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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15-03-10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A股
发行股数不超过 100,000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
每股发行价格 10.03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5年 3月 11日
拟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5,281,742,921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本公司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下述法律、法规及政
策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期限。在持股期限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持有或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1)根据《公司法》规定,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
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慎监管的有关要求,证券公
司在申请 IPO 上市监管意见书前三年内发生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的,对于存在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证券公司,其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增持的,应承诺自持股日起 60 个月内不转让,其他新增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应承诺自持股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不存在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证券公司,入股股东应当承诺自持股日起 48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证券公司股权。股东所持股权因证券公司合并、分立、重组、风险处置等特殊原因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发生股权变更的,不视为违反承诺。持股日按照股权变更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或向中国证监会报备之日确认。
2、除上述承诺外,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申能(集团)
有限公司还做出承诺:
(1)自东方证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东方证券股份,也不由东方证券收购该部分股份;但符合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另有规定的,可以豁免遵守该承诺。
(2)在其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每年减
持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发行人股本总额的 5%;
(3)在其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将以不
低于发行价的价格减持发行人股份;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4)在遵守各项承诺的前提下,其具体减持方案将
根据届时市场情况及其经营情况而定。
(5)在实施减持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
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减持。
(6)如违反上述减持价格下限减持的,应按【(发行
价-实际减持价格)X 低于发行价减持股份数量】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如违反上述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减持的,应按【实际减持价格 X(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承诺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如违反其他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按实际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差的绝对值乘以违规减持股份数量计算出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
3、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缤纷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外经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承诺:自东方证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东方证券股份,也不由东方证券收购该部分股份;但符合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另有规定的,可以豁免遵守该承诺。
4、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7.1464%股份,承诺:在其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但因国家政策或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所导致的减持不受此限;在实施减持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减持;违反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按实际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差的绝对值乘以违规减持股份数量计算出对应的所得款项扣除相关税费后上缴发行人,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5、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持有本公司 6.4226%股份,
承诺:在遵守各项承诺的前提下,在其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其可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其具体减持方案将根据届时市场情况及其经营情况而定。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减持。如违反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按实际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差的绝对值乘以违规减持股份数量计算出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6、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
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和《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沪国资委产权[2012]67 号),在本次发行上市时,由本公司国有股东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义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5年 3月 10日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和说明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本公司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下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同时根据孰
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期限。在持股期限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持有或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
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慎监管的有关要求,证券公司在申请 IPO上市监管意
见书前三年内发生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的,对于存在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证券公司,其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增持的,应承诺自持股日起 60个月内不转让,其他新增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应承诺自持股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不存在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证券公司,入股股东应当承诺自持股日起 48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证券公司股权。股东所持股权因证券公司合并、分立、重组、风险处置等特殊原因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发生股权变更的,不视为违反承诺。持股日按照股权变更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或向中国证监会报备之日确认。
2、公司第一大股东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
公司、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缤纷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市外经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共五家上海市国资委控股的公司做出承诺“自东方证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集团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东方证券股份,也不由东方证券收购该部分股份;但符合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另有规定的,可以豁免遵守该承诺。”
3、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财企[2009]94号)和《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沪国资委产权[2012]67号),在本次发行上市时,由本公司国有股东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义务。
(二)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及相应约束措施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及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承诺:公司 A股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个交易日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公司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以下同),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将在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下,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采取回购本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具体措施实施时应以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维护公司上市地位为原则,遵循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的具体措施如下:
公司将自触发稳定股价预案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公司回购股份稳定股价的议案,并通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至少包含以下内容:回购目的、方式,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其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回购期限,预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管理层对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的影响的分析报告。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单次触发稳定股价稳定预案条件时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原则上不低于公司上一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10%。
如在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本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若公司股价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多次触发股价稳定预案条件的(不包括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起开始计算的连续 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均低于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以下同),公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公司回购股份措施,但单一会计年度公司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公司回购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公司回购股份后的股份处置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公司在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1)公司股票连续 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继续回购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就稳定股价相关事项的履行,公司愿意接受有权主管部门的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公司触发稳定股价预案之日起,公司董事会、高管未履行相关职责公告并采取稳定股价预案所述措施并履行相关法律程序的,全体董事、高管暂停自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直至确实履行相关职责为止。
(三)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承诺
及相应约束措施
1、公司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赔偿损失承诺及相应约束措施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及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承诺:如本次发行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证券监管部门等有权部门就前述违法行为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 30日内,公司将启动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的程序:
(1)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
段,则公司将按发行价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返还给持有本次发行新股的投资者(如公司股票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股数及回购价格将相应调整)。
(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则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回购本次发行的新股,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格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价格。
如本次发行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自公司赔偿责任被依法认定之日起 30日内,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方式和金额依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和金额确定。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赔偿损失
承诺及相应约束措施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承诺:如本次发行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自其赔偿责任被依法认定之日起 30日内,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本次发行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而其非因不可抗力原因自赔偿责任被依法认定之日起 30日内未启动履行上述承诺,则其暂停在东方证券处领取的薪酬或津贴,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承诺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
(四)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就东方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光大证券、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向投资者作出如下承诺:
光大证券承诺:“如光大证券在本次发行工作期间被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依法认定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因上述行为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光大证券将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光大证券保证遵守上述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承诺:“如本所在本次发行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本所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导致发行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本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本所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承诺:“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公司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减持意向及相应约
束措施
公司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共有 3个,分别为: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1、申能(集团)有限公司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其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每年减持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发行人股本总额的 5%;在其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将以不低于发行价的价格减持发行人股份;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在遵守各项承诺的前提下,其具体减持方案将根据届时市场情况及其经营情况而定。在实施减持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减持。如违反上述减持价格下限减持的,应按【(发行价-实际减持价格)X 低于发行价减持股份数量】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如违反上述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减持的,应按【实际减持价格 X(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承诺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如违反其他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按实际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差的绝对值乘以违规减持股份数量计算出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
2、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在其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但因国家政策或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所导致的减持不受此限;在实施减持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减持。如违反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按实际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差的绝对值乘以违规减持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股份数量计算出对应的所得款项扣除相关税费后上缴发行人,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3、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承诺:在遵守各项承诺的前提下,在其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可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减持;如违反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按实际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差的绝对值乘以违规减持股份数量计算出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二、股利分配政策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本公司股票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为:公司将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根据各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期发展。
2、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
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应结合所处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选择有利于股东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现金分红政策。
(2)公司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
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在依法弥补亏损、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提取各项公积金、准备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30%。
(3)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符合利润
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若公司快速成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
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5)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董事会应当在认真论证利润分配条件、比例和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基础上,每三年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在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的基础上制定当期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议。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应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联系,就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充分讨论和交流。对于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以上表决通过。
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并对公司留存收益的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并且相关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时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当董事会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或者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2)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公司根据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相关规定及政策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拟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进行详细论证。董事会拟定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行为进行监督。当董事会做出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监事会有权要求董事会予以纠正。
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前,应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和联系,就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事宜进行充分讨论和交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并且相关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时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制定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该规划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优先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且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各项公积金、准备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30%。
2、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
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独立董事的意见,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规划,并确保回报规划不违反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
3、公司相关部门在制定规划时,应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充分考虑公司
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以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并兼顾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为基础进行详细论证,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
(三)滚存利润分配的安排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除进行年度利润分配之外,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发行完毕后,由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三、主要风险
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市场风险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我国证券市场行情受国民经济发展情况、国家经济政策、国际经济环境以及投资心理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周期性。目前证券经纪、证券自营、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等业务仍然是证券公司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证券经纪业务与证券交易量的相关度较高,证券自营受证券市场指数影响较大,市场波动同时也会影响市场融资、并购等活动的活跃度,对投资银行业务产生较大影响,如证券市场行情持续下跌则将可能影响投资者认购和持有理财产品的积极性和意愿,因此,我国证券市场行情的周期性波动对证券公司的经营业绩有较大影响,证券市场的景气度在较大程度上影响着证券公司各项业务的经营状况。近年来,虽然公司融资融券等创新类业务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公司经营业绩受证券市场行情的影响仍然较大,公司的经营情况对证券市场行情及其走势有较强的依赖性。
如果我国宏观经济和行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导致国内证券市场景气度下滑,公司的证券经纪、证券自营、投资银行和资产管理等业务可能面临经营难度加大和业绩下滑的风险。上述风险将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大幅下降甚至出现经营亏损。
(二)业务风险
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可能面临的经营难度加大和业绩下滑的具体风险情况如下:
1、证券自营业务风险
证券自营业务是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2012年、2013年及 2014年,公司自营业务收入(金融工具投资收益与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和)分别为 125,438.13 万
元、213,274.60 万元及 387,913.19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52.68%、65.75%及
70.53%。
在扣除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固定收益证券)利息支出后,2012 年、2013 年及2014 年,公司自营业务收入净额分别为 70,677.27 万元、 128,808.10 万元及
310,569.2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29.68%、39.91%及 56.47%。
从权益类证券自营业务规模来看,2012年、2013年及 2014年末,公司自营权益类证券(含证券衍生品)占净资本的比例分别为 65.29%、67.29%及 76.20%。从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同行业情况来看,投资业务相关政策管制的放松逐步为自营业务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2012 年以来证券行业自营投资总体规模上升,但总体上公司自营权益类证券占净资本比例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从固定收益类证券自营业务规模来看,由于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收益率相对稳定,风险相对较小,随着证券公司净资本的积累和债券市场的发展,证券公司的债券投资业务普遍取得了较快发展,但总体上公司固定收益类证券占净资本比例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012年、2013年及 2014年末,公司固定收益类证券占净资本的比例分别为 284.11%、245.70%及 315.86%。
近几年公司自营业务的规模相对同行业偏高,由于证券自营业务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在市场剧烈波动时,本公司自营业务特别是权益类证券自营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系统性风险,可能导致公司自营业务收益大幅下降甚至出现投资亏损,公司盈利能力下降甚至出现经营亏损。
与现货市场风险相比,股指期货交易市场由于所采用的保证金交易制度具有一定的“杠杆效应”,在放大收益的同时也放大了风险。当行情出现剧烈波动时,合约价格的微小变动就可能带来较大的损失。公司目前所开展的股指期货业务主要是根据经营情况或股票投资规模制定相应的套期保值计划,而非单向的投机交易。运用股指期货可以有效规避股票现货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但套期保值操作机制、市场流动性差异风险等仍会导致股指期货交易存在一定风险。
近几年来,我国跨行业、跨市场金融业务与产品发展迅速,相关业务交易结构复杂,可能造成对风险的认识不全面,对风险的大小估计不足,风险控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相关产品业务流程复杂,涉及的操作风险管理难度显著提高。上述跨行业跨市场交易所带来的风险可能会给公司自营业务带来不利影响,严重时可能导致公司自营业务收益大幅下降甚至出现投资亏损。
公司自营业务同时面临所投资证券的内含风险,如债券可能面临发行主体违约或者信用评级下降导致债券价格下跌的风险、股票可能面临上市公司虚假信息披露或其他突发事件导致股票价格下跌的风险,从而导致公司自营业务收益大幅下降甚至出现投资亏损,公司盈利能力下降甚至出现经营亏损。
另外,公司自营业务会计核算时,部分投资产品初始确认时列入可供出售金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融资产,产品的公允价值变动额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未直接影响当期净利润。
2012年、2013年以及 2014年末,公司各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额分别为 11,903.30万元、41,419.24万元、165,581.92万元。如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
允价值变动额出现较大负值,将可能影响公司未来期间自营业务收益出现大幅下降甚至出现投资亏损。
2、证券经纪业务风险
证券经纪业务是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2012年、2013年及 2014年,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净收入分别为 73,786.02万元、102,311.44万元及 129,931.07万元,占公司
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0.99%、31.54%及 23.63%。
证券经纪业务收入主要取决于客户证券交易量和交易佣金率水平。证券交易量与证券市场行情关联度较高。当证券市场行情较好时,客户参与市场交易的热情较高,交易量就会增加。反之当证券市场低迷时,客户交易热情降低,交易量就会降低。如果未来证券市场行情持续下跌,证券交易量将可能减少,从而导致公司经纪业务收入下降。
除了交易量的因素外,交易佣金率水平对经纪业务收入的影响也比较大。近年来,随着证券市场经纪业务竞争的日益加剧,公司佣金率水平呈现下降,2012年、2013年、2014年 1-9月,公司股票基金佣金率分别为 0.75‰、0.73‰和 0.65‰,
但总体下降幅度保持平稳。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网上开户业务的推出,对证券经纪业务佣金率产生进一步影响。除了网上新开户业务对公司佣金率产生影响外,还出现了部分原有客户向公司申请调低交易佣金率的情形。未来,随着统一账户平台“一码通”向个人投资者开放,客户转户难度降低,在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形下,原有客户申请降低佣金率的情形可能会进一步增加,从而可能导致公司平均佣金率水平的下降,从而对公司的经纪业务收入造成不利影响。
如果未来国内证券市场行情出现持续下跌,公司客户证券交易量大幅减少,交易佣金率持续降低,则可能导致公司经纪业务收入下降,从而造成公司盈利能力的下降。
3、投资银行业务风险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投资银行业务是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2012年、2013年及 2014年,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分别为 21,468.06万元、22,814.78万及 44,763.43万元,占公司营业
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02%、7.03%及 8.14%。
在开展投资银行业务过程中,公司存在因未能勤勉尽责,公开招募文件信息披露在真实、准确、完整性方面存在瑕疵而受到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风险;存在证券发行定价不合理、债券条款设计不符合投资者需求,或对市场的判断存在偏差,发行时机选择不当而导致的包销风险等,从而可能导致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
4、资产管理业务风险
资产管理业务也是公司主要业务之一,2012年、2013年及 2014年,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分别为 9,840.77 万元、21,439.81 万元及 28,170.65 万元,占公司营
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13%、6.61%及 5.12%。
资产管理业务收入主要包括管理费收入和业绩报酬及手续费收入,其中管理费收入主要受产品资产规模、管理费率及存续期限影响,业绩报酬及手续费收入则与开放期产品赎回规模及收益率密切相关。
证券市场行情的持续下跌将可能影响投资者认购和持有理财产品的积极性和意愿,从而造成公司理财产品资产规模下降,使得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费收入降低。市场行情的持续下跌还会造成产品收益率下降,将导致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业绩报酬及手续费收入的降低,由此会对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主要指在不受价值损失的前提下,证券公司资产能否在可预见的时间内变现以偿还债务或通过融资方式提高流动性的风险。证券公司面临的流动性风险主要涉及公司财务资金和金融资产的流动性。证券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有可能因为业务开展需要、融资渠道等原因,例如可能发生的投资银行业务大额包销、自营业务投资规模过大、长期资产比例过高等事项,从而给公司的流动性带来一定的压力;也有可能因为市场剧烈波动而导致公司资产不能以合理的价格及时变现,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四)信息技术风险
证券公司主要业务都高度依赖电子信息系统,需要准确、及时地处理大量交易,并存储和处理大量的业务和经营活动数据。如果公司信息系统出现硬件故障、软件崩溃、通信线路中断、遭受病毒和黑客攻击、数据丢失与泄露等突发情况,或因未能及时、有效地改进或升级而致使信息技术系统发生故障,可能会影响公司的声誉和服务质量,甚至会带来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
证券交易系统涉及的环节众多,对部分复杂或少见的技术难题,需要协调外部专家进行会诊解决,因此存在公司的外部信息系统软件和硬件供应商支持力度不足的风险。公司证券信息系统涉及众多银行,而各家银行在技术开发、维护、管理等方面的水平和对公司的配合程度、支持力度不一,给信息技术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可能影响公司信息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从而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五)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通常包括内部人为操作失误、内部流程不完善、信息系统故障或不完善、交易故障等原因导致的风险,也包括公司外部发生的欺诈行为造成的损失。证券业务尤其是创新业务,其业务流程复杂,涉及的操作风险管理难度显著提高,由此导致的操作上的失误可能会给公司经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六)金融创新风险
我国证券市场仍处于发展、规范阶段,受市场成熟度和政策环境的限制,金融创新始终处于尝试性探索过程中。
随着行业创新的不断发展,证券公司自营投资品种扩大、理财类产品不断创新,新的业务模式和产品类型不断推出。创新推动了证券公司的发展,但由于对创新业务风险认识不全面、风险大小估计不足、风险控制机制不健全等,可能会使得证券投资活动的市场风险积聚,风险状况迅速复杂化,从而可能导致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
四、2015年第一季度业绩情况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结合目前市场情况、公司业务创新开展以及行业和市场发展趋势,对2015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进行审慎分析后,预计 2015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将较 2014 年同期实现增长,其中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将较 2014年同期增长约 80%~140%。但考虑到证券公司的经营业绩受证券市场情况影响较大,如 2015年第一季度证券市场出现重大调整,则本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水平将会相应受到重大影响。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目录 目 录
第一节释义. 24
第二节概览. 27
一、公司基本情况. 27
二、主要股东简介. 32
三、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33
四、本次发行情况. 35
五、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35
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36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36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37
三、预计发行时间表. 39
第四节风险因素. 40
一、市场风险. 40
二、流动性风险. 41
三、行业竞争风险. 42
四、业务风险. 42
五、操作风险. 47
六、金融创新风险. 47
七、管理与合规风险. 47
八、信息技术风险. 48
九、政策风险. 49
十、人才流失风险. 50
十一、内部人控制的风险. 50
十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变动的风险. 50
十三、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51
十四、募集资金运用风险. 51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52
一、公司概况. 52
二、公司设立方式及发起人. 52
三、公司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53
四、公司设立以来重大对外投资及资产重组情况. 92
五、历次验资及资产评估情况. 97
六、发行人组织结构. 99
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简介. 108
八、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 2006年以来受让公司股权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的基本情况. 124
九、发行人股本情况. 153
十、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160
十一、发行人、股东以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和履行情况. 163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目录 十二、公司各专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170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178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 178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179
三、公司的竞争地位. 195
四、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206
五、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271
六、公司持有的业务许可文件.. 293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302
一、同业竞争. 302
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304
三、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321
四、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决策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323
五、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324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25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325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情况. 339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境外居留权和任职资格. 340
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的变动情况. 340
五、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近亲属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345
六、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345
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346
八、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领取薪酬情况. 352
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签订的有关协议及重要承诺履行情况. 353
第九节公司治理结构. 354
一、概述. 354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作情况. 354
三、公司近三年违法违规行为及接受处罚的情况. 376
四、公司近三年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的情况. 376
五、公司管理层对内控制度的自我评估意见及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376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378
一、风险管理. 378
二、内部控制. 392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421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421
二、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422
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439
四、税项说明. 477
五、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477
六、分部报告. 48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目录 七、主要资产情况.. 485
八、主要负债情况.. 503
九、或有事项和承诺事项... 510
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512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 512
十二、表外科目... 515
十三、非经常性损益. 517
十四、主要财务和监管指标. 517
十五、公司设立时和最近三年的资产评估情况. 520
十六、验资情况... 520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21
一、财务状况分析.. 521
二、经营业绩及利润表重要项目分析. 559
三、现金流量分析.. 595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598
五、公司未来股东回报规划. 599
六、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602
第十三节业务发展目标. 604
一、公司的业务发展目标及战略方针. 604
二、拟定上述目标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606
三、发展目标的实施基础... 607
四、发展目标实现的主要困难和策略. 607
五、业务发展目标的实施计划.. 608
六、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611
第十四节募集资金使用. 613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613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613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615
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617
第十五节股利分配政策. 618
一、公司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618
二、公司制定股利分配方案的主要考虑因素. 619
三、公司近三年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619
四、公司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619
五、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623
第十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624
一、信息披露相关情况. 624
二、重大合同. 625
三、对外担保事项.. 630
四、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631
五、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涉诉情况... 63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目录 六、其他重要事项.. 632
第十七节有关声明. 635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635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638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639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640
五、验资机构声明.. 641
第十八节备查文件. 64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一节释义 第一节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东方证券指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前身/东方有限指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A股指在中国境内发行并拟在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行指发行人根据本招股说明书所载条件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指《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前现行有效
《公司章程(草案)》指《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上市之日起生效
《上市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光大证券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指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监局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上海市国资委指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申能集团指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海烟投资指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文新报业集团指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东证资管指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一节释义 东证期货指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
东证资本指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东方花旗指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花旗亚洲指 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Asia Limited,花旗环球金融亚洲有限公司
东方金融(香港)指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东方睿德指东方睿德(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东证创投指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诚毅投资指上海诚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诚毅新能源指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汇添富基金指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基金指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方证券指原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融资融券指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利息的经营活动
股指期货指“股票指数期货”的简称,是一种以股票价格指数作为标的物的金融期货合约
直接投资/直投指
证券公司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寻找并发现优质投资项目或公司,以自有或募集资金进行股权投资,并以获取股权收益为目的的业务
结算备付金指
证券公司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自营证券业务的自有资金中缴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专用于证券交易成交后的清算,具有决算履约担保作用
场外市场指
集中交易场所之外进行非上市股票或股权及其他金融产品交易的市场,目前包括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性股份交易市场等,其中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又称为新三板。场外市场业务主要指证券公司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推荐挂牌、定向增资、转板上市、债券融资、兼并收购、做市交易等服务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一节释义 转融通指
证金公司借入证券、筹得资金后,再转借给证券公司,为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提供资金和证券来源,包括转融券业务和转融资业务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指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客户以约定价格向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卖出标的证券,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客户按照另一约定价格从证券公司购回标的证券,除指定情形外,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所产生的相关权益于权益登记日划转给客户的交易行为
股票质押式回购指
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B型、C型营业部指
根据《证券公司证券营业部信息技术指引》,营业部类型将依据服务功能分为 A、B、C三类。A型营业部,该类营业部特点是提供现场卫星行情揭示服务和现场交易服务;B 型营业部指现场不提供卫星行情揭示服务,但可在现场安排客户进行网上交易的营业部;C 型营业部指不提供任何形式现场交易服务的营业部。
IPO 指“Initial Public Offering”的缩写,即首次公开发行
招股说明书指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最近三年指 2012年、2013年及 2014年
报告期各期末指 2012年 12月 31日、2013年 12月 31日及 2014年 12月 31日
元指人民币元
特别说明:本招股说明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招股说明书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二节概览 第二节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概况
名称(中文):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英文):ORIENT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注册资本:4,281,742,921元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03年 10月 8日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号 2号楼 22层、23层、25层-29层
(二)简要历史沿革
1997年 12 月 10日,本公司前身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 15005003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 亿元,注册地上海。中国人民银行于 1998 年 2 月 23 日以银复
(1998)52 号文《关于设立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同意成立东方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核准其公司章程。
2003年 8月 1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体改审(2003)004号文《关于同意
设立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东方有限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03 年9月 12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机构字(2003)184号文《关于同意东方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改制、增资扩股并更名的批复》同意东方有限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有限原股东以 2002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按 1:1比例折股,同时申能集团、上海烟草(集团)公司、文新报业集团等 10 家新老股东以货币增资人民币 10 亿元,整体变更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二节概览 2,139,791,800元。2003年 10月 8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模,2007 年 5 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7]101 号文核准,本公司进行了增资扩股,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配售 5 股的比例进行配售。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2,139,791,800元增至 3,079,853,836元。
2007 年 8 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7]187 号文核准,本公司实施了每10股送 1股红股的 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 3,079,853,836元增至 3,293,833,016元。
2011 年 11 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769 号文核准,本公司以向股东配股的方式增资扩股,配股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3,293,833,016 元增至4,281,742,921元。
(三)公司主要业务
本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承销(限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股票期权做市。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证资管主要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证期货主要从事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业务等。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证资本主要业务为:使用自有资金或设立直投基金,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债权投资,或投资于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投资基金;为客户提供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财务顾问服务。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证创投主要业务为:金融产品投资,证券投资,投资管理和投资咨询。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东方花旗主要从事证券(不含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承销与保荐业务。
东方金融(香港)是本公司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东方金融(香港)通过其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持有香港证券经纪、咨询、期货经纪、资产管理、提供财务融资、投资银行等业务牌照。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二节概览 本公司作为第一大股东持有汇添富基金 47%的股权,汇添富基金主要从事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及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四)竞争优势
从成立至今,公司秉承“稳健经营、专业服务、以人为本、开拓创新”的经营理念,致力于创建具有国内一流核心竞争力、为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现代投资银行。经过十多年的努力与发展,公司已经构建起集中统一管理下的风险可控的业务体系,逐步形成了鲜明的经营特色,具备了较强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1、良好的区位发展优势和政策支持环境
本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上海是全国的金融中心,是全国综合经济实力最强的区域之一。2009 年 4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明确提出到 2020 年上海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以及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2009 年上海市委、市政府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金融国资和市属金融企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对具有较强行业竞争力的金融企业,要创造条件支持其发展壮大。2013 年 8 月,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上海自贸区将成为推进改革和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试验田”。公司发展面临着良好的地域优势和政策环境支持,有利于公司在金融改革、开放、创新等方面争取先行先试的机会。
2、成熟稳定的管理及业务团队,和谐进取的企业文化
公司拥有一支优秀的管理团队,现有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证券行业平均年限超过 10年,有着证券领域资深的从业经历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公司管理团队结构稳定,大部分人员服务于公司多年,对公司企业文化高度认同。
公司始终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和“人才强司”的战略,培养了一大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专业骨干力量。
公司非常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在发展中逐步形成了具有东方证券特色的企业文化精神,形成了相融共进、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有效激发了员工的凝聚力、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二节概览 向心力和战斗力,实现了企业发展与员工发展的和谐一致。
3、资产管理业务处于行业优势发展地位
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在行业内一直保持优势发展地位。公司资产管理包括集合资产管理、定向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以及公募基金等 4大类,截至 2014年末,公司受托管理的理财产品达到 137 只(含 3 只公募基金),受托资金规模近350 亿元。特别是公司的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已形成东方红大集合、东方红小集合系列产品线。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在 2008年、2009年曾连续排名行业第一。报告期内 2012年排名第 7位,2013年排名第 8位。资产管理业务综合实力名列行业前列。
公司的资产管理团队拥有超过 15年的投资管理经验,经历了证券市场多次波动震荡的考验,积累了丰富的投资和风险管理经验,获得过多项行业荣誉,是一支长期稳定、业绩优秀的队伍。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一直立足客户需求,不断发展创新。公司成立证券行业首家资产管理子公司;公司成为“新基金法”实施后首家获批开展公募基金业务的资产管理机构,并获批发行业内首只“券商基金”——东方红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公司的“东证资管—阿里巴巴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项目荣获 2013 年度上海金融创新成果奖二等奖。多年来,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创新、业务创新一直走在行业前列。
4、证券研究实力不断增强,市场影响力大幅提升
公司证券研究所拥有一支优秀的分析师队伍,研究人员形成了合理的梯队结构,有利于团队协作与发展。近几年来,公司强化研究成果的推广和机构客户的开拓,研究服务和研发实力已获得市场及客户认可,具有良好的声誉。报告期内,公司证券研究业务进步显著,研究所基金席位佣金收入持续增长,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研究所基金分仓业务市场占有率得到较大提升,公募基金分仓交易量位于行业前列,报告期内 2012年排名第 6位,2013年排名第 9位。证券研究业务的发展迅速带动公司报告期内投资咨询业务综合收入 2012年位于行业前十位,2013年更上升至第 5位。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二节概览 5、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创新业务取得一定突破
公司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充分认识到创新业务是国内证券公司摆脱同质化竞争、增加利润增长点的关键所在。近几年来,公司不断探索积极推动管理制度、业务及产品等各方面的创新。公司大力支持融资融券、股指期货、直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代销金融产品、新三板做市商、场外业务等创新业务的开展,不断争取创新业务先行先试机会。在拓展创新业务的同时,公司还通过对传统业务的研究,不断推出创新型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创新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如“研究报告业务链管理体系”项目顺利完成证券业协会现场评审,并获得(分类加分)专业评价;东证期货开发的“东证致胜机构宝“获得 2011 年度证券期货业科学技术奖励三等奖。“全天候第三方存管服务体系”项目荣获 2012 年度上海金融创新奖三等奖;获评深、沪证券交易所“2013 年业务创新优秀会员”称号;“东证资管—阿里巴巴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添富快线”获 2013 年度上海市金融创新成果二等奖;自主研发的“策略回测分析平台”获第四届证券期货科学技术奖优胜奖。创新业务对公司整体业绩的贡献也逐步显现,创新业务收入占比持续上升。
6、日益成熟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较高的合规管理水平
公司于 2007 年初即开始着手构建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体系,2008 年 11 月公司全面完善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体系,建立了自控和他控相结合、健全有效的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体系和补足机制,建立了对应的组织体系,各部门分工协作,形成了行之有效的控制体系。
公司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内生性的合规管理体系。公司的合规管理体系已经覆盖到所有业务、各个部门、分支机构和全体人员,并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公司重视加强合规传导,完善制度体系,把监管要求转化为自律行为和内部运行机制。
7、公司集团化发展已具备良好的基础
公司已发展成为一家证券金融控股集团。东证期货在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业务领域实力不断增强;东证资本和东证创投分别涉足直投和另类投资业务发展,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二节概览 有利于优化公司业务结构;东方金融(香港)的设立为公司国际化发展迈出了第一步;东证资管则是国内首家由证券公司设立的资产管理公司,代表了公司在资产管理业务领域的优势发展地位。2012 年 6 月公司与花旗亚洲合资成立东方花旗,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投行业务的专业能力。2005 年 2 月公司还参与设立了汇添富基金,持股汇添富基金有助于公司盈利结构的稳健。
公司通过上述投资,将业务领域拓展至期货经纪、直接投资、另类投资、基金管理和境外证券期货等业务,并通过设立东证资管、东方花旗,使资产管理及投资银行业务更加专业化。上述投资使公司的收入利润结构更加丰富和均衡,公司金融控股集团格局已经形成。
二、主要股东简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数(股)比例(%)
1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1,643,429,785 38.38
2 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5,990,227 7.15
3 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275,000,000 6.42
4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207,442,108 4.84
5 上海市邮政公司 204,576,694 4.78
6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65,953,687 3.88
7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143,000,000 3.34
8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3,523,008 3.12
9 上海致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24,800,000 2.91
10 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5,538,347 2.46
合计 3,309,253,856 77.29
其中,持有本公司 5%股份以上的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1、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申能集团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成立于 1996年 11月 18日,由上海市国资委出资设立。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申能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643,429,785 股,占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前总股本的 38.38%,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 100 亿
元,住所为上海市闵行区虹井路 159 号,法定代表人为王坚,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申能集团经营范围为:从事电力、能源基础产业的投资开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二节概览 发和管理,天然气资源的投资,城市燃气管网的投资,房地产、高科技产业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经营,国内贸易等。
2、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海烟投资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成立于 2009年 10月 15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海海烟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305,990,227 股,占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前总股本的 7.15%。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 33 亿元,住所为上海市杨浦区
长阳路 717 号 3 幢 318 室。上海海烟投资为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上海海烟投资的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贸易。
3、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持有公司股份 275,000,000 股,占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前总股本的 6.42%。文新报业集团
成立于 2001 年 2 月 22 日,为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举办的国有事业法人,开办资金人民币 186,012万元,住所为上海市威海路 755号。文新报业集团的主营业务包括报纸、期刊、图书等的编辑、出版、印刷工作及广告等相关的信息产业。
三、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0026
号),本公司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2012年 12月 31日
资产总计 10,753,012.30 6,085,246.48 4,873,245.64
负债合计 8,890,462.45 4,507,434.39 3,373,425.9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62,549.85 1,577,812.08 1,499,819.6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835,313.35 1,555,029.92 1,475,018.26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二节概览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549,960.30 324,393.67 238,129.02
营业支出 260,968.11 214,835.04 181,872.01
营业利润 288,992.19 109,558.63 56,257.02
利润总额 293,368.82 113,423.75 71,232.14
净利润 235,870.16 98,232.95 59,082.7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4,167.12 100,742.19 60,948.05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8,812.15 -434,959.48 -181,079.6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431.43 -86,815.26 -17,589.1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26,339.83 640,734.63 -16,150.7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60,179.97 117,523.66 -215,033.57
(四)主要财务和监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期间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4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3.81 0.55 0.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3.60 0.54 0.54
2013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6.65 0.24 0.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6.46 0.23 0.23
2012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18 0.14 0.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42 0.12 0.12
2、主要监管指标
2012年~2014年末公司主要监管指标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二节概览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净资本
(万元)
母公司 1,173,103.07 1,118,816.89 847,721.21
合并 1,273,368.58 1,317,662.06 1,054,332.94
净资产
(万元)
母公司 1,802,740.23 1,549,259.38 1,469,907.39
合并 1,827,867.47 1,566,007.69 1,499,819.67
净资本/各项风险准备之和
母公司 618.04% 983.47% 870.02%
合并 621.05% 1,034.09% 998.81%
净资本/净资产母公司 65.07% 72.22% 57.67%合并 69.66% 84.14% 70.66%
净资本/负债母公司 18.42% 35.03% 36.87%合并 19.91% 41.16% 46.25%
净资产/负债母公司 28.30% 48.51% 63.94%合并 28.57% 48.92% 65.45%
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净资本
母公司 76.20% 67.29% 65.29%
合并 70.20% 57.13% 52.09%
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净资本
母公司 315.86% 245.70% 284.11%
合并 290.99% 209.68% 229.39%
四、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均为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所持有的股份。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 100,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18.93%,最终发
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发行方式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上海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五、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经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拟申请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100,000万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量,将视实际发行数量和经过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确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扩大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发行的股票均为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所持有的股份。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 100,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18.93%。最终发行数量由
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发行价格: 10.03元/股,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市盈率: 22.98倍(按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4.29元(按 201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5.33元(按 201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合计数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1.88倍(按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上海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发行方式: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方式
承销方式: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1,003,000.00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978,747.40万元
本次股票发行费用 24,252.60万元
其中:承销费 17,027.60万元
保荐费 6,000.00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 384.00万元
律师费 285.00万元
信息披露费 374.30万元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上市手续费等 181.70万元
拟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1.发行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号 2号楼 22层、23层、25层-29层
电话: 021-63325888
传真: 021-63326010
联系人:杨玉成、王如富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峰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电话: 021-22169
传真: 021-22167124
保荐代表人:周平、余健
项目协办人:卢文
项目其他成员:张芳、秦雨思
3.副主承销商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01
(100086)
电话: 010-83561175,010-83561174
传真: 010-83561001
联系人:牛鹏程、蔡泽煜
4.分销商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黎维彬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外馆斜街甲 1 号泰利明苑写字楼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A座二区 4层
电话: 021-68588025
传真: 021-68598098
联系人:傅佳、徐炜
5.分销商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建军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00 号恒生大厦 8 楼031室
电话: 021-68416988-225
传真: 021-69416608
联系人:伏勇
6.分销商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桃林路 777 号鄂尔多斯艾力大厦1304室
电话: 021-68886225
传真: 021-68886005
联系人:袁丁
7.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负责人:黄宁宁
住所:上海市南京西路 580号南证大厦 45、46层
电话: 021-52341668
传真: 021-52341670
经办律师:方祥勇、林雅娜
8.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合伙人:朱建弟
住所:上海市南京东路 61号新黄浦金融大厦 4楼
电话: 021-63391166
传真: 021-63392558
经办注册会计师:朱颖、尤文杰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9.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朱建弟
住所:上海市南京东路 61号新黄浦金融大厦 4楼
电话: 021-63391166
传真: 021-63392558
经办注册会计师:朱颖、尤文杰
10.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法定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36楼
电话: 021-58708
传真: 021-58899400
11.申请上市的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法定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电话: 021-68808
传真: 021-58899400
12.收款银行光大银行上海分行
法定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18号光大银行大厦
电话: 021-63606360
传真: 021-23050088
户名: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有)
收款账号: 083651120101412000177
上述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项目经办人员与本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三、预计发行时间表
内容时间
1.询价推介时间 2015年 3月 5日~2015年 3月 6日
2.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5年 3月 10日
3.网下申购及缴款日期 2015年 3月 10日~2015年 3月 11日
4.网上申购及缴款日期 2015年 3月 11日
5.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风险因素 第四节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市场风险
证券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指证券市场整体或局部变动导致损失或收入减少的可能性。我国证券市场行情受国民经济发展情况、国家经济政策、国际经济环境以及投资心理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周期性。目前我国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期货 IB、直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代销金融产品等业务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证券经纪、证券自营、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等传统业务仍然是证券公司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证券经纪业务与证券交易量的相关度较高,证券自营受证券市场指数影响较大,市场波动同时也会影响市场融资、并购等活动的活跃度,对投资银行业务产生较大影响,如证券市场行情持续下跌则将可能影响投资者认购和持有理财产品的积极性和意愿,因此,我国证券市场行情的周期性波动对证券公司的经营业绩有较大影响,证券市场的景气度在较大程度上影响着证券公司各项业务的经营状况。
1、报告期内,我国证券公司整体经营状况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14年 1~11月 2013年度 2012年度
上证指数 2,112.13-2,682.84 2,289.51-2,115.98 2,212.00-2,269.13
深证成指 8,083.77-9,002.23 9,204.11-8,121.79 8,980.76-9,116.48
市场股基交易金额(亿元) 1,190,722 967,030 639,418
证券公司营业收入合计(亿元) 2,105.47 1,592.41 1,301.21
证券公司净利润合计(亿元) 781.41 440.21 331.40
注:市场交易数据来源于沪、深交易所统计信息,为双边数据。证券公司收入、净利润来源于证券业协会的统计数据;2014年全年数据尚未公布。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风险因素 报告期内,沪深指数总体呈现震荡向上,2012 年末沪深指数较年初虽有所上升,但全年多数交易日指数处于下跌状况,当年市场股基交易量同比下降
24.66%,证券公司总体经营业绩同比也出现下降;2013 年末沪深指数较年初出
现下跌,但大部分月份下跌幅度不大,市场交投活跃,股基交易量同比增长约为 51.24%,证券公司总体经营业绩有所好转;进入 2014年后由于创新业务的推
动,市场活跃度提高,沪深指数、证券市场交易量则均呈明细上升态势,证券公司总体经营业绩同比出现显著增长。
2、报告期内,本公司整体经营状况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市场股基交易金额(亿元) 1,190,722 967,030 639,418
公司营业收入(万元) 549,960.30 324,393.67 238,129.0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34,167.12 100,742.19 60,948.05
注: 2014年全年市场股基交易金额数据尚未公布,表中为 2014年 1-11月数据。
从报告期内我国证券市场行情与公司业绩情况来看,公司的经营情况对证券市场行情及其走势仍有较强的依赖性。如果我国宏观经济和行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导致国内证券市场景气度下滑,公司的证券经纪、证券自营、投资银行和资产管理等业务可能面临经营难度加大和业绩下滑的风险。上述风险将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大幅下降甚至出现经营亏损。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主要指在不受价值损失的前提下,证券公司资产能否在可预见的时间内变现以偿还债务或通过融资方式提高流动性的风险。证券公司面临的流动性风险主要涉及公司财务资金和金融资产的流动性。证券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有可能因为业务开展需要、融资渠道等原因,例如可能发生的投资银行业务大额包销、自营业务投资规模过大、长期资产比例过高等事项,从而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风险因素 公司的流动性带来一定的压力;也有可能因为市场剧烈波动而导致公司资产不能以合理的价格及时变现,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三、行业竞争风险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证券行业内的竞争日益加剧,截至 2014年6月末,我国共有 117家证券公司。不同证券公司在业务范围、收入结构等方面比较接近,证券经纪、证券自营、投资银行等传统业务收入占比较高,证券公司之间的竞争仍属同质化竞争。近年来,部分大型证券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或者上市的方式增强资本实力,证券公司营业网点数量迅速增加,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目前主要业务与国内其他证券公司差异性较小,与其他证券公司均构成直接竞争关系。
此外,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逐步放开,国外证券公司进入我国证券市场的大门已经打开,一批国际知名的证券公司已经通过与国内证券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等方式逐步进入我国证券业,国内证券公司面临更大的挑战。
除了证券公司之间的竞争,还有来自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的竞争。竞争范围拓展到投融资服务、财务顾问、资产证券化、风险投资等多个领域。激烈的竞争可能会对公司各项业务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产生影响。
四、业务风险
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可能面临的经营难度加大和业绩下滑的具体风险情况如下:
(一)证券经纪业务风险
证券经纪业务是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2012年、2013年及 2014年,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净收入分别为 73,786.02万元、102,311.44万元及 129,931.07万元,占
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0.99%、31.54%及 23.63%。
(1)交易量下降给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带来的风险
证券经纪业务收入主要取决于客户证券交易量和交易佣金率水平。证券交易量与证券市场行情及客户交易换手率的关联度较高。当证券市场行情较好时,客户参与市场交易的热情较高,交易量就会增加。反之当证券市场低迷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风险因素 时,客户交易热情降低,交易量就会降低。如果未来证券市场行情持续下跌,公司客户交易量将会减少,从而导致公司经纪业务收入下降。此外,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属于新兴市场,证券投资者中机构投资者比重较小,中小投资者投机心理普遍较强,换手率明显高于国外成熟证券市场。随着机构投资者队伍的不断壮大和投资者投资理念的逐步成熟,投资者将倾向于价值投资而长期持股,证券买卖频率会有所下降,从而导致经纪业务收入下降。
(2)交易佣金率下滑给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带来的风险
除了交易量的因素外,公司的交易佣金率水平对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收入的影响也比较大。近年来,随着证券市场经纪业务竞争的日益加剧,市场佣金率水平持续下滑。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公布了《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对证券公司设立分支机构不再作数量和区域限制,只要经营规范、具备管理控制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的证券公司,均可设立分支机构,证券营业部数量的增加将加剧证券公司在经纪业务上的竞争,可能导致市场平均佣金率的进一步下调。
近年来,随着证券市场经纪业务竞争的日益加剧,公司佣金率水平呈现下降,2012 年、2013 年、2014 年 1-9 月,公司股票基金佣金率分别为 0.75‰、
0.73‰和 0.65‰,但总体下降幅度保持平稳。近年在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冲击下,
证券公司相继开展网上开户业务,部分证券公司股票交易佣金费率低至 0.2‰。
除了网上新开户业务对公司佣金率产生影响外,还出现了部分原有客户向公司申请调低交易佣金率的情形。未来,随着统一账户平台“一码通”向个人投资者开放,客户转户难度降低,在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形下,原有客户申请降低佣金率的情形可能会进一步增加,从而可能导致公司平均佣金率水平的下降,从而对公司证券经纪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3)互联网金融对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带来的风险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以独特方式影响着金融行业,对公司经纪业务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网上开户等网络经纪业务短期内加剧了证券公司之间的价格竞争,使得佣金率出现下滑;相比传统证券公司,互联网企业拥有丰富的客户资源、庞大的用户消费数据、低廉的销售成本和便捷的交易支付方式,未来如果互联网公司涉足证券经纪业务,传统证券公司将面对更为激烈的竞争形势。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风险因素 此可见,公司经纪业务发展面临互联网金融冲击的经营风险。
如果未来国内证券市场行情出现较大下跌,公司客户交易量出现大幅减少,行业佣金率持续降低,则可能导致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收入下降,从而造成公司盈利能力的下降。
(二)证券自营业务风险
证券自营业务是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2012年、2013年及 2014年,公司自营业务收入(金融工具投资收益与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和)分别为 125,438.13
万元、213,274.60 万元及 387,913.19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52.68%、
65.75%及 70.53%。
在扣除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固定收益证券)利息支出后,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公司自营业务收入净额分别为 70,677.27 万元、128,808.10 万元及
310,569.2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29.68%、39.91%及 56.47%。
从权益类证券自营业务规模来看,2012年、2013年及 2014年末,公司自营权益类证券(含证券衍生品)占净资本的比例分别为 65.29%、67.29%及
76.20%。从同行业情况来看,投资业务相关政策管制的放松逐步为自营业务的
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2012 年以来证券行业自营投资总体规模上升,但总体上公司自营权益类证券占净资本比例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从固定收益类证券自营业务规模来看,由于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收益率相对稳定,风险相对较小,随着证券公司净资本的积累和债券市场的发展,证券公司的债券投资业务普遍取得了较快发展,但总体上公司固定收益类证券占净资本比例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012年、2013年及 2014年末,公司固定收益类证券占净资本的比例分别为 284.11%、245.70%及 315.86%。
近几年公司自营业务的规模相对同行业偏高,由于证券自营业务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在市场剧烈波动时,本公司自营业务特别是权益类证券自营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系统性风险,可能导致公司自营业务收益大幅下降甚至出现投资亏损,公司盈利能力下降甚至出现经营亏损。
与现货市场风险相比,股指期货交易市场由于所采用的保证金交易制度具有一定的“杠杆效应”,在放大收益的同时也放大了风险。当行情出现剧烈波动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风险因素 时,合约价格的微小变动就可能带来较大的损失。公司目前所开展的股指期货业务主要是根据经营情况或股票投资规模制定相应的套期保值计划,而非单向的投机交易。运用股指期货可以有效规避股票现货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但套期保值操作机制、市场流动性差异风险等仍会导致股指期货交易存在一定风险。
近几年来,我国跨行业、跨市场金融业务与产品发展迅速,相关业务交易结构复杂,可能造成对风险的认识不全面,对风险的大小估计不足,风险控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相关产品业务流程复杂,涉及的操作风险管理难度显著提高。上述跨行业跨市场交易所带来的风险可能会给公司自营业务带来不利影响,严重时可能导致公司自营业务收益大幅下降甚至出现投资亏损。
公司自营业务同时面临所投资证券的内含风险,如债券可能面临发行主体违约或者信用评级下降导致债券价格下跌的风险、股票可能面临上市公司虚假信息披露或其他突发事件导致股票价格下跌的风险,从而导致公司自营业务收益大幅下降甚至出现投资亏损,公司盈利能力下降甚至出现经营亏损。
另外,公司自营业务会计核算时,部分投资产品初始确认时列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品的公允价值变动额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未直接影响当期净利润。2012年、2013年以及 2014年末,公司各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额分别为 11,903.30万元、41,419.24万元、165,581.92万元。如期末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额出现较大负值,将可能影响公司未来期间自营业务收益出现大幅下降甚至出现投资亏损。
(三)投资银行业务风险
投资银行业务是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2012年、2013年及 2014年,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分别为 21,468.06万元、22,814.78万及 44,763.43万元,占公司
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02%、7.03%及 8.14%。
随着《证券法》和《公司法》的修订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及规章的颁布,中国证券发行制度建设已得到进一步完善,证券发行的市场化程度也逐步提高,证券公司在证券发行上市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风险也越来越大。本公司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时面临以下风险:目前我国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风险因素 证券市场采用发行上市保荐制度,公司存在因未能做到勤勉尽责,尽职调查不到位,公开招募文件信息披露在真实、准确、完整性方面存在瑕疵而受到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风险;存在企业改制上市方案设计不合理,对企业发展前景的判断失误,导致发行失败而遭受信誉损失的风险;存在证券发行定价不合理、债券条款设计不符合投资者需求,或对市场的判断存在偏差,发行时机选择不当而导致的包销风险;存在业务承揽过程中因不当承诺而引起的违规或违约风险等。
(四)资产管理业务风险
公司是首批获得从事受托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之一,目前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东证资管从事受托资产管理业务。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受托管理(不包含公司出资设立和控制的产品)的理财产品达到 137 只,受托管理的资产规模近 350 亿元,资产管理业务成为公司主要业务之一,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分别为 9,840.77 万元、21,439.81 万元及
28,170.65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13%、6.61%及 5.12%。
资产管理业务收入主要包括管理费收入和业绩报酬及手续费收入,其中管理费收入主要受产品资产规模、管理费率及存续期限影响,业绩报酬及手续费收入则与开放期产品购买赎回规模及收益率密切相关。
证券市场行情的持续下跌将可能影响投资者认购和持有理财产品的积极性和意愿,从而造成公司理财产品资产规模下降,使得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费收入降低。市场行情的持续下跌还会造成产品收益率下降,将导致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业绩报酬及手续费收入的降低,由此会对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产生不利影响。
(五)信用风险
证券公司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涉及在为客户提供融资融券业务以及债券投资等过程中,因交易对方无法履约导致损益的风险。另外,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与不同的经济主体、法律主体签订合约,如资产购买合约、投资协议等,由于社会经济关系的复杂性及各个交易对手的差异性,在各种经济活动中难免产生一些不确定性,有可能产生少数个别的违约事件,给公司造成一定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风险因素 风险。
五、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通常包括内部人为操作失误、内部流程不完善、信息系统故障或不完善、交易故障等原因导致的风险,也包括公司外部发生的欺诈行为造成的损失。证券业务尤其是创新业务,其业务流程复杂,涉及的操作风险管理难度显著提高,将可能增加公司的经营风险。
六、金融创新风险
我国证券市场仍处于发展、规范阶段,受市场成熟度和政策环境的限制,金融创新始终处于尝试性探索过程中。
随着行业创新的不断发展,证券公司自营投资品种扩大、理财类产品不断创新,新的业务模式和产品类型不断推出。创新推动了证券公司的发展,但由于对创新业务风险认识不全面、风险大小估计不足、风险控制机制不健全等,可能会使得证券投资活动的市场风险积聚,风险状况迅速复杂化,从而可能导致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
目前本公司正在开展的金融创新业务有融资融券业务、直投业务、期货 IB业务、股指期货业务、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代销金融产品、新三板做市商及场外业务等。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范围,在取得监管部门批准的前提下从事更多的金融创新业务,减少公司业绩对传统业务的依赖。公司在进行金融创新探索过程中,要投入一定的财力、人力和物力,创新之初往往会缺少实际投入产出的财务数据支持,会有一定的失败率。
同时,由于创新产品的差异性不大,业务创新很易于被其他竞争对手模仿而使创新的收益低于预期。
七、管理与合规风险
如果缺乏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或者现有制度未能得到有效贯彻,证券公司将无法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等法规,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在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不能保证完全避免因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风险因素 业务人员开展未经授权的业务、欺诈行为、交易指令输入错误等操作差错和主观不作为可能带来的经济损失、法律纠纷和违规风险。
本公司虽然制度体系健全,已建立了较为严密的自控与他控相结合的内控体系,并注重信息技术在风险管理中的应用,但是,由于管理风险涉及到各个业务类别及不同层级等方方面面,而且牵涉到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以及控制活动等复杂的流程,因此,公司可能会在个别方面与环节发生纰漏,出现一定的风险。
由于公司业务始终处于动态发展的环境中,用以识别、监控风险的模型、数据、信息难以保持持续的准确和完整,管理风险的政策和程序也存在失效或无法预见所有风险的可能。且任何内控管理措施都存在固有限制,可能因其自身的变化、内部治理结构及外界环境的变化、风险管理当事者对某项事务的认识不够和对现有制度执行不严格等原因导致风险。
公司如果违反法律、法规还将受到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撤销相关业务许可、责令关闭等;公司还可能因违反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规定而被监管机关采取监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业务活动,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新业务,限制分配红利,限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和提供福利,限制转让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责令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限制有关股东行使股东权利,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等。
此外,公司所处的证券行业是一个知识密集型行业,员工道德风险相对其他行业来说更突出,若公司员工的诚信、道德缺失,而公司未能及时发现并防范,可能会导致公司的声誉和财务状况受到损害,甚至给公司带来赔偿、诉讼或监管机构处罚的风险。
八、信息技术风险
随着证券公司集中交易系统的建设完成,证券行业的证券业务系统(包括集中交易、网上交易、资金清算、三方存管、售后服务等多个方面)、办公系统、财务系统、风险管理系统等全部依赖信息系统平台的支撑。信息技术系统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风险因素 的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对于证券公司的生存与发展变得至关重要,信息技术水平已经成为衡量证券公司竞争能力的重要因素之一。
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日新月异,公司新产品、新业务的不断推出,对信息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对新业务的支持方面,要求信息系统具有更高的扩展性和市场适应能力。为了保持技术领先性和在竞争中的有利地位,公司需要不断投入资金进行技术升级,这将增加公司的经营成本。
本公司主要业务均高度依赖电子信息系统,需要准确、及时地处理大量交易,并存储和处理大量的业务和经营活动数据。如果公司信息系统出现硬件故障、软件崩溃、通信线路中断、遭受病毒和黑客攻击、数据丢失与泄露等突发情况,或因未能及时、有效地改进或升级而致使信息技术系统发生故障,可能会影响公司的声誉和服务质量,甚至会带来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
证券交易系统涉及的环节众多,对部分复杂或少见的技术难题,需要协调外部专家进行会诊解决,因此存在公司的外部信息系统软件和硬件供应商支持力度不足的风险。公司证券信息系统涉及众多银行,而各家银行在技术开发、维护、管理等方面的水平和对公司的配合程度、支持力度不一,给信息技术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可能影响公司信息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从而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
九、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包括国家出台的政策法规对证券公司经营管理所产生的风险,以及由于公司理解或执行过程中的偏差对公司所产生的负面影响。
证券行业属于国家特许经营行业,监管层通过一定的规划和政策,指导证券市场和证券业的发展。全国人大颁布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国务院及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等规定。公司开展经纪、证券自营、投资银行和资产管理等业务要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等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如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规定,可能会受到监管机构罚款、暂停或取消业务资格等行政处罚。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风险因素 国家对证券行业的监管制度正在逐步完善,证券行业的特许经营、税收管理等政策可能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而调整。国家对证券市场的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或有重要的举措、法规出台,都可能会引起证券市场的波动,这些政策的变化也可能会改变我国证券业的发展环境,有可能对公司的各项业务产生影响。
此外,由于中国证券市场制度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新的法规政策不断推出,公司对这些制度政策理解稍有偏差或执行不到位,也会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
十、人才流失风险
证券行业的竞争关键在于人才竞争。本公司在发展和壮大过程中引进和培养了众多优秀人才,为公司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随着我国证券行业的快速发展,优秀人才已成为稀缺资源。虽然公司非常重视对优秀人才的激励和保留,并基于“导向清晰、体现差异、激励绩效、反映市场、成本优化”的原则建立了相关的薪酬福利政策和激励计划,但并不能保证留住所有的优秀人才。若本公司优秀人才尤其是重要业务领域或关键岗位人才流失或储备不足,将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潜力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内部人控制的风险
目前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单一股东在公司董事会所占席位均未超过半数,无任何单一股东可以对公司经营决策进行控制,而且股东、外部董事不直接参与公司经营,客观上存在不同程度的信息不对称因素,可能出现对内部人员工作难以作出有效监控的情形。因此,公司可能存在内部人通过对公司的控制,追求自身利益,损害股东或债权人利益的风险。
十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变动的风险
公司股东中,上海市国资委下属单位合计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比例为
48.84%。上海市国资委未直接干预过下属单位对本公司行使股东权利,未要求
下属单位作为一致行动人行使本公司股东权利。但未来如法律、法规及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做出调整,则可能会出现上海市国资委下属单位在行使东方证券股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风险因素 东权利时保持一致行动,进而实际控制发行人情形,从而使得发行人出现实际控制人变动的风险。
十三、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此次公开发行股票成功后,公司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而募集资金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短期内存在因净资产规模增加使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产生一定幅度下降所引致的相关风险。
十四、募集资金运用风险
经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募集资金收益将会受到我国证券市场未来几年景气程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名称(中文):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英文):ORIENT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注册资本:4,281,742,921元
东方有限成立日期:1997年 12月 10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03年 10月 8日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号 2号楼 22层、23层、25层-29层
邮政编码:200010
电话号码:(021)63325888
传真号码:(021)63326010
互联网网址:http://www.dfzq.com.cn
电子信箱:dfzq@orientsec.com.cn
二、公司设立方式及发起人
(一)设立方式
本公司系经中国证监会 2003年 9月 12日出具的证监机构字(2003)184号
文《关于同意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增资扩股并更名的批复》和上海市人民政府 2003年 8月 13日出具的沪府体改审(2003)004号文《关于同意设立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股东以 2002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按 1:1比例折股,同时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烟草(集团)公司、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等 10家新老股东以货币增资人民币 10亿元,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39,791,800 元,并经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3 年 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月 29日出具的安永大华字(2003)第 976号《验资报告》验证。2003年 10月 8
日,公司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101005003。
(二)发起人
本公司发起人为申能(集团)有限公司等 20个法人,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的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股)比例(%)
1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603,335,458 28.20
2 上海烟草(集团)公司 213,979,180 10.00
3 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200,000,000 9.35
4 上海茂盛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170,000,000 7.94
5 上海久事公司 163,979,180 7.6 上海市邮政局 113,979,180 5.33
7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113,979,180 5.33
8 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 4.67
9 上海市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有限公司 79,785,426 3.73
10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64,193,754 3.00
11 上海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56,989,590 2.66
12 上海绿地(集团)有限公司 56,989,590 2.66
13 上海高远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0 2.34
14 上海闵行虹桥有限公司 34,193,754 1.60
15 上海泰裕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0 1.40
16 上海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2,795,836 1.07
17 威达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20,000,0.93
18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17,096,877 0.80
19 上海市外经贸投资开发公司 17,096,877 0.80
20 上海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11,397,918 0.53
合计 2,139,791,800 100.00
三、公司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由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而成,东方有限是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一)东方有限的成立及股权变化情况
1、公司前身成立情况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于 1997年 10月 18日以银复(1997)400号文同意由申能(集
团)有限公司和上海外滩房屋置换有限公司牵头联合收购抚顺证券公司,筹建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7年 11月 12日出具了华业字
(97)第 1362 号《关于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筹)验资报告》,经过审验,
东方有限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亿元,截至 1997年 11月 12日各投资方已投入的资本合计为人民币 10亿元。
1997 年 12 月 10 日,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 15005003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10亿元,各股东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 上海市财政局 210,000,000 21.00
2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0 10.00
3 上海外滩房屋置换有限公司 100,000,000 10.00
4 上海烟草(集团)公司 100,000,000 10.00
5 上海市邮电管理局 100,000,000 10.00
6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100,000,000 10.00
7 上海市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公司 70,000,000 7.00
8 上海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50,000,000 5.00
9 上海绿地(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0 5.00
10 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 30,000,000 3.00
11 上海市闵行虹桥开发公司 30,000,000 3.00
12 上海交通投资公司 20,000,000 2.00
13 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00 1.50
14 上海市外经贸投资开发公司 15,000,000 1.50
15 上海一百(集团)公司 10,000,000 1.00
合计 1,000,000,000 100.00
中国人民银行于 1998年 2月 23日以银复(1998)52号文《关于设立东方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同意成立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准其公司章程,并确认其公司章程中所列的上海市财政局、申能集团等 15 家股东资格及出资额。
2、东方有限股权变化情况
(1)根据上海市计划委员会于 1999年 6月 22日出具的沪计调(1999)033
号文《关于外滩置换公司并入久事公司的通知》,上海市政府决定将上海外滩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房屋置换有限公司并入上海久事公司,上海久事公司由此取得东方有限的股东地位,持有东方有限 10%的股权。中国证监会于 2000年 3月 14日以证监机构字
(2000)50 号文《关于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
了该次股权转让。
(2)根据上海市邮电管理局出具的沪邮电管(2000)财字第 20 号《关于
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方变更的函》,原上海市邮电管理局持有的东方有限 10%的股权,全额划转给上海市邮政局。中国证监会于 2000年 3月 14日以证监机构字(2000)50 号文《关于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有关问题的批
复》批准了该次股权转让。
(3)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由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公司更名)
于 1999年 10月 15日与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7,000 万元东方有限股权以每股 1.17 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
东方有限其他股东均书面同意此次转让,并书面放弃其优先购买权。中国证监会于 2000年 3月 14日以证监机构字(2000)50号文《关于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股权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了该次股权转让。
(4)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于 2000年 1月 23日与上海九百股份有限
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1,500 万元东方有限股权以每股 1.17 元
的价格全部转让给后者。东方有限其他股东均书面同意此次转让,并书面放弃其优先购买权。中国证监会于 2000年 7月 11日以证监机构字(2000)156号文
《关于同意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问题的批复》批准了该次股权转让。
(5)上海市财政局于 2000年 4月 10日与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署
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21,000万元东方有限股权以每股 1.35元的价格转
让给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东方有限其他股东均书面同意此次转让,并书面放弃其优先购买权。中国证监会于 2000年 7月 11日以证监机构字(2000)
156 号文《关于同意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问题的批复》批准了该次股权转让。
(6)上海一百(集团)有限公司于 2000年 12月 14日与上海第一百货商店
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1,000万元东方有限股权以每股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1.17 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有限其他股东均书
面同意此次转让,并书面放弃其优先购买权。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监管办公室于 2001年 6月 11日以沪证机(2001)128号文《关于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
东变更的批复》批准了该次股权转让。
(7)上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于 2001年 12月 12日与申能集团签署
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21,000万元东方有限股权以每股 1.21元的价格转
让给后者。东方有限其他股东均书面同意此次转让,并书面放弃其优先购买权。中国证监会于 2002年 3月 18日以证监机构字(2002)74号文《关于东方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了该次股权转让。
(8)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 2000年 12月 8日以沪府办(2000)54号文
《关于同意撤销上海公交控股有限公司和上海交通投资公司组建上海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同意撤销上海公交控股有限公司和原东方有限股东上海交通投资公司,组建上海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此取得东方有限股东地位,持有东方有限 2%股权。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监督办公室于 2002年 4月 17日以沪证机(2002)074号文《关于东方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称变更的批复》批准了该次股权变更。
(9)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于 2002 年 4 月与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签
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3,000 万元东方有限股权以总价人民币36,281,974.71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东方有限其他股东均书面同意此次转让,并
书面放弃其优先购买权。中国证监会于 2002 年 10 月 24 日以机构部部函
(2002)369号《关于同意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函》批准了该次股
权转让。
经过上述股权变更,东方有限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310,000,000 31.00
2 上海久事公司 100,000,000 10.00
3 上海烟草(集团)公司 100,000,000 10.00
4 上海市邮政局 100,000,000 10.00
5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100,000,000 10.00
6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70,000,000 7.0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7 上海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50,000,000 5.00
8 上海绿地(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0 5.00
9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0 3.00
10 上海市闵行虹桥开发公司 30,000,000 3.00
11 上海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 2.00
12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00 1.50
13 上海市外经贸投资开发公司 15,000,000 1.50
14 上海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 1.00
合计 1,000,000,000 100.00
(二)2003年公司的改制设立
东方有限于 2003年 5月 23日召开 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改制变更为股份公司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议案》。公司采用整体改制变更方式,以 2002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1,139,791,801.73元为基数,按 1:1比例折为 1,139,791,8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余额人民币 1.73 元计入资本公积金,原有限公司股东按原出资比例持有
股份公司股份。同时,10家新老股东以货币方式按每股 1.00元的价格对公司进
行增资,增资总额为 100,000万元,其中:申能集团增资 25,000万元,上海烟草(集团)公司增资 10,000万元,上海久事公司增资 5,000万元,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增资 3,000万元;新引入股东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增资 20,000万元,上海茂盛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增资 17,000 万元,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增资 10,000万元,上海高远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增资 5,000万元,上海泰裕集团有限公司增资 3,000万元,威达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增资 2,000万元。
2003 年 8 月 13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体改审(2003)004 号《关于同意
设立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同意东方有限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03 年 9 月 12 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机构字(2003)184 号文《关于同意东方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增资扩股并更名的批复》批准同意东方有限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 9月 29日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资并出具安永大华业字(2003)第 976 号《验资报告》,确认变更后公司累计注册资本实收
金额为人民币 213,979.18万元。2012年 2月 27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信会师
报字(2012)第 130077号《复核报告》,对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的验资报告进行
了复核确认。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2003 年 10 月 8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本公司颁发了注册号为3101005003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整体变更后,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603,335,458 28.20
2 上海烟草(集团)公司 213,979,180 10.00
3 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200,000,000 9.35
4 上海茂盛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70,000,000 7.94
5 上海久事公司 163,979,180 7.6 上海市邮政局 113,979,180 5.33
7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113,979,180 5.33
8 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 4.67
9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79,785,426 3.73
10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64,193,754 3.00
11 上海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56,989,590 2.66
12 上海绿地(集团)有限公司 56,989,590 2.66
13 上海高远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0 2.34
14 上海市闵行虹桥开发公司 34,193,754 1.60
15 上海泰裕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0 1.40
16 上海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2,795,836 1.07
17 威达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20,000,0.93
18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17,096,877 0.80
19 上海市外经贸投资开发公司 17,096,877 0.80
20 上海市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11,397,918 0.53
合计 2,139,791,800 100.00
(三)公司成立以来的股权变化情况
股份公司成立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历次股权变化情况详见公司股权变化情况表: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股权变化情况表: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
2003年
股份公司设立时
股东持股数
2006年~2008年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2006年股份
转让
2007年 2008年股份
转让配股未分配利润转增转让
1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603,335,458 -+301,667,729 +60,333,545 --
2 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 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200,000,000 -+100,000,000 +20,000,000 --
4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113,979,180 -+34,193,754 +11,397,918 --
5 上海市邮政公司 113,979,180 -+56,989,590 +11,397,918 --
6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79,785,426 -+39,892,713 +7,978,543 --
7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 -+50,000,000 +10,000,000 --
8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4,193,754 -+32,096,877 +6,419,375 --
9 上海致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60,000,000 +30,000,000 +6,000,000 --
10 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6,989,590 -+28,494,795 +5,698,959 --10,000,000
11 上海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56,989,590 -+28,494,795 +5,698,959 --
12 高远控股有限公司-+50,000,000 +25,000,000 +5,000,000 --
13 上虞任盛投资有限公司-+50,000,000 +25,000,000 +5,000,000 --
14 上海缤纷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15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16 浙江金穗投资有限公司-+20,000,000 +10,000,000 +2,000,000 --
17 上海市外经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7,096,877 -+8,548,439 +1,709,688 --
18 上海恒鑫实业有限公司-+12,860,000 +6,430,000 +1,286,000 --
19 上海混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17,096,877 -+8,500,000 +1,709,688 --
21 无锡市金久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22 义乌市秋翔针织有限公司-+10,000,000 +5,000,000 +1,000,000 --
23 绿谷(集团)有限公司----+16,000,000 -
24 上海艺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6,000,000 -
25 上海艺潭信息工程有限公司----+16,000,000 -
26 山西卓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7 上海浪花投资有限公司------
28 新疆中润富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9 宜兴市君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30 宜兴市宜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1 上海市拥军优属基金会------
32 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0
33 浙江恒瑞泰富实业有限公司------
34 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5 上海汇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6 浙江华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7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8 宜兴市铜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39 上海康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40 上虞舜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41 雅世置业(集团)有限公司-+5,640,000 +2,820,000 +564,000 --
42 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
43 上海紫杰实业有限公司------
44 上海馥地融资性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45 上海宝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6 上海混沌道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7 上海睿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8 上海上电电容器有限公司------
49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50 安徽华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1 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2 安徽省安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3 青岛市国联盛世贸易有限公司------
54 上海杰思工程实业有限公司------
55 江苏兴达文具集团有限公司------
56 宜兴市锦城建设有限公司------
57 上海呈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58 上海艺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00,000 -
59 上海宝铸安贸易有限公司----+1,600,000 -
60 浙江恒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61 上海恒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2 上海茂盛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70,000,000 -158,500,000 +5,750,000 +1,150,000 -17,600,000 -
63 上海烟草(集团)公司 213,979,180 --+21,397,918 --
64 上海久事公司 163,979,180 -+81,989,590 +16,397,918 --
65 上海高远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0 -50,000,000 ----
66 上海市闵行虹桥开发公司 34,193,754 -34,193,754 ----
67 上海泰裕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0 -+15,000,000 +3,000,000 -48,000,000 -
68 上海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2,795,836 -+11,397,918 +2,279,584 --
69 威达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20,000,000 -+10,000,000 +2,000,000 -32,000,000 -
70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397,918 -+5,698,959 +1,139,792 --
71 上海房地(集团)公司-+34,193,754 +17,096,877 +3,419,375 --
72 上海宗鹰装潢有限公司----+46,000,000 -
73 安徽华文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2,139,791,80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股权变化情况表(续)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
2009年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股东持股变化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股东持股数
2009年股份转让
2010年股份转让
2011年 2012年股份转让
2014年股份转让配股前转让配股配股后转让
1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298,840,026 +379,253,027 --- 1,643,429,785
2 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35,377,098 +70,613,129 --- 305,990,227
3 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15,000,000 -35,000,000 -20,000,000 +75,000,000 -10,000,000 -40,000,000 - 275,000,000
4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47,871,256 --- 207,442,108
5 上海市邮政公司--25,000,000 -+47,210,006 --- 204,576,694
6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38,297,005 --- 165,953,687
7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50,000,000 -+33,000,000 --- 143,000,000
8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813,002 --- 133,523,008
9 上海致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8,800,000 --- 124,800,000
10 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4,355,003 --- 105,538,347
11 上海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27,355,003 -15,000,000 -5,000,000 - 98,538,347
12 高远控股有限公司--10,000,000 -+21,000,000 -2,900,000 5,000,000 -32,000,000 61,100,000
13 上虞任盛投资有限公司--19,600,000 -+18,120,000 --- 78,520,000
14 上海缤纷商贸发展有限公司--+54,710,006 +16,413,002 --- 71,123,008
15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5,000,000 -+1,500,000 -+40,000,000 - 46,500,000
16 浙江金穗投资有限公司-3,200,000 --+8,640,000 --- 37,440,000
17 上海市外经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8,206,501 --- 35,561,505
18 上海恒鑫实业有限公司---+6,172,800 --- 26,748,800
19 上海混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0 -+6,000,000 --- 26,000,000
20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7,800,000 --+5,851,970 --- 25,358,535
21 无锡市金久置业发展有限公司-+18,236,669 -+5,471,001 --- 23,707,670
22 义乌市秋翔针织有限公司---+4,800,000 --- 20,800,00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23 绿谷(集团)有限公司---+4,800,000 --- 20,800,000
24 上海艺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800,000 --- 20,800,000
25 上海艺潭信息工程有限公司---+4,800,000 --- 20,800,000
26 山西卓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00,000 20,000,000
27 上海浪花投资有限公司-+15,000,000 -+4,500,000 --- 19,500,000
28 新疆中润富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000,000 -+4,500,000 - 19,500,000
29 宜兴市君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15,000,000 -+4,500,000 --- 19,500,000
30 宜兴市宜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2,900,000 -+3,870,000 --- 16,770,000
31 上海市拥军优属基金会-+10,000,000 -+3,000,000 +2,900,000 -- 15,900,000
32 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 --- 13,000,000
33 浙江恒瑞泰富实业有限公司+10,000,000 --+3,000,000 --- 13,000,000
34 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000,000 +5,000,000 -+3,000,000 --- 13,000,000
35 上海汇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0 -+3,000,000 --- 13,000,000
36 浙江华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0 -+3,000,000 --- 13,000,000
37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0 -+3,000,000 --- 13,000,000
38 宜兴市铜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10,000,000 -+3,000,000 --- 13,000,000
39 上海康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00,000 --+600,000 +10,000,000 -- 12,600,000
40 上虞舜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9,600,000 -+2,880,000 --- 12,480,000
41 威达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12,000,000 12,000,000
42 雅世置业(集团)有限公司---+2,707,200 --- 11,731,200
43 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7,800,000 --+2,340,000 --- 10,140,000
44 上海紫杰实业有限公司-+5,000,000 -+1,500,000 --- 6,500,000
45 上海馥地融资性担保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 -+1,500,000 --- 6,500,000
46 上海宝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00,000 -+1,500,000 --- 6,500,000
47 上海混沌道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000,000 -+1,500,000 --- 6,500,000
48 上海睿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000,000 -+1,500,000 --- 6,500,000
49 上海上电电容器有限公司-+5,000,000 -+1,500,000 --- 6,500,000
50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5,000,000 +1,500,000 --- 6,500,00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51 安徽华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00,000 +1,500,000 --- 6,500,000
52 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00,000 +1,500,000 --- 6,500,000
53 安徽省安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00,000 +1,500,000 --- 6,500,000
54 青岛市国联盛世贸易有限公司-+4,000,000 -+1,200,000 --- 5,200,000
55 上海杰思工程实业有限公司----+5,000,000 -- 5,000,000
56 江苏兴达文具集团有限公司----+5,000,000 -- 5,000,000
57 宜兴市锦城建设有限公司----+5,000,000 -- 5,000,000
58 上海呈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2,100,000 -+630,000 --- 2,730,000
59 上海艺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600,000 --- 2,600,000
60 上海宝铸安贸易有限公司---+480,000 --- 2,080,000
61 浙江恒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1,600,000 --+480,000 --- 2,080,000
62 上海恒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600,000 --+480,000 --- 2,080,000
63 上海茂盛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800,000
64 上海烟草(集团)公司---235,377,098 -----
65 上海久事公司---262,366,688 -----
66 上海高远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67 上海市闵行虹桥开发公司--------
68 上海泰裕集团有限公司--------
69 上海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6,473,338 -----
70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8,236,669 ------
71 上海房地(集团)公司---54,710,006 -----
72 上海宗鹰装潢有限公司-2,000,000 -44,000,000 ------
73 安徽华文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4,281,742,92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2003年 10月公司成立后,2004年、2005年间均未发生股权变动事宜。
1、2006年股权变化情况
(1)根据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于 2005 年 12 月 13 日出具的沪地产
(2005)第 263 号文《关于调整资产布局重组上海房地(集团)公司的决定》,
原公司股东上海地产闵虹置业公司(上海市闵行虹桥开发公司于 2004年 7月更名为上海地产闵虹置业公司)整建制划转至上海房地(集团)公司,并由上海房地(集团)公司按资产关系实施管理。上海房地(集团)公司由此取得公司股东地位,持有公司 1.6%的股份。中国证监会于 2006年 10月 12日以证监机构
字(2006)246号文《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章程的批复》确认了
上海房地(集团)公司的股东地位。
(2)2006年 9月上海高远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与高远控股有限公司签署
了《资产转让合同》,将上海高远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5,000 万股本公司的股份无偿转让给后者。公司已于 2006年 9月 12日将相关材料报备上海证监局,上海证监局在 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
(3)上海茂盛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
1)上海茂盛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 2006年 9月 15日与上海恒鑫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1,286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每股 1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公司已于 2006年 11月 2日将相关材料报备上海证监局,上海证监局在 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
2)上海茂盛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 2006年 9月 27日与上海任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5,000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每股 1.7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公司已于 2006年 9月 29日将相关材料报备上海
证监局,上海证监局在 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
3)上海茂盛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 2006年 9月 29日与义乌市秋翔针织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1,000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每股
1.7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公司已于 2006年 10月 12日将相关材料报备上海证监
局,上海证监局在 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
4)上海茂盛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 2006年 10月 23日与上海致达科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6,000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每股 2.15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公司已于 2006年 11月 2日将相关材料报
备上海证监局,上海证监局在 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
5)上海茂盛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 2006年 10月 24日与绍兴市金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2,000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每股 2.25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公司已于 2006年 11月 2日将相关材料报备上海
证监局,上海证监局在 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
6)上海茂盛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 2006 年 11 月 1 日与雅世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564 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每股 2.1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公司已于 2006年 11月 6日将相关材料报备上海
证监局,上海证监局在 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
经过上述股权转让,截至 2006年末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603,335,458 28.20
2 上海烟草(集团)公司 213,979,180 10.00
3 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200,000,000 9.35
4 上海久事公司 163,979,180 7.66
5 上海市邮政局 113,979,180 5.33
6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113,979,180 5.33
7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 4.67
8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79,785,426 3.73
9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64,193,754 3.00
10 上海致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00 2.80
11 上海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56,989,590 2.66
12 上海绿地(集团)有限公司 56,989,590 2.66
13 高远控股有限公司 50,000,000 2.34
14 上海任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50,000,000 2.34
15 上海房地(集团)公司 34,193,754 1.60
16 上海泰裕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0 1.40
17 上海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2,795,836 1.07
18 绍兴市金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20,000,0.93
19 威达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20,000,0.93
20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17,096,877 0.80
21 上海市外经贸投资开发公司 17,096,877 0.8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22 上海恒鑫实业有限公司 12,860,0.60
23 上海茂盛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1,500,0.54
24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397,918 0.53
25 义乌市秋翔针织有限公司 10,000,0.47
26 雅世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5,640,0.26
合计 2,139,791,800 100.00
注: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上海市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更名;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由原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更名。
2、2007年股权变化情况
(1)2007年 6月增资扩股(配股)
2006 年 11 月,公司 200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扩股的议案》。2007 年 5 月 11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证监机构字(2007)101 号
《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批准本公司以向现有股东配股的方式增资扩股,每 10股配售 5股,配股价格为每股 1.36元。本次配股
以现金认缴,于 2007年 6月 12日完成,实际共配股 940,062,036股。配股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2,139,791,800元增至 3,079,853,836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此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07)第 23087 号《验资报告》。
各股东的认缴情况及配股后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
配股前出资额(元)
本次配股认缴金额(元)
配股后出资额(元)
配股后的持股比例(%)
1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603,335,458 301,667,729 905,003,187 29.38
2 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200,000,000 100,000,000 300,000,000 9.74
3 上海久事公司 163,979,180 81,989,590 245,968,770 7.99
4 上海烟草(集团)公司 213,979,180 - 213,979,180 6.95
5 上海市邮政局 113,979,180 56,989,590 170,968,770 5.55
6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 50,000,000 150,000,000 4.87
7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113,979,180 34,193,754 148,172,934 4.81
8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79,785,426 39,892,713 119,678,139 3.89
9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64,193,754 32,096,877 96,290,631 3.13
10 上海致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00 30,000,000 90,000,000 2.92
11 上海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56,989,590 28,494,795 85,484,385 2.78
12 上海绿地(集团)有限公司 56,989,590 28,494,795 85,484,385 2.78
13 高远控股有限公司 50,000,000 25,000,000 75,000,000 2.4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14 上海任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50,000,000 25,000,000 75,000,000 2.44
15 上海房地(集团)公司 34,193,754 17,096,877 51,290,631 1.67
16 上海泰裕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0 15,000,000 45,000,000 1.46
17 上海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2,795,836 11,397,918 34,193,754 1.18 威达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20,000,000 10,000,000 30,000,0.97
19 绍兴市金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20,000,000 10,000,000 30,000,0.97
20 上海市外经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7,096,877 8,548,439 25,645,316 0.83
21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17,096,877 8,500,000 25,596,877 0.83
22 上海恒鑫实业有限公司 12,860,000 6,430,000 19,290,0.63
23 上海茂盛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1,500,000 5,750,000 17,250,0.56
24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397,918 5,698,959 17,096,877 0.56
25 义乌市秋翔针织有限公司 10,000,000 5,000,000 15,000,0.49
26 雅世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5,640,000 2,820,000 8,460,0.27
合计 2,139,791,800 940,062,036 3,079,853,836 100.00
注:上海市外经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由原上海市外经贸投资开发公司更名。
(2)2007年 9月增资扩股(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2007年 4月,公司 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修正案)》。2007 年 8 月 6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机构字(2007)187 号
《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批准公司以截至 2006年 12月31日总股本 2,139,791,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送 1股红股(不包括前次配股新增股份),共计 213,979,180 股。本次分配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079,853,836元增至 3,293,833,016元。2007年 8月 15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信会师报字(2007)第 23336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进行了验
证。增资后,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
增资前出资额(元)
本次增资额(元)
增资后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905,003,187 60,333,545 965,336,732 29.31
2 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300,000,000 20,000,000 320,000,000 9.72
3 上海久事公司 245,968,770 16,397,918 262,366,688 7.97
4 上海烟草(集团)公司 213,979,180 21,397,918 235,377,098 7.15
5 上海市邮政公司 170,968,770 11,397,918 182,366,688 5.54
6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000 10,000,000 160,000,000 4.86
7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148,172,934 11,397,918 159,570,852 4.84
8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19,678,139 7,978,543 127,656,682 3.8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9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96,290,631 6,419,375 102,710,006 3.12
10 上海致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0,000,000 6,000,000 96,000,000 2.91 上海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85,484,385 5,698,959 91,183,344 2.77
12 上海绿地(集团)有限公司 85,484,385 5,698,959 91,183,344 2.77
13 高远控股有限公司 75,000,000 5,000,000 80,000,000 2.43
14 上海任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75,000,000 5,000,000 80,000,000 2.43
15 上海房地(集团)公司 51,290,631 3,419,375 54,710,006 1.66
16 上海泰裕集团有限公司 45,000,000 3,000,000 48,000,000 1.46
17 上海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4,193,754 2,279,584 36,473,338 1.18 威达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30,000,000 2,000,000 32,000,0.97
19 绍兴市金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30,000,000 2,000,000 32,000,0.97
20 上海市外经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5,645,316 1,709,688 27,355,004 0.83
21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5,596,877 1,709,688 27,306,565 0.83
22 上海恒鑫实业有限公司 19,290,000 1,286,000 20,576,0.62
23 上海茂盛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7,250,000 1,150,000 18,400,0.56
24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7,096,877 1,139,792 18,236,669 0.55
25 义乌市秋翔针织有限公司 15,000,000 1,000,000 16,000,0.49
26 雅世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8,460,000 564,000 9,024,0.27
合计 3,079,853,836 213,979,180 3,293,833,016 100.00
注:上海市邮政公司由原上海市邮政局更名。
(3)2007年股权转让
1)2007年上海茂盛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
①上海茂盛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 2007年 8月 15日与上海宝铸安贸易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160 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每股人民币 1.55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
②上海茂盛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 2007年 8月 15日与绿谷(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1,600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每股 1.83
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
公司已于 2007年 8月 17日将上述两笔股份转让相关材料报备上海证监局,上海证监局在 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
2)2007年上海泰裕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
①上海泰裕集团有限公司于 2007年 7月 31日与上海艺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200 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每股 8 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艺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②上海泰裕集团有限公司于 2007年 8月 15日与上海宗鹰装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4,600 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每股 1.05 元的价格转
让给上海宗鹰装潢有限公司。
公司已于 2007 年 8 月 17 日将上述两笔股份转让的相关材料报备上海证监局,上海证监局在 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
3)2007年威达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
①威达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于 2007年 11月 2日与上海艺潭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 1,600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总价 1,78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
②威达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于 2007年 11月 2日与上海艺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 400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 1.00元/股的价格转让
给后者。
公司已于 2007年 11月 5日将上述两笔股份转让相关材料报备上海证监局,上海证监局在 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
③威达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于 2007年 11月 22日与上海艺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 1200 万股本公司的股份转让给后者,其中700万股以 1.00元/股的价格转让,其余 500万股以 1.36元/股的价格转让。公司
已于 2007年 11月 29日将相关材料报备上海证监局,上海证监局在 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
3、2008年股权变化情况
上海绿地(集团)有限公司于 2008年 2月 22日与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3036%股权(1,000万股股份)交易合同》,将其持
有的 1,000 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总价 15,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公司已于2008年 3月 19日将上述股份转让的相关材料报备上海证监局,上海证监局在 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4、2009年公司股权变化情况
(1)2009年绍兴市金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
①绍兴市金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于 2009年 3月 12日与浙江恒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160 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总价 298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2009 年 7 月 29 日,上海证监局出具了沪证监机构字
(2009)382 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
函》,对上述股份转让无异议。
②绍兴市金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于 2009年 3月 12日与上海恒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160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总价 29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2009 年 7 月 29 日,上海证监局出具了沪证监机构字〔2009〕386 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对上述股份转让无异议。
(2)2009年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
2009年 5月 25日,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中铭评报字
(2009)第 2009号《资产评估报告》。2009年 5月 25日,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评估结果予以核准。2009年 6月 3日,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静国资委发〔2009〕67 号文同意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受让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9年 6月 12日与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将其持有的 780 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总价 5,49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2009 年 8 月 7 日,上海证监局出具了沪证监机构字〔2009〕415 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对上述股份转让无异议。
(3)2009年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的股权转让
2008年 7月,文新报业集团决定将不超过 5,000万股本公司的股份通过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2008年 8月 22日,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出具沪委宣〔2008〕293 号同意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不超过公司 5,000 万股股份。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2008年 7月 31日,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 DZ080287045的《资产评估报告》。 2008年 9月 10日,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沪国资评备〔2008〕第 366 号《上海市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对评估结果予以备案。
①文新报业集团于 2009年 7月 31日与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将其持有的 500 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总价 3,7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2009 年 12 月 15 日,上海证监局出具了沪证监机构字〔2009〕685 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对上述股份转让无异议。
②文新报业集团于 2009 年 7 月 31 日与浙江恒瑞泰富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将其持有的 1,000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总价 7,2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2009 年 12 月 8 日,上海证监局出具了沪证监机构字〔2009〕673 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对上述股份转让无异议。
(4)上海宗鹰装潢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
上海宗鹰装潢有限公司于 2009年 11月 6日与上海康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200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总价 1,57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2009年 12月 30日,上海证监局出具了沪证监机构字〔2009〕705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对上述股份转让无异议。
经过上述股权转让,截至 2009年末,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965,336,732 29.31%
2 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305,000,000 9.26%
3 上海久事公司 262,366,688 7.97%
4 上海烟草(集团)公司 235,377,098 7.15%
5 上海市邮政公司 182,366,688 5.54%
6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160,000,000 4.86%
7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159,570,852 4.84%
8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27,656,682 3.8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9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102,710,006 3.12%
10 上海致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6,000,000 2.91%
11 上海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91,183,344 2.77%
12 上海绿地(集团)有限公司 81,183,344 2.46%
13 高远控股有限公司 80,000,000 2.43%
14 上海任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80,000,000 2.43%
15 上海房地(集团)公司 54,710,006 1.66%
16 上海宗鹰装潢有限公司 44,000,000 1.34%
17 上海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6,473,338 1.11%
18 绍兴市金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28,800,0.87%
19 上海市外经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7,355,004 0.83%
20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19,506,565 0.59%
21 上海恒鑫实业有限公司 20,576,0.62%
22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8,236,669 0.55%
23 绿谷(集团)有限公司 16,000,0.49%
24 义乌市秋翔针织有限公司 16,000,0.49%
25 上海艺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6,000,0.49%
26 上海艺潭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16,000,0.49%
27 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30%
28 雅世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9,024,0.27%
29 上海艺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00,0.06%
30 上海宝铸安贸易有限公司 1,600,0.05%
31 上海茂盛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800,0.02%
32 浙江恒瑞泰富实业有限公司 10,000,0.30%
33 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000,0.15%
34 上海康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00,0.06%
35 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 7,800,0.24%
36 浙江恒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1,600,0.05%
37 上海恒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600,0.05%
合计 3,293,833,016 100.00%
5、2010年公司股权变化情况
(1)2010年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的股权转让
2008年 7月,文新报业集团决定将不超过 5,000万股本公司的股份通过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并于 2009年将其中的 500万股、1,000万股分别转让给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恒瑞泰富实业有限公司。2010 年文新报业集团完成了其余 3,500万股的股权转让。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①文新报业集团于 2009年 7月 31日与上海浪花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将其持有的 500 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总价 3,6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2010 年 1 月 7 日,上海证监局出具了沪证监机构字〔2010〕8 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对上述股份转让无异议。
②文新报业集团于 2009年 7月 31日与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将其持有的 500 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总价 3,6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2010年 2月 5日,上海证监局出具了沪证监机构字〔2010〕77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对上述股份转让无异议。
③文新报业集团于 2009 年 7 月 31 日与上海睿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将其持有的 500 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总价 3,6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2010 年 2 月 26 日,上海证监局出具了沪证监机构字〔2010〕87 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对上述股份转让无异议。
④文新报业集团于 2010年 2月 3日与宜兴市铜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两份《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合计将其持有的 1,000 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总价7,9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2010年 5月 27日,上海证监局出具了沪证监机构字〔2010〕306 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对上述股份转让无异议。
⑤文新报业集团于 2009年 7月 31日与上海励志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将其持有的 500 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总价 3,6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文新报业集团于 2009年 7月 31日与上海励志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将其持有的 500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总价 4,0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2010年 6月 7日,上海证监局出具了沪证监机构字〔2010〕323 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对上述股份转让无异议。
(2)2010年上海宗鹰装潢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①上海宗鹰装潢有限公司于 2009年 11月 16日与宜兴市宜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290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总价人民币 2,00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2010年 1月 7日,上海证监局出具了沪证监机构字〔2010〕6 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对上述股份转让无异议。
②上海宗鹰装潢有限公司于 2009年 11月 16日与上海汇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1,000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总价 7,87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2010 年 1 月 7 日,上海证监局出具了沪证监机构字〔2010〕7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对上述股份转让无异议。
③上海宗鹰装潢有限公司于 2009年 10月 21日与上海紫杰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500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总价 3,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2010 年 1 月 7 日,上海证监局出具了沪证监机构字〔2010〕9 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对上述股份转让无异议。
④上海宗鹰装潢有限公司于 2009年 11月 6日与青岛市国联盛世贸易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400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总价 2,68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2010年 1月 11日,上海证监局出具了沪证监机构字〔2010〕18 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对上述股份转让无异议。
⑤上海宗鹰装潢有限公司于 2009年 11月 6日与浙江华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500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总价 3,17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2010年 1月 26日,上海证监局出具了沪证监机构字〔2010〕50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对上述股份转让无异议。
⑥上海宗鹰装潢有限公司于 2009年 11月 6日与上海馥地担保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500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总价 3,1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2010 年 2 月 4 日,上海证监局出具了沪证监机构字〔2010〕69 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对上述股份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转让无异议。
⑦上海宗鹰装潢有限公司于 2009年 10月 26日与上海宝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500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总价 5,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2010 年 2 月 5 日,上海证监局出具了沪证监机构字〔2010〕78 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对上述股份转让无异议。
⑧上海宗鹰装潢有限公司于 2009年 11月 6日与上海呈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210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总价 1,44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2010 年 3 月 2 日,上海证监局出具了沪证监机构字〔2010〕89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对上述股份转让无异议。
⑨上海宗鹰装潢有限公司于 2009年 11月 12日与上海励志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500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总价 3,9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2010 年 6 月 7 日,上海证监局出具了沪证监机构字〔2010〕324 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对上述股份转让无异议。
(3)2010年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
2009年 8月 31日,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不低于6元的价格公开拍卖不超过 5,000万股本公司股份。2009年 8月 26日,湖南湘资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湘资源评字(2009)第 056 号《资产评估报告》。2009
年 9月 6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出具 2009021号《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对上述评估结果予以备案。
①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9年 11月 17日与上海浪花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将其持有的 1,000 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总价7,1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2010年 1月 7日,上海证监局出具了沪证监机构字〔2010〕5 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对上述股份转让无异议。
②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9 年 11 月 17 日与北京联东投资(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团)有限公司签署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将其持有的 500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总价 3,2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2010年 1月 7日,上海证监局出具了沪证监机构字〔2010〕10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对上述股份转让无异议。
③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9年 11月 12日与浙江华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将其持有的 500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总价 3,5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2010年 2月 4日,上海证监局出具了沪证监机构字〔2010〕70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对上述股份转让无异议。
④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9年 11月 10日与上海混沌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将其持有的 1,000 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总价6,9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2010年 2月 4日,上海证监局出具了沪证监机构字〔2010〕72 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对上述股份转让无异议。
⑤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9年 11月 12日与上海混沌道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将其持有的 500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总价 3,5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2010年 2月 4日,上海证监局出具了沪证监机构字〔2010〕71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对上述股份转让无异议。
⑥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9年 11月 17日与上海上电电容器有限公司签署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将其持有的 500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总价3,6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2010年 3月 3日,上海证监局出具了沪证监机构字〔2010〕92 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对上述股份转让无异议。
⑦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9年 11月 19日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将其持有的 1,000 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总价 6,9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2010年 3月 26日,上海证监局出具了沪证监机构字〔2010〕173 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对上述股份转让无异议。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4)2010年上海任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上海任盛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的股权转让
①上海任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上海任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 2009年 12月 15日与宜兴市宜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1,000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总价 6,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2010年 2月5 日,上海证监局出具了沪证监机构字〔2010〕76 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对上述股份转让无异议。
②上海任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 2010年 1月 22日与上海舜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960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总价 4,8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2010 年 3 月 26 日,上海证监局出具了沪证监机构字〔2010〕172 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对上述股份转让无异议。
(5)2010年上海市邮政公司的股权转让
2009 年 12 月 9 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出具中国邮政〔2009〕514 号文同意上海市邮政公司出售公司 3,000万股股份。2009年 11月 24日,上海富申国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沪富评报字(2009)第 068 号《资产评估报告》。2010 年 1
月 20 日,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出具 09027 号《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对上述评估结果予以备案。
①上海市邮政公司于 2010年 4月 6日与宜兴市君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三份《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合计将其持有的 1,500 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总价 10,99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2010年 7月 8日,上海证监局出具了沪证监机构字〔2010〕375 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对上述股份转让无异议。
②上海市邮政公司于 2010年 4月 6日与上海混沌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两份《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合计将其持有的 1,000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总价 7,31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2010 年 7 月 28 日,上海证监局出具了沪证监机构字〔2010〕425 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对上述股份转让无异议。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6)2010年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
2009年 11月 23日,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百联集团资〔2009〕269号文同意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公司名称为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 18,236,669股本公司的股份。
上海银信汇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转让股份进行评估,并出具沪银信汇业评字(2010)第 A048 号《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部分资产评估报
告》。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沪国资评备〔2010〕第 071 号《上海市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对评估结果予以备案。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0年 9月 2日与无锡市金久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四份《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合计将其持有的 18,236,669 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总价 147,069,918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2010年 12月 9日,上海证监局出具了沪证监机构字〔2010〕731 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对上述股份转让无异议。
(7)2010年高远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
高远控股有限公司于 2010年 8月 10日与上海市拥军优属基金会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将其持有的 1,000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总价 6,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2010 年 12 月 23 日,上海证监局出具了沪证监机构字〔2010〕765 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对上述股份转让无异议。
6、2011年股权变化情况
(1)2011年 11月增资扩股(配股)
2011年 3月 29日,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1年度配股方案》。公司以向股东配股的方式增资扩股,以截至 2010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 3,293,833,0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配售 3股,配股价格为每股
4.50 元。本次配股的认购方式为次级债务债权人股东以所持次级债权转股,不
足部分以现金补足,其他股东以现金认购。2011年 11月 7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证监许可〔2011〕1769 号文核准本次配股。除上海茂盛企业发展(集团)有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限公司之外的 57 名公司股东参加了本次配股,实际共配 987,909,905 股。配股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3,293,833,016元增至 4,281,742,921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1)第 30001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已
全部缴足。2011年 12月 2日,上海市工商局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各股东的认缴情况及本次配股后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
配股前出资额(元)
本次配股认缴金额(元)
配股后出资额(元)
配股后的持股比例(%)
1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1,264,176,758 379,253,027 1,643,429,785 38.38
2 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250,000,000 75,000,000 325,000,000 7.59
3 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35,377,098 70,613,129 305,990,227 7.15
4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159,570,852 47,871,256 207,442,108 4.84
5 上海市邮政公司 157,366,688 47,210,006 204,576,694 4.78
6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27,656,682 38,297,005 165,953,687 3.88
7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110,000,000 33,000,000 143,000,000 3.34
8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2,710,006 30,813,002 133,523,008 3.12
9 上海致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96,000,000 28,800,000 124,800,000 2.91
10 上海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91,183,344 27,355,003 118,538,347 2.77
11 上海绿地(集团)有限公司 81,183,344 24,355,003 105,538,347 2.46
12 高远控股有限公司 70,000,000 21,000,000 91,000,000 2.13
13 上海任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60,400,000 18,120,000 78,520,000 1.83
14 上海缤纷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54,710,006 16,413,002 71,123,008 1.66
15 浙江金穗投资有限公司 28,800,000 8,640,000 37,440,0.87
16 上海市外经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7,355,004 8,206,501 35,561,505 0.83
17 上海恒鑫实业有限公司 20,576,000 6,172,800 26,748,800 0.62
18 上海混沌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00 6,000,000 26,000,0.61
19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19,506,565 5,851,970 25,358,535 0.59
20 无锡市金久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18,236,669 5,471,001 23,707,670 0.55
21 义乌市秋翔针织有限公司 16,000,000 4,800,000 20,800,0.49
22 绿谷(集团)有限公司 16,000,000 4,800,000 20,800,0.49
23 上海艺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6,000,000 4,800,000 20,800,0.49
24 上海艺潭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16,000,000 4,800,000 20,800,0.49
25 上海浪花投资有限公司 15,000,000 4,500,000 19,500,0.46
26 上海励志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5,000,000 4,500,000 19,500,0.46
27 宜兴市君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15,000,000 4,500,000 19,500,0.46
28 宜兴市宜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900,000 3,870,000 16,770,0.39
29 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 3,000,000 13,000,0.30
30 浙江恒瑞泰富实业有限公司 10,000,000 3,000,000 13,000,0.3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31 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 3,000,000 13,000,0.30
32 上海汇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0 3,000,000 13,000,0.30
33 浙江华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 3,000,000 13,000,0.30
34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 3,000,000 13,000,0.30
35 宜兴市铜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10,000,000 3,000,000 13,000,0.30
36 上海市拥军优属基金会 10,000,000 3,000,000 13,000,0.30
37 上海舜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9,600,000 2,880,000 12,480,0.29
38 雅世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9,024,000 2,707,200 11,731,200 0.27
39 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 7,800,000 2,340,000 10,140,0.24
40 上海紫杰实业有限公司 5,000,000 1,500,000 6,500,0.15
41 上海馥地融资性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 1,500,000 6,500,0.15
42 上海宝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0 1,500,000 6,500,0.15
43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0 1,500,000 6,500,0.15
44 上海混沌道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0 1,500,000 6,500,0.15
45 上海睿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0 1,500,000 6,500,0.15
46 上海上电电容器有限公司 5,000,000 1,500,000 6,500,0.15
47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 1,500,000 6,500,0.15
48 安徽华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0 1,500,000 6,500,0.15
49 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 1,500,000 6,500,0.15
50 安徽省安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0 1,500,000 6,500,0.15
51 青岛市国联盛世贸易有限公司 4,000,000 1,200,000 5,200,0.12
52 上海呈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2,100,000 630,000 2,730,0.06
53 上海艺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00,000 600,000 2,600,0.06
54 上海康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00,000 600,000 2,600,0.06
55 上海宝铸安贸易有限公司 1,600,000 480,000 2,080,0.05
56 浙江恒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1,600,000 480,000 2,080,0.05
57 上海恒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600,000 480,000 2,080,0.05
58 上海茂盛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800,000 - 800,0.02
合计 3,293,833,016 987,909,905 4,281,742,921 100.00
注:上海致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由原上海致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更名;浙江金穗投资有限公司由原绍兴市金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更名;上海馥地融资性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由原上海馥地担保有限公司更名。
(2)2011年股权转让
1)上海久事公司及其子公司所持股份的无偿划转
2010年 9月 28日,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参一控一”的政策要求,进一步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推进上海市金融行业的改革发展,上海久事公司、上海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申能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划转协议》,分别将其持有的 262,366,688股和 36,473,338股本公司的股份无偿划转给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2010年 10月 14日,上海市国资委出具沪国资委产权〔2010〕416号《关于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入部分股权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入上海久事公司和上海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262,366,688股和 36,473,338股本公司的股份。
2010年 10月 14日,上海市国资委出具沪国资委产权〔2010〕419号《关于上海久事公司所属部分股权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上海久事公司和上海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将所持公司 262,366,688股股份和 36,473,338股股份无偿划转给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2010年 12月 23日,上海证监局出具了沪证监机构字〔2010〕764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对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受让上海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 36,473,338 股股份无异议。
2011年 1月 4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11〕1号《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的批复》,对于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受让上海久事公司持有的公司 262,366,688股股份无异议。
2)2011年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的股权转让
2010年 7月,文新报业集团决定挂牌转让不超过 2,000万股本公司的股份。
2010年 8月 11日,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 DZ100153045的资产评估报告。2010年 9月 16日,上海市宣传文化系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出具沪宣国资评备〔2010〕第 17 号《上海市宣传文化系统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对评估结果予以备案。2010年 9月 19日,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出具沪委宣〔2010〕410 号《关于挂牌转让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批复》,同意文新报业集团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不超过公司 2,000 万股股份。
①文新报业集团于 2010年 12月 16日与安徽华文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签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署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将其持有的 500 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总价 3,5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2011 年 1 月 11 日,上海证监局出具了沪证监机构字〔2011〕12 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对上述股份转让无异议。
②文新报业集团于 2010年 12月 10日与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将其持有的 500 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总价 3,5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2011 年 1 月 24 日,上海证监局出具了沪证监机构字〔2011〕29 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对上述股份转让无异议。
③文新报业集团于 2010年 10月 10日与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将其持有的 500 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总价 3,5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2011年 2月 28日,上海证监局出具了沪证监机构字〔2011〕72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对上述股份转让无异议。
④文新报业集团于 2010年 12月 10日与安徽省安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将其持有的 500 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总价 3,52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2011 年 3 月 9 日,上海证监局出具了沪证监机构字〔2011〕87 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对上述股份转让无异议。
2011 年 8 月文新报业集团决定挂牌转让不超过 5,000 万股本公司的股份。
2011年 9月 15日,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出具沪委宣〔2011〕397号《关于公开转让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批复》同意上述股权转让。2011年 8月 30日,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 DZ110535187 的《资产评估报告》。
2011 年 9月 15日,上海市宣传文化系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出具沪宣国资评备〔2011〕第 17 号《上海市宣传文化系统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对评估结果予以备案。2011年 9月 15日,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出具沪委宣〔2011〕397号《关于公开转让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批复》,同意通过产权交易市场以竞价拍卖方式公开转让不超过 5,000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每股 6元为拍卖底价。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⑤文新报业集团于 2011年 10月 27日与上海杰思工程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将其持有的 500 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总价 3,2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2011 年 12 月 15 日,上海证监局出具了沪证监机构字〔2011〕575 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持有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对上述股份转让无异议。
⑥文新报业集团于 2011年 10月 27日与上海康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署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将其持有的 500 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总价 3,2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2011 年 12 月 15 日,上海证监局出具了沪证监机构字〔2011〕576 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持有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对上述股份转让无异议。
(3)安徽华文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
安徽华文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0年 12月 19日与安徽华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500 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总价3,66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2011年 2月 28日,上海证监局出具了沪证监机构字〔2011〕71 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对上述股份转让无异议。
(4)上海房地(集团)公司的股份无偿划转
2010年 3月 5日,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具沪地产(2010)第 144号
《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划转的通知》,决定将上海房地(集团)公司持有的公司 1.66%股权划转到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缤
纷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房地(集团)公司于 2010年 7月 31日与上海缤纷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6%股权划转协议》,将其持有
的 54,710,006股本公司的股份无偿划转给上海缤纷商贸发展有限公司。2011年 5月 3日,上海证监局出具了沪证监机构字〔2011〕188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对上述股份转让无异议。
(5)上海烟草(集团)公司的股份无偿划转
2010年 4月 12日,中国烟草总公司出具中烟办〔2010〕51号《关于上海烟草(集团)公司所持部分股权划转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复》,决定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将上海烟草(集团)公司所持的包含公司的 235,377,098 股股份在内的 6家公司的股份无偿划转给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烟草(集团)公司于 2010年 7月 31日与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 6家公司股份进行无偿划转的协议》,将其持有的包含公司的 235,377,098股股份在内的 6家公司的股份无偿划转给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1年 5月 1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证监许可〔2011〕706号《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的批复》,核准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资格,对其取得公司 235,377,098股股份无异议。
(6)上海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
2011年 5月 11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出具沪教委国资〔2011〕10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转让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0 万股股权的批复》,同意上海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挂牌转让 2,000 万股本公司的股份。2011 年 4 月 12 日,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DZ110176139 号的资产评估报告。2011 年 5 月 23 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出具沪国资评备〔2011〕第 007 号《上海市国有资产评估备案表》对评估结果予以备案。
①上海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于 2011年 7月 12日与上海康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署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将其持有的 500 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总价3,375 万元转让给后者。2011 年 12 月 23 日,上海证监局出具了沪证监机构字〔2011〕号 585《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持有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对上述股份转让无异议。
②上海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于 2011年 7月 11日与江苏兴达文具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将其持有的 500 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总价3,37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2011年 12月 23日,上海证监局出具了沪证监机构字〔2011〕588 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持有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对上述股份转让无异议。
③上海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于 2011年 7月 12日与宜兴市锦城建筑安装工程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宜兴市锦城建设有限公司)签署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将其持有的 500 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总价 3,37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
2011年 12月 23日,上海证监局出具了沪证监机构字〔2011〕589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持有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对上述股份转让无异议。
(7)高远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
高远控股有限公司于 2011年 12月 22日与上海市拥军优属基金会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290万股本公司的股份以 7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后者。
2011年 12月 30日,上海证监局出具了沪证监机构字〔2011〕610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对上述股份转让无异议。
7、2012年股权变化情况
(1)文新报业集团转让 4,000万股
2011年 8月,文新报业集团决定将不超过 5,000万股本公司的股份通过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并已于 2011年分别向上海杰思工程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康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转让 500万股。
2012年 1月 7日文新报业集团与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4,000万股本公司股份以总价 24,000万元转让给后者。2012年 2月 29日,上海证监局出具了沪证监机构字〔2012〕79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对上述股份转让无异议。
(2)上海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转让 500万股
上海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于 2011年 7月 14日与高远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500 万股本公司股份以总价 3,375 万元转让给后者。
2012 年 3 月 20 日,上海证监局出具了沪证监机构字〔2012〕113 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对上述股份转让无异议。
8、2014年股权变化情况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2013 年 10 月 10 日,威达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被司法冻结的高远控股有限公司所持的本公司 1,200 万股股份,成交价为人民币9,100 万元。2014 年 2 月 14 日,上海证监局出具了沪证监机构字〔2014〕15 号《关于对威达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拟成为证券公司 5%以下股权股东资格的无异议函》,对上述股权变更无异议。
2014 年 1 月,山西卓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被司法冻结的高远控股有限公司所持的本公司 2,000万股股份,成交价为人民币 10,800万元。2014年 5月 19日,上海证监局出具了沪证监机构字〔2014〕83号《关于对山西卓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成为证券公司 5%以下股权股东资格的无异议函》,对上述股权变更无异议。
(四)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性质
1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1,643,429,785 38.38 SS
2 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5,990,227 7.15 SS
3 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275,000,000 6.42 SS
4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207,442,108 4.84 SS
5 上海市邮政公司 204,576,694 4.78 SS
6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65,953,687 3.88
7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143,000,000 3.34
8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3,523,008 3.12 SS
9 上海致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24,800,000 2.91
10 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5,538,347 2.46
11 上海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98,538,347 2.30 SS
12 高远控股有限公司 61,100,000 1.43
13 上虞任盛投资有限公司 78,520,000 1.83
14 上海缤纷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71,123,008 1.66 SS
15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46,500,000 1.09
16 浙江金穗投资有限公司 37,440,0.87
17 上海市外经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5,561,505 0.83 SS
18 上海恒鑫实业有限公司 26,748,800 0.62
19 上海混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6,000,0.6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20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5,358,535 0.59
21 无锡市金久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23,707,670 0.55
22 义乌市秋翔针织有限公司 20,800,0.49
23 绿谷(集团)有限公司 20,800,0.49
24 上海艺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800,0.49
25 上海艺潭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20,800,0.49
26 山西卓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47
27 上海浪花投资有限公司 19,500,0.46
28 新疆中润富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500,0.46
29 宜兴市君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19,500,0.46
30 宜兴市宜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6,770,0.39
31 上海市拥军优属基金会 15,900,0.37
32 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 13,000,0.30
33 浙江恒瑞泰富实业有限公司 13,000,0.30
34 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3,000,0.30
35 上海汇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3,000,0.30
36 浙江华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3,000,0.30
37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000,0.30
38 宜兴市铜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13,000,0.30
39 上海康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2,600,0.29
40 上虞舜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2,480,0.29
41 威达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12,000,0.28
42 雅世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11,731,200 0.27
43 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 10,140,0.24 SS
44 上海紫杰实业有限公司 6,500,0.15
45 上海馥地融资性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6,500,0.15
46 上海宝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500,0.15
47 上海混沌道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500,0.15
48 上海睿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500,0.15
49 上海上电电容器有限公司 6,500,0.15
50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6,500,0.15 SS
51 安徽华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500,0.15 SS
52 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500,0.15
53 安徽省安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500,0.15
54 青岛市国联盛世贸易有限公司 5,200,0.12
55 上海杰思工程实业有限公司 5,000,0.12
56 江苏兴达文具集团有限公司 5,000,0.12
57 宜兴市锦城建设有限公司 5,000,0.1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58 上海呈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2,730,0.06
59 上海艺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600,0.06
60 上海宝铸安贸易有限公司 2,080,0.05
61 浙江恒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2,080,0.05
62 上海恒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80,0.05
63 上海茂盛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800,0.02
合计 4,281,742,921 100.00
注:1)SS为 State-own shareholder的缩写,意为国有股股东;
2)上海励志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更名为新疆中润富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绿地(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混沌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混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舜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更名为上虞舜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任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更名为上虞任盛投资有限公司;宜兴市锦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更名为宜兴市锦城建设有限公司。
3)2013年 2月 27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8)沪二中执字第 635号《执
行裁定书》称,经拍卖程序,休宁新华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拍得上海茂盛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 80万股股份,裁定解除对上海茂盛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发行人 80万股股份的冻结;休宁新华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享有上海茂盛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持有的发行人 80万股股份权利,可持《执行裁定书》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鉴于股份受让方未提供相关文件,本次股份变动尚未向证券监管部门申请报备。本次股权变动系根据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本次股权变动尚待向证券监管部门申请报备,取得证券监管部门对本次股份变动的无异议函。鉴于本次变动尚未完成过户手续,目前上海茂盛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仍持有该股份,为本公司股东。
根据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沪国资委产权[2012]66 号《关于同意变更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有关问题的批复》,截至 2014 年末,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为 4,281,742,921 股,其中:12 家国有股东合计持有 2,998,324,682股,占总股本的 70.02%。
(五)公司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
主要业务
本公司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申能集团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申能集团的主营业务包括电力、天然气生产及销售等,具体情况以及其余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参见本节“八、发起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六)公司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承继的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整体资产。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本公司设立时的经营范围为:证券的承销;证券的自营买卖;证券交易的代理;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财务顾问;企业重组、收购和兼并;基金和资产管理。
本公司目前从事的主要业务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四、
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的相关内容。
(七)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公司的业务流程,以及原
企业和公司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由于本公司是由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与改制后公司的业务流程未发生变化,公司业务流程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四、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的相关内容。
(八)公司成立以来,在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
情况
本公司是由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业务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未发生重大变化。
本公司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重大关联交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相关内容。
(九)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本公司由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原企业的资产由本公司承继。经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3 年 9 月 29 日出具的安永大华字
(2003)第 976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各发起人投入的资产均已足额到
位。2012 年 2 月 27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 130077 号
《复核报告》,对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的验资报告进行了复核确认。股份公司依法继承东方有限的全部资产,均已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五、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相关内容。
(十)公司独立运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规定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与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分开,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资产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与股东的资产完全分离,不存在公司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2、人员独立
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首席风险官、首席投资官、合规总监、投资银行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大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大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大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公司在劳动、人事、工资管理方面独立于股东。
3、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支机构及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依法独立设立账户,未与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4、机构独立
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并根据自身经营管理的需要设置了风险管理总部与合规法务管理总部、资金财务管理总部、稽核总部等职能部门。公司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股东之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5、业务独立
公司独立从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所核定的经营范围中的业务,未受到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干涉、控制,也未因与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存在关联关系而使公司经营自主权的完整性、独立性受到不良影响。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四、公司设立以来重大对外投资及资产重组情况
(一)出资设立汇添富基金
东方有限于 2002年 6月 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议案》。2005 年 1 月 12 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基金字
(2005)5 号文《关于同意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同意汇添富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业。汇添富基金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4,7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47%。2013年 9月 27日,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改制设立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本为 100,000,000 元,本公司所持股权比例为 47%。
(二)转让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
东方有限于 2002年 12月 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关于转让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2002年 12月 18日,东方有限召开200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通过《关于转让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转让其持有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持股比例为 20%)。
东方有限与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股权以 16,5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04年 12月 13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基金字(2004)207号文《关于同意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转让的批复》批准了上述股权转让。
(三)收购北方证券证券类资产
2005年 5月 25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机构字(2005)57号文《关于北方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托管方案的批复》原则同意公司报送的托管经营工作方案;以证监机构字(2005)58 号文《关于委托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北方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及所属证券营业部的决定》决定自 2005 年 5 月 27 日(周五)收市后委托公司托管北方证券的经纪业务及所属证券营业部。
2005 年 9 月 29 日,上海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沪大华资评报字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2005)第 267号《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评估报告书》,以 2005年 5
月 27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北方证券的部分资产进行评估,评估值为 30,398,353.25
元。
2005年 11月 4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受让北方证券证券类资产的议案。2005年 11月 22日,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以 3,042万元价格受让北方证券的证券类资产及 20家证券营业部。2005年 12月 15日,公司与北方证券清算组签订了《关于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类资产转让合同书》。
2006年 3月 22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机构字〔2006〕47号《关于关闭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家营业部的批复》和证监机构字〔2006〕48号《关于同意东方证券设立证券营业部的批复》,批准本公司在收购原北方证券营业部基础上成立新的东方证券营业部。
(四)设立及增资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1、出资设立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2007年 6月 12日,公司 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东方证券(香港)有限公司的议案》,决定出资港币 10,000万元设立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2009年 9月 1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883号
文《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公司在香港设立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港币 10,000万元。
2、2011年增资
2011年 5月 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决定对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增资港币 1亿元。2011年 8月 12日,中国证监会机构部部函(2011)411号
文《关于同意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复函》批准公司对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增资。2011 年 10 月 25日,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在香港公司注册处办理了股本增加的登记备案手续。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3、2013年增资、2014年增资
2012年 7月 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决定对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增资 5亿元港元(可分批注资),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决定分批注资规模,并办理增资手续等相关事宜。公司对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第一批增资金额为 1亿元港元,2013年 2月 8日,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在香港公司注册处办理了股本增加的登记备案手续。公司对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第二批增资金额为 3亿元港币,2014年 1月 16日,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在香港公司注册处办理了股本增加的登记备案手续。2014年 7月 2日,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出具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部函[2014]738 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香港子公司增资的无异议的函》,批准公司向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增加 150,000 万港元等值人民币注册资本,现已完成增资 1亿港币。
(五)收购并增资上海久联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1、收购并增资上海久联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007年 9月 20日,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与上海久联国际实业公司、海南申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上市挂牌号 07781212,编号 07021624),分别取得其持有的上海久联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联期货”)60%和 40%的股权。转让价格分别为 2,545.20万元和 1,696.80万元,合
计 4,242.00 万元。根据上海银信汇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银信汇业评报
字〔2007〕第 1192号《评估报告》,久联期货截至 2006年 12月 31日的所有者权益为 3,683.27 万元。中国证监会证监期货字〔2007〕262 号文《关于核准上海久
联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股权的批复》对上述股权变更予以确认,并核准公司注册资本增资至 10,000万元。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7年 11月13 日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07)第 1798 号《验资报告》对此次增资进行了验
证。久联期货更名为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07年12月 28日换发了新的工商营业执照。
2、2009年第二次增资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2009年 7月 2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东证期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议案》,决定将东证期货注册资本增加到20,000万元。2009年 11月 24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09〕1236号文,核准增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信会师报字(2010)第 20018 号
《验资报告》对此次增资进行了验证,增资后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 20,000万元。
3、2010年第三次增资
2010年 4月 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议案》,决定将东证期货注册资本增加到 50,000万元。2010年 7月 5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10〕899号文,核准增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信会师报字(2010)第 24856 号
《验资报告》对此次增资进行了验证,增资后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 50,000万元。
(六)出资设立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 7月 2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议案》。2010 年 4 月 23 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0〕518号文《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批准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东证资管。2010年 6月 4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信会师报字(2010)第 24435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0年
6月 3日止,东证资管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 30,000万元。
(七)设立及增资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1、出资设立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2009年 7月 2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直投子公司的议案》。2009 年 11 月 2 日,中国证监会以机构部部函〔2009〕475 号文《关于对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试点的无异议函》批准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2010年 2月 4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信会师报字(2010)第 20381 号《验资报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确认截至 2010 年 2 月 4 日止,东证资本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 30,000 万元。
2、2011年增资
2010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2011 年 1 月 14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信会师报字(2010)第 30004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1年 1月 12日止,东方证券对东证资本的增资 40,000万元已缴足,增资后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 70,000万元。
3、2012年、2014年增资
2012 年 11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2014 年 7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截至 2014年 9月 12日,东方证券对东证资本的增资 52,000万元已缴足。此次增资后,东证资本的注册资本为 170,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122,000万元。
(八)设立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2011年 4月 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东方证券与花旗集团投行合资的议案》, 2011年 5月 18日该议案亦经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1年 12月 29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1]2136号《关于核准设立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公司与花旗环球金融亚洲有限公司(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Asia Limited)合资设立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8亿元人民币,其中:东方证券出资 533,333,300元,出资比例 66.7%,花
旗亚洲出资 266,666,700元,出资比例 33.3%。2012年 2月 9日,商务部颁发商外
资资审 A字[2012]0001号批准证书。2012年 5月 25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KPMG-B(2012)CR No.0048《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2 年 5 月 25 日
止,东方花旗已收到东方证券和花旗亚洲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800,000,000元。2012年 6月 4日,东方花旗领取了营业执照,2012年 7月 4日,东方花旗取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九)设立及增资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2012年 6月 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另类产品投资子公司的议案》。2012年 10月 24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 130361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2年 10月 23日止,东证创投已收到股东东方证券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 3亿元。2012年 11月19日,东证创投领取了营业执照。
2013 年 7 月,东方证券对东证创投进行增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信会师报字[2013]第 130403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3年 7月 10日止,东证创投已收到股东东方证券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2 亿元,变更后累计注册资本(实收资本)5亿元。2013年 7月 19日,东证创投领取了换发的营业执照。
2013年 10月,东方证券对东证创投进行第二次增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信会师报字[2013]第 130440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3年 10月 28日止,东证创投已收到股东东方证券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3亿元,变更后累计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 8亿元。2013年 11月 7日,东证创投领取了换发的营业执照。
(十)上述对外投资及资产重组对公司业务、管理层、控股股东及
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通过上述对外投资及资产重组,将业务范围拓展至基金管理业务、期货业务、直接投资业务、另类投资业务和境外证券期货业务,并通过设立东证资管和东方花旗,从而使资产管理及投资银行业务更加专业化。上述投资和重组丰富了公司的收入利润结构,对公司的业务开拓和经营业绩的提升具有重大意义。
五、历次验资及资产评估情况
(一)验资情况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1、1997年 11月本公司前身东方有限成立的验资
1997 年 11 月 12 日,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房屋置换有限公司等 15 家单位以货币方式出资组建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100,000 万元人民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华业字(97)第 1362 号《验资报
告》,确认截至 1997 年 11 月 12 日,各投资方已投入的资本合计为人民币100,000万元。
2、2003年 9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验资
2003 年 9 月 29 日,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安永大华业字(2003)第
976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3年 9月 29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213,979.18 万元,其中以货币出资 100,000.00 万元,以
2002年 12月 31日净资产折股金额为人民币 113,979.18万元。
2012年 2月 27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 130077号
《复核报告》,对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的验资报告发表复核意见。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复核,截至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本公司账面股本为人民币 213,979.18万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213,979.18万元,各股东出资均已到
位。
3、2007年 6月增资扩股的验资
2007 年 6 月 12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信会师字〔2007〕第 23087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7年 6月 12日止,公司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增资扩股款,共计 1,278,484,368.96 元。此次增资扩股款 1,278,484,368.96 元均为货币资
金出资,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940,062,036 元,新增资本公积338,422,332.96元。
4、2007年 8月增资扩股(利润分配)的验资
公司实施 2006年度利润分配,2007年 8月 15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信会师报字〔2007〕第 23336 号《验资报告》,确认增加注册资本 213,979,180元,由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转增基准日期为 2007年 8月 15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 3,293,833,016元。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5、2011年 11月增资扩股(配股)的验资
2011 年 11 月 29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信会师报字〔2011〕第 300018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1年 11月 28日止,公司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增资扩股款,共计 4,445,594,572.50 元,其中货币资金出资 2,253,661,035.00 元,次级
债转股 2,191,933,537.50 元。实际筹集资金人民币 4,445,594,572.50 元,其中新增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987,909,905 元,新增资本公积 3,457,684,667.50元。
(二)重大资产评估情况
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02年 12月 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进行了评估,并于 2003 年 7 月 18 日出具沪众评报字(2003)第 029 号《整体资产评估报告
书》。经评估,东方有限截至 2002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83,857,305.01元。
六、发行人组织结构
(一)公司组织结构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下设监事会办公室。
本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负责制;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下辖董事会办公室、稽核部、风险管理总部和合规法务管理总部。经营管理层下辖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工会办事机构、北京办事处、监察室、人力资源管理总部、资金财务管理总部、营运管理总部、系统研发总部、系统运行总部、行政管理总部、销售交易总部、固定收益业务总部、证券投资业务总部、机构业务总部、证券研究所、证券金融业务总部、金融衍生品业务总部、海外业务总部等业务职能部门。其中,销售交易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部下辖 97家证券营业部。公司内部组织架构如下图所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合规法务管理总部董事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工会办事机构北京办事处监察室人力资源管理总部资金财务管理总部营运管理总部系统研发总部系统运行总部行政管理总部销售交易总部固定收益业务总部证券投资业务总部机构业务总部证券研究所证券金融业务总部金融衍生品业务总部经营管理层董事会股东大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稽核总部监事会办公室办公室海外业务总部风险管理总部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二)公司各部门主要职责
公司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如下:
1、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的日常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与股东、董事的信息沟通及日常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安排及协调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股权管理,维护投资者关系;负责公司创新推动、战略管理、资本运作、集团化管理等。
2、监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办公室作为监事会的日常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协助监事会行使监督权。具体负责组织、筹备监事会会议,负责落实开展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协助监事会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等工作。
3、办公室
办公室负责管理公司日常行政办公,综合协调公司级会议的相关事务,组织落实信息沟通、协调督办、辅助决策、公共关系、对外宣传、制度梳理等工作。
4、党委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是公司党委日常工作的综合办事机构和协调部门,主要负责处理党委日常事务,协助党委会行使职权,传达和落实公司党委的各项决定,加强党群和党建的日常工作。
5、工会办事机构
工会办事机构是公司工会的综合办事机构,主要负责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进行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等工作。
6、北京办事处
北京办事处主要负责公司与国家机关、监管机构等的联络沟通与信息传递,协助公司及各总部完成需在北京办理的各项工作。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7、监察室
监察室是公司的纪检监察及党风廉政建设部门,主要负责受理对公司党员干部的各种举报,实施监察调查、提出监察报告,并负责落实公司有关处理决定,组织多形式的党风廉政建设活动。
8、人力资源管理总部
人力资源管理总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公司制度以及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的人力资源进行开发、利用、规划和管理,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人才保障。
9、资金财务管理总部
资金财务管理总部具有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税收管理、预算管理、资金管理等职能,主要负责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制度的制订、完善,自有资金筹措及日常管理,财务信息统计分析,财务人员考核管理等工作。
10、风险管理总部
风险管理总部主要负责推动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及制度建设,建立与业务复杂程度和风险指标体系相适应的风险管理信息技术系统,并组织落实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的风险识别、监测、评估、报告和处置等工作。
11、合规法务管理总部
合规法务管理总部负责推动公司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建设,履行各项合规管理职责、法务管理职责,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组织落实合规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的风险识别、监测、评估、报告和处置等工作。
12、稽核总部
稽核总部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独立行使稽核监督职能,主要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稽核制度体系;负责对公司和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分支机构的业务经营活动、财务收支状况和内部控制等实施稽核;负责对公司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离任、离职进行稽核,组织协调公司的工程审价工作。
13、营运管理总部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营运管理总部主要负责构建公司营运管理体系和高效安全的业务营运服务支持平台;具体负责清算实施、资金交收、证券托管、账户管理、席位管理等工作;负责维护客户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14、系统研发总部
系统研发总部主要负责公司信息技术战略规划及预算的拟定与执行,公司软件建设相关的技术方案、规章制度的拟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15、系统运行总部
系统运行总部主要负责公司系统运行、系统安全相关制度和操作流程的拟定、实施,信息技术设备的选型、维护,以及为公司各类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持等工作。
16、行政管理总部
行政管理总部负责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办公用品采购和领用、安全保卫、重大工程施工等后勤保障。
17、销售交易总部
销售交易总部主要负责制订、完善公司经纪业务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负责公司经纪业务的网点管理、营销管理、客户服务、业务支持等职能;负责监督和指导营业部业务、考核营业部业绩、管理经纪人等工作。
18、固定收益业务总部
固定收益业务总部主要负责国债、金融债、中短期票据等各类固定收益产品的发行与承销;负责交易所、银行间市场的固定收益产品及相关衍生产品的交易业务;负责公司自有资金对固定收益产品的投资管理和配置建议。
19、证券投资业务总部
证券投资业务总部主要负责公司自有资金的日常权益类证券投资业务;负责为自营决策委员会拟定资产配置议案;负责授权内的投资组合的构建和交易执行工作;将有限的自有资金发挥出较大限度的保值、增值功能。
20、机构业务总部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机构业务总部负责制订、完善与机构客户业务相关的制度、工作流程;负责制订机构客户营销策略规划;负责机构客户的开发、服务、管理、维护;负责指导分支机构的机构业务。
21、证券研究所
证券研究所是专业的证券研究机构,是公司的“研究中心、信息中心、智囊中心”,具体负责宏观经济和政策研究、行业研究、上市公司研究、金融工程研究、投资咨询等。
22、证券金融业务总部
证券金融业务总部负责对所有基于客户信用的资金、证券信贷类业务的经营和管理,包括融资融券业务、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转融通业务和相关创新业务。具体负责制订公司证券金融业务的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负责与公司证券金融业务相关的业务创新和产品创新等。
23、金融衍生品业务总部
金融衍生品业务总部负责开展金融衍生品及相关创新业务,并为证券投资部门的资产配置提供金融衍生品投资方面的咨询和建议。
24、海外业务总部
海外业务总部负责拟定公司海外业务发展战略,并协助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对香港公司的联络及业务协调等。
(三)公司分支机构运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共设有证券营业部 97家,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序号名称营业地址营运资金(万元)成立时间
1 上海长阳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 1080号 72幢 1B整层,2B层 06-09室 500 1993.12.09
2 上海乌鲁木齐北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市乌鲁木齐北路 480号 2楼 500 1994.10.28
3 上海南汇证券营业部上海市浦东新区南门大街 128号 500 1995.02.20
4 深圳金田路证券营业部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 1016号地铁大厦 500 1995.07.0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15层、5层
5 上海凤阳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市黄埔区凤阳路 310号 500 1998.06.23
6 上海黄浦区北京东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 270号 5层主楼 500 1998.06.23
7 上海肇家浜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市肇家浜路 333号 9楼 500 1998.06.23
8 上海徐汇广元西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市徐汇区广元西路 315号 2幢 06楼B、C室 500 1998.06.23
9 上海中兴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市中兴路 457号一楼、二楼 500 1998.06.23
10 上海黄埔区中华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市中华路 1600号西侧 301-304室 500 1998.06.23
11 上海光新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市光新路 88号 401-403室、405-406室、2201-2203室 500 1998.06.23
12 上海兰溪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市兰溪路 182号 301-309室、401-404室、409室 500 1998.06.23
13 上海长宁区长宁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市长宁路 546号 1号楼 1303单元 500 1998.06.23
14 上海遵义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市遵义路 567号 500 1998.06.23
15 上海虹口区飞虹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市飞虹路 19号三楼、35号三楼 500 1998.06.23
16 上海杨浦区安波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市杨浦区安波路 521号一层 2室、二层、三层 500 1998.06.23
17 上海宝山区长江西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市宝山区长江西路 1788号 500 1998.06.23
18 上海宝山区殷高西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市宝山区殷高西路 638号 2楼 500 1998.06.23
19 上海耀华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市耀华路 58号 1层、4至 6层 500 1998.06.23
20 上海金口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市金口路 510号 500 1998.06.23
21 上海新川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市新川路 611号 500 1998.06.23
22 上海浦东南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市浦东南路 1658号 500 1998.06.23
23 上海浦东新区牡丹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牡丹路 60号六楼 500 1998.06.23
24 上海周东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周公路 4128号 1楼、2楼,周东路 716、718号 500 1998.06.23
25 上海鹤庆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市鹤庆路 338号 500 1998.06.23
26 上海闵行区都市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市闵行区都市路 3898号一楼、三楼 500 1998.06.23
27 上海闵行区古龙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古龙路 214 号地下一层,216 号地下一层、 218、 220、 222 号地下一
层、一至二层,224号地下一层、二层
500 1998.06.23
28 上海嘉定区曹安公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 1685 号 1 层106、107、108室 500 1998.06.23
29 抚顺裕民路证券营业部抚顺市新抚区裕民路 15号 500 1998.08.18
30 抚顺辽中街证券营业部抚顺市望花区辽中街 25-2号 500 1998.08.18
31 北京安苑路证券营业部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小关北里 45号 1,000 2001.04.04
32 成都天祥寺街证券营业部四川省成都市天祥寺街 18 号天祥大厦1、2楼 600 2001.04.11
33 抚顺清原证券营业部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红河路 49号 500 2001.12.18
34 抚顺新华大街证券营业部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 20号 500 2002.03.28
35 广州宝岗大道证券营业部广州市珠海区宝岗大道 283号 5楼 500 2002.04.21
36 长沙劳动西路证券营业部长沙市劳动西路 471号七楼 500 2002.06.07
37 杭州体育场路证券营业部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 286号 500 2002.08.07
38 苏州临顿路证券营业部江苏省苏州市临顿路 82 号宏信商务大厦 4楼 300 2005.08.12
39 天津西康路证券营业部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 42号 500 2006.05.10
40 南京进香河路证券营业部南京市玄武区进香河路 22-5、6号 500 2006.05.10
41 桂林中山中路证券营业部桂林市中山中路 16号金泰大厦四楼 500 2006.05.1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42 武汉三阳路证券营业部武汉市江岸区三阳路 118 号三阳金城 A座五楼 500 2006.05.11
43 汕头长平路证券营业部汕头市长平路 161 号艺苑大厦一楼及九至十一楼 500 2006.05.12
44 北海北海大道证券营业部北海市北海大道 187 号逢胜大厦一层、三层 500 2006.05.12
45 上海杨浦区四平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市四平路 999号三、四、五层 500 2006.05.15
46 沈阳南八中路证券营业部沈阳市铁西区南八中路 25号 500 2006.05.15
47 沈阳长江南街证券营业部沈阳市皇姑区长江南街 169号 500 2006.05.15
48 南宁民主路证券营业部南宁市民主路 6-8号都市华庭四楼 500 2006.05.15
49 沈阳大北关街证券营业部沈阳市大东区大北关街 79号 3-4层 500 2006.05.16
50 上海张杨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市张杨路 638号 500 2006.05.17
51 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888号东海国际中心 A座 22楼 500 2006.05.18
52 沈阳惠工街证券营业部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 167 号银座大厦CD座 1-3楼 500 2006.06.14
53 北京学院路证券营业部北京市学院路 30 号科大天工大厦 B 座12层 500 2006.07.18
54 长春同志街证券营业部朝阳区同志街 2号通汇大厦四层、十一层 500 2006.07.31
55 杭州龙井路证券营业部杭州市龙井路 53号 500 2006.08.01
56 广州平月路证券营业部广州市天河区平月路 161号 500 2006.08.29
57 济南经七路证券营业部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319号 500 2007.04.09
58 福州五四路证券营业部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252 号金百合大酒店 6层 500 2007.08.24
59 上海沪亭北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市松江区沪亭北路 607弄 38号 303室 500 2010.06.29
60 上海松江区新松江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市松江区新松江路 251号 500 2010.07.05
61 上海金山区卫清西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市金山区卫清西路 132 号、134号、128弄 17号 500 2011.06.30
62 上海公园东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市青浦区公园东路 1606号 D座 500 2011.07.01
63 合肥望江西路证券营业部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 99号 500 2012.01.31
64 临沂解放东路证券营业部临沂市河东区解放东路银桥金居小区商业楼 A座 105~108房 500 2012.02.14
65 上海金沙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市嘉定区金沙路 77号 5层 500 2012.02.17
66 上海奉贤区南亭公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南亭公路 269 号 1幢 1~2层 500 2012.02.28
67 上海沪宜公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 1158号 1层 103室 500 2012.11.02
68 上海崇明东门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市崇明县东门路 425-427号 500 2012.11.19
69 上海浦东新区春晓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市张江高科园区春晓路 350 号 102室 500 2014.03.31
70 太原南内环街证券营业部太原市小店区南内环街 98-2号财富大厦919室 500 2014.04.17
71 湖州人民路证券营业部湖州市人民路 133号爱山广场 20号楼 4-07市 500 2014.04.21
72 湘潭河东大道证券营业部湘潭市岳塘区长潭路 3号潭水大厦 4楼 500 2014.04.23
73 南昌绿茵路证券营业部江西省南昌市绿茵路 129 号联发广场写字楼 2902、2903室(第 29层) 500 2014.04.23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74 抚顺绥化路证券营业部抚顺市东洲区绥化路西段 45号 500 2014.04.25
75 上虞财富广场证券营业部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财富广场 8 幢 1层 500 2014.05.16
76 义乌宾王路证券营业部浙江省义乌市稠城街道宾王路 61 号 11楼东侧 500 2014.05.26
77 郑州商务中央公园证券营业部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中央公园 2号 1号楼 18层 1801号 500 2014.05.27
78 呼和浩特新华东街证券营业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 18号国际金融大厦综合楼 1102号 500 2014.05.28
79 莆田荔华东大道证券营业部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 598 号启迪温泉小区 1 号楼 502、
503、504室
500 2014.05.29
80 重庆时代天街证券营业部重庆市渝中区时代天街 2号 1栋 18-4和18-5单元 500 2014.06.03
81 朝阳朝阳大街证券营业部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三段 60号 500 2014.06.04
82 昆明白龙路证券营业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龙路 19 号滇高商务大厦 10层 1001、1008号 500 2014.06.05
83 福州鳌江路证券营业部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鳌江路 8号福州金融街万达广场二期 C2#写字楼19层 10、11、12室
500 2014.06.10
84 上海宝山区淞南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市宝山区淞南路 427-1号(临) 500 2014.06.12
85 深圳中山大道证券营业部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东晟时代花园 8号楼裙楼商业 109 500 2014.06.17
86 成都天府大道证券营业部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南段 1399 号 1 栋16层 1601、1603、1605、1607、1609号 500 2014.06.24
87 上海闵行区南江燕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市闵行区南江燕 121号 500 2014.06.26
88 桂林临桂县人民路证券营业部临桂县临桂镇人民路大世界主楼二楼 1幢 1-2-1、1-2-3号 500 2014.07.03
89 拉萨察古大道证券营业部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306室 500 2014.07.10
90 西安锦业路证券营业部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一号都市之门 C座716、717、718、719室 500 2014.07.14
91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第一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号 13楼 1303室 500 2014.07.14
92 上海青浦区华徐公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华徐公路 999 号 B座 102室 500 2014.07.15
93 烟台迎春大街证券营业部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 170号 500 2014.07.22
94 德阳长江西路证券营业部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长江西路 88 号二楼电梯左侧 500 2014.08.15
95 上海浦东新区富特西三路证券营业部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三路 77号 10幢楼 9层 936室 500 2014.09.02
96 南充文化路证券营业部南充市顺庆区文化路 1号宇豪酒店 5楼501号 500 2014.09.29
97 上海浦东新区唐安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市浦东新区唐安路 782号 500 2014.10.10
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简介
(一)控股子公司情况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1、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
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007年 9月 20日,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取得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前身久联期货 100%的股权。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期货〔2007〕262号文对上述股权变更予以确认,东证期货自此成为东方证券全资子公司。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东证期货基本情况为:
成立时间:1995年 12月 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5亿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 5亿元
法定代表人:卢大印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 500号上海期货大厦 14层
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
(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东证期货总资产为 690,824.74 万元,净资产为
73,182.51万元;2014年度净利润为 5,571.20万元。
2、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2009 年 11 月 2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机构部部函〔2009〕475 号文批准本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2010年 2月 8日,东证资本领取营业执照正式成立。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东证资本基本情况为:
成立时间:2010年 2月 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17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金文忠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号 2号楼 36楼
经营范围:使用自有资金或设立直投基金,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债权投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资,或投资于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投资基金;为客户提供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财务顾问服务;经中国证监会认可开展的其它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东证资本总资产为 122,799.59 万元,净资产为
122,234.88万元;2014年度净利润为-1,394.34万元。
3、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0 年 4 月 23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10〕518 号文批准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0年 6月 8日,东证资管领取了营业执照。2010 年 7 月 22 日,东证资管取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编号为Z40031000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2013年 8月 28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13〕1131 号文核准东证资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
2013年 12月 25日,东证资管取得了中国证监会换发的编号为 10168001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东证资管基本情况为:
成立时间:2010年 6月 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国斌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号 31层
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东证资管总资产为 52,863.68 万元,净资产为
38,285.83万元;2014年度净利润为 1,622.53万元。
4、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2011 年 6 月,东方证券、花旗集团(Citigroup Inc.)和花旗亚洲三方共同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投行合资的股东协议,东方证券和花旗亚洲将在证券承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销和投资银行业务方面进行合作,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和经营合资投行公司。
2011年 12月 29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1]2136号《关于核准设立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公司与花旗亚洲合资设立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8亿元人民币,其中:东方证券出资 533,333,300 元,出资比例
66.7%,花旗亚洲出资 266,666,700元,出资比例 33.3%。2012年 6月 4日东方花
旗取得营业执照,7 月 4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2013年 10月 8日,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沪证监机构字[2013]268号文核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变更业务范围。2013 年 12 月 18 日,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取得了换发的营业执照,2014 年 1 月 15 日取得了中国证监会换发的编号为13790 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东方花旗基本情况为:
成立时间:2012年 6月 4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8亿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 8亿元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号 24层
经营范围:(一)证券(不含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及中
期票据)承销与保荐;(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013 年 9 月,东方证券与东方花旗签署业务区分协议,双方约定,东方证券经营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证券承销业务,东方花旗经营除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承销以外的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约定期间为自双方获准根据调整后的经营范围开展业务之日起两年内。如果两年届满,东方花旗尚未取得承销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资质或尚未准备好参与国债和政策性银行金融债的承销业务,上述两年期限展期一年。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东方花旗总资产为 83,240.59 万元,净资产为
72,103.67万元;2014年度净利润为 5,219.87万元。
5、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2 年 11 月 19 日,东证创投领取营业执照正式成立。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为:
成立时间:2012年 11月 19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8亿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 8亿元
法定代表人:齐蕾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号 2号楼 40层
经营范围:金融产品投资,证券投资,投资管理和投资咨询。(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东证创投总资产为 131,823.82 万元,净资产为
97,153.27万元;2014年度净利润为 6,728.29万元。
6、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2010年 2月 17日,本公司在香港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其注册地址为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 100号 28楼-29楼,注册资本为港币 70,000万元,登记证号码为 51832765-000-02-14-6。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东方金控(香港)合并报表总资产为港币259,673.78万元,净资产为港币 58,662.84万元;2014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为港币
-2,815.30万元。
7、杭州东方银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东方银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东证资本控股子公司。2013 年 2 月 26日,东方银帝领取营业执照正式成立。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杭州东方银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为:
成立时间:2013年 2月 2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万元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实收资本:人民币 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波
住所:上城区白马庙巷 17号 150室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除证券、期货),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商务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杭州东方银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939.16
万元,净资产为 939.16万元;2014年度净利润为-54.97万元。
8、东方睿德(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东方睿德(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东证资本的全资子公司。2014 年 8月 7 日,东方睿德领取营业执照正式成立。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东方睿德(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为:
成立时间:2014年 8月 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57,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波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号 2号楼 36楼 3601-1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除代理记账),商务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分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东方睿德(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6,983.63万元,净资产为 56,976.84万元;2014年度净利润为-23.16万元。
9、上海东方睿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上海东方睿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为东证资本的全资子公司,于 2014年9 月 26 日领取营业执照正式成立。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海东方睿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4年 9月 25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波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号 2号楼 36楼 3601-2室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除代理记账),商务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分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上海东方睿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尚未开展任何经营活动。
10、上海东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东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东证期货的全资子公司。2013 年 11 月 18日,上海东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领取营业执照正式成立。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海东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为:
成立时间:2013年 11月 1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1亿元
法定代表人:金赩辰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460号三层 U部位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产权经纪,实业投资,创业投资,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业务、金融业务),商务咨询、投资咨询、财务咨询(除代理记账),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贸易经纪与代理(除拍卖),预包装食品(含冷冻冷藏、不含熟食卤味)的批发非实物方式,从事计算机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分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上海东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0,800.97万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元,净资产为 10,519.12万元;2014年度净利润为 519.12万元。
11、东证润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东证润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东证期货的全资子公司。2014年 9月 5日,东证润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领取营业执照正式成立。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东证润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为:
成立时间:2014年 9月 5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卢大印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业盛路 188号 A-1433室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实业投资(以上除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及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投资咨询(除经纪),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除稀炭金属)、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润滑油、煤炭、矿产品(除专控)、玻璃制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机械产品、计算机及配件、饲料、纺织原料(除棉花)及制品、焦炭、沥青、木材、汽车配件(除危险品)、黄金制品、珠宝首饰、翡翠玉器、工艺美术品(除文物)的销售,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国内道路货运代理,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电子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东证润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4,988.15万
元,净资产为 4,986.50万元;2014年度净利润为-13.50万元。
12、东方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2010年 4月 19日,东方金融控股(香港)在香港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东方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其注册地址为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 100 号 28 楼-29楼,注册资本为港币 20,000 万元,登记证号码为 52117546-000-04-14-9。该公司持有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出的中央编号为 AVD362 的《牌照<证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章)》,可以从事第 1类(证券交易,于 2010年 7月 21 日生效)业务、第 4 类业务(就证券提供意见,于 2012 年 4 月 13 日生效)。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东方证券(香港)总资产为港币 145,005.34万元,
净资产为港币 18,028.96万元;2014年度净利润为港币 527.29万元。
13、东方期货(香港)有限公司
2010年 4月 20日,东方金融控股(香港)在香港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东方期货(香港)有限公司。其注册地址为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 100 号 28 楼-29楼,注册资本为港币 2,000万元,登记证号码为 52117554-000-04-14-1。2011年 2月 28 日,该公司取得由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颁发的中央编号为AWD036的《证券及期货条例》牌照。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东方期货(香港)总资产为港币 27,506.86万元,
净资产为港币 1,539.64万元;2014年度净利润为港币-265.85万元。
14、东方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2010年 4月 19日,东方金融控股(香港)在香港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东方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其注册地址为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 100号 28楼-29楼,注册资本为港币 3,000万元,登记证号码为 52117596-000-04-14-6。2010年 8月 18 日,该公司取得由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颁发的中央编号为AVH864的《证券及期货条例》牌照。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东方资管(香港)总资产为港币 1,413.66万元,
净资产为港币 1,338.73万元;2014年度净利润为港币-383.30万元。
15、东方融资(香港)有限公司
2013年 1月 11日,东方金融控股(香港)在香港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东方融资(香港)有限公司。其注册地址为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 100 号 28 楼-29楼,注册资本为港币 1,501.00万元,登记证号码为 60863589-000-01-15-4。2014年
9 月 18 日,该公司获得由香港证券和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颁发的中央编号为BDN128的《证券及期货条例》牌照,可以从事第 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业务。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东方融资(香港)总资产为港币 1,103.85万元,
净资产为港币 960.85万元;2014年度净利润为港币-539.39万元。
16、东方信贷财务(香港)有限公司
2013年 6月 26日,东方金融控股(香港)在香港出自设立全资子公司东方信贷财务(香港)有限公司。其注册地址为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 100号 28楼-29楼,注册资本为港币 100万元,登记证号码为 61646897-000-06-14-2。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东方信贷财务(香港)总资产为港币 41,758.97万
元,净资产为港币-81.35万元;2014年度净利润为港币-176.67万元。
17、东方弘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东方弘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东方睿德(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4年 9月 22日,该公司领取营业执照正式成立。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东方弘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为:
成立时间:2014年 9月 22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波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二街 8号 6层 710-330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东方弘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1,091.44万元,净资产为 1,027.91万元;2014年度净利润为 27.91万元。
18、东方弘泰(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东方弘泰(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东方睿德(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4 年 10 月 29 日,该公司领取营业执照正式成立。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东方弘泰(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为:
成立时间:2014年 10月 29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万元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波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75号 24楼 20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及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除代理记账);商务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东方弘泰(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尚未开展任何经营活动。
19、东方鸿盛有限公司
2014年 10月 10日东方金融(香港)在英属维京群岛(BVI)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东方鸿盛有限公司,股本为 1 美元,系东方金融(香港)因发行海外人民币债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
20、上海东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东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东方睿德(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东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东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发起设立的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其中东方睿德出资比例为 50.62%。2014年 10月 10日,该
公司领取营业执照正式成立。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海东翎投资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为: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莲振路 298号 4号楼 R233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东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徐成)
成立日期:2014年 10月 10日
合伙期限:2014年 10月 10日至 2019年 10月 9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咨询均除经纪),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上海东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资产为5,581.88万元,净资产为 5,581.88万元;2014年度净利润为-19.85万元。
21、星辉海纳(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星辉海纳(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东方睿德(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星辉尚格投资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联合发起设立的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其中东方睿德认缴出资比例为 58%。2014年 12月 19日,该公司领取营业执照正式成立。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星辉海纳(上海)投资中心的基本情况为: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3601号 2号楼 55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星辉尚格投资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郑剑辉)
成立日期:2014年 12月 19日
合伙期限:2014年 12月 19日至 2034年 12月 18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以上咨询均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星辉海纳(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尚未开展任何经营活动。
22、东方星辉(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东方星辉(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东方睿德(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星辉海纳(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联合发起设立的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其中东方睿德出资比例为 99.97%。2014年 12月 26日,该公司领取营
业执照正式成立。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东方星辉(上海)投资中心的基本情况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3601号 2号楼 553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星辉海纳(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
郑剑辉)
成立日期:2014年 12月 26日
合伙期限:2014年 12月 26日至 2022年 12月 25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以上咨询均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东方星辉(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尚未开展任何经营活动。
(二)参股公司情况
1、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 2月 3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1亿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 1亿元
法定代表人:林利军
住所:上海市大沽路 288号 6幢 538室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其现有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700.00 47.00
2 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2,650.00 26.50
3 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 2,650.00 26.50
合计 10,000.00 100.00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汇添富基金总资产为 397,137.20万元,净资产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163,376.03万元;2014年度净利润为 28,679.4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上海诚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 4月 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4,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宋雪枫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958号 2502A室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创业投资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现有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1,800.00 45.00
2 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1,800.00 45.00
3 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400.00 10.00
合计 4,000.00 100.00
截至 2014年 12月 31 日,上海诚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5,428.38万
元,净资产为 3,867.14 万元;2014 年度净利润为 106.17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
计。
3、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1年 12月 2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光裕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4101-4104
经营范围: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基金管理公司法人许可证》所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其现有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058.85 47.059
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47.05 17.64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3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2,647.05 17.647
4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647.05 17.647
合计 15,000.00 100.000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01,953.28万元,
净资产为 86,264.34 万元,2014 年度净利润为 16,079.34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
计。
4、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 7月 12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7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宋雪枫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958号 2502C室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其现有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39,200.00 52.27
2 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20,800.00 27.73
3 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 6.67
4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 6.67
5 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 6.67
合计 75,000.0 100.00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4,354.73万元,净资产为 72,312.16万元;2014年度净利润为 516.18万元。以上
数据未经审计。
5、上海旗忠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5年 3月 7日
注册资本:1,201.2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刘忠晖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旗忠村青年路西侧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经营范围:高尔夫球场、室内网球场、保龄球场及配套设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现有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美元)出资比例(%)
1 上海旗忠(集团)公司 214.50 17.86
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1.60 14.30
3 上海杰雍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71.60 14.30
4 香港金泰财务有限公司 128.70 10.70
5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5.80 7.14
6 香港仲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85.80 7.14
7 上海东亚(集团)有限公司 42.90 3.57
8 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 42.90 3.57
9 上海商神贸易公司 42.90 3.57
10 上海兴安实业总公司 42.90 3.57
11 上海同翔发展有限公司 42.90 3.57
12 香港伟捷亚洲发展有限公司 42.90 3.57
13 香港总泉有限公司 42.90 3.57
14 台湾璇丰汽车材料有限公司 42.90 3.57
合计 1,201.20 100.00
本公司持有上海旗忠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 14.30%的股权,该项股权系
2008年公司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6)沪一中执字第 922
号)的裁决收回抵债资产所得。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上海旗忠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5,133.93万元,净资产为 11,043.00万元,2014年度净利润为 259.04万元。以上
数据未经审计。
6、上海腾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章练塘路 588弄 15号 1幢 2层 W区278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旭屏
成立时间:2014年 5月 6日
合伙期限:2014年 5月 6日至 2024年 5月 5日
投资额:人民币 8,000万元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现有合伙人及认缴出资额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1,800.00 22.50
2 王旭屏 30.00 0.375
3 吴万和 1,200.00 15.00
4 唐云琪 810.00 10.125
5 王百川 1,000.00 12.50
6 吴秀萍 550.00 6.875
7 张桂香 500.00 6.25
8 陈子贤 300.00 3.75
9 陆丽平 105.00 1.3125
10 蓝嘉慧 45.00 0.5625
11 苏芸 50.00 0.625
12 陆佩丽 50.00 0.625
13 王旭刚 1560.00 19.50
合计 8,000.00 100.00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上海腾希投资合伙企业总资产为 8,000.70万元,
合伙人权益为 8,000.70 万元,2014 年度净利润为 6,965.11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
计。
八、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 2006 年以
来受让公司股权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公司第一大股东为申能集团,在本招股说明书中已参照控股股东的信息披露要求对申能集团相关情况进行了披露。
1、未将申能集团认定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原因和依据
(1)申能集团所持38.38%的股份比例无法支配本公司股东大会;申能集团
未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控制本公司半数以上表决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普通决议的范围较为广泛,涵盖董事和监事选任、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审议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等。申能集团的持股比例为38.38%,不足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以决定或否决本公司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不足以决定或否决本公司半数以上董事任免,不足以决定或实质性影响本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
另外,报告期内,公司的股权结构稳定,各股东单位根据各自经营发展和整体利益的考虑对公司的议案做出独立决策,申能集团不存在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以控制公司半数以上表决权的情形,其余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存在与申能集团一致行动等情形的安排。
(2)申能集团所推荐董事人数为 3名,未达董事会人数半数以上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选举董事事项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董事长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公司董事会15人,申能集团推荐董事3名,申能集团推荐当选的董事人数不足以有效控制本公司的董事会。
(3)申能集团未将本公司纳入下属控股子公司管理范围,对本公司的管理
按照一般参股公司对待
申能集团对本公司的管理没有因为持股比例的增加而发生实质性改变。申能集团自投资入股本公司至今,从未将本公司纳入下属控股子公司管理范围,对本公司的管理按照一般参股公司对待。
(4)公司董事长自2003年入职东方证券,历任总经理、董事长,未曾在申
能集团或其他股东单位任职。申能集团以及推荐的3名董事与本公司其他董事之间无关联关系,申能集团对其他董事不能施加重大影响。
(5)相关依据
通过查阅申能集团报告期内审计报告、申能集团及其他公司股东所出具的问卷调查表及访谈记录等,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出具的沪金融办【2014】219号函,确认未将申能集团认定为控股股东的理由符合实际情况。
2、未将上海市国资委认定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和依据
(1)申能集团、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上海缤纷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及上海市外经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述五家单位)为上海市国资委下属单位,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 48.84%。
从上述五家单位的股权结构看,申能集团、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为上海市国资委直接出资的集团公司,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缤纷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及上海市外经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均为通过上海市国资委直接出资的集团公司所持股和管理的下一级国有单位。根据《国有资产法》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国有出资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履行出资人职责,不得干预企业经营活动”。集团公司享有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权限,对其子公司实施管理。
(2)一般情况下,上述五家单位涉及东方证券股东权利行使的事项不需要
上升到上海市国资委审批层面。上述五家单位均独立行使对东方证券的股东权利,上海市国资委未直接干预过上述五家单位对东方证券股东权利的行使,也未要求上述五家单位作为一致行动人,在东方证券董事会、股东大会上行使权利。上述五家单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互相兼任情况,各自公司内部决策相互独立,相互之间无重大影响,无一致行动安排。
(3)相关依据
通过上海市国资委所属五家单位的问卷调查表及访谈记录等,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出具的沪金融办【2014】219号函,确认未将上海市国资委认定为实际控制人的理由符合实际情况。
3、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申能集团所持发行人股份比例不足以决定或实质性影响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亦未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控制发行人,申能集团不能决定发行人董事会过半数成员当选,不能有效控制发行人董事会。因此,发行人未将申能集团认定为控股股东是合理的。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鉴于上海市国资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下属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责,不干预企业经营活动;作为发行人股东的上海市国资委下属五家单位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员无兼任情况,各股东的公司内部决策相互独立,相互之间无重大影响,在行使东方证券股东权利时无一致行动安排。因此,发行人未将上海市国资委认定为实际控制人是合理的。
另外,为保证公司在发行上市后股权结构的相对稳定,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缤纷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市外经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共五家上海市国资委控股的公司做出了股份限售承诺,请参见本节“十一、发行人、股东以及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和履行情况”的相关内容。
2003年公司改制时的主要发起人(持有 5%以上股份)包括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上海烟草(集团)公司、上海茂盛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久事公司、上海市邮政局(后更名为上海市邮政公司)以及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公司目前的主要股东(持有 5%以上股份)为: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二)公司第一大股东申能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情况
1、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大股东申能集团是公司主要发起人之一,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持有公司股份 1,643,429,785 股,占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前总股本的 38.38%。
申能集团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申能集团成立于 1996年 11月 18日,系由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设立,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 100 亿元,住所为上海市闵行区虹井路 159号,法定代表人为王坚,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申能集团经营范围为:从事电力、能源基础产业的投资开发和管理,天然气资源的投资,城市燃气管网的投资,房地产、高科技产业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经营,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
截至 2013年 12月 31日,申能集团总资产为 10,650,182.21万元,所有者权
益为 6,823,286.41 万元,2013年度净利润为 444,957.96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众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总资产为7,932,061.23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5,895,502.09 万元, 2014 年度净利润为
158,826.2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申能集团直接控制的企业情况
申能集团直接控制的企业有关情况如下:
序号子公司名称持股比例(%)注册资本(万元)
1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股 51.03%,通过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股 0.09% 455,203.83
2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420,000.00
3 上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55.00 210,000.00
4 上海申能房地产有限公司 100.00 20,000.00
5 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直接持股 65%,通过申能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25% 100,000.00
6 上海申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直接持股 50%,通过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0%,通过申能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30%
90,000.00
7 上海申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直接持股 40%,通过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30%,通过申能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30%
20,000.00
8 上海久联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50,000.00
(1)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3年 2月 22日,注册资本人民币 455,203.83万
元,法定代表人吴建雄,住所:上海市闵行区虹井路 159 号 5 楼,经营范围:
电力建设,能源、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及相关项目,与能源建设相关的原材料、高新技术和出口创汇项目的开发,投资和经营。
截至 2013年 12月 31日,申能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4,140,769.81万元,所
有者权益为 2,755,126.49 万元;2013 年实现营业收入 2,574,539.68 万元,净利润
330,703.5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2 月 12 日,注册资本人民币42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王者洪,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958 号1008 室,经营范围: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天然气管网及其输配设施(含西气东输),投资改造、管理煤气管道、煤气制气企业,燃气相关产品的经营服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务,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3年 12月 31日,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769,088.09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785,211.54 万元;2013 年实现营业收入 1,063,392.43 万元,
净利润-2,966.46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
(3)上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1 月 21 日,注册资本人民币21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王者洪,住所:上海市复兴中路 1 号,经营范围:天然气项目的基本建设、营运、进口、运输、储存、销售等经营,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至 2013年 12月 31日,上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为 682,282.65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280,334.77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 715,790.33万元,净
利润 22,789.7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上海申能房地产有限公司
上海申能房地产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3年 10月 9日,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姚志坚,住所:浦东新区东环龙路 181弄 35号 2幢 1层,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及咨询服务,房屋租赁及置换,代建,代管,代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钢材,建筑五金,装饰装潢材料(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至 2013年 12月 31日,上海申能房地产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330,234.38万
元,所有者权益为 57,701.53 万元;2013 年实现营业收入 112,942.55 万元,净利
润 5,758.6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5)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年 7月 17日,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鸿祥,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日滨路 76 号E3 室,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302,126.43 万
元,所有者权益为 136,781.97 万元;2013 年实现营业收入 46,565.00 万元,净利
润 21,017.2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6)上海申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申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5 年 8 月 16 日,注册资本人民币9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孙忞,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958号 1006A室,经营范围:可再生能源相关技术开发和设备销售及安装、资源利用、项目投资及相关产业经营、电力业务,与电力、能源相关的环保产业的项目投资、经营管理及“四技”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截至 2013年 12月 31日,上海申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225,744.10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109,052.22 万元;2013 年实现营业收入 18,001.95 万元,净
利润 6,374.9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7)上海申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申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12 月 10 日,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孙忞,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复兴中路 1号 2201室,经营范围:开展与电力、燃气等相关能源项目的合同能源管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在节能环保和资源再生领域内从事八技及与之相关的配套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至 2013年 12月 31日,上海申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39,242.96万
元,所有者权益为 27,683.93 万元;2013 年实现营业收入 9,827.57 万元,净利润
756.9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8)上海久联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久联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9年 12月 29日,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孙忞,住所:上海市商城路 618 号,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国家专项规定外)及其他有关咨询服务,粮油批发,信息技术服务(除网络),煤炭(原煤)批发,从事货物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 2013年 12月 31日,上海久联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75,833.92万元,
所有者权益为 133,801.63 万元;2013 年实现营业收入 4,043.89 万元,净利润
6,331.91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公司审
计。
(三)其他主要发起人及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情况
1、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的第二大股东为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持有公司股份 305,990,227股,占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前总股本的 7.15%。
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年 10月 15日,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 330,000 万元,注册地上海。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除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除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资产管理(除股权投资与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不得从事经纪),国内贸易(除专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
截至 2013年 12月 31日,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96.58亿元,
净资产为 95.50 亿元,2013 年度净利润为 43,612.59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公司的第三大股东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是公司主要发起人之一,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持有公司股份 275,000,000 股,占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前总股本的 6.4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成立于 2001年 2月 22日,开办资本 186,012万元,注册地在上海,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举办的国有事业法人。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的主营业务包括报纸、期刊、图书等的编辑、出版、印刷工作及广告等相关的信息产业。
截至 2013年 12月 31日,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总资产为 83.71亿元,净资
产为 47.15亿元,2013年度净利润为 829.7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上海文会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3、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为公司的主要发起人之一,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持有 207,442,108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 4.84%。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1998年 5月28 日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82,976.6 万元,注册地在上海。上海电气
(集团)总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力工程项目总承包、设备总成套或分交,对外承包劳务,实业投资,机电产品及相关行业的设备制造销售,为国内和出口项目提供有关技术咨询及培训,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总资产为 1,669.50 亿
元,净资产为 491.10亿元,2013年度净利润为 40.52亿元,以上数据已经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上海市邮政公司
上海市邮政公司为公司的主要发起人之一,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持有公司股份 204,576,694股,占总股本的 4.78%。
上海市邮政公司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于 1991年 5月 30日出资设立,目前其注册资金及实收资金均为人民币 118,697万元,注册地在上海。上海市邮政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国内和国际邮件寄递业务,国内报刊发行,图书报刊批发、零售,普通货运,仓储业务,销售邮票、集邮票品,邮政器材,邮政包装用品。金银饰品、农业生产材料(除专营、许可经营项目)、日用百货、通信设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备及相关产品(除卫星地面接收装置),邮政储蓄业务、邮政汇兑业务,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机要通信业务和义务兵通信业务,邮政代理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邮政设备的设计、施工安装服务(除特种设备)。(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至 2013年 12月 31日,上海市邮政公司总资产为 73.31亿元,净资产为
48.51 亿元,2013 年度净利润为-199.00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2006年以来受让公司股权股东的实际控制人等基本情况
2006年 1月 1日之后受让公司股份的股东 54家,具体如下:
序号
2006年 1月 1日后受让公司股份的股东受让股份情况
是否现有股东
1 高远控股有限公司受让上海高远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5,00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受让上海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50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是 上海房地(集团)公司(后更名为上海房地(集团)有限公司)
整体资产划入原上海地产闵虹置业公司持有的 34,193,754股东方证券股份否
3 上海恒鑫实业有限公司受让上海茂盛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286万股东方证券股份是 上海任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上海任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再更名为上虞任盛投资有限公司)
受让上海茂盛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00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是
5 义乌市秋翔针织有限公司受让上海茂盛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00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是 上海致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上海致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上海茂盛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6,00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是 绍兴市金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浙江金穗投资有限公司)
受让上海茂盛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0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是
8 雅世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受让上海茂盛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64万股东方证券股份是
9 绿谷(集团)有限公司受让上海茂盛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60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是
10 上海宝铸安贸易有限公司受让上海茂盛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6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是
11 上海艺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受让上海泰裕集团有限公司 20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是
12 上海宗鹰装潢有限公司受让上海泰裕集团有限公司 4,60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否
13 上海艺潭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受让威达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1,60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是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14 上海艺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受让威达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1,60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是
15 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受让绿地(集团)有限公司 1,00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是
16 浙江恒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受让绍兴市金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16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是
17 上海恒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让绍兴市金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16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是
18 浙江恒瑞泰富实业有限公司受让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1,00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是
19 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受让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78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是
20 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50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受让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50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是
21 上海浪花投资有限公司受让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50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受让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是
22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受让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50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受让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4,00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是
23 上海睿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让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50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是 上海励志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新疆中润富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1,00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受让上海宗鹰装潢有限公司 50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是
25 宜兴市铜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受让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1,00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是
26 上海康诺国际贸有限公司
受让上海宗鹰装潢有限公司 20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受让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50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受让上海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50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

27 宜兴市宜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让上海宗鹰装潢有限公司 29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受让上海任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00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是
28 上海汇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受让上海宗鹰装潢有限公司 1,00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是
29 上海紫杰实业有限公司受让上海宗鹰装潢有限公司 50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是
30 青岛市国联盛世贸易有限公司受让上海宗鹰装潢有限公司 40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是
31 浙江华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受让上海宗鹰装潢有限公司 50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受让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50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是 上海馥地担保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上海馥地融资性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受让上海宗鹰装潢有限公司 50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是
33 上海宝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让上海宗鹰装潢有限公司 50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是
34 上海呈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受让上海宗鹰装潢有限公司 21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是
35 上海混沌道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让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50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是 上海混沌投资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上海混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受让上海市邮政有限公司 1,00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是
37 上海上电电容器有限公司受让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50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是
38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让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是 上海舜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上虞舜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受让上海任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96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是
40 宜兴市君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受让上海市邮政有限公司 1,50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是
41 无锡市金久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受让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8,236,669股东方证券股份是
42 上海市拥军优属基金会受让高远控股有限公司 129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是
43 安徽华文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受让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50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否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司
44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50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是
45 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50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是
46 安徽省安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让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50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是
47 安徽华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让安徽华文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 50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是
48 上海缤纷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无偿划入上海房地(集团)公司 54,710,006股东方证券股份是
49 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无偿划入上海烟草(集团)公司 235,377,098股东方证券股份是
50 上海杰思工程实业有限公司受让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50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是
51 江苏兴达文具集团有限公司受让上海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50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是 宜兴市锦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宜兴市锦城建设有限公司)
受让上海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500万股东方证券股份是
53 威达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司法拍卖取得被司法冻结的高远控股有限公司所持1,200万股东方证券股权是
54 山西卓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司法拍卖取得被司法冻结的高远控股有限公司所持的2,000万股东方证券股权是
2006年后受让公司股份股东股权结构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如下:
1、高远控股有限公司
高远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自然人水玉松,持有其 84%股权。高远控股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2、上海房地(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房地(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房地(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注:上海房地(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7 月 31 日签署协议将所持本公司股份转让,2011年 5月 3日上海证监局出具无异议函。此后,上海房地(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3、上海恒鑫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恒鑫实业有限公司各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较为分散,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上海恒鑫实业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4、上虞任盛投资有限公司
上虞任盛投资有限公司原名上海任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自然人任宝根,持有其 70%股权。上虞任盛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5、义乌市秋翔针织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义乌市秋翔针织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自然人王秋荣,持有其 55%的股权。义乌市秋翔针织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6、上海致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致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分别为致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甬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致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为上海科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科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由自然人严健军持有其 30%股权,严红娟持有其 20%股权,陈美红持有其 30%股权,严彭丰持有其 20%股权。根据上海致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严健军。上海致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上海致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于 2006年 10月向自然人徐某等借款,由于资金紧张,上海致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于 2006年 12月 13日与徐某签署协议,约定其所持有的东方证券 6,000万股股份,其中 1,000万归属徐某。后徐某控股设立青岛信东投资有限公司承继股权代持的权利义务。因配股、分红等原因,截至2009年 9月 1日,上海致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代青岛信东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东方证券股份为 1,600万股。鉴于证券市场波动等原因,徐某等人对投资东方证券股份信心不足,经过商议,双方于 2009年 9月 1日签署协议将代持的 1,600万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股公司股份转让给上海致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双方解除原代持关系,此后再未发生代持股份情形。
7、浙江金穗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金穗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自然人王调珍,持有其 90%股权。浙江金穗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王调珍孙芬雅浙江金穗投资有限公司
90.00% 10.00%
8、雅世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雅世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单一股东为珠海瑞天投资有限公司,珠海瑞天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自然人张捷,持有其 55%股权。故雅世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张捷。雅世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9、绿谷(集团)有限公司
绿谷(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刘梅英,持有其
76.12%股权。绿谷(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10、上海宝铸安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宝铸安贸易有限公司的 2 名自然人股东曹峥嵘、李光岚各持有 50%股权,根据上海宝铸安贸易有限公司出具的说明,公司由曹峥嵘和李光岚共同控制。上海宝铸安贸易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11、上海艺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艺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自然人王继加,持有其 95%股权。上海艺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12、上海宗鹰装潢有限公司
上海宗鹰装潢有限公司受让及转出发行人股份时,控股股东为上海泰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宗鹰装潢有限公司受让发行人股份时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注:上海泰裕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严健军。上海宗鹰装潢有限公司自 2010年 6月 7日后不再持有东方证券股份,该公司已于 2011年 12月注销。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13、上海艺潭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艺潭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自然人周桐宇。上海艺潭信息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14、上海艺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艺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自然人胡凯。上海艺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15、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
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刘益谦,持有其
97.59%股权。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16、浙江恒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恒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叶永友,持有其 90%股权。浙江恒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17、上海恒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恒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自然人徐小冬,持有其 95%股权。上海恒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18、浙江恒瑞泰富实业有限公司
浙江恒瑞泰富实业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自然人王孝安,持有其 89.83%股
权。浙江恒瑞泰富实业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19、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 100%股权。
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20、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天津市联东模板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持有其 64.52%股权,天津市联东模板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自然人刘振东,持
有其 83%股权。故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刘振东。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21、上海浪花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浪花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自然人林垂楚,持有其 90%股权。上海浪花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22、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较为分散,无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实际控制人。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23、上海睿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睿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张显东,其持有上海睿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4.61%股权。上海睿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结构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图如下:
24、新疆中润富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疆中润富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东为自然人丁瑞君、张华炯、周诚良、张华静,持股比例分别为 47.18%、47.18%、3.63%、2.02%,无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新疆中润富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结构图如下:
25、宜兴市铜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宜兴市铜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自然人谈国祥,持有其 51%股权。宜兴市铜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26、上海康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康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自然人王东辉,持有其 70%股权。上海康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27、宜兴市宜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宜兴市宜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自然人王小平,持有其 51%股权。宜兴市宜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28、上海汇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汇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单一股东为上海国民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国民实业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自然人戴卫东,持有其 94%股权。故上海汇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戴卫东。上海汇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29、上海紫杰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紫杰实业有限公司的 2 名自然人股东刁惠远、焦林娣各持有 50%股权,根据上海紫杰实业有限公司出具的说明,控股股东为刁惠远。上海紫杰实业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30、青岛市国联盛世贸易有限公司
青岛市国联盛世贸易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赵明建,持有其 90%股权。青岛市国联盛世贸易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31、浙江华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华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沈凤飞,持有其 51.00%股权。浙江华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32、上海馥地融资性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馥地融资性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上海容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90.66%股权,上海容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自
然人施佳燕,持有其 90.00%股权。故上海馥地融资性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
制人为自然人施佳燕。上海馥地融资性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33、上海宝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宝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自然人王祥宝,持有其 85%股权。上海宝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34、上海呈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呈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自然人朱生明,持有其 90%股权。上海呈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35、上海混沌道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混沌道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上海混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葛卫东。上海混沌道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葛卫东上海混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混沌道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8.88%
54.54% 40.26%
王萍其他8名自然人
12.96%8.16%
王歆李彤杨健晖
2.60% 1.30% 1.30%
36、上海混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混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自然人葛卫东,持有其
78.88%股权。上海混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37、上海上电电容器有限公司
上海上电电容器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自然人田长根,持有其 75.33%股
权。上海上电电容器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38、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拟收购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且股份收购协议已于 2014年 5月获得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及 H 股类别股东会的批准。目前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实现退市,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正在逐步收购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待收购程序完成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将变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39、上虞舜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虞舜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原名上海舜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的 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名自然人股东党光华、陆善法、朱伟均持有 33.33%的股权,无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上虞舜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40、宜兴市君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宜兴市君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无锡市陶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胡健。宜兴市君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41、无锡市金久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无锡市金久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江苏金久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史息平。无锡市金久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42、上海市拥军优属基金会
上海市拥军优属基金会的类型属于公募基金会,为非营利性法人,业务主管单位为上海市民政局、登记主管机关为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
43、安徽华文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安徽华文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 51.92%股权,安徽省人民政府持有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
股权,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华文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注:安徽华文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0年 12月 19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转让。2011年 2月 28日,上海证监局出具无异议函。此后,安徽华文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44、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人民政府。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45、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2 名自然人股东王久芳、王从玮各持有 5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王久芳(王久芳、王丛玮系父子关系)。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46、安徽省安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省安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安徽省峰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70%股权,安徽省峰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自然人何尧,持有其 90.7%股权。故安徽省安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自然
人何尧。安徽省安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47、安徽华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华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华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48、上海缤纷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缤纷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实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缤纷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49、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国有出资人为财政部。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50、上海杰思工程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杰思工程实业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自然人刘海韵,持有其 90%股权。上海杰思工程实业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51、江苏兴达文具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兴达文具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宋仕良,持有其 52.58%股权。江苏兴达文具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宋仕良徐竑泽等3名自然人江苏兴达文具集团有限公司
52.58% 47.42%
52、宜兴市锦城建设有限公司
宜兴市锦城建设有限公司原名宜兴市锦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自然人王小平,持有其 51%股权。宜兴市锦城建设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53、威达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威达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胡凯和周桐宇。威达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54、山西卓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山西卓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山西德源华信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张玉英。山西卓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股东与发行人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上述股东不存在通过委托、信托等方式代他人持股的情形。
九、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本次 A股发行前,本公司的总股本为 428,174.2921万股。根据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拟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不超过 10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18.93%。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和《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转持有关问
题的批复》(沪国资委产权[2012]67 号),本次发行后,本公司国有股东需按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比例履行国有股转持义务,将所持部分国有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以发行 100,000万股计,除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国有出资人向中央金库上缴现金的方式履行转持义务外,公司其他 10家国有股东应合计划转 95,325,960.00股给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本次发行前后,本公司总股本的变化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
发行前发行后
持股数(股)持股比例(%)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SS) 1,643,429,785 38.38 1,588,618,183 30.08
2 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SS) 305,990,227 7.15 295,784,854 5.6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3 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SS) 275,000,000 6.42 265,828,211 5.03
4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SS) 207,442,108 4.84 200,523,507 3.80
5 上海市邮政公司(SS) 204,576,694 4.78 197,753,661 3.74
6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65,953,687 3.88 165,953,687 3.14
7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143,000,000 3.34 143,000,000 2.71
8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S) 133,523,008 3.12 133,523,008 2.53
9 上海致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24,800,000 2.91 124,800,000 2.36
10 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5,538,347 2.46 105,538,347 2.00
11 上海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SS) 98,538,347 2.30 95,251,900 1.80
12 高远控股有限公司 61,100,000 1.43 61,100,000 1.16
13 上虞任盛投资有限公司 78,520,000 1.83 78,520,000 1.49
14 上海缤纷商贸发展有限公司(SS) 71,123,008 1.66 68,750,916 1.30
15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46,500,000 1.09 46,500,0.88
16 浙江金穗投资有限公司 37,440,0.87 37,440,0.71
17 上海市外经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SS) 35,561,505 0.83 34,375,459 0.65
18 上海恒鑫实业有限公司 26,748,800 0.62 26,748,800 0.51
19 上海混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6,000,0.61 26,000,0.49
20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5,358,535 0.59 25,358,535 0.48
21 无锡市金久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23,707,670 0.55 23,707,670 0.45
22 义乌市秋翔针织有限公司 20,800,0.49 20,800,0.39
23 绿谷(集团)有限公司 20,800,0.49 20,800,0.39
24 上海艺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800,0.49 20,800,0.39
25 上海艺潭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20,800,0.49 20,800,0.39
26 山西卓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47 20,000,0.38
27 上海浪花投资有限公司 19,500,0.46 19,500,0.37
28 新疆中润富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500,0.46 19,500,0.37
29 宜兴市君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19,500,0.46 19,500,0.37
30 宜兴市宜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6,770,0.39 16,770,0.32
31 上海市拥军优属基金会 15,900,0.37 15,900,0.30
32 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 13,000,0.3 13,000,0.25
33 浙江恒瑞泰富实业有限公司 13,000,0.3 13,000,0.25
34 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3,000,0.3 13,000,0.25
35 上海汇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3,000,0.3 13,000,0.25
36 浙江华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3,000,0.3 13,000,0.25
37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000,0.3 13,000,0.25
38 宜兴市铜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13,000,0.3 13,000,0.25
39 上海康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2,600,0.29 12,600,0.2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40 上虞舜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2,480,0.29 12,480,0.24
41 威达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12,000,0.28 12,000,0.23
42 雅世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11,731,200 0.27 11,731,200 0.22
43 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SS) 10,140,0.24 9,801,811 0.19
44 上海紫杰实业有限公司 6,500,0.15 6,500,0.12
45 上海馥地融资性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6,500,0.15 6,500,0.12
46 上海宝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500,0.15 6,500,0.12
47 上海混沌道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500,0.15 6,500,0.12
48 上海睿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500,0.15 6,500,0.12
49 上海上电电容器有限公司 6,500,0.15 6,500,0.12
50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SS) 6,500,0.15 6,500,0.12
51 安徽华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SS) 6,500,0.15 6,283,212 0.12
52 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500,0.15 6,500,0.12
53 安徽省安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500,0.15 6,500,0.12
54 青岛市国联盛世贸易有限公司 5,200,0.12 5,200,0.10
55 上海杰思工程实业有限公司 5,000,0.12 5,000,0.09
56 江苏兴达文具集团有限公司 5,000,0.12 5,000,0.09
57 宜兴市锦城建设有限公司 5,000,0.12 5,000,0.09
58 上海呈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2,730,0.06 2,730,0.05
59 上海艺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600,0.06 2,600,0.05
60 上海宝铸安贸易有限公司 2,080,0.05 2,080,0.04
61 浙江恒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2,080,0.05 2,080,0.04
62 上海恒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80,0.05 2,080,0.04
63 上海茂盛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800,0.02 800,0.02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 95,329,960 1.80
公众股股东-- 1,000,000,000 18.93
合计 4,281,742,921 100.00 5,281,742,921 100.00
注:上述数据按本公司本次发行 100,000万股的 10%,即 10,000万股计算,具体转持数量和上缴金额按本公司实际发行股份数量和价格确定。
(二)公司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的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质押、冻结等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股)质押、冻结情况
1 上海致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24,800,000
9,600 万股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
2,880万股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西支行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2 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5,538,347 4,500万股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618.3344万股质押给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3 上虞任盛投资有限公司 78,520,000
4,040万股质押给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1,906万股质押给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906万股质押给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4 高远控股有限公司 61,100,000
1,000万股质押给兴业银行上海武宁支行
85万股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85万股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30万股质押给上海馥地融资性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800万股质押给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350万股质押给上海立融典当有限公司
900万股质押给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40万股质押给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320万股质押给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300万股质押给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900万股质押给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500万股质押给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500万股质押给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 9月 4日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冻结6,110万股,自 2014年 9月 4日至 2015年 9月 3日止
2014年 9月 10日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继续轮候冻结 3,050万股,自 2014年 9月 10日至 2015年 9月 9日止
2014年 10月 15日被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继续轮候冻结 6,110万股,自 2014年 10月 15日至 2015年 10月14日止
2014年 10月 25日被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轮候冻结 6,110万股,自 2014年 10月 25日至 2015年10月 24日止
2013 年 2 月 28 日被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9,310万股,自 2013年 2月 28日至 2015年 2月 27日止
2013年 3月 6日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9,310万股,自 2013年 3月 6日至 2015年 3月 5日止
2013 年 3 月 12 日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800万股,自 2013年 3月 12日至 2015年 3月 11日止
2013 年 3 月 22 日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140万股,自 2013年 3月 22日至 2015年 3月 21日止
2013年 4月 2日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9,310万股,自 2013年 4月 2日至 2015年 4月 1日止
2013 年 4 月 23 日被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9,310万股,自 2013年 4月 23日至 2015年 4月 22日止
2013 年 4 月 23 日被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9,310万股对应的红利,自 2013年 4月 23日至 2015年4月 22日止
2013 年 4 月 23 日被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9,310万股对应的红利,自 2013年 4月 23日至 2015年4月 22日止
2013 年 7 月 10 日被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3,200万股,自 2013年 7月 10日至 2015年 7月 9日止
2013 年 8 月 29 日被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3,100万股,自 2013年 9月 2日至 2015年 9月 1日止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2013 年 8 月 29 日被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3,000万股,自 2013年 9月 2日至 2015年 9月 1日止
2014 年 4 月 1 日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6,110万股,自 2014年 4月 1日至 2016年 3月 31日止
2014 年 8 月 5 日被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6,110万股,自 2014年 8月 5日至 2016年 8月 4日止
2015 年 1 月 28 日被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6110万股,自 2015年 1月 28日至 2017年 1月 27日止
5 上海混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6,000,000 2,600万股质押给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6 义乌市秋翔针织有限公司 20,800,000 2,080万股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7 上海艺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800,000
750万股质押给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
750万股质押给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
100万股质押给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
480 万股质押给南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湖支行
8 上海艺潭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20,800,000
400万股质押给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
300万股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武宁支行
480 万股质押给南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湖支行
460万股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武宁支行
440万股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武宁支行
9 上海浪花投资有限公司 19,500,000 1,950万股质押给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 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3,000,000
71 万股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11 上海汇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3,000,000 450万股质押给上海创业接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12 浙江华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3,000,000 1,000万股质押给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13 宜兴市铜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13,000,000 1,300万股质押给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4 威达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12,000,000 1,200万质押给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民支行
15 上海混沌道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500,000 650万股质押给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6 安徽省安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500,000 650万股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17 上海艺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600,000 260万股质押给上海新联纺进出口有限公司
18 上海宝铸安贸易有限公司 2,080,000
208 万股质押给上海浦东新区张江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19 山西卓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00 2000万股质押给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份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股份合计 531,393,344 股,占股本总额的 12.41%。本公司股东高远控股有限公司所持的本公司 6,110万股股份已
被近 20 家法院冻结和轮候冻结,导致高远控股有限公司对上述被冻结股份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分、收益的权利受到限制,但是依然拥有被冻结股份的所有权。因此,本公司部分股份被予以冻结不会导致被冻结股份的权属不清晰。
发行人律师认为,本公司部分股东持有的股份设立质押或者被司法机关冻结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前述股东股份的权属不清晰,不会引起本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也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权发生变化。
(三)公司前十名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 A股发行前股数(股)比例(%)
1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1,643,429,785 38.38
2 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5,990,227 7.15
3 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275,000,000 6.42
4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207,442,108 4.84
5 上海市邮政公司 204,576,694 4.78
6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65,953,687 3.88
7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143,000,000 3.34
8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3,523,008 3.12
9 上海致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24,800,000 2.91
10 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5,538,347 2.46
合计 3,309,253,856 77.29
(四)公司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东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股权,通过其控股(持股 94.66%)子公司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本公司股东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4.51%股权。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公司 3.34%和 0.30%的股
权。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另一股东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19.59%的股权。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分别
持有本公司 0.24%和 0.59%的股权。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东上海缤纷商贸发展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直接持有本公司另一股东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9.99%的股权,
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70%的股权。上海缤纷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
有本公司 1.66%和 2.46%的股权。
公司股东上海混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另一股东上海混沌道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自然人葛卫东持有上海混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8.88%的股权,直接持有上海混沌道然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40.26%的股权,并通过上海混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上海混沌道然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 54.54%的股权。上海混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混沌道
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公司 0.61%和 0.15%的股权。
公司股东上海艺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艺潭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及另一股东威达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自然人胡凯、周桐宇,胡凯与周桐宇系夫妻关系。胡凯、周桐宇分别持有上海艺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9%、31%的股权、持有上海艺潭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12%、88%的股权、持有威达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18.93%、29.57%。上海艺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艺潭信息
工程有限公司各自持有本公司 0.49%股权,威达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
司 0.28%股权。
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东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56.79%股权,持有公司另一股东安徽华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为上述两公司的控股股东。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各自持有本公司 0.15%股权。
宜兴市锦城建设有限公司股东王小平、陆志锋、吴祖明、夏佐祥、吴和平、夏锡华同时系宜兴市宜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宜兴市锦城建设有限公司、宜兴市宜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公司 0.12%和 0.39%的股权。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五)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参见本节“十一、发行人、股东以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
承诺和履行情况”
十、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基本情况
1、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年份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2012年 12月 31日
人数(人) 2,962 2,938 3,136
变化幅度 0.82%-6.31%-1.38%
2、员工构成情况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包含子公司)正式员工人数为 2,962名,以下为分布情况:
类别细分类别员工人数(人)比例
年龄构成
35岁及以下 1,859 60.49%
36岁至 40岁 502 16.34%
41岁至 50岁 583 18.97%
51岁及以上 129 4.20%
总计 2,962 100%
学历构成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807 26.26%
大学本科 1,704 55.45%
大学专科及以下 472 15.36%
中专、高中及以下 90 2.93%
总计 2,962 100%
专业构成
工程信息技术 274 8.92%
经济金融类 2,009 65.38%
其他 790 25.71%
总计 2,962 100%
(二)公司执行社会保障、住房及医疗制度改革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劳动及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法律、法规,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未因违反劳动及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公司薪酬制度及员工薪酬水平
公司已制订了一系列薪酬与绩效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薪酬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针对营业部制定了《营业部岗位、薪酬与绩效管理试行办法》,针对公司高管先后制定了《领导班子成员的薪酬绩效管理办法》、《经营班子成员薪酬绩效管理办法》,针对各主要业务部门,分别制定了绩效提成考核分配细则。
1、公司具体薪酬政策及其设计的合理性
1)基本薪酬政策:公司薪酬的基本政策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薪酬管理的原则为:①统一管理与分级、分类实施相结合;②薪酬水平与岗位价值、地区市场水平和绩效评估结果挂钩;③对外具有竞争性,对内具有公平性。
2)薪酬设计:公司实行岗位工资制和绩效提成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内部营销人员实行“底薪+绩效提成”工资制度。岗位工资按不同岗位序列、业务类别分别有 5-9个职级、27个薪级;管理类有 8个职级、27个薪级,内部营销类有 6 个职级和薪级。同一岗位、同一等级的员工岗位工资基本相同,做到了“兼顾公平”,同时引入绩效奖金,以绩效决定员工薪酬水平,又可以为各类骨干人才提供具有充分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对员工起到较好的激励作用,做到了“效率优先”。总体而言,公司的薪酬政策充分发挥了薪酬的激励作用,大大提高了薪酬成本的边际效果。
2、公司的薪酬制度
(1)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绩效管理制度》,公司总部员工薪酬
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岗位工资按岗位等级设置薪酬区间,与岗位等级一一对应,根据员工考勤等工作情况按月发放。绩效奖金系按公司绩效管理制度以及各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公司部门和个人的绩效评估结果计发。
(2)各部门绩效奖金系根据经公司审批通过的的《绩效管理制度》以及各
部门绩效提成奖考核分配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以各部门年度完成考核利润或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净收入、分仓佣金收入为基数,在规定的提奖比例区间内,综合年终考核结果等因素,核定提奖比例和绩效奖金总额,报公司领导批准后,部门根据内部奖金考核分配办法,制定奖金分配方案,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发放。绩效奖金分两部分计发,一部分根据员工目标总薪酬的一定比例和日常绩效考核情况预发。
一部分未年终绩效奖,在提留风险准备金再减去当年预发奖金后发放。
(3)为提升公司经纪业务的综合竞争力,促进营业部经营模式的转变,公
司制订了《营业部岗位、薪酬与绩效管理试行办法》以及《营业部绩效考核及奖励办法》。营业部各岗位(除理财顾问岗)员工薪酬包括目标总薪酬和绩效提成奖金,绩效提成奖金根据员工所在营业部和员工个人绩效完成情况年终按绩效评估结果结算。
(4)根据《领导班子成员的薪酬绩效管理办法》、《经营班子成员的薪酬绩
效管理办法》,公司高管薪酬绩效管理采取市场化机制。
3、公司员工薪酬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各级别、各类岗位员工平均薪酬水平、薪酬范围情况如下:
1)2014年度
职别岗位最低薪酬(万元)
最高薪酬
(万元)
平均薪酬
(万元)
高级管理人员 190.63 473.03
34.41 中层管理人员
业务岗 37.85 978.93
管理岗 54.05 272.27
普通员工业务岗 2.50 566.60 管理岗 5.32 243.60
2)2013年度
职别岗位最低薪酬(万元)
最高薪酬
(万元)
平均薪酬
(万元)
高级管理人员 195.63 348.50
25.96 中层管理人员
业务岗 16.49 530.00
管理岗 15.68 190.63
普通员工业务岗 2.40 360.00 管理岗 5.56 77.00
3)2012年度
职别岗位最低薪酬(万元)
最高薪酬
(万元)
平均薪酬
(万元)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 190.63 318.00
21.97 中层管理人员
业务岗 37.20 613.02
管理岗 35.27 221.00
普通员工业务岗 2.88 252.55 管理岗 5.70 87.50
由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各级别、各岗位平均薪酬均高于当年上海平均薪酬水平,公司提供的薪资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为公司用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4、公司未来薪酬制度及水平变化趋势
公司未来将根据自身业务发展和行业薪酬的变化情况,在政府政策引导下,按照公司薪酬政策,朝着市场化改革方向,适时对薪酬制度进行改革创新、优化完善。公司薪酬水平将根据市场情况、行业情况和政府政策指导,与公司效益和社会消费指数挂钩浮动,努力保持适度增长的总趋势。
十一、发行人、股东以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
要承诺和履行情况
(一)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为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38.38%,对本公司具有重大影响。本公司不存在与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下属企业同业竞争的情况。为避免同业竞争,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已做出了以下不竞争承诺:
“本公司确认,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间接控制的公司、企业不存在与东方证券及其子公司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
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间接控制的公司、企业不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东方证券及其子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和经营。
本公司保证,不利用对东方证券第一大股东的地位,从事或参与从事有损东方证券、东方证券子公司以及东方证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本公司如违反上述关于避免与发行人同业竞争的承诺,本公司将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取得股东分红,同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如因未履行有关避免同业竞争之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发行前全体股东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
份的承诺
1、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申能集团承诺
申能集团关于其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如下:
“本集团承诺,本集团自东方证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集团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东方证券股份,也不由东方证券收购该部分股份;但符合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另有规定的,可以豁免遵守该承诺。
鉴于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慎监管的有关要求,证券公司在申请 IPO 上市监管意见书前三年发生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的,对于存在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证券公司,其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增持的,应承诺自持股日起 60个月内不转让,其他新增持公司的股东应承诺自持股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对于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证券公司,新增持股份的股东应承诺自持股日起 48个月内不转让。股东所持股权转让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转让证券公司股权,或者原股东发生合并、分立导致所持证券公司股权由合并、分立后的新股东依法承继,或者股东为落实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规范整改要求,或者因证券公司发生合并、分立、重组、风险处置等特殊原因,股东所持股权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发生转让的,不视为违反承诺。持股日按照股权变更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或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无异议函之日确认。据此,本集团承诺,遵守上述法规和政策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期限。在持股期限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持有或管理本集团持有的东方证券股份,也不由东方证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2、由上海市国资委控股的另外四家发行人股东的承诺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 4.8448%,上海建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 3.1184%,上海缤纷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
公司股份比例为 1.6611%,上海市外经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
为 0.8305%。上述四家公司作为东方证券股东,对所持有的东方证券股份转让期
限事项均已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承诺,本公司自东方证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集团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东方证券股份,也不由东方证券收购该部分股份;但符合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另有规定的,可以豁免遵守该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慎监管的有关要求,证券公司在申请 IPO 上市监管意见书前三年发生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的,对于存在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证券公司,其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增持的,应承诺自持股日起 60个月内不转让,其他新增持公司的股东应承诺自持股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对于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证券公司,新增持股份的股东应承诺自持股日起 48个月内不转让。股东所持股权转让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转让证券公司股权,或者原股东发生合并、分立导致所持证券公司股权由合并、分立后的新股东依法承继,或者股东为落实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规范整改要求,或者因证券公司发生合并、分立、重组、风险处置等特殊原因,股东所持股权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发生转让的,不视为违反承诺。持股日按照股权变更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或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无异议函之日确认。
鉴于以上所述,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本公司承诺及上述法规及政策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期限。在持股期限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持有或管理本公司持有的东方证券股份,也不由东方证券回购该部分股份。”
3、本公司其余股东分别承诺
本公司其余股东均分别做出承诺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
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二、根据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自发
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但符合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另有规定的,可以豁免遵守该承诺。
三、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慎监管的有关要求,证券公司在申请 IPO 上市监管
意见书前三年发生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的,对于存在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证券公司,其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增持的,应承诺自持股日起 60个月内不转让,其他新增持公司的股东应承诺自持股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对于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证券公司,新增持股份的股东应承诺自持股日起 48个月内不转让。股东所持股权转让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转让证券公司股权,或者原股东发生合并、分立导致所持证券公司股权由合并、分立后的新股东依法承继,或者股东为落实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规范整改要求,或者因证券公司发生合并、分立、重组、风险处置等特殊原因,股东所持股权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发生转让的,不视为违反承诺。持股日按照股权变更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或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无异议函之日确认。”
各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期限。在持股期限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持有或管理各股东所持有的东方证券股份,也不由东方证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及相应约束措施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及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承诺:公司 A股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个交易日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公司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以下同),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将在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下,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采取回购本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具体措施实施时应以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维护公司上市地位为原则,遵循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的具体措施如下:
公司将自触发稳定股价预案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公司回购股份稳定股价的议案,并通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至少包含以下内容:回购目的、方式,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其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回购期限,预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管理层对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的影响的分析报告。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单次触发稳定股价稳定预案条件时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原则上不低于公司上一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10%。如在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本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若公司股价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多次触发股价稳定预案条件的(不包括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起开始计算的连续 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均低于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以下同),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公司回购股份措施,但单一会计年度公司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公司回购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公司回购股份后的股份处置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公司在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1)公司股票连续 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继续回购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就稳定股价相关事项的履行,公司愿意接受有权主管部门的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公司触发稳定股价预案之日起,公司董事会、高管未履行相关职责公告并采取稳定股价预案所述措施并履行相关法律程序的,全体董事、高管暂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停自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直至确实履行相关职责为止。
(四)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承
诺及相应约束措施
1、公司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赔偿损失承诺及相应约束措施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及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承诺:如本次发行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证券监管部门等有权部门就前述违法行为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 30 日内,公司将启动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的程序:
(1)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
段,则公司将按发行价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返还给持有本次发行新股的投资者(如公司股票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股数及回购价格将相应调整)。
(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则公司
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回购本次发行的新股,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格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价格。
如本次发行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自公司赔偿责任被依法认定之日起 30日内,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方式和金额依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和金额确定。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赔偿损失
承诺及相应约束措施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承诺:如本次发行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自其赔偿责任被依法认定之日起 30日内,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本次发行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而其非因不可抗力原因自赔偿责任被依法认定之日起 30日内未启动履行上述承诺,则其暂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停在东方证券处领取的薪酬或津贴,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承诺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
(五)公司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减持意向及相关约
束措施
公司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共有 3个,分别为: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1、申能(集团)有限公司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其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每年减持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发行人股本总额的 5%;在其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将以不低于发行价的价格减持发行人股份;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在遵守各项承诺的前提下,其具体减持方案将根据届时市场情况及其经营情况而定。在实施减持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减持。如违反上述减持价格下限减持的,应按【(发行价-实际减持价格)X低于发行价减持股份数量】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如违反上述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减持的,应按【实际减持价格 X(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承诺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如违反其他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按实际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差的绝对值乘以违规减持股份数量计算出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
2、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在其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但因国家政策或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所导致的减持不受此限;在实施减持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减持。
如违反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按实际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差的绝对值乘以违规减持股份数量计算出对应的所得款项扣除相关税费后上缴发行人,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3、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承诺:在遵守各项承诺的前提下,在其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可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减持;如违反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按实际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差的绝对值乘以违规减持股份数量计算出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十二、公司各专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一)全面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工作的情况说明
2005 年,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成功合作开展了原北方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单银行模式下的第三方存管业务,并于 2005 年底对原北方证券所有 19 家营业部近 15万客户实施了第三方存管,为公司全面开展第三方存管业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006 年,公司在总结原北方证券第三方存管工作的基础上,对多银行模式下的第三方存管业务进行了积极研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形成了《东方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多银行模式下的第三方存管方案》,上海证监局于 2006 年 12月 19日出具沪证监机构字[2006]492号对公司的第三方存管方案予以确认。
2007 年,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公司客户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全面开展了第三方存管工作。2007 年 1 月,公司按照《指导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的内部工作指引—账户清理》的要求,拟定了总体方案,并报上海监局审核。同时,为了加强第三方存管工作,由公司领导负责,有关职能部门业务骨干参加,专门成立了第三方存管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明确了第三方存管的总体任务和具体工作要求,确定了实施进度和时间节点,并负责组织、指导和推进实施第三方存管工作。
通过制定完整、周密的第三方存管上线方案,做好技术系统开发、人员培训和业务流程改造,并与各存管银行密切协作,有条不紊地开展了系统构建、接口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测试、业务测试、客户宣传、信息公告、账户分类、分批上线以及应急预案等方面工作。
截至 2007 年 8 月 31 日,公司全面完成客户资金的第三方存管(多银行合作)上线工作,所有营业部的合规客户 100%实现第三方存管上线,所有新增客户 100%实现第三方存管上线,上线客户占公司人民币资金客户的 99.7%,上线
客户资金比例达 96.2%,第三方存管合作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
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和光大银行等 10家。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已经与 17家银行签订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协议。
(二)不合格账户的规范工作情况
本公司的不合格账户清理工作始于 2004年下半年,2007年的客户保证金第三方存管工作持续推进了不合格账户清理工作。
2007 年 11月,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不合格账户规范操作指引(第1号)》的要求,本公司正式启动不合格账户的全面清理工作。按照“统一安排、分散实施、分类处置、平稳推进”的原则,公司成立了账户清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分别负责领导和部署公司的客户账户清理工作。公司根据各阶段不合格账户清理的特点,统一认识,明确目标,严密组织,合理规划,落实机制,积极推动,“抓早、抓小、抓实”账户规范工作。经过公司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营业部的共同努力,2008 年初,公司不合格账户清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并于 2008年 3月提前完成 A股账户清理,不合格账户和小额休眠账户实现另库存放,顺利通过了上海证监局检查验收并取得提前完成账户规范工作的确认函,成为上海地区首家通过监管部门账户清理工作的证券公司。
2008 年以来,公司通过制订完善的经纪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建立了定期比对客户账户注册资料机制,开发上线了针对账户规范管理的集中账户管理系统。为严禁新增不合格账户,确保投资者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本公司在投资者新开、另库激活资金账户时实时比对投资者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的信息,确保资金账户信息与证券账户信息一致。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建立证券账户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账户信息比对的通知》(中国结算发字[2009]67 号),每周对柜面系统投资者资金账户信息与登记结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算系统账户信息进行一次全面比对,对差异情况进行追查和清理,实现了账户管理的专业化、规范化和集中化,从而建立起账户规范的长效机制。
(三)全面实施合规管理制度
2008 年,随着《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等文件的颁布实施,证券公司的合规制度建设成为一项刚性要求,同时更是证券公司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求。为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高度重视,并将合规制度建设明确列入公司 2008年度工作重点。
公司于 2008年上半年设计上报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合规总监暨建立合规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并获得了监管部门的认可,对包括公司章程在内的多项配套制度措施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各部门、分支机构的合规管理职责,从制度上明确了为合规管理工作开展提供的财务和技术保障。还制定起草了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合规总监工作细则等重要制度措施,设计修订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合规管理体系。
为保障合规管理的有效开展,公司根据规定设立了合规总监。2008年 11月30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李进安同志为公司合规总监,并于 2008年 12月 15日获得上海证监局无异议函后开始履行职责。
合规总监是公司的合规负责人,负责审查、监督、检查公司的合法合规情况和内部控制情况,行使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合规总监履行职责的范围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所有环节。
合规法务管理总部是公司履行合规管理的职能部门,是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配合合规总监完成公司的合规管理和法务管理工作。该部门由熟悉金融、法律、财务、技术等方面知识的专业人员组成,公司还在各部门与分支机构设立了风控专员岗。
2008 年公司的合规管理工作重点在于根据监管要求搭建并完善公司的合规管理体系。2009 年,公司继续夯实合规管理基础,进一步提升合规管理的有效性,从而将合规管理的各项要求以及“合规创造价值”落到实处作为合规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公司明确提出“各项业务应在合规前提下进行”,合规管理要“严格制度约束,加强风险防范,防范重大违规事件发生”,并正式发文实施《200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2011年提升合规管理工作有效性行动计划》。为使合规要求得到有效落实,公司经理层根据工作职责,将合规要求分解到公司各个部门,公司总裁要求公司办公室跟踪工作进展情况,并每季度听取汇报。为提升合规管理有效性,经理层进一步完善了考核考评体系,采用了在与各部门签订的年度绩效合同中增加合规管理考核权重、增加合规指标等办法,落实责任点与责任人。公司将“建立健全公司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体系”列为公司创新发展重大课题之一,通过课题进一步梳理了合规风险管理体系,提出了公司合规风险管理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思路,切实做到了边学习、边整改、边提高。
2010 年和 2011 年,为落实《公司 2009-2011 年提升合规管理工作有效性行动计划》,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切身践行“合规从高层做起”,各部门、全体员工努力做到“合规管理人人有责”。合规总监领导合规法务管理总部,认真落实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对合规管理工作提出的总体要求,对照各部门职责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并落实到年度计划,以明确各部门年度合规管理工作重心与内容,为合规考核提供依据。公司陆续出台了多项制度措施,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建立起制度审查规范,并将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合规检查范围,进一步提升了制度的执行力。
经过几年的建设与完善,公司合规管理环境得到改善,合规风险识别与评估得到加强,合规管理控制措施进一步改进,合规管理信息沟通与反馈有了提高。总体上看,公司合规管理组织架构、合规管理制度体系、合规总监及其履职保障等合规管理体系各项要素均符合要求,合规管理体系运行总体有效。
(四)建立符合监管要求的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体系
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风险监控指标动态监控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于 2007 年初开始着手构建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体系,于 2008 年 11 月全面完善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体系,建立了自控和他控相结合、健全有效的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体系,建立了对应的组织体系,实现了监控系统的上线运行。
公司先后制定了《风险管理基本制度》、《风险控制指标监控管理办法(试行)》、《合规风险管理岗管理办法(试行)》、《证券投资业务风险控制实施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则》、《固定收益业务风险控制办法》、《投资银行业务合规与风险管理办法》、《融资融券业务合规与风险管理实施细则》、《信息技术风险管理办法(试行)》、《风控专员岗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风险管理制度,为实施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控奠定了制度基础。
公司风险管理总部设有各业务条线和公司总量指标的风险监控岗,以监控系统为工作平台,每日监控各项风控指标的预警、达标和异动等情况,发现异常情形立即启动风险报告程序,相关部门负责人将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消除风险隐患,确保各项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
本公司指定首席风险官负责管理风控指标监控系统的建设和运行,风险管理总部负责风险控制指标的日常监控和报告,系统运行总部负责监控技术平台的设计开发和运行维护,资金财务管理总部负责相关报表的编制,办公室负责相关信息的报送,各部门分工协作,形成了行之有效的控制体系。目前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监控体系运转正常,能够满足监管部门要求和公司风险管理需要。
(五)信息隔离墙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先后制定了一系列信息隔离墙的相关制度,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敏感信息的管理,从而有效防范利益冲突和内幕交易的发生。
公司一直十分重视信息隔离墙工作, 2008 年公司就制定了《利益冲突防范实施细则》,2009 年又制定了《信息隔离制度》。2010 年公司根据上海证监局《关于推动上海辖区证券公司建立健全信息隔离墙制度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制定了《信息隔离墙制度(试行)》。2011 年公司又结合协会《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的最新精神,对公司原信息隔离墙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制定了《信息隔离墙制度》,同时公司各主要业务部门和子公司也分别制定了信息隔离墙制度实施细则。此外为进一步加强员工执业行为规范和落实保密措施、合规监测措施以及门禁管理措施,2011 年公司相继制定了《关于加强员工保密协议、执业行为承诺书签署及执业技防监测措施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公司门禁系统管理的通知》作为配套制度。2012 年 2 月,公司为进一步加强对观察名单的监控和管理,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同制定了《关于信息隔离墙制度的补充规定》。
目前公司实施的信息隔离墙制度主要包含了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和工作:
1、明确规定了敏感信息的范围、防范利益冲突的原则、各层级的职责分
工、信息隔离墙的基本措施、各项业务的信息隔离措施以及跨墙管理等主要控制内容。
2、公司在证券承销、研究咨询、证券投资、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经
纪、直接投资等业务之间建立了完善的业务隔离、物理隔离、人员隔离、信息系统隔离、资金与账户隔离等基本措施。
3、公司针对证券承销、研究咨询、证券投资、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
经纪、直接投资等业务制定了具体的信息隔离措施,同时明确规定存在利益冲突的部门之间进行业务协作必须履行跨墙回墙审批流程。
4、公司采取系统强制留痕、电脑硬件严格管理、电脑软件安装限制、办公
电话录音、手机集中保管、电子邮件监测、即时通讯监测等措施,对研究咨询、投资银行、证券投资和资产管理等业务的重要岗位人员进行重点监测。
5、公司已建成信息隔离墙技术系统,通过系统建立“限制名单和观察名
单”,实现了对敏感信息的集中化管理,并通过信息隔离墙技术系统与业务系统对接,对有利益冲突的业务活动进行系统的前端控制、自动限制、监控和后续管理。
6、公司在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门内设立“中央控制室”,负责牵头组织和协调
落实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的各项工作,“中央控制室”通过信息隔离墙技术系统对列入观察名单的业务活动实施监控和预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调查、报告和处置。
7、公司通过推进员工持续合规培训、合规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公司
信息隔离墙制度的严格执行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到位。
经过近几年信息隔离墙制度的不断实践和完善,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和相关措施行之有效,公司信息隔离墙工作已符合监管部门的各项要求。
(六)压力测试机制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辖区证券公司财务与资金状况敏感性分析和压力测试机制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09年起逐步构建了公司的敏感性分析和压力测试机制,并将压力测试工作常态化。2011年,为落实《证券公司压力测试指引(试行)》以及《关于开展证券行业统一情景压力测试工作的通知》的最新要求,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了包括压力测试的自动触发机制、压力测试的量化模型等在内的压力测试机制。
公司制定了《风控指标敏感性分析和压力测试工作规范(试行)》、《合规与风险管理总部压力测试工作规范(试行)》等制度,逐步完善了压力测试的组织架构、实施流程及方法、报告内容及路径、决策机制以及监督检查等,确保在压力情景下公司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保障公司可持续经营。
公司资金财务管理总部与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门为分析压力测试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该机制的运作管理,并落实岗位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分析测试工作并编制分析报告。
公司还成立了压力测试工作小组,由相关部门指派专门人员参与压力测试工作,为压力测试工作提供了人员保障。
目前,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压力测试,每月对公司的总体情况进行定期压力测试,并且依据业务需要和自动触发条件开展专项压力测试,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经过努力,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压力测试工作机制,各项工作符合监管要求。同时,公司正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的风险计量工具和手段,进一步提升压力测试机制的全面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七)落实全面风险管理
2014年3月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和《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
为保障全面风险管理的有效性,促进风险管理全员参与、人人有责,公司及时对《风险管理基本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全面风险管理基本制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度》,制定了《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全员”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授权体系和具体职责,构建从董事会到员工个体的多层次的、自上而下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以符合监管部门要求。
2014年4月,公司董事会聘任李进安为首席风险官,负责公司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的具体执行,2014年7月制定《首席风险官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了首席风险官的工作职责、履职保障、风险报告等事项。
在综合考虑各业务、各产品复杂程度的基础上,公司建立和业务复杂程度、经营规模、风险管理水平相匹配、相适应的风险管理系统平台,对风险进行监控识别、计量、汇总评价、选择风险管理技术、评估风险管理效果等环节内容,并实现同一业务、同一客户相关风险信息的集中管理,以符合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需要。
公司根据两个文件精神,对照“六个一”要求,聘请外部系统服务商开发、升级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系统平台。截至目前,公司已基本完成全面风险管理系统平台框架的搭建,梳理、汇总了各业务单元的风险监控指标,完成了净资本监控功能模块向全面风险管理系统平台的迁移工作,并初步完成流动性风险监控功能模块的部署及同一客户信息汇总功能的开发。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限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证资管主要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证期货主要从事商品期货经纪业务、金融期货经纪业务、期货投资咨询以及资产管理业务。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东方花旗主要从事证券(不含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承销与保荐业务。
东方金融(香港)是本公司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通过其设立的子公司在香港开展证券经纪、咨询、期货经纪、资产管理、提供财务融资、投资银行等业务。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证资本从事的主要业务为:使用自有资金或设立直投基金,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债权投资,或投资于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投资基金;为客户提供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财务顾问服务等。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证创投从事的主要业务为:金融产品投资,证券投资,投资管理和投资咨询。
本公司作为第一大股东持有汇添富基金 47%的股权,汇添富基金主要从事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及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中国证券市场发展概况
证券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金融市场体系中居重要地位。从20世纪 90年代初开始,中国证券市场经历了二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从不成熟逐步走向成熟,从监管缺位到监管逐步完善,从初具规模到发展壮大,证券业已成为中国国民经济中的一个重要行业,对推动国民经济增长作出了重大贡献。
中国证券行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如下:
1、中国证券市场的建立
20世纪 80年代,中国国库券开始发行。1986年 9月 26日,上海建立了第一个证券柜台交易点,办理由其代理发行的延中实业和飞乐音响两家股票的代购、代销业务,这是新中国证券正规化交易市场的开端。1990年 12月,新中国第一家经批准成立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1991年 4 月,经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以沪深交易所成立为标志,中国证券市场开始其发展历程。
2、全国统一监管市场的形成
1992 年中国证监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开始逐步纳入全国统一监管框架,全国性市场由此开始发展。中国证券市场在监管部门的推动下,建立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初步形成了证券市场的法规体系。1993 年国务院先后颁布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此后又陆续出台若干法规和行政规章,初步构建了最基本的证券法律法规体系。1993 年以后,B股、H股发行出台,债券市场品种呈现多样化,发债规模逐年递增。与此同时,证券中介机构在种类、数量和规模上迅速扩大。1998 年,国务院证券委撤销,中国证监会成为中国证券期货市场的监管部门,并在全国设立了派出机构,建立了集中统一的证券期货市场监管框架,证券市场由局部地区试点试验转向全国性市场发展阶段。
3、依法治市和市场结构改革
1999年至 2004年是证券市场依法治市和规范发展的过渡阶段。1999年 7月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证券法》实施,以法律形式确认了证券市场的地位,奠定了我国证券市场基本的法律框架,使我国证券市场的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2001年,证券业协会设立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这一阶段,证券监管机构制定了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法》(2003年)在内的一系列的法规和政策措施,推进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改善,大力培育机构投资者,不断改革完善股票发行和交易制度,促进了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和对外开放。
4、深化改革和规范发展
2004年至 2008年是改革深化发展和规范发展阶段,以券商综合治理和股权分置改革为代表事件。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相关政策,2004 年 8 月,中国证监会在证券监管系统内全面部署和启动了综合治理工作,包括证券公司综合治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发展机构投资者在内的一系列重大变革由此展开。2004 年 2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证券市场的发展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是资本市场定位发展的纲领性文件。2004 年 5 月起深交所在主板市场内设立中小企业板块,是证券市场制度创新的一大举措。
2005 年 4 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股权分置改革后 A股进入全流通时代,大小股东利益趋于一致。2006 年 1 月,修订后的《证券法》、《公司法》正式施行。同月,中关村高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制企业开始进入代办转让系统挂牌交易。2006 年 9 月,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批准成立,有力推进了中国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完善了中国资本市场体系结构。2007 年 7 月,中国证监会下发了《证券公司分类监管工作指引(试行)》和相关通知,这是对证券公司风险监管的新举措。
5、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立和完善发展
2009年 10月创业板的推出标志着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框架基本建成。进入2010年,证券市场制度创新取得新的突破,2010年 3月融资融券、4月股指期货的推出为资本市场提供了双向交易机制,这是中国证券市场金融创新的又一重大举措。2012年 8月、2013年 2月转融资、转融券业务陆续推出,有效的扩大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了融资融券发展所需的资金和证券来源。
2013年 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全会提出对金融领域的改革,将为证券市场带来新的发展机遇。11月 3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新一轮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正式启动。2013 年 12 月,新三板准入条件进一步放开,新三板市场正式扩容至全国。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深化,新三板、股指期权等制度创新和产品创新的推进,中国证券市场逐步走向成熟。
为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2014年 5月 8日,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快建设多渠道、广覆盖、严监管、高效率的股权市场,规范发展债券市场,拓展期货市场,着力优化市场体系结构、运行机制、基础设施和外部环境,实现发行交易方式多样、投融资工具丰富、风险管理功能完备、场内场外和公募私募协调发展。到 2020 年,基本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规范透明、稳健高效、开放包容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提高证券期货服务竞争力,促进中介机构创新发展的有关要求,2014年 5月 13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研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提出“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必须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紧紧围绕实体经济的现实需求推进业务和产品创新,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提升证券经营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必须坚持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增强证券行业核心竞争力,推动金融服务协同发展,打造功能齐备、分工专业、服务优质的金融服务产业;必须坚持证券经营机构是创新主体,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尊重证券经营机构的首创精神,激发创新活力,落实创新责任;必须坚持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始终把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贯穿于创新发展全过程,坚持诚信为本,客户利益至上,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经过 20多年的发展,不论是从上市公司的数量,还是从融资金额、投资者数量等方面,中国资本市场均已具备了相当的规模,其在融资、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为中国经济的发展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自 1990 年证券市场形成,截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至 2014 年 9 月末,中国沪深两市共有上市公司(A、B 股)2,569 家,总市值达到 29.35 万亿元,流通市值 24.35 万亿元。证券市场投资者规模日益壮大,其结
构也在不断优化。截至 2014年 9月末沪、深股票投资者开户数达 1.79亿户,基
金投资账户 0.486亿户。证券中介机构和机构投资者数量也不断增加。中国证券
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企业转制、改善融资结构、加速经济发展等方面正在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中国证券行业监管
1、中国证券行业监管体系
目前中国证券行业已形成了以中国证监会依法进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为主,证券业协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自律性组织对会员实施自律管理为辅的管理体制,形成了集中监管与自律管理相结合,全方位、多层次的中国证券行业监管体系。
(1)中国证监会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中国证监会依法对证券市场实行监督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中国证监会在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
①依法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依法行使审批或者核
准权;
②依法对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登记、存管、结算进行监督管理;
③依法对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证券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④依法制定从事证券业务人员的资格标准和行为准则,并监督实施;
⑤依法监督检查证券发行、上市和交易的信息公开情况;
⑥依法对证券业协会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⑦依法对违反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另外,中国证监会可以和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合作机制,实施跨境监督管理。
2011 年以来,中国证监会加快了各项工作的基础性制度建设:①股票市场方面,全面落实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措施,突出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督促市场主体归位尽责;实施保荐项目问核制,加强对保荐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管;完善新股价格形成机制,加强对发行定价的监管;制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扩容新三板市场,引导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规范发展。②债券市场方面,启动创业板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拓展企业融资渠道;开通公司债“绿色通道”,分离债券融资审核与股权融资审核,优化债券审核机制和流程,缩短审核周期;会同有关部委建立公司信用类债券部际协调机制,在推动跨市场监管、统一监管标准方面取得新进展。③上市公司监管方面,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推动部分改制上市公司整体上市;制订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指引,强化上市公司投资者回报意识;积极稳妥推进退市制度改革,初步解决上市公司“停而不退”问题;实施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提高并购重组审核效率。证券中介机构监管方面,加强证券公司风险监控,组织开展全行业统一压力测试;开展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和现金管理等产品创新试点;推进融资融券业务试点转常规,成立证券金融公司并开展转融通业务试点;规范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投资顾问业务,明确财务顾问执业要求,实行问责机制和执业评价。④市场法治及诚信建设方面,修改制定多项证券期货制度规则,在上市公司和证券期货监管系统全面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防范内幕交易违法犯罪行为;完善信息披露义务行政法律责任体系,发布《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行政责任认定规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⑤对外开放方面,启动离岸人民币投资境内资本市场(RQFII)试点,研究修订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办法及配套规则,提高合资证券公司外方持股比例上限,允许外资入股期货公司等等。
(2)中国证券业协会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系证券业自律性组织,属于社会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团体法人,接受中国证监会的指导和监督。中国证券业协会主要履行如下职责:
①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证券法律、行政法规;
②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
③收集整理证券信息,为会员提供服务;
④制定会员应遵守的规则,组织会员单位的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
⑤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证券业务纠纷进行调解;
⑥组织会员就证券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
⑦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⑧证券业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3)证券交易所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证券交易所主要履行如下职责:
①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
②制定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③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
④组织、监督证券交易;
⑤对会员进行监管;
⑥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
⑦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
⑧依照规定办理股票、公司债券的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者终止上市事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务;
⑨在突发性事件发生时采取技术性停牌措施或者决定临时停牌;
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赋予的其他职能。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为加强对证券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证券公司的行为,防范证券公司的风险,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证券业的健康发展,中国已经建立起一套较为完整的证券业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主要包括基本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三个层次。基本法律主要包括《公司法》、《证券法》,行政法规主要包括《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部门规章主要包括中国证监会颁布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自律机构制定的规则、准则,涉及行业管理、公司治理、业务操作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如《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其中对证券公司的监管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市场准入和业务许可
《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以及《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了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证券公司股东资格的要求,证券公司重大事项变更的报批,证券公司业务范围的确定等。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
(2)证券公司业务监管
证券公司从事证券业务受到诸多法律法规的监管。《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证券自营业务指引》、《关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规定》、《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监管指引》、《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证券公司从事各种业务以及开展新业务的资格、程序、责任及处罚措施等都做了相应的规定,是证券公司开展业务的基本规范性制度。
(3)证券公司日常管理
《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关于证券公司信息公示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证券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证券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对证券公司的日常运营、公司治理、内控制度、风险管理、财务风险控制指标、流动性风险控制指标、信息披露和日常监督检查等作了严格的规定。
(4)证券从业人员的管理
《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等对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对在证券公司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的从业资格做了详细规定。
(三)中国证券行业基本情况
1、行业发展概况
中国证券市场经过逾二十年的发展逐步走向成熟和壮大,伴随证券市场的发展,中国证券行业也经历了从无到有、不断规范完善、日趋发展的过程。
(1)中国证券市场成立后,在 2001 年下半年发展进入了停滞期,部分券
商经营困难、违规问题大量暴露。2003 年中国证监会开始实施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对高危证券公司进行风险处置。经过三年多的治理,证券公司长期积累的风险和历史遗留问题逐步得到平稳化解,证券公司风险控制、合规经营意识及财务信息真实性普遍增强,创新活动有序启动,行业格局开始优化。
(2)2007年 7月,为有效实施证券公司常规监管,促进证券公司持续规范
发展,降低行业系统性风险,中国证监会颁布了《证券公司分类监管工作指引(试行)》,并组织实施了 2007 年、2008 年证券公司评价分类工作。2009 年 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月,中国证监会公布了《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在维持原分类监管工作基本做法和总体框架不变的情况下,重点结合行业内普遍反映的突出问题,结合行业实际进行了修改完善。2010 年 5 月中国证监会对分类监管规定又做了进一步的修订。分类监管是以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结合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合规管理水平,对证券公司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主要体现的是证券公司合规经营、财务稳健和风险控制的整体状况。根据分类标准,证券公司分为 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 5大类 11个级别。监管机构对不同类别的证券公司实施区别对待的监管政策。
经过近年来的综合治理及分类监管,中国证券行业的资本基本夯实,无序化竞争的局面得到较大改善。以证券公司为核心的证券中介机构和机构投资者队伍不断壮大、日趋规范。
(3)在行业整体获得较大发展的同时,证券公司收益水平与证券市场周期
高度相关的特性仍未根本改变,创新成为行业内在和迫切的需要。在金融行业改革创新加速的大背景下,证券行业改革创新推出多项举措。
1)2010 年 10 月,中国证监会向各证券公司下发了《证券公司业务(产品)创新工作指引(试行)》,该指引鼓励证券公司在合法合规并有效防控风险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性业务和产品,为证券公司的创新活动创造了更为宽松、有序的环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也为推动证券公司创新发展在制度、产品和交易平台等方面做了积极探索并推出多项举措。在鼓励创新发展的环境下,各证券公司近两年纷纷探索创新业务及创新产品,如约定回购式证券交易、另类投资子公司、中小企业私募债、并购基金等业务创新,直投业务、融资融券等业务也由试点业务转为常规业务。
2)2012年 5月,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研讨会召开,证券公司开始步入以业务多元化和整合为主题的新周期。证券公司的经营范围和业务工具将有增加和突破,在买方业务上,自营投资范围不断扩大,套利、互换等金融衍生品交易工具得到更多应用;在卖方业务上,代销金融产品范围拓宽,证券公司集合理财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资产证券化产品等大大充实了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的种类;在场外市场建设方面,鼓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证券公司介入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证券公司尝试建立面向自己客户端的柜台交易市场,发展以交易为中心的柜台业务,新三板的扩容也进一步提升了证券公司的参与度;在金融同业竞争领域,业务范围逐步打破其他行业的垄断,包括允许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保险资金、进入银行间市场开展债券主承销业务、允许开展公募业务等。
3)2014 年 5 月 13 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发〔2014〕37 号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建设现代投资银行,支持业务产品创新,推进监管转型,证券市场创新空间进一步打开。
但创新和风险历来都是并存的,做好创新的同时还需要注意防范风险,要求风险控制与创新并重,在行业不出现系统性、持续性违法违规行为,行业风险不外溢从而形成系统性风险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放大证券公司的自主经营、自我管理空间。2014 年 2 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颁布了《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和《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保障行业持续稳健运行。
2、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证券行业受到监管机构较为严格的监管,同时证券行业也是典型的资本密集型和人才密集型行业。对于国内证券公司而言,行业准入管制、资本和人才要求是进入证券行业的三大壁垒。
(1)行业准入管制
证券行业在现代金融体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效率、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证券行业的健康与否直接影响到整个社会经济的稳定。为保证证券行业的健康发展,便于对证券行业进行集中统一监管,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对证券行业实行行业准入制度。我国对证券行业的准入管制较为严格,《证券法》、《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对从事证券行业所必须满足的要求作出了规定。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2014 年 5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提出推进监管转型,放宽行业准入,支持民营资本、专业人员等各类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出资设立证券经营机构,进一步放宽证券经营机构外资准入条件。国发【2014】17 号文虽提出放宽行业准入,但各市场主体仍需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方可进入证券行业。行业准入仍是进入证券行业主要的壁垒。
(2)资本进入壁垒
由于证券行业关系着国家的金融安全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因此我国对证券行业的资本规模要求较高,通过《证券法》、《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对证券公司开展相关业务的注册资本、净资本最低限额做出了规定。
《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如证券公司经营业务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如经营业务为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和其他证券业务之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经营上述业务中两项以上的,则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亿元。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和各项业务的风险程度,可以调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不得少于法定最低限额。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一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同时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一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 1 亿元;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中两项及两项以上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 2亿元。
由此可见,资金投入将会成为证券行业的重要进入壁垒。
(3)人才进入壁垒
证券行业是知识密集型行业,人力资本是证券公司的关键要素。证券行业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需要大量的复合型、专业型的人才,并实行从业资格准入和执业管理。证券从业人员要求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证券公司高管任职实行资格认定等要求,较高要求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形成人才壁垒,提高了证券行业的进入门槛。
3、证券行业竞争格局
随着证券公司综合治理的结束,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管理念以及分类监管的实施,使得证券公司的展业环境和监管环境迈上了新台阶。从外部监管和内控机制进行动态监控,将证券公司业务范围与其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和内控水平动态挂钩的新机制,使得中国证券行业步入了稳健规范的发展阶段。
但在新的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下,证券公司面临的竞争也日益加剧,其总体竞争格局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层面:
(1)国内券商之间的同业竞争
①行业出现集中化趋势
中国证券行业经过综合治理整顿和实施分类监管,证券行业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各家证券公司的资本实力稳步提高。但总体上国内证券公司数量众多,资产规模偏小。证监会实行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管体系,各种新业务的开展也对净资本规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有利于各种资源向规模较大、资产优良的优质券商集中,行业并购整合势在必行,行业集中度将会有所提高。
②同质化竞争局面未能根本改变
中国证券公司业务范围趋同,收入结构相近,业务种类总体比较单一,大部分券商的收入主要来自证券经纪、证券保荐与承销和证券投资等传统业务。
近两年创新业务如融资融券、约定式购回证券交易等金融证券业务收入占比提高。但总体上来讲,中国证券公司盈利模式的差异化仍然不显著、同质化竞争局面未能根本改变。由于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投资业务与二级市场交易量、股指走势高度相关。因此,中国证券行业依然没有完全摆脱依靠股票二级市场行情的局面。但是,在金融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和证券行业鼓励创新的大背景下,证券公司将不断探索创新业务和创新产品,证券公司收入结构将逐步改善,证券行业盈利模式也将呈现差异化趋势。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③部分优质证券公司确立了行业领先地位,树立起竞争优势
证券公司经过综合治理后,整体行业步入了健康发展轨道。一批风险控制能力较强、资产质量优良的证券公司抓住机遇取得了较大发展。目前我国证券公司存在两类典型的发展模式,一类是以中信证券为代表的“大资源、大平台、大投入”的综合经营模式,另一类是以国信证券为代表的市场化发展模式,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树立起其特有的竞争优势。近两年,在鼓励创新的环境下,海通证券以创新业务、创新产品为驱动取得了较快发展。
(2)金融业态之间的竞争
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逐步成熟以及金融分业管制的放松,证券公司在展业过程中,与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在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基金等业务以及人力资源等方面展开了直接和间接的竞争。商业银行在网点分布、客户资源等方面具有较强优势,目前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已对券商的资产管理业务形成竞争威胁。在投资银行业务方面,银行在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金融债等方面已形成优势。保险公司有着庞大的客户群,在客户和资产管理规模方面相对券商处于优势地位。信托公司在资产管理等方面与券商也存在差异化的竞争。
(3)中外券商之间的竞争
2001年中国加入 WTO后,金融市场逐步对外开放,境外金融机构以不同的方式进入中国金融市场。《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实施后,国际投资银行陆续在中国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合资证券公司队伍不断扩容,国际投行在内企境外上市方面一直具有垄断优势。特别是国发【2014】17 号文的颁布,提出扩大资本市场开放,逐步提高证券期货行业对外开放水平,适时扩大外资参股或控股的境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经营范围。随着中国证券行业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境外金融机构对中国证券公司的渗透将日渐明显,中外券商同台竞技现象将会更加激烈。
4、影响我国证券行业发展的因素
(1)有利因素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①中国经济将继续保持稳定健康增长态势
经过改革开放 30多年的发展,中国经济增长明显。2010年中国 GDP总量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2001年至 2011年,中国名义 GDP从 109,655.2亿元增长到 2011年的 471,564.0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
率高达 15.70%。2012年 GDP为 519,322亿元,较上年增长 7.8%, 2013年 GDP为
568,845亿元,较上年增长 7.7%,增速有所回落,但仍保持较高水平。2001年至
2012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从 6,907.08元增长到 26,959元,年均复合增长
率也达到了 13.18%。2013 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为 29,547 元,较上年增长
7.0%。
②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与支持
中国证券市场成立伊始就得到了国家的大力支持。1992 年,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国发〔1992〕68 号)。
2004 年,《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是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亦有利于完善金融市场结构,提高金融市场效率,维护金融安全。”
“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深化股票发审制度市场化改革,规范发展主板和中小板市场,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扩大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加快发展场外交易市场,探索建立国际板市场。积极发展债券市场,完善发行管理体制,推进债券品种创新和多样化,稳步推进资产证券化。”“十二五”规划对资本市场地位、融资功能的认识更加深化,市场未来发展目标更为明确,资本市场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因此,中国证券行业仍将面临较大发展空间。
2013年 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关于金融层面,《决定》指出,要推动金融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建立更为开放、更为市场化的高效金融体系。金融改革将为证券行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发展机遇。
③证券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和监管环境日臻完善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以证券公司综合治理结束为标志,证券行业进行了一系列制度变革,整个证券行业的经营理念和监管环境都发生了根本性改变,证券行业步入了外部市场约束和内控约束并举的良性发展轨道。
④行业自身发展需求推动金融创新和发展
随着国内居民收入水平的上升,人民财富的不断积累,投资者对于财富保值增值的需求和投资渠道多样化的要求逐渐提高。投资者对于证券投资品种选择需求已不仅局限于传统的股票和债券,对其他证券投资品种以及衍生产品的需求也相应增加,成为推动证券业不断创新的动力之一,也为证券公司的创新业务发展开辟了新的成长空间。
(2)不利因素
①传统业务占优势、金融创新不足
证券公司一直以来依靠传统的经纪、自营、资产管理和投资银行等业务提供收入来源,其中经纪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高,少数小型证券公司经纪业务收入占比甚至接近 90%,收入结构较为单一,抵抗系统性风险的能力较弱。目前尽管推出股指期货、IB 业务、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代销金融产品等创新业务,但创新业务收入占比仍有待提升。
②行业内外部竞争环境更加激烈
随着金融行业之间分业经营的放松管制和规范发展,国际化进程的加快推进,证券行业日益受到来自国内外金融机构的挑战。
③证券公司抵抗风险能力较弱
证券公司经过综合治理阶段后,分类监管和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管机制的实施,强化了证券公司监管的外部约束和内控机制,中国证券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得到了显著提高。但证券业面临的经营环境日趋复杂化和国际化,国际资本流动加剧、金融市场动荡和不确定因素也在加大,证券行业受国内宏观经济、国际金融市场的影响越来越明显,所面临的金融风险越来越复杂。一些风险管理能力不强、净资本规模偏小的证券公司在防范系统风险、日常风险管控方面容易受到较大冲击,有时难以抵御。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5、中国证券行业的发展趋势
未来几年中国经济仍将面临较快的发展态势,这为证券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层面的大力支持、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理财意识的增强以及资本市场的创新开放进程,将推动资本市场保持较快发展的格局,未来中国证券行业发展的空间依然广阔。
(1)资本证券化
证券市场逐渐进入全流通时代,各种性质的经营性资产通过各种方式逐步实现上市。证券化率将不断提高,交易工具将不断丰富,市场规模也将不断扩大。金融创新将按照由低风险至高风险、由简单向复杂的顺序有步骤地推进。
(2)市场层次化
随着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和债券市场、金融期货市场、场外市场等的建设与完善,中国资本市场结构体系将日益丰富,资源配置功能将得到进一步提高。适时适度地扩大资本市场和证券业的对外开放,未来境外企业发行人民币证券的“国际板”的推出,使得证券市场与国际市场的联动性将日益增强,跨境业务将会显著增多。
(3)业务多元化
“十二五”期间,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立和完善以及金融创新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证券公司收入结构单一的现状已逐步改变,融资融券、股指期货、直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代销金融产品、新三板等创新领域已成为证券公司新的收入来源。国内证券公司业务多元化的趋势是必然的,收入结构也将趋于平衡和改善。
(4)经营集约化
集约化经营是满足分类监管和提高竞争力的关键因素。集约化经营要求生产要素的相对集中,加强以内涵经营为主,提高服务的质量和层级,而不再是原有依靠牌照和政策壁垒简单粗放的规模扩张。优质券商将会越来越重视经营的规模化、集约化效应,重视生产要素的投入产出比,使单位资本或资源的产出效应最大化。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5)管理规范化
证券行业制度创新和制度变革不断推陈出新,与时俱进。《公司法》、《证券法》的出台,证券公司综合治理改革完成等,都是反映这种规范发展的变化趋势和内在要求。证券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逐步健全和完善,管理的逐步规范都有利于证券公司稳健发展、做大做强。
三、公司的竞争地位
(一)公司的行业地位
1、证券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随着新一轮改革周期的开启,宏观经济先抑后扬,自 2013 年下半年逐渐开始呈现平稳增长态势。
受宏观经济复杂形势的影响,2012 年我国证券市场股票走势波动较大且整体震荡下行,沪深股市指数下跌,证券市场业务成交量和业绩整体降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余额下滑,全行业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均出现下降。2013 年随着宏观经济平稳,证券行业经营开始趋稳并较上年实现增长。
据统计,2012 年证券行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1,301.21 亿元,同比下降
4.29%;实现净利润 331.40亿元,同比下降 15.03%。截至 2012年底,证券公司总
资产规模合计 1.72万亿元,同比扩大 9.55%;净资产规模合计 6,943.46亿元,同
比增长 10.17%;净资本规模合计 4,970.99亿元,同比增长 7.27%。
2013 年,证券行业经营情况开始趋稳回暖。据证券业协会统计,证券公司2013 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1,592.41 亿元,同比增长 22.38%,累计实现净利润
440.21亿元,同比增长 32.83%。截至 2013年底,证券公司总资产规模合计 2.08
万亿元,同比扩大 20.93%;净资产规模合计 7,538.55亿元,同比增长 8.57%;净
资本规模合计 5,204.58亿元,同比增长 4.70%。
进入 2014 年之后,尽管沪深指数出现较大波动,上证综指曾下探低位,但总体上升趋势明显。随着证券市场创新业务的发展,2014 年证券行业盈利能力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持续增强。据证券业协会统计,证券公司 2014 年 1~11 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105.4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8.31%,累计实现净利润 781.41亿元,较上年同
期增长 84.94%。
2、证券公司收入结构情况
从证券公司的收入结构来看,近几年来,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仍是证券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三项业务合计占收入总额比例超过 70%;资产管理业务尽管收入占比较低,但随着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数量和规模的增长,收入占比呈上升趋势;融资融券业务方面,报告期内随着创新业务的发展,市场交易规模的扩大,参与者数量的持续增加,融资融券业务收入快速增长,2013 年之后融资融券业务收入占比已超过 10%,成为证券公司新的主要收入来源。报告期内,证券公司主要收入结构情况如下:
项目 2014年1~11月 2013年度 2012年度
证券行业营业收入总额(亿元) 2,105.47 1,592.41 1,301.21
证券经纪业务—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占比 37.99% 47.68% 38.82%
投资银行业务—证券承销保荐及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占比 9.76% 10.89% 16.45%
证券自营业务—证券投资净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占比 30.14% 19.19% 22.38%
资产管理业务—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占比 4.50% 4.41% 2.05%
融资融券业务—融资融券业务利息收入占比 17.69% 11.59% 4.04%
注:2012 年、2013 年比例主要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所发布的证券公司经营数据计算; 2014年 1~11月比例来源于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经营情况统计月报”
3、本公司行业地位概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资产管理以及证券自营等业务,上述业务与证券市场关联度较高。报告期内,我国证券市场较为复杂,但总体呈现上升趋势。公司在加强风险控制的同时把握市场机遇,优化业务结构,保持了较为健康稳定的经营状态和较强的盈利能力。
(1)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549,960.30 324,393.67 238,129.02
营业支出 260,968.11 214,835.04 181,872.01
营业利润 288,992.19 109,558.63 56,257.0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利润总额 293,368.82 113,423.75 71,232.14
净利润 235,870.16 98,232.95 59,082.7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34,167.12 100,742.19 60,948.05
项目 2014年末 2013年末 2012年末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1,835,313.35 1,555,029.92 1,475,018.26
总资产 10,753,012.30 6,085,246.48 4,873,245.64
2012 年在证券市场交易量下滑,行业整体经营业绩下降的不利环境下,本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相应出现下降。201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3.81亿元,同
比下降 7.4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09 亿元,同比下降
32.92%。2012 年末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较年初分别增长 21.32%、2.39%。进入
2013 年以来,随着市场环境的逐步趋暖以及行业创新业务的发展,公司通过多渠道增加资金来源,提升资产规模,推进了传统业务转型和创新业务发展,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2013 年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2.44 亿元,同比增长
36.2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07亿元,同比增长 65.29%。2013
年末公司总资产、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分别较年初增长 24.87%、5.42%;2014年
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5.00亿元,同比增长 69.5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23.42 亿元,同比增长 132.44%。2014 年末公司总资产、归属于母公司净
资产分别较年初增长 76.71%、18.02%。
(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排名情况如下表:
项目行业排名(位) 2013年末/2013年度 2012年末/2012年度
净资产 11 12
净资本 11 16
总资产 11 12
营业收入 18 19
净利润 13 15
注:排名信息来源于中国证券业协会,2014年尚未公布
4、本公司主要业务竞争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在行业中保持了良好的竞争态势,相关业务收入排名情况如下表: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项目业务类别行业排名(位) 2013年度 2012年度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证券经纪业务 19 19
承销、保荐及并购重组等财务顾问业务的净收入投资银行业务 25 24
受托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资产管理业务 8 7
投资咨询业务综合收入证券研究业务 5 8
融资融券业务收入融资融券业务 21 -
注:排名信息来源于中国证券业协会,2014 年尚未公布;收入均为合并口径;融资融券业务收入自 2013年开始公布排名。
证券经纪业务与市场的景气度密切相关。报告期内,我国证券市场虽出现了起伏但呈向上态势。公司通过推进营业部机制改革,对经纪业务管理架构进行调整,对经纪业务进行投入和支持,使得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发展保持稳定。
公司投行业务发展良好,在投资银行业务市场上积累了一定的影响力。特别是2012 年下半年以来,在首发融资暂停的情况下,积极推进债券承销以及新三板业务,使得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银行业务行业排名稳定在中位数以上水平。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在行业内一直保持优势发展地位,集合资产管理规模位于行业前列,资产管理业务收入报告期内 2012、2013 年连续排名行业前十位。报告期
内,公司证券研究业务发展迅速,研究所基金分仓业务市场占有率得到较大提升,公募基金分仓交易量位于行业前列,并带动公司 2012 年投资咨询业务综合收入位于行业前十位,2013 年更上升至第 5 位。另外,公司融资融券等业务也取得较快发展,逐渐成为公司新的收入利润增长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均显示出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5、公司分类评级情况
2012年、2013年和 2014年,本公司分类评级结果分别为 A类 AA级、A类 A级和 A类 AA级,稳定保持在 A类水平以上,体现了本公司较强的综合竞争能力和较高的风险管理能力,也为公司争取业务创新、先行先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公司的竞争优势
本公司秉承“稳健经营、专业服务、以人为本、开拓创新”的经营理念,一直坚持走市场化的发展道路。近年来公司积极推进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和各项业务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创新,较好地把握了发展机遇。
本公司致力于创建具有国内一流核心竞争力、为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现代投资银行,经过十多年的努力与发展,公司已经构建起集中统一管理下的风险可控的业务体系,逐步形成了鲜明的经营特色,建立了较强的竞争优势。
公司相信,凭借自身具备的竞争优势,规范发展,不断进取,公司将会成为具有一流核心竞争力的现代投资银行。
1、良好的区位发展优势和政策支持环境
本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上海是全国的经济中心、金融中心和商业中心,是全国综合经济实力最强的区域之一。上海人均 GDP、人均存款及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国内均处于较高水平,民众参与资本市场意愿较强,投资者数量庞大。上海的 A 股账户开户数占比达到全国的 10%以上,位于全国各省市前列,证券交易总成交量亦居全国前列。
2009 年 4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明确提出到 2020 年上海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以及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上海的金融业目前已具备良好的发展基础,已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初具规模。提升资本市场功能,构造多层次资本市场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路径,上海将以资本市场的多层次化发展为切入点,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建设,以期更好地发挥和增强服务全国的功能,同时为金融体系的进一步国际化打下坚实基础。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将为公司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2009 年上海市委、市政府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金融国资和市属金融企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着重明确推动上海市金融国资的总体战略布局朝着两个方向优化:一方面,通过与处于行业前列的国内外著名金融机构的重组,吸引更多的金融资源聚集上海;另一方面,培育少数几家主业突出、具有全国性影响力的市属骨干金融企业。意见还指出,对具有较强行业竞争力的金融企业,要创造条件支持其发展壮大。
2013年 8月,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自贸区”)。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月,国务院出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总体方案制度指出要简化行政审批、加强监管,提高政府服务效率。选择金融服务、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文化服务以及社会服务领域扩大开放。上海自贸区将成为推进改革和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试验田”。
由此可见,公司发展面临着良好的地域优势和政策环境支持,有利于公司在金融改革、开放、创新等方面争取先行先试的机会。
2、成熟稳定的管理及业务团队,和谐进取的企业文化
公司拥有一支优秀的管理团队,现有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证券行业平均年限超过 10年,有着证券领域资深的从业经历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公司管理团队结构稳定,大部分人员服务于公司多年,对公司企业文化高度认同。
公司始终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和“人才强司”的战略。公司建立了权责分明、配置合理的人员选用机制,并逐步深化绩效管理和薪酬激励体制市场化改革,坚持内部挖掘和外部引进相结合,培养了一大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专业骨干力量。在现有人才队伍中,有 1人次入选“国家千人计划”,1人次入选“上海领军人才计划”。公司资产管理团队曾获得“2004-2006 年度上海市劳模集体”称号,获得 2008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状”,2014年 5月还获得“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称号,在行业评比中也多次获得重大奖项,公司的证券研究团队也曾获得多项荣誉。
公司非常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在十几年的发展中逐步形成了具有公司特色的企业文化精神,形成了相融共进、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有效激发了员工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实现了企业发展与员工发展的和谐一致。2011 年公司获得“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成为唯一获此荣誉的证券公司。公司还于 2009年、2011年连续两度获得全球知名咨询公司 Towers Watson和《财富》杂志联合举办的“卓越雇主——中国最适宜工作企业”的荣誉称号。
3、资产管理业务处于行业优势发展地位
资产管理业务作为以收费为基础的证券业务创新,使证券公司得以减轻对传统经纪业务的依赖。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居民可支配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收入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居民收入财富积累达到一定程度,理财意愿逐渐增强,为我国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在行业内一直保持优势发展地位。公司资产管理包括集合资产管理、定向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以及公募基金等 4 大类,截至2014年末,公司受托管理的理财产品达到 137只,受托资金规模近 350亿元。特别是公司的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已形成东方红大集合、东方红小集合系列产品线。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在 2008年、2009年曾连续排名行业第一,报告期内 2012年排名第 7位,2013年排名第 8位。资产管理业务综合实力名列行业前列。
公司资产管理团队已拥有超过 15年的投资管理经验,是一支长期稳定、业绩优秀的队伍,经历了证券市场多次波动震荡的考验,积累了丰富的投资经验和风险管理经验。该管理团队由约 100 名专业人士组成,其中投资研究团队超过 40人,包括在证券市场多年的资深投资专家,精通定量分析的金融工程师和对宏观经济和行业深入研究的资深研究员,投资研究人员从业时间平均接近 10年。公司资产管理团队曾多次荣获《上海证券报》主办的中国券商理财金榜最高奖项“最佳资产管理人(第四届为“综合管理实力大奖”)大奖,曾多次荣获《理财周报》主办的中国证券公司金方向奖,荣获《中国证券报》“金牛券商集合资产管理人”、《证券时报》中国最佳资产管理券商等称号,资产管理业务综合实力名列行业前列。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一直立足客户需求,不断创新发展。如 2005 年首批发行券商大集合理财产品东方红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10 年 1 月,公司设立小集合产品东方红-先锋 1号,系证券行业第一只小集合产品;2010年 7月,公司成立了证券行业首家资产管理子公司;2011 年 9 月,推出业内首只分级大集合产品东方红-新睿 4号;2012年 5月,推出业内首只专注折价主题投资的产品东方红-新睿 2号;2013年 6月底公司申报的“东证资管—阿里巴巴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该计划是国内首个以小额贷款资产为基础资产并与互联网深度结合的资产证券化项目,在 2013 年度上海金融创新奖颁奖大会上,该项目荣获 2013年度上海金融创新成果奖二等奖;2013年 9月,公司成为“新基金法”实施后首家获批开展公募基金业务的资产管理机构;2014 年 1 月,公司发行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非公募基金公司资产管理机构获批的首只公募基金产品东方红新动力混合基金。多年来,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创新、业务创新一直走在行业前列。
4、证券研究实力不断增强,市场影响力大幅提升
近年来,随着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发展以及机构投资者的不断壮大,公司研究业务的发展定位逐步清晰。公司证券研究所拥有一支优秀的分析师队伍,研究人员形成了合理的梯队结构,有利于团队的协作与发展。研究所对内在依法、合规、规范的前提下,为公司的经纪业务、资产管理和投资银行等业务的发展提供支持;对外向基金等机构客户提供高质量、及时、有效的证券研究报告,并针对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形式多样的咨询研究服务。近几年来,公司强化研究成果的推广和机构客户的开拓与服务,研究服务和研发实力已获得市场及客户的认可,具有良好的市场声誉。报告期内,公司研究业务进步显著,市场影响力增强,特别是公募基金分仓业务市场占有率和行业地位均实现较大提升。2012年公司公募基金分仓交易量排名第 6位,2013年排名第 9位。目前公司投资咨询业务主要为证券研究业务,近两年公司证券研究业务发展迅速,带动公司投资咨询业务综合收入 2012 年位于行业前十位,2013 年更上升至第 5位。
公司证券研究所在行业评比中也屡获殊荣,多次获评最佳研究机构,研究团队多次获评最佳分析师,销售团队多次获评最佳销售服务团队。
5、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创新业务取得一定成果
公司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充分认识到创新业务是国内证券公司摆脱同质化竞争、增加利润增长点的关键所在。近几年来,公司不断探索积极推动管理制度、业务及产品等各方面的创新。
(1)公司成立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和创新发展委员会对创新工作进行指导和
审议,设立专门部门对创新工作进行系统思考和协调,成立跨部门的创新项目小组负责项目的立项、设计、实施运行,将自上而下的监管推动和自下而上的客户驱动结合起来。各级人员按照业务管理范畴,围绕公司客户需求,提出新思路、新方向,创新工作取得良好成果。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2)公司大力支持融资融券、股指期货、直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新
三板做市商、场外业务等创新业务的开展,不断争取创新业务先行先试机会。
如,公司是较早获得创新试点资格的证券公司之一;2010 年 2 月公司设立直投子公司东证资本,成为国内较早的券商直投公司。
(3)近来年公司创新业务取得显著成效,如:研究所的“研究报告业务链
管理体系”顺利完成证券业协会现场评审,并获得(分类加分)专业评价;东证期货开发的“东证致胜机构宝“获得 2011 年度证券期货业科学技术奖励三等奖;获评深、沪证券交易所“2013 年业务创新优秀会员”称号;“东证资管—阿里巴巴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添富快线”获 2013 年度上海市金融创新成果二等奖;自主研发的“策略回测分析平台”获第四届证券期货科学技术奖优胜奖等。创新业务对公司整体业绩的贡献也逐步显现,创新业务收入占比呈上升趋势,如融资融券与股权质押回购利息收入 2011 年占比为 1.91%,2012 年为 3.85%,2013 年为
6.73%,2014年更上升至 17.28%。
(4)在拓展创新业务的同时,公司还不断加大产品创新,通过对公司原有
主营业务的研究,不断推出创新型产品。如,公司在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东方红大集合系列中专门为创新型产品开设新睿系列,其中新睿 1 号是业内第一只主要投向为定向增发的集合理财产品,新睿 2 号则是业内首个折价套利主题的集合理财产品。量化 1 号则是运用数量化模型精选股票组合并运用股指期货对冲系统风险,并将超额收益转化为绝对收益的创新型产品。公司 2012 年底推出结构化创新产品新睿 4 号系首只券商分级债大集合产品;公司推出的阿里巴巴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则是证券行业首个基于信贷类资产的资产证券化项目;公司在经纪业务上加强创新型产品的研究。2014年 6月推出“东方汇”保证金余额自动增值服务,经客户授权,通过公司交易系统自动连接客户交易保证金账户,实现客户保证金余额自动申赎公司代销的汇添富旗下货币基金功能,客户无需操作既可以让保证金余额增值,又不影响证券交易。2014 年 8 月,公司首批参与新三板做市转让业务,2014年 10月起推出“金鳍”、“金鲲”等系列收益凭证。
此外,公司已在金融衍生品业务方面,在基金做市、股指期货多策略套保业务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新三板做市商、场外业务、互联网金融等也取得一定突破。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6、日益成熟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较高的合规管理水平
公司于 2007年初即开始着手构建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体系,2008年 11月公司全面完善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体系,建立了自控和他控相结合、健全有效的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体系和补足机制,建立了对应的组织体系,各部门分工协作,形成了行之有效的控制体系。
公司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内生性的合规管理体系。公司的合规管理体系已经覆盖到所有业务、各个部门、分支机构和全体人员,并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在夯实合规管理基础上,公司从全面风险管理出发,统筹考虑风险管理、合规管理与内部控制,着力实现三者间的融合与衔接,建立了全方位的风险管理体系和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
公司重视加强合规传导,完善制度体系,把监管要求转化为自律行为和内部运行机制。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切身践行“合规从高层做起”,各部门、全体员工努力做到“合规管理人人有责”。公司重视加强合规宣传培训,编纂、修改的《合规手册》向全体员工发放,结合了近几年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努力培育起全员合规意识,不断提升合规管理技能。公司陆续出台了多项制度措施,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建立起制度审查规范,并将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合规检查范围,进一步提升了制度的执行力。
7、公司集团化发展已具备良好的基础
公司已发展成为一家证券金融控股集团,全资设有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与花旗亚洲合资设立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参股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持股47%,为第一大股东)。
东证资管是首家由证券公司设立的资产管理公司,代表了公司在资产管理业务领域的优势发展地位;东证期货自 2008 年年初被收购后,在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业务领域实力不断增强;东证资本和东证创投分别涉足直投业务和另类投资业务,有利于优化公司业务结构;东方金融(香港)为公司国际化发展迈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出了第一步;东方花旗的设立则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投行业务的专业能力;汇添富基金的资产管理规模自成立以来保持了稳健快速的增长,凭借其良好的投资管理能力在业内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持股汇添富基金有助于公司盈利结构的稳健。
公司通过上述投资,将业务领域拓展至期货业务、直接投资、另类投资、基金管理和境外证券期货等业务,并通过设立东证资管、东方花旗,使资产管理及投资银行业务更加专业化。上述投资丰富了公司的收入利润结构,公司金融控股集团格局已经形成。
(三)公司的竞争劣势
1、净资本规模需要进一步夯实
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凸显出资本的重要性,越来越多的证券公司先后实现上市,建立起资本的持续补充机制。目前公司的净资本规模虽然达到一定的水平,但和行业内的大型证券公司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限制了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不利于公司做大做强。
2、收入结构有待进一步改善
国内证券公司普遍存在收入来源相对单一的问题,对证券经纪等传统业务有较大的依赖度。报告期内公司证券经纪业务、自营业务等传统业务收入占比仍较高,创新业务占比虽有提升,但多数业务仍处于发展阶段,尚待形成规模效应和持续稳定收入来源,收入结构有待进一步改善。
3、经纪业务渠道网点数量偏少,布局需进一步优化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拥有 97家营业网点,覆盖上海、北京、天津、辽宁、浙江、广东等 10 多个省(市、自治区),其中华东地区超过 50家,分布相对集中。从总体区域特征来看,公司在沿海省市网点覆盖较全面,内陆省市布局不足。从营业部网点来看,与其他大型证券公司相比,公司的营业网点依然偏少,网点布局也需进一步优化。报告期内,公司大力发展投资顾问队伍、营销团队,加强 IT 系统建设,努力改善经纪业务收入结构,改变同质化竞争,但核心竞争力尚未完全有效形成。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四、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公司业务概况
本公司以及子公司业务范围涵盖证券经纪、证券自营、投资银行、资产管理、期货经纪、融资融券、直接投资、另类投资等业务,并通过全资子公司东方金融(香港)拓展境外证券及期货等业务。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等为依据确定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证券研究业务、证券金融业务、期货经纪业务和其他业务等业务分部。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类别收入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金额
(万元)
占比(%)
金额
(万元)
占比(%)
金额
(万元)
占比(%)
营业收入 549,960.30 100.00 324,393.67 100.00 238,129.02 100.00
证券经纪业务
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129,931.07 23.63 102,311.45 31.54 73,786.02 30.99
其中:证券研究业务
交易单元席位租赁收入 30,155.80 5.48 31,902.63 9.83 28,781.20 12.09
投资银行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44,763.43 8.14 22,814.78 7.03 21,468.06 9.02
资产管理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28,170.65 5.12 21,439.81 6.61 9,840.77 4.13
证券自营业务
金融工具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387,913.19 70.53 213,274.60 65.75 125,438.13 52.68
其中:
股票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124,782.75 22.69 47,473.16 14.63 5,460.53 2.29
债券投资收益 210,345.76 38.25 138,138.78 42.58 117,060.41 49.16
证券金融业务
融资融券利息收入 39,567.73 7.19 19,358.86 5.97 9,235.85 3.85
股权质押回购利息收入 55,447.20 10.08 2,756.77 0.85 --
期货经纪业务
期货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12,346.42 2.24 12,588.18 3.88 13,393.89 5.62
注:主要收入占比合计超过 100%,主要是自营业务以及证券金融业务会计报表收入未考虑资金成本因素,资金成本综合反映在利息净收入—利息支出中。
从收入结构来看 1)报告期内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收入占比逐年上升,主要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增加了对风险相对较小的债券类固定收益产品的投资规模,使得债券的投资收益大幅增加,所占收入比例较高。2012 年、2013 年及2014 年,公司债券类投资收益分别为 117,060.41 万元、138,138.78 万元及
210,345.7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49.16%、42.58%及 38.25%;2)证券金融
业务作为一项创新业务,其收入占比呈上升趋势,已逐步成为公司新的收入来源。
(二)证券经纪业务
1、基本情况
(1)业务简述
证券经纪业务主要包括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基金分仓业务以及代销金融产品等业务。其中,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通过设立的证券营业部,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客户要求,代理客户买卖证券从而获取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收入,是证券公司最基础的一项业务;基金分仓业务是指证券公司通过向基金等机构客户提供证券研究报告及服务,同时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席位的基金等机构客户收取一部分交易席位所产生的佣金分仓收入;代销金融产品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金融产品发行人的委托,为其销售金融产品或者介绍金融产品购买人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代销金融产品规模和业务收入均较小;基金分仓业务流程、展业方式与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有较大差异,主要由公司证券研究所来负责开展,具体情况详见本节(六)证券研究业务;代理买卖证券业务由公司销售
交易总部和营运管理总部负责,归口管理各营业部,负责证券代理买卖的清算与资金交收,证券托管、账户管理以及席位管理等工作,本节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提及证券经纪业务情况主要是指公司的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2)发展概述
自成立以来,公司证券经纪业务经历了由小渐大、由弱趋强的发展历程。
2006年公司收购原北方证券经纪业务及其所属营业部后,下辖营业部由 37家迅速增至 57家,公司经纪业务实力有所增加,且缓解了以往营业部布局过于集中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在上海及周边地区的状况。2010 年公司新设 2 家营业部,另有 1 家证券服务部规范升级为营业部。2011年、2012年公司分别新设了 2家、6家营业部,2014年公司又新设立了多家营业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营业部为 97家,主要分布在全国 10多个省(市、自治区)20多个大城市或区域中心城市,其中华东地区 58家,东北地区 11家,华南地区 10家,其他地区 18家,“依托上海、立足中心城市、辐射全国”的公司营业部网络格局基本成型。但总体而言,公司经纪业务基础仍较为薄弱,营业网点偏少、布局有待进一步完善。
为推进经纪业务发展,提升经纪业务的竞争力,公司启动了经纪业务运行管理前中后台分离的改革,优化经纪业务运行管理机制,以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营销团队和咨询团队为重点,力争确立东方证券经纪业务的品牌形象。目前,公司营销团队建设和投资顾问团队初具规模,公司推出的“东方赢家”咨询服务品牌知名度逐渐提升,“东方赢家”财富管理中心获得《证券时报》评选的“2011年最佳财富管理中心”称号。报告期内公司经纪业务市场占有率保持稳定,股票及基金交易量排名稳定在前 20位。
2012 年证券公司创新大会后,经纪业务方面的创新也有所突破。随着证券公司在分支机构设立模式、设立数量等选择权的加大,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网点覆盖区域的规模性和有效性将可能成为影响业务发展和整体盈利能力的关键因素。创新大会后,公司计划在几年内,在全国范围新设不超过 30家 B型(含)以上规模的营业部,加强对尚未覆盖区域的网点布局,并将以长江三角洲、两广经济带以及环渤海经济区等原有基础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区域作为 C 型营业部主要布局方向。2013 年 10 月 30 日,上海证监局批准公司在上海市、重庆市、太原市等地设立 29家营业部,其中 B类 8家,C类 21家,上述 29家营业部已全部设立取得营业许可证。
2、经营情况
证券经纪业务与市场的景气度密切相关。近三年来,我国证券市场出现了较大波动和起伏,公司的经纪业务也受到一定影响。报告期内,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1)代理买卖证券业务交易量情况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报告期内,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交易量情况如下表:
证券种类
2014年 1-11月 2013年度 2012年度
交易金额(亿元)
市场份额(%)
交易金额(亿元)
市场份额(%)
交易金额(亿元)
市场份额(%)
股票与基金 15,515 1.30 13,935 1.44 9,960 1.54
权证------
债券 33,268 33,216 - 18,438 -
总成交 48,782 1.72 47,151 2.03 28,398 1.96
股票、基金份额行业排名 19 19 19
总成交份额行业排名 15 13 15
注:交易数据来源于沪、深交易所统计信息,排名来自伟海数据(根据母公司报表统计);本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市场交易数据均为双边统计数据;2014 年全年数据交易所尚未公布,按 2014年 1~11月披露。
1)2012 年,沪、深两市指数呈现冲高回落、持续探底的走势,年末指数虽上扬,但证券市场整体表现疲弱,股票市场交易量下降。全行业股票、基金累计成交金额(双边)为 639,417.75亿元,同比减少约 24.66%。本公司实现股票、
基金交易总额 9,960亿元,同比下滑 25.74%;实现证券交易总额为 28,398 亿元,
同比增长 24.60%。
2)进入 2013 年以来,股票市场交易量回升。2013 年全行业股票、基金累计成交金额(双边)为 967,029.54 亿元,同比增长约为 51.24%。本公司实现股
票、基金交易总额 13,935 亿元,同比增长 39.91%;实现证券交易总额为 47,151
亿元,同比增长 66.04%。
3)2014 年市场交易量持续回升,2014 年 1~11 月行业股票、基金累计成交金额(双边)为 1,190,722 亿元,同比大幅增长。本公司实现股票、基金交易总额 15,515亿元,实现证券交易总额为 48,782亿元。
(2)佣金率情况
证券交易佣金是公司经纪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交易佣金的多少除受代理交易量的影响外,还与佣金费率水平直接相关。
我国最早的证券交易佣金采用的是 3.5%的固定佣金比例,其市场化程度较
低。2010年 10月 7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客户服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务和证券交易佣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证券公司要按照“同类客户同等收费”、“同类服务同等收费”的原则,制定证券交易佣金标准。
过去 10年来,行业佣金率一直处于下滑趋势。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竞争趋于同质化,未能提供差异化、满足客户需求的增值服务。随着营业部的增加、证券经纪人制度的实施等,证券业务的竞争加剧导致佣金率下滑;另一方面网上交易等非现场交易方式的发展也降低了经纪业务服务成本。特别是 2014 年以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部分证券公司推出网上、手机开户“零佣金”,进一步加速了佣金费率的下调。报告期内,行业交易佣金率 2012 年为 0.78‰,同比
下降 3.70%;2013 年稳中略升,保持在 0.79‰的水平;2014 年 1~9 月则下降为
0.68‰。
报告期内,证券行业整体佣金率和公司综合佣金率情况表如下:
项目 2014年 1~9月 2013年度 2012年度
市场平均佣金率水平(‰) 0.68 0.79 0.78
市场股票基金权证交易量(亿元) 863,448 967,030 639,418
公司股票基金权证交易量(亿元) 11,433 13,935 9,960
公司综合佣金率水平(‰) 0.65 0.73 0.75
注:①交易量数据来源于沪、深交易所公布的统计信息
②2012 年市场平均佣金率水平来自证券业协会网站相关信息;2013 年、2014 年1~9 月市场平均佣金费率水平=市场证券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净收入/市场股票基金权证交易量;公司综合佣金费率水平=公司证券业务净收入/公司股票基金权证交易量。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佣金费率水平略低于市场平均佣金费率水平,主要由于公司有半数以上的营业部位于上海,而上海证券营业部数量居全国前列,经纪业务竞争十分激烈,导致上海地区佣金费率水平低于行业整体水平。
(3)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2012 年随着股票基金交易量持续下滑以及行业佣金率下降影响,证券行业经纪业务净收入出现下降。2012 年行业总体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同比约下降 26.83%。2013 年,由于股票基金交易量上升,行业佣金率止跌
企稳,使得行业总体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实现 340.47 亿元,同比增长
24.6%。2014年前三季度,沪深两市总成交额较上年同期上涨 18.19%,但期间实
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为 588.33亿元,同比仅增加 5.08%,主要是佣金率下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滑所致。
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 2012年为 48,358.38万元,同比下降 32.35%;
2013年公司代理买卖业务净收入为 73,999.69万元,同比增长 53.02%;2014年公
司实现代理买卖业务净收入 103,176.06万元,同比增长 39.43%。
(4)公司经纪业务在上海地区的交易收入排名及佣金率水平情况
1)上海地区证券经纪业务竞争十分激烈,2012年末、2013年末,上海地区共有 485家、495家证券营业部,其中东方证券分别有 35家、37家,所占份额分别为 7.22%、7.47%。公司位于上海地区的营业部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在上海地
区证券营业部中的排名情况如下:
排名区间营业部数量(家) 2012年 2013年
1-100名 3 3
101-200名 6 5
201-300名 12 11
300名以上 14 18
合计 35 37
2)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公司上海地区平均佣金率分别为 0.675‰、
0.706‰和 0.611‰,低于公司总体平均佣金率水平。虽然上海地区证券经纪业务
竞争激烈,佣金率水平偏低,但区域内人均 GDP、人均存款及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国内均处于较高水平,民众参与资本市场意愿较强,投资者数量庞大,证券交易活跃,证券交易总成交量居全国前列。随着证券公司在分支机构设立模式、设立数量等选择权的加大,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网点覆盖区域的规模性和有效性将可能成为影响业务发展和整体盈利能力的关键因素。发行人半数以上的营业部分布在上海地区,在营业部分布上具有一定竞争优势。
(5)代理买卖证券业务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证券经纪业务代理买卖证券主要客户情况如下:
年度客户名称佣金金额(万元)占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比例
2014年度
**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721.59 0.59%
**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708.56 0.58%
熊** 384.96 0.3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杨** 332.45 0.27%
朱** 294.97 0.24%
前 5名客户合计 2,442.54 1.99%
前 20名客户合计 5,222.08 4.25%
2013年度
郑** 273.17 0.32%
**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41.86 0.28%
朱** 227.01 0.26%
熊** 217.75 0.25%
王** 171.33 0.20%
前 5名客户合计 1,131.12 1.32%
前 20名客户合计 3,026.75 3.53%
2012年度
**信托有限公司 400.77 0.67%
**信托有限公司 260.77 0.43%
**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92.53 0.32%
吕** 183.55 0.30%
杨** 134.42 0.22%
前 5名客户合计 1,172.04 1.94%
前 20名客户合计 2,589.43 4.30%
3、业务流程
本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流程如下图所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4、运营与管理
为应对日趋激烈的行业竞争,公司大力推进营业部机制改革,对经纪业务的管理架构进行了调整,并采取了一系列市场化改革和创新措施。
(1)经纪业务管理架构的调整
2009 年公司启动经纪业务运行管理的前中后台分离改革。在前台设立销售交易总部,负责二级市场代理交易业务,基金、股票、债券和相关金融产品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销售,投资理财和咨询服务,归口管理营业部工作等;在中台整合成立营运管理总部,负责清算业务、资金交收、证券托管、账户管理、席位管理等工作,维护客户交易运行顺畅和资产安全完整;在后台则通过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门来实施合规管理与风险控制。
(2)加强营销和咨询两支队伍建设
为加强营业部总体战斗力和竞争力,公司从 2009 年下半年开始启动新制度营销队伍建设。针对营销队伍,公司组织了多期营销管理人员管理技能培训、多期新进营销人员基础业务培训、多期营业部业务专题培训。同时公司还大力推进投资顾问队伍的建设,以投资顾问维护和服务客户,同时为营销提供各类信息资源,为开发客户提供支持,成为营销队伍强有力的支持力量。营销和投资顾问两支队伍相辅相成,力求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以达到开发增量客户,挽留存量客户双重目标,推动公司经纪业务合理健康发展。
(3)转变经营理念,丰富盈利模式
公司经纪业务要由单一通道收费模式向多样化服务收费模式转变,改变过去仅依靠交易通道服务赚取佣金收入的盈利方式,以多元化服务为依托提升服务价值,增加盈利渠道。同时以客户需求为中心,完善服务环节,提高服务质量,将等待客户提出需求转变为主动发掘客户潜在需求。
(4)推进营业部市场化改革,推动创新业务发展
公司进一步优化和提升营销管理工作,把工作重心逐步调整为“引领、支持、服务”,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和能力,相关营销工作主动权进一步下放营业部。公司进一步深化营业部三级管理架构模式,加大分支机构升降级管理,根据区域市场特点和资源禀赋,鼓励营业部自主选择业务发展方向,拟定和实施营业部发展策略。
公司在经纪业务上积极创新,创新客户服务,加强创新型产品的研究。
2014年 6月,公司推出“东方汇”保证金余额自动增值服务,经客户授权,通过公司交易系统自动连接客户交易保证金账户,实现客户保证金余额自动申赎公司代销的汇添富旗下货币基金功能,客户无需操作既可以让保证金余额增值又不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影响证券交易。“东方汇”对接的货币基金是汇添富基金旗下的添富快线货币基金的“定制版”产品,添富快线是市场上首只场内“T+0”货币基金。积极参与证券账户整合及一码通工作,2014年 12月获得“证券账户整合工作先进集体”。
5、面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经营风险与应对措施
(1)互联网金融对公司经纪业务带来的经营风险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以独特方式影响着金融行业,对公司经纪业务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网上开户等网络经纪业务短期内加剧了证券公司之间的价格竞争,使得佣金率出现下滑;相比传统证券公司,互联网企业拥有丰富的客户资源、庞大的用户消费数据、低廉的销售成本和便捷的交易支付方式,未来如果互联网公司涉足证券经纪业务,传统证券公司将面对更为激烈的竞争形势。由此可见,公司经纪业务发展面临互联网金融冲击的经营风险。
(2)公司的应对措施
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公司正在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推进业务互联网化的同时推动传统服务的转型升级,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公司正筹备设立互联网金融业务总部,运用互联网思维,构建互联网金融服务新模式。推进公司业务互联网化,积极推动互联网金融在公司的发展与创新。
2)根据客户的投资需求、风险等级、资金支付结算方式等不同类型,建立多层级的账户体系,实现客户识别和产品的精准推介,更加注重客户体验,提供更贴合客户需求的服务。
3)加强与第三方存管银行、银联、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合作,利用第三方存管、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等手段,实现客户更加方便、快捷、安全的互联网金融投资体验。
另外,公司通过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回购、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等资本中介业务,为客户提供流动性和风险管理服务,满足客户不同的融资和投资需求;推进柜台交易市场、衍生品等业务的发展,为客户进一步拓宽业务范围和利润渠道。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三)投资银行业务
1、基本情况
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股票与公司债承销与保荐业务,企业债、国债和金融债等承销业务,企业改制重组及兼并收购财务顾问业务等。
2012 年 7 月以前,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由原投资银行业务总部、原购并业务总部及固定收益业务总部负责开展。原投资银行业务总部、原购并业务总部主要负责股票、公司(企业)债的承销与保荐、企业改制重组及兼并收购等财务顾问业务。国债、金融债及短期融资券等固定收益证券的承销由固定收益业务总部负责。
2012 年 7 月开始,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企业债等的承销与保荐、企业改制重组及兼并收购等业务转由子公司东方花旗来开展。2013 年 9 月,东方证券与东方花旗签署业务区分协议,双方约定,东方证券经营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证券承销业务,东方花旗经营除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承销以外的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约定期间为自双方获准根据调整后的经营范围开展业务之日起两年内。如果两年届满,东方花旗尚未取得承销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资质或尚未准备好参与国债和政策性银行金融债的承销业务,上述两年期限展期一年。双方还签订协议授予东方花旗使用许可商标和名称的权利,向东方花旗转让了相关投资银行储备项目及业务资产,公司原投资银行业务总部、购并业务总部人员全体转移至东方花旗,并促使每一名相关保荐代表人与东方花旗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截至2014年末,东方花旗已注册的保荐代表人为 47名。
公司是国内较早从事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的证券公司之一,多年来积累了一定的市场影响力。报告期内,2012 年在由中小企业协会主办的中国企业 IPO高端峰会上,公司投行部荣获“最佳投行金手指奖”;2013 年 4 月东方花旗“湖北广电借壳武汉塑料重组上市”项目在证券时报社举办的“2013 中国区优秀投行评选”中获得了“最佳创新项目奖”;2014年 4月在由证券时报主办的 2014“投行创造价值”高峰论坛和中国区优秀投行评选颁奖典礼上,东方花旗荣获 2014中国区最佳债券融资承销团队、2014 中国区股权转转系统最佳主办券商荣誉,另外东方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花旗的银都传媒项目获得 2014中国区最佳股转系统挂牌项目;在 2014年度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执业能力专业评价中获评 A类。
2、经营情况
2012 年受 IPO 暂停影响,公司投资银行收入出现下滑,2012 年实现净收入21,468.06 万元,同比降幅超过 50%。2013 年公司股票承销保荐业务净收入为
2,770.00万元,但公司在债券承销业务和财务顾问业务上取得一定突破,公司债/
企业债承销实现收入 9,626.83万元,财务顾问业务实现收入 5,064.84万元,2013
年共实现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 22,814.78 万元,同比增长 6.27%。2014 年,公司
实现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 44,763.43万元,同比增长 96.20%。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具体收入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证券承销业务净收入 32,839.95 15,849.94 19,272.35
其中:股票承销业务 11,168.39 1,690.00 5,097.01
公司债/企业债承销业务 12,891.91 9,626.83 5,274.76
国债、金融债等承销业务 8,779.65 4,533.11 8,900.58
保荐业务净收入 1,170.00 1,900.00 530.00
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 10,753.48 5,064.84 1,665.72
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合计 44,763.43 22,814.78 21,468.06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相关排名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13年度 2012年度
股票主承销金额排名未披露排名情况 38
股票主承销家数排名 52 37
公司债主承销金额排名未披露排名情况 32
公司债主承销家数排名 28 23
承销、保荐及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排名 25 24
承销与保荐业务净收入排名 24 22
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排名 12 34
财务顾问业务收入 24 42
注:排名信息来源于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2014年排名情况尚未公布。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银行主要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1)股票承销与保荐业务
我国股票承销与保荐业务经历了 2010 年的迅猛发展,据 Wind 资讯统计,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2010年 A股 IPO发行家数达到 347家,募集资金达到 4,911.33亿元,通过 IPO、
增发、配股等方式累计融资达到 9,859.85 亿元。2011 年~2012 年,股票承销与保
荐业务特别是 IPO 业务发展放缓,导致募集资金逐年出现明显下降。报告期内,2012年 A股市场累计融资约为 4,595.61亿元,同比下降 34.53%。2013年 A
股市场累计融资同比出现下降,但再融资业务得到较快发展,通过再融资方式融资约为 3,598.35亿元。2014年 IPO发行进入正常化,全年约 125家企业在 A股
上市。2014年 1~11月 A股市场通过 IPO、增发、配股等方式累计募集资金约为4,128.81亿元。
1)报告期内,公司所完成的股票主承销及保荐业务情况如下:
类别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IPO
主承销次数(次) 1 - 1
主承销金额(亿元) 5.81 - 3
保荐及主承销收入(万元) 4,849.62 - 2,940.00
再融资
主承销次数(次)* 6 2 1
主承销金额(亿元) 39.76 20.37 12.83
保荐与主承销收入(万元) 7,488.77 2,770.00 2,694.51
合计主承销金额(亿元) 45.57 20.37 15.83 保荐及主承销收入(万元) 12,338.39 2,770.00 5,634.51
注:数据来源于公司内部财务和业务统计信息资料;主承销中包含 1 个财务顾问配套融资项目和 1个联合主承销项目
①2012 年公司完成 1 个 IPO 项目和 1 个再融资项目,实现业务净收入5,634.51万元,具体收入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类型主承销及保荐业务净收入(万元)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IPO 2,940.00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 2,694.51
合计 5,634.51
②2013年公司完成 2个再融资项目,实现业务净收入 2,770.00万元,具体
项目收入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类型主承销及保荐业务净收入(万元)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 1,400.00
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 1,370.00
合计 2,770.00
③2014年公司完成 1个 IPO项目、4个非公开发行等再融资项目、1个财务顾问配套融资项目和 1 个联席主承销项目,实现业务净收入 12,338.39 万元,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要项目收入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类型主承销及保荐业务净收入(万元)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IPO 4,849.62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 2,500.00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 2,168.00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 1,539.00
2)报告期内曾参与多次股票分销业务,但收入金额及收入占比均很小。
(2)公司债/企业债承销业务
经过多年的发展,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的数量和资金规模都有了较大增长,特别是 2012年以来,在 IPO市场暂停的情况下,债券市场资金供给出现稳定增长,企业发行债券的意愿较强,发行规模提升。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公司债/企业债承销取得较快发展。2012 年公司主要完成 3 个公司债和 3 个企业债的主承销以及其他分销项目,实现收入 5,274.76 万
元,同比增长 15.34%。2013年公司主要完成 7个企业债的主承销及 4个中小企
业私募债承销项目,实现收入 9,626.83万元,同比增长 82.51%,缓解了 IPO暂停
对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不利影响。2014 年公司主要完成 3 个公司债、10 个企业债的主承销及 2 个中小企业私募债承销项目,实现收入 12,891.91 万元,同比增
长 33.92%。
1)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的主要的公司债/企业债主承销项目情况如下:
发行单位名称类型承销金额(万元)承销收入(万元)
2012年度
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 80,000 870.00 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 80,000 878.00
上海新长宁(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债
70,000 690.00
亳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50,000 860.00
双鸭山市大地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 1,200.00
2013年度
石家庄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债
220,000 2,133.83
黔南州国有资本营运有限责任公司 150,000 1,790.00
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 200,000 1,681.00
湘潭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80,000 754.00
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50,000 750.00
祥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0,000 660.00
上海金外滩(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50,000 586.0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2014年度
盘县宏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一期、二期)
企业债
150,000 1,026.00
仙桃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 100,000 1,500.00
包头市滨河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79,400 794.00
常熟市交通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64,000 1,604.00
当阳市鑫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19,400 1,194.00
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90,000 900.00
国家电网公司 1,000,000 665.56
山东宏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36,000 390.00
重庆市江北嘴中央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8,000 980.00
黔西南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30,000 975.00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
20,000 260.00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0,000 315.00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6,000 1,248.00
2)报告期内,2012年公司完成企业债、公司债分销 7次,分销金额为 14.7
亿元,分销收入为 342.70 万元;2013 年公司未发生企业债、公司债分销业务。
2014年完成企业债分销 4次,实现分销收入 8万元。
(3)国债、金融债等承销业务
公司国债、金融债等承销业务由固定收益业务总部负责开展。近年来,公司该项业务业绩较为突出,在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系统投标认购债券总量机构排名中 2012年全市场成员中排名第 10位,证券公司类成员中排名第 4位;2013年全市场成员中排名第 8 位,证券公司类成员中排名第 2 位,业绩排名逐年稳步提升。
在国债承销方面,2003 年公司成为财政部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2012 年记账式国债承销综合排名第 21位,在证券公司类成员中排名第 7位。在金融债承销方面,2005 年公司加入国家开发银行金融债承销团,并于次年成为 A 类承销团成员;2010 年公司加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金融债承销团。目前公司的国开债、农发债承销规模均居同行业前列,公司 2011 年度~2013 年度连续三年获得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人民币金融债券优秀承销商称号。
报告期内,2012年、2013年及 2014年,公司国债、金融债承销业务分别实现收入 8,900.58万元、4,533.11万元及 8,779.65万元。
(4)财务顾问业务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公司投资银行业务还包括企业改制、并购重组以及新三板等财务顾问业务。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公司财务顾问收入分别为 1,665.72 万元、
5,064.84万元及 10,753.48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的境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项目主要包括:2013年~2014年公司完成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2013 年完成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2014 年完成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等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等。
3、业务流程
(1)股票承销与保荐业务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和工作流程,对项目过程中各个具体环节进行管理,主要包括项目立项、上市辅导、尽职调查、内核、承销与发行定价、持续督导等环节的管理。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相关主要工作流程如下图所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2)企业债承销业务流程如下图所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3)国债、金融债等承销业务流程如下图所示:
4、运营与管理
(1)股票及公司债的承销与保荐业务
2012 年 7 月前,公司的股票承销与保荐业务采用原投资银行业务总部和原购并业务总部(以下合称“投行总部”)统一领导、业务分部管理和项目组负责制的三级管理体制。投行总部作为第三级管理,负责对投资银行业务进行统筹管理、控制、协调和考核。业务分部管理是第二级管理,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投资银行业务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在投行总部统一指挥下,按照行业、地域、项目分工,开展投资银行业务。项目组负责制是第一级管理,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2012 年 7 月后,股票承销与保荐转由东方花旗开展。随着部门向子公司的转变,公司对投资银行相关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修订了各项业务相关管理制度,重新组建了立项委员会、投资银行决策委员会、内核委员会等,对各项业务从立项、申报、发行等各阶段进行全面审核把关。
(2)债券承销业务
为有效控制国债及金融债等固定收益业务及流程中的风险,公司制订了《固定收益业务风险控制办法》,对固定收益业务实施“三道防线”,构成了立体、全方位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还制订了《政府债、金融债承销业务的操作流程和实施细则》,以规范债券承销业务的经营运作。同时固定收益业务还受到外部独立机构的内控检查和风险评估。
(四)资产管理业务
1、基本情况
(1)业务简述
报告期内,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主要包括集合资产管理、定向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和公募基金,其中: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主要面对普通投资者,以向投资者发行集合理财计划的形式募集投资资金;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主要面对机构和高端个人投资者,可以根据投资者不同的理财需求和风险偏好为客户量身定制不同的产品;专项资产管理则通常是业务目的比较特殊,针对客户的特殊要求设定特定投资目标。2013年 2月 1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符合条件的资产管理机构自 2013年 6月 1日起可以开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作为以收费为基础的证券业务创新,使证券公司得以减轻对传统经纪业务的依赖。
(2)发展概述
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与国民经济、居民财富息息相关。从国际上看,一国证券资产管理规模大体占其 GDP 的 10%左右,发达经济体的这一比例则超过50%。虽然我国由于居民消费、理财习惯等历史原因,家庭资产结构中现金存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款比例相对较高,但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市场的成熟,理财产品的丰富,我国证券资产管理行业发展前景广阔。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居民可支配收入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居民收入财富积累达到一定程度,理财意愿逐渐增强,为我国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05年证券公司正式开始发行集合理财产品。经统计,截至 2013年末理财产品数量规模急剧增长。其中:
①集合理财产品 2005 年末仅为 12 只,2013 年末则超过 1,400 只。特别是2012 年以来,资产管理产品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受此影响,2012 年末集合理财产品总数量达到 435只,产品规模增加到 2,052.09亿元。据统计,2013年末集合
理财产品总数量超过 1,400只,产品规模增加到 3,587.95亿元。
②2012 年以来资产管理投资范围放宽,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允许投资者和证券公司双方约定投资范围,不单独设限,由此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可灵活与保险、银行资金对接。受此影响,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在 2012 年得到迅速增长,证券公司所管理的定向理财产品规模从 2011年末的 1,305.8亿元迅速增加到
2012年末的 16,847.28亿元。据统计,2013年末定向理财产品规模较上年增长了
219.10%,达到 48,251.32亿元。
③专项理财产品无论从发行数量还是规模都较小。证监会 2013年 3月发布《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降低了证券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准入门槛,但该项业务仍属行政审批事项,截至 2013年末仅有 7家证券公司开展此项业务。截至 2013 年末,证券公司所管理的专项理财产品数量为 48只,产品规模约为 111.46亿元。
本公司于 1998年开始从事客户资产管理,2005年成为首批获准开展券商集合理财业务的证券公司。本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原由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负责。2010 年 7 月,在原部门的基础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了业类首家资产管理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所有资产管理业务由东证资管承接。报告期内,本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主要在东证资管开展,另外东证期货以及东方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也从事资产管理业务,但资产管理规模相对较小。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继续保持较快发展。截至 2014年末,从产品数量上看,公司受托管理的理财产品共 137只,其中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36只,定向资产管理产品 91只,专项资产管理产品 7只,公募基金产品 3只;从产品规模上看,公司总体理财产品规模合计已近 350 亿元。(在本节中除特别说明外,关于资产管理产品数量、规模和收入等的统计均不包含公司参与投资且由东证资管作为管理人,公司享有主要的可变现回报或承担了主要风险的产品,上述产品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业务经营
(1)经营概况
资产管理业务作为以收费为基础的证券业务创新,使证券公司得以减轻对传统经纪业务的依赖。受托资产管理业务收入主要包括管理费收入和业绩报酬及手续费收入,其中管理费收入主要受产品资产规模及存续期限影响,业绩报酬及手续费收入则与开放期产品赎回规模及收益率密切相关。近年来,公司所管理理财产品的数量和类别逐步丰富,使得公司能合理设计安排产品开放期,有助于相关业务收入保持稳定和较高的水平。
报告期公司受托管理资金规模及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相关情况如下:
项目 2014年末/2014年
2013年末
/2013年
2012年末
/2012年
存续的受托资产管理产品(只) 137 105 73
其中: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只) 36 37 25
定向资产管理产品(只) 91 63 48
专项资产管理产品(只) 7 5 -
公募基金产品(只) 3 --
期末受托管理资金规模(亿元) 347.79 340.61 206.02
其中:集合资产管理资金规模(亿元) 87.85 123.81 116.42
定向资产管理资金规模(亿元) 207.28 191.80 89.60
专项资产管理资金规模(亿元) 27.13 25.00 -
公募基金管理资金规模(亿元) 25.53 --
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万元) 28,170.65 21,439.81 9,840.77
其中: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万元) 20,442.41 17,729.65 9,200.11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万元) 3,592.25 3,368.32 640.66
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万元) 1,434.01 341.85 -
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净收入(万元) 2,701.99 --
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行业排名(位)- 8 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注:①2012 年、2013 年行业排名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业协会,2014 年未披露;②上表数据为汇总数据,包括东证资管、东证期货以及香港子公司设立的理财产品,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产品未计入上表
1)2012年 10月 1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修订后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在证券公司资产管理的审批制度、投资范围、产品设计和流动性等方面放松了管制。特别是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由行政审批转为备案制,发行之后 5 日内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备案制大大缩短了发行产品的时间,证券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风格、不同客户的需求相应设计不同类别的产品,使得集合理财计划的规模显著扩大。2012 年证券公司新发行的集合理财产品相比 2011年增加了 98%。
2012 年公司受托资产管理规模超过 200 亿元,2012 年公司发行了新睿 2号、3号等 7只集合理财产品,其中新睿 2号是业内首只专注于折价套利机会的产品。2012 年公司受托资产管理规模大幅增长的原因主要是银证合作的政策限制被放开,公司定向理财规模同比增加了二十多倍。但由于大部分属通道业务,管理费率及报酬率均较低,对收入贡献度较低。2012 年公司取得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 9,840.77万元,同比基本持平。
2)资管新政出台后,公司主动管理的集合理财产品数量和规模显著增加,截至 2013 年末,存续的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37 只,定向资产管理产品 63 只。
2013年,公司获批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于 2013年 7月~11月间设立了阿里巴巴 1号~5号等 5只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受托资金规模合计为 25亿元。
2013年公司取得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 21,439.81万元,同比增长 115.99%。
3)2013年下半年券商资产管理大集合产品停止发行,随着原有产品到期结束,2014年末公司存续的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减少至 36只,定向资产管理产品则增加为 91只。2014年,公司继续设立了阿里巴巴 6~10号等 5只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另阿里巴巴 1~3 号计划到期,专项资产计划为 7 只,受托资金规模合计为 28.49 亿元;2013 年 9 月公司首家获批开展公募基金业务,并于 2014 年 1
月、2014年 6月、2014年 8月分别发行了东方红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截至 2014年末,公募基金资金规模合计 24.84亿元。
2014年公司取得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 28,170.65万元,同比增长 31.39%,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要是由于公司有几只产品在 2014年到期结算计提相应业绩报酬所致,如东方红新睿 1号按照合同计提了业绩报酬 6,323.99万元。
(2)业务发展驱动因素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发展的主要驱动因素在于:
1)公司具有专业的资产管理能力
公司资产管理团队已拥有超过 15年的投资管理经验,是一支长期稳定、业绩优秀的队伍,经历了证券市场多次波动震荡的考验,积累了丰富的投资经验和风险管理经验。该管理团队由约 100 名专业人士组成,其中投资研究团队超过 40人,包括在证券市场多年的资深投资专家,擅长定量分析的金融工程师和对宏观经济和行业深入研究的资深研究员,投资研究人员从业时间平均接近 10年。公司资产管理团队曾多次荣获《上海证券报》主办的中国券商理财金榜最高奖项“最佳资产管理人(第四届为“综合管理实力大奖”)大奖,曾多次荣获《理财周报》主办的中国证券公司金方向奖,荣获《中国证券报》“金牛券商集合资产管理人”、《证券时报》中国最佳资产管理券商等称号,资产管理业务综合实力名列行业前列。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管理团队及其所管理产品获得多项荣誉,主要情况如下:
2012年度所获主要荣誉
1 上海证券报“2011年度券商资产管理综合管理实力大奖”
2 证券时报“2012年度中国最佳财富管理机构”中国最佳资产管理机构奖
3 第一财经“2012年度第一财经金融价值榜”年度券商理财品牌奖
4 理财周报“2012年度中国券商金方向奖”中国券商最佳资产管理团队奖
2013年度所获主要荣誉
1 中国证券报金牛理财网“2012年度金牛券商集合资产管理人奖”
2 理财周报“2013中国最佳财富管理机构”中国最佳资产管理券商
3 金融界网站“2012领航中国金融行业年度评选”券商类最佳资产管理奖和最佳创新奖
2014年度所获主要荣誉 中国证券报金牛理财网“2013年金牛理财产品评选”获得年度金牛券商集合资产管理人奖,东方红 4号获“三年期金牛券商集合资管计划”称号,东方红-新睿 2号、东方红 8号、东方红-量化 2号获“2013年度金牛券商集合资管计划”称号
2 金融界网站“2013领航中国金融行业年度评选”券商类最佳资产管理奖
3 和讯网“第十一届中国财经风云榜”证券行业最佳资产管理券商奖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证券时报“2014中国最佳财富管理机构”获得中国最佳资产管理券商奖,东方红 5号获最佳权益类资管产品奖,东证资管-阿里巴巴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10号荣获中国最佳资管创新产品奖 上海证券报“2013年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品牌价值榜”获得中国券商综合管理实力大奖,东方红 5号获最佳混合型券商集合理财计划奖 中国基金报“首届中国最佳基金经理”评选,陈光明获得“五年期最佳权益类券商集合理财投资主办”称号、“三年期最佳权益类券商集合理财投资主办”称号,张锋获得“三年期最佳权益类券商集合理财投资主办”称号
7 金融时报“2014年中国金融机构金牌榜”年度最佳资管业务券商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业绩优良,根据 Wind资讯统计,2013年末,在全部券商理财产品中,公司有 4只产品当年收益率位于前 10位,有 10只产品当年收益率位于前 20位,其中,东方红 5号收益率 46.83%,排名第 2位;东方红 4号收
益率 41.31%,排名第 4位,东方红新睿 1号收益率 35.94%,排名第 6位;东方
红公益收益率 33.68%,排名第 8位。从同类理财产品收益率来看,2013年末,
东方红 5号、东方红 4号、东方红新睿 1号、东方红公益、东方红先锋 6号等 5只产品分列第 1位、第 3位、第 5位、第 7位和第 10位。
2)公司一直立足客户需求,坚持产品创新、业务创新。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一直立足客户需求,不断创新发展。2005 年券商大集合产品试点开始,同年公司即成立东方红 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10年 1月,公司设立小集合产品东方红-先锋 1号,成为行业第一只小集合产品;2010年 7月,公司成立了证券行业首家资产管理子公司;2011 年 9 月,推出业内首只分级大集合产品东方红-新睿 4 号;2013 年 9 月,成为“新基金法”实施后首家获批开展公募基金业务的资产管理机构;2014 年 1 月,发行首只公募基金产品东方红新动力混合基金,同时也是非公募基金公司资产管理机构获批的首只公募基金产品。公司的产品创新业务创新一直走在行业前列。
2013年 6月底公司申报的“东证资管—阿里巴巴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该计划是国内首个以小额贷款资产为基础资产并与互联网深度结合的资产证券化项目,该专项计划由东证资管担任管理人,基础资产为阿里巴巴旗下两家小额贷款公司的小额贷款资产,具有金额小、期限短等特征,项目从业务需求和市场需求出发,在合规和风险可控的基础上进行了创新,采用了循环购买基础资产的模式,提升了资金的效率,使得资产支持证券的期限更能适应金融市场上投资者的需求;项目采取了统一结构、分期发行的模式,更好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的满足阿里巴巴平台上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节奏,同时平滑一次性发行带来的集中风险;另外,在日常运营方面,项目引入了自动化的资产筛选系统和支付宝公司提供的资金归集和支付服务,更好的适应阿里巴巴金融基于互联网和大数据的业务模式。在 2013年度上海金融创新奖颁奖大会上,“东证资管—阿里巴巴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项目荣获 2013 年度上海金融创新成果奖二等奖。据悉,上海金融创新成果奖是上海市人民政府主办的鼓励金融领域创新的最高奖项之一。
3、具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资产管理业务经营情况如下:
(1)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经过几年的发展,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已形成较为全面的产品系列。东方红大集合包含了“东方红”偏股系列、“新睿”创新系列,“增利”偏债系列等;东方红小集合包含了“先锋”和“明睿”偏股系列,“量化”系列等。2012 年末,公司所管理的集合理财产品 25只,受托资金规模 116.42亿元,位于行业第 3位;2013
年末,公司管理的集合理财产品已达到 37 只,受托资金规模超过 120 亿元。
2014 年,公司管理的东方红新睿 1 号、东方红公益等产品到期结束,2014 年末集合理财产品为 36只,产品规模下降为 84.05亿元。
1)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系列基本情况如下:
类别序号合同名称存续期限成立时间
东方红大集合产品
1 东方红 4号不固定 2009年 4月
2 东方红 5号不固定 2010年 2月
3 基金宝不固定 2010年 6月
4 东方红 6号不固定 2010年 11月
5 东方红 7号不固定 2011年 5月
6 东方红 8号不固定 2011年 12月
7 新睿 2号不固定 2012年 5月
8 新睿 3号不固定 2012年 8月
9 增利 2号不固定 2013年 3月
10 增利 3号不固定 2013年 5月
11 增利 6号不固定 2013年 3月
12 新睿 2号 II期不固定 2013年 3月
13 东方红领先趋势不固定 2013年 4月
14 东方红稳健成长不固定 2013年 4月
15 新睿 5号不固定 2013年 4月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16 富国 1号不固定 2013年 4月
17 东方红 9号不固定 2013年 5月
18 东方红稳健增值不固定 2013年 5月
19 东方红内需增长不固定 2013年 5月
东方红小集合产品
20 先锋 1号不固定 2010年 1月
21 先锋 2号(展期)不固定 2010年 2月成立,2013年 2月展期
22 先锋 3号(展期)不固定 2010年 7月成立,2013年 7月展期
23 先锋 4号不固定 2010年 12月
24 先锋 5号不固定 2011年 1月
25 先锋 6号不固定 2011年 3月
26 先锋 6号 II期不固定 2011年 6月
27 先锋 7号不固定 2011年 8月
28 量化 1号不固定 2011年 10月
29 明睿 1号 3年,可展期 2013年 4月
30 明睿 2号 3年,可展期 2013年 12月
31 明睿 3号不固定 2014年 4月
32 量化 4号不固定 2014年 4月
33 明睿 4号不固定 2014年 9月
34 东固 1号 1年,可展期 2014年 11月
35 环球 1号 47个月 2014年 12月
注:子公司东证创投设立的 1只产品因为规模较小未在本节中列示。
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产品规模(产品份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产品名称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2012年
12月 31日
1 东方红 4号 23,070.38 27,657.10 39,715.66
2 东方红 5号 43,884.52 41,811.02 77,182.84
3 东方红 6号 101,465.76 143,381.40 166,129.55
4 东方红 7号 30,397.57 54,956.89 111,170.71
5 东方红 8号 14,010.81 13,928.02 22,403.33
6 东方红 9号 3,501.10 16,333.52 -
7 新睿 2号 22,395.56 49,621.13 64,918.76
8 新睿 2号 II期 13,110.92 82,985.37 -
9 新睿 3号 6,921.00 17,891.02 28,519.31
10 新睿 5号 33,154.55 112,335.90 -
11 先锋 1号 3,367.40 8,323.67 12,603.12
12 先锋 2号(展期) 5,706.62 9,472.09 14,507.16
13 先锋 3号(展期) 5,301.04 7,158.46 15,662.28
14 先锋 4号 10,159.23 16,078.65 22,848.52
15 先锋 5号 9,406.59 17,097.66 22,925.20
16 先锋 6号 6,158.72 12,247.89 20,508.34
17 先锋 6号 II期 3,488.68 6,098.96 12,320.15
18 先锋 7号 5,318.62 12,132.90 16,379.87
19 量化 1号 199.34 196.37 10,231.91
20 量化 4号 1,753.88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21 增利 2号 32,524.82 27,698.87 -
22 增利 3号 21,220.94 13,113.96 -
23 增利 6号 1,179.71 8,462.32 -
24 明睿 1号 9,927.16 18,202.40 -
25 明睿 2号 18,093.54 5,300.32 -
26 明睿 3号 6,101.10 --
27 明睿 4号 14,982.52 --
28 富国 1号 2,213.51 30,495.51 -
29 东固 1号 3,540.00 --
30 环球 1号 62,848.00 --
31 基金宝 7,339.51 17,944.77 29,498.60
32 东方红领先趋势 221,747.88 38,778.71 -
33 东方红稳健成长 39,325.73 21,977.36 -
34 东方红内需增长 27,645.67 28,308.57 -
35 东方红稳健增值 3,993.21 22,015.59 -
3)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对获取收益的相关约定
序号
产品名称
管理费业绩报酬
提取时间提取方法提取时间提取方法
1 东方红 4号无无
委托人退出或集合计划终止
当 R>5%时,H=(R-5%)×20%×B×D/360
2 东方红 5号无无
委托人退出或集合计划终止
当 R>5%时,H=(R-5%)×20%×B×D/360
3 东方红 6号
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G=i×1%÷当年天数
集合计划分红、委托人退出或集合计划终止
当 R>3%时,H=(R-3%)×20%×C×F×D/360
4 东方红 7号
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G=i×0.8%÷当年天数
集合计划分红、委托人退出或集合计划终止
当 R>6%时,H=(R-6%)×20%×C×F×D/360
5 东方红 8号
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G=i×1%÷当年天数
集合计划分红、委托人退出或集合计划终止
当 R>6%时,H=(R-6%)×20%×C×F×D/360
6 东方红 9号
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X<1.00,G=0;
X≥1.00,G=i×1.2%÷
当年天数
集合计划分红、委托人退出或集合计划终止
当 5%当 R>8%时,H=[0.6%+(R-
8%)×25%]×C×F×D/360;
7 新睿 2号
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X<0.95,G=0;
0.95≤X≤1.20,
G=i×1%÷当年天数;
X>1.20,G=i×1.5%÷
当年天数
集合计划分红、委托人退出或集合计划终止
当 R>5%时,H=(R-5%)×20%×C×F×D/360 新睿 2号
II期
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X<1.00,G=0;
X≥1.00,G=i×1.2%÷
当年天数
集合计划分红、委托人退出或集合计划终止
当 5%当 R>8%时,H=[0.6%+(R-
8%)×25%]×C×F×D/360;
9 新睿 3号
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X<0.95,G=0;
0.95≤X≤1.20,
集合计划分红日、委托人退出当 R>5%时,H=(R-5%)×20%×C×F×D/36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G=i×1%÷当年天数;
X>1.20,G=i×1.5%÷
当年天数
日或集合计划终止日
10 新睿 5号
每日计提/按季支付
X<0.95,G=0;
X≥0.95,G=i×1.5%÷
当年天数
收益分配基准日、委托人退出日和计划终止日
当 R>5%时,H=(R-5%)×20%×C×F×D/365
11 先锋 1号
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G=i×1%÷当年天数
委托人退出或集合计划终止
当 R>6%时,H=(R-6%)×20%×B×D/360
12 先锋 2号
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G=i×1.3%÷当年天数
委托人退出或集合计划终止
当 R>8%时,H=(R-8%)×20%×B×D/360
13 先锋 3号
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G=i×1.3%÷当年天数
委托人退出或集合计划终止
当 R>6%时,H=(R-6%)×20%×B×D/360
14 先锋 4号
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G=i×1.3%÷当年天数
集合计划分红、委托人退出或集合计划终止
当 R≤5%时,H=0;
当 R>5%时,H=(R-5%)×20%×C×F×D/360
15 先锋 5号
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G=i×2%÷当年天数
集合计划分红、委托人退出或集合计划终止
当 R>6%时,H=(R-6%)×20%×C×F×D/360
16 先锋 6号
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G=i×1%÷当年天数
集合计划分红、委托人退出或集合计划终止
当 R>6%时,H=(R-6%)×20%×C×F×D/360 先锋 6号
II期
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G=i×1%÷当年天数
集合计划分红、委托人退出或集合计划终止
当 R>6%时,H=(R-6%)×20%×C×F×D/360
18 先锋 7号
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G=i×2%÷当年天数
集合计划分红、委托人退出或集合计划终止
当 R≤6%时,H=0;
当 R>6%时,H=(R-6%)×20%×C×F×D/360
19 量化 1号
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G=i×1.5%÷当年天数
集合计划分红、委托人退出或集合计划终止
当 R>3%时,H=(R-3%)×20%×C×F×D/360
20 量化 4号
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G= i×1.5%÷当年天

集合计划分红、委托人退出或集合计划终止
当 R>10%时,H=(R-10%)×30%

21 增利 2号无无
集合计划开放期结束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以下简称“开放期结束日次日”)、退出日和计划终止日为业绩报酬计提日
当 R>E时,H=(R-E)×90%×C×F×D/365
22 增利 3号无无
集合计划委托人退出或集合计划终止
当 R>4.8%时,H=(R-4.8%)
×100%×C×F×D/365
23 增利 6号
每日计提/按季支付 G=i×0.7%÷当年天数
集合计划开放期第三个工作日(第一个开放期除外)、委托人退出日和计划终当 R>E时,H=(R-E)×70%×C×F×D/365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止日为业绩报酬计提日
24 明睿 1号
每日计提/按季支付 G=i×1.7%÷当年天数
在委托人退出日、本集合计划终止日
当 P1>P0时,H=(P1- P0)×15%×F
25 明睿 2号
每日计提/按季支付 G=i×1.5%÷当年天数无无
26 明睿 3号
每日计提/按季支付

当 i≥0.95时,
G=i×1 %÷当年天数

集合计划分红日、委托人退出日和集合计划终止日
当 R>10%时,H=(R-10%)×20%

27 明睿 4号
管理费每日计提,按季支付
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前一日的资产净值*1.5%/当年天数
无无
28 富国 1号
每日计提/按季支付 G=i×0.8%÷当年天数
在集合计划开放期结束后的下一个交易日、退出日和计划终止日对符合业绩报酬提取条件的份额计提业绩报酬
当 R>5%时,H=(R-5%)×60%×C×F×D/360
29 东固 1号无无无无
30 环球 1号
每日计提,每个常规开放日及集合计划终止日支付
G=i×0.1%÷当年天数收益分配基准日和计划终止日
当 R>E时,H=(R-E)×100%×C×F×D/360
31 基金宝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G=i×1.5%÷当年天数无无 东方红
领先趋势
每日计提/按季支付
X<0.95,G=0;
X≥0.95,G=i×1.5%÷
当年天数
收益分配基准日、委托人退出日和计划终止日
当 R>5%时,H=(R-5%)×20%×C×F×D/365 东方红
稳健成长
每日计提/按季支付 G=i×1.5%÷当年天数
收益分配基准日、委托人退出日和计划终止日
当 5%当 R>12%时,H=[1.4%+(R-
12%)×30%]×C×F×D/365; 东方红
内需增长
每日计提/按季支付
X<0.95,G=0;
X≥0.95,G=i×1.5%÷
当年天数
收益分配基准日、委托人退出日和计划终止日
当 R>5%时,H=(R-5%)×20%×C×F×D/365 东方红
稳健增值
每日计提/按季支付 G=i×0.8%÷当年天数
收益分配基准日、委托人退出日和计划终止日
当 R>5%时,H=(R-5%)×20%×C×F×D/365
注:G 为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i 为前一日的资产净值,X 为前一日累计的单位净值,H为提取的业绩报酬,R为年化收益率,B为委托人退出份额或提取业绩报酬的份额,E为对应收益期间内集合计划的年化预期收益率。
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的收益率情况如下: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序号产品名称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2012年
12月 31日
1 东方红 4号 45.20% 41.31% 3.87%
2 东方红 5号 43.74% 46.83% 2.36%
3 东方红 6号 47.78% 25.35%-9.69%
4 东方红 7号 25.73% 23.94%-0.49%
5 东方红 8号 29.72% 28.43% 1.82%
6 东方红 9号 30.70% 1.58%-
7 新睿 2号 43.23% 22.73% 6.64%
8 新睿 2号 II期 42.28%-1.60%-
9 新睿 3号 47.11% 25.74% 4.53%
10 新睿 5号 42.02%-2.42%-
11 先锋 1号 38.10% 23.11%-2.90%
12 先锋 2号(展期) 44.11% 11.38%-2.82%
13 先锋 3号(展期) 25.08% 25.79%-5.11%
14 先锋 4号 43.28% 6.24% 7.94%
15 先锋 5号 26.14% 29.37%-6.51%
16 先锋 6号 26.24% 30.90%-3.88%
17 先锋 6号 II期 27.08% 30.57%-6.93%
18 先锋 7号 33.99% 15.52%-2.60%
19 量化 1号 11.38%-0.76% 2.81%
20 量化 4号 3.20%--
21 增利 2号 19.74% 2.41%-
22 增利 3号 23.89% 0.90%
23 增利 6号 22.33%-2.07%-
24 明睿 1号 49.52% 0.31%-
25 明睿 2号 57.74% 0.82%-
26 明睿 3号 51.00%--
27 明睿 4号 29.71%--
28 富国 1号 10.63% 1.96%-
29 东固 1号-2.10%--
30 环球 1号 0.05%--
31 基金宝 53.25% 12.43% 5.66%
32 东方红领先趋势 33.36% 14.01%-
33 东方红稳健成长 34.39% 14.03%-
34 东方红内需增长 26.70% 7.06%-
35 东方红稳健增值 15.67%-0.56%-
注:各产品期末收益率=各产品期末资产净值/各产品期末份额
(2)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的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则主要面对机构和高端个人投资者,业务灵活性较强,可以根据投资者不同的理财需求和风险偏好为客户量身定制不同的产品。截至 2014年末,公司受托管理的定向理财产品共 91只。
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定向资产管理产品规模(产品份额)情况如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合同编号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2012年 12月 31日
1 东证合审字【2007】492号 2,213.37 3,412.67 4,882.58
2 东证合审字【2007】618号 1,829.77 4,987.62 9,192.01
3 东证资管合审字【2012】232号 99,000.00 129,000.00 170,000.00
4 东证资管合审字【2012】172号 20,000.00 94,000.00 50,000.00
5 东证资管合审字【2012】208号 200,000.00 200,000.00 50,000.00
6 东证资管【2012】237号 174,494.40 74,264.90 -
7 东证资管合审字【2012】255号 40,000.00 40,000.00 -
8 东证资管【2012】264号 179,987.00 179,987.00 -
9 东证资管【2013】机 006号 61,800.00 56,000.00 -
10 东证资管【2013】机 010号 598,262.00 438,340.00 -
11 东证资管【2013】产 024号 29,000.00 29,000.00 -
12 东证资管【2013】机 007-1号 2,000.00 2,000.00 -
13 东证资管【2013】机 007-2号 2,000.00 2,000.00 -
14 东证资管【2013】机 025-1号 2,000.00 2,000.00 -
15 东证资管【2013】机 025-2号 2,000.00 2,000.00 -
16 东证资管【2013】机 025-3号 2,000.00 2,000.00 -
17 东证资管【2013】产 084号 7,749.00 7,749.00 -
18 东证资管【2013】机 031号 150,000.00 172,585.00 -
19 东证资管【2013】机 037号 22,000.00 22,000.00 -
20 东证资管【2013】机 036-1号 20,000.00 20,000.00 -
21 东证资管【2013】机 036-2号 10,000.00 10,000.00 -
22 东证资管【2013】产 056号 33,000.00 33,000.00 -
23 东证资管【2013】产 069号 10,000.00 10,000.00 -
24 东证资管【2013】产 095号 64,550.00 64,550.00 -
25 东证资管【2013】机 041号 13,000.00 13,000.00 -
26 东证资管【2013】机 040号 1,530.00 1,530.00 -
27 东证资管【2013】机 290号 2,000.00 --
28 东证资管【2014】产 24号 1,996.00 --
29 东证资管【2014】产 27号 18,132.00 --
30 东证资管【2014】产 53号 4,003.00 --
31 东证资管【2014】机 164号 3,000.00 --
32 东证资管【2014】机 181号 5,000.00 --
33 东证资管【2014】机 230号 3,000.00 --
34 东证资管【2014】机 278号 2,000.00 --
35 东证资管【2014】机 323号 3,000.00 --
注:期末份额为 0 的产品未在上表列示,另外子公司东证期货以及香港公司设立的其他定向产品规模较小亦未在上表列示。
2)报告期末公司主要定向资产管理产品对获取收益的相关约定
合同编号资产管理手续费提取约定
东证合审字【2007】492号分红时,H=分红额* R2 计划终止时或持有人赎回时,当 P1>P0时,H =(P1 -P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R2×A
东证合审字【2007】618号计划终止时计提业绩报酬,当 P1>P0时,H =(P1 -P0)×R2×A
东证资管合审字【2012】232 号;180号;172 号;179 号;285 号;208 号;255号;【2013】产 024号;机 011号;031号;039号;040号
管理费计划结束时一次性支付,G=A×R1×D /365
无业绩报酬
东证资管【2012】237 号、【2013】机010号
管理费一次性支付,G = A×R1×D/365
业绩报酬按约定日期计提,具体报酬额按计提日该部分资产总值扣减资产本金、已计提的报酬等费用后的一定百分比计提
东证资管【2012】264号管理费于每期委托资产提取时,G = A×R1×D/365
东证资管【2013】机 006号管理费由委托人和管理人按照每期交付的资金的投资规模和投资范围协商决定,一次性支付
东证资管【2013】机 023号;产 052号;产 064号未约定
东证资管【2013】机 007-1号;007-2号;025-1号;025-2号;025-3号管理费每期清算时一次性支付,G = A×R1×D/365
东证资管【2013】产 073号;084号管理费按日计提,每日计提 G =i×R1/D
东证资管【2013】机 037号、东证资管【2013】机 036-1号、东证资管【2013】机 036-2号
管理费于合同生效后 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两个年度的报酬;G=A×R1×生效日(含该日)至本生效满 24个月之日(不含该日)之间的实际天数/360
业绩报酬在合同终止后,受托人负责按照受益人持有的单位份额计算项下受益人应得的收益;受益人预计可获分配的收益=受益人持有的受益权份额份数×1 元×R×生效日(含该日)至本生效满 24个月之日(不含该日)之间的实际天数/360
东证资管【2013】产 056号;069号;095号管理费按日计提,每日计提 G =D×R1/365
东证资管【2013】机 041号管理费按日计提,一次性支付 G=(i×R1/当年实际天数)业绩报酬:当 R> R2时,H=(R-R2)×R3×A
东证资管【2013】机 046 号;产 254号、东证资管【2014】机 30 号、278号;产 213号、230号、326号
管理费按日计提,一次性支付 G=(i×R1/当年实际天数)
东证资管【2013】机 290 号、东证资管【2014】机 323号、无管理费;产品结束时,当 R> R2时,H=(R-R2)×R3×A
东证资管【2014】产 24号
管理费每日计提,每年 12月 25日或期限届满支付,每日计提 G=A×R1/365
产品结束时,当 R> R2时 H=(R-R2)×R3×A
东证资管【2014】产 27 号、东证资管【2014】产 53号
管理费每日计提,每年 12月 25日或期限届满支付,每日计提 G =A×R1/365
东证资管【2014】机 164号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G=(i×R1/当年实际天数)业绩报酬:当 R> R2时 H=(R-R2)×R3×A
东证资管【2014】机 181号管理费每日计提,届满支付,G=A×R1/365 业绩报酬:当 R> R2时 H=(R-R2)×R3×A
东证资管【2014】产 331号、机 339号管理费按日计提,在定向分配日一次性支付 G=A×R1/365
东证资管【2014】机 340号、产 372号管理费按日计提,在每个自然季末、委托人提取资产、委托期限届满或合同终止后一次性支付 G=E×R1/365
东证资管【2014】产 348号管理费按日计提 G=E0×R1/当年实际天数
东证资管【2014】机 349号管理费按日计提,每月支付 G=E0×R1/365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东证资管【2014】产 380号、381号管理费按日计提,在每年 12月末、委托期限届满或合同终止后一次性支付 G=E0×R1/365
东证资管【2015】产 1号管理费按日计提,在每个自然季末一次性支付累计G=A×R1/365
注:①P1为持有人赎回日或信托计划终止日的信托单位净值;P0为持有人赎回或信托计划终止时,持有人赎回的信托单位的成本价或在信托计划终止时持有人持有的信托单位的成本价;A 为计提投资管理费的份额(或尚未偿还的委托资产本金);当持有人赎回时,A 为持有人赎回份额;当信托计划终止时,A 为终止时持有人持有的份额;E 为初始交易成交金额(即融资金额);E0为前一日的委托资产净值;②R 为受托资产获得的年化收益率;R1为双方约定的管理费率(即年费率);R2、R3为双
方约定的报酬率;③D=该笔委托资产运作起始日到委托资产运作终止日的实际天数;G 为应计提的管理费,H 为提取的业绩报酬;④对管理费、报酬相关约定相同的产品合并填列
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定向资产管理产品的收益率情况
序号合同编号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2012年
12月 31日
1 东证合审字【2007】492号 36.28% 38.38% 9.68%
2 东证合审字【2007】618号 33.34% 39.20% 10.44%
3 东证资管合审字【2012】232号 0.10% 0.10% 0.10%
4 东证资管合审字【2012】172号-0.97% 1.79% 0.80%
5 东证资管【2012】237号-0.13% 1.15%-
6 东证资管合审字【2012】255号-1.96% 1.80%-
7 东证资管【2013】机 010号 5.49%-1.75%-
8 东证资管【2013】机 031号-0.60% 0.60%-
9 东证资管【2013】机 037号 0.40%--
10 东证资管【2013】机 036-1号 0.70% 0.10%-
11 东证资管【2013】机 036-2号 0.70% 0.10%-
12 东证资管【2013】产 084号-0.10%--
13 东证资管【2013】机 040号 1.60%--
14 东证资管【2013】机 041号 14.66% 2.19%-
15 东证资管【2014】机 323号 7.39%--
注:部分产品期末收益率为 0,未在上表列出;部分产品由于持续期较短,当期已经结束,未在上表列出。
(3)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2013年 6月底公司申报的“东证资管—阿里巴巴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该计划是国内首个以小额贷款资产为基础资产并与互联网深度结合的资产证券化项目。截至 2014 年末,公司共发行了 10 期“东证资管—阿里巴巴”系列专项资产管理产品,其中 3期已到期,主要情况如下:
序号合同名称成立时间到期日成立规模
1 阿里巴巴 1号 2013年 7月 29日已到期(2014年 10月 28日) 5亿元
2 阿里巴巴 2号 2013年 8月 13日已到期(2014年 11月 12日) 5亿元
3 阿里巴巴 3号 2013年 9月 18日已到期(2014年 12月 17日) 5亿元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4 阿里巴巴 4号 2013年 10月 30日 2015年 1月 29日 5亿元
5 阿里巴巴 5号 2013年 11月 6日 2015年 2月 5日 5亿元
6 阿里巴巴 6号 2014年 3月 28日 2015年 6月 27日 5亿元
7 阿里巴巴 7号 2013年 6月 13日 2015年 9月 12日 5亿元
8 阿里巴巴 8号 2013年 6月 25日 2015年 9月 24日 5亿元
9 阿里巴巴 9号 2014年 9月 4日 2015年 12月 3日 5亿元
10 阿里巴巴 10号 2014年 9月 26日 2015年 12月 28日 5亿元
对上述专项资产管理产品,公司提取管理费,未约定业绩报酬。管理费按照约定利率每日计提按季支付。2013 年实现专项资产管理费收入 341.85 万元,
2014年实现专项资产管理费收入 1,434.01万元。
(4)公募基金管理业务
2013年 9月公司首家获批开展公募基金业务,并于 2014年 1月和 2014年 6月分别发行了东方红新动力基金和东方红产业升级基金。截至 2014年末,公司的公募基金资金规模合计 30.62亿元。
序号产品名称成立时间 2014年 12月 31日受托资金余额(万元)
1 东方红新动力基金 2014年 1月 28日 50,798.35
2 东方红产业升级基金 2014年 6月 6日 74,038.91
3 东方红睿丰基金 2014年 9月 19日 181,369.78
2014年公司实现公募基金管理收入为 2,701.99万元。
4、业务流程
资产管理投资决策流程图如下: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5、运营与管理
(1)业务决策管理
为保证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投资原则、投资策略的执行和投资目标的实现,东证资管采取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主办人负责制,具体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投资组合做出战略性资产配置等重大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负责确定投资原则和各产品的投资理念和投资策略;审定各投资主办人提交的重大投资决策计划;聘任、解聘或更换各产品的投资主办人;对各产品和各投资主办人的业绩进行考核与评价;对投资部门做出授权,对超出该部门权限的投资计划和方案做出决定;指导和监督研究部建立并维护公司的证券库;负责其他与资产管理业务投资决策相关的重大事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项。
投资主办人是做出投资决策的基础性层次,负责依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制定投资策略并实施,制定证券投资的具体操作方案,并运用现代的组合管理技术,提高投资组合的风险回报率。研究部在对行业和市场发展的研究基础上,按照一定的定价、估值标准和考察调研情况,出具宏观经济分析、投资策略、债券分析、行业分析和上市公司研究等各类报告和投资建议,筛选出预期收益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证券,构筑证券库,为投资主办人提供决策依据,投资主办人在此基础上,根据市场状况和资产配置策略的变化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和优化。在研究部对具体投资品种的深入研究并提出投资建议的前提下,进行战术性的投资操作。公司在董事会层面设有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经理层面设有风险控制委员会以及专门的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对投资组合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风险监控和管理。
(2)业务全过程监控
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和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对业务全过程实施监控。事前,通过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对拟开展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在交易系统前端设置交易监控阀值;事中,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根据风险控制指标监控工作方案对各组合产品的风险监控指标分别设定合规类、契约类、风险类阀值,实现系统预警;事后则通过建立分级预警机制,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在日报、月报中反映各项指标的执行情况,实现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全过程的风险监控与管理。
(3)销售模式
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公募基金等产品采取自有渠道(营业部)销售与银行代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在推广销售期,公司充分利用自有渠道,通过证券营业部向客户推广产品。此外,公司还与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等客户资金存管银行开展合作,通过银行进行产品推广和销售。
(4)持股计划
为健全公司资产管理团队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促进公司资产管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业务的发展,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管理层和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持股计划对参与人、增资额、增资入股价格、资金来源、股权来源、持股机制、股权管理、退出安排以及再平衡机制等做出了相应规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东证资管持股计划的相关内容仍在论证之中。上述持股计划还需经过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五)自营业务
1、基本情况
自营业务是指证券公司进行证券的投资交易,以获取投资收益的业务,是证券公司的一项传统投资业务。自营业务主要包括权益投资与固定收益投资两大类。权益投资业务是指在交易所对股票、基金、股指期货等产品进行自营投资的业务,固定收益投资业务是指在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对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等固定收益产品的自营投资业务。为明确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的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中国证监会于 2011年 4月 29日公布《关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规定》(以下简称《自营规定》),《自营规定》拓宽了证券公司投资渠道,有效控制了证券公司自营业务及另类投资的风险。2012 年 10 月 31 日,证监会对《自营规定》进行了修改,扩大了自营品种范围。
公司权益投资业务主要由证券投资业务总部、金融衍生品业务总部负责运营。公司固定收益投资业务主要由固定收益业务总部负责运营。
2、经营情况
证券公司自营特别是权益类证券自营业务具有易受市场波动影响的特点,报告期内,沪深股指波动较大,导致公司自营业务收入及利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目前公司自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是股票、债券、基金以及金融衍生品等产品的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自营业务规模情况
从自营权益类证券业务规模来看,报告期内,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末,公司自营权益类证券(含证券衍生品)占净资本的比例分别为 65.2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67.29%及 76.20%。从行业情况来看,投资业务相关政策管制的放松逐步为自营
业务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2012 年证券行业自营投资总体规模上升。另外,近年来,权益类股票的投资中可通过使用股指期货对仓位进行管理,对持有投资组合的风险进行全部或部分对冲,创新工具的运用也使得权益类股票的规模有所增加。
从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业务规模来看,由于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收益率相对稳定,风险相对较小,随着证券公司净资本的积累和债券市场的发展,证券公司的债券投资业务普遍取得了较快发展。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债券投资业务规模也有较大提高,固定收益类证券占净资本的比例 2012年、2013年末及 2014年末分别为 284.11%、245.70%及 315.86%。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投资业务发展良好,公司连续入选银行间本币市场交易 100强,获得 2012年度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优秀结算成员称号,获得 2012年度、2013 年度银行间本币市场优秀交易成员、2013 年度中国债券市场优秀成员等称号。
(2)自营业务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2012年、2013年及 2014年,公司自营业务收入(金融工具投资收益与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和)分别为 125,438.13 万元、213,274.60 万元及
387,913.1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52.68%、65.75%及 70.53%,收入和占比
逐年上升。主要原因是由于 2011年以来,在股票市场持续低迷的情况下,债券市场向好,银行间市场交易活跃,债券指数总体呈现上行趋势。公司加大了债券投资规模,使得报告期间债券投资收益有较大增长。
另外,在扣除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固定收益证券)利息支出后,2012 年、2013年及 2014 年,公司自营业务收入净额分别为 70,677.27万元、128,808.10 万
元及 310,569.24万元,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分别为 29.68%、39.91%及 56.47%。
自营业务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金额
(万元)比例(%)
金额
(万元)比例(%)
金额
(万元)比例(%)
自营业务收入 387,913.19 124.90 214,933.42 171.85 125,438.13 177.48
权益类证券自营收入 144,702.83 46.59 45,559.76 36.43 6,997.96 9.90
固定收益类证券自营收入 210,345.76 67.73 138,138.78 110.45 117,060.41 165.63
衍生品自营收入-20,015.39 -6.44 27,973.65 22.37 5,675.80 8.03
理财产品等其他收入 52,879.99 17.03 3,261.23 2.61 -4,296.07 -6.08
主要自营业务支出-77,343.95 -24.90 -84,466.51 -71.85 -54,760.86 -77.48
固定收益自营证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 77,343.95 24.90 84,466.51 71.85 54,760.86 77.48
自营业务收入净额 310,569.24 100.00 128,808.10 100.00 70,677.27 100.00
占营业收入比例 56.47% 39.91% 29.68%
(3)报告期内,公司自营业务综合收益与同类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 1-6月 2013年度 2012年度
中信证券
已实现损益 396,368.10 449,848.41 336,092.58
其他综合收益 3.66 -33,488.67 44,266.03
计提的减值准备 27,435.80 34,991.71 3,392.14
自营业务综合收益 368,935.96 381,368.03 376,966.47
海通证券
已实现损益 204,463.78 177,705.69 234,844.13
其他综合收益 12,036.94 14,410.96 60,352.47
计提的减值准备 0.00 116.48 86,521.72
自营业务综合收益 216,500.72 192,000.17 208,674.88
广发证券
已实现损益 142,487.14 248,508.54 166,129.88
其他综合收益 15,195.46 -41,396.56 74,360.05
计提的减值准备 0.00 11,656.17 29,083.99
自营业务综合收益 157,682.59 195,455.81 211,405.94
东方证券
已实现损益 387,913.19 213,274.60 125,438.13
其他综合收益 121,411.01 29,628.23 19,828.37
计提的减值准备 298.96 5,731.90 -
自营业务综合收益 509,025.24 237,170.94 145,266.50
注:①已实现损益=(投资收益-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②其他综合收益=当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利得(损失)金额-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③计提的减值准备=计提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④上述可比上市公司数据为根据其定期报告披露数据计算的结果,由于上述可比上市公司年报相关数据尚未披露,故对比数据使用其 2014年半年报数据。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3、业务流程
(1)权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流程
公司证券投资业务流程包括六个环节。A:研究策划环节;B: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和投资授权环节;C:交易管理与投资执行环节;D:业务清算环节;E:内部风险控制环节;F: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门为主的公司其他部门对自营权益类的全流程合规管理。
权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流程图如下:
研究策划岗证券池出入库
及调整建议重点证券池出入库及调整建议证券投资决策小组形成研究策划意见
证券投资决策委员会
审批投资策略及操作计划
证券投资部总经理
投资经理
证券投资决策小组
统计核算岗
编制业务报表
风险控制岗
审核各类风控报表证券投资部总经理
投资经理发布指令
证券交易岗执行指令
完成指令
资金财务管理总部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门系统运行总部提交个股
授权
授权
批准持续跟踪研究交易完成监
控监控汇报汇报支持提
需求
ABCDEF组建及调整
投资组合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研究策划环节建立及建议调整证券库,进入证券库的投资品种是公司证券投资业务进行投资组合的唯一选择范围。投资决策委员会下设投资决策小组,投资决策小组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会议,对公司股票“重点投资品种库”进行调整,并对战略投资证券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池中的股票名单进行调整。
在交易管理与投资执行环节,交易员完成投资经理下达的交易指令,并根据持有意图在取得金融资产时对其进行初始分类。在业务清算环节,公司资金财务管理总部按照证券交易岗指令对买入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如果该金融资产被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则需要证券投资业务总部当天提供该资产被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书面确认文件(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小组会议决议或会议纪要),被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则无需提供确认文件。
(2)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流程
公司设固定收益自营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固定收益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固定收益业务总部投资决策小组对固定收益投资组合进行管理。固定收益投资业务由投资经理执行,投资经理负责依据投资决策小组的决议制定投资策略并实施,并指导交易员进行投资交易。公司固定收益类自营交易的资金按照公司规定,需要严格履行资金调度审批手续,交易前需向资金财务管理总部递交资金调拨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注明购入金融资产的分类结果,资金财务管理总部依据资金调拨申请单或投资决策小组的会议纪要对该产品进行确认。
4、自营风险敞口及相关敏感性分析
(1)自营风险敞口
截至 2014年末,公司净股票头寸为 60.46亿元,其中已对冲头寸为 7.94亿
元,未对冲头寸为 52.52 亿元。股指期货头寸为-8.31 亿元,用于多策略套期保
值,非投机头寸。公司自营业务的净股票头寸和股指期货头寸具体见下表:
2011年末 2012年末 2013年末 2014年末
净股票头寸(亿元) 22.86 36.06 57.21 60.46
其中已对冲股票头寸 1.82 9.91 7.70 7.94
未对冲股票头寸 21.05 26.15 49.51 52.52
股指期货头寸(亿元) -1.07 -9.89 -7.80 -8.31
其中空头头寸 -1.82 -9.89 -7.80 -8.42
多头头寸 0.74 - - 0.11
注:上表为公司自营业务的相关数据,不包括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拥有控制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权的结构化主体所投资股票等产品。
(2)自营资产的压力测试与敏感性分析
1)权益类投资业务
根据 2014年 12月 31日公司股票持仓规模以及相应的加权平均 Beta值,利用敏感型分析方法,以上证综指为标准,考虑股票指数变动对公司股票自营仓位市值的影响情况。经分析,最近一年内上证综指单日涨跌幅在-5.43%与 4.31%
之间,将敏感性分析设置 5 个不同情景,即上证综指单日下跌 6%、4%、2%,以及单日上涨 1%、5%,则对公司自营业务影响如下:
上证综指变化情况下跌 6%下跌 4%下跌 2%上涨 1%上涨 5%
股票仓位市值(亿元)-2.60 -1.73 -0.87 0.43 2.16
注:未考虑税收因素
如上表所示,如上证综指下跌 6%,公司自营股票市值将下跌 2.60亿元,低
于 2014 年权益类投资业务亏损限额 3.8 亿元,上述市值下跌幅度在公司风险可
承受范围内。
2)固定收益类投资业务
根据 2014 年 12 月末公司债券持仓规模,以及相应的加权平均久期,利用敏感性分析方法,以国债利率为基准利率,考虑国债利率变动对公司债券自营仓位市值的影响情况。将敏感性分析设置 5个不同情景,及国债利率下降 40个基点、10个基点,以及国债利率上升 20个基点、30个基点、50个基点。
利率变动情况-40B.P.-10B.P. 20B.P. 30B.P. 50B.P.
债券仓位市值(亿元) 2.75 0.69 -1.38 -2.06 -3.44
注:未考虑税收因素
如上表所示,如国债利率上升 50个基点,自营债券市值将下跌 3.44亿元,
低于 2014 年债券类投资业务亏损限额 3.5 亿元,上述市值下跌幅度在公司风险
可承受范围内。
4、运营与管理
(1)投资决策机制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为加强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的管理,保证在授权范围内科学、高效、有序地执行投资决策,开展证券投资业务,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实施细则》,建立了证券投资业务的三级管理体系。
1)一级管理是董事会负责制定证券投资业务总体规模、可承受的风险限额及风险管理决策。每年年初,公司总裁办公会议负责制订当年的资产负债配置计划,然后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2)二级管理是指董事会授权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根据董事会下达的证券投资业务规模、可承受的风险限额确定具体的资产配置策略、重大投资事项和投资品种等。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经董事会授权对公司证券资产投资运作的最高管理机构,执行董事会确定的证券投资的总体规模,确定证券投资业务及职能部门的各项投资权限、审定证券投资业务及职能部门提出的证券投资资产配置比例方案、根据公司投资业务发展的需要,决定设立新的关于证券投资资产配置、单一证券投资品种的风险控制指标以及负责证券投资的其他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决策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决策委员会三分之二的成员出席方可召开;决策委员会决议须经全体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3)三级管理指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证券投资及固定收益投资业务总部负责制,各业务部下设投资决策小组并以组合投资方式对业务进行管理。
业务部门是证券投资业务的执行机构,在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集体决策、分级授权、控制风险,在合规、稳健的基础上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开展证券投资业务。在决策层面,由证券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集体决策;在执行层面,成立由总经理领导的投资决策小组,对证券投资的日常运作进行集体研究和决策。证券投资决策小组是内设集体决策机制,其中权益类证券投资决策小组由投资业务部总经理或负责人、证券投资部研究主管、交易主管、投资经理、资深研究经理、风控主管等组成,固定收益证券投资决策小组由固定收益业务总部负责人、投资与交易部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组成。证券投资决策小组主要确定阶段性具体投资策略、阶段性资产配置方案、投资组合方案、重点个股投资方案、风险控制及管理执行事项。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投资决策小组应在公司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的决议及授权范围内进行业务运作,严禁突破授权范围越权决策,违反者公司将追究其责任。超过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范围的投资须上报投资决策委员会,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2)金融资产分类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对自营业务金融资产的分类制定了严格的制度,《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资产分类与公允价值确定内部控制制度》中对公司金融资产分类的内部控制程序的规定如下:“1、业务部门负责对取得的金融资产进行分类,资金
财务管理总部负责组织金融资产的会计核算。2、业务部门应在取得金融资产时
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初始分类。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取得时被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金融资产的投资,业务部门应于取得金融资产的当天向资金财务管理总部提供金融资产分类的书面确认文件,书面确认文件应包括金融资产的名称、取得时间、取得成本、分类理由和结果等要素;取得时被划分其他金融资产的投资,业务部门可以不提供相关书面确认文件。对于取得时即被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认定为战略投资的证券,业务部门应于取得金融资产的当天向资金财务管理总部提供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认定为战略投资证券书面文件。”
(3)公司风险限额及动态跟踪止损机制
1)总体的资产负债配置管理
为合理配置公司资源,完善公司财务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实现风险的可测、可控、可承受,公司从 2009年开始实行年度资产负债配置、业务规模及风险控制计划,对公司进行资产负债配置,实现风险总量管理,建立起资产负债配置管理机制。
资产负债配置管理是公司为实现年度经营目标及长期可持续发展战略,将资产、负债和净资本等在不同业务之间进行合理有效分配的管理手段。每年末,各业务部门根据自身业务开展情况及业务开展计划提出下一年度资产负债配置计划。公司总体年度资产负债配置计划于年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资产负债配置计划包括主要业务的投入规模及最大规模、负债业务的杠杆率、公司高风险业务的最大亏损总额及分配至各高风险业务的最大亏损额度以及净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资本系列风险控制指标的预测值等方面。其中:动态跟踪止损、风险限额就是资产负债配置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具体的运作方式是:公司预算的稳健业务收入扣除预算全部业务成本及管理费、营业税金及附加后,视同公司风险业务的允许亏损上限(即风险限额),同时在此基础上设立自营业务等风险业务的亏损限额,以此作为公司动态跟踪止损和风险限额的依据。
2)自营业务的风险限额管理及动态跟踪止损机制
自营业务主要包括权益类投资自营和固定收益自营两部分,作为风险业务之一,自 2009年开始,公司每年初对证券投资自营业务投资规模、风险限额即最大亏损额度进行确定。自 2011年开始,对固定收益自营业务的风险限额即最大亏损额进行确定。
鉴于权益类投资业务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的特点,为确保达成资产配置计划,公司建立了动态止损机制,对开展证券投资业务时的动态跟踪止损点、动态跟踪预警、各层级职责、监督反馈报告路径、跟踪止损点的调整等都以制度方式进行了固化和明确。
①制度规范
公司制订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配置管理办法》、《东方证券证券投资业务总部风险限额及动态跟踪止损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从而对公司动态跟踪止损、风险限额的形成、测算、监控、执行、分级报告、动态调整等内容进行了规范。
②决策机制
公司建立了相关决策机制,董事会是动态跟踪止损、风险限额的决策机构,负责决策整体业务可承受的风险额度、预警比例和止损比例的调整,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落实。每年年底由自营业务部门和资金财务管理总部评估和审核以后,上报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并最终报请董事会审批通过。为增加操作上的灵活性,从 2012 年起,权益类自营业务“会计净收入与计入资本公积的损益合计”指标风险限额的最终审批权限划归公司总裁办公会。
公司自营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动态跟踪止损、风险限额机制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可以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运作最新状况提出调整风险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额度、预警比例、止损比例的申请,并形成书面议案,经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董事会审议通过(2012 年后经总裁办公会审议)。上述流程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触发,以确保机制灵活性和前瞻性。从 2009 年至今的实践来看,未出现过年中对风险额度、预警比例、止损比例进行调整的事项发生。
③部门分工
动态跟踪止损、风险限额机制通过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门、自营业务部门每日分别计算跟踪预警线、止损线以及风险限额,双向核对无误后,向各级领导报告,并由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门按不同情形分别采取措施予以实施。
④岗位设置
自营业务部门内部设立了风控专员岗,该岗位是逐日盯市、动态跟踪止损、风险限额机制的具体执行人,负责每日根据财务人员提供的当日资产和业务经营指标计算跟踪止损线和预警线,突破预警线时负责向部门领导、分管领导和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门做出书面报告。
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门的自营业务风险经理按照工作规范对动态跟踪止损、风险限额机制进行监控、核对、预警和报告,确保该机制能够得到有效落实。
⑤报告机制
当突破止损预警线或浮亏预警线时,自营业务部门负责人于发生的次日内提请公司自营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就该事项召开会议。会议应由部门领导就部门当前的资产配置、投资组合配置、仓位情况、资产风险状况以及对未来行情发展的预判等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汇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应讨论是否平仓并明确下一步具体投资操作的决策,并形成书面会议纪要,由与会成员签字确认。会议纪要由专人存档并报送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门。
投资决策委员会形成决议后,由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门会同自营业务部门风控专员岗督促执行,执行过程、结果向部门领导、分管领导和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门领导汇报。
⑥技术落实
动态跟踪止损、风险限额机制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实现了系统化和自动化,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并被纳入投资风险管理系统,以实现动态跟踪止损、风险限额机制的逐日盯市与跟踪预警。
3)风险限额管理与动态跟踪止损机制执行情况
①权益类自营业务的风险限额管理和动态止损机制执行情况
从 2009年至今,公司自营业务部门一直将落实动态跟踪止损、风险限额机制作为部门的一项核心工作,并且成为部门内生性合规与风险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由于自营业务部门事前控制得当、措施得力,在整个报告期内未出现触及会计净收入动态止损预警线和止损线的情况发生。
从 2011 年开始公司设置了权益类自营业务综合收益的风险限额指标,2011年年中,公司证券投资自营业务综合收益指标出现接近或超过董事会规定限额的情况,公司及时采取调整股票仓位等措施,使该指标在短期突破限额后又重新回到限额以内。2011 年末,公司权益类自营业务综合收益指标突破了董事会规定限额,经过投资决策小组和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鉴于此时市场已处于较低点,价值投资的机会已开始显现,公司股票仓位已经较低,且公司全年综合收益目标已基本能够实现,为提前布局 2012 年自营业务以及保持业务的连续性,公司采取了继续持有并密切关注的方式,在风险基本可控的基础上未对股票仓位进行调整。从 2012年的实践来看,未出现该指标触及限额的情况发生。
②固定收益自营业务的风险限额管理执行情况
固定收益自营业务暂未设置动态止损机制,只对风险总额进行控制。从2011 年对固定收益业务执行风险限额以来,固定收益自营业务均未触及风险限额即止损限额,未发生强制平仓情况。报告期内对固定收益自营业务的风险限额管理主要体现在固定收益业务的日常经营管理与决策中。如在增加固定收益自营规模、参与风险较高的债券产品的投资等重大决策前,均需针对风险限额进行压力测试和敏感性分析。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门日常监控并定期对固定收益自营业务合规与风险指标的执行是否符合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规定等情况进行核查。
2009 年公司开始实施资产负债配置、动态止损及风险限额管理,经过 2 年多的总结经验并逐步完善,公司于 2011 年 7 月制定了《资产负债配置管理办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法》,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在制定下一年度资产配置、业务规模及风险控制计划时,董事会将对上一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总体来看,董事会关于资产规模与风险额度的决议得到了有效执行,实现了公司风险限额的总量管理以及风险管理与合规管理的有机衔接。对自营业务采用的动态跟踪预警、止损和风险量化管理取得了良好效果。通过报告期的实践和完善,公司自营业务的风险限额管理与动态跟踪止损机制在制度设计上趋于成熟、可行,在执行上是有效的。
(六)证券研究业务
1、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发展以及机构投资者的不断壮大,证券公司研究业务的发展定位逐步清晰。2007 年 2 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鼓励基金公司选择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研究实力较强的证券公司,向其租用交易席位,首次将基金分仓和证券公司的研究实力联系起来。目前证券公司的研究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基金分仓业务,即证券公司通过向基金等机构客户提供证券研究报告及服务,同时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席位的基金等机构客户收取一部分交易席位产生的佣金分仓收入。
公司的证券研究业务由证券研究所负责开展。研究所坚持“合规第一、客户
导向、基本面研究、创新、专业、团队协作”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自身人才优势,注重基本面和长期价值研究理念,在确保合规前提下尝试开拓和创新。对内在依法、合规、规范的前提下,为公司的经纪业务、资产管理和投资银行等业务的发展提供支持;对外向基金等机构客户提供高质量、及时、有效的证券研究报告,并针对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形式多样的研究服务。
从产品体系上,公司的证券研究业务目前已涵盖宏观研究、策略研究、行业与公司研究、金融工程研究、固定收益研究等多领域。其中,行业与公司研究已覆盖包括机械、钢铁、新能源、汽车、家电、医药、化工、军工、电子等近 30个行业的近 300家上市公司,基本实现了全行业覆盖。近年来研究所完成了大量宏观及策略专题报告、行业与上市公司的动态跟踪、价值分析以及深度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研究报告等,发布各类研究报告万余篇,研究内容涉及资本市场的各领域。
从产品及服务的推广形式上,公司研究所采用发送研究报告、联合调研、高端论坛、宏观及策略会、专题研讨会、路演推介、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针对客户需求提供形式多样的咨询研究服务。
截至 2014年末,研究所约有 130名员工,研究人员占比约为 65%,销售服务及后台支持人员占比约为 35%。其中,约 80%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从人员知识及经验来看,研究人员普遍具备长期证券从业经历,具有优秀的专业背景和扎实的业务能力。报告期内,2012年、2013年及 2014年公司的研究费用(主要为研究所的员工工资及奖金性支出)分别为 9,931.38 万元、7,833.16 万元及
7,738.21万元。
目前,公司研究团队中既包括在证券市场颇有影响力的专家,也有自主培养的年轻一代分析师,还有深谙国际市场、具有国际管理与运营经验的专业化骨干,共同构建起“首席研究员·一线研究员·准一线研究员·研究助理”多层次协同的研究队伍。合理的梯队结构将研究人员依照其业务成熟程度安排在最适合其发展的位置,有利于团队的有效协作及研究人员的培养和成长。研究所销售团队亦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和丰富的销售服务经验,在推广公司研究产品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已具备了较强的研究实力及市场影响力,在行业评比中屡获荣誉,所获主要荣誉如下:
主办方获奖情况
2012年度
第十届新财富最佳分析师
销售团队被评为《新财富》“最佳销售服务团队”
造纸轻工团队、通信行业团队、基础化工团队以及石油化工团队被评为《新财富》“最佳分析师”
上海销售团队、广深地区销售团队被评为《新财富》区域最佳销售服务团队
第六届卖方分析师水晶球奖
最佳分析师造纸印刷行业第 2名、煤炭开采行业第 5名、电力设备行业第 4名、通信行业第 2名、银行业第 5名、社会服务业第 3名、军工行业第 2名、新能源行业第 3名
最具创新能力研究机构第 2名、金牌销售服务团队第 4名、进步最快销售服务团队第 3名、深广地区金牌销售服务经理第 5名、上海地区金牌销售服务经理第 1名
第一财经最佳分析师评选
最佳研究机构第 10 名、年度最佳卖方研究创富奖第 5 名、年度最佳销售服务机构奖第 3名
最佳分析师宏观经济第 5名、纺织和服饰行业第 4名、造纸印刷行业第 2名、通信设备制造与服务业第 3名、旅游与一般休闲服务业第 3名、医药生物行业第 4名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2013年度
第十一届新财富最佳分析师最佳分析师金融工程行业第 4名、电力设备与新能源行业第 2名、通信行业第 3名
第七届卖方分析师水晶球奖
最佳分析师金融工程及衍生品研究第 3名、食品饮料第 5名、电力设备第 1名、通信第 5名、军工第 2名
上海地区金牌销售服务经理第 5名-销售团队
第一财经最佳分析师评选
年度最佳卖方销售服务机构奖第 9名、年度最佳卖方研究创富奖第 6名
最佳分析师造纸印刷行业第 2名、石油化工行业第 5名、通信设备制造与服务行业第 5名
2014年度
第一财经最佳分析师评选年度最佳卖方研究创富奖第九名
第十二届新财富最佳分析师
最佳分析师传播与文化行业第 3名、军工行业第 5名,北京区域获最佳销售服务团队第 2名
第八届卖方分析师水晶球奖
最佳分析师食品饮料行业第 4名、传播与文化行业第 5名、纺织服饰、军工、石油化工行业入围
2、经营情况
基金分仓业务是目前公司研究所的主要收入来源,基金分仓收入的多少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证券公司证券的研究能力。
公司研究所向基金等机构客户提供高质量、及时、有效的证券研究报告,并针对客户需要,组织安排专题研讨会、高端论坛、多媒体推广、路演推介等活动,通过参与客户晨会、电话会议等多种方式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客户根据公司的研究服务质量确定所租用公司专用交易单元席位以及所分配的交易量。近几年来,公司强化研究成果的推广和机构客户的开拓,优良的研究服务得到客户的认可,基金分仓业务成为了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报告期内,公司研究所基金分仓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 2013年度 2012年度
公募基金股票债券分仓交易量(亿元) 2,362.53 1,930.31
公募基金分仓佣金市场占有率 3.62% 3.82%
公募基金分仓市场占有率排名 9 6
交易单元席位租赁收入(万元) 31,902.63 28,781.20
其中:基金席位佣金收入(万元) 22,756.74 20,304.71
注:①交易单元席位租赁收入中,来自各基金公司的分仓收入即为基金席位佣金收入。基金席位佣金收入包括公募基金和专户产品的收入
②交易量数据及市场占有率、排名来源于 Wind资讯的统计;2014年尚未披露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2012 年由于证券市场交易量持续萎缩,行业分仓佣金总收入下降,受此影响,公司交易单元席位佣金收入 28,781.20万元,同比下降 23.90%。2013年公司
实现交易单元席位佣金收入 31,902.63万元,同比增长 10.85%。
2014年公司实现交易单元席位佣金收入 30,155.80万元,同比下降 5.48%。
报告期内,公司研究业务市场影响力增强,特别是在公募基金分仓市场的占有率和行业地位均实现较大提升。据 Wind资讯统计,2012年公司公募基金分仓交易量市场占有率排名第 6位,2013年排名第 9位。
(2)基金分仓业务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基金分仓业务主要客户情况如下:
年度客户名称基金席位佣金收入(万元)
占交易单元席位佣金收入比重
2014年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50.44 10.78%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45.60 3.47%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18.03 3.38%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3.14 3.33%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66.03 2.54%
前 5名客户合计 7,083.23 23.49%
前 20名客户合计 13,029.97 43.21%
2013年度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720.17 11.66%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39.82 3.57%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67.19 3.35%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61.70 3.01%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72.43 2.73%
前 5名客户合计 7,761.30 24.33%
前 20名客户合计 14,833.01 46.49%
2012年度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91.50 6.22%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40.91 2.92%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23.86 2.86%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61.65 2.65%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37.94 2.56%
前 5名客户合计 4,955.86 17.22%
前 20名客户合计 11,866.08 41.23%
注:公司对上述部分客户的基金席位佣金与基金年报披露数据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差异原因:①报告期各期公司对每年 12月份基金分仓收入按照实际基金席位的成交量进行预估,预估数与最终双方确认数可能存在小额差异;②部分差异由专户产品产生。
3、业务流程
研究报告是证券研究业务的基本产品,研究所提供研究报告并通过配套服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务来实现服务价值最大化。2012 年研究所推出“证券研究报告业务链管理体系”,所有研究报告均实现在线制作、审核、发布,整合了发布研究报告的业务流程,研究管理的规范性和运行效率得到较大提高。
公司证券研究报告首次覆盖研究报告审核、发布基本业务流程如下:
4、运营与管理
(1)强化研究业务合法合规
为强化证券研究业务的合法合规,完善证券研究管理体系,从证券研究报告的制作、提交到审核、发布的整个过程中,公司研究所均建立并实施严格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及合规审查体系,组建了由合规人员、质量控制人员、研究管理委员会构成的证券研究报告质控体系。凡未经质量控制审核及合规审查或经相关审核及审查流程未获得通过的证券研究报告不得对外发布。未经审核发布擅自对外泄露或发送证券研究报告及其内容的将严格依据相关问责制度追究处理。
(2)进一步提升研究质量
在提升研究质量方面,公司进一步优化质量控制体系的过程要求,加强对工作底稿的审核力度;加大对研究质量的考核力度。促使研究员和销售均回归本位,研究员着力提升研究质量,加大研究成果的创新和影响力,改变研究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同质化、被动跟踪等局面。继续扩大宏观、策略、研究等重要研究领域的影响力,加强对某些公司影响力偏弱的重要领域、重要行业的研究力量投入。
2012 年以来,公司加大了对保险、QFII、私募等非公募客户的开拓力度。
2012年 2月公司获得保监会《关于向保险机构投资者提供综合服务的评估函》,增强了研究成果转化为盈利产品的能力。
(3)进一步加强团队建设
在团队建设方面,公司将进一步理顺并优化研究小组的管理机制和考核机制,通过制度设计将团队利益与团队成员个人利益统一起来,提升各研究小组负责人的管理水平,激发团队协同效应。加强对新研究员的培养力度,提升员工应对市场环境变化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员工队伍凝聚力建设。
(七)证券金融业务
公司的证券金融业务总部负责对所有基于客户信用的资金、证券信贷类业务的经营和管理,主要包括融资融券业务、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转融通业务和其他相关证券金融创新业务。
1、融资融券业务
(1)基本情况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在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者出借证券供其卖出,并由客户交存相应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融资融券业务于 2010年 3月 31日开始试点工作。经过一年多的运行,2011年 10 月 28 日业务由试点转为常规。近年来,证券市场持续低迷,交易量和佣金率的下降导致证券公司传统经纪业务收入持续下滑,但融资融券业务的发展却蒸蒸日上。特别是 2012年以来,随着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增加,转融通业务的试点启动,获批融资融券业务资格证券公司的增加,融资融券市场规模逐步扩大,融资融券业务收入快速增长。
从市场余额来看,据统计,截至 2012年末,融资融券市场余额为 895.16亿
元,同比增加 2.34倍,其中,融资余额为 856.94亿元,融券余额为 38.22亿元。
截至 2013年末,融资融券市场余额为 3,465.27亿元,其中,融资余额为 3,434.7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亿元,融券余额为 30.57亿元。
从所实现收入来看,据统计,2012 年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总收入约 74.27 亿
元,同比增长 132.75%,其中息费收入 53.09亿元,同比增长 117.67%。2013年融
资融券利息收入约 184.62亿元,同比增长 148.58%。
融资融券作为一项创新业务,已开始成为证券行业新的收入来源。
(2)经营情况
公司于 2010年 6月获得第二批融资融券的试点资格。2010年融资融券业务发展初始,公司业务规模和实现的收入均较低。随着融资融券业务转为常规,市场参与者不断增多,业务规模逐步扩大。报告期内,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规模持速扩大,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持续增加,收入持续增长。
公司融资融券开户数 2012年末为 6,682户,2013年末达到 9,118户,同比增长 36.46%。2014年末增至 15,260户,同比增长 67.36%。公司融资交易累计金额
2012 年为 101.67 亿元,同比增长 94.47%;2013 年为 349.92 亿元,同比增长
244.17%;2014年为为 905.14亿元,同比增长 158.67%。公司融资融券余额 2012
年末为 14.24亿元,同比增长 162.73%;2013年公司通过设计新产品、拓宽筹资
渠道等多种方式,促进融资融券业务持续快速增长,2013年末余额达到 28.01亿
元,同比增长 96.70%。2014 年末融资融券余额为 97.77 亿元,较年初增长
249.05%。
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收入以及在营业总收入中的占比呈现上升态势。2012 年为 9,235.85 万元,同比增长 88.07%,2013 年为
19,358.86 万元,同比增长 109.61%。在证券业协会首次披露的“2013 年度证券公
司融资融券业务收入排名”中,公司位于第 21 位。2014 年公司融资融券利息收入为 39,567.73万元,同比增长 104.39%。
融资融券业务收入占比也呈逐年上升,2012 年为 3.88%,2013 年上升至
5.97%,2014 年为 7.19%。由于融资融券业务受市场影响程度较小,该项业务的
开展有助于平抑市场行情震荡对公司业绩造成的波动。
(3)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融资融券业务主要客户情况如下: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年度客户名称融资融券利息收入(万元)
占公司融资融券利息
收入比例
2014年度
葛** 2,200.50 5.56%
周* 2,086.85 5.27%
易** 856.97 2.17%
赵** 862.67 2.18%
陶** 714.10 1.80%
前 5名客户合计 6,721.09 16.99%
前 20名客户合计 12,232.94 30.92%
2013年度
葛** 2,099.46 10.84%
周* 1,908.15 9.86%
赵** 460.20 2.38%
朱** 428.58 2.21%
郑** 115.80 0.60%
前 5名客户合计 5,012.20 25.89%
前 20名客户合计 7,825.55 40.42%
2012年度
周* 1,466.28 15.88%
葛** 1,442.85 15.62%
赵** 314.15 3.40%
孔** 246.08 2.66%
胡** 144.12 1.56%
前 5名客户合计 3,613.48 39.12%
前 20名客户合计 4,999.33 54.13%
(4)业务流程
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具体流程如下图: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5)运营与管理
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过程中,公司建立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流程以确保业务的稳步开展。
1)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决策与授权体系按照“董事会——业务决策机构——业务执行部门——分支机构”的架构设立和运行。其中,融资融券业务的决策组织包括董事会、公司经营管理层和融资融券业务决策委员会。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发展战略以及基本的管理制度,授权业务决策机构负责融资融券业务的管理,审议融资融券业务运作情况的报告;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管理;融资融券业务决策委员会接受公司经营管理层的领导,作为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日常决策机构,监督和指导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开展。
2)公司融资融券业务采取“集中化”的管理模式,对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业务决策和主要管理职责由证券金融业务总部承担。取得试点资格以后,公司积极展开对营业部相关岗位人员的全面培训,采用向营业部营销人员和投资顾问推介融资融券业务、总结优秀营业部经验并推广、直接与客户沟通交流等多种方式,充分调动营业部的自主能动性和客户参与业务的积极性,促进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开展。
3)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公司制定了融资融券业务风险管理细则,将合规管理与风险控制覆盖融资融券业务的全过程。公司董事会负责督促、检查、评价融资融券业务合规和风险管理工作,确定融资融券业务的总规模,对重大事项做出决策;经营管理层负责健全合规和风险管理机制,落实融资融券业务的合规和风险管理工作,同时设立融资融券业务决策委员会,负责融资融券业务的决策和管理。公司通过一系列的组织安排、制度安排、独立的风险监控以及稽核等措施,使风险监控和管理贯穿于融资融券业务的全过程,保障融资融券业务风险的可测、可控、可承受。
2、股票质押回购业务
(1)经营情况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2013 年初,沪深交易所相继启动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筹备工作,公司从 2013年初即开始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研究、规划和筹备工作,在沪、深交易所发布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业务规则后,及时完成了业务实施方案的制定和业务申请上报工作,并顺利通过了交易所组织的仿真测试。2013年 6月沪深交易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相继上线,公司于 2013年 7月初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资格。
2013 年末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待购回初始交易金额 20.73 亿元,2013 年取
得股票质押回购利息收入 2,756.77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仅为 0.85%;2014
年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取得快速发展,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待购回初始交易金额 121.68亿元,较年初增长 486.98%。2014年取得股票质押回购利息收
入 55,447.20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达到 10.08%。
(2)运营与管理
鉴于股票质押回购业务的快速增长,为加强业务管理,公司制定了《股票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管理办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合规与风险管理实施细则》以及《股权质押融资业务项目后续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以防范风险,促进业务平稳有序开展。凭借“对标的证券判断专业、风险把控能力高、业务效率高”的特长,公司在该业务上已表现出一定优势,业务规模也呈现出高速增长的态势。
在业务运作过程中,公司通过事前风险识别、事中风险监控、事后风险评估实现风险管理。事前设置风险限额、对融入方和融出方的资质审查、选择标的证券、确定标的证券质押率、拟定标准协议文本等;事中实行系统监控:监控融入方履约偿付能力、监控融入方融入资金集中度、质押股票集中度、总体规模占公司净资本比率等;事后根据违约情形和异常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并定期开展合规检查与稽核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3、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以约定价格向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卖出特定证券,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另一约定价格购回的交易行为。交易目的是实现投资者的短期资金融通。
2011年 10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股票约定式购回业务,2013年 1月 1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约定购回交易业务上线。公司于 2012年 9月、2013年 1月分别取得上交所、深交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资格,该业务与原有融资融券业务形成互补,能更好地满足客户的融资需求。
2012 年,公司发生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26 笔,2012 年末待购回金额2,482.77万元,2012年公司实现约定购回业务利息收入 23.77万元。2013年,公
司通过对现有客户的分析,进一步挖掘公司潜在客户,同时加大对营业部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营业部对新业务、新产品的认知度,提升了业务推广效率,2013 年公司发生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301 笔,2013 年末待购回初始交易金额16,424.5 万元,比年初增长近 6 倍。2013 年公司实现约定购回业务利息收入
1,789.64万元,同比增长近 75倍。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待购回初始交易金
额为 0.68亿元,2014年实现利息收入 3,842.59万元。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八)期货业务
1、基本情况
公司的期货业务主要由全资子公司东证期货负责开展,经营范围包括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等。目前东证期货已拥有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的会员资格,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交易结算会员资格。
近几年来,我国期货市场发展速度加快,运行趋于健康。作为券商系期货公司,东证期货以股指期货的推出为契机,通过期货 IB业务平台,结合自身在商品期货方面丰富的市场经验,实现了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截至本报告期末,东证期货员工约 340 人,分别在上海、北京、大连、郑州、广州、青岛、宁波、深圳及杭州等地开设了 15家期货营业部。
报告期内东证期货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市场影响力逐步提升,在行业评比中多次获得荣誉。2011 年,东证期货开发的“东证致胜机构宝——特殊法人机构和 VIP 客户参与期货市场的软件系统”荣获中国证券业协会和中国期货业协会联合颁发的“证券期货业科学技术三等奖”,并多次获得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各种奖项。2012 年、2013 年、2014 年,在中国证监会分类监管评审中,东证期货连续三年获得 A类 A级,反映出公司良好的风险管理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2、业务经营情况
目前公司期货业务主要为期货经纪业务,收入来源主要系代理期货交易手续费收入,报告期内,公司期货业务主要情况如下: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期货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万元) 12,346.42 12,588.18 13,393.89
代理成交额(亿元) 133,690 89,159 51,235
代理成交量(万手) 14,556 4,393.21 2,703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客户资产余额(亿元) 60.77 35.68 26.67
客户数(个) 19,516 15,590 11,913
日均客户资产规模(亿元) 39.48 33.64 31.51
注:数据来源于东证期货公司的相关业务统计系统,香港子公司期货业务数据和规模较小,未包含在上表相关数据中。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在期货市场整体保证金下滑的环境下,2012 年公司期货代理成交额及成交量同比 2011年基本持平。2012年公司收到期货交易所的手续费返还较 2011年大幅增加,使得 2012年期货业务手续费净收入同比增长 46.26%。2013年以来期货
交易所手续费返还减少,使得 2013 年及 2014 年期货业务收入同比均有所下降。
客户权益方面,报告期内保持增长态势,2012年末客户资产余额达 26.67亿
元,较年初增长 20.19%;2013 年末客户资产余额达 35.68 亿元,较年初增长
33.78%;2014年末为 60.77亿元,较年初增长 70.32%。
3、期货经纪业务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期货经纪业务主要客户情况如下:
年度客户名称期货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万元)
占公司期货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比重
2014年度
**(上海)商贸有限公司 1,043.00 8.45%
薛* 161.15 1.31%
盛* 137.02 1.11%
栾** 94.87 0.77%
刘** 60.98 0.49%
前 5名客户合计 1,497.03 12.13%
前 20名客户合计 1,841.94 14.92%
2013年度
陆** 336.12 2.67%
金** 277.52 2.20%
许* 136.03 1.08%
薛** 120.78 0.96%
张** 113.97 0.91%
前 5名客户合计 984.42 7.82%
前 20名客户合计 2,160.05 17.16%
2012年度
陆** 228.64 1.71%
申* 125.60 0.94%
顾** 115.47 0.86%
戴* 109.27 0.82%
刘* 109.22 0.82%
前 5名客户合计 688.20 5.14%
前 20名客户合计 1,649.53 12.32%
4、运营与管理
(1)组织架构
根据业务发展和管理职能需要,东证期货建立起“三大利润中心”和“五大管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理总部”的组织架构。“三大利润中心”为销售交易事业总部、IB 业务事业总部和投研管理事业总部。销售交易事业总部承担营业网点管理、客户服务、交易及网站运营等职能;IB业务事业总部负责 IB业务开发、服务以及管理工作;投研管理事业总部则将期货研究、投资咨询、机构客户开发业务和创新业务紧密结合,承担起机构业务开发职能和创新业务“孵化器”职能。“五个管理总部”为综合管理总部、资金财务总部、合规稽核总部、信息技术总部和风控结算总部。承担起东证期货人力资源、行政、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合规风控体系建设与合规监督检查以及期货保证金管理和日常结算等工作。
(2)营销和服务措施
公司十分注重专业能力的提升,在对投资者的服务中展现出较高的服务品质和专业素养。为进一步加强为客户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东证期货着力于新品种、新业务、新方法的探索,努力开发出有效的策略、产品和工具,同时为突破单一经纪业务盈利模式和国际化发展做好准备,以业务创新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3)积极拓展创新业务
在行业创新新形势下,东证期货积极拓展创新业务,推动期货资产管理业务,探索准备场外市场业务、境外期货代理业务。东证期货于 2011年获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与多家几个和个人投资者进行了合作,并开始尝试机构业务的延伸服务。2012年 11月东证期货获得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更有利于提高公司期货业务的竞争力和综合服务能力。
(4)合规经营
东证期货把合规经营、防范风险作为保证和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前提,在建立健全内控体系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合规与业务并进,以合规经营保障业务发展,以业务发展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九)其他业务
1、通过汇添富基金开展的基金管理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持有汇添富基金 47%的股份来参与基金管理业务。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1)基本情况
汇添富基金是东方证券持股 47%的参股公司,成立于 2005年 2月。自成立以来,汇添富基金业务发展稳健而快速。2007年 10月汇添富基金在业内率先获得 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2008 年 2 月汇添富基金成为首批获得专户理财资格的基金公司之一。同时,汇添富基金也是业内最早一批获准设立境外子公司的基金管理公司。汇添富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已于 2010年 2月设立,成为了汇添富基金开展跨境业务与合作的重要平台。2011年 12月,汇添富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获得 RQFII 资格(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首批 RQFII额度 11亿元人民币,汇添富人民币债券基金成为最早发售的 RQFII产品之一。汇添富基金于 2013年 7月 8日推出 RQFII人民币 A股 ETF基金——添富共享沪深 300 指数 ETF(C-Shares),成为上海地区基金公司中第一家推出RQFIIETF 基金的公司。汇添富基金还是较早获得社保委托投资管理人资格的公司。
汇添富基金的资产管理规模自成立以来保持了较快增长。截至 2014 年 12月 31日,汇添富基金公募基金资产规模为 1,160.39亿元,旗下基金共 50只,产
品涵盖股票基金、指数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及 QDII 基金,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多层次产品线基本完善。目前,汇添富基金已形成公募、专户、国际、养老金四大块业务领域以及股票、固定收益、被动投资、海外投资、另类投资五大块投资领域协同发展的格局,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规模居行业第 11位。
自成立以来,汇添富基金曾荣获中国证券报“中国基金业金牛奖”评选多项大奖。报告期内,汇添富基金所获主要荣誉情况如下:
2012年度所获主要荣誉
1 “货币基金关联信用卡还款项目”荣获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发的 2011 年度上海金融创新成果奖一等奖
2013年度所获主要荣誉
1 汇添富理财基金获得了 2012年度上海市金融成果创新提名奖 在《中国证券报》第十届基金业金牛奖评选中,汇添富价值精选股票基金获得“三年期股票型金牛基金奖”、汇添富民营活力股票基金荣获“2012年度股票型金牛基金奖”、汇添富优势精选基金获得“2012年度混合型金牛基金奖”
3 在《上海证券报》第十届金基金评选中,荣获“金基金十年·卓越公司奖”,汇添富优势精选基金获得“金基金·偏股混合型基金奖”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在《证券时报》2012年度“中国基金业明星奖”评选中,荣获“2012年度十大明星基金公司奖”,汇添富价值精选股票基金荣获“三年持续回报股票型明星基金奖”,汇添富民营活力股票基金荣获“2012年度股票型明星基金奖”,汇添富优势精选基金荣获“2012年度积极混合型明星基金奖”
5 “添富快线”获 2013年度上海市金融创新成果二等奖
2014年度所获主要荣誉
1 《中国证券报》授予“民营活力、添富医药三年期金牛基金”奖项
2 《上海证券报》授予“金基金:TOP公司奖”奖项
3 《上海证券报》授予“金基金:三年期股票型金基金奖-汇添富民营活力基金”奖项
4 中国证券市场年会授予“第九届金算盘奖”奖项
5 《理财周刊》“2014中国互联网金融价值榜”评选,获得了互联网金融年度杰出品牌大奖
6 《证券时报》授予“中国基金业明星基金公司奖-十大明星基金公司”、“三年持续汇报股票型明星基金奖-汇添富民营活力”
7 《大智慧》授予“十佳基金公司”、“最具创新基金产品奖--添富快线”、“中国基金业杰出掌门人-林利军”
(2)经营情况
汇添富基金在行业内首批获得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格,率先开展专户业务,组建了实力强大的专业团队,塑造了“添富牛专户”专户业务品牌,积累了丰富的专户资产管理经验,并拥有良好的投资管理业绩。报告期内,汇添富基金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项目 2014年度/2014年末
2013年度
/2013年末
2012年度
/2012年末
营业收入(万元) 128,018.29 104,935.78 82,598.62
净利润(万元) 28,679.46 26,930.21 15,624.77
净资产(万元) 163,376.03 141,054.22 117,784.22
公司所持 47%股份的投资收益(万元) 13,479.35 12,657.20 7,343.64
2、直接投资业务
2007 年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开始试点,2011 年 7 月中国证监会颁布《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监管指引》,将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纳入常规监管。公司直接投资业务子公司东证资本于 2010年 2月 8日成立。截至 2014年末,东证资本已完成投资项目 10个,投资额共计 7.45亿元。
2014 年东证资本出资 57,000 万元设立东方睿德(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东方睿德为资产管理平台,设立了多个项目子基金,并主导了盛大游戏股权收购项目。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3、创新投资业务
中国证监会于 2011年 4月 29日公布《关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规定》,允许证券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从事自营清单上所列品种之外的金融产品投资,为证券公司从事创新投资业务提供了发展空间。
2012 年 11 月公司设立东证创投从事创新投资即另类投资业务。截至 2014年末,东证创投对外投资规模约 10亿元,投资品种主要包括:投资 3.34亿元购
买银行债权包,购买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和资金信托计划等约 3 亿元。2013 年东证创投实现净利润 1,961.56万元,2014年实现利润 6,728.29万元。
4、场外市场业务
场外市场是指在证券交易所外进行证券买卖的市场,场外市场扩大了传统投资银行的业务空间和项目资源,包括新三板市场、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及券商柜台交易市场等,目前新三板市场构成场外市场最重要部分。
新三板(原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后调整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实行主办券商推荐挂牌制度。报告期内,2011 年末,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仅 70余家。2012年以来,我国场外市场得到了很大发展,截至 2014年 9月 30日,新三板累计挂牌已超过 1000家。
公司于 2006年取得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即在投资银行业务部门内成立了专业团队负责代办股份转让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第一个新三板项目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1年 6月完成,并于 2012年完成了首次定向增资;2012 年公司完成了北京速原中天科技股份公司、北京中科可来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5 家公司的代办股份转让业务;2013 年公司完成了武汉银都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随视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6 家公司的代办股份转让业务以及北京速原中天科技股份公司等 2 家公司的定向增资。
2014 年公司完成上海屹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之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的新三板推荐挂牌,并完成了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武汉银都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定向增资。2012 年、2013 年公司新三板推荐挂牌企业家数在券商中均排名第七位。
2014年 6月 20日,公司首批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备案,成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为具有做市商业务资质的证券公司,并在首批 43家做市公司中参与了 7家公司的做市业务,做市企业数量并列排名第二,12 月底增至 9 家。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截至 2014 年 10 月末的统计,公司做市成交数量、做市成交金额、盈利规模在所有做市商中均排名第一,公司的做市成交金额约占整个市场做市成交金额的 30%。
5、柜台市场业务
证券公司柜台市场是指证券公司为与特定交易对手方在集中交易场所之外进行交易或为投资者在集中交易场所之外进行交易提供服务的场所或平台。
2014年 8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柜台市场管理办法(试行)》予以规范,并委托中证资本市场发展监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建立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为柜台市场提供互联互通服务。2014 年 10 月,公司获准开展柜台市场试点。目前公司通过 OTC 平台已成功发行产品 29 只,实现资管计划、收益凭证和私募基金三大种类的覆盖,其中收益凭证 18只,主要分为三个系列,分别是金鲲系列(固定收益类)、金鳍系列(固定+浮动收益类)、金鹏系列(机构定制类)。
6、国际业务
目前公司的国际化发展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地域主要集中在香港。东方金融(香港)于 2010 年 9 月 22 日成立,业务经营地位于香港。东方金融(香港)通过设立东方证券(香港)、东方期货(香港)、东方资产管理(香港)、东方融资(香港)、东方信贷财务(香港)等全资子公司持有证券、咨询、期货、资产管理、提供财务融资、投资银行等业务牌照,开展的业务主要包括证券交易、融资业务、证券承销、资产管理等。目前东方金融(香港)共有员工约 60人,东方金融(香港)为管理机构,业务由各子公司负责开展,主要业务收入来源于代理证券业务收入和融资业务的利息收入等。
五、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本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及其他。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本公司的固定资产原值 92,239.39万元,累计
折旧 47,321.58万元,净值 44,917.81万元,成新率为 48.70%。公司固定资产情况
如下表:
单位:万元
类别原值累计折旧净值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35,813.39 4,456.62 31,356.77 87.56%
机器设备 46,295.17 36,770.69 9,524.48 20.57%
运输设备 2,895.02 1,945.22 949.80 32.81%
其他设备 7,235.81 4,149.05 3,086.76 42.66%
合计 92,239.39 47,321.58 44,917.81 48.70%
注:成新率=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原值。
公司房屋建筑物主要系营业部购买的经营办公用房,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本公司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固定资产无置换、抵押、担保情况。
(二)公司自有及租赁房地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营业部使用的房屋(包括自有房产及租赁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1、自有房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拥有房产及车位 42 处,面积合计28,735.31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产权证号房屋坐落地
建筑面积
(m2)
1 沪房地静字(2005)第 008871号江宁路 828号部分(南-2) 621.68
2 沪房地青字(2007)第 012110号沪青平公路 8600号一街 21号 255.30
3 沪房地青字(2007)第 012112号沪青平公路 8600号一街 23号 255.30
4 沪房地浦字(2011)第 019084号张杨路 628弄 2号 2C室 145.41
5 沪房地浦字(2011)第 019635号张杨路 628弄 2号 2D室 145.41
6 沪房地浦字(2011)第 019634号张杨路 628弄 2号 3C室 145.41
7 沪房地浦字(2011)第 019412号张杨路 628弄 2号 3D室 145.41
8 沪房地浦字(2011)第 019571号张杨路 628弄 2号 4C室 145.41
9 沪房地浦字(2011)第 018996号张杨路 628弄 2号 5C室 145.41
10 沪房地浦字(2011)第 019636号张杨路 638号 1、2层 1,310.45
11 沪房地宝字(2011)第 016828号殷高西路 638号 2层 2,214.34
12 沪房地普字(2011)第 002561号光新路 88号 401室 283.62
13 沪房地普字(2011)第 002562号光新路 88号 402室 262.86
14 沪房地普字(2011)第 002563号光新路 88号 403室 214.5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15 沪房地普字(2011)第 002934号光新路 88号 405室 183.62
16 沪房地普字(2011)第 002565号光新路 88号 406室 244.94
17 抚房权证顺字第 400181078号顺城区新华大街 20号楼 7号门市 2层 1,034.84
18 抚房权证望字第 WH00015846号望花区和平街科技一条街 1,784.00
19 抚房权证望字第 WH00019930号望花区和平街科技一条街 1,396.82
20 北房权证(2011)字第 025644号北海大道 187号逢胜大厦 0301号 1,821.77
21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 110170727号望江西路 99号城市广场办 801室 168.75
22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 110170729号望江西路 99号城市广场办 802室 168.75
23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 110170730号望江西路 99号城市广场办 803室 362.41
24 沪房地静字(2012)第 000575号乌鲁木齐北路 480号 2层 1,646.13
25 沪房地徐字(2012)第 007172号宜山路 425号 1207室 147.42
26 沪房地徐字(2012)第 007199号宜山路 425号 1208室 147.42
27 沪房地徐字(2012)第 007178号宜山路 425号 1209室 260.89
28 沪房地徐字(2012)第 007177号宜山路 425号 1210室 143.83
29 沪房地徐字(2012)第 007201号宜山路 425号 1211室 143.83
30 沪房地徐字(2012)第 006870号宜山路 425号 1212室 218.21
31 普 2008013127(证明号)西康路 1288弄 1-6号(42号) 39.81
32 普 2008013127(证明号)西康路 1288弄 1-6号(43号) 39.81
33 普 2008013127(证明号)西康路 1288弄 1-6号(44号) 39.81
34 普 2008013127(证明号)西康路 1288弄 1-6号(45号) 39.81
35 沈房权证中心字第 N060408127号沈阳市铁西区南八中路 25号 5,248.15
36 抚房权证新字第 XF00020959号抚顺市新抚区裕民路 15号楼四层商场 1号 4,057.4
37 抚房权证新字第 XF00020960号抚顺市新抚区裕民路 15号楼 501号 1,055.1
38 武房权证岸字第 2012010135号江岸区四唯街三阳路 118号金阳新城 A栋 5层1室 1,299.23
39 临房权证河东区字第 000277902号临沂市河东区银桥金居小区 1C号楼 105 127.08
40 临房权证河东区字第 000277930号临沂市河东区银桥金居小区 1C号楼 106 127.08
41 临房权证河东区字第 000277931号临沂市河东区银桥金居小区 1C号楼 107 251.92
42 临房权证河东区字第 000277932号临沂市河东区银桥金居小区 1C号楼 108 245.91
注:公司于 2014年 7月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将上述序号第 25至 30共 6处房产转让给相关买受人,于 2014年 9月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将上述序号第 3处房产转让给相关买受人,公司已收到上述房产首期转让款,正在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
上述公司自有房产所有权人均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合法拥有上述房屋的所有权,且上述房屋未设置任何抵押等他项权利。
2、租赁房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营业部在中国境内共租赁物业 123处,全部租赁房产总面积为 124,449.77平方米,公司租赁房产基
本情况如下表: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序号承租方/使用方出租方租赁地址权属证明
面积(m2)租金租赁期限
1 东方证券上海丽华房地产有限公司
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 2号楼 21层、22层~29层、31层、32层、32层夹、35~36层、39~40层
沪房地黄字(2005)第
005712号、沪房地黄字
(2008)第 002437号
21,414.75 3,773,617.60元/月 2012年 5月 1日至 2017年 4月 30日
2 东方证券上海丽华房地产有限公司
上海市黄浦区白渡路 111号 4楼
沪房地黄字(2008)第
002437号 1,306.22 2,622,236.64元/年
2012年 12月 30日至2016年 1月 31日
3 东方证券上海丽华房地产有限公司
上海市黄浦区白渡路 111号 5楼
沪房地黄字(2008)第
002437号 1,282.47 2,574,558.48元/年
2013年 4月 1日至 2016年 1月 31日
4 东方证券上海丽华房地产有限公司
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 13层
沪房地黄字(2008)第
002437号 1,463.30 267,052.25元/月
2014年 7月 1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
5 东方证券上海丽华房地产有限公司
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 3楼、4楼整层及连廊
沪房地黄字(2008)第
002437号 2,876 549,363.93元/月
2015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4月 30日
6 东方证券上海申能房地产有限公司
上海市复兴中路 1号 504室
沪房地卢字(2008)第
000773号 250.75 31,423.20元/月
2014年 4月 1日至 2015年 3月 31日
7 东方证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融大街 12号 B楼 702、707单

X京房权证西股字第005277号 492
前两年 3,142,650元/年,第三年 3,299,782.50元/年
2013年 11月 25日至2016年 11月 24日
8 上海凤阳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恒泰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市凤阳路 310号一楼、二楼、六楼
沪房地黄字(1998)第
000124号 1,233.85
前三年 1,543,740元/年,第四、五年 1,574,616元/

2013年 12月 15日至2018年 12月 14日
9 上海北京东路营业部
上海黄浦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 270号原中一大楼第 5层主楼
沪房地黄字(2002)第
009728号 750
前两年 114,063元/月;每2年月租金递增 5%
2014年 8月 18日至2022年 6月 17日
10 上海北京东路营上海黄浦置地上海市黄浦区北京沪房地黄字(2002)第 8 前两年 973元/月;每 2年 2014年 8月 18日至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序号承租方/使用方出租方租赁地址权属证明
面积(m2)租金租赁期限
业部(集团)有限公司
东路 270号底层北部
009728号月租金递增 5% 2022年 6月 17日
11 上海肇嘉浜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城开(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肇嘉浜路333号 9楼
沪房地徐字(2004)第
000428、000451、
000461、000465号
1,649.11 200,641.70元/月 2013年 12月 20日至2016年 12月 19日
12 上海中兴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闸北分局
上海市中兴路 457号 1-2楼沪房闸字第 57741号 1,497.85
65万元/年,从 2012年 1月 1日起年租金总额每两年递增 5%
2008年 10月 1日至2018年 8月 31日
13 上海中华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众鑫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上海市中华路 1600号黄浦中心大厦 3楼西侧(301-304室)
沪房地黄字(2009)第
004394号 623.96
前三年 5.3元/日/平米,后
两年根据当时市场价格调整
2014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14 上海光新路证券营业部窦飞宇
上海市光新路 88号22楼 02、03室
沪房地(普)字
(2010)第 026173、
026176号
563 第一年 65,623元/月,第二年起 68,357.83元/月
2013年 12月 21日至2016年 12月 20日
15 上海光新路证券营业部徐华君
上海市光新路 88号22楼 01室
沪房地(普)字
(2010)第 026148号 123.34
第一年 14,377元/月,第二年起 14,975.5元/月
2013年 12月 21日至2016年 12月 20日
16 上海兰溪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安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市兰溪路 182号 301至 309室、401至 404室、409室
沪房地普字(2011)第
017452号 1,643.46
前三年 1,319,698元/年,2014年 8月 1日起1,379,684元/年
2011年 8月 1日至 2017年 7月 31日
17 上海长宁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尚届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市长宁路 546号 1号楼 1303单元
沪房地长字(2001)第
021161号 615.84 91,483元/月
2010年 1月 20日至2020年 1月 19日
18 上海遵义路证券营业部
长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上海市遵义路 567号 1幢- 2,764 160万元/年
2010年 8月 1日至 2015年 7月 31日
19 上海虹口区飞虹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高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市飞虹路 35号三层,19号三层
沪房地虹字(2007)第
006126号 773 87,233元/月
2013年 4月 1日至 2016年 3月 31日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序号承租方/使用方出租方租赁地址权属证明
面积(m2)租金租赁期限
20 上海长阳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恩林实业有限公司
杨浦区长阳路 1080号 72号楼 1B整层、2B局部
沪房地杨字(2000)第
056514号 1,771.8
前三年 91,616.83元/月,
自第四年起 98,946.17元/
月,自第七年起106,868.33元/月
2009年 10月 15日至2018年 10月 14日
21 上海长阳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恩林实业有限公司
杨浦区长阳路 1080号 72幢 2B层
沪房地杨字(2000)第
056514号 147.59 107,740.7元/年
2011年 6月 17日至2018年 10月 14日
22 上海杨浦区四平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梓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四平路 999号三至五层沪房杨字第 00740号 1,310
82,530 元/月,每三年按5%递增
2008年 7月 10日至2016年 7月 9日
23 上海杨浦区安波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中星集团振城不动产经营有限公司
上海市杨浦区安波路 521号一层-2室、二层、三层
沪房地(杨)字
(2011)第 018145号 1,060.61
前三年 2.4元/日/平米,第
四年起每 2年按 3%比例递增(2013年 7月 16日至2013年 10月 15日免租金)
2013年 7月 16日至2021年 7月 15日
24 上海长江西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骏利(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宝山区长江西路 1788号
沪房地宝字(2000)第
037805号 1,220
前三年 150万元/年,后三年 162万元/年
2015年 1月 1日至 2020年 12月 31日
25 上海耀华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浦东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耀华路 58号沪房南字第 05754号 2,970
2010年 12月底前 200万元/年,2011年起 220万元/年,2014年起 242万元/年,2017年起 266.2万元/
年,最后一年 268.42万元
/年
2008年 5月 20日至2020年 11月 30日
26 上海金口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连兴经济发展合作公司
上海市金口路 510号一、二层
沪房地浦字(2008)第
052541号 1,075.63
第一年 140万元/年,第二年 150万元/年
2014年 12月 1日至2016年 11月 30日
27 上海金口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连兴经济发展合作公司
上海市金口路 530号底层
沪房地浦字(2008)第
052544号 45.64 6万元/年
2014年 12月 1日至2016年 11月 30日
28 上海新川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文化馆
上海市新川路 609号、621号底层、二层,新川路 605- 1,642 1,185,800元/年 2010年 8月 10日至2016年 8月 9日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序号承租方/使用方出租方租赁地址权属证明
面积(m2)租金租赁期限
号 102室、402室
29 上海新川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为林绿化景观有限公司
上海市新川路 607号底层部分及二层- 120 20万元/年
2010年 8月 10日至2016年 8月 9日
30 上海浦东南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防办公室
上海市浦东南路1658号浦字(2000)第 061605 1,769 161,421.20元/月
2010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
31 上海牡丹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鑫荣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市牡丹路 60号601-604室
沪房地浦字(2006)第
072669号 1,216.63 125,820元/月
2013年 7月 1日至 2016年 6月 30日
32 上海周东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九昌置业有限公司
上海市周东路
716、718号及川周
公路 4128号 1楼、2楼
沪房地浦字(2011)第
222957号 880
前两年 106.02万元/年,
第三年起年租金按照上一年度租金的 3%递增
2010年 6月 1日至 2020年 5月 31日
33 上海南汇证券营业部
上海振兴商厦有限公司
上海南门大街 128号一层、二层和三层部分
沪房地南汇字(1997)
第 000559号 2,000
前五年 130万元/年,第六年起 143万元/年
2011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34 上海鹤庆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闵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市鹤庆路 330-350号底层
沪房地闵字(2000)第
024427号 2,404.11
第一年 1,367,458元/年;第二年 1,454,006元/年
2013年 4月 1日至 2015年 3月 31日
35 上海闵行区都市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颐泉庄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都市路 3898号一楼、三楼
沪房地闵字(2006)第
025009、025010号 1,212.27
第一年 85,000元/月,第二年起每年租金递增 5%
2013年 9月 1日至 2016年 8月 31日
36 上海古龙路证券营业部陈锦燕
上海市古龙路
214、216、218、
220、222、224号
沪房地闵字(2010)第
032635、032007、
032039、032156、
031998、032157号
1,567.6 前三年 132,995元/月,此后每三年租金递增 5%
2010年 4月 15日至2020年 4月 14日
37 上海曹安公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达深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嘉定区曹安公路 1685号 1层
106、107、108室
沪房地嘉字(2012)第
025079号 1,100
年租金 112.42万元,从第
三年起租金每两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 5%
2013年 2月 15日至2023年 2月 14日
38 上海松江区新松王斌新松江路 251号共沪房地松字(2007)第 219.67 170,000元/年 2014年 4月 1日至 201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序号承租方/使用方出租方租赁地址权属证明
面积(m2)租金租赁期限
江路证券营业部三层商铺 023448号年 3月 31日
39 上海沪亭北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博磊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市沪亭北路607弄 38号 3层 303室
沪房地松字(2009)第
008192号 1,455.08
第一个 3年 940,054元/年,第二个 3年 1,072,830元/年,第三个 3年1,221,540元/年,最后一年 1,391,493元/年
2011年 1月 20日至2021年 1月 19日
40 上海公园东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广泽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市公园东路1606号 D座 2楼
沪房地青字(2010)第
004050号 667.3
前三年 60万元/年,自第四年起租金每 3年递增10%
2011年 5月 15日至2017年 5月 14日
41 上海卫清西路证券营业部杨冲芳、杨霞
上海市卫清西路128弄 17号 301-311室、132号、134号
沪房地金字(2009)第
009250、009254、
009255、009256、
009258、009262、
009263、009264、
009265、009267、
009270、009293、009329

935.83
前三年 131.2万元/年,第
四年 60万元/年,自第五年起租金每 4年递增 5%
2011年 6月 1日至 2023年 5月 31日
42 上海金沙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景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嘉定区金沙路 77号 5层
沪房地嘉字(2008)第
016094号 441.89 32,258元/月
2011年 11月 10日至2017年 11月 9日
43 上海奉贤区南亭公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奉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南亭公路 269号1楼、2楼
沪房地奉字(2006)第
006809号 684
起始租金 700,000元/年,自第三年起,每年递增5%,每两年递增一次
2011年 12月 20日至2021年 12月 19日
44 上海春晓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春晓路 350号102室
沪房地浦字(2002)第
084058号 172.96 189,391元/年
2013年 11月 8日至2016年 11月 7日
45 上海华徐公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莎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市华徐公路999号 e通世界北沪房地青字(2012)第
004401号 96.75 105,941元/年
2014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12月 31日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序号承租方/使用方出租方租赁地址权属证明
面积(m2)租金租赁期限
区 B幢 102室
46 上海宝山区淞南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淞南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宝山区淞南路 427-1号(临)门面房
沪房地宝字(2003)第
058943号 148
第一、二年 133,000元/
年;第三、四年 798,000
元/年;第五年 83,788元/年
2014年 4月 1日至 2019年 3月 31日
47 上海南江燕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南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南江燕路 121B 闵字 2007第 062142号 165 10,000元/月
2014年 2月 10日至2017年 2月 9日 上海浦东新区富特西三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国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富特西三路 77号10号楼第 9层 5轴(G-K)部位
沪房地浦字(2012)第
052263号 116
前两年 105,850元/年,第三年起每年递增 5%~10%
2014年 3月 1日至 2017年 2月 28日
49 上海徐汇广元西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联峰纺织服装有限公司
上海市徐汇广元西路 315号 6楼 B、C室
沪房地徐字(2006)第
021163号 671.33
前三年 109,244.97元/月,
后三年 122,517.73元/月
2014年 7月 20日至2020年 7月 19日
50 上海浦东新区唐安路证券营业部陈玉生、卢群
上海市浦东新区唐安路 782号 1层
沪房地(浦)字
(2014)第 003354号 120 22万元/年
2014年 8月 1日至 2017年 7月 31日
51 上海沪宜公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永乐久友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 1158号 1层103室
沪房地嘉字(2012)第
016737号 437.82
前三年租金为 319,608.60
元/年,后三年租金为351,569.52元/年
2012年 6月 15日至2018年 6月 14日
52 上海崇明东门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崇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市崇明区东门路 425、427号
沪房地崇字(2008)第
006317号 226.2012年 9月 1日至 2015
年 8月 31日租金为 19.5
万元/半年,2015年 9月 1日至 2018年 8月 31日租金为 20.475万元/半年
2012年 7月 1日至 2018年 8月 31日
53 北京学院路证券营业部
北京科大天工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0号科大天工大厦 B座 12层 0-15室
- 1,499 298,644.52元/月 2012年 5月 5日至 2022年 5月 4日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序号承租方/使用方出租方租赁地址权属证明
面积(m2)租金租赁期限
54 北京安苑路证券营业部
耿立秋李长德,杨万宏,耿孟东,李桂英,
杨万生
北京市小关北里 45号 5号楼地下一层至地上五层
X京房权证朝字第
686718、686719、
686720、686721、
686722、686723号
6,791.79 745万元/年 2015年 1月 18日至2020年 1月 17日
55 天津西康路证券营业部
天津市华康大饭店
天津市西康路 42号1-5层
房权证津字第101020751338号 3,070 1,096,689元/年
2012年 10月 1日至2017年 9月 30日
56 沈阳大北关街证券营业部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沈阳市大北关街 79号 3-4层
沈房权证市大东字第29909号 1,188.66 95万元/年
2011年 4月 18日至2020年 6月 17日
57 沈阳惠工街证券营业部
东北电业管理局电力通讯工程公司
沈阳市惠工街 167号银座大厦 CD座1-3层
沈房权证中心字第NO60245552号 2,117.35 2,117,350元/年
2010年 2月 8日至 2020年 2月 7日
58 沈阳长江南街证券营业部
沈阳荣建实业有限公司
沈阳市长江南街169号 8层及 1层大厅部分
沈房权证皇站字第 7268号 1,527
前五年 715,650元/年,
第六年起上浮 10%
2013年 10月 1日至2023年 9月 30日
59 抚顺新华大街证券营业部
抚顺市正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抚顺市新华大街 20号 3层南侧部分
抚房权证顺字第400103737号 1,360
前四年 17万元/年,第五年 33万元/年,第六年起
36.3.万元/年
2010年 2月 1日至 2020年 1月 31日
60 抚顺清原证券营业部
清原满族自治县银鑫物业服务经销处
抚顺市清原镇红河路 49号二楼北侧房权证清字第 063541号 106 0元
2014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61 抚顺绥化路证券营业部谭庆健、曲笑君
抚顺市东洲区富甲之邦 A区项目 B#楼门市-03号铺
- 221.87 18.7万元/年 2013年 12月 1日至2018年 12月 1日
62 长春同志街证券营业部长春通汇大厦
长春市同志街 2号四层、十一层- 1,406 64万元/年
2013年 3月 20日至2015年 6月 15日
63 朝阳朝阳大街证券营业部
朝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朝阳市朝阳大街三段 60号人防指挥中- 100.00 8万/年
2014年 2月 20日至2019年 2月 19日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序号承租方/使用方出租方租赁地址权属证明
面积(m2)租金租赁期限
心综合楼 A座南侧一层
64 长沙劳动西路证券营业部
湖南中天置业有限公司
长沙市劳动西路471号七层
长房权证雨花字第00433514号 1,676.42
2009年 12月前 251,465元/季度,每年租金递增 4%
2008年 12月 15日至2016年 12月 14日
65 湘潭河东大道证券营业部
湘潭中环水务有限公司
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建设路口潭水大厦四楼南 1号、2号、北 1号
潭房权证湘潭市字第181275号 140
第一年 3,500元/月,第二年起逐年递增 10%
2014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12月 31日
66 成都天祥寺街证券营业部
四川建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都市望平街 118号天祥大厦裙楼 2楼 01单元
蓉房权证成房监证字第0209464号 1,476.24 956,603.52元/年
2015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12月 31日
67 成都天府大道证券营业部冯铁梅
成都市双流县华阳街道天府大道南段1399号第 1栋第 16层 01、03、05、
07、09室
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515633号 190.74
第一年 36元/月/平米,之后逐年按 5%递增
2014年 1月 15日至2017年 1月 14日
68 南充文化路证券营业部
南充是宇豪酒店有限公司
南充市顺庆区文化路 1号宇豪酒店 5楼办公室 501号
南房权证顺字第00360601号 100
第一年 120,000元/年,以后每年递增 3%
2014年 7月 7日至 2017年 7月 6日
69 德阳长江西路证券营业部
四川图腾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省德阳市长江西路 88号综合楼二楼部分商铺
军房租证(2013)成署
字第 040079、040075号 200
第一年 103,200元/年,之后每年递增 5,160元
2013年 11月 10日至2018年 11月 9日
70 南京进香河路营业部
七二六一零部队后勤部
南京玄武区进香河路 22-5、6号
许可证号:军房租证
(2012)南苏字第
000379号
646 年租金 90万元 2012年 9月 30日至2017年 9月 29日
71 苏州临顿路证券营业部
苏州宏盛投资(集团)有限公苏州市临顿路 82号402-411室
苏房权证市区字第10317110号 738.2 29,528元/月
2010年 4月 1日至 2016年 3月 31日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序号承租方/使用方出租方租赁地址权属证明
面积(m2)租金租赁期限

72 杭州体育场路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市体育场路286号第八、九层
杭房权证下移字第0180813号,0180815号 1,298 年租金 83万元
2013年 2月 1日至 2016年 1月 31日
73 杭州龙井路证券营业部
杭州市西湖区西湖街道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
杭州市龙井路 53号- 1,100 1,204,500元/年 2012年 3月 1日至 2017年 2月 28日
74 湖州人民路证券营业部
湖州市爱山广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湖州市人民路 133号爱山广场 20号楼4-07室
湖房权证湖州市字第110107937号 181
105,704元/年(2013年 12月 5日至 2013年 12月 29日免租)
2013年 12月 5日至2015年 12月 29日
75 绍兴上虞财富广场证券营业部赵宝军
绍兴市上虞区财富广场 8号楼一楼
上虞市房权证百官街道字第 00228877号 280
第一年 15万元/年,之后逐年递增 1万元
2014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12月 31日
76 义乌宾王路证券营业部
义乌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义乌市宾王路 68号11楼东侧
义乌房权证稠城字第00106034号 298 10万元/年
2014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12月 31日
77 广州宝岗大道证券营业部
广州市海珠区艺宝场地租赁中心
广州市宝岗大道283号五层
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840011899号 734.58
前两年 43,340元/月
第三年 45,507元/月
第四年 47,782元/月
最后 10个月 50,172元/月
2013年 3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78 广州平月路证券营业部高晓莉、周建新
广州市珠江新城 N5地块南国花园西区商铺二层 1-6/M-R轴
粤房地证字第 C6902062号 902.6526
前两年 83,964.74元/月,
第三年起租金每年递增5%
2011年 11月 1日至2016年 10月 31日
79 广州平月路证券营业部李丽兰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 N5地块 C区商铺二层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150093166号 20
第一年 2,100元/月,第二年其年租金递增 5%
2011年 11月 1日至2016年 10月 31日
80 深圳金田路证券营业部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中一路1016号 5楼 12A单元,15楼 01、02、
- 1,025.395
第一年 158,936.23元/月,
第二年 166,883.04元/月,
第三年 175229.75元/月
2012年 12月 10日至2015年 12月 9日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序号承租方/使用方出租方租赁地址权属证明
面积(m2)租金租赁期限
03、05、16-19单

81 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
深圳东海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南大道7888号 A 栋 22层01A单元
深房地字第 3000633657号 1,333.43
自 2013年 10月 1日起,205,348元/月
2013年 9月 1日至 2015年 9月 30日
82 深圳中山大道证券营业部林文豪
深圳市坪山区东晟时代大厦 8栋 1层109单位
深房地字第 6000604877号 95.55
自 2014年 1月 11日起,第一年 9,500元/月,第二年 9,975元/月,第三年10,473元/月
2014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12月 31日
83 汕头长平路证券营业部
汕头经济特区艺苑文化广场开发有限公司
汕头市长平路 161号九至十层及一层部分
粤房地权证汕字第
1019930、
1019915、
1019923、
1019921、1019914

1,849.86 78,440.59元/月,每年递增 4%
2010年 3月 18日至2020年 3月 17日
84 南宁民主路证券营业部
广西畅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宁市民主路 6-8号都市华庭四层 A区
邕房权证字第 02171065号 1,832.14 57,346元/月
2013年 5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85 北海北海大道证券营业部
北海市逢时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北海市北海大道187号逢胜大厦一楼
北房权证(2011)字第
022271号 108 25万元/年
2010年 8月 1日至 2015年 7月 31日
86 桂林中山中路证券营业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
桂林市中山中路 16号金泰大厦四层
桂林市房权证象山区字第 30004198号 3,497
前三年 80,431元/月,后两年 82,844元/年
2012年 3月 1日至 2017年 2月 28日
87 桂林临桂县人民路证券营业部文江
桂林市临桂县临桂镇人民路大世界主楼二楼 1幢 1-2-1临桂房权证县城字第
01107266、01107267号 405.25
前两年 9,000元/月,第三年 9,459元/月,随后 9,922元/月
2014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2月 28日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序号承租方/使用方出租方租赁地址权属证明
面积(m2)租金租赁期限
号、1-2-3号商铺
88 济南经七路证券营业部
山东华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济南市经七路 319号宝丰商城二层- 734.62
第一年 723,968元,之后每年递增 5%
2013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89 烟台迎春大街证券营业部
烟台市莱山区城市资源开发经营管理中心
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 170号 1811室、1812室
烟国用(2013)第 2005
号、烟房权证莱字第L012029号
260.83 14,236.97元/月 2014年 3月 1日至 2017年 2月 28日
90 福州五四路证券营业部
福州金百合大酒店有限公司
福州五四路 252号金百合大酒店六层
榕房权证 R字第9802937号 760
第一年 57,000元/月;第二年 59,850元/月;第三年 62,843元/月
2013年 4月 6日至 2016年 4月 5日
91 福州鳌江路证券营业部薛彩琼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鳌江路8号福州金融街万达广场二期 C2#写字楼 19层 10、11、
12室
榕房权证 R字第
1354810、1354317、
1353886号
154.89
第一年 11,000元/月;第二年 11,550元/月;第三年 12,127元/月
2014年 1月 22日至2017年 1月 21日
92 莆田荔华东大道证券营业部郭兰花
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598号启迪温泉小区 1号楼 502、
503、504室
莆房权证城厢字第
0201300638、
0201300639、0201300634

334.7 8,000元/月,之后每年递增 10%
2014年 1月 15日至2019年 1月 14日
93 郑州商务中央公园证券营业部
河南金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中央公园 2号 1号楼 18层 1801号
郑房权证字第1301126811号 346.65
第一、二年 690,000元/
年,第三年 760,000/年
2014年 4月 1日至 2017年 6月 30日
94 太原南内环街证券营业部柴永刚
太原市南内环街98-2号财富大厦919室
- 289.23 前三年 316,600元/年;后两年 348,000元/年
2014年 5月 1日至 2019年 4月 30日
95 西安锦业路证券陕西顺通勘察设西安市高新区锦业- 484.66 第一年 407,114.4元;第二 2014年 5月 1日至 201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序号承租方/使用方出租方租赁地址权属证明
面积(m2)租金租赁期限
营业部计有限公司路一号都市之门 C座 716、717、718、
719室
年 436,194元;第三年465,273.6元
年 4月 30日
96 南昌绿茵路证券营业部
南昌联发置业有限公司
联发广场写字楼 29楼 02-03室
洪房权证红谷滩新区字第 1000774374、
1000774377号
410.48 418,689元/年,之后每年递增 8%
2014年 4月 16日至2017年 4月 15日
97 昆明白龙路证券营业部
云南金领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龙路 19号滇高商务大厦 10层
1001、1008室
昆房产证(昆明市)字第 201422370、
201422217号
307.59 第一、二年 37,526元/年;第三年起递增 5%
2014年 4月 17日至2017年 4月 16日
98 重庆时代天街证券营业部梁洪波、肖红
重庆市渝中区时代天街 2号 1栋 18-4#
101房地产 2013字第08666号 176.93 9,731元/月
2014年 4月 8日至 2017年 7月 7日
99 重庆时代天街证券营业部魏渝男
重庆市渝中区时代天街 2号 1栋 18-5#
101房地产 2013字第08667号 161.55 8,885元/月
2014年 4月 8日至 2017年 7月 7日
100 呼和浩特新华东街证券营业部
内蒙古昱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华东街 18号国际金融大厦综合楼1102
呼房权证赛罕区字第2013103319号 391.13
前三年 406,873元/年,后三年 435,425元/年
2014年 2月 25日至2019年 3月 24日
101 拉萨金珠西路证券营业部裴晓明
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世通阳光新城 8幢 2号
拉私房权证 20120第123723号 211.23 7万元/年
2014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12月 31日
102 东证期货上海上期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松林路 300号上海期货大厦 14层
沪房地浦字(2003)第
071429号 1,353.72 263,975元/月
2014年 10月 1日至2015年 9月 30日
103 东证期货
上海市外高桥国际贸易营运中心有限公司
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富特北路 460号(D区 8地块)第三层
沪房地浦字(2004)第
066249号 500
自 2013年 11月 18日起
594.95元/每平方米每年
2013年 10月 18日至2016年 11月 17日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序号承租方/使用方出租方租赁地址权属证明
面积(m2)租金租赁期限
104 东证期货上海延安西路营业部
上海裕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 500号 16层01-02单元
沪房地长字(2010)第
018717号 279.60 7.6元/每平方米每日
2011年 8月 1日至 2015年 7月 31日
105 东证期货郑州营业部
郑州未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郑州市未来大道 69号 1507房间
郑房权证字第0701008633号 219.08 152,479. 20元/年
2014年 9月 3日至 2015年 9月 2日
106 东证期货大连营业部大连商品交易所
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 129号 2411、
2412房间
- 351 34,047元/月 2014年 10月 1日至2017年 9月 30日
107 东证期货北京安苑路营业部
东方证券北京安苑路营业部
北京市朝阳区小关北里 45号世纪嘉园5号楼 6层
X京房权证朝字第
686718、 686719、
686720、686721、
686722、686723号
1,056 3.01元/天 2010年 1月 18日至2015年 1月 18日
108 东证期货长沙营业部
湖南银华大酒店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 618号银华大酒店写字楼 1901-18号
长房权证芙蓉字第00622709号 197.6 39,668.2元/季度
2014年 7月 21日至2017年 7月 20日
109 东证期货杭州营业部黄东屏、陈媛
杭州市江干区钱江国际时代广场 2幢907室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13194629、13194630号 269.5
26,231元/月,之后每年递增 3%
2014年 5月 1日至 2019年 4月 30日
110 东证期货常州营业部
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常州市延陵西路
23、25、27、29号
投资广场 1612室,1618-1658室
常房权证字第 00294948号 395 173,455元/年
2013年 4月 15日至2015年 4月 14日
111 东证期货常州营业部
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常州市延陵西路
23、25、27、29号
投资广场 16层 102-104室
常房权证字第 00294948号 158 64,000元
2013年 4月 15日至2015年 4月 14日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序号承租方/使用方出租方租赁地址权属证明
面积(m2)租金租赁期限
112 东证期货太原营业部徐少忠
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 705号和信商业广场 1幢(塔楼)10层 1023、1024号
晋房权证并字第S20108775、S20108776

117.6 107,310元/年 2013年 2月 1日至 2016年 1月 31日
113 东证期货太原营业部徐立虎
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 705号和信商业广场 1幢(塔楼)10层 1025、1026号
晋房权证并字第S20108777、S20108778

117.6 107,310元/年 2013年 2月 1日至 2016年 1月 31日
114 东证期货广州营业部李雄
广州天河区体育西路 191号中石化大厦 B塔 2721、
2722、2723房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0920023522、
0920023317、0920023452

284.84
第一年 34,181元,第二、
三年 37,029元,第四年39,877元,第五年 42,726元
2011年 12月 1日至2017年 1月 15日
115 东证期货广州营业部李雄
广州天河区体育西路 191号中石化大厦 B塔 2724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920031050号 123.47
2013年 5月 5日至 2013年 5月 31日 13,980元/月;2013年 6月 1日至2015年 1月 31日 16,051.1
元/月; 2015年 2月 1日至 2016年 1月 31日,17,285.8元/月;
2016年 2月 1日至 2017年 1月 31日,18,520.5元/

2013年 4月 1日至 2017年 1月 31日
116 东证期货深圳营业部
深圳市财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东南部时代财富大厦 7A
深房地字第 3000519532号 189.04
前两年 33,082元/月;第三年 35,398元/月;第四年 37,876元/月;第五年40,527元/月
2014年 3月 11日至2019年 3月 10日
117 东证期货青岛营青岛亚麦房地产青岛市市南区香港青房地权市字第 332.50 第一年 400,496元/年 2013年 1月 29日至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序号承租方/使用方出租方租赁地址权属证明
面积(m2)租金租赁期限
业部发展有限公司中路 7号甲亚麦国际中心 A2东户
200959988号第二年 416,515元/年
第三年 424,525元/年
2016年 1月 28日
118 东证期货宁波营业部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 777号中国人寿大厦 9层 901单元
甬房权证海曙字第20120066027号 321.05
第两年 2.76元/天/平方,
第三年起每年递增 5%
2013年 4月 15日至2018年 4月 14日
119 东证期货合肥营业部杨玉财
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 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 B座第 42层第 4202单元
房地权证合蜀字第8140041120号 129.48
2014年 8月 19日前免租,自 2014年 8月 20日起第一年 53,837.76元/
月,第二年 56,533.56元/
年,第三年 59,361元/年
2014年 7月 20日至2017年 8月 19日
120 东方花旗上海新源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26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一号办公楼 25层 01、02、
03、05单位
沪房地黄字(2010)第
003171号 826.44 158,366.57元/月
2014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12月 31日
121 东方花旗深圳东海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788号东海国际中心(一期)A栋 22层 01B单位
深房地字第 3000633657号 523
自 2013年 10月 1日起,80,542元/月
2013年 9月 1日至 2015年 9月 30日
122 东方花旗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融大街 12号 B楼 701、708单

X京房权证西股字第005277号 743
前两年 4,745,912.50元/
年,第三年 4,983,208.13

2013年 11月 25日至2016年 11月 24日
123 东证润和上海自贸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业盛路188号 A-1433号
- 20 35,000元/年 2014年 4月 1日至 2015年 3月 31日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有 16处房产出租方未能提供产权证明文件,租赁房产面积合计为 12,603.78平方米,占全部租赁房产总面积的 10.13%。出租方
未能提供产权证明文件的 16处房产中,有 2项租赁房产系人防工程和军队空余房产,出租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已就本公司租赁该处资产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有 4 项租赁房产为新建商品房,目前开发商正在为出租人办理产权证书;有 10 项租赁房产,出租方未能提供租赁房产合法有效的权属证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保荐机构认为,该 10处房产的租赁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于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但由于出租方未能提供租赁房产合法有效的权属证明,无法证明其有权出租该等房产,其租赁关系存在不稳定性,存在租赁房产被有权第三方主张权利而导致无法继续租赁的风险。
上述 16处房产分别由公司 14家营业部和 1家子公司租赁,其中上海新川路证券营业部租赁 2处。报告期内该 14家营业部收入及净利润占发行人相应财务指标的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名称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收入净利润收入净利润收入净利润
1 上海遵义路证券营业部 2,396.63 1,632.16 1,696.91 1,024.80 1,058.73 369.02
2 上海新川路证券营业部 1,777.33 1,149.80 1,417.19 792.24 1,218.56 555.40
3 长春同志街证券营业部 654.88 17.10 558.02 -60.59 396.23 -277.25
4 杭州龙井路证券营业部 1,081.39 501.52 870.04 294.87 657.87 36.05
5 深圳金田路证券营业部 1,610.53 638.93 1,102.05 223.82 754.44 -194.26
6 济南经七路证券营业部 1,185.08 309.99 900.7 101.85 690.45 -148.47
7 北京学院路证券营业部 1,208.97 135.02 921.56 -125.83 531.68 -389.93
8 南京进香河路营业部 804.21 -18.28 617.53 -212.55
9 德阳长江西路证券营业部 0.00 -30.43
10 朝阳朝阳大街证券营业部 5.33 -44.83
11 抚顺绥化路证券营业部 10.56 -45.22
12 太原南内环街证券营业部 32.05 -122.67
13 西安锦业路证券营业部 47.19 -194.75
14 东证期货大连营业部 517.72 25.75 616.04 122.62 343.68 59.46
合计 11,331.87 3,954.09 8,700.04 2,161.23 5,651.64 10.02
占公司相应财务指标的比重 2.06% 1.68% 2.68% 2.20% 2.37% 0.02%
报告期内,上述 14 家营业部合计收入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比重均低于5%;合计净利润占公司净利润的比重均较低,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目前,网上委托等非现场交易方式已越来越普遍,公司非现场交易占总交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易量的比重已超过 80%,且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即使发生上述租赁房产因搬迁等原因使现场交易受到短暂影响,对公司经营总体影响也较小。
另外,公司在过往的经营过程中未发生因租赁房产被有权第三方主张权利而导致无法继续使用的情形,而且商业经营性房产具有可替代性。
公司亦出具承诺,对于上述租赁瑕疵而导致发行人相关营业部不能继续使用该等营业场所,发行人将(或敦促子公司)立即将相关营业部搬移至权属证书齐全或合法租赁的场所继续经营业务,进一步减少经营场所变更对于发行人经营的影响。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前述租赁关系的不稳定对于发行人的经营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不会对发行人上市造成实质性影响。
(三)公司在建工程情况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为公司在建办公大楼、营业部设备更新及公司信息系统设备改造工程,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3年 12月 31日本期增加
本期转入
固定资产本期其他减少
2014年
12月 31日
*公司办公大楼 83,958.09 13,744.37 -- 97,702.46
营业部设备更新 1,235.31 3,442.56 1,141.62 2,475.58 1,060.67
公司设备改造 843.88 2,018.45 773.56 439.86 1,648.91
合计 86,037.28 19,205.38 1,915.18 2,915.43 100,412.04
注:2013 年 10 月,本公司与上海滨江祥瑞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滨江祥瑞”)、上海外滩滨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签订《596 南块项目转让框架协议》,购买滨江祥瑞的黄浦区 596 南块地块项目。双方约定,滨江祥瑞负责在 596 南块地块按照政府要求标准和本公司的要求为公司建设办公大楼(16,751平方米地上建筑及 11,000平方米地下建筑)。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公司在建工程——办公大楼余额为 97,702.46万元。
(四)公司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本公司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交易席位费、软件等。
1、土地使用权情况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本公司拥有 31处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如下表: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序号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座落地面积(米 2)
使用期限截至日期
1 沪房地静字( 2005)第008871号
静安区江宁路街道 82 街坊 12/1丘 80.2 -
2 沪房地青字( 2007)第012110号青浦区金泽镇 1街坊 66丘 576.4
2063 年 1 月 23日
3 沪房地青字( 2007)第012112号青浦区金泽镇 1街坊 66丘 669.0
2063 年 1 月 23日
4 沪房地浦字( 2011 )第019084号
浦东新区潍坊新村街道 290 街坊2丘 15.6 2064年 5月 5日
5 沪房地浦字( 2011 )第019635号
浦东新区潍坊新村街道 290 街坊2丘 15.6 2064年 5月 5日
6 沪房地浦字( 2011 )第019634号
浦东新区潍坊新村街道 290 街坊2丘 15.6 2064年 5月 5日
7 沪房地浦字( 2011 )第019412号
浦东新区潍坊新村街道 290 街坊2丘 15.6 2064年 5月 5日
8 沪房地浦字( 2011 )第019571号
浦东新区潍坊新村街道 290 街坊2丘 15.6 2064年 5月 5日
9 沪房地浦字( 2011 )第018996号
浦东新区潍坊新村街道 290 街坊2丘
6,462
(宗地) 2064年 5月 5日
10 沪房地浦字( 2011 )第019636号
浦东新区潍坊新村街道 290 街坊2丘
6,462
(宗地) 2034年 5月 5日
11 沪房地宝字( 2011 )第016828号宝山区高境镇 7街坊 1/2丘
41,932(宗地)
2054 年 11 月 3日
12 沪房地普字( 2011 )第002561号
普陀区宜川新村街道 44 街坊 12丘
7,951
(宗地) 2057年 9月 4日
13 沪房地普字( 2011 )第002562号
普陀区宜川新村街道 44 街坊 12丘
7,951
(宗地) 2057年 9月 4日
14 沪房地普字( 2011 )第002563号
普陀区宜川新村街道 44 街坊 12丘
7,951
(宗地) 2057年 9月 4日
15 沪房地普字( 2011 )第002934号
普陀区宜川新村街道 44 街坊 12丘
7,951
(宗地) 2057年 9月 4日
16 沪房地普字( 2011 )第002565号
普陀区宜川新村街道 44 街坊 12丘
7,951
(宗地) 2057年 9月 4日
17 沪房地静字( 2012)第000575号静安区静安寺街道 6街坊 52/1丘
3,201
(宗地)
2053 年 2 月 17日
18 合国用( 2012)第蜀山09850号望江西路 99号城市广场办 802室 12.08 2054年 11月
19 合国用( 2012)第蜀山09851号望江西路 99号城市广场办 803室 25.94 2054年 11月
20 合国用( 2012)第蜀山09852号望江西路 99号城市广场办 801室 25.94 2054年 11月
21 沪房地徐字( 2012)第007172号徐汇区田林街道 225街坊 1/1丘
26,387(宗地)
2054 年 8 月 27日
22 沪房地徐字( 2012)第007199号徐汇区田林街道 225街坊 1/1丘
26,387(宗地)
2054 年 8 月 27日
23 沪房地徐字( 2012)第007178号徐汇区田林街道 225街坊 1/1丘
26,387(宗地)
2054 年 8 月 27日
24 沪房地徐字( 2012)第徐汇区田林街道 225街坊 1/1丘 26,387 2054 年 8 月 2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007177号(宗地)日
25 沪房地徐字( 2012)第007201号徐汇区田林街道 225街坊 1/1丘
26,387(宗地)
2054 年 8 月 27日
26 沪房地徐字( 2012)第006870号徐汇区田林街道 225街坊 1/1丘
26,387(宗地)
2054 年 8 月 27日
27 抚顺国用(2012)第 0263号抚顺市望花区和平街科技一条街 462.44 2027年 6月 5日
28 抚顺国用(2012)第 0264号抚顺市望花区和平街科技一条街 362.08 2027年 6月 5日
29 抚顺国用( 2012)第割1009265号
抚顺市新抚区裕民路 15号楼 501号 143.68
2078年 7月 15日
30 抚顺国用(2013)第 0050号抚顺市新抚区裕民路 15 号楼四层商场 1号 552.50
2048年 7月 15日
31 岸国用(2013)第 572号武汉市江岸区四唯街三阳金城 A栋 73.40
商业:2054年 4月 8日住宅:
2064年 4月 8日绿地:2054年 4月 18日
上述土地使用权人均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土地使用权之上未设置任何抵押等他项权利。
2、其他无形资产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本公司交易席位费、软件账面原值、累计摊销、净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1)账面原值合计 23,998.26
交易席位费 6,155.28
软件 17,842.98
2)累计摊销合计 15,379.42
交易席位费 3,981.02
软件 11,398.40
3)无形资产账面净值合计 8,618.84
交易席位费 2,174.26
软件 6,444.58
3、商标情况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本公司所持有的商标情况如下: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序号权利人注册证号商标标识
核定使用
商品类别有效期
1 东方证券 1322330

第 36类 1999年 10月 7日至2019年 10月 6日
2 东方证券 8378898

第 16类 2011年 6月 21日至2021年 6月 20日
3 东证资管 9871046

第 36类 2012年 10月 28日至2022年 10月 27日
4、域名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域名情况如下:
互联网域名持有人有效期
dfzq.com.cn 东方证券至 2015年 7月 12日
dzqh.com.cn 东证期货至 2016年 4月 16日
dfham.com 东证资管至 2020年 10月 8日
dfzt.com.cn 东证资本至 2020年 3月 6日
DFZQ.COM.HK 东方金融(香港)至 2016年 12月 4日
Citiorient.com 东方花旗至 2015年 6月 1日
(五)公司的商誉情况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商誉情况见下表,商誉无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净值的情况,故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单位:万元
类别初始金额 2014年12月31日说明
收购子公司商誉 1,318.78 1,318.78 系收购东证期货公司而形成的商誉
重组商誉 1,894.76 1,894.76 系受让营业部形成的商誉
合计 3,213.54 3,213.54
六、公司持有的业务许可文件
本公司所处的证券行业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本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已获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书或资格证书。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所持有的业务许可文件主要如下: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一)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1、2015 年 2 月 5 日,中国证监会为本公司换发了《经营证券业务许可
证》,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限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
2、本公司所设 97 家证券营业部均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经营机构
营业许可证》。
(二)其他主要业务资质
1、2000 年 10 月 9 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出具《关于批准长江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和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的通知》(银货政[2000]108 号),同意本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从事拆借、购买债券、债券现券交易和债券回购业务。
2、2001 年 2 月 20 日,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出具《关于同意东方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批复》(沪通信管(2001)市字 304 号),同意本
公司前身东方有限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3、2001 年 8 月 21 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十二
家证券公司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信息字[2001]8 号),核准本公司前身东方有限开展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
4、2004年 4月 1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4]50 号),核准本公司开办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
5、2005 年 8 月 3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部以《关于同意东方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开展“上证基金通”业务的函》,同意本公司代理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签订《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服务协议》的基金管理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办理“上证基金通”业务。
6、2005 年 10 月 8 日,中国人民银行以《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短期融资券承销业务的通知》(银发〔2005〕275号),同意本公司从事短期融资券承销业务。
7、2006 年 5 月 29 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关于授予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主办证券业务资格的函》(中证协函[2006]158 号),授予本公司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
8、2006 年 6 月 12 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关于授予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报价转让业务资格的函》(中证协函[2006]173 号),授予本公司报价转让业务资格。
9、2007 年 8 月 1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关于确认我所固定收益证券综
合电子平台交易商资格的函》(上证会字[2007]45 号),同意本公司为电子平台交易商。
10、2008 年 2 月 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关于同意东方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甲类结算参与人的批复》(中国结算函字〔2008〕25 号),同意本公司成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甲类结算参与人。
11、2008年 2月 22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以《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同业拆借限额相关事宜的批复》(银总部复[2008]15 号),核定本公司同业拆借的限额和期限等相关指标。
12、2009 年 9 月 1 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
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883号),核准本公司在香港设立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13、2009年 11月 2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对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
直接投资业务试点的无异议函》(机构部部函[2009]475 号),核准本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试点。
14、2010年 3月 19日,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以《关于对东方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开展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无异议函》(沪证监机构字[2010]132号),对本公司开展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无异议。
15、2010年 4月 23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立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518 号),核准本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业务范围为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16、2010 年 6 月 3 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
资融券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764 号),核准本公司增加融资融券业务。
17、2010 年 9 月 6 日,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以《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实施证券经纪人制度的现场核查意见书》(沪证监机构字[2010]514 号),对本公司实施证券经纪人制度无异议。
18、2011年 2月 1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向本公司颁发《证券业务外汇经营
许可证》(汇资字第 SC201102号)。
19、2011 年 12 月 29 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核准设立东方花旗证券有限
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2136号),核准本公司与 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Asia
Limited共同出资设立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业务范围为投资银行业务。
20、2012年 1月 18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对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试点方案的无异议函》(机构部部函[2012]20 号),对本公司从事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无异议。
21、2012年 2月 28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向保险机构投资
者提供综合服务的评估函》(资金部函[2012]4号)认定公司申报材料基本符合向保险机构投资者提供交易单元的条件。
22、2012年 9月 11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东方证券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
交易业务试点的无异议函》(机构部部函[2012]481 号),对公司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无异议。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出具的上证会字[2012]167 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方案专业评价意见的函》,对公司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无异议。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出具的深证会[2013]15 号《关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限开通的通知》,确定开通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限。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23、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证金函[2012]149 号《关于参与转
融资业务试点的通知》和中证金函[2012]153 号《关于申请参与转融通业务的复函》,同意公司参与转融资业务。
24、2013 年 2 月 7 日,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以《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的批复》(沪证监机构字[2013]52 号),同意公司增加代销金融产品。
25、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开展保险机构特殊机构客户业务
的通知》,确认公司开展保险机构特殊机构业务的申请报告材料符合保监会相关规定。
26、2013年 3月 21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股转
系统函[2013]44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文件》,同意公司作为主办券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从事经纪业务。
27、2013 年 4 月 3 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私
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试点的无异议函》(机构部部函[2013]174 号),对公司开展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无异议。
28、2013年 4月 22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客
户证券资金消费支付服务试点的无异议函》(机构部部函[2013]207 号),对公司开展客户证券资金消费支付服务试点无异议。
29、2013年 7月 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上证会[2013]77号《关于确认东
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权限的通知》,确认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权限。
2013年 7月 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深证会[2013]60号《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权限开通的通知》,同意公司开通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权限。
30、2013年 7月 2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代理证券质
押登记业务资格确认函》,同意公司开展代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
31、2013年 9月 10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关于反馈东方证券权益类收益
互换与场外期权业务方案专业评价结果的函》(中证协函[2013]923 号),通过了公司权益类收益互换与场外期权业务的实施方案。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32、2013年 9月 16日,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中证金函[2013]227
号《关于参与转融券业务试点的通知》,确认公司参与转融券业务试点。
33、2013年 9月 18日,上海证监局以《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
销业务(限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资格的批复》(沪证监许可[2013]265 号),核准公司增加证券承销业务(限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
34、2014年 4月 2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以《关于东方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减少<证券业务外汇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的批复》(上海汇复[2014]15号),同意公司减少外汇有价证券承销业务;2014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取得换发的《证券业务外汇经营许可证》,外汇业务范围变更为:外币有价证券经纪业务。
35、2014年 6月 20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股转
系统公告[2014]54 号《关于同意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证券公司作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从事做市业务的公告》,同意公司作为主办券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从事做市业务,并同时出具了股转系统函[2014]707号《主办券商业务备案函》。
36、2014年 8月 20日,经中证资本市场发展监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确认,
通过了公司关于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第一批参与人注册及业务权限的申请。
37、2014年 10月 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上证函[2014]626号《关于同意
开通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的通知》,同意开通公司 A股交易单元的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
38、2014年 10月 14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具中证协函[2014]632号《关于同
意开展柜台市场试点的函》,批准公司开展柜台市场试点。
39、2014 年 11 月 27 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
黄金现货合约自营业务的无异议函》(基金机构监管部出具部函【2014】1876号),对公司开展黄金现货合约自营业务试点无异议。
40、2014 年 12 月 26 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关于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券公司名单的公告》(第 3号),同意公司开展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
41、2014 年 12 月 26 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关于恢复东方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资质的公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4]16 号),恢复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资质。
42、2015 年 1 月 1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了上证函[2015]61 号《关于东
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的通知》,审核同意公司成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期权交易参与人,并开通股票期权经纪、自营业务交易权限。同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出具中国结算函字[2015]11 号《关于期权结算业务资格有关事宜的复函》,核准了公司期权结算业务资格。
43、2015年 1月 29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期权做市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63 号),核准了公司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资格。2015年 1月 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了上证函[2015]210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上证 50ETF 期权做市业务的通知》,同意公司于2015年 2月 9日起成为上证 50ETF期权合约品种的主做市商。
此外,公司还拥有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资格、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中国国债协会会员资格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参与人资格。
(三)控股子公司业务资质
1、2014年 1月 15日,中国证监会向东方花旗换发编号为 13790的《经
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经营范围为:证券(不含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承销与保荐。
2、2013 年 12 月 25 日,中国证监会向东证资管换发了编号为 10168001 的
《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经营范围为: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3、2013 年 8 月 26 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核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131 号),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核准东证资管开展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
4、2013年 1月 17日,中国证监会向东证期货颁发证号为 31350的《经
营期货业务许可证》,经营范围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
5、2007年 12月 20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核准上海久联期货经纪有限公
司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期货字[2007]351 号),核准东证期货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
6、2008 年 5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核准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金
融期货交易结算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期货字[2008]684 号),核准东证期货金融期货交易结算业务资格。
7、2012年 12月 15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核准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资
产管理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501 号),核准东证期货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8、东证期货 15家营业部均获得《期货公司营业部经营许可证》。
9、东证期货目前持有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
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颁发的会员证书。
10、东方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持有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出
的中央编号为 AVD362的《牌照<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章)》,可以从事第 1类业务(证券交易,于 2010年 7月 21日生效)、第 4类业务(就证券提供意见,于 2012年 4月 13日生效)。2014年 11月 10日,东方证券(香港)有限公司获得香港交易所颁发的沪股通交易及结算资格,获准开展沪股通业务。
11、东方期货(香港)有限公司持有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出
的中央编号 AWD036的《牌照<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章)》,可以从事第 2类(期货合约交易),并已于 2011年 2月 28日生效。
12、东方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持有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发出的中央编号为 AVH864的《牌照<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章)》,可以从事第 9 类(提供资产管理)(条件为只可向专业投资者提供服务),并已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于 2010年 8月 18日生效。
2013 年 7 月 24 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批准删除该牌照向“专业投资者“提供服务的限制。
13、2013年 1月 16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核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保
荐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33 号),核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保荐机构资格。
14、2013 年 6 月 6 日,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取得《证券投资业
务许可证》,于 2013年 5月 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投资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证券市场。
15、东方融资(香港)有限公司持有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出
的中央编号为 BDN128的《牌照<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章)》,可以从事第 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条件为持牌人不得持有客户资产、不得就要求将任何证券在认可证券市场上市的申请以保荐人身份行事、不得就证监会发出的《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范围内的事宜/交易向客户提供意见),并已于 2014年 9月 18日生效。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一)公司与持股比例 5%以上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
1、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
2、公司第一大股东申能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
公司第一大股东申能集团经营范围为:从事电力、能源基础产业的投资开发和管理、天然气资源的投资,城市燃气管网的投资,房地产、高科技产业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经营,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申能集团控制的企业及其主营业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企业名称主营业务享有的表决权比例
1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能源开发建设 51.11%
2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燃气销售 100.00%
3 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集团内资金管理统筹 90.00%
4 上海久联集团有限公司实业投资、国内贸易 100.00%
5 上海申能房地产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 100.00%
6 上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生产及销售 55.00%
7 上海申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新能源开发 100.00%
8 上海申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能源咨询及转让 100.00%
9 上海吴泾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生产及销售 51.00%
10 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生产及销售 40.00%
11 上海申能星火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生产及销售 75.00%
12 上海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原油及天然气开采 40.00%
13 上海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天然气输配 100.00%
14 上海申能燃料有限公司销售煤炭、燃料油 60.00%
15 上海申能临港燃机发电有限公司电力生产及销售 65.00%
16 上海申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能源技术开发 100.00%
17 上海吴淞煤气制气有限公司人工煤气制气及销售 100.00%
18 上海石洞口煤气制气有限公司人工煤气制气及销售 100.00%
19 上海浦东煤气制气有限公司人工煤气制气及销售 100.00%
20 上海燃气市北销售有限公司燃气销售及燃气施工 100.00%
21 上海城市燃气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燃气设备销售及安装 100.00%
22 上海口琴总厂口琴生产及销售 100.00%
23 上海燃气浦东销售有限公司燃气销售及燃气施工 100.00%
24 上海燃气崇明有限公司燃气销售及燃气施工 98.0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25 上海云佳燃气管道工程安装有限公司燃气管道施工 96.00%
26 上海金山天然气有限公司燃气销售及燃气施工 100.00%
27 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燃气销售及燃气施工 50.00%
28 上海市南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燃气管道施工 100.00%
29 上海煤气物资供销公司燃气物资销售 100.00%
30 上海液化石油气经营有限公司液化气销售 100.00%
31 上海太平洋燃气有限公司燃气管道施工 100.00%
32 上海东方能源有限公司液化气销售 100.00%
33 上海液化石油气特种物流有限公司液化气物流运输 100.00%
34 上海虹井油气经营有限公司油、气销售 100.00%
35 上海液中油气有限公司油、气销售 57.00%
36 上海燃气信息经营有限公司燃气信息服务 100.00%
37 上海申欣环保实业有限公司新能源开发 90.00%
38 上海申欣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太阳能发电 100.00%
39 上海申能长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风力发电 100.00%
40 上海申能长兴第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风力发电 100.00%
41 申能新能源达茂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风力发电 100.00%
42 上海石油交易所有限公司石化成品交易平台 80.00%
43 上海久联集团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仓储,代理运输服务 100.00%
44 上海久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 100.00%
45 上海华期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技术咨询 100.00%
46 上海银波实业公司通讯设备贸易 100.00%
47 上海远东旅行社有限公司旅游服务 85.00%
48 上海期晟储运管理有限公司物流业务 63.00%
49 上海物产颐宁苑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 100.00%
50 上海申能汇腾房地产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 100.00%
51 上海申能汇颂房地产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 100.00%
52 上海申能汇枫房地产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 100.00%
53 上海汇郡投资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 100.00%
54 上海申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 80.00%
55 上海申能置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 75.00%
56 上海申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 100.00%
57 上海谐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 100.00%
58 上海和济房地产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 100.00%
59 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集中供热 51.00%
60 上海申能新虹桥能源有限公司能源设备、热工仪表的销售、安装及检修 51.00%
61 上海华港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风力发电 100.00%
62 上海申能崇明发电有限公司电力、热力生产、建设 100.00%
63 上海汇亭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 100.00%
64 上海申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业投资、国内贸易 100.00%
65 淮北申皖发电有限公司火力发电及相关产业的运营管理和建设 51.00%
66 上海临港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风力发电 54%
注:1)上海云佳燃气管道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已于 2012年 10月 22日注销;
2)上海远东旅行社有限公司已于 2012年 12月 27日注销。
申能集团自身不直接从事任何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同和相似的竞争性证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期货业务,其除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外,与其子公司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5%以下),其控制的企业均未直接或间接从事证券期货业务,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3、其他持股比例 5%以上股东的主营业务
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海烟投资的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除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除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资产管理(除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不得从事经纪),国内贸易(除专控)。
公司第三大股东文新报业集团的经营范围为:从事报纸、期刊、图书等的编辑、出版、印刷及广告等相关信息产业。
4、公司与持股比例在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第一大股东申能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其他持股比例在 5%以上的股东上海海烟投资、文新报业集团均不从事证券业务,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第一大股东申能集团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十一发行人、股东以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和履行情况”。
(三)发行人律师关于同业竞争的意见
发行人律师经核查认为,发行人与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发行人第一大股东已就避免同业竞争作出了明确、有效的承诺。
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方主要包括: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1、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申能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一、同业竞争”相关内容。
2、持有本公司 5%以上(含 5%)股份的其他股东
序号名称关联关系
1 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 7.15%股份
2 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目前持有本公司 6.42%股份
3、本公司的合营及联营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合营及联营公司包括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诚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腾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简介”。
4、本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序号姓名关联关系序号姓名关联关系
1 潘鑫军董事长 21 李宾监事会副主席、职工监事
2 吴建雄副董事长 22 刘文彬监事
3 金文忠董事、总裁 23 尹克定监事
4 张芊董事 24 吴正奎监事
5 吴俊豪董事 25 杜卫华职工监事
6 陈斌董事 26 姚远职工监事
7 李翔董事 27 肖银涛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8 徐潮董事 28 姜家旺第二届监事会副主席、职工监事
9 陈必昌董事 29 刘国林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10 周尧董事 30 顾林福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11 陈信元独立董事 31 张建伟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12 李志强独立董事 32 王叙华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13 徐国祥独立董事 33 王国斌副总裁
14 陶修明独立董事 34 杨玉成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15 尉安宁独立董事 35 舒宏副总裁
16 周东辉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36 李进安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
17 贾亦凡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37 马骥投资银行总监
18 李惠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8 张建辉财务总监
19 陆雄文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9 齐蕾首席投资官
20 宋雪枫监事会主席、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 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配偶的父母。
5、受公司关键管理人员直接、间接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除大股东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重大影响的企业如下:
①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序号名称关联关系
1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吴俊豪担任其董事
2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吴俊豪担任其董事
3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吴俊豪担任其董事
4 成都市新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董事吴俊豪担任其董事
5 上海文新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李翔担任其执行董事
6 上海文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李翔担任其董事
7 上海新民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李翔担任其董事
8 上海对外信息服务热线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李翔担任其董事
9 上海文汇新民实业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李翔担任其董事
10 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李翔担任其董事、监事吴正奎担任其财务总监
11 上海新华书店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李翔担任其董事
12 界面(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李翔担任其董事
13 上海电气实业有限公司公司董事徐潮担任其执行董事
14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徐潮担任其副董事长
1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徐潮、陈斌担任其董事
16 上海市邮政公司公司董事陈必昌担任总经理
17 上海东方书报刊服务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陈必昌担任其董事长
18 上海邮政全日送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陈必昌担任其董事长
19 上海捷时达邮政专递公司公司董事陈必昌担任其董事长
20 上海邮政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陈必昌担任其董事长
21 上海邮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陈必昌担任其董事长
22 上海邮政实业开发总公司公司董事陈必昌担任其董事长
23 香港通明实业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陈必昌担任其董事长
24 上海市邮政速递物流公司公司董事陈必昌担任其董事长
25 上海邮电大厦商务酒店公司董事陈必昌担任其总经理
26 上海邮政国际邮购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陈必昌担任其总经理
27 上海邮币卡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陈必昌担任其董事长
28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公司董事周尧担任其董事
29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公司董事周尧担任其董事
30 上海华德美居超市有限公司公司董事周尧担任其董事
31 上海诚毅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监事会主席宋雪枫担任其董事长
32 成都诚毅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监事会主席宋雪枫担任其执行董事
3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监事尹克定担任其总会计师
34 上海浦东建信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监事尹克定担任其董事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35 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监事吴正奎担任其董事
36 上海云峰(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监事吴正奎担任其董事
37 南京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监事吴正奎担任其董事
38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监事吴正奎担任其董事
39 绿地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公司监事吴正奎担任其执行董事
40 上海农商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监事吴正奎担任其董事
41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杨玉成担任其董事
42 上海旗忠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公司副总裁舒宏担任其董事

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监事会监事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序号名称关联关系
1 上海文汇出版社有限公司公司董事贾亦凡担任其董事
2 上海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公司监事顾林福担任其总经理
3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公司监事张建伟担任其董事
4 上海久事公司公司监事张建伟担任其副总经理
(2)受公司关键管理人员直接、间接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且与公司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其他企业的情况。
6、其他关联方
序号名称关联关系
1 花旗亚洲控股子公司东方花旗的股东
2 上海银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东方银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
3 上海诚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工会全资子公司
4 北京诚恭兴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工会全资子公司所设立子公司
5 上海诚恭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公司工会全资子公司所设立子公司
6 上海爱诺餐饮有限公司公司工会全资子公司所设立子公司
7 上海贡诚贸易有限公司公司工会全资子公司所设立子公司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代理买卖证券服务
部分关联方在公司营业部开立了证券账户,公司向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券服务,并向其收取佣金及手续费、支付客户资金存款利息。
1)代理关联方买卖证券款余额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代理关联方买卖证券款余额分别为: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1.73 0.52 1.26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0.00 0.10
上海申能房地产有限公司 0.28 0.28 0.28
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0.00 0.00 0.05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0.85 0.50 949.56
上海久联集团有限公司 6,672.57 245.27 132.66
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1.97 1.58 1.10
上海文新投资有限公司 1.36 0.00 0.02
上海申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35 1.35
上海浦东煤气制气有限公司---
上海吴淞煤气制气有限公司- 0.00 9.42
上海燃气市北销售有限公司 42.55 0.14 213.64
上海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0.00 0.00 0.21
上海液化石油气经营有限公司 218.28 154.60 154.05
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51.42 51.24 51.06
上海燃气浦东销售有限公司 68.37 30.95 30.85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0.04 0.15 -
上海诚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0.20 0.01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974.50 154.28
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0.07 0.07 544.72
上海久事公司 1.96 1.95 1.94
上海诚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0.13 21.02
北京诚恭兴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0.04 -
上海诚恭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0.02 0.79
合计 8,036.16 653.11 2,114.08
占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的比例 0.37% 0.06% 0.19%
除上述关联方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开设基金账户购买公司发行的集合理财产品,部分外部董事、监事在公司开立股票账户进行交易,账户内有少量资金余额。
2)向关联方收取的佣金及手续费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收取的佣金及手续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70.38 11.69 2.7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15.40 7.38 15.71
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70 7.55 2.92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0.00
上海久联集团有限公司 7.40 11.32 7.36
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25.07 6.60 8.15
上海燃气市北销售有限公司- 0.00
上海液化石油气经营有限公司- 0.00
上海燃气浦东销售有限公司- 0.00
上海诚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0.36 0.04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0.27 33.82
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0.01 1.20
上海诚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56 5.46
合计 121.58 98.97 43.51
占同类交易比例 0.12% 0.13% 0.09%
根据关联方在发行人营业部签订的开户资料以及交易记录,上述关联方交易佣金率的设定情况如下:
关联方名称佣金率设定情况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原未单独设定,2011年 8月 10日起设定为 1‰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0.7‰
上海申能房地产有限公司未单独设定,按营业部标准收取佣金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1‰
上海久联集团有限公司未单独设定,按营业部标准收取佣金
上海申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销户
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原为 1.5‰,2011年 12月 13日调整为 0.8‰
上海文新投资有限公司 1.3‰
上海燃气市北销售有限公司未单独设定,按营业部标准收取佣金
上海液化石油气经营有限公司未单独设定,按营业部标准收取佣金
上海燃气浦东销售有限公司未单独设定,按营业部标准收取佣金
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2‰
上海诚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沪市为 0.687‰,深市为 0.4‰
公司客户的佣金率水平与其开户时间、客户等级等因素有关,因此公司不同客户佣金率水平差距较大。报告期内,公司的平均佣金率水平 2012 年为
0.75‰、2013年为 0.73‰、2014年 1-9月为 0.65‰,上述关联方佣金率水平的设定
与公司平均佣金率水平接近,因此公司向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价格是公允的。
3)支付客户资金存款利息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1.58 0.46 0.59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0.78 13.01 4.45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上海申能房地产有限公司 0.00 0.00 0.00
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0.71 1.01 0.34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1.87 4.80 1.46
上海久联集团有限公司 5.03 2.02 3.08
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1.32 0.75 1.00
上海文新投资有限公司 0.00 0.00 0.01
上海申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0.00 0.00 0.01
上海浦东煤气制气有限公司 0.01 0.00 0.00
上海吴淞煤气制气有限公司 0.04 0.03 0.00
上海燃气市北销售有限公司 0.14 0.32 0.75
上海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0.00 0.00 0.00
上海液化石油气经营有限公司 0.75 0.55 0.45
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0.18 0.18 0.21
上海燃气浦东销售有限公司 0.23 0.11 0.02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0.04 0.16 0.00
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0.00 0.42 0.07
上海久事公司 0.01 0.01 0.01
上海诚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0.20 0.15 -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0.49 5.02 -
上海诚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0.09 0.21
北京诚恭兴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0.03 0.00
上海诚恭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0.04 0.06
合计 23.38 29.16 12.72
占同类交易比例 0.62% 0.81% 0.28%
除上述关联方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开设基金账户购买公司发行的集合理财产品,部分外部董事、监事在公司开立股票账户进行交易,账户内资金余额产生少量存款利息。
公司向上述关联方支付的客户资金存款利息是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支付的,价格公允。
(2)向关联方收取的证券交易席位租用佣金
报告期内,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本公司租用证券交易席位作为其管理的基金在交易所进行交易的专用席位,并按照交易量向本公司支付交易佣金。报告期内公司向汇添富基金、长城基金收取的交易佣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汇添富基金 3,250.44 3,720.17 1,791.50
长城基金 101.19 174.27 132.6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合计 3,351.63 3,894.44 1,924.11
占同类交易比例 11.11% 12.21% 6.69%
根据发行人与汇添富基金、长城基金签订的《证券交易专用交易单元租用协议》,约定席位佣金标准如下:股票交易佣金为买(卖)成交金额×佣金费率减去买(卖)经手费、买(卖)证管费、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等费用,债券则不计交易佣金。
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与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非关联第三方签订的交易单元租用协议,上述交易佣金标准与发行人与汇添富基金、长城基金之间的佣金标准基本一致,因此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单元租用价格公允。
报告期内,汇添富基金向发行人支付的证券交易席位租用佣金金额较大,占其当期支付佣金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7.43%、19.46%、16.62%,主要原因是发
行人向汇添富基金提供了优质的服务,且双方具备长期合作的基础。
(3)代理基金销售交易
根据本公司与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本公司代理销售上述关联方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本公司按照相关协议约定收取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按市场标准计算。
报告期内收取的代理销售金融产品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汇添富基金 421.29 333.25 81.44
长城基金 0.13 0.07 0.20
合计 421.42 333.25 81.64
占同类交易比例 29.37% 60.75% 39.53%
公司代理销售基金收入主要来源于基金的认购费分成、赎回费分成以及基金转换费分成。公司与汇添富基金、长城基金签订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的费用提成比例与行业基本一致,双方签订的基金代理销售费用价格公允。
(4)申购关联方发行的基金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公开渠道认购关联方汇添富基金发行的部分基金,具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体情况如下:
1)2012年度
无。
2)2013年度
关联方名称产品名称年初持有份额(份)
本期新增份额(份)
本期减少份额(份)
期末持有份额(份)
汇添富基金
添富收益- 9,999,000 9,999,000
汇添富资本-东方证券 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40,000,000 40,000,000
汇添富年年增利 1号- 100,000,000 100,000,000
汇添富年年增利 2号- 20,000,000 20,000,000
3)2014年度
关联方名称产品名称
年初持有份额(份)
本期新增份额(份)
本期减少份额(份)
期末持有份额(份)
汇添富基金
添富收益 9,999,000 - 9,999,000 -
汇添富资本-东方证券 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40,000,000 - 40,000,000 -
汇添富年年增利 1号 100,000,000 - 100,000,000 -
汇添富年年增利 2号 20,000,000 - 20,000,000 -
汇添富债添利 11号(专户)- 3,500,000 - 3,500,000
(5)关联方认购本公司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公募基金
1)关联企业认购(申购)和赎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公募基金情况
报告期内,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上海久联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文新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认购了本公司设立并作为管理人的部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公募基金。
①2012年度
关联方名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称期初持有份额
本期新增份额(份)
本期减少份额(份)
期末持有份额(份)
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东方红 8号 15,002,375.00-- 15,002,375.00 -
先锋 6号Ⅱ期- 11,494,424.65 - 11,494,424.65
上海久联集团有限公司
东方红 4号 3,001,470.00 - 3,001,470.00 -
东方红 6号 4,999,525.00 - 4,999,525.00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上海文新投资有限公司
东方红 2号 1,452,131.67 -- 1,452,131.67
东方红 8号 5,000,125.00 - 5,000,125.00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新睿 3号- 9,999,450.00 9,999,450.00 -
上海诚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东方红先锋 1号 1,120,274 -- 1,120,274
东方红先锋 7号 10,002,250 -- 10,002,250
上海诚恭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东方红新睿 2号- 494,022 - 494,022
东方红 8号双向 992,090 -- 992,090
东方红先锋 1号 1,000,245 -- 1,000,245
东方红先锋 3号 1,000,525 -- 1,000,525
北京诚恭兴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东方红 6号 2期 990,506 - 990,506 -
②2013年度
关联方名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称期初持有份额
本期新增份额(份)
本期减少份额(份)
期末持有份额(份)
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先锋 6号 II期 11,494,424.65 - 11,494,424.65 -
东方红增利 1号- 50,242,248.17 - 50,242,248.17
新睿 3号- 9,103,241.08 - 9,103,241.08
东方红内需增长- 2,970,405.00 2,970,405.00 -
上海文新投资有限公司东方红 2号 1,452,131.67 - 1,452,131.67 -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东方红增利 1号A - 30,001,350.00 30,001,350.00 -
上海诚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东方红先锋 1号 1,120,274 - 1,120,274 -
东方红先锋 7号 10,002,250 -- 10,002,250
上海诚恭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东方红新睿 2号 494,022 494,022 -
东方红 8号双向 992,090 - 992,090 -
东方红先锋 1号 1,000,245 - 1,000,245 -
东方红先锋 3号 1,000,525 - 1,000,525 -
③2014年度
关联方名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公募基金名称期初持有份额
本期新增份额(份)
本期减少份额(份)
期末持有份额(份)
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东方红增利 1号 50,242,248.17--- 50,242,248.17
新睿 3号 9,103,241.08 9,103,241.08 -
东方红新动力- 6,000,620.00 6,000,620.00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红新动力- 25,003,500.00 - 25,003,500.00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东方红产业升级 10,000,000.00 10,000,000.00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上海诚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东方红先锋 7号 10,002,250 - 10,002,250 -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购(申购)和赎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公募基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申购、赎回公司发行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公募基金的情况如下:
产品
名称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申购(份)
赎回(份)
申购(份)
赎回(份)
申购(份)
赎回(份)
东方红 2号 100,003.50 725,869.97
东方红 4号 100,091.00
东方红 5号 555,387.75 232,000.00
东方红 6号 515,518.04
东方红 7号 500,252.77 450,016.25
东方红 8号 593,137.50 197,726.00
先锋 3号 2,001,050.00
先锋 6号
先锋 6号Ⅱ期 1,000,722.22
基金宝 181,028.24
新睿 2号 593,691.00 593,691.00
新睿 2号二期 790,616.00 790,616.00
新睿 3号 98,903.50 98,903.50
东方红增利 2号 50,011.25 50,011.25
东方红现金管理 1,066,500.00 1,066,500.00 67,600.00 67,600.00
东方红新动力 1,472,810.26
东方红产业升级 860,319.20 197,781.46
东方红睿丰 2,463,459.18
稳健成长 729,143.72
明睿 4号 2,943,773.92
合计 9,536,006.28 5,458,313.49 908,227.25 3,124,065.25 692,594.50 1,435,527.71
由于上述关联方申购的理财产品为集合理财产品和公募基金,管理费按照理财产品净值的一定比例收取、业绩报酬按照合同约定提取,然后由托管人直接从理财产品中支付给发行人,而不是单独对计划持有人收取,发行人向关联方收取的集合理财计划/公募基金管理费、业绩报酬等收入与该理财计划/公募基金其他持有人相同,因此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发生的资产管理业务方面的交易是公允的。
(6)关联方委托发行人管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2012年 7月 9日,诚恭实业将部分闲余资金委托东证资管管理,总额为 300万元,占发行人定项资产管理计划总额的 0.03%。双方签署定向资产管理协议
对管理费及收益业绩报酬计提方式进行约定,协议约定与其他规模相同或相近的无关联第三方定向资产管理协议基本一致,因此双方的交易价格是公允的。
2013年 7月 15日,上述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已到期清算。
(7)向关联方租赁房产、支付物业管理费
1)向关联方租赁房产
2011年 2月 23日,公司与上海申能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公司租赁上海申能房地产有限公司座落于卢湾区复兴中路 1号的房产(房产证号:沪房地卢字(2008)第 000773号),租赁房屋面积为 250.75平方
米,租赁价格为 2.90万元/月,租赁期间为 2011年 4月 1日至 2012年 3月 31
日。2012年租赁合同到期后续签,租赁期间为 2012年 4月 1日至 2013年 3月 31日,租赁面积及租赁价格不变。2013年 2月 21日,发行人与上海申能房地产有限公司就该处房产续签了房屋租赁合同,基于市场租金价格上涨,本次续签后价格调整为每日每平方米 3.98元,月租金增加为 3.04万元,租赁期限为 2013年
4月 1日至 2014年 3月 31日。2014年 2月,发行人与上海申能房地产有限公司再次续签了该合同,本次续签后价格调整为每日每平方米 4.12 元,月租金增加
为 3.14万元,租赁期限为 2014年 4月 1日至 2015年 3月 31日。
2012年度、2013年度及 2014年度,公司分别向上海申能房地产有限公司支付房屋租金 35.12万元、36.13万元和 37.39万元。
部分发行人与无关联第三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价格情况如下:
序号出租方租赁地址单价(元/日.平方米)
1 上海申能房地产有限公司卢湾区复兴中路 1号 4.12
2 上海雪骏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市中山南路 1820号 2层 2.70
3 上海城开(集团)有限公司肇嘉浜路 333号 9楼整层单元 4.06
4 上海众鑫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市中华路 1600号黄浦中心大厦 3楼西侧(301-304室) 5.50
5 窦飞宇上海市光新路 88号 22楼 02、03室 3.88
6 徐华君上海市光新路 88号 22楼 01室 3.88
7 上海安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市兰溪路 182号 301至 309室、401至 404室、409室 2.23
8 上海尚届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宁路 546号 1号楼 1303单元 4.95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9 长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上海市遵义路 567号 1幢 2.41
10 上海高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飞虹路 19号 3楼、35号 3楼 3.70
11 上海恩林实业有限公司杨浦区长阳路 1080号 72号楼 1B整层、2B局部 1.85
12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防办公室上海市浦东南路 1658号 3.04
13 上海鑫荣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市牡丹路 60号 601-604室 3.45
公司向上海申能房地产有限公司租赁房产的租赁价格为每日每平方米 4.12
元,与市场水平相符,公司向关联方上海申能房地产有限公司租赁房屋的价格是公允的。
2)向关联方支付物业管理费
2012年度、2013年度及 2014年度,公司分别向上海申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 7.20万元、6.92万元和 6.92万元。
2012 年度、2013 年度,公司分别向北京诚恭兴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 61.10万元、106.24万元。
(8)债券交易
本公司与关联方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太保集团”)、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在银行间市场开展债券现券、债券回购、利率互换等交易,报告期内交易情况如下:
1)现券交易
①现券买入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成交金额结算金额成交金额结算金额成交金额结算金额
海通证券-- 5,000.00 5,000.00 10,000.00 10,000.00
合计-- 5,000.00 5,000.00 10,000.00 10,000.00
②现券卖出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成交金额结算金额成交金额结算金额成交金额结算金额
太保集团 18,967.36 18,972.77 27,382.66 27,951.19 32,951.20 32,974.71
海通证券 37,003.38 37,040.71 5,990.12 6,027.06 83,443.91 84,714.35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上海国际信托 29,972.50 29,980.09 15,000.00 15,004.95 9,001.04 9,011.99
合计 85,943.24 85,993.57 33,372.78 33,978.25 125,396.15 126,701.05
2)债券回购交易
①正回购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成交金额结算金额成交金额结算金额成交金额结算金额
太保集团-- 22,030.00 22,051.15 80,564.00 80,639.95
上海国际信托-- 41,600.00 41,619.23 33,180.00 33,205.63
合计-- 63,630.00 63,670.39 113,744.00 113,845.58
②逆回购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无债券逆回购交易。
3)利率互换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关联方开展利率互换业务的收益(投资收益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之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海通证券 260.35 -325.22 -
合计 260.35 -325.22 -
上述交易通过银行间市场进行交易,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利率确定,价格公允。
(9)向关联方采购
1)诚恭实业及其子公司为发行人提供电脑、打印机等设备的采购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委托诚恭实业及其子公司采购电脑、打印机等常用电子设备,一般单项采购金额较小,发生频率高,专业技术要求不高。
报告期内,诚恭实业为发行人采购电脑、打印机等硬件机器设备情况如下:
期间金额(万元)定价策略
2012年度 2,071.49 销售毛利率约为 5%
2013年度 1,254.99 销售毛利率约为 5%
鉴于诚恭实业需提供售前咨询、联络到货、清点验收、安装联络、售后服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务联络等多项服务,故销售毛利率 5%具有合理性,双方的交易价格公允。
2)诚恭实业为发行人采购部分办公家具、部分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等,报告期内情况如下:
期间金额(万元)定价策略
2012年度 454.02 销售毛利率约为 5%
2013年度 367.97 销售毛利率约为 5%
鉴于诚恭实业需提供售前咨询、联络到货、清点验收、售后服务联络等多项服务,故销售毛利率 5%具有合理性,双方的交易价格公允。
(10)发行人与诚恭实业的其他交易
1)发行人将所租赁办公用房转租给诚恭实业
报告期内,2012 年、2013 年发行人将座落于上海市中山南路 268 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 25层部分(2501A,2501B,2501C)出租给诚恭实业,租金为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6元,每月管理费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28.95元,合计
年租金(含物业费)为 815,723.35 元。发行人原向上海新源投资有限公司租赁
该房产的租赁价格与转租给诚恭实业的价格一致。报告期内,双方租赁费已结算完毕。
2)发行人向诚恭实业输出人员的工资薪酬等情况
诚恭实业有8名员工与发行人签订劳动合同,再由发行人与诚恭实业签署协议的方式,将该等人员输出至诚恭实业全职工作。上述8名人员工资薪酬由诚恭实业承担,由发行人代为发放,相关社保费用由发行人代为缴纳,诚恭实业定期与发行人结算。上述8名人员工资薪酬2012年为323.71万元,2013年为
428.56万元,报告期内上述费用已结算完毕。
3)诚恭实业为发行人提供的其他服务
其他服务主要包括提供装修管理费、会议服务费等,一般据实结算,2012年、2013年分别为 135.12万元、75.45万元。
2014 年 1 月东方证券工会通过诚恭实业及其子公司歇业的议案,现已全部完成工商注销手续。双方 2014年所发生的交易主要系为完成之前合同的零星采购,2014 年发行人向诚恭实业支付电脑、办公用品采购款共约 142 万元,金额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较小。2014 年诚恭实业及其子公司未再向发行人租赁办公用房,人员已安置和遣散。诚恭实业及其子公司所持发行人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也已赎回。
2、非经常性关联交易
(1)向关联方借入次级债并支付利息
2013年 6月,公司与申能集团签订《次级债务借入合同》,约定公司向申能集团借入 8 亿元的长期次级债务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充实净资产,借入期限为3 年,次级债存续期间利率采取固定利率,利率水平为 6.3%。2013 年 7 月 2
日,公司已收到由申能集团汇入的次级债务 8亿元。
报告期内,本公司向申能集团支付的次级债利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申能集团 5,040.00 2,526.90
合计 5,040.00 2,526.90
占同类交易比重 100.00% 100.00%
2013 年公司向申能集团借入次级债务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1-3年为 6.15%,3-5年为 6.40%。2013年公司向申能集团支
付的次级债利率为 6.3%,与同期市场利率接近,价格公允。
(2)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2011 年 6 月,公司子公司东证资本与申能集团及其他第三方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其中:东证资本出资 10,400 万元,占首期出资总额的 26%,申能集团出资 19,600 万元,占首期出资总额的 49%。
2014 年 2 月及 5 月,公司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与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第三方公司共同对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增资 10,400 万元,增资后占出资总额的
27.73%,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增资 19,600 万元,增资后占出资总额的
52.27%。
(3)与关联方花旗亚洲(CitigroupGlobalMarketsAsiaLimited)的关联交易
1)2012 年 3 月,花旗银行通过大宗交易市场减持浦发银行(600)股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票,公司为其提供咨询服务,花旗亚洲向公司支付了 125.57 万元(20 万美元)
咨询费。
2)2011年 6月 1日,本公司与花旗亚洲就成立合资证券公司签订了《股东协议》及《战略合并框架协议》等文件,双方还就转让储备项目及业务资产、雇用相关保荐代表人等事项签订了《业务转让协议》,协议中约定,在合资公司成立日之后 20个完整营业日内,东方证券应终止原雇用的相关保荐代表人现有劳动合同,并尽最大努力促使每一名相关保荐代表人与东方花旗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作为东方证券履行上述义务的对价,花旗亚洲同意向东方证券支付一笔等同于人民币 3,000万元的款项。2012年 6月 4日,东方花旗领取营业执照成立。6月 27日,花旗亚洲向本公司支付了 3,000万元。协议还约定,对于每一个合格储备项目,花旗亚洲应于预定付款日向东方证券支付一笔项目储备付款,该笔款项的计算公式为13×A×B(A 为相关合格储备项目的净收入,B 为调整比例)。2012年 6月 4日,东方花旗领取营业执照成立。2012年 6月 27日,花旗亚洲向本公司支付了 3,000 万元;2012 年及 2013 年,公司根据协议分别确认了
566.59万元和 224.15万元的项目储备付款收入。
上述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相符,价格公允。
(5)债券承销
1)关联方认购本公司承销的债券
单位:亿元
关联方名称债券类别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太保集团
金融债 0.90 0.29 32.00
国债 8.00 - 2.80
企业债 10.20 --
合计 19.10 0.29 34.80
海通证券
金融债 4.01 --
国债- 2.19 -
企业债- 0.20 -
合计 4.01 2.39 -
2)本公司认购关联方承销的债券
单位:亿元
关联方名称债券类别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海通证券
金融债---
国债---
企业债 0.90 --
合计 0.90 --
上述债券承销交易价格参考债券面值或市场价格确定,价格公允。
(三)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性及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格或与非关联第三方交易价格执行,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经营所需,且关联交易金额占当期同类交易的比重较小,因此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一)《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及程序作出了规范,主要如下:
“第三十八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十四)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
“第三十九条公司不得为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第八十一条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公司在征得有权部门的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一)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
会议需要关联股东到会进行说明的,关联股东有责任和义务到会如实作出说明。(二)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和不参与投票表决的事项,由会议主持人在
会议开始时宣布。前款所述的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公司应在定期或不定期报告中对重大关联交易予以披露。”
“第八十九条董事个人或者其所任职的其他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与公司已有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的或者计划中的合同、交易、安排有关联关系时(聘任合同除外),不论有关事项在一般情况下是否需要董事会批准同意,均应当尽快向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的性质和程度。除非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按照本条前款的要求向董事会作了披露,并且董事会在不将其计入法定人数,该董事亦未参加表决的会议上批准了该事项,公司有权撤销该合同、交易或者安排,但在对方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下除外。”
“第九十九条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下列重大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 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第一百零五条董事会应按照如下规定确定其决策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万元以上,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按本章程规定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一百一十四条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的披露及决策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交易的披露及决策权限做出了如下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拟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应当及时披露。”
“第二十二条公司与关联法人拟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应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当及时披露。”
“第二十三条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万元以上,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按本办法规定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十四条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向股东大会提交议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一)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
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 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公司拟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提供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证券服务机构对交易标的出具的审计或者评估报告。
对于第六章所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者评估。(二)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
此外,公司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也就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及程序做出了相关规定。
四、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决策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近三年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的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2年 1月 1日至 2013年 12月 31日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后认为:公司(包括其控股子公司)自 2012年 1月 1日至 2013年 12月 31日期间与关联方之间存在代理买卖证券、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租用房产等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
2014 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公司根据《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对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经事前认可后,同意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分项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 201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2年 1月 1日至 2014年 12月 31日期间与诚恭实业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后认为双方交易行为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将继续规范与各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同时尽量减少偶发性关联交易。对于正常或难以规避的关联交易,公司将继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确保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申能集团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间接控制的公司、企业将尽力避免及规范与东方证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必要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本公司如违反上述关于规范与发行人之间关联交易的承诺,本公司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取得股东分红,同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如因未履行有关规范关联交易之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一)公司董事
本公司董事会由 1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5名。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为 2011年 3月 29日~2014年 3月 28日。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201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立。
1、报告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
报告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列表如下:
姓名本公司职务任职期间提名人
潘鑫军董事长自 2011年 3月 29日起任职公司董事会
金文忠董事、总裁自 2011年 3月 29日起任职公司董事会
宋雪枫董事自 2013年 8月 28日起任职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推荐
张芊董事自 2011年 3月 29日起任职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推荐
吴俊豪董事自 2011年 3月 29日起任职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推荐
周东辉董事自 2011年 3月 29日起任职上海烟草(集团)公司(现更名为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
贾亦凡董事自 2011年 3月 29日起任职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推荐
徐潮董事自 2011年 3月 29日起任职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推荐
陈必昌董事自 2012年 3月 19日起任职上海市邮政公司推荐
周尧董事自 2011年 3月 29日起任职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推荐
李惠珍独立董事自 2011年 3月 29日起任职公司董事会
陆雄文独立董事自 2011年 4月 1日起任职公司董事会
陈信元独立董事自 2011年 4月 18日起任职公司董事会
李志强独立董事自 2011年 3月 29日起任职公司董事会
徐国祥独立董事自 2014年 8月 14日起任职公司董事会
报告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简历情况如下:
潘鑫军先生
本公司董事长,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1 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长宁区办事处愚园路分理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党支部书记,工商银行上海分行整党办公室联络员、组织处副主任科员,工商银行上海分行长宁支行工会主席、副行长、行长、党委书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金文忠先生
本公司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曾任万国证券发行部副经理、研究所副所长、总裁助理,野村证券企业现代化委员会项目室副主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
宋雪枫先生
时任本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1970 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工程师、注册会计师。曾任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副经理、经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经理、总会计师兼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四川自贡市市长助理(挂职)、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诚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诚毅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诚毅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张芊先生
本公司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经济师。曾任申能(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主管、主管,上海申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融资产部副经理、经理,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吴俊豪先生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曾任上海新资源投资咨询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上海百利通投资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申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主管,申能(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主管、主管、高级主管、金融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现任申能(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管理部经理,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久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成都市新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诚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周东辉先生
时任本公司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 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烟草(集团)公司财务物价处科员、副科长,中国烟草上海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处副处长。现任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处副处长。
贾亦凡先生
时任本公司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6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编辑。曾任《新金山报》记者、编辑,上海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编辑,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新闻记者》杂志编辑、企划办公室副主任,国资管理部召集人、主任,上海家庭报社社社长、主编,文汇报文汇网站主任、主编,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系列报刊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上海东体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早报社长。现任东方早报党总支书记,上海文汇出版社有限公司董事。
徐潮先生
本公司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5 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汽轮厂机关行政党支部副书记、书记、厂长办公室副主任、财务处处长,上海汽轮机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副总裁,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理、财务总监、副总裁,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财务预算部部长。现任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副总经济师兼投资管理部部长,上海电气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人代表,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陈必昌先生
本公司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9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邮电部第三研究所程序员、助工、工程师,深圳市邮电局工程师、科长、副处长,广东省邮电管理局邮政部副主任,深圳市邮政局邮政处处长(副处级),广东省邮政局副处长、处长、局长助理,国家邮政局电子邮政办公室主任,深圳市邮政局局长、党委副书记(副局级),广东省邮政局副局长,山东省邮政局局长,山东省邮政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市邮政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上海东方书报刊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邮政全日送物流配送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捷时达邮政专递公司董事长,上海邮政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邮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邮政实业开发总公司董事长,香港通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邮电大厦商务酒店总经理,上海邮政国际邮购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邮币卡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尧先生
本公司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7 年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EMBA,工程师。曾任上海市城市排水监测站分析室工程师,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秘书处主任科员,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委办公室秘书处主任科员,上海市浦东新区环保与市容卫生局环保处副处长,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住宅与公共事业建筑部经理,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中心总经理,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华德美居超市有限公司董事。
李惠珍女士
时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47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静安区办事处办事员、副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科长、党委副书记,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组织处副处长,交行上海分行人教处副处长、综合计划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证券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顾问。
陆雄文先生
时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 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教授。曾任复旦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市场营销系主任、管理学院副院长、常务副院长。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院长,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仪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陈信元先生
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 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教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系讲师、副教授、教授、会计学系副系主任、会计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会计学院院长、校长助理。现任上海财经大学副校长。
李志强先生
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7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律师。曾任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美国格杰律师事务所中国法律顾问,环太平洋律师协会法律执业委员会副主席。现任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国祥先生
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0 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教授。曾任上海海运学院管理系讲师,上海财经大学统计学系讲师、副教授、教授、系主任。现任上海财经大学应用统计研究中心主任,保定天威保变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众交通(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2、公司现任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现任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列表如下:
姓名本公司职务任职日期提名人
潘鑫军董事长自 2014年 10月 29日起任职公司董事会
吴建雄副董事长自 2014年 10月 29日起任职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推荐
金文忠董事、总裁自 2014年 10月 29日起任职公司董事会
张芊董事自 2014年 10月 29日起任职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推荐
吴俊豪董事自 2014年 10月 29日起任职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推荐
陈斌董事自 2014年 10月 29日起任职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推荐
李翔董事自 2014年 10月 29日起任职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推荐
徐潮董事自 2014年 10月 29日起任职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推荐
陈必昌董事自 2014年 10月 29日起任职上海市邮政公司推荐
周尧董事自 2014年 10月 29日起任职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推荐
陈信元独立董事自 2014年 10月 29日起任职公司董事会
李志强独立董事自 2014年 10月 29日起任职公司董事会
徐国祥独立董事自 2014年 10月 29日起任职公司董事会
陶修明独立董事自 2014年 10月 29日起任职公司董事会
尉安宁独立董事自 2014年 10月 29日起任职公司董事会
注:公司独立董事陈信元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于 2014 年 12 月 3 日提出辞职,使得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要求,陈信元先生将依法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务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的继任独立董事履职为止。
公司现任董事简历如下:
潘鑫军先生
简历参见“1、报告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
吴建雄先生
本公司副董事长,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申能电力开发公司工程部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策划部经理助理,上海申能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副总经理,上海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长,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金文忠先生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简历参见“1、报告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
张芊先生
简历参见“1、报告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
吴俊豪先生
简历参见“1、报告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
陈斌先生
本公司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1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曾任上海烟草(集团)公司(现更名为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处科员、科长助理、科长。现任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处处长助理,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翔先生
本公司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 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主任记者。曾任文汇报社经济部记者、副主任、专刊部主任,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经济管理部副主任、主任。现任上海报业集团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上海文新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文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新民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对外信息服务热线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文汇新民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新华书店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界面(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徐潮先生
简历参见“1、报告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
陈必昌先生
简历参见“1、报告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
周尧先生
简历参见“1、报告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
陈信元先生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简历参见“1、报告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
李志强先生
简历参见“1、报告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
徐国祥先生
简历参见“1、报告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
陶修明先生
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 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曾任天平律师事务所和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律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室助理研究员。现任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暨管委会主任,高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厚健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尉安宁先生
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3 年生,博士。曾任宁夏广播电视大学(银川)经济学统计学讲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发展经济研究室主任、助理研究员,世界银行农业自然资源局农业经济学家,荷兰合作银行东北亚区董事、食品农业研究主管,新希望集团常务副总裁,比利时富通银行中国业务发展主管、中国区 CEO、上海分行行长,山东亚太中慧集团董事长。现任上海谷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西兰维多利亚生物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董事,大成食品(亚洲)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夏谷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公司监事
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为 2011年 3月 29日~2014年 3月 28日。监事会由9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监事会副主席各 1名,职工监事 3名。监事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2014年 10月29日,公司召开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章程议案(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监事会成员由 9 名减少为 7 名)并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立。第三届监事会由 7 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监事会副主席各 1 名,职工监事 3名。
1、报告期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
报告期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列表如下:
姓名本公司职务任职期间提名人
肖银涛监事会主席自 2011年 3月 29日起任职公司监事会
姜家旺监事会副主席、职工监事自 2011年 3月 29日起任职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
刘文彬监事自 2011年 3月 29日起任职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推荐
刘国林监事自 2011年 3月 29日起任职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
顾林福监事自 2011年 3月 29日起任职上海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推荐
吴正奎监事自 2012年 3月 19日起任职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
张建伟监事自 2012年 3月 19日起任职公司监事会
杜卫华职工监事自 2012年 2月 13日起任职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
王叙华职工监事自 2011年 3月 29日起任职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
报告期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简历如下:
肖银涛先生
时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3 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经济师。曾任共青团上海市徐汇区委书记,徐汇区枫林街道党委书记,徐汇区地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学员工作处处长,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东方证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姜家旺先生
时任本公司监事会副主席,职工监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3 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上海市监察局三处、法规处主任科员、办公室副主任,上海市纪委监察综合室副主任、主任、四室主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监察室主任、党群工作部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
刘文彬先生
本公司监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会计师。曾任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会计、财务经理、财务部长、副总会计师。现任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刘国林先生
时任本公司监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1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建筑工程管理局财务处副处长、处长,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现任上海建工材料工程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顾林福先生
时任本公司监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6 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上海市教育局、上海市教委办事员、科员、处长。现任上海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市教育后勤管理中心副主任,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吴正奎先生
本公司监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会计师。曾任江苏天能集团职员,昆山市南方化工厂会计,上海绿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云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南京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绿地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农商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绿地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张建伟先生
时任本公司监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4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新沪玻璃厂厂办主任、副厂长,上海光通信器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久事公司资产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上海久事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杜卫华先生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职工监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 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EMBA、副教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师,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经理,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营运管理总部总经理、人力资源管理总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裁助理兼人力资源管理总部总经理、纪委委员,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王叙华先生
时任本公司职工监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 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副主任科员,建设银行厦门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华福证券公司上海证券营业部总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西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经纪业务总部副总经理,合规与风险管理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现任本公司风险管理总部总经理。
2、公司现任第三届监事会成员
公司现任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列表如下:
姓名本公司职务任职日期提名人
宋雪枫监事会主席 2014年 10月 29日起任职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推荐
李宾监事会副主席、职工监事 2014年 10月 29日起任职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
刘文彬监事 2014年 10月 29日起任职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推荐
尹克定监事 2014年 10月 30日起任职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
吴正奎监事 2014年 10月 29日起任职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
杜卫华职工监事 2014年 10月 29日起任职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
姚远职工监事 2014年 10月 29日起任职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
公司现任监事简历如下:
宋雪枫先生
简历参见“(一)公司董事 1、报告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
李宾先生
本公司监事会副主席,职工监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9 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中级经济师、中级政工师。曾任北京空军 39583 部队机械员,上海建筑机械厂团委干事、副书记、书记、人事科干部、装配车间党支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部书记,上海市石油化工设备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上海市物价局人事处主任科员,中共上海市金融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科员、副主任、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主任,中共上海市金融工作委员会干部人事处(人力资源处、老干部处)处长。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副主席。
刘文彬先生
简历参见“1、报告期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
尹克定先生
本公司监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 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海外事业部财务主管,香港建设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南方公司总会计师,上海第二建筑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现任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上海浦东建信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吴正奎先生
简历参见“1、报告期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
杜卫华先生
简历参见“1、报告期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
姚远先生
本公司职工监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 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杨浦证券营业部财务,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总部主办、主管、高级主管、资深主管、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合规法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裁、副总裁、营运总监(现更名为首席营运官)、首席风险官、首席投资官、财务总监、合规总监、投资银行总监和董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事会秘书。本公司董事会换届前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列表如下:
姓名本公司职务任职期间
金文忠总裁自 2011年 4月 23日起任职
王国斌副总裁自 2011年 4月 23日起任职
杨玉成副总裁自 2011年 4月 23日起任职董事会秘书自 2012年 1月 9日起任职
舒宏副总裁自 2014年 4月 16日起任职营运总监(现更名为首席营运官)自 2011年 8月 18日~2014年 4月 16日任职
李进安首席风险官自 2014年 4月 16日起任职合规总监自 2011年 8月 18日起任职
马骥投资银行总监自 2011年 8月 18日起任职
张建辉财务总监自 2014年 5月 15日起任职
齐蕾首席投资官自 2014年 5月 15日起任职
2014 年 10 月 29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全部获得聘任,继续担任公司原职务。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金文忠先生
简历参见“(一)公司董事”。
王国斌先生
本公司副总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万国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融资经理,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国际业务部融资经理,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交易部总经理助理,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交易总部副总经理,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交易总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兼证券投资业务总部总经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裁,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托资产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兼受托资产管理业务总部总经理、副总经理兼受托资产管理业务总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
杨玉成先生
本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财政系教师,君安证券有限公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助理,上海大众科技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上海申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舒宏先生
本公司副总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7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工程师。曾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电脑网络中心开发部经理,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技术中心负责人、总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信息技术中心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兼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信息技术总监兼总经理助理、营运总监兼总经理助理、营运总监(现更名为首席营运官)。现任本公司副总裁,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旗忠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董事。
李进安先生
本公司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 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律师。曾任江西吉安市财政局干部,深圳中诚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君安证券稽核部高级稽核,君安证券南京业务部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南京太平南路营业部总经理、江苏区总协调人,国泰君安证券总裁办公室、BPR 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规划师、副总裁,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风险管理总部总经理、合规负责人。现任本公司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规总监。
马骥先生
本公司投资银行总监,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曾任交通银行南京分行证券营业部业务主管,华夏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总经理助理,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总监兼总经理助理,东方证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投资银行业务总部、购并业务总部总经理,投资银行总监、总经理助理兼投资银行业务总部、购并业务总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投资银行总监,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首席执行官、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张建辉先生
本公司财务总监,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中级会计师。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主任科员,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管理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资金财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兼资金财务管理总部总经理,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上海诚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东方睿德(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齐蕾女士
本公司首席投资官,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申银证券浦东分公司交易部职员,南方证券上海分公司投资理财部职员,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业务总部投资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业务总部总经理助理兼投资部经理、证券投资业务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香港公司筹建办公室副主任,证券投资业务总部、金融衍生品业务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现任本公司首席投资官兼证券投资业务总部总经理,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均不存在任何亲属关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境外居留权和任职资格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任何形式的境外居留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已通过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任职资格核准,符合《公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的变动情况
(一)公司董事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最近三年内公司董事的变动情况如下:
1、2012年 2月 2日,经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王观錩
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选举陈必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2、2013 年 7 月 15 日,乔志刚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薪酬
与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提交辞职报告。
3、2013年 8月 28日,经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
宋雪枫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4、2014 年 7 月 17 日,为符合党政领导人员在企业兼职的有关规定,周道
炯先生书面致函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5、2014年 8月 14日,经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
徐国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2014年10月29日,公司董事会换届。经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选举潘鑫军先生、吴建雄先生、金文忠先生、张芊先生、吴俊豪先生、陈斌先生、李翔先生、徐潮先生、陈必昌先生和周尧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陈信元先生、李志强先生、徐国祥先生、陶修明先生和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尉安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7、2014年10月2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吴建
雄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自2014年12月1日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任职资格后履职)。
(二)公司监事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最近三年内公司监事的变动情况如下:
1、2012 年 1 月 19 日,经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
过,增选杜卫华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2、2012年 2月 2日,经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选吴
正奎先生、张建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3、2014 年 9 月 23 日,经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
过,选举李宾先生、杜卫华先生、姚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4、2014年 10月 29日,公司监事会换届。经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选举宋雪枫先生、刘文彬先生、尹克定先生、吴正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本届监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5、2014年 10月 29日,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宋
雪枫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自 2014年 10月 31日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任职资格后履职);选举李宾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副主席职务(自 2014年 11月 21日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任职资格后履职)。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最近三年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如下:
1、2012 年 2 月 27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桂
水发先生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
2、2014 年 4 月 16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聘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任舒宏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时解聘其公司营运总监(现更名为首席营运官)职务;聘任李进安先生为公司首席风险官;聘任张建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自 2014年 5月 15日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后履职);聘任齐蕾女士为公司首席投资官(自 2014年 5月 15日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后履职)。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董事变动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有 15名董事中,任职满三年的 8名,其余 7名董事系在最近三年内任职。公司董事变动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
近三年内任职
是否
变动变动情况说明
1 潘鑫军董事长否--
2 吴建雄副董事长是
2014 年 10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12 月起履职副董事长
董事会换届;国有股东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人选
3 金文忠董事、总裁否--
4 张芊董事否--
5 吴俊豪董事否--
6 陈斌董事是 2014 年 10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董事会换届;国有股东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人选
7 李翔董事是 2014 年 10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董事会换届;国有股东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推荐董事人选
8 徐潮董事否--
9 陈必昌董事是 2012年 3月起担任公司董事,第三届连任
国有股东上海市邮政公司推荐董事人选
10 周尧董事否--
11 陈信元独立董事否--
12 李志强独立董事否--
13 徐国祥独立董事是 2014年 8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第三届连任董事会提名
14 陶修明独立董事是 2014 年 10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换届;董事会提名
15 尉安宁独立董事是 2014 年 10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换届;董事会提名
2、公司监事变动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有 7名监事中,除 1人外,其余 6人任职未满三年。公司监事变动情况如下: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姓名
近三年内任职
是否
变动变动情况说明
1 宋雪枫监事会主席是 2014年 10月起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监事会换届;国有股东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推荐
2 李宾
监事会副主席;职工监事

2014年 10月起担任公司职工监事、11月起履职监事会副主席
监事会换届;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监事
3 刘文彬监事否--
4 尹克定监事是 2014年 10月起担任公司监事
监事会换届;国有股东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
5 吴正奎监事是 2012年 3月起担任公司监事,第三届连任
增选监事;股东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
6 杜卫华职工监事是 2012年 2月起担任公司监事,第三届连任增选职工监事
7 姚远职工监事是 2014年 10月起担任公司监事
监事会换届;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监事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有 8 名高管中,张建辉、齐蕾系近三年内新增,其他 6名高管在公司任职均已满三年。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
近三年内任职
是否变动变动情况说明
1 金文忠总裁否--
2 王国斌副总裁否--
3 杨玉成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否--
4 舒宏副总裁、营运总监否
2014 年 4 月起担任公司副总裁,不再担任公司营运总监(现更名为首席营运官)
原担任公司营运总监(高管),现担任公司副总裁,负责公司营运管理。
5 李进安
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
否 2014 年 4 月起兼任公司首席风险官
新增高管职位,推进落实全面风险管理
6 马骥投资银行总监否--
7 张建辉财务总监是
2014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近三年担任公司资金财务管理总部总经理
内部提拔聘用
8 齐蕾首席投资官是
2014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首席投资官;近三年担任公司总裁助理兼证券投资业务总部总经理、金融衍生品业务总部总经理
新增高管职位,内部提拔聘用,推进大自营平台建设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对发行人最近三年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是否对本次发行构成障碍发表意见
公司现有董事 15名、监事 7名、高级管理人员 8名,共计 30人次(金文忠任职董事、总裁)。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任职满三年的有 15 人次,其余15人次系在近三年内任职。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综述如下:
(1)由于国有股东人员职务变动或公司董事会换届,国有股东调整了所推
荐的董事人选,使得 4名董事发生变化。
国有股东通过派出董事参与董事会决策,派出董事代表其行使表决权并履行相应义务。由于国有股东内部人员调整等原因更换派出董事代表并不会影响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上的连贯性和一致性,不会影响公司经营发展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2)3名独立董事发生变化
为符合党政领导人员在企业兼职的有关规定以及按照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要求,公司更换了 1 名独立董事。另外,董事会届满换届,更换了 2 名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对公司事务作出独立客观判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因此独立董事的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经营发展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3)由于监事会换届,股东调整所推荐的监事人选,使得 2名监事发生变
化。
股东通过派出监事参与监事会决策,派出监事代表其行使表决权并履行相应义务。由于股东内部人员调整等原因更换派出监事代表并不会影响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上的连贯性和一致性,不会影响公司经营发展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4)内部人力资源的提升,新增 2名高管
为提升财务管理效能,公司确定财务总监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张建辉任职。张建辉最近三年内担任公司资金财务管理总部总经理,具体负责公司财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务管理工作;为推进大自营平台建设、优化自营资产配置,公司增加设立首席投资官职位,聘任齐蕾任职。齐蕾最近三年内担任公司总裁助理兼证券投资业务总部总经理、金融衍生品业务总部总经理等职务,具体负责公司权益类投资工作。
(5)3名职工监事变化
最近三年内,3 名职工监事发生变化。职工监事是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不会影响公司经营发展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另外,监事会届满换届,更换了 1名监事。
综上所述,最近三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持续性和稳定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障碍。
五、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近亲属持有本公司股份情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调查问卷》以及适当核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六、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调查问卷》以及适当核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对外投资情况。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1、公司董事、监事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职务姓名任职的其他单位名称任职职务任职单位与公司关系
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
董事长潘鑫军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参股公司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控股子公司
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控股子公司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控股子公司
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控股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副董事长吴建雄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股东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股东控股子公司
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
董事金文忠
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控股子公司
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控股子公司
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控股子公司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控股子公司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控股子公司
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
董事张芊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股东控股子公司
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
董事吴俊豪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管理部经理股东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股东参股公司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股东参股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股东参股公司
上海久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股东控股子公司
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参股公司
成都市新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股东参股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股东参股公司
上海诚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参股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姓名任职的其他单位名称任职职务任职单位与公司关系
第三届董事会
董事陈斌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处处长助理股东母公司
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股东参股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股东参股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董事李翔
上海报业集团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
上海文新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上海文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上海新民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董事
上海对外信息服务热线有限公司董事
上海文汇新民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上海新华书店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界面(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
董事徐潮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副总经济师兼投资管理部部长股东
上海电气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人代表股东控股子公司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股东控股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股东参股公司
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
董事陈必昌
上海市邮政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股东
上海东方书报刊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股东控股子公司
上海邮政全日送物流配送有限公司董事长股东控股子公司
上海捷时达邮政专递公司董事长股东控股子公司
上海邮政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股东控股子公司
上海邮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股东控股子公司
上海邮政实业开发总公司董事长股东控股子公司
香港通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股东控股子公司
上海邮电大厦商务酒店总经理股东控股子公司
上海邮政国际邮购有限公司总经理股东控股子公司
上海邮币卡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股东控股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姓名任职的其他单位名称任职职务任职单位与公司关系
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
董事周尧
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中心总经理股东母公司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股东控股子公司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股东控股子公司
上海华德美居超市有限公司董事股东参股公司
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陈信元上海财经大学副校长
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李志强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徐国祥
上海财经大学应用统计研究中心主任
保定天威保变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陶修明
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暨管委会主任
高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北京厚健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尉安宁
上海谷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新西兰维多利亚生物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董事
大成食品(亚洲)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宁夏谷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姓名任职的其他单位名称任职职务任职单位与公司关系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周东辉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处副处长股东母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贾亦凡东方早报党总支书记上海文汇出版社有限公司董事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惠珍无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陆雄文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院长
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上海仪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第三届监事会
监事会主席
宋雪枫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股东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股东控股子公司
上海诚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参股公司
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参股公司
上海诚毅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成都诚毅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第三届监事会副主席、职工监事李宾无
第二届、第三届监事会
监事刘文彬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股东
第三届监事会
监事尹克定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股东
上海浦东建信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股东参股公司
第二届、第三届监事会
监事吴正奎
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股东
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股东控股子公司
上海云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股东控股子公司
南京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股东控股子公司
绿地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股东控股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姓名任职的其他单位名称任职职务任职单位与公司关系
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股东参股公司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股东参股公司
上海农商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股东参股公司
绿地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股东控股子公司
第二届、第三届监事会
职工监事杜卫华
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控股子公司
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控股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
职工监事姚远无
第二届监事会
监事会主席肖银涛
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控股子公司
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控股子公司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控股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副主席、职工监事姜家旺无
第二届监事会
监事刘国林上海建工材料工程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股东控股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
监事顾林福
上海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股东
上海市教育后勤管理中心副主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股东参股公司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控股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
监事张建伟
上海久事公司副总经理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股东控股子公司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股东参股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
职工监事王叙华无
副总裁王国斌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控股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姓名任职的其他单位名称任职职务任职单位与公司关系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控股子公司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杨玉成
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控股子公司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控股子公司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参股公司
副总裁舒宏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控股子公司上海旗忠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董事参股公司
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李进安
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控股子公司
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控股子公司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参股公司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规总监控股子公司
投资银行总监马骥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首席执行官、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控股子公司
财务总监张建辉
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控股子公司
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控股子公司
上海诚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参股公司
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参股公司
东方睿德(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控股子公司
首席投资官齐蕾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控股子公司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控股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本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或兼职。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八、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领取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及监事成员中,宋雪枫、张芊、吴俊豪、周东辉、贾亦凡、徐潮、陈必昌、周尧等 8 名董事以及刘文彬、刘国林、顾林福、吴正奎、张建伟等 5名监事 2014年度未在本公司领取薪酬;公司第三届董事及监事成员中,吴建雄、张芊、吴俊豪、陈斌、李翔、徐潮、陈必昌、周尧等 8名董事以及宋雪枫、刘文彬、尹克定、吴正奎等 4名监事 2014年度未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2014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本公司任职领取薪酬(万元)备注
潘鑫军董事长 190.63 -
金文忠董事、总裁 473.03 -
陈信元独立董事 12.00 -
李志强独立董事 12.00 -
徐国祥独立董事 5.00 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4 年内任职 5个月
陶修明独立董事 2.00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4年内任职 2个月
尉安宁独立董事 2.00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4年内任职 2个月
周道炯独立董事 8.00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4年内任职 8个月
李惠珍独立董事 10.00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4年内任职 10个月
陆雄文独立董事 10.00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4年内任职 10个月
李宾监事会副主席 22.50 第三届监事会副主席、职工监事;2014 年内任职 2个月
杜卫华职工监事 189.39 -
姚远职工监事 6.76 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2014年内任职 2个月
肖银涛监事会主席 160.63 第二届监事会主席;2014年内任职 10个月
姜家旺监事会副主席、职工监事 166.29
第二届监事会副主席、职工监事;2014 年内任职 10个月
王叙华职工监事 86.88 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2014年内任职 10个月
王国斌副总裁 405.02 -
杨玉成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405.02 -
舒宏副总裁 382.35 -
李进安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 379.60 -
马骥投资银行总监 356.00 -
张建辉财务总监 71.18 2014年内任职 7个月
齐蕾首席投资官 105.93 2014年内任职 7个月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签订的有关协议及重要
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未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订任何重大商务协议。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申报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时已签署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任职承诺。
除本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外,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作出过任何形式的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承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九节公司治理结构 第九节公司治理结构
一、概述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经营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公司制订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总裁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等相应配套的规章制度,明确了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规范和完善了公司的治理结构。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工作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和管理制度,有效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
的建立健全及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并有效运作。
(一)股东大会制度和履职情况
本公司于 2005 年 4 月 10 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截至目前,该《议事规则》已先后经过四次修订,分别于 2006年 4月 21日、2007年 9月 24日、2012年 2月 2日和 2014年 10月 29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九节公司治理结构 (3)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4)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
股份;
(6)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①公司章程;②股
东名册;③本人持股资料;④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⑤年度报告等财务会计报告;⑥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
(7)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
配;
(8)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
份;
(9)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同时,公司股东需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4)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
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不得超越股东大会、董事会任免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6)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九节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持有或者实际控制证券公司 5%以上股份的,应当限期改正;改正前,相应股权不具有表决权。
2、股东大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12)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3)审议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14)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
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 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简称“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审议单项运用资金或四个月内累计运用资金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10%的对外投资、购买或出售重大资产、融资事项;
(16)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九节公司治理结构 资产 30%的事项;
(17)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8)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3、股东大会的召开、表决以及决议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应当及时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并说明延期召开的理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前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①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二时;③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股东大会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公司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公司股东。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以及表决程序。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持)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职或不履行职务时,由监事会副主席主持,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职或者不履行职务是,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主持;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九节公司治理结构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1)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2)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3)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4)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公司年度报告;
(6)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
其他事项。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1)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2)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3)公司章程的修改;
(4)股权激励计划;
(5)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 30%的;
(6)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
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公司在征得有权部门的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九节公司治理结构 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度。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此外,股东大会应对所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将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股东大会不得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4、股东大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规范,对公司董事、监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公司财务预算、利润分配、《公司章程》及其他主要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决策和募集资金投向等重大事宜均作出了有效决议。
报告期初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了 11次股东大会,其中 2012年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分别为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1 年度股东大会、2012 年第二次和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3 年共召开了 3 次会议,分别为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2 年度股东大会和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共召开了 4次会议,分别为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3年度股东大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编号召开时间会议表决通过事项
出席股东/股东代理人情况
1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2/2/2
《公司 201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逐项表决)、《关于增选公司监事的议案》(逐项表决)、《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出席股东 55家(代表股份份额
98.45%)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九节公司治理结构 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IPO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2 2011年度股东大会 2012/4/18
《公司 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1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非表决事项)、《公司 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外派监事津贴的议案》
出席股东 53家(代表股份份额
93.6%)
3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2/6/5 《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出席股东 49家(代表股份份额
91.82%)
4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2/9/12
《关于申请开展代销金融产品业务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部分条款的议案》
出席股东 51家(代表股份额
95.95%)
5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3/2/26
《关于修改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方案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期限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次级债券的议案》
出席股东 50家(代表股份额
91.88%)
6 2012年度股东大会 2013/5/28
《公司 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2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非表决事项)、《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13年财务预算报告》、《公司 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公司借入次级债务的议案》、《关于申请增加公司业务范围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上市后适用<公司章程>(草案)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出席股东 52家(代表股份额
94.20%)
7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3/8/28
《关于公司发行债券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
出席股东 45家(代表股份额
93.1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九节公司治理结构 8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2/26
《关于发行证券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关于发行证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改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方案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并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并上市出具相关承诺的议案》
出席股东 61家(代表股份额
99.98%)
9 2013年度股东大会 2014/5/28
《公司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3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非表决事项)、《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14年财务预算报告》、《公司 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公司 2014年度自营规模的议案》、《关于公司增加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聘用 201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开展贵金属现货合约代理业务和黄金现货合约自营业务的议案》
出席股东 51家(代表股份额
92.65%)
10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8/14
《关于公司发行境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股东 39家(代表股份额
88.5%)
11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10/29
《关于公司申请开展黄金期货合约自营业务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修改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出席股东 39家(代表股份额
87.68%)
本公司股东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义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尊重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发生侵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股东大会机构和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完善本公司的治理结构及规范本公司的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董事会制度和履职情况
本公司于 2004 年 3 月 8 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
截至目前,该《议事规则》已先后经过三次修订,分别于 2007 年 6 月 12 日、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九节公司治理结构 2012年 2月 2日和 2013年 5月 28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董事会的构成
董事会是本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目前本公司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5名(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算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股东大会在董事任期届满前免除其职务的,应当说明理由;被免职的董事有权向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陈述意见。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本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2、董事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
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首席风险
官、合规总监和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首席营运官、首席投资官、投资银行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九节公司治理结构 上述人员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16)审定合规管理政策,并督促、检查、评价合规管理工作;
(17)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应按照如下规定确定其决策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1)决定尚未达到本章程规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对外投
资事项;
(2)决定因公司自身融资及业务开展之需要,为自身负债提供的担保及反
担保事项;
(3)决定单项运用资金或四个月内累计运用资金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净资产 1%,但尚未达到本章程规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资产处置、融资事项;
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按本章程规定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董事会的召开、表决以及决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①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②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③监事会提议时;④董事长认为必要时;⑤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⑥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九节公司治理结构 裁提议时;⑦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将盖有董事会办公室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以及总裁、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会议应采取现场、视频或者电话会议召开,以保障董事能充分表达意见;采用视频或者电话方式召开会议的,可用传真方式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董事会会议也可根据需要采用现场、视频、电话途径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于紧急情况、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无法举行现场、视频或者电话会议的,可以信函、传真等方式进行表决,即由董事签署表决意见并在规定时间内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董事对提案逐一分别进行表决。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或举手表决方式进行。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提案并形成相关决议,必须有超过公司全体董事人数之半数的董事对该提案投赞成票。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形成决议应当取得更多董事同意的,从其规定;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其权限范围内对担保事项作出决议,除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的同意;不同决议在内容和含义上出现矛盾的,以形成时间在后的决议为准。
4、董事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初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累计召开会议共计 30次,其中 2012年共召开了 13次会议,2013年共召开了 6次会议,2014年初至今召开了 8次会议,2015年初至今召开了 3次会议;2014年 10月 29日,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董事会制度,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九节公司治理结构 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历次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完整规范,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选聘、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公司主要管理制度的制定、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等重大事宜均作出了有效决议。
5、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公司于 2004年 3月 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选举出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和委员。
本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4 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由董事组成,也可以聘请外部专业人士提供服务,由此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专门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按照章程规定向董事会提交工作报告或会议纪要;董事会在对与专门委员会职责相关事项作出决议前,应当听取专门委员会的意见。
(1)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根据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规定,战略发展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战略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委员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本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现由 5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潘鑫军先生、吴建雄先生、金文忠先生、陈必昌先生和陶修明先生,其中吴建雄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①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②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③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④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⑤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⑥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根据公司《董事会合规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规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九节公司治理结构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委员会选举产生,由公司内部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本公司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潘鑫军先生、金文忠先生、李翔先生、周尧先生和李志强先生,其中潘鑫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①对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基本政策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②对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的机构设置及其职责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③监督、评价公司的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工作;④对需董事会审议的重大决策的风险和重大风险的解决方案进行评估并提出意见;⑤对公司总体和各项业务的风险容忍度及规模进行审议,对与风险容忍度相匹配的资产配置机制进行评估;⑥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风险和相关措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价;⑦对需董事会审议的的合规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⑧《公司章程》规定的或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规定,审计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委员中独立董事应当占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并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从事会计工作 5 年以上;委员由董事长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委员会选举产生,应当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吴俊豪先生、徐潮先生、陈信元先生、徐国祥先生、尉安宁先生,其中陈信元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监事审计活动,主要职责包括:①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执业行为;②监督、评价公司的内部稽核和审计制度及其实施;③负责组织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④监督年度审计工作,就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判断,提交董事会审议;⑤审查和评价公司内控制度;⑥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九节公司治理结构 日常管理;⑦《公司章程》规定的或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4)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规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委员中独立董事应当占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委员由董事长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委员会选举产生,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现由 5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张芊先生、陈斌先生、李志强先生、徐国祥先生和尉安宁先生,其中李志强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①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研究、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并提出建议。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②对公司董事、监事(非职工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③对公司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考核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⑤《公司章程》规定的或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5)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报告期初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事项
序号会议编号会议时间会议表决通过事项会议出席人员
1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2012年第一次会议 2012/11/15 《关于筹建公司办公大楼的议案》
全体委员(通讯表决)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九节公司治理结构 2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2014年第一次会议 2014/12/3
《关于制定<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补充规划(2015-2017)>的议案》
应出席委员 5位,实到 4位,陈必昌因公缺席。
2)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事项
序号会议编号会议时间会议表决通过事项会议出席人员 第二届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12年第一次会议
2012/2/17
《公司 2011年度合规报告》、《公司 2011年度以净资本为核心风险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报告》、《公司 2011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工作方案》
应出席委员 5位,实到 3位,周尧、李志强因公缺席。第二届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12年第二次会议
2012/5/2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全体委员(通讯表决) 第二届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12年第三次会议
2012/7/30
《公司 2012年中期净资本风险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报告》、《公司2012年中期合规报告》
应出席委员 5位,实到 4位,周尧因公缺席。第二届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13年第一次会议
2013/1/25
《关于公司 2013年度资产负债配置、业务规模及风险控制计划的议案》、《公司 2012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工作方案》
应出席委员 5位,实到 5位。第二届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13年第二次会议
2013/4/10
《公司 2012年度合规报告》、《公司 2012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的报告》、《公司 2012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工作报告》
应出席委员 5位,实到 5位。第二届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13年第三次会议
2013/8/6
《公司 2013年中期净资本风险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报告》、《公司2013年中期合规报告》
应出席委员 5位,实到 4位,贾亦凡因公缺席。第二届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14年第一次会议
2014/2/11
《关于公司 2014年度资产负债配置、业务规模及风险控制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4年度自营规模的议案》、《公司 2013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工作方案》
应出席委员 5位,实到 5位。第二届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14年第二次会议
2014/4/16
《公司 2013年度合规报告》、《公司 2013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调整 2014年度资产负债配置计划部分内容的议案》、《公司 2013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应出席委员 5位,实到 4位,贾亦凡因公缺席。第二届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14年第三次会议
2014/7/30
《公司 2014年中期净资本风险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的报告》、《公司2014年中期合规报告》、《公司2014年中期风险管理工作报告》、《关于修订<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基本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的议全体委员(通讯表决)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九节公司治理结构 案》、《关于制定<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工作细则>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15年第一次会议
2015/2/9 《公司 2014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工作方案》
全体委员(通讯表决)
3)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会议事项
序号会议编号会议时间会议表决通过事项会议出席人员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2012年第一次会议
2012/7/30
《关于计提公司经营班子 2011年度绩效奖金的议案》、《关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2011年度绩效奖金实施方案的议案》
应出席委员 5位,实到 5位。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2013年第一次会议
2013/8/6
《关于修订<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班子成员薪酬绩效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计提公司经营班子成员 2012年度绩效奖金的议案》、《关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2012年度绩效奖金实施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
应出席委员 4位,实到 4位。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2014年第一次会议
2014/4/16
《关于计提公司经营班子成员 2013年度绩效奖金的议案》、《关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2013年度绩效奖金实施方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首席风险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首席投资官的议案》
应出席委员 5位,实到 5位。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事项
序号会议编号会议时间会议表决通过事项会议出席人员
1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2年第一次会议 2012/1/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应出席委员 5位,实到 4位,徐潮因公缺席。
2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2年第二次会议 2012/2/16
听取《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审计及审计结果的报告》、《关于报出公司 2009-2011年度 IPO申报审计报告等文件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 2009-201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听取《公司2011年度稽核工作报告》
应出席委员 5位,实到 4位,陆雄文因公缺席。
3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2年第三次会议 2012/7/30
《关于报出公司 IPO申报审计报告等文件的议案》
应出席委员 5位,实到 4位,徐潮因公缺席。
4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2年第四次会议 2012/11/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安排》
应出席委员 5位,实到 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九节公司治理结构 位。
5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3年第一次会议 2013/1/25
听取《公司 2012年度审计及审计结果的报告》、《关于报出公司2010-2012年度 IPO申报审计报告等文件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1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确定 201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听取《公司2012年度稽核工作报告》
应出席委员 5位,实到 4位,徐潮因公缺席。
6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3年第二次会议 2013/5/8 《关于公司借入次级债务的议案》
(通讯表决)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申能集团推荐的吴俊豪董事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7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3年第三次会议 2013/8/6
《关于报出公司 IPO申报审计报告等文件的议案》
应出席委员 5位,实到 5位
8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3年第四次会议 2013/10/3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安排》
应出席委员 5位,实到 4位,徐潮因公缺席。
9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年第一次会议 2014/2/11
听取《公司 2013年度审计和审计结果的报告》、《关于报出公司2011-2013年度 IPO申报审计报告等文件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确定 201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案》、《关于聘任 201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听取《公司 2013年度稽核工作报告》
应出席委员 5位,实到 4位,徐潮因公缺席。
10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年第二次会议 2014/7/30
《关于报出公司 IPO申报审计报告等文件的议案》
应出席委员 5位,实到 4位,徐潮因公缺席。
11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年第一次会议 2014/12/3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报出公司 IPO申报审计报告等文件的议案》、《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安排》
应出席委员 5位,实到 3位,徐潮、徐国祥因公缺席
12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年第一次会议 2015/1/8
《关于公司 201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报出公司 2012-2014年度 IPO申报审计报告等文件的议案》
全体委员(通讯表决)
(三)监事会制度和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04 年 3 月 8 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会议事规则》。截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九节公司治理结构 至目前,该《议事规则》已先后经过三次修订,分别于 2007年 6月 12日、2012年 2月 2日和 2013年 5月 28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监事会的构成
公司设监事会,为本公司的监督机构。监事会现由 7 人组成,其中职工代表为 3 名,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股东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职工担任的监事有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监事可连选连任。监事连续三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的,也不委托其他监事出席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应当予以撤换;股东大会在监事任期届满前免除其职务的,应当说明理由;被免职的监事有权向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陈述意见。
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各 1 名。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的工作、负责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会议、代表监事会向股东大会作工作报告。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权时,由监事会副主席代其行使职权;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权时,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代行职权。
本公司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2、监事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的财务和合规管理;
(2)对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
者章程损害公司、股东或者客户利益的行为,应要求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限期纠正;损害严重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限期未纠正的,应对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或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提出专项议案;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违法行为,应当直接向中国证监会或其
派出机构报告;
(4)对于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应当
要求董事会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或本章程规定的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九节公司治理结构 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
(6)向股东大会会议提出议案;
(7)依照《公司法》或本章程的规定,对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提起诉讼;
(8)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会议的召开、表决以及决议
根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定期会议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①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②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④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督部门处罚或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时;⑥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⑦《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监事会会议应采取现场、视频或者电话会议召开,以保障监事能充分表达意见;采用视频或者电话方式召开会议的,可用传真方式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监事会会议也可根据需要采用现场、视频、电话途径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于紧急情况、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无法举行现场、视频或者电话会议的,可以信函、传真等方式进行表决,即由监事签署表决意见并在规定时间内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送达公司监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或举手表决方式进行。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
4、监事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初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会累计召开会议共计 13次,其中 2012年共召开了 5次会议;2013年共召开了 3次会议;2014年共召开了 4次会议;2015年初至今召开了 1次会议。2014年 10月 29日,公司监事会换届。
报告期内,本公司监事会历次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进行规范运作,对公司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九节公司治理结构 财务状况、风险管理及控制、董事会的运作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关联交易的执行、主要管理制度的制定、重大项目的投向等重大事宜实施了有效监督。本公司监事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行使权利。
(四)独立董事制度和履职情况
本公司于 2005 年 4 月 10 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于 2007年 8月 16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制度》,同时废止《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截至目前,该制度已于 2012年 2月 2日和 2013年 5月28日召开的两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
1、独立董事的设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但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在任期内辞职或被免职的,独立董事本人和公司应当分别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股东大会提交书面说明。独立董事应在年度股东大会上提交工作报告。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中设有 5 名独立董事,分别为陈信元先生、李志强先生、徐国祥先生、陶修明先生及尉安宁先生,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为三分之一。
2、独立董事的职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制度》,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权利和义务,以及履行职责所需的保障作出了具体规定。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外,本公司赋予独立董事以下特别权利: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九节公司治理结构 (1)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
净资产值的 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提议召开董事会;
(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①提名、任免董事;②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④重大资产重组、股权激励计划;⑤重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事项;⑥变更募集资金用途;⑦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⑧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得 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⑨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⑩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独立董事应当就上述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
3、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诚信义务,勤勉尽责,在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对本公司的合规与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以及公司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对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事项决策、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与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和履职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九节公司治理结构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07年 7月 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该《工作规则》已先后经过两次修改完善,分别于2010年 12月 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和 2012年 1月 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每届任期与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连选和连任。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和联络;
(2)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有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3)协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
向投资者提供公司信息披露资料;
(4)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准备和提交有关会议文件
和资料;
(5)参加董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
(6)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董事、监
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7)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和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册、控股股东
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8)协助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协议中关于其法律责任的内容;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九节公司治理结构 (9)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或者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0)《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11)《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其职责,认真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投资者关系的维护以及公司相关信息的披露等事宜。
三、公司近三年违法违规行为及接受处罚的情况
本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报告期内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相关监管机构以及国家行政机关处罚的情况。
四、公司近三年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的情况
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报告期内不存在资金被股东及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
本公司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报告期内不存在为股东及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况。
五、公司管理层对内控制度的自我评估意见及注册会计师对公
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估意见以及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之“二(六)公
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及“二(七)会计师对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九节公司治理结构 评价意见”部分。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合规管理是内部控制的基础,是风险管理的核心。为加强内部控制,实现全面风险管理,夯实合规基础,公司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的要求,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内生性的合规管理体系。
公司所构建的合规管理体系,已经覆盖到了公司所有业务、各个部门、分支机构和全体人员,并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在夯实合规管理基础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全面风险管理出发,统筹考虑风险管理、合规管理与内部控制,着力实现三者间的融合与衔接,建立了全方位的风险管理体系和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
一、风险管理
(一)风险管理的理念、原则与目标
1、风险管理理念
公司是经营风险的金融中介机构,通过识别风险,寻找机遇,获得利润。
风险存在于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各个环节,风险类型应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声誉风险、合规风险、法律风险、道德风险等各类风险。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与公司自身发展战略相适应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全面风险管理是指由公司围绕总体经营战略,董事会、经营层到全体员工全员参与,对公司经营中的各类风险进行准确识别、审慎评估、动态监控、及时应对及全程管理的持续过程。
全面风险管理要求建立包括覆盖所有业务流程、主要风险类型的全流程风险管理框架,层次分明、职责明晰、相互制衡、运行高效的组织架构和专业化的风险管理人才队伍,严密的授权管理体系和清晰的风险报告路径,操作性强的风险管理制度体系,以定量方法为主的风险监控指标体系,支撑业务可持续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的信息技术系统,迅速、有效的风险应对机制,以及母子公司管理和考核考评机制等。
2、风险管理遵循的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主要遵循以下原则:①全面性原则:公司应将风险管理的要求渗透到各业务流程的各个操作环节中,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方位管理;②匹配性原则:公司所承担的风险应与资本水平与收益相匹配;③前瞻性原则:公司开展新业务应事先对潜在各类风险进行风险评估,设定风险容限,将风险控制在公司总体风险容量范围内。
3、风险管理的四个主要目标
一是战略目标:建立与公司总体发展目标相匹配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升整体风险管理能力;二是经营目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动业务创新,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高公司效益和效率;三是报告目标:建立畅通、可靠、完整、独立的风险及财务报告体系;四是合规目标:
保障公司依法经营、合规运作,强化公司内部控制,提升合规与风险管理能力,确保公司规范、持续、稳健发展。
(二)风险控制体系
1、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公司致力于构筑严密有效的风险管理“三道防线”:
①通过建立各业务部门、各分支机构、各子公司重要一线岗位的双人、双职、双责及岗位分离制衡机制,形成第一道防线;
②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合规与风险管理事项进行检查和督导,通过相关部门及相关岗位的相互制衡、监督,形成第二道防线;
③包括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稽核总部、监察室在内的风险监督管理部门对各业务部门及职能部门进行全面的事前、事中、事后的风险监督与管理,形成第三道防线。
公司搭建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的目标:在新形势、新背景下,建立健全以母子公司管理为基础,以净资本管理及风险承受度为基本,以盈利最大化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目标,构建从董事会到员工个体的多层次、自上而下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以符合监管部门和公司上市要求。
为保障全面风险管理的有效性,促进风险管理全员参与、人人有责,公司明确了全员参与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授权管理体系和具体管理职责。按照监管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全面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公司经营层对全面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承担主要责任;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子公司每位员工应全面了解与其岗位职责相关的各类风险,及时识别、评估、应对及报告相关风险,对全面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承担直接责任。
本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图如下:
(1)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就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预算结算方案、增减注册资本、债券发行以及公司合并、分立、重组、担保等事项进行决策,并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决策事项履行相应的合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规与风险管理职责。
(2)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审定合规与风险管理政策,并督促、检查、评价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工作,对公司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公司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执行董事会有关风险管理的职能。
①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基本政策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对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的机构设置及其职责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对需董事会审议的重大决策的风险和重大风险的解决方案进行评估并提出意见;对需董事会审议的合规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董事会确定的其他职责。
②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执业行为;监督、评价公司的内部稽核和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组织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监督年度审计工作,就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判断,提交董事会审议;审查和评价公司内控制度;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公司章程》规定的或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3)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依照法律及章程的规定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和合规管理;对董事、经营班子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督促落实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及相关事项的整改;就涉及公司合规及风险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汇报。
(4)经营管理层
公司经营层负责合规管理与风险管理工作的落实,拟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具体规章,负责董事会授权范围内重大经营项目和创新业务的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险评估和决策。公司的重大规章制度及重大业务项目的风险评估与决策一般须提请总裁办公会审议。
(5)经营管理层下设专业委员会
公司经营层下设投资业务委员会、销售与财富管理委员会、创新发展委员会、IT 战略发展和治理委员会、场外市场管理委员会以及资产负债配置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等委员会。各委员会既是该项业务的专业决策机构,也是该项业务的风险控制机构,负责组织推进辖属部门的具体风险管理工作。委员会的各项决策应着重考虑业务与风险的匹配及动态平衡,并将各类风险控制在该项业务的风险容限内。
(6)首席风险官
公司设立了首席风险官,首席风险官是负责组织落实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职责主要包括:1)监督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实施,并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2)组织评估公司内外部环境以及面对的各类风险,就公司所存在的风险提出应对建议,并定期向董事会、经营层报告;3)组织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及量化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建设;4)组织风险管理专业化队伍建设;对风险管理职能部门进行绩效考核,组织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协同相关部门对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等进行风险管理绩效考核;5)听取各业务单元、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有关风险管理情况汇报,召集有关部门召开风险控制会议;6)公司规定的其他有关风险管理职责。
(7)合规总监
公司设立合规总监。合规总监是公司的合规负责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合规总监负责落实公司合规管理政策,对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保障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在公司内部的贯彻实施。
(8)业务单元
业务单元是以所服务的独立的产品、行业或市场为基础,由公司相关业务部门组成的战略组织。根据新形势下的创新发展要求,公司应加强因业务关联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性而形成的跨部门业务单元的风险管理有效性。公司经营层下设各委员会应组织、督促相对应的业务单元组成部门开展本业务单元内的具体风险管理工作。
(9)业务部门、分支机构
各业务部门、各分支机构的一线业务岗位是公司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对公司业务开展过程中的各类潜在风险进行前端控制。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的负责人是本部门、分支机构全面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各业务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切实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制度,其主要职责包括:1)遵照公司风险管理政策,研究拟定本业务单元相关业务决策和运作的各项制度流程并组织实施,拟定本业务单元相关业务的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监控指标、控制流程及应对措施,将全面风险管理的原则与要求贯穿业务开展的全过程;2)对与本业务单元相关的主要风险进行识别、评估、监测、缓释,提出改进方案,并具体实施;3)严格遵守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并按规定报告路径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地上报各类风险事项;4)配合、支持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岗位的工作。
(10)风险管理职能部门
公司风险管理职能部门是全面风险管理的主办部门,其风险管理工作对首席风险官负责,并在首席风险官领导下履行风险管理职能;其合规管理工作对合规总监负责,并在合规总监领导下履行合规管理职能。
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执行公司的风险管理战略和决策,建立健全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基本制度和流程;2)督促、协调公司各部门对相关规章制度及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和修订,保障各项制度和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3)识别、监测、评估、控制/缓释与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各类风险,持续完善风险管理方法、技术和模型;4)推动全面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并持续优化;5)对公司的新产品、新业务开展风险审查和评估,并拟定相应的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措施;6)组织实施针对公司内部控制、合规与风险管理有效性的监测和检查,就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责任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并报请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按规定程序进行查处或移交处理;7)协助合规总监组织公司内部反洗钱工作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实施,配合监管部门反洗钱检查;8)协助合规总监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内部信息隔离墙制度;9)编制公司合规手册,规范员工合规行为;10)为公司内部提供咨询、审查、诉讼等法务服务,跟踪、把握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最新进展;11)协助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开展与监管部门的日常对口工作联系工作,跟踪并落实各项监管要求;12)定期或不定期通过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向监管部门或董事会、经营层提交合规/风险管理相关报告;13)组织对公司员工进行合规与风险管理相关培训,推动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全面风险管理文化氛围;14)公司规定的与合规和风险管理不相冲突的其他工作。
(11)子公司
各子公司的一线业务岗位是公司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对公司业务开展过程中的各类潜在风险进行前端控制。根据监管要求及母公司相关规定,各子公司应建立健全与其自身发展战略相适应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可操作的管理制度、健全的组织架构、可靠的信息技术系统、量化的风险指标体系、专业的人才队伍、有效的风险应对机制、通畅的信息报告路径以及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等。母公司从信息隔离、净资本管理、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分类评价等多个维度依法合规对子公司开展相应的合规与风险管理督导工作。
(12)风控专员岗
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设风控专员岗,对本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为内生的业务一线合规与风险管理岗位。风控专员岗的主要职责包括:1)在公司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并执行本部门风控专员岗工作办法;2)参与本部门的与其履行职责相关的业务会议和重要经营决策,并就所议事项的合规、内控、风险管理措施发表意见或建议;3)推动部门内的法规传导及制度和业务流程的拟定,并监督执行;在公司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协助本部门建立风险的识别、监控、报告、应对机制;4)参与并监督落实部门内的合规管理工作,包括客户适当性管理、客户投诉处理、员工执业行为控制、系统权限管理、阀值设定调整、反洗钱、对外报告审核、司法协助等;5)参与并监督落实部门内的内控管理工作,包括健全部门内控体系,配合做好内控规范、内控评价和内控审计工作;6)参与并监督落实部门内各类风险的日常管控工作,除重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点对各业务环节的操作风险落实管控措施外,还应参与各业务系统的风险指标和阀值的设定,配合进行风险预警、报告、处置等工作;7)定期、不定期对部门内相关合规、内控、风险管理事项进行审查和检查,并向部门负责人和公司风险管理职能部门报告;发现重大风险事项,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和公司风险管理职能部门报告;8)配合做好涉及本部门的监管检查、外部审计等工作,并推动落实相关整改要求;9)做好与公司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的日常信息沟通和配合工作,按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提交相关报告,并配合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监督落实涉及本部门的整改要求;10)其他与合规与风险管理不相冲突的职责
(13)全体员工
公司全体员工应熟知并恪守与其执业行为有关的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同时,做好与其岗位职责相关的风险管理工作,主动识别、评估、监控、报告各类风险,夯实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
(14)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包括综合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资
金财务管理部门以及信息技术部门等,对公司印章、合同、员工、财务、IT 设备等进行集中管理,履行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风险管理相关事宜。
(15)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总部会同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监察室、稽核总部
等建立健全与全面风险管理有效性挂钩的绩效考核机制。
(16)公司稽核总部通过各种稽核方式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全面风
险管理和内部。
2、风险管理决策机制
公司贯彻“分级管理、明确授权、规范操作、严格监管”的原则,不断完善独立的决策机制。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下设各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资产负债配置及业务规模计划,制定总体投资计划和方案。投资决策委员会下设投资决策小组,在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的总体投资计划和方案的范围内进行业务运作,严禁突破计划和方案的范围越权经营。投资经理负责依据投资决策小组的决议,制定投资策略并实施投资操作。同时,各主要总部内设的风险控制岗对业务运作流程进行日常监督。
3、风险管理制度体系
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将全面风险管理理念深入贯彻至制度的制定、修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订过程,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目前,公司已经按《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有关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制定了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制定了《独立董事制度》、《总裁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并能有效运作;形成了包括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投资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固定收益业务和其他证券业务的经营管理机制,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奠定了基础。
公司根据不同业务特点对风险控制手段、程序及其要求进行了一般性规定,制定较为完备的公司级全面风险管理规章制度。公司制定的《<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实施方案》、《全面风险管理基本制度》等制度为公司的各项风险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各业务单元及管理部门以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相关制度为依据,根据各自业务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了较为明晰的风险管理办法和细则,对风险管理工作的具体操作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作出了详细规定。
同时,制定了《“防火墙”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场地、人员、账户、交易、信息及核算六分离。
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了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机制;公司通过制定《岗位管理制度》、《员工招聘管理制度》、《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岗位配置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员工培训管理制度》、《中层干部及业务骨干任前公示办法》、《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规定》、《实习生管理制度》等内部规章,建立了科学的聘用、轮岗、考评、晋升、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以及单位业绩和个人工作表现挂钩的薪酬制度。
公司制定了《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印章管理办法》、《内部网信息管理暂行办法》、《保密工作规定》、《行政公文处理暂行条例》、《档案工作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制定条例》等行政管理方面的制度,使内部管理能够有效运行。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1、风险管理程序
(1)风险识别
公司综合利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方法,对各类风险及各个风险点进行全面有效识别。公司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实施风险经理负责制,按业务条线设立风险经理,运用现场和非现场手段进行风险识别;各业务部门设立风险控制岗,及时、有效的发现和识别风险。公司利用监控系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风险状况、资金清算、资金管理和财务核算等进行动态跟踪监控,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小组进行投资决策和风险控制,从而形成全方位、多层次风险监控机制。目前公司所有业务均已纳入系统监控范围,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风险管理全覆盖。
(2)风险评估
公司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建立风险评价合规指标,按照实际需要建立风险评价个性指标,通过建立、完善各类业务的风险监控指标体系及风险计量模型等技术手段,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点和风险环节的评估。各业务部门结合部门业务实际需要,建立了相应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公司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在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指标的基础上,结合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了系统的监控阀值设置方案;同时,风险管理职能部门进一步强化公司风险计量的研究和应用,稽核总部建立起了公司内部审计的量化评分标准体系。
(3)风险处置
公司依据各业务条线、各类风险及各风险点的风险水平,制定了一系列的风险处置流程和措施。对于一旦发生将造成极其严重后果的风险,公司制定并适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监督与检查
公司风险监督检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业务一线部门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上报,各业务部门是公司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第二个层次是业务支持部门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风险管理事宜进行检查和督导;第三个层次是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对各业务部门进行全面的事前、事中的风险监督与检查,稽核总部则对业务一线部门与业务支持部门进行定期的事后稽核检查,同时稽核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部将对公司合规有效性进行评价,在必要时将适时加以修正。
(5)风险报告与反馈
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报告体系是以董事会、经营层、首席风险官为主要报告对象,以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为主要报告主体,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风控专员以及各子公司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岗位全员参与的报告体系。
2、风险报告体系
(1)公司内部风险事项报告路径
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和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对风险事项报告内容审核确认后,应分别按业务条线、财务条线和风险管理条线进行报告。
(2)公司按照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报送全面风险管理相关报
告。所有报告须经首席风险官及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审核后按规定流程报送监管部门。
(3)其他各类风险管理相关报告
根据规定,公司于每年 8月 31日前向监管机构报送中期合规报告,并于每年 4月 30日前报送上一年度的公司年度合规报告。合规报告按规定内容格式撰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董事签署确认意见。同时,合规报告还报公司监事会,以便公司监事更好地了解公司合规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上海证监局要求,公司每季度向监管部门报送公司合规季报。根据要求,公司还通过风险管理年度或半年度报告向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事会汇报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公司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的风险报告体系包括各业务模块监控日报、月报、综合报告、专项报告与专题报告。各业务模块风险经理每日都将监控结果形成监控日报,在此基础上加上现场检查情况形成监控月报,月报除报送对口部门领导外,还送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公司分管领导;公司风险管理职能部门还在各业务模块监控月报的基础上,每月撰写风险管理综合月报,对公司每月各项风险控制指标、风险监控结果、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等撰写成月度报告,报送公司总裁助理以上领导及董事会、监事会秘书;除以上常规报告外,遇到专项问题或专题问题,撰写专项报告与专题报告报送公司主要领导及相关领导。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公司稽核总部通过独立的报告途径,将稽核结果向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报告。各业务部门也建立了相应的风险报告流程,《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对公司各类信息报送有关问题进行了专门的规定。
3、风险管理举措
2008 年以来,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设计了合规风险管理制度建设方案,为推进方案实施,公司修改了章程、全面风险管理基本制度,新出台了全面风险管理规划实施方案、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合规总监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各部门、分支机构的合规与风险管理职责,从制度上明确了为合规、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提供的财务和技术保障。公司聘任了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明确了各类风险管理的主办部门,充实了合规与风险管理人员,各部门、各分支机构明确了风控专员岗,建立了合规与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围绕上市、创新、集团化以及新的监管形势,公司近年来又对公司章程等多项基础制度进行了修订/新订,对公司制度体系多次进行梳理,公司制度进一步健全。
围绕公司战略转型、创新形势与经营目标,公司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各项制度建设,加强对各类风险的量化管理,做好创新业务及公司集团化建设的风险管理,努力提高风险管理与合规管理、内部控制的协同。
近几年来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建设的举措具体体现在:
(1)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固化流程,完善系统
根据公司年度资产负债配置、风险额度管理以及自营业务跟踪止损的经验,完善相关制度,固化工作流程,明确各层级职责,进一步完善授权工作机制提高决策效率、健全动态调整、跟踪预警工作机制,改进风险监控、报告机制;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开发、升级相关功能模块;加强净资本风控指标敏感性分析与压力测试,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及建议措施及时报告。通过以上措施,抓好公司总体风险容量管理及各单项业务的风险容限管理,实现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
(2)加强对各类风险的量化管理,切实提高风险管理技能
围绕风险可测目标,加强风险量化管理,将量化工作融入决策、执行、监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督、反馈等整个风险管理的过程与环节。借鉴先进经验,探索适合公司实际情况的风险管理模型与工具,健全风险识别、测量、监控、报告程序,提升风险管理技能。统筹考虑各种风险类别,做到各类风险有责任点与落脚点,能量化,能管控。本着谨慎性原则,加强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市场风险的监测和管理,实现公司长期稳健盈利。加强资产类别的风险分类管理,提高相应风险指标的可操作性。
(3)加强创新业务的风险管理,重点做好子公司的风险管理
配合股指期货、融资融券、直投等创新产品与业务的推出,公司调整、完善风险管理框架与思路,探索并完善各类创新业务的风险管理流程与措施,将风险管理贯穿于新产品新业务开发、推出、实施的全过程;重点做好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风险管理,积极探索统分结合的母子公司风险管理模式,确保公司创新业务和集团化发展不出现重大风险。
(4)进一步提升风险管理与合规管理、内部控制的协同效应
在重视风险管理、合规管理与内部控制各单项管理基础上,重视加强其相互之间的协同协作,在操作框架上统筹考虑,具体措施上相互融合。细化量化董事会审议的各项风险管理措施,纳入监控系统、合规检查、稽核审计、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范畴,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协作效应;加强风险管理部门与各部门间的协同协作,形成风险管理的合力。
(5)加强信息技术在风险管理中的应用
针对各项业务管理中的风险点和风险环节,公司目前已建成经纪业务监控系统、第三方存管监控系统、反洗钱监控系统、净资本监控系统、投资风险管理系统、融资融券监控系统等风险监控体系,从而对经纪业务、客户资产、证券投资、金融衍生品、固定收益、融资融券等业务的重要风险点及风险环节实时监控。
(6)严格落实防火墙制度
公司各业务部门独立设立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确保公司自有资金与客户资金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针对同属公司自营的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等不同业务区分交易账号并独立账套核算。公司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业务部门相对独立性,在场地、人员、交易、账户、核算和研究方面严格实行分离。各业务部门应用独立交易系统进行投资交易,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固定收益、QFII 等业务的所有交易活动均在各自独立交易室进行,保障相关业务部门交易活动的独立性和保密性。
(7)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为预防和打击证券行业的洗钱活动,公司制定了《反洗钱工作制度》,确定了反洗钱组织架构,建立了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制度与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宣传和培训制度、保密制度等。为规范营业部反洗钱工作流程,公司统一制定了《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制度》和《证券营业部反洗钱工作制度》,明确了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流程、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报表报送流程、可疑交易甄别流程、向反洗钱主管机关报备文件流程、档案保管流程等。公司通过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并推动业务部门将反洗钱工作嵌入到日常工作流程中,确保反洗钱工作融入到每一个业务环节。
此外,公司还每年制定反洗钱宣传和培训计划,持续对公司员工及客户进行宣传和培训。
(8)健全的财务管理机制
公司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资金计划控制制度及资金财务预算制度,并将部门及分支机构的预算执行情况列入部门年终考核项目,建立了科学的资金管理绩效考核标准。
公司对各业务模块均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并对财务主管实行督导制度。
制定了明确的财务制度及资金管理流程,严格执行资金调拨、资金运用的审批程序,加强资金筹集的规模、结构、方式的计划管理。由财务主管办理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公司加强了对资金风险的监测,严格控制流动性风险,尤其在净资本监测方面,公司资金财务管理总部按日计算净资本。此外,财务部门还重点关注那些对净资本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并以此估算其对公司净资本的影响。公司风险管理部门还设有专门岗位,对净资本等风控指标动态监控,及时预警。
2014年 3月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以下简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规范》)和《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对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对照两个文件精神,在分析公司风险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公司制订了《<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实施方案》、《全面风险管理基本制度(修订)》、《首席风险官工作细则》、《资产负债配置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制度》以及《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
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将继续围绕公司创新转型,以落实全面风险管理相关监管要求为契机,一面抓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落地方案的设计,一面抓全面风险管理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根据市场变化、行业形势与公司重点业务发展,研究工作思路,落实针对性措施,努力防范风险隐患,努力实现公司总体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
二、内部控制
公司以内部控制要素的完善和建设为核心,以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为导向,以全面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为手段,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形成了涵盖各业务条线、各管理机构的内控制度、控制机制、监督评估体系。
(一)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
本公司主要内部控制目标为:
1、实现公司的经营战略;
2、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3、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和完整;
4、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5、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和符合有关监管要求。
(二)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基本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所属部门、分支机构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公司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追求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6、时效性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三)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公司已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主要涵盖公司治理、业务管理、合规和风险管理、综合管理等四类基本制度。
公司治理类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总裁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
业务管理类制度主要涵盖各业务部门,涉及经纪、证券投资、金融衍生品、固定收益、证券金融、机构、研究咨询、投资银行、期货、股权投资、创新投资等一系列业务制度,如《经纪业务佣金管理办法》、《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制度》等。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合规风险管理类制度有《全面风险管理基本制度》、《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合规总监工作细则》、《首席风险官工作细则》、《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等。
综合类制度包括财务、行政、后勤等,主要包括《会计制度》、《资金管理办法》、《主要经济业务账务处理操作指南》、《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岗位管理制度》、《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实施细则》等。
公司各类制度能够保证内部控制活动基本涵盖公司所有营运环节,包括但不限于内部经营管理、投资决策、关联交易、资金管理、合规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确保有关内部控制制度能有效执行。
(四)内部控制要素
本公司内部控制要素如下:
1、内部控制环境
公司按照《公司法》和《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建立了健全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授权明确、职责清晰、相互制衡。在此基础上,通过制定《全面风险管理基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进一步明确了公司风险管理框架。
(1)治理结构
公司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职责明确;建立了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规则,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规范,独立董事人数符合规定,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董事会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科学、透明,经营管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高效、严谨,监事会对公司财务与合规管理的检查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健全、有效。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企业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公司已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明确规定了股东大会的性质和职权及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与通知、表决和决议等工作程序。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均由公司董事担任。公司已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规定了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各专门委员会的构成和职责等。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设监事会。公司监事会依照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和合规管理;对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损害公司、股东或客户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督;督促落实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及相关事项的整改;并就涉及公司风险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汇报。公司已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规定了监事会的召集与通知、审议和决议等工作程序。
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经营管理中风险管理工作的日常运行,负责董事会授权范围内重大经营项目和创新业务的风险评估和决策。公司已制定《总裁工作细则》,明确规定了公司总裁工作会议的种类及程序。公司经营管理层下设投资业务委员会、销售与财富管理委员会、创新发展委员会、IT 战略发展和治理委员会、资产负债配置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等五个委员会,并分别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对各项重大业务及投资进行决策与风险控制。
(2)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
公司通过合理划分各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使各部门之间形成了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机制,确保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运行,保障了控制目标的实现。公司已编制《员工手册》、《合规手册》等内部管理手册,确保了全体员工掌握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情况,明确权责分配,正确行使职权。
(3)合规与风险管理架构
公司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与风险管理三者统筹考虑并加以管控,建立了清晰完整的合规与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营管理层等公司各层级在合规与风险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具体架构详见本节
一、风险管理(二)风险管理体系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图。
(4)内部审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是: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和评价公司内控制度;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公司设立稽核总部,对公司董事会负责,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具体组织和实施内部稽核工作。公司已制定《稽核工作制度》,由稽核总部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制度,对公司和所属各部门及分支机构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财务信息的可靠性进行独立稽核和评价。对稽核工作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稽核总部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进行报告,并同时向公司经营层和监事会报告;对稽核工作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报告,并同时向公司经营层和监事会报告。
(5)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贯彻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不断完善人力资源政策体系,覆盖人力资源管理的各个领域,包括:员工的招聘管理、绩效考核、薪酬管理、培训发展、员工关系管理、执业资格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出入境管理等方面。根据监管部门要求,与员工全面签订保密协议,并要求严格遵守证券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规范,同时施行关键岗位员工的强制休假和定期轮岗制度。
公司全面落实国家和地方的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按照规定及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为员工提供适当的劳动保护条件,保证人力资源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公司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经营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重大切身利益问题时,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意见。
公司实施“人才强司”战略,坚持“人力资源创造价值”的核心理念,在完善制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度建设、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的基础上,优化工作方式,转变管理观念,紧紧围绕公司上市目标开展工作,积极配合公司的创新转型和集团化资源整合,以服务公司“产品创新、业务创新、运行机制创新”为工作重点,以“人才梯队建设工程”为实施手段,建立专业化、市场化,并与公司企业文化相适宜的人才队伍建设长效机制,不断完善“人才优先、市场竞争、机制创新、绩效导向、服务发展”的公司人才环境。
(6)企业文化
公司高度重视企业文化建设,成立了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积极推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经过多年实践和提炼,确立了“稳健经营、专业服务、以人为本、开拓创新”的经营理念,形成了以“诚信、合规、创新、和谐”为核心理念的企业文化。公司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公司已编撰完成《企业文化发展大纲》、《员工行为规范》等一系列企业文化丛书,并加强文化宣传,促进行为落地,基本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公司企业文化。
在公司企业文化建设过程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挥了主导作用,企业员工能够遵守员工行为守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公司重视法制教育,增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制观念,增强其严格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监督的能力与自觉性。
2、风险评估
公司制定了风险控制目标,建立了适合自身实际的风险评估机制,以识别和应对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并针对风险分析结果,确定了风险应对策略。
(1)风险评估目标
公司根据战略发展目标及年度经营目标,制定了风险控制目标,建立了系统的、适合自身实际的风险评估机制,以识别和应对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原则下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由各层级开展相应的风险评估活动。
(2)风险承受度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为实现公司总体风险可承受,防范公司总体层面出现流动性风险,公司从总体层面采取了资产负债配置、风险配置的管理方式。在财务预算的基础上,公司经营层制定了资产负债配置、风险配置计划,对各项业务规模、风险敞口、资金投入进行限额管理,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为保障资产负债配置、风险配置与市场节奏的匹配,公司还建立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市场变化及业务发展需要对资产负债配置、风险配置进行调整。
在确定公司整体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对于各项高风险业务,公司也确定了业务层面的亏损限额,并且设置预警值,到达预警值后公司通过减仓或者对冲机制降低风险敞口,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随着公司集团化建设的日益深入,在 2013年风险配置方案中新增对各子公司净亏损上限的风险指标,从而加强对子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
(3)识别风险因素
在识别内部风险方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主要关注因素包括:拓展传统业务等扩张性经营行为,重大对外投资和重大资产购置等投资行为,新业务开展和新产品开发等创新因素,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
在识别外部风险方面,结合证券行业特点,主要关注因素包括:证券市场波动、利率波动等经济因素,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法律因素,安全稳定、社会信用、客户行为等社会因素。
(4)风险分析方法
公司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重点关注风险较高的自营业务,其中,对于公司证券投资自营业务加大对持仓品种、行业集中度及冲击成本的分析力度;对于固定收益品种,在实行久期与业务规模挂钩的同时,加大对单只债券风险的定量和定性分析。
在日常具体工作中,将外部监管、董事会和经营层要求量化为指标纳入系统监控,有专人每日监控各种风控指标、损益指标、流动性指标的变动与公司总体资产的变化,每月还就各项重要指标形成专门分析报告报送公司经营层。
(5)风险应对策略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公司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结合风险承受度,权衡风险与收益,对所面临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法律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主要风险,采取了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同时在公司风险管理职能部门设立总量风险管理小组,动态监测公司整体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①市场风险。公司在资产负债配置、风险配置中对高风险自营业务的最大规模进行了规定,以净资本风险控制指标为基础,以公司年度利润不亏损和综合收益不为负作为预算前提,得到允许自营业务亏损的最大限额。公司通过系统敏感性阀值和压力阀值的设置、分析测试等量化手段,计算出可能出现的净资本风控指标、财务指标的未来状态及极端情况,为采取应对措施、提前部署打好基础。
②信用风险。公司分别建立了针对客户、交易对手方、债券发行主体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公司在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等业务中,建立了客户的信用等级评定和授信管理机制,并且通过实时、动态平仓机制及时处置潜在的风险。公司在自营投资业务中,加强了交易对手方的资质和风险评估工作,通过合同审查及交易监控形式实现信用风险管理,重点关注交易过程中的可能违约环节,制定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同时加强对持有单只债券的基本面分析,并建立了公司内部债券评分体系,以防范债券投资中的信用风险。
③操作风险。公司将操作风险和合规风险统筹考虑,通过建立各项制度流程,编制了《合规手册》、《合规与风险管理操作手册》,以制度化的手段固化操作流程,减少随意行为,防范操作风险与合规风险;并以监管部门各项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内控检查为契机,部署各部门加强自查整改,合规部门对照内控要点逐项进行检查,稽核部门对照内控要求加大稽核频次和力度;重视发挥各部门风控专员岗的作用,加强复核检查,建立操作规范,完善报告制度,加强合规风险与操作风险的管控;公司还加强内部印章和授权管理,并注重将阀值纳入公司各项系统,强化以系统手段防范操作风险。
④技术风险。公司成立了 IT 战略发展和治理委员会,制定了公司信息技术治理工作办法、信息技术治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从组织架构及制度建设上为防范信息技术风险提供了保障。2013 年度公司将原来的信息技术中心分拆成立系统研发总部与系统运营总部,通过开发与运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行的分离,提升专业水平,防范信息技术风险。将各信息系统权限纳入统一的权限管理体系,建立了数据备份系统并实施了灾难备份制度,以有效管控技术风险。
⑤法律风险。公司通过合同管理、合规审查、法律服务、法律宣传、协助执行和诉讼、纠纷管理等手段,防范法律风险。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审核公司对外签署各项合同协议,为公司各类业务提供法律服务与咨询,对公司新产品、新业务及重大业务决策事项出具法律建议或意见等,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和化解了公司经营中的法律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案件发生。
⑥流动性风险。公司在资金财务管理总部内部成立资金中心,主要负责自有资金的计划、融资、调度、投资和定价等管理,优化公司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收益,提高防范流动性风险的能力。公司已建立适当的预警指标体系,由资金财务部门通过设置关键预警指标,监测可能引发流动性危机的特定情景或事件。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以发行次级债、短期融资券、银行拆借等形式,补充或提高净资本,建立了净资本补充机制。通过定期不定期开展压力测试,测试公司净资本风控指标状况及公司流动性状况,以实现提前预判与管控流动性风险。
⑦声誉风险。公司建立了舆情管理应急预案,成立了舆情管理应急小组,明确了其相应工作职责与工作流程,对处置时限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公司参照上市公司要求,实行董事会秘书制度,建立了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通过建立健全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职责,一定程度上防范了公司声誉风险。
3、控制活动
公司根据监管要求,在授权及权限控制、信息隔离控制、反洗钱控制、员工执业行为控制、控股子公司控制、创新业务控制等方面完善了控制活动,各业务模块也健全了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1)授权及权限控制
①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之间建立了完整明确的授权,经营层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全面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工作。
②公司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的工作岗位、用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户角色,并实施了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③公司明确界定了各部门及分支机构的目标、职责和权限,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经营管理职能,并针对各个岗位建立了清晰的岗位职责说明和报告关系,规定了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
④公司已制定《信息系统权限管理办法》、《信息系统系统用户权限管理实施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用户权限管理实施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用户权限管理操作规定》等信息系统权限管理制度,按照分离制衡原则、最小化原则及授权审批原则,明确规定了公司各类信息系统的用户权限边界,并对权限设置、管理和审批流程进行了规范。
(2)信息隔离控制
相关说明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之十二、公司各专项工作
的完成情况”
(3)反洗钱控制
①公司已成立了由反洗钱领导小组、反洗钱工作小组、营业部反洗钱工作小组组成的反洗钱三级组织管理架构。
②公司已制定《反洗钱工作制度》及《证券营业部反洗钱工作制度》,明确了反洗钱工作的组织体系、部门职责及工作流程。
③公司按照国家法规,已制定《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制度》、《东方证券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制度(试行)》,建立了客户反洗钱等级划分制度及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按时完成了客户反洗钱等级划分工作及客户身份信息补录入工作,并在客户开户等环节严格落实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④公司风险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反洗钱数据报告工作,公司已对反洗钱数据的初审、甄别、确认、报告流程和时间节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判定标准等做了详细规定,并按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中心报送反洗钱数据。
⑤公司制定了年度《反洗钱宣传和培训计划》,对反洗钱宣传和培训工作做出详细部署。公司通过发放反洗钱宣传手册、开辟反洗钱宣传专栏等形式,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向客户宣传反洗钱知识;多次举行专题培训,并将反洗钱内容纳入公司《合规手册》、新员工培训、员工工作绩效考核等工作中。
⑥公司风险管理职能总部、稽核总部已分别制定相应的反洗钱检查稽核工作规范,定期对公司及营业部的反洗钱情况进行检查和稽核。
(4)员工执业行为控制
①公司根据监管要求,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上海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强化依法合规经营意识,规范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通知>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员工保密协议、执业行为承诺书签署及执业技防监测措施管理的通知》以及《员工保密管理办法》,规范了员工执业行为;全体员工均已签署了《员工保密协议》、《员工执业行为承诺书》。
②公司制定了《员工证券账户及证券投资行为管理办法》和《关于落实<员工证券账户及证券投资行为管理办法>的通知》,加强了公司员工证券账户管理,规范了员工证券投资行为,防范员工违规从事证券投资或者利用敏感信息谋取不当利益。公司已要求全体员工申报了员工证券账户申报,并通过员工账户和投资合规监控系统对员工证券账户的交易情况进行合规监控。
③公司制定了《培训管理制度》,健全了员工培训和考核机制,针对不同业务领域及从业年限的人员实施及时且有针对性的培训,并建立了合规培训和考核系统。
④公司制定了《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加强了员工从业资格管理,规范公司各类资格的管理工作,严格把好资格关。
⑤公司健全了员工执业技防监测措施,实施了办公电脑硬件登记管理、证券交易软件安装限制、办公电话录音、交易时间无线通讯工具集中保管、即时通讯工具网络监控、办公邮件备份归档等措施。
⑥公司健全了信息隔离墙制度,严格防范利益冲突、内幕交易、“老鼠仓”等违法违规行为。
⑦公司明确了员工执业行为管理合规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规执业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5)资金财务控制
①公司已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了资金统一集中管理制度,规范了资金的筹集、使用、审批流程,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需要。
②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由营运管理总部统一管理,并已全面实行人民币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杜绝了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客户委托管理的资产及客户托管的证券等行为,确保了客户资产的安全完整。
③除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外的其他资金均由公司资金财务管理总部统一管理。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确定的年度财务预算要求配置、使用自有资金,并建立了严格的分级审批程序。
④公司已制定《大额开支集中支付管理办法》,对营业部自有资金实行集中管理,营业部自有资金除备用金外统一上划公司总部,营业部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大额开支由总部集中统一对外支付。
⑤公司已制定《会计制度》及《主要经济业务账务处理操作指南》,对公司财务报告目标、会计基本假设与会计基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及其确认与计量原则、财务报告、主要业务账务处理方法进行了详细规范。
⑥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通过制定《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司各部门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了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预算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强化了预算约束。
⑦公司已制定《费用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营业部费用管理实施细则》等费用管理制度,有效规范了公司各项费用开支,完善了费用管理流程,降低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⑧公司已制定《风险控制指标监控管理办法》及《风控指标敏感性分析和压力测试工作规范》,建立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机制,同时开展敏感性分析和压力测试工作,公司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持续满足监管要求。
⑨公司已制定《资产负债配置管理办法》,以“净资本等风控指标持续符合要求”作为资产配置安全性的基本条件,在考虑公司资产分布现状和财务预算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基础上,制定年度资产配置计划,并按月跟踪资产配置执行情况,切实保障计划实施的有效性和财务风险的可控性。
⑩公司已制定《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电脑类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通过总量控制、分级归口管理、账物分离、物尽其用的管理原则,保证公司固定资产的安全性与完整性。
○11公司已制定《营业部财务工作规范》,通过加强营业部财务管理和财务风险控制,规范营业部日常财务工作,进一步推动营业部财务工作的流程化、标准化和制度化。
○12公司已制定《财务督导工作管理办法》、《财务主管管理办法》等制度,对业务部门及分支机构的财务主管实行公司委派制,财务主管由资金财务管理总部统一管理。财务主管管理实行定期轮岗、强制休假、重大事项报告以及财务督导等制度。
○13公司已完成资金中心筹备工作,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借入次级债务等创新融资方式,持续不断地为公司寻求低成本、稳定的资金来源。
(6)营运控制
①公司已建成集中营运管理体系,该体系通过高效安全的业务营运服务支持平台,集中处理会籍管理、账户管理、交易管理、证券托管、清算核算和资金交收等工作,确保客户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②公司已建立了符合第三方存管要求的账户体系以及账户规范长效机制,实现了客户账户的专业化、规范化、集中化管理,确保参加交易的账户均为合格账户。
③公司已实现经纪、自营、QFII 业务的集中清算,制定了各项业务的清算操作流程以及清算业务应急处理方案,同时加强对操作权限、数据隔离等重要风险点的管理,实现了业务环节间相互分离、相互制衡。
④公司建立了以清算数据及客户账户明细数据为基础的结算托管体系,形成了日常化、自动化的证券对账机制,对账范围包括沪市和深市 A 股、B 股、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封闭式基金,企债现券,国债现券,权证,开放式基金份额等除了代办股份转让外的所有品种,确保了客户证券托管余额的准确和真实。
⑤公司已全面实行人民币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并制定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及周密的资金划付操作流程,实行客户、自有资金严格分离,有效防范了客户资金风险,保障客户资金安全、完整,并使客户资金达到安全、可控、可查等内部控制要求。
⑥公司建立了严密的交易权限控制体系,权益类调整权限已全部上收至公司总部,中小企业私募债交易、创业板交易等均实行了多层次的审批审核机制,有效控制了交易风险。
⑦公司各应用系统权限实施了集中管理模式,目前纳入权限集中管理的应用系统达到 18套,申请及授权均实现电子化流程管理,并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实现了权限集中管理、统一授权,达到控制有效、运作高效的管理目标。
⑧公司推出了 7*24 小时银证转帐服务、非现场开户、消费支付、私募基金综合托管等创新业务,并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正在筹备中的柜台交易市场项目,已完成产品建设、系统建设、制度建设、信息披露等准备工作,待业务资格获批后,即可正式开展此项业务。
(7)信息技术控制
①公司已成立了 IT 战略发展和治理委员会,并通过制定《信息技术治理工作办法》明确了公司的 IT治理原则和 IT治理目标,同时对公司的 IT组织架构、各层级的职责权限、IT 架构与 IT 基础设施、IT 应用、IT 投入、IT 人力资源、IT安全和风险控制等做出了基本规定。
②2013 年 5 月,为适应创新转型和公司集团化管理需要,进一步提高信息技术的专业化管理水平,提升信息技术的规划和建设能力,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信息技术中心拆分为系统研发总部和系统运行总部。系统研发总部主要负责公司信息技术战略规划及预算的拟定与执行,公司软件建设的相关工作等;系统运行总部主要负责公司信息系统和设备的运行、维护和安全保障等。
③公司已建立了一套基本完整的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覆盖了 IT 治理、数据管理、安全管理、权限管理、网络管理、系统建设、软件管理、硬件管理、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员管理、营业部信息技术管理、应急指引等各方面,符合《证券公司信息技术管理规范》等法规要求。部门分拆后,系统研发总部和系统运行总部对各自负责的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修订。
④公司信息技术管理已实现了前后台分离、开发与操作分离、技术与业务分离,并且不存在信息技术人员与业务人员相互兼任的情况。网络管理、安全管理、数据管理、机房运维等重要岗位也实现了人员分离,并进行了相应的权限控制。公司对运维关键岗位进行了技能评定,与涉及自主开发工作的员工签署了保密协议。
⑤公司已建立了基本有效的灾难备份系统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公司级应急预案演练,并由独立部门定期对信息系统的合规性进行检查。经独立第三方评测,公司集中交易系统、网上交易系统符合《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中第三级的安全保障能力的要求,外网网站、新意综合管理平台、客服系统、第三方存管系统、融资融券系统、证券投资业务系统符合《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中第二级的安全保障能力的要求。
⑥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的电脑主管实行公司委派制,电脑主管由系统运行总部统一管理。电脑主管管理实行重大事项报告以及业务督导等制度。
(8)子公司控制
①公司已制定《子公司管理办法》,遵循依法合规、市场导向、协同发展和有效管控原则,根据集团整体发展战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保障股东权益、提高投资效益。
②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按各自的职责权限,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与监督。公司委派、提名或推荐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公司治理的要求参与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子公司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子公司相关事务进行联络、协调、组织、报告;其他各职能部门和组织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规定对子公司进行管理、监督、指导和服务。
③公司在子公司公司治理、战略与计划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绩效管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财务管理、合规与风险管理、审计管理、重大事项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品牌管理、IT 管理等方面采取了多项管控措施,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监督、指导和服务。
④公司督促子公司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健全合规管理、风险管理等各项内控制度。公司通过合规检查、稽核等手段,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子公司的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
(9)创新业务控制
①公司高度重视创新业务发展,成立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和创新发展委员会,全面领导和决策公司创新工作的开展,并对创新业务的运行进行论证和审议。在董事会办公室专门设立创新推动部,作为公司创新业务执行体系建设的推动部门,系统组织和整体推动公司的创新工作,包括健全公司创新运行机制、动态跟进公司创新业务(产品)、优化配置创新资源、提升公司创新文化等。
②公司建立了创新业务工作流程,覆盖了创新业务立项研究、产品开发、业务申请、授权审批、业务规模确定、投资决策、交易操作、风险监控与评估、内部稽核等各个环节。
③公司建立了创新业务内部评估和审查机制,在对创新业务的合规性、可行性和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控制措施,确保各项创新业务有序、平稳推进。
④公司固化了创新业务的内部审查规范,针对不同的创新业务建立了对应的审批和报批流程,在公司内部明确不同创新业务的审批层级,同时按照监管机关的具体要求和规范明确外部申报程序,区分常规业务与非常规业务的创新,区分业务的外部管辖范围,区分外部审批、报备、专家评审等不同的申报程序。
⑤公司从制度、系统、岗位、流程等方面加强对创新业务的内部控制、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充分保障业务的平稳、有序开展。对涉及自营投资的创新业务(如表外业务),公司强化了业务的量化风险评估、风险敞口管理、总量风险评估与控制;针对涉及非标产品的自营投资,公司从产品法律框架、合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审查、风险管理措施等多角度细化了事前审查流程。
(10)关联交易控制
①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
②公司已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人的认定、关联人报备、关联交易及其定价、关联交易披露及决策、关联交易披露和决策程序的豁免等做了明确规定,并对日常关联交易披露和决策程序、溢价购买关联人资产等做了特别规定。
③公司稽核部门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稽核调查,已针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制定落实了有关整改措施。
(11)合同及印章控制
①公司已制定《合同管理办法》,执行“一级法人,明确授权;集中管理、分类实施;各司其职,责任到人”的原则,明确了相关部门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的工作职责,在合同订立、审查、盖章、履行、纠纷处理、档案管理等过程中实行严格控制。
②公司已制定《印章管理办法》,将公司印章分为行政印章、经纪业务印章、财务印章三类,并分别制定了具体的管理细则,详细规范了各类印章的刻制、保管、使用和停用流程。
③公司已制定《档案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各种门类、形式和载体的档案管理,公司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有效发挥了档案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作用。
4、信息与沟通
(1)公司已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暂行办法》,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
原则、内容和标准、编制审议披露流程及信息披露义务人职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实施,由公司董事长作为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第一责任人,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公司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2)公司已制定《信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公司信息种类及内容、各
部门工作职责、信息收集、信息传递和信息披露程序等内容,确保了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监管部门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和风险状况。
(3)公司已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
理机制,确保重大风险、突发事件、各类投诉和重大内控缺陷得到妥善处理。
(4)公司组建了以监事会主席为组长的信访投诉应急小组,并通过制定
《客户信访投诉工作条例》及《信访投诉应急预案》规范了公司信访投诉的处置程序,建立健全了公司信访投诉应急工作机制,提升了公司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公司组建了以董事会秘书为组长的舆情管理应急小组,并通过制定
《舆情管理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公司舆情管理应急工作机制,提高了公司舆情管理及应急处置能力。
(6)公司已建成并不断完善以办公网为核心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了公司
及各部门的信息集成与共享。
5、内部监督
(1)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定期审
议公司财务报告,履行财务监督职责;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进行监督;定期听取合规与风险管理方面的工作汇报。
(2)公司风险管理职能部门是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
构,配合合规总监履行合规与风险管理职能,负责公司的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和法务管理。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实行风险经理负责制,对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进行合规检查,并定期向监管部门、公司董事会提交合规报告。
(3)公司稽核总部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对公司和所
属各部门及分支机构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财务信息的可靠性进行独立稽核和评价。稽核总部系统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与执行情况,向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并同时向公司经营层和监事会报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4)公司监察室负责行政监察工作,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正确履行职责的情况;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落实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政策、措施情况;对重大风险事项所涉及的责任人进行专项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按规定程序报批。
(5)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设立了风控专员岗,负责对本部门、本区域营
业部或分支机构的业务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监控和报告;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业务活动,及时制止并报告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人,同时向风险管理职能部门报告。
(6)公司搭建了层级分明、快速畅通的合规与风险管理信息沟通和反馈机
制,确保了相关信息在公司各管理层级、责任部门、业务环节之间的有效沟通和反馈,并能对信息沟通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和解决。
(7)公司已制定《合规问责工作办法》,明确规定了公司合规问责工作的
组织架构、问责事项、问责程序及处罚标准。
(五)主要业务的内部控制
公司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并逐步完善了各项业务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各业务条线建立健全隔离制度、决策制度、风险管控制度,还根据各自的业务特点,采取了以下主要控制措施:
1、经纪业务控制
公司经纪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在营业网点布局及软硬件技术标准、经纪业务服务规程及管理制度、法人清算、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信息系统权限、重要印章及证照等方面实现了集中管理,营业部财务主管及电脑主管实行公司委派制,既增强了运营效率,又有效控制了风险。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的要求,全面梳理完善了经纪业务制度及流程,目前已建立一套基本完整的经纪业务规章制度体系,覆盖了经纪业务涉及的账户管理、股份管理、交易管理、资金管理、权限管理、营销管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投资者教育、客户行为管理、反洗钱管理、IB 业务管理、投资顾问管理、客户回访、客户投诉处理及业务差错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理等各个方面。
公司已建立符合第三方存管要求的账户体系及账户规范长效机制,建立了集中账户管理系统,将中登校验、客户信息同步、强制拍照、影响管理、反洗钱等监管要求固化到系统中,实现了账户管理的专业化,规范化、集中化。
公司已获得实施证券经纪人制度的资格,内部营销团队和外部证券经纪人两种营销模式并存,分别制定了《证券经纪业务营销团队管理制度》和《证券经纪人管理制度》及其配套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等营销管理制度予以规范管理;公司已建成营销管理平台,对营销人员进行电子化流程管理,实现了营销管理全过程的管控和留痕。
公司已制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办法》,并在制定各业务制度和操作流程时已将适当性管理的要求嵌入其中;公司已建成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系统和客户行为分析系统,实现了测评系统、行为分析系统与交易系统的对接,能够实时满足适当性管理的要求。
公司已制定《投资顾问业务管理制度》和投顾服务平台,由销售交易总部统一管理各营业部的证券投资顾问团队,向营业部客户和潜在证券投资者提供投资者教育服务,向签约客户提供适当的投资建议服务,客户签约与服务实现了系统留痕。
公司已制定《基金销售业务管理制度》和《金融产品代销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和操作流程,明确了公司各部门在产品代销业务中的工作职责,体现了对发行人和产品的尽职调查与产品销售的适当分离、产品引入和销售与后台清算交收的适当分离,实现了产品尽调、评价、核准、培训、上架、推介、清算交收、回访等主要工作环节的有效管理。
公司销售交易总部、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门、营业部共同完成对客户异常交易行为的前端控制和自律协同管理工作,设专人对客户的证券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引导客户合规交易,必要时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对客户实施盘中限制交易等措施。
公司已开通了见证开户和网上开户等非现场开户业务,制订了《见证开户操作规程》(试行)、《见证开户人员管理细则》和《见证开户空白开户合同管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理细则》,建立了见证开户和网上开户的业务审核与处理流程,并统一设备采购,从业务流程、人员资格管理、空白凭证管理、集中审核、集中统一的客户回访等主要方面对非现场开户业务实施了有效的管控。
2、证券投资业务控制
公司证券投资业务实行“董事会——经营层——投资业务委员会——证券投资业务总部投资决策小组”的投资决策体系。
公司已制定《投资业务委员会工作办法》、《证券投资业务风险控制实施细则》、《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实施细则》、《证券自营业务参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基本制度》、《研究策划工作管理制度》、《交易业务工作制度》、《交易室出入管理制度》、《证券库管理办法》、《柜台交易系统权限管理办法》、《风险限额及动态跟踪止损实施细则》、《信息隔离制度实施细则》、《股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实施细则》、《股指期货套期保值风险控制制度等内内控制度,涵盖了证券投资业务的主要业务活动及管理环节。
公司证券投资业务能够执行公司董事会下达的年度资产负债配置和风险限额,有效控制了市场风险,风险控制指标能够基本满足监管要求及董事会议案要求。公司证券投资业务部门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内控机制建设,日常的合规管理与风险控制机制运行有效,相关的控制机制和措施能够防范可能出现的重大合规事件、风险事件。
3、金融衍生品业务控制
公司金融衍生品业务实行“董事会——经营层——投资决策委员会——金融衍生品业务总部投资决策小组”的投资决策体系。
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业务投资管理制度》、《金融衍生品业务总部基金套利套保业务管理实施细则》、《金融衍生品业务总部股指期货套保业务管理实施细则》、《金融衍生品业务总部 ETF 套利业务管理实施细则》、《金融衍生品业务总部交易室出入管理办法》、《金融衍生品业务总部信息系统权限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涵盖了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主要业务活动及管理环节。
公司对 ETF 套利业务实行严格的席位、账号管理以及总规模、当日风险敞口及限制留仓个股控制。分级基金套利和做市、股指期货多策略套保业务在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规模、风险限额、风险敞口等限制下开展,风险得到有效控制,风险控制指标持续满足监管要求及董事会决议要求。
4、固定收益业务控制
公司固定收益业务实行“董事会——经营层——投资业务委员会——固定收益业务总部投资决策小组”的投资决策体系,根据业务条线在固定收益业务总部内部分设投资业务决策小组、衍生品决策小组、资本中介业务决策小组等投资决策小组,负责固定收益各项业务的日常运行。
公司已制定《投资业务委员会工作办法》、《固定收益业务风险控制办法》、《固定收益投资业务管理实施细则》、《国债、金融债承销业务管理制度》、《利率互换业务管理办法》、《利率互换业务风险管理实施细则》、《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管理办法》、《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合规与风险管理办法》、《固定收益业务总部信息隔离制度实施细则》、《固定收益业务总部信息系统权限管理细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项目审核办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合作方案(试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后续管理工作暂行办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固定收益资本中介业务管理办法(试行)》、《金融衍生品业务投资管理办法》、《国债期货业务风险管理实施细则》等管理制度,涵盖了固定收益各项业务的主要业务活动及管理环节。
公司固定收益业务总部内设风险控制小组,严格遵循董事会提出的固定收益最大业务规模与全部自营债券资产加权平均久期挂钩的要求,风险控制指标满足监管要求及年度资产负债配置计划规定。
5、证券金融业务控制
公司证券金融业务主要包括融资融券业务、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等。
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实行“董事会——经营层——销售与财富管理委员会——证券金融业务总部——分支机构”的决策与授权体系,并通过《销售与财富管理委员会工作办法》、《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管理办法》、《转融通业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各层级机构的工作职责,并采取有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效的信息隔离形成互相制衡的协作机制。
公司已制定《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融资融券业务规则》、《融资融券业务操作流程》、《融资融券业务融出资金及证券管理办法》、《融资融券业务营业部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涵盖了融资融券业务的主要业务活动、管理环节和风险控制。
公司已制定《转融通业务管理办法》、《转融通业务保证金管理制度》、《转融通资券管理操作流程》、《转融通业务资券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涵盖了转融通业务的主要业务活动、管理环节和风险控制。
公司已制定《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管理办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规程》、《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特殊事件处理流程》、《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客户适当性管理办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差错处理暂行规定》、《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标的证券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涵盖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的主要业务活动、管理环节和风险控制。
公司已制定《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管理办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客户适当性管理办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标的证券管理办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规程》、《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合规与风险管理实施细则》、《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两方)》等管理制度,涵盖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主要业务活动、管理环节和风险控制。
公司已制定《融资融券业务合规与风险管理实施细则》,确立了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合规与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及各部门工作职责;在客户管理、额度管理、账户管理、标的证券、担保物、融出资金和证券、交易、信息披露和报告等环节梳理确定了风险点及对应的控制措施,覆盖了业务全过程;建立了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监控预警标准及流程。
公司已制定《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合规与风险管理细则》,确立了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合规与风险管理的风险控制机制、风险控制类型、风险控制措施、业务隔离措施、检查及报告要求。
6、机构业务控制
公司已制定《代销金融产品业务管理制度》、《销售与财富管理委员会工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办法(试行)》、《产品与客户委员会工作制度》、《代销金融产品合规与风险管理实施细则》、《代销金融产品业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种子基金业务试行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涵盖了机构业务的主要业务活动及管理环节。
公司机构业务总部内设风险控制小组,健全内控机制,完善系统与岗位,保障部门各项业务合规开展,严格遵循董事会提出的机构最大业务规模的规定,以及公司经营层对于权益类证券以及证券衍生品或固定收益类证券/净资本指标限额挂钩的要求,风险控制指标持续满足监管要求及董事会和经营层要求。
7、研究咨询业务控制
根据证监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要求,公司已制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管理制度(试行)》,明确规定证券研究所负责管理公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对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及相关从业人员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针对证券研究业务,公司已建立涵盖人员管理、资格管理、研究覆盖管理、证券研究报告制作、审核、发布流程管理、信息隔离墙管理等各项制度与机制,还配置专职人员担任研究报告质量控制与合规审核岗位。公司通过创新与探索形成了证券研究的业务链管理体系,全面梳理业务流程、明确业务风险点,将各项监管要求与制度规范加以细化并融入到具体的证券研究业务各关键环节中,实现了证券研究业务发展需求与合规与风险管理要求的有机融合与相互促进。同时公司通过构建与完善证券研究管理的信息系统,进一步落实和固化证券研究业务流程的规范要求,系统联接公司信息隔离墙系统对研究报告涉及具体证券进行利益冲突检测,并对证券研究报告审核、发布、工作底稿等关键业务环节进行自动留痕。
上述制度规范、管理体系、信息系统的综合运用,着重确保了公司证券研究业务的独立、客观、公平、审慎,全面防范了证券研究业务中信息不当传递与使用等各类风险,有效维护了证券研究业务客户的合法权益。
8、资产管理业务控制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东证资管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理机构和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东证资管结合监管重点要求,积极推进各项业务流程管理的有效化、各项管理工作精细化,按公募基金法规要求、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法规修订要求,对公司基本管理制度、业务制度以及操作流程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修订,涉及基金投资、专户投资、固定收益、量化投资、研究、交易、市场、产品、渠道、机构、合规风险、运营支持、综合管理等方面,制定和修订了共计 118 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制度体系。
东证资管围绕投研为核心的业务链,以制度、系统、流程、岗位为抓手,实现制度健全化、系统现代化、流程标准化、岗位明确化。为搭建创新产品的合规与风险管理体系,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门提前介入,制定创新类产品的合规与风险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操作流程,搭建相应的监测系统,明确关键岗位的职责,实现重要岗位的双人复核及分离制衡原则,以实现对创新类产品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监控。
报告期内,东证资管在已有内部控制体系的基础上,根据监管要求在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合规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信息隔离墙管理、反洗钱、员工执业行为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了控制措施,进一步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全面落实了公司董事会的工作要求。
9、投资银行业务控制
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东方花旗已建立了严格的项目风险评估体系和项目管理制度,并且根据各项投资银行业务的不同业务流程和监管要求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和业务规范。
东方花旗设立了投资银行决策委员会、立项委员会和内核委员会三个业务委员会,组成了完备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其中投资银行业务决策委员会负责投行业务战略的组织实施、投行业务风险管理决策和相关投行资源的协调发展;立项委员会负责对投行业务新项目进行背景评估、审查相关资料及风险评估,以确保实施和开展的新项目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内核委员会负责审查需上报监管部门审核的项目,防范和化解证券发行风险,提高保荐承销工作质量。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东方花旗在立项、执业、质检、内核、询价发行以及持续督导等关键环节不断加强和完善制度的建设和执行,强调工作底稿管理,切实提高保荐工作质量。
立项环节方面,东方花旗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执业质量控制机制,通过《投资银行业务立项管理办法》等制度设定立项前置程序、立项初步尽职调查要求,立项程序及中介机构聘请程序合规情况审查等,并建立了切实可行的、可供量化的发行人质量评估体系。
执业环节方面,东方花旗已制定《投资银行业务项目管理办法》、《承销保荐业务内部流程》、《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辅导工作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尽职调查制度》及《投资银行业务工作底稿管理制度》等制度,明确投行业务人员的执业规范,形成项目各阶段的跟踪机制,工作底稿制作留痕等要求。
质检环节方面,东方花旗已设立独立的质量控制部,由专门人员从事项目质检工作,针对发行人质量、项目组执业质量及工作底稿填报质量的过程监督主要通过按照内部核查制度、项目核查制度和工作底稿管理制度的要求,通过现场和非现场核查方式进行过程监督与质量控制。
内核环节方面,东方花旗已在《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核查制度》中明确了内核委员会成员的选任标准、内外部专家及合规风控人员的比例、聘任程序,审核意见已覆盖项目实质性审核、报送材料质量审核、保荐人履职情况审查及中介机构出具意见情况审查等。
询价发行环节方面,东方花旗已建立了严密的风险控制体系,通过项目组的尽职调查、资本市场部的估值、询价路演,合规法律部的承销项目专项压力测试等,有效控制项目的包销风险。
持续督导环节方面,东方花旗已根据不同的业务类型制定了相应的持续督导制度,明确持续督导执业标准、工作内容、程序和项目文档管理职责。
10、期货业务控制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从事期货业务。东证期货根据《公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建立了健全的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代公司治理结构,出资人、董事会、监事、经理层之间授权明确、职责清晰、相互制衡。在此基础上,通过制定《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公司风险管理框架,并通过公司各职能层级的推动来传导公司的风险管理理念。
报告期内,东证期货根据监管要求与业务发展需求,修订完善了《计算机信息系统权限管理办法》、《印章管理办法》、《首席风险官工作制度》、《客户保证金存取管理细则》等规章制度,同时对公司的权限管理、客户异常交易管理、员工职业行为规范管理、反洗钱管理等方面增加了控制措施,进一步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11、股权投资业务控制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从事股权、债权投资业务。
报告期内,东证资本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及业务运行的发展变化情况,修订了《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章程》、新增了《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合规问责工作办法》、《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业务流程及内控措施。
东证资本已建立了包括决策层、执行层、监控层三个层次的合规与风险管理体系,开展的投资业务能够按照公司《资本股权投资决策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履行恰当的投资决策流程,各类决议均得到了恰当的履行。公司投资项目均经过董事会或股权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项目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12、海外业务控制
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是公司在香港地区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另设有海外业务总部负责母公司与东方金融(香港)之间的信息传递。
东方金融(香港)已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当地行业监管要求以及自身业务运行的发展变化情况,制订了 25项内控制度,涵盖了控股公司及其业务子公司的资金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IT 管理、业务运行、内部控制等方面,初步构建了公司运营所必须的制度框架。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东方金融(香港)设有合规部,主要负责制定内部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提升风险控制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抽查交易记录、复核错盘交易记录、核对客户持仓状况、复核客户开户文本、监控员工交易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向业务负责人报告;履行公司规划性、综合性、监督性的风险管理职能,并定期向当地证监会报送财政资源报表。
13、创新投资业务控制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从事创新投资业务。东证创投已制定《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和《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业务风险管理办法》等基本制度,明确了业务流程及内控措施。公司已建立了分层的决策与授权体系,明确规定了公司股东、董事会、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及投资经理的投资权限。
(六)公司管理层对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七)会计师对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0021 号),认为本公司按照财政部
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14年 12月 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八)保荐机构对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意见
保荐机构针对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专项意见如下: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范指引的要求,建立了恰当的内部控制目标与原则,并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方面不断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发行人目前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基本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运行,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通过搜集资料、现场走访公司主要经营和管理场所、访谈、对证券经纪和证券自营等业务进行穿行测试等多种方式,我们对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业务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发行人内部控制设计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内部控制。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发生过重大的内部控制失效情况。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本公司委托,对本公司 2012 年 12月 31日、2013年 12月 31日、2014年 12月 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0026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本节主要提供从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摘录的部分信息。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财会[2013]26 号《关于印发〈证券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和附注〉的通知》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和《证券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2013年)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二、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资产:
货币资金 23,803,148,824.15 10,986,047,322.01 9,868,042,892.07
其中:客户存款 18,662,305,493.27 9,404,957,988.96 8,173,841,529.57
结算备付金 5,648,616,996.62 3,147,075,414.73 3,160,157,529.08
其中:客户备付金 3,899,199,438.17 1,600,384,344.89 2,646,785,582.85
拆出资金---
融出资金 9,946,057,592.51 2,806,953,168.31 1,414,194,760.1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7,273,646,008.74 5,116,045,261.71 3,160,870,912.89
衍生金融资产 56,766,200.74 51,617,950.27 3,406,806.8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3,519,250,787.78 2,794,873,255.70 696,301,815.56
应收款项 131,229,488.56 117,281,334.33 63,527,712.65
应收利息 1,240,006,738.33 878,085,293.53 705,521,124.49
存出保证金 756,609,452.83 287,239,381.32 335,167,366.8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0,432,417,791.34 30,633,859,309.79 26,347,443,926.64
持有至到期投资 1,247,202,375.35 1,259,207,987.51 1,258,852,313.34
长期股权投资 1,003,792,680.62 780,011,420.49 671,706,652.91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449,178,086.83 506,739,608.25 542,107,329.59
在建工程 1,004,120,414.02 860,372,755.08 26,868,571.53
无形资产 86,188,348.50 73,178,011.06 61,422,547.04
商誉 32,135,375.10 32,135,375.10 32,135,375.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74,054,314.28 44,647,964.82 23,960,617.53
其他资产 825,701,556.57 477,093,941.82 360,768,194.26
资产总计 107,530,123,032.87 60,852,464,755.83 48,732,456,448.50
负债:
短期借款 2,340,000.00 --
应付短期融资款 5,000,000,000.00 2,500,000,000.00 -
拆入资金 6,983,000,000.00 3,815,000,000.00 1,15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878,235,991.12 1,533,053,455.20 -
衍生金融负债 431,806.26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7,106,174,084.40 21,214,322,075.75 21,370,375,445.60
代理买卖证券款 21,783,072,047.19 10,893,672,949.81 10,926,153,523.96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356,572,025.59 207,798,154.04 189,738,487.31
应交税费 352,968,778.25 83,255,426.50 -3,732,867.6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应付款项 12,170,040.97 2,530,875.69 1,567,775.06
应付利息 406,525,982.54 120,507,306.53 909,416.21
预计负债---
长期借款 362,894,000.00 --
应付债券 12,679,833,442.70 4,399,719,062.5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501,362,601.40 89,333,084.36 33,817,244.16
其他负债 2,479,043,737.35 215,151,535.00 65,430,738.85
负债合计 88,904,624,537.77 45,074,343,925.38 33,734,259,763.4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281,742,921.00 4,281,742,921.00 4,281,742,921.00
资本公积 3,796,107,002.19 3,796,107,002.19 3,796,107,002.1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1,235,040,639.99 345,703,242.37 124,834,307.71
盈余公积 1,435,323,382.74 1,123,301,739.02 1,019,468,549.66
一般风险准备 3,222,164,834.85 2,669,565,832.85 2,401,454,989.04
未分配利润 4,382,754,674.83 3,333,878,428.90 3,126,574,806.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8,353,133,455.60 15,550,299,166.33 14,750,182,575.80
少数股东权益 272,365,039.50 227,821,664.12 248,014,109.2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625,498,495.10 15,778,120,830.45 14,998,196,685.0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7,530,123,032.87 60,852,464,755.83 48,732,456,448.5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一、营业收入 5,499,603,011.02 3,243,936,742.44 2,381,290,231.79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199,598,330.15 1,620,174,933.71 1,199,692,395.66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1,422,774,879.65 1,148,996,261.02 871,799,170.87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447,634,307.98 228,147,795.45 214,680,643.35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281,706,517.14 214,398,123.60 98,407,719.50
利息净收入-763,651,610.24 -654,494,316.78 -169,057,098.22
投资收益 3,798,092,011.09 2,415,233,530.64 1,254,359,492.6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36,126,696.90 123,675,278.47 72,043,179.09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244,304,999.87 -142,224,038.48 89,712,015.12
汇兑收益 4,098,821.02 -6,444,053.77 -2,160,060.81
其他业务收入 17,160,459.13 11,690,687.12 8,743,487.37
二、营业支出 2,609,681,110.15 2,148,350,420.39 1,818,720,074.61
营业税金及附加 262,542,051.81 144,287,200.05 83,079,387.96
业务及管理费 2,342,185,593.76 1,932,234,877.49 1,735,255,492.69
资产减值损失 4,953,464.58 71,828,342.85 385,193.96
其他业务成本---
三、营业利润 2,889,921,900.87 1,095,586,322.05 562,570,157.18
加:营业外收入 54,488,290.05 42,348,397.31 156,053,392.0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5,015,113.14 14,269.10 75,527.89
减:营业外支出 10,722,021.38 3,697,260.41 6,302,165.92
四、利润总额 2,933,688,169.54 1,134,237,458.95 712,321,383.32
减:所得税费用 574,986,526.93 151,907,956.07 121,493,457.42
五、净利润 2,358,701,642.61 982,329,502.88 590,827,925.90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341,671,183.75 1,007,421,947.97 609,480,516.69
少数股东损益 17,030,458.86 -25,092,445.09 -18,652,590.79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889,337,397.62 220,868,934.66 162,696,206.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889,337,397.62 220,868,934.66 162,696,206.37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
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889,337,397.62 220,868,934.66 162,696,206.37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16,015,436.77 2,959,489.1,953,751.75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 902,630,992.23 222,911,486.95 149,610,416.62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993,442.16 -5,052,041.40 82,038.0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6、其他 728,400.00 50,000.00 1,050,000.0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3,248,039,040.23 1,203,198,437.54 753,524,132.2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3,231,008,581.37 1,228,290,882.63 772,176,723.0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7,030,458.86 -25,092,445.09 -18,652,590.79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55 0.24 0.14
(二)稀释每股收益 0.55 0.24 0.1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7,740,954,345.19 -2,623,436,629.95 -7,140,033,662.90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3,816,683,063.06 2,347,537,511.75 1,763,731,273.84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3,168,000,000.00 2,665,000,000.00 450,000,0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5,167,474,476.57 -2,254,624,809.99 7,824,338,802.10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10,888,680,827.50 --
代理承销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385,045,991.67 236,445,351.97 196,228,597.6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684,930,013.61 370,921,423.78 3,094,265,010.70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7,139,854,367.18 1,393,118,821.92 171,482,332.66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 26,102,119.06 1,706,669,309.04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698,236,133.98 1,226,279,061.86 756,914,799.5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85,565,028.51 1,087,544,815.19 934,439,420.10
支付的各项税费 521,924,929.26 255,542,117.86 195,724,492.0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51,228,082.58 731,929,308.74 1,139,830,667.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696,808,541.51 4,720,516,244.63 4,905,061,020.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88,121,472.10 -4,349,594,820.85 -1,810,796,009.7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35,321,113.33 146,188,542.97 151,991,030.8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0,072,415.27 34,918,190.00 35,977,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2,132,156.16 276,332.31 471,131.2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7,525,684.76 181,383,065.28 188,439,162.18
投资支付的现金 597,984,500.00 99,000,000.00 221,965,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73,855,516.38 950,535,630.09 142,365,595.38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71,840,016.38 1,049,535,630.09 364,330,595.3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4,314,331.62 -868,152,564.81 -175,891,433.2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7,512,916.52 4,900,000.00 266,666,7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27,512,916.52 4,900,000.00 266,666,7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66,706,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28,285,338,091.00 13,800,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679,557,007.52 13,804,900,000.00 266,666,7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7,500,000,000.00 6,900,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915,552,909.18 496,053,668.07 428,174,292.1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05,800.34 1,5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416,158,709.52 7,397,553,668.07 428,174,292.1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263,398,298.00 6,407,346,331.93 -161,507,592.1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4,594,283.35 -14,362,395.00 -2,140,633.5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601,799,721.83 1,175,236,551.27 -2,150,335,668.6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782,641,383.45 11,607,404,832.18 13,757,740,500.7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384,441,105.28 12,782,641,383.45 11,607,404,832.1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4、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2014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合计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一、上年年末余额 4,281,742,921.00 3,796,107,002.19 345,703,242.37 1,123,301,739.02 2,669,565,832.85 3,333,878,428.90 227,821,664.12 15,778,120,830.4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余额 4,281,742,921.00 3,796,107,002.19 345,703,242.37 1,123,301,739.02 2,669,565,832.85 3,333,878,428.90 227,821,664.12 15,778,120,830.4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889,337,397.62 312,021,643.72 552,599,002.00 1,048,876,245.93 44,543,375.38 2,847,377,664.65
(一)综合收益总额 889,337,397.62 2,341,671,183.75 17,030,458.86 3,248,039,040.2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312,021,643.72 552,599,002.00 --428,174,292.10
1.提取盈余公积 312,021,643.72 -312,021,643.72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552,599,002.00 -552,599,002.00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428,174,292.10 -428,174,292.10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4,281,742,921.00 3,796,107,002.19 1,235,040,639.99 1,435,323,382.74 3,222,164,834.85 4,382,754,674.83 272,365,039.50 18,625,498,495.1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2013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合计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一、上年年末余额 4,281,742,921.00 3,796,107,002.19 124,834,307.71 1,019,468,549.66 2,401,454,989.04 3,126,574,806.20 248,014,109.21 14,998,196,685.0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余额 4,281,742,921.00 3,796,107,002.19 124,834,307.71 1,019,468,549.66 2,401,454,989.04 3,126,574,806.20 248,014,109.21 14,998,196,685.0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220,868,934.66 103,833,189.36 268,110,843.81 207,303,622.70 -20,192,445.09 779,924,145.44
(一)综合收益总额-- 220,868,934.66 -- 1,007,421,947.97 -25,092,445.09 1,203,198,437.5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4,900,000.00 4,900,000.00
1.所有者投入资本------ 4,900,000.00 4,900,000.00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103,833,189.36 268,110,843.81 -800,118,325.27 --428,174,292.10
1.提取盈余公积--- 103,833,189.36 --103,833,189.36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268,110,843.81 -268,110,843.81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428,174,292.10 --428,174,292.10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4,281,742,921.00 3,796,107,002.19 345,703,242.37 1,123,301,739.02 2,669,565,832.85 3,333,878,428.90 227,821,664.12 15,778,120,830.45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2012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合计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一、上年年末余额 4,281,742,921.00 3,796,107,002.19 -37,861,898.66 959,268,303.09 2,244,250,741.65 3,162,673,075.57 - 14,406,180,144.8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余额 4,281,742,921.00 3,796,107,002.19 -37,861,898.66 959,268,303.09 2,244,250,741.65 3,162,673,075.57 - 14,406,180,144.8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162,696,206.37 60,200,246.57 157,204,247.39 -36,098,269.37 248,014,109.21 592,016,540.17
(一)综合收益总额-- 162,696,206.37 -- 609,480,516.69 -18,652,590.79 753,524,132.2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266,666,700.00 266,666,700.00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66,666,700.00 266,666,700.00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60,200,246.57 157,204,247.39 -645,578,786.06 --428,174,292.10
1.提取盈余公积--- 60,200,246.57 --60,200,246.57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157,204,247.39 -157,204,247.39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428,174,292.10 --428,174,292.10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4,281,742,921.00 3,796,107,002.19 124,834,307.71 1,019,468,549.66 2,401,454,989.04 3,126,574,806.20 248,014,109.21 14,998,196,685.0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资产:
货币资金 18,337,300,256.05 7,804,278,060.29 7,380,669,778.90
其中:客户存款 13,977,520,043.91 6,946,446,232.76 6,755,979,341.17
结算备付金 3,466,376,538.81 1,740,223,978.61 1,728,614,165.82
其中:客户备付金 2,852,735,915.08 917,498,145.36 1,356,590,494.92
拆出资金---
融出资金 9,735,314,639.53 2,792,976,178.95 1,405,009,660.8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4,878,869,164.97 3,323,861,840.00 2,717,914,876.39
衍生金融资产 55,909,349.19 51,617,950.27 3,406,806.8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2,870,103,977.13 2,325,892,000.00 686,301,715.56
应收款项 93,702,803.25 62,316,771.19 53,728,104.81
应收利息 1,183,224,177.33 820,976,848.45 697,875,252.46
存出保证金 704,788,155.13 254,919,713.81 314,945,566.8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9,089,342,899.83 29,319,008,921.11 25,526,167,195.38
持有至到期投资 1,247,202,375.35 1,259,207,987.51 1,258,852,313.34
长期股权投资 4,698,130,643.35 3,763,321,538.53 3,071,850,784.25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432,438,638.20 490,218,559.10 529,242,327.55
在建工程 1,000,232,064.32 857,312,902.33 22,009,490.52
无形资产 79,079,384.80 64,211,399.25 52,668,293.77
商誉 18,947,605.48 18,947,605.48 18,947,605.48
递延所得税资产 27,654,646.57 32,651,127.41 13,934,236.29
其他资产 134,162,707.11 157,168,612.09 180,377,163.84
资产总计 98,052,780,026.40 55,139,111,994.38 45,662,515,338.85
负债:
短期借款---
应付短期融资款 5,000,000,000.00 2,500,000,000.00 -
拆入资金 6,983,000,000.00 3,815,000,000.00 1,15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36,169,700.00 -
衍生金融负债 431,806.26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6,638,776,046.78 20,627,425,773.50 21,370,375,445.60
代理买卖证券款 16,328,757,066.96 7,712,097,258.25 8,131,782,756.14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152,381,765.76 123,880,189.86 126,759,870.74
应交税费 299,278,294.44 66,544,419.04 -15,188,251.48
应付款项 6,161,788.54 15,334,141.79 41,299,451.09
应付利息 398,512,493.68 120,271,147.93 909,416.21
预计负债---
长期借款---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应付债券 11,778,782,725.76 4,397,975,312.5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446,414,322.67 93,989,829.20 40,069,772.66
其他负债 1,992,881,403.01 37,830,449.39 117,432,999.59
负债合计 80,025,377,713.86 39,646,518,221.46 30,963,441,460.55
股东权益:
股本 4,281,742,921.00 4,281,742,921.00 4,281,742,921.00
资本公积 3,796,107,002.19 3,796,107,002.19 3,796,107,002.1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1,208,944,033.84 326,105,493.58 142,743,200.50
盈余公积 1,435,323,382.74 1,123,301,739.02 1,019,468,549.66
一般风险准备 3,183,287,045.17 2,642,449,529.39 2,382,866,555.99
未分配利润 4,121,997,927.60 3,322,887,087.74 3,076,145,648.96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027,402,312.54 15,492,593,772.92 14,699,073,878.3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8,052,780,026.40 55,139,111,994.38 45,662,515,338.85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一、营业收入 4,270,922,473.02 2,657,477,183.18 1,982,044,930.90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423,719,676.17 1,116,255,285.71 918,767,431.05
其中: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1,290,027,481.62 1,024,764,040.40 741,193,692.43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88,587,520.70 63,063,525.45 162,768,876.68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利息净收入-917,885,085.49 -781,992,731.10 -268,377,149.37
投资净收益 3,529,263,991.17 2,337,321,028.58 1,240,752,128.3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34,793,460.85 126,571,977.98 73,436,422.17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216,726,547.50 -29,359,031.62 81,438,128.07
汇兑净收益 195,029.06 -1,814,532.56 -113,610.43
其他业务收入 18,902,314.61 17,067,164.17 9,578,003.21
二、营业支出 1,699,580,230.56 1,501,331,302.96 1,419,624,547.29
营业税金及附加 215,548,559.58 114,291,103.00 67,179,915.88
业务及管理费 1,475,003,402.44 1,316,557,697.66 1,352,356,727.03
资产减值损失 9,028,268.54 70,482,502.30 87,904.38
其他业务成本---
三、营业利润 2,571,342,242.46 1,156,145,880.22 562,420,383.61
加:营业外收入 33,985,605.11 25,960,164.01 142,255,761.1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4,919,549.88 14,269.10 75,527.89
减:营业外支出 10,636,513.93 2,548,380.40 3,613,282.61
四、利润总额 2,594,691,333.64 1,179,557,663.83 701,062,862.10
减:所得税费用 514,547,042.18 141,225,770.19 99,060,396.41
五、净利润 2,080,144,291.46 1,038,331,893.64 602,002,465.69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882,838,540.26 183,362,293.08 160,864,050.26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
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882,838,540.26 183,362,293.08 160,864,050.26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15,914,356.03 2,828,776.30 11,953,751.75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 898,024,496.29 180,483,516.78 147,860,298.5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728,400.00 50,000.00 1,050,000.00
七、综合收益总额 2,962,982,831.72 1,221,694,186.72 762,866,515.95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7,003,485,065.44 -2,057,654,264.72 -6,598,105,061.44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2,841,717,781.08 1,673,263,835.07 1,419,128,658.68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3,168,000,000.00 2,665,000,000.00 450,000,0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5,467,138,296.15 -2,382,539,956.54 7,834,338,902.10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8,616,659,808.71 --
代理承销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996,148,145.21 103,817,489.29 177,055,443.5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086,178,965.71 1,887,103.10 3,282,417,942.93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6,942,338,460.58 1,387,966,518.15 163,284,931.50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 419,685,497.89 2,302,933,132.15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687,675,063.44 1,213,412,360.08 754,482,806.32
支付给职工以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49,674,726.07 727,770,788.52 725,110,121.65
支付的各项税费 447,587,575.04 205,761,098.25 155,496,103.5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15,499,279.54 473,954,758.80 632,740,859.6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842,775,104.67 4,428,551,021.69 4,734,047,954.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43,403,861.04 -4,426,663,918.59 -1,451,630,011.9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8,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8,535,820.00 31,918,190.00 35,977,00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2,019,840.62 276,332.31 471,131.2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0,555,660.62 32,194,522.31 94,448,131.29
投资支付的现金 834,260,000.00 638,400,000.00 833,333,3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256,989,804.83 930,744,308.91 120,878,950.39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91,249,804.83 1,569,144,308.91 954,212,250.3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80,694,144.21 -1,536,949,786.60 -859,764,119.1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27,400,000,000.00 13,800,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400,000,000.00 13,800,0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7,500,000,000.00 6,900,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903,124,189.59 497,853,668.07 428,174,292.1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05,800.34 1,5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403,729,989.93 7,399,353,668.07 428,174,292.1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996,270,010.07 6,400,646,331.93 -428,174,292.1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95,029.06 -1,814,532.56 -113,610.4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259,174,755.96 435,218,094.18 -2,739,682,033.5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544,502,038.90 9,109,283,944.72 11,848,965,978.2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803,676,794.86 9,544,502,038.90 9,109,283,944.7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4、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2014年度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4,281,742,921.00 3,796,107,002.19 326,105,493.58 1,123,301,73 2,642,449,529.39 3,322,887,087.74 15,492,593,772.9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余额 4,281,742,921.00 3,796,107,002.19 326,105,493.58 1,123,301,73 2,642,449,529.39 3,322,887,087.74 15,492,593,772.9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882,838,540.26 312,021,643. 540,837,515.78 799,110,839.86 2,534,808,539.62
(一)综合收益总额 882,838,540.26 2,080,144,291.46 2,962,982,831.7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
3.其他
(三)利润分配 312,021,643. 540,837,515.78 --428,174,292.10
1.提取盈余公积 312,021,643.-312,021,643.72 0.00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540,837,515.78 -540,837,515.78 0.00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428,174,292.10 -428,174,292.1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4,281,742,921.00 3,796,107,002.19 1,208,944,033.84 1,435,323,38 3,183,287,045.17 4,121,997,927.60 18,027,402,312.5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单位:元
2013年度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4,281,742,921.00 3,796,107,002.19 142,743,200.50 1,019,468,54 2,382,866,555.99 3,076,145,648.96 14,699,073,878.3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余额 4,281,742,921.00 3,796,107,002.19 142,743,200.50 1,019,468,54 2,382,866,555.99 3,076,145,648.96 14,699,073,878.3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183,362,293.08 103,833,189. 259,582,973.40 246,741,438.78 793,519,894.62
(一)综合收益总额-- 183,362,293.08 -- 1,038,331,893.64 1,221,694,186.7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
3.其他-------
(三)利润分配--- 103,833,189. 259,582,973.40 -791,590,454.86 -428,174,292.10
1.提取盈余公积--- 103,833,189.--103,833,189.36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259,582,973.40 -259,582,973.40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428,174,292.10 -428,174,292.1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4,281,742,921.00 3,796,107,002.19 326,105,493.58 1,123,301,73 2,642,449,529.39 3,322,887,087.74 15,492,593,772.9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单位:元
2012年度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4,281,742,921.00 3,796,107,002.19 -18,120,849.76 959,268,303. 2,232,365,939.56 3,113,018,338.37 14,364,381,654.4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余额 4,281,742,921.00 3,796,107,002.19 -18,120,849.76 959,268,303. 2,232,365,939.56 3,113,018,338.37 14,364,381,654.4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160,864,050.26 60,200,246.5 150,500,616.43 -36,872,689.41 334,692,223.85
(一)综合收益总额-- 160,864,050.26 -- 602,002,465.69 762,866,515.9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
3.其他-------
(三)利润分配--- 60,200,246.5 150,500,616.43 -638,875,155.10 -428,174,292.10
1.提取盈余公积--- 60,200,246.5 --60,200,246.57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150,500,616.43 -150,500,616.43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428,174,292.10 -428,174,292.1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4,281,742,921.00 3,796,107,002.19 142,743,200.50 1,019,468,54 2,382,866,555.99 3,076,145,648.96 14,699,073,878.3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一)会计年度
自公历 1月 1日至 12月 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本报告期间为 2012年 1月 1日至 2014年 12月 31日。
(二)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按照调整后的账面价值确认。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无形资产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被购买方原已确认的资产),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无形资产,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或有负债以外的其他各项负债,履行有关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公允价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其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 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四)汇总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汇总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纳入汇总财务报表的范围为公司本部及其所属的证券营业部。汇总财务报表的编制以所属单位的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并对公司内部会计事项进行抵消。
报告期内,纳入汇总范围的证券营业部及变动情况为: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纳入汇总范围的证券营业部为 97家,较 2013年末增加 29 家证券营业部;2013 年末和 2012 年末,纳入汇总范围的证券营业部均为 68家,2012年末较 2011年末增加了 6家证券营业部,以上变动原因为均为新设成立证券营业部。
2、合并财务报表(合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等)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本公司的回报金额。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本公司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变化导致对控制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则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六)外币业务及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七)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1)管理层按照取得或承担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目的,将其划分为:以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资产分类原则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①交易性金融资产
A、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a、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
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c、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B、交易性金融资产包括:公司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基金、债券等金融资产;公司通过一级市场网上申购投资的证券;公司通过一级市场网下非定向发行申购投资的证券。
②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A、只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才可以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a、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b、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c、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应将某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但分拆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无法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应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d、对于包括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而言,如果不是以下②条B、C 规定的情况,公司可以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B、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
a、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
b、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
c、类似混合工具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
2)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公司从二级市场购入的固定利率国债、浮动利率公司债券等,可以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①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是指相关合同明确了投资者在确定的期间内获得或应收取现金流量的金额和时间。
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可以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A、相关合同没有明确规定投资者在确定的期间内获得或应收取现金流量的金额和时间。
B、持有该金融资产的期限不确定。
C、发生市场利率变化、流动性需要变化、替代投资机会及其投资收益率变化、融资来源和条件变化、外汇风险变化等情况时,将出售该金融资产。但是,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引起的金融资产出售除外。
D、该金融资产的发行方可以按照明显低于其摊余成本的金额清偿。
E、其他表明公司没有明确意图将该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的情况。对于发行方可以赎回的债务工具,如发行方行使赎回权,公司仍可收回其几乎所有初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始净投资(含支付的溢价和交易费用),则公司可以将此类投资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但是,对于公司有权要求发行方赎回的债务工具投资,公司不能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F、没有可利用的财务资源持续地为该金融资产投资提供资金支持,以使该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
G、受法律、行政法规的限制,使公司难以将该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
H、其他表明公司没有能力将具有固定期限的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的情况。
I、权益工具投资不能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③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到期前处置或重分类的处理规则
公司将尚未到期的某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本会计年度内出售或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该类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时,应当将该类投资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得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A、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B、根据合同约定的定期偿付或提前还款方式收回该投资几乎所有初始本金后,将剩余部分予以出售或重分类。
C、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公司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所引起。此种情况主要包括:
a、因被投资单位信用状况严重恶化,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b、因相关税收法规取消了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利息税前可抵扣政策,或显著减少了税前可抵扣金额,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c、因发生重大企业合并或重大处置,为保持现行利率风险头寸或维持现行信用风险政策,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d、因法律、行政法规对允许投资的范围或特定投资品种的投资限额作出重大调整,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e、因监管部门要求大幅度提高资产流动性,或大幅度提高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的风险权重,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3)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下列非衍生金融资产不应当划分为应收款项:
①准备立即出售或在近期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②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③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④因债务人信用恶化以外的原因,使持有方可能难以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投资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公司所持证券投资基金或类似基金,不应当划分为应收款项。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以上三类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以下金融资产应在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①公司取得的有限售条件的证券;
②公司为回购套利赚取稳定利差收入而购入的债券;
③公司以其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尚处于冻结状态的证券;
④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的本公司发行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⑤取得时即被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认定为战略投资的证券。
5)公司在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对其进行分类后,不得随意变更,具体应按如下规定处理。
①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其他类金融资产也不能重分类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②因持有意图或能力的改变,使某项投资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公司应当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司将尚未到期的某项持有至到期投资部分出售或重分类的金额较大,且出售或重分类不属于公司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所引起,也应当将该类投资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③如出售或重分类金融资产的金额较大而受到的“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能将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的限制已解除(即已过了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公司可以再将符合规定条件的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如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如果公司于到期日前出售或重分类了较大金额的持有至到期类投资(较大金额是指相对该类投资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总金额而言),则公司将该类投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资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但下列情况除外: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根据合同约定的定期偿付或提前还款方式收回该投资几乎所有初始本金后,将剩余部分予以出售或重分类;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所引起。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通常应按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通常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会计准则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如报表日有成交市价,应当以当日收盘价
作为公允价值;如报表日无成交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以最近交易日收盘价作为公允价值;如报表日无成交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应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公司应对最近交易的市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并将调整情况报公司董事会备案。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公司应当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
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审慎确定公允价值。运用估值技术得出的结果,应反映估值日在公平条件下进行正常商业交易所采用的交易价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尽可能使用市场参与者在定价时考虑的所有市场参数,并应通过定期校验,确保估值技术的有效性。
(3)公司固定收益品种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参照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投
资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确定。
(4)附有限售条件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应当按照《关于证券投资基金
执行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7]21号)中规定的原则确定。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单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即单项可供出售权益工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具的公允价值下跌幅度超过持有成本的 50%、或单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时间超过 12个月,或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综合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则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存在了客观减值证据,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八)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坏账的确认标准
对因债务人撤销、破产,依照法律清偿程序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因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并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照本公司管理权限批准核销。
(2)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
采用备抵法核算。
(3)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
期末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则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可收回金额是通过对其的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信用损失)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扣除预计处置费用等)。原实际利率是初始确认该应收款项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对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采用个别认定法和余额百分比法相结合的方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法。期末对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对于期末余额可收回性与其他各项应收款项存在明显差别的应收款项(例如,债务单位所处的特定地区、债务人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与债务人之间的争议和纠纷等),且差别因素将导致该项应收款项如果按照与其他应收款项同样的方法计提坏账准备,将无法真实地反映其可收回金额的,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即根据债务人的经营状况、现金流量状况、以前的信用记录等资料对其欠款的可回收性进行逐笔详细分析,据以分别确定针对每一笔此类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于其他不纳入个别认定范围的应收款项,按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具体计提比例为应收款项期末余额的 0.5%。
对融出资金的坏账准备计提采用个别认定法,期末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融资融券业务形成的应收融资融券款:在客户未按期补足担保品且被强制平仓后,本公司还应向客户收取的款项,按应收客户融资融券款余额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九)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以及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确定。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该资产构成业务的,按照本附注三(五)、(七)中披露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十)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30年 3% 3.23%
机器设备 3-10年 3% 9.70%-32.33%
运输设备 6年 3% 16.17%
其他设备 5年 3% 19.40%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固定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固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固定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固定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十一)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十二)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
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按每月月末平均)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十三)无形资产核算方法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软件有合同的为合同年限,无合同为 3年依照合同或使用情况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
项目依据
交易席位费席位使用无期限的限制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经复核,该类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仍为不确定。
(十四)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产组合。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十五)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指公司已经发生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 1 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其中:
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固定资产装修费,按预计可使用年限平均摊销。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装修费用,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十六)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款项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买入返售交易分为买断式或质押式,买断式是指按照合同或协议的约定,以一定的价格向交易对手买入相关资产(包括债券和票据),合同或协议到期日,再以约定价格返售相同之金融产品。质押式是指作为质押权人,在交易对手将债券出质时,融出资金,质押到期日,以约定价格收回资金并返还出质债券。买入返售业务按买入返售相关资产时实际支付的款项入账,在资产负债表“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列示。约定购回和质押回购融出资金业务其实质是为客户提供融资业务,参照质押式买入返售业务会计核算处理。
卖出回购交易分为买断式或质押式,买断式是按照合同或协议的约定,以一定的价格将相关资产(包括债券和票据)出售给交易对手,合同或协议到期日,再以约定价格回购相同之金融产品。质押式是指将债券向交易对手出质时,获取资金,质押到期日,以约定价格支付资金并收回出质债券。卖出回购业务按卖出回购相关资产时实际收到的款项入账,在资产负债表“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列示。卖出的金融产品仍按原分类列于资产负债表的相关科目内,并按照相关的会计政策核算。报价回购融入资金业务其实质是质押融资业务,参照质押式卖出回购业务会计核算处理。
买入返售及卖出回购的利息收支,在返售或回购期间内以实际利率确认。
实际利率与合同约定利率差别较小的,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利息收支。
(十七)预计负债
本公司涉及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时,如该等事项很可能需要未来以交付资产或提供劳务、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十八)利润分配
1、盈余公积计提
公司按照净利润(减弥补亏损)的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授权董事会“在债券存续期间,提高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比例和一般风险准备金比例,以降低偿付风险。具体提高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并保证高于债券发行前一年度的水平”的决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证券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的议案》,同意在 2014 年证券公司债券成功发行后,公司任意盈余公积金由原来不提取确定为按税后利润 5%的比例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由原来税后利润 10%的计提比例提高至按 11%提取。
2、风险准备计提
(1)母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司、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根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和证监机构字[2007]320 号《关于证券公司 2007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按照税后利润的 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根据《证券法》和证监机构字[2007]320 号的规定,按照不低于税后利润的 10%计提交易风险准备金。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和交易风险准备金计入“一般风险准备”项目核算。
(2)子公司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
根据财商字[1997]44 号《关于<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按代理手续费收入减去应付期货交易所手续费后的净收入的 5%提取交易损失准备金。提取的交易损失准备金计入“业务及管理费用”项目核算。根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及《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实施指南》规定,按照当期净利润的 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计入“一般风险准备”项目核算。
(3)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不得低于基金管理费收入 10%的比例计提风险准备金,提取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计入“一般风险准备”项目核算。
(十九)收入
1、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手续费收入
在与客户办理买卖证券款项清算时确认收入;手续费收取的依据和标准为根据成交金额及代买卖的证券品种按相应的费率收取。
2、投资银行业务收入
(1)公司以全额包销方式进行承销业务:在公司将证券转售给投资者时,
按发行价格确认为证券发行收入,按已发行证券的承销价格结转证券的成本。
(2)公司以余额包销方式进行承销业务:在发行期结束后,与发行人结算
发行价款时确认收入。
(3)证券保荐业务收入和财务顾问收入:于各项业务提供的相关服务完成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时或按合同约定确认收入。
3、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于受托投资管理合同到期,与委托人结算时,按合同规定的比例计算应由公司享有的管理费收益,确认为当期收益;或合同中规定公司按约定比例收取管理费和业绩报酬,则在合同期内分期确认管理费和业绩报酬收益。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按合同约定收取管理费的按合同规定的比例计算应由公司享有的管理费收益,确认为当期收益;按合同约定收取业绩报酬的于集合资产计划到期时或投资者退出计划时,按约定比例收取业绩报酬,确认为当期收益。
专项资产管理业务于受托投资管理合同到期,与委托人结算时,按合同规定的比例计算应由公司享有的管理费收益,确认为当期收益;或合同中规定公司按约定比例收取管理费和业绩报酬,则在合同期内分期确认管理费和业绩报酬收益。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按合同约定收取管理费的按合同规定的比例计算应由公司享有的管理费收益,确认为当期收益,同时提取风险准备金专户管理。
4、投资咨询业务收入
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确认为收入。
5、利息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在相关的收入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可以收到时,按资金使用时间和实际利率确认利息收入。实际利率与合同约定利率差别较小的,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在当期到期返售的,按返售价格与买入成本价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收入;在当期没有到期的,期末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提利息确认为当期收入。实际利率与合同约定利率差别较小的,按合同约定利率确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认为当期收入。
融资融券利息收入:公司于融资融券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分别按合同约定的融资利率和出借金额、合同约定的融券费率和出借的证券数量,分期确认融资和融券利息收入。
6、投资收益
公司持有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红利、股息或现金股利等,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金融资产时,按取得的价款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公司的部分确认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经调整的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确认当期损益。
7、其他业务收入
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确认为收入。
(二十)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二十一)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二十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
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
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二十三)融资融券业务
公司开展融资业务时,按实际向客户融出、客户归还的资金分别增加、减少融出资金。公司开展融券业务时,按融出证券日融出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融出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客户归还融出证券时,按归还日融出证券公允价值减少融出证券。融出期间融出证券取得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按公允价值和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融出证券公允价值变动金额,同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公司融出证券在出借前和归还后的金融资产分类保持一致,均分类列示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融资融券利息收入:根据融资融券业务中与客户协议确定的融资融券金额(额度)、期限、利率等按期确认利息收入。
(二十四)转融通业务
公司通过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业务融入资金或证券的,对融入的资金确认为一项资产,同时确认一项对借出方的负债,转融通业务产生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融入的证券,由于其主要收益或风险不由公司享有或承担,不将其计入资产负债表。
公司根据借出资金及违约概率情况,合理预计未来可能发生的损失,充分反映应承担的借出资金及证券的履约风险情况。
(二十五)资产管理业务核算方法
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分为定向资产管理业务、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形成的资产和负债不在公司资产负债表内反映。
公司受托经营管理资产按实际受托资产的款项或募集资金,同时确认为一项资产和一项负债;对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管理的资产进行证券买卖,按代理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卖证券业务的会计核算进行处理;对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产品的会计核算,比照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进行,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二十六)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核算方法
1、公司代理客户买卖收到的代理买卖证券款,全额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
户,同时确认为一项负债,与客户进行相关的结算。
2、公司接受客户委托通过证券交易所代理买卖证券,与客户清算时如买入
证券成交总额大于卖出证券成交总额,按清算日买卖证券成交价的差额,加代扣代缴的印花税和应向客户收取的佣金等手续费减少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如买入证券成交总额小于卖出证券成交总额,按清算日买卖证券成交价的差额,减代扣代缴的印花税和应向客户收取的佣金等手续费增加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3、公司代理客户买卖证券的手续费收入,在证券买卖的交易日确认收入。
4、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活期储蓄存款计息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对于客户
保证金存款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 20日。
(二十七)代理承销证券业务核算方法
1、公司以全额包销方式进行承销业务的,在按承销价格购入待发售的证券
时,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司将证券转让给投资者时,按承销价格确认为证券承销收入,按已承销证券的承销价格结转承销证券的成本。承销期结束后,如有未售出的证券,按承购价转为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公司以余额包销方式进行承销业务的,在收到委托单位发售的证券时,
只在专设的备查账簿中登记承销证券的情况,承销期结束后,如有未售出的证券,按约定的承购价格转为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公司以代销方式进行承销业务的,在收到委托单位发售的证券时,只在
专设的备查账簿中登记承销证券的情况。
4、承销证券的手续费收入,在承销业务提供的相关服务完成时确认为收
入。
(二十八)代兑付债券核算方法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代理兑付债券业务是公司接受证券发行人的委托对其发行的债券到期进行债券兑付的业务。代兑付债券的手续费收入于代兑付债券业务提供的相关服务完成时确认。
(二十九)期货业务核算方法
客户下达期货交易指令并成交之后,公司根据代理合同书拟定的收费标准,确认手续费收入,并直接在客户保证金账户中结算扣除。
(三十)套期会计
1、套期保值的分类:
(1)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除
外汇风险外)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
(2)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此现金流量变
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或一项未确认的确定承诺包含的外汇风险。
(3)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是指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
境外经营净投资,是指企业在境外经营净资产中的权益份额。
2、套期关系的指定及套期有效性的认定:
在套期关系开始时,本公司对套期关系有正式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该文件载明了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或交易,被套期风险的性质,以及本公司对套期工具有效性评价方法。
套期有效性,是指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销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程度。本公司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判断该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是否高度有效。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认定其为高度有效:
(1)在套期开始及以后期间,该套期预期会高度有效地抵销套期指定期间
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2)该套期的实际抵销结果在 80%至 125%的范围内。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3、套期会计处理方法:
(1)公允价值套期
套期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因套期风险而形成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
就与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有关的公允价值套期而言,对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所作的调整,在调整日至到期日之间的剩余期间内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实际利率法的摊销可于账面价值调整后随即开始,并不得晚于被套期项目终止针对套期风险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而进行的调整。
如果被套期项目终止确认,则将未摊销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当期损益。
被套期项目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的,该确定承诺的公允价值因被套期风险引起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相关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亦计入当期损益。
(2)现金流量套期
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直接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被套期交易影响当期损益的,如当被套期财务收入或财务费用被确认或预期销售发生时,则将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转入当期损益。如果被套期项目是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成本,则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转出,计入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或者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在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预期交易或确定承诺预计不会发生,则以前计入股东权益中的套期工具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但并未被替换或展期),或者撤销了对套期关系的指定,则以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不转出,直至预期交易或确定承诺影响当期损益。
(3)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包括作为净投资的一部分的货币性项目的套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期,其处理与现金流量套期类似。套期工具的利得或损失中被确定为有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而无效套期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处置境外经营时,任何计入股东权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三十一)分部报告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经营分部,是指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
源、评价其业绩;
3、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
计信息。
(三十二)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财政部于 2014年修订及新颁布的准则
本公司已执行财政部于 2014 年颁布的下列新的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号——职工薪酬》(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本公司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将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投资从长期股权投资中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进行了追溯调整。
该事项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报表名称报表项目对报表数据的影响 2013年末 2012年末
资产负债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69,866,936.25 361,266,936.25
长期股权投资-569,866,936.25 -361,266,936.25
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对“控制”的要求对被投资方进行了重新评估,将管理人为资产管理子公司、且集团以自有资金参与、并满足新修订准则规定“控制”定义的结构化主体(均为 2013 年度内成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并根据准则要求,对比较期间会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该事项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报表名称报表项目对报表数据的影响 2013年末或 2013年度
资产负债表
货币资金 72,830,130.08
结算备付金 22,050,336.7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549,994,974.0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62,381,192.20
应收款项 16,658,380.64
应收利息 47,947,887.94
存出保证金 182,731.6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332,068,285.85
递延所得税资产-1,223.00
资产总计 1,839,976,124.4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396,883,755.2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442,196,341.50
应付利息 155,721.62
其他负债 736,637.1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负债合计 1,839,972,455.49
其他综合收益 38,461,285.61
未分配利润-38,457,616.62
所有者权益合计 3,668.99
利润表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14,974,406.44
利息净收入-1,969,381.78
投资收益 85,075,368.92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112,095,305.00
其他业务收入 2,346.84
业务及管理费 7,320,336.69
资产减值损失-4,891.99
所得税费用-12,819,205.5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457,616.6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8,461,285.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3,668.99
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对财务报表中的列报进行了修改,财务报表列示项目的修改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损益等均不产生影响,仅在财务报表列示项目上对比较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重分类。
该事项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报表名称报表项目对报表数据的影响 2013年末或 2013年 2012年末或 2012年
资产负债表
资本公积-318,889,343.89 -131,429,653.44
其他综合收益 307,241,956.76 124,834,307.71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1,647,387.13 6,595,345.73
2、会计估计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标准由“下跌超过 50%,且持续时间在公司董事2013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57,318,966.42
2013年资产减值损失 57,318,966.4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12个月以上”修订为“下跌超过 50%,或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时间超过 12个月”。
会审议通过
2013年其他综合收益 42,989,224.82
2013年所得税费用-14,329,741.60
(三十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报告期未发生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四、税项说明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备注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25%注 1
营业税按应税营业收入计征 5%注 2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计征 7%
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计征 3%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计征 2%
注 1:根据 2007年 3月 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 2008年 3月 10日国税发[2008]28号《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公司总部及分支机构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注 2: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财
税(2001)21号],从 2003年起按营业收入的 5%计缴。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本市场有关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4)203 号]:准许证券公司代收的以下费用从其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中扣除,按扣除后
的净额纳税:
(1)为证券交易所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
(2)代理他人买卖证券代收的证券交易所经手费;
(3)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代收的股东帐户开户费(包括 A股和 B股)、特别转让
股票开户费、过户费、B股结算费、转托管费。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6)172 号]:准许证券公司上交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从其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中
扣除。
4、根据《关于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3 年
第 63 号]: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不再按股票、债券、外汇、其他四大类来划分,统一归为“金融商品”,不同品种金融商品买卖出现的正负差,在同一个纳税期内可以相抵,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若相抵后仍出现负差的,可结转下一个纳税期相抵,但在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五、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一)子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实际投资额持股比例是否合并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0,000万元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30,000万元 100%是
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 170,000万元使用自有资金对境内企 122,000万元 100%是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资有限公司业进行股权投资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80,000万元证券承销与保荐 80,000万元 66.67%是
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HK$70,000万元投资业务 HK$70,000万元 100%是
东方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HK$20,000万元证券经纪业务 HK$20,000万元 100%是
东方期货(香港)有限公司 HK$2,000万元期货经纪业务 HK$2,000万元 100%是
东方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HK$3,000万元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HK$3,000万元 100%是
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80,000万元
金融产品投资、证券投资 80,000万元 100%是
杭州东方银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万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510万元 51%是
东方融资(香港)有限公司 HK$1,501万元投资银行业务 HK$1,001万元 100%是
东方信贷财务(香港)有限公司 HK$100万元资金借贷业务 HK$100万元 100%是
上海东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万元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10,000万元 100%是
东方睿德(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7,000万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等 57,000万元 100%是
上海东方睿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100,000万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等 100%
东证润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000万元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实业投资等 5,000万元 100%是
东方弘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万元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等 1,000万元 100%是
东方弘泰(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万元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等 100%
上海东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571.731万元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等 2,820.4394万元 51%是
东方鸿盛有限公司$1元特殊目的 100%是
星辉海纳(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88万元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等 58%
东方星辉(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0,010万元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等 100%
(二)合并范围的变更
1、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公司本期未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公司本期未发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说明
①2014年
与上年相比本期新增合并子公司 5家,原因为:
新增合并单位投资比例(%)备注
东方睿德(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2014年新设
东证润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2014年新设
东方弘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2014年新设
上海东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6205 2014年新设
东方鸿盛有限公司 100.00 2014年新设
本年度合并范围除上述子公司外,新增 1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②2013年
与上年相比本期新增合并子公司 4家,原因为:
新增合并单位投资比例(%)备注
杭州东方银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1.00 2013年新设
东方融资(香港)有限公司 100.00 2013年新设
东方信贷财务(香港)有限公司 100.00 2013年新设
上海东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2013年新设
本年度合并范围除上述子公司外,新增 5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③2012年
与上年相比本期新增合并子公司 2家,原因为:
新增合并单位投资比例(%)备注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66.67 2012年新设
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2012年新设
(2)报告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2014 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结构化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名称 2014年末净资产(元) 2014年度净利润(元)
东方睿德(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69,768,363.52 -231,636.48
东证润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49,864,994.18 -135,005.82
东方弘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279,147.94 407,728.05
上海东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5,518,804.17 -198,505.83
东方鸿盛有限公司 HK$23,861.31 HK$23,853.57
添利 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3,219,457.23 918,797.15
2013 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结构化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名称 2013年末净资产(元) 2013年度净利润(元)
杭州东方银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941,341.51 -58,658.49
东方融资(香港)有限公司 HK$2,424.00 HK$-7,576.00
东方信贷财务(香港)有限公司 HK$953,204.49 HK$-46,795.51
上海东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量化 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7,017,527.90 2,010,642.90
量化 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1,338,283.59 331,983.59
新睿 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820,642,349.87 25,662,504.57
增利 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14,955,492.86 16,711,251.68
增利 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703,126,086.26 -14,513,911.87
2012 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结构化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名称 2012年末净资产(元) 2012年度净利润(元)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744,036,631.30 -55,963,368.70
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301,254,641.90 361,392.20
东方红量化 2号等公司认购的具有控制权的定向产品、集合理财产品在2012年末未纳入合并,主要考虑到上述产品成立时间很短,公司已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上述投资进行核算,如 2012年按要求将上述产品纳入合并报表,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未纳入合并纳入合并 2012年报表列报占比
货币资金- 20,101.31 986,804.29 2.0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81,789.13 61,687.13 2,634,744.39 2.34%
资产合计 81,789.13 81,789.13 4,873,245.64 1.68%
收入*--49.37 238,129.02 0.02%
*2012 年公司对上述产品计提管理人费用 49.37 万元,增加了 2012 年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49.37万元。如合并,管理人费用与业务收入将进行合并抵消。
由此可见,2012 年末,上述产品未纳入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对公司财务报表并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报告期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对公司报告期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境外经营实体主要报表项目的折算汇率
单位名称原币
2014年折算汇率 2013年折算汇率 2012年折算汇率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港币 0.7889 0.7921 0.7862 0.7987 0.8109 0.8137
六、分部报告
公司按照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业务性质为依据,确定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公司业务、期货经纪业务、证券金融业务和其他业务等业务分部,分部报告以公司的经营分部列报。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一)2014年度公司经营按业务类型的分部列报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投资银行业务
资产管理
业务
期货经纪
业务
证券金融业务其他业务
抵销前
合计抵消合计
一、营业收入 146,611.72 226,500.29 51,317.18 30,480.11 27,747.49 64,279.77 20,422.66 567,359.21 17,398.90 549,960.30
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
入 131,829.22 2,075.39 47,747.13 29,258.00 12,996.00 - 1,935.28 225,841.02 5,881.19 219,959.83
2、投资收益- 285,797.17 -197.57 981.77 2,492.61 11,673.32 82,178.37 382,925.66 3,116.46 379,809.20
3、利息收入 13,518.32 -83,419.73 3,664.20 240.34 11,483.54 52,606.45 -74,693.73 -76,600.61 -235.45 -76,365.16
4、其他收入 1,264.17 22,047.46 103.42 - 775.34 - 11,002.74 35,193.13 8,636.70 26,556.43
其中:分部间收入 403.37 1,355.09 2,469.10 1,100.39 25.54 - 12,045.41 17,398.90 - 17,398.90
二、营业支出 82,858.27 24,350.38 37,691.60 28,694.48 19,822.60 4,053.40 71,602.67 269,073.40 8,105.29 260,968.11
三、营业利润 63,753.44 202,149.91 13,625.58 1,785.63 7,924.89 60,226.36 -51,180.01 298,285.80 9,293.61 288,992.19
四、资产总额 1,900,696.37 4,256,728.13 83,240.59 52,863.68 706,615.74 2,350,387.71 1,963,423.24 11,313,955.45 560,943.15 10,753,012.30
五、负债总额 1,635,115.04 2,438,515.35 11,136.92 14,577.85 617,927.61 1,802,582.92 2,378,467.28 8,898,322.98 7,860.53 8,890,462.45
六、补充信息--
1、折旧和摊销费用 7,583.29 98.53 412.10 56.38 734.86 12.34 5,969.01 14,866.51 - 14,866.51
2、资本性支出 4,088.31 1,871.76 465.63 38.17 985.49 6.32 79,728.32 87,184.00 - 87,184.0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二)2013年度公司经营按业务类型的分部列报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年度
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投资银行业务
资产管理
业务
期货经纪
业务
证券金融业务其他业务
抵销前
合计抵消合计
一、营业收入 117,640.20 121,299.92 25,541.41 19,109.75 21,541.27 15,240.70 15,468.77 335,842.02 11,448.35 324,393.67
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
入 105,319.18 44.49 23,065.95 23,037.89 12,162.66 - 1,100.88 164,731.04 2,713.55 162,017.49
2、投资收益- 210,111.95 542.52 -4,155.53 733.82 - 34,300.28 241,533.05 9.70 241,523.35
3、利息收入 11,461.60 -85,920.44 2,462.44 227.39 8,350.06 15,240.70 -17,296.79 -65,475.06 -25.63 -65,449.43
4、其他收入 859.43 -2,936.07 -529.50 - 294.73 --2,635.60 -4,947.01 8,750.73 -13,697.74
其中:分部间收入 638.51 -31.00 251.17 1,681.42 420.97 - 8,487.27 11,448.35 - 11,448.35
二、营业支出 73,742.95 17,871.34 27,995.45 17,538.23 14,453.07 1,870.49 64,330.54 217,802.07 2,967.03 214,835.04
三、营业利润 43,897.25 103,428.58 -2,454.04 1,571.52 7,088.20 13,370.20 -48,861.77 118,039.95 8,481.32 109,558.63
四、资产总额 922,961.52 3,358,195.89 72,115.86 37,249.48 430,902.21 511,400.85 1,133,210.52 6,466,036.32 380,789.85 6,085,246.48
五、负债总额 773,926.66 2,116,421.62 5,232.06 3,877.26 363,385.59 112,579.18 1,064,148.78 4,439,571.14 -67,863.26 4,507,434.39
六、补充信息--
1、折旧和摊销费用 8,097.14 148.37 331.97 62.16 670.56 15.62 5,900.25 15,226.07 - 15,226.07
2、资本性支出 1,434.22 9,957.32 687.97 64.89 887.14 6.73 91,915.30 104,953.56 - 104,953.5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三)2012年度公司经营按业务类型的分部列报
单位:万元
项目
2012年度
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
期货经纪
业务
证券金融业务其他业务
抵销前
合计抵消合计
一、营业收入 88,134.84 71,477.22 23,057.17 10,746.67 22,269.15 9,175.48 13,851.19 238,711.72 582.70 238,129.02
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
入 74,907.70 - 22,160.22 9,726.23 13,156.92 - 618.71 120,569.78 600.54 119,969.24
2、投资收益- 114,915.51 - 8.20 1,107.94 0.38 9,386.08 125,418.11 -17.84 125,435.95
3、利息收入 12,457.15 -51,589.11 896.94 1,005.94 7,308.20 9,175.10 3,840.06 -16,905.71 --16,905.71
4、其他收入 770.00 8,150.81 - 6.30 696.10 - 6.34 9,629.54 - 9,629.54
其中:分部间收入 582.70 --- 17.84 -- 600.54 600.54 -
二、营业支出 74,481.84 7,554.85 20,941.79 10,109.16 15,479.06 1,163.87 52,724.12 182,454.71 582.70 181,872.01
三、营业利润 13,653.00 63,922.37 2,115.37 637.51 6,790.09 8,011.61 -38,872.93 56,257.02 - 56,257.02
四、资产总额 935,387.64 3,111,257.62 77,301.75 32,733.90 335,201.16 146,484.85 502,876.33 5,141,243.25 267,997.60 4,873,245.64
五、负债总额 817,888.06 2,170,856.02 3,088.36 1,653.33 273,179.36 69,929.19 54,604.70 3,391,199.03 17,773.05 3,373,425.98
六、补充信息
1、折旧和摊销费用 8,474.07 116.63 141.40 54.45 570.26 6.64 5,513.43 14,876.88 - 14,876.88
2、资本性支出 339.18 22.11 886.15 21.81 906.79 6.77 34,250.25 36,433.06 - 36,433.0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七、主要资产情况
(一)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库存现金 44.60 52.00 54.97
银行存款 2,360,313.16 1,093,848.29 980,595.50
其中:客户资金
人民币 1,684,154.17 877,528.76 776,952.19
美元 19,561.96 14,501.11 13,159.65
港币 52,168.39 21,786.31 11,168.97
小计 1,755,884.51 913,816.18 801,280.81
客户信用资金
人民币 110,346.03 26,679.62 16,103.35
小计 110,346.03 26,679.62 16,103.35
客户存款合计 1,866,230.55 940,495.80 817,384.15
公司自有资金
人民币 415,898.85 128,488.76 119,715.96
美元 6,871.12 9,295.73 28,384.32
港币 26,306.46 8,895.53 4,203.43
小计 449,076.43 146,680.02 152,303.71
公司信用资金
人民币 45,006.18 6,672.47 10,907.63
小计 45,006.18 6,672.47 10,907.63
公司存款合计 494,082.61 153,352.49 163,211.35
其他货币资金 19,957.12 4,704.45 6,153.82
合计 2,380,314.88 1,098,604.73 986,804.29
上表中, 2012年 12月 31日、2013年 12月 31日、2014年 12月 31日,美元的折算汇率分别为 6.2855、6.0969、6.1190,港币的折算汇率分别为 0.8109、
0.7862、0.7889。
其中,融资融券业务相关的自有信用资金存款和客户信用资金存款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自有信用资金
人民币 45,006.18 6,672.47 10,907.63
小计 45,006.18 6,672.47 10,907.63
客户信用资金
人民币 110,346.03 26,679.62 16,103.35
小计 110,346.03 26,679.62 16,103.35
合计 155,352.21 33,352.09 27,010.9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期末货币资金中不存在抵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存放在境外或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二)结算备付金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客户普通备付金
人民币 290,765.40 127,245.42 245,061.38
美元 11,971.43 13,071.67 10,158.33
港币 3,859.17 1,402.94 3,402.50
小计 306,596.01 141,720.03 258,622.21
客户信用备付金
人民币 83,323.94 18,318.40 6,056.34
小计 83,323.94 18,318.40 6,056.34
客户备付金合计 389,919.94 160,038.43 264,678.56
公司自有备付金
人民币 174,258.00 154,388.17 51,124.31
港币 683.76 280.93 212.89
小计 174,941.76 154,669.11 51,337.19
公司备付金合计 174,941.76 154,669.11 51,337.19
合计 564,861.70 314,707.54 316,015.75
上表中, 2012 年末、2013 年末、2014 年末,美元的折算汇率分别为
6.2855、6.0969、6.1190,港币的折算汇率分别为 0.8109、0.7862、0.7889。
(三)融出资金
1、按类别列式
单位:万元
类别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融资融券业务融出资金 973,531.46 279,297.62 140,500.97
孖展融资 21,074.30 1,397.70 918.51
减:减值准备---
融出资金净值 994,605.76 280,695.32 141,419.48
2、按账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余额占比余额占比余额占比
1-3个月 894,137.68 89.90 226,744.34 80.77% 85,542.87 60.49%
3-6个月 96,665.82 9.72 52,392.65 18.67% 45,044.27 31.85%
6个月以上 3,802.26 0.38 1,558.33 0.56% 10,832.34 7.66%
合计 994,605.76 100.00 280,695.32 100.00% 141,419.48 100.0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期末融出资金不存在逾期情况,未计提坏账准备。
3、按客户类别列式
单位:万元
类别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个人 980,603.05 278,419.12 140,600.62
机构 14,002.71 2,276.20 818.85
合计 994,605.76 280,695.32 141,419.48
4、融资融券业务期末客户担保物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客户担保物公允价值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物类别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股票 2,830,584.46 901,680.84 484,805.38
基金 15,982.55 2,901.46 4,297.89
资金 141,570.93 29,665.75 15,851.73
合计 2,988,137.94 934,248.06 504,955.01
5、期末融出资金均在合同期内,不存在逾期情况。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全部是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无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交易性:
股票 263,165.45 100,054.83 31,350.94
基金 81,739.84 41,098.97 49,941.19
债券 296,561.70 267,437.59 165,843.52
其他 16,423.27 13,158.70 100.01
被套期项目:
股票 59,045.59 62,652.31 67,453.98
基金 10,428.74 27,202.13 1,397.45
合计 727,364.60 511,604.53 316,087.09
(五)衍生金融资产
单位:万元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类别
2014年 12月 31日
套期工具非套期工具
名义金额公允价值名义金额公允价值
资产负债资产负债
利率衍生工具
-利率互换 31.20亿元 13.53 151.05亿元 5,577.40
权益衍生工具
-股指期货 84,224.75 18,870.96 85.69
信用衍生工具
-国债期货 137,174.42
其他衍生工具
商品期货 436.76
收益凭证 4,143.00 0.68
场外期权 4,100.00 42.50
合计 13.53 42.50 5,663.09 0.68
2013年 12月 31日
利率衍生工具
-利率互换 21.7亿元 3,706.19 96亿元 1,455.61
权益衍生工具
-股指期货 77,990.36 3,874.86
信用衍生工具
-国债期货 29,101.87 275.41
其他衍生工具
商品期货
合计 3,706.19 1,455.61
2012年 12月 31日
利率衍生工具
-利率互换 14.2亿元 427.12 3.7亿元-86.44
权益衍生工具
-股指期货 98,880.48
合计 427.12 -86.44
注 1:2014 年末公司利率互换合约名义本金总额 182.25 亿元,公允价值变
动 81,154,672.73元。由于 2014年 7月 1日以后的利率互换合约采用每日无负债
结算,故期末,将此部分公允价值变动-25,245,323.54 元在衍生金融资产-利率互
换和其他应付款-利率互换暂收暂付款抵消后以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2013 年末公司利率互换合约名义本金总额 117.70 亿元,公允价值变动
51,617,950.27元。
2012 年末公司利率互换合约名义本金总额 17.90 亿元,公允价值变动
3,406,806.84元。
注 2:2014 年末公司持有的未结算人民币股指期货合约 889 手,其中:看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涨合约 10 手,初始合约价值为 10,295,880.00 元,公允价值变动 443,520.00 元。
看跌合约 879手,初始合约价值为 922,627,104.00元,公允价值变动-31,081,236.00
元。
2014 年末公司持有的未结算港币股指期货合约 106 手,全部为看涨合约,初始合约价格为 HK$ 83,220,302.95元,公允价值变动 HK$ 1,086,134.55元。
2013年末公司持有的未结算股指期货合约 1162手,全部为看跌合约,初始合约价值为 809,246,148.46元,公允价值变动-9,406,091.54元。
2012 年末公司持有的未结算人民币股指期货合约 1,298 手,全部为看跌合约,初始合约价值为 939,517,020.00元,公允价值变动-49,287,780.00元。
由于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故期末,将衍生金融资产-股指期货(不含未结算港币股指期货合约)和其他应付款-股指期货暂收暂付款抵消后以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注 3:2014年末公司持有的未结算国债期货合约 1418手,其中:看涨合约74 手,初始合约价值为 71,894,940.00 元,公允价值变动-340.00 元;看跌合约
1344手,初始合约价值为 1,306,297,080.00元,公允价值变动 6,447,480.00元。
2013 年末公司持有的未结算国债期货合约 320 手,其中:看涨合约 3 手,初始合约价值为 2,748,000.00元,公允价值变动 6,120.00元;看跌合约 317手,
初始合约价值为 290,528,580.00元,公允价值变动-490,100.00元。
由于国债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故期末,将衍生金融资产-国债期货和其他应付款-国债期货暂收暂付款抵消后以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六)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按业务类别列示
单位:万元
业务类别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买入返售 133,338.20 55,765.83 67,147.41
约定购回融出资金 6,827.00 16,424.50 2,482.77
质押回购融出资金 1,211,759.88 207,297.00 -
合计 1,351,925.08 279,487.33 69,630.18
2、按标的物类别列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单位:万元
标的物类别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债券 101,916.79 55,765.83 67,147.41
股票及基金 1,248,925.27 223,721.50 2,482.77
其他 1,083.02
合计 1,351,925.08 279,487.33 69,630.18
3、收取的担保物公允价值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物类别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股票 3,655,729.40 507,502.24 5,685.80
基金- 626.83 -
合计 3,655,729.40 508,129.07 5,685.80
4、约定购回融出资金剩余期限
单位:万元
剩余期限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一个月以内 228.00 3,967.70 -
一个月至三个月内 1,182.00 3,760.00 35.00
三个月至一年内 5,417.00 8,696.80 2,447.77
合计 6,827.00 16,424.50 2,482.77
5、质押回购融出资金剩余期限
单位:万元
剩余期限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一个月以内 20,919.91 17,800.00 -
一个月至三个月内 83,833.00 1,500.00 -
三个月至一年内 558,803.97 124,297.00 -
一年以上 548,203.00 63,700.00 -
合计 1,211,759.88 207,297.00 -
(七)应收款项
(1)应收款项按性质分类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4.12.31
类别账面金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应收经纪业务款项 9,417.37 47.09 9,370.28
应收资产管理业务款项 2,844.76 14.22 2,830.53
应收投资银行业务款项 812.50 4.06 808.44
应收清算款项 114.26 0.56 113.70
合计 13,188.88 65.93 13,122.95
2013.12.31
类别账面金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应收经纪业务款项 6,038.84 30.19 6,008.65
应收资产管理业务款项 2,644.53 13.22 2,631.3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应收投资银行业务款项 1,107.50 5.54 1,101.96
应收投资咨询业务款项 224.15 1.12 223.03
应收清算款项 1,763.19 - 1,763.19
合计 11,778.21 50.08 11,728.13
2012.12.31
类别账面金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应收经纪业务款项 4,833.22 24.17 4,809.06
应收资产管理业务款项 984.89 4.92 979.96
应收投资咨询业务款项 566.59 2.83 563.75
合计 6,384.69 31.92 6,352.77
(2)应收款项按账龄分类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4.12.31
账龄账面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账面价值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 13,186.38 99.98 65.92 13,120.46 0.50%
1-2年 2.50 0.02 0.01 2.49 0.50%
合计 13,188.88 100.00 65.93 13,122.95
2013.12.31
账龄账面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账面价值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 11,261.44 95.61% 47.49 11,213.95 0.50%
1-2年 516.77 4.39% 2.58 514.19 0.50%
合计 11,778.21 100.00% 50.08 11,728.13 -
2012.12.31
账龄账面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账面价值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 6,384.69 100.00% 31.92 6,352.77 0.50%
1-2年-----
合计 6,384.69 100.00% 31.92 6,352.77 -
本报告期无以前年度已全额或大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在本报告期全额或部分收回的应收款项。本报告期无核销的应收款项。期末应收款项中无持本公司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3)期末应收款项中应收关联方款项情况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公司无应收关联方款项情况。
截至 2013年 12月 31日,公司应收 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Asia Limited(东方花旗股东)224.15万元,占公司应收款项总额的比例为 2.22%。
截至 2012年 12月 31日,公司应收 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Asia Limited(东方花旗股东)566.59万元,占公司应收款项总额的比例为 8.87%。
(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1、按投资品种类别列示
单位:万元
2014.12.31
类别投资成本公允价值变动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股票 290,804.36 70,056.31 - 360,860.67
基金 42,181.50 122.02 - 42,303.52
债券 2,992,193.79 87,807.28 - 3,080,001.06
券商理财产品 200,227.72 -4,874.83 298.96 195,053.93
银行理财产品 2,700.00 -- 2,700.00
信托计划 64,228.85 9,126.11 - 73,354.96
其他权益投资 83,725.14 -- 83,725.14
其他 201,897.45 3,345.04 - 205,242.49
合计 3,877,958.82 165,581.92 298.96 4,043,241.78
2013.12.31
类别投资成本公允价值变动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股票 370,653.82 81,897.45 5,731.90 446,819.37
基金 53,158.86 384.43 - 53,543.29
债券 2,205,908.90 -59,390.11 - 2,146,518.79
券商理财产品 78,290.32 16,742.55 - 95,032.86
信托计划 26,550.00 1,784.93 - 28,334.93
其他权益投资 56,986.69 -- 56,986.69
其他 236,150.00 -- 236,150.00
合计 3,027,698.59 41,419.24 5,731.90 3,063,385.93
2012.12.31
类别投资成本公允价值变动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股票 275,208.46 1,322.59 - 276,531.05
基金 42,605.76 -653.19 - 41,952.57
债券 2,106,752.57 14,387.15 - 2,121,139.73
券商理财产品 159,147.61 -3,153.25 - 155,994.35
信托计划 3,000.00 -- 3,000.00
其他权益投资 36,126.69 -- 36,126.69
合计 2,622,841.09 11,903.30 - 2,634,744.39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已融出证券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已融出证券的公允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类别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股票 4,166.40 838.18 1,915.19
合计 4,166.40 838.18 1,915.19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投资
单位:万元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被投资单位投资成本 2013.12.31
增减
变动 2014.12.31
持股
比例
表决权比例
减值准备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456.86 3,456.86 - 3,456.86 17.65% 17.65%--
上海旗忠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
5,800.00 5,800.00 - 5,800.00 14.30% 14.30%--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169.99 17,169.99 - 17,169.99 0.45% 0.45%--
航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193.35 3,193.35 - 3,193.35 4.81% 4.81%--
苏州兆达特纤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1,000.00 - 1,000.00 1.00% 1.00%--
宁波讯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1,000.00 - 1,000.00 10.00% 10.00%--
天翼视讯传媒有限公司 3,000.00 3,000.00 - 3,000.00 1.58% 1.58%--
上海仟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506.50 1,506.50 - 1,506.50 11.10% 11.10%--
上海闸北绿地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860.00 -20,860.0 - --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5.95 - 1,005.95 1,005.95 1.11% 1.11%--
上海东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
1,333.00 - 1,333.00 1,333.00 6.66% 6.66%--
东方智盛(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2,634.50 - 22,634.50 22,634.50 16.67% 16.67%
东方智汇(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2,625.00 - 22,625.00 22,625.00 16.67% 16.67%
合计 83,725.15 56,986.69 26,738.45 83,725.15 ----
对于上述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因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且未对被投资公司产生重大影响,本公司对其按成本计量。
4、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种类 2013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2014年度变动初始成本
股票 81,897.45 70,056.31 -11,841.14 290,804.36
基金 384.43 122.02 -262.41 42,181.50
债券-59,390.11 87,807.28 147,197.39 2,992,193.79
券商理财产品 16,742.55 -4,874.83 -21,617.38 200,227.72
银行理财产品--- 2,700.0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信托计划 1,784.93 9,126.11 7,341.18 64,228.85
其他权益投资--- 83,725.14
其他- 3,345.04 3,345.04 201,897.45
合计 41,419.24 165,581.92 124,162.68 3,877,958.82
种类 2012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2013年度变动初始成本
股票 1,322.59 81,897.45 80,574.86 370,653.82
基金-653.19 384.43 1,037.61 53,158.86
债券 14,387.15 -59,390.11 -73,777.27 2,205,908.90
券商理财产品-3,153.25 16,742.55 19,895.80 78,290.32
信托计划- 1,784.93 1,784.93 26,550.00
其他权益投资--- 56,986.69
其他--- 236,150.00
合计 11,903.30 41,419.24 29,515.94 3,027,698.59
种类 2011年 12月 31日 2012年 12月 31日 2012年度变动初始成本
股票-1,326.16 1,322.59 2,648.75 275,208.46
基金-2,221.63 -653.19 1,568.44 42,605.76
债券 2,369.92 14,387.15 12,017.23 2,106,752.57
券商理财产品-6,747.20 -3,153.25 3,593.94 159,147.61
信托计划--- 3,000.00
其他权益投资--- 36,126.69
合计-7,925.07 11,903.30 19,828.37 2,622,841.09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2014 年度,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券商理财产品计提了 298.96 万元
减值准备,转销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股票前期计提的 5,731.90 万元减值准
备,无转回的减值准备。
2013 年度,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股票计提了 5,731.90 万元减值准
备,无转回和转销的减值准备。
2012年度公司未计提也未转回、转销减值准备。
(1)截至报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成本(摊余成本)、公允价值、累
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以及已计提减值金额:
单位:万元
时间项目股票债券其他合计
2014年 12月 31日
投资成本 290,804.36 2,992,193.79 594,960.67 3,877,958.82
公允价值 360,860.67 3,080,001.06 602,380.05 4,043,241.78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70,056.31 87,807.28 7,718.33 165,581.92
已计提减值金额-- 298.96 298.96
2013年 12月 31日
投资成本 370,653.82 2,205,908.90 451,135.87 3,027,698.59
公允价值 446,819.37 2,146,518.79 470,047.77 3,063,385.93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81,897.45 -59,390.11 18,911.90 41,419.24
已计提减值金额 5,731.90 -- 5,731.90
2012年 12月 31日
投资成本 275,208.46 2,106,752.57 240,880.06 2,622,841.09
公允价值 276,531.05 2,121,139.73 237,073.62 2,634,744.39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1,322.59 14,387.15 -3,806.44 11,903.30
已计提减值金额----
(2)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①2014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股票债券其他合计
年初已计提减值金额 5,731.90 5,731.90
本期计提 298.96 298.96
其中: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 298.96 298.96
本期减少 5,731.90 5,731.90
其中:期后公允价值回升转回
期末已计提减值金额 298.96 298.96
②2013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股票债券其他合计
年初已计提减值金额----
本期计提 5,731.90 -- 5,731.90
其中: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 5,731.90 -- 5,731.90
本期减少----
其中:期后公允价值回升转回----
期末已计提减值金额 5,731.90 -- 5,731.90
③2012年度,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未发生变动。
6、存在限售期限及有承诺条件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在限售期限及有承诺条件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股票(注1) 25,505.82 44,830.50 -
券商理财产品(注2) 21,905.80 18,588.07 26,088.05
注 1:公司参与认购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部分期末公允价值为 12,430.02 万元,股份锁定期为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公司参与认购上工申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部分期末公允价值为 13,075.80 万元,股份
锁定期为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个月。
注 2:系公司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推广期认购的由其作为管理人募集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上述集合计划存续期及展期期间或在集合计划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其以自有资金认购的集合计划份额不得退出。
(九)持有至到期投资
单位:万元
类别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金融债 17,111.29 17,187.37 17,263.44
企业债 32,708.42 33,904.97 33,865.40
中期票据 69,900.52 69,828.46 69,756.39
公司债 5,000.00 5,000.00 5,000.00
合计 124,720.24 125,920.80 125,885.23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出售尚未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情形。
(十)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性质明细分类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按照投资性质分类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联营企业 100,379.27 78,001.14 67,170.67
小计 100,379.27 78,001.14 67,170.67
减:减值准备---
合计 100,379.27 78,001.14 67,170.67
2、长期股权投资明细
被投资单位名称持股比例账面价值(万元)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7.00 76,786.73 66,731.82 55,624.75
上海诚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5.00 1,740.22 1,703.16 1,574.08
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7.73 20,052.16 9,566.16 9,971.83
上海腾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50 1,800.16 --
合计 100,379.27 78,001.14 67,170.67
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不存在重大差异。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十一)固定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一、账面原值合计 92,239.39 92,987.31 90,326.30
1、房屋及建筑物 35,813.39 39,297.75 39,289.34
2、机器设备 46,295.17 44,127.55 42,112.96
3、运输设备 2,895.02 2,640.75 2,569.90
4、其他设备 7,235.81 6,921.26 6,354.10
二、累计折旧合计 47,321.58 42,313.35 36,115.57
1、房屋及建筑物 4,456.62 3,456.34 2,183.92
2、机器设备 36,770.69 33,474.77 29,540.65
3、运输设备 1,945.22 1,898.67 1,627.34
4、其他设备 4,149.05 3,483.57 2,763.66
三、减值准备合计---
1、房屋及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运输设备---
4、其他设备---
四、账面价值合计 44,917.81 50,673.96 54,210.73
1、房屋及建筑物 31,356.77 35,841.41 37,105.41
2、机器设备 9,524.48 10,652.78 12,572.31
3、运输设备 949.80 742.08 942.56
4、其他设备 3,086.76 3,437.69 3,590.45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本公司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固定资产无置换、抵押、担保情况。
(十二)在建工程
(1)明细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期间工程项目名称期初本期增加
本期转入
固定资产
本期
其他减少期末
2014年度
公司办公大楼 83,958.09 13,744.37 -- 97,702.46
营业部设备更新 1,235.31 3,442.56 1,141.62 2,475.58 1,060.67
公司设备改造 843.88 2,018.45 773.56 439.86 1,648.91
合计 86,037.28 19,205.38 1,915.18 2,915.43 100,412.04
2013年度
公司办公大楼- 83,958.09 -- 83,958.09
营业部设备更新 1,372.14 2,330.67 855.41 1,612.08 1,235.31
公司设备改造 1,314.72 2,119.05 1,494.25 1,095.65 843.88
合计 2,686.86 88,407.81 2,349.66 2,707.73 86,037.28
2012年度
营业部设备更新 450.16 5,219.43 1,259.83 3,037.63 1,372.14
公司设备改造 1,818.79 1,766.54 907.28 1,363.33 1,314.72
合计 2,268.95 6,985.97 2,167.11 4,400.95 2,686.86
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存在需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情况。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2)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①2014年度“公司办公大楼”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预算数 2013.12.31
本期增加
转入固定资产
其他减少 2014.12.31
工程投入占预算比例
工程进度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本期利息资本化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公司办公大楼
145,000.00 83,958.09 9,349.28 -- 97,702.46 67.38%
未完工
6,032.21 5,595.96 6.70%
②2013年度“公司办公大楼”变动情况
项目名称预算数 2012.12.31
本期增加
转入固定资产
其他减少 2013.12.31
工程投入占预算比例
工程进度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本期利息资本化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公司办公大楼
145,000.00 83,958.09 83,958.09 57.90%
未完工
436.24 436.24 6.70%
(十三)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本公司无形资产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一、账面原值合计 23,998.26 19,752.01 15,958.02
1、交易席位费 6,155.28 6,105.28 6,145.82
2、软件 17,842.98 13,646.73 9,812.19
二、累计摊销合计 15,379.43 12,434.20 9,815.76
1、交易席位费 3,981.02 3,981.02 3,981.02
2、软件 11,398.40 8,453.18 5,834.74
三、减值准备合计---
1、交易席位费---
2、软件---
四、账面价值合计 8,618.83 7,317.80 6,142.25
1、交易席位费 2,174.26 2,124.26 2,164.80
2、软件 6,444.58 5,193.54 3,977.45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本公司无用于抵押或担保的无形资产。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十四)商誉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本公司商誉内容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初始金额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收购子公司商誉 1,318.78 1,318.78 1,318.78 1,318.78
重组商誉 1,894.76 1,894.76 1,894.76 1,894.76
合计 3,213.54 3,213.54 3,213.54 3,213.54
(1)2007 年 11 月,公司以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方式购买上海东证期货
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公司将合并成本大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上述商誉不作摊销,并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购买日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A 2,923.22万元
购买股权比例 B 100%
确认的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C=A*B 2,923.22万元
实际购买成本 D 4,242.00万元
商誉 E=D-C 1,318.78万元
(2)重组商誉系公司 2006 年购入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类资产时高
于评估值支付的款项 1,447.68 万元,以及 2002年以前收购抚顺证券等下属营业
部支付的收购溢价 3,165.64万元,并于收购后每年进行摊销,截至 2006年 12月
31 日上述收购商誉摊余价值为 1,894.76 万元。2007 年至今,根据新会计准则要
求,上述商誉停止摊销,并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十五)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坏账准备 7,170.17 1,792.54 7,024.58 1,756.15 5,581.25 1,395.31
预提职工薪酬 13,967.53 3,491.88 4,416.41 1,104.10 4,003.00 1,000.7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4,015.40 1,003.85 5,731.90 1,432.97 --
交易性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的估值-- 686.30 171.58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含融出证券)
------
其他 4,468.62 1,117.16
合计 29,621.73 7,405.43 17,859.19 4,464.80 9,584.25 2,396.0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十六)其他资产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本公司其他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其他应收款 69,105.03 33,260.33 10,507.75
预付款项 5,108.09 4,580.50 14,794.85
长期待摊费用 8,356.80 9,863.63 10,774.22
应收股利 0.24 4.93 -
合计 82,570.16 47,709.39 36,076.82
1、其他应收款明细情况
(1)其他应收款按性质分类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4.12.31
类别账面余额比例坏账准备坏账准备比例
逾期拆出资金 1,883.94 2.47% 1,883.94 100.00%
其他逾期应收款项 4,961.14 6.50% 4,961.14 100.00%
其他应收款 69,452.22 91.03% 347.20 0.50%
合计 76,297.30 100.00% 7,192.27
2013.12.31
类别账面余额比例坏账准备坏账准备比例
逾期拆出资金 1,883.94 4.68% 1,883.94 100.00%
其他逾期应收款项 4,961.14 12.32% 4,961.14
其他应收款 33,427.22 83.00% 166.89
合计 40,272.30 100.00% 7,011.96
2012.12.31
类别账面余额比例坏账准备坏账准备比例
逾期拆出资金 1,883.94 11.71% 1,883.94 100.00%
其他逾期应收款项 4,959.41 30.83% 3,650.93 73.62%
其他应收款 9,245.50 57.47% 46.23 0.50%
合计 16,088.84 100.00% 5,581.09
(2)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分类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4.12.31
账龄账面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账面价值坏账准备比例
1年以内 58,713.99 76.95% 293.50 58,420.49 0.50%
1-2年 9,493.52 12.44% 47.47 9,446.05 0.50%
2-3年 194.38 0.25% 2.70 191.68 0.5%,100%
3年以上 7,895.41 10.35% 6,848.60 1,046.81 0.5%,100%
合计 76,297.30 100.00% 7,192.27 69,105.03
2013.12.31
账龄账面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账面价值坏账准备比例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1年以内 31,097.83 77.22% 155.24 30,942.59 0.50%
1-2年 1,134.77 2.82% 7.40 1,127.37 0.5%,100%
2-3年 206.60 0.51% 1.03 205.57 0.50%
3年以上 7,833.11 19.45% 6,848.29 984.81 0.5%,100%
合计 40,272.30 100.00% 7,011.96 33,260.33
2012.12.31
账龄账面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账面价值坏账准备比例
1年以内 7,735.45 48.08% 38.50 7,696.94 0.50%
1-2年 312.26 1.94% 1.74 310.53 0.50%
2-3年 698.97 4.34% 3.49 695.47 0.50%
3年以上 7,342.17 45.64% 5,537.36 1,804.81 0.5%,20%,100%
合计 16,088.84 100.00% 5,581.09 10,507.75
(3)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名明细
单位:万元
2014.12.31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比例款项性质
民生银行债权包 33,387.73 0.50% 2年以内 43.76%打包债权
威联房地产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14,000.00 0.50% 1年以内 18.35%委托贷款
RJOBrien 6,638.20 0.50% 1年以内 8.70%香港期货客户保证金
Inifinity FinancialGroup (Holdings)
Limited 3,450.26 0.50% 1年以内 4.52%
境外子公司借款业务
浙江岱山信用社 3,200.00 100.00% 3年以上 4.19%垫付赔偿款
合计 60,676.19 79.52%
2013.12.31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比例款项性质
民生银行债权包 23,870.31 0.50% 1年以内 59.27%打包债权
浙江岱山信用社 3,200.00 100.00% 3年以上 7.95%垫付赔偿款
辉立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2,489.85 0.50% 1年以内 6.18%
香港期货客户保证金及待交收非港股交易款项
RJOBrien 2,113.89 0.50% 1年以内 5.25%香港期货客户保证金
上海普鑫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嘉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642.22 100.00% 3年以上 4.08%垫付赔偿款
合计 33,316.27 - 82.73%-
2012.12.31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比例款项性质
RJOBrien 5,210.94 0.50% 1年以内 32.39%香港期货客户保证金
浙江岱山信用社 3,200.00 100.00% 3年以上 19.89%垫付赔偿款
上海普鑫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640.48 20.00% 3年以上 10.20%垫付赔偿款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上海嘉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四川泰港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41.67 100.00% 3年以上 9.58%
逾期拆出资金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870.00 0.50% 1年以内 5.41%诉讼保证金
合计 12,463.09 -- 77.47%-
本报告期无以前年度已全额或大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在本报告期全额或部分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本报告期中除 2014年度核销其他应收款 1,190.20 元外,
无其他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4)期末其他应收款中无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
位欠款。期末其他应收款中无应收关联方款项情况。
2、预付款项明细情况
(1)预付款项按性质分类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余额占比余额占比余额占比
预付软件款 3,492.81 68.38% 2,698.06 58.90% 2,604.19 17.60%
预付租赁款 891.54 17.45% 753.27 16.45% 749.44 5.07%
预付投资款- 0.00%-- 10,400.00 70.29%
预付其他 723.74 14.17% 1,129.18 24.65% 1,041.22 7.04%
合计 5,108.09 100.00% 4,580.50 100.00% 14,794.85 100.00%
(2)预付款项按账龄分类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余额占比余额占比余额占比
1年以内 4,101.80 80.30% 4,122.87 90.01% 13,514.61 91.35%
1-2年 779.15 15.25% 195.50 4.27% 1,280.24 8.65%
2-3年 67.00 1.31% 262.14 5.72%--
3年以上 160.14 3.13%
合计 5,108.09 100.00% 4,580.50 100.00% 14,794.85 100.00%
(3)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4.12.31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总额比例款项性质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070.66 20.96%预付软件款
胜科金仕达数据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807.50 15.81%预付软件款
上海维诚信用风险咨询有限公司 393.23 7.70%预付费用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169.20 3.31%预付软件款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164.47 3.22%预付软件款
合计 2,605.06 51.0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2013.12.31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总额比例款项性质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575.63 12.57%预付软件款
胜科金仕达数据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254.20 5.55%预付软件款
福建新意科技有限公司 225.10 4.91%预付软件款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164.47 3.59%预付软件款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135.50 2.96%预付软件款
合计 1,354.90 29.58%-
2012.12.31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总额比例款项性质
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400.00 70.29%预付投资款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022.84 6.91%预付软件款
胜科金仕达数据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357.00 2.41%预付软件款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 201.71 1.36%
预付标的资产意向款
上海登飞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153.00 1.03%预付软件款
合计 12,134.55 82.00%-
(4)期末预付款项中无预付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单位款项。
4、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6,786.91 7,262.87 7,729.81
固定资产装修费 1,569.89 2,600.75 3,044.40
合计 8,356.80 9,863.63 10,774.22
八、主要负债情况
(一)应付短期融资款
单位:万元
债券名称面值发行日期债券期限发行金额票面利率 2014.12.31
13东方证券 CP001 100 2013/1/24 90天 200,000.00 3.93%-
13东方证券 CP002 100 2013/4/26 91天 250,000.00 3.95%-
13东方证券 CP003 100 2013/7/24 91天 240,000.00 4.90%-
13东方证券 CP004 100 2013/10/22 91天 250,000.00 5.35%-
14东方证券 CP001 100 2014/1/17 91天 250,000.00 6.10%-
14东方证券 CP002 100 2014/2/20 90天 250,000.00 5.48%-
14东方证券 CP003 100 2014/4/24 91天 250,000.00 4.70%-
14东方证券 CP004 100 2014/5/27 86天 250,000.00 4.68%-
14东方证券 CP005 100 2014/7/31 84天 250,000.00 4.65%-
14东方证券 CP006 100 2014/8/28 84天 250,000.00 4.6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14东方证券 CP007 100 2014/10/31 83天 250,000.00 4.08% 250,000.00
14东方证券 CP008 100 2014/12/1 88天 250,000.00 4.68% 250,000.00
合计 500,000.00
(二)拆入资金
单位:万元
类别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银行拆入资金 470,000.00 270,000.00 45,000.00
转融通融入资金 228,300.00 111,500.00 70,000.00
合计 698,300.00 381,500.00 115,000.00
(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单位:万元
类别
2014.12.31 2013.12.31
投资成本公允价值变动
账面余额投资成本公允价值变动账面余额
债券 13,598.36 18.62 13,616.97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71,816.69 16,006.91 87,823.60 131,763.61 7,924.77 139,688.38
合计 71,816.69 16,006.91 87,823.60 145,361.96 7,943.38 153,305.35
2012年末公司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四)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1、按标的物类别列式
单位:万元
标的物类别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国债 1,338,897.40 1,063,759.63 6,000.00
企业债 733,962.69 809,971.58 2,131,037.54
股票 829,743.72 --
其他 808,013.60 247,701.00 -
合计 3,710,617.41 2,121,432.21 2,137,037.54
2、按业务类别列式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质押式国债 1,163,319.80 1,062,189.63 6,000.00
质押式企业债 282,849.10 333,583.90 1,157,058.90
买断式国债 175,577.59 1,570.00 -
买断式企业债 401,750.73 209,990.86 421,144.6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短期约定交易 1,465,496.58 505,064.62 542,209.33
报价回购融入资金 221,623.60 9,033.20 10,624.70
合计 3,710,617.41 2,121,432.21 2,137,037.54
3、报价回购融入资金的剩余期限和利率区间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余额利率区间余额利率区间余额利率区间
一个月内 115,783.40 4.2%-6.1% 9,033.20 5%-7% 10,380.80 3%-4%
一个月至三个月 12,473.20 4.8%-5.8%- 243.90 3.3%-3.5%
三个月至一年 93,367.00 4.8%-6.4%--
合计 221,623.60 9,033.20 10,624.70
(五)代理买卖证券款
单位:万元
项目币种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原币折人民币原币折人民币原币折人民币
经纪业务
个人客户
人民币- 1,693,648.27 - 885,789.56 - 902,722.57
美元 5,302.82 32,447.95 4,650.90 28,356.10 3,360.96 21,125.33
港币 25,581.24 20,181.04 19,728.44 15,510.50 20,327.76 16,483.78
小计- 1,746,277.26 - 929,656.17 - 940,331.68
机构客户
人民币- 282,372.44 - 119,308.42 - 131,360.52
美元 387.01 2,368.12 447.52 2,728.49 165.03 1,037.28
港币 506.61 399.67 2,586.12 2,033.21 2,171.91 1,761.21
小计- 285,140.22 - 124,070.12 - 134,159.01
经纪业务小计- 2,031,417.49 - 1,053,726.29 - 1,074,490.69
信用业务
个人客户
人民币- 141,560.83 - 29,319.41 - 15,827.53
美元 19.72 120.65 0.69 4.23 2.44 15.34
港币 6,151.94 4,853.26 7,396.08 5,814.80 2,593.08 2,102.73
小计- 146,534.74 - 35,138.45 - 17,945.60
机构客户
人民币- 222.80 - 346.19 - 24.20
美元 10.88 66.60 23.33 142.24 21.85 137.34
港币 83.12 65.57 17.98 14.14 21.61 17.52
小计- 354.98 - 502.56 - 179.07
信用业务小计- 146,889.72 - 35,641.01 - 18,124.66
合计 2,178,307.20 1,089,367.30 1,092,615.35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六)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分类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短期薪酬 31,962.18 19,493.62 18,658.90
设定提存计划 494.78 309.95 314.95
其他 3,200.24 976.24 -
合计 35,657.20 20,779.82 18,973.85
2、短期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31,950.77 19,474.80 18,637.97
(2)职工福利费---
(3)社会保险费 5.32 9.73 9.91
其中:医疗保险费 4.66 8.63 9.25
工伤保险费 0.31 0.43 0.44
生育保险费 0.35 0.67 0.23
(4)住房公积金 4.59 0.64 2.56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1.49 8.45 8.45
合计 31,962.18 19,493.62 18,658.90
3、设定提存计划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基本养老保险费 4.27 8.75 14.18
年金缴费 490.00 300.00 300.00
失业保险费 0.51 1.20 0.77
合计 494.78 309.95 314.95
(七)应交税费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营业税 5,031.78 1,392.47 49.29
城建税 352.64 97.46 3.44
企业所得税 27,299.93 6,064.74 -931.04
个人所得税 2,133.32 492.98 459.01
利息税 36.84 37.31 12.94
教育费附加 253.86 69.62 1.75
其他附加 50.77 16.55 9.63
劳务工税金 45.39 14.50 2.98
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税 35.58 131.57 12.43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房产税 10.90 7.87 2.22
土地使用税 0.56 0.53 0.36
其他 45.32 -0.07 3.70
合计 35,296.88 8,325.54 -373.29
(八)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应付承销费 1,141.17 156.00 156.00
应付清算款项 75.84 97.09 0.78
合计 1,217.00 253.09 156.78
(九)应付利息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拆入资金 3,429.27 1,195.03 85.47
其中:转融通融入资金 3,347.66 1,136.49 85.47
应付短期融资券 2,726.30 2,601.71 -
卖出回购 14,340.86 2,664.47 -
次级债 6,490.01 5,541.90 -
公司债 13,189.95 -
长期借款 255.13 -
交易性金融负债- 47.62 -
利率互换业务-- 5.47
其他金融负债 221.07 --
合计 40,652.60 12,050.73 90.94
(十)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信用借款 36,289.40 --
合计 36,289.40 --
2、长期借款明细情况
贷款单位借款起始日
借款终止日币种利率
2014年 12月 31日
外币金额本币金额(元)
香港永隆银行 2014-7-25 2016-1-24 港币注 HKD460,000,000 362,894,000.00
注:3.3%+3个月 HIBOR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十一)应付债券
单位:万元
债券名称面值发行日期到期日期发行金额票面利率 2014年12月31日
次级债券 100 2013/11/15 2017/11/15 360,000.00 6.70% 359,926.91
次级债券 100 2014/11/17 2018/11/17 140,000.00 5.50% 139,926.22
次级债务 100 2013/7/2 2016/7/1 80,000.00 6.30% 80,000.00
公司债 50万 2014/8/26 2017/8/26 600,000.00 6.00% 599,954.08
海外人民币债 100万 2014/11/26 2017/11/26 90,000.00 6.50% 88,176.14
合计 1,270.000.00 1,267,983.34
注 1: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318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36亿元的次级债券。2013年 11月 15日,公司向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发行 13年东方次级债,规模为人民币 36亿元,债券期限为 4年期,债券发行利率为 6.7%。
注 2:2014年 11月 18日,公司向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发行 14年东方次级债,规模为人民币 14亿元,债券期限为 4年期,债券发行利率为 5.5%。本次
发行已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申请备案。
注 3:2013 年 6 月,公司与申能(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次级债务借入合同》,并经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沪证监机构字[2013]161 号《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借入次级债务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借入8亿元的长期次级债务,借入期限为 3年。2013年 7月 2日,公司已收到由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汇入的次级债务 8亿元,债务利率为 6.3%。
注 4:证券公司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816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定向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60亿元的公司债券。2014年 8月 26日,公司向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发行 14东证债,规模为人民币 60亿元,债券期限为 3年期,债券发行利率为 6%。
注 5:海外人民币债以东方鸿盛有限公司为发行主体,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维好协议。2014 年 11 月 26日,公司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行 9 亿人民币海外债,规模为人民币 9 亿元,债券期限为 3年期,债券发行利率为 6.5%。
(十二)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万元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交易性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的估值
21,935.47 5,483.87 -- 1,982.66 495.67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含融出证券)
178,609.58 44,652.39 35,733.23 8,933.31 11,544.24 2,886.06
合计 200,545.04 50,136.26 35,733.23 8,933.31 13,526.90 3,381.72
(十三)其他负债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负债的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其他应付款 68,087.00 20,475.91 6,442.83
待兑付债券款 80.24 100.24 100.24
应付股利 1,758.00 939.00 -
其他金融负债 177,979.14 --
合计 247,904.37 21,515.15 6,543.07
1、其他应付款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1,473.17 733.94 580.64
其他应付款项 66,613.83 19,741.97 5,862.19
合计 68,087.00 20,475.91 6,442.83
2014年 12月 31日,期末其他应付款中无欠持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中无欠关联方款项。
公司股指期货业务、国债期货业务和 2014年 7月 1日以后开展的利率互换业务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期末,将衍生金融资产-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利率互换)和其他应付款-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利率互换)暂收暂付款抵消后以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2、待兑付债券款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企业债 80.24 100.24 100.24
合计 80.24 100.24 100.2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3、其他金融负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收益凭证 177,979.14 --
合计 177,979.14 --
九、或有事项和承诺事项
(一)或有事项
1、对外担保
2014年 11月公司子公司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方鸿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鸿盛”)发行人民币 9亿元的三年期债券,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为东方鸿盛本次发行债券提供全额担保。
除此外,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2、未决诉讼或仲裁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
(二)承诺事项
1、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设立另类产品投资子
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从事《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所列品种之外的金融产品等投资(具体业务范围以监管部门和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公司对另类投资子公司的投资总额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其中:第一期出资为 3 亿元人民币,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内决定分批注资等具体事宜。
2012年 11月,公司已设立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从事另类产品投资业务,注册资本 3亿元人民币。2013年 7月和 10月,公司分别向其增资 2亿元人民币和 3 亿元人民币,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8亿元人民币。
2、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向上海东证期货有限
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增资 10 亿元人民币(可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分批注资),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决定分批注资规模,并办理增资手续等相关事宜。
3、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向东方金融控股
(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增资 15 亿元港元(可于 5 年内分批注资),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决定分批注资规模,办理增资手续等相关事宜。
4、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入股中证考培投资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 200万元人民币参股发起设立中证考培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向其出资、发起设立等相关事宜。
5、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投资参股中国证券金
融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不超过 5,000 万股,参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增资扩股,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办理投标报价、出资等具体事宜。
6、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向上海东方证券资
本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增资 10 亿元人民币(包括此前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已同意未完成的 1 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结合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分批注资规模,办理增资手续等相关事宜。2014年 9月,公司已向其增资 5.2亿元人民币,
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实收资本变更为 12.2亿元人民币。
7、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参与中证资本市场
发展监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含)参与中证资本市场发展监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出资、相关人员提名及文件签署等具体事宜。
8、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与证通
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含)参与证通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出资、出具承诺及签署相关文件等具体事宜。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公司无需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无。
(二)债务重组
无。
(三)企业合并
无。
(四)租赁
1、融资租赁
无。
2、经营租赁
根据公司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性租赁合同,未来最低应支付租金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剩余租赁期最低租赁付款额
1年以内(含1年) 16,176.70
1年以上2年以内(含2年) 13,279.71
2年以上3年以内(含3年) 6,652.57
3年以上 10,513.67
合计 46,622.64
(五)期末发行在外的、可转换为股份的金融工具
无。
(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727,364.60 511,604.53 316,087.09
衍生金融资产 5,676.62 5,161.80 340.6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043,241.78 3,063,385.93 2,598,617.70
金融资产合计 4,776,283.00 3,580,152.25 2,915,045.47
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87,823.60 153,305.35 -
2.衍生金融负债 43.18
金融负债合计 87,866.78 153,305.35 -
(七)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1、融资融券业务情况
2010 年 6 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764 号《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批复》,核准公司变更业务范围,增加融资融券业务。报告期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规模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2014年末 2014年度 2013年末 2013年度 2012年末 2012年度融出规模利息收入融出规模利息收入融出规模利息收入
融资业务 973,531.46 38,964.51 279,297.62 19,167.55 140,500.97 9,145.84
融券业务 4,166.40 174.19 838.18 98.49 1,915.19 54.30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融出资金”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融出证券”两项,反映因融资融券业务公司向客户融出的资金和证券金额,融资、融券业务的利息收入在利润表“利息净收入”项列示。
公司开展融资业务时,按实际向客户融出、客户归还的资金分别增加、减少融出资金。公司开展融券业务时,按融出证券日融出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融出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客户归还融出证券时,按归还日融出证券公允价值减少融出证券。公司融出证券在出借前和归还后的金融资产分类保持一致,均分类列示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融资融券利息收入:公司于融资融券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分别按合同约定的融资利率和出借金额、合同约定的融券费率和出借的证券数量,分期确认融资和融券利息收入。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2、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履行社会责任,在公益方面投入金额及构成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事项接受单位捐赠金额
2012年度
专项用于上海市公安机关的英烈、因公牺牲、负伤、特困民警家庭的优抚慰问,以及优秀民警的奖励
上海市公安金盾基金会 240.00
结对帮扶资金上海市崇明县新河镇新民村村民委员会 42.80
援建宁夏平峰中学蓄水池王斌(平峰中学副校长) 4.60
合计- 287.40
2013年度
设立“中欧陆家嘴金融消费者保护基金”,用于研究院关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研究和活动
上海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100.00
结对帮扶资金上海市崇明县新河镇新民村村民委员会 20.00
抚顺“8.16”洪灾捐款新宾满族自治县木奇镇木奇村 10.00
拥军优属基金捐赠上海市拥军优属基金会黄浦区分会 2.00
援建宁夏平峰中学蓄水池王斌(平峰中学副校长) 4.19
慈善一日捐湖南省慈善总会 0.22
合计- 136.41
2014年度
上海市农村重点地区对口帮扶金山区枫泾镇 1,000.00
结对帮扶资金上海市崇明县新河镇新民村村民委员会 20.00
扶贫捐助个人 1.29
合计 1,021.29
3、出具安慰/告慰函
(1)2014 年 5 月,公司向永隆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出具安慰函,公司
确认知悉银行同意向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提供港币 4.6 亿元授信额度。公司同意借款人向银行申请此授信额度;在授信额
度生效期间,公司不打算出售或摊薄公司对借款人的权益,除非事先取得银行的书面同意,公司不会更改借款人的股权状况;除非事先取得银行的书面同意,公司不会设置、允许或造成任何抵押、质押及转让公司持有的借款人的股权;公司将尽力监督、督促借款人之业务经营,以使借款人维持足够的财政能力去履行借款人的还款责任;公司将监督、督促借款人履行上述授信贷款之还本付息的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2)2014 年 8 月,公司向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行”)
出具告慰函,公司确认知悉银行同意向东方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提供银行融资额度。在借款人尚有上述银行融资额度内之债务未偿付完毕的情况下,公司承诺:公司继续保持对借款人 100%的控股权;公司不会做出影响借款人运营之行为以及导致借款人无法履行“融资协议”之全部或部分义务之行为,公司承诺于发生任何影响借款人运营之情形时及时通知银行;公司向银行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材料并促使借款人向银行提供其年度财务审计材料并于银行提出合理要求时提供上述材料之补充财务资料;公司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借款人履行其在融资额度内的还款义务。此告慰函不构成公司对于上述银行融资额度偿还及/或担保之责任。
4、出具维好协议
2014年 11月,东方金融(香港)的全资子公司东方鸿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鸿盛”)发行人民币 9 亿元 2017 到期的债券。公司与东方鸿盛、东方金融(香港)、Citicorp International Limited签署维好协议(Keepwell Deed),在维好协议有效期内(债券未清偿期间),公司承诺其将直接或间接持有东方鸿盛、东方金融(香港)全部已发行股份,而该股份是有投票权选举东方鸿盛、东方金融(香港)(视情况而定)的董事会或其他管理机构成员,并不会直接或间接对股权作出任何处置或设置质押,除非按照法律或法规或法庭裁决或政府机构的命令要求必须处置任何或全部股份,而公司法律顾问认为不大可能成功推翻该裁决或命令。公司承诺将维持东方鸿盛、东方金融(香港)在所有时间合并净资产不少于 1 美元,并具有充足流动资金,维持还款能力及持续经营。公司承诺不会就全部或部分其现有或将来的资产、收益等订立或存续任何担保权益以担保相关负债,“相关负债”是指任何以债券、票据、债权证、债权股证、证明书或其它形式(为避免疑问,不包括任何贷款)在中国境外发行的债券,并是在或可以在任何股票交易所或证券市场(包括及不限于任何场外交易市场)挂牌、定价或交易。该维好协议不构成担保。
十二、表外科目
(一)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存入结算备付金账户的受托资金 392.15 259.50 0.20
存入的保证金 28.99 5.26 -
存出及托管账户的受托资金 40,868.93 23,299.25 28,589.91
应收款项-- 70,000.00
受托投资成本 2,072,781.30 1,900,112.42 804,825.94
已实现未结算的损益 3,022.02 -5,648.45 -7,457.72
受托资产小计 2,117,093.38 1,918,027.98 895,958.33
受托资金 2,117,093.38 1,918,027.98 895,958.33
(二)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存入结算备付金账户的受托资金 9,937.44 9,324.75 1,837.70
存入的保证金 479.05 623.94 524.97
存出及托管账户的受托资金 154,388.73 109,532.41 141,159.75
受托投资成本 877,107.03 1,177,151.73 949,724.59
已实现未结算的损益-201,471.38 -58,518.21 70,993.85
受托资产小计 840,440.87 1,238,114.63 1,164,240.87
受托资金 840,440.87 1,238,114.63 1,164,240.87
(三)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存出及托管账户的受托资金 9,437.48 2.25 -
受托投资成本 271,308.78 250,000.00 -
已实现未结算的损益 4,161.24 -2.25 -
受托资产小计 284,907.50 250,000.00 -
受托资金 284,907.50 250,000.00 -
(四)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存入结算备付金账户的受托资金 4,982.57 --
存入的保证金 123.17 --
存出及托管账户的受托资金 19,405.89 --
受托投资成本 255,318.03 --
已实现未结算的损益-31,478.44 --
受托资产小计 248,351.21 --
受托资金 248,351.21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十三、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0026
号),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79.98 -70.59 -213.5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772.17 4,145.10 12,332.4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875.53 -209.40 2,856.28
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数-267.16 -295.87 -162.53
所得税的影响数-447.26 -746.93 -3,660.90
合计 3,662.21 2,822.32 11,151.69
十四、主要财务和监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4.12.31 2014年度
2013.12.31
2013年度
2012.12.31
2012年度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77.94 67.33 60.83
净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53.33 206.13 155.33
每股净资产(元) 4.35 3.68 3.50
长期投资比例(%) 5.39 4.94 4.48
固定资本比率(%) 7.80 8.66 3.79
总资产利润率(%) 7.58 5.46 4.03
净利润率(%) 42.89 30.28 24.81
营业费用率(%) 42.59 59.56 72.87
每股现金流量(元/股) 3.41 0.28 -0.50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股) 1.16 -1.02 -0.42
上述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资产负债率=(总负债-代理买卖证券款)/(总资产-代理买卖证券款)
2)净资产负债率=(总负债-代理买卖证券款)/期末净资产
3)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总额/期末股本总额
4)长期投资比例=长期投资账面价值/期末净资产
5)固定资本比率=(固定资产期末净值+期末在建工程)/期末净资产
6)总资产利润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期初和期末资产(总资产-代理买卖证券款)的平均余额
7)净利润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8)营业费用比率=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9)每股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总股本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10)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总股本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指标
期间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2014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3.81 0.55 0.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3.60 0.54 0.54
2013年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6.65 0.24 0.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6.46 0.23 0.23
2012年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18 0.14 0.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42 0.12 0.12
注:上述指标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0年1月11日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0]2号)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报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报告期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合并日的次月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利润、净资产均从比较期间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零)。
(2)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
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三)主要监管指标
1、风险控制指标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55号)及《关于调整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29号),本公司报告期内各项风险监管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监管标准预警标准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净资本(万元) 20,000 24,000 1,173,103.07 1,118,816.89 847,721.21
净资产(万元)-- 1,802,740.23 1,549,259.38 1,469,907.39
净资本/各项风险准备之和>100%>120% 618.04% 983.47% 870.02%
净资本/净资产>40%>48% 69.66% 72.22% 57.67%
净资本/负债>8%>9.6% 18.42% 35.03% 36.87%
净资产/负债>20%>24% 28.30% 48.51% 63.94%
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净资本<100%<80% 76.20% 67.29% 65.29%
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净资本<500%<400% 315.86% 245.70% 284.11%
注:各类主要监管指标为母公司口径,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
最近三年本公司的各项风险监管指标均在预警范围内,符合《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具有较强的风险抵御能力。
2、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
根据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证券公司的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优质流动性资产/未来 30天现金净流出量*100%)和净稳定资金率(净稳定资金率=可用稳定资金/所需的稳定现金*100%)应在 2014年 12月 31日前达到 80%,在 2015年 6月 30日前达到 1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流动性覆盖率为 118.83%,净稳定资金率为
89.19%。公司通过发行境外债券、发行次级债等方式提高融资来源的多元化,
以进一步提高公司流动性水平,降低公司流动性压力。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十五、公司设立时和最近三年的资产评估情况
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的资产评估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之“五、历次验资及资产评估情况”内容。最近三年公司未进行
重大资产评估。
十六、验资情况
公司历次验资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之“五、历次
验资与资产评估情况”内容。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管理层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
(2015)第 110026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结合公司其他有关财务和业
务数据,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量情况进行了分析和讨论。本节财务数据除特别说明外,均为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变动分析
2012 年末、2013 年末及 2014 年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 4,873,245.64 万元、
6,085,246.48万元和 10,753,012.30万元,主要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 2,380,314.88 22.14 1,098,604.73 18.05 986,804.29 20.25
其中:客户存款 1,866,230.55 17.36 940,495.80 15.46 817,384.15 16.77
结算备付金 564,861.70 5.25 314,707.54 5.17 316,015.75 6.48
其中:客户备付金 389,919.94 3.63 160,038.43 2.63 264,678.56 5.43
融出资金 994,605.76 9.25 280,695.32 4.61 141,419.48 2.9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727,364.60 6.76 511,604.53 8.41 316,087.09 6.49
衍生金融资产 5,676.62 0.05 5,161.80 0.08 340.68 0.0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351,925.08 12.57 279,487.33 4.59 69,630.18 1.43
应收款项 13,122.95 0.12 11,728.13 0.19 6,352.77 0.13
应收利息 124,000.67 1.15 87,808.53 1.44 70,552.11 1.45
存出保证金 75,660.95 0.70 28,723.94 0.47 33,516.74 0.6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043,241.78 37.60 3,063,385.93 50.34 2,634,744.39 54.07
持有至到期投资 124,720.24 1.16 125,920.80 2.07 125,885.23 2.58
长期股权投资 100,379.27 0.93 78,001.14 1.28 67,170.67 1.38
固定资产 44,917.81 0.42 50,673.96 0.83 54,210.73 1.11
在建工程 100,412.04 0.93 86,037.28 1.41 2,686.86 0.06
无形资产 8,618.83 0.08 7,317.80 0.12 6,142.25 0.13
商誉 3,213.54 0.03 3,213.54 0.05 3,213.54 0.07
递延所得税资产 7,405.43 0.07 4,464.80 0.07 2,396.06 0.05
其他资产 82,570.16 0.77 47,709.39 0.78 36,076.82 0.74
资产总计 10,753,012.30 100.00 6,085,246.48 100.00 4,873,245.64 100.00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构成,2012 年末、2013年末及 2014 年末,上述四类资产合计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7.29%、
81.97%和 71.75%。其中,客户资金存款和客户备付金占比较大,2012 年末、
2013年末及 2014年末,客户资金存款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6.77%、15.46%和
17.36%,客户备付金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43%、2.63%和 3.63%。扣除客户资
金存款和客户备付金后,报告期内公司资产主要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 514,084.33 6.05 158,108.93 3.17 169,420.14 4.47
结算备付金 174,941.76 2.06 154,669.11 3.10 51,337.19 1.35
融出资金 994,605.76 11.71 280,695.32 5.63 141,419.48 3.7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727,364.60 8.56 511,604.53 10.26 316,087.09 8.34
衍生金融资产 5,676.62 0.07 5,161.80 0.10 340.68 0.0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351,925.08 15.91 279,487.33 5.61 69,630.18 1.84
应收款项 13,122.95 0.15 11,728.13 0.24 6,352.77 0.17
应收利息 124,000.67 1.46 87,808.53 1.76 70,552.11 1.86
存出保证金 75,660.95 0.89 28,723.94 0.58 33,516.74 0.8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043,241.78 47.59 3,063,385.93 61.46 2,634,744.39 69.50
持有至到期投资 124,720.24 1.47 125,920.80 2.53 125,885.23 3.32
长期股权投资 100,379.27 1.18 78,001.14 1.56 67,170.67 1.77
固定资产 44,917.81 0.53 50,673.96 1.02 54,210.73 1.43
在建工程 100,412.04 1.18 86,037.28 1.73 2,686.86 0.07
无形资产 8,618.83 0.10 7,317.80 0.15 6,142.25 0.16
商誉 3,213.54 0.04 3,213.54 0.06 3,213.54 0.08
递延所得税资产 7,405.43 0.09 4,464.80 0.09 2,396.06 0.06
其他资产 82,570.16 0.97 47,709.39 0.96 36,076.82 0.95
资产总计 8,496,861.81 100.00 4,984,712.24 100.00 3,791,182.93 100.00
扣除客户资金存款和客户备付金后, 2012 末、2013 年末及 2014 年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 3,791,182.93万元、4,984,712.24万元和 8,496,861.81万元。
2013 年末扣除后总资产较 2012 年末增加 1,193,529.31 万元,增加幅度为
31.48%,主要原因包括:①2013 年公司发行了短期融资券,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未到期的的短期融资券金额为 250,000.00 万元;②为补充营运资金、充
实净资本,经核准,公司于 2013年 7月发行了 80,000.00万元次级债务,于 2013
年 11 月发行了 360,000.00 万元次级债券。进行上述融资后,公司资产规模得到
了进一步提高。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 年末,公司短期融资券及公司债的发行规模、卖出回购融资规模较2013年末均大幅增加,导致公司资产规模进一步提高,扣除后总资产较 2013年末增加 3,512,149.57万元,增加幅度达到 70.46%。
从资产构成上看,货币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公司主要资产。2012年末、2013年末及 2014年末上述三项资产总额合计占公司扣除后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82.30%、74.89%和
62.20%。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余额为 514,084.33万元,占
扣除后总资产比例为 6.0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账面余额为 727,364.60万元,占扣除后总资产比例为 8.56%;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账面余额为 4,043,241.78万元,占扣除后总资产比例为 47.59%。
随着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等业务的迅速发展,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大幅提高,2012年末、2013年末及 2014年末占公司扣除后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84%、5.61%和 15.91%。
1、货币资金和结算备付金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主要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库存现金 44.60 0.00 52.00 0.00 54.97 0.01
银行存款 2,360,313.16 99.16 1,093,848.29 99.57 980,595.50 99.37
其中:客户存款 1,866,230.55 78.40 940,495.80 85.61 817,384.15 82.83
公司存款 494,082.61 20.76 153,352.49 13.96 163,211.35 16.54
其他货币资金 19,957.12 0.84 4,704.45 0.43 6,153.82 0.62
合计 2,380,314.88 100.00 1,098,604.73 100.00 986,804.29 100.00
结算备付金主要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客户备付金 389,919.94 69.03 160,038.43 50.85 264,678.56 83.75
公司备付金 174,941.76 30.97 154,669.11 49.15 51,337.19 16.25
合计 564,861.70 100.00 314,707.54 100.00 316,015.75 100.00
2012年末、2013年末及 2014年末,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986,804.29万元、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098,604.73 万元和 2,380,314.88 万元,结算备付金余额分别为 316,015.75 万元、
314,707.54 万元和 564,861.70 万元。客户的资金存款和备付金是公司货币资金和
结算备付金的最主要来源。
2013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与结算备付金合计金额较 2012 年末增加 110,492.23
万元,主要原因包括:①2013 年末公司自营证券交易规模较 2012 年末大幅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结算备付金较 2012末增加 103,331.92万元;②2013年 1月 3
日开始实施的《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存出保证金大幅减少,增加了货币资金与结算备付金。
2014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与结算备付金合计金额较 2013年末增加 1,531,864.31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14年沪深指数均大幅上涨,股票市场交投活跃,客户资金开始回流证券市场,2014年末客户资金存款较 2013年末增加 925,734.75万元,
客户备付金较 2013年末增加 229,881.51万元。
报告期内,客户信用资金和信用备付金增长较快。截至 2013年末,客户信用资金余额为 26,679.62万元,较年初增加 65.68%,信用备付金余额为 18,318.40
万元,较年初增加 202.47%。2014年末,客户信用资金余额为 110,346.03万元,
较年初增加 313.60%,信用备付金余额 83,323.94万元,较年初增加 354.86%。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信用资金和信用备付金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类别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客户信用资金 110,346.03 26,679.62 16,103.35
客户信用备付金 83,323.94 18,318.40 6,056.34
2、融出资金
融资是指客户以资金或证券作为质押,向公司借入资金用于证券买卖,并在约定期限内偿还本金和利息的行为,上述借出资金作为融出资金进行核算。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融出资金规模增长较快,
2012 年末、2013 年末及 2014 年末,公司融出资金分别为 141,419.48 万元、
280,695.32万元和 994,605.76万元。
2013 年末公司融出资金较 2012 年末增加 139,275.84 万元,增长比例为
98.48%,主要原因是 2013 年公司降低了客户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准入条件,融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资融券业务开户人数较 2012年末大幅增加,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规模增长较快。
2014 年末公司融出资金较 2013 年末增加 713,910.44 万元,增长比例未
254.34%,主要原因包括:(1)股市行情好转,客户向公司融资参与股市交易的
规模大幅增加;(2)公司进一步降低了客户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资金门槛,融
资融券业务开户人数继续大幅增加。
3、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分类
1)分类标准
公司的金融资产按照持有意图和目的进行分类,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目的由公司相关投资决策委员会或其授权部门或机构负责确定。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a、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c、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对于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金融资产、通过一级市场网上申购投资的证券、通过一级市场网下非定向发行申购投资的证券,公司将其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
对于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公司将其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
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公司将其作为应收款项核算。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产,以及除以上三类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对于取得的有限售条件的证券、为回购套利赚取稳定利差收入而购入的债券、公司以其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尚处于冻结状态的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的本公司发行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取得时即被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认定为战略投资的证券,公司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分类依据
对于购入的金融资产,公司的分类依据为《企业会计准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资产分类与公允价值确定内部控制制度》、《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资产分类实施细则》以及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小组会议决议和会议纪要等书面确认文件。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全部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无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的证券,具体包括:
(1)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基金、债券等金融资产;(2)
通过一级市场网上申购投资的证券;(3)通过一级市场网下非定向发行申购投
资的证券。
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由股票、基金和债券构成。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交易性:
股票 263,165.45 36.18 100,054.83 19.56 31,350.94 9.92
基金 81,739.84 11.24 41,098.97 8.03 49,941.19 15.80
债券 296,561.70 40.77 267,437.59 52.27 165,843.52 52.47
其他 16,423.27 2.26 13,158.70 2.57 100.01 0.03
被套期项目:--
股票 59,045.59 8.12 62,652.31 12.25 67,453.98 21.34
基金 10,428.74 1.43 27,202.13 5.32 1,397.45 0.44
合计 727,364.60 100.00 511,604.53 100.00 316,087.09 100.0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较 2012年末增加 195,517.44万元,增长幅
度为 61.86%。主要原因是 2013年尤其是下半年 A股市场交投活跃,股票指数整
体呈上升态势,公司自营购入的交易性股票规模大幅增加,2013 年末公司交易性股票账面价值较 2012年末增加 68,703.89万元。
2014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较 2013年末增加 215,760.07万元,增长幅
度为 42.17%,主要原因包括是 2014年 A股指数较年初大幅上涨,根据市场行情
和公司投资策略,公司提高了权益性交易类金融资产投资规模,年末交易性股票、基金等权益类证券账面价值较 2013年末增加 203,751.49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按产品分类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投资成本公允价值变动投资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投资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交易性:
股票 248,680.25 14,485.20 95,831.39 4,223.44 30,845.41 505.53
基金 80,552.67 1,187.17 41,104.67 -5.69 48,661.99 1,279.19
债券 294,047.88 2,513.82 278,011.30 -10,573.71 168,050.93 -2,207.41
其他 16,386.73 36.54 13,158.70 - 100.00 0.01
被套期项目:
股票 54,887.11 4,158.48 64,667.43 -2,015.12 60,397.37 7,056.61
基金 10,173.26 255.48 27,125.40 76.73 1,278.98 118.47
合计 704,727.90 22,636.70 519,898.88 -8,294.36 309,334.69 6,752.40
报告期内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主要是由证券市场行情的变动造成的。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确认
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包括(1)公司取得的有限售条件的证券;(2)
公司为回购套利赚取稳定利差收入而购入的债券;(3)公司以其他非交易方式
取得的尚处于冻结状态的证券;(4)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的本公司发行的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5)取得时即被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认定为战略投资的证券。
①战略投资证券的确认条件、依据、出售条件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战略投资证券”主要是指长期看好、拟持有三个月以上的战略投资股票,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及下设的投资决策小组结合研究报告、市场调研等方式掌握的信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确定战略投资股票,将符合条件的股票调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名单。
A、战略投资证券确认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之一):
a、宏观经济长期保持健康良好的发展状态,适合长期持有相关证券;b、行业基本面处于稳定健康的发展中,并保持较长时期的稳定增长,适合长期持有相关证券;具体而言:所处行业发展态势良好,在可预见的将来能保持较快速度的增长;属于国家鼓励、扶持发展的行业,并有明确的行业鼓励政策;行业平均的绝对估值或相对估值处于底部,存在被市场错杀的可能。c、公司基本面健康良好,并可保持较长时期内的较快的增长率,适合长期持有;具体而言:公司基本面(包括经营业绩、财务数据、行业地位、技术研发和领先程度、公司治理等)良好,信息披露完备,未来数年可保持快于行业平均增速的增长;公司基本面发生可预见的重大好转,经营业绩大幅度增长,未来可能有巨大的上涨空间;公司价值被大幅度低估,存在被市场错杀的可能。d、证券市场环境和投资者情绪稳定,有较大概率在较长时期内保持向上态势,适合较长时期持有相关证券。
B、战略投资证券确认的依据
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及下设的投资决策小组将股票确认为战略投资证券的依据主要为相应的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
C、战略投资证券的出售条件
公司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战略投资证券达到下列条件方可出售:
a、持有期限已经超过三个月。b、因宏观经济、行业基本面、公司基本面发生重大的转折性的不利因素,不再适合长期持有;c、因原先买入并长期持有的因素消失,而不再适合继续长期持有。
对于因市场、上市公司基本面等因素变化,确需处置持有期未满三个月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股票,相关部门应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总裁审批后方可出售。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②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确认的具体差异
A、权益类
主要体现在拟持有期限上,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股票的持有期限一般不得少于三个月,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权益类证券对持有期限没有明确约定。
B、固定收益类
在债券投资中,长期以来,由于债券信用风险较低,且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整体相似,有较为稳定的利息收益,其风险以系统风险为主,显著区别于股票投资以特定风险为主的风险特征,所以债券投资一般不易通过短期交易获得价差的方式获利,而主要依靠把握债券市场长期变动趋势和息差获取收益。
公司初始取得债券时,按照持有意图和能力进行分类,如有明显意图用于短期交易、以赚取差价收益为目的的债券,公司将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确认。其他持有意图如用于回购套利、报价回购业务、质押回购业务等,用于为获取稳定利息收益的债券,则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确认。
③报告期内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确认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购入并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证券成本如下:
单位:万元
证券类别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股票 795,077.54 788,666.59 485,877.64
基金 37,193.92 76,712.90 98,339.82
债券 5,963,077.46 2,967,603.23 2,134,382.18
可转债 63,343.86 104,890.77 37,047.17
券商理财产品/信托计划 253,095.33 394,812.18 21,867.00
其他权益投资 52,338.95 20,860.00 5,506.50
其他 243,615.28 262,700.00 127,887.69
合计 7,407,742.34 4,616,245.67 2,910,908.00
报告期公司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等主要证券均取得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小组的会议决议或会议纪要,以及资金调拨申请单等书面确认文件。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股票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类型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网下配售股票 19,506.30 21,246.23 1,750.00
战略投资股票等其他股票 775,571.24 767,420.36 484,127.64
合计 795,077.54 788,666.59 485,877.64
公司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股票主要由战略投资证券构成。
2014 年 8 月,发行人子公司东方金融(香港)与 Shengda SDG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盛大投资”)签订协议,购买盛大投资持有的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盛大游戏 123,552,669股 A类普通股,公司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东方金融(香港)收购盛大游戏的具体情况如下:
A、报告期内购买盛大游戏股权的交易情况
2014年 8月 31日,东方金融(香港)与盛大投资签订协议,以每股 3.45美
元的价格购买盛大游戏 123,552,669股 A类普通股,占盛大游戏总股本的 23%,协议约定 15个工作日后付款完成交割。2014年 9月 23日,东方金融(香港)向盛大投资支付了股权转让款,2014年 9月 26日完成股权过户,东方金融(香港)持有盛大游戏总股本 23%。
B、收购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中,东方金融(香港)向盛大投资支付了 4.26 亿美元股权转让
款,其中 2.13 亿元为上海银行提供的美元贷款(东证资本募集和管理的并购基
金东方智汇(上海)股权投资中心(以下简称“东方智汇”)、东方智盛(上海)股权投资中心(以下简称“东方智盛”)为该贷款提供人民币存款质押担保);其余资金来源于东方智汇、东方智盛对东方金融(香港)的借款。
C、对盛大游戏股权的会计处理问题
公司取得上述股权后,主要基于以下考虑,在持有期间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a、不适合列为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该准则未予规范的其他权益性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视为长期持有,以及通过股权投资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的目的。
2014年 9月 26日,东方金融(香港)持有盛大游戏总股本 23%。东方金融(香港)虽是本次股权收购的境外签约主体,但其用于收购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国内的并购基金。在此安排下,东方金融(香港)只是阶段性持有盛大游戏的股权,没有实际控制盛大游戏以及通过持股参与其财务和经营决策的行为和意图,故该股权不适合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而应作为金融工具核算。
b、不适合列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目的和意图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和回购,以赚取差价为目的。
从本次交易的实质来看,东方金融(香港)持有盛大游戏股权,仅是整个交易过程的一个阶段性安排,其持有盛大游戏股权的意图不是为了近期内出售和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来看,上述盛大游戏股权不适合列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另外,持有盛大游戏股权也不适合列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因此公司将该股权列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外的金融资产,由此可见,东方金融(香港)持有盛大游戏股权列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合理的。
综上所述,公司取得盛大游戏股权后,将其列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规定。
D、处置情况
2014年 9月 23日,为了承接东方智汇、东方智盛对东方金融(香港)提供的借款,东方金融(香港)分别出资 1000港元设立了东方弘智(香港)有限公司、东方弘泰(香港)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 10月 17日,东方金融(香港)将所持有的东方弘泰(香港)、东方弘智(香港)股权(两公司股本均为港币 1000元)分别转让给东方智盛、东方智汇。
2014 年 11 月 24 日东方金融(香港)分别与东方弘泰(香港)、东方弘智(香港)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上述收购的 123,552,669股盛大游戏 A类普通股转让给东方弘泰(香港)、东方弘智(香港),转让对价分别为东方弘泰(香港)、东方弘智(香港)前述对东方金融(香港)的借款,以及东方弘泰(香港)、东方弘智(香港)向上海银行清偿东方金融(香港)前述向上海银行借款 2.13亿美元的本息。
2014 年 11 月 28 日,上海银行黄浦支行已发出贷款清算通知书,确认已收到归还的全部贷款本息;东方弘泰(香港)、东方弘智(香港)亦发出还款证明,确认东方金融(香港)已归还前述借款。2014 年 11 月 28 日,东方金融(香港)原持有的 123,552,669股盛大游戏 A类普通股过户至东方弘泰(香港)、东方弘智(香港)名下。
东方金融(香港)持有盛大游戏股权的期间为 2014年 9月 26日至 2014年11月 28日,不足三个月,与公司《金融资产分类实施细则》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股票持有期一般应在三个月以上的规定不一致。出现差异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持有期三个月以上的规定是针对公司权益类投资业务,而东方金融(香港)持有盛大游戏股权的行为与公司权益类投资业务行为存在较大差异:1)从持有意图上看,公司权益类投资业务持股是为通过获取股利和股价上涨而获取利益。东方金融(香港)持有盛大游戏股权是为两只并购基金收购盛大游戏股权交易所做的一个阶段性安排;2)从持有期间的权益变动来看,公司权益类投资业务持股期间享有/承担持股阶段股价变动的损益。东方金融(香港)购入盛大游戏股权,之后按原价转让,未享有/承担持股阶段股价变动的损益。
因此,东方金融(香港)持有和处置盛大游戏股权不属于公司权益类投资业务,持股不足三个月并未违反公司相关规定。
E、购买盛大游戏股权对东方金融(香港)的影响
从交易实质看,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于东方智汇、东方智盛,本次交易所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取得的盛大游戏股权最终由东方智汇、东方智盛直接/间接持有,故东方金融(香港)仅阶段性持有盛大游戏股权,该交易并未对东方金融(香港)的正常业务和经营活动构成重大影响。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的实际持有期限情况
2012年、2013年及 2014年,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处置时持有期不足三个月的股票成本总额分别为 209,075.99 万元、408,879.82 万元和 222,920.57 万
元,提前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成本占当年全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处置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58.66%、60.57%以及 37.95%。
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提前出售程序的合规性
根据公司《金融资产分类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于确需处置持有期未满三个月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股票,相关部门应在处置股票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向资金财务管理总部提供书面决策文件,详细说明短期出售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提前处置持有期未满三个月可供出售股票的情形。
根据相关书面说明文件,提前处置的原因主要是因市场环境或相关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发生变化,股票价格可能发生下跌,不适合继续长期持有,故选择出售。公司处置持有期不足三个月的可供出售股票比较集中的几个时段,A 股市场波动都较大,市场环境发生一定变化,同时通过对部分个股处置原因的分析,公司提前处置与个股变化和 A股市场环境变化基本相符。
公司《金融资产分类实施细则》规定,持有期未满三个月的可供出售股票处置需经证券投资业务总部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经公司证券投资业务总部投资决策委员会 2010年第三次会议同意,授予证券投资业务总部投资决策小组对持有未满三个月的可供出售类证券根据市场、上市公司基本面等因素变化做出提前出售的决定权。
报告期内,公司处置持有期未满三个月的股票时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业务部门已按照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出具了相关的说明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A、2011年 1月~2012年 5月间,处置股票申请(处置原因说明文件)经证券投资部研究员或投资经理提出,经投资决策小组讨论形成会议纪要,证券投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资业务总部盖章确认,随后提交给总裁签字同意。
B、2012年 5月 29日,公司总裁将其处置未满三个月股票的决策权授权给公司财务总监,授权期限从 2012年 6月 1日开始。处置股票申请(处置原因说明文件)经证券投资部研究员或投资经理提出,经投资决策小组讨论形成会议纪要,证券投资业务总部盖章确认,随后提交给公司财务总监签字同意。
C、鉴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置的重要性和严肃性,2013年 3月,公司总裁收回了对财务总监上述相关授权。2013 年 3 月至今,处置股票申请(处置原因说明文件)经证券投资部研究员或投资经理提出,经投资决策小组讨论形成会议纪要,证券投资业务总部盖章确认,随后提交给公司总裁签字同意。
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提前出售的影响
(1)报告期每年,持有期不足 3个月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对各期损益
影响如下:
期间公允价值变动影响(万元)对净利润的影响(万元)影响比例
2011年-655.46 -491.60 0.54%
2012年-389.41 -292.05 0.49%
2013年 3,207.95 2,405.97 2.36%
(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 2014年情况尚无法测算)
由于当年内购买且在当年处置,持有期不足三个月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已体现在利润表的投资收益项下,因此仅需考虑期末所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在次年出售时不足三个月的情形。
(2)另外,如果将持有期不足 3个月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视为交易性
金融资产来处置,次年对公司的损益无影响,仅影响投资收益的分类。其对2012 年、2013 年、2014 年投资收益的分类数据影响如分别为-851.12 万元、
2,978.81万元、5,413.12万元。
由此可见,公司提前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对当期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
⑦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和核算制度是否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遵照所制定的相关金融资产分类和核算制度进行会计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理,但会计处理结果与公司的实际股票投资经营行为出现一定偏差。经分析,导致偏差的原因主要为:
A、经证券投资决策小组确认可在未来期间进行战略投资的可供出售股票,原投资决策小组仅对可作为战略性投资股票的原因,未明确投资期间、投资数量等信息,仅是一个可投资股票池的概念。交易员自主性较大,但同时也导致对可供出售股票确认上不够严谨。
B、在提前处置股票时,投资决策小组仅以会议形式定期讨论可提前处置的股票名单,仅是一个可处置股票池的概念,未明确处置成本、处置数量和处置期间。交易员自主性较大,但同时也导致对可供出售股票的处置不够严谨。
C、公司主要由证券投资业务总部负责股票投资,在具体交易时,风险经理虽会提示交易员注意可供出售股票持有意图,但未设置明确的控制标准和量化标准,造成交易员对可供出售股票的处置不够严谨。
另外,目前与成熟证券市场相比,我国 A 股市场股票指数以及单只股票的价格波动幅度较大、频率较高,客观上造成了公司持有和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的复杂性,造成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分类和核算制度上的偏差。
⑧公司对于提前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的相关控制措施
针对会计处理结果与公司的实际股票投资经营行为出现偏差的情况,公司已采取了相应控制和改善措施,以使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分类和核算制度更加准确反应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A、提高初始确认的严谨性
针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初始确认不够严谨的问题,公司要求设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库,研究员或投资经理推荐进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库名单时,需提供相应的投资分析报告或投资策略报告,经投资决策小组集体讨论后确定。投资决策小组会议纪要中将详细记载相关可供出售股票的推荐原因、计划投资时间、计划投资成本区间、计划持有期间等要素,并详细记载讨论及决策内容。
B、增加处置程序的完备性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针对持有期未满三个月可供出售股票的处置决策不够严谨的问题,公司要求投资决策小组决议内容应更加详细,需对提前处置的原因、处置成本、处置数量和具体处置期间进行讨论并形成结论性意见。同时业务部门内部增加业务流转审批单,进一步增加审核环节的留痕,研究员/投资经理、部门风控专员、部门总经理及总裁均需在业务流转单上签字/签章确认。
针对上述偏差的原因,公司从提高初始确认的严谨性和增加处置程序的完备性两方面来采取相关控制措施,2014年 1月~9月,公司不足三个月处置的可供出售股票成本占当期总体处置股票成本的比例下降为 35.19%,初步显示出控
制措施的成效。
为严格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的确认和处置,进一步控制不足三个月提前处置的比例,公司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公司<金融资产分类实施细则>若干事项的通知》,采取进一步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C、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完备的系统或采取相应手段,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的持有期限进行跟踪,对其处置流程进行监督和控制,将责任落实到专人;
D、通过设置控制阀值和量化标准来控制提前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的比例,将处理持有期不满三个月的可供出售股票的比例控制在 25%之内,并设置预警标准 20%。
通过专人负责及对提前处置比例设置控制标准,能使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在初始确认和处置时均趋于严谨。通过上述控制措施,公司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和核算制度将能进一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一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2)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构成及变动情况
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由股票和债券构成。报告期内,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股票 360,860.67 8.93 446,819.37 14.59 276,531.05 10.5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基金 42,303.52 1.05 53,543.29 1.75 41,952.57 1.59
债券 3,080,001.06 76.18 2,146,518.79 70.07 2,121,139.73 80.51
券商理财产品 195,053.93 4.82 95,032.86 3.10 155,994.35 5.92
银行理财产品 2,700.00 0.07 ----
信托计划 73,354.96 1.81 28,334.93 0.92 3,000.00 0.11
其他权益投资 83,725.14 2.07 56,986.69 1.86 36,126.69 1.37
其他 205,242.49 5.08 236,150.00 7.71 --
合计 4,043,241.78 100.00 3,063,385.93 100.00 2,634,744.39 100.00
2013年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 2012年末增加 428,641.54万元,增幅
为 16.27%,原因主要包括:①公司 2013年通过子公司东证资管设立的定向资产
管理计划的方式购买了部分特定资产收益权等产品金额合计 236,150.00 万元,
公司将这些收益权产品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②2013 年下半年 A 股指数总体呈现上涨态势,公司增加了股票的自营投资规模,2013 年末可供出售股票投资成本较 2012年末增加 95,445.36万元,同时公司可供出售股票的价值也逐步
回升,公允价值变动较 2012年末增加 80,574.86万元。
2014 年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 2013 年末增加 979,855.85 万元,增幅为
31.99%,主要原因是 2014年公司增加了债券的自营规模,截至 2014年末,可供
出售债券余额较 2013年末增加 933,482.27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投资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按产品分类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投资成本公允价值变动投资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投资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290,804.36 70,056.31 370,653.82 81,897.45 275,208.46 1,322.59
基金 42,181.50 122.02 53,158.86 384.43 42,605.76 -653.19
债券 2,992,193.79 87,807.28 2,205,908.90 -59,390.11 2,106,752.57 14,387.15
券商理财产品 200,227.72 -4,874.83 78,290.32 16,742.55 159,147.61 -3,153.25
银行理财产品 2,700.00 --
信托计划 64,228.85 9,126.11 26,550.00 1,784.93 3,000.00 -
其他权益投资 83,725.14 - 56,986.69 - 36,126.69 -
其他 201,897.45 3,345.04 236,150.00 ---
合计 3,877,958.82 165,581.92 3,027,698.59 41,419.24 2,622,841.09 11,903.30
截至 2013年 12月 31日,公司 2011年购入并持有的长江证券公允价格低于投资成本的时间已经超过 12个月,根据公司会计制度,公司持有的长江证券股票已经达到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标准,公司对上述产品计提了 5,731.9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万元减值准备。
2014 年,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的东方红 6 号理财产品达到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标准,公司对其计提了 298.96万元减值准备。
(4)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公司持有至到期投资主要包括从二级市场购入的金融债、企业债、中期票据、公司债等。
单位:万元
类别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中期票据 69,900.52 56.05 69,828.46 55.45 69,756.39 55.41
企业债 32,708.42 26.23 33,904.97 26.93 33,865.40 26.90
金融债 17,111.29 13.72 17,187.37 13.65 17,263.44 13.71
公司债 5,000.00 4.01 5,000.00 3.97 5,000.00 3.97
合计 124,720.24 100.00 125,920.80 100.00 125,885.23 100.00
2012 年末、2013 年末,公司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变动主要为持有债券的利息调整所致。2014年末公司持有至到期投资较 2013年末减少 1,200.56万元,主要
原因是根据“10 华靖债”募集说明书,该债券采取提前偿还方式,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4、5、6、7 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5%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2014
年,公司根据该债券公告兑付了 1,263.33万元的“10华靖债”本金。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按交易品种分类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品种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债券 101,916.79 7.54 55,765.83 19.95 67,147.41 96.43
股票及基金 1,248,925.27 92.38 223,721.50 80.05 2,482.77 3.57
其他 1,083.02 0.08
合计 1,351,925.08 100.00 279,487.33 100.00 69,630.18 100.00
按交易类型分类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类型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买入返售 133,338.20 9.86 55,765.83 19.95 67,147.41 96.43
约定购回融出资金 6,827.00 0.50 16,424.50 5.88 2,482.77 3.57
质押回购融出资金 1,211,759.88 89.63 207,297.00 74.17 --
合计 1,351,925.08 100.00 279,487.33 100.00 69,630.18 100.00
2013年末,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较 2012年末增加 209,857.15万元,主要
原因包括:①2013 年,公司在相继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资格后,公司通过集中培训、营业部现场培训、客户走访等多种方式促进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的发展,2013 年末约定购回融出资金较 2012年末增加 13,941.73万元;②公司在 2013年 7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资质后,迅速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截至 2013年末,公司股票质押回购融出资金余额为 207,297.00万元。
2014年,公司股票质押回购业务规模大幅增加,截至 2014年末,公司股票质押回购融出资金达到 1,211,759.88万元,较 2013年末增加 1,004,462.88万元,
导致 2014年末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较 2013年末增加 1,072,437.75万元。
5、应收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款项主要为应收基金席位佣金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管理费/业绩报酬。2012年末、2013年末及 2014年末,公司应收款项分别为 6,352.77
万元、11,728.13万元和 13,122.95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收经纪业务款项 9,370.28 71.40 6,008.65 51.23 4,809.06 75.70
应收资产管理业务款项 2,830.53 21.57 2,631.31 22.44 979.96 15.43
应收投资银行业务款项 808.44 6.16 1,101.96 9.40 --
应收清算款项 113.70 0.87 1,763.19 15.03
其他-- 223.03 1.90 563.75 8.87
合计 13,122.95 100.00 11,728.13 100.00 6,352.7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款项逐年增加,主要原因包括:①公司期末根据基金席位交易量和约定费率计提但未结算的基金分仓收入逐年增加;②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管理规模增长较快,公司根据资产管理合同计提但尚未结算的管理费收入和业绩报酬逐年增加。
6、应收利息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利息主要为持有的债券产生的应收利息和融资融券业务以及股票质押回购业务产生的应收利息。2012年末、2013年末及 2014年末,公司应收利息分别为 70,552.11万元、87,808.53万元和 124,000.67万元,具体构成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债券投资 112,289.80 90.56 83,365.38 94.94 69,525.71 98.55
融资融券 4,687.63 3.78 2,142.12 2.44 1,003.89 1.42
约定购回 287.37 0.23 723.76 0.82 22.51 0.03
质押回购 4,772.60 3.85 675.51 0.77 --
利率互换 624.00 0.50 531.47 0.61 --
存放金融同业 408.93 0.33 16.86 0.02
其他 930.36 0.75 353.43 0.40 --
合计 124,000.67 100.00 87,808.53 100.00 70,552.1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利息逐年增加,主要是公司自营债券类金融资产增加、融资融券业务规模提高、约定式购回及股票质押回购等新业务快速发展所致。
7、在建工程
2012 年末、2013 年末及 2014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分别为 2,686.86 万元、
86,037.28万元和 100,412.04万元。
2013 年 10 月,本公司与上海滨江祥瑞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滨江祥瑞”)签订《596 南块项目转让框架协议》。本公司与滨江祥瑞约定,由滨江祥瑞负责在 596 南块地块按照本公司的要求建设 16,751 平方米地上建筑及11,000 平方米地下建筑,并转让给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下属企业。截至 2013年末,本公司已向上海滨江祥瑞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剩余土地出让金、财务费用及前期 25%利润(即项目管理费)共计人民币 83,521.84 万元。上述原
因导致 2013年末在建工程较 2012年末增加 83,350.42万元。
2014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较 2013年末增加 14,374.77万元,主要是在建公司办
公大楼项目的后续投入及该工程借款费用利息资本化所致。
8、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坏账准备 1,792.54 1,756.15 1,395.31
预提职工薪酬 3,491.88 1,104.10 1,000.7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1,003.85 1,432.97 -
交易性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的估值- 171.58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含融出证券)---
其他 1,117.16
合计 7,405.43 4,464.80 2,396.06
2013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较 2012年末增加 2,068.74万元,主要原因是 2013
年公司根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对部分金融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而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014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较 2013年末增加 2,940.63万元,主要原因包括:
①子公司东证资管、东证期货根据公司业绩预提的奖金较 2013年末大幅增加;②2014 年子公司东方花旗、东证创投均实现盈利,且预期未来可以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消以前年度亏损,分别对以前年度 4,058.88万元、409.75万
元亏损确认了 1,014.72万元、102.44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
9、存出保证金
公司的存出保证金包括交易保证金、信用保证金、转融通保证金和期货交易保证金,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交易保证金
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 4,427.15 3,185.66 2,101.73
深圳证券交易所 3,321.86 2,896.86 14,926.75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1,000.00 1,000.00 1,000.00
上海期货交易所 50.00 50.00 50.00
大连商品交易所 50.00 50.00 50.00
郑州商品交易所 40.00 40.00 40.00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3,693.86 132.30 131.10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129.61 131.09 162.18
其他 40.50 -
小计 12,752.97 7,485.91 18,461.77
信用保证金
上海证券交易所 804.36 529.09 -
深圳证券交易所 731.01 542.08 715.72
小计 1,535.37 1,071.17 715.72
转融通保证金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中国证券金融公司 48,713.97 9,327.50 2,122.08
小计 48,713.97 9,327.50 2,122.08
期货交易保证金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12,658.63 10,839.36 12,217.17
小计 12,658.63 10,839.36 12,217.17
合计 75,660.95 28,723.94 33,516.74
2013年末,公司存出保证金较 2012年末减少 4,811.0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
因是 2013 年 1 月 3 日开始实施的《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缴纳的结算保证金大幅减少。2014 年末,公司存出保证金较 2013年末增加 46,937.01万元,主要系公司向中国证券金融公司交存转融
通业务保证金大幅增加所致。
10、其他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 69,105.03 33,260.33 10,507.75
预付款项 5,108.09 4,580.50 14,794.85
长期待摊费用 8,356.80 9,863.63 10,774.22
应收股利 0.24 4.93 -
合计 82,570.16 47,709.39 36,076.82
其中,2012年末、2013年末及 2014年末其他应收款分别为 10,507.75万元、
33,260.33万元和 69,105.03万元。2013年末其他应收款较 2012年末增加 22,752.58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13 年子公司东证创投通过购买银行债权包的方式进行投资,与银行签订了 17份债权转让合同,合计以 2.51亿元受让其债权,截至 2013
年末,上述债权账面价值为 23,750.96万元。
2014 年末其他应收款较 2013 年末增加 35,844.70 万元,主要原因包括:①
2014 年东证创投又陆续与银行签订了三批债权受让合同,合计以 5.15 亿元受让
银行债权,截至 2014 年 12 月末,受让的债权账面价值为 33,387.73 万元。②
2014 年 8 月,东证创投与上海银行闸北支行、威联房地产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签订《人民币单位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委托上海银行闸北支行向威联房地产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发放 1.4亿元贷款。
(1)其他应收款的主要内容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2014年 12月 31日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或款项类型款项性质金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坏账准备计提方式
回收情况或取得对方还款确认情况
未全额计提减值应收款项的充分依据
浙江岱山信用社垫付赔偿款 3,200.00 3,200.00 -个别认定后全额计提未收回已全额计提
上海嘉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垫付赔偿款 1,642.22 1,642.22 -个别认定后全额计提未收回已全额计提
四川泰港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垫付赔偿款 1,541.67 1,541.67 -个别认定后全额计提 2011年部分收回已全额计提
扬州农业投资公司逾期拆出资金 342.27 342.27 -个别认定后全额计提未收回已全额计提
鑫浩经济咨询公司垫付赔偿款 118.93 118.93 -个别认定后全额计提未收回已全额计提
民生银行债权包受让的银行打包债权 33,387.73 166.94 33,220.79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未收回
债权包为打折购入,已考虑回收风险
威联房地产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委托贷款 14,000.00 70.00 13,930.00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未收回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R.J.O'Brien(期货经纪公司)
存放于RJOBrien的客户保证金
6,638.20 33.19 6,605.01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视客户业务发生情况变动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Inifinity Financial Group(Holdings)
Limited
境外子公司借款业务 3,450.26 17.25 3,433.01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未收回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上海华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贷款 2,600.00 13.00 2,587.00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未收回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香港个人客户境外子公司借款业务 2,401.22 12.01 2,389.21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未收回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香港公司证券客户待結算客戶款 2,102.85 10.51 2,092.33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视客户业务发生情况变动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房屋租赁押金押金 1,909.78 9.55 1,900.23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根据合同支付并视租赁期限收回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香港期货交易所交易所按金 741.90 3.71 738.19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次年度即将收回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辉立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待交收非港股交易款项 671.96 3.36 668.60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
视客户业务发生情况变动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上海期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交易平台租赁摊销费 336.33 1.68 334.65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使用期限内摊销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其他设备押金押金 228.39 1.14 227.25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根据合同支付并视租赁期限收回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员工备用金借款备用金 177.69 0.89 176.80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借款事项结束后收回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UOB(期货经纪公司)存放于 UOB的客户保证金 155.26 0.78 154.48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
视客户业务发生情况变动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盛立金融软件开发(杭州)有限公司软件使用费 56.67 0.28 56.38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视使用情况结转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精诚胜龙信息系统有限公司预付软件款 50.00 0.25 49.75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项目完成后结转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上海信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软件使用费 48.42 0.24 48.17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视使用情况结转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上海彭博财经资讯有限公司预付信息费 41.92 0.21 41.71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视使用情况结转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公募基金直销账户垫付款 38.10 0.19 37.91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基金成立后结转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应收公募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 35.25 0.18 35.07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
计提金额超过规定比例或基金存续期满后收回
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会员费 29.17 0.15 29.02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未收回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深圳市思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预付软件款 26.28 0.13 26.15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项目完成后结转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上海金融期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软件使用费 26.11 0.13 25.98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视使用情况结转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郑州易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预付软件款 16.92 0.08 16.84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项目完成后结转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上海德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预付软件款 15.00 0.08 14.93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项目完成后结转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上海微创软件公司预付软件款 13.40 0.07 13.33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项目完成后结转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北京睿智融科控股有限公司软件使用费 12.60 0.06 12.54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视使用情况结转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北京致远协创软件有限公司预付软件款 10.08 0.05 10.03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项目完成后结转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10万元以下零星款项 230.74 1.09 229.65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一般在次年度收回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合计 76,297.30 7,192.27 69,105.03
2)2013年 12月 31日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或款项类型款项性质金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坏账准备计提方式
回收情况或取得对方还款确认情况
未全额计提减值应收款项的充分依据
浙江岱山信用社垫付赔偿款 3,200.00 3,200.00 -个别认定后全额计提未收回已全额计提
上海嘉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垫付赔偿款 1,642.22 1,642.22 -个别认定后全额计提未收回已全额计提
四川泰港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垫付赔偿款 1,541.67 1,541.67 -个别认定后全额计提 2011年部分收回已全额计提
扬州农业投资公司逾期拆出资金 342.27 342.27 -个别认定后全额计提未收回已全额计提
鑫浩经济咨询公司垫付赔偿款 118.93 118.93 -个别认定后全额计提未收回已全额计提
银行债权包受让的银行打包债权 23,870.31 119.35 23,750.96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未收回
债权包为打折购入,已考虑回收风险
辉立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待交收非港股交易款项 2,489.85 12.45 2,477.40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
视客户业务发生情况变动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R.J.O'Brien(期货经纪公司)
存放于RJOBrien的客户保证金
2,113.89 10.57 2,103.32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视客户业务发生情况变动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房屋租赁押金押金 1,859.42 9.30 1,850.12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根据合同支付并视租赁期限收回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诉讼保证金 870.00 4.35 865.65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待业务结束后收回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香港期货交易所交易所按金 493.41 2.47 490.94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次年度即将收回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CCASS(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待交收港股交易款项 389.81 1.95 387.86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
视客户业务发生情况变动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香港公司证券客户待结算客户款 348.45 1.74 346.70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视客户业务发生情况变动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上海期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交易平台租赁摊销费 346.41 1.73 344.68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使用期限内摊销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其他设备押金押金 157.50 0.79 156.72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根据合同支付并视租赁期限收回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员工备用金借款备用金 120.41 0.60 119.81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借款事项结束后收回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UOB(期货经纪公司)存放于 UOB的客户保证金 81.58 0.41 81.17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次年度即将收回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精诚胜龙信息系统有限公司预付软件款 50.00 0.25 49.75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项目完成后结转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上海信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预付软件款 31.67 0.16 31.51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次年度即将收回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预付软件款 27.50 0.14 27.36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项目完成后结转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上海微创软件公司预付软件款 13.40 0.07 13.33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项目完成后结转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金所培训费等 10.00 0.05 9.95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次年度即将收回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上海铭创软件技术有限公司预付软件款 10.00 0.05 9.95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项目完成后结转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10万元以下零星款项 143.61 0.47 143.14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一般在次年度收回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合计 40,272.30 7,011.96 33,260.33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2012年 12月 31日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或款项类型款项性质金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坏账准备计提方式
回收情况或取得对方还款确认情况
未全额计提减值应收款项的充分依据
浙江岱山信用社垫付赔偿款 3,200.00 3,200.00 -个别认定后全额计提未收回已全额计提
四川泰港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垫付赔偿款 1,541.67 1,541.67 -个别认定后全额计提 2011年部分收回已全额计提
上海嘉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垫付赔偿款 1,640.48 332.00 1,308.48 个别认定后按 20%计提未收回
扬州农业投资公司逾期拆出资金 342.27 342.27 -个别认定后全额计提未收回已全额计提
鑫浩经济咨询公司垫付赔偿款 118.93 118.93 -个别认定后全额计提未收回已全额计提
房屋租赁押金押金 1,489.20 7.45 1,481.75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根据合同支付并视租赁期限收回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R.J.O'Brien(期货经纪公司)
存放于RJOBrien的客户保证金
5,210.94 26.05 5,184.89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视客户业务发生情况变动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员工备用金借款备用金 124.97 0.62 124.35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借款事项结束后收回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辉立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待交收非港股交易款项 115.25 0.58 114.67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
视客户业务发生情况变动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其他设备押金押金 130.22 0.65 129.57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根据合同支付并视租赁期限收回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上海顶点软件有限公司预付软件款 55.10 0.28 54.82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项目完成后结转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诉讼保证金 870.00 4.35 865.65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待业务结束后收回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CCASS(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待交收港股交易款项 566.74 2.83 563.91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
视客户业务发生情况变动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精诚胜龙信息系统有限公司预付软件款 48.00 0.24 47.76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项目完成后结转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上海赛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预付软件款 16.45 0.08 16.37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项目完成后结转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上海期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交易平台租赁摊销费 280.01 1.40 278.61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使用期限内摊销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UOB(期货经纪公司)存放于 UOB的客户保证金 84.12 0.42 83.70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
视客户业务发生情况变动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東方紅基金(香港)基金成立费用和管理费 140.77 0.70 140.07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次年度即将收回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10万元以下零星款项 113.72 0.57 113.15 按余额百分比法(0.5%)计提一般在次年度收回可收回性不存在风险
合计 16,088.84 5,581.09 10,507.75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与转回的具体情况
①2014年度计提与转回/转销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年 12月 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2014年 12月 31日转回核销
坏账准备 7,011.96 180.43 0.12 7,192.27
②2013年度计提与转回/转销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2年 12月 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2013年 12月 31日转回核销
坏账准备 5,581.09 1,430.87 7,011.96
③2012年度计提与转回/转销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1年 12月 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2012年 12月 31日转回核销
坏账准备 5,553.27 27.82 -- 5,581.09
(3)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与转回的依据
①报告期内计提情况
2013 年末,公司应收上海嘉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 1,642.22 万元仍未收回
(该部分款项已于以前年度计提 332.00万元坏账准备),公司分析该笔款项的回
收风险后对该笔应收款项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因个别认定而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事项,其他增加数均系按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 0.5%计提部分。
②报告期内核销情况
2014年 1-9月公司核销了其他应收款 1,190.20元,该笔款项已全额计提坏账
准备,计提的坏账准备全部核销。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转回情况。
除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外,其他应收款主要系各类押金和因时间性差异形成的结算款项,报告期内回收情况较好,未发现可收回性存在较大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公司对于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充分的、合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的。
11、资产的其他组成部分
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其他资产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七、主要资产情况”的相关内容。
(二)负债结构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业务创新导致证券公司资金需求旺盛,各类融资行为明显增多,导致证券公司总体负债增加,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应付债券规模增长较大。2012 年末、2013 年末、2014 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3,373,425.98 万元、
4,507,434.39万元、8,890,462.45万元,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 234.00 0.00
应付短期融资款 500,000.00 5.62 250,000.00 5.55 --
拆入资金 698,300.00 7.85 381,500.00 8.46 115,000.00 3.4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87,823.60 0.99 153,305.35 3.40 --
衍生金融负债 43.18 0.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710,617.41 41.74 2,121,432.21 47.07 2,137,037.54 63.35
代理买卖证券款 2,178,307.20 24.50 1,089,367.29 24.17 1,092,615.35 32.39
应付职工薪酬 35,657.20 0.40 20,779.82 0.46 18,973.85 0.56
应交税费 35,296.88 0.40 8,325.54 0.18 -373.29 -0.01
应付款项 1,217.00 0.01 253.09 0.01 156.78 0.00
应付利息 40,652.60 0.46 12,050.73 0.27 90.94 0.00
长期借款 36,289.40 0.41 ----
应付债券 1,267,983.34 14.26 439,971.91 9.7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50,136.26 0.56 8,933.31 0.20 3,381.72 0.10
其他负债 247,904.37 2.79 21,515.15 0.48 6,543.07 0.19
负债合计 8,890,462.45 100.00 4,507,434.39 100.00 3,373,425.98 100.00
从负债结构上看,代理买卖证券款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是公司主要负债。2012 年末、2013 年末、2014 年末,代理买卖证券款占公司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2.39%、24.17%、24.50%,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
为 63.35%、47.07%、41.74%。
代理买卖证券款是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买卖证券所收到的款项,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收到该款项后确认一项负债,同时在“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和“存出保证金”中对应的确认一项客户资产,该项负债和资产存在对应和配比关系,本质上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造成影响。剔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后, 2012年末、2013年末、2014 年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2,280,810.62 万元、3,418,067.10 万元、
6,712,155.25万元。
2013年末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后公司负债总额较 2012年末增加 1,137,256.47
万元,主要原因包括:①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拆入资金较 2012年末增加 225,000.00 万元;②随着转融资业务的发展,公司向中国证券金融股
份有限公司融入资金较 2012年末增加 41,500.00万元;③2013年公司发行短期融
资券,截至 2013年末,短期融资券余额为 250,000.00万元;④2013年公司扩大
融资方式,通过股权、债权对应的财产收益权利转让并约定到期等方式的融资额较 2012年末有较大增长;⑤经核准,2013年 11月 15日,公司发行了 36亿元次级债券,截至 2013年 12月 31日,债券余额为 359,971.91万元;⑥经核准,
2013年 6月,公司向申能集团借入 80,000.00万元次级债务。
2014年末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后公司负债总额较 2013年末增加 3,294,088.15
万元,主要原因包括:①公司向银行拆入的资金较 2013 年末增加 200,000.00 万
元,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融入资金较 2013 年末增加 116,800.00 万元;
②2014年公司增加了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规模,2014年末短期融资券余额较 2013年末增加 250,000.00万元;③2014年 8月,经证监会核准,公司发行了 60亿元
的公司债;④2014 年末公司通过融资业务债权收益权、股票质押回购交易债权收益权等收益权转让回购进行融资的规模大幅提高。
1、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报告期内,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质押式国债 1,163,319.80 31.35 1,062,189.63 50.07 6,000.00 0.28
质押式企债 282,849.10 7.62 333,583.90 15.72 1,157,058.90 54.14
买断式国债 175,577.59 4.73 1,570.00 0.07 --
买断式企债 401,750.73 10.83 209,990.86 9.90 421,144.62 19.71
短期约定交易 1,465,496.58 39.49 505,064.62 23.81 542,209.33 25.37
报价回购业务 221,623.60 5.97 9,033.20 0.43 10,624.70 0.5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合计 3,710,617.41 100.00 2,121,432.21 100.00 2,137,037.54 100.00
2013 年末,受债券市场行情变化、信用债风险上升等因素影响,通过质押式企业债、买断式企业债回购交易得到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比重大幅下降,而通过风险较小的质押式国债回购交易得到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比重大幅上升。
2014年末,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较 2013年末增加 1,589,185.20万元,大
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为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通过卖出回购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债权收益权的方式进行融资,2014 年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发展快速,通过上述方式融资的金额较 2013 年大幅增加。
2014 年末,公司融资业务债权收益权、股票质押回购交易债权收益权等收益权转让回购形成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较 2013年末增加 960,431.96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约定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银行间其他债券回购 49,362.86 3.37 257,363.62 50.96 542,209.33 100.00
融资业务债权收益权转让回购 1,389,133.72 94.79 186,341.00 36.89 --
理财产品收益权转让回购 7,000.00 0.48 61,360.00 12.15 --
其他债权回购 20,000.00 1.36
合计 1,465,496.58 100.00 505,064.62 100.00 542,209.33 100.00
融资业务债权收益权转让回购是指公司将开展融资业务(含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项下公司向融资客户进行融资产生的部分债权对应的财产收益权利转让并约定到期回购,上述收益权利转让所形成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买卖证券款是公司代理客户买卖股票、债券、基金、股指期货等金融产品而收到的款项,2012年末、2013年末及 2014年末,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分别为 1,092,615.35万元、1,089,367.30万元和 2,178,307.20万元,构成和变动情况如
下: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经纪业务
个人客户 1,746,277.26 80.17 929,656.17 85.34 940,331.68 86.06
机构客户 285,140.22 13.09 124,070.12 11.39 134,159.01 12.28
经纪业务合计 2,031,417.49 93.26 1,053,726.29 96.73 1,074,490.69 98.34
信用业务--
个人客户 146,534.74 6.73 35,138.45 3.23 17,945.60 1.64
机构客户 354.98 0.02 502.56 0.05 179.07 0.02
信用业务合计 146,889.72 6.74 35,641.01 3.27 18,124.66 1.66
合计 2,178,307.20 100.00 1,089,367.30 100.00 1,092,615.35 100.00
(1)经纪业务代理买卖证券款
2013年末公司经纪业务代理买卖证券款较 2012年末减少 20,764.40万元,主
要原因是 2013 年 12 月沪深指数大幅下滑,短期货币市场利率大幅上升,公司客户资金流出股市。
2014年末公司经纪业务代理买卖证券款较 2013年末增加 977,691.20万元,
主要原因是 2014年沪深指数大幅上涨,市场交投活跃,公司客户资金回流。
(2)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连续大幅增加,主要是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规模迅速增加所致。
3、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公司计提但尚未支付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2012 年末、2013 年末及 2014 年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 18,973.85 万
元、20,779.82万元和 35,657.20万元,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短期薪酬 31,962.18 19,493.62 18,658.90
其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31,950.77 19,474.80 18,637.97
职工福利费---
社会保险费 5.32 9.73 9.91
住房公积金 4.59 0.64 2.56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1.49 8.45 8.45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设定提存计划 494.78 309.95 314.95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 4.27 8.75 14.18
年金缴费 490.00 300.00 300.00
失业保险费 0.51 1.20 0.77
设定收益计划-
辞退福利-
其他长期福利-
其他 3,200.24 976.24 -
合计 35,657.20 20,779.82 18,973.85
各期末应付职工薪酬的期后支付情况如下:
1)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于各期末次月支付完毕。
2)年终奖
①员工年终奖于当年或次年发放完毕。
②高管的年终奖中,2012年初余额为 13,475.93万元;2012年 7月 30日,经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公司经营班子 2011年度绩效奖金的议案》,同意计提公司经营班子 2011 年度绩效奖金总额 1,998.78 万元,由于受行业持续低迷
影响,公司 2012 年下半年盈利水平下滑,整体业绩不如预期,故 2012 年公司高管自愿放弃 2011年度绩效奖金。2012年公司发放了以前年度高管奖金 771.79
万元,2012年末余额 12,704.14万元;2013年计提了 269.66万元,发放了 658.13
万元,2013 年末余额 12,315.67 万元。2014 年计提了 2013 年度奖金 1,156.18 万
元,发放了 1,816.75万元,2014年末余额 11,655.10万元。
2013 年末、2014 年末应付职工薪酬分别较上一年末增加 1,805.97 万元、
14,877.38 万元,主要是根据市场行情以及公司业绩情况,东证期货、东证资
管、东方花旗等子公司期末计提的奖金较上一年末增加所致。
4、应交税费
公司应交税费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以及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2012 年末、2013 年末及 2014 年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
373.29万元、8,325.54万元和 35,296.88万元,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企业所得税 27,299.93 6,064.74 -931.04
营业税 5,031.78 1,392.47 49.29
个人所得税 2,133.32 492.98 459.01
城建税 352.64 97.46 3.44
教育费附加 253.86 69.62 1.75
劳务工税金 45.39 14.50 2.98
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税 35.58 131.57 12.43
其他 144.38 62.20 28.85
合计 35,296.88 8,325.54 -373.29
2013 年末应交税费较 2012 年末增加 8,698.83 万元,主要原因包括:①2013
年公司利润总额较 2012 年大幅增加,应交企业所得税较 2012 年末大幅增加;②2013年营业收入较 2012年大幅增加,应交营业税较 2012年末大幅增加。
2014年末应缴税费较 2013年末增加 26,971.34万元,主要原因是 2014年公
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较 2013年度大幅增加,应交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增加较多。
5、应付利息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利息主要包括应付次级债利息、应付拆入资金利息、应付短期融资券利息等,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拆入资金 3,429.27 8.44 1,195.03 9.92 85.47 93.99
其中:转融通融入资金 3,347.66 8.23 1,136.49 9.43 85.47 93.99
应付短期融资券 2,726.30 6.71 2,601.71 21.59 --
卖出回购 14,340.86 35.28 2,664.47 22.11 --
次级债券 3,963.11 9.75 3,015.00 25.02 --
次级债务 2,526.90 6.22 2,526.90 20.97
公司债 13,189.95 32.45 ----
长期借款 255.13 0.63 ----
交易性金融负债-- 47.62 0.40 --
利率互换业务---- 5.47 6.01
其他金融负债 221.07 0.54
合计 40,652.60 100.00 12,050.73 100.00 90.94 100.00
2013年末公司应付利息较 2012年末增加 11,959.79万元,主要原因包括:①
2013 年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向申能集团借入次级债务,截至 2013年末应付上述债务利息合计 8,143.61 万元;②随着公司转融通融入资金规模的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扩大,公司应付转融通资金利息较 2012年末增加 1,051.02万元。
2014年末应付利息较 2013年末增加 28,601.87万元,主要原因包括:①2014
年 8月公司发行了 60亿元公司债,截至 2014年末应付公司债利息为 13,189.95
万元;②随着卖出回购融资规模的增加,2014 年末公司应付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较 2013年末增加 11,676.39万元。
6、递延所得税负债
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来源于交易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产生的暂时性差异。2012 年末、2013 年末及 2014 年末,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 3,381.72万元、8,933.31万元和 50,136.26万元,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交易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5,483.87 - 495.67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含融出证券) 44,652.39 8,933.31 2,886.06
合计 50,136.26 8,933.31 3,381.72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变动主要是由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造成的。
7、其他负债
公司其他负债包括其他应付款、代兑付债券款、应付股利,2012年末、013年末及 2014 年 9 月末,公司其他负债分别为 6,543.07 万元、21,515.15 万元和
247,904.37万元,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其他应付款 68,086.99 27.47 20,475.91 95.17 6,442.83 98.47
代兑付债券款 80.24 0.03 100.24 0.47 100.24 1.53
应付股利 1,758.00 0.71 939.00 4.36 --
其他金融负债 177,979.14 71.79
合计 247,904.37 100.00 21,515.15 100.00 6,543.07 100.00
2013年末公司其他负债较 2012年末增加 14,972.08万元,主要原因是子公司
东证创投在开展业务时所产生。2013 年 12 月 29 日东证创投与客户签订《股权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投资协议》,收购其持有的某项目公司 20%的股权。同时,双方签订《框架协议》,约定 2014年 12月 31日前该客户向东证创投回购。同时,东证创投为筹措资金,与某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框架协议》,由该投资公司出资 10,960.00 万元
持有该项目公司 10%的股份,公司收到该笔款项后作为其他应付款核算,导致2013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大幅增加。
2014年末公司其他负债较 2013年末增加 226,389.22万元,主要原因包括:
①2014年公司通过发行收益凭证进行融资,截至 2014年末,公司发行的金鲲系列收益凭证和金鳍系列收益凭证融资金额共计 177,979.14 万元;②根据东方智
汇和东方智盛与盛大游戏股权买方签订关于盛大游戏股权转让的框架性协议,为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买方应支付 3 亿元定金,并由上述两只基金的管理人发行人子公司东方弘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收,待交易完成后退还给买方或按各方协商一致的方式处置。截至 2014年期末,东方弘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收到上述 3亿元定金,导致公司其他应付款较 2013年末大幅增加。
9、其他负债项目
(1)拆入资金
1)报告期内,公司为满足短期的资金需求,与浦东发展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短期资金的融通业务,2012 年末、2013 年末及 2014 年末,公司的银行拆入资金余额分别为 45,000.00 万元、 270,000.00 万元和
470,000.00万元。
2)2012年下半年,公司获得第二批转融通试点券商资格,开始开展转融通业务,2012年末、2013年末及 2014年末,公司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融入资金的余额为 70,000.00万元、111,500.00万元和 228,300.00万元。
(2)预计负债
1)以自有资金认购次级部分的预计负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证券公司会计核算、年报披露及审计工作的通知》(会计部函[2013]45 号)中的要求,“证券公司发起设立资产管理分级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产品,并以自有资金认购次级部分,应依据管理层持有意图,通过相关金融资产科目核算自有资金认购部分,并根据公司承担风险的程度,确认相应的预计负债。”
报告期内,公司所参与的集合理财产品中,东方红新睿 4号属于以自有资金认购次级部分,公司已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对优先级和次级部分分别估值,公司已按照次级部分的单位净值计量自有资金认购次级部分的期末公允价值。
2)以自有资金认购集合计划,承诺承担有限补偿责任的预计负债
①2012年未计提预计负债
报告期内,2012年公司未对以自有资金认购存在部分约定先行承担亏损的理财产品计提预计负债,主要基于如下原因:
首先,每期期末公司会根据其自有资金所认购产品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评估需要弥补投资者损失的可能性。根据综合评估,公司认为根据产品合同和计划说明书,自有资金仅在符合特定条件时,如持有期满三年、产品期末单位净值与持有期累计分红之和小于份额面值等,才对满足条件客户按当时的产品单位净值承担亏损。结合各产品期后净值情况、操作团队采取的改善措施等,公司认为需要以自有资金弥补投资者损失的可能性并不大。
其次,以自有资金认购、约定先行承担亏损的理财产品近年来处在发展阶段,证券公司对于此类产品的处理在认知和经验上尚处于逐步成熟阶段。2013年 7月前,证券公司对上述类型理财产品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和会计处理方式尚不明确。
在此情形下,2012 年公司未对以自有资金认购存在部分约定先行承担亏损的理财产品计提预计负债。
按 2013年 7月[2013]295号函的要求,公司对报告期各年上述产品应计提预计负债进行了测算,经测算,2010 年应计提预计负债 3,431.20 万元,占当期利
润总额比例为 2.08%;2011年应计提预计负债 2,494.95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比
例为 2.13%;2012 年应冲回预计负债 1,573.22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比例为
2.20%;2013年应冲回预计负债 1,500.34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比例为 1.3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由此可见,上述产品未计提预计负债不会导致公司报告期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对公司报告期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②2013年开始确认
2013年 7月,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发布《关于就证券公司自有资金认购集合计划承担有限补偿责任会计处理问题答复意见的函》([2013]295号),明确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集合计划,承诺承担有限补偿责任,在产品资产净值下跌的情形应计提预计负债。
根据[2013]295号函的要求,公司从 2013年开始,对以自有资金认购的理财产品,如承诺承担有偿补偿责任且产品净值出现下跌的,充分评估可能承担的风险,并确认相应的预计负债。
2013年 11月 21日,东方红 6号成立满三年,当日产品单位净值为 0.8241
元。按照东方红 6号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在产品净值发生亏损时,公司应对在推广期参与并持有满三年的产品委托人承担有限补偿责任。根据约定,公司履行了补偿责任,总补偿份额为 42,110,906.91份,无需再计提预计负债。
另外,根据[2013]295号的计量方法,结合产品合同的规定,公司对最终产生补偿义务的东方红 6号进行了模拟测算,2011年~2012年应计提的预计负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不足 0.5%,影响较小。
③2014年末,公司不存在需要计提预计负债的情形。
(3)应付短期融资券、应付款项、应付债券、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本公司应付短期融资券、应付款项、应付债券、长期借款、应付债券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八、主要负债情况”的相关内
容。
二、经营业绩及利润表重要项目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的经营业绩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549,960.30 324,393.67 238,129.02
营业支出 260,968.11 214,835.04 181,872.0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营业利润 288,992.19 109,558.63 56,257.02
利润总额 293,368.82 113,423.75 71,232.14
净利润 235,870.16 98,232.95 59,082.7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4,167.12 100,742.19 60,948.05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证券自营以及资产管理等业务,上述业务与股市波动关联度较高,因此,公司经营业绩的波动主要是由我国股市整体情况的变化造成的。
2012 年,我国股市持续震荡,股票成交金额大幅减少,证券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收入继续下滑,此外,受股票发行节奏放缓的影响,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收入也大幅减少。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数据,2012 年 114 家证券公司实现1,301.21 亿元营业收入和 331.40 亿元净利润,较 2011 年分别减少 4.59%和
15.03%,证券行业整体业绩依然处于下滑态势。2012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
238,129.02万元,净利润为 59,082.79万元。
2013 年,我国股市市场交易活跃程度大幅提高,股票市场成交金额达到468,728.60 亿元,同比增长 48.96%,证券行业整体经营情况较 2012 年有所好
转。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初步统计数据,2013 年 115 家证券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592.41亿元,实现净利润 440.21亿元,明显好于 2012年。2013年,公司
营业收入为 324,393.67万元,较 2012年增加 36.23%,净利润为 98,232.95万元,
较 2012年增加 66.26%。
2014 年,受资本市场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铺开、沪港通开启以及央行降息等因素影响,我国 A 股大幅上涨,全年上证指数和深证成指分别上涨 52.87%和 35.62%,股票交易年成交金额较 2013 年增长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00.66%,证券行业整体经营业绩较 2013 年同期大幅提升。在此背景下,公司
各项主要业务均取得了较好业绩,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549,960.30 万元,实
现净利润 235,870.16万元,较 2013年度大幅增加。
(一)营业收入——会计核算口径
按照会计核算口径划分,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19,959.83 40.00 162,017.49 49.94 119,969.24 50.38
利息净收入-76,365.16 -13.89 -65,449.43 -20.18 -16,905.71 -7.10
投资收益 379,809.20 69.06 241,523.35 74.45 125,435.95 52.6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4,430.50 4.44 -14,222.40 -4.38 8,971.20 3.77
汇兑收益 409.88 0.07 -644.41 -0.20 -216.01 -0.09
其他业务收入 1,716.05 0.31 1,169.07 0.36 874.35 0.37
合计 549,960.30 99.99 324,393.67 100.00 238,129.0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和投资净收益,
2012年、2013年及 2014年,上述两项收入在公司营业收入中的合计比重分别为
103.06%、124.40%和 109.06%。
1、主要业务收入确认标准及其合理性
(1)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手续费收入
①收入确认标准
在与客户办理买卖证券款项清算时确认收入;手续费收取的依据和标准为根据成交金额及代买卖的证券品种按相应的费率收取。
②收入确认标准的合理性
A、提供的相关服务完成
发行人代理买卖证券业务的具体流程为 a)客户通过远程委托或柜台委托的方式发出交易委托,公司通过系统自动冻结客户交易金额、交易佣金及印花税费。b)公司总部通过经纪业务专用席位向交易所发送客户委托、进行交易申报、及时处理成交回报,待交易所撮合成交后,公司从登记公司和基金公司接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受清算数据,并于客户交易的当日进行日终清算,向银行发送清算数据,并接受银行清算反馈报告。c)次日开市前,公司客户资金清算部门通过资金调度保证客户结算备付金账户中留有足额资金供登记公司清算,并从客户结算备付金账户中扣收公司佣金与公司承担的交易费用的差额部分,转入公司结算备付金账户,并从托管行将净佣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完成法人清算。在公司在与客户进行日终清算时,已完成了向经纪业务客户提供的服务,此时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B、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每位客户代理买卖证券业务的佣金率均为确定比例,公司在与客户进行日终清算时,客户的该笔交易的成交金额、手续费费率能够确定。
C、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从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具体流程来看,公司客户资金清算部门通过资金调度保证客户结算备付金账户中留有足额资金供登记公司清算,并从客户结算备付金账户中扣收公司佣金与公司承担的交易费用的差额部分,转入公司结算备付金账户,因此相关经济利益确定能够流入公司。
综上,发行人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手续费收入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2)投资银行业务收入
①收入确认标准
公司以全额包销方式进行承销业务:在公司将证券转售给投资者时,按发行价格确认为证券发行收入,按已发行证券的承销价格结转证券的成本。
公司以余额包销方式进行承销业务:在发行期结束后,与发行人结算发行价款时确认收入。
证券保荐业务收入和财务顾问收入:于各项业务提供的相关服务完成时或按合同约定确认收入。
②收入确认标准的合理性
A、提供的相关服务完成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以全额包销方式进行承销业务:在公司将证券转售给投资者时,按发行价格确认为证券发行收入,按已发行证券的承销价格结转证券的成本。公司以余额包销方式进行承销业务时,在发行期结束后,与发行人结算发行价款时确认收入。此时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服务都已完成。公司确认保荐业务收入和财务顾问收入时,相关服务(或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部分服务)已经完成。
B、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发行人与客户在协议、合同中均明确了承销保荐、财务顾问等费用的计提方式、计提比例或金额,根据协议、合同,发行人提供服务完成后的收入是能可靠计量的。
C、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由于目前公司与客户签订的承销保荐协议一般都规定保荐承销费在发行完成后才能收取,因此证券承销业务收入只有在股票发行完成后才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因此公司一般在股票发行完成后才确认相应的承销收入。此外,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部分保荐协议和财务顾问协议规定的付款节点和条件,确认部分保荐收入和财务顾问收入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综上,发行人投资银行业务收入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3)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①收入确认标准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于受托投资管理合同到期,与委托人结算时,按合同规定的比例计算应由公司享有的管理费收益,确认为当期收益;或合同中规定公司按约定比例收取管理费和业绩报酬,则在合同期内分期确认管理费和业绩报酬收益。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按合同约定收取管理费的按合同规定的比例计算应由公司享有的管理费收益,确认为当期收益;按合同约定收取业绩报酬的于集合资产计划到期时或投资者退出计划时,按约定比例收取业绩报酬,确认为当期收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专项资产管理业务于受托投资管理合同到期,与委托人结算时,按合同规定的比例计算应由公司享有的管理费收益,确认为当期收益;或合同中规定公司按约定比例收取管理费和业绩报酬,则在合同期内分期确认管理费和业绩报酬收益。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按合同约定收取管理费的,按合同规定的比例计算应由公司享有的管理费收益,确认为当期收益,同时提取风险准备金专户管理。
②收入确认标准的合理性
A、提供的相关服务完成
资产集合管理业务管理费收入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费率按日从委托资产中计提并确认,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费收入根据合同约定于合同到期或按约定在合同期内确认;认(申)购赎回手续费收入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费率在认(申)购赎回完成后确认;业绩报酬收入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和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在符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业绩报酬计提条件时,在委托资产运作终止日或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时点予以提取并确认收入;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在符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业绩报酬计提条件时,在集合计划分红日、委托人退出日和集合计划终止日计提业绩报酬并确认收入。
发行人计提受托资产管理收入时,计提收入期间发行人已经向客户提供了资产管理服务,该期间的服务已经完成;
B、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发行人与客户在协议、合同中均明确了管理费、业绩报酬等费用的提取方式,根据协议、合同,发行人在提供服务的一个期间内应确认的收入是能可靠计量的。
C、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发行人与客户在协议、合同中对各项资产管理计划/公募基金管理费、业绩报酬等费用的支付方式、支付时点均作出了明确约定,公司可以按照协议向客户收取已经提取的各项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综上,发行人资产管理业务收入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4)利息收入
①收入确认标准
存款利息收入:在相关的收入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可以收到时,按资金使用时间和实际利率确认利息收入。实际利率与合同约定利率差别较小的,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在当期到期返售的,按返售价格与买入成本价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收入;在当期没有到期的,期末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提利息确认为当期收入。实际利率与合同约定利率差别较小的,按合同约定利率确认为当期收入。
融资融券利息收入:公司于融资融券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分别按合同约定的融资利率和出借金额、合同约定的融券费率和出借的证券数量,分期确认融资和融券利息收入。
②收入确认标准的合理性
A、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公司在与银行签订的自有资金或客户资金存款协议时,约定了相关利息的结算方式,在满足条件时银行直接向相关账户支付存款利息。
公司在一般通过银行间市场或证券交易所进行买入返售证券业务,到约定日期交易对手按照约定价格购回相关证券,相关差价收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公司融出资金或证券后,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在条件满足时直接从客户账户中收取利息。
B、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存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存款利率或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约定的利率计提利息收入,收入金额能可靠计量;买入返售业务开展时均约定了回购金额和回购期限,收入能可靠计量;公司与融资融券业务客户约定了相关的利率,根据实际融出资金或证券计提利息,利息收入是可靠计量的。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综上,发行人利息收入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5)投资收益等其他收入
投资收益主要源于持有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股利和利息、处置金融资产时的差价收入,以及长期股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公司投资收益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金融工具以及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
2、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公司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由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以及投资咨询业务净收入构成,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占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的比例较高,2012 年度、2013 年及2014年分别为 72.66%、70.92%和 64.98%,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142,277.49 64.68 114,899.63 70.92 87,179.91 72.66
其中:证券经纪业务净收入 129,931.07 59.07 102,311.44 63.15 73,786.02 61.50
期货经纪业务净收入 12,346.42 5.61 12,588.18 7.77 13,393.89 11.16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44,763.43 20.35 22,814.78 14.08 21,468.06 17.89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28,170.65 12.81 21,439.81 13.23 9,840.77 8.20
投资咨询业务净收入 4,748.26 2.16 2,863.28 1.77 1,480.49 1.23
合计 219,959.83 100.00 162,017.49 100.00 119,969.24 100.00
2013年度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 2012年度增加 42,048.25万元,主要原因包
括:①2013年股票市场成交量较 2012年大幅放大,公司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较 2012年度增加 27,719.71万元;②2013年公司受托管理资产的规模快速增长,
收取的管理费和业绩报酬等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较 2012年增加 11,599.04
万元。
2014年度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 2013年度增加 57,942.34万元,主要原因包
括:①2014年股票市场指数大幅上涨,成交金额较 2013年大幅增加,公司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较 2013年度增加 27,377.86万元;②2014年 IPO重启,债券发
行量大幅增长,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较 2013 年度增加 21,948.65 万
元。
(1)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经纪业务收入 167,036.03 131,180.36 102,784.25
其中: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122,861.35 85,714.30 60,262.92
交易单元席位租赁 30,155.80 31,902.63 28,781.20
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1,435.06 548.54 206.55
期货经纪业务 12,583.83 13,014.89 13,533.58
经纪业务支出 24,758.54 16,280.73 15,604.35
其中: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19,685.29 11,714.60 11,904.54
三方存管费 1,499.52 1,587.36 1,789.72
证券经纪人报酬支出 3,336.32 2,552.06 1,770.40
期货经纪业务 237.41 426.71 139.69
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142,277.49 114,899.62 87,179.91
2013 年、2014 年公司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分别较上一年度增长 31.80%、
23.83%,主要原因是受市场环境影响,2013 年、2014 年公司客户股票成交金额
均较上一年大幅上升,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分别较上一年度增加25,641.31万元、29,176.36万元。
(2)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投资银行业务收入 46,039.91 22,896.15 21,825.11
其中:证券承销业务 34,116.43 15,931.32 19,629.39
证券保荐业务 1,170.00 1,900.00 530.00
财务顾问业务 10,753.48 5,064.84 1,665.72
投资银行业务支出 1,276.48 81.37 357.04
其中:证券承销业务 1,276.48 81.37 357.04
证券保荐业务---
财务顾问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44,763.43 22,814.78 21,468.06
2013年度,虽然在 A股 IPO暂停的影响下公司证券承销业务净收入较 2012年度减少了 3,422.40 万元,但公司新三板、财务顾问等业务发展较快,财务顾
问业务收入较 2012 年增加 3,399.12 万元,抵消了证券承销业务收入下降的影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响,全年实现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22,814.78万元。
2014 年,公司作为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华策影视、天通股份、太原刚玉、华峰氨纶定向增发的主承销商,取得了 12,338.39 万元的股票承销保荐业务收入,公司还完成了多个并
购重组项目以及新三板挂牌项目,取得了 10,753.48 万元财务顾问收入。此外,
公司企业债、国债、金融债等债券承销业务也取得了较好的业绩,2014 年,公司实现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44,763.43万元,较 2013年增长 96.20%。
(3)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20,442.41 17,729.65 9,200.11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3,592.25 3,368.32 640.66
专项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1,434.01 341.85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收入 2,701.99 -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28,170.65 21,439.81 9,840.77
2013 年度,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较 2012 年度增加 11,599.04 万
元,主要原因是 2013年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和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受托管理资产规模较 2012年均大幅增长,公司按照理财产品合同收取的管理费大幅增加,此外,部分资产管理产品业绩较好,公司收取的业绩报酬也较 2012 年大幅增加。
2014 年,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在原有资产管理业务的基础上,成功发行了东方红新动力混合、东方红产业升级混合以及东方红睿丰混合等三只基金产品,
发行了五期“东证资管—阿里巴巴”系列专项资产管理产品,共取得了 28,170.65
万元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4)投资咨询业务净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咨询业务发展较快,2012年、2013年及 2014年,公司投资咨询业务净收入分别为 1,480.49万元、2,863.28万元和 4,748.26万元。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净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利息收入 144,614.16 60,651.68 43,410.95
存放金融同业利息收入 40,773.16 32,340.18 32,372.53
其中:自有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13,984.18 10,387.09 9,433.23
客户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26,788.98 21,953.09 22,939.30
融资融券利息收入 39,567.73 19,358.86 9,235.8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63,428.50 8,902.63 1,729.69
其中:约定购回利息收入 3,842.59 1,789.64 23.77
股权质押回购利息收入 55,447.20 2,756.77 -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746.71 --
其他 98.05 50.00 72.88
利息支出 220,979.32 126,101.11 60,316.66
客户资金存款利息支出 3,754.07 3,574.80 4,494.3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 129,803.90 89,864.32 54,760.86
其中:报价回购利息支出 5,780.68 827.89 612.12
拆入资金利息支出 25,240.43 17,249.91 1,061.47
其中:转融通利息支出 7,526.17 9,274.75 311.03
借款利息支出 1,498.24 -
短期融资款利息支出 22,404.17 10,299.65 -
公司债券利息支出 12,806.08 -
次级债利息支出 24,951.81 5,106.57 -
其他 520.63 5.86 -
利息净收入-76,365.16 -65,449.43 -16,905.71
2013 年度,虽然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快速发展使得公司利息收入有所增长,但利息净收入却较 2012年度大幅减少 48,543.72万元,主要原因包括:①2013年
公司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和次级债券、向申能集团借入次级债务等方式进行融资,以充实营运资金、补充净资本,上述债务当年合计利息为 15,406.22 万元;
②2013 年,受债券回购市场平均利率上升以及全年回购规模等因素影响,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较 2012年增加 35,103.46万元;③2013年公司拆入资
金规模较 2012年大幅增加,拆入资金利息支出较 2012年增加 16,188.44万元。
2014 年度,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发展迅速,融资融券利息收入、股权质押回购利息收入分别达到 39,567.73 万元和 55,447.20 万元,较
2013 年度大幅增长。利息支出方面,受卖出回购融资规模大幅增加影响,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较 2013 年度增加 39,939.58 万元,此外,公司 2014
年通过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券、次级债等债务融资利息支出较 2013年度大幅增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加,导致公司总利息支出较 2013年度增加 94,878.21万元。
4、投资收益
公司投资收益来源于自营业务投资的金融工具所产生的收益和股权投资的收益,是营业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2012年度、2013年度及 2014年度,投资收益分别为 125,435.95万元、241,523.35万元和 379,809.2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分别为 52.68%、74.45%和 69.06%。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3,612.67 12,367.53 7,204.32
金融工具投资收益 365,656.93 229,155.83 118,231.63
其中:持有期间取得的收益 251,134.07 207,462.91 118,789.4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55,168.37 53,339.68 8,774.56
——持有至到期投资 6,990.56 6,747.31 6,849.4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88,975.14 147,375.91 103,165.50
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收益 114,522.86 21,692.92 -557.8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40,396.51 -25,839.60 -25,168.1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87,642.46 28,277.00 14,399.91
——衍生金融工具-13,524.34 19,212.76 10,210.3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8.23 42.76 -
应收款项类投资的投资收益 539.60 --
合计 379,809.20 241,523.35 125,435.95
2013 年度公司投资收益较 2012 年度增加 116,087.40 万元,大幅增加的主要
原因包括:①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较 2012年度增加44,316.30 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较 2012 年增加
44,565.12万元;②2013年股票市场行情较 2012年有所好转,公司股票投资差价
收益较 2012年大幅增加。
2014年度公司投资收益较 2013年度增加 138,285.85万元,主要原因是受证
券市场行情的影响,公司金融工具投资收益较 2013年度增加 136,501.10万元。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主要来自自营业务投资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所产生的浮动盈亏。2012 年度、201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年度以及 2014年度,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为 8,971.20万元、-14,222.40万
元和 24,430.5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77%、-4.38%和 4.44%。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0,929.78 -15,039.91 13,505.7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8,063.71 -7,943.38 -
衍生金融工具 1,564.43 8,760.89 -4,534.55
合计 24,430.50 -14,222.40 8,971.20
2012年 12月,股票指数大幅上涨,年末公司持有的交易性股票和基金的公允价值大幅上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 8,971.20万元。
2013年末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 2012年减少 23,193.60万元,主要原因包
括:①2013年 12月,A股指数大幅下跌,年末公司持有的交易性股票和基金的公允价值大幅下降;②2013 年下半年以来,债券价格不断下跌,公司持有的交易性债券公允价值大幅下降。
2014 年,股票市场行情好转,公司持有的交易性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大幅回升,2014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 2013年度增加 38,652.90万元。
6、汇兑收益
2012年及 2013年公司汇兑损失分别为 216.01万元、644.41万元,主要是人
民币不断升值,导致公司持有的外币资产产生的汇兑损失。2014 年,人民币兑外币年初出现一定幅度贬值,公司持有的外币资产产生汇兑收益 409.88万元。
7、其他业务收入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咨询服务收入、租赁收入等, 2012年度、2013年度及 2014年度,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 874.35万元、1,169.07万元和 1,716.05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37%、0.36%和 0.31%,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咨询服务 58.62 2.80 39.60
租赁 1,205.82 1,132.74 769.51
印花税返还 263.20 2.59 -
其他 188.41 30.94 65.24
合计 1,716.05 1,169.07 874.35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营业收入——业务分部口径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阅读本部分时注意:本部分营业收入按照业务分部口径进行归集列示,部分收入金额与会计核算口径存在一定差异。
根据不同业务类型,公司的业务可以分为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期货经纪业务、证券金融业务以及其他业务。
各业务分部的组成部分如下表所示:
业务分部业务分部组成部分
证券经纪业务公司本部部分业务、机构业务总部、证券研究所、销售交易总部、各营业部
证券自营业务证券投资业务总部、固定收益业务总部(自营)、金融衍生品业务总部、东证创投、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部分券商理财产品
投资银行业务固定收益业务总部(承销)、东方花旗
资产管理业务东证资管
期货经纪业务东证期货
证券金融业务证券金融业务总部
其他业务东证资本、东方银帝、东方金融(香港)等其他业务、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部分券商理财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的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证券经纪业务 146,208.35 26.59 117,001.69 36.07 87,552.14 36.77
证券自营业务 225,145.20 40.94 121,330.92 37.40 71,495.06 30.02
投资银行业务 48,848.08 8.88 25,290.24 7.80 23,057.17 9.68
资产管理业务 29,379.72 5.34 17,428.33 5.37 10,746.67 4.51
期货经纪业务 27,721.95 5.04 21,120.30 6.51 22,251.31 9.34
证券金融业务 64,279.77 11.69 15,240.70 4.70 9,175.48 3.85
其他业务 8,377.25 1.52 6,981.50 2.15 13,851.19 5.82
合计 549,960.30 100.00 324,393.67 100.00 238,129.02 100.00
注: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六、分部报告”中,各业务分部间实现的交易未
作抵消处理,上表中数据均已对各业务分部间交易进行了抵消。
从公司营业收入的结构来看,证券经纪、证券自营、投资银行、资产管理等传统证券业务仍然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其中证券经纪业务与证券自营两项业务对公司收入贡献最大, 2012 年度、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上述两项业务收入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达到为 66.79%、73.47%和 70.20%。
除上述业务外,报告期内,证券金融(融资融券)业务也取得了较快发展,逐渐成为公司新的收入增长点,2012 年度,证券金融(融资融券)业务实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现收入 9,175.48 万元;2013 年度、2014 年度,证券金融(融资融券)业务分别
实现收入 15,240.70 万元、64,279.77 万元,分别较上一年度增长 66.10%和
321.76%。
1、证券经纪业务分部
证券经纪业务收入主要包括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是公司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2012年度、2013年度及 2014年度,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分别为 87,552.14万元、117,001.69万元和 146,208.35万元,占营业收入
的比重分别为 36.77%、36.07%和 26.59%。
报告期内,公司证券经纪业务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31,455.85 104,680.66 74,324.99
其中: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净收入 101,874.36 73,526.14 48,109.03
交易单元席位租赁收入 30,155.80 31,902.63 28,781.20
其他手续费收入/支出-574.31 -748.10 -2,565.24
利息收入 13,518.32 11,461.60 12,457.15
其他收入 1,234.17 859.43 770.00
合计 146,208.35 117,001.69 87,552.14
(1)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净收入
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净收入是公司代理客户进行股票、基金、权证、债券等有价证券的买卖时,根据交易额按照一定的佣金率向客户收取的手续费,扣除相应的手续费支出后的收入。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净收入与证券市场的交易额、公司的市场占有率以及公司的佣金率相关,2012年度、2013年度及 2014年度,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净收入分别为 48,109.03 万元、73,526.14 万元和
101,874.36万元。
2013 年度、2014 年度,股票市场成交金额同比均大幅增长,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收入分布较上一年度增加 25,417.11万元、28,348.22万元。
①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净收入按区域划分
单位:万元
行政区域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华东地区 62,583.12 61.43 45,483.01 61.86 29,139.66 60.5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东北地区 14,421.67 14.16 10,249.57 13.94 7,226.66 15.02
华南地区 15,655.01 15.37 11,198.66 15.23 7,402.34 15.39
其他地区 9,214.56 9.05 6,594.90 8.97 4,340.37 9.02
合计 101,874.36 100.00 73,526.14 100.00 48,109.03 100.00
由于公司营业部主要分布于华东地区, 2012 年末、2013 年末及 2014 年末,公司在华东地区的营业部数量分别为 45个、45个和 59个,因此,报告期内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净收入主要来源于华东地区。
②交易品种分析
证券种类
2014年 1-11月 2013年度 2012年度
交易金额(亿元)占比(%)
交易金额(亿元)占比(%)
交易金额(亿元)占比(%)
股票与基金 15,515 31.80 13,935 29.55 9,960 35.07
权证-----
债券 33,268 68.20 33,216 70.45 18,438 64.93
总成交合计 48,782 100.00 47,151 100.00 28,398 100.00
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交易所尚未公布 2014年年度交易数据
2012年度,公司完成股票(含 A股和 B股)、基金、债券以及债券回购等交易金额合计 28,398 亿元,其中股票基金交易金额占比 35.07%,债券及回购交易
金额占比 64.93%,无权证交易。
2013年度,公司完成股票(含 A股和 B股)、基金、债券以及债券回购等交易金额合计 47,151 亿元,其中股票基金交易金额占比 29.55%,债券及回购交易
金额占比 70.45%,无权证交易。
2014年 1-11月,公司完成股票(含 A股和 B股)、基金、债券以及债券回购等交易金额合计 15,515 亿元,其中股票基金交易金额占比 31.80%,债券及回购
交易金额占比 68.20%,无权证交易。
(2)交易单元席位租赁收入
交易单元席位租赁收入是公司向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出租公司的交易席位,基金客户或资产管理计划按交易席位发生交易量的一定比例向公司支付的租金。
报告期内,公司交易单元席位租赁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类别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基金 21,966.59 72.84 22,756.74 71.33 20,304.71 70.55
集合理财产品 7,938.03 26.32 8,648.04 27.11 8,475.08 29.45
其他 251.18 0.83 497.85 1.56 1.42 0.00
合计 30,155.80 100.00 31,902.63 100.00 28,781.21 100.00
2、证券自营业务分部
公司证券自营业务主要包括权益类证券投资业务、固定收益投资业务以及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投资品种包括股票、基金、债券、权证、股指期货等证券产品。
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收入主要由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构成。2012 年度、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71,495.06 万元、
121,330.92 万元和 225,145.20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0.02%、
37.40%和 40.94%。
2013 年度公司自营业务收入较 2012 年度增加 49,835.86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13 年度股票市场较 2012 年有所好转,公司自营证券处置收益较 2012 年大幅增加。
2014 年度,我国股票市场指数出现大幅上涨,公司自营业务分部实现收入225,145.20万元,较 2013年度增加 103,814.28万元,增长幅度为 85.56%。
(1)证券自营业务收入类别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自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投资收益 285,830.71 210,120.39 114,933.35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1,872.94 -2,933.54 8,143.81
利息收入-83,398.36 -85,900.44 -51,589.11
其他收入 839.90 44.51 7.00
合计 225,145.20 121,330.92 71,495.06
1)投资收益明细
公司自营业务投资收益主要由自营部门的金融资产买卖差价收入以及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利息等收益构成。报告期内,公司自营业务投资收益构成情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股票 1,785.25 2,774.04 1,975.16
基金 32,444.11 29,021.03 236.05
债券 9,252.89 7,784.55 5,395.64
其他 16.01 837.93 -
小计 43,498.26 40,417.55 7,606.85
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股票 3,572.85 1,708.91 2,569.53
基金 300.27 45.57 189.51
债券 150,837.18 132,188.92 98,641.38
其他-65.12 1,175.01 -
小计 154,645.18 135,118.42 101,400.42
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小计 6,990.56 6,747.31 6,845.45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股票 55,371.90 11,207.58 -19,469.01
基金-17,825.12 -30,146.12 -1,238.65
债券-4,452.52 -3,060.51 -4,454.96
其他-195.21 -628.08 -163.67
小计 32,899.05 -22,627.13 -25,326.29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股票 30,047.50 37,047.81 8,333.58
基金 1,358.92 86.85 -169.09
债券 7,974.62 -7,219.18 10,601.00
其他 21,906.02 1,791.55 -4,572.88
小计 61,287.06 31,707.03 14,192.61
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小计-14,037.38 18,714.45 10,214.31
其他小计 547.99 42.76
投资收益合计 285,830.71 210,120.39 114,933.35
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股票 13,687.12 -5,287.39 11,857.54
基金 946.23 -1,251.90 2,513.80
债券 5,167.17 -5,085.58 -1,693.63
权证---
其他 26.42 -0.01 0.6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8.62 -18.62
衍生金融资产-股指期货--1,619.40 3,937.25 -4,875.23
衍生金融资产-国债期货- 693.11 -48.40 -
衍生金融资产-利率互换- 2,953.67 4,821.11 340.68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合计 21,872.94 -2,933.54 8,143.81
3)自营业务投资收益率情况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自营业务的投资收益率情况如下:
类别指标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自营业务
规模(万元) 3,956,566.36 3,204,889.76 2,398,440.65
收益总额(万元) 307,703.65 207,186.85 123,077.16
收益率(%) 7.78% 6.46% 5.13%
其中:
股票自营
规模(万元) 473,853.80 383,569.24 312,917.32
收益总额(万元) 104,464.62 47,450.95 5,266.80
收益率(%) 22.05% 12.37% 1.68%
基金自营
规模(万元) 68,837.43 60,740.12 65,005.32
收益总额(万元) 17,224.41 -2,244.57 1,531.62
收益率(%) 25.02%-3.70% 2.36%
债券自营
规模(万元) 3,006,888.80 2,525,696.70 1,967,352.13
收益总额(万元) 175,769.90 131,355.51 115,334.88
收益率(%) 5.85% 5.20% 5.86%
注:①上表中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自营证券规模=报告期自营证券占用成本累计日积数/报告期天数;
自营证券的收益总额=自营证券投资收益与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和
自营证券的收益率=自营证券收益总额/自营证券规模×100%;
②表中业务规模数据来源于公司内部统计。
4)利息净收入明细
发行人自营业务利息收入主要包括存放金融同业利息收入和买入返售利息收入,利息支出主要为卖出回购利息支出,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利息收入 5,888.27 5,067.71 3,682.53
存放金融同业利息收入 2,043.67 1,530.39 1,976.61
买入返售利息收入 3,419.53 3,540.49 1,705.92
其他利息收入 425.06 -3.17 -
利息支出 89,286.63 90,968.15 55,271.63
资金拆借利息支出 11,734.84 6,289.72 510.77
卖出回购利息支出 77,551.79 84,678.42 54,760.86
利息净收入-83,398.36 -85,900.44 -51,589.11
2013年度自营业务利息净收入较 2012年度减少 34,311.33万元,主要是公司
卖出回购交易规模提高,卖出回购利息支出逐年增加所致。
2014年度自营业务利息净收入较 2013年度增加 2,502.08万元,主要原因是
2014年市场利率下降,公司卖出回购利息支出减少。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证券自营业务收入投资证券品种构成
公司自营业务收入按投资证券的种类,分为权益类证券投资(含股票、基金、股指期货等)业务收入和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含债券、国债期货、利率互换等)业务收入等,报告期内,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收入按照投资证券种类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权益类证券投资 107,685.00 47.83 70,341.83 57.98 15,545.80 21.74
其中:投资收益 89,303.56 39.66 68,539.71 56.49 2,645.35 3.7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3,013.95 5.78 -2,602.04 -2.14 9,496.11 13.28
利息收入/支出 5,367.49 2.38 4,404.16 3.63 3,404.34 4.76
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 94,348.42 41.91 47,725.78 39.34 60,678.15 84.87
其中:投资收益 174,317.47 77.42 138,361.50 114.04 117,024.55 163.68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8,832.57 3.92 -331.49 -0.27 -1,352.95 -1.89
利息收入/支出-88,801.62 -39.44 -90,304.24 -74.43 -54,993.45 -76.92
其他 23,111.78 10.27 3,263.31 2.69 -4,728.90 -6.61
其中:投资收益 22,209.69 9.86 3,219.17 2.65 -4,736.55 -6.63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6.42 0.01 -0.01 -0.00 0.65 0.00
其他收入 839.90 0.37 44.51 0.04 7.00 0.01
利息收入/支出 35.77 0.02 -0.36 -0.00 --
合计 225,145.20 100.00 121,330.92 100.00 71,495.06 100.00
2012年度、2013年度及 2014年度,公司权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收入占公司自营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1.74%、57.98%和 47.83%,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收入
占公司自营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84.87%、39.34%和 41.91%。
3、投资银行业务分部
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主要包括证券承销业务收入、保荐业务收入和财务顾问收入。2012 年度、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分别为23,057.17 万元、25,290.24 万元和 48,848.08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68%、7.80%和 8.88%。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证券承销业务净收入 32,839.95 15,849.94 19,272.35
其中:股票承销收入 11,168.39 1,690.00 5,097.01
企业债承销收入 20,645.91 9,626.83 5,274.7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国债承销收入 942.15 882.90 1,300.09
其他债类承销收入 83.50 3,650.21 7,600.48
保荐业务净收入 1,170.00 1,900.00 530.00
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 9,584.09 5,064.84 1,665.72
利息收入 3,664.20 2,462.44 896.94
其他收入 1,589.84 13.03 692.16
合计 48,848.08 25,290.24 23,057.17
(1)证券承销业务净收入
公司证券承销业务净收入由股票承销收入和债券承销收入构成, 2012 年度、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公司证券承销业务净收入分别为 19,272.35 万元、
15,849.94万元和 32,839.95万元。
2013年,受公司投行项目储备周期以及 A股 IPO暂停的影响,公司 2013年公司仅完成 2 家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的主承销工作,证券承销业务净收入较2012年度减少 3,422.41万元。
2014年度,公司完成 5家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和 1个 IPO项目的主承销工作,此外,公司债券承销业务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共实现了 32,839.95 万元证
券承销业务收入。
(2)保荐业务收入
公司保荐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 IPO 及上市公司再融资的保荐业务。2012 年度、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公司保荐业务收入分别为 530.00 万元、1,900.00 万
元和 1,170.00万元。
(3)财务顾问收入
公司财务顾问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企业改制、股权分置改革、收购兼并、重大资产重组、股权转让以及新三板等业务。2012 年度、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公司财务顾问收入分别为 1,665.72万元、5,064.84万元和 9,584.09万元。
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四、
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三)投资银行业务”。
4、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分部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主要包括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专项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资产管理业务以及公募基金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资产管理费收入和业绩报酬收入。2012 年度、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分别为10,746.67 万元、17,428.33 万元和 29,379.72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51%、5.37%和 5.34%。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3,579.62 3,284.97 526.12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20,441.99 17,729.65 9,200.11
专项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1,434.01 341.85 -
公募基金业务收入 2,701.99 --
利息收入 240.34 227.39 1,005.94
其他 981.77 -4,155.53 14.50
合计 29,379.72 17,428.33 10,746.67
2013年度资产管理业务收入较 2012年度增加 6,681.6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
司管理的集合理财计划产品数量、规模均较 2012年度大幅增加,公司按照产品净值提取的管理费和手续费较 2012年度增加 4,377.05万元。
2014年度资产管理业务收入较 2013年度增加 11,951.39万元,大幅增加的主
要原因包括:①2014 年证券市场行情较好,公司以自有资金参加的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较 2013年大幅增加;②2014年公司先后募集成立了 3只公募基金,共取得了 2,701.99 万元公募基金管理费及手续费收入;③新睿 1 号到期清算,公
司按照合同提取了 6,323.99 万元业绩报酬,同时,公司管理的其他集合理财计
划净值也较期初大幅上升,公司按照合同提取的业绩报酬较 2013年大幅增加。
(1)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的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主要面对机构和高端个人投资者,业务灵活性较强,可以根据投资者不同的理财需求和风险偏好为客户量身定制不同的产品。
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向客户收取的资产管理费和双方在理财协议中约定的业绩报酬。2012年度、2013年度及 2014年度,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分别为 526.12万元、3,284.97万元和 3,579.62万元。
2013 年,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取得了快速发展,定向资产管理产品的数量从 2012年末的 48个增长到 2013年末的 63个,受托资金规模在扣除自有投入资金后从 2012年末的 892,714.73万元增长到 2013年末的 1,914,883.18万元,2013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年度公司根据资产管理合同中签订的条款收取的管理费及业绩报酬较 2012年增加 2,758.85万元。
2014年末,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产品受托规模小幅增加到 2,117,093.38万元,
2014年度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收入较 2013年度增加 294.65万元。
(2)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2013年 6月底公司申报的“东证资管—阿里巴巴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该计划是国内首个以小额贷款资产为基础资产并与互联网深度结合的资产证券化项目。截至 2013 年末,公司共发行了 5 期“东证资管—阿里巴巴”系列专项资产管理产品,根据相关资产管理合同,2013 年公司对上述专项资产管理产品共计提了 341.85万元管理费。
2014年,公司又发行了 5期“东证资管—阿里巴巴”系列专项资产管理产品,2014年度,公司对 10只专项资产管理产品共计提了 1,434.01万元管理费。
(3)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主要面对普通投资者,公司向投资者募集到投资资金,产品成立后,根据与客户签订的理财产品协议进行投资,并向客户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或业绩报酬。2012年度、2013年度及 2014年度,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分别为 9,200.11万元、17,729.65万元和 20,441.99万元。报告期内,公司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收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管理费收入业绩报酬收入总收入管理费收入业绩报酬收入总收入管理费收入业绩报酬收入总收入
东方红 2号 170.35 2.51 172.86 391.86 52.15 444.01 402.00 4.84 406.84
东方红 3号------
东方红 4号 0.06 650.19 650.25 0.47 689.36 689.83 1.66 566.16 567.82
东方红 5号 49.28 891.20 940.48 22.45 499.37 521.83 5.45 1.35 6.80
东方红 6号 1,413.95 490.68 1,904.63 1,212.23 1.75 1,213.97 1,251.24 0.01 1,251.25
东方红 7号 381.67 188.80 570.47 699.26 0.09 699.36 925.65 - 925.65
东方红 8号 191.38 323.42 514.81 215.31 109.74 325.05 369.71 25.84 395.55
东方红 9号 53.87 63.04 116.91 143.82 4.51 148.33
基金宝 234.50 234.50 351.56 - 351.56 435.45 435.45
现金宝-----
公益 81.90 81.90 257.26 - 257.26 226.97 226.97
开源----- 249.68 249.68
现金管理 33.86 23.64 57.50 120.78 59.29 180.07 11.70 11.70
先锋 1号 61.74 4.84 66.58 115.69 - 115.69 123.69 123.69
先锋 2号 57.17 1.48 58.64 87.76 - 87.76 145.57 145.57
先锋 3号 87.30 0.59 87.88 158.16 11.87 170.03 187.26 187.26
先锋 4号 156.46 156.46 227.21 0.07 227.28 271.29 271.29
先锋 5号 249.11 249.11 346.93 - 346.93 369.48 369.48
先锋 6号 89.84 2.73 92.57 156.20 - 156.20 175.32 175.32
先锋 6号 II期 51.73 58.44 110.16 96.57 2.76 99.33 110.65 110.65
先锋 7号 159.96 159.96 251.82 - 251.82 262.94 262.94
量化 1号 1.60 1.60 20.31 - 20.31 202.46 202.46
量化 4号 36.62 1.97 38.59
新睿 1号 397.51 6,323.99 6,721.49 2,046.47 - 2,046.47 1,719.14 1,719.14
新睿 2号 668.71 277.47 946.18 599.96 2,089.21 2,689.17 763.63 40.38 804.0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新睿 2号二期 229.63 212.48 442.11 753.40 0.06 753.46
新睿 3号 250.20 97.80 348.00 343.05 948.50 1,291.55 229.46 10.61 240.06
新睿 5号 1,151.91 369.53 1,521.44 1,312.78 - 1,312.78
东方红增利 2号- 252.31 252.31 - 58.21 58.21
东方红增利 3号- 60.10 60.10
东方红增利 5号 38.79 38.79 61.42 - 61.42
东方红增利 6号 20.3.54 53.87 241.13 55.61 296.74
东证分级股票 2号-- 9.97 - 9.97 0.63 0.63
东证分级股票 3号 13.64 13.64 23.96 - 23.96
东证分级股票 4号-- 15.27 - 15.27
东证资管稳定收益 78.58 78.58 283.50 - 283.50 69.95 69.95
东方红领先趋势 661.22 596.89 1,258.11 669.33 283.00 952.33
东方红稳健成长 557.47 526.32 1,083.79 497.65 120.62 618.28
东方红内需增长 335.06 164.25 499.31 395.49 63.41 458.90
东方红稳健增值 92.30 5.77 98.07 142.46 - 142.46
东方红明睿 1号 244.32 52.89 297.21 234.26 0.04 234.30
东方红明睿 2号 168.66 168.66 4.14 - 4.14
东方红明睿 3号 48.16 48.16
东方红明睿 4号 53.39 53.39
富国 1号 107.26 72.92 180.18 168.40 1.71 170.11
环球 1号 0.17 - 0.17
合计 8,692.22 11,749.78 20,441.99 12,678.30 5,051.34 17,729.65 8,301.25 898.86 9,200.11
注:管理费收入包括认购/申购费、退出费等费用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①管理费收入
2012年度、2013年度及 2014年度,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费收入(含认购/申购费、退出费)分别为 8,301.25万元、12,678.30万元和 8,692.22万元,管
理费收入的变动主要是由资产管理规模的变化造成的。
②业绩报酬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业绩报酬是公司根据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以及相关产品的业绩,从相关产品中提取的收益。公司提取业绩报酬的大小主要与资产管理规模以及股票市场行情有关,当管理的资产规模大、股票市场行情好时,公司提取的业绩报酬就多。2012年度、2013年度及 2014年度,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业绩报酬分别为 898.86万元、5,051.34万元和 11,749.78万元。
2014 年度业绩报酬收入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新睿 1 号集合理财产品到期清算,公司根据产品合同约定提取了 6,323.99万元业绩报酬。
(3)公募基金业务
2013年 8月 26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核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131 号),核准东证资管开展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2014年 1月 28日、2014年 6月6 日、2014 年 9 月,公司旗下三只基金“东方红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东方红睿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成立。截至 2014 年末,公司对上述公募基金,共计提了2,126.54万元管理费,收取了 575.45万元手续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产品名称 2014年度管理费手续费收入合计
东方红新动力混合 1,190.47 269.76 1,460.23
东方红产业升级混合 237.95 107.54 345.49
东方红睿丰灵活配置 698.12 198.15 896.27
合计 2,126.54 575.45 2,701.99
5、期货经纪业务分部
公司的期货经纪业务主要包括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以及期货资产管理,收入主要来源于代理期货交易手续费收入和存放金融同业利息收入。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公司期货业务收入分别为22,251.31万元、21,120.30万元、27,721.95万元。期货业务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代理期货交易手续费净收入 11,822.83 11,999.71 13,139.08
投资收益 2,492.61 713.82 1,107.94
利息收入 11,606.19 8,350.06 7,308.20
其他 1,800.32 56.71 696.10
合计 27,721.95 21,120.30 22,251.31
2013年期货业务收入较 2012年减少 1,131.01万元,主要是 2013年期货交易
所手续费返还较 2012年减少所致。
2014年期货业务收入较 2013年增加 6,601.65万元,主要原因包括:①存放
金融同业利息收入较 2013年大幅增加;②东证期货以自有资金购买的基金和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较 2013年大幅增加。
6、证券金融业务分部
公司证券金融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利息收入,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利息收入 99,970.45 24,580.27 9,487.08
其中:融资利息收入 38,964.51 19,167.55 9,145.84
融券利息收入 174.19 98.49 54.30
存放金融同业利息收入 1,541.96 703 262.22
约定购回利息收入 3,842.59 1,854.15 24.72
股票质押回购利息收入 55,447.20 2,757.08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利息支出 47,364.00 9,339.57 311.98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 39,638.85 64.82 0.95
转融通利息支出 7,526.17 9,274.75 311.03
其他利息支出 198.98 --
其他收入 11,673.32 - 0.38
合计 64,279.77 15,240.70 9,175.48
报告期内公司证券金融(融资融券)业务收入增长较快,主要原因包括:
(1)融资融券业务发展较快,融出资金规模逐年增加,报告期各期末,公
司融出资金分别为 141,419.48 万元、280,695.32 万元和 994,605.76 万元,2012 年
度、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证券金融业务分部的融资融券利息收入分别为9,200.14万元、19,266.03万元和 38,964.51万元。
(2)2013年 7月,公司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资质,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发展迅速,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利息收入已经成为公司证券金融(融资融券)业务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 2013年度、2014年度,证券金融业务分部股票质押回购利息收入分别为 2,757.08 万元和 55,447.20
万元。
(三)营业支出
公司营业支出包括营业税金及附加、业务及管理费、资产减值损失,其中业务及管理费占比较高, 2012 年度、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业务及管理费占营业支出的比例分别为 95.41%、89.94%和 89.75%。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营业税金及附加 26,254.21 10.06 14,428.72 6.72 8,307.94 4.57
业务及管理费 234,218.56 89.75 193,223.49 89.94 173,525.55 95.41
资产减值损失 495.35 0.19 7,182.83 3.34 38.52 0.02
合计 260,968.11 100.00 214,835.04 100.00 181,872.01 100.00
1、营业税金及附加
公司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其他附加。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的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营业税 23,231.43 88.49 12,751.06 88.37 7,331.01 88.24
城建税 1,626.47 6.20 892.44 6.19 513.04 6.18
教育费附加 1,164.93 4.44 638.70 4.43 367.30 4.42
其他附加 231.38 0.88 146.52 1.02 96.59 1.16
合计 26,254.21 100.00 14,428.72 100.00 8,307.94 100.00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其他附加等税金均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计征,而营业税主要取决于公司营业收入,故报告期内公司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变动主要是由公司收入变动造成的。
2、业务及管理费
业务及管理费是公司营业支出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职工的薪酬、租赁费、劳务费、折旧费等。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及管理费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 144,776.45 61.81 110,554.19 57.43 95,009.18 54.75
租赁费 18,462.17 7.88 17,581.35 9.13 16,773.38 9.67
折旧费 7,377.55 3.15 8,467.14 4.40 8,886.66 5.12
通讯费 7,072.83 3.02 6,603.62 3.43 6,950.24 4.01
咨询费 5,869.25 2.51 4,405.20 2.29 2,881.46 1.66
差旅费 6,168.92 2.63 5,243.43 2.72 5,557.69 3.20
劳务费 2,340.94 1.00 2,709.17 1.41 2,177.70 1.25
业务招待费 4,425.76 1.89 4,229.97 2.20 4,362.34 2.51
投资者保护基金 3,320.15 1.42 1,865.54 0.97 1,461.95 0.84
会议费 1,634.47 0.70 1,528.48 0.79 3,557.90 2.05
其他资产摊销 4,543.77 1.94 4,138.00 2.15 4,147.49 2.39
电子设备运转费 5,714.35 2.44 5,837.50 3.03 5,017.56 2.89
办公费 1,180.34 0.50 1,521.10 0.79 1,927.30 1.11
业务宣传费 505.27 0.22 411.31 0.21 623.46 0.36
产品代销手续费 5,387.85 2.30 4,342.50 2.25 1,867.06 1.08
其他 15,438.50 6.59 13,784.99 7.13 12,324.18 7.10
合计 234,218.56 100.00 193,223.49 100.00 173,525.55 100.00
(1)营业费用率
2012 年度、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公司营业费用率(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分别为 72.87%、59.56%和 42.59%。
2013 年度、2014 年度公司营业费用率均较上一年度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2013 年度、2014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中自营业务收益均较上一年度大幅增加,该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部分业务除根据公司薪酬制度计提的绩效工资和奖金外所对应的其他营业费用金额相对固定,不会随业务收入的增长而大幅增长。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发行人营业费用率不存在显著差异,报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营业费用率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 2014年 1-9月 2013年 2012年
1 宏源证券 44.60% 51.95% 53.74%
2 东北证券 50.79% 60.15% 82.76%
3 国元证券 39.81% 54.44% 62.57%
4 国海证券 57.55% 68.48% 79.62%
5 广发证券 46.35% 51.63% 52.72%
6 长江证券 43.99% 51.62% 61.18%
7 山西证券 56.81% 68.43% 77.16%
8 西部证券 44.25% 61.48% 71.49%
9 中信证券 54.77% 50.14% 49.77%
10 国金证券 55.57% 68.39% 71.43%
11 西南证券 42.32% 52.19% 61.76%
12 海通证券 35.63% 43.54% 43.88%
13 招商证券 46.42% 50.45% 54.55%
14 太平洋 39.45% 72.23% 75.31%
15 兴业证券 47.79% 61.64% 67.30%
16 东吴证券 48.74% 62.98% 70.47%
17 华泰证券 45.23% 53.28% 58.46%
18 光大证券 61.28% 64.46% 60.81%
19 方正证券 42.09% 48.24% 62.82%
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同行业上市公司尚未公布 2014年报。
(2)业务及管理费的变动情况
2012年度、2013年度及 2014年度,公司业务及管理费分别为 173,525.55万
元、193,223.49万元和 234,218.56万元。
2013 年度、2014 年度公司业务及管理费分别较上一年度增加 19,697.94 万
元、40,995.07 万元,主要原因是近两年股票市场行情较好,公司根据业绩计提
的绩效工资和奖金大幅增长,导致 2013年度、2014年度公司职工薪酬分别较上一年度增加 15,545.01万元、34,222.26万元。
3、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主要是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2012年度、2013年度及 2014年度,公司的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 38.52万元、7,182.83万元和 495.35万元。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度,公司资产减值损失较 2012年度大幅增加,主要原因包括: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增加
①2013年 2月 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和机构部于正式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证券公司会计核算、年报披露及审计工作的通知》,要求“证券公司应制定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明确说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价值‘严重’与‘非暂时性’下跌的量化标准,该判断标准应当在各报告期间保持一致”。根据该通知,公司在 2012 年度报告中修订了相应的会计政策,披露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量化标准:“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下跌‘严重’的标准为:价格下跌超过50%(含),且持续时间在 12个月以上。本公司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下跌‘非暂时性’的标准为:价格下跌超过 50%(含),但预计这种下降趋势将持续 12个月以上。”
2012年年末,根据上述政策,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②2013年,为更审慎评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影响,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量化标准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政策如下:“期末如果单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即单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下跌幅度超过持有成本的 50%、或单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时间超过 1年,或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综合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则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存在了客观减值证据,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上述修改系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量化标准的修改,系会计估计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变更。修改后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政策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从 2013年年报开始实施。2013年年末,公司持有的长江证券股票公允价格低于投资成本的时间已经超过 12个月,根据公司修改后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制度,公司对持有的长江证券股票计提了 5,731.90 万元
减值准备。
假设本报告期初始即采用现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政策,则对公司报告期经营状况影响具体如下:
根据现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政策,2012年期末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品中,有 10个产品满足减值的量化标准,若假设报告期初始即采用现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政策,则应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15,258.98万元,影响
2012年营业利润减少 15,258.98万元。
若 2012 年采用现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政策,则原 2013 年报表受其影响,应调增营业利润 12,852.98 万元,其中出售行为影响 7,575.08 万元,
2013年计提减值返回 5,277.90万元。
(2)截至 2013年末,公司应收上海嘉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 1,642.22万元
仍未收回(该部分款项已于以前年度计提 332.00万元坏账准备),公司分析该笔
款项的回收风险后对该笔应收款项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2014 年度资产减值损失为 495.35 万元,主要是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计提的坏
账准备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四)营业外收入与支出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外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固定资产清理收入 501.51 1.43 7.55
赔偿款收入-- 4.35
政府补助 4,772.17 4,145.10 12,332.40
其他 175.14 88.31 3,261.04
合计 5,448.83 4,234.84 15,605.3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度公司营业外收入较 2012年度减少 11,370.50万元,主要是公司收到
的政府补助大幅减少所致。
2014年度公司营业外收入较 2013年度增加 1,213.99万元,主要公司固定资
产清理收入以及收到政府补助较 2013年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度项目补助来源形式取得时间金额
2014年
产业扶持资金上海市黄浦区金融服务办公室货币资金 2014年 5月 2,620.00
新增金融机构补贴上海市财政局货币资金 2014年 6月 387.60
产业扶持资金上海市黄浦区金融服务办公室货币资金 2014年 4月 650.00
产业扶持资金上海市黄浦区金融服务办公室货币资金 2014年 4月 460.00
产业扶持资金上海市黄浦区金融服务办公室货币资金 2014年 8月 150.00
职工培训补贴卢湾区财政局货币资金 2014年 9月 196.87
财政扶持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管理委员会(筹货币资金 2014年 12月 303.30
企业扶持奖励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猛追湾街道办事处货币资金 2014年 12月 4.40
合计 4,772.17
2013年
产业扶持资金上海市黄浦区金融服务办公室货币资金 2013年 5月 2,560.00
房租补贴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管理委员货币资金 2013年 2月 30.00
新增金融机构补贴
上海市财政局货币资金 2013年 4月 387.60
企业扶持奖励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猛追湾街道办事处货币资金 2013年 2月 2.30
产业扶持资金上海市黄浦区金融服务办公室货币资金 2013年 8月 480.00
财政扶持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管理委员会(筹)货币资金 2013年 9月 355.20
产业扶持资金上海市黄浦区金融服务办公室货币资金 2013年 9月 130.00
产业扶持资金上海市黄浦区金融服务办公室货币资金 2013年 9月 200.00
合计 4,145.10
2012年
产业扶持资金黄浦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办公室货币资金 2012年 1月 5,458.00
产业扶持资金黄浦区金融服务办公室货币资金 2012年 5月 5,485.00
扶持资金黄浦区财政局货币资金 2012年 8月 70.00
财政补贴卢湾区财政局货币资金 2012年 12月 142.70
产业扶持资金黄浦区金融服务办公室货币资金 2012年 7月 434.00
财政扶持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管理委员会(筹)货币资金 2012年 9月 240.10
新增金融机构补贴上海市财政局货币资金 2012年 11月 487.60
产业扶持资金黄浦区金融服务办公室货币资金 2012年 7月 15.00
合计 12,332.4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外支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固定资产清理损失 21.53 72.01 221.11
捐赠支出 1,021.29 136.41 287.40
滞纳金 12.14 3.85 2.54
赔偿款支出 15.75 3.97 76.26
证券交易差错损失- 0.19 22.96
其他 1.50 153.30 19.94
合计 1,072.20 369.73 630.2013年度公司营业外支出较 2012年度减少 260.49万元,主要是公司捐赠支
出减少以及固定资产清理损失减少所致。
2014年度公司营业外支出较 2013年度增加 702.4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捐
赠支出大幅增加。
(五)利润总额
2012年度、2013年度及 2014年度,公司的利润总额分别为 71,232.14万元、
113,423.75万元和 293,368.82万元。
(六)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所得税费用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当期所得税 50,597.21 19,044.99 10,125.58
递延所得税 6,901.44 -3,854.19 2,023.76
合计 57,498.65 15,190.80 12,149.35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的变动主要是由公司利润总额的变动造成的,公司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利润总额 293,368.82 113,423.75 71,232.14
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69,409.48 28,427.56 17,808.03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对以前期间所得税的调整-411.44 -3,351.69 -4,963.75
归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损益 3,403.17 3,506.59 2,242.25
无需纳税的收入 17,208.16 7,482.05 3,030.83
不可抵扣的费用 3,291.36 2,483.41 792.74
子公司亏损影响 1,065.94 2,474.35 1,761.63
利用以前年度可抵扣亏损 2,146.80 --
未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6,901.44 -3,854.19 2,023.76
本期所得税费用 57,498.65 15,190.80 12,149.35
(七)净利润
2012 年度、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59,082.79 万元、
98,232.95 万元和 235,870.16 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60,948.05万元、100,742.19万元和 234,167.12万元。
(八)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未在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这些利得和损失主要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以及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等。2012年度、2013年度及 2014年度,公司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分别为 16,269.62 万元、22,086.89 万元和
88,933.74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均来源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1、2014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税前金额所得税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20,081.65 31,147.91 88,933.74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1,601.54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小计-1,601.54 --1,601.5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98,332.15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76,921.14 --
小计 121,411.01 31,147.91 90,263.10
3.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99.34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小计 199.34 - 199.34
4.其他 72.84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小计 72.84 - 72.84
合计 120,081.65 31,147.91 88,933.74
2、2013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税前金额所得税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9,423.98 7,337.08 22,086.89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95.95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小计 295.95 - 295.95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9,946.24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318.01 --
小计 29,628.23 7,337.08 22,291.15
3.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505.20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小计-505.20 --505.20
4.其他 5.00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小计 5.00 - 5.00
合计 29,423.98 7,337.08 22,086.89
3、2012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税前金额所得税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1,136.95 4,867.33 16,269.62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1,195.38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小计 1,195.38 - 1,195.38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3,849.08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24,020.71 --
小计 19,828.37 4,867.33 14,961.04
3.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8.20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小计 8.20 - 8.20
4.其他 105.00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小计 105.00 - 105.00
合计 21,136.95 4,867.33 16,269.62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综合收益的变动主要是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造成的。
三、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68,493.00 37,092.14 309,426.5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69,680.85 472,051.62 490,506.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8,812.15 -434,959.48 -181,079.6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752.57 18,138.31 18,843.9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7,184.00 104,953.56 36,433.0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431.43 -86,815.26 -17,589.1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67,955.70 1,380,490.00 26,666.6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41,615.87 739,755.37 42,817.4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26,339.83 640,734.63 -16,150.7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459.43 -1,436.24 -214.0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60,179.97 117,523.66 -215,033.5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78,264.14 1,160,740.48 1,375,774.0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38,444.11 1,278,264.14 1,160,740.48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包括代理买卖业务现金净增加额、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等。2012年度、2013年度以及 2014年度,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81,079.60 万元、-434,959.48 万元和 498,812.15 万
元,其中 2012年度、2013年度均为负,主要原因如下:
(1)受证券市场环境的影响,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有所下降。
2012 年度“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为 170,666.93 万元,主要原因包
括:①2012年 1-11月股票市场延续了 2011年的态势,公司客户资金转移出证券市场的趋势并未得到改变;②2012年 12月,A股市场指数大幅上涨,公司客户交易整体呈现净买入状态,使得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有所减少。
2013 年度,虽然证券市场行情有所好转,但年末 A 股指数大幅下滑,短期货币市场利率大幅上升,客户资金继续流出股市,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仍然为 2,610.21万元。
客户资金存款属于客户资产,客户资金存款受股票市场影响较为明显,且客户资金独立于公司自有资金,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客户资金存款的变动并不影响公司自身的现金支付能力。
扣除客户交易资金变动的影响后, 2012年度、2013年度,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412.67万元和-432,349.27万元。
(2)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对宏观经济和债券市场发展的研判,认为债券市
场处于较好的投资时机,加大了债券的投资规模,购置金融资产特别是债券类金融资产的现金支出增加较多,持有的金融资产余额不断增加。
2012 年末、2013 年末,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三项金融资产的合计投资成本分别为 3,058,229.08 万元、3,673,650.77 万元,其中 2012 年末较 2011 年末增加
798,247.14万元,2013年末较 2012年末增加 615,421.69万元,导致公司 2012年度
以及 2013 年度“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分别为-714,003.37 万元和-
262,343.66万元。
(3)公司融资业务增长迅速加大了经营活动现金流的持续流出
报告期内公司融资业务增长迅速, 2012年末、2013年末,公司融出资金余额分别为 141,419.48万元、280,695.32万元,导致公司 2012年度、2013年度“融
出资金净增加额”分别为 17,148.23万元、139,311.88万元。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虽然公司金融资产投资规模、融出资金余额均较 2013年度大幅增加,但受股票市场行情影响,公司客户资金大幅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改变了持续为负的趋势,达到 498,812.15万元。
2、2012年度、201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大额为负对公司
资金、业务的影响
证券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一方面受市场影响较大,市场低迷使得客户代理买卖证券款规模下降;另一方面,也与证券公司业务开展情况相关,2012 年度和 2013年度,金融资产投资的逐年扩大,融资融券业务规模的迅速增加,使得证券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呈持续流出状况。
2012 年度、2013 年度,公司与可比上市证券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13年度 2012年度
东方证券-434,959.48 -181,079.60
招商证券-1,842,883.49 -317,739.15
光大证券 135,966.87 124,770.52
国元证券-735,555.50 -277,614.26
长江证券-232,609.21 -179,469.59
方正证券-414,467.88 -468,149.95
西南证券-96,847.53 -39,343.81
东吴证券-312,764.51 -166,617.18
兴业证券-467,110.62 -43,742.06
注:1、选取上述公司作可比公司主要依据是上述公司净资本规模与公司相对接近;
2、数据来源:Wind资讯。
由此可见,2012 年度、2013 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大额为负,主要是由公司所处行业的特殊性决定的。上述期间内,公司固定收益投资及融资融券业务规模较大,使得现金支出较多,系业务发展所需。2012 年度、2013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对公司资金及业务无实质性影响。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公司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012年度、2013年度及 2014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7,589.14万元、-86,815.26万元和-65,431.43万元。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2年减少 69,226.11万元,主要原
因是公司 2012年 12月为新建办公大楼支付了第一笔款项合计 83,521.84万元。
2014 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5,431.43 万元,主要原因是子公司
东方睿德向东方智胜(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东方智汇(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缴了 49,4000.00万元投资。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包括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以及子公司设立时收到少数股东出资款,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012年度、2013年度及 2014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6,150.76万元、640,734.63万元和 1,026,339.83万元。
2012年度,子公司东方花旗收到股东花旗亚洲的 26,666.67万元出资款,公
司向股东发放了 2011年度的现金分红 42,817.43万元,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为-16,150.76万元。
2013年度,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较 2012年度增加 656,885.39万元,主
要原因包括:①2013 年公司先后发行了四期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合计940,000.00万元,其中前三期 690,000.00万元已偿还完毕;②2013年 11月,公司
向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发行 13 年东方次级债,规模为 360,000.00 万元;③
2013年 6月,公司向股东申能集团借入 80,000.00万元次级债务。
2014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净额为 951,923.54 万元,主要原因包
括:①2014 年公司先后发行了八期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合计 2,000,000.00 万
元,其中前六期合计 1,500,000.00万元以及 2013年 10月发行的 250,000.00万元已
偿还完毕;②201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向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发行 14 东证债,规模为人民币 600,000.00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资本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本性支出情况如下表所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对外投资 59,798.45 9,900.00 22,196.50
其它资本性支出 27,385.55 95,053.56 14,236.56
合计 87,184.00 104,953.56 36,433.06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本性支出主要是对外投资、购置营业部经营用房、对公司的电子信息系统的硬件和软件进行升级改造等。
2013年度公司资本性支出较 2012年度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 2013年 12月公司为新建办公大楼支付了第一期款项。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支出计划
公司未来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包括:(1)对电子信息系统的投入;(2)
对子公司东证期货、东证资本、东证创投及东方金融(香港)等的增资;(3)
根据公司与上海滨江祥瑞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的《596 南块项目转让框架协议》(公司新建办公大楼项目)中约定的付款流程,公司未来需要向其支付项目款项以及根据施工进度按实结算的建造成本。
五、公司未来股东回报规划
(一)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原则
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后《公司章程》的规定,重视对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
(二)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方案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
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应结合所处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选择有利于股东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现金分红政策。
2、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
未分配利润为正数,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各项公积金、准备金后有可分配利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30%。
3、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
条件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若公司快速成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
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5、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三)制定未来股东回报规划及未来三年分红计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行业发展趋势、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和机制,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具体考虑因素如下:
1、最近三年公司的现金分红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均根据当年盈利情况以及未来对资金的需求、考虑对股东的合理回报,进行了现金分红,其中 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实现净利润的比例分别达到 47.12%、72.47%和 43.59%。具体情况如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下:
项 目 2013年度 2012年度 2011年度
年度现金分红(万元) 42,817.43 42,817.43 42,817.43
现金分红占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比例 43.59% 72.47% 47.12%
2、盈利状况
由于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证券经纪、证券自营、投资银行等传统证券业务,因此公司经营业绩受证券市场行情变化影响,2012年度、2013年度及 2014年度,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59,082.79万元、98,232.95万元和 235,870.16万元,其中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60,948.05 万元、 100,742.19 万元和
234,167.12 万元。未来我国证券市场仍然存在大幅波动的可能,公司将根据当年
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分红。
3、现金流状况
充裕的现金流是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有力保证。公司将根据当年现金流的实际情况,在满足金融资产配置和投资活动现金流需求的情况下,进行分红。
4、发展所处阶段
近年来,公司部分指标已经进入行业前十五名,但公司的证券经纪、投资银行等业务发展仍显薄弱,盈利波动性大,公司需要充足的净资本作为未来发展的保证。公司在进行股东回报规划时,将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其能够满足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5、净资本要求
证监会制定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确定了证券公司各项业务规模与其净资本的比例关系,通过推行对业务规模与净资本等风险指标和内控水平动态挂钩的新机制,对证券公司经纪、自营、承销、客户资产管理、融资融券、直接投资及其他创新业务实施风险控制,建立起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体系。由于实施现金分红会对公司的净资本构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公司在进行股东回报规划时,需要考虑公司对净资本的要求。
6、本次发行融资及项目投资资金需求
本次公司拟发行不超过 100,000万股 A 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扩展相关业务。本次发行成功后,公司资本实力将大大增强,有利于缓解净资本瓶颈、优化公司业务和盈利结构,有利于保持 A 类证券公司地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把握发展的主动权,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过程中抵御风险的能力。发行成功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及公司资本实力情况,考虑到对公众股东的回报,进行分红。
7、市场融资信贷环境
目前,我国证券公司主要通过增资、发行次级债和利润留存等方式扩大资本规模,融资渠道比较单一。近年来我国社会资金成本相对较高,通过发行次级债、短期融资券的方式融资公司将面临一定的财务压力,因此利润留存是公司未来扩充资本金最主要的渠道之一。公司在确定股利政策时,将考虑各种融资渠道资金成本的高低,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进行分红。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及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对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有关利润分配条款做出修改,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草案)第一百八十八条对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及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1、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财务状况方面,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资本均会大幅增加,抗风险能力将会明显增强。
盈利能力方面,随着公司融资融券等创新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收入结构将得到进一步优化,证券经纪等传统业务收入占比将继续下降,公司经营业绩对证券市场行情的敏感度将有所降低,公司业绩的稳定性将有所增强。
未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证券市场将取得新一轮的快速发展,公司将在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中继续稳健经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营、进一步优化收入结构、增强自身的创新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公司的未来业务发展目标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业务发展目标”的相关分析。
2、2015年第一季度业绩情况
本公司结合目前市场情况、公司业务创新开展以及行业和市场发展趋势,对 2015 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进行审慎分析后,预计 2015 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将较 2014年同期实现增长,其中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将较 2014 年同期增长约 80%~140%。但考虑到证券公司的经营业绩受证券市场情况影响较大,如 2015年第一季度证券市场出现重大调整,则本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水平将会相应受到重大影响。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三节业务发展目标 第十三节业务发展目标
一、公司的业务发展目标及战略方针
中国证券市场已进入健康发展轨道,放松管制并逐步实现市场机制自主调节、行业自律管理与行政监管有机结合的监管思路,为行业创新及市场改革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证券行业创新意识不断增强,各种创新产品陆续推出,多功能、多层次的资本市场逐步形成。创新带来机遇的同时,必然会加剧证券公司间的竞争,公司将面临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
(一)公司的综合发展目标
在此行业背景下,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及公司自身条件和要求,公司拟定了业务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战略方针。公司将以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为契机,以“创建具有国内一流核心竞争力、为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现代投资银行”为战略发展目标,坚持为客户提供一流金融服务,为员工提供一流发展平台,为股东提供一流投资价值;公司将坚持“稳健经营、专业服务、以人为本、开拓创新”的经营理念,规范发展,走出一条市场化的发展道路,塑造“东方证券”品牌和文化,使公司真正成为具有一流核心竞争力的现代投资银行。
(二)具体发展目标
近年来,公司主要经营指标(如净资本规模和盈利能力、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及净收入等)已经进入行业前十五名。公司下一阶段的发展,将在坚持合规经营、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加大发展资产管理、资本中介等业务发展力度,加快创新业务发展,力争使公司综合实力进入行业前十名。具体来说,经过未来几年的发展,公司要达成的主要发展指标如下:
1、资产规模
总资产、净资产及净资本力争进入行业前十名;
2、业务地位
(1)经纪业务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三节业务发展目标 进一步加强营业网点建设,优化网点布局,深化营销投顾一体化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机构销售队伍,加快互联网金融业务转型与发展。提高经纪业务收入占比,使经纪业务成为公司营业收入的稳定来源,加强为投资者提供高效的交易服务与高质量的增值服务。股票基金交易额占有率力争进入行业前十五名。
(2)投行业务
以投行合资为契机,坚持国际化、专业化和特色化的发展道路,打造国内领先、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投资银行业务。股票主承销金额或家数力争进入行业前十五名。
(3)资产管理业务
整合公司内外部资源,持续推进股权激励等机制创新,开发适合市场需求的金融产品,建立多层次、有质量的客户体系,使资产管理业务成为公司盈利的稳定和重要来源。受托管理资本金总额及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力争进入行业前三名。
(4)证券投资业务
公司将继续秉承“深入研究、精选品种、稳健投资”的投资理念,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实现自营投资的绝对收益。
(5)证券研究业务
重视发挥研究的支持作用,加强创新业务的前瞻性研究,整合公司资源,重视团队建设,成为最具影响力的本土研究机构之一。研究综合实力力争进入行业前五名。
(6)资本中介业务
继续大力发展融资融券、约定购回、质押式回购以及非标准类信贷业务等资本中介,各项指标力争进入行业前十名。
(7)创新业务
抓住证券业创新发展的机遇,加大公司创新业务的发展力度,大力发展金融衍生品、资产证券化、场外市场等业务,提高公司的创新收入占比。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三节业务发展目标 3、盈利能力
公司净利润将力争进入行业前十名。
4、合规与风险管理
公司将不断完善资产负债配置管理,合理分配资产资源,合法合规经营,保持公司的分类评级为 A类水平。
(三)战略方针
为达成发展目标,公司制定了“围绕一个中心、实现两个转型、夯实三大基础、建立四大优势”的战略方针。
1、围绕“一个中心”是指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为中心,实现公司长期的可
持续发展。通过建立一流的人才队伍和机制,为客户投资、企业融资、资产定价和风险管理提供优质的产品和高效的服务。
2、实现“两个转型”是指盈利模式转型、服务模式转型。顺应市场变化和持
续盈利要求,主动积极地“调结构”,实现盈利模式转型。“以客户为中心”,加强流程重组和资源整合,完善组织架构、营销和客户服务体系、营运平台,实现服务模式转型。
3、夯实“三大基础”是指强化研究、信息技术、合规与风险管理的基础支
持。发挥研究对公司发展的强大支持作用,加强信息技术服务手段的运用,发挥合规与风险管理对公司发展的保障作用。
4、建立“四大优势”是指在管理、制度、人才和企业文化方面形成公司的比
较优势。从粗放经营向集约化经营转型,从单一公司向集团化公司经营转型,提高市场化管理水平,打造一流人才队伍,塑造“东方证券”品牌和文化,建立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比较优势。
二、拟定上述目标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1、国家政治、宏观经济、法律和社会环境处于正常发展态势;
2、国家金融体系运行平稳,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和连续
性,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三节业务发展目标 3、国家对证券公司的政策遵循既定方针,不会有重大的不可预期改变。我
国证券市场未发生较大波动;
4、无重大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发展目标的实施基础
1、证券业迎来保持发展的良好宏观环境和市场基础。近年来,中国经济继
续保持健康快速发展,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人民的理财意识增强,资本市场的创新、改革、开放进程加快,都将推动资本市场继续保持较快发展。
2、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上海自贸区的建设,将为公司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
发展环境,有利于公司在金融改革、开放、创新等方面采取先行先试的机会。
公司发展面临良好的区位优势和政策环境支持。
3、公司走过十多年的发展历程,积极推动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和各项业务创
新,逐步形成鲜明的经营特色,建立起较强的业务发展优势。这将为进一步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四、发展目标实现的主要困难和策略
面对行业竞争和市场发展,公司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收入结构有待进一步改善
公司在以往的经营中取得了一定成绩,创新业务收入占比逐步提升,但仍未完全摆脱同质化竞争局面,收入结构有待进一步改善。公司需进一步拓展收入来源,达成更加合理稳健的盈利结构。
(二)净资本规模需要进一步夯实
目前公司的净资本规模虽然达到一定的水平,但和行业内的大型证券公司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一定程度的阻碍,不利于公司做大做强。
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将紧紧抓住目前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发展机遇,以本次发行上市为契机,在稳健经营的基础上,以增强盈利能力为导向,在抓紧传统业务市场开拓和资源整合的同时,在重点业务上加强品牌建设、积极开拓创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三节业务发展目标 新,发挥既有优势、克服现存劣势,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五、业务发展目标的实施计划
公司拥有正确的经营理念和强烈的危机感、忧患意识,提高执行力,采取各项措施,保证公司发展目标的达成。
(一)加大市场化改革力度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不断提高治理的实际运作水平和效果,充分发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作用,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治理环境,促进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营。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人才选拔、培养机制,加强领军人才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公司将继续以市场化为方向,建立和完善激励与约束相匹配、短期与长期相结合的绩效考评和收入分配机制。
(二)以资本运作为手段提升发展能级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将有效补充公司净资本,并以此为契机,着力推动各项业务发展。同时,通过负债融资进一步做大各项业务规模。此外,寻找可能的行业并购机会,适时通过购并实现公司的跨越式发展,通过合资与合作等方式与境内外各类金融机构建立联盟。
(三)“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推进服务模式转型
实现服务模式的转型,从“以职能为中心”向“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进行组织变革和流程再造。从满足客户的需求出发,以提高工作效率、整合资源和发挥整体优势为标准,对各项业务和管理工作流程进行梳理,对组织架构进行优化。
1、销售与财富管理体系建设:重点是机构销售队伍,地域覆盖国内主要中
心城市,机构类型覆盖公募、私募、上市公司等,业务领域覆盖综合金融服务体系。
2、综合金融服务业务体系建设:场内和场外、通道和非标、公募和私募等
业务部门协作、资源共享。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三节业务发展目标 3、资本中介业务拓展:资本驱动和交易驱动。
4、大自营体系建设:自有投资资金的有效配置和稳定收益。科学配置权益
类、固收类及衍生品类的投资规模,有效利用期权、期货、利率互换等工具管理、对冲各类风险。
(四)推进公司创新转型,转变盈利模式
1、盈利模式转型的路径
公司要以中介业务为主,大力发展经纪业务、投行业务、资产管理等卖方业务,稳健发展证券自营等买方业务,高起点开展融资融券、直接投资和股指期货等新业务,从而降低公司盈利受市场波动性的影响,改善公司较单一的盈利模式。
2、突破传统业务,巩固和发展原有优势业务,高起点发展新业务
(1)对于经纪、投行等公司传统业务,找准制约因素,明确发展目标。经
纪业务要进一步优化网点布局、理顺业务流程、锻炼营销队伍。营业部要成为公司内外各项产品和服务的营销前沿和业务拓展的纽带,同时也成为客户需求和市场动向的预报站。投资银行业务要建立起“前瞻性研究”为牵引的价值驱动业务模式,以二线蓝筹以及优质高成长的中小企业为目标市场,在局部地域、细分行业或专业领域建立行业领先的品牌效应,形成均衡完整的业务结构。
(2)在公司具有一定优势的资产管理业务上,公司将推动东证资管建成全
国一流的资产管理公司为目标,通过不断创新,丰富包含权益类和固定收益类投资在内的产品线,把握股指期货、融资融券、高收益债券等市场新交易机会带来的投资和产品创新机遇,完善量化投资产品结构,逐步做大资产管理规模,把优异业绩和优良服务回报给客户,通过优化产品盈利结构和渠道代销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盈利能力和水平,提高竞争力,将“东方红”打造成为理财行业知名品牌。
(3)自营投资业务要继续秉承“深入研究、精选品种、稳健投资”的经营理
念和“价值评估、组合投资、波段操作”的运作模式,加大创新力度,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实现自营投资的绝对收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三节业务发展目标 (4)公司将进一步更新发展理念,增强创新动力,完善创新体制,加大创
新投入,争取先行先试,积极主动地开展业务创新、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等,使创新业务成长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5)公司还将进一步加强国际业务的发展,公司将以香港公司作为境外业
务平台,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同时充分利用和整合公司在国内市场和香港市场的资源,培育跨境服务能力。
(五)通过集团化管理,提高整体竞争优势
公司将通过做大做强子公司,以实现集团化发展。母子公司间的法人治理要进一步规范化;战略管理要实现一体化;合规与风险管理平台要实现对接;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加强母子公司的业务协同和客户等资源共享,促进协同效应的发挥。充分发挥母公司在战略规划、整体协调上的功能和子公司在专业经营、机制创新等方面的优势,不断完善各种资源投入和支持机制,推动集团公司做强做大。
(六)夯实研究和信息技术基础,提高发展的推动力
1、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研究咨询服务体系
公司将继续建设与一流券商发展目标相匹配的研究所,加大对证券研究的投入,使研究业务成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符合监管规定的框架下,研究要进一步融入公司的各项业务流程,发挥研究的价值。
2、促进信息技术服务手段的运用
信息技术建设的战略指导思想是“服务客户、服务员工、服从管理、服从发展”,达到用户满意的目的。公司将在信息技术的管理上,基本建成信息技术的治理体系,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在信息技术的应用支持上,与业务发展战略相匹配;在信息技术的技术储备上,与国内信息技术发展路线相匹配,并确保技术准备领先于业务的发展。公司将着力推进柜台市场、销售与财富管理体系、大自营平台、大数据中心、大营运审核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探索互联网金融的应用,以互联网金融工具和理财终端、展业平台建设为抓手,构建公司互联网金融服务体系,从而提升客户体验及满意度,提高客户粘性。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三节业务发展目标 (七)强化合规与风险管理,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合规与风险管理是公司生存之道,是公司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前提。合规与风险管理要以“制度管人,人控风险”为指导思想,通过制度的规范与执行确保公司合规,通过人对风险的积极有效管理来控制风险。合规与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合规常态化的基础上,不断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完善风险管理流程,形成风险管理核心竞争力。要围绕净资本管理和公司风险可承受度,以四个统筹、分层次、分模块落实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细化董事会、总裁办公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等不同层级的风险管理权限,以大自营、财富管理、研究服务、资金中心以及子公司等模块为主体,分别对资金、规模、风险敞口、杠杆等进行统筹,量化总量风险管理,细化风险管理工具。
(八)以人为本,人才强司
公司将继续深入贯彻“人才强司”战略,加大人力资源投入。通过实施市场化的用人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创新人才选拔、使用、培养及激励方式,逐步建立起一支总量适当、结构合理、素质过硬、专业敬业的干部员工队伍。全面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干部任用、人才培养及“金帆行动”等青年后备选拔项目,优化、细化绩效管理,进一步推进市场化激励体制改革,激活整体人才队伍战斗力,营造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工作氛围。
(九)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塑造“东方证券”品牌
在发挥有公司特色的企业文化核心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文化凝聚力和辐射力。深入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结合上市积极探索集团化、国际化进程中的文化创新,落实形成具有公司特色的“大文化”工作格局,通过实施理念创新、行为落地、制度规范等文化建设工作,引领观念和行为转型,为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和思想保障。
六、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的业务发展目标是基于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公司目前的行业地位、业务特点、竞争优劣势以及人才储备等情况而制定的,是在全面总结公司现状、客观评定公司能力的基础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与规划。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三节业务发展目标 公司的业务发展计划是在分析现有业务和资产规模,结合证券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发展情况的前提下,围绕公司的市场定位、提高本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发展战略而制订的。发展计划的实施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强化业务优势、弥补业务不足,为公司战略目标的实施奠定扎实的基础。
公司将充分利用现有的业务优势和经验,根据市场和客户的需求,大力推动业务调整和创新,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使现有的业务运作和发展计划形成一种良性互动关系,从而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四节募集资金使用 第十四节募集资金使用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本公司于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 A股发行上市方案。
根据发行方案,本次发行的股票均为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所持有的股份。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100,000万股 A股,最终发行数量将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募集资金总额将根据询价后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乘以发行股数确定。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扩大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根据现有业务开展情况、创新业务的审批进度及额度以及市场状况确定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以取得良好的投资效益。本次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
1、支持和投入销售与财富管理业务发展
近年来,我国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的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向销售与财富管理模式的转型进一步加快。目前公司经纪业务的收入和市场份额还不突出,网点数量不足、网点布局不尽合理、转型还不深入等原因直接影响了公司经纪业务收入和市场份额的进一步提升。本次融资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大投入,通过新设或收购分支机构等方式扩大网点规模,形成相对完善合理的营销网络布局,进一步加大转型推进力度,特别是推动零售、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发展,为销售与财富管理业务的利润增长及市场规模扩张打下基础。
2、扩大融资融券等资本中介业务规模
资本中介业务是公司极为重视的一项创新业务,具有风险可控、收益稳定的特征,对于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完善公司的金融服务,整合公司的客户资源,改善公司的盈利模式具有重大的意义。资本中介业务属于资本消耗型创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四节募集资金使用 业务,业务规模的扩大需要相应规模的资本金支持。公司拟进一步加大投入,促进融资融券业务、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以及其他资本中介业务的发展。
3、扩大投资银行业务规模,增强承销实力
本次融资完成后,公司将加强对投资银行业务的投入,提高风险资本准备,提升承销实力及承销规模;引进投行专业人才;加强新三板业务投入;提高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固定收益证券的开拓能力及承销能力。这将有利于公司抓住更多证券的承销机会,并提高单笔项目的承销规模。
4、根据市场条件,适当调整大自营业务板块规模
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股票、债券等自营业务风险控制及投研体系,具备了提高证券自营业务规模的管理能力。本次募集资金将有利于扩充公司净资本,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条件调整证券自营业务规模,继续保持并发挥公司在自营投资业务方面的优势。此外,公司的金融衍生产品业务发展迅速,公司也将进一步加大金融衍生品业务投入,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5、加强研发投入,提高研发水平
证券公司的研发水平高低越来越成为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之一,本公司将在现有研发团队基础上,增加资金投入,加大研发队伍建设,提高研发水平。
6、建设和改造公司交易及信息技术系统
信息系统是整个证券市场运行的载体,对于证券市场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利益、增强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影响。公司向销售与财富管理业务的转型、大自营业务的发展和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发展等等,都需要加大信息技术系统的建设和支持力度。公司计划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继续进行交易和信息技术系统的升级改造,为公司各项业务发展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持。
7、加大对子公司的投入
公司集团化发展迅速,设有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参股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四节募集资金使用 公司 2 家,参股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7%的比例(第一大股东)和参股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647%的比例。子公司能否做大做强,对于集团整体
战略目标的实现意义重大。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加大对上述子公司投入,推动子公司做大做强,打造一流专业化证券子公司,并视业务发展情况适时增设或参股新的子公司。
8、其他资金安排
随着资本市场的深入发展,行业创新的加速发展,证券行业未来面临巨大的发展空间。在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将会有更多的创新业务和创新产品出现。公司将密切关注监管政策和市场形势变化,利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适时推进未来各项创新业务的发展。此外,随着证券行业的快速发展,行业将面临新一轮的整合,证券行业将进入一个加速扩张的规模化经营阶段。公司将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为将来可能出现的并购机会做好资金准备。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必要性
1、增强资本实力,有利于缓解净资本瓶颈,优化公司业务和盈利结构
近年来,证监会制定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关于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的规定》、《关于调整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全面确定了证券公司各项业务规模与其净资本的比例关系,通过推行对业务规模与净资本等风险指标和内控水平动态挂钩的新机制,对证券公司经纪、自营、承销、资产管理、融资融券、直接投资及其他创新业务实施风险控制,建立起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体系。
目前公司的净资本在行业内排名 10余位,与领先券商存在一定差距,对公司的业务扩张产生了一定制约。公司有必要通过发行上市,增强资本实力,缓解净资本瓶颈,促进各项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需要持续加大投入,提升经纪业务、投行业务的市场占有率和规模,巩固自营和资产管理业务的有利发展地位,及时抓住直接投资、融资融券、金融期货等创新类业务的迅速发展机会,把握市场先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四节募集资金使用 2、增强资本实力,有利于保持 A类证券公司地位
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中国证监会以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结合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合规状况对证券公司进行分类评级(其中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净资本规模、净资本与负债比例、净资本与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比例等,市场竞争力指标主要包括各项业务的行业排名)。获得 A类评级的证券公司,将在确定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和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监管资源分配、申请增加业务种类、新设营业网点、发行上市、确定新业务、新产品试点范围和推广顺序以及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比例等方面获得较大优势。因此,通过发行上市,扩大净资产规模,提高公司净资本以及上述以净资本为核心的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全面提升各项业务的行业排名,对公司持续保持 A 类证券公司地位,保持各项业务发展优势,获得创新业务资格,提升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
3、增强资本实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把握发展的主动权
近年来,随着经济高速增长以及一系列资本市场改革措施的成功实施,我国资本市场已进入全新发展阶段,资本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对资本市场重要参与主体证券公司的资本实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另外,随着资本市场进一步开放,国际知名证券公司将携资本、技术、服务等优势全面进入国内市场,市场竞争将更趋激烈。公司一直以来运行规范、业绩优良,但与国内行业领先证券公司以及国际大型证券公司相比,无论资本实力还是经营规模仍存在一定差距,通过发行上市可迅速提升自身资本实力,缩小差距,加快发展,以适应资本市场发展和未来行业激烈竞争环境的要求。
近年来,光大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华泰证券等证券公司纷纷通过上市或再融资募集了大量发展资金,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强。通过发行上市,可以缩小公司资本规模上的差距。未来几年,通过并购重组实现行业整合将可能是证券行业发展的方向之一,公司需要增强资本实力,保持规模和经营优势,以争取在未来行业整合中占据主动。
4、增加资本实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过程中抵御风险的能力
随着国内资本市场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市场环境的变化对证券公司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四节募集资金使用 险控制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于证券公司而言,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与实现盈利目标同等重要。证券行业作为资金密集型行业,资本规模直接决定了证券公司抵御风险能力。公司需要通过增强自身资本实力,全面提升抵御经营过程中各类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的能力。
(二)可行性
公司成立以来,面对严峻的市场环境和激烈的市场竞争,以“创建具有国内一流核心竞争力、为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现代投资银行”为战略发展目标,确立了“稳健经营、专业服务、以人为本、开拓创新”的经营理念,通过十多年的锐意进取,经营能力逐年提高,资产质量保持优良,行业地位大幅上升。
本公司将充分利用本次发行的有利时机,抓住中国资本市场大发展所带来的机遇,努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继续为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以下直接影响:
1、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将增加,净资产收益
率将相应发生变化。
通过本次发行,本公司的净资产将增加。同时,预计本次发行价格高于本公司截至 2014年末的每股净资产值,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的每股净资产将有所增加,净资产的增加将对本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产生影响。
2、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本将进一步增加,为与净资本规模挂钩
的业务发展拓展了空间。
3、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可能在短时间内无法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但长
期看来,有利于增强资本实力及推进各项业务的发展,从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五节股利分配政策 第十五节股利分配政策
一、公司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同股同利原则,按照各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股利分配。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税后利润的具体分配顺序如下:
(1)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百分之十;
(3)提取法定公积金百分之十;
(4)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百分之十;
(5)提取公益金;
(6)提取任意公积金;
(7)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公益金、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一般风险准备金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的,可不再提取。公司不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法定公积金、交易风险准备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国家对法定公积金以及一般风险准备金、交易风险准备金等证券公司适用的准备金提取比例、累计提取余额有规定,按国家规定执行。
公司分配红利时,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中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的部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及交易风险准备金、任意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五节股利分配政策 二、公司制定股利分配方案的主要考虑因素
(1)满足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公司的监管指标要求;
(2)保证股利政策的延续性和适当的分配比例;
(3)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以及筹资成本;
(4)兼顾股东的短期收益和长远利益。
三、公司近三年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股利分配情况如下表:
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2011年度
本公司于 2012年 4月 18日召开 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按照 2011年 12月 31日总股本 4,281,742,921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派 1 元现金股利,共计分派现金股利428,174,292.1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2,642,119,518.35元结转下一年度”的利润分配议案。上述
股利分配已完成。
2012年度
本公司于 2013年 5月 28日召开 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按照 2012年 12月 31日总股本 4,281,742,921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派 1.0 元现金股利,共计分派现金股利
428,174,292.1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2,670,434,265.74元结转下一年度”的利润分配议案。上述
股利分配已完成。
2013年度
本公司于 2014年 5月 28日召开 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按照 2013年 12月 31日总股本 4,281,742,921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派 1 元现金股利,共计分派现金股利428,174,292.1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2,894,712,795.64元结转下一年度的利润分配议案。上述
股利分配已完成。
四、公司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股利分配的原则
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为:公司将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根据各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期发展。
(二)公司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应结合所处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选择有利于股东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现金分红政策。
(三)公司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五节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各项公积金、准备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30%。
(四)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五)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若公司快速成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六)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七)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董事会应当在认真论证利润分配条件、比例和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基础上,每三年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在认真研究和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五节股利分配政策 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的基础上制定当期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应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联系,就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充分讨论和交流。对于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
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并对公司留存收益的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并且相关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时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当董事会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或者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八)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
公司根据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相关规定及政策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拟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进行详细论证。董事会拟定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五节股利分配政策 数通过,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行为进行监督。当董事会做出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监事会有权要求董事会予以纠正。
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前,应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联系,就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事宜进行充分讨论和交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表决通过,并且相关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时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
(九)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时间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十)公司章程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具体内容的规定
《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具体内容规定如下:
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为:公司将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根据各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期发展。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详见本节(二)、(三)、(四)、(五)、(六)”
第一百八十八条:“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为:(一)制定利润分配方
案的决策程序,详见本节(七)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二)调整
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详见本节(八)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
第一百八十九条:“公司股东存在违规使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第一百九十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股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五节股利分配政策 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一百九十一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五、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除进行年度利润分配之外,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发行完毕后,由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相关情况
(一)信息披露制度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的其他有关规定,本公司制订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发行上市后,公司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应予披露的重要事项,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保证投资者能够公开、公正、公平地获取公开披露的信息。
(二)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机构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负责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人:杨玉成(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如富(证券事务代表)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号 2号楼 28楼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传真号码:(021)63326010
电子信箱:yyc@orientsec.com.cn;wangrf@orientsec.com.cn
本公司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上市后,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各项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结合证券公司特点,在定期报告中充分披露客户资产保护状况,以及由证券公司业务特点所决定的相关风险及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情况、公司合规管理、业务开展等信息;并切实采取有关措施,强化对投资者的风险揭示和风险教育。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二、重大合同
本节所称的重大合同,是指本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金额重大或虽非金额重大但对公司生产经营、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或协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的重大合同如下:
(一)资产管理业务合同
目前本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主要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证资管负责开展。东证资管所签署的且正在履行中的重大集合资产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合同(报告期末单只产品规模超过 5亿元)共计 6份,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合同名称存续期间成立时间批复文件文号
1 东方红 6号不固定 2010/11/22 证监许可[2010]1453号
2 东方红-新睿 4号 2年,可展期 2012/12/10 -
3 东方红领先趋势不固定 2013/04/03 -
4 东方红-环球 1号 47个月 2014/12/30 -
5 东方红新动力基金不定期 2014/01/28 证监许可[2013]1527 号
6 东方红睿丰基金不定期 2014/09/19 证监许可[2014]720号
注:1、自 2012年 10月 18日起,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2]29号公布的《证券公司集
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条的规定,证券公司发起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后 5日内,应当将发起设立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同时抄送证券公司住所地、资产管理分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故不再另发批复文件;
2、此项业务相关合同可在东证资管网站查询。
东证资管所签署的且正在履行中的重大定向资产管理合同(报告期末单只产品份额占总规模比重超过 10%)共计 2份,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合同名称签署时间
1 东证资管【2013】机 010号 2013/02/26
2 东证资管合审字【2012】208号 2012/12/03
(二)承销保荐业务合同
2013 年 1 月 16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13]33 号《关于核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保荐业务资格的批复》,核准东方花旗保荐机构资格。在此之前仍由东方证券与客户签署承销及保荐协议。协议双方同意,东方证券有权将协议中由其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概括转让给东方花旗,无须就此项变更另行签订专项或补充协议。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或子公司东方花旗与 11家公司签署了关于东方证券(东方花旗)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之主承销商、保荐机构的协议,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签署时间
1 江西 3L医用制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证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主承销/保荐协议 2011年 12月
2 浙江自立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花旗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主承销/保荐协议 2012年 9月
3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花旗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主承销/保荐协议 2012年 9月
4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花旗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主承销/保荐协议 2012年 11月
5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花旗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主承销/保荐协议 2012年 12月
6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花旗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主承销协议/保荐协议 2013年 11月
7 能科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花旗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主承销协议/保荐协议 2013年 12月
8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花旗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主承销协议/保荐协议 2014年 4月
9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花旗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协议 2014年 5月
10 上海纳尔数码喷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花旗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主承销协议/保荐协议 2014年 5月
11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花旗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主承销协议/保荐协议 2014年 5月
(三)直接投资业务合同
1、2014 年 9 月 22 日东证资本、东方睿德参与签订《东方智汇(上海)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约定由东证资本担任东方智汇(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其他出资人担任有限合伙人,对盛大游戏有限公司及/或其关联方进行适用法律及经营范围所允许的直接或间接股权、准股权投资及/或债权投资。上述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15 亿元,其中东证资本和东方睿德分别认缴 300 万元、7.22 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末,东
证资本和东方睿德分别实缴 300万元、2.47亿元。
2、2014 年 9 月 22 日东证资本、东方睿德参与签订《东方智盛(上海)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约定由东证资本担任东方智盛(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其他出资人担任有限合伙人,对盛大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戏有限公司及/或其关联方进行适用法律及经营范围所允许的直接或间接股权、准股权投资及/或债权投资。上述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15 亿元,其中东证资本和东方睿德分别认缴 300 万元、7.22 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末,东
证资本和东方睿德分别实缴 300万元、2.47亿元。
(四)第三方存管协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银行、南京银行、平安银行(含原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上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光大银行共 17家银行签署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协议,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委托上述银行进行独立存管。
(五)房产租赁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所签署的正在履行中重大房屋租赁合同共计 1份,基本情况如下:
承租方出租方房屋地址房产证号房屋面积房屋租金租赁期间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丽华房地产有限公司
中山南路 318号新源广场 2 号楼 21F、 22F-29F、 31F、 32F、 32F夹、35-36F、39F-40F
沪房地黄字
( 2008 )第
002437号
21,414.75
m2
4,528.34
万元/年
2012/5/1-2017/4/30
(六)债务融资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所签署的且正在履行中的重大债务融资合同如下:
1、2013年 6月 6日,公司与申能(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次级债务借入合
同》,2013 年 6 月 25 日,经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沪证监机构字[2013]161 号《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借入次级债务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借入 8亿元的长期次级债务,借入期限为 3年。2013年 7月 2日,公司已收到由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汇入的次级债务 8亿元。
2、2012年 11月 8日公司取得了转融通业务资格,2012年 11月 9日,公司
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转融通业务合同,约定按照法律法规、相关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业务规则规定,公司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借入资金、证券。截至 2013年 12月 31日公司转融资余额为 11.15亿元。2014年 8月 20日,公司与中国证券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转融通业务合同之补充合同,约定东方证券有偿使用其转融通担保资金明细账户内资金。
3、2012 年 7 月 1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监管部先后出具《关
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监管意见函》(机构部部函[2012]379 号)和《关于东方证券发行短期融资券监管意见的复函》(机构部部函[2013]750号),对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无异议。2012年 12月 31日和 2013年12月 26日,中国人民银行先后出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通知》(银发[2012]293 号和银发[2013]315 号),批准公司待偿还短期融资券的最高余额分别为 49 亿元和 50 亿元。待偿还短期融资券最高余额自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公司可自主发行短期融资券。
2014年 11月 28日公司发行 2014年度第八期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为 25亿元,期限为 88天(自 2014年 12月 1日至 2015年 2月 26日)。
4、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318 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
过 36亿元次级债券。2013年 11月 15日,公司向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发行 13年东方次级债,规模为人民币 36 亿元,债券期限为 4 年期,债券发行利率为
6.7%。东方花旗分别与交通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工商银行、邮政
储蓄银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共 10家机构签署了《债券认购协议》,认购规模总计 36亿元。
5、根据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次级债券
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各项业务发展规划分期定向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亿元的次级债券,用以补充营运资金,充实净资本。2014 年 11 月 17 日,公司成功发行 2014 年次级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 14 亿元,期限 4 年,票面利率
5.5%。
6、2014年 8月 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816号文核准,公司定向
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60亿元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5年。2014年 8月 19日,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符合条件的 10 名机构投资者签署了公司债券认购表,总规模为 60 亿元,票面利率为 6.0%。
7、2014年 11月 26日,东方金融(香港)子公司东方鸿盛作为发行主体完
成了在中国大陆境外债券的发行,该次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9 亿元,票面利率为
6.5%,期限至 2017年。东方金融(香港)为本次发行债券提供担保。
8、公司与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签署 10 期债权收益权转让及远期
受让合同,公司将开展融资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项下向融资客户进行融资产生的部分债权对应的财产收益权利转让给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按约定日期以回购本金加回购溢价的价格回购债权收益权,转让款合计 21.742
亿元,转让期限为 181天至 365天不等。
9、公司与上海金元惠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签署 2 期债权收益权转让及
回购合同,公司将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项下向融资客户进行融资产生的部分债权对应的财产收益权利转让给上海金元惠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按约定日期以回购本金加回购溢价的价格回购债权收益权,转让款合计 10 亿元,转让期限均为 365天。
10、公司与北京天地方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签署 4 期债权收益权转让及
回购合同,公司将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项下向融资客户进行融资产生的部分债权对应的财产收益权利转让给北京天地方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按约定日期以回购本金加回购溢价的价格回购债权收益权,转让款合计 17 亿元,转让期限均为 365天。
11、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签署 10期份债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
同,公司将开展融资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项下向融资客户进行融资产生的部分债权对应的财产收益权利转让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按约定日期以回购本金加回购溢价的价格回购债权收益权,转让款合计 28.75 亿元,转让
期限均为 259天至 365天不等。
12、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共签署 3 期《买入返售信托收益权
合作协议》,公司将基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对融资客户进行融资所产生债权所对应的财产收益权委托成立单一财产权信托项下的全部信托受益权全部转入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并按约定日期以回购本金加回购溢价的价格回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购信托受益权,转让款合计 13亿元,转让期限为 1年。
13、公司与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签署 10 期债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
同,公司将开展融资业务项下向融资客户进行融资产生的部分债权对应的财产收益权利转让给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按约定日期以回购本金加回购溢价的价格回购债权收益权,转让款合计 30亿元,转让期限均为 91天至 364天不等。
14、公司与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签署 2 期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债权收益
权转让及回购合同,公司将其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项下应享有的财产收益权利转让给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并按约定日期以回购本金加回购溢价的价格回购债权收益权,转让款合计 5亿元,转让期限均为 365天。
15、公司与招商财富资产管理公司共签署 3份《金鹏 1号 6月期-东方证券
保本收益凭证认购协议》,招商财富代表招商财富—招商银行—坤元 1 号、2号、3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认购了在本公司柜台市场发行的有价证券,约定到期时公司将按协议约定支付固定收益,计划认购总金额为 8.481 亿元,产品期
限为 180天。
(七)其他重要合同
2013 年 10 月,本公司与上海滨江祥瑞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滨江祥瑞”)、上海外滩滨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签订《596 南块项目转让框架协议》,购买滨江祥瑞的黄浦区 596 南块地块项目。双方约定,滨江祥瑞负责在596 南块地块按照政府要求标准和本公司的要求建设 16,751 平方米地上建筑及11,000 平方米地下建筑,并转让给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下属企业;本公司应在 2013 年 11 月 31 日前支付土地使用权的对价及相关管理费合计 83,521.84 万
元,并后续承担建设费用、相关税费及项目管理费等费用;滨江祥瑞不得设置任何影响本公司对项目及土地使用权完整权利的行为。滨江祥瑞应在项目转让条件具备时,根据本公司要求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向滨江祥瑞支付人民币 83,521.84万元。
三、对外担保事项
2014年 11月 26日,东方金融(香港)子公司东方鸿盛发行了人民币 9亿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元的三年期债券,东方金融(香港)(作为担保人)为东方鸿盛本次发行债券提供了担保。
四、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存在一宗标的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尚未执行完毕的仲裁。公司于 2012年 8月 28日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公司与上海普鑫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鑫投资”)于 2003年 6月 14日签订《国债回购协议》,约定普鑫投资在公司开设资金账户开展国债回购业务。
普鑫投资在上述《国债回购协议》项下共计在证券市场融入资金 6,000万元并以融入资金购买股票进行交易。由于普鑫投资股票交易严重亏损,逾期无法归还融资款,公司作为质押国债提供者损失达 6,000万元。为追索赔偿款,公司与普鑫投资签订《国债回购协议备忘录》约定普鑫投资应于 2004年 7月底之前偿付发行人 6,000 万元。截至本案仲裁提起日,普鑫投资合计向公司赔偿本金 3,850万元和利息 1,684,920元,尚欠公司本金 2,150万元及利息 7,571,958元。公司因此向上海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请求普鑫投资赔偿本公司本金 2,150万元及相应利息。2012 年 11 月 7 日,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作出(2012)沪仲案字第 0951 号
《裁决书》,裁定普鑫投资偿付本公司 2,150万元及相应利息。《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2012年 11月 13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立案通知》,就本公司申请执行上述《裁决书》予以立案执行,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尚在执行过程中。
五、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涉诉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涉及任何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涉及刑事诉讼。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六、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等相关文件中关于关联方与关联交易的规定,对公司与保荐机构光大证券的关系进行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1、本公司与光大证券之间不存在股权关系和关联关系
光大证券控股股东为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为申能集团,本公司与光大证券之间不存在股权关系。
光大证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本公司或本公司主要股东、重要关联方股份情况。本公司不存在持有光大证券或光大证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本公司主要股东、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光大证券或光大证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不包括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购买上市公司股票)。
2、报告期内,双方存在正常的商业利益关系
(1)承销与保荐服务
本公司与光大证券于 2007年 9月相互签署了承销与保荐协议,互相提供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承销与保荐服务。本公司由于在 2008年出现经营亏损,撤回了 IPO申请,而光大证券已于 2009年 8月发行上市。本公司拟再次申请发行上市,聘请光大证券担任公司 IPO承销与保荐机构,双方于 2011年 7月签署上市辅导协议,并于 2012年 3月 29日签署了保荐协议与承销协议。
(2)本公司与光大证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本公司与光大证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主要包括证券基金分仓业务、债券交易等。
1)证券基金分仓业务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保德信”)成立于 2004 年 4月 22 日,由光大证券和保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光大证券持有其55%股权。光大保德信经营范围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及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光大保德信向本公司租用证券交易席位作为其管理的基金在交易所进行交易的部分专用席位,并按照交易量向本公司支付交易佣金。报告期内本公司向光大保德信收取的交易佣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光大保德信 1,003.14 1,139.82 823.86
占本公司同类交易比例 3.33% 3.57% 2.86%
2)收益权转让及回购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与光大证券同为中国光大集团控股子公司。2014年公司与光大银行签署了 10份债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公司将开展融资业务项下向融资客户进行融资产生的部分债权对应的财产收益权利转让给光大银行,并按约定日期以回购本金加回购溢价的价格回购债权收益权,转让款合计 30亿元,转让期限均为 91天至 364天不等。
3)债券现券、债券回购、利率互换等交易
光大永明人寿与光大证券同为中国光大集团控股子公司。本公司与光大证券、光大银行、光大永明人寿在银行间市场开展债券现券、债券回购、利率互换等交易,报告期内交易情况如下
①现券交易
A)现券买入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成交金额结算金额成交金额结算金额成交金额结算金额
光大证券 58,413.42 58,551.28 12,979.86 12,988.50 129,562.08 129,676.86
光大银行 1,198,833.68 1,205,125.18 989,145.28 991,691.46 669,018.39 669,947.61
合计 1,257,247.09 1,263,676.45 1,002,125.14 1,004,679.96 798,580.47 799,624.47
占同类交易比重 2.32% 2.29% 1.57% 1.54% 0.92% 0.90%
B)现券卖出
单位:万元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成交金额结算金额成交金额结算金额成交金额结算金额
光大证券 157,308.22 157,913.53 517,412.56 518,696.15 441,824.53 442,563.96
光大银行 359,874.89 360,972.95 32,955.02 33,003.76 21,393.49 21,915.82
合计 517,183.11 518,886.48 550,367.57 551,699.91 463,218.02 464,479.78
占同类交易比重 0.87% 0.85% 0.82% 0.81% 0.53% 0.52%
②债券正回购交易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成交金额成交金额结算金额成交金额成交金额结算金额
光大银行 624,700.00 624,879.62 205,246 205,296.55 130,991.00 131,015.51
光大永明人寿---- 10,000.00 10,000.72
合计 624,700.00 624,879.62 205,246 205,296.55 140,991.00 141,016.23
占同类交易比重 1.95% 1.95% 0.30% 0.30% 0.50% 0.50%
③利率互换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光大证券开展利率互换业务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光大证券 1,198.27 31.87 44.06
占同类交易比重 14.06% 0.48% 13.14%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光大证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为正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格或与非关联第三方交易价格执行,交易金额占当期同类交易的比重较小,因此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除上述内容外,报告期内东方证券与光大证券及其关联方未发生其他重大的交易。
63563663763863964064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八节备查文件 第十八节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已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文件查阅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2:00-5:00。
文件查阅地点:
1、发行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场所: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号 2号楼 22层、23层、25层-29层
电话: 021-63325888
传真: 021-63326010
联系人:王如富(证券事务代表)
2、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新闸路 1508号静安国际广场 6楼
电话: 021-22169
传真: 021-22167124
联系人: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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