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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15-05-06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UNAN AIHUA GROUP CO.,LTD.
(湖南省益阳市桃花仑东路)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暨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号荣超大厦 16-20层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发行新股 5,000万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0.74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5年 5月 7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20,000.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湖南艾华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艾立华、王安安以及其他自然人股东承诺:“自艾华集团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艾华集团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艾华集团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艾华集团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作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王安安、艾立宇、殷宝华、张建国、徐兵、颜耀凡、朱勇另行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额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艾华集团股份总数的 25%;若本人从艾华集团离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艾华集团股份。”
发行人控股股东湖南艾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王安安、艾立宇、殷宝华、张建国、颜耀凡、朱勇承诺:
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发行人股东平安财智承诺:自艾华集团股票上市后 18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艾华集团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艾华集团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艾华集团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5年 5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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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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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方案
本次发行新股 5,000万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二、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湖南艾华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艾立华、王安安以及其他自然人股东承诺:“自艾华集团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艾华集团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艾华集团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艾华集团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作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王安安、艾立宇、殷宝华、张建国、徐兵、颜耀凡、朱勇另行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额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艾华集团股份总数的 25%;若本人从艾华集团离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艾华集团股份。”
发行人控股股东湖南艾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王安安、艾立宇、殷宝华、张建国、颜耀凡、朱勇承诺: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发行人股东平安财智承诺:自艾华集团股票上市后 18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艾华集团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艾华集团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艾华集团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三、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于 2014年 2月 23日召开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4-2016)的议案》。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将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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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采取积极的现金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股利,其中优先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公司将根据当年经营的具体情况及未来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确定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具体比例及是否采取股票股利分配方式,董事会可以根据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公司发行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之“一、股利分配政策”。
四、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根据公司 2011年 3月 16日召开的 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当年实现的利润由公开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经 2015 年 3 月 18 日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以 2014年 12月 31日总股本 15,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4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6,00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期间由新老股东共享,上述股利分配已支付完毕。
五、稳定股价的预案
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三年内股价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况时,公司将启动以下稳定股价预案: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预警条件和具体条件
1、预警条件:公司股票连续 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的 120%
时,公司将在 10 个工作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或通过电子信息交流平台,与投资者就上市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等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及程序:当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
时,应当在 5日内召开董事会、25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 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
3、停止条件:在上述第 2 项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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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上述第2项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满后,如再次发生上述第 2项的启动条件,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发行人回购公司股票;控股股东湖南艾华投资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启动上述措施的具体条件分别为:
1、发行人采用回购公司股票并注销的方案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公司股票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公司上市后满一年;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上市公司不处于亏损状态;回购股份后,上市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回购股份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2、控股股东湖南艾华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
票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增持完成后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如果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皆满足,公司和控股股东湖南艾华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协商选择其中一种或几种方式予以实施。
(三)发行人回购公司股票
回购公司股票的具体条件成就后 30 日内,公司董事会应制定回购股票的具体方案,方案中的回购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产的价值,单次回购比例不高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
具体方案需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具体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具体方案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回购股票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具体方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在启动回购股票时,需提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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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控股股东湖南艾华投资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票
湖南艾华投资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条件成就后 30 日内,湖南艾华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需通过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方案,方案中的增持价格按照公开市场价格进行,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1%。
湖南艾华投资有限公司在具体方案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两个交易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上市公司,增持股票的期限为自上市公司公告具体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湖南艾华投资有限公司在启动增持股票时,需提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不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 5 个交易日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按照公开市场价格进行增持,购买所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初至董事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日期间,从公司获取的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 3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章程、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完成相关事项的信息披露。
六、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公司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有湖南艾华投资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王安安。公司控股股东湖南艾华投资有限公司和王安安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如下:
1、湖南艾华投资有限公司和王安安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
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3、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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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5、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6、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湖南艾华投资有限公司和王安安将在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
7、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湖南艾华投资有限公司和王安安持有的公司
股份自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减持。
七、关于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1、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承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承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经相关监管部门认定后:(1)如果公司股票已发行但未上市的,自认定之日起 30日内,
发行人将依法按照发行价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发行人控股股东将依法按照发行价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2)如果公司股票已上市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
人及其控股股东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和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并按公开发行新股与公开发售股份的比例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投资者损失的具体措施将在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告实施,控股股东将回避表决。
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将自该公告刊登之日起 60日内完成赔偿对象认定、申报确认、支付赔偿金等程序。
2、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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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承诺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因我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申报会计师、验资机构承诺:
因我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作为发行人律师承诺:因我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的资产评估机构承诺:因我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八、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承诺: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如本公司未能履行招股说明书等募集文件公开承诺事项,则:(1)本公司将
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现金分红计划、停止发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直到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2)本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
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到公司履行相关承诺;(3)本公司将在 5个工作日内自动冻结以下
金额的货币资金:发行新股股份数乘以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以用于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如本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发行人控股股东艾华投资承诺:我公司若违反招股说明书等募集文件公开承诺的,应在违反承诺的事实发生后 30 日内将违反承诺所得的全部资金上交发行人,如我公司未及时将违反上述承诺所得的全部资金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我公司现金分红中相应金额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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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若违反招股说明书等募集文件公开承诺的,应在违反承诺的事实发生后 30 日内将违反承诺所得的全部资金上交发行人,如本人未及时将违反上述承诺所得的全部资金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相应金额的资金。本人上述承诺,不会因为本人在发行人所担任的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九、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产品应用集中于节能照明领域带来的经营风险
公司 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节能照明用电容器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4.88%、53.83%和 45.72%,占比逐步下降。
因节能照明用铝电解电容器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公司主要产品应用较为集中,从而使公司业绩对节能照明市场存在一定的依赖性,一旦各国推行节能照明产品的效果不如预期,或者原材料价格的变化影响节能灯的需求,使得节能照明市场增长趋缓,可能影响节能照明用铝电解电容器的需求,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增长。
(二)下游行业需求变化带来的风险
铝电解电容器广泛应用于节能照明、电源、计算机、消费类电子、工业控制以及新能源等领域,铝电解电容器行业的发展与下游产业的发展具有较强的联动性。铝电解电容器下游行业具有一定的波动性,若下游产业发展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将对本公司总体效益产生影响。
(三)行业竞争风险
虽然本公司所处行业为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但属开放性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表现为:一是铝电解电容器市场需求巨大,更多的企业有尝试进入本行业的可能,国内规模企业也纷纷扩产,行业竞争加大;二是大量小厂商生产的低端产品甚至劣质产品充斥着市场,形成了恶性竞争,不利于行业发展;三是,随着中国电子元器件制造业全方位、深层次地参与国际竞争以及国外电子元器件制造企业向中国转移,电子元器件的市场竞争将逐步加剧。随着竞争对手实力的增强,可能影响本公司的市场份额,使本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受到挑战。
(四)产品质量风险
铝电解电容器产品的质量会直接影响到节能照明、消费类电子、通讯、计算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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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及工业设备等产品的使用寿命。因此,下游产品生产企业在选择铝电解电容器供应商的时候非常谨慎,一般需要经过严格的性能测试和长时间的考察试用。如果因本公司产品质量原因,导致采用本公司产品所生产的产品在运行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除公司将发生直接赔偿外,还会影响到本公司的品牌、声誉和市场销售。
(五)税收政策风险
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时,享受 15%的优惠所得税税率,报告期内子公司罗江艾华、雅安艾华和绵阳电子符合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减免条件,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税率。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已于 2013 年年底到期,2014 年没有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公司执行 25%的所得税税率,2014年发行人税负由此增加,如果发行人子公司将来不能获得相应税收优惠资格,则子公司未来存在税负增加的风险。
益阳市赫山区国家税务局对艾华集团出具了《减免税申请审批表通知书》[赫国税减免字(2012)第 24号],同意艾华集团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
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期限 2011年 1月 1日-2013年 12月 31日。
同时,公司控股股东艾华投资、实际控制人艾立华、王安安承诺:若公司发生因无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所得税需要补缴 2011 年至 2013 年度税款的情形,自愿代替公司承担全部补缴责任,以避免公司发生损失。
请投资者特别关注“风险因素”一节中关于上述风险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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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发行人声明. 2
重大事项提示. 3
目录. 11
第一节释义. 16
第二节概览. 20
一、发行人简介. 20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21
三、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数据.. 22
四、本次发行情况... 24
五、募集资金用途... 24
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25
第四节风险因素.. 28
一、产品应用集中于节能照明领域带来的经营风险. 29
二、下游行业需求变化带来的风险.. 29
三、行业竞争风险... 29
四、产品质量风险... 30
五、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30
六、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30
七、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31
八、原材料供应商集中风险.. 31
九、技术风险... 31
十、募投项目风险... 32
十一、应收账款风险. 33
十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33
十三、汇率波动风险.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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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税收政策风险. 34
十五、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34
十六、人力资源风险. 34
十七、原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发行人与台湾永开存在纠纷并可能承担一定补偿
责任的风险.. 35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39
一、发行人的基本资料... 39
二、发行人改制设立情况. 39
三、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 42
四、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62
五、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62
六、发行人组织结构. 63
七、发起人、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的情况. 78
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参股的其他企业. 81
九、股本.. 83
十、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85
十一、发行人、主要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其他重要承诺. 89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92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概述. 92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94
三、公司面临的竞争状况... 122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具体情况.. 131
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143
六、发行人的主要技术与创新机制. 152
七、境外经营情况.. 161
八、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 162
九、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165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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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业竞争.. 168
二、关联交易.. 169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181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历.. 181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及对外投资情况. 185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186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187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188
六、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协议.. 188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说明. 189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变动情况.. 189
第九节公司治理. 190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规范运作的情况.. 190
二、公司近三年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195
三、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 196
四、注册会计师关于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鉴证意见
. 196
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 197
一、发行人财务报表. 197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和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方法. 204
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207
四、税项. 221
五、分部信息.. 223
六、非经常性损益.. 224
七、主要资产.. 225
八、主要债项.. 227
九、所有者权益. 228
十、现金流量情况.. 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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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 230
十二、财务指标. 230
十三、资产评估情况. 231
十四、历次验资情况. 231
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32
一、财务状况分析.. 232
二、盈利能力分析.. 248
三、现金流量分析.. 275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277
五、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277
第十二节业务发展目标... 279
一、发行当年和未来两年的发展计划.. 279
二、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及面临的主要困难... 285
三、上述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286
四、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对实现上述目标的作用.. 287
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288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288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介绍.. 290
三、市场开拓及产品营销计划.. 312
四、折旧对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313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313
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 315
一、股利分配政策.. 315
二、报告期股利分配情况... 317
三、本次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 318
第十五节其他重要事项... 319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制度和投资者关系安排... 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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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 320
三、对外担保的有关情况... 323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323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325
第十六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326
第十七节备查文件... 332
一、备查文件.. 332
二、查阅时间和地点. 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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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另有说明外,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一、常用词语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艾华集团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根据文意指整体变更前的益阳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
资江电子公司指益阳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
艾华投资指湖南艾华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
艾华科技指
湖南艾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或指更名前的益阳艾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原股东
资江电子厂指
湖南省益阳市资江电子元件厂或指更名前的益阳市资江电子元件厂,本公司原股东
台湾永开指永开有限公司或指更名后的永开贸易有限公司
雅安艾华指四川雅安艾华电极箔制造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绵阳电子指绵阳高新区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罗江艾华指四川艾华电子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艾华设备指益阳艾华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江苏立富指江苏立富电极箔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香港艾华指香港艾华电子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艾华富贤指益阳艾华富贤电子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益阳华盛指益阳华盛电容器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艾华鸿运指益阳艾华鸿运电子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山分公司指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本公司分公司
华都房地产指益阳华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曾为艾华投资全资子公司
华慧新能源指湖南华慧新能源有限公司,艾华投资参股公司
湖南黑美人指
湖南黑美人茶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黑美人茶业有限公司,曾为艾华投资参股公司
雅安农商行指
雅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雅安艾华参股企业,即原名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桃江建信村镇银行指湖南桃江建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艾华投资参股公司
益阳农商行指益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艾华投资参股公司
平安财智指平安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
东莞富信成指东莞市富信成五金机械有限公司
研究中心指公司电容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指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天职国际、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
指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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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本次发行指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5,000.00万股普通股股票(A股)的行为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报告期、近三年指 2012年、2013年和 2014年
元指人民币元
二、专业词语
电容量指
表征电容器容纳电荷本领的物理量,规定把电容器外加 1 伏特直流电压时所储存的电荷量称为该电容器的电容量;符号是 C,常见的平行板电容器电容为 C=ε S/d.(ε为极板间介质的介电常数,S 为极板面积,d 为极板间的距离);单位是法拉(F);常用的单位还有微法(μ F)、纳法(nF)、皮法(pF)等
电容器指
一种储存电荷的储能元件,通常由电介质(绝缘材料)隔离的两块导电极板组成,在电路中的用途极其广泛,如储能、滤波、隔直、耦合、去耦、移相、旁路、定时、抑制电源电磁干扰、电动机启动运行、功率因素补偿等。按其介质分类主要有陶瓷电容器、薄膜电容器、铝/钽电解电容器几大类;通常与电阻、电感构成电子电路三大被动元件
铝电解电容器指
一种使用铝氧化膜为电介质的电容器,由电极箔、电解液、电解电容器纸等材料组成。与其他电容器相比,具有单位体积容量大、耐压高、有“自愈”特性、性价比高等特点,广泛应用于各类电子产品
固态铝电解电容器、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

以高分子聚合物取代普通的液态电解液的铝电解电容器,与普通液态铝电解电容器相比,有可靠性高,温度特性好,使用寿命长,电容量大,高频、低阻抗、耐特大纹波电流等特性
引线式指通过针形导线将电容器的正、负极箔与外电路连接的一种形式
焊片式、焊针式

通过固定在覆胶酚醛盖板上的焊针或者焊片将电容器的正、负极箔与外电路连接的一种形式
螺栓式指电容器的引出端子采用铝质螺栓形式的一种形式
电子铝箔
(光箔)

通过对高纯铝锭进行一系列压延、清洗及切割工序等加工而成的一种铝箔,是生产电极箔之原材料
电极箔指
铝电解电容器的关键性基础原材料,通常可分类为腐蚀箔和化成箔,或分类为阴极箔及低、中、高压阳极箔
腐蚀箔指
通过电化学腐蚀方法使得光箔形成腐蚀坑洞,大大增加其表面积,从而使铝电解电容器具有高电容量,此产品称为腐蚀箔,可供进一步加工为化成箔
化成箔指
对腐蚀箔进一步加工,在其表面形成氧化膜电介质,作为铝电解电容器的阳极和电介质
阳极箔指用作铝电解电容器阳极,其氧化膜的特性对铝电解电容器的电容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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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耐压值等关键性能指标起决定作用
阴极箔指
铝电解电容器阴极用的箔,相对阳极箔而言,通常对光箔的纯度要求较低、工艺简单、附加值低
低压化成箔指化成箔表面氧化膜额定形成电压(Vf)<170V为低压化成箔
中高压化成箔指
Vf≥170V 为中高压化成箔,其中 Vf≥420V 为高压化成箔。相对低压化成箔而言,其前道腐蚀箔采用不同工艺导致不同的腐蚀孔构造,该结构上的差异导致产品在不同电压上的应用
腐蚀工序指扩大光箔表面面积的电化学腐蚀作业过程
化成工序指在腐蚀箔表面形成氧化膜的作业过程
老化工艺指
对铝电解电容器施加电压,使阳极氧化膜的缺陷部分在电解液中得到修补,以减小漏电流的过程
电介质指
一切绝缘体统称为电介质;或者是在外电场的作用下内部结构发生变化,并且影响外电场的物质
电解纸指
用于铝电解电容器中隔离电极和吸附电解液的纸,具有化学稳定性强、均匀度好、耐酸、碱和抗腐蚀性强等特性
电解液指化学电池、电解电容器等使用的媒质为其正常工作提供导电离子
EDOT 指
3,4-乙撑二氧噻吩或3,4-乙烯二氧噻吩的英文简称,导电高分子单体
PEDOT 指 EDOT的聚合物,用于固态铝电解电容器中作为电解质(实际阴极)
比容指
电极箔单位面积的静电容量,通常以微法拉每平方厘米(μ F/c㎡)表示
漏电流指
施加工作电压后,由于化成箔表面的氧化膜存在缺陷、杂质而形成的电子电流和离子电流通过电容器,单位为mA、μ A等;漏电流的值可以通过合适的材料和工艺降低,但不能完全消除
额定温度指
铝电解电容器工作的环境温度;铝电解电容器的寿命与周围环境温度密切相关
等效串联电阻(ESR)

Equivalent Series Resistance,简称ESR。理论上一个完美的电容,自身不会产生任何能量损失,但实际上因为制造电容的材料有电阻,电容的绝缘介质有损耗,各种原因导致电容变得不“完美”;电容器在电路中等效为一个电阻跟电容串联在一起,翻译为“等效串联电阻”。
损耗角正切值指电容器电能量损耗的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之比
CV值指电容器的电容量值乘以额定电压值
额定电压(UR)指
在下限类别温度和额定温度之间的任一温度下可以连续施加在电容器上的最大直流电压或脉冲电压的峰值
额定纹波电流指
一种规定频率的最大允许交流电流的有效值在该电流下电容器可在规定温度下连续工作
阻抗指
在特定的频率下,对交流电所起的阻碍作用叫做阻抗;阻抗常用 Z表示,是一个复数,实部称为电阻,虚部称为电抗,其中电容在电路中对交流电所起的阻碍作用称为容抗,电感在电路中对交流电所起的阻碍作用称为感抗
频率指
它表示交流电流在单位时间内作周期性循环变化的次数,即表征交流电交替变化的速率(快慢);频率的国际单位制是赫兹(Hz)、千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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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kHz)、兆赫(MHz)或 GHz
节能灯指
将荧光灯与镇流器组合成一个整体的照明设备,又称紧凑型荧光灯或一体式荧光灯
电子镇流器指是镇流器的一种,采用电子技术驱动电光源的电子设备
LED、LED照明指
Light Emitting Diode,即发光二极管,是一种能够将电能转化为可见光的固态半导体器件,它可以直接把电转化为光。LED 作为光源广泛应用于显示、背光源、装饰等,具有节能、环保、寿命长、体积小等特点
RoHS认证指
欧盟议会和欧盟委员会于 2003 年 2 月 13 号颁布的第 2002/95/EC号《关于电子电器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简称 ROHS指令),规定自 2005年 7月 1日起,对进入欧盟市场的电子电器产品中铅、镉、六价铬、汞和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等六种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进行限制
REACH法规指
欧盟规章《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REGULATION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的简称,是欧盟建立的,并于 2007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化学品监管体系,旨在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
IECQ-HSPM
体系

国际电工委员会制定的电子电器元件和产品危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
ISO9001 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颁布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ISO14001 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颁布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
QC080 指
IEC 内部的技术标准编号;QC 080 是目前 IECQ-HSPM 体系认证的唯一实施标准。该标准是 IEC 在 EIA/ECCB-954 标准的基础上编写的,因而是 IEC体系的国际标准之一。
Nippon
Chemi-con

日本贵弥功株式会社,创立于1931年,是世界顶级的铝电解电容器及各种电容器制造商
Nichicon 指
尼吉康株式会社,创立于1950年,是世界知名的铝电解电容器、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等电子元件生产商
Rubycon 指 Rubycon株式会社,创立于1952年4月,日本知名电解电容制造商
Paumanok
Publication
Inc

世界最大的被动电子元件行业市场研究和咨询服务商,发布的铝电解电容器行业分析报告,在业内享有较高的权威性。
F、mF、μ F、nF、pF

电容量单位:1法拉(F)=103毫法(mF)=106微法(μ F)=109纳法(nF)=1012皮法(pF)
注:本招股说明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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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1、公司名称: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 HUNAN AIHUA GROUP C0.,LTD.
3、公司住所: 湖南省益阳市桃花仑东路(紫竹路南侧)
4、法定代表人:艾立华
5、成立日期: 1993年 12月 29日
6、整体变更日期:2009年 11月 17日
7、注册资本: 15,000万元
8、经营范围:铝电解电容器、铝箔的生产与销售;生产电容器的设备制造;
对外投资。
9、设立情况:公司前身是益阳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3 年 12
月 29日。资江电子公司以截至 2009年 8月 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按 1:0.67的比
例折成 10,600万股股份,整体变更设立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 11月 17日在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注册号为 430903926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0、经营情况:公司是全球第八大铝电解电容器制造商,2006年至 2014年
连续九届入选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公司专注于铝电解电容器的生产与销售,具有从腐蚀箔、化成箔到铝电解电容器的完整产业链,并自主研发制造电容器生产设备、自主开发电容器品质专业管理软件系统,是本行业中全球少数具有完整产业链的高科技企业之一。
公司致力于向世界提供卓越品质的铝电解电容器,经过 20 多年的发展,公司持续改良和研发新产品,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逐步建立了以电极箔腐蚀及化成技术、电解液技术、液态铝电解电容器技术、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技术、铝电解电容器生产设备制造技术以及品质专业管理软件开发技术等基于铝电解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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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容器全产业链的六大核心技术模块,形成了公司独特的核心竞争能力。对比国内外铝电解电容器生产企业,公司工艺装备、产品质量、技术水平及生产规模等方面均处于领先地位。
目前,公司建立了国内先进水平的电容器研发中心——湖南省特种电容器工程技术中心。公司已获得 68 项国家专利,公司承担的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省级重大科技项目——“CD11GE 耐高纹波电流特长寿命铝电解电容器产业化项目”荣获省级新产品认定;“CD91B 型铝电解电容器”荣获国家级新产品认定;公司生产的节能照明专用铝电解电容器寿命长达 130℃ 5000 小时(相当于 105℃
20小时),性能达到国际同行先进水平。
公司品牌在全球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司“”商标是
“湖南省著名商标”、“最受欢迎电子元件品牌”,公司品牌正逐步成长为全球铝电解电容器行业的主流品牌之一。公司产品获得众多国内外知名客户的认可,拥有德国欧司朗、荷兰飞利浦、美国 GE、日本松下、海尔、海信、长虹等一大批国内外客户。同时,公司还是“湖南省重合同守信用单位”。
11、主要荣誉:公司是湖南省重合同守信用单位、2006-2014年中国电子元
件百强企业、中国电子学会电子信息科学技术二等奖、湖南省质量功勋企业等,公司拥有湖南省著名商标、湖南省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二等奖、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就业先进企业、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多项荣誉。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截至目前,湖南艾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发行前本公司 65.13%的股份,为本
公司控股股东。艾华投资成立于 2009年 4月 13日,注册资本 3300万元,注册地为益阳市赫山区金秀路桐子坝巷 7号,主要从事对外实业投资,法定代表人为艾立华。
艾立华、王安安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 13,013.01
万股,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86.76%,其中王安安直接持有本公司 3,244.13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63%;艾立华、王安安通过艾华投资间接持有本公司
9,768.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13%。
艾立华先生:1958年 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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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副会长、中国电子元器件协会常务理事、湖南省工商联副主席,全国工商联第十届委员。身份证号码:432301195803*;住所: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1975 年 4 月任职于益阳县电容器厂,历任技术员、车间主任;1985 年创建益阳资江电子元件厂;1993 年创建益阳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
艾立华先生从事铝电解电容器的研究与开发 30 多年,在铝电解电容器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取得多项研究成果。曾成功研制了以铝代钽电解电容器CD117产品,改进和发展了 CD11G产品,又与中南工业大学有关专家教授合作研究提高阳极箔比容值,获省级科技成果三等奖;研制去掉氯树脂涂覆工艺获县级科技成果三等奖;研究 CD117产品电糊配方,获县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同时,在铝电解电容器自动老化相关装置、腐蚀箔、化成箔等铝电解电容器相关技术领域有丰富的经验。
艾立华先生曾荣获“第三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优秀建设者”、“湖南省劳动模范”、“全国关爱员工优秀民营企业家”、“湖南省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优秀建设者”。
王安安女士:1966年 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在读 EMBA,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女企业家商会常务理事、中国女企业家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副会长、湖南省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身份证号码:430903196612*,住所: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曾任职于益阳县电容器厂,历任益阳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王安安女士曾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巾帼建功标兵”、“中国百名杰出女企业家”、“中国优秀女企业家”、湖南省道德模范评选之“湖南省助人为乐模范”、“湖南省 2009年度优秀女企业家”、“杰出创业女性”。
三、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数据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资产合计 116,727.51 115,003.30 98,857.80
负债合计 35,317.22 42,739.21 41,700.16
股东权益合计 81,410.29 72,264.10 57,157.6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77,290.38 68,245.87 56,9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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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少数股东权益合计 4,119.91 4,018.22 168.36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营业收入 117,381.91 105,456.85 86,649.63
营业利润 24,151.87 18,977.92 11,291.05
利润总额 23,950.84 19,235.06 11,731.24
净利润 18,271.39 16,406.46 10,072.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044.51 16,121.46 10,057.57
少数股东损益 226.88 285.00 15.09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735.69 21,017.29 16,136.1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20.30 -8,002.62 -7,520.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048.26 -10,116.67 -9,176.7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267.13 2,898.00 -560.74
(四)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动比率 1.83 1.53 1.29
速动比率 1.13 0.97 0.7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5.21% 39.63% 43.41%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
0.10% 0.13% 0.15%
每股净资产 5.43 4.82 3.8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30,678.75 26,128.57 18,486.31
利息保障倍数 31.17 14.87 7.0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3.75 3.64 3.51
存货周转率(次/年) 3.12 3.14 2.9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1.58 1.40 1.08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15 0.19 -0.04
【注】上述指标除资产负债率为母公司报表数据外,其他为合并报表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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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情况
本次发行每股面值 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项目及补充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万元)实施主体备案文号
铝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 37,719 艾华集团益发改工[2010]465号
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产业化项目
8,000 艾华富贤益发改工[2011]30号
电容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3,000 艾华集团益发改工[2010]466号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 50,000 艾华集团
合计 98,719
募集资金到位前,上述项目由公司适当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的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完全满足上述项目的投资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通过间接融资或自有资金方式予以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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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3、发行股份数: 5,000.00万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4、每股发行价格:20.74元/股
5、发行市盈率:22.99(每股收益按照 2014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发行前每股净资产:5.43元(按经审计的 2014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除
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 15,000 万股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9.01元(按经审计的 2014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与本
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 20,000万股计算)
7、发行市净率:2.30倍(按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确
定)
8、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相结合的方式或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9、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
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0、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11、预计募集资金总额:103,700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98,707万元
12、发行费用概算:4,993.00万元,主要包括:
项 目金额或支付的标准
承销、保荐费用 3,600.00
审计费用 450.00
律师费用 470.00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363.00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110.00
总计 4,9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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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发行有关的机构和人员
(一)发行人
名称: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艾立华
住所:湖南省益阳市桃花仑东路(紫竹路南侧)
联系电话:0737-6183891
传真:0737-6183891
联系人:朱勇、吴松青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号荣超大厦 16-20层
电话:010-59734995
传真:010-59734978
保荐代表人:欧阳刚、杨淑敏
项目协办人:徐洋
其他项目人员:秦国安、王雨、丁萌萌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丁少波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359号佳天国际新城 A座 17层
电话:0731-82953777
传真:0731-82953779
经办律师:袁爱平、吕杰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陈永宏
住所:北京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 12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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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8827799
传真:010-88018737
经办注册会计师:刘宇科、李明、康代安
(五)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文洋
住所:北京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 12号楼
电话:010-88827799
传真:010-88018737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娄魁立、黄立新
(六)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
电话:021-68870587
传真:021-58754185
(七)收款银行
户名: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东门支行
账号:747157923520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截至期末,保荐机构的全资子公司平安财智持有发行人625.00万股份,占发
行人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4.17%。除此之外,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或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各中介机构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也不存在其他权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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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上市重要日期
1、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15年 5月 6日
2、询价推介时间 2015年 4月 30日至 5月 4日
3、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5年 5月 6日
4、网下申购、缴款日期 2015年 5月 6日至 2015年 5月 7日
5、网上申购、缴款日期 2015年 5月 7日
6、预计股票上市日期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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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此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本节所列的各项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排序,本公司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产品应用集中于节能照明领域带来的经营风险
随着各国禁用白炽灯和推广节能照明的步伐加快,节能照明市场迎来良好的发展期,如欧盟、美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加拿大、阿根廷、中国等近年来均出台了鼓励使用节能照明产品的政策,拉动了节能照明产品的市场需求。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节能灯生产国,产量占全球总产量的 80%以上,产品出口到 100多个国家和地区,LED照明在国内也得到了迅速发展。
公司 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节能照明用电容器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4.88%、53.83%和 45.72%,占比逐步下降。
因节能照明用铝电解电容器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公司主要产品应用较为集中,从而使公司业绩对节能照明市场存在一定的依赖性,一旦各国推行节能照明产品的效果不如预期,或者原材料价格的变化影响节能灯的需求量,使得节能照明市场增长趋缓,节能照明市场增长趋缓,可能影响节能照明用铝电解电容器的需求,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增长。
二、下游行业需求变化带来的风险
铝电解电容器广泛应用于节能照明、电源、计算机、消费类电子、工业控制以及新能源等领域,铝电解电容器行业的发展与下游产业的发展具有较强的联动性。铝电解电容器下游行业具有一定的波动特征,若下游产业发展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将对本公司总体效益产生影响。
三、行业竞争风险
虽然本公司所处行业为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但属开放性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表现为:一是铝电解电容器市场需求巨大,更多的企业有尝试进入本行业的可能,国内规模企业也纷纷扩产,行业竞争加大;二是大量小厂商生产的低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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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产品甚至劣质产品充斥着市场,形成了恶性竞争,不利于行业发展;三是,随着中国电子元器件制造业全方位、深层次地参与国际竞争以及国外电子元器件制造企业向中国转移,电子元器件的市场竞争将逐步加剧。随着竞争对手实力的增强,可能影响本公司的市场份额,使本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受到挑战。
四、产品质量风险
铝电解电容器产品的质量会直接影响到节能照明、消费类电子、通讯、计算机及工业设备等产品的使用寿命。因此,下游产品生产企业在选择铝电解电容器供应商的时候非常谨慎,一般需要经过严格的性能测试和长时间的考察试用。如果因本公司产品质量原因,导致采用本公司产品所生产的产品在运行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除会发生直接赔偿外,还会影响本公司的品牌、声誉和市场销售。
虽然公司非常重视产品质量管理,很早就建立和运行了一套完整、系统的品质管理体系,并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有效执行。但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产品品种的增加,客户个性化要求不断增多,对公司产品品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旦内部管理不到位,有可能发生品质控制差错或品质事故,出现不能完全满足客户要求的情形,导致部分客户流失,甚至对公司品牌产生不利影响。
五、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保持较高水平。2012 年、2013 年和 2014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8.51%、32.65%和 35.20%,同期主要产品节能照
明类电容器毛利率分别为 31.55%、33.81%和 37.24%。如果未来市场竞争加剧、
人工成本增加、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市场开拓不如预期等,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可能存在一定的下降风险。
六、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公司 2012年、2013年和 2014年净利润分别为 10,072.66万元、16,406.46
万元和 18,271.39万元,净利润 2013年较 2012年增长 62.88%,2014年较 2013
年增长 11.37%,增长幅度较大。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人力成本上升
以及市场状况变化等,公司未能有效化解,将有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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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电极箔、铝壳、引出线、电解纸、橡胶塞等,原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重达到 65%以上。主要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将对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产生一定影响,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影响。
八、原材料供应商集中风险
由于上游部分原材料供应商较少,公司部分原材料供应商较为集中。国内光箔供应集中在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霍煤鸿骏高精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乳源东阳光精箔有限公司等少数厂商,公司的光箔采购也主要集中在上述企业。
同时,电解纸主要由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日本高度纸工业株式会社、山东鲁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供应,铝壳主要由临安奥星电子有限公司、安其利电子元件(深圳)有限公司等供应,引出线主要由南通赋强电子有限公司、南通南铭电子有限公司等供应。因此,如果公司主要供应商突然出现经营困难或其他突发事件等事项,公司正常经营短期内可能受到一定影响。
九、技术风险
(一)核心技术失密风险
电极箔腐蚀与化成技术、电解液配方、铝电解电容器生产关键设备制造技术以及生产流程控制方面的技术具有很强的专用性,是公司生产经营的核心技术,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公司在长期的研发、生产过程中形成了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系列核心技术,但有部分核心技术不适合申请专利。因此,如果出现技术信息失密,可能会给公司技术研发、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虽然公司针对核心技术采取了一系列保护措施,但如果核心技术不慎失密,可能对公司未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本公司的产品生产和技术创新依赖于在生产过程中积累起来的核心技术,而这些技术由相关的核心技术人员和关键管理人员所掌握。核心技术人员和关键管理人员的流失可能会对本公司的正常生产和持续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虽然公司为了稳定核心技术人员,采用了进行长效股权激励等相关措施,但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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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存在一定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十、募投项目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国内外市场环境、产品价格、原材料供应及本行业工艺技术水平等因素作出的。由于市场和行业的情况不断发展变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仍可能面临诸多风险,如:
(一)项目技术风险
公司已经掌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技术,产品生产工艺成熟,相关产品已经实现大批量生产。电子元器件行业的技术更新迅速,如果公司不能及时跟踪和掌握行业前沿的新技术和新工艺,募集资金项目产品在国内同行业的竞争优势可能难以持续。
(二)项目组织实施风险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本公司将实行以总经理牵头的项目经理负责制,有效控制项目质量和项目实施进度,并从严监控项目成本,并做好人才引进、员工培训、市场推广等前期工作,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按时投产。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涉及到设备考察、技术引进和消化、人才培训、安装调试等多个环节,工作量大、时间紧,需要协调的关系较多,相关环节出现问题都会给项目的顺利实施带来风险。
(三)项目市场风险
虽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充分、审慎的可行性分析并经过专家严密论证,并且公司部分现有客户将是募投项目的潜在客户,可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产品市场销售,但在未来拓展新客户的过程中仍会面临一定的不确定因素;同时由于项目计划实施进度与实际进度之间可能存在时差,产品市场可能会发生较大变化,从而导致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存在投产后达不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产能扩张不能及时消化的风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将新增节能照明类电容器、其他消费类电容器、工业类电容器产能分别为 12亿只/年、30.4亿只/年、2.772亿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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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合计 45.17亿只,在募投项目实施的第四年全部达产后公司铝电解电容器总
产能约为 70 亿只-75 亿只。虽然铝电解电容器行业旺盛的市场需求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的及时消化提供了有利条件,公司也已经针对扩产后产品的销售从销售网络、客户储备、机制保障方面进行了充分准备,但若发行人市场开拓达不到预期水平,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张产能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
十一、应收账款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随销售的增长而相应增加。2012 年末、2013年末和 2014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26,075.36万元、33,848.02 万元
和 31,851.97万元。公司一般采取月结 60~90天收款方式,伴随公司销售规模
的增加,可能导致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进一步增大。
2014 年末公司应收客户厦门市东林电子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应收账款余额 1,140.74万元,发生逾期,公司对该笔应收账款单独计提了 1,007.81万元坏
账准备,计提比例 88.35%。截止 2014 年末公司合计计提坏账准备 2,028.84 万
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 6.61%。尽管公司谨慎计提了坏账准备,且公司应
收账款账龄 90%以上在一年以内,公司应收账款客户主要为长期合作伙伴,过往款项回收情况良好,但如果公司短期内应收账款大幅上升,或其他主要债务人的财务状况恶化,则可能发生坏账风险,从而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 2012 年末、2013 年末和 2014 年末净资产分别为 57,157.63 万元、
72,264.10万元和81,410.29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9.36%、26.36%
和 26.00%。本次发行后净资产将大幅上升,公司现有业务短期内不能同比例增
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和试运营期,达到预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在项目进入达产期之前难以为公司带来足够利润贡献。因此,本次股票发行后,本公司仍存在短期内公司利润增长幅度将小于净资产的增长幅度,从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十三、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人民币汇率波动日趋市场化。2012年、2013年和 2014年公司出口业务收入规模分别为 19,616.73万元、20,066.35万元和 23,111.27万元,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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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达到 22.71%、19.07%和 19.76%。2012 年、2013 年和
2014年公司汇兑损失分别为 67.37万元、326.69万元和 14.48万元。如果未来
人民币汇率波幅增大,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规避人民币升值风险,则公司盈利能力将面临汇率波动影响的风险。
十四、税收政策风险
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时,享受 15%的优惠所得税税率,报告期内子公司罗江艾华、雅安艾华和绵阳电子符合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减免条件,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税率。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已于 2013 年年底到期,2014 年没有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公司执行 25%的所得税税率,2014年发行人税负由此增加,如果发行人子公司将来不能获得相应税收优惠资格,则子公司未来存在税负增加的风险。
益阳市赫山区国家税务局对艾华集团出具了《减免税申请审批表通知书》[赫国税减免字(2012)第 24号],同意艾华集团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
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期限 2011年 1月 1日-2013年 12月 31日。
同时,公司控股股东艾华投资、实际控制人艾立华、王安安承诺:若公司发生因无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所得税需要补缴 2011 年至 2013 年度税款的情形,自愿代替公司承担全部补缴责任,以避免公司发生损失。
十五、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艾立华、王安安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 13,013.01万股,占本
次发行前的股份总数的 86.76%,能对本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
人事安排等决策实施有效控制。
虽然为防止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并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累积投票制度,实际控制人也做出避免同业竞争等承诺,但若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实际控制人仍可凭借其控制地位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影响,或可能发生实际控制人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十六、人力资源风险
本公司在多年的发展中,已积累了一定的管理经验并培养出了一批具有丰富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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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经验的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如本次股票成功发行,公司生产和销售规模将扩大,产品系列增加,一方面迫切需要包括技术、研发、管理、销售等方面的高级管理人才;另一方面,公司生产规模的增长,需要大量熟练工人。若人力资源发展未能跟上公司内外环境的变化,将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此外,公司也面临市场竞争加剧导致的人力资源成本上升问题,由此可能影响公司的生产成本、研究开发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从而降低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十七、原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发行人与台湾永开存在纠
纷并可能承担一定补偿责任的风险
(一)台湾永开与资江电子厂、实际控制人及发行人产生纠
纷事项及原因
1993 年 12 月,资江电子厂和台湾永开合资设立资江电子公司;1995 年 12月,资江电子公司进行增资;2005 年 8 月,资江电子公司利用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但台湾永开并未实际出资,资江电子公司设立及后续增资的出资资产全部系资江电子厂投入。
2004 年资江电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期限届满时,其最迟应该在 2006 年 12月前主张股权以及涉及的清算事宜,但在此期间未对该事项提出异议。2007 年10 月资江电子厂将原登记在台湾永开名下的股权过户至艾亮名下,台湾永开没有向上述主体主张要求返还股权的权利和主张股权归属事宜。
在 1993年 12月至 2007年 10月期间,台湾永开作为名义持股方签订过多项文件、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1993 年,资江电子厂与台湾永开达成协议,准备设立中外合资企业——资江电子公司。当时双方签订的《中外合资益阳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合同》,并共同制定的《中外合资益阳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章程》及《合资经营意向书》,系台湾永开方面真实意思的表示,台湾永开的印鉴及林菁华先生的签名亦是真实的。
但是自从台湾永开签订上述合同、章程后,在实际出资时并没有履行出资义务,因此在 1994年 7月 28日,资江电子厂与台湾永开签订《协议书》,确认:
在资江电子公司的所有投资全部由资江电子厂承付,全部股权归资江电子厂所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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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台湾永开帮助资江电子厂购进部分设备,设备款均由资江电子厂负担;台湾永开不享有股权,不参与任何经营管理,公司完全由资江电子厂经营。
此后,资江电子公司后续的重大决议事项涉及到台湾永开、林菁华的印章及林菁华、叶嘉慧签字系由资江电子厂提供。具体文件包括:资江电子公司 1995年增资的工商登记相关文件、2004 年资江电子公司延长经营期限的工商登记相关文件、2004年资江电子厂将所持股份无偿转给艾华科技之工商登记相关文件、资江电子公司 2005年增资及艾华科技更名的工商登记相关文件、2007年台湾永开转让股权的工商登记相关文件。
综上,除 1993年设立资江电子公司的工商登记文件和 1994年签订的《协议书》外,其他涉及工商登记等文件中存在“林菁华”和“叶嘉慧”的签名字样以及涉及台湾永开及林菁华先生印鉴等,均为资江电子厂在无法联系台湾永开及相关方的客观情况下擅自所为。目前,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出文对资江电子厂擅自刻制印章不予立案和不予行政处罚。
(二)基于上述事实,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资江电子厂可
能存在的纠纷及风险
1、行政处罚及补缴税款风险
资江电子公司设立时为中外合资企业,享受中外合资企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主管部门按中外合资企业进行管理,但台湾永开只是名义持股,实际投资全部为资江电子厂投入。虽然资江电子公司 2007 年变更为内资企业,但仍然可能面临在设立及增资过程中的瑕疵而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同时资江电子公司享受了中外合资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有可能面临补缴相关税收及受到税务部门处罚的风险。
目前,公司已经获得主管商务部门益阳市资阳区招商局在资江电子公司企业性质变更时对企业性质作出的明确认定:登记的名义外方股东台湾永开并没有实际出资,其在资江电子公司不享有股权,企业性质为内资企业。
益阳市人民政府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出文确认资江电子公司的设立及变更均按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关审批手续,其变更为内资企业通过合法程序确认,资江电子公司合法存续。
在资江电子公司作为中外合资企业期间,享受了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收政策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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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优惠。资江电子公司变更为内资企业后,已经补缴了中外合资企业期间所享受的税收优惠。益阳市赫山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均出文确认发行人登记为中外合资企业期间享受的税收优惠已经全部补缴完毕,不存在应予以税务行政处罚的情形。益阳市人民政府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对资江电子公司涉及的税收优惠补交情况同样作出了明确认定。
2、民事纠纷风险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第一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名义股东向实际投资者请求支付必
要报酬的,人民法院应酌情予以支持),台湾永开作为资江电子公司的名义股东可以基于名义持股的事实向人民法院起诉,向发行人原股东资江电子厂主张一定的报酬。
(2)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
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台湾永开和林菁华、叶嘉慧等可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发行人原股东资江电子厂侵害他人姓名权和法人名称权之侵权诉讼。
(3)基于台湾永开曾经名义持有资江电子公司 25%股权之客观事实,台湾
永开有可能通过司法救济途径向发行人原股东资江电子厂等主张确认股权归属之确权诉讼。由于资江电子厂与发行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在资江电子厂可能涉诉时,名义持股方可能连同发行人一起提出诉讼。
2012年 4月 24日,台湾永开、林菁华先生、叶嘉慧女士联合出具《确认函》确认:
(1)1994 年 7 月 28 日,林菁华先生作为台湾永开的负责人代表台湾永开
与资江电子厂签署了《协议书》及《合同书》,该《协议书》及《合同书》上“林菁华”字样由林菁华先生亲笔签署,并以时任台湾永开负责人名义代表台湾永开签署,台湾永开、林菁华先生、叶嘉慧女士对《协议书》及《合同书》的效力予以认可。
(2)自资江电子公司 1993年 12月设立至《确认函》出具之日,台湾永开
及林菁华先生、叶嘉慧女士均未实际向资江电子公司投入任何资产,不享有资江电子公司股权,登记在台湾永开名下资江电子公司的全部股权实际上归资江电子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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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所有,台湾永开及林菁华先生、叶嘉慧女士与资江电子厂、资江电子公司及其一切关联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股权纠纷及潜在纠纷。
(3)为了解除自资江电子公司成立之日起存在的有关台湾永开名义持有
25%股权的问题,2007 年 9 月,资江电子厂已经将原登记在台湾永开名下的
431.215419万元资江电子公司股权(占资江电子公司当时注册资本的 25%)全部
无偿过户至艾亮女士名下。对此,台湾永开、林菁华先生、叶嘉慧女士对上述股权过户的效力予以确认且不持任何异议,艾亮女士依法享有上述股权的所有权并无需向台湾永开及其一切关联方(含林菁华先生、叶嘉慧女士等)支付任何对价。
(4)林菁华先生、叶嘉慧女士和台湾永开对资江电子公司工商登记档案中
涉及台湾永开、林菁华先生的签名及印鉴、叶嘉慧女士的签名的形式及效力均予以追认,同时承诺并保证:不论何时、何地,将不可撤销地放弃以任何方式和任何理由向资江电子厂、资江电子公司及其一切关联方追究上述的签名和印章事件的权利。
资江电子厂合伙人艾立华、王安安暨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经作出《承诺》,承诺如资江电子厂因名义持股产生的报酬纠纷以及侵害姓名权和名称权纠纷而无力承担经济赔偿损失时,艾立华、王安安自愿承担该等民事责任,以保证发行人不因此而遭受任何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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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资料
1、中文名称: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UNAN AIHUA GROUP CO.,LTD.
2、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艾立华
4、成立日期:1993年12月29日
5、住 所:湖南省益阳市桃花仑东路(紫竹路南侧)
邮政编码:413000
6、电 话:0737-6183891
传 真:0737-6183891
7、互联网网址:www.aihuaglobal.com
8、电子信箱:aihua@aihuaglobal.com
二、发行人改制设立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
本公司是由资江电子公司以 2009年 8月 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按 1:0.67的
比例进行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为艾华投资及自然人王安安。发行人设立时股份总数为 10,600万股,每股面值 1元。
2009年 11月 12日,天职国际为艾华集团设立出具了天职湘核字[2009]398号《验资报告》。艾华集团于 2009年 11月 17日在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注册号为 430903926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10,600万元。
(二)发起人
本公司变更设立时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发起人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股份性质
艾华投资 13,555.69 9,092.68 85.78 社会法人股
王安安 2,247.17 1,507.32 14.22 自然人股
合计 15,802.86 10,6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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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成立时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情况
本公司系由资江电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发行人成立时继承了资江电子公司的整体资产和全部业务。拥有的主要资产是与电容器、电容器原材料及相关设备生产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实际主要从事业务为生产销售电容器、电容器原材料及相关设备。
(四)发行人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
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主要发起人是艾华投资、王安安。
本公司成立前,艾华投资拥有的主要资产为对本公司、桃江建信村镇银行等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主要从事的业务是对外实业投资;王安安主要拥有的资产为本公司股权投资、艾华投资的股权投资及资江电子厂 50%股权。
本公司成立后,艾华投资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持有本公司、桃江建信村镇银行、华慧新能源、益阳农商行等公司的股权,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对外实业投资;王安安主要拥有的资产为本公司股权投资、艾华投资的股权投资及资江电子厂 50%股权。
(五)公司业务流程
本公司的业务流程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四、发行人
主营业务具体情况”“(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的相关内容。
(六)公司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变更设立以来,发起人艾华投资一直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发起人王安安一直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本公司与主要发起人之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的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二、关联交易”“(二)关联交易情况”
相关内容。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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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司独立运营情况
本公司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均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形成了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具备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1、业务独立
本公司主要从事电容器、电容器原材料及相关设备的生产、销售业务,并拥有与经营业务相关的完整的研发、供应、生产和销售体系,自主进行生产经营决策,并独立地进行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以及产品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对股东和其他关联人的业务依赖。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同业竞争。
2、资产独立
本公司系整体变更设立,继承了原资江电子公司全部资产,对所有生产经营所需的资产包括土地、房屋、机器设备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并独立建账管理,不存在公司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与各股东共用资产的情况。
3、人员独立
本公司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了独立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制度,并设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体系。
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4、财务独立
本公司设立了专门的财务机构,制定了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独立完整的财务核算体系,进行独立核算和财务决策;公司及子公司均拥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并独立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和混合纳税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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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企业占用的情形。
5、机构独立
本公司依法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各机构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各自的职权;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有效,建立了独立于股东和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组织机构;公司各部门职能明确,形成了独立、完善的管理机构,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合署办公的情形;未发生公司股东干预公司机构设置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三、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
本公司设立后历次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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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12月29日,注册资本人民币696万元)益阳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1995年12月,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194万元)1993年12月,资江电子厂与台湾永开(实际出资人为资江电子厂)设立益阳资江电子元件公司。
2004年10月,资江电子厂将持有的资江电子公司75%股权转让给艾华科技。
1995年12月,资江电子厂与台湾永开对资江电子公司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194万元。
益阳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2005年8月,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724.86万元)
2005年8月,艾华科技与台湾永开以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724.86万元。
2007年9月,资江电子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将登记在台湾永开名下的25%股权转让给艾亮。
益阳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2007年10月,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2,280.17万元)
2007年10月,艾亮、王安安对资江电子公司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2,280.17万元。
2008年1月,艾华科技注销,艾华科技原股东艾立华、王安安、艾亮、艾立宇根据持有的艾华科技的股份比例分配艾华科技持有的资江电子公司56.73%
股权。
2008年5月,艾立华、艾立宇、殷宝华对资江电子公司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3,038.88万元。
益阳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2008年5月,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3,038.88万元)
2009年5月,艾立华、艾亮、艾立宇、殷宝华分别将其持有的资江电子公司4 4 . 4 5 %、3 5 . 2 7 %、
5.42%、0.64%股权转让给艾华投资。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9月,资江电子公司变更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600万元)2010年9月,艾华投资与王安安对艾华集团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4,375.00万元。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9月,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4,375.00万元)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0月,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5,000.00万元)
2010年10月,平安财智对艾华集团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5,000.00万元。
2010年12月,艾华投资向王安安、艾立宇、殷宝华等22名自然人股东转让2,577万股股份。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0万元)
2014年6月,黄远彬将15万股转让给艾华投资。
注:自 1993年 12月资江电子公司设立至 2007年 9月,资江电子公司工商登记股东之一为台湾永开,而实际股东为资江电子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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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登记为中外合资企业阶段
1、1993年成立益阳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
发行人成立于 1993年 12月 29日,成立时名称为益阳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同日资江电子公司领取了注册号为工商企合湘字第 1793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登记资江电子公司出资人为资江电子厂与台湾永开,认缴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96万元。
1995年 8月 10日,经益阳银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益银会事字[1995]第 24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1995年 6月 30日实际投入资本折合人民币 693.825
万元。
工商登记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认缴出资比例(%)
资江电子厂
172.00 172.00 机器设备
75.00
129.76 129.76 产成品
50.00 50.00 专有技术
15.49 15.49 低值易耗品
48.45 48.45 原材料
70.60 70.60 在产品
7.66 7.66 现金
28.04 28.04 银行存款
小计 522.00 522.00
工商登记股东:台湾永开(实际出资人:资江电子厂)
174.00 171.825 机器设备 25.00
合计 696.00 693.825 - 100.00
资江电子厂情况如下:
资江电子厂,设立于 1986年 4月 18日。目前企业基本情况如下:1、企业
性质为普通合伙企业;2、注册地址为益阳市金秀路,合伙人为艾立华、王安安,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艾立华;3、企业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业务。
(1)资江电子厂的历史沿革
湖南省益阳市资江电子元件厂原名益阳市资江电子元件厂,于 1986年 4月18 日,由艾立华、王安安、蒋琳、石放仁、张德保、陈践谋共同出资,经益阳市乡镇企业局、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登记的企业性质为集体所有制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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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登记的主管部门为益阳市金花湖乡企业总公司。
1989年 8月 15日,艾立华、王安安、蒋琳、石放仁、张德保、陈践谋与益阳市金花湖机修厂签订《联营办湖南省益阳市资江电子元件厂》的协议。该协议约定联营时间为 3年,自 1989年 7月 31日至 1992年 7月 31日止。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该协议进行了鉴证,并出具(89)工商鉴字第 34 号《经济合同鉴
证书》。1989年 9月 8日,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其核发了注册号为 613084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性质登记为集体和个体联营。
1989年 12月 5日,益阳市资江电子元件厂经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企业名称变更为湖南省益阳市资江电子元件厂。
1992 年 3 月 5 日,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资江电子厂核发了注册号为18710078-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性质登记为集体和私营联营。
1999 年 8 月 20 日,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资江电子厂核发了注册号为430901100310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性质登记为国有联营。
2008 年 8 月 8 日,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为资江电子厂核发了注册号为 430901003073的《营业执照》,企业性质登记为普通合伙。
(2)资江电子厂的产权界定依据
1992 年 3 月,蒋琳、石放仁、张德保、陈践谋四人向益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分割资江电子厂企业财产。湖南省益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于 1992年 7月 18日作出的(1992)民字第 03号《民事调解书》确认了以下事
实:1986 年,艾立华、王安安、蒋琳、石放仁、张德保、陈践谋等六名自然人共同出资合伙创办了益阳市资江电子元件厂,其中艾立华、石放仁、蒋琳各占 1股,王安安占 0.6股;张德保、陈践谋各占 0.3股,共计 4.2股。同时,该民事
调解书依法确认了益阳市资江电子元件厂的产权归属,即艾立华、王安安出资购买蒋琳、石放仁、张德保、陈践谋四名自然人在益阳市资江电子元件厂的股份后,益阳市资江电子元件厂由艾立华、王安安行使经营管理权,其合伙关系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终止。同日,蒋琳、石放仁、张德保、陈践谋与艾立华、王安安签订了《合伙财产转让协议》,蒋琳、石放仁、张德保、陈践谋将持有的资江电子厂财产全部转让给艾立华。
益阳市金花湖乡原隶属于益阳地区益阳市,1995 年益阳地区改益阳市后,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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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湖乡变更为益阳市金银山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隶属于益阳市赫山区。益阳市金银山街道办事处于 2008年 4月出具的《关于原资江电子元件厂出资情况的说明》确认:益阳市资江电子元件厂于 1986年 4月设立,因受当时历史条件限制,其设立时挂靠益阳市金花湖乡政府,以金花湖乡企业办公室名义兴办,并登记为集体所有制企业,由艾立华等人投入生产经营的实物与资金并进行经营管理,金花湖乡及下属企业在益阳市资江电子元件厂设立与发展过程中均未实际投入任何实物与资金,与益阳市资江电子元件厂之间不存在任何产权关系。
益阳市赫山区经济贸易局于 2008年 5月出具的《关于对湖南省益阳市资江电子元件厂<关于企业产权界定的申请报告>的复函》确认:益阳市资江电子元件厂于 1986 年由艾立华、王安安等人出资兴办,鉴于当时工业政策的局限,在登记时有过集体与个人联营的记录。经调查,该企业注册资本中没有集体资产,按现行政策,属私营企业。益阳市资江电子元件厂初始登记的出资人因企业经营变更,其中原出资人蒋琳、石放仁、张德保、陈践谋等四人相继依法退资,该厂的资产属艾立华、王安安两人所有。
益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08年 5月出具的《对湖南省益阳市资江电子元件厂<关于确认企业产权界定结果的请示>的复函》确认:资江电子厂企业经济性质为私营企业,国有联营中的国有经济主体事实上不存在。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于 2010年 11月出具的《关于确认湖南省益阳市资江电子元件厂企业产权和经济性质的函》(益赫政函[2010]33号)确认:湖南省益阳市资江电子元件厂自设立以来的经济性质为私营企业。艾立华、王安安为湖南省益阳市资江电子元件厂实际出资人,该厂属艾立华、王安安两股东所有;湖南省益阳市资江电子元件厂投资于益阳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形成的股权及其他权益不含集体、国有产权。
湖南省人民政府于 2011年 3月 3日出具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的批复》(湘政函[2011]46号)确认,艾华集团的前身资江电子公司的股东资江电子厂自设立以来没有集体及国有资产投入,其经济性质为私营企业,艾立华、王安安为资江电子厂的实际出资人。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资江电子厂在历史上先后被登记为集体所有制、集体和个体联营、集体和私营联营以及国有联营企业,系由我国当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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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特殊的历史背景和政策所造成。现益阳市金银山街道办事处、益阳市赫山区经济贸易局、益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已出具文件,确认其集体联营中的集体主体并没有实际投资于资江电子厂,国有联营中的国有主体并不存在,该厂的经济性质应当界定为私营企业,实际权属人为艾立华、王安安。
2、1995年增资情况
1995 年 12 月 3 日,资江电子公司召开董事会,同意增加对公司的投资 6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498 万),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1,194 万元。1995 年 12月 21日,资江电子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
1997年 3 月 6日,益阳银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益银会事字[1997]第 7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1997年 2月 28日实际增加投入资本折合人民币 497.17
万元。
本次增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增资额
(万元)
实缴增资额
(万元)
增资方式 资江电子厂
147.78 147.78 未分配利润转增
93.90 93.90 资本公积转增
131.82 131.82 机器设备
小计 373.50 373.50 工商登记股东:台湾永开
(实际股东:资江电子厂)
124.50 123.67 机器设备
合计 498.00 497.17 -
本次增资后,工商登记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实缴出资额
(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资江电子厂 895.50 895.50 75.00 工商登记股东:台湾永开
(实际股东:资江电子厂)
298.50 295.495 25.00
合计 1,194.00 1,190.995 100.00
资江电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696 万元,根据益阳银城会计师事务所于1995年 8月 10日出具的益银会事字[1995]第 24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1995年 6月 30日实际投入资本折合人民币 693.825万元,尚有 2.175万元的认缴出
资未缴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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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 12月,资江电子公司拟增资 6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498万),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1,194万元,根据益阳银城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7年 3月 6日出具的益银会事字[1997]第 7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1997年 2月 28日实际增加投入资本折合人民币 497.17万元,资江电子公司股东实缴出资为 1,190.995
万元。因此,截至 1997年 2月 28日,共计尚有 3.005万元注册资本尚未缴足。
1997年 4月 30日,资江电子公司以台湾永开应得股利(实质为资江电子厂应得股利)3.005万元转增实收资本,自此股东对资江电子公司认缴的出资足额
到位。
2005年 9月 10日,益阳资元天台会计师事务所对资江电子公司于 1997年 4月 30日以应得股利 3.005万元转增实收资本的情况出具《验资事项补充说明》,
验证资江电子公司 1194万元注册资本已于 1997年 4月 30日全部缴付到位。
2009年 12月 2日,益阳市资阳区招商局出具了《关于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史出资情况的说明》,确认:资江电子公司设立后,虽然合营各方实际出资期限不符合当时有效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关于中外合资企业合营各方出资期限之规定,但鉴于资江电子公司成立时间较早,且合营各方已于 1997年 4月 30日补缴了出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合营各方未按时缴纳出资不影响资江电子公司的合法存续,对资江电子公司未按时缴纳注册资本的行为不予以处罚。
2011年 1月 26日,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了《关于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情况的说明》,确认:艾华集团历史上存在注册资本未按时足额缴纳的情形已通过该公司股东以应得股利转增的方式补足,决定对艾华集团历史上未足额缴纳注册资本的情形不予处罚。
1997年 4月 30日增资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比例(%)
1 资江电子厂 895.50 75.00 工商登记股东:台湾永开
(实际股东:资江电子厂)
298.50 25.00
合计 1,194.00 100.00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未及时缴足注册资本的金额较小,并已通过以应得股利转增的形式予以规范,主管政府部门现已出文确认不予以处罚,故不会对本次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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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4年股权转让
2004年 10月,资江电子厂与艾华科技签订了《益阳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股东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资江电子厂将持有的资江电子公司 75%的股权无偿转让给艾华科技。2004 年 10 月 28 日,资江电子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资江电子厂将持有的资江电子公司 75%的股权转让给艾华科技。2004 年 11月 23日,资江电子公司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艾华科技 895.50 75.00 工商登记股东:台湾永开
(实际股东:资江电子厂)
298.50 25.00
合计 1,194.00 100.00
4、2005年增资
2005年 8月 15日,资江电子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以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 386.86 万元,以本年利润转增实收资本 144.00 万元,合计增资 530.86
万元,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1,724.86 万元,增资后公司各投资者
认缴的出资比例不变。
本次增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实缴增资额(万元)增资方式
1 艾华科技 398.15 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 工商登记股东:台湾永开
(实际股东:资江电子厂)
132.72 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
合计 530.86 -
2005年 9月 10日,益阳资元天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就本次增资出具了益资元天台会所验字(2005)第 080号《验资报告》。2005 年 9月 16日,
资江电子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
本次增资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 艾华科技 1,293.65 75.00 工商登记股东:台湾永开
(实际股东:资江电子厂)
431.22 25.00
合计 1,724.86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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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江电子公司外方股东名义出资形成股权之权属确认
及企业性质的变更
1、资江电子公司外方股东名义出资形成股权之权属确认
(1)1993年资江电子公司设立时的股权
1993 年 12 月 18 日,资江电子厂与台湾永开签署了《中外合资益阳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合同》,并共同制定了《中外合资益阳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章程》,双方决定合资设立资江电子公司,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 696 万元,其中资江电子厂出资人民币 522 万元,占 75%;台湾永开出资 2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174万元,占 25%。
1994年 7月 28日,资江电子厂与台湾永开签订《协议书》约定,在资江电子公司的所有投资全部由资江电子厂承付,全部股权归资江电子厂所有;台湾永开帮助资江电子厂购进部分设备,设备款均由资江电子厂负担;台湾永开不享有股权,不参与任何经营管理,公司完全由资江电子厂经营。
(2)1995年增资形成的股权
1995年 12月,资江电子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进行增资。该次用于增资的进口设备的购置资金由资江电子厂承付。详细情况参见本节“三、股本形成及变
化情况”“(一)登记为中外合资企业阶段”“2、1995 年增资情况”部分内
容。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情况如下:
①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了益银会事[1997]第 7号《验资报告》所附的用于增资机器设备的相关凭证。台湾永开于 1996年 11月 1日向 YIYANG ZIJIANG
ELECTRONIC ELEMENT CO.,LTD 开具两张编号为 YK-110296、 YK-110396 的
《proforma invoice》,其中编号为 YK-110296《proforma invoice》记载:台湾永开向 YIYANG ZIJIANG ELECTRONIC ELEMENT CO.,LTD发出自动组立机等九台机器设备,价款为 134,000美元;编号为 YK-110396《proforma invoice》记载:
台湾永开向 YIYANG ZIJIANG ELECTRONIC ELEMENT CO.,LTD发出自动组立机等七台机器设备,价款为 149,000美元,两张票据合计价款为 283,000美元。
②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调阅了该行存档的关于资江电子厂于 1996 年 4 月 25 日的付汇记录,证实资江电子厂于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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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 4月 25日因进口设备预付外汇 100,000美元。
③因资江电子厂进口设备使用外汇,中国农业银行益阳市分行对资江电子厂使用的外汇予以核销后出具了《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编号为 1058353)。该单据记载:资江电子厂于 1996年 12月 13日申请进口报关,报关金额为 283,000美元,进口发票号为 YK-110296 号,于 1996 年 4 月 25 日已预付外汇 100,000美元,与付汇差额为 183,000美元。
④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调阅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市分行存档的关于资江电子厂于 1997年 1月 31日的付汇记录,证实资江电子厂于 1997年 1月 31日付出外汇 120,000美元。
⑤因资江电子厂进口设备使用外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市分行对资江电子厂使用的外汇予以核销后出具了《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编号为0281003),该单据记载:资江电子厂于 1996年 12月 13日申请进口报关,报关金额为 283,000美元,进口发票号为 YK-110296、YK-110396号,已付汇 120,000
美元,与付汇差额为 63,000 美元。付汇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益阳市分行同意核销资江电子厂已付的 120,000美元外汇。
⑥发行人律师访谈了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艾立华,艾立华表示:资江电子厂用来本次增资的设备均是资江电子厂于 1996 年向台湾永开购买,截至 2010 年 6月尚余 12,000美元没有支付完毕。
⑦2010 年 6 月 11 日,台湾永开原法定代表人林菁华出具《收据》,确认:
收到益阳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 1996年设备尾款 12,000美元,此笔设备款已全部结清。
(3)2005年增资形成的股权
2005年 8月 15日,资江电子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1194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1724.861674 万元,增资后公司各投资者认缴的出资比例不
变。具体增资方式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实缴增资额(万元)增资方式
1 艾华科技 398.146255 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 工商登记股东:台湾永开
(实际股东:资江电子厂)
132.715418 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
合计 530.8616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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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资江电子公司的设立及 1995 年增资扩股过程中,台湾永开有限公司没有实际投入资产,其在资江电子公司不享有股权,因而也不享有资江电子公司累计经营至2005年的资本公积及利润,同理不享有资江电子公司 2005年以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的股本。
(4)相关政府批文
2007年 9月 10日,益阳市资阳区招商局出具《关于确认益阳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及变更为内资企业的批复》(益资招字[2007]13 号),确认:
资江电子公司于 1993年 12月由资江电子厂和台湾永开登记设立,企业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经查实,资江电子公司系由资江电子厂全资设立,外资股东在资江电子公司的设立及增资过程中均未投入任何资产,其在资江电子公司不享有股权。
湖南省人民政府于 2011年 3月 3日出具的《关于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的批复》(湘政函[2011]46号)确认:资江电子公司于 1993年由资江电子厂和台湾永开出资设立,设立时登记的企业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
在资江电子公司的设立及增资过程中,外方股东台湾永开没有出资,实际出资者只有资江电子厂。2007 年 9 月,经资阳区招商局批准,资江电子公司变更为内资企业,并于 2009年 11月整体变更为艾华集团。资江电子公司的企业性质为内资企业,不享受中外合资企业相关税收优惠,其所享受的税收优惠已由艾华集团于 2010年 12月及 2011年 1月全部补缴完毕。资江电子公司的设立及变更均按照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关审批手续,其变更为内资企业已通过合法程序确认,补缴了所享受的优惠税金,该情形不影响资江电子公司的合法存续。
资江电子公司变更为艾华集团以后,运作规范,依法纳税,无税务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应予以税务行政处罚的情形。
2、企业性质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
2007年 8月 25日,资江电子厂召开会议,会议决定将登记在台湾永开名下实属资江电子厂所有的资江电子公司 25%的股权转让给艾亮。
2007年 9月 1日,资江电子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将登记在台湾永开名下的资江电子公司 25%的股权转让给艾亮。
2007年 9月 10日,益阳市资阳区招商局出具的《关于确认益阳资江电子元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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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及变更为内资企业的批复》(益资招字[2007]13 号),同意资江电子公司由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
本次股权转让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 艾华科技 1,293.65 75.00
2 艾亮 431.22 25.00
合计 1,724.86 100.00
2007年 10月 8日,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第 430903926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由于登记的外方股东台湾永开没有实际出资,资江电子公司自设立以来不含外资成分,其企业性质实为内资企业,不能享受中外合资企业税收优惠,已享受的税收优惠需要补缴。
2010 年 12 月 21 日,益阳市赫山区地方税务局出具的《关于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补交税收情况的说明》确认:艾华集团需要补缴登记为中外合资企业期间享受的税收优惠,其中需要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2,653,490.19 元,需要
补缴教育费附加 1,137,210.08元。艾华集团已于 2010年 12月 13日向我局补缴
了城市维护建设税 2,653,490.19 元、教育费附加 1,137,210.08 元,共计
3,790,700.27 元,艾华集团登记为中外合资企业期间享受的税收优惠已全部补
缴完毕。艾华集团自设立以来运作规范,依法纳税、无税务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应予以税务行政处罚的情形。
2011年 1月 20日,益阳市赫山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的《关于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补缴税收情况的说明》确认:艾华集团需要补缴登记为中外合资企业期间享受的税收优惠,需要补缴企业所得税 4,683,106.17 元,需补缴增值税
1,363,719.70元。艾华集团已分别于 2010年 12月 14日、2011年 1月 11日和
2011 年 1 月 17日向我局补缴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合计 6,046,825.87 元。艾
华集团登记为中外合资企业期间享受的税收优惠已全部补缴完毕。艾华集团自设立以来运作规范,依法纳税、无税务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应予以税务行政处罚的情形。
3、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意见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1)证实外方股东在发行人企业性质变更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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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义出资行为之证据材料充分、确凿,并经益阳市资阳区招商局、益阳市人民政府和湖南省人民政府确认。由此,发行人在企业性质变更前之中方和外方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权经有关部门确认后,发行人股权清晰,不会引致发行人股权存在重大潜在的权属纠纷;(2)发行人登记为中外合资企业期间享受的国税和地税等
税收优惠已全额缴纳,合法有效。
(三)变更为内资企业后的阶段
1、2007年增资
2007年 10月 8日,资江电子公司临时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艾亮以其持有的雅安艾华 55%的股权,王安安以其持有的雅安艾华 25%的股权对公司增资。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天职湘专审[2007]第 0521号审计报告,截至 2007年 9月 30日,资江电子公司净资产为 5,482.56万元。对应每 1.00元出资额净资产
为 3.18元。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天职湘专审[2007]第 0498号审计报告,截至 2007年 9月 30日,雅安艾华净资产为 2,206.34万元。根据湖南恒基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的湘恒基评字[2007]第 1167 号《评估报告》,雅安艾华 2007 年 9 月 30日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2,377.89 万元。对照雅安艾华的整体评估净资产和同一
基准日审计报告的净资产,资产不存在减值现象。
艾亮持有的雅安艾华 55%股权对应经审计净资产为 1,213.49万元;王安安持
有的雅安艾华 25%股权对应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551.59 万元。本次增资以资江电
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依据,根据净资产对等的原则,雅安艾华 3.18 元净资
产对应资江电子公司 1元注册资本。增资后资江电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2,280.17万元。
本次增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折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方式
1 艾亮 1,213.49 381.77 股权
2 王安安 551.59 173.53 股权
合计 1,765.07 555.31
2007年 10月 10日,天职国际就本次增资出具了天职湘验字[2007]第 0520号验资报告。资江电子公司于 2007年 10月 20日在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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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资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 艾华科技 1,293.65 56.73
2 艾亮 812.99 35.66
3 王安安 173.53 7.61
合计 2,280.17 100.00
2、2008年股权变动
2008年 1月 31日,艾华科技经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销。艾华科技原股东艾立华、王安安、艾亮、艾立宇根据持有的艾华科技的股份比例分配艾华科技持有的资江电子公司 56.73%股份,分别为 28.37%、11.35%、11.35%及 5.67%。
本次股权变动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 艾亮 1,071.72 47.00
2 艾立华 646.82 28.37
3 王安安 432.26 18.96
4 艾立宇 129.36 5.67
合计 2,280.17 100.00
艾华科技成立于 2004年 10月 18日,其 2008年 1月 31日注销时,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 5,8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艾立华,注册地址为益阳市金秀路,经营范围为电子元件系列产品开发;铝电解电容器生产销售。股东为艾立华、王安安、艾亮、艾立宇,四人持有艾华科技的股权比例分别为 50%、20%、20%、10%。
艾华科技于 2008年 1月 31日注销。就该公司清算事宜,2008年 1月 28日,湖南恒基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湘恒基审字[2008]89 号《清算审计报告》。2008 年 1 月 30 日,益阳市赫山区地方税务局出具《赫山区地方税务局清算结论》,确认艾华科技无欠税,同意其注销税务登记。2008 年 1 月 30 日,益阳市赫山区国家税务局出具《赫山区国家税务局清算结论》,确认艾华科技无欠税,同意其注销税务登记。2008年 1月 31日,艾华科技经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依法注销。
3、2008年增资
2008年 5月 9日,资江电子公司临时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艾立华以其持有的绵阳电子 96.81%的股权,罗江艾华 91.30%的股权对公司增资;同意艾立宇以
其持有的绵阳电子 3.19%,罗江艾华 5.20%的股权对公司增资;同意殷宝华以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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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的罗江艾华 3.50%的股权对公司增资。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天职湘审[2008]第 0282号《审计报告》,截至 2008年 4月 30日,资江电子公司净资产为 10,848.72万元。对应每 1.00元注册资本净资
产为 4.76元。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天职湘审[2008]第 0280号及天职湘审[2008]第 0281号《审计报告》,截至 2008年 4月 30日,罗江艾华净资产为 2,623.63万元,绵阳
电子净资产为 986.20 万元。根据湖南恒基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湘恒基
评字[2008]第 640号《评估报告》及湘恒基评字[2008]第 641号《评估报告》,罗江艾华 2008年 4月 30日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3,340.29万元;绵阳电子 2008
年 4月 30日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1,276.52万元。对照罗江艾华和绵阳电子的整
体评估净资产和同一基准日审计报告的净资产,资产不存在减值现象。
艾立华持有的罗江艾华 91.30%股权及绵阳电子 96.81%股权对应净资产之和
为 3,350.01万元;艾立宇持有的罗江艾华 5.20%股权及绵阳电子 3.19%股权对应
净资产之和为 167.86 万元;殷宝华持有的罗江艾华 3.50%股权对应净资产为
91.95万元。
本次增资以资江电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依据,根据净资产对等的原则,罗江艾华和绵阳电子 4.76元净资产对应资江电子公司 1元注册资本。增资后资
江电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3,038.88万元。
本次增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折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方式
1 艾立华 3,350.01 704.10 股权
2 艾立宇 167.86 35.28 股权
3 殷宝华 91.95 19.33 股权
合计 3,609.82 758.71
2008 年 5 月 10 日,天职国际就本次增资出具了天职湘验字[2008]第 0286号验资报告。2008年 6月 8日,资江电子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
本次增资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 艾立华 1,350.92 44.45
2 艾亮 1,071.72 35.27
3 王安安 432.26 14.22
4 艾立宇 164.65 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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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5 殷宝华 19.33 0.64
合计 3,038.88 100.00
4、2009年股权转让
2009年 5月 22日,资江电子公司临时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艾立华、艾亮、艾立宇、殷宝华分别将其持有的资江电子公司 44.45%、35.27%、5.42%、0.64%
股权转让给艾华投资,作为对艾华投资的增资。2009年 6月 22日,资江电子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 艾华投资 2,606.61 85.78
2 王安安 432.26 14.22
合计 3,038.88 100.00
(四)股份公司阶段
1、2009年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09年 9月 29日,资江电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 9月 30日,发起人签署了《益阳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共同以发起方式设立艾华集团。发起人将资江电子公司 2009 年 8 月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15,802.86 万元,按 1:0.67的比例折为 10,600万股,净
资产超出注册资本部分的 5,202.86万元作为资本公积。2009年 11月 12日,天
职国际就本次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股份公司出具了天职湘核字[2009]398号《验资报告》。
2009 年 10 月 28 日,艾华集团召开发起人会议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一致通过了《关于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关于<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湖南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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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授权颜耀凡办理益阳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宜的议案》等。
2009 年 11 月 17 日,艾华集团在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注册号为430903926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发行人股本结构为:
序号发起人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 艾华投资 9,092.68 85.78
2 王安安 1,507.32 14.22
合计 10,600.00 100.00
2、2010年第一次增资
2010年 9月 20日,艾华集团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775.00万股,每股增资价格为 1.00元,本次增资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
至人民币 14,375.00万元。增资后发行人各投资者认缴的出资比例不变。
本次增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折股本(万股)出资方式
1 艾华投资 3,238.195 3,238.195 资本公积
2 王安安 536.805 536.805 资本公积
合计 3,775.00 3,775.00
2010 年 10 月 13 日,天职国际就本次增资出具了天职湘核字[2010]第 408号《验资报告》。2010年 10月 19日,艾华集团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
本次增资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 艾华投资 12,330.875 85.78
2 王安安 2,044.125 14.22
合计 14,375.00 100.00
3、2010年第二次增资
2010年 10月 20日,艾华集团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平安财智对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价格为每股 8.00元,增资金额为 5,000万元,新增股本 625
万股,其余 4,37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15,000.00万元。本次增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折股本(万元)出资方式
1 平安财智 5,000.00 625.00 现金
合计 5,000.00 6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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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10 月 27 日,天职国际就本次增资出具了天职湘核字[2010]第 416号《验资报告》。2010年 11月 3日,艾华集团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
本次增资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 艾华投资 12,330.875 82.20
2 王安安 2,044.125 13.63
3 平安财智 625.00 4.17
合计 15,000.00 100.00
4、2010年股权转让
2010年 12月 9日,艾华集团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艾华投资向王安安、艾立宇、殷宝华等 22名自然人转让股份。2010年 12月 21日相关股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此次股权转让,每股的转让价格为 2.50元。
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受让股东姓名
受让股份数
(万股)
受让价款
(万元)
受让人身份
1 王安安 1,200.00 3,000.00 艾华集团董事、总经理
2 艾立宇 350.00 875.00 艾华集团董事
3 殷宝华 350.00 875.00 艾华集团董事、副总经理
4 袁烨 260.00 650.00 江苏立富副总经理
5 张建国 45.00 112.50 艾华集团一厂总经理
6 何建民 40.00 100.00 艾华集团二厂总经理
7 周运动 40.00 100.00 雅安艾华总经理
8 袁德明 40.00 100.00 江苏立富总经理
9 颜耀凡 30.00 75.00 艾华集团财务总监
10 陈太平 30.00 75.00 艾华设备总经理
11 曾丽军 30.00 75.00 艾华集团企业管理中心总监
12 艾立平 30.00 75.00 艾华集团工程技术中心技术部长
13 张健 20.00 50.00 绵阳电子常务副总经理
14 朱勇 15.00 37.50 艾华集团董事会秘书
15 徐兵 15.00 37.50
艾华集团监事会主席、品质管理中心总监
16 黄远彬 15.00 37.50 艾华集团工程技术中心副总监
17 徐虹 15.00 37.50 艾华集团业务经理
18 袁欣欣 12.00 30.00 江苏立富技术部长
19 朱立希 10.00 25.00 艾华集团业务经理
20 周航 10.00 25.00 绵阳电子生产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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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受让股东姓名
受让股份数
(万股)
受让价款
(万元)
受让人身份
21 徐爱华 10.00 25.00 艾华集团工会主席
22 余日红 10.00 25.00 艾华集团业务经理
合计 2,577.00 6,442.50
2010年 12月 22日,艾华集团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 艾华投资 9,753.88 65.03
2 王安安 3,244.13 21.63
3 平安财智 625.00 4.17
4 艾立宇 350.00 2.33
5 殷宝华 350.00 2.33
6 袁烨 260.00 1.73
7 张建国 45.00 0.30
8 何建民 40.00 0.27
9 周运动 40.00 0.27
10 袁德明 40.00 0.27
11 颜耀凡 30.00 0.20
12 陈太平 30.00 0.20
13 曾丽军 30.00 0.20
14 艾立平 30.00 0.20
15 张健 20.00 0.13
16 朱勇 15.00 0.10
17 徐兵 15.00 0.10
18 黄远彬 15.00 0.10
19 徐虹 15.00 0.10
20 袁欣欣 12.00 0.08
21 朱立希 10.00 0.07
22 周航 10.00 0.07
23 徐爱华 10.00 0.07
24 余日红 10.00 0.07
合计 15,000.00 100.00
5、2014年股权转让
鉴于公司自然人股东黄远彬辞去公司职务,根据双方事先约定及《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管理规定》的规定,并经双方充分协商,黄远彬自愿将所持艾华集团的 15万股股份转让给艾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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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6月 6日,黄远彬与艾华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按每股 2.5元的价格转让给艾华投资,本次股权转让后,各股东的出资结构如
下:
序号股东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 艾华投资 9,768.88 65.13
2 王安安 3,244.13 21.63
3 平安财智 625.00 4.17
4 艾立宇 350.00 2.33
5 殷宝华 350.00 2.33
6 袁烨 260.00 1.73
7 张建国 45.00 0.30
8 何建民 40.00 0.27
9 周运动 40.00 0.27
10 袁德明 40.00 0.27
11 颜耀凡 30.00 0.20
12 陈太平 30.00 0.20
13 曾丽军 30.00 0.20
14 艾立平 30.00 0.20
15 张健 20.00 0.13
16 朱勇 15.00 0.10
17 徐兵 15.00 0.10
18 徐虹 15.00 0.10
19 袁欣欣 12.00 0.08
20 朱立希 10.00 0.07
21 周航 10.00 0.07
22 徐爱华 10.00 0.07
23 余日红 10.00 0.07
合计 15,000.00 100.00
发行人 2014年 3月 18日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管理规定》规定,主要内容为:(1)股权激励获得股份的员工
在公司上市之前,非经公司同意,不得向除艾华投资之外的第三方转让全部或部分股份;(2)股权激励获得股份的员工在公司上市前及上市后三年内从公司(含
分、子公司)离职的(获得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书面同意离职的除外),须将所持股份全部转让给艾华投资;(3)在公司上市三年后,股权激励获得股份的员工
每年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最初所持股份的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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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制定的《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管理规定》制度履行了发行人内部决策程序,是发行人持股员工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发行人内部持有股份的员工具有约束力,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黄远彬转让股份给艾华投资的行为是其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上述股权转让亦合法有效。
四、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在报告期内无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五、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本公司自设立以来的验资情况如下表,有关审验事项详见本节“三、股本形
成及变化情况”。
报告日期验资机构验资报告号审验事项
1995年 8月 10日
益阳银城会计师事务所
益银会事字[1995]第24号
1993年设立出资
1997年 3月 6日
益阳银城会计师事务所
益银会事字[1997]第7号
1995年增资
2005年 9月 10日
益阳资元天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益资元天台会所验字
(2005)第 080号
2005年增资
2005年 9月 10日
益阳资元天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对 1997年 4月 30日以应得股利 30,050元转增实收资本的验证
2007年 10月 10日天职国际
天职湘验字[2007]第0520号
2007年增资
2008年 5月 10日天职国际
天职湘验字[2008]第0286号
2008年增资
2009年 11月 12日天职国际
天职湘核字[2009]398号
整体变更股份公司
2010年 10月 13日天职国际
天职湘核字[2010]第408号
2010年第一次增资
2010年 10月 27日天职国际
天职湘核字[2010]第416号
2010年第二次增资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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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1、发行人股权结构
目前,发行人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艾立华王安安艾亮艾燕湖南艾华投资有限公司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21名股东
4.55% 51.27% 22.09% 22.09%
65.13%
21.63% 13.24%
2、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
本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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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办财务总监战略委员会审计部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股东会董事会秘书监事会总经理董事会副总经理证券部党群办中山分公司子公司艾华富贤控股子公司财务中心会计核算部资金管理部成本管理部品质中心品质一部客服部试验量测部体系部生管中心水电班物控部订单管理部安监部企管中心人力资源部行政部法务部资产管理部资讯部江苏立富艾华设备罗江艾华绵阳电子雅安艾华香港艾华艾华鸿运营销中心销售管理部华东区华南区海外区报价部综合办技术中心技术一部技术二部整机应用化工采购研究开发部分公司70%60%各工厂益阳华盛
(二)发行人主要职能部门情况
目前,艾华集团设置的主要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其具体职能如下:
1、品质管理中心
包括品质一部、客户服务部、试验量测部及体系部。品质一部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原材料进料检验、评价及管理工作,检验外购、自配电解液及工序在用电解液,并处理异常。客户服务部负责客户投诉管理,组织解决客户投诉事项,参与产品退货评审,组织实施失效品的分析和验证,并提交分析报告。试验量测部负责产品设计和生产的可靠性试验,提交试验结果并督导改善。体系部负责拟订并实施体系文件,开展质量体系认证。
2、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包括技术部、产品研发部及整机研发部。技术部负责指导及协助生产部门解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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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生产工艺技术问题;编制产品和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审核、颁发和管理;协助销售部门进行产品报价。产品研发部负责组织和实施公司新产品的设计和开发全过程;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及新材料的使用;组织和指导新产品的试生产工作。整机研究部负责为客户提供产品设计技术服务,评估认证客户产品设计方案,为客户提供技术培训,协助客户分析客户产品失效原因,提出产品设计问题及研发方向。
3、生产管理中心
包括制造分厂、订单管理部、物控部、安监部及水电班。物控部负责编制采购计划,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质量、价格、交付方面进行评估审核;分析控制采购成本,建立稳定、优质供货渠道,保证材料的及时供应;开展物资入库、验收、存储、发放及物料盘点工作。订单部负责客户订单接收、确认及交期回复,向分厂及子公司下达生产计划,督促分厂按时完成生产计划,组织产品的发货工作。制造分厂负责根据生产计划执行制造任务。安监部负责开展安全与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和执行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的宣导。水电班负责开展水、电设施维护和保养工作,保证水、电的正常供应,维护中央空调及末端设备、水空调、空压机等相关生产辅助设施的正常运转。
4、营销中心
包括销售管理部、华东区、华南区、海外区及报价部。销售管理部负责客户开发及服务、客户资质审核、销售报价、出口报关工作、销售渠道管理、销售货款管理、销售目标制定及营销战略的编制,开展公司的品牌规划和品牌的形象建设,组织市场广告推广活动和公关活动。华东区负责中国东部区域的市场开发及维护工作。华南区负责中国南部区域的市场开发及维护工作。海外区负责境外市场的开发及维护工作。报价部负责受理产品报价申请,核算、报批销售价格,并保管价格资料,协调技术中心改进产品设计,开展产品销售价格、客户贡献率等数据分析工作,并提交分析报告。
5、企业管理中心
包括行政部、资产管理部、人力资源部、法务部及资讯部。行政部负责公司文秘及接待、法律事务、安全及保密工作、行政及后勤管理工作。资产管理部负责开展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废品等管理工作,开展基建项目仓库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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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力资源规划、人力资源制度建设、员工招聘及辞退管理、绩效考核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员工社保管理、人事档案及资料管理、员工调配及培训及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等工作。资讯部负责安装及维护计算机等办公电子设备软、硬件,维护和管理网络、监控系统、维护企业外部邮箱及内部办公平台系统、维护和管理服务器,实施系统数据管理工作。
6、财务管理中心
包括会计核算部、资金管理部和成本管理部。会计部负责公司开展会计核算、账务处理、报表编制及税务申报工作,组织预算编制,开展财务分析工作,编制销售报表,开具销售发票;对应收账款进行统计和账龄分析,监督应收账款回款期限,配合应收账款追讨工作。资金管理部负责编制资金预算,调拨集团内部资金及审核资金支付申请;办理银行贷款与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成本管理部负责进行成本分析与预测工作、编制各项成本分析报表;核算供应商往来帐目,组织开展存货盘点等工作。
7、证券部
负责公司证券事务方面的工作,协助董事会秘书筹备公司董事会会议、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收集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等相关的信息,根据法律、法规、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和媒体进行沟通联络。
8、审计部
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直接向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报告;定期或不定期对集团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进行审计;执行由董事会决定的其它专项审计。
(三)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1、发行人目前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艾华集团共有 7家全资子公司、2家控股子公司及1家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各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与艾华集团关系
基本情况股权结构
绵阳电子
全资子公司
1、成立于 1996年 2月 29日;2、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 2,600
万元;3、法定代表人为艾立华;4、注册地为绵阳高新区普明
南路东段 132号;5、经营范围为铝电解电容器的生产和销售,
电子材料及整机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艾华集团持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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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与艾华集团关系
基本情况股权结构
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器设备、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罗江艾华
全资子公司
1、成立于 2002年 4月 11日;2、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 2,853.24
万元;3、法定代表人为艾立华;4、注册地为罗江县工业园区;
5、经营范围为制造、销售:铝电解电容器及相关电子材料。销
售:铝电解电容器整机。从事铝电解电容器进出口业务。(以上经营范围国家限制或禁止经营的除外,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必须取得相关批准后,按照批准的事项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艾华集团持100%股权
雅安艾华
全资子公司
1、成立于 2004年 10月 13日;2、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 1,318
万元;3、法定代表人为艾立华;4、注册地为雅安市生态科技
工业园;5、经营范围为制造、销售铝电解电容器用化成铝箔,
腐蚀箔等电子材料(涉及前置许可的以许可证为准)。
艾华集团持100%股权
江苏立富
控股子公司
1、成立于 2006 年 4 月 7 日;2、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 8,000
万元;3、法定代表人为艾立华;4、注册地为江苏省南通经济
技术开发区新河路 16号;5、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铝电解电容
器配套用中高压电极箔。
艾华集团持有60%股权;日本川竹持有 40%股权
艾华设备
全资子公司
1、成立于 2008年 1月 28日;2、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 300万
元;3、法定代表人为艾立华;4、注册地为益阳市赫山区龙岭
工业园天子坟村 101号;5、经营范围为电子设备及电子材料的
制造、销售。
艾华集团持100%股权
香港艾华
全资子公司
1、成立于 2010年 1月 11日;2、注册资本 104万美元;3、注
册地为香港九龙观塘观塘道 418号创纪之城 5期 15楼 31室;4、
经营范围为铝电解电容器销售贸易。
艾华集团持100%股权
艾华鸿运
全资子公司
1、成立于 2013年 3月 18日;2、注册资本 500万元;3、注册
地为益阳市赫山区龙岭工业园桃花仑东路紫竹路南侧;4、法定
代表人为艾立华;5、经营范围为电容器及材料的生产、加工、
销售。
艾华集团持100%股权
艾华富贤
控股子公司
1、成立于 2010年 12月 8日;2、注册资本 1,000万元;实收
资本 1,000万元;3、法定代表人为艾立华;4、注册地为益阳
市桃花仑东路(紫竹路南侧);5、经营范围为高分子固态铝电
解电容器的生产和销售及相关电子材料销售。
艾华集团持 70%股权;周世贤(注)持 30%股权
益阳华盛
全资子公司
1、成立于 2014年 9月 30日;2、注册资本 1,000万元;3、法
定代表人为艾立华;4、注册地为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东路(紫
竹路南侧)龙岭工业园;5、经营范围为铝电解电容器、铝箔的
生产与销售;电子材料的销售;生产电容器的设备制造。
艾华集团持100%股权
雅安农商行
全资子公司参股公司
1、成立于 2014 年 6 月 16 日;2、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
80,000.00 万元; 3、法定代表人为徐林;4、注册地为
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 389号;5、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
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雅安艾华持
0.08%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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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与艾华集团关系
基本情况股权结构
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注:周世贤系台湾省公民。
上述公司近一年相关财务数据(非合并)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财务指标 2014年 12月 31日或 2014年
绵阳电子
总资产 7,966.86
净资产 4,966.76
净利润 812.09
罗江艾华
总资产 6,566.51
净资产 5,918.45
净利润 650.77
雅安艾华
总资产 10,005.78
净资产 6,353.73
净利润-52.78
江苏立富
总资产 10,499.09
净资产 9,237.13
净利润 343.65
艾华设备
总资产 2,041.70
净资产 410.05
净利润 22.10
香港艾华
总资产 481.08
净资产-242.30
净利润-177.66
艾华富贤
总资产 3,049.60
净资产 1,416.84
净利润 298.08
艾华鸿运
总资产 1,250.99
净资产 335.60
净利润-128.92
益阳华盛
总资产 1,039.52
净资产 975.02
净利润-24.98
注:上述数据经天职国际审计。
2、子公司雅安艾华、绵阳电子、罗江艾华、艾华富贤的历史沿革
(1)雅安艾华历史沿革
① 2004年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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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 9月 3日,艾亮、王安安、资江电子公司签订《出资协议》,约定共同出资设立雅安艾华,注册资本为 1,318万元。雅安艾华设立时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比例(%)
艾亮 724.90 实物 55.00
王安安 329.50 实物 25.00
资江电子公司 263.60 实物 20.00
合计 1,318.00 100.00
2004年 9月 30日,四川宏伟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相关出资机器设备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川宏伟评报[2004]字第 093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根据评估报告,相关出资机器设备评估值为 1,562.85万元。
2004年 10月 9日,四川精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川精会验[2004]字第 038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出资行为进行了验证。
2004年 10月 13日,雅安艾华就本次事宜办理了工商设立登记手续。
② 2007年股权转让
2007年 10月 8日,雅安艾华股东会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艾亮、王安安分别将持有的雅安艾华 55%、25%的权益转让给资江电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资江电子公司 1,318.00 100.00
合计 1,318.00 100.00
本次股权转让原因是艾亮、王安安以持有的雅安艾华股权对资江电子公司进行增资。具体详见本节“三、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三)变更为内资企业后
的阶段”“1、2007年增资”。
(2)绵阳电子历史沿革
① 1996年设立
1996 年 2 月 20 日,艾立华、艾立宇、王安安签订《合资经营协议书》,约定共同出资设立绵阳电子,注册资本为 1,000万元。绵阳电子设立时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比例(%)
艾立华 600.00 实物 60.00
王安安 200.00 货币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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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比例(%)
艾立宇 200.00 货币 20.00
合计 1,000.00 100.00
1996 年 2 月 29 日,绵阳高新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设立出资出具绵高会验
(1996)字第 05号《验资报告》验证,证实绵阳电子设立出资已足额缴纳到位。
1996年 2月 29日,绵阳电子就上述事项办理了工商设立登记手续。
② 2005年股权转让
2005年 3月 10日,绵阳电子股东会决议同意艾立华、艾立宇分别将持有的绵阳电子 31%、20%的权益转让给艾华科技,股权转让价格为 1.00元/注册资本,
同日相关股东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方受让方转让出资额(万元)股份比例(%)转让价款(万元)
艾立华艾华科技 310.00 31.00 310.00
艾立宇艾华科技 200.00 20.00 200.00
合计 510.00 51.00 510.00
本次股权转让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艾华科技 510.00 51.00
艾立华 290.00 29.00
王安安 200.00 20.00
合计 1,000.00 100.00
2005年 3月 22日,绵阳电子就上述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③ 2007年增资
2007 年 11 月 20 日,绵阳电子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艾立华以现金600万元对绵阳电子进行增资,增资价格为 1.00元/注册资本,增资后绵阳电子
注册资本由 1,000万元增加至 1,600万元。
本次增资后,绵阳电子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艾华科技 510.00 31.90
艾立华 890.00 55.60
王安安 200.00 12.50
合计 1,600.00 100.00
2007 年 12 月 10 日,四川精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增资出具川精会验[2007]字第 056号《验资报告》验证,证实绵阳电子本次新增的注册资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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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已足额缴纳到位。
2007年 12月 11日,绵阳电子就本次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
④ 2008年股权变化
2008年 1月 31日,艾华科技经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销。2008年 2月 18 日,艾华科技分别与艾华科技原股东艾立华、王安安、艾亮、艾立宇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根据持有的艾华科技的股权比例分配艾华科技持有的绵阳电子 31.9%股份,分别为 15.95%、6.38%、6.38%及 3.19%。本次股权变动后,绵阳
电子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艾立华 1,145.00 71.56
王安安 302.00 18.88
艾亮 102.00 6.38
艾立宇 51.00 3.19
合计 1,600.00 100.00
2008年 3月 3日,绵阳电子就上述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⑤ 2008年 2月股权转让
2008年 2月 28日,绵阳电子召开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王安安、艾亮分别将持有的绵阳电子全部股权转让给艾立华,股权转让价格为 1.00元/注册资本,
同日相关股东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方受让方转让出资额(万元)股份比例(%)转让价款(万元)
王安安艾立华 302.00 18.88 302.00
艾亮艾立华 102.00 6.38 102.00
合计 404.00 25.26 404.00
本次股权转让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艾立华 1,549.00 96.81
艾立宇 51.00 3.19
合计 1,600.00 100.00
2008年 3月 17日,绵阳电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⑥ 2008年 5月股权转让
2008 年 5 月 9 日,绵阳电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艾立华、艾立宇分别将持有的绵阳电子全部股权转让给资江电子公司。同日,相关方签订了《股权转让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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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
本次股权转让的实质是艾立华、艾立宇以持有的绵阳电子股权对资江电子公司进行增资。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三、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三)变更为内
资企业后的阶段”“3、2008年增资”。
本次股权变动后,绵阳电子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资江电子公司 1,600.00 100.00
合计 1,600.00 100.00
2008年 6月 12日,绵阳电子就上述事宜办理了工商手续。
⑦ 2008年增资
2008年 10月 8日,绵阳电子股东会决议同意资江电子公司以现金 1,000万元对公司增资,增资价格为 1.00元/注册资本。增资后绵阳电子注册资本由 1600
万元增加至 2,600万元。本次增资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资江电子公司 2,600.00 100.00
合计 2,600.00 100.00
本次增资经四川精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川精会验[2008]字第 036号《验资报告》所验证,证实绵阳电子本次新增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到位。
2008年 10月 21日,绵阳电子就上述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罗江艾华历史沿革
① 2002年设立
2002 年 2 月 28 日,艾立华、王安安、刘梅签订《投资协议》,约定共同出资设立罗江艾华,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万元。罗江艾华设立时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比例(%)
艾立华 600.00 实物 60.00
王安安 300.00 实物 30.00
刘梅 100.00 实物 10.00
合计 1,000.00 - 100.00
四川君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股东上述出资的实物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川君义评报字[2002]第 3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确定该批实物资产的评估价值为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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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万元。
本次出资经四川旭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川旭东会所验[2002]150号《验资报告》所验证。
2002年 4月 11日,罗江艾华就上述事项办理了工商设立登记手续。
② 2003年增资
2003年 3月 29日,罗江艾华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由艾立华以实物资产增资 1,853.24万元,增加后的注册资本为 2,853.24万元。增资价格为 1.00
元/注册资本。
2003年 3月 31日,四川三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川三正资评报字[2003]字第 017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艾立华拟向罗江艾华进行增资的实物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18,532,400.00元。
本次增资后罗江艾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比例(%)
艾立华 2,453.24 实物 85.98
王安安 300.00 实物 10.51
刘梅 100.00 实物 3.51
合计 2,853.24 - 100.00
2003年 3月 31日,四川三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三台分所出具三正会验[2003]字第 016 号《验资报告》,证实罗江艾华本次新增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到位。
2003年 4月 9日,罗江艾华就上述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③ 2005年股权转让
2005 年 3 月 6 日,罗江艾华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艾立华将其持有的罗江艾华 1,483.68万元出资转让给艾华科技;3月 25日,罗江艾华股东会决
议同意艾立华将其持有的罗江艾华 969.56 万元出资转让给艾亮。上述股权转让
价格均为 1.00元/注册资本。
2005年 3月 6日和 2005年 3月 25日,艾立华分别与艾华科技和艾亮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方受让方转让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转让价款(万元)
艾立华艾华科技 1,483.68 52.00 1,483.68
艾立华艾亮 969.56 33.98 969.56
合计 2,453.24 85.98 2,4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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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后,罗江艾华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艾华科技 1,483.68 52.00
艾亮 969.56 33.98
王安安 300.00 10.51
刘梅 100.00 3.51
合计 2,853.24 100.00
2005年 5月 18日,罗江艾华就上述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④ 2008年股权变化
2008年 1月 31日,艾华科技经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销。2008年 1月 29 日,艾华科技股东会做出分配方案,艾华科技原股东艾立华、王安安、艾亮、艾立宇根据持有的艾华科技的股份比例分配艾华科技持有的罗江艾华
52.00%股份,分别为 26.00%、10.40%、10.40%及 5.20%。
本次股权变动后,罗江艾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艾立华 741.04 26.00
王安安 596.74 20.91
艾亮 1,266.29 44.38
艾立宇 148.37 5.20
刘梅 100.00 3.51
合计 2,853.24 100.00
2008年 2月 26日,罗江艾华就上述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⑤ 2008年 2月股权转让
2008年 2月 27日,罗江艾华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王安安、艾亮分别将持有的罗江艾华的全部权益转让给艾立华,股权转让价格为 1.00元/注册资
本。同日,王安安、艾亮分别与艾立华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出资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方受让方受让出资额(万元)股份比例(%)转让价款(万元)
王安安艾立华 596.74 20.91 596.74
艾亮艾立华 1,266.29 44.38 1,266.29
合计 1,863.03 65.29 1,863.03
本次股权转让后,罗江艾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艾立华 2,604.87 91.29
艾立宇 148.37 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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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刘梅 100.00 3.51
合计 2,853.24 100.00
2008年 2月 29日,罗江艾华就上述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⑥ 2008年 4月股权转让
2008年 4月 15日,罗江艾华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刘梅将持有的罗江艾华的 100万元股权全部转让给殷宝华。股权转让价格 1.00元/注册资本。2008
年 4月 16日,刘梅与殷宝华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后,罗江艾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艾立华 2,604.87 91.29
艾立宇 148.37 5.20
殷宝华 100.00 3.51
合计 2,853.24 100.00
2008年 4月 28日,罗江艾华就上述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⑦ 2008年 5月股权转让
2008年 5月 9日,罗江艾华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艾立华、艾立宇、殷宝华分别将持有的罗江艾华 91.30%、5.20%和 3.50%的股权转让给资江电子公
司。同日,艾立华、艾立宇和殷宝华分别与资江电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本次股权转让的实质是艾立华、艾立宇、殷宝华以持有的罗江艾华股权对资江电子公司进行增资。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三、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三)
变更为内资企业后的阶段”“3、2008年增资”。
本次股权变动后,罗江艾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资江电子公司 2,853.24 100.00
合计 2,853.24 100.00
2008年 6月 16日,罗江艾华就上述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艾华富贤历史沿革
2010年 10月 8日,艾华集团、周世贤、东莞富信成签署了《益阳艾华富贤电子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合同》,约定共同出资成立艾华富贤;2010 年 10 月18日,三方制定了艾华富贤公司章程。2010年 10月 25日,益阳市赫山区经济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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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局出具益赫经合(2010)11 号《关于益阳艾华富贤电子有限公司合同、章
程的批复》,同意设立艾华富贤。艾华富贤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设立时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比例(%)
艾华集团 700.00 现金 70.00
东莞富信成 150.00 现金 15.00
周世贤 150.00 现金 15.00
合计 1,000.00 - 100.00
2010年 12月 8日,艾华富贤就公司设立事宜办理了工商设立登记手续。
2011年 3月 17日,天职国际出具天职湘 SJ[2011]字第 352号《验资报告》验证,各股东及时足额缴纳出资。
2014年 10月 11日,东莞富信成与周世贤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艾华富贤 150万元股权转让给周世贤。上述事宜已于 2014年 11月 26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转让完成后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比例(%)
艾华集团 700.00 现金 70.00
周世贤 300.00 现金 30.00
合计 1,000.00 - 100.00
3、其他子公司基本情况
(1)江苏立富
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艾华集团持有其 60%股权。
江苏立富成立于 2006年 4月 7日,注册资本 268万美元。2010年 12月前,江苏立富为经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10年 12月,经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江苏立富电极箔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变更为内资企业的批复》(通开发管
(2010)480 号)批复,发行人受让江苏立富股东廖志维持有的 25%股权,此次
股权变更后,江苏立富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
2013年 6月 28日,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同意江苏立富电极箔有限公司增资并购的批复》(“通开发管[2013]262号”),川竹电子株式会社认购江苏立富新增注册资本 4218万元人民币中的 3200万元人民币,发行人认购 1018 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持有江苏立富 60%股权,江苏立富由内资企业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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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艾华设备
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艾华集团持有其 100%股权。
艾华设备成立于 2008年 1月 28日,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 300万元,由公司以实物出资 210万元和货币出资 90万元设立,其中,实物资产出资部分经益阳资元天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益资元天台所评字(2008)第 004号《评估报告》
评估,评估价值总额为 225.61 万元。此次出资经益阳资元天台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益资元天台会所验字(2008)第 007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法定代表人
为艾立华;注册地为益阳市赫山区龙岭工业园天子坟村 101号;经营范围为电子设备及电子材料的制造、销售。
(3)香港艾华
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艾华集团持有其 100%股权。
香港艾华成立于 2010 年 1 月 11 日;经商务部出具的商境外投证第4300200900095 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批准在香港注册成立;注册资本 13 万美元;2011年 7月 18日,经商务部 4300201100094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批准,注册资本增加至 65万美元;2013年注册资本增加至 104万美元。注册地为香港九龙观塘观塘道 418号创纪之城 5期 15楼 31室;经营范围为铝电解电容器销售贸易。
(4)艾华鸿运
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艾华集团持有其 100%股权。
艾华鸿运成立于 2013年 3月 18日;注册资本 500万元;注册地为益阳市赫山区龙岭工业园桃花仑东路紫竹路南侧;法定代表人为艾立华;经营范围为电容器及材料的生产、加工、销售。
(5)益阳华盛
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艾华集团持有其 100%股权。
益阳华盛成立于 2014年 9月 30日;注册资本 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艾立华;注册地为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东路(紫竹路南侧)龙岭工业园;经营范围为铝电解电容器、铝箔的生产与销售;电子材料的销售;生产电容器的设备制造。
(6)雅安农商行
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雅安艾华之参股公司,雅安农商行于 2014 年股改后雅安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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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华持有其 0.08%股权。
雅安农商行成立于 2014年 6月 16日,注册资本为 8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徐林,注册地为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 389号。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4、分公司情况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注册号 442000846458,营业场所:中山市古镇曹二长路 54号灯配电子城东路第 8-9卡,经营范围:销售铝电解电容器、铝箔、电容器设备,营业期限:2013年 7月 1日至 2042年 12月 28日。
七、发起人、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的情况
(一)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为艾华投资,成立于 2009年 4月 13日,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 3,3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艾立华,注册地为益阳市赫山区金秀路桐子坝巷 7号,经营范围为对外实业投资,营业执照号为 430900018207。
艾华投资最近一年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4年 12月 31日或 2014年
总资产 25,701.40
净资产 25,698.15
净利润 5,896.89
上述数据经天职国际审计。
艾华投资历史沿革如下:
1、2009年设立
艾华投资由艾立华、王安安共同出资 1,000万设立。2009 年 4月 8 日,天职国际就本次设立出具了天职湘核字[2009]第 242号《验资报告》。2010年 4月13日,艾华投资办理了工商设立登记手续。
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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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出资方式
1 艾立华 500.00 50.00 现金
2 王安安 500.00 50.00 现金
合计 1,000.00 100.00
2、2009年增资
2009年 5月 22日,艾华投资临时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艾立华以其持有的资江电子公司 44.45%的股权对公司增资;同意艾亮以其持有的资江电子公司
35.27%的股权对公司增资;同意艾立宇以其持有的资江电子公司 5.42%的股权对
公司增资;同意殷宝华以其持有的资江电子公司 0.64%的股权对公司增资。本次
增资每 1.00元出资增资价格为 6.19元。增资后艾华投资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3,300万元。
根据湖南恒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湘恒基评报字[2009]第 627 号整体资产评估报告,截至 2009年 4月 30日,资江电子公司评估净资产为 16,603.61
万元。艾立华持有的资江电子公司 44.45%的股权对应净资产评估值为 7,380.30
万元;艾亮持有的资江电子公司 35.27%的股权对应净资产评估值为 5,856.09万
元;艾立宇持有的资江电子公司 5.42%的股权对应净资产评估值为 899.92万元;
殷宝华持有的资江电子公司 0.64%的股权对应净资产评估值为 106.26万元。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天职湘审字[2009]321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09 年 4 月30日,资江电子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 14,978.94万元。
本次增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折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方式
1 艾立华 7,380.30 1,191.83 股权
2 艾亮 5,856.09 945.69 股权
2 艾立宇 899.92 145.33 股权
3 殷宝华 106.26 17.16 股权
合计 14,242.57 2,300.00
2009年 5月 23日,天职国际就本次增资出具了天职湘验字[2009]第 329号验资报告。2009年 6月 24日,艾华投资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
本次增资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 艾立华 1,691.87 51.27
2 艾亮 945.69 28.66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0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3 王安安 500.00 15.15
4 艾立宇 145.33 4.40
5 殷宝华 17.16 0.52
合计 3,300.00 100.00
3、2010年股权转让
2010 年 12 月 13 日,艾华投资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王安安、艾亮、艾立宇、殷宝华向艾燕转让股份。同日,相关股东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此次股权转让中,每股的转让价格为 4.00元。
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转让股东姓名转让出资额(万元)转让价款(万元)
1 王安安 350.00 1,400.00
2 艾亮 216.60 866.40
3 艾立宇 145.33 581.30
4 殷宝华 17.16 68.64
合计 729.09 2,916.34
2010年 12月 24日,艾华投资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 艾立华 1,691.83 51.27
2 王安安 150.00 4.55
3 艾亮 729.09 22.09
4 艾燕 729.09 22.09
合计 3,300.00 100.00
(二)实际控制人
艾立华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432301195803*,住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艾立华先生目前持有艾华集团控股股东艾华投资 51.27%的股权。
王安安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430903196612*,住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王安安持有艾华集团3,244.125万股,占总股本的 21.63%,并持有艾华集团控股股东艾华投资 4.55%
的股权。
报告期内艾立华、王安安夫妇一直是艾华集团实际控制人。艾立华先生、王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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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女士的详细简历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二节概览”“二、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简介”。
(三)发起人
1、艾华投资
艾华投资详细情况参见本节“七、发起人、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的情况”
“(一)控股股东”。
2、王安安
王安安女士的详细简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二节概览”“二、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四)其他主要股东
平安财智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资设立的公司,成立于 2008年 9月 26日,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号荣超大厦 17层,法定代表人为谢永林。该公司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平安财智持有艾华集团 625.00万股股份,
占艾华集团总股本的 4.17%。
平安财智最近一年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4年 12月 31日或 2014年
总资产 106,175.73
净资产 102,114.20
净利润 9,712.23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参股的其他企业
(一)控股股东控制、参股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外,本公司控股股东艾华投资另有 3家参股企业。各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与艾华投资关系
基本情况股权结构
桃江建信村镇银行
参股子公司
1、成立于 2008 年 11 月 28 日;2、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 7,000
万元;3、注册地为桃江县桃花江镇芙蓉路与桃灰路交界处;4、经
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艾华投资持4%股权。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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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与艾华投资关系
基本情况股权结构
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5、法定代表人为夏海鸽

6、艾华投资持 4%股权。
益阳农商行参股子公司
1、成立于 2013年 12月 19日;2、注册资本 35,000万元,实收资
本 35,000 万元;3、法定代表人为马勇辉;4、注册地址为湖南省
益阳市高新区康复南路 489 号;5、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
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艾华投资持有 1%股权
华慧新能源
[注 1]
参股子公司
1、成立于 2010年 12月 24日;2、注册资本 4,000万元,实收资
本 4,000万元;3、法定代表人为顾慧军;4、注册地为益阳市金秀
路桐子坝巷 7 号;5、经营范围为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的建设;锂
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生产设备及零配件研发、设计、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技术进出口(以上项目涉及行政许可须取得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艾华投资持25%股权。
湖南黑美人[注 2]
曾为参股子公司
1、成立于 2007年 9月 19日;2、注册资本 2,000万元;3、法定
代表人为吴少华;4、注册地为益阳市赫山区春嘉路 6号;5、经营
范围为(黑茶、紧压茶、袋泡茶)的加工、销售(许可证有效效期至 2014年 8月 10日);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13年 10月 7日);茶园种植。
已转让
华都房地产
曾为全资子公司
1、成立于 2010年 1月 28日;2、注册资本 6,000万元;3、法定
代表人为艾立宇;4、注册地为益阳市金秀路桐子坝巷 7号;5、经
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经营)。
已注销
注 1:艾华投资于 2011年 11月 9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华慧新能源 20%出资权转让给顾慧军,转让后艾华投资持有华慧新能源 25%股份。
注 2:2013年 2月 25日艾华投资与吴少华签署出资转让协议,将其在湖南黑美人茶业的 264万元(占其注册资本 44%)出资以人民币 264万元转让给吴少华。2013年 2月 27日,湖南黑美人茶业就此次出资人变更在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后,湖南黑美人增资至注册资本 2000万元。
注 3:华都房地产于 2014年 12月注销。
上述公司近一年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财务指标 2014年 12月 31日或 2014年
华慧新能源
总资产 4,609.25
净资产 4,103.92
净利润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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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财务指标 2014年 12月 31日或 2014年
桃江建信村镇银行
总资产 79,649.75
净资产 10,379.36
净利润 1,528.48
益阳农商行
总资产 921,065.48
净资产 53,647.98
净利润 14,915.05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控制、参股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艾立华、王安安直接控制的两家企业为艾华投资及资江电子厂。艾华投资的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七、发起人、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的情况”“(一)控股股东”
部分。资江电子厂的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三、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一)
登记为中外合资企业阶段”“1、1993 年成立益阳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部
分。
九、股本
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为15,000.00万股,本次拟发行5,000.00万股人民
币普通股,本次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
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 艾华投资 9,768.88 65.13
2 王安安 3,244.13 21.63
3 平安财智 625.00 4.17
4 艾立宇 350.00 2.33
5 殷宝华 350.00 2.33
6 袁烨 260.00 1.73
7 张建国 45.00 0.30
8 何建民 40.00 0.27
9 周运动 40.00 0.27
10 袁德明 40.00 0.27
(二)本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的任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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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在公司任职情况
1 王安安 3,244.13 21.63 董事、总经理
2 艾立宇 350.00 2.33 董事
3 殷宝华 350.00 2.33 董事、副总经理
4 袁烨 260.00 1.73 江苏立富董事、副总经理
5 张建国 45.00 0.30 副总经理
6 何建民 40.00 0.27 -
7 周运动 40.00 0.27 雅安艾华总经理
8 袁德明 40.00 0.27 江苏立富董事、总经理
9 颜耀凡 30.00 0.20 财务总监
10 陈太平 30.00 0.20 艾华设备总经理
11 曾丽军 30.00 0.20
12 艾立平 30.00 0.20 工程技术中心技术部长
(三)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各自持股
比例
本次发行前,公司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和各自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关联关系持股总数(万股)持股比例(%)
1 王安安
王安安的配偶艾立华与艾立宇、艾立平系兄弟关系;
曾丽军的配偶艾立山与王安安的配偶艾立华系兄弟关系;
王安安与张健系姑侄关系。
3,244.13 21.63
2 艾立宇 350.00 2.3 曾丽军 30.00 0.20
4 艾立平 30.00 0.20
5 张健 20.00 0.13
6 袁烨
袁德明与袁烨系父子关系
260.00 1.73
7 袁德明 40.00 0.27
(四)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情况
本公司股东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的情况。
(五)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艾华投资及实际控制人艾立华、王安安以及其他全体自然人股东承诺:“自艾华集团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艾华集团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艾华集团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艾华集团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作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王安安、艾立宇、殷宝华、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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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国、徐兵、颜耀凡、朱勇另行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额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艾华集团股份总数的 25%;若本人从艾华集团离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艾华集团股份。”
公司股东平安财智承诺:自艾华集团股票上市后 18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艾华集团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艾华集团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艾华集团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发行人控股股东艾华投资、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王安安、艾立宇、殷宝华、张建国、颜耀凡、朱勇承诺: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承诺期限或法定锁定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上市流通和转让。
十、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情况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艾华集团共有员工 3,218人。具体情况如下:
1、按职工专业构成分类
专业构成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
生产人员 2,068 64.26
质检人员 284 8.83
销售人员 132 4.10
技术人员 400 12.43
财务人员 34 1.06
管理人员 300 9.32
合计 3,218 100.00
2、按职工受教育程度分类
学历程度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
大学及以上 223 6.93
大专 386 12.00
中专 353 10.97
高中及以下 2,256 70.11
合计 3,218 100.00
3、按年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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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结构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
30岁以下 1,154 35.86
30-39岁 1,252 38.91
40-49岁 720 22.37
50岁以上 92 2.86
合计 3,218 100.00
(二)社会保障情况
1、发行人报告期内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各子公司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为员工办理了各项社会保险和其他保障,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子公司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如下:
项目
2014年度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度
2013年 12月 31日
2012年度
2012年 12月 31日
在册员工
实缴人数
金额
(万元)
在册员工
实缴人数
金额
(万元)
在册
员工
实缴
人数
金额
(万元)
养老保险
3,218
2,444 1,108.39
2,964
2,262 1,049.44
2,749
2,215 1,066.65
医疗保险 2,781 668.05 2,528 458.30 2,238 386.96
失业保险 2,444 78.16 2,140 85.00 2,214 105.99
生育保险 2,781 13.40 2,528 9.51 2,238 10.19
工伤保险 3,104 161.97 2,871 125.44 2,633 144.58
住房公积金 2,660 609.69 2,448 394.92 2,097 252.84
注:在册员工人数以当期期末在册人数统计,实际缴纳人数以当期期末申报人数统计,缴纳金额为当期全期缴纳金额。在册员工及实缴人数包含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员工。
2、报告期内发行人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未缴纳人数及其原因
2014年末公司未参加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人数和原因如下:
项目
未参保原因
未参加养老
未参加医疗
未参加失业
未参加生育
未参加工伤
未参加住房公积金
已参加农保 349 33 0 33 0 0
新入司 336 336 336 336 60 336
外籍人士 13
在其他单位缴纳 35 24 32 24 4 18
已退休公司返聘 17 10 17 10 17 17
正在办理中 12 22
不愿参加 5 5 364 5 8 152
城镇居民保险 7 4 0 4 0 0
合计 774 437 774 437 114 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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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末公司未参加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人数和原因如下:
2012年末公司未参加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人数和原因如下:
发行人在报告期内未为全部员工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主要原因系发行人较大部分员工为具有农业户口的工人,流动性相对较强,且其不愿意缴纳个人应负担之社保费用,他们一般通过自建房屋解决住房需求,因此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也不高。公司积极鼓励员工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对于员工提供了符合办理参保要求之相关证件的,公司均积极为其办理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对于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意愿不强的员工,仅凭公司单方意愿无法为该等员工缴纳;不愿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同时,公司现为无房员工提供了免费宿舍。若今后原不愿参保的员工申请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只要提交开立账户所需资料并登记完毕后,公司将及时足额为其缴纳。
3、发行人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益阳市、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雅安市名山县、德阳市罗江县、绵阳市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管辖下的艾华集团或所在地子公司分别出具证
项目
未参保原因
未参加养老
未参加医疗
未参加失业
未参加生育
未参加工伤
未参加住房公积金
已参加农保 306
新入司 280 280 280 280 35 280
外籍人士 5 5 5 5 0 5
在其他单位缴纳 41 16 8 16 6 21
已退休公司返聘 17 1 11 8 9
正在办理中 20
不愿参加 28 36 500 36 24 181
城镇居民保险 5 68 0 68 0 0
合计 702 436 824 436 93 516
项目
未参保原因
未参加养老
未参加医疗
未参加失业
未参加生育
未参加工伤
未参加住房公积金
已参加农保 299 299
新入司 17
外籍人士 3 3 3 3 3
在其他单位缴纳 9 9 79 16
已退休公司返聘 27 7
正在办理中 20 74
不愿参加 69 46 369 345 535
合计 534 511 535 516 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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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证实,艾华集团或所在地子公司自 2012年 1月 1日以来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公司员工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其在劳动社保方面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从未受到过该局的处罚。
益阳市、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雅安市名山县、德阳市罗江县、绵阳市高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其管辖下的艾华集团或所在地子公司分别出具证明证实,艾华集团或所在地子公司自 2012年 1月 1日以来不存在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与住房公积金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行为,亦未受到过该中心的处罚。
4、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艾华投资、实际控制人艾立华与王安安就本公司缴纳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如应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或决定,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艾华集团”)或其控股子公司需要为部分员工补缴社会保险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或因艾华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未给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或住房公积金而受到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艾华投资、艾立华和王安安无条件承担补充缴纳责任及连带赔偿责任,确保艾华集团及其子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经济损失。”
5、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律师意见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由于客观原因未为全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且相关政府部门出具了发行人报告期内没有因此受到行政处罚的证明,故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所涉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较低,对发行人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小。同时,控股股东艾华投资、实际控制人艾立华与王安安出具愿意承担发行人及子公司可能存在的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及相关支出的承诺。因此,发行人在报告期内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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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发行人、主要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其他重
要承诺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艾华投资、实际控制人艾立华、王安安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书》,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一、同业竞争”“(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二)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详见本节“九、股本”“(五)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
的承诺”。
(三)其他承诺
1、关于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1)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承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承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经相关监管部门认定后:(1)如果公司股票已发行但未上市的,自认定之日起 30日内,
发行人将依法按照发行价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发行人控股股东将依法按照发行价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2)如果公司股票已上市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
人及其控股股东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和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并按公开发行新股与公开发售股份的比例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投资者损失的具体措施将在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告实施,控股股东将回避表决。
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将自该公告刊登之日起 60日内完成赔偿对象认定、申报确认、支付赔偿金等程序。
(2)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关于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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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有湖南艾华投资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王安安。公司控股股东湖南艾华投资有限公司和王安安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如下:
(1)湖南艾华投资有限公司和王安安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
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3)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
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5)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6)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湖南艾华投资有限公司和王安安将在股东
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
(7)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湖南艾华投资有限公司和王安安持有的公
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如果未履行,发行人承诺: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如本公司未能履行招股说明书等募集文件公开承诺事项,则:(1)本公司将
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现金分红计划、停止发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直到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2)本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
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到公司履行相关承诺;(3)本公司将在 5个工作日内自动冻结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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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的货币资金:发行新股股份数乘以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以用于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如本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发行人控股股东艾华投资承诺:我公司若违反招股说明书等募集文件公开承诺的,应在违反承诺的事实发生后 30 日内将违反承诺所得的全部资金上交发行人,如我公司未及时将违反上述承诺所得的全部资金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我公司现金分红中相应金额的资金。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若违反招股说明书等募集文件公开承诺的,应在违反承诺的事实发生后 30 日内将违反承诺所得的全部资金上交发行人,如本人未及时将违反上述承诺所得的全部资金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相应金额的资金。本人上述承诺,不会因为本人在发行人所担任的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3、发行人控股股东艾华投资和实际控制人艾立华、王安安关于补缴高新技
术企业优惠所得税的承诺
若发生公司因无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所得税需要补缴 2011 年至 2013年度税款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艾华投资及实际控制人艾立华、王安安自愿代替公司承担全部补缴责任,以避免公司发生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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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概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铝电解电容器、电极箔的生产与销售及电容器生产设备的制造。公司自设立以来即从事上述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公司致力于向世界提供卓越品质的铝电解电容器,在 2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公司持续技术研发,不断改良和研发新产品,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逐步建立了以电极箔腐蚀及化成技术、电解液技术、铝电解电容器制造技术、铝电解电容器生产设备制造技术以及电容器品质管理软件开发技术等基于铝电解电容器全产业链的核心技术模块,形成了公司独特的核心竞争能力。
公司从早期生产引线式电子消费类铝电解电容器系列产品发展到以节能照明类铝电解电容器为主,涵盖消费类铝电解电容器、工业类铝电解电容器等全系列产品;根据产品外观结构,目前公司产品主要有焊针式、焊片式、螺栓式、引线式、片式以及固态铝电解电容器,产品示例如下: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节能照明产品、消费电子、通讯、汽车电子、工业应用等领域。公司产品主要应用领域如下所示:
焊针式电容焊片式电容螺栓式电容
引线式电容固态电容片式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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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节能照明
LED照明驱动 节能灯 镇流器
(2)消费电子
电视 洗衣机 音响 计算机

笔记本 办公设备 冰箱 空调
(3)通讯、汽车电子
服务器 交换机 路由器 通信设备

电动汽车 汽车电子 车灯
(4)工业应用
大功率工业电源变频器 风力设备 太阳能设备 逆变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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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生产的腐蚀箔、化成箔以及自制的电容器生产设备主要为公司自用。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未发生变化。
对比国内外铝电解电容器生产企业,公司工艺装备、产品质量、技术水平及生产规模等方面均处于领先地位。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向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产业化项目、铝电解电容器技改扩产项目和电容器工程技术中心。项目成功实施后,公司将实现产业升级,从技术含量、生产能力和产品附加值等方面得到显著提高。不仅能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还将增强公司参与国际高端市场的竞争实力。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根据原国家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业行业分类》,铝电解电容器制造属于电子元器件行业中的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行业之“铝电解电容器”细分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电极箔为铝电解电容器用关键原材料,电极箔制造根据原国家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业行业分类》属电子信息产品专用材料工业行业中的电子元件材料制造行业之“电容器用铝箔材料”。公司行业定位如下图:
电子信息产业电子专用材料电子元件业软件、通信设备等共12个行业电声器件电容器电阻、电位器控制元件其他元件铝电解电容器陶瓷电容器薄膜电容器其他电容器

目前,全球高端铝电解电容器主要被日系厂商所主导,铝电解电容器全球前五大厂商中有四家为日本企业,国内仅少数几家企业可以生产,高端铝电解电容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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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仍主要依赖进口,铝电解电容器和电容器用铝箔材料产业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行业。
(一)行业主管部门及管理体制
1、主管部门及管理体制
工业和信息化部是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制订我国电子元件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指导产品结构调整,对行业的发展方向进行宏观调控;中国电子元器件行业协会之电容器分会是行业自律性组织,主要对全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为行业内企业提供市场指引。
铝电解电容器和电容器用铝箔材料行业已充分实现市场化竞争,各企业面向市场自主经营,政府职能部门进行产业宏观调控,行业协会进行自律规范。
2、行业政策
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业和电子元件材料制造业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
(1)2008年 1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高技术产业化“十一五”规划》将“新
型元器件”作为重大专项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力求显著提高核心元器件的产业化能力。
(2)国务院于 2009年 4月 15日公布《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明
确提出加快电子元器件产品升级,围绕国内整机配套调整元器件产品结构,提高片式元器件等产品的研发能力,初步形成完整配套、相互支撑的电子元器件产业体系;加快发展无污染、环保型基础元器件和关键材料,提高产品性能和可靠性;支持优势企业并购重组等措施,实现电子元器件等骨干产业平稳发展。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 2009年 6月 3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提高部
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将铝电解电容器的出口增值税退税率调整为 17%。
(4)湖南省发改委 2009年 6月发布的《湖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信息产业发
展专项规划》将 LED、固态电容器等新型元器件作为重点发展的产业。
(5)2011年 3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其中将新型电子元器件及新型电子元器件用材料列为鼓励类产业。
(6)2011年 7月,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十
二五”发展规划》列为重点发展的产品和技术有:高压阳极箔,LED照明用铝电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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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电容器,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及高铁机车用特种电容器,风力发电机用储能电容器,国家电网工程用长寿命电容器,为石油勘探等配套用高温电容器等。
(7)2012年 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电子信息制造业“十二五”发展
规划》将电容器材料以及为太阳能、风力发电等新能源产业配套的超级电容器、功率型电容器等关键电子元件列为重点发展的产业。
发行人生产的铝电解电容器和电容器用铝箔材料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
(二)铝电解电容器行业发展概况
1、铝电解电容器行业概况
(1)铝电解电容器
作为三大基础被动电子元器件(电阻、电容及电感器)之一的电容器在电子元器件产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是电子线路中必不可少的元器件之一,约占全球被动电子元器件市场的 56%1。电容器是一种由两片接近并相互绝缘的导体制成的储存电荷的元器件,在电路中主要用于调谐、滤波、耦合、旁路和能量转换等。
电容器根据电介质的不同主要分为铝电解电容器、钽电解电容器、陶瓷电容器和薄膜电容器四大类,其中铝电解电容器具有单位体积 CV 值高和性价比高等显著优点,占据了 30%以上的电容器市场份额,并且随着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变频技术等新型产业的发展,其所占比例有上升的趋势。
各类电容器主要性能及主要应用领域对比情况
类别主要优点缺点电容量额定电压应用领域市场份额
铝电解电容器
电容量大、体积小、成本低;电压范围大;中高压大容量领域具有独特优势
等效串联电阻(ESR)较高、高频特性较差、易受温度影响;有极性
1uF-100uF 4-800v
适合大容量、中低频率电路,如电源电路、变频器电路、逆变器等。也用于储能
约 34%
钽电解电容器
漏电流小、频率特性好、片式化技术和产品结构成熟度高
钽资源贫乏、易污染环境,价格高;有极性
0.1uF-1000uF 6.3-100v
应用于低压电源滤波、低压交流旁路中,如手机电源、电脑主板等
约 12%
陶瓷电高频特性好、高耐压、电容量小、易碎 0.3pF-10uF 10-4000v 应用于高频电约 43%
1 侯利:法拉电子—全球供应不足将继续提升 2010年业绩,安信证券研究中心,2010年 9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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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主要优点缺点电容量额定电压应用领域市场份额
容器损耗小、易于片式化路中,如振荡器、手机等通信电路
薄膜电容器
损耗低、阻抗低、高耐压、高频特性好
电容量小、易老化体积相对较大
0.3pF-1uF 63-500v
应用于对损耗低、高频特性好、耐电压要求高的电路
约 8%
注:1法拉(F)=103毫法(mF)=106微法(μ F)=109纳法(nF)=1012皮法(pF)。
铝电解电容器是由阳极箔、阴极箔、中间隔着电解纸卷绕后,再浸渍工作电解液,然后密封在铝壳中而制成的电容器。铝电解电容器基本结构如下图:
铝电解电容器在电子线路中的基本作用一般概括为:通交流、阻直流,具有滤波、旁路、耦合和快速充放电的功能,并具有体积小、储存电量大、性价比高的特性。随着现代科技的进步与电容器性能的不断提高,铝电解电容器已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产品、通信产品、电脑及周边产品、新能源、自动化控制、汽车工业、光电产品、高速铁路与航空及军事装备等。
铝电解电容器根据电解质形态的不同可划分为液态铝电解电容器和固态铝电解电容器;按引出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引线式、焊针式、焊片式、螺栓式、贴片Aishi
|

|
100uF

16WV

阳极箔
阴极箔
电解纸
引出线
铝壳
热缩套管
胶带
橡胶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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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等五种。按应用领域的不同铝电解电容器分为消费类、工业类和特种应用铝电解电容器,消费类铝电解电容器主要用于节能照明、电视机、显示器、计算机及空调等消费类市场;工业类铝电解电容器主要用于工业和通讯电源、专业变频器、数控和伺服系统、风力发电及汽车等工业领域;特种铝电解电容器主要应用于军事、航空航天以及其他特殊领域。
(2)电极箔
电极箔是以精铝(也称高纯铝)经过轧制、腐蚀、化成等一系列工序加工而成,其生产过程融合了机械、电子、化学、金属材料等多种学科和技术,技术难度大,生产要求高。
电极箔是生产铝电解电容器的关键性基础材料,用于承载电荷,占铝电解电容器生产成本的 30%-60%。电极箔是铝电解电容器的专用材料,其产业发展高度依赖于铝电解电容器行业。电极箔的性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铝电解电容器的容量、漏电流、损耗、寿命、可靠性、体积大小等多项关键技术指标,亦是铝电解电容器产业链中最具价值及最需要技术含量的部分之一。电极箔属国家鼓励和支持的新型电子材料和基础电子产品。总体而言,铝电解电容器未来的发展趋势直接影响电极箔产业的发展和分布。电极箔与铝电解电容器的关系如下:
高纯铝电子铝箔(光箔)腐蚀箔化成箔铝电解电容器腐蚀工艺化成工艺电极箔公司产业链
电极箔的生产主要经过腐蚀和化成两道工艺。电极箔分为阳极箔和阴极箔两种,阳极箔又按照电压的不同,分为低压阳极箔、中压阳极箔和高压阳极箔。由于阴极箔只起到简单的引出电极的作用,仅部分需要化成,技术含量、工艺要求、生产设备等方面要求都低于阳极箔。在电极箔领域中,以高压高比容电极箔制造技术为最高,包括高压腐蚀和高压化成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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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铝电解电容器行业竞争状况及发展趋势
目前,日本、台湾地区、韩国和中国大陆是全球铝电解电容器的主要生产国家和地区,全球前五大铝电解电容器厂商有四家是日本企业,其分别是:
Chemi-con、Nichicon、Rubycon和 Panasonic。近年来,日本企业由于生产成本高,逐渐退出中低档铝电解电容器市场,专注于附加值较高的高性能产品,如片式电容器、工业用高压电容及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市场的发展。根据Paumanok Publications Inc.公司发布的 2013 年全球铝电解电容器市场份额排名前十大企业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Name)所在国家/地区市场份额(Share)排名(Rank)
Nippon Chemi-Con 日本 18.06% 1
Nichicon 日本 16.43% 2
Rubycon 日本 12.61% 3
Panasonic 日本 8.41% 4
Sam Young Electronics 韩国 6.80% 5
Man Yue Electronics 香港 4.56% 6
SamWha Electric 韩国 4.30% 7
Aihua Group(AISHI)中国 3.64% 8
Nantong Jianghai 中国 3.41% 9
Lelon 台湾 3.29% 10
2013年全球铝电解电容器市场份额排名前十大企业分布图

数据来源:Paumanok Publications Inc
由上图可以看出,前四名日本厂商占据了 55%左右的市场份额,处于强势的竞争地位。但艾华集团依托技术实力和不懈的努力,近年来迅速发展,占有全球市场份额的 3.64%,排名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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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二十年来,全球电子元器件的生产开始向中国转移,作为最重要的电子元件之一,铝电解电容器的生产企业也明显向中国转移。以前我国铝电解电容器制造企业的市场以平板电视、显示器、DVD、电子镇流器、计算机、音响等消费类产品及普通工业类产品为主。随着世界铝电解电容器行业越来越向中国集中,本公司及少数国内优秀的铝电解电容器生产厂商也掌握了高端技术并批量生产高档的节能照明、太阳能、风力发电、通讯和开关电源、变频器、汽车电子等专用铝电解电容器。
3、全球铝电解电容器市场规模情况
近年来,随着下游行业的持续发展,全球铝电解电容器行业也呈现同步增长。
根据 Paumanok Publications Inc.公司 2013年发布的《Aluminum Electrolytic
Capacitors: World Markets,Technologies & Opportunities》预计:2013-2018年全球铝电解电容器的市场需求量将从 1,030亿只增长至1,350亿只;2013-2018年全球铝电解电容器市场规模将从 39.26 亿美元增长至 48.93 亿美元。2013 年
至 2018年全球铝电解电容器市场规模发展与预测如下图:
数据来源:Paumanok Publications Inc
由上图可知,未来数年全球铝电解电容器市场还将有巨大的需求,未来市场空间广阔。
4、中国铝电解电容器市场规模情况
铝电解电容器是我国十年来发展速度最快的元器件产品之一,中国是全球规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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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扩张最为迅速的铝电解电容器市场。中国以其集中的整机制造基地、相对低廉的生产成本等优势赢得铝电解电容器制造商的青睐,行业呈现向中国大陆转移的趋势。国内厂商如本公司、江海股份、东阳光科、新疆众和等为代表的铝电解电容器厂商及电子铝箔制造商也随国内市场发展而迅速崛起。
铝电解电容器行业在经过多次产业整合后,近些年来铝电解电容器行业在中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国内铝电解电容器产业将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根据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数据统计,2014 年 1-9 月我国电容器进出口贸易总额 1,259,805万美元,贸易逆差 239,026万美元,同比上升 21.24%,国内市场需
求尚存在较大缺口,国产产品还不能完全满足国内市场的需求,我国铝电解电容器行业的市场空间广阔。
5、铝电解电容器行业市场化程度和竞争格局
铝电解电容器产品可分为高、中、低档。高档铝电解电容器技术特征是:上限工作温度高、耐大纹波电流、长寿命、低阻抗,该类产品主要应用于高端节能照明产品(LED、节能灯、电子镇流器)、太阳能、风力发电、通信和开关电源、变频器、汽车电子等新兴产业领域,其要求的技术含量高、产品获得的毛利高,市场供不应求。中档铝电解电容器技术特征是:零部件与材料的生产工艺和质量要求较高,该类产品主要应用于电视、显示器、普通照明产品,该类产品市场供求平衡,竞争充分,规模经济效应明显。低档铝电解电容器主要用于电子玩具、普通音响、DVD,市场供过于求,竞争激烈,以价格竞争为主。
就全球铝电解电容器市场而言,高端产品供应仍以日本企业为主。我国近几年铝电解电容器产业发展迅速,在某些特定领域打破了垄断,开发出了高档产品,如本公司的高端节能照明产品用铝电解电容器已经达到了国际一流水平。但是,国内铝电解电容器行业的整体水平仍以中低档产品为主。2013 年全球铝电解电容器行业市场大致分布情况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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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 Paumanok Publications Inc
由上图可见,全球铝电解电容器行业市场中日本企业市场份额较大。
6、铝电解电容器行业内的主要企业及其市场份额
(1)国际铝电解电容器企业分布
2013年国际铝电解电容器分布情况如下表:
地区企业名称市场份额产品类别
日本
Nippon Chemi-Con、Nichicon、Rubycon、Panasonic等
约占全球市场
60.55%
主要为高端工业用、专业变频器、太阳能及风能发电用高压、大容量、低 ESR、耐纹波电流铝电解电容器及固态铝电解电容器
韩国三莹、三和等
约占全球市场11%
主要为平板电视、专业音响用铝电解电容器,与本地企业如三星、LG等配套
大中华区
万裕科技( HK00894)、立隆(TW2472)、艾华集团、江海股份( SZ002484 )、凯普松( HK00469 )、东阳光科(SH600637)等
合计约占全球市场 20.61%
消费类电子和 IT产业配套等中高端产品以及有特色的专业领域,如本公司节能灯专用电容器等
由上表可知,国际铝电解电容器,特别是高端类产品主要分布在日本、韩国以及欧美等发达国家,中国台湾的企业起步也早于大陆,在某些技术方面也领先于大陆。
(2)大中华区主要铝电解电容器企业简介
①万裕科技
万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79年,并于 1997年在香港主板上巿,总部位于香港。主要从事铝电解电容器的生产与销售,在中国东莞、无锡设有电容器工厂,在广东清远及乌鲁木齐拥有电极箔工厂。2014 年实现营业收入 11.87 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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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元。
②立隆电子
台湾立隆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76年,2001年在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总部位于台湾台中县。主要从事铝电解电容器的生产与销售,在台湾苗栗县有配套电极箔工厂,并在苏州、惠州设有电容器生产基地。2013 年实现营业收入 57.11亿新台币(约合人民币 11.84亿元)。
③江海股份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0年 9月 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专业从事铝电解电容器的生产与销售,是国内较有实力的铝电解电容器企业之一,其特长是工业应用领域。江海股份 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 11.55亿元。
④凯普松(丰宾)
凯普松国际电子有限公司 2005年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2007年于香港主板上市,总部位于香港,由台湾丰宾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在深圳、宜昌、包头设有铝电解电容器、阳极箔及阳极箔化成设备制造基地。2014 年营业收入
9.9亿元人民币。
⑤东阳光科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阳光科”)原名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铝电解电容器实现销售收入 2.83亿元,电极箔销售收
入 15.27亿元,占其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83%、31.45%。
(3)大中华区主要铝电解电容器企业数据对比
2012-2014年大中华区主要铝电解电容器企业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名称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
万裕国际(港元) 118,696.70 -10.23 132,218.20 -4.99% 139,165.00
凯普松 98,962.50 -7.75 107,274.10 10.48% 97,097.50
江海股份 115,520.88 4.18 110,887.65 14.85% 96,551.66
艾华集团 117,381.91 11.31% 105,456.85 21.70% 86,649.63
(4)节能照明用铝电解电容器市场情况及主要企业
目前全球高端节能照明类铝电解电容器的制造商主要有本公司、RUBYCON、Nichicon 等,该类产品技术难度大、质量要求高、市场细分明显,国内外多数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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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铝电解电容器制造商如万裕、立隆、凯普松、江海等少有涉足。低端节能照明类铝电解电容器制造商主要集中在国内,生产企业多但规模小、产业链单一。
除本公司外,国内节能照明用铝电解电容器生产企业年产值 0.8 亿-1.2 亿元的
约 3家,其余大多小于 0.8亿,市场竞争相对较小。
公司获得了全球前十大 LED照明厂商中飞利浦、欧司朗、锐高、美国 GE、松下、东芝(Toshiba)等的认证,是其 LED照明用铝电解电容器供应体系的主要供应商。同时,还获得了国内主要 LED照明厂商认证,包括立达信、阳光照明、佛山照明以及雷士照明等的认证。公司已经是全球 LED照明供应链体系中的重要一员,在 LED照明用电容器市场地位较高。
随着传统节能照明巨头产品结构的调整到位及新兴 LED品牌企业对产品质量提高的需求,公司 LED照明用电容器市场地位有望得到进一步提高。
7、进入铝电解电容器行业的主要壁垒
铝电解电容器行业和电极箔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行业,进入该行业需要较强的研发能力和大量技术过硬、经验丰富的技术工人。作为快速发展的行业,良好的品牌形象、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团队、经验丰富并反应迅速的营销团队和富有技术创新理念的研发团队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必备条件。
(1)产品质量与品牌壁垒
电容器是电子电路中不可或缺的元器件,其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整个电子产品的稳定性和寿命。如一盏高端 LED灯保证寿命达到 40小时、高端镇流器保证寿命达到 5年以上,这要求其关键元器件之一的铝电解电容器在高温、高电压、高纹波电流等严苛条件下长期稳定工作,如质量不过关则整机寿命将大大缩短。
鉴于电容器对于电子产品的重要性,下游客户一般会建立完整的质量评价和实验体系,在选择电容器厂商时尤为严格,只有通过其认证的生产厂商才能成为其合格供应商,该过程不仅复杂而且时间长。行业中先进入的企业通过技术和产品持续创新,通过了国内外众多客户的认证,形成了品牌效应,如本公司通过了荷兰飞利浦、德国欧司朗、美国 GE、日本松下、夏普、冠捷、康舒、青岛海信、海尔、长虹、格力、美的等国内外著名厂商的审核,并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公司“”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因此品牌对于进入该行业的企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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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形成了较高的壁垒。
此外,下游生产厂家基于质量控制、管理等因素,通常一旦选定了电容器或者电极箔供应商,除非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供应商不会轻易变化。对于行业的新进入者来说,这种基于长期合作而形成的稳定客户关系也是进入该行业的另一壁垒。
(2)规模和生产壁垒
随着全球铝电解电容器产业的发展,产业集中度逐渐提高,规模经济成为该行业重要的竞争力。同时,电容器行业的大批量、多规格、多品种的生产特点也增加了生产的难度。自动化、大规模、柔性生产逐渐成为趋势。
生产规模低于客户的基础采购量或者规格不全、综合配套能力较差的企业难以产生规模经济效益,生产成本往往较高,在行业竞争中处于劣势而逐渐被淘汰。
另一方面,下游客户对产品的需求量较大、质量要求较高,往往对电容器产品的质量认证需要较长时间的考察和检测,一旦确定供应商则长时间保持不变,因此小规模企业难以满足优质客户的需求。
全球前几大铝电解电容器生产企业自动化生产程度较高,生产效率领先,进一步提高了其在全球的竞争力。但自动化程度高的设备昂贵,对配套设施要求较高,一般的企业投资成本难以承受,管理水平难以满足要求。目前,国内铝电解电容器生产还处于较低的自动化水平,小规模企业在生产方面面临着较大的成本压力。
(3)技术和研发壁垒
电子产品具有技术发展快、更新换代快的特点,市场和客户不断对电容器和电极箔提出新的要求。这需要铝电解电容器制造商能在短时间内根据客户要求确定工艺参数、进行快速试制,并最终提供成熟产品,这不仅要求企业具有较强的研发团队,还需要先进的研发和试制设备。新进入企业往往最缺乏具备丰富经验的研发人员,不利于新企业的发展。
国内铝电解电容器发展历史相对较短,研发、生产和管理等方面的高端专业人才紧缺。通过自我开发和积累,在短时间内掌握铝电解电容器制造核心技术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对新进入者形成了较高的技术壁垒。
(4)营销及管理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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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电解电容器行业具有多品种、多规格、多特殊性能要求等特点,其生产企业能否及时满足客户需要并运营如此多的规格显得尤为重要,这对铝电解电容器企业的营销服务及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通常客户根据特殊的电路设计对电容器提出不同的性能要求,有的要耐高温、耐高压,有的要长寿命、耐大纹波电流等。营销队伍将这些要求迅速传达给研发部门,研发部门根据客户的要求迅速设计产品,变成技术方案,制定出原材料的规格和型号、电解液的配方等,同时试制、检测,经过多次优化,营销部门将样品交客户认证、检测,再反馈给研发部门,最终公司组织生产部门进行生产。
将技术服务前移至客户的设计、试验、改进的全过程中,从成本性能等各方面为客户提供超前和定制式服务,形成快速灵活的市场应变能力和机制,从而赢得较高的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新进的企业难以较好的做到这些,因此也是进入该行业的主要障碍。
另一方面,铝电解电容器行业全球一体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各主要客户越来越多的面向全球采购,而且客户分布于世界各地,这对生产厂商营销服务的要求非常高。一个健全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对于开拓和维护大型优质客户,参与国际竞争具有重要意义。缺乏销售网络和熟悉市场的人才是行业外企业进入本行业的重要壁垒。
8、主要企业格局变化及需求状况
总体来看,全国铝电解电容器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在中低端产品方面已经能够满足市场需要,并能出口到国外。目前我国电子元器件行业内约有 30 家左右铝电解电容器生产企业(包括外国公司在国内设立的企业),年均产量超过 12亿只,但是部分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高的高端电容器的研发和生产还比较落后,除本公司和其他少数几家国内企业能生产外,这类电容器大量依赖进口,从而造成了我国铝电解电容器行业外贸逆差的形势。目前,国内进口的主要是高端铝电解电容器。
9、铝电解电容器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1)电极箔是影响行业利润水平的重要因素
电极箔是铝电解电容器的关键原材料,约占成本的 30%-60%(随电容器规格而有差异),因此生产企业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即向上游整合,实施纵向一体化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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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降低自身成本,提高综合竞争实力。另一方面,国内高压、高比容电极箔的生产技术水平还不高,仍大量从日本进口,而且价格较高,严重影响了铝电解电容器行业的利润水平。
(2)专一化产品利润水平较高,通用型产品利润较低
铝电解电容器行业内细分市场的各类产品附加值差别较大。从应用领域来说,一般将其分为消费类市场、工业类市场和特种应用类市场,消费类分为普通消费和专一消费领域,工业类也分一般工业用和特殊工业用铝电解电容器。普通消费类和一般工业用铝电解电容器市场竞争激烈,利润水平市场化程度较高,如普通空调、DVD等;专一化消费领域和特殊工业用铝电解电容器由于其独特的要求和厂商的技术专长,可以获得较高的利润水平,如万裕科技依托在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领域、江海股份在工业应用领域和本公司在节能照明细分市场的优势均取得了优异的业绩,目前本公司中高端节能照明类铝电解电容器产品在全球市场占有明显的优势地位。
(3)行业利润的未来变动趋势
随着铝电解电容器行业的发展,行业竞争将由价格竞争向品质和技术竞争转变,有技术和实力的铝电解电容器企业不断推出新产品占领高端市场并取代进口,高端市场规模扩大,利润水平将稳步上升;中低端产品市场由于竞争充分,继续维持正常的利润水平。
(三)影响铝电解电容器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下游行业发展迅速,市场需求巨大
近年来,随着电子信息行业的快速发展,数码电子产品的更新换代速度越来越快,以平板电视、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等产品为主的消费类电子产品产销量持续增长;在变频技术广泛应用的领域,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电动汽车为代表的绿色能源领域,以 4G 为代表的通讯设施等新型应用领域带动了铝电解电容器产业快速增长。在未来几年内,上述产业仍将将给铝电解电容器产业带来巨大的市场空间。
随着“节能减排”观念的日益深入人心,节能照明产品(LED照明、节能灯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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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在全球开始强制推广。欧盟、日本、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中国等均制定了政策法规逐步淘汰白炽灯,目前发达国家几乎全面禁止销售白炽灯,发展中国家也相继出台了鼓励节能照明产品的政策,为节能照明产品带来了广阔的市场前景。
(2)中国正逐渐成为铝电解电容器制造基地
随着铝电解电容器下游产业如:家电制造业、电子信息产业、新能源产业、汽车工业、自动控制产业等生产基地向中国大陆的转移,我国铝电解电容器生产企业将迎来一个良好的发展机遇。
(3)铝电解电容器技术上的难以替代性
集成电路等半导体器件是电子信息产业的基础,大量需要交流-直流(AC-DC)、直流-直流(DC-DC)电路提供稳定的直流电压,铝电解电容器在此电路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作为驱动电源前级滤波、输出滤波有着明显优势的铝电解电容器,是不可替代的元器件。同时,与薄膜电容器、钽电容器、陶瓷电容器等其他电容器相比,铝电解电容器具有容量大、耐电压高、性价比高的优点。电子类产品发展迅速,使小型化、片式化和中高压大容量铝电解电容器的应用领域不断拓宽,铝电解电容器将具有更强的生命力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特别是高压、大容量铝电解电容器有着无法替代的地位2。
(4)振兴电子信息产业和“节能减排”的政策鼓励
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和《高技术产业发展“十一
五”规划》中明确,新型电子元器件制造与电子专用材料开发与制造是国家鼓励类产业;《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信息产业“十一五”规划》更是强调,作为国家鼓励和优先发展的新型电子元器件产业要坚持自主创新和结构升级,提高配套能力,同时在进出口贸易政策上加大对电子元器件产业的支持,这将加快整个行业的产品升级和结构调整,提升行业的技术水平、质量水平和竞争能力,推动行业的发展壮大。
(5)新兴产业兴起拉动电容器市场需求
随着 4G 网络建设、光纤网络的推广,通讯设备的大量更新换代将大量使用铝电解电容器,2012 年,我国规模以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实

2陈永真:《电容器手册》,科学出版社,2008年 9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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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销售收入 69,167.71亿元。同时,随着国家节能减排和新能源政策的实施,节
能空调、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等产业将得到较大发展,相应地拉动了对高压电容器产品的市场需求。
2、不利因素
(1)原材料价格波动因素
电极箔等关键原材料占铝电解电容器生产成本的 30%-60%,电极箔的定价主要参照上游铝价格的变动,因此受到铝价格变动影响。电极箔需要经过腐蚀和化成两道工序,化成工序的主要作用是对腐蚀箔进行赋能(介质氧化膜的形成),因此需要消耗大量电能,电价的变动对电极箔和铝电解电容器的成本也有一定的影响。
(2)技术水平有待提高
近年来,我国的铝电解电容器行业发展较快,行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部分企业的技术实力已达到或接近国际领先水平,我国已成为铝电解电容器生产大国。但是,我国铝电解电容器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与国际顶尖企业还存在一定差距,许多新功能、新结构、高性能的铝电解电容器还依靠进口。我国铝电解电容器进口额持续上升,国产产品还不能完全满足国内市场的需求。
(四)铝电解电容器行业经营模式及周期性、区域性、季节
性特征
1、行业经营模式
铝电解电容器行业由于产品品种和规格较多,行业的经营模式一般是根据客户订单进行生产。对于已有的品种或规格,在接到下游客户订单后直接生产;对于客户提出的个性化需求,企业研发部门先对其进行试制,由客户检测符合要求后批量生产。
具体模式是企业营销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制订年度销售政策、年度和月度产品销售计划、信用政策和回款计划;生产部门按照订单组织生产,根据生产计划进行原材料采购和库存安排;技术部门根据技术发展、市场需求以及国家产业政策,制定相应的新产品、新工艺研究计划,开展研发工作。
2、行业的周期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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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电解电容器下游行业主要有消费类电子行业和工业应用相关行业。这些产品较易受宏观经济政策、居民收入水平、消费者偏好等因素影响,有一定的周期性,这使得铝电解电容器市场也呈现出相应的周期性。
3、行业的区域性特征
国内大型铝电解电容器厂商主要分布在珠三角、长三角以及中西部地区。随着人力资源成本的逐年增长,中西部地区的区域优势逐渐显现,近年来众多先进制造企业落户中西部。铝电解电容器企业在成本的驱动下也有西迁的趋势,特别是电极箔行业。由于生产化成箔需要耗费大量电能,电价对产品成本的影响较大,因此,主要化成箔工厂都向电价较便宜的地区聚集,如新疆、内蒙古等地。
4、行业的季节性特征
行业季节性变化不明显,铝电解电容器行业主要受下游行业需求变化的影响,季节性特征较弱。
(五)铝电解电容器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1、行业技术特点
(1)铝电解电容器
铝电解电容器的主要原料包括:阳极箔、阴极箔、电解纸、电解液、橡胶塞、铝壳等,其生产过程融合了电子、化学、金属材料等学科和技术,生产工艺复杂,技术要求高。
铝电解电容器生产商的竞争核心包括合理的材料配套、过程控制和电解液配制和使用,尤其电解液的配制是企业的核心机密,一般只有部分核心技术人员掌握。
(2)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
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与液态铝电解电容最大的差别在于采用了不同的阴极材料。液态铝电解电容器阴极材料为电解液,导电方式为离子导电;而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的阴极材料为导电高分子(PEDOT),由 EDOT 单体制成的PEDOT导电聚合物为固态,导电方式为电子导电,其电导率约是普通电解液的一万倍。由 PEDOT取代传统电解液作为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的阴极,克服了液态电解液电导率低、漏液、易受温度影响等缺陷,使得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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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高频低阻抗、耐大纹波电流、瞬时响应特性好、温度频率特性优异、耐湿性好、体积小、寿命超长、安全可靠及适宜于表面贴装等优点。
根据 Paumanok Publications Inc 数据,2013 年全球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产值为 4.3 亿美元。全球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生产企业主要有日本的
Panasonic、Nippon Chemi-Con、Sanyo以及国内的万裕科技和本公司等。
(3)电极箔
电极箔腐蚀、化成的基本流程和工艺已成为行业的一般知识,但由于电极箔生产过程中融合了机械、电子、化学、金属材料等多种学科和技术,槽液配方及流量控制、电源控制都是关键。所以,各电极箔厂商之间的竞争核心是各种诀窍,包括槽液配方、参数控制、设备研制等。
高性能中高压腐蚀箔的生产技术难度较高,工艺也较复杂,相关工艺的掌握需要长时间的尝试、改进和总结。目前国内完全掌握腐蚀箔技术,特别是高压、高比容腐蚀箔技术且能大批量生产的企业较少。
化成箔的品质影响电容器的使用寿命,间接影响电子整机的使用寿命。化成工艺中最重要的是氧化膜的形成质量,氧化膜形成质量对高压阳极箔尤为重要,由于电压较高,一旦氧化膜质量不稳定,容易发生“击穿”,使整个电容器报废。
(4)电解液
电解液是铝电解电容器的实际阴极,并起提供氧、修补阳极氧化膜的重要作用,主要由溶剂、电解质和功能添加剂构成。工作电解液要求具有高的氧化效率、稳定的物化性质、较小的电阻率等,且对电极箔和密封材料无腐蚀。它决定了电容器的工作温度范围、额定电压、损耗角正切值、阻抗、额定纹波电流、工作寿命等3。电解液配方作为铝电解电容器的三大核心技术之一,其配方特别是功能添加剂的组成是各企业的核心机密,企业之间具有保密的特点。企业可以通过不同的电解液配方配合其他材料实现铝电解电容器长寿命、高频低阻抗、耐高压、耐大纹波等性能。
2、行业技术现状
(1)铝电解电容器
近年来,铝电解电容器的技术不断提高。新型阴极材料具有比传统电解液更

3高泉涌,酆赵龙:铝电解电容器工作电解液添加剂及其应用[J],《广东化工》,2009年 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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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的电导率,使新型铝电解电容器克服了传统铝电解电容器温度和频率特性差的缺点,达到较高的电容器阻抗频率特性和温度特性,大大拓宽了铝电解电容器的应用领域;高纯度、高性能铝箔材料的采用使产品的稳定性能得到大大改善,同时形成的介质氧化膜的漏电流大大降低;先进腐蚀和化成工艺的开发,使阴、阳极铝箔的比容量进一步增加,阳极箔的漏电流进一步下降;化学性稳定的电解质和溶剂,尤其是特种添加剂的应用,减小了对电容器原辅材料的侵蚀,加上新型密封材料的采用,大大提高了电容器的耐温性能(目前已高达 150℃)和使用寿命(大于 105℃ 15,000小时);新型电解纸的开发,提高了离子的穿透速度,大大降低了电容器的等效串联电阻(ESR);高形成电压铝箔和耐高电压的电解液的成功开发,使单体铝电解电容器的耐压提高到 600V 以上。所有这些材料和工艺技术的改进迎合了铝电解电容器的发展趋势:固态化、小体积、长寿命、高频低阻、耐大纹波电流、工作温度范围宽、高可靠性、高电压等。
(2)电极箔
近年来,随着工艺技术的进步,我国企业生产的中高压阳极箔产品性能得到大幅提升,比容不断提高,已基本满足铝电解电容器对一般用途中高压阳极箔的需求,且性价比较高。但是,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我国的电极箔产品在性能参数离散性、一致性、稳定性以及比容等方面仍有一定差距。
化成技术是电极箔制造的核心技术之一,其直接关系到化成箔性能、化成箔生产成本、腐蚀箔比容损失大小等关键因素。化成液是化成箔质量的决定因素之一,化成液的配方及生产流程控制是各厂商的重要商业机密。目前国内主流中、高压化成技术主要有混合酸工艺和无机酸工艺,无机酸化成的氧化膜厚度均匀,介质损耗小,是目前中高压阳极箔化成领域的主要技术。
目前,在中高压阳极箔领域中,主要生产企业有东阳光科、桂东电子、新疆众和、凯普松等。
3、行业技术的发展趋势
电子设备小型化、轻量化的发展趋势对铝电解电容器的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主要技术发展趋势有:耐高温、长寿命、高可靠性;低等效串联电阻(Low-ESR)、耐大纹波电流;片式化、小型化;环保性等。而电极箔高比容高电压、电解液低电阻率高稳定性更是成为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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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耐高温、长寿命、高可靠性
铝电解电容器广泛应用于节能灯、LED驱动装置、车载电子设备等,要求其在高温高电压等严苛工作环境中保持长寿命,因此,铝电解电容器的使用温度范围必须进一步扩大。
另一方面,程控交换机、工业用大型电源、引擎控制器等使用的铝电解电容器必须具备相当高的可靠性和超长使用寿命特性,使得高可靠性、长寿命成为铝电解电容器发展的必然趋势。
②低 ESR、耐大纹波电流
等效串联电阻越大,铝电解电容器发热量越大,不仅影响工作电路,还大大缩减电容器寿命。在铝电解电容器的设计和生产中减小 ESR 值是重要的发展方向,ESR值越小耐纹波电流的能力越强,因此可以提高铝电解电容器耐大纹波电流的能力。
③片式化、小型化
随着电子设备的小型化,尤其是电脑、手机的小型化,片式铝电解电容器的市场需求量与日俱增。铝电解电容器由于片式化技术较复杂,片式化进程相对较慢。有机半导体固态电解质和高分子导电聚合物在铝电解电容器中的应用促进了铝电解电容器片式化的进程,如以高分子聚合物为电解质的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
④环保性
随着全球绿色环保意识的深入,各国对电子产品在环保方面均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欧盟发布的《RoHS指令》、《REACH法规》等法规对电机电子产品中的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等多项有害物质进行了严格限定;我国也出台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电子信息产品回收办法》等法规,对相关有害物质做出了类似规定。铝电解电容器作为重要的电子元器件,必然朝着环保型方向发展。
⑤电极箔高比容、高电压,电解液低电阻率、高稳定性
电极箔是决定铝电解电容器许多指标的关键材料,铝电解电容器小型化、高电压的趋势对电极箔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高比容、耐高压的电极箔才能满足铝电解电容器这一发展需求,目前,这类电极箔部分仍主要依赖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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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解液配方是铝电解电容器的核心技术之一,电解液质量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电容器的各项性能。电解液的电阻是构成电容器等效串联电阻的主要部分,因此,降低电解液的电阻率,相应可以减小电容器的等效串联电阻,提高电容器的性能。
(六)铝电解电容器行业上下游发展状况
铝电解电容器的上游原材料包括:电极箔、电解液、电解纸、铝壳、引线、橡胶塞等。其中,电极箔、电解液、电解纸是三大关键部件。发行人所处铝电解电容器行业上下游产业链情况图示如下:
1、上游行业发展状况及对铝电解电容器行业的影响
(1)电极箔
电极箔是铝电解电容器的关键原材料,是电子专用材料的典型代表。其生产过程融合了机械、电子、化工、金属材料等多门学科和技术,属于国家鼓励和支持发展的新型电子材料工业。
电极箔作为关键原材料占铝电解电容器生产成本的 30%-60%,该行业与铝电解电容器行业有着较大的关联度,其产品的质量和品质在很大程度上也决定着铝电解电容器的性能和质量。部分电容器生产厂商也是电极箔生产大厂,他们在满足自己电容器生产的基础上再考虑向外销售电极箔,如东阳光科。国内专业的电极箔生产企业主要有江苏中联科技集团、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
电极箔的上游是电子铝箔(光箔),电极箔对电子铝箔的纯度、厚度、均匀度以及晶相等有很高要求,一般对铝的纯度要求在 99.93%-99.99%。因此,电
极箔产业对上游产业的技术水平要求较高。相对于传统的初级加工铝锭而言,高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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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铝的生产有着较高的产品附加值及利润空间。国内生产电子铝箔的企业主要有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霍煤鸿骏高精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等。
(2)电解液
电解液分为自制和外购两种途径。根据铝电解电容器企业技术实力的不同,一般掌握电解液配方的企业多主要采用自制的方式,如本公司,不仅节约成本而且还有利于保证产品质量。自制电解液的原材料主要是一些高纯度的基础化工原料,市场供应充分,如乙二醇、癸二酸铵等。
根据规格不同,EDOT 一般占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成本的 15%-30%。H.C
Starck Inc.公司是全球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化学品的主导供应商和领导者,在世界各地共有多个生产基地,深圳新宙邦公司是国内批量生产 EDOT 的企业之一。
(3)电解纸
电解电容器纸的技术含量非常高,产品的市场门槛也就相对较高。全球的电解电容器纸行业主要生产厂家有日本的 NKK和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者约占全球 70%的市场份额,后者约 20%的市场份额,市场集中度较高。总的来讲,电解纸的供应充足。
2、下游行业发展状况及对铝电解电容器行业的影响
铝电解电容器的下游行业主要有消费类电子产品、电脑及周边、工业电源及照明、新能源及汽车工业等行业。其中消费类电子行业占总消耗量的 45%左右,是铝电解电容器的最大市场;其次是电脑及周边产品,占 24%左右;工业电源和照明领域占 14%的比例。
铝电解电容器下游行业应用分布情况

数据来源:Paumanok Publications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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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节能电器、节能灯、LED领域迎来黄金发展期
全球照明产业保持平稳增长,相应的带动节能照明用电容器市场需求增长。
据统计,2010年全球照明产值约 985.85亿美元,2014年约为 1,162亿美元,年
均增长 4.47%;到 2020年预计达到 1,295.19亿美元,增长 11.46%,全球照明市
场规模不断扩大。
伴随世界各国全面推动禁止使用白炽灯,这为节能照明创造了巨大空间,LED照明、节能灯产品正不断取代白炽灯的巨大存量市场,发展前景较好。尤其近年来随着 LED照明技术的逐步成熟,LED照明市场增长更为迅速,2012年前 LED照明、节能灯产品主要在共同取代白炽灯,双方都是增长趋势,2013年开始,传统节能灯市场开始下滑,LED照明已经开始逐步对节能灯市场进行了部分替代。
LED照明增速迅猛,市场渗透率快速提高。2014年 LED照明市场渗透率约为
21.6%。随着 LED照明技术的进步以及生产成本的降低,未来 LED照明将成为主
流,预计到 2015年、2020年 LED照明的市场渗透率将达到 26.8%、61.4%。
展望行业竞争格局,传统节能灯巨头通过近年的结构调整后,由于其掌握了强大的销售渠道,有望在未来的 LED 市场上快速巩固地位,而新兴 LED企业在经过激烈的竞争后,可能会涌现出少数新品牌,在高端市场占据一席之地。
LED照明与传统节能灯都必须使用铝电解电容器,根据 DIGITIMES Research预计 2014年全球 LED灯的出货量将达到 12.54亿只,按照每只平均使用 2个铝
电容计算,LED照明用铝电容市场规模约为 6亿元,未来将随着 LED照明市场的快速发展,规模将迅速膨胀。
中高压铝电解电容器广泛用于节能灯、高效节能冰箱、节能洗衣机、节能空调等节能电子产品。为推动节能减排,国家出台产品能效等级标准、财政补贴推广使用等方式,鼓励节能电子产品的使用。国家持续开展绿色照明工程,节能产品成为照明领域的重点发展目标,节能已列为照明领域的国家产业政策。国家对此出台了许多鼓励政策,同时以国家财政补贴形式进行大规模的推广应用。
各国禁用白炽灯,推广节能灯,中国已成为全球的节能灯生产大国,产量占全球总产量的 80%以上,产品出口到 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目前欧盟市场的节能灯有 50%以上来自中国,欧盟市场每年销售节能灯约 3.5 亿只和白炽灯约 18 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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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如全部替换为节能灯,其每年节能灯的市场需求即为 21.5亿只4。另外,美
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加拿大、阿根廷、中国等近年也出台了鼓励使用节能照明产品的政策,全球节能照明市场正稳步增长。各国淘汰白炽灯时间表如下:
国家禁产、禁销和禁用白炽灯政策
日本 2008年 4月宣布,到 2012年为止,停止制造并销售白炽灯
美国 2012年 1月至 2014年 1月逐步淘汰白炽灯,2014年在市场上禁止销售
欧盟 2010年 9月 1日起全面淘汰 100瓦以上白炽灯,到 2012年全面淘汰白炽灯
加拿大 2012年开始在全国范围禁止销售白炽灯
新西兰 2009年开始,禁止使用白炽灯
澳大利亚 2007年 2月宣布,到 2010年在全国范围内淘汰低效率白炽灯
阿根廷 2007年 12月,在全国全面推广节能灯
俄罗斯
2011年起禁止销售白炽灯,从 2013年起禁止使用功率大于 75W的白炽灯,从2014年起全面禁用白炽灯
中国
2008年开始,政府财政补贴高效节能灯,08年推广 5000万只,09年推广 1.5
亿只;发改委规定到 2016年全面禁用(禁售)白炽灯
资料来源:平安证券研究所整理
2011年 11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逐步禁止进口和销售普通照明白炽灯的公告》,根据中国白炽灯淘汰计划,到 2016年 10月将全面禁止销售和进口 15W及以上普通照明用白炽灯,将进一步带动国内节能照明铝电解电容器的需求。
中国淘汰白炽灯计划阶段实施表
步骤
实施期限目标产品
额定功率
实施范围与方式
备注 2011年 10月 1日-
2012年 9月 30日
过渡期为一年发布公告及路线图 2012年 10月 1日起
普通照明用白炽灯
≥100
W
禁止进口、销售 2014年 10月 1日起
普通照明用白炽灯
≥60 W
禁止进口、销售
发布卤钨灯能效标准,禁止生产、进口与销售低于能效限定值的卤钨灯 2015年 10月 1日-2016年 9月 30日
进行中期评估,调整后续政策 2016年 10月 1日起
普通照明用白炽灯
≥15 W
禁止进口、销售
最终禁止的目标产品和时间,以及是否禁止生产视 2015年的中期评估结果而定
数据来源:国家发改委《关于逐步禁止进口和销售普通照明白炽灯的公告》
LED 半导体照明领域。白光 LED 灯的发光效率约是传统白炽灯的 10 倍,不

4刘若微:抓住机遇扩大浙江节能灯出口,《浙江统计》,2009年第 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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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节能、体积小而且环保,是公认的下一代照明光源。随着 LED在显示屏、平板电视、照明产品、交通信号、汽车工业、手机等领域的广泛应用,近年来其需求迅速增长,LED产品市场空间巨大。
高工 LED 产业研究所(GLII)统计数据显示,2014 年前三季度,我国 LED应用总行业产值规模达到 1,944.7亿元,同比增长 29.6%,照明出口规模合计超
过 60亿美元,2014年 LED照明产值渗透率将由 2013年的 20%左右提高至 30%以上。作为 LED驱动电源的关键元器件,耐高温、长寿命铝电解电容器也将迎来新的快速发展。
发行人是全球最大的节能照明用铝电解电容器制造商,产品寿命已经超过130℃ 5000小时(相当于 105℃ 20小时),产品不仅大规模应用于节能灯,而且也应用于 LED照明领域。
(2)消费类电子领域持续增长
一方面,中国大陆已发展成为世界家电产业制造基地。目前,我国大陆地区空调产量约占全球产量的 80%、冰箱和洗衣机产量约占全球产量的 40%,液晶电视产量占全球产量的 20%,全部位居世界第一5。根据中国家用电器协会《中国家用电器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建议》(2011-2015年),中国将从家电大国向家电强国转变,在“十二五”期末家电工业总产值将达到 1.1万亿元,年均增长
率 8%-10%,在全球出口市场的比重达到 32%-35%,全球市场需求巨大。未来几年我国家电等消费类电子产品还会有稳健的增长。
同时,新型消费类电子迅速发展。PC 产品和笔记本电脑的需求持续上升,该市场对铝电解电容器的需求也将持续增长;平板电脑、智能手机作为一类新的应用终端也呈现快速发展态势。2014 年全球 PC 出货 3.16 亿台,平板电脑出货
2.33 亿台6。铝电解电容器大量应用于电脑主板、显卡、电源驱动等部件,未来
电脑及周边领域的良好发展态势势必为铝电解电容器行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5 中信建投证券研发部刘珂昕,刘义:宏观视角下的家电出口,2010年 8月 16日发布
6 数据来源:W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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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主要家电产品产量(单位:万台)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铝电解电容器单机使用量
项目显示器 LCD/LED TV 电源音响
节能灯/镇流器
笔记本电脑
单机使用量(只)
15-118 107-130 10-32 17-100 1-3 18-20
新型消费类电子产品构成了铝电解电容器行业的重要市场增长点之一,其中高电压、大容量铝电解电容器的需求增长将更加快速。
(3)电源领域
电源供应器市场是铝电解电容器重要的应用领域,电源作为电子设备不可或缺的动力供应器,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电源按功能可分为开关电源、逆变电源、变频电源、UPS电源、稳压电源、整流电源等;按应用领域可分为通信电源、工业电源、电力电源、激光电源、航空航天电源、军用电源、特种电源等。随着中国电子整机产品的增长和产品升级的加快,中国电源市场将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据统计,中国有 5000多家电子电源生产企业,其中通信电源 2500多家(上规模的约 300家)、电力电源为 1000多家(上规模的约 100家),再加上国外电源厂商在中国生产规模的增加和市场推广力度的加大,中国电源市场对铝电解电容的需求越来越多。在工业应用领域的集成制造系统、数字加工中心、自动装配机等都大量使用中高压铝电解电容器。电源市场的广阔前景也带动了关键元器件铝电解电容器的巨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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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汽车电子
汽车电子是铝电解电容器应用的一个重要增长领域。汽车电子主要包括汽车音响、GPS接收器、安全气囊和发动机控制等系统。随着人们对汽车智能化、自动化、安全性、舒适性以及环保节能的要求不断提高,汽车电子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12年全球共生产汽车 8,414.10万辆,中国
汽车产量达到了 1,927.20万辆,较 2005年的 571万辆增长了 237%,中国已成
为世界汽车第一大制造国,未来一段时间汽车产量仍将持续快速增长。按照每辆汽车使用 10 只铝电解电容器计算,2013 年全球汽车产量约 8500 万辆,则每年汽车电子用铝电解电容器的市场规模至少为 8.5亿只。汽车电子中使用的电容器
对工作温度的要求较高,传统汽车电子涉及十大电子系统,这些系统大都使用铝电解电容器,而在混合动力及电动汽车新增的电源系统中,铝电解电容器将配合动力电池扮演举足轻重的地位,电动汽车的电池充电、电压转换、逆变器等电路中需要使用大量高电压、大容量、耐高温的铝电解电容器。
根据长江证券预计,到 2016年汽车电子全球市场规模将达到 2,348亿美元,中国市场规模将达到 6,700 亿元人民币7。汽车电子市场规模稳健增长,汽车电气化、智能化趋势日益明显,将给电子元器件厂商带来巨大的增量市场,面临更大的发展机遇。
(5)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领域
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领域,是国家的战略新兴产业,正引领着一场能源革命,面临着历史性的发展机遇。
在新能源汽车方面,包括纯电动车、插电混动车和混合动力汽车在内的新能源汽车已由试点走向普及。据预测,到 2020 年新能源汽车在全球汽车份额的比例或将达到 10%以上8。作为新能源汽车核心器件的电容器,其需求将会随之增长,到 2020年,整个新能源车电容市场规模将快速增长并接近 200亿元人民币。
7长江证券,2014年 9月 24日发布的《电气化与智能化驱动汽车电子大发展》.
8长江证券,2014年 4月 10日发布的《电子设备、仪器和元件行业:新能源创造电容行业投资新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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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用电容器市场预估(亿元人民币)

资料来源:长江证券研究部
作为混合动力及电动汽车的电源控制系统、太阳能与风能发电电源管理系统、电源逆变及直流交流切换系统等配套用基础电子元器件,铝电解电容器产业也同样迎来了诸多发展机遇,特别是耐高压、大容量铝电解电容器、固态铝电解电容器将会有更好的发展前景。
(6)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领域
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作为成长性较好的电容器产品,有着良好的应用前景。固态铝电容器采用导电率高、热稳定性好的高分子材料取代传统电解质,与普通液态铝电解电容器相比,有可靠性高、使用寿命长,高频、低阻抗、耐特大纹波电流等特性,每一颗固态铝电解电容器可替代 2-3颗普通铝电解电容器,有利于电子产品的集成化和小型化,并可以克服液态铝电解电容器容易漏液等弊端。在笔记本电脑、LCDTV、3D显示器、游戏机等领域有着巨大的市场空间。随着 4G 网络、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及消费结构升级,尤其是随着其核心原材料售价的下降,固态高分子电容器的应用领域将不断扩大,市场需求快速增长。
综述,铝电解电容器具有体积小、电容量大及性价比高的特性,随着消费类电子产品的更新换代和工业用电解电容器需求的快速发展,未来铝电解电容器行业发展将主要集中在高电压、大容量、耐高温、长寿命、高稳定性的液态铝电解电容器和固态铝电解电容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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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面临的竞争状况
(一)公司在铝电解电容器行业的竞争地位
公司是全球第八大铝电解电容器制造商,2006年至 2014年连续九届入选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公司专注于铝电解电容器的生产与销售,具有从腐蚀箔、化成箔到铝电解电容器的完整产业链,并自主研发制造电容器生产设备、自主开发电容器品质专业管理软件系统,是电容器行业中全球少数具有完整产业链的高科技企业之一。
公司节能照明类铝电解电容器产销量全球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公司量产的节能灯专用铝电解电容寿命长达 130℃ 5000小时(相当于 105℃ 20小时),性能达到日本同行水平,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公司产品获得国内外知名客户的认可,拥有德国欧司朗、荷兰飞利浦、美国 GE、日本松下、夏普、中国海尔、海信、长虹、格力、冠捷、阳光照明、通士达、雷士、佛山照明、欧普照明等众多国内外知名客户。
公司掌握了上游关键原材料腐蚀箔、化成箔的核心技术,腐蚀工艺采用环保设计、废酸回收利用,化成工艺采用节能设备、分段快速化成,工艺技术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同时,公司自主研发的老化生产线,集成了套管、老化、检测工艺属国内首创,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
公司抓住节能照明用铝电解电容器市场机遇迅速发展壮大,并形成了消费类铝电解电容器、工业类铝电解电容器、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齐头并进的发展模式。同时紧跟行业发展的趋势,进行产业结构升级,本次募投项目的成功实施将为公司培育新的增长点,使公司始终处于行业发展的有利地位。
(二)公司的竞争优势
1、技术实力雄厚,自主创新能力强
公司立足于自力更生,注重技术创新,力争掌握行业核心技术,走出了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科技自主创新之路。
(1)基于铝电解电容器全产业链的核心技术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紧紧围绕铝电解电容器产品进行,逐渐对铝电解电容器行业及其特点有了充分的认识和准确把握。经过持续多年的经营、人才积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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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及经费投入,公司建立了国内先进的铝电解电容器研究开发中心——湖南省特种电容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逐步建立了以电极箔腐蚀及化成技术、电解液技术、铝电解电容器技术、铝电解电容器生产设备制造技术以及电容器品质管理软件开发技术等基于铝电解电容器全产业链的核心技术模块,形成了公司独特的核心竞争能力。
(2)持续的技术创新能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不懈,持续增加研发经费投入,积极引进人才,保障了研发能力得以不断提升。最近三年,公司研发经费投入占收入比重保持在3%左右。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科研人财物的投入,大力对试验室、检测室进行改造升级,购置先进的实验、检测设备,拥有 RoHS测试仪、工业 X光机、工业显微镜、离子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等大中型仪器设备,形成了完备、先进的铝电解电容器工艺试验能力和分析检测能力。
(3)技术创新成果显著、实用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并掌握了大量主业所需的、实用的、能带来直接经济效益的铝电解电容器产业核心技术及独有技术。近年来自主开发的技术已获得国家专利 68项。
公司承担的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省级重大科技项目——“CD11GE 耐高纹波电流特长寿命铝电解电容器产业化项目”荣获省级新产品认定,“CD91B 型铝电解电容器”荣获国家级新产品认定,同时公司还荣获多项省市级奖项。
2、专用设备研发制造,优势明显
铝电解电容器生产设备的自动化程度、生产效率、稳定性以及性价比是企业的重要竞争力实力。由于电容器行业相对较小,国内电容器生产设备行业缺乏大型企业进行投入,技术创新不足,但日渐增长的人工成本对生产设备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较早在生产设备方面进行了大量投入,掌握了关键设备的核心技术。
公司 2007 年便成立了专业的设备制造公司,设计制造出与低、中、高压不同型号铝电解电容器相配套的专用老化机,先后对钉卷机、组立机等关键设备进行多项技术改进,很好的满足了公司的生产需要。
公司铝电解电容器专用设备的研发和制造与电容器生产相结合是行业内的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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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模式,公司在这方面积累了大量优秀人才,公司董事长更是铝电解电容器生产与制造方面的资深人士,同时为设备的改进提出了众多新的创意。公司在设备制造与改进方面的优势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是公司具有特色的核心竞争力。
3、上下游产业链一体化优势
公司拥有“腐蚀箔+化成箔+电解液+专用设备+铝电解电容器”完整的产业链,全球仅少数几家企业有类似完整的产业链,公司在上下游行业整合方面已经走在了国内同行的前列,产业链一体化优势突出。
腐蚀箔、化成箔是铝电解电容器的关键原材料,其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电容器产品的质量和性能,在生产成本中占比也高达 30%-60%,是成本控制的关键。公司掌握了腐蚀箔和化成箔的全套技术,能够生产从中压到高压,小比容到高比容等的全系列腐蚀箔、化成箔,基本替代进口,满足公司不同铝电解电容器产品性能的要求。目前,江苏立富生产中高压腐蚀箔,雅安艾华生产中高压化成箔,品质优良,保证了公司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使公司始终处于行业竞争的主动地位。
4、专业化发展模式优势
多年来,公司专注于节能照明用铝电解电容器产品的研发与生产,走出了在专业化基础上实现规模化发展的道路。由于产品的专业化,相应地带来了技术、设备以及市场的专业化,从而使公司在节能照明这一细分市场中成为国内生产技术水平最高、品种最全、市场份额最大的专业化制造企业之一。正是公司坚持了专业化发展模式,从而使公司成为节能照明用铝电解电容器行业的领军企业。
节能照明领域作为公司主导市场,不仅为世界三大照明产品制造商(德国欧司朗、荷兰飞利浦、美国 GE)提供高品质、长寿命专用铝电解电容器,而且向国内外其他知名照明企业,如松下、阳光照明、佛山照明、欧普照明、雷士等,提供节能灯专用、LED专用铝电解电容器,公司在节能照明领域已经形成了较强的竞争实力。
5、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拥有一套贯穿研发、采购、生产、销售整个业务流程的完整、严格的质量控制和管理体系。公司独立开发出了先进的品质管理软件,实现了品质管理与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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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流程控制的有机结合,形成了实时在线监控产品质量的能力;包括铝电解电容器品质管理和工程系统、在线统计过程控制(SPC)分析软件、测量系统分析(MSA)软件和可靠性试验系统等,在行业中尚属首创。(详见本章“九、主要
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公司通过了挪威船级社(DNV)的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 ISO/TS16949:2009汽车行业特殊质量管理认证、美国电子零件认证委员会和挪威船级社的 IECQ 危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等国内外知名机构的认证;并在生产过程控制中导入全新的自动化品管工程系统、采用 6S 现场管理、MSA 测量分析系统等健全的质量控制措施;同时,公司积极学习日本先进制造工厂的管理经验,向世界一流制造企业看齐,多次组织管理和技术骨干到日本 NKK、JCC、丰田参观学习,引进日本专家对公司的生产管理进行完善,进行精细化管理。公司还建立了一套快速反应的产品质量反馈程序和品质持续改善的机制,以更好的服务客户,将客户的品质需要及时传达到技术、生产部门。
正是公司不断追求卓越品质的理念,不断加大品质管理的投入,公司的产品一直受到国内外众多知名企业的信赖。
6、市场地位和品牌优势
公司是全球第八大铝电解电容器制造商,国内行业的领军企业,连续九年荣获中国电子元器件行业百强企业;公司在节能照明领域处于明显的优势地位,客户涵盖了国内外节能照明领域绝大多数知名企业。
公司凭借卓越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近年来获得了众多国内外知名企业的认可,部分优质客户情况如下:
市场领域主要客户
节能照明领域
飞利浦照明
美国 GE公司合资公司通士达
德国欧司朗照明、BAG、奥地利锐高
日本松下
阳光照明、佛山照明、欧普照明、雷士
横店得邦、立达信、强凌
电源领域
台湾台达、康舒、航嘉驰源、飞宏
赛尔康、比亚迪、伟创力、普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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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领域主要客户
消费电子领域
松下、夏普、三洋、冠捷、海尔、海信
长虹、格力、美的
工业应用领域
动力源、英威腾、汇川技术、韩国 LS产电集团、日立、麦格米特、易事特、西门子、伟肯(Vacon)
公司品牌在全球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司“”品牌正逐步成长为全球铝电解电容器行业的一个主流品牌。
公司近年来获得的部分荣誉
评定日期荣誉名称评定机构
2009年 1月湖南省出口名牌湖南省商务厅
2006-2014年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
2008年 9月湖南省特种电容器工程技术中心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07年 12月国家火炬计划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2007-2010年湖南省质量管理奖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年 1月湖南省质量功勋企业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年 4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中华全国总工会
2012年 7月全国就业先进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13年 8月模范职工之家中华全国总工会
2013年 12月湖南省著名商标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 4月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示范单位
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14年 8月湖南省国际知名品牌
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国际知名品牌认定委员会
2014年 11月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
7、营销服务及网络优势
目前,公司拥有一支强大的营销队伍,具有丰富的经验和市场开拓能力;建立了战略客户、重点客户管理体制,确立了以华东、华南和中南为主、其它地区和国外市场为辅的营销网络;并在大陆、香港以及台湾等地区设立了多个办事机构,销售区域覆盖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国内经济发达地区,以及中西部地区,并远销亚太、欧美区域;公司执行以销定产经营策略,按照客户订单安排生产,货款及时回笼;公司提出了“八项承诺服务”,保持与顾客的沟通,提供优质的服务。
公司完善和灵活的营销体系,一方面可以对客户的不同需求作出快速反应,另一方面将公司的技术服务前移至客户的设计、试验、改进的全过程中,从成本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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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能等各方面为客户提供超前和定制式服务,形成快速灵活的市场应变能力和机制,从而赢得了较高的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并以诚实和信用成为客户的合作伙伴。
8、综合成本优势
公司的综合成本优势主要体现在完整的产业链、规模及区位优势、运营管理优势三个方面。
首先,公司拥有“腐蚀箔+化成箔+电解液+专用设备+铝电解电容器”完整的产业链,在行业内属于独特的创新模式。公司自主生产腐蚀箔、化成箔,有效掌握了原材料的供应,降低了成本;公司所需的电解液自主研发和配制,相比于外购电解液不仅成本优势明显,而且产品质量稳定;公司在开发铝电解电容器专用设备领域的技术优势,不仅替代了昂贵的进口设备,而且有效的保证了产品质量,提高了合格率。公司产业一体化优势为公司降低成本发挥了重要作用。
其次,公司的规模优势明显。公司通过大批量采购来降低原材料的采购成本,规模化生产降低制造成本。在制造车间,推行定额工资绩效制,建立成本核算体系,不断改善和优化制造工艺,提高设备完好率和人均效率,从而提高成品率,有利于生产成本的控制。
公司位于湖南省北部,距离珠三角、长三角的销售半径均较短,有利于降低产品运输成本;近年来随着人工成本的逐渐上涨,沿海地区大量产业工人返乡,中部地区的区位优势越发明显,有利于制造业发展。
第三,公司在管理上严格控制采购成本,机构精简高效,采取持续的成本优化策略,综合运营成本较低;尤其是与国际主要竞争对手相比,公司在人力资源、生产设备以及制造成本方面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
9、世界一流的工厂与生产管理优势
铝电解电容器的生产需要高清洁的制造环境,对温度、湿度、灰尘等的控制较为严格。公司新建的现代化工厂,在车间环境、工序控制、信息传递等方面采用了许多先进的管理理念,达到世界一流水平,不仅生产效率高而且有效的保证了公司产品质量。
公司根据铝电解电容器生产流程的特点,采用全新的理念布置各工序、仓库的位置,使人流、物流、信息流高效运行。通过科学的规划,合理设计各工序、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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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的摆放位置,使人员在车间内运动距离最短化;通过各种运输设备的选用,如传送带、液压车、以及各种生产运输车等,使车间内的物流实现了效率最高化;通过采用各种先进的信息管理系统,使各工序之间的信息传递准确及时;通过独立开发的先进品质管理软件,实现了品质管理与生产流程控制的有机结合。
铝电解电容器制造对生产环境要求极高,尤其对氯离子、硫酸根离子、铜离子、铁离子的要求更为严格,公司致力于生产国际一流的电容器,将环境管理作为日常管理的一部分。所有车间采用进出两道门管控,车间外围采用玻璃封闭隔离;公司还从细节着手,严格控制源头,进行精细化管理。
公司不断地学习世界先进制造业的管理经验,引进、消化和吸收世界成熟的生产管理工具和手段,使公司的生产处于世界一流水平。公司生产环境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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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前台 工厂一角
公司厂区及办公研发大楼全景图
老化线
整洁的现代化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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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立生产线
工业用电容器
生产线
干净、整洁的制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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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的竞争劣势
1、人才劣势
公司地处湖南省湘北地区,受到地域条件和经济发展的限制,在吸收和引进人才方面存在一些制约因素。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能否拥有足够多的管理和技术人才是公司战略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尽管本公司已经过努力,建立了相关人才激励机制,但相对于其它发达地区,本公司在引进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方面存在一定的劣势。
2、国际市场开拓有待进一步加强
公司以前主要集中在国内市场,受人才及资金的限制,国际市场开拓能力较弱。为了进一步加快公司发展速度,参与到全球市场竞争,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国国际市场的开拓以及国际品牌的建设。
3、筹资渠道单一
本公司主要依靠自有积累资金、银行贷款筹集发展资金,资金筹集渠道较为单一。公司已经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为进一步扩大生产能力,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需要获取更多的资金支持,单纯依靠自有积累资金、银行贷款将制约本公司进一步发展。公司拟通过此次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解决公司发展中的资金需求。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具体情况
(一)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生产和销售 CD11GA、CD11GAS、CD11GE、CD11GH、CD11GHS、CD11GT、RS、RK、RH、NS、和 PS、PZ等系列电容器。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情况如下:
引线方式型号主要性能电压范围应用场合和用途生产阶段
引线式
M5 85℃ 1000小时 4V~50V 一般电子产品滤波大规模生产
H5 105℃ 1000小时 6.3v~50V 一般电子产品滤波大规模生产
M7 85℃ 1000小时 4V~100V 一般电子产品滤波大规模生产
H7 105℃ 1000小时 6.3~50V 一般电子产品滤波大规模生产
L7 105℃ 2000小时 6.3V~63V 一般电子产品滤波大规模生产
WK 85℃ 2000小时 6.3~450V 一般电子产品滤波大规模生产
WH 105℃ 2000小时 6.3~450V 一般电子产品滤波大规模生产
LL 105℃ 2000小时 6.3V~100V 一般电子产品滤波大规模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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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线方式型号主要性能电压范围应用场合和用途生产阶段
WA 85℃ 2000小时 6.3V~100V 音响专用小批量
HP 105℃ 1000小时 6.3V~100V 无极性,电子产品滤波大规模生产
CD11GC 130℃ 5000小时 160V~450V 电子镇流器、节能灯、LED 大规模生产
CD11GE 105℃ 12000小时 160V~450V 电子镇流器、节能灯大规模生产
CD11GES 105℃ 12000小时 160V~500V 电子镇流器、节能灯、LED 大规模生产
CD11GAS 105℃ 10小时 160V~500V 电子镇流器、节能灯、LED 大规模生产
CD11GHS 105℃ 6000小时 160V~450V 节能灯、电子镇流器大规模生产
CD11GD 105℃ 6000小时 160V~500V LED驱动器专用大规模生产
CD11GN 105℃ 8000~12000小时 160V~500V LED驱动器专用大规模生产
CD11GK 105℃12000~20小时 160V~450V LED驱动器专用大规模生产
CD11GM 105℃ 3000小时 160V~400V LED驱动器专用批量生产
RK 105℃ 2000小时 400V~500V 充电器专用大规模生产
HS 105℃3000~5000小时 160V~450V 电源大规模生产
HF 105℃5000~10小时 160V~450V 电源大规模生产
HL 105℃10~12000小时 160V~500V 电源大规模生产
RM 105℃ 10小时 10V~100V 电源大规模生产
RZ 105℃ 6000~10小时 6.3v~50V 高频低阻,高性能产品大规模生产
RS 105℃ 4000~10小时 6.3~100V 高频低阻,高性能产品大规模生产
RF 105℃ 3000~6000小时 6.3v~100V 高频低阻,高性能产品大规模生产
RE 105℃ 2000~4000小时 6.3V~100V 高频低阻,高性能产品大规模生产
RG 105℃ 2000~8000小时 6.3v~63V 开关电源,UPS,电源大规模生产
RV 105℃ 4000~5000小时 6.3v~35V 开关电源,UPS,电源小批量
ML 105℃ 3000~5000小时 6.3v~50V 一般电子产品滤波批量生产
RD 105℃ 2000~5000小时 6.3~100V 低含水产品批量生产
GH 105℃ 5000~8000小时 6.3~100V 仪器、仪表用批量生产
RR 105℃ 2000小时 6.3V~50V 开关电源,UPS,电源大规模生产
RH 105℃ 2000~3000小时 160V~450V 开关电源大规模生产
NB 130℃ 2000~5000小时 10V~100V 高性能高温产品大规模生产
FP 5000 times 330V 闪光灯专用大规模生产
RJ 105℃ 8000~10小时 10V~100V 高频低阻,长寿命产品批量生产
HH 105℃ 2000小时 400~450 输入波纹小批量
BG 105℃ 5000小时 25 V~35V 安全气囊小批量
插入式
LK 85℃ 2000小时 10V~500V 开关电源,UPS 大规模生产
LH 105℃ 2000小时 10V~500V 开关电源,UPS 大规模生产
LM 105℃ 3000小时 160V~450V 开关电源,UPS 大规模生产
LS 85℃ 3000小时 160V~500V 开关电源,UPS 大规模生产
LQ 85℃ 5000小时 160V~450V 开关电源,UPS 大规模生产
KX 5000 times 330V/360V 焊片式闪光灯专用大规模生产
LB 105℃ 10小时 200V~450V UPS,电源批量生产
LX 105℃ 7000小时 160V~450V UPS,电源大规模生产
LT 105℃ 5000小时 160V~450V UPS,电源大规模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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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线方式型号主要性能电压范围应用场合和用途生产阶段
LF 105℃ 5000小时 200V、400V UPS,电源大规模生产
LU 105℃ 2000小时 200V~450V 电源大规模生产
螺栓式
NR 85℃ 2000小时 350V~550V 工业电源,变频器大规模生产
NS 105℃ 2000小时 350V~500V 工业电源,变频器大规模生产
NX 85℃ 5000小时 350~450V 工业电源,变频器大规模生产
NE 85℃ 20小时 350V~450V 工业电源,变频器大规模生产
NF 105℃ 5000小时 350V~500V 工业电源,变频器大规模生产
NK 105℃ 5000小时 350V~450V 工业电源,变频器大规模生产
高分子固态电容
PS 105℃ 2000小时 2.5V~100V
标准品、充电器、一般电源等
大规模生产
PZ 105℃ 2000小时 2.5V~100V
低 ESR、主板、显卡、小型充电器、智能电视机
大规模生产
PD 105℃ 2000小时 2.5V~35V
低 ESR、小尺寸、高阶主机板、工业计算机
大规模生产
PU 105℃ 2000小时 2.5V~25V
超低阻抗品,高阶主板、显卡
大规模生产
PH 105℃ 2000小时 6.3V~25V
大容量、大尺寸、可印加纹波、充电器、网络设备
大规模生产
PV 125℃ 2000小时 35V~100V
高电压、高阶适配器、网络通讯电源、LED电源
大规模生产
PF 105℃ 3000~5000小时 2.5V~50V
超长寿命品,主板、显卡、小充电器、智能电视
小批量
PT 125℃ 2000小时 2.5V~25V 耐高温,电源、服务器大规模生产
PK 135℃ 1000小时 6.3V~25V
耐高温,LED大型灯具电源
小批量
VZ 105℃ 2000小时 2.5V~100V
V-CHIP标准品,主板、显示卡
小批量
VS 105℃ 2000小时 2.5V~25V
V-CHIP低阻抗品,高阶主板、显示卡、服务器电源
小批量
VD 105℃ 2000小时 10V~35V
高电压,笔记本、小型 LED电源
小批量
SMD
MK 105℃ 2000小时 6.3V~450V LED电源,充电器小批量
MV 85℃ 2000小时 4V~450V LED电源,充电器小批量
MF 105℃ 6000小时 6.3V~450V LED电源,充电器小批量
MA 105℃ 10小时 6.3V~450V LED电源,充电器小批量
(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1、腐蚀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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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处理水洗第一级电解水洗第二级电解水洗后处理水洗干燥入库出货高纯铝箔硝酸自来水硫酸、盐酸的混合酸自来水自来水纯水硝酸

前处理:用 70-80℃酸液洗涤高纯铝箔,去除高纯铝箔上的氧化膜和油污。
水洗:以自来水对铝箔进行清洗,以洗去前一工序残留在铝箔上的酸液,避免带入下一道工序。
第一级电解:主要作用是发孔。发孔就是通过电化学腐蚀的方法,在铝箔的两个表面形成大量微小的蚀孔,使铝箔表面产生蚀孔,为第二级电解扩孔打下基础。
第二级电解:主要作用是扩孔。扩孔就是通过电化学腐蚀的方法,在铝箔已经形成的孔洞上,进一步增加孔洞的直径和深度,从而进一步增大铝箔表面积,增加未来产成品电极箔的比容。
后处理:用 30-40℃酸液洗涤铝箔,去除铝箔上氯离子。
干燥:在干燥炉中把成品腐蚀箔表面的水分烘干。
2、化成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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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水合处理一级化成二级化成三级化成液馈电处理四级化成一焙烧一四级化成二焙烧二四级化成三中间处理四级化成四后处理干燥磷酸腐蚀箔、去离子纯水入库磷酸二氢铵强导电性电解液硼酸及其他添加剂硼酸及其他添加剂硼酸及其他添加剂硼酸及其他添加剂硼酸及其他添加剂硼酸及其他添加剂硼酸及其他添加剂出货

前期水合处理:在盛有去离子纯水的水槽中,对腐蚀箔进行水合处理,使腐蚀箔表面生成水合氧化铝膜。该步骤有助于节约后续化成工序的耗电量。
化成:在盛有酸液(主要是硼酸及其他添加剂)的化成槽中给铝箔施加电压,使铝箔阳极氧化形成致密介质氧化膜的过程。化成工序共分为四个不同级的化成,即一级化成、二级化成、三级化成和四级化成,不同级的化成对铝箔施加的电压不同。
液馈电处理:在液馈电槽中,通过强导电性的电解液给后面工序化成铝箔供电。
焙烧:在焙烧炉中对已经形成介质氧化铝膜的铝箔进行高温热处理,使得不同的氧化铝膜进行晶型转换,转换成致密 r′型介质氧化铝膜的过程。
中间处理:也叫磷化处理,是以磷酸处理铝箔,在其介质氧化膜的表面形成一层抗水合的磷化膜。磷化膜可以阻止空气中的水分子侵蚀破坏介质氧化膜。
后处理:对成品化成箔进行磷化封孔处理。
干燥:在干燥炉中把成品化成箔表面的水分烘干。
3、铝电解电容器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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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离子水、自来水制水试片切纸切片电解纸、阳极箔、阴极箔铆接贴片包卷含浸组立铝壳、橡胶塞清洗套管插板老化测试成型编带(有要求时)包装入库引线电解纸电解液清洗剂、自来水热缩管热熔胶带包装材料
铆接:铆接是将引线铆接在铝箔规定的位置上,引线与箔的接触称为欧姆接触。通常铆接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冷铆接,另一种是超声波铆接。冷铆由于操作方便,是使用最为广泛的方法。
卷绕:卷绕是将阴极箔和阳极箔中间夹以电解纸卷绕起来,然后用胶带粘着而成为铝电解电容器芯子。其要求阳极箔和阴极箔重叠对好;芯子中心点与两根引线应成直线,而不能出现偏心;芯子的两根引线间距与封口橡胶塞孔距要相匹配,否则会造成密封不良。
浸渍:采用真空、加压浸渍方法,该方法有利于电解液完全浸透电解纸以及透入阳极箔细微的腐蚀坑洞中,从而减少因电解纸未能充分浸透,所造成的电容量减小、损耗值增大情况的发生几率。浸渍工序的关键点是需要控制好浸渍的液面高度、浸渍时间和电解液的调合时间。
装配:采用全自动装配机使电容器芯子、外壳、封口橡胶塞一次性自动完成,保证产品有良好的密封性能,减缓芯子中电解液逸出,以提高产品质量和工作效率。
老化:采用高温老化技术,即在铝电解电容器上限极限温度下老化。采用高温老化技术,会使铝电解电容器阳极箔的氧化膜结构更加趋于稳定的晶型结构,这对提高产品的寿命特性和降低漏电流非常重要,同时也能及早筛选出耐高温性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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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良的产品。
4、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工艺流程
铆接卷绕焊接T板碳化化成浸渍聚合组立(装配)清洗老化印字、包装入库化成液单体、氧化剂阳极引线、阴极引线电解纸、胶带橡胶塞、铝壳出货包装材料裁切阳极箔、阴极箔、电解纸

焊接:焊接是将卷绕完成后的芯子的阳极引线焊接在 T板上,目的是为了将芯子固定,以便顺利进行后续的碳化、化成、浸渍、聚合等工序。焊接工序的关键点在于控制好引线焊接的强度、高度、垂直度以及引线之间的焊接距离。
碳化:碳化是利用高温将卷绕完成的芯子的电解纸物理碳化,目的是为了去除电解纸中的有机物质,以避免有机物质对导电高分子结构的破坏,同时碳化有助于浸渍更多的导电高分子材料,从而降低电容器内部的等效串联电阻值。碳化工序的关键点在于碳化的时间和碳化的温度。
化成:化成是将碳化完成后的芯子浸渍在化成液中,在一定的时间段中,加上一定的直流电压。化成的目的在于修补铝箔在裁切以及铆接卷绕工序中氧化膜受损的部分,使电容器的漏电流能降低至极佳及稳定均衡的状态。化成工序的关键点在于化成液温、化成时间、化成液的导电度及化成液的 PH值。
浸渍:浸渍是将烘干的芯子放入装有电解液的浸渍槽中,以使氧化剂及单体完全浸透进入芯子内部,并且完全能充满电解纸间的缝隙,并透入阳极箔细微的腐蚀坑洞中。浸渍工序的关键点在于浸渍时液面的高度、浸渍时长及电解液的调合时间。
聚合:聚合是将浸渍氧化剂和导电高分子单体后的芯子放入烘箱内,加上一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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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温度,烘烤一定的时长。聚合的目的是为了使氧化剂及单体聚合固化成为具有导电性能的导电高分子。
(三)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订单式经营方式,根据客户定制产品多品种、多规格的特点,围绕订单展开采购和生产。公司采取灵活的生产经营模式,很好的满足了市场需求。
1、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具有柔性特点,生产线可根据产品规格进行调整,满足了铝电解电容器行业产品多规格的需求。公司根据订单情况制定生产计划,进行生产调度、管理和控制,确保生产计划能够顺利完成。公司营销中心接到客户普通订单后,提交生产管理中心进行确认,有库存的直接发货,库存不足的组织生产。若接到客户特殊订单,营销中心将组织技术中心进行产品设计并制造样品交客户,客户对样品及技术方案通过认证后签订合同。发行人的业务流程如下:
客户(办事处)生产管理中心营销中心技术中心仓库直接发订单订单分配生产新产品反馈生产发货反馈反馈入库

营销中心根据产品的不同类型将订单分别发往绵阳电子、罗江艾华以及公司本部等进行生产。
2、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阳极箔、阴极箔、铝壳、电解纸及化工原料等。
公司生产管理中心于每月 20 日前根据订单情况结合往月需求及原材料安全库存下达下月采购计划,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在合格供应商名录中进行采购。公司每一年度进行合格供应商的评价和筛选,将信誉、品质较好的供应商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并与之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公司还对供应商的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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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资信、质量保证能力、价格、供货期等进行跟踪记录,及时掌握供应商动态。上述采购模式使公司与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保证了原材料的供应和品质。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是直销,少量经销。该模式有利于公司及时掌握市场需求变化,调整销售策略,降低回款风险;并提高客户满意度,更好地进行售后服务。公司根据产能和历年销售情况,在前一年末与主要客户签订框架性销售协议,客户在约定范围内根据其需要分批下订单,约定具体数量、价格、规格、性能等指标。
(四)主要产品生产销售情况
1、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类别的产能、产量及销量情况
公司电容器生产设备经过调校后可以生产多种规格型号产品,不同规格型号产品生产速度差异较大,而公司产品系列多,规格、型号多达上千种,公司生产部门经常需根据订单情况调校机器设备进行生产,因此,计算公司电容器的产能数据非常困难,公司电容器产销情况、腐蚀箔、化成箔产能及产销情况见下表:
类别项目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节能照明类电容器
产量(万只) 229,978.64 233,415.92 190,024.78
销量(万只) 223,045.48 230,364.16 185,184.17
产销率 96.99% 98.69% 97.45%
销售收入(万元) 53,471.20 56,654.51 47,405.54
其他消费类电容器
产量(万只) 280,276.94 217,733.98 196,017.10
销量(万只) 268,432.65 205,569.88 195,514.09
产销率 95.77% 94.41% 99.74%
销售收入(万元) 37,777.56 29,014.84 28,419.02
工业类电容器
产量(万只) 75,977.09 58,612.32 34,995.31
销量(万只) 75,193.57 54,110.66 32,033.32
产销率 98.97% 92.32% 91.54%
销售收入(万元) 23,879.09 18,003.18 9,658.53
电容器合计
产能(万只) 516,000.00 449,000.00 426,000.00
产量(万只) 586,232.67 509,762.22 421,037.19
产能利用率 113.61% 113.53% 98.84%
腐蚀箔
产能(万平方米) 378.00 378.00 324.00
产量(万平方米) 302.13 344.17 327.61
销量(万平方米) 322.03 303.23 35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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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项目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产能利用率 79.93% 91.05% 101.11%
产销率 106.59% 88.11% 108.54%
化成箔
产能(万平方米) 450.00 450.00 419.00
产量(万平方米) 282.40 290.85 343.42
销量(万平方米) 275.10 293.91 338.21
产能利用率 62.76% 64.63% 81.96%
产销率 97.42% 101.05% 98.48%
注:腐蚀箔、化成箔的销量含对集团内销售量,实际生产中,由于生产的品种、型号以及开工时间等差异,使得实际产能与设计产能有一定差异。
公司化成箔由于市场变化及电费价格变动等原因,使得化成箔产能利用率有所下降。
2、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平均销售价格情况
公司报告期各类产品平均单价情况如下(不含税):
产品系列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平均单价增减(%)平均单价增减(%)平均单价
节能照明类电容器(元/万只) 2,397.32 -2.52 2,459.35 -3.93 2,559.91
其他消费类电容器(元/万只) 1,407.34 -0.29 1,411.43 -2.9 1,453.55
工业类电容器(元/万只) 3,175.68 -4.55 3,327.10 10.35 3,015.15
腐蚀箔(元/平米) 26.77 -0.89 27.01 6.72 25.31
化成箔(元/平米) 57.18 -2.16 58.44 -1.72 59.46
3、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客户情况
公司报告期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不含税):
年度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万元)
占当期销售收入的比例(%)
2014年
立达信(集团) 6,432.78 5.48
镇江强凌(集团) 4,000.47 3.41
长虹(集团) 3,849.52 3.28
赛尔康(集团) 3,803.38 3.24
普联技术有限公司 2,874.68 2.45
合计 20,960.82 17.86
2013年
立达信(集团) 5,645.53 5.35
镇江强凌(集团) 3,305.96 3.13
长虹(集团) 3,184.87 3.02
普联技术有限公司 2,940.78 2.79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 2,934.94 2.78
合计 18,012.08 17.08
2012年
立达信(集团) 3,456.25 3.99
长虹(集团) 3,393.34 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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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万元)
占当期销售收入的比例(%)
镇江强凌(集团) 2,248.18 2.59
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 1,983.01 2.29
赛尔康(集团) 1,893.07 2.18
合计 12,973.85 14.97
注:上述集团数为将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相关公司进行合并后的数据;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为美国 GE参股的公司,其为美国 GE的代工厂。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 50%的情况,不存在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五)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1、报告期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供应与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包括光箔、阳极箔、阴极箔、电解纸、铝壳、化学品、引出线、橡胶塞等。其中阳极箔部分由公司制造,部分外购,而其余原材料主要由公司采购部门向国内外供应商采购。经过多年的合作,公司与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保证了公司原材料质量和稳定的供应。
2、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价格情况
原材料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平均单价增减(%)平均单价增减(%)平均单价
光箔(元/千克) 38.43 -2.88 39.57 -5.04 41.67
阳极箔(元/M2)(注) 50.04 -6.57 53.56 -1.39 54.31
阴极箔(元/M2) 3.46 -1.98 3.53 -0.28 3.54
电解纸(元/千克) 33.90 -5.82 36.00 -8.59 39.38
铝壳(元/万只) 80.80 -13.32 93.21 -3.18 96.27
引出线(元/万只) 38.33 -5.90 40.73 -1.91 41.52
橡胶塞(元/万只) 91.44 -13.14 105.28 1.11 104.12
电能(元/度) 0.41 -2.38 0.42 5.00 0.40
注:阳极箔价格为采购集团内部与外部平均价格。
3、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及能源采购情况
原材料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光箔(吨) 1,072.92 1,134.55 1,046.87
阳极箔(万平方) 621.60 592.31 517.24
阴极箔(万平方) 804.11 721.18 638.37
电解纸(吨) 917.02 887.38 789.16
铝壳(亿只) 61.79 57.22 4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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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2

引出线(亿支) 124.19 118.02 86.32
橡胶塞(亿只) 63.99 56.34 44.65
电能(万度) 21,050.10 19,922.32 22,330.86
4、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及能源占生产成本的比重
报告期内电容器生产成本中原材料和能源构成情况如下:
原材料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阳极箔 38.36% 41.11% 40.37%
阴极箔 4.01% 3.39% 3.28%
电解纸 3.75% 4.18% 4.63%
铝壳 6.07% 6.42% 6.57%
引出线 5.77% 5.72% 5.52%
橡胶塞 6.97% 7.30% 6.84%
电能 3.24% 3.04% 2.65%
5、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期间供应商名称材料名称
采购金额
(万元)
占当期采购比例(%)
2014年
四川名山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电力 5,478.02 9.96
临安奥星电子有限公司(集团)(注)铝壳 4,359.97 7.93
扬州宏远电子有限公司阳极箔 4,093.22 7.45
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阳极箔 3,785.06 6.89
青岛城南电机有限公司橡胶塞 3,547.71 6.45
合计 21,263.98 38.68
2013年
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阳极箔 5,465.65 9.80
四川名山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电力 5,158.48 9.25
临安奥星电子有限公司(集团)(注)铝壳 4,075.65 7.31
青岛城南电机有限公司橡胶塞 3,681.93 6.60
扬州宏远电子有限公司阳极箔 3,065.17 5.49
合计 21,446.88 38.45
2012年
四川名山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电力 6,381.80 12.97
临安奥星电子有限公司(集团)(注)铝壳 3,948.19 8.02
青岛城南电机有限公司橡胶塞 2,988.58 6.07
乳源东阳光精箔有限公司铝箔 2,846.52 5.78
扬州宏远电子有限公司阳极箔 2,667.14 5.42
合计 18,832.23 38.27
注:为将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相关公司进行合并后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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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3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
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或客户中所占的权益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述原材料供应商或客户中均不拥有权益。
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情况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类别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净值折旧年限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20,272.83 3,695.49 16,577.35 20 81.77
机器设备 49,091.93 20,708.76 28,383.17 5-10 57.82
运输工具 1,218.26 836.79 381.47 4 31.31
电子设备及其他 3,522.81 2,271.82 1,250.99 3-5 35.51
合计 74,105.83 27,512.85 46,592.98
(二)生产所需主要设备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发行人主要产品所需关键生产设备情况如下表:
序号设备名称原值(万元)数量成新率(%)
1 真空断路器 184.14 6 52.33
2 真空系统 131.12 3 68.81
3 中央真空系统(含浸) 24.96 1 81.09
4 X光机 209.79 3 35.93
5 高低压变配电设备 116.69 1 32.45
6 中高压箔腐蚀生产设备 117.95 1 54.87
7 中高压箔腐蚀生产设备 117.95 1 56.46
8 中高压腐蚀箔设备机 122.93 1 51.77
9 中高压腐蚀箔设备机 122.93 1 54.14
10 中高压腐蚀箔设备机 131.71 1 47.47
11 中高压腐蚀箔设备机 131.71 1 47.51
12 纯水处理设备 142.57 1 32.34
13 纯水制取设备 230.09 1 57.2
14 高纯水制备装置 256.30 1 10.6
15 整流变压器 384.12 7 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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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4

序号设备名称原值(万元)数量成新率(%)
16 化成箔设备 157.28 2 58.81
17 定电压整流装置 190.00 8 9.75
18 全自动老化机 594.29 11 63.43
19 全自动老化机 337.7 9 92.99
20 中高压腐蚀箔设备 128.31 1 50.31
21 中高压腐蚀箔设备 127.38 1 76.25
22 第二栋生产车间动力系统 279.21 1 78.89
23 一栋生产车间动力系统 279.28 1 78.89
24 卷绕机 1,212.91 5 73.33
25 第二栋生产车间空调系统 297.66 1 78.86
26 第一栋生间车间空调系统 297.43 1 78.74
27 扩散渗析器 539.87 16 44.84
28 连体老化机 910.89 21 87.14
29 中高压电极箔化成线 1,141.96 2 10.6
30 自动钉卷机 400.99 41 30.29
31 高压腐蚀设备 1,303.58 8 35.31
32 化成线 1,676.41 10 34.98
33 高压化成线 1,666.20 8 20.96
34 全自动老化测试机 1,491.15 84 57.81
35 化成线 2,859.15 10 77.34
36 复片机 159.30 1 76.25
37 艾华工业园科研大楼 4,626.86 1 88.38
38 艾华工业园第三栋生产车间 2,169.66 1 88.35
39 腐蚀箔设备 995.29 2 89.71
40 机上含浸机 32.48 8 97.12
41 傅立叶红外光谱仪 22.22 1 90.5
42 全自动老化机 53.59 3 92.85
43 腐蚀箔设备 738.04 2 100.00
(三)房屋所有权情况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发行人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产情况如下:
序号
产权人房屋的位置产权证编号用途
建筑面积(m2)
是否抵押
1 雅安艾华
四川省雅安市生态科技工业园区
名房权证蒙阳字第 0737号
工业 6,792.10 否
2 江苏立富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河路 16号
南通房字第32023626号
工业 5,997.49 否
3 罗江艾华
罗江县麓峰南路(工业园区)
罗江县房权证(县城)字第02117号
工业 5,352.00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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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5

序号
产权人房屋的位置产权证编号用途
建筑面积(m2)
是否抵押
4 绵阳电子
高新区普明南路东段 132号
绵房权证高字第006934号
工业 2,396.00 否
5 绵阳电子
高新区普明南路东段 132号
绵房权证高字第200800671号
工业 3,310.34 否
6 艾华集团
益阳市朝阳办事处海棠社区缇香名苑 2、3号楼 2-303
益房权证朝阳字第 710004220号
住宅 131.38 否
7 艾华集团
益阳市朝阳办事处海棠社区缇香名苑 2、3号楼 2-304
益房权证朝阳字第 710004231号
住宅 141.99 否
8 艾华集团
益阳市朝阳办事处海棠社区缇香名苑 2、3号楼 2-305
益房权证朝阳字第 710004223号
住宅 144.7 否
9 艾华集团
益阳市朝阳办事处海棠社区缇香名苑 2、3号楼 2-306
益房权证朝阳字第 710004227号
住宅 136.58 否
10 艾华集团
益阳市朝阳办事处海棠社区缇香名苑 2、3号楼 2-307
益房权证朝阳字第 710004228号
住宅 141.48 否
11 艾华集团
益阳市朝阳办事处海棠社区缇香名苑 2、3号楼 3-304
益房权证朝阳字第 710004229号
住宅 141.99 否
12 艾华集团
益阳市朝阳办事处海棠社区缇香名苑 2、3号楼 3-305
益房权证朝阳字第 710004230号
住宅 144.72 否
13 艾华集团
益阳市朝阳办事处海棠社区缇香名苑 2、3号楼 3-306
益房权证朝阳字第 710004226号
住宅 136.64 否
14 艾华集团
益阳市朝阳办事处海棠社区缇香名苑 2、3号楼 3-307
益房权证朝阳字第 710004225号
住宅 141.48 否
15 艾华集团
赫山区龙岭工业园天子坟村 101、201等 2套
益房权证赫山字第 710010882号
厂房 22,166.44 否
16 艾华集团
赫山区龙岭工业园天子坟村 101、201等 2套
益房权证赫山字第 710010883号
厂房 22,166.44 否
17 艾华集团
赫山区龙岭工业园天子坟村 101
益房权证赫山字第 713003609号
厂房 22,166.44 否
(四)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发行人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情况如下:
序号
使用权人
产权证书编号坐落类型用途面积(㎡)
使用权终止日期
是否抵押 江苏立富
通开国用(2006)
第 0310121号
南通开发区新开河西、通协纺织公司南
出让工业 23,249.06 2056.10.29 否 江苏立富
通开国用(2011)
第 0301011号
南通开发区和兴路北、新河路西
出让工业 10,118.44 2060.11.28 否
3 艾华益国用(2009)桃花仑路西侧、出让工业 22,900.98 2059.2.15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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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使用权人
产权证书编号坐落类型用途面积(㎡)
使用权终止日期
是否抵押
集团第 D00285号紫竹路南侧 艾华集团
益国用(2009)
第 D00287号
紫竹路南侧、桃花仑东路西南侧
出让工业 19,869.97 2055.8.8 否 艾华集团
益国用(2009)
第 D00286号
紫竹路出让工业 74,695.27 2055.6.16 否 雅安艾华
名国用(2008)
第 6941号
雅安市生态工业园内
出让工业 38,281.52 2054.3.2 否 罗江艾华
罗江县国用
(2005)第 13号
罗江县城麓峰南路
出让工业 24,775.63 2055.1.26 否 绵阳电子
绵城国用(2000)
字第 00142号
绵阳高新区普明中路
出让工业 3,505.69 2050.5.9 否 绵阳电子
绵城国用(1998)
字第 84160365号
绵阳高新区六号路西段
出让工业 5,875.00 2048.5.20 否 艾华集团
益国用(2011)
第 D00271号
大桃路东侧\龙洲路西侧
出让住宅 27.67 2077.3.31 否 艾华集团
益国用(2011)
第 D00272号
大桃路东侧\龙洲路西侧
出让住宅 29.91 2077.3.31 否 艾华集团
益国用(2011)
第 D00273号
大桃路东侧\龙洲路西侧
出让住宅 30.48 2077.3.31 否 艾华集团
益国用(2011)
第 D00274号
大桃路东侧\龙洲路西侧
出让住宅 28.77 2077.3.31 否 艾华集团
益国用(2011)
第 D00275号
大桃路东侧\龙洲路西侧
出让住宅 29.80 2077.3.31 否 艾华集团
益国用(2011)
第 D00276号
大桃路东侧\龙洲路西侧
出让住宅 29.91 2077.3.31 否 艾华集团
益国用(2011)
第 D00277号
大桃路东侧\龙洲路西侧
出让住宅 30.48 2077.3.31 否 艾华集团
益国用(2011)
第 D00278号
大桃路东侧\龙洲路西侧
出让住宅 28.78 2077.3.31 否 艾华集团
益国用(2011)
第 D00279号
大桃路东侧\龙洲路西侧
出让住宅 29.80 2077.3.31 否 艾华集团
益国用(2014)
第 D00243号
紫竹路以南、湖南轻武器研究所以西
出让工业 13,407.60 2064.9.22 否
(五)商标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发行人已经取得的商标权情况如下:
序号所有权人
商标名称(图形)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
注册地权利限制
1 艾华集团 3008645 第 9类中国大陆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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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7

序号所有权人
商标名称(图形)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
注册地权利限制
2 艾华集团 3743248 第 9类中国大陆无
3 艾华集团 6804132 第 6类中国大陆无
4 艾华集团 6804133 第 7类中国大陆无
5 艾华集团 6804134 第 40类中国大陆无
6 艾华集团 01321182 第 9类中国台湾无
7 艾华集团 40-0742411 第 9类韩国无
8 艾华集团 3452153 第 9类美国无
9 艾华集团 006543003 第 9类欧盟无
10 艾华集团 T1016474D 第 9类新加坡无
11 艾华集团

T1016476J 第 9类新加坡无
12 艾华集团

301774684 第 9类中国香港无
13 艾华集团

01478890 第 9类中国台湾无
14 艾华集团 6804135 第 8类中国大陆无
15 艾华集团

8479434 第 35类中国大陆无
16 艾华集团


8479448 第 11类中国大陆无
17 艾华集团

8479481 第 11类中国大陆无
18 艾华集团

8479484 第 11类中国大陆无
19 艾华集团

8479492 第 11类中国大陆无
20 艾华集团

8479517 第 9类中国大陆无
21 艾华集团

8479529 第 9类中国大陆无
22 艾华集团

8479540 第 9类中国大陆无
23 艾华集团

8479558 第 9类中国大陆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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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8

序号所有权人
商标名称(图形)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
注册地权利限制
24 艾华集团

8481815 第 6类中国大陆无
25 艾华集团

8481818 第 6类中国大陆无
26 艾华集团

8481822 第 6类中国大陆无
27 艾华集团

8481828 第 6类中国大陆无
28 艾华集团

8481833 第 6类中国大陆无
29 艾华集团 01510853 第 9类中国台湾无
30 艾华集团


5417692 第 9类日本无
31 艾华集团

6315134 第 9类中国大陆无
32 艾华集团

6315135 第 9类中国大陆无
33 艾华集团 5497826 第 9类日本无
(六)专利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公司已获得专利授权 68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性质专利号申请时间
权利限制 一种铝电解电容器负极增贴箔机
艾华集团
发明 200810030985.7 2008-4-3 无 铝电解电容器自动上料输送方法及装置
艾华集团
发明 201010175145.7 2010-5-13 无 一种铝电解电容器自动老化生产线
艾华集团
发明 200710035689.1 2007-9-5 无 铝电解电容器自动老化方法及装置
艾华集团
发明 201010175901.6 2010-5-13 无 铝电解电容器老化机用夹具的开合方法及装置
艾华集团
发明 201010578756.6 2010-12-8 无 一种铝电解电容器及其制造方法
艾华集团
发明 200410023289.5 2004-6-4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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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性质专利号申请时间
权利限制
7 贴片电解电容器生产方法
艾华集团
发明 201110129881.3 2011-5-19 无 铝电解电容器老化机用夹具导电方法及装置
艾华集团
发明 201010592858.3 2010-12-17 无 电容器自动测试包装机的下料装置
艾华集团
发明 201110333208.1 2011-10-28 无
10 铝电解电容器上、下料装置
艾华集团
发明 201210011873.3 2012-1-16 无
11 铝电解电容器上、下料方法
艾华集团
发明 201210011845.1 2012-1-16 无 导针排序送料装置的V型跑道
艾华集团
发明 201210011862.5 2012-1-16 无
13 导针排序送料装置
艾华集团
发明 201210011864.4 2012-1-16 无
14 一种电容器输送装置
艾华集团
实用新型 200820052120.6 2008-1-18 无 一种电容器铝箔分切机除尘装置
艾华集团
实用新型 200820052122.5 2008-1-18 无
16 一种电容器冷却台
艾华集团
实用新型 200820052121.0 2008-1-18 无 一种铝电解电容器自动老练机老练夹具的辅助定位装置
艾华集团
实用新型 200820053410.2 2008-6-10 无 一种大规格铝电解电容器全自动钉卷机的自动增贴箔装置
艾华集团
实用新型 200920008835.6 2009-3-8 无 一种铝电解电容器自动老练机用夹具
艾华集团
实用新型 200920005928.3 2009-1-23 无 铝电解电容器自动测试装置
艾华集团
实用新型 201020193839.9 2010-5-13 无 一种铝电解电容器自动高效老练机
艾华集团
实用新型 201020130858.7 2010-3-15 无 一种自动老练夹具的导电电极
艾华集团
实用新型 201020100757.5 2010-1-25 无 一种铝电解电容器老化前的充电装置
艾华集团
实用新型 200720063617.3 2007-6-21 无 一种焊片式电容器老化用夹具
艾华集团
实用新型 200720063618.8 2007-6-21 无
25 一种电容器老化用夹具
艾华集团
实用新型 200720063619.2 2007-6-21 无
26 一种刺铆针艾华实用新型 200720063620.5 2007-6-21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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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0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性质专利号申请时间
权利限制
集团 一种连接套管机与老练机的装置
艾华集团
实用新型 200820053788.2 2008-7-21 无
28 铝电解电容器测试装置
艾华集团
实用新型 201020195455.0 2010-5-13 无
29 铝电解电容器隧道老化炉
艾华集团
实用新型 201020647869.2 2010-12-8 无 铝电解电容器老化机用夹具导电装置
艾华集团
实用新型 201020664751.0 2010-12-17 无 铝电解电容器老化机辅助下料装置
艾华集团
实用新型 201020647871.X 2010-12-8 无
32 铝箔生产电场控制夹套
雅安艾华
实用新型 201020640456.1 2010-12-3 无
33 活动机板的升降机构
雅安艾华
实用新型 201020641307.7 2010-12-3 无 铝箔化成电解液浓度、温度控制器
雅安艾华
实用新型 201020641305.8 2010-12-3 无
35 电容器铝箔生产用导电辊
雅安艾华
实用新型 201020640477.3 2010-12-3 无 铝箔化成生产线滚筒清洗器
雅安艾华
实用新型 201020641304.3 2010-12-3 无 铝箔化成生产线用槽体升降台
雅安艾华
实用新型 201020638587.6 2010-12-2 无 一种铝箔生产用三极连体处理槽
雅安艾华
实用新型 201020641306.2 2010-12-3 无
39 连续收箔装置
江苏立富
实用新型 201120038426.8 2011-2-15 无
40 改进的收箔轴机构
江苏立富
实用新型 201120038384.8 2011-2-15 无
41 恒张力浮动架
江苏立富
实用新型 201120038385.2 2011-2-15 无
42 自动调偏装置
江苏立富
实用新型 201120038430.4 2011-2-15 无
43 S辊调节机构
江苏立富
实用新型 201120038436.1 2011-2-15 无 一种铝电解电容器老化机的输送夹具
艾华集团
实用新型 200920066278.3 2009-10-16 无 一种电容器自动老练机夹具与排夹的联合驱动装置
艾华集团
实用新型 200920066279.8 2009-10-16 无 电解电容器铝箔生产用导电辊的冷却装置
雅安艾华
实用新型 201020640375.1 2010-12-3 无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51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性质专利号申请时间
权利限制
47 电容器测试机的充电装置
艾华集团
实用新型 201120418278.2 2011-10-28 无 铝电解电容器自动测试包装机
艾华集团
实用新型 201120418273.X 2011-10-28 无 电容器老化机夹具的导电装置
艾华集团
实用新型 201120418275.9 2011-10-28 无 导针排序送料装置的圆棒跑道
艾华集团
发明 201210011871.4 2012-1-16 无
51 导针排序装置的圆棒跑道
艾华集团
实用新型 201220017219.9 2012-1-16 无
52 导针送料装置
艾华集团
实用新型 201220017224.X 2012-1-16 无
53 导针送料装置的圆棒跑道
艾华集团
实用新型 201220017226.9 2012-1-16 无
54 电容器
艾华集团
外观设计 200730070453.2 2007-6-21 无
55 电容器
艾华集团
外观设计 200730070452.8 2007-6-21 无 导针送料排序装置的棒状跑道
艾华集团
实用新型 201220541158.6 2012-10-22 无 铝电解电容器全自动组立机
艾华集团
实用新型 201220541213.1 2012-10-22 无
58 组立机的下压装置
艾华集团
实用新型 201220541245.1 2012-10-22 无 铝电解电容器自动测试方法及装置
艾华集团
发明 201010175153.1 2010-5-13 无
60 电解电容器下料装置
艾华集团
实用新型 201320832338.4 2013-12-17 无
61 电解电容器测试装置
艾华集团
实用新型 201320832420.7 2013-12-17 无
62 电解电容器的夹持装置
艾华集团
实用新型 201320832349.2 2013-12-17 无 一种铝电解电容器套管自动剥离机
艾华集团
发明 200910044040.5 2009-8-6 无
64 电容器印字机
艾华富贤
实用新型 201320369038.7 2013-6-26 无
65 一种化成机
艾华富贤
实用新型 201420035880.1 2014-1-21 无 轴的轴向和径向双向限位结构
江苏立富
实用新型 201320446910.3 2013-7-25 无
67 箔片防皱装置江苏实用新型 201320446895.2 2013-7-25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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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性质专利号申请时间
权利限制
立富
68 一种螺栓防脱落件
江苏立富
实用新型 201320446997.4 2013-7-25 无
注:2013年 11月 28日,艾华集团与控股子公司艾华富贤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将贴片电解电容器生产方法专利(专利号为 201110129881.3)许可艾华富贤使用,实
施方式为独占许可,实施范围为全球,实施期限自 2013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7日,许可使用费为免费。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于 2013年 12月 17日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备案。
六、发行人的主要技术与创新机制
(一)主要技术情况介绍
公司非常重视产品的技术创新,持续投入研发机构的建设,并取得了多项研究成果。公司的研发中心是湖南省唯一一个特种电容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汇聚了一大批业内优秀的技术人才。公司技术中心现有研发人员 68 人,中高级以上技术人员 28 人;公司近几年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大力对试验室、检测室进行改造升级,购置先进的实验、检测设备,拥有 RoHS测试仪、工业 X光机、工业显微镜、离子色谱仪,液相色谱仪、高低温冲击仪、恒温恒湿箱、电子镇流器性能分析仪、可焊性测试仪等大中型仪器设备,具备先进、完备的铝电解电容器及其材料的检测和分析能力。
公司成功开发的系列产品及成果一览表
序号项目名称成果类别
1 CD91B型铝电解电容器国家级新产品
2 CD11GE型铝电解电容器省级新产品 CD11GE 耐高纹波电流特长寿命铝电解电容器产业化
国家火炬计划项目 CD11GE 型耐高温纹波电流、长寿命铝电解电容器
湖南省火炬计划 CD11GE 型耐高温纹波电流、长寿命铝电解电容器
益阳市科技进步一等奖 CD11GE 型耐高温纹波电流、长寿命铝电解电容器
国家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CD11GE耐高纹波电流、长寿命
铝电解电容器研发及产业化
省级重大科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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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成果类别 CD11GE耐高纹波电流、特长寿命
铝电解电容器研发及产业化
中国电子学会电子信息科学技术二等奖
(二)主导产品技术情况
1、耐高温技术
节能照明产品由于自身的发热量很大,加上内部发热元器件的影响,铝电解电容器工作温度达到 70℃-110℃,已超出普通铝电解电容器的工作温度,在如此高的环境温度下,常规的电容器已不能满足其性能要求。为适应市场需要,公司经过多年努力开发出一系列具有耐高温特点的产品,并得到市场广泛的认可,如 CD11GH、CD11GA、CD11GE、CD11GT、CD11GC等。其中 CD11GC可在 130℃的环境下工作 5000小时以上,处于同行业的领先地位。为满足汽车电子及高稳定性、超高温产品应用需求,公司技术中心已成功开发出 150℃,1000h 额定寿命的铝电解电容器,正在进行小批量试生产。
2、长寿命技术
随着“国际绿色照明工程”的推进,节能灯、LED照明、电子镇流器朝着高档次、长寿命方向发展,各节能灯、LED照明、电子镇流器制造商对铝电解电容器使用寿命、耐高温等特性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一般的节能灯,国家标准要求寿命至少达到 6000小时以上,电子镇流器达到 20小时以上;中高档节能灯产品要求寿命达到 8000~12000小时。为满足节能照明产品发展的市场需求,提高其使用寿命,公司经过重点攻关后,开发出了一系列长寿命、耐高温、耐大纹波电流的铝电解电容器,技术性能达到国际领先水平(130℃ 5000h),很好的满足了中高档节能灯、电子镇流器、LED的生产需要。
3、耐大纹波电流技术
随着电子设备的进一步发展,对其所使用的铝电解电容器耐纹波的能力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照明类产品,受高次谐波的限制,要求以小电容量铝电解电容器匹配较大功率的节能灯,纹波电流要求达到 25~50mA/uF(常规 10-20mA/uF)。
公司开发的耐大纹波电流技术提高了铝电解电容器的耐纹波电流能力,其短路击穿由原工艺的 0.2%~0.5%降低到 5ppm,承受纹波电流的能力提高 20%~50%,增
加了铝电解电容器的可靠性,使用寿命延长了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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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频低阻抗技术
随着集成电路工作频率越来越高,这要求铝电解电容器具有很好的阻抗频率特性。由于高频低阻抗铝电解电容器的生产对工艺要求严格,需要特别控制产品的组立时间,公司采用机上含浸组立设备,整体组装时间由原来的 1小时减少到5分钟,大大提高了产品的一致性。而电解液的电阻是铝电解电容器等效串联电阻(ESR)的主要部分,公司自主开发的电解液自身内阻小,很好的满足了铝电解电容器高频低阻抗的要求。如 RR系列 16V 1000uF规格的 ESR值可达到 23mΩ,而国内同规格产品 ESR值平均水平一般在 50 mΩ左右。
5、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
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以化学聚合的方法在铝电解电容器介质膜表面形成导电高分子 PEDOT 作为阴极取代传统的电解液。其 ESR 值约为传统电容器的1/5,并且高温特性好。目前,公司自主研发的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已能批量生产,产品耐高温特性、低阻抗、寿命等各项技术性能参数已与日本及台湾厂商处于同等水平。
6、电极箔腐蚀及化成技术
公司在江苏南通和四川雅安分别设立腐蚀箔、化成箔制造工厂。为了满足节能照明用铝电解电容器耐高纹波电流、高温长寿命的特性,公司特为此开发出与之匹配腐蚀箔、化成箔,很好的发挥了公司产业链一体化优势。
7、电解液技术
电解液是影响铝电解电容器性能的重要因素,不仅决定了电容器的漏电流、损耗角正切值和工作温度范围,而且直接影响铝电解电容器的使用寿命。公司对铝电解电容器电解液进行持续改进,电解液的体系也不断升级。近年来公司在耐高温、长寿命铝电解电容器用电解液的研发方面取得了卓越成效,工作电解液可在 130℃高温状态下保持良好的化学稳定性,使产品性能达到 130℃ 5000h;通过合成具有高闪火电压的支链型长碳链有机溶质,提高了电解液的闪火电压,由480V提高到 560V,大大提高了电容器的额定工作电压范围9;并且在低阻抗方面也进行不断改进,增强了产品的高可靠度。同时,为提高电解液的分析研制能力,公司还引进了一系列电解液分析仪器设备,如全自动 T-V测试仪、电导率仪、离

9 工作电解液闪火电压的高低决定了它适用的电容器额定工作电压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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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色谱仪、液相色谱等仪器,使公司保持先进的研发能力。
8、节能环保技术
公司通过了 ISO14001 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且符合欧盟 RoHS 指令及REACH法规,公司还制定了更加严格的企业标准。公司腐蚀工艺产生的废酸回收利用,化成工艺采用多段化成,不断努力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为全世界提供绿色环保的产品。
(三)公司主要生产技术的来源情况
公司的核心技术均由艾华集团研发团队自主研发。
公司自成立以来,紧紧围绕铝电解电容器上下游产业进行深入研究与开发,经过持续多年的人才积累及经费投入,大力培养技术人才,对研发室、检测室进行改造升级,购置先进的实验、检测设备。公司建立了湖南省特种电容器工程技术中心和湖南省企业技术中心,逐步形成了以电极箔腐蚀及化成技术、电解液技术、铝电解电容器技术、铝电解电容器生产设备制造技术等基于铝电解电容器全产业链的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公司各主要技术的形成情况如下:
序号技术名称形成时间核心研发人员目前应用
1 耐高温技术 2002年殷宝华、艾立华 CD11GC、CD11GE、NB等
2 长寿命技术 2003年殷宝华
CD11GC、CD11GE、HL、RZ、NE、NK等
3 耐大纹波电流技术 2005年殷宝华
CD11GES 、 CD11GE 、CD11GAS、RZ、NE、NK等
4 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 2009年周世贤、刘太平 PS、PZ
5 电极箔腐蚀技术 2005年
袁德明
袁欣欣
高比容腐蚀箔、节能照明用腐蚀箔
6 电极箔化成技术 2003年周运动中高压化成箔
7 电解液技术 2002年殷宝华、艾立华各型号电容器 叠层式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
2012年周世贤固态铝电解电容器 中高压贴片式铝电解电容器
2012年殷宝华 VZ、VS中高压铝电容
综上,公司的核心技术均由艾华集团自主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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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产品与同类企业的对比
公司近几年来成功开发并大批量生产的主要产品有:CD11GE、CD11GC 系列高温长寿命铝电解电容器、RZ 系列高频低阻抗铝电解电容器、NK 系列螺栓式大型铝电解电容器、PZ 系列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等。公司产品主要性能达到或优于国际同行水平,技术参数对比举例如下:
高温长寿命铝电解电容器
技术指标艾华集团 CD11GC系列日本 Rubycon RX30 系列
工作温度范围-40℃~130℃-40℃~130℃
工作电压范围 160V~400V 200V和 400V
容量范围 2.2~220μ F 4.7~33μ F(200V)1~6.8μ F(400V)
容量偏差±20%±20%
耐久性 130℃,5000小时 130℃,1000~4000小时
高频低阻抗铝电解电容器
技术指标艾华集团 RZ系列日本 NCC KZM系列
工作温度范围-40℃~105℃-40℃~105℃
工作电压范围 6.3V~50V 6.3V~50V
容量范围 22~10μ F 27~10μ F
容量偏差±20%±20%
耐久性 105℃ 6000~10小时 105℃ 6000~10小时
螺栓式大型铝电解电容器
技术指标艾华集团 NK系列日本 NCC LXR系列
工作温度范围-25℃~105℃-20℃~105℃
工作电压范围 350V~450V 350V~450V
容量范围 500~14000μ F 2200~12000μ F
容量偏差±20%±20%
耐久性 105℃ 5000小时 105℃ 5000小时
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
技术指标艾华集团 PZ系列日本 Nichicon LE系列
工作温度范围-55℃~105℃-55℃~105℃
工作电压范围 2.5V~25V 2.5V~6.3V
容量范围 47~2700μ F 470~1500μ F
容量偏差±20%±20%
耐久性 105℃ 2000小时 105℃ 2000小时
日本 Rubycon公司资料来源:www.rubycon.co.jp/cn/catalog/capacitors.html
日本 NCC公司资料来源:
www.chemi-con.co.jp/c/catalog/pdf/al-c/al-sepa-c/004-lead/al-kzm-c-100701.pdf
www.chemi-con.co.jp/c/catalog/pdf/al-c/al-sepa-c/006-screw/al-lxr-c-1007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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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Nichicon公司资料来源 www.nichicon.co.jp/english/products/fpcap_catalog.html
(五)研发机制与流程
1、研发机构与人员构成
公司拥有特种铝电解电容器工程技术中心,一直积极推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研究力量的合作,共同提高公司铝电解电容器的自主研发、生产能力,在引进消化国外成熟技术的基础上大力推动自主创新。公司经过多年发展,逐渐形成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技术人才队伍,目前公司技术中心有 68名专职研发人员,其中中高级以上技术人员 28人。公司技术中心组织结构图如下: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专家技术委员会
工程化研究部
综合管理部
新产品研发部
节能灯镇流器
整机应用研究部
知识产权项目部
行业信息处
同业分析与验证
材料开发与认证
工艺研究改进

电源应用
工业应用
新能源应用
中高压



螺栓式
固态电容研发
中高压产品研发
低压产品研发
中试部
试验中心
中试车间
产品性能测试室
化学实验室
物理实验室
信赖性实验室
螺栓式产品研发
环境实验室
标准测试室
焊针式
焊针式产品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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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发流程
公司根据行业现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发出了一套具有公司特色的研发流程,研发过程兼顾高效性和可靠性,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研发过程中还引入了设计失效模式及后果分析方法(DFMEA)和过程失效模式及后果分析方法(PFMEA),大大提高了研发过程中的高效性及可靠性。公司研发流程如下:
OK
NG
NG
NG
客户开发需求
NG
年度开发计划

止新产品开发策划
审查
设计开发输入
设计输出审查
样品制作
设计验证
设计确认 NG
设计开发输出


可行性评估
NG
回馈/评价与矫正措施

试产
新产品总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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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创新机制
公司与西安交通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等高校保持了密切的联系。公司与中南大学共同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共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通过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交流,使公司工艺水平、技术实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有效的保证了公司核心技术和主导产品走在国内同行业前列。
4、保密机制
公司制订了整套技术保密制度,包括:所有技术文件和档案按密级由专人保管;所有技术人员及有关人员都与公司签署了技术保密协议,从法律上保证技术秘密的安全性;对关键技术申请专利权加以保护。上述措施有效地规避了核心技术流失的风险,为将来继续加大研发投入解决了后顾之忧。
5、激励机制
公司很早就建立了激励机制,根据《技术创新激励制度》,每年对技术创新项目进行考核和评比后,通过相关的物质激励、荣誉激励等方式,激励技术人员取得更大的成果。2010年 12月,公司控股股东对核心人员进行了股权激励,有利于提高公司技术研发水平和激发技术人员技术创新。
(六)公司研究与开发情况
1、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公司的研发主要在母公司进行,报告期内母公司研发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研发投入 3,476.01 3,101.85 2,669.36
营业收入 111,409.47 100,709.50 81,382.88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12% 3.08% 3.28%
发行人报告期内逐步加大在新能源以及工业类铝电解电容器和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方面的研发力度。
2、公司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
公司是国内铝电解电容器专业生产企业,长期致力于铝电解电容器的生产与研发,积累了丰富的铝电解电容器技术开发经验。目前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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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ED照明专用缩体化、长寿命铝电解电容器
由于 LED光源本身的散热量大,特别是路灯、隧道用 LED灯常年处在苛刻的工作环境中,这要求铝电解电容器同时满足缩体化、耐 130℃高温、长寿命(105℃
12000小时以上)三大性能。公司凭借在节能照明专用铝电解电容器的技术优势,开发出能满足 LED照明的高性能铝电解电容器,成为大批量提供 LED照明专用铝电解电容器的国内生产厂家。由于近年全球 LED厂家对该类铝电解电容器需求迅猛上升,公司正进一步加大 LED照明专用缩体化、长寿命铝电解电容器的技术升级,满足市场需求。
(2)耐 150℃超高温铝电解电容器的研发
随着汽车电子及高可靠照明产品的发展,需要铝电解电容器满足耐 150℃超高温、大纹波电流的要求,目前少数日本先进同行已开发出 150℃ 1000 小时的耐高温铝电解电容器,满足了汽车电子及高可靠照明产品对铝电解耐超高温、大纹波电流的特殊要求。公司目前正加大力度研发耐 150℃超高温铝电解电容器(工作寿命达 150℃ 2000小时),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汽车电子及高可靠照明的市场需求。
(3)太阳能、风能发电专用长寿命铝电解电容器
太阳能、风能发电是国家重点扶持的产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太阳能发电需要逆变器把直流电转换为交流电,逆变器是太阳能发电系统的核心部件,而铝电解电容器作为逆变器关键元器件,同时耐高温和低温等恶劣环境,工作寿命达到 10年以上。同时,风能发电的充放电系统要求铝电解电容器循环寿命更长、漏电流小、工作温度范围广、储存温度范围广、抗振动性能好等特性。公司致力于太阳能发电、风能发电专用铝电解电容器研发,已经取得多项成果,公司将进一步加大该领域的研发投入。
(4)超级电容器
超级电容器作为一种新型储能装置,具有显著的法拉级超大容量特点和优势,可以在某些领域取代传统蓄电池,在节能环保日益成为主题的今天,它的应用越来越引起世界各国的重视。它具有电阻小、寿命超长、安全可靠、储能巨大、充电快速的特点;还具有高至数千法拉甚至上万法拉的超大电容量,储电能量大;能够瞬间释放数百至数千安培电流,大电流放电甚至短路也不会对其有不良影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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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充电时间很短,可在几秒之内完成,是一种理想的大功率二次电源。而且它可在极低温等极端恶劣的环境中使用,并且无环境污染,具有安全可靠、适用范围宽、绿色环保、易维护等特点,是改善和解决电能动力应用的突破性元器件。
这些特点使得电化学电容器在电动汽车、通讯、消费和娱乐电子、信号监控等领域的电源应用方面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5)900VF超高电压化成箔的开发
随着电子整机向高电压的发展,必然要求铝电解电容器具有超高耐电压能力,而电解电容的高耐电压能力,最为关键的技术是化成箔的耐高压能力。根据最新市场需求,公司拟开发高压化成箔,该化成箔的氧化膜耐压达 900V、比容达 0.27μ F/cm2以上。该产品技术性能指标居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可替代进
口,市场前景广阔。
(6)叠层固态铝电解电容器
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具有环保、低阻抗、高低温稳定、耐高纹波及高信赖度等优越特性,是目前高阶的电解电容产品。而叠层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的出现,更是解决了一般铝电解电容器不易实现片式化的难题,使叠层固态铝电解电容器与片式陶瓷电容、片式电阻等其它片式元件一起,通过回流焊即实现高可靠的焊接,更利于实现电子产品的微型化。叠层固态铝电解电容器还具有极低的等效串联电阻(ESR),允许通过更大纹波电流。同时叠层铝电解电容器在高频下,阻抗曲线呈现近似理想电容器特性,有利于铝电解高频节能应用。
(7)-55℃超低温、超低阻抗铝电解电容器的研制
当前,同时具有下限温度能达-55℃和超低阻抗的铝电解器还难以实现。原因是-55℃工作电解液体系一般只能用 GBL无水电解液,由于 GBL无水电解液的电导率目前最高只能达到 15000μ S/cm,这就决定了该类产品难以实现超低阻抗。而超低阻用电解液由于一般含水量较高,导致产品的工作下限温度通常只能达到-40℃。为解决这一矛盾,公司将研制-55℃超低温超低阻抗铝电解电容器。
七、境外经营情况
1、香港艾华电子有限公司
关于香港艾华电子有限公司的相关情况详见“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六、发行人组织结构”“(三)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基本情况”“3、其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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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子公司基本情况”。
2、台湾办事处
2010 年 11 月 10 日,商务部出具《商务部关于同意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台湾设立办事处的批复》(商合批[2010]1103 号),同意发行人在台湾台北县设立“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办事处”,办事处主要职责为:从事报价、议价、投标、采购、市场调研、研究业务活动。并于 2010年 11月 15日向发行人颁发了《企业境外机构证书》(商境外机构证第 4300201002号)。2011年 1月 12日,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办事处在台湾新北市(原台北县)登记设立,办事处统一编号为 53005829,负责人为周世贤。
八、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
(一)环保情况
1、环境管理体系
2004 年公司开始建立 ISO 14001 环境管理体系,2004 年通过 GB/T
24001-2004idt ISO 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公司认真贯彻“科技领先、顾客至上、优质降耗、遵章守法、预防污染、安全健康、社会满意、持续改进”的管理方针,制订了涵盖环境管理体系等四个体系的《管理手册》文件,健全了环境管理组织架构,形成依据 GB/T 24001-2004 idt ISO 14001:2004 为标准要求,进行策划、实施、检查及处置的动态循环持续改进的环境管理体系。
2、环境管理部门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管理工作,设立了集团品质中心,配备专职的体系工程师,负责日常的管理、维持、监控 4个标准体系(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和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的有效运作,每年实施内部稽核和内部管理审查,确保系统有效运作。
3、环境管理情况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废液和固废,经过环保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液主要是清洗电容器产生的废水,公司开发出无清洗剂和环保型清洗工艺,产生的废水由公司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公司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电解液进行回收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铝箔、铝壳、芯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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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等,公司收集后出售给回收站进行再生利用,危险废弃物交由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专业处理。公司生产的铝电解电容器产品符合中国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及欧盟 RoHS标准。
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因环境保护原因受到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行政处罚。
2011年 3月 21日,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出具《关于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湘环函[2011]101号),认为“经四川省、江苏省环保厅对该公司在川、在苏企业的核查,以及我厅组织的核查与公示,该公司核查范围内企业符合上市公司环保要求。经审议,我厅同意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市环保核查。”
4、报告期内公司的环保投入情况
2012 年废水处理投入 183.49 万元,废气处理投入 123.79 万元,噪声处理
投入 17.60万元,固体废弃物处理投入 165.87万元,监测费、排污费等其他费
用 134.40万元,合计 625.15万元。
2013 年废水处理投入 96.43 万元,废气处理投入 80.78 万元,噪声处理投
入 11.19 万元,固体废弃物处理投入 46.36 万元,监测费、排污费等其他费用
26.18万元,合计 260.95万元。
2014年废水处理投入 211.15万元,废气处理投入 91.92万元,噪声处理投
入 11.41万元,固体废弃物处理投入 204.64万元,监测费、排污费等其他费用
63.07万元,合计 582.19万元。
保荐机构和律师意见:经核查,艾华集团及其子公司的已投产项目均已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环保评审及验收程序,募投项目也已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了环保评审程序。
艾华集团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未受到当地主管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四川省环保厅、江苏省环保厅及湖南省环保厅出具了上市环保核查函。
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环保投入合理,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三废排放达标,报告期内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未受到主管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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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生产情况
1、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公司非常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于 2006 年建立了 GB/T28001:2001 idt
OHSAS18001:1999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公司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了各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建立了由总裁担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公司下设安全生产小组,专职负责公司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形成了对人员安全、设备安全、操作安全等的有效监控。各部门设立安全员,负责本部门职工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为了防范安全事故隐患,公司实施了生产区域禁烟制度;同时,公司还设有应急处理及救援组织,在办公和公共场所配备必备的消防设备、报警器和应急保护设施以及应急保护药品,并定期检查和更换。公司不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预案教育和演练。
2、报告期内安全生产情况
发行人在日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受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行政处罚。发行人子公司雅安艾华 2012年 9月发生一起工伤事故,具体情况如下:
2012年 9月 25日上午,雅安艾华污水处理工王某在工作时不慎掉入污水处理池中,经名山县人民医院现场采取急救措施,于当日宣布抢救无效死亡。
2012 年 9 月 25 日,雅安艾华股东作出决定:(1)将事故迅速上报有关部
门;(2)授权雅安艾华总经理在补偿额 90万元人民币范围内与死者家属进行协
商;(3)先行垫付补偿金额超过工伤保险赔付的部分,由雅安艾华列支承担。
2012年 9月 26日,雅安艾华与死者王某的近亲属签署了《协议书》,雅安艾华支付死者近亲属丧葬补偿金、一次性工亡补偿金、抚恤金、雅安艾华自愿额外补偿金总计人民币 850,000 元,该协议经名山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签章鉴证。
2012年 9月 26日和 2012年 9月 29日,死者近亲属分别出具收款凭证,证实雅安艾华已向死者近亲属支付人民币 85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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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12月 5日,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雅人社险(2012)2-958
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该决定书认定王某为因工死亡。2013年 3月 13日,四川省名山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认定王某享受工伤保险一次性待遇金额为450,288.00 元;供养亲属一次性待遇金额为 91,026.00 元。同日,四川省名山
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将该笔款项已经拨付至雅安艾华,雅安艾华将该笔款项冲抵先行垫付的大部分补偿金。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对名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走访,证实雅安艾华自 2008年以来依法安全生产,无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2013年 3月 6日,名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事故发生后,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起事故属于一般事故,不属于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发生后企业尽力施救、积极配合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并认真进行安全隐患整改,经事故调查组研究,报请名山县人民政府同意,对雅安艾华免于行政处罚。
综上,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雅安艾华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此次工伤事故属于一般性、偶然性事故;雅安艾华已与工亡者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履行完毕,不存在纠纷。上述工伤事故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九、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公司坚持“向世界提供卓越品质的铝电解电容器”的使命,坚持“科技领先、顾客至上、优质降耗、遵章守法、预防污染、安全健康、社会满意、持续改进”的管理方针,建立了严格、规范的质量管理体系。
(一)质量控制标准
公司于 2010年通过 GB/T 19001-2008 idt ISO 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规范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和服务的各项环节,并根据该标准制定了系统规范的《管理手册》及程序文件,设立集团品质管理中心及品质管理专员,有效的保证了公司产品的品质。
(二)质量控制措施
1、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高度重视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公司 2003年通过了 GB/T 1900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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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t ISO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03 年通过 GB/T 24001-2004 idt
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2006年通过 GB/T 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2006年获“全国科技创新和质量管理先进企业”;2010年 3月获得挪威船级社 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编号:
71982-2010-AQ-RGC-RvA)以及 IECQ QC080:2005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编号:IECQ-H DNVUS 10.0015);2010 年 11 月获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GB/T24001 : 2004 idt ISO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编号:00110E21650R0M/4200)以及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GB/T 28001:2001 idt OHSAS
18001:1999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编号:00110S10764R0M/4200);2013年通过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GB/T 28001:2011 idt OHSAS 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编号:00113S21267R1M/4200);2013年通过了挪威船级社 ISO/TS16949:2009汽车行业特殊质量管理认证。
2、质量管理部门
公司高度重视质量管理工作,设立了由品质总监主持的集团品质中心,统一协调管理各公司的质量工作,分配与落实各部门的质量职能,协调职能部门间的关系,督促工作进程,检查质量职能执行情况。在品质中心领导下,各子公司严格贯执行质量管理体系。
3、自主开发先进的品质管理软件
公司自主开发出了先进的品质管理软件,实现了品质管理与生产流程控制的有机结合,形成了实时在线监控产品质量的能力;包括铝电解电容器品质管理和工程系统、在线统计过程控制(SPC)分析软件、测量系统分析(MSA)软件和可靠性试验系统等,有效保证了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在行业中尚属首创。公司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升了公司品质管理水平:
(1)铝电解电容器品质管理和工程系统,实现品管工程数据采集、分析自
动化、智能化,大大提高了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2)在线统计过程控
制(SPC)分析软件,实现了对关键工序控制点和成品检测的现场化、智能化,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工序制程能力10,实现统计数据的及时性;(3)测量系统分析
(MSA)软件,对测量工具进行定期评价,确保了测试工具的稳定性,保证了测

10 制程能力是指工序在一定时间里,处于稳定状态的实际工作能力,也即产品满足质量要求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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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结果的准确性;(4)生产计划排线系统,实现了生产计划系统化、连续化,
加快了流转单信息流转的速度,减少了流转单在厂内的流通时间,优化了机器设备的使用率;(5)可靠性试验系统,实现试验数据采集、分析自动化、智能化,
大大提高了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通过上述系统,可以及时了解生产线的生产状况和制程品质能力水平,及时有效的监控生产,为产品品质提供了坚实可靠的保证。
4、严格的现场过程控制
公司的质量控制措施贯穿于整个生产过程。公司拥有一支训练有素、认真负责的质量检验队伍,对供应商选择、进料检验、产品生产的过程和出货进行检测控制。
在各阶段的检验过程中,公司导入了自动化品管、工程系统,提高了检验的效率和准确性,实现了品质管理检验数据采集自动化、统计分析实时化、解决问题高效化。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采用 6S 现场管理、定置看板管理等方法。同时,公司为确保质量检测的准确度,采用了先进的 X光测试仪、工业显微镜、电解液专用的理化测试仪器、有害物质测试仪进行质量检测,确保产品性能满足用户需求。
(三)产品质量纠纷情况
根据公司《顾客抱怨处理控制程序》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规定,由营销中心将产品质量纠纷及时通知品质中心,由品质中心牵头,组织协调技术中心、生产管理中心等部门参与处理。公司产品质量反馈流程如下:
公司产品均符合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有关产品技术标准,报告期内未出现因违反有关产品及服务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而被处罚的情况。
客户驻外办事处品质中心客诉部服
相关部门品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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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一)同业竞争情况
1、发行人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
发行人主要从事铝电解电容器、电极箔的生产与销售、电容器设备制造;对外投资等。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艾华投资主要从事对外实业投资,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发行人与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除控股本公司外,艾华投资参股企业有桃江建信村镇银行、华慧新能源、益阳农商行。桃江建信村镇银行从事金融相关业务;华慧新能源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的生产与销售。益阳农商行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等相关金融业务。因此与发行人均不存在同业竞争。
3、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除艾华投资外,艾立华、王安安还控制资江电子厂。资江电子厂主要从事物业经营管理、服务,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有效防止及避免同业竞争,控股股东艾华投资签署《发行人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书》承诺:“本公司自身不会并保证将促使其他子企业不开展对与发行人生产、经营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投入,今后不会新设或收购从事与发行人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经营性机构,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助成立、经营、发展任何与发行人业务直接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企业、项目或其他任何活动,以避免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实际控制人艾立华、王安安出具《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书》承诺:
“本人自身不会并保证将促使其他子企业不开展对与发行人生产、经营有相同或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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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务的投入,今后不会新设或收购从事与发行人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经营性机构,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助成立、经营、发展任何与发行人业务直接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企业、项目或其他任何活动,以避免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二、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1、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
股东名称持股方式及比例与本公司关系
艾华投资直接持有公司 65.13%股份公司控股股东
艾立华
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艾华投资 51.27%的
股权
与王安安共同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王安安
持有公司 21.63%的股份,并持有公司
控股股东艾华投资 4.55%的股权
与艾立华共同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
持股比例
四川雅安艾华电极箔制造有限公司
2004.10.1四川
雅安市
1,318.00
生产和销售铝电解电容器用化成铝箔、腐蚀箔等电子材料
艾立华 100%
四川艾华电子有限公司
2002.4.11
四川
罗江县
2,853.24
制造、销售铝电解电容器及相关电子材料;及进出口业务
艾立华 100%
绵阳高新区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
1996.2.29
四川
绵阳市
2,600.00
铝电解电容器的生产和销售,电子材料及整机销售,经营本公司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
艾立华 100%
益阳艾华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008.1.28
湖南
益阳市
300.00
电子设备及电子材料的制造、销售
艾立华 100%
香港艾华电子有限公司
2010.1.11 中国香港
155.5万
美元
铝电解电容器销售贸易王安安 100%
江苏立富电极箔有限公司
2006.4.6
江苏
南通市
8,000.00
生产销售铝电解电容器配套用中高压电极箔
艾立华 60%
益阳艾华富贤电子有限公司
2010.12.8
湖南
益阳市
1,000.00
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生产与销售及相关电子材料销售
艾立华 70%
益阳艾华鸿运电子有限公司
2013.3.18
湖南
益阳市
500.00
电容器及材料的生产与销售
艾立华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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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
持股比例
益阳华盛电容器有限公司
2014.9.30
湖南
益阳市
1,000.00
经营范围为铝电解电容器、铝箔的生产与销售;电子材料的销售;生产电容器的设备制造。
艾立华 100%
3、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控制及参股的企业
公司名称与本公司关系基本情况
益阳资江电子元件厂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1、成立于 1986年 4月 18日;2、企业性质为普通合伙企业;3、
合伙人为艾立华、王安安,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艾立华;4、注册
地为益阳市金秀路;5、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业务;6、艾立华、
王安安各持 50%权益。
湖南华慧新能源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参股的企业
1、成立于 2010年 12月 24日;2、注册资本 4,000万元;3、法
定代表人为顾慧军;4、注册地为益阳市金秀路桐子坝巷 7号;5、
经营范围为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的建设;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生产设备及零配件研发、设计、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技术进出口(以上项目涉及行政许可须取得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6、湖南艾华投
资有限公司持有湖南华慧新能源有限公司 25%的股权。
湖南桃江建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参股的企业
1、成立于 2008年 11月 28日;2、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 7,000
万元;3、注册地为桃江县桃花江镇芙蓉路与桃灰路交界处;4、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5、法定代表人
为夏海鸽;6、艾华投资持 4%股权。
益阳农商行
控股股东参股子公司
1、成立于 2013年 12月 19日;2、注册资本 35,000万元,实收
资本 35,000 万元;3、法定代表人为马勇辉;4、注册地址为湖
南省益阳市高新区康复南路 489 号;5、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
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6、
艾华投资持 1%股权。
湖南黑美人茶业股份有限公司[注 1]
控股股东曾参股的企业
1、成立于 2007年 9月 19日;2、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 2,000万
元;3、法定代表人为吴少华;4、注册地为益阳市赫山区春嘉路
6号;5、经营范围为茶叶(黑茶、紧压茶、袋泡茶)的加工、销
售(许可证有效效期至 2014 年 8 月 10 日);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3年 10月 7日);茶园种植。
益阳华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 2]
控股股东曾控制的企业
1、成立于 2010年 1月 28日;2、注册资本 6,000.00万元;3、
法定代表人为艾立宇;4、注册地为益阳市金秀路桐子坝巷 7号;
5、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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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13年2月25日艾华投资与吴少华签署出资转让协议,将其在湖南黑美人茶业的264万元(占其注册资本44%)出资以人民币264万元转让给吴少华。2013年2月27日,湖南黑美人茶业就此次出资人变更在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注2:华都房地产于2014年12月注销。
4、关联自然人
除公司实际控制人艾立华、王安安外,本公司其他关联自然人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前述人士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本公司控股股东湖南艾华投资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实际控制人的主要家庭成员及对外投资情况
除艾华集团及子公司外,实际控制人的主要家庭成员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与实际控制人关系除艾华集团及艾华集团子公司外的对外投资情况
艾立华实际控制人
1、持有艾华投资 51.27%的股权;
2、拥有资江电子厂(普通合伙企业)50%权益
王安安实际控制人
1、持有艾华投资 4.55%的股权;
2、拥有资江电子厂(普通合伙企业)50%权益
艾亮艾立华、王安安之女儿持有艾华投资 22.09%的股权
Stanley Shoakan 艾亮丈夫 Aihua Group America, lnc
艾燕艾立华、王安安之女儿持有艾华投资 22.09%的股权
Aihua Group America.Inc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艾立华、王安安的女婿STANLEY SHOAKAN WOO(艾亮之夫)于 2013年 3月 27日在美国弗吉尼亚州独资设立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 4701 COX ROAD,SUITE 275,GLEN ALLEN
VA23060,该公司自成立至今未实际经营,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发生任何业务往来,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支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
公司按照劳动合同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劳动报酬,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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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员”中的相关内容。
(2)房产租赁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安安及其女儿艾亮、艾燕、侄子张健、副总经理殷宝华将其拥有的位于厦门、青岛、佛山、北京、杭州、上海、深圳、中山、苏州等地12套闲置住宅免费提供给发行人外派工作人员居住。
为规范上述关联交易,2013年 3月 1日,发行人与王安安、艾亮、艾燕、张健、殷宝华签署系列《房屋租赁合同》,该等合同约定:发行人按市价租赁关联方位于厦门、青岛、佛山、北京、杭州、上海、深圳、中山、苏州 12处房屋作为外派员工使用,合同期限为长期有效。2013年、2014年分别合计支付租金
58.15万元、58.15万元。
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公司无其他经常性关联交易。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方担保情况如下:
①2013 年 5 月 2 日,王安安、艾立华、雅安艾华、江苏立富分别与招商银行长沙分行签订编号为 68DB130454-68DB130456 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招行长沙分行与本公司 2013年 5月 2日签订的编号为 2013年授字第 278号授信协议项下贷款及其他相关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 2013 年 5 月 2日至 2014年 5月 1日。
②2012 年 10 月 24 日,艾华投资、艾立华、王安安、艾亮、艾燕分别与上海浦发银行长沙分行签订编号为 ZB6608201300010、ZB6608201300011、
ZB6608201300012、ZB6608201300013、ZB6608201300014 的最高额保
证合同,为本公司 2012年 12月 24日至 2013年 12月 24日期间在上海浦发银行的人民币 8,000.00万元以内的债务提供担保。
2014年 4月 17日,艾华投资、艾立华、王安安分别与上海浦发银行长沙分行签订编号为 ZB6608201400054、ZB6608201400055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本公司 2014年 4月 17日至 2015年 4月 17日期间在浦发银行的 3,000.00万
元人民币以内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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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艾华投资分别于 2012 年 1 月 6 日、 2012 年 2 月 24 日出具YZ6601201228001901、YZ6608201288002401号《保证金质押合同》,为本公司与
上海浦发银行长沙分行、上海浦发银行曙光支行签订的承兑协议进行担保。
④2012年 7月 20日,艾华投资出具 YZ6601201288115301 号《存单质押合同》,为本公司与上海浦发银行长沙分行签订的承兑协议进行担保,质押期限为2012年 7月 23日至 2013年 1月 23日。
⑤2010年 12月 6日,艾立华、王安安、艾立宇、艾亮分别出具《保证书》,对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益阳银城支行在 2010年 12月 6日至 2013年 12月 31日期间内签订的所有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12年 5月 20日,艾立华与中国工商银行益阳银城支行签订“工银益银保[2012]420”最高额保证合同,对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益阳银行在 2012年 5月 20日至 2014年 12月 31日期间内签订的 2,000万元债务协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12年 6月 11日,艾立华与中国工商银行益阳银城支行分别签订“工银益银保[2012]516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对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益阳银行在 2012 年 6 月 11 日至 2015 年 12 月31日期间内签订的 11,000万元债务协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13年 1月 10日,艾立华、王安安与中国工商银行益阳银城支行签订“工银益银保字(2013)0001
号”-“工银益银保字(2013)0003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 2013 年 1
月 10日至 2016年 12月 31日期间在中国工商银行的人民币 11,000.00万元以内
的债务提供担保。
⑥王安安于 2010年 1月 25日出具 BYC2010012(JS)-04号《自然人保证合同》,承诺为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益阳市分行在 2010年 1月 25日至 2012年 1月 24日之间的银行承兑协议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⑦2010年 6月 30日,王安安、艾华投资与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有限公司分别签订(2010)年湘信(保证)字借款第(131)号、(2010)年湘信(保证)字
借款第(132)号担保合同,为本公司向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有限公司 2010年 8
月 3日至 2013年 2月 2日的 4,00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⑧2012年 1月 17日,艾华投资、艾立华、王安安与中国银行益阳分行分别签订编号为益中银保 201112027-3 号、益中银保 201112027-2 号、益中银保201112027-13号《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最高债权额为 6,300万元,为本公司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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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2012 年 1 月 5 日至 2016 年 1 月 6 日与该行签订的编号为益中银额度协议201112027号《授信额度协议》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授信金额为 3,300万元;2013年 3月 22日,艾华投资、艾立华和王安安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益阳分行签订编号为 2013年益中银保字 609-1号、益中银保字 609-2号和益中银保字 609-3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 2012年 12月 13日至 2013年 12月 13日期间在中行益阳支行的人民币 9,300.00万元以内的债务提供担保。
2013年 12月 13日,艾华投资与中国银行益阳分行签订编号为 2013年益中银保字 667-1号保证合同;艾立华与中国银行益阳分行签订编号为 2013年益中银保字 667-2号保证合同;王安安与中国银行益阳分行签订编号为 2013年益中银保字 667-3号保证合同。保证额度为 9,3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
债务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⑨2011年 3月 10日,艾华投资、艾立华、王安安与交通银行荣湾镇支行分别签订编号为 4311602011B100800号、4311602011AM00800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在 2011年 3月 10日至 2012年 3月 10日与该行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最高债权额为 5,000.00万元。
⑩2011年 4月 18日,艾华投资、艾立华、王安安与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分别签订编号为公高保字 31012011298236号、个高保字第 99312011298200号、个高保字第 9931201129820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在 2011年 4月 18日至 2012年 4月 18日与该行签订的编号为公授信字第 31012011298240号《综合授信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最高债权额为 5,000万元。
2011年 8月 23日,艾华投资、艾立华、王安安与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分别签订编号为公高保字 31012011294725号、个高保字第 31012011294694号、个高保字第 31012011294693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在 2011 年 8 月 23日至 2012年 8月 23日与该行签订的编号为公授信字第 31012011294727号、公授信字第 31012011298240 号《综合授信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最高债权额为 10,000万元。
2014 年 5 月 6 日,艾华投资、艾立华、王安安与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分别签订编号为公高保字第 DB1400066124 号、 DB1400066143 号、DB1400066144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在 2014 年 5 月 9 日至 2015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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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5月 9日与该行签订的编号为公授信字第 ZH1400075364号《综合授信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最高债权额为 10,000.00万元。
?2011 年 11 月 28 日,艾华投资、艾立华、王安安与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分别签订编号为(2011)湘银最保字第 002189-1、2、3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
本公司在 2011年 10月 28日至 2012年 10月 27日期间的授信而发生的债权提供一切担保,担保最高债权额为 2,000万元。
?2012 年 3 月 9 日,艾立华、王安安、艾亮、艾燕与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分别签订编号为 3620121202012年 3月 9日,艾立华、王安安、艾亮、艾燕与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分别签订编号为 362012120118、362012120119、362012120120、
362012120121《个人担保声明书》,为本公司在 2012 年 3 月 12 日至 2014 年 3月 12日期间办理风险敞口的信用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最高余额为 1,000万元。
2012年 4月 24日,本公司与兴业银行长沙分行签订了编号为 362012120209保证金协议,缴存保证金应为融资金额的 40%,保证金存管期限为 6个月,自 2012年 4月 24日至 2012年 10月 24日止。
2013年 6月 14日,艾华投资与兴业银行长沙分行签订编号为 362013120254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艾立华、王安安、艾燕、艾亮分别与兴业银行长沙分行签订编号为 362013120255-362013120258 的个人担保声明书,最高保证金额10,000.00万元,为本公司 2013年 6月 14日至 2016年 6月 14日在兴业银行长
沙分行提供的贷款等各类负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12年 6月 21日,艾华投资与中国农业银行益阳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本公司 2012年 6月 21日与该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提供担保。
2013年 1月 17日、2013.年 3月 20日、2013年 6月 9日、2013年 6月 29
日艾华投资分别与农业银行益阳分行签订编号为 4301012013-1、
43010120130572-1、43010120130001235-1、43010120130001519-1的担保合
同,担保金额分别为 2,000.00 万元、1,500.00 万元、3,000.00 万、1,20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约期限届满之日起 2年。
2013 年 5 月 7 日艾华投资与农业银行益阳分行签订编号为43060820130003号保证合同,为公司三个月的出口商票融资贷款提供保证,保证金额为 532,000.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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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5 月 15 日,艾华投资与农业银行益阳分行签订编号为43010120140001242-1《保证合同》,为本公司与农行发生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保证金额 2,000.00万元。
2014 年 5 月 28 日,艾华投资与农业银行益阳分行签订编号为43140520140029-1《保证合同》,为本公司与农行发生的出口贸易融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 500.00万元。
2014 年 6 月 25 日,艾华投资与农业银行益阳分行签订编号为43062020140083-1《保证合同》,为本公司与农行发生的出口贸易融资债务提供担保,保证金额 800.00万元。
2014 年 3 月 19 日,艾华投资与农业银行益阳分行签订编号为43140520140016-1《保证合同》,为本公司与农行发生的出口贸易融资债务提供担保,保证金额 500.00万元。
2014 年 3 月 31 日,艾华投资与农业银行益阳分行签订编号为43060820140005-1《保证合同》,为本公司与农行发生的出口贸易融资债务提供担保,保证金额 100.00万美元。
2014 年 7 月 14 日,艾华投资分别与农业银行益阳分行签订编号为43010120140001895-1、43010120140001902-1 的保证合同,担保额均为 500.00
万元。
2014 年 12 月 24 日,艾华投资与农业银行益阳分行签订编号为43010120140003251-2的保证合同,担保额为 1,000.00万元。
?2012年 4月 25日、2012年 5月 3日,艾华投资、艾立华分别与交通银行益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 4390012012AM00700、4390012012AM00701《最高
额保证合同》,担保最高债权额都为 8,800.00万元;2013年 5月 20日,艾立华
与交通银行益阳支行签订编号为 4390012013AM01501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 2013 年 5 月 20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期间在交行益阳支行的人民币8,800.00万元以内的债务提供担保。2013年 5月 20日,艾华投资与交通银行益
阳支行签订编号为 4390012013AM01500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 2013年 5月 20日至 2014年 6月 30日期间在交行益阳支行的人民币 8,600.00万元以
内的债务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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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6月 23日,艾华投资、艾立华、王安安分别与交通银行益阳分行签订编号为 4390012014AM010003 、 4390012014AM01004 、
4390012014AM01002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 2013年 5月 20日至 2015年 6月 22日、2013年 5月 20日至 2015年 6月 22日、2014年 6月 23日至 2015年 6月 22日期间在交通银行的人民币 8,400.00万元以内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
?2011 年 11 月 26 日,艾华集团与上海浦发银行南通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江苏立富在 2011年 11月 26日至 2012年 11月 27日期间的授信而发生的债权提供一切担保,担保最高债权额为 1,800.00万元。
?2012 年 9 月,艾华投资与渤海银行长沙分行河西支行签订编号为渤长分最高保(2012)第 41号最高额保证协议,保证额度为 12,000.00万元,担保期
间为 2012年 9月 20日至 2013年 9月 19日;艾立华和王安安与与渤海银行长沙分行河西支行签订编号为渤长分最高保(2012)第 42 号最高额保证协议,保证
额度为 12,000.00万元,担保期间为 2012年 9月 20日至 2013年 9月 19日。
2013年 10月,艾华投资与渤海银行长沙分行河西支行签订编号为渤长分最高保(2013)第 72号最高额保证协议,保证额度为 7,000.00万元,担保期间为
2013年 10月 17日至 2014年 10月 16日;艾立华和王安安与与渤海银行长沙分行河西支行签订编号为渤长分最高保(2013)第 73号最高额保证协议,保证额
度为 7,000.00万元,担保期间为 10月 17日至 2014年 10月 16日。
(2)向关联方借款情况
公司因资金需要与艾华投资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公司向艾华投资借取周转资金,按实际借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1年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息。2012 年度,公司向联方艾华投资累计借款金额为 88,750,000.00 元,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偿还借款 88,750,000.00 元,并累计支付利息
633,793.02 元。2013 年度,公司向关联方艾华投资累计借款金额为 10,010.00
万元,累计偿还借款 9,620.00万元,并累计支付利息 89.87万元;2014年,公
司向关联方艾华投资累计借款金额为 3,150.00 万元,累计偿还借款 4,250.00
万元,并累计支付利息 12.16万元。2014年 1月 16日、2014年 4月 21日、2014
年 12月 26日,艾华投资分别通过招商银行长沙分行、中国银行益阳分行和渤海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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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长沙分行对公司发放委托贷款 3,000.00 万元、2,000.00 万元和 3,000.00
万元。截止 2014年 12月 31日,公司向艾华投资的直接借款余额为 0元,以委托贷款的形式向艾华投资的借款余额为 6,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款项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艾华投资周转借款 11,150.00 10,010.00 8,875.00
艾华投资借款利息 242.25 89.87 63.38
艾华投资为发行人暂垫补缴税款-- 653.59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 2012 年向关联方借款进行了追认并对 2013 年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授权;2013 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4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2 年 8 月,艾华投资为发行人暂垫补缴税款形成原因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四、税项(二)发行人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情况”。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款项性质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华慧新能源其他应收款-- 2.93
艾华投资
其他应付款 1,100.98 472.90
委托贷款 6,000.00
艾立华其他应付款 76.35
艾燕其他应付款 8.40
王安安其他应付款 7.15
合计 6,091.90 1,100.98 472.90
2012年公司应付艾华投资款项为代垫税款,2013年公司应付艾华投资款项为资金往来所致。
(4)2012年,发行人向黑美人茶业购买茶叶,金额合计 33.64万元;2013
年度合计采购茶叶 7.90万元;2014年采购茶叶 9.24万元。
(三)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发行人与关联方进行交易,遵循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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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所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在股东大会审议前,主动提出回避申请;非关联股东有权在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前,向股东大会提出关联股东回避申请。股东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并注明关联股东应回避的理由,股东大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前,应首先对非关联股东提出的回避申请予以审查。
(2)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
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与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
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对超过权利范围的,报股东大会批准。
(4)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单次关联交易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不含
10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下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5)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
在1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预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6)公司拟与关联方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
值的5%的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7)对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发行人根据公司章程,制定了《关联交易决
策制度》,该决策制度从关联交易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关联方的界定、关联交易的回避制度、决策权限、表决程序以及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对关联交易进行了规范,从制度上保证了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的公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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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独立董事对报告期重大关联交易的意见
对于报告期关联交易,本公司独立董事均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没有违反《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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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历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全体董事均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除独立董事外其他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本公司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任职期间提名人
1 艾立华董事长 2012年 11月-2015年 11月艾华投资
2 王安安董事、总经理 2012年 11月-2015年 11月王安安
3 艾立宇董事 2012年 11月-2015年 11月艾华投资
4 殷宝华董事、副总经理 2012年 11月-2015年 11月艾华投资
5 温学礼独立董事 2012年 11月-2015年 11月艾华投资
6 王远明独立董事 2012年 11月-2015年 11月艾华投资
7 舒强兴独立董事 2012年 11月-2015年 11月艾华投资
艾立华董事长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二节概览”“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王安安董事、总经理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二节概览”“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艾立宇董事
男,1962年 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经济师。
赫山区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副会长、赫山区政协委员。曾荣获益阳市赫山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先进个人。历任农业银行益阳市分行主任、益阳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殷宝华董事、副总经理
男,1969年 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
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主修电子工程,曾任职于广东华信英锋电子有限公司、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华公司总工程师;荣获广东省肇庆市“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广东省电子工业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中国电子学会电子信息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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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奖”等荣誉,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温学礼独立董事
男,1946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历任第四机械工业部四局工程师,电子部元器局元件处副处长,中国电子基础产品装备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理事长、中国电子学会元件分会主任委员。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舒强兴独立董事
男,1948 年月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副教授。先后担任原湖南财经学院教研室主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投资理财系负责人、湖南机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王远明独立董事
男,1950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1985年在湖南财经学院任教,先后担任经济法教研室副主任、法律系主任助理、系副主任。2000 年在湖南大学先后担任湖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湖南大学经济与产业管理处处长、湖南大学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等职。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序号姓名职务任职期间提名人
1 徐兵监事会主席 2012年 11月-2015年 11月艾华投资
2 夏凤琴监事 2012年 11月-2015年 11月艾华投资
3 黄靖文职工监事 2012年 11月-2015年 11月职工代表大会
徐兵监事会主席
男,1968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历任深圳丰宾电子有限公司制造部科长、品保部副理、经理、协理,技术处处长、副厂长。现任公司品质管理中心总监,监事会主席。
夏凤琴监事
女,1974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广州稳和空调有限公司行政部部长;苏州市昌佳精密五金模具有限公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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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黄靖文监事
男,1976年 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赫山区第二机械厂技术员;深圳龙岗坪山航行工业有限公司资材科主管;资江电子公司工序班长。现任公司制造部部长,公司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姓名职务任职期间
1 王安安总经理 2012年 11月-2015年 11月
2 殷宝华副总经理 2012年 11月-2015年 11月
3 张建国副总经理 2012年 11月-2015年 11月
4 颜耀凡财务总监 2012年 11月-2015年 11月
5 朱勇董事会秘书 2012年 11月-2015年 11月
王安安总经理
详见“(一)董事会成员”。
殷宝华副总经理
详见“(一)董事会成员”。
张建国副总经理
男,1970年 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6年1月至 2011年 9月,任公司一分厂总经理。2011年 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颜耀凡财务总监
男,1967年 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湖南省物资厅化工轻工总公司出纳、会计,中国联通岳阳分公司财务部经理;湖南湘资会计师事务所项目主管、华寅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项目经理;湖南湘雅制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湖南新思维房地产公司财务总监。现兼任湖南松井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湖南黑美人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朱勇董事会秘书
男,1973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职于湖南郴州柴油机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郴州同兴会计师事务所,历任湖南郴州金箭焊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天职国际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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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企管中心总监。
(四)核心技术人员
序号姓名所属公司/部门职务
1 艾立华艾华集团董事长
2 殷宝华艾华集团副总经理
3 徐兵艾华集团品质中心总监
4 周世贤艾华富贤总经理
5 陈太平艾华设备总经理
6 袁德明江苏立富总经理
7 周运动雅安艾华总经理
艾立华
详见“(一)董事会成员”。
殷宝华
详见“(一)董事会成员”。
徐兵
见“(二)监事会成员”。
周世贤
男,1966 年出生,中国台湾,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台湾大学化学工程系,曾担任万裕电子营运总监,世昕电子研发中心协理,全爱电子营运长。具有十几年的铝电解电容器及其材料研发与生产管理经验。2009 年进入艾华集团,现任艾华富贤公司总经理。
陈太平
男,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90 年加入公司,历任资江电子厂维修员、资江电子公司设备制造部部长。一直从事铝电解电容器生产设备的研发,在铝电解电容器自动老化设备、老练装置等关键技术上取得重要成果,参与开发多项专利,其中已获授权专利 27项,被评为 2008年度益阳市企业技术创新先进个人。现任艾华设备公司总经理。
袁德明
男,194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中专学历,经济师。1969年至 1982年任职于海军航空兵某部;转业后历任南通电容器厂车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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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主任、南通制箔厂厂长、南通电容器厂副厂长、南通捷昌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南通华冠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至今任江苏立富公司总经理。
周运动
男,195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历任安徽省淮北矿山机器厂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机电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厂长;安徽省淮北凡尔康电子箔材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2001年至今,任雅安艾华总经理、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及
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期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任职情况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是否存在质押
1 王安安董事、总经理 3,244.13 21.63%否
2 艾立宇董事 350.00 2.33%否
3 殷宝华董事、副总经理 350.00 2.33%否
4 张建国副总经理 45.00 0.30%否
5 袁德明江苏立富董事、总经理 40.00 0.27%否
6 周运动雅安艾华总经理 40.00 0.27%否
7 颜耀凡财务总监 30.00 0.20%否
8 陈太平艾华设备公司总经理 30.00 0.20%否
9 朱勇董事会秘书 15.00 0.10%否
10 徐兵
品质中心总监、监事会主席
15.00 0.10%否
合计 4,159.13 27.73%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的有关内容。
艾立华、王安安持有艾华投资、资江电子厂股权。颜耀凡持有湖南松井新材料有限公司 4%股权。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除持有本公司股份外,无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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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本公司所领薪酬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等。2014年度,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从公司领取收入的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
2014年年薪/津贴
(万元)
领薪单位
董事
艾立华董事长 40 艾华集团
王安安董事、总经理 40 艾华集团
艾立宇董事 30 艾华集团
殷宝华董事、副总经理 35 艾华集团
温学礼独立董事 5 艾华集团
王远明独立董事 5 艾华集团
舒强兴独立董事 5 艾华集团
监事
徐兵监事会主席 30 艾华集团
夏凤琴监事 2.04 艾华集团
黄靖文职工监事 7.92 艾华集团
高级管理人员
张建国副总经理 35 艾华集团
颜耀凡财务总监 30 艾华集团
朱勇董事会秘书 30 艾华集团
核心技术人员
徐兵总监 30 艾华集团
周世贤艾华富贤总经理 42 艾华富贤
陈太平艾华设备公司总经理 30 艾华设备
袁德明江苏立富总经理 30 江苏立富
周运动雅安艾华总经理 30 雅安艾华
注:上述独立董事薪酬为税后数据;夏凤琴2014年度薪酬降低主要是因身体原因休假。
除上述收入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在公司享受退休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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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本公司职务兼职情况
兼职单位与
本公司关系
艾立华董事长
艾华投资董事长控股股东
雅安艾华执行董事全资子公司
罗江艾华执行董事全资子公司
绵阳电子执行董事全资子公司
艾华设备董事全资子公司
江苏立富董事长控股子公司
香港艾华董事全资子公司
艾华鸿运执行董事全资子公司
益阳华盛执行董事全资子公司
艾华富贤董事控股子公司
中国电子元器件协会常务理事无
湖南省工商联副主席无
中国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副会长无
王安安
董事、
总经理
艾华投资董事控股股东
雅安艾华监事全资子公司
罗江艾华监事全资子公司
绵阳电子监事全资子公司
艾华设备董事全资子公司
香港艾华董事全资子公司
艾华富贤董事控股子公司
中国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无
全国总商会女商会常务理事无
湖南省总商会女商会副会长无
益阳市女企业家协会会长无
艾立宇董事艾华设备监事全资子公司
殷宝华
董事、副总经理
罗江艾华总经理全资子公司
绵阳电子总经理全资子公司
艾华富贤董事控股子公司
江苏立富董事控股子公司
温学礼独立董事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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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本公司职务兼职情况
兼职单位与
本公司关系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副秘书长无
舒强兴独立董事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
长沙开元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
王远明独立董事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
湖南省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无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无
颜耀凡财务总监
湖南松井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无
湖南黑美人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无
除上述兼职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他兼职的情况。
颜耀凡于 2009年投资入股湖南松井新材料有限公司,并担任监事;于 2011年担任湖南黑美人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湖南松井新材料有限公司无业务往来;发行人向湖南黑美人茶业有限公司采购黑茶的详细情况见“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二)关联交易情况”。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存
在的亲属关系
上述人员中,艾立华与王安安为夫妻关系;艾立宇为艾立华之弟。
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配偶关系及三代以内亲属关系。
六、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的协议
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其中任职责任与义务、辞职规定及离职后持续义务等均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长艾立华、总经理王安安、董事艾立宇为本公司及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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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相关承诺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十一、发行人、主要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作
出的其他重要承诺”。
本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周世贤签订的《技术秘密授权使用合约书》及设立出资、增资扩股相关协议,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二、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介绍”“(二)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产业化项
目”。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说明
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条件。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变动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无变动。
(二)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无变动。
(三)报告期内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无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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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公司治理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规范运作的情况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
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并根据相关法规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并在实际经营中遵照执行。
公司于 2012年 10月 31日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 4名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第二届监事会除职工代表监事外的两名监事。
公司在制定有关制度时,主要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和指引,并结合了其他同行业上市公司及部分在公司治理方面表现良好的上市公司的成功经验,在发行人律师的指导下完成了有关制度内容的拟定,并经法定程序审议通过后实施。上述制度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不存在差异。
1、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公司章程》规定了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股东大会的职权。公司还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规,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范了股东大会的运行。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股东大会运行规范。
2、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运行规范。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此外公司独立董事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董事会由 7名成员组成,设董事长 1名,独立董事 3名。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独立董事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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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3、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运行规范。公司监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监事会由 3名监事组成,其中 2名监事为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1名监事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
公司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有关监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的情况,其对有关事项的表决意见均系独立作出,未出现对有关政策事项曾提出异议的情形。
4、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董事会设独立董事,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现有三名独立董事,均系由全体发起人股东提名。公司独立董事的提名与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对董事会和公司负责。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自被聘任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了各项职责。
(二)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实际运行
情况
公司始终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有关制度的规定完善公司治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情况良好。报告期内,发行人“三会”制度运行情况如下:
项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召开次数 9 16 8
出席会议情况
全体股东(或授权代表)及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
全体董事出席会议;部分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全体监事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历次“三会”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议事规则的规定召集和召开,履行了有关通知程序,召集人和召开的过程严格按照相应议事规则执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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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通过的有关决议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监事会决议由出席会议的监事签署,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相关制度要求。报告期内,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良好,不存在管理层、董事会等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等要求行使职权的行为。
(三)独立董事出席相关会议及履行职责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出席有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姓名 2014年 2013年度 2012年度
温学礼 12 6 7
王远明 12 5 7
舒强兴 12 6 7
温学礼、王远明、舒强兴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深入了公司经营状况,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并积极献计献策。
独立董事参与有关事项的审议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其对有关事项的表决意见均系独立作出,未出现对有关决策事项曾提出异议的情形。
(四)公司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各专门委员会
的设立时间、人员构成及实际发挥作用的情况
1、战略委员会
公司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由艾立华、王安安、温学礼、王远明、舒强兴组成,艾立华担任主任委员。根据《公司章程》和《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发行人战略委员会召开五次会议,审议了发行人对益阳艾华富贤电子有限公司的增资事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等事项以及募投项目的变更、修改发行上市方案及募集资金运用方案、在新疆奎屯投资建设化成箔生产基地及设立益阳华盛电容器有限公司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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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计委员会
公司设立了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王安安、王远明、舒强兴组成,舒强兴担任主任委员。根据《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报告期内,发行人审计委员会先后召开九次会议,审议了发行人各期财务信息情况、关联交易、内部审计负责人任免、外部审计机构的聘任情况、内控制度执行、内部审计情况和审计部提交的内审报告等事项。
3、提名委员会
公司设立了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由艾立华、王安安、温学礼、王远明、舒强兴组成,温学礼担任主任委员。根据《公司章程》和《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报告期内,发行人提名委员会先后召开三次会议,审议聘任张建国担任发行人副总经理事项、审议聘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财务副总监兼证券事务代表相关人员的事项。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设立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王安安、殷宝华、温学礼、王远明、舒强兴组成,王远明担任主任委员。根据《公司章程》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董事与经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报告期内,发行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先后召开三次会议,审议了发行人历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调整方案。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及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积极、认真履行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对公司的战略规划、募投项目选择、审计工作及内控制度、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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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考核等事项提出了建议及改进的措施,提高了公司内部管理的规范性,有效地完善了公司的治理结构。
(五)公司针对其股权结构、行业等特点建立的保证其内控
制度完整合理有效、公司治理完善的具体措施
针对发行人股权集中的特点,为了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制定了相应的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制度。
1、股东大会制度:发行人的公司章程规定了股东的提案权、知情权、表决
权等,明确了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中小投资者作为发行人股东,可依法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股东权利。
2、独立董事制度:发行人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成员中有三分之一
以上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3、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制度: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
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4、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发行人制定了关联交易制度,关联交易由独立董事
发表独立意见,并且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5、规范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发行人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6、加强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发行人制定了信息披露制度和投资者
关系管理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信息披露原则,使投资者享有充分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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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行人制定了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公司章程(草案)》中明确、细化
了分红尤其是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程序等。
8、为了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运用及监督等事宜进行了规定。
二、公司近三年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一)子公司江苏立富税务处罚
南通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于 2012年 3月 7日至 2012年 5月 3日对江苏立富进行常规税务检查时,发现江苏立富 2009年度、2010年度存在小额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小额费用所得税汇算清缴不符合税法的相关规定,造成增值税少缴37,174.93元,企业所得税少缴 25,403.54元。2012年 5月 17日,南通市国家
税务局稽查局出具“南通国税稽罚[2012]60 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江苏立富处以罚款 31,289.24元。
经核查,上述涉税违法事实系由于江苏立富财务人员对相关税法认识不够、掌握不够全面,不属于故意行为,江苏立富已按时、足额缴纳了税款、罚款及滞纳金。
2013 年 3 月 5 日,南通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出具证明:此次违法行为系由于江苏立富没有完全掌握税法相关规定所致,涉及的金额较少,且已于 2012 年5月 18日缴纳了税款、罚款和滞纳金,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由于江苏立富财务人员税法认识不够,导致税务机关的处罚,但是行为的情节和金额并不严重,并未构成严重违法行为,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二)绵阳海关行政处罚
2014年 3月 24日,因发行人在向绵阳海关申报铝电解电容器出口时,报关申报净重、数量与实际略有不符,绵阳海关作出“蓉关缉绵当违字[2014]010号”当场处罚决定书,对发行人处以 1000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该次行政处罚情节轻微,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对发行人造成潜在风险,不会对发行人上市造成实质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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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自我评估
意见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全面覆盖了公司对外经营和内部运营等各方面,是针对公司自身的特点制定的,通过运行证明是有效的,在完整性、有效性和合理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执行情况良好。
四、注册会计师关于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
性及有效性的鉴证意见
2015年 1月 26日,天职国际出具的天职业字[2015]1637-1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我们认为,艾华股份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与财务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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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
以下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资者欲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会计政策进行更详细的了解,请仔细阅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对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包括 2014年 12月 31日、2013年 12月 31日、2012年 12月 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及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5]1637号《审计报告》。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我们认为,艾华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艾华股份公司 2014年 12月 31日、2013年 12月 31日、2012年 12月 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及财务状况,及 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合并现金流量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发行人财务报表
(一)合并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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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货币资金 67,047,459.04 61,072,274.69 19,492,280.14
应收票据 14,995,321.89 5,114,841.49 4,368,271.55
应收账款 298,231,308.20 327,483,839.24 252,182,889.86
预付款项 9,278,895.04 10,064,010.51 21,271,266.67
其他应收款 7,917,942.77 9,751,103.55 11,691,056.39
存货 246,898,775.60 240,725,326.20 211,630,196.45
其他流动资产 785,590.02 - 1,233,732.48
流动资产合计 645,155,292.56 654,211,395.68 521,869,693.5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 465,929,768.48 465,535,156.05 428,155,005.12
在建工程 28,755,706.17 5,446,021.40 13,770,040.31
无形资产 26,424,032.45 23,981,459.38 24,457,119.81
长期待摊费用 263,772.73 523,965.1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546,504.53 135,034.63 126,104.24
非流动资产合计 522,119,784.36 495,821,636.59 466,708,269.48
资产总计 1,167,275,076.92 1,150,033,032.27 988,577,963.02
短期借款 138,095,301.00 135,072,802.06 199,524,984.80
应付票据 5,000,000.00 47,100,000.00 24,100,000.00
应付账款 176,101,412.80 197,886,589.43 144,215,922.88
预收款项 7,892,705.28 6,518,624.10 4,618,737.17
应付职工薪酬 8,058,065.81 8,342,930.17 8,114,315.72
应交税费 15,282,004.17 6,210,039.11 2,985,496.18
应付利息 28,651.00 142,750.00 487,500.02
其他应付款 2,714,065.24 12,918,333.65 6,354,663.9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3,200,000.00 13,4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353,172,205.30 427,392,068.52 403,801,620.69
长期借款-- 13,2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200,000.00
负债合计 353,172,205.30 427,392,068.52 417,001,620.69
股本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资本公积 88,740,398.63 88,740,398.63 92,388,997.09
盈余公积 56,486,994.03 40,030,397.10 25,801,057.02
未分配利润 477,676,412.90 403,687,951.79 301,702,647.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72,903,805.56 682,458,747.52 569,892,701.11
少数股东权益 41,199,066.06 40,182,216.23 1,683,641.22
所有者权益合计 814,102,871.62 722,640,963.75 571,576,342.33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 1,167,275,076.92 1,150,033,032.27 988,577,96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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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9
2、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一、营业收入 1,173,819,104.40 1,054,568,520.96 866,496,281.22
二、营业总成本 932,340,845.91 864,810,733.86 753,606,581.81
其中:营业成本 760,112,276.33 710,531,581.01 617,782,315.64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132,287.47 7,621,129.01 12,422,891.08
销售费用 64,455,435.85 55,883,349.47 42,565,706.58
管理费用 77,599,894.84 71,461,837.44 64,445,415.94
财务费用 7,894,232.33 16,473,242.35 16,393,018.73
资产减值损失 12,146,719.09 2,839,594.58 -2,766.1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 40,491.00 21,426.00 20,80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三、营业利润 241,518,749.49 189,779,213.10 112,910,499.41
加:营业外收入 9,436,917.61 6,223,233.79 5,117,616.23
减:营业外支出 11,447,248.13 3,651,816.41 715,752.9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8,662,525.87 1,742,368.34 93,068.82
四、利润总额 239,508,418.97 192,350,630.48 117,312,362.73
减:所得税费用 56,794,511.10 28,286,014.95 16,585,741.47
五、净利润 182,713,907.87 164,064,615.53 100,726,621.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0,445,058.04 161,214,644.87 100,575,707.57
少数股东损益 2,268,849.83 2,849,970.66 150,913.69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1.20 1.07 0.67
(二)稀释每股收益 1.20 1.07 0.67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八、综合收益 182,713,907.87 164,064,615.53 100,726,621.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180,445,058.04 161,214,644.87 100,575,707.5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2,268,849.83 2,849,970.66 150,91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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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0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41,975,645.95 1,119,964,164.83 1,036,116,229.95
收到的税费返还 6,582,800.00 1,242,035.00 3,197,200.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916,025.50 10,725,476.62 31,002,822.4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71,474,471.45 1,131,931,676.45 1,070,316,252.4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60,690,506.37 619,356,237.44 651,281,045.3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69,349,980.96 142,764,124.83 137,895,996.25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2,581,704.29 64,061,618.89 57,961,635.7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1,495,375.52 95,576,779.46 61,815,850.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34,117,567.14 921,758,760.62 908,954,528.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7,356,904.31 210,172,915.83 161,361,724.2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0,491.00 21,426.00 20,8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813,434.93 1,434,141.76 221,894.3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53,925.93 1,455,567.76 242,694.3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96,056,920.37 81,481,803.52 75,444,420.63
投资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6,056,920.37 81,481,803.52 75,444,420.6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202,994.44 -80,026,235.76 -75,201,726.3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2,000,005.89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32,000,005.89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26,744,978.21 220,634,207.43 242,924,984.8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1,500,000.00 100,100,000.00 88,75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8,244,978.21 352,734,213.32 331,674,984.8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36,922,479.27 298,486,390.17 314,963,737.4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99,305,136.75 59,214,508.67 19,728,659.9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1,252,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2,500,000.00 96,200,000.00 88,75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78,727,616.02 453,900,898.84 423,442,397.3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0,482,637.81 -101,166,685.52 -91,767,412.5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2,671,272.06 28,979,994.55 -5,607,41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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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1

项 目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 42,372,274.69 13,392,280.14 18,999,694.7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5,043,546.75 42,372,274.69 13,392,280.14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货币资金 51,060,333.04 26,619,344.07 11,989,131.83
应收账款 272,658,800.80 300,500,421.31 230,959,085.00
预付款项 6,507,211.21 5,520,024.44 21,146,736.96
其他应收款 37,425,501.87 36,552,925.07 65,633,884.76
存货 164,912,646.06 154,388,975.22 134,095,920.14
流动资产合计 532,564,492.98 523,581,690.11 463,824,758.69
长期股权投资 150,507,828.11 140,507,828.11 122,528,528.11
固定资产 314,618,274.67 313,059,844.93 284,304,809.12
在建工程 28,755,706.17 5,299,872.79 6,215,428.35
无形资产 15,926,329.69 13,199,101.38 13,385,837.15
递延所得税资产 546,504.53 135,034.63 126,104.24
非流动资产合计 510,354,643.17 472,201,681.84 426,560,706.97
资产总计 1,042,919,136.15 995,783,371.95 890,385,465.66
短期借款 138,095,301.00 135,072,802.06 190,024,984.80
应付票据 5,000,000.00 45,000,000.00 20,000,000.00
应付账款 189,279,110.79 168,045,928.96 130,580,403.34
预收款项 7,697,276.95 6,284,447.65 4,433,072.32
应付职工薪酬 6,855,168.97 7,396,981.28 7,320,861.94
应交税费 10,418,659.31 2,264,463.41 759,204.31
应付利息 28,651.00 142,750.00 487,500.02
其他应付款 9,844,340.73 17,241,340.47 6,338,181.6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3,200,000.00 13,4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367,218,508.75 394,648,713.83 373,344,208.37
长期借款-- 13,2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200,000.00
负债合计 367,218,508.75 394,648,713.83 386,544,208.37
股本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资本公积 94,878,615.85 94,878,615.85 94,878,615.85
盈余公积 56,486,994.03 40,030,397.10 25,801,057.02
未分配利润 374,335,017.52 316,225,645.17 233,161,584.42
所有者权益合计 675,700,627.40 601,134,658.12 503,841,257.29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 1,042,919,136.15 995,783,371.95 890,385,46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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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2
2、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一、营业总收入 1,114,094,735.69 1,007,095,014.88 813,828,832.42
其中:营业收入 1,114,094,735.69 1,007,095,014.88 813,828,832.42
二、营业总成本 897,490,574.86 843,555,393.40 724,299,917.24
其中:营业成本 754,615,611.17 720,809,469.02 613,429,739.26
营业税金及附加 8,268,736.08 5,974,682.07 11,111,093.36
销售费用 56,497,483.03 48,640,868.00 37,412,384.51
管理费用 58,851,350.58 52,090,966.34 46,965,180.61
财务费用 7,922,342.49 14,392,582.90 15,510,406.55
资产减值损失 11,335,051.51 1,646,825.07 -128,887.0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 1,988,000.00 --
汇兑收益---
三、营业利润 218,592,160.83 163,539,621.48 89,528,915.18
加:营业外收入 9,325,536.11 4,507,884.28 4,280,534.05
减:营业外支出 10,844,081.45 2,703,876.71 217,202.9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8,299,488.27 1,674,379.00 76,174.11
四、利润总额 217,073,615.49 165,343,629.05 93,592,246.26
减:所得税费用 52,507,646.21 23,050,228.22 12,361,011.86
五、净利润 164,565,969.28 142,293,400.83 81,231,23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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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3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283,542,481.26 1,075,061,527.79 905,434,221.85
收到的税费返还 6,582,800.00 1,242,035.00 3,197,200.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9,379,957.92 33,511,539.73 46,861,545.5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09,505,239.18 1,109,815,102.52 955,492,967.3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89,271,918.50 681,862,369.41 632,012,818.4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17,467,648.71 102,059,993.37 101,229,179.66
支付的各项税费 89,258,428.68 47,208,119.33 39,527,281.6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4,679,349.68 75,748,366.03 49,405,293.9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70,677,345.57 906,878,848.14 822,174,573.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8,827,893.61 202,936,254.38 133,318,393.6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988,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578,681.51 928,812.04 221,894.3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66,681.51 928,812.04 221,894.3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72,726,934.13 63,188,471.89 51,896,426.96
投资支付的现金 10,000,000.00 17,979,3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2,726,934.13 81,167,771.89 51,896,426.9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9,160,252.62 -80,238,959.85 -51,674,532.6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26,744,978.21 220,634,207.43 231,424,984.8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1,500,000.00 100,100,000.00 88,75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8,244,978.21 320,734,207.43 320,174,984.8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36,922,479.27 288,986,390.17 297,463,737.4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98,053,063.25 57,614,899.55 17,995,069.2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2,500,000.00 96,200,000.00 88,75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77,475,542.52 442,801,289.72 404,208,806.6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9,230,564.31 -122,067,082.29 -84,033,821.8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0,437,076.68 630,212.24 -2,389,960.8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 8,619,344.07 7,989,131.83 10,379,092.6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9,056,420.75 8,619,344.07 7,989,13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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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4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和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方法
(一)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公司声明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财务信息。
本公司 2014年 6月 30日前财务报表按财政部 2006年 2月 1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存货》等 38项具体准则及其补充规定编制。根据财政部 2014年 1月 26至 2014年 6月 20日之间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号——合营安排》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该 8 项新会计准则自 2014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经初步测算上述 8项新会计准则的执行对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二)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合并报表编制的依据及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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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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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
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
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
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三)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1、合并报表控股子公司情况
序号企业名称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主要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享有表决权比例(%)
合并期间
一、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1 艾华设备
湖南省益阳市
300.00
电子设备及电子材料的制造、销售。 2012.1-
2014.12
2 香港艾华
中国香港
155.5万
美元
铝电解电容器销售贸易 2012.1-
2014.12
3 艾华富贤
湖南省益阳市
1,000.00
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的生产和销售及相关电子材料销售 2012.1-
2014.12
4 艾华鸿运
湖南省益阳市
500.00
电容器及材料的生产、加工、销售 2013.3-
2014.12
5 益阳华盛
湖南省益阳市
1,000.00
电容器、铝箔的生产与销售;电子材料的销售;设备制造。 2014.9-
2014.12
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6 江苏立富
江苏省南通市
8,000.00
生产销售铝电解电容器配套用中高压电极箔 2012.1-
20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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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企业名称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主要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享有表决权比例(%)
合并期间
7 雅安艾华
四川省雅安市
1,318.00
生产和销售铝电解电容器用化成铝箔、腐蚀箔等电子材料 2012.1-
2014.12
8 罗江艾华
四川省德阳市
2,853.24
制造、销售铝电解电容器及相关电子材料 2012.1-
2014.12
9 绵阳电子
四川省绵阳市
2,600.00
铝电解电容器的生产和销售,电子材料及整机销售 2012.1-
2014.12
2、报告期内合并范围的变更情况及理由
2013 年 3 月,公司出资人民币 500 万元新设子公司益阳艾华鸿运电子有限公司,于 2013年 3月 18日取得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颁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430900058465,公司出资占注册资本总额 100%。
2014年 9月,公司出资 1,000.00万元新设子公司益阳华盛电容器有限公司,
占 100%股权。从公司成立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收入确认方法
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其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1、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A、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B、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C、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D、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E、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销售商品收入按本公司与购货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金额或双方接受的金额确定。现金折扣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损益;销售折让于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收入。
2、提供劳务
公司提供的劳务在同一会计年度开始并完成的,在劳务已经提供,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证据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会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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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年度的,在劳务合同的总收入、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与交易相关的价款能够流入,已经发生的成本和为完成劳务将要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长期合同工程在合同结果已经能够合理地预见时,按结账时已完成工程进度的百分比法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根据实际选用下列方法情况确定:
A、已完工作的测量。
B、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
C、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公司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B、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资产使用权让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及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本公司确认收入。
4、内销收入确认具体标准和时点
对于实施零库存管理的客户,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发货,但客户收到货物后并不确认货物为其存货,而是根据实际使用量定期同公司进行结算,此类业务在客户签收时并不能作为风险和报酬全部转移的时点,不能作为收入确认的依据,公司此类业务收入确认的依据为收到客户结算清单时作为收入确认时点和依据。
对于其他主要客户,公司按订单发货到客户,一般客户每月对账一次,公司在收到客户的对账单时确认产品销售收入。
5、外销收入确认原则
A、直接出口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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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直接出口销售采用 FOB和 FCA等结算方式作为主要价格条款,公司将货物运至出口港并办理报关出口手续,财务部根据销售部门开具的出口销售发票、海关核准的报关单确认收入。
B、经销模式
公司经销模式均为买断式经销,并主要采用 FOB结算方式作为价格条款,于报关时即已完成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因此公司确认收入方式与直接出口销售方式相同。
(二)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坏账准备:A、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B、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C、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D、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和金额标准
本公司将期末余额 500万元以上(含 500万元)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依据
组合 1
已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外,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分析法确定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组合 2
年末对于不适用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和长期应收款均进行单项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如经减值测试未发现减值的,则不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计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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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 1 账龄分析法
组合 2 其他方法
3、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款项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 1年) 3 3
1-2年(含 2年) 10 10
2-3年(含 3年) 30 30
3-4年(含 4年) 50 50
4-5年(含 5年) 80 80
5年以上 100 100
4、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有客观证据表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因其发生了特殊减值的应收款应进行单项减值测试。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结合现时情况分析法确定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根据公司的管理权限,经董事会批准后列作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三)存货的核算方法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库存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原材料和周转材料等。
2、存货的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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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平时不定期对存货进行清查,年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对清查中发现的账实差异及时进行处理。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包装物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核算。
(四)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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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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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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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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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3、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五)固定资产核算方法
1、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
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及其他。
2、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折旧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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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账价值。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提取折旧。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折旧按预计的使用年限,以分类或单项折旧率按月计算,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以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后的金额作为应计折旧额。对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停止计提折旧并对其预计净残值进行调整。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处理:固定资产的修理与维护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重大改建、扩建、改良及装修等发生的后续支出,在使该固定资产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时,予以资本化。重大改建、扩建及改良等发生的后续支出按直线法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期间内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残值率(%)使用年限(年)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5 20 4.75
机器设备 5 5-10 9.50-19.00
运输工具 5 4 23.75
电子设备及其他 5 3-5 19.00-31.67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年末如果出现了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减值迹象,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单项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年末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较高者确定。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核算方法
本公司的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本公司将符合下列一项的,认定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
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的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通常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 75%以上(含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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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
产的公允价值 90%以上(含 90%);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赁资产的折旧。
(六)在建工程的核算方法
本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建造工程和出包建造工程两类。
1、在建工程的计价
本公司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工程成本。自营工程按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施工费等计量;出包工程按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设备安装工程按所安装设备的价值、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确定工程成本。
在建工程成本还包括应当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和汇兑损益。
2、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本公司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对单项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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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无形资产的核算方法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摊销。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A、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它法定权利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它法定权利的期限;如果合同性权利或其它法定权利能够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且有证据表明企业续约不需要付出大额成本,续约期计入使用寿命。
B、合同或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寿命的,本公司综合各方面情况,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或与同行业的情况进行比较、以及参考历史经验等,确定无形资产为本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C、经过上述努力仍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所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将其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按单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提取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本公司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个会计期间都进行减值测试,并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重新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规定处理。
4、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的划分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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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存在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有能力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D、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八)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它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A、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B、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C、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个月的,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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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及其辅助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九)政府补助的核算
1、区分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的标准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与政府补助相关的递延收益的摊销方法以及摊销期限的确认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自长期资产可供使用时起,按照长期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递延收益分配的起点是“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对于应计提折旧或摊销的长期资产,即为资产开始折旧或摊销的时点。递延收益分配的终点是“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或资产被处置时(孰早)”。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出售、转让、报废等),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收益,不再予以递延。
3、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公司能够收到,且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时予以确认。
4、政府补助的核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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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除上述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情况外,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在实际收到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计量,确认资产(银行存款)和递延收益;公司将政府补助用于购建长期资产时,该长期资产的购建与公司正常的资产购建或研发处理一致,通过“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归集,完成后转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该长期资产交付使用时,按照长期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
四、税项
(一)公司主要税种及税率
序号税目计税依据税(费)率备注
1 增值税应税销售收入 17%出口退税率 17%
2 营业税应税营业额 5%
3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缴流转税 5%、7%注 1
4 教育费附加应缴流转税 5%
5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6.5%、15%、25%注 2
注 1:本公司之子公司罗江艾华和雅安艾华按当期应纳流转税 5%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其他公司均按当期应纳流转税的 7%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注 2:本公司 2011年 11月 4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编号为 GF20114300027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自 2011年 1月 1日起至 2013年 12月 31日止,适用 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2014年适用 25%税率。
本公司之子公司绵阳电子 2012年 5月 29日收到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地方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绵高直地税通[2012]24号文件,认定绵阳高新区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为西部地区鼓励类企业,2011年享受 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率。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自2011年 1月 1日至 2020年 12月 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12年 5月 8日,四川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出具《关于确认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 12户企业主营业务为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的批复》(川经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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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产业函[2012]560号)文件,子公司四川艾华电子有限公司为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2012年 5月 9日,四川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出具《关于确认四川九州特种润滑油有限责任公司等 18户企业主营业务为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的批复》(川经信产业函[2012]574号)文件,子公司绵阳高新区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为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2012年 7月16日,四川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出具《关于确认四川柏狮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等 16户企业主营业务为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的批复》(川经信产业函[2012]894号)文件,子公司四川雅安艾华电极箔制造有限公司为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本公司之子公司雅安艾华、罗江艾华、绵阳电子企业所得税按照 15%计缴。
本公司之子公司香港艾华电子有限公司适用利得税 16.5%。
(二)发行人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情况
1、益阳市赫山区地方税务局于 2012年 7月 15日出具《关于出口货物实行
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执行的说明》:国家税务总局(2005第 25号文)规定,经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由于益阳市实行出口免抵退的企业较少,税务机关及企业均不熟悉上述政策,该局 2011 年以前未执行上述政策。自 2012年,该局要求辖区内按政策正常申报纳税,并对 2011年以前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缴纳情况予以自查,自行申报并据实补缴。对于因政策落实不到位而未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且自行申报缴纳的企业,该局不予以行政处罚。
2、经自查,发行人在 2009年至 2011年期间因出口抵免增值税未纳入城市
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而需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合计6,535,864.33元。
3、根据艾华投资、艾立华、王安安与平安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关
于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资扩股协议》,在本协议签署后,如发行人需要补缴在增资完成前应缴纳的税款的,该等补缴义务全部由艾华投资、艾立华、王安安连带承担。基于该协议,艾华投资于 2012年 8月 3日以自有资金代发行人补缴了上述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 6,535,864.33元。
4、经平安财智研究决定,同意原由艾华投资代艾华集团代垫的城市维护建
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 6,535,864.33 元,由发行人最终承担,并出具了《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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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即艾华投资先代发行人缴纳上述税款合计 6,535,864.33元,由此形成对发
行人的债权 6,535,864.33元。
5、2012 年 8 月 3 日,益阳市赫山区地方税务局出具《确认函》:艾华集团
2011 年以前因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而产生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已全部补缴完毕,鉴于存在客观原因,我局决定对艾华集团不予行政处罚。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漏缴税款的行为已经自行申报并补缴且主管税务机关决定不予处罚,对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五、分部信息
公司分部报告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
电容器业务化成箔业务腐蚀箔业务其他抵销合计
一、营业收入 135,363.55 15,397.39 8,984.98 1,792.08 44,156.10 117,381.91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 115,437.71 82.20 1,771.89 90.11 - 117,381.91
分部间交易收入 19,925.84 15,315.19 7,213.09 1,701.97 44,156.10 -
二、营业费用 111,748.85 15,437.05 8,511.38 1,761.31 44,228.54 93,230.04
三、营业利润 23,614.70 -39.65 473.61 30.77 -72.45 24,151.87
四、资产总额 124,646.47 10,005.78 10,499.09 2,041.70 30,465.53 116,727.51
五、负债总额 43,706.04 3,652.04 1,261.96 1,631.65 14,934.47 35,317.22
六、补充信息
1.折旧和摊销费用 4,034.16 1,089.89 839.31 9.40 - 5,972.76
2.资本性支出 8,386.37 119.05 1,094.07 6.19 - 9,605.69
3.折旧和摊销以外的非现金费用

项目
2013年
电容器业务化成箔业务腐蚀箔业务其他抵销合计
一、营业收入 120,124.56 17,246.10 8,590.55 2,784.09 43,288.44 105,456.85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 103,882.65 271.20 1,303.01 105,456.85
分部间交易收入 16,241.90 16,974.90 7,287.54 2,784.09 43,288.44
二、营业费用 101,876.48 16,879.61 7,829.31 2,771.11 42,877.57 86,478.93
三、营业利润 18,248.08 366.49 761.24 12.99 -410.87 18,977.92
四、资产总额 116,134.75 10,537.65 11,309.96 1,713.72 24,692.79 115,003.30
五、负债总额 45,036.29 4,131.14 2,136.48 1,325.78 9,890.48 42,739.21
六、补充信息
1.折旧和摊销费用 3,730.50 1,060.63 708.29 7.11 5,5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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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本性支出 7,018.16 452.12 669.56 8.34 8,148.18
3.折旧和摊销以外的非现金费用

项目
2012年
电容器业务化成箔业务腐蚀箔业务其他抵销合计
一、营业收入 97,045.68 20,802.65 9,733.64 1,896.89 42,829.22 86,649.63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 85,754.27 621.49 273.87 86,649.63
分部间交易收入 11,291.41 20,181.16 9,459.77 1,896.89 42,829.22 -
二、营业费用 86,903.34 20,449.50 9,022.82 1,876.03 42,893.11 75,358.58
三、营业利润 10,142.33 353.16 710.81 20.86 -63.89 11,291.05
四、资产总额 102,111.74 12,291.11 8,859.24 1,930.68 26,334.97 98,857.80
五、负债总额 43,132.67 6,262.33 4,493.02 1,553.60 13,741.46 41,700.16
六、补充信息
1.折旧和摊销费用 3,318.37 866.34 621.91 7.07 4,813.69
2.资本性支出 5,338.25 816.14 1,386.26 3.79 7,544.44
3.折旧和摊销以外的非现金费用
六、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1)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862.92 -166.46 -9.31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
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905.88 478.03 459.57
(3)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
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4)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
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5)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6)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44.00 -54.43 -10.08
(7)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201.03 257.14 440.19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45.64 36.80 64.38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155.40 220.34 375.80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154.81 224.04 376.0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0.58 -3.70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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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主要资产
(一)货币资金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库存现金 349,883.97 414,957.26
银行存款 64,693,662.78 41,957,317.43
其他货币资金 2,003,912.29 18,700,000.00
合计 67,047,459.04 61,072,274.69
其他货币资金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二)应收账款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应收账款分类如下:
单位:元
项目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金额计提比例(%)
2014-12-3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1,407,441.21 3.58 10,078,145.43 88.35
按组合计提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组合 1 307,112,263.42 96.42 10,210,251.00 3.32
组合小计 307,112,263.42 96.42 10,210,251.00 3.32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318,519,704.63 100.00 20,288,396.43
2013-12-3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组合 1 338,480,191.59 100.00 10,996,352.35 3.25
组合小计 338,480,191.59 100.00 10,996,352.35 3.25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338,480,191.59 100.00 10,996,352.35 3.25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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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
1年以内 299,760,302.75 97.61 8,992,809.09 330,615,702.84 97.68 9,918,471.10
1至 2年 5,683,228.39 1.85 568,322.84 7,128,303.84 2.11 712,830.39
2至 3年 1,253,217.86 0.41 375,965.36 337,690.21 0.1 101,307.06
3至 4年 284,721.42 0.09 142,360.71 213,166.00 0.06 106,583.00
4至 5年 130,793.00 0.04 130,793.00 140,839.50 0.04 112,671.60
5年以上 44,489.20 0.01 44,489.20
合计 307,112,263.42 100.00 10,210,251.00 338,480,191.59 100 10,996,352.35
(三)存货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公司存货余额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余额跌价准备
原材料 48,534,334.43 58,204,236.41
在产品 42,087,131.10 34,994,766.49
库存商品 32,946,202.59 2,186,018.11 41,425,519.13 900,230.90
发出商品 125,517,125.59 107,001,035.07
合计 249,084,793.71 2,186,018.11 241,625,557.10 900,230.90
(四)固定资产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类别折旧年限原值累计折旧净值
房屋、建筑物 20 202,728,338.53 36,954,883.45 165,773,455.08
机器设备 5-10 490,919,273.91 207,087,550.56 283,831,723.35
运输工具 4 12,182,628.12 8,367,900.27 3,814,727.85
电子设备及其他 3-5 35,228,068.57 22,718,206.37 12,509,862.20
合计 741,058,309.13 275,128,540.65 465,929,768.48
公司拥有的房屋及机器设备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五、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五)在建工程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公司在建工程余额为 2,875.57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2014年 12月 31日资金来源
艾华职工倒班公寓 25,233,915.36 自筹
其他 3,521,790.81 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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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2014年 12月 31日资金来源
合计 28,755,706.17
(六)无形资产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公司无形资产账面净值为 2,642.40万元,主要为
土地使用权和软件,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取得方式摊销年限原值累计摊销账面净值
土地使用权受让 50年 30,849,394.65 5,279,416.73 25,569,977.92
专有技术购买 533,960.00 317,879.12 216,080.88
软件购买 2,172,577.64 1,534,603.99 637,973.65
合计 33,555,932.29 7,131,899.84 26,424,032.45
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五、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八、主要债项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公司的负债合计为 35,317.22万元,主要包括短
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
(一)短期借款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公司的短期借款合计 13,809.53万元,占流动负
债的比例为 39.10%,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类别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保证借款 138,095,301.00 135,072,802.06
合计 138,095,301.00 135,072,802.06
(二)应付票据
单位:元
票据种类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银行承兑汇票 5,000,000.00 47,100,000.00
合计 5,000,000.00 47,100,000.00
(三)应付账款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的应付账款17,610.14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
为49.86%,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及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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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 169,993,063.49 96.53 190,553,023.12 96.30
1-2年 4,659,231.52 2.65 3,795,154.12 1.92
2-3年 347,775.09 0.20 1,590,222.74 0.80
3年以上 1,101,342.70 0.62 1,948,189.45 0.98
合计 176,101,412.80 100.00 197,886,589.43 100.00
(四)预收账款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预收账款余额及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龄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 7,594,275.35 96.22 6,135,718.14 94.13
1-2年 72,501.11 0.92 367,688.97 5.64
2-3年 210,813.89 2.67 15,216.99 0.23
3年以上 15,114.93 0.19
合计 7,892,705.28 100.00 6,518,624.10 100.00
预收款项期末余额中无欠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九、所有者权益
报告期公司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合计
2012年初 150,000,000.00 92,388,997.09 17,677,933.58 209,250,062.87 1,532,727.53 470,849,721.07
实现净利润 100,575,707.57 150,913.69 100,726,621.26
提取盈余公积 8,123,123.44 -8,123,123.44
2012年末 150,000,000.00 92,388,997.09 25,801,057.02 301,702,647.00 1,683,641.22 571,576,342.33
2013年初 150,000,000.00 92,388,997.09 25,801,057.02 301,702,647.00 1,683,641.22 571,576,342.33
实现净利润 161,214,644.87 2,849,970.66 164,064,615.53
所有者投入资本-3,648,598.47 35,648,604.36 32,000,005.89
提取盈余公积 14,229,340.08 -14,229,340.08
对股东的分配 -45,000,000.00 -45,000,000.00
2013年末 150,000,000.00 88,740,398.63 40,030,397.10 403,687,951.79 40,182,216.23 722,640,963.75
2014年初 150,000,000.00 88,740,398.63 40,030,397.10 403,687,951.79 40,182,216.23 722,640,963.75
实现净利润 180,445,058.04 2,268,849.83 182,713,907.87
提取盈余公积 16,456,596.93 -16,456,59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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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合计
对股东的分配 -90,000,000.00 -1,252,000.00 -91,252,000.00
2014年末 150,000,000.00 88,740,398.63 56,486,994.03 477,676,412.90 41,199,066.06 814,102,871.62
十、现金流量情况
(一)报告期内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7,356,904.31 210,172,915.83 161,361,724.2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202,994.44 -80,026,235.76 -75,201,726.3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0,482,637.81 -101,166,685.52 -91,767,412.5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2,671,272.06 28,979,994.55 -5,607,414.65
(二)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单位:元
项目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82,713,907.87 164,064,615.53 100,726,621.26
加: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12,146,719.09 2,839,594.58 -2,766.16
固定资产折旧 58,485,075.38 54,235,615.99 47,217,507.17
无形资产摊销 854,926.32 829,672.57 919,355.6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387,634.4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8,629,171.47 1,664,590.16 93,055.21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财务费用 7,939,037.75 13,869,758.65 15,905,462.94
投资损失-40,491.00 -21,426.00 -20,8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411,469.90 -8,930.39 148,528.40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存货的减少-7,459,236.61 -29,154,665.69 2,746,085.2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27,825,482.72 -82,833,290.16 14,575,254.97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53,713,853.18 84,687,380.59 -20,946,580.47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7,356,904.31 210,172,915.83 161,361,724.2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
动: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65,043,546.75 42,372,274.69 13,392,28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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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42,372,274.69 13,392,280.14 18,999,694.7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2,671,272.06 28,979,994.55 -5,607,414.65
十一、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
(一)期后事项
截至报告期期末,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期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报告期期末,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抵押担保事项
公司的抵押担保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五节其他重要事项”。
(四)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报告期期末,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二、财务指标
(一)报告期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动比率 1.83 1.53 1.29
速动比率 1.13 0.97 0.7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5.21% 39.63% 43.41%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
0.10% 0.13% 0.15%
每股净资产 5.43 4.82 3.8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30,678.75 26,128.57 18,486.31
利息保障倍数 31.17 14.87 7.0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3.75 3.64 3.51
存货周转率(次/年) 3.12 3.14 2.9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1.58 1.40 1.08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15 0.19 -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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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财务指标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20 1.07 0.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21 1.06 0.6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20 1.07 0.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21 1.06 0.6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00% 26.36% 19.3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26.23% 26.00% 18.63%
十三、资产评估情况
1、2009 年 10 月,益阳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湖南艾华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09 年 8 月 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资江电子公司整体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沃克森评报字[2009]第 009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根据评估报告,截至 2009年 8月 31日资江电子公司资产总额评估前账面值为 47,434.45万元,评估值 52,783.98万元,
评估增值 5,349.53万元,增值率 11.28%;负债总额为 31,631.58万元,评估值
为 31,631.58万元;净资产账面值为 15,802.87万元,评估值为 21,152.40万元,
评估增值 5,349.53万元,增值率 33.85%。
2、报告期内公司无通过资产评估方式确定公允价值并据之建账事宜。
十四、历次验资情况
公司历次验资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五、
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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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分析与讨论应结合本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附注和本招股说明书的其他章节一并阅读。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公司资产情况分析
1、资产构成及其变化的总体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呈逐步增长的态势,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 6,704.75 5.74 6,107.23 5.31 1,949.23 1.97
应收票据 1,499.53 1.28 511.48 0.44 436.83 0.44
应收账款 29,823.13 25.55 32,748.38 28.48 25,218.29 25.51
预付款项 927.89 0.79 1,006.40 0.88 2,127.13 2.15
其他应收款 791.79 0.68 975.11 0.85 1,169.11 1.18
存货 24,689.88 21.15 24,072.53 20.93 21,163.02 21.41
其他流动资产 78.56 0.07 -- 123.37 0.12
流动资产合计 64,515.53 55.27 65,421.14 56.89 52,186.97 52.7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00 0.02 20.00 0.02 20.00 0.02
长期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 46,592.98 39.92 46,553.52 40.48 42,815.50 43.31
在建工程 2,875.57 2.46 544.60 0.47 1,377.00 1.39
无形资产 2,642.40 2.26 2,398.15 2.09 2,445.71 2.47
长期待摊费用 26.38 0.02 52.40 0.0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54.65 0.05 13.50 0.01 12.61 0.01
非流动资产合计 52,211.98 44.73 49,582.16 43.11 46,670.83 47.21
资产总计 116,727.51 100.00 115,003.30 100.00 98,857.8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总资产和营业收入的变化情况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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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3
(1)资产结构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稳定。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平均保持在 54.98%
左右,其中应收账款平均保持在 26.51%左右,存货平均保持在 21.16%左右,公
司资产具有良好的流动性和较强的变现能力;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平均保持在 45.02%左右,占比稳定。
(2)资产规模稳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为满足长期发展需要,加大固定资产的投入,使得非流动资产呈上升趋势。同时,随着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与之相对应流动资产规模也相应有所增加。总资产 2013年末较 2012年末增加 16,145.50万元,增长 16.33%;
2014年末与 2013年末基本持平。
2、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流动资产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保持相对稳定,公司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 6,704.75 10.39 6,107.23 9.34 1,949.23 3.74
应收票据 1,499.53 2.32 511.48 0.78 436.83 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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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应收账款 29,823.13 46.23 32,748.38 50.06 25,218.29 48.32
预付款项 927.89 1.44 1,006.40 1.54 2,127.13 4.08
其他应收款 791.79 1.23 975.11 1.49 1,169.11 2.24
存货 24,689.88 38.27 24,072.53 36.80 21,163.02 40.55
其他流动资产 78.56 0.12 -- 123.37 0.24
合计 64,515.53 100.00 65,421.14 100.00 52,186.97 100.00
公司的流动资产中,应收账款、存货占比较大且保持相对稳定。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公司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如下图: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能够满足日常经营周转需要。2012 年末、2013 年末和 2014年末货币资金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74%、9.34%和 10.39%。公司
货币资金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现金 34.99 41.50 32.43
银行存款 6,469.37 4,195.73 1,306.80
其他货币资金 200.39 1,870.00 610.00
其中:保证金 200.39 1,870.00 610.00
合计 6,704.75 6,107.23 1,949.23
变动幅度 9.78% 213.31%
公司货币资金 2013年末较 2012年末增加 4,158.00万元,增长 2.13倍,主
要系本年度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增加较大,公司现金状况较好,其次公司增加了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货币资金 2014年末较 2013年末增加 597.52万元,保持
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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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5
(2)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与经营规模相适应。应收账款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金额计提比例(%)
2014-12-3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140.74 3.58 1,007.81 88.35
按组合计提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组合 1 30,711.23 96.42 1,021.03 3.32
组合小计 30,711.23 96.42 1,021.03 3.32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31,851.97 100.00 2,028.84
2013-12-3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组合 1 33,848.02 100.00 1,099.64 3.25
组合小计 33,848.02 100.00 1,099.64 3.25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33,848.02 100.00 1,099.64 3.25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 29,976.03 97.61 33,061.57 97.68 25,366.13 97.28
1-2年 568.32 1.85 712.83 2.11 633.59 2.43
2-3年 125.32 0.41 33.77 0.10 48.88 0.19
3-4年 28.47 0.09 21.32 0.06 14.11 0.05
4-5年 13.08 0.04 14.08 0.04 8.2 0.03
5年以上-- 4.45 0.01 4.45 0.02
应收账款余额 30,711.23 100.00 33,848.02 100.00 26,075.36 100.00
减:坏账准备 1,200.02 1,099.64 857.07
应收账款净额 29,511.21 32,748.38 25,218.29
变动幅度-9.88% 29.86%
①应收账款与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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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应收账款 29,823.13 32,748.38 25,218.29
主营业务收入 116,951.96 105,252.04 86,378.46
应收账款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25.50 31.11 29.20
由上表可知, 2012 年末、2013 年末、2014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25,218.29 万元、32,748.38 万元、29,823.13 万元,主要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增长,应收账款规模相应扩大;应收账款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9.20%、
31.11%和 25.50%,应收账款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平均在 28.60%左右,考虑到
增值税的因素,该应收账款相当于公司一个季度的不含税收入,与公司的账期相适应。2014年末应收账款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 2013年末下降,主要是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增加催款力度,回款速度增快。
公司根据客户信用状况采取不同的结算政策。公司对不同的客户进行综合信用度的考核,然后确定不同的信用期;公司的结算方式为:即期结算、月结 30天(即与客户各月对账后 30天内付款)、月结 60天、月结 90天、月结 120天,大多客户结算账期为 60-90天。
②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公司应收账款净额 2013年末较 2012年末增加 7,530.09万元,增长 29.86%,
主要是公司销售收入增长较快使得应收账款规模相应增加,2013 年公司营业收入较 2012年增长 21.70%,与应收账款的增长趋势基本一致。
公司应收账款净额 2014年末较 2013年末减少 2,925.25万元,应收账款规
模有所下降,主要是本期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增加催款力度,回款速度增快。
③公司客户质量整体较高
2013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金额合计 5,562.28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
的 16.42%;2014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金额合计 4,763.91万元,占应收账款
余额的 14.96%,具体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名称与公司关系金额(万元)账龄
占总额比例(%)
2014-12-31
镇江强凌电子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1,174.81 1年以内 3.69
漳州市立达信电光源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1,172.99 1年以内 3.68
四川联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872.47 1年以内 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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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与公司关系金额(万元)账龄
占总额比例(%)
漳州市东林电子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837.22
1年以内、1-2年、2-3年
2.63
赛尔康技术(深圳)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706.42 1年以内 2.22
合计 4,763.91 14.96
2013-12-31
漳州市立达信电光源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2,429.59 1年以内 7.18
镇江强凌电子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908.12 1年以内 2.68
漳州市东林电子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820.18 2年以内 2.42
正崴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745.29 1年以内 2.2
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659.10 1年以内 1.94
合计 5,562.28 16.42
公司客户大多为节能照明行业、电子消费领域龙头企业,整体信誉较高,并与公司建立了稳定、长期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过大额坏账损失。报告期内公司前二十大客户情况详见本节“二、盈利能力分析”“(一)营业收入
分析”“7、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二十名客户销售情况”。
④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中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客户名称应收账款余额占比(%)
2014年
立达信(集团) 2,158.96 6.78
镇江强凌(集团) 1,894.68 5.95
长虹(集团) 1,246.24 3.91
赛尔康(集团) 854.10 2.68
普联技术有限公司 331.72 1.04
合计 6,485.71 20.36
2013年
立达信(集团) 2,779.49 8.21
镇江强凌(集团) 1,280.36 3.78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 1,105.83 3.27
长虹(集团) 952.09 2.81
普联技术有限公司 381.28 1.13
合计 6,499.05 19.20
2012年
立达信(集团) 1,217.86 4.67
长虹(集团) 1,001.09 3.84
镇江强凌(集团) 927.64 3.56
赛尔康(集团) 736.98 2.83
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 439.23 1.68
合计 4,322.80 16.58
注:上表数据为受同一控制的相关公司进行合并后的主要客户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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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应收账款账龄短,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报告期内,公司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在 94%以上,且与主要客户都保持长期的合作关系,应收账款质量相对较高。
2012 年末、2013 年末和 2014 年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分别为 857.07
万元、1,099.64万元和 2,028.84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分别为 3.29%、3.25%
和 6.37%。2014年坏账准备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提高主要是 2014年公司客户
厦门市东林电子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简称“厦门东林集团”)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公司对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1,007.81万元所致。截止 2014年末公司应收
厦门东林集团账款合计 1,140.74万元,计提坏账准备 1,007.81万元,计提比例
88.35%。除此之外,公司对其他应收账款按账龄百分比法计提了坏账准备。公司
对厦门东林集团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 1年以内 1-2年 2-3年合计
漳州市东林电子有限公司 51.99 369.02 416.21 837.22
厦门市东林电子有限公司 203.03 -- 203.03
江苏东林电子有限公司 10.84 88.21 1.44 100.50
合计 265.86 457.24 417.65 1,140.74
计提坏账准备 1,007.81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132.93
经公司董事会讨论认为由于厦门东林集团在海外市场的回款发生困难以及集团整体经营原因,导致无法按时还款,公司根据上年度回款情况并经综合判断,审慎计提了 1,007.81 万元坏账准备。对于厦门东林集团的应收账款公司已经采
取了包括诉讼、担保、股权质押等债权保障措施,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其他客户经营状况的监测,加强客户信用期的管理。
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情况如下:
项目本公司江海股份法拉电子
1年以内(含 1年) 3.00% 1.00% 5%
1—2年(含 2年) 10.00% 10.00% 10%
2—3年(含 3年) 30.00% 30.00% 30%
3—4年(含 4年) 50.00% 50.00% 50%
4—5年(含 5年) 80.00% 80.00% 80%
5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
由上表可知,公司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较为谨慎。
⑥公司采取了多项措施加强应收账款的回款管理
公司在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客户规模不断增长的同时,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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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了一套完善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每个月末由销售主管会计根据销售账龄表分析客户货款超期情况,经财务部长审核后,发至各销售经理作为催收货款的依据。逾期 0-90 天的货款,由各销售经理发送加盖财务章的“催收款项通知书”催收货款;逾期 90 天以上的,销售经理需提供相关资料(送货单、发票、催收款项通知书)给营销中心相关部长,由其决定是否延长账期或者约谈客户等措施。
(3)预付账款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 862.08 92.90 752.55 74.77 1,926.30 90.56
1-2年 19.74 2.13 222.88 22.15 188.18 8.85
2-3年 15.10 1.63 24.71 2.46 12.17 0.57
3年以上 30.97 3.34 6.26 0.62 0.47 0.02
合计 927.89 100.00 1,006.40 100.00 2,127.13 100.00
公司的预付款项主要是预付材料采购款、设备款、电费等。2012年末、2013年末和 2014年末,预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2,127.13万元、1,006.40万元和 927.89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08%、1.54%和 1.44%。
预付账款 2013年末较 2012年末减少 1,120.73万元,主要系预付材料款、
设备和工程款本期结算所致;2014年末与 2013年末基本持平。
(4)其他应收款占流动资产比例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小,主要是支付中介机构相关费用及待抵扣增值税等。2012年末、2013年末和2014年末分别为1,169.11万元、975.11万元
和791.7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24%、1.49%和1.23%,其他应收款金
额较小。
(5)存货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与经营规模相适应,公司存货规模控制较好。公司存货主要包括上游产业链的光箔、腐蚀箔、化成箔及电容器业务的相关存货。2012 年末、2013 年末和 2014 年末,公司存货净额分别为 21,163.02 万元、24,072.53
万元和 24,689.88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40.55%、 36.80%和 38.27%,占
比保持相对稳定。报告期内存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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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原材料 4,853.43 19.49 5,820.42 24.09 5,252.83 24.72
在产品 4,208.71 16.90 3,499.48 14.48 3,933.69 18.51
库存商品 3,294.62 13.23 4,142.55 17.14 3,671.37 17.28
发出商品 12,551.71 50.39 10,700.10 44.28 8,389.20 39.48
存货余额 24,908.48 100.00 24,162.56 100.00 21,247.09 100.00
减:跌价准备 218.60 90.02 84.07
存货净额 24,689.88 24,072.53 21,163.02
变动额 617.34 2,909.51 -175.59
变动幅度 2.56% 13.75%
①存货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规模平稳,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存货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保持相对稳定。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存货净额 24,689.88 24,072.53 21,163.02
变动幅度(%) 2.56 13.75 -0.82
占流动资产比(%) 38.27 36.80 40.55
主营业务成本 75,788.78 70,891.19 61,753.71
变动幅度(%) 6.91 14.80 -4.08
存货占主营业务成本比(%) 32.58 33.96 34.27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增长幅度与主营业务成本增长幅度保持基本一致,公司存货规模合理。
2013年末存货净额较 2012年末增加 2,909.51万元,增长 13.75%,主要是
随着经营规模扩大,公司从整个产业链备货相应增加。2014年末存货净额较 2013年末增加 617.34 万元,增长 2.56%,公司在销售收入同比稳步增长的情况下,
存货规模增长较小,存货控制较好。
②存货结构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结构相对稳定,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保持在 38.54%左右。
分明细来看存货中库存商品占存货余额平均约为 15.88%,原材料占存货余额平
均约为 22.76%,发出商品占存货余额平均约为 44.72%。
公司发出商品占比较大的原因主要是:
一方面,受运输时间的影响。公司发出商品主要包括国内销售部分因运输时间较长,未到达客户的在途商品;货物已到达客户,尚未完成验收的待验收产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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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国外销售的在途及报关手续尚未完成的产品等。
另一方面,部分下游大型企业集团实施零库存管理,公司产品铝电解电容器作为电子产品配套元件,为更好的服务客户,提高公司的竞争优势,将产品发至客户仓库,客户领用后,定期向公司发出确认单,公司收到客户确认单后再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公司不定期对发至该类客户仓库的商品进行盘点,及时与客户进行对账,很好的适应了客户的需求。2012-2014年,实施零库存管理客户的发出商品与全部发出商品的占比分别为 27.46%、26.87%、28.12%。
上述情况的存在使得公司各期末发出商品平均保持在 50天左右的销量。
公司对发出商品建立了完善的内控制度和管理办法,并得到一贯有效执行。
A、发出商品环节。实行发货计划、发货单录入、发货单审核、装运与清点核对职责分离控制;物流公司签收管理,明确物流公司对公司发出商品的在途保管责任。
B、发出商品客户签收环节。发出商品到达客户仓库,由客户签收。
C、发出商品对账环节。客户签收后,公司业务员定期与客户对账,取得客户签字确认的销售对账单。
D、发出商品确认收入及结转成本环节。在客户签署销售对账单后,公司发出商品的风险和报酬最终转移给客户。销售会计依据客户签字的销售对账单,在用友 ERP系统中供应链模块进行发出商品销票处理,开具连续编号的销售发票,在应收账款模块生成收入凭证,交财务部经理审核。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用友ERP同时将与确认收入的发出商品对应的成本自动结转到营业成本。
E、发出商品监督检查管理。公司安排专职人员对发出商品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月对发出商品进行库龄分析,查明异常原因,向主管销售的总经理提交发出商品分析报告,由主管销售的总经理督促及时进行处理。
公司的库存商品主要由江苏立富库存的腐蚀箔、雅安艾华库存的化成箔以及绵阳电子、罗江艾华和艾华集团产成品铝电解电容器构成。
公司库存商品保持在一定规模,主要系基于下游行业对公司产品需求量以及上游关键原材料价格变动的预期,公司自整个产业链的角度对库存商品进行了备货。
3、非流动资产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以及无形资产等。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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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00 0.04 20.00 0.04 20.00 0.04
长期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 46,592.98 89.24 46,553.52 93.89 42,815.50 91.74
在建工程 2,875.57 5.51 544.60 1.10 1,377.00 2.95
无形资产 2,642.40 5.06 2,398.15 4.84 2,445.71 5.24
长期待摊费用 26.38 0.05 52.40 0.1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54.65 0.10 13.50 0.03 12.61 0.03
非流动资产合计 52,211.98 100.00 49,582.16 100.00 46,670.83 100.00
注: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原以长期股权投资列示的权益投资,本期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是固定资产,报告期内公司对机器设备进行升级换代,不断提高工艺装备的技术水平,为公司实现高速发展构筑了坚实的基础。
(1)固定资产
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为生产经营所需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等,固定资产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房屋、建筑物 16,577.35 17,371.43 16,310.79
机器设备 28,383.17 27,663.38 25,103.10
运输工具 381.47 345.78 255.13
电子设备及其他 1,250.99 1,172.92 1,146.47
固定资产净值 46,592.98 46,553.52 42,815.50
变动额 39.46 3,738.02 12,364.50
变动幅度 0.08% 8.73% 40.60%
为提升公司生产装备水平,提高产品质量,调整产品结构,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机器设备投资。2013 年末固定资产净额较 2012 年末增加 3,738.02 万元,
增长 8.73%,2014年末固定资产与 2013年末基本持平,公司基础建设投资前期
投入力度较大,目前固定资产主要是机器设备投资为主。
公司机器设备占固定资产比例较大符合行业特征,公司持续的设备和技改投入大幅提升了公司生产工艺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了硬件保证。截至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使用状态良好。
(2)在建工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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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在建工程净额 2,875.57 544.60 1,377.00
变动额 2,330.97 -832.40
2013年末较 2012年末减少 832.40万元,主要系在建工程投入减少的同时,
部分转入固定资产所致;2014 年末在建工程净额较 2013 年末增加 2,330.97 万
元,主要是本期投资建设职工宿舍等使得在建工程期末余额增加。
(3)无形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土地使用权 2,557.00 2,304.76 2,362.58
软件 63.80 67.78 53.30
专有技术 21.61 25.61 29.84
无形资产净值 2,642.40 2,398.15 2,445.71
公司无形资产以土地使用权为主,土地使用权占无形资产总额的 96%以上。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未发生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故不用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5、主要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汇总
报告期内资产减值准备余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坏账准备 2,091.70 1,164.34 919.35
存货跌价准备 218.60 90.02 84.07
合计 2,310.30 1,254.37 1,003.42
本公司已按《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制定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政策,并已按上述会计政策谨慎计提了减值准备。管理层认为,本公司制定的计提减值准备会计政策符合稳健性的要求,实际提取的减值准备与本公司资产质量实际状况相符,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二)公司负债情况分析
公司负债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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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4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 35,317.22 100.00 42,739.21 100.00 40,380.16 96.83
非流动负债---- 1,320.00 3.17
负债合计 35,317.22 100.00 42,739.21 100.00 41,700.16 100.00
从负债结构看,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较高,非流动负债全部为长期借款,占负债总额比例较小。公司主要采用短期借款及商业信用融资, 2012年末、2013 年末和 2014 年末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6.83%、100%和
100%;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保持合理规模。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 13,809.53 39.10 13,507.28 31.60 19,952.50 49.41
应付票据 500.00 1.42 4,710.00 11.02 2,410.00 5.97
应付账款 17,610.14 49.86 19,788.66 46.30 14,421.59 35.71
预收款项 789.27 2.23 651.86 1.53 461.87 1.14
应付职工薪酬 805.81 2.28 834.29 1.95 811.43 2.01
应交税费 1,528.20 4.33 621.00 1.45 298.55 0.74
应付利息 2.87 0.01 14.28 0.03 48.75 0.12
其他应付款 271.41 0.77 1,291.83 3.02 635.47 1.57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 1,320.00 3.09 1,340.00 3.32
流动负债合计 35,317.22 100.00 42,739.21 100.00 40,380.16 100.00
公司流动负债的主要构成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2012年末、2013 年末和 2014 年末上述三项合计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91.09%、88.93%
和 90.38%。
1、短期借款
单位:万元
借款类别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保证借款 13,809.53 13,507.28 19,952.50
合计 13,809.53 13,507.28 19,952.50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规模呈下降趋势2013年末短期借款余额较2012年末减少 6,445.22 万元,减少 32.3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现金流入较好,公
司归还了部分借款。短期借款 2014年末与 2013年末基本持平。
2、应付票据
2012年末、2013年末和 2014年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 2,4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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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0.00 万元和 500.00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5.97%、11.02%和
1.42%。
2013年末应付票据较 2012年末增加 2,300.00万元,增长 0.95倍,主要是
本期增加了票据结算的比例所致。
应付票据 2014年末较 2013年末减少 4,210.00万元,主要是本期经营现金
流量充足,减少了票据支付。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与生产规模相适应。2012年末、2013年末和 2014年末应付账款分别为 14,421.59万元、19,788.66 万元和 17,610.14万元,占流
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35.71%、46.30%和 49.86%。
应付账款余额 2013年末较 2012年末增加 5,367.07万元,增长 37.22%,主
要是 2013 年经营规模扩大,公司增加了产业链的原材料采购,期末应付账款规模相应扩大;2014 年末应付账款余额较 2013 年末减少 2,178.52 万元,期末原
材料采购量减少及部分材料降价所致。
4、应交税费
公司的应交税费主要包括已计提未缴纳的各项税费。2012年末、2013年末和2014年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 298.55万元、621.00万元和 1,528.20万元,
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 0.74%、1.45%和 4.33%。
2013年末应交税费较 2012末增加 322.45万元,主要原因是期末应交的企业
所得税增加 174.40万元,应交增值税增加 109.08万元。2014年末应交税费较 2013
年末增加 907.20 万元,主要是 2014 年盈利增长且母公司所得税率增加到 25%使
得计提的企业所得税增加,以及应缴增值税暂未缴纳所致。
5、其他应付款
2012年末、2013年末和 2014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635.47万
元、1,291.83万元和 271.41万元。
2013 年末其他应付款较 2012 年末增加 656.36 万元,主要公司增加了向控
股股东艾华投资借款。
2014 年末其他应付款较 2013 年末减少 1,020.43 万元,主要是归还了向艾
华投资的周转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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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较好。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存货周转率如下:
项目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次天数次天数次天数
应收账款周转率 3.75 97.28 3.64 100.32 3.51 104.03
存货周转率 3.12 117.08 3.14 116.19 2.91 125.55
1、应收账款周转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不断下降,回款速度加快。2012年、2013年、2014年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分别为 104.03天、100.32天、97.28天,周转天
数不断下降。公司将应收账款回款责任落实到相关个人,与个人绩效考核相挂钩,有效的保证了应收账款的及时回笼。
本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对比情况表
应收账款周转率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次天数次天数次天数
万裕科技 3.36 108.79 3.32 109.99 3.35 109.11
凯普松 2.38 153.06 2.35 155.35 2.22 164.08
江海股份 3.82 95.44 4.02 90.69 3.96 92.27
法拉电子 4.32 84.48 4.29 85.05 4.89 56.04
平均值 3.47 110.44 3.50 110.27 3.60 105.37
本公司 3.75 97.28 3.64 100.32 3.51 104.03
[注]同行业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公开报告,下同。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处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2、存货周转速度有待提高
存货周转率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次天数次天数次天数
万裕科技 2.16 169.30 2.50 146.14 2.45 148.92
凯普松 4.71 77.54 4.95 73.81 3.80 96.11
江海股份 3.71 98.34 4.10 89.05 3.99 91.54
法拉电子 3.76 97.19 3.82 95.62 3.31 110.21
本公司 3.12 117.08 3.14 116.19 2.91 125.55
由上表可知,公司存货周转速度处于同行业中等水平。报告期内公司不断优化内部生产流程管理,提高生产效率,缩短了生产周期,同时公司加强了库存管理、物流管理,2013年、2014年公司存货周转率较 2012年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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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 目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流动比率 1.83 1.53 1.29
速动比率 1.13 0.97 0.7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5.21% 39.63% 43.41%
资产负债率(合并) 30.26% 37.16% 42.1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30,678.75 26,128.57 18,486.31
利息保障倍数 31.17 14.87 7.04
1、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分析
公司流动比率 2012年末、2013年末和 2014年分别为 1.29、1.53和 1.83,
同期速动比率分别为 0.77、0.97和 1.13,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逐年提高。与同
行业上市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对比如下:
项目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万裕科技 1.87 1.28 1.81 1.32 1.98 1.50
凯普松 1.09 0.82 1.19 0.93 1.12 0.86
江海股份 4.60 3.64 4.46 3.58 5.67 4.66
法拉电子 7.28 6.06 6.45 5.45 6.54 5.42
本公司 1.83 1.13 1.53 0.97 1.29 0.77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是筹资渠道单一。与上述已上市企业相比,公司筹资渠道单一,充分考虑资金的成本与效率,公司主要采用短期借款及商业信用融资,使得公司流动负债较高, 2012年末、2013 年末和 2014 年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6.83%、100.00%和
100.00%。
2、资产负债率分析
2012 年末、2013 年末和 2014 年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2.18%、
37.16%和 30.24%,资产负债率不断降低,财务风险较低,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
比如下:
资产负债率(合并)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万裕科技 42.93% 44.77% 51.00%
凯普松 49.98% 45.82% 49.84%
江海股份 13.89% 14.50% 11.75%
法拉电子 10.76% 12.34% 11.36%
平均值 29.39% 29.36% 3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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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合并)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本公司 30.26% 37.16% 42.18%
由上表可知,由于公司未能上市筹集资金,总体资产负债率高于上市公司,但资产负债率低于 40%,财务风险较小。公司资产负债率 2013年末较 2012年末减少 5.02个百分点,2014年末较 2013年末减少 6.90个百分点,主要是公司经
营业绩增长,经营现金充足,归还了部分借款,使得资产负债率下降。
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不断增长并保持较高的水平。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2012年、2013年和 2014年分别为 18,486.31万元、26,128.57
万元和 30,678.75万元,不断增长并保持较高的水平,反映出公司较强的盈利能
力。同期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7.04 倍、14.87 倍和 31.17 倍,公司偿还相关借
款利息的能力较强。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2013年较 2012年增加 7,642.26万元,增长 41.34%;
2014年较 2013年增加 4,550.18万元,增长 17.41%,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经营
业绩不断增长。
4、公司的资信状况及融资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银行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未支付的情形,公司的融资能力较强。长期以来公司一直以诚信经营为理念,以控制风险为主线,公司与各大银行建立了长期友好的银企合作关系,企业资信优良,在各家商业银行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2010 年,公司被中国农业银行湖南分行授予 AAA 级信用单位,2012 年公司被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同时公司能够及时获得银行的信用额度,公司资金状况较好。
综上所述,管理层认为,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优良,负债规模合理,资产整体营运效率较高,有力的推动了公司持续盈利。
二、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一直专注于铝电解电容器的生产与销售,不断拓展公司产业链,具有从腐蚀箔、化成箔到铝电解电容器以及电容器生产设备制造的完整产业链。多年来,公司凭借领先的技术优势、差异化的竞争战略、过硬的产品质量和优质的服务,赢得了客户和市场,盈利水平不断提高。公司报告期内的收入和利润总体情况如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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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
营业收入 117,381.91 11.31 105,456.85 21.70 86,649.63
营业利润 24,151.87 27.26 18,977.92 68.08 11,291.05
利润总额 23,950.84 24.52 19,235.06 63.96 11,731.24
净利润 18,271.39 11.37 16,406.46 62.88 10,072.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044.51 11.93 16,121.46 60.29 10,057.57
营业收入 2013年较 2012 年增加 18,807.22万元,增长 21.70%,增长较为
明显;2014年较 2013年增加 11,925.06万元,增长 11.31%,公司营业收入保持
持续增长。
净利润 2013年较 2012年增加 6,333.80万元,增长 62.88%,盈利大幅增长;
2014年净利润较 2013年增加 1,864.93万元,增长 11.37%,保持持续增长。报
告期内,公司经营成果如下图: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116,951.96 99.63 105,252.04 99.81 86,378.46 99.69
其他业务收入 429.95 0.37 204.81 0.19 271.17 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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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合计 117,381.91 100.00 105,456.85 100.00 86,649.6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占营业收入比重均超过 99%,主营业务收入2013年较 2012年增长 21.85%,2014年较 2013年增长 11.12%,保持持续增长。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材料转让收入,占比很小。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呈现毛利较高、盈利能力较强的节能照明电容器为主导,其他消费类电容器为辅,工业类电容器快速增长的态势;从地区分布来看,国内是公司的主要销售市场。
(1)收入按产品类别分部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划分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节能照明电容器 53,471.20 45.72 56,654.51 53.83 47,405.54 54.88
其他消费类电容器 37,777.56 32.30 29,014.84 27.57 28,419.02 32.90
工业类电容器 23,879.09 20.42 18,003.18 17.10 9,658.53 11.18
腐蚀箔 1,554.78 1.33 1,308.32 1.24 273.87 0.32
化成箔 269.33 0.23 271.20 0.26 621.49 0.72
合计 116,951.96 100.00 105,252.04 100.00 86,378.46 100.00
由上表可以看出,公司主要产品为节能照明电容器、其他消费类电容器及工业类电容器三大类产品,2012年、2013年和 2014年上述三大类产品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8.96%、98.50%和 98.44%;公司的腐蚀箔与化成箔主要
供自身使用,仅部分对外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调整产品结构,继续发展盈利能力强的节能照明电容器与工业类电容器;在其他消费类电容器方面,以提升盈利能力为核心,优化客户结构。
公司巩固了节能照明用电容器市场的有利地位,节能照明电容器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保持在 40%以上;其他消费类电容器占比保持在 30%左右;与此同时,工业类电容器销售收入占比由 2012 年的 11.18%,增长到 2014 年的
20.42%,销售收入也增加了 2倍多,实现了产品结构的逐步优化。
(2)收入按地区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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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按销售区域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国内 93,840.69 80.24 85,185.69 80.93 66,761.72 77.29
国外 23,111.27 19.76 20,066.35 19.07 19,616.73 22.71
合计 116,951.96 100.00 105,252.04 100.00 86,378.4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在不断提高国内市场份额的同时,加大了海外市场拓展力度,公司国外市场销售规模逐年增长。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公司品牌逐渐成为全球铝电解电容器行业的主流品牌,公司仍将进一步加强国际市场的开拓,提升公司的全球竞争力。
3、主营业务收入变动总体原因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变化如下图所示:
由上图可知,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实现了较好增长。2013 年较 2012年增长 21.85%,增幅较大,2014 年较 2013 年增长 11.12%,保持继续增长,公
司发展态势良好。公司的营业收入变动与所在的下游行业发展趋势、全球经济环境以及自身的竞争力等密不可分,公司报告期内促进营业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受益全球节能照明产品渗透率的提高
近年来,国际上加快淘汰低效照明产品的趋势越来越强,世界多个国家禁售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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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炽灯(包括美国、日本、加拿大、欧盟等均会在 2014 年前禁售白炽灯,中国将在 2016 年前禁售白炽灯),因此,高效节能照明产品节能灯、LED 照明的渗透率不断提高,从而带动了公司节能照明用铝电解电容器的市场需求。
2011年全球白炽灯产量在 120 亿只左右11,还有巨大的存量空间,随着禁售白炽灯政策的实施,节能灯和 LED照明将填补白炽灯禁售后留下的巨大替代空间。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作为节能照明产品(节能灯、LED照明、电子镇流器)关键元器件的铝电解电容器迎来了黄金发展期,行业市场迅速增长,市场空间广阔。公司抓住下游节能照明产品市场迅速发展的契机,加强节能照明电容器的技术攻关以及生产投入,成为最大的节能照明用铝电解电容器供应商,取得了较好的业绩增长。
(2)公司在节能照明用铝电解电容器市场拥有较高的市场地位
一直以来公司专注于铝电解电容器的研发与制造,及时抓住了节能照明用铝电解电容器市场的发展机遇,较早的进入了该细分市场,通过持续的研发突破了节能照明用铝电解电容器耐高温、长寿命等一系列技术瓶颈,形成了较高的技术壁垒,并拥有良好的品质保证,从而使公司在节能照明用铝电解电容器市场拥有较高的市场地位,从而使公司产品拥有较强竞争力。
(3)采取替代进口战略,不断进入高端市场,进一步优化了产品结构
铝电解电容器行业高端市场曾经主要被日本同行所占领,拥有广阔的空间,公司采取替代进口战略,不断进入高端市场,逐步替代日本进口产品,从而避免了公司产品与小厂商恶性竞争的局面。
(4)积极开拓新的市场领域
具体来看,公司在加大节能照明用铝电解电容器市场渗透的同时,也积极开拓新的市场,不断获得其他领域的高端客户认证。首先是包含广泛的电源应用市场(如网络通讯电源、计算机电源以及其他工业电源等),公司正不断扩大该领域的市场份额;其次是固态高分子电容器正快速增长,以及公司消费类电容器市场地位的提升;第三是随着全球智能手机的快速增长,手机充电器随之增长,公司在充电器用铝电解电容器市场取得了较快增长。上述原因使得公司在扩大节能照明用铝电解电容器销售规模的同时,也提高了其他类产品的销售收入,在收入

11宏源证券沈建锋、高诗:阳光照明成长最确定的 led照明龙头,20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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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的同时进一步优化了产品结构。
(5)产业转移带来的增长
近年来用工荒蔓延,沿海地区同行业薪资的竞争力有所下降,制造成本提高,人员流失严重,工厂开工率不足,从而使得部分需求转向中西部,本公司主要制造工厂位于中部湖南,受益于产业转移带来的增长。
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实现了较好增长主要得益于节能照明市场和部分消费类产品的增长,以及公司在该领域的技术积累和产品品质保证,另外新开拓的市场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4、分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分析
2013年整个铝电解电容器行业及下游行业均不同程度恢复增长,如同行的江海股份 2013 年业绩大幅增长。本公司更是受益于全球推广节能照明影响,以及公司在行业的地位进一步的增强,销售收入增长较大。2013 年节能照明类电容器、其他消费类电容器、工业类电容器销售收入较 2012 年分别增长 19.51%、
2.10%、86.40%,节能照明类电容器、工业类电容器销售收入呈现出良好的发展
态势,尤其是工业类电容器收入获得了较快增长。节能照明类电容器、其他消费类电容器、工业类电容器销量较 2012 年分别增长 24.40%、5.14%、68.92%,与
销售收入呈现同样的变化趋势。
2014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 2013年增长 11.12%,主要是消费类电容器及工
业类电容器产品增速较快,公司顺应市场需求扩大了智能手机充电器用电容器、空调用工业类电容器等产品的销售规模,从而带动了 2014年销售收入的增长。
其他消费类电容器、工业类电容器销售收入 2014年较 2013年分别增长 30.20%、
32.64%,大幅增长,而节能照明电容器略有下滑,销售收入 2014年较 2013年下
降 5.62%。
报告期主要产品类别的增加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
节能照明电容器 53,471.20 -5.62 56,654.51 19.51 47,405.54
其他消费类电容器 37,777.56 30.20 29,014.84 2.10 28,419.02
工业类电容器 23,879.09 32.64 18,003.18 86.40 9,658.53
腐蚀箔 1,554.78 18.84 1,308.32 377.71 273.87
化成箔 269.33 -0.69 271.20 -56.36 6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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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
合计 116,951.96 11.12 105,252.04 21.85 86,378.46
5、分产品类别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公司各类别产品销售数量、平均单价与销售收入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数额增长率(%)数额增长率(%)数额
1、节能照明类电容器:
平均售价(元/万只) 2,397.32 -2.52 2,459.35 -3.93 2,559.91
销售数量(万只) 223,045.48 -3.18 230,364.16 24.40 185,184.17
销售收入(万元) 53,471.20 -5.62 56,654.51 19.51 47,405.54
2、其他消费类电容器:
平均售价(元/万只) 1,407.34 -0.29 1,411.43 -2.90 1,453.55
销售数量(万只) 268,432.65 30.58 205,569.88 5.14 195,514.09
销售收入(万元) 37,777.56 30.20 29,014.84 2.10 28,419.02
3、工业类电容器:
平均售价(元/万只) 3,175.68 -4.55 3,327.10 10.35 3,015.15
销售数量(万只) 75,193.57 38.96 54,110.66 68.92 32,033.32
销售收入(万元) 23,879.09 32.64 18,003.18 86.40 9,658.53
4、腐蚀箔(万元) 1,554.78 18.84 1,308.32 377.71 273.87
5、化成箔(万元) 269.33 -0.69 271.20 -56.36 621.49
6、主营收入(万元) 116,951.96 11.12 105,252.04 21.85 86,378.46
(1)节能照明类电容器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节能灯、LED照明电容器收入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
节能灯用电容器 37,603.80 -25.63% 50,563.66 11.40% 45,390.33
LED照明用电容器 15,867.40 160.51% 6,090.85 202.24% 2,015.21
节能照明类收入合计 53,471.20 56,654.51 47,405.54
由上表可见,公司节能灯用电容器销售收入 2014年较 2013年有所下降,但LED 照明用电容器销售收入获得快速增长,2013 年和 2014 年增长率分别为
202.24%、160.51%。主要原因是部分节能灯巨头调整产品结构,部分传统节能灯
订单被 LED订单取代,使得公司传统节能灯用电容器销售收入有所下降;但公司凭借节能照明用电容器技术的优势,在 LED照明市场获得了大幅增长。
节能照明类电容器作为公司主导产品,报告期内销售收入稳中有升。近年来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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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游行业节能照明市场(节能灯、LED照明)需求大幅增长,公司适时扩大了生产规模,并加大技术研发力度。另外,随着 LED市场的大幅增长,公司凭借优越的产品品质和较高的性价比,逐步成为 LED照明用铝电解电容器的主力供应商之一,形成了公司新的增长点。
2013年,随着全球多个国家禁用白炽灯政策的逐步实施,白炽灯占有的传统照明市场进一步萎缩,节能灯、LED照明市场需求的增长相应带动了公司节能照明类电容器的销量。2013年公司节能照明类电容器销量、销售收入分别增长
24.40%、19.51%。
2014年公司节能照明用电容器销售收入出现小幅下滑。公司节能照明类电容器较 2013年销售收入下降 5.62%,销量下降 3.18%,平均单价下降 2.52%。
(2)其他消费类电容器收入分析
公司其他消费类电容器业务涵盖市场领域广泛,主要包括各类家电(如电视、冰箱、空调以及各类厨房电器等)、IT类(显示器、路由器等)以及其他各类电器产品等。报告期内,公司该类产品销售规模稳步增长。
2013年较 2012年其他消费类电容器平均价格下降 2.90%,销量较 2012年增
长 5.14%,销售收入较 2012年增长 2.10%。公司 2013年节能照明市场增长较快,
由于产能有限,公司优先保证节能照明类电容器供应,优化了其他消费类下游客户结构,减少低毛利率客户及订单的比例,从而使得该类产品总体收入增幅较小。
2014 年较 2013 年其他消费类电容器销售收入大幅增长 30.20%,销量增长
30.58%,平均单价基本持平。2014 年下游消费电子行业发展较好,其他消费类
电容器销售收入的增长也主要来自手机充电器、智能电视等市场领域的增长。
(3)工业类电容器收入分析
公司工业类电容器主要应用于变频器、工业控制、通信、电源等领域。公司为优化产品结构,不断加大工业类电容器的技术创新,购置先进的生产设备扩大高质量的工业类电容器产量;市场方面,公司利用现有的营销网络优势,积极开拓工业类电容器市场,报告期内工业类电容器销售收入呈快速增长态势。
2013年较 2012年工业类电容器平均价格上升 10.35%,销量增长 68.92%,销
售收入增长 86.40%。工业类电容器呈现出快速增长的势头。2013 年公司工业类
电容器业务大幅增长,主要是一方面太阳能光伏行业逐步复苏,带动了变频器、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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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变器等相关产品用铝电解电容器的需求;另一方面,随着 4G 通讯业的发展,通讯电源、UPS电源等需求大幅增长,从而带动了公司工业类电容器增长。
2014 年较 2013 年,工业类电容器销售收入大幅增长 32.64%,销量增长
38.96%,平均售价下降 4.55%。工业类电容器业务保持了良好的增长势头,有效
的优化了公司的产品结构。2014 年公司工业类电容器业务大幅增长,主要是公司开拓了多个工业电源领域的客户,带动了产销量的增长。
6、公司外销产品情况分析
(1)外销产品的类别及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的外销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
节能照明电容器 10,081.82 5.15 9,588.47 17.71 8,146.15
其他消费类电容器 8,870.28 40.41 6,317.51 -16.27 7,544.78
工业类电容器 4,159.17 -0.03 4,160.37 5.97 3,925.81
合计 23,111.27 15.17 20,066.35 2.29 19,616.73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规模稳步增长;外销收入 2013年较 2012年增长 2.29%,2014年较 2013年增长 15.17%。分类别分析如下:
节能照明类电容器受益于全球淘汰白炽灯和推广节能灯步伐的加快,外销收入保持增长。2013 年节能照明类电容器外销收入较 2012 年增长 17.71%;2014
年较 2013年外销收入增长 5.15%。
其他消费类电容器外销收入 2013 年较 2012 年减少 1,227.27 万元,下降
16.27%;2014年较 2013年其他消费类电容器外销收入增长 40.41%,实现大幅增
长,主要是本期新开拓了部分消费类外销客户。
工业类电容器外销收入保持相对稳定。工业类电容器外销收入 2013 年较2012年增长 5.97%;2014年工业类电容器外销收入与 2013年基本持平。
(2)外销模式及出口销售收入的确认方式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以直接出口销售为主,经销为辅, 2012年直接销售和经销的比例分别为 85.79%和 14.21%;2013年直接销售和经销的比例分别为
85.73%和 14.27%;2014年直接销售和经销的比例分别为 93.87%和 6.13%。
A、直接出口销售
公司直接出口销售采用 FOB和 FCA等结算方式作为主要价格条款,公司将货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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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运至出口港并办理报关出口手续,财务部根据销售部门开具的出口销售发票、海关核准的报关单确认收入。直接出口销售方式中,部分采取转厂出口销售的方式,详见本节“(3)主要外销客户”。
B、经销模式
公司经销模式均为买断式经销,并主要采用 FOB结算方式作为价格条款,于报关时即已完成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因此公司确认收入方式与直接出口销售方式相同。报告期内,外销收入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外销收入总额 23,111.27 20,066.35 19,616.73
其中:直接出口外销收入 21,694.62 17,202.49 16,829.26
经销外销收入 1,416.65 2,863.86 2,787.47
直接出口占外销收入比例(%) 93.87 85.73 85.79
经销占外销收入比例(%) 6.13 14.27 14.21
(3)主要外销客户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关联关系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1 正崴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1,368.18 1,067.78 834.07
2 Salcomp PLC India 非关联方 1,160.96 456.85 518.66
3 柏怡电子(深圳)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1,075.27 355.27 71.96
4 印度恩特尔电子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913.49 682.54 217.27
5 四川虹锐电工有限责任公司非关联方 911.62 916.38 817.56
6 Power Palazzo Private Ltd.非关联方 892.56 1,737.38 1,485.70
7 广州番禺中德电控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793.66 630.86 382.12
8 ANCHOR Electricals Pvt.Ltd.非关联方 766.70 763.76 428.15
9 AIWEN (HK) ELECTRONICS CO., LIMITED 非关联方 755.80 720.77 664.67
10 Havells-Sylvania(Havells India LTD)非关联方 686.07
11 中达电子(芜湖)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644.25 396.98 444.68
12 Dixon Technologies (India) Pvt. Ltd 非关联方 609.94 1,204.44 1,070.04
13 联德电子(东莞)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523.32 1,297.70 1,705.83
14 HALONIX LIMITED 非关联方 515.90 378.58 327.67
15 利昌(东南亚)私人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450.06 720.92 1,301.77
16 TRIDONIC AUSTRIA 非关联方 437.10 388.77 75.29
17 Osram sylvania Inc.非关联方 429.51 312.17 3.40
18 飞宏电子(苏州)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403.45 538.89 491.61
19 康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403.10 966.4 1,224.62
20 广州贵冠科技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364.81 332.78 199.37
21 WEST MILLER INDUSTRIAL LIMITED 非关联方 357.76 513.94 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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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客户名称关联关系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22 光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331.79 146.44
23 Salcomp (Shenzhen)Co.,Ltd 非关联方 304.61 44.84 388.23
24 TCI Telcomunicazion 非关联方 298.81 173.31 25.77
25 BAG ELECTRONICS INC 非关联方 288.04 173.81 142.26 Lutron Electroncis Co., Inc.非关联方 284.83 83.18 47.38
27 福摩斯托电子厂非关联方 283.38 29.82
28 田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259.69
29 快捷达通讯设备(东莞)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244.29 5.54
30 Salcomp OYJ Brazil 非关联方 227.07 98.61 248.24
31 冠德科技(北海)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202.93 160.85 86.83
32 Vossloh-Schwabe Deutschland GmbH 非关联方 198.95 253.51 47.82
33 泰金宝光电(苏州)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165.12 17.65
34 帝闻电子(深圳)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139.25 178.27 125.35 Panasonic AVC Networks Company 非关联方 626.55 1,089.69
36 Taiwan Aihua Electronics CO.,LTD.非关联方 21.63 304.76 488.09
37 海望电子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43.96 244.23 513.18
38 全汉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99.86 217.98 388.39 Osram India Pvt.Ltd 非关联方 145.46 239.7
42 Vestel Electronics 非关联方 44.57 732.18
43 台达电子电源(东莞)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18.77 110.69
合计 17,875.72 17,351.31 17,491.12
注:公司主要外销客户中,部分体现为国内公司,主要系公司外销中,部分客户采取转厂出口销售的方式所致。
7、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二十名客户销售情况
2014年:
单位:万元
客户简称主要产品类别 2014年度
立达信(集团)节能照明电容器 6,432.78
镇江强凌(集团)节能照明电容器 4,000.47
长虹(集团)其他消费类电容器 3,849.52
赛尔康(集团)其他消费类电容器 3,803.38
普联技术有限公司其他消费类电容器 2,874.68
格力(集团)其他消费类电容器 2,681.17
比亚迪(集团)其他消费类电容器 2,511.33
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节能照明电容器 2,449.16
飞宏(集团)其他消费类电容器 2,388.66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节能照明电容器 2,192.22
德国欧司朗(集团)节能照明电容器 2,169.88
横店得邦(集团)节能照明电容器 2,115.73
深圳市暗能量电源有限公司节能照明电容器 1,574.91
锐高照明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节能照明电容器 1,56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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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简称主要产品类别 2014年度
厦门海莱照明有限公司节能照明电容器 1,485.60
正崴(集团)工业类电容器 1,445.83
雷士照明(集团)节能照明电容器 1,418.53
欧普照明(集团)节能照明电容器 1,340.98
杭州宇中高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节能照明电容器 1,278.23
美的(集团)其他消费类电容器 1,199.53
前20名客户收入合计 48,773.58
主营业务收入 116,951.96
前20名客户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41.70
2013年: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主要产品类别 2013年度
1 立达信(集团)节能照明电容器 5,645.53
2 镇江强凌(集团)节能照明电容器 3,305.96
3 长虹(集团)其他消费类电容器 3,184.87
4 普联技术有限公司其他消费类电容器 2,940.78
5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节能照明电容器 2,934.94
6 赛尔康(集团)其他消费类电容器 2,692.97
7 德国欧司朗(集团)节能照明电容器 2,508.60
8 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节能照明电容器 2,349.64
9 横店得邦(集团)节能照明电容器 2,176.80
10 雷士照明(集团)节能照明电容器 1,867.59
11 Power Palazzo Private Ltd.节能照明电容器 1,737.38
12 飞宏(集团)其他消费类电容器 1,685.38
13 格力(集团)其他消费类电容器 1,641.99
14 松下(集团)其他消费类电容器 1,606.44
15 联德电子(东莞)有限公司工业类电容器 1,297.70
16 杭州宇中高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节能照明电容器 1,268.16
17 比亚迪(集团)其他消费类电容器 1,256.34 Dixon Technologies (India) Pvt.
Ltd
节能照明电容器 1,204.44
19 新疆金泰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腐蚀箔 1,199.13
20 正崴(集团)工业类电容器 1,165.69
前 20名客户收入合计 43,670.34
主营业务收入 105,252.04
前 20名客户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41.49
2012年: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主要产品类别 2012年度
1 立达信(集团)节能照明电容器 3,456.25
2 长虹(集团)其他消费类电容器 3,39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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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客户名称主要产品类别 2012年度
3 镇江强凌(集团)节能照明电容器 2,248.18
4 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节能照明电容器 1,983.01
5 赛尔康(集团)其他消费类电容器 1,893.07
6 德国欧司朗(集团)节能照明电容器 1,876.63
7 苏州达方电子有限公司工业类电容器 1,825.21
8 深圳市普联技术有限公司其他消费类电容器 1,773.47
9 雷士(集团)节能照明电容器 1,716.15
10 联德电子(东莞)有限公司工业类电容器 1,705.83
11 飞宏(集团)其他消费类电容器 1,620.36
12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节能照明电容器 1,545.79
13 横店得邦(集团)节能照明电容器 1,520.47
14 Power Palazzo Private Ltd.节能照明电容器 1,485.70
15 明凯(集团)节能照明电容器 1,384.91
16 共进(集团)其他消费类电容器 1,373.12
17 深圳航嘉(集团)其他消费类电容器 1,362.54
18 利昌(东南亚)私人有限公司节能照明电容器 1,301.77
19 格力(集团)其他消费类电容器 1,287.17
20 康舒(集团)其他消费类电容器 1,268.45
前 20名客户收入合计 36,021.42
主营业务收入 86,378.46
前 20名客户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41.70
注:为将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相关公司进行合并后的数据。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按合并归集的前二十名客户中节能照明类客户占主导,前二十名客户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保持在 40%左右。
报告期内新进入公司前二十名的客户中新疆金泰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暗能量电源有限公司为新增客户,其他进入前二十名的客户并非新增客户,而是长期保持业务往来,本期销售收入增加所致。2013 年江苏立富将腐蚀箔销售给新疆金泰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用于生产化成箔,销售金额为 1,199.13 万元,
2013年 12月 31日公司应收其应收款为 357.18万元;2013年公司从其采购化成
箔 1,371.71万元,2013年 12月 31日公司应付其款项为 404.51万元。
8、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与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应收账款回函进行了统计分析,对于未回函的部分实施了替代审计程序,检查了销售订单、产品出库单据、运输单据等;对于出口销售,通过抽查外汇核销和报关单据,查看电子口岸信息系统等交叉核实、验证出口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同时,走访了发行人主要大客户,进一步确认了销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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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收入的真实性。
保荐机构与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截止 2013年 12月 31日的回款情况进行了核查,截止 2014年 3月 31日发行人合计回款占 2013年 12月 31日应收账款余额的 93.53%,进一步证实了公司应收账款的真实性。
保荐机构与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截止 2014年 12月 31日的回款情况进行了核查,截止 2015年 2月 28日发行人合计回款占 2014年 12月 31日应收账款余额的 63.48%,进一步证实了公司应收账款的真实性。
保荐机构与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 2012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在 2013 年 3月 30 日前回款 83.49%;2013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在 2014 年 3 月 31 日前回款
93.53%;2014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在 2015年 2月 28日前回款 63.48%。发行人主
营业务收入真实可靠、应收账款与主营业务收入相匹配。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均保持在 99%以上,且占比基本保持稳定。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 75,788.78 99.71 70,891.19 99.77 61,753.71 99.96
其他业务成本 222.44 0.29 161.97 0.23 24.52 0.04
合计 76,011.23 100.00 71,053.16 100.00 61,778.23 100.00
2、主营业务成本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
节能照明电容器 33,559.44 -10.50 37,498.36 15.56 32,450.39
其他消费类电容器 26,028.07 26.40 20,591.12 -6.66 22,060.59
工业类电容器 14,527.27 26.53 11,481.22 78.92 6,417.03
腐蚀箔 1,415.13 33.10 1,063.22 362.03 230.12
化成箔 258.87 0.62 257.27 -56.80 595.58
合计 75,788.78 6.91 70,891.19 14.80 61,753.71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销售规模扩大,主营业务成本与主营业务收入相适应。
2013年、2014年主营业务成本增幅均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增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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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类产品成本构成情况
(1)节能照明电容器生产成本的构成
期 间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成本项目成本占比(%)成本占比(%)成本占比(%)
直接材料 78.27 79.97 79.00
直接人工 11.03 10.22 11.80
制造费用 10.70 9.81 9.20
(2)其他消费类电容器生产成本的构成
期 间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成本项目成本占比(%)成本占比(%)成本占比(%)
直接材料 71.59 72.64 74.23
直接人工 9.31 8.83 7.33
制造费用 19.09 18.53 18.44
(3)工业类电容器生产成本的构成
期间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成本项目成本占比(%)成本占比(%)成本占比(%)
直接材料 84.90 86.44 87.15
直接人工 4.10 3.81 3.61
制造费用 11.01 9.75 9.24
(4)腐蚀箔的生产成本的构成
期间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成本项目成本占比(%)成本占比(%)成本占比(%)
直接材料 67.35 67.73 70.84
直接人工 3.77 3.90 3.10
制造费用 28.88 28.38 26.06
(5)化成箔生产成本的构成
期 间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成本项目成本占比(%)成本占比(%)成本占比(%)
直接材料 53.34 55.43 56.47
直接人工 1.10 1.77 1.82
制造费用 45.57 42.80 41.70
4、公司报告期各期腐蚀箔、化成箔的生产数量、采购数量、采购金额
类别项 目单位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腐蚀箔
腐蚀箔生产数量万平米 302.13 344.17 327.61
腐蚀箔采购数量万平米 272.88 304.21 324.93
其中:从立富采购数量万平米 245.42 272.51 320.61
从外部采购数量万平米 27.46 31.70 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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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项 目单位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腐蚀箔采购金额万元 7,406.90 8,238.89 8,794.09
其中:从立富采购金额万元 6,697.37 7,404.35 8,673.89
从外部采购金额万元 709.53 834.54 120.20
化成箔
化成箔生产数量万平米 282.40 290.85 343.42
化成箔采购数量万平米 621.60 592.43 517.24
其中:从雅安采购数量万平米 274.53 289.47 333.78
从立富采购数量万平米 3.21 4.44 4.43
从外部采购数量万平米 343.86 298.43 179.03
化成箔采购金额万元 31,107.51 31,722.75 28,091.02
其中:从雅安采购金额万元 16,029.30 17,285.92 20,360.98
从立富采购金额万元 150.96 206.02 210.48
从外部采购金额万元 14,927.26 14,230.81 7,519.56
(三)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及毛利率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节能照明电容器 19,911.76 48.37 19,156.15 55.75 14,955.15 60.73
其他消费类电容器 11,749.50 28.54 8,423.72 24.52 6,358.43 25.82
工业类电容器 9,351.81 22.72 6,521.95 18.98 3,241.50 13.16
腐蚀箔 139.65 0.34 245.10 0.71 43.75 0.18
化成箔 10.46 0.03 13.93 0.04 25.91 0.11
合计 41,163.18 100.00 34,360.85 100.00 24,624.7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三大类产品毛利均大幅增长。从毛利的构成看,呈现出以节能照明电容器为主,其他消费类电容器与工业类电容器为辅的态势。
节能照明电容器毛利 2012 年、2013年和 2014年分别为 14,955.15万元、
19,156.15万元和 19,911.76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60.73%、
55.75%和 48.37%,节能照明电容器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比例保持在 50%左右,并
呈现下降趋势,主要是公司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减少对节能照明市场的过度依赖,不断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报告期内其他消费类电容器和工业类电容器增长较快所致。
其他消费类电容器毛利 2012年、2013年和 2014年分别为 6,358.43万元、
8,423.72万元和 11,749.50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25.82%、
24.52%和 28.54%,占比稳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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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类电容器毛利 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分别为 3,241.50 万元、
6,521.95 万元和 9,351.81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13.16%、
18.98%和 22.72,工业类电容器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
腐蚀箔与化成箔毛利占比较小,主要是公司的腐蚀箔与化成箔主要是满足自身需要,小量对外销售。
2、公司毛利率变动情况及影响因素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 目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节能照明电容器 37.24% 33.81% 31.55%
其他消费类电容器 31.10% 29.03% 22.37%
工业类电容器 39.16% 36.23% 33.56%
主营业务毛利率 35.20% 32.65% 28.51%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整体水平较高,体现了公司较强的盈利能力。2012年、2013年及 2014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8.51%、32.65%和 35.20%,主营
业务毛利率逐步上升,2013年较 2012年上升 4.14个百分点,2014年较 2013
年上升 2.55个百分点。从产品类别来看呈现出同样的变动趋势。申报期内公司
各项毛利率变化情况如下图:
(1)主要原材料占成本比重、平均单价变动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阳极箔、阴极箔、电解纸、引出线、铝壳、橡胶塞等。主要原材料占生产成本的比重及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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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成本比
重(%)
平均单价
增减(%)
成本比
重(%)
平均单价
增减(%)
成本比重(%)
平均单价
光箔(元/千克) 38.43 -2.88 39.57 -5.04 41.67
阳极箔(元/M2) 38.36 50.04 -6.57 41.11 53.56 -1.39 40.37 54.31
阴极箔(元/M2) 4.01 3.46 -1.98 3.39 3.53 -0.32 3.28 3.54
电解纸(元/千克) 3.75 33.90 -5.82 4.18 36.00 -8.58 4.63 39.38
铝壳(元/万只) 6.07 80.80 -13.32 6.42 93.21 -3.18 6.57 96.27
引出线(元/万只) 5.77 38.33 -5.90 5.72 40.73 -1.90 5.52 41.52
橡胶塞(元/万只) 6.97 91.44 -13.14 7.30 105.28 1.11 6.84 104.12
合计 64.93 68.12 67.21
注:光箔为腐蚀箔的原材料,腐蚀箔为阳极箔原材料,阳极箔为电容器原材料,因此光箔价格的变动合并后体现在公司的综合毛利率中。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合计占成本的比重在 66.75%左右;
主要原材料平均采购价格整体呈不同程度下降趋势,2014年原材料下降幅度相对更大。
(2)主要原材料敏感性分析
报告期内,假设上述主要原材料平均价格上涨 1%,将引起毛利率变动情况
如下:
项目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主营业务毛利率影响-0.47%-0.55%-0.52%
其中:阳极箔影响-0.29%-0.34%-0.32%
由上表可见,假设主要原材料平均价格上涨 1%,将引起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 0.5个百分点左右,其中占比较高的阳极箔将引起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约 0.3
个百分点。
(3)主要产品平均价格和单位成本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平均价格与单位成本如下表:
单位:元/万只
产品系列
2014年 2013年 201年
平均单价增减(%)平均单价增减(%)平均单价
节能照明电容器 2,397.32 -2.52 2,459.35 -3.93 2,559.91
其他消费类电容器 1,407.34 -0.29 1,411.43 -2.90 1,453.55
工业类电容器 3,175.68 -4.55 3,327.10 10.35 3,015.15
产品系列单位成本增减(%)单位成本增减(%)单位成本
节能照明电容器 1,504.60 -7.57 1,627.79 -7.11 1,752.33
其他消费类电容器 969.63 -3.20 1,001.66 -11.25 1,128.66
工业类电容器 1,931.98 -8.95 2,121.80 5.92 2,0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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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见,公司产品平均单价和单位成本变动幅度不一致,从而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相应变动。
公司产品平均价格与单位成本的变动除受主要原材料价格影响外,还受细分产品结构影响。由于公司具体产品规格型号较多,如其他消费类电容器包含多个系列,每个系列又包含多种规格和型号,因此平均价格下降并不表示公司产品市场售价在下降,而可能是售价低的产品本期销售占比有所提高,平均价格或单位成本只是一个综合的反映。
3、公司分年度毛利率变动分析
(1)2013年毛利率分析
2013年公司在过去积累的管理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向精细化管理方向发展,采取了诸多措施,在原材料利用率、产品优化设计、生产效率、产品合格率等方面获得成效;公司的市场地位进一步提高,销售收入大幅增长,降低了单位制造费用;加之原材料的降价,产品结构的调整,公司 2013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上升到 32.65%,较 2012年增加 4.14个百分点。
①优化产品设计,加强原材料管理,提高原材料利用率
主要体现在:一是公司 2013 年加大了产品优化设计,如随着原材料技术水平的提高,采用高技术的阳极箔可以使得产品体积更小,用料更少,单位成本更低,虽然产品单价也有所下降,但总体上提高了产品的盈利能力;二是加强原材料管理,如价值较高的阳极箔,由于铝箔上的比容分布(即小孔的大小、深度等)不是完全一致,以前是一卷箔一刀切,这样只能取最低的值,加强管理后采用分段切取,提高了原材料的利用率;第三是优化配料,原材料选择,使原材料与产品定位更加准确,从而节约了原材料。上述措施以及其他辅助措施共影响毛利率约 1-2个点。
②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提高了产品合格率
在现代大规模制造中,产品合格率的提升对公司的盈利能力至关重要。公司采取了包括加大设备保障力量减少机器停工,改进员工的工作流程,优化原材料配送,引进和改进机器设备提高自动化率等一系列措施,有效的提高了生产效率,提高了工人的人均产出,同时还提高了产品一次合格率(不返工直接流转)。在提升公司总体合格率,减少有形和无形浪费方面,公司还做了较多举措。公司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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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产量 50多亿只,合格率提升了约 1%-2%,对整体毛利率影响约为 0.8个
百分点。
③原材料价格的下降
公司在减少原材料浪费的同时,主要原材料价格继续下降。2013 年,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阳极箔、电解纸、铝壳、引出线平均采购价格均有所下降;同时,公司引进新的原材料供应商,加强了采购管理。此项对毛利率影响约 0.7个百分
点。
④公司产品结构的进一步调整
公司在优化产品设计,提高产品竞争力的同时,进一步调整产品结构。各产品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节能照明电容器 53,471.20 45.72 56,654.51 53.83 47,405.54 54.88
其他消费类电容器 37,777.56 32.30 29,014.84 27.57 28,419.02 32.90
工业类电容器 23,879.09 20.42 18,003.18 17.10 9,658.53 11.18
腐蚀箔 1,554.78 1.33 1,308.32 1.24 273.87 0.32
化成箔 269.33 0.23 271.20 0.26 621.49 0.72
合计 116,951.96 100.00 105,252.04 100.00 86,378.46 100.00
由上表可见,公司 2013 年节能照明电容器与工业类电容器销售收入合计占比较 2012年上升 4.87个百分点,提升了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
(2)2014年毛利率分析
2014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 35.20%,较 2013年增加 2.55个百分点,主
要是原材料价格的下降所致。
2014年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均不同程度下降,其中阳极箔、电解纸、铝壳、引出线及橡胶塞平均价格较 2013 年分别下降 6.57%、5.82%、13.32%、5.90%和
13.14%,原材料价格的下降影响主营业务毛利率约 2.00个百分点。
4、按产品类别毛利率分析
公司产品的毛利率主要是由不同类产品的主打市场领域、产品的市场竞争地位、下游对产品性能要求以及同类产品市场竞争状况等因素决定,具体分析如下:
①节能照明类电容器毛利率分析
公司主导产品节能照明类电容器随着下游节能灯、LED 照明行业的迅速发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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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该业务获得了稳步增长。公司凭借在节能照明用电容器领域领先的技术,特别是在耐高温长寿命方面获得的广泛认可,公司逐步成为节能照明用电容器市场的领导厂商,因此也取得了较高的盈利水平。
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节能照明电容器毛利率分别为 31.55%、33.81%
和 37.24%。2013年节能照明电容器毛利率较 2012年上升 2.26个百分点。2014
年节能照明电容器毛利率较 2013年上升 3.43个百分点,除原材料价格下降外,
公司不断研发新产品提升了产品盈利能力。
②其他消费类电容器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消费类电容器毛利率稳步提升。公司通过其他消费类电容器内部产品规格型号的优化调整,实现规模化生产,通过改进生产流程降低成本,通过优化客户结构,提升产品盈利能力。
2012年、2013年和 2014年其他消费类电容器毛利率分别为 22.37%、29.03%
和 31.10%。2013年较 2012年增加 6.66个百分点,2014年其他消费类电容器毛
利率较 2013年上升 2.07个百分点,除了公司采取的整体降低成本、提升产品盈
利能力的措施外,公司在其他消费类电容器产品方面还采取的有效措施包括:优化下游客户结构,优化客户的订单,减少低毛利率订单的比例。
③工业类电容器毛利率分析
工业类电容器广泛应用于工业控制、变频器、新能源以及高铁动车等领域,目前高可靠工业类电容器是国内电容器行业的短板,拥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公司不断加大工业类电容器的研究与开发,销售收入持续增长。2012 年、2013 年和2014 年工业类电容器销售收入分别为 9,658.53 万元、18,003.18 万元和
23,879.09万元;同期,工业类电容器毛利率分别为 33.56%、36.23%和 39.16%,
毛利率保持较高水平。
5、外销产品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产品分类别毛利率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节能照明电容器 37.05% 33.81% 32.22%
其他消费类电容器 19.12% 16.89% 17.58%
工业类电容器 35.72% 25.48% 31.84%
当期外销产品平均毛利率 29.93% 26.76% 26.51%
当期主营业务毛利率 35.20% 32.65% 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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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公司外销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26.51%、26.76%和
29.93%。报告期内外销产品毛利率和内销一样呈上升态势,但外销毛利率低于公
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要原因是:(1)外销产品报价部分考虑了增值税出口免抵
退税因素影响;(2)公司开拓国际市场部分产品毛利率较低;(3)外销各产品占
比与主营业务产品占比不同。
6、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比较分析
(1)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万裕科技(香港) 21.35% 22.02% 23.69%
凯普松(香港) 21.88% 18.52% 18.09%
江海股份(国内) 25.11% 23.77% 20.39%
法拉电子 37.80% 38.20% 36.33%
东阳光科电容器业务(国内) 33.04% 28.50% 31.64%
艾华集团 35.20% 32.62% 28.70%
数据来源:各上市公司年报。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与东阳光科电容器毛利率相当,高于万裕科技、凯普松、江海股份毛利率水平,略低于法拉电子的毛利率。
(2)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差异的原因
A、市场领域和产品结构不同是毛利率差异的主要原因
公司的主要市场领域及主要产品,与其他几家同行业上市公司有较大差别,行业内上市公司的主要市场领域和主要产品情况对比如下:
企业名称主要市场领域主要产品占比
艾华集团节能照明市场(节能灯、LED照明)节能照明类 51%,消费类 31%,工业类 16%
江海股份工业电源、通信等工业类市场工业类约 50%,消费类约 35%,化成箔 15%
东阳光科专注消费电源类市场化成箔;消费电源
万裕科技家电、固态电容对应的电脑市场消费类 80%左右;固态电容 20%左右
凯普松家电、电源、电脑主板;化成箔消费类占 90%;化成箔由 20%,下降到 10%
法拉电子薄膜电容器市场照明、通讯、家电、电源等
注:江海股份、东阳光科、法拉电子的主要市场领域来源于其招股说明书和年报等公开数据;万裕、凯普松主要市场领域、主要客户来源于市场调查、咨询等;主要产品占比来源于各公司年报及市场调查分析。
由上表可以看出,铝电解电容器市场应用领域广泛,各家企业主要细分市场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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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别较大。
公司产品主要集中在节能照明用电容器市场,报告期内节能照明用电容器销售平均占比超过 50%。由于节能照明用电容器的技术要求高(耐高温、长寿命等),曾经主要被日本企业垄断,公司通过技术创新,开发出的产品技术达到日本同行水平,并以较高的性价比,逐步成为全球节能照明细分市场的领导者,在该细分市场,除了公司和少数几家日本厂商外,其他厂商市场规模较小,该市场竞争结构使得公司毛利率较高。
江海股份的产品主要集中在工业类市场,其主要产品与公司主导产品特点有较大差异,其电容器的特点是规格大、单价高、单位材料成本占比高、人工成本占比低,所以毛利率相对较低,但销售净利率保持较高水平。
万裕科技、凯普松产品主要集中在家电、消费电子类以及电脑相关市场,该市场属于传统消费类电子行业,且家电等消费电子行业竞争激烈,导致毛利率不高,该细分市场内企业主要通过新产品开发及成本控制来提升毛利率,以形成与其他公司的差异化竞争。
东阳光科电容器主要集中在消费电源市场,东阳光科有较强的产业链优势,专注于消费电源市场,加之人工成本较低,自己可提供低价的化成箔。因此,东阳光科电容器业务毛利率水平较高,与公司相当。
B、市场地位突出是毛利率较高的关键原因
目前公司节能照明类电容器全球市场占有率第一,也是全球第八大铝电解电容器制造商,获得了国际照明巨头飞利浦、美国 GE公司、德国欧司朗以及国内雷士照明、立达信、欧普照明和阳光照明等大批国内外知名照明企业的认证,拥有大量优质的客户资源,且在这些优质客户中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公司在节能照明市场地位突出,有较强议价能力,从而使公司获得较高的毛利率。
法拉电子是国内最大,全球前三大薄膜电容器制造商,市场地位较高。节能照明用薄膜电容器是法拉电子收入的第一大来源,在节能照明细分行业中拥有领导地位,从而使得法拉电子毛利率较高。在节能照明供应体系中法拉电子与发行人的较多终端客户重合,如飞利浦、欧司朗、美国 GE以及国内众多客户,发行人与法拉电子毛利率均处于行业较高水平。
C、公司较强的研发能力是公司毛利率较高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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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过“新产品满足新市场、老产品优化设计”来提高产品的盈利能力。
公司拥有 30 多年的铝电解电容器生产及研发经验,除了在节能照明领域的技术突破以外,还推出了如手机充电器等专用铝电解电容器,不断开发新产品扩展新的市场领域。同时,公司还对原有产品进行优化设计,进行小型化缩体升级等,让老产品焕发新活力,大大提高了产品竞争力。
新产品的推出以及原有产品的优化设计,提高了产品盈利能力,提升了公司整体毛利率水平。
D、公司的精细化管理有效地提升了毛利率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吸取国内外先进经验,从厂房设计、业务流程优化等各方面进行全流程改造,并根据生产的实际需要对生产设备进行重新设计和改造,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人均产量 2014年较 2012年提升近 40%;同时采用精细化管理,提高了材料利用率、产品合格率,降低了公司产品综合制造成本,从而提升了产品毛利率。
综上所述:公司毛利率与东阳光科电容器毛利率水平相当,略低于法拉电子的毛利率,但高于其他三家企业,主要是市场领域和产品结构差异、市场地位不同、技术革新能力强及管理效率的提升等因素导致,公司毛利率较高真实、合理。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构成和变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
销售费用 6,445.54 15.34 5,588.33 31.29 4,256.57
管理费用 7,759.99 8.59 7,146.18 10.89 6,444.54
财务费用 789.42 -52.08 1,647.32 0.49 1,639.30
合计 14,994.96 4.26 14,381.83 16.54 12,340.41
销售费用率 5.49% 5.30% 4.91%
管理费用率 6.61% 6.78% 7.44%
财务费用率 0.67% 1.56% 1.89%
期间费用率 12.77% 13.64% 14.24%
报告期内,各项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1、销售费用变动分析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是运输费用、职员薪酬以及宣传及劳务费。销售费用 2012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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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2013年和 2014年分别为 4,256.57万元、5,588.33万元和 6,445.54万元,
其中运输费用、销售人员薪酬、宣传及劳务费合计占销售费用的比例分别为
84.19%、83.38%和 78.23%,销售费用的增长也主要来自运输费用和宣传、职工
薪酬及劳务费用的增加。销售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运输费 2,457.75 38.13 2,181.26 39.03 1,928.67 45.31
职工薪酬 1,071.01 16.62 757.77 13.56 709.60 16.67
宣传及劳务费 1,513.28 23.48 1,720.55 30.79 945.54 22.21
业务招待费 440.27 6.83.54 5.97 257.80 6.06
差旅费 409.26 6.35 299.07 5.35 181.82 4.27
其他 553.97 8.59 296.15 5.30 233.24 5.48
合计 6,445.54 100.00 5,588.33 100.00 4,256.68 100.00
2013年销售费用较 2012年增加 1,331.65万元,增长 31.28%,主要随着销
售规模的扩大相应的运输费用、宣传及劳务费用等有所增加。
2014年销售费用较 2013年增加 857.21万元,增长 15.34%,主要是运输费、
职工薪酬及差旅费等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项目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万裕国际(港元) 4.88% 4.72% 4.26%
凯普松 6.29% 5.91% 5.62%
江海股份 3.61% 3.67% 3.51%
法拉电子 2.03% 2.11% 2.04%
平均值 4.20% 4.10% 3.86%
本公司 5.49% 5.30% 4.91%
由上表可知,公司销售费用率略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差异较小。各公司的销售费用率差异主要是受其产品结构、销售模式等影响。
2、管理费用变动分析
公司的管理费用主要是管理人员薪酬、修理费以及研发费用等。公司管理费用随着公司总体规模扩大而有所增加,管理费用率保持稳定。2012 年、2013 年和 2014年,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6,444.54万元、7,146.18万元和 7,759.99万
元,同期管理费用率分别为 7.44%、6.78%和 6.61%,管理费用率呈下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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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务费用变动分析
公司财务费用处于相对较低水平。公司财务费用主要是银行借款利息以及汇总损益, 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 1,639.30 万元、
1,647.32万元和 789.42万元,财务费用率分别为 1.89%、1.56%和 0.67%。公司
加强财务费用的控制与管理,使公司财务费用率处于较低水平。
2014年财务费用较 2013年减少 857.90万元,下降 52.08%,主要因为公司
经营现金流量较好,流动资金较宽裕,减少了银行借款,节省了利息支出所致。
(五)营业外收支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金额较低,主要为政府补贴。2012 年、2013 年和 2014年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511.76万元、622.32万元和 943.69万元。政府补
助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年度政府补助名称金额来源依据
2014年
税收奖励 658.28 益赫府阅[2009]47号
2013年企业直接融资专项资金 150.00
湖南省财政厅湘财金指(2013)39号
收益阳财政局电容器公共技术平台资金(益财外指(2013)553号)
50.00
益阳市财政厅益财外指(2013)553号
2014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补助资金 30.00 益财企指[2014]144号
2013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工业化先进单位奖励
4.00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通开发管办【2013】38号
其他 13.60
合计 905.88
2013年
税收奖励 124.20 益赫府阅[2009]47号
2007-2010年信息产业遗留项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
100.00 益财企指【2012】558号
雅安市 2013年第二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企业研发机构能力建设)资金
70.00 雅财教【2013】171号
科技局项目补助资金 50.00 益财企指【2012】591号
2012年度市区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引导资金专项奖励资金
45.00 通经信发[2013]271号
雅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3年第一批(地方)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
30.00 雅财教【2013】55号
2012年两型社会建设专项资金 20.00 益财建指(2013)157号
益财外 654财政专项资金 10.00 益财外指【2012】654号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74

年度政府补助名称金额来源依据
益阳市龙岭建设投资专利奖金 7.50 益阳龙管委[2013]14号
益财外 698财政专项资金 7.43 益财外指【2012】698号
益财企 589财政专项资金 5.00 益财企指【2012】589号
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预算存款户 3.00 益财行字第 206号
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 2.00 益财企指(2013)147号
2012年度科学技术奖励专项经费 2.00 湘财教指[2013]9号
2013年知识产权事务专项经费 1.20 湘财教指[2013]193号
2013年度专利资助 0.58
2013年度专利资助 0.12
合计 478.03
2012年
税收奖励 319.72 益赫府阅[2009]47号
企业发展资金 45.00 绵财企[2012]01号
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补贴 50.00 赫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外经贸发展资金 10.65 益财外指(2011)445号
新型工业化奖励资金 10.00 湘财企指(2011)13号文件
省级科技计划补助资金 10.00 益财企指(2011)403号
第一批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4.00 益财外指(2011)547号
益阳市财政局、科技局科技三项费用 2.00 益财企指(2011)607号
2011年企业专利资助项目资金 1.40 雅工园发[2012]18号
知识产权专利补助款 1.80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
灾后重建补助资金 5.00 绵财建[2012]150号
合计 459.57
公司的营业外支出主要是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与对外公益捐赠,金额较小。
2012年、2013年和2014年营业外支出分别为71.58万元、365.18万元和1,144.72
万元。营业外支出 2014年较 2013年增加 779.54万元,主要是本期公司加大了
设备更新换代力度,固定资产报废和处置损失较去年相应增加。
(六)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当期所得税 5,720.60 2,829.49 1,643.72
递延所得税-41.15 -0.89 14.85
合计 5,679.45 2,828.60 1,658.57
公司所得税费用 2013年较 2012年增加 1,170.03万元,主要是 2013年利润
总额增长较快,2013年利润总额较 2012年增长 63.96%。2014年所得税较 2013
年增加 2,850.85万元,主要原因是:(1)利润总额 2014年较 2013年增加 4,71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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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5

万元,增加所得税费用约 1,200.00万元;(2)公司 2014年未取得高新技术企
业认证,所得税税率由 2013 年的 15%提高至 25%,增加所得税费用约 1,600.00
万元。
(七)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大幅增长,反映了公司较强的盈利能力。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金额增长(%)金额增长率(%)金额
营业收入 117,381.91 11.31 105,456.85 21.70 86,649.63
营业总成本 93,234.08 7.81 86,481.07 14.76 75,360.66
营业利润 24,151.87 27.26 18,977.92 68.08 11,291.05
利润总额 23,950.84 24.52 19,235.06 63.96 11,731.24
净利润 18,271.39 11.37 16,406.46 62.88 10,072.66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利润来源于铝电解电容器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盈利质量较好。
1、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 2013年较 2012年增长 68.08%,2014年较 2013年增长 27.26%,
主要来自于营业收入的大幅增长以及毛利率的提高,提升了公司的盈利规模,同时,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成本的增长幅度小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也进一步提升了营业利润。
2、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 2013 年利润总额较 2012 年增长 63.96%,2014 年较 2013 年增长
24.52%,利润总额增长较快。
3、净利润
净利润 2013年净利润较 2012年增长 62.88%,2014年较 2013年增长 11.37%,
净利润随同增长。
三、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735.69 21,017.29 16,1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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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20.30 -8,002.62 -7,520.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048.26 -10,116.67 -9,176.7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267.13 2,898.00 -560.74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状况良好。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4,197.56 111,996.42 103,611.62
收到的税费返还 658.28 124.20 319.7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91.60 1,072.55 3,100.2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7,147.45 113,193.17 107,031.6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6,069.05 61,935.62 65,128.1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6,935.00 14,276.41 13,789.60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258.17 6,406.16 5,796.1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149.54 9,557.68 6,181.5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3,411.76 92,175.88 90,895.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735.69 21,017.29 16,136.17
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6,136.17万元、21,017.29万元和 23,735.69万元。
2013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1,017.29 万元,较 2012 年增加
4,881.12万元,增长 30.25%;201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3,735.69
万元,较 2013 年增加 2,718.40 万元,增长 12.93%,公司经营现金流量状况较
好。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 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520.17 万元、-8,002.62 万元和-9,420.30 万元。公司投资活动支出的现金
主要是以机器设备改造升级投资为主。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 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176.74
万元、-10,116.67万元和-12,048.26万元。2012年、2013年及 2014年筹资活
动现金流流出较大,主要是公司现金流量状况较好,归还了部分借款及支付了股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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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包括为提高生产效率、扩大产能和经营规模所增加的固定资产支出。
1、2012年,艾华龙岭工业园投资 4,322.43万元,雅安艾华二期投入 1,079.85
万元,江苏立富投入 691.90万元,购置机器设备等其他资本性支出 2,725.68
万元。
2、2013年,艾华龙岭工业园投资 1,701.65万元,雅安艾华二期投入 101.91
万元,江苏立富投入 318.01万元;购置机器设备等其他资本性支出 6,754.65
万元。
3、2014年,艾华职工倒班宿舍投入 2,483.19万元,江苏立富腐蚀箔生产
线投入 723.43万元。购置机器设备等其他资本性支出 6,127.71万元。
(二)未来可预见的资本性支出
艾华职工倒班宿舍预算投入 3,500.00 万元,2014 年末已投入 2,523.39 万
元;2014年 11月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签订投资协议,建设新疆奎屯化成箔项目,公司预计第一期投资约 5,000.00万元,截止 2014年末公司尚未投
资。截止 2014 年末,除上述计划投资项目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外,公司无其他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五、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一)主要财务优势和困难
1、财务优势
(1)公司主营业务突出、盈利能力强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良好,营业收入与营业利润保持稳增长。公司净资产收益率较高,具有较强的持续盈利能力和获取经营性现金流的能力,收入和盈利具有连续性和稳定性。
(2)资产负债率较低,偿债能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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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产负债率不断下降,表明公司偿债能力较强。同时公司在所在地银行业中一直保持良好的商业形象,具备较强的银行融资能力。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对外担保制度,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经营稳健,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较低。
(3)股东投资报酬率保持较高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保持较高水平。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达到19.36%、
26.36%和26.00%,在同类规模的企业中保持较高的水平。
2、财务困难
虽然公司拥有上述财务优势,但在报告期公司融资渠道较为单一,资金主要来源于企业自身利润积累、商业信用和银行借款。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需要增加对固定资产及流动资金的投入,单一的融资渠道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生产、销售规模的进一步扩大。此外,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的规模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也需进一步加强,以保证公司在行业中做大做强,保持行业领先地位。从公司进一步发展壮大的角度出发,公司需要增加权益性资本的投入,以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二)未来趋势分析
公司抓住国内节能照明类铝电解电容器行业迅速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的机遇,发挥自身优势,稳健经营,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公司财务状况稳定,资产质量良好,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公司产品技术领先,品质稳定,市场成长空间广阔。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将进一步增强,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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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业务发展目标
一、发行当年和未来两年的发展计划
(一)经营目标
公司将以申请公开发行股票为契机,着力提高产品技术水平与盈利能力,及时掌握行业发展趋势,了解自身发展基础和所拥有的资源,实施品牌建设,使用新技术、新材料及新设备,充分发挥公司的技术优势和良好的企业文化,改变传统管理模式和管理思想,着力推动企业由经验型向学习型转变,由传统型向创新型转变,由本土化向国际化转变,由产品竞争向技术竞争转变,科学谋划艾华集团发展目标和蓝图,全面提升艾华集团核心竞争能力,实现永续发展目标,并力争在五到十年内成为全球前五大铝电解电容器制造商。
(二)发展计划
1、产品计划
本公司在巩固现有优势产品的市场地位的基础上,将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逐步加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符合下游行业发展要求的产品的开发力度,以提升公司竞争力,巩固公司在市场竞争方面的优势地位。在未来几年内,公司产品计划如下:
(1)巩固优势产品的市场地位
本公司目前最具市场竞争优势的产品是节能照明类铝电解电容器产品,特别是该类产品中的节能灯用铝电解电容器。公司节能照明类铝电解电容器技术水平处于同行业领先地位,是全球最大的节能照明类铝电解电容器生产企业。公司将保持包括节能灯用铝电解电容器在内的节能照明类铝电解电容器产品的生产规模,巩固在这一领域的市场份额。
(2)优化产品结构
目前公司节能照明类铝电解电容器在公司产品结构中所占比重较大,2012年、2013 年和 2014 年销售收入分别占到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54.88%、53.83%
和 45.72%。单一类产品占比较大容易带来经营过于集中的风险。为有效降低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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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产品比重过大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拟对产品结构进行优化,加大其他类别铝电解电容器在公司产品中的比重。
(3)加大符合下游行业发展要求的产品的开发和生产
目前,铝电解电容器应用的下游行业呈现出如下发展状况:1、风力发电、
动车、电动汽车的充电站、逆变器等发展迅速;2、变频技术的应用大幅推广;3、
移动通信基站、不间断电源(UPS)等快速增长;4、数控机床、自动装配机的计
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和数字加工系统的需求增长迅猛;5、PC产品、照相
机、手机等消费类电子产品日益小型化、薄性化、轻量化;6、新一代 4G电子设
备开始大规模应用。
本公司将加大与下游行业发展相一致的产品开发和生产:首先,实现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产业化,满足计算机、照相机、数字电视、游戏机、手机等低压电子产品及应用于通信、军事、工业控制等领域的低压电子设备小型化、薄性化、轻量化发展要求。其次,加大高电压、大容量、耐高温度、长寿命和高稳定性的铝电解电容器产品的研发力度,如引线式中高压铝电解电容器等。
2、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为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以适应公司快速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本公司拟定了以下具体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1)人员扩充计划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在未来几年所需人员需求类型及扩充方式具体如下表:
类型素质要求扩充方式
高级管理人员
研究生以上学历,有丰富的工作和管理经验,有承担课题和项目研究能力
内部培养面和面向社会招聘
急需人才
质量管理专家、技术专家、生产管理专家、体系管理人才等,大专以上学历,有丰富的工作和管理经验,并在相应岗位上工作 5年以上,有突出的岗位技能
内部培养面和面向社会招聘
专业技术人员
微电子、电化学、机械工程、IT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等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能承担相应的岗位工作,有一定的外语水平
院校供需见面、人才市场、网上信息发布和刊登
普通技能型人才
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能适应岗位并符合岗位素质要求
内部培养面和面向社会招聘
简单劳动岗位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面向社会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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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力资源部每年对公司人力资源现状和未来需要进行比较分析,形成《人力资源现状分析及规划报告》,并据此制定公司人员需求和扩充计划。
(2)员工培训计划
本公司按照 ISO9001、ISO14001、GB/T28001、QCO80 等标准要求,制定
了《员工培训管理制度》、《年度培训规划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形成了一套较为科学、有效和完善的员工培训管理体系,包括岗前培训、任职能力培训、外训、在职培训、出国考察培训、领导能力培训、企业文化培训、其他培训等多种培训方式。
公司人力资源部每年年底在对员工现有能力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围绕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员工的职业发展需要等因素进行培训需求调研,结合公司整体与员工个体的发展需要,制定公司下一年度《年度员工培训计划》。
在未来几年,本公司将不断完善现有的员工培训工作体系,加强员工的培训工作,以满足企业发展与员工自身发展的需求。
(3)员工职业发展计划
公司逐渐推进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工作,给员工创造个性化的发展空间,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为员工制定职业发展规划。自上而下方式,公司定期了解员工自我发展的目标和要求,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寻找其与公司目标的最佳结合点,为员工制定适合其员工特长爱好、岗位性质职务并与公司目标相结合的培训发展计划。自下而上方式,员工可依据自己的爱好设定的目标,主动向公司提交其职业发展规划,从而充分发挥员工的潜能和主动性。
公司依根据员工绩效评价、特点、技能和岗位要求,识别员工不同的发展机会,提供相应的培训或换岗。公司逐渐推进员工个人的职业生涯设计,给员工创造个性化的发展空间。根据员工所学专业还可通过内部公开招聘、岗位交流等举措,满足其员工的个性化发展需求。
3、技术开发和创新计划
本公司将坚持“创新、产业化”原则,以经济效益为导向,以市场为出发点,将技术开发和创新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作为研发部门的绩效指标,使得公司技术开发及创新计划与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目标生产实践和发展规划紧密结合起来,让新技术及新产品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为公司产生经济效益,从而实现科研与生产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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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统一。相辅相成,相互推动,同步发展,并力争最终能够成为铝电解电容器行业的国内行业技术标准甚至世界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者。
围绕上述总体方针,在未来两年,本公司在技术开发和创新方面具体计划如下:
其一,公司将加强电容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并以该中心为组织平台,对公司的科研资源进行整合,使公司的全部科研资源形成一个统一整体,在统一的平台下进行管理、配置和集中运用,以发挥公司科研资源的最大效用。
其二,紧扣未来两年市场需求变化趋势,做好适应市场需求变化要求的产品技术开发。譬如:LED照明专用小型化、长寿命铝电解电容器产业化研究;耐 150℃超高温铝电解电容器的研发;太阳能发电专用长寿命铝电解电容器产业化研究;风力发电专用长寿命铝电解电容器产业化研究;高铁动车专用高可靠高电压大容量铝电解电容器产业化研究;超级电容器的研发;叠层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的研发等。
其三,做好铝电解电容器生产关键工序配套设备和核心原材料的研发。譬如:
全自动套管老化测试机的开发;3000 型钉卷机增加自动贴片装置的研发;高性能中高压化成箔和腐蚀箔的工艺技术改良等。
其四,以内部培养为主,兼以外部引进的方式,建设一支具有国际技术水平,并同时具备市场观念的创新团队。
其五,在坚持自主创新为主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和加强与行业领先的研究机构的技术合作,并同国内外一些具有领先技术水平的同行进行技术交流,充分借鉴行业内外聘专家对公司技术开发指导作用,以提高公司技术创新能力。
其六,积极开展铝电解电容器行业技术标准的研究工作,尝试参与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
总之,公司将积极健全和完善技术创新机制,从人、财、物和管理机制等方面确保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
4、市场开拓与营销计划
本公司的市场开拓及产品营销计划的核心,是围绕着价值而订立的。一家企业市场运作成功的关键在于能否为市场及客户提供价值。公司为下游客户提供高性价比的产品,以提升客户市场上的竞争力,创造更大的市场价值,有了强大的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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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公司自身才能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公司也才能越来越强大。
本公司的市场开拓与营销计划具体如下:
(1)品牌建设计划
成功的品牌是公司发展的关键所在,因为只有成功的品牌,才能使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击败对手,脱颖而出。公司良好的产品品质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为公司在客户中赢得了良好的口碑,也为公司赢得了诸多荣誉。公司将一如既往地做好产品和服务,并聘请专业形象设计公司打造公司对外形象,通过国际性展会、媒体宣传、专业化销售团队等途径向客户展示,从而强化客户及市场对公司品牌的认同感。
(2)市场开拓计划
①巩固在节能照明市场的占有率。节能照明市场属于铝电解电容器的高端市场之一,亦为本公司的主要市场。目前,节能照明这一市场正处于黄金发展期,本公司已经成功进入这一市场并在此市场占据重要份额,未来本公司将进一步巩固在此市场的占有率:第一,加强客户深度管理。本公司将会深入了解客户在不同期间的需要,提供贴身的服务。在产品开发期间,了解客户对铝电解电容器技术、性能、品质等具体要求,为客户提供针对性的技术支持;在供货期间,了解客户实际需求的情况,保持优质服务,以保证本公司能取得客户尽可能的订单份额。第二,加强客户忠诚度管理。与现有客户保持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采用技术交流、问卷调查、向客户定期提供产品信息等方式,提升本公司服务品质,提高客户忠诚度。
②拓展新兴及高增长行业市场。本公司将大力拓展新兴及高增长行业市场,维持本公司在行业中的高增长率:第一,以本公司节能照明市场的成功作为据点,本公司将针对性开发新兴的环保、新能源市场,包括变频器、风电及太阳能电源管理系统及电动车充电站等。第二,本公司将针对技术提升及转变而带动的高增长行业,包括高端消费产品、IT、电讯及高效益电源行业,推动相关的产品开发,配合公司发展。
③巩固国内市场。经过多年的努力,本公司在国内已设立比较完善的销售网络。本公司计划加强每个销售网点的业务及服务能力,强化网点与网点之间的紧密性,提升整个销售团队的合作性及竞争力,以满足客户对服务品质不断提升的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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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④大力拓展国际市场。本公司将继续巩固和拓展海外市场,加强在台湾、日本、马来西亚、韩国、欧洲及美国等地的市场开拓,聘请当地专业营销人员进行业务推广,在争取当地订单的同时,推动国际性客户对公司品牌的认同。此外,本公司将甄选合适的海外代理商,加强海外分销渠道,通过与专业的代理商合作,及时获取当地市场信息,快速拓展国际市场。
(3)销售团队培养计划
本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销售团队,这支销售团队拥有丰富的行业知识和卓越的执行能力。本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销售团队进行定期的产品及市场推扩培训,并每半年按排员工(包括销售员)到海外,如日本,进行学习。本公司亦会不断在市场吸纳优质人才,加入公司的销售团队,强化公司的销售力量。
5、深化国际化发展战略规划
本公司近几年积极实施国际化的发展战略,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国际市场方面,公司的产品不但已经稳固拥有东南亚、印度等新兴市场,并已成功进入欧美等发达国家市场,更为重要的是公司在电容器生产大国日本也占有了一席之地。
在未来,本公司将坚持国际化的发展道路,进一步深化国际化发展战略。第一,在人才方面,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加大国际优秀人才,特别是电容器领域优秀技术人才和优秀营销人才的引进力度;第二,在市场方面,巩固和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在海外培养战略合作伙伴,建立海外销售渠道和稳定的客户群,并将在适当时机在欧美、日本等地设立办事处;第三,在产品方面,关注国际上产品变化和发展状况,及时推出具有新的产品;第四,在技术方面,积极参与国际技术交流,及时了解国际上行业技术变化动态,引进、消化、吸收符合公司需求的国际先进技术;最后,在企业管理和文化建设方面,学习国际上先进的管理经验和企业文化,发展符合公司自身特点的管理方式和企业文化,为公司最终成为国际化的一流企业打好基础。
6、深化企业文化建设规划
经过多年的建设,本公司已经形成了集“危机文化”、“务实文化”、“和谐文化”、“品质文化”、“服务文化”和“形象文化”等为一体,具有自身鲜明特色的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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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文化体系。
在未来几年内,本公司将继续深化企业文化建设:一是,广泛发动员工积极参与公司新时期价值理念体系的构建,强化员工对公司价值理念的认同感并自觉以公司价值理念作为自己工作中行为的指针和出发点;二是,加快推进 CIS战略和 VI规范应用,建立企业形象识别系统,从而对外构建起鲜明企业形象特征。
7、深化改革和完善组织结构
本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将外界监督和自我约束相结合,提高决策水平,降低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同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要求实际,优化和调整健全公司的组织管理架构,使各职能部门的设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即做到分工合理、职能明确、能沟通顺畅、反应迅速,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
8、收购兼并及扩充计划
在条件具备时,本公司将收购、兼并与公司主业发展相关的企业或资产,以达到扩张生产规模、降低成本;延长产业链和完善产品系列;调整市场布局、提高市场占有率;提高生产效率、快速做大做强企业,为股东提供最大化回报。
9、再融资计划
本公司在完成本次股票发行上市后,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充分利用募集资金做好募投项目的建设,努力创造良好的经营业绩,给股东以丰厚的回报。
同时,公司将保持形式多样的融资渠道,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在保证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前提条件下,灵活地选择金融工具,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融资活动,以保持合理的资本结构,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及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1、本公司所处的宏观政治、经济、社会环境、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无重大
不利变化;
2、本公司所处行业及公司主营产品下游行业和原材料供应上游行业处于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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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发展的状态,未发生重大不利突变;
3、本公司所预期的风险得到有效抵御,且不发生其他的足以对公司生产经
营产生根本性影响的风险;
4、本次发行能够顺利完成,募集资金及时到位,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能够
顺利如期完成,形成生产能力;
5、本公司核心经营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发生重大流失;
6、无其他不可预见和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二)拟定上述计划所面临的主要困难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未来几年内,本公司的资产规模、业务规模将快速扩大,因此,公司在实施上述计划过程中将面临新的挑战:
1、资金瓶颈。按照本公司的发展计划,伴随着公司快速扩张将有较大规模
的资金需求,这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作为保障。虽然目前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良好,但依然难以满足公司发展计划所需资金要求。
2、人才缺口。实现本公司的发展计划,需要有充足的高素质人才作为保障。
由于公司所处的益阳市因城市自身条件的限制,短期内补充较大规模的高素质人才可能存在一定困难。
3、经营管理水平需进一步提高。随着上述计划的实施,本公司经营规模将
会大幅扩大,这就要求公司进一步优化组织架构、完善内控制度、提高执行力度和决策效率,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三、上述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上述业务发展计划是基于对公司现有管理方式、产品特点、技术研发能力、客户情况及公司优劣势的客观分析,并充分考虑了国际、国内电容器行业及其上下游行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制定的,是对公司经营管理能力、产品及技术研发、人力资源建设、市场网络搭建等各个方面的全面拓展和提升。上述业务发展计划的顺利实施,将会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规模优势、优化公司产品结构、丰富公司产品类别、提升公司技术水准,从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与此同时,本公司目前在管理、技术、装备、产品、市场、人才等方面已经具备的条件和优势,也为公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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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实施上述发展计划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四、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对实现上述目标的作用
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对于公司实现上述目标具有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
1、本次发行解决了公司发展面临的资金瓶颈。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在一
定程度上保证了公司扩大生产规模和开发新产品、新工艺的资金需求。
2、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规模优势、优化公司产
品结构、丰富公司产品类别、提升公司技术水准、完备公司产业链,从而巩固公司在国内同行业中所处的领先地位,并为公司追赶并超越国际先进的同行打下坚实基础。
3、通过本次股票发行,公司将建立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渠道,可以改变公
司以往以间接融资为主的局面,使公司可以根据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调整,选择适合公司的财务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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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预计募集资金总量
根据艾华集团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及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最终确认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 5,000 万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为 20,000.00万股。
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项目及补充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万元)
备案文号实施主体
铝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 37,719 益发改工[2010]465号艾华集团
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产业化项目 8,000 益发改工[2011]30号艾华富贤
电容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3,000 益发改工[2010]466号艾华集团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 50,000 艾华集团
合计 98,719
募集资金到位前,上述项目由公司适当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的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完全满足上述项目的投资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通过间接融资或自有资金方式予以补足。
(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
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
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
1 铝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 37,719 18,560 17,974 1,185 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产业化项目
8,000 3,720 2,670 1,610 电容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3,000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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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
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
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
50,000 50,000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及管理制度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2011 年 3 月 16日,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运用及监督等事宜进行了规定。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与现有业务和公司发展战略的
关系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以分为三个大类:第一类是铝电解电容器产品项目,包括铝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产业化项目;第二类是技术支持项目,即电容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第三类是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周转的需要,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及降低财务风险。这三大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及技术的关系如下:
类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与现有业务和公司发展战略的关系
说明
第一类
铝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
现有产品扩产与
产品结构优化
对公司现有的节能照明类铝电解电容器、消费类铝电解电容器、工业类铝电解电容器产品进行扩产,同时通过扩产调整三类产品在公司产品中的比重。该项目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巩固在现有产品的市场竞争优势,并优化公司产品结构。
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产业化项目
新产品产业化
基于公司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产品已经研发成熟,下一步将实施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产业化战略。固态铝电解电容器代表了低压领域铝电解电容器产业未来的发展方向。该项目有利于公司抢占市场先机,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
第二类
电容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技术研究与技术支持
为公司培养一支电容器技术研发队伍,提高公司自主创新能力,保持公司技术水平在业内的领先地位,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技术上的保障,增强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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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与现有业务和公司发展战略的关系
说明
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第三类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
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周转的需要,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及降低财务风险。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介绍
(一)铝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
1、项目背景和建设理由
(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009年 4 月 15 日,国务院公布《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明确提出加快电子元器件产品升级,初步形成完整配套、相互支撑的电子元器件产业体系,并通过落实扩大内需措施、加大国家投入、完善投融资环境、支持优势企业并购重组等措施,实现电子元器件等骨干产业平稳发展。
2011年 3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其中将新型电子元器件及新型电子元器件用材料列为鼓励类产业。
本项目旨在对公司铝电解电容器扩产,电容器作为三大被动电子元器件(电阻、电容及电感)之一,在电子线路中起到通交流、阻直流,具有滤波、整流、耦合和高速充放电等功能,是电子线路中必不可少的基础电子元器件,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大力发展电子元器件产业的政策要求。
(2)满足市场需要
根据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的统计数据,国内铝电解电容的贸易逆差依然较大,表明国产铝电解电容器不能完全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国内铝电解电容器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
(3)企业自身发展的需求
①扩大生产规模是巩固公司市场竞争地位的需要。
公司所处的铝电解电容器行业具有规模经济特征,只有达到一定生产规模的铝电解电容器生产企业才能充分满足下游客户对铝电解电容器多品种、多规格、多型号的需求,也只有足够规模的铝电解电容器生产企业才能在兼顾产品品质的同时,有效降低单位产品的成本。随着行业的竞争加剧和行业的不断整合,可以预见,未来只有具备大规模生产能力的企业才能保持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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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优化产品结构,降低产品应用集中于节能照明领域带来的经营风险。
随着 LED照明的迅速发展,以及国家对节能照明产业的大力扶持,公司的主导产品——节能照明类铝电解电容器的市场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但是节能照明类铝电解电容器在公司产品结构中所占比重较大, 2012年、2013年和 2014年销售收入分别占到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54.88%、53.83%和 45.72%。单一类产品
占比过大容易带来经营风险集中的弊端。
本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后,公司将调整照明类铝电解电容器、其他消费类电容器和工业用电解电容器的销售比重,从而有效降低单一类别产品比重过大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
2、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市场前景分析
(1)行业前景和市场需求
从铝电解电容器行业整体来看,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铝电解电容器的应用领域不断拓宽,市场需求广阔。同时,家电产品的更新换代也将带动铝电解电容器市场的增长。行业前景和市场需求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部分内容。
(2)新增产能消化能力分析
①公司产能逐步增长
公司本次铝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有 18 个月建设期,募投项目实施的第二年实现产出:第二年生产负荷 20%,第三年生产负荷 70%,第四年及以后各年为 100%。
在达产期间,公司一方面有充足的时间提升销售能力,扩大销售网络,增加销量;另一方面公司现有机器设备平均使用年限为 6年左右,在募投项目达产前将会逐步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产能,募投项目达产后新的先进设备及工艺将提升产品档次,并使公司生产自动化水平上升到新的台阶。募投项目产能的增加与现有产能的淘汰是逐步的过程,公司有充足的时间消化新增产能。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公司尚可使用年限在 5年以下的机器设备原值占比为 28.88%(不含腐蚀箔、化成箔业务相关设备),上述机器设备在未来 5年将
逐步予以淘汰,相应减少电容器产能约为 15亿-20亿只,假如 2015年为募投项目实施的第一年,则该募投项目实施的第四年即 2018 年全部达产后公司铝电解电容器总产能约为 70亿只-75亿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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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公司拥有一批长期稳定的客户群
公司在行业中拥有较高的知名度,技术领先,产品质量稳定,产品结构丰富,公司多年的发展积累了一大批长期稳定的客户群体,并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将为公司新增产能的消化提供可靠的市场保障。
③铝电解电容器市场空间广阔
根据 Paumanok Publications Inc.公司 2013 年发布的《 Aluminum
Electrolytic Capacitors: World Markets,Technologies & Opportunities》预计,从 2013年到 2018年期间全球铝电解电容器市场将保持较好的增长态势,铝电解电容器全球市场需求将从 2013年的 39.26亿美元,到 2014年将达到 43.97
亿美元,到 2018年将达到 48.25亿美元,因此铝电解电容器市场空间广阔,将
有利于消化公司新增产能。
(3)公司的竞争优势及主要竞争对手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铝电解电容器的生产和销售,经过二十多年的经营,公司形成了较明显的竞争优势,这些竞争优势体现在品牌、产品、客户、成本、设备、技术及研发能力等多个方面。本公司主要的竞争对手和竞争优势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
况”“(二)铝电解电容器行业发展概况”部分内容,以及“三、公司面临的竞
争状况”“(二)公司的竞争优势”部分内容。
3、投资概算
本项目新增建设投资 30,934.00 万元、流动资金 6,785 万元,合计总投资
37,719.00万元。具体投资概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建筑工程
设备购置及安装
其他费用流动资金合计
一、工程费用
1.1 建筑工程 12,393 --- 12,393
1.2 工艺工程- 13,508 -- 13,508
1.3 给排水工程- 449 -- 449
1.4 电气工程- 756 -- 756
1.5 采暖工程- 480 -- 480
1.6 总图运输 70 -- 70
工程费用小计 12,463 15,193 -- 27,656
二、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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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建筑工程
设备购置及安装
其他费用流动资金合计
2.1 前期规划设计费-- 560 - 560
2.2 建设单位管理费-- 277 - 277
2.3 联合试运转费-- 152 - 152
其他费用小计-- 989 - 989
三、预备费
3.1 基本预备费-- 2,289 - 2,289
预备费小计-- 2,289 - 2,289
四、流动资金
4.1 自有流动资金--- 6,785 6,785
流动资金小计--- 6,785 6,785
合计 12,463 15,193 3,278 6,785 37,719
本项目建设期为 18 个月,流动资金从项目实施的第二年开始投入,项目实施的第二年实现产出:第二年生产负荷 20%,第三年生产负荷 70%,第四年及以后各年为 100%。项目资金的分年投入计划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费用名称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合计
1 建设投资 18,560 12,374 - 30,934
2 流动资金- 5,600 1,185 6,785
合计 18,560 17,974 1,185 37,719
4、项目产品方案
本募投项目新增铝电解电容器年产能 45.172亿只,具体产品方案如下:
序号产品名称年产能(亿只)
1 节能照明类铝电解电容器 12.000
2 电子消费类铝电解电容器 30.400
3 工业类铝电解电容器 2.772
合计 45.172
5、产品技术方案和主要设备选择
(1)产品技术和工艺流程
本募投项目为扩产项目,公司原生产工艺成熟先进,故本设计仍沿用公司现有的铝电解电容器生产工艺方案。公司铝电解电容器工艺流程是采用国内外已有的先进、成熟的生产工艺,并结合国际上同类先进企业现行的实际生产情况综合制定的。
项目工艺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四、发行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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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务具体情况”“(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部分内容。
(2)主要设备
本募投项目实施,主要设备需配置自动铆接卷绕、组立、套管、老化、测试等成套设备。本项目在设备选型时,着重并综合考虑了四个因素:一是设备的先进性;二是设备的配套性;三是操作人员对设备的适应性;四是设备价格及运输价格的合理性。
6、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及能源的供应情况
(1)原材料、辅助材料供应情况
本募投项目所需要的原材料、辅助材料主要是电极箔(包括阳极箔、阴极箔)和配套的铝壳、引出线、电解纸、PVC热缩套管等。除公司子公司提供的阳极箔外,其他材料供应商大多与本公司有多年的合作关系,并签订了长期的供货合同。
因此,本募投项目所需原材料、辅助材料有稳定的供应渠道。
本项目所需的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如下表:
序号名称单位年用量来源
1 阳极箔万平方米 550 集团内购、市场采购
2 阴极箔平方米 605 市场采购
3 铝壳亿支 46 市场采购
4 橡胶塞亿支 46 市场采购
5 PVC热缩套管万米 4,199 市场采购
6 引出线亿对 46 市场采购
7 电解纸吨 1,219 市场采购
(2)能源供应情况
本项目所需的能源主要包括电、水等,具体如下表:
主要能源及含能工质消耗及来源表
序号名称单位年耗量来源
1 电力万 kW·h 2,186 由当地电力、自来水公司供应 3 自来水万吨 10
7、环保情况
(1)项目环评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于 2011 年 1 月 7日出具了“湘环评表[2011]4号”文,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2)环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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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废水、废气及固体废弃物。根据工程排污情况,本项目拟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控制污染物达标排放。
①废气
本募投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有:职工食堂油烟气、无组织排放工艺废气。
治理措施:针对职工食堂油烟气,采用经环保认证的 SCYJF-C型低温等离子油烟净化器,即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4)的要求。无组织排放工艺废气主要是印字工序中的油墨的有机挥发成份,其用量很少,废气排放量则更少,对环境空气影响甚微。
②废水
本募投项目废水主要有:制水车间树脂再生的酸碱废水、设备清洗污水、车间的洗涤水、工人生活污水。
治理措施:制水车间树脂再生的酸碱废水、设备清洗污水、车间的洗涤水经污水处理站中和达标后排出,工人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化粪池,总排口水质 CODCr≦100mg/L,BOD5≦20mg/L,F-≦10mg/L,PH6~9,各项污染因子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中的一级排放标准。
③固体废弃物
生产固废主要是工作人员日常生活垃圾。治理措施:根据垃圾性质和处置方法的不同,分别设置可回收垃圾容器和不可回收垃圾容器,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由物业管理公司定期清运,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8、项目选址
本项目属于改扩建工程,不新增土地使用权,所需土地位于艾华集团现有厂区内,厂区土地使用权为公司通过出让方式取得。
9、项目效益分析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满足可行性研究的假定条件下,完全达产后项目年销售收入 96,840万元,年总成本费用 79,564万元,年利润总额 11,985万元,年净利润 10,187万元,投资利润率为 31.77%,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 24.67%
(所得税后),全部投资回收期 6.9年(所得税后),产量盈亏平衡点为 35.40%。
10、项目计划进度
本募投项目计划建设期为 18个月,其中项目前期准备阶段为 2个月,项目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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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阶段为 16个月。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该项目已投入 20,202.83万元,
占总投资计划的 53.56%。
(二)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产业化项目
1、项目背景和建设理由
(1)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代表低压领域铝电解电容器产业发展的方向12
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以高分子导电材料取代传统电解液,具有高频低阻抗(小于 10毫欧)、高低温(-55℃~150℃)特性好、耐湿性好、快速放电、无漏液现象,寿命超长(85℃的工作环境中最高可达 40,000小时)、安全可靠及有利于电子产品的集成化、体积小,适宜于表面贴装等优点,这些优点使其符合了目前计算机、照相机、智能电视、游戏机、手机等低压电子产品及应用于通信、军事、工业控制等领域的低压电子设备小型化、薄型化、轻量化发展趋势的要求,是低压领域铝电解电容器产业发展的方向。
(2)关键原材料国产化及价格的下降为国内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的量
产和扩大市场创造了条件
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关键原材料之一是 EDOT,核心原材料 EDOT的国产化,为国内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的量产创造了有利条件并为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的应用带来了广阔的空间。
2、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市场前景分析
(1)行业前景和市场需求
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的特点符合下游电子产品和设备发展趋势的要求,是铝电解电容器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同时,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关键原材料 EDOT 价格的下降,也为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应用到高端电子产品之外的领域打开了空间。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的市场前景看好。
Paumanok Publications Inc预计 2013-2018年全球高分子铝电解电容器市场需求量占全球铝电解电容器市场需求量占比将由 11%增长至 16%。
(2)新增产能的消化能力分析
12目前技术条件下,导电高分子材料的耐电压尚不能满足中高压电容器的需求,因此尚不能使用在中高压电子设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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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从客户分析
艾华集团拥有多家世界知名电子产品客户,这些客户中有许多就是目前电子产品和设备小型化、薄型化、轻量化发展潮流的领军企业。可以预见,这些客户在其产品中配套应用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的需求将越来越大,而艾华集团与他们长期以来形成了稳定、良好合作关系,这为艾华集团包括其子公司艾华富贤,开拓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市场打下了坚实基础。
②从营销渠道分析
艾华集团多年来从事铝电解电容器的生产和销售,已经建立起了一张庞大的销售网络,并拥有一支经验丰富、行动高效的销售队伍。完善的销售网络和优秀的销售团队为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产能的消化提供有力的支撑。
(3)公司的竞争优势及主要竞争对手
全球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最主要的生产企业包括日本的 Panasonic、Nippon Chemi-Con、Sanyo以及国内的万裕科技、江海股份和本公司等以及台湾的立隆、金山等。在中国,虽然已有部分企业开始少量生产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但尚未形成有竞争力的局面。
与日本、台湾同行业相比本公司具有以下优势:
首先,本公司具有成本优势。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核心原材料之一的EDOT实现了国产化,这大大降低了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的生产成本。
其次,本公司具有市场优势。近些年电子元器件的应用整机行业大规模向中国转移,中国生产的程控交换机、移动电话、电视机、彩色显示器等均占据世界第一的位置。巨大的国内下游产业需求,使得本公司具有了日本、台湾企业所不具备的市场优势。
第三,本公司具备设备制造优势。除本公司在电容器设备制造方面的技术积累外,艾华富贤的核心技术人员拥有多年的固态电容器设计、开发、制造经验,为本公司设计制造高分子固态电容器提供了技术保障。
3、投资概算
本项目新增投资 5,440万元、流动资金 2,560万元,合计总投资 8,000万元,全部由艾华集团以增资方式向艾华富贤投入。具体投资概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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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建筑工程
设备购置及安装
其他费用流动资金合计
一、工程费用
1.1 建筑工程-----
1.2 工艺工程- 4,520 -- 4,520
1.3 给排水工程- 20 -- 20
1.4 电气工程- 230 -- 230
1.5 采暖工程- 120 -- 120
1.6 总图运输- 20 -- 20
工程费用小计- 4,910 -- 4,910
二、其他费用
2.1 前期规划设计费-- 30 - 30
2.2 建设单位管理费-- 49 - 49
2.3 联合试运转费-- 49 - 49
其他费用小计-- 128 - 128
三、预备费
3.1 基本预备费-- 402 - 402
预备费小计-- 402 - 402
四、流动资金
4.1 自有流动资金--- 2,560 2,560
流动资金小计--- 2,560 2,560
合计- 4,910 530 2,560 8,000
本项目建设期为 18 个月,流动资金从项目实施的第二年开始投入,项目实施的第二年实现产出:第二年生产负荷 20%,第三年生产负荷为 70%,第四年及以后各年为 100%。项目资金的分年投入计划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费用名称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合计
1 固定资产投资 3,720 1,720 - 5,440
2 流动资金- 950 1,610 2,560
合计 3,720 2,670 1,610 8,000
4、项目产品方案
本募投项目计划形成年产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 3亿只的生产产能。
5、产品技术方案和主要设备选择
(1)产品技术和工艺流程
本募投项目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生产过程的裁切、铆接卷绕、组立、清洗、老化、印字包装等工序与普通铝电解电容器的相同,采用艾华集团现有的成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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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生产技术。项目工艺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四、
发行人主营业务具体情况”“(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部分内容。
其他关键技术包括:1、导电高分子的配方及最适化制程参数;2、电解纸碳
化技术;3、导电高分子的成膜技术;4、导电高分子与铝箔搭配的设计技术。
2011年 1月,艾华富贤与周世贤先生签订了《技术秘密授权使用合约书》,约定:周世贤先生同意将导电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的生产制造相关技术秘密(包括导电高分子的配方及最适化制程参数、电解纸碳化技术、导电高分子的成膜技术、导电高分子与铝箔搭配的设计技术)排他性、无偿授权给艾华富贤使用,授权期限为 15 年。周世贤将技术秘密授权给艾华富贤使用后,不得再授权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2)主要设备
本募投项目实施,主要设备需配置自动裁切、铆接卷绕、套管、老化、测试等成套设备。
6、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及能源的供应情况
(1)原材料、辅助材料供应情况
本募投项目所需要的原材料、辅助材料主要是高分子单体材料(EDOT)和氧化剂、阳极箔、阴极箔、引出线、电解纸、耐高温胶带、耐高温橡胶塞、铝壳等。
每种材料都有多家供应商,因此,本募投项目所需原材料、辅助材料有稳定的供应渠道。
本项目所需的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如下表:
序号名 称单位年用量来源
1 阳极箔万平米 10.80 市场采购
2 阴极箔万平米 12.30 市场采购
3 正引线亿支 3.15 市场采购
4 负引线亿支 3.10 市场采购
5 电解纸吨 6.30 市场采购
6 胶带万米 1,150 市场采购
7 铝壳亿个 3.15 市场采购
8 橡胶塞亿个 3.15 市场采购
9 单体(电解质)吨 4.50 市场采购
10 氧化剂(电解质)吨 26.00 市场采购
(2)能源供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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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所需的能源主要包括电、水等,具体如下表:
序号名 称单位年耗量来 源
1 电力万 kW·h 420 由当地电力、自来水公司供应 2 自来水万吨 0.6
7、环保情况
(1)项目环评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于 2011 年 1 月 7日出具了“湘环评表[2011]3号”文,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2)环保措施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废水、废气及固体废弃物。根据工程排污情况,本项目拟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控制污染物达标排放。
①废气
本募投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是工艺废气,废气量很小,对环境空气影响甚微。
②废水
本募投项目废水主要污染为设备清洗污水、车间的洗涤水,这些废水经污水处理站中和达标后排出。
③固体废弃物
生产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将根据垃圾性质和处置方法的不同,分别设置可回收垃圾容器和不可回收垃圾容器,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由物业管理公司定期清运,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8、项目选址
本项目实施所需厂房由艾华集团提供租赁,不新增土地使用权,所需土地位于艾华集团现有厂区内,厂区土地使用权为艾华集团通过出让方式取得。
9、项目计划进度
本募投项目计划建设期为 18个月,具体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序号实施内容实施时间
1 项目前期准备第 1-2月
2 工程设计审批第 2-4月
3 设备订货第 5-8月
4 安装施工第 8-13月
5 调试运转第 14-1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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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实施内容实施时间
6 试生产第 16-18月
10、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艾华集团控股子公司艾华富贤为实施主体。根据本公司、东莞富信成和周世贤先生签订的《关于益阳艾华富贤电子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艾华集团拟用募投资金 8,000万元对艾华富贤进行增资,增加艾华富贤注册资本 8000万,东莞富信成和周世贤先生放弃增资。2014 年 10 月 11 日,东莞富信成与周世贤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原持有艾华富贤 150 万元出资转让给周世贤,原由东莞富信成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由周世贤承继和履行。
募集资金对艾华富贤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变更前变更后
出资数额(万元)股权比例(%)出资数额(万元)股权比例(%)
艾华集团 700 70.00 8,700 96.67
周世贤 300 30.00 300 3.34
合计 1,000 100.00 9,000 100.00
(1)艾华富贤股东架构、股东背景及引入原因,股东间的协议安排
①引入股东周世贤的背景及引入原因
周世贤,男,1966年 9月出生,系中国台湾省公民,台胞证 0320X,台湾身份证号为 K12051 X。周世贤毕业于台湾大学化学工程系,获得硕士学位。曾担任万裕电子营运总监,世昕电子研发中心协理,全爱电子营运长。2009年进入艾华集团,现任艾华富贤公司总经理。
引入原因: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是低压领域铝电解电容器产业未来的必然发展趋势,具有较为广阔的市场空间,而周世贤具有十余年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及其材料的研发和生产管理经验,经过多年研究,在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方面掌握了导电高分子的配方及最适化制程参数、电解纸碳化技术、导电高分子的成膜技术、导电高分子与铝箔搭配的设计技术等技术。公司达成与其的合作,将有助于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的研发和生产,从而有助于艾华富贤项目的成功、顺利实施。
2011 年 1 月艾华富贤已经与周世贤签订《技术秘密授权使用合约书》,其中约定:周世贤同意将导电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的生产制造相关技术秘密排他性、无偿授权给艾华富贤使用,授权期限为 15年。周世贤将技术秘密授权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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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艾华富贤使用后,不得再授权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②艾华富贤股东间的协议安排
2011年 3月 20日,艾华富贤股东签订《关于益阳艾华富贤电子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约定艾华富贤注册资本由 1,000万元人民币增至 9,000万元人民币,增加的注册资本 8,000 万元全部由艾华集团认购,缴付时间为艾华集团成功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 30个工作日内。增资完成后,艾华集团、周世贤持有艾华富贤持股比例分别为 96.66%、3.34%。
除上述《技术秘密授权使用合约书》及设立出资、增资扩股相关协议外,艾华富贤股东之间无其他协议安排。
(2)周世贤授权艾华富贤使用的技术形成和权属情况以及是否存在争议
或潜在纠纷的风险
周世贤授权艾华富贤使用的技术包括:导电高分子的配方及最适化制程参数;电解纸碳化技术;导电高分子的成膜技术;导电高分子与铝箔搭配的设计技术。
①经对周世贤的访谈,周世贤及上述授权使用技术的相关情况如下:
A、上述授权使用的技术系周世贤在 1996年至 2005年之间陆续研发所得,上述期间,周世贤曾先后在世昕电子和万裕电子任职;2006年 8月,其入职全爱电子担任营运长;2009年进入艾华集团,现任艾华富贤总经理。
B、周世贤完成上述技术的研发工作非为完成当时所任职单位的工作任务,亦非主要利用当时所任职单位的资源进行上述技术的研发工作,上述技术权属人为周世贤;
C、就上述技术,周世贤未与原任职单位及任何其他第三方发生过纠纷。
②周世贤曾任职单位与周世贤之间未曾产生任何纠纷,亦不存在潜在纠纷
经查询周世贤曾任职单位的相关公开资料,万裕电子和全爱电子研发出固态电解电容器的时间分别为 2006年 9月和 2006年 11月,其中万裕电子处于周世贤任职期间之后,全爱电子的研发成功则是在周世贤已研发出相关技术之后;世昕电子在 2005年解散前未生产出固态电解电容器相关产品。
经核查周世贤曾任职单位的工商资料和相关公开资料,除万裕电子外,世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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昕电子和全爱电子均已分别于 2005年 12月和 2010年 10月注销或停业。
自 1996 年截至目前,周世贤原任职单位未对其所持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相关技术提出任何权利主张,未发生任何纠纷。
③ 2011年 8月 18日,周世贤出具《特别承诺》,承诺内容如下:
“A、本人未曾授权艾华富贤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本人研发的上述技术。
B、上述技术的研发工作由本人完成并属本人所有。上述技术的研发并没有利用当时本人所在的任职单位的资源,非为完成当时本人所任职单位的工作任务,故研发的技术也不属于当时的任职单位所有。
C、本人拥有的上述技术无任何一项侵犯他人专利权或其他相关权利。
D、本人研发的上述技术并未与原任职单位及任何其他第三方发生过纠纷,亦无其他任何潜在纠纷。
E、本人愿意就上述声明的真实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愿意完全承担因个人声明(承诺)虚假给相关各方(益阳艾华富贤电子有限公司和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其他股东,为艾华集团提供上市相关服务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及其他相关机构和人员)造成的一切损失。”
④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意见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意见:经核查,周世贤先生授权艾华富贤排他性、无偿使用的四项技术为其个人所有,不存在侵犯他人专利技术的情形,亦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的风险。
(3)募投项目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的投资风险分析
固态铝电解电容器项目不存在重大投资风险,具体如下:
①技术权属明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项目中,生产过程的裁切、铆接卷绕、组立、清洗、老化、印字包装等工序与普通铝电解电容器的相同,采用艾华集团现有的成熟生产技术。
其他技术包括:A、导电高分子的配方及最适化制程参数;B、电解纸碳化技术;C、导电高分子的成膜技术;D、导电高分子与铝箔搭配的设计技术,为周世贤排他性、无偿授权使用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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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世贤授权艾华富贤排他性使用的四项相关技术系周世贤经过多年研究所形成的技术秘密,属于周世贤所有。周世贤未与原任职单位及任何第三方就该四项技术发生过纠纷,也不存在侵犯他人专利技术的风险。
2011 年 8 月 20 日,艾华富贤与周世贤签订了《技术秘密授权使用合约书之补充协议》,其约定周世贤在艾华富贤任职期间及离职两年内对主合同约定的技术进行后续改进后的技术成果以及新技术和新发明,其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归艾华富贤所有。
因此,艾华富贤实施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项目不存在技术权属风险。
②技术成熟度高,目前已正式生产、并得到客户认可
艾华富贤于 2010年 12月至 2011年 2月开始试生产,2011年 3月正式投产, 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分别生产 4,136.49 万只、12,797.73 万只和
15,279.12 万只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 1,461.13 万
元、4,355.24万元、5,028.47万元。同时,艾华富贤生产的高分子固态铝电解
电容器已经获得的客户包括伟创力集团、正崴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飞宏、赛尔康、康舒、全汉、比亚迪、欧司朗等多家公司。因此,截至目前,艾华富贤已经成功实现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的量产,产品质量符合客户要求。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项目不存在使用技术不成熟的风险。
③市场前景良好
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符合目前计算机、照相机、数字电视、游戏机、手机等低压电子产品及应用于通信、军事、工业控制等领域的低压电子设备小型化、薄型化、轻量化发展趋势的要求,是低压领域铝电解电容器产业发展的方向。同时,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关键原材料 EDOT 价格的下降,也为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应用到高端电子产品之外的领域打开了空间。因此,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的市场前景看好。
④公司具备较强的销售能力,新增产能可以及时消化
艾华集团有许多知名的电子行业客户,这为艾华富贤开拓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市场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艾华集团多年来从事铝电解电容器的生产和销售,已经建立起了一张庞大的销售网络,并拥有一支经验丰富、行动高效的销售队伍,为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产能的消化提供了充分的保障。因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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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项目不存在产能消化方面的风险。
⑤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意见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意见:经核查,艾华富贤实施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项目,技术成熟,无技术权属纠纷,市场前景良好。因此,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项目的实施不存在重大风险。
11、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产业化项目的前期研发费用
经查阅公司和艾华富贤财务账簿, 2012年、2013年和 2014年税务鉴证报告,公司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产业化项目的前期研发费用如下:
单位:万元
费用项目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一、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115.09 107.18 27.76
1.材料 115.09 107.18 27.76
2.动力费用
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本企业在职人员费用(工
资、薪金)
131.42 125.37 51.75
三、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折旧费 10.85 0.53 16.37
1.仪器 16.37
2.设备 10.85
四、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
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26.58 12.77
五、研究成果论证、鉴定、评审、验收费用 2.20 0.14
六、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 4.34
合计: 286.14 250.33 95.89
12、核心技术人员
艾华富贤核心技术人员共三位,除周世贤外,其他两位核心人员为艾立华和殷宝华。
艾立华先生从事铝电解电容器的研究与开发 30 多年,在铝电解电容器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取得多项研究成果。殷宝华先生曾任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华公司总工程师,2002 年进入艾华集团担任技术总监,在铝电解电容器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研究经验。
13、项目计划进度
本募投项目计划建设期为 18个月,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该项目已投入2,557.98万元,占总投资计划的 3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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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项目效益分析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满足可行性研究的假定条件下,完全达产后项目年销售收入 18,000万元,年总成本费用 13,718万元,年利润总额 3,172万元,年净利润 2,379万元,投资利润率为 39.65%,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 28.50%(所
得税后),全部投资回收期 6.3年(所得税后)。
(三)电容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背景和建设理由
(1)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需要
公司多年来一直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工作,始终把自主创新作为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基石。也正因为对技术研发工作的重视,公司得以以技术奠定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实现了快速成长。例如,公司自主研发出了“CDllGE 耐高温、高纹波、长寿命铝电解电容器”(简称“CD11GE铝电解电容”)并在 2003年投放市场,CD11GE 铝电解电容器克服了传统铝电解电容器因耐高温能力差、寿命短而无法满足节能灯生产对电容器要求的缺点,并依靠优良的品质和较高的性价比,迅速占领了节能照明类铝电解电容器市场。
为了在未来的竞争中继续保持技术竞争优势,公司拟整合原有的研发和技术力量,加大研发资金的投入,建设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技术研究中心,进一步提高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
(2)适应市场发展变化的需要
铝电解电容器的应用具有一个显著特点是下游产品更新换代快,从而对铝电解电容器不断提出新的技术要求。例如近年来快速增长的 LED照明,其所用的铝电解需要同时具备小体积、耐高温和长寿命的特点。铝电解电容器生产企业只有紧跟下游市场的需求变化,及时研发出适应需求的产品,才能获得市场认可。因此,需要铝电解电容器企业必须不断提高研发能力。
2、研究中心的主要任务和近期研究项目
(1)研究中心的主要任务
电容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将以“创新、产业化”为指导方针,建设一流的实验室,打造一支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团队,并以此为基础,努力实现在铝电解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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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容器关键技术上的突破和创新,研制出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和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从而影响和带动中国电容器行业的整体发展,增强我国电容器在国际上的竞争力。
具体而言,电容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将主要承担如下几方面的任务:
1、调研国内外铝电解电容器技术发展动态,并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掌握国
内外铝电解电容器技术发展方向,制定本公司的技术研发规划和新产品开发策略。
2、充分发挥公司的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充分把握下游行业发展方向,扩
大公司在节能照明类、高端消费类、高端工业类的国际市场影响力。
3、根据市场的需要,进行新产品、新技术研究和开发,研发出适销对路的
新产品。负责新产品开发项目的立项、研发、试制全过程管理。不断推出具有较高技术水平、较高增值效益、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
4、制定并维护产品的设计 BOM 表,确保产品设计、材料使用的规范性和一
致性;开发并维护配套的生产技术、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
5、针对公司实际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重大质量难题,以及制约生产效率发挥
的技术、工艺难题,组织力量进行技术攻关,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竞争力。
6、深入研究国际先进技术标准,推动行业标准化的建设。积极参加国家标
准、行业标准的起草和修订工作,推进国际先进标准的采标工作,普及企业标准,努力将公司技术规范成为行业标准。
7、积极对铝电解电容器的新技术、新成果进行产业化孵化,缩短成果转化
周期,保持技术水平的世界先进水平和国内领先水平。
8、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国内技术交流与项目合作,促进本行业、领域的
技术发展。建设集电容器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人员培训、产品检测和信息交流为一体的大型平台。
9、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技术交流和合作。通过产、学、研的技术交流
与项目合作,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在信息共享、新型材料、先进仪器等方面的优势,保持公司的技术前瞻性和产品领先性。
(2)研究中心近期研究项目
研究中心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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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的主要技术与创新机制”“(六)研究与开发情况”“2、公司正
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
3、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为 3,000万元。其中 2,000万元用于购置设备,研发费用投入 400万元,人员培训 200万元,运行费用 300万元,其他费用 100万元。所需购买设备情况如下:
序号仪器设备名称主要功能数量
预计购置金额(万元)
1 元件振动试验仪振动试验 1 30
2 乌氏粘度计快速测定液体粘度 1 2 紫外、可见、红外分光光度计
无机物的定量分析 1 10
4 冰点测量仪、蒸汽压测量仪
测量物质的凝固点、液体的蒸汽压 5 高温烘箱寿命试验 20 160
6 纹波电源耐久性试验 50 100 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对电解液、化工材料等非气体有机物进行分离、分析(定量和定性) 8 扫描电镜形貌显微、元素分析 1 200
9 原子吸收光谱仪
金属元素定量(含微量、痕量)分析 10 气相色谱
对气化温度低于 400℃的高温稳定有机物进行分离、分析(定量和定性),维护费用较液相低 11 钉卷机固态铝芯子 3 150
12 组立机固态铝自动装配 3 150
13 测试机固态铝自动测试 2 180
14 超级电容中试线超级电容中试线 2 583
合计 2000
4、环保情况
(1)项目环评
益阳市环境保护局于 2010年 12月 31日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同意募集资金拟建设项目按照申报环保措施和有关建议进行建设及环保工作。
(2)环保措施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废水、废气及固体废弃物。根据工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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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排污情况,本项目拟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控制污染物达标排放。
A、废气
本募投项目废气是无组织排放工艺废气,主要是印字工序中的油墨的有机挥发成份,其用量很少,废气排放量则更少,对环境空气影响甚微。
B、废水
本募投项目废水主要污染为研发过程中产生的酸碱废水、设备清洗污水、研发场地的洗涤水、研发人员的生活污水。
治理措施:酸碱废水、设备清洗污水、洗涤水经污水处理站中和达标后排出,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化粪池,总排口水质 CODCr≦100mg/L,BOD5≦20mg/L,F-≦10mg/L,PH6~9,各项污染因子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面中的一级排放标准。
C、固体废弃物
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将实行分类收集。根据垃圾性质和处置方法的不同,分别设置可回收垃圾容器和不可回收垃圾容器,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由物业管理公司定期清运,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项目选址
项目建设选择在艾华集团现有的龙岭工业园厂区内实施。
本项目实施不新增土地使用权,所需土地位于艾华集团现有厂区内,厂区土地使用权为艾华集团通过出让方式取得。
6、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其效益将主要在公司的整体利润中体现。
研究中心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并更加有效地吸引和培养人才,为公司不断推出具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新工艺、新产品提供强劲的技术支持,是公司保持市场核心竞争力的最有力保证。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已投入 396.97 万元,占总投资计划的
13.23%。
(四)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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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3,000 万元偿还银行借款,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到位时公司的银行借款及流动资金需求量做相应调整。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有利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及降低财务风险,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为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提供支持。
1、补充流动资金
(1)生产销售规模扩大需要大量流动资金支持
公司作为铝电解电容器行业的领先企业之一,充足的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发展和保持行业的领先地位。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和募投项目的逐渐达产,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将大幅增加,因此,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业务发展的必然需要。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大幅增长,2013年较 2012年增长 21.70%,2014
年较 2013年增长 11.31%。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存货等经
营性资产余额相应增加,将需要增加较多的流动资金。公司 2012年末、2013年末和 2014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26,075.36 万元、和 33,848.02 万元和
31,851.97万元,根据行业特点,下游客户付款时间相对较长,一般在三个月左
右,随着销售规模扩大,应收账款占用了公司大量资金。
另一方面,公司铝电解电容器生产工序较多,关键原材料化成箔价值较高,占用较多流动资金;同时,公司产业链较长,上游关键原材料腐蚀箔、化成箔的生产也占用较多流动资金。公司 2012 年末、2013 年末和 2014 年末存货余额分别为 21,247.09万元、24,162.56万元和 24,908.48万元。
因此,随着公司产销规模扩大,公司需要补充大量流动资金。
(2)公司部分财务指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处于相对劣势
公司流动比率 2012年末、2013年末和 2014年末分别为 1.29、1.53和 1.85,
同期速动比率分别为 0.77、0.97和 1.15,虽然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逐年提高,
但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相对较低,仍有进一步的提升空间。2012年末、2013年末和 2014年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2.18%、
37.16%和 30.26%,资产负债率不断降低,但仍远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3)完善产业链优势,提高原材料自给能力的需要
报告期内,伴随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和业绩增长,公司对腐蚀箔和化成箔的市场需求逐年增加,自产腐蚀箔和化成箔尚不能完全满足公司需要,为此公司部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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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化成箔需要外购。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公司化成箔外购规模分别为
179.03万平方米、298.43万平方米和 343.86万平方米,占总体采购的比例分别
为 34.61%、50.37%和 55.32%,化成箔的外购规模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生产上
述产量的化成箔相应的需要同等数量的腐蚀箔。
腐蚀箔、化成箔作为铝电解电容器的关键原材料,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电容器产品的质量和性能,因此打造包括腐蚀箔、化成箔的全产业链对公司极具战略意义。为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发挥公司的全产业链优势,提高腐蚀箔和化成箔的自给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腐蚀箔方面,公司子公司江苏立富已与日本川竹合资,通过引进吸收先进的腐蚀箔技术,提升公司原材料技术水平;化成箔方面,公司已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签订协议,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的奎屯天北新区工业园建设完工后,公司将投入 30 条化成箔生产线以满足公司对化成箔的需求。为此,公司需要预留大量资金满足对原材料铝箔的采购,同时在产品、产成品以及用电需求也需占用大量的流动资金。
(4)公司未来战略并购业务需要资金支持
近年来,随着下游行业的持续发展,全球电容器行业也呈现同步增长,市场竞争逐步加剧,行业集中度越来越高,市场份额逐步聚集在少数优势企业当中。
根据 Paumanok Publications Inc.公司发布的 2013年全球铝电解电容器市场份额数据,前十名企业约占了全球市场份额的 81.51%。整体行业即将迎来产业整
合并购的新时期,公司依托技术实力和不懈的努力,主营业务不断发展壮大,销售市场规模进一步增加,已成为全球第八大铝电解电容器生产厂商。
另一方面,随着新能源产业的不断发展,耐高压能力突出的高压薄膜电容器与超级电容亦将会更加受益于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本公司同行业公司法拉电子和江海股份已分别在薄膜电容和超级电容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作为国内最大的铝电解电容器厂商,本公司未来在薄膜电容和超级电容方面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为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提升产品品质,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有效的参与市场竞争,提升公司的竞争地位,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将来公司无论对横向产业并购还是纵向产业并购均存在较大需求。为此,公司需要预备较多资金以为未来战略发展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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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偿还银行借款
(1)公司融资渠道单一,短期偿债压力依然较大
近年来,公司发展快速,应收账款和存货占用大量营运资金,需要较多的银行借款,但公司的融资渠道较单一,主要为银行借款和信用融资等,公司短期偿债压力较大。2012 年末、2013 年末和 2014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9,952.50万元、13,507.28万元和 13,809.53万元,银行贷款依然保持在较高
水平,公司融资渠道单一,短期偿债压力依然较大。
(2)减少财务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大量的银行借款使得公司每年支付较多的借款利息,蚕食了公司的盈利,通过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能力。2012 年、2013年和 2014年公司支付利息分别为 1,590.55万元、1,386.98万元和 793.90
万元。以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后,公司利息支出相应减少,相应增加利润总额,进一步优化了资产负债结构。
三、市场开拓及产品营销计划
为保证公司新增产能的合理消化,公司制定了详细的市场拓展计划并逐步实施,具体如下:
首先,巩固在节能照明市场的占有率。节能照明市场属于铝电解电容器的高端市场之一,目前,本公司已经在此市场占据重要份额,未来本公司将进一步巩固在此市场的占有率。公司将加强客户忠诚度管理,与现有客户保持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采用技术交流、问卷调查、向客户定期提供产品信息等方式,提升本公司服务品质,提高客户忠诚度。
其次,拓展新兴及高增长行业市场。本公司将大力拓展新兴及高增长行业市场力度,提高新兴市场占有率。以本公司节能照明市场作为据点,本公司将针对性开发新兴的环保、新能源市场,包括变频器、风电及太阳能电源管理系统及电动车充电站。
其三,巩固国内市场。经过多年的努力,本公司在国内已设立比较完善的销售网络。本公司计划加强每个销售网点的业务及服务能力,强化网点与网点之间的紧密性,提升整个销售团队的合作性及竞争力,以满足客户对服务品质不断提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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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四,大力拓展国际市场。本公司将继续巩固和拓展海外市场,聘请国际专业营销人员进行业务推广,在争取国际订单的同时,强化公司品牌在行业中的影响力。
其五,壮大和培养公司的销售团队。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销售团队,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销售团队的培养,定期举行产品及市场推扩等方面的技巧培训,并每半年安排员工到海外进行学习。本公司亦会不断在市场吸纳优质的人才,引入公司的销售团队,强化公司的销售力量。
四、折旧对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因固定资产规模增加相应的折旧费用上升会给公司带来一定影响。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相应增加的折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第 1年第 2年第 3-11年第 12年
募投项目新增折旧- 2,428.00 3,837.00 2,428.00
由上表可以看出,本次募投新增固定资产规模增加新增的折旧费最高发生在第 3-11年,为 3,837.00万元/年。
2014 年,公司营业利润 24,151.87 万元,本公司目前发展态势良好,公司
的主营业务利润保持在较高水平,因此,即使不考虑新增募投项目对公司利润的贡献,公司按照目前生产经营状况,也可以消化上述折旧的增加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同时,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主营业务利润也随之增加。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防范财务风险能力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将大幅增加,同时归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明显降低。资产负债率的降低,使公司财务结构更加稳健,增强了公司对债务的偿还能力,从而公司利用财务杠杆融资的空间得以提升,防范财务风险的能力大大增强。
(二)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大幅提高,但由于募投项目短期内尚不能产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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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益,因此在募集资金到位初期的一段时间内,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将会有一定幅度的降低。
募投项目逐步达产后,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将会大幅增加,盈利能力将明显提升,同时归还银行借款将大幅减少支付的借款利息,增强盈利能力。
(三)对公司竞争力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成功实施后,首先,公司生产规模将会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规模优势将更加突出;其次,公司产品结构将得到优化、产品类型也将更为丰富;再次,研究中心的建设将大大提高公司的研发和创新实力,使公司能保持并进一步强化技术方面的核心竞争力;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后将有力提升公司财务实力,从而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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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
一、股利分配政策
本公司股票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及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积极的现金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
分配股利,其中优先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积可分配利润的范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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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三)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保
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年度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的 2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四)股票股利分配条件: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
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五)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在公司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
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制订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拟进行中期分配的情况下)、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具体方案需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制订现金分红方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不分配原因、未用于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除安排在股东大会上听取股东的意见外,还通过股东热线电话、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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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如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的,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其中,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在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二、报告期股利分配情况
经 2013年 2月 28日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 2012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15,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4,500 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上述股利分配已支付完毕。
经 2014年 3月 18日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 2013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15,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4,500 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上述股利分配已支付完毕。
经 2014年 12月 24日公司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以 2014年 6月 30日公司总股本 15,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3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4,50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上述股利分配已支付完毕。
经 2015 年 3 月 18 日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以 2014年 12月 31日总股本 15,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4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6,00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期间,上述股利分配已支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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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11年 3月 16日召开的 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当年实现的利润由公开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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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制度和投资者关系安排
本公司已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并计划在公司股票上市后实施,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信息披露制度
发行人为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制度规定发行人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及披露信息。发行人信息披露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的原则。
(二)投资者关系安排
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和联络;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协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朱勇
地 址:湖南省益阳市桃花仑东路(紫竹路南侧)
邮政编码:413000
电 话:0737-6183891
传 真:0737-6183891
互联网地址:www.aihuaglobal.com
电子信箱:aihua@aihuagloba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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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 1,00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合同
情况如下(购销合同由于大多为框架协议,不适用 1,000.00万元的标准):
(一)购销合同
1、原材料采购合同
序号
合同号采购单位销售单位标的物资数量/金额合同期限 江苏立富新疆众合股份有限公司
电解电容器阳极高压用铝箔
以具体订单为准
2014.01.01-
2015.01.31
2 A2015001 艾华集团
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中高压化成箔
以具体订单为准
2015.01.01-
2015.12.31
3 A2015002 艾华集团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以具体订单为准
以具体订单为准
2015.01.01-
2015.12.31
4 A2015004 艾华集团东莞展瑞贸易有限公司化成箔
以具体订单为准
2014.12.23-
2015.12.31
5 A2015007 艾华集团扬州宏远电子有限公司阳极箔
以具体订单为准
2014.12.31-
2015.12.31
6 A2015009 艾华集团
吴江飞乐天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铝箔
以具体订单为准
2014.12.30-
2015.12.29
7 A2015014 艾华集团
新疆金泰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以具体订单为准
以具体订单为准
2014.12.26-
2015.12.31
8 B2015005 艾华集团临安奥星电子有限公司铝壳
以具体订单为准
2015.01.01-
2015.12.31
9 C2015001 艾华集团青岛城南电机有限公司橡胶塞
以具体订单为准
2015.01.01-
2015.12.31 D2015005 艾华集团南通南铭电子有限公司
以具体订单为准
以具体订单为准
2014.12.26-
2015.12.31
12 F2015001 艾华集团
益阳志美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电解纸
以具体订单为准
2015.01.01-
2015.12.31
13 --江苏立富
内蒙古霍煤鸿骏高精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电解电容器阳极用铝箔
以具体订单为准
2014.01.01-
2014.12.31;
无异议续期一年
14 DYGGTZB14011 江苏立富乳源东阳光精箔有限公司
低压料引出箔、高压电子铝箔
共计 4,690万元
2014.2.1-20
15.2.28;到
期无异议续期至重新签署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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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同号采购单位销售单位标的物资数量/金额合同期限
15 A2015012 艾华集团
杰希克商事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铝箔
以具体订单为准
2015.1.1-
2015.12.31
2、销售合同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如下:
序号销售单位购买单位标的物资合同履行期限
1 艾华集团飞利浦电子香港有限公司铝电解电容器长期有效
2 艾华集团 Philips(China)investment Co.,Ltd 以具体订单为准无异议自动续期
3 艾华集团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铝电解电容器长期有效
4 艾华集团 Le Champ(S.E.A) Pte Ltd.铝电解电容器长期有效
5 艾华集团 Power Palazzo Private Ltd.铝电解电容器长期有效
6 艾华集团苏州达方电子有限公司以具体订单为准无异议自动续期
7 绵阳电子深圳市航嘉驰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具体订单为准长期有效
8 艾华集团深圳市福佳电器有限公司铝电解电容器长期有效
9 艾华集团
英属维京群岛康舒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铝电解电容器
2010.10.01-
2016.09.30
10 艾华集团新和(绍兴)绿色照明有限公司以具体订单为准
2010.09.25-
2015.09.24
11 艾华集团康展电子(东莞)有限公司铝电解电容器
2010.10.01-
2016.09.30
12 罗江艾华青岛海尔零部件采购有限公司以具体订单为准长期有效
13 艾华集团艾文(香港)电子有限公司以具体订单为准长期有效
14 艾华集团深圳市麦格米特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以具体订单为准长期有效
15 艾华集团四川虹锐电工有限责任公司以具体订单为准长期有效
16 绵阳电子四川长虹欣锐科技有限公司以具体订单为准长期有效
17 艾华集团淮安强凌照明有限公司以具体订单为准无异议自动续期
18 艾华集团深圳市普联技术有限公司以具体订单为准长期有效
19 艾华集团福建省苍乐电子企业有限公司以具体订单为准无异议自动续期
20 艾华集团厦门立达信光电有限公司以具体订单为准
2012.12.02-
2016.08.26
21 艾华集团立达信绿色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具体订单为准
2012.12.02-
2016.08.26
22 艾华集团联德电子(东莞)有限公司以具体订单为准无异议自动续期
23 艾华集团飞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具体订单为准无异议自动续期
24 艾华集团赛尔康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以具体订单为准长期有效
25 艾华集团杭州宇中高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铝电解电容器长期有效
26 艾华集团欧普照明电器(中山)有限公司以具体订单为准无异议自动续期
27 艾华集团横店集团德邦照明有限公司以具体订单为准无异议,长期有效
28 艾华集团东阳德邦照明有限公司以具体订单为准无异议,长期有效
29 艾华集团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具体订单为准长期有效
30 艾华集团德国欧司朗集团以具体订单为准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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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销售单位购买单位标的物资合同履行期限
31 艾华集团正崴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具体订单为准无异议自动续期
32 艾华集团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具体订单为准长期有效
33 艾华集团福建永德吉灯业有限公司以具体订单为准长期有效
34 艾华集团浙江雷士灯具有限公司铝电解电容器
2013.9.3-
2015.9.2
35 江苏立富新疆金泰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腐蚀箔
2014.02.18-
2015.02.17
36 艾华集团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以具体订单为准长期有效
37 艾华集团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LED电解电容无异议自动续期
38 艾华集团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以具体订单为准
2013.3.21-
2016.3.20
39 艾华集团深圳市暗能量电源有限公司铝电解电容器
2014.12.19-
2016.12.20
40 艾华集团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铝电解电容器
2013.1.1-
2016.12.30
41 艾华集团四川联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具体订单为准
2014.7.16-
2017.8.30
42 艾华集团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以具体订单为准长期有效
43 艾华集团厦门海莱照明有限公司以具体订单为准--
44 艾华集团赛尔康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以具体订单为准无异议自动续期
45 艾华集团锐高照明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以具体订单为准无异议自动续期
本公司及子公司对主要客户的大额销售普遍采取签订年度或长期供货合同,具体供应数量、价格等以每次双方共同确认的具体合同或订单为准。
(二)借款合同
序号
借款人
合同编号
贷款金额
(万元)
年利率合同期限贷款人担保人 艾华集团
2014年银贷字 00018号 1,000.00
基准利率下浮 3%
2014.5.16-
2015.5.15
工商银行益阳银城支行 艾华集团
43010120140001242 1,200.00
合同签订日基准利率下浮 3%
2014.5.16-
2015.5.15
农业银行益阳分行
艾华投资 艾华集团
2014年委字 001号 2,000.00 6%
2014.4.23-
2015.4.23
中国银行益阳分行 艾华集团
68DK140003 1,000.00 6%
2014.1.16-
2015.1.16
招商银行长沙分行 艾华集团
4390012014M102600 1,000.00 5.6%
2014.12.3-
2015.12.2
交通银行益阳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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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借款人
合同编号
贷款金额
(万元)
年利率合同期限贷款人担保人 艾华集团
2014年(银城)字 0038号 1,000.00 5.35%
2014.9.24-
2015.9.10
工商银行益阳银城支行 艾华集团
43010120140003251 1,000.00 5.43%
2014.12.24-
2015.12.23
农业银行益阳分行
艾华投资 艾华集团
渤长分委贷(2014)第 36

3,000.00 5.6%
2014.12.26-
2015.12.25
渤海银行长沙分行
(三)其他协议
1、授信合同
序号合同编号授信人申请人授信额度(万元)授信期限 公授信字第ZH1400075364
民生银行长沙分行艾华集团 10,000.00
2014.5.12-
2015.5.12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序号签订日期发包方承包方工程成名称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合同价款(万元)
1 2014.1.18 艾华集团
湖南益阳工程公司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倒班公寓
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益赫发改备字
(2013)33号
2,458.08
3、投资协议
2014 年 11 月 7 日,艾华集团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简称“甲方”)签订化成箔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由双方共同投资拟在第七师奎屯天北新区工业园建设 30条化成箔生产线,总投资约 1.5亿元。投资协议约定由甲方所属公
司投资 1800万元用于征用土地和厂房建设,建设完成后按照投资总额的 15%(含税)作为年租金将厂房出租给艾华集团。项目拟定建设期为 2014年 9月至 2015年 12月 31日。
三、对外担保的有关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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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人、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无任何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对外追债诉讼如下:
公司客户厦门市东林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东林”)及其关联方漳州市东林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东林”)、江苏东林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东林”)(漳州东林与江苏东林均为厦门东林控股子公司)因未能按时向公司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公司于 2014年 7月向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2014 年 9 月,公司与厦门东林、漳州东林、江苏东林以及作为保证人的贾强(厦门东林股东)、何润林(厦门东林股东)、厦门萤火虫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东林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萤火虫科技”)签订《债权保障协议》,约定如下主要内容:
(1)厦门东林、漳州东林、江苏东林确认其以及五矿东林照明(江西)有
限公司(厦门东林参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东林”)合计未付公司债务11,943,302.56元,承诺在 2014年 9月 20日前偿付 500万元,并在 2014年 11
月 20 日前清偿完毕;(2)贾强、何润林就前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厦门东
林、萤火虫就前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3)厦门东林将其所持萤火虫科技股
权向公司出质,为前述债务提供担保。签订该《债权保障协议》后,公司向法院撤诉,并于 10月 10日获得撤诉裁定书。
2014 年 11 月,前述主体因未履行《债权保障协议》,公司继续就前述主体未能履行付款义务向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分别起诉(不涉及五矿东林),并于 11月 10日获得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通知书,目前处于受理阶段。
2015 年 1 月 25 日,公司与厦门东林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厦门东林将所持萤火虫科技全部股权向公司出质(萤火虫科技注册资本 500 万元)。前述出质已办理工商备案登记。上述诉讼标的金额占公司收入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影响。
2015 年 3 月,公司已取得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分别就被告的还款时间安排及担保人承担的连带责任作出的编号为(2014)资民二初字第 238号、
(2014)资民二初字第 239号、(2014)资民二初字第 240号民事调解书。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25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
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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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董事签名:
艾立华 王安安 艾立宇



殷宝华 温学礼 王远明


舒强兴

监事签名:
徐兵 夏凤琴 黄靖文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王安安 殷宝华 张建国

颜耀凡 朱勇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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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郑重承诺:因我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法定代表人:
谢永林

保荐代表人:
欧阳刚 杨淑敏

项目协办人:
徐洋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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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郑重承诺:因我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经办律师:
袁爱平 吕杰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丁少波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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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郑重承诺:因我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经办注册会计师:
刘宇科 李明 康代安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陈永宏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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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机构郑重承诺:因我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
娄魁立 黄立新
评估机构负责人:
郑文洋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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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验资业务的会计事务所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机构郑重承诺:因我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经办注册会计师:
许娟红 李明 康代安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陈永宏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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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法律文件,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和地点
(一)查阅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00~5:00。
(二)查阅地点
1、发行人: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湖南省益阳市桃花仑东路(紫竹路南侧)
电 话:0737-6183891
传 真:0737-6183891
联系人:吴松青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9号金融街中心大厦 B座 15楼
联系电话: 010-56800147
传 真: 010-66024011
联系人:杨淑敏、徐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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