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omine Resource Exploration Co.,Ltd.
(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 5 号 503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 股 意 向 书
[封卷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不超过 3,000 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发行新股,不进
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 【 】元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2,000 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14 年 12 月 19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
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中色矿业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中色矿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中色矿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中色矿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 6 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
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
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新国、王平卫、吴志华、陈海舟、汪芳淼、魏云
峰、欧学钢和吴志华的配偶肖晓霞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上述承诺期满后,本
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
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和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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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上述发行
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
除权除息处理。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新国、王平卫、吴志华、陈海舟、汪芳淼、魏云
峰、欧学钢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中色矿业的股权,也不由中色矿业回购本人持有的中
色矿业股权。
(四)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宋玉印、张晓刚、
姚广、傅朝义、张学书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上述承诺期满后,本人
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而终止。上述发行
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
除权除息处理。
(五)公司其余股东均做出如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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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上述股份
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六)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
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后,对于吉林地勘局、
河南地矿局、辽宁地质局、西北地勘局和金威达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 85.71 万股、85.71 万股、42.86 万股、42.86 万股和 42.86
万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4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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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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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
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
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
诺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中色矿业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中色矿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中色矿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中色矿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
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
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新国、王平卫、吴志华、陈海舟、汪芳淼、
魏云峰、欧学钢和吴志华的配偶肖晓霞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上述承诺期满后,本
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
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和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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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上述发行价
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
除权除息处理。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新国、王平卫、吴志华、陈海舟、汪芳淼、
魏云峰、欧学钢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中色矿业的股权,也不由中色矿业回购本人持有的中
色矿业股权。
(四)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宋玉印、张晓
刚、姚广、傅朝义、张学书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上述承诺期满后,本人
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
月。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而终止。上述发行价
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
除权除息处理。
(五)公司其余股东均做出如下承诺:
自中矿资源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中矿资源的股份,也不由中矿资源回购该部分股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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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上述股
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六)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
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后,对
于吉林地勘局、河南地矿局、辽宁地质局、西北地勘局和金威达转由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 85.71 万股、85.71 万
股、42.86 万股、42.86 万股和 42.86 万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将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二、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约束措施
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后三年内股价出现低
于每股净资产(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相关的计算对比方法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的情况时,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启动以下稳定股价预案:
(一)启动和停止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1、启动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以
下简称“触发时点”),应当在触发时点之日起 5 日内召开董事会、并于触发时点
之日起 25 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公告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
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
具体方案的实施。
2、停止条件:如在上述第(一)项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触发时点至正式实
施前,或者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在任一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
股净资产,则公司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二)稳定股价的措施
1、公司稳定股价的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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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采取以下部
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
合上市条件:
(1)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
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回购公司股票。每股回购价格不超过
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价格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2)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
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3)通过削减开支、调减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提
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
(4)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
的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配合并保
证公司按照要求制定并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不迟于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 5 个交易日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
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
的股份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1)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公司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
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
股票。控股股东将以上一年度从公司取得分红金额为限,实际控制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将以上一年度从公司和中色矿业取得税后薪酬之和的 30%为限,增持
公司股票,每股增持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价格。
(2)除因继承、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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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外,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或中色矿
业的股权,且不由公司或中色矿业回购其持有的股权。
(3)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应因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间内不再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三)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公司将严格履行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
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
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
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进行公开再融资;
(3)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4)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
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
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将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四)稳定股价的承诺
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后三年内股价出现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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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净资产的情况时,发行人控股股东、发行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
诺如下:
1、中色矿业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维护本公司上市后的股价稳定,特别
作出如下承诺: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后三年内股
价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况时,中色矿业将启动上述稳定股价预案。
2、发行人为维护本公司上市后的股价稳定,特别作出如下承诺:如果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后三年内股价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的
情况时,公司将启动上述稳定股价预案。
3、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维护本公司上市后的股价稳定,特别作出
如下承诺: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后三年内股价出
现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况时,本人将积极配合公司启动上述稳定股价预案。
三、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承诺
(一)控股股东——中色矿业就其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作出承诺如
下:
1、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中色矿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的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
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中色矿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中色矿业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公司名下的股份总数的 10%。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中色矿业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
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4、中色矿业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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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中色矿业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5、如果中色矿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股份,中色矿业将在
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
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就其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作出承诺如
下:
除公司控股股东中色矿业外,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包括国腾投
资和帝基实业。
国腾投资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承诺如下:
1、如果在锁定期满后,国腾投资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的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
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国腾投资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国腾投资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国腾投资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国腾投资名下的股份总数的
40%。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国腾投资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相
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4、国腾投资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国腾投资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5、如果国腾投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股份,国腾投资将在
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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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帝基实业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承诺如下:
1、如果在锁定期满后,帝基实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的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
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帝基实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帝基实业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帝基实业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帝基实业名下的股份总数的
30%。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帝基实业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相
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4、帝基实业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帝基实业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5、如果帝基实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股份,帝基实业将在
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
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一)发行人的承诺
1、公司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如公司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份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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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届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与
发行价格的孰高者。
3、如公司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在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公
司应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依据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或者公司与投资者
协商确定的金额确定。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中色矿业的承诺
1、公司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如公司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中色矿业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份
回购程序,依法回购各股东本次公开发售的全部股份,回购价格为届时二级市场
交易价格与发行价格的孰高者。
3、如公司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中色矿业将在收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在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中
色矿业应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依据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或者公司与投资者
协商确定的金额确定。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公司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如公司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在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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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应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依据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或者公司与投资者
协商确定的金额确定。
(四)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1、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承诺:如因未勤勉尽责而导致为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对本次发行的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实际损失的(包括投资者的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
的佣金和印花税等),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中信建投将与公司及其相关过
错方就该等实际损失向投资者依法承担个别或连带的赔偿责任,确保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2、本次发行的律师服务机构金杜承诺:如因金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
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经司法机关生效判决认定后,金杜将依法赔偿投资者因金杜制作、出具的文件所
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遭受的损失。
3、本次发行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承诺:立信已对出具的报告进行了核查,
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立信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立信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
五、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公司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将严格履行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
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
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
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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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得进行公开再融资;
(3)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4)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
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
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将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二)中色矿业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中色矿业将严格履行中色矿业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
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中色矿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
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
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但因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
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中色矿业的部分;
(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
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5)中色矿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如中色矿业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
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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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
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
司投资者利益。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的约
束措施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
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
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但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
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
(4)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5)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
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6)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
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
司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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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六、本次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2014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并经 2014 年 4 月 12 日召
开的 2013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在公司完成 2013 年度利润分配后,本次发行
前的剩余滚存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和未来 3 年具体股利
分配计划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1、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注重对股东的合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
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
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经营及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
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公司每
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具体为:(1)公
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
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
到 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述规定处理。
4、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
并结合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情况、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
素,提出股票股利分配的预案。
5、对于公司全资、控股、参股的企业(非上市公司),公司应通过行使股东
权利,促使其及时进行利润分配且利润分配的金额应满足公司当年现金分红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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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需求:
(1)对于公司下属全资企业,通过作出股东决定来决定其利润分配方案;
(2)对于公司控股企业,充分发挥公司对该企业的控制力,通过在该公司
股东会、董事会等内设决策机构行使提案权及表决权等,决定其利润分配方案;
(3)对于公司参股企业,属新设企业的,应在制定新设企业章程时,明确
该企业的分红水平;属续存企业的,应在每年董事会及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向企业
决策机构提出分红建议。
公司应通过实施上述措施,确保下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及时进行现金分
红,保证公司在具备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条件时,母公司报表有足额的未分配利
润和现金进行利润分配。
关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四节 股
利分配政策”章节。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未来 3 年具体股利分配计划如下:
公司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的现金股利将不少于 1,800 万
元,同时不低于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上市后第二个、第三个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股利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关于公司未来 3 年股利分配计划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
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
八、关于公司和控股股东中色矿业的冠名问题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中色矿业名称中冠以“中矿”、“中色”字样,该等名
称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核准,且自设立以来均通过了历年的工商年
检,公司所使用的名称合法有效。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中国有色”等中字头的大型国企以及其他名称中含
“中矿”、“中色”字样的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股权、挂靠等依附关系或其它
权益,公司主要通过项目投标获取业务,通过既有业绩和先进的技术水平提升
自身知名度,不存在利用其他公司名称和不正当竞争的情况,也从未发生因公
司名称而出现法律纠纷或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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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
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公司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的主要
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9 月 30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682,223,504.89 584,234,428.03
总负债 251,724,339.82 150,142,287.44
所有者权益 430,499,165.07 434,092,140.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14,467,337.13 417,915,873.44
本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及 2014 年 1-9 月的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项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222,086,487.27 223,582,178.99
营业利润 40,319,156.35 32,679,364.19
利润总额 40,782,242.18 38,977,344.47
净利润 31,795,724.80 29,305,968.3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32,756,681.24 31,139,438.9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32,382,068.43 24,932,724.17
公司股东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12,814.10 5,489,456.15
项目 2014 年第三季度 2013 年第三季度
营业收入 87,253,884.29 82,197,718.81
营业利润 15,848,260.67 9,957,929.62
利润总额 15,998,577.41 10,028,206.36
净利润 11,637,440.50 6,918,228.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1,225,098.36 8,120,918.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11,099,928.54 7,815,029.26
公司股东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29,891.97 4,814,868.59
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立信会计师对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报表进
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主要财务信息及
经营情况未出现重大变动。
具体情况详见“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审计截止日(2014
年 6 月 30 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十、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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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特
别关注以下公司风险:
(一)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同比变动 2012 年度 同比变动 2011 年度
营业收入 13,483.26 32,999.63 10.46% 29,875.78 -8.16% 32,531.18
营业利润 2,447.09 5,632.74 17.58% 4,790.59 -26.03% 6,476.67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
2,126.17 3,953.97 -8.25% 4,309.46 -29.92% 6,149.56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11 年以来,主要有色金属价格持续下跌,矿业行业陷入低谷,公司固体
矿产勘查业务受此影响,收入和毛利有所下滑。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分部毛利
贡献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项目 毛利占
毛利 毛利占比 毛利 毛利占比 毛利 毛利占比 毛利
比
固体矿产
2,829.04 61.95% 7,298.70 71.02% 9,104.03 92.08% 10,833.93 98.19%
勘查
建筑工程
1,246.14 27.29% 2,460.00 23.94% 536.02 5.42% 200.07 1.81%
服务
海外勘查
后勤配套 491.74 10.77% 518.03 5.04% 247.38 2.50% 0.00 0.00%
服务
合计 4,566.92 100.00% 10,276.73 100.00% 9,887.43 100.00% 11,033.99 100.00%
①固体矿产勘查业务风险
A、周期性风险
2011 年以来,因金融危机后世界发达经济体长期未能有效复苏,且新兴经
济体、特别是中国的经济增长速度下滑,导致有色金属等主要矿产品需求不足,
价格长期处于低迷状态,根据万得资讯的统计数据,2014 年 6 月末,锌、铅、
铜、铝的价格与 2011 年初相比分别下降了 15.19%、12.91%、23.74%和 26.62%,
与 2013 年末相比,变动幅度分别为 7.47%、-1.32%、-3.93%和 5.68%,企稳态势
已初步显现。如果宏观经济由衰退进入长期萧条或全球经济长期低迷并导致矿业
公司大幅度缩减勘查投资规模,本公司的固体矿产勘查业务将存在下滑的风险。
B、政策风险
公司作为中国有色金属行业首批成规模“走出去”的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
公司,受国家对海外勘查支持相关的政策影响较大。2013 年以来,由于国外风
险勘查资金项目进行阶段性检查总结并暂停了该专项资金的投入,因此,国内“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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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去”的矿业投资者也相应缩减了勘查投入。同时未来国家出台的国外风勘支持
政策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亦将导致“走出去”矿业投资者未来勘查投入存在不
确定性。
②建筑工程服务业务风险
公司在赞比亚择优开展的建筑工程服务,报告期内毛利率较高。赞比亚建筑
市场当地企业较少,主要是外国企业,而其中中资企业是生力军。如果未来赞比
亚当地建筑市场吸引的建筑服务企业越来越多,竞争加剧,毛利率将可能下降。
(二)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矿产资源开发属于资金技术密集型行业,海外开发矿产资源的风险相对较
大,“走出去”的中国企业中,国有大型矿业企业承受矿产资源开发风险的能
力较强;另一方面,近几年来国有大型矿业企业是“走出去”开发矿产资源的
主力军,且信誉好、项目大、订单多、价格合理、后续合作可持续性强。因
此,公司制定了以国有大型矿业企业为重点客户的经营战略。但以大型矿业企
业为目标客户的市场策略使本公司的客户集中度较高,2011 年、2012 年、2013
年以及 2014 年 1-6 月,本公司对主营业务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
入的比例分别为 81.61%、57.83%、69.28%和 48.02%,如果国家改变“走出去”
的宏观战略致使本公司主要客户也随之改变海外资源开发战略、或其自身经营
情况发生不利变化而减少对海外矿产资源的投资规模,将对本公司扩大业务规
模、提高收入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三)境外经营风险
公司作为中国有色金属行业首批成规模“走出去”的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
务企业,主要在赞比亚、津巴布韦、巴布亚新几内亚、马来西亚等国开展勘查
业务,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境外。2011 年、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 1-6 月,
公司境外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2.80%、84.54%、75.39%及 86.41%,其
中来自赞比亚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 54.38%、63.02%、58.67%及 58.09%。
公司境外业务主要所在地大多属于发展中国家,经济欠发达,但皆为我国
的友好国家,政治及经济环境比较稳定,矿产资源丰富,因此是国内投资者的
重要投资目的地,也是公司境外业务拓展的主要目标市场。如果未来我国与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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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业务所在国的双边关系发生变化,或者境外业务所在国国内发生政治动荡、
军事冲突等突发性事件,或者境外业务所在国的外商投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将影响本公司境外业务的资产安全和盈利水平。
另外,由于上述部分国家或地区经济条件欠发达,银行网点的普及率较
低,公司需要保留一定额度的库存现金用于零星材料采购和发放当地员工工
资。若当地社会治安情况不佳,公司的库存现金将存在安全风险。
(四)津巴布韦本土化政策风险
2008 年 3 月,津巴布韦总统签署《本土化和经济授权法案》(Indigenization
and Economic Empowerment Act)。该法案规定,在津所有企业必须实现津本土
人控股 51%以上,特别是外国人和白人拥有的企业必须将 51%的股份出售给当
地黑人或津政府;新投资企业必须为本土人预留 51%以上的股份才能获准经
营;对控股股权进行兼并、分拆收购、重组、投资和放弃时,须经本土化和经
济授权部长批准。所有净资产超过 1 美元的在津外国矿业公司应当在 6 个月内将
公司多数股权(51%股权)转让给津巴布韦人。2011 年 3 月 25 日,津政府出台
矿业领域本土化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包括:外国资本在企业中股份不得超过
49%;矿业企业应将 10%的股份无偿让予矿区所在的社区,但这个“无偿”并
不由企业出资,而是在相关部门对矿区矿产资源价值进行评估后从资源价值中
出资;企业员工须持有企业股份的 5%-28%,企业员工所持的股份中,外籍员工
最多可占 25%,本地员工最少占 75%,另外,高管持股不得超过 5%,员工持股
是有偿股份,必须购买;剩下的股份可从政府指定的机构或公司清单中选择一
家或多家购买。另外,与津政府部门合作的项目,经特别批准,外国资本股份
可为 50%。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津巴布韦经营的津巴布韦中矿、特惠公司、
中矿铬铁公司的净资产分别为 108.84 万元、-202.23 万元、2,184.74 万元,51%
权益所对应的净资产合计为 1,066.59 万元。若未来实施本土化方案时,转让
51%的权益出现投资账面损失时,控股股东中色矿业承诺如下:“1、中矿资源
注册于津巴布韦的对外投资企业因津巴布韦本土化法案造成投资账面损失,该
等损失由本公司承担。2、因违反该承诺函的任何条款而导致中矿资源遭受的一
切损失、损害和开支,本公司将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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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应收账款增长较快导致坏账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 2011 年末、2012 年末、2013 年末和 2014 年 6 月末的应收账款净额
分别为 5,847.53 万元、5,527.27 万元、13,240.44 万元和 14,717.64 万元,占总资
产的比例分别为 15.00%、10.54%、22.66%和 23.40%。2013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
余额为 14,002.38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8,177.17 万元,主要原因系:一方面,
2013 年度全球宏观经济环境持续处于低迷状态,铜、黄金等金属价格处于下降
通道,公司下游行业处于不景气状态,截至年末尚未收回的款项较多;另一方
面,公司前五名客户主要为“走出去”的境内企业,受制于 2013 年下半年以来
的银行信贷收紧,客户的资金流较为紧张,回款速度较往年缓慢,导致年末未
回收款项金额较大。
如果公司短期内应收账款大幅上升,客户出现财务状况恶化或无法按期付
款的情况,将会使本公司面临坏账损失的风险,对资金周转和利润水平产生不
利影响。
(六)矿权投资业务风险
矿权投资的特点是获得矿权后预查、普查的勘查费用较低,在取得普查储
量后转入详查、或勘探阶段的勘查投入则较大。其风险在于普查结果的不确定
性。地下矿产资源品位的贫富、经济可采储量的多少与勘查投入的大小无必然
的正相关关系,若普查取得较好的勘查成果,就可能获得巨大的投资回报,但
若在普查完成之前中途停止(一般因预期成果不佳而主动停止)或普查完成后未
探获经济可采的矿产储量,则前期的勘查投入将全部损失。
矿权投资的周期较长,2011 年、2012 年、2013 年本公司对处于预查或普查
阶段的矿权投入产生的费用化支出分别为 2,898.96 万元、3,037.11 万元、464.98
万元,本公司的绝大部分矿权项目尚未产生财务收益。公司矿权投资业务存在
较大不确定性,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可能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风险因素”(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提示的各项
风险贯穿于本公司整个生产经营过程,风险影响程度较难量化,若上述风险集中
释放,可能导致本公司经营业绩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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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发行人声明 ................................................................................................................... 4
重大事项提示 ............................................................................................................... 5
目 录........................................................................................................................ 24
第一节 释 义 ......................................................................................................... 28
第二节 概 览 ......................................................................................................... 35
一、发行人简介 ................................................................................................................. 35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 36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37
四、本次发行情况 ............................................................................................................. 38
五、募集资金用途 ............................................................................................................. 39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40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40
二、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 ............................................................................................. 40
三、发行人与中介机构的关系说明 ................................................................................. 42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 42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43
一、市场经营风险 ............................................................................................................. 43
二、行业、政策风险 ......................................................................................................... 45
三、财务风险 ..................................................................................................................... 47
四、矿权投资业务风险 ..................................................................................................... 48
五、管理、控制风险 ......................................................................................................... 49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50
七、安全生产风险 ............................................................................................................. 50
八、可能存在的法律诉讼和仲裁风险 ............................................................................. 50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52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52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 52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形成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59
四、发行人成立以来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90
五、公司股权关系与内部组织结构 .................................................................................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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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子公司、孙公司情况 ..................................................................................... 95
七、发行人股东情况 ....................................................................................................... 107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 141
九、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情况........ 147
十、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 163
十一、主要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 166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169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服务及其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169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 171
三、本公司在“走出去”勘查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202
四、本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 209
五、本公司矿权投资业务 ............................................................................................... 222
六、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 239
七、核心技术与技术储备、研发情况 ........................................................................... 246
八、境外经营情况 ........................................................................................................... 251
九、服务的质量控制情况 ............................................................................................... 253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259
一、同业竞争 ................................................................................................................... 259
二、关联交易 ................................................................................................................... 266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 277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 277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283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285
四、最近一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从本公司领取薪酬的情况及
所享受的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 285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兼职情况及兼职公司与本公司
的关联关系 ....................................................................................................................... 286
六、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 ............................................... 287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的协议和重要承诺................ 287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 288
九、近三年及一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288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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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的制度建立与运行情况 ........................................................................... 290
二、董事会的制度建立与运行情况 ............................................................................... 293
三、监事会的制度建立与运行情况 ............................................................................... 297
四、独立董事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299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及运行情况 ....................................................... 301
六、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的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 302
七、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的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303
八、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 303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305
一、财务报表 ................................................................................................................... 305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和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方法 ................................................... 312
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316
四、本公司执行的税收政策、税种及税率 ................................................................... 335
五、最近一年内收购兼并情况 ....................................................................................... 338
六、非经常性损益 ........................................................................................................... 339
七、主要资产 ................................................................................................................... 339
八、主要债项 ................................................................................................................... 341
九、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 343
十、简要现金流量情况 ................................................................................................... 346
十一、期后事项、或有事项、承诺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 346
十二、主要财务指标 ....................................................................................................... 346
十三、发行人设立时及报告期内资产评估情况 ........................................................... 348
十四、发行人设立时及以后历次验资情况 ................................................................... 350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51
一、发行人报告期财务状况分析 ................................................................................... 351
二、盈利能力分析 ........................................................................................................... 371
三、现金流量分析 ........................................................................................................... 397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 398
五、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或重大期后事项 ............................................... 400
六、审计截止日(2014 年 6 月 30 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400
七、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 ................................................................... 405
八、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 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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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十二节 未来发展与规划 ................................................................................... 408
一、公司发展目标 ........................................................................................................... 408
二、实现发展目标的措施 ............................................................................................... 408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未来发展及在成长性和自主创新方面的影响.................... 413
四、实现目标的假设条件 ............................................................................................... 413
五、公司实现发展目标所面临的主要困难及相应的措施............................................ 414
六、确保实现业务发展目标的途径 ............................................................................... 415
七、业务发展规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 415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 416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416
二、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 418
三、募集资金项目新增产能消化分析 ........................................................................... 420
四、募集资金项目具体情况 ........................................................................................... 422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 429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股利分配政策 ........................................................................... 429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股利分配情况 ........................................................................... 429
三、发行前滚存利润共享安排 ....................................................................................... 430
四、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430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434
一、重大合同 ................................................................................................................... 434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 441
三、重大诉讼与仲裁 ....................................................................................................... 441
第十六节 有关声明 ................................................................................................. 442
一、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442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443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 444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445
五、验资机构声明 ........................................................................................................... 446
六、评估机构声明 ........................................................................................................... 447
第十七节 附 件 ....................................................................................................... 450
一、附件 ........................................................................................................................... 450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 450
1-1-27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一般释义
发行人/本公司/
1 公司/股份公司/ 指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中矿资源
2 凯富源勘查 指 北京凯富源地质勘查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
北京凯富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
3 凯富源建设 指
由凯富源勘查更名而来
北京中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由
4 中矿建设 指
凯富源建设更名而来
不超过 3,000 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发行新股,
5 本次发行 指
不进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6 元 指 人民币元
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7 A股 指
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股票
报告期/最近三
8 指 2011 年、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 1-6 月
年及一期
中国证监会/证
9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会
10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主承
11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中信建投
发行人律师/金
12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杜
立信会计师事
13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务所/立信
赞比亚中矿建设有限公司,后更名为赞比亚中
14 赞比亚中矿 指 矿资源有限公司,本公司注册于赞比亚的全资
子公司
津巴布韦中矿资源有限公司,本公司注册于津
15 津巴布韦中矿 指
巴布韦的全资子公司
中矿(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本公司注册于马
16 马来西亚中矿 指
来西亚的全资子公司
中矿国际勘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
17 香港中矿 指
注册于香港的全资子公司
加拿大中矿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注册于
18 加拿大中矿 指
加拿大的全资子公司
中矿(天津)海外矿业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
19 天津海外服务 指
注册于天津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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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SINOMINE RESOURCE GEOLOGICAL
赞比亚地质工 ENGINEERING COMPANY LTD.(赞比亚中矿
20 指
程 资源地质工程公司),本公司注册于赞比亚的全
资子公司
中矿(天津)岩矿检测有限公司,本公司注册
21 天津岩矿检测 指
于天津的控股子公司
SINO-SANMVA MINE REHAB AND
EXPLORATION(PTY) LTD.(中矿资源(南非)
22 南非中矿 指
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曾注册于南非的控
股子公司,目前已转让其股权
Sinomine DRC Resoueces Exploration Sarl(刚果
23 刚果(金)中矿 指 (金)中矿资源有限公司),本公司注册于刚果
(金)的全资子公司
天津华勘钻探机具有限公司,本公司注册于天
24 华勘钻具 指
津的控股子公司
SINO KASEMPA MINERALS LTD.(赞比亚卡
25 卡森帕矿业 指 森帕矿业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赞比亚
中矿的控股子公司
QIUZHANG INVESTMENT COMPANY LTD.
26 酋长公司 指 (赞比亚酋长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
司赞比亚中矿的控股子公司
SINO WEST MINING COMPANY LTD.(赛诺维
27 赛诺维矿业 指 矿业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赞比亚中矿
的参股子公司
ZHONGKUANG ZAMBIA SERVICES
赞比亚服务公
28 指 COMPANY LTD.( 赞比亚服务有限公司),本公
司
司全资子公司赞比亚中矿的控股子公司
SINOMINE ZAMBIA TRADING COMPANY
赞比亚贸易公
29 指 LTD.( 赞比亚贸易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
司
司赞比亚中矿的全资子公司
SPECIAL RATE INVESTMENTS [PRIVATE]
LTD.(津巴布韦特惠投资有限公司),截至本招
30 特惠公司 指
股意向书签署日,津巴布韦中矿和香港中矿合
计持有 100%股权。
SINOMINE ROCK AND MINERAL ANALYSIS
赞比亚天津岩 TIANJIN ZAMBIA COMPANY LTD.( 中矿天
31 指
矿 津岩矿检测赞比亚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
司天津岩矿检测的全资子公司
SINOMINE ZIMCHROMITE
COMPANY [PRIVATE] LTD. ( 津巴布韦中矿铬
32 中矿铬铁 指
铁有限公司),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津巴
布韦中矿和香港中矿合计持有100%股权。
拉萨信融财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参
33 拉萨信融 指
股公司
34 中津控股 指 SINO-ZIM MINING (HONG KONG) HOLDING
1-1-29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LTD.(中津矿业(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曾为本
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中矿的参股公司
CHINA-ZIM INTERNATIONAL MINERALS
35 中津矿业 指 CORPORATION(PRIVATE)(中津国际矿业有限
公司),中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Arian Resources Corp.,加拿大上市公司(股票
36 Arian 公司 指 代码:ARC),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中矿的参
股公司
乌鲁木齐国地源矿业技术有限公司,曾为本公
37 国地源矿业 指
司的参股公司
中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后更名为中色矿业集
38 中色矿业 指
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
北京中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7
39 中廷科技 指
日已核准注销
中色矿业菲律宾有限公司,曾为中色矿业的控
40 中色菲律宾 指
股子公司,已完成注销手续
北京金地超硬材料公司,中色矿业的全资子公
41 北京金地 指
司
42 中庭物业 指 长沙中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3 国腾投资 指 国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4 帝基实业 指 深圳市帝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45 海通开元 指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46 有色总公司 指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
47 地调中心 指 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
48 地研院 指 北京矿产地质研究院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吉林地质勘查局,后
49 吉林地勘局 指
更名为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
50 河南地矿局 指 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辽宁地质勘查局,后
51 辽宁地质局 指
更名为辽宁省有色地质局
52 西北地勘局 指 西北有色地质勘查局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湖南地质勘查局,后
53 湖南地勘局 指
更名为湖南有色地质勘查局
54 华北地勘局 指 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
55 云南地质局 指 云南省有色地质局
56 北方有色 指 黑龙江北方有色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索坤/中资 北京索坤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北京中
57 指
环 色资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58 三河新宇 指 三河新宇资源技术开发公司
59 嘉力臣 指 嘉力臣工程设备(深圳)有限公司
60 金威达 指 黑龙江金威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色地科矿产勘查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前原名
61 中色地科 指
北京中色地科矿产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
62 中冶集团 指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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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63 中色集团 指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64 中国恩菲 指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65 北方工业 指 中国北方工业公司
66 常发集团 指 江苏常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SRK 集团是一家独立的国际性咨询机构,为矿
业及勘探公司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咨询服务,
67 SRK 指
从早期勘探到矿山关闭,业务范围覆盖矿山企
业发展的全周期。
68 国土资源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69 建设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70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71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72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国家外汇管理
73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
局
74 北京市工商局 指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赞比亚货币单位,按照2014年6月30日人民币汇
率中间价,1元人民币约兑换1.0224克瓦查(自
75 克瓦查 指 2013 年1 月1 日起,赞比亚国家法定货币克瓦
查实行新币换旧币, 新币克瓦查换1,000 旧币
克瓦查)
马来西亚货币单位,按照2014年6月30日人民币
76 林吉特 指
汇率中间价,1元人民币约兑换0.5191林吉特
77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78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 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
79 指
新会计准则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我国企业、团体等(简称境内投资者)在国外及港
澳台地区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设立、
80 对外直接投资 指 参股、兼并、收购国(境)外企业,拥有该企业
10%或以上的股权,并以拥有或控制国(境)外企
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核心的经济活动
当期对外直接投资净额。等于当期境外企业新
增股本加上当期利润再投资、加上对境内投资
对外直接投资 者的新增负债(指当期境内投资者对境外企业
81 指
流量 提供贷款),减去当期增外企业对境内投资者的
反向投资额。反向投资额指境外企业对境内投
资者持股比例低于 10%的投资
累计对外直接投资净额。等于累计对外直接投
对外直接投资
82 指 资额减去境外企业累计对境内投资者的反向投
存量
资额
83 km 指 平方公里
1-1-31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84 m 指 平方米
85 IPO 指 首次公开发行
专业释义
运用地质科学理论和各种技术方法、手段对客
地质勘查技术
1 指 观地质体进行调查研究,经济有效地了解地质
服务
情况和探明矿产资源的工作
以固体形式存在的矿产资源的总称,主要包括
2 固体矿产资源 指
有色金属矿产、黑色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等
运用地质、物探、化探、遥感、钻探等勘查技
术手段,主要通过地表或矿山坑道的钻探工作,
固体矿产勘查 对不同地层、岩石、矿层进行岩芯采取、钻孔
3 指
技术服务 测量、水文观测、化验测试,为客户提供调查
评价区域固体矿产资源潜力、寻找与探明固体
矿产资源的服务
从事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的科研、设计、施工、
4 建筑工程服务 指
安装等工作
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
5 探矿权 指
矿产资源并获得所勘查的矿产资源的权利
在依法取得的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
6 采矿权 指
矿产资源并获得所开采的矿产品的权利
7 矿业权/矿权 指 探矿权、采矿权的简称或统称
矿山生产过程中,根据开采需要,在地质勘探
基础上所进行的探矿工作。其目的是提高生产
开拓、采准范围内矿床的控制程度和研究程度,
8 生产性探矿 指
满足采矿贮备矿量对地质储量升级的要求,为
编制采掘进度计划提供可靠的地质依据,以保
证矿山正常、持续生产
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
国外风险勘查 设立、用于鼓励和引导地勘单位和矿业企业在
9 指
资金 国外开展国内短缺、国民经济亟需的矿产资源
勘查和开发
通过对矿区内资料的综合研究、类比及初步野
外观测、极少量的工程验证,初步了解预查区
10 预查 指
内矿产资源远景,提出可供普查的矿化潜力较
大地区
综合运用地质科学理论和必要的地质勘查技术
方法,对矿区开展地质、物探、化探等工作和
11 普查 指 取样工程,以及可行性评价的概略研究,对已
知矿化区作出初步评价,对有详查价值地段圈
出详查区范围
根据已有的地质矿产资料,在最具有矿产远景
的地区内,比较详细地查明工作地区内的地质
12 详查 指
构造和矿产特征,对已知和新发现的矿点进行
比较详细的研究,作出是否具有工业价值的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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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价,并为进一步的矿床勘探工作指出方向和提
供地质与经济技术等方面的资料
对已知具有工业价值的矿区或经详查圈出的勘
探区,通过应用各种勘查手段和有效方法,加
密各种采样工程以及可行性研究,为矿山建设
13 勘探 指
在确定矿山生产规模、产品方案、开采方式,
开拓方案、矿石加工选冶工艺、矿山总体布置、
矿山建设设计等方面提供依据
金属和部分非金属中有用组分重量和矿石重量
14 品位 指 之比,是衡量矿产资源质量优劣的重要标志;
通常用百分比、克/吨、克/立方米等表示
地质勘查工作中,通过不同学科、技术方法、
15 靶区 指
手段圈定的找矿有利区、带、段
地质勘查工作中,通过物探、化探、遥感等技
16 异常区 指 术方法或手段圈定的矿化或岩石蚀变信息比值
较高、可能具有找矿前景的区域
埋藏在地下一定深度不曾出露到地表的可利用
17 隐伏矿 指
的矿体
一项将遥感技术与快速区域矿床评价系统结合
的矿产勘查技术。其主要原理是利用遥感地质
地、物、化、遥
资源卫星的数据和影像资料,通过数据处理和
18 快速确定找矿 指
多波段合成技术的应用,提取金属矿化蚀变信
靶区普查技术
息,采用快速分析仪圈定金属矿化蚀变区带,
进而确定矿产资源分布带
三维可视化矿
一项利用三维可视化软件对有色金属隐伏矿床
床模型成像技
19 指 进行三维定量,进而预测矿产资源分布并估算
术及储量评估
资源储量的技术
技术
液压摇动式全
套管灌注桩及 完成新型灌注桩及桩连续墙的一种特殊的技术
20 指
钻孔咬合桩成 工艺
套技术
大角度摆喷高
一种利用动力传动装置带动旋喷桩机的钻杆转
21 压喷射注浆技 指
动从而实现钻头 360 度旋转喷射成桩的技术
术
一种不含粘土成分,以水溶性高分子聚合物为
22 无固相泥浆 指 基础配置而成的钻孔冲洗液,钻进效率高,胶
结护壁性能强,非常适合深孔及复杂地层钻探
应用各种矿物学原理与方法,通过矿物的光、
电、声、热、磁、重、硬度、气味等以及其主
要的化学成分特征,对岩石、矿物样品、包括
23 岩矿鉴定 指
光(薄)片、砂片、碎屑、粉末进行观察、鉴
定以区别其矿物类别,以及研究岩石、矿石的
主要矿物组成、矿物生成序列,结构、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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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矿)石类型的技术方法
即澳大利亚矿产资源和矿石储量报告规范,由
澳大利亚联合矿石储量委员会(JORC)、澳洲地
24 Jorc 标准 指 球科学家协会及澳洲矿物委员会编制,载有探
矿结果、矿产资源及矿石储量公开申报的最低
标准、建议及指引
即 加 拿 大 勘 探 行 业 标 准 National Instrument
43-101,由加拿大证券管理委员会(CSA)制
25 NI 43-101 标准 指 定,包括格式 43-101F1(技术报告)和细则
43-101CP,是目前加拿大关于矿业信息披露方
面的主要法规性文件
26 (334)? 指 内蕴经济的、预测的资源量,对应着预查阶段
27 (333) 指 内蕴经济的、推断的资源量,对应着普查阶段
28 (332) 指 内蕴经济的、控制的资源量,对应着详查阶段
29 (331) 指 内蕴经济的、探明的资源量,对应着勘探阶段
注:本招股意向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
相关单项数据之和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而非数据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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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 览
声明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
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平卫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 5 号 503 室
经营范围:固体矿产勘查、开发;勘查工程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质、
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遥感地质调查;地质测绘;工程地质勘察、岩土工程勘
察、设计、治理、监测;水文地质勘察及钻井;矿业投资;专业承包;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工程技术研究与开发、技术服务和信息咨
询;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承包境外地基与基础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
工程及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进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
人员。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本公司系北京中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中矿
建设的前身是成立于 1999 年 6 月 2 日的北京凯富源地质勘查有限公司。2008 年
1 月 31 日,中矿建设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
司,中矿建设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书》,约定以经审计确认的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中矿建设的净资产 8,168.24 万元为基准,其中 5,800 万元折合股本
5,800 万股,其余 2,368.24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
有限公司。2008 年 2 月 1 日,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2008 年 2 月 4 日,中矿建
设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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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0 万元,注册号为 110000000428293,法定代表人王平卫。
(三)主营业务情况介绍
本公司是一家综合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固体矿产勘查技
术服务、矿权投资业务、海外勘查后勤配套服务和建筑工程服务等。固体矿产
勘查技术服务是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工作中最主要的内容,本公司矿权投资业务
为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手段的具体运用和服务领域的自然延伸。
本公司作为中国有色金属行业首批成规模“走出去”的商业性综合地质勘
查技术服务公司,是国土资源部授予的“全国模范地勘单位”之一,是我国商
业性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领域的优势企业,主要为大型、特大型矿业集团及
其下属公司、以及境内外矿业公司等中高端客户提供综合地质勘查技术服务。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一)控股股东简介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本次发行前 44.59%
的股份。
中色矿业成立于 1998 年 2 月 11 日,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中色矿业注
册资本 5,771 万元,实收资本 5,771 万元,法定代表人刘新国,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号 110000001282662。中色矿业是一家投资型公司,主要从事股权投资及管
理、物业出租及管理业务。
(二)实际控制人简介
中色矿业的股东刘新国、王平卫、吴志华、陈海舟、汪芳淼、魏云峰、欧
学钢等七人合计持有中色矿业 91.63%的股权,直接持有本公司 6.51%的股份,
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 47.36%的股份。其中,刘新国担任中色矿业董事长和本
公司董事长,王平卫担任中色矿业副董事长和本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并直接持
有本公司 4.19%的股份,吴志华、陈海舟、汪芳淼、魏云峰、欧学钢均在中色
矿业担任高级管理职务。上述七人对中色矿业和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有重大
影响,是本公司的共同控制人。目前,该七人签有《<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约定在涉及本公司重大事项的各类决策上采取一致行动,履行上市公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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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控制人的相关义务。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 250218 号《审计报告》,
本公司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动资产 32,668.67 27,626.96 31,274.30 28,864.39
非流动资产 30,229.06 30,796.48 21,162.52 10,115.66
资产合计 62,897.73 58,423.44 52,436.82 38,980.05
流动负债 18,483.02 12,730.39 9,619.22 4,572.84
非流动负债 2,205.59 2,283.84 1,340.09 -
负债合计 20,688.60 15,014.23 10,959.31 4,572.8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 40,661.46 41,791.59 39,924.50 34,603.61
所有者权益合计 42,209.13 43,409.21 41,477.51 34,407.21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营业收入 13,483.26 32,999.63 29,875.78 32,531.18
营业利润 2,447.09 5,632.74 4,790.59 6,476.67
利润总额 2,478.37 6,662.38 7,226.62 8,603.83
净利润 2,015.83 5,009.96 6,713.52 7,787.5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2,151.11 4,900.91 6,737.09 8,252.83
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4 0.54 0.75 0.98
稀释每股收益(元) 0.24 0.54 0.75 0.98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8.29 2,496.86 7,744.68 8,346.3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0.99 -10,871.43 -13,827.61 -2,592.4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70.28 -2,574.77 3,709.67 3,976.06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222.53 -586.61 -37.77 -42.90
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05.05 -11,535.95 -2,411.04 9,687.0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943.82 5,938.76 17,474.72 19,88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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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2.10% 11.51% 13.76% 11.85%
流动比率(倍) 1.77 2.17 3.25 6.31
速动比率(倍) 1.44 1.67 2.72 5.78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
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
- 0.01% 0.10% -
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
比例
每股净资产(元) 4.69 4.82 4.61 3.82
项 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91 3.33 4.99 6.23
存货周转率(次) 1.42 3.92 5.24 9.77
总资产周转率(次) 0.22 0.60 0.65 0.98
利息保障倍数(倍) 20.30 40.58 309.99 201.9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3,845.15 9,299.26 9,080.55 9,880.17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4 0.54 0.75 0.98
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 5.08% 9.73% 11.67% 21.84%
均)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
0.04 0.28 0.86 0.93
现金流量净额(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22 -1.28 -0.27 1.08
四、本次发行情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股票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股数:不超过 3,000 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发行新股,不进行公司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4、发行价格:【 】元/股
5、发行方式: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它方式
6、发行对象: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
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的购
买者除外)
7、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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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成功后,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下列项目的投资建设: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项目备案文件
号 使用额
勘探主辅设备
1 购置及配套营 29,395 19,055 京丰台发改(备)[2013]30 号
运资金项目
合计 29,395 19,055 -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
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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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不超过 3,000 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发行新股,不进
发行股数:
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不低于 25% ,具体比例根据公开发行新股和股东公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开发售股份数量确定
【 】元(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
每股发行价格:
综合询价结果和市场情况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市盈率: 【 】倍(按发行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4.52 元(以 2014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司的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元(以2014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的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
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 】倍(按发行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
发行方式: 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它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
发行对象: 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
额:
共计 3,655 万元,其中承销保荐费用 2,700 万元、审
计验资费用 400 万元、律师费用 215 万元、用于本
发行费用概算:
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300 万元、发行手续费用 30
万元、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用 10 万元
二、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
(一)发行人: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平卫
法定住所: 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 5 号 503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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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 11 号万柳亿城中心 A 座 5 层
联系人: 姚广
联系电话: 010-5881 9925
传 真: 010-5881 5521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荣超商务中心 B 栋 22 层
联系电话: 0755-2395 3946
传 真: 0755-2395 3850
保荐代表人:肖鹏、许荣宗
项目协办人:彭建军
项目组成员:姜亚军、杨慧、于雷、董贵欣、刘能清、高一雯、丁锐
(三)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王玲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1 号环球金融中心东楼 20 层
联系电话: 010-5878 5006
传 真: 010-5878 5566
经办律师: 唐丽子、王晖
(四)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朱建弟
注册地址: 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 4 楼
联系电话: 010-6827 8880
传 真: 010-6823 8100
经办注册会计师:杨雄、杨铭姝
(五)评估机构: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机构负责人:赵继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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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丰北路甲 79 号
联系电话: 010-5226 2760
传 真: 010-5226 2762
经办注册评估师:赵继平、蒋淑霞、孙健
(六)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联系电话: 0755-2593 8000
传 真: 0755-2598 8122
(七)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5 号
联系电话: 0755-8202 3333
传 真: 0755-8208 3667
(八)主承销商收款银行:工行北京东城支行营业室
户 名: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 0200080719027304381
三、发行人与中介机构的关系说明
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和其他任何
权益关系;各中介机构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与
公司也不存在任何其他的权益关系。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事 项 日 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14年12月18日
询价推介时间 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16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4年12月18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2014年12月19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股票发行完成后尽快安排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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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此次公开发售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
资料外,应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
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市场经营风险
(一)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同比变动 2012 年度 同比变动 2011 年度
营业收入 13,483.26 32,999.63 10.46% 29,875.78 -8.16% 32,531.18
营业利润 2,447.09 5,632.74 17.58% 4,790.59 -26.03% 6,476.67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
2,126.17 3,953.97 -8.25% 4,309.46 -29.92% 6,149.56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11 年以来,主要有色金属价格持续下跌,矿业行业陷入低谷,公司固体
矿产勘查业务受此影响,收入和毛利有所下滑。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分部毛利
贡献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项目 毛利占
毛利 毛利占比 毛利 毛利占比 毛利 毛利占比 毛利
比
固体矿产
2,829.04 61.95% 7,298.70 71.02% 9,104.03 92.08% 10,833.93 98.19%
勘查
建筑工程
1,246.14 27.29% 2,460.00 23.94% 536.02 5.42% 200.07 1.81%
服务
海外勘查
后勤配套 491.74 10.77% 518.03 5.04% 247.38 2.50% 0.00 0.00%
服务
合计 4,566.92 100.00% 10,276.73 100.00% 9,887.43 100.00% 11,033.99 100.00%
①固体矿产勘查业务风险
A、周期性风险
2011 年以来,因金融危机后世界发达经济体长期未能有效复苏,且新兴经
济体、特别是中国的经济增长速度下滑,导致有色金属等主要矿产品需求不足,
价格长期处于低迷状态,根据万得资讯的统计数据,2014 年 6 月末,锌、铅、
铜、铝的价格与 2011 年初相比分别下降了 15.19%、12.91%、23.74%和 26.62%,
与 2013 年末相比,变动幅度分别为 7.47%、-1.32%、-3.93%和 5.68%,企稳态势
已初步显现。如果宏观经济由衰退进入长期萧条或全球经济长期低迷并导致矿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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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大幅度缩减勘查投资规模,本公司的固体矿产勘查业务将存在下滑的风险。
B、政策风险
公司作为中国有色金属行业首批成规模“走出去”的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
公司,受国家对海外勘查支持相关的政策影响较大。2013 年以来,由于国外风
险勘查资金项目进行阶段性检查总结并暂停了该专项资金的投入,因此,国内“走
出去”的矿业投资者也相应缩减了勘查投入。同时未来国家出台的国外风勘支持
政策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亦将导致“走出去”矿业投资者未来勘查投入存在不
确定性。
②建筑工程服务业务风险
公司在赞比亚择优开展的建筑工程服务,报告期内毛利率较高。赞比亚建筑
市场当地企业较少,主要是外国企业,而其中中资企业是生力军。如果未来赞比
亚当地建筑市场吸引的建筑服务企业越来越多,竞争加剧,毛利率将可能下降。
(二)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矿产资源开发属于资金技术密集型行业,海外开发矿产资源的风险相对较
大,“走出去”的中国企业中,国有大型矿业企业承受矿产资源开发风险的能
力较强;另一方面,近几年来国有大型矿业企业是“走出去”开发矿产资源的
主力军,且信誉好、项目大、订单多、价格合理、后续合作可持续性强。因
此,公司制定了以国有大型矿业企业为重点客户的经营战略。但以大型矿业企
业为目标客户的市场策略使本公司的客户集中度较高,2011 年、2012、2013 年
以及 2014 年 1-6 月,本公司对主营业务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
的比例分别为 81.61%、57.83%、69.28%和 48.02%,如果国家改变“走出去”的
宏观战略致使本公司主要客户也随之改变海外资源开发战略、或其自身经营情
况发生不利变化而减少对海外矿产资源的投资规模,将对本公司扩大业务规
模、提高收入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三)境外经营风险
公司作为中国有色金属行业首批成规模“走出去”的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
务企业,主要在赞比亚、津巴布韦、巴布亚新几内亚、马来西亚等国开展勘查
业务,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境外。2011 年、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 1-6 月,
公司境外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2.80%、84.54%、75.39%及 86.41%,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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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中来自赞比亚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 54.38%、63.02%、58.67%及 58.09%。
公司境外业务主要所在地大多属于发展中国家,经济欠发达,但皆为我国
的友好国家,政治及经济环境比较稳定,矿产资源丰富,因此是国内投资者的
重要投资目的地,也是公司境外业务拓展的主要目标市场。如果未来我国与境
外业务所在国的双边关系发生变化,或者境外业务所在国国内发生政治动荡、
军事冲突等突发性事件,或者境外业务所在国的外商投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将影响本公司境外业务的资产安全和盈利水平。
另外,由于上述部分国家或地区经济条件欠发达,银行网点的普及率较
低,公司需要保留一定额度的库存现金用于零星材料采购和发放当地员工工
资。若当地社会治安情况不佳,公司的库存现金将存在安全风险。
(四)竞争加剧风险
在海外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市场,业主对地勘服务企业的行业资质、技
术水平、人员素质、资金实力、设备水平、行业经验有较高的要求,使得该市
场的进入门槛较高,进而利润水平较高。该行业较高的利润水平吸引越来越多
国内的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企业“走出去”,本公司将面临日趋激烈的市场
竞争,本公司的海外地勘项目的毛利率可能下降,从而对本公司盈利产生不利
影响。
二、行业、政策风险
(一)产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动的风险
自国家确立“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走出去”发展战略以来,国务院
及相关部委局相继出台了多项鼓励和支持国内企业“走出去”勘查、开发海外
矿产资源的政策。
前述多项政策均为本公司海外勘查业务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与政策环
境。2013 年,因阶段性总结,国家相关部门暂停了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
资金补贴政策。受此影响,国内的多数矿业企业缩减了海外找矿的资金投入,
直接导致了发行人的海外业务机会减少。如果未来国家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
化,海外资源勘查、开发受到政策影响,将减少本公司的业务机会,对本公司
的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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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税收政策风险
本公司 2009 年被认定为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享受 15%的所得税优惠税
率,有效期三年。2012 年 5 月 24 日,公司已获得复审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为 GF201211000410。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每三年认定一次,如果本公司
未来不能取得该项资格,或者国家的税收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公司所得税率提
高,将会提高本公司的税务成本。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赞比亚中矿注册于赞比亚中国经济贸易合作区,适用所
得税率 35%。根据《赞比亚中国经济贸易合作区投资促进和保护协议》和《赞比
亚发展署 2006 年 11 号法案》,注册于赞比亚中国经济贸易合作区的中国企业在
首次实现盈利的第一年至第五年免缴企业所得税;首次实现盈利的第六年至第
八年减按适用税率的 50%缴纳企业所得税;首次实现盈利的第九年和第十年减
按适用税率的 75%缴纳企业所得税。赞比亚中矿于 2008 年首次实现盈利,因此
2008-2012 年免缴企业所得税,2013 年起三年内将按照 17.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
得税,赞比亚中矿 2013 年所得税费用与 2012 年相比增加了 1,453.43 万元。如果
未来赞比亚政府改变对中国经济贸易合作区的税收优惠政策,赞比亚中矿的企
业所得税税率将提高,将增加本公司的税务成本。
(三)津巴布韦本土化政策风险
2008 年 3 月,津巴布韦总统签署《本土化和经济授权法案》(Indigenization
and Economic Empowerment Act)。该法案规定,在津所有企业必须实现津本土
人控股 51%以上,特别是外国人和白人拥有的企业必须将 51%的股份出售给当
地黑人或津政府;新投资企业必须为本土人预留 51%以上的股份才能获准经
营;对控股股权进行兼并、分拆收购、重组、投资和放弃时,须经本土化和经
济授权部长批准。所有净资产超过 1 美元的在津外国矿业公司应当在 6 个月内将
公司多数股权(51%股权)转让给津巴布韦人。2011 年 3 月 25 日,津政府出台
矿业领域本土化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包括:外国资本在企业中股份不得超过
49%;矿业企业应将 10%的股份无偿让予矿区所在的社区,但这个“无偿”并
不由企业出资,而是在相关部门对矿区矿产资源价值进行评估后从资源价值中
出资;企业员工须持有企业股份的 5%-28%,企业员工所持的股份中,外籍员工
最多可占 25%,本地员工最少占 75%,另外,高管持股不得超过 5%,员工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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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是有偿股份,必须购买;剩下的股份可从政府指定的机构或公司清单中选择一
家或多家购买。另外,与津政府部门合作的项目,经特别批准,外国资本股份
可为 50%。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津巴布韦经营的津巴布韦中矿、特惠公司、
中矿铬铁公司的净资产分别为 108.84 万元、-202.23 万元、2,184.74 万元,51%
权益所对应的净资产合计为 1,066.59 万元。若未来实施本土化方案时,转让
51%的权益出现投资账面损失时,控股股东中色矿业承诺如下:“1、中矿资源
注册于津巴布韦的对外投资企业因津巴布韦本土化法案造成投资账面损失,该
等损失由本公司承担。2、因违反该承诺函的任何条款而导致中矿资源遭受的一
切损失、损害和开支,本公司将予以赔偿。”
三、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增长较快导致坏账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 2011 年末、2012 年末、2013 年末和 2014 年 6 月末的应收账款净额
分别为 5,847.53 万元、5,527.27 万元、13,240.44 万元和 14,717.64 万元,占总资
产的比例分别为 15.00%、10.54%、22.66%和 23.40%。2013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
余额为 14,002.38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8,177.17 万元,主要原因系:一方面,
2013 年度全球宏观经济环境持续处于低迷状态,铜、黄金等金属价格处于下降
通道,公司下游行业处于不景气状态,截至年末尚未收回的款项较多;另一方
面,公司前五名客户主要为“走出去”的境内企业,受制于 2013 年下半年以来
的银行信贷收紧,客户的资金流较为紧张,回款速度较往年缓慢,导致年末未
回收款项金额较大。
如果公司短期内应收账款大幅上升,客户出现财务状况恶化或无法按期付
款的情况,将会使本公司面临坏账损失的风险,对资金周转和利润水平产生不
利影响。
(二)汇率变动风险
本公司海外业务主要以外币进行结算。201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外币货
币资金折合人民币 4,656.27 万元。从币种上来看,本公司的海外结算货币主要
包括克瓦查、美元等货币。为了规避外汇风险,本公司在开展海外业务时,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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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持采用相对坚挺的货币作为结算货币,并通过合同条款的设置减少汇兑风险,
以减少汇率波动对本公司业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汇率的变动受到国内
外政治经济形势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人民币与外币的汇率变化或外币间的
汇率变化会使本公司产生汇兑损益,本公司以人民币计价的资产和业务收入将
会受到影响。
2014 年上半年,作为公司境外主要收入来源地赞比亚的当地货币克瓦查兑
人民币平均汇率较上年下降约 11.80%,赞比亚实现的收入因汇率变动,折算人民
币减少 938.38 万元。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大部分营业收入来源于赞比亚,如果
克瓦查继续贬值,将对本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发行完成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公司 2011 年度、2012 年度、2013 年度和 2014 年 1-6 月按照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21.84%、11.67%、9.73%和 5.08%。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合并报表下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40,661.46 万元。
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和运营期,因
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短期内本公司的净资产将会大幅增长,净资产
收益率将会较本次发行前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
四、矿权投资业务风险
矿权投资的特点是获得矿权后预查、普查的勘查费用较低,在取得普查储
量后转入详查、或勘探阶段的勘查投入则较大。其风险在于普查结果的不确定
性。地下矿产资源品位的贫富、经济可采储量的多少与勘查投入的大小无必然
的正相关关系,若普查取得较好的勘查成果,就可能获得巨大的投资回报,但
若在普查完成之前中途停止(一般因预期成果不佳而主动停止)或普查完成后未
探获经济可采的矿产储量,则前期的勘查投入将全部损失。
矿权投资的周期较长,2011 年、2012 年、2013 年本公司对处于预查或普查
阶段的矿权投入产生的费用化支出分别为 2,898.96 万元、3,037.11 万元、464.98
万元,本公司的绝大部分矿权项目尚未产生财务收益。公司矿权投资业务存在
较大不确定性,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可能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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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五、管理、控制风险
(一)控制权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中色矿业持有本公司 44.59%的
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中色矿业的持股比例将进一步下降。控股股东持有本公
司股份比例较低可能导致本公司控制权不稳定。随着本公司股票上市和后续再融
资,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可能进一步被稀释,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还可能进一步
扩大。如果未来出现控制权之争或控制权变动,可能给本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二)人力资源的风险
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属于专业性较强的行业,所涉及的钻探、物探、化探、遥
感、地质、测绘、岩矿鉴定、测试分析、数据信息处理等业务均需要依靠专业技
术人才的专业技能和业务经验,境外作业还需要具备对外交流技能和经验的复合
型项目管理人才及国际化经营人才。本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与本公司关键管理人
员、核心技术人员的个人能力、信誉、忠诚度及业务资源有直接关系,因此团队
的稳定性对本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具有重要意义。由于地质勘查野外工作比较艰
苦,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供应不足,近年来海外矿产资源勘查市场的快速发展
也加剧了专业技术人才、复合型项目管理人才和国际化经营人才的紧张状况,因
而加大了本公司吸引人才的成本与难度。如果关键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大量
离开本公司,将对本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三)境外业务规模扩大产生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本公司目前拥有 7 家境外子公司、7 家境外控股
孙公司,分布在赞比亚、津巴布韦、马来西亚、加拿大、香港等地。由于发行人
的境外子公司较多,各个国家(地区)在文化、法律、经济和政治等方面的差异
较大,境外子公司在业务、财务和人员等方面的管理难度较大,可能导致公司的
管理成本增加。
(四)项目成本的控制风险
公司参与投标或谈判签署业务合同前需对项目的成本进行估算,地质勘查技
术服务业务面临地质条件变化等不可预见的现象比较普遍,实际发生的成本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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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会受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果公司对项目成本的预判力或
控制力不足,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成本增加但无法与客户合理分摊时,可能导致项
目利润低于预期甚至出现亏损合同,如果大型项目出现此类情形,将对本公司盈
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购置的勘探主辅设备主要用于境外矿产资源勘查服务项目,随
着境外业务规模的扩大,本公司在境外工作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队伍将会同步
扩大,如果本公司对海外勘查项目进行统筹管理的综合能力不能同步提升,则本
公司对项目的控制力可能会削弱,从而增加项目成本、降低业务利润率。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辅勘探设备购置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年钻探产能将新
增 22.27 万米,相对于公司现有生产规模而言,产能增幅较大,对公司的市场开
拓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市场开拓跟不上产能扩张的进度,新接订单不足,
将导致设备闲置,从而降低资产周转能力,影响收入和利润的提升,严重时可能
导致利润下滑。
(二)募投项目新增折旧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主辅勘探设备购置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将新增固定资产
13,801 万元,达产后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 1,709.72 万元。若公司不能通过新增业
务收入有效消化新增折旧因素时,公司短期内将面临因固定资产折旧增加而可能
导致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七、安全生产风险
本公司主要从事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业务并主要在地面以上进行作业,在
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架设和操作大型钻探设备,如果操作不当,亦可能发生人员
安全和设备安全事故。
八、可能存在的法律诉讼和仲裁风险
作为提供地质勘查技术服务的企业,公司有可能因项目不能按期完工、服务
质量不合格、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及财产损害事故或客户拖延付款等情况引起潜在
的诉讼风险。若发生该等诉讼或仲裁,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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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不利影响。
综上,上述风险贯穿于本公司整个生产经营过程,风险影响程度较难量
化,若上述风险集中释放,可能导致本公司经营业绩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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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inomine Resource Exploration Co.,Ltd.
注册资本: 9,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平卫
成立日期: 1999 年 6 月 2 日
整体变更日期: 2008 年 2 月 4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 5 号 503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 11 号万柳亿城中心 A 座 5 层
经营范围: 固体矿产勘查、开发;勘查工程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
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遥感地质调查;地质测绘;工
程地质勘察、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治理、监测;水文地
质勘察及钻井;矿业投资;专业承包;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工程技术研究与开发、技术服务和
信息咨询;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承包境外地基
与基础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及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
进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010-5881 9925
联系传真: 010-5881 5521
互联网网址: http://www.nfmec.com
电子信箱: chinazkzy@126.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北京中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
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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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08 年 1 月 31 日,中矿建设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
份有限公司,中矿建设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书》,约定以经审计确认的截
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中矿建设的净资产 8,168.24 万元为基准,其中 5,800 万元
折合股本 5,800 万股,其余 2,368.24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 2 月 1 日,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2008 年 2 月 4 日,
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注册资本 5,800 万元,注册号为:
110000000428293。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5,800 万元,与原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
相等。北京市工商局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不涉及注册资
本变化的情况,在其《一次性告知单:如何办理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注册》中明确
告知“公司类型互转不涉及注册资本变更的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因此,本公司
在整体变更设立时未进行验资。2014 年 3 月 23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中
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复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 250071 号)认为:
“截止 2008 年 2 月 4 日,中矿资源的账面股本与注册资本一致,均为人民币
58,000,000 元,未验资的情况不会对本次发行产生影响。”
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同意,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于 2009 年 12 月 30 日出具了《关
于确认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 2 月 4 日变更登记合法的通知》,确认
中矿建设变更为本公司的登记程序合法。
公司发起人为中色矿业等8家企事业法人和王平卫等41位自然人,各发起人
所持股份及比例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 股份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 股份比例
1 中色矿业 2,275 39.22% 26 李 娟 20 0.34%
2 国腾投资 1,200 20.69% 27 康跃胜 20 0.34%
3 帝基实业 500 8.62% 28 吴志华 20 0.34%
4 吉林地勘局 200 3.45% 29 李 杰 18 0.31%
5 河南地矿局 200 3.45% 30 张建龙 16 0.28%
6 辽宁地质局 100 1.72% 31 张幸福 14 0.24%
7 西北地勘局 100 1.72% 32 韩玉坤 14 0.24%
8 北方有色 100 1.72% 33 李国勇 14 0.24%
9 王平卫 282 4.86% 34 黄恩民 10 0.17%
10 肖晓霞 86 1.48% 35 钱秀娟 10 0.17%
11 宋玉印 78 1.34% 36 张银芳 10 0.17%
12 辛冬根 46 0.79% 37 丁章新 10 0.17%
13 刘新国 40 0.69% 38 邵平军 9 0.16%
14 彭志刚 40 0.69% 39 刘 利 8 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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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 股份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 股份比例
15 汪芳淼 36 0.62% 40 彭宝生 8 0.14%
16 刘绍友 32 0.55% 41 刘晓云 8 0.14%
17 张津伟 30 0.52% 42 綦开明 8 0.14%
18 陈海舟 30 0.52% 43 辛 玮 8 0.14%
19 黄力勉 26 0.45% 44 王振华 7 0.12%
20 孙希文 26 0.45% 45 郭湘源 6 0.10%
21 张淑华 25 0.43% 46 卢怀平 4 0.07%
22 魏云峰 24 0.41% 47 李 雷 4 0.07%
23 何志民 24 0.41% 48 于晓臣 4 0.07%
24 欧学钢 24 0.41% 49 赵百胜 4 0.07%
25 杨 春 22 0.38% 合计 - 5,800 100.00%
发起人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之“七、发行人股东情况”。
(二)主要发起人在发行人设立前后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
要业务
本公司的主要发起人为中色矿业、国腾投资、帝基实业。在发行人设立前
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1、中色矿业
中色矿业是一家投资型公司,主要从事股权投资及管理。本公司改制设立
前,中色矿业主要持有本公司前身中矿建设、绍兴浙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绍兴浙凯”)、国地源矿业、黑龙江翔远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
远矿业”)、北京金地的股权。本公司改制设立时,中色矿业的主要对外投资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被投资单位 注册资本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主营业务
1 中矿建设 5,800 2,275 39.22% 地质勘查技术服务
2 绍兴浙凯 1,000 420 42.00% 房地产开发
3 国地源矿业 300 96 32.00% 煤矿投资与开发
4 翔远矿业 100 20 20.00% 矿产品开发
5 北京金地 1,000 1,000 100.00% 房屋出租
本公司设立后,中色矿业将上述绍兴浙凯、国地源矿业、翔远矿业的股权
进行了对外转让。本公司改制设立前后,中色矿业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主要业
务均为股权投资及管理,未发生重大变化。
绍兴浙凯、翔远矿业、国地源矿业的基本情况及股权转让情况如下:
(1)绍兴浙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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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1999 年 1 月 28 日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绍兴市
经营范围: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本公司开发的房屋租赁
注册资本:100 万元
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私营法人独资)
中色矿业、中廷科技原分别持有绍兴浙凯42.00%和27.50%的股权。2008年4
月,中色矿业将所持420万元出资全部转让给绍兴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绍兴恒大”)。2010年2月,中廷科技将所持275万元出资全部转让给陈海
舟。2013年4月,陈海舟通过减资的方式退出绍兴浙凯。减资后,绍兴浙凯变更
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私营法人独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绍兴浙凯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 出资比例
浙江宏久贸易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合计 100.00 100.00%
(2)翔远矿业
①翔远矿业的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6 年 8 月 4 日
注册资本:100 万元
实收资本:100 万元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黑龙江
主营业务:矿产资源开采、矿产品经营
该公司拥有的主要资产是铁力市朗乡新东金矿(采矿权)和铁力市二股东山
铁矿(采矿权)。
中色矿业转让所持翔远矿业股权前,翔远矿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 东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唐治奎 45.00 45.00%
2 中色矿业 20.00 20.00%
3 中色地科 20.00 20.00%
4 李振权 15.00 15.00%
合计 100.00 100.00%
②股权转让情况
2008 年 4 月 15 日,中色矿业、中色地科、唐治奎三方合计将其持有的翔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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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矿业 85 万元出资转让给上海惟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翔远矿
业的股权结构为:
单位:万元
序号 股 东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上海惟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5.00 85.00%
2 李振权 15.00 15.00%
合计 100.00 100.00%
(3)国地源矿业
①国地源矿业概况
2004 年 12 月 10 日,自然人赵建勃、张萍在新疆乌鲁木齐注册成立国地源
矿业,成立时注册资本 50 万元,二人分别持有国地源 60%和 40%的股权。
2006 年 10 月 18 日,中色矿业、中矿建设、张萍、刘伟四人对国地源矿业
合计增资 250 万元,另中矿建设受让赵建勃 30 万元出资,国地源矿业注册资本
增加至 300 万元。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国地源的股权结构为:中色矿业出资
32%、中矿建设出资 28%、张萍出资 25%、刘伟出资 15%。
国地源矿业主要在新疆从事煤矿风险勘探活动。国地源矿业在新疆申请登
记了一个煤矿探矿权。国地源矿业自成立以来尚未开展实质性地质勘查,每年
只发生少量公司管理费用和矿权维护费用。
②股权转让概况
为消除与中色矿业潜在的关联交易,2009 年 4 月 23 日,本公司对国地源矿
业的出资按该项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价 103 万元转让给湖南天工矿业投资有
限公司(简称“湖南天工”)。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国地源矿业股权结构为:
中色矿业出资 32%、湖南天工出资 28%、张萍出资 25%、刘伟出资 15%。2009
年 5 月 18 日,国地源矿业办理了此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为彻底消除中色矿业与本公司之间的潜在同业竞争,2010 年 5 月,中色矿
业向湖南天工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了国地源矿业 32%股权,中色矿业不再作
为国地源矿业的股东。
③受让方在受让国地源矿业股权时的基本情况
湖南天工成立于 2008 年 3 月 26 日,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赵
健荣,公司注册于湖南省长沙市,经营范围:矿业投资及投资咨询、矿产品资
源开发、风险勘探,矿产勘查技术服务,矿产品、矿山物资供应及销售。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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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天工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姓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赵健荣 400 40%
何爱咏 350 35%
黄健 250 25%
合计 1,000 100%
湖南天工希望通过国地源矿业进入煤矿投资领域,因此受让了国地源矿业
的相关股权。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湖南天工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湖南天工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国腾投资
国腾投资主要从事企业投资、投资管理及企业咨询。本公司改制设立时,
国腾投资的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被投资单位 注册资本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中矿建设 5,800 1,200 20.69%
2 北京国禧腾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00 270 90.00%
3 丰宁金丰矿业有限公司 100 71.20 71.20%
4 新疆中盛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 140 70.00%
5 山西国际建材广场开发有限公司 1,000 750 75.00%
国腾投资承诺未来不再从事矿权投资业务,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一、同业竞争”。
除此之外,国腾投资在公司改制设立前后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主要业务未
发生重大变化。
3、帝基实业
帝基实业主要从事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及进出口业务等。本公司改制设
立时,帝基实业除持有本公司 8.62%的股份外,还拥有从事工程设备租赁业务
的机械设备。
本公司设立前后,帝基实业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
化。
综上,本公司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
要业务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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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系由中矿建设整体变更设立,原中矿建设的资产和负债全部由改制
后的股份公司承继,主要资产均为从事地质勘查技术服务的相关资产,未发生
重大变化。股份公司变更设立前后的主要业务均为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公司从
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发行人成立前后的业务流程
本公司系由中矿建设整体变更设立,变更设立前后的业务流程未发生重大
变化。公司业务流程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本公
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部分。
(五)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
变情况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
人及其他关联方完全独立,不存在依赖主要发起人及其他任何关联方的情形。
公司与主要发起人及其他关联方间的关联关系及其演变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
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六)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发行人由中矿建设整体变更设立,中矿建设资产负债全部由发行人承继。
公司的货币资金、勘查设备等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已全部完成。
(七)发行人独立经营情况
本公司运作规范、主业突出、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产、供、销系统,资
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有独
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1、资产完整
本公司系由中矿建设整体变更设立,中矿建设的资产和人员全部进入股份
公司。整体变更后,公司依法办理了相关资产和产权的变更登记,公司经营资
产独立完整。本公司现有的资产与股东资产严格分开,独立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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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人员独立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产生,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
或存在其他利益冲突的企业任职。
3、财务独立
本公司财务独立,有较为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与会计核算体系。公司独立
开设银行账户,不存在与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根
据其经营需要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存在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干预公司资金
使用的情况。
4、机构独立
本公司已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完备的法人治理结构,以及
适应自身发展需要和市场竞争需要的职能机构。公司各机构在人员、办公场所
和管理制度等各方面均完全独立,不受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干预。
5、业务独立完整
本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体系,具有完全独立的业务运作系统,能够独立组
织和实施销售经营活动,主营业务收入和营业利润不存在依赖于主要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的情形。公司主要股东在业务上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竞争关
系,且公司主要股东已承诺不开展或经营与公司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人员、资产、业务、商业机会等方面
均独立于国腾投资、吉林地勘局、河南地矿局、辽宁地质局、西北地勘局、金
威达及其下属企业,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障碍。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在人员、资产、业务与商业机会等方面均
独立于国腾投资、吉林地勘局、河南地矿局、辽宁地质局、西北地勘局及金威
达及其下属企业,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障碍。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形成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本公司前身“北京凯富源地质勘查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6 月 2 日,
2000 年 10 月 17 日更名为“北京凯富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02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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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名为“北京中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08 年 2 月 4 日整体变更并更名为“中
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以来的股权及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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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凯富源地质勘查有限公司 1999 年 6 月,中色矿业、三河新宇分别出资 160
(1999 年 6 月,注册资本 200 万元) 万元、40 万元设立凯富源,注册资本为 200 万元。
2000 年 5 月,股东中色矿业、三河新宇及新股东北京索
坤、湖南地勘局分别增资 105 万元、10 万元、110 万元、75
万元,本次共增资 300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500 万元。
北京凯富源地质勘查有限公司
(2000 年 5 月,注册资本 500 万元) ① 增资:2001 年 6 月,中色矿业增资 1,285 万元;新股东
吉林地勘局、河南地勘局、西北地勘局、辽宁地勘局、
北方有色、王平卫、黄震、綦开明、古健平、刘跳民合
计增资 1,215 万元,本次共增资 2,500 万元,公司注册资
本增至 3,000 万元。
②委托持股:本次增资过程中,共有 49 名自然人出资合计 515
万元,其中,黄震、王平卫、綦开明、古健平、刘跳民 5 人
出资合计 80 万元并登记为公司股东,其他 44 名员工出资合
北京凯富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计 435 万元并委托该 5 人持有。
(2001 年 6 月,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北京中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02 年 9 月,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2003 年 12 月,三河新宇将持有的 50 万元出资转给北京鑫迪,
黄震将持有的 200 万元出资转给欧学钢,古健平将持有的 36
万元出资转给辛玮。
北京中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03 年 12 月,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① 增资:2004 年 2 月,中色矿业增资 650 万元、嘉力臣增资
500 万、王平卫增资 627 万元、肖晓霞增资 223 万元,本
次共增资 2,000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5,000 万元;
②委托持股:本次增资中,王平卫本人实际出资 168 万元,
代其他自然人持有出资 459 万元;肖晓霞本人实际出资 58
万元,代其他自然人持有出资 165 万元。
北京中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04 年 2 月,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2006 年 6 月,根据司法调解书及双方签订的协议,湖南地勘
局放弃其持有的中矿建设 75 万元出资,由中色矿业承接。
北京中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06 年 6 月,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2007 年 8 月,北京鑫迪将持有的中矿建设 50 万元出资经北京
产权交易所挂牌后,无偿划转给地调中心持有。
北京中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07 年 8 月,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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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北京中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①增资:2007 年 12 月,国腾投资增资 800 万股,公司注册资
(2007 年 8 月,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本增至 5,800 万元。
②股权转让:2007 年 12 月,嘉力臣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500
万元出资转给帝基实业;中资环将其持有的 110 万元出资转
给国腾投资;自然人欧学钢、刘跳民、辛玮、綦开明将其持
有及代持的共 240 万元出资转给国腾投资,转让后将转让款
交付实际持有人,其中 17 名股东选择在股份公司设立后再增
资入股。
③规范委托持股:2007 年 12 月,解除委托代持,还原被代持
人的股东身份。公司自然人股东增至 41 人。
北京中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07 年 12 月,注册资本 5,800 万元)
公司原股东地调中心经产权交易所挂牌,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50 万元出资转让给国腾投资。
北京中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08 年 1 月,注册资本 5,800 万元)
公司以 200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8,168.24 万元按
1.4083:1 的比例折为 5,800 万股,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 2 月,注册资本 5,800 万元)
2008 年 4 月,于柏林等 32 人增资认购 200 万股,公司注册资
本增至 6,000 万元。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①增资:2009 年 3 月,徐志君、姚广等 15 人增资认购 175
(2008 年 4 月,注册资本 6,000 万元)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6,175 万元。
②转让:2009 年 3 月,北方有色将其持有的 100 万股转让给
黑龙江金威达。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 3 月,注册资本 6,175 万元) ①规范国有职工持股进行的转让:2009 年 4-5 月,根据《关
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的规定规范持股,
彭志刚等 17 人将其持有的 221 万股分别转让给中色矿业、王
平卫、张津伟。
②增资:2009 年 6 月,海通开元增资 325 万股,公司注册资
本增至 6,500 万元。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 6 月,注册资本 6,500 万元)
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2 股,公司注册资本增
至 7,800 万元。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3 月,注册资本 7,800 万元) 2011 年 6 月,中色矿业、肖晓霞、姚广等增资 1,200 万股,
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9,000 万元。
2011 年 8 月,公司股东韩玉坤因病去世,其所持股份由其配
偶张颖继承。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8 月,注册资本 9,000 万元)
2013 年 5 月,公司股东于柏林因病去世,其所持股份由其子
于智强继承。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9 月,注册资本 9,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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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一)股份公司设立以前的股权结构变化
1、1999 年 6 月,发行人前身凯富源勘查成立
1999 年 6 月 2 日,凯富源勘查成立,法定代表人黄震,注册资本 200 万元,
股东为中色矿业和三河新宇,其中,中色矿业以 160 万元现金出资,占注册资
本总额的 80%;三河新宇以 40 万元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20%。本次出
资的资金来源均为股东自有资金。本次出资经北京市京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验资报告》(京建会字[99]第 107 号)验证。公司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中色矿业(ss) 160 80.00%
2 三河新宇(ss) 40 20.00%
合计 200 100.00%
注:上表中股东名称后的字母缩写 SS(State-owned Shareholder)代表国有股股东。
经北京市工商局核准,凯富源勘查取得了注册号为 1100001042829 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
2、第一次增资(2000 年 5 月)
为增强公司资本实力,集中力量扩大市场份额,经 1999 年 12 月 2 日股东会
同意,中色矿业、三河新宇、北京索坤和湖南地勘局合计出资 300 万元对公司增
资,其中,中色矿业现金增资 105 万元,三河新宇现金增资 10 万元,北京索坤
现金增资 110 万元,湖南地勘局现金出资 75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500 万元。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均为股东自有资金。此次增资经中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
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中慧验字 2000 第[008]号)验证。本次增资后公司股
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中色矿业(ss) 265 53.00%
2 北京索坤 110 22.00%
3 湖南地勘局(ss) 75 15.00%
4 三河新宇(ss) 50 10.00%
合计 500 100.00%
2000 年 5 月 22 日,公司在北京市工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3、第二次增资、委托持股形成(2001 年 6 月)
(1)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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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为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和凝聚力,扩大公司业务扩张能力,经 2001 年 4 月 8
日股东会同意,吉林地勘局、河南地矿局、西北地勘局、辽宁地质局、北方有色
等 5 家法人及黄震、王平卫、綦开明、古健平、刘跳民等 5 名自然人对公司增资
2,500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3,000 万元。上述股东增资均为现金出资,法人
股东的出资来源为自有资金,自然人股东的出资来源为薪酬收入。本次增资经中
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中慧验字[2001]第 012 号)
验证。本次增资的自然人股东中,受托人和委托人入资时在发行人、法人股东、
上级主管单位的任职情况或与上述单位员工之间的关系情况参见本节之“九、内
部职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情况”之“(三)
委托持股的形成、演变及清理过程”。
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本次增资出资额 增资后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中色矿业(ss) 1,285 1,550 51.66%
2 吉林地勘局(ss) 200 200 6.67%
3 河南地矿局(ss) 200 200 6.67%
4 北京索坤 - 110 3.67%
5 西北地勘局(ss) 100 100 3.33%
6 辽宁地质局(ss) 100 100 3.33%
7 北方有色(ss) 100 100 3.33%
8 湖南地勘局(ss) - 75 2.50%
9 三河新宇(ss) - 50 1.67%
10 王平卫 223 223 7.43%
11 黄 震 200 200 6.67%
12 綦开明 36 36 1.20%
13 古健平 36 36 1.20%
14 刘跳民 20 20 0.67%
合计 2,500 3,000 100.00%
2001 年 6 月 21 日,公司在北京市工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中,黄震、王平卫、綦开明、古健平、刘跳民等 5 名自然人出资
合计 80 万元并登记为公司股东,其他 44 名员工出资合计 435 万元并委托上述 5
人持有,形成委托持股,委托持股的情况详见本节之“九、内部职工股、工会
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情况”。
4、第一次股权转让、第三次增资、委托持股演变(2003 年 12 月)
(1)股权转让
由于法人股东同一国有控制人内部的股权投资调整,经 2003 年 12 月 4 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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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东会同意,三河新宇将其对公司 50 万元出资以 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北京鑫迪。
由于股东黄震、古健平离职,黄震将本人实际出资 32 万元、受托代持 168 万元
全部转由欧学钢代为持有;古健平将本人实际出资 4 万元、受托代持 32 万元转
由辛玮代为持有。黄震、古健平与欧学钢、辛玮之间的股权转让仅涉及委托与
受托关系的改变,上述 4 名自然人的本人实际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本次委托
与受托关系变换后,欧学钢、辛玮登记为公司股东;黄震、古健平成为委托
人,委托出资额分别为 32 万元和 4 万元。
三河新宇、北京鑫迪均为地调中心主管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其相互间的股
权转让属于同一控制人内部的股权转让。三河新宇向北京鑫迪转让中矿建设的
股权经 2003 年 12 月 4 日中矿建设股东会批准,并经地调中心有色地函字
[2009]12 号《关于同意三河新宇资源技术开发公司向北京鑫迪资源技术开发公司
转让北京中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的确认函》确认。
(2)增资
为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并推进员工持股制度,经 2003 年 12 月 5 日股东会同
意,中色矿业、王平卫、嘉力臣、肖晓霞合计出资 2,000 万元对公司增资,公司
注册资本增至 5,000 万元。本次增资,中色矿业现金增资 650 万元,王平卫现金
增资 627 万元,嘉力臣现金出资 500 万元,肖晓霞现金出资 223 万元。上述法人
股东增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自然人股东的资金来源为薪酬收入。此次增
资经北京安瑞华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安瑞华达验字
[2004]1003 号)验证。本次增资的自然人股东中,新增加的受托人和委托人的任
职及关联情况参见本节之“九、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
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情况”之“(三)委托持股的形成、演变及清理过程”。
此次股权转让、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中色矿业(ss) 2,200 44.00 %
2 嘉力臣 500 10.00%
3 吉林地勘局(ss) 200 4.00%
4 河南地矿局(ss) 200 4.00%
5 中资环 110 2.20%
6 西北地勘局(ss) 100 2.00%
7 辽宁地质局(ss) 100 2.00%
8 北方有色(ss) 100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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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9 湖南地勘局(ss) 75 1.50%
10 北京鑫迪(ss) 50 1.00%
11 王平卫 850 17.00%
12 肖晓霞 223 4.46%
13 欧学钢 200 4.00%
14 綦开明 36 0.72%
15 辛 玮 36 0.72%
16 刘跳民 20 0.40%
合计 5,000 100.00%
2004 年 2 月 24 日,公司在北京市工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中,王平卫、肖晓霞代其他委托人持股的情况详见本节之“九、
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情况”。
5、执行司法调解的股权受让(2006 年 6 月)
湖南地勘局下属企业与中色矿业由于业务往来形成债权债务纠纷,湖南省
高级人民法院于 2004 年 4 月 19 日作出《民事调解书》([2003]湘民三终字第 17
号)进行调解,纠纷相关各方于 2005 年 3 月 22 日签订了《关于执行<湖南省高
级人民法院(2003)湘民三终字 17 号民事调解书>有关条款的确认书》,确认湖
南地勘局放弃在本公司的 75 万元出资,该部分股权由中色矿业承接。
(1)诉讼的过程
①中色矿业诉中南市政的借款纠纷
中色矿业与中南市政工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市政”)于
1999 年 4 月 9 日签订《借款协议》,中南市政从中色矿业借款 1,000 万元,借款
期限为 1999 年 4 月 9 日至 1999 年 11 月 23 日。2000 年 4 月 11 日,中色矿业与
中南市政签订《延期还款协议书》,约定将前述借款期限延长至 2000 年 11 月
22 日。由于中南市政未按前述协议约定履行偿还义务,2002 年 6 月中色矿业向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南市政偿还借款。经过北京市第一
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 2004 年
3 月 18 日作出生效的(2004)高民终字第 8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中南市政
原向中色矿业支付的借款利息 116.53 万元冲抵借款本金,中南市政返还中色矿
业借款 883.47 万元。
中色矿业与中南市政于 1999 年 8 月 9 日签订《借款协议》,中南市政从中
色矿业借款 1,2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1999 年 8 月 9 日至 2002 年 8 月 8 日。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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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政未履行该次借款时约定的“按期归还前次借款”的承诺、且中色矿业据
此有权提前收回借款,2002 年 6 月中色矿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要求中南市政偿还借款。经过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北京市高级
人民法院二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 2004 年 3 月 18 日作出生效的(2004)高
民终字第 8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中南市政原向中色矿业支付的借款利息
126.40 万元冲抵借款本金,中南市政返还中色矿业借款 1,073.60 万元。
②中南市政诉中色矿业的出资纠纷
由于中色矿业原投资于中南市政的 2,000 万元中,有 1,200 万元按照当时的
行政指令已由中南市政投资于湖南地勘局下属的湖南锦江鑫湘酒店有限公司,
因此 2002 年 9 月 26 日,中南市政以中色矿业未履行 2,000 万元出资义务为由向
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湖南省
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04 年 4 月 19 日作出《民事调解书》
([2003]湘民三终字第 17 号)。根据该调解书,中南市政于 2004 年底前支付 800
万元给中色矿业;中南市政、湖南有色地质勘查局及其下属单位对中色矿业及
其下属单位、控股单位的债权债务及股权全部放弃;中色矿业放弃其与中南市
政在北京高院(2004)北京高民终字第 81 号、82 号民事二审判决的民事权利和
执行申请权,双方之间不再存在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2)各方关于执行民事调解的确认书
为执行上述《民事调解书》([2003]湘民三终字第 17 号),2005 年 3 月 22
日,中南市政、中色矿业、中矿建设、中廷科技等各方共同签订了《关于执行<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3)湘民三终字第 17 号民事调解书>有关条款的确认
书》,一致确认:
①中南市政已按《民事调解书》中的规定,履行了在 2004 年 12 月前支付给
中色矿业人民币 800 万元的全部付款义务。
②本确认书签订之日,中南市政与中色矿业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中
色矿业不得再依《民事调解书》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4)高民终字第 81
号、第 82 号《民事判决书》向中南市政行使债权和申请法院执行。
③中色矿业应放弃其在中南市政的 2,000 万元股权,该部分股权分别由中南
市政工程建设总公司工会委员会承接 1,900 万股和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二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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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承接 100 万股。
④中色矿业应放弃其在湖南锦江鑫湘酒店有限公司的 1,200 万元股权,该部
分股权由中南市政承接。
⑤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应放弃其在中矿建设的 75 万元股权,该部分股权
由中色矿业承接。
⑥根据 2004 年 10 月 8 日湖南鑫湘地质矿业有限公司与中廷科技签订的《股
权转让协议》,湖南鑫湘地质矿业有限公司应放弃的在中色矿业的 220 万元股权
已由中廷科技承接,自中廷科技直接向中色矿业支付完毕股权价款之日起享有
该股权。
(3)民事调解确认书的执行
经 2006 年 5 月 16 日股东会同意,根据上述民事调解确认书,湖南地勘局对
中矿建设 75 万元出资由中色矿业承接,湖南地勘局不再作为本公司的股东,中
色矿业对本公司的出资额由 2,200 万元增至 2,275 万元。此次股权变更后,公司
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中色矿业 2,275 45.50%
2 嘉力臣 500 10.00%
3 吉林地勘局(ss) 200 4.00%
4 河南地矿局(ss) 200 4.00%
5 中资环 110 2.20%
6 西北地勘局(ss) 100 2.00%
7 辽宁地质局(ss) 100 2.00%
8 北方有色(ss) 100 2.00%
9 北京鑫迪(ss) 50 1.00%
10 王平卫 850 17.00%
11 肖晓霞 223 4.46%
12 欧学钢 200 4.00%
13 綦开明 36 0.72%
14 辛 玮 36 0.72%
15 刘跳民 20 0.40%
合计 5,000 100.00%
2006 年 6 月 16 日,中矿建设在北京市工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6、第二次股权转让(2007 年 8 月)
由于地调中心内部资产调整要求,经 2007 年 3 月 26 日股东会同意,根据地
调中心有色地企字[2006]065 号《关于北京鑫迪资源技术开发公司股权变动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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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北京鑫迪与其上级单位地调中心于 2007 年 3 月 30 日签订《股权转让协
议》,北京鑫迪将其对中矿建设 50 万元出资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后无偿划转
给地调中心。此次划转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中色矿业 2,275 45.50%
2 嘉力臣 500 10.00%
3 吉林地勘局(ss) 200 4.00%
4 河南地矿局(ss) 200 4.00%
5 中资环 110 2.20%
6 西北地勘局(ss) 100 2.00%
7 辽宁地质局(ss) 100 2.00%
8 北方有色(ss) 100 2.00%
9 地调中心(ss) 50 1.00%
10 王平卫 850 17.00%
11 肖晓霞 223 4.46%
12 欧学钢 200 4.00%
13 綦开明 36 0.72%
14 辛 玮 36 0.72%
15 刘跳民 20 0.40%
合计 5,000 100.00%
2007 年 8 月 21 日,公司在北京市工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7、第四次增资、第三次股权转让、规范代持(2007 年 12 月)
(1)增资
为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完善公司治理,经 2007 年 11 月 29 日股东会同意,
国腾投资与中矿建设全体股东于 2007 年 12 月 21 日签订《北京中矿建设工程有
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国腾投资以 1,200 万元现金增加中矿建设注册资本 800
万元。国腾投资本次增资的出资来源为自有资金。此次增资经中众益(北京)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中众益验字[2007]001 号)验证。
根据中诚信安瑞(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截至 2007 年 10 月
31 日的《审计报告》(中诚信安瑞审字[2007]第 183 号),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
为 6,459.61 万元,每元注册资本对应的净资产为 1.29 元。在此基础上,公司与
国腾投资协商确定增资价格为 1.5 元/出资额。
(2)股权转让
由于股东自身业务调整,经 2007 年 11 月 29 日股东会同意,嘉力臣与帝基
实业、中资环与国腾投资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北京焱辉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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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焱辉评报字[2007]第 010 号),嘉力臣对中矿建
设 500 万元出资的评估值为 652.91 万元,双方协商转让价格为 750 万元;中资
环对中矿建设 110 万元出资的评估值为 143.64 万元,双方协商转让价格为 165
万元。
(3)规范代持
①股权转让
为规范公司委托持股,经 2007 年 11 月 29 日股东会同意,欧学钢、綦开
明、辛玮、刘跳民分别与国腾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国腾投资以 1.5 元/
出资额的价格受让上述股东对中矿建设的出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出资 转让价格 转让价款
欧学钢 164
綦开明 28
辛玮 国腾投资 28 1.5 元/出资额
刘跳民 20
合计 240
在上述股权转让中,欧学钢、綦开明、辛玮、刘跳民将其取得的转让款由
国腾投资代扣代缴所得税后按照委托人的实际持股情况分别交付给 28 名委托
人,本次股权转让后,该等 28 名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出资关系解除,其中 17
人选择在股份公司设立后通过增资的方式重新获得公司股份,详见本节之
“九、 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情
况”。
②解除委托代持
为规范公司委托持股,经 2007 年 12 月 25 日股东会同意,受托持股人王平
卫、肖晓霞、欧学钢与 36 名被代持的委托人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各自
代持的出资 568 万元、137 万元、12 万元无偿转由 36 名实际出资人持有。委托
代持解除后,王平卫、肖晓霞和欧学钢不再代其他股东持有股权。本次解除委
托代持并还原股东身份的 36 名委托持股人的姓名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代持股东姓名 转出代持的出资额 委托股东姓名
1 78 宋玉印
王平卫
2 40 刘新国
(合计 568)
3 40 彭志刚
1-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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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代持股东姓名 转出代持的出资额 委托股东姓名
4 36 汪芳淼
5 32 刘绍友
6 30 张津伟
7 30 陈海舟
8 26 黄力勉
9 26 孙希文
10 25 张淑华
11 24 魏云峰
12 24 何志民
13 22 杨 春
14 20 李 娟
15 20 康跃胜
16 20 吴志华
17 18 李 杰
18 16 张建龙
19 10 钱秀娟
20 10 张银芳
21 10 丁章新
22 7 王振华
23 4 赵百胜
24 14 李国勇
25 10 黄恩民
26 9 邵平军
27 8 彭宝生
28 8 刘晓云
肖晓霞
29 46 辛冬根
(合计 137)
30 14 张幸福
31 14 韩玉坤
32 6 郭湘源
33 4 卢怀平
34 4 李 雷
35 欧学钢 4 于晓臣
36 (合计 12) 8 刘 利
此次增资、股权转让、解除委托持股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中色矿业 2,275 39.22%
2 国腾投资 1,150 19.83%
3 帝基实业 500 8.62%
4 吉林地勘局(ss) 200 3.45%
5 河南地矿局(ss) 200 3.45%
6 辽宁地质局(ss) 100 1.72%
7 西北地勘局(ss) 100 1.72%
8 北方有色(ss) 100 1.72%
9 地调中心(ss) 50 0.86%
10 王平卫 282 4.86%
11 肖晓霞 86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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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2 宋玉印 78 1.34%
13 辛冬根 46 0.79%
14 刘新国 40 0.69%
15 彭志刚 40 0.69%
16 汪芳淼 36 0.62%
17 刘绍友 32 0.55%
18 张津伟 30 0.52%
19 陈海舟 30 0.52%
20 黄力勉 26 0.45%
21 孙希文 26 0.45%
22 张淑华 25 0.43%
23 魏云峰 24 0.41%
24 何志民 24 0.41%
25 欧学钢 24 0.41%
26 杨春 22 0.38%
27 李娟 20 0.34%
28 康跃胜 20 0.34%
29 吴志华 20 0.34%
30 李杰 18 0.31%
31 张建龙 16 0.28%
32 张幸福 14 0.24%
33 韩玉坤 14 0.24%
34 李国勇 14 0.24%
35 黄恩民 10 0.17%
36 钱秀娟 10 0.17%
37 张银芳 10 0.17%
38 丁章新 10 0.17%
39 邵平军 9 0.16%
40 刘利 8 0.14%
41 彭宝生 8 0.14%
42 刘晓云 8 0.14%
43 綦开明 8 0.14%
44 辛玮 8 0.14%
45 王振华 7 0.12%
46 郭湘源 6 0.10%
47 卢怀平 4 0.07%
48 李雷 4 0.07%
49 于晓臣 4 0.07%
50 赵百胜 4 0.07%
合计 5,800 100.00%
2007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在北京市工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8、第五次股权转让(2008 年 1 月)
由于地调中心股权投资调整,2008 年 1 月 3 日,地调中心将其持有的中矿
建设 50 万元出资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售。公告期内仅有国腾投资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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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愿意摘牌。经 2008 年 1 月 31 日股东会同意,并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关于对出让北京中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中色协投字[2007]250
号文),地调中心与国腾投资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地调中心将其持有的中矿
建设 50 万元出资作价 75 万元转让给国腾投资。
根据北京焱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焱辉评报字[2007]010
号),公司截至 2007 年 10 月 31 日净资产的评估值为 6,528.88 万元,每元注册
资本对应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1.31 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 1.5 元/出资额。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中色矿业 2,275 39.22%
2 国腾投资 1,200 20.69%
3 帝基实业 500 8.62%
4 吉林地勘局(ss) 200 3.45%
5 河南地矿局(ss) 200 3.45%
6 辽宁地质局(ss) 100 1.72%
7 西北地勘局(ss) 100 1.72%
8 北方有色(ss) 100 1.72%
9 王平卫 282 4.86%
10 肖晓霞 86 1.48%
11 宋玉印 78 1.34%
12 辛冬根 46 0.79%
13 刘新国 40 0.69%
14 彭志刚 40 0.69%
15 汪芳淼 36 0.62%
16 刘绍友 32 0.55%
17 张津伟 30 0.52%
18 陈海舟 30 0.52%
19 黄力勉 26 0.45%
20 孙希文 26 0.45%
21 张淑华 25 0.43%
22 魏云峰 24 0.41%
23 何志民 24 0.41%
24 欧学钢 24 0.41%
25 杨 春 22 0.38%
26 李 娟 20 0.34%
27 康跃胜 20 0.34%
28 吴志华 20 0.34%
29 李 杰 18 0.31%
30 张建龙 16 0.28%
31 张幸福 14 0.24%
32 韩玉坤 14 0.24%
33 李国勇 14 0.24%
34 黄恩民 10 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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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 出资额 出资比例
35 钱秀娟 10 0.17%
36 张银芳 10 0.17%
37 丁章新 10 0.17%
38 邵平军 9 0.16%
39 刘 利 8 0.14%
40 彭宝生 8 0.14%
41 刘晓云 8 0.14%
42 綦开明 8 0.14%
43 辛 玮 8 0.14%
44 王振华 7 0.12%
45 郭湘源 6 0.10%
46 卢怀平 4 0.07%
47 李 雷 4 0.07%
48 于晓臣 4 0.07%
49 赵百胜 4 0.07%
合计 5,800 100.00%
2008 年 2 月 4 日,本次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二)中矿建设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经 2008 年 1 月 31 日中矿建设 2008 年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意中矿建设整体
变更为股份公司,并更名为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中矿建设全体股东作为
发起人,以中矿建设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8,168.24 万元为基
准,其中 5,800 万元折合股本 5,800 万股,其余 2,368.24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08 年 2 月 4 日,本公司在北京市工商局完成了公司设立登记,并领取了
注册号为 110000000428293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800 万元。
本公司整体变更前后的总股本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更。
本公司整体改制前注册资本为 5,800 万元,整体变更设立时其中净资产折合
的股本为 5,800 万元,与原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相等。公司注册地所在的北
京市工商局,在其《一次性告知单:如何办理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注册》中规定:
“公司类型互转不涉及注册资本变更的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因此,本公司在整
体变更设立时未进行验资。2014 年 3 月 23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中矿
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复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 250071 号)确认:
“截止 2008 年 2 月 4 日,中矿资源的账面股本与注册资本一致,均为人民币
58,000,000 元,未验资的情况不会对本次发行产生影响。”
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同意,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于 2009 年 12 月 30 日出具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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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于确认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 2 月 4 日变更登记合法的通知》,确认
中矿建设变更为本公司的工商登记程序合法。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未验资的情况不
会对本次发行产生影响。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未验资不构成本次
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三)股份公司设立以后的股权结构变化
1、第一次增资(2008 年 4 月)
经 2008 年 3 月 8 日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注册资本由 5,800 万元增至 6,000 万
元,由 2007 年 12 月解除委托关系的部分员工及新员工现金认购新增股份。2007
年 12 月解除委托关系的股东共 28 人,其中 11 人选择不再认购本公司新增股
份,其余 17 人选择增资入股,另有公司新进员工 15 人共计 32 人认购本次新增
股份。上述 32 人现金出资合计 300 万元认购了公司新增股份 200 万股。根据北
京中威华德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2008]第 1013 号),公司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的每股净资产评估值为 1.43 元,在此基础上协商确定此次增资的价格为
每股 1.5 元。本次增资的股东资金来源为薪酬收入。本次增资经中磊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中磊验字[2008]第 8004 号)验证。
本次增资的 32 名自然人股东中,15 名新入资的股东任职及关联关系情况如
下:
新入资股东 入资时在发行人及其股东或其 与上述单位员工的亲属或其他
序号
姓名 他关联单位的任职 利害关系
1 汪时坚 无 无
2 徐志君 发行人总经理助理 无
3 王 研 发行人股东辽宁地质局局长 无
其配偶龚强为发行人股东北方
4 胡玉芬 无
有色董事长
其配偶崔宝宪为发行人股东河
5 王秀荣 无
南地矿局副局长
6 朱志雄 发行人员工 无
7 郝丽媛 发行人员工 无
8 孔 令 发行人员工 无
9 陶 思 发行人员工 无
10 丁 凡 发行人员工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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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新入资股东 入资时在发行人及其股东或其 与上述单位员工的亲属或其他
序号
姓名 他关联单位的任职 利害关系
11 王朝垒 发行人员工 无
12 朱喜久 发行人员工 无
13 武 峰 发行人员工 无
14 陈 翔 发行人员工 无
15 肖金生 发行人员工 无
此次增资后,本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 股份数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 股份数 持股比例
1 中色矿业 2,275 37.92% 42 徐志君 10 0.17%
2 国腾投资 1,200 20.00% 43 陈梦熊 10 0.17%
3 帝基实业 500 8.33% 44 王 研 8 0.13%
4 吉林地勘局(ss) 200 3.33% 45 胡玉芬 8 0.13%
5 河南地矿局(ss) 200 3.33% 46 邵平军 9 0.15%
6 辽宁地质局(ss) 100 1.67% 47 刘 利 8 0.13%
7 西北地勘局(ss) 100 1.67% 48 彭宝生 8 0.13%
8 北方有色(ss) 100 1.67% 49 刘晓云 8 0.13%
9 王平卫 282 4.70% 50 綦开明 8 0.13%
10 肖晓霞 86 1.43% 51 辛 玮 8 0.13%
11 宋玉印 78 1.30% 52 陈同兴 8 0.13%
12 辛冬根 46 0.77% 53 王秀荣 8 0.13%
13 刘新国 40 0.67% 54 杨锡永 8 0.13%
14 彭志刚 40 0.67% 55 武晓源 8 0.13%
15 汪芳淼 36 0.60% 56 姚建平 8 0.13%
16 刘绍友 32 0.53% 57 王振华 7 0.12%
17 张津伟 30 0.50% 58 郭湘源 6 0.10%
18 陈海舟 30 0.50% 59 朱志雄 5 0.08%
19 黄力勉 26 0.43% 60 周圣华 5 0.08%
20 孙希文 26 0.43% 61 卢怀平 4 0.07%
21 张淑华 25 0.42% 62 李 雷 4 0.07%
22 于柏林 25 0.42% 63 于晓臣 4 0.07%
23 魏云峰 24 0.40% 64 赵百胜 4 0.07%
24 何志民 24 0.40% 65 古健平 4 0.07%
25 欧学钢 24 0.40% 66 刘 宜 4 0.07%
26 杨 春 22 0.37% 67 金白露 4 0.07%
27 李 娟 20 0.33% 68 李世明 4 0.07%
28 康跃胜 20 0.33% 69 张佐红 4 0.07 %
29 吴志华 20 0.33% 70 蒙 玲 4 0.07%
30 李 杰 18 0.30% 71 王 勇 4 0.07%
31 张建龙 16 0.27% 72 张 雯 4 0.07%
32 张幸福 14 0.23% 73 郝丽媛 2 0.03%
33 韩玉坤 14 0.23% 74 孔 令 2 0.03%
34 李国勇 14 0.23% 75 陶 思 2 0.03%
35 王思德 12 0.20% 76 丁 凡 2 0.03%
36 李长珠 12 0.20% 77 王朝垒 2 0.03%
37 汪时坚 15 0.25% 78 朱喜久 2 0.03%
38 黄恩民 10 0.17% 79 武 峰 2 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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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 股份数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 股份数 持股比例
39 钱秀娟 10 0.17% 80 陈 翔 2 0.03%
40 张银芳 10 0.17% 81 肖金生 2 0.03%
41 丁章新 10 0.17% 合计 - 6,000 100.00%
2008 年 4 月 22 日,公司在北京市工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2、第一次股份转让、第二次增资(2009 年 3 月)
(1)股份转让
由于同一国有控制人内部的股权投资调整,2009 年 3 月 6 日,北方有色将
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转让给金威达,并签订了《关于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北方有色将所持有的本公司 100 万股以 180 万元的价格
转让给金威达。根据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中铭评报字[2009]8003 号),公司截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的每股净资产评估
值为 1.87 元,在此基础上扣除 2008 年度现金分红每股 0.1 元,确定股份转让的
价格为每股 1.8 元。黑龙江地勘局出具了《关于同意黑龙江北方有色建设有限公
司向黑龙江金威达实业有限公司转让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确认函》
对前述转让进行了确认。
(2)增资
为增强公司对管理层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经 2009 年 3 月 14 日股东大会批
准,姚广、徐志君等 15 名管理层员工以每股 1.8 元的价格现金认购公司新增股
份 175 万股,上述员工出资合计 315 万元,其出资来源为薪酬收入。经过本次增
资后,中矿资源注册资本由 6,000 万元增至 6,175 万元。
根据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
报字[2009]8002 号),公司截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的每股净资产评估值为 1.87
元,在此基础上扣除 2008 年度现金分红每股 0.1 元,确定增资的价格为每股 1.8
元。此次增资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中磊验字
[2009]第 8001 号)验证。本次增资的员工及其认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入资时在发行人及 与上述单位员工的
序号 姓 名 其股东或其他关联 亲属或其他利害关 持股数 持股比例
单位的任职 系
1 姚 广 发行人董事会秘书 无 30 0.49%
2 钱再华 发行人副总工程师 无 5 0.08%
3 王启友 发行人副总工程师 无 20 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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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资时在发行人及 与上述单位员工的
序号 姓 名 其股东或其他关联 亲属或其他利害关 持股数 持股比例
单位的任职 系
4 蒋仕荣 发行人主任工程师 无 10 0.16%
5 封全新 发行人部门经理 无 10 0.16%
6 周跃光 发行人项目经理 无 10 0.16%
7 林继红 发行人部门经理 无 10 0.16%
8 黄业辉 发行人部门经理 无 10 0.16%
9 欧阳小红 发行人项目经理 无 10 0.16%
与发行人员工黄力
10 黄力勤 发行人项目经理 10 0.16%
勉为兄弟关系
与发行人员工黄力
11 黄力勉 发行人总经理助理 4 0.06%
勤为兄弟关系
12 张 伟 发行人项目经理 无 10 0.16%
13 颜家和 发行人项目经理 无 10 0.16%
14 李 雷 发行人部门经理 无 6 0.10%
15 徐志君 发行人副总经理 无 20 0.16%
合计 - - 175 2.83%
此次增资、股份转让后,本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 股份数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 股份数 持股比例
1 中色矿业 2,275 36.84% 48 周跃光 10 0.16%
2 国腾投资 1,200 19.43% 49 林继红 10 0.16%
3 帝基实业 500 8.10% 50 黄业辉 10 0.16%
4 吉林地勘局(ss) 200 3.24% 51 蒋仕荣 10 0.16%
5 河南地矿局(ss) 200 3.24% 52 欧阳小红 10 0.16%
6 辽宁地质局(ss) 100 1.62% 53 黄力勤 10 0.16%
7 西北地勘局(ss) 100 1.62% 54 张 伟 10 0.16%
8 金威达(ss) 100 1.62% 55 颜家和 10 0.16%
9 王平卫 282 4.57% 56 邵平军 9 0.15%
10 肖晓霞 86 1.39% 57 刘 利 8 0.13%
11 宋玉印 78 1.26% 58 彭宝生 8 0.13%
12 辛冬根 46 0.74% 59 刘晓云 8 0.13%
13 刘新国 40 0.65% 60 綦开明 8 0.13%
14 彭志刚 40 0.65% 61 辛 玮 8 0.13%
15 汪芳淼 36 0.58% 62 王 研 8 0.13 %
16 刘绍友 32 0.52% 63 胡玉芬 8 0.13%
17 徐志君 30 0.49% 64 陈同兴 8 0.13%
18 姚 广 30 0.49% 65 王秀荣 8 0.13%
19 张津伟 30 0.49% 66 杨锡永 8 0.13%
20 黄力勉 30 0.49% 67 武晓源 8 0.13%
21 陈海舟 30 0.49% 68 姚建平 8 0.13%
22 孙希文 26 0.42% 69 王振华 7 0.11%
23 张淑华 25 0.40% 70 郭湘源 6 0.10%
24 于柏林 25 0.40% 71 朱志雄 5 0.08%
25 魏云峰 24 0.39% 72 周圣华 5 0.08%
26 何志民 24 0.39% 73 钱再华 5 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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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 股份数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 股份数 持股比例
27 欧学钢 24 0.39% 74 卢怀平 4 0.06%
28 杨 春 22 0.36% 75 于晓臣 4 0.06%
29 李 娟 20 0.32% 76 赵百胜 4 0.06%
30 康跃胜 20 0.32% 77 古健平 4 0.06%
31 吴志华 20 0.32% 78 刘 宜 4 0.06%
32 王启友 20 0.32% 79 金白露 4 0.06%
33 李 杰 18 0.29 % 80 李世明 4 0.06%
34 张建龙 16 0.26% 81 张佐红 4 0.06%
35 汪时坚 15 0.25% 82 蒙 玲 4 0.06%
36 张幸福 14 0.23% 83 王 勇 4 0.06%
37 韩玉坤 14 0.23% 84 张 雯 4 0.06%
38 李国勇 14 0.23% 85 郝丽媛 2 0.03%
39 王思德 12 0.19% 86 孔 令 2 0.03%
40 李长珠 12 0.19% 87 陶 思 2 0.03%
41 黄恩民 10 0.16% 88 丁 凡 2 0.03%
42 钱秀娟 10 0.16% 89 王朝垒 2 0.03%
43 张银芳 10 0.16% 90 朱喜久 2 0.03%
44 丁章新 10 0.16% 91 武 峰 2 0.03%
45 陈梦熊 10 0.16% 92 陈 翔 2 0.03%
46 李 雷 10 0.16% 93 肖金生 2 0.03%
47 封全新 10 0.16% 合计 - 6,175 100.00%
2009 年 3 月 26 日,公司在北京市工商局办理了上述股份转让和增资的工商
变更登记。
3、第二次股份转让、第三次增资(2009 年 6 月)
(1)股份转让
①辛冬根将股份转让给张津伟
2009 年 4 月 16 日,由于辛冬根离职,辛冬根与张津伟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将其持有的 20 万股转让给张津伟,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 1.8 元,张津伟任本公
司总经理助理,此次股份转让价格系参考 2009 年 3 月管理层增资时的价格(每
股 1.8 元)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②按照国资委关于规范持股的规定,17 名自然人将所持股份予以转让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
意见》(国资发改革[2008]139 号文)规定,“严格控制职工持股企业范围。职
工入股原则限于持有本企业股权,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企业改
制,经国资监管机构或集团公司批准,职工可投资参与本企业改制,确有必要
的也可持有上一级改制企业股权,但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本企业所出资各级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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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业、参股企业及本集团公司所出资其他企业股权。科研、设计、高新技术企业
科技人员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持有子公司股权的须经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准且不
得作为该子企业的国有股东代表。”“已持有上述不得持有的企业股权的中层
以上管理人员,自国资发改革[2008]139 号文印发后 1 年内应转让所持股份,或
者辞去所任职务。”
由于公司自然人股东何志民等 17 人或其配偶分别在公司国有股东中担任中
层以上管理人员职务,根据上述规定,何志民等 17 人需将各自所持的本公司股
份进行转让。前述自然人股东持股及转让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 转让前持股数 受让人 受让股份
1 彭志刚 40
2 何志民 24
3 李 娟 20
4 陈梦熊 10
5 刘晓云 8
6 周圣华 5
7 蒙 玲 4 中色矿业
8 王 勇 4
9 刘 宜 4
10 张佐红 4
11 辛 玮 8
12 王思德 12
13 辛冬根 26
14 胡玉芬 8
15 王 研 8
王平卫
16 王秀荣 8
17 杨锡永 8
合计 201 -
2009 年 5 月 19 日,彭志刚、何志民、李娟、辛冬根、王思德、陈梦熊、刘
晓云、辛玮、周圣华、刘宜、张佐红、蒙玲、王勇分别与中色矿业签订了《股权
转让协议》,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 169 万股以每股 3 元的价格转让给中色矿
业,中色矿业的出资来源为自有资金;王研、胡玉芬、王秀荣、杨锡永分别与股
东王平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 32 万股以每股 3 元
的价格转让给王平卫,王平卫的出资来源为薪酬收入及投资转让收益。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已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
资发改革[2008]139 号《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的规定对国
有企业职工持股情况进行了彻底规范,不存在需要规范的情形。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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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改革[2008]139 号《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的规定对国有
企业职工持股情况进行了彻底规范,不存在需要规范的情形。
(2)增资
为增强公司资本实力,经 2009 年 6 月 3 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海通开元与
本公司签订《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海通开元以每股 2.975
元的价格以现金认购公司新增股份 325 万股,其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增资
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6,175 万元增至 6,500 万元。
根据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
报字[2009]8002 号),经评估,公司截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每股净资产评估值
为 1.87 元,经双方协商确定增资价格为每股 2.975 元。本次增资经中磊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中磊验字[2009]第 8008 号)验证。此
次股份转让、增资后,本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 股份数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 股份数 持股比例
1 中色矿业 2,444 37.60% 40 丁章新 10 0.15%
2 国腾投资 1,200 18.46% 41 李 雷 10 0.15%
3 帝基实业 500 7.69% 42 封全新 10 0.15%
4 海通开元 325 5.00% 43 周跃光 10 0.15%
5 吉林地勘局(ss) 200 3.08% 44 林继红 10 0.15%
6 河南地矿局(ss) 200 3.08% 45 黄业辉 10 0.15%
7 辽宁地质局(ss) 100 1.54% 46 蒋仕荣 10 0.15%
8 西北地勘局(ss) 100 1.54% 47 欧阳小红 10 0.15%
9 金威达(ss) 100 1.54% 48 黄力勤 10 0.15%
10 王平卫 314 4.83% 49 张 伟 10 0.15%
11 肖晓霞 86 1.32% 50 颜家和 10 0.15%
12 宋玉印 78 1.20% 51 邵平军 9 0.14%
13 张津伟 50 0.77% 52 刘 利 8 0.12%
14 刘新国 40 0.62% 53 彭宝生 8 0.12%
15 汪芳淼 36 0.55% 54 綦开明 8 0.12%
16 刘绍友 32 0.49% 55 陈同兴 8 0.12%
17 徐志君 30 0.46% 56 武晓源 8 0.12%
18 姚 广 30 0.46% 57 姚建平 8 0.12%
19 黄力勉 30 0.46 % 58 王振华 7 0.11%
20 陈海舟 30 0.46% 59 郭湘源 6 0.09%
21 孙希文 26 0.40% 60 朱志雄 5 0.08%
22 张淑华 25 0.38% 61 钱再华 5 0.08%
23 于柏林 25 0.38% 62 卢怀平 4 0.06%
24 魏云峰 24 0.37% 63 于晓臣 4 0.06%
25 欧学钢 24 0.37% 64 赵百胜 4 0.06%
26 杨 春 22 0.34% 65 古健平 4 0.06%
27 康跃胜 20 0.31% 66 金白露 4 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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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 股份数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 股份数 持股比例
28 吴志华 20 0.31% 67 李世明 4 0.06%
29 王启友 20 0.31% 68 张 雯 4 0.06%
30 李 杰 18 0.28% 69 郝丽媛 2 0.03%
31 张建龙 16 0.25% 70 孔 令 2 0.03%
32 汪时坚 15 0.23% 71 陶 思 2 0.03%
33 张幸福 14 0.22% 72 丁 凡 2 0.03%
34 韩玉坤 14 0.22% 73 王朝垒 2 0.03%
35 李国勇 14 0.22% 74 朱喜久 2 0.03%
36 李长珠 12 0.18% 75 武 峰 2 0.03%
37 黄恩民 10 0.15% 76 陈 翔 2 0.03%
38 钱秀娟 10 0.15% 77 肖金生 2 0.03%
39 张银芳 10 0.15% 合计 - 6,500 100.00%
2009 年 6 月 24 日,本公司在北京市工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2009 年 6 月 18 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出具《关于同意对中色矿业集团
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关国有股权变动情况进行备案的通知》(中色协投字
[2009]116 号),对中色矿业及本公司历史沿革中的国有股权变动情况进行了备
案确认。
4、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11 年 3 月)
经 2011 年 3 月 22 日股东大会批准,同意以 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6,500
万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 2 股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转增前公司总
股本 6,500 万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 7,800 万股。本次转增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中磊验字[2011]第 0029 号)验证。本次转
增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 股份数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 股份数 持股比例
1 中色矿业 2,932.80 37.60% 40 丁章新 12.00 0.15%
2 国腾投资 1,440.00 18.46% 41 李 雷 12.00 0.15%
3 帝基实业 600.00 7.69% 42 封全新 12.00 0.15%
4 海通开元 390.00 5.00% 43 周跃光 12.00 0.15%
5 吉林地勘局(ss) 240.00 3.08% 44 林继红 12.00 0.15%
6 河南地矿局(ss) 240.00 3.08% 45 黄业辉 12.00 0.15%
7 辽宁地质局(ss) 120.00 1.54% 46 蒋仕荣 12.00 0.15%
8 西北地勘局(ss) 120.00 1.54% 47 欧阳小红 12.00 0.15%
9 金威达(ss) 120.00 1.54% 48 黄力勤 12.00 0.15%
10 王平卫 376.80 4.83% 49 张 伟 12.00 0.15%
11 肖晓霞 103.20 1.32% 50 颜家和 12.00 0.15%
12 宋玉印 93.60 1.20% 51 邵平军 10.80 0.14%
13 张津伟 60.00 0.77% 52 刘 利 9.60 0.12%
14 刘新国 48.00 0.62% 53 彭宝生 9.60 0.12%
15 汪芳淼 43.20 0.55% 54 綦开明 9.60 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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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 股份数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 股份数 持股比例
16 刘绍友 38.40 0.49% 55 陈同兴 9.60 0.12%
17 徐志君 36.00 0.46% 56 武晓源 9.60 0.12%
18 姚 广 36.00 0.46% 57 姚建平 9.60 0.12%
19 黄力勉 36.00 0.46 % 58 王振华 8.40 0.11%
20 陈海舟 36.00 0.46% 59 郭湘源 7.20 0.09%
21 孙希文 31.20 0.40% 60 朱志雄 6.00 0.08%
22 张淑华 30.00 0.38% 61 钱再华 6.00 0.08%
23 于柏林 30.00 0.38% 62 卢怀平 4.80 0.06%
24 魏云峰 28.80 0.37% 63 于晓臣 4.80 0.06%
25 欧学钢 28.80 0.37% 64 赵百胜 4.80 0.06%
26 杨 春 26.40 0.34% 65 古健平 4.80 0.06%
27 康跃胜 24.00 0.31% 66 金白露 4.80 0.06%
28 吴志华 24.00 0.31% 67 李世明 4.80 0.06%
29 王启友 24.00 0.31% 68 张 雯 4.80 0.06%
30 李 杰 21.60 0.28% 69 郝丽媛 2.40 0.03%
31 张建龙 19.20 0.25% 70 孔 令 2.40 0.03%
32 汪时坚 18.00 0.23% 71 陶 思 2.40 0.03%
33 张幸福 16.80 0.22% 72 丁 凡 2.40 0.03%
34 韩玉坤 16.80 0.22% 73 王朝垒 2.40 0.03%
35 李国勇 16.80 0.22% 74 朱喜久 2.40 0.03%
36 李长珠 14.40 0.18% 75 武 峰 2.40 0.03%
37 黄恩民 12.00 0.15% 76 陈 翔 2.40 0.03%
38 钱秀娟 12.00 0.15% 77 肖金生 2.40 0.03%
39 张银芳 12.00 0.15% 合计 - 7,800 100.00%
2011 年 5 月 31 日,公司在北京市工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5、第四次增资(2011 年 6 月)
为增强大股东的控制力同时增强公司对管理层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经 2011
年 6 月 24 日股东大会批准,中色矿业和晏久平、姚广等 11 名管理层以每股 5 元
的价格认购公司新增股份 1,200 万股。根据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威正信评报字[2011]1044 号),公司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每股净资产评估值为 3.42 元,由于公司 2010 年度每 10 股转 2 股派
现金 1.5 元,摊薄后每股净资产为 2.73 元,经协商确定本次增资价格为每股 5
元。本次增资中,法人股东的出资来源为自有资金和对外借款,自然人股东的
出资来源为薪酬收入。
本次增资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中磊验字
[2011]第 0048 号)验证。本次增资股东的认股情况及自然人股东任职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 与股东及关联单
股东 增资股数 履历
号 位员工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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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与股东及关联单
股东 增资股数 履历
号 位员工利害关系
1 中色矿业 1,080 - -
2006.1 至 2011.3 任发行人副总经理;
2 宋玉印 10 无
2011.3 至今任发行人董事、副总裁
其配偶吴志华担任
2006.1 至今任发行人财务总监、副总
3 肖晓霞 10 股东中色矿业董
裁
事、副总经理
2006.12 至 2008.5 任北京圣玉天成投
资顾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5
4 姚广 10 无
加入公司,2008.12 至今任发行人董
事会秘书、副总裁
2004.6 至 2009.6,中科院广州地球化
学研究所博士后;2007.9 至 2009.3,
任北京中色美特矿业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副总经理;2009.3 至 2010.3,任
北京中兴金源投资有限公司总地质
5 傅朝义 10 无
师;2010.3 至 2011.3,任发行人总经
理助理;2011.3 至 2013.2,任发行人
总工程师;2004.6 至 2014.6,任广州
云金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2013.2 至今,任发行人副总裁
2006.1 至 2011.5 任中南冶金地质研
究所党委副书记;2011.5 至 2013.11
6 晏久平 20 任发行人副总工程师兼津巴布韦中 无
矿总经理;2013.11 至今任发行人副
总工程师
2003.1 至 2007.5 任云南省有色地质
局综合研究处处长;2007.6 至
2012.2 任云南有色地质局副总工程
师;2012.3 至 2013.2 任云南省有色
7 张学书 20 无
地质局副总工程师兼对外合作处处
长;2013.2 至 2014.4 任发行人总工
程师;2014.4 至今任发行人副总裁兼
总工程师
2005.5 至 2009.4 任职北京东南亚资
源科技有限公司;2009.5 至 2013.6
8 武力聪 8 无
任发行人矿权管理部经理、津巴布韦
中矿副总经理;2013.6 离职
2006.1 至 2006.12 任发行人会计主
管;2007.1 至 2008.12 任赞比亚中矿
9 王振华 8 无
会计主管;2009.1 至今任发行人会计
主管、财务经理、高级经理
2006.7 至 2007.3 在湖南有色地质勘
查局二四五队基建科任职;2007.4
10 孔令 8 无
加入公司,历任发行人高级主管、经
营管理部经理、赞比亚中矿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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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与股东及关联单
股东 增资股数 履历
号 位员工利害关系
2004.12 至 2010.3 担任中天运会计师
事务所项目经理;2010.4 至今,任本
11 张晓刚 8 无
公司审计部经理;2011.3 至今,任本
公司职工监事
2006.9 至 2008.7 中国地质大学(北
京)硕士研究生学习;2008.7 至今任
12 毛付龙 8 无
发行人矿权管理部项目经理、加拿大
中矿总经理
合计 1,200 - -
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 股份数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 股份数 持股比例
1 中色矿业 4,012.80 44.59% 43 丁章新 12.00 0.13 %
2 国腾投资 1,440.00 16.00 % 44 李 雷 12.00 0.13 %
3 帝基实业 600.00 6.67% 45 封全新 12.00 0.13 %
4 海通开元 390.00 4.33% 46 周跃光 12.00 0.13 %
吉林地勘局
5 240.00 2.67% 47 林继红 12.00 0.13 %
(ss)
河南地矿局
6 240.00 2.67% 48 黄业辉 12.00 0.13 %
(ss)
辽宁地质局
7 120.00 1.33% 49 蒋仕荣 12.00 0.13 %
(ss)
西北地勘局
8 120.00 1.33% 50 欧阳小红 12.00 0.13 %
(ss)
9 金威达(ss) 120.00 1.33% 51 黄力勤 12.00 0.13 %
10 王平卫 376.80 4.19 % 52 张 伟 12.00 0.13 %
11 肖晓霞 113.20 1.26 % 53 颜家和 12.00 0.13 %
12 宋玉印 103.60 1.15 % 54 邵平军 10.80 0.12 %
13 张津伟 60.00 0.67 % 55 孔 令 10.40 0.12 %
14 刘新国 48.00 0.53 % 56 刘 利 9.60 0.11%
15 姚 广 46.00 0.51 % 57 彭宝生 9.60 0.11 %
16 汪芳淼 43.20 0.48 % 58 綦开明 9.60 0.11%
17 刘绍友 38.40 0.43 % 59 陈同兴 9.60 0.11%
18 徐志君 36.00 0.40 % 60 武晓源 9.60 0.11 %
19 黄力勉 36.00 0.40 % 61 姚建平 9.60 0.11 %
20 陈海舟 36.00 0.40 % 62 傅朝义 10.00 0.11 %
21 孙希文 31.20 0.35 % 63 武力聪 8.00 0.09 %
22 张淑华 30.00 0.33 % 64 张晓刚 8.00 0.09 %
23 于柏林 30.00 0.33 % 65 毛付龙 8.00 0.09 %
24 魏云峰 28.80 0.32 % 66 郭湘源 7.20 0.08 %
25 欧学钢 28.80 0.32 % 67 朱志雄 6.00 0.07 %
26 杨 春 26.40 0.29 % 68 钱再华 6.00 0.07 %
27 康跃胜 24.00 0.27 % 69 卢怀平 4.80 0.05 %
28 吴志华 24.00 0.27 % 70 于晓臣 4.80 0.05 %
29 王启友 24.00 0.27 % 71 赵百胜 4.80 0.05 %
30 李 杰 21.60 0.24 % 72 古健平 4.80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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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 股份数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 股份数 持股比例
31 晏久平 20.00 0.22 % 73 金白露 4.80 0.05 %
32 张学书 20.00 0.22% 74 李世明 4.80 0.05 %
33 张建龙 19.20 0.21 % 75 张 雯 4.80 0.05 %
34 汪时坚 18.00 0.20 % 76 郝丽媛 2.40 0.03 %
35 张幸福 16.80 0.19 % 77 陶 思 2.40 0.03 %
36 韩玉坤 16.80 0.19 % 78 丁 凡 2.40 0.03 %
37 李国勇 16.80 0.19 % 79 王朝垒 2.40 0.03 %
38 王振华 16.40 0.18 % 80 朱喜久 2.40 0.03 %
39 李长珠 14.40 0.16 % 81 武 峰 2.40 0.03 %
40 黄恩民 12.00 0.13 % 82 陈 翔 2.40 0.03 %
41 钱秀娟 12.00 0.13 % 83 肖金生 2.40 0.03 %
42 张银芳 12.00 0.13 % 合计 - 9,000 100.00%
2011 年 6 月 28 日,公司在北京市工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2011年6月认购本公司增发股份的宋玉印、姚广、傅朝义、晏久平、张学书、
武力聪、王振华、孔令、张晓刚、毛付龙承诺:该次增资的股份自该次增资的工
商变更登记之日(2011年6月28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次增资的中矿资源股份,也不由中矿资源回购该等股份;本次增资前已持有的
中矿资源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
不由中矿资源回购。
6、股份继承(2011 年 8 月)
公司股东韩玉坤于 2011 年 7 月因病去世,根据其继承人在北京市华夏公证
处进行的继承权公证([2011]京华夏内民证字第 632 号),其持有的本公司 16.8
万股由其配偶张颖继承,经公司 2011 年 7 月 31 日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对此次
股份变动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动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 股份数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 股份数 持股比例
1 中色矿业 4,012.80 44.59% 43 丁章新 12.00 0.13 %
2 国腾投资 1,440.00 16.00 % 44 李 雷 12.00 0.13 %
3 帝基实业 600.00 6.67% 45 封全新 12.00 0.13 %
4 海通开元 390.00 4.33% 46 周跃光 12.00 0.13 %
吉林地勘局
5 240.00 2.67% 47 林继红 12.00 0.13 %
(ss)
河南地矿局
6 240.00 2.67% 48 黄业辉 12.00 0.13 %
(ss)
辽宁地质局
7 120.00 1.33% 49 蒋仕荣 12.00 0.13 %
(ss)
西北地勘局
8 120.00 1.33% 50 欧阳小红 12.00 0.13 %
(ss)
9 金威达(ss) 120.00 1.33% 51 黄力勤 12.00 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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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 股份数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 股份数 持股比例
10 王平卫 376.80 4.19 % 52 张 伟 12.00 0.13 %
11 肖晓霞 113.20 1.26 % 53 颜家和 12.00 0.13 %
12 宋玉印 103.60 1.15 % 54 邵平军 10.80 0.12 %
13 张津伟 60.00 0.67 % 55 孔 令 10.40 0.12 %
14 刘新国 48.00 0.53 % 56 刘 利 9.60 0.11%
15 姚 广 46.00 0.51 % 57 彭宝生 9.60 0.11 %
16 汪芳淼 43.20 0.48 % 58 綦开明 9.60 0.11%
17 刘绍友 38.40 0.43 % 59 陈同兴 9.60 0.11%
18 徐志君 36.00 0.40 % 60 武晓源 9.60 0.11 %
19 黄力勉 36.00 0.40 % 61 姚建平 9.60 0.11 %
20 陈海舟 36.00 0.40 % 62 傅朝义 10.00 0.11 %
21 孙希文 31.20 0.35 % 63 武力聪 8.00 0.09 %
22 张淑华 30.00 0.33 % 64 张晓刚 8.00 0.09 %
23 于柏林 30.00 0.33 % 65 毛付龙 8.00 0.09 %
24 魏云峰 28.80 0.32 % 66 郭湘源 7.20 0.08 %
25 欧学钢 28.80 0.32 % 67 朱志雄 6.00 0.07 %
26 杨 春 26.40 0.29 % 68 钱再华 6.00 0.07 %
27 康跃胜 24.00 0.27 % 69 卢怀平 4.80 0.05 %
28 吴志华 24.00 0.27 % 70 于晓臣 4.80 0.05 %
29 王启友 24.00 0.27 % 71 赵百胜 4.80 0.05 %
30 李 杰 21.60 0.24 % 72 古健平 4.80 0.05 %
31 晏久平 20.00 0.22 % 73 金白露 4.80 0.05 %
32 张学书 20.00 0.22% 74 李世明 4.80 0.05 %
33 张建龙 19.20 0.21 % 75 张 雯 4.80 0.05 %
34 汪时坚 18.00 0.20 % 76 郝丽媛 2.40 0.03 %
35 张幸福 16.80 0.19 % 77 陶 思 2.40 0.03 %
36 张 颖 16.80 0.19 % 78 丁 凡 2.40 0.03 %
37 李国勇 16.80 0.19 % 79 王朝垒 2.40 0.03 %
38 王振华 16.40 0.18 % 80 朱喜久 2.40 0.03 %
39 李长珠 14.40 0.16 % 81 武 峰 2.40 0.03 %
40 黄恩民 12.00 0.13 % 82 陈 翔 2.40 0.03 %
41 钱秀娟 12.00 0.13 % 83 肖金生 2.40 0.03 %
42 张银芳 12.00 0.13 % 合计 - 9,000 100.00%
2011 年 8 月 28 日,公司在北京市工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7、股份继承(2013 年 9 月)
公司股东于柏林于 2013 年 5 月因病去世,根据其继承人在黑龙江省牡丹市
城区公证处进行的继承权公证([2013]黑牡城证内民字第 11783 号),其持有的
本公司 30 万股由其子于智强继承。经公司 2013 年 9 月 11 日的 201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对此次股份变动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动后,
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 股份数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 股份数 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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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 股份数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 股份数 持股比例
1 中色矿业 4,012.80 44.59% 43 丁章新 12.00 0.13 %
2 国腾投资 1,440.00 16.00 % 44 李 雷 12.00 0.13 %
3 帝基实业 600.00 6.67% 45 封全新 12.00 0.13 %
4 海通开元 390.00 4.33% 46 周跃光 12.00 0.13 %
吉林地勘局
5 240.00 2.67% 47 林继红 12.00 0.13 %
(ss)
河南地矿局
6 240.00 2.67% 48 黄业辉 12.00 0.13 %
(ss)
辽宁地质局
7 120.00 1.33% 49 蒋仕荣 12.00 0.13 %
(ss)
西北地勘局
8 120.00 1.33% 50 欧阳小红 12.00 0.13 %
(ss)
9 金威达(ss) 120.00 1.33% 51 黄力勤 12.00 0.13 %
10 王平卫 376.80 4.19 % 52 张 伟 12.00 0.13 %
11 肖晓霞 113.20 1.26 % 53 颜家和 12.00 0.13 %
12 宋玉印 103.60 1.15 % 54 邵平军 10.80 0.12 %
13 张津伟 60.00 0.67 % 55 孔 令 10.40 0.12 %
14 刘新国 48.00 0.53 % 56 刘 利 9.60 0.11%
15 姚 广 46.00 0.51 % 57 彭宝生 9.60 0.11 %
16 汪芳淼 43.20 0.48 % 58 綦开明 9.60 0.11%
17 刘绍友 38.40 0.43 % 59 陈同兴 9.60 0.11%
18 徐志君 36.00 0.40 % 60 武晓源 9.60 0.11 %
19 黄力勉 36.00 0.40 % 61 姚建平 9.60 0.11 %
20 陈海舟 36.00 0.40 % 62 傅朝义 10.00 0.11 %
21 孙希文 31.20 0.35 % 63 武力聪 8.00 0.09 %
22 张淑华 30.00 0.33 % 64 张晓刚 8.00 0.09 %
23 于智强 30.00 0.33 % 65 毛付龙 8.00 0.09 %
24 魏云峰 28.80 0.32 % 66 郭湘源 7.20 0.08 %
25 欧学钢 28.80 0.32 % 67 朱志雄 6.00 0.07 %
26 杨 春 26.40 0.29 % 68 钱再华 6.00 0.07 %
27 康跃胜 24.00 0.27 % 69 卢怀平 4.80 0.05 %
28 吴志华 24.00 0.27 % 70 于晓臣 4.80 0.05 %
29 王启友 24.00 0.27 % 71 赵百胜 4.80 0.05 %
30 李 杰 21.60 0.24 % 72 古健平 4.80 0.05 %
31 晏久平 20.00 0.22 % 73 金白露 4.80 0.05 %
32 张学书 20.00 0.22% 74 李世明 4.80 0.05 %
33 张建龙 19.20 0.21 % 75 张 雯 4.80 0.05 %
34 汪时坚 18.00 0.20 % 76 郝丽媛 2.40 0.03 %
35 张幸福 16.80 0.19 % 77 陶 思 2.40 0.03 %
36 张 颖 16.80 0.19 % 78 丁 凡 2.40 0.03 %
37 李国勇 16.80 0.19 % 79 王朝垒 2.40 0.03 %
38 王振华 16.40 0.18 % 80 朱喜久 2.40 0.03 %
39 李长珠 14.40 0.16 % 81 武 峰 2.40 0.03 %
40 黄恩民 12.00 0.13 % 82 陈 翔 2.40 0.03 %
41 钱秀娟 12.00 0.13 % 83 肖金生 2.40 0.03 %
42 张银芳 12.00 0.13 % 合计 - 9,000 100.00%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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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和增资过程中不存在股权
争议或纠纷。发行人历史上三次增资未进行资产评估,程序上存在瑕疵,但考
虑到发行人前身增资时未持有土地使用权、房产等增值潜力较大的资产,且经
营规模较小,因此参照账面净资产值确定增资价格未损害原股东及国有股东利
益,未造成国有资产或集体资产的流失;该三次增资均取得了当时的全体股东
同意,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同时,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出具了《关于同
意对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关国有股权变动情况进行备案的
通知》(中色协投[2009]116 号),“同意对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中矿资源
勘探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变动情况予以备案”,且中矿建设整体变更为发
行人后,其国有股东吉林地勘局、河南地矿局、辽宁地质局、西北地勘局、金
威达等分别向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上报了发行人的国有股权设置并得到批复。
据此,发行人历史上增资未进行评估备案及国有股权变动登记不构成本次发行
上市重大障碍。发行人部分股东取得股权时属于《廉政准则》(试行)、国务院
国资委规范持股规定的适用对象,但相关股东不存在利用党员领导干部职权或
职务上的影响违反规定取得股权的情形,且其所持股权已按照有关规定对外转
让,发行人现有股东已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持股的情形。因此,该情况不会构
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障碍。除中色矿业 2011 年增资的部分来源为企业与企
业之间借贷,不符合《贷款通则》的规定而存在瑕疵外,中矿资源股东其他出资
与支付对价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鉴于上述借贷已经全额归还,故该瑕疵不
构成本次发行上市实质法律障碍。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和增资过程中不存在股权争议
或纠纷。发行人历史上三次增资未进行资产评估,程序上存在瑕疵,但考虑到发
行人前身增资时未持有土地使用权、房产等增值潜力较大的资产,且经营规模较
小,因此参照账面净资产值确定增资价格未损害原股东及国有股东利益,未造成
国有资产或集体资产的流失;该三次增资均取得了当时的全体股东同意,办理了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同时,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对中色矿业
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关国有股权变动情况进行备案的通知》(中色协
投[2009]116号),“同意对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
司的国有股权变动情况予以备案”,且中矿建设整体变更为发行人后,其国有股
东吉林地勘局、河南地矿局、辽宁地质局、西北地勘局、金威达等分别向其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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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资产管理部门上报了发行人的国有股权设置并得到批复。据此,发行人历史上增
资未进行评估备案及国有股权变动登记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重大障碍。发行人部
分股东取得股权时属于《廉政准则》(试行)、国务院国资委规范持股规定的适
用对象,但相关股东不存在利用党员领导干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违反规定取得
股权的情形,且其所持股权已按照有关规定对外转让,发行人现有股东已不存在
违反相关规定持股的情形。因此,该情况不会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障碍。
除中色矿业2011年增资的部分来源为企业与企业之间借贷,不符合《贷款通则》
的规定而存在瑕疵外,中矿资源股东其他出资与支付对价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鉴于上述借贷已经全额归还,故该瑕疵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实质法律障碍。
(四)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4 年 3 月,香港中矿(下称:甲方一)、津巴布韦中矿(下称:甲方二)、
郑国超(下称:乙方一)、JONUK ENTERPRISES (PRIVATE) LIMITED(下称:
乙方二)共同签订了《关于中津矿业和特惠投资公司资产重组协议书》,2014
年 6 月,重组各方签订了补充协议。重组各方约定:由甲方一持有 50%股权、乙
方一持有 50%股权的中津矿业和甲方二持有 60%股权、乙方二持有 40%股权的
特惠投资公司在分立及资产重组后,甲方将持有特惠投资公司 100%股权,乙方
将持有中津矿业 100%股权, 同时中津矿业将其名下铬铁矿矿权过户至公司新设
子公司中矿铬铁名下,特惠投资公司将其名下 8 个金矿矿权过户至中津矿业名
下,另乙方补偿甲方现金总计人民币 150 万元。重组完成后,津巴布韦中矿和香
港中矿合计持有特惠公司 100%股权。该重大资产重组于 2014 年 6 月已完成。
四、发行人成立以来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一)验资情况
序
验资时间 验资事项 验资机构 验资文号 备注
号
1999 年 5 发行人前身凯 北京市京建会计师 京建会字[1999] 设立注册资本
1
月4日 富源勘查成立 事务所 第 107 号 200 万元
2000 年 3 中慧验字[2000] 注册资本增至
2 增加注册资本 中慧会计师事务所
月 21 日 第 008 号 500 万元
2001 年 5 中慧验字[2001] 注册资本增至
3 增加注册资本 中慧会计师事务所
月 29 日 第 012 号 3,000 万元
4 2004 年 2 增加注册资本 北京安瑞华达会计 安瑞华达验字 注册资本增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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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月5日 师事务所 [2004]1003 号 5,000 万元
2007 年 12 中众益(北京)会计 中众益验字 注册资本增至
5 增加注册资本
月 24 日 师事务所 [2007]001 号 5,800 万元
2008 年 4 中磊验字[2008] 注册资本增至
6 增加注册资本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
月 10 日 第 8004 号 6,000 万元
2009 年 3 中磊验字[2009] 注册资本增至
7 增加注册资本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
月 25 日 第 8001 号 6,175 万元
2009 年 6 中磊验字[2009] 注册资本增至
8 增加注册资本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
月 22 日 第 8008 号 6,500 万元
2011 年 5 资本公积转增 中磊验字[2011] 注册资本增至
9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
月 27 日 资本 第 0029 号 7,800 万元
2011 年 6 中磊验字[2011] 注册资本增至
10 增加注册资本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
月 28 日 第 0048 号 9,000 万元
对整体变更为股
2014 年 3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信会师报字(2014)
11 验资复核 份有限公司后历
月 23 日 (特殊普通合伙)
第250071号 次出资进行复核
(二)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2008 年 1 月 31 日,中矿建设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北京中威华德诚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中矿建设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中
威华德诚评报字[2008]第 1013 号),根据该评估报告,中矿建设在 2007 年 12
月 31 日评估基准日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8,319.83 万元。
本次资产评估以公司设立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为目的,仅为公司整体改制
设立提供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的公允价值参考依据。公司未对本次评估结果进
行账务处理。
五、公司股权关系与内部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及对外投资结构图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股权结构及对外投资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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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公司内部组织结构
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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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股东大会
战略委员会
监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 董事会秘书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总 裁
审 生 综 质 投 勘 经 财 总 人 证
计 产 合 量 资 查 营 务 裁 力 券
监 安 研 控 发 技 管 管 办 资 事
察 全 究 制 展 术 理 理 公 源 务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室 部 部
(三)公司主要职能部门简介
本公司设置了 11 个职能部门,分别为经营管理部、勘查技术部、投资发展
部、生产安全部、财务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证券事务部、总裁办公室、质量
控制部、审计监察部、综合研究部,其主要职责如下:
1、经营管理部
主要负责拟定公司经营战略规划,制定年度经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公
司市场开拓、业务信息的收集与跟踪;公司经营项目的招投标,包括招标文件
的编制、法务工作及有关公共关系;负责公司各种经营资质证照的申请、变
更、维护工作等;负责对项目签证工作的督促、检查。
2、勘查技术部
主要负责公司地质勘查项目的立项论证和设计审查工作,公司地质勘查项
目技术方案的编制与审查,并组织实施;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地质、物化探、化
验技术人员的调配、具体工作安排及考评;负责公司地质勘查成果与有关技术
资料建档、保管和公司勘查技术档案的保管。
3、投资发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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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主要负责公司投资管理、计划管理机制建设的组织与筹划;对拟投资企业
或项目进行调研,提出可行性报告、投资设计方案、法律意见;落实公司海外
控股子公司的设立、维护、档案备案保管工作;对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参股
子公司(包括项目投资)进行日常管理,制订绩效考核办法,执行兑现绩效考
核;负责公司矿权申请工作以及已获得矿权的日常维护;负责拟定公司年度矿
权运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公司矿权运作的立项论证与设计审查;负责
拟定矿权运作的对外合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4、生产安全部
主要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拟定,并组织实施,公司生产设备的动态管理,
督促、检查各项目部设备的使用状况、维修保养及调配工作;公司安全生产网
络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公司生产安全检查和改进;负责出国人员商业保险的办
理;负责组织开展安全教育与培训;负责公司的生产调度与管理,为生产过程
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供解决方案。
5、财务管理部
主要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核算制度的拟定与组织实施和公司年度
财务收支预算、资金使用计划及融资计划的编制与组织实施;负责公司日常会
计核算和财务报表的编制;负责公司财务运行状况的监控、分析;负责公司项
目预算与成本管理,包括项目成本的核算、控制与分析;负责公司涉税事务、
财务及税务部门归口的统计等。
6、人力资源部
主要负责公司员工的招聘、人才引进、调配、辞退和离职等手续;负责公
司员工的考核评定工作;负责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管理、职称评定,以及人事档
案的管理;负责公司员工薪酬福利、绩效考核制度的拟定与组织实施;负责公
司员工工资、奖金的造表、核准;负责公司员工住房公积金、养老、失业、工
伤、基本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等。
7、证券事务部
主要负责筹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会务事宜,包括股东公共关系维
护和日常接待工作;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工作以及由此产生的保密工作;
协助配合各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协调公司与外部投资者和媒体机构间
的关系,建立和维护与证券监管等机构的工作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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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总裁办公室
主要负责公司文件、各类通知、信函及合同的存档管理,包括收发、传
阅、督办及存档;负责公司总部的物业管理工作及公司日常办公服务事务管
理;负责公司各类文件和管理制度审核、汇总、颁布;负责印鉴管理,负责下
属单位及部门印鉴核发监管等。
9、质量控制部
主要负责制订公司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编写、修订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质量体系证书的维护;负责组织公司各项目的质量内部验
收与原始记录的质量检查和改进;负责组织公司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并进行业务
指导。
10、审计监察部
主要负责制订公司审计制度及每年度的审计工作计划;负责公司全部财务
收支及经济效益的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真实
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等。
11、综合研究部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年度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及研发项目的发展规划和工作
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重点项目的综合研究并提交研究报告;负责勘探
行业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信息的收集、跟踪、研发、引进、推广及申
请专利证书工作等。
六、发行人子公司、孙公司情况
(一)控股子公司
1、赞比亚中矿资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4月14日
注册地址:PLOT NO.3604 CHIWALA EXTENSION NKANA EAST KITWE
ZAMBIA
注册资本:500,000克瓦查
主营业务: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矿权投资和建筑工程服务
根据赞比亚国家的法律规定,在该国登记注册的公司股东应当至少包括两个
以上主体。因此公司将1,000克瓦查资金委托王平卫和朱小兵向赞比亚中矿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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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委托王平卫、朱小兵代为持有出资所形成的股权。根据公司与王平卫、朱小兵
签署的《委托持股协议》,约定本公司是赞比亚中矿100%股权的合法所有权人,
王平卫和朱小兵为赞比亚中矿股权的名义持有人,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王平
卫和朱小兵不得以赞比亚中矿股东名义行使股东权利。
为了解除上述代持关系,王平卫、朱小兵与香港中矿签署《委托持股解除协
议》,约定将两人代持的赞比亚中矿股权转让给香港中矿,目前变更登记手续已
办理完毕。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赞比亚中矿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克瓦查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499,000.00 99.80%
2 中矿国际勘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1,000.00 0.20%
合计 500,000.00 100.00%
截至2014年6月30日,赞比亚中矿总资产为26,640.58万元,净资产为17,333.23
万元,2014年1-6月实现净利润1,366.3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
2、津巴布韦中矿资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11月26日
注册地址:5 HOWDEN CLOSE,AVONDA,HARARE.
注册资本:2,000美元
主营业务: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和矿权投资
津巴布韦中矿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4年6月30日,津巴布韦中矿总资产为1,241.49万元,净资产为-93.39
万元,2014年1-6月年实现净利润-41.2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
3、中矿(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5月5日
注册地址:马来西亚
注册资本:2林吉特
投入资本:2林吉特
主营业务: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和矿权投资
中矿(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5日,TANG CHAI YOONG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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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CHIANG JWEE MIN 分别持股50%。2011年1月17日,本公司以1林吉特的价格
分别受让了TANG CHAI YOONG和CHIANG JWEE MIN各自持有的马来西亚中
矿50%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该公司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4年6月30日,马来西亚中矿总资产为1,002.49万元,净资产为627.39
万元,2014年1-6月年实现净利润88.9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
4、中矿(天津)海外矿业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7月20日
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轻纺经济区纺五路36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海外勘探后勤配套服务
天津海外服务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4年6月30日,天津海外服务公司总资产为14,218.54万元,净资产为
8,880.04万元,2014年1-6月实现净利润119.3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
5、中矿国际勘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8月12日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8号金钟汇27层2701号
注册资本:100美元
主营业务:矿权投资
2008年6月30日,本公司与王平卫签订了委托持股协议,本公司委托王平卫
与TANG CHAI YOONG合作在香港设立中矿国际勘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协议约定:香港中矿成立后,本公司是王平卫持有的香港中矿51%股权的合法所
有权人,王平卫同意在适当的时机将所持股份无偿转让给本公司。
2008年8月12日,香港中矿依据香港公司条例注册成立,成立时注册资本为
100美元,王平卫认购51股,TANG CHAI YOONG认购49股。
2009年9月10日,本公司受让王平卫持有的香港中矿51%股权,天茂国际集团
有限公司受让TANG CHAI YOONG持有的香港中矿49%股权。
根据王平卫出具的确认函以及王平卫与本公司签署的代持协议,王平卫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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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设立香港中矿及转让香港中矿的股权系根据公司的要求与安排所进行的;公司受
让前,香港中矿未从事过任何经营活动;王平卫持有的香港中矿股权转让业已完
成,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011年7月5日,天茂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香港中矿39%的认缴注册
资金转让给本公司,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拥有香港中矿90%的股权,剩余10%的股
权由天茂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拥有。
2012年5月8日,天茂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香港中矿10%的认缴注册
资金转让给本公司,转让完成后,香港中矿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4年6月30日,香港中矿总资产为3,340.76万元,净资产为822.05万元,
2014年1-6月实现净利润-0.3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6、加拿大中矿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8月3日
注册资本:10万美元
主营业务: 矿权投资
加拿大中矿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4年6月30日,加拿大中矿总资产为285.63万元,净资产为272.91万元,
2014年1-6月实现净利润-9.9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7、赞比亚中矿资源地质工程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7月9日
注册资本:5,000克瓦查
主营业务:矿产勘查开发
注册地址:PLOT NO.14 CHIWALA EXTENSION NKANA EAST KITWE
ZAMBIA
根据赞比亚国家的法律规定,在该国登记注册的公司股东应当至少包括两个
以上主体。因此公司将100克瓦查资金委托王平卫向赞比亚地质工程公司出资,
并委托王平卫代为持有出资所形成的股权。根据公司与王平卫签署的《委托持股
协议》,本公司是赞比亚地质工程公司100%股权的合法所有权人,王平卫为赞比
亚地质工程公司股权的名义持有人,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王平卫不得以赞比
亚地质工程公司股东名义行使股东权利。
为了解除上述代持关系,王平卫与香港中矿签署《委托持股解除协议》,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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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定将王平卫代持的赞比亚地质工程公司股权转让给香港中矿,目前变更登记手续
已办理完毕。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赞比亚地质工程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克瓦查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4,900.00 98.00%
2 中矿国际勘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100.00 2.00%
合计 5,000.00 100.00%
截至2014年6月30日,赞比亚地质工程公司总资产为654.00万元,净资产为
450.28万元,2014年1-6月实现净利润76.9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
8、中矿(天津)岩矿检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10月25日
注册资本:1,500万元
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轻纺经济区纺五路36号
主营业务:岩矿鉴定、岩矿分析测试、岩土实验、环境检测、放射性检测、
土工试验、微量元素测试、技术咨询与服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中矿(天津)岩矿检测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765.00 51.00%
2 天津华勘核工业资源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735.00 49.00%
合计 1,500.00 100.00%
截至2014年6月30日,中矿岩矿检测公司总资产为2,210.18万元,净资产为
1,581.15万元,2014年1-6月实现净利润-53.0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
9、天津华勘钻探机具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2月25日
注册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地质路二四七大院
注册资本:1,850万元
主营业务:钻杆钻具;金刚石钻头、扩孔器及其钻探用附属工具的生产和销
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华勘钻具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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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760.00 41.08%
2 天津华勘集团有限公司 550.00 29.73%
3 株式会社 NLC 250.00 13.51%
4 杜卫国 201.5 10.89%
5 张 伟 20 1.08%
6 王成良 19.5 1.05%
7 张幸福 10 0.54%
8 唐小宾 1.5 0.08%
9 姜 涛 1.5 0.08%
10 王海英 1.5 0.08%
11 王春雷 1.5 0.08%
12 王子昆 1.5 0.08%
13 李国平 1.5 0.08%
14 伍会军 1.5 0.08%
15 陈 涛 1.5 0.08%
16 孙艳国 1.5 0.08%
17 段亚兵 1.5 0.08%
18 石卫红 1.5 0.08%
19 吴东华 1.5 0.08%
20 王奇祥 1.5 0.08%
21 封军辉 1.5 0.08%
22 杨明剑 1.5 0.08%
23 苑余鑫 1.5 0.08%
24 贺学松 1.5 0.08%
25 毛宏俊 1.5 0.08%
26 陈 敏 1.5 0.08%
27 王兴刚 1.5 0.08%
28 张传东 1.5 0.08%
29 刘玉祥 1.5 0.08%
30 李建民 1.5 0.08%
31 谢月贵 1.5 0.08%
32 彭得利 1.5 0.08%
33 储召宜 1.5 0.08%
合计 1,850.00 100.00%
截至2014年6月30日,华勘钻具总资产为2,438.57万元,净资产为1,668.52万
元,2014年1-6月实现净利润-102.0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
10、刚果(金)中矿资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6月6日
注册地址:NO.701, Avenue Kasavubu, Auartier Makutano Commune
Lubumbashi
注册资本:1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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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主营业务: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和矿权投资
刚果(金)中矿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1、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定位、业务分工和联系
本公司根据海外业务发展情况,按照业务集中、服务或管理便利、海外矿业
发达程度、海外业务联络便利及未来发展需要等原则,在赞比亚、津巴布韦、马
来西亚、加拿大、香港、天津和刚果(金)等地设立了子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
的定位和业务分工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定位及业务分工
坚持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为重点业务的同时,适时适
度有选择性的介入海外矿权投资业务。作为公司的总部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 管理平台,对子公司和业务进行战略布局和管理,积极
1
司 建立和完善系统完备的投资决策管理机制,以实现企业
的战略定位。负责矿产勘查前沿技术的开发和主要客户
关系的维护。
中矿(天津)海外矿业服务 作为海外矿业服务的基地,负责物资采购供应和物流配
2
有限公司 送。
中矿国际勘探(香港)控股 作为海外业务合作和并购扩张业务的平台,以股权及矿
3
有限公司 权投资为主营业务。
以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建筑工程服务和矿权投资为
4 赞比亚中矿资源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负责当地业务管理、市场拓展与维护。
津巴布韦中矿资源有限公 以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兼顾矿权投资,
5
司 负责当地业务管理、市场拓展与维护。
以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兼顾矿权投资,
6 中矿(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负责当地及周边国家业务管理、市场拓展与维护。
主要负责在加拿大从事矿权投资等业务,实现公司矿权
加拿大中矿资源股份有限
7 与国外大型矿业公司和当地发达的矿业资本市场的对
公司
接。
赞比亚中矿资源地质工程
8 以承接地勘技术服务项目为主营业务。
公司
中矿(天津)岩矿检测有限 主要负责岩矿鉴定、岩矿分析测试、环境检测、放射性
9
公司 检测、土工试验。
引进日本NLC公司先进技术,从事Q系列钻杆、钻具及
天津华勘钻探机具有限公
10 工器具的生产、制造和销售,为公司钻探业务提供材料
司
保障。
刚果(金)中矿资源有限公 以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兼顾矿权投资,
11
司 负责当地业务管理、市场拓展与维护。
(二)控股孙公司
发行人下属控股孙公司中,酋长公司、特惠公司、中矿铬铁为单一的矿权公
司,这些公司除自身拥有的矿权外,并不单独开展实际经营业务,没有设立相应
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除投入工作费用外,没有其他资产,其人财物主要由其上级
控股公司(或与合作方根据合作协议)统一调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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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赞比亚卡森帕矿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8月24日
注册地址:NO.14, CHIWALA EXTENTION, NKANA EAST, KITWE ZAMBIA
注册资本:5,000克瓦查
主营业务:矿权投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卡森帕矿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克瓦查
序号 股 东 任职情况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赞比亚中矿 - 2,250.00 45.00%
2 香港中矿 - 1,340.00 26.80%
3 黄天霁 私营企业主 1,260.00 25.20%
4 LOUISE MUYAMBO 独立投资人 75.00 1.50%
5 LIZZIE MUKALATI 独立投资人 75.00 1.50%
合计 5,000.00 100.00%
卡森帕矿业合作矿权的具体工作情况及未来计划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六
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本公司矿权投资业务”之“(四)具体矿区工作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卡森帕矿业总资产为6,065.71万元,净资产为-962.61万
元,2014年1-6月净利润为-1.0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赞比亚酋长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11月21日
注册地址:PLOT NO. 20844 ALICK NKHTA ROAD LUSAKA ZAMBIA
注册资本:5,000克瓦查
主营业务:矿权投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酋长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克瓦查
序号 股 东 任职情况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赞比亚中矿 - 3,500.00 70.00%
2 ZHANG YAN 独立投资人 525.0 0 10.50%
3 KAPOSHI PRETTY MONDE 独立投资人 525.00 10.50%
4 JIN SHA 独立投资人 300.00 6.00%
5 NYAMBE TIMMY SIMIOTI 独立投资人 150.00 3.00%
合计 5,000.00 100.00%
酋长公司合作矿权的具体工作情况及未来计划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六
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本公司矿权投资业务”之“(四)具体矿区工作情
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酋长公司总资产为0,净资产为-120.78万元,2014年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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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月净利润为-0.0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赞比亚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5月3日
注册资本:5,000克瓦查
主营业务:经营加油站、汽车修理等业务
注册地址:NO.9 CHINA HOUSE BUNTUNGWA STREET CHAMBISHI
ZAMBIA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赞比亚服务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克瓦查
序号 股东名称 任职情况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赞比亚中矿 - 3,000.00 60.00%
私营企业
2 于长珠 2,000.00 40.00%
主
合计 5,000.00 100.00%
截至2014年6月30日,赞比亚服务公司总资产为3,618.64万元,净资产为69.24
万元,2014年1-6月净利润为-290.2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
4、赞比亚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8月2日
注册地址:PLOT 8 ZCCZ CHINGOLA CHAMBISHI ROAD JUNCTION
LUSAKA ZAMBIA
注册资本:5,000克瓦查
主营业务:从事钻探相关主辅设备和工程设备的进出口及销售业务
根据赞比亚国家的法律规定,在该国登记注册的公司股东应当至少包括两个
以上主体。因此公司将1克瓦查资金委托王平卫向赞比亚贸易公司出资,并委托
王平卫代为持有出资所形成的股权。根据公司与王平卫签署的《委托持股协议》,
本公司是赞比亚贸易公司100%股权的合法所有权人,王平卫为赞比亚贸易公司
股权的名义持有人,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王平卫不得以赞比亚贸易公司股东
名义行使股东权利。
为了解除上述代持关系,王平卫与香港中矿签署《委托持股解除协议》,约
定将王平卫代持的赞比亚贸易公司的股权转让给香港中矿,目前变更登记手续已
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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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赞比亚贸易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克瓦查
序号 股 东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赞比亚中矿 4,999.00 99.98%
2 中矿国际勘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1.00 0.02%
- 合计 5,000.00 100.00%
截至2014年6月30日,赞比亚贸易公司总资产为684.60万元,净资产为-19.25
万元,2014年1-6月净利润为-21.4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津巴布韦特惠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1月30日
注册地址:4TH FLOOR MAHACHI QUANTUM HOUSE 1 NELSON
MANDELA AVENUE HARARE
注册资本:1万美元
主营业务:矿权投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特惠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美元
序号 股 东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津巴布韦中矿 6,000.00 60.00%
2 香港中矿 4,000.00 40.00%
- 合计 10,000.00 100.00%
特惠公司合作矿权的具体工作情况及未来计划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本公司矿权投资业务”之“(四)具体矿区工作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特惠公司总资产为0,净资产为-202.23万元,2014年1-6
月净利润为0。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6、中矿天津岩矿检测赞比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9月7日
注册地址:NO.14 CHIWALA EXTENSION NKANA EAST KITWE ZAMBIA
注册资本:5,000克瓦查
根据赞比亚国家的法律规定,在该国登记注册的公司股东应当至少包括两个
以上主体。因此公司将100克瓦查资金委托王建卫(天津岩矿检测董事长)向赞
比亚天津岩矿出资,并委托王建卫代为持有出资所形成的股权。根据公司与王建
卫签署的《委托持股协议》,本公司是赞比亚天津岩矿100%股权的合法所有权人,
王建卫为赞比亚天津岩矿股权的名义持有人,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王建卫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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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得以赞比亚天津岩矿股东名义行使股东权利。
为了解除上述代持关系, 王建卫与香港中矿签署《委托持股解除协议》,约
定将王建卫代持的赞比亚天津岩矿股权转让给香港中矿,目前变更登记手续已办
理完毕。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赞比亚天津岩矿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克瓦查
序号 股 东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中矿(天津)岩矿检测有限公司 4,900.00 98.00%
2 中矿国际勘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100.00 2.00%
合计 5,000.00 100.00%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赞比亚天津岩矿公司总资产为 195.71 万元,净资
产为 129.93 万元,2014 年 1-6 月净利润为-86.50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
7、津巴布韦中矿铬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5 月 21 日
注册地址:5 HOWDEN CLOSE,AVONDALE,HARARE
注册资本:2,000 美元
主营业务:矿权投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津巴布韦中矿铬铁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美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香港中矿 800.00 80.00%
2 津巴布韦中矿 200.00 20.00%
合 计 1,000.00 100.00%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中矿铬铁总资产为 2,184.74 万元,净资产为 2,184.74
万元,2014 年 1-6 月净利润为 0。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参股公司
1、拉萨信融财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1月9日
注册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世通阳光新城2幢6单元642号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矿权投资相关业务发展,探讨矿业投资并购与投融资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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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模式和新渠道,公司与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等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了拉萨
信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出资100万元,认购拉萨信融10%股权,拟充分依
托股东资源及其在各自领域的信息技术优势,合作开展矿业相关投资(并购)基
金的发起设立、矿业基金的投资与管理等相关工作。
2、赛诺维矿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9月1日
注册地址:NO.9 CHINA HOUSE BUTUNGWA EAST ROAD CHAMBESHI
KITWE ZAMBIA
注册资本:5,000克瓦查
主营业务:矿权投资
赛诺维矿业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克瓦查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赞比亚中矿 4,000.00 80.00%
2 傅朝义 500.00 10.00%
3 刘绍友 500.00 10.00%
合计 5,000.00 100.00%
根据赞比亚国家的法律规定,在该国登记注册的公司股东应当至少包括两个
以上主体。因此公司将1,000克瓦查资金委托傅朝义和刘绍友向赛诺维矿业出资,
并委托傅朝义和刘绍友代为持有出资所形成的股权。根据公司与傅朝义和刘绍友
签署的《委托持股协议》,傅朝义和刘绍友为赛诺维矿业股权的名义持有人,未
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傅朝义和刘绍友不得以赛诺维矿业股东名义行使股东权
利。
2012年12月6日,中矿资源与江西省地质环境调查研究院签署了《矿权合作
协议书》,约定将赛诺维矿业50%的股权转让给江西省地质环境调查研究院。转
让之后, 赛诺维矿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克瓦查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江西省地质环境调查研究院 2,500.00 50.00%
2 赞比亚中矿 1,500.00 30.00%
3 傅朝义 500.00 10.00%
4 刘绍友 500.00 10.00%
合计 5,000.00 100.00%
为了解除上述代持关系,傅朝义和刘绍友与赞比亚中矿签署《委托持股解除
协议》,约定将两人代持的赛诺维矿业股权转让给赞比亚中矿,目前变更登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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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赛诺维矿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克瓦查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江西省地质环境调查研究院 2,500.00 50.00%
2 赞比亚中矿 2,500.00 50.00%
合计 5,000.00 100.00%
截至2014年6月30日,赛诺维矿业总资产为32.13万元,净资产-41.68万元,
2014年1-6月净利润-5.26万元。
3、Arian Resources Corp.
注册地址:Suite 800-1199 West Hastings Street, Vancouver,BC V6E 3T5
主营业务:矿权开发
2013年8月27日,香港中矿以0.15加元/股的价格认购加拿大上市公司Arian公
司4,375,987股,价款合计为656,397.15加元;约定每股包含1个认股权证,香港中
矿可以在2018年9月19日之前以0.25加元/股的价格进行行权。2014年9月3日,发
行人与Arian公司签署《股份认购协议》,约定发行人以375,000加元购买Arian公
司250万股股份。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香港中矿尚未行权,其在 Arian 公
司的持股比例为7.39%。
七、发行人股东情况
(一)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包括中色矿业(持股比例为 44.59%)、国腾投
资(持股比例为 16.00 %)和帝基实业(持股比例 6.67%)。
1、中色矿业
成立时间:1998年2月11日
注册资本:5,771万元
实收资本:5,771万元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北京市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中色矿业直接持有发行人 4,012.80 万股,占发
行前总股本的 44.59%,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中色矿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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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刘新国 919.75 15.9375%
2 欧学钢 743.02 12.875%
3 陈海舟 724.98 12.5625%
4 汪芳淼 724.98 12.5625%
5 王平卫 724.98 12.5625%
6 魏云峰 724.98 12.5625%
7 吴志华 724.98 12.5625%
8 张建龙 155.10 2.6875%
9 张银芳 97.39 1.6875%
10 丁章新 97.39 1.6875%
11 钱秀娟 97.39 1.6875%
12 赵百胜 36.07 0.625%
合计 5,771.00 100.00%
中色矿业主要从事股权投资及管理,根据北京中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
具的《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中期合并会计报表审计报告》(中恒审字
[2014]505号),中色矿业最近一年及一期合并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6 月 30 日/2014 年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3
项 目
1-6 月 年度
总资产 72,814.76 68,846.7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3,901.54 15,370.2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97.54 7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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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色矿业的历史沿革概览图
中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998 年 2 月,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设立中色
(1998 年 2 月,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矿业,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
2000 年 1 月,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同意将中色矿业的股权全
部无偿划转给 22 家有色地勘单位。
2004 年 11 月,湖南鑫湘地质矿业有限公司、陕西大秦地质矿
业有限公司、云南有色地质矿业有限公司及内蒙古鑫昊有色
金属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其分别持有的中色矿业的出资
220 万元、210 万元、150 万元、78 万元(合计 658 万元)转
让给中廷科技。
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2004 年 11 月,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2005 年 6 月,中色矿业增资,注册资本增至 10,000 万元,中
廷科技等股东认缴本次增资。
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2005 年 6 月,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2006 年 8 月,甘肃九州勘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西金源地
矿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中色矿业 409 万元(合计 818
万元)出资转让给中廷科技。
2007 年 9 月,北京鑫迪将其对中色矿业的 2,000 万元出资,
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无偿划转给其上级单位地调中心。
2007 年 9 月,河南地矿局将其持有中色矿业的 120 万元出资
转让给中廷科技。
2010 年 5 月,地调中心将持有的中色矿业 2,005 万元出资通
过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给中廷科技。
2011 年 6 月,中色矿业的注册资本由 10,000 万元减至 5,771
万元。本次减资除中廷科技不减资外,其他股东均减资退出。
2014 年 3 月,中色矿业吸收合并中廷科技,合并完成后,中
色矿业继续存续,中廷科技注销。
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4 年 3 月,注册资本 5,77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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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中色矿业的历史沿革
①中色矿业设立
1997 年 9 月 15 日,经原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关于成立矿业总公司的
批复》(中色计字[1997]0530 号)批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集中地质勘
查费中的“转企扶持金” 及行政配套资金 5,000 万元出资设立了中色矿业有限
责任公司(2004 年 11 月 12 日更名为“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性质
为国有独资公司。本次出资形式为现金出资。诚信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7 年 12 月
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对本次出资进行了验证。
1998 年 2 月 11 日,中色矿业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1000001002875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第一次股权转让
1998 年 4 月 23 日,根据《国务院关于组建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的通知》(国
发[1998]11 号),原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解散,同时组建了国家有色金属工
业局。1999 年 1 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职能配
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8]58 号)及国家有色金属工业
局《关于原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地质勘查总局债权债务承继责任的通知》 国
色办字(1999)007 号)文件和《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人员定岗和分流工作实施
方案》,由中色矿业承载原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部分机关人员的下岗分流任
务。
鉴于有色金属工业管理体制继续改革的趋势,2000 年 1 月 3 日,国家有色
金属工业局作出《关于同意将中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全部无偿划转给 22 家
有色地勘单位的批复》(国色企字[2000]002 号),将中色矿业的 5,000 万元股
权全部无偿划转给 22 家有色地勘单位。本次无偿划转后,中色矿业的股权结构
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北京鑫迪资源技术开发公司 2,000 40.00%
2 云南有色地质矿业有限公司 350 7.00%
3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吉林地质勘查局 250 5.00%
4 陕西大秦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50 5.00%
5 湖南鑫湘地质矿业有限公司 220 4.40%
6 辽宁有色地质建设有限公司 210 4.20%
7 天津华北有色建设工程公司 180 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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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8 江西金源地矿有限责任公司 170 3.40%
9 黑龙江金威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60 3.20%
10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华东地质勘查局 160 3.20%
11 广西恒盛地勘有限公司 150 3.00%
12 甘肃九州勘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50 3.00%
13 贵州有色地质工程勘察公司 140 2.80%
14 内蒙古鑫昊有色金属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30 2.60%
15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河南地质勘查局 120 2.40%
16 新疆云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20 2.40%
17 广州金地置业有限公司 100 2.00%
18 青海有色地质矿业开发公司 70 1.40%
19 浙江地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50 1.00%
20 海南金地锆业发展总公司 10 0.20%
21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成都地质干部学院 5 0.10%
22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地质资料馆 5 0.10%
- 合计 5,000 100.00%
2000 年 4 月 12 日,中色矿业在北京市工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中色矿
业于 2000 年 3 月 24 日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迁移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③第二次股权转让
A、背景
1983 年 4 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成立;
1998 年 4 月,根据《国务院关于组建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的通知》(国发
[1998]11 号),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解散,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成立;
2000 年 4 月,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成立;
2000 年 7 月,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中央所属有色金属企事业单位管理体
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7 号),原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所属的企事业
单位包括地质勘查单位下放地方管理;
2000 年 12 月,根据《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局机构改革和国家经贸委机关
内设机构调整方案》(国办发[2000]81 号),撤销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并由国
家经贸委授权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行使原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的部分管理职
能。
2001 年 1 月,原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下属的各有色地勘单位正式下放到各
省并实行属地化管理。
中色矿业是在我国有色金属工业管理体制发生重大变化、中央地质勘查单
位进行企业化改革的特殊历史背景下成立的,根据《国务院关于组建国家有色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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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工业局的通知》(国发[1998]11 号)中关于“推进直属事业单位的改革,使其
在三年内走向社会、进入市场、减少补贴、减员增效”的精神,同时按照 《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37
号)的要求,成立后在行政体系的主导下,利用公司注册后集中的“转企扶持
金”,引导并扶持地勘单位的企业化改革,同时承载了原有色总公司部分机关
人员的下岗分流任务。
由于 2000 年前后全国地质勘查行业均处于比较困难的境地,且转企扶持项
目也相继亏损或出现投资损失,再加上原有行政管理体系已经消失,在此背景
下,部分股东单位从 2001 年底开始相继提出了从中色矿业退股的要求,但直至
2004 年 8 月中色矿业股东会正式作出股权转让的决议前,均无人愿意承接该类
股权。
B、股权受让的股东情况
为了维系中色矿业的存续并稳定下岗分流人员,同时妥善解决部分股东要
求退股的问题,2003 年 3 月,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等八部委联合下发的
《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
贸企改[2002]859 号)精神,中色矿业召开股东会作出了“加大公司产权改革力
度”的决议;2003 年 10 月,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国务院国资委”)等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
分离辅业改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分配[2003]21 号)精神,中色矿业召开董
事会作出了“公司经营管理层应个人出资设立持股公司、并统一承接相关股东
要求退出的股权”的决议;2004 年 3 月,中色矿业召开股东会作出了 “同意
由公司经营管理层个人出资成立一个公司、并统一承接其它股东要求退出、但
无人愿意承接的公司股权”的决议。2004 年 8 月 12 日,由中色矿业经营管理
层个人出资的北京中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廷科技”)正式设立。
C、股权转让
2004 年 8 月 19 日,中色矿业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分别作出了“同意中廷
科技成为中色矿业的一个股东、并由中廷科技统一承接部分股东要求退出的股
权”等决议”。2004 年 9 月 21 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作出了《关于中色
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改制请示的批复》,同意“为加快地调中心的整合并解决中色
矿业的经营困难,批准中色矿业进行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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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执行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3)湘民三终字第 17 号《民事调解书》和
相关当事方《关于执行<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3)湘民三终字第 17 号民事调
解书>有关条款的确认书》,湖南鑫湘地质矿业有限公司向中廷科技转让中色矿
业 220 万元出资。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之“三、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形成及重大
资产重组情况”之“(一)股份公司设立以前的股权结构变化”的相关内容。
经中色矿业股东会同意,陕西大秦地质矿业有限公司、云南有色地质矿业
有限公司及内蒙古鑫昊有色金属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中色矿
业出资转让给中廷科技。本次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
1 陕西大秦地质矿业有限公司
2 云南有色地质矿业有限公司 中廷科技
3 内蒙古鑫昊有色金属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
2010 年 8 月,陕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关于陕西大秦矿业有限责
任公司转让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确认的批复》(陕色集团办发[2010]117
号),对陕西大秦地质矿业有限公司向中廷科技转让中色矿业股权的结果予以确
认。
2010 年 8 月,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出具《关于确认内蒙古鑫昊有色金
属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复函》(内国土资函
([2010]635 号),对内蒙古鑫昊有色金属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廷科技转
让中色矿业股权的结果予以确认。
2012 年 5 月,云南省有色地质局出具《关于原云南有色地质矿业有限公司
转让原中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确认函》(云色地函[2012]1 号),对原云
南有色地质矿业有限公司向中廷科技转让中色矿业股权的结果予以确认。
本次股权转让后,中色矿业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北京鑫迪资源技术开发公司 2,000 40.00%
2 北京中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658 13.16%
3 云南有色地质矿业有限公司 200 4.00%
4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吉林地质勘查局 250 5.00%
5 陕西大秦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40 0.80%
6 辽宁有色地质建设有限公司 210 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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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7 天津华北有色建设工程公司 180 3.60%
8 江西金源地矿有限责任公司 170 3.40%
9 黑龙江金威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60 3.20%
10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华东地质勘查局 160 3.20%
11 广西恒盛地勘有限公司 150 3.00%
12 甘肃九州勘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50 3.00%
13 贵州有色地质工程勘察公司 140 2.80%
14 内蒙古鑫昊有色金属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2 1.04%
15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河南地质勘查局 120 2.40%
16 新疆云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20 2.40%
17 广州金地置业有限公司 100 2.00%
18 青海有色地质矿业开发公司 70 1.40%
19 浙江地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50 1.00%
20 海南金地锆业发展总公司 10 0.20%
21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成都地质干部学院 5 0.10%
22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地质资料馆 5 0.10%
合计 5,000 100.00%
2004 年 11 月 12 日,中色矿业在北京市工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④增资及股东名称变更
A、股东更名
由于属地化管理后公司部分股东进行了名称变更,中色矿业对股东名称进
行了工商变更登记,名称变更的股东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变更前) 股东名称(变更后)
1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吉林地质勘查局 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
2 辽宁有色地质建设有限公司 辽宁省有色地质局
3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华东地质勘查局 江苏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
4 广西恒盛地勘有限公司 广西恒盛工贸有限公司
5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河南地质勘查局 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
6 广州金地置业有限公司 广州金地物业有限公司
7 海南金地锆业发展总公司 海南金地实业总公司
B、增资
经 2005 年 3 月 30 日中色矿业股东会决议,中色矿业注册资本由 5,000 万元
增至 10,000 万元,中廷科技等股东以 1 元/出资额认缴本次增资。本次增资的股
东出资形式均为现金出资。北京中燕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增资进行
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燕验字[2005]第 4-013 号)。
本次增资及股东更名后的公司股权结构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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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后的
序号 股东名称 本次增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额
1 北京鑫迪资源技术开发公司 - 2,000 20.00%
2 北京中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170 2,828 28.28%
3 辽宁省有色地质局 358 568 5.68%
4 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 309 559 5.59%
5 江西金源地矿有限责任公司 289 459 4.59%
6 天津华北有色建设工程公司 263 443 4.43%
7 云南有色地质矿业有限公司 - 200 2.00%
8 黑龙江金威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67 427 4.27%
9 广西恒盛工贸有限公司 261 411 4.11%
10 甘肃九州勘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59 409 4.09%
11 贵州有色地质工程勘察公司 239 379 3.79%
12 广州金地物业有限公司 206 306 3.06%
13 新疆云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61 281 2.81%
14 青海有色地质矿业开发公司 110 180 1.80%
15 江苏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 - 160 1.60%
16 浙江地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83 133 1.33%
17 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 - 120 1.20%
内蒙古鑫昊有色金属矿业开发有限 -
18 52 0.52%
责任公司
19 陕西大秦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40 0.40%
20 海南金地实业总公司 25 35 0.35%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成都地质 -
21 5 0.05%
干部学院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地质资料 -
22 5 0.05%
馆
合计 5,000 10,000 100.00%
本次增资后中廷科技持股比例达到 28.28%,成为中色矿业第一大股东。本
次中廷科技增资的出资来源中有 1,350 万元借自北京易初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其
还款时间为 2006 年 7 月 11 日。2005 年 6 月 24 日,中色矿业在北京市工商局办
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在本次增资之前的征求意见阶段,作为北京鑫迪资源技术开发公司的主管
上级,地调中心于 2004 年 8 月 26 日向中色矿业出具了《关于不再对中色矿业有
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的说明》:“经我中心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鑫迪公司不
再对中色矿业增资;对于鑫迪公司放弃增资而产生的缺额部分,我中心同意由
中色矿业的其它股东认购”。
⑤第三次股权转让
甘肃九州勘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西金源地矿有限责任公司(后更名为
“江西金源地矿集团有限公司”)因地方政府管理的要求及内部资源调整整合的
需要,2005 年末及 2006 年初按主管部门的要求相继书面向中色矿业提出了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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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收回其投资的请求,由于无人愿意承接,经 2006 年 5 月 19 日中色矿业股东会
同意,江西金源地矿有限责任公司和甘肃九州勘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将其
持有的中色矿业 409 万元(合计 818 万元)出资转让给中廷科技。
2010 年 8 月,江西有色地质勘查局出具《关于江西金源地矿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确认意见》,对江西金源地矿集团有限公司向
中廷科技转让中色矿业 409 万元股权的结果予以确认。
2010 年 8 月,甘肃有色地质勘查局出具《关于甘肃九州勘查矿业有限责任
公司转让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确认意见》,对甘肃九州勘查矿业有限责
任公司向中廷科技转让中色矿业 409 万元股权的结果予以确认。
本次股权转让后,中色矿业的股权结构为: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北京中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646 36.46%
2 北京鑫迪资源技术开发公司 2,000 20.00%
3 辽宁省有色地质局 568 5.68%
4 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 559 5.59%
5 天津华北有色建设工程公司 443 4.43%
6 黑龙江金威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427 4.27%
7 广西恒盛工贸有限公司 411 4.11%
8 贵州有色地质工程勘察公司 379 3.79%
9 广州金地物业有限公司 306 3.06%
10 新疆云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81 2.81%
11 云南有色地质矿业有限公司 200 2.00%
12 青海有色地质矿业开发公司 180 1.80%
13 江苏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 160 1.60%
14 浙江地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33 1.33%
15 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 120 1.20%
16 内蒙古鑫昊有色金属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2 0.52%
17 江西金源地矿有限责任公司 50 0.50%
18 陕西大秦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40 0.40%
19 海南金地实业总公司 35 0.35%
20 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 5 0.05%
21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成都地质干部学院 5 0.05%
合计 10,000 100.00%
注:股东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地质资料馆更名为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简称
“地调中心”)。
2006 年 8 月 8 日,中色矿业在北京市工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⑥第四次股权转让
经 2006 年 8 月 19 日中色矿业股东会同意,北京鑫迪与其上级单位地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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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于 2007 年 3 月 30 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北京鑫迪将其对中色矿业的 2,000
万元出资,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的方式无偿划转给地调中心。此次划转
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北京中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646 36.46%
2 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 2,005 20.05%
3 辽宁省有色地质局 568 5.68%
4 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 559 5.59%
5 天津华北有色建设工程公司 443 4.43%
6 黑龙江金威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427 4.27%
7 广西恒盛工贸有限公司 411 4.11%
8 贵州有色地质工程勘察公司 379 3.79%
9 广州金地物业有限公司 306 3.06%
10 新疆云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81 2.81%
11 云南有色地质矿业有限公司 200 2.00%
12 青海有色地质矿业开发公司 180 1.80%
13 江苏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 160 1.60%
14 浙江地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33 1.33%
15 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 120 1.20%
16 内蒙古鑫昊有色金属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2 0.52%
17 江西金源地矿有限责任公司 50 0.50%
18 陕西大秦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40 0.40%
19 海南金地实业总公司 35 0.35%
20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成都地质干部学院 5 0.05%
合计 10,000 100.00%
2007 年 9 月 12 日,中色矿业在北京市工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⑦第五次股权转让
经 2006 年 8 月 19 日中色矿业股东会同意,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关于
转让中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请示>的批复》(豫财办建[2005]19 号),河
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将其持有中色矿业的 120 万元出资转让给中廷科技。
本次股权转让后,中色矿业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北京中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766 37.66%
2 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 2,005 20.05%
3 辽宁省有色地质局 568 5.68%
4 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 559 5.59%
5 天津华北有色建设工程公司 443 4.43%
6 黑龙江金威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427 4.27%
7 广西恒盛工贸有限公司 411 4.11%
8 贵州有色地质工程勘察公司 379 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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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9 广州金地物业有限公司 306 3.06%
10 新疆云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81 2.81%
11 云南有色地质矿业有限公司 200 2.00%
12 青海有色地质矿业开发公司 180 1.80%
13 江苏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 160 1.60%
14 浙江地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33 1.33%
15 内蒙古鑫昊有色金属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2 0.52%
16 江西金源地矿有限责任公司 50 0.50%
17 陕西大秦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40 0.40%
18 海南金地实业总公司 35 0.35%
19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成都地质干部学院 5 0.05%
合计 10,000 100.00%
2007 年 9 月 19 日,中色矿业在北京市工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针对中色矿业前述历次国有股权的变动情况,2009 年 6 月 18 日,中国有色
金属工业协会出具《关于同意对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关国有
股权变动情况进行备案的通知》(中色协投[2009]116 号),认为“考虑到中色
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历次股权变动发生于原中国有
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解散、地方有色系统管理体制重新理顺过程的特殊时期,也
是公司起步发展过程中比较困难的时刻,股权变动是公司进行改制、寻求发展
的内在要求,历次股权变动及对价安排基本反映了当时交易相关各方的真实意
愿,且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已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所涉及的
地方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对有关的国有股权变更均予以了认可,公司在股权变动
和改制后也重新焕发了生机,实现了快速增长。因此,同意对中色矿业集团有
限公司和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变动情况予以备案。”
⑧第六次股权转让
中色地科于 2008 年开始筹备上市,其第一大股东为北京矿产地质研究院
(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关于同意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与北京矿产
地质研究院调整整合的批复》(中色协字[2004]074 号),北京地研院与地调中
心进行了整合)。为消除中色地科与中色矿业的同业竞争,地调中心将其持有的
中色矿业股权予以转让。经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转让
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国资管理[2010] 119 号)批准,地调中心
于 2010 年 4 月 20 日将持有的中色矿业 2,005 万元出资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
让,挂牌时间为 2010 年 4 月 20 日至 5 月 18 日。
根据北京中财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财评报字[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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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 016 号),截至 2009 年 10 月 31 日,中色矿业净资产评估值为 16,374.20 万元,
地调中心所持 20.05%股权的评估值为 3,283.03 万元,挂牌交易价为 3,283.03 万
元。中廷科技作为唯一意向受让方于 2010 年 5 月 21 日与地调中心在北京产权交
易所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中廷科技本次股权受让资金来源中有 1,500 万元借
自东莞市中贤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其还款时间为 2010 年 8 月 27 日及 2011 年 5
月 17 日。本次股权转让本次股权转让后,中廷科技持有中色矿业 57.71%股权,
中色矿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北京中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771 57.71%
2 辽宁省有色地质局 568 5.68%
3 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 559 5.59%
4 天津华北有色建设工程公司 443 4.43%
5 黑龙江金威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427 4.27%
6 广西恒盛工贸有限公司 411 4.11%
7 贵州有色地质工程勘察公司 379 3.79%
8 广州金地物业有限公司 306 3.06%
9 新疆云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81 2.81%
10 云南有色地质矿业有限公司 200 2.00%
11 青海有色地质矿业开发公司 180 1.80%
12 江苏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 160 1.60%
13 浙江地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33 1.33%
14 内蒙古鑫昊有色金属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2 0.52%
15 江西金源地矿有限责任公司 50 0.50%
16 陕西大秦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40 0.40%
17 海南金地实业总公司 35 0.35%
18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成都地质干部学院 5 0.05%
合计 10,000 100.00%
2010 年 5 月 26 日,中色矿业在北京市工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⑨部分股东更名
由于公司部分股东进行了名称变更,中色矿业对股东名称进行了工商变更
登记,名称变更的股东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变更前) 股东名称(变更后)
1 云南有色地质矿业有限公司 云南有色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2 海南金地实业总公司 海南国际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江西金源地矿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金源地矿集团有限公司
⑩减资
经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充分讨论并决议,中色矿业的注册资本由
10,000 万元减至 5,771 万元。本次减资除中廷科技外,其他股东均减资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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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A.减资原因
为消除中色矿业股东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可能存在的业务竞争,中色
矿业股东会经多次协商并审议后,作出了除中廷科技外其他股东全部进行减资
并退出的决议。
B.减资具体情况
中色矿业本次减资中涉及的 17 家国有股东,除成都地质干部学院因所持股
权(5 万股)数额较小且有权自主决定外,其它均由其上级主管单位出具了关于同
意其全部减资退出中色矿业的相关批文。
中色矿业第一大国有股东辽宁省有色地质局委托北京中财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对中色矿业进行了资产评估。根据北京中财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
估报告》(中财评报字[2011]第 009 号),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中色矿业
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16,425.50 万元,每份出资额对应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1.64 元。
该评估结果已经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同意省有色地质局处置对外投资的函》(辽
财资函字[2011]536 号)进行了备案确认。
本次减资价格以 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作为参考,最终确定为
1.89 元/出资额。
2011 年 4 月 29 日至 5 月 5 日,中色矿业分别在《中国工商报》、《北京青
年报》刊登了减资公告。2011 年 6 月 15 日,中色矿业出具《承诺函》,承诺其
除已清偿的债务外,未能清偿的债务,由中色矿业继续负责清偿,并由其减资
后的唯一股东中廷科技提供相应的担保。北京京佳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
报告》(京佳信验字[2011]第 015 号)对本次减资进行了验证。
本次减资完成后,中色矿业成为中廷科技的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北京中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771 100.00%
合计 5,771 100.00%
中色矿业本次减资资金来源中 2,000 万元借自华勘钻具,其还款时间为 2011
年 6 月 28 日。
2011 年 6 月 21 日,中色矿业在北京市工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中色矿业吸收合并中廷科技
2014 年 1 月 21 日,中色矿业、中廷科技分别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中色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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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业吸收合并中廷科技,同日,中色矿业与中廷科技签署合并协议。合并完成
后,中色矿业继续存续,中廷科技注销。2014 年 1 月 22 日,《中国工商报》刊
登了该吸收合并公告。
2014 年 3 月 7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发出《注销核准通知书》,
核准中廷科技注销。2014 年 4 月 2 日,中色矿业取得了吸收合并中廷科技之后
的《营业执照》。
本次吸收合并之后,中色矿业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刘新国 919.75 15.9375%
2 欧学钢 743.02 12.875%
3 陈海舟 724.98 12.5625%
4 汪芳淼 724.98 12.5625%
5 王平卫 724.98 12.5625%
6 魏云峰 724.98 12.5625%
7 吴志华 724.98 12.5625%
8 张建龙 155.10 2.6875%
9 张银芳 97.39 1.6875%
10 丁章新 97.39 1.6875%
11 钱秀娟 97.39 1.6875%
12 赵百胜 36.07 0.625%
合计 5,771.00 100.00%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除部分出资与支付对价来源为企业与企业之间
借贷,不符合《贷款通则》的规定而存在瑕疵外,中色矿业股东历次出资形式及
其他出资与支付对价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鉴于上述借贷已经全额归还,故
该瑕疵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实质法律障碍。中色矿业股权演变过程中,内蒙古
鑫昊有色、陕西大秦、云南有色、甘肃九州、江西金源转让中色矿业股权及中
色矿业 2005 年 6 月增资事项,存在未履行资产评估等程序性瑕疵,但该等股权
转让、变动均已取得有权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复和确认。该等国有资产主管
单位拥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授权,有权对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进行确认。股权转让
发生以来,从未发生与转让中色矿业股权有关的纠纷和争议,转让方的上级主
管部门也从未对该等股权转让行为提出任何异议,且已取得中国有色金属工业
协会《关于同意对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关国有股权变动情况
进行备案的通知》(中色协投字[2009]116 号)的备案确认。经国务院国资委授
权,有色协会有权对所属单位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其作为中色矿业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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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上第一大国有股东单位的主管部门,有权对中色矿业历史上的国有股权变动进
行确认。相关情况未造成国有资产或集体资产的流失,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障
碍;中色矿业不存在国有企业职工分流、身份置换等问题。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除部分出资与支付对价来源为企业与企业之间借
贷,不符合《贷款通则》的规定而存在瑕疵外,中色矿业股东历次出资形式及其
他出资与支付对价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鉴于上述借贷已经全额归还,故该
瑕疵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实质法律障碍。中色矿业股权演变过程中,内蒙古鑫
昊有色、陕西大秦、云南有色、甘肃九州、江西金源转让中色矿业股权及中色
矿业 2005 年 6 月增资事项,存在未履行资产评估等程序性瑕疵,但该等股权转
让、变动均已取得有权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复和确认。该等国有资产主管单
位拥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授权,有权对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进行确认。股权转让发
生以来,从未发生与转让中色矿业股权有关的纠纷和争议,转让方的上级主管
部门也从未对该等股权转让行为提出任何异议,且已取得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
会《关于同意对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关国有股权变动情况进
行备案的通知》(中色协投字[2009]116 号)的备案确认。经国务院国资委授权,
有色协会有权对所属单位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其作为中色矿业历史上第
一大国有股东单位的主管部门,有权对中色矿业历史上的国有股权变动进行确
认。相关情况未造成国有资产或集体资产的流失,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障碍;
中色矿业不存在国有企业职工分流、身份置换等相关问题或由此引发的相关争
议或潜在纠纷。
(3)中色矿业业务演变和发展的情况
中色矿业为股权投资型公司,其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及管理。中色矿业业
务演变及发展主要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①行政力量主导下的、为扶持相关有色地勘单位转企而进行的对外投资阶
段(1998-2000 年)
中色矿业成立后,除按照当时原有色总公司机关人员分流方案妥善安置原
有色总公司的部分机关分流人员外,1998 年-2000 年间,为了扶持有色地质勘查
单位剥离并安置富余人员且争取三年内转企,中色矿业设立后在当时的行政力
量主导下,相继与有色地勘单位共同出资设立了相关企业。
A.对外投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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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组建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的通知》(国发[1998]11 号)关
于“推进直属事业单位的改革,使其在三年内走向社会、进入市场、减少补
贴、减员增效”的精神,以及根据国家有关扶持地勘单位进行企业化改革的政
策要求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1999 年 4 月国办发[1999]37 号)关于“地质勘查单位在属地化、企业化改革
的过程中,可以继续将国家划定的地质勘查费基数中的 10%左右的勘查费转为
资本金。中央和地方都要对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和
政策扶持”的精神,以中色矿业作为平台,并利用其注册已集中的“转企扶持
金”,扶持有色地勘单位剥离富余人员并推行企业化方向的改革。
B.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 2000 年末国务院决定撤销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时,中色矿业的对外投
资情况如下:
出资金额
序号 所投资企业名称 出资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1 吉林白山利源矿业有限公司 175.00 50.00% 矿业开发
2 江西东乡金峰金矿有限公司 120.00 40.00% 矿业开发
3 中南市政工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 20.79% 市政工程建设
4 长春吉大工易软件有限公司 120.00 12.00% 软件开发
5 陕西四方金矿有限公司 300.00 10.00% 矿业开发
6 陕西煎茶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345.00 10.78% 矿业开发
7 江西晶安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68.00 38.00% 氧氯化锆的生产、销售
8 绍兴浙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00.00 60.00% 房地产开发
9 北京凯富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65.00 53.00% 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等
10 北京凯富奇贸易有限公司 450.00 90.00% 有色金属贸易
合计 5,743.00
②收缩调整阶段(2001-2006 年)
从 2001 年开始,有色地勘单位已正式下放地方政府管理,且国家有色金属
工业局也同时撤销,因此原有的行政维系力量以及原有的财政拨款渠道均已彻
底消失。此时,中色矿业实际上已因地勘单位下放、无新的资金来源、同时部
分股东又要求退股、原有投资、借款不被承认、对相关地勘单位的原投资资产
无法实施有效管理等问题而陷入了难以为继的解体边缘。
鉴于当时的状况,中色矿业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02 年股东会分别
作出了 “为共克困难并避免公司解体,进行收缩调整,退出相关企业,并积极
处理下放后的遗留问题、三年不分红”等相关决议。自此,中色矿业进入了对
外投资的收缩调整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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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2006 年末,中色矿业已从原来投资的大部分地勘企业中退出,其对外投
资情况如下:
出资额
序号 所投资企业名称 出资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1 北京中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275.00 45.50% 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等
2 绍兴浙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20.00 42.00% 房地产开发
3 北京东南亚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275.00 18.33% 矿业开发
4 乌鲁木齐国地源矿业技术有限公司 96.00 32.00% 煤矿矿权投资
5 北京金地超硬材料公司 1,000.00 100.00% 房屋出租
合计 4,066.00 - -
上述北京金地为 1992 年有色总公司地质勘查总局投资兴办的企业。1999 年
1 月 8 日,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发出《关于原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地质勘查
总局债权债务承继责任的通知》(国色办字[1999]007 号),明确“原中国有色金属
工业总公司地质勘查总局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和经济纠纷等事宜”由中色矿
业承继;1999 年 9 月 16 日,有色总公司地质勘查总局印发《关于将地质总局投
资及相关资产全部划归中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中
色地财字[1999]114 号),北京金地划归中色矿业所有并对其进行管理。北京金地
划归中色矿业后,中色矿业代北京金地归还了全部的银行贷款等债务,同时鉴
于北京金地长期亏损的情况,停止了其金刚石生产,变卖了其生产设备,北京
金地改为房屋出租业务;2002 年,北京金地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其法定代表人
正式变更并由中色矿业的人员出任。
③增资扩股后的业务发展阶段(2005 年 6 月-至今)
为了能够促进中色矿业的发展并解决发展所急需的资金问题,2005 年 6
月,中色矿业进行了增资,其注册资本增至 10,000 万元。
2007 年末,中色矿业的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出资额
序号 所投资企业名称 出资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1 北京中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275.00 39.22% 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等
2 绍兴浙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20.00 42.00% 房地产开发
3 乌鲁木齐国地源矿业技术有限公司 96.00 32.00% 煤矿矿权投资
4 黑龙江翔远矿业有限公司 20.00 20.00% 矿业开发
5 北京金地超硬材料公司 1,000.00 100.00% 房屋出租
合计 3,811.00
2008 年以来,中色矿业投资及转出的企业情况如下:
序
所投资企业名称 入股时间 退出时间 转出原因
号
受政治环境影响,中色矿业
1 中色矿业菲律宾有限公司 2008 年 5 月 2013 年 12 月
最终决定终止中色菲律宾
2 绍兴浙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999 年 1 月 2008 年 4 月 调整投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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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消除中色矿业从事矿权
乌鲁木齐国地源矿业技术有限公
3 2006 年 10 月 2010 年 5 月 投资对发行人的独立性可
司
能存在的潜在不利影响
4 黑龙江翔远矿业有限公司 2006 年 8 月 2008 年 4 月 调整投资结构
为彻底消除中色矿业从事
矿产品开发可能对发行人
5 菲律宾 CNMC 矿业开发公司 2008 年 9 月 2010 年 5 月
的独立性形成潜在的不利
影响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中色矿业的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出资额
序号 所投资企业名称 出资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1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4,012.80 44.59% 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等
2 北京金地超硬材料公司 1,000.00 100.00% 房屋出租及管理
3 长沙中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0.00 100.00% 物业管理
合计 5,062.80 - -
(4)中色矿业原股东中廷科技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4年8月12日
注册资本:1,600万元
实收资本:1,600万元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北京市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中廷科技已被中色矿业吸收合并,中廷科技完成
注销手续。
中廷科技的历史沿革如下:
①中廷科技设立
为承接中色矿业部分原股东要求转让的中色矿业股权,根据中色矿业董事
会及股东会的相关决议,2004 年 8 月 12 日,中色矿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以
上管理人员共 11 人出资 1,000 万元设立了中廷科技,其中 9 人直接持股、1 人(刘
新国)通过配偶持股、1 人(孙肇均)委托持股。
中廷科技设立时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股东 出资 受托
股权比例 委托人 在中色矿业任职
号 姓名 总额 出资
54 孙肇均 孙肇均为原董事长,2006 年已退休
1 丁彦华 216 21.60%
162 刘新国 刘新国任董事、总经理
2 王思德 98 9.80% - - 原下属东南亚公司总经理
3 王平卫 98 9.80% - - 原下属中矿建设总经理
4 陈海舟 98 9.80% - - 副总经理、房地产开发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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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股东 出资 受托
股权比例 委托人 在中色矿业任职
号 姓名 总额 出资
5 吴志华 98 9.80% -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
6 汪芳淼 89 8.90% - - 财务部经理
7 魏云峰 89 8.90% - - 监事会主席
8 于秋蕴 89 8.90% - - 原下属凯富奇贸易公司总经理
9 欧学钢 89 8.90% - - 财务部副经理
10 何志民 36 3.60% - - 人事部经理
合计 1,000 100.00%
上表中,丁彦华与刘新国是夫妻关系,刘新国担任中色矿业董事、总经
理,丁彦华未在中色矿业任职;丁彦华代孙肇均持有 54 万元出资。
②第一次股权转让
经中廷科技股东会同意,2005 年 6 月,汪芳淼向李升燕转让其持有的中廷
科技出资 89 万元,欧学钢向周亦农转让其持有的中廷科技出资 89 万元。其中,
汪芳淼与李升燕之间的股权转让实际为李升燕代汪芳淼持股,经汪芳淼和李升
燕书面确认,李升燕为汪芳淼配偶的亲属,代汪芳淼持有中廷科技股权,李升
燕未向汪芳淼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李升燕未在中色矿业任职。
本次股权转让后,中廷科技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总额 股权比例 受托出资 委托人
54 孙肇均
1 丁彦华 216 21.60%
162 刘新国
2 王思德 98 9.80% - -
3 王平卫 98 9.80% - -
4 陈海舟 98 9.80% - -
5 吴志华 98 9.80% - -
6 李升燕 89 8.90% 89 汪芳淼
7 魏云峰 89 8.90% - -
8 于秋蕴 89 8.90% - -
9 周亦农 89 8.90% - -
10 何志民 36 3.60% - -
合计 1,000 100.00%
中廷科技于 2005 年 7 月 8 日办理了此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③第二次股权转让
因中色矿业部分管理层人员离职等变动,经中廷科技股东会同意,2008 年
6 月,中廷科技股东于秋蕴、王思德等将其持有的中廷科技的股权进行了转让,
具体情况如下:
1-1-126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转让方 转让出资额 受让方 转让原因
31 汪芳淼
于秋蕴离职,将其持有的中廷科技股权予以转让,
于秋蕴 31 周亦农
其中魏宏霞(陈海舟之妻)代陈海舟受让部分股权
27 魏宏霞
27 吴志华
27 王平卫 王思德离职,将其持有的中廷科技股权予以转让,
王思德
23 张俊清 其中付秀霞(魏云峰之妻)代魏云峰受让部分股权
21 付秀霞
155 刘新国 丁彦华将代持的股权转由实际持有人刘新国持有
54 孙肇均 丁彦华将代持的股权转由实际持有人孙肇均持有
丁彦华
张俊清为公司新员工,通过股权受让的方式成为公
7 张俊清
司股东
33 肖蕾 何志民将持有的股权转由配偶肖蕾代为持有
何志民 张云国为公司新员工,通过股权受让的方式成为公
3 张云国
司股东
陈海舟 98 魏宏霞 陈海舟将持有的股权转由配偶魏宏霞代为持有
魏云峰 89 付秀霞 魏云峰将持有的股权转由配偶付秀霞代为持有
李升燕 89 汪芳淼 李升燕将代持的股权转由实际持有人汪芳淼持有
合计
本次股权转让中,丁彦华向刘新国转让中廷科技股权为配偶之间不改变实际
控制权的转让;丁彦华向孙肇均转让中廷科技股权实际为解除委托持股关系,何
志民与肖蕾为夫妻关系,魏云峰与付秀霞为夫妻关系,陈海舟与魏宏霞为夫妻关
系,该等股权转让不改变该股权的实际控制人;李升燕向汪芳淼转让中廷科技股
权实际为解除委托持股关系。
本次股权转让解除了丁彦华与孙肇均之间的委托持股关系以及李升燕与汪
芳淼之间的委托持股关系。
④第一次增资
经中廷科技股东会同意,2008 年 6 月,中廷科技增加注册资本 200 万元,
其中,魏云峰(通过其妻付秀霞)增资 10 万元,王京彬出资 108 万元,张建龙
出资 30 万元,张银芳、钱秀娟、丁章新分别出资 15 万元,赵百胜出资 7 万元。
北京凌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凌峰验[2008]355 号),
对本次增资进行了验证。
本次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增资前 增资 增资后
股东 出资额 占比 增加出资额 出资额 占比
1-1-127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增资前 增资 增资后
股东 出资额 占比 增加出资额 出资额 占比
刘新国 155 15.50% - 155 12.92%
魏宏霞 125 12.50% - 125 10.42%
王平卫 125 12.50% - 125 10.42%
吴志华 125 12.50% - 125 10.42%
汪芳淼 120 12.00% - 120 10.00%
周亦农 120 12.00% - 120 10.00%
付秀霞 110 11.00% 10 120 10.00%
孙肇均 54 5.40% - 54 4.50%
肖蕾 33 3.30% - 33 2.75%
张俊清 30 3.00% - 30 2.50%
张云国 3 0.30% - 3 0.25%
王京彬 - - 108 108 9.00%
张建龙 - - 30 30 2.50%
张银芳 - - 15 15 1.25%
钱秀娟 - - 15 15 1.25%
丁章新 - - 15 15 1.25%
赵百胜 - - 7 7 0.58%
合计 1,000 100.00% 200 1,200 100.00%
本次新增股东中,王京彬担任地调中心主任、中色矿业董事长,其他新增股
东均为中色矿业员工。新增股东均为本人直接持有股权,不存在委托代持情况。
上述股权转让和增资于 2008 年 7 月 3 日在北京市工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⑤第三次股权转让
经中廷科技股东会同意,2009 年 8 月,付秀霞将其所代持的中廷科技 120
万元出资转由其配偶即实际持有人魏云峰持有、魏宏霞将其所代持的中廷科技
125 万元出资转让由其配偶即实际持有人陈海舟持有。该次股权转让后,魏云峰
和陈海舟直接持有中廷科技股权,解除了配偶代持股权的关系。该次股权转让
于 2009 年 8 月 20 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⑥第四次股权转让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国资发改
革[2008]139 号),王京彬、何志民(由其配偶肖蕾代为持股)因担任地调中心
中层以上领导职务,须清理其持有的中廷科技股权。2009 年 9 月 23 日,经中廷
科技股东会同意,王京彬向刘新国和王平卫分别转让了其所持有的中廷科技 58
万元和 50 万元出资,转让价格均为 1 元/出资额。肖蕾向刘新国、王平卫、陈海
舟、吴志华、汪芳淼、魏云峰、周亦农、张俊清、张银芳、钱秀娟、丁章新分
别转让了其持有的中廷科技 5 万元、4 万元、4 万元、4 万元、4 万元、4 万元、
1-1-128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 万元、1 万元、1 万元、1 万元、1 万元出资,转让价格均为 1 元/出资额。中廷
科技于 2009 年 9 月 25 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至此,中廷科技的股权委托代持
关系已经全部解除。本次转让后,中廷科技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 占比
1 刘新国 218 18.17%
2 王平卫 179 14.92%
3 陈海舟 129 10.75%
4 吴志华 129 10.75%
5 汪芳淼 124 10.33%
6 魏云峰 124 10.33%
7 周亦农 124 10.33%
8 孙肇均 54 4.50%
9 张俊清 31 2.58%
10 张云国 3 0.25%
11 张建龙 30 2.50%
12 张银芳 16 1.33%
13 钱秀娟 16 1.33%
14 丁章新 16 1.33%
15 赵百胜 7 0.58%
合计 1,200 100.00%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廷科技委托持股及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情况已得到
彻底规范。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中廷科技历史上曾经存在的
委托持股情况没有违反当时有效的民事法律规范之明确禁止性规定;发行人间接
控股股东中廷科技委托持股的形成、分别解除委托持股均基于委托方和受托方自
愿真实的意思表示。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中廷科技股权明晰,不存在纠纷及潜在
纠纷,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中廷科技曾存在的委托持股属
于委托方与受托方的合法约定,均基于其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法规
的明确禁止性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明确禁止成为股东的情形,也不存在通过规
范委托持股进行违法违规违纪、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委托持股形成、演变、
规范各个环节不存在违法违规违纪问题,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障碍。
⑦第五次股权转让
经中廷科技股东会同意,2010 年 11 月,孙肇均将其持有的中廷科技 54 万
元出资转让给欧学钢,转让完成后孙肇均不再持有中廷科技股权,转让价格双
1-1-129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方约定为 1 元/出资额。本次转让后,中廷科技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 比例
1 刘新国 218 18.17%
2 王平卫 179 14.92%
3 陈海舟 129 10.75%
4 吴志华 129 10.75%
5 汪芳淼 124 10.33%
6 魏云峰 124 10.33%
7 周亦农 124 10.33%
8 欧学钢 54 4.50%
9 张俊清 31 2.58%
10 张云国 3 0.25%
11 张建龙 30 2.50%
12 张银芳 16 1.33%
13 钱秀娟 16 1.33%
14 丁章新 16 1.33%
15 赵百胜 7 0.58%
合计 1,200 100.00%
⑧第二次增资
经中廷科技股东会同意,2011 年 1 月,中廷科技注册资本由 1,200 万元增至
1,600 万元,增加的 400 万元注册资本由原股东认购,本次增资由北京凌峰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凌峰验[2011]15 号)进行了验证。本次
增资的具体情况及增资后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 本次增资额 增资后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刘新国 6 224 14.00%
2 王平卫 1 180 11.25%
3 陈海舟 51 180 11.25%
4 吴志华 51 180 11.25%
5 汪芳淼 49 173 10.81%
6 魏云峰 49 173 10.81%
7 欧学钢 119 173 10.81%
8 周亦农 23 147 9.19%
9 张俊清 12 43 2.69%
10 张建龙 13 43 2.69%
11 张银芳 7 23 1.44%
12 钱秀娟 7 23 1.44%
13 丁章新 7 23 1.44%
14 赵百胜 3 10 0.63%
15 张云国 2 5 0.31%
合计 400 1,600 100.00%
本次增资于2011年1月13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1-1-130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⑨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3 年 12 月 5 日,经中廷科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张俊
清将其持有的中廷科技 43 万元股权分别转让给欧学钢和魏云峰,其中欧学钢受
让 33 万元股权、魏云峰受让 10 万元股权,该股权转让完成后张俊清不再持有中
廷科技股权;周亦农将其持有中廷科技的 147 万元股权分别转让给刘新国等九
人,该股权转让完成后周亦农不再持有中廷科技股权;张云国将其持有的中廷
科技 5 万元股权转让给魏云峰,转让完成后张云国不再持有中廷科技股权。同
月,上述人员签署相应股权转让协议书。2013 年 12 月 26 日,该等股权转让于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办理变更登记。
本次转让后,中廷科技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刘新国 255 15.9375%
2 欧学钢 206 12.875%
3 王平卫 201 12.5625%
4 陈海舟 201 12.5625%
5 吴志华 201 12.5625%
6 汪芳淼 201 12.5625%
7 魏云峰 201 12.5625%
8 张建龙 43 2.6875%
9 张银芳 27 1.6875%
10 钱秀娟 27 1.6875%
11 丁章新 27 1.6875%
12 赵百胜 10 0.625%
合计 1,600 100.00%
⑩中廷科技注销
2014年1月21日,中色矿业、中廷科技分别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中色矿业
吸收合并中廷科技。合并完成后,中色矿业继续存续,中廷科技注销。该吸收合
并公告于2014年1月22日在《中国工商报》刊登。
2014年3月7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发出《注销核准通知书》,
核准中廷科技注销。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中廷科技历次出资到位,资金来源合法。中廷科
技部分股东取得股权时属于《廉政准则》(试行)、国务院国资委规范持股规定
的适用对象,但相关股东不存在利用党员领导干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违反规定
取得股权的情形,且其所持股权已按照有关规定对外转让。因此,该情况不会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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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障碍。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廷科技历次出资到位,资金来源合法。中廷科技
部分股东取得股权时属于《廉政准则》(试行)、国务院国资委规范持股规定的
适用对象,但相关股东不存在利用党员领导干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违反规定取
得股权的情形,且其所持股权已按照有关规定对外转让。因此,该情况不会构成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障碍。
2、国腾投资
成立时间:2005年7月11日
注册资本:6,800万元
实收资本:6,800万元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北京市
经营范围: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中介除外)。
国腾投资直接持有发行人 1,440 万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 16.00%,为本公
司第二大股东。国腾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天洋控股有限公司 2,266.50 33.33%
2 北京博缘世纪投资有限公司 2,267.00 33.34%
3 北京永特投资有限公司 2,266.50 33.33%
合计 6,800.00 100.00%
国腾投资主要从事企业投资、投资管理以及企业管理咨询和信息咨询,最近
一年及一期合并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以下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 年 1-6 月/2014 年 6 月 30 日 2013 年/201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2,557.64 12,673.18
净资产 5,158.07 5,480.01
净利润 -321.94 -232.84
国腾投资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1)天洋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6 年 3 月 14 日
注册资本:35,000 万元
实收资本:35,000 万元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北京市
1-1-132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信息咨询(中介除外)
天洋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周金 7,000.00 20.00%
2 周政 28,000.00 80.00%
合计 35,000.00 100.00%
(2)北京博缘世纪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 年 5 月 8 日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实收资本:1,000 万元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北京市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技术推
广服务、广告设计、制作。
北京博缘世纪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为自然人蒋健,其持有该公司 100%的股
权。
(3)北京永特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3 年 9 月 29 日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实收资本:20,000 万元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北京市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
数据处理;技术开发、技术推广;销售非金属矿石、金属矿石、电子产品。(未
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
北京永特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陈乃雄 16,000.00 80.00%
2 陈惠云 4,000.00 20.00%
合计 20,000.00 100.00%
3、帝基实业
成立时间:2003年12月15日
注册资本:100万元
1-1-133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实收资本:100万元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深圳市
经营范围: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
业务(取得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后方可经营);建筑机械的设计与租赁;信息咨
询(不含限制项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帝基实业直接持有发行人600万股,占发行前总
股本的6.67%,为公司第三大股东。帝基实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林芬 85 85%
2 林永洲 15 15%
合计 100 100.00%
帝基实业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以下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 年 1-6 月/2014 年 6 月 30 日 2013 年/201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089.58 1,052.05
净资产 279.97 270.65
净利润 9.32 13.84
(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中色矿业持有发行人 44.59%的股份,中色矿业
的股东刘新国、王平卫、陈海舟、吴志华、汪芳淼、魏云峰、欧学钢合计持有
中色矿业 91.63%的股权。根据上述七人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上述七人为发行人的共同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 名 身份证号 住 所 自毕业以来的简历
1984年7月,毕业于中南矿冶学
院地质系;1984年8月至1991年7
月,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
地质勘查总局工作;1991年8月
至1998年4月,先后任中国有色
金属工业总公司地质勘查总局
北京市海淀
1 刘新国 11010519630823**** 计划处副处长、企业处处长、海
区
外处处长;1998年4月至2000年4
月,任中色矿业总经理助理;
1999年至2006年7月,兼任江西
晶安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2000年4月至2002年3月,任
中色矿业副总经理;200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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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姓 名 身份证号 住 所 自毕业以来的简历
至2002年8月,任中色矿业总经
理;2002年8月至2009年11月,
任中色矿业董事、总经理;2006
年1月至2010年12月,兼任北京
金地超硬材料公司总经理;2008
年2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长;
2008年7月至2014年3月,任中廷
科技董事长;2008年11月至2010
年4月,兼任菲律宾CNMC公司
董事;2009年11月至2013年1月,
任中色矿业董事长、总经理;
2013年1月至今,任中色矿业董
事长。
1982 年毕业于中南大学地质工
程专业;1982 年 7 月至 1990 年
6 月,任湖南有色地质 217 队工
程师、副大队长;1990 年 7 月至
1998 年 1 月,任中南市政工程总
公司副总经理;1998 年 2 月至
北京市海淀
2 王平卫 43042519610111**** 1999 年 12 月,任湖南有色地勘
区
局局长助理;2000 年 1 月至今,
任发行人总裁、董事; 2011 年
3 月至今,任发行人副董事长;
2011 年 4 月至今,任中色矿业副
董事长;2012 年 4 月至今,任中
南大学董事会副董事长。
1983年7月,毕业于中南大学文
学院中文系;1983年8月至1984
年12月,在湖南地质勘探238队
工作;1985年1月至1998年4月,
在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历任
北京市海淀 办公室秘书、副主任、主任;1998
3 吴志华 43010319631028****
区 年4月至2007年3月,任中色矿业
行政部经理、董事会秘书、办公
室主任;2007年3月至2011年3
月,任中色矿业总经理助理;
2011年4月至今,任中色矿业董
事、副总经理。
1982年3月,毕业于成都冶金地
质干部管理学院;1982年4月至
1984年9月,浙江冶金地质勘探
公司历任副科长、科长;1984年
9月至1995年6月,浙江有色地质
浙江省绍兴
4 陈海舟 33060219590530**** 勘查局历任副处长、处长;1995
市越城区
年7月至2001年1月,浙江省有色
金属地质勘查局历任副局长、党
委书记;1999年至2013年5月,
绍兴浙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2001年2月至2011
1-1-135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姓 名 身份证号 住 所 自毕业以来的简历
年3月,任中色矿业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2004年8月至2008年6
月,任中廷科技董事; 2011年4
月至今,任中色矿业董事、副总
经理;2013年10月至今,任长沙
中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
经理。
1989年7月,毕业于河北地质学
院;1989年8月至1998年4月,中
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历任地
质勘查总局计划处、企业发展处
干部、副处长、处长;1998年5
月至2008年4月,任中色矿业财
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2008年
4月至2011年4月,任中色矿业监
北京市海淀
5 汪芳淼 13070519660901**** 事会主席;1999年至2005年6月,
区
兼任长春吉大工易软件有限公
司董事;1999年至2006年7月,
兼任江西晶安高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2011年4月至今,任
中色矿业副总经理;2008年7月
至2014年3月,任中廷科技董事、
总经理;2011年3月至今,任发
行人董事。
1984年7月,毕业于浙江冶金经
济专科学校;1984年8月至1994
年3月,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
司地质勘查总局计划处从事财
务管理工作;1994年4月至2001
年2月,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
公司地质勘查总局财务处副处
北京市朝阳 长、财务处处长;2001年3月至
6 魏云峰 11010219620901****
区 今,历任中色矿业资产监审部经
理、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2003
年12月至2008年1月,任发行人
监事;2008年2月至2011年3月,
任发行人监事会主席;2011年3
月至2014年4月,任发行人董事;
2014年4月至今,任发行人监事
会主席。
1990年7月,毕业于北华大学电
气工程学院会计学院;1990年7
月至1997年9月,在湖南有色地
质勘查局财务处工作;1997年9
北京市海淀
7 欧学钢 43022319720120**** 月至1999年9月,任湖南鑫湘矿
区
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
1999年9月至2008年4月,任中色
矿业财务部副经理;2003年12月
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08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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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 名 身份证号 住 所 自毕业以来的简历
月至2013年1月,任中色矿业财
务部经理;现任中色矿业总经
理、北京金地法定代表人、长沙
中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
事长。
以上七人均为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的中国公民。
2、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1)实际控制人持有中廷科技股权的情况
2011 年 1 月至 2014 年 3 月,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新国、王平卫、汪芳淼、
陈海舟、吴志华、魏云峰、欧学钢七人在中廷科技历次股权变动中的合计持股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股权变动事项 7 人出资额合计 股权比例
2011 年 1 月 - 1,283 80.19%
2013 年 12 月 股权转让 1,466 91.63%
由上表可见,本公司七名共同控制人刘新国、王平卫、汪芳淼、陈海舟、吴
志华、魏云峰、欧学钢在 2011 年 1 月至 2014 年 3 月期间始终能够通过股权控制
中廷科技。
2014年3月,中色矿业吸收合并中廷科技,中廷科技注销后,公司七名实际
控制人直接持有中色矿业91.63%的股权。
(2)中廷科技持有中色矿业股权的情况
2011 年至 2014 年 3 月,中廷科技在中色矿业历次股权变动中的持股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时间 股权变动事项 中廷科技出资额 股权比例 股东持股比例排名
2011 年 1 月 - 5,771 57.71% 第一
中色矿业成为中廷科
2011 年 6 月 减资 5,771 100.00%
技的全资子公司
由上表可见,2011 年 1 月至 2014 年 3 月,中廷科技始终为中色矿业的第一
大股东,2011 年 6 月中色矿业完成减资后,成为中廷科技的全资子公司,中廷
科技加强了对中色矿业的控制权。
2014年3月,中色矿业吸收合并中廷科技,中廷科技注销后,公司七名实际
控制人直接持有中色矿业91.63%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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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色矿业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2011 年至今,中色矿业在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中的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股权变动事项 中色矿业出资额 股权比例 股东持股比例排名
2011 年 1 月 - 2,932.80 37.60% 第一
2011 年 6 月 增资 4,012.80 44.59% 第一
2011 年 8 月 股份继承 4,012.80 44.59% 第一
2013 年 9 月 股份继承 4,012.80 44.59% 第一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中色矿业始终为发行人的第一大股东,且持股比例
均超过 1/3,能够对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自发行人成立
以来的历次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上,没有发生中色矿业的意见与会议决议不一致的
情况。
(4)实际控制人任职情况
公司七名实际控制人刘新国、王平卫、汪芳淼、陈海舟、吴志华、魏云峰、
欧学钢在本公司、中色矿业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①七名实际控制人中有四人(刘新国、王平卫、汪芳淼、欧学钢)在发行人
处担任董事职务,其中刘新国任发行人董事长,王平卫任发行人副董事长兼总裁。
②七名实际控制人中有五人(刘新国、王平卫、陈海舟、吴志华、欧学钢)
在中色矿业担任董事职务,其中刘新国任中色矿业董事长,王平卫任中色矿业副
董事长,欧学钢任中色矿业总经理,另陈海舟、吴志华、汪芳淼、魏云峰均为中
色矿业的副总经理。
综上,实际控制人能够共同控制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决策。
(5)《一致行动协议》的签订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刘新国、王平卫、汪芳淼、陈海舟、吴志华、魏
云峰、欧学钢七人合计持有中色矿业 91.63%的股权,并通过中色矿业控制本公
司 44.59%的股份,成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上述七人于 2014 年 3 月签署了《<
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①本协议各方作为中矿资源的实际控制人,同意在中色矿业的董事会和股东
会涉及中矿资源的重大事项决策中采取一致行动,在中色矿业的董事会和股东会
就涉及中矿资源的重大事项进行表决时,作为本协议一方的当事人按照本协议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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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所形成的一致意见进行表决。
②本协议各方作为中矿资源的实际控制人,同意在中矿资源的重大事项决策
中采取一致行动,在中矿资源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就重大事项进行表决时,作为
本协议一方的当事人按照中色矿业就相关事项而形成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
议行使表决权;如果中色矿业没有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则作为本协议一方的当
事人按照就相关事项而形成的一致行动人意见行使表决权。
③在中色矿业、中矿资源涉及中矿资源的重大事项需要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或股东大会时,本协议各方应在会议召开之前首先召开一致行动人会议,并形成
一致性意见。
④欧学钢同意遵守本协议其他 6 名实际控制人以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身份在
本协议签署之日前共同签署的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以任何形式体现的书面声
明、说明、承诺及协议。
⑤本协议各方同意,各方保持一致行动的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协议
各方均不再持有中色矿业股权之日为止,该期限不少于中矿资源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6)一致行动协议的调整
2014 年 3 月,欧学钢(身份证号 43022319720120****,住所为北京市海淀
区)与刘新国、王平卫、吴志华、陈海舟、汪芳淼、魏云峰共同签订了《<一致
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欧学钢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的主要原因为:欧学钢为
中色矿业的总经理,并持有中色矿业 743.02 万元的股权,占比 12.875%。
刘新国、王平卫、陈海舟、吴志华、汪芳淼、魏云峰、欧学钢七人一致行
动,共同控制发行人的经营管理,并且在可预测的将来仍保持一致行动,其整
体对中色矿业和本公司的影响力未发生不利变化,发行人的控制权报告期内未
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重大变更。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刘新国、王平卫、吴志华、陈海舟、汪芳淼、
魏云峰、欧学钢七名自然人为发行人的共同实际控制人,该认定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发行人控制权的实际状态,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
内未发生重大变更,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二条和《适用意见第 1 号》的规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关于实际控制人的认定符合《首发办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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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条和《适用意见第 1 号》的相关规定,认定刘新国等七人为发行人实际控制
人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报告期内发行人控制权的实际状态。发行人的
控制权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
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共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1、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除持有本公司股份外,还持有
北京金地超硬材料公司 100%股权和长沙中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
权。
(1)北京金地超硬材料公司
成立时间:1992 年 12 月 17 日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北京市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实收资本:1,000 万元
经营范围:销售金刚石及制品、金刚石设备备件、超硬材料;金刚石设备
维修和技术服务;自有房产的物业管理(出租写字间)。
北京金地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 年 1-6 月/2014 年 6 月 30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度
总资产 1,155.51 1,191.22
净资产 93.60 121.90
净利润 -28.30 -67.12
(2)长沙中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3 年 10 月 14 日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长沙市
注册资本:50 万元
实收资本: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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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物业管理。
中庭物业系于 2013 年 10 月 14 日由中色矿业、中廷科技共同出资设立,注
册资本为 50 万元,其中中色矿业、中廷科技分别持有 60%、40%股权。2014 年
4 月,中色矿业吸收合并中廷科技、中廷科技注销,中色矿业持有中庭物业
100%股权。
中庭物业最近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 年 1-6 月/2014 年 6 月 30 日
总资产 50.13
净资产 50.13
净利润 0.13
2、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中色矿业及其控制的北京金地、中庭物业
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未控制其他企业。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以及本次发行的股份占
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为 9,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3,000 万 A
股;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不少于 2,000 万股且不超过 3,000 万股,股东公开发售股
份的数量不超过 1,000 万股,且不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
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发行后社会公众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根
据公司国有股权设置批复文件,公司法人股东吉林地勘局、河南地矿局、辽宁
地质局、西北地勘局和金威达所持公司股份界定为国有法人股。假设本次发行
不存在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新股发行数量为 3,000 万股,发行前后公司的
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发行前 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股权比例 股份数量 股权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9,000.00 100.00% 9,000.00 75.00%
其中:全国社会保障基
1 - - 300.00 2.50%
金理事会
2 中色矿业 4,012.80 44.59% 4,012.80 33.44%
3 国腾投资 1,440.00 16.00% 1,440.00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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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前 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股权比例 股份数量 股权比例
4 帝基实业 600.00 6.67% 600.00 5.00%
5 海通开元 390.00 4.33% 390.00 3.25%
6 吉林地勘局(ss) 240.00 2.67% 154.29 1.29%
7 河南地矿局(ss) 240.00 2.67% 154.29 1.29%
8 辽宁地质局(ss) 120.00 1.33% 77.14 0.64%
9 西北地勘局(ss) 120.00 1.33% 77.14 0.64%
10 金威达(ss) 120.00 1.33% 77.14 0.64%
11 王平卫 376.80 4.19% 376.80 3.14%
12 肖晓霞 113.20 1.26% 113.20 0.94%
13 宋玉印 103.60 1.15% 103.60 0.86%
14 张津伟 60.00 0.67% 60.00 0.50%
15 刘新国 48.00 0.53% 48.00 0.40%
16 姚 广 46.00 0.51% 46.00 0.38%
17 汪芳淼 43.20 0.48% 43.20 0.36%
18 刘绍友 38.40 0.43% 38.40 0.32%
19 徐志君 36.00 0.40% 36.00 0.30%
20 黄力勉 36.00 0.40% 36.00 0.30%
21 陈海舟 36.00 0.40% 36.00 0.30%
22 孙希文 31.20 0.35% 31.20 0.26%
23 张淑华 30.00 0.33% 30.00 0.25%
24 于智强 30.00 0.33% 30.00 0.25%
25 魏云峰 28.80 0.32% 28.80 0.24%
26 欧学钢 28.80 0.32% 28.80 0.24%
27 杨 春 26.40 0.29% 26.40 0.22%
28 康跃胜 24.00 0.27% 24.00 0.20%
29 吴志华 24.00 0.27% 24.00 0.20%
30 王启友 24.00 0.27% 24.00 0.20%
31 李 杰 21.60 0.24% 21.60 0.18%
32 晏久平 20.00 0.22% 20.00 0.17%
33 张学书 20.00 0.22% 20.00 0.17%
34 张建龙 19.20 0.21% 19.20 0.16%
35 汪时坚 18.00 0.20% 18.00 0.15%
36 张幸福 16.80 0.19% 16.80 0.14%
37 张 颖 16.80 0.19% 16.80 0.14%
38 李国勇 16.80 0.19% 16.80 0.14%
39 王振华 16.40 0.18% 16.40 0.14%
40 李长珠 14.40 0.16% 14.40 0.12%
41 黄恩民 12.00 0.13% 12.00 0.10%
42 钱秀娟 12.00 0.13% 12.00 0.10%
43 张银芳 12.00 0.13% 12.00 0.10%
44 丁章新 12.00 0.13% 12.00 0.10%
45 李 雷 12.00 0.13% 12.00 0.10%
46 封全新 12.00 0.13% 12.00 0.10%
47 周跃光 12.00 0.13% 12.00 0.10%
48 林继红 12.00 0.13% 12.00 0.10%
49 黄业辉 12.00 0.13% 12.00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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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前 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股权比例 股份数量 股权比例
50 蒋仕荣 12.00 0.13% 12.00 0.10%
51 欧阳小红 12.00 0.13% 12.00 0.10%
52 黄力勤 12.00 0.13% 12.00 0.10%
53 张 伟 12.00 0.13% 12.00 0.10%
54 颜家和 12.00 0.13% 12.00 0.10%
55 邵平军 10.80 0.12% 10.80 0.09%
56 孔 令 10.40 0.12% 10.40 0.09%
57 刘 利 9.60 0.11% 9.60 0.08%
58 彭宝生 9.60 0.11% 9.60 0.08%
59 綦开明 9.60 0.11% 9.60 0.08%
60 陈同兴 9.60 0.11% 9.60 0.08%
61 武晓源 9.60 0.11% 9.60 0.08%
62 姚建平 9.60 0.11% 9.60 0.08%
63 傅朝义 10.00 0.11% 10.00 0.08%
64 武力聪 8.00 0.09% 8.00 0.07%
65 张晓刚 8.00 0.09% 8.00 0.07%
66 毛付龙 8.00 0.09% 8.00 0.07%
67 郭湘源 7.20 0.08% 7.20 0.06%
68 朱志雄 6.00 0.07% 6.00 0.05%
69 钱再华 6.00 0.07% 6.00 0.05%
70 卢怀平 4.80 0.05% 4.80 0.04%
71 于晓臣 4.80 0.05% 4.80 0.04%
72 赵百胜 4.80 0.05% 4.80 0.04%
73 古健平 4.80 0.05% 4.80 0.04%
74 金白露 4.80 0.05% 4.80 0.04%
75 李世明 4.80 0.05% 4.80 0.04%
76 张 雯 4.80 0.05% 4.80 0.04%
77 郝丽媛 2.40 0.03% 2.40 0.02%
78 陶 思 2.40 0.03% 2.40 0.02%
79 丁 凡 2.40 0.03% 2.40 0.02%
80 王朝垒 2.40 0.03% 2.40 0.02%
81 朱喜久 2.40 0.03% 2.40 0.02%
82 武 峰 2.40 0.03% 2.40 0.02%
83 陈 翔 2.40 0.03% 2.40 0.02%
84 肖金生 2.40 0.03% 2.40 0.02%
二、本次发行的股份 - - 3,000.00 25.00%
三、股本总额 9,000.00 100.00% 12,000.00 100.00%
(二)公司前十名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1 中色矿业 4,012.80 44.59%
2 国腾投资 1,440.00 16.00%
3 帝基实业 600.00 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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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4 海通开元 390.00 4.33%
5 吉林地勘局(ss) 240.00 2.67%
6 河南地矿局(ss) 240.00 2.67%
7 辽宁地质局(ss) 120.00 1.33%
8 西北地勘局(ss) 120.00 1.33%
9 金威达(ss) 120.00 1.33%
10 王平卫 376.80 4.19%
合计 7,659.60 85.11%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前 10 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在公司任职情况
1 王平卫 376.80 4.19% 副董事长兼总裁
2 肖晓霞 113.20 1.26% 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3 宋玉印 103.60 1.15% 董事兼副总裁
4 张津伟 60.00 0.67% 总裁助理
5 刘新国 48.00 0.53% 董事长
6 姚 广 46.00 0.51% 副总裁兼董秘
7 汪芳淼 43.20 0.48% 董 事
8 刘绍友 38.40 0.43% 副总工程师
原任总裁助理,2011 年 12 月
9 徐志君 36.00 0.40%
因个人原因离职
原任总裁助理,2013 年 3 月因
10 黄力勉 36.00 0.40%
个人原因离职
11 陈海舟 36.00 0.40% 无
(四)国有股份及外资股份持有人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吉林地勘局、河南地矿局、辽宁地质局、西北
地勘局、金威达等 5 家股东为国有股份持有人。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
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国有股东吉林地勘局、河南地矿局、辽
宁地质局、西北地勘局和金威达分别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划转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合计 300 万股。国有股份设置和划转的批复文件及国有股东持股情
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 向社会保障基 股权设置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号 金划转股数 和划转批复文件
1 吉林地勘局(SS) 240.00 2.67% 85.71 《关于确认吉林省有
2 河南地矿局(SS) 240.00 2.67% 85.71 色金属地质勘查局等单
3 辽宁地质局(SS) 120.00 1.33% 42.86 位国有股东身份及转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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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向社会保障基 股权设置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号 金划转股数 和划转批复文件
国有股的批复》(吉财
4 金威达(SS) 120.00 1.33% 42.86
产函[2011]695 号)
《关于确认划转西北有
色地质勘查局持有中矿
5 西北地勘局(SS) 120.00 1.33% 42.86 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股权的复函》(陕
财办采资[2011]88 号)
合计 840 9.33% 300 -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无外资股东。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除以下情形外,本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1、股东肖晓霞与吴志华为夫妻,肖晓霞持有本公司股份 113.2 万股,持股
比例为 1.26%,吴志华持有本公司股份 24 万股,持股比例为 0.27%,二人合计
持有本公司股份 137.2 万股,合计持股比例为 1.53%。
2、股东黄力勉与黄力勤为兄弟,黄力勉持有本公司股份 36 万股,持股比
例为 0.40%,黄力勤持有本公司股份 12 万股,持股比例为 0.13%,二人合计持
有本公司股份 48 万股,合计持股比例为 0.53%。
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股东均各自独立,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股东中亦不
存在战略投资者。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除上述人员之间的关联关系外,发行人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以及与本次发行
中介机构、签字和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发行
人目前股权中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对赌协议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不
存在股权争议或纠纷。发行人现有股东均为其股份的实际持有人,发行人股权
结构清晰且不存在利益输送或股权争议纠纷,现有股东持股合法合规。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除上述人员之间的关联关系外,发行人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以及与本次发行中
介机构、签字和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公司目
前股份中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对赌协议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不存在
股份争议或纠纷。经核查,公司现有股东均作为公司股份的实际持有人,不存
在不适宜担任股东的情形,不存在利益输送或股份争议纠纷的情形,现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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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合法合规。
(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中色矿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中色矿
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公开发售的部分股
份(如有)除外),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新国、王平卫、吴志华、陈海舟、汪芳淼、魏云峰、欧
学钢和吴志华的配偶肖晓霞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公开发售的部分股
份(如有)除外),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上述承诺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
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
票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新国、王平卫、吴志华、陈海舟、汪芳淼、魏云峰、欧
学钢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中色矿业的股权,也不由中色矿业回购本人持有的中
色矿业股权。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宋玉印、林芬、张晓刚、
姚广、傅朝义、张学书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公开发售的部分股份(如
有)除外),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上述承诺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
人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011年6月认购本公司增发股份的宋玉印、姚广、傅朝义、晏久平、张学书、
武力聪、王振华、孔令、张晓刚、毛付龙承诺:该次增资的股份自该次增资的工
商变更登记之日(2011年6月28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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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资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本次增资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
购。
公司其余股东均做出如下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但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部分股份(如有)除外),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有
关规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后,对于吉林地勘局、河南地矿
局、辽宁地质局、西北地勘局和金威达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公
司国有股 85.71 万股、85.71 万股、42.86 万股、42.86 万股和 42.86 万股,全国社
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股东上述承诺于证券交易所办理股份锁定。
九、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
持股等情况
本公司未发行过内部职工股,不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
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况。
公司的前身中矿建设(曾用名称:凯富源勘查、凯富源建设)在 2001 年 6
月至 2007 年 12 月期间曾存在委托持股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委托持股的形成原因
1、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东人数的限制
1999 年 6 月 2 日,公司的前身凯富源勘查成立,由于公司当时处于发展初
期,且国内外有色金属行业市场总体呈现疲软,因此公司拟通过员工持股的方
式来推动公司发展、解决公司生存问题。经公司股东会同意,2001 年 4 月公司
增加注册资本,本次增资过程中,拟引入公司员工。根据当时的《公司法》 1999
年 12 月修订)第二十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
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超过五十个。公司员工增资前,公司共有九名法
人股东,若参与本次增资的人数全部登记为公司股东,则超出《公司法》对股东
个数的限制,为此公司决定采用委托持股的方式进行员工增资,将王平卫、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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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綦开明、古健平、刘跳民 5 人登记为公司股东,其他 44 名员工委托上述 5
人持有,形成委托持股。
经过股东会的同意,公司制定了《北京凯富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
股购买、持股实施办法》(简称《自然人股购买、持股实施办法》),对员工持
股、转让等进行了规范。
2、员工变动可能引起的股权转让
在公司设立初期,经营发展前景不明朗,公司部分员工也可能出现离职的
情形。根据公司《自然人股购买、持股实施办法》,“公司员工认购公司股权后
离开公司的,原则上应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转让股权,”因此为避免产生员工
离职带来的频繁股权转让,公司经股东会同意,决定员工持股采用委托持股的
方式进行。
(二)委托持股的管理
1、通过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进行约束
(1)委托持股形成时制定《自然人股购买、持股实施办法》
2001 年 6 月,凯富源建设增资时制定了《北京凯富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
司自然人股购买、持股实施办法》(简称《自然人股购买、持股实施办法》),
主要内容如下:
① 股权认购范围:自然人认购范围仅限于凯富源建设员工、公司董事会和
监事会成员及股东单位相关人员。
② 股权设置:本次设置自然人股权总计 515 万股,按照自愿和公司额度控
制相结合的原则,全部由自然人股东现金出资予以认购,认购价为每股 1 元,
认购数量为 1 万股的整数倍。
③ 股权认购及权利限制:本次自然人认购的股权将按照具体岗位根据一定
标准进行总体额度分配,认购股权后公司向认购人出具出资证明,作为认股凭
证。公司在每年年底将按照出资证明持有情况定期进行股权登记,作为每年进
行股东分红的依据。若自然人在认购股权后离开公司或股东单位,原则上应按
认购价向公司指定人员转让股权。
④ 股东代表: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量的限制,同时为了
便于公司进行注册登记,由公司从全体自然人股东中指定 5 位股东代表,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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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代表全体自然人股东行使股东权利和进行工商注册登记。
⑤ 股权转让:自然人购买的股权一般情况下不准转股。员工持有的股权在
职期间不得转让,其他自然人的股权转让应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员工认购公司股权后离开公司的,原则上应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转让股
权,具体转让时间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公司统一安排进行,原认购人原则上不
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在正式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及款项支付时,应交回其出资证
明。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由公司负责统一办理,公司将采用定期安排,集
中办理方式进行。
(2)2004 年增资时制定《经营层股权激励方案》
2004 年 2 月,中矿建设增资时制定了《经营层股权激励方案》,与委托持
股相关的主要内容如下:
为便于管理,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时,由公司指定公司总经理等六名自然
人为股东代表,允许其代表全体自然人股东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但公司将
根据实际出资情况,给每位认购人发放出资证明,作为持有公司股权和分红的
凭证。
未经公司允许,公司经营层持有的股权不得对外转让、抵押或进行其他方
式的处置,但在公司经理办公会允许情况下,可以继承或者在公司内部进行转
让。公司员工之间代持股权的转让由公司负责统一办理,公司采取定期安排、
集中办理方式进行。
2、具体管理方式
(1)出资证明
公司根据实际出资情况,向包括委托人在内的每位股东发放了《股权证》,
作为持有公司股权和分红的凭证。《股权证》中包含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持证
人持股数量、持股时间、发证日期等,并加盖了公司公章。当登记的公司事
项、股东持股情况发生变更时,公司将收回《股权证》,并换发新证。当股东将
其所持股权进行转让时,公司将收回其持有的《股权证》,并向受让股东发放《股
权证》。
(2)代持方式
根据公司股东持有股权的情况,经公司股东会同意,部分股东登记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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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其余持股人作为委托人,委托上述股东代为持有,受托人名下的出资分
为本人出资额和代为出资额,公司委托持股方式未采用一对一代持的方式。
(3)股权转让
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一般是因为离职或退休原因,股权转让由公司负
责统一办理,公司采用定期安排,集中办理方式进行。年末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统计转股和入股的总量,如果转股数量大于入股数量,则按转股登记时间优先
原则安排转股,多余的部分到下一年安排;如果转股数量小于入股数量,则按
入股登记时间优先的原则安排入股,不足的部分到下一年安排。
(三)委托持股的形成、演变及清理过程
1、委托持股的形成
2001 年 6 月,凯富源建设增资时根据《自然人股购买、持股实施办法》,
形成委托持股,5 名受托人和 44 名委托人以 1 元/出资额的价格对凯富源建设增
资。受托人本人出资和代持出资情况及其入资时在发行人、法人股东、上级主
管单位的任职情况或与上述单位员工之间的关系情况(以下简称“任职及关联关
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与上述单位
入资时在发行人及其股
本人出 代持出 名义出 员工的亲属
序号 受托人姓名 东或其他关联单位的任
资额 资额 资额 或其他利害
职
关系
1 王平卫 32 191 223 发行人总经理 无
2 黄 震 32 168 200 发行人董事长 无
发行人股东中色矿业总
3 綦开明 8 28 36 无
经理
发行人董事、股东北京
4 刘跳民 4 16 20 无
索坤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董事、股东关联
5 古健平 4 32 36 无
方地调中心员工
合计 80 435 515
注:地调中心(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2001 年 7 月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
地质资料馆更名,统称为“地调中心”)为发行人股东三河新宇的股东。
2001 年 6 月委托持股形成时,委托人姓名和出资数量及其入资时任职及关
联关系情况如下:
入资时在发行人及其股东或其他 与上述单位员工的
委托人 出资额
序号 关联单位的任职 亲属或其他利害关
姓名 (万元)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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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资时在发行人及其股东或其他 与上述单位员工的
委托人 出资额
序号 关联单位的任职 亲属或其他利害关
姓名 (万元)
系
1 张贵安 8 发行人董事、股东湖南地勘局局长 无
2 邸怀志 8 发行人董事、股东河南地矿局局长 无
3 杨锡永 8 发行人董事、股东吉林地勘局局长 无
4 杨永福 8 发行人监事、股东辽宁地质局局长 无
发行人监事、股东中色矿业部门经
5 何志民 4 无
理、股东关联方地调中心员工
6 林书行 32 发行人股东西北地勘局局长 无
7 李长珠 12 发行人股东北方有色董事长 无
8 刘新国 20 发行人股东中色矿业副总经理 无
9 汪芳淼 12 发行人股东中色矿业财务部经理 无
10 王思德 12 发行人股东中色矿业副总经理 无
发行人股东北京索坤总经理、中色
11 孙肇均 4 无
矿业董事长
12 欧学钢 8 发行人股东中色矿业财务副经理 无
13 丁 颖 4 发行人股东中色矿业员工 无
14 魏云峰 4 发行人股东中色矿业部门经理 无
发行人股东中色矿业董秘、办公室 其配偶肖晓霞担任
15 吴志华
主任 发行人财务经理
其配偶黄浩担任发
16 张佐红 4 无 行人股东中色矿业
部门经理
其配偶于秋蕴担任
发行人股东中色矿
17 蒙 玲 4 无
业原下属贸易公司
经理
18 王 平 4 发行人股东中色矿业员工 无
19 辛冬根 8 发行人员工 无
20 武晓源 8 发行人员工 无
21 姚建平 8 发行人员工 无
22 宋献斌 8 发行人员工 无
23 王 雷 8 发行人员工 无
24 陈建安 40 发行人员工 无
25 张淑华 12 发行人员工 无
26 杨万忠 4 发行人员工 无
27 杨茂华 4 发行人员工 无
28 魏 悟 4 发行人员工 无
29 黄力勉 8 发行人员工 无
30 覃远新 6 发行人员工 无
31 汪时坚 40 无 无
32 于柏林 25 发行人股东关联方地调中心员工 无
33 李更尔 40 无 无
34 王 勇 4 发行人股东关联方地调中心员工 无
35 袁继明 4 发行人股东关联方地调中心员工 无
36 张 雯 4 发行人股东关联方地调中心员工 无
37 姜 平 4 发行人股东关联方地调中心员工 无
38 陈梦熊 4 发行人股东关联方地调中心员工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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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资时在发行人及其股东或其他 与上述单位员工的
委托人 出资额
序号 关联单位的任职 亲属或其他利害关
姓名 (万元)
系
39 辛 玮 4 发行人股东关联方地调中心员工 无
其配偶朱世戎担任
40 刘晓云 8 无 发行人股东关联方
地调中心副书记
41 赵英淑 4 发行人股东关联方地调中心员工 无
其配偶刘正桃担任
41 刘 宜 4 无 发行人股东关联方
地调中心副处长
43 金白露 4 发行人股东关联方地调中心员工 无
44 李世明 4 发行人员工 无
合计
2、2004 年受托人和委托人变化
2001 年、2002 年和 2003 年没有发生委托人或受托人转让出资的情况。2004
年 2 月,上述受托人中的黄震因离职将本人实际出资 32 万元、受托代持 168 万
元全部转由欧学钢代持;古健平因离职将本人实际出资 4 万元、受托代持 32 万
元转由辛玮代持。本次股权转让仅为委托-受托关系的变化,黄震、欧学钢、古
健平、辛玮等 4 人的本人实际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该次股权转让后,受托人
本人出资和代持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本人出资额 代持出资额 名义出资额
1 王平卫 32 191
2 欧学钢 8 192
3 綦开明 8 28
4 刘跳民 4 16
5 辛 玮 4 32
合计 56 459
本次股权转让后,黄震、古健平成为委托人,委托出资额分别为 32 万元和
4 万元。
3、2004 年增资时委托持股
2004 年 2 月,中矿建设增资 2,000 万元,注册资本从 3,000 万元增加到 5,000
万元。其中,自然人出资增加 850 万元,引入新的受托人肖晓霞及 35 名委托人
股东,同时原委托人黄震、刘新国、汪芳淼、魏云峰、吴志华、何志民、辛冬
根、张淑华、杨万忠、黄力勉也参与了增资。
本次增资中,受托人增资情况及增资后受托人本人出资和代持出资情况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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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受托人姓名 增资额 增资后本人出资额 代持出资额 名义出资额
1 王平卫 168 200 650
2 肖晓霞 58 58 165
3 欧学钢 16 24 176
4 綦开明 - 8 28
5 刘跳民 - 4 16
6 辛 玮 - 4 32
合计 242 298 1,067 1,365
本次增资后,欧学钢本人出资额增加 16 万元,其代持出资额 16 万元转由肖
晓霞代持,因此其名义出资额保持 200 万元不变。参与本次增资的委托人及其持
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委托人姓名 增资额 序号 委托人姓名 增资额
1 黄 震 18 24 张建龙
2 宋玉印 48 25 钱秀娟
3 刘新国 20 26 张银芳
4 彭志刚 40 27 丁章新
5 陈海舟 30 28 张津伟
6 汪芳淼 24 29 杨 春
7 魏云峰 20 30 欧阳小红
8 吴志华 12 31 张幸福
9 何志民 20 32 李国勇
10 辛冬根 18 33 李 杰
11 张淑华 13 34 黄恩民
12 杨万忠 6 35 邵平军
13 黄力勉 12 36 彭宝生
14 涂生法 6 37 陈同兴
15 马 宁 5 38 刘 利
16 王新波 8 39 彭松柏
17 李振华 10 40 王振华
18 徐莉莉 10 41 王继韶
19 李晓东 10 42 沙 军
20 张 丽 9 43 胡军号
21 郑利岗 8 44 郭湘源
22 李 娟 20 45 韩玉坤
23 康跃胜 20 合计
其中,本次增资的自然人股东中新增加的受托人肖晓霞的任职及关联情况
如下:
受托人 入资时在发行人及其股东或其他 与上述单位员工的亲属或其他利
姓名 关联单位的任职 害关系
其配偶吴志华担任发行人股东中
肖晓霞 发行人财务经理
色矿业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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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资的自然人股东中新增加的 35 名委托人的任职及关联情况如下:
入资时在发行人及其股东或其他 与上述单位员工的亲属或其
序号 新增委托人
关联单位的任职 他利害关系
1 宋玉印 发行人副总经理 无
其配偶王京彬担任发行人股东
2 彭志刚 发行人股东关联方地调中心员工
关联方地调中心副主任
3 陈海舟 发行人股东中色矿业副总经理 无
4 涂生法 发行人员工 无
5 马 宁 发行人员工 无
6 王新波 发行人员工 无
7 李振华 发行人员工 无
8 徐莉莉 发行人员工 无
9 李晓东 发行人员工 无
10 张 丽 发行人员工 无
11 郑利岗 发行人员工 无
其配偶杨兵担任发行人股东关
12 李 娟 无
联方地调中心副主任
13 康跃胜 无 无
14 张建龙 发行人股东中色矿业员工 无
15 钱秀娟 发行人股东中色矿业员工 无
16 张银芳 发行人股东中色矿业员工 无
17 丁章新 发行人股东中色矿业员工 无
18 张津伟 发行人员工 无
19 杨 春 发行人员工 无
20 欧阳小红 发行人员工 无
21 张幸福 发行人员工 无
22 李国勇 发行人员工 无
23 李 杰 发行人员工 无
24 黄恩民 发行人员工 无
25 邵平军 发行人员工 无
26 彭宝生 发行人员工 无
27 陈同兴 发行人员工 无
28 刘 利 发行人员工 无
29 彭松柏 发行人员工 无
30 王振华 发行人员工 无
31 王继韶 发行人员工 无
32 沙 军 发行人员工 无
33 胡军号 发行人员工 无
34 郭湘源 发行人员工 无
35 韩玉坤 发行人员工 无
本次增资的自然人股东中,除上述新增的自然人股东外,其余增资人员的相
关情况已在前次增资时进行了说明。
上述增资完成后,2004 年受托人和委托人未再发生变化。经过上述增资,
截至 2004 年 12 月 31 日,委托人姓名和出资数量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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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委托人姓名 出资额 序号 委托人姓名 出资额
1 黄 震 50 41 姜 平
2 宋玉印 48 42 马 宁
3 张贵安 8 43 王新波
4 杨永福 8 44 李振华
5 邸怀志 8 45 徐莉莉
6 林书行 32 46 李晓东
7 杨锡永 8 47 张 丽
8 李长珠 12 48 郑利岗
9 刘新国 40 49 古健平
10 彭志刚 40 50 陈梦熊
11 陈海舟 30 51 刘晓云
12 汪芳淼 36 52 赵英淑
13 王思德 12 53 刘 宜
14 孙肇均 4 54 金白露
15 丁 颖 4 55 李世明
16 魏云峰 24 56 李 娟
17 吴志华 20 57 康跃胜
18 张佐红 4 58 张建龙
19 何志民 24 59 钱秀娟
20 蒙 玲 4 60 张银芳
21 王 平 4 61 丁章新
22 辛冬根 26 62 张津伟
23 武晓源 8 63 杨 春
24 姚建平 8 64 欧阳小红
25 宋献斌 8 65 张幸福
26 王 雷 8 66 李国勇
27 陈建安 40 67 李 杰
28 张淑华 25 68 黄恩民
29 杨万忠 10 69 邵平军
30 杨茂华 4 70 彭宝生
31 魏 悟 4 71 陈同兴
32 黄力勉 20 72 刘 利
33 覃远新 6 73 彭松柏
34 涂生法 6 74 王振华
35 于柏林 25 75 王继韶
36 汪时坚 40 76 沙 军
37 李更尔 40 77 胡军号
38 王 勇 4 78 郭湘源
39 袁继明 4 79 韩玉坤
40 张 雯 4 合计 1,067
4、2005 年委托持股的变动情况
2005 年至 2007 年规范委托持股前,中矿建设注册资本、自然人出资总额、
受托人及其名义出资额未再发生变化,但每年均有少量委托持股的股东转股,
所转股权部分由新员工承接、部分由受托人或委托人承接,于年末或下年初集
中办理。2005 年,中矿建设股权委托人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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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转股委托人 转股数 入股委托人 入股数
黄 震 25 宋玉印
丁 颖 4 辛冬根
王 平 4 黄力勉
王 雷 8 张津伟
陈建安 40 杨 春
覃远新 6 行英弟
涂生法 6 小计
汪时坚 40 入股受托人 入股数
李更尔 40 王平卫
张 丽 9 肖晓霞
郑利岗 8 小计
王继韶
沙 军
胡军号
合计 198 合计
上表中,2005 年,委托人出资额合计减少 198 万元,宋玉印等人共承接 88
万元,王平卫和肖晓霞分别承接 82 万元和 28 万元,其本人实际出资分别增至
282 万元、86 万元,代持出资分别减少至 568 万元、137 万元。
截至 2005 年 12 月 31 日,中矿建设受托人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受托人姓名 承接委托人转股额 本人出资额 代持出资额 名义出资额
1 王平卫 82 282 568
2 肖晓霞 28 86 137
3 欧学钢 - 24 176
4 綦开明 - 8 28
5 刘跳民 - 4 16
6 辛 玮 - 4 32
合计 110 408 957 1,365
截至 2005 年 12 月 31 日,中矿建设股权委托人姓名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委托人 本年末委托出资额 序号 委托人 本年末委托出资额
1 黄 震 25 35 王新波
2 宋玉印 78 36 李振华
3 张贵安 8 37 徐莉莉
4 杨永福 8 38 李晓东
5 邸怀志 8 39 古健平
6 林书行 32 40 陈梦熊
7 杨锡永 8 41 刘晓云
8 李长珠 12 42 赵英淑
9 刘新国 40 43 刘 宜
10 彭志刚 40 44 金白露
11 陈海舟 30 45 李世明
12 汪芳淼 36 46 李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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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委托人 本年末委托出资额 序号 委托人 本年末委托出资额
13 王思德 12 47 康跃胜
14 孙肇均 4 48 张建龙
15 魏云峰 24 49 钱秀娟
16 吴志华 20 50 张银芳
17 张佐红 4 51 丁章新
18 何志民 24 52 张津伟
19 蒙 玲 4 53 杨 春
20 辛冬根 46 54 欧阳小红
21 武晓源 8 55 张幸福
22 姚建平 8 56 李国勇
23 宋献斌 8 57 李 杰
24 张淑华 25 58 黄恩民
25 杨万忠 10 59 邵平军
26 杨茂华 4 60 彭宝生
27 魏 悟 4 61 陈同兴
28 黄力勉 26 62 刘 利
29 于柏林 25 63 彭松柏
30 王 勇 4 64 王振华
31 袁继明 4 65 行英弟
32 张 雯 4 66 郭湘源
33 姜 平 4 67 韩玉坤
34 马 宁 5 合计
5、2006 年委托持股的变动情况
2006 年,中矿建设股权委托人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转股委托人 转股数 入股委托人 入股数
张贵安 8 陈梦熊
赵英淑 4 刘绍友
欧阳小红 21 李 雷
彭松柏 2 于晓臣
徐莉莉 10 周圣华
李晓东 10 小计
入股受托人 入股数
辛玮
小计
合计 55 合计
如上表所示,2006 年委托人出资额合计减少 55 万元,陈梦熊等人共承接 51
万元,辛玮承接 4 万元,其本人实际出资增至 8 万元,代持出资相应减少 4 万元,
代持出资为 28 万元。
截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中矿建设受托人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受托人姓名 承接委托人转股额 本人出资额 代持出资额 名义出资额
1 王平卫 - 282 568
2 肖晓霞 - 86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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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托人姓名 承接委托人转股额 本人出资额 代持出资额 名义出资额
3 欧学钢 - 24 176
4 綦开明 - 8 28
5 刘跳民 - 4 16
6 辛 玮 4 8 28
合计 4 412 953 1,365
截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中矿建设股权委托人姓名、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委托人 出资额 序号 委托人 出资额
1 黄 震 25 34 王新波
2 宋玉印 78 35 李振华
3 杨永福 8 36 古健平
4 邸怀志 8 37 陈梦熊
5 林书行 32 38 刘晓云
6 杨锡永 8 39 刘 宜
7 李长珠 12 40 金白露
8 刘新国 40 41 李世明
9 彭志刚 40 42 李 娟
10 陈海舟 30 43 康跃胜
11 汪芳淼 36 44 张建龙
12 王思德 12 45 钱秀娟
13 孙肇均 4 46 张银芳
14 魏云峰 24 47 丁章新
15 吴志华 20 48 张津伟
16 张佐红 4 49 杨 春
17 何志民 24 50 张幸福
18 蒙 玲 4 51 李国勇
19 辛冬根 46 52 李 杰
20 武晓源 8 53 黄恩民
21 姚建平 8 54 邵平军
22 宋献斌 8 55 彭宝生
23 张淑华 25 56 陈同兴
24 杨万忠 10 57 刘 利
25 杨茂华 4 58 王振华
26 魏 悟 4 59 行英弟
27 黄力勉 26 60 郭湘源
28 于柏林 25 61 韩玉坤
29 王 勇 4 62 刘绍友
30 袁继明 4 63 李 雷
31 张 雯 4 64 于晓臣
32 姜 平 4 65 周圣华
33 马 宁 5 合计
委托人股权合计净减少 4 万元,由辛玮出资承接。
6、2007 年委托持股规范前委托人的变动情况
2006 年委托人拟转股数量超过当年新委托人拟入股数量,2006 年内部分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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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人的转股未能办理完毕,延至 2007 年一季度出现新的委托入股申请时办理,
使 2007 年一季度股权委托情况有所变化。
2007 年 1-3 月,中矿建设股权委托人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转股委托人 转股数 入股委托人 入股数
邸怀志 8 孙希文
行英弟 8 卢怀平
王新波 8 赵百胜
李振华
合计 34 合计
2007 年 4-10 月,中矿建设股权受托人及其持股未发生变动。
截至 2007 年 10 月 31 日,中矿建设股权委托人姓名及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委托人 出资额 序号 委托人 出资额
1 黄 震 25 33 古健平
2 宋玉印 78 34 陈梦熊
3 杨永福 8 35 刘晓云
4 林书行 32 36 刘 宜
5 杨锡永 8 37 金白露
6 李长珠 12 38 李世明
7 刘新国 40 39 李 娟
8 彭志刚 40 40 康跃胜
9 陈海舟 30 41 张建龙
10 汪芳淼 36 42 钱秀娟
11 王思德 12 43 张银芳
12 孙肇均 4 44 丁章新
13 魏云峰 24 45 张津伟
14 吴志华 20 46 杨 春
15 张佐红 4 47 张幸福
16 何志民 24 48 李国勇
17 蒙 玲 4 49 李 杰
18 辛冬根 46 50 黄恩民
19 武晓源 8 51 邵平军
20 姚建平 8 52 彭宝生
21 宋献斌 8 53 陈同兴
22 张淑华 25 54 刘 利
23 杨万忠 10 55 王振华
24 杨茂华 4 56 郭湘源
25 魏 悟 4 57 韩玉坤
26 黄力勉 26 58 刘绍友
27 于柏林 25 59 李 雷
28 王 勇 4 60 于晓臣
29 袁继明 4 61 周圣华
30 张 雯 4 62 孙希文
31 姜 平 4 63 卢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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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委托人 出资额 序号 委托人 出资额
32 马 宁 5 64 赵百胜
合计
在 2005 年至 2007 年规范委托持股前,新增委托人入资时在发行人或股东任
职及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入资时在发行人及其股东 与上述单位员工的亲属
序号 委托人姓名
或其他关联单位的任职 或其他利害关系
1 行英弟 发行人副总经理 无
2 刘绍友 发行人总工程师 无
3 李 雷 发行人员工 无
4 于晓臣 发行人员工 无
5 周圣华 发行人股东地调中心员工 无
6 孙希文 发行人总经理助理 无
7 卢怀平 发行人员工 无
8 赵百胜 发行人股东中色矿业员工 无
7、委托人持股的规范
截至 2007 年 10 月 31 日,登记为中矿建设股东的自然人有 6 名,委托代持
的股东有 64 名。为明确出资权属关系,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将上述 64 名股东
委托代持的情况进行规范,具体过程如下:
(1)受托人直接向 36 名委托人转让出资
2007 年 12 月 25 日,经中矿建设股东会同意,受托持股人与委托人签订了
《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代持的出资无偿转让给实际出资人,《股权转让协议》
经北京市东方公证处公证。
①36 人委托代持解除的具体过程
2007 年 12 月 25 日,受托人王平卫、肖晓霞、欧学钢与 36 名委托人签订了
《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其代持的出资 568 万元、137 万元、12 万元(合计 717
万元)无偿转让给 36 名委托人。该次股权转让完成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36
名委托人还原为中矿建设的股东。2007 年 12 月 26 日,中矿建设在北京市工商
局办理了该次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
②36 名委托持股人的姓名和出资情况
2007 年 12 月,解除委托代持并还原股东身份的 36 名委托持股人的姓名及
其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
1 宋玉印 78 19 张建龙
2 辛冬根 46 20 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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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
3 刘新国 40 21 韩玉坤
4 彭志刚 40 22 李国勇
5 汪芳淼 36 23 黄恩民
6 刘绍友 32 24 钱秀娟
7 张津伟 30 25 张银芳
8 陈海舟 30 26 丁章新
9 黄力勉 26 27 邵平军
10 孙希文 26 28 刘 利
11 张淑华 25 29 彭宝生
12 魏云峰 24 30 刘晓云
13 何志民 24 31 王振华
14 杨 春 22 32 郭湘源
15 李 娟 20 33 卢怀平
16 康跃胜 20 34 李 雷
17 吴志华 20 35 于晓臣
18 李 杰 18 36 赵百胜
合计
(2)委托人将股权转让给国腾投资解除部分委托持股
2007 年 4 月-10 月,有 11 名委托人陆续分别向中矿建设提出转股要求,另
有 15 名员工提出入股要求,依公司惯例,中矿建设将于年末集中办理。另一方
面,公司为明确出资权属关系,拟对委托持股进行规范。在规范的过程中,由于
受《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不能超过五十名的限制,部分员工选择在股
份公司设立后再进行入股。
2007 年 12 月,经股东会同意,中矿建设拟进行改制,同时解除代持使股权
权属清晰。委托代持的股东中,有 11 名已提出转股,等待中矿建设年末统一办
理。国腾投资受让了欧学钢、刘跳民、辛玮、綦开明名下的中矿建设股权。本次
股权转让的价格协商确定为 1.5 元/出资额,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权转让 股权数量(万股) 对价(万元)
1 受让欧学钢代持的股权 164
2 受让刘跳民实际持有及代持的股权 20
3 受让辛玮代持的股权 28
4 受让綦开明代持的股权 28
合计 240
国腾投资受让欧学钢、刘跳民、辛玮、綦开明所持股权中,包含刘跳民本人
和 28 名委托人所持股权,其中刘跳民及 11 名委托人均于此前明确提出转股意愿,
刘跳民及该 11 名转股的委托人已书面确认离职和转股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离
职和转股均已办理完毕,与中矿资源不会因此而发生劳动纠纷或股权纠纷。本次
转让中的其余 17 人选择于本公司设立后以增资方式还原其股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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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拟转股委托人 出资额 序号 先转让再入股的委托人 出资额
1 黄 震 25 1 于柏林
2 杨永福 8 2 王思德
3 林书行 32 3 李长珠
4 孙肇均 4 4 陈梦熊
5 宋献斌 8 5 陈同兴
6 杨万忠 10 6 杨锡永
7 杨茂华 4 7 武晓源
8 魏 悟 4 8 姚建平
9 袁继明 4 9 周圣华
10 姜 平 4 10 古健平
11 马 宁 5 11 刘 宜
小计 108 12 金白露
13 李世明
14 张佐红
15 蒙 玲
16 王 勇
17 张 雯
小计
合计
上述股权转让和增资完成后,中矿建设股东人数减为 49 名,股权清晰,具
备了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
2008 年 3 月,经中矿资源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向 32 名自然人(其中包含 17
名原中矿建设委托持股股东)以每股 1.5 元/的价格增发 200 万股。通过本次增资,
17 名原中矿建设委托持股股东还原了中矿资源股东身份。
本次委托持股规范后,自凯富源建设实施员工持股以来形成的股权代持情形
已经完全消除,股权委托代持问题得到全面规范。
本公司目前的自然人股东均代表本人真实持股,入股资金全部来源于股东个
人,不存在委托持股,不存在股权纠纷或潜在纠纷。每名股东均独立、完整地享
有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本公司控股股东中色矿业已作出承诺:如将来出现
任何与委托持股有关的任何纠纷、争议或赔偿,由中色矿业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如中矿资源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则中色矿业承诺给予及时和足额的补偿。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前身历史上曾经存在的委托持股情况没有
违反当时有效的民事法律规范之明确禁止性规定;发行人前身委托持股的形成、
分别解除委托持股均基于委托方和受托方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发行人股权明
晰,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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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前身曾存在的委托持股属于委托方与受托方
的约定,均基于其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法规的明确禁止性规定,不
存在法律法规明确禁止成为股东的情形,也不存在通过规范委托持股进行违法违
规违纪、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委托持股形成、演变、规范各个环节不存在
违法违规违纪问题,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障碍。
十、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2011 年末、2012 年末、2013 年末及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员工人数分别
为 689 人、840 人、796 人和 684 人。
(一)员工结构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发行人员工的主要结构如下:
1、员工专业结构
专业类别 人数 所占比例
工程人员 328 47.95%
技术人员 174 25.44%
管理人员 149 21.78%
其他人员 33 4.82%
合计 684 100.00%
2、员工学历结构
学历类别 人数 所占比例
硕士及以上 58 8.48%
大学本科 126 18.42%
大 专 71 10.38%
中专及以下 429 62.72%
合计 684 100.00%
3、员工年龄结构
年龄 人数 所占比例
30 岁以下 278 40.64%
31-40 岁 175 25.58%
41 岁以上 231 33.77%
合计 684 100.00%
(二)发行人劳动用工、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公积金缴纳、医疗
制度情况
报告期各期,本公司劳动用工分为五类:一、在岗员工,包括中国籍和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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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员工;二、事业单位待岗、内退及停薪留职人员;三、借调人员;四、退休
返聘人员;五、劳务用工人员。具体构成如下:
劳动用工类别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一、在岗员工 494 72.22% 440 55.28% 501 59.64% 457 66.33%
其中:中国员
368 53.80% 218 27.39% 183 21.79% 129 18.72%
工
外籍员
126 18.42% 222 27.89% 318 37.86% 328 47.61%
工
二、事业单位
待岗、内退及 67 9.80% 74 9.30% 85 10.68% 99 14.37%
停薪留职人员
三、借调人员 70 10.23% 79 9.92% 39 4.90% - -
四、退休返聘
16 2.34% 19 2.39% 21 2.50% 23 3.34%
人员
五、劳务用工
37 5.41% 184 23.12% 194 23.10% 110 15.97%
人员
合计 684 100% 796 100% 840 100% 689 100%
上表所列各类员工的用工情况具体如下:
1、在岗员工的用工情况
(1)中国员工
本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
的相关规定,在公司与在岗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书》后,本公司依法为在岗中国
员工缴纳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
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五险一金”),按工资额计算的缴费比例具体如下:
医疗 养老 失业 工伤 生育 住房
项目
保险 保险 保险 保险 保险 公积金
本公司缴费比例 10% 20% 1% 0.8% 0.8% 12%
员工缴费比例 2% 8% 0.2% - - 12%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于 2013 年 1 月出具了《关于中矿资源勘探股
份有限公司社会保险情况的证明》,证明本公司登记号为:社险京字
110232004237 号,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已按照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为员工办理了各项社会保险,
并按时、足额缴纳了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于 2014
年 3 月出具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缴费信息)》,查询流水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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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为 106020140310002070,自 2013 年 1 月至 2013 年 12 月,中矿资源为其在岗员
工缴纳了社会保险和各项费用。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于 2014 年 8 月出
具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缴费信息)》,查询流水号为
106020140805001479,自 2014 年 1 月至 2014 年 6 月,中矿资源为其在岗员工缴
纳了社会保险和各项费用。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丰台管理部于 2014 年 1 月出具了《证明》,编
号 2014026,证明本公司(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号:019371)在中心依法缴存住
房公积金,未发现有违反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北京市住房公
积金管理中心丰台管理部于 2014 年 8 月出具了《证明》,编号 2014056,证明
本公司(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号:019371)在中心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未发现
有违反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2)外籍在岗员工的用工情况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赞比亚中矿、津巴布韦中矿雇佣了部分当地员工。赞比
亚中矿和津巴布韦中矿已根据赞比亚和津巴布韦有关规定与当地员工签订劳动
合同,并按当地法律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等法定福利费用。报告期内,根据
赞比亚 Nhari Mushemi & Associates 律师事务所、津巴布韦 Mtombeni, Mukwesha
Muzawazi & Associates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赞比亚中矿、津巴布韦
中矿遵守当地现行有效的劳动法规,并为当地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等法定福利费
用。
2、事业单位待岗、内退及停薪留职人员的用工情况
地质勘查行业内的一些地质队存在事业编制的富余人员,该等人员与本公
司签订合同,为本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由于本公司聘用的内退、停薪留职等
其他单位富余人员均为事业编制人员,目前仍保留了事业单位身份并在原单位
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职工的福利待遇,因此,本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同
时,报告期内,为保障该类员工的权益,公司为出国的该类员工购买了意外伤
害险、团体医疗险和交通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
3、借调人员
本公司借调人员来自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核工业二四七大队。本公司向其借
调人员既能灵活地满足项目需要,又能为相关地质队解决富余人员再就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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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得到相关地质队的支持。该等借调人员均为辅助工种,不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核心人员、项目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部分人员来源于外单位借调不会影响
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
本公司借调其他单位的在编职工已经职工本人同意、并经借调单位批准,本
公司与借调单位统一签订职工借调协议书。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
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企业外借人员的社会保险费仍按规定由原单位和个
人继续缴纳。根据本公司与借调单位签订的职工借调协议书,借调人员的五险一
金应由单位缴纳的部分在借调期间由本公司支付给借调单位。
4、退休返聘人员的用工情况
本公司聘用了部分其他单位的退休人员,该等人员大多为经验丰富的地质
勘查技术人员。本公司与该等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向其支付报酬。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无需为聘用的该等退休人员继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
公积金。
5、劳务用工人员的用工情况
本公司的境外固体矿产勘查服务业务具有一定的季节性,且主要在野外进行
作业,流动性较大,因此公司聘用了部分劳务用工人员,并与其签署了《劳务用
工协议》,约定相关劳务人员的薪酬待遇。报告期内,为保障该类员工的权益,
公司为其购买了意外伤害险、团体医疗险和交通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
本公司七名实际控制人刘新国、王平卫、吴志华、陈海舟、魏云峰、汪芳
淼、欧学钢已作出承诺:如果本公司发生因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存不
足而需要补缴的情况,补缴责任全部由实际控制人承担。
十一、主要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
发行人主要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如下:
1、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全体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均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之“五、(七)本次发
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2、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色矿业、国腾投
资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书》,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的具体承诺情况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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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一、同业竞争”。
3、本公司控股股东中色矿业已出具《声明及承诺函》,承诺如将来出现任
何与委托持股有关的纠纷、争议或赔偿,由中色矿业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如果
中矿资源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则中色矿业给予及时和足额的补偿。
4、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中色矿业已出具《声明及承诺函》,承诺
如将来出现任何与公司字号“中矿”有关的纠纷、争议或赔偿,由实际控制
人、中色矿业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如果中矿资源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则实际控
制人、中色矿业给予及时和足额的补偿。
5、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出具《声明及承诺函》,承诺如果中色矿业因历次
股权转让发生任何纠纷,本人将承担全部责任,以保证实际控制人控制权的稳
定。
6、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出具《声明及承诺函》,承诺如果发行人发生因员
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存不足而需要补缴的情况,补缴责任全部由实际控
制人承担。
7、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如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
整体变更时的自然人股东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相关罚款、滞纳金的,七名实
际控制人同意无条件立即代自然人股东缴纳中矿建设整体折股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所涉及个人所得税或相关罚款、滞纳金,确保发行人不因此受到损失。
8、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函》,承诺: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
司上市成功,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督促并确保公司按照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募集
资金投向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并将严格遵守证
监会、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不用于房地产开发业
务;本人将亲自或促使他人对任何可能将募集资金用于房地产开发业务的议案
投反对票。
9、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函》,承诺: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
不存在拆借中矿资源及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形,未来不以任何方式拆借中矿资源
及其子公司资金。
10、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函》,承诺: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
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本承诺出具之日后,本人将尽可
能避免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因合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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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履行合法程序
并订立相关协议或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本人承
诺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中矿资源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有关关联交易承
诺将同样适用于本人持股或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
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等重要关联方,本人将在合法权限内
促成持股或控制的其他企业及上述人员履行关联交易承诺。
11、本公司控股股东中色矿业已出具《关于避免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
承诺函》,承诺:除招股意向书已披露的关联资金往来外,不存在其他拆借中矿
资源及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形,未来不以任何方式拆借中矿资源及其子公司资
金。
12、本公司控股股东中色矿业出具《承诺函》,承诺:1、中矿资源注册于
津巴布韦的对外投资企业因津巴布韦本土化法案造成投资账面损失,该等损失
由本公司承担。2、因违反该承诺函的任何条款而导致中矿资源遭受的一切损
失、损害和开支,本公司将予以赔偿。
13、本公司控股股东中色矿业就代持矿权转让出具《承诺函》,承诺:1、
对该探矿权的转让处置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程序办理;2、对国家投入资金所形
成的价款,由我公司及时、足额缴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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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服务及其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一)主营业务
本公司是一家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公司,主要从事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矿
权投资、海外勘查后勤配套服务和建筑工程服务等。
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是综合运用地质、测绘、物探、化探、钻探、坑
探、槽探、遥感、水文、岩矿鉴定、测试分析、信息处理等地质勘查技术,获
取不同地层、构造、岩浆岩和地球物理、地球化学等成矿地质信息,向客户提
供关于评价工作区固体矿产资源潜力的勘查报告与评价报告,为客户寻找与探
明固体矿产资源提供依据。本公司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以海外市场为主,国
内市场为辅。勘查矿种以铜、铅、锌、镍、钴、金、银、铂等有色金属为主。
矿权投资业务是利用公司特有的“矿产资源信息集成与地质勘查技术优
势”而展开的,借助公司长期从事地质勘查服务积累的丰富勘查经验和技术优
势,通过登记申请、合作开发等方式取得矿权,在取得阶段性勘查成果或探明
矿区矿产品位及经济储量后,将矿权进行转让或评估作价入股以获取后续矿山
开发收益的投资行为。
海外勘查后勤配套服务及建筑工程服务是发行人基于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
务所提供的配套服务和业务拓展。海外勘查后勤配套服务主要包括勘查配套物
资的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等。建筑工程服务是发行人在承接成熟型矿山生产
探矿项目的同时,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提供配套的矿山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另
一方面,发行人凭借在赞比亚的地缘优势和良好的行业口碑择优开展民用建筑
业务。
(二)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演变情况
本公司设立以来一直重点从事地质勘查技术服务业务,主营业务未发生变
化。
1、1999 年,公司成立之初主要以境内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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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行人前身凯富源勘查成立之初,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固体矿产勘查技术
服务,公司最初的业务收入亦主要来源于国内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
2、2003 年,公司开始“走出去”,从事境外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
公司于 2003 年开始从事境外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海外固体矿产地质勘
查业务收入逐步成为发行人盈利的主要来源,陆续承接了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
限公司、中冶集团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中冶江铜艾娜克矿业有限公司、中国恩
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北方工业公司等国有大型矿业公司在赞比亚、津巴
布韦、巴布亚新几内亚、马来西亚等国家的固体矿产勘查项目,成为中国有色
金属行业首批成规模“走出去”的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公司。
3、2007 年,公司开始从事矿权投资业务
本公司依托自身丰富的矿产勘查经验和技术优势,借助在赞比亚长期从事
地质勘查服务中积累筛选的矿权资源信息,以赞比亚矿权市场为楔入点,利用
赞比亚良好的成矿条件,2007 年开始在赞比亚初步尝试矿权投资业务。截至本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在赞比亚和津巴布韦共拥有矿权 41 个。本公司的矿
权投资业务是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适时适度有选择性的介入海外矿权投资,目
的是为公司创造并储备新的盈利增长点。
目前,本公司已经发展成为一家以海外业务为主的综合地质勘查技术服务
公司,形成了以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和矿权投资业务为核心业务,以海外勘
查后勤配套及建筑工程服务等为辅的业务模式。
2012 年 10 月,本公司被国土资源部授予了“全国模范地勘单位”的荣誉称
号。公司承接了中国固体矿产资源利用“走出去”的多个代表性项目的阶段性
勘查任务,包括:
序号 代表性 项目 所在国
1 中国有色金属行业第一个“走出去”项目 谦比希铜矿 赞比亚
2 世界级超大型铂钯矿 Hopewell 铂钯矿 津巴布韦
3 目前为止中国对外已投资的最大镍钴矿项目 瑞木镍钴矿 巴布亚新几内亚
4 中国境外大型红土型铝土矿项目 帕克松铝土矿 老挝
5 世界上已探明未开发的最大的铜矿之一 艾娜克铜矿 阿富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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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一)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及相关法规政策
公司是一家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公司,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分类
(GB/T4754-2011),属于“专业技术服务业”中的“地质勘查行业”(国民经济行
业分类代码:M747);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
订),属于“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中的“专业技术服务业”(上市公司行业
分类代码:M74)。
1、国内主要监管部门
(1)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国土资源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局)是我国地质勘查行业的
主要监管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制定、执行国家有关矿产资源勘查的政
策和法律、法规;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地质勘查规划;管理探矿
权、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实
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审查确定地质勘查单位的资格,并管理地勘成果;管理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安排并监督检查国家财政拨
给的地勘费和国家财政拨给的其他资金等。
(2)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是经国务院主管机关批准并核准登记注册的全国
性、非营利性、行业性的经济类社会组织。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受国务院国
资委委托对协会所属单位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除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职
能外,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的其他主要职能为: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制定并
监督执行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行为;通过调查研究为政府制定行业发展规
划、产业政策、有关法律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制定、修订
行业国家标准;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授权和委托,开展行业统计调查工作,采
集、整理、加工、分析并发布行业信息,参与资质审查;组织科技成果鉴定、
评奖;组织行业的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等。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地质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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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的作业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从事矿产
地质勘查并采用槽探、坑探方法进行勘查作业的地质勘查单位实行安全生产许
可证制度。
2、国内行业监管的主要法律法规
我国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行业涉及的主要监管法律法规如下:
序号 类别 法律法规 发布部门 生效时间
矿产资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国务院 1996-10-1
1
管理 《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务院 1987-4-29
企业资质 《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08-7-1
2
管理 《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办法》 国土资源部 2003-6-24
《地质勘查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地质矿产部 1991-5-1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国务院 1998-2-12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办法》 国土资源部 1999-7-15
矿产资源
3 《测绘成果管理规定》 国务院 1989-5-1
勘查管理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国土资源部 2003-3-1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08-9-1
《地质勘查单位质量管理规范》 国土资源部 2012-3-30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国务院 1998-2-12
4 矿权管理
《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 国土资源部 2012-3-1
《地质勘查坑探规程 DZ/T 0141-1994》 地质矿产部 1995-12-1
安全生产
5 《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 国家安全生产监
监督管理 2011-1-1
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督管理总局
6 环境保护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国土资源部 2009-5-1
3、鼓励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走出去”的相关政策
为实施矿产勘查、开发“走出去”战略,国家商务部、国土资源部、财政
部、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在境外开设企业、境外企业的财税、
信贷、保险、外汇,以及投资国别的导向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主
要如下:
(1)2003 年商务部和国土资源部设立了“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专项资
金”,2005 年 10 月,财政部下发了《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
办法》,2010 年 5 月,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制定并下发了《国外矿产资源
风险勘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0]173 号),该类管理办法或专项资金
均旨在鼓励国内地勘单位和矿业企业积极到国外勘查和开发国内短缺、国民经
济发展急需的矿产资源。
(2)2011 年 10 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
(2011—2020 年)》(国办发[2011]57 号),地质找矿工作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
该《纲要》提出了“三年有重大进展,五年有重大突破,八至十年重塑我国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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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查开发格局”的“358”战略目标,其主要任务是:通过实施行动纲要,实现新
的找矿重大突破,形成一批重要矿产资源战略接续区,推进资源产业战略西
移,推进海域与境外拓展,建立重要矿产资源储备体系,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提供有力的资源保障和产业支撑。为此,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科技部已建立部际协调机制,统一规划部署和组织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
(3)2012 年 1 月,工信部公布了《有色金属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该
规划指出我国有色金属工业的资源保障要以加快境外铜、铝、铅、锌、镍、钛
等原料供应基地建设为重点,积极推动境外资源勘探,在资源丰富的国家和地
区,依托具有国际化经营能力的骨干企业,建立与资源所在国利益共享的对外
资源开发机制,加快境外资源开发项目建设,形成一批境外矿产资源基地。此
外,该规划还指出要积极推动制定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支持政策,鼓励有条
件的企业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增强“走出去”主体实力,提高境外投资质量。
(4)2012 年 5 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关于加快培
育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2 号),该《通知》就
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以及加大工作力度以增强“走出去”战略的实施效果、深
化国际能源资源开发和加工互利合作、鼓励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注重发挥
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优势、支持中小企业加速境外产业集群发展等提出了明确
的政策意见并制定了相应的具体措施。
(5)2012 年 6 月,为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境外投资中的重要作用,引导民
营企业更好地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国家发改委、外交部、财政部、商
务部、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等 13 个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
业积极开展境外投资的实施意见》(发改外资[2012]1905 号)。该《意见》明确
指出“支持国内有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到具备条件的国家和地区开展境
外能源资源开发”及建立海外分销中心、展示中心等营销网络和物流服务网络、
并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等,同时还明确了包括“积极落实好企业境外缴纳
所得税税额抵免政策、加大金融保险支持力度、深化海关通关制度改革、简化
和改善境外投资管理、改进和完善外汇管理政策”等在内的一揽子促进民营企业
“走出去”的措施内容,以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开展境外投资。
(6)2012 年 7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十二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规
划》,明确了“十二五”期间我国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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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在“重点任务”中明确指出要“积极投资境外能源和矿
产资源开发项目,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经济、安全的能源资源供
给”。该《规划》还首次明确提出了要“坚持政府引导、地勘先行、企业跟进、金
融推动,构建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机制,为风险勘探项目降低风险”,“在投
资开发资源初级产品的基础上,支持有实力的企业投资境外资源深加工项目”,
并“注重境外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利用自身优势开
展境外投资项目”,“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
改善境外投资管理制度,减少政府核准范围和环节;完善财税、信贷、外汇、
外贸和人员进出境等相关配套政策,创造企业‘走出去’有利的环境和条件”。当
月,为贯彻国务院的有关指示,国家发改委还下发了《关于印发鼓励民间投资发
展实施细则文件汇编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2]2069 号),对国务院有关部委局
出台的 42 项鼓励民间投资的实施细则进行了集中发布,并要求各地方、各部门
抓紧出台和完善相应的具体实施办法,做好有关政策的衔接落实工作。
(7)2013 年 11 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
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扩大企业及个人对外投资,确立企业及个人对
外投资主体地位,允许发挥自身优势到境外开展投资合作。2014 年 4 月 8 日,
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 9 号令)并规定:
境外投资项目不再区分资源类和非资源类,除涉及敏感国家或地区、敏感行业
的项目外,发改委核准权限统一提高到中方投资 10 亿美元及以上,对中方投资
10 亿美元以下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已在境外设立的中资企业在境外实施
的再投资项目,如不需要境内投资主体提供融资或担保的,则不再需要办理核
准或备案手续。
综上,近年来国家对中国企业境外投资限制的大幅放宽、特别是对中国企
业到境外勘查、开发矿产资源实行积极鼓励政策,有利于本公司海外业务的开
展。
4、境外国家对矿产勘查的监管概况
世界各国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经济发展规划不同,对矿产资源勘查、
开发的政策存在较大差异:以美国、日本为代表的发达国家非常重视国内资源
与环境的保护,实行矿产品储备制度,制定了严格的环境保护政策和国家资源
合理利用的相关法律以限制矿产勘查活动的范围;以加拿大、澳大利亚、南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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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代表的矿业大国是出口驱动型国家,一方面关注矿产勘查、开发的效益最大
化,另一方面也关注矿山环境治理和矿产勘查、开发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协调关
系;以赞比亚、津巴布韦、巴布亚新几内亚、老挝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矿产资
源丰富,矿业是支撑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但因为缺少矿产勘查、开发资
金,这些发展中国家更为关注矿产勘查、开发过程中的引资活动,为境外投资
者提供了较多的优惠政策。
本公司主要项目所在国的行业监管情况如下:
(1)赞比亚
赞比亚矿产资源丰富,经济结构单一,以矿业为主。赞比亚矿山和矿产开
发部是矿业主管部门,主要职能是负责制定、实施矿业政策和规划。赞比亚现
行矿业法是 2008 年颁布的《矿山与矿产发展法》,主要从三大方面来规定矿业
行为,包括矿业权体制、安全健康与环境制度、权利金制度。
为发展矿业经济并解决资金困难,赞比亚政府全面开放了国内矿业市场,
对外资实行宽松的管理,为境外投资者提供了一系列法律保障和优惠政策。中
赞两国友谊深厚,双边关系不断发展,签有双边贸易协定、鼓励和保护投资协
定和多个经济技术合作协定。2008 年 9 月,赞比亚政府签署了《赞比亚中国经
济贸易合作区的投资促进和保护协议》(IPPA),该协议使该合作区内的中国
矿业企业及矿产勘查企业能够享受赞比亚政府给予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具体的
优惠政策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四、本公司执行的
税收政策、税种和税率”。
(2)津巴布韦
矿业是津巴布韦重要的产业,矿产和能源部是该国矿业主管部门。津巴布
韦 1996 年修订的《矿山和矿业法》规定:所有的矿产归国家所有,所有的矿业
权由总统授予。
2008 年 3 月,津巴布韦总统签署《本土化和经济授权法案》(Indigenization
and Economic Empowerment Act)。该法案规定,在津所有企业必须实现津本土
人控股 51%以上,特别是外国人和白人拥有的企业必须将 51%的股份出售给当
地黑人或津政府;新投资企业必须为本土人预留 51%以上的股份才能获准经
营;对控股股权进行兼并、分拆收购、重组、投资和放弃时,须经本土化和经
济授权部长批准。所有净资产超过 1 美元的在津外国矿业公司应当在 6 个月内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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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多数股权(51%股权)转让给津巴布韦人。2011 年 3 月 25 日,津政府出台
矿业领域本土化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包括:外国资本在企业中股份不得超过
49%;矿业企业应将 10%的股份无偿让予矿区所在的社区,但这个“无偿”并
不由企业出资,而是在相关部门对矿区矿产资源价值进行评估后从资源价值中
出资;企业员工须持有企业股份的 5%-28%,企业员工所持的股份中,外籍员工
最多可占 25%,本地员工最少占 75%,另外,高管持股不得超过 5%,员工持股
是有偿股份,必须购买;剩下的股份可从政府指定的机构或公司清单中选择一
家或多家购买。另外,与津政府部门合作的项目,经特别批准,外国资本股份
可为 50%。
根据《津巴布韦本土化与经济授权法》(2010 年修订)和津青年、本土化与经
济授权部 2013 年第 66 号文件规定,在津巴布韦从事零售批发、交通运输、粮食
和经济作物初级产品生产、房地产代理、烟草加工、奶制品生产等 14 个经济保
留行业的外国人,必须在 2014 年 1 月 1 日之前获得本土化证。对于矿业及其他
行业,未规定外国人投资企业取得本土化证的最后期限。
(3)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探明矿产有 30 多种,锡矿资源非常丰富,素有“锡国”美称,矿业
在马来西亚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其主管部门为自然资源和环境部,1994
年颁布了《联邦矿产开发法》。该国法律规定除拉布安岛、吉隆坡直辖区、沿海
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的矿产资源归联邦政府外,其余各州的矿产资源归各州所
有,州政府设有矿产资源委员会,颁布有州《矿产条例》,并具体负责勘查许可
证、勘探许可证和采矿租约的审批等。马来西亚是联合国解决投资争端公约签
字国之一,其国内法律体系比较公开透明,外国投资者可持有矿业项目 100%的
权益。中国与马来西亚已经签订了双边投资保障协议、避免双重关税协议等。
(4)巴布亚新几内亚
矿产是巴布亚新几内亚经济的支柱产业。矿业部是该国矿业主管部门,主
要管理固体矿产资源。巴布亚新几内亚 1992 年颁布了《矿业法》,建立了矿产
特许权制度。《矿业法》明确规定,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政府有权授
予矿产勘查许可证。
为吸引外资,发挥矿产资源优势,巴布亚新几内亚政府于 2000 年制定了一
系列较为宽松的引资政策,例如:在提供纳税证明的前提下,允许资本自由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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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保护属于亚太经合组织和世贸组织成员国的投资者在巴布亚新几内亚的投
资;向投资者提供最优国民待遇等。中巴经贸关系发展顺利,签有政府间贸易
协定,随着两国在资源领域合作的不断深入,矿产开发方面的合作已经取得了
重大进展。
(5)印度尼西亚
印度尼西亚的矿产资源非常丰富,石油、天然气、锡和镍的储量在世界上
占有重要地位,加上独创的标准工作合同,在上世纪 70~90 年代间吸引了大量
的国际矿业资本,是世界上矿业投资环境较好的国家之一。印尼能源和矿产资
源部是该国的矿产的主管部门,2009 年 1 年颁布实施了《矿产和煤矿开采法》,
2010 年颁布了《关于矿区的管理规定》、《关于矿业行为的管理规定》和《关
于矿业实践的指导和管理》等一系列关于矿业的法律。
2014 年 1 月 12 日,印尼总统苏西洛班邦尤多约诺签署禁令,禁止出口一
切原矿,必须经精炼再出口的矿产包括铝土矿、镍、锡、铬、金和银。禁令细
则中允许铜、铁矿、铅和锌的精矿继续出口。这项禁令意在把矿石精炼限制在
印尼国内,以提高矿产品出口附加值。
(二)中国矿业“走出去”现状及发展趋势
1、 中国“走出去”概况
(1)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规模相对较小
资料来源: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编制的《2012 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
资统计公报》
据《2012 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2012 年末,中国对外直接投
资存量 5,319.4 亿美元,位于全球按国家(地区)存量排名的第 13 位。中国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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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投资起步较晚,存量规模远不及发达国家,仅相当于同期美国对外投资存量
的 10.2%,英国的 29.4%,德国的 34.4%,法国的 35.5%,日本的 50.4%。
(2)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增速较快
资料来源: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编制的《2012 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
资统计公报》
据《2012 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2012 年,欧债危机不断蔓延,
世界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加,全球外国直接投资流出流量较上年下降
17%。在此背景下,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创下流量 878 亿美元的历史最高值,实现
了 17.6%的较高增长,首次成为世界三大对外投资国之一。2002 年至 2012 年,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的复合增长率为 37.24%。
2、中国“走出去”的行业分布情况
(1)采矿业为中国“走出去”存量金额排名前三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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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编制的《2012 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
资统计公报》
据《2012 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2012 年末,中国对外直接投
资覆盖了国民经济所有行业类别,其中:采矿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为 747.8 亿
美元,占 2012 年末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的 14.1%,位居所有行业第三。
(2)受主要金属价格下跌的影响,采矿业的投资金额 2012 年有所下降
资料来源: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编制的《2012 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
资统计公报》
据《2012 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2012 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
流量超过 10 亿美元的行业大类有 12 个,较上年增加 3 个。2012 年,我国采矿
业的对外直接投资流量为 135.4 亿美元,同比下降 6.2%。
(3)“走出去”的矿业企业以央企为主
据《2012 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在 2012 年末中国非金融类对
外直接投资存量前 40 名中,与金属矿产资源有关的中国铝业公司、中国五矿集
团公司、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
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分居第 7、12、19、25、27、31、33、34、38 位。上述企业
大多为中央级大型企业,决定了公司的服务对象主要为大型国企或央企的下属公
司。
3、中国“走出去”企业在非洲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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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赞比亚为中国对非洲投资额排名第二的国家
资料来源: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编制的《2012 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
资统计公报》
2012 年末,中国在非洲地区的投资存量为 217.3 亿美元,其中对赞比亚的直
接投资存量为 19.98 亿美元,占中国对非洲直接投资存量总量的 9.19%,为中国
在非洲第二大的直接投资目的国。
2014 年 5 月第 24 届世界经济论坛非洲峰会,中国政府提出“要实现中非产
业战略对接”,并“力争实现到 2020 年中非贸易规模达到 4000 亿美元左右,中
方对非直接投资存量要向 1,000 亿美元迈进”。
(2)2012 年,中国对赞比亚的投资流量金额位居非洲国家第 4 名
资料来源: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编制的《2012 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
资统计公报》
2012 年,中国对非洲的对外直接投资流量总额 25.17 亿美元,其中对赞比亚
的直接投资流量为 2.92 亿美元,占 2012 年中国对非洲直接投资流量总额的
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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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国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行业“走出去”现状及发展趋势
新世纪以来,随着国家“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发展战略的确立,在国家政
策的积极鼓励和引导下,我国境外矿业投资和开发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并同时带
动和促进了我国“走出去”矿产资源勘查技术服务市场的不断发展。
据商务部《中国对外投资合作发展报告 2011-2012》:2011 年我国境外矿业
投资呈现出如下的特点:一是境外矿业投资步伐继续加快,2011 年的项目数、
投资额、参与的企业范围等均进一步扩大,其中项目数量增加 62.5%,中方协议
投资额增加 64.8%,投资主体增加 32.7%,其中有色金属矿产的投资项目数和投
资额分别同比增长了 26.7%和 215.1%。二是投资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除传统
的矿业企业和地勘单位外,来自非传统行业的矿业投资额已占投资总金额的
52.9%,同比增长了 203%,其项目数已占 41.2%;而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投资的
矿业项目在数量上已基本相当。三是投资矿种和地区均较集中,矿种主要为铜、
金、煤、铁等,投资区域主要为亚洲和非洲,其中对非洲的矿业投资额同比大幅
增长 10 倍以上,且大型矿业项目明显增多。四是投资项目向上游风险勘查不断
延伸,其风险勘查项目的数量占比已达 51.2%,同时风险勘查项目的数量和投资
额同比分别增长了 215%和 62%。五是单个矿业项目的平均投资额不断增大,已
由 2009 年的 2,915 万美元/个上升至 2011 年的 7,567 万美元/个。
据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的《2012 年我国矿产勘查“走出去”形势
分析》报告,我国有 600 多家企事业单位在境外开展矿产勘查工作,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和地勘单位各自发挥优势,呈现出了多元投资主体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其中,国有企业是境外矿产勘查投资的主力军,其勘查投资占比 75%以上;民营
企业近两年内登记的境外勘查类项目,已经超过了其它投资主体的项目数之和,
是境外矿产勘查投资的生力军;与此相适应,从事勘查技术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利
用自身的技术、设备和人才优势,正在不断地“走出去”开拓境外的勘查业务,
并已成为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市场的重要力量。
据《2012 年我国矿产勘查“走出去”形势分析》,2012 年我国境外矿业投
资项目中,勘查类项目占比已达 55%,投资总额占比达 35%;勘探开采类项目
占比 23%,投资总额占比 34%。在 2012 年我国境外勘查类项目中,项目最多的
前三位矿种是铜、金、铁,投资金额前三位的矿种则为铁、铜、金,并明确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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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内市场对铁矿石和铜矿石的强劲需求以及黄金保值增值的重要作用等市场
性因素。在区域分布特点上,对非洲的勘查投资额仍然保持最大,对亚洲的勘查
投资额及项目数量则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增加。
为更好地引导并配合我国企业“走出去”勘查海外矿产资源,国土资源部已
对 207 个国家共计 14,900 万平方公里区域开展了 1:500 万卫星遥感图像的地质矿
产解译,选定了大量找矿勘查远景区,并在部分重点区域开展了 1:25 万和 1:5
万遥感影像及解译,通过蚀变矿化异常信息的提取和野外实地调研,圈定了相应
的找矿靶区,为指导国内企业进行海外勘查活动提供了重要的基础资料。与此同
时,国土资源部还开展了世界重要国家矿产资源风险勘查投资指南的编制工作,
该指南包括 82 个国家和地区的概况、地质矿产特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
服务、矿业投资准入、矿业权制度、土地准入、矿业权经营、投资风险与投资机
会等内容。与此同时,截至 2012 年末,我国“全球矿产资源信息和境外服务系
统”的建设已初具规模,其数据总量已达 12.51TB,其中全球层次和大洲层次的
地质矿产数据与信息已全面建成,国家层次的已覆盖到 80 多个国家,不仅包括
地质矿产、政策法规、矿权状况和跨国矿业公司活动等专题数据库,涵盖全球主
要矿产地、矿权地、资源储量、矿产品、政策法规、矿业项目和矿业公司等信息,
而且已收录了包括全球 22 万个矿产地、3,500 多个矿权地、3,000 多家矿业公司、
主要矿种及矿产资源储量等信息。
尽管近年来我国“走出去”勘查、开发海外矿产资源已取得了明显进展,但
由于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起步较晚,因此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在勘查、开发境外
矿产资源方面,我国的差距仍然较大。目前我国企业控制的境外国际矿业生产市
场的份额大约只占世界的 1%,未来我国勘查、开发境外矿产资源的空间十分巨
大。2012 年 7 月, 国家发改委发布《“十二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规划》,
首次提出“要坚持政府引导、地勘先行、企业跟进、金融推动,构建国外矿产资
源风险勘查机制”,在“地勘先行”等配套政策和措施的引导下,无疑将会进一
步促进国内企业“走出去”勘查、开发海外矿产资源,并为已“走出去”的海外
勘查技术服务企业提供更大、更广的市场空间。
(四)最近一年有色金属行业运行情况
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经济日报中经产业景气指数研究中心、国家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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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局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联合发布的《中经有色金属产业月度景气指数报告》,
2014 年 7 月,中经有色金属产业景气指数为 55.3,回升至“正常”区间;中经有
色金属产业先行指数为 93.7,较上月回升 1.1 个百分点;一致指数为 92.5,较上
月回升 0.9 个百分点。监测结果显示,有色金属产业回稳态势进一步显现,未来
有望延续企稳回升的态势。
2013 年 7 月至 2014 年 7 月有色金属产业景气指数
先行合成指数 一致合成指数 滞后合成指数
月份 景气指数
(2005 年=100) (2005 年=100) (2005 年=100)
2013 年 7 月 87.0 92.2 84.1 53.8
2013 年 8 月 90.7 95.1 82.3 56.9
2013 年 9 月 93.3 96.9 82.2 58.8
2013 年 10 月 92.4 95.9 84.2 57.8
2013 年 11 月 88.2 92.9 87.3 54.5
2013 年 12 月 82.6 90.4 90.4 51.1
2014 年 1 月 78.3 89.0 90.6 48.6
2014 年 2 月 77.4 87.7 88.4 47.3
2014 年 3 月 79.7 87.2 86.1 47.8
2014 年 4 月 85.7 88.0 84.1 50.3
2014 年 5 月 90.5 89.4 83.2 52.8
2014 年 6 月 92.6 90.6 83.1 54.3
2014 年 7 月 93.7 91.5 82.8 55.3
注 1:有色金属产业先行合成指数(简称:先行指数)用于判断有色金属产业经济运行的近期变化趋势。
该指数由以下 7 项指标构成:LMEX 指数、M1、家电产量、汽车产量、商品房销售面积、有色金属产业固
定资产月投资额、有色金属产品进口额。
注 2:有色金属产业一致合成指数(简称:一致指数)反映当前有色金属产业经济的运行状况。该指数
由以下 5 项指标构成:十种有色金属产量、发电量、规模以上有色金属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规模以上有色
金属企业利润总额、有色金属产品出口额。
注 3:有色金属产业滞后合成指数与一致指数一起主要用来监测经济变动的趋势,起到事后验证的作
用。由以下 3 项指标构成:规模以上有色金属企业职工人数、规模以上有色金属企业产成品资金(期末占
用额)、规模以上有色金属企业流动资产平均余额。
1、景气指数回升至“正常”区间,产业呈现回稳向好态势
2014 年 7 月,中经有色金属产业景气指数为 55.3,较上月回升 1.0 点,突破
“偏冷”区间上限进入“正常”区间, 有色金属产业景气度进一步回升,呈现回稳向
好的态势。
在构成有色金属产业景气指数的 12 个指标中,位于“正常”区间的有 9 个指
标,包括 LMEX 指数、狭义货币供应量(M1)、汽车产量、商品房销售面积、有
色金属固定资产投资额、发电量、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和出口额;位于“偏
冷”区间的有 2 个指标,包括十种有色金属产量和进口额。
中经有色金属产业景气指数趋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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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经有色金属产业景气灯号图
2013 年 2014 年
指标名称
7月 8月 9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1 LMEX 指数
2 M1
3 汽车产量
商品房销售
4 面积
5 家电产量
有色金属固定
6 资产月投资额
有色金属进
7 口额
十种有色金
8 属产量
9 发电量
主营业务收
10 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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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利润总额
有色金属出
12 口额
13 景气指数
注: <过热> <偏热> <正常> <偏冷> <过冷>。
2、先行合成指数持续五个月回升
中经有色金属产业先行指数自 2014 年 3 月以来开始小幅回升。2014 年 7 月,
有色金属产业先行指数为 93.7,较上月回升 1.1 点。先行指数连续五个月回升表
明有色金属产业未来有望延续企稳回升的态势。
在构成有色金属产业先行指数的 7 个指标中, 个指标出现环比增长,LMEX
指数、M1、汽车产量、商品房销售面积、家电产量和有色金属固定资产投资额
环比分别增长 3.05%、1.10%、1.02%、0.11%、3.22%和 2.69%。
中经有色金属产业合成指数曲线
3、有色金属产业有望持续企稳回升,但下行压力并未完全消除
前述有色金属产业景气指数变化趋势表明,有色金属产业回稳态势进一步显
现。国内宏观环境有所改善,有色金属下游产业需求略有好转,投资结构继续优
化;部分金属品种价格在持续下跌后呈现小幅反弹;实现利润由持续下降转为正
增长,其中,6 月份当月国有企业实现盈利、私营企业盈利增幅回升,有色金属工
业 34 个行业小类中,22 个行业小类利润增长,1 个行业小类亏转盈,10 个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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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类利润下降,1 个行业小类增亏。
有色金属产业未来有望延续稳中向好态势,但有色金属产业结构性矛盾,以
及影响有色金属产业继续稳中向好的不确定因素依然存在:有色金属产业链是
“中间大、两头小”,冶炼产能过剩,矿山保障能力不足,高附加值深加工产品
短缺,总体上仍处于国际产业分工中低端,结构不合理和产能过剩问题短期内难
以根本解决;有色金属工业受资源、能源和环境制约的压力加大;近期国内外市
场有色金属价格轮番上涨也不排除基金的短期炒作因素。以上因素仍将对有色金
属企业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制约有色金属产业进一步好转。
(五)行业竞争格局
1、 “走出去”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行业的竞争格局
受我国矿业管理体制影响,我国“走出去”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行业呈
现比较明显的竞争多元化特征,并形成了“专业勘查技术服务公司为主、大型
矿业公司下属勘查企业和地方性地勘单位为辅”的市场格局。
专业勘查技术服务公司主要为国内大型矿业公司提供海外地质勘查技术服
务,囊括了我国境外有色金属投资、开发领域很大一部分社会勘查业务和代表
性项目,并依据自身优势形成了各有偏重的境外业务运作体系,是我国“走出
去”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行业最有活力的一个分支。
本公司是中国有色金属行业首批“走出去”的商业性专业勘查技术服务公
司,长期为中色集团、中冶集团、北方工业、常发集团等大型矿业企业提供大
量的海外地质勘查技术服务。截至目前,承接了我国固体矿产资源领域商业性
“走出去”的主要代表性项目的综合性勘查业务,本公司海外市场勘查经验丰
富,在市场意识、技术服务、综合管理水平等方面具有明显的市场竞争力。
2、专业勘查技术服务公司是“走出去”地质勘查技术服务的重要力量
由于我国“走出去”勘查、开发海外矿产资源相对较晚,一些条件较好的矿
业项目大多已被东道国或其它跨国公司所占据,因此我国企业介入的海外矿业项
目大多处于地理位置相对较差、经济较落后、或基础设施条件不具备的国家或地
区,因而对勘查企业在多方面提出了比国内更高的要求。在此背景下,鉴于勘查
资质、人才、技术装备等各方面的原因,我国“走出去”的勘查技术服务企业,
大多为具备相应实力的专业性勘查技术服务公司,并且已成为其重要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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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行业壁垒
1、资质准入壁垒
2008 年 3 月 3 日国务院颁布了《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20
号),自 2008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该条例明确规定,未取得地质勘查资质证书
的单位不得擅自从事地质勘查活动。
此外,根据自 2008 年 9 月 1 日开始实施的《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国
务院令第 527 号),具备法人资格的工程建设类单位首先应当依法取得建设主管
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级或者一级(甲级)资质证书,才可能具备申请
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的条件。即地质勘查企业如申请对外承包工程资格,从事国
外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应当首先获得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勘查甲级资质证
书。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海外勘查技术服务行业的准入门槛。
2、技术壁垒
固体矿产勘查行业有着一整套严格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且国内技术标准或
规范与国际技术标准或规范互有区别,能否熟练掌握并运用该等技术标准和规
范,是能否提供勘查技术服务、并保证其勘查工作质量的重要前提。
随着地表矿、浅部矿、易识别矿的日益减少,矿产勘查工作正朝着寻找隐
伏矿、深部矿、难识别矿的方向转变。钻探工作也向着深孔钻探、复杂地层钻
探、缺水环境下的钻探、低温钻探等方向迈进。这就要求勘查技术服务企业的
物探、化探、遥感、钻探、岩矿鉴定、样品测试及数据信息处理等各方面技术
水平都要获得相应的进步,同时使用先进的电子技术,提高处理数据的效率和
准确度。因此,熟练掌握并不断提高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水平,既是我国固体矿
产勘查技术服务单位发展的内在要求,也形成了新进入企业所面临的主要技术
障碍。
3、经验壁垒
开展海外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需要熟悉项目所在国的法律、市场规则等规
定,需要与当地矿业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和联系,需要在国际
间运输设备和材料,为项目人员办理项目所在国工作签证等;此外,向客户提供
关于评价工作区固体矿产资源潜力的具有国际标准的勘查报告与评价报告,往往
需要掌握国际通行的 Jorc 标准、NI 43-101 标准,而积累在不同国家开展地质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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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业务的实践经验及掌握相关国际标准,均需要较长的时间,新进入本行业的企
业往往因为缺乏经验而难以准确估算项目成本和风险,在争取项目时处于劣势。
4、客户资源壁垒
矿业公司是矿产勘查企业的主要客户。大型矿业企业对承接其境外项目的矿
产勘查服务公司往往有较高要求,对勘查服务的质量管理要求也极为严格,不仅
看重其技术水平和项目管理能力,而且十分重视其境外作业经验。另外,首次承
接境外矿区勘查业务时,勘查企业需要远距离运输勘查设备和材料、派出项目人
员、为项目人员办理海外工作签证,因此,更换勘查服务单位将较大增加矿业公
司的成本。而持续合作则成本较低,也有利于矿业公司和勘查企业形成长期合作
关系。因此,新进入企业一般较难获得矿业公司的海外矿产勘查项目。
(七)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近年来,伴随着矿业市场的快速发展,我国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行业获
得了长足的进步。固体矿产勘查投入快速增长,勘查技术快速发展,在成本上
升可实现转移、市场竞争相对缓和及勘查技术服务企业话语权增强的情况下,
勘查技术服务行业的平均利润水平相对较高,行业未来利润水平也呈现稳定趋
势。主要原因如下:
1、海外市场竞争程度相对缓和
国家对勘查技术服务行业的准入实行严格的资质许可制度,技术、经验壁
垒较高,新进入行业者将同时面临市场、技术、资金、资质、人才等多方面的
进入障碍,行业门槛较高,市场公开竞争相对缓和。目前,国内从事固体矿产
勘查技术服务的主体主要是各地方政府所属的地勘局及其下属地勘队或其投资
兴办的公司,多为事业单位,勘查资金主要由国家财政保障,主要从事国内公
益性地质勘查工作,其市场化、独立性、灵活性、积极性等方面需进一步改
革,如果该等单位陆续改制并重视海外勘查服务市场的拓展,则市场的竞争状
况可能会加剧。目前而言,海外固体矿产勘查市场竞争相对缓和,行业利润水
平相对稳定。
2、行业成本的增加可适当转移
随着我国矿产资源的持续消耗,地表矿、浅层矿的数量正在逐步减少,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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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找矿工作开始向着深部矿、隐伏矿及复杂矿等转变,这大大增加了矿业企业
的勘查投入,也增加了勘查企业的费用成本。但由于受资质、技术、资金、人
才、经验等多因素的制约,我国从事商业性勘查技术服务业务的专业公司数量
却增长有限,因而行业内优质勘查企业在产业链内享有一定的话语权,其成本
的增加可合理地转移,从而保证了行业未来利润水平的稳定性。
3、行业技术创新
勘查工艺及行业装备技术的不断发展对行业技术的整体提升起到重要作
用,而行业技术创新程度的不断提高,以及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业务的推陈
出新,提高了勘查技术服务探矿的准确性或勘查效率,有利于行业内企业保持
稳定的平均利润率水平。
(八)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内矿产品需求旺盛与资源紧缺局面长期并存
中国是一个资源生产大国,同时也是一个资源消费大国,随着我国经济持续
的高速发展以及“世界工厂”的特征,我国已经进入矿产资源大量、高速的消费
期,而且这个时期还将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据国土资源部测算,我国对矿产
资源的需求在相当长时间内将“刚性上升”,其高峰可能在 2025-2035 年期间出现。
① 我国主要矿产人均储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资料来源:国土资源部编制的《2012 中国矿产资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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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中国铝土矿、铜矿、铁矿人均储量分别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
14.9% 、22.7%和 70.5%;镍矿和金矿分别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 19.5% 和
19.4%,均显著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② 我国重要矿产品的对外依存度较高
资料来源:国土资源部编制的《2012 中国矿产资源报告》
据国土资源部《2012 中国矿产资源报告》,2011 年度我国石油、铁矿石、铜、
铝和钾等大宗矿产的对外依存度已分别达到 56.7%、56.4%、71.4%、61.5%和
51.5%。
③ 我国重要矿产品的进口量处于逐年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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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国土资源部编制的《2012 中国矿产资源报告》
2001 至 2011 年,矿产品进口额占全国商品进口贸易额的比重稳步上升,由
23.2%增至 37.3%。据国土资源部发布的《中国矿产资源报告》,2010 年—2012
年度,我国矿产品的年度贸易逆差已分别达 2,533 亿美元、3,421 亿美元、3,305
亿美元。
(2)国家政策支持海外矿产勘查
为实施“走出去”战略,国家各相关部门在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境外开设
企业、境外企业的财税、信贷、保险、外汇以及投资国别的导向等方面制定了
一系列的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已分别形成了我国“走出去”战略的管理保
障体系、服务保障体系和监督保障体系。具体政策详见本节之“二、发行人所
处行业基本情况”之“(一)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及相关法规政策”之“3、
鼓励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走出去”的相关政策”。
目前,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走出去”已成为我国“走出去”战略的最重
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经济持续较快速的发展,我国经济实力正不断增强,并
已成为世界第一大贸易国、第二大经济体、第三大对外投资国。截至 2013 年
末,我国外汇储备达 3.82 万亿美元,且连续多年居世界第一,这无疑为我国更
好地实施“走出去”的国家战略奠定了充足的物质基础。
与此同时,在全球资源民族主义正在抬头的背景下,民营企业相对国有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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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因较少政治因素的束缚以及在企业战略、经营决策和用人制度方面拥有完全
的自主权,能够快速沟通并处理市场信息,因而在实施海外矿产资源勘查、投
资开发的过程中,相对较容易取得当地政府部门的审批或权益所有方的信赖,
其优势正在进一步凸显,并进而成为国有大型、特大型企业开发海外矿产资源
的“先锋队”,而这也恰是国家近期频繁出台各项鼓励政策并大力支持民营企
业“走出去”勘查、开发海外矿产资源的一个重要背景原因。
(3)“走出去”目标区的矿产资源潜力巨大
资料来源: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2012 年我国矿产勘查“走出去”形势分析》
当前,我国矿业公司和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公司陆续在非洲、亚洲、北美
洲、大洋洲等多个矿产资源丰富的国家和地区开展大量矿产勘查、开发工作,
其中,2012 年我国对非洲的矿产投资额占比为 62%,位居第一位。上述地区富
含的固体矿产资源与我国资源有很强互补性,随着我国“走出去”战略的继续
深化,加上境外丰富的矿产资源基础,我国海外矿业项目将会不断增多,其后
续开发各阶段必将投入的大量勘查工作,将给我国海外商业性矿产勘查企业带
来良好的市场机遇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2、不利因素
(1)主要矿产品的价格长期低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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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wind
2011 年至 2013 年末,全球经济复苏缓慢,主要矿产品的价格呈现逐渐下降
趋势。根据 wind 资讯的统计数据,2014 年 6 月末,锌、铅、铜、铝的价格与 2011
年初相比分别下降了 15.19%、12.91%、23.74%和 26.62%。
(2)企业规模偏小、市场化程度不高
当前,中国固体矿产勘查服务行业内的单位总体规模偏小,而且大多数归
属于各省市地方政府管理,为事业单位,市场化程度有待提高。本行业的集中
度较低,缺乏规模大、设备和技术实力雄厚、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企业。事业性
矿产勘查单位承担国内公益性的地质勘查任务,其费用主要由国家财政承担,
其勘查区域主要以各省市或地区为主;而“走出去”的商业性矿产勘查企业,
则主要为国内“走出去”的企业在海外开发资源或外国企业在中国开发矿产资
源提供商业性地质勘查技术服务。除中国矿业企业在海外的大型矿业项目外,
在其它国际性大型矿业项目中,“走出去”的商业性矿产勘查企业还难以与发
达国家的专业矿产勘查公司相竞争。
(3)勘查装备不足
地质勘查单位的勘查装备技术水平与实力对其勘查数据、勘查效率及勘查
准确性均有着十分重大的影响。由于我国固体矿产勘查单位多为国有事业单
位,其费用主要依靠财政拨款,因此,受制于管理体制以及先进或大型勘查设
备较高的价格,在勘查装备上普遍存在着不足或互相不匹配,而且更新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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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缺乏高、精、尖的先进勘查设备或大型勘查设备。
与此同时,近几年来商业性的固体矿产勘查企业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虽然
取得了快速发展,但主要是依靠自身的资金积累进行勘查设备的“武装”或更
新,因而受制于其资金实力,同样存在着勘查装备不足、互相不匹配、更新换
代缓慢、缺乏高、精、尖的先进勘查设备或大型勘查设备等问题。与国外同类
企业相比,我国商业性固体矿产勘查企业的装备水平和实力存在着十分明显的
差距。
由于矿产资源的不可再生及其持续的消耗,勘查找矿的难度已越来越大,
重大发现的频率已越来越稀,勘查找矿的方向也不得不向着地球深部或偏远地
区、复杂地层发展,在此情形下,更加凸显了国内勘查单位勘查装备的不足。
(4)人才供应不足
在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市场需求增加的情形下,各商业性固体矿产勘查
企业对地质勘查专业的核心技术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的争夺日趋激烈。行业的
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尤其是海外商业性固体矿产勘查服务市场的不断发展,
将使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企业面临着专业技术人员和复合型项目管理人员供
应不足的情形。
(九)行业的技术状况及特有经营模式
1、行业技术状况
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按照技术类型主要分为地球物理勘查技术、地球化学勘
查技术、遥感地质勘查技术、钻探技术、测试分析技术及现代信息技术等。
(1)遥感地质勘查技术
简称“遥感”技术,是应用现代遥感技术,通过对遥感图像、数据进行处
理和解译,从远距离感知目标反射或自身辐射的电磁波、可见光、红外线等进
行探测和识别,提取地质区域分布特征的一种调查研究技术。在遥感地质勘查
40 多年的应用实践中,遥感勘查理论和观测技术得到初步完善,数据采集系统
与处理软件已基本配套,空间信息与光谱信息实现了综合应用,地质构造的识
别、物质组成的查明均不断取得了新的技术突破。
遥感地质勘查技术应用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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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球物理勘查技术
简称“物探”技术,是以各种岩石和矿石的密度、磁性、电性、弹性、放
射性等物理性质的差异为研究基础,通过分析、研究所获得的物探资料,推
断、解释地质构造和矿产分布情况。物探工作是各阶段勘查工作的先行工作,
优势在于超前及大面积普查,为寻找隐伏矿和隐伏地质体提供靶区,在固体矿
产资源勘查过程中物探技术发挥着重要先导作用。
地球物理勘查技术应用效果图
(3)地球化学勘查技术
简称“化探”技术,是通过系统采集某种天然物质样品(天然物质可以是岩
石、土壤、水、水系沉积物、植物或气体等),测定其中某些元素含量,分析其
地球化学信息和矿产区域分布特征的一种调查研究技术。化探的理论基础在于
金属离子可以保存于深部矿体上方土壤中。目前的化探方法主要有美国和加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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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的酶提取法,中国的金属元素活动态提取方法和动态地球气纳微金属测量法
等。
地球化学勘查技术应用效果图
(4)钻探技术
钻探技术是根据地质设计方案,在预定的坐标点位,利用钻探设备、器具
和工艺钻穿岩层,取得岩样、水样、土样等实物资料,并通过钻孔进行地下物
理测量或地下水文地质动态观测,分析勘查区域矿产资源分布的一种调查研究
技术,在地质勘查中应用最广泛。钻探技术是获得真实地质资料最直接、最有
效的、必不可少的勘查技术,地、物、化、遥等技术的理论和推论都只有通过
钻探,才能得到实质性验证,在目前深部找矿形势下,钻探技术是获得地下深
部地质矿产信息最有效、最可靠的技术。先进钻探技术的应用不仅能够提高钻
探效率、迅速查明地下矿产资源信息并缩短勘查周期,还能够节约项目成本,
同时保护地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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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探技术应用示意图
ⅹⅹ项目钻探剖面图
(5)测试分析技术
地质试验测试分析是针对地质勘查工作已获得的岩石或矿石样品在实验室
内利用各种现代技术方法与手段进行系统的物理性能和化学成分(元素含量)的
试验、测定与分析。在地质勘查工作中,常将实验测试分析称作是地质勘查工作
的“眼睛”,其产生的系统性数据既是快速判断或评价勘查工作区找矿前景的重
要依据,也是进行矿产资源储量计算、矿山设计、资源开采以及地质环境评价的
重要基础。试验测试分析的质量与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关联着地质勘查工作的质
量和水平。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电子、质子、离子探针、激光探针、同位素
质谱仪、X 射线荧光光谱仪等各种先进设备仪器的诞生与应用,其试验测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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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效率已更高,取得的数据已更准,并促进了地质科学研究及勘查工作水平与质
量的不断提高。
(6)现代信息技术
现代信息技术在矿产勘查领域中已得到广泛有效的应用,使得对地、物、
化、遥、钻等海量数据信息进行高效集成和综合处理成为可能,从而使找矿预
测和靶区圈定更加快速、准确、有效。将物探、化探、遥感、钻探等硬件技术
与计算机信息处理的软件技术相结合,即基于 GIS 平台,应用先进的数据管
理、建模和分析系统对勘查所获得的各种数据信息进行处理,使多样性的勘查
数据常规性地转换成实用的地质信息和直观的三维图像表达,已成为当代矿产
勘查的主要工作模式。
现代信息技术示意图
2、行业技术特点
地质勘查技术的发展呈现出融合多学科、多方法、多工种的综合性特点。
近十年,随着我国境内外一大批固体矿产勘查项目的顺利实施,通过引进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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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技术和坚持不懈的自行研发,我国固体矿产勘查企业开始逐步掌握具有行
业领先性的成套技术。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固体矿产勘查装备相对落后,
化探、遥感等各类勘查技术发展水平不均衡。
3、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行业的特有经营模式:
(1)矿产资源勘查阶段
矿产勘查服务企业接受矿业公司的委托,在其获得探矿权的既定区域进行
地质、遥感、测绘、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探矿、钻探、坑探、槽探、采
样、化验、测试等工作,提供阶段性勘查成果,为分析矿产资源的储量、品
位、分布特征提供样品、资料和信息,矿业公司按合同约定并根据勘查工作量
和工作成果向勘查企业支付款项。勘查企业利润只与合同定价、实际完成的工
作量、项目质量、项目进度、成本控制等因素有关,而与受委托的工作区实际
是否有矿或储量多少无关。
(2)矿产资源开发阶段
海外矿业开发项目通常包含预查、普查、详查、勘探、开发,勘查服务企
业勘查完成后,一旦进入开发阶段,勘查设备往往大部分存放在矿业公司的项
目基地,参加矿业公司的生产性探矿、深部探矿、边部探矿和矿山建设的地质
勘查工作,从而形成持续型业务,有助于合作长期性和业务持续性。
(十)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或区域性特征
1、周期性特征
(1)1993-2013 年全球勘查投入变化趋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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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金属经济组织(MEG)发布的《2014 年公司勘查战略执行概要》
固体矿产资源勘查位于矿业开发产业链的前端,从资源预查、普查、详查
到勘探需要较长的周期,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费用,且矿产资源地质勘查
工作具有不确定性。当矿产品价格持续低迷时,矿产业主一般会缩减勘查支
出,使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行业受到较大影响。因此,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
务行业具有相应的周期性。
根据金属经济组织在加拿大勘探开发者年会上发布的《2014 年公司勘查战
略执行概要》显示,从 20 世纪 90 年代开始,有色金属勘查投入呈周期性变化,
且与金属价格指数正相关。2011 年-2013 年,全球主要矿产品的价格持续下降,
使得行业出现整体下滑,公司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
2、季节性特征
“走出去”固体矿产资源勘查业务具有一定的季节性,一般一季度的业务
量相对较少,其原因如下:
(1)境外主要固体矿产储量丰富的地方,比如本公司的主要业务所在地赞
比亚、津巴布韦、巴布亚新几内亚和马来西亚,其气候 1-3 月多为雨季,作业难
度大,“走出去”固体矿产勘查企业一般安排员工休假和设备检修,致使开工
率较低。
(2)固体矿产勘查业务需要员工长期在野外工作,从事境外业务的员工则
需长期出国工作,因此,每年 1-2 月春节前后,固体矿产勘查企业一般会给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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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一线员工安排休假,这也导致固体矿产勘查一季度开工率较低。
(3)固体矿产勘查工作一般包括野外作业与室内工作,室内工作一般又包
括勘查方案的设计、技术方案的确定、前期准备及野外勘查作业完成后的样品
测试、数据分析、资料整理及报告编制等。一般情况下,当年底及第二年初,
勘查工作多以室内工作为主,因而年初开工率较低。
3、区域性特征
受地质构造、地质发展历史、地质环境、成矿时期等多种因素影响,全球
各地区矿产资源种类、储量差别较大:煤、铜、铁、镍、钴、铅、锌等重要固
体矿产资源主要集中分布于非洲的赞比亚、津巴布韦、南非、刚果(金),太平
洋-东南亚地区的巴布亚新几内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拉丁美洲的秘鲁、智
利,以及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其中,赞比亚、津巴布韦和太平洋-东
南亚地区国家位于世界重要的有色金属成矿带上,其矿产资源与我国有很强互
补性,吸引我国矿业企业大量勘查投资资金,带动了该地区矿产勘查技术服务
行业的发展。
(十一)公司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系
本公司所处细分行业为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行业,上游为通用类设备、地
质勘查设备行业、油气行业,下游主要为矿产资源投资和开发行业。
上游 通用类设备制造 地质勘探设备行业 油气行业
业 业
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行业:利用测绘、物探、化探、钻探、
本行业
坑探、槽探、采样测试、遥感等技术进行固体矿产勘查服务
下游 固体矿产资源投资和开发行业
1、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及其影响
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为:通用类设备制造业、地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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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查设备行业、油气行业。
(1)通用类设备制造业:通用类设备主要是柴油发电机组、电焊机、管子
车床等设备。通用类设备生产规模较大,货源充足,质量有保证,价格相对稳
定,对本行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形成了有力支撑。
(2)地质勘查设备行业:地质勘查设备及相关配件的生产用料主要以钢
材、超硬材料为主,其价格除受其价格变动影响外,还要受到产品更新换代、
技术进步、生产工艺、企业生产成本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钢材等材料价格
处于相对低位、生产技术不断进步,但企业人力成本不断攀升,地质勘查设备
及相关配件价格整体表现平稳,略有上升,对本行业的发展影响较小。
(3)油气行业:柴油、润滑油是地质勘查设备运行消耗的主要原材料之
一。油价波动对行业内公司的盈利存在一定影响,若原油价格趋于平稳则有利
于本行业的稳定发展。
2、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及其影响
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行业的下游行业主要是矿产资源投资和开发行业。
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企业位于矿业开发产业链的前端,而矿业投资公司和矿
业开发公司位于矿业开发产业链的核心,决定矿产勘查的投资规模,进而影响
矿产勘查技术服务的市场规模。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的下游行业除部分国家
公益性质的探矿需求外,主要为有色金属、黑色金属、贵金属、非金属等各类
矿产资源投资和开发行业。
在国家“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 “走出去”发展战略指引下,近年来,
大型国有资源性企业、民营企业以及地勘企事业单位,发挥各自优势,依靠实
力、机制、技术,积极参与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在国家相关政策的鼓励
和引导下,我国“走出去”资源利用形势较好。
三、本公司在“走出去”勘查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行业地位领先
本公司是中国有色金属行业首批成规模从事境外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的
专业公司。自 2003 年起,公司先后承接了我国资源利用“走出去”的多个代表
性固体矿产勘查项目,在海外市场经验、项目综合管理水平、技术、人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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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等方面居同行业领先地位。报告期内,本公司先后获得“中国有色金属找矿
成果奖”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两项,并获得“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
二等奖、三等奖各三项。2012 年 10 月,本公司被国土资源部授予了“全国模范
地勘单位”的荣誉称号。
公司承接了中国固体矿产资源利用“走出去”的多个代表性项目的阶段性
勘查任务,包括:
序号 代表性 项目 所在国
1 中国有色金属行业第一个“走出去”项目 谦比希铜矿 赞比亚
2 世界级超大型铂钯矿 Hopewell 铂钯矿 津巴布韦
3 目前为止中国对外已投资的最大镍钴矿项目 瑞木镍钴矿 巴布亚新几内亚
4 中国境外大型红土型铝土矿项目 帕克松铝土矿 老挝
5 世界上已探明未开发的最大铜矿之一 艾娜克铜矿 阿富汗
(二)本公司竞争优势
本公司作为中国有色金属行业首批成规模“走出去”的商业性综合地质勘
查技术服务公司,是我国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领域的优势企业,专注于为国
家级大型矿业集团,以及境内外矿业公司等中高端客户提供综合地质勘查技术
服务。经过多年发展,公司逐步在经验、管理、技术、人才、客户、机制等方
面形成了较强的综合性竞争优势,并在经验、品牌、中高端客户资源等方面具
有先发优势。
1、境外项目综合管理经验优势
(1)首批成规模“走出去”的优势企业,先发优势及经验优势明显
本公司是中国有色金属行业首批成规模“走出去”的商业性综合地质勘查技
术服务企业,多年来先后在赞比亚、津巴布韦、巴布亚新几内亚、巴基斯坦、
马来西亚、菲律宾、加拿大、老挝、蒙古、阿富汗等 20 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地
质勘查综合业务,共勘查矿种 20 余种,已经形成了良好的市场声誉。在海外业
务中,经本公司勘查和评价后提交的各级别资源量报告涉及的矿产资源,对应
的潜在经济价值约 5 万亿元人民币,均为我国经济建设急需的重要矿产资源。
本公司海外固体矿产勘查涉及矿种及对应的各种级别的资源量情况如下:
矿种 铁矿石 铝土矿 铜 镍 铬 钴 铅、锌 铂钯 金 煤
资源 约4亿 约 2.3 约 3,300 约 500 约 800 约 28 约 320 约 1,000 约 60 约 19
量 吨 亿吨 万吨 万吨 万吨 万吨 万吨 吨 吨 亿吨
资料来源:根据公司历年提交的各类勘查报告提交的矿产资源量归纳统计得出。
在多年的海外勘查技术服务实践中,本公司承担了中国企业在有色金属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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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去”主要的代表性项目,同时在多个国家开展多个项目,积累了丰富的境
外固体矿产勘查服务与管理经验。与国内同行业竞争者比较,本公司在境外固体
矿产勘查业务领域具有明显的先发优势和经验优势。
(2)掌握 Jorc、NI43-101 国际标准、熟悉国际项目运作规则,境外项目综
合管理能力突出
本公司掌握了 Jorc 标准、NI 43-101 标准,成为国内少数掌握并熟练应用该
等标准的专业勘查公司,业务标准与国际标准对接,能够满足高端客户开发资
源的需求。
凭借公司对相关国际规则和标准的掌握,及丰富的境外项目管理经验,公
司逐步实现项目本地化、有效缩短项目周期、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管理效率,
提高盈利水平,使公司在市场开拓中获得先机,保持和扩大公司在海外固体矿
产勘查技术服务领域的领先地位。
2、研发与技术优势
(1)核心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本公司核心技术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全面掌握地、物、化、遥、钻等
相关领域的行业通用技术和前沿技术并熟练应用;二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持
续对应用技术进行研究和开发并实现设备改良。
目前公司全面掌握“地、物、化、遥”快速确定找矿靶区普查技术、三维
可视化矿床模型成像技术及储量评价技术;创建了液压摇动式全套管灌注桩及
钻孔咬合桩成套技术、大角度摆喷高压喷射注浆技术等国内领先技术;掌握了
复杂破碎地层条件下的快速钻进技术和孔底动力钻进技术、孔底换钻头技术、
斜孔钻进技术、钻井液用润滑剂及其制备方法、微泡沫钻探技术、微泡沫泥浆
护壁堵漏技术、深部钻探高分子聚合物无固相系列冲洗液钻进技术等国内最先
进钻探技术;并自行设计了塔机一体化岩芯钻机(传统立轴钻机与液压钻机的优
化结合),极大提高了勘查效率。
(2)核心技术实用性强,优势明显
①在钻探口径方面,公司掌握了从 37mm 到 3,000mm 所有口径的钻探关键
技术,在深孔和复杂地层、岩芯地质钻探工程、特种钻掘工程领域一直处于国
内领先水平。此外,公司对国内传统的立轴岩芯钻机进行了改造,使之与钻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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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一体,把立塔时间从 2 天减少到 2 小时,拆迁简便,并且具有液压钻机可打
多角度斜孔的优点。
②在深孔钻探方面,公司研制了深部钻探高分子聚合物无固相系列冲洗
液,应用此项技术在赞比亚钻探找矿中完成逾二十口超千米钻孔(最深孔
1,501.96 米)。
③在复杂地层钻探方面,公司具有复杂地层常规取芯钻探的能力,能熟练
应用如单动双管取芯钻具、密封钻具、射流钻具、绳索取芯钻具、三合管钻
具,能有效实现安全、准确、快速的目标,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如公司 2011
年承接的老挝铝土矿地质勘查项目,因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地层及钻探环境灵活
采用了液动潜孔锤钻探技术,因此减轻了孔斜,提高了岩芯采取率,大幅度提
高了钻进时效,最终比计划工期减少了 4 个月。
立轴岩芯钻机与钻塔一体化示意图
立轴岩芯钻机与钻塔 改造为: 塔机一体化
3、人才优势
(1)优秀的管理团队
本公司管理团队在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行业拥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和境外
项目管理经验,成为既懂管理又懂技术的专业人才。其中,公司副董事长、总
裁王平卫拥有地质工程博士学位,是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全国探矿专业委员会
副主任委员、全国探矿工程界专家;副总裁宋玉印参与、管理的工程项目多次
获得优秀工程勘察奖;副总裁傅朝义、副总裁兼总工程师张学书、副总工程师
刘绍友、钱再华均为具有多年地勘专业经验的高级工程师;此外,公司项目管
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的培养和壮大,不断充实公司管理团队。
(2)强大稳定的技术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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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拥有一支实力较强的专业技术人员团队。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本
公司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6 人、高级工程师 25 人,博士(后)10 人、硕士 48 人;
公司能够熟练使用英、法、俄等外语作为工作语言的技术人员 70 余人。目前公
司主要核心人员都已持有公司股份,核心人员的个人利益通过股权关系与公司
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紧密结合,有利于稳定并发挥核心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为
公司技术创新、业务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4、高端客户资源优势
本公司承接了中国有色金属行业第一个“走出去”项目-赞比亚“谦比希铜
矿”勘查项目,凭借突出的勘查技术服务团队及规范的管理模式,公司顺利完
成了“谦比希”铜矿初期勘查工作,并与中国有色集团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
系。自该项目之后,公司先后承接了中冶集团、中色集团、中国恩菲、北方工
业等大型矿业集团及其下属矿业企业的海外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项目。通过
与众多中高端客户的长期合作,奠定了公司争取高端客户的坚实基础,与同行
业竞争者相对比,公司高端客户资源优势明显。
5、机制优势
作为股份制勘查企业,依托管理团队丰富的管理经验,公司具有反应机制灵
活、管理机制完善的优势。公司的机制优势有助于提高公司整体运行效率,对公
司的发展起到了保障和促进作用。
在市场反应机制方面,公司地处北京,能够及时高效的与国家相关部委、
行业监管部门,及众多矿业集团沟通协调,在政策扶持、信息获取、业务机会
方面具有快速反应优势。此外,公司具备在多个国家同时开展多个项目的能
力,对境外项目所在国法律和习俗熟悉,能够与所在国的政府部门有效沟通,
对市场的需求比较敏感,在海外人员调度、物流配送、项目开发等方面优势明
显。
(三)本公司竞争劣势
本公司仍然处于发展期,竞争劣势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勘查设备老化不足成为制约公司发展因素
随着我国资源开发“走出去”战略的实施,海外固体矿产资源勘查技术服务
的区域、领域及项目均大幅增加,固体矿产资源勘查技术服务的市场前景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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阔。但公司的既存在勘查设备总量不足的问题,也存在现有设备老化需要及时
进行更新的问题,截至 2014 年 6 月末,公司钻探设备的综合成新率只有
47.03%,物化探设备的成新率只有 48.70%,这已制约了公司更进一步的快速发
展。另一方面,公司在“地、物、化、遥、钻”及矿产资源信息处理等方面的
各类勘查设备之间互相配套不够,因而其整体协同勘查能力存在较大的不足,
更加上现有设备的正常淘汰以及高、精、尖设备的较为缺乏,公司勘查设备方
面的问题更加凸显,因而有必要改善现有设备的数量、质量与结构,提高勘查
设备的整体装备实力,提升各设备之间的整体协同勘查能力,从而增强公司的
勘查技术服务实力。
2、资金约束制约公司快速发展
公司目前处于发展时期,而作为典型的资金密集型的资源勘查开发类行
业,勘查技术服务行业的资金占用同样较大。从项目前期的信息跟踪、市场调
研、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到投标过程中的投标保函、项目实施前的勘查设
备与耗材的准备、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履约保函,以及项目结算前的必要垫资
等,都需要企业拥有足够的运营资金。同时在开展海外勘查业务时,勘查设备
的远距离运输与调配、人员的调动与组织、服务基地的搭建与开工准备等,也
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及上市后,公司资本规模、资金实力、融资能力均将得到改善,
企业的形象也将得以提升,因此公司的业务开拓能力、服务实力、研发能力均
将进一步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将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
(四)主要竞争对手简况
围绕“走出去”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市场,结合境外勘查技术服务业务
的区域性、工作内容、工作性质和是否存在潜在竞标可能等因素综合进行考
虑,与本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市场参与主体包括:中色地科矿产勘查股份有限
公司、中冶集团武汉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三家国
内单位及两家国外钻探公司梅杰国际钻探集团、艾德柯钻探公司。
1、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1)中色地科矿产勘查股份有限公司
中色地科是北京矿产地质研究院的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国内外矿产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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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项目的总承包工作及地质勘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遥感地质调
查等专项技术服务,该公司在岩芯钻探领域也具备了一定的装备和技术实力。
(2)中冶集团武汉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冶集团武汉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下简称“中冶武勘”)创建于 1955 年,
是大型央企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全国勘察设计综合实
力百强单位。该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工程施工建设勘查及设计、固体矿产勘查,
在工程测绘、水文地质、矿产勘查等领域形成了较强的技术实力。
(3)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下简称“江西地矿”)成立于 1958 年,经过
多年发展,该局已从单一的地质工作部门发展成以地质工作为主业、工程建设
施工为骨干、多种经营和矿业开发为依托的四大产业发展格局。江西地矿是国
内地勘单位中较早“走出去”的单位,该局目前已在境外拥有多个探矿权和采
矿权,运营主要项目达十多个。
(4)梅杰国际钻探集团
加拿大的梅杰国际钻探集团(Major Drilling Group International Inc.,以下称
“梅杰集团”)是世界上最大的矿产勘查技术服务提供商之一。梅杰集团提供所
有类型的钻探服务,在加拿大、美国、南美洲、中美洲、亚洲、非洲和澳大利
亚都设有分支机构,拥有各类型的钻机及各种相关的钻探设备,并还雇有一批
经验丰富的技术专家,技术力量雄厚。
(5)艾德柯钻探公司
菲 律 宾 最 大 的 现 代 化 钻 探 公 司 艾 德 柯 钻 探 公 司 ( Exploration Drilling
Corporation,以下称“EDCO”)成立于 1995 年,是加拿大矿产资源公司 TVI
Pacific Inc.,的全资子公司。从 1996 年开始,EDCO 在菲律宾、台湾和中国大陆
承接了大量的商业钻探合约,目前是亚洲矿业市场上最活跃的钻探和矿业服务
公司之一。
2、主要竞争对手具备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能力而依然选择公司进行固体
矿产勘查技术服务的原因和合理性
(1)核心业务优势不同
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包括地质、物探、化探、遥感、钻探等多项内容的
综合服务,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虽然与发行人均属综合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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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但核心业务优势有所不同,发行人钻探业务能力较强,而主要竞争对手一
般地质工作力量较强,钻探业务能力相对不足。因此,主要竞争对手如果遇到
对钻探业务能力要求较高的勘查技术服务项目,就有可能将其外包给本公司。
(2)业务优势区域不同
本公司作为国内较早从事商业性地质勘查业务和中国有色金属行业首批成
规模“走出去”的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公司,拥有多项高级别固体矿产勘查
资质、丰富的海外项目经营管理经验和实力雄厚的海外技术服务队伍,具备在
十多个国家同时开展项目的业务能力,完全有能力承接大型海外固体矿产勘查
技术服务项目,而且已具备一定的市场声誉,可以快速组织实施勘查项目,并
减少客户的管理难度,相对节约客户的综合成本。而一些大型国企下属的专业
勘查技术队伍规模和实力有限且以国内区域市场为主,海外业务经验较少,更
缺乏专业的海外钻探技术服务队伍。因此,中冶集团等企业虽然拥有自身的勘
查技术服务队伍,但为节约成本并实现项目的快速实施,其海外的较大规模的
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项目主要采取合同发包方式实施。
四、本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主要服务及用途
1、主要服务
本公司是一家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公司,主要服务内容为固体矿产勘查技术
服务,综合运用多种勘查技术手段对地下矿产资源信息按科学方法进行采集、
分析、提炼、综合、归纳,向客户提供特定区域地下矿产资源信息,并提交关
于评价工作区固体矿产资源潜力的勘查报告与评价报告。
2、主要服务采用的核心技术
本公司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采用的技术主要有钻探技术、物探技术、化
探技术、遥感地质勘查技术及现代信息技术等。其中钻探技术在资源勘查与开
发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能直观地提取地下矿产资源信息,是固体矿
产勘查技术服务中最为核心的技术之一。
钻探技术是根据地质设计,在预定坐标点位,利用钻探设备、器具和钻探
技术与工艺钻穿岩层,提取地下矿样、岩样、水样、土样等实物资料,并通过
钻孔进行地下物理测量或地下水文地质动态观测,分析勘查区域矿产资源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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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的一种调查研究技术,钻探技术是获得真实地质资料最直接、最有效、必
不可少的勘查技术,地、物、化、遥等技术的理论和推论只有通过钻探,才能
得到实质性验证并及时修正,在目前深部找矿形势下,钻探技术是高效率获得
地下深部地质矿产信息最为有效的技术,尤显其勘查寻找隐伏矿方面的技术优
势。本公司在深孔和复杂地层、岩芯地质钻探工程、特种钻掘服务技术领域一
直处于国内领先水平。钻探勘查技术在整体性、先进性、快速性、经验性方面
名列前茅。
本公司固体矿产勘查项目钻探设备、器具主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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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固体矿产勘查项目钻探取芯示意图及钻孔剖面示意图如下:
3、主要服务的用途
本公司主要为国家级大型矿业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以及境内外其他矿业公
司等中高端客户提供综合地质勘查技术服务。通过本公司专业的固体矿产勘查
技术,能够较快速、且直观地提供特定区域内大量重要的与矿产资源有关的信
息,有助于提高勘查效率或找矿效率。公司目前已与多家国有大型矿业集团及
其下属矿业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为中国矿业企业扩大海外资源市场份额
提供了信息、技术、人员、经验等多方面支持。本公司业务在国家宏观政策及
矿业产业政策指导下,围绕国内紧缺的矿产资源展开,积极为国内大型矿业集
团勘查境外矿产资源,对保障国家资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服务的业务流程图
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流程图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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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阶段 项目实施过程 工程款结算
项目投标或委托 理解招标文件 ,编制投标书
项目预付款
工程费用预算和商务谈判
签署技术服务合同 签署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技术方案编制 根据合同和任务书编制技术方案
项目组织
合理组织技术人员和设备
项目工程现场实施 地质勘查工程现场实施
项目进度款
室内化验测试分析
室内测试和数据整理
数据计算和整理
成果编制及提交 技术报告编制和提交 完工结算
(三)主要业务模式
目前,我国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行业按照经济属性可以划分为公益性和商
业性两种模式:公益性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由国家统一规划勘查区域并由财政
拨款的地勘事业单位组织实施,并实行属地化管理;从事商业性固体矿产勘查技
术服务的企业作为独立的经营实体存在,直接面向市场,主要通过招标等市场化
方式承揽业务,此种模式对勘查资质、专业人员、专用设备等均有较高要求。目
前,我国大型矿业公司在海外从事找矿和生产性探矿业务活动中,大都采取招标、
议标的方式将勘查技术服务业务外包给专业的商业性勘查技术服务公司。
受制于海外业务经验、业务规模、承揽能力、专业人员、专业资质和海外物
流配送等多方面因素,大型矿业公司海外从事找矿和生产性探矿的勘查技术服务
业务,依靠其自身力量存在诸多困难,因此,目前大型矿业投资公司和矿业开发
公司的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绝大多数采用外包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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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模式
本公司业务开展所需的勘查设备(主要包括钻探设备、物化探设备、遥感、
坑探设备等)、配套耗材及设备运转必备油料的需求量较大。勘查设备和计划
性、大宗配套耗材根据承接项目的需要,由公司进行集中采购;临时性、小额
配套耗材和油料,由各技术服务项目组在项目所在地自行分散采购,以降低采
购成本。
对于钻机等主要设备及大宗配套耗材,主要通过招标形式采购,在保证质量
的前提下降低成本;对于钻机以外的其他勘查设备、小额耗材等,由于类别分布
较广,设备跨度及厂商跨度较宽,不适宜招标采购方式,采用比价采购模式,即
在合格供应商范围内,公司根据价格、质量、服务等采取货比三家的办法确定供
应商。
2、勘查技术服务模式
在勘查技术服务过程中,本公司不需承担具体矿区是否有矿或储量大小的风
险,只对勘查工作的质量负责,最终项目结算以实际完成的勘查工作量为依据。
项目利润只与合同定价、实际完成工作量、质量、速度、成本控制等因素有关,
与受委托的工作区实际是否有矿或储量多少无关。目前,公司承接的勘查项目主
要为以钻探技术服务为主的综合性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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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矿产勘查一般遵循着循序渐进的勘查程序,在联合国 1997 年推荐的矿
产资源储量分类框架中,一个完整的勘查过程分为踏勘、普查、一般勘探、详细
勘探 4 个阶段,我国则划分为预查、普查、详查、勘探 4 个阶段。
四个阶段 矿产资源可靠程度 地质勘查主要手段
预测的(334)? 遥感、物探、化探和
预查 (Predicted) 地质调查
推断的(333)+预测的(334)? 地质、物探、化探面积
普查 (Inferred +Predicted) 工作和槽探、少量钻探
控制的(332)+推断的(333) 地质、物探、化探剖面
详查 (Indicated + Inferred ) 工作和槽探、钻探
探明的(331)+控制的(332)+推断的(333) 地质、槽探、井探、
勘探 (Measured+Indicated+Inferred) 钻探和坑探
注:普查:推断的(333)内蕴经济资源量占 20~30%。详查:详查范围内,控制的(332)
占资源储量总量比例,金属矿 10~20%,非金属矿 20~60%。勘探:勘探范围内,探明的
(331)+控制的(332)占资源储量总量的 40~60%,其中探明的(331)占资源储量总量的
5~20%。
(1)预查
“预查”的目的是通过对区内成矿地质资料的综合研究、类比及初步野外地
质调查、极少量的工程验证,初步了解预查区内矿产资源远景,提出可供普查的
矿化潜力较大找矿靶区。
预查阶段工作是依据区域地质和(或)物化探异常研究结果、初步野外观测、
极少量工程信息、与地质特征相似的己知矿床类比、预测,提出可供普查的矿化
潜力较大地区。可估算出预测的矿产资源量,属于潜在矿产资源。
(2)普查
“普查”的目的是通过对矿化潜力较大的找矿靶区开展地质、物探、化探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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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和取样工程,以及可行性评价的概略研究,对已知矿化区作出初步矿产资源评
价,对有详查价值地段圈出详查区范围。
普查阶段工作是对可供普查的矿化潜力较大地区、物化探异常区,采用露头
检查、地质填图、数量有限的取样工程及物化探方法,大致查明普查区内地质、
构造概况;大致掌握矿体(层)的形态、产状、质量特征;大致了解矿床开采技
术条件;进行矿产加工选冶性能的类比研究,最终应提出是否有进一步详查的价
值,或圈定出详查区范围。
(3)详查
“详查”的目的是对详查区采用各种勘查方法和手段,进行系统的工作和取
样,并通过预可行性研究,作出是否具有工业价值的评价,圈出勘探区范围,为
勘探提供依据,并为制定矿山总体规划、项目开发建议书提供资料。
详查阶段工作是对普查圈出的详查区通过大比例尺地质填图及各种勘查方
法和手段,比普查阶段更密的系统取样,基本查明地质、构造、主要矿体形态、
产状、大小和矿石质量,基本确定矿体的连续性,基本查明矿床开采技术条件,
对矿石的加工选冶性能进行类比或实验室流程试验研究,做出是否具有工业价值
的评价。必要时,圈出勘探范围,并可供预可行性研究、矿山总体规划和作矿山
项目建议书使用。对直接提供开发利用的矿区,其加工选冶性能试验程度,应达
到可供矿山建设设计的要求。
(4)勘探
“勘探”的目的是对已知具有工业价值的矿区或经详查圈出的勘探区,通过
应用各种勘查手段和有效方法,加密各种采样工程以及可行性研究,为矿山建设
在确定生产规模、产品方案、开采方式,开掘方案、矿石加工选冶工艺及矿山总
体布置、矿山建设设计等方面提供依据。
勘探阶段工作是对已知具有工业价值的矿床或经详查圈出的勘探区,通过加
密各种采样工程,其间距足以肯定矿体(层)的连续性,详细查明矿床地质特征,
确定矿体的形态、产状、大小、空间位置和矿石质量特征,详细查明矿体开采技
术条件,对矿石的加工选冶性能进行实验室流程试验或实验室扩大连续试验,必
要时进行半工业试验,为可行性研究或矿山建设设计提供依据。
本公司提供的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其成果最终均体现为根据勘查项目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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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的不同阶段及客户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内或国际技术标准与规范以及合同的约
定,提交其对应阶段的各类地质矿产勘查报告或矿产资源评价报告。本公司提供
的各类地质矿产勘查报告或矿产资源评价报告,集成了与矿产资源开发相关联的
各类重要的地质与矿产信息,是相关矿业企业或投资商在开发、投资矿产资源过
程中进行具体决策时所依据的重要基础性数据或信息。
3、项目管理模式
(1)项目准备阶段:合同签署前,公司收到客户项目招投标的邀请函后,
根据项目洽谈的进程,明确客户需求之后进行前期勘查方案设计,并开始进行
物资和人员调配,根据公司现有勘查设备和耗材库存以及项目需要,确定勘查
设备和耗材购置或配置数量;根据项目规模配置项目经理、工程技术人员、财
务人员、后勤人员等。
(2)项目实施阶段:合同签署后,在技术管理方面,技术项目组根据公司
总部要求及前期设计方案,在矿区开展技术服务;在人员管理方面,项目团队
由公司派出的人员和在当地短期雇佣的普通工人和后勤人员组成;在后勤保障
方面,公司将项目所需勘查设备及配套物资用集装箱发运至项目所在地,或者
在当地原有勘查设备基地进行快速调度。公司职能部门的人员按要求去项目现
场进行工作巡查,了解项目进展情况,解决项目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客户单位
根据合同约定和项目进展定期对本公司已完成的工作进行阶段性验收和确认,
签署工作量确认单,本公司以此作为收入确认的依据。
(3)项目完工阶段:合同执行完毕或提交勘查报告/评价报告后,客户单位
对本公司的全部工作进行验收,与本公司结清款项或确认项目余款。由于一个
大型矿区的勘查业务会持续多年,因此项目结束后设备往往暂时存放在当地,
一般情况下客户单位免费提供设备存放场地,待下一个合同签订后继续工作。
4、营销模式
本公司承揽项目主要通过项目招投标、客户委托和客户推荐等形式。
(1)项目招投标方式
公司除拥有多项与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业务相关的高等级资质证书外,
还拥有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可以参与国内外所有地质勘查服务项目的招投
标活动。同时,由于固体矿产资源勘查技术项目服务的周期普遍较长,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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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大型勘查项目通过招投标模式进行。
(2)客户委托及推荐方式
公司从事境外矿产勘查技术服务多年,具有丰富的实施海外项目经验和管理
经验,技术突出,装备较强,管理规范,在境外矿产勘查技术服务领域树立了良
好的信誉。公司在“走出去”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过程中,通过与国内大型矿业
集团的良好合作,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拥有较稳定的中高端客户资源;
与此同时,公司对国内主要矿业公司进行长期业务跟踪,实时关注其海外矿产开
发动态,积极寻求业务拓展机会。公司每年有部分合同来自于客户直接委托,另
有少量合同来自于已有客户的推荐。
(四)主要服务的提供情况
1、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的提供情况
(1)产能、产量情况
本公司运用多种勘查技术服务手段为客户提供固体矿产综合勘查服务,其
中,除钻探进尺可用长度计量外,其他的勘查技术服务难以按统一标准计量,为
此,以钻探进尺为例说明本公司的产能和产量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钻探的产能、产量情况如下: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产能(米) 85,000 179,000 173,000 159,000
产量(米) 40,458 132,258 153,179 173,624
(2)价格变动
矿产地质勘查工作的收费通常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建(2007)52 号《国
土资源调查预算标准》及其更新版为计价依据。该《标准》详细制定了包括地形
测量、遥感地质、物化探、钻探、山地工程、岩矿实验在内的各项地质勘查工
作收费标准。实际操作中,勘查服务企业根据项目的地质条件、作业难度及业
主方要求,用难度系数对上述收费标准进行合理的调整。
2、建筑工程服务的提供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源于建筑工程服务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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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确认收入 3,745.21 8,572.83 3,286.98 1,978.10
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28.75% 27.53% 11.19% 6.18%
3、主营业务前五名客户情况
本公司的客户发展战略清晰,重点定位于地质勘查服务市场的中高端客
户,主要为国内大型矿业企业的境外矿产开发提供勘查技术服务。报告期内,
公司主营业务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主营业务收入
期间 前五名客户名称 收入金额
比重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3,768.95 28.94%
赞比亚国家教育部 816.14 6.27%
2014 年 Arian 公司 612.78 4.70%
1-6 月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79.33 4.45%
非中矿业有限公司 476.84 3.66%
合计 6,254.04 48.02%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11,689.98 37.55%
中非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3,784.53 12.16%
赞比亚国家教育部 2,408.57 7.74%
2013 年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40.00 6.55%
江苏常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642.93 5.28%
合计 21,566.01 69.28%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10,563.66 35.97%
江苏常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3,445.36 11.73%
PT.PUTRA SANDINDO RAYA CO.,LTD. 1,117.54 3.81%
2012 年
非中矿业资源有限公司 986.23 3.36%
中非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868.87 2.96%
合计 16,981.65 57.83%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15,312.86 47.82%
环球铂业(非公众)有限公司 4,249.01 13.27%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2,987.73 9.33%
2011 年
新兴铸管(浙江)铜业有限公司 2,134.03 6.66%
非中矿业资源有限公司 1,451.89 4.53%
合计 26,135.51 81.61%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售比例超过销售总额 50%或严重依赖于
少数客户的情况。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香港中矿持有 Arian 公司 7.39%的股份,
Arian 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双方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
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报告期内,除 Arian
公司外,公司与主营业务其他前五名客户无关联关系。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除 Arian 公司外,发行人与主要客户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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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除 Arian 公司外,发行人与主要客户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主要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1、主要材料供应情况
本公司地质勘查业务的主要材料分为两大类:一、耗材,主要包括各种钻
杆、钻具、钻头等;二、油类,主要为柴油、润滑油等。
地质勘查耗材的原料主要为钢材。部分勘查业务耗材的价格有小幅上涨。
本公司一般选择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因此本公司主要耗材的采购价格波动不
大。
报告期内,本公司地质勘查业务耗材、油料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套管(直径 89 毫米)(元/米) 100 100 105
钻杆(直径 71 毫米)(元/米) 126 126 132
钻杆(直径 89 毫米)(元/米) - 175 185
金刚石钻头(直径 75 毫米)(元/个) 390 390 390
金刚石钻头(直径 95 毫米)(元/个) 620 620 620
合金钻头(直径 130 毫米)(元/个) - - 95
合金钻头(直径 150 毫米)(元/个) 120 120 120
O 号柴油(元/吨)(赞比亚价格) 10,480 9,740 8,966 8,200
报告期内,固体矿产勘查业务的材料费及占固体矿产勘查业务成本的比重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耗材 1,425.08 4,222.05 5,226.13 6,073.38
油料 328.54 1,163.26 1,379.48 1,624.75
材料成本小计 1,753.62 5,385.31 6,605.61 7,698.13
材料成本占矿产勘查业务成
39.50% 40.21% 40.57% 40.07%
本比重
报告期内,固体矿产勘查业务的材料采购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耗材采购金额 1,781.17 5,437.34 5,393.70 6,402.27
油料采购金额 340.28 1,220.17 1,483.29 1,605.22
合计 2,121.45 6,657.51 6,876.99 8,007.49
本公司矿产勘查业务所需耗材约 60%由公司总部集中采购,约 40%的耗材
由各项目部在项目所在地自行分散采购,以降低采购或运输成本。因此,公司矿
产勘查业务主要材料供应商具有总部采购较为集中、整体采购相对分散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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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合并口径的前五名供应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前五名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比
PUMA ENERGY ZAMBIA PLC 588.90 15.24%
济南重曼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0.29 5.18%
2014 年 苏州思丹孚钻具有限公司 140.00 3.62%
1-6 月 天津市钦淼商贸有限公司 90.08 2.33%
浙江嘉兴市新纪元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87.85 2.27%
合计 1,107.12 28.66%
嘉兴市新纪元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417.52 4.75%
KOBIL OIL ZAMBIA LTD. 406.27 4.63%
INDUNA INVESTMENTS LIMITED 284.20 3.24%
2013 年 PUMA ENERGY ZAMBIA PLC 244.57 2.78%
天津铎发商贸有限公司 201.05 2.29%
合计 1,553.61 17.69%
天津华勘钻探机具有限公司 1,087.05 13.73%
Tenda Investment Limited 391.21 4.94%
湖南有色重型机器有限责任公司 296.93 3.75%
2012 年
北京京鑫信友五金商店 184.61 2.33%
长沙中大冶金设备有限公司 100.50 1.27%
合计 2,060.29 26.02%
天津华勘钻探机具有限公司 649.87 10.62%
Tenda Investment Limited 380.08 6.21%
北京京鑫信友五金商店 187.45 3.06%
2011 年
桂林金刚石工业有限公司 160.75 2.63%
武汉金地探矿机械有限公司 144.78 2.37%
合计 1,522.91 24.89%
注:1、报告期内,北京诚盛通顺商贸有限公司、北京昊源腾飞商贸有限公司均通过北京京鑫信友五金商店
向发行人销售,上述交易均统计入北京京鑫信友五金商店向发行人的销售额;其中,北京京鑫信友五金商
店为李备战、曹明明合伙投资开办,北京诚盛通顺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备战之配偶冯连英;
2、天津华勘钻探机具有限公司已于 2012 年 9 月纳入发行人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2013 年,公司前五名供应商变化较大,主要原因是:(1)原第一大供应商
天津华勘钻探机具有限公司自 2012 年 9 月起被纳入本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其
供应商嘉兴市新纪元钢管制造有限公司进入本公司合并口径的前五大供应商;
(2)自 2013 年起,赞比亚中矿在境外集中采购的比例提高,KOBIL OIL ZAMBIA
LTD.和 PUMA ENERGY ZAMBIA PLC 均为赞比亚中矿在境外的油料供应商,因
采购金额较大进入公司合并口径前五大供应商。
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 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
应商的情况。
上述供应商中,天津华勘钻探机具有限公司曾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报告期
内,公司与其交易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
交易”之“二、关联交易”。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其他供应商与公司无关联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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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2、能源耗用情况
公司经营活动耗用的能源主要为油料、电力和水。油料主要从项目所在地
采购;项目及生活用电使用自备小型发电机发电;野外作业及生活用水主要来
自公司自建水站、打井、拉水、降雨等。
本公司固体矿产勘查业务的作业区主要位于山区、荒漠等较偏远地区,生
产用电需要消耗大量柴油作为动力燃料。勘查设备的运转还需耗用一定的润滑
油。
报告期内,固体矿产勘查业务耗用的油料占固体矿产勘查业务材料成本的
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矿产勘查业务耗用的油料金额 328.54 1,163.26 1,379.48 1,624.75
占矿产勘查业务材料成本比重 18.73% 21.60% 20.88% 21.11%
3、业务分包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分包商的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序号 分包商名称 交易金额 交易内容
1 泰山阳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167.43 钻探、营地建设
2013
2 广东省有色金属地质局 940 队 205.26 物化探
年
合计 1,372.69
1 衡阳湘华地勘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1,118.50 工勘、测量
2012 2 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 247 队 724.34 物化探
年 3 广东省有色金属地质局 940 队 117.57 物化探
合计 1,960.41
1 衡阳湘华地勘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798.00 工勘、测量
2011 2 北京恒丰鸿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97.00 营地建设
年 3 广东省有色金属地质局 940 队 129.00 物化探
合计 1,424.00
注:衡阳湘华地勘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由汪时坚、颜家和、邓芳婵出资设立,持股比例
分别为 40%、30%和 30%,其中汪时坚、颜家和为发行人的股东,汪时坚持有发行人 18 万
股,占总股本的 0.2%;颜家和持有发行人 12 万股,占总股本的 0.13%。目前,汪时坚及其
团队已被整合入公司,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目前,衡阳湘华正在办理注销手续。
(六)与主要客户、供应商及分包商的权益关系
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中,Arian 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除此之外,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公司 5%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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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客户、供应商及分包商中均不存在持股、投资等权益关
系。
五、本公司矿权投资业务
(一)矿权投资业务概况
矿权投资是指通过登记申请、合作开发等方式取得矿权,进行一定的勘查
工作后,取得阶段性成果或探明勘查矿区矿产品位和经济储量后,将矿权一次
性或分期进行转让或者作价入股以获取后续矿山开发收益的投资行为。
本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对矿业行业“走出去”的号召,充分利用政策支持,借
助公司长期从事地质勘查服务积累的丰富的矿产勘查经验和技术优势,拓展本
公司业务领域,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适时适度有选择性的介入海外矿权投资,
为公司创造新的盈利增长点。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在赞比亚和津
巴布韦共拥有矿权 41 个。
(二)国外风险勘查资金政策支持
近年来,我国提出“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战略,
逐步加大对境外矿产资源的投资开发力度,对中国企业境外勘查、投资和开发
矿产资源给予政策鼓励和资金支持,切实提高我国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构建适
应经济发展要求的地质找矿新机制,努力实现地质找矿重大突破。矿权投资具
有风险相对较高、单个项目成本与收益不匹配的特点。而国外风险勘查资金政
策的扶持,有助于推动矿权投资发展和减少部分财务风险。近年来财政部、国
土资源部为海外矿产风险勘查活动提供资金扶持,促进矿产勘查业务同时,也
拉动了海外矿权投资的发展。
本公司在稳步推进固体矿产勘查业务的同时,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初步进
入海外矿权投资领域,已有相关项目成为国土资源部的重点勘查项目,将可能
继续获得国外风险勘查资金支持,进而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减少了该业务给本
公司带来的财务风险。报告期内,本公司收到国外风险勘查资金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风险勘查资金金额 - 1,275 2,869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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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3 年收到的风险勘查资金系来源于 2012 年批复的项目。
国外风险勘查资金政策对本公司矿权投资业务发展的影响情况如下:
1、鼓励和引导本公司到国外勘查开发矿产资源,为本公司创造新的盈利增
长点。国外风险勘查资金重点支持国内具有甲级勘查资质的企事业单位在国外
开展国内短缺、国民经济发展急需的固体矿产资源的勘查,引导本公司慎重选
择并实施具有较好内外部条件和较好社会或经济效益的矿权投资项目。
2、提高本公司进行矿权投资的成功率,有效促进公司在海外实施矿产勘查
业务。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组织对国外风险勘查资金项目进行严格评审,
同时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专项资金项目实行绩效考评,从
而促使公司须慎重优选矿权项目,提高了本公司国外矿权投资的成功率。
3、减少本公司矿权投资业务的风险。国外风险勘查资金是本公司从事矿权
投资业务的重要资金来源之一,且本公司已有相关项目成为国土资源部的海外
重点勘查项目,预计有可能继续获得国外风险勘查资金的支持,在一定程度上
减少了该业务给本公司带来的财务风险。
4、国家对国外风险勘查资金项目不分享其权益,因此若海外矿权投资取得
成功时,则会相应地增加本公司的收入及业绩;同时将会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
场声誉,从而带来更多的勘查业务。
5、鼓励和引导国内企业积极到国外勘查、开发或投资矿产资源,为本公司
海外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更多的保障。
(三)矿权投资经营模式
1、矿权投资核心业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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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费较小的投入登记或者合作取得
矿权,获得该矿权的历史勘查记录
股东投资或进行第一轮外部融资
对矿区所在区域进行初步地质勘查
获得较好的初勘成果 初勘成果不佳
终止勘查
第二轮投资,缩小靶区,进行详勘
详勘成果不佳
发现有价值的矿产储量,形成评价
报告,矿权增值后出售,实现盈利, 终止勘查,
继续进行下一个矿权运作 投资失败
2、矿权投资方式
(1)矿权取得方式
本公司的矿权取得包括以下两种方式:自行申请直接取得矿权和通过合作
间接取得矿权。
①自行申请直接取得: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的相关技术人员通过查阅
地质资料,深入研究矿区的成矿情况,综合考虑开发条件,根据矿区所在地矿
权政策,向相关矿业主管部门申报并取得矿权。目前,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孙公
司自行申请直接取得的矿权 24 个。
②合作间接取得:本公司在深入研究矿区情况后,通过与合作方设立项目
公司或通过受让原合作方项目公司股权的方式间接取得矿权,合作双方根据各
自对矿权取得和勘查活动的贡献约定其投资比例和权益比例。目前本公司通过
合作方式间接取得的矿权 17 个。
(2)矿权投入方式
本公司的矿权投入包括以下两种方式:对于自行申请取得的矿权,本公司
在地质调查、资料收集、矿权维护及勘查等方面自行投入;对于合作方式取得
的矿权,其投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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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合作双方按比例投入:矿权合作双方根据矿权勘查工作的勘查进度及资
金需求,按期、按比例投入资金,共同承担勘查成本。
②合作方仅以矿权投入:矿权进行地质勘查所需的技术服务和资金由本公
司投入,而矿权合作方仅以所持有的矿权作价投入。
(四)具体矿权区工作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共拥有矿权 41 个,其中卡森帕矿业的
18659-HQ-LML、特惠公司和中矿铬铁名下所有矿权为采矿权,其他矿权为探
矿权。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希富玛铜矿处于详查工作阶段;除此以外,
其他矿权对应矿区处于预查或普查工作阶段。
1、合作方式取得矿权的工作情况
(1)合作矿权以及矿权作价的情况
①合作矿权情况
发行人通过合作方式取得的矿权共计 17 个,主要涉及赞比亚卡森帕矿业、
酋长公司和特惠公司等三家公司。
A、组建卡森帕矿业,通过合作方式取得 3 个矿权
该矿权具体情况如下:
矿权面积
序号 矿权证编号 矿权所有者 矿种 矿权有效期至
(km)
1 8416-HQ-LPL 416.89 2014.12.5
铀银金铜钴镍铁 2013.2.27 延期
2 13049-HQ-LPL 卡森帕矿业 927.00
铅锌铝 申请已受理
3 18659-HQ-LML 249.00 2039.5.22
其中,上述第 1、2 个矿权尚处于普查阶段,第 3 个矿权已于 2014 年 5 月取
得采矿权证。
B、改组赞比亚酋长公司,通过合作取得 1 个探矿权
矿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矿权证编号 矿权所有者 矿权面积(km) 矿种 矿权有效期至
1 12716-HQ-LPL 酋长公司 113.5117 铜钴银 2014.9.25
C、改组津巴布韦特惠公司,通过合作取得 13 个采矿权
矿权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矿权证编号 矿权证所有 矿权面积 km 矿种 矿权有效期至
1 12985BM 1.25 2017.5.24
2 12986BM 特惠公司 1.40 铜 2017.5.24
3 13484BM 1.50 2017.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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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矿权证编号 矿权证所有 矿权面积 km 矿种 矿权有效期至
4 13485BM 1.50 2017.2.15
5 13486BM 1.20 2017.02.15
6 13487BM 1.20 2017.02.15
7 13488BM 1.50 2017.02.15
8 13489BM 0.80 2017.02.15
9 13490BM 1.50 2017.02.15
10 13491BM 1.30 2017.02.15
11 13492BM 1.50 2017.02.15
12 13493BM 0.60 2017.02.15
13 13494BM 1.50 2017.02.15
②合作矿权作价情况
除赞比亚卡森帕矿业合作方以赞比亚的三个探矿权作价 400 万元投入外,其
余合作矿权均处于前期预查或普查阶段,由发行人承担相应阶段的全部资金、设
备、技术和人员投入,而合作对方仅以矿权投入。鉴于前期勘查具有不确定性,
故合作双方并没有就合作矿权本身进行直接作价或约定价格,而是采取国际通用
的约定双方各自承担的勘查责任方式来协商确定合作矿权公司的权益分配。
(2)合作进展情况及技术、资金、人员投入情况
①卡森帕矿业
2007 年 1 月,卡森帕矿业股东各方约定:在初步勘查阶段的 2,000 万元总投
资内,赞比亚中矿和周栋承等四人分别按 51%和 49%的比例承担对卡森帕矿业
的出资并享有卡森帕矿业的权益;总投资达到 2,000 万元后,各方重新协商权益
比例。
2011 年 9 月,各股东签订了股权变更协议书。协议约定,周栋承、李月婷四
人将其持有卡森帕矿业 14%矿权转让至赞比亚中矿。转让后,赞比亚中矿全权负
责进一步工作所需的全部资金和技术投入,周栋承、李月婷等四人无需再投入任
何费用,前期应投而未投的费用无需再支付。至此,赞比亚中矿持股占比 65%、
周栋承等四人持股占比 35%。
2013年6月,LIZZIE MUKALATI、LOUISE MUYAMBO与香港中矿签署《股
权转让协议书》,将个人分别持有的卡森帕矿业3.4%的股权转让给香港中矿。此
次股权变更后,卡森帕矿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克瓦查
序号 股 东 出资比例
1 赞比亚中矿 65.00%
2 周栋承 12.60%
3 李月婷 12.60%
4 LOUISE MUYAMBO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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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 东 出资比例
5 LIZZIE MUKALATI 1.50%
6 香港中矿 6.80%
合计 100.00%
2013年7月,赞比亚中矿与香港中矿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的20%
卡森帕矿业的股权转让给香港中矿;周栋承、李月婷与黄天霁签署《股权转让协
议书》,将个人分别持有的卡森帕矿业12.60%的股权转让给黄天霁。此次股权变
更后,卡森帕矿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克瓦查
序号 股 东 出资比例
1 赞比亚中矿 45.00%
2 香港中矿 26.80%
3 黄天霁 25.20%
4 LOUISE MUYAMBO 1.50%
5 LIZZIE MUKALATI 1.50%
- 合计 100.00%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卡森帕矿业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从 2009 年 4 月开始,卡森帕矿业作为独立主体承担勘查成本,股东各方根
据卡森帕矿业勘查工作的资金需求按期、按比例投入资金。初步勘查结束后,根
据合作协议约定,主要由赞比亚中矿单独承担勘查费用。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股东各方对卡森帕矿业的投入总额为人民币 10,283.10 万元,其中:赞比亚中矿
投入资金 8,641.23 万元。
②酋长公司
2010 年 7 月 6 日,赞比亚中矿(甲方)与 Zhang Yan,金莎,Pretty Morde
Kaposhi,Timmy Simioti Nyambe(乙方)签订矿权合作协议,受让原股东合计
70%股权,共同改组酋长公司,双方约定甲方以地质勘查所需的技术、设备、工
作人员和资金作为投入;乙方以其在赞比亚境内所持有的探矿权作为投入,合作
开展矿权勘查业务。在普查工作阶段甲方占有合作矿权 70%的权益,乙方占有合
作矿权 30%的权益;转入详查工作阶段(如有必要)时甲乙双方占有合作矿权的
权益比例变更为 80%和 20%。目前,酋长公司名下的矿权仍处于普查阶段。截
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该矿权投入总额为人民币 149.09 万元。
③特惠公司
2010 年 7 月 29 日,津巴布韦中矿(甲方)与 JONUK ENTERPRISES
(PRIVATE) LIMITED、THANDIWE MURUMBI、CYNTHIA MURUMBI(乙
方)签订矿权合作协议,共同勘查开发在津巴布韦 13 个铜矿采矿权,双方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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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以项目勘查阶段所需要的技术、资金作为投入,占公司股
权的 60%,乙方以矿权作为投入,占公司股权的 40%。在普查工作阶段甲方占
有合作矿权 55%的权益,乙方占有合作矿权 45%的权益;转入详查工作阶段(如
有必要)时甲乙双方占有合作矿权的权益比例变更为 65%和 35%。
2011 年 10 月 8 日,津巴布韦中矿(甲方)与 JONUK ENTERPRISES
(PRIVATE) LIMITED、THANDIWE MURUMBI、CYNTHIA MURUMBI(乙
方)签订矿权合作协议,共同勘查开发在津巴布韦 8 个金矿采矿权。甲乙双方约
定的普查、详查工作阶段(如有必要)甲乙双方占有合作矿权的权益比例与 2010
年 7 月 29 日双方签订的协议一致。
2014 年 6 月,经与原合作方 JONUK ENTERPRISES(PRIVATE)LIMITED、
THANDIWE MURUMBI、CYNTHIA MURUMBI 协商,特惠公司完成与中津矿
业进行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持有特惠公司 100%的股权,并拥有其名下 13 个铜矿
权。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该矿权投入总额为人民币 1,131.52 万元。
(3)目前找矿成果及未来计划
①卡森帕矿业
A、卡森帕希富玛铜矿矿权
a、该矿权的工作情况
2013 年以前,本公司对该矿权主要进行预查、普查阶段的地质找矿工作,并
开展了相应的遥感、化探土壤测量、高精度磁法测量、电法 IP 测量、地质填图、
槽探、井探、钻探等勘查与资源验证工作,在该矿权区内发现了一条长约 40 公
里的北西向铁、铜多金属成矿带,并在该成矿带内共发现了 7 处铜矿点,9 处高
磁异常区、6 处化探次生晕异常区。
针对前期普查找矿工作已圈出的详查工作区,在 2013 年内,本公司开展了
基线、剖面线测量,物探 EH4 剖面测量、物探 AMT 剖面测量及成矿地质、水文
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钻探等系统性的详查工作;同时完成了详查工作样
品的加工与测试分析以及组合分析、矿石全岩分析、小体重样测量、岩矿鉴定、
岩石物理力学试验、选矿试验和开发生产技术经济评价等相关工作。在完成上述
工作基础上,本公司按第Ⅱ勘查类型及其报告标准,编制完成了《赞比亚西北省
希富玛铜矿南矿带铜矿详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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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该矿权的详查成果
根据北京中矿联咨询中心组织专家组进行的储量评审及其 2014 年 4 月 3 日
出具的《关于〈赞比亚西北省希富玛铜矿南矿带铜矿详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
审意见的函》:希富玛铜矿详查区内合计探获铜矿石量 3,046.90 万吨,铜金属量
22.27 万吨,平均品位 0.73%。其中(332)类矿石量为 968.15 万吨,占比 31.77%,
铜金属量 8.2 万吨,占比 36.82%,平均品位 0.85%;(333)类矿石量为 2,078.74
万吨,占比 68.23%,铜金属量 14.06 万吨,占比 63.18%,平均品位 0.68%;伴
生金为 6.7 吨,伴生银为 97.2 吨,伴生钴为 7,312.55 吨,伴生锌为 112,735.15 吨;
伴生组分的储量级别均为(333)类。
c、未来计划
为有利于进行对外矿权合作,公司目前已经办理采矿权证。下一阶段,公司
将集中加强对希富玛铜矿区成矿规律与找矿技术方法的综合研究,并总结提炼出
适合开展希富玛铜矿区及其外围的地质找矿理论和找矿技术方法,为进一步开展
希富玛铜矿的勘查工作提供理论基础、依据与指向,并优选重点勘查区投入相关
工作,增加铜等资源储量;同时将加强对希富玛铜矿区伴生组分的综合利用分析
与研究,以提高有用矿产的利用率与希富玛铜矿的开发价值,并结合市场情况,
积极展开对外合作。
B、处于预查、普查阶段的其他矿权
a、矿权的找矿成果
针对卡马提克铁矿矿权,在对区域成矿地质条件、区域地层、构造、岩浆岩
及区域成矿规律进行系统地质研究与分析的基础上,通过采用遥感地质解译、航
磁异常数据分析处理与解译、磁法测量、槽探、钻探、浅井等技术方法手段开展
了以大型沉积—变质型铁矿矿床为目标的普查找矿工作,截至 2013 年末,除了
已经发现 16 处铁矿(点)区外,重点对铁 1、2、4、5 矿区进行了资源钻探验证工
作,并已探获铁矿石资源量 3.48 亿吨,TFe 平均品位为 46.38%,其中(333)级铁
矿石资源量 1.61 亿吨。
b、未来计划
公司将对该矿权加强矿体分布特征与成矿规律的系统性地质研究工作,以进
一步确定并扩大该矿权区的资源远景,并结合市场与矿区当地基础设施建设的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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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情况,积极展开对外矿权合作。
②酋长公司
该项目所实施的工作仍处于预普查阶段,已探获的钛铁矿成果目前仅对后
期进一步的勘查工作开展具有指导意义,尚不具备可进行价值评估的资源储量
成果。下一步工作计划是加强综合研究和岩矿样品分析研究,维护矿权,并对
外寻求新的合作伙伴,共同勘查开发该矿权。
③特惠公司
本公司在此矿权区投入勘查工作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验证并了解该铜矿山深
部的资源潜力。目前,勘查工作结果显示该铜矿床现存矿石量属于小型矿床。
下一步的工作计划是结合已有的工作成果与资料,综合研究分析其资源潜力,
并寻求合作或对外转让。目前,本公司针对其矿权主要采取对外合作为主,除
矿权维护费用外,暂时没有加大资金投入的计划。
2、自行申请取得矿权的工作情况
(1)矿权基本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自行申请取得的矿权共计 24 个,矿权的
具体情况如下:
矿权面积
序号 矿权证编号 矿权所有者 矿种 矿权有效期至
(km)
1 16849-HQ-LPL 57.46 2015.11.6
2 16850-HQ-LPL 83.47 2015.11.6
3 18137-HQ-LPL 赞比亚中矿 172.16 铜钴金银锰 2015.8.27
4 18138-HQ-LPL 148.93 2015.9.4
5 19174-HQ-LPL 987.9609 2015.12.18
6 15319-HQ-LPL 763.5059 续期申请已获批准
7 15320-HQ-LPL 264.1526 续期申请已获批准
赛诺维公司 铜钴银金锰
8 15973-HQ-LPL 254.7827 2015.6.22
9 15988-HQ-LPL 47.4634 2015.6.22
10 12278BM 0.21 2014.10.28
11 12279BM 0.24 2014.10.28
12 12280BM 0.12 2014.10.28
13 12281BM 0.15 2014.10.28
14 12282BM 0.25 2014.10.28
15 9610BM 中矿铬铁 0.15 铬铁 2015.11.24
16 15449BM 0.25 2015.12.08
17 8603BM 0.25 2015.08.31
18 8604BM 0.25 2015.08.31
19 8605BM 0.25 2015.08.31
20 8606BM 0.25 2015.08.31
21 8607BM 0.25 2015.08.31
22 8608BM 0.25 2015.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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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权面积
序号 矿权证编号 矿权所有者 矿种 矿权有效期至
(km)
23 SG5928 1.27 2015.08.31
24 SG5929 0.75 2015.08.31
(2)矿权的工作情况及未来计划
①赞比亚中矿和赛诺维矿业的矿权
A、目前工作找矿成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赞比亚中矿和赛诺维矿业拥有 9 个矿权,该 9 个
矿权为公司地质技术人员根据矿权地所处地质构造特征、成矿环境与条件及工
作经验自行申请取得,属于原始矿权。对该等矿权,公司除进行室内的遥感地
质和航磁数据解译外,在综合分析区域地质资料的基础上进行了路线地质调
查,对矿权区和相邻区域的矿点和矿化信息进行了系统的收集与整理分析。
根据国际通行的标准和我国相应的规范界定,上述矿权仍处于概略研究工
作阶段,工作区状态为具备开展评价工作价值的远景勘查区。在该等矿权项目
取得的成果目前仅对后期勘查工作的开展具有指导意义,尚不具备可进行价值
评估的资源储量成果。
B、矿权的工作计划与目标
下一步,公司将对该等矿权进一步加强综合地质研究与成矿规律、成矿条
件的类比分析工作,并选择可能的资源前景区域,逐步开展资源普查或验证工
作。
上述计划顺利实施的前提是各阶段的勘查工作取得较为满意的勘查成果。
若不能取得满意的勘查成果,则可能终止勘查或进行该等矿权的对外转让。
②中矿铬铁的矿权
A、目前情况
中矿铬铁名下 15 个矿权系公司通过与郑国超、JONUK ENTERPRISES
(PRIVATE) LIMITED 进行资产重组取得。公司已经聘请国际独立咨询评估机构
对该矿权进行了评估,SRK 于 2013 年 8 月出具了《中津国际矿业(私人)有限
公司津巴布韦共和国兹维沙瓦内市铬铁矿矿权独立评估报告》,该矿权独立评估
的铬资源矿石量(333 推断级储量)为 673 万吨。
B、未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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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的工作计划是结合已有的工作成果与资料,综合研究分析其资源潜
力,并寻求合作或对外转让。
(五)赞比亚和津巴布韦的矿权政策
1、赞比亚矿业政策
(1)矿权人的主体资格
矿权申请人可以是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及自然人,自然人一般适用于赞
比亚本国人。
(2)矿权登记、延续及最低勘查投入的规定
① 探矿权的登记
矿权申请人申请矿权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的资料:申请登记书和申
请的区块范围图、坐标;勘查工作计划;勘查实施方案及附件;勘查项目资金来
源证明;公司注册文件;税务登记文件;环境保护计划;劳动用工计划。
矿权申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矿权并提交资料,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
申请后,按照申请在先的原则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并通知矿权申
请人,准予登记的,矿权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依照规定缴纳
矿权使用费或国家出资形成的矿权价款,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勘查许可证。
② 采矿权的登记
大型勘查许可证持有者有权申请得到大型采矿许可证;申请材料包括:采矿
年限声明;开采矿产品声明;完整的采矿方案;环境管理计划;预计基础设施情
况;赞比亚当地用工方案和促进经济发展方案;赞比亚本土企业采购与合作方案;
完税证明和其他材料。持有人可以在所申请矿区内进行独家开采和勘探工作。大
型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 25 年;可延期一次,不超过 25 年。在有效期内,经
由矿业部部长审核批准后,可以进行转让。
③矿权的延续
国家实行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矿权使用费以勘查年度计算,逐年缴纳。
矿证 最长有
续延条件 矿权区域面积费用(按面积收费,单位:克瓦查/公顷/年)
类型 效期
第1 第2 第3 第4 第5 第6 第7
大规模矿权证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探矿 2年 需提前 90 天提交申请,每 0.72 0.72 2.16 2.16 2.88 2.88 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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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 次延续最多 2 年,并要缩
区,减少 50%的面积,最
多7年
采矿 需提前 1 年提交申请,每
25 年 10.08 10.08 10.08 10.08 10.08 10.08 10.08
权证 次延续最多 25 年
第1 第2 第3 第4 第5 第6 第7
小规模矿权证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探矿
5年 无 0.36 0.36 0.90 0.90 1.44 / /
权证
采矿 需提前 60 天申请,每次延
10 年 5.04 9.00 9.00 9.00 9.00 9.00 9.00
权证 续最多 10 年
④最低勘查投入要求
矿权人应当自领取勘查许可证之日起,按照规定完成最低勘查投入。
采矿权证及小规模探矿权没有最低勘查投入要求,仅大规模探矿权有最低勘
查投入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矿证类型 最大面积 最低勘查投入(单位:克瓦查/公顷/年)
大规模矿权证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第4年 第5年 第6年 第7年
探矿权证 100,000 公顷 7.20 7.20 21.60 21.60 28.80 28.80 39.60
采矿权证 25,000 公顷 无最低勘查投入要求
小规模矿权证
探矿权证 10,000 公顷 无最低勘查投入要求
采矿权证 400 公顷 无最低勘查投入要求
(3)矿权的灭失规定
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勘查许可证自行废止。
在停止最低勘查投入期间或者矿权保留期间,矿权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
定,缴纳矿权使用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矿权人应办理勘查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i.勘查许可证
有效期届满,不办理延续登记或者不申请保留矿权的;ii.申请采矿权;iii.违反矿
业部规定,未及时上交探矿报告(季报、年报)等情况。
2、津巴布韦
(1)矿权人的主体资格
探矿权、采矿权申请人应是依法存续的公司法人或津巴布韦年满 18 岁永久
居民。
(2)矿权登记、延续及最低勘查投入的规定
①探矿权的登记、延续的规定
在津巴布韦取得永久居留权的个人或者其授权中介,可以向矿权管理办公室
申请一个或者多个探矿权,所申请的每个探矿权都要依照规定缴纳申请费。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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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矿权证可以覆盖 60 公顷普通金属土地或者 10 公顷稀有金属、宝石土地。探矿
权有效期为 2 年。需要进行钻探或挖掘的,探矿权持有人应在允许勘探的区域放
置“勘探公示”,制作勘探计划图,并通知矿权管理官。探勘权分一般勘探权、独
家勘探权和特别勘探权。
②采矿权的登记、延续的规定
采矿权申请人先要进行矿区登记,包括勘探意图通知、勘探通知、发现通知
和注册通知等程序,和选址登记。根据《矿产资源法》第 135 条的规定,该矿区
或者相邻矿区登记人可以向矿区管理官书面申请其登记矿区域内特定范围的采
矿权。采矿权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采矿区内预计开采的矿石信息;基于不低于
1:25 000 尺寸国家授权地图上用草图标明该申请区域,具体指出范围区间;申请
人名下所有登记矿区的列表;如果所申请的区域涉及到土地所有人和使用人的,
提供姓名和地址;矿权管理官和管理委员会需要的其他材料。通过矿权管理委员
会审核后,颁发采矿租约。租约持有人在采矿租约覆盖区域享有对申请人在申请
采矿租约时预计开采的矿种的独占开采权,并可在通知矿权管理官的情况下,在
采矿租约覆盖区域排他性的开采发现的其他矿石的权利。在颁发采矿租约之日起
2 个月内,采矿租约持有人应就采矿租约范围界限设定界桩。
特别采矿租约持有人在租约下发之日 6 个月内,需向矿权管理官提交在该矿
区内的工作汇报,以便取得初次检验合格证;在 12 个月内,需要再次提交工作
汇报,申请二次检验合格证。在初次检验合格证下发后的每 12 个月内,特别租
约持有人都应向矿权管理官提交在该矿区内的工作汇报以申请检验合格证。每张
检验合格证可以保证在前一张合格证下发之日起,12 个月内该矿权免于被没收
的风险。
③探矿权(采矿权)最低勘查投入的规定
津巴布韦无最低勘查投入要求。
(3)探矿权(采矿权)灭失的规定
根据《矿产资源法》第 16 章相关规定,出现以下情况矿权管理官可以没收
持有人的相关权证:
①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矿区检验合格证,而且矿业管理委员会出函通知后,
在 30 天日无法取得矿区检验合格证的,可以没收其特别采矿租约;
②登记为稀有金属冲积、残积和零碎矿区,未按规定持续开展工作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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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该矿区登记;
③登记为宝石矿权,未按规定持续开展工作的,可以没收该矿区登记。
(六)矿权投资业务经营风险
①合作取得矿权的违约风险
公司对于合作方式取得的矿权,其投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A、合作双方按比例投入:矿权合作双方根据矿权勘查工作的勘查进度及资
金需求,按期、按比例投入资金,共同承担勘查成本。例如卡森帕矿业公司前期
阶段。
B、合作方仅以矿权投入:矿权进行地质勘查所需的技术服务和资金由本公
司投入,而矿权合作方仅以所持有的矿权投入。例如赞比亚酋长公司、津巴布韦
特惠公司合作矿权、卡森帕矿业公司后期阶段。
在矿权合作方面,矿权投资的风险主要在于预查或普查结果不确定所导致的
投资损失。公司作为资金、技术投入方拥有合作的主动权,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
况、勘查进展情况等灵活选择是否继续增加投入或终止合作来控制风险,并以协
议约定或矿权公司股权提前变更至公司名下等方式保障自己的权益,且公司对各
矿权均已按照合作协议约定进行投入,因此不存在违约风险。
②赞比亚矿权投资收益实现风险较低
根据赞比亚矿业相关法规及政策,在有效期内,大规模采矿权/探矿权,经
由矿业部部长审核批准后,可以进行转让;小规模探矿权和采矿权经由地质调
研局局长审核批准后,可以进行转让。公司于 2013 年末实现赞比亚赛诺维名下
部分矿权转让,实现矿权投资收益 288.50 万元。因此,公司在赞比亚矿权未来
合作开发或转让过程不存在法律障碍。
③津巴布韦本土化政策风险
津巴布韦实施的本土化政策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
术”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之“(一) 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
及相关法规政策”之“4、境外国家对矿产勘查的监管概况”。
根据津巴布韦律师事务所 Mtombeni, Mukwesha, Muzawazi & Associates2014
年 8 月 27 日出具的境外法律意见书显示,中矿资源在津巴布韦所属子公司、孙
公司在津巴布韦均合法存续,目前公司正在密切关注津巴布韦本土化政策最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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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并在积极寻找符合本土化要求的企业或者个人,研究探讨各在津公司的本土
化方案,进行合作开拓津巴布韦矿业市场。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津巴布韦经营的津巴布韦中矿、特惠公司、
中矿铬铁公司的净资产分别为 108.84 万元、-202.23 万元、2,184.74 万元,51%
权益所对应的净资产合计为 1,066.59 万元。若未来实施本土化方案时,转让
51%的权益出现投资账面损失时,控股股东中色矿业承诺如下:“1、中矿资源
注册于津巴布韦的对外投资企业因津巴布韦本土化法案造成投资账面损失,该
等损失由本公司承担。2、因违反该承诺函的任何条款而导致中矿资源遭受的一
切损失、损害和开支,本公司将予以赔偿。”
(七)矿权投资业务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公司矿权投资项目采用国外成熟矿权市场的运作模式,一方面借助勘查
服务积累的丰富经验和技术优势控制投入风险,另一方面申请国外风险勘查资
金的支持,是在利用公司特有的“矿产资源信息集成与勘查技术优势”前提下
适时适度有选择性的介入。
1、矿权投资的会计核算情况
矿权投资的会计核算政策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
“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一)无形资产的核算方法”。
报告期内,发行人矿权投资支出共 10,119.13 万元,其中 6,401.05 万元已计
入当期损益,计入开发支出和无形资产的矿权投资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
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发行人报告期财务状况分析”之“(一)
资产构成分析”之“3、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化分析”之“(3)无形资产”。
2、矿权投资的风险控制措施
矿权投资业务是本公司主营业务的有效延伸,与非勘查技术服务企业相比,
本公司从事矿权投资业务有较大的技术优势和抗风险能力,这是因为:(1)本公
司获得的矿权都是在为客户提供勘查技术服务后,对服务区域的地质环境、成矿
条件、找矿前景有了较深的了解后再进行的,所获得的矿权本身就在有利找矿的
成矿区带上;(2)基于多年服务经验,除了对地质成矿条件有较深的了解外,对
所在国的矿业政策和政治风险也有比较透彻的了解;(3)本公司相对较大的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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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是与充分利用国家海外风险勘查支持政策紧密结合在一起的,而国外风
险勘查资金项目实行严格的专家审核评估制度,该项审评制度可以一定程度上降
低矿权投资风险;(4)本公司熟练掌握勘查技术,拥有地质找矿丰富经验,可以
在矿权的具体投入过程中控制相应的风险,若前期找矿效果不好或风险较大,可
以及时终止后期的投入。
具体而言,本公司通过以下具体措施,能够有效地控制风险:
(1)依托系统完备的矿权投资决策管理机制控制风险
①《矿权投资业务风险管理办法》是开展该项业务的基本管理制度。
该制度明确了公司的矿权运作业务的基本原则是“总量控制、规范运作、控
制风险、保值增值”。
该制度建立了公司自有资金矿权投资业务的分级审议决策制度,具体为:一
个会计年度内矿权业务累计支出和费用在 600 万元以下,由公司经理层行使决策
权;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支出和费用在 600 万元至 2,000 万元,由经理层提出立
项报告,董事会行使决策权;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支出和费用在 2,000 万元以上
的,经理层提出立项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再报股东大会进行决策。
②项目立项管理、项目质量控制管理、财务核算管理、内部审计管理等相关
制度从项目管理、项目核算、项目考核等多角度、多层面对矿权投资业务的立项、
实施动态、成本水平、工作效果等进行披露与监控,与《矿权投资业务风险管理
办法》有机结合,形成系统完备的矿权投资决策管理机制。
(2)依托专业地质勘查公司的技术沉淀和经验积累,通过分阶段投入规避
风险
本公司设立以来一直从事地质勘查技术服务业务,在长期、专业的勘查技术
服务中,不仅形成了较好的装备优势、储备了宝贵的矿权资源信息,更掌握取得
了系列核心技术,积累了丰富的勘查经验。本公司矿权投资业务正是利用公司特
有的“矿产资源信息集成与地质勘查技术优势”而展开的,因此,在矿权投资业
务中,公司依托自身在矿产勘查领域专业技术优势和丰富经验,能够保证项目立
项更专业、规划部署更实际、实施调度更灵活、技术运用更全面、成果评价更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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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在矿权投资业务实施中的不同阶段能就矿权业务开展的现状、前景及时准确
地做出专业判断,以决定是否扩大投入或终止项目,从而及时有效规避投资风险。
(3)依托国外风险勘查资金的支持降低风险
近年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为海外矿产风险勘查活动提供专项资金扶持,推
动了海外矿权投资的发展。报告期内,本公司对已取得矿权的后续运作,积极申
请和利用取得的国外风险勘查资金,有效降低了矿权投资业务的财务风险。目前
本公司矿权预查、普查阶段的投入已全部进入了当期损益,并已有相关项目成为
国土资源部的重点勘查项目,有可能继续获得国外风险勘查资金支持,进而在一
定程度上进一步减少了该业务给本公司带来的财务风险。而国家对海外风险勘查
项目实行严格的专家审核评估制度更是大大降低了公司矿权投资项目的整体风
险。
(4)通过加强外部合作、部分权益转让、探采结合方式等灵活融资或运作
方式实现矿权业务资金滚动发展,减少风险
目前,本公司已经与相关大型企业集团签署资源勘探战略合作协议,后期将
对现有矿权的运作进行积极地分类管理,并根据矿权投资业务的不同发展阶段、
不同的找矿成果、具体开采的成熟条件和发展远景潜力,灵活地采取吸收外部战
略投资机构加入、部分权益转让或作价入股等方式实现矿权项目的资金融通,实
现矿权投资业务的滚动发展,以减少投资风险。
2013 年,本公司将赛诺维矿业名下 5 个矿权的 70%的权益转让给江西省地
质环境调查研究院,获得收入 350 万元,为公司矿权投资产生的第一笔收入。
3、公司矿权投资业务的未来发展规划
在未来 3-5 年时间里,本公司将继续依托自身丰富的专业勘查经验和勘查技
术优势,充分利用国家对海外风险勘查的资金政策支持,严格遵守公司现有矿权
投资业务风险管理办法的规定,适时适度有针对性地在公司海外业务较为集中的
重点国家或地区(如赞比亚、津巴布韦等)开展公司的矿权投资业务。同时,公
司将对现有矿权的运作进行积极地分类管理,并根据矿权勘查的不同发展阶段、
不同的找矿成果、具体开采的成熟条件和发展远景潜力,在总体投资规模确定的
条件下,优先对重点矿权进行资金技术投入,积极扩大找矿成果,并根据具体找
矿效果灵活地采取吸引外部战略投资机构加入、部分权益转让或作价入股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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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实现矿权投资业务自身资金融通,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整体矿权投资业
务的盈利和滚动发展。
4、矿权投资不会改变公司的业务模式
矿权投资为固体矿产勘查业务的自然延伸。本公司主要专注于固体矿产勘查
技术服务业务的发展,已确定的发展战略目标是成为一家国际一流的固体矿产勘
查技术服务型公司,而不是矿业开发公司。
本公司的矿权投资业务是在现有海外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业务稳步发展
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已拥有的勘查技术优势与丰富的勘查经验,充分利用国家对
海外风险勘查业务的资金政策支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矿权投资业务风险管理
办法的规定,在熟悉的勘查区域适时适度有选择性地介入。
随着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的提升以及抗风险能力的增强,在坚持固体矿产勘
查技术服务主业的同时,本公司存在着运用其熟练掌握的勘查技术并在自己熟悉
且已掌握了矿产资源相关信息的勘查区域内自然拓展其业务领域的客观需求。矿
权投资业务的健康开展不仅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的勘查技术优势,进一步提升公
司的市场形象与声誉,并积极促进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发展(即公司自身的矿权
勘查取得较大成功后,可以在勘查市场很大程度地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品牌、技术、
实力等声誉,并将会主动获得更多的勘查合同),而且也有助于为公司增加新的
盈利增长点。
综上,公司在主营业务发展到一定规模的条件下,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适
时适度、有控制性地在自己熟悉的勘查区域内开展矿权投资业务,不仅不会影响
到公司现有的业务模式,也不会导致现有业务模式的变化,而且将会互相促进、
并更有利于公司长远的持续发展与壮大。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开展矿权投资业务不会对发行人业务和盈
利模式构成重大转变。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开展矿权投资业务不会对发行人业务和盈利
模式构成重大转变。
六、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本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和运输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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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等。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自有固定资产原值 25,274.15 万元,账面
净值 18,268.17 万元,综合成新率为 72.28%,各项固定资产均处于良好状态。其
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净值 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13,887.95 12,626.28 90.92%
机械设备 8,020.67 4,183.04 52.15%
运输设备 2,914.83 1,207.72 41.43%
其他 450.71 251.13 55.72%
合计 25,274.15 18,268.17 72.28%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房屋、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及其它资产在公
司及下属企业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类别 房屋 机械设备 运输设备 其他 合计
母公司 4,740.94 2,789.85 617.85 28.43 8,177.07
赞比亚中矿 3,500.11 2,704.57 1,756.50 316.49 8,277.68
津巴布韦中矿 244.46 360.76 252.73 - 857.95
华勘钻具 9.51 372.48 28.78 9.29 420.06
天津岩矿检测 - 915.78 41.79 62.05 1,019.62
加拿大中矿 259.97 - - 4.45 264.42
天津海外服务 5,132.95 811.11 52.34 30.00 6,026.41
马来西亚中矿 - 66.11 114.82 - 180.93
刚果(金) - - 50.02 - 50.02
合计 13,887.95 8,020.67 2,914.83 450.71 25,274.15
1、房屋建筑物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详细情况如下:
序号 房地产权证编号 坐落位置 用途 面积(m2) 登记时间
X 京房权证海字第 海淀区长春桥路 11 号 2 号 办公
1 1,272.47 2008.9.4
054365 号 楼 5 层 501-506 等 6 套房 用房
X 京房权证海字第
2 海淀区长春桥路 11 号 车位 452.20 2008.9.23
056575 号
X 京房权证海字第 海淀区长春桥路 11 号 2 号 办公
3 1,272.47 2009.6.17
090199 号 楼 4 层 401-406 等 6 套房 用房
X 京房权证海字第
4 海淀区长春桥路 11 号 车位 324.01 2009.6.17
090201 号
#1905-5288 Melbourne
办公
5 CA2734095 Street,Vancouver,British 90.02 2012.8.24
Columbia,Canada,V5R,6E6 用房
公司已将位于海淀区长春桥路 11 号 2 号楼 5 层 1,272.47 平方米的房产抵押
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此外,中矿(天津)海外矿业服务有
限公司将位于滨海新区轻纺经济区纺五路 36 号 21,798.39 平米的房屋建筑物(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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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程类抵押,房屋产权证书正在办理之中)抵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天津分行。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存在其它抵押和融资租赁情况。因房产属
于不动产,设定的他方抵押权不妨碍房产的使用,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产生影
响。抵押合同签署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一、
重大合同”之“(一)借款、抵押及授信合同”。
2、主要机械设备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全部机械设备原值 8,020.67 万元,净值 4,183.04
万元,共计 876 台,综合成新率为 52.15%。其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设备类别 数量(台) 原值 净值 成新率
钻探设备 699 6,411.51 3,015.16 47.03%
工程设备 56 519.82 337.62 64.95%
物化探设备 19 205.70 100.18 48.70%
实验设备 102 883.64 730.08 82.62%
合计 876 8,020.67 4,183.04 52.15%
3、主要运输设备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自有车辆 135 台,原值为 2,914.83 万元,净
值为 1,207.72 万元,综合成新率为 41.43%。
(二)无形资产
1、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拥有 6 项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核定服务项
序号 商标图案 注册人 商标注册证号 注册有效期限
目
2013 年 6 月 28 日至
1 发行人 10794112 第 42 类
2023 年 6 月 27 日
2013 年 6 月 28 日至
2 发行人 10794113 第 40 类
2023 年 6 月 27 日
2013 年 6 月 28 日至
3 发行人 10794114 第 37 类
2023 年 6 月 27 日
2013 年 6 月 28 日至
4 发行人 10794115 第6类
2023 年 6 月 27 日
2012 年 8 月 14 日至
5 发行人 9684519 第 40 类
2022 年 8 月 13 日
2012 年 11 月 14 日至
6 发行人 9684521 第6类
2022 年 11 月 13 日
2、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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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拥有 10 项实用新型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表:
序
名称 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日 产生方式
号
具有凹凸
2011 年 8 月
1 唇面的金刚 实用新型 201120277318.6 2012 年 3 月 7 日 自主研发
1日
石钻头
具有复合
2011 年 8 月 2012 年 3 月 14
2 胎体的金刚 实用新型 201120277250.1 自主研发
1日 日
石钻头
具有石墨
2011 年 8 月
3 颗粒的金刚 实用新型 201120277296.3 2012 年 3 月 7 日 自主研发
1日
石钻头
含有石墨
2011 年 8 月 2012 年 3 月 14
4 圆柱的金刚 实用新型 201120276296.1 自主研发
1日 日
石钻头
具有梯形
2011 年 8 月 2012 年 2 月 29
5 胎体的金刚 实用新型 201120277205.6 自主研发
1日 日
石钻头
金刚石钻 2014 年 3 月 2014 年 9 月 3
6 实用新型 201420118082.5 自主研发
头 17 日 日
金刚石钻 2014 年 3 月 2014 年 8 月 20
7 实用新型 201420118479.4 自主研发
头 17 日 日
内置有铁
2014 年 3 月 2014 年 8 月 20
8 片的金刚石 实用新型 201420118504.9 自主研发
17 日 日
钻头
绳索取芯
2014 年 3 月 2014 年 8 月 20
9 钻具的弹卡 实用新型 201420118617.9 自主研发
17 日 日
定位机构
绳索取芯钻
1 2014 年 3 月 2014 年 8 月 20
具的内管总 实用新型 201420118454.4 自主研发
0 17 日 日
成
3、专利实施许可
(1)主要专利实施许可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拥有三项专利的独占实施许可,并分别
与专利权人签订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三个《专
利实施许可合同》均正常履行,主要内容如下:
序 许可 专利保护 授权使用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号 费 期限 期限
昆明捷程
ZL2006200 全套管灌注桩咬合 无 偿 2006.4.12- 2007.12.1-
1 桩工有限
19434.7 水泥土桩 授权 2016.4.11 2015.11.30
责任公司
用于软弱地基的单
ZL2007200 无 偿 2007.11.19- 2007.12.1-
2 动力双向多层搅拌 徐玉杰
97836.3 授权 2017.11.18 2015.11.30
头和搅拌桩机
ZL2008102 一种钻井液用润滑 10 万 2008.12.17- 2011.7.6-
3 山东大学
38612.9 剂及其制备方法 元 2028.12.16 2016.7.6
1-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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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许可本公司使用的专利技术对本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全套管灌注桩咬合水泥土桩是地基基础工程技术服务中运用的一种新技
术,在复杂软弱地层中利用液压摇动装置液压力,边压入钢套管,边利用冲抓
斗挖掘取土成孔,既能够满足施工限制噪音的要求、又能避免常规钻孔灌注桩
产生的泥浆溢流造成的污染。
用于软弱地基的单动力双向多层搅拌头和搅拌桩机技术是对地基基础工程
技术工艺和施工设备的改进,能有效提高施工速度和施工质量,降低施工成
本。
一种钻井液用润滑剂及其制备方法,有助于满足钻探工作中对钻井液性能
的要求,能有效降低泥饼的摩阻系数,提高钻探效率,该技术有助于降低生产
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全套管灌注桩咬合水泥土桩、用于软弱地基的单动力双向多层搅拌头和搅
拌桩机均应用于地基基础工程业务,而本公司该项业务逐年持续萎缩,因此该
两项专利技术对本公司无重大影响。一种钻井液用润滑剂及其制备方法应用于
固体矿产勘查,能提高钻探效率,有助于减少成本,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3)昆明捷程桩工有限公司和徐玉杰无偿许可本公司使用专利的原因
本公司曾与昆明捷程桩工有限公司(简称“昆明捷程桩”)进行过技术合
作,双方就“全套管灌注桩咬合水泥土桩”技术进行合作研究和开发。该项技
术通过了云南省建设厅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被评为 2006 年云南省科学技术二
等奖。昆明捷程桩将此项技术单独申报并拥有了专利,并将该专利技术授权本
公司无偿使用。
本公司曾与徐玉杰在业务合作基础上合作开发“用于软弱地基的单动力双
向多层搅拌头和搅拌桩机”技术,并签署《技术合作协议》,约定本公司承担技
术合作中的非生产性研发费用。徐玉杰将此项技术单独申报并拥有了专利,并
将该专利技术授权本公司无偿使用。
昆明捷程桩工有限公司、徐玉杰与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4、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登记的软件著作权如下:
软件名称 证书号 登记号 登记日期 取得方式 权利范围
1-1-243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软件名称 证书号 登记号 登记日期 取得方式 权利范围
复杂地基基础软件 软著登字第
2010SRBJ2310 2010.5.28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V1.0 BJ27693 号
植物化探管理分析 软著登字第
2010SRBJ2311 2010.5.28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软件 V1.0 BJ27694 号
钻控工程控制软件 软著登字第
2010SRBJ2312 2010.5.28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V1.0 BJ27695 号
5、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 5 个。详细情况如下:
面积
序号 土地证持有人 土地证号 地址 登记日期
(m2)
中矿资源勘探股 京海国用(2009 北京市海淀区长春
1 294.52 2009.10.15
份有限公司 转)第 4853 号 桥路 11 号
中矿资源勘探股 京海国用(2009 北京市海淀区长春
2 272.63 2009.11.24
份有限公司 转)第 4894 号 桥路 11 号
赞比亚中矿资源
3 609/A/137/15 赞比亚卢萨卡省 4,103 2009.8.27
有限公司
津巴布韦中矿资 津巴布韦索尔兹伯
4 4988/2010 5,132 2010.10.4
源有限公司 里
中矿(天津)海 塘沽区轻纺工业园
房地证津字第
5 外矿业服务有限 纺五路以西,轻一 60,655.3 2012.6.15
公司 街以南
6、矿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拥有矿权 41 个。其中直接申请取得的矿
权 24 个,通过合作方式取得的矿权 17 个。矿权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之“五、本公
司矿权投资业务/(四)具体矿权区工作情况”。
(三)租赁的房屋建筑物和土地
1、租赁的房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房屋租赁面积 1,330 平方米,详细情况如
下:
序 租赁面积
坐落位置 出租方 租赁期限
号 (m2)
门头沟区石龙工
1 600 北京金地超硬材料公司 2012.3.1-2015.2.18
业区龙园路甲 5 号
门头沟区石龙工
2 650 北京金地超硬材料公司 2012.7.1-2015.6.30
业区龙园路甲 5 号
门头沟区石龙工
3 80 北京金地超硬材料公司 2012.10.1-2015.9.30
业区龙园路甲 5 号
2、租赁的土地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租赁土地面积 41,155 平方米,详细情况如
1-1-244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下:
序 租赁面积
坐落位置 出租方 租赁期限 租赁目的
号 (m2)
赞比亚中国经
谦比希多功能
1 10,000 济贸易合作区 2010.5.26-2020.5.25
经济区
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楼、仓库
赞比亚中国经
谦比希多功能
2 10,000 济贸易合作区 2012.1.1-2021.12.31
经济区
发展有限公司
门头沟区石龙
北京金地超硬 设备存放和维
3 工业区龙园路 1,155 2012.7.1-2015.6.30
材料公司 修基地
甲 5 号院落
索罗维兹机场 赞比亚索罗维
4 20,000 2014.6.17-2113.6.16 办公楼、仓库
南 兹市政厅
其中出租方北京金地超硬材料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该等租赁情况详见本
招股意向书“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
(四)经营资质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主要经营资质证书如下:
序
资质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机构 资质有效期
号
固体矿产勘查甲级资质、地球物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2014.4.4-
1 理勘查甲级资质、地质钻探甲级 01201411600033
国国土资源部 2019.4.3
资质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 北京市国土资 2011.7.15-2
2
调查乙级和地质坑探乙级 源局 015.8.16
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 住房和城乡建
3 B1014011010601 长期
质 设部
地质实验测试(岩矿鉴定、岩矿 中华人民共和 2014.4.4-
4
测试、岩土试验)甲级资质 国国土资源部 2019.4.3
中国合格评定
2013.6.17-
5 实验室认可证书 CNAS L6009 国家认可委员
2016.1.15
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资 北京市商务委
6 1100200500310 长期
格证书 员会
《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 (京)FM 安许证 北京市安全生 2012.5.28-2
7
地质勘探) 字[2012]16 号 产监督管理局 015.5.27
北京市住房和
《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 (京)JZ 安许证 2014.8.30-2
8 和城乡建设委
建筑施工) 字[2011]211512 号 017.8.29
员会
CERTIFICATE OF NATIONAL
CONCTRACTOR COUNCIL
REGISTRATION(General Roads & NCC/0064/1R/V0 2014.1-201
9 FOR
Earthworks - GRADE 1 003 4.12
CONSTRUCTI
CATEGORY R)① ON
CERTIFICATE OF NCC/0063/1B/V0 NATIONAL 2014.1-201
10
CONCTRACTOR 003 COUNCIL 4.12
1-1-245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资质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机构 资质有效期
号
REGISTRATION(General Building FOR
& Housing- GRADE 1 CONSTRUCTI
CATEGORY B)② ON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 中华人民共和 2005.1.24-
11
记证书 国海关 2015.1.24
天津市质量技 2014.5.20-
12 计量认证证书 2014020046G
术监督局 2017.5.19
注:①赞比亚国家建设委员会颁发的道路与土方工程资质(1 级 R 类);②赞比亚国家建设
委员会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资质(1 级 B 类)。
七、核心技术与技术储备、研发情况
(一)公司核心技术情况
1、本公司核心技术介绍
本公司的核心技术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全面掌握地、物、化、遥、钻
等相关领域的行业通用技术和前沿技术并熟练应用;二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能够紧密结合勘查实践持续对应用技术进行研究和开发并实现设备改良。核心
技术以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难题为目的,引进消化国内外类似的先进技术,在此
基础上研发新的实用技术,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公司目前已经形成了
一定数量的研发技术成果,部分技术在理论基础和实际应用效果上已处于国内
领先水平。
经过多年积累,公司掌握和熟练应用的技术成果,具体如下:
序 技术
名称 研发成果说明 技术现状
号 应用
地、物、化、遥 一种高效综合确定矿产资源分布区域的技术。单位
物探
1 快速确定找矿靶 工作时间上能够提高工效 6 至 7 倍,获取地质信息、 国内领先
化探
区普查技术 数据量增加 3 倍。
三维可视化矿床 利用三维可视化软件对有色金属隐伏矿床进行三维
2 模型成像技术及 物探 成像,进而预测矿产资源分布并估算资源储量的技 国内领先
储量评估技术 术。
液压摇动式全套
地基 有效减少钢套管与土层间的摩阻。通过桩与桩之间
3 管灌注桩及钻孔 国内领先
基础 的咬合搭接,可形成挡土截水的连续地下防渗墙。
咬合桩成套技术
大角度摆喷高压 地基 利用动力传动装置带动旋喷桩机的钻杆转动、从而
4 国内领先
喷射注浆技术 基础 实现钻头 360 度旋转喷射成桩的技术。
土钉墙变形与破
利用计算机快速、准确、安全的进行基坑、边坡支
5 坏有限元分析系 设计 国内领先
护设计及完成报告书。
统
塔机一体岩芯钻 将钻塔固定在钻机上,结构简便,拆迁快速,移动
6 钻探 国内首创
机 方便,填补了国内无塔机一体岩芯钻机的空白。
7 孔底换钻头技术 钻探 运用此技术,不需把钻具从钻孔内提上来,直接在 国内领先
1-1-246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技术
名称 研发成果说明 技术现状
号 应用
钻孔孔底更换钻头。
快速机械式钻杆 利用钻杆自重,采用自锁装置,简单、安全、快速
8 钻探 国内领先
夹持器 夹持孔口钻杆,便于上下钻具。
孔底动力钻进技 有效提高钻进速度、钻头寿命和破碎地层岩芯采取
9 钻探 国内领先
术 率,预防钻孔漂斜,减少孔内事故发生。
利用塔机一体钻机,专用防斜、纠斜钻具,进行斜
10 斜孔钻进技术 钻探 国内领先
孔钻进。
复杂地层取芯技 采取专用取芯钻具,选择合适的钻孔冲洗液和钻进
11 钻探 国内领先
术 参数,提高复杂地层岩(矿)芯采取率。
凹凸唇面金刚石 减小唇面与岩石的接触面积,解决了坚硬地层中金
12 钻探 国内领先
钻头技术 刚石钻头钻进速度慢的问题,可广泛用于坚硬地层。
新型复合胎体金刚石钻头使用一段时间后,胎体唇
复合胎体金刚石
13 钻探 面与岩石的接触面积减小、钻进速度提高,解决了 国内领先
钻头技术
中硬至坚硬地层中钻进速度慢的问题
石墨颗粒金刚石 在钻进时,石墨颗粒磨损快,减小了唇面与岩石的
14 钻探 国内领先
钻头技术 接触面积、提高了钻头钻进速度。
石墨圆柱金刚石 在金刚石钻头胎体中插入石墨圆柱,钻进后减小了
15 钻探 国内领先
钻头技术 金刚石钻头唇面与岩石的接触面积、提高钻进速度。
梯形胎体金刚石 在金刚石钻头钻进时,梯形块顶端面与岩石表面接
16 钻探 国内领先
钻头技术 触,胎体与岩石接触面积小,保证钻进较高效率。
将油相、非离子表面活性剂加入反应器中搅拌反应
钻井液用润滑剂
17 钻探 得到润滑剂。制得的润滑剂具有制备泥浆中分散性 国内领先
及其制备方法
好、粒径小,润滑效果好的特点。
上返速度小,具有优良的护壁堵漏性能,携带岩屑
微泡沫泥浆钻进
18 钻探 能力强,能够保持孔底干净,高剪切稀释性好,有 国内领先
技术
利于提高碎岩效率、岩芯采取率和综合钻探质量。
2、本公司主要核心技术水平及成熟程度
地、物、化、遥快速确定找矿靶区普查技术:一种高效确定矿产资源分布
区域的技术。与传统的地质勘查技术相比,地、物、化、遥快速确定找矿靶区
普查技术的找矿效率较高,单位工作时间上能够提高工效 6 至 7 倍,获取地质信
息、数据量增加 3 倍。该技术起源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是一项成熟的找矿
技术。本公司已在国内外的地质普查工作中广泛使用该项技术。
塔机一体岩芯钻探技术:本公司自行设计的塔机一体岩芯钻机,填补了国
内无塔机一体岩芯钻机的空白;自行设计制造了简易机械式夹持器和软轴泥浆
搅拌机,提高了勘查技术服务的效率。
大角度摆喷高压喷射注浆技术:一种利用动力传动装置带动旋喷桩机的钻
杆转动、从而实现钻头 360 度旋转喷射成桩的技术。该项技术取消了常规三管
旋喷桩机复杂的水接头,扩大了旋喷桩机喷射材料的种类,如可以喷射水泥砂
浆、水泥粉等。
三维可视化矿床模型成像技术及储量评估技术:利用三维可视化软件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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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色金属隐伏矿床进行三维成像,进而预测矿产资源分布并估算资源储量的技
术。该技术已在本公司巴布亚新几内亚瑞木红土镍矿、赞比亚谦比希铜矿项目
使用。
液压摇动式全套管灌注桩及钻孔咬合桩成套技术:利用液压摇动装置的液
压力摇动,使钢套管与土层间的摩阻大大减少,边摇动边压入,同时利用冲抓
斗挖掘取土成孔;咬合桩是一种利用超缓凝混凝土的特殊性能,按专门工艺成
孔、成桩的一种特殊桩型。通过桩与桩之间的咬合搭接,可形成挡土截水的地
下防渗墙。
无固相泥浆及钻进技术:一种应用深部钻探护壁加固井壁的钻进技术。该
技术能够改善护壁性质,提高钻孔的护壁质量,克服了常规护壁在深部地层中
强度偏低的弱点,其应用能够使成孔后比常规的纯水泥浆护壁强度提高 20%左
右。
(二)技术储备与创新机制
公司在技术领域的不断创新,取得了较好的技术成果。报告期内,公司多
项科技成果荣获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包括《一种钻井液用润滑剂
及其制备方法》、《一种大角度摆喷高压喷射注浆机械开发应用》、《一种用于
软弱地基加固的水泥砂浆搅拌桩开发应用》等。除此之外,公司已取得了五项实
用新型专利,具体专利名称如下:具有凹凸唇面的金刚石钻头、具有复合胎体
的金刚石钻头、具有石墨颗粒的金刚石钻头、含有石墨圆柱的金刚石钻头、具
有梯形胎体的金刚石钻头。以上技术成果的取得,体现出公司技术研发能力的
不断增强,标志着公司钻探技术工艺整体水平的提升,已形成系列具有自身特
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技术成果。
1、正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进展情况及拟达到的目标
(1)遥感信息与快速分析仪确定靶区普查技术
公司目前从事的研发项目为“遥感信息与快速分析仪确定靶区普查技
术”。该技术是在“地、物、化、遥快速确定找矿靶区普查技术”的基础上,
利用遥感光波、波段的变化与合成提取矿化蚀变信息进行成矿预测、确定找矿
靶区。通过快速分析仪对靶区的岩石、土壤、矿化蚀变体进行快速分析,测量
有用矿物元素的含量,确定靶区的找矿前景。该技术的用途是通过计算机将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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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感信息与快速分析仪数据同时处理,利用三维成像技术进行成矿元素排列预测
成矿区间,提高找矿效率。
矿化蚀变遥感信息的提取,是以矿物岩石的光谱特征为基础,根据蚀变岩
(蚀变矿物)与未蚀变岩之间的光谱差异性,通过遥感图像波段之间的组合变
换,选取能够增强蚀变信息的特征因子,施以分类或分割处理,提取出与矿化
有关的蚀变信息。在遥感靶区上使用快速分析仪测量岩石、土壤、矿化蚀变体
的各种元素含量并进行排列,通过三维成像技术确定找矿靶区。该项技术由本
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共同进行研发,本公司负责野外快速分析仪数据采集及利用
三维成像技术进行成矿元素排列预测,相关单位负责遥感信息处理。
(2)热熔套管钻进、护壁技术
2011 年 8 月,本公司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联合进行热熔套管钻进、护
壁技术的研究,该技术属于国际前沿技术,该项目总共投资 295 万元,本公司
拥有本项目所产生的技术所有权和使用权。
热熔套管钻进、护壁技术就是利用能够产生高温(大于 1300℃)的钻具对
孔壁岩石进行加热,使其部分或全部达到熔化状态。然后从相应器具中散放易
熔胶结材料,在提钻过程中,钻具的有关器具对孔壁岩石进行挤压,使易熔胶
结材料熔化,在径向压力的作用下将其压到孔壁岩石中去,成为熔体,待熔体
冷却后,在孔壁上形成一个陶瓷圆筒状硬壳,于是就形成了一个钻孔或者一个
套管。热熔套管钻进、护壁技术作为一种新型钻进、护壁方法具有一些显著的
技术优点。
2、报告期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本公司研发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研发费用 420.86 999.98 997.89 983.08
营业收入 13,483.26 32,999.63 29,875.78 32,531.18
占营业收入比重 3.12% 3.03% 3.34% 3.02%
3、合作研发和自主研发能力
(1)合作研发
2009 年 4 月 6 日,本公司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签订了《全面合作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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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协议》,协议约定未来五年内,本公司计划投入不少于 1,000 万元人民币,并将
通过委托开发、合作开发、技术转让以及技术服务等方式开展与中国地质大学(北
京)的全面战略合作,本次合作项目主要包括共建联合实验室、建立联合研究基
金、科技项目合作与人才培养等。双方合作项目所产生的科技成果,按“谁投资、
谁拥有”的原则确定,对于均有投入的共同成果,双方共有,共同报奖,未经允
许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信息、技术细节和转让成果;合作项目产生的专利
共同申报,如合作一方书面放弃,可由另一方单独申报并拥有。本协议约定自本
公司成功在深圳交易所上市后 30 天内生效,协议有效期五年。
(2)自主研发能力
本公司的自主研发能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①公司技术力量雄厚,拥有博士(后)10 人,硕士 48 人;教授级高级工程
师 6 人,高级工程师 25 人。该等人员在地质勘查一线工作多年,经验丰富,能
紧密结合公司的勘查实践或行业技术动态较快地提出技术创意并确定技术研发
的具体方案,同时能迅速组织公司具体研发工作的实施。
②公司在注重引进行业先进技术或工艺的同时,能在较快消化并吸收的基
础上根据勘查应用的实践结果进行改进研发或再创新;同时,公司也比较善于
对相关技术进行组合式或嵌入式的研发,以实现相关技术的优势组合,从而应
用于勘查实践并提高其勘查效率。
③公司高度重视对人才培养长期投入,储备专业技术人才,并形成了人才培
养和储备的长效机制。目前,公司已选送数名专业技术人员攻读博士学位和硕士
学位,以不断提高公司的技术水平并壮大公司的研发实力。
④积极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及时把握技术前沿问题,与同行交流学术经
验,互相提高创新科研能力。同时重视勘查市场的实际需求,建立了以市场为导
向的研发机制,能为公司业务和技术发展提供及时的重要参考。
(三)核心技术人员、研发人员情况
本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包括王平卫、宋玉印、傅朝义、刘绍友、钱再华、张
学书、晏久平、杨春、李雷等 9 人,核心技术人员的专业资历、重要科研成果
和获得的奖励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
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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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公司研发成果的获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成果的获奖情况如下:
序
项目名称 奖项 颁奖单位 获奖时间
号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 中国有色金属 2012 年 1 月
1 一种钻井液用润滑剂机器制备方法
术奖(三等奖) 工业协会 16 日
一种用于软地基加固的水泥砂浆搅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 中国有色金属 2012 年 1 月
2
拌桩开发应用 术奖(三等奖) 工业协会 16 日
一种大角度摆喷高压喷射注浆机械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 中国有色金属 2012 年 1 月
3
开发应用 术奖(三等奖) 工业协会 16 日
老挝占巴色省巴松县铝土矿区块 2 地 中国有色金属地质找矿成 中国有色金属 2012 年 6 月
4
质勘探 果奖(二等奖) 工业协会 28 日
用于软弱地基加固的水泥砂浆搅拌 中国有色金属
5 部级工法 2012 年 8 月
桩施工工法 工业协会
巴布亚新几内亚瑞木红土镍钴矿床 北京企业评价协会科技创 北京企业评价 2012 年 11 月
6
特征及开发利用 新奖(优秀奖) 协会 1日
一种大角度摆喷高压喷射注浆机械 北京企业评价协会科技创 北京企业评价 2012 年 11 月
7
开发应用 新奖(优秀奖) 协会 1日
一种用于软地基加固的水泥砂浆搅 北京企业评价协会科技创 北京企业评价 2012 年 11 月
8
拌桩开发应用 新奖(一等奖) 协会 1日
赞比亚中央省瑞娜铜矿床特征成因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 中国有色金属 2012 年 12 月
9
与找矿前景 术奖(二等奖) 工业协会 27 日
老挝占巴色省巴松县铝土矿区块 2 地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 中国有色金属 2012 年 12 月
10
质勘探报告 术奖(二等奖) 工业协会 27 日
赞比亚中央省面包山铜矿床特征时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 中国有色金属 2013 年 12 月
11
代及成因 术奖(二等奖) 工业协会 30 日
赞比亚铜带省谦比希铜矿田东南矿 中国有色金属地质找矿成 中国有色金属 2014 年 7 月
12
区 0 线以北铜矿详查 果奖(一等奖) 工业协会 20 日
赞比亚西北省希富玛铜矿南矿带铜 中国有色金属地质找矿成 中国有色金属 2014 年 7 月
13
矿详查 果奖(二等奖) 工业协会 20 日
八、境外经营情况
(一)境外经营地域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境外经营项目主要位于赞比亚、津巴布韦、巴布亚新几
内亚、马来西亚、阿富汗、老挝等国家。承接的境外项目主要为固体矿产勘查
技术服务项目。
报告期内,本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地区分部如下:
单位:万元
非洲 大洋洲 亚洲
其他
年度 津巴 巴布亚新 马来 境外合计
赞比亚 老挝 阿富汗 国家
布韦 几内亚 西亚
2014 年
7,566.09 761.67 - 908.17 - - 2,411.35 11,647.28
1-6 月
2013 年 18,267.01 3,784.53 959.25 1,148.44 - - 679.44 24,838.67
2012 年 18,507.25 2,587.15 0.00 700.27 467.15 263.47 2,545.91 25,071.19
2011 年 17,415.36 5,700.90 1,413.28 1,164.92 1,596.83 1,574.45 1,255.44 30,1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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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本公司来自于赞比亚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7,415.36 万元、
18,507.25 万元、18,267.01 万元和 7,566.09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
别为 54.38%、63.02%、58.67%和 58.09%。赞比亚的经济情况如下:
资料来源:世界银行
赞比亚于 1964 年与中国建交,是南部非洲第一个与中国建交的国家。赞比
亚总体形势较为稳定,基本建立了较成熟的民主体制,法制较健全,政治稳定,
社会治安良好。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数据,赞比亚 2013 年的 GDP 为 223.8 亿美
元。2009 至 2013 年,赞比亚 GDP 的复合增长率达 14.99%。
2011 年 2 月,赞比亚政府公布了《第六个国家发展计划》(2011-2015 年),
政府着重发展的方面包括: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经济多样化,促进农村地区
投资,减少贫困,保障人权。具体目标为:保持 GDP6%-7%的增长率,通货膨
胀率控制在个位数,财政收入占 GDP 的比例上升至 18.6%,财政支出占 GDP 的
比例保持平均 23.8%的水平。
赞比亚矿产资源丰富,据商务部、中国驻赞比亚大使馆 2012 年出版的《对
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赞比亚》:赞比亚是世界第四大产铜国,被誉为
“铜矿之国”,已探明铜蕴藏量 30 亿吨,约占世界总蕴藏量的 6%,人均占有量
位居世界第一。钴作为铜的伴生矿物,储量约 35 万吨,居世界第二。已探明的
铅锌矿总储量约为 496 万吨,其品位含铅 15%,含锌 25%,是世界上铅锌品位
和储量最丰富的地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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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境外经营管理及资产规模情况
1、境外经营管理情况
目前,为了稳定并不断发展公司海外业务,进一步开拓海外固体矿产勘查
市场,本公司在海外设立了 7 家子公司和 7 家控股孙公司。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
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子公司、孙公司情况”相
关内容。
2、境外资产规模情况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境外子公司总资产合计 33,495.07 万元,期末净资
产 19,457.46 万元, 2014 年 1-6 月实现净利润为 1,494.84 万元。
九、服务的质量控制情况
(一)质量认证体系
本公司 2008 年 7 月通过了 GB/T19001-2000/ISO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
证,建立了一整套具有国际先进管理水平的质量保证体系,并于 2009 年 7 月通
过 GB/T19001-2008/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14 年 7 月认证换证,并
每 年 正 常 接 受 年 度 审 核 。 本 公 司 的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符 合 GB/T19001-2008
ISO9001:2008 的要求。
中矿(天津)岩矿检测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1 月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
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公司符合 ISO/IEC 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能力的
通用要求》(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要求。2013
年 7 月通过了 ISO9001:2008 质量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岩矿分析、岩矿鉴定、
岩土测试、环境检测)。
(二)质量控制标准
本公司对国内企业在国内外的地质勘查项目提供的勘查技术服务执行全国
统一的地质勘查技术标准和规范。技术标准和规范体系涵盖了矿产勘查、水文
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遥感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实验测试、探
矿工程、测绘、地勘资料汇交、印制等各类相关勘查技术。
本公司执行的主要国家标准和行业协会标准(简称“行业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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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技术类型 标准名称 标准类型
1 地质矿产勘查测绘术语(GB/T17228-1998) 国家标准
2 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GB/T18341-2001) 国家标准
3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 国家标准
4 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8-2009) 国家标准
5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国家标准
测绘 数字化测绘成果质量要求(GB/T17941-2008) 国家标准
6
7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GB/T18316-2008) 国家标准
8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验收规定(GB/T24356-2009) 国家标准
9 城市测量规范(CJJ8-99) 行业标准
10 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 2009-2010) 行业标准
11 区域环境地质调查总则(DD2004-02) 行业标准
12 地质调查 GPS 测量规程(DD2004-03) 行业标准
13 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程(试行)(DD2006-01) 行业标准
14 地面沉降监测技术要求(DD2006-02) 行业标准
15 岩矿石物性调查技术规程(DD2006-03) 行业标准
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火成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
16 国家标准
(GB/T17412.1-1998)
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沉积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
17 国家标准
(GB/T17412.2-1998)
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变质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
18 国家标准
(GB/T17412.3-1998)
19 区域地质调查总则(1:50000)(DZ/T0001-91) 行业标准
20 区域地质图图例(l:50000)(GB958-89) 国家标准
21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 国家标准
22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 国家标准
23 铁、锰、铬矿地质勘查规范(DZ/T0200-2002) 行业标准
地质矿产勘查 行业标准
24 钨、锡、汞、锑矿产地质勘查规范(DZ/T0201-2002)
25 铜、铅、锌、银、镍、钼矿地质勘查规范(DZ/T0214-2002) 行业标准
26 岩金矿地质勘查规范(DZ/T0205-2002) 行业标准
27 砂矿(金属矿产)地质勘查规范(DZ/T0208-2002) 行业标准
28 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DZ/T0215-2002) 行业标准
29 硫铁矿地质勘查规范(DZ/T0210-2002) 行业标准
冶金、化工石灰岩及白云岩、水泥原料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30 行业标准
(DZ/T0213-2002)
31 固体矿产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规定(DZ/T0079-93) 行业标准
32 固体矿产勘查地质档案立卷归档规则(DZ/T0222-2004) 行业标准
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
33 行业标准
(DZ/T0033-2002)
34 地质勘查钻探岩矿芯管理通则(DZ/T0032-1992) 行业标准
35 地质岩芯钻探规程(DZ/T0227-2010) 行业标准
36 固体矿产普查勘探地质资料综合整理规范 行业标准
37 地质矿产实验室测试质量管理规范 DZ/T0310-2006 行业标准
38 水文地质术语(GB/T14157-1993) 国家标准
39 工程地质术语(GB/T14498-1993) 国家标准
水工环境地质
40 岩溶地质术语(GB/T12329-1993) 国家标准
41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12719-1991) 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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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技术类型 标准名称 标准类型
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查规范(1:50000)
42 国家标准
(GB/T14158-1993)
43 地下水资源分类分级标准(GB15218-1994) 国家标准
44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1985) 国家标准
45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 国家标准
46 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程(DZ/T0223-2004) 行业标准
47 滑坡、崩塌监测测量规范(DZ/T0227-2004) 行业标准
48 地球物理勘查技术符号(GB/T14499-1993) 国家标准
49 大比例尺重力勘查规范(DZ/T0171-1997) 行业标准
50 时间域激发极化法技术规定(DZ/T0070-1993) 行业标准
51 区域重力调查规范(DZ/0082-1993) 行业标准
52 地面磁勘查技术规程(DZ/T0144-1994) 行业标准
53 地面重力勘探技术规程(SY/T5819-2002) 行业标准
54 大地电磁测深法技术规程(DZ/T0173-1997) 行业标准
55 直流充电法技术规程(DZ/T0186-1997) 行业标准
56 地面瞬变电磁法技术规程(DZ/T0187-1997) 行业标准
57 物探 地面高精度磁测技术规程(DZ/T0071-1993) 行业标准
58 电阻率剖面法技术规程(DZ/T0073-1993) 行业标准
59 电阻率测深法技术规程(DZ/T0072-1993) 行业标准
60 自然电场法技术规程(DZ/T0081-1993) 行业标准
61 地面甚低频电磁法技术规程(DZ/T0084-1993) 行业标准
62 井中激发极化法技术规程(DZ/T0204-1993) 行业标准
63 煤田地球物理测井规范(DZ/T0080-1993) 行业标准
64 摄影测量与遥感术语(GB/T14950-1994) 国家标准
区域环境地质勘查遥感技术规程(1:50000)
65 行业标准
(DZ/T0190-1997)
66 地球化学勘查技术符号(GB/T14839-1993) 国家标准
67 地球化学普查规范(1:50000)(DZ/T0011-1991) 行业标准
68 化探 土壤地球化学测量规范(DZ/T0145-1994) 行业标准
69 岩石地球化学测量规范(DZ/T0248-2006) 行业标准
70 汞蒸气测量规范(DZ0003-1995) 行业标准
71 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DZ/T0218-2006) 行业标准
72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 年版) 国家标准
73 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56-94) 行业标准
74 城市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CJJ16-88) 行业标准
75 建筑工程地质钻探技术标准(JGJ87-92) 行业标准
76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500027-2001) 国家标准
77 岩土工程勘察 供水管井技术规范(GB50296-99) 国家标准
78 工程地质钻探规程(DZ/0017-91) 行业标准
79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国家标准
80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 国家标准
8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国家标准
8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国家标准
83 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94) 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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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技术类型 标准名称 标准类型
84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行业标准
85 冶金工业建设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749-2012) 国家标准
86 《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87-2012) 行业标准
87 《土工试验规程》(SL237-1999) 行业标准
88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行业标准
89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CECS99:98) 行业标准
90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行业标准
预算
91 国土资源调查预算标准(地质调查部分) 行业标准
92 地质勘探安全规程(AQ2004-2005) 行业标准
93 安全质量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19001-2008) 国家标准
94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与术语(GB/T19000-2008) 国家标准
95 多金属矿石分析规程(DZG 93-01) 行业标准
96 稀土金属矿石分析规程(DZG 93-02) 行业标准
97 岩石矿物分析(DZG20.01-1991) 行业标准
98 含铀矿石中微量铋汞的测定 氢化物发生-双道原子荧光法 行业标准
(EJ/T 1149-2001)
99 岩矿检测 铀矿石中铀的分析方法(EJ/T 267-1984) 行业标准
100 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含铀矿石中微量银(EJ/T 691-1992) 行业标准
101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GB 212-2008) 国家标准
102 铜矿石、铅矿石和锌矿石化学分析方法(GB/T 14353-2010) 国家标准
103 煤灰成分分析方法(GB/T 1574 -2007) 国家标准
104 金矿石化学分析方法(GB/T 20899-2007) 国家标准
(三)质量控制措施
1、公司建立三级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质量管理领导小组(Ⅰ级),由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相关专业技术
主管等组成,日常工作由总工程师领导下的质量控制部、勘查技术部负责,负
责拟定公司地质勘查项目质量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质量管理和质量验收;组
织编写、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现行版本的有效性负
责;负责公司内部质量体系的审核,并进行质量检查。
子公司质量管理小组(Ⅱ级),由子公司主任工程师、各专业相关技术人员
等组成,负责对本部门所承担的地质勘查工作实行直接质量监控,必须严格执
行质量管理办法,日常工作由子公司主任工程师负责。
地质项目质量检查小组(Ⅲ级),由项目负责人、项目组全体成员组成。对
自身实施的地质项目及时进行质量检查,包括项目组成员自检、互检、组检
等,严格按相关规范及各项检查要求执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本公司制定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项目管理
办法》和《项目部岗位职责》,《项目报告评审提交管理程序》等管理文件,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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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本公司勘查项目的质量控制贯穿项目设备采购、项目方案设计、项目实
施、项目验收、报告编制等整个过程,并实行项目班组、项目部、质量管理小
组三级管理体系。
2、质量控制措施
(1)地质项目质量控制程序
本公司地质项目质量控制程序如下:设计→实施→原始资料检查→野外验
收→成果报告的编写与审查→资料汇交。
(2)控制措施
设计书的编制与审查:项目负责人自收到任务书之后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
报项目设计书。勘查技术部在收到设计初稿后应及时组织初审。项目组要按专
家(审核)组意见修改项目设计,按时将修改后的设计书上报公司审查。地质项
目实施:各项目组根据上级批准的项目设计书开展地质工作,并按时完成任
务。
原始资料检查:各项目组野外工作期间,质量控制部、勘查技术部按照原
始资料检查要求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检查,每个项目检查次数根据项目特点
原则上不少于一次。
野外验收:项目组在野外工作结束时,向公司提出野外验收申请,并提交
相关资料。质量控制部、勘查技术部在收到项目组野外验收申请后应及时组织
相关人员进行野外验收。
成果报告的编写与审查:野外验收结束后,项目组方可转入进行项目成果
报告的编写,编写报告前项目组应编写详细的报告提纲上报逐级审查,公司会
审,依据审查意见进行报告编制工作。
坚持质量检查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中,地质项目质量检查小组要对各种记
录、图件实行自检、互检、组检,并形成正规检查报告。自检、互检率要达到
100%;阶段性检查由子公司质量管理小组进行,检查比例不得低于 40%;公司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 30%。根据需要对各类工
程、路线、剖面等进行实地检查并做出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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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质量控制执行情况
本公司自设立以来一贯重视勘查技术服务质量管理,严格执行技术标准规
范,坚持以优良勘查技术和勘查质量服务于客户,废孔率和钻探返工率较低,
客户满意度较高,这也是公司市场声誉较高的一个重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法律法规,勘查质量符合国家有关产
品质量、标准和技术监督的要求,没有受到任何质量方面的行政处罚。公司设
立以来未因质量问题与客户发生重大纠纷,亦未因质量问题受到相关监管部门
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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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
竞争
1、中色矿业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中色矿业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 44.59%的股份,中色矿业主要从
事股权投资及管理。中色矿业曾代中色地科持有青海省都兰县太子沟铜锌矿详
查及外围普查探矿权(以下简称“太子沟矿权”)和青海省都兰县沙柳河北金铜
铅锌矿详查探矿权(以下简称“沙柳河矿权”)两个探矿权 30%的权益,具体情
况如下:
(1)矿权代持的背景及原因
2006 年 12 月 15 日,中色地科、中色矿业与乌兰县航通矿业开发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乌兰航通”)签署《关于中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乌兰航通矿
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太子沟铜锌矿合作勘查开发合同>相关事项协议书》,
该协议书载明太子沟矿权于 1999 年 7 月 19 日由原中国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以具
备勘查资质的中色矿业的名义登记,2000 年体制改革后,太子沟矿权归“有色
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以下简称“地调中心”)管理和经营,并在中色地科
成立后由中色地科具体实施和运作。本次合作勘探开发由中色地科与乌兰航通
承担相关合作、处分及权益分配的事宜,中色矿业不承担任何权利与义务。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 2005 年矿产资源补偿费第二批矿产勘查项目及战略
性矿产资源远景调查项目预算的通知》(财政部财建[2005]923 号)和《国务院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 2006 年地质勘查项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管理财[2006]165 号文)通知,经地调中心申请,该矿权项目在 2005、2006 年
分别获得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资源勘查项目补助经费 130 万元和地质勘查项目
补助资金预算 180 万元,作为财政资金投资投入。
2009 年 7 月,乌兰航通与都兰九方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权益转让协议
书》,乌兰航通将其原享有的该探矿权 70%的权益转让给了都兰九方,并约定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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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兰九方继续履行原相关勘查合作协议中乌兰航通应当履行的义务。
该探矿权系原有色地质总局遗留矿权,由中色矿业代中色地科持有,中色
矿业协助以其名义维护其探矿权,不承担任何勘查合作义务或费用,也不享有
任何的权益。
(2)探矿权转让协议的签署情况
2013 年 6 月 7 日,中色地科向中色矿业出具《协助转让探矿权委托书》,
该《协助转让探矿权委托书》载明太子沟矿权和沙柳河矿权于 1999 年以中色矿
业名义登记,全国有色金属工业管理体制发生重大变化后,太子沟矿权、沙柳
河矿权由中色地科负责具体管理和运作,即中色地科为太子沟矿权、沙柳河矿
权的实际权利人,中色矿业为名义持有人。此外,该《协助转让探矿权委托书》
约定中色地科全权委托中色矿业,将中色矿业名下持有的太子沟矿权、沙柳河
矿权以及按原相关合同所约定的 30%的权益,转让给都兰九方。
2013 年 11 月 26 日,中色矿业与都兰九方分别签订《都兰县太子沟铜锌矿
探矿权转让合同》及《都兰县沙柳河北金铜铅锌矿探矿权转让合同》,将上述两
个探矿权 30%的权益分别以 80 万元和 20 万元的价格转让。
(3)探矿权转让需要履行的程序
根据《青海省矿业权转让管理办法》的规定,矿业权转让由原发证机关审查
批准。太子沟矿权和沙柳河矿权的发证机关为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因此由青海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审查批准。需要履行的审批程序如下:
①县(市、行委)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矿权履行审批程序;
②州(地、市)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矿权履行审批程序;
③探矿权人向省国土资源厅提交探矿权转让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
式予以受理;
④转让有中央和地方财政出资形成的地质勘查成果时,转让前须明确国家
投资比例,对探矿权进行评估,各投资方按出资比例享受权益,由省国土资源
厅财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⑤省国土资源厅处室业务主管领导、处领导和厅主管领导履行复查、复核
和签发程序。
⑥办结,省国土资源厅向探矿权受让方颁发新的探矿权证。
(4)探矿权转让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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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12 月 4 日,都兰县国土资源局下发《关于对青海省都兰县沙柳河北
金铜铅锌矿详查探矿权申请转让的审查意见》(都国土资矿[2013]392 号)和《关于
对青海省都兰县太子沟铜锌矿详查及外围普查探矿权申请转让的审查意见》(都
国土资矿[2013]394 号),同意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将青海省都兰县沙柳河北金
铜铅锌矿详查、青海省都兰县太子沟铜锌矿详查及外围普查两个探矿权转让给
都兰九方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2014 年 3 月 27 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下发《关于中色矿业
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转让青海省都兰县沙柳河北金铜铅锌矿详查等探矿权的审查
意见》(西国土资矿矿[2014]86 号),同意“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将青海省都兰
县沙柳河北金铜铅锌矿详查、青海省都兰县太子沟铜锌矿详查及外围普查两个
探矿权转让给都兰九方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5)探矿权转让待履行的审批程序
地调中心就上述探矿权曾于 2005 年和 2006 年获得财政部下发的地质勘查项
目补助资金 130 万元和 180 万元。根据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家出资项目
探矿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国土资矿[2009]273 号)的规定,“转让有中央
和地方财政出资形成的地质勘查成果时,转让前须明确国家投资比例,对探矿
权进行评估,各投资方按出资比例享受权益。项目承担单位或探矿权人应提交
相关的年度财务报表,由厅财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查”。目前青海省国土资源厅
正对上述探矿权的各投资方的出资权益进行评估和审查,根据矿权的评估结果
和国家出资比例,向国土资源厅缴纳国有权益款项。中色矿业集团承诺,“1、
对该探矿权的转让处置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程序办理;2、对国家投入资金所形
成的价款,由我公司及时、足额缴付”。
上述程序完成后,由国土资源厅处室业务主管领导、处领导和厅主管领导
履行复查、复核和签发程序。
由于中色矿业持有的太子沟矿权和沙柳河矿权系中色矿业代中色地科持
有,因此中色矿业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中色矿业下属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目前,中色矿业持有北京金地 100%股权和中庭物业 100%股权。北京金地
的经营范围为销售金刚石及制品、金刚石设备备件、超硬材料;金刚石设备维
修和技术服务;自有房产的物业管理(出租写字间)。中庭物业主要从事物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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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业务。北京金地、中庭物业与本公司不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
3、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刘新国、王平卫、陈海舟、吴志华、汪芳淼、魏云峰、欧学钢七人为本公司
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中色矿业91.63%的股权。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
七人除持有中色矿业股权外,未持有其它任何与公司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公司的
股权,也未进行任何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生产经营活动。
综上,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中色矿业、实际控制人均
未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相近业务,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公司与其他主要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
除控股股东中色矿业外,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包括国腾投资
(持股比例为 16%)和帝基实业(持股比例为 6.67%)。
1、帝基实业
帝基实业主要从事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及进出口业务,与本公司不存在
同业竞争。
2、国腾投资
(1)主营业务
国腾投资是一家从事企业投资、投资管理以及企业管理咨询和信息咨询的
投资型公司。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国腾投资矿权投资集中在中国境内,
未在境外开展矿权投资业务。
(2)国腾投资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公司的核心业务是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国腾投资并不从事固体矿产勘
查技术服务,更不具备可提供勘查技术服务所必需的勘查资质、勘查设备、专业
队伍等,其自身既有的矿权项目也必须委托他人进行勘查,因而在固体矿产勘查
技术服务领域,本公司与国腾投资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①国腾投资现有探矿权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国腾投资在国内拥有 2 个探矿权,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矿权证编号 矿种 矿权面积(km2) 矿权所在地
1 T65120090401029159 煤炭 22.13 新疆昌吉市
2 T65120080101001191 煤炭 22.30 新疆昌吉市
国腾投资拥有的上述探矿权均于 2006 年取得,早于对本公司的增资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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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12 月)。国腾投资正逐步退出矿权投资业务,上述 2 个探矿权正与潜
在购买方洽谈,积极寻求转让。国腾投资曾持有位于湖南省祁阳县的矿权证编号
为 T01120081202026958 和 T01120090802033043 的探矿权,并在北京国际矿业
权交易所挂牌转让,该等两个探矿权在 2014 年 6 月 30 日前无人摘牌且已过有效
期,国腾投资承诺立即放弃两个探矿权的全部权益,且不再就上述两个探矿权进
行包括但不限于延续、缴费、申请保留、变更为采矿权、重新申请取得探矿权在
内的一切行动。
②国腾投资的现有探矿权与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
就矿权投资业务的特点而言,因矿权具有典型的特定地理位置之特征,从
事矿权投资的企业在最初寻找探矿权、争取投资机会时,对某个特定地理位置
的、还未设定具体所有者的同一个探矿权有可能存在竞争,而一旦完成该探矿
权登记或形成项目投资,则该探矿权就已有了所有者,在投资企业之间的可能
竞争关系即告终止,因为已经明确了所有者的探矿权和采矿权,他人是无法再
对此竞争的,而且,2007 年我国通过的《物权法》已将探矿权、采矿权确立为
“用益物权”,给予了明确的法律保护;同时,任何一个探矿权能否发现或最
终探获矿产储量,使矿权增值并产生经济效益,与其它探矿权的运作情况毫不
相关。
因此,矿权投资的业务模式决定了不同公司的既有矿权不会产生竞争。
③国腾投资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国腾投资向本公司承诺:
“本公司及附属企业(含本公司全资、控股及参股公司)没有,将来亦不
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发行人主
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的业务,本公司及附属企业(含本公司
全资、控股及参股公司)亦不从事任何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或可以取代发行人的
业务;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立即停止违反承诺或引致违反承诺的行
为,并承诺消除一切对中矿资源不利的影响,并向中矿资源支付 1,000 万元违约
金。”
综上,国腾投资现持有的矿权与公司不存在竞争关系,且国腾投资已承诺
未来不再从事矿权投资业务,因此,国腾投资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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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五家地勘单位
(1)主营业务
吉林地勘局、河南地矿局、辽宁地质局、西北地勘局均为所在地省级人民
政府主管的事业单位,宗旨是为行政区划内的地质矿产勘查与开发提供管理保
障,主要管理下设的地质队在所属省份开展地质勘查业务,管理范围包括区域
内矿产地质普查勘探业务管理、区域地质调查业务管理、遥感地质勘查、水文
地质业务管理、工程地质业务管理、探矿工程业务管理、地球物理与化学业务
管理、地质测绘业务管理、地质科学基础理论研究管理、地质勘查报告审查与
评估、所属地质勘查队伍管理等。
金威达是黑龙江地勘局的控股子公司,主要在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内
从事矿业开发。
(2)主要业务与发行人的区别
五家地勘单位分别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下属企业,主要从事
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公益性地质勘查项目,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而发行人
主要在海外从事商业性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五家地勘单位从事业务与公司
的区别如下:
项 目 五家地勘单位 发行人
主要行使管理职能,其下属单位从事地
质勘查、工程施工、环境地质处理、矿 以“走出去”商业性固体矿产资
业务模式 业开发等多元化经营。地质勘查业务以 源勘查技术服务为核心业务,报告期
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公益性地质勘查项目 内,境外营业收入平均占比 84%左右。
为主,商业性项目占比较小。
中色集团、中冶集团、中国恩菲、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国家和地方重
服务对象 北方工业等大型矿业集团及其下属矿
点建设项目、行政区域内矿业企业等
业企业
赞比亚、津巴布韦、马来西亚等
业务区域 主要在所在行政区域范围内
海外地区
(3)发行人的经营决策完全独立于五家地勘单位
第一,本次发行前,吉林地勘局、河南地矿局、西北地勘局、辽宁地质
局、金威达分别持有发行人 2.67%、2.67%、1.33%、1.33%、1.33%的股份,持
股比例低。
第二,五家地勘单位分属不同地方的省级人民政府直接管理,未形成一致
行动关系,对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的影响较小;
第三,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组成人员中无五家地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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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派人员。五家地勘单位无法根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对发行人
的经营决策构成重大影响。
(4)发行人的资产、业务、机构、人员、财务完全独立于五家地勘单位
五家地勘单位与发行人之间资产、业务、机构、人员、财务均各自独立,
不存在资产借用、混用的情况,不存在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等许可使用的情
况;不存在同业竞争;不存在组织机构混同或委托管理的情况;不存在人员委
派或兼职的情况;不存在共用财务账户或代收、代付货款等资金往来情况。
综上,五家地勘单位为发行人参股股东,持股比例低,发行人经营决策完
全独立于五家地勘单位;五家地勘单位与发行人在资产、业务、机构、人员、
财务均各自独立,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三)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保障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
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分别向本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书》,具体内容如下:
中色矿业于 2011 年 8 月 1 日承诺:
“1、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亦不会在中国境内
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控制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中矿资源主营业务直接
或间接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的企业,本公司或各全资或控股子企业亦不从事
任何与中矿资源相同或相似或可以取代中矿资源服务的业务;
2、如果中矿资源认为本公司或各全资或控股子企业从事了对中矿资源的业
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将愿意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将该等资产、业务或股权
转让给中矿资源;
3、如果本公司将来可能存在任何与中矿资源主营业务产生直接或间接竞争
的业务机会,应立即通知中矿资源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中矿资源能合理接
受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中矿资源,中矿资源对上述业务享有优先购买权。
本公司承诺,因违反该承诺函的任何条款而导致中矿资源遭受的一切损
失、损害和开支,将予以赔偿。该承诺函自本公司盖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
起生效,直至发生以下情形为止(以较早为准):1、本公司持有中矿资源的股
份低于 5%;2、中矿资源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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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在该承诺函中所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均代表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
子企业而作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新国、王平卫、吴志华、陈海舟、汪芳淼、魏云峰和
欧学钢分别于 2011 年 8 月 1 日、2014 年 3 月 11 日做出承诺:
“1、本人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外,
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控制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中矿资源主营业务直接或间
接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的企业,本人或各全资或控股子企业亦不从事任何与
中矿资源相同或相似或可以取代中矿资源服务的业务;
2、如果中矿资源认为本人或各全资或控股子企业从事了对中矿资源的业务
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将愿意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将该等资产或股权转让给中矿
资源;
3、如果本人将来可能存在任何与中矿资源主营业务产生直接或间接竞争的
业务机会,应立即通知中矿资源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中矿资源能合理接受
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中矿资源,中矿资源对上述业务享有优先购买权。
本人承诺,因违反该承诺函的任何条款而导致中矿资源遭受的一切损失、
损害和开支,将予以赔偿。该承诺函自本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发生以
下情形为止(以较早为准):1、本人不再直接或间接控制中矿资源;2、中矿资
源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人在该承诺函中所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均代表本人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企
业而作出。”
二、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关联方、关联关系如下:
1、实际控制人
关联方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刘新国、王平卫、吴志华、
陈海舟、汪芳淼、魏云峰、 公司共同控制人,合计持有中色矿业 91.63%的股权
欧学钢
2、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的企业
关联方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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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中色矿业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 44.59%的股份
3、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序号 关联方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1 国腾投资 公司主要股东,持有本公司 16%的股份
2 帝基实业 公司主要股东,持有本公司 6.67%的股份
4、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序号 关联方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北京金地超硬材料
1 为公司控股股东中色矿业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公司
长沙中庭物业管理
2 为公司控股股东中色矿业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有限责任公司
5、本公司的控股、参股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 本公司的控股、参股公司如下:
序号 关联方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1 赞比亚中矿资源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 津巴布韦中矿资源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 中矿(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 中矿(天津)海外矿业服务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5 中矿国际勘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 加拿大中矿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 赞比亚中矿资源地质工程公司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 中矿(天津)岩矿检测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9 天津华勘钻探机具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0 刚果(金)中矿资源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1 拉萨信融财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参股公司
12 中矿赞比亚服务有限公司 赞比亚中矿的控股子公司
13 中矿赞比亚贸易有限公司 赞比亚中矿的全资子公司
14 赞比亚卡森帕矿业有限公司 赞比亚中矿的控股子公司
15 赞比亚酋长投资有限公司 赞比亚中矿的控股子公司
16 赛诺维矿业有限公司 赞比亚中矿的的参股公司
津巴布韦中矿和香港中矿合计持股
17 津巴布韦特惠投资有限公司
100%
18 中矿天津岩矿检测赞比亚有限公司 天津岩矿检测的全资子公司
香港中矿和津巴布韦中矿合计持股
19 津巴布韦中矿铬铁有限公司
100%
6、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的关联方,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
向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
内,本公司未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发生关联
交易。
7、其他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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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JAB 资源公司、Arian 公 香港中矿持有 JAB 资源公司的母公司 Arian Resources
1
司 Corp.股份 7.39%
2 天津华勘集团有限公司 为华勘钻具股东,持股比例为 29.73%
3 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 为天津华勘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持股比例为 95%
天津华北核工业资源勘
4 为天津岩矿检测股东,持股比例为 49%
探开发有限公司
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核 为天津华勘核工业资源勘探开发有限公司股东,持股比例
5
工业二四七大队 为 11.356%
6 于长珠 为本公司孙公司赞比亚服务有限公司股东,持股 40%
8、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方
序号 名称 曾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北京中廷科技发展有限 曾为中色矿业的控股股东,持有中色矿业 100%的股权。
1
公司 已于 2014 年 3 月 7 日核准注销。
绍兴浙凯房地产开发有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海舟曾持有该公司 58%的股权。
2
限公司 2013 年 4 月 6 日,陈海舟全额减资退出该公司。
中色矿业菲律宾有限公 曾为中色矿业的控股子公司,已于 2014 年 5 月 15 日核
3
司 准注销。
中津矿业(香港)控股 香港中矿曾持有该公司 50%的股权,2014 年 3 月 6 日香
4
有限公司 港中矿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全部股权
为中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2014 年 3 月 6 日香港中矿转
5 中津国际矿业有限公司 让其所持有中津控股的全部股权,该公司不再是本公司
的关联方
广州云金地数码科技有 公司副总裁傅朝义持股比例为 25%,曾任该公司董事长,
6
限公司 2014 年 6 月 16 日傅朝义辞去该职务。
本公司曾持有该公司 69%的股权,2014 年 6 月 29 日本公
中矿资源(南非)技术服
7 司签订对外转让所持股权协议,2014 年 7 月 2 日,股权转
务有限公司
让事宜办理完毕。
(二)最近三年的经常性关联交易
1、向华勘钻具采购商品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华勘钻具的关联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 1-8 月 2011 年度
采购额 - - 888.29 652.18
占当期同类交易的比例 - - 10.05% 7.34%
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 - - 4.51% 3.10%
注:2012 年 9 月,华勘钻具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华勘钻具钻探用具采用按照成本加成法(平均加成率 10-15%)作为定价依
据,公司按照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与
华勘钻具签订采购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与华勘钻具的关联采购金额占营业成本比例较低,对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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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与华勘钻具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与华勘钻具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2、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关联
关联方名 定价方 占同类 占同类 占同类 占同类
交易
称 式 金额 交 金额 交易比 金额 交易比 金额 交易比
内容
易比例 例 例 例
天津华北
地质勘查
岩矿 市场价
局核工业 - - 226.94 35.41% - - - -
检测 格
二四七大
队
Arian 公 矿产 市场价
612.78 8.43% 73.55 0.37% - - - -
司 勘查 格
3、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和土地
(1)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万元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关联方 关联交 定价方 占同类 占同类 占同类 占同类
名称 易内容 式 金额 交 金额 交易比 金额 交易比 金额 交易比
易比例 例 例 例
租赁房
北京金 市场价
屋和土 12.60 100.00% 22.53 100.00% 21.04 100.00% 19.80 100.00%
地 格
地
(2)向北京金地租赁房产、土地的用途、相关房产、土地的状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承租北京金地房产、土地的情况:
租赁面积
序号 租赁类型 坐落位置 租赁用途 租赁截止日期
(平方米)
门头沟区石龙工业区 办公、轻型组装、
1 600 2015 年 2 月 28 日
龙园路甲 5 号 加工
门头沟区石龙工业区 650 员工住宿、轻型
2 房产 2015 年 6 月 30 日
龙园路甲 5 号 组装、加工
门头沟区石龙工业
3 80 办公 2015 年 9 月 30 日
区龙园路甲 5 号
门头沟区石龙工业区 设备的存放及维
4 土地 1,155 2015 年 6 月 30 日
龙园路甲 5 号 护、保养基地等
北京金地持有上述租赁房产、土地的权证情况如下:
总面积
序号 产权证 编号 坐落位置 颁发时间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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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面积
序号 产权证 编号 坐落位置 颁发时间
(平方米)
门头沟区石龙
国有土地使用 门全国用(96)
1 工业区龙园路 14,400.00 1996 年 8 月
权证书 字第 00156 号
甲5号
门头沟区石龙
房屋所有权证 京房权证门全
2 工业区龙园路 7,744.70 1996 年 6 月
书 字第 02826 号
甲5号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向北京金地租赁的房产、土地不存在权属
瑕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向北京金地租赁的房产、土地不存在权属瑕
疵。
(三)最近三年的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如下:
1、向中津矿业销售商品
2012 年 11 月 7 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海外服务与中津矿业签订了商品
购销合同,向中津矿业出售挖掘机(型号:SWE230LC)两台,单价为 13.016
万美元/台(折合人民币 81.81 万元),加上运费和保险费合同总金额合计为 31.23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196.41 万元。
天津海外服务向中津矿业出售的挖掘机系该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17 日从山河
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采购单价为 75.0191 万元/台。天津海外服务按照
成本加成法作为定价依据,上述交易的成本加成率为 9.06%,价格公允。
2、发行人为中津矿业垫付资金
发行人通过香港中矿并购中津矿业后,为其垫付了部分设备材料采购款、
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及差旅费等。2013 年末,上述交易产生的其他应收款期
末余额为 284.72 万元。2014 年 6 月末,该其他应收款余额已结清。
报告期内,公司与中津矿业的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对本公司经营成果不构
成重大影响。
3、发行人为中色矿业提供短期周转资金
2011 年和 2012 年,中色矿业存在向发行人拆借资金的情况,具体如下:
(1)2011 年
2011 年 6 月 10 日,中色矿业经华勘钻具向发行人拆借资金 2,000 万元,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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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6 月 28 日,中色矿业经华勘钻具向发行人归还 2,000 万元。
2011 年 7 月 5 日,中色矿业向发行人拆借资金 2,000 万元, 2011 年 8 月 17
日,中色矿业向中矿资源归还 2,000 万元。
上述两笔资金使用费按年利率 8%、并按资金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中色矿业
经华勘钻具向发行人支付资金使用费 27.11 万元。
(2)2012 年
2012 年 7 月 3 日,发行人与中色矿业签订《借款协议》,向发行人短期拆
借 1,500 万元作为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利息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即年利率
6.31%、并按资金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据此,2012 年 7 月 12 日,中色矿业向发
行人之全资子公司天津海外服务拆借资金 1,500 万元,中色矿业分别于 2012 年 9
月 20 日和 2012 年 9 月 26 日偿还。
2012 年 10 月 30 日,中色矿业向发行人之全资子公司天津海外服务临时拆
借 400 万元,并于 2012 年 10 月 31 日偿还。
2012 年 12 月 24 日,中色矿业向天津海外服务支付资金使用的利息 20 万
元。
(3)确认程序和承诺
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上述短期资金拆
借事项进行了事后追认,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发行人控股股东中色矿业出具《关于避免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承诺
函》,承诺:“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拆借中矿资源及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形,未
来不以任何方式拆借中矿资源及其子公司资金”。
发行人关联方华勘钻具出具《关于避免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承诺
函》,承诺:“在报告期内不存在除正常购销商品外其他拆借中矿资源及其子公
司资金的情形,未来不以除正常购销商品外任何方式拆借中矿资源及其子公司
资金”。
4、中色矿业为本公司提供担保
2012 年 8 月 14 日,中色矿业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最高
额抵押合同》,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海外
服务提供的 2,000 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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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服务的上述借款已到期归还。
2014 年 6 月 20 日,中色矿业与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最高
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与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在 2014 年 6 月 20 日
至 2016 年 6 月 19 日期间在最高贷款限额 6,000 万元以内的所有借款合同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
5、实际控制人为本公司提供担保
2012 年 8 月 10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平卫签署《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融资担保书》,为公司向杭州银行的 2,000 万元借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
保证。
2012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平卫签署《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融资担保书》,为公司向杭州银行的 2,000 万元借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
任保证。
2013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平卫签署《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融资担保书》,为公司向杭州银行的 2,000 万元借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
任保证。
2014 年 6 月 20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平卫与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与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在
2014 年 6 月 20 日至 2016 年 6 月 19 日期间在最高贷款限额 6,000 万元以内的所
有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6、向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核工业二四七大队购买设备
2013 年 6 月 30 日,天津岩矿检测与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核工业二四七大队
签订《实验检测仪器设备转让合同》,购买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核工业二四七大
队原测试中心设备仪器,转让金额为 350 万元。
7、华勘钻具向天津华勘集团借款
2011 年 3 月 10 日,华勘钻具与天津华勘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
向天津华勘集团借款 6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 2011 年 3 月 9
日至 2011 年 6 月 8 日,借款利率 7%。2011 年 7 月 1 日,华勘钻具归还 500 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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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单位:万元
科目名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关联方名称
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付账
华勘钻具 - - - - - - 173.48 12.14%
款
天津华勘集
133.83 8.83% 130.33 8.54% 123.33 23.68% - -
团有限公司
天津华北地
其他应
质勘查局核
付款 425.16 28.05% 181.97 11.92% 7.39 1.42% - -
工业二四七
大队
于长珠① 530.65 35.01% - - - - - -
应收账 中津矿业 - - - - 196.30 3.55% - -
款 Arian 公司 134.01 0.86% - - - - - -
其他应 中津矿业 - - 284.72 22.09% 267.77 24.93% - -
收款 赛诺维矿业 62.62 4.30% 70.20 5.45% - - - -
注:①2014年,按照赞比亚中矿与于长珠约定,于长珠投入120万美元用于赞比亚服务公司日常经营,
其中33.33万美元作为股东权益投入,余下86.67万美元作为股东借款。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没有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五)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本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制度》中对关
联交易的回避制度、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作出了严格的规
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关联交易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
关联交易应当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1)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
义务及法律责任,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2)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关联股东在审议与其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股东大会上,应当回避表决;
(4)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
(5)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或财务顾问;
(6)独立董事对重大关联交易需明确发表独立意见。
2、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及决策程序
(1)股东大会的审批权限: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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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和获得担保除外)金额在人民币 3,000 万元以上(含 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以上(含 5%)的,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2)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
万元以上(含 30 万元)的关联交易;公司拟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
币 100 万元以上(含 1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
上(含 0.5%)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
3、关联股东回避制度
(1)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会议主持人及见证律师应当在股
东投票前,提醒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
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关联股东因特殊情况无法回避时,在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
定征得有关部门或证券监管部门同意后,可以参加表决,但公司应当在股东大
会决议中做出详细说明,同时对非关联方的股东投票情况进行专门统计,并在
决议公告中予以披露。
(2)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可以参与该关联事项的审
议讨论并提出自己的意见,但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
权,其表决权票数不计入有效表决票数总数;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
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
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六)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程序的情况及独立董
事的审核意见
1、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程序
报告期内,公司与中色矿业及华勘钻具的短期资金拆借事项未在事前履行
《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但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均
进行了事后追认。除上述事项外,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其他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公
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2、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及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出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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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认为:“报告期内中矿资源、天津华勘钻探机具有限公司与中矿资
源的控股股东和关联方存在短期资金拆借的情形,该事项未履行《公司章程》及
《关联交易制度》规定的审议程序,且不符合《贷款通则》关于禁止企业间借贷
的规定。
鉴于上述资金拆借时间短且已全部归还;中矿资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实际控制人在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的督促辅导下,加
强了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该事项相关负责人已进行深刻检讨;中矿资源已
修订《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投资决策权限管理规定》,明确禁止
关联企业间直接借贷,并规定了相应罚则;中矿资源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也
出具了不以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函,我们认为,上述交易未损害中矿
资源及股东利益,中矿资源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已得到有效规范。
报告期内,中矿资源已发生的其他重大关联交易均履行了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审议程序合法有效,重大关
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中矿资源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除上述措施外,本公司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还采取了下列措施:
1、公司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及未来关联交易的发展趋势
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于各关联方,具备面
向市场的独立经营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总额较小,未来公司关
联交易的金额和关联交易的比例还将呈下降趋势。
2、公司保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的有效措施
对于正常的、不可避免的且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关联交易,公司将继续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基本原则、决策程序、回避制度、信息披露等
措施来规范该等关联交易。
3、公司保证不再与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措施
2013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对《中矿资源勘探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经营投资决策权限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明确规定禁止公司及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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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子公司从事企业间借贷,并规定相应的罚则:
(1)禁止对关联方融出资金;
(2)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除立即改正外,对资金使用方加收资金使用
费,资金使用期限 3 个月内的,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 2 倍加收资金使用费;
3-6 月,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 3 倍加收资金使用费;6 个月以上的,按同期银
行贷款利率的 4 倍加收资金使用费;
(3)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有权视情节轻重对主要责任人予以处罚,对主要责
任人处以 30-100 万元人民币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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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一)董事会成员
本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均由 2014 年 4 月 12 日
召开的 2013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本届董事会任期为 2014 年 4 月 12 日至 2017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刘新国先生为董事长,王平卫
先生为副董事长。本公司董事的简历如下:
刘新国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3 年 8 月出生,大学本
科,高级工程师,本公司董事长,中色矿业董事长,简历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
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股东情况”之“(二)实际
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王平卫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1 年 1 月出生,博士研究
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本公司副董事长、总裁,中色矿业副董事长,中南大
学董事会副董事长,简历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
况”之“七、发行人股东情况”之“(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汪芳淼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6 年 9 月出生,大学本
科,高级统计师,本公司董事,中色矿业副总经理。简历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
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股东情况”之“(二)实际
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宋玉印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8 年 7 月出生,大学本科,
高级工程师。1982 年 7 月,毕业于中南矿冶学院探矿工程专业;1982 年 8 月至
1984 年 1 月,任河南冶金 1 队探矿科技术员;1984 年 2 月至 1985 年 7 月,任河
南冶金局探矿科技术员;1985 年 8 月至 1992 年 4 月,任河南有色 1 队工程师;
1992 年 5 月至 1993 年 3 月,任河南有色局探矿处工程师;1993 年 4 月至 1995
年 3 月,任河南有色勘查工程公司副经理;1995 年 4 月至 2002 年 5 月,任河南
岩土工程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常务副总经理;2002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
副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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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学钢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2 年 1 月出生,大学本
科,高级会计师,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和评估师资格,本公司董事,中色矿业
总经理,北京金地法定代表人,中庭物业董事长,简历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意
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股东情况”之“(二)实际控
制人的基本情况”。
王劲松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 年 8 月出生,大学本
科。1986 年 7 月,毕业于吉林大学经济系;1986 年 8 月至 1992 年 3 月,任国家
教委世界银行贷款办公室干部;1992 年 3 月至 1994 年 12 月,任中国银行北京
分行干部;1995 年 1 月至 1998 年 1 月,任日本大和证券北京代表处项目经理;
1998 年 2 月至 1998 年 7 月,任光大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1998 年 8 月
至 2000 年 9 月,任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2000 年 10 月至 2004 年 11
月,任湘财证券公司财务咨询部副总经理、并购总部总经理;2004 年 12 月至
今,任国腾投资公司副总经理;2008 年 2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陈永清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0 年 2 月出生,博士研究
生,教授,博士生导师。1994 年获长春地质管理学院工学博士学位(数学地质
专业);1994 年 10 月至 1997 年 4 月,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质勘探、矿
业、石油博士后流动站进行博士后研究工作;2000 年 4 月至 2006 年 9 月,在中
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从事资源评价和规划研究工作;2006 年 10 月至今,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数学地球科学协会中国委员会副
主席,国家数学地球科学理事会理事(2012-2016);2014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
司独立董事。
孔伟平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 年 5 月出生,硕士研究
生,北京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律师,国际商务师。1996 年毕业于北京
师范大学教育管理专业研究生;1996 年至 1998 年,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
人教部干部;1998 年至 2000 年,任中国铜铅锌集团公司人事部副处长;2000 年
至 2004 年,任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2004 年至 2006 年,任北京市中济
律师事务所律师;2006 年至今,任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律师、执行合伙人;
2008 年至今,任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 年 8 月至今,任国投中
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副主任,全
国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协第八届、第九届国有资产法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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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主任,北京市西城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2014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
独立董事。
黄庆林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6 年 3 月出生,大学本
科,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企业风险管理师。1987
年 6 月毕业于湖南化工学院经济管理系财会专业;1987 年 7 月至 1989 年 8 月,
任湖南省化工汽车运输公司财务科主办会计;1989 年 9 月至 1992 年 2 月,任湖
南省石油化工厅计财处行业财务主管;1992 年 3 月至 2000 年 12 月,任湖南省
审计厅主任科员、副处长;2000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华寅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审计师、总经理、主任会计师;2009 年 3 月至今,任北
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内部治理委员会委员;2011 年 5 月至今,兼任中华女
子学院审计学专业荣誉教授;2011 年 7 月至今,任湖北尧治河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12 年 1 月至 2013 年 11 月,任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执行合伙人、总裁;2013 年 11 月至今,任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合伙人、总裁;2014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本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林芬、魏云峰由股东提名,经 201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 2013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张晓刚为职工监事,由 2014 年
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届监事会任期为 2014 年 4 月 12 日至 2017 年
4 月 11 日。2014 年 4 月 13 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魏云峰先生为监事会主席。本公司监事的简历
如下:
魏云峰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2 年 9 月出生,大学专科,
会计师,中色矿业副总经理,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简历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
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股东情况”之“(二)实际控制
人的基本情况”。
林芬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7 年 9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
1988 年 7 月毕业于上海理工大学;1988 年 7 月至 1990 年 10 月,任职机械部广
州机床研究所团委副书记、广州黄埔区团委委员、广东省机械厅团委委员;1990
年 11 月至 1991 年 10 月,任日本 TDK 广东公司公关部经理、总经理秘书;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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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1 月至 1992 年 10 月,任东莞雀巢冷冻食品分厂总经理助理;1992 年 11 月
至 1998 年 2 月,任香港新玛徳制造有限公司营业部欧美事业部业务主任;1998
年 2 月至 2003 年,任嘉力臣(香港)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嘉力臣深圳公司总经理;
2003 年至今,任深圳市帝基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嘉力臣工程设备(深圳)有
限公司总经理;2011 年 3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
张晓刚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7 年 3 月出生,大学本科,
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9 年 7 月,毕业于长春税务学院财务会计专业;
1999 年 9 月至 2004 年 4 月,任长春房地集团建筑总公司成本会计;2004 年 5 月
至 2004 年 12 月,吉林通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2004 年 12 月至 2010 年 3 月,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10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审计部经理;2011
年 3 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 6 人,其中总裁王平卫先生、副总裁宋玉印先生、
傅朝义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姚广先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肖晓霞女士、
副总裁兼总工程师张学书先生由 2014 年 4 月 1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
任。本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为 2014 年 4 月 13 日至 2017 年 4 月 12 日。本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如下:
王平卫先生,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请参见董事会成员简介。
宋玉印先生,本公司董事兼副总裁,请参见董事会成员简介。
肖晓霞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 年 3 月出生,硕士研究
生,高级会计师。1984 年 7 月本科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会计专业;1998 年 3 月
至 2000 年 3 月在职完成湖南财经学院财务管理专业研究生学习;1984 年 8 月至
2001 年 9 月,任职于湖南省冶金企业集团(省冶金厅)财务处;2001 年 10 月至
今,历任本公司财务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姚广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2 年 5 月出生,硕士研究
生。1997 年 7 月,毕业于南开大学金融系;1997 年 8 月至 1998 年 10 月,任中
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财务部业务主办;1998 年 10 月至 2000 年 8 月,任中国
有色金属工业财务公司法律业务主管;2000 年 8 月至 2003 年 10 月,任北京华
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03 年 10 月至 2004 年 5 月,任北京巨融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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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4 年 5 月至 2006 年 12 月,任山西风险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 年 12 月至 2008 年 5 月,任北京圣玉天成投资顾问公
司副总经理;2008 年 5 月加入公司,2008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董事
会秘书。
傅朝义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4 年 2 月出生,博士后,
高级地质工程师。1985 年 6 月毕业于中南矿冶学院;1985 年 7 月至 1996 年 9
月,任华北有色地质勘查局团总支书记和地质研究所地研室副主任;1996 年 9
月至 1999 年 6 月,在中南工业大学资源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攻读博士研究生。
1999 年 6 月至 2001 年 11 月,华北地质勘查局地质处从事生产和科研管理工作。
2001 年 11 月至 2003 年 2 月任昆明云金地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 年 3 月
至 2004 年 5 月任广州云金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 年 6 月至 2009 年 6
月,中科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博士后;2007 年 9 月至 2009 年 3 月,任北京中
色美特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9 年 3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北京中
兴金源投资有限公司总地质师;2010 年 3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
理;2011 年 3 月至 2013 年 2 月,任本公司总工程师;2004 年 6 月至 2014 年 6
月,任广州云金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3 年 2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
裁。
张学书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 年 3 月出生,工学博士,
教授级高级地质工程师。1990 年至 1995 年 9 月,在云南省有色地质局(原西南
有色地质勘查局)地质研究所工作;1995 年 10 月至 1998 年 4 月,在云南省有
色地质局外事办从事对外合作地质找矿工作;1998 年 5 月至 2000 年 4 月,在云
南省有色地质局 308 队任总工程师;2000 年 5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云南省有色
地质局地质矿产处副处长、云南省有色地质勘查院总工程师兼云南鑫澳镍矿勘查
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 年 1 月至 2007 年 5 月,任云南省有色地质局综合
研究处处长;2007 年 6 月至 2012 年 2 月任云南省有色地质局副总工程师兼对外
合作处处长;2012 年 3 月至 2013 年 2 月,任本公司副总工程师;2013 年 2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公司总工程师;2014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兼总工程师。
(四)核心技术人员
本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 9 人,包括王平卫、宋玉印、傅朝义、刘绍友、钱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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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张学书、晏久平、杨春、李雷。核心技术人员的简历如下:
王平卫先生,请参见董事会成员简介。
宋玉印先生,请参见董事会成员简介。
傅朝义先生,请参见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张学书先生,请参见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刘绍友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3 年 5 月出生,大学本科,
高级工程师。曾任华北有色地质勘查局普查大队分队技术负责人,中国地质装备
总公司部门经理,新疆鑫汇地质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矿建设总工程师。现
任本公司副总工程师、卡森帕矿业总经理。
刘绍友先生从事区域地质调查研究多年,具有丰富的区域地质勘查经验,
由其主持编写的河北围场地区 1/5 万航空遥感地质调查报告获得中国有色金属工
业总公司组织评选的有色系统遥感地质优秀报告奖;由其主持编写的内蒙古林
西胡家店锡多金属矿的详查报告、参与编写的内蒙古赤峰北部银多金属矿研究
报告均获得华北地勘局组织评选的优秀报告奖;在参加国家“八五”科技攻关项
目(85-901-01-048-01 主题)中,刘绍友先生担任课题组组长,并负责地层、构
造、典型矿床研究,由其参与编写的研究报告曾获得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
“八五”攻关项目二等奖。
钱再华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0 年 2 月出生,大学本
科,高级工程师。曾任湖南有色地勘 217 队工程师,中南市政建设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总工程师,深圳市创一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工程
师。
钱再华先生从事水文地质研究多年,具有丰富的水文地质勘察工程设计及
施工经验,参与编写了湖南水口山康家湾铅锌金矿坑道放水疏干报告,主持完
成了多项公路、市政工程的施工管理,发表水文地质专业论文 8 篇,提交大中
型项目技术报告 30 多篇。
杨春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 年 6 月出生,博士研究
生、工程师。曾任河南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第一队部门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
工程师、赞比亚中矿总经理。
晏久平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3 年 2 月出生,博士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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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曾任中南冶金地质研究所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湖北地质学会理事,湖
北省宜昌市第三届政协委员,现任本公司副总工程师。
李雷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0 年 4 月出生,硕士研究
生,高级地质工程师。曾任赞比亚谦比希铜矿主矿体项目经理助理、副经理及
勘查技术部副经理,从事项目勘查设计及勘查技术工作。现任本公司经营管理
部高级经理。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从毕业院校开始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不存在刑事处罚、曾涉刑事诉讼的
情形。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从毕业
院校开始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均未受到过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曾经涉及刑事
诉讼的情形。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
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本次发行前持有本
公司股份情况
1、直接持股情况
单位:万股
姓 名 发行前持股数量 发行前持股比例 在公司任职情况
刘新国 48.00 0.53 % 董事长
王平卫 376.80 4.19 % 副董事长兼总裁
汪芳淼 43.20 0.48 % 董 事
宋玉印 103.60 1.15 % 董事兼副总裁
欧学钢 28.80 0.32 % 董 事
傅朝义 10.00 0.11 % 副总裁
魏云峰 28.80 0.32 % 监事会主席
张晓刚 8.00 0.09 % 监 事
肖晓霞 113.20 1.26 % 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姚 广 46.00 0.51 %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钱再华 6.00 0.07 % 副总工程师
张学书 20.00 0.22 % 副总裁兼总工程师
刘绍友 38.40 0.43% 副总工程师
晏久平 20.00 0.22% 副总工程师
杨 春 26.40 0.29% 副总工程师
李 雷 12.00 0.13% 高级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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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2、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以下情形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其他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中色矿业持有本公司 44.59%的股份,帝基实业持有本公司 6.67%的股份。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通过中色矿业、帝基实业间
接持有本公司股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在本公司任职
序号 姓 名 所持股公司 在该公司出资额 在该公司中持股比例
情况
1 刘新国 董事长 中色矿业 919.75 15.9375%
2 王平卫 副董事长、总裁 中色矿业 724.98 12.5625%
3 汪芳淼 董 事 中色矿业 724.98 12.5625%
4 欧学钢 董 事 中色矿业 743.02 12.8750%
5 魏云峰 监事会主席 中色矿业 724.98 12.5625%
6 林 芬 监 事 帝基实业 85.00 85.00%
(二)近亲属持股情况
本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肖晓霞女士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志华为夫妻,
肖晓霞持有本公司股份 113.2 万股,持股比例为 1.26%,吴志华持有本公司股份
24 万股,持股比例为 0.27%,二人合计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37.2 万股,合计持
股比例为 1.52%。另外,吴志华通过持有中色矿业 724.98 万元出资(占比为
12.56%),而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除上述持股外,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技术人
员的近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近三年及一期持股变动情况
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近三年及一期所持
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股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持股人
持股数量 比例 持股数量 比例 持股数量 比例 持股数量 比例
刘新国 48.00 0.53% 48.00 0.53% 48.00 0.53% 48.00 0.53%
王平卫 376.80 4.19% 376.80 4.19% 376.80 4.19% 376.80 4.19%
汪芳淼 43.20 0.48% 43.20 0.48% 43.20 0.48% 43.20 0.48%
宋玉印 103.60 1.15% 103.60 1.15% 103.60 1.15% 103.60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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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持股人
持股数量 比例 持股数量 比例 持股数量 比例 持股数量 比例
欧学钢 28.80 0.32% 28.80 0.32% 28.80 0.32% 28.80 0.32%
魏云峰 28.80 0.32% 28.80 0.32% 28.80 0.32% 28.80 0.32%
张晓刚 8.00 0.09% 8.00 0.09% 8.00 0.09% 8.00 0.09%
肖晓霞 113.20 1.26% 113.20 1.26% 113.20 1.26% 113.20 1.26%
姚 广 46.00 0.51% 46.00 0.51% 46.00 0.51% 46.00 0.51%
傅朝义 10.00 0.11% 10.00 0.11% 10.00 0.11% 10.00 0.11%
张学书 20.00 0.22% 20.00 0.22% 20.00 0.22% 20.00 0.22%
钱再华 6.00 0.07% 6.00 0.07% 6.00 0.07% 6.00 0.07%
刘绍友 38.40 0.43% 38.40 0.43% 38.40 0.43% 38.40 0.43%
晏久平 20.00 0.22% 20.00 0.22% 20.00 0.22% 20.00 0.22%
杨 春 26.40 0.29% 26.40 0.29% 26.40 0.29% 26.40 0.29%
李 雷 12.00 0.13% 12.00 0.13% 12.00 0.13% 12.00 0.13%
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新入股的情况外,以上人员持
股情况在近三年及一期变动较小。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
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姓 名 对外投资情况 出资额 持股比例 与本公司关系
刘新国 中色矿业 919.75 15.9375%
王平卫 中色矿业 724.98 12.5625%
魏云峰 中色矿业 724.98 12.5625% 中色矿业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汪芳淼 中色矿业 724.98 12.5625% (持股 44.59%)
欧学钢 中色矿业 743.02 12.8750%
林 芬 帝基实业 85.00 85.00% 本公司股东(持股 6.67%)
广州云金地数码科
傅朝义 30.00 25.00% -
技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除上述对外投资情况外,不
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四、最近一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从本公
司领取薪酬的情况及所享受的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201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的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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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姓 名 职 务 2013 年度薪酬
刘新国 董事长 1.00
王平卫 副董事长兼总裁 57.96
汪芳淼 董 事 1.00
宋玉印 董事兼副总裁 39.96
欧学钢 董 事 1.00
王劲松 董 事 1.00
刘益康 独立董事,2014 年 4 月起不再担任 3.00
黄宗理 独立董事,2014 年 4 月起不再担任 3.00
罗回平 独立董事,2014 年 4 月起不再担任 3.00
周良友 独立董事,2014 年 4 月起不再担任 3.00
肖晓霞 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38.96
姚 广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36.80
傅朝义 副总裁 36.80
魏云峰 原公司董事,现监事会主席 1.00
林 芬 监 事 1.00
张晓刚 监 事 18.23
张银芳 原监事会主席,2014 年 4 月起不再担任 1.00
钱再华 副总工程师 31.36
张学书 副总裁兼总工程师 34.16
刘绍友 副总工程师、卡森帕矿业总经理 33.28
晏久平 副总工程师 38.71
杨 春 副总工程师、赞比亚中矿总经理 53.46
李 雷 经营管理部高级经理 21.72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尚未制订任何退休金计划、认股权计划或
提供其他形式待遇。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兼职情况
及兼职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以下情形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在本公司外部兼职的情况:
序号 姓 名 在本公司职务 对外兼职企业及职务 与本公司关系
1 刘新国 董事长 中色矿业董事长 本公司控股股东
副董事长 中色矿业副董事长 本公司控股股东
2 王平卫
兼总裁 中南大学董事会副董事长 无关联关系
3 汪芳淼 董事 中色矿业副总经理 本公司控股股东
中色矿业总经理 本公司控股股东
4 欧学钢 董事 中庭物业董事长 中色矿业控股子公司
北京金地法定代表人 中色矿业控股子公司
5 王劲松 董事 国腾投资副总经理 本公司主要股东之一
6 陈永清 独立董事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授 无关联关系
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
7 黄庆林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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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 名 在本公司职务 对外兼职企业及职务 与本公司关系
总裁;湖北尧治河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副主
任,执行合伙人;中金黄金股
8 孔伟平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投中
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9 魏云峰 监事会主席 中色矿业副总经理 本公司控股股东
帝基实业董事长 本公司主要股东之一
10 林芬 监事 嘉力臣工程设备(深圳)有限
无关联关系
公司总经理
副总裁兼董事会
11 姚广 拉萨信融董事 本公司的参股公司
秘书
六、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
系。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的协议和重
要承诺
(一)签订的协议
本公司专职任职的董事、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与公
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明确任职责任与义务、辞
职规定及离职后持续义务。公司其他兼职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核心技术人员均与公司签订了《保密合同》。
(二)重要承诺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
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
任。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签署了《关于
股份锁定的承诺函》。股份锁定承诺内容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
本情况”之“八、(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
诺”。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的承诺均履行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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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不存在违约情形。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信用记录良好,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关于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规定的行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经核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受到过刑事处
罚,也不存在曾经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形。
九、近三年及一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一)近三年及一期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2011 年 3 月,公司召开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
议选举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和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11
年 1 月,公司召开 2011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晓刚为职工监事。公司
近三年及一期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如下:
1、本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的董事变动情况
本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的董事变动情况如下:
期间 董事 人数 变动原因
刘新国、王平卫、欧学钢、魏云峰、
2011.3-2014.4 汪芳淼、宋玉印、王劲松、刘益康、 11 董事会任期届满后换届
黄宗理、罗回平、周良友
刘新国、王平卫、欧学钢、汪芳淼、 董事会任期届满后换届(因公
2014.4 至今 宋玉印、王劲松、黄庆林、陈永清、 9 司修改章程,董事会成员由 11
孔伟平 名变更为 9 名)
2、本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的监事变动情况
本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的监事变动情况如下:
期间 监事 变动原因
2011.3-2013.3 林芬、张建龙、张晓刚 监事会任期届满后换届
张建龙因个人原因辞职,选举张银芳为
2013.3-2014.4 张银芳、林芬、张晓刚
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
2014.4 至今 魏云峰、林芬、张晓刚 监事会任期届满后换届
3、本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的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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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的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期间 高级管理人员 变动原因
总裁:王平卫
副总裁:宋玉印、肖晓霞、姚广
2011.3-2013.2 财务总监:肖晓霞 -
总工程师:傅朝义
董事会秘书:姚广
总裁:王平卫
副总裁:宋玉印、肖晓霞、姚广、傅朝义 傅朝义由总工 程师改任
2013.2-2014.4 财务总监:肖晓霞 副总裁,由张学书担任总
总工程师:张学书 工程师
董事会秘书:姚广
总裁:王平卫
副总裁:宋玉印、肖晓霞、姚广、傅朝义、
张学书 张学书为副总 裁兼任总
2014.4 至今
财务总监:肖晓霞 工程师
总工程师:张学书
董事会秘书:姚广
(二)近三年及一期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的说明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系根据公司规范治理
和经营管理的需要进行的正常变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核心管理层成员稳定,上述变动
未导致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化,未对公司经营战略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人员变动未对本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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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公司治理
本公司自设立以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
了《公司章程》,逐步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公司治理的相关制度。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与其不存在
差异。
一、股东大会的制度建立与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本公司于 2008 年 2 月 1 日召开创立大会,审
议通过《公司章程》。2011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拟在上市后实施的《公司章程(草案)》,2012 年 1 月 11 日,公
司召开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拟在上市后实施的《公司章程(草案)》
进行了修订。报告期内本公司股东大会规范运行。
(一)股东大会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08 年 2 月 1 日召开创立大会,审议
通过了《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制度正式建立。
《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
议、投票、计票、表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公
告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公司还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经 2009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 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1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1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1、股东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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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
额领取股息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
会议,并按持股数目行使表决权;(3)对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性管理,
提出建议或者质询;(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股份;
(5)依照《公司章程》规定获得有关信息;(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
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7)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所赋予
的其他权利。
2、股东的义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依
其所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出资;(3)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4)除
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在公司核准登记后,不得退股;(5)维护公司合法权
益,支持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不损害或影响公司的发展,不参与和公司存在直接
竞争的业务;(6)不要求可能会影响公司其他客户利益的优惠条件;(7)法律、
行政法规以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股东大会的职权
公司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下列职
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或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董事,
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或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
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6、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
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公司发
行债券作出决议;10、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
项作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12、决定聘用、解聘或不再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13、审议股权激励计划;14、决定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
决定的其他事项。
(四)股东大会议事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
主要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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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大会的召开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股东年会应每年召开一
次,董事会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结六个月内负责召集。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应在必
要时召开。董事会应在任何下列情形发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最低人数,或者少于本章程规定人数的
三分之二;(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3)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以书面形式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董
事会认为必要或监事会提议召开;(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应在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日的二十日以前通知公司股东将召开股
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在该通知中列明会
议日期、时间、地点和将审议的事项,并说明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理其出
席会议并表决。
2、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股东依其所持股份在股东大会会议上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
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股东大
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的事项如下:(1)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报告;(2)
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3)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
其报酬和支付方法;(4)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公司年度报告;(6)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如下:(1)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2)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3)公司章程的修改;(4)公司在一年
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5)
股权激励计划;(6)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
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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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本公司自整体变更设立以来,共召开 19 次股东大会会议。公司历次股东大
会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要求规范运作。自然人
股东均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均委派代表出席;历次股东大会的
召开、决议的内容及签署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监事会违反《公司法》、《公司章
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要求行使职权的行为。
二、董事会的制度建立与运行情况
(一)董事会制度建立健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08 年 2 月 1 日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并选举产生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股份公司董事会制度正式建立。
本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
董事长1名。《公司章程》对董事的任职资格、选聘程序、任期、董事义务、董事
会的构成和职权、董事会的议事规则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本公司依据《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并经2009年8月26日召开的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1年7月31
日,公司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
录等事项进行了详细规范。
(二)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
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股票、债券或其他证券
及上市方案;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
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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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事项;9、决定公司内部
管理机构的设置;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
事项;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13、管理
公司信息披露事项;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16、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
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例会,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
董事和监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1、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2、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联名提议;3、董
事长认为必要时;4、监事会提议时;5、总裁提议时。
董事会会议必须有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召开,在董事会会议上每名董
事有一票表决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董事会决议由全体董事过半数
通过后生效。
(四)董事会运行情况
自公司创立大会召开以来,公司共召开了 32 次董事会。公司历次董事会均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要求规范运作。公司董事均
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历次董事会;历次董事会的召开、决议的内容及签署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公
司董事会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要求行使
职权的行为。
(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及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
1、审计委员会
2009 年 3 月 14 日,根据公司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会下设审
计委员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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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该细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董事长提名,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周良友、独立董事罗回平和董事欧学钢组
成,其中周良友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2011 年 3 月 22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上述
成员作了续聘。2011 年 7 月 1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作了修订,对人员构成、职责权限、会议的召开与通知、议事与表
决程序等内容作了规定。2014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
黄庆林、孔伟平和欧学钢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黄庆林任委员会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监督公司
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3)负责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4)
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5)检查和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并发表专项
意见;(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7 次会议,对公司 2010 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011 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12 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13 年内部审计工作报
告等年度内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针对公司的年度审计工作,会计师事务所正
式进场审计前,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确定
了年度审计工作总体安排和重点审计领域。2013 年 2 月,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近
三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议。2013 年 5 月,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更换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2014 年 3 月,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近三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议,
并通过《关于聘请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此外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部门
设置、内部控制建设等事项进行检查监督,并多次与内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了
解掌握公司财务状况,此外对公司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进行了审议并向董事
会提交了相关议案。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09 年 11 月 10 日,根据公司 200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
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根据董事长提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由独立董事王达先生、刘益康先生以及董事王平卫先生组成,其中,王
达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2011 年 3 月 22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
上述成员作了换届调整,选举独立董事黄宗理先生、独立董事刘益康先生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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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平卫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黄宗理先生为委员会主任。
2011 年 7 月 1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则》作了修订,对人员构成、职责权限、议事与表决程序、回避制度、决策程序
等内容作了规定。2014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陈永清、
黄庆林和王平卫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陈永清为委员会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1)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计划或方案;(2)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
度绩效考评;(3)制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的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4)董事会授权委托的其他事宜。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4 次,通过表决审议事项 7 项。审议
了《关于公司董事津贴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2 年度薪酬制度执行情况的议案》、《关于考核公司董事(非独立
董事)、《关于公司薪酬管理制度(2011 版)的议案》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2 年度
履行职责情况的议案》及聘任公司总裁、董秘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议案。
3、战略委员会
2011 年 7 月 15 日,为了更好地确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通过了《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对人员构成、职责权限、会议的召开与通知、议事
与表决程序等内容作了规定。同日,根据董事长提名,选举刘新国、王平卫和黄
宗理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刘新国为战略委员会主任。2014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刘新国、王平卫和陈永清为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委员,其中刘新国为委员会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1) 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2)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3)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
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4)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5)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分析,向董事会提出调整与改
进的建议;(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 6 次,对修订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
案)》、制定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及提前启动赞比亚海外服务基地建设等事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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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讨论和审议,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津矿业和特惠投资
公司资产重组的议案》等议案。
4、提名委员会
2011 年 7 月 15 日,为了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并通过了《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对人员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工作细则、回
避表决等内容作了规定。同日,根据董事长提名,选举独立董事罗回平、刘益康,
董事王平卫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罗回平为提名委员会主任。2014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孔伟平、陈永清和王平卫为提名委
员会委员,其中孔伟平为委员会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1)研究董事、总裁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2)寻找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3)对董事候选人和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4)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 2 次,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的议案》、《关于提请聘任傅朝义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关于提请聘任张学书为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
三、监事会的制度建立与运行情况
(一)监事会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08 年 2 月 1 日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并选举产生公司第一
届监事会,公司监事会制度正式建立。
《公司章程》中对监事的任职资格、任期、监事义务、监事会的构成和职权、
监事会的议事规则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本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并经 2009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 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1 年 7 月 31 日,公司
召开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监事会
议事规则》对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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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
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
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 3 年。
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二)监事会的职责
监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
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2)检查公司财务;(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
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
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
股东大会;(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
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
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
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监事会的议事规则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
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事会主席应在 10 日内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1)
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2)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
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
决议时;(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
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者被深圳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时;(6)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情形。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二分之一以上的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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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事会运行情况
自公司创立大会召开以来,公司共召开了 21 次监事会。公司历次监事会均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要求规范运作。公司监事均
亲自出席历次监事会;历次监事会的召开、决议的内容及签署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公司监事会违反《公
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要求行使职权的行为。
四、独立董事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为完善本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加强董事会的决策功能,2009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 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选聘、任期、职权、发表独立意见等事项作了详细
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正式建立。独立董事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履行
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11 年 7 月 15 日第
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由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
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2、根
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3、具有本
制度中所要求的独立性;4、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规则;5、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所必需的工作经验;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独立董事的职权
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
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公司赋予独
立董事以下特别职权:1、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达成的金额在人民币 30 万元以上
的关联交易,公司拟与关联法人达成的金额在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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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方可提
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作为其判断的依据;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3、向董事会提
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提议召开董事会;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
构;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应对下述公司重大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1、提
名、任免董事;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4、需披露的关联交易(含公司向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提供资金)、
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
资助、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5、变更募集资金用途;6、重大资产
重组方案;7、股权激励计划;8、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9、《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于 2008 年 3 月 8 日召开公司 200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增选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刘益康、王达、罗回平、周良友为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 11 人,其中独立董事 4 名,周良友为会
计专业人士。2011 年 3 月 22 日,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了第二届换届选
举工作,选举刘益康、黄宗理、罗回平、周良友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共 11 名成员,其中独立董事 4 名,周良友为会计专业人士。2014
年 4 月 12 日,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举黄庆林、
陈永清和孔伟平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 9 名成员,其中
独立董事 3 名。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相关会议及履行职责的具体情况如下: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相关会议的情况
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产生后,发行人共召开了 13 次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刘益康 12 1
王达 13 0
罗回平 13 0
周良友 13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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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产生后,发行人共召开了 13 次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刘益康 13 0
黄宗理 13 0
罗回平 13 0
周良友 13 0
在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产生后,发行人共召开了 4 次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黄庆林 4 0
陈永清 4 0
孔伟平 4 0
2、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的情况
发行人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独立董事的出席情况如下:
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黄宗理
战略委员会 会议召开次数
出席次数
独立董事 周良友 罗回平 周良友 罗回平
审计委员会 会议召开次数 3
出席次数 3 3 7
独立董事 王达 刘益康 黄宗理 刘益康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会议召开次数 2
出席次数 2 2 4
独立董事 罗回平 刘益康
提名委员会 会议召开次数
出席次数 3
3、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发行人在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不
存在对有关决策事项曾提出异议的情况。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及运行情况
(一)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2009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
会秘书工作制度》。2011 年 7 月 1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董事会秘书
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对董事会秘书的聘任与解聘、职责和义务等内容作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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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
(二)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根据《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规定,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
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作为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其主
要职责包括:1、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
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的相
关规定;2、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
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3、组织
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
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4、负责公司信息披
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漏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
公告;5、关注公共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事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所有问询;6、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
《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
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7、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证券法
律法规、《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
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
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地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三)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运行情况
2008 年 2 月 1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辛冬根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2008 年 8 月辛冬根因为个人原因辞去了董事会秘书职务;2008 年 12 月 4 日,公
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经董事长提名聘任姚广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1 年 3 月 2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姚广先生进行了续聘;2014 年 4 月
1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继续聘任姚广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自本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以来,董事会秘书认真履行了其职责,并发挥了
积极的作用。
六、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的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公司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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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制度。自成立至今,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章
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被相关主
管机关处罚的情况。
七、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的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 “第七
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
公司承诺不再与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措施,详见本招股意向书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七)减少关联交易的措
施”。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
担保的情况。本公司于 2009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 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
程序。2011 年 7 月 1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
了修订和完善。
八、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公司在不断完善企业经营体制和法人治理结构、创新企业内部管理模式的同
时,根据公司资产结构、经营方式并结合各经营单位和职能部门的具体情况,建
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合理的、有效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
公司除按照上市公司要求建立公司治理制度以外,还针对公司股权结构和行
业特点制定了以下具体措施,以保证公司内控制度的合理有效:
1、为规范公司的投资经营决策行为,明确公司三会权限和程序,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中矿资源重大经营投资决策权限管
理规定》。对公司重大合同经营决策、融入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非主业项目投
资、短期投资、长期投资、融出资金、对外担保和矿权运作等重大投资事项的决
策权限均作出了明确规定。
2、为规范公司的矿权投资业务,严格防范和控制矿权投资业务风险,制定
了《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矿权投资业务风险管理办法》,对矿权投资业务
应遵循的原则、条件、分级审议决策权限、控制机制及责任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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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根据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及相关具体规范,
本公司内部控制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公司现有的内控制度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完整、合理、有效,规范了各
部门之间的合理分工与协调合作,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经营管理的规
范运行,有利于公司整体的高效运转。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规范
了公司财务会计行为,保证了资料的真实、完整和会计信息的客观正确。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总体上是完整的、合理的、有效的,不存在重大缺陷。随着外部环境
的变化和管理要求的提高,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将进一步得到修订、补充和完善,
使之始终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二)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对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 250219 号),
认为:“贵公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
定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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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公司的委托,对合并及母公司财务
报表,包括2011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和2014年6月30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1月-6月的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
报字[2014]第25021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以下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资
者欲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会计政策进行更详细的了解,请仔细阅读立
信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 250218 号审计报告。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8,617,455.99 60,300,863.67 174,747,174.88 202,182,567.18
应收票据 2,800,000.00 1,000,000.00 4,545,273.25 -
应收账款 147,176,430.70 132,404,442.14 55,272,665.11 58,475,288.90
预付款项 2,867,724.27 5,903,983.29 7,432,837.41 250,710.00
应收利息 - - 304,829.40
其他应收款 12,707,263.99 12,889,443.69 10,742,387.85 3,221,875.95
存货 60,914,177.74 63,770,869.69 51,002,614.90 24,208,605.60
其他流动资产 11,603,661.59 - 9,000,000.00 -
流动资产合计 326,686,714.28 276,269,602.48 312,742,953.40 288,643,877.0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145,686.25 1,807,220.60 - -
长期股权投资 1,400,062.26 21,570,135.76 15,315,812.70 5,674,400.71
固定资产 182,681,691.33 195,222,642.26 133,850,969.39 85,217,121.27
在建工程 16,814,389.09 13,826,219.71 31,521,282.28 7,545,120.95
无形资产 81,317,582.44 24,930,312.09 25,853,557.23 645,773.07
开发支出 - 36,190,658.24 - -
商誉 1,772,732.58 1,772,732.58 362,686.79 -
长期待摊费用 7,970,153.45 8,050,844.68 1,649,389.18 51,3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5,750,054.96 4,594,059.63 3,071,502.58 2,022,864.60
其他流动资产 2,438,226.81
非流动资产合计 302,290,579.17 307,964,825.55 211,625,200.15 101,156,580.60
资 产 总 计 628,977,293.45 584,234,428.03 524,368,153.55 389,800,45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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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负债及股东权益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3,000,000.00 30,000,000.00 40,000,000.00 -
应付票据 9,972,100.00 1,826,440.00 - -
应付账款 14,920,831.29 19,751,311.01 16,686,601.86 14,294,153.66
预收款项 5,330,783.62 4,863,256.68 8,420,950.26 2,622,881.06
应付职工薪酬 24,756,759.27 26,113,683.07 15,476,804.92 17,779,571.04
应交税费 41,690,468.82 29,485,759.29 10,399,142.90 10,755,284.13
其他应付款 15,159,211.12 15,263,427.46 5,208,705.41 276,515.12
流动负债合计 184,830,154.12 127,303,877.51 96,192,205.35 45,728,405.01
非流动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22,055,860.05 22,838,409.93 13,400,869.89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2,055,860.05 22,838,409.93 13,400,869.89 -
负 债 合 计 206,886,014.17 150,142,287.44 109,593,075.24 45,728,405.01
股东权益:
股本 90,000,000.00 90,000,000.00 90,000,000.00 90,000,000.00
资本公积 69,050,119.85 67,554,427.40 69,558,622.87 69,558,622.87
专项储备 295,599.61 295,599.61 142,033.23 -
盈余公积 14,278,295.35 14,278,295.35 13,844,570.98 11,167,017.94
未分配利润 275,766,242.90 267,755,132.84 232,679,721.94 181,486,344.71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42,775,668.55 -21,967,581.76 -6,979,908.31 -6,175,868.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06,614,589.16 417,915,873.44 399,245,040.71 346,036,117.12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15,476,690.12 16,176,267.15 15,530,037.60 -1,964,064.50
股东权益合计 422,091,279.28 434,092,140.59 414,775,078.31 344,072,052.62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628,977,293.45 584,234,428.03 524,368,153.55 389,800,45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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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34,832,602.98 329,996,286.75 298,757,788.68 325,311,825.45
减:营业成本 88,539,221.04 224,912,657.84 196,935,832.73 210,277,907.79
营业税金及附加 286,198.74 1,492,310.64 1,375,887.05 562,351.97
销售费用 811,366.86 1,228,247.72 1,253,832.48 -
管理费用 17,934,183.24 42,153,376.74 53,204,092.71 49,065,877.71
财务费用 425,398.83 2,255,884.03 -2,576,837.70 -225,040.57
资产减值损失 2,349,533.44 5,366,590.44 343,494.27 875,078.31
加:投资收益 -15,796.59 3,740,212.01 -315,621.64 11,069.43
二、营业利润 24,470,904.24 56,327,431.35 47,905,865.50 64,766,719.67
加:营业外收入 358,273.40 11,798,598.28 24,965,889.55 22,080,266.41
减:营业外支出 45,504.31 1,502,212.67 605,566.27 808,666.10
三、利润总额 24,783,673.33 66,623,816.96 72,266,188.78 86,038,319.98
减:所得税费用 4,625,380.47 16,524,210.22 5,130,987.21 8,162,615.49
四、净利润 20,158,292.86 50,099,606.74 67,135,201.57 77,875,704.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21,511,110.06 49,009,135.27 67,370,930.27 82,528,333.93
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1,352,817.20 1,090,471.47 -235,728.70 -4,652,629.44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4 0.54 0.75 0.98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4 0.54 0.75 0.98
六、其他综合收益 -20,570,844.10 -17,021,521.64 -804,039.91 -3,655,505.55
七、综合收益总额 -412,551.24 33,078,085.10 66,331,161.66 74,220,198.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1,024,919.25 32,017,266.35 66,566,890.36 78,615,636.52
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1,437,470.49 1,060,818.75 -235,728.70 -4,395,437.58
益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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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16,158,892.37 282,342,934.91 326,207,434.39 311,658,566.54
收到的税费返还 1,065,059.20 4,375,951.71 2,563,269.45 3,765,661.8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093,223.23 25,806,736.52 65,390,363.38 57,743,065.0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4,317,174.80 312,525,623.14 394,161,067.22 373,167,293.4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5,537,254.19 166,933,424.68 166,371,066.57 139,705,206.1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5,007,053.23 80,277,189.12 67,631,093.73 53,428,672.03
支付的各项税费 5,370,603.35 12,912,529.23 22,202,478.50 20,020,269.5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819,341.90 27,433,921.40 60,509,646.83 76,549,853.6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0,734,252.67 287,557,064.43 316,714,285.63 289,704,001.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82,922.13 24,968,558.71 77,446,781.59 83,463,292.1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488,464.03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
461,461.48 183,079.14 487,089.94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
3,495,566.21 - -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459,796.05 1,417,524.6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88,464.03 13,416,823.74 1,600,603.77 487,089.9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8,498,327.41 108,730,031.02 112,269,718.37 26,411,488.81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000,000.00 13,401,054.55 15,557,033.63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10,05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498,327.41 122,131,085.57 139,876,752.00 26,411,488.8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09,863.38 -108,714,261.83 -138,276,148.23 -25,924,398.8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911,689.93 - 8,850,000.00 60,0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
1,911,689.93 - - -
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6,266,270.00 30,000,000.00 40,000,000.00 2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8,177,959.93 30,000,000.00 50,850,000.00 8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6,476,270.00 40,000,000.00 - 3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14,998,882.44 15,747,713.14 13,753,342.00 10,239,350.33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1,475,152.44 55,747,713.14 13,753,342.00 40,239,350.3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702,807.49 -25,747,713.14 37,096,658.00 39,760,649.6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225,323.92 -5,866,114.95 -377,682.30 -428,996.42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050,542.32 -115,359,531.21 -24,110,390.94 96,870,546.4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9,387,643.67 174,747,174.88 198,857,565.82 101,987,019.3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9,438,185.99 59,387,643.67 174,747,174.88 198,857,56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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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母公司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 产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8,557,904.19 20,337,931.42 85,977,318.30 91,437,278.85
应收票据 2,500,000.00 1,000,000.00 4,545,273.25 -
应收账款 47,586,618.81 30,731,383.19 21,023,543.73 38,872,278.14
预付款项 200,572.58 - 1,147,667.60 250,710.00
应收股利 - - - 304,829.40
其他应收款 40,804,549.08 48,694,171.94 40,628,287.36 15,723,071.01
存货 6,584,160.03 10,779,328.43 5,572,619.02 3,729,538.11
其他流动资产 2,950,293.58
流动资产合计 129,184,098.27 111,542,814.98 158,894,709.26 150,317,705.51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133,496,039.11 117,188,384.11 85,750,517.61 68,848,116.09
固定资产 52,941,187.95 56,272,832.38 58,522,096.98 61,222,354.55
长期待摊费用 - - - 51,3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04,232.70 1,332,279.44 1,081,690.46 2,022,428.97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7,641,459.76 174,793,495.93 145,354,305.05 132,144,199.61
资 产 总 计 316,825,558.03 286,336,310.91 304,249,014.31 282,461,905.1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8,000,000.00 15,000,000.00 20,000,000.00 -
应付账款 4,720,147.48 11,486,804.35 11,477,925.47 13,794,651.43
预收款项 - 1,473,984.54 1,400,000.00 371,747.68
应付职工薪酬 4,407,985.64 6,554,611.39 5,754,259.78 11,321,164.85
应交税费 6,653.46 -4,095,270.74 477,049.37 4,828,508.06
其他应付款 2,875,756.84 2,529,005.37 2,743,413.76 3,167,030.77
流动负债合计 70,010,543.42 32,949,134.91 41,852,648.38 33,483,102.79
非流动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
负 债 合 计 70,010,543.42 32,949,134.91 41,852,648.38 33,483,102.79
股东权益:
股本 90,000,000.00 90,000,000.00 90,000,000.00 90,000,000.00
资本公积 69,558,622.87 69,558,622.87 69,558,622.87 69,558,622.87
专项储备 295,599.61 295,599.61 142,033.23 -
盈余公积 14,278,295.35 14,278,295.35 13,844,570.98 11,167,017.94
未分配利润 72,682,496.78 79,254,658.17 88,851,138.85 78,253,161.52
股东权益合计 246,815,014.61 253,387,176.00 262,396,365.93 248,978,802.33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316,825,558.03 286,336,310.91 304,249,014.31 282,461,9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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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一、营业收入 53,753,795.92 98,193,213.76 124,412,690.93 167,269,681.18
减:营业成本 36,336,973.71 73,776,984.53 81,623,385.41 107,237,873.06
营业税金及附加 228,893.79 1,317,697.39 1,283,345.22 558,383.34
管理费用 6,834,394.06 17,054,794.56 12,029,638.89 13,062,198.49
财务费用 1,058,900.12 1,593,456.18 -1,239,691.38 290,443.99
资产减值损失 1,292,980.80 870,241.58 -704,684.96 971,921.42
加:投资收益 - - -404,000.28 11,069.43
二、营业利润 8,001,653.44 3,580,039.52 31,016,697.47 45,159,930.31
加:营业外收入 153,524.90 1,705,885.27 1,041,872.64 2,378,283.75
减:营业外支出 4,779.98 572,418.93 546,550.71 542,325.11
三、利润总额 8,150,398.36 4,713,505.86 31,512,019.40 46,995,888.95
减:所得税费用 1,222,559.75 376,262.17 4,736,489.03 7,771,556.63
四、净利润 6,927,838.61 4,337,243.69 26,775,530.37 39,224,332.32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6,927,838.61 4,337,243.69 26,775,530.37 39,224,3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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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6,831,340.79 67,667,305.15 129,305,428.97 136,126,357.92
收到的税费返还 532,952.81 3,176,926.15 2,563,269.45 3,765,661.8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791,404.76 13,393,543.36 40,114,059.67 57,104,352.7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7,155,698.36 84,237,774.66 171,982,758.09 196,996,372.4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1,657,190.90 45,505,483.80 60,934,674.94 66,787,470.9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4,544,918.05 24,301,687.09 28,192,560.14 30,807,782.25
支付的各项税费 476,537.30 3,244,132.34 9,772,948.25 8,800,709.4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451,101.54 21,226,153.70 61,409,122.76 80,195,182.4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1,129,747.79 94,277,456.93 160,309,306.09 186,591,145.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74,049.43 -10,039,682.27 11,673,452.00 10,405,227.4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 64,392.93 128,609.00 199,890.00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4,392.93 128,609.00 199,89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25,000.00 4,341,421.37 3,103,820.92 4,018,630.00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6,307,655.00 31,437,866.50 17,306,401.80 53,178,799.3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332,655.00 35,779,287.87 20,410,222.72 57,197,429.3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332,655.00 -35,714,894.94 -20,281,613.72 -56,997,539.3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60,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6,266,270.00 15,000,000.00 20,000,000.00 2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6,266,270.00 15,000,000.00 20,000,000.00 8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3,266,270.00 20,000,000.00 - 3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14,533,299.12 14,458,515.14 13,533,334.00 10,239,350.33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799,569.12 34,458,515.14 13,533,334.00 40,239,350.3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466,700.88 -19,458,515.14 6,466,666.00 39,760,649.6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59,976.32 -426,294.53 6,536.53 -47,722.73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219,972.77 -65,639,386.88 -2,134,959.19 -6,879,384.9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337,931.42 85,977,318.30 88,112,277.49 94,991,662.4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8,557,904.19 20,337,931.42 85,977,318.30 88,112,27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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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和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方法
(一)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1、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
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
报表。
2、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
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3、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本报告期间为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二)合并报表编制的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均纳入合并
财务报表。
2、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方法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
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
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
进行调整。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
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本公司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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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
响。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
目下和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
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
股东权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
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
润表;将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
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
负债表期初数;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
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通过多次交
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
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
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
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
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
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
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
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
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
资收益。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
享有子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
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
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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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3、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或(孙公司)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成立时间
持股比 表决权 投入 级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或受让
例 比例 资本 次
时间)
50 万 克 一
赞比亚中矿资源有限公司 100% 100% 万 2007.4
瓦查 级
美元
2,000 美 60 万 一
津巴布韦中矿资源有限公司 100% 100% 2009.11 级
元 美元
2林 一
中矿资源马来西亚有限公司① 100% 100% 2 林吉特 2011.1*
吉特 级
10 万美 万元 一
加拿大中矿资源股份有限公司② 100% 100% 2011.8
元 人民 级
币
9,000
9,000 万
中矿(天津)海外矿业服务有限 万元 一
100% 100% 元人民 2011.7
公司③ 人民 级
币
币
1,500 万
中矿(天津)岩矿检测有限公司 万元 一
51% 51% 元人民 2012.10
④ 人民 级
币
币
1,850 万
万元 一
天津华勘钻探机具有限公司⑤ 41.08% 41.08% 元人民 2012.9*
人民 级
币
币
5,000 克 75 万 一
赞比亚地质工程公司⑥ 100% 100% 2013.8
瓦查 美元 级
中矿国际勘探(香港)控股有限 一
100% 100% 100 美元 万美 2008.8 级
公司
元
5,000 克 50 万 二
赞比亚服务公司⑦ 60% 60% 2012.7*
瓦查 美元 级
10,000 二
津巴布韦特惠投资有限公司 100% 100% - 2010.7*
级
美元
5,000 克 二
赞比亚酋长投资有限公司 70% 70% - 2010.7* 级
瓦查
5,000 克 二
赞比亚贸易公司⑧ 100% 100% - 2012.8
瓦查 级
212.8
5,000 克 二
赞比亚卡森帕矿业有限公司 71.80% 71.80% 2万 2007.8
瓦查 级
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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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持股比 表决权 投入 级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或受让
例 比例 资本 次
时间)
中矿天津岩矿检测赞比亚有 5,000 克 万元 二
51% 51% 2013.9*
限公司⑨ 瓦查 人民 级
币
53.19
5,000 克 二
赛诺维矿业有限公司⑩ 100% 100% 万克 2010.9
瓦查 级
瓦查
中矿资源(南非)技术服务有限 1,000 兰 5万 一
69% 69% 2014.2
公司○11 特 美元 级
10 万美 一
刚果(金)中矿资源有限公司○12 100% 100%
元
- 2014.6
级
2,184
2,000 万元 二
津巴布韦中矿铬铁有限公司○13 100% 100%
美元 人民
2014.5
级
币
注:上表中带“*”的为受让时间。
②马来西亚中矿成立于 2010 年 5 月 5 日,成立之初 TANG CHAI YOONG 和 CHIANG
JWEE MIN 分别持股 50%。2011 年 1 月 17 日,本公司以 1 林吉特的价格分别受让了 TANG
CHAI YOONG 和 CHIANG JWEE MIN 各自持有的马来西亚中矿 50%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
完成后,该马来西亚中矿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自 2011 年起纳入合并范围。
②本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3 日在加拿大设立加拿大中矿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自成立起纳
入合并范围。
③本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20 日成立了全资子公司中矿(天津)海外矿业服务有限公司,
自成立起纳入合并范围。
④本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25 日成立了控股子公司中矿(天津)岩矿检测有限公司,自
成立起纳入合并范围。
⑤本公司原持有天津华勘钻探机具有限公司 37.33%股权,2012 年 9 月 4 日对其增资
200.00 万元,持股比例上升为 41.08%,并且天津华勘钻探机具有限公司 5 名董事会成员中
3 名由本公司委派,故从 2012 年 9 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⑥本公司于 2013 年 8 月在赞比亚设立赞比亚地质工程有限公司,自成立起将其纳入合
并范围。
⑦赞比亚中矿于 2012 年 7 月受让范国刚持有赞比亚服务公司 60%的股权,于长珠持有
赞比亚服务公司 40%的股权款尚未到位,本公司子公司赞比亚中矿资源有限公司实际出资
比例为 100%,自 2012 年、2013 年按照 100%持股比例纳入合并范围。2014 年,于长珠 40%
出资到位,公司按照持股比例 60%纳入合并范围。
⑧本公司子公司赞比亚中矿资源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8 月成立了全资子公司赞比亚贸易
公司,自成立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⑨中矿(天津)岩矿检测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19 日受让辽宁有色聚宝矿业有限公司
52.5%股权,于 2013 年 6 月 5 日受让周栋承 11.64%股权,于 2013 年 7 月 1 日受让李月婷
35.86%股权,受让后赞比亚天津岩矿成为中矿(天津)岩矿检测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⑩赞比亚中矿于 2013 年将其持有赛诺维矿业 50%股权(名下 5 个矿权的 70%的权益)
转让给江西省地质环境调查研究院,本公司不再对其实施控制,2013 年起不再纳入合并范
围。
本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27 日设立中矿资源(南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自成立之日起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4 年 6 月 29 日,本公司与 MAYBORN INVESTMENTS 138 (PTY) LTD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014 年 7 月 2 日,股权转让事宜办理完毕。
本公司于 2014 年 6 月设立刚果(金)中矿资源有限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
表范围。
香港中矿与津巴布韦中矿于 2014 年 5 月 21 日设立津巴布韦中矿铬铁有限公司,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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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子公司或孙公司会计政策、会计期间差异的说明及处理
报告期内境外子公司或孙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情况及合并方法:先将子公司
的外币报表折算为与本公司相同的记账本位币后再进行合并。
(1)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
似的汇率折算。
(2)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
折算。
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
目下单独列示。
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国内会计主体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赞比亚中矿资源有限公司、赞比亚地质工程有
限公司和孙公司卡森帕矿业、酋长公司、赛诺维矿业、赞比亚服务公司、赞比亚
贸易公司和赞比亚天津岩矿 2011 年度和 2012 年度采用美元为记账本位币,2013
年度及 2014 年 1-6 月采用克瓦查为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津巴布韦中矿和特惠公司采用美元为记账本
位币。
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中矿资源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注册地在马来西
亚,采用林吉特为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加拿大中矿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在加拿
大,采用加元为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中矿国际勘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注册地
在香港,采用美元为记账本位币。孙公司中矿铬铁注册地在津巴布韦,采用美元
为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中矿资源(南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地
在南非,采用兰特为记账本位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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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刚果(金)中矿资源有限公司,注册地在刚果
(金),采用美元为记账本位币。
(二)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
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
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三)外币业务的核算方法及折算方法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
币记账。
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
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
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
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
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资本公积。
本公司对涉及外币的经济业务,采用交易发生当日的即期汇率(中国人民银
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中间价)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资产负
债表日,区分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会计处理:
1、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
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
属于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进行
处理;其余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2、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
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记
入当期损益。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1、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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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
似的汇率折算,即采用每个月的平均汇率折算。
2、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即采用每个月的平均汇率折算。
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
目下单独列示。
3、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即期平均汇率折算,期初
期末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以“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的影响”单独列示。
(四)收入、成本确认和计量的原则及具体方法
1、收入确认原则
(1)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主要包括钻探、物探和化探等项目,公司按
合同约定完成实物工作量后,业主方一般会及时对实物工作量的完成数量和质量
进行签证验收,公司依据经业主签证验收确认的实物工作量占预计总工作量的比
例确认完工百分比,收入按合同总价乘以完工百分比进行确认。
(2)建筑工程服务:主要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服务、房屋建筑服务。地基基
础工程服务以实际发生的成本占预算总成本比例计算完工百分比,收入按合同总
价乘以完工百分比进行确认。房屋建筑服务以经业主签证验收的实物工作量占预
计总工作量计算确认完工百分比,收入按合同总价乘以完工百分比进行确认。
(3)海外勘查后勤配套服务: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
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
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
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4)矿权投资业务:矿权投资业务收益的实现主要通过矿权项目公司的股
权转让或矿权转让的方式,根据获取的股权或矿权转让款确认收入。
2、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
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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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
定。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公司收入确认的标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不存在提前或推迟确认收入的情形。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收入确认的标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不存在提前或推迟确认收入的情形。
3、公司成本预算编制的程序和方法
(1)预算成本编制
公司在进行固体矿产勘查项目、建筑工程服务项目的投标(包括议标)前,
即组织公司经营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勘查技术部等职能部门进行项目的综合预
算。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后,由项目经理、预算部门会同财务管理部、经营管理
部、勘查技术部及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编制该项目的预算表,进一步细化、明
确项目成本预算,包括:人工费、机械设备使用费、材料消耗、外委费用、报告
编制费以及其他费用等。具体编制流程包括预算准备、项目经理编制施工方案、
编制人员配置计划、编制设备材料计划、编制项目成本预算表五个步骤,最终编
制的项目成本预算表经由预算部门审核、修订,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2)预算成本变更
公司地勘项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会因工作区岩层、工作环境等客观原因而
引致项目的预算成本发生变化。发生以下不可预知的重大事项,将对前期编制的
预算成本进行变更:
①项目合同变更,对项目实施产生重大影响,包括:客户技术方案变更引起
项目施工方案变更,导致项目成本支出发生重大变动的;工作量调整导致项目成
本支出重大变动的(重大变动指变动幅度达 20%);
②因地层条件复杂,导致材料、油料消耗指标超过原预算的 20%;
③因不可抗力导致项目成本变动幅度达 20%。
为促进项目成本预算和成本核算的客观准确,公司建立了项目月报制度、现
场核查制度、项目核算制度,公司能够及时掌握项目的进度及预算执行情况,以
加强成本管理的过程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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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金融工具的确认、分类、公允价值和减值
1、金融工具的分类
管理层按照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其划分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应收款项。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
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
应收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长期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
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收回或处置时,
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
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
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
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
形)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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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
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六)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本公司将单笔 100 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单笔 100 万元以上的其他应收款,
确定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经
测试发生了减值的,按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减值损
失,计提坏账准备;对单项测试未减值的应收款项,汇同对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
收款项,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
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一般包括应收销售款、应
账龄组合
收保证金等应收款项)
以应收款项的性质为依据,若款项性质为按国家税法规定而应收的退税
退税款组合
款(如:出口退税等)则划入退税款组合
关联方组合 与交易对象的关系,若交易对象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则划入关联方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退税款组合 不计提坏账准备
关联方组合 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5.00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20.00 20.00
3-4 年 50.00 50.00
4-5 年 8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存在明显减值迹象的其他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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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按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减
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七)存货核算方法
1、存货分类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库存材料、工程施工、库存商品、发出商品、自制半成
品、低值易耗品、在产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时按先进先出法计价。
3、工程施工成本的具体核算方法
以项目为核算对象,按支出明细归集各项目成本,按完工百分比结算成本。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
5、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6、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
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
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
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
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
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
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
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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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
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八)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1、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原则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
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
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
与支付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
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
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
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
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
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
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
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
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
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
合并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
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
为初始投资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扣除已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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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
允的除外。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
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
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
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
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
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后续计量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
权益法进行调整。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
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处理: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
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按照持股比例
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
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损益确认
成本法下,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
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投资收益。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的基础上考虑:被投资单位与本公司采
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不一致,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
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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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以及有关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等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
的影响;对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予以抵销等
事项的适当调整后,确认应享有或应负担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净亏损。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
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
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
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
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
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
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
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
益。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能够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以合并财务报
表中的净利润和其他权益变动为基础进行核算。
3、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
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投
资企业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
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
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重大影响以下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
权投资,其减值损失是根据其账面价值与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
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进行确定。
除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以外的存在减值迹象的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可
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
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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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固定资产及折旧核算方法
1、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
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
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
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
内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的类别 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0-30 年 3 3.23-9.70
机械设备 5-10 年 3 9.70-19.40
运输设备 5-8 年 3 12.13-19.40
其他设备 3-5 年 3 19.40-32.33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
较高者确定。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
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
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
使该固定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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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固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固定资产为基础估计
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固定资
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十)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的类别
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
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
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
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
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
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有迹象表明一项在建工程可
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在建工程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
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在建工程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
组的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根据在建工程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在建工程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记至
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
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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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无形资产的核算方法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
产。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成本按以下原则确定: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
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
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
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
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
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
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
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
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
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
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
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
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
用。
通过合作方式间接取得的矿权,双方约定,对方以原有矿权作价出资,双方
按约定比例共同投入,共同承担风险,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
确认计量原则,将对应的矿权计入无形资产,并在合作期间内平均摊销。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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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
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
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预计使用寿命(年) 依 据
土地使用权 50 权属证书
专有技术使用权 5 合同约定使用期限
采矿权 采矿期 采矿量及探明储量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3、截止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对于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如有明显减值迹象的,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有迹象表明一项无形资产可
能发生减值的,公司以单项无形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公司难以对单项
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无形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无形资产
组的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根据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无形资产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
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
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无形资产的折耗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
相应调整,以使该无形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无形资产账
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无形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5、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
查、研究活动的阶段。本公司对应研究阶段具体为预查、普查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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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本公司对应开发阶段具体为详查阶段。
6、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
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
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
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7、本公司与矿权相关的勘查支出具体原则
(1)勘探开发成本
勘探开发成本包括取得探矿权的成本及在地质勘探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成
本和费用。勘探开发成本包括在现有矿床进一步成矿及增加矿山产量、地质及地
理测量、勘探性钻孔、取样、挖掘及与商业和技术可行性研究有关活动而发生的
支出。当勘探结束且有合理依据确定勘探形成地质成果时,余额转入地质成果。
当不能形成地质成果时,一次计入当期损益。上述所称合理依据是指经具有国土
资源部认可资质的矿业咨询机构出具的地质勘探报告确认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
量。
(2)地质成果
地质成果归集地质勘探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支出。自相关矿山开始采矿时,
按其已探明矿山储量采用产量法进行摊销。
在详查阶段以前发生的勘查支出计入当期损益,自进入详查阶段后,发生的
勘查支出开始资本化,通过开发支出归集后转至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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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借款费用的核算方法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
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
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
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
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
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
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
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
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
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
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
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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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
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
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
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
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
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
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
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十三)预计负债
本公司涉及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时,如该等事项很可能需
要未来以交付资产或提供劳务、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
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
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
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
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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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
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
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
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
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
面价值。
(十四)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
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
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
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
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是否达到
规定业绩条件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以此为基础,按
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
积。
在满足业绩条件或服务期限条件的期间,应确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成
本或费用,并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可行权日之前,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为以权益
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累计金额反映了等待期已届满的部分以及本公司对最终
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
对于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成本或费用,除非行权条件是市场条
件或非可行权条件,此时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
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即视为可行权。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
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
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
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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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
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
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
行处理。
(十五)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
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
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其他交
易或事项。
(十六)经营租赁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
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
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
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
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
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
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
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十七)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
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会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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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
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
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
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十八)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四、本公司执行的税收政策、税种及税率
(一)母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率
税 种 公司名称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母公司 17%、6% 17%、6% 17%、6% 17%、6%
赞比亚中矿 16% 16% 16% 16%
卡森帕矿业 16% 16% 16% 16%
赞比亚贸易公司 16% 16% 16% -
赞比亚服务公司 16% 16% 16% -
天津岩矿检测 6%、3% 6%、3% 6% -
赞比亚天津岩矿 16% 16% - -
增值税
赞比亚地质工程 16% 16% - -
津巴布韦中矿 15% 15% 15% 15%
天津海外服务 17%、6% 17%、6% 17%、6% 17%、6%
华勘钻具 17% 17% 17% 17%
南非中矿 14% - - -
刚果(金)中矿 16% - - -
中矿铬铁 15% - - -
母公司 3% 3% 3% 3%
营业税
天津海外服务 5% 5% 5% 5%
母公司 7% 7% 7% 7%
天津海外服务 7% 7% 7% 7%
城市维护建设税
天津岩矿检测 7% 7% 7% -
华勘钻具 7% 7% 7% -
母公司 3% 3% 3% 3%
天津海外服务 3% 3% 3% 3%
教育费附加
天津岩矿检测 3% 3% 3%
华勘钻具 3% 3% 3% 3%
母公司 15% 15% 15% 15%
赞比亚中矿 17.5% 17.5% 免税 免税
卡森帕矿业 35% 35% 35% 35%
企业所得税
赞比亚贸易公司 35% 35% 35% -
赞比亚服务公司 35% 35% 35% -
赞比亚天津岩矿 35% 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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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赞比亚地质工程 35% 35% - -
马来西亚中矿 25% 25% 25% 25%
津巴布韦中矿 25% 25% 25% 25%
天津海外服务 25% 25% 25% 25%
天津岩矿检测 25% 25% 25% -
加拿大中矿 25% 25% 25% 26.5%
华勘钻具 25% 25% 25% 25%
香港中矿 16.50% 16.50% 16.50% 16.50%
南非中矿 30% - - -
刚果(金)中矿 40% - - -
中矿铬铁 25% - - -
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前,中矿(天津)海外矿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货运代理收入按营
业额的 5%缴纳营业税;自 2012 年 12 月 1 日起,作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单位中矿(天
津)海外矿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货运代理收入改征增值税,税率为 6%。
(二)母公司适用的税收优惠及政策
1、企业所得税
2009 年 5 月 27 日,公司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
市国家税务局以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0911000226,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效期三年。据此,公司 2009
年度至 2011 年度按照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012 年 5 月 24 日,本公司取得了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等
单位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F201211000410,享受高新技
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效期三年。据此,公司自 2012 年度至 2014 年度按 15%
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营业税及增值税
根据 2008 年 12 月颁布的《营业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111 号《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
干免税政策的通知》,公司本部承接的境外技术服务项目无需在中国缴纳营业税。
因此,本公司仅按国内技术服务项目收入的 3%缴纳营业税,承接的境外技术服
务项目适用项目所在国的税务相关规定,而无需在中国另行缴纳营业税。
2012 年 7 月 31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在北京等 8 省市开
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
号)。根据通知要求,本公司作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单位自 2012 年 9 月
1-1-336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 日起国内的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项目计缴增值税,税率为 6%。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后,母公司国内的地基基础工程技术服务项目仍按工程结算收入的 3%缴
纳营业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2013 年第 52 号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
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
探服务免征增值税,自 2013 年 8 月 1 日开始执行。
本公司出口产品分别适用 3%、9%、13%、17%的出口退税率。
3、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前,母公司按应交营业税税额的 7%缴纳城市维护建设
税;自 2012 年 9 月 1 日起,母公司按应交增值税税额和应交营业税税额的 7%
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母公司 2011 年度按应交营业税税额的 3%缴纳教育费附加;自 2012 年度起,
北京市新增了地方教育费附加,母公司按应交营业税税额的 2%缴纳地方教育费
附加;自 2012 年 9 月 1 日起母公司按应交增值税税额和应交营业税税额计缴教
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三)子公司适用的税收优惠及政策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子公司赞比亚中矿享有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税收优惠。
1、子公司赞比亚中矿适用所得税税率 35%。根据《赞比亚中国经济贸易合
作区投资促进和保护协议》和《赞比亚发展署 2006 年 11 号法案》,注册于赞比
亚中国经济贸易合作区的企业在首次实现盈利的第一年至第五年免缴企业所得
税;首次实现盈利的第六年至第八年减按适用税率的 50%缴纳企业所得税;首次
实现盈利的第九年和第十年减按适用税率的 75%缴纳企业所得税。赞比亚中矿注
册于上述合作区内,2008 年首次实现盈利,其所得税优惠已获赞比亚国家税务
总局的批准。因此,2008 年度-2012 年度免缴企业所得税,2013 年度-2015 年度
按适用税率的 50%计缴所得税,2016 年度-2017 年度按适用税率的 75%计缴所得
税。
2、赞比亚中矿属于赞比亚多功能经济区(MFEZ)园内企业,根据多功能
经济区(MFEZ)优惠政策,其向赞比亚中国经济贸易合作区发展有限公司提供
的服务实施增值税零税率。
1-1-337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执行 15%所得税及对境外技术服务项目在
境内不缴纳营业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发行
人子公司赞比亚中矿享受的所得税优惠符合中赞签署的双边协定及赞比亚有关
法律的规定且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母公司及其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符合相关
的法律法规,且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所享受的政策合法有效。
五、最近一年内收购兼并情况
(一)收购赞比亚天津岩矿
中矿(天津)岩矿检测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19 日受让辽宁有色聚宝矿业
有限公司持有赞比亚天津岩矿 52.5%股权,于 2013 年 6 月 5 日受让周栋承持有
赞比亚天津岩矿 11.64%股权,于 2013 年 7 月 1 日受让李月婷持有赞比亚天津岩
矿 35.86%股权,受让后赞比亚天津岩矿成为中矿(天津)岩矿检测有限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
(二)收购中津控股 15%的股权
2012 年 7 月 13 日,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香港中矿与郑国超先生签署股权转
让协议,受让郑国超先生所持中津控股 35%的股权。中津控股及其全资子公司中
津矿业成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2013 年 2 月 4 日,双方签署股权转让的补充协
议,同意香港中矿以 675 万元的价格进一步收购郑国超持有中津控股 15%股权。
中津矿业系中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国际独立评估咨询公司 SRK 对中津矿业名
下的矿权进行了评估,并于 2013 年 8 月出具了《中津国际矿业(私人)有限公
司津巴布韦共和国兹维沙瓦内市铬铁矿矿权独立评估报告》,其名下矿权独立评
估的铬资源矿石量(333 推断级储量)为 673 万吨。2014 年 6 月,公司完成与郑
国超等关于中津矿业和特惠公司的资产重组事项,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
司不再持有中津控股股份。
(三)重组取得特惠公司 40%股权
2014 年 6 月,香港中矿、津巴布韦中矿与郑国超、JONUK ENTERPRISES
(PRIVATE) LIMITED 完成关于中津矿业、特惠公司的资产重组事项,香港中矿
获得了 JONUK ENTERPRISES (PRIVATE) LIMITED 持有特惠公司 40%的股权。
1-1-338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持有特惠公司 100%股权。
六、非经常性损益
2014 年 8 月 12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信
会师报字[2014]第 250222 号《关于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及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专项审核报告》。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非经常性
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1.84 -43.49 1.30 24.73
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27.01 702.93 2,477.81 2,168.0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2.44 370.19 -43.08 -65.61
支出
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金额 -6.33 -84.83 -9.27 -23.89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额(税后) - 2.13 0.87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4.94 946.94 2,427.63 2,103.27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151.11 4,900.91 6,737.09 8,252.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
2,126.17 3,953.97 4,309.46 6,149.56
东的净利润
2013 年公司通过转让赛诺维矿业 50%矿权,实现其名下 5 个矿权 70%权益
的转让,此次股权转让的收益属于矿权投资业务相关的收益,未作为非经常性损
益列示。报告期内,本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是政府部门的国外矿产资源风险
勘查项目专项资金,有关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五)影响利润的其他因素分析”。
七、主要资产
(一)固定资产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折旧年限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房屋、建筑物 10-30 年 13,887.95 1,261.67 12,626.28
机械设备 3-10 年 8,020.67 3,837.63 4,183.04
运输工具 5-8 年 2,914.83 1,707.11 1,207.72
其他设备 3-5 年 450.71 199.57 251.13
合计 25,274.15 7,005.98 18,268.17
1-1-339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用于抵押的房屋建筑物账面净值为 7,042.00 万
元(原值为 7,720.82 万元,已提折旧 678.82 万元)。抵押合同签署情况参见本招
股意向书“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一、重大合同”之“(一)借款、抵
押及授信合同”。
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预计办结产权证书时间
天津海外 4,902.60 待整体工程完工后办理 -
赞比亚中矿 943.09 正在办理过程中 2014 年
赞比亚服务 2,538.61 正在办理过程中 2014 年
卡森帕矿业 293.31 正在办理过程中 2015 年
合 计 8,677.61
2012 年 8 月 24 日,加拿大中矿与王平卫签订协议,约定由加拿大中矿出资
44.2 万加元,并委托王平卫购买位于加拿大温哥华一处房产。双方约定王平卫不
拥有该房屋的产权以及由此产生的各项权益及债权债务,王平卫仅为代表加拿大
中矿行使所购房屋房东的权利和义务。2013 年 7 月 24 日,加拿大土地资源办公
室出具的土地证表明,该房产的登记所有人已经变更为加拿大中矿,王平卫代持
房产的行为解除。
(二)无形资产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取得方式 摊销年限 初始金额 净值 剩余摊销月份
土地使用权 出让 600 个月 2,575.48 2,463.88
采矿权 申请/受让 产量法摊销 6,035.99 5,667.88 -
合计 8,611.47 8,131.76 -
(三)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持股比例 核算方法 账面价值
拉萨信融 10% 权益法 100.00
赛诺维矿业 50% 权益法 40.01
合计 140.01
长期股权投资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
1-1-340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析”之“一、发行人报告期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构成分析”。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为 214.57 万元,系
香港中矿所持 4,375,987 股加拿大上市公司 Arian Resources Corp.股份(股票代码:
ARC),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香港中矿持有该公司的股份比例为 7.39%。
(五)商誉
报告期内,公司商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的事项
华勘钻具 36.27 36.27 36.27 -
赞比亚天津岩矿 141.00 141.00 - -
合计 177.27 177.27 36.27 -
2012 年末公司商誉余额为 36.27 万元,系 2012 年 9 月本公司通过增资,成
为华勘钻具的第一大股东,公司支付的并购对价与华勘钻具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2013 年末公司商誉余额为 177.27 万元,新增商誉 141.00 万元,主要系天津
岩矿检测于 2013 年收购赞比亚天津岩矿过程中形成。
八、主要债项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负债合计为 20,688.60 万元,主要包括短期
借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交税费及应付职工薪酬等。
(一)短期借款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短期借款余额为 7,3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贷款银行 本金 期限 利率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1,500.00 1年 6%
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500.00 1年
10%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3,300.00 1年 6%
报告期内,公司银行信用记录良好,未发生过借款逾期未还的情况。
1-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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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付账款
本公司的应付账款主要为设备和材料采购款,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
应付账款余额为 1,492.08 万元。
(三)预收账款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预收账款 533.08 万元,主要为预收的项目
工程款。
(四)应交税费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交税费为 4,169.05 万元,以增值税和所得税
为主。
(五)主要合同承诺的债务、或有债项,或有负债及重大逾期未偿还
款项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已背书未到期票据金额 50.58 万元。除此之
外,公司无主要合同承诺的债务、或有债项,也无需要披露的票据贴现、抵押等
形成的或有负债以及重大逾期未偿还债项。
(六)对关联方和内部人员的负债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关联方及内部人员负债主要包括:应付职工
薪酬 2,475.68 万元、应付天津华勘集团有限公司 133.83 万元、应付天津华北地
质勘查局核工业二四七大队 425.16 万元、应付于长珠(赞比亚服务公司持股 40%
的股东)530.65 万元。除此之外,公司无对其他关联方的负债,详见本招股意向
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
1-1-342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九、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归属于母公
实收资本(或股 少数股东权 所有者权益合
项目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其他 司所有者的
本) 益 计
权益
2011 年年初 6,500.00 3,455.86 - 724.46 11,263.04 -226.32 21,717.05 -361.12 21,355.93
(一)实现净利润 - - - - 8,252.83 - 8,252.83 -465.26 7,787.57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 - - -391.27 -391.27 25.72 -365.55
(三)所有者投入或减
1,200.00 4,800.00 - - - - 6,000.00 604.25 6,604.25
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6,000.00 604.25 6,604.25
2、其他 - - - - - - - - -
(四)利润分配 - - - 392.24 -1,367.24 - -975.00 - -975.00
1、提取盈余公积 - - - 392.24 -392.24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
- - - - -975.00 - -975.00 - -975.00
的分配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
1,300.00 -1,300.00 - - - - - - -
结转
(六)专项储备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2011 年年末 9,000.00 6,955.86 - 1,116.70 18,148.63 -617.59 34,603.61 -196.41 34,407.21
2012 年年初 9,000.00 6,955.86 - 1,116.70 18,148.63 -617.59 34,603.61 -196.41 34,407.21
(一)实现净利润 - - - - 6,737.09 - 6,737.09 -23.57 6,713.52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 - - -80.40 -80.40 - -80.40
(三)所有者投入或减
- - - - - - - 1,772.98 1,772.98
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735.00 735.00
2、其他 - - - - - - - 1,037.98 1,037.98
1-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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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
实收资本(或股 少数股东权 所有者权益合
项目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其他 司所有者的
本) 益 计
权益
(四)利润分配 - - - 267.76 -1,617.76 - -1,350.00 - -1,350.00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67.76 -267.76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
- - - - -1,350.00 - -1,350.00 - -1,350.00
的分配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
- - - - - - - - -
结转
(六)专项储备 - - 14.20 - - - 14.20 - 14.20
1、本期提取 - - 23.31 - - - 23.31 - 23.31
2、本期使用 - - -9.11 - - - -9.11 - -9.11
2012 年年末 9,000.00 6,955.86 14.20 1,384.46 23,267.97 -697.99 39,924.50 1,553.00 41,477.51
2013 年年初 9,000.00 6,955.86 14.20 1,384.46 23,267.97 -697.99 39,924.50 1,553.00 41,477.51
(一)实现净利润 - - - - 4,900.91 - 4,900.91 109.05 5,009.96
(二)其他综合收益 - -200.42 - - - -1,498.77 -1,699.19 -2.97 -1,702.15
(三)所有者投入或减
- - - - - - - -41.46 -41.46
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2、其他 - - - - - - - -41.46 -41.46
(四)利润分配 - - - 43.37 -1,393.37 - -1,350.00 - -1,350.00
1、提取盈余公积 - - - 43.37 -43.37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
- - - - -1,350.00 - -1,350.00 - -1,350.00
的分配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
- - - - - - - - -
结转
(六)专项储备 - - 15.36 - - - 15.36 - 15.36
1、本期提取 - - 15.36 - - - 15.36 - 15.36
2、本期使用 - - - - - - - - -
2013 年年末 9,000.00 6,755.44 29.56 1,427.83 26,775.51 -2,196.76 41,791.59 1,617.63 43,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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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
实收资本(或股 少数股东权 所有者权益合
项目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其他 司所有者的
本) 益 计
权益
2014 年年初 9,000.00 6,755.44 29.56 1,427.83 26,775.51 -2,196.76 41,791.59 1,617.63 43,409.21
(一)实现净利润 2,151.11 2,151.11 -135.28 2,015.83
(二)其他综合收益 32.19 -2,080.81 -2,048.62 -8.47 -2,057.08
(三)所有者投入或减
117.38 117.38 73.79 191.17
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191.17 191.17
2、其他 117.38 117.38 -117.38 -
(四)利润分配 -1,350.00 -1,350.00 -1,35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
-1,350.00 -1,350.00 -1,350.00
的分配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
结转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2014 年 6 月 30 日 9,000.00 6,905.01 29.56 1,427.83 27,576.62 -4,277.57 40,661.46 1,547.67 42,209.13
报告期内,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
自 2012 年开始对国内从事的非煤矿山开采业务即固体矿产勘探业务,按照收入金额的 2%计提计提安全生产费用。2012 年以前,公司
将安生生产费用于发生时据实列支。2012 年、2013 年分别计提安全生产费用 23.31 万元、15.36 万元。2014 年 1-6 月,公司国内固体
矿产勘探业务未实现收入,未计提安全生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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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简要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8.29 2,496.86 7,744.68 8,346.3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0.99 -10,871.43 -13,827.61 -2,592.4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70.28 -2,574.77 3,709.67 3,976.06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22.53 -586.61 -37.77 -42.9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05.05 -11,535.95 -2,411.04 9,687.0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938.76 17,474.72 19,885.76 10,198.70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943.82 5,938.76 17,474.72 19,885.76
十一、期后事项、或有事项、承诺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
(一)期后事项
1、2014 年 6 月 29 日,本公司与 MAYBORN INVESTMENTS 138 (PTY) LTD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本公司持有的中矿(南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 69%股权
按照 1 兰特价格转让,2014 年 7 月 2 日,根据 Grandway 事务所出具的股权证明
文件显示,股权转让事宜办理完毕。
2、2014 年 7 月 23 日,公司对天津海外增资 1,000 万元,截至本招股意向书
签署日,天津海外注册资本为 1 亿元。
(二)或有事项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已背书未到期票据金额 50.58 万元。
(三)承诺事项
本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18 日与中南大学教育基金会签订了捐赠协议,自 2011
年起至 2020 年止,本公司每年向中南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资金 52.00 万元,10
年共计 520.00 万元,用于在中南大学设立“中矿地质工程奖励金”。
十二、主要财务指标
(一)基本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动比率 1.77 2.17 3.25 6.31
速动比率 1.44 1.67 2.72 5.7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2.10% 11.51% 13.76% 1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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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
- 0.01% 0.10% -
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财务指标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91 3.33 4.99 6.23
存货周转率(次) 1.42 3.92 5.24 9.7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3,845.15 9,299.26 9,080.55 9,880.17
利息保障倍数(倍) 20.30 40.58 309.99 201.9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0.04 0.28 0.86 0.9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22 -1.28 -0.27 1.08
注: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扣
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期末净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无形资产
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
利息支出)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九号―净资产收
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要求,本公司报告期的净资产
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2014 年度 1-6 月
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
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产收益率(%)
(元) (元)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14 0.24 0.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5.08 0.24 0.24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3 年度
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
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产收益率(%)
(元) (元)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06 0.54 0.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9.73 0.44 0.44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2 年度
财务指标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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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元) (元)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8.24 0.75 0.7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11.67 0.48 0.48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1 年度
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
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产收益率(%)
(元) (元)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9.31 0.98 0.9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21.84 0.73 0.73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注: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方法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
数;Mi 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
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
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
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
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
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3、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
率)]/(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
加权平均数)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
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考虑所有稀释
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
十三、发行人设立时及报告期内资产评估情况
(一)2008 年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的资产评估
中矿建设整体变更设立为本公司时,委托北京中威华德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08 年 8 月 22 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北京中威华德诚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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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评估基准日,对中矿建设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并于
2008 年 1 月 31 日出具了《北京中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拟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项
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威华德诚评报字[2008]第 1013 号)。公司未对本次评估
结果进行账务处理。
1、评估方法
依据评估目的和持续经营的基本假设,考虑公司的资产特征,本次评估分别
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最终确定采用成本法的评估结果。
2、评估结果
拟作为出资投入的资产调整后的账面净值为 10,952.53 万元,评估值为
11,104.12 万元,增值率 1.38%;负债调整后的账面净值为 2,784.29 万元,评估值
为 2,784.29 万元,无增减;净资产账面值为 8,168.24 万元,评估值为 8,319.83 万
元,增值率 1.86%。
(二)2011 年增资时的资产评估
2011 年 6 月,本公司向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宋玉印等 11 名自然人增
发股份,委托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公司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进行评估,于 2011 年 5 月 25 日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威
正信评报字[2011]第 1044 号)。
1、评估方法
根据评估对象、评估目的、价值类型等相关条件,本次评估分别采用成本法
和收益法进行评估,最终确定采用成本法的评估结果。
2、评估结果
中矿资源截至评估基准日的的资产账面价值为 21,550.30 万元,评估值为
28,303.33 万元,增值率 31.34%,主要系因赞比亚中矿自 2008 年开始连续实现盈
利,导致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负债的账面价值为 6,084.94 万元,评估
值为 6,084.94 万元,无增减;净资产账面值为 15,465.36 万元,评估值为 22,218.39
万元,增值率 4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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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发行人设立时及以后历次验资情况
公司历次验资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
发行人成立以来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之“(一)验资情况”
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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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结合公司报告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经营情况和行业
状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分析如下:
一、发行人报告期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分析
1、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本公司是一家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
务、矿权投资业务、建筑工程服务以及海外勘查后勤配套服务。报告期内,本公
司的总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32,668.67 51.94% 27,626.96 47.29% 31,274.30 59.64% 28,864.39 74.05%
非流动资产 30,229.06 48.06% 30,796.48 52.71% 21,162.52 40.36% 10,115.66 25.95%
总资产 62,897.73 100.00% 58,423.44 100.00% 52,436.82 100.00% 38,980.0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持续稳定增长,2011年末、2012年末、2013年末及
2014年6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38,980.05万元、52,436.82万元、58,423.44万元及
62,897.73万元,2012年末、2013年末及2014年6月末的资产总额较上年增幅分别
为34.52%、11.42%及7.66%。公司资产规模的持续增长,主要系公司主营业务持
续盈利,利润不断积累。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及发展战略规划的逐步实施,公司非
流动资产规模整体呈增长态势,非流动资产金额占比由2011年末的25.95%逐步上
升至2014年6月末的48.06%。主要系:2011年以来,在“走出去”的海外勘查市
场出现波动与不利变化的市场背景下,公司积极应对,利用“走出去”海外勘查
市场波动的窗口期,加大公司内部服务基地和服务网络的建设力度,完善勘查服
务体系,培育并增强市场竞争力,为未来发展提供坚实基础。具体体现为:一方
面,公司加大了天津海外服务基地和海外子公司服务网络的布局与建设力度,使
得公司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报告期内增长较快;另
一方面,公司对赞比亚希富玛铜矿进入了详查阶段并已取得采矿权证,同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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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对矿权项目的投资力度增加,作为无形资产的采矿权增加较多。
2、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流动资产及其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8,861.75 27.13% 6,030.09 21.83% 17,474.72 55.88% 20,218.26 70.05%
应收票据 280.00 0.86% 100.00 0.36% 454.53 1.45% - -
应收账款 14,717.64 45.05% 13,240.44 47.93% 5,527.27 17.67% 5,847.53 20.26%
预付款项 286.77 0.88% 590.40 2.14% 743.28 2.38% 25.07 0.09%
应收利息 - - - - - - 30.48 0.11%
其他应收款 1,270.73 3.89% 1,288.94 4.67% 1,074.24 3.43% 322.19 1.12%
存货 6,091.42 18.65% 6,377.09 23.08% 5,100.26 16.31% 2,420.86 8.39%
其他流动资
1,160.37 3.55% - - 900.00 2.88% - -
产
流动资产 32,668.67 100.00% 27,626.96 100% 31,274.30 100.00% 28,864.39 100%
(1)货币资金
2011 年末、2012 年末、2013 年末及 2014 年 6 月末,本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分别为 20,218.26 万元、17,474.72 万元、6,030.09 万元以及 8,861.75 万元。
2012 年末,本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较 2011 年末减少了 2,743.54 万元,降幅
为 13.57%;2013 年末,本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 2012 年末减少了 11,444.63 万元,
降幅为 65.49%。2013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减少较多,主要系:一方面,随着
公司天津海外服务公司基地及海外基地建设的不断推进,公司在固定资产、在建
工程等方面投资金额保持在较高水平;另一方面,随着全球宏观经济环境持续低
迷,行业步入相对低谷期,公司年末应收账款增加较多。2014 年 6 月末,公司
货币资金余额较 2013 年末增加 2,831.66 万元,增幅为 46.96%,主要系公司 2014
年上半年新增银行借款 4,300.00 万元。
(2)应收票据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票据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2012 年末、2013 年末和
2014 年 6 月末,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 454.53 万元、100.00 万元和 280.00 万元,
系因部分客户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项目结算款。
(3)应收账款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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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账面余额 15,620.97 14,002.38 5,825.21 6,155.29
坏账准备 903.33 761.94 297.94 307.76
账面价值 14,717.64 13,240.44 5,527.27 5,847.53
2011 年末、2012 年末、2013 年末和 2014 年 6 月末,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
价值分别为 5,847.53 万元、5,527.27 万元、13,240.44 万元和 14,717.64 万元。
①应收账款账龄及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 年以内 13,615.59 87.16% 12,891.43 92.07% 5,591.42 95.99% 6,155.29 100%
1-2 年 1,785.28 11.43% 1,076.49 7.69% 203.09 3.49% - -
2-3 年 220.11 1.41% 25.04 0.18% 24.91 0.43% - -
3-4 年 - - 9.42 0.07% 5.79 0.10% - -
应收账款余额 15,620.97 100.00% 14,002.38 100% 5,825.21 100% 6,155.29 100%
报告期内,公司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平均为91.95%;账龄1-2
年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平均为7.37%。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1年以内和1-2 年
内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87.16%和11.43%。总体而言,公司1年以内账龄较短的应
收账款占比较大,与公司实际情况、行业特点、结算方式相符。报告期内,公司
客户主要集中在资质优良、信誉良好的国内大型矿业公司或其在境外从事矿业开
发的子公司,公司与这些客户保持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余额
序号 客户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
比例(%)
2014 年 6 月 30 日
1 赞比亚国家教育部 2,422.61 15.51
2 中非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1,628.88 10.43
3 中色非洲矿业有限公司 1,413.09 9.05
4 赞比亚常发资源有限公司 1,332.72 8.53
5 赞比亚中国经贸合作区发展有限公司 1,174.17 7.52
合计 7,971.48 51.04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 赞比亚国家教育部 2,691.47 19.22
2 赞比亚常发资源有限公司 2,142.85 15.30
3 中非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1,719.96 12.28
4 中色非洲矿业有限公司 1,059.98 7.57
5 中色卡布韦矿业有限公司 1,047.96 7.48
合计 8,662.21 61.85
2012 年 12 月 31 日
1-1-353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占应收账款余额
序号 客户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
比例(%)
1 赞比亚常发资源有限公司 1,740.15 29.87
2 环球珀业(非公众)有限公司 436.36 7.49
3 中色非洲矿业有限公司 392.01 6.73
4 中色卢安夏铜业有限公司 361.72 6.21
5 中润华隆集团有限公司 262.94 4.51
合计 3,193.19 54.81
2011 年 12 月 31 日
1 环球珀业(非公众)有限公司 1,963.68 31.9
2 中色非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917.58 14.91
3 中冶金吉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628.95 10.22
4 非中矿业有限公司 695.20 11.29
5 赞比亚中瑞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512.87 8.33
合计 4,718.28 76.65
注:赞比亚中瑞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2 年更名为中色卡布韦矿业有限公司。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本公司应收账款集中度较高, 2011 年末、2012 年末、
2013 年末和 2014 年 6 月末前五名客户欠款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依次为
76.65%、54.81%、61.85%及 51.04%。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中,赞比亚国家教育部
为政府部门;中非阳光能源有限公司,是山东泰山阳光集团与津巴布韦共和国国
防部下属的 OLD STONE 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企业;中色非洲矿业有限
公司及赞比亚中国经贸合作区发展有限公司是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
属企业;常发资源有限公司为江苏常发集团的下属企业。该等客户多为大型矿业
企业或中央企业的下属公司,实力雄厚,款项不能收回的风险较小。
②应收账款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新增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新增应收账款 1,618.59 8,177.18 -330.09
营业收入 13,483.26 32,999.63 29,875.78
新增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 12.00% 24.78% -1.10%
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 1-6 月,本公司的新增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
的比例依次为-1.10%、24.78%和 12.00%。
2014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余额为 15,620.97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1,618.59 万元,
新增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由 2013 年度的 24.78%下降至 2014 年 1-6 月的
12.00%,主要系:2014 年以来,矿产行业显现企稳迹象,主要客户回款情况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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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上年度有所好转。
2013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 14,002.38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8,177.18 万元,
增加较多,主要系:一方面,2013 年度全球宏观经济环境持续处于低迷状态,
铜、黄金等主要有色金属价格处于下降通道,公司下游行业处于不景气状态,截
至年末尚未收回的款项较多;另一方面,公司前五名客户主要为 “走出去”的
境内企业,受制于 2013 年下半年以来的银行信贷收紧,客户的流动资金较为紧
张,回款速度较往年缓慢,导致年末未回收款项金额较大。
③坏账准备计提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对应收账款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账龄 坏账准 坏账准 坏账准 账面余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备 备 备 额
1 年以内 13,615.59 680.78 12,891.43 644.57 5,395.12 269.76 6,155.29 307.76
1-2 年 1,785.28 178.53 1,076.49 107.65 203.09 20.31 - -
2-3 年 220.11 44.02 25.04 5.01 24.91 4.98 - -
3-4 年 - - 9.42 4.71 5.79 2.89 - -
合计 15,620.97 903.33 14,002.38 761.94 5,628.91 297.94 6,155.29 307.76
报告期内,公司执行了一致的会计政策,适用一致的坏账准备确认标准和计
提方法。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过坏账损失,但公司仍采取了较为谨慎且一致的
财务会计政策,对不同账龄的应收账款均按照相关比例计提了一定的坏账准备。
公司关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
信息”之“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六)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
标准、计提方法”。
④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的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2014 年 6 月 30 日账面余额 期后回款金额
赞比亚国家教育部 2,422.61 1,076.11
中非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1,628.88 -
中色非洲矿业有限公司 1,413.09 430.70
赞比亚常发资源有限公司 1,332.72 440.48
赞比亚中国经贸合作区发展有限公司 1,174.17 421.28
合计 7,971.48 2,368.57
(4)预付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账款总额较小,主要包括预付给供应商的材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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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的预付账款余额为 286.77 万元,主要为预
付的原材料款项等。
(5)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履约保证金、中介机构费用、项目备用
金、垫付款等。公司各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及账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4.6.30 2013.12.31
账龄 账面 比例 坏账 账面 坏账
比例(%)
余额 (%) 准备 余额 准备
1 年以内 972.31 66.83 41.75 882.35 61.05 39.40
1-2 年 287.47 19.76 93.80 542.04 37.50 102.53
2-3 年 167.10 11.48 34.61 6.84 0.47 0.43
3-4 年 14.01 0.96 0.03 0.15 0.01 0.08
4-5 年 0.12 0.01 0.10 0.03 0.00 0.02
5 年以上 14.03 0.96 14.03 14.00 0.97 14.00
合计 1,455.05 100 184.32 1,445.40 100 156.45
2012.12.31 2011.12.31
账龄 账面 比例 坏账 账面 坏账
比例(%)
余额 (%) 准备 余额 准备
1 年以内 1,160.65 97.91 99.29 322.06 95.15 9.03
1-2 年 9.77 0.82 0.29 1.83 0.54 0.03
2-3 年 0.65 0.05 0.13 0.21 0.06 0.04
3-4 年 0.04 0.00 0.02 14.36 4.24 7.18
4-5 年 14.36 1.21 11.49 - - -
5 年以上 - - - - - -
合计 1,185.46 100 111.22 338.46 100 16.28
2011 年末、2012 年末、2013 年末和 2014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
分别为 338.46 万元、1,185.46 万元、1,445.40 万元和 1,455.05 万元。同时,公司
严格按照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2011 年末、2012 年末、2013 年末和 2014 年 6
月末已分别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6.28 万元、111.22 万元、156.45 万元和
184.32 万元,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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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 占总额比
单位名称 金额 账龄
关系 例(%)
IPO 中介费用 服务机构 436.91 1-2 年 30.03
赞比亚教育部 客户 406.97 1 年以内 27.96
佳星展业(天津)有限公司 建筑商 108.19 1-2 年 7.44
赛诺维矿业 联营公司 62.62 1-2 年 4.3
应收出口退税 税务机关 35.69 1 年以内 2.45
合计 1,050.37 - 72.18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赞比亚教育部的履约保证金 406.97 万元已经收回。
(6)存货
①存货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存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库存材料 3,160.66 51.89% 3,456.14 54.20% 2,240.85 43.94% 2,073.28 85.64%
工程施工 842.39 13.83% 875.52 13.73% 1,637.85 32.11% 347.58 14.36%
库存商品 1,395.20 22.90% 1,567.10 24.57% 1,058.90 20.76% - -
其他 693.16 11.38% 478.33 7.50% 162.66 3.19% - -
存货余额合计 6,091.42 100% 6,377.09 100% 5,100.26 100% 2,420.86 100%
减:存货跌价
- - - - - - - -
准备
存货账面价值 6,091.42 - 6,377.09 - 5,100.26 - 2,420.86 -
由上表可见,本公司存货主要由库存材料、待结转的工程施工以及库存商品
构成。根据国外矿产勘查技术服务业务的特点,本公司对存货进行如下管理和核
算:库存材料自仓库领用后即全部计入项目工程施工存货,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
的人工费、材料费、折旧费、交通差旅费、运输费和其他费用实际发生时也均以
工程施工存货进行归集,待阶段验收确认工作量后,按完工百分比法结转至主营
业务成本,未结转的部分即构成期末存货余额中的待结转工程施工。
②存货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库存材料、库存商品、工程施工存货期末余额的变动原因
分析如下:
A、库存材料的变动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库存材料各期期末余额为 2,073.28 万元、2,240.85 万元、
3,456.14 万元以及 3,160.66 万元。其中 2013 年末,本公司的库存材料期末余额
为 3,456.14 万元,较 2012 年末增加 1,215.29 万元,主要系赞比亚中矿原材料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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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要通过国内采购,其距离较远,采购周期较长,且随着海外建筑工程业务的不断
拓展,公司根据未来市场需求,建立起与公司规模相适应的原材料储备,赞比亚
中矿库存材料增加较多。
B、库存商品的变动及原因
2011 年末公司库存商品余额为零,2012 年末、2013 年末及 2014 年 6 月末
库存商品的余额分别为 1,058.90 万元、1,567.10 万元及 1,395.20 万元。其中,2012
年库存商品余额增加较多,主要系:一方面,2012 年 9 月华勘钻具纳入财务报
表合并范围,华勘钻具 2012 年末钢材、钻具、钻头等库存商品余额为 574.91 万
元;另一方面,天津海外服务 2012 年度业务运营正式启动,期末库存商品余额
为 483.99 万元。
C、工程施工存货的变动及原因
2011 年末、2012 年末 2013 年末及 2014 年 6 月末,本公司工程施工存货的
期末余额分别为 347.58 万元、1,637.85 万元、875.52 万元及 842.39 万元,占期
末存货余额的比重依次为 14.36%、32.11%、13.73%和 13.83%,具体变动原因分
析如下:
a、2012 年末工程施工存货余额上升的原因
2012 年,公司新开工的项目与 2011 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增加,随着赞比
亚卓丰项目、卡布韦项目等跨年度项目的陆续开工,导致公司本期末的工程施工
余额相应上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2 年度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开工时间 当期确认收 期末工程施工
入 存货余额
中色非洲矿业有限公司 谦比希铜矿项目 2012.01 5,983.42 431.72
赞比亚卓丰矿业有限公司 卓丰项目部 2012.03 3,445.36 335.22
中色卢安夏铜业有限公司 卢安夏铜矿项目 2012.01 1,196.01 312.6
中色卡布韦矿业有限公司 卡布韦项目 2012.04 2,553.39 324.35
其他项目 - 233.96
合计 1,637.85
b、2013 年末工程施工存货余额下降的原因
2013 年度,公司完成的项目较多,跨年度工程项目较上年度减少,具体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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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度
期末工程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开工时间 当期确
施工存货
认收入
余额
中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桑加 印尼桑加卢铜多金属
2013 年 1 月 75.22 162.48
卢铜矿) 矿项目
PT.PUTRA SANDINDO CO.,LTD 印尼项目(锆英砂矿) 2013 年 3 月 - 283.01
曼巴(山东电建)项
山东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2013 年 1 月 753.42 175.76
目
其他项目 - - 254.27
合计 875.52
c、2014 年 6 月末工程施工存货余额分析
2014 年 6 月末,公司工程施工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1-6 月
期末工程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开工时间 当期确认
施工存货
收入
余额
ARIAN RESOURCES 阿尔巴尼亚帕拉提铜
2014 年 5 月 180.02 133.94
CORP 矿项目
卢萨卡玛格丽特中学
赞比亚国家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816.14 122.83
项目
中 色 金 矿 马 来 公 司
中色金矿钻探项目 2013 年 3 月 420.06 114.20
(CMNM)
青山钢铁中非冶炼公
青山钢铁中非冶炼公司 2014 年 6 月 - 85.36
司采矿项目
阿合奇合得利矿业有限公
新疆金矿钻探项目 2014 年 6 月 - 59.90
司
ANGKA ALAMJAYA
马来西亚登嘉楼项目 2014 年 1 月 267.99 56.28
SDN.BHD
赞比亚中国经贸合作区发
谦比西工程服务项目 2013 年 1 月 1,926.07 50.86
展有限公司
其他项目 - - 219.02
合计 842.39
③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各期期末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不存在需要计提减值的存
货,公司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非流动资产及其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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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固定资产 18,268.17 60.43% 19,522.26 63.39% 13,385.10 63.25% 8,521.71 84.24%
在建工程 1,681.44 5.56% 1,382.62 4.49% 3,152.13 14.89% 754.51 7.46%
无形资产 8,131.76 26.90% 2,493.03 8.10% 2,585.36 12.22% 64.58 0.64%
长期股权
140.01 0.46% 2,157.01 7.00% 1,531.58 7.24% 567.44 5.61%
投资
开发支出 - - 3,619.07 11.75% - - - -
可供出售
214.57 0.71% 180.72 0.59% - - - -
金融资产
商誉 177.27 0.59% 177.27 0.58% 36.27 0.17% - -
长期待摊
797.02 2.64% 805.08 2.61% 164.94 0.78% 5.13 0.05%
费用
递延所得
575.01 1.90% 459.41 1.49% 307.15 1.45% 202.29 2.00%
税资产
其他非
流动资 243.82 0.81% - - - - - -
产
合计 30,229.06 100% 30,796.48 100% 21,162.52 100% 10,115.66 100%
报告期内,本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长期
股权投资构成,该四项资产占非流动资产的 80%以上。
(1)固定资产
①固定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各类固定资产(原值)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原值 累计折旧 原值 累计折旧 原值 累计折旧
房屋建筑物 13,887.95 1,261.67 14,103.99 1,012.40 8,970.72 612.14 5,020.41 438.17
机械设备 8,020.67 3,837.63 8,282.74 3,588.45 5,881.47 2,673.68 4,405.34 1,819.51
运输设备 2,914.83 1,707.11 3,052.13 1,604.17 2,854.82 1,291.65 2,079.44 808.64
其他 450.71 199.57 454.07 165.65 325.42 69.87 175.17 92.33
合计 25,274.15 7,005.98 25,892.93 6,370.66 18,032.43 4,647.34 11,680.36 3,158.64
固定资产净
18,268.17 19,522.26 13,385.10 8,521.71
额
减:减值准备 - - - -
固定资产净
18,268.17 19,522.26 13,385.10 8,521.71
值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结构相对比较稳定,主要由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
运输设备等构成,以房屋建筑物和机械设备为主,二者账面原值在报告期各期末
占固定资产原值总额均在80%以上。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固定资
产规模总体呈上升趋势。
2014年6月末,公司固定资产原值较2013年末减少618.78万元,主要系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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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末克瓦查兑人民币汇率较上年末下降约12%,贬值幅度较大,赞比亚子公
司及孙公司以克瓦查计价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期末按照2014年6
月末汇率进行报表折算,折算后原值下降较大。
A、房屋建筑物总体呈增长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房屋建筑物的原值由 2011 年末的 5,020.41 万元增加至 2014
年 6 月末的 13,887.95 万元,增幅为 176.63%,增幅较大,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
加大了对天津海外服务基地、海外基地建设的投资,具体如下:
a、天津海外服务基地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先后启动了天津海外服务仓库、生产中心、研发中心、办公
大楼等房屋建筑物的基建工程,天津海外服务基地 2012 年度、2013 年度完工转
固的房屋建筑物价值分别为 2,308.02 万元、2,824.92 万元。
b、海外子公司基地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先后启动了赞比亚卢萨卡办事处、子公司综合基地、加油站
主体工程等基建工程,海外子公司基地 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 1-6 月完
工转固的房屋建筑物价值分别为 1,642.29 万元、2,308.35 万元、209.43 万元。
B、机械设备、运输设备总体呈增长态势
2011 年末、2012 年末、2013 年末及 2014 年 6 月末,公司机械设备原值分
别为 4,405.34 万元、5,881.47 万元、8,282.74 万元及 8,020.67 万元,公司运输设
备的原值分别为 2,079.44 万元、2,854.82 万元、3,052.13 万元及 2,914.83 万元,
整体呈增长态势,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多元化发展及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 2012
年、2013 年分别新增 2,251.51 万元和 2,598.58 万元的机械设备和运输设备,以
满足公司经营活动开展需要。
②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综合成新率在 72%以上,公司固定资产整体质量良
好,公司固定资产不存在《企业会计准则》所述的因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
损坏、长期闲置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形,公司不需计提固
定资产减值准备。
(2)在建工程
2011 年末、2012 年末、2013 年末及 2014 年 6 月末,本公司的在建工程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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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分别为 754.51 万元、3,152.13 万元、1,382.62 万元及 1,681.44 万元,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期初余额 1,382.62 3,152.13 754.51 -
本期增加额 508.25 4,319.70 6,132.16 754.51
本期结转固定资产金额 209.43 6,089.21 3,734.55 -
报告期内,公司基地建设主要系天津海外服务基地建设以及赞比亚等海外子
公司基地建设,具体情况为:
①天津海外服务基地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先后启动了天津海外服务仓库、生产中心、研发中心、办公
大楼等房屋建筑物的基建工程,天津基地 2012 年末、2013 年末及 2014 年 6 月
末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 2,662.12 万元、1,090.72 万元及 1,555.81 万元。
②赞比亚子公司等海外基地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先后启动了赞比亚卢萨卡办事处、赞比亚子公司综合基地、
加油站主体工程、卡森帕矿区营地、索洛维兹营地等基建工程,海外子公司基地
2011 年末、2012 年末、2013 年末及 2014 年 6 月末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余额分
别为 754.51 万元、490.01 万元、291.91 万元及 125.63 万元。
(3)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探矿权以及专有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原值 8,815.55 3,147.66 3,147.66 369.01
土地使用权 2,575.48 2,575.48 2,575.48 -
专有技术 204.07 204.07 204.07 -
采矿权/探矿权 6,035.99 368.11 368.11 369.01
累计摊销 683.79 654.63 562.31 304.44
土地使用权 111.61 85.85 34.34 -
专有技术 204.07 200.67 159.86 -
采矿权/探矿权 368.11 368.11 368.11 304.44
无形资产净值 8,131.76 2,493.03 2,585.36 64.58
土地使用权 2,463.88 2,489.63 2,541.14 -
专有技术 - 3.40 44.22 -
采矿权/探矿权 5,667.88 - - 64.58
①土地使用权
2012 年 3 月 16 日,本公司与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签订
了《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了一项位于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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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沽区轻纺工业园纺五路以西、轻一街以南的土地使用权,宗地编号为津滨轻纺
(挂)G2011-13 号,宗地面积为 60,655.30 平方米,成交价 2,480 万元,土地交
易费用及契税 95.48 万元,该项土地使用权原值合计 2,575.48 万元,摊销期为 600
个月。
②采矿权/探矿权
A、2011 年-2013 年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的探矿权。本公司以无形资产核算的
探矿权为赞比亚卡森帕公司的少数股东投入的资本,根据相关股东于 2007 年 1
月 8 日签订的《合作协议书》约定,相关探矿权作价 400 万元人民币,各年末账
面原价存在差异系汇率变化折算差额导致。
B、2014 年度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的采矿权。本公司以无形资产核算的采矿
权为已取得采矿权证的赞比亚希富玛铜矿和津巴布韦铬铁矿。
a、希富玛铜矿相关的采矿权价值为其详查阶段归集的开发支出及后续办理
采矿权证的相关费用。关于该铜矿所探明的矿产资源储量及经济价值详见本招股
意向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本公司矿权投资业务”之“(四)具
体矿区工作情况”之“处于详查阶段的矿权情况”。
b、津巴布韦铬铁矿系公司通过与郑国超、JONUK ENTERPRISES (PRIVATE)
LIMITED 进行资产重组取得,其入账价值为 2,184.74 万元。2014 年 8 月,国际
独立评估咨询机构 SRK 对该矿权出具了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显示,该矿权独立
评估的铬资源矿石量(333 推断级储量)为 673 万吨。
③专有技术
本公司以无形资产核算的专有技术系 2009 年 2 月华勘钻具向股东 NLC 株
式会社受让有关生产钻头和钻杆的专有技术,有效期为 5 年,转让价格为 204.07
万元,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 5 年期限进行摊销。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该专有
技术已经摊销完毕。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4)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内,本公司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华勘钻具 - - - 567.44
中津控股 - 2,110.06 1,531.58 -
赛诺维矿业 40.01 46.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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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被投资单位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拉萨信融 100.00
合计 140.01 2,157.01 1,531.58 567.44
①投资华勘钻具
2011 年度、2012 年度,华勘钻具系公司第一大供应商。2012 年 9 月,公司
对华勘钻具增资 200 万元,公司在华勘钻具的持股比例由 37.33%升至 41.08%,
华勘钻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②投资中津控股
香港中矿于 2012 年 7 月 13 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受让郑国超在英属维尔
京群岛设立的中津控股 35%的股权,转让价款 1,575 万元。2013 年 2 月 4 日,双
方签署股权转让的补充协议,香港中矿以 675 万元的价格进一步收购郑国超持有
中津控股 15%股权。2014 年 6 月,公司与郑国超、JONUK ENTERPRISES
(PRIVATE) LIMITED 进行资产重组,将持有中津控股的 50%股权全部置出。
③处置赛诺维矿业 50%股权
赛诺维矿业属于矿权项目公司,公司通过转让其股权,实现转让矿权的收益,
公司转让赛诺维实现的收益,为公司矿权投资业务产生的第一笔收益。
④投资拉萨信融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矿权投资相关业务发展,探讨矿业投资并购与投融资的新
模式和新渠道,公司与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等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了拉萨
信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0%。
报告期各期末,长期股权投资不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5)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251.15 258.71 150.11 5.13
装修支出 545.86 546.38 14.83 -
合计 797.02 805.08 164.94 5.13
2011 年末、2012 年末、2013 年末及 2014 年 6 月末,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
分别为 5.13 万元、164.94 万元、805.08 万元及 797.02 万元。其中,2013 年末长
期待摊费用余额较大,主要系包括天津岩矿检测为满足岩矿检测业务所需的环保
要求而发生的装修支出 491.75 万元,华勘钻具发生经营租赁的房屋等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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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改良支出 258.71 万元等。
(6)递延所得税
本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2011 年末、2012 年末、2013 年末及 2014 年 6
月末,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 202.29 万元、307.15 万元、459.41 万元及
575.01 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资产减值损失 195.47 69.42 48.17 32.47
应付职工薪酬 66.12 98.32 86.31 169.82
递延收益 313.42 291.67 172.6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合计 575.01 459.41 307.15 202.29
4、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情况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了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制度,并
根据有关规定和各项资产的实际情况,足额提取了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测试,未发现减值
情形,故未计提上述资产的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本公司提取的资产减值准备全部为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903.33 761.94 297.94 307.76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84.32 156.45 111.22 16.28
合计 1,087.65 918.39 409.16 324.04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已制订了各项资产减
值准备的计提政策,并按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和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的减值
情况进行了核查并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主要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充分,与公司
资产的实际质量状况相符,公司未来不会因为资产突发减值而导致财务风险。
(二)负债构成分析
1、负债构成情况及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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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18,483.02 89.34% 12,730.39 84.79% 9,619.22 87.77% 4,572.84 100.00%
非流动负债 2,205.59 10.66% 2,283.84 15.21% 1,340.09 12.23% - -
负债总额 20,688.60 100.00% 15,014.23 100.00% 10,959.31 100.00% 4,572.8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2011 年末、2012 年末、2013 年末及
2014 年 6 月末,流动负债分别为 4,572.84 万元、9,619.22 万元和 12,730.39 万元
及 18,483.02 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 100.00%、87.77%、84.79%及 89.34%。
2012 年末,本公司的流动负债较 2011 年末增加了 5,046.38 万元,主要系公
司 2012 年新增加 4,000 万元的短期借款。
2013 年末,本公司的流动负债较 2012 年末增加了 3,111.17 万元,主要系:
赞比亚中矿所得税免税优惠政策到期,致使公司年末应交税费余额增加较多,同
时,随着公司业务发展,经营规模逐渐扩大,员工薪资水平上涨,公司年末计提
的应付职工薪酬增加较多。
2014 年 6 月末,本公司流动负债较 2013 年末增加了 5,752.63 万元,主要系
公司 2014 年上半年新增银行借款 4,300.00 万元。
2、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及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7,300.00 39.50% 3,000.00 23.57% 4,000.00 41.58% - -
应付票据 997.21 5.40% 182.64 1.43% 0.00 0.00% - -
应付账款 1,492.08 8.07% 1,975.13 15.52% 1,668.66 17.35% 1,429.42 31.26%
预收账款 533.08 2.88% 486.33 3.82% 842.10 8.75% 262.29 5.74%
应付职工薪酬 2,475.68 13.39% 2,611.37 20.51% 1,547.68 16.09% 1,777.96 38.88%
应交税费 4,169.05 22.56% 2,948.58 23.16% 1,039.91 10.81% 1,075.53 23.52%
其他应付款 1,515.92 8.20% 1,526.34 11.99% 520.87 5.41% 27.65 0.60%
流动负债合计 18,483.02 100.00% 12,730.39 100.00% 9,619.22 100.00% 4,572.84 100.00%
公司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及应
交税费等。其中,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等属于持续经营过程中自
动产生的负债;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当公司面临资金需求时,公司主要通过银行
借款予以解决,公司流动负债的结构符合自身业务的特点。
(1)短期借款
2012 年末、2013 年末及 2014 年 6 月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4,0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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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3,000 万元、7,3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抵押借款 4,000.00 3,000.00 2,000.00 -
保证借款 3,300.00 - 2,000.00 -
合计 7,300.00 3,000.00 4,000.00 -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短期借款余额7,300.00万元,主要系为补充日常营
运资金而向银行发生的抵押借款或保证借款。上述短期借款的详细情况可参见本
招股意向书“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一、重大合同”之“(一)借款、
抵押及授信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银行信用记录良好,未发生借款逾期未还的情况。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内,本公司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应付材料、设备采购款 1,492.08 1,975.13 1,668.66 1,429.42
合计 1,492.08 1,975.13 1,668.66 1,429.42
公司应付账款主要系应付材料、设备采购款。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余额
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增加,2011 年末、2012 年末、2013 年末及 2014 年 6 月
末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1,429.42 万元、1,668.66 万元、1,975.13 万元、1,492.08
万元。其中,2014 年 6 月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有所降低,主要系公司与部分
供应商采用应付票据结算,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付票据余额为 997.21
万元。
(3)预收账款
2011 年末、2012 年末、2013 年末及 2014 年 6 月末的预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262.29 万元、842.10 万元、486.33 万元及 533.08 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的
客户按合同预先支付部分项目准备款,用于勘查设备的准备及运输、人员调遣等
前期准备工作。
(4)应付职工薪酬
2011 年末、2012 年末、2013 年末及 2014 年 6 月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
别为 1,777.96 万元、1,547.68 万元、2,611.37 万元及 2,475.6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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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末,本公司的应付职工薪酬比 2012 年末增加了 1,063.69 万元,主要
原因是 2013 年公司部分完工结算的工程项目的效益工资已计提但尚未发放。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不存在现金发放工资的情况,但是受客观条件等限制,
公司境外存在现金发放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现金支付
582.15 16.63% 2,353.47 29.32% 2,000.58 29.58% 1,695.15 31.73%
薪酬
注:占比=现金支付薪酬总额/现金流量表中的“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公司现金发放工资主要针对外籍在岗员工和临时工,且主要集中在赞比亚子
公司,该国属于欠发达国家,经济条件较为落后。同时,一方面,发行人的境外
工程项目大多地处偏远,周边少有银行网点,难以实现银行转账支付薪酬;另一
方面,外籍员工大部分要求用现金发放工资,以符合当地习惯。
2014 年 1-6 月,公司赞比亚子公司基地的大部分正式员工工资发放均已通过
银行转账支付,不再通过现金支付,因此 2014 年 1-6 月现金支付工资比例下降
较大。
(5)应交税费
2011 年末、2012 年末、2013 年末及 2014 年 6 月末,本公司应交税费明细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增值税 2,312.03 1,391.41 745.03 556.04
企业所得税 1,841.84 1,521.09 276.18 455.30
其他 15.18 36.07 18.70 64.19
合计 4,169.05 2,948.58 1,039.91 1,075.53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应交税费主要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2011 年末、
2012 年末、2013 年末及 2014 年 6 月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 1,075.53 万元、
1,039.91 万元、2,948.58 万元及 4,169.05 万元。2013 年末应交税费余额较 2012
年末增加了 1,908.66 万元,增加较多,主要系 2013 年赞比亚中矿的企业所得税
免税优惠政策到期,需要按照 3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减半征收所得税,赞比亚中
矿期末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较多。2014 年 6 月末,应交税费余额较 2013 年末增
加了 1,220.47 万元,主要系公司将应交税费借方余额 1,160.37 万元重分类调整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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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流动资产。
(6)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内,本公司其他应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1 年以内 1,435.03 1,499.89 404.54 10.33
1-2 年 58.48 10.11 116.33 17.32
2-3 年 9.87 16.33 - -
3 年以上 12.55 - - -
合计 1,515.92 1,526.34 520.87 27.65
2011 年末、2012 年末、2013 年末及 2014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
分别为 27.65 万元、520.87 万元、1,526.34 万元及 1,515.92 万元。2012 年末,其
他应付款较上年末增加较多,主要系 2012 年 9 月,华勘钻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范围,其 2012 年末与天津华勘集团等往来款项余额较大;2013 年末,其他应付
款较上年末增加较多,主要系天津海外服务贸易款项余额以及华勘钻具与天津华
勘集团等往来款项余额较大。
3、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及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非流动负债主要包括公司收到的国外风险勘查资金、天
津海外服务收到的软土地基处理专项资金而确认的递延收益以及长期应付款,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递延收益 2,205.59 2,283.84 1,160.37 -
其中:
风勘资金 951.92 1,117.17 469.71 -
软土地基补偿 1,253.67 1,166.67 690.67 -
长期应付款 - - 179.71 -
合计 2,205.59 2,283.84 1,340.09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企业取得政府补助用以
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先通过“递延收益”科目核算,到相关费用或
损失发生的当期再按该期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数额配比转入“营业外收入”
科目。
2012 年,本公司收到国外风险勘查资金 2,869 万元,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已将
上述政府补助中的 2,364.87 万元转入“营业外收入”;天津海外服务收到软土地
基处理专项资金 700 万元,其中 9.33 万元转入营业外收入。上述尚未结转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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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为递延收益。
2013 年,本公司收到国外风险勘查资金 1,275 万元。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已将
上述政府补助中的 609.71 万元转入“营业外收入”;天津海外服务收到软土地基
处理专项资金 500 万元,24.00 万元转入营业外收入。上述尚未结转的金额为递
延收益。
2014 年 1-6 月,天津海外服务收到软土地基处理专项资金 100 万元,13 万
元转入营业外收入,其余部分计入递延收益。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动比率 1.77 2.17 3.25 6.31
速动比率 1.44 1.67 2.72 5.7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2.10% 11.51% 13.76% 11.8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3,845.15 9,299.26 9,080.55 9,880.17
利息保障倍数(倍) 20.30 40.58 309.99 201.90
1、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呈现下降态势,主要系:一方面,
随着公司天津海外服务基地、海外基地等建设的不断推进,公司在固定资产、在
建工程等方面的投入持续增加;另一方面,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壮大,公司
应付账款、应交税费、应付职工薪酬等经营过程当中产生的自发性经营负债不断
增加,导致公司流动负债总额不断增长。
2、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1)资产负债率
2011 年末、2012 年末、2013 年末及 2014 年 6 月末,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
依次为 11.85%、13.76%、11.51%以及 22.10%。其中,2014 年 6 月 30 日,母公
司资产负债率较以前年度有所上升,主要系公司 2014 年上半年新增银行借款
4,300.00 万元。
(2)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强。2011 年、2012 年、2013 年末及 2014
年 6 月末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9,880.17 万元、9,080.55 万元、9,29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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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及 3,845.15 万元,公司盈利能力较为稳定。2011 年、2012 年、2013 年末及
2014 年 6 月末公司的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201.90 倍、309.99 倍、40.58 倍、20.30
倍,公司具有较强的长期偿债能力。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逾期贷款,银行信誉良
好。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91 3.33 4.99 6.23
存货周转率(次) 1.42 3.92 5.24 9.77
1、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
2011 年、2012 年、2013 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6.23 次、4.99 次、
3.33 次,呈下降态势,主要系报告期内,受制于黄金、铜等主要金属价格的下降,
固体矿产勘查行业处于相对低谷期,主要客户的流动资金较为紧张,账款回收速
度减慢,应收账款余额增加。
2、存货周转率分析
2011 年、2012 年及 2013 年,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9.77 次、5.24 次和
3.92 次,呈下降态势,主要系公司 2012 年以来存货余额增加较大。具体原因系:
一方面,公司合并范围增加,华勘钻具存货余额较大;另一方面,由于赞比亚中
矿材料主要通过国内采购,距离较远,采购周期较长,且随着海外建筑工程业务
的不断拓展,根据未来市场需求,公司适当增加了赞比亚中矿库存材料储备。
二、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盈利能力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项目
金额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营业收入 13,483.26 32,999.63 10.46% 29,875.78 -8.16% 32,531.18
营业成本 8,853.92 22,491.27 14.21% 19,693.58 -6.34% 21,027.79
营业利润 2,447.09 5,632.74 17.58% 4,790.59 -26.03% 6,476.67
利润总额 2,478.37 6,662.38 -7.81% 7,226.62 -16.01% 8,603.83
净利润 2,015.83 5,009.96 -25.38% 6,713.52 -13.79% 7,787.57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2,126.17 3,953.97 -8.25% 4,309.46 -29.92% 6,149.56
者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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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项目
金额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3,845.15 9,299.26 2.41% 9,080.55 -8.09% 9,880.17
2011 年-2013 年,公司营业收入较为平稳。2011 年以来,全球宏观经济持续
低迷,主要金属及矿产品价格下跌,固体矿产勘查行业处于低谷期,国内采矿业
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由 2011 年的 21.4%下滑至 2013 年的 10.9%,勘查投入降低,
导致公司固体矿产勘查业务收入下滑。同时,公司积极开展建筑工程服务、海外
勘查后勤配套服务,收入来源实现多元化,保证了公司营业收入的稳定性。
2011 年-2013 年,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总额分别为 9,880.17 万元、
9,080.55 万元、9,299.26 万元,稳定在较高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2011 年
以来,在“走出去”的海外勘查市场出现波动与不利变化的市场背景下,公司积
极应对,加大公司内部服务基地和服务网络的建设力度,对赞比亚及天津子公司
基地固定资产投资力度较大,以逐步完善勘查服务配套体系。然而固定资产的投
入期至回报期存在一定时滞,公司相应业绩尚未完全释放。
2011 年-2013 年,公司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呈下降态势。主要原因系:
①2012 年以来,固体矿产勘查行业处于低谷期,毛利率较高的固体矿产勘
查业务对公司的收入和利润贡献出现下滑;
②赞比亚中矿 2011 年、2012 年的企业所得税享受免税政策,2013 年免税政
策到期,需要按照 3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减半征收所得税,赞比亚中矿 2013 年
企业所得税费用增加 1,453.43 万元。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平均在 94%以上,公司主营业务突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13,025.20 31,134.99 29,365.30 32,023.35
占比 96.60% 94.35% 98.29% 98.44%
其他业务收入 458.06 1,864.64 510.48 507.83
占比 3.40% 5.65% 1.71% 1.56%
营业收入合计 13,483.26 32,999.63 29,875.78 32,531.18
2、主营业务收入类别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由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建筑工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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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勘查后勤配套服务收入组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及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
7,268.10 55.80% 20,692.25 66.46% 25,384.15 86.44% 30,045.24 93.82%
务
建筑工程服务 3,745.21 28.75% 8,572.84 27.53% 3,286.98 11.19% 1,978.11 6.18%
海外勘查后勤配套 2,011.89 15.45% 1,869.89 6.01% 694.17 2.36% - -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13,025.20 100.00% 31,134.99 100.00% 29,365.30 100.00% 32,023.35 100.00%
(1)固体矿产勘查业务收入分析
①报告期内收入分析
2011 年-2013 年,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业务一直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
但收入金额呈逐年下降的趋势。其主要原因是:因金融危机后世界发达经济体长
期未能有效复苏,且新兴经济体、特别是中国的经济增长速度也同时下滑,导致
有色金属等主要矿产品价格较长期地处于较低迷的状态,因此自 2011 年下半年
开始,不仅国内采矿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由 2011 年的 21.4%下滑至 2013 年的
10.9%,而且国内“走出去”的矿业投资者也相应缩减了海外的勘查投入;同时,
由于国外风险勘查资金项目进行阶段性检查总结并暂停了 2013 年度该专项资金
的投入,国内“走出去”的企业在海外风勘项目上的勘查资金投入短期内有一定
幅度的减少。
2014 年 1-6 月,固体矿产勘查业务实现收入 7,268.10 万元,占 2013 年固体
矿产勘查业务收入比例为 35.12%,主要系公司固体矿产勘查业务存在季节性,
业务所在地赞比亚、津巴布韦、马来西亚等国家一季度属于雨季以及春节等因素,
固体矿产勘查业务收入上半年占比一般维持在 35%-40%左右。
②固体矿产勘查业务具有较好的可持续性
A、在手合同较为充裕,为未来业绩奠定基础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合同金额约 2.59 亿。
其中,金额 500 万元以上合同的如下:
序 合同额(人民
合同名称 签订日期 客户 合同额
号 币万元)
中色卢安夏铜
1 卢安夏生产探矿合同 2011.5 单价合同 800.00
业有限公司
马来西亚吉兰丹州 sokor 金矿项 中马矿业集团
2 2012.9.4 940 万美元 5,828.00
目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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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桑加卢比铜多金属矿 中印矿业有限
3 2013.3.8 2,002.98 万元 2,002.98
地质勘查工程 公司
2014 年度谦比希铜矿天井施工 中色非洲矿业
4 2013.6.21 150.48 万美元 932.98
合同 有限公司
新兴铸管(浙
赞比亚蒙巴镇面包山外围铜矿地
5 2013.08 江)铜业有限公 837.21 万元 837.21
质勘查项目
司
2014 年度谦比希铜矿主矿体、西 中色非洲矿业
6 2014.1.01 122.57 万美元 759.95
矿体坑内钻探合同 有限公司
Arian Resources
7 阿尔巴尼亚 perlati 铜矿合同 2014.5.1 300 万加元 1,742.65
Corp
阿和奇县合得
8 新疆阿沙哇义钻探施工合同 2014.6.19 利矿业有限公 728 万元 728.00
司
西藏喜马矿业
乌干达基伦贝铜钴矿权地质勘查
9 2014.7.11 乌干达有限公 6,206.86 万元 6,206.86
项目
司
印尼北苏拉威西省 Mopait 金矿
山西德盛坤投
10 地质勘查项目、印尼中加里曼丹 2014.7.31 3,000 万元 3,000.00
资有限公司
省金山县金井金矿地质勘查项目
Global Platinum
11 霍普韦尔铂钯矿补充勘探项目 2014.7.28 Resources 约 150 万美元
(PVT) Limited
中非冶炼厂有
12 探采矿合同 2014.6.13 96 万美元 595.20
限公司
合计 24,363.83
B、支持矿产勘查企业“走出去”是我国政府的长期发展战略,海外固体矿
产勘查技术服务市场未来具有长期增长的前景
自 2003 年以来,在我国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增长、全球矿产资源需求强劲的
形势下,我国政府加大了对“走出去”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目前,中国政府已
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走出去”作为我国的长期发展战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内不会改变,且正在不断地加大支持和鼓励国内企业“走出去”勘查、开发或投
资矿产资源的政策力度。因此,我国海外商业性矿产勘查市场具有长期增长的前
景。
C、境外矿产资源开发属于境外投资的重要国家战略,海外固体矿产勘查技
术服务市场未来可期
据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2012 年我国矿产勘查“走出去”形势分
析》:2010-2012 年,仅国外风险勘查资金项目累计就已新发现矿产地 100 多处,
其中资源量达到特大型的矿产地 10 处,大型 32 处、中型 52 处,2010-2011 年通
过国外风险勘查资金勘查之后新增的国外铜金属资源量达 1,704 万吨、钾盐资源
量达 25 亿吨,远远高于国内同期勘查所新增的资源量。尽管我国“走出去”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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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境外资源的利用上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果,但由于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起步较
晚,我国在境外资源利用方面的差距仍然较大,且境外矿产资源投资开发又是我
国对外直接投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已成为国家战略,因此,作为矿产资源投资
开发的先行者,海外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行业未来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D、公司海外固体矿产勘查主要业务地区赞比亚社会稳定,矿产资源丰富,
为公司固体矿产勘查业务未来增长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赞比亚社会稳定,矿产资源丰富,采矿业较发达,是国民经济主要支柱之一。
赞比亚经济发展迅速,根据世界银行统计数据,2009 年至 2013 年,赞比亚 GDP
的复合增长率达 14.99%。截至 2012 年,中国对赞比亚存量投资额排名居非洲第
二,投资流量金额位居非洲国家第四。上述因素和条件,为公司海外固体矿产勘
查业务的持续增长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E、与客户建立良好合作关系,与高端客户的合作具有可持续性
2007 年 4 月 14 日,本公司成立了赞比亚中矿,确立以赞比亚为本公司“走
出去”发展战略的主要基地。在与高端客户的合作过程中,与客户建立了良好的
合作关系,凭借公司优良的技术与服务,获得了中高端客户的普遍认同,合作具
有可持续性。公司的第一大客户中国有色矿业公司于 2012 年 6 月在香港联交所
主板成功挂牌上市,是非洲第一支在香港上市的股票,上市以来其营业收入稳定
在 90 亿人民币以上并保持增长。公司与其的合作稳定、良好,2011-2013 年公司
来源于中国有色矿业的收入稳定在 1 亿元以上。
F、客户群体和性质实现突破
2014 年以来,公司客户开发在坚持以央企、中资为主的基础上,成功开发
一些资质优良的外资客户。公司与 Arian Resources Corp、Angkaalamjaya Sdn
SHD、Federal House Pte.Ltd 等外资客户签订合同金额约 2,207.53 万元,外资客
户开拓工作实现重大突破,丰富了公司客户群体,也为公司继续拓展其他外资客
户提供了经验。公司将以此为契机,继续不断丰富公司客户群体,逐步实现客户
群向多元化发展,为公司收入持续增长提供基础。
G、收入地区结构日趋平衡,赞比亚模式正待复制,印尼、马来西亚等国家
有可能成为公司收入来源的新增长点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赞比亚,公司赞比亚运营模式为以固体矿产
勘查业务为中心,择优发展建筑工程服务业务,顺势发展海外勘查配套服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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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多业务协同良性发展。
2014 年以来,印尼、马来西亚等地区固体矿产勘查收入有所提高,公司收
入结构日趋平衡。公司拟在马来西亚、印尼等国家择机复制赞比亚模式,提前布
局印尼、马来西亚等国家,并拟将印尼、马来西亚等打造成为公司收入来源新增
长点。
(2)建筑工程服务收入分析
①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建筑工程服务分为地基基础工程技术服务和房屋建筑服务。
其中,房屋建筑服务收入来源于赞比亚。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地基基础工程技术服务 650.62 3,394.31 1,736.48 1,615.45
房屋建筑服务 3,094.59 5,178.52 1,550.50 362.65
合计 3,745.21 8,572.84 3,286.98 1,978.11
报告期内,公司建筑工程服务收入规模逐步提升,由 2011 年的 1,978.11 万
元,上升至 2013 年的 8,572.84 万元。2014 年 1-6 月,公司建筑工程服务收入为
3,745.21 万元,主要为房屋建筑服务收入,主要系公司主动收缩了毛利率较低的
国内地基基础工程技术服务业务。
报告期内,境外房屋建筑服务收入持续增加,且增长较快,主要系:公司利
用在赞比亚的市场口碑、客户基础、工程设备等优势,依托固体矿产勘查业务过
程中长期积累的项目工程服务经验,择优发展建筑工程服务,逐步实现收入来源
多元化。随着公司在赞比亚地区市场的影响力逐渐扩大,公司在赞比亚地区获得
了部分金额较大的业务合同,建筑工程业务增长迅速,客户逐渐丰富。
②房屋建筑服务主要项目履行、收款情况
2013 年度、2014 年 1-6 月公司房屋建筑服务的主要合同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招股
2014 年
2013 年收 意向书签
1-6 月收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入确认金 署日回款 履行情况
入确认金
额 金额(含
额
增值税)
赞比亚教育部 玛格丽特中学项目 2,408.57 816.14 1,948.71 正在履行
赞比亚中国经贸合作区
合作区房建项目 2,091.40 1,926.07 3,090.47 正在履行
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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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电力基本建设总公
曼巴项目 678.56 352.37 1,090.46 正在履行
司赞比亚分公司
③业务的可持续性
A、赞比亚政府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市场广阔
赞比亚国家政局稳定,经济发展快速,已经意识到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对国家
经济快速发展的促进作用。赞比亚已经并预计将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公共基础设施
建设。赞比亚关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预算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克瓦查
序号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1 社区/新区基础设施建设 5.5 2.04
2 地下贮存库翻修与建设 1.79 -
3 铁路建设 3.4 6.42
4 公路建设 51.27 34.34
5 医疗基础设施及设备 3.12 3.9
6 中学建设(含中学和小学) 8.61 3.93
7 大学基础设施建设 4.04 4.75
8 多功能经济开发区建设 - 0.57
合计 77.73 55.95
数据来源:《赞比亚 2013 年财政预算报告》、《赞比亚 2014 年财政预算报告》
由上表可知,赞比亚 2013 年、2014 年分别预计投入 55.95 亿、77.73 亿克瓦
查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且随着赞比亚经济不断发展,其基建投入将逐年增加,当
地政府工程类项目前景广阔。
公司 2013 年承接的玛格丽特中学项目便属于《赞比亚 2013 年财政预算报告》
中提到的“计划投入 3.93 亿克瓦查用于建设和翻修国内的高级中学”财政预算
项目。
《赞比亚 2014 年财政预算报告》显示,赞比亚 2014 年将投入大量资金用于
建设包括学校、公路、仓库医院等公共基础设施。其中,赞比亚计划投入 86.07
亿克瓦查用于教育,其中计划投入 8.61 亿用于建设包括 53 所新的高级中学、翻
新 220 所初级中学,计划投入 4.04 亿用于建设大学;赞比亚计划投入 119.43 亿
克瓦查用于经济事务建设,其中就包含了 51 亿公路建设、3.39 亿铁路建设等。
B、进入赞比亚的先发优势为公司建筑工程服务业务提供了基础和保证
公司作为首批成规模 “走出去”的商业性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企业,深
耕赞比亚市场十余年。赞比亚作为公司境外战略发展重地,公司已经在当地规
模化、本地化运作多年,对当地政治、文化、历史、地理等非常熟悉,积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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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富的项目运作经验,品牌具有一定美誉度。公司也正是凭借上述先发优势择
优发展建筑工程服务,同时公司所具有的先发优势也为公司在赞比亚当地市场
继续择优开展业务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保证。
C、赞比亚建筑工程市场外资为主,中资企业是生力军
赞比亚作为非洲国家,经济欠发达,工业和制造业基础较为薄弱,本土大
中型建筑工程服务的企业较少。查阅赞比亚卢萨卡证券交易所 23 家上市公司的
相关资料信息,未发现有从事建筑工程服务的上市企业。赞比亚当地建筑市场
主要由外资企业组成,而中资企业由于具有天然的成本优势,是当地市场生力
军和主力军。目前,包括十五冶非洲贸易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北新集团建材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786)及本公司在内的中资企业均在赞比亚当地开展
建筑工程服务业务。
D、在手合同较为充裕,未来业绩有保证
作为公司收入来源的有益补充,公司已经签订尚未执行完毕的建筑工程服
务合同余额约为 2,395 万元。其中,合同余额 500 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服务合同
具体情况如下:
序 合同余额(人
合同名称 签订日期 客户 合同余额
号 民币万元)
赞比亚中国经济贸易合作区 赞比亚中国经
1 谦比希中心区(A3-02 地块) 2014.7 济贸易合作区 128.79 万美元 798.47 万元
14#、15#厂房施工 发展有限公司
2 卢萨卡玛格丽特中学项目 2013.8 赞比亚教育部 约 990.36 万克瓦查 969.35 万元
同时,公司目前正在投标或洽谈多项建筑工程服务合同。公司较为充裕的
合同,为公司建筑工程业务未来业绩提供了坚实基础。
(3)海外勘查后勤配套服务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以天津海外基地为平台,辐射各境外子公司,利用其在信息和
资源方面的优势,逐步发展基于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的勘查配套物资的生产加
工、仓储、物流等服务。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 1-6 月,公司海外勘查
后勤配套服务的收入金额分别为 694.17 万元、1,869.89 万元和 2,011.89 万元。2014
年 1-6 月,海外勘查后勤配套服务收入规模较大,主要系公司赞比亚服务公司和
赞比亚贸易公司逐步实现规模运营,赞比亚 2014 年上半年实现海外勘查后勤配
套服务收入 1,172.4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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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营业务收入区域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按区域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项目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境内 1,377.92 10.58% 6,296.31 20.22% 4,294.11 14.62% 1,902.16 5.94%
境外 11,647.29 89.42% 24,838.67 79.78% 25,071.19 85.38% 30,121.19 94.06%
其中:赞比亚 7,566.09 58.09% 18,267.01 58.67% 18,507.25 63.02% 17,415.36 54.38%
其他国家 4,081.19 31.33% 6,571.66 21.11% 6,563.94 22.35% 12,705.83 39.68%
合计 13,025.20 100.00% 31,134.99 100% 29,365.30 100% 32,023.35 100%
2003 年以来,本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走出去”的政策
号召,随中国矿业企业到赞比亚、津巴布韦、巴布亚新几内亚、马来西亚、老挝
等国家实施地质勘查技术服务。报告期内,公司海外业务收入规模较大,2014
年 1-6 月,国外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 89.42%。
报告期内,本公司在赞比亚的业务拓展较为成功,来自赞比亚的主营业务收
入占比从 2011 年的 54.38%提高至 2014 年 1-6 月的 58.09%。赞比亚位于非洲南
部,该国政治局势稳定,经济增长较快,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数据,赞比亚 2013
年的 GDP 为 223.8 亿美元。2009 至 2013 年,赞比亚 GDP 的复合增长率达 14.99%。
此外,赞比亚矿产资源丰富,已探明铜储量居世界第四,钴蕴藏量为世界第二,
还有铅、锌、铀和宝石等资源,地质勘查服务市场前景广阔。本公司凭借在地质
勘查领域所掌握的先进技术,以及多年积累的境外项目组织管理经验,在赞比亚
成功实施了诸多地质勘查项目,获得了良好的业内口碑和市场声誉,同时也积攒
了较多优质客户资源。
4、主营业务收入的客户构成分析
矿产资源开发属于资金技术密集型行业,海外开发矿产资源的风险相对较
大,“走出去”的中国企业中,国有大型矿业企业承受矿产资源开发风险的能力
较强,是海外矿产资源开发的主力军。据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
联合发布的《2012 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在 2012 年末中国非金融
类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前 40 名中,与金属矿产资源有关的中国铝业公司、中国五
矿集团公司、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
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分居第 7、12、19、25、27、31、33、34、38 位。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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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大型矿业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及单位实力强、信用好、项目大、订单多、价
格合理、容易沟通或协调、后续合作可持续性强,因此,这些大型国有矿业企业、
特别是中央企业及单位是本公司重点争取并服务的客户对象。报告期内,以大型
矿业企业为目标客户的市场取向使本公司的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收入来源于大
客户。2011 年、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 1-6 月,本公司从前五大客户取得的
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1.61%、57.83%、69.28%和 48.02%,与我国
企业“走出去”投资的相关情况相一致。具体情况及相关分析详见本招股意向书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本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之“(四)3、前五名
客户情况”。
5、中介机构对境外业务的核查
(1)对发行人 2014 年 1-6 月境外业务的核查
2014 年 1-6 月,发行人来自赞比亚的主营业务收入为 7,566.09 万元,主营业
务收入占比为 58.09%,占公司境外收入比重为 64.96%。因此,项目组再次选择
赞比亚作为 2014 年 1-6 月境外客户重点核查国家。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分别于 2014
年 6 月和 7 月赴赞比亚进行实地走访,履行审计、访谈等相应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再次走访赞比亚国家教育部,就玛格丽特中学项目的合同内容、工
作量签收单等资料找到相应签字人员进行访谈确认。同时,保荐机构联合会计师
就境外客户关于交易金额、应收款项余额等实施函证程序,确认收入和应收账款
的准确性、真实性。
(2)对发行人 2013 年度境外业务的核查
2013 年发行人来自于赞比亚的主营业务收入为 18,267.01 万元,占公司主营
业务收入的比重为 58.67%,占公司境外收入比重为 73.54%。因此,项目组选择
赞比亚作为 2013 年度境外客户重点核查国家。2014 年 2 月 18 日至 3 月 7 日,
由 2 名保荐机构项目组成员、3 名会计师和 1 名律师组成的中介机构团队,前往
赞比亚进行实地走访,履行尽职调查程序。
保荐机构会同会计师、律师对发行人 2013 年度的赞比亚客户实地走访的金
额合计为 15,879.24 万元,占公司境外收入比重为 63.93%。
保荐机构会同会计师、律师访谈客户财务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对客户的股
权结构、经营情况、主要业务、与发行人的合作情况、发行人的诚信情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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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款结算情况、未来合作意向等进行了访谈确认。同时,保荐机构将发行人与客户
交易的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数量、实物工作量结算单、金额结算单与客户
的财务人员和销售相关人员进行了逐一核对、确认、签字,核实境外客户的真实
性,以及发行人境外业务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对发行人 2011 年度和 2012 年度境外业务的核查
中介机构团队于 2013 年 3 月 15 日至 2013 年 3 月 20 日赴赞比亚,对发行人
2012 年度的前五大客户中色非洲矿业有限公司、赞比亚常发资源有限公司、中
色卡布韦矿业有限公司、赞比亚中国经贸合作区发展有限公司及中色卢安夏铜业
有限公司进行了走访,并对发行人在赞比亚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主要资产及
财务核算的规范性进行了核查。
中介机构团队于 2012 年 1 月 3 日-6 日实地走访了发行人在赞比亚的 4 家重
要客户:中色非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中色卢安夏铜业有限公司、赞比亚中国经
贸合作区发展有限公司,并于 2012 年 1 月 7 日实地走访了发行人在津巴布韦的
1 家重要客户:环球铂业(非公众)有限公司。
(二)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成本构成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材料费 2,700.24 38.92% 7,611.50 39.02% 7,722.81 40.58% 8,194.24 39.04%
人员工资和福
2,048.40 29.52% 5,567.84 28.54% 4,946.18 25.99% 5,564.28 26.51%
利
材料运输费用 496.02 7.15% 1,484.80 7.61% 1,417.82 7.45% 1,989.79 9.48%
差旅费 294.84 4.25% 1,045.65 5.36% 1,231.31 6.47% 1,465.06 6.98%
设备折旧 486.92 7.02% 1,271.19 6.52% 1,083.15 5.69% 717.84 3.42%
修理费 102.23 1.47% 350.24 1.80% 378.21 1.99% 329.05 1.57%
办公费 176.58 2.55% 501.75 2.57% 588.06 3.09% 766.11 3.65%
交通通讯费 105.34 1.52% 374.96 1.92% 317.82 1.67% 419.79 2.00%
业务费 103.01 1.48% 249.29 1.28% 365.4 1.92% 333.73 1.59%
其他 424.56 6.12% 1,049.17 5.38% 980.33 5.15% 1,209.47 5.76%
主营业务成本
6,938.13 100.00% 19,506.39 100.00% 19,031.08 100.00% 20,989.36 100.00%
合计
注:以上主营业务成本不含海外勘查后勤配套服务的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材料费、人员工资褔利、运输费、差旅
费以及设备折旧构成,各项费用占比相对稳定。
材料费是公司最主要的营业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在 40%左右,材料
主要包括管材、钻头、钻具总成及配件、钻机配件等耗材及油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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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材料费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材料费构成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油料 381.32 14.12% 1,545.20 20.30% 1,563.87 20.25% 1,731.23 21.13%
管材 421.39 15.61% 1,388.47 18.24% 1,668.77 21.61% 1,895.14 23.13%
建筑工程材料 626.01 23.18% 1,844.25 24.23% 932.81 12.08% 389.63 4.75%
钻头、扩孔器类 261.89 9.70% 679.10 8.92% 829.91 10.75% 924.52 11.28%
钻探设备配件及工
253.94 9.40% 588.48 7.73% 810.45 10.49% 919.36 11.22%
具类
五金机电类 196.21 7.27% 404.04 5.31% 507.26 6.57% 620.31 7.57%
日杂化工类 154.99 5.74% 404.21 5.31% 486.19 6.30% 593.15 7.24%
总成、打捞器具类 142.26 5.27% 253.85 3.34% 324.21 4.20% 398.41 4.86%
接手、接头类 89.85 3.33% 194.55 2.56% 204.41 2.65% 318.23 3.88%
其他 172.38 6.38% 309.36 4.06% 394.93 5.11% 404.26 4.93%
合计 2,700.24 100% 7,611.50 100% 7,722.81 100% 8,194.24 100%
公司地质勘查业务耗材价格变动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
术”之“四、本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之“(五)1、主要材料供应情况”,
本公司主要耗材的采购价格波动不大。
报告期内,公司油料采购价格的具体情况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
务与技术“之“四(五)2、能源耗用情况”。
目前耗材和油料采购费用的变动在公司可承受的价格变动范围内,对公司生
产经营未产生重大影响。
(三)毛利构成及毛利率变动趋势分析
1、毛利的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 2,829.04 61.95% 7,298.70 71.02% 9,104.03 92.08% 10,833.93 98.19%
建筑工程服务 1,246.14 27.29% 2,460.00 23.94% 536.02 5.42% 200.07 1.81%
海外勘查配套服务 491.74 10.77% 518.03 5.04% 247.38 2.50% - -
主营业务毛利 4,566.92 100.00% 10,276.73 100.00% 9,887.43 100.00% 11,033.99 100.00%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毛利主要来源于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
2、毛利率的变动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毛利率 38.92% 35.27% 35.87% 36.06%
建筑工程服务毛利率 33.27% 28.70% 16.31%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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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其中:地基基础技术服务 5.50% 5.61% 6.49% 7.35%
房屋建筑服务 39.11% 43.82% 27.30% 22.44%
海外勘查配套服务毛利 24.44% 27.70% 35.64% -
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 35.06% 33.01% 33.67% 34.46%
2011 年、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 1-6 月,本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4.46%、33.67%、33.01%及 35.06%,较为稳定。
(1)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变动因素分析
综合毛利率变动因素主要包括单项业务毛利率变动和收入结构变动,各单项
业务报告期内对综合毛利率的贡献明细如下: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项目 销售 毛利率 销售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比重 贡献 比重 贡献
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毛利率 38.92% 55.80% 21.72% 35.27% 66.46% 23.44%
地基基础技术服务毛利率 5.50% 5.00% 0.27% 5.61% 10.90% 0.61%
房屋建筑服务毛利率 39.11% 23.76% 9.29% 43.82% 16.63% 7.29%
海外勘查配套服务毛利毛利率 24.44% 15.45% 3.78% 27.70% 6.01% 1.66%
合计 - - 35.06% - - 33.01%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项目 销售 毛利率 销售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比重 贡献 比重 贡献
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毛利率 35.87% 86.44% 31.00% 36.06% 93.82% 33.83%
地基基础技术服务毛利率 6.49% 5.91% 0.38% 7.35% 5.04% 0.37%
房屋建筑服务毛利率 27.30% 5.28% 1.44% 22.44% 1.13% 0.25%
海外勘查配套服务毛利毛利率 35.64% 2.36% 0.84% - - -
合计 - - 33.67% - - 34.46%
注:销售比重=各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毛利率贡献=销售比重×毛利率。
2012 年,公司的综合毛利率为 33.67%,与 2011 年相比下降了 0.79 个百分
点。其中,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小幅下降,随
着固体矿产勘查业务市场竞争的加剧,该业务的毛利率从 2011 年的 36.06%下降
至 2012 年的 35.87%,以上两方面因素综合作用使得公司综合毛利率比 2011 年
下降了 2.83 个百分点;2012 年,公司境外房屋建筑业务规模逐步扩大,收入占
比提高明显,同时,由于该项业务毛利率较上年提升较为明显,境外房屋建筑业
务使得公司综合毛利率比 2011 年上升了 1.19 个百分点。 整体而言,以上业务
变动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下降 0.79 个百分点。
2013 年,公司综合毛利率为 33.01%,较 2012 年下降了 0.66 个百分点。主
要系:一方面,随着公司项目经验和客户的不断丰富,公司境外房屋建筑业务收
入规模不断扩大,毛利率不断提高,其对公司综合毛利率的贡献较上年上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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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5 个百分点;另一方面,公司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业务处于低谷期,2013
年该项业务收入规模及毛利率较上年均下降,其对公司综合毛利率的贡献较上年
下降 7.56 个百分点。同时,公司毛利率较低的海外勘查配套服务收入规模较上
年增加,收入占比提高,从而一定程度上拉低了公司综合毛利率。
2014 年 1-6 月,公司综合毛利率为 35.06%,较 2013 年上升了 2.05 个百分
点。主要系:一方面,公司主动收缩毛利率较低的地基基础工程技术服务业务,
建筑工程服务的毛利率较上年上升 4.57 个百分点,其对公司综合毛利率的贡献
较上年上升了 1.67 个百分点;另一方面,由于公司固体矿产勘查业务 2014 年 1-6
月部分撰写报告类项目,实地勘查工作较少,成本较低,固体矿产勘查业务毛利
率上升至 38.92%,较上年上升了 3.65 个百分点。
(2)按业务类别的毛利率分析
①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的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的毛利及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表所
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收入 7,268.10 20,692.25 25,384.15 30,045.24
成本 4,439.06 13,393.55 16,280.12 19,211.31
毛利 2,829.04 7,298.70 9,104.03 10,833.93
毛利率 38.92% 35.27% 35.87% 36.06%
2011 年、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 1-6 月,公司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业
务的毛利率保持在较高水平且较为平稳,分别为 36.06%、35.87%、35.27%和
38.92%。
A、影响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毛利率的主要因素
a、合同定价
《国土资源调查预算标准》(财政部、国土资源部 2007 年 3 月 15 日财建
[2007]52 号地质调查部分)及其更新版本是固体矿产勘查行业服务报价、合同约
定收费标准的主要参考标准,该标准对项目所在地区、钻探孔深、钻孔斜度、岩
石级别等列出了指导性界定。在招投标、议标过程中,公司根据该类标准,结合
公司自身资金状况、实施能力、业务需求等实际情况,提出自己的报价方案,并
最终达成双方认同的报价。因此,固体矿产勘查项目合同的报价以国家标准作参
考,主要受企业经营实力、战略策划、谈判技巧等多项因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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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项目成本
地质因素影响:《国土资源调查预算标准》虽对不同地区、不同岩石级别做
出了指导性界定,但这种界定只是一种理论上的界定,在固体矿产勘查项目的实
际执行中,地质条件变化等不可预见的现象比较普遍,如钻探中遇见溶洞、破碎
带、取芯困难等情况,将直接影响钻孔质量、钻探进度,进而影响项目成本。
钻探技术的影响:钻探技术人员对地质条件和钻探设备性能的了解、对钻探
作业工艺和作业方法的科学应用水平、钻头选择、泥浆应用等均对项目成本有较
大影响。钻探技术并不具备特定固定的模式,而应针对相应的地层、岩性、环境
采取科学、实际、灵活的应用。若应用正确,则能保证钻孔质量、消化作业难度、
加快钻探进度,减少项目成本。
材料成本的影响:材料费是公司最主要的营业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在 40%左右,材料主要包括管材、钻头、钻具总成及配件、钻机配件等。对原材
料集中采购,发挥规模优势,能有效降低材料的采购成本;规范采购管理、材料
领用管理,从源头控制把握采购质量和成本,在实施过程中落实材料成本的控制
要求,也能有效降低材料消耗的成本。
c、工作量变动
固体矿产勘查业务合同一般为单价合同,即按单价和合同设计工作量预估合
同总价。合同设计工作量与实际结算工作量之间一般略有差异。公司在实施项目
时,是根据合同中的设计工作量进行人、财、物的投入,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会
出现工作量的适当调整,从而影响整个项目的运营实施,影响项目利润水平。
见矿效果:如钻探见矿效果不好,客户从保护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可能会
缩减预估工作量,致使技术服务方前期的投入成本不能消化;如见矿效果好,客
户有可能继续追加工作量,从而有利于技术服务方进一步地摊低成本。
重大设计调整:客户对原设计方案进行重大调整,导致工作量出现重大增减。
d、其它因素
如:汇率变动、自然环境条件等。
B、报告期内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毛利率较为平稳,略有波动
报告期内,公司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毛利率较为平稳。主要系:
a、持续而又稳定地为中高端客户提供服务
公司作为首批国内“走出去”的勘查企业,项目经验丰富、市场影响力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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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外勘查技术服务市场已形成一定的市场声誉并具备一定的议价能力,能够持
续而又稳定地为中高端客户提供服务,使得公司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毛利率稳
定在较高的水平。
b、海外基地本土化及规模化运作有利于控制项目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固体矿产勘查技术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赞比亚、津巴布韦等
地区,公司已经逐渐在赞比亚、津巴布韦等地建立了成熟、规模化的基地,通过
本土化及规模化运营,公司项目人力、物力的投入可以实现集约化管理,从而控
制和降低项目成本。
c、固体矿产勘查业务毛利率波动分析
2011 年-2013 年,公司固体矿产勘查业务毛利率略有下降,主要系公司勘查
项目的人工成本和油料成本呈上升趋势,且受制于勘查行业处于低谷期,公司部
分合同单价有所降低,使得公司毛利率在报告期内略有下降。
2014 年 1-6 月公司固体矿产勘查业务毛利率较 2013 年有所上升,主要系公
司固体矿产勘查业务收入结构发生变化,2014 年上半年海外风险勘查资金集中
结题,公司承接的津巴布韦卡年巴项目、津巴布韦卢帕内项目、马来西亚 SOKOR
等项目,收入金额合计 1,507.23 万元。由于上述项目主要为室内资料整理、撰写
报告阶段,费用主要为人工费、交通费,成本较低,平均毛利率为 61.72%,带
动固体矿产勘查业务毛利率整体上升。
2014 年 1-6 月固体矿产勘查业务在扣除上述报告类项目之后,毛利率为
32.96%,较上年有所降低,主要系:赞比亚产生的业务收入以克瓦查平均汇率折
算,部分人工、原材料等由国内采购或支付,其成本以人民币计价,然而 2014
年以来,赞比亚克瓦查汇率下降约 12%,从而导致其毛利率有所下降。
C、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毛利率水平较高的原因
a、公司的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境外,境外的固体矿产勘
查技术服务行业毛利率相对较高
固体矿产勘查业务涉及多门学科,属于技术性较强的专业技术服务业,不仅
需要相应的从业资质与技术装备,而且更需要有较高素质和实践经验的各类专业
人才,其综合性要求相对比较高,因此该行业新增的勘查队伍较少;而目前国内
多数地勘单位因受制于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及国有资产管理等原因,“走出去”参
与国外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的单位还难以建立系统或完善的海外服务基地,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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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单一专业的分散式服务,因而我国境外矿业投资项目的勘查市场竞争程度相对
缓和,海外勘查项目的利润空间相对较大。
b、公司在“走出去”参与海外固体矿产勘查方面拥有先发优势
公司是中国有色金属行业首批成规模“走出去”的商业性综合地质勘查技术
服务企业,在早期市场开拓中获得了先机,实现了海外业务由点到面的拓展,形
成较好的市场商誉,并获得了稳定的客户群体,逐步树立了公司在海外固体矿产
勘查技术服务市场的领先地位,影响力持续提高,提升了公司在合同谈判中的议
价能力。
c、公司拥有丰富的境外项目管理和拓展实施能力
公司较早地建立了海外子公司,在设备、材料、资金、实施团队、组织管理
等各方面已成规模,并聘用、培训本地员工,发挥本土化优势,能确保多个技术
服务项目的同时启动、全面展开,为稳定项目利润空间提供了基本保证。同时,
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内部调度机制,多项目联合部署更系统、服务方案更合理、实
施组织更切实际、人财物配套调整更迅速,能有效缩短项目周期,降低管理成本,
提升管理效率,提高盈利水平。
d、公司的核心技术全面、实用性强
公司全面掌握地、物、化、遥、钻等相关领域的行业通用技术和前沿技术,
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持续对应用技术进行研究和开发并实现勘查设备改良,
形成了一定数量的研发技术成果,技术特色鲜明,实用性和针对性强,既有效地
提高了勘查效率,从而提高了盈利水平,同时也能够适应或满足不同客户对勘查
项目各个阶段的不同技术要求。
e、公司优选客户或项目
由于公司“走出去”较早,在海外勘查技术服务市场已形成一定的市场声誉
并具备一定的议价能力,同时通过多年海外勘查实践也积累了比较丰富的鉴别客
户及甄别勘查项目的经验,因此针对海外勘查项目相对较多的情况,公司能够结
合自身掌握的勘查技术、装备能力等对客户或项目进行一定程度的优选,并将公
司的资源尽可能地配置于优良高端的大型客户或预期相对较好的勘查项目中,从
而在相应的程度上主动回避掉了毛利率可能相对较低或因地层、岩性、构造、成
本等原因预期可能较差的项目,因而提高了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的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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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施工的归集真实,且均按各项目进度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报告期内发行人业务
的毛利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的收入确认流程和依据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工程施工存货的归集真实、合理,且均按项目进度正常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公司
业务的毛利率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
②建筑工程服务业务的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建筑工程服务分为境内、境外,由于运作方式及市场竞争程
度、区域不同,毛利率差异较大。
A、地基基础工程技术服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地基基础工程技术服务业务的毛利及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表
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收入 650.62 3,394.31 1,736.48 1,615.45
成本 614.81 3,203.77 1,623.70 1,496.75
毛利 35.81 190.55 112.78 118.70
毛利率 5.50% 5.61% 6.49% 7.35%
2011 年、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 1-6 月,该业务的毛利分别为 118.70
万元、112.78 万元、190.55 万元、35.81 万元,对公司的业绩贡献较小。报告期
内,该业务的市场竞争较为激烈,行业平均毛利率水平偏低。
B、房屋建筑服务的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房屋建筑服务收入均来源于赞比亚,其毛利及毛利率变动情
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收入 3,094.59 5,178.52 1,550.50 362.65
成本 1,884.26 2,909.07 1,127.26 281.29
毛利 1,210.33 2,269.46 423.24 81.36
毛利率 39.11% 43.82% 27.30% 22.44%
报告期内,2011 年、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 1-6 月毛利率分别为 22.44%、
27.30%、43.82%及 39.11%。其中公司该业务 2013 年毛利率水平较高,主要系
2013 年赞比亚中矿通过投标方式承建了赞比亚国家教育部玛格丽特中学的房屋
建筑工程,该项工程合同金额较大,其毛利率较高,拉升了公司房屋建筑服务业
务的整体毛利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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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玛格丽特中学工程项目的说明
a、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
玛格丽特中学项目是公司于 2013 年 8 月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取得的列入《赞
比亚 2013 年度财政预算》的政府公共基础建设类项目,并与赞比亚教育部签署
了
DISTRICT-LUSAKA PROVINCE)>,协议约定工程总价款为 3,994.34 万克瓦查,
折合人民币约 4,417.05 万元,主要内容为赞比亚卢萨卡省 chongwe 区玛格丽特中
学提供建筑工程服务,具体包括学校教学楼、体育馆、礼堂、行政楼、食堂、电
脑实验室、卫生所、浴室、教工住房及水井等工程建设。
2013 年公司根据工程完成情况相应确认收入 2,408.57 万元,2013 年末的应
收账款(含 16%的增值税)余额为 2,691.47 万元。2014 年 1-6 月,公司根据工
程完成情况相应确认收入 816.14 万元,2014 年 6 月末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2,422.61
万元。
b、回款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收到五笔进度款共计 1,991.85 万克瓦查,折合
人民币 1,948.71 万元,剩余款项发行人也将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结算收款。
c、玛格丽特项目毛利率分析
单位:万元
2014 年
2013 年收 2014 年
2013 年毛 1-6 月收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入确认金 1-6 月毛
利率 入确认金
额 利率
额
赞比亚教育部 玛格丽特中学项目 2,408.57 48.92% 816.14 46.65%
赞比亚中国经贸合作区
合作区房建项目 2,091.40 40.68% 1,926.07 38.02%
发展有限公司
山东电力基本建设总公
曼巴项目 678.56 32.96% 352.37 27.60%
司赞比亚分公司
2013 年,发行人在赞比亚实施了上述三个房屋建筑服务项目,房屋建筑服
务项目一般以招投标的方式取得,项目报价主要受企业经营实力、项目规模、竞
争激烈程度等多项因素影响,存在不同项目毛利率不同的特点。
玛格丽特中学项目是公司于 2013 年 8 月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取得的列入《赞
比亚 2013 年度财政预算》的政府公共基础建设类项目,毛利率相对较高,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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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如下:
(1)玛格丽特中学项目合同金额较大,赞比亚当地承包方的实力较为有限,
该项目主要由外国公司投标,外资建筑公司竞争程度相对缓和,按照当地的投标
报价结合中资公司高效的项目建设速度,降低项目固定成本,实现了相对较高的
毛利率。
(2)赞比亚当地政府项目对垫资能力要求较高。赞比亚当地资金成本较高,
根据赞比亚央行最新(2014 年 8 月 27 日)公布的国债利率,赞比亚 2 年期、3
年期、5 年期、10 年期、15 年期的国债收益率分别为 15.5%、16.25%、17.5%、
18.25%、18.75%、18.90%。玛格丽特中学项目作为政府项目,政府项目的资金
结算审批流程较长,要求工程承包方有较强的垫资能力,因此,承包方在投标时,
保留较高的毛利空间。
(3)承接玛格丽特中学项目时,公司对该项目的成本预算是按照当地材料
采购价格并对外报价。在项目实施过程当中,经客户检测同意后使用了从国内进
口的价格较低的彩钢卷、瓷砖、PVC 管等部分建材,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项目实
施成本。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项目
费用 费用率 费用 费用率 费用 费用率 费用 费用率
管理费用 1,793.42 13.30% 4,215.34 12.77% 5,320.41 17.81% 4,906.59 15.08%
财务费用 42.54 0.32% 225.59 0.68% -257.68 -0.86% -22.50 -0.07%
销售费用 81.14 0.60% 122.82 0.37% 125.38 0.42% 0.00 0.00%
合计 1,917.09 14.22% 4,563.75 13.83% 5,188.11 17.37% 4,884.08 15.01%
注:费用率=费用额/营业收入×100%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总额较为平稳,费用率稳定在 15%左右。
1、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管理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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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743.41 41.45% 1,807.05 42.87% 1,085.12 20.40% 825.65 16.83%
勘查支出 - - 464.98 11.03% 3,037.11 57.08% 2,898.96 59.08%
折旧 407.27 22.71% 646.94 15.35% 433.30 8.14% 311.78 6.35%
交通费 144.69 8.07% 324.58 7.70% 238.89 4.49% 214.34 4.37%
办公费 93.98 5.24% 253.18 6.01% 184.43 3.47% 180.88 3.69%
业务费用 66.57 3.71% 93.38 2.22% 106.96 2.01% 36.87 0.75%
税费 67.69 3.77% 88.61 2.10% 62.73 1.18% 57.87 1.18%
其他 269.82 15.04% 536.62 12.73% 171.88 3.23% 380.22 7.75%
合计 1,793.42 100.00% 4,215.34 100.00% 5,320.41 100.00% 4,906.59 100.00%
2011 年、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 1-6 月,本公司的管理费用分别为 4,906.59
万元、5,320.41 万元、4,215.34 万元及 1,793.42 万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和资产
规模的扩大,人员工资、折旧费、交通费、办公费等相应上升。2013 年管理费
用下降,主要系希富玛铜矿详查支出计入开发支出,勘查支出费用下降较多。
2、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财务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利息支出 189.39 229.16 29.29 48.94
减:利息收入 10.55 83.08 188.92 171.20
汇兑损益 -142.58 65.23 -116.74 88.01
其他 6.28 14.27 18.69 11.76
合计 42.54 225.59 -257.68 -22.50
2011 年,本公司的财务费用为负数,主要由于公司的利息支出较少;与此
同时,2011 年末本公司货币资金余额显著增加,利息收入为 171.20 万元。
2012 年,由于本公司的银行借款均发生在下半年,因此利息支出较少,财
务费用主要由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构成。
2013 年、2014 年 1-6 月,财务费用主要由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
构成。其中,利息支出主要系本公司及天津海外服务借款产生的财务费用。
3、销售费用
2011 年,发行人无销售费用,拓展业务产生的前期费用在发生时先以管理
费用进行归集,若项目中标,则转入相关项目的工程施工费用,按完工百分比结
转主营业务成本;若项目未中标,则前期费用仍在管理费用中核算。天津海外服
务 2012 年正式开展经营活动,因该公司从事贸易业务,对销售费用进行了专门
归集,同时,2012 年公司将华勘钻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2 年及以后年度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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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的销售费用主要系天津海外服务、华勘钻具发生的销售费用。
(五)影响利润的其他因素分析
1、营业税金及附加对利润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税金及附加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税项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营业税 22.13 123.20 119.78 51.12
城建税 3.59 14.54 10.35 3.58
教育费附加 2.56 10.60 7.40 1.53
其他 0.34 0.89 0.06 -
营业税金及附加合计 28.62 149.23 137.59 56.24
营业税金及附加占营业收入比
0.21% 0.45% 0.46% 0.17%
重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前,公司本部仅就国内的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和地基
基础工程技术服务缴纳营业税及其附加;根据 2008 年 12 月颁布的《营业税暂行
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111 号
《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境外提供劳务实现的
营业收入无需缴纳营业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赞比亚中矿的营业收入根据赞比亚
税法就增值额缴纳增值税,无需缴纳营业税。
2012 年 7 月 31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在北京等 8 省市开
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
号)。根据通知要求,本公司作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单位自 2012 年 9 月
1 日起国内的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项目计缴增值税,税率为 6%。但是,母公
司国内的地基基础工程技术服务项目仍按工程结算收入的 3%缴纳营业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前,本公司的子公司中矿(天津)海外矿业服务有限公
司的货运代理收入按营业额的 5%缴纳营业税;自 2012 年 12 月 1 日起,作为营
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单位该公司的货运代理收入改征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2013 年第 52 号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
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
探服务免征增值税,自 2013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境外,仅就境
内部分业务收入缴纳营业税,营业税金及附加金额较小,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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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产减值损失对利润的影响
报告期内,本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坏账准备 234.95 536.66 34.35 87.51
本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为计提的坏账准备。2013 年度,坏账准备金额较大,
主要系 2013 年末应收账款增加较多。
3、投资收益对利润的影响
报告期内,本公司投资收益的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调整被投资单位损益
-1.58 -43.18 -64.52 1.11
净增减的金额
股权转让损益 - 417.20 - -
其他 - - 32.96 -
合计 -1.58 374.02 -31.56 1.11
2012 年,本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为华勘钻具和中津控股,其
中,本公司对华勘钻具的长期股权投资形成的损益调整金额为-40.40 万元,对中
津控股的长期股权投资形成的损益调整金额为-24.12 万元。
2013 年,本公司投资收益主要包括股权转让收益、损益调整。其中本公司
股权转让收益主要系公司将持有赛诺维矿业 50%的股权转让给江西省地质环境
调查研究院产生的收益。
2014 年 1-6 月,本公司投资收益主要系持有的权益法核算的赛诺维矿业 50%
股权的损益调整。
4、营业外收支对利润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营业外收入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35 22.93 7.73 38.99
资产盘盈 5.10 275.29 - -
政府补助 27.01 702.93 2,477.81 2,168.04
其他 1.37 178.71 11.05 1.00
营业外收入合计 35.83 1,179.86 2,496.59 2,208.03
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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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0.51 66.42 6.42 14.26
对外捐赠 1.82 52.52 53.98 52.00
其他 2.22 31.29 0.16 14.60
营业外支出合计 4.55 150.22 60.56 80.87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项 目 具体内容 形式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1-6 月
国外风险
矿产资源风险勘查 现金 - 609.71 2,364.87 1,937.78
勘查资金
软土地基处理专项资金、贴息、
其他 现金 27.01 93.22 112.95 230.26
科技创新奖等
合计 27.01 702.93 2,477.81 2,168.04
根据财政部《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的精神,
国家为贯彻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和引导国内甲级地勘企事业单位和矿业企
业到海外勘查、开发国内短缺、国民经济发展急需的矿产资源,将根据从事矿产
资源勘查、开发的单位申请,在严格评估、审核项目相关条件的基础上,以国外
风险勘查资金的形式给予实施单位一定的财政资助。
报告期内矿权投资及政府该类补助对公司净利润的具体影响情况参见“第六
节 业务与技术”中“五、本公司矿权投资业务”之“(五)矿权投资业务对本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外支出主要是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等,金额较小,对
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在报告期内收到的各项政府补贴均符合相
关的政策规定,且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所享受的各项政府补贴政策合法有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在报告期内收到的各项政府补贴均符合相关
的政策规定,且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所享受的各项政府补贴政策合法有效。
5、所得税优惠减免情况
(1)母公司所得税优惠减免情况
报告期内,母公司所得税优惠减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会计利润总额 815.04 471.35 3,151.20 4,699.59
加:应纳税所得额调整数 -85.36 -53.45 -876.97 -262.57
应纳税所得额 729.68 417.90 2,530.50 4,77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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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应纳所得税 109.45 104.48 632.63 1,192.60
所得税优惠减免额 72.97 41.79 253.05 477.04
(2)子公司所得税优惠减免情况
赞比亚企业所得税率为 35%。根据《赞比亚中国经济贸易合作区投资促进和
保护协议》和《赞比亚发展署 2006 年 11 号法案》,注册于赞比亚中国经济贸易
合作区的企业在首次实现盈利的第一年至第五年免缴企业所得税;首次实现盈利
的第六年至第八年减按适用税率的 50%缴纳企业所得税;首次实现盈利的第九年
和第十年减按适用税率的 75%缴纳企业所得税。赞比亚中矿注册于上述合作区
内,2008 年首次实现盈利,其所得税优惠已获赞比亚国家税务总局的批准。因
此,2008-2012 年免缴企业所得税。
赞比亚中矿 2011 年、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 1-6 月实现的利润总额分
别为 5,624.73 万元、4,746.66 万元、8,306.97 万元及 1,924.63 万元。
赞比亚中矿 2011 年、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 1-6 月所得税优惠减免额
分别为 1,968.66 万元、1,661.33 万元、1,454.01 万元及 336.81 万元。
6、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除国外风险勘查资金外,本公司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小(具体详见本招
股意向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六、非经常性损益”)。2011 年、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 1-6 月,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
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25.49%、36.03%、19.32%及 1.16%。公司为国内固体矿产勘
查行业首批“走出去”企业,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地缘优势、丰富的项目经验,
获取了具有较好勘查前景的海外矿权项目,因而受益于国家对“走出去”勘查、
开发海外矿产资源政策的支持,公司收到了相关的国外风险勘查资金等政府补
助。
(六)可能影响公司盈利能力持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1、国内大型矿业企业的海外勘查需求
由于来自大客户的大型勘查项目毛利率较高、持续盈利能力较强,本公司近
年来承接大型项目逐步增加,单个项目金额趋于增大,致使报告期内来自前五名
客户的业务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平均在 70%左右。因此,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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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承接大型项目数量、单个项目的业务量、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及其对本
公司服务的需求,是影响本公司盈利能力持续性和稳定性的重要因素。
2、宏观经济和地缘政治因素
本公司能否持续承接大型项目、已承接的大型项目能否持续产生勘查需求,
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矿业公司勘查投资能否持续增长,尤其是中国矿业企业“走
出去”开发矿产资源的战略是否持续稳定,而这又与全球矿产资源价格长期变动
趋势、资源拥有国对来自中国的矿产投资的政策导向等外部因素密切相关。因此,
我国对“走出去”勘查、开发矿产资源的政策支持和行业管理政策、资源拥有国
对中国企业开发资源的态度以及矿产资源价格的变动趋势,是影响本公司盈利的
持续性和稳定性的重要外部因素。
3、项目综合管理能力
参加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项目招投标或签署项目合同时,本公司需要对项
目实施成本进行管理控制,而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项目实际执行的难度
超过预期、生产要素的价格发生波动(如项目所需的耗材、燃料价格变动,或者
劳动力成本上升等),这些因素将对该项目的盈利水平产生影响。因此,本公司
的项目成本控制能力对本公司盈利水平有重要影响。
本公司在多年的海外业务实践中,在实施境外勘查服务的各环节积累了丰富
的经验,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人员管理、项目情况判断、国际生产要素的变
化、与项目所在国的政府部门沟通协调等。丰富的境外项目综合管理经验能够有
效缩短项目周期、控制成本,从而提高盈利水平,也有助于公司在市场开拓中获
得竞争优势。
4、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的稳定和扩大
由于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行业涉及多门学科,且野外勘查的工作比较艰
苦,中国地质勘查单位又大多长期处于事业管理体制,因而行业发展相对比较缓
慢,复合型人才短缺严重。本公司正处在业务扩张的阶段,对一线的专业技术人
员及项目综合管理人才的需求持续增加,因此,公司管理团队、技术团队的稳定
及一线项目执行团队的不断壮大,是影响本公司盈利持续性和稳定性的重要因
素。
本公司经过近年来的发展,通过核心员工持股,已经拥有了一支稳定的高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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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人才队伍,并已成为公司竞争优势的重要基础。同时,公司不断改善生产经营
环境,改善福利待遇条件,并通过合作培养与引进,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的规模
正在不断扩大。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现金流量的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8.29 2,496.86 7,744.68 8,346.33
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1,615.89 28,234.29 32,620.74 31,165.8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553.73 16,693.34 16,637.11 13,970.5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0.99 -10,871.43 -13,827.61 -2,592.4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70.28 -2,574.77 3,709.67 3,976.06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22.53 -586.61 -37.77 -42.9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05.05 -11,535.95 -2,411.04 9,687.05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分析
单位: 万元
项 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8.29 2,496.86 7,744.68 8,346.33
净利润 2,015.83 5,009.96 6,713.52 7,787.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值 0.18 0.50 1.15 1.07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1,615.89 28,234.29 32,620.74 31,165.86
营业收入 13,483.26 32,999.63 29,875.78 32,531.18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比值 0.86 0.86 1.09 0.96
2011 年和 2012 年,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值及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比值均保持在 1 左右,表明公司的经
营性现金流与公司的经营成果相匹配,资金运转良好。
2013 年,本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之比值为 0.86,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值为 0.50,主要系 2013 年末,
公司尚未收回应收账款金额较大。
2014 年 1-6 月,本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之比值为
0.86,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值为 0.18。其中,现金流
量净额与净利润比值较低,主要系 2014 年上半年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较往年下
降较多。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2011 年,本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更新设备,购置了钻探设备和运输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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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之“一、发行人报告期财务状况分析”之“(一)3、(1)固
定资产”。
2012 年 3 月,天津海外服务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了一项土地使用权,该地块
规划用于天津海外服务的仓库、研发中心、生产中心和办公楼建设,2012 年上
半年上述工程已相继开工建设;同时,本公司在 2012 年下半年开始兴建赞比亚
的加油站主体工程,而且对 2011 年开工建设的赞比亚卢萨卡办事处、赞比亚中
矿综合基地等也追加了建设投资。同时,本公司对华勘钻具增资 200 万元;另外,
香港中矿受让了中津控股 35%的股权。上述投资行为导致公司 2012 年投资活动
的现金流出大幅上升。
2013 年、2014 年 1-6 月,随着公司赞比亚子公司基地、天津海外服务基地
建设工程的继续推进,投入资金保持在较高水平。同时,2013 年,香港中矿受
让了中津控股 15%的股权并购买了 4,375,987 股加拿大上市公司 Arian 公司的股
份;2014 年,公司投资 100 万与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等公司共同发起
设立了拉萨信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上,2013 年、2014 年 1-6 月,公司投资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继续保持负数。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的状况与本公司正处于业务扩
张的阶段相适应。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借款与吸收投资收到的现
金,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债务和分配股利所支付的现金。2011 年,母公司增资
共收到股东投入现金 6,000 万元;2012 年,公司又以短期借款融入资金 4,000 万
元,对公司业务持续发展产生了重要的作用;2013 年,公司及天津海外服务合
计融入短期借款 3,000 万元;2014 年 1-6 月,公司因资金周转需要,新增短期借
款 4,300 万元,截至 2014 年 6 月末,公司及子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 7,300 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本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用于购买固定资产、出资投入控股、参股
公司,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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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备更新和升级
为提升公司在勘查技术服务高端市场的服务能力,2011 年、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 1-6 月公司分别支出 1,800.68 万元、2,446.07 万元、2,984.57 万元及
323.29 万元用于购置设备。报告期内,公司设备购置支出共计 7,554.61 万元。
2、增资华勘钻具
2011 年、2012 年,华勘钻具为公司的第一大供应商。2012 年 9 月,本公司
向华勘钻具新增出资 200 万元,增资前本公司持有华勘钻具 37.33%的股权,增
资完成后,持股比例上升至 41.08%。
3、设立中矿(天津)海外矿业服务有限公司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急需提升仓储、物流等后勤保障服务能
力。基于上述需求,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20 日成立了全资子公司中矿(天津)海
外矿业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000 万元,该公司将作为海外项目的国内综合
服务管理平台,负责在当地建设仓储物流基地和后勤保障基地。
2012 年,中矿(天津)海外矿业服务有限公司在当地取得一项土地使用权,
并已开始启动天津海外服务基地建设。
2013 年,本公司对其增资 2,500 万元,增资后,天津海外服务注册资本为
7,500 万元。
2014 年上半年,本公司对其增资 1,500 万元,增资后,天津海外服务注册资
本为 9,000 万元。
4、设立中矿(天津)岩矿检测有限公司
2012 年 10 月 25 日,本公司与天津华勘核工业资源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投
资设立了中矿(天津)岩矿检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500 万,其中本公司拥有
51%的股份。该公司主要从事岩矿鉴定、岩矿分析测试、岩土实验、环境检测、
放射性检测等技术咨询服务。
5、矿权投资产生的开发支出
2013 年,公司对自身拥有的希富玛铜矿的勘查进入详查阶段,发生勘查开
发支出 3,619.07 万元。
6、收购赞比亚天津岩矿
中矿(天津)岩矿检测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19 日受让辽宁有色聚宝矿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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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持有赞比亚天津岩矿 52.5%股权,于 2013 年 6 月 5 日受让周栋承持有
赞比亚天津岩矿 11.64%股权,于 2013 年 7 月 1 日受让李月婷持有赞比亚天津岩
矿 35.86%股权,受让后赞比亚天津岩矿成为中矿(天津)岩矿检测有限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包括: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中矿(天津)海外矿业服务有限公司及中矿(天津)岩
矿检测有限公司的后续建设与经营运作。除上述计划外,发行人暂无其他可预见
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详细情况参见“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五、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或重大期后事项
公司目前不存在重大担保、诉讼。或有事项、重大期后事项详见招股意向书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十一、期后事项、或有事项、承诺事项及其他重
大事项”。
六、审计截止日(2014 年 6 月 30 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
状况
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
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立信会计师审阅了公司 2014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14 年 1-9 月、7-9 月的利润表和合并利
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2014 年 1-9 月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合并所
有权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发表了如下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阅单位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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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
1、财务状况分析
单位:元
项 目 2014 年 9 月 30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幅度
流动资产合计 381,043,214.91 276,269,602.48 37.92%
非流动资产合计 301,180,289.98 307,964,825.55 -2.20%
资产总计 682,223,504.89 584,234,428.03 16.77%
流动负债合计 226,928,577.21 127,303,877.51 78.26%
非流动负债合计 24,795,762.61 22,838,409.93 8.57%
负债合计 251,724,339.82 150,142,287.44 67.66%
股东权益合计 430,499,165.07 434,092,140.59 -0.83%
公司业务持续、正常发展,公司资产规模有所增长,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
公司资产总计 682,223,504.89 元,增幅为 16.77%。
2014 年第三季度,公司盈利积累持续增加,流动资产持续上升;同时,由
于赞比亚子公司记账本位币克瓦查对人民币汇率有所降低,导致公司非流动资产
有所减少。
公司经营状况正常,业务发展良好,公司业务发展过程当中自发性负债规模
有所增加,公司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增加 78.26%。
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2、盈利状况分析
单位:元
项 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222,086,487.27 223,582,178.99
营业成本 147,567,362.03 153,773,370.53
营业利润 40,319,156.35 32,679,364.19
利润总额 40,782,242.18 38,977,344.47
净利润 31,795,724.80 29,305,968.30
2014 年第三季度,公司业务正常运转,盈利积累持续增加。2014 年 1-9
月,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了 8.50%,企业整体盈利有所提升。
3、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单位:元
项 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12,814.10 5,489,456.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042,432.43 -90,788,956.6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078,681.92 -19,773,984.1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555,928.97 -110,344,59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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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4 年 1-9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与公司盈利状况、收款情
况相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有所增加;随着公司赞比亚子公司基地
建设、天津海外子公司基地建设基本完工,多项在建工程转固,2014 年 1-9 月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金额有所降低;2014 年以来,为日常经营周转所需资金,公
司向银行借入的短期借款金额有所增加,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有所增
加。
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情况
单位:元
项 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3,398.84 229,542.5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
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 270,050.00 6,210,740.52
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79,636.99 -142,302.74
所得税影响额 - -91,287.6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88,473.02 22.10
合 计 374,612.81 6,206,714.74
(二)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1、经营模式
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2、采购情况
①2014 年第三季度,本公司地质勘查业务耗材、油料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第三季度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套管(直径 89 毫米)(元/米) 100 100
钻杆(直径 71 毫米)(元/米) 126 126
钻杆(直径 89 毫米)(元/米) 175 -
金刚石钻头(直径 75 毫米)(元/个) 410 390
金刚石钻头(直径 95 毫米)(元/个) 620 620
合金钻头(直径 130 毫米)(元/个) - - -
合金钻头(直径 150 毫米)(元/个) 120 120
O 号柴油(元/吨)(赞比亚价格) 9,740 10,480 9,740
②2014 年第三季度,固体矿产勘查业务的材料费及占固体矿产勘查业务成
本的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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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4 年第三季度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耗材 909.66 1,425.08 4,222.05
油料 218.94 328.54 1,163.26
材料成本小计 1,128.60 1,753.62 5,385.31
材料成本占矿产勘查业务成本比
43.02% 39.50% 40.21%
重
③2014 年第三季度,固体矿产勘查业务的材料采购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第三季度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耗材采购金额 1,204.98 1,781.17 5,437.34
油料采购金额 220.06 340.28 1,220.17
合计 1,425.04 2,121.45 6,657.51
④主要供应商情况
2014 年 1-9 月,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元
前五名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比
PUMA ENERGY ZAMBIA PLC 8,833,441.85 15.79%
济南重曼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02,919.00 3.58%
苏州思丹孚钻具有限公司 1,400,000.00 2.50%
天津市钦淼商贸有限公司 1,351,258.80 2.42%
浙江嘉兴市新纪元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1,317,677.97 2.36%
合计 14,905,297.62 26.64%
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稳定,主要原材料采购规
模、采购单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服务提供情况
①产能、产量情况
2014 年第三季度,本公司钻探的产能、产量情况如下:
项目 2014 年第三季度
产能(米) 42,500
产量(米) 36,738
②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情况
2014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业务分部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第三季度 2014 年 1-9 月
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 3,937.21 11,205.30
建筑工程服务 2,356.00 6,101.21
海外勘查后勤配套 1,869.86 3,881.76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8,163.07 21,188.27
其他业务收入 562.32 1,0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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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4 年第三季度 2014 年 1-9 月
营业收入合计 8,725.39 22,208.65
2014 年第三季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14 年第三季度 2014 年 1-9 月
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 33.36% 36.97%
建筑工程服务 39.58% 35.71%
海外勘查后勤配套 26.16% 25.27%
综合毛利率 33.51% 34.46%
2014 年 1-9 月,公司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降
低,建筑工程服务及海外勘查后勤配套服务收入规模持续上升,较上年同期增
加较多。同时, 2014 年 1-9 月,公司各主要业务毛利率保持平稳。
③主要客户情况
2014 年 1-9 月,公司主要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元
前五名客户名称 收入金额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中色非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59,081,748.40 27.88%
赞比亚教育部 12,247,931.52 5.78%
Arian Resources 10,737,865.25 5.07%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793,250.00 2.73%
阿合奇县合得利矿业有限公司 4,812,451.76 2.27%
合计 92,673,246.93 43.74%
2014 年 1-9 月,公司主要客户未发生重大变化。
4、税收政策
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公司税收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及净资产收益率情况
公司2014年1-9月的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及净资产收益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14年1-9月/2014年12月31 2013年1-9月/2013年12月31
日 日
每股收益(元/股) 0.36 0.35
每股净资产(元/股) 4.78 4.7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78% 7.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
7.70% 6.12%
均净资产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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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4 年 1-9 月每股收益与上年同期相当,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增加 1.58 个百分点,公司盈利能力有所提升。
七、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
(一)财务状况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质量较好,经营效率较高,负债水平合理,公司资产的
整体变现能力较强,不存在短期偿债风险,到目前为止亦无任何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面对的是信誉度较高的客户群体,公司因为资产突发减值而导致的财务风险
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靠自身积累和股东增资来实现自身发展,融资渠道较为
单一。随着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特别是要进一步开拓海外业务,保持业绩的
可持续快速增长,一方面需要较大的短期流动资金支持,另一方面也需要长期资
本来持续提高公司的技术与装备水平。如果仅靠公司现有的货币资金和单纯的自
身积累来实现公司发展目标,将会使公司的发展速度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因此
公司急需拓展融资渠道,以保证公司未来财务结构的平衡和公司未来的发展要
求。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将改变筹资渠道单一的状况,进一步改善资本结构,增强
公司的资本实力。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规模将增加,技术装备实力将
增强,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提高,融资空间将进一步加大。根据未来发展的需要,
公司将适当扩宽融资渠道,保持良好的资产负债结构。同时,随着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建成和投产,公司的固定资产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固定资产成新率在现
有基础上会有较大提高,公司设备先进性程度也将大幅提升,从而满足公司扩大
业务规模并拓展海外市场的需要。
(二)未来盈利能力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总体规模的持续扩大以及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阶段,
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将会保持对铁、铜、铅、锌、铝、稀有金属等矿产品
的旺盛需求,中国矿业企业到海外进行资源开发的热潮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不会衰
退,而矿产资源开发总是勘查先行。同时,中国政府已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走
出去”作为我国的长期发展战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不会改变,且正在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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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加大支持和鼓励国内企业“走出去”勘查、开发或投资矿产资源的政策力度。
因此,我国海外商业性矿产勘查市场具有长期增长的前景,公司正面临难得的发
展机遇。
八、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分红回报
规划的议案》,对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作出如下规划:
(一)公司上市后近三年的具体股利分配计划
公司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的现金股利将不少于 1,800 万
元,同时不低于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上市后第二个、第三个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中现金股利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上述具体股利分配计划是在参考公司目前的经营、财务和资金状况以及对未
来三年的业务发展形势的合理预判基础上做出的。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盈利
能力良好,销售回款正常,公司有能力保证上述具体股利分配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确定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的考虑因素
除用于保证公司正常业务开展所需的营运资金、合理业务扩张所需的投资、
勘查设备的增添与更新以及其他特殊情况下的资金需求之外,公司实现的未分配
利润将全部用于股东的利润分配。
公司本次确定的上市后最低现金分红比例为 20%,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尽管我国企业近年来不断加大对海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投资的力度,
但海外固体矿产资源勘查技术服务市场目前仍处于初始发育阶段,其后续的勘查
工作量或市场规模将会进一步扩大。公司在目前阶段保存一定的资金实力,不仅
有利于保障公司现有各个勘查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完善相关配套,而且有利于增强
公司在海外勘查市场的竞争实力,并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进一步拓展海外勘查市
场,进一步扩大中高端客户资源,从而进一步地提高其市场占有率。
2、由于公司所处行业和下游客户的经营特点,本行业的应收账款周转率相
对较低,受不同项目开工或结算时间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较大。
根据以往财务指标,为了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应对公司在快速发展阶段
可能出现的资金不足,公司设定一个最低现金分红比例以合理保证股东的现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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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权益,对于剩余的可供分配利润,再视公司届时的经营状况和发展需要,灵活
决定进行现金分红或者暂时留存。
3、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对股东的现金分红,注重股东投资稳定回报。
在报告期内,尽管公司面临海外业务扩张所带来的巨大资金需求,但公司一直保
持着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本次制定的利润分配规划考虑到以往年度现金股
利分配及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将继续执行稳定持续分红政策,公司将根据实际经
营和现金流状况适时增加调整现金分红比例。
(三)制定分红回报规划时考虑的因素
1、强化股东回报意识、努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将把股东利益最大化作为公司的未来经营目标,一方面建立稳定的现金
分红最低保障机制,另一方面通过不断加强公司经营实力和扩大业务规模,提高
盈利能力,注重股东回报,塑造良好的市场形象,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2、优化公司资本结构
公司在充分考虑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统筹规划确
定公司的资金需求和融资方案,降低综合资金使用成本。
3、平衡长期发展与当期股东回报需要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企业经营发展实际情况、银行信贷
及债权融资环境,合理权衡公司长期发展与提高当期股东回报的需要。
4、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维护中小股东权益,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形成持续稳定的
投资者回报机制;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调整股
利分配政策,必须严格履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具体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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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未来发展与规划
一、公司发展目标
公司发展目标是争取用三年的时间,把公司规模经营到国内同行业最大,用
六年的时间,使公司实力达到国内同行业最强,用十年的时间,把公司打造成一
家国际一流的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型公司。
2014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公司未来
三年(2014 年-2016 年)发展规划,具体如下:
(一)坚定不移地把海外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作为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重
点,继续大力开拓海外矿产资源勘查市场。借助公司 A 股上市,使公司在地质
勘查装备、技术、效率、品质、品牌上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二)以勘查技术服务换取海外矿权公司股权,以低成本获取海外优质矿权。
借助国家“走出去”的相关政策支持,同时加大矿权的资本运作和融资力度,尽快
使公司的矿权投资业务有“自我造血”功能并对公司的效益做出贡献,使公司的海
外矿权储备和矿产资源量的储备在三至五年内处于国内同类企业的领先地位,逐
步把公司打造成矿业开发公司的优质勘查服务商和矿产资源基地的供应商。
(三)大力培育和发展勘查后勤服务延伸产业,积极发展中矿(天津)海外
服务有限公司物流、仓储业务;在赞比亚等具备市场口碑、客户基础、工程设备
等优势的国家择优开展建筑工程服务业务。
二、实现发展目标的措施
为成功实现公司的总体发展目标,公司已从市场拓展与做强主业、研发与
技术创新、项目管理优化、人力资源保障、融资计划、新业务拓展等六方面制
定了措施:
(一)大力拓展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将主业做大做强,保证公司
稳定成长
公司管理层通过认真分析未来国内外地质勘查行业的发展趋势,结合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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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企业的发展状况和自身的竞争优势,制订了以下主营业务扩张和市场拓展计
划与措施:
1、坚持大客户战略,强化客户关系管理。
2、以现有优势项目为基础,实施“根据地”式的发展模式。
公司将以现有的大型勘查项目为基础,复制赞比亚谦比希铜矿勘查项目的
成功模式,即在完成现有大型勘查项目的阶段性勘查工作后,力争继续参与矿
业开发阶段的生产性探矿、周边及深部扩大探矿、工程地质勘查服务、配套基
础建设等业务,并以此为根据地,继续大力开拓该大型勘查项目所在国的其它
勘查业务,进一步渗透当地的勘查市场,以此形成稳定的收入来源并不断地扩
大收入,并实现公司在其所在国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3、依靠技术研发优势,开发新技术、新工艺,开拓非金属矿产勘查市场服
务等新领域。
4、通过兼并收购等资本运作方式,实现公司骨干技术人员、项目高素质的
综合管理人员规模的有效增加、关键技术的突破、业务能力的扩张、核心竞争
能力的增强以及市场份额的扩大,最终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快速的发展。
(二)创新研发机制、强化公司成长的基础
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企业核心竞争力
的体现。未来三年公司的重点研发和技术创新方向如下:
1、关键的工艺技术
为适应寻找深部、边部隐伏矿床的需要,提升复杂地层钻进技术、深孔-
超深孔的钻掘技术,公司将在全面加强自身研发能力的同时,积极与合作院校
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合作,重点研发深孔液动潜孔锤钻进技术、深孔钻井泥浆护
壁技术、复杂地层绳索取芯技术及反循环连续取芯技术、固体矿产定向钻探技
术等关键的钻探工艺技术。
2、关键设备和成套装置的工程技术
公司业务开展目前依靠的主要钻探设备为中深孔钻机及钻杆、钻具等配套
材料,主要钻探设备为国产钻机和日本长年公司制造的 38、55 型钻机。为提高
钻探设备与勘查项目条件的适应性,提高钻探装备和关键钻具的国产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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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设备购置费用及对国外钻探设备制造商的依赖程度,公司已与日本株式会
社 NLC 公司在天津合作设立了合资公司(即华勘钻具),主要制造高端钻杆钻
具。公司还将通过与中南大学共同合资并合作研发钻井泥浆助剂、深孔钻井泥
浆处理剂等,以进一步改善并提高钻进效率。
3、岩矿试验和分析技术
为提高公司海外矿产勘查项目的服务速度与效率,缩短钻探样品的采样、
加工、岩矿鉴定、化验、测试、分析周期并进而缩短勘查、找矿周期,公司已
根据每年需要化验分析数万个钻探采样样品且数量不断增加的实际情况,在
2012 年 10 月投资成立了中矿(天津)岩矿检测有限公司。公司控股组建和运营
天津岩矿检测,不仅能够提高公司自身地质勘查样品的分析测试能力和效率,
更能提高公司岩矿测试和分析技术的综合研究和开发能力,并促进公司勘查业
务的快速发展和竞争能力的进一步提升。未来三年内,公司将以天津岩矿检测
为平台,全面引进并研发勘查检测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和新设备等,同时
组织共同研发或攻关,积极引进专业人才,努力提高其各项检测效率,更好地
为公司的勘查业务开展提供后勤技术支持。
(三)加强项目管理机制创新、提高项目的盈利能力
公司将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加强项目管理流程、项目成本和质量控制管
理机制的创新,提高项目的盈利水平,为此,公司拟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改进并优化项目管理流程
公司已建立了项目管理责任体系,明确了项目运作的技术标准、规范和项
目监控方法。目前,公司正在不断改进项目组织、项目流程、项目监控和配套
的相关支持措施,以完善并进一步优化现有的项目管理体系。
公司的项目管理流程改进包括三个主要实施阶段:一、建立更为规范、更
为细致、更为全面的可执行的项目管理方法;二、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统
一的项目管理数据平台,为具体管理流程提供平台支持;三、利用现代信息技
术,提高公司对多个项目的综合监控能力和管理水平,保证公司管理层和技术
专家团队能够根据勘查业务的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地对项目进行跟踪分析并进
行管理与技术指导。公司将在未来三年内完成上述项目管理流程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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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改进项目成本管理
项目成本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公司对勘查项目成本管理的具体
改进措施包括:
(1)建立和完善勘查项目经理责任制度及成本核算制度,提高勘查项目管
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公司对各勘查项目委派的财务兼成本核算员实行集中统一的
管理,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检查、考核,实行竞争上岗制度。
(2)强化勘查成本核算监督力度,提高成本核算员的工作责任感,由其及
时地向公司经营部门上报项目成本的审核情况。
(3)加强对勘查项目成本的预先控制。项目签约后,首先由公司和项目部
同时开始编制成本预算、成本计划和项目任务详细清单,然后对上述数据进行对
比、校正,并结合现行定额以及项目所在地人工、材料、设备的市场价格,测算
并确定项目总成本。项目实施前,公司与项目部签订成本目标责任书,对项目成
本、成本降低率、项目质量、工期等进行约定,以保证勘查项目预期成本目标的
顺利实现。
(4)加强劳务资金的集中管理。将项目目标利润考核机制逐步纳入到项目
实施的全过程。
(5)加强采购费用管理,降低采购成本。本部采购由项目部组织编制国内
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经公司管理层审定批准后,由公司组织统一采购。物资采
购遵循“货比三家、优质低价”的原则,采用“总量订货、分批采购”的方式,以降
低成本,并避免多余物资的积压与浪费。同时,对各项目部的分散采购,建立兼
职价格信息员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统一的价格信息跟踪管控平台,及时更新
并调度分散采购的价格信息,以进一步加强对分散采购部分的成本管理与控制。
3、改进项目质量管理
公司贯彻“技术先进,信守合同,管理科学,效益最优;持续改进,顾客满
意”的质量方针对项目质量进行管理,将根据各类技术标准与技术规范并按照
GB/T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各项质量管
控体系。目前,通过明确项目质量管理人员的责任,强化项目执行各环节的质
量管理措施,公司项目质量管理体系能够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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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快人力资源开发,保障公司成长的人力需要
现代企业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公司业务领域的拓展和经营规
模的扩大,公司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和核心竞争优势的增强,均需要高素质、
高层次、有经验、适应公司发展战略的各类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公司将继续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进
一步完善人才招聘、员工培训、绩效管理制度和员工激励机制,形成结构合
理、素质优良、严谨敬业的管理和技术人才队伍。具体为:
1、人才培养和招聘: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组建高效率、高素质
的人力资源管理团队,不断拓宽人才培养和招聘渠道。通过与中南大学、中国
地质大学(北京)全面合作,推动公司人才培养工作;每年从高等院校招聘一定
数量的优秀毕业生、从人才交流市场以及通过行业内专业人士推荐等多种途
径,招聘有经验的技术和管理人才,不断充实公司的核心技术人才队伍。
2、员工培训与素质提升:充分发挥公司现有人才的优势,建立公司员工内
部学习制度,通过分享知识和经验,相互学习,相互促进;鼓励员工的自我素质
提升;充分利用与中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全面合作,开展外部培训交
流机制,继续选派优秀员工去科研院所和高校学习深造、合作研发,提升公司员
工的整体素质。
3、完善绩效管理和激励机制:为稳定优秀员工队伍,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绩
效管理水平,针对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人员和骨干员工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不
断优化绩效考核目标、考核指标设计、考核评价及反馈沟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灵活运用多种激励方式,提高全体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五)借助上市优化融资方式、保障公司成长的资金需求
拓展融资渠道,提高公司的资金实力是公司业务发展、关键设备更新、勘查
协同能力提升、项目承揽与实施、核心竞争力提升的重要保障。公司希望通过上
市,借助资本市场融资渠道提高目前的资金实力与市场形象,并通过快速提升公
司的技术装备水平,抓住海外矿产资源开发的有利机遇,稳步扩张公司的经营规
模,抢占市场份额,完善市场布局,提高公司整体的市场竞争力与影响力,同时
在有效整合相关资源的前提下开展资本运作,实施优势资源的兼并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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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积极稳妥地进行勘查技术服务相关产业链延伸,培育公司新的
利润增长点
公司未来仍将积极发挥自身特有的优势并采取双向扩张的模式稳妥地拓展
新业务:一方面,继续加强与国内外大型矿业公司的地质勘查服务合作,力争在
完成矿区的资源勘查服务后,继续参与矿业开发后期的生产性探矿、周边及深部
扩大探矿、工程地质勘查技术服务等业务,实现矿产地质勘查技术服务业务的可
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公司在拓展现有主营业务的同时,将充分利用国家对海外
矿产资源风险勘查的资金政策支持,并依托自身的专业技术优势与经验优势适度
地开拓矿权投资业务,积极稳妥地推进勘查技术服务产业链的延伸,并培育新的
收入和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未来发展及在成长性和自主创新方面的
影响
(一)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将全部投资到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将大力提升公司勘查技术服务的能力与实力,增强公司技术研究及开
发、转化与应用的强度,并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体现了公司经营战
略的发展方向,是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
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对公司未来成长性的影响分析
勘探主辅设备购置及配套营运资金项目有利于改善公司勘探主辅设备总量
不足和现有设备结构配置不合理的现状,提高勘查设备的综合配套能力,使公司
在钻探、物探、化探、坑探、遥感等勘查技术服务方面的能力实现全面提升。营
运资金的补充将有效提高公司资金实力和垫资能力,进而增强公司的市场承揽实
力。
四、实现目标的假设条件
上述目标的实现,将以下列假设条件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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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承接的勘查项目所在国的宏观经济、政治、法律和社会环境稳定,
国际关系良好,或项目所在国宏观经济、政治、法律和社会环境的变化没有导致
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发生;
2、全球固体矿产品价格不发生长期的向下重大调整;
3、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行业处于正常的发展状态,国内大型矿业公司的
境外矿产资源开发战略没有重大改变,其勘查投入规模没有大量缩减;
4、公司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能够按预定计划顺利实施;
5、无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不可抗拒或不可预见的情形发生。
五、公司实现发展目标所面临的主要困难及相应的措施
公司在实现发展目标过程中将不可避免地遇到各种困难,为此公司作出相应
的措施,具体如下:
(一)业务快速扩张导致人力资源储备可能不足
人力资源是矿产勘查技术服务行业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吸引、培养高素质的
勘查技术人员和综合管理人才是公司持续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实施上述发展计
划,可能致使公司人才储备相对不足。
公司一直注重人才的吸引与培养,为充分调动员工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促
进公司长远发展,公司实施了核心员工持股。未来三年,公司将继续采取积极措
施,吸引高素质的勘查技术人员和综合管理人员,上述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加强
企业文化建设,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不断完善人才招聘机制、绩
效管理制度、薪酬和福利制度吸引高素质的人才;通过与其他机构的合作,培养
高素质的勘查技术人员和技术研发人员,同时,公司将积极创造条件,提升公司
员工的福利待遇。
(二)国内外矿产勘查技术服务行业的竞争不断加剧,公司将面临国
内外同行业企业较有力的挑战
公司已建立了全部的客户档案,并对重点客户进行重点维护,在保持现有重
点客户和大型勘查项目不断延续后期业务的同时,提高了公司的综合勘查服务能
力。同时,随着国内走出去开发海外矿产资源的企业不断增加,公司也在同步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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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开发新的核心客户群体和新的服务市场的力度,并在积极开发海外客户,以保
证公司业务的持续增长。
(三)拥有核心勘查技术的国际矿产勘查技术服务公司对技术的垄断
不断增强,公司发展所需要的部分关键技术还需要实现突破
公司将大力提高自身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利用上市募集资金建设实验
研发中心,通过与国内院校的全方位合作,重点进行实用技术研发和行业领先技
术研发,不断提高公司的自主研发能力和勘查技术服务水平。
(四)海外市场营销网络与能力及海外组织运作能力尚不够完善,可
能影响公司国际化扩张的速度和效率
公司正在通过各种途径引入国际化复合型人才,并与多家国外的知名矿业
公司和勘查服务企业建立了业务、技术合作关系,通过不断积累国际化运营经
验和能力,为进一步的国际化扩张奠定基础。
六、确保实现业务发展目标的途径
公司将坚持以固体矿产勘查技术的开发为根本,不断创新发展,拓展勘查技
术研发的应用领域,坚持自主创新,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各项决策的科学性,
促进公司的机制创新和管理升级,以此确保公司各项战略规划的实施。
七、业务发展规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业务发展规划是以现有业务为基础,对现有业务的有效扩充和提升,综
合了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服务经营管理经验,以及现有业务
优势等诸多因素。公司发展规划的实施将提升公司勘查业务能力,扩大业务规模,
并从总体上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
充分考虑了公司上市后的发展情况,对公司的科研创新、技术开发、市场开发、
人力资源、组织管理等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目标,能够保障公司主营业务盈利
能力的稳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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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根据发行人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2014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的发行方案,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项目备案文件
号 使用额
勘探主辅设备
1 购置及配套营 29,395 19,055 京丰台发改(备)[2013]30 号
运资金项目
合计 29,395 19,055 -
如果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所需投资,则差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
决。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
等方式筹集资金支付上述项目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用募集资金置换上
述募投项目中已预先投入的款项。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
本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
司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集中管理,遵循
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
用作其它用途。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评和备案情况
勘探主辅设备购置及配套营运资金项目审批备案和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复,具
体如下:
序 审批备案 环评批复
项目名称
号 文号 审批部门 文号 批复部门
京丰台发改 北京市丰台 丰 环 保 函 北京市丰台
勘探主辅设备购置及
1 (备)[2013]30 区 发 展 和 改 [2011]43 号 区环境保护
配套营运资金项目
号 革委员会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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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规划安排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和中色矿业、国腾投资、帝基实业及其他关
联方的关联交易
(1)本公司与上述单位主体从事的业务不相关
中色矿业、国腾投资、帝基实业为本公司的主要发起人。在本公司设立前后
中色矿业主要从事股权投资及管理,是一家投资型公司;国腾投资在本公司改制
设立前后主要从事企业投资、投资管理及企业咨询;帝基实业在本公司设立前后
主要从事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及进出口业务。
(2)本公司募投项目全部用于主营业务建设
本公司募投项目紧紧围绕主营业务,全部用于本公司自身及境外全资子公
司,根据“管理本地化、销售本地化、服务专业化”的经营方针,本公司拟在现
有经营主体范围内利用募集资金提升服务能力,募集资金利用未考虑、也不涉及
与股东单位之间的项目合作。
(3)本公司募投项目的规划及实施不涉及关联安排
本公司募投项目勘探主辅设备购置及配套营运资金项目钻机设备的购置是
主要的内容,将主要从国际国内相关领域知名厂商处购置。由于钻机设备的国内
制造厂商较少,进口钻机又存在制造商高度集中、国内代理商单一的供应局面,
为减少设备采购的中间环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本项目在充分考察市场
价格并结合公司实际所需的基础上,国产钻机及辅助设备将以市场公允价通过厂
家直接协议购买,中色矿业、国腾投资、帝基实业均不在考察范围之内;进口设
备购置也拟采用直接协议购置方式取得。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募投项目的实施不涉及和中色矿业、国腾
投资、帝基实业及其他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募投项目的实施不涉及和中色矿业、国腾投
资、帝基实业及其他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五)发行人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承诺
本公司承诺:公司上市成功,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按照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募
集资金投向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并将严格遵守证
监会、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不用于房地产开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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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固定资产增加与产能、收益匹配合理性分析
项目 2013 年度 募投项目新增
勘查设备(万元) 8,282.74 13,801.00
钻探产能(万米) 17.90 22.27
单位产能所需资产投入(万元) 462.72 619.71
地质勘查技术服务收入(万元) 20,692.25 36,072.31
收入/固定资产 2.50 2.61
勘探主辅设备购置项目建设完成后,考虑因老旧设备的正常淘汰需要补充损
耗的产能、新购置部分高精尖进口设备和装备技术水平提高、物价上涨等原因,
项目单位产能形成所需的资本投入有所增加。但随着项目建设的逐步投入,公司
承接项目的能力和资金实力将进一步增强,从而提高公司的品牌、议价、承揽能
力;另一方面,进口设备先进、便携,可以减少运输、组装时间,减少操作人员,
节约成本费用,从而发挥综合效益。
(二)固定资产投资增加的必要性
1、公司目前钻机设备总量不足、结构配比不合理、成新率较低
公司现有钻探设备总量有限,且钻机结构配比不合理,钻探设备的综合成新
率低,尤其是钻探设备整体更新不够。截至 2014 年 6 月末,公司钻探设备的综
合成新率只有 47.03%,物化探设备的成新率只有 48.70%。
另一方面,伴随着全球矿产资源利用的加速以及持续消耗,找矿的难度已越
来越大,需要投入的勘查工作量也越来越多,钻探工作也由中浅层钻进转向深部
找矿,钻机本身的需求量及损耗程度也已呈现加多、加重的趋势,《全国矿产资
源规划(2008—2015)》更是明确提出“重要固体矿产工业矿体勘查深度推进到
1,500 米”。但公司现有钻探设备主要为常规的浅孔及中深孔钻机,并且以国产钻
机为主,在过去的勘查服务中,公司钻探设备的数量和档次虽可基本满足业务需
求,但面对深孔钻进越来越多、需要多台钻机同时作业和钻探设备需远距离运输
而运输成本正不断增大等情况,公司有必要购置一批便携式中深孔钻机及高性能
的进口高端钻机,在提升公司总体服务能力的同时,改善现有钻探设备结构不合
理的问题,以提高钻进效率。
此外,由于我国“走出去”勘查、开发海外矿产资源相对较晚,一些条件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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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矿业项目大多已被东道国或其它跨国企业所占据,因而介入的项目较多处于
地理位置相对较差、或海拔较高、或气候较恶劣、或基础设施条件不具备的地区,
有的甚至无正常路径通达勘查区域,需直升机空运人员和物资,因此,在该类区
域从事勘查工作时,不仅首先需要配备齐全勘查设备并保证其良好率,而且还需
要提高其它配套装备的水平,否则就会延长项目的勘查时间并影响勘查效率。
2、物探、化探、遥感、坑探、岩矿鉴定、测试分析等勘查设备不足,不利
于公司综合地质勘查业务的整体推进
各种勘查技术方法能从不同的角度直接或间接地揭示地下矿产资源的情况,
所获取的数据是矿产资源不同侧面的信息反馈,采用多种勘查技术方法,可以获
得勘查对象更为全面的综合信息,有利于提高勘查效率和成功率。随着勘查找矿
难度的增大,尤其是在寻找或勘查隐伏矿、深部矿、边部矿中,更需要各种勘查
技术的综合运用。
报告期内,公司每年完成海外项目均超过 20 个,在钻探以外的物探、化探、
遥感、坑探等领域也取得了一定业绩。但受限于有限的装备实力,公司整体协同
勘查能力比较弱,阻碍了公司综合地质勘查业务的整体推进,也较大程度地影响
了公司承揽利润率较高的大型综合地质勘查项目的能力,不利于公司竞争力的提
升与市场开拓,公司目前不仅非钻探类勘查设备数量较少,而且成新度也较低,
与现有的钻探设备在结构上匹配度较低,相关非钻探类勘查设备的种类、层次、
成新率等也亟需完善和提升。各种勘查设备综合配套能力的不足以及不合理,已
经成为制约公司快速发展的重要障碍之一。
(三)固定资产折旧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勘探主辅设备购置项目固定资产折旧残值率均为 3%,采用直线折旧法。勘
查设备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0 年,达产年折旧额为 967.67 万元;电子及办公
设备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5 年,达产年折旧额为 742.05 万元,年折旧合计
1,709.72 万元。主辅设备购置投资项目达产后每年可新增营业收入 36,072.31 万
元。由于募投项目固定资产增长可为公司带来较大的收益,新增固定资产折旧
对经营成果的影响整体较为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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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项目新增产能消化分析
(一)募集资金项目新增产能情况
该项目建设前后,公司可提供的勘查技术服务规模情况如下:
序 新增产 募投实施后
产品类型 2013 年 增产比例
号 能 合计
1 钻探能力(万米) 17.9 22.27 40.17 124.41%
2 其它勘查技术服务能力(万元) 2,040 3,000 5,040 147.06%
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行业具有较强的周期性,同时,勘查设备购置及人员
组织需要一定的时间。发行人计划分三年逐步购置相关设备,产能相应分三年释
放,释放比例分别为 30%、40%和 30%,即每年新增钻探能力 6.7 万米、8.9 万
米和 6.7 万米,在不考虑原有钻探设备正常淘汰与更新的前提下,钻探产能逐年
同比增长率分别为 37%、36%和 20%。
(二)公司消化新增产能的市场前景与措施
1、国家战略对勘查、开发海外矿产资源具有长期重大的积极影响
国务院发布的《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2011-2020 年)》明确指出:“随着
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加快推进,我国矿产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
出,对石油、天然气、铀、铁、铜、钾盐等重要矿产资源的需求呈刚性上升态
势”。新世纪以来,虽然国内矿产品的产量快速增长,但供需形势仍日益严
峻,主要大宗矿产品供应不足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瓶颈。
中国社会科学院完成的《中国矿业发展战略研究》指出:“在未来的 40 年
中,我国工业化发展对矿产资源的消耗强度将是各个发展时期最高的,而且在
达到消耗强度高峰后降到较低的水平也是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在这个漫长的
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中,由于矿产资源的稀缺性、不可再生性和多用
途性,决定了矿产资源具有特殊的战略价值,对保障我国经济安全和国防安全
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矿产资源持续性的国内大量消耗以及过份依赖进口的单一方式,将会对我
国的经济安全与国防安全构成相应的不利影响甚至威胁。在我国资源约束已替代
资本约束的背景下,“走出去”勘查、开发国外矿产资源,积极参与世界资源市
场的竞争与再分配,尽快建立我国自有的海外矿产资源供应与保障、储备基地,
不仅已成为我国重要的发展战略之一,而且已成为当代一个不可逆转的重大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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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因此,尽管我国海外勘查市场出现了短暂的波动,但无论是从资源秉性到资
源本身所具有的战略意义,还是从国内市场客观需求到国家安全,均决定了我国
已确立的“走出去”发展战略将对勘查、开发海外矿产资源具有重大的、长期的、
持续性的正面影响,这将有助于本公司从长远利益考虑并进行相应的市场布局,
并将促进本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勘查市场,从而有助于新增产能的消化。
2、非洲不断增长的矿业投资提供了越来越多的勘查机会
我国已成为非洲第一大贸易伙伴国,非洲也已成为我国第四大海外投资目的
地。在金融危机后世界经济增长放缓的背景下,中非贸易额增长较快,已由 2008
年的 1,068.40 亿美元增长至 2013 年的 2,012.39 亿美元。
2013 年,非洲大陆的 GDP 总量已达 2 万亿美元,世界十大经济增长最快的
国家有 7 个在非洲。据世界货币基金组织(IMF)预计未来 10 年内全球 20 个发展
最快的国家中有 14 个是非洲国家;据世界银行发表的报告,矿业是非洲资源富
集国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通过资源获得的收益占这些国家 GDP 的比例平均达
到 28%,自然资源货物出口占其总出口收入的 77%,占政府税收的 42%。非洲
巨大的经济发展潜力和丰富的矿产资源强烈地吸引了中国投资者,非洲也已成为
中国企业海外矿业投资的主要目的地之一。
2014 年 5 月,第 24 届世界经济论坛非洲峰会中国政府提出“要实现中非产
业战略对接”,并“力争实现到 2020 年中非贸易规模达到 4,000 亿美元左右,中
方对非直接投资存量要向 1,000 亿美元迈进”。随着国家鼓励国内企业到海外勘
查、开发矿产资源的政策力度不断加大,作为素有“世界原材料仓库”之誉的非
洲,将成为国内企业“走出去”勘查或开发矿产资源的一个重要根据地,这将为
早已立足于非洲、并具有先发优势的本公司增添更多的勘查业务机会。
3、公司优势的市场地位有助于公司获取更多项目
公司承担了中国企业在有色金属领域“走出去”主要的代表性项目。包括:
中国有色金属行业的第一个“走出去”项目-赞比亚谦比希铜矿;目前为止中
国对外镍钴投资最大的项目-巴布亚新几内亚瑞木镍钴矿;世界超大型津巴布
韦大岩墙霍普韦尔铂钯矿和目前世界上已探明未开发的最大的铜矿之一―阿富
汗艾娜克铜矿等项目的勘查工作。
由于海外地质勘查技术服务业务涉及大量的进出口事项,且下游客户十分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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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已实施项目和行业口碑,因此存在较高的客户、经验壁垒,本公司是国土资源
部授予的“全国模范地勘单位”之一,并有海外勘查项目先后获得中国有色金属找
矿成果一等奖、二等奖,目前已取得的“走出去”综合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市场优势
地位,有利于公司获取更多新老客户的项目,从而促进新增产能的有效消化。
4、大量可预计服务项目可保证公司产能的顺利消化
与矿产资源开发的实施周期相适应,勘查技术服务项目大多具有较长的实
施周期,项目的可延续性十分明显。本公司前期已承接的包括 “赞比亚谦比希
铜矿” 、“赞比亚卢安夏铜矿”、“津巴布韦铂钯矿”、“巴布亚新几内亚瑞
木镍钴矿”等多个大型海外勘查代表性项目,在未来 3-5 年仍将存在大量的勘查
工作,可持续为公司提供新增勘查业务。而进入开发阶段时,其后续的生产探
矿、储量升级探矿、扩大生产规模探矿、边部及深部找矿、后备基地找矿等勘
查活动,也将会持续不断,比如公司承接的“赞比亚谦比希铜矿”勘查项目,
已经持续十余年,但仍然具有较多的勘查任务。除上述延续项目以外,公司正
在积极与其他中高端客户展开合作,制定了年新增大客户 1-2 个、业务辐射国家
新增 1-2 个的销售战略,并依据行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实施细
则。由于公司已在一定程度上占领了国内企业海外矿产资源勘查市场的优势地
位,因此,大量的可预见项目有利于公司新增服务能力的顺利消化。
四、募集资金项目具体情况
(一)勘探主辅设备购置及配套营运资金项目
1、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1)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 29,395.27 万元,包括设备购置 13,801.00 万元、运输及安装投
资 828.06 万元,预备费 877.74 万元,配套营运资金 13,888.46 万元。
本项目具体资金估算如下表:
投资额度(万元)
序号 投资内容 合计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1 建筑工程安装费 - - - -
建设投资
2 设备购置费 4,553.00 5,209.00 4,039.00 13,801.00
费用
3 设备运输及安装 273.18 312.54 242.34 828.06
4 基本预留费 289.57 331.29 87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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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建设期利息 - - - -
6 项目配套营运资金 4,801.25 3,551.11 5,536.10 13,888.46
项目合计投资 29,395.27
(2)资金筹措
本项目投资金额为 29,395.27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拟投入 19,055 万元,募集
资金将按照上述各项投资内容占投资总额的比重对各项投资内容进行投入,不足
部分以自有资金进行补充。
2、项目建设方案
(1)设备方案与生产规模
该项目购置钻机总量 75 台(套),其中国产钻机 66 台(套)、进口钻机 9 台
(套),钻机设备投资 9,466.00 万元(含钻机配套柴油机组)。除钻机设备外,本
项目还拟同步购进一批技术先进的坑探设备、物化探设备,遥感、测绘、水工环
和地质设备等,用于公司开展除钻探以外的其它勘查技术服务工作,相关设备投
入 4,335.00 万元。
项目建设完成后,满负荷运行情况下,公司将新增年钻进 22.27 万米的服务
能力。项目达产后将新增 36,072.31 万元的年营业收入,其中,其它地质勘查服
务能力年产值 3,000.00 万元。
(2)设备清单及主要设备来源
①项目设备购置清单
本项目拟购置包括钻探设备、物化探设备、遥感、坑探设备等勘探主辅设备,
其中钻机设备购置金额占全部设备投入的 70.78%,是本次设备购置的核心内容。
设备具体购置清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数量(台套)
类别 项目 第一 第二 第三 单价 合计
合计
年 年 年
国产钻探设备投入金额 4,732
全液压-1500 2 2 3 7 200 1400
HXY-8B 钻机 2 2 2 6 130 780
HXY-6 钻机 2 3 3 8 60 480
钻探 XY-2000L 3 3 3 9 65 585
HXY-44T 5 7 8 20 40 800
SPC-1000 车载钻机 - 1 - 1 275 275
GXY-1C 10 2 2 14 8 112
AT2000 钻机 1 - - 1 300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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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台套)
类别 项目 第一 第二 第三 单价 合计
合计
年 年 年
进口钻探设备投入金额 4,734
Christensen cs14/ct14 - 1 1 2 600 1200
GOPHER-90(便携式钻机) 1 2 1 4 450 1800
HYDRACOR-4000(便携式钻机) 1 1 1 3 500 1500
柴油发电机组 100GF 2 2 2 6 10 60
柴油发电机组康明斯/75KW 5 5 5 15 8 120
柴油发电机组 80GF 2 2 2 6 9 54
坑探类设备投入金额
日立风冷无油 DSP 空压机 - 2 - 2 40 80
日立 2000/S 型空压机 - 1 - 1 100 100
履带一体式凿岩机(进口) - 1 - 1 40 40
鼓风机 - 3 - 3 10 30
卷扬机(10 吨) - 3 - 3 15 45
坑探
水泵 - 3 - 3 6 18
发电机(50KW) - 4 - 4 8 32
矿车 - 5 - 5 5 25
轻轨(600 米) - 300 - 300 0.05 15
支护设备(台套) - 15 - 15 5 75
铲车(1 立方) - 1 - 1 50 50
地质类设备投入金额
矿石元素分析仪 2 2 2 6 50 300
地质软件 1 1 - 2 40 80
地质 小口径数字罗盘测斜仪 2 2 - 4 2 8
水平数字罗盘测斜仪 2 2 - 4 3 12
劈样机 5 3 - 8 1 8
取样钻 1 1 1 3 7 21
化探类设备投入金额
化探
X 荧光分析仪(进口) 3 3 - 6 50 300
物探类设备投入金额 2,304
V8 电法仪 2 - - 2 400 800
地质雷达 1 1 - 2 80 160
大功率激电仪 1 1 - 2 12 24
高精度磁力仪 2 2 - 4 15 60
网络化多功能电法系统 1 1 - 2 250 500
物探 多功能电法工作站 - - 2 2 280 560
地震仪/面波仪 - 1 1 2 70 140
伽玛射线检测仪 - 1 1 2 3 6
伽玛能谱仪 - 1 1 2 7 14
连续电导率剖面仪 - 1 1 2 10 20
重力仪 - 1 1 2 8 16
金属探测器 GTL-115 - 2 - 2 2 4
遥感类设备投入金额
扫描仪 1 - - 1 10 10
遥感 绘图仪 1 - - 1 20 20
数字化仪 1 - - 1 20 20
服务器 1 - - 1 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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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台套)
类别 项目 第一 第二 第三 单价 合计
合计
年 年 年
工作站 4 - - 4 2 8
阵列硬盘 2 - - 2 8 16
光谱仪 1 - - 1 120 120
专用软件 1 1 - 2 100 200
水工环类设备投入金额
全自动天然电场找水仪 B 型 1 - - 1 18 18
智能测井仪 1 - - 1 25 25
深水测温仪 - 1 - 1 16 16
水工 地下水专用软件 1 - 1 2 18 36
环 流速仪 1 - 1 2 2
十字板剪力仪 1 1 - 2 2 4
悬挂式波速测试仪 1 1 - 2 10 20
岩石切割机 1 1 - 2 4 8
压力试验机(200t) 1 - - 1 5 5
测绘类设备投入金额
制图设备(1.8 米) 1 - - 1 15 15
摄录 3 - - 3 2 6
动态 GPS 1 1 1 3 15 45
GPS 双频静态接收机 1 1 - 2 13 26
全站仪 2 2 2 6 8 48
测绘
电子水准仪 2 2 2 6 5 30
手持 GPS 10 14 12 36 0.5 18
对讲机 10 10 10 30 1 30
清华三维平差软件 - 1 - 1 16 16
中海达 GPS 软件 - 1 - 1 12 12
南方测绘软件 1 - - 1 16 16
合计 13,801
②购置设备来源
本项目勘查技术服务所用设备及其工艺主要外购国际国内相关领域知名厂
商产品。由于钻机设备的国内制造厂商较少,进口钻机又存在制造商高度集中、
国内代理商单一的供应局面,为减少设备采购的中间环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益,本项目在充分考察市场价格并结合公司实际所需的基础上,国产钻机将以
市场公允价通过厂家直接供货取得,进口设备购置也拟采用直接协议购置方式取
得。拟购设备主要制造商及代理商一览如下:
产地 钻机分类 设备供应商
全液压-1500 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HXY-8B 钻机 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HXY-6 钻机 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国产
XY-2000L 江苏天明机械集团
HXY-44T 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SPC-1000 车载钻机 天津探矿设备总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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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地 钻机分类 设备供应商
GXY-1C 无锡探矿设备总厂
AT2000 钻机 湖南有色重型机器有限责任公司
Christensen cs14/ct14 瑞典阿特拉斯.科普柯
进口 GOPHER-90(便携式钻机) 加拿大 Hydracore Drills Ltd.
HYDRACOR-4000(便携式钻机) 加拿大 Hydracore Drills Ltd.
钻机以外的其他勘查设备及软件由于类别分布较广,数量众多,设备跨度及
厂商跨度较宽,也不适宜招标采购方式,故公司对相关设备的采购也将主要采用
自行议价采购方式取得。
3、项目技术工艺
项目技术工艺参见招股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七、核心技术与技术储
备、研发情况”。
4、原材料及燃料
原材料及燃料参见招股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四、本公司主营业务的
具体情况”之(五)主要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5、劳动定员和人员培训
(1)作业时间及定员人工
本项目实施后,根据项目设计确定的勘查技术服务能力组织安排劳动定员,
并提前半年组织项目人员招聘和上岗培训。根据钻进不间断作业特点的要求,公
司执行采用 8 小时轮班作业制度。每台钻机配备 1 个机组即 3 个班组,每个班组
配备 1 名班长,1-2 名技术人员及 2-3 名工人。各机组均按 8 小时工作制时间工
作。本项目设计定员为 395 人。具体劳动定员数量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 原有人数 新增人数 项目所需人数
1 管理人员 10 5
2 技术人员 40 90
3 一般工人 45 205
合计 95 300
(2)职工来源和岗位培训
本项目设计定员为 395 人。其中公司现有成员调拨 95 人,新增 300 人。本
公司地处北京,人力资源丰富,人才结构完整,且公司可为项目人员提供比较优
厚的待遇条件,利于本项目人才引进。
新增人员录用采用择优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项目经理及副经理录用需具有
较高的素质和管理经营水平,技术负责人及普通技术人员应具有对口的大专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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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并具有一定的实际管理经验。各机组普通工人应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并
经过培训能熟练掌握生产技能,经考核后才能上岗。
6、环境保护
本公司勘探主辅设备在安装、调试过程中不会产生大气、声环境、水源等方
面的污染。根据北京市丰台区环境保护局 2011 年 7 月 27 日出具的“丰环保函
〔2011〕43 号”《关于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实验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等三个募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报告的复函》,本项目未列入国家环保部
第 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不需办理环境保护审批手续。
7、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设备购置拟在三年内分三期投入,项目运营期为完整的 10 个财务年
度。本项目的经济效益预测是以投资总额 29,395 万元作为测算基础,其中募集
资金拟投入 19,055 万元,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进行补充。
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数据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年销售收入 万元 36,072.31 达产年
1 其中:地质钻探服务 万元 33,072.31 达产年
其它地质勘查服务 万元 3,000.00 达产年
2 年总成本费用 万元 24,135.57 达产年
3 年销售税金及附加 万元 1,190.39 达产年
年利润总额 万元 10,746.36 达产年
4 其中:所得税 万元 1,611.95 同上
净利润 万元 9,134.41 同上
财务评价指标
投资利润率 % 35.49% 同上
销售净利率 % 24.23% 同上
销售毛利率 % 31.79% 同上
5 投资回收期(静态) 年 4.48 含建设期,税后
投资回收期(动态) 年 5.08 含建设期,税后
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 % 38.74% 税后
财务净现值(IC=10.0%) 万元 31,668.43 税后
生产能力盈亏平衡点 % 17.61%
本项目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为 38.74% (税后),项目资本金财务净现值为
31,668.43 万元(税后),项目静态资本金回收期为 4.48 年(税后,含建设期),
动态资本金回收期为 5.08 年(税后,含建设期),销售净利润率为 24.23%,投资
利润率为 35.49%,盈亏平衡点(BEP)为 17.61%,即当生产能力利用率为 17.61%
时,项目即可维持收支平衡,表明本项目具有很强的抗风险能力。经以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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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各项财务数据和评价指标表明项目的盈利性较好,经济效益显著,能为企
业增加较多的利润,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全面衡量结果认为:本
项目在经济上是合理的、可行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全部投资到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成果
和业务未来发展的影响如下:
(一)扩大产能、提高技术服务效率、增加营业收入
项目建设完成后,在不考虑原有钻探设备正常淘汰与更新的前提下,公司将
新增年钻探能力22.27万米,同时年新增其它地质勘查服务收入3,000.00万元,项
目达产后将新增36,072.31万元的年营业收入。
(二)增强长期竞争能力
勘探主辅设备购置及配套营运资金项目中,勘探主辅设备购置主要用于整体
设备的更新升级及满足境内、外勘查业务增量的需求,营运资金补充主要用于存
货、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进度款滞后支付所产生的垫付资金和履约保证金。该项目
的实施有利于改善公司勘探主辅设备总量不足和现有设备结构配置不合理的现
状,提高勘查设备的综合配套能力,提升勘查设备的专业性,改善公司总体装备
水平,使公司在钻探、物探、化探、遥感等勘查技术服务方面的服务能力实现全
面提升。营运资金的补充将有效提高公司资金实力,进而增强公司的市场承揽实
力。
(三)达产前净资产收益率水平有所下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将较大幅度的增加。从短期来看,由于
从募集资金到位至投资项目达产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净资产收益率会有一定幅度
的降低;从中长期来看,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达产,净资产收益率将出现稳
中有升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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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股利分配政策
1、本公司在股利分配方面遵循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2、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
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3)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
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
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5)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
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6)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股利分配情况
2012年1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经2012年2月24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以201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5元(含税),共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1,350万元(含税)。
2013 年 2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经 2012 年 3 月 19 日召开的 2012 年度股东大会
批准,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9,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 1.5 元(含税),共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 1,350 万元(含税)。
2014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经 2013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 2013 年度股东
大会批准,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9,000 万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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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派发现金股利 1.5 元(含税),共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 1,350 万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三、发行前滚存利润共享安排
2014年3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经2014年4月12日召开的
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在公司完成2013年度利润分配后,本次发行前的剩
余滚存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四、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将于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后生效。该《公司章程(草案)》对股利分配的规定如下:
第一百五十九条: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
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3)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
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
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5)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
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6)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具体的股利分配政策为:
1、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注重对股东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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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
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
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经营及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
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公司每
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具体为:(1)公
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
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
到 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述规定处理。
4、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
并结合公司的股本规模的匹配情况、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出发,提出股票股利分配的预案。
5、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支付股利时应当扣减该股东
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6、公司的利润分配由董事会制订分配预案并交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
会制订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
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
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就利润分配方案事
先发表意见。公司应当在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时,公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
见。同时,公司应当根据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投票系统
或其他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网络投票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对于公司全资、控股、参股的企业(非上市公司),公司应通过行使股东
权利,促使其及时进行利润分配且利润分配的金额应满足公司当年现金分红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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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需求:
(1)对于公司下属全资企业,通过作出股东决定来决定其利润分配方案;
(2)对于公司控股企业,充分发挥公司对该企业的控制力,通过在该公司
股东会、董事会等内设决策机构行使提案权及表决权等,决定其利润分配方案;
(3)对于公司参股企业,属新设企业的,应在制定新设企业章程时,明确
该企业的分红水平;属续存企业的,应在每年董事会及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向企业
决策机构提出分红建议。
公司应通过实施上述措施,确保下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及时进行现金分
红,保证公司在具备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条件时,母公司报表有足额的未分配利
润和现金流进行利润分配。
8、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接听投资者电
话、公司公共邮箱、网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见面会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
关心的问题。
9、报告期内盈利但公司董事会未按照章程规定做出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未按照章程规定作出现金形式利润分配预案的,还应当
说明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其
意见。
10、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以及外部经营环境,
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
见并经公司董事会详细论证和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11、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
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
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对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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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
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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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本节重要合同指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500 万元以
上的合同,或者交易金额虽未超过 500 万元,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
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正在履行或
即将履行的重要合同包括:
(一)借款、抵押及授信合同
1、借款合同
贷款银 借款金额 贷款利
合同编号 借款人 借款期限 担保
行 (万元) 率
广发银行 一年期
股份有限 贷款基
2014-3-31 抵押担
0313CF016-002DK 公司北京 公司 2,500.00 准利率 至 2015-1-4 保
中关村支 上浮
行 10%
中色矿
锦州银行
锦银[北京分]行 2014-6-20 业、王平
股份有限 6%(年利
[2014] 年 流 借 字 第 公司 3,300.00 至 卫提供
公司北京 率)
[165]号 2015-6-19 连带责
分行
任担保
中色矿
锦州银行
锦银[北京分]行 业、王平
股份有限 6%(年利 2014-8-7 至
[2014] 年 流 借 字 第 公司 700.00 卫提供
公司北京 率) 2015-8-6
[209]号 连带责
分行
任担保
上海浦东
发行人
77182014280033 号 发展银行 2014-9-10
天津海 7.2%(年 提供连
《流动资金借款合 股份有限 500.00 至
外 利率) 带责任
同》 公司天津 2015-9-10
保证
分行
2、抵押合同
最高债权
编号 抵押人 抵押权人 合同签订时间 抵押财产范围
额(万元)
X 京房权证海字
广发银行股
第 054365 号;X
0313CF016-D 份有限公司
公司 2013-7-15 京房权证海字第 4,000.00
Y 北京中关村
056575 号;京海国
支行
用(2009 转)第
1-1-434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853 号
3、授信合同
金额(万
合同编号 受信人 授信人 授信日期 备注
元)
广发银行股份 2013-7-5
0313CF016/0313CF016-01 公司 有限公司北京 4,000.00 至 -
中关村支行 2014-7-4
中色矿
业和王
锦州银行股份 2014-6-19
锦银[北京分]行[2014]年最融 平卫提
公司 有限公司北京 6,000.00 至
字第[165]号 供最高
分行 2015-6-18
额担保
保证
发行人
上海浦东发展 2014-9-10
BE2014082900001352 号《融 天津海 提供连
银行股份有限 3,000.00 至
资额度协议》 外 带责任
公司天津分行 2015-8-29
保证
(二)业务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与主要客户签订并正在履行的协议如下:
序
客户名称 合同名称 合同金额 合同期限
号
BALUBA 铜矿井下天井
中色卢安夏铜 按实际完成工
1 钻施工及井下金刚石钻探 2011.5.1-2014.12.31
业有限公司 作量结算
施工补充合同
中马矿业集团 马来西亚吉兰丹州 Sokor
2 940 万美元 2012.10-2015.12
有限公司 金矿项目钻探三期工程
印度尼西亚南苏拉威西省
中印矿业股份 兰德堡县桑加卢比铜多金
3 2,002.98 万元 2013.3.23-2014.12.31
有限公司 属矿地质勘查工程技术服
务合同书
中色非洲矿业 2014 年度谦比希铜矿天
4 150.48 万美元 2013.6.21-2014.12.31
有限公司 井施工合同
新兴铸管(浙 技术服务合同(赞比亚蒙
5 江)铜业有限公 巴镇面包山外围铜矿地质 837.21 万元 2013.8.19-2015.3.31
司 勘查项目)
CONTRACT
DOCUMENT(PROPOSED
CONSTRUCTION OF
GOVERNMENT MARGRET
OF THE MWACHIYEYA 3,994.34 万克
6 90 周
REPUBLIC OF BOARDING 瓦查
ZAMBIA SECONDARY SCHOOL
IN CHONGWE
DISTRICT-LUSAKA
PROVINCE)
1-1-435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阿尔巴尼亚新鲁比克卡茨
7 JAB 资源公司 娜金矿地质勘查工程技术 90.81 万美元 2013.9.14-2014.9.14
服务合同书
穆利亚希南空区探测工程
中色卢安夏铜 按实际完成工
8 勘察施工合同及其补充协 -
业有限公司 作量结算
议
2014 年度谦比希铜矿主
中色非洲矿业
9 矿体、西矿体坑内钻探合 122.57 万美元 2014.1.1-2014.12.31
有限公司
同
Geo-Technical Service
Contract for Shaft 进场 6 个月内完成野外
Arian Resources Recovery and Geological
10 300 万加元 工作,2015 年 01 月 31
Corp. Verification Project of
Perlati Copper Mine in 日前合同履行完毕
Albania
阿合奇县合得
新疆阿沙哇义金矿钻探矿
11 利矿业有限公 约 728 万元 2014.6.25-2014.11.25
工合同
司
赞比亚中国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谦比
1,287,853.60
12 济贸易合作区 希中心区 14#、15#(18 2014.6.30-2015.4.30
美元
发展有限公司 米跨)厂房项目)
中非冶炼厂有 每年不低于约
13 探采矿服务合约 2014.7.1-2017.6.30
限公司 90 万美元
西藏喜马矿业 技术服务合同(乌干达基
约 6,206.86 万
14 乌干达有限公 伦贝铜钴矿权地质勘查项 3 个工作年
元
司 目)
技术服务框架协议(印尼
北苏拉威西省 Mopait 金
山西德盛坤投
15 矿地质勘查项目/印尼中 约 3,000 万元 -
资有限公司
加里曼丹省金山县金井金
矿地质勘查项目)
中非冶炼厂有 铬铁块矿购买合约/探采 按实际完成工
16 3年
限公司 矿服务合约 作量结算
新兴铸管(浙 技术服务合同(赞比亚蒙
约 14,831,520
17 江)铜业有限公 巴镇面包山外围铜矿物探 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元
司 验证岩心钻探项目)
SERVICE AGREEMENT
Global Platinum (津巴布韦 Selous 大岩墙
18 Resources (Pvt) 1,473,572 美元 60 日
霍普韦尔的铂钯矿钻探项
Limited
目)
以上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 BALUBA 铜矿井下天井钻施工及井下金刚石钻探施工补充合同
2011 年 5 月 1 日,赞比亚中矿与中色卢安夏铜业有限公司签订《关于
BALUBA 铜矿井下天井钻机施工的合同》及《关于 BALUBA 铜矿井下金刚石钻
探施工的合同》,由赞比亚中矿承担 BALUBA 铜矿井下天井的钻机工程承包工作
1-1-436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及井下全部金刚石岩芯钻探工作,合同标的金额为合同期间实际完成的符合要求
的工程量乘以合同约定的结算单价。工期为 2011 年 5 月 1 日到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5 月 29 日,双方签订了《关于 BALUBA 铜矿井下天井钻施工及井
下金刚石钻探施工补充合同》,合同约定将上述两份合同期限顺延至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并适当上调了施工单价。该合同是对原《关于 BALUBA 铜矿井下
天井钻机施工的合同》及《关于 BALUBA 铜矿井下金刚石钻探施工的合同》两
份合同的补充,此补充合同未涉及部分,遵照原合同执行。目前,该合同仍处于
执行阶段,合同有效期已顺延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马来西亚吉兰丹州 Sokor 金矿项目钻探工程(三期)技术服务合同
2012 年 9 月 4 日,公司与中马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马来西亚吉兰丹
州 Sokor 金矿项目钻探工程(三期)技术服务合同》,主要提供该矿区找矿项目
中的岩芯钻探,预计总进尺为 50,789 米,最大孔深不超过 500 米,倾斜度按矿
体现况与设计所需,合同总金额为 940 万美元,合同期为 2012 年 10 月至 2015
年 12 月。
3、印度尼西亚南苏拉威西省兰德堡县桑加卢比铜多金属矿地质勘查工程技
术服务合同书
2013 年 3 月 8 日,公司与中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印度尼西亚南苏
拉威西省兰德堡县桑加卢比铜多金属矿地质勘查工程技术服务合同书》,为对方
提供南苏拉威西桑加卢比铜多金属矿地质勘查服务,该矿区许可权范围面积为
8.2 平方公里。合同总金额预计为 2,002.98 万元,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合同约
定了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并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应进行友
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双方确定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进行
仲裁解决。目前该合同仍处于执行阶段,合同有效期已顺延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4、2014 年度谦比希铜矿天井施工合同
2013 年 6 月 21 日,赞比亚中矿与中色非洲矿业有限公司签订《2014 年度谦
比希铜矿天井施工合同》,由赞比亚中矿根据中色非洲矿业有限公司矿山生产计
划要求及生产过程需求进行安排,预计工程量约 1,600 米。合同期限为 2013 年 6
月 2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价款为 150.48 万美元。
1-1-437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5、技术服务合同(赞比亚蒙巴镇面包山外围铜矿地质勘查项目)
2013 年 8 月 19 日,公司与新兴铸管(浙江)铜业有限公司签署了《技术服
务合同》,为对方提供赞比亚蒙巴镇面包山外围铜矿地质勘查服务,该合同价款
为 837.21 万元,合同工期为 8 个月。目前该合同仍处于执行阶段,合同有效期
已顺延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
6、CONTRACT DOCUMENT(PROPOSED CONSTRUCTION OF
MARGRET MWACHIYEYA BOARDING SECONDARY SCHOOL IN
CHONGWE DISTRICT-LUSAKA PROVINCE)
2013 年 8 月 28 日,赞比亚中矿与赞比亚教育部就玛格丽特中学工程签署了
DISTRICT-LUSAKA PROVINCE)>,协议约定工程总价款为 3,994.34 万克瓦查,
工程总周期为 90 周。
7、阿尔巴尼亚新鲁比克卡茨娜金矿地质勘查工程技术服务合同书
2013 年 9 月,公司与 JAB 资源公司签署《阿尔巴尼亚新鲁比克卡茨娜金矿
地质勘查工程技术服务合同书》,为对方提供阿尔巴尼亚新鲁比克卡茨娜金矿地
质勘查工程,约定合同签订并进场工作之后 6 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的野外地质勘查
工作,并预计于 2014 年 9 月 14 日前将合同履行完毕。
8、穆利亚希南空区探测工程勘察施工合同
2013 年 12 月 12 日,赞比亚中矿与中色卢安夏铜业有限公司签署了《穆利
亚希南空区探测工程勘察施工合同》,约定赞比亚中矿为中色卢安夏铜业有限公
司穆利亚希南空区提供探测勘察施工服务。该合同为单价合同,约定单价以克瓦
查为基础进行结算,合同标的金额为合同期间实际完成的符合要求的工程量乘以
合同约定的结算单价。2014 年 1 月 3 日,赞比亚中矿与中色卢安夏铜业有限公
司又签署了《<穆利亚希南空区探测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单价以美元
为基础进行结算。
9、2014 年度谦比希铜矿主矿体、西矿体坑内钻探合同
2014 年 1 月 1 日,赞比亚中矿与中色非洲矿业有限公司签订《2014 年度谦
比希铜矿主矿体、西矿体坑内钻探合同》,为中色非洲矿业有限公司提供主体矿
及西矿体坑内生产探矿钻探作业,坑内疏干防水钻探作业及坑内各工程水文地质
1-1-438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长期观测工作等其它工作。合同期限为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总价款为 122.57 万美元。
10、Geo-Technical Service Contract for Shaft Recovery and Geological
Verification Project of Perlati Copper Mine in Albania
2014 年 5 月 1 日,公司与 Arian 公司签订了< Geo-Technical Service Contract
for Shaft Recovery and Geological Verification Project of Perlati Copper Mine in
Albania>,约定总价款为 300 万加元,公司相关野外工作应在 6 个月内完成,并
于 2015 年 01 月 31 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11、2014 年新疆阿沙哇义金矿钻探矿工合同
2014 年 6 月 19 日,公司与阿合奇县合得利矿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新疆阿沙
哇义金矿钻探矿工合同》,合同约定工程量约为 10,000 米,总金额约为 728 万元。
工期预计五个月,自 2014 年 6 月 25 日至 2014 年 11 月 25 日。
1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谦比希中心区 14#、15#(18 米跨)厂房项目)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赞比亚中国经济贸易合作区发展有限公司就谦比
希中心区 14#、15#(18 米跨)厂房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工期
为 2014 年 6 月 30 日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合同金额为 1,287,853.60 美元。
13、探采矿服务合约
2014 年 6 月 10 日,公司与中非冶炼厂有限公司签署《探采矿服务合约》,
协议约定公司矿石产量不低于 1000 吨/月,每吨矿石结算价不低于 75 美元/吨,
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金额预计每年不少于 90 万美元。最终费用由公司每月的
矿石产量结合双方约定的结算单价计算。
14、技术服务合同(乌干达基伦贝铜钴矿权地质勘查项目)
2014 年 7 月 17 日,公司就乌干达基伦贝铜钴矿权地质勘查项目与西藏喜马
矿业乌干达有限公司签订了《技术服务合同》,合同总工期约定为 3 个工作年,
合同金额按施工实施方案的具体工程量和金额为付款依据,合计价款约为
6,206.86 万元。
15、技术服务框架协议(印尼北苏拉威西省 Mopait 金矿地质勘查项目/印尼
中加里曼丹省金山县金井金矿地质勘查项目)
2014 年 7 月 31 日,公司与山西德盛坤投资有限公司就印尼北苏拉威西省
Mopait 金矿地质勘查项目/印尼中加里曼丹省金山县金井金矿地质勘查项目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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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了《技术服务框架协议》,协议约定预计技术服务费用约为 3,000 万元人民币,
最终费用按实际完成并经验收的工作量及单价计算。
16、铬铁块矿购买合约/探采矿服务合约
2014 年 6 月 9 日和 2014 年 6 月 13 日,津巴布韦中矿与中非冶炼厂有限公
司就在指定矿权区内购买、勘探开采铬铁矿石项目签署《铬铁块矿购买合约》和
《探采矿服务合约》,约定合约期限为三年,工程价款按实际送货量和工作量进
行结算。
17、技术服务合同(赞比亚蒙巴镇面包山外围铜矿物探验证岩心钻探项目)
2014 年 9 月 12 日,公司与新兴铸管(浙江)铜业有限公司就赞比亚蒙巴镇
面包山外围铜矿物探验证岩心钻探项目签署《技术服务合同》,合同约定工期根
据工作需要确定,总工程量预计为 11,000 米,合同金额约为 14,831,520 元人民
币。
18、SERVICE AGREEMENT(津巴布韦 Selous 大岩墙霍普韦尔的铂钯矿
钻探项目)
2014 年 9 月 15 日,公司与 Global Platinum Resources (Pvt) Limited 就津巴布
韦 Selous 大岩墙霍普韦尔的铂钯矿钻探项目签署技术服务协议,约定合同价款
为 1,473,572 美元,合同工期为 60 天。
(三)技术合作协议
单位:万元
合作方名称 投入金额 合作项目 合作期限
共建联合实验室、建立联合研究基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1,000 5年
金、科技项目合作与人才培养等
2009 年 4 月 6 日,本公司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签订了《全面合作框架
协议》,协议约定未来五年内,本公司计划投入不少于 1,000 万元人民币,并将
通过委托开发、合作开发、技术转让以及技术服务等方式开展与中国地质大学
(北京)的全面战略合作,本次合作项目主要包括共建联合实验室、建立联合研
究基金、科技项目合作与人才培养等。双方合作项目所产生的科技成果,按“谁
投资、谁拥有”的原则确定,对于均有投入的共同成果,双方共有,共同报奖,
未经允许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信息、技术细节和转让成果;合作项目产
1-1-440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生的专利共同申报,如合作一方书面放弃,可由另一方单独申报并拥有。
(四)捐赠协议
本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18 日与中南大学教育基金会签订了捐赠协议,自 2011
年起至 2020 年止,本公司每年向中南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资金 52 万元,10 年
共计 520 万元,用于在中南大学设立“中矿地质工程奖励金”。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三、重大诉讼与仲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
业务活动及未来前景构成重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最近三年及一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中色矿业和共同控制人刘新国、王平
卫、汪芳淼、吴志华、陈海舟、魏云峰、欧学钢等七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对本公司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尚未了结的或可
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
他核心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涉及刑事
诉讼的情况。
1-1-441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十六节 有关声明
一、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刘新国______________ 王平卫______________ 欧学钢______________
王劲松______________ 宋玉印______________ 汪芳淼______________
陈永清______________ 孔伟平______________ 黄庆林______________
全体监事:(签字)
魏云峰______________ 林 芬______________ 张晓刚_____________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王平卫______________ 宋玉印______________ 肖晓霞______________
姚 广______________ 傅朝义______________ 张学书______________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42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彭建军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肖 鹏 许荣宗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43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摘要与本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
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
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唐丽子 王 晖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
王 玲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444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
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
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
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杨 雄 杨铭姝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 _
朱建弟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445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五、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
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
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
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杨 雄 杨铭姝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 _
朱建弟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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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估机构声明
(一)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
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威华德诚评报字[2008]第 1013
号)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
中引用的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评估机构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 _
赵继平
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赵继平 蒋淑霞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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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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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
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威正信评报字[2011]第 1044
号)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
中引用的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评估机构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 _
赵继平
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赵继平 孙 健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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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 附 件
一、附件
1、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2、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4、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5、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6、公司章程(草案);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一)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A座5层
联系人:姚广
电话:010-5881 9925
传真:010-5881 5521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荣超商务中心B栋22层
联 系 人:肖鹏、许荣宗、姜亚军、杨慧、于雷、董贵欣、刘能清、高一
雯、丁锐
联系电话:0755-2395 3946
传 真:0755-2395 3850
(三)查阅时间
本次股票发行期内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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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股说明书及附件查阅网址
投资者可登录公司网站(http://www.nfmec.com)和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招股说明书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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