《公司章程》第七十八条“除非本章程另有规定,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就关联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负责清点该事项之表决权的股东代表不应由该关联股东或其代表出任……”。
(2)董事会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规定
《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九条“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十九条“公司关联人与本公司签署涉及关联交易的协议,必须采取必要的回避措施……”。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二十条“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事项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关联交易的规定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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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的总金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做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对于公司与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独立董事应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四)公司股东、董事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意见
针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确认:公司自 2011 年1月 1日至 2014 年 6月 30日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了海缆研究院,使之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从而减少了相关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并采取以下措施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
1、公司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规章制度中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权限进行了严格规定,以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并确保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
2、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夏崇耀、
袁黎雨夫妇均出具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将来不发生以任何形式占用东方电缆资产、资金或其他资源的行为;并尽量减少发生关联交易,若发生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章程及现有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必要程序,做到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损害东方电缆及其他股东利益。
3、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公司承诺将宁波阿凡达管理下的二级经销商逐
步升级为公司直接管理的一级经销商;自 2012 年起,在确保交易价格公允的前提下,每年将与宁波阿凡达或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控制在公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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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总额的 3%以内且绝对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公司严格遵守做出的上述承诺,2012年度,公司与宁波阿凡达之间的关联销售金额为2,541.23万元,占公
司当年销售总额的 1.73%;2013 年度为 2,543.04 万元,占 1.91%;2014 年 1-6
月份为 1,017.96 万元,占比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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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按照《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组织管理文件的规定,公司设董事 9名,其中独立董事 3名;设监事 3名,其中 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设高级管理人员 9名,包括总经理 1名、副总经理 5名、董事会秘书 1名、财务总监 1名、总工程师 1名。
公司本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公司本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除夏峰副总经理任期为 2014 年 2 月 23 日至 2016 年 8 月 29 日外,其余任期均为三年,自2013 年 8 月 30 日至 2016 年 8 月 29 日届满。
(一)发行人董事简介及提名
夏崇耀先生:1959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曾多次荣获全国、省级、宁波市“优秀乡镇企业家”、“优秀青年”、“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荣获“全国优秀青年科技创新奖”。历任宁波东方通信电缆厂厂长,东方集团董事长、总裁,江西东方董事长,东方大金董事长。曾担任宁波市政协委员、宁波市人大代表、宁波市北仑区人大常委,宁波市高促会副会长、浙江省青科协副会长、浙江省总工会委员,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理事,宁波市企业联合会、宁波市工业经济联合会、宁波市企业协会副会长,宁波市电线电缆商会会长,浙江省电线电缆行业协会常务理事等社会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提名人:东方集团。
夏峰先生:1985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2007 年毕业于浙江科技学院,2008 年毕业于英国拉夫堡大学,2008 年 6 月至 2009 年 5 月在英国JDR 公司实习,学习设备安装与调试。2009 年 6 月至 2010 年 6 月在海缆研究院担任院长职务。任宁波市青联委员、宁波市政协委员等社会职务。2010 年 8 月至 2013 年 8 月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提名人:东方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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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黎雨女士:1960 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曾多次获“宁波市北仑区福利生产优秀厂长(经理)”称号,2006 年至今为宁波市北仑区社会福利企业协会理事。历任江南塑料厂科长、明珠彩印厂副厂长、东方有限董事长、东方导线董事长、本公司副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提名人:东方集团。
夏善忠先生:1963 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宁波东方通信电缆厂营销经理,东方线缆副总经理、总经理,华夏投资董事,东方集团副总裁,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提名人:华夏投资。
乐君杰先生:1977 年出生,大专学历,EMBA。曾被评为“北仑区十大创业创新青年先锋”、第二届“感动港城、振奋北仑”年度候选新闻人物。历任东方集团办公室主任、总裁助理,东方大金董事、副总经理,宁波市北仑区青联委员、宁波市青科协理事、宁波市电线电缆商会副会长等社会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提名人:公司董事会。
陈建中先生:1965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江西省水电工程局医院院长,南昌高新开发区医院院长,江西高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2009 年 3 月至今任江西高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提名人:公司董事会。
罗国芳先生:1965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宁波市财政税务学校教师、宁波市国税局直属的宁波明州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宁波科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三届监
事会外部监事、审计委员会主任。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兼宁波分所所长,宁波东海银行外部监事,本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公司董事会。
杨黎明先生:1955 年出生,本科学历。西安交通大学电机系毕业,1982 年1 月加入电力部武汉高压研究所,一直从事电力电缆及附件运行技术研究三十多年。历任电缆及附件研究室副主任、主任,电缆研究所所长。主持的重大科研项目,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排名第一)。国务院授予享受政府津贴专家。2009年上半年在美国芝加哥访问研究,内容为超高压电缆接头的界面压力研究。2013年 1 月起,负责国家电网公司下达的科技项目海底电缆运行特性及运维规程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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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获得发明专利等 5 项,发表论文 20 多篇,获各级科技奖励多次。现任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兼任全国电线电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际电缆协会(巴黎)科学和技术专委会委员、国际大电网协会电缆组 B1.38 工作组(CIGRE B1.38)中国代表、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
公司(002692)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公司董事会。
林勇先生:1946 年出生,大学学历。历任宁波挂机厂技术员、副科长,鄞县二轻工业局副站长、副局长,鄞县计划委员会副主任、主任,鄞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宁波市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宁波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宁波市政府口岸办主任,宁波市工业设计联合会主席。现任宁波海运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提名人:公司董事会。
(二)发行人监事简介及提名
项冠军先生:1966 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历任东方集团质检科科长、技术部经理、销售部经理、办公室主任等职,江西东方副总经理,东方集团总裁助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提名人:东方集团。
华国大先生:1964 年出生,中专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宁波拖拉机厂检验科科长,江西东方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现任本公司监事。提名人:东方集团。
张悦先生:1973 年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曾获首届“宁波市工业系统优秀科技人员”、“浙江省职工经济技术创新能手”等称号。历任东方集团技术员、科研中心副主任、分厂厂长、总经理助理,东方大金董事、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提名人:职工代表大会。
(三)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夏崇耀先生:现任本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节“一、(一)发行人董事简
介”。
夏峰先生: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节“一、(一)发行人董事简
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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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君杰先生: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本节“一、(一)
发行人董事简介”。
袁黎益先生:1966 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历任东方集团营销副总经理,东方线缆副总经理,东方电缆浙江中心大区营销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阮武先生:1969 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历任东方线缆生产厂长,东方集团科研中心副主任等职,东方有限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谢盛宇女士:1973 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宁波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北仑区优秀共产党员、北仑区优秀团干部等,曾担任的社会职务有:浙江省第十三届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北仑区四届及五届党代表等,历任东方线缆总经办主任、行政总监,东方集团办公室主任、党委副书记,华夏投资董事长、本公司行政总监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柯军先生:1978 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历任东方集团资产财务部主任,东方有限总经理,东方集团董事、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叶信红先生:1968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曾入选宁波市“4321 人才工程”,获“宁波市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北仑区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称号和“首届宁波十大青年科技创新奖”。先后主持开发国家级重点新产品 HYPA 物理发泡通信电缆、低烟无卤六类数据电缆等多项新产品;2003 年受邀参加超五类、六类数据电缆的国家标准编制工作组参与起草工作。历任东方集团研究开发中心主任、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东方大金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总工程师。
(四)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叶信红先生:简历参见本节“一、(三)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阮武先生:简历参见本节“一、(三)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周则威先生:1979 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曾在期刊和主要网站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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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篇论文。2008 年参与国家火炬计划项目 110kV 光电复合交联海底电缆的研发工作,2009 年在额定电压 35kV 三芯大截面光电复合海缆研发项目中获宁波市科学技术一等奖。2000 年 7 月至 2002 年 5 月任东方集团研发部经理,2002 年 8月至 2008 年 3 月任 TCL-罗格朗楼宇科技(惠州)有限公司产品经理,2008 年 3月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任本公司副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技术总监。
丰如男女士:1973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工程师。2006-2007 年参与核电站用耐辐照 1E 级电缆项目的研制,获浙江省机械工业科学技术三等奖,项目被列入国家火炬计划;2007-2009 年参与 110kV 光电复合交联海底电缆项目的研发,并获得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科技进步一等奖、浙江省科学技术二等奖和宁波市科技进步三等奖,项目也被列入国家火炬计划;2007 年获海峡两岸职工创新成果展览会金奖(光电复合结构海缆);2008-2009 年参与额定电压 35kV 三芯大截面光电复合海缆的研发,获宁波市科学技术一等奖。拥有《新型耐火电缆》和《光电复合海缆》两项实用新型专利。1995 至 1997 年任青岛豪迈电缆集团技术科技术员,1997 年至今先后担任东方电缆科研中心主任助理、生技部常务副经理、科研中心副主任、企业技术中心常务副主任、副总工程师等。现任本公司企业技术中心主任。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选聘情况
1、董事选聘情况
2010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夏崇耀、袁黎雨、夏峰、谢秉法、乐君杰、夏善忠、张俊、黄崇祺、高训贤、范云、陈安全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其中黄崇祺、高训贤、范云、陈安全为独立董事,同日召开的二届一次董事会选举夏崇耀为董事长,袁黎雨为副董事长。2011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10 年度股东大会,经表决同意张俊辞去董事职务,并选举陈建中为公司董事会新任董事。
2013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夏崇耀、袁黎雨、夏峰、乐君杰、夏善忠、陈建中、罗国芳、杨黎明、林勇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其中罗国芳、杨黎明、林勇为独立董事,同日召开的三届一次董事会选举夏崇耀为董事长,夏峰为副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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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事选聘情况
2010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项冠军、华国大为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张悦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同日召开的二届一次监事会选举项冠军为监事会主席。
2013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项冠军、华国大为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张悦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同日召开的三届一次监事会选举项冠军为监事会主席。
3、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选聘情况
2010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二届一次董事会,同意聘任夏峰为总经理、乐君杰为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袁黎益和阮武为副总经理、叶信红为总工程师、柯军为财务总监。2013 年 3 月 5 日,公司召开二届十二次董事会,同意聘任夏善忠为副总经理。2013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三届一次董事会,同意聘任夏崇耀为总经理,乐君杰为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袁黎益、阮武和谢盛宇为副总经理、叶信红为总工程师、柯军为财务总监。2014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三届四次董事会,同意增聘夏峰为副总经理。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的
持股情况
(一)近三年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持有
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原因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中只有董事袁黎雨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直接持有 1,793.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16.30%,且近三年都没有
发生变动。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
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东方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东方集团持有本公司 50.10%的股份,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夏崇耀、副总经理袁黎益通过持有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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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的股份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华夏投资为本公司的参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 8.20%的股份,同时通过持有
东方集团 30%的股权,间接持有本公司 15.03%的股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夏崇
耀、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夏峰、董事夏善忠、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乐君杰、监事会主席项冠军、监事张悦、监事华国大、副总经理袁黎益、副总经理阮武、副总经理谢盛宇、财务总监柯军、总工程师叶信红、企业技术中心主任丰如男,以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夏崇耀侄女夏小瑜、外甥谢震宇、外甥谢赛宇,董事袁黎雨弟弟袁黎浩通过持有华夏投资股份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赣源投资为本公司的参股股东,直接持有本公司 3.60%的股份,江西竑鼎实
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赣源投资 100%的股份,江西高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江西竑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的股份,公司董事陈建中通过持有江西高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2%的股份而间接持有本公司 0.72%的股份。
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通过投资东方集团、华夏投资、赣源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表:
姓名职务持有华夏投资的股权比例
持有东方集团的股权比例
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比例20
夏崇耀董事长、总经理 20.00% 40.00% 24.69%
夏峰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夏崇耀和袁黎雨之子)
7.00%-- 1.63%
夏善忠董事 6.00%-- 1.39%
乐君杰董事、董秘、副总经理 2.50%-- 0.58%
陈建中董事- 0.72%
项冠军监事会主席 3.50%-- 0.81%
华国大监事 1.50%-- 0.35%
张悦监事 1.50%-- 0.35%
袁黎益副总经理(袁黎雨的弟弟) 6.00% 2.00% 2.39%
阮武副总经理 2.00%-- 0.47%
谢盛宇副总经理(夏崇 6.00%-- 1.39%
20 除陈建中外,间接持股比例计算公式为:持有东方集团股权比例*东方集团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持有华夏投资股权比例*(华夏投资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华夏投资持有东方集团股权比例*东方集团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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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职务持有华夏投资的股权比例
持有东方集团的股权比例
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比例20
耀的外甥女)
柯军财务总监 2.50%-- 0.58%
叶信红总工程师 3.00%-- 0.70%
丰如男企业技术中心主任(张悦的妻子) 0.50%-- 0.12%
袁黎浩袁黎雨的弟弟 1.50%-- 0.35%
夏小瑜夏崇耀的侄女 2.00%-- 0.47%
谢赛宇夏崇耀的外甥 2.00%-- 0.47%
谢震宇夏崇耀的外甥 1.00%-- 0.23%
除以上所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近亲属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情况以外,不存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近亲属其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情况。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所持发行人股份
质押或冻结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除投资东方集团、东方投资、东方置业、华夏投资、江西高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的情况,也不存在有关对外投资与公司利益冲突的情况。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在本公司领取
薪酬的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2013 年度及 2014 年1-6 月在公司领薪情况如下所示:
姓名职务 2014 年 1-6 月税前(元) 2013 年度税前(元)
夏崇耀董事长、总经理 249,150 304,152
袁黎雨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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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职务 2014 年 1-6 月税前(元) 2013 年度税前(元)
夏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94,070 129,330
夏善忠董事 98,686 132,316
陈建中董事—
谢秉法原董事—
黄崇祺原独立董事—— 30,000
高训贤原独立董事—— 30,000
范云原独立董事—— 30,000
陈安全原独立董事—— 30,000
罗国芳独立董事 15,000 30,000
杨黎明独立董事 15,000 30,000
林勇独立董事 15,000 30,000
项冠军监事会主席—
华国大监事—
张悦监事 82,008 210,208
乐君杰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80,630 256,168
袁黎益副总经理 76,600 252,688
阮武副总经理 75,087 253,446
谢盛宇副总经理、原行政总监 93,667 131,459
柯军财务总监 76,165 255,345
叶信红总工程师 77,883 260,592
丰如男企业技术中心主任 53,699 154,634
周则威技术总监 94,318 219,616
目前公司对上述人员尚未制定其他物质奖励政策、退休金计划等。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姓名在本公司职务
兼职情况兼职企业与公司关联关系单位名称职务
夏崇耀董事长、总经理
东方集团董事长控股股东
海缆研究院执行董事全资子公司
华夏投资董事股东
宁波欧迅东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控股股东的参股公司
宁波北仑国开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控股股东的参股公司
宁波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控股股东的参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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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投资董事长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袁黎雨董事东方置业董事长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夏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东方集团董事控股股东
东方投资董事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东方置业董事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东方道柯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全资子公司
夏善忠董事华夏投资董事股东
海缆研究院经理全资子公司
乐君杰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东方投资董事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陈建中董事江西高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股东的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
罗国芳独立董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兼宁波分所所长——
宁波东海银行外部监事——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黎明独立董事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
副总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
全国电线电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国际电缆协会(巴黎)科学和技术专委会委员——
国际大电网协会电缆组B1.38 工作组(CIGRE B1.38)中国代表——
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林勇独立董事宁波海运独立董事——
项冠军监事会主席
东方集团副总裁控股股东
东方投资董事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华夏投资董事股东
东方置业董事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华国大监事
东方集团总裁助理控股股东
东方投资总经理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东方置业董事兼总经理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张悦监事海缆研究院副总经理全资子公司
柯军财务总监东方集团董事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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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东方监事全资子公司
东方投资监事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东方置业董事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华夏投资监事股东
袁黎益副总经理华夏投资监事股东
阮武副总经理———
谢盛宇副总经理
华夏投资董事长股东
东方集团董事控股股东
东方投资董事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叶信红总工程师———
周则威核心技术人员———
丰如男核心技术人员———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存在
的亲属关系
夏崇耀与袁黎雨系夫妻关系,夏峰与夏崇耀、袁黎雨系父子、母子关系,袁黎益与袁黎雨系姐弟关系,张悦与丰如男系夫妻关系,谢盛宇系夏崇耀外甥女,除此以外,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六、发行人与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签订的
协议
公司与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对上述人员的诚信义务,特别是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保密义务作了严格的规定。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上述合同履行正常,不存在违约情形。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的锁定承诺
公司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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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该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在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持有公司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时可以不受上述比例限制;离任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八、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变动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2010年8月30日,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夏崇耀、袁黎雨、夏峰、谢秉法、乐君杰、夏善忠、张俊、黄崇祺、高训贤、范云、陈安全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
2011 年 6 月 26 日,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张俊辞去董事职务,并选举陈建中为公司董事会新任董事。
2013 年 8 月 30 日,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夏崇耀、袁黎雨、夏峰、乐君杰、夏善忠、陈建中、罗国芳、杨黎明、林勇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二)监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2010 年 8 月 30 日,公司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项冠军、华国大为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张悦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2013 年 8 月 30 日,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项冠军、华国大为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张悦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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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0 年 8 月 30 日,公司二届一次董事会同意聘任夏峰为总经理、乐君杰为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袁黎益和阮武为副总经理、叶信红为总工程师、柯军为财务总监。
2013 年 3 月 5 日,公司召开二届十二次董事会,同意聘任夏善忠为副总经理。
2013 年 8 月 30 日,公司三届一次董事会同意聘任夏崇耀为总经理,乐君杰为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袁黎益、阮武和谢盛宇为副总经理、叶信红为总工程师、柯军为财务总监。
2014 年 2 月 23 日,公司三届四次董事会同意增聘夏峰为副总经理。
综上所述,公司最近三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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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公司治理
公司设立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公司目前已建立了比较科学和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设立至今一直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按照法定程序审议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正在执行的《公司章程》系经 2007 年 9 月 16 日召开的创立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08 年 1 月、2009 年 4 月、2009 年 5 月、2010 年 6 月、2010 年 10 月、2010年 12 月、2011 年 12 月、2013 年 8 月、2014 年 3 月因为增加 1名独立董事、股份转让、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修订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人数与经营范围与注册地址变更等经过股东大会程序进行了相应修正。
参照上市公司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条例》、《总经理工作细则》、《信息披露制度》、《关联交易决策规则》、《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及《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通过对上述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公司逐步建立健全了符合上市要求的、能够保证中小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历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符合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目前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等四个专业委员会,并制定了《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通过各专业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履行决策和监控职能,以保证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的专业化和高效率。
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运作和
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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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得到完善。
(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涉及关联交易的,关联股东实行回避表决制度。自 2011 年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累计召开了 11 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届次主要内容
1 2011年1月10 日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无偿受让东方集团相关专利的议案》、《批准2011年度与关联企业发生关联交易议案》2 2011年6月26 日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201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11 年新增授信计划及其授权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变更的议案》
3 2011年8月31 日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3668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关于<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有关本次发行社会公众股和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4 2011 年 12月 30 日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土地及厂房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 2012年3月9 日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201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2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12 年新增授信计划及其授权的议案》、《关于批准 2012 年度与关联企业发生关联交易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 2012年8月6 日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有关本次发行社会公众股和上市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7 2013年3月29 日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2012 年度董事工作报告》、《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3 年新增授信计划及其授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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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 2013 年度与关联企业发生关联交易议案》、《关于确认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2013年8月30 日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关于确认 2013 年上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名单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有关本次发行社会公众股和上市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9 2014年2月20 日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4 年新增授信计划及其授权的议案》、《关于批准 2014 年度与关联企业发生关联交易议案》、《关于确认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修改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修改上市后生效的《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议案》、《关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关于与股东签署<发行承销费用分摊协议>的议案》、《关于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处理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议案》
10 2014年3月11 日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11 2014年4月18 日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关于修改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制定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确定运用公司资产所做出的风险投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士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自 2011 年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累计召开了 17 次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届次主要内容
1 2011年6月6 日
二届五次审议《201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1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2010 年度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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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案》、《公司 2011 年新增授信计划及其授权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变更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2 2011年8月15 日
二届六次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3668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关于<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有关本次发行社会公众股和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11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 2011 年 12月 14 日
二届七次审议《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土地及厂房的议案》、《关于公司以部分设备向国家开发银行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 2012年1月12 日
二届八次审议《关于公司拟回购“退二进三”项目地块的议案》、《关于拟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5 2012年2月14 日
二届九次审议《201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1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2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201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2 年新增授信计划及其授权的议案》、《关于批准 2012 年度与关联企业发生关联交易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6 2012年3月14 日
二届十次审议《关于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江西东方电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 2012年7月20 日
二届十一次审议《关于确认 2012 上半年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有关本次发行社会公众股和上市的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提高存量资金利用水平方案及授权的议案》、《关于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核销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 201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8 2013年3月5 日
二届十二次审议《201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1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3 年新增授信计划及其授权的议案》、《关于批准 2013 年度与关联企业发生关联交易议案》、《关于增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3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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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9 2013年8月5 日
二届十三次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关于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长期应付款核销的议案》、《关于确认2013 年上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名单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有关本次发行社会公众股和上市的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0 2013年8月30 日
三届一次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决定聘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11 2013 年 11月 29 日
三届二次审议《关于拟设立宁波东方道柯海洋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
12 2014年1月28 日
三届三次审议《201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4 年新增授信计划及其授权的议案》、《关于批准 2014 年度与关联企业发生关联交易议案》、《关于确认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修改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修该上市后生效的《公司股东未来分红规划》的议案》、《关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关于与股东签署<发行承销费用分摊协议>的议案》、《关于制定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处理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3 2014年2月23 日
三届四次审议《关于增聘夏峰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4 2014年4月3 日
三届五次审议《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关于修改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5 2014年4月23 日
三届六次审议《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
16 2014年7月18 日
三届七次审议《关于确认 2014 上半年财务报告的议案》17 2014年9月三届八次审议《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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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日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是公司内部的专职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自 2011 年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累计召开了 9次监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届次主要内容
1 2011年6月6 日
二届二次审议《201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1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 2011年8月15 日
二届三次审议《关于确认 2011 上半年财务报告的议案》3 2012年2月14 日
二届四次审议《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12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4 2012年7月20 日
二届五次审议《关于确认 2012 上半年财务报告的议案》5 2013年3月5 日
二届六次审议《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1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6 2013年8月5 日
二届七次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关于确认2013 年上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7 2013年8月30 日
三届一次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8 2014年1月28 日
三届二次审议《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1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9 2014年7月18 日
三届三次审议《关于确认 2014 上半年财务报告的议案》公司自设立以来,在所有重大方面都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中的有关规定规范运行,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均勤勉尽责,按制度规定切实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独立董事
公司在 2007 年 9 月 16 日召开的创立大会及 2008 年 1 月 25 日召开的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聘任了黄崇祺、高训贤、范云、陈安全等四名独立董事,并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制度》。四名独立董事分别为行业专家、管理学专家、法律专家和会计学专家,人数占董事会成员总数 4/11。
公司在 2010 年 8 月 30 日召开的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表决通过了继续聘任黄崇祺先生、高训贤先生、范云女士、陈安全先生为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总数 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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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 2013 年 8 月 30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表决通过了聘任罗国芳、杨黎明、林勇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总数 3/9。
公司独立董事任职以来,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法规、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权,保障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维护了中小股东的权益。独立董事所具备的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勤勉尽责的职业道德在董事会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和生产经营决策等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有力的保障了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对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公司经营管理、发展方向和战略选择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随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和优化,尤其是本次公开发行以后,独立董事将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公司也将尽力为其发挥作用提供良好的机制环境和工作条件。
(三)董事会秘书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名,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秘书承担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也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对公司治理有着重要作用,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公司于 2008 年 1 月 10 日召开一届三次董事会同意设立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等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选举产生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立有利于公司持续、规范、健康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评价和管理水平。
目前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委员会召集人委员
战略发展委员会夏崇耀夏崇耀、林勇、夏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杨黎明杨黎明、罗国芳、夏善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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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罗国芳罗国芳、林勇、乐君杰
提名委员会林勇林勇、杨黎明、夏崇耀
(一)战略发展委员会
战略发展委员会由 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1名。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召集人 1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目前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由夏崇耀、林勇、夏峰组成,其中夏崇耀担任战略发展委员会召集人。
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经营目标、
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2)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
市场战略、营销战略、研发战略、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3)对公司章
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4)对公司
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5)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6)对上述事项的实施进
行检查;(7)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累计召开 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主要内容
1 二届一次 2011 年 8 月 10 日通过了公司首发发行上市相关议案
2 二届二次 2011 年 12 月 10 日通过了收购东方集团相关土地房产的议案
3 二届三次 2012 年 1 月 10 日通过了公司拟回购“退二进三”项目地块的议案
4 三届一次 2013 年 11 月 25 日通过了拟设立宁波东方道柯海洋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 2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目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杨黎明、罗国芳、夏善忠组成,其中杨黎明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1)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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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2)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3)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计划;(4)负责对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5)对授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人员之资格、授予
条件、行权条件等审查;(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累计召开 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主要内容
1 二届一次 2011 年 6 月 1 日审核认可 2010 年年度报告中董监高的薪酬
2 二届二次 2012 年 2 月 10 日审核认可 2011 年年度报告中董监高的薪酬
3 二届三次 2013 年 3 月 2 日审核认可 2012 年年度报告中董监高的薪酬
4 三届一次 2014 年 1 月 18 日审核认可 2013 年年度报告中董监高的薪酬
(三)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名,至少有 1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目前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罗国芳、林勇、乐君杰组成,其中罗国芳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权为:(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监督公
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4)审
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5)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履行对各部门内部审计制度
的评估和执行情况的检查,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政策、财务状况、财务报告程序,对重大关联交易、重大投资进行审计;(6)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累计召开 9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主要内容
1 二届一次 2011 年 6 月 1 日通过了 2011 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财务预决算议案、聘请审计机构议案
2 二届二次 2012 年 2 月 10 日通过了 2012 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财务预决算议案、聘请审计机构议案
3 二届三次 2012 年 3 月 10 日通过了为江西东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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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二届四次 2012 年 7 月 15 日通过了提高存量资金利用水平方案及授权的议案、应收 5 账款核销的议案
5 二届五次 2013 年 3 月 1 日通过了 2013 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财务预决算议案、确认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聘请审计机构议案
6 二届六次 2013 年 8 月 1 日通过了公司长期应付款核销的议案、确认 2013 年上半年财务报告的议案
7 三届一次 2013 年 11 月 20日
通过了拟设立宁波东方道柯海洋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
8 三届二次 2014 年 1 月 20 日通过了 2014 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财务预决算议案、确认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聘请审计机构议案
9 三届三次 2014 年 3 月 17 日通过了物资采购部的内审与监督反馈议案
(四)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 1名,由董事会选举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目前提名委员会成员由林勇、杨黎明、夏崇耀组成,其中林勇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权为:(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
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2)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
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3)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
选;(4)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5)在董事会
换届选举时,向本届董事会提出下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的建议;(6)公司董事会授
予的其他事宜。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累计召开 6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主要内容
1 二届三次 2011 年 6 月 5 日通过了提名陈建中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 二届四次 2012 年 7 月 15 日草拟《公司董监高行为准则》
3 二届四次 2013 年 3 月 4 日通过了提名夏善忠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4 二届五次 2013 年 8 月 4 日通过了提名第三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 二届六次 2013 年 8 月 28 日通过了提名聘任夏崇耀等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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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6 三届一次 2013 年 3 月 1 日通过了推选夏峰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三、发行人近三年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公司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经营,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被相关主管机关处罚的情况。
四、发行人的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建立了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对外担保决策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公司目前也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五、发行人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政策及制度安排
(一)政策及制度安排
为了保证对外投资活动、对外担保行为的规范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和《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以下简称“《对外担保决策制度》”),明确了对外投资、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
(二)决策权限及程序规定
1、对外投资的权限和规定
根据《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投资目的分类,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长期投资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券投资,对外投资审批权限分别为:
(1)短期投资项目的批准权限为:投资金额在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
额的 20%以下(包含 20%)比例的项目由公司董事会审批;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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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净资产总额的 20%的投资项目由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2)长期投资项目的批准权限为: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 20%
以下比例的长期投资项目由公司董事会批准;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 20%比例的长期项目由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在对重大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决策前,必须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投资回报率、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投资风险及其他有助于做出投资决策的各种分析。实施对外投资项目,必须获得相关的授权批准文件。对外投资项目应与被投资方签订投资合同或协议。财务部门应对本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进行完整的会计记录,进行详尽的会计核算。财务部门应制定专人进行长期投资日常管理。
2、对外担保的权限和规定
根据《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2)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3)为资
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 10%的担保;(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董事会具有单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0%或连续 12 个月为同一公司担保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20%的对外担保权限,超过以上权限范围以外的对外担保,董事会应当报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对对外担保事项作出决议时,必须经全体董事的 2/3 以上通过。董事会对关联方的担保事项做决议时,需回避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 1/3 时,应当由全体董事(含关联董事)就将该等交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性问题作出决议,由股东大会对该等交易作出相关决议。
(三)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投资行为均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或《对外担保决策制度》规定的权限履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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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程序。
六、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估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价
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分析后认为:公司已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针对自身的特点建立了较为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全面涵盖了公司生产经营的全部过程,覆盖了生产经营和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在完整性、有效性和合理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有效监控公司运营的所有程序和各个层次,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自实施以来已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公司成立至今,未出现因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因导致的重大责任事故发生。今后,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管理层将继续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
(二)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制度的鉴证意见
天健于 2014 年 7 月 18 日出具“天健审[2014]第 5909 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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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摘自天健审计的公司财务报表。
投资者若欲对本公司的财务会计信息进行更详细的了解,请阅读本招股意向书备查文件“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19,462,328.17 234,463,583.85 211,037,439.63 183,628,314.03
应收票据 26,616,937.36 31,136,508.26 3,451,568.22 2,000,000.00
应收账款 413,769,975.68 396,190,519.65 369,230,541.42 310,051,444.37
预付款项 10,141,308.28 13,083,476.28 12,773,611.94 1,723,119.96
其他应收款 14,670,689.89 12,141,686.99 10,315,090.81 10,081,464.31
存货 353,877,950.78 339,481,689.41 303,451,607.87 247,832,380.95
其他流动资产 2,998.10 - 21,139.95 75,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1,038,542,188.26 1,026,497,464.44 910,280,999.84 755,391,723.62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310,652,431.35 319,264,526.00 325,821,676.31 136,671,769.98
在建工程 1,812,826.44 5,142,799.89 9,438,542.99 158,194,576.61
无形资产 46,569,321.21 46,947,418.89 47,547,829.95 22,404,136.82
商誉 976,805.04 976,805.04 976,805.04 976,805.04
递延所得税资产 5,316,523.62 4,488,634.25 5,531,882.35 4,609,726.89
其他非流动资产 2,811,208.00 553,000.00 292,050.00 19,923,704.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68,139,115.66 377,373,184.07 389,608,786.64 342,780,719.34
资产总计 1,406,681,303.92 1,403,870,648.51 1,299,889,786.48 1,098,172,442.9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60,673,136.00 575,633,729.96 403,700,000.00 465,000,000.00
应付票据 182,428,435.00 104,590,000.00 192,441,980.00 9,370,000.00
应付账款 115,960,156.99 139,429,391.99 152,619,919.29 131,843,619.43
预收款项 9,446,179.28 21,692,777.35 13,493,999.30 6,112,284.35
应付职工薪酬 3,765,348.38 7,887,291.48 8,890,518.73 7,079,885.15
应交税费 8,711,431.64 18,803,473.53 16,902,869.07 18,977,229.13
应付利息 969,843.78 947,890.12 757,401.94 867,1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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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付款 5,431,539.75 5,250,215.89 8,232,969.38 3,663,501.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0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887,386,070.82 874,234,770.32 797,039,657.71 662,913,641.7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0,000,000.00
专项应付款 5,000,000.00 - 580,000.00 1,024,337.33
其他非流动负债 4,250,000.00 7,175,000.00 2,975,000.00 3,0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9,250,000.00 7,175,000.00 3,555,000.00 14,024,337.33
负债合计 896,636,070.82 881,409,770.32 800,594,657.71 676,937,979.0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10,000,000.00 110,000,000.00 110,000,000.00 110,000,000.00
资本公积 42,252,235.42 42,252,235.42 41,652,235.42 41,652,235.42
盈余公积 43,983,824.70 43,983,824.70 38,211,859.24 30,538,156.96
未分配利润 313,809,172.98 326,224,818.07 309,431,034.11 239,044,071.5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10,045,233.10 522,460,878.19 499,295,128.77 421,234,463.91
所有者权益合计 510,045,233.10 522,460,878.19 499,295,128.77 421,234,463.9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406,681,303.92 1,403,870,648.51 1,299,889,786.48 1,098,172,442.96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一、营业收入 678,039,979.69 1,333,507,882.42 1,465,701,125.06 1,212,291,797.62
减:营业成本 590,116,355.27 1,133,925,668.98 1,261,996,626.24 1,022,903,668.86
营业税金及附加 2,018,913.82 3,182,327.48 3,434,836.57 2,460,424.00
销售费用 20,785,328.31 42,067,655.27 45,203,045.24 33,044,287.29
管理费用 27,148,842.29 60,481,113.49 54,931,458.60 43,785,781.79
财务费用 16,570,509.67 27,076,414.75 22,036,721.25 18,736,738.21
资产减值损失-363,353.81 2,367,709.39 4,512,165.66 7,206,472.67
加:投资收益 102,858.63 ---
二、营业利润 21,866,242.77 64,406,993.06 73,586,271.50 84,154,424.80
加:营业外收入 8,470,625.33 10,696,467.03 17,005,975.11 14,090,946.47
减:营业外支出 312,996.65 3,403,887.25 345,416.42 483,066.3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04,216.62 2,470.92 809.23
三、利润总额 30,023,871.45 71,699,572.84 90,246,830.19 97,762,304.91
减:所得税费用 3,939,516.54 9,133,823.42 12,186,165.33 14,579,081.11
四、净利润 26,084,354.91 62,565,749.42 78,060,664.86 83,183,223.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26,084,354.91 62,565,749.42 78,060,664.86 83,183,2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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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的净利润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4 0.57 0.71 0.76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4 0.57 0.71 0.76
六、其他综合收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 26,084,354.91 62,565,749.42 78,060,664.86 83,183,223.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6,084,354.91 62,565,749.42 78,060,664.86 83,183,223.80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44,537,513.48 1,455,959,839.88 1,552,559,962.78 1,187,913,564.74
收到的税费返还- 3,469,547.49 12,891,622.57 4,620,590.7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646,594.44 14,356,091.34 7,145,789.74 14,484,602.5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57,184,107.92 1,473,785,478.71 1,572,597,375.09 1,207,018,757.9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26,122,742.38 1,362,715,680.57 1,259,717,299.55 1,244,027,336.1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6,231,124.37 42,575,321.67 38,933,615.95 32,344,194.34
支付的各项税费 30,819,203.97 36,845,067.48 42,999,154.54 34,965,115.7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5,946,643.60 65,110,386.24 63,205,297.33 45,453,306.6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19,119,714.32 1,507,246,455.96 1,404,855,367.37 1,356,789,952.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064,393.60 -33,460,977.25 167,742,007.72 -149,771,194.9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02,858.6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940,359.24 602,187.62 580,770.49 185,557.69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000,000.00 5,020,000.00 23,762,673.00 5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043,217.87 5,622,187.62 24,343,443.49 685,557.6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6,831,769.84 31,748,580.46 73,718,327.40 60,183,4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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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831,769.84 31,748,580.46 73,718,327.40 60,183,422.4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88,551.97 -26,126,392.84 -49,374,883.91 -59,497,864.7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49,526,316.00 634,433,729.96 565,630,000.00 654,2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829,971.8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9,526,316.00 634,433,729.96 565,630,000.00 664,029,971.8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64,689,446.85 462,500,000.00 656,930,000.00 438,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53,741,073.91 68,639,178.94 31,708,005.39 27,707,594.3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360,000.00 - 12,344,881.5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8,430,520.76 534,499,178.94 688,638,005.39 478,052,475.9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904,204.76 99,934,551.02 -123,008,005.39 185,977,495.9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的影响-55,178.03 -215,449.40 42,380.34 -57,634.3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加额-31,683,541.16 40,131,731.53 -4,598,501.24 -23,349,198.0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4,499,337.33 174,367,605.80 178,966,107.04 202,315,305.1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余额 182,815,796.17 214,499,337.33 174,367,605.80 178,966,107.04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02,436,405.34 215,056,354.44 203,209,881.07 149,782,245.82
应收票据 25,716,937.36 30,904,308.26 3,451,568.22 2,000,000.00
应收账款 421,083,352.32 401,945,960.91 384,873,607.10 319,409,376.65
预付款项 10,081,375.28 12,944,926.28 12,381,356.94 1,688,602.96
其他应收款 14,349,008.67 11,310,950.90 9,295,943.03 24,973,894.21
存货 339,498,842.95 326,247,757.70 286,271,212.12 232,532,046.51
其他流动资产--- 75,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1,013,165,921.92 998,410,258.49 899,483,568.48 730,461,166.15
非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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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 67,581,977.64 62,436,197.64 51,636,197.64 51,636,197.64
固定资产 250,028,154.00 255,761,771.78 262,038,107.48 76,790,770.83
在建工程 1,812,826.44 5,142,799.89 7,802,623.72 158,194,576.61
无形资产 41,555,682.04 43,870,257.08 44,390,832.74 19,171,567.33
递延所得税资产 4,157,685.76 4,223,919.34 4,853,801.25 4,213,436.83
其他非流动资产 2,811,208.00 553,000.00 162,750.00 19,923,704.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67,947,533.88 371,987,945.73 370,884,312.83 329,930,253.24
资产总计 1,381,113,455.80 1,370,398,204.22 1,270,367,881.31 1,060,391,419.3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60,673,136.00 575,633,729.96 403,700,000.00 465,000,000.00
应付票据 182,428,435.00 104,590,000.00 192,441,980.00 9,370,000.00
应付账款 113,799,616.20 135,232,042.53 144,478,721.92 114,063,202.71
预收款项 8,682,552.21 18,904,838.33 12,861,146.57 6,010,389.76
应付职工薪酬 2,704,376.63 6,338,680.06 7,405,359.61 6,229,185.53
应交税费 7,457,981.88 16,933,231.14 15,675,911.25 16,511,182.59
应付利息 969,843.78 947,890.12 757,401.94 867,122.66
其他应付款 5,960,627.55 4,740,115.89 7,909,338.38 3,47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0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882,676,569.25 863,320,528.03 785,229,859.67 641,521,083.2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0,000,000.00
专项应付款 5,000,000.00 - 580,000.00 1,024,337.33
其他非流动负债 4,250,000.00 7,175,000.00 2,975,000.00 3,0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9,250,000.00 7,175,000.00 3,555,000.00 14,024,337.33
负债合计 891,926,569.25 870,495,528.03 788,784,859.67 655,545,420.58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10,000,000.00 110,000,000.00 110,000,000.00 110,000,000.00
资本公积 44,591,701.54 44,591,701.54 43,991,701.54 43,991,701.54
盈余公积 42,871,097.47 42,871,097.47 37,099,132.01 29,425,429.73
未分配利润 291,724,087.54 302,439,877.18 290,492,188.09 221,428,867.54
所有者权益合计 489,186,886.55 499,902,676.19 481,583,021.64 404,845,998.8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81,113,455.80 1,370,398,204.22 1,270,367,881.31 1,060,391,419.39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一、营业收入 663,918,527.91 1,308,075,035.85 1,438,722,745.97 1,176,329,051.16
减:营业成本 583,212,571.50 1,121,264,632.64 1,249,708,084.00 1,002,290,262.12
营业税金及附加 1,765,460.49 2,664,793.71 2,751,059.23 1,841,97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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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费用 19,241,556.47 41,637,526.80 42,766,412.30 30,666,531.10
管理费用 23,057,633.78 53,675,087.95 45,741,376.04 36,841,129.68
财务费用 16,607,874.88 27,125,451.08 22,167,007.00 18,785,669.51
资产减值损失-441,557.22 2,849,605.53 3,681,464.79 7,633,424.84
加:投资收益 39,123.29
二、营业利润 20,514,111.30 58,857,938.14 71,907,342.61 78,270,058.29
加:营业外收入 11,391,667.36 10,141,889.67 16,439,895.56 13,566,848.38
减:营业外支出 256,354.54 3,374,248.67 329,913.16 463,119.6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191,572.31 - 354.23
三、利润总额 31,649,424.12 65,625,579.14 88,017,325.01 91,373,787.07
减:所得税费用 3,865,213.76 7,905,924.59 11,280,302.18 12,342,002.45
四、净利润 27,784,210.36 57,719,654.55 76,737,022.83 79,031,784.62
五、其他综合收益-----
六、综合收益总额 27,784,210.36 57,719,654.55 76,737,022.83 79,031,784.62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25,146,134.25 1,414,959,089.28 1,492,439,822.59 1,103,075,296.28
收到的税费返还- 3,469,547.49 12,745,084.84 4,620,590.7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810,522.75 12,872,629.51 20,570,785.23 42,389,519.1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35,956,657.00 1,431,301,266.28 1,525,755,692.66 1,150,085,406.1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14,175,752.90 1,336,812,834.28 1,226,665,296.50 1,202,821,677.7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0,381,602.98 34,197,006.66 31,656,867.07 27,432,780.00
支付的各项税费 27,763,075.41 32,687,400.24 36,008,312.47 28,277,725.4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3,615,968.40 65,746,793.25 58,444,416.24 55,609,771.4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95,936,399.69 1,469,444,034.43 1,352,774,892.28 1,314,141,954.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020,257.31 -38,142,768.15 172,980,800.38 -164,056,548.4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9,12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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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940,359.24 602,187.62 845,593.66 104,807.69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000,000.00 5,020,000.00 23,762,673.00 5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979,482.53 5,622,187.62 24,608,266.66 604,807.6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6,522,993.15 28,236,333.72 54,540,782.74 59,288,942.28
投资支付的现金- 10,8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522,993.15 39,036,333.72 54,540,782.74 59,288,942.2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3,510.62 -33,414,146.10 -29,932,516.08 -58,684,134.5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49,526,316.00 634,433,729.96 565,630,000.00 654,2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829,971.8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9,526,316.00 634,433,729.96 565,630,000.00 664,029,971.8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64,689,446.85 462,500,000.00 656,930,000.00 438,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53,741,073.91 68,639,178.94 31,708,005.39 27,667,594.3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360,000.00 12,344,881.5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8,430,520.76 534,499,178.94 688,638,005.39 478,012,475.9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904,204.76 99,934,551.02 -123,008,005.39 186,017,495.9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
金等价物的影响-55,178.03 -215,449.40 42,380.34 -57,634.3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29,482,636.10 28,162,187.37 20,082,659.25 -36,780,821.4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5,272,509.44 167,110,322.07 147,027,662.82 183,808,484.3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余额 165,789,873.34 195,272,509.44 167,110,322.07 147,027,662.82
二、审计意见
天健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公司 2011 年 12月 31日、2012 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及2014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1 年度、2012 年度、2013 年度及 2014 年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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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天健出具了天健审〔2014〕590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如下:“我们认为,东方电缆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东方电缆公司2011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1 年度、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编制的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报告期内,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纳入报表范围子公司
子公司
名称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万元)
期末实际出资(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是否合并报表
江西东方南昌市制造业 2,000.00 2,000.00 100.00
电线电缆、通信电缆的生产、销售是
海缆研究院宁波市
制造业 2,000.00 3,529.57 100.00
海洋工程、水下工程、海缆、管线铺设安装维修;海缆、脐带缆、海缆附件的研发、技术咨询、制造、销售;工程勘察、设计;高分子材料、金属材料的研发、技术咨询与销售

东方道柯宁波市制造业 3,600.00 1,594.58 100.00
海洋油气勘探开发和海洋新能源中的动态脐带缆系统、脐带缆系统及其相关附件、相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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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控制系统的设计、制造、组装、销售、技术咨询服务和售后安装服务;海洋纤维编织增强软管总成的设计、制造、组装、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3 年 11 月 29 日,东方电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公司拟出资设立东方道柯,注册资本 36,000,000.00 元,首期出资 10,800,000.00
元,其余在两年内缴足。2013 年 12 月 12 日,该子公司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实收资本 10,800,000.00 元,全部由东方电缆出资,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
自该子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四、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收入确认和计量的具体方法
1、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并按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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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要销售电缆等产品。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离港,取得提单(或其他证据表明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金融工具的核算方法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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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1)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2)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外:(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2)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3)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积摊销额后的余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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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2)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主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初始取得或源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5、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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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期末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且预期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时,确认其减值损失,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减值损失。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客观证据:1)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①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③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⑤因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债务工具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⑥其他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况。2)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 50%(含 50%)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 20%(含 20%)但尚未达到 50%的,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6 个月(含 6 个月)但未超过 12 个月的,本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减值。
(三)应收款项的核算方法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账面金额 100 万元以上(含)且占应收款项账面余额 10%以上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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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的计提方法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确定组合的依据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分析法组合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分析法组合账龄分析法
(2)账龄分析法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以下同) 5 5
1-2 年 10 10
2-3 年 40 40
3-5 年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对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四)存货的核算方法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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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五)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1、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在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按持股比例享有在合并日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之前所持被合并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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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对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按照合同约定,与被投资单位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的,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的,认定为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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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5、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的处理方法
(1)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按照以下方法进行处理,除非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1)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之前处置对其部分投资的处理方法
公司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但尚未丧失对该子公司控制权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结转与所处置的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处置所得价款与结转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处置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处置部分股权丧失了对原子公司控制权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结转与所处置的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处置所得价款与结转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处置损益。
同时,对于剩余股权,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原有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如果存在相关的商誉,还应扣除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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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的处理与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的处理方法一致。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六)固定资产的核算方法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计价和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项目折旧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0-20 5 4.75-9.5
通用设备 5-10 5 9.5-19
专用设备 5-10 5 9.5-19
运输工具 5 5 19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七)在建工程的核算方法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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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3、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
回金额的差额
(八)无形资产的核算方法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
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
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摊销年限(年)
土地使用权 40-50
3、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
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4、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
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九)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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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十)借款费用的核算方法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十一)政府补助的核算方法
1、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取
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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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
2、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
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3、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
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4、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
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十二)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
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
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
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
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十三)经营租赁的核算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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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十四)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的处理方法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数变动等后续信息进行估计。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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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十五)主要税项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税种、税率及计税依据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按 6%、17%的税率计缴;公司出口货物享受“免、抵、退”政策,退税率为 9%、13%、17%
营业税应纳税营业额 3%、5%
房产税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30%后余值的 1.2%计缴;从租
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 12%计缴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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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缴流转税税额 7%
教育费附加应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应缴流转税税额 2%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25%、15%
本公司和子公司海缆研究院为高新技术企业,2011 年至 2014 年 1-6 月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子公司江西东方 2011 年至 2014 年 1-6 月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 6%缴纳增值税的为全资子公司海缆研究院和东方道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关于在北京等 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 号),自 2012 年 8 月 1 日开始,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含宁波)、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等 8 个省(直辖市)。随后,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发布《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升级的公告》,规定“我市自2012 年 12 月 1 日起,对应税服务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海缆研究院主要从事海缆研发和技术咨询工作,属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件中规定的“二、部分现代服务业”之“(一)研发
和技术服务”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因此自 2012 年 12 月 1 日起,开始按照 6%缴纳增值税。另外,2013 年底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东方道柯主要从事动态缆、脐带缆系统及其相关附件、相关分配控制系统的设计、制造、组装、销售、技术咨询服务和售后安装服务,其中的技术咨询服务也适用 6%的增值税税率。
2、税收优惠及批文
(1)增值税
公司原系社会福利企业。
①公司福利企业资质取得的过程
1998 年公司成立时,北仑区福利企业协会是公司股东,由其出文向北仑区民政局进行了开办福利企业的申请。1998 年 10 月 30 日,北仑区民政局下发了“仑民[1998]83 号”《关于要求开办福利企业报告的批复》,同意福利企业协会开办福利企业,并确定企业名称为宁波东方电缆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2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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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12 月 28 日,北仑区民政局出具《证明》:东方电缆前身东方线缆于 1998年 10 月 30 日获得福利企业资质并取得福利企业证书。
②公司报告期内符合福利企业相关指标的情况
根据资格认定和年检年审检查情况登记表,发行人 2011 年-2012 年福利企业指标情况如下:
序号指标要求报告期内企业情况 2011 年 2012 年 残疾人就业单位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应高于 25%(含25%),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 10人(含 10 人)。
102/398=25.63% 102/398=25.63% 残疾人就业单位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单位实际上岗从事全日制工作,且不存在重复就业情况。
签订合同人数 102人,按规定执行
签订合同人数 102人,按规定执行 残疾人就业单位必须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单位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年投保总额 92 万元,年人均投保额9,016.21 元,按规
定执行
年投保总额 102 万元,年人均投保额10,000 元,按规定执行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县(市)区适用的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年实际支付工资总额 255.53 万元,年
人均工资25,051.84 元,按
规定执行
年实际支付工资总额 311.01 万元,年
人均工资30,491.03 元,按规
定执行
5 企业招用的残疾人员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宁波市有关规定。按规定执行按规定执行
6 福利企业要有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场所、独立财务核算、独立自负盈亏良好良好
7 企业具有适合残疾职工的工种、岗位,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劳动防护措施好好
8 企业内部道路和建筑物符合残疾人职工就业无障碍设施的配建要求按规定按规定 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税收法规,如实进行纳税申报;无虚报在职职工人数,无虚报财务数据和做假账情况
无违规问题,财务制度和台帐完善
无违规问题,财务制度和台帐完善
10 自觉接受税务、民政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执行情况好好
年审结论合格合格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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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2007]92 号)和浙江省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甬国税发〔2007〕122 号文的相关规定,公司按实际安置残疾人数量,以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3.5 万元的限额享受
增值税退还,增值税按月退还,本月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年度内以前月份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月份退还。
③公司福利企业资质的注销
2013 年 9 月 9 日,公司向宁波市北仑区民政局提出《申请报告》:由于企业自身发展需要,残疾员工人数增长无法与整体员工数量增长保持一致,以及公司现有岗位不适宜更多残疾员工参与企业,因而公司现无法达到福利企业人员配比要求,特申请注销福利企业资格。2013 年 9 月 26 日,宁波市北仑区民政局出具了仑民[2013]65 号文《关于同意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等注销福利企业资格的批复》,批准东方电缆注销福利企业资格。
公司原作为福利企业,根据 2007 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 号),公司享受按单位实际安置
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而且增值税退税免征企业所得税,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 100%加计扣除。而公司福利企业资质的注销使得公司自 2013 年 9 月后不再享有福利企业所享有的税收优惠待遇,这导致公司的税负相应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福利企业税收优惠项目 2013 年福利企业实际退税
2013 年福利企业模拟退税
公司2013年因为福利企业资质注销而导致的税负增加估算
限额退增值税额 1,187,084.69 3,543,754.05 2,356,669.36
免征企业所得税额 178,062.70 531,563.11 353,500.40
残疾人工资加计影响所得税额 373,048.67 456,533.81 83,485.14
合计 1,738,196.06 4,531,850.96 2,793,654.90
注:1、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2〕101
号)的规定,宁波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 1470 元,按照“财税(2007)92 号”文最低
工资标准 6倍,且不得超过 35,000 元/年的规定,宁波当地福利企业每一名残疾人员工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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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退税额为 35,000 元/年,换算为每人每月退税额 2,916.67 元。
2、东方电缆由于 2013 年 9 月注销了福利企业资质,由于实际退税的时滞性,公司实际
上从 2013 年 4 月份起就不再享受福利企业增值税限额退税待遇。
3、东方电缆 2013 年 1-2 月的残疾人员工为 102 人,而 2013 年 3 月一名残疾人离职后
残疾人员工人数为 101 人。在模拟估算中,公司 2013 年 3 月后的残疾人员工以 101 人来估算。
4、东方电缆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率为 15%。
5、东方电缆 2013 年残疾人员工工资总额为 2,486,991.10 元,残疾人员工平均工资为
2,507.05 元/月。
(2)企业所得税
①2008 年 9 月 7 日,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浙江省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向本公司颁发了证书编号为GR200833106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公司2008年至2010 年减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2011 年 9月 6日,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浙江省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向公司颁发了证书编号为 GF201133100041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按照税法规定2011年至 2013年减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2014 年 9 月,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即将到期,公司已向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浙江省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宁波市地方税务局提出资格复审申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2011 年第 4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公告》,高新技术企业在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在通过复审之前,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其当年企业所得税暂按 15%的税率预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7〕92 号文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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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号)的规定,符合规定的福利企业取得的增值税退税免征企业所得税;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 100%加计扣除。
②2009 年 11 月 18 日,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浙江省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向本公司的子公司海缆研究院颁发了编号为 GR200933100095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海缆研究院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限期三年。按税法规定2009年至 2011年减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2012年 9月 10日,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浙江省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向海缆研究院颁发了编号为 GF20123310011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海缆研究院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限期三年。按税法规定 2012 年至 2014 年减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 2011 年 7 月 26 日“甬研扶[2010]4 号”《宁波研发园区入驻机构扶持政策审批表》,宁波研发园区管理委员会给予海缆研究院如下扶持:2009 年三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高新区地方留成部分 100%返还;2010 年至2013 年三税高新区地方留成部分 50%返还。2011 年海缆研究院实际收到三税返还资金 24.30 万元;2012 年海缆研究院实际收到三税返还资金 15 万元;2013
年海缆研究院实际收到三税返还资金 19 万元。
(十六)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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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五、公司最近一年收购兼并情况
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超过收购前发行人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或净利润 20%的收购兼并其他企业资产(或股权)的情况。
六、注册会计师检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依据经天健出具的天健审〔2014〕5911号《关于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公司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66,141.28 -51,610.94 6,987,278.32 104,720.79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457,956.18 1,973,073.30 654,603.2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7,900,483.03 8,349,086.95 4,085,523.33 9,861,914.5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295,000.00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02,858.63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5,998.98 -2,243,217.26 -32,468.64 -66,104.99
小计 8,523,483.96 6,807,214.93 13,013,406.31 10,555,133.50
减:所得税费用 951,124.88 1,019,967.81 1,957,621.15 1,589,820.8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7,572,359.08 5,787,247.12 11,055,785.16 8,965,312.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8,511,995.83 56,778,502.30 67,004,879.70 74,217,9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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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详见“第十一节二、
(四)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七、收入确认具体方法
公司在严格遵守有关会计收入确认原则的基础上,分海缆及非海缆电缆采取不同的具体收入确认方法,如下表:
业务划分具体收入确认方法
海缆对按约定需要提供技术服务的海缆产品,在安装敷设完毕后,确认收入。
非海缆电缆
在产品到达合同指定的地点,由客户验收确认后,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时,确认收入。
八、最近一期末主要非流动资产情况
(一)固定资产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类别折旧年限(年)原值(元)累计折旧(元)净值(元)
房屋及建筑物 10-20 228,983,212.02 55,120,222.78 173,862,989.24
通用设备 5-10 5,990,346.00 3,880,462.20 2,109,883.80
专用设备 5-10 207,882,781.79 74,799,218.53 133,083,563.26
运输工具 5 4,710,793.92 3,114,798.87 1,595,995.05
合计 447,567,133.73 136,914,702.38 310,652,431.35
2014年 5月 13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北仑支行签订抵押合同,公司将位于宁波市北仑区小港江滨路 278 号房产证号为“甬房证仑(开)字第2008804355”的房产用于抵押担保,抵押期限自 2014 年 5 月 13 日至 2017 年 5月 13 日。期末该房产账面价值为 2,137.39 万元。
2014 年 6 月末固定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主要固定资产具体情况请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五、公司主要固定资产
及无形资产”。
(二)在建工程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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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期末账面价值(元)工程进度资金来源
智能环保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制造及海缆敷设工程技改项目 479,198.11 0.27%自筹、募集资金
其他待安装设备等 1,333,628.33 -自筹
合计 1,812,826.44
2014 年 6 月末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三)对外投资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母公司账面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为 67,581,977.64
元,具体情况如下:
被投资单位名称
初始投资
成本(元)
期末投资成本
(元)
占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比例核算
方法
江西东方 18,983,325.36 18,983,325.36 100%成本法
海缆研究院 32,652,872.28 32,652,872.28 100%成本法
东方道柯 15,945,780.00 15,945,780.00 100%成本法
合计 67,581,977.64 67,581,977.64 -
(四)无形资产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无形资产主要是土地使用权和少量专用软件,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取得方式
原值
(元)
累计摊销
(元)
净值
(元)
剩余摊销期限(月)土地使用权出让 51,963,861.61 6,008,577.17 45,955,284.44 353-526
专用软件购买 737,152.56 123,115.79 614,036.77 46
合计 52,701,014.17 6,131,692.96 46,569,321.21
2014 年 5 月 13 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北仑支行签订抵押合同,公司将位于宁波市北仑区小港江滨路 278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仑国用(2008)
字第 06540 号”的土地使用权用于抵押担保,抵押期限自 2014 年 5 月 13 日至2017 年 5 月 13 日。期末该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 554.25 万元。
2014 年 6 月末无形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请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五、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及
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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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最近一期末的主要债项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负债总额 89,663.61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88,738.61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 98.97%,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
账款、预收款项、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等。非流动负债 925.00 万元,占负债
总额的 1.03%,包括递延收益和专项应付款。
(一)短期借款
截至2014年6月30日,短期借款余额560,673,136.00元,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期末余额(元)
抵押借款 28,000,000.00
保证借款 532,673,136.00
合计 560,673,136.00
抵押借款、保证借款合同情况请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五节二、重大合
同”。
(二)应付票据
截至2014年6月30日,应付票据余额182,428,435.00元,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期末余额(元)
银行承兑汇票 182,428,435.00
合计 182,428,435.00
银行承兑汇票期末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出票人承兑银行票据开立条件期末数(元)票据最后到期日本公司
中信银行北仑支行
本公司存入保证金
731.60 万元,另由宁波东
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6,580,000.00 2014.12.09
中国工商银行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本公司存入保证金29,169,687.00 元,另由
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45,848,435.00 2014.12.25
小计 182,428,435.00
以上应付票据合同情况请见招股意向书第十五节之“二、重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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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付账款
截至2014年6月30日,应付账款余额115,960,156.99元,账龄情况如下:
账龄结构 2014 年 6 月 30 日期末余额(元)比例(%)
1 年以内 114,514,372.14 98.75
1-2 年 845,741.39 0.73
2-3 年 413,905.29 0.36
3 年以上 186,138.17 0.16
合计 115,960,156.99 100.00
期末无应付持有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情况。
(四)预收账款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预收账款余额 9,446,179.28 元,账龄情况如下:
账龄结构 2014 年 6 月 30 日期末余额(元)比例(%)
1 年以内 9,444,922.21 99.99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1,257.07 0.01
合计 9,446,179.28 100.00
(五)应交税费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应交税费余额 8,711,431.64 元,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期末余额(元)
增值税 4,956,539.58
营业税 40.00
企业所得税 1,370,100.94
个人所得税 1,487,886.39
城市维护建设税 329,801.77
房产税 50,000.00
土地使用税 118,436.88
教育费附加 141,343.61
地方教育附加 94,229.07
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116,189.25
印花税 34,950.35
防洪保安资金 6,425.71
价格调节基金 5,48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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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8,711,431.64
(六)其他应付款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其他应付款余额5,431,539.75元,账龄情况如下:
账龄结构 2014 年 6 月 30 日期末余额(元)比例(%)
1 年以内 194,238.37 3.58
1-2 年 4,750,328.38 87.46
2-3 年 186,973.00 3.44
3 年以上 300,000.00 5.52
合计 5,431,539.75 100.00
(七)专项应付款
截至2014年6月30日,专项应付款余额5,000,000.00元,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期末余额(元)备注
水下生产系统脐带缆关键技术研究(二期) 5,000,000.00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 计划拨款)
(八)其他非流动负债(递延收益)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递延收益余额 4,250,000.00 元,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名称拨款性质文号期末余额(元)水下勘测与作业装备用脐带缆系统产业化示范项目
项目资金拨款
甬财政工[2013]38 号、甬财政发(2013)514 号 4,250,000.00
合计 4,250,000.00
(九)对内部人员的负债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应付职工薪酬余额 3,765,348.38 元,明细如下:
项目期末余额(元)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3,232,023.28
社会保险费 438,484.10
住房公积金 86,505.00
残疾人保障基金 8,336.00
合计 3,765,3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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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一)所有者权益变动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所有者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股本 110,000,000.00 110,000,000.00 110,000,000.00 110,000,000.00
资本公积 42,252,235.42 42,252,235.42 41,652,235.42 41,652,235.42
盈余公积 43,983,824.70 43,983,824.70 38,211,859.24 30,538,156.96
未分配利润 313,809,172.98 326,224,818.07 309,431,034.11 239,044,071.5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510,045,233.10 522,460,878.19 499,295,128.77 421,234,463.91
股东权益合计 510,045,233.10 522,460,878.19 499,295,128.77 421,234,463.91
(二)股本
单位:元、%
项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社会法人股 75,790,000.00 68.90 75,790,000.00 68.90 75,790,000.00 68.90 75,790,000.00 68.90
国有法人股 14,080,000.00 12.80 14,080,000.00 12.80 14,080,000.00 12.80 14,080,000.00 12.80
自然人 20,130,000.00 18.30 20,130,000.00 18.30 20,130,000.00 18.30 20,130,000.00 18.30
合计 110,000,000.00 100.00 110,000,000.00 100.00 110,000,000.00 100.00 110,000,000.00 100.00
公司股本变化过程请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三、发行人股本的形成及其
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三)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股本溢价 37,821,552.29 37,821,552.29 37,821,552.29 37,821,552.29
其他资本公积 4,430,683.13 4,430,683.13 3,830,683.13 3,830,683.13
合计 42,252,235.42 42,252,235.42 41,652,235.42 41,652,235.42
报告期内,资本公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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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1 月,国家 863 计划“水下生产系统脐带缆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子课题“水下生产系统脐带缆的制造工艺技术及试制”通过中海油研究总院验收。根据《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 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该项目下的课题专项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 600,000.00 元,由专项应付款科目转入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四)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法定盈余公积 43,983,824.70 43,983,824.70 38,211,859.24 30,538,156.96
合计 43,983,824.70 43,983,824.70 38,211,859.24 30,538,156.96
报告期内,盈余公积增减变化的说明如下:
1、2011 年
根据利润分配方案,按 2011 年实现净利润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7,903,178.46 元。
2、2012 年
根据利润分配方案,按 2012 年实现净利润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7,673,702.28 元。
3、2013 年
根据利润分配预案,按 2013 年实现净利润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5,771,965.46 元。
(五)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期初未分配利润 326,224,818.07 309,431,034.11 239,044,071.53 163,764,026.19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6,084,354.91 62,565,749.42 78,060,664.86 83,183,223.80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771,965.46 7,673,702.28 7,903,178.46
分配普通股股利 38,500,000.00 40,000,000.0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313,809,172.98 326,224,818.07 309,431,034.11 239,044,07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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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股利分配具体情况请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
十一、报告期内现金流量情况
近三年一期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064,393.60 -33,460,977.25 167,742,007.72 -149,771,194.9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88,551.97 -26,126,392.84 -49,374,883.91 -59,497,864.7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904,204.76 99,934,551.02 -123,008,005.39 185,977,495.94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55,178.03 -215,449.40 42,380.34 -57,634.3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1,683,541.16 40,131,731.53 -4,598,501.24 -23,349,198.09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2,815,796.17 214,499,337.33 174,367,605.80 178,966,107.04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十二、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及承诺事项
1、已出具的各类未到期收回的保函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开具的各类未到期的保函如下:
开证银行保函类别保函金额
中国银行宁波科技支行
投标保函 14,662,010.00
履约保函 EUR 211,930.00 32,893,329.71
中信银行北仑支行履约保函 6,463,410.36
2、抵押、质押担保事项
(1)2014年 5月 13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北仑支行签订抵押合同,
公司将位于宁波市北仑区小港江滨路 278 号房产证号为“甬房证仑(开)字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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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04355”的房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仑国用(2008)字第 06540 号”
的土地使用权用于抵押担保,为2014年 5月 13日至 2017年 5月 13日期间在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北仑支行办理的一系列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为 4,713.77 万元。
(2)2009 年 3 月 18 日,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抵押合同》,约定公
司以其海底电缆技改项目形成的、抵押价值不低于 6,550 万元的生产设备作抵押,为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的编号为 3302391192009021001 号借款合同提供担保,借款金额 20,00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09 年 4月 1日至 2017 年 3月 31日止。2010 年 12 月 20 日,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变更协议》(编号为: 3302391192010023129 ),根据该协议,原编号为3302391192009021001 的借款合同金额变更为 6,000 万元,借款期限变更为自2009年 4月 1日至 2014年 12月 24日止,2010年 12月 20日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抵押合同变更协议》,对借款金额、借款期限进行了相应变更,其余未予变更内容按原抵押合同的约定执行。2011 年 12 月 22 日,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变更协议》,鉴于公司已于 2011 年 12 月 20 日偿还了到期的 1,000 万元借款、并提前偿还了 2,000 万元未到期借款,借款余额已经降至3,000 万元,双方约定将原抵押合同项下抵押物为项目形成的抵押价值不低于6,550 万元的生产设备变更为项目形成的抵押价值不低于 5,650 万元的生产设备。2012 年 7 月公司提前偿还了剩余的 3,000 万元借款,根据协议约定,抵押合同亦相应终止。
除此之外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或有事项和承诺事项。
(三)其他重要事项
1、向东方集团购买资产事项
经公司二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201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东方集团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以评估价(2011年 11 月 30 日为基准日)19,875,554.00 元的价格向东方集团购入位于宁波小港
前进村的 17,623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部分附属配电设施。
2011年12月30日,公司支付东方集团上述资产转让款19,875,554.00元。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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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月 6日,双方办理了资产交接手续。
2、其他
201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与宁波市北仑区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签订《房屋拆迁及“退二进三”土地收购协议》,宁波市北仑区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收购公司位于小港街道江南东路 968 号 13,089 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工业用地)、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属物,双方约定收购补偿费总计23,584,792.00 元。其中涉及公用道路拆迁所及土地面积 1,768.24 平方米,补
偿金额为 5,786,610.00 元(其中不动产补偿 4,770,540.00 元,补贴和搬迁费
1,016,070.00 元);涉及“退二进三”(通过市场化途径进行转型,经政府收
购后按照经营性用地招拍挂程序执行。按规定如市场竞价超出挂牌价,且由原企业竞得的,则超出部分按政府净收益的 40%奖励给原企业。根据公司二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司拟进行回购)的土地面积 11,320.76 平方米,补偿金额为
17,798,182.00 元(其中不动产补偿 15,016,040.00 元,补贴和搬迁费
2,782,142.00 元)。双方约定,上述补偿款于土地重新出让成交 10 日内一次性
付清。
2012 年 1月 31日,公司以挂牌价 25,030,289.00 元的价格竞得上述挂牌出
让的 11,320.76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商服用地)。2012 年 2 月 3 日,公司支付
上述土地出让款及地面建(构)筑物残值款合计 25,610,289.00 元(其中土地出
让款 25,030,289.00 元,地面建(构)筑物残值款 580,000.00 元)。
2012 年 2 月 3 日,公司收到上述收购补偿费及奖励款合计 23,682,673.00
元(其中收购补偿费 23,584,792.00 元,奖励款 97,881.00 元)。
对上述拍回的 11,320.76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公司以重置竞拍价
25,610,289.00 元加税费 750,908.67 元扣除“退二进三”不动产补偿账面净收
益 8,509,950.61 元后的价值(计 17,851,247.06 元)入账。对上述土地上公司
仍暂时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公司按竞拍日账面价值 4,369,338.38 元予以保留,
并同时以相同的金额保留“退二进三”补偿款补(账列“其他应付款”),待该等建筑物实际进行清理或拆除时予以转销。对于上述拆迁等事项,公司确认拆迁资产净收益及补偿奖励款合计 6,639,417.97 元计入营业外收入-拆改资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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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利得项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拍回的 11,320.76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尚未
办妥土地使用权证。
十三、财务指标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动比率 1.17 1.17 1.14 1.14
速动比率 0.77 0.79 0.76 0.7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4.58 63.52 62.09 61.82
每股净资产(元) 4.64 4.75 4.54 3.83
无形资产(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的比例(%) 0.12 0.12 0.00 0.00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67 3.48 4.32 4.62
存货周转率(次) 1.70 3.53 4.58 4.3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6,279.88 13,162.95 13,077.09 13,213.47
利息保障倍数 2.78 3.48 3.57 4.20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29 0.36 -0.04 -0.21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35 -0.30 1.52 -1.36
注: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折旧支出+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额+无形资
产摊销
7、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8、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土地使用权除外)/净资产
9、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按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计算)÷普通股期末数
10、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普通股期末数
11、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普通股期末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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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本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如下:
年度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
基本每股
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4 年 1-6月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12 0.24 0.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63 0.17 0.17
2013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48 0.57 0.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33 0.52 0.52
2012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6.96 0.71 0.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4.56 0.61 0.61
2011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1.98 0.76 0.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9.61 0.67 0.67
计算过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P0/(E0+NP÷2+Ei×Mi÷M0– Ej×Mj÷M0±Ek×Mk÷
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P÷S
S= S0+S1+Si×Mi÷M0–Sj×Mj÷M0-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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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公司不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十四、资产评估情况
(一)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的评估情况
本公司 2007 年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委托浙江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07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评估。浙江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07
年 8 月 16 日出具了浙勤评报字[2007]第 107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经评估,截至 200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32,768,635.52 元,评估价值
为164,806,091.90元,评估增值32,037,456.38元,评估增值率24.13%,评估
方法采用成本加和法,以重置各项生产要素为假设前提,根据委托评估的分项资产的具体情况适用适宜的方法分别评定估算各分项资产的价值并累加求和,再扣减相关负债评估值,得出净资产评估值。
本次评估结果汇总如下:
单位:元、%
项目账面价值调整后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一、流动资产 627,606,392.97 627,606,392.97 630,208,746.33 2,602,353.36 0.41
二、非流动资产 132,878,456.76 132,878,456.76 162,313,559.78 29,435,103.02 22.15
1、长期股权投资 23,169,585.93 23,169,585.93 32,916,105.02 9,746,519.09 42.07
2、固定资产 89,404,190.68 89,404,190.68 92,300,599.00 2,896,408.32 3.24
其中:建筑物类 29,653,315.28 29,653,315.28 31,948,033.00 2,294,717.72 7.74
设备类 59,750,875.40 59,750,875.40 60,352,566.00 601,690.60 1.01
3、无形资产 16,190,808.68 16,190,808.68 33,694,000.00 17,503,191.32 108.11
其中:土地使用权 16,190,808.68 16,190,808.68 33,694,000.00 17,503,191.32 108.11
4、递延所得税资 4,113,871.47 4,113,871.47 3,402,855.76 -711,015.71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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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760,484,849.73 760,484,849.73 792,522,306.11 32,037,456.38 4.21
三、流动负债 617,716,214.21 617,716,214.21 617,716,214.21 -
四、非流动负债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
负债总计 627,716,214.21 627,716,214.21 627,716,214.21 -
净资产 132,768,635.52 132,768,635.52 164,806,091.90 32,037,456.38 24.13
净资产评估增值 32,037,456.38 元中,主要是土地使用权和长期股权投资增
值,其中对土地使用权的评估,评估机构选择以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参考评估基准日同类地价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增值17,503,191.32元,增值率108.11%,
增值原因为土地价格上涨;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东方导线和江西东方的投资,评估值为两家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评估后净资产乘以东方电缆对其各自持股比例,评估增值9,746,519.09元,增值率42.07%,增值原因主要是被投资单位
江西东方的土地价格上涨。
本次评估目的仅作为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提供企业整体价值的参考,公司未按上述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
(二)收购东方集团生产用厂房时的评估情况
2011 年 12 月份,公司决定收购东方集团位于宁波小港镇前进村江南东路967 号的办公及生产用房,委托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其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1年 11月 30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1年 12月 27日出具了坤元评报〔2011〕567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经评估,截至 2011 年 11 月 30日,委托评估资产账面价值12,042,284.42元,评估价值为19,875,554.00元,
评估增值7,833,269.58元,增值率为65.05%,本次对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设备
类固定资产采用成本法,对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结果汇总如下:
单位:元、%
项 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一、建筑物类固定资产 7,407,779.21 9,353,037.00 1,945,257.79 26.26
二、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201,086.61 177,817.00 -23,269.61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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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4,433,418.60 10,344,700.00 5,911,281.40 133.33
资产总计 12,042,284.42 19,875,554.00 7,833,269.58 65.05
资产评估增值 7,833,269.58 元中,主要是土地使用权增值 5,911,281.40
元,增值率 133.33%,评估机构参照周边存在的近期成交案例,采用市场法进行
评估,增值原因为土地价格上涨。
(三)拟对外投资所涉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情况
2013 年 11 月,公司决定以位于宁波市北仑区小港镇联合区域的工业土地使用权对东方道柯进行投资,委托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3 年 10 月 31 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2 日出具了坤元评报〔2013〕421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经评估,截至 2013 年 10 月 31 日,委托评估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 1,788,337.97 元,评估价值为 5,145,780.00 元,评
估增值 3,357,442.03 元,增值率为 187.74%,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增值原因为土地价格上涨。
十五、历次验资情况
历次验资情况请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四、发行人设立以来股东出资、
股本变化的验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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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的主要构成及减值准备提取情况
1、资产的构成及其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 21,946.23 15.60 23,446.36 16.70 21,103.74 16.24 18,362.83 16.72
应收票据 2,661.69 1.89 3,113.65 2.22 345.16 0.27 200.00 0.18
应收账款 41,377.00 29.41 39,619.05 28.22 36,923.05 28.40 31,005.14 28.23
预付款项 1,014.13 0.72 1,308.35 0.93 1,277.36 0.98 172.31 0.16
其他应收款 1,467.07 1.04 1,214.17 0.86 1,031.51 0.79 1,008.15 0.92
存货 35,387.80 25.16 33,948.17 24.18 30,345.16 23.34 24,783.24 22.57
其他流动资产 0.30 0.00 -- 2.11 0.00 7.50 0.01
流动资产小计 103,854.22 73.83 102,649.75 73.12 91,028.10 70.03 75,539.17 68.79
固定资产 31,065.24 22.08 31,926.45 22.74 32,582.17 25.07 13,667.18 12.45
在建工程 181.28 0.13 514.28 0.37 943.85 0.73 15,819.46 14.41
无形资产 4,656.93 3.31 4,694.74 3.34 4,754.78 3.66 2,240.41 2.04
商誉 97.68 0.07 97.68 0.07 97.68 0.08 97.68 0.09
递延所得税资产 531.65 0.38 448.86 0.32 553.19 0.43 460.97 0.42
其他非流动资产 281.12 0.20 55.30 0.04 29.21 0.02 1,992.37 1.81
非流动资产小计 36,813.91 26.17 37,737.32 26.88 38,960.88 29.97 34,278.07 31.21
总资产合计 140,668.13 100.00 140,387.06 100.00 129,988.98 100.00 109,817.24 100.00
(1)资产增长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整体呈平稳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的持续盈利以及对债务融资的合理运用。
(2)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较大,平均超过 70%,这与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有关,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比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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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如下:
证券代码公司名称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600522.SH 中天科技 63.29% 66.71% 62.09%
600973.SH 宝胜股份 76.15% 80.87% 81.78%
002212.SZ 南洋股份 51.27% 67.90% 69.89%
002276.SZ 万马电缆 73.47% 72.21% 79.80%
002300.SZ 太阳电缆 55.73% 57.90% 64.40%
002309.SZ 中利科技 73.65% 69.20% 60.00%
002471.SZ 中超电缆 79.46% 81.89% 88.14%
002498.SZ 汉缆股份 83.70% 83.20% 85.51%
002533.SZ 金杯电工 72.12% 74.34% 77.58%
行业平均 69.87% 72.69% 75.19%
本公司 72.85% 70.03% 68.79%
注: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 Wind 资讯。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处于可比上市公司行业平均水平。
2、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构成,三者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在 90%以上,这主要由公司所属的行业特征和公司经营特点所决定的。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现金 0.57 0.00 1.40 0.01 0.64 0.00 1.34 0.01
银行存款 18,281.01 83.30 21,448.54 91.48 17,436.12 82.62 18,059.83 98.35
其他货币资金 3,664.65 16.70 1,996.42 8.51 3,666.98 17.38 301.66 1.64
合计 21,946.23 100.00 23,446.36 100.00 21,103.74 100.00 18,362.83 100.00
公司货币资金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大,符合电线电缆企业资金密集型、对流动资金需求较大的行业特点。各期末的其他货币资金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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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金,另外还有履约保函保证金和信用证保证金。
2012 年末货币资金较 2011 年末增加 2,740.91 万元,增长 14.93%,主要是
其他货币资金增加 3,365.32 万元。其他货币资金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公司采购结
算方式发生变化:公司支付采购货款可以选择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或银行转账两种方式,如选择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来结算,则公司将承担贴现利息,2012 年初以来,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年利率有所下降,公司更多的采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原料采购款,应付票据余额从年初的 937 万元迅速增至 2012 年末的19,244.20万,绝对额增加了18,307.20万元,而随着应付票据余额的增加,存
入开票银行的银行承兑保证金也相应增加。
2013 年末货币资金较 2012 年末增加 2,342.62 万元,增长 11.10%,受银行
存款增加和其他货币资金减少的综合影响,其中,银行存款增加 4,012.42 万元,
其他货币资金减少 1,670.56 万元,主要原因是:2013 年下半年银行承兑汇票贴
现年利率有所上升,公司短期借款增加,而应付票据有所减少,短期借款从 2012年末的40,370.00万元增至2013年末的57,563.37万元,增加17,193.37万元,
从而使 2013 年末的银行存款较年初有所增加;应付票据余额从 2012 年末的19,244.20 万元减至 10,459.00 万元,减少 8,785.20 万元,存入开票银行的银
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有所减少。
2014 年 6 月末货币资金较 2013 年末减少 1,500.13 万元,下降 6.40%,主要
受银行存款减少及其他货币资金增加的综合影响,其中,银行存款减少 3,167.53
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公司 2014 年 6 月末未执行的订单较多,公司为备货而支付的原材料采购款较多;其他货币资金增加 1,668.23 万元,增加的原因主
要是:2014 年 5、6 月份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年利率低于短期借款年利率,公司更
多的采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原料采购款,应付票据余额从 2013 年末的10,459.00 万元增至 2014 年 6 月末的 18,242.84 万元,存入开票银行的银行承
兑保证金亦相应增加。
(2)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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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 2,661.69 100.00 3,113.65 100.00 345.16 100.00 200.00 100.00
合计 2,661.69 100.00 3,113.65 100.00 345.16 100.00 200.00 100.00
公司主要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回收货款,除此之外也接受部分客户的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
(3)应收账款
①应收账款占比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净额占流动资产、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应收账款净额 41,377.00 39,619.05 36,923.05 31,005.14
流动资产 103,854.22 102,649.75 91,028.10 75,539.17
应收账款净额占流动资产比重 39.84 38.60 40.56 41.05
应收账款净额增长率 4.44 7.30 19.09 44.45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营业收入 67,804.00 133,350.79 146,570.11 121,229.18
应收账款净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61.02 29.71 25.19 25.58
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超过 38%,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25%,比重较大,公司应收账款的形成与所处行业特征和销售结算特点有关。
A、公司的销售流程及结算
由于销售对象的不同,公司相应有两种不同的销售流程及结算方式:
a、直销方式
公司主要客户包括电力、石化、通信等行业客户,报告期内该类客户平均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比重在 75%以上,是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该类客户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销售,收款结算方式主要包括 3:6:1、9:1、2:7:1 等方
式,即签订销售合同时收取 20%-30%的货款,产品安装调试并试验合格后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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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90%或 70%)的货款,剩余 10%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收取。
该类客户质量良好,信誉度高,公司一般会给予其 3 个月左右的信用期,而在合同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各国有企业财务收支实行年度预算管理,年度财务预算经过各级审批后才予以支付,经常造成实际付款时间晚于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从而使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另外,根据合同约定,有 10%的质量保证金须在一年后才能支付,这也是应收账款各期末余额较大的原因之一。
b、经销商销售方式
公司的民用电线电缆产品主要销售给浙江省内各经销商客户,报告期内该类客户平均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比重在 15%左右。该类客户的销售结算方式一般为:年初经公司审核认可的经销商,凭办理抵押或质押担保手续获得公司给予的抵押担保价值内的授信额度(公司规定月中和月底的具体额度),经销商每月可在该额度内先提货物后付款结算,如果铜价上涨或下跌至某一事先约定的金额,销售给经销商的出厂价将做相应调整。该类客户形成的应收账款都有相应的抵押或者担保,其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截至 2014年 6月 30日,公司经销商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1,745.28 万元。
B、同行业比较情况
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证券代码公司名称应收账款净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600522.SH 中天科技 39.65% 35.52% 34.25%
600973.SH 宝胜股份 27.62% 26.51% 27.25%
002212.SZ 南洋股份 30.97% 37.77% 28.10%
002276.SZ 万马电缆 33.88% 37.10% 29.41%
002300.SZ 太阳电缆 18.32% 17.11% 15.68%
002309.SZ 中利科技 58.97% 49.85% 39.80%
002471.SZ 中超电缆 46.48% 80.70% 39.62%
002498.SZ 汉缆股份 27.03% 26.27% 27.99%
002533.SZ 金杯电工 20.57% 17.94% 17.38%
行业平均 33.72% 36.53% 28.83%
本公司 29.71% 25.19% 25.58%
注: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 Wind 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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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处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②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A、2012年末应收账款较2011年末增加5,917.91万元,增长19.09%,主要
原因是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而自然增长,2012 年度营业收入较同期增长
20.90%,与应收账款的增幅一致。
B、公司 2013 年营业收入下滑而应收账款持续增长的原因分析
公司 201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33,350.79 万元,较 2012 年度的 146,570.11
万元下降 9.02%,营业收入下滑的同时,2013 年末应收账款较 2012 年末反而增
加 2,696.00 万元,增长 7.30%。
营业收入下降主要是电力电缆下滑幅度较大,电力电缆销售收入从 2012 年度的 123,664.45 万元,下降至 2013 年度的 108,697.79 万元,降幅为 12.10%。
电力电缆销售下降的原因除铜价下降因素外,主要受公司的销售策略影响,公司的战略发展重点是海缆和高压电缆,而对于竞争激烈、附加值较低的普通电力电缆市场采取了较为保守的维持策略,在电力电缆整体市场由于宏观经济原因发展放缓的背景下,电力电缆销售有所下降。
2013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持续增长主要是受公司新开拓的大客户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销售收入大幅增加、期末处于结算期的应收账款余额增长的影响。具体原因为:自 2011 年开始,公司大力拓展上海、福建、山东等省外业务且取得了良好成果,尤其是上海市场,2011年至2013年,公司陆续与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签订了数单长期大额订单,最近三年销售收入持续快速增长,2013 年度对其实现20,943.50万元的销售收入,较2012年度增加5,101.93万元;相应的,
应收账款余额从2012年末的1,504.91万元增至2013年末的7,834.64万元,增
加 6,329.73 万元。
C 、2014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较 2013 年末增加 1,757.95 万元,增长 4.44%,
主要原因是:公司产品销售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特征,公司从第二季度开始进入销售旺季,二季度实现的收入较多,且其尚在信用期内,从而使 6月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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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应收账款质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 年以内 39,834.07 96.27 37,869.53 95.58 35,390.21 95.85 30,067.89 96.98
1-2 年 1,322.68 3.20 1,366.19 3.45 1,322.21 3.58 625.90 2.02
2-3 年 189.24 0.46 349.88 0.88 147.57 0.40 287.62 0.93
3-5 年 31.01 0.07 33.46 0.08 63.07 0.17 23.74 0.08
合计 41,377.00 100.00 39,619.05 100.00 36,923.05 100.00 31,005.1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均在 95%以上,1年以上应收账款主要是产品质量保证金,表明公司应收账款质量较高。公司直销方式形成的应收账款,主要客户是电力、石化、通信等行业客户,客户质量良好,信誉度高,货款回收有保证;通过经销商方式形成的应收账款均有相应的抵押或质押担保,发生坏账的风险也较小。
报告期内,部分客户由于内部审批流程延迟、项目资金未及时到位等原因出现暂时资金周转困难、付款周期延长的情况,报告期各期前 20 名客户信用延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信用延期具体原因延期客户数延期金额期后回款情况
2014.6.30
客户资金困难 2 714.52 67.72
质保金延期 1 350.00 -
小计 3 1,064.52 67.72
2013.12.31 客户资金紧张 2 522.45 522.45小计 2 522.45 522.45
2012.12.31 客户项目资金未及时到位 1 698.18 698.18小计 1 698.18 698.18
2011.12.31
客户项目资金未及时到位 4 3,060.34 3,060.34
整体项目未完成,未及时上报 1 652.85 652.85
地区局未及时上报省公司拨款 1 658.43 658.43
政府财政尚未拨款 1 610.92 610.92
小计 7 4,982.54 4,982.54
注:期后回款日期截至 2014 年 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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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给予上述部分客户信用延期,是经过对客户的还款实力、以往信用情况等综合考核后做出的,给予对象主要是国有电力企业,信用等级相对较高,发生坏账的风险相对较小。经过积极催收,上述延期款项基本都能收回,其中 2011年至 2013 年的的延期信用金额已经全部收回,2014 年 6 月末的延期信用金额已经收回 6.36%。
会计师通过核查后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对部分客户的延期信用是在综合考虑风险因素后在客户困难时刻给予的适当帮助,同时也更有利于公司今后的发展,上述行为不属于滥用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调节收入的情况。
公司针对不同账龄和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计提了充分的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合理,坏账准备计提具体情况请见本招股意向书本节“一、(一) 4、主
要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情况”
④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欠款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如下:
2014 年 6 月 30 日
单位名称与公司关系账面余额(万元)账龄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原上海市电力公司)非关联方 4,901.99 1 年以内 11.16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物资分公司非关联方 3,228.78 1 年以内 7.35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非关联方 2,728.00 1 年以内、1-2 年 6.21
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2,450.95 1 年以内 5.58
国网浙江嵊泗县供电公司(原嵊泗县电力公司)非关联方 1,797.32 1 年以内 4.09
小计 15,107.04 34.39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与公司关系账面余额(万元)账龄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原上海市电力公司)非关联方 7,834.64 1 年以内 18.57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原山东电力集团公司)非关联方 2,881.91 1 年以内 6.83
国网浙江嵊泗县供电公司(原嵊泗县电力公司)非关联方 1,797.32 1 年以内 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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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1,457.82 1 年以内 3.46
囯网安徽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原安徽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
非关联方 1,224.57 1 年以内 2.90
小计 15,196.26 36.02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与公司关系账面余额(万元)账龄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3,592.30 1 年以内 9.14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非关联方 2,828.90 1 年以内 7.20
浙江省电力公司非关联方 2,041.89 1 年以内 5.20
舟山市启明电力物资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1,567.03 1 年以内 3.99
上海市电力公司非关联方 1,504.91 1 年以内 3.83
小计 11,535.04 29.36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与公司关系账面余额(万元)账龄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上海市电力公司非关联方 2,881.39 1 年以内 8.75
宁波博义电力物资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2,775.69 1 年以内 8.43
浙江省电力公司非关联方 1,943.23 1 年以内 5.90
中国北方车辆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1,178.77 1 年以内 3.58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996.80 1 年以内 3.03
小计 9,775.88 29.69
(4)预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预付账款主要是公司为购原材料预付的材料款等款项。
2012 年末预付账款余额较 2011 年末增加 1,105.05 万元,主要是公司 2012
年末预付上海江铜营销有限公司等的货款余额较大。
2013 年末预付账款余额较 2012 年末增加 30.99 万元,变化不大。
2014 年 6 月末预付账款余额较 2013 年末减少 294.22 万元,变化不大。
报告期各期末,预付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2014 年 6 月 30 日
单位名称业务内容金额(万元)账龄
占预付账款比例(%)天健审计费 302.26 1 年以内、1-2年、2-3 年 2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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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证券保荐费 100.00 1-2 年 9.86
上海电缆研究所预付测试化验费 68.40 1 年以内 6.74
国网山东招标有限公司中标服务费 50.30 1 年以内 4.96
锦天城预付律师费 50.00 1-2 年 4.93
小计 570.96 56.30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业务内容金额(万元)账龄
占预付账款比例(%)上海华衍进出口有限公司预付货款 424.03 1 年以内 32.41
天健审计费 269.25 1 年以内、1-2年 20.58
上海电缆研究所预付测试化验费 136.79 1 年以内 10.46
西部证券保荐费 100.00 1 年以内 7.64
国网物资有限公司预付中标服务费 72.46 1 年以内 5.54
小计 1,002.53 76.63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业务内容金额(万元)账龄
占预付账款比例(%)上海江铜营销有限公司预付材料费 734.42 1 年以内 57.50
天健审计费 113.58 1 年以内 8.89
浙江浙电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预付咨询费 97.30 1 年以内 7.62
锦天城预付律师费 50.00 1 年以内 3.91
芜湖铜正金属科技有限公司预付材料费 36.70 1 年以内 2.87
小计 1,032.00 80.79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业务内容金额(万元)账龄
占预付账款比例(%)天健审计费 70.00 1 年以内 40.62
东莞市中亚电缆有限公司预付材料费 50.62 1 年以内 29.38
浙江高速广告有限责任公司预付广告费 12.00 1 年以内 6.96
杭州成翔广告有限公司预付广告费 7.52 1 年以内 4.36
特乐斯特机械(上海)有限公司预付材料费 5.40 1 年以内 3.13
小计 145.54 84.46
(5)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由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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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6 月 30 日
单位名称业务内容金额(万元)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比例(%)国网物资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 300.00 1 年以内 19.27
中能电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 188.00 1 年以内 12.08
宁波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 100.00 1 年以内 6.42
国网浙江浙电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原浙江浙电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 100.00 1 年以内 6.42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 90.00 1 年以内 5.78
小计 778.00 49.97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业务内容金额(万元)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比例(%)宁波南苑进出口有限公司往来款 329.50 1 年以内 25.38
上海通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保证金 260.40 1 年以内 20.06
宁波罗蒙环球商业广场有限公司购房定金 150.00 1 年以内 11.55
浙江浙电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保证金 100.00 1 年以内 7.70
江西省电力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保证金 92.00
1 年以内、1-2年
7.09
小计 931.90 71.78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业务内容金额(万元)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比例(%)福建省兴闽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保证金 294.00 1-2 年 26.53
浙江浙电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保证金 180.00 1 年以内 16.24
山东鲁能三公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保证金 132.00 1 年以内 11.91
江西省电力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保证金 105.72 1 年以内 9.54
舟山市启明电力物资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 62.00 1 年以内 5.59
小计 773.72 69.81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业务内容金额(万元)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比例(%)福建省兴闽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 340.00 1 年以内 31.74
上海通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 216.00 1 年以内 20.16
安徽皖电招标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 146.00 1 年以内 13.63
浙江浙电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 80.00 1 年以内 7.47
宁波永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 33.00 1 年以内 3.0820.00 1-2 年 1.87
小计 835.00 7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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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金额比重金额比重金额比重金额比重
原材料 9,108.32 25.74 7,072.82 20.83 6,215.54 20.48 4,492.23 18.13
在产品 9,397.63 26.56 14,398.30 42.41 10,073.99 33.20 9,752.78 39.35
库存商品 16,742.81 47.31 12,334.58 36.33 13,906.23 45.83 10,431.79 42.09
包装物 138.36 0.39 141.95 0.42 148.45 0.49 84.85 0.34
低值易耗品 0.67 0.00 0.52 0.00 0.96 0.00 21.59 0.09
合计 35,387.80 100.00 33,948.17 100.00 30,345.16 100.00 24,783.24 100.00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构成,三者合计占存货总额的比重超过 99%。
①期末存货余额较大的原因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较大,这与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和产品生产经营模式及各种产品的生产工艺有关,具体分析如下:
A、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海缆、中压电力电缆和低压电力电缆产品,各种产品的生产工艺不尽相同。
a、海缆全部为定制产品,生产工艺复杂、单位价值高、周期长,从中标签订销售合同、采购原材料、组织生产、发货、挂网、到最终验收,周期较长,一般在3个月左右,部分大额订单甚至超过1年,因此,各期末海缆在产品及库存商品的余额较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海缆产品存货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在产品 709.64 4,302.31 2,234.61 2,265.07
库存商品 3,445.78 2,601.44 3,677.41 1,981.28
合计 4,155.42 6,903.75 5,912.02 4,246.35
b、中压电力电缆主要通过招投标销售给各省市电力公司,生产周期相对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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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产品截面面积较大、单位价格较高,公司一般会根据订单及对未来 1-3 个月招投标的估计,适当对线芯进行备货,以便接到部分紧急订单时很快就能完成生产并交货,从而增加公司的竞争能力,因此,各期末中压电力电缆的在产品余额较大。
c、低压电力电缆的销售包括两部分,一部分通过招投标销售给各省市电力公司,另一部分通过经销商进行销售。产品截面面积小、品种型号繁多、单价价值较低,公司通过对历年销售数据分析,对于销售频繁的产品进行少量备货,因此,各期末低压电力电缆产品库存产品余额较大。
B、公司属料重工轻企业,各期期末存货中原材料主要是铜,在产品和库存商品中铜的占比也在 75%左右,铜的单位价格较高,期末存货余额也就较大。
②存货余额变动分析
A、2012年末存货余额较2011年末增加5,561.92万元,增长22.44%,其中
库存商品增加3,474.44万元、原材料增加1,723.31万元,库存商品增加主要是
海缆产品的增加,2012年末海缆产品较年初增加1,862.75万元,主要是年末为
浙江舟山启明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和嵊泗电气安装公司承做的两根海缆(合计账面余额 2,963.97 万元)尚未最终调试完毕;其余库存商品及原材料的增加主要是
2012 年末未执行的订单较多,公司为满足生产需要,年底备货有所增加。
B、2013年末存货余额较2012年末增加3,603.01万元,增长11.87%,主要
是在产品增加4,324.31万元,在产品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3年末未执行完毕的
销售订单较多。
C、2014 年 6 月末存货余额较 2013 年末增加 1,439.63 万元,增长 4.24%,
增幅不大。
③存货订单支持率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订单支持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14年1-6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年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订单价值(万元)① 74,634.70 53,126.42 53,605.28 49,66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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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综合毛利率② 12.93% 14.95% 13.87% 15.56%
年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订单的成本价值(万元)③=①*(1-②)
64,984.80 45,184.02 46,170.23 41,937.48
年末存货余额(万元)④ 35,387.80 33,948.17 30,345.16 24,783.24
年末存货订单支持率⑤=③/④ 183.64% 133.10% 152.15% 169.22%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各期末存货订单支持率均大于 100%,表明各期末存货均有相应的销售订单予以支撑。
④存货库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库龄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1 年以内 34,630.08 32,896.19 29,047.49 23,213.76
1-2 年 441.44 717.50 878.13 969.10
2-3 年 1.98 123.31 30.76 59.14
3 年以上 469.27 366.13 526.67 717.78
账面余额合计 35,542.76 34,103.14 30,483.05 24,959.77
跌价准备 154.97 154.97 137.89 176.54
账面价值 35,387.80 33,948.17 30,345.16 24,783.24
从上表可以看出,发行人各期末存货中,以 1 年以内的存货为主,其占全部存货的比重均在 93%以上。
3、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
(1)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一、固定资产原值合计 44,756.71 44,117.64 42,166.99 21,993.76
房屋及建筑物 22,898.32 22,879.61 21,525.83 12,827.90
通用设备 599.03 588.42 558.78 5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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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设备 20,788.28 20,206.69 19,626.22 8,117.58
运输工具 471.08 442.92 456.17 543.85
二、累计折旧合计 13,691.47 12,191.19 9,584.83 8,326.58
房屋及建筑物 5,512.02 4,971.72 3,915.49 3,468.45
通用设备 388.05 356.57 310.30 266.20
专用设备 7,479.92 6,550.55 5,027.40 4,185.75
运输工具 311.48 312.35 331.63 406.18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四、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31,065.24 31,926.45 32,582.17 13,667.18
房屋及建筑物 17,386.30 17,907.89 17,610.33 9,359.45
通用设备 210.99 231.85 248.48 238.22
专用设备 13,308.36 13,656.15 14,598.82 3,931.83
运输工具 159.60 130.57 124.54 137.67
2012年末固定资产原值较2011年末增加20,173.23万元,增长91.72%,增
加的原因主要是公司的“220kV及以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和500kV海底交联电缆技改项目”于 2012 年 11 月份竣工验收,自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17,931.05
万元。
公司固定资产使用状况良好,整体质量较高,不存在减值迹象,公司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在建工程 181.28 514.28 943.85 15,819.46
2011年末在建工程余额较大,主要原因是2009年 4月公司用自筹资金和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建设海底电缆技改项目,陆续采购了项目所需的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专用设备。2012年末在建工程较2011年末减少14,875.61万元,主要
是该项目于 2012 年 11 月竣工验收,转入固定资产。
(3)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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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土地使用权 4,595.53 4,634.19 4,754.78 2,240.41
专用软件 61.40 60.55 --
合计 4,656.93 4,694.74 4,754.78 2,240.41
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是土地使用权,2013 年 5 月新增少量专用软件。2012年末无形资产较 2011 年末增加 2,514.37 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1)为了
生产经营需要,201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与东方集团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公司以评估值(2011 年 11 月 30 日为基准日)1,987.56 万元的价格向东方集团
购买位于宁波小港前进村的 17,623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部分附属配电设施,2012 年 1 月 6 日,双方办理了资产交接手续,2012 年 2 月 20日,公司办理完毕土地使用权证书过户手续;(2)2012 年 1 月 31 日,公司通
过宁波市招投标统一平台向宁波市国土资源局购买原属于公司的位于小港街道江南东路 968 号的 11,320.76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退二进三”地块土地),土
地入账价值为 1,785.12 万元,目前公司正在办理该地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
手续。
(4)商誉
报告期各期末商誉97.68 万元是2007年公司收购江西东方少数股东所持49%
股权时形成。
(5)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是为建设海底电缆技改项目而预付的设备款、预付东方集团的土地及厂房转让款等。
2011 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较大,主要是 2011 年末支付东方集团土地、房产等资产转让款1,987.56 万元。
2012 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 2011 年末减少 1,963.17 万元,主要是 2011 年
末支付东方集团土地、房产等资产转让款 1,987.56 万元,2012 年度办妥相关过
户手续,转入无形资产、固定资产。
2013 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 2012 年末增加 26.10 万元,变化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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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6月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2013年末增加225.82万元,主要是本期新
增预付购建长期资产款所致。
4、主要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情况
公司已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制定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政策,并按会计政策执行。
报告期各期末,资产减值准备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530.91 2,572.58 2,360.22 1,938.77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89.39 84.05 76.71 63.02
存货跌价准备 154.97 154.97 137.89 176.54
合计 2,775.26 2,811.60 2,574.83 2,178.32
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变化主要是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及账龄结构的综合影响。
2012 年末存货跌价准备较 2011 年末减少 38.65 万元,主要是公司 2011 年
末及以前年度针对部分非标产品计提的跌价准备,随着该部分产品的陆续销售,其对应的跌价准备也随之予以转销。2013年末存货跌价准备较2012年末变化不大。
综上所述,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资产结构合理,财务政策稳健,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充分,资产运营效率保持在同行业正常水平,不存在大额待摊费用和潜在挂账损失,资产质量良好。
(二)负债的主要构成
1、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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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借款 56,067.31 62.53 57,563.37 65.31 40,370.00 50.43 46,500.00 68.69
应付票据 18,242.84 20.35 10,459.00 11.87 19,244.20 24.04 937.00 1.38
应付账款 11,596.02 12.93 13,942.94 15.82 15,261.99 19.06 13,184.36 19.48
预收款项 944.62 1.05 2,169.28 2.46 1,349.40 1.69 611.23 0.90
应付职工薪酬 376.53 0.42 788.73 0.89 889.05 1.11 707.99 1.05
应交税费 871.14 0.97 1,880.35 2.13 1,690.29 2.11 1,897.72 2.80
应付利息 96.98 0.11 94.79 0.11 75.74 0.09 86.71 0.13
其他应付款 543.15 0.61 525.02 0.60 823.30 1.03 366.35 0.5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00.00 2.95
流动负债合计 88,738.61 98.97 87,423.48 99.19 79,703.97 99.56 66,291.36 97.93
长期借款----- 1,000.00 1.48
专项应付款 500.00 0.56 -- 58.00 0.07 102.43 0.15
其他非流动负债 425.00 0.47 717.50 0.81 297.50 0.37 300.00 0.44
非流动负债合计 925.00 1.03 717.50 0.81 355.50 0.44 1,402.43 2.07
负债总计 89,663.61 100.00 88,140.98 100.00 80,059.47 100.00 67,693.8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总额总体呈现增长趋势,负债构成中以流动负债为主,流动负债占比在 90%以上,这与公司流动资产占比较高的资产构成结构相匹配。
2、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组成,三者合计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在 80%以上。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短期借款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
短期借款 56,067.31 -2.60 57,563.37 42.59 40,370.00 -13.18 46,500.00
2012 年末短期借款较 2011 年末减少 6,130.00 万元,下降 13.18%,主要原
因是:2012 年初以来,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年利率有所下降,公司更多地采用在银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进行货款结算,从而使 2012 年末短期借款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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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末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 17,193.37 万元,增长 42.59%,主要原因
是:2013 年下半年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年利率有所上升,公司更多采用从银行借款以银行转账方式进行货款结算,从而使 2013 年末短期借款增加;另外,2013 年末公司未执行完的订单较多,资金需求较大,公司适当增加了部分短期借款。
2014 年 6 月末短期借款较 2013 年末减少 1,496.06 万元,下降 2.60%,变化
不大。
报告期内银行借款主要是保证或抵押担保借款,公司银行信用记录良好,不存在逾期偿还银行借款情形。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应付票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
应付票据 18,242.84 74.42 10,459.00 -45.65 19,244.20 1,953.81 937.00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利用银行给予的授信额度,以出具银行承兑票据方式支付供应商货款,不仅降低了财务费用,同时减少了经营现金流量支出。
2012 年末应付票据较 2011 年末增加 18,307.20 万元,主要原因是:2012
年公司陆续开拓了上海、福建、山东等浙江省外市场,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为了满足生产需要,原材料的备货有所增加,对资金的需求较大;2012 年初,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年利率有所下降,公司更多地采用在银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进行货款结算。
2013年末应付票据较年初减少8,785.20万元,下降45.65%,主要原因是:
2013 年下半年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年利率有所上升,公司更多采用从银行借款以银行转账方式进行货款结算,从而使 2013 年末应付票据余额较年初有所减少。
2014 年 6 月末应付票据较 2013 年末增加 7,783.84 万元,增长 74.42%,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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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原因是: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以及季节性因素的影响,2014 年二季度公司对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而2014年5、6月份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年利率低于同
期短期借款年利率,公司更多的采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原料采购款,从而使应付票据余额有较大幅度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全部以真实经济业务内容为依据,不存在逾期未支付情形。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
应付账款 11,596.02 -16.83 13,942.94 -8.64 15,261.99 15.76 13,184.36
2012年末应付账款较年初增加2,077.63万元,上升15.76%,主要是受铜价
上升及采购规模扩大的综合影响:2012 年 12 月长江现货 1#铜的月平均价格为57,012 元/吨,较 2011 年 12 月有所上升;另外,公司 2012 年不断开拓浙江省外市场,销售订单增加,2012 年末的采购规模扩大,受以上两方面的综合影响,2012 年末应付账款较年初有所增加。
2013 年末应付账款较年初减少 1,319.05 万元,下降 8.84%,主要原因是:
2013 年末铜价继续下降,如 2013 年 12 月份长江现货 1#铜的月平均价格为51,355 元/吨,较 2012 年 12 月份的 57,012 元/吨下降 9.92%。
2014 年 6 月末应付账款较 2013 年末减少 2,346.92 万元,下降 16.83%,主
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受铜价下降的影响,如长江现 1#铜的月平均价格下降至6月份的 49,703 元/吨;二是 6月末公司处于付款信用期的货款相对较少。
(4)预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预收账款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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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
预收账款 944.62 -56.45 2,169.28 60.76 1,349.40 120.77 611.23
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时,根据行业惯例,一般会预收 10%-30%不等的货款。而东方电缆的客户主要是长期、稳定的电力、石化等行业客户,公司每年与其发生多笔购销业务,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收取的各笔预收货款经常会与前期应收账款相抵消,各期末每家客户预收账款余额列示的是期末预收货款扣除应收账款后的差额。另外,海底电缆工程是世界公认的复杂困难的大型工程,具有单笔合同金额大、工程周期长等特点,部分海缆合同自中标至供货验收确认收入长达一两年,报告期内公司预收账款变化主要受预收海底电缆货款变化的影响。
2012 年末预收账款较 2011 年末增加 738.17 万元,主要是预收浙江舟山启
明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的海缆货款 473.40 万元,期末产品尚未完工发货;其余预
收账款增加主要是本期新增预收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 634.15 万元,
期末尚未完工发货。
2013 年末预收账款较年初增加 819.88 万元,主要是 2013 年末新增预收中
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海缆货款 1,473.55 万元。
2014 年 6 月末预收账款较 2013 年末减少 1,224.66 万元,主要是前述 2013
年末预收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海缆货款 1,473.55 万元本期结转收入。
(5)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应交税费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增值税 495.65 881.36 527.59 797.21
营业税 0.00 0.16 0.60 1.04
企业所得税 137.01 747.86 1,058.34 1,032.49
个人所得税 148.79 6.22 8.34 2.89
城市维护建设税 32.98 80.93 38.71 24.64
房产税 5.00 83.09 7.55 4.52
土地使用税 11.84 49.37 11.84 1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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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 14.13 12.12 16.59 10.56
地方教育附加 9.42 8.08 11.06 7.04
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11.62 3.31 0.29 1.04
印花税 3.50 4.65 5.20 4.45
防洪保安资金 0.64 2.10 2.68 --
价格调节基金 0.55 1.10 1.50 --
合计 871.14 1,880.35 1,690.29 1,897.72
报告期各期末应交增值税余额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大力拓展上海、福建、山东、安徽等省外销售业务的努力取得了良好的成果,如 2011 年 9 月份与上海市电力公司签订了1.83亿元的中压电力电缆合同,使得公司2011年末销售
收入及销项税金有所增加。
(6)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付款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
其他应付款 543.15 3.45 525.02 -36.23 823.30 124.73 366.35
2012 年末其他应付款较 2011 年末增加 456.95 万元,主要是“退二进三”
补偿款增加 436.93 万元,“退二进三”事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财务
会计信息”之“十一、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的相关论述。
2013 年末其他应付款相较 2012 年末减少 298.28 万元,主要是 2013 年公司偿还
宁波市北仑区福利工业管理处暂借款及利息 336 万元所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11 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00.00 万元,是 2009 年 4 月 1 日公
司向国家开发银行取得的银行借款,借款期限 2009 年 4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19 日。
3、非流动负债
(1)长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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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长期借款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
长期借款--- 1,000.00
长期借款是公司于 2009 年 4 月 1 日、2010 年 3 月 29 日分两次向国家开发银行借款 6,000 万元,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偿还了 3,000 万元,2012 年 7 月提前偿还了剩余的 3,000 万元。2012 年至 2014 年 6 月份,公司没有新增长期借款。
(2)专项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专项应付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
专项应付款 500.00 --- 58.00 -43.38 102.43
2011 年末、2012 年末专项应付款余额是公司作为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 计划)海洋技术领域“水下生产系统脐带缆关键技术研究”课题中“水下生产系统脐带缆的制造工艺技术及试制”子课题研发单位收到的专项经费拨款。
2014 年 6 月末专项应付款是公司承担国家高科技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水下生产系统脐带缆关键技术研究(Ⅱ期)项目”课题,本期收到专项经费拨款 500 万元。
(3)其他非流动负债
2011 年末其他非流动负债余额 300 万元,是宁波市发改委(甬发改审批〔2010〕165 号)给予公司专项用于“220kV 及以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和 500kV海底交联电缆产业化项目”拨款。该项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为递延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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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末其他非流动负债余额 297.50 万元,较年初减少 2.50 万元,是该
项目已于 11 月竣工验收,根据受益年限进行的分配结转。
2013 年末其他非流动负债余额 717.50 万元,其中,“220kV 及以下光电复
合海底电缆和 500kV 海底交联电缆产业化项目”余额 267.50 万元,为该项目根
据受益年限进行的分配结转后的余额;本期新增“水下勘测与作业装备用脐带缆系统产业化示范项目”拨款 500 万元,当期根据受益年限结转 50 万元,期末未结转余额 450 万元。
2014 年 6 月末其他非流动负债余额 425 万元,为本期“水下勘测与作业装备用脐带缆系统产业化示范项目”根据收益年限结转 25 万元后,期末未结转余额 425 万元。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现金流量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06.44 -3,346.10 16,774.20 -14,977.1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8.86 -2,612.64 -4,937.49 -5,949.7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90.42 9,993.46 -12,300.80 18,597.75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5.52 -21.54 4.24 -5.7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168.35 4,013.17 -459.85 -2,334.92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近三年一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及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06.44 -3,346.10 16,774.20 -14,977.12
净利润 2,608.44 6,256.57 7,806.07 8,318.32
差异 1,198.00 -9,602.67 8,968.13 -23,295.44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主要来自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应收账款的回款率较高,通过正常经营获取现金能力较强,主营业务稳定、正常,2011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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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主要是融资方式的变化所致。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1-6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净利润 2,608.44 6,256.57 7,806.07 8,318.32
加:资产减值准备-36.34 236.77 505.93 580.87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1,524.85 2,971.22 1,626.94 1,366.28
无形资产摊销 67.42 125.81 114.61 52.6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56.61 5.16 -698.73 -10.47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692.98 2,917.51 2,306.62 2,024.13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0.29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82.79 104.32 -92.22 -178.35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439.63 -3,620.08 -5,600.57 -2,061.5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896.86 -4,225.16 -10,833.18 -1,728.7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2,435.26 -8,118.22 21,638.73 -23,340.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06.44 -3,346.10 16,774.20 -14,977.12
(1)2011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977.12 万元,主要原因
是:2010 年 1 月至 11 月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利率持续低于同期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出于利润最大化考虑,公司对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的货款支付主要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2010 年底以来,由于市场中流动性日趋紧张造成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率持续走高,根据公司对主要供应商贴现银行询价,2011 年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年利率高于同期贷款利率;另一方面,随着发行人近年来的持续盈利、稳健经营,公司银行信用不断增强,合作银行对其贷款条件不断优惠,贷款利率由前两年的上浮改为基准,甚至下浮,二者成本的反转促使发行人改变了对原材料供应商的支付方式,2011 年主要采用短期银行借款后直接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由于该融资方式的变化,2011 年末的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 24,620.00 万元,应
付票据较年初减少 19,141.17 万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出增加,
并最终导致 2011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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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2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6,774.20 万元,主要原因
是:2012 年,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年利率有所下降,公司更多地采用在银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进行货款结算,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 18,307.20 万元,公司采购货款的现金支出金额相应减少。
(3)2013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46.10 万元,主要原因
是:2013 年下半年,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年利率有所上升,公司更多地采用短期银行借款后直接以银行转账方式进行采购支付,相应减少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货款结算,这导致公司2013年采购货款的现金支出金额较多;另外,2013年末正在执行的订单较多,在产品比年初增加 4,324.32 万元,使得存货余额较年初
有较大幅度增加,占用的经营资金较多。
(4)2014 年 1-6 月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806.44 万元,主
要是受以下因素的共同影响:①2014 年 1-6 月份公司实现净利润 2,608.44 万
元;②随着公司对资金需求的逐步加大,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年利率低于短期借款年利率的情况下,公司更多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货款结算,应付票据余额较年初有较大幅度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前几年,公司主要产品产能处于饱和状态,为解决产能不足问题,公司2009 年 4 月投资建设海底电缆技改项目;为解决特缆产品生产场地和关联交易,2011 年收购东方集团的土地和厂房;为提升产品生产效率和品质,2013 年江西东方进行了技改、母公司扩建特缆车间仓库并新购立式成缆机等设备。主要受上述投资事项影响,公司长期资产投资支出较大,各期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均为负数。
2011 年度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5,949.79 万元,其中包括 2011 年 12
月份公司支付收购东方集团土地及厂房转让款 1,987.56 万元,其余主要是建设
海底电缆技改项目的支出。
2012 年度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4,937.49 万元,主要是海底电缆技改
项目支出增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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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度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612.64 万元,主要是母公司扩建特
缆车间仓库并新购立式成缆机等设备及江西东方技改工程支出的影响。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主要是向银行借款,现金流出主要是偿还借款本金、支付借款利息、以及现金分红。
2011 年度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18,597.75 万元,主要原因是随银行承
兑汇票贴现年利率的上升,公司更多地采用短期银行借款直接以银行转账方式进行采购货款的结算,年末短期借款余额较多,达 46,500.00 万元。
2012 年度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2,300.80 万元,主要原因是:①2012
年初,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年利率有所下降,公司更多地采用在银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进行货款结算,从而减少了采用短期银行借款直接以银行转账方式进行货款的支付,短期借款余额从2011年末的46,500万元减少至 2012 年末的 40,370 万元,减少了 6,130 万元;②2012 年 7月公司提前偿还了国家开发银行的 3,000 万元长期借款。
2013年度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9,993.46万元,主要原因是随银行承兑
汇票贴现年利率的上升,公司减少了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进行货款结算,更多地采用短期银行借款直接以银行转账方式进行货款的支付,年末短期借款余额较上年增加 17,193.37 万元。
2014年1-6月份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6,890.42万元,主要原因是:①
本期进行现金分红3,850万元;②2014年 5、6月份,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年利率
下降,公司更多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进行货款结算,减少了采用银行借款直接进行支付的比例,2014 年 6 月末短期借款余额较年初减少 1,496.06 万元。
(四)偿债能力分析
1、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动比率 1.17 1.17 1.14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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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动比率 0.77 0.79 0.76 0.7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4.58 63.52 62.09 61.82
项目 2014年 1-6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6,279.88 13,162.95 13,077.09 13,213.47
利息保障倍数 2.78 3.48 3.57 4.20
公司近三年一期流动比率在 1.14 至 1.17 之间,速动比率在 0.76 至 0.79
之间,两指标都较稳定,公司有较强的短期偿债能力。
母公司近三年一期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1.82%、62.09%、63.52%和 64.58%,
资产负债比例较高,主要原因是电线电缆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对流动资金有较大需求,公司充分利用各种融资渠道,通过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票据、利用供应商的商业信用等方式积极筹集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公司近三年一期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13,213.47万元、13,077.09万
元、13,162.95 万元和 6,279.88 万元,保持了较高的水平,说明公司盈利能力
较强。近三年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4.20、3.57、3.48和 2.78,利息保障倍数逐
年下降的原因主要是:近几年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公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增加,而公司自有资金相对紧张,更多地依靠短期借款来筹集资金,这导致公司的利息支出逐年增加。总体来看利息保障倍数较高,说明公司较强的盈利能力能够支撑公司筹借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公司目前不存在无法支付银行借款利息的可能。
2、偿债能力指标同行业对比
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指标年度中天科技
宝胜股份万马电缆
太阳电缆
中利科技
中超电缆
金杯电工
行业平均
东方电缆
流动比率
2013 年 1.78 1.29 2.01 1.04 1.11 1.35 3.34 1.70 1.17
2012 年 1.80 1.23 1.85 1.07 1.14 1.35 4.22 1.81 1.14
2011 年 2.02 1.32 2.46 1.18 1.09 1.48 3.92 1.92 1.14
速动比率
2013 年 1.32 1.08 1.77 0.75 0.82 1.09 2.68 1.36 0.79
2012 年 1.28 1.03 1.59 0.78 0.83 1.09 3.30 1.41 0.76
2011 年 1.44 1.16 2.10 0.85 0.90 1.19 3.16 1.54 0.77
资产负债率(合并、%)
2013 年 38.58 69.65 37.34 53.88 78.90 59.91 23.73 51.71 62.78
2012 年 39.44 66.28 40.6 54.46 75.25 61.24 20.13 51.06 61.59
2011 年 33.91 62.09 32.72 55.31 64.07 59.50 21.87 47.07 6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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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保障倍数
2013 年 8.76 1.73 6.99 3.74 1.66 2.82 N/A 3.67 3.48
2012 年 7.93 1.74 5.51 3.19 2.31 2.09 N/A 3.80 3.57
2011 年 8.25 1.28 4.97 3.78 4.70 3.58 N/A 4.43 4.20
注:1、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 Wind 资讯。
2、万马电缆2009年7月份新股发行上市;太阳电缆2009年10月新股发行上市;中超
电缆 2010 年 8 月份新股发行上市;金杯电工 2010 年 12 月份新股发行上市。
3、金杯电工近三年财务费用为负数。
公司近三年流动比例、速动比率、利息保障倍数等偿债能力指标都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而资产负债率则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是:同行业上市公司通过上市募集资金,资金实力得到提升,致使行业偿债指标表现优良。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资产流动性相对稳定,不存在或有负债等情况,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偿债风险较低。由于电线电缆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随着海底电缆技改项目的完工投产,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逐年增加,目前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通过发行上市进入国内资本市场以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快速发展成为公司的战略选择。
(五)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周转率指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指标年度中天科技
宝胜股份
南洋股份
万马电缆
太阳电缆
中利科技
中超电缆汉缆股份
金杯电工
行业平均东方电缆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013 年 2.85 3.94 2.97 3.16 5.32 2.04 2.48 4.24 5.56 3.62 3.48
2012 年 3.11 4.12 2.82 3.51 6.34 2.5 1.68 3.64 5.73 3.72 4.32
2011 年 3.12 4.04 3.86 3.70 7.71 3.29 3.42 4.21 6.82 4.46 4.62
存货周转率(次)
2013 年 3.60 11.32 3.78 10.96 7.18 2.49 4.80 3.72 6.99 6.09 3.53
2012 年 3.32 12.97 4.03 9.69 7.72 3.28 2.74 2.99 6.33 5.90 4.58
2011 年 3.53 18.54 4.44 8.51 7.53 6.19 4.27 3.72 7.39 7.12 4.31
总资产周转率(次)
2013 年 0.80 1.54 0.71 1.22 1.30 0.59 0.88 0.98 1.19 1.02 0.99
2012 年 0.79 1.63 0.85 1.23 1.48 0.65 0.53 0.8 1.12 1.01 1.2011 年 0.77 1.76 1.10 1.23 1.55 0.89 0.90 0.88 1.11 1.13 1.14
注: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 Wind 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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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处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符合电线电缆行业的行业特征。
2、存货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但处于其变动范围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主要原因是:公司除生产销售普通电力电缆产品外,还生产海缆,而海缆的生产周期长、单位价值高,各期末海缆产品的余额较大,存货总体余额相对较大。
3、总资产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基本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一致,2013 年总资产周转率和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一致,2011年及2012年则略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应收账款、存货、以及总资产周转速度正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变动趋势基本一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67,740.00 99.91 133,237.87 99.92 146,462.42 99.93 121,037.83 99.84
其他业务收入 64.00 0.09 112.92 0.08 107.69 0.07 191.35 0.16
营业收入合计 67,804.00 100.00 133,350.79 100.00 146,570.11 100.00 121,229.1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整体呈增长趋势,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是电线电缆产品的生产、销售;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房屋租金收入及其他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在 99%以上,是营业收入最主要的来源,下面重点分析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趋势及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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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
1、分产品类别主营业务收入及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电力电缆 53,661.15 79.22 108,697.79 81.58 123,664.45 84.44 89,987.68 74.35
海缆 8,687.16 12.82 14,888.00 11.17 9,849.53 6.73 18,480.79 15.27
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 4,675.81 6.90 8,023.98 6.02 8,222.74 5.61 9,157.38 7.57
通信电缆 638.63 0.94 1,195.66 0.90 2,929.05 2.00 3,241.50 2.68
架空导线 3.89 0.01 39.12 0.03 1,471.58 1.00 112.88 0.09
其他 73.35 0.11 393.32 0.30 325.08 0.22 57.60 0.05
合计 67,740.00 100.00 133,237.87 100.00 146,462.42 100.00 121,037.83 100.00
公司产品主要包括电力电缆、海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通信电缆和架空导线五大类。2012年公司产品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由于2012年经济形势较为严峻,海缆整体市场表现低迷,而公司为了减少海缆业务短期困境对整体经营的影响,依靠自身产品的技术、质量和服务优势,大力拓展电力电缆业务,2012 年电力电缆占比升至 84.44%,而海缆产品却降到 6.73%。2013 年,国家加
快了海洋经济的发展建设,国网和南网加大了海洋电力工程的投资力度,国内海缆市场规模有较大增长,公司凭借在海缆领域的竞争优势也相应获得了较多的市场订单,海缆产品收入占比上升至 11.17%,2014 年上半年继续上升到
12.82%。
(1)电力电缆
报告期内,电力电缆产品销量及销售收入情况见下表:
单位:km、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销量收入销量收入销量收入销量收入
电力电缆 8,947.26 53,661.15 22,533.29 108,697.79 25,805.10 123,664.45 16,216.19 89,98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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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电缆产品主要包括3kV及以下的低压电力电缆、10kV-35kV的中压电力电缆和 110kV 及以上的高压电力电缆。低压、中压电力电缆销售收入约占电力电缆销售收入的 97%左右,110kV 及以上的高压电缆销量很少,主要原因是:目前公司海缆和高压电力电缆共用生产线,而海缆产品竞争优势突出,毛利率较高,公司需要优先保证海缆生产,因此高压电力电缆产品产量较少。
报告期内,电力电缆产品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在 74%-85%之间,是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2012年电力电缆销售收入较2011年增长37.42%,销量增长
59.13%,销售收入及销量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依靠自身产品的技术、质量
和服务优势,积极开拓上海、福建、山东等地市场以及海外的电力电缆业务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销量增幅高于销售收入增幅的原因是:2012 年新增出口孟加拉国的架空绝缘电缆 5,379km,而架空绝缘电缆的单价相对较低,从而使2012 年销量的增幅高于收入增幅。2013 年电力电缆销售收入较 2012 年下降
12.10%,销量也下降 12.68%,销售收入的下降主要是销量下降导致的,主要原
因是公司的战略发展重点是海缆和高压电缆,而对于竞争激烈、附加值较低的普通电力电缆市场采取了较为保守的维持策略,在电力电缆整体市场由于宏观经济原因发展放缓的背景下,公司电力电缆的整体销量有所下降。
(2)海缆
海缆产品主要包括35kV及以下、110kV、220kV等级海底电缆、以及脐带缆和海缆附件等。近三年一期海缆具体销量及销售收入情况见下表:
单位:km、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销量收入销量收入销量收入销量收入
海缆 114.78 8,687.16 192.92 14,888.00 103.25 9,849.53 230.56 18,480.79
报告期内,公司海缆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在 6.73%至 15.27%之间,成
为公司除电力电缆产品以外第二大收入来源。2012 年海缆销售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2012 年经济形势较为严峻,国内海缆整体市场比较低迷,国内电力投资放缓,海缆相关的电力工程建设延期,致使公司海缆订单减少。2013 年,国家加快了海洋经济的建设,国网和南网开始加大对海洋电力工程的投入,海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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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明显好转。
近几年随着 35kV 及以下海底电缆产品技术的日臻成熟,产品销售毛利率有所下降,公司主动调整产品结构,不断研发各种型号的 110kV、220kV 等高等级海底电缆产品及脐带缆,积极生产、销售毛利率较高的 110kV 及以上等级的海底电缆和脐带缆的订单,保证了海缆产品较高的毛利率。
(3)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
报告期内,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产品销量及销售收入情况见下表:
单位:km、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销量收入销量收入销量收入销量收入
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 22,350.51 4,675.81 39,547.21 8,023.98 39,567.58 8,222.74 37,343.64 9,157.38
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最终用户一般是居民、房地产企业等民用客户,主要销售给宁波、杭州等浙江省内大中型城市的经销商。报告期内,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销售收入整体变化不大,相对比较稳定。
(4)通信电缆
报告期内,通信电缆产品销量及销售收入情况见下表:
单位:km、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销量收入销量收入销量收入销量收入
通信电缆 5,633.32 638.63 10,794.96 1,195.66 23,101.57 2,929.05 19,978.49 3,241.50
近几年通信电缆产品逐渐被光缆产品所替代,通信电缆市场需求下降,公司根据通信电缆市场需求现状对其产品结构进行调整,重点生产、销售产品毛利率较高的产品。
(5)架空导线
报告期内,架空导线产品销量及销售收入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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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T、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销量收入销量收入销量收入销量收入
架空导线 0.79 3.89 22.03 39.12 342.21 1,471.58 68.72 112.88
架空导线产品主要是根据客户需要提供的少量配套产品。2012 年架空导线销售收入有所增加,主要是公司中标中国北方车辆有限公司的项目形成的收入。
2、分地区主营业务收入及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地区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华东地区 57,431.99 84.78 114,680.37 86.07 119,895.00 81.86 114,077.02 94.25
华南地区 3,051.07 4.50 10,675.47 8.01 18,094.08 12.35 4,106.32 3.39
华北地区 5,926.44 8.75 4,239.77 3.18 2,642.87 1.80 2,165.89 1.79
华中地区 12.35 0.02 367.29 0.28 889.79 0.61 155.28 0.13
西南地区 32.65 0.05 112.22
0.08 - 78.42 0.06
西北地区 182.90 0.27 313.13
0.24 46.72 0.03 -
东北地区 39.91 0.06 721.57
0.54 --
国外 1,062.68 1.57 2,128.04 1.60 4,893.97 3.34 454.90 0.38
合计 67,740.00 100.00 133,237.87 100.00 146,462.42 100.00 121,037.83 100.00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的销售区域特征明显,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华东地区,其次是华南地区和华北地区,三个区域合计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95%以上,公司的销售区域特征与运输半径、产品战略发展方向和稳健的经营风格有关。
(1)海缆产品主要销往浙江、广东、福建等沿海地区,以及中海油等行业
重点客户,销售区域主要在华东地区、华南地区和华北地区。
(2)电力电缆产品方面,公司凭借优质的产品质量及服务得到了浙江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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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公司、江西省电力公司等电力公司的认可,公司与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电力电缆产品现有产能饱和的情况下,出于稳健经营的考虑,公司优先选择向上述优质客户供货。
(3)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产品属于较完全的市场竞争产品,销售区域性特
征明显,公司多年来一直坚持以优质质量占领市场的经营理念,在浙江省内拥有固定的客户需求群体。
2012 年、2013 年,华南地区销售收入占比有所上升,主要原因是公司积极开拓华南的福建地区市场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2 年、2013 年,出口销售收入有所增加,主要是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新增孟加拉国、印尼等国外客户。
3、主营业务收入的季节性分析
公司电力电缆产品主要客户为各省市电力公司,电力公司一般在每年的上半年进行招标,下半年集中供货,电力电缆产品具有较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即销售收入呈现下半年高于上半年趋势。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季度统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收入比例收入比例收入比例收入比例
一季度 31,537.30 46.56 25,200.91 18.91 22,907.42 15.64 23,587.48 19.49
二季度 36,202.70 53.44 31,632.03 23.74 39,485.21 26.96 29,691.33 24.53
三季度-- 32,486.49 24.38 40,311.98 27.52 27,071.26 22.37
四季度-- 43,918.45 32.96 43,757.81 29.88 40,687.77 33.62
合计 67,740.00 100.00 133,237.87 100.00 146,462.42 100.00 121,037.83 100.00
(二)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公司近三年一期平均主营业务毛利占总毛利的比重在 99%左右,是公司最主要的利润来源。
1、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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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毛利额贡献率毛利额贡献率毛利额贡献率毛利额贡献率
电力电缆 5,395.09 61.60 12,943.69 64.99 14,779.94 72.75 11,332.92 60.18
海缆 2,621.64 29.93 5,377.61 27.00 3,663.03 18.03 5,440.23 28.89
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 555.16 6.34 1,084.02 5.44 1,115.83 5.49 1,608.10 8.54
通信电缆 148.80 1.70 255.22 1.28 417.92 2.06 413.39 2.20
架空导线 1.27 0.01 11.31 0.06 109.48 0.54 15.52 0.08
其他 36.50 0.42 244.97 1.23 228.97 1.13 20.57 0.11
合计 8,758.45 100.00 19,916.81 100.00 20,315.16 100.00 18,830.73 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源于电力电缆、海缆和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线产品的销售,三类产品合计实现的毛利平均占总毛利的 90%以上。
电力电缆销售毛利占总毛利的比重在 60%以上,是公司第一利润来源。
海缆是公司近几年重点发展的产品,近三年平均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 11%左右,但平均销售毛利占总毛利的 25%左右,是公司第二利润来源。2012 年海缆毛利占总毛利的比重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2 年经济形势较为严峻,国内海缆整体市场比较低迷,公司 2012 年实现的海缆销售收入同比有较大幅度下降,海缆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从前两年的 15%左右下降至 6.72%,海缆产品实现
的毛利也随之减少。2013 年海缆毛利占总毛利比重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加快了海洋经济的建设,国网和南网开始加大对海洋电力工程的投入,海缆市场有所好转。
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产品毛利占总毛利的 5-8%左右,是公司第三利润来源。
2、主营业务毛利率及其变动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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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

收入
占比
毛利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

收入占比
电力电缆 10.05 79.22 11.91 81.58 11.95 84.43 12.59 74.35
海缆 30.18 12.82 36.12 11.17 37.19 6.72 29.44 15.27
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 11.87 6.90 13.51 6.02 13.57 5.61 17.56 7.57
通信电缆 23.30 0.94 21.35 0.90 14.27 2.00 12.75 2.68
架空导线 32.68 0.01 28.91 0.03 7.44 1.00 13.75 0.09
其他 49.76 0.11 62.28 0.30 70.43 0.22 35.71 0.05
综合毛利率 12.93 100.00 14.95 100.00 13.87 100.00 15.56 100.00
得益于前期准确的产品战略定位,公司在海缆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方面已经形成了明显的竞争优势,海缆产品在报告期内一直保持了比较高的毛利率,提升了公司整体毛利率水平。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利润主要来源于电力电缆和海缆产品的销售,这两类产品合计实现的收入及毛利占比平均在 90%以上,因此,公司综合毛利率的变化主要受该两类产品毛利率变化的影响。
①公司 2012 年度综合毛利率较 2011 年度减少 1.69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
毛利率水平较低的电力电缆的收入占比大幅增加,同时,电力电缆的毛利率也有所下降。由于 2012 年国内国际经济形势严峻,海缆市场表现低迷,公司为了减少海缆业务短期困境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大力开拓电力电缆市场业务,从而使电力电缆收入占比由 2011 年度的 74.35%上升至 2012 年度的 84.43%。而电力
电缆产品竞争不断加剧及招标方对于产品质量要求的提升,电力电缆的毛利率也从 2011 年度的 12.59%下降至 2012 年度的 11.95%。主要受产品销售结构变化
及电力电缆毛利率下降的影响,2012 年度综合毛利率较 2011 年有所下降。
②公司 2013 年度综合毛利率较 2012 年度增加 1.08 个百分点,主要是毛利
率水平较高的海缆产品收入占比有较大幅度提升。2013 年,国家加快了海洋经济的发展建设,国网和南网加大了海洋电力工程的投资力度,国内海缆市场规模有较大增长,公司凭借在海缆领域的竞争优势也相应获得了较多的市场订单,海缆产品收入占比由2012年度的6.72%上升至2013年度的11.17%,而海缆
产品 2013 年度的毛利率为 36.12%,远高于电力电缆的 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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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公司 2014 年 1-6 月份综合毛利率较 2013 年度下降 2.02 个百分点,主要
原因是:随着国内电缆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公司最主要的电力电缆和海缆产品的毛利率均有一定幅度的下降。
(2)综合毛利率变化趋势及分析
①定价机制
电线电缆属于典型的料重工轻行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铜占公司生产成本的比重在 75%左右,公司对外报价采取“(原材料成本+加工成本费用)×(1+目标毛利率)”方式,其中原材料成本主要考虑铜价确定,加工成本费用依据各产品的历史经验数据确定。目标利润率一般根据产品的品种、批量大小、技术难度、供货时间要求、竞争对手的报价等综合因素确定。
②原材料变化对毛利率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铜的平均采购价格如下:
项目价格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铜平均采购价格(元/吨) 43,310 47,370 50,720 57,520增幅(%)-8.57 -6.60 -11.82 9.50
铜价的波动对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带来较大影响,下面通过招投标直销方式和经销商销售方式分析铜价格变化对公司产品毛利率的影响。
A、通过招投标方式销售的电力电缆、海底电缆、通信电缆产品
公司客户主要是电力、石化、电信等行业客户,报告期内该类客户平均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在 75%左右,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销售产品。
铜价波动对毛利率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投标报价至中标阶段和中标后至排产、交货两个阶段:
a、招投标报价至中标阶段
公司通过招投标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主要是闭口合同,即合同签订后销售价格不随原材料的变化而调整。在对外投标报价至开标期间,会有一段时间的风险敞口,如果铜价大幅波动会导致实际目标利润率与预期产生一定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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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该期间的风险,公司由专人长期跟踪铜、铝、铅等主要原材料价格的走势,对招投标报价至中标期间原材料市场价格进行预测与判断,在此基础上确定对外招标报价。经过多年的经验总结,公司在努力提高产品中标率的同时,也使得这种差异越来越小。
b、中标签订销售合同至生产、交货阶段
合同中标后,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销售订单,既有 1-3 个月之内的即期订单,也有 3个月以上的远期订单。
ⅰ、对于即期订单,公司直接向供应商现货采购,立即组织生产、发货,一般要求客户预付 30%的货款,收到货物后支付剩余除 10%保证金以外的货款。
即期订单周期短、发货快、回款及时,能够快速锁定销售订单利润,受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较小。
ⅱ、对于远期订单,公司通过两种方式控制铜价波动风险,一是合同中标后,直接从现货市场进行采购,储备一定存货,以应对铜价波动风险;二是根据远期销售订单交货时间,通过交纳少量保证金方式,与供应商签订相同价格和相同数量的远期合约,在远期销售合同约定交货的合理期间内进行采购、付款。从长期来看,该类订单由于在签订合同时已经进行了锁铜控制,如果客户、供应商不发生违约情况,订单利润被锁定。但是由于远期订单单边时间较长,往往存在跨期情况,个别大额订单从中标至产品交货收款甚至在一年以上,在铜价大幅波动时,会对当期毛利率产生较大影响。
一般来讲,一家电线电缆企业,在采购模式和销售模式相对稳定的前提下,由于产品销售价格的变化对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变化具有一定的时滞性,会存在这样一种规律:在铜价持续下跌且低位徘徊阶段,前期高铜价确定的销售合同会由后期低铜价的原材料生产,短期内毛利率会上升;在铜价持续上涨且高位徘徊阶段,前期低铜价确定的销售合同会由后期高铜价的原材料生产,短期内毛利率会下降。如果签订销售合同时进行了锁铜控制,从长期看基本不会影响毛利率的变化。
2010 年 1 月至 2014 年 6 月长江现货 1#铜的平均价格趋势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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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全球金属网,单位:元/吨
近三年部分电线电缆企业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情况:
证券代码公司名称
综合毛利率(%)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600522.SH 中天科技 21.31 21.50 19.61
600973.SH 宝胜股份 8.13 8.51 6.72
002212.SZ 南洋股份 12.81 14.18 14.14
002276.SZ 万马电缆 15.18 15.74 14.29
002300.SZ 太阳电缆 12.26 11.77 11.12
002309.SZ 中利科技 19.87 19.61 13.81
002471.SZ 中超电缆 15.24 15.98 16.37
002498.SZ 汉缆股份 15.76 14.98 16.66
002533.SZ 金杯电工 11.25 11.51 10.87
行业平均 14.65 14.86 13.73
东方电缆 14.95 13.87 15.56
注:可比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数据来源于 Wind 资讯公司毛利率数据。
从上面图表中可以看出,最近几年,铜价出现较大幅度波动,铜价自 2010年 6 月持续上涨,最高上涨至 2011 年 2 月份的 73,305 元/吨,之后处于盘整态势,2012 年 12 月均价为 57,012 元/吨,之后呈小幅下跌态势,截至 2014 年 6月,长江现货1#电解铜均价为49,703元/吨。虽然铜价出现了大幅波动,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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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电线电缆行业的毛利率有所变化,但是从长期来看,由于对该类销售合同均进行了锁铜控制,可以获取较稳定的收益,长期毛利率趋于稳定。
B、通过经销商销售的民用产品
公司的民用产品主要销售给各经销商。经公司审核认可的经销商,可凭办理抵押或者担保手续获得公司给予的抵押担保价值内的授信额度,经销商每月可在该额度内可先提货后付款结算。公司营销管理中心制定销售文件,以文件中规定的各种型号产品统一的出厂价格进行供货,当铜价上涨或下跌至某一事先约定的金额,销售给经销商的出厂价做相应调整。产品销售价格与铜价联动,铜价上涨的成本可以转移给下游经销商,铜价波动影响小,风险较小。
(3)规避原材料波动风险的应对措施
公司实际控制人夏崇耀和袁黎雨夫妇、以及公司管理层在电线电缆行业具有近三十年的生产经营经验,通过对销售、采购、生产、库存各环节的控制与管理,已经形成了一套非常完善的规避原材料波动风险的管理办法,具体措施如下:
①销售环节
A、营销管理中心与采购部门密切配合,长期跟踪铜、铝、铅等主要原材料价格的走势,对招投标报价至中标期间原材料市场价格进行预测与判断,在此基础上确定对外招标报价。在提高产品中标率的同时,也使对外投标报价中采用的铜价与实际中标时锁铜时的价格之间的差异较小,从而确保公司能够获得预期的销售毛利。
B、公司拥有一套自主开发的营销管理系统,其中专门设置了报价模块,录入并定期更新公司主要电线电缆产品规格型号相对应的工艺定额和所有主辅材料价格等信息,当铜价波动时,只要输入最新铜价和公司期望的毛利率,就可以瞬时计算出各型号产品的对外报价,对市场变化反映迅速。
②采购环节
采购价格的高低、供货的稳定性对公司生产经营有非常大的影响,公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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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环节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A、自主开发了具有东方电缆特色的“原材料采购决策支持系统”,使物资采购部从公司信息流的一个节点,一跃成为采购相关领域的信息流中枢,从单向的信息流转,变成双向的信息共享。该系统由公司自主开发,实现了公司内部与原材料采购相关的信息流(如营销、生产、财务等)向物资采购部的汇集,实现部门间的互动,经物资采购部整理、分析,提供原材料采购、投标报价的第一手资料。
B、选择规模大、信誉好的供应商,与主要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保证原材料供货稳定、质量优良、价格合理。公司主要铜材供应商包括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郎溪金润铜业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大创铜线有限公司等行业内大型企业。
C、与主要供应商签订远期合约,规避铜价上涨风险
对于公司中标的远期订单,公司通过交纳少量保证金方式,以相同价格和相同数量与供应商签订远期合约,远期合约到期后按规定采购入库、付款,从而保证公司在铜价上涨行情中能够以少量资金锁定销售合同毛利。
D、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方式
除了利用与供应商合作的远期合约方式,公司还尝试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作用,来控制铜价波动的风险。即当公司签订了一笔远期订单后,公司可以先在期货市场买入相同数量的铜,到这个订单实际生产时,公司在现货市场买入相应的铜,同时对期货市场已经持有的相同数量的铜进行平仓。
③库存管理环节
公司通过对以前期间销售、库存数据进行分析,对于销售频繁的产品才允许备货,由于备货数量较小,并且是持续周转的库存,这些库存跌价的风险对公司影响很小。
④不断研发、生产高附加值产品,提高综合毛利率
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公司高附加值的海缆产品品种不断增加,巩固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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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在海缆细分市场的竞争优势地位,提高了产品定价能力,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
(4)主要产品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化分析
①电力电缆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化分析
2011 年度、2012 年度、2013 年度和 2014 年 1-6 月,电力电缆毛利率分别为 12.59%、11.95%、11.91%和 10.05%,呈现小幅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报告
期内,随着宏观经济环境趋紧,产品竞争加剧、招标方对于产品质量要求也有所提升,产品毛利率有所下滑。
②海缆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化分析
2011 年度、2012 年度、2013 年度和 2014 年 1-6 月,海缆毛利率分别为
29.44%、37.19%、36.12%和 30.18%。
A、海缆毛利率较高的原因
报告期内,海缆始终保持较高的毛利率水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a、海缆产品技术复杂,进入门槛较高,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拥有多项海缆的专利及非专利技术,在海缆细分市场具有非常明显的竞争优势,有较强的议价能力。
b、由于海缆产品对长度、防水、防腐蚀等方面有特殊要求,一般海缆生产企业必须靠江靠海,必须保持一定的连续生产能力,公司是国内少数具备了上述地域优势和生产能力的海缆生产企业。
c、海缆客户主要是电力、石化等大型国有企业,对产品质量要求较高,为保证电力传输的安全及稳定,一般都实行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客户非常重视供应商的稳定性。
B、海缆毛利率变化分析
a、2012年度毛利率较2011年度上升7.75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顺利实
现 220kV 海底电缆产品国产化的挂网运行,2011 年公司销售给舟山电力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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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根总计长度为 20.7 公里的 220kV 海底电缆产品按 110kV 海底电缆的价格进行
销售,该项销售实现的毛利率为-56.74%,导致 2011 年海缆毛利率较低。
b、2013 年度毛利率较 2012 年度下跌 1.07 个百分点,主要是 2012 年 11 月
海底电缆技改项目完工转固,计入海缆产品的折旧成本有所增加。
c、2014 年 1-6 月份海缆产品毛利率较 2013 年度下跌 5.94 个百分点,主要
原因是海缆产品较高的毛利率吸引了国内电缆厂家的进入,海缆市场竞争加剧,公司海缆市场占有率和毛利率均呈下降趋势。
③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化分析
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作为民用产品,主要通过经销商销售给最终用户,公司营销管理中心制定销售文件,以文件中规定的各种型号产品统一的出厂价格进行供货,当铜价上涨或下跌至某一事先约定的金额,销售给经销商的出厂价做相应调整。产品销售价格与铜价联动,因此其销售毛利率相对稳定。
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 1-6 月份,毛利率较 2011 年度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自 2011 年下半年开始,铜价呈下降趋势,由于采购与销售之间的时滞性影响,公司实际向经销商提供产品中铜的采购价格高于其按调整出厂价格时铜的市场价格;受国内经济环境影响,2012 年以来民用电线电缆产品竞争加剧,毛利率出现下滑。
④通信电缆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化分析
受市场需求逐渐萎缩影响,公司调整通信电缆产品结构,选择性生产、销售毛利率较高的部分产品,报告期内销售规模逐年下降,销售毛利率则有所上升。
3、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同行业比较
公司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
项目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毛利收入毛利收入毛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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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占比率占比率占比
中天科技
光纤光缆 28.32 40.58 27.49 44.65 24.65 54.52
电力电缆-- 14.46 34.96
射频电缆 14.17 11.54 12.32 12.15 5.34 8.49
海底线缆 30.38 4.23 30.05 3.80 -
导线 17.54 27.78 18.59 31.91 -
综合毛利率 21.31 21.50 19.61
宝胜股份
电力电缆 8.86 61.36 9.93 67.90 7.21 61.30
裸导体 1.06 22.72 0.90 18.65 1.07 21.51
电气装备用电缆 12.90 10.35 13.70 9.32 15.90 12.62
通信电缆 27.00 1.45 31.14 0.76 24.65 0.80
综合毛利率 8.13 8.51 6.72
南洋股份
电力电缆 12.55 78.47 14.59 77.38 13.26 83.62
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 13.16 19.75 12.24 18.36 17.35 14.72
综合毛利率 12.81 14.18 14.14
万马电缆
交联电缆-- 15.04 82.54
其他电力电缆-- 10.81 17.33
电力产品 14.25 66.60 14.98 70.72 -
通信产品 21.53 13.25 26.58 7.37 -
高分子材料 13.97 20.15 14.63 21.64 -
综合毛利率 15.18 15.74 14.29
太阳电缆
电力电缆 8.64 28.27 9.43 28.83 9.63 33.15
建筑用线 21.59 21.23 19.97 19.39 17.65 21.85
特种电缆 10.90 28.77 11.57 29.30 12.72 21.76
综合毛利率 12.26 11.77 11.12
中利科技
阻燃耐火软电缆 16.47 30.69 16.39 39.21 16.05 52.22
光缆及其他电缆 8.04 5.58 8.58 6.89 7.27 11.13
光伏组件及电站 5.40 13.18 26.71 40.12
综合毛利率 19.87 19.61 13.81
中超电缆
电力电缆 17.70 60.69 16.99 80.17 17.49 79.99
裸电线 13.91 2.29 13.18 8.95 12.23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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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用电线电缆 18.85 8.71 14.55 6.08 14.56 5.73
电磁线 9.65 14.20
金属材料(电磁线) 2.71 5.94
综合毛利率 15.24 15.98 16.37
汉缆股份
电力电缆 14.40 63.83 13.62 67.34 17.21 77.91
其他 54.12 4.32 24.97 9.59 12.65 9.86
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 11.45 6.33 17.49 6.09 20.94 4.37
裸电线 5.91 17.30 11.51 10.93 13.83 5.44
通信电缆和光缆 27.88 3.78 28.16 2.79 16.53 0.61
综合毛利率 15.76 14.98 16.66
金杯电工
电磁线 5.41 28.91 7.22 32.64 7.93 35.75
电气装备用电线 11.71 30.86 11.73 33.97 11.55 29.81
电力电缆 12.34 19.99 16.05 14.79 13.62 17.23
特种电线电缆 20.55 14.48 16.55 11.23 13.25 11.90
裸导线 8.86 4.77 11.13 6.81 10.54 4.51
综合毛利率 11.25 11.51 10.87
行业平均综合毛利率 14.65 14.86 13.73
东方电缆
电力电缆 11.91 81.58 11.95 84.43 12.59 74.35
海缆 36.12 11.17 37.19 6.72 29.44 15.27
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 13.51 6.02 13.57 5.61 17.56 7.57
通信电缆 21.35 0.90 14.27 2.00 12.75 2.68
架空导线 28.91 0.03 7.44 1.00 13.75 0.09
综合毛利率 14.95 13.87 15.56
注:可比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数据来源于 Wind 资讯公司毛利率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基本处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4、主营业务毛利的敏感性分析
铜是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下面以铜的价格变动对公司毛利率的影响作敏感性分析: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综合毛利率(%) 12.93 14.95 13.87 15.56
铜占营业成本比重(%) 78.36 76.94 77.63 73.59
铜价每变化 1%,毛利率变化率(%) 5.28 4.38 4.82 3.99
铜价每变化 5%,毛利率变化率(%) 26.38 21.89 24.10 19.97
铜价每变化 10%,毛利率变化率(%) 52.77 43.77 48.21 3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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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铜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平均在 75%左右,产品毛利率对铜价波动比较敏感,以2012年为例,在其他条件保持不变的情况下,铜价每增加5%,销售毛利变化率下降 24.10%。
(三)经营成果分析
1、总体经营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21,229.18 万元、146,570.11 万
元、133,350.79 万元和 67,804.00 万元,整体呈增长趋势,而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7,421.79 万元、6,700.49 万元、5,677.85 万元和
1,851.20 万元,在收入增长的情况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反而下降的
主要原因是:普通中低压电力电缆市场竞争激烈,毛利率下降;海洋风电建设项目延后致使海缆收入增长不及预期。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金额金额
同比增加
金额
同比增加比例金额
同比增加金额
同比增加比例
金额
一、营业收入 67,804.00 133,350.79 -13,219.32 -9.02% 146,570.11 25,340.93 20.90% 121,229.18
减:营业成本 59,011.64 113,392.57 -12,807.09 -10.15% 126,199.66 23,909.29 23.37% 102,290.37
二、销售毛利 8,792.36 19,958.22 -412.23 -2.02% 20,370.45 1,431.64 7.56% 18,938.81
(毛利率) 12.97% 14.97% 13.90% 15.62%
减:营业税金及附加
201.89 318.23 -25.25 -7.35% 343.48 97.44 39.60% 246.04
销售费用 2,078.53 4,206.77 -313.53 -6.94% 4,520.30 1,215.87 36.80% 3,304.43
管理费用 2,714.88 6,048.11 554.96 10.10% 5,493.15 1,114.57 25.46% 4,378.58
财务费用 1,657.05 2,707.64 503.97 22.87% 2,203.67 330.00 17.61% 1,873.67
资产减值损失-36.34 236.77 -214.45 -47.53% 451.22 -269.43 -37.39% 720.65
加:投资收益 10.29
二、营业利润 2,186.62 6,440.70 -917.93 -12.47% 7,358.63 -1,056.81 -12.56% 8,415.44
加:营业外收入 847.06 1,069.65 -630.95 -37.10% 1,700.60 291.51 20.69% 1,409.09
减:营业外支出 31.3 340.39 305.85 885.50% 34.54 -13.77 -28.50% 48.31
三、利润总额 3,002.39 7,169.96 -1,854.72 -20.55% 9,024.68 -751.55 -7.69% 9,776.23
减:所得税费用 393.95 913.38 -305.24 -25.05% 1,218.62 -239.29 -16.41% 1,457.91
四、净利润 2,608.44 6,256.57 -1,549.50 -19.85% 7,806.07 -512.25 -6.16% 8,3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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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757.24 578.72 -526.86 -47.65% 1,105.58 209.05 23.32% 896.53
六、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
1,851.20 5,677.85 -1,022.64 -15.26% 6,700.49 -721.30 -9.72% 7,421.79
(1)行业及行业风险分析
①普通电线电缆产品市场竞争激烈
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为电线电缆行业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不过,我国多数电线电缆企业生产的多是中低压电力电缆产品,产品同质化严重,市场竞争激烈,行业利润率较低。
②海缆细分市场发展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国家高度重视海洋经济,2008 年 2 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确定了海洋经济发展向又好又快方向转变。之后,国家相继颁布了一系列发展海洋经济的文件,但海缆市场在国内还是一个发展中的市场,最近几年,海缆产品市场需求波动较大。
③原材料的波动增加了企业控制成本的难度
电线电缆行业属于典型的“料重工轻”行业,铜原材料占电线电缆产品的比重在 75%左右,铜价的变动对公司的生产成本影响很大。最近几年,铜材市场价格波动较大,行业内一般均采取锁铜措施,但是由于投标和中标存在一定时间的风险敞口,并不能全面锁定铜价波动带来的风险,从而增加了企业控制成本的难度。
④资金密集型特征决定了电缆企业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
电线电缆属于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一方面,铜铝等原材料占生产成本的比重较大,而原材料的采购一般采用现货交易方式,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另一方面,电线电缆企业客户主要是国家电网等行业客户,客户一般要求给予 3个月左右的信用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资金回收周期较长。对于非上市公司,电缆企业资金需求主要通过银行借款等债务融资方式解决,较高的财务费用负担进一步降低了这部分企业的盈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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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2011 年至 2014 年上半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收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指标同期对比情况如下:
①收入同期对比
2010 年至 2014 年上半年,东方电缆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收入对比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 季度
2013 年
1 季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2014 年 1季度同比
2013 年同比
2012 年同比
2011年同比中天科技 158,165.00 131,661.94 677,133.36 581,220.99 487,397.05 434,695.55 20.13% 16.50% 19.25% 12.12%
宝胜股份 196,810.61 208,175.73 980,786.30 856,947.47 693,512.09 576,587.29 -5.46% 14.45% 23.57% 20.28%
南洋股份 36,001.64 36,183.09 183,262.33 176,519.55 208,717.77 185,663.80 -0.50% 3.82%-15.43% 12.42%
万马股份 85,185.29 72,727.57 485,562.96 385,094.27 260,163.44 214,442.26 17.13% 26.09% 48.02% 21.32%
太阳电缆 68,975.29 73,032.83 335,990.73 378,599.82 348,838.69 233,697.20 -5.56%-11.25% 8.53% 49.27%
中利科技 146,404.32 159,611.35 807,505.15 632,572.57 479,879.81 291,872.03 -8.27% 27.65% 31.82% 64.41%
中超电缆 94,822.71 77,516.97 444,792.27 187,887.25 181,466.06 125,481.39 22.33% 136.73% 3.54% 44.62%
汉缆股份 96,272.63 86,257.07 480,743.65 367,463.37 376,408.37 309,825.19 11.61% 30.83%-2.38% 21.49%
金杯电工 59,351.06 52,370.75 300,156.07 257,755.98 251,449.07 192,976.93 13.33% 16.45% 2.51% 30.30%
项目
2014 年
上半年
2013 年
上半年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2014 年上半年同比
2013 年同比
2012 年同比
2011年同比东方电缆 67,804.00 56,899.00 133,350.79 146,570.11 121,229.18 101,051.16 19.17%-9.02% 20.90% 19.97%
注:由于大多数可比上市公司尚未公布 2014 年上半年报,上表中可比上市公司暂采用2014 年 1 季报数据。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收入整体呈增长趋势,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变动趋势一致。另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中铜材的耗用量分别为 13,033.00 吨、19,308.49 吨、18,406.00 吨和 10,671.42 吨,呈增长趋
势,表明销量也在增加。电力电缆产品具有较明显的季节性特征,2011 年至 2013年发行人下半年的销售收入占全年收入的比例在 57%左右,因此,预计发行人2014 年全年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也会有所增加。
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同期对比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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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4 年
1 季度
2013 年
1 季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2014 年 1季度同比
2013 年同比
2012 年同比
2011 年同比
中天科技 8,789.07 7,641.62 47,453.92 39,754.78 34,523.06 38,139.57 15.02% 19.37% 15.15%-9.48%
宝胜股份 1,627.95 1,357.81 9,185.96 9,385.54 494.62 8,415.90 19.90%-2.13% 1797.53%-94.12%
南洋股份 495.84 1,647.87 3,203.08 8,906.19 13,217.44 13,229.15 -69.91%-64.04%-32.62%-0.09%
万马股份 2,340.83 2,215.01 21,376.26 11,643.81 9,968.05 9,206.51 5.68% 83.58% 16.81% 8.27%
太阳电缆 1,178.22 1,503.62 10,478.08 10,807.85 12,294.17 11,744.95 -21.64%-3.05%-12.09% 4.68%
中利科技-11,464.24 -7,122.60 1,789.14 18,139.84 21,851.67 16,748.96 -60.96%-90.14%-16.99% 30.47%
中超电缆 1,887.78 1,077.62 13,719.49 5,361.81 7,985.59 6,536.96 75.18% 155.87%-32.86% 22.16%
汉缆股份 5,710.21 5,764.52 24,974.38 20,777.25 29,960.93 34,635.75 -0.94% 20.20%-30.65%-13.50%
金杯电工 1,104.21 1,290.25 10,428.42 10,704.59 10,121.10 10,642.44 -14.42%-2.58% 5.77%-4.90%
项目
2014 年
上半年
2013 年
上半年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2014 年上半年同比
2013 年同比
2012 年同比
2011 年同比
东方电缆 1,851.20 2,751.74 5,677.85 6,700.49 7,421.79 5,395.44 -32.73%-15.26%-9.72% 37.56%
从上表可以看出,2011 年至 2014 年上半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南洋股份、太阳电缆和中利科技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连续三年下滑,与发行人变动趋势一致,其他可比上市公司各年度有升有降,变动趋势不是很明晰。
(3)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逐年下滑的主要因素分析
①普通中低压电力电缆市场竞争激烈,毛利率下降
我国电线电缆企业众多,但是多数企业生产的都是中低压电力电缆产品,该类产品生产设备简单、技术含量低、产品同质化严重。另外,电力电缆市场行业集中度逐步提高,国内同行业大型企业(主要是上市电缆公司)凭借雄厚的资金实力,在原料采购、订单获取、融资渠道等方面更具优势,规模经济效益明显。
而发行人作为非上市公司,其生产经营规模相对较小、融资手段单一、财务费用
负担较重。
最近几年,国内、国际宏观经济环境趋紧,普通中低压电力电缆产品市场竞争激烈,而招标单位对电线电缆产品质量要求也在提高,中低压电力电缆产品毛利率下降。报告期内,发行人电力电缆(主要是中低压电力电缆)毛利率分别为
12.59%、11.95%、11.91%和 10.05%,呈下降趋势。
②受国内海缆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延后影响,海缆产品贡献毛利未达预期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收入及毛利来源于电力电缆和海缆。传统的电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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缆产品市场竞争激烈,公司把毛利率较高的海缆及高压电力电缆作为未来发展的重点。经过几年的发展,特别是 2012 年底建成的“220kV 及以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和 500kV 海底交联电缆技改项目”投入使用,公司海缆产品产能增加。不过,由于最近几年经济形势较为严峻,国内电力投资放缓,特别是海洋风电等海缆工程建设项目延后,公司 2011 年至 2014 年上半年海缆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8,480.79 万元、9,849.53 万元、14,888.00 万元和 8,687.16 万元,销售收入
未达预期水平。
同时,该海缆技改项目 2012 年 11 月份完工转固 17,931.05 万元,转固后每
年新增折旧额约 1,369.35 万元。由于海缆市场需求没有达到预期,该技改项目
转固后除生产海缆产品外,还生产部分中高压电力电缆,但电力电缆产品毛利率较低,贡献的毛利额相对较小。
受前述普通中低压电力电缆市场竞争加剧、国内海洋风电工程建设项目延后影响,公司 2011 年至 2014 年上半年实现的总毛利额分别为 18,938.81 万元、
20,370.45 万元、19,958.22 万元和 8,792.36 万元,盈利增长平缓。
2014 年 6 月,为了促进海上风电产品的健康发展,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明确了海上风电价格,《通知》对非招标的海上风电项目,区分潮间带和近海风电两种类型确定上网电价,2017 年以前投运的潮间带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 0.75 元,近海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每千瓦
时 0.85 元;鼓励通过特许权招标等市场竞争方式确定海上风电项目开发业主和
上网电价,以促进技术进步。
国家发改委海上风电价格政策的出台,加快了我国海上风电项目的建设速度,江苏龙源大丰示范项目、福建龙源海上风电项目、中广核如东项目、中水电如东项目、长江新能源响水项目、河北建投乐亭项目、国电新能源舟山项目和华能新能源的滨海项目已获能源局的最终核准审批通过,预计龙源集团的江苏大丰示范项目和福建平潭项目、中广核如东项目、中水电如东项目、长江新能源响水项目、国电新能源舟山项目今年进行招标,华能新能源大丰项目、河北建投乐亭项目、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中电投华东分公司、中电投上海分公司预计也将于明年启动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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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多年的发展,发行人在海缆领域积累了丰厚的技术经验,具有连续稳定的运营业绩,2012 年末海缆技改项目的建成投产使海缆产品产能有了大幅提升。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已签订未履行的全部订单价值约 7.46 亿元,较
2013 年末增长 40%。其中,对于发行人重点发展的海缆和高压电力电缆产品,截至 2014 年 8 月 13 日,发行人已签订尚未履行完的海缆订单约 1.04 亿元、高压
电力电缆订单约 1.07 亿元。未来几年,随着我国海上风电建设项目等的稳步发
展,发行人海缆及高压电力电缆产品的销售规模及经营业绩有望获得持续增长。
2、营业收入分析
营业收入分析见本节“二、(一)营业收入分析”。
3、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营业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主营业务成本 58,981.54 113,321.05 126,147.26 102,207.10
其他业务成本 30.09 71.52 52.40 83.27
营业成本合计 59,011.64 113,392.57 126,199.66 102,290.37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随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化而相应变动。
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接材料 55,649.09 94.35 106,975.07 94.40 122,999.06 97.50 99,241.73 97.10
其中:铜材 46,217.94 78.36 87,189.22 76.94 97,927.17 77.63 75,213.44 73.59
直接人工 530.83 0.90 929.23 0.82 1,195.34 0.95 967.42 0.95
燃料及动力 194.64 0.33 419.29 0.37 498.68 0.40 640.13 0.63
制造费用 2,606.98 4.42 4,997.46 4.41 1,454.18 1.15 1,357.82 1.33
合计 58,981.54 100.00 113,321.05 100.00 126,147.26 100.00 102,207.10 100.00
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以直接材料为主,直接材料占总成本的比重在 95%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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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其中直接材料又以铜为主,铜占总成本的比重在 75%左右;人工费用、燃料及动力费用、制造费用占比较少,占总成本的比重在 1-5%左右。2013 年制造费用成本增加较多,主要是因为2012年11月海底电缆技改项目完工转固所致。
公司存在一定的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4、营业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营业税 13.79 32.09 39.37 17.12
城市维护建设税 109.72 166.90 177.40 132.72
教育费附加 47.03 71.54 76.03 57.72
地方教育附加 31.35 47.70 50.69 38.48
合计 201.89 318.23 343.48 246.04
营业税主要是公司及子公司海缆研究院出租厂房、办公楼缴纳的营业税金;其余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要是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计征基础为当期应缴增值税和营业税等流转税额。
5、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金额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
销售费用 2,078.53 4,206.77 -6.94 4,520.30 36.80 3,304.43
管理费用 2,714.88 6,048.11 10.10 5,493.15 25.46 4,378.58
财务费用 1,657.05 2,707.64 22.87 2,203.67 17.61 1,873.67
三项费用合计 6,450.46 12,962.52 6.10 12,217.12 27.84 9,556.68
主营业务毛利 8,758.45 19,916.81 -1.96 20,315.16 7.88 18,830.73
三项费用/销售毛利(%) 73.65 65.08 8.25 60.14 -- 50.75
主营业务收入 67,740.00 133,237.87 -9.03 146,462.42 21.01 121,037.83
三项费用/主营业 9.52 9.73 -- 8.34 -- 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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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主要随销售规模及销售业绩的变化而变化。最近三年期间费用占同期销售毛利的比重在 50%-74%之间,比例基本稳定。2014 年1-6 月份期间费用占同期销售毛利的比重升至 73.65%,上升的主要原因是:电
缆行业竞争激烈,公司电力电缆、海缆等主要产品毛利率下降,毛利额减少;公司融资规模扩大,支付的利息费用增加。
(1)销售费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运输费 616.26 29.65 1,049.14 24.94 1,386.45 30.67 915.71 27.71
销售服务费 348.85 16.78 992.26 23.59 1,164.05 25.75 743.04 22.49
业务招待费 606.83 29.20 1,081.03 25.70 1,028.45 22.75 688.38 20.83
工资及附加费用 237.38 11.42 501.25 11.92 455.26 10.07 423.3 12.81
会务费 33.86 1.63 105.75 2.51 136.08 3.01 109.92 3.33
广告费 82.89 3.99 190.06 4.52 118.43 2.62 279.83 8.47
差旅费 75.83 3.65 146.72 3.49 104.35 2.31 36.16 1.09
其他 76.62 3.69 140.55 3.34 127.23 2.81 108.09 3.27
合计 2,078.53 100.00 4,206.77 100.00 4,520.30 100.00 3,304.43 100
主营业务收入 67,740.00 -- 133,237.87 -- 146,462.42 -- 121,037.83 --
销售费用/主营业务收入 3.07 -- 3.16 -- 3.09 -- 2.73 --
主营业务成本中铜的耗用量(吨) 10,671.42 -- 18,406.00 -- 19,308.49 -- 13,033.00 --
销售费用/铜的耗用量 19.48 -- 22.86 -- 23.41 -- 25.35 --
销售费用主要由运输费用、销售服务费、业务招待费、人工费用和广告费构成,五者占销售费用比重在 90%左右。报告期内销售费用的变化分析如下:
①销售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析
销售费用与主营业务收入之间存在一定的线性关系,报告期内,各期销售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在 2.73%-3.16%之间,比率基本稳定。
公司销售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与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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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01
证券代码证券名称销售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600522.SH 中天科技 5.42% 5.47% 5.44%
600973.SH 宝胜股份 3.01% 3.50% 3.31%
002212.SZ 南洋股份 3.41% 2.90% 1.85%
002276.SZ 万马电缆 4.57% 5.81% 6.60%
002300.SZ 太阳电缆 2.68% 2.72% 2.49%
002309.SZ 中利科技 3.57% 3.91% 2.86%
002471.SZ 中超电缆 3.06% 3.93% 4.50%
002498.SZ 汉缆股份 3.91% 4.36% 3.61%
002533.SZ 金杯电工 3.73% 3.65% 2.67%
行业平均 3.71% 4.03% 3.70%
东方电缆 3.16% 3.09% 2.73%
差异-0.55%-0.94%-0.97%
注: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财务报告。
从上表可看出,公司各期销售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小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其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②报告期内销售费用的变化分析
A、2012年销售费用较2011年增加1,215.87万元,增长36.80%,主要是运
费、销售服务费和业务招待费的增加,三者合计增加 1,231.82 万元。上述费用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2 年公司积极开拓上海、福建、山东以及海外等浙江省外市场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2 年公司销售收入较同期增长 21%,剔除铜价的影响,公司销量(以主营业务成本中铜耗用量代替)较同期增长 48.15%,由
于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以及开拓省外市场的难度相对较大,2012 年销售服务费及业务招待费增长较快;由于销量的增长及运输半径的延长,2012 年运输费用有较大幅度增长。
B、2013 年销售费用较 2012 年减少 313.54 万元,降低 6.94%,主要原因是
销售收入下降 9.02%,销售费用相应降低。
(2)管理费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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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研发费 1,554.50 57.26 3,653.59 60.41 3,346.94 60.93 2,502.86 57.16
工资及附加费用 545.40 20.09 1,042.00 17.23 876.23 15.95 712.41 16.27
税费 117.52 4.33 372.97 6.17 352.82 6.42 239.90 5.48
业务招待费 96.49 3.55 183.45 3.03 224.08 4.08 181.67 4.15
折旧和摊销 143.15 5.27 258.79 4.28 182.47 3.32 213.24 4.87
办公费 72.85 2.68 153.91 2.54 180.98 3.29 175.98 4.02
中介费 27.21 1.00 58.33 0.96 81.49 1.48 93.69 2.14
差旅费 46.58 1.72 55.82 0.92 71.95 1.31 52.12 1.19
其他 111.18 4.10 269.25 4.45 176.18 3.21 206.70 4.72
合计 2,714.88 100.00 6,048.11 100.00 5,493.15 100.00 4,378.58 100.00
主营业务收入 67,740.00 -- 133,237.87 -- 146,462.42 -- 121,037.83 --
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收入 4.01 -- 4.54 -- 3.75 -- 3.62 --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控制开支、提高管理效率,将管理费用控制在比较合理的水平上。管理费用主要是研发费用、工资及附加费用,二者占管理费用总额的比例在 73%至 78%之间。
①管理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析
报告期各期,管理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在 3.62%至 4.54%之间,比率
变动较小,其中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化主要受铜价波动以及公司市场拓展力度的影响;管理费用的变化主要受研发费用和工资及附加费用变化的影响,公司各期研发费用的投入主要依据研发项目的数目及规模确定、工资及附加费用的变化主要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司整体发展水平的影响。公司各期管理费用的变化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之间没有直接关系。
2008 年 9 月 7 日公司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全资子公司海缆研究院也在 2009 年 11 月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一直把技术创新放在企业发展工作的重要战略位置上,通过持续高强度的科技投入保障研发体系建设和高效运行,研发投入集中在海缆研发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完成和正在研发的项目主要包括:国家级科技支撑计划“220kV 及以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海底交联电缆及生产装备开发”子课题二和子课题三的研发、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海洋技术领域“水下生产系统脐带缆关键技术研究”课题之子课题“水下生产系统脐带缆的制造工艺技术及试制”的研发、110kV 及以下光电复合海底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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缆、110kV 光电海底电缆中间接头、风力发电用海底电缆、国家高科技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 计划)“水下生产系统脐带缆关键技术研究(Ⅱ期)项目”课题等十余项研发项目。
公司管理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与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名称管理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600522.SH 中天科技 5.35% 5.21% 3.57%
600973.SH 宝胜股份 1.71% 1.53% 1.48%
002212.SZ 南洋股份 4.71% 2.64% 1.99%
002276.SZ 万马电缆 4.54% 3.53% 2.67%
002300.SZ 太阳电缆 2.63% 2.21% 2.22%
002309.SZ 中利科技 5.38% 4.73% 4.02%
002471.SZ 中超电缆 4.43% 2.92% 2.22%
002498.SZ 汉缆股份 4.07% 3.88% 3.14%
002533.SZ 金杯电工 3.51% 3.43% 3.18%
行业平均 4.04% 3.34% 2.72%
东方电缆 4.54% 3.75% 3.62%
差异 0.50% 0.41% 0.90%
从上表可看出,公司各期管理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略大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行业平均水平,其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②报告期内管理费用变化分析
2012 年度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1,114.57 万元,增长 25.45%,主要是研
发费、工资及附加费用、税费的增加,三者合计增加 1,120.82 万元。研发费增
长的主要原因是 2012 年的研发项目有所增加,支付的技术开发费、人员工资及材料的耗用有所增加;工资及附加费用增长主要是公司 2012 年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了加薪;税费增长主要是 2012 年收购东方集团的厂房及土地、海底电缆技改项目中立塔等房屋及建筑物竣工转固,交纳的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增加。
2013 年度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554.97 万元,增长 10.10%,主要是研发
费、工资及附加费用的增加,二者合计增加 472.41 万元。研发费增长的主要原
因是 2013 年公司秉承一贯对研发的重视,加大了研发项目投入;工资及附加费用增长主要是随着公司发展,公司对员工的资质要求越来越高,因而申请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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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04
福利企业资质,更多地以较高薪酬聘用高素质员工。
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目前公司在海缆细分市场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公司可以利用技术优势、品牌优势获得比行业内竞争对手更高的收益率。
(3)财务费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利息支出 1,685.21 2,895.97 2,310.86 2,018.37
利息收入-77.65 -252.99 -184.21 -207.66
汇兑损益 31.96 28.88 -27.16 7.06
其他 17.53 35.78 104.19 55.91
合计 1,657.05 2,707.64 2,203.67 1,873.67
主营业务收入 67,740.00 133,237.87 146,462.42 121,037.83
财务费用/主营业务收入(%) 2.45 2.03 1.50 1.55
财务费用主要由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构成,其他主要是手续费支出和借款银行收取的财务顾问费。
报告期各期,公司财务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变化主要受主营业务收入变化和利息支出变化的综合影响。财务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规模扩大,资金需求越来越高,融资规模相应扩大,支付的利息费用不断增长。
2012 年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330 万元,增长 17.61%,主要原因是:
2011年末短期借款存量余额较大,2012年到期后承担的财务费用较多。2013年财务费用较 2012 年增加 503.97 万元,增长 22.87%,财务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
的比重也有所上升,主要原因是 2013 年下半年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利率有所上升,公司减少了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采购货款,而增加银行借款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货款,如 2013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相较 2012 年末增加 17,193.3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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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坏账损失-36.34 219.70 451.22 619.26
存货跌价损失-- 17.07 -- 101.38
合计-36.34 236.77 451.22 720.65
2012 年度资产减值损失较 2011 年度减少 269.43 万元,其中:坏账损失减
少 168.04 万元,减少原因为随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变化而计提坏账准备的相应变
化;存货跌价准备减少 101.38 万元,减少原因为:经测试,2012 年末存货跌价
准备计提余额相较 2011 年末没有发生变化。
2013 年度资产减值损失较 2012 年度减少 214.45 万元,主要是坏账损失减
少 231.52 万元,减少原因为随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变化而计提坏账准备的相应变
化。
7、营业外收支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支净额占利润总额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 1-6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营业外收入 847.06 1,069.65 1,700.60 1,409.09
营业外支出 31.30 340.39 34.54 48.31
营业外收支净额 815.76 729.26 1,666.06 1,360.79
占利润总额比例 27.17 10.04 18.46 13.92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 1-6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56.61 15.26 698.98 10.55
其中:拆改资产处置利得-- 663.94 -
政府补助 790.05 999.41 992.61 1,378.90
其他 0.40 54.98 9.01 19.64
合计 847.06 1,069.65 1,700.60 1,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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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06
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由政府补助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颁发单位来源和依据补助项目 2014 年1-6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北京华盛励拓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甬外经贸财[2012]19 号
宁波市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 2.00 -
财政部
国科发高[2013]140 号、国科发财[2013]365 号、国科发财[2013]418、国
科发财[2014]13 号、国科发财[2014]111 号
±320kv 及以下柔性输电用直流海缆关键技术研究补助
80.00 99.00 -
国科发计字
(2008)435
号、国家科技计划课题预算书
大长度 220kV光电复合海底交联电缆工艺技术与关键装备的研发补助
--- 16.30
国科发财[2012]917 号
新产品计划补助- 50.00 --
南昌昌东工业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纳税贡献奖- 3.00 --
南昌市超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高效节能平板电视推广补贴
-- 0.15 -
宁波北仑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仑政[2012]68号、仑人社[2012]57 号
大学生实习补助、大学生社保补贴
-- 3.70 -
宁波高新区国有资产管理与会计中心
--专利授权补贴- 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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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07
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甬高新科[2011]13 号
科技项目经费- 2.00 --
甬高新人劳[2011]29 号
2011 年度“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配套资金
- 10.00 --
宁波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
--
宁波市发明创新大赛奖金
--- 2.00
宁波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市级专利授权补助--- 1.20
宁波国家高新区财政局
甬科计[2013]57 号
2013 年度第一批科技项目经费
-- 10.00 -
甬高新科[2013]18 号
2013 年度第二批科技项目经费
-- 10.00 -
甬经信科技[2012]433 号、甬财政工[2012]1577 号
企业扶持资金-- 3.00 -
宁波国家高新区科技局
甬高新科[2013]21 号
2013 年度第三批科技项目经费
-- 0.20 -
--
2013 年度第二批国内专项授权市级补助
-- 0.05 -
宁波市北仑区地方税务局
甬地批[2013]0074 号
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返还-- 35.66 -
仑地税批[2013]0568 号
土地使用税返还-- 10.14 -
甬地批〔2011〕2908 号/2911号
福利企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返还
--- 65.46
甬地批[2012]0301 号
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返还- 20.05 --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3-408
甬地批[2012]0754 号--- 20.77 --
甬地批[2012]1289 号房产税减免- 126.53 --
仑地批[2012]2223 号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 15.30 --
宁波市北仑区福利工业管理处
仑民[2011]10号
福利企业残疾人职工社会保险补贴和残疾职工奖励资金
--- 43.70
--新产品开发补贴- 3.00 5.00
宁波市北仑区国家税务局
财税(2007)
92 号
福利企业增值税返还-- 118.71 386.75 327.25
宁波市科技局
甬科计[2012]129 号
海缆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创新团队项目补助
-- 80.00 -
甬科计[2013]57 号
海缆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创新团队项目补助
-- 80.00 -
重点新产品补助-- 25.00 -
甬科计[2014]36 号
海缆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创新团队项目补助
80.00 ---
宁波市北仑区科技局
仑科[2013]18号
2012 年度北仑区专利专项资助经费
-- 0.45 -
仑工科〔2011〕64 号科技进步奖--- 10.00
仑工科〔2011〕39 号
专项补助经费/专利补助费
--- 5.20
--科普示范企业创建补助--- 0.40
仑科[2012]6 专利专项资- 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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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09
号助
宁波市北仑区科技局、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
仑工科[2010]108 号
“220kV 及以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海底交联电缆及生产设备开发项目”科研及试生产经费
--- 836.50
宁波市北仑区科技局、宁波市北仑区预算会计核算中心
《宁波市院士工作站建设管理管理暂行办法》
院士工作站补助经费- 20.00 --
宁波市北仑区民政局
仑民[2013]26号
2012 年度社会保险补贴和残疾职工奖励资金
-- 40.96 -
宁波市北仑区民政局、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宁波市北仑区残疾人联合会
仑民[2012]9号
福利企业残疾职工社会保险补贴和残疾职工奖励资金
- 48.28 --
宁波市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甬人专[2010]83 号
博士后工作站科研经费-- 10.00 -
研究人员培养资助经费-- 2.00 -
仑委发[2012]31 号
重人爱才先进单位奖励- 5.00 --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
仑政办〔2011〕166 号
宁波市北仑区区长质量奖
--- 30.00
仑政[2011]66号
北仑区扶持政策奖励资金
- 2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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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10
宁波市北仑区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仑农培办[2005]8 号
被征地人员用工补助-- 4.70 -
征地人员用工补助-- 4.68 -
--社会保障补助- 7.74 5.02
宁波市财政局
甬人社发[2011]337 号
2011 年度“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资金
- 10.00 --
甬财政外[2012]515 号
上市奖励和补贴资金- 150.00 --
宁波市地税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甬地批[2011]2765 号房产税减免- 13.66 --
甬地批[2011]2763 号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 0.99 --
宁波市发改局
甬发改审批〔2010〕165 号
220KV 及以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和500KV 海底交联电缆产业化项目
267.50 30.00 2.50 --
宁波市海洋渔业局
甬财政发(2013)514 号
水下勘测与作业装备用脐带缆系统产业化示范补助资金
25.00 350.00 -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宁波市财政局
甬经信科技[2012]433 号、甬财政工[2012]1577 号
2012 年宁波市制修订行业(联盟)标准补助资金
-- 3.00 -
宁波市科技局、宁波市财政局
甬科技[2011]119 号、甬财政教[2011]1199 号
宁波市 2011年度第六批科技项目经费
-- 0.60 -
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
-- PMP 培训补助-- 0.12 -
宁波市人甬人社发企业技术创-- 20.00 -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3-411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142 号新团队资助资金
宁波市研发园区管理服务中心
甬科知[2012]113 号
发明创新大赛奖励-- 0.30 -
--企业扶持资金-- 19.00 -
甬研发〔2011〕18 号
宁波研发园扶持资金--- 24.30
甬研发[2012]5 号
2011 年度宁波市研发园区入驻机构第一批扶持资金
- 15.00 --
宁波市院士服务和咨询中心
甬组通[2013]67 号、甬科协通[2013]26 号
院士工作站绩效考核补助
-- 10.00 -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 年宁波市市长质量奖
-- 20.00 -
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
中海协字[2013]5 号
2012 年度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奖金
-- 6.00 -
中海石油研究中心
海油研〔2010〕43 号
水下生产系统脐带缆关键技术研究补助
- 52.43 6.57
宁波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
甬质强发[2013]27 号
2013 年度宁波市质量提升资金补助
20.00 ---
宁波市财政局
甬财政发[2013]1579 号
2013 年度宁波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项目奖励资金
100.00 ---
宁波市财政局
甬财政发[2014]3 号
2013 年度宁波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产业项目奖励资金
43.00 ---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3-412
宁波市人民政府
甬政发[2014]32 号
宁波市市长质量奖 100.00 ---
宁波市北仑区民政局
仑民[2014]38号
北仑区福利企业财政补贴与奖励(2013 年度)
36.97 ---
宁波市财政局
甬财政发[2013]931 号
2013 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24.00 ---
宁波市北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仑经信[2013]40 号
2012 年淘汰落后变压器补助
0.40 ---
宁波市人事局
甬人专[2010]83 号
博士后工作站在站生活补助
3.00 ---
宁波市北仑区预算会计核算中心
--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补助 1.59 ---
宁波市北仑区预算会计核算中心
--大学生社保补贴 1.56 ---
宁波市北仑区预算会计核算中心
--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 1.30 ---
宁波市北仑区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补助金 4.42 ---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宁波市安监局、小港街道安委会
仑政办[2010]178 号、甬安监管综[2013]29 号、仑港安[2013]3 号
安全生产标准奖励 1.30 ---
合计 790.05 999.42 992.60 1,37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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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0.42 0.25 0.08
对外捐赠 5.00 275.00 12.22 25.00
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26.30 40.67 22.03 21.98
其他- 4.30 0.04 1.25
合计 31.30 340.39 34.54 48.31
2013 年发生的对外捐赠 275 万元主要是:根据民政部“民函[2013]181 号”文、《润慈公益基金会章程》等的规定,东方电缆作为发起人之一,无偿捐赠 260万元,与其他三家单位共同成立润慈公益基金会,基金会的宗旨是助教扶贫、关爱民生,构建和谐社会。
8、主要利润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利润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营业利润 2,186.62 6,440.70 7,358.63 8,415.44
利润总额 3,002.39 7,169.96 9,024.68 9,776.23
净利润 2,608.44 6,256.57 7,806.07 8,318.32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利润指标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主要原因是国家海洋风电建设受宏观经济及国家政策推行力度的影响有所延缓,公司主要发展市场海缆市场发展速度未达预期,公司 2009 年开始投资建设的海缆工程项目尚未完全发挥效应。而随着 2013 年底国家海洋风电建设的提速,公司将会有较好的发展机会。
(四)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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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6.61 -5.16 698.73 10.47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45.80 197.31 65.4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790.05 834.91 408.55 986.19
债务重组损益- 29.50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0.29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60 -224.32 -3.25 -6.61
小 计 852.35 680.72 1,301.34 1,055.51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 95.11 102.00 195.76 158.9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757.24 578.72 1,105.58 896.53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608.44 6,256.57 7,806.07 8,318.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851.20 5,677.85 6,700.49 7,421.79
2012年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698.73万元,主要是收到“退二进三”拆改资
产处置利得 663.94 万元,报告期内其余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是收到的各项政府补
助。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小,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平均为 13.36%。
(五)影响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1、宏观经济环境及市场需求有利于发行人持续、稳定发展
国家高度重视海洋经济,2008 年 2 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确定了海洋经济发展向又好又快方向转变。2008 年 9 月,国家海洋局、科技部联合发布了《全国科技兴海规划纲要(2008~2015 年)》,是中国首个以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规划。2010年 10月召开的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建议,做出了“发展海洋经济”的战略部署,对海洋资源利用,海洋产业发展做出了明确要求,海洋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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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快速成长期。另外,根据“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海洋风力将迎来快速发展阶段,海上风电传输需要通过铺设于海底的电缆传回岸上,将带来海缆的巨大需求。随着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和海洋开发的大力推进以及海洋渔业的发展,对电力、通讯的需求不断增强,为各种海缆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前景。国家宏观经济环境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公司将充分发挥在海缆的竞争优势,实现经营业绩的不断增长。
2、原材料价格的波动
电线电缆属于典型的料重工轻行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铜占生产成本的比重在 75%左右,公司对外报价一般采取“(原材料成本+加工成本费用)×(1+目标毛利率)”方式,产品价格在签订销售订单时最终确定,并在签订销售订单后立即组织购买原材料或与供应商签订远期合约,以锁定销售订单毛利。但是由于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多数为闭口合同,在对外投标报价至开标期间,会有一段时间的风险敞口,如果铜价大幅波动会导致实际目标利润率与预期产生一定差异。而铜价波动的情况比较复杂,如公司对行情判断出现失误,公司原材料的采购成本将受到一定的影响,因此铜价的大幅波动将可能会对公司盈利能力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产生一定的影响。
3、资金的影响
电线电缆属于典型的资金技术密集型行业。首先,铜铝等原材料占生产成本的比重较大,而原材料的采购一般采用现货交易方式,随着生产规模的日益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将随之增加;铜铝等主要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也需要储备较大金额的流动资金,这进一步增加了企业财务管理的难度。其次,根据电线电缆行业惯例,销售货款中一般有 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产品交付一年以后才能够收回,这也会对公司流动资金产生一定影响。另外,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要求企业不断投入人力、财力和物力进行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没有一定资金积累的公司将很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定发展。总之,资金供应是否充裕、资金运转效率的高低将最终影响公司盈利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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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要产品的产能
通过前几年的生产、技术积累,公司在海缆细分市场已经具有非常明显的竞争优势,但是2012年 11月以前公司只有1条220kV悬链式交联生产线,产能的不足已经严重限制了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迫切需要筹集资金建设新生产线扩大产品产能,以满足市场对海缆等高附加值产品的需求。
2009 年 4 月公司用自筹资金和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建造海底电缆技改项目,随着该项目 2012 年底的建成,公司海缆产品的产能得到了提升,但是海缆市场正处于快速成长中,公司需要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优势产品海缆的生产能力,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产销规模,增加市场份额,提高产品的持续盈利能力。
5、技术研发水平
公司非常重视对海缆的研发工作,报告期内先后承担了国家级科技支撑计划“220kV 及以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海底交联电缆及生产装备开发”项目子课题二、子课题三,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 计划)海洋技术领域“水下
生产系统脐带缆关键技术研究”课题中“水下生产系统脐带缆的制造工艺技术及试制”子课题,国家高科技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 计划)“水下生产系统脐带缆关键技术研究(Ⅱ期)项目”课题的研发工作。目前公司的海缆产品涵盖35kV 及以下、110kV、220kV 各电压等级、以及脐带缆和海缆附件等,是国内唯一一家能够生产并实际应用 220kV 海底电缆和脐带缆的生产厂家。公司在海缆领域拥有的产品技术优势是公司持续盈利的重要保障。
三、公司近三年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公司最近三年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项目主要包括建造海底电缆技改项目、收购东方集团的土地使用权(包括地上建筑物)、购买“退二进三”项目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子公司海缆研究院购买位于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 999 弄 1 号的 21、
22 层办公楼、公寓及车库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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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会计科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20kV 及以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和 500kV 海底交联电缆技改项目
在建工程(立塔、设备等)- 2,111.59 5,541.90
海缆研究院 21、22 层办
公楼、公寓及车库固定资产--- 1,168.78
收购东方集团土地及厂房等
无形资产、固定资产- 1,987.56 --
购买“退二进三”项目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 1,785.12 --
智能环保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制造及海缆敷设工程技改项目
在建工程- 47.92 --
特缆工厂改造等在建工程 113.38 1,031.64 417.76 --
江西东方技改项目配套土建工程在建工程-- 298.53 584.04 --
合计 113.38 1,330.17 6,933.99 6,710.68
“220kV 及以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和 500kV 海底交联电缆技改项目”已于2012 年 11 月份竣工验收结转固定资产。
(二)未来可预见的资本性支出计划和资金需求量
未来两年,公司资本性支出计划主要是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于智能环保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制造及海缆敷设工程技改项目,除此之外,在资金许可的情况下积极发展与公司海缆联系密切的海洋石油平台用特种电缆和船用特种电缆等海工装备用特种电缆项目,进一步扩充公司海缆的产品规格和型号,延伸海缆的产业链,进一步提高公司海缆的竞争力,具体情况请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和“第十二节二、公司当年和未来两年的发展
计划”。
四、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一)主要财务优势和困难
1、主要财务优势
通过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分析,公司主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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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优势如下:
(1)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和自主研发,海缆的技术和市场占有率一直
处于行业前列,在该细分市场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因此公司可以获得较高的销售毛利率。
(2)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质量优良,资产结构中流动资产占比较大,存货
和应收账款管理严格,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总额在 95%以上,坏账风险较小,应收账款质量较高,应收账款回款能力良好,报告期内回款率较高。
公司负债结构较为合理,银行信誉高,财务政策稳健。公司凭借在海缆领域具有的技术优势及品牌优势,经营良好,主营业务突出,收入稳定,净利润维持较高水平。
2、主要财务困难
随着业务规模的迅速扩大,公司需要补充大量的资金,目前公司资金来源主要依靠自身积累、商业信用和银行短期借款,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 61.82%、62.09%、63.52%和 64.58%,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进一步债
务融资受限,资金不足已经成为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二)未来盈利能力的趋势分析
经过多年的发展、积累,公司主要产品之一的海缆生产技术逐渐完善、市场需求不断扩大,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以及“十二五”规划做出的“发展海洋经济”的战略部署,电力和电信基础建设、海洋开发和利用、国防特别是海防建设、石油和天然气设施建设等,对海缆有持续增长性需求,海缆将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如果此次公开发行股票成功,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陆续建成投产,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产销规模,增加市场份额,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五、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分析
(一)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29 日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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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通过了《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现金股利分配4,000 万元。
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20 日召开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按每股 0.35 元进行现金股利分配 3,850 万元。
除以上股利分配外,公司未进行其他股利分配。
(二)公司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
为了明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对新老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与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在综合考虑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制定《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1、基本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论证和调整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基本原则,建立更加科学、稳定、合理的投资者回报机制,实现股东长期利益的最大化。
2、制定周期及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将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保证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由董事会制订,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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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发行后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业务发展目标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上市后分红计划如下:
(1)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实
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若公司业绩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足额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或者现金与股票股利分配相结合的预案。
(2)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现金分红比例: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每年以
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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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资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A、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5,000 万元;B、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5)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
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6)公司在上一个会计年度实现盈利,而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
预案的,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对此发表明确意见。
(7)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先制
订分配预案;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时,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4、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
公司各期末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与原则如下:主要用于公司董事会通过的投资项目、购买设备以及原材料采购、运营资金周转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以及未来对股东的分红等,以用于公司逐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优化财务结构、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5、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考虑因素与合理性分析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股东要求和意愿、实际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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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公司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券融资环境等情况后制定《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盈利和现金流分析
公司自成立以来生产经营稳健,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发展。公司产品被广泛应用于电力系统、电信系统、石化系统、工程设施等领域,已成为国内规模最大的中、高压电缆和海缆生产基地之一。公司具有较好的运营资金管控能力和盈利能力,报告期内盈利规模、经营性现金流和股利分配情况如下(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营业收入 67,804.00 133,350.79 146,570.11 121,229.18
净利润 2,608.44 6,256.57 7,806.07 8,318.3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08.44 6,256.57 7,806.07 8,318.32
未分配利润 31,380.92 32,622.48 30,943.10 23,904.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06.44 -3,346.10 16,774.20 -14,977.12
股利分配情况-- 3,850.00(现金分红) 4,000.00(现金分红)--
公司未来几年将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科技为先行,推进产品结构调整、升级,坚持持续创新、夯实管理,充分发挥研发、人才、技术和装备优势,以国家智能电网建设、新能源建设、海洋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需求的高端电线电缆产品为发展方向,走“差异化”发展道路,从“陆地”向“海洋”发展,将公司建成集设计、研究、生产、销售、施工敷设和技术服务于一体的专业化海缆系统集成供应商,将“东方明珠”打造成国际知名的海缆品牌。
根据目前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公司主营业务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将不断得到提升。因此,公司能保证上市后现金股利的发放,保证现金分红的可持续和稳定性。
(2)公司所处发展阶段
由于普通电缆市场竞争激烈,为了建立市场竞争优势,增强自身盈利能力,很多企业逐步发展具有自身特点、具有较高技术含量、在行业内相对领先、具有较高壁垒的专业化产品。目前公司海缆和高压电缆的性能和质量已经取得了中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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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国家电网等目标客户的信任,海缆产品逐步替代了一部分进口产品。本公司将通过加大自主研发、提高产品品质、提升安全性能,扩大品牌影响力等方式,逐渐向海缆和高压电缆专业化方向发展。
公司将充分考虑上述因素的影响,在确定股利分配政策时,使其能够满足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同时,为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成果,公司决定在未来三年实施稳定的股利回报规划。
(3)公司内外部融资环境分析
公司目前内外部融资渠道主要为留存收益和债权融资,留存收益较债权融资,筹资成本低,限制条件较少,财务负担和风险都较小。因此,公司制定现金股利分红计划时,适当增加留存收益,兼顾了公司长远发展。
另外,公司具备良好的信用评级,与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等宁波当地的分支行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均能够为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供优厚的资金支持;公司还获得了平安银行宁波市鄞州支行长期综合授信合同( 2010-2011 年肆亿元;2011-2012 年肆亿元;2012-2013 年肆亿元),获得了中国光大银行宁波分行的综合授信合同(2011-2012 年壹亿五千万元;2013-2014 年壹亿五千万元),中短期资金融通便捷,日常经营不存在银行融资方面的困难。
如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成功,公司具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能够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平台,继续优化公司的外部融资环境。
(4)项目投资资金需求
公司未来两年,公司资本性支出计划主要是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于智能环保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制造及海缆敷设工程技改项目,除此之外,在资金许可的情况下积极发展与公司海缆联系密切的海洋石油平台用特种电缆和船用特种电缆等海工装备用特种电缆项目。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项目进度先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银行借款等途径先期投入,有利于公司抓住投资机会,快速扩大生产规模、增强核心竞争力以及提高市场占有率。所以公司预留一定净利润对公司战略发展项目进行再投资,有利于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有利于公司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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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增长,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5)股东要求和意愿分析
公司决定上市后未来三年实施持续、稳定的股利规划,充分考虑了股东稳定现金收入预期方面的意愿,有利于向股东、市场传达公司稳步发展的信息,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合理安排留存利润的使用,为股东的投入和信任带来更好地回报。
(三)上市后未来三年的现金股利分配计划
公司决定上市后未来三年实施持续、稳定的股利规划,充分考虑了股东稳定现金收入预期方面的意愿,有利于向股东、市场传达公司稳步发展的信息,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合理安排留存利润的使用,为股东的投入和信任带来更好地回报。
(四)股东承诺
为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延续性,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实际控制人夏崇耀和袁黎雨于 2011 年 12 月 14 日作出了承诺:同意并遵守公司《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约定;只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规定,通过东方电缆股东大会对公司行使股东权利,绝不利用控股地位侵犯中小股东的权益。若因上述承诺人经非公开方式将所持有东方电缆股权转让予第三方,则承诺:将确保受让方承诺承认并遵守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作为该等股权转让的不可缺少的必要条件。
(五)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已经履行的程序
201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对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中涉及到股利分配政策的条款进行了修订。
201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2012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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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草案)》、修改《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对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中涉及到股利分配政策的条款、《股东回报规划》进行再次修订。
2014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和关于修改《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六)中介机构关于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东方电缆上述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注重给予投资者稳定分红回报,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东方电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本招股意向书中对利润分配事项的规定和相关信息披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东方电缆股利分配决策机制健全、有效,并有利于保护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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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业务发展目标
一、公司宗旨和理念
(一)公司宗旨
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更加先进、优质可靠的电线电缆产品,推动电线电缆行业技术进步,实现公司股东、员工与社会的和谐共赢。
(二)公司愿景
成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世界先进水平,具有国际核心竞争力的现代企业。
(三)公司使命
提供畅通的连接。
(四)公司核心价值观
创新、务实、诚信、和谐。
(五)公司经营理念
自主创新、精益管理、优化资源、科学发展。
二、公司当年和未来两年的发展计划
(一)发展战略
基于国内电线电缆行业总体供给过剩、高端产品有效供给不足的特点,以及“十二五”期间国家智能电网建设、新能源建设、海洋经济建设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机遇,结合公司自身的技术状况和综合实力,制定了以下发展战略规划: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科技为先行,推进产品结构调整、升级。持续创新、夯实管理,充分发挥研发、人才、技术和装备优势,以国家智能电网建设、新能源建设、海洋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需求的高端电线电缆产品为发展方向,走“差异化”发展道路,从“陆地”向“海洋”发展,将公司建成集设计、研究、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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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施工敷设和技术服务于一体的专业化海缆系统集成供应商。将“东方明珠”打造成国际知名的海缆品牌。
1、产能扩充计划
未来两年,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并结合自身技术优势,扩充海缆产品、高压电力电缆产品的产能,有效缓解目前公司产能不足的压力,使公司的海缆规模优势得到进一步体现,继续巩固公司在海缆特别是高端海缆产品的优势地位,推进产品结构优化调整,增强客户满意度。
目前国家岛屿用电、海洋资源开发、海上风电场建设需要的海缆在电压等级、长度和性能上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满足市场需要,公司扩充产能的目标是生产大规格、高电压、智能化的海缆产品。增加三芯110kV、三芯220kV及500kV海底电缆的产能,增加海底电缆配套的敷设服务,提供项目设计、产品供应、海底敷设、售后服务的一体化服务,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
2、管理创新计划
巩固和发展当前具有自身特色的东方创新管理体系(OIMS),通过创新体系、创新机制、创新能力、创新环境等的建设,以院士工作站所引领的技术力量为依托,重点科技项目为纽带,凝聚优秀人才为主体,突破原有的管理架构,形成既紧密交叉又相对独立的管理体系,进一步扩大体系适用面,实现资源共享,提高管理运作效率。
通过竞争情报体系、应用研发体系、动态管理体系等“三大体系”定期的技术沟通和经验共享,促进科技创新团队和营销创新团队“两个团队”之间相互协调和良性互动,将创新融入到公司的各个层面,集创新主体、创新环境和创新机制于一体,将“创新”概念充分的植入到公司的核心理念,深入到公司的发展战略,使创新管理体系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优势。
3、技术创新与研究计划
以院士工作站为技术核心,以海缆研究院为技术平台,充实研发力量,为建设国内大长度-大截面-高电压等级的光电复合交联海底电缆研发基地提供了智力支撑。同时依托院士工作站强劲的内、外技术力量,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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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重大课题的超前开发,全面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形成研究-实践-再研究的科学循环机制。
以重点项目为载体,推进科技进步,逐步建立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实施三芯220kV光电复合海底电缆的产业化;坚持优先发展新能源产业领域;不断扩大特种(动态)电缆生产规模;建设好国家级海缆实验基地,成为与国际研究检测机构实力相当、国内海缆试验设备最先进、试验项目最齐全、试验技术最领先的实验中心。
继续开展同科研院所及大专院校的技术合作,坚持走自主开发、技术引进及合作开发相结合的道路。
4、产品开发、优化产品结构计划
公司将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大开发力度,进行技术创新,开发具有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新产品,加强产品配套能力开发,促进产品结构优化调整,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将把以下产品作为开发的重点方向:
年份重点方向
2014-2015 500kV 及以上超高压电力电缆(陆上)
2012-2015 水下生产系统脐带缆、水下勘探系统脐带缆
2012-2014 220kV 海上风电并网用海缆
2013-2015 ±320kV 及以下柔性直流海缆系统
2012-2014 海上石油平台用特种电缆、船用特种电缆
2014-2015 500kV 海底光电复合电缆
目前公司海缆产品、高压电力电缆产品占比仍然偏低,仍然存在很多中低压电力电缆产品。针对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公司及时调整发展策略,优化调整产品结构,大力发展海缆、高压电力电缆产品,提高海缆产品占比,力争2015年海缆销售可以达到公司销售总额的30%以上;在资金许可的情况下积极发展与公司海缆联系密切的海洋石油平台用特种电缆和船用特种电缆等海工装备用特种电缆项目,进一步扩充公司海缆的产品规格和型号,延伸海缆的产业链,进一步提高公司海缆的竞争力;同时合理配置中低压电力电缆的生产规模,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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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品牌建设计划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对公司的品牌建设进行科学、系统的梳理与再定位,完善品牌发展规划,将企业使命、愿景、核心价值观、企业精神、企业文化等充分融入到企业品牌建设中,丰富品牌内涵,构建品牌管理体系。
以核心技术为诉求,建立差异化竞争优势;同时加大品牌宣传推广力度,用卓越、知名的品牌形象提升公司经营层次与竞争优势,使“东方明珠”品牌充分体现公司的技术创新特色,产品品质优势,客户满意度优势,上市公司规范化管理,企业一流的经济效益,良好履行社会责任等。
6、人力资源计划
大力加强人力资源的内部管理和规范,以组织能力建设为核心,将人力资源工作从简单的人事管理提升到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的层次。
建立起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立符合企业发展的招聘体系、员工培养体系、绩效管理体系、激励体系等,形成合理的人力资源结构,使人力资本成为公司成长的核心能力之一。
依托重大项目,通过“柔性引才”方式,建立起一支具有创新、活力、激情的科技团队,提升企业整体科技实力。借助与国内电线电缆行业专业研究机构的战略合作,为公司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和决策咨询。
完善公司一线技术工人的持续培训机制,对有丰富的一线生产经验、操作技能强的技术工人、业务骨干进行重点培养和提拔;选派在公司表现出色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参加经济管理、专业技术知识的学习及培训,以培养更多的复合型人才,全面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技能。
丰富人才激励手段,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公司采用与绩效挂钩的薪酬激励为主,同时辅以评奖评优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手段,满足员工自我认可的需求,从而做到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
7、市场开发和营销网络建设计划
创新营销思路和营销模式,以“高端产品占领高端市场”、“科技创新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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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为营销策略,积极开拓全球市场。推进市场营销创新,建立事业部制的营销框架,打造一支专业化的营销团队,积极利用高新技术、高端产品引领市场的发展。
具体计划如下:
(1)进一步细分市场,加强对国家、省、市及部门重点建设项目的营销工
作,充分发挥公司的市场优势,积极开展差异性营销工作。
(2)在继续巩固并扩大现有国内市场份额的基础上,加大国际市场的开拓
力度,增加产品的外销份额。
(3)加强营销网络的建设。在以区域划分的营销网络平台基础上,进一步
建立以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主要发电集团等用户为核心的销售队伍和以重点项目为核心的销售队伍,深度挖掘市场,将有限的人力资源集中分布在需求潜力最大并可获取利益最大的市场。
(4)加强营销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加强对现有营销人员的培训工作,
增强营销人员的市场意识及服务意识,提高专业素质;同时鼓励技术人员走向市场,增强营销水平,提高营销队伍的整体素质。
8、收购兼并及对外扩充计划
公司将根据发展战略,围绕自身核心业务,以增强公司中长期战略竞争能力为目的,积极寻求在主导产业上的稳步扩张,在时机、条件和对象等较为成熟的前提下,公司将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在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采用兼并收购、资金投入、合作开发等多种形式扩张,丰富和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提高公司在海缆领域的领先地位,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
9、国际化经营计划
为开拓国际市场,公司成立了海洋装备事业部和海洋工程事业部,负责海洋装备和海洋工程市场以及国际市场的培育和开拓,并获得了一定的国外订单。公司将制定科学有效的海外市场营销策略,通过发展战略合作伙伴或者在海外设立分部等多种途径来开拓国际市场,发展公司的国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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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经营目标
未来两年,围绕发展战略,公司将以高技术含量的海缆产品及高压电力电缆产品为业务发展方向,以海缆研究院、院士工作站为研发平台,持续创新,建立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海缆生产制造基地。同时,以“高端产品抢占高端市场”为策略,依托“东方明珠”自身品牌,在巩固现有市场的基础上,不断开拓新的市场,力争到2015 年实现年销售收入超20亿元,实现利税2亿元。保持本企业国内海缆领域的领先优势,赶超国际先进企业。
三、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公司上述的发展计划是基于本公司现有业务规模、市场地位及本行业的发展趋势等各方面因素综合制定的,上述计划的拟定依据如下假设条件:
1、国家宏观经济不发生重大变化,持续稳定增长;
2、公司所处的行业、产业政策无重大调整,原材料价格处于正常变动范围;
3、公司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不利变动;
4、本次发行取得成功,募集资金及时到位;
5、公司无重大经营决策失误和足以严重影响公司正常运转的人事变动;
6、无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或不可预见因素对本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实施上述计划将面临的主要困难
1、电线电缆行业的生产成本受原材料价格的影响较大,主要原材料铜、铝
等有色金属的市场供求及价格走势的波动,集中招标的“闭口合同”,使公司无法完全规避铜、铝材料的价格风险;
2、行业内恶性竞争和不公平竞标的情况比较严重,一味追求低价的做法导
致了劣质线缆排挤正规产品的情况;
3、公司未来三年的发展将更深入的涉及到海洋工程领域,对海工专业人才、
熟练生产工人和成熟的市场营销人员需求都不断增加,而国际性专家成本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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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不足将影响上述计划的实施;
4、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发展所需要资金只能通过自有资金和银行贷
款解决,融资量有限,资金短缺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公司发展;
5、公司规模将进一步扩张,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要
求。若公司不能及时适应新情况下的发展需要,将直接影响经营目标的正常实现,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盈利水平,公司存在资本扩张情况下的管理风险。
五、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关系
上述业务发展计划是根据本行业发展趋势和前景,结合本公司的发展规划和业务现状制定的,二者相辅相成。公司多年来在电线电缆行业的优良经营业绩为公司创造了良好的市场声誉,积累了优质的客户资源,是公司经营发展计划、扩大生产规模的基础,是实现业务发展计划的前提;公司业务发展计划则是对公司现有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和深化。
上述业务发展计划的实施,使公司在充分利用现有生产、经营规模和市场销售网络的基础上,完善了海缆产品的配套敷设服务,为用户提供全面的解决方案,延伸了公司的产业链;技术创新将提高现有业务的技术水平,提高了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确保公司产品的技术领先性;产能的扩大可以使公司的产品替代更多的进口,使公司快速发展壮大。
六、发行人确保实现上述计划拟采用的方式、方法或途径
为顺利实施上述计划,公司将加强内部管理,继续推进东方创新管理体系(OIMS),推进科技创新团队和营销创新团队的有效联系;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公司科技创新能力,进而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通过人才培养和引进,不断提高员工素质,努力打造一个成熟的核心研发和技术团队;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的同时严格控制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以“科技创新驱动”,凭借技术优势和质量优势,不断提高产品销量,扩大营业收入;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规范运作,持续健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和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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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实现上述目标的作用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于本公司实现上述业务目标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
1、为实现业务目标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来源,保证了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及
对新产品、新工艺的投入,有利于巩固公司在国内同行业中的地位,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2、募投项目的建成投产将改善公司产品结构、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及附加
值,有利于拓展市场空间,实现上述业务目标;
3、本次公开发行后,使本公司由非公众公司变成公众公司,有利于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实现公司管理体制的升级,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和业务目标实现;
4、本次公开发行将极大地提高本公司的社会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增强本
公司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和保持,提高公司的人才竞争优势,促进公司业务目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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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一)募集资金的总量和投向原则
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35万股,其中新股发行为3,135万股,老股发售400万股且不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二者合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1%。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中产品调整和发展的方向、占据行业优势地位的海缆领域,进一步丰富本公司海缆的产品结构、提升海缆产能,实现更多进口产品的替代,满足国家海洋经济加快发展等对海缆的巨大需求。项目实施将进一步提高本公司盈利能力和整体竞争力,确保本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于智能环保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制造及海缆敷设工程技改项目,由董事会负责实施,项目所需资金和投资进度安排如下: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万元)建设期回收期备案文件环评文件
智能环保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制造及海缆敷设工程技改项目
22,276.46 1.5年
4.99

甬经投资备【2011】009号
甬环建表【2011】35号
(三)募集资金缺口的安排
如果本次募集资金相对于项目所需资金存在不足,不足部分本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银行借款等途径解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可以根据项目进度先由公司自筹资金投入,如果自筹资金来源于银行借款,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优先偿还募集资金到位前该项目的银行借款。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措施
为规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最大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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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的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明确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和监督等内容,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本次发行后,公司将实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坚持集中存放、便于监督管理的原则。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智能环保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制造及海缆敷设工程技改项目介绍
(一)项目投资概况
本项目需建海缆车间 7,200m2、综合试验楼等辅助厂房 3,150m2 以及公共配
套设施和相关公用工程。其中海缆车间长为 100m,宽为三跨 72m(3×24m)的钢结构厂房,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丁类,耐火等级为二级。车间内的行车均为 32/5t,轨顶标高为 10.2m。综合试验楼长为 42m,宽为 15m,为 5 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
构。项目将增加主要工艺设备及测试仪器设备 39 台(套)和 1艘工程敷设船。
项目总投资 22,276.46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 17,676.46 万元(其中外汇
380.00 万欧元),流动资金 4,600.00 万元。本项目的建成投产将大幅提升公司
海底电缆的产能,同时可以提供海缆工程中很重要的配套敷设安装服务,延长了海缆的产业链进而可以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公司海缆的竞争力。
(二)项目投资的背景和必要性
1、满足国家推进海洋经济和新能源发展过程中电力和通信行业的需求
从 2003 年 5 月国家颁布实施《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以来,中国的蓝色海洋经济就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征程,海洋经济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产值不断快速增长,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逐步上升,海洋资源的利用率也大幅度提高。国家相继颁布了《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全国科技兴海规划纲要(2008~2015 年)》等文件都明确了海洋经济发展的方向,是指导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上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将发展海洋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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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提出了“发展海洋经济”的战略部署,对海洋资源利用,海洋产业发展做出了明确要求,确定了浙江、广东和山东三个“海洋经济发展试点”,正式设立中国首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战略层面新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国家《可再生能源“十二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了我国海上风电的发展目标:2015 年建成 500 万千瓦,形成海上风电的成套技术并建立完整产业链;2015 年后,我国海上风电将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达到国际先进技术水平,到 2020 年建成海上风电 3,000 万千瓦。
未来 10 年,中国海洋经济进入快速增长期,海洋经济的发展将由不成熟逐步走向成熟。《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于 2012 年 9 月 16 日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实施,确立了未来五至十年总体目标。“十二五”期间,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 8%,2015 年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 10%,新增涉海就业人员 260万人。2015 年,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 50%以上,海洋科技对海洋经济的贡献率达到 60%以上。2015 年增加值较“十一五”期末翻一番,占海洋生产总值比重超过 3%;海洋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 9%,在海洋生产总值中的比重继续提高。
我国是海洋大国,有着漫长的海岸线,大大小小的岛屿星罗棋布,沿海大陆架蕴藏着丰富的海底油田和天然气资源。随着海洋经济的逐步推进,给海上风电、海洋油气、海洋生物医药、海洋船舶等海洋新兴产业带来了内在的发展动力,对海上能源的的需求也日益增加,为了我国的能源安全以及拓展我国新的能源储备,向海洋发展、勘探和开发新的油气田已成为国家战略。
海上风电等新能源开发和利用、国防特别是海防建设、石油和天然气设施建设、海洋渔业的发展以及沿海人民为了改善环境,提高生产、生活质量等都对电力、通讯提出了新的需求,由于建设电站成本高、周期长,再加上燃料供应困难等因素,因此上述产业发展的供电和通信(尤其是军用保密通信)都需要通过海底电缆来解决。自主研发并生产高压光电复合海缆,替代进口,对于完善我国电网、通信网络,加大网络覆盖,促进海上油气开采技术发展,对支持国家能源工业、发展能源战略和海洋资源战略方面也都具有关键作用,是发展海洋经济的重要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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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打破国际知名企业垄断,开启高压海底电缆国产化的先河
近几年,由于经济发展的需要,对海缆的需求不断增加,而由于国内企业生产高电压等级海缆的能力和经验不足,很多项目的海缆都需要从国外企业进口,不仅在经济上造成了巨大的多余支出,而且海缆的使用安全可靠性都受到明显的影响。如 2010 年 6 月厦门进岛电力第一通道扩建工程——220 千伏海底电缆敷设项目所用的220kV光电复合海缆是从国外进口的海缆,其单价约为每米1万元,比公司目前所能提供的同类产品报价高出一倍多。2009 年实施的 500kV 海南联网工程采用从国外进口的 500kV 充油海缆,共计约 93 公里的海缆总价约为 18亿元,不仅价格昂贵,而且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中方技术所限,造成外方因为中方提供的相关图纸不够完整,海底情况复杂,最终有一部分海缆的敷设没有达到要求,为了使该海缆达到安全可靠的要求,在 2011 年 8 月用电最高峰的时候,不得不停电实施抛石保护工程,不仅经济上遭受了巨大损失,而且使居民生活用电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本项目达产后公司将可以生产三芯220kV及500kV的高压交联聚乙烯绝缘光电复合海底电缆产品,打破国外在高压海缆产品上的垄断地位,使超高压海底电缆的国产化得以实现,同时使公司海缆生产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中国海底电缆生产技术打破国外企业的市场垄断、进入国际先进行列作出贡献。利用本项目的技术优势和宁波独特的区位优势,项目实施后可以扩大公司海底电缆产品国内的销量,并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利用技术优势和成本优势扩大出口,满足韩国、东南亚等国际市场对海底电缆的需求。
3、可提供海缆敷设服务,延伸公司海缆产业链
光电复合海底电缆集输送电能和传输信号于一身,它充分利用光纤传输信号不受电磁场干扰的特点,将若干光纤单元放置于电缆电力芯间的空隙中,传输信息,实现通信和远端控制。其设计、制造、敷设安装技术被世界各国公认为是一项困难复杂的大型技术工程,无论是电缆的设计、制造、敷设施工均远远高于其他电缆产品。
公司在攻克有关光电复合海底交联电缆技术难关、建成国内海底电缆生产基地、具备大规模生产光电复合海底交联电缆并投放电网使用的基础上,通过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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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提升材料、装备、工艺等关键技术,成功开发了 220kV 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并交付使用,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与国外先进企业的差距。但在海缆敷设和安装技术水平上,与国外同行还有一定的差距。而目前国内外大型海缆工程招标要求对海缆设计、制造、运输、敷设和安装等进行总包,为适应海缆市场发展需要,国内海缆制造企业必须提高配套能力,解决高等级海缆敷设安装服务,从而彻底解决我国高等级海缆和光电复合海底电缆被外国企业垄断的局面。项目完成后,公司将可以提供海缆敷设服务,延伸了公司海缆的产业链,提高了公司海缆产品的竞争力。
4、提高公司海缆产能,扩大供给,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
近年来,公司一直致力于海缆的生产和销售,公司的海缆产品在品牌、技术工艺、客户结构等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竞争优势,已经成为国内海缆领域综合竞争能力最强的海缆生产企业之一。
目前公司海缆年产能为 440 公里,随着国家海洋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海上风电场建设的加快,公司的海缆产能难以满足市场发展的进一步需要。
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将新增海缆产能 180 公里,折合 110kV 光电复合海底电缆约为 220 公里,加上海缆技改项目,本项目完全达产后公司的海缆产能将达到 660 公里,能够大幅度提升公司海缆产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市场,扩大销售规模,巩固公司在海缆领域的领先地位。
5、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推动公司产品向节能化、环保化方向发展
公司已经实现了 110kV 及以下海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20kV 的海缆已经挂网运行超过一年并获得了用户使用报告,表明该产品性能符合设计要求,浙江省电力公司出具的《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20kV 海缆挂网运行综合评审报告》显示产品性能稳定,运行期间情况良好,满足电网安全生产要求。本项目设计中,依托公司现有技术和新的生产设备,将实现三芯 220kV 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和 500kV 超高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的生产,使公司的海缆产品中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高压海缆产品占比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产品结构将得到进一步优化,整体盈利能力增强。
另外,由于海底电缆的敷设需要专门的海床资源作为敷设通道,高压复合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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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可以减少传输相同的电缆载流量需要的海缆根数,进而节省海缆通道和海床资源,大大降低海底敷设成本,而且传输损耗远远小于中电压传输的损耗。本项目达产后生产的 220kV 及以上光电复合海底电缆不仅可以节约海洋海域资源和电力资源,而且通过光电复合技术减少了材料消耗和生产成本,节约了生产资源。
同时,本项目规划产品均符合海缆领域的环保阻燃发展趋势,通过对产品制造工艺和使用材料的改良,公司的海缆产品在施工和长期使用中对环境无任何污染,可推动公司产品进一步向节能化、环保化方向发展。
(三)项目的市场前景分析
随着我国对海洋经济发展的加速推进,沿海岛屿开发、岛屿用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海上油气资源开发及海上风电场建设等都为海底电缆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沿海城市及岛屿市场
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拥有 1.8 万 km 长的海岸线,6,000 多个大小岛屿散
布在海岸外缘,包括海南岛、舟山群岛、福建沿海岛屿在内的等众多岛屿的开发急需用电,由于电站建设成本高、周期长,加上燃料供应困难,对中小型海岛的供电、通信(尤其是军用保密通信)大多数通过大长度海底电缆提供。其长度少则几公里,多则上百公里。另外,国家推动的类似“村村通”工程的“岛岛通”工程也带来了海底电缆的需求增长。
海底电缆技术要求高、敷设难度大,而且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对海底电缆的电压等级需求也越来越高,以前的 35kV 已逐步被 110kV、220kV 所代替,同时导体截面逐渐增大。资料显示,沿海城市之间、岛屿之间及岛屿与大陆之间所需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和交联海底电缆的用量 2008 年约为 235km,2010 年约为250km,预计 2015 年约为 620km,“十二五”期间共需 2,200km,其中 110kV 及以上需求量约为 1,130km。
2、海上石油平台用海底电缆市场
世界一次性能源消费主要由煤炭、石油、天然气等构成,世界经济的大发展对油气能源的消耗呈现强劲的上升势头。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石油消费需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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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与生产的不足已经逐渐显现,而陆地石油经历多年的开采后已经难再有大的储量发现。目前陆地石油探明率在 70%以上,而海洋石油探明率仅在 34%左右。
根据预测,我国 2020 年石油消费量将达 4.5 亿吨,届时石油产量将为 1.8~2
亿吨,缺口将达 2.5~2.7 亿吨,天然气缺口将达到 800 亿立方米。2009 年海洋
石油产量已占全球石油总产量的 33%,预计到 2020 年,这一比例升至 35%;海洋天然气产量占全球天然气总产量的 31%,预计到 2020 年,这一比例升至 41%。陆地和浅海油田资源的逐渐枯竭,将推动全球转向水深 1,500 米以上的深海寻找石油和天然气资源。
海上石油资源开发需要大量的海上石油平台,长期以来,在我国海域采油的石油平台几乎都是外国的平台。海洋油气田的开采,带来了石油平台的国产化需求,进而带动了海工装备产业的不断发展,石油平台用海底电缆迎来了黄金增长期。根据 RIGZONE 统计,截至 2010 年 11 月底,世界海洋钻采平台(船)(含在建)共 1,426 座,而且现有石油平台老化现象严重,20 年以上的平台占了很大的比重,无论是维修需求还是更替需求都将进入新的高峰。
随着国家对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视,海洋油气业的发展也不断加速,2010 年我国海洋油气业全年实现增加值 1,302 亿元,比上年增长 53.9%。“十二五”期
间,我国还要增加 5,000 万吨的海洋石油产量,与此同时海洋石油平台的个数也不断增加,预计“十二五”期间约需新建 55 座石油平台。为保证与其他平台及陆地电力及信息的传输,新建每个平台需光电复合海底电缆 40km,每个既有平台每年维修需用光电复合海底电缆约 2km。因此,“十二五”期间我国新建海上石油平台需要用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和海底电力电缆约为 2,000km,加上既有平台的维修,“十二五”期间共需用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和海底电力电缆约为 2,500km,预计 2015 年需求量约为 800km。
3、海上风力发电及输电用海底电缆
随着风力发电的发展,陆地上的风机总数已经趋于饱和,海上风力发电场将成为未来发展的重点和国际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向。同时海上有丰富的风能资源和广阔平坦的区域,使得近海风力发电技术随着陆上风电的快速发展成为近来研究和应用的热点,世界上很多国家制订计划开发海上风电场。多兆瓦级风力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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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组在近海风力发电场的商业化运行是国内外风能利用的新趋势。
海上风电场的优点在于绿色环保,不占用宝贵的陆上土地资源。海上风速大且稳定,利用小时数可达到3,000小时以上,风速变更小、涡流强度小、有稳定的主导方向,因此机组运行更加稳定、机组寿命较长。同装机容量,海上比陆上成本增加60%,电量增加50%以上。
我国风能资源丰富,可开发的风能储量约为10亿kW。其中,海上可利用的风能储量约为7.5亿kW,是陆上风能资源的3倍,建设海上风电场是我国风电产业发
展“方向中的方向”。2009年,我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1,380.30万千瓦,增长率
连续6年超过100%,居世界第一,成为增长速度最快的国家。2009年累计装机容量达到2,580万千瓦,2010年达到4,473万千瓦,2011年达到6,236万千瓦。
2010年9月首轮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的启动,标志着我国海上风电建设驶入快车道。目前许多省市均制定了海上风电发展规划,主要集中在江苏沿海、浙江沿海、上海、山东沿海、福建沿海和广东沿海等区域,2020年前各省(市)海上风电具体规划情况见下表:
省、市规划装机(万千瓦) 2015 年 2020 年
上海 70 155
江苏 460 945
浙江 150 370
山东 300 700
福建 40 110
广东 250 500
合计 1,270 2,780
根据各省规划初步成果统计,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福建、广东等省2015年海上风电规划装机总计约1,270万千瓦,其中近海风电500万千瓦,潮间带风电770万千瓦;2020年海上风电规划装机2,780万千瓦,其中近海风电1,770万千瓦,潮间带1,010万千瓦。2013年1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十二五"能源规划》和2012年8月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了我国海上风电的发展目标:2015年建成500万千瓦,形成海上风电的成套技术并建立完整产业链;2015年后,我国海上风电将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达到国际先进技术水平,到2020年建成海上风电3,000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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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风电的建设必然产生大量的海底电缆的需求。目前2010年首轮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项目的具体建设使用海底电缆的计划已基本确定:江苏龙源20万千瓦装机容量的潮间带海上风电项目,规划需要使用35kV海底电缆115km、220kV海底电缆96km;江苏射阳30万千瓦装机容量的近海海上风电项目,规划需要使用35kV海底电缆200km、220kV海底电缆105km。按照上述项目海底电缆使用情况测算,要完成国家能源发展规划,“十二五”期间共需海底电缆12,000km,其中35kV海底电缆8,500km、220kV海底电缆3,500km,预计2015年的需求量为4,000km。海上风电用海缆拥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4、河流湖泊等水下电缆市场
我国历来十分重视水利建设,60多年来,水利基础设施得到了明显改善,但与交通、电力、通信等其他基础设施相比,水利发展相对滞后,是国家基础设施的明显短板。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加大,我国水利面临的形势更趋严峻。水利部将加快实施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确保2012年年底前完成规划确定的2,209条中小河流的重要河段治理任务,加快西南地区“润滇”“泽渝”“兴蜀”“滋黔”一期工程建设步伐。
由于改造江河、湖泊以及水库大坝的需要,水下电缆应用越来越广泛,主要分布在长江、黄河、怒江、钱塘江、珠江等河流,2010年海底电缆的用量约为10km,预计到2015年需求量约为100km,“十二五”期间共需海底电缆330km。
5、与中国相邻岛国的市场
韩国以及东南亚各岛国如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越南、泰国、缅甸等目前还不具备海底电缆的生产能力,当地不少海底电缆工程从西欧引进光电复合海底电缆,耗费巨大。而我国的海底电缆生产企业具有成本和地域的优势。
目前,越南南方某岛屿的总长度160km的110kV 1×500mm2及总长度28km的35kV
3×300mm2海底电缆工程,总投资4个亿的海底电缆输变电系统交钥匙工程正在规划和实行中,本公司海工国际事业部(现为海洋装备事业部)正在对该项目进行跟踪。泰国总长度54km的110kV 3×400mm2海底电缆输变电工程正在规划和实行中。预计“十二五”期间海外市场的需求量将达到6,500km,2015年约为1,500km。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和海底电力电缆的需求近来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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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较快,未来需求看好,海底电缆投资将进入新一轮投资高峰。到2015年预计我国海底电缆年需求量约为5,520km,再加上我国周边海外市场的需求,到2015年预计海底电缆的市场需求量将达到7,020km。海底电缆市场的发展前景非常可观。
(四)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分析
1、项目产品方案
智能环保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制造及海缆敷设工程技改项目达产后每年将增加光电复合海底电缆的生产能力如下:
序号产品名称产品型号电压等级(kV)
生产范围
(mm2)
代表规格
(mm2)
年产量(km)
一、光电复合海底电缆
1 铜芯高压交联聚乙烯绝缘光电复合海底电缆 HYJQF41-F110 3×240~3×800 3×240+24B1 30
110 1×240~1×1200 1×500+12B1 90
220 3×400~3×1200 3×800+24B1 120 1×630~1×2500 1×1200+12B1 40
2 铜芯超高压交联聚乙烯绝缘光电复合海底电缆 HYJQF41 500 1×800~1×30001×1600
+12D+4A1 8
小计 180
二、海缆敷设工程服务
1 海缆敷设工程服务 5 次
2、项目投产后新增产能情况及产能消化分析
公司现有悬链式海缆生产线1条,可以生产海缆和高压电力电缆,该生产线生产单芯110kV海缆的年产能为220km,生产三芯35kV海缆的年产能为180km,生产单芯220kV海缆的年产能为170km,生产110kV高压电力电缆的年产能为230km。
公司2009年开始建设的海缆技改项目已于2012年11月完工投产,增加一条500kV立式交联海缆生产线,项目投产后第一年完全达产。该项目设计产能折算后也为年产单芯110kV海缆220km。为便于分析,公司按照目前生产最多的产品单芯110kV海缆来测算公司现有及未来的产能状况。
本项目拟新增海缆产能为180km,折算为单芯110kV海缆为年产能220km,项目建设周期为1.5年,预计2015年下半年可以投产,当年达产30%,2016年达产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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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后完全达产。
根据国家海上风电十二五规划,2015年海上风电装机容量要达500万千瓦,2020年要达到3,000万千瓦,虽然十二五规划的目标有所延后,但随着2014年6月海上风电标杆电价出台,海上风电装机容量快速提升。江苏龙源大丰示范项目、福建龙源海上风电、中广核如东项目、中水电如东项目、长江新能源响水项目、河北建投乐亭项目、国电新能源舟山项目和华能新能源的滨海项目已获能源局的最终核准审批通过,预计龙源集团的江苏大丰示范项目和福建平潭项目、中广核如东项目、中水电如东项目、长江新能源响水项目、国电新能源舟山项目今年进行招标,华能新能源大丰项目、河北建投乐亭项目、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中电投华东分公司、中电投上海分公司也将在明年预计启动招标;除此之外,虽然江苏四个特许权招标的项目暂停,但有三家企业大唐新能源华东分公司、江苏(鲁能)广恒新能源公司、江苏龙源大丰项目都已核准,规定在二年内必须启动。
按100万千瓦的海上风电机组需要配置20亿元的各类海缆来推算,仅2020年的3,000万千瓦海上风电装机容量就将创造600亿的海缆市场,保守估计也将在350亿左右,这将在未来5年内陆续释放。因此,当2017年公司募投项目完全达产时,市场的发展完全能够消化公司新增产能。
而且,目前国内只有发行人已经生产并交付了220kV的海底电缆,且用户使用报告表明产品性能符合设计要求,且浙江省电力公司出具的《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20kV海缆挂网运行综合评审报告》显示产品性能稳定,运行期间情况良好,满足电网安全生产要求。发行人在220kV海底电缆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因此国家海上风电规划对海底电缆的实际需求为发行人产能消化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另外,由于公司比欧美海缆生产企业距离东南亚市场较近、公司的海缆产品在东南亚市场已经有销售并得到了国外客户的认可,公司的海缆产品完全有可能部分销往海外并消化一部分产能。因此公司的海缆产能可以有效消化。
3、竞争对手情况
公司在国内海缆领域具有竞争优势,本项目达产后将增加公司海缆的产能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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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海缆敷设工程服务,延伸公司海缆的产业链,进一步增强了公司海缆的竞争力。主要竞争对手情况见“第六节三、(二)主要竞争对手简要情况”。
4、产品营销措施
虽然公司海缆技改项目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的产能市场可以完全消化,但相对于公司现有产能来说,公司的产能提升幅度较大,对营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拟采取下列措施促进新增产能的消化:
(1)进一步梳理营销管理体制,强化营销队伍建设
2011年初,公司对营销管理体系进行了适当调整,将原来的五个营销事业部调整为针对具体领域的四个事业部,有利于同相应客户更好的沟通,并特别强化了海洋工程事业部对海上风电项目及海洋装备事业部对国外海缆市场的跟踪,加强了与海缆领域客户的联系;强化了内部三个销售服务职能部门的职责,理顺了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合作关系,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根据不同目标市场采取不同的销售策略和激励措施,充分调动各部门的销售积极性。
同时,公司不断强化营销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和引进更多优秀的销售人才和技术人才,提高销售人员的技术水平,完善售后技术支持,为项目建成后准备充足的销售和技术队伍。目前公司通过营销创新管理体系使得部门技术人员直接参与项目的沟通、销售,确保销售人员本身可以向客户提供及时的技术支持,打造出优秀的营销创新团队。
(2)针对海缆产品,加强与海缆终端客户的沟通
公司通过多年生产实践,对海缆的终端客户有了一定的了解,公司组织专门人员,在国家推进海洋经济发展和能源发展过程中,加强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中海油等终端海缆客户的直接沟通联系,使其充分了解公司海缆产品的技术状况、产品质量状况、售后服务状况等信息,取得终端客户的认可。
另外,公司还与国内的主要发电集团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建立长期稳固的战略合作关系,有利于公司海缆产品在海上风电上的推广和应用。
(3)充分发挥海缆研究院的优势,进一步加强研发促进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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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全资子公司海缆研究院一直专注于海缆高端产品的科学研究与核心技术开发,是国内为数不多的专业从事海缆研发的机构之一,独立承担了很多科研项目,具有很强的研发实力,在海缆领域具有很高的知名度。由于国内海缆方面的技术人才相对短缺,国内大部分海缆终端客户缺少海缆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很多项目在前期设计时都会邀请海缆研究院参与海缆方面的设计,海缆研究院对海缆需求的信息了解得更加及时和全面,由海缆研究院提供给公司销售部门的信息就更有针对性。这有利于保证公司参与投标的准确性,提高公司中标的可能性。
(4)进一步完善海缆服务体系
公司海缆市场营销坚持全程为客户提供服务,从项目设计、产品规格选定、产品生产制造、产品售后服务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
由于大部分海缆使用客户本身没有海缆敷设能力,其购买海缆时会考虑供货方是否可以提供海缆敷设服务。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可以提供海缆敷设工程服务,可以更好的满足客户的需求,减少客户对于海缆敷设问题的担心。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的服务,延伸了公司海缆的产业链,增强了公司海缆的竞争力,也可以带动公司海缆的销售。
(5)逐步开拓国际市场
近年来,公司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有针对性的开发新产品,提升公司产品品牌。公司成立了海工国际事业部(现为海洋装备事业部),配备熟悉国际招投标及海缆相关技术的营销人员与技术人员,促进海外市场的积极开拓。2010年公司的脐带缆已经成功的出口印尼,进入国际市场。
(五)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22,276.46万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17,676.46万元,铺底流
动资金4,600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万元)占投资比例(%)
1 建筑工程费 1,681.40 7.55
2 设备购置费 13,795.05 61.93
3 安装工程费 240.68 1.08
4 工程其它费用 802.93 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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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基本预备费 1,156.40 5.19
6 流动资金 4,600.00 20.65
合计 22,276.46 100.00
主要设备投资明细如下:
序号设备名称
数量(台)每台价格总价
万元万欧元万元万欧元一、海底电缆车间
1 CCV 交联生产线 1 180 180
2 Ф200/120 双层护套挤出机组 1 200 200
3 Ф200 海缆专用护套挤出机组 1 150 150
4 JCL4500/3+3000/3立式成缆机及96盘钢丝装铠机 2 500 1,000
5 铜带绕包机 2 100 200
6 包带机 3 70 210
7 专用高速编织机 2 50 100
8 地辊收放线系统 6 83 498
9 收放式托盘 10m 6 80 480
10 收放式托盘 30m 2 160 320
11 海缆专用履带牵引机组 2 50 100
12 智能复绕机 1 40 40
13 海缆自动输送系统 1 310 310
14 疲劳试验系统 1 300 300
15 液压试验装置 1 50 50
16 500kV 耐压试验系统 1 100 100
17 轨道车 50t 1 25 25
18 膜分离制氮系统 1 28 28
19 螺杆式空压机 1 15 15
21 电动双钩桥式起重机 Gn=32/5t 3 50 150
二、工程敷设船
1 3600t 敷设船主体(含动力) 1 3,500 3,500
2 动力定位系统 1 500 500
3 侧推系统 1 300 300
4 动力退扭、海缆输送系统 1 200 200
5 自动收放托盘 1 200 200
6 开沟埋设系统 1 300 300
7 敷设监控系统 1 100 100
合计 40 9,176 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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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产品的质量标准及技术水平
1、产品的质量标准
110kV海底电缆:采用国家标准《额定电压10kV(Um=12kV)至110kV(Um=126kV)交联聚乙烯绝缘大长度交流海底电缆及附件》JB/T 11167-2011及与用户签定的技术协议中的约定标准。
220kV、500kV海底电缆:由于没有国家标准,采用企业标准220kV海底电缆的Q/DFL 028-2010标准、500kV海底电缆的Q/DFL 030-2010标准及与用户签定的技术协议中的约定标准。
2、产品的技术储备水平
(1)单芯110kV光电复合海缆
公司作为国内海底电缆生产供应的龙头企业,已经建成国内最大的海缆研发生产基地。自2006年公司成功研发并大批量生产110 kV光电复合海缆以来,凭借其高端的技术和可靠的产品质量,迅速开拓国内市场并得到广泛应用,创造我国海缆史上多个第一,彻底打破了国外企业垄断,至今已成功应用300多公里,报告期内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49.13%。
(2)单芯220kV光电复合海缆
公司依托国家科技支撑重点项目,经过自主创新,成功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多项海缆专利技术的220kV光电复合海缆,HYJQ41-F 1*1600+24B1+2A1通过国家电线电缆监督检测中心的型式试验,各项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填补了国内空白,打破了国际垄断;自主研发的注塑型工厂软接头,铜导体、内外屏蔽、绝缘恢复部分机械性能、外径等基本与本体相同,电气性能完全与交联电缆本体一致,该创新使制造大长度220kV光电复合交联绝缘海缆成为可能,满足任何长度工程需要。2010年10月,公司21km的220kV海缆在舟山联岛工程挂网运行,浙江省电力公司出具的《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20kV海缆挂网运行综合评审报告》显示产品性能稳定,运行期间情况良好,满足电网安全生产要求。
(3)三芯110kV和三芯220kV XLPE绝缘光电复合海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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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单芯110kV和220kV光电复合海缆技术成熟,解决了高压XLPE绝缘海缆海洋敷设通道和损耗问题,有效节约了海洋资源和电力资源。公司早在2009年就开始着手研制三芯110kV和220kV光电复合海缆,并为此对公司海缆生产装备进行大规模技术改造,特别是三芯海缆生产的专用装备――立式成缆机和铠装机进行针对性改造。公司通过自主创新、大胆探索,从国内外海缆发展研究的主流方向着手,对三芯110kV和220kV光电复合海缆工艺技术和关键装备进行了深入研究,已具备三芯110kV和220kV光电复合海缆产业化、规模化生产能力。同时试制的三芯220kV光电复合海缆HYJQF41-F 3*500+12B1样缆已通过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型式试验。
(4)500kV交联海底电缆
公司2009年开始实施“220kV及以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和500kV海底交联电缆”技改项目,建成157米高立塔,从德国TROESTER引进国际先进的VCV交联生产线,并配备大长度海缆生产专用机头,从法国波迪亚公司引进大截面阻水导体专用生产线。此项目的顺利实施,使公司海缆生产技术水平和企业规模已远居于国内同行之前,在满足大幅增长的220kV及以下电压等级海缆需求同时,为500kV海底电缆研发提供了技术和装备保证。公司于2010年初,正式立项进行500kV交联海底电缆的研究与开发,目前已完成产品结构设计、产品标准制订等工作,正在着手准备进行产品样缆试制。
(5)海缆敷设安装服务
公司拥有一支高水平的海缆敷设服务队伍,承担或参与多项大型海缆敷设安装、终端制作及故障抢修等,例如:参与了南方电网国内大截面110kV光电复合海缆的敷设和安装;参与了国家电网舟山国内最长110kV光电复合海缆的敷设和安装以及220kV光电复合海缆敷设并承担其终端制作。当具备专业敷设船后,公司完全有能力完成大型海缆工程总包服务。
综上所述,本公司高压和超高压交联海底电缆产品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在质量上已经完全能够替代进口产品,2008年牵头制定国家标准JB/T
11167-2011 《额定电压10kV(Um=12kV)至110kV(Um=126kV)交联聚乙烯绝缘大长度交流海底电缆及附件》。拥有成缆机的立式盘绞头、光电复合海缆的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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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头、一种海缆锚固装置等12项发明专利及31项实用新型专利,220kV及以下光电复合海缆产品国内首家通过中电联组织的产品鉴定及DNV挪威船级社认证。面对庞大的市场需求和稳步增长的市场空间,本次募投项目扩大高压和超高压光电复合海缆的生产能力,是适应市场增长需求,充分发挥本公司技术和研发优势,不但可以替代大量高端海缆的进口,并可进入广泛的国际市场,参与国际分工,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从而提升本公司盈利水平。
3、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
(1)单芯光电复合海底电缆
导体绞合三层共挤及交联去气绕包半导电阻水带
铅合金挤包挤内护套(软接头制作)光单元复合钢丝装铠
防腐涂料成品试验海底电缆敷设船
(2)三芯光电复合海底电缆
导体绞合三层共挤及交联去气绕包半导电阻水带铅合金挤包挤内护套(软接头制作)钢丝装铠防腐涂料成品试验海缆敷设成缆填充材料光纤单元
(七)主要生产工艺设备选择
1、主要工艺装备选择
目前国际上用来生产中高压海缆和110~500kV高压XLPE电缆的工艺装备主要有立塔交联(VCV与GCP法)、MDCV、CCV、FZCV等生产方法。
立塔法(VCV)设备投资较低,但建筑费用大。采用这种方法,生产过程中质量容易控制,由于不偏心,生产的电缆内电场强度分布均匀,电气性能好,击穿电压高。
卧式长承模具交联方法(MDCV)的产品质量好,占地面积比悬链线小,土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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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最低。缺点是生产过程中换一种规格就需换一种模子,长承模具备用量大,设备投资大、费用高,使用灵活性较差。
全干式悬链线法(CCV)由于交联管长度可不受立塔高度限制,故产量高、土建投资较低,由于上、下履带牵引装置可以同步旋转,也不会偏心,故经常用来生产大长度海缆和高压交联电缆。
硅油交联悬链线法(FZCV)从理论上讲很好,但由于硅油成本高,采用者不多。
从以上分析看,用立塔法(VCV)和全干式悬链线法(CCV)均为技术上先进、制造成本低、产品质量有保证,鉴于公司已拥有立塔和一条VCV生产线,因此本项目拟再进口一条CCV生产线,扩大生产规模满足市场需求。
2、主要设备选择
(1)交联电缆生产线设备选型分析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交联生产线准备从国际上最为先进的生产厂商德国的TROESTER公司和瑞士的MAILLEFER公司两家公司采购。与其他公司相比这两家公司的交联生产线关键部件的性能具有明显优势:内外屏蔽挤出机均采用交流变频电机,稳定性较高;机头具有结构、流道合理,耐磨损的优点,可覆盖不同截面、不同绝缘厚度的电缆;都配置后预热装置,对提高生产线速度以及提高产品质量有好处;加热管和下密封方面两家公司都可保证产品质量和性能,各有优势。
总之,两家公司是目前国际上最为领先的交联生产线制造厂商,产品性能、质量都有保证,公司在以后的技术交流和招标时将根据设备的性能和价格作出最终的抉择。
(2)其他主要设备选型
①海缆专用敷设船
为适应国内外海缆工程发展趋势,参与国际竞争,将按国际先进海缆敷设船规范进行设计、建造一艘3,600吨专业的先进海缆敷设船。设计船长68米、宽23米,配备先进的动力定位系统、侧推系统、智能控制动力退扭和自动海缆输送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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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开沟埋设装置和监控系统。建成后将成为国内最先进、最专业的,具备高等级海缆敷设、故障打捞、埋设等综合施工能力的一艘施工船。可敷设最大外径300mm、最长50km公里的220kV单根海缆。该敷设船的建成,将为本公司今后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②立式智能成缆机+铠装钢丝机
本生产线摒弃了传统的卧式成缆机结构,采用立式成缆技术,运用立式转盘结构,大大拓展了设备放置的空间。回转盘水平放置,回转盘直径的加大较容易实现,使得大长度大截面电缆的生产成为可能:最大单线直径Φ130mm,最大成缆直径Φ300mm,可满足三芯220kV海缆大长度成缆。
具有预张力可控和预扭功能的铠装钢丝机,可有效解决生产过程中铠装排列和预张力不均而引起的钢丝受载时应力分布不均问题。同时可使动态双重功能的保护结构应用在公司的产品中。
③海缆自动输送系统
为适应公司光电复合海缆不断升级,向高电压等级、大截面和三芯方向发展这一趋势,公司设计并制造了包括1km左右双通道栈道、两端带退扭智能收放系统、4个同步全电脑控制大功率牵引装置的新的光电复合缆智能化自动输送系统。
④动态疲劳试验机
动态疲劳试验机可模拟光电复合海缆敷设和运行的不同情况、海缆所受不同荷载情况进行疲劳模拟测试,具有以下特点:主机框架采用立式结构,刚度高、试验空间大,可保证试验数据的精确性、稳定性;采用多自由度的力学模型进行优化设计,波动度指标高于同类产品;交流伺服电机及伺服驱动系统采用日本松下公司产品,调速范围宽,可靠性高;控制系统采用数字闭环控制系统,智能化数字选频,可有效地抑制非谐振频率的干扰,对频率、相位等自动跟踪,使控制系统能够始终工作在主机谐振点上,波形失真度小,工作稳定、起振容易,且不随试样或构件本身性能的变化而停振;具有事故自动停机及试样断裂自动停机功能;可自动记录试验数据,保证试验的有效性;支持网络功能,即可在办公室等地监视(或经授权监控)试验,稳定性、可靠性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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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主要原材料及能源的供应情况
1、所需主要原材料及其供应
本项目主要原材料年用量见下表:
序号名称单位原材料用量
1 铜绞线 t 1,655.0
2 双面阻水带 t 20.1
3 内屏蔽料 t 59.3
4 绝缘料 t 900.2
5 外屏蔽料 t 91.2
6 半导电阻水缓冲带 t 47.9
7 合金铅 t 2,434.8
8 涂胶布带 t 14.1
9 PE 填充条 t 184.7
10 无纺布 t 18.0
11 不锈钢丝 t 755.2
12 镀锌钢丝 t 1,691.7
13 铝合金丝 t 51.3
14 并股填充绳 t 415.2
15 PP 绳 t 431.7
16 PE 护套料 t 270.5
17 防腐涂料 t 183.0
18 光纤单元 km 192.6
上述原材料绝大多数品种都能在国内市场上方便地购得,110~500kV海底电缆所需的半导电内、外屏蔽料以及绝缘料需用国外进口料,主要供应商是北欧化工和美国的陶氏化学公司,但这些材料都能在国内上述公司的代理商处用人民币购得;光纤单元的国内主要供应商为武汉长飞、亨通光电、中天科技等公司。
2、所需能源及其供应
项目达产后,主要消耗的能源是电力、柴油和水资源。项目位置所处的联合开发区域属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主要工业园区,区域内水、电、通信、燃气、热力等基础设施齐全,能源供应有保障。同时车间内配置配电变压器,以备不时之需。
(九)项目的选址
本项目拟建于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街道公司现有海缆生产基地内预留的土地上,本区域已经形成以北仑港为中心的海、陆、空立体输运网络;海运上,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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仑港是著名国际深水良港,也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深水外港,华东地区集装箱枢纽干线港;空运体现在以宁波为基点,半小时至二小时交通圈内建有宁波栎社、杭州萧山、上海虹桥、上海浦东四大国际机场;陆运体现在紧靠329国道,沿区高速公路连接沪杭甬高速公路、同三高速、沿海大通道、甬金高速公路,特别是杭州湾跨海大桥和舟山跨海大桥的建成,对于公司产品的运输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条件。
工厂紧邻海域,有海缆装船专用货运码头,可满足大长度海缆直接装船的需要。同时工厂内配备国内最高(20层157m)、生产工艺先进的超高压交联电缆立塔和高压海缆软接头实验室,可以为项目的后续产品生产提供更多便利条件。
本项目涉及的建设用地已由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宁波市人民政府核发的仑国用(2008)字第0654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面积为33,622.96 平方
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4年6月25日。
(十)项目组织和实施计划
本项目生产针对不同工段设置不同的生产班制,主要生产车间为三班制,其余车间及行政管理部门基本为一班制,项目投产后需新增工作人员229人,其中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制造项目需新增工作人员169人,海缆敷设工程需新增工作人员60人。
本项目所需的生产操作工人拟主要通过在社会上招收高中学历以上的社会青年,少部分在公司内部调配。本公司人事部门统一组织进行严格培训,新上岗职工必须经过相关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本项目将在募集资金到位的当年正式开始实施,按照项目实施进度,项目自设备订货至项目竣工验收约需18个月,将在建设期的第2年下半年正式开始运营,本具体进度计划见下表:
序号工作内容
实施进度计划(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1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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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制品绞绕包半导电阻水带废水金属护三层共挤及交去气铠装成缆挤包护检验入库
噪声冷却水废气冷却水噪声噪声噪声2 对外考察及技术商务谈判、签约══
3 初步设计══
4 设备订货 ═══
5 施工设计 ══
6 厂房施工 ═
7 海运、商检 ═
8 设备安装、调试 ═
9 试生产 ═10 产品鉴定及项目竣工验收 ═
建设期(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十一)项目的环保与节能情况
1、适用环保标准
本项目适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98)第253 号文件、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5748-85《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以及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及标准。
2、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
本项目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产生的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见上图。本项目生产过程对环境保护的主要影响是废液、废水与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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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治理措施
(1)噪声的防治
采用先进的工艺设备,不采购设备噪声高于标准85dB(A)的工艺设备。把噪声较大的设备如铜导体加工设备布置在厂区中央,经墙壁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可使厂界噪声低于65dB(A)。加强设备维护管理,使设备噪声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加强厂区和车间周围绿化,吸收部分噪声。
(2)废水的防治
①绝缘、护层挤出工序生产过程中,采用的冷却水内无任何有害物质,而且循环使用,不外排,也不会污染周围环境。
②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6m3/d,主要来自办公室及车间卫生间、洗手池等处,主要含有机污染物,拟经地埋式生化处理达标后排入工业园区排污系统。
(3)废气的防治
本项目在装铠工序中会产生极少量废气,为此在有关位置上方加装排风罩,排风管出口离地高度按标准规定为15m。
(4)废渣的处理方法
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铜丝、废塑料等均可回收利用。
(5)绿化
绿化在美化环境、净化空气及减小噪声污染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本项目总图设计在厂区道路两旁及建筑物之间的空地种植树木、花卉和草皮等。
(6)环境保护管理机构
本车间设有专职人员配合工厂的环保管理部门负责车间周围与本项目有关的环保与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使各项环保规定得以落实与实施。
(7)环境保护投资估算
本项目绿化费用及污水处理费用已计入工程费用之中,本项目另需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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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30万元(含环评费)。
4、项目节能与合理用能情况
本项目依据国发[2006]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0]第6号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计交能[1997]2542号《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篇(章)”编制及评估的规定》以及JBJ14-2004《机械行业节能设计规范》等标准制定实施。
本项目在工艺技术选择、设备选型及土建公用工程上均考虑了节能技术的应用,采取了有效节能措施。本项目主要能耗见下表:
序号项目单位数值
1 耗电 kW·h 2.95×106
2 新水 m3 9,740
3 柴油 t 950
4 折标煤吨标煤 2,337.93
5 单位工业产值综合能耗吨标煤/万元 0.0467
6 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吨标煤/万元 0.1383
项目在设计中采取的节能措施主要有:
(1)根据电线电缆加工工艺特点,本项目布置在多跨的联合大厂房内,合
理布置工艺流程,使物流合理,减少往返运输,降低能耗。
(2)选用自动化程度较高的设备及自动生产线,以节约单位产品能耗。
(3)设备选型上以技术先进、节能型为主要标准。
(4)需要预热的设备如护套挤出机、三层共挤CCV生产线、挤塑机等采用三
班制连续生产,以减少预热次数。
(5)水、电、气等辅助设施,尽量靠近负荷中心,同时方便维护管理,兼
顾安全、环保。
(6)原辅材料尽量就近存放,以减少物料搬运次数和搬运距离。
(7)车间选用节能型配电变压器,并靠近使用负荷点,减少线路损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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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kV配电系统采用无功补偿装置进行无功补偿自动调节,以达到规范
要求,在对系统电能质量有效提高的同时减少系统的无功消耗,节约电能。
(9)为减少电流传输过程中引起的无功功率损耗,设计拟在10kV母线侧设
集中无功补偿措施,使车间功率因数达到0.92以上。
(10)节约用水,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循环复用率达96.7%,可节约大量
新水,采用循环水后可节能45%。
(11)建筑材料采用高性能、低能耗、可再生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
(12)采用节能型风机,以节约电耗。
项目将全面贯彻节能宗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可比标准;采用先进节能的生产工艺,实现行业最低耗能标准;设备选型采用节能与技术先进并举方针,实现同类生产规模最低装机容量的目标和最先进的节水方案。
(十二)项目的效益评价
根据“智能环保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制造及海缆敷设工程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分析,本项目建设期1.5 年,项目财务评价计算期为13年,计算期第一
年为建设期,第二年为建设营运期,第3~13年为运营期。生产负荷项目计算期第2年生产负荷为30%,计算期第3年生产负荷为80%,计算期第4年及以后各年的生产负荷均按100%计算。项目建设单位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以15%计算。
在各项经济因素与可行性研究预期相符的前提下,项目达产后正常年经济效益评价指标测算结果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据
一、主要财务指标
1 项目总投资万元 22,276.46
2 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17,676.46
3 流动资金万元 4,600.00
4 年均销售收入万元 46,320.30
5 年均总成本费用万元 36,532.98
6 年均销售税金及附加万元 24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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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年均利润总额万元 6,811.31
8 年均所得税万元 1,021.70
9 年均净利润万元 5,789.61
二、财务评价指标
1 总投资收益率% 30.58
2 投资利税率% 43.94
3 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 25.99
4 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 33.88 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 29.90
5 全部投资回收期税前年 4.66 全部投资回收期税后年 4.99
6 盈亏平衡点(生产能力)% 51.86
由上表可见,本项目总投资22,276.46万元,全投资税后内部收益率达
29.90%,税后投资回收期4.99年,不确定性分析也表明本项目具有较强的抗风险
能力,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投资回收能力。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将大大提高,短期内资产负债率将出现下降,这将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有效降低财务风险,并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后续持续融资能力。
2、对资产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截止2014年6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51,004.52万元,每股净资
产为4.6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度增加,每股净资产
数额也相应提高。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1、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将大幅增加,股本规模也将大幅扩张。但智能环保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制造及海缆敷设工程技改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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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内,募投项目带来的效益提升幅度低于净资产规模和股本规模的提升幅度,因此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会有一定程度的降低。
针对该种情况,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
①根据海缆市场的发展情况,积极做好智能环保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制造及海缆敷设工程技改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在市场情况良好及公司资源配套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先期自筹资金投入的方式提前进行项目建设开发,而募集资金到位后优先偿还该项目先期投入的银行借款,以此保证募投项目的有效推进,缩短募集资金到位后募投项目的建设周期。
②抓住目前海缆市场即将爆发式增长的历史机遇,积极进行市场投标及市场推广活动,充分发挥公司在海缆领域的优势地位,用公司2012年11月完工投产的海缆技改项目带来的新增产能争取海缆市场的新增订单,提升公司海缆产品在营业收入中的比重,从而推动公司收入增长和利润率的提升。
③积极拓展国际市场,以2013年底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东方道柯作为国际业务拓展平台,积极推动公司海缆产品,特别是公司竞争优势突出、毛利率较高的脐带缆产品加快进入国际市场,给公司经营业务塑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从中长期看,随着智能环保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制造及海缆敷设工程技改项目的顺利实施,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高压海缆产品占比大幅提高,公司的营业收入与利润水平将大幅增长。
2、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随着固定资产投资的逐步完成,公司的固定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的扩大,固定资产折旧也将相应增加,但项目投产后公司营业收入会增长,营业利润也随之增加,能够消化折旧费用的增加,公司未来经营成果不会因此产生不利影响。
3、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智能环保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制造及海缆敷设工程技改项目成功实施后,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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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提高公司海缆产品特别是高压海缆产品的产能,巩固公司在海缆领域的领导地位,有利于实现公司产品结构调整的目标,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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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
一、报告期股利分配政策
本公司股票全部为普通股,公司股利分配实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政策,采取现金或者股票的方式进行股利分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亏损;
(二)提取利润的 10%作为法定公积金;
(三)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金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的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大会违反上述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二、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根据 2011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 2010 年度实现净利润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剩余未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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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根据 2012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的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 2011 年度实现净利润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013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 2012 年度实现净利润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后,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 4,000 万元利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014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 2013 年度实现净利润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后,按每股 0.35
元分配现金股利 3,850 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三、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且现金方式优先于股票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如需要)后进行现金分红。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若公司业绩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足额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或者现金与股票股利分配相结合的预案。
(3)利润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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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可以根据盈利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五。
(4)利润分配决策机制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股利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及审议通过后报由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在制定股利分配方案时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时,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公司在上一个会计年度实现盈利,而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对此发表明确意见。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公司公共邮箱、网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见面会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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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问题。
(5)利润分配调整机制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对此发表明确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相关事项的,公司应当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6)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
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014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市后生效的《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该规划明确了公司上市后现金分红的最低比例、未来三年具体利润分配计划和长期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五、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分析”。
为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延续性,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实际控制人夏崇耀和袁黎雨于 2011 年 12 月 14 日作出了承诺:同意并遵守公司上述《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约定;只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规定,通过东方电缆股东大会对公司行使股东权利,绝不利用控股地位侵犯中小股东的权益。若因上述承诺人经非公开方式将所持有东方电缆股权转让予第三方,则承诺:将确保受让方承诺承认并遵守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作为该等股权转让的不可缺少的必要条件。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东方电缆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注重给予投资者稳定分红回报,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东方电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本招股意向书中对利润分配事项的规定和相关信息披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东方电缆股利分配决策机制健全、有效,并有利于保护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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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经天健审计,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为
29,172.41 万元(母公司口径)。根据 2011 年 8 月 31 日经公司 201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股票发行前所形成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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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制度及为投资者服务计划
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利,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制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并在上市后即实施。
公司成立了专门的机构负责投资者服务工作,公司董事会秘书乐君杰先生具体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服务。
办公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
联系电话:(0574)86188666
传真号码:(0574)86188666
电子信箱:orient@orientcable.com
二、重大合同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要业务合同如下:
(一)销售合同
1、公司直销的销售合同
截至2014年7月10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为500万元以上电力电缆和金额为200万元以上海缆的直销销售合同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合同(工程)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编号销售货物名称
合同金额(万元)1 浙江省电力公司
2011 年浙江省电力公司 10-35 千伏第五批集中规模招标采购
2011.11.10 4500249484 10kV 电力电缆 1,338.77
2 海盐县供电局 2011 年浙江省电力公司自筹第五批(ABD) 2011.11.29
2011SGSZC05(ABD)JX0285 10kV 电力电缆 760.75
3 平湖市供电局 2011 年浙江省电力公 2011.11.29 2011SGSZC05( 10kV 电力电缆 54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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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自筹第五批(ABD) ABD)JX02864 浙江省电力公司
2011 年 10-35kV 主设备材料第六批集中规模招标采购(宁波电业局)
2011.12.28 ZD44NB0058 10kV 电力电缆 2,837.43
5 浙江省电力公司
2012 年浙江省电力公司自筹第一批(德清县供电局)
2012.4.10 ZJ1201UZ0045 10kV 电力电缆 945.99
6 海宁市供电局浙江省电力公司 2012年自筹第一批 2012.4.10 ZJ1201JX0060 20kV 电力电缆 768.53
7 上海市电力公司
上海市电力公司 2012年度用户出资类营销项目
2012.7.1 35094 10kV 电力电缆 10,777.20
8 浙江省电力公司
国家电网公司协议库存货物采购 2012.9.11297GHQ000
178 10kV 电力电缆 1,366.53
9 安徽省电力公司协议库存货物采购 2013.2.20
安徽省电力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QT(2013)549号
低压电力电缆 1,551.52
10 安徽省电力公司协议库存货物采购 2013.2.20
安徽省电力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QT(2013)555号
10kV 电力电缆 3,883.10
11 浙江省电力公司
220 千伏澄浪变 110千伏送出工程 2013.2.26
SG1301GNB032192 110kV 电力电缆 1,007.57
12 浙江省电力公司
220 千伏育才变 110千伏送出工程 2013.2.26
SG1301GNB032215 110kV 电力电缆 956.55
13 浙江省电力公司协议库存货物采购 2013.2.28
1113ABGHQ000436
平行集束绝缘导线 834.05
14 浙江省电力公司协议库存货物采购 2013.2.28
1113ABGHQ000471 10kV 电力电缆 4,268.31
15 浙江省电力公司协议库存货物采购 2013.2.28
1113ABGHQ000473
10kV 架空绝缘导线 683.68嘉兴电力物资供销公司秀洲分公司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 2013.3.7 DF2013030701 15kV 电力电缆 556.29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公司
济南110kV济阳II线新城支线工程 2013.7.18
SD-WZ-(2013)46378 110kV 电力电缆 71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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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69 合肥城改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城改集团美景人家小区配电设备及电缆采购
2013.10.11 ①低压电力电缆及穿刺线夹 553.54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
协议库存货物采购 2013.11.14 SD-WZ-(2013)64887 10kV 电力电缆 2,776.18
20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协议库存货物采购 2013.11.22
1113AEGHQ000741 10kV 电力电缆 2,330.02
21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协议库存货物采购 2013.11.22
1113AEGHQ000751 低压电力电缆 765.80宁波永耀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东能分公司
宁波市轨道交通 2 号线一期工程 110kV 夏禹主变电所工程
2013.11.29
NBQT20131107-007(招标编号)
110kV 电力电缆及附件 654.69
23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目姚8720线路T接改造工程 2013.12.18 SH2013001392 35kV 电力电缆 632.31
24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海友8853线路T接改造工程 2013.12.18 SH2013001394 35kV 电力电缆 790.19
25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锦州 9-3 油田主体区综合调整项目 2013.12.26
CCL2013TJEBRC1696
35kV 海底电缆及附件 223.97
26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
110 千伏长峙输变电工程 2014.1.10
SG1311GZS065672 110kV 电力电缆 517.88
27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
110 千伏高教输变电工程 2014.1.13
SG1311GSX066388 110kV 电力电缆 701.49宁波罗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宁波罗蒙环球城住宅地块项目 2014.1.17 ② 1kV 电力电缆 1,500.00
29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协议库存货物采购 2014.2.13 3500332 1kV 电力电缆 6,765.94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
协议库存货物采购 2014.3.18 SD2014002308 布电线 1,244.04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物资分公司
协议库存货物采购 2014.4.30 CQ2014000980 10kV 电力电缆 1,717.76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物资分公司
协议库存货物采购 2014.5.5 ZJ2014002656 10kV 电力电缆 3,903.24
33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协议库存货物采购 2014.5.7 FJ2014001529 15kV 电力电缆 2,851.81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3-470
34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协议库存货物采购 2014.5.7 FJ2014001530 1kV 电力电缆 1,697.30
35 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协议库存货物采购 2014.5.7 AH2014001672 架空绝缘导线 1,698.56
36 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协议库存货物采购 2014.5.7 AH2014001673 10kV 电力电缆 1,935,90
37 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协议库存货物采购 2014.5.7 AH2014001674 1kV 电力电缆 1,111,92
38 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架空绝缘导线 2014.5.8 HB2014001378 架空绝缘导线 608.50福建龙源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莆田南日 400MW 海上风电项目 4台样机工程
2014.5.14 NRHSYJSB-2014-001 26/35KV 海底电缆 1,073.02浙江容大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电缆及电缆附件采购 2014.5.16 SGTYHT/13-MM-112 15kV 电缆 800.00
41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垦利10-1油田开发工程 2014.5.21
CCL2014KLPG1019CZS 26/35KV 海底电缆 2,445.00
42 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协议库存货物采购 2014.5.22 JX2014002467 10kV 电力电缆 2,002.90
43 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协议库存货物采购 2014.5.22 JX2014002468 架空绝缘导线 1,814.03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
协议库存货物采购 2014.5.26 SD2014003813 10kV 电力电缆 2,522.74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
协议库存货物采购 2014.5.26 SD2014003814 10kV 电力电缆 2,109.58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
协议库存货物采购 2014.5.26 SD2014003815 1kV 电力电缆 2,737.56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
协议库存货物采购 2014.5.26 SD2014003816 1kV 电力电缆 1,829.55宁波永耀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东能分公司
武胜-姚北热电 110KV输电线工程 2014.6.12 ③ 110kV 电力电缆 1,26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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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福州亿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福州海峡奥体中心永久性供电配电设施工程
2014.6.13 A2014060027 10kV 电力电缆 2,086.93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物资分公司
20 千伏配电网络完善工程(唯胜变-秀洪-明潭)
2014.6.13 ZJ2014005846 20kV 电力电缆 882.09嘉兴电力集体资产经营中心嘉电物资分中心
2014 电缆 A第一批招标 2014.6.16 ④
中低压及控制电缆 585.87南方海上风电联合开发有限公司
珠海桂山海上风电场示范项目 2014.6.16
NFFD20140401FD12 35kV 海底电缆 2,660.39
53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协议库存货物采购 2014.6.17 SH2014000893 10kV 电力电缆 3,806.46
54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协议库存货物采购 2014.6.17 SH2014000897
架空绝缘导线(铜芯) 2,738.56
55 芜湖明远集团公司
万春新苑安置小区四期供电项目 2014.6.18 20140611168 1kV 电力电缆 764.05
注:①、②、③、④合同没有编号。
2、经销商的特许经营专卖合同
截至2014年7月10日,公司正在履行的经销商特许经营专卖合同如下:
序号经销商名称年订单总额(万元)有效期合同编号
1 余姚市新光物资有限公司 4,000 2014/1/1-2015/12/31 DFFX2014-1
2 宁波阿凡达供应链有限公司 2,500-3,000 2014/1/1-2015/12/31 DFFX2014-2
3 宁波东晟贸易有限公司 2,500 2014/1/1-2015/12/31 DFFX2014-3
4 宁波东方电隆线缆有限公司 4,000 2014/1/1-2015/12/31 DFFX2014-4
5 宁波华力电工线缆有限公司 4,000 2014/1/1-2015/12/31 DFFX2014-5
6 宁波市北仑东方万通线缆有限公司 1,600 2014/1/1-2015/12/31 DFFX2014-6
7 宁波海曙华通电脑网络有限公司 300 2014/1/1-2015/12/31 DFFX2014-7
8 象山东升电气有限公司 1,000 2014/1/1-2015/12/31 DFFX2014-8
9 宁海县通和线缆电器有限公司 1,000 2014/1/1-2015/12/31 DFFX2014-9
10 舟山市定海明珠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1,200 2014/1/1-2015/12/31 DFFX2014-10
11 金华市长天物资有限公司 800 2014/1/1-2015/12/31 DFFX20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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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浙江吉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00 2014/1/1-2015/12/31 DFFX2014-12
13 台州市路桥周天电器有限公司 500 2014/1/1-2015/12/31 DFFX2014-13
14 上虞市浙东方明电缆有限公司 1,000 2014/1/1-2015/12/31 DFFX2014-15
(二)采购合同
截至2014年7月10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采购合同如下:
(1)公司(买方)与宁波江北大创铜线有限公司(卖方)于2013年12月1
日签订了《框架买卖合同》(编号:50046576),并于2014年5月12日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约定:公司向卖方采购2.6mm电工软圆铜线和3mm电工圆铜线,预计2014
年度总采购额不少于10,000吨,本合同中约定的产品采购数量为预计数,具体数量以公司的每月实际订单需求量为准;交货时间以卖方确认的订单或以双方协商为准,交货地点为买方仓库,运输费用由卖方承担;订货价格按当天盘面点价价格加上加工费。合同约定结算方式及期限为银行电汇结算、货到10天付款、每批结清;合同有效期为2013年12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2)公司(买方)与郎溪金润铜业有限公司(卖方)于2013年12月9日签订
《郎溪金润铜业有限公司2014年产品销售长期合同》(编号:JR-L2014001),合同约定:公司向卖方采购软态铜线,采购数量为2014年全年3,600-6,000吨(预计每月300-500吨),以实际交货数量为准;单价按照即期点价固定加工费方式即铜板基价加固定加工费确定,或即期点价组合加工费方式即铜板基价加上当日升贴水和加工费计算;单笔订单金额按码单实际数量结算,若以即期点价固定加工费方式结算、卖方在收到买方全额货款后发货,若以即期点价组合加工费方式结算、买方在每批货到10日内付清货款;交货期为点价次日起交货,交货方式为卖方代办运输,运费含于单价由卖方承担,送至买方指定地点;合同有效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3)公司(买方)与全威(铜陵)铜业科技有限公司(卖方)于2013年12
月20日签订了《购销合同》(编号:QW-L14011),合同约定:公司向卖方购买铜线,采购数量为2014年1月、3月至12月每月320吨,合计3,520吨,以实际交货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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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为准;合同确定计价方式为铜板基价加上加工费,铜板基价按照双方确认当日上海期货交易所铜期货现货合约价为当月合约价格或按暂定价(盘面价加加工费再乘以102%)方式确定,货到后8天内电汇支付全额货款;买方须于每月13日之前将次月交货排程以书面方式告知卖方,买卖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后确定排交期,交货地点为买方工厂或买方指定地点,运输含于单价内由卖方承担;合同有效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4)公司(买方)与宁波江北大创铜线有限公司(卖方)于2014年7月9日
签订了《点价确认书》,合同约定:公司向卖方采购2.6mm、3mm两种型号的电工
圆铜线,采购数量分别为100吨、50吨,总计150吨;其中2.6mm的电工圆铜线单
价为52,780元/吨,3.6mm电工圆铜线单价为52,580元/吨;合同总额为790.7万元,
每批货到后10天内电汇支付全额货款;合同约定分批交货、2.6mm电工圆铜线交
货地点为江西,另加运费200元/吨;3mm电工圆铜线交货地点为宁波,运费由卖方负担。
(5)公司(买方)与宁波江北大创铜线有限公司(卖方)于2014年7月10
日签订了《点价确认书》,合同约定:公司向卖方采购2.6mm电工圆铜线,采购数
量为100吨。单价为铜板基价加上加工费,合同总额为524.2万元;每批货到后10
天内电汇支付全额货款;合同约定分批交货,交货地点为江西,运输为200元/吨不含于单价内由买方承担。
(三)借款合同
截至2014年7月10日,公司正在履行的短期借款合同如下:
序号借款银行贷款金额(万元)借款合同编号借款期限
利率(%)用途担保或抵押人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
950.00 82020120130007928 2013.9.11-2014.9.10 6.00 材料采购东方集团担保
2 950.00 82010120130007996 2013.9.12-2014.9.11 6.00 材料采购东方集团担保
3 950.00 82010120130008241 2013.9.22-2014.9.21 6.00 材料采购东方集团担保
4 950.00 82010120130008706 2013.10.11-2014.10.10 6.00 材料采购东方集团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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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950.00 82010120130009781 2013.11.6-2014.11.5 6.00 材料采购东方集团担保
6 800.00 82010120130010515 2013.11.22-2014.11.21 6.00 材料采购东方集团担保
7 700.00 82010120130010751 2013.11.29-2014.11.28 6.00 材料采购东方集团担保
8 2,000.00 82010120140002785 2014.4.4-2015.4.3 6.00 材料采购东方集团担保
9 2,000.00 82010120140003215 2014.4.17-2015.4.16 6.00 材料采购东方集团担保
10 3,000.00 82010120140003585 2014.4.29-2015.4.28 6.00 材料采购东方集团担保
11 950.00 82010120140004303 2014.5.20-2015.4.29 6.00 材料采购东方集团担保
12 990.00 82010120140004624 2014.5.30-2015.5.29 6.00 材料采购东方集团担保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
1,900.00 G1230-2013-149 2013.9.18-2014.9.17 6.00 经营周转东方集团担保
14 4,000.00 G1230-2013-169 2013.10.17-2014.10.16 6.00 经营周转东方集团担保
15 2,200.00 G1230-2013-172 2013.10.21-2014.10.20 6.00 经营周转东方集团担保
16 4,000.00 G1230-2013-208 2013.12.10-2014.12.10 6.00 经营周转东方集团担保
17 5,000.00 G1230-2014-063 2014.4.24-2015.4.24 6.00 经营周转东方集团担保
18 2,800.00 G1230-2014-078 2014.5.22-2015.5.22 6.00 经营周转东方电缆抵押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3,000.00 科技 2013 人借 0063 2013.8.20-2014.8.19 6.00 材料采购东方集团担保
20 2,000.00 科技 2013 人借 0075 2013.9.26-2014.9.25 6.00 材料采购东方集团担保
21 1,880.00 科技 2013 人借 0080 2013.10.12-2014.10.11 6.00 材料采购东方集团担保
22 3,120.00 科技 2013 人借 0083 2013.10.21-2014.10.20 6.00 材料采购东方集团担保
23 $148.00 科技 2014 外借 0001 2014.1.22-2015.1.21 4.57 材料采购东方集团担保
24 1,000.00 科技 2014 人借 0013 2014.2.20-2015.2.19 6.00 材料采购东方集团担保
25 $214.00 科技 2014 外借 0003 2014.3.11-2014.9.10 4.13 材料采购东方集团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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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①
3,000.00 2013 年工银甬开发借字第 0155 号 2013.9.26-2014.9.25 6.00
材料采购东方集团担保27 5,000.00 2014 年工银甬仑借字0209 号 2014.4.3-2015.4.2 6.00
融资周转东方集团担保注:①该借款银行自2013年11月6日起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
(四)保证合同
截至2014年7月10日,控股股东东方集团为公司提供的正在履行的保证合同如下:
担保人借款人债权人担保期间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合同编号
东方集团东方电缆中国银行宁波高新区支行
2011.2.14-
2016.2.13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债权额
2.4 亿元
高新区 2011 保证0005
东方集团东方电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
2012.3.9-
2015.3.8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债权额4,400 万元
(332122)浙商银
高保字(2012)第
01 号
东方集团东方电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金丰支行
2012.7.23-
2014.7.22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债权额36,000 万元 东方集团东方电缆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①
2013.8.1-
2014.8.30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债权额33,000 万元
2013 年工银甬开发行保字第 0024号
东方集团东方电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2013.8.15-
2016.8.15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债权额30,000 万元
2013 信甬北银最保字第 13BO16 号东方集团东方电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②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债权额27,000 万元
科技 2013 保证0055 号
东方集团东方电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
2013.8.1-
2014.8.30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债权额33,000 万元
2013 年工银甬北仑保字第 0453 号东方集团东方电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
2013.10.14-
2016.10.13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债权额32,000 万元 G1230-2013-169
注:①该银行自2013年11月6日起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因其所担保的银行借款和承兑汇票中尚有余额,故此合同仍为有效合同。担保人现已与宁波北仑支行重新签订“2013年工银甬北仑保字第0453号”保证合同,此后该行的所有借款均依此新签保证合同进行担保。
②该保证合同签订日期为2013年3月31日,主债权发生期间为签署生效之日起至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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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月31日。
(五)抵押合同
截至2014年7月10日,公司正在履行的抵押合同如下:
2014年5月13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签署了编号为G1230-2014-078的《最高额抵押合同》,该合同约定本公司以房产(权利证书:甬房权证仑(开)字第2008804355号)和本公司土地使用权(权利证书:
仑国用(2008)字第06540号)为本公司与抵押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北仑支行于2014年5月13日至2017年5月13日之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所担保的债权金额不超过4,713.77万。
(六)承兑合同
截至2014年7月10日,公司正在履行的汇票承兑合同如下:
序号承兑人承兑合同编号出票日期汇票到期日金额(万元)保证金(万元)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原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2014 年工银甬北仑承字 0008 号 2014.1.22 2014.7.22 620.00 124.00
2 2014 年工银甬仑承字0060 号 2014.5.12 2014.11.12 1,000.00 200.00
3 2014 年工银甬仑承字0062 号 2014.5.15 2014.11.15 758.20 151.64
4 2014 年工银甬仑承字0074 号 2014.5.22 2014.11.22 841.39 168.28
5 2014 年工银甬仑承字0079 号 2014.5.27 2014.11.27 1,928.10 385.62
6 2014 年工银甬仑承字0083 号 2014.5.29 2014.11.29 718.94 143.79
7 2014 年工银甬仑承字0086 号 2014.6.3 2014.12.3 2,047.02 409.40
8 2014 年工银甬仑承字00091 号 2014.6.9 2014.12.9 1,480.07 296.01
9 2014 年工银甬仑承字00101 号 2014.6.17 2014.12.16 2,358.08 471.62
10 2014 年工银甬仑承字00112 号 2014.6.25 2014.12.25 1,265.29 253.06
11 2014 年工银甬仑承字00122 号 2014.7.7 2015.1.7 3,125.55 6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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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2014)信甬北银承
字第 147015 号 2014.3.3 2014.9.3 2,392.00 478.40
13 (2014)信甬北银承字第 147031 号 2014.4.29 2014.10.29 780.00 156.00
(七)其他重要合同
2011年9月13日,公司与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签订了《期货经纪合同》,公司委托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按照交易指令为公司进行期货交易。
(八)保荐协议、承销协议
1、2014年3月15日,公司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股
票发行上市之保荐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聘请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本公司本次股票的发行上市进行尽职推荐并在所发行股份上市后持续督导本公司履行相关义务。双方于2011年9月6日签署的《保荐协议》同时废止。
2、2014年3月15日,公司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签订了《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主承销商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委托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发行股数不超过3,668万股;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及本次实际发行情况而定。双方于2011年9月6日签署的《承销协议》同时废止。
三、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本公司的较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二)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以及实际控制人夏崇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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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未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未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及刑事诉讼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刑事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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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夏崇耀 袁黎雨 夏峰 乐君杰

夏善忠 陈建中 罗国芳 林勇

杨黎明


全体监事签名:
项冠军 华国大 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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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阮武 袁黎益 谢盛宇 柯军

叶信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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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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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刘建武




保荐代表人:
张亮





祝健




项目协办人:
刘仕洪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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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吴明德




经办律师:
章晓洪





劳正中




上海锦天诚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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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胡少先




经办注册会计师:
胡建军





金国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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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胡少先




经办注册会计师:
胡建军





周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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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复核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_
胡少先

经办注册会计师:_
胡建军

_
邓德祥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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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估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俞华开




经办注册会计师:
方晗





潘华锋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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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00。
二、文件查阅地址
1、发行人: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 968 号
联系人:乐君杰
电 话:(0574)86188666
传 真:(0574)86188666
2、保荐人(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 232 号信托大厦
联系人:刘仕洪
电 话:(029)87406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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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29)87406134
三、信息披露网址
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网站: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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