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5-04-15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ESUN Display Co., Ltd.
(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 4001 号(深圳文化创意园)AB 座三层 B30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 股 说 明 书 摘 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的说明

(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及相关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梦龙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王玉政、向开兵承诺:
截止易尚展示招股说明书刊登之日前所持有的股份,在易尚展示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易尚展示回购。
2、公司股东陈铭、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卓佳汇智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刘基强、深圳市汇智成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谢志远、刘振基、
吕群英、深圳市汇众同创投资有限公司、庄伟雄、李志威、郑惠贤、林泽文、陈
鸿程、吴彪、李伟承诺:截止易尚展示招股说明书刊登之日前所持有的股份,在
易尚展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易尚展
示回购。
3、除以上锁定期外,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刘梦龙、王玉政、
向开兵、吴彪、林泽文承诺:“在上述法定或自愿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内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
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
份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4、除以上锁定期外,公司股东李伟承诺:“在上述法定或自愿锁定期满后,
在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5、除以上锁定期外,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刘梦龙、王玉政、
向开兵、吴彪、林泽文承诺:“若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公司上
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若本人违反承诺,所得的收益为易尚展示所有;本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
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履行完本承诺为止;本人在违反
承诺期间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
效。”

(二)发行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
诺及相关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发行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招股说明书若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相关承诺

发行人承诺:一、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
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不含公司股东公开发售的股
份)。二、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三、
如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
上述赔偿措施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按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
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回购股份、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等承
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刘梦龙及其一致行动人王玉政、向开兵承诺:一、公司招股说
明书若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
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以二级市场价格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
份。购回价格以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
述发行价格及购回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二、公司招股说明书若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三、如本人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
的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本人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
本人将暂不领取该未履行承诺事项起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及在公司领取
的薪酬,直至本人继续履行相关承诺及投资者遭受的损失得到合理的赔偿为止。
四、上述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本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内容,如有违反,本人
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本人因公司上市所做之所有承诺不会因为本人
职务变更或离职而改变。

2、公司直接或间接股东,董事林泽文、吴彪、监事彭康鑫、江文彬关于招

股说明书若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相关承诺

公司直接或间接股东,董事林泽文、吴彪、监事彭康鑫、江文彬承诺:一、
公司招股说明书若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二、如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
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
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暂不领取该未履行承诺事
项起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及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或补贴,直至本人继续履行
相关承诺及投资者遭受的损失得到合理的赔偿为止。三、上述承诺为不可撤销之
承诺,本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内容,如有违反,本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
责任。本人因公司上市所做之所有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而改变。

3、公司董事林晓帆、独立董事王晓玲、赵晋琳、周蕊及监事李冬关于招股

说明书若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相关承诺

公司董事林晓帆、独立董事王晓玲、赵晋琳、周蕊及监事李冬承诺:一、公
司招股说明书若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
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二、如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
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
露的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暂不领取该未履行承诺事项
起当年及以后年度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或补贴,直至本人继续履行相关承诺及投资
者遭受的损失得到合理的赔偿为止。三、上述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本人严格
履行上述承诺内容,如有违反,本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本人因公
司上市所做之所有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而改变。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三)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之承诺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公司上市后 3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将启动公司股价稳定措施。

2、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及顺序


(1)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①公司回购股票;②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
票;③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选用前述方式时的前提:①不能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②不能迫使
控股股东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2)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
第一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
第二选择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在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将启动第二选择:
①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②公司虽实
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
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
第三选择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启动该选
择的条件为: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如公司股票仍未满足“公
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
条件。

3、实施股份稳定措施的程序


(1)公司回购股票的程序
①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在 10 个交易日内提
出稳定股价预案并公告,并及时披露稳定股价措施的审议和实施情况。公司股东
大会对实施回购股票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后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
及通知债权人等义务。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决议通过的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中
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回购。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②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单次不低于公
司上一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不高于公司上一年度归属于本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 10%;如果在 12 个月内公司多次采取上述股份回购措施,则累计
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合计不高于公司上一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
③在实施上述回购计划过程中,如连续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高于每
股净资产,则公司可中止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公司中止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后,如
自公司上市后 36 个月内再次达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则公司应继续实施
上述股份回购计划;
单次实施回购股票完毕或终止后,本次回购的公司股票应在实施完毕或终止
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并及时办理公司减资程序。
④如公司未履行上述回购股份的承诺,则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①公司未实施股票回购计划的,公司控股股东将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份稳定措
施条件或公司股东大会作出不实施回购股票计划的决议之日起 25 个交易日内向
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②公司已实施股票回购计划的,公司控股股东将在公司股票回购计划实施完
毕或终止之日起 25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触发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条件时,董事(不
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 60 个
交易日内增持公司股票,且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薪
酬及现金分红总额的 15%,但不高于其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薪酬及现金分红总额
的 30%。
公司承诺:公司上市后 36 个月内,若公司新聘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将确保该等人员遵守上述预案的规定,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不
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承诺函及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刘梦龙、向开兵、王玉政就股价稳定措施承诺如
下:
“1、本人将在触发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条件之日起 25 个交易日内向公
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并将根据增持方案通过证券交易所以
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数量
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1%,且不高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2%。同时,本人增持公
司股份的期间内,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予转让;
2、本人在股份增持完成后的 6 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股份的
行为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
则、备忘录的要求;
3、公司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
净资产的情形,且公司拟通过回购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本人承诺就公
司股份回购方案以本人的董事(如有)身份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并以所拥有的
全部表决票数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4、如本人未履行上述增持股份的承诺,则公司可将本人股份增持义务触发
当年及其后一个年度公司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本人履行承诺为
止;如本人未履行承诺,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上述承诺不可撤销。”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承诺函及约束措施


公司董事刘梦龙、向开兵、王玉政、吴彪、林晓帆、林泽文,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向开兵、王玉政、吴彪就股价稳定措施承诺如下:
“1、本人将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 60 个交易日起通过证
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用
于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本人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薪酬及现金分红总额的 15%,
不高于本人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薪酬及现金分红总额的 30%。同时,本人增持公
司股份的期间内,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予转让;
2、本人在股份增持完成后的 6 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股份的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行为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
则、备忘录的要求;
3、公司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
净资产的情形,且公司拟通过回购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本人承诺就公
司股份回购方案以本人的董事(如有)身份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并以所拥有的
全部表决票数(如有)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4、如本人未履行上述增持股份的承诺,则公司可将本人股份增持义务触发
当年及其后一个年度公司应付本人薪酬及现金分红总额的 30%予以扣留,直至本
人履行承诺为止;如本人未履行承诺,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上述承诺不可撤销,且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或终止履行。”

(四)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持股意向、减持意向及相关未履行
承诺的约束措施

1、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刘梦龙、王玉政、向开兵之持股

意向及减持意向

刘梦龙、王玉政、向开兵就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
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
(3)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
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
外;
(5)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股份总数的 10%。因公司进行权益分
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
变更;
(6)若本人违反承诺,本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履行完本承诺为止;本人在违反承诺期间持有的公
司股份不得转让。
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2、持股或同一控制下合并持股 5%以上的股东陈铭、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
、 以上的股东陈铭
有限公司、深圳市卓佳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汇智成长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之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陈铭、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卓佳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汇智成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就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本机构)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
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2)本人(本机构)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
等;
(3)本人(本机构)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
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本机构)持有公司
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4)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本机构)可以将持有易尚展示的所有股票
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 50%(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
整)。
(5)若本人(本机构)违反承诺,本人(本机构)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
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本机构)履行完本承诺为
止;本人(本机构)在违反承诺期间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

(五)中介机构关于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为易尚展示首
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如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本公司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对重
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漏,导致发行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该
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本公司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原则,自行并督促发行人及其他过错方一并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
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
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本公司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本所
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的情形。如本所在本次发行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本所所制作、出具的
文件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在披露信息时发
生重大遗漏,导致发行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
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本所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自行并督促发行人及其他过错方一并对投资者直接遭受
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
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本所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承诺:“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
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如本所在本
次发行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本所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
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导致发行人
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
定后,本所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自
行并督促发行人及其他过错方一并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
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
偿。本所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对
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关于公司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及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一)滚存利润分配政策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4 年 3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成后,公司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本次发行后的新
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二)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一节关于公司发行
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的最低比例的全部内容,“第十一节管理层讨
论与分析”之“六、股东未来分红回报分析”关于未来三年具体利润分配计划和
长期回报规划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下列事项: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一致性、合理性和稳
定性。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视具体情况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
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
行利润分配。
在符合《公司法》及本章程规定的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
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如果公司当年现金分红的利
润已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或在利润分配方案中拟通过现金方式分
红的利润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对于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的部分,在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的条件下,
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
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或收购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50%,且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3)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利润分配,董事
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经营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4)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①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②
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①公司每年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盈利及资金需
求等情况提出、拟订;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
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
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独立发表明确意见。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过程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发
表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
事、监事会的意见。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在审议利润分
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
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②如公司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但不提出现金分红方案,或公司拟分配的现金利
润总额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公司董事会应就具体原因、留存未分
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收益情况进行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
见,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定该分配方案的过程及决策程序发表意见,并在公司
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6)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
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下同)的,应当满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并形成书
面论证报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
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有关事项时,公司应
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7)信息披露。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
行情况,并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
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
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
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8)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
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三、特别风险提示

(一)市场竞争风险

终端展示行业是由连锁零售市场的兴起而拉动的新兴行业,连锁零售业的发
展促使终端规模不断扩大、终端数量不断增多,为终端展示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市
场空间。在终端展示服务各个流程中都有不同的主体提供部分环节服务,如营销
策划公司、广告公司、展示道具生产公司、家具公司、装饰装修公司等均能提供
终端展示服务,导致终端展示行业市场分散,市场集中度低。
终端展示行业目前尚处在发展初期,公司凭借一体化服务模式在市场竞争中处
于优势地位,但随着终端展示由传统的商品陈列向品牌展示过渡以及品牌推广手段
的多元化发展,客户对终端展示服务的需求也将由简单的展示道具需求,逐步过渡
到由终端展示服务公司全面提供涵盖策划、设计、生产、安装及售后的一体化服务
模式,终端展示一体化服务模式公司也将逐渐增多,公司将可能面临市场竞争加剧
的风险。尽管本公司在一体化服务模式方面具有先发优势,形成了高效的展示设计
和工艺创新机制,制定了较为完备的“设计程序”,客户储备较多,若本公司不能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够有效地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将会对经营业绩造成负面影响。

(二)设计人员流失及设计方案泄密风险

经多年积累,公司建立了“展示设计系统”,使公司每年创新设计的新品不断
增加,缩短了终端展示产品设计、工艺技术研发周期,降低了成本,提升了公司的
核心竞争力。公司依托优秀设计团队的集体智慧,建立了以行业设计案例、设计素
材管理、内部制度管理及文献资料管理为基础的“展示设计数据库”,能够为设计
师提供丰富的设计资源,降低了设计难度,并充分激发设计师的创作灵感,大幅度
提高设计的效率和设计方案的数量。
“展示设计系统”的建立保障了公司以设计为先导的核心优势。设计方案主要
在设计图纸及文档中体现,容易通过视觉记忆、电子邮件等方式泄露,公司存在因
设计人员的离职或其他原因造成设计方案泄密、设计数据库被剽窃的风险。

(三)管理风险

2012 年度、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35,244.37 万元、
37,008.60 万元和 43,420.84 万元,增幅分别达到 5.01%和 17.33%。随着公司业务
的不断拓展和规模扩张,尤其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在管理模式、
人才储备、技术(设计)创新及市场开拓等方面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如果公司的
管理水平和人才储备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
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和完善,将难以保证公司安全和高效地运营,
进而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四)非经常性损益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非经常性损益 3,213,525.94 14,357,429.96 11,264,260.5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5,243,519.85 55,460,909.93 59,356,970.24
扣除所得税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占
9.12% 25.89% 18.98%
净利润比例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32,029,993.91 41,103,479.97 48,092,709.73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是公司享受深圳市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税率和
政府补助收入所致, 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公司扣除所得税后的非经常
性损益占净利润比例分别为 18.98%、25.89%和 9.12%,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变动
将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发生波动。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及 2015 年 1-3 月经
营业绩预计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
之日,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公司在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
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
政策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预计 2015 年 1-3 月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幅度
为 10%-14%,净利润同比增长幅度为 0%-12%。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不超过 1,756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发行人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
25%。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原股东在本次发
的比例
行中不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价格 10.48 元
22.98 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 2014 年度经
发行市盈率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为 4.73 元(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股东权益除以发行前
发行前和发行后每股净资 股本 5,268 万股);
产 发行后为 5.75 元(按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与本
次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的总股本)
发行市净率 1.82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用网下向投资者配售及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定价发行相结
发行方式
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
发行对象 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1、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梦龙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王玉政、
向开兵承诺:截止易尚展示招股说明书刊登之日前所持有的股
份,在易尚展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易尚展示回购。
2、公司股东陈铭、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卓
佳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刘基强、深圳市汇智成长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谢志远、刘振基、吕群英、深圳市汇众同创投
资有限公司、庄伟雄、李志威、郑惠贤、林泽文、陈鸿程、吴
彪、李伟承诺:截止易尚展示招股说明书刊登之日前所持有的
股份,在易尚展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本次发行股份的流通限制
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易尚展示回购。
和锁定安排
3、除以上锁定期外,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刘
梦龙、王玉政、向开兵、吴彪、林泽文承诺:“在上述法定或
自愿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
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4、除以上锁定期外,公司股东李伟承诺:“在上述法定或自愿
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在申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5、除以上锁定期外,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刘
梦龙、王玉政、向开兵、吴彪、林泽文承诺:“若本人所持股
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
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 6 个
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本人违反承诺,所得的收益为易
尚展示所有;本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
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履行完本承诺为止;本人在违
反承诺期间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
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 18,402.8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15,495.95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2,906.93 万元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公司名称: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ESUN Display Co., Ltd.

注册资本: 5,268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梦龙

成立时间: 2010 年 4 月 7 日

公司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 4001 号(深圳文化创意园)AB 座三层 B301

邮政编码:
电话: 0755-82535766
传真: 0755-82535766

互联网址: http://www.es-display.com

电子邮箱: szesun@es-display.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系由深圳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整体变更
而设立,以 2009 年 12 月 31 日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净资产
值 47,363,782.60 元按 1.579:1 折合成股份公司股本 3,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 万元,超出注册资本部分 17,363,782.60 元记入
资本公积。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前后各发起人持股比例保持不变。2010 年 4
月 7 日,公司依法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
注册号为 440307103034984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公司发起人为刘梦龙、王玉政、向开兵、陈铭、深圳市卓佳汇智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谢志远、刘振基、吕群英、庄伟雄、李
志威、刘基强、郑惠贤、林泽文、陈鸿程。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0 年 4 月深圳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深圳市易尚展示
股份有限公司时,各股东以截止 2009 年 12 月 31 日在深圳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
公司的权益额出资。

三、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5,268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1,756 万股,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7,024 万股。
1、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梦龙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王玉政、向开兵承诺:
截止易尚展示招股说明书刊登之日前所持有的股份,在易尚展示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易尚展示回购。
2、公司股东陈铭、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卓佳汇智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刘基强、深圳市汇智成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谢志远、刘振基、
吕群英、深圳市汇众同创投资有限公司、庄伟雄、李志威、郑惠贤、林泽文、陈
鸿程、吴彪、李伟承诺:截止易尚展示招股说明书刊登之日前所持有的股份,在
易尚展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易尚展
示回购。
3、除以上锁定期外,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刘梦龙、王玉政、
向开兵、吴彪、林泽文承诺:“在上述法定或自愿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内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
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
份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4、除以上锁定期外,公司股东李伟承诺:“在上述法定或自愿锁定期满后,
在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5、除以上锁定期外,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刘梦龙、王玉政、
向开兵、吴彪、林泽文承诺:“若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公司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若本人违反承诺,所得的收益为易尚展示所有;本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
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履行完本承诺为止;本人在违反
承诺期间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
效。”

(二)发行人的发起人、前十名股东、前十名自然人股东的持股
数量及比例

1、发起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刘梦龙 19,957,500 37.88%
2 王玉政 6,750,000 12.81%
3 向开兵 5,242,500 9.95%
4 陈 铭 4,050,000 7.69%
5 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2,700,000 5.13%
6 深圳市卓佳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250,000 4.27%
7 刘基强 2,100,000 3.99%
8 谢志远 1,350,000 2.56%
9 刘振基 1,350,000 2.56%
10 吕群英 1,350,000 2.56%
11 庄伟雄 675,000 1.28%
12 李志威 450,000 0.85%
13 郑惠贤 450,000 0.85%
14 林泽文 450,000 0.85%
15 陈鸿程 225,000 0.43%
合计 49,350,000 93.66%

2、前十名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刘梦龙 19,957,500 37.88%
2 王玉政 6,750,000 12.81%
3 向开兵 5,242,500 9.95%
4 陈 铭 4,050,000 7.69%
5 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2,700,000 5.13%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6 深圳市卓佳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250,000 4.27%
7 刘基强 2,100,000 3.99%
8 深圳市汇智成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650,000 3.13%
9 谢志远 1,350,000 2.56%
10 刘振基 1,350,000 2.56%
11 吕群英 1,350,000 2.56%
12 深圳市汇众同创投资有限公司 1,350,000 2.56%
合计 50,100,000 95.09%

3、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序号 自然人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刘梦龙 19,957,500 37.88%
2 王玉政 6,750,000 12.81%
3 向开兵 5,242,500 9.95%
4 陈 铭 4,050,000 7.69%
5 刘基强 2,100,000 3.99%
6 谢志远 1,350,000 2.56%
7 刘振基 1,350,000 2.56%
8 吕群英 1,350,000 2.56%
9 庄伟雄 675,000 1.28%
10 李志威 450,000 0.86%
11 郑惠贤 450,000 0.86%
12 林泽文 450,000 0.86%
合 计 44,175,000 83.86%

(三)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
1 刘梦龙 37.88%
2 王玉政 12.81%
3 向开兵 9.95%
4 陈 铭 7.69%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梦龙之表弟
5 刘振基 2.56%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梦龙之叔叔
6 陈鸿程 0.43%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梦龙之侄女婿
7 刘翠云 通过汇众同创间接持股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梦龙之侄女
8 王玉军 通过汇众同创间接持股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王玉政之兄
9 刘玉平 通过汇众同创间接持股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向开兵之妻弟
10 卓佳汇智 4.27% 卓佳汇智为汇智成长唯一普通合伙人,出资比
11 汇智成长 3.13% 例 50.00%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四、发行人的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为国内外知名企业提供展示服务,包括品牌终端展示服务、虚拟展示服
务和循环会展服务。
品牌终端展示服务具体包括为品牌连锁终端客户提供展示道具产品,整体展
示项目的策划设计、展示道具研发生产、装饰装潢等一体化的解决方案。公司品
牌终端展示业务服务于国内外众多知名企业,如:华为、联想、联通、海尔、三
星等。公司根据客户的品牌推广和营销策略设计出品牌终端展示整体形象方案,
展示道具在工厂进行模块化的批量生产,在品牌终端现场实现搭积木式的快速组
合安装,结合简易的装饰装潢,实现品牌终端的快速建设和统一复制,彰显企业
品牌形象与内涵,提高企业影响力,促进产品销售,最大程度地为客户创造价值。
虚拟展示服务包括3D扫描成像、虚拟展示的设计、研发与推广应用等,目前尚
处于研发、推广阶段,销售收入较少;循环会展服务包括为会展参展商提供展览
设计、策划、可循环展台搭建等服务,目前尚处于研发、推广阶段,尚未形成销
售收入。
品牌终端展示服务为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收入和主要利润来源,虚
拟展示服务和循环会展服务是公司未来业务的重要补充。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按照公司提供的展示服务类别,可以分为品牌终端展示产品、虚拟展示产品
和循环会展产品。公司虚拟展示产品销售收入较少,循环会展产品尚未实现销售
收入,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品牌终端展示产品,具体包括整体展示
项目和展示道具。
整体展示项目包括专卖店、展厅、展车等。专卖店主要针对营销终端,结合
品牌、产品的特点、风格设计出整体展示方案,充分考虑店面空间布局,通过工
厂模块化生产的展柜、展架、展台等展示道具与现场搭积木式的快速组合安装,
辅助以简单的现场装饰,形成独立的品牌专区、专卖店,增强消费者的环境体验,
促进产品销售;展厅是为了展示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集展示、互动、体验为一
体的综合性场所,公司展厅项目包括形象品牌展厅、大型主题会议展场、主题特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色会议室等,展厅的服务内容包括设计、测量、道具生产、多媒体安装调试、现
场装饰等;展车是指将大型的集装箱进行改装,搭配自动控制系统和液压拉伸系
统,再进行室内装饰,形成一个移动式的展厅,通过拉伸结构设计能使展车面积
增加最多70%左右,最大使用面积可达70平方米,展车能够实现商务洽谈、会议、
产品展示等功能,并且可以随时移动。
展示道具是直接面向公众的界面实体,是展示空间的物质基础,为商品的承
托、吊挂、陈列、照明等功能提供了必不可少的硬件设备。根据不同的摆放位置
和使用功能,展示道具分为展柜、展架、展台等;根据材质不同,展示道具分为
以钢材、木材、玻璃、亚克力以及五金为主的展示道具等;这些产品在工厂内进
行批量生产,然后根据客户的要求配送到营销终端。

(二)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公司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为直销。

(三)主要原材料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是钢材、木材、玻璃、亚克力等。该类原材料的特点是:市
场上非常普遍,生产厂家较多,竞争相对较为激烈,不存在稀缺性;由于原材料
生产厂家较多,供给较为充裕,在采购时选择性较大,价格较为公开。

(四)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市场地位

公司具有创新的设计理念、较强的研发能力、快速的生产执行能力、完善的
配套服务措施,是行业内能够在全国范围或跨区域为品牌商特别是大品牌客户提
供专业终端展示服务的企业之一。
我国具有一定规模的终端展示服务企业主要集中在经济相对发达的沿海地
区,由于行业尚处在发展初期,参与主体繁杂,市场集中度很低,单个企业的市
场份额很小。

随着市场对一体化终端展示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传统的营销策划公司、广
告公司、展示道具生产公司、家具公司、装饰装潢公司提供的环节服务越来越无
法满足客户需求,未来终端展示市场将逐步向规模化发展的一体化终端展示服务
企业转移。公司将通过提高生产制造能力、完善营销网络布局、提升设计和终端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展示服务水平,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总体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固定资产的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明细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房屋建筑物 233.32 174.25 183.79
机器设备 3,006.77 2,735.08 1,453.16
运输设备 196.35 260.02 286.14
办公设备 403.71 402.98 351.92
合 计 3,840.15 3,572.33 2,275.00

2、主要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


(1)房屋建筑物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房屋建筑物主要为公司购买的企业人才住房,目
前购房款已支付完毕,产权证书正在办理中。
(2)生产设备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的主要生产设备(单位原值 10 万元以上
的机器设备)具体情况如下:

序 数量
名称 原值(元) 净值(元) 成新率
号 (台)
1 喷绘机 1 119,000.00 5,950.00 5.00%
2 喷绘机 1 119,000.00 5,950.00 5.00%
3 喷绘机 1 119,000.00 5,950.00 5.00%
4 喷绘机 1 119,000.00 26,675.83 22.42%
5 四排钻 1 100,854.70 51,351.85 50.92%
6 电子锯 1 719,769.24 366,482.50 50.92%
7 往复锯 1 127,350.42 64,842.59 50.92%
8 封边机 1 273,504.28 139,259.26 50.92%
9 加工中心 1 252,136.76 128,379.63 50.92%
10 往复锯 1 127,350.42 69,883.54 54.88%
11 补土机 1 137,948.72 76,791.45 55.67%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12 淋幕机 1 166,153.84 92,492.30 55.67%
13 底漆砂光机 1 191,709.40 106,718.23 55.67%
14 脉冲单机除尘器 2 338,461.52 188,410.25 55.67%
15 气箱脉冲布袋除尘器 1 287,606.84 160,101.14 55.67%
16 加热干燥流平机 2 271,794.88 153,450.86 56.46%
17 全自动旋转喷漆机 1 837,606.80 472,898.84 56.46%
18 双面粉尘清除机 1 117,948.72 66,591.88 56.46%
19 除尘设备 2 125,982.91 71,127.85 56.46%
20 加工中心 1 260,683.77 149,241.46 57.25%
21 气箱脉冲高清除尘器 1 287,606.84 166,931.80 58.04%
22 脉冲单机专用布袋除尘器 2 338,461.52 196,448.71 58.04%
23 脉冲式除尘设备 1 141,025.64 84,086.54 59.63%
24 脉冲式除尘设备 1 111,111.11 66,250.00 59.63%
25 自动封边机 1 106,837.61 64,547.72 60.42%
26 自动封边机 1 104,273.50 63,824.07 61.21%
27 底漆砂光机 1 199,658.12 125,368.66 62.79%
28 喷绘机 2 152,991.46 103,332.98 67.54%
29 全自动封边机 1 102,564.10 69,273.50 67.54%
30 电子开料锯 1 217,948.72 147,206.20 67.54%
31 小松数控折弯机 1 760,683.76 519,800.57 68.33%
32 强力钢架冲床 1 156,410.26 108,118.59 69.13%
33 数控多工位冲床 1 1,020,000.00 705,075.00 69.13%
34 除尘设备 1 193,162.40 144,227.93 74.67%
35 加工中心 1 252,136.76 196,246.44 77.83%
36 电子锯 1 217,948.72 169,636.75 77.83%
37 折弯机 1 555,555.54 441,203.69 79.42%
38 大功率数控激光切割主机系统 1 2,136,752.13 1,730,769.23 81.00%
39 刨槽机 1 290,598.28 239,985.75 82.58%
40 旋压机 15 3,589,743.60 3,163,461.55 88.13%
41 原力雕刻机 1 252,136.76 226,187.69 89.71%
42 数控转塔冲床 1 2,564,102.56 2,320,512.82 90.50%
43 数控折弯机 1 811,965.81 734,829.06 90.50%
44 数控折弯机 1 555,555.56 502,777.78 90.50%
45 武藤喷绘机 1 130,769.23 123,522.44 94.46%
46 武藤喷绘机 1 117,948.71 111,412.39 94.46%
47 加工中心 1 219,408.84 153,368.95 69.90%
48 热水工程 1 221,000.01 160,200.01 72.49%
49 除尘设备 1 309,504.27 232,934.20 75.26%
50 六排多轴钻 1 132,478.64 120,941.96 91.29%
51 砂光机 1 116,239.32 111,638.18 96.04%
合计 21,179,443.00 15,706,670.63 74.16%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所有 终止 取得 面积 他项
证号 位置
权人 日期 方式 (平方米) 权利
惠府国用(2011) 2061 惠州市仲恺
惠州
第 13022150001 年 1 月 出让 44,499.3 高新区沥林 无
易尚
号 28 日 镇英光村

易尚 深房地字第 宝安区西乡
年5月 出让 11,856.85 无
展示 5000631183 号 街道
19 日

惠州易尚已于 2011 年 3 月 17 日取得了惠府国用(2011)第 13022150001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以该宗地块作为发行人募投项目用地。因申请调整规
划设计方案等原因,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441305-Z-[2011]001)
约定的动工期限内,惠州易尚未动工开发。就延期动工开发事项,惠州易尚向土
地主管部门作了书面报告,并取得了惠仲国土资函[2011]382 号《关于惠州市易
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建设用地延期开发建设的复函》、惠仲国土资函[2012]178
号《关于惠州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建设用地动工时限延期的复函》。惠州易
尚目前正在办理动工开发所需相关手续,已签署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
设工程勘察合同》,缴纳了基础设施配套费,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商标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 8 项商标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注册人 商标名称 注册证号 核定使用商品 取得方式 有效期限
2008-03-28 至
1 发行人 4459344 第 16 类 自主申请
2018-03-27
2008-11-07 至
2 发行人 4459343 第 35 类 自主申请
2018-11-06
2008-08-28 至
3 发行人 4459342 第 40 类 自主申请
2018-08-27
2008-03-28 至
4 发行人 4459341 第 16 类 自主申请
2018-03-27
2008-08-28 至
5 发行人 4459340 第 40 类 自主申请
2018-08-27
2008-04-14 至
6 发行人 4459326 第 20 类 自主申请
2018-04-13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007-12-14 至
7 发行人 4459325 第9类 自主申请
2017-12-13
2004-02-28 至
8 发行人 3283633 第 20 类 受让取得
2024-02-27

发行人上述注册商标未设置质押及其他权利限制,也未许可他人使用。

3、专利权


截至 2015 年 1 月 23 日,发行人合法拥有 86 项专利,其中实用新型专利 57
项,外观设计专利 18 项,发明专利 11 项。具体情况如下: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类型 专利号 取得方式 申请日

1 易尚展示 展示架(幸运之星 ES-E340) 外观设计 ZL200630009557.8 受让取得 2006/5/9
2 易尚展示 展示架(商之侣 ES-E840) 外观设计 ZL200630009556.3 受让取得 2006/5/9
3 易尚展示 展示架(先锋 ES-E350) 外观设计 ZL200630009555.9 受让取得 2006/5/9
4 易尚展示 展架(ES-XH) 外观设计 ZL200630009558.2 受让取得 2006/5/9
5 易尚展示 展屏促销台(ES-CH) 外观设计 ZL200730161552.1 受让取得 2007/7/31
6 易尚展示 铝合金边框促销台(ES-CPZ) 外观设计 ZL200730161553.6 受让取得 2007/7/31
7 易尚展示 展示柜(背柜) 外观设计 ZL201030183175.3 自主申请 2010/5/28
8 易尚展示 展柜(抽拉式展示柜) 外观设计 ZL201030171587.5 自主申请 2010/5/19
9 易尚展示 展柜(灯箱展示柜) 外观设计 ZL201030171586.0 自主申请 2010/5/19
10 易尚展示 展柜(精品背柜) 外观设计 ZL201030199752.8 自主申请 2010/6/11
11 易尚展示 展柜(精品) 外观设计 ZL201030163543.8 自主申请 2010/5/12
12 易尚展示 展示柜(铝合金) 外观设计 ZL201030166942.X 自主申请 2010/5/14
13 易尚展示 收银柜 外观设计 ZL201030183174.9 自主申请 2010/5/28
14 易尚展示 手机展柜 外观设计 ZL201030166946.8 自主申请 2010/5/14
15 易尚展示 展示柜(双层) 外观设计 ZL201030166957.6 自主申请 2010/5/14
16 易尚展示 展示柜(体验式) 外观设计 ZL201030183181.9 自主申请 2010/5/28
17 易尚展示 投影光展示柜 外观设计 ZL201030163568.8 自主申请 2010/5/12
18 易尚展示 锥形柜台 外观设计 ZL201030163554.6 自主申请 2010/5/12
19 易尚展示 LED 节能灯 实用新型 ZL201020186682.7 自主申请 2010/5/12
20 易尚展示 便携式堆头 实用新型 ZL201020189949.8 自主申请 2010/5/14
21 易尚展示 加固件 实用新型 ZL201020189929.0 自主申请 2010/5/14
22 易尚展示 手机展示柜 实用新型 ZL201020186696.9 自主申请 2010/5/12
23 易尚展示 抽拉式展示柜 实用新型 ZL201020186700.1 自主申请 2010/5/12
24 易尚展示 投影展示柜 实用新型 ZL201020186710.5 自主申请 2010/5/12
25 易尚展示 组装式展示柜 实用新型 ZL201020189931.8 自主申请 2010/5/14
26 易尚展示 多层展示柜 实用新型 ZL201020186725.1 自主申请 2010/5/12
27 易尚展示 灯箱展示柜 实用新型 ZL201020186737.4 自主申请 2010/5/12
28 易尚展示 层板展示柜 实用新型 ZL201020186753.3 自主申请 2010/5/12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9 易尚展示 转角柜 实用新型 ZL201020189935.6 自主申请 2010/5/14
30 易尚展示 体验式展示柜 实用新型 ZL201020189946.4 自主申请 2010/5/14
31 易尚展示 一种展示道具骨架结构 实用新型 ZL201220527702.1 自主申请 2012.10.16
32 易尚展示 一种展示墙骨架结构 实用新型 ZL201220527688.5 自主申请 2012.10.16
33 易尚展示 一种板连接结构 实用新型 ZL201220527685.1 自主申请 2012.10.16
一种可伸缩模块化展示墙的连接
34 易尚展示 实用新型 ZL201220527705.5 自主申请 2012.10.16
结构
35 易尚展示 可伸缩模块化展示墙的连接结构 实用新型 ZL201220527717.8 自主申请 2012.10.16
36 易尚展示 一种展示架快速连接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220531941.4 自主申请 2012.10.17
37 易尚展示 一种模块化展示架 实用新型 ZL201220531687.8 自主申请 2012.10.17
38 易尚展示 一种结构型材 实用新型 ZL201220531925.5 自主申请 2012.10.17
39 易尚展示 一种 LED 屏幕展示墙 实用新型 ZL201220568132.0 自主申请 2012.10.31
40 易尚展示 一种展示地台 实用新型 ZL201220609646.6 自主申请 2012.11.16
41 易尚展示 一种展示布夹具 实用新型 ZL201220609348.7 自主申请 2012.11.16
42 易尚展示 一种模块化展示墙 实用新型 ZL201220612541.6 自主申请 2012.11.19
43 易尚展示 一种墙体外接连接结构 实用新型 ZL201220616148.4 自主申请 2012.11.20
44 易尚展示 展示用型材及墙体骨架 实用新型 ZL201420415738.X 自主申请 2014.07.25
45 易尚展示 楼梯 实用新型 ZL201220624045.2 自主申请 2012.11.22
46 易尚展示 一种连接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220623982.6 自主申请 2012.11.22
47 易尚展示 转向调节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220654940.9 自主申请 2012.12.03
48 易尚展示 连接锁 实用新型 ZL201220672608.5 自主申请 2012.12.07
49 易尚展示 连接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220680086.3 自主申请 2012.12.11
50 易尚展示 一种伸缩杆 实用新型 ZL201220688405.5 自主申请 2012.12.13
51 易尚展示 一种板连接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220710116.0 自主申请 2012.12.20
52 易尚展示 一种铰链连接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220712896.2 自主申请 2012.12.21
53 易尚展示 展示墙骨架及骨架单元 实用新型 ZL201220742599.2 自主申请 2012.12.28
54 易尚展示 一种转向连接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220746369.3 自主申请 2012.12.30
55 易尚展示 紧固连接装置及骨架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220746405.6 自主申请 2012.12.30
56 易尚展示 紧固装置及展示装置骨架 实用新型 ZL201220749236.1 自主申请 2012.12.31
57 易尚展示 一种承重柱 实用新型 ZL201320004929.2 自主申请 2013.01.06
58 易尚展示 支撑杆拼接结构 实用新型 ZL201320032315.5 自主申请 2013.01.22
角度连接锁以及斜向连接的展示
59 易尚展示 实用新型 ZL201320039581.0 自主申请 2013.01.23
骨架结构
弧形板连接装置及使用其的弧形
60 易尚展示 实用新型 ZL201320039531.2 自主申请 2013.01.23
展示墙体
61 易尚展示 展示装置骨架 实用新型 ZL201320055742.5 自主申请 2013.01.31
62 易尚展示 倾斜展示墙 实用新型 ZL201320054597.9 自主申请 2013.01.31
63 易尚展示 展示桁架 实用新型 ZL201320067747.X 自主申请 2013.02.05
64 易尚展示 展示装置用显示器连接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320067750.1 自主申请 2013.02.05
65 易尚展示 展示架 实用新型 ZL201320067775.1 自主申请 2013.02.05
66 易尚展示 可伸缩展示墙 实用新型 ZL201320087399.2 自主申请 2013.02.26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67 易尚展示 一种可弯折的展示墙骨架 实用新型 ZL201320087715.6 自主申请 2013.02.26
68 易尚展示 一种长度可调展示墙骨架 实用新型 ZL201320087739.1 自主申请 2013.02.26
69 易尚展示 把手及使用其的地板 实用新型 ZL201320090071.6 自主申请 2013.02.27
70 易尚展示 弧度展示设备 实用新型 ZL201320100485.2 自主申请 2013.03.06
71 易尚展示 型材以及带有该型材的展示地台 实用新型 ZL201320177630.7 自主申请 2013.04.10
连接组件及使用该连接组件的结
72 易尚展示 实用新型 ZL201320279580.3 自主申请 2013.05.21
构体
灯箱型材及使用该灯箱型材的灯
73 易尚展示 实用新型 ZL201320467236.7 自主申请 2013.08.01
箱框
74 易尚展示 展示墙及展示墙挂板 实用新型 ZL201420041670.3 自主申请 2014.01.22
75 易尚展示 连接组件及墙体骨架 实用新型 ZL201420416678.3 自主申请 2014.07.25
基于虚拟波前编码的非对称加解
76 易尚展示 发明 ZL200610014905.X 受让取得 2006/7/25
密方法及装置
77 易尚展示 一种三维建模方法及系统 发明 ZL201010121138.9 受让取得 2010/3/9
78 易尚展示 一种深度像匹配方法 发明 ZL200710073297.4 受让取得 2007/2/8
79 易尚展示 数字水印嵌入和检测方法及装置 发明 ZL200910104813.4 受让取得 2009/1/5
80 易尚展示 基于虚拟光学的加密方法及装置 发明 ZL200910105285.4 受让取得 2009/1/24
三维主动视觉传感器的多视点姿
81 易尚展示 发明 ZL200610014904.5 受让取得 2006/7/25
态估计和自标定方法
一种大型薄壳物体表面的三维检
82 易尚展示 发明 ZL201010288154.7 受让取得 2010.09.20
测系统及其检测方法
83 易尚展示 一种三维成像方法及系统 发明 ZL201010121122.8 受让取得 2010.03.09
一种基于自适应标靶的视觉测量
84 易尚展示 发明 ZL201110003909.9 受让取得 2011.01.10
系统及其标定方法
85 易尚展示 一种角度可调的连接装置 发明 ZL201210479050.3 自主申请 2012.11.22
86 易尚展示 一种连接装置 发明 ZL201210479325.3 自主申请 2012.11.22


发行人上述专利未设置质押及其他权利限制,也未许可他人使用。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拥有 4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体情
况如下:

序号 著作权人 著作权名称 证书登记号 取得方式
坩埚自动光学三维检测系统
1 发行人 2014SR002109 受让取得
[3DAOIS]V1.0
智能三维视觉软件[Smart Vision-3D
2 发行人 2014SR002106 受让取得
Studio]V2.1
3 发行人 3D 模型实时浏览和逼真绘制系统 2013SR129009 自主申请
4 发行人 基于深度图像全视角实时绘制系统 2013SR129006 自主申请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持有本公司股权外,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刘梦龙及其一致行动人王玉政、向开兵,无其他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因此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下属企业从事相同、相
似业务的情况。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刘梦龙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王玉政、向开兵就避免
同业竞争出具了承诺函。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货物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向关联方采购货物。
(2)销售商品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请参阅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下述“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A、2010年10月27日,刘梦龙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贷
款人)签订40000928-2010年最高抵横字0010号《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其名下
房产为发行人自2010年8月11日至2013年8月11日期间在2,000万元的最高额内对
贷款人发生的债务向贷款人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B、2010年12月8日,刘梦龙、向开兵、王玉政、陈铭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贷款人)签订编号分别为工银深自保横字2010年第
042号——第045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发行人自2010年12月8日至2012年12
月8日期间在4,000万元的最高额内对贷款人发生的债务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C、2011年2月1日,刘梦龙、王玉政、向开兵分别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泰然支行(贷款人)出具编号分别为2011年东字第1011737701-1号——第
1011737701-3号的《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发行人与贷款人签订的2011年东字第
1011737701号《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责任期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
日起至借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另加两年。本公司已归还该借款合同对应的本息。
D、2011年6月21日,刘梦龙、王玉政、向开兵、陈铭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贷款人)签订编号分别为工银深自保横字2011年第
025号——第028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发行人自2011年6月20日至2012年5
月17日期间在5,000万元的最高额内对贷款人发生的债务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E、2013年7月15日,刘梦龙、向开兵、王玉政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贷款人)签订了编号为平银深分战略二部保字20130408第002-1号
——平银深分战略二部保字20130408第002-3号的《保证担保合同》,为发行人
与贷款人签订的平银深分战略二部贷字20130408第002号《贷款合同》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两年。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两年。本公司
已归还该借款合同对应的本息。
F、2014年3月27日,昆山易尚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融资
人)签订了编号为兴银深龙华授信(保证)字(2014)第012号《最高额保证合
同》,为发行人与融资人签订的编号为兴银深龙华授信字(2014)第012号《基
本额度授信合同》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保证额度有效期限自2014年3月27日至2015
年3月27日止。

3、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下的关联方提供担保等,是为了突出公司主
业以及为公司正常经营所做出的安排。因此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
生重大影响。

4、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已履行了相关的程序。对于今后发生的关
联交易,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相关规章规
定执行。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认为:公司近三年发生的关联
交易合法有效,体现了公平、公正、合理的交易原则;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
司章程》及其他决策制度的规定,作价公允,在交易中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
合法利益的情形。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性 年 任期起 薪酬 持股量
姓名 职务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别 龄 止日期 (万元) (万股)
深圳市福田区第六届人大代表、深圳
市福田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
侨工作委员会委员、深圳市企业联合
会、深圳市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深圳
市会议展览业协会副会长、2010 年度
深圳会展产业“优秀企业家”、深圳市
经济特区成立 30 周年会展业领军人
物、2010—2011 年度中国会展产业金
手指奖“十大杰出企业家”、2012 年
度中国会展产业金手指奖“十大优秀
企业家”、2012 年深圳市福田区“福 惠州易尚执行董事、昆
刘梦 董 事 2013.3-
男 60 田杰出人才”奖、2012 年-2013 年深 山易尚执行董事、上海 42.00 1995.75
龙 长 2016.3
圳市福田区节能先进个人、深圳市人 易尚执行董事
民政府颁发的深圳市技术发明一等
奖、深圳博物馆第一届理事会理事、
深圳市“百名行业领军人物”;曾任职
于普宁县供销总公司、普宁县国土局、
深圳市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广州市汇
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华益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2004 年
9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易尚有限董事长;
2010 年 3 月起任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任期至 2016 年 3 月。
曾任职于安徽省凤阳县城南中学、深
圳市捷意电脑公司、深圳市新飞腾电
董事、 脑设计制作有限公司、3M 香港/中国 惠州易尚总经理、昆山
向开 2013.3-
总 经 男 45 公司等单位;2004 年至 2010 年 3 月 易尚总经理、上海易尚 36.00 524.25
兵 2016.3
理 任易尚有限董事、总经理;2010 年 3 总经理
月起任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任期至 2016 年 3 月。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曾任职于淮阴市清江磷肥厂、深圳市
超级电脑有限公司、深圳市昶虹实业
董事、
有限公司、意大利莎仕股份有限公司
副 总
中国办事处等单位;2005 年 8 月至
王玉 经 理 2013.3- 2007 年 11 月任深圳市天唯展示有限
男 45 36.00 675.00
政 兼 董 2016.3 公司总经理;2007 年 12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易尚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10
事 会
年 3 月起任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
秘书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任期至 2016 年 3 月。
曾任职于深圳航空公司、深圳市卓佳
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2006 年至今任
深圳市卓佳汇智创业
林晓 2013.3- 深圳市卓佳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
董事 男 40 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 -
帆 2016.3 资总监;2010 年 3 月起任深圳市易尚

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期至 2016
年 3 月。
曾任职于湖北多佳股份有限公司、湖
北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市国轩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2007 年 7 月
至 2009 年 3 月任深圳市国电南思系统
董事、 控制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9 年 4 月
吴 2013.3-
财 务 男 40 至 2010 年 1 月任深圳市宏天高科技有 36.00 18.00
彪 2016.3
总监 限公司财务经理,2010 年 1 月起任深
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
监, 2010 年 11 月起任深圳市易尚展
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期至 2016 年
3 月。
曾任职于汕头市香料厂、汕头市泰能
医药公司等单位;1998 年 1 月至 2010
林泽 2013.3- 年 10 月任深圳市麟展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男 48 - 45.00
文 2016.3 部门经理;2010 年 11 月起任深圳市
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期至
2016 年 3 月。
曾任职于招商证券经纪业务部;2006 深圳大学经济学院副
年至今任职于深圳大学经济学院,现 教授、硕士研究生导
王晓 独 立 2014.8-
女 39 任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14 年 师、深圳市芭田生态工 注1 -
玲 董事 2016.3
8 月起任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 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司独立董事,任期至 2016 年 3 月。 董事
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委 深圳大学经济学院教
员、深圳市国际税收研究会委员、深 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赵晋 独 立 2014.3-
女 47 圳市地方税收研究会委员。2006 年 6 岁宝百货控股(中国)有 注1 -
琳 董事 2016.3
月至今在深圳大学任教,现任深圳大 限公司独立董事、年年
学经济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4 年 3 月起任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 董事、深圳英飞拓科技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至 2016 年 3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月。 事、深圳西龙同辉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中国并购公会广东分会副会长、广东
省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
任;2005 年至 2007 年任中伦律师事
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
周 独 立 2013.3- 务所律师;2007 年至 2009 年任信利
女 44 人律师、南方基金管理 注1 -
蕊 董事 2016.3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09 年至今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任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0
年 11 月起任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至 2016 年 3 月。
曾任职于建行汕尾市分行;2003 年 3
监事 月至 2009 年 4 月任深圳市银海实业有

会主 限公司财务经理;2009 年 5 月至 8 月
彭康 2013.3- 任包商银行深圳市分行高级客户经
席、财 男 46 14.75 注2
鑫 2016.3 理;2009 年 9 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
务经 现任审计部负责人;2010 年 3 月起任
理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主席,任期至 2016 年 3 月。
曾任职于深圳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2006 年 10 月至今历任深圳市晓
李 2013.3- 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研究 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
监事 男 38 - -
冬 2016.3 总监;2010 年 3 月起任深圳市易尚展 有限公司研究总监
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任期至 2016 年
3 月。
曾任职于广东省普宁市果菜副食品公
司、广东省普宁市房地产公司等单位;
深圳市汇众同创投资
江文 2013.3- 2004 年 8 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任
监事 男 54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 7.14 注2
彬 2016.3 公司运营中心副经理;2011 年 4 月起
经理
任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任期至 2016 年 3 月。

注 1:本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5 万元/年。

注 2、江文彬、彭康鑫通过汇众同创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汇众同创持有发行人 135 万

股股份,持股比例 2.56%。江文彬、彭康鑫对汇众同创的出资比例分别为 14.91%、5.56%。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刘梦龙持有 19,957,500 股,占总股本的
37.88%,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王玉政持有 6,750,000 股,占总股本的 12.81%;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向开兵持有 5,242,500 股,占总股本的 9.95%。根据上述三人于 2010 年 4 月 18
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并说明如下:
“一、近三年(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以来,协议各方在深圳市易尚展示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及其前身深圳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
所有重要事务中均作出了一致的意思表示,包括但不限于在历次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上,协议各方作为股东、董事均能形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决议,各方之
间在公司重要事务决策层面不存在相互矛盾或对立的意思表示。刘梦龙系股份公
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开兵、王玉政为刘梦龙(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
动人,向开兵、王玉政认可刘梦龙作为实际控制人对股份公司的控制力。
二、出于共同的理念,协议各方协议确定自本协议签署后,向开兵、王玉政
在股份公司重大事务决策(包括但不限于在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表决权、提案
权、提名权等)时与实际控制人刘梦龙保持一致行动。
三、本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股份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三年,在此
期间,任何一方不得辞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并遵守各方出具的持股锁定
期的相关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梦龙,简历如下:
刘梦龙,195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深圳市
福田区第六届人大代表、深圳市福田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侨工作委员会
委员、深圳市企业联合会、深圳市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深圳市会议展览业协会副
会长、2010 年度深圳会展产业“优秀企业家”、深圳市经济特区成立 30 周年会
展业领军人物、2010—2011 年度中国会展产业金手指奖“十大杰出企业家”、
2012 年度中国会展产业金手指奖“十大优秀企业家”、2012 年深圳市福田区“福
田杰出人才”奖、2012 年-2013 年深圳市福田区节能先进个人、深圳市人民政府
颁发的深圳市技术发明一等奖、深圳博物馆第一届理事会理事、深圳市“百名行
业领军人物”;曾任职于普宁县供销总公司、普宁县国土局、深圳市建筑材料集
团公司、广州市汇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华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单
位;2004 年 9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易尚有限董事长;2010 年 3 月起任深圳市易尚
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期至 2016 年 3 月。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九、财务会计信息

(一)会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14,140,271.78 170,856,800.95 120,991,818.65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2,202,142.53 7,042,963.91 3,645,947.28
应收账款 214,732,491.25 118,620,597.63 113,324,798.66
预付款项 13,345,762.01 8,147,059.71 9,687,978.27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588,530.34 3,281,045.82 1,993,179.50
存货 28,087,089.40 25,579,739.62 26,902,382.3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003,433.75
流动资产合计 488,099,721.06 333,528,207.64 276,546,104.71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 38,401,485.65 35,723,295.68 22,750,004.73
在建工程 7,072,610.81 154,822.50
工程物资
无形资产 59,464,926.86 18,369,898.61 18,297,112.60
长期待摊费用 6,280,475.24 10,146,585.51 11,046,383.4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29,046.87 1,795,447.97 977,530.5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845,920.00 12,790,14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7,994,465.43 78,980,190.27 53,071,031.40
资产总计 616,094,186.49 412,508,397.91 329,617,136.11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96,600,000.00 85,000,000.00 40,315,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63,274,827.39 29,700,000.00 29,452,565.52
应付账款 61,451,207.07 34,069,695.08 28,909,600.85
预收款项 1,300,818.42 630,831.70 7,102,912.36
应付职工薪酬 9,943,558.84 7,651,068.12 5,975,511.06
应交税费 2,456,374.12 4,771,123.35 8,969,738.42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705,893.35 2,338,192.21 1,878,030.3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323,200.00
流动负债合计 336,732,679.19 164,160,910.46 122,926,558.5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30,342,500.00 13,500,000.00 11,5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30,342,500.00 13,500,000.00 11,500,000.00
负债合计 367,075,179.19 177,660,910.46 134,426,558.5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52,680,000.00 52,680,000.00 52,680,000.00
资本公积 25,371,782.60 25,371,782.60 25,371,782.60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3,074,166.66 19,481,620.57 14,319,965.6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47,893,058.04 137,314,084.28 102,818,829.32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
249,019,007.30 234,847,487.45 195,190,577.52
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
249,019,007.30 234,847,487.45 195,190,577.52
合计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616,094,186.49 412,508,397.91 329,617,136.11
(或股东权益)合计
或股东权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434,208,403.34 370,086,049.86 352,443,702.45
其中:营业收入 434,208,403.34 370,086,049.86 352,443,702.45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395,119,939.89 321,388,980.31 288,047,740.42
其中:营业成本 291,726,158.06 246,240,680.59 228,131,665.10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3,766,527.39 2,964,278.21 3,660,956.92
销售费用 27,573,470.26 20,628,817.11 16,232,469.14
管理费用 49,458,359.39 36,996,147.20 29,682,730.73
财务费用 17,034,354.46 13,843,889.13 8,292,746.58
资产减值损失 5,561,070.33 715,168.07 2,047,171.9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9,088,463.45 48,697,069.55 64,395,962.03
加:营业外收入 3,856,907.10 16,982,097.58 4,038,355.95
减:营业外支出 75,178.66 86,688.37 37,564.9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25,200.4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2,870,191.89 65,592,478.76 68,396,753.07
减:所得税费用 7,626,672.04 10,131,568.83 9,039,782.8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5,243,519.85 55,460,909.93 59,356,970.24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5,243,519.85 55,460,909.93 59,356,970.24
少数股东损益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35,243,519.85 55,460,909.93 59,356,970.24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综合收益总额 35,243,519.85 55,460,909.93 59,356,970.24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一)基本每股收益 0.67 1.05 1.1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67 1.05 1.13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87,600,078.68 407,901,463.46 363,296,482.73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447.27 4,149.1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252,073.02 18,070,592.00 3,828,585.8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92,852,151.70 425,975,502.73 367,129,217.6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34,680,187.29 254,574,485.81 218,030,880.0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9,811,043.43 44,786,208.57 36,802,484.95
支付的各项税费 46,979,013.65 41,890,406.24 40,083,370.0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9,337,591.99 22,691,813.76 18,048,477.2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0,807,836.36 363,942,914.38 312,965,212.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044,315.34 62,032,588.35 54,164,005.3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880,000.00 2,000,000.00 12,22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880,000.00 2,000,000.00 12,22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63,049,898.91 34,944,263.03 12,014,054.25
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3,049,898.91 34,944,263.03 12,014,054.2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169,898.91 -32,944,263.03 205,945.7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49,000,000.00 216,398,393.00 132,44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9,000,000.00 216,398,393.00 132,440,000.00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37,400,000.00 171,713,393.00 155,125,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5,041,822.80 23,460,262.97 18,714,487.7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8,800.00 425,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2,590,622.80 195,598,655.97 173,839,487.7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409,377.20 20,799,737.03 -41,399,487.7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22.80 -23,080.05 18.3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3,283,470.83 49,864,982.30 12,970,481.6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 170,856,800.95 120,991,818.65 108,021,336.9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4,140,271.78 170,856,800.95 120,991,818.65


(二)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金额及对各期经营成
果的影响

1、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报告期内,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1、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
- -25,200.45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
- - 8,263,667.23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
3,692,100.00 16,802,400.00 3,875,300.00
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
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89,628.44 118,209.66 125,491.04
和支出;

5、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
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3,781,728.44 16,895,409.21 12,264,458.27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 568,202.50 2,537,979.25 1,000,197.76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 3,213,525.94 14,357,429.96 11,264,260.51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
3,213,525.94 14,357,429.96 11,264,260.51
性损益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


注:“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指本公司按照法定
税率 25%计算的所得税与按照实际执行税率计算的所得税之差额。

2、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非经常性损益 3,213,525.94 14,357,429.96 11,264,260.5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5,243,519.85 55,460,909.93 59,356,970.24
扣除所得税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占
9.12% 25.89% 18.98%
净利润比例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32,029,993.91 41,103,479.97 48,092,709.73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是公司享受深圳市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税率和
政府补助收入所致, 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公司扣除所得税后的非经常
性损益占净利润比例分别为 18.98%、25.89%和 9.12%,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变
动将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发生波动。

(三)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1、财务指标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财务指标 /2014 年 12 月 /2013 年 12 月 /2012 年 12 月
31 日 31 日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45 2.11 2.25
速动比率(倍) 1.37 1.95 2.0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4.00% 47.26% 43.7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61 3.19 3.64
存货周转率(次) 10.87 9.38 8.5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6,926.12 8,283.67 7,974.3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3,524.35 5,546.09 5,935.7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
3,203.00 4,110.35 4,809.27
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4.08 9.17 13.3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0.23 1.18 1.0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82 0.95 0.25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4.73 4.46 3.71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
0.72% 0.70% 0.62%
占净资产的比例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


单位:元

加权平均净 每股收益
会计期间 指标计算基础
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4.89% 0.67 0.67
2014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13.53% 0.61 0.61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5.95% 1.05 1.05
2013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19.23% 0.78 0.78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5.16% 1.13 1.13
2012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28.49% 0.91 0.91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21,414.03 34.76% 17,085.68 41.42% 12,099.18 36.71%
应收票据 1,220.21 1.98% 704.30 1.71% 364.59 1.11%
应收账款 21,473.25 34.85% 11,862.06 28.76% 11,332.48 34.38%
预付款项 1,334.58 2.17% 814.71 1.98% 968.80 2.94%
其他应收款 358.85 0.58% 328.10 0.80% 199.32 0.60%
存货 2,808.71 4.56% 2,557.97 6.20% 2,690.24 8.16%
其他流动资产 200.34 0.33% - - - -
流动资产合计 48,809.97 79.22% 33,352.82 80.85% 27,654.61 83.90%
固定资产 3,840.15 6.23% 3,572.33 8.66% 2,275.00 6.90%
在建工程 707.26 1.15% 15.48 0.04% - -
无形资产 5,946.49 9.65% 1,836.99 4.45% 1,829.71 5.55%
长期待摊费用 628.05 1.02% 1,014.66 2.46% 1,104.64 3.3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2.90 0.31% 179.54 0.44% 97.75 0.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84.59 2.41% 1,279.01 3.1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799.45 20.78% 7,898.02 19.15% 5,307.10 16.10%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资产总计 61,609.42 100.00% 41,250.84 100.00% 32,961.7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构成,流动资产
占总资产的比重保持在较高水平,表明公司资产的流动性较强,资产整体质量较
高。
截至 2014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61,609.42 万元,较 2012 年末增长了 86.91%,
资产总额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经营利润的积累和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2、负债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19,660.00 53.56% 8,500.00 47.84% 4,031.50 29.99%
应付票据 6,327.48 17.24% 2,970.00 16.72% 2,945.26 21.91%
应付账款 6,145.12 16.74% 3,406.97 19.18% 2,890.96 21.51%
预收款项 130.08 0.35% 63.08 0.36% 710.29 5.28%
应付职工薪酬 994.36 2.71% 765.11 4.31% 597.55 4.45%
应交税费 245.64 0.67% 477.11 2.69% 896.97 6.67%
其他应付款 170.59 0.46% 233.82 1.32% 187.80 1.40%
一年内到期的
- - - - - -
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 - - - 32.32 0.24%
流动负债合计 33,673.27 91.73% 16,416.09 92.40% 12,292.66 91.45%
非流动负债合计 3,034.25 8.27% 1,350.00 7.60% 1,150.00 8.55%
负债合计 36,707.52 100.00% 17,766.09 100.00% 13,442.66 100.00%

2013 年末负债总额与 2012 年末相比增长 32.16%,2014 年末负债总额较 2013
年末增长 106.62%,主要是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反映公司偿债能力的主要指标如下表所示:

2014 年 12 月 31 2013 年 12 月 31 2012 年 12 月 31
财务指标
日/2014 年 日/2013 年 日/2012 年

流动比率(倍) 1.45 2.03 2.25
速动比率(倍) 1.37 1.88 2.03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4.00% 47.26% 43.7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6,926.12 8,283.67 7,974.36
利息保障倍数(倍) 4.08 9.17 13.34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超过 1.0,表明公司资产流动性较好,
短期偿债能力较强;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均保持在较高水
平,2014 年末资产负债率(母公司)由 2013 年末的 47.26%上升到 64.00%,主
要是银行借款增加所致。另外,公司信誉甚佳,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有效的融
资渠道,多年来一直保持良好的偿债信用记录,无逾期未偿还银行借款本金及逾
期支付利息的情况。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周转率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61 3.19 3.64
存货周转率(次) 10.87 9.38 8.51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是随着经营规模的扩
大,公司应收账款增加较快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逐年上升,存货周
转情况良好。

5、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营业收入 43,420.84 17.33% 37,008.60 5.01% 35,244.37
净利润 3,524.35 -36.45% 5,546.09 -6.56% 5,935.70

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变动情况图如下: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6、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1,204.43 6,203.26 5,416.40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4,516.99 -3,294.43 20.59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7,640.94 2,079.97 -4,139.9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328.35 4,986.50 1,297.05
公司2012年和2013年现金收入比均超过100%,销售回款情况良好;2014年
现金收入比为89.27%,主要是2014年应收账款增长较快。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59万元、-3,294.43万元和
-4,516.99万元,2013年和2014年为负数主要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
期资产所致,2012年为正数,原因是:除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
产支出1,201.41万元外,2012年收到补贴收入1,222.00万元。

2012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39.95万元,主要内容为:1、收
到银行借款13,244.00万元,2、偿还银行借款15,512.50万元,3、分配股利、利润
及偿付利息1,871.45万元。2013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79.97万元,
主要内容为:1、收到银行借款21,639.84万元,2、偿还银行借款17,171.34万元,
3、分配股利、利润及偿付利息2,346.03万元。2014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为7,640.94万元,主要内容为:1、收到银行借款34,900.00万元,2、偿还银行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借款23,740.00万元,3、分配股利、利润及偿付利息3,504.18万元。

7、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稳健的财务结构、较强的盈利能力以及良好的资产
质量状况和现金流量是本公司主要的财务优势。本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偿债
能力强,资产质量状况良好,有利于本公司确保经营业绩的持续稳定增长。
预计未来公司仍能保持稳健的财务状况及持续稳定的盈利能力,分析如下:
(1)行业持续发展为本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下游零售终端行业将持续发
展,势必带动终端展示行业的持续发展,为本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奠定了坚实的
基础。因此,宏观环境持续向好,为本公司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2)发行上市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资产规模将迅速扩大,资产负债率下降,偿
债能力提升,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增大公司的非流动资产规模,优化产品结构,
提高公司产品附加值,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有效解决公司产能不足的状况,强化
规模效应,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力。公司产能扩大
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国内外市场的开拓,吸引优质客户,扩大市场占有率。
若本次发行成功,将为公司提供新的发展平台,有助于改善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和管理水平,提高公司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五)股利分配情况

1、股利分配政策


(1)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政策遵循“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按股东持
有的股份数额进行分配。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实行如下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内容如下:
A、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
性。
B、利润分配形式。公司视具体情况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
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
利润分配。
在符合《公司法》及本章程规定的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
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如果公司当年现金分红的利
润已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或在利润分配方案中拟通过现金方式分
红的利润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对于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的部分,在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的条件下,
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
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
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或收购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50%,且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C、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利润分配,董事会
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经营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D、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①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②审
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E、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①公司每年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盈利及资金需
求等情况提出、拟订;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
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
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独立发表明确意见。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过程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发
表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
事、监事会的意见。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在审议利润分
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
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②如公司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但不提出现金分红方案,或公司拟分配的现金利
润总额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公司董事会应就具体原因、留存未分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收益情况进行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
见,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定该分配方案的过程及决策程序发表意见,并在公司
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F、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
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下同)的,应当满足
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并形成书面
论证报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有关事项时,公司应为
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G、信息披露。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
情况,并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
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
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
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H、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2012 年 3 月 26 日,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1 年度
利润分配的议案》,按总股本 52,68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3,170,000.00 元,不派股、不转增;剩余未分
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上述利润分配已支付完毕。
2013 年 5 月 12 日,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2 年度
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拟按总股本 52,68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5,804,000.00 元,不派股、不转增;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上述利润分配已支付完毕。
2014 年 3 月 10 日,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3 年度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利润分配及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按总股本 52,68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1,072,000.00 元,不派
股、不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上述利润分配已支付完毕。

3、利润共享安排与发行后的股利分配计划


2014 年 3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成后,公司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本次发行后的新
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情况

1、惠州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


A、公司概况

注册名称 惠州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0 年 11 月 29 日
住 所 惠州市惠台工业园区 54 号小区(厂房)内(301-5)号房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承办展览展示,品牌策划、设计、推广服务,企业形象设计及综合服务,
室内外装饰设计,商场形象设计及安装工程服务,工程装饰、装修及工程
施工,文化活动策划,广告业务(户外广告凭许可经营),展览展示道具、
经营范围
商场展示道具的研发,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货物与
技术进出口,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
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B、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0,438,358.95
净资产 7,974,352.69
项目 2014 年度
净利润 -506,723.39

2、昆山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


A、公司概况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注册名称 昆山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 年 12 月 29 日
住 所 千灯镇黄浦江南路 1529 号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内资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金属展览展示器、综合展览展示架生产、销售;展览展示
经营范围
器材研发;平面设计,企业形象策划;展示用品及零配件销售;货物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

B、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74,794,604.25
净资产 27,712,699.98
项目 2014 年度
净利润 1,192,040.49

3、上海易尚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


A、公司概况

注册名称 上海易尚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 年 9 月 9 日
住 所 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 137 号 23D 室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文化艺术活动交流策划,
经营范围 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B、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2,571,018.47
净资产 8,632,505.33
项目 2014 年度
净利润 -1,367,258.16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和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总额(万元)
1 创意终端展示产品生产项目 17,322.00
2 营销平台扩建项目 2,516.66
3 创意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1,766.12
4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合 计 27,604.78

上述四个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27,604.78万元,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15,495.9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将通过公司
自筹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展前景的分析

(一)创意终端展示产品生产项目

公司产品主要用于大型商业连锁终端,因同类型的产品可用在同一品牌的所
有连锁店,产品需求将得以几十倍、上百倍放大,是“整体复制或菜单式复制”
的展示产品。公司竞争力的强弱除与公司展示设计理念有关外,还与能否满足客
户订单的交货期密切相关,而满足客户订单的交货期,首先在产能上要有所保障。
目前,公司的展示产品的生产主要在深圳生产基地,产能基本饱和,以致部分产
品或工序依赖外协完成,无法满足公司业务拓展需求。此外,公司展示设计方案
及后续增值服务因为缺乏载体,阻碍了公司终端展示一体化服务产业链的发挥。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将大大提高公司终端展示产品的生产能力,充分
满足不同客户需求,为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巩固和提升公
司在终端展示行业中的市场地位,凸显“易尚”品牌优势,提高综合能力和持续
盈利能力。

(二)营销平台扩建项目

营销服务网络作为现代市场营销的重要手段,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在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我国消费品市场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公司业务呈现出良好的成长性。随着公司的
快速发展和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现有营销服务网络已远远不能满足公司未来业
务发展需要。
公司以深圳为中心,逐步向全国拓展业务以来,积累了一定的成功拓展市场
的经验。公司已经在北京和上海建立了营销服务点,将成熟的市场拓展模式及经
验移植到当地市场,配以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流程规范,对当地市场的反馈速度和
掌控能力能够得到迅速提升,并对周边市场形成辐射,从而带动华北、华东区域
的市场销售。公司成功的业务拓展经验,将为区域营销服务中心的建设奠定坚实
的基础。

(三)创意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随着业务规模逐渐壮大,公司越来越多地面临大型的商业终端设计,原有的
设计中心配置已经无法满足日益扩大的业务需要。由于公司是终端展示整体解决
方案提供商,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终端展示服务,在展示设计、展示技术等方面都
需要提供个性化的研发支持。公司正在进行以及将要进行的展示设计需要依赖更
加完善的试验、展示设备,需要引进高端设计人才,以保证能够提供高层次的设
计和整体解决方案。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重大事项提示中已披露的风险之外,提请投资者注意公司存在的下列风
险:

(一)税收优惠风险

本公司原注册地为深圳市龙岗区,根据《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1980 年 8
月 26 日通过)和“深府 [1993]1”号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宝安、龙岗两个
市辖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
根据“深府[1988]232 号”《关于深圳经济特区企业税收政策若干问题的通
知》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洲际展览展示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属于生产性
企业,符合减免税条件。2004 年 9 月 20 日,深圳市龙岗区国家税务局横岗分局
出具了“深国税龙横减免[2004]0149 号”《减、免税批准通知书》,同意深圳市
洲际展览展示技术有限公司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 1 年至第 2 年的经营所得免征
所得税,第 3 年至第 5 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公司开始获利年度为 2008 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 年 3 月 16 日通过)、“国发
〔2007〕39 号”《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等文件,
公司 2008 年、2009 年免缴所得税;2010 年按 11%的税率缴纳所得税,2011 年
按 12%的税率缴纳所得税,2012 年按 12.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由于深府[1988]232 号文、深府[1993]1 号文属深圳经济特区规章,未见有国
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的有关规定作为依据,报告期内,公司已根据上述深
圳地方性规定享受的 2012 年的减免税优惠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示, 2012 年确
认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项目为 826.37 万元。
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刘梦龙先生承诺:“若税务主管部门对发行人
本次发行上市前享受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款进行追缴,本人将无条件连带全额承
担应补交的税款及/或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且不向发行人追偿。”

(二)新增固定资产折旧摊薄盈利水平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的,并进行了详尽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的可行性分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扩充产能,进一步增强公司设计
研发实力,扩大公司的销售网络,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此次募集资金中拟
用 14,375.60 万元购建固定资产,以现行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成后固定资产投资年折旧额总计为 1,026.51 万元,将导致公司未来固定资产折
旧大幅增加。若新建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则新增固定资产的折旧将可能摊薄
公司的盈利水平。

(三)应收账款金额较高的风险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金额为 21,473.25 万元,占当期期末
总资产的比例为 34.85%。其中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总应收账款的 98.26%;公
司最近三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3.64、3.19 及 2.61,应收账款周转率呈逐年下
降趋势,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①2013 年与 2012 年相比,在应收
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率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营业收入增长趋势的减缓导致
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②2014 年末应收账款增长较快,导致 2014 年度应收账款
周转率低于 2013 年度。目前公司的主要客户均是与公司形成良好合作关系的企
业,财务状况良好且商业信用程度高,具有较强的支付能力。尽管如此,若客户
财务状况恶化、出现经营危机或者信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应收账款产生坏
账的可能性将增加,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市场相对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要业务集中在华南地区, 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
来自华南地区的收入分别为 24,245.57 万元、23,895.56 万元和 30,193.52 万元,
占总收入比例分别为 68.79%、64.57%和 69.54%,存在市场相对集中的风险。

(五)受宏观经济波动冲击的风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不可否认,我
国经济增长在年度间仍有所波动。同时,我国已经融入了世界经济体系,经济发
展也受世界经济波动的影响,我国乃至世界经济的波动将对终端展示行业发展产
生一定的冲击,从而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季节性波动风险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下游零售行业一般会在国庆、元旦、春节前对销售终端进行升级或更新
换代,因此,公司销售旺季一般在下半年。由于受季节性因素的影响,在完整的
会计年度内,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一定的随季节性波动特征,一
般上半年的收入和利润要低于下半年。发行人经营业绩面临季节性风险。

(七)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净资产为 24,901.90 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到位后,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长,如公司利润规模不能同比增长,将导致本
公司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有较大幅度下降,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八)毛利率下降风险

最近三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5.27%、33.46%和 32.81%,其中,展示
道具毛利率分别为 35.17%、33.04%和 31.91%,毛利率呈逐年下降趋势。随着竞
争者的不断加入,市场竞争将越来越激烈,未来公司综合毛利率存在进一步下降
的风险,对公司经营将产生影响。

(九)3D 业务拓展风险

公司对 3D 扫描成像技术已经进行了较大的研发和推广投入,对相关技术更
新、推广应用将进行持续性投入,但由于 3D 扫描成像为新兴产业,未来是否能
够产生较高的营业收入及利润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十)电子商务冲击风险

公司为品牌连锁终端客户提供品牌终端展示服务,客户涵盖了消费电子、家
电、快速消费品、医药等行业。近年来强势崛起的电商企业对连锁零售业的传统
经营方式带来了较大冲击,连锁零售企业商品销售额增长率下滑,营业面积增长
率也呈下降趋势。由于电商对连锁零售行业具有较大冲击,从而间接影响发行人
主营业务发展。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本节所披露的重要合同是指公司目前正在履行的交易金额超过人民币500万
元的合同,或者交易金额虽未超过人民币500万元,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
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
截至2015年1月23日,本公司已签署、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如下:

1、授信及借款合同


(1)2013年10月10日,发行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贷
款人)签订了借2013流574福田号《人民币额度借款合同》,贷款人向发行人提
供借款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额度有效期自2013年10月10日至2014年10
月9日止。2014年10月8日,贷款人向发行人提供借款2,000万元,利率为中国人
民银行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基准贷款利率上浮10%,借款期限自2014年10月
8日至2015年4月7日。
(2)2014年1月8日,发行人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宝安支行(授信人)签订
了编号为ZH38941312061号《综合授信协议》。授信人向发行人提供最高授信额
度为6,000万元,有效期限从2014年1月8日至2015年1月7日止。
2014年7月22日,发行人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宝安支行(贷款行)签订了编
号为ZH38941312061-4JK《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行向发行人提供借款1,700
万元,用于采购原材料,年利率8%,借款期限自2014年7月22日至2015年7月7日。
2015年1月4日,发行人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贷款行)
签订了编号为ZH38941312061-5JK《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行向发行人提供
借款4,300万元,用于采购,年利率7%,借款期限自2015年1月4日至2015年7月3
日。
(3)2014年6月11日,发行人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授信人)
签订了编号为0222778号《综合授信合同》。授信人向发行人提供最高授信额度
为5,000万元。提款期为自合同订立日起12个月。
2014年6月25日,发行人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贷款人)签订
了编号为0026015《借款合同》,贷款人向发行人提供借款900万元,用于采购原
材料,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六个月至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上浮21%,借款期限自
2014年6月25日至2015年6月25日。
2014年7月10日,发行人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贷款人)签订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了编号为0229038《借款合同》,贷款人向发行人提供借款4,100万元,用于支付
货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六个月至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上浮21%,借款期限自
2014年7月10日至2015年7月10日。
(4)2014年5月9日,发行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贷
款人)签订了编号为40000928-2014(横岗)字0010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贷款人向发行人提供借款3,000万元,用于支付货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六个
月至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上浮10%,利率调整以6个月为一期,一期一调整,借
款期限自2014年5月14日至2015年5月4日。
(5)2013年12月20日,发行人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授
信人)签订了编号为2013年东字第0013733023号《授信协议》。授信人向发行人
提供授信额度为6,000万元,有效期限从2013年12月30日至2014年12月29日止。
2014年8月7日,发行人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贷款人)签
订了编号为2014年东字第1014733024号《借款合同》,贷款人向发行人提供借款
3,700万元,用于支付货款,年利率7.2%,借款期限自2014年8月7日至2015年6月
29日。
(6)2014年3月27日,发行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融资
人)签订了编号为兴银深龙华授信字(2014)第0012号《基本额度授信合同》。
融资人向发行人提供基本额度授信最高本金额度为5,000万元,有效期限从2014
年3月27日至2015年3月27日止。
2014年8月11日,发行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贷款人)
签订了编号为兴银深龙华流借字(2014)第0007A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
款人向发行人提供借款2,000万元,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年利率7.5%,借款期限
自2014年8月12日至2015年3月20日。
(7)2014年4月10日,发行人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授信人)
签订了编号为银授合字第10201214016号《授信额度合同》。授信人向发行人提
供授信额度最高限额为18,000万元,授信额度敞口最高限额为4,000万元,有效自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5年4月9日止。发行人尚未取得借款。
(8)2014年9月28日,发行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贷
款人)签订了编号为0400000928-2014(横岗)字0057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贷款人向发行人提供借款3,000万元,用于支付货款,利率为借款发放日前一工
作日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公布的年期贷款基础利率上浮20%,借款期限自2014年
9月30日至2015年9月25日。
(9)2014年11月3日,发行人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承
兑人)签订了编号为4403407392014061604号《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
承兑协议》,该协议约定经承兑人审定,同意以发行人作为出票人签发承兑金额
不超过3,000万人民币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有效期为2014年11月3日至2015年11
月2日。

2、担保合同


2014年3月27日,昆山易尚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融资人)
签订了编号为兴银深龙华授信(保证)字(2014)第012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发行人与融资人签订的编号为兴银深龙华授信字(2014)第012号《基本额度
授信合同》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保证额度有效期限自2014年3月27日至2015年3
月27日止。

3、销售合同


(1)2014年5月26日,发行人与华为终端(东莞)有限公司(甲方)签订了
《华为中国区MKT SI2.2硬终端及服务框架采购协议》,该协议对价格标准、质
量要求、验收部分、费用结算与支付、后续维保及相关服务等基本事项进行了约
定。该协议有效期为一年,从2014年3月10日起至2015年3月31日止。该协议可适
用于甲方的各关联公司。
(2)发行人与联想移动通信(武汉)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201410080017的
《联想委外服务协议》及附件《工作说明》,该协议对工作标准和质量、期限和
工期及保修期、报酬和支付等事项进行了约定。期限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9
月30日。
(3)2014年3月31日,发行人与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甲方)签订了
《基建物资采购合同》,合同对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颜色和质量,
验收方法,货款的结算,质量保证金,质量保修期等事项进行了约定,该合同适
用于发行人与甲方各分、子公司之间的全部合作。合同有效期从2014年4月1日起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至2015年3月31日。
(4)发行人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2014年度中兴手机硬终端制
作与供货框架合同》,该合同对质量标准、订单、库存、送货、安装、安装时间、
验收、交通、付款、售后服务等事项进行了约定。合同期限自2014年4月1日至2015
年4月1日止。
(5)2014年4月10日,发行人与深圳市康冠商用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采购
协议书》,该协议对采购产品及数量、产品价格、付款方式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双方每年底可对本协议提出重新审议意见,审议确定后的新协议生效之日起本协
议废止。如双方对本协议无新的修改意见,则本协议自动延续生效。

4、建筑施工合同


2014年11月13日,惠州易尚与中核华泰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创意终端展示
产品生产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该合同对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等
事项进行了约定,合同价4,570万元。

5、承销及保荐协议


本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承销协议》和《保荐协议》,协议
就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承销和保荐事宜做出了规定。以上协议的签
署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相关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

(二)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事项,也无任何可预见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
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无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
项,也无任何可预见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
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也无任何可预见的受到任何重大刑事起诉
的情况。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情况

当事人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
深圳市易尚展示 0755-82535766/ 王玉政、吴
发行人 4001 号(深圳文化创意
股份有限公司 0755-82535766 彪
园)AB 座三层 B301
保荐人 国金证券股份有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 0755-82805995/ 刘强、李世
(主承销商) 限公司 街 95 号 0755-82805993 平
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
国浩律师(深圳) 0755-83515666/ 曹平生、唐
律师事务所 特区报业大厦 22 楼及 24
事务所 0755-83515333 都远

天职国际会计师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会计师事务 0755-61372811/ 陈志刚、李
事务所(特殊普 6009 号绿景广场 B 座 17
所 0755-61372899 春华
通合伙) 楼
中国证券登记结
股票登记机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 0755-25938000/
算有限责任公司
构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层 0755-25988122
深圳分公司
收款银行 招商银行上海分
行联洋支行
拟上市的证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0755-88668888/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券交易所 2012 号 0755-82083104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工 作 安 排 日 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15 年 4 月 15 日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 2015 年 4 月 10 日

网下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2015 年 4 月 16 日

网上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2015 年 4 月 16 日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按照程序向深交所申请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股票上市。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七节 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在以下时间和地点查阅招股说明书全文和备查文件:
一、查阅地点: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法定住所
二、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00
三、招股说明书全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cninfo.com.cn 查阅。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
书摘要之盖章页)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