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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信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5-06-25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QIXIN CONSTRUCTION GROUP CO., LTD.

(深圳市福田区江南名苑一、二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
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
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招股意向书》中相同
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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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和风险: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智大控股、实际控制人叶家豪及其亲属叶秀冬、叶国英以及
智大控股其他股东叶洪孝、叶又升承诺:自奇信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其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其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公司董事周新凱承诺:自奇信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其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至少6个月。
自奇信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至其减持期间,如奇信股份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
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股东亚太投资、宏富创投、汇智创投、衡盈创投以及飞腾基金承诺:
自奇信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董事长叶家豪、副董事长叶洪孝、董事周新凱承诺:上述承诺锁定期
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在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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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
十。
以上承诺人如未能履行上述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则其将在发行人股东
大会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并自违约之日起其应得的现金分红及薪酬(如有)由奇信股份直接用于执行未履
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其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直至其履
行承诺或依法弥补完公司、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二、关于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预案

为稳定公司股价,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制定并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下股价稳定预案: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1、启动条件及程序: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上一年度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应当在5日内召开董事会、25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
等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
2、停止条件:在上述第1项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
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将停止实施股价
稳定措施。上述第1项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满后,如再次发生上述第1项的
启动条件,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稳定股价的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采取以
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
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1)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
意,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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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要求控股股东及时任的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本条下同)、高级
管理人员以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并明确增持的方案。
(3)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
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4)通过开源节流、优化公司薪酬体系及股权激励机制等方式提升公司业
绩、稳定公司股价。
(5)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2、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配合并保证公司
按照要求制定并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
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不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
价具体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
极采取下述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
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1)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公司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
中确定的增持方案,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价格不
高于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购买所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低于其上
年度从公司获取的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30%。
(2)除因继承、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股
价稳定措施的停止条件外,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
间,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经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公司回
购其持有的股份。
(3)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因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内不再作为控股股东和/
或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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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稳定股价
承诺,并要求其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
诺提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三)履行股价稳定承诺的约束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公开说明未采
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控股股东负有增持股票的义务,但未按本预案的规定提出增持计划和/
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控股股东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
控股股东仍不履行的,应以其最低增持金额减去其实际增持股票金额(如有)向
公司支付现金补偿。
控股股东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控股股东支付的分红;
控股股东多次违反上述规定的,现金补偿金额累计计算。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增持股票义务,但未按本预案的规定提出
增持计划和/或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期
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不履行的,应以其最低增持金额减
去其实际增持股票金额(如有)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或分红(如有)。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股票增持义务情节严重的,
控股股东或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更换相关董
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四)股价稳定预案的法律程序

本股价稳定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之日起生效。如因法律、法规修订或政策变动等情形导致本预案与相关规定
不符,公司董事会应对本预案进行调整,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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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招股意向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赔

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一)公司的相关承诺

1、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
响的,并已由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
股,回购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
2、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并已由人民法院作出相
关判决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将依据人民法院作出的相关判决,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二)公司控股股东的相关承诺

1、如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
质影响,并已由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即
控股股东在奇信股份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所公开发售的股份),购回价格不低于
奇信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
除息价格调整)。
2、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并已由人民法院作出
相关判决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公司控股股东若违反上述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上公开说明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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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
日起5个工作日内,暂停在发行人处领取股东分红,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
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

1、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并已由人民法院作出
相关判决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违反上述承诺,将在发
行人股东大会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暂停在发行人处领取股东分红
(如有)及薪酬(如有)或津贴(如有),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
施完毕时为止。

(四)中介机构的相关承诺

发行人保荐机构安信证券承诺:如安信证券在奇信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
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并
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安信证券将本着积极
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自行并督促发行人及其
他过错方一并赔偿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
发行人律师华商以及发行人审计和验资机构天职国际承诺:其为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的情形;若因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过程中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
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实际损失。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智大控股、叶家豪、亚太投
资、叶秀冬和宏富创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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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智大控股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家豪承诺:其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
期满后的两年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上市时其所持奇信股份股票数量的20%,且
转让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
理)。其在转让所持奇信股份股票时,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奇信股份进行
公告。
叶秀冬承诺:其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且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上市时其所持奇信股份
股票数量的5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其在转让所持奇信股份股票时,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
日通过奇信股份进行公告。
亚太投资和宏富创投承诺:其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且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转让的股份可能达到上市时其所
持奇信股份股票数量的100%,减持价格为届时市场价格。其在转让所持奇信股
份股票时,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奇信股份进行公告。
以上承诺人如未能履行上述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则其将在发行人股东大
会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
自违约之日起,其应得的现金分红及薪酬(如有)由奇信股份直接用于执行未履
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其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直至其履
行承诺或依法弥补完公司、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五、本次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事项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

经营等产生的影响

根据公开发售股份方案,发行人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与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
股份数量之和为不超过6,000万股。经符合条件的股东智大控股、亚太投资、叶
家豪、叶国英平等、自愿协商确定,亚太投资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占公开发售股
份总数的25%,智大控股、叶家豪、叶国英合计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占公开发售
股份总数的75%,其中:智大控股、叶家豪、叶国英将按发行前其各自持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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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股份数占三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公开发售股份。即使智大控
股、亚太投资、叶家豪、叶国英公开发售公司的股份数达到上限,本次发行
后,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仍然分别为智大控股和叶家豪。据此,本次
公开发售股份不会对发行人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且
不会导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六、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根据本公司2012年1月30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公司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若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并上市方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得以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
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七、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比例规定

2014年3月7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
案)>的议案》;2015年1月30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
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约定,公司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具体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
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
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
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有条件的情况
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
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最低比例:当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同时
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
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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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
理。
(四)利润分配需履行的决策程序: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先制
定分配预案;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公
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
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
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
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
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五)公司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
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并由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六)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
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
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制
定,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对利润
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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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审议,该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为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当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
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七)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八)股东违规占有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上述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进一步明确(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执行):2015-2017年,公司在预留部分发展资金后,计划每
年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的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考虑
到公司目前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未来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
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为20%,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
配的前提下,公司可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公司将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且将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外
部监事(如有)的意见。


八、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15年3月31日)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经
营情况正常。公司生产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装饰施工所需部品部件、
劳务用工的采购模式、采购价格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装饰工程业务的承
揽及施工情况良好,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税收政策亦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亦
未出现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九、请投资者仔细阅读“第四节 风险因素”章节全文,并提醒投

资者特别关注如下风险:

(一)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风险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建筑装饰业,虽然建筑装饰行业受益于建筑物装饰的周期
性更新,但新增建筑所带来的业务机会、现有建筑装饰更新周期的长短和预算水
平与宏观经济发展水平相关,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对建筑装饰行业有一定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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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我国宏观经济“十一五”期间保持稳定增长势头,2006-2010年我国GDP年
均实际增长11.2%,而同期我国建筑装饰行业产值平均增长率约为13%。
近年来,国民经济增速放缓,经济下行压力较大。2012年至2015年一季度,
我国GDP分别较上年增长7.7%、7.7%、7.4%、7%。如若未来几年我国宏观经济
出现较大波动,将对建筑装饰行业的整体需求产生影响,进而对公司经营环境造
成一定影响。

(二)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发行人所处建筑装饰行业普遍具有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且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比例偏高的特点。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88,943.14 万元、
140,007.63 万元、191,146.43 万元和 184,584.63 万元,其中 2012-2014 年各年末
应收账款余额占各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9.83%、54.27%和 59.62%,占营
业收入的比重持续上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1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总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30.52%、27.90%、36.04%和37.86%,占比偏高,主要原因为:(1)部分已完工
大型项目竣工验收至决算时间较长且该期间回款较少;(2)2011-2014年度我国
GDP增速呈持续下滑态势,而建筑装饰行业回款速度与宏观经济环境关系密切;
(3)2010-2011年度公司承接的公共事业类工程比重较高,因公共事业类工程最
终客户部分为政府或事业单位,工程施工进度确认及工程款支付需要取得有关政
府部门的批复,周期相对较长。
虽然公司承接的建筑装饰工程一般是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多数客户具有
良好的信誉,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可能继续保持在较高水平。
当宏观经济增速持续回落,或者建筑装饰行业的外部经营环境出现恶化,公司每
实现单位营业收入所形成的应收账款规模存在进一步上升的风险。
一方面,一旦客户财务状况恶化,应收账款发生实际坏账损失,将直接影响
公司利润水平;另一方面,应收账款回收不够及时,将直接影响资金周转效率,
对公司业务规模扩张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面临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2、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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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分别为22.67%、19.03%和18.63%。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
长,而此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建设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在建设期及投产初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难以对公司盈利产生显著贡献。因此,公司存在短期内因净
资产增幅较大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3、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同期净利润导致资金短缺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比累计净利润少 54,955.86 万元。
目前公司通过增加银行贷款和经营性负债,尚能够保持营运资金基本满足业务发
展需求,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大,将需要更多的资金来满足日常经营
需求。此外,部分大型工程项目在项目承接及施工过程中,需要较大金额的资金
垫付,对资本金或营运资金规模要求较高。如若未来一段时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
流量净额依然大幅低于同期净利润,或者公司不能多渠道及时筹措资金,公司将
面临资金短缺的风险。

4、偿债能力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的同时,应收账款呈快速增长态势,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亦大幅下滑。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股权融资,主
要通过银行借款、经营性负债等外部融资方式进行融资来满足业务快速发展对资
金的需求。受此影响,公司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快速增长,分别为1,358.39万元、
2,902.44万元、4,426.54万元和1,142.83万元。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银行借款、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65,227.14 万元、
76,972.61 万元。如若未来宏观经济环境发生较大不利变化,甲方长期拖延大额
工程款或者供应商资金紧张、大幅收紧信用期,致使公司未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持续下滑,流动资金无法满足经营所需和偿债需求,公司将面临偿债
能力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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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不超过6,000万股,包括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
份。其中,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6,000万股,公司股东公开
发行股数
发售股份不超过1,125万股(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
归公司所有)
本次新股发行数量应当根据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合理确
定,新股数量不足法定上市条件的,将通过转让老股增加
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经符合条件的股东智大控股、叶家
豪、叶国英、亚太投资平等、自愿协商确定,亚太投资公
开发售股份数量占公开发售股份总数的25%,智大控股、
叶家豪、叶国英合计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占公开发售股份总
数的75%,其中:智大控股、叶家豪、叶国英将按发行前
其各自持有公司的股份数占三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比例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应确保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新老股份发行(售)
1、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资金需要量合理确定新股发行
安排
数量,新股数量不足法定上市条件的,将通过转让老股增
加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
2、公司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与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
量之和为不超过6,000万股;
3、本次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根据前述调整
机制计算确认的股份数。
本次新股发行与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最终数量,
在遵循前述原则基础上,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共同确定。

拟公开发售股份的 智大控股、叶家豪、叶国英、亚太投资本次发行前分别持
股东情况 有 公 司 10,177.20 万 股 、 2,239.20 万 股 、 603.00 万 股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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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0.60 万 股 股 份 , 拟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数 量 分 别 不 超 过
659.5552 万 股 、 145.1161 万 股 、 39.0787 万 股 和 281.25 万
股。
【 】元(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共同协商,通过向询价对象进
发行价格
行初步询价,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
【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每股
发行市盈率 收益按照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08元(按2015年3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产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元(按2015年3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资产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发行市净率 【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确定)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发行方式
行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
发行对象
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由主承销商采用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 】万元
本次发行费用合计8,060.16万元,其中:保荐费用500万
元,承销费用6,200万元,审计及验资费用695万元,律师
发行费用概算
费用200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395万元,发行
手续费用70.16万元
承销费用:公司按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占本次公开发行新
发行费用分摊 股与老股转让的总数的比例分摊,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按
其发售股份的数量占本次公开发行新股与老股转让的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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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比例分摊;
其他发行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公司名称: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QIXIN CONSTRUCTION GROUP CO., LTD
注册资本: 18,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叶家豪
成立日期: 1995 年 5 月 12 日(2011 年 9 月 28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
公司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江南名苑一、二层
邮政编码: 518038
电 话: 0755-88997888、0755-88997999
传 真: 0755-25329777
互联网址: www.qxzs.com
电子邮箱: ir@qxholding.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本公司是由奇信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9月28日,深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注册号为44030110327972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注册资本18,000万元。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股权结构及股本规模未发生过变动。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本公司系由奇信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发起人为奇信有限全体股东,具体情况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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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发起人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智大控股 10,177.20 56.54
2 叶家豪 2,239.20 12.44
3 亚太投资 1,740.60 9.67
4 叶秀冬 1,080.00 6.00
5 宏富创投 900.00 5.00
6 叶国英 603.00 3.35
7 汇智创投 540.00 3.00
8 衡盈创投 360.00 2.00
9 飞腾基金 360.00 2.00
合 计 18,000.00 100.00


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上述发起人以其对奇信有限的出资
作为出资资产。奇信有限截至2011年5月31日的净资产为400,569,563.26元,其
中 180,000,000 元 按 照 1:1 的 比 例 折 合 为 180,000,000 股 , 每 股 面 值 1 元 , 其 余
220,569,563.26元均计入资本公积。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18,000万股,本次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6,000万股,其中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6,000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不
超过1,125万股。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为【 】万股。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名称及股份类别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智大控股 10,177.20 56.54
叶家豪 2,239.20 12.44
亚太投资 1,740.60 9.67
叶秀冬 1,080.00 6.00
宏富创投 900.00 5.00
叶国英 603.00 3.35
汇智创投 540.00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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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盈创投 360.00 2.00
飞腾基金 360.00 2.00
二、本次发行流通股 - -
合 计 18,000.00 100.00


公司控股股东智大控股、实际控制人叶家豪及其亲属叶秀冬、叶国英以及
智大控股其他股东叶洪孝、叶又升承诺:自奇信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其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其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公司董事周新凱承诺:自奇信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其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至少6个月。
自奇信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至其减持期间,如奇信股份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
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股东亚太投资、宏富创投、汇智创投、衡盈创投以及飞腾基金承诺:
自奇信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董事长叶家豪、副董事长叶洪孝、周新凱承诺:上述承诺锁定期届满
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在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发
行人股票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二)发起人、前十名股东、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数量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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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起人、前十名股东
本公司共有9名股东,其中法人股东3名,有限合伙企业股东3名,自然人股
东3名,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1 智大控股 10,177.20 56.54 法人股
2 叶家豪 2,239.20 12.44 自然人股
3 亚太投资 1,740.60 9.67 法人股
4 叶秀冬 1,080.00 6.00 自然人股
5 宏富创投 900.00 5.00 合伙企业股
6 叶国英 603.00 3.35 自然人股
7 汇智创投 540.00 3.00 法人股
8 衡盈创投 360.00 2.00 合伙企业股
9 飞腾基金 360.00 2.00 合伙企业股
合 计 18,000.00 100.00


2、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公司有自然人股东3名,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叶家豪 2,239.20 12.44
2 叶秀冬 1,080.00 6.00
3 叶国英 603.00 3.35


(三)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叶家豪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前,叶家豪直接持有公司2,239.20万
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12.44%。
智大控股为叶家豪控制的公司,系关联法人,直接持有公司10,177.20万
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56.54%。
叶秀冬为叶家豪的妻子,系关联自然人,直接持有公司1,080.00万股,占本
次发行前总股本的6.00%。
叶国英为叶家豪的弟弟,系关联自然人,直接持有公司603.00万股,占本
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35%。
除上述关系外,公司股东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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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本公司是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之一,目前主要从事建筑
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业务。公共建筑装饰施工业务为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
源。报告期各期内,公共建筑装饰施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82.21%、72.95%、79.45%和67.17%。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行业竞争情况

总体来看,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呈现出“大市场、小企业”的一种较为充分
的市场竞争状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数量较多,中小企业比重较高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发布的《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显
示:我国“十一五”期间,建筑装饰行业的企业数量,由2005年的19万家,下
降到2010年的14.8万家,下降幅度为23%,取得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资
质的企业数量增加,从2005年的4.5万家左右,增加到2010年的5.8万家左右,增
长幅度28.9%。虽然具备施工等级资质的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但占行业所有企业
数量的比重仅为40%,仍有约9万家企业未取得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绝大
多数无资质企业为中小企业。
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官方网站中装新网(http://www.cbda.cn/)发布的
《2014年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发展报告》显示:2014年,行业企业总数在14.0万家
左右,企业数量进一步减少,但中小企业数量比重依然较高。
2、行业百强企业占据市场份额较小,市场集中度较低
由于本行业市场规模大,进入门槛相对较低,使得处于高速发展期的建筑
装饰行业市场集中度依然较低。根据中装新网发布的《2014年中国建筑装饰行业
发展报告》,2014年,全国建筑装饰行业全年完成工程总产值约为3.16万亿元规
模,同期行业排名第一的金螳螂完成产值为206.89亿元,也仅占行业规模的
0.65%。根据《建筑装饰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到2015年,建筑装饰
行业总产值力争达到3.8万亿元,公共建筑装饰装修百强企业的平均产值力争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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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5亿元,如果该目标实现,则公共建筑装饰装修百强企业占有的市场份额预
计会达到10%左右。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本公司作为中国建筑装饰行业中的领先企业之一,连续12年位居中国建筑
装饰行业百强企业,并荣获2013年度全国建筑幕墙行业百强企业。2012-2014年
度,本公司与本行业部分企业的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2年度 2013年度 2014 年度
企业名称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金螳螂 1,394,161.69 111,562.81 1,841,428.39 158,799.42 2,068,859.59 189,824.71

亚厦股份 957,653.98 65,064.29 1,214,294.74 92,077.82 1,291,711.23 106,900.39

广田股份 677,782.71 38,035.93 869,132.69 52,816.99 978,797.03 54,967.04

宝鹰股份 291,285.16 15,218.71 372,681.13 21,983.42 538,246.48 27,295.50

洪涛股份 284,173.89 20,447.05 354,565.07 27,952.24 339,264.09 29,409.61

柯利达 113,500.15 6,451.08 170,788.38 9,693.81 184,430.44 9,521.90

瑞和股份 134,264.88 7,357.27 150,819.58 8,098.75 152,186.20 5,479.33

本公司 223,300.99 12,086.60 257,995.97 12,674.92 320,588.10 14,894.65

数据来源:各公司年度报告或审计报告

公司行业地位突出,先后被授予多次“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明星企业”、
“中国建筑装饰三十年行业开创型企业”、“中国建筑装饰三十年优秀装饰施
工企业”、“中国建筑装饰三十年专业化百强企业(酒店空间类)”、“改革开
放30年建筑装饰行业发展突出贡献企业”、“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评价
10年庆典特别荣誉—行业中坚”、“全国十佳酒店设计机构”、“全国绿色装
饰装修达标企业”、“中国建筑装饰绿色环保设计50强企业”、“全国室内装
饰优秀施工企业”、“全国安全生产优秀施工企业”、“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信
息化先进单位”、“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单位”、“全国
建筑装饰行业绿色产业基地”、“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家优秀科技创新型企
业”、“中国建筑装饰行业信息技术应用科学研究院”、“企业信用评价AAA
级信用单位”、“中国科学发展创新示范单位”、“2011-2012年广东省最佳诚
信企业”、“广东省服务业百强企业”、“2012-2013年度全国企业文化优秀成
果奖”、深圳市“自主创新企业金奖”、“2013年度深圳百强企业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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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十二届(2013)深圳企业新纪录”、“深圳质量百强企业”、“深圳市质量
强市骨干企业”、“特区建立30年—深圳企业文化建设功勋企业”、“深圳企
业文化建设十佳突出贡献单位”等荣誉称号,“奇信”品牌被认定为“深圳知
名品牌”,“奇信集团”商标被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

(四)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品牌优势

公司自成立开始,十分重视公司企业形象和公司品牌建设,“奇在创新、
信于守诺”不但是公司内部企业文化建设的核心,更是公司在市场拓展与施工
业务中坚守的信念。公司通过不断提高施工质量、优化服务体系和加强技术创
新等方式,承接了一批有影响的装饰设计与施工项目。
近年来,公司获国家级奖项的设计与施工项目如下:

序号 奖项 项目单位/工程 获奖时间
1 深圳市市民中心 2007 年
2 云南海埂会议中心 2011 年
3 鲁班奖 山东广播电视中心 2011 年
4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2013 年
5 深圳证券交易所营运中心 2014 年
6 国家优质工程奖银奖 深圳电视中心 2006 年
7 大连海事大学 2004 年
8 深圳电视中心 2006 年
9 深圳市市委党校 2007 年
10 深圳市文化中心音乐厅 2008 年
11 广州诺富特白云机场大酒店(装饰) 2008 年
12 江西省九江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2008 年
13 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09 年
14 云南海埂会议中心 2010 年
15 湖南岳阳市文化艺术会展中心 2010 年
16 滁州市政务中心 2012 年
17 甘肃会展中心 2012 年
18 中国湿地博物馆(施工) 2012 年
19 中国湿地博物馆(设计) 201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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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2012 年
21 深圳大运中心游泳馆 2012 年
22 深圳大运中心主体育场 2012 年
23 深圳珠江广场皇冠假日酒店 2012 年
24 山西大医院综合医疗大楼 2013 年
25 绵阳市中心医院改扩建三期 2013 年
26 云南海埂会议中心项目商务别墅型酒店 2013 年
27 清远狮子湖喜来登酒店 2013 年

28 山西襄垣大酒店 2013 年

29 贵州阳光杜鹃花城酒店 2013 年

30 长治人民医院门诊楼 2014 年

31 合肥东方国际会议中心 2014 年

32 江西萍钢红谷滩总部基地办公楼 2014 年

33 深圳证券交易所运营中心 2014 年
34 太原凯宾斯基酒店 2014 年

35 云南世博花园酒店改造 2014 年

36 深圳电视中心 2006 年
37 全国建筑装饰科技创 深圳市市民中心 2006 年
38 新奖 深圳市市委党校 2007 年
39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2007 年
40 云南海埂会议中心 2011 年
41 湖南岳阳市文化艺术会展中心 2011 年
42 深圳大运中心项目 I 标段(主体育场) 2012 年

43 深圳市大运中心 III 标段(游泳馆) 2012 年

44 滁州政务中心 2012 年

45 山西省科技馆 2013 年
46 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 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 2013 年

47 技示范工程 江西前湖迎宾馆 2013 年

48 黔西水西大酒店 2013 年

49 大南山紫园 2013 年

50 青岛国际贸易中心 A 塔 6-46 层 2014 年
51 常德三中心幕墙制作、安装 2014 年
52 旺德府国际大厦 2014 年
53 绍兴市奥林匹克体育馆工程-射击射箭馆及配套 201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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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用房
全国室内装饰优质工
54 湖南岳阳市南湖宾馆 2008 年

第三使馆区外交公寓 D 座、E 座办公及配套综
55 室内装饰工程安全文 2014 年
合楼
明工地
56 北京地铁 7 号西安工程土建施工 12 合同段 2014 年


另外,弹簧自由位移法处理干挂石材位置的沉降缝、报告厅声学控制技
术、不锈钢水管及卡压式管件的安装、承插限位式副龙骨安装不弯边铝板吊顶
施工工艺、一种幕墙防火装置和利用CAD技术与数控机床联网深加工石材、铝
材等技术获得2014年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创新成果奖,承插限位式副龙骨安
装不弯边铝板吊顶施工工艺荣获中国建筑装饰三十年十大科技创新成果奖。
除上述获得的国家级奖项外,公司承接的项目还荣获省市级大奖百余项,
如“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广东省建设工程金匠奖”、“广东省建
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奖”、“广东省建筑装饰行业科技创新成果奖”、
“四川省建筑装饰奖”、“浙江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浙江省建设工程
钱江杯奖”、“云南省建筑装饰工程优质奖”、“云南省优质工程一等奖”、
“湖南省优质工程奖”、“辽宁省建筑装饰工程”、“江西省建设工程杜鹃花
奖”、“陕西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金奖”、“安徽省建筑工程装饰奖”、“深
圳市金鹏奖”、“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优良工地”、“大
连建筑工程装饰奖”等。
当前,公司正在施工的重大项目包括了陕煤集团红柳林矿业培训中心、招
商银行金融后台服务中心、航天科技广场、卓越后海金融中心等。

2、管理优势

基于装饰行业的发展现状以及本行业的特点,公司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
设、项目策控管理、信息化技术应用、企业文化建设以及人才开发、培养和激
励等方面进行长期的探索和创新,形成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与发展优势。
(1)质量管理体系和内控体系建设
公司将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作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先后通过了
GB/T19001-2008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 GB/T24001-2004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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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标准认证,并建立了以经营流程为管
理轴心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为建设内部控制体系,提升管理水平,公司严格
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相关规
定,进行内部管理控制体系建设,引入内控管理理念和方法,建立健全法人治
理结构,实现公司从传统管理向现代化管理的转变。
(2)项目策控管理
装饰行业作为一个充分竞争的行业,随着投资主体的变化和工艺流程、材
料生产、物资流通、供应价格的充分市场化、透明化,企业间的竞争日趋激
烈。为了提高经营效率和降低成本,公司不断探索和总结组织变革和管理模式
创新,围绕责权利统一的原则,适时调整组织架构、清晰设置职责范围、优化
内部管理流程、理顺职能管理中心的关系,按业务管控板块建立总部职能管理
中心和区域中心的运营方式,实施“项目策控管理模式”:即从市场营销人员
接订单前开始,策划控制中心组成项目前期策划小组进行营运策略制定、成本
测算、利润复核、市场核价、施工决策、风险预测和二次经营策划,形成运营
方案和实施组织计划后,交由工程运营中心组织执行实施;在项目建设期间,
策划控制中心负责质量、安全和工期把控以及牵头落实项目盈利空间的测算,
配合、指导和协助项目经理完成运营计划的实施。
项目策控管理模式有效地明确了各管理环节的职能和岗位职责,做到“事
前有计划、过程有监督、中间有控制、结果有总结”,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工
期进度、材料成本、资源调配等做到有效计划和控制。
(3)信息化技术应用
公司重视信息技术在经营管理、项目管理和分支机构管理中的应用,建立
了现代化的计算机网络、计算机软硬件设备平台和办公自动化系统。企业信息
化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使公司获得了“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信息化先进单位”和
“中国建筑装饰行业信息技术应用科学研究院”荣誉称号,并入选《中国建筑施
工行业信息化发展报告(2013)》优秀企业案例。
公司信息化水平提高提升了信息传递的效率,有效降低公司内部沟通与协
调成本,规范了管理行为,特别是公司正在建设的工程运营项目管理平台,以
成本控制为核心,实现施工项目全方位的信息化管理,通过涵盖工程项目的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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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度控制、成本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现场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
生产要素管理、组织协调等“四控四管一协调”的管理内容,以实现项目委托
方、监理、设计单位、施工方等各参与方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网上协同作业,
从而有效控制材料成本和项目管理费用,同时提高项目管控水平,为客户及相
关方面提供满意服务。
(4)企业文化建设以及人才开发、培养和激励
董事长叶家豪编著《管理思维》作为内部培训教材,倡导积极、和谐的企业
文化氛围,公司荣获“全国企业文化优秀成果奖”、“深圳企业文化建设(诚信
文化)金鼎奖”并被评为“全国企业文化示范基地”、“深圳市企业文化建设功
勋企业”、“深圳企业文化建设十佳单位”、“深圳企业文化建设十佳突出贡
献单位”和“深圳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公司内部刊物《奇信》作为传播企
业文化的重要载体,2013年荣获“广东省最具行业影响力企业报刊”,公司总
经理余少雄先生荣获“中国建筑装饰行业企业优质内刊最佳主编奖”和“广东
省优秀企业报刊主编”。
在人才引进和培养方面,公司初步建立了行业人才库、人才测评库和标杆
企业人力资源薪酬库。在此基础上,搭建了梯队式的员工培训体系和后备人才
队伍建设,积极引进管理专家、培养内部培训师和聘请高等院校老师作为培训
老师,并结合员工需求对本企业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进行总结、开发和设计特
色培训课程,开展针对性强的在岗培训,组织各类技能培训、管理专题培训和
国内外学习考察等;建立公司人才地图,科学全面地评估中高级人才职业素养
及发展潜力,直观呈现人员结构分布、个人评估报告,以及“以一带三”人员
继任计划,为公司实现发展战略提供可持续的人力资源支持;同时大力鼓励支
持员工进行在职学习,帮助员工参加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考证,对获得相关资
质或职称证书的员工给予奖励,以此激励各类专业人才和技术人才,使得公司
拥有了一批一级建造师和高级职称高端人才。为加强后备人才的开发和培养,
公司还与深圳大学、广东工业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等多所高等院校建立校
企合作,成立实习基地和培训基地。公司因此被深圳市确定为福田区大学生实
习基地、深圳人才安居工程试点扶持单位,获得相关政策倾斜和直接的资助奖
励,董事长等集团高管和技术骨干被多所高校聘为客座教授,双方合作开展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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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关培训和课程教育,共建师资及专业技术团队,积极推进行业人才培养,并在
技术合作方面展开有益的尝试。
在激励机制方面,公司在建立适合行业和企业自身特点的多个专业序列通
道,实施灵活和更具吸引力的宽带薪酬制度,即同时为管理人员、营销人员和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设置兼具灵活和个性化特征的混合薪酬机制,使得效益分配
向做出贡献的管理型人才、复合型技术人才、业务拓展人才倾斜;与此同时,
也使不同岗位的员工享有同等晋升的机会。公司创造性的建立基于目标管理
(MBO)的关键绩效指标(KPI)的绩效考评体系,并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实施,
从而科学、及时地评估员工绩效,有效保障公司经营管理战略的实施推动,也
进一步强化支撑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优势。

3、人才优势

公司制定了人才的“选、用、育、留”机制,实行科学有效的培训模式和
具有行业竞争力的薪酬激励机制,积极引进和培养了各类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
人才。公司多位管理层成员拥有建筑装饰行业数年从业经验或企业管理经验;
公司专业人才队伍中98人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4人次先后获得“鲁班奖工程项
目经理”荣誉称号,53人次荣获“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获奖工程项目经理”称
号,43人次荣获“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优秀项目经理”称号”,12人次荣获“全
国建筑幕墙优秀项目经理”称号;公司长期重视设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并提
供各类学习、交流与创新的平台,不断促进设计师全方位的提升。目前,公司
拥有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评选的“资深室内建筑师”1名、“高级幕墙设计师”2
名、“年度杰出设计师”3名,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评选的“全国百
名优秀室内建筑师”1名、“中国室内设计二十年杰出设计师”1名、“高级室
内建筑师”14名。

4、业务营销网络覆盖优势

近年来公司的区域营销优势不断加强,业务覆盖区域逐步扩大。目前,公
司已经在全国各地设立30多家分子公司,覆盖广东、北京、辽宁、山东、山
西、陕西、宁夏、甘肃、浙江、安徽、江西、湖南、福建、海南、四川、重
庆、贵州、云南、河南、江苏等省市。在已经建立分支机构的区域中,公司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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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饰施工业务量不断增加,覆盖范围包括企事业单位办公大楼、商业中心、旅游
地产、科教文卫设施、住宅精装修等。

(五)发行人的竞争劣势

1、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对木材、石材、钢材、铝材、玻璃等原材料
的需求增加。但随着采购量的增加,部分产品的运送时间、质量、规格等无法
完全满足公司的统一要求,增加了公司选拣工作量和材料耗费量,降低了项目
施工效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建筑装饰部品部件模块化生产项目”
建成投产后,该不利情况将逐步缓解,保证产出的木制品、铝合金门窗等质
量、规格的统一,提高施工的效率,增加承接项目规模的能力等。
2、建筑装饰企业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对资
金需求的增加也快速增长。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3.66%。公
司一向重视资金管理,但资金不足部分主要依靠银行贷款解决。公司虽与银行
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但融资渠道单一,贷款融资成本较高可能会限制公司
的进一步发展。

(六)发行人销售模式和渠道

项目承接中,公司主要通过公开投标和委托方邀标的方式取得项目合同,工
程结算价格根据公司实际施工工程量确定。
本公司主要客户为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
构、星级酒店等。

(七)所需主要原材料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各种建筑材料。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房屋

建筑面积 取得
房产名称 权利人 房产证编号 用途 使用期限
(M2) 方式
深房地字第 1996.8.26-
江南名苑一层 奇信股份 1,769.34 受让 办公
3000689266 号 2066.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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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房地字第 1996.8.26-
江南名苑二层 奇信股份 2,020.25 受让 办公
3000689263 号 2066.8.25
龙岗区布吉街道布吉社 深房地字 仓储 1999.3.5-
奇信股份 6,039.60 受让
区杓妈岭工业区 7#厂房 6000515313 号 租赁 2049.3.4
龙岗区布吉街道布吉社 深房地字 仓储 1999.3.5-
奇信股份 2,608.20 受让
区杓妈岭工业区 9#宿舍 6000515252 号 配套 2049.3.4
福田区侨香路一冶广场
2012.5.15-
2 栋 A 单元 505、2502、 奇信股份 - 179.73 受让 住宅
2082.5.14
2505(注)
注:该房产为公司规定向深圳市福田区政府按照统一确定的价格购买并由公司按限定价格
向本企业人才出租的住房,公司对该房产未取得房产证书,享有有限产权,不向政府以外
的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任何形式的产权交易。

(二)土地使用权

2012年2月6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奇信与广东省惠州市国土资源局签
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通过出让的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
该地坐落于惠州市平潭镇怡发工业园,土地类型为工业用地,使用日期截止于
2062年3月6日。截至报告期期末,惠州奇信已经办理该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
证,证书编号为“惠阳国用(2012)第1400018号”。

(三)商标

核定服务项目
商标 注册证号 注册人 取得方式 使用期限
(类别)
2007.10.28-
4177040 奇信股份 申请注册 第 37 类
2017.10.27
2007.10.28-
4177041 奇信股份 申请注册 第 37 类
2017.10.27
2007.12.28-
4188883 奇信股份 申请注册 第 42 类
2017.12.27
2009.11.21-
5503942 奇信股份 申请注册 第 37 类
2019.11.20

2012.2.28-
6291091 奇信股份 申请注册 第 42 类
2022.2.27

2010.03.28-
6291092 奇信股份 申请注册 第 37 类
2020.03.27

2011.1.28-
7683458 北京英豪 申请注册 第 42 类
20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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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7-
7683457 北京英豪 申请注册 第 37 类
2022.2.6
2013.8.7-
10861109 奇信股份 申请注册 第2类
2023.8.6
2013.12.21-
10861144 奇信股份 申请注册 第6类
2023.12.20
2013.8.7-
10861173 奇信股份 申请注册 第 16 类
2023.8.6
2014.2.7-
10861205 奇信股份 申请注册 第 19 类
2024.2.6
2013.11.21-
10861279 奇信股份 申请注册 第 35 类
2023.11.20
2013.8.7-
10861320 奇信股份 申请注册 第 36 类
2023.8.6
2013.8.7-
10861386 奇信股份 申请注册 第 37 类
2023.8.6
2013.9.14-
10861424 奇信股份 申请注册 第 39 类
2023.9.13
2014.8.14-
10861616 奇信股份 申请注册 第 41 类
2024.8.13
2014.7.21-
10867755 奇信股份 申请注册 第 42 类
2024.7.20
2014.7.28-
10871319 奇信股份 申请注册 第 42 类
2024.7.27
2014.7.28-
10871320 奇信股份 申请注册 第 41 类
2024.7.27
2013.12.28-
10871321 奇信股份 申请注册 第 39 类
2023.12.27
2013.12.28-
10871322 奇信股份 申请注册 第 37 类
2023.12.27
2013.12.14-
10871323 奇信股份 申请注册 第 36 类
2023.12.13
2014.2.28-
10871324 奇信股份 申请注册 第 35 类
2024.2.27
2014.3.14-
10871325 奇信股份 申请注册 第 19 类
2024.3.13
2013.12.28-
10871326 奇信股份 申请注册 第 16 类
2023.12.27
2013.12.28-
10871327 奇信股份 申请注册 第6类
2023.12.27
2013.12.28-
10871328 奇信股份 申请注册 第2类
2023.12.27
2014.2.28-
10871336 奇信股份 申请注册 第 43 类
2024.2.27
2014.8.7-
10871338 奇信股份 申请注册 第 43 类
2024.8.6


1-2-30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4.9.21-
12417162 奇信股份 申请注册 第 37 类
2024.9.20
2014.9.21-
12417144 奇信股份 申请注册 第 37 类
2024.9.20
2014.9.21-
12417121 奇信股份 申请注册 第 37 类
2024.9.20
2014.9.21-
12417259 奇信股份 申请注册 第 42 类
2024.9.20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本公司控股股东智大控股主营业务为投资兴办实业,其本身不从事与公司
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目前除持有公司56.54%的股份外,不存在控制的其他企
业,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家豪先生除控制本公司及智大控股外,还曾控制西安
深业。西安深业自2000年以来未开展任何业务,并于2015年4月20日注销登记,
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为避免在以后的经营中产生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智大控股、实际控制
人叶家豪分别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以后不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
同或相近的业务。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未发生经常性关联交易。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接受关联方向公司提供的保证、抵押担保。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均为0。
4、关联交易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主要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家属为公司提
供担保等偶发性关联交易,该等交易均依照《公司章程》以及有关协议约定进
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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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
5、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公允性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本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根
据我们对公司提供的最近三年及一期关联交易资料的审核,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我们认为: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1-3月,公司发生的关
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
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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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4 年 与公司
持有公司股
姓 职 性 年 任期起 简要 兼职 度薪酬 的其他
份的数量
名 务 别 龄 止日期 经历 情况 情况 利益
(万股)
(万元) 关系
叶 董事长 男 52 2014.9 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工 智大控股董事,广东省 6,310.08 无
家 至 程师,曾荣获改革开放 30 年建筑装饰行业“突出贡献企业 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 (通过智大
豪 2017.9 家”、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优秀企业家、中国建筑装饰三十年 会副会长,深圳市企业 控股间接持
“功勋人物”和“优秀企业家”、“深圳市建筑装饰行业杰出成 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副 有 4,070.88
就企业家”、特区建立 30 年“深圳企业文化建设功勋人物”、 会长,深圳市汕尾商会 万股,直接
702,000
“深圳百名行业领军人物”等多项荣誉。1984 年 7 月至 1987 名誉会长,中国建筑装 持有
年 7 月任陆丰县建筑工程公司深圳办事处工程管理人员, 饰协会常务理事,深圳 2,239.20 万
1987 年 7 月至 1992 年 6 月任深圳文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 工商联理事,深圳职业 股)
司工程部负责人,1992 年 6 月至 1995 年 4 月任西安深业总 技术学院建筑与环境
经理。1995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工程学院客座教授
林 副董事 男 52 2014.9 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1993 无 - 无
长 长 至 年 4 月至 1998 年 4 月任深圳电脑通信有限公司总经理,1998
逵 2017.9 年 4 月至 2001 年 6 月任深圳市惠名(集团)有限公司常务
副总裁,2001 年 6 月至 2003 年 11 月任深圳市华宇投资集 583,500
团执行总裁,2003 年 11 月至 2005 年 4 月任奇信有限总经
理,2005 年 4 月至 2011 年 7 月任华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行
政人事总监。2011 年 7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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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余 董事、 男 55 2014.9 1960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 中国建筑装饰行业信 - 无
少 总经理 至 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高级职业经理人、美术艺术专业 息技术应用科学研究
2017.9 院院长,中国管理科学
雄 导师。1986 年 5 月至 1989 年 1 月任深圳警备区罗湖人武部
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人
军事组参谋,1989 年 1 月至 1990 年 1 月任深圳市罗湖区桂
文科学研究所研究员,
园街道办党委办干事,1990 年 1 月至 2008 年 5 月任香港伟 中国城市经济专家委
冠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08 年 6 月至今任本 员会委员,深圳市工业
公司总经理,2011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总会副会长,深圳市企
业管理学会监事,深圳 581,831
市中小企业家联谊会
常务副会长,广东工业
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
院客座教授,深圳市美
术家协会会员,深圳时
代商家书画研究院执
行院长,奇信幕墙董事
长、总经理
叶 董事 男 27 2014.9 1988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 智大控股董事长,深圳 - 4,070.88 无
洪 至 年 1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奇信有限董事长助理。2010 年 9 市永智资产管理有限 (通过智大
孝 2017.9 月至今任智大控股董事长,2011 年 9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本 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市 控股间接持
公司董事,2014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潮汕青年商会副会长, 有 4,070.88
深圳市文化创意行业 万股)
协会常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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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董事 男 28 2014.9 1987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国 深圳市潮汕青年会常 - 613.80 无
新 至 际注册高级房地产策划师。2010 年 6 月至 2014 年 2 月任深 务理事 (通过亚太
凱 2017.9 圳市世纪润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2011 年 1 月至今 投资间接持
任亚太投资董事,2014 年 1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云浮石银资 有 613.80 万
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 年 1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云浮 股)
粤城石材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 年 8 月至今任深圳市煜昇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
事。
闫 董事 男 39 2014.9 1976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 - - 无
海 至 2000 年 10 月至 2004 年 4 月任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有限公司、苏州力久新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
峰 2017.9 银行部高级经理,2004 年 4 月至 2004 年 9 月任佳通轮胎(中
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
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助理,2004 年 9 月至 2005 年 12 月
有限公司和苏州华源
任上海德汇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高级经理,2006 年 3 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
月至 2006 年 10 月任威力特日用品(上海)有限公司副总 事,德勤集团股份有限
经理,2006 年 11 月至 2011 年 7 月任和汇投资集团股份有 公司、四川三洲特种钢
限公司业务总经理。2011 年 7 月至今任苏州国发创业投资 管有限公司和苏州园
控股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兼投资二部总经理,2013 年 9 月至 林营造产业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
今任本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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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何 独立 男 73 2014.9 1942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工 深圳大学艺术设计学 66,000 - 无
文 董事 至 程师、高级经济师。1994 年 5 月至今历任深圳市装饰行业 院校外导师,深圳职业
祥 2017.9 协会秘书长、会长、名誉会长,2011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 技术学院艺术设计学
独立董事。 院专业管理委员会主
任,深圳瑞和建筑装饰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陈 独立 男 50 2014.9 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高 南华大学船山学院董 66,000 - 无
国 董事 至 级会计师、研究员、硕士生导师。1992 年 5 月至 2000 年 8 事,湖南省财务学会理
民 2017.9 月任中南工学院财务处科长、副处长、处长,2000 年 8 月 事,湖南省教育会计学
至 2010 年 1 月任南华大学财务处处长、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会常务理事
2010 年 1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南华大学财务处处长,2013
年 9 月至今任南华大学总会计师,2011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
司独立董事。
陈 独立 男 39 2014.9 1976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 66,000 - 无
友 董事 至 律师。2000 年 7 月至 2004 年 9 月任深圳海关科员,2004 限公司独立董事,海南
春 2017.9 年 9 月至 2005 年 10 月任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
2005 年 10 月至今任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 司独立董事
人,2011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1-2-36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张 监事会 男 61 2014.9 1954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程师、一级 辽宁奇信董事长 - 无
海 主席 至 注册建造师,曾获得全国建筑装饰优秀项目经理、“鲁班
岸 2017.9 奖”工程项目经理等多项荣誉。1995 年 5 月至 2010 年 12 214,500
月任奇信有限工程部项目经理。2008 年 1 月至今任本公司
工会主席,2011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曾 监事 男 37 2014.9 1978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 奇信设计院董事长、总 - 无
启 至 程师。2004 年 10 月至 2011 年 7 月任奇信有限行政部职员、 经理,朝大贸易董事,
明 2017.9 行政经理,2011 年 8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本公司企划部企 奇信智能化监事
划总监。2011 年 12 月至 2012 年 11 月任本公司行政人事管 204,408
理中心副总经理,2012 年 11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本公司策
划控制中心副总经理,2014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市场营销
二中心区域经理,2011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宋 监事 男 45 2014.9 1970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高 奇信工程管理公司董 - 无
雪 至 级工程师、高级室内建筑师。1997 年 10 月至 2002 年 4 月 事长、总经理
山 2017.9 任深圳市广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预(结)算部预算员,
2002 年 5 月至 2006 年 7 月任深圳市京基置业有限公司预
(结)算部经理,2006 年 10 月至 2011 年 7 月任奇信有限
303,100
预(结)算部经理,2011 年 8 月至 2012 年 8 月任本公司市
场营销中心副总经理,2012 年 9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本公司
市场营销一中心总经理,2013 年 6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本
公司投标管理中心总经理,2015 年 1 月至今任本公司工程
运营二中心总经理,2011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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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罗 副总经 男 44 2014.9 1971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 - 无
卫 理 至 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高级室内建筑师,曾获得全 院客座教授,奇信智能
民 2017.9 国建筑工程装饰奖项目经理、全国建筑装饰优秀项目经理 化董事长、总经理,朝 440,000
和“鲁班奖”工程项目经理等多项荣誉。1995 年 5 月至今 大贸易董事,惠州奇信
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监事,奇信幕墙监事
叶 副总经 男 56 2014.9 1959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助 朝大贸易董事长、总经 - 无
国 理 至 理经济师。1986 年至 1988 年任陆丰县建筑工程公司驻深圳 理,惠州奇信执行董
县 2017.9 公司总经理,1989 年任广东省陆河县建委副主任,1990 年 事、经理
400,000
至 1991 年任深圳华侨城锦绣中华发展有限公司部门经理,
1992 年至 2010 年 8 月任深圳市南利装饰工程公司副总经
理、项目经理。2010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张 副总经 女 40 2014.9 1975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无 - 无
轶 理、董 至 高级经济师。2000 年 11 月至 2002 年 3 月历任深圳国际高
事会秘 2017.9 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高级投资经理、总
书 裁秘书,2002 年 4 月至 2004 年 10 月任深圳发展银行总行
商人银行部高级经理,2004 年 10 月至 2005 年 4 月任深圳
411,650
市香榭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2005 年 4 月至
2007 年 7 月先后任华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执行官和首
席投资官,2007 年 7 月至 2009 年 10 月任华视传媒集团有
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首席投资官。2011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
司董事会秘书,2011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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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 副总经 男 43 2014.9 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奇信工程管理公司董 - 无
飞 理、财 至 高级会计师、审计师、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企业风险管 事,深圳市金华鸿源股
翔 务总监 2017.9 理师。1995 年 2 月至 2001 年 7 月任深圳市彩泰实业有限公 份有限公司董事
司财务部财务经理,2001 年 7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深圳市
400,650
兆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财务总监,2007 年 12 月至
2009 年 7 月任深圳市汇鑫海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9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11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
副总经理。

注:以上工资数据均为含税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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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

智大控股持有公司56.54%的股份,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智大控股成立于1994
年3月5日,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主楼13楼01、07单元;
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
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
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叶家豪先生系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叶家豪先生,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
曾荣获改革开放30年建筑装饰行业“突出贡献企业家”、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优秀
企业家、中国建筑装饰三十年“功勋人物”和“优秀企业家”、“深圳市建筑装
饰行业杰出成就企业家”、特区建立30年“深圳企业文化建设功勋人物”、“深
圳百名行业领军人物”、等多项荣誉。1984年至1995年曾先后担任陆丰县建筑工
程公司深圳办事处工程管理人员、深圳文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部负责
人、西安深业总经理。1995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同时兼任智大控股董事、
广东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深圳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副会长,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常务理事,深圳工商联理事,深圳市汕尾商会名誉会长,深圳
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客座教授。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资 产 2015.3.31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货币资金 57,027.06 62,209.07 62,874.17 51,764.81
应收票据 767.60 98.80 510.00 1,330.00
应收账款 163,464.08 170,340.45 126,947.61 81,22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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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项 3,352.81 2,374.53 2,353.78 1,817.89
应收股利 - - - -
其他应收款 5,250.12 5,337.54 5,704.02 2,226.57
存 货 10,513.49 9,778.27 8,390.99 7,045.88
其他流动资产 - - - -
流动资产合计 240,375.16 250,138.65 206,780.57 145,409.02
固定资产 6,080.45 6,359.28 7,309.72 8,175.62
在建工程 276.39 43.98 - -
无形资产 1,881.22 1,895.37 1,955.58 2,005.50
商 誉 47.24 47.24 47.24 47.24
长期待摊费用 709.59 707.19 696.08 818.60
递延所得税资产 5.35 5.35 6.24 7.13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9,000.24 9,058.41 10,014.86 11,054.08
资产总计 249,375.40 259,197.06 216,795.42 156,463.10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2015.3.31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短期借款 65,000.00 61,000.00 46,000.00 29,800.00
应付账款 76,972.61 97,867.75 86,095.89 55,155.02
预收款项 3,214.48 1,825.75 4,063.37 2,484.71
应付职工薪酬 686.99 888.94 727.72 624.09
应交税费 11,789.61 10,760.65 8,151.13 6,978.35
其他应付款 93.84 127.30 164.60 321.12
一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2,182.00
其他流动负债 - - - -
流动负债合计 157,757.53 172,470.40 145,202.70 97,545.30
长期借款 227.14 239.29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27.14 239.29 - -
负债合计 157,984.67 172,709.68 145,202.70 97,545.30
股 本 18,000.00 18,000.00 18,000.00 18,000.00
资本公积 22,056.96 22,056.96 22,056.96 22,056.96
盈余公积 4,254.41 4,254.41 2,933.76 1,788.45
未分配利润 47,079.36 42,176.01 28,602.01 17,072.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91,390.73 86,487.38 71,592.72 58,917.80
少数股东权益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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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合计 91,390.73 86,487.38 71,592.72 58,917.80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249,375.40 259,197.06 216,795.42 156,463.10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1-3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76,956.54 320,588.10 257,995.97 223,300.99
其中:营业收入 76,956.54 320,588.10 257,995.97 223,300.99
二、营业总成本 70,310.34 298,105.26 239,302.09 205,824.23
其中:营业成本 63,663.43 264,999.95 213,144.86 184,849.17
营业税金及附加 2,703.29 11,157.72 8,991.56 7,756.80
销售费用 569.24 2,177.16 1,806.98 1,684.98
管理费用 1,884.30 7,599.48 6,914.64 6,404.36
财务费用 1,142.83 4,426.54 2,902.44 1,358.39
资产减值损失 347.25 7,744.40 5,541.61 3,770.5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
投资收益 - - - -
三、营业利润 6,646.20 22,482.84 18,693.87 17,476.76
加:营业外收入 89.67 281.65 353.09 150.00
减:营业外支出 5.60 55.01 10.06 13.6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 - -
四、利润总额 6,730.27 22,709.48 19,036.90 17,613.09
减:所得税费用 1,826.92 7,814.82 6,361.98 5,526.49
五、净利润 4,903.35 14,894.65 12,674.92 12,086.60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4,903.35 14,894.65 12,674.92 12,086.60
少数股东损益 - - - -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 0.27 0.83 0.70 0.67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 0.27 0.83 0.70 0.67
七、其他综合收益 - - - -
八、综合收益总额 4,903.35 14,894.65 12,674.92 12,086.6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903.35 14,894.65 12,674.92 12,086.6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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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5 年 1-3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3,904.73 264,849.67 207,571.74 190,470.4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05.07 702.57 687.83 335.8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4,509.80 265,552.23 208,259.57 190,806.2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4,911.75 246,769.42 177,702.11 160,152.1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613.07 9,064.84 7,608.73 5,498.45
支付的各项税费 3,612.26 16,834.57 14,593.47 11,576.0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94.17 4,619.58 7,562.17 5,511.4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2,031.26 277,288.42 207,466.48 182,738.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21.46 -11,736.18 793.09 8,068.2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 3.69 - -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 - - -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6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217.66 627.50 485.79 3,243.03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 - - -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7.66 627.50 485.79 3,243.0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7.66 -623.82 -485.79 -3,243.0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0,000.00 92,278.00 54,000.00 29,8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000.00 92,278.00 54,000.00 29,8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6,012.15 77,038.71 39,982.00 12,188.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1,108.90 4,349.50 2,839.19 1,294.2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0.00 1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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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121.04 81,468.21 42,961.19 13,482.2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78.96 10,809.79 11,038.81 16,317.7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860.16 -1,550.21 11,346.11 21,142.9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 61,071.90 62,622.10 51,275.99 30,133.0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6,211.73 61,071.90 62,622.10 51,275.99


(二)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公司经天职国际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项 目
1-3 月 度 度 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
- - - -
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89.67 280.47 352.91 150.00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60 -53.84 -9.88 -13.6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84.07 226.63 343.03 136.33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 21.02 56.61 85.76 34.16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 63.05 170.02 257.27 102.17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 63.05 170.02 257.27 102.1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 - - -


(三)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2015.3.31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动比率 1.52 1.45 1.42 1.49

速动比率 1.46 1.39 1.37 1.4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3.66 66.74 66.70 62.13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5.08 4.80 3.98 3.27
(元)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占
0.06 0.07 0.11 0.16
净资产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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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5 年 1-3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41 1.94 2.25 2.93

存货周转率(次) 6.27 29.17 27.62 28.7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8,181.00 28,393.08 23,181.75 20,105.7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
4,903.35 14,894.65 12,674.92 12,086.60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
4,840.30 14,724.63 12,417.65 11,984.42
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7.07 6.22 7.71 14.6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42 -0.65 0.04 0.45
(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27 -0.09 0.63 1.17

基本 0.27 0.83 0.70 0.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每股收益(元)
稀释 0.27 0.83 0.70 0.67

基本 0.27 0.82 0.69 0.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每股收益(元)
稀释 0.27 0.82 0.69 0.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加权平均净
5.51 18.84 19.42 22.86
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
5.44 18.63 19.03 22.67
资产收益率(%)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管理层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状况良好,
财务结构、各项财务指标等均处于正常水平,符合所从事业务的发展阶段和行业
特点。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增长,市场开拓能力逐步增强,显示出良好的盈利能力
和持续发展能力。
1、财务状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且施工材料主要通过外部采购
取得,生产厂房、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相对较少。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流动资
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2.94%、95.38%、96.51%和96.39%,占比较高。公司
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和应收账款,公司货币资金以银行存款和因投标、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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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需要存入的保证金,另有部分库存现金。公司货币资金余额由2012年末的
51,764.81万元增加到2015年3月末的57,027.06万元,主要系公司工程款回款增加
以及为满足经营规模扩大而相应增加了银行借款所致。应收账款余额保持较大规
模是建筑装饰行业的共性,与工程款项的结算方式密切相关。公司按照建造合同
的完工百分比法(工作量法)确认收入。发包方一般按已确认工程量的一定比例
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已确认的部分工程量对应的价款未能及时全额收到形成应
收账款,具体支付进度为: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方一般按当期确认完工量的
60-80%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后,一般支付至工程结算价
款的95%,剩余部分作为工程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支付。除上述延迟支付进度款
因素导致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外,发包方履行内部审批、办理付款手续等事项,
亦会导致工程施工历次完工量确认或最终结算时间与实际收到工程款时间存在
差异,形成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负债规模也相应增长,本公司债务结
构中,流动负债占绝大部分。截至2015年3月31日,本公司的负债总额为157,984.67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57,757.53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为99.86%;非流
动负债总额为227.14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为0.14%。
2、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迅速,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均实现快速增长。
公司营业收入绝大部分来自于装饰业务,其中2015年1季度占比达98.58%。
报告期内,公司公共建筑装饰业务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比重维持在70%以
上 , 在 公 司 业 务 构 成 中 的 比 重 最 大 , 2012-2014 年 度 的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17.79%,体现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公共建筑装饰具有施工难度大、技术含量
高、工程规模大等特点,最能体现本行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未来公司将继续
保持公共建筑装饰工程的承揽力度,巩固并提高公司在该领域的竞争优势。
在国家限制开发商交付毛坯房,鼓励提供精装修住宅的政策背景下,住宅
精装修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积极开拓这一市场领域已成为做大做强装饰企业的
必然趋势之一。因此,2011年以来公司加大了中高端住宅精装修市场业务的承
揽力度和承接意愿,改变了此前住宅精装修业务比重过小的情形。公司主营业
务收入构成趋于合理。2012年度及2014年度,住宅精装修业务收入占比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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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主要系受商品房市场开发、销售景气度影响。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累计 749,127.84 万元,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10,396.34 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累计
26,078.72 万元,现金流量状况正常,符合建筑装饰行业的特点。
报告期各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 85.30%、80.46%、82.61%和 109.03%。公司工程款回收比例虽然保持在较
高水平,但受宏观经济发展环境和业务规模扩大等因素影响,2013 年度回款比
例较上年度下滑 4.84 个百分点;2014 年度,公司加强了工程款催收力度,加之
宏观经济增速下滑态势于下半年逐步企稳,工程款回收比例有所回升;2015 年
1-3 月,受工程款催收力度和回款季节性因素的双重影响,回款比例进一步提升。

(五)股利分配政策和实际分配情况

1、发行人现行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规定,公司董事
会依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分红比例,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除分配年度
股利外,公司可根据实际盈利情况进行中期分红。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
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
事项。
根据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税后利润的具体分配顺序及比
例如下:(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2)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3)经
股东大会决议,可以从税后利润提取任意公积金;(4)支付股东股利。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
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
本的25%。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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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现金流情况下,公司连续3年内以现金方式累
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3年内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报告期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利润分配。

3、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2012年1月30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章
程(草案)>的议案》,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规定。
2014年3月7日,公司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草案)>的议案》,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补充修订。
2015年1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股东未来回报事宜进行了
专项研究论证,并将相关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015年1月30日,公司召开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的议案》,进一步明确了公司
2015-2017年度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约定,公司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具体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
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
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
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有条件的情况
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
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最低比例:当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同时
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
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
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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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
理。
(四)利润分配需履行的决策程序: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先制
定分配预案;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公
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
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
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
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
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五)公司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
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并由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六)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
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
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制
定,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对利润
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该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为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当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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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七)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八)股东违规占有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执行)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进一步明确:2015-2017年,公司在预留部分发展
资金后,计划每年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的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
润的10%;考虑到公司目前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未来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为20%,在确保足
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公司将至少每三年
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且将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如有)的意见。

4、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前滚存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若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上市方案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并得以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后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期末,发行人拥有9家全资子公司,无参股公司。全资子公司
具体情况如下:

1、深圳市奇信建筑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12月9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
实收资本:500万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江南名苑二层204
经营范围:建筑幕墙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工程的
设计、安装、施工、金属门窗工程(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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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
经天职国际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奇信幕墙总资产481.17万元,净
资产481.17万元,2014年实现净利润-3.04万元;截至2015年3月31日,奇信幕
墙总资产479.90万元,净资产479.90万元,2015年1-3月实现净利润-1.27万元。

2、深圳市奇信建筑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12月15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
实收资本:500万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江南名苑二层206
经营范围:建筑智能化工程、电信工程、电子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建
筑幕墙工程(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方可经营)。
经天职国际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奇信智能化总资产484.38万元,
净资产484.38万元,2014年实现净利润-4.82万元;截至2015年3月31日,奇信
智能化总资产487.27万元,净资产483.09万元,2015年1-3月实现净利润-1.28万
元。

3、深圳市奇信环境艺术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5月6日
注册资本:1,500万元
实收资本:1,500万元
住所:深圳市福田保税区长宝大厦BC段二层、D段205
经营范围:环境艺术设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建筑装修装饰设计、建筑幕墙设计、建筑
工程咨询(凭资质证经营)。
经天职国际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奇信设计院总资产691.42万元,
净资产-468.48万元,2014年实现净利润-342.69万元;截至2015年3月31日,奇
信设计院总资产630.92万元,净资产-579.24万元,2015年1-3月实现净利润
-110.76万元。

4、深圳市奇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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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2010年12月22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
实收资本:500万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江南名苑二层201
经营范围:工程建设管理咨询,建筑工程(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
质证后方可经营)。
经天职国际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奇信工程管理公司总资产485.74
万元,净资产485.74万元,2014年实现净利润-3.87万元;截至2015年3月31
日,奇信工程管理公司总资产488.00万元,净资产484.77万元,2015年1-3月实
现净利润-0.97万元。

5、深圳市朝大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4月7日
注册资本:300万元
实收资本:300万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江南名苑二层202
经营范围:装饰材料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进口分销;法律、行政
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经天职国际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朝大贸易总资产151.83万元,净
资产152.51万元,2014年实现净利润-6.04万元;截至2015年3月31日,朝大贸易
总资产155.21万元,净资产150.87万元,2015年1-3月实现净利润-1.65万元。

6、北京英豪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7月8日
注册资本:4,000万元
实收资本:4,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2号院2号楼(金源时代商务中心2号楼)1
单元(A座)5F
经营范围:专业承包;工程勘察设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机械设备、金属材料;经济信息咨询。(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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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职国际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北京英豪总资产19,820.46万元,
净资产9,494.19万元,2014年实现净利润2,156.97万元;截至2015年3月31日,
北京英豪总资产19,507.51万元,净资产10,110.39万元,2015年1-3月实现净利
润616.20万元。

7、惠州市奇信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12月1日
注册资本:1,500万元
实收资本:1,500万元
住所:惠阳区平潭镇广汕路边118号
经营范围:新型材料的技术开发;销售:建筑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
不设商场、档口、仓储);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
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经天职国际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惠州奇信总资产1,880.14万元,净
资产1,281.64万元,2014年实现净利润-59.49万元;截至2015年3月31日,惠州奇
信总资产1,869.24万元,净资产1,262.88万元,2015年1-3月实现净利润-18.77万
元。

8、大连市奇信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7月13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万元
住所:大连市中山区友好路211号1-14-2室
经营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消防设
施工程设计施工;园林古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建筑
幕墙工程设计施工(以上均凭资质证经营)。
经天职国际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大连奇信总资产906.72万元,净
资产897.41万元,2014年实现净利润-42.18万元;截至2015年3月31日,大连奇
信总资产895.89万元,净资产886.03万元,2015年1-3月实现净利润-11.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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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辽宁奇信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10月13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万元
住所:沈阳市大东区津桥路3-2号(1721)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消防
工程、园林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施工,机电设备安
装。
经天职国际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辽宁奇信总资产973.62万元,净
资产966.54万元,2014年实现净利润-9.38万元;截至2015年3月31日,辽宁奇
信总资产969.78万元,净资产965.53万元,2015年1-3月实现净利润-1.01万元。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经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扣除公司承担的发行
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下述项目: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建设期 备案情况 环评批文
(万元) 资金(万元)

备案机关: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建筑装饰部品部件模 惠市环建
22,102.00 22,102.00 2年 会,编号:121300490019003,有效
块化生产项目 [2012]18 号
期截至 2016 年 1 月 21 日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6,376.00 6,376.00 2年 - -

备案机关: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 惠市环建
4,551.00 4,551.00 2年 会,编号:111300490029021,有效
目 [2012]19 号
期截至 2016 年 1 月 20 日

备案机关:深圳市福田区发展和改革

局,编号:深福田发改备案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2,084.25 2,084.25 2年 -
[2015]0010 号(注),有效期截至 2017

年 1 月 21 日(注)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18,000.00 18,000.00 - - -

合 计 53,113.25 53,113.25 - - -

注:该项目原备案机关为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备案号为“深发改备案[2011]0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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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因项目延期而换取新的项目备案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金额为53,113.25万元,计划全部使用募集资金。
若本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的资金需求,则资金缺口部分由公
司自筹解决。本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归实际发售
股份的股东所有。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的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与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
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重大事项提示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发行人提醒投资者关注下述各项风险
因素:

(一)建筑装饰业务的行业政策风险

1、住宅精装修业务的政策风险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健康发展,国家及各级政府部门会根据市场环境出
台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未来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变化将对住宅精装修业务需
求产生影响。2012年至2015年1-3月,发行人住宅精装修业务收入在营业收入中
所占的比重分别为15.99%、25.32%、19.17%和31.41%。若未来国家房地产调控
政策趋紧且致使居民购房意愿降低,将会对公司住宅精装修业务的发展产生一
定程度的影响。
2、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装修业务的政策风险
2013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
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
要求:自印发之日起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
堂馆所;办公用房因使用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存在安全隐
患,不能满足办公要求的,可进行维修改造。维修改造项目要以消除安全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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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为重点,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
准,严禁豪华装修。同时,该《通知》指出:本通知所称党政机关楼堂馆所,
包括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培训中心,以及以“学院”、
“中心”等名义兴建的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党政
机关使用非财政性资金建设的楼堂馆所,参照本通知执行。
报告期各期内,党政机关楼堂馆所装修业务占发行人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分别为2.87%、4.08%、5.12%和4.11%,占比不高,但随着国家对党政机关楼
堂馆所建设限制措施的实施,公司近几年业绩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管理风险

1、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家豪直接持有公司12.44%的股份,并通过
智大控股间接持有公司22.616%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35.056%的股份;同时,
其关联人叶秀冬、叶洪孝、叶又升、叶国英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43.274%的
股份。虽然本次发行后,叶家豪及其关联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将有所
下降且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但仍有发生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
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它方式,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或重大决策进行控制,进
而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可能性。
2、公司快速成长引致的管理风险
近年来,本公司业务稳步发展,其中2012-201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的年均复
合增长率达到19.82%。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公司资产规模、员工数量、
经营区域都将迅速扩大,管理难度加大。尤其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在通过工厂化生产提升了建筑装饰部品部件的自给能力的同时,也对公司
的经营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如果在研发、采购、
生产、施工等方面的管理水平不能随之有效提高,将给公司的高效运营带来较
大挑战,使公司面临一定的管理风险,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拟依次投向“建筑装饰部品部件模块化生产项目”、“营销
网络建设项目”、“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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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其中“建筑装饰部品部件模块化生产项目”系对公司
主营业务产业链的延伸,项目投产后公司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所需的木制品、幕
墙、门窗等部品部件将由原来以外购为主转变为自产为主,由于该项目根据公
司工程施工所需产品规格及数量进行模块化定制加工,且无外销,因此公司的
生产经营模式并未发生重大变化,该项目有助于提升公司工程施工质量和标准
化水平以及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综合竞争优势;“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将
进一步完善公司营销网络布局,为公司业务拓展提供保障;“设计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将大大增强公司装饰设计和技术研发能力;“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将大大提升
公司项目运作能力和大型项目承揽能力。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风险与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产品用于满足公司所承接的建筑装饰工程,不用
于对外销售,项目建设前景主要取决于公司承揽装饰业务订单的能力。虽然公
司已对该等项目进行了详细论证,充分考虑了建筑装饰行业的市场需求,认为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基础,但项目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
场环境因素作出的,一旦未来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公司承接的建筑装饰工
程数量下降,则可能造成工厂产能利用不足,不能达到项目的预期收益。
“建筑装饰部品部件模块化生产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的部品部件工厂化
产业政策和产业升级的要求。通过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可大幅提高公司承接
订单的能力,减少施工作业中的噪音、粉尘等污染,提高施工质量水平和工作
效率。虽然公司已为该项目的实施进行了充分、谨慎的可行性论证,储备了相
关人才和技术,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否按照设计进度顺利实施,项目建
成后公司能否按照计划进行高效的组织管理、高质量完成员工培训,将使得项
目预期经济效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风险。
2、新增折旧及摊销导致的利润下降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约为24,832.70万元,项目建成投
产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大幅提高,资产结构发生的变化将可能使资产流动性
和变现能力降低,每年新增折旧及摊销合计2,249.85万元。虽然项目建成达产
后,公司经营规模、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将大幅提升,但如若未来业务发展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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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较大幅度低于预期或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收益水平未能达到预期目标,公
司将面临因新增折旧及摊销增加而导致利润下降的风险。

(四)原材料价格和人工成本大幅波动的风险

公司从事建筑装饰工程业务需要的各种建筑装饰材料,除部分由甲方直接
提供外,其余材料需要自行采购。报告期内,除钢材类、铝材类价格波动较大
外,陶瓷类、木材类、石材类、玻璃类等主要材料价格较为平稳,但不排除未
来建筑装饰材料价格有大幅波动的可能。
公司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业务中的劳务人员采取劳务分包方式由劳务公司提
供。2011年至2013年,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根据建筑市场工人工资结合
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公布的人工最低工日单价,平均每年增长7.51%,未来可能
会继续上涨。
随着我国人口红利的逐渐消失以及企业间对人才争夺的加剧,公司项目管
理人员、设计人员等的人工成本也可能会持续上涨。2011-2013年度,深圳市在
岗职工平均工资分别为4,595元/月、4,918元/月、5,218元/月。
未来,如若原材料价格出现较大波动或人工成本大幅上升,将给公司成本
管理控制能力带来一定的压力。

(五)经营业绩增速下降的风险

公司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情况如下:
2015 年 1-3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增幅 金额(万元) 增幅 金额(万元) 增幅

营业收入 76,956.54 320,588.10 24.26% 257,995.97 15.57% 223,300.99 34.52%

毛利 13,293.10 55,588.15 23.94% 44,851.10 16.64% 38,451.82 33.23%

营业利润 6,646.20 22,482.84 20.27% 18,693.87 6.96% 17,476.76 17.58%

净利润 4,903.35 14,894.65 17.51% 12,674.92 4.87% 12,086.60 11.87%

如前所述,受宏观经济增速下滑、房地产宏观调控及党政机关“楼堂馆
所”政策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建筑装饰需求存在增速降低或下滑的风险。未
来,公司营业收入增速存在逐步降低的风险。另外,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增速
低于营业收入增速,主要是因为:1、受业务规模持续增长、部分工程项目竣工
决算办理时间较长或甲方延迟支付工程款等因素影响,期末应收账款计提坏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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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金额增长较快;2、公司当前主要通过增加银行借款满足业务规模扩大对营
运资金的需求,致使利息支出快速增加。综上,未来公司经营业绩存在增速下
降的风险。

(六)行业竞争风险

我国从事建筑装饰的企业数量众多,截至2014年末,行业企业总数在14.0
万家左右,较上年年末减少约1,000家,但行业企业绝对数量依然较多。另外,
根据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统计,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全国具备装饰施工专项壹
级和装饰设计专项甲级的企业数量分别为1,232家和1,024家,具备幕墙施工专项
壹级与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企业数量分别为292家和450家。具备各项施工壹级
或设计甲级资质的建筑装饰企业多立足于中高端市场,与本公司在业务拓展中
构成直接竞争。
公司经过多年“精品化”战略,在行业内树立了“奇信”品牌,但在建筑
装饰设计、材料、施工产业链一体化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且行业内的主要
竞争对手如金螳螂、亚厦股份、广田股份等均为上市公司,资本实力雄厚,本
公司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

(七)工程质量风险

公司承接的建筑装饰工程多为政府公共事业工程、大型企业办公楼、购物
中心、星级酒店及高端别墅等,发包方对施工质量要求较高。公司非常重视多
年培育的品牌和信誉,将工程质量控制视为企业经营中最核心的要素之一,不
断 完 善 质 量 控 制 管 理 。 公 司 先 后 引 进 了 GB/T19001-2008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和
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在设计、施工中严格遵照主管部门制定的各项
标准,建立了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规范,编订了《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在设计
方案、施工过程、质量检测等环节均制定了更为具体的标准和制度。
虽然公司至今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但如果在工程现场出现控制和
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可能会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进而对公司的业绩及声誉
产生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八)施工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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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所承建的建筑装饰工程一般需要大量的现场施工作业活动,存在一定的
安全风险。公司对施工安全的要求较高,建立了严格的安全管理、事故处理等制
度规范,编订了《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符合安全施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行业
要求,并已通过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报告期内,公司未
发生重大安全施工事故,但如果未来发生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将会对公司的业绩
及声誉产生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二、重要合同

(一)重大施工合同

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24.94 亿元。作为大型建筑装饰企
业,公司承接的建筑装饰工程合同金额一般较大,现披露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合同金额 1,500 万元以上的未完工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同名称 交易对方 合同金额 签订日期

工程承包方:奇信股份

1 恒裕滨城花园一期项目整体精装修工程 深圳市银海实业有限公司 25,180.00 2014.05.28

2 北京雁栖湖国际会展中心精装修工程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6,210.82 2014.04.09

昆明滇池国际会展中心 2 号地块 B 项
云南新世纪滇池国际文化旅游会展
3 目、3 号地块商业 C-1 项目精装修工程 10,712.42 2014.12.05
投资有限公司
设计施工一体化(第二标段)

4 培训中心装修工程 陕煤集团神木红柳林矿业有限公司 9,678.51 2014.01.25

西安市地铁三号线一期工程(鱼化寨-
5 保税区段)车站设备安装及装修施工项 西安市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 9,152.32 2014.11.18

目 D3AZZXSG-9 标段

湛江民大广场 B 楼(写字楼)及负一层水
6 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691.07 2015.03.16
疗(含夹层)装饰工程

卓越后海金融中心标准层公共部位装修
7 深圳市卓越康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8,595.46 2014.05.23
工程

瑞安市人民医院瑞祥分院后勤楼和医疗
8 瑞安市人民医院 7,963.54 2013.10.28
综合楼装修工程

山西焦煤集团综合服务基地外装饰幕墙
9 山西焦煤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568.65 2013.03.15
工程

10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大厦非标准层室内装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973.40 2014.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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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饰工程施工

龙栖湾国际康乐度假庄园二期 A4#公
11 海南龙栖湾发展置业有限公司 6,800.00 2014.07.31
寓装饰工程

12 韶关福盈大饭店室内外装饰安装工程 韶关福盈大饭店有限公司 5,800.00 2013.08.07

华鸿国际中心商场(地上 4 层-5 层)、

13 会所、售楼处、住宅公寓公共部分、北 哈尔滨华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360.00 2014.02.09
区购物中心装修工程

重庆市江北嘴金融城 3 号项目室内装饰
14 重庆市江北嘴置业有限公司 5,183.38 2014.07.02
装修工程(一标段)

恒裕滨城花园一期项目石材幕墙制作及
15 深圳市银海实业有限公司 4,227.14 2013.10.22
安装工程

包商银行呼伦贝尔分行办公大楼装修工
16 包商银行呼伦贝尔分行 4,151.53 2014.04.25


17 保华御水碧园会所装饰装修工程 保华地产(营口)置业有限公司 4,133.54 2014.07.20

招商银行金融后台服务中心(一期)项
1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123.59 2014.08.25
目精装修工程(一标段)

卓越后海金融中心商业及公共部分装修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
19 3,633.45 2014.08.01
工程 司

南京东郊国宾馆 16 号楼翻改建及相关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二期工程建设指
20 配套工程——16 号楼精装修三标段工 3,627.51 2015.01.18
挥部


21 中洲华府商业大厦商场装饰工程 深圳市中洲宝城置业有限公司 3,588.41 2014.09.29

22 深圳威盛科技大厦精装修工程 深圳威盛上华科技有限公司 3,500.00 2013.07.09

厦门泰地海西中心一期 SOHO4#楼装修
23 厦门泰地置业有限公司 3,500.00 2014.01.22
工程

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一期工程中心区
24 杭州师范大学 3,250.16 2014.12.15
西区块幕墙工程

广州地铁线网运营管理指挥中心项目 A
25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3,197.57 2014.06.30
塔及万盛地铁改造装修工程

26 ICU 建设项目 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 3,112.04 2014.06.26

有线枢纽大厦施工总承包工程玻璃幕墙
27 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952.98 2014.04.08
工程

大连绿地置业有限公司大连市绿地中心

B14 地块项目 A1#楼 6-21 层精装修指定
28 大连绿地置业有限公司 2,744.80 2013.06.18
分包工程的第二标段(11-15 层)、第三

标段(16-21 层)

29 福州万科金域花园项目 2#楼精装修工 福州市万华房地产有限公司 2,643.31 201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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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宣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业务经营用房
30 宣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606.41 2014.07.21
装修项目

31 天山娇国际酒店装饰装修工程二标段 哈密秋天商贸有限公司 2,573.00 2014.02.10

32 航天科技广场精装修工程第Ⅲ标段 深圳市航天高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504.20 2014.01.07

东海国际公寓 B 座 4-29 层 F/G/H/J/K 单
33 深圳市天麒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2,428.45 2014.08.28
元房装饰工程

中国移动深圳信息大厦室内装修装饰工
34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2,369.20 2014.12.05
程标段五

哈尔滨华鸿红星美凯龙国际商业广场南

35 区 1#、2#、3#塔楼外墙瓷板干挂及岩棉 哈尔滨华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313.00 2014.05.30
粘贴保温系统工程

硚口金三角项目 A 地块商业购物中心公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
36 2,305.45 2014.10.20
共部分精装修工程 司

悦澜山花园 4 至 6 栋户内、电梯轿厢、
37 清蓝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2,286.56 2015.01.23
公共区域天花精装及安装工程

38 无锡亿百裙楼商业内装工程 无锡亿百置业有限公司 2,285.23 2014.12.22

广福城项目 A8、A11 地块写字楼室内公
39 云南集成广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251.08 2014.10.24
共部分装饰工程

福州万科金域蓝湾项目一期 16#、17#、
40 闽侯县万科汇开发有限公司 2,090.00 2015.01.30
20#楼精装修工程

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四期 5A 写字楼 福州泰禾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41 2,052.95 2015.01.23
21-30 层总部办公室室内装修工程 司

贵阳花果园项目 1 号楼四层、六层及六
42 贵阳宏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0.00 2014.10.31
层夹层装修工程

海南清水湾 A09-2C 区 37 栋低层住宅室
43 海南雅恒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1,975.95 2013.07.22
内装修及配套水电安装工程

昆山市人民南路交通枢纽城市综合体商
44 业中地块项目精装修工程三标段(3#裙 昆山鹿坊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1,962.00 2015.03.06

楼)

45 临汾市城投大厦幕墙外装工程 临汾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846.28 2014.08.04

开元世纪项目三期高层住宅区 1 号楼
46 杭州开元世纪置业有限公司 1,770.48 2013.08.17
(石材、铝板)幕墙工程

四平万达嘉华酒店客房层一标段(5-10
47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1,731.54 2015.03.06
层)室内精装修工程

48 鸿坤山海墅一期一标 2#楼精装修工程 三亚宝迪投资有限公司 1,676.61 2014.10.12

49 兰州军区临潼疗养院第二疗养区疗养大 兰州军区临潼疗养院第二疗养区 1,644.25 201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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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楼内部装修工程(第一标段)

太原电信通信生产楼外装项目深化设计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山西省电信分公
50 1,629.03 2014.11.18
及施工工程 司

四平万达嘉华酒店客房层二标段(11-16
51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1,610.77 2015.03.06
层)室内精装修工程

包头市茂业东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52 包头茂业天地项目住宅室内精装工程 1,577.18 2014.08.07


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三期 MALL(1 标)福州泰禾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53 1,520.33 2015.01.23
装饰工程 司

新建门(急)诊楼、影像楼及医技楼工
54 山西一建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1,515.84 2013.11.27


工程承包方:北京英豪

天逸南一期六标段 11#12#楼套及公共
55 杭州金地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619.16 2013.12.28
部位精装修工程

56 营口万达广场 SOHO5#楼室内精装工程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2,224.29 2013.12.27

安阳万达广场项目公寓 1-2#室内精装修
57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1,837.06 2014.03.12
工程

金地自在城 24B 项目室内及公共部位精
58 杭州金地中天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1,806.10 2014.09.01
装修工程(二标段)


(二)授信、借款及担保合同

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正在执行的授信、借款及担保合同具体如
下:
单位:万元

合同
序号 合同编号 贷款银行 合同性质 合同期限 备注
金额

平银总营贷字 平安银行 2014.3.5-
1 贷款合同 278 购买人才安居房贷款
20140106 第 005-2 号 深圳分行 2019.3.5

兴银深上授信字 2014 兴业银行 基本额度 2014.7.3- 智大控股、叶家豪和叶洪孝提供
2 10,000
第 009 号 深圳分行 授信合同 2015.7.3 连带责任保证

2014 深银深南综字第 中信银行 综合授信 2014.7.4-
3 30,000 奇信股份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0006 号 深圳分行 合同 2015.7.4

2014 深银深南贷字第 中信银行 2014.7.4- 2014 深银深南综字第 0006 号综
4 贷款合同 6,000
0011 号 深圳分行 2015.7.4 合授信合额度内的贷款

上海银行 综合授信 2014.8.5- 智大控股、叶家豪、叶秀冬和叶
5 SX92903140174 7,000
深圳分行 合同 2015.8.5 洪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奇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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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份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上海银行 流动资金 2014.8.6- SX92903140174 综合授信额度内
6 9290314017401(B) 5,000
深圳分行 借款合同 2015.8.6 借款

光大银行 综合授信 2014.8.15- 智大控股、叶家豪和叶秀冬提供
7 ZH38941407018 10,000
深圳分行 合同 2015.8.14 连带责任保证

0400000556-2014 年 工商银行深 流动资金 2014.8.21- 智大控股、叶家豪和叶秀冬提供
8 7,000
观澜字 0016 号 圳观澜支行 借款合同 2015.8.21 连带责任保证

平银上步综字 平安银行 综合授信 2014.10.8-
9 4,500 叶家豪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141008 第 001 号 深圳分行 额度合同 2015.10.8

平银上步贷字 平安银行 2014.10.8- 平银上步综字 20141008 第 001
10 贷款合同 2,000
20141008 第 001 号 深圳分行 2015.10.8 号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

华兴深分公综字第 广东华兴银 2014.10.24- 华兴深分公综字第 20140303001
11 借款合同 3,000
20140303001 号 行深圳分行 2015.4.24 号综合授信合同额度内借款

交通银行深 综合授信 2014.11.19- 智大控股、惠州奇信、叶家豪和
12 Z1411SY15606825 15,000
圳布吉支行 合同 2015.11.19 叶秀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交通银行深 2014.11.25- Z1411SY15606825 综合授信额度
13 Z1411SY15606825 借款合同 10,000
圳布吉支行 2015.5.25 内借款

光大银行 流动资金 2015.1.4- ZH38941407018 综合授信合同项
14 ZH38941407018-2JK 6,000
深圳分行 贷款合同 2016.1.3 下借款

兴银深上流借字 2014 兴业银行 流动资金 2015.1.5- 兴银深上授信字 2014 第 009 号综
15 5,000
第 009D 号 深圳分行 借款合同 2015.7.3 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借款

建设银行 综合融资 2015.1.20- 智大控股和叶家豪提供连带责任
16 借 2015 综 28 前海 35,000
深圳分行 额度合同 2016.1.19 保证

建设银行 额度借款 2015.2.2- 借 2015 综 28 前海综合融资额度
17 借 2015 综 28 前海 5,000
深圳分行 支用申请 2016.2.1 合同项下借款

广发银行 授信额度 2015.1.30- 叶家豪、叶秀冬和叶洪孝提供连
18 10204215002 10,000
深圳分行 合同 2016.1.29 带责任保证

杭州银行 2015.2.4- 2014SC000000309 综合授信额度
19 093C110201500016 借款合同 5,000
深圳分行 2015.8.3 合同项下借款

兴银深上流借字 2014 兴业银行 流动资金 2015.2.12- 兴银深上授信字 2014 第 009 号综
20 1,000
第 009E 号 深圳分行 借款合同 2015.7.3 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借款

宁波银行 流动资金 2015.3.5- 智大控股和叶家豪提供连带责任
21 07301LK20158022 3,000
深圳分行 贷款合同 2016.3.5 保证


(三)其他重大合同

本公司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3 月签署了
《保荐协议》和《主承销协议》,约定了双方在本次股票发行承销及保荐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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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的权利义务。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经办人或
名 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发行人:深圳市奇
深圳市福田区江南 名
信建设集团股份有 0755-25329819 0755-25329745 张轶
苑一、二层
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 路
王永兴
商):安信证券股份 4018 号 安 联 大 厦 35 0755-82825427 0755-82825424
陈君华
有限公司 层、28 层 A02 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 大 周燕
律师事务所:广东
道 4011 号香港中旅大 0755-83025555 0755-83025068 黄文表
华商律师事务所
厦 22-23 层 张鑫
会计师事务所:天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
屈先富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 西路 19 号外文文化创 010-88827699 010-88018737
黄琼
所(特殊普通合伙) 意园 12 号楼
资产评估机构:北
北京宣武区广内大街 6 温云涛
京北方亚事资产评 010-83549217 010-83549215
号枫桦豪景 A 座 王新涛
估有限责任公司
股票登记机构: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0755-25938000 0755-25988122 -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号中信大厦 18 楼
公司
收款银行:中信银
-
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
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5
所:深圳证券交易 0755-82083333 0755-82083164 -




二、本次发行上市时间安排

发行安排 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的日期 2015 年 7 月 3 日
询价推介日期 2015 年 6 月 30 日、2015 年 7 月 1 日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 2015 年 7 月 3 日
网下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2015 年 7 月 6 日
网上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2015 年 7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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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发行完成后尽快申请安排上市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招股意向书全文、备查文件和附件可以到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住所查阅,
查阅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审计报告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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