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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5-06-25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XIAMEN WANLI STONE STOCK CO ., LTD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 201 号宏业大厦 8 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 福田区 益田路 江苏大厦 38-45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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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
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
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招股意向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招股意向书摘要的所有内容,均构成招股意向书不可撤销的组成部分,与招
股意向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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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应特别认真地考
虑下列重大事项和风险:

一、股东持有股份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第一大股东 Finstone 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将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上
述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
内如其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公司第二大股东、董事长胡精沛及公司第三大股东、总裁邹鹏承诺:自发行
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
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于发行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任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出售的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
十。本人将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时,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
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其他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黄朝阳、朱著香、刘志祥承诺:自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除
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于发行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任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
五十。本人将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时,减持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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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
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张振文、王双涛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于发行
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五;在离任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发行人股
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其他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公司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关于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承诺
为稳定公司股价,保护中小股东和投资者利益,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了《关于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
预案》,发行人、发行人主要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股价稳定预案作
出了相关承诺: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如果公司 A 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
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制定
并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回购

在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成就时,本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
众股份管理办法》的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同时保证回购结果
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公司将在上述条件成就时 5 个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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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方案将在启
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成就时,本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股份回购决
议后公告。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
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
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本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
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
括本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后开始
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的情形),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 20%,和(2)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
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
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2、公司主要股东 Finstone、胡精沛及邹鹏增持

公司主要股东将在有关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成就后 5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
持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
行所需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应按照相
关规定披露增持股份的计划。在发行人披露增持发行人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
后,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发行人股价
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其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
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发行人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
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主要股东将继
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
资金金额不低于其自发行人上市后累计从发行人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20%,和
(2)单一年度其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自发行人上市后本公司累计从
发行人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
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继
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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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如发行人在上述需启
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触发后启动了股价稳定措施,主要股东可选择与发行人同
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或在发行人措施实施完毕(以发行人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
准)后其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再行启动上
述措施。如发行人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后其股票收盘价已不再符合需启动股价稳定
措施条件的,主要股东可不再继续实施上述股价稳定措施。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
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发行人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实施以下
具体股价稳定措施:(1)当发行人出现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的情形时,如发
行人、主要股东均已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后发行人股票收盘价仍低于其
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
发行人股份以稳定发行人股价。发行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其买入公司股份的计
划。在发行人披露其买入发行人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其将按照方案开始实
施买入发行人股份的计划;(2)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发行人股份
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如果发行人披
露其买入计划后 3 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
的,其可不再实施上述买入发行人股份计划;(3)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发行人股
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其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
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发行人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
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其将继续按
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A.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
不低于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
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20%,和 B.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其在
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
计额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
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
股价预案。

若公司新聘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公司上市时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三)稳定股价的承诺

发行人、发行人主要股东 Finstone、胡精沛、邹鹏及发行人董事、高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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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员同时签署了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函。

1、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
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回购
发行人股票的各项义务。

2、发行人主要股东 Finstone、胡精沛、邹鹏承诺

本公司/本人将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在发
行人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
票;并将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
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增持发
行人股票的各项义务。

3、发行人董事、副总裁黄朝阳承诺

本人将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
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在发行人就回
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并将
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
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增持发行人股票
的各项义务。

4、发行人董事 Lawson John Finlayson、谢进、孙鸿达承诺

本人将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
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在发行人就回
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5、发行人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朱著香、刘志祥承诺

本人将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
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增持
发行人股票的各项义务。



三、发行人及发行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招股意向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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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若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在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招股意向书
存在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三个交易日内,本公司董事会制订股份回购方案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或核准或备案,启动股份回购
措施, 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发行人主要股东 Finstone、胡精沛、邹鹏承诺

万里石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若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
人/本公司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本人/本公司将在上述事项认定后三
个交易日内制订股份购回方案并予以公告,采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
易或协议转让或要约收购等方式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人股东发售
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依据协商价格或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但是不低于原转让
价格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确定的价格。若本人/本公司购回已转让的
原限售股份触发要约收购条件的,本人/本公司将依法履行要约收购程序,并履
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若万里石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本公司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

(三)发行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
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中介机构关于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无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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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
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
资者在证券交易遭受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承诺: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经司法机关生效判决认定后,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因本所制作、出具的文
件所载内容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遭受的损失。有权获得赔偿
的投资者资格、损失计算标准、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等,按照《证
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
规定》(法释[200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
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所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确定的赔偿责
任,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五、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 Finstone 承诺:

1、本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持有发行人
的股份,遵守股份锁定期限;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2、减持方式。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
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减持价格。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
价格确定,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价格。

4、减持期限与减持数量。在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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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公司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若仍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应
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6、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
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 6 个月内不得
减持。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
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若其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将在
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二)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胡精沛、邹鹏承诺:

1、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持有发行人的
股份,遵守股份锁定期限;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2、减持方式。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
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减持价格。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
格确定,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格。

4、减持期限与减持数量。在锁定期届满后的 12 个月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
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5%;在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本人
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

5、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若仍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应提
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6、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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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

(2)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 6 个月内不得减
持。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
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若其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将在
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三)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祥禾投资承诺

1、本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持有发行人
的股份,遵守股份锁定期限;锁定期届满后,本单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2、减持方式。锁定期届满后,本单位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
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减持价格。本单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
价格确定,不低于发行人上一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值。

4、减持期限与减持数量。在锁定期届满后的 12 个月内,本单位将根据市场
情况和本单位投资管理安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
持有发行人股份,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

5、本单位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若仍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应
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6、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单位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
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 6 个月内不得
减持。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
单位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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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若其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将在
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四)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连捷资本承诺

1、本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持有发行人
的股份,遵守股份锁定期限;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2、减持方式。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
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减持价格。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
价格确定,不低于发行人上一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值。

4、减持期限与减持数量。在锁定期届满后的 24 个月内,本人/本公司将根
据市场情况和本公司投资管理安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
减持发行人股份,减持的股份可能达到上市时所持公司股票数量的 100%。

5、本公司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若仍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应
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6、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
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 6 个月内不得
减持。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
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若其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将在
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六、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发行人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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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书》中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网站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
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代替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代替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

(二)公司主要股东 Finstone、胡精沛、邹鹏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时采取
约束措施的承诺

本公司/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通过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网站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
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代替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投
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代替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4、如果因本公司/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
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时采取约束措施的承
诺函

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
向书》中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通过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网站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
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代替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投
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代替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4、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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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七、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
(一)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处置安排

2011 年 12 月 17 日经本公司 201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公司新老股东共享。

(二)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1)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
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战略需要的前提
下,公司优先选择现金分红方式,并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
性,保证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3)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当年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形式及期间

(1)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分配利润。

(2)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应进行利润分配,由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上一年度
的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并由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3、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
公司优先选择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
取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在
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
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同时公司实施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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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3)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前款所述重大资金支出是指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达到以下标准之一
的购买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对外投
资(含收购兼并)等涉及资本性支出的交易事项;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
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的,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
交易的成交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的,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润的 50%以上,且绝
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招股意
向书“第十四章 股利分配政策”。



八、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书“第四章 风险因素”中所列示
的相关风险,并特别关注其中的以下风险因素:
(一)宏观经济波动及宏观调控引致的风险
发行人从事的石材业务与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城
市化进程、居民消费升级等密切相关。近年来,受益于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全
社会固定资产(含房地产行业)投资规模逐年快速增长、石材消费逐步普及,公
司国内市场开拓成效。2010 年以来,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逐步加
大了对房地产住宅市场的调控力度,旨在遏制房价的过快上涨,保证房地产行业
的稳定健康发展。同时根据国家“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
房的通知”的要求,5 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
馆所。2014 年公司建筑装饰石材实现销售收入 32,602.51 万元,比 2013 年下降
8.45%;2013 年公司建筑装饰石材实现销售收入 35,612.63 万元,比 2012 年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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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6.84%。虽然近期我国政府针对房地产市场提出要支持自住需求,遏制投资需求,
但如果政府不能进一步放松对房地产住宅市场的调控力度,并进而影响到房地产
市场的投资规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投资进度及回款速度都会有所影响;加之政
府性楼堂馆所的停建可能会在短期内对公司的新签订单产生影响,则公司的经营
业绩及现金流量将会受到一定影响。

公司报告期的营业收入分别为78,157.01万元、76,562.49万元及63,091.04万元,
净利润分别为3,735.37万元、3,957.17万元及2,058.7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
入持续下滑,虽然2013年净利润较2012年小幅上升,但2014年净利润下滑较大。
预计未来公司景观石材业务将继续保持平稳发展;而建筑装饰石材业务则受宏观
环境影响会有所波动。



(二)应收账款增加导致经营现金流量紧张的风险
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35,358.04 万元、39,575.99 万元及 40,630.82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 45.24%、51.69%及 64.40%。受国内建筑装饰
石材业务回款的影响,公司应收账款余额逐年增加。其中,报告期内 1 年以内账
龄的应收账款分别占应收账款余额的 76.90%、75.98%及 60.67%,公司账龄结构
合理,但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如果出现部分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者无法收回
的情况,将对公司资金流转产生压力。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分别为-1,103.77 万元、3,768.20 万元及
-342.55 万元 ,净利润分别为 3,735.37 万元、3,957.17 万元及 2,058.70 万元。公
司报告期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和净利润相比相对较低,报告期内累计经营活动净
现金流量与累计净利润合计差异为 7,429.35 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的扩张及其所处行业的特点决定了公司目前的经营活动现金
流量状况。未来公司将加强资金的统筹安排及精细化的管控、拓宽融资渠道,加
强客户信用期管理、提高外部融资能力及加快应收账款周转速度等措施,保证未
来生产经营及公司持续发展。如果发行人在未来不能有效改善经营现金流紧张状
况,将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的影响。



(三)控制权风险
公司单个股东控制的股份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 30%,目前持股 5%以上的主
要股东 Finstone、胡精沛、邹鹏、祥禾投资、连捷资本均无法决定董事会多数席
位,公司的经营方针及重大事项的决策系由全体股东充分讨论后确定,无任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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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方能够决定和作出实质影响。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使得公司上市后有可能成为被
收购对象,如果公司被收购,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可能会给公司业务或
经营管理等带来一定影响。公司股权结构尽管分散,但股权结构及公司控制权结
构在报告期内保持稳定,保证了公司治理有效及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为使公司
在上市后继续保持股权结构及经营决策的稳定,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承诺锁定股
份,其中主要股东 Finstone、胡精沛、邹鹏已经分别作出承诺,在本次成功发行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万
里石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万里石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
万里石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但是由于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上市后公司
控制权仍存在发生变动的风险。

由于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决定了公司所有重大行为必须民主决
策,由全体股东充分讨论后确定,避免了因单个股东控制引起决策失误而导致公
司出现重大损失的可能性,但可能存在公司由于主要股东意见分歧,决策延缓,
进而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风险。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审计截止日为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5 年第一
季度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但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
出具了瑞华阅字[2015]48260003 号《审阅报告》。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公司
资产总额为 92,450.73 万元,较 2014 年末减少 1.0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
52,358.84 万元,较 2014 年末增加 0.61%。2015 年 1-3 月,公司实现收入 13,093.3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73.07 万元,分别较 2014 年同期增长 9.19%
及 143.22%。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14年12月31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间,公司
经营状况良好,在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和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
产、销售规模和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构成、国家产业、税收政策等方面
未发生重大变化,亦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有关公司财务
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招股意向书“第十
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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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5,0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元

发行后总股本 20,000 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15 年 7 月 8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Finstone 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下同)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
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次发行前股东 在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
所持股份的流通 量不超过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0%。
限制及股东对所 本公司第二大股东、董事长胡精沛及第三大股东、总裁邹
持股份自愿锁定 鹏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承诺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
期外,在本人于发行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
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任
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
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售的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
分之五十。本人将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
两年内减持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
内如其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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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
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在锁定期届满后的 12 个月内,
减持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5 %;在锁
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持
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

本公司第四大股东祥禾投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
低于上一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值;在锁定期满后 12 个月内,
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

本公司第五大股东连捷资本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
低于上一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值;在锁定期届满后 24 个月
内,减持的股份可能达到上市时所持公司股票数量的 100 %。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股东黄朝阳、朱著香、
刘志祥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
定期外,在本人于发行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
任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出售的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百分之五十。本人将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
后两年内减持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六个
月内如其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
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张振文、王双涛承诺:自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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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于发行人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任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
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
所持有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本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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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发行人名称: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XIAMEN WANLI STONE STOCK CO.,LTD

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精沛

成立日期: 2010 年 12 月 30 日由万里石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万里石有限
成立于 1996 年 12 月 18 日

公司住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 201 号宏业大厦 8 楼

邮政编码: 361012

电话号码:(0592)5065075

传真号码:(0592)5209525

互联网网址:http://www.wanlistone.com

电子信箱:zhengquan@wanli.com



二、发行人的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本公司是由万里石有限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 10 月 25 日,万里石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各发起人
同意以截至 2010 年 7 月 31 日经南方民和出具的《审计报告》深南财审报字[2010]
第 CA676 号)审计的净资产 284,345,865.02 元,按 1:0.5275 的比例折合
150,000,000 股,以该日在册的全体股东为发起人,全体发起人股东分别以其在
万里石有限中拥有的权益(以 2010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折价入股,将万里石有
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设立后各发起人持股比例不变。2010 年
11 月 29 日,厦门市外商投资局出具厦外资制[2010]777 号文《关于同意厦门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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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石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 12 月 23 日,中审国
际出具《验资报告》(中审国际验字[2010]01030015 号)对上述出资进行了验证。

2010 年 12 月 30 日,本公司在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领取了《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350200400009508,注册资本为 15,000 万元,公司
名称变更为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石制品、建筑用石、石雕工艺
品、矿产品开发、加工及安装;高档环保型装饰装修用石板材、异型材的生产、
加工等。

(二)发起人及其出资

本公司发起人为 Finstone、胡精沛、邹鹏、连捷资本(香港)有限公司、上
海祥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和顺达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兰石
启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厦门高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孙献军、深圳市年利
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黄朝阳、厦门福锐科技有限公司、金辉、厦门市海岸房地
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林劲峰。

各发起人均以其在有限公司所占注册资本比例,折为各自所占本公司股份比
例。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根据 2014 年 4 月 1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4 月 17 日召开
的公司 201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最多
不超过 5,000 万股(含本数),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25%。假设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5,000 万股,则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锁定
股东名称及股份类别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期限(月)
(%)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50,000,000 100.00 150,000,000 75.00
Finstone AG 43,050,050 28.70 43,050,050 21.53 36
胡精沛 31,865,451 21.24 31,865,451 15.93 36
邹鹏 27,295,728 18.20 27,295,728 13.65 36
上海祥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4,250,003 9.50 14,250,003 7.13 12
伙)
连捷资本(香港)有限公司 11,069,988 7.38 11,069,988 5.53 12
厦门和顺达投资有限公司 4,125,012 2.75 4,125,012 2.06 12
深圳市兰石启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3,749,932 2.50 3,749,932 1.87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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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厦门高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424,698 2.28 3,424,698 1.71 12
孙献军 3,211,262 2.14 3,211,262 1.61 12
深圳市年利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250,046 1.50 2,250,046 1.13 12
黄朝阳 1,605,631 1.07 1,605,631 0.80 12
厦门福锐科技有限公司 1,499,995 1.00 1,499,995 0.75 12
金辉 1,348,730 0.90 1,348,730 0.67 12
厦门市海岸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1,125,023 0.75 1,125,023 0.56 12
林劲峰 128,451 0.09 128,451 0.06 12
二、本次发行流通股 0 0 50,000,000 25.00
合计 150,000,000 100.00 200,000,000 100.00

注:2011 年 12 月公司股东 Finstone S.a.r.l 更名为 Finstone AG。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权比例(%)
1 Finstone AG 43,050,050 28.70
2 胡精沛 31,865,451 21.24
3 邹鹏 27,295,728 18.20
4 上海祥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250,003 9.50
5 连捷资本(香港)有限公司 11,069,988 7.38
6 厦门和顺达投资有限公司 4,125,012 2.75
7 深圳市兰石启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3,749,932 2.50
8 厦门高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424,698 2.28
9 孙献军 3,211,262 2.14
10 深圳市年利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250,046 1.50
合计 144,292,170 96.19

(三)公司本次发行前前 10 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本公司任职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权比例(%) 在本公司任职
1 胡精沛 31,865,451 21.24 董事长
2 邹鹏 27,295,728 18.20 总裁
3 孙献军 3,211,262 2.14 -
4 黄朝阳 1,605,631 1.07 副总裁
5 金辉 1,348,730 0.90 -
6 林劲峰 128,451 0.09 -
合计 65,455,253 43.64

(四)本次发行前战略投资者持股情况

本公司本次发行前不存在战略投资者持股情况。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本公司第八大股东高润投资的股东林劲峰(同时亦是本公司第十五大股东)、
胡阿伦分别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胡精沛配偶的妹夫、妹妹。胡精沛、林劲峰和胡
阿伦累计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前公司 21.70%的股权。

本公司第八大股东高润投资的股东邹鸰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邹鹏的弟弟。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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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与邹鸰累计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前公司 18.22%的股权。

第五大股东连捷资本的股东许清流为第四大股东祥禾投资的有限合伙人泉
州恒安世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同时为泉州恒安
世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大股东连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兼总经理,其妻吴美云为泉州恒安世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大股东连捷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的大股东。第四大股东祥禾投资与第五大股东连捷资本累计持有发行前
公司 16.88%的股权。

本公司第八大股东高润投资的股东刘志祥为高润投资的另一股东王凯的配
偶的弟弟,刘志祥与王凯累计间接持有发行前公司 0.25%的股权。

除此之外,公司各股东间无关联关系。

(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的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详见重大事
项提示中“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四、公司的主营业务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是中高端石材综合服务商,一直专注于建筑装饰石材及景观石材的研发
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拥有全球化的采购及销售渠道,嵌入式的服务模式,公
司现有国内外共 8 个生产基地,具备生产加工、产品设计及施工能力,公司产品
广泛应用于机场、高铁、地铁、城市标志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中高端酒店、
商业、写字楼、住宅、园林碑石等。公司始终致力于石材装饰系统解决方案,并
在经营实践中取得了较好的业绩。同时,公司正在着力开展家装石材业务,并积
极筹建厦门石材交易中心。

(二)公司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建筑装饰石材及景观石材的设计、加工、销售业务。建筑装饰
石材是由天然的花岗岩和大理石加工而成、用于建筑物的内外装修的石制品;景
观石材是指用于庭院、公园、陵园及其他公共场所,起装饰作用或表达艺术寓意、
纪念意义的墓碑、纪念碑、石雕、石刻类石制品。

公司报告期内一直专注于建筑装饰石材及景观石材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
售,具备矿产开采、石材加工、产品设计能力。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和主
要产品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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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三)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主要产品为建筑装饰石材和景观石材,隶属于建筑用石加工业。石材行
业在我国参与企业众多,市场高度分散,没有任何厂商有明显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从产品品种来看,公司销售的产品上百种,为国内销售产品品种较多的企业之一;
从销售收入来看,公司 2014 年实现 6.31 亿元的收入,按照中国石材协会的统计
口径,在全国规模以上企业中的市场份额约为 0.16%,成长空间广阔。公司是石
材行业较具规模的综合石材服务商之一。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面实施后,公司的生产能力和技术
水平将进一步增强,强化了公司在行业的竞争优势以及市场地位,公司的盈利能
力将进一步增强。

(四)产品销售模式

公司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供嵌入式服务,销售最优且与客户需求相匹配
的石材产品,并帮助客户制定具体方案,量身定制最佳销售与服务模式。公司采
取“内销(工程直销)+外销(批发)”相结合的营销模式。

公司整体销售管理架构如下:




按销售区域分,公司营销构架主要分为国际业务板块和国内业务板块,其中
国际业务板块主要包括欧美事业部、第一事业部、第二事业部、第三事业部、美
好石材、南非万里石、天津万里石、以及富基组、东亚建材;国内业务板块包括
营销管理中心下属的以上海为中心的华东区、以北京为中心的华北区、以广州为
中心的华南区、以厦门为中心的海西区和以成都为中心的西部区。目前公司以“内
销(工程直销)+外销(批发)”相结合、国内外市场互补,实现立体化销售网络。

公司在国内业务板块设立石材家装事业小组和轨道交通事业小组。石材家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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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小组将主要致力于拓展石材家装市场,轨道交通事业小组负责高铁及地铁等
配套石材业务,并建立一套完善的轨道交通事业营销方案。



五、主要资产的权属情况

本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及其他,
最近一期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
原值(万元) 账面价值(万元) 平均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8,548.37 6,567.80 76.83%
机器设备 6,068.48 2,002.07 32.99%
运输工具 749.81 314.14 41.90%
电子设备 470.58 100.64 21.39%
固定资产合计 15,837.24 8,984.64 56.73%

(二)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含子公司)配备的主要生产设备如下表:

使用 剩余折
名称 数量 用途 成新率 所属生产基地
情况 旧年限
住友 300 挖机 1台 挖掘 正常 16.76% 1.25 内蒙万里石
挖掘机 1台 挖掘 正常 16.87% 1.25 内蒙万里石
意大利进口磨边机 1台 磨边 正常 36.95% 3.50 翔安分公司
桥式切割机 1台 切割 正常 46.65% 4.58 翔安分公司
杭州叉车 CPCD70-RG16 2台 搬运 正常 92.72% 9.25 翔安分公司
LH5T-20M 电动双梁桥式起
3台 吊运 正常 95.15% 9.50 翔安分公司
重机
LH5T-22M 电动双梁桥式起
4台 吊运 正常 95.15% 9.50 翔安分公司
重机
LH20T-22M 电动双梁桥式
5台 吊运 正常 95.15% 9.50 翔安分公司
起重机
导柱液压大切 QSQ-2200 6台 切板 正常 95.15% 9.50 翔安分公司
四导柱电脑控制桥式组合
7台 切板 正常 95.15% 9.50 翔安分公司
大切机(SQC/PC-2800-4D)
条板自动磨机 8台 磨边 正常 95.96% 9.58 翔安分公司
倒角锣边机 12 台 锣边 正常 99.19% 9.92 翔安分公司
桥式切割机 13 台 切割 正常 99.19% 9.92 翔安分公司
矿山锯 2台 锯切 正常 35.68% 2.58 岳阳万里石
自动磨机 1台 磨面 正常 52.50% 4.00 岳阳万里石
矿山威盛装载机 1台 装卸 正常 47.55% 3.67 岳阳万里石
桥式切割机 2台 切割 正常 74.94% 7.5 天津万里石
装载货物
叉车 2台 正常 79.79% 8.0 天津万里石
和荒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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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边机(板材) 2台 切边 正常 75.31% 7.5 天津万里石
仿型机(板材) 2台 造型 正常 75.16% 7.5 天津万里石
龙门多用磨边机(板材) 2台 磨边 正常 75.75% 7.58 天津万里石
16 头自动磨机 1台 磨光 正常 59.61% 5.67 莱州万里石
端梁锯 DQJ220 1台 锯切 正常 44.65% 3.83 莱州万里石
红外线桥切机-盛达 1台 切割 正常 57.25% 5.50 莱州万里石
和盛组合锯 DZQ1600 2台 大切 正常 66.75% 6.50 莱州万里石
门式吊车 1台 吊石头 正常 58.83% 5.67 惠安万里石
内燃叉车 1台 装卸 正常 27.17% 2.33 惠安万里石
龙门吊 1台 吊石头 正常 65.17% 6.33 惠安万里石
桥式大切机 3台 切割 正常 94.46% 9.33 惠安万里石
超高压水射流切割机 1台 切割 正常 63.63% 6.40 凯敏建材
桥式切割机 2台 切割 正常 63.63% 6.40 凯敏建材
抛光机 1台 抛光 正常 76.56% 7.58 凯敏建材
红外线自动桥切机 1台 切割 正常 63.63% 6.40 凯敏建材

电脑控制异型线条切割机 1台 切割 正常 63.62% 6.40 凯敏建材

装载机 1台 运输 正常 48.54% 3.67 张家界万里石
绳锯 2台 锯切 正常 45.57% 3.42 张家界万里石
临工装载机 1台 装载 正常 66.75% 6.33 湖北万里石
小松 360 挖机 1台 矿山挖掘 正常 68.33% 6.67 湖北万里石
侧面磨光机 1台 侧面磨光 正常 86.54% 8.58 万里石工艺
柱塞泵 2台 过滤污水 正常 76.25% 7.50 万里石工艺




(三)主要经营性房产
1、自有房产

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拥有的房产情况如下:
序 房屋 建筑面积 土地使用权 取得 他项
权属人 房产证号 地址
号 用途 (㎡) 期限 方式 权利
厦国土房证第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 至 2048 年 08
1 万里石 办公 229.59 购买 抵押
00853183 路 201 号 801 室 月 30 日止
厦国土房证第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 至 2048 年 08
2 万里石 办公 221.1 月 30 日止 购买 抵押
00853184 路 201 号 802 室
厦国土房证第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 至 2048 年 08
3 万里石 办公 221.1 月 30 日止 购买 抵押
00852861 路 201 号 803 室
厦国土房证第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 至 2048 年 08
4 万里石 办公 229.59 月 30 日止 购买 抵押
00853186 路 201 号 804 室
厦国土房证第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 至 2048 年 08
5 万里石 车位 38.91 月 30 日止 购买 抵押
00853059 路 201 号 60 号车位
厦国土房证第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 至 2048 年 08
6 万里石 车位 38.91 购买 抵押
00853185 路 201 号 59 号车位 月 30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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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国土房证第 翔安区内厝镇赵岗村 至 2051 年 6
7 万里石 厂房 751 自建 抵押
00855309 号 (第 1 幢) 月 22 日止
厦国土房证第 翔安区内厝镇赵岗村 至 2051 年 6
8 万里石 办公楼 936.31 自建 抵押
00855302 号 (第 2 幢) 月 22 日止
厦国土房证第 翔安区内厝镇赵岗村 至 2051 年 6
9 万里石 厂房 616.29 自建 抵押
00855296 号 (第 3 幢) 月 22 日止
厦国土房证第 翔安区内厝镇赵岗村 至 2051 年 6
10 万里石 厂房 1,755.3 自建 抵押
00855290 号 (第 4 幢) 月 22 日止
厦国土房证第 翔安区内厝镇赵岗村 至 2051 年 6
11 万里石 厂房 6,550.46 自建 抵押
00855286 号 (第 5 幢) 月 22 日止
岳阳万 华房权证三封 华容县三封寺镇官堰 至 2055 年 4
12 厂房 423.1 自建 抵押
里石 字第 0300687 村七组 月 25 日止
岳阳万 华房权证三封 华容县三封寺镇官堰 至 2055 年 4
13 厂房 936 自建 抵押
里石 字第 0300688 村七组 月 25 日止
岳阳万 华房权证三封 华容县三封寺镇官堰 至 2055 年 4
14 厂房 2,044.3 自建 抵押
里石 字第 0300689 村七组 月 25 日止
莱房权证夏邱
莱州万 至 2053 年 7
15 镇字第 夏邱镇夏南村 厂房 785.38 自建 抵押
里石 月 17 日止
2003174297 号
莱房产证夏邱
莱州万 至 2053 年 7
16 镇字第 044831 夏邱镇夏南村 厂房 2,373.27 自建 抵押
里石 月 17 日止


万里石 厦国土房证第 翔安新圩北路 至 2052 年 6
17 厂房 2,160.08 自建 抵押
工艺 00760034 1006-1010 号(二期) 月 5 日止

万里石 厦国土房证第 翔安新圩北路 至 2052 年 6
18 厂房 2,109.46 自建 抵押
工艺 00760019 1006-1008 号(一期) 月 5 日止
万里石 厦国土房证第 翔安新圩北路 至 2052 年 6
19 办公楼 406.23 自建 抵押
工艺 00760040 1006-1008 号(一期) 月 5 日止
房地证津字第
天津万 天津塘沽区宝山道 1 至 2050 年 11
20 107030823061 厂房 10,753.8 自建 抵押
里石 号 月 28 日止

凯敏 厦国土房证第 翔安区赵岗路 318 号 实验及 至 2056 年 6
21 966.54 自建 抵押
建材 01063984 号 之 1 实验楼 办公 月 29 日

凯敏 厦国土房证第 翔安区赵岗路 318 号 至 2056 年 6
22 厂房 3,052.94 自建 抵押
建材 01064307 号 之 1A 厂房 月 29 日

美好 4722 W 18th, Huston, 办公及 79,815
23 - 永久 购买 抵押
石材 Harris County, Texas 仓库 平方英尺
美好 1234 Old Hartwell 7,488
24 - 仓库 永久 购买 抵押
石材 Rd, Elberton, GA 平方英尺


凯敏建材尚有临时搭建约3,000平方米钢结构的仓储及排版车间未办理房产
证,凯敏建材的仓储及排版车间系发行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房产。凯敏建材上述房产为临时搭建的钢结构建筑,拆除并不会对凯敏建材的生
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另外,发行人主要股东FINSTONE、胡精沛、邹鹏出具承
诺,如因凯敏建材自建仓储及排版车间被相关部门处罚而对发行人或凯敏建材的
经营产生影响,则由其承担一切损失;公司翔安分公司一幢建筑面积为1,362.4
平方米的办公楼,房屋产权证明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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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租赁房产
序 租赁面积 支付
承租方 出租方 地址 租赁金额 租赁期限
号 (㎡) 方式
按季
万里石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 10,281 2012.10.01-
1 丁友然 229.59 提前
装饰 201 号宏业大厦 904 室 元/月 2015.09.30
支付
厦门市政 按季
万里石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 10,400 2015.03.16-
2 经济发展 229.59 提前
装饰 201 号宏业大厦 301 室 元/月 2017.03.15
有限公司 支付

万里石 华阳电业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 11,000 半年 2012.5.11-
3
装饰 有限公司 201 号宏业大厦 205 室 元/月 一付 2015.5.10

惠安县铭
惠安万 艺石材工 按年 2011.02.01-
4 惠安县东桥镇工厂 5,741.71 12 万元/年
里石 艺有限公 支付 2020.01.31

上海万 上海市浦东新区德平路 13,950 按季 2012.04.07-
5 吴春兰
里石 215 弄 41 号 1 楼 元/月 预缴 2015.04.07
3,220 元/
123.85、
成都西南 成都市郫县犀浦镇石亭 月、3,560
成都分 136.94、 半年 2010.05.26-
6 石材有限 村二组(12-16)(12-17) 元/月、3,560
公司 136.94、 一付 2015.05.26
公司 /(12-18)/(12-19) 元/月、2,715
104.42
元/月


海口万 海口市国贸路北京大厦 每季 2011.03.11-
7 李连国 162.69 4,800/月
里石 15AE 号 支付 2016.03.10


BAILEY
美好石 REAL 41 Center Street, Barre, 22,000 5,000 2012.05.01-
8 月付
材 ESTATE.I Vermont 05641 平方英尺 美元/月 2015.04.30
NC

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办
张家界 半年 2013.01.01-
9 王海生 事处南正居委会北正路 138.92 1,000 元/月
万里石 一付 2015.12.31
42 号

保利南方 广州市江南大道中 232
广州万 3,350 2015.01.01-
10 集团有限 号华海大厦 B 座 25 层 68.57 月付
里石 元/月 2015.12.31
公司 12 单元


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
湖北万 按 年 2015.01.01-
11 刘萍 桔香花园二期工程二单 125.15 1,872/月
里石 支付 2015.12.31
元十一楼四号

厦门喜盈
厦门市集美区同集南路
门经营管 按 年 2014.08.28-
12 万里石 218 号喜盈门商场经营 251.00 8,032/月
理有限公 支付 2015.08.27
楼一层 1502A、1502B

漳州市招商局漳州开发
漳州鸿创
区 海 尚 世 界 1 幢
万里供 商业房地 2014.09.22-
13 D301-1、1 幢 D301-2、1 391.35 7,827/月 月付
应链 产有限公 2024.09.21
幢 D301-7 和 1 幢 D301-3

部分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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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形资产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商标、专利、土地使用权、采矿权等。

1、商标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下发《商标注册证》,本公司拥有的14项
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 商标权 商标注
商标 核定使用商品/核定服务项目 有效期限
号 人 册号
第 42 类:技术研究;质量测量;地
质调查;地质勘探;材料测试;工
1043767 2013.03.28-
1 万里石 业品外观设计;包装设计;室内装
3 2023.03.27
饰设计;建设项目的开发;托管计
算机站(网站)
第 39 类:卸货;货运;商品包装;
1043763 码头装卸;海上运输;汽车运输; 2013.03.28-
2 万里石
8 铁路运输;货物贮存;仓库出租; 2023.03.27
观光旅游
第 37 类:建筑信息;建筑;拆除建
筑物;砖石建筑;商品房建造;采
1043760 2013.03.28-
3 万里石 石服务;室内装潢修理;室内装潢;
8 2023.03.27
机械安装、保养和修理;家具制造
(修理)
第 35 类:货物展出;样品散发;广
告;组织商业或广告展览;特许经
1043767 2013.03.28-
4 万里石 营的商业管理;进出口代理;替他
5 2023.03.27
人推销;人事管理咨询;计算机数
据库信息系统化;会计
第 19 类:木材;石料;大理石;石
1044165 膏;水泥;防水卷材;墓碑;墓石; 2013.03.28-
5 万里石
5 石、混凝土或大理石艺术品;砖粘 2023.03.27
合料
第 19 类:石、混凝土或大理石艺术
1043762 品;墓碑、墓石 2013.03.28-
6 万里石
2 2023.03.27

第 19 类:花岗石;大理石;墓碑;
墓石;石板;石头构件;块石;非 2002.01.28-
7 万里石 1704738
金属建筑材料;石料;石头、混凝 2022.01.27
土或大理石艺术品
第 19 类:铺路用道碴;建筑石料;
2012.06.28-
8 万里石 1795249 石灰岩;火磨石(砂岩);建筑用砂
2022.06.27
石;石头构件
第 42 类:技术研究;质量检测;地
质调查;地质勘探;材料测试;工
业品外观设计;主持计算机站(网 2008.02.07-
9 万里石 4246068
2018.02.06
站);室内装饰设计;建设项目的开
发;包装设计
第 39 类:卸货;货运;商品包装;
码头装卸;海上运输;汽车运输;
铁路运输;货物贮存;仓库出租; 2008.02.07-
10 万里石 4246069
观光旅游 2018.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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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 类:建筑信息;建筑;室内装
璜修理;砖石建筑;商品房建造;
采石;机械安装、保养和修理;室 2008.02.07-
11 万里石 4246070
内装璜;拆除建筑物;家居制造(修 2018.02.06
理)

第 35 类:货物展出;样品散发;广
告;会计;组织商业或广告展览;
推销(替他人);进出口代理;人事 2008.02.07-
12 万里石 4246071
管理咨询;市场分析;计算机数据 2018.02.06
库信息系统化

第 19 类:石头、混凝土或大理石艺
术品;墓碑;墓石
2007.10.14-
13 万里石 4249350
2017.10.13


第 19 类:石料;花岗石;大理石;
石头构件;块石;石板;非金属建 2010.08.14-
14 万里石 6587112
筑材料;墓碑;石头、混凝土或大 2020.08.13
理石艺术品;墓石

此外,本公司就商标 取得了马德里国际注册的《注册证书》注册证号为
1076712,注册日为 2011 年 2 月 22 日,有效期限至 2021 年 2 月 22 日。该商标
已取得马德里协定成员国日本、韩国、美国核发的商标注册登记证《注册登记证》,
日本、韩国、美国商标使用类别为第 19 项:石材、混凝土或大理石艺术,墓碑,
墓石。同时,公司名下“ ”商标已于 2010 年 10 月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
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2、专利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公司拥有2项实用新型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专利
序号 专利权人 实用新型名称 证书号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期限

1 厦门万里石股 一种组合式插 2856095 ZL201220575148.4 2012.10.30 2013.04.17 10
份有限公司 花瓶

2 厦门万里石股 一种可放置装 2766668 ZL201220499390.8 2012.09.26 2013.03.13 10
份有限公司 饰物的石材装
饰架


3、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情况如下:
序 土地使 土地 建筑面积 土地使用 取得 是否
证号 地址
号 用权人 用途 (㎡) 权期限 方式 抵押
厦门市翔安区新
万里石 厦国土房证第 至 2052 年 6
1 圩 北 路 工业 9,521.00 出让 是
工艺 00760019 号 月5日
1006-101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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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证津字第
天津万 天津市塘沽区宝 至 2050 年
2 107030823061 工业 26,466.80 出让 是
里石 山道 1 号 11 月 28 日


岳阳市华容县三
岳阳万 华 国 用 [2007] 工矿 至 2055 年 4
3 封寺镇官堰村七 29,802.90 出让 是
里石 第 0304 号 仓储 月 25 日止


厦国土房证第 厦门市翔安区内 至 2051 年 6
4 万里石 工业 26,092.80 出让 是
00855309 号 厝镇赵岗村 月 22 日

莱州万 莱州国用(04) 山东省莱州市夏 至 2053 年 7
5 工业 34,385.60 出让 是
里石 第 0468 号 邱镇夏南村 月 17 日

凯敏 厦地房证第地 翔安区巷北工业 至 2056 年 6
6 工业 11,981.10 出让 是
建材 00005875 号 区马巷 A 地块内 月 29 日

4722 W 18th, 办公
美好 79,815 平
7 无 Huston, Harris 及仓 永久 购买 是
石材 方英尺
County, Texas 库
1234 Old
美好 7,488 平方
8 无 Hartwell Rd, 仓库 永久 购买 是
石材 Elberton, GA 英尺


同时,公司已与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翔安分局签订《厦门市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位于翔安巷北工业区的 35,009.540 平方米的国
有土地使用权,宗地编号为 X2010Y17,由于厦门实行土地及房产证两证合一,
待该地块上建筑物竣工验收后统一办理土地房屋产权证明。

此外,公司下属四家矿山子公司因矿山开采涉及使用集体土地情形,已根据
《土地管理法》履行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临时用
序 承租 面积 临时用地
出租方 地址 地审批 用途
号 方 (㎡) 期限
机关
石材临时加工
华容县 2014 年 2
岳阳 华容县东 生产、机器设备
东山镇桃花 国土资 月 22 日至
1 万里 山镇人民 10,691 堆放和维修及
村、平垒村 源局审 2016 年 2
石 政府 石材荒料堆存
批 月 22 日

张家界市 张家界 2014 年 6
张家
王家坪镇 张家界市王家 市国土 月 6 日至
2 界万 2,000 露天开采等
木山村委 坪镇木山村 资源局 2016 年 6
里石
员会 审批 月5日
兴山县水 兴山县 2014 年 3
湖北
月寺镇安 水月寺镇安桥 国土资 月 25 日至
3 万里 1,783 露天开采等
桥河村村 河村 源局批 2015 年 3
石1
民委员会 准同意 月 25 日
和林格尔县大 和林格
刘家三十 2014 年 5
内蒙 红城乡新红行 尔县国
一号、三 月 19 日至
4 万里 政村刘家三十 11,025 土资源 采矿、倾倒排渣
十二号自 2016 年 5
石 一号、三十二 局审批
然村村民 月 19 日
号自然村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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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4、采矿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拥有4项采矿权,具体情
况如下:
生产规模 矿区面积
序 采矿 开采 开采
地址 采矿许可证号 (万立方 (平方公 有效期限
号 权人 矿种 方式
米/年) 里)
岳 阳 岳阳市东山镇 饰 面
C43060020090 露天 2011.12.29
1 万 里 桃花山林场界 用 花 1.85 0.014
17130013481 开采 -2015.06.29
石 子口 岗岩
内 蒙 内蒙和林格尔 饰 面
C15010020100 露天 2013.07.30
2 万 里 县大红城乡大 用 花 2.00 0.2731
77110074603 开采 -2016.07.30
石 红城村 岗岩
湖 北 饰 面
湖北省兴山县 C42052620100 露天 2010.08.27
3 万 里 用 花 0.60 0.4185
水月寺镇 87120073690 开采 -2020.08.27
石 岗岩
饰 面
张 家
湖南省张家界 C43080220090 用 石 露天 2013.05.07
4 界 万 0.50 0.0235
王家坪木山 67130021054 料(大 开采 -2016.05.07
里石
理石)

5、无形资产最近一期期末账面价值

本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2,854.69万元。。


六、业务经营所需资质

(一)进出口经营权

2011年2月25日,公司取得厦门海关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
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至2015年6月12日。2011年2月14日,公
司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备案登记表编号为00924730,进出口企
业代码为3502260120674。

2006年11月28日,万里石装饰取得厦门海关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
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至2015年11月28日。2008年7月15
日,万里石装饰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备案登记表编号为00572791,
进出口企业代码为3502737881893。

2014年9月3日,天津万里石取得天津新港海关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为长期。2008年7月29日,天津
万里石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备案登记表编号为01019282,进出
口企业代码为1200722986123。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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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编号 许可范围 有效期限
(蒙)FM 安许证字
内蒙万里石 露天饰面用花岗岩开采 2013-3-19 至 2016-3-18
(2013)003431 号
(湘)FM 安许证字
岳阳万里石1 饰面用花岗岩露天开采 2012-3-19 至 2014-12-29
[2012]F634Y2 号
(湘)FM 安许证字 饰面用石料(大理石)
张家界万里石 2013-11-4 至 2016-11-3
[2013]G093Y1 号 露天开采
(鄂)FM 安许证字
湖北万里石 花岗岩露天开采 2012-6-4 至 2015-6-3
[2012]031197 号
(闽)JZ 安许证字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
万里石建筑 2013-11-5 至 2016-11-4
[2013]SS000448 工二级
注 1:岳阳矿山安全许可证已于 2014 年 12 月 29 日到期,根据华容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于 2015 年 1 月 28 日出具的证明,其延续登记工作正在办理中。

(三)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

2012年3月14日,万里石建筑工程取得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工程
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证书编号C235011288,有效期至2015年3月13日。业务范
围为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
总承包业务以及工程设计、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目前
发行人正在办理续期手续。



七、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公司是集中高端建筑装饰石材及景观石材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为
一体的综合石材服务商,公司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
竞争情况。

公司主要股东与本公司签署《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其与本公司不存在同
业竞争。

(二)经常性关联交易

1、向关联方采购
单位:万元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关联方名称
交易额 占比 交易额 占比 交易额 占比
东方万里及其关
2,900.81 6.94% 2,953.44 5.80% 2,965.77 5.68%
联公司
Minaco (Pty) Ltd - - 4.65 0.01% 22.48 0.04%
Kudu Granite
Operations (Pty) - - 14.37 0.03% - -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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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king Africa
20.58 0.05% 7.97 0.02% 10.55 0.02%
(Pty) Ltd
M+Q Granit AG 177.03 0.42% - - 233.69 0.45%
凌峰投资 17.09 0.04% - - 113.10 0.22%
合计 3,115.52 7.46% 2,980.43 5.85% 3,345.59 6.40%
注 1:“占比”为交易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重,下同。
注2:2013年及2014年发行人与东方万里及其关联公司的交易包括发行人与东方万里和
其子公司东方进出口、怀安万金矿业有限公司的交易;2012年发行人与东方万里及其关联公
司的交易包括发行人与东方万里和其子公司东方进出口的交易。

2、向关联方销售
单位:万元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关联方名称
交易额 占比 交易额 占比 交易额 占比
Minaco(Pty)Ltd 2.75 0.004% 70.46 0.09% 89.98 0.12%
凌峰投资 - - - - 1.02 0.00%
西南石材城 - - - - 10.14 0.01%
STONE CONNECTION AG - - 10.23 0.01% 76.28 0.10%
STONECONNECTIONSA(PTY)LTD. 49.95 0.08%
FUJI TRADING CO.,LTD - - - 456.25 0.58%
合计 52.70 0.08% 80.69 0.10% 633.68 0.81%

3、向关联方租赁
单位:万元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出租方 承租方 占总租 占总租金 占总租金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比例 比例 比例
Minaco (Pty)
南非万里石 14.01 9.13% 16.62 10.19% 19.07 10.03%
Ltd(南非)
万里石成都分
西南石材城 15.67 10.21% 15.67 9.61% 15.67 8.24%
公司




4、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 198.05 190.00 175.30



(三)偶发性关联交易

(1)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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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无向合并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
(2)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如下:

担保金额
序号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余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万元)
主债务履行
本公司、胡精沛、
1 8,000 借款余额 300 万元,贸易融 2013.08.05 期届满之日
邹鹏、万里石工艺
资余额 21.58 万元 后两年
国内证贸易融资余额
2 本公司 1,000 2014.11.20 2015.11.06
263.15 万
万里石装饰
本公司、胡精沛、
3 2,000 借款余额 2,000 万元 2014.12.31 2015.12.30
邹鹏
国内证-福费廷余额
本公司、胡精沛、
1757.09 万元,保函余额
4 王桔华、邹鹏、苏 3,000 2014.11.12 2015.11.11
1.62 万美元,折人民币 9.91

万元
主债务履行
5 本公司 天津万里石 500 借款余额 500 万元 2014.10.23 期届满之日
后两年

①2013年08月05日万里石装饰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署了
授信额度为人民币8,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协议,该授信协议由胡精沛、邹鹏和本
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由本公司之子公司厦门万里石工艺有限公司以其位于厦门
市翔安区新圩北路1006-1010号一期厂房、一期办公楼、二期厂房作抵押。截至
2014年12月31日该协议项下万里石装饰借款余额300万元,贸易融资余额21.58
万元。

②2014年11月20日万里石装饰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签署了
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协议,该授信协议由本公司提供最高额
保证。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协议项下万里石装饰国内证贸易融资余额263.15
万元。

③2014年12月31日万里石装饰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署了授
信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协议,该授信协议由万里石装饰、胡精沛、
邹鹏提供最高额保证,以本公司位于思明区湖滨北路201号801、802、803、804
房产及59、60号车库及凯敏建材位于翔安区赵岗路318号之1实验楼、318号之1A
厂房作抵押。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协议项下万里石装饰借款余额2,000万元。

④ 2014年11月12日万里石装饰、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签署了授信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协议,该授信协议由胡精沛及王桔
华夫妇、邹鹏及苏弦夫妇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以本公司工厂厂房(位于翔安区
内厝镇赵岗村第一幢至第五幢厂房)作抵押。本公司为该额度项下万里石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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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协议项下国内证-福费廷余
额1,757.09万元,保函余额1.62万美元,折人民币9.91万元。

⑤2014年10月23日天津万里石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塘沽
支行签署了额度为人民币5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该合同由本公司提供最
高额保证。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合同项下天津万里石借款余额500万元。

(3)接受担保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担保金额 担保 担保
序号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余额
(万元) 起始日 到期日
万里石装饰、胡精沛、王桔 借款余额 5,000 万元、国内证-
1 6,000 2014.11.12 2015.11.11
华、邹鹏、苏弦 福费廷余额 1092.98 元
借款余额 600 万元、保函余额
2 万里石装饰、胡精沛、邹鹏 4,500 2487.67 万元、保理余额 635 万 2014.11.20 2015.11.06

借款余额 3000 万元、进口信用
万里石装饰、凯敏建材、胡
3 5,000 证余额 217.37 万元、保函余额 2014.12.31 2015.12.31
精沛、邹鹏
本公司 82.53 万元
4 万里石装饰、胡精沛、邹鹏 3,500 借款余额 1,000 万元 2012.03.10 2015.03.01
主债务履行期
5 万里石装饰、胡精沛、邹鹏 1,000 借款余额 1,000 万元 2013.12.16 届满之日后两

借款余额 4,000 万元,国内证-
6 万里石装饰 8,000 福费廷余额 1,290.21 万元,进 2014.09.05 2015.09.05
口信用证余额 165.59 万元

①2014年11月12日万里石装饰、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
署了授信额度人民币6,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协议,该授信协议由胡精沛及王桔华
夫妇、邹鹏及苏弦夫妇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以本公司工厂厂房(位于翔安区内
厝镇赵岗村第一幢至第五幢厂房)作抵押。万里石装饰为该额度项下本公司6,000
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协议项下本公司借款余额5,000
万元、国内证-福费廷余额1,092.98万元。

②2014年11月20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签署了授信
额度为人民币4,500万元的授信额度协议,该授信协议由万里石装饰、胡精沛和
邹鹏提供最高额保证。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协议项下本公司借款余额600万
元、保函余额2,487.67万元、保理余额635万元。

③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署了额度人
民币5,000万元的授信协议,该授信协议由万里石装饰、胡精沛、邹鹏提供最高
额保证,以本公司位于思明区湖滨北路201号801、802、803、804房产及59、60
号车库及凯敏建材位于翔安区赵岗路318号之1实验楼、318号之1A厂房作抵押。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协议项下本公司借款余额3,000万元、进口信用证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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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37万元、保函余额82.53万元。

④2014年3月10日本公司与工商银行鹭江支行签署了循环额度人民币3,500
万元的授信协议,该授信协议由万里石装饰,胡精沛、邹鹏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
保证。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协议项下本公司借款余额1,000万元。

⑤2013年12月16日本公司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循环额度人民币
1,000万元的授信协议,该授信协议由万里石装饰、胡精沛和邹鹏提供最高额连
带责任保证。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协议项下本公司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000
万元。

⑥2014年9月5日本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署了循环额度
人民币8,000万元的授信协议,该授信协议由万里石装饰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
证。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协议项下借款余额4,000万元,国内证-福费廷余额
1,290.21万元,进口信用证余额165.59万元。



2、与关联方的股权交易

(1)2012 年 5 月,本公司与凌峰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其持有
的凯敏建材 30%股权,本次股权收购以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
司于 2012 年 5 月 21 日出具《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厦门
凯敏建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证)评报字【2012】
第 A0095 号)之评估值 1,295.04 万元为作价依据,确定转让价格为 390 万元,
该次股权转让款已支付完毕。2012 年 9 月 11 日,凯敏建材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
的工商变更登记。

(2)2012年5月,本公司与凌峰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其持有的
和林格尔中建万里石材有限公司45%股权,本次股权收购以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
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23日出具《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股权所涉及的和林格尔中建万里石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资产评估报
告》(联信(证)评报字【2012】第A0127号)之评估值828.28万元为作价依据,
确定转让价格为370万元。该次股权转让款已支付完毕。2012年8月3日,和林格
尔中建万里石材有限公司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3、向关联方购买资产

为完善西南地区的营销网络,2012年12月本公司与关联方西南石材城签订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购买西南石材城位于西部国际装饰(石材)城犀团路
面积为802.42平方米的商铺,每平方米单价15,848元,合同总价为12,716,75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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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并于2013年1月向西南石材城支付了全部购房款。

2013年5月6日,西南石材城股东会达成将西南石材城商铺由售转租的决议。
由于公司资金较为紧张,由售转租也符合公司的资金安排,2013年5月10日,经
过友好协商,本公司解除与西南石材城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达成约定,
公司享有西南石材城临街商铺的优先租赁权,2013年6月26日、27日,西南石材
城退回本公司12,716,755.17元的购房款。

2013年10月10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与成都西南石材城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宜的议案》,对发行人向西南石材
城购买商铺以及交易方式变更事宜进行了确认,关联董事邹鹏回避表决。2013
年10月10日,发行人独立董事对发行人与西南石材城发生的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
意见,认为发行人与西南石材城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发展所需,有利于公
司发展,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非关联方
股东利益的情况。

4、与关联方其他资金往来

(1)与高润投资的资金往来

2012年至2013年8月期间,发行人及天津万里石与发行人股东高润投资发生
了一定金额的资金往来,具体如下:

①发行人与高润投资资金往来

单位:元
借款日期 还款日期 拆出方 拆入方 金额
2012/3/14 2012/6/28 发行人 高润投资 400,000
2012/7/2 2012/12/28 发行人 高润投资 400,000
2013/1/15 2013/6/27 高润投资 发行人 1,250,000

②天津万里石与高润投资资金往来

单位:元
借款日期 还款日期 拆出方 拆入方 金额
2012/1/4 2012/6/28 天津万里石 高润投资 3,700,000
2012/1/4 2012/6/29 天津万里石 高润投资 1,800,000
2012/1/16 2012/6/29 天津万里石 高润投资 2,200,000
2012/7/3 2012/8/17 天津万里石 高润投资 4,500,000
2012/7/3 2012/8/17 天津万里石 高润投资 800,000
2012/7/3 2012/8/30 天津万里石 高润投资 2,400,000
2012/9/13 2012/12/27 天津万里石 高润投资 2,475,000
2013/1/4 2013/6/27 天津万里石 高润投资 2,400,000
2013/7/2 2013/8/26 天津万里石 高润投资 2,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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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往来原因

高润投资成立于2007年10月10日,系作为万里石员工持股公司设立,注册资
本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为从事房地产、矿产资源、工业、商业项目
投资。同时,高润投资分别持有佳宸置业及西南石材城25%及26.40%的股权,上
述2家公司主营业务均为房地产开发业务。

2012年初,高润投资因收购佳宸置业股权需支付股权转让款,同时佳宸置业、
西南石材城的因自身经营需要向股东高润投资借款,高润投资产生了资金缺口,
分别向万里石、天津万里石借款40万元、770万元。随着高润投资自身投资收益
的收回以及佳宸置业、西南石材城逐步归还高润投资的借款,高润投资逐步减少
向万里石的借款,关联往来金额下降,到2012年9月,仅余向天津万里石借款
247.50万元及向万里石借款40万元,2013年8月高润投资消除了与万里石之间的
关联资金占用情况。
(3)整改及规范措施

发行人于2013年10月10日、2013年10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天津中建万里石
石材有限公司与厦门高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资金往来的议案》,全体股东
同意,高润投资依据与发行人及天津万里石实际累计发生的往来金额以及实际占
用资金的时间,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发行人支付利息共计100万元,高润
投资已于2013年12月支付了资金占用利息。

为规范发行人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发行人于2013年10月26日召开的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金往来的控
制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公司董事会负责资金占用情况的管理。董事会设立重大
资金往来监督专项管理小组(以下简称为“专项管理小组”),董事长任组长,
成员为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专项管理小组负责每年拟定控制经营性资
金占用及防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基本政策和基本制度及其修改方案并报董事
会批准,指导和检查公司关于资金占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重大措施,并对上市后
需定期报送监管机构及公开披露的资金占用的有关资料和信息进行审查,并将每
年的防范工作在董事会工作报告向董事、股东汇报。公司如发现发生关联方或非
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形,董事会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要求占用资金方
停止侵害、返还占用资金、支付资金占用费用、赔偿损失。当占用资金方拒不纠
正时,公司应及时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司法救济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公司发
生关联方或非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形,公司将对专项管理小组成员,
即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处以罚款处罚,扣除资金占用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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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前述人员的薪酬,如资金占用损害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专项管理小
组成员需承担赔偿责任。如发生关联方或非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形且
单一会计年度内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情况,除上述处罚外,对专项管理小组成员
每人另处50万元至100万元的罚款处罚,且财务总监需向董事会递交辞职申请。

2013年10月26日,高润投资出具《关于不再占用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资
金的承诺函》,承诺其将不以直接或间接借款等任何方式占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的资金,且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厦
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金往来的控制制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
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不再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生任何资金往来行为。若发生
上述行为,本公司愿意根据实际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累计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
来金额以及实际占用资金的时间,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向发行人及其子
公司支付利息。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与高润投资曾经发生的资金往来而被政府
主管部门处罚或遭受损失,高润投资愿意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产生的一切经济
损失予以全额补偿。

2013年10月26日,发行人出具关于《不再发生资金往来的承诺函》,承诺本
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厦门万
里石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金往来的控制制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法人
治理的有关规定,不再与任何自然人、法人、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发生任何非
经营性资金往来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行人董事长胡精沛、总裁邹鹏及副总裁、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朱著香亦于2013年10月26日分别出具《承诺函》,承诺将
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厦门万里石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金往来的控制制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
有关规定,监督发行人的资金使用,禁止发行人与任何自然人、法人、企业、单
位或其他组织发生任何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如自承诺函出具
之日起,发行人发生任何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则愿意
按照《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金往来的控制制度》规定的内容处理。

2013 年 10 月 10 日,发行人独立董事对发行人及子公司天津万里石与高润
投资发生的资金往来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虽然发行人及子公司发生了资金
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但鉴于该往来款项已偿还完毕,高润投资同意支付资金使
用的利息,且发行人及相关关联方已承诺未来不再发生资金占用行为,并且通过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金往来的控制制度》作了进一步规范,该事项
已经得到整改规范,未造成公司资产损失,也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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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和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占公司购销总额的比例相对较低,交易价格按当
时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允,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不会对公司业务的完整性、独立性产生不利的影响。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所履行的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查了公司报告期内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后认为:“厦门万里石
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程序,履行了对关联交
易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一)董事会成员

1、胡精沛,男,汉族,1967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
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成都地质学院(现成都理工大学)矿产系矿床专业,理学
硕士。历任厦门中建进出口有限公司业务员、石材部经理、矿业分公司经理、厦
门中建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兼总经理。1996 年创立万里石有限并担任
董事长。现同时担任福建省政协委员、中国石材协会副会长、福建省石材行业协
会副会长、厦门市大宗商品交易协会会长及天津市和富文化发展基金会理事等职
务。2010 年 11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2013 年 11 月,连任本公司董事长,任期
三年。

2、邹鹏,男,汉族,1963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
的永久海外居留权,成都地质学院(现成都理工大学)矿产系地质矿产调查专业,
工学学士。历任四川省天力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处副处长、四川天力机械
集团下属厦门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厦门中建进出口公司职员。
1996 年创立万里石有限起担任董事、总裁。现同时担任福建省四川商会会长。
2010 年 11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兼总裁,2013 年 11 月,连任本公司董事兼总裁,
任期三年。

3、黄朝阳,男,汉族,1969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
的永久海外居留权,于 1990 年 2 月至 1994 年 5 月赴日本学习。1996 年 6 月至
今历任万里石有限部门经理、副总裁等职。2010 年 11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
裁,2013 年 11 月,连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裁,任期三年。

4、Lawson John Finlayson,男,1966 年 8 月出生,英国国籍,UNIVERSITY
OF CAPE TOWN 工商硕士。2006 年至 2010 年 11 月任万里石有限副董事长,2010
年 11 月起任本公司副董事长,2013 年 11 月,连任本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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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谢进,男,汉族,1974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
永久海外居留权,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国际金融专业毕业。曾任职于中国银行厦
门市分行公司处科长、上海涌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厦门誉昇数字
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厦门图扑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及厦门心一咨询管理有
限公司监事。2010 年 11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13 年 11 月,连任本公司董事,
任期三年。

6、孙鸿达,男,汉族,1978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
的永久海外居留权。厦门大学会计系学士,系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及通过
英国特许会计师(ACCA)考试。2000 年 7 月参加工作,历任德豪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资深审计师,2005 年 3 月至 2006 年 10 月任克瑞水泵和水泵系统高级财务
经理,2007 年 4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 Finstone 财务经理,现任厦门国海坚果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纳瓷(上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厦门虹果科技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2010 年 11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13 年 11 月,连任本公司董事,
任期三年。

7、郭爱华,男,汉族,1945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
的永久海外居留权,毕业于天津大学水利系,中共党员,教授级高工。历任国家
建工部(后改建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技术员、宣传干事、施工队长、局团委
书记、公司党委副书记、书记、副局长、局长等职。1995 年至 2007 年,任中国
建筑工程总公司副总经理。2004 年至 2010 年 8 月任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专家委
员会主任,2004 年至今任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科协主席。2010 年 11 月起任本公
司独立董事,2013 年 11 月,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8、邹传胜,男,汉族,1945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
的永久海外居留权,大学学历,毕业于清华大学电机工程系,中共党员,高级工
程师,历任哈尔滨水泥厂技术员、工程师、副科长、副厂长,黑龙江省建材局(总
公司)副局长(副经理),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主任;1997 年 2 月至
2006 年 3 月任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副会长,2005 年 4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中国
石材协会会长。2010 年 11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13 年 11 月,连任本公司
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9、陈守德,男,汉族,1976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
的永久海外居留权,管理学(会计学)博士。现为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
授,兼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EMBA 中心主任。曾任厦门大学与厦门国家会计学
院专业会计硕士(MPACC)联合教育中心副主任兼任财政部会计准则咨询专家、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高层管理培训(EDP)中心副主任。2010 年 7 月至 8 月在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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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商学院进行学习。同时兼任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圣
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金达
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 年 6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13 年 11 月,
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成员

1、张振文,女,汉族,196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
的永久海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江西财经学院(现江西财经大学)。曾任
厦门中建实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同时担任东方万里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东
方进出口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成都高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2010 年 11 月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2013 年 11 月,连任本公司
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2、王双涛,男,汉族,1977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
的永久海外居留权,2001 年 7 月毕业于四川大学日语系,同年进入万里石有限,
历任日本业务部业务员、课长、部长助理、副部长,现任公司国际业务板块副总
经理,2013 年 4 月起任本公司监事,2013 年 11 月,连任本公司监事,任期三年。

3、王志伟,男,汉族,1975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
的永久海外居留权,学士学位,毕业于厦门大学及英国牛津布鲁克斯大学,持中
国注册会计师(CPA)及英国特许会计师(ACCA)资格。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经理、三一重机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5 年 6 月至 2006 年 5 月任 TRIXAN
PTY LTD(SYDNEY.)总经理,2009 年 1 月至 2012 年 8 月任厦门弘信创业工场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2 年 3 月至今任厦门贝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
代表人、执行董事及总经理。2010 年 11 月起任本公司监事,2013 年 11 月,连
任本公司监事,任期三年。

(三)高级管理人员

1、邹鹏,总裁,详见本节“(一)董事会成员”。

2、朱著香,副总裁、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女,汉族, 1966 年 9 月出
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厦门大学研究生院金融
学在职研究生毕业,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厦门公司财务副经理、
财务经理、总经理助理,2001 年 9 月至 2010 年 9 月历任万里石有限财务经理、
财务总监。2010 年 11 月起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1 年 8 月起任本
公司副总裁。

3、黄朝阳,副总裁,详见本节“(一)董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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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志祥,副总裁兼任国内业务板块总经理,男,汉族,1976 年 6 月生,
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天津万里石
采购部业务员、采购部经理、经营部经理、生产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兼任翔安分公司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兼任国内业务板块
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2014 年 1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兼任国内业务板块总
经理。

(四)核心技术人员

1、胡精沛,详见本节“(一)董事会成员”。胡精沛先生曾提出“石材地质
学”概念,连续多届在厦门国际石材展览会上主持相关论坛,并多次在日本《石
材工业新闻》、《石材》杂志及日本全国建筑石材工业年会上发表了《中国石材工
业今后之展望》、《中国石材工业之现状及展望》、《谈谈石材环保》、《南非石材产
业将面临较大结构性改革》等文章和讲演。

2、邹鹏,详见本节“(一)董事会成员”。邹鹏先生具有丰富的石材行业贸
易、制造工厂管理经验及矿山勘探经验。

3、余奇辉,男,汉族, 1976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
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毕业于湖南大学工业管理工程专业。1998 年
进入万里石有限,历任技术员、天津万里石厂长、万里石工艺常务副总职务。2007
年 1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万里石有限总裁助理,分管内厝分公司、南非万里石;
2010 年 1 月至今任本公司总裁助理。



九、财务会计信息

本章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
审计的财务报表(注:本章所引用的财务数据除非另有说明,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投资人欲对本公司进行更详细的了解,应当认真阅读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全文。

(一)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资产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0,841,910.09 129,961,291.91 121,002,487.5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715,400.00 128,817.01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131,649.91 150,000.00 1,750,000.00
应收账款 369,956,295.29 365,586,406.53 329,521,958.62
预付款项 52,043,242.02 42,348,619.72 39,035,8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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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20,021,392.33 23,589,600.91 15,505,954.38
存货 160,230,499.19 156,859,480.51 169,139,263.9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74,280.83 -
其他流动资产 3,785,241.16 133,413.66 178,113.27
流动资产合计 689,010,229.99 719,418,494.07 676,262,404.9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84,178.54 2,784,178.54 2,784,178.54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105,021,411.84 86,591,274.35 80,322,299.97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89,846,380.17 74,036,092.12 73,461,967.42
在建工程 584,914.30 4,348,547.98 283,501.60
工程物资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无形资产 28,546,873.34 29,577,667.04 30,927,693.31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9,990,050.28 6,686,240.88 5,325,128.0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819,366.86 9,030,158.97 7,844,331.52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1,728.38 98,422.26 97,536.82
非流动资产合计 245,694,903.71 213,152,582.14 201,046,637.27
资产总计 934,705,133.70 932,571,076.21 877,309,042.26

1、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负债和股东权益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50,949,903.94 239,611,924.41 238,135,287.7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490,70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 5,300,000.00 5,300,000.00
应付账款 71,000,037.62 89,962,966.67 80,710,161.49
预收款项 4,662,108.90 5,436,106.72 9,542,354.94
应付职工薪酬 9,435,631.68 11,244,174.96 9,925,995.68
应交税费 38,131,918.50 37,841,335.77 33,976,207.40
应付利息 116,081.79 1,442,647.30 2,191,956.88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11,333,116.22 11,528,732.06 10,727,452.3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其他流动负债 66,381.72 60,052.51 226,003.26
流动负债合计 386,185,880.37 402,427,940.40 390,735,419.7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3,670,359.77 4,079,435.79 -
专项应付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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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负债 796,718.21 751,620.96 709,076.37
递延收益 1,100,000.00 1,100,0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394,684.94 347,260.26 161,086.74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5,961,762.92 6,278,317.01 870,163.11
负债合计 392,147,643.29 408,706,257.41 391,605,582.85
股东权益:
股本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资本公积 135,795,079.40 132,400,177.60 132,400,177.60
其他综合收益 -1,071,916.46 -1,558,412.56 -638,115.87
盈余公积 9,223,916.74 8,474,788.94 7,002,973.86
未分配利润 226,490,525.12 206,941,822.57 170,649,082.1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520,437,604.80 496,258,376.55 459,414,117.70
少数股东权益 22,119,885.61 27,606,442.25 26,289,341.71
股东权益合计 542,557,490.41 523,864,818.80 485,703,459.41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934,705,133.70 932,571,076.21 877,309,042.26

2、合并利润表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营业收入 630,910,395.85 765,624,941.33 781,570,095.30
减:营业成本 464,942,718.01 578,834,362.38 587,243,161.68
营业税金及附加 3,558,974.71 5,126,365.47 5,020,326.92
销售费用 62,959,609.50 64,036,382.26 69,050,888.78
管理费用 46,997,931.04 49,634,284.74 50,447,450.87
财务费用 20,346,422.01 16,349,363.38 18,142,415.20
资产减值损失 9,042,005.44 7,233,180.69 7,205,791.8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206,100.00 677,678.65 123,083.92
投资收益 4,993,388.80 6,268,974.38 4,774,994.1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4,993,388.80 6,268,974.38 4,774,994.10
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 26,850,023.94 51,357,655.44 49,358,138.01
加:营业外收入 852,387.84 1,924,532.46 995,179.07
减:营业外支出 423,684.13 853,913.05 609,830.3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51,682.07 442,025.77 7,564.26
三、利润总额 27,278,727.65 52,428,274.85 49,743,486.74
减:所得税费用 6,691,770.78 12,856,614.60 12,389,777.21
四、净利润 20,586,956.87 39,571,660.25 37,353,709.5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97,830.35 37,764,555.54 33,750,206.19
少数股东损益 289,126.52 1,807,104.71 3,603,503.34
五、每股收益 0.14 0.25 0.23
六、其他综合收益 405,714.74 -1,210,500.86 -973,983.86
七、综合收益总额 20,992,671.61 38,361,159.39 36,379,725.6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20,784,326.45 36,844,258.85 32,737,782.88
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208,345.16 1,516,900.54 3,641,942.79
综合收益总额

3、合并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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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40,130,404.56 761,373,662.12 718,218,324.15
收到的税费返还 24,560,686.55 23,991,703.62 23,604,702.2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293,188.20 50,045,587.77 34,796,828.8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80,984,279.31 835,410,953.51 776,619,855.2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90,258,691.73 564,734,910.86 564,502,827.1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91,699,773.15 90,464,954.09 86,089,699.21
支付的各项税费 33,539,996.70 38,814,692.08 40,184,276.1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8,911,327.27 103,714,390.84 96,880,770.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84,409,788.85 797,728,947.87 787,657,573.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25,509.54 37,682,005.64 -11,037,718.1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178,301.41 342,421.71 151,115.39
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
- - -
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366,755.17 10,975,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78,301.41 17,709,176.88 11,126,115.3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23,597,601.13 24,908,820.04 8,238,814.93
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13,436,748.69 - 36,348,003.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50,000.00 10,975,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7,034,349.82 28,558,820.04 55,561,817.9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856,048.41 -10,849,643.16 -44,435,702.5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5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81,104,126.16 358,629,313.59 334,185,400.34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2,77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1,604,126.16 358,629,313.59 336,955,400.3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69,766,146.63 357,152,676.95 306,477,877.3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9,216,407.02 17,352,090.87 17,848,034.7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876,203.84 1,731,756.23 2,675,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7,858,757.49 376,236,524.05 327,000,912.0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254,631.33 -17,607,210.46 9,954,488.2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425,509.26 -1,007,537.87 -1,083,973.8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4,110,680.02 8,217,614.15 -46,602,906.2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7,100,101.69 118,882,487.54 165,485,393.8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2,989,421.67 127,100,101.69 118,882,487.54

(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

瑞华接受委托,对公司2012年、2013年及2014年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
出具了瑞华审字【2015】4826002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瑞华认为,公
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报告期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报告期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非经特殊说明,本章主要内容引自经瑞华审计的公司三年财务报表。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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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近三年的基本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1、流动比率 1.78 1.79 1.73
2、速动比率 1.37 1.40 1.30
3、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5.36% 42.09% 46.79%
4、资产负债率(合并) 41.95% 43.83% 44.64%
5、应收账款周转率 1.57 2.04 2.46
6、存货周转率 2.89 3.50 3.33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5,505.47 7,931.09 7,957.12
8、利息保障倍数 2.56 4.20 3.78
9、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元) -0.02 0.25 -0.07
10、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43 0.05 -0.31
11、扣除土地使用权后的无形资产占净资产
0.88% 1.00% 1.24%
的比例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
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要求,计算公司报告期的净资产
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
期间 报告期利润 基本每 稀释每股
资产收益率
股收益 收益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98% 0.14 0.14
2014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92% 0.13 0.13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90% 0.25 0.25
2013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59% 0.24 0.24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61% 0.23 0.23
2012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55% 0.22 0.22

注:截至 2014 年末止,本公司无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十、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资产结构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实际
情况,应收账款及存货规模均与主营业务规模基本匹配,处于合理范围内并得到
有效管理。同时,本公司制定了稳健的会计政策,主要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合理,不存在因资产减值准备未足额计提从而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况。

(二)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均超过 99%。报告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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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经营成果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项目
金额 增长 金额 增长 金额 增长
营业收入 63,091.04 -17.60% 76,562.49 -2.04% 78,157.01 -6.88%
营业利润 2,685.00 -47.72% 5,135.77 4.05% 4,935.81 -27.59%
净利润 2,058.70 -47.98% 3,957.17 5.94% 3,735.37 -33.18%

报告期公司受国内经济环境及宏观调控的影响,营业收入有所减少。2013
年由于公司建筑装饰石材毛利率提高以及公司加强对费用的管控,净利润较 2012
年小幅上升。2014 年主要由于国内外经济不景气,订单量下降,导致营业收入
有所下滑,而各项费用则相对固定,从而净利润大幅减少。

(三)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建筑装饰石材 32,602.51 51.68% 35,612.63 46.51% 42,825.31 54.79%
景观石材 22,771.17 36.09% 29,685.78 38.77% 25,672.64 32.85%
工程施工 3,885.86 6.16% 7,099.92 9.27% 6,657.99 8.52%
其他产品 3,589.56 5.69% 4,037.56 5.27% 2,845.92 3.64%
主营业务收入 62,849.10 99.62% 76,435.89 99.83% 78,001.86 99.80%
其他业务收入 241.94 0.38% 126.60 0.17% 155.15 0.20%
营业收入合计 63,091.04 100.00% 76,562.49 100.00% 78,157.0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建筑装饰石材与景观石材收入合计超过公司营业收入的
85%,为公司主营业务的主要组成部分。受国内宏观环境影响,公司营业收入报
告期内总体上呈现下降状态,从 2012 年的 78,157.01 万元下降到 2014 年的
63,091.04 万元。

其中,景观石材业务为公司的传统业务,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稳健发展,并
且由于外销景观石材业务应收账款回收期通常在 90 天以内,回款情况良好,为
公司拓展国内市场提供了稳定的现金流。2014 年景观石材销售收入同比有所下
滑。一方面,2014 年 4 月 1 日,日本将国内消费税从 5%上调到 8%,日本消费税
上调对公司景观石材销售造成一定影响;另一方面,由于日本央行实行量化宽松
政策,导致日元对美元呈现贬值趋势,而公司出口业务普遍用美元结算,从而使
日本国内终端消费价格上涨,从而消费量有所下滑。公司采取“稳定日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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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拓美国、非洲等国外市场;积极发展国内市场”的经营策略,预计未来公
司景观石材业务将继续保持平稳发展。

建筑装饰石材业务为公司近几年来大力拓展的业务,但是受国内宏观调控影
响较大,下游客户回款期较长。公司主动实施战略转型,在拓展国内市场时更加
注重项目的质量,而非一味追求项目的数量,2013 年建筑装饰石材销售虽下滑
较多,但净利润有所回升。2014 年由于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固定资产投资增速
回落,尤其是房地产投资增速下滑,导致公司建筑装饰石材销售有所下滑。

2、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项目
金额 增长 金额 变动 金额
建筑装饰石材 32,602.51 -8.45% 35,612.63 -16.84% 42,825.31
景观石材 22,771.17 -23.29% 29,685.78 15.63% 25,672.64
工程施工 3,885.86 -45.27% 7,099.92 6.64% 6,657.99
其他产品 3,589.56 -11.10% 4,037.56 41.87% 2,845.92
主营业务收入 62,849.10 -17.78% 76,435.89 -2.01% 78,001.86

2013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减少 2.01%,2014 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减少
17.78%。在业务结构方面,报告期内建筑装饰石材收入与景观石材收入占比基本
保持稳定。工程施工业务收入及其他产品收入占比较小,对总收入贡献有限。

3、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项目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建筑装饰石材 28.36% 0.33% 28.03% 2.91% 25.12%
景观石材 23.96% 0.88% 23.08% -2.13% 25.21%
工程施工 17.91% 5.29% 12.62% -6.75% 19.37%
其他产品 27.53% 6.60% 20.94% -6.86% 27.80%
主营业务毛利率 26.07% 1.77% 24.30% -0.46% 24.76%

报告期内,建筑装饰石材、景观石材及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比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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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建筑装饰石材客户主要包括中海地产、华润置地、九龙仓、高银地产、
绿城房产、中国建筑、五矿集团、中铁置业、中铁建设、华彬集团、厦门源昌、
建发房产、大洲集团、禹洲地产、住宅集团、厦门特房等,随着公司自有矿山品
种在项目上得到推广,以及公司对项目质量的管控加强,报告期公司建筑装饰石
材毛利率有所上升;公司景观石材主要供应境外市场,用于墓碑、纪念碑、陵园、
广场、公园、庭院等,受报告期内境外经济环境变化、高品质景观石材需求变化
及公司产品价格调整、荒料成本波动、美元汇率波动的影响,景观石材毛利率呈
现小幅波动。

4、期间费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及和营业收入的比率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项目
金额 增减 金额 增减 金额 增减
销售费用 6,295.96 -1.68% 6,403.64 -7.26% 6,905.09 -4.56%
销售费用率1 9.98% 1.62% 8.36% -0.47% 8.83% 0.21%
管理费用 4,699.79 -5.31% 4,963.43 -1.61% 5,044.75 20.97%
管理费用率 7.45% 0.97% 6.48% 0.03% 6.45% 1.48%
财务费用 2,034.64 24.45% 1,634.94 -9.88% 1,814.24 7.34%
财务费用率 3.22% 1.08% 2.14% -0.18% 2.32% 0.31%
期间费用合计 13,030.40 0.22% 13,002.00 -5.54% 13,764.08 5.10%
期间费用率 20.65% 3.67% 16.98% -0.63% 17.61% 2.01%

注 1:销售费用率=销售费用/营业收入,下同。

公司期间费用总额每年波动幅度不大。2013 年,公司销售收入小幅下降,
同时公司加大了费用管理力度,三项费用均有所降低。2014 年公司销售收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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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下滑,而期间费用则相对固定,导致期间费用率有所提高。

5、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盈利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及对利润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2.21 -43.00 3.7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62.87 177.77 74.07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00.00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
- - -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79 -27.71 -39.26
小计 42.87 207.06 38.53
减:所得税影响额 10.76 50.89 8.6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41 6.82 4.55
扣除少数股东损益影响(税后)非经常性损益 28.70 149.35 25.3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9.78 3,776.46 3,375.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01.08 3,627.11 3,349.71

(四)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2.55 3,768.20 -1,103.7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85.60 -1,084.96 -4,443.5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25.46 -1,760.72 995.4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411.07 821.76 -4,660.29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本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分别为-1,103.77 万元、3,768.20 万元及
-342.55 万元。2013 年经营活动产生净现金流量明显提高。2014 年公司经营活动
净现金流量为负,主要由于公司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增加较多以及应付账款有所
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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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预计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 201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
大会、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等决议,
本公司计划向社会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5,000 万股,
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
用后的净额为【】万元,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
的营运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开户银行
为【】,账号为【】。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项目核准备案编号
资金投资额
1 大理石深加工及技术改造项目 10,534.73 5,946.85 翔发改【2011】331 号
2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5,064.23 2,858.75 厦发改产业【2011】66 号
合计 15,598.96 8,805.60 -




二、投资项目概况

(一)大理石深加工及技术改造项目

本项目拟在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赵岗村按照国际一流标准建设占地
52.51亩、总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的大理石深加工及技术改造基地,对公司生
产的石材产品等进行技术深化,确保达到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并进一步扩大生产
规模。其中,规划生产厂房面积20,000平方米、办公面积2,000平方米、成品和
荒料场地面积3,000平方米。该项目可以很好地满足中高档建筑装饰、装修、家
具等对大理石材料的需求,解决当前市场需求旺盛与公司产能不足的矛盾,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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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提供良好的投资回报和经济效益。

项目建设期为9个月,总投资为10,535万元,其中土地投资1,050.20万元,
基建投资2,60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5,28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600万元。项
目达产后,可实现新增年销售收入3.34亿元,达产期年净利润3,300万元。

(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本募投项目拟新建营销网络,实现对国内市场的基本覆盖,进一步提升市场
占有率。计划在广州、上海、成都建立石材设计应用中心,扩大和加深石材行业
在装修领域的认知度,加大广告宣传力度,通过以上多种形式的品牌宣传及策划,
提高万里石在装修行业的知名度。公司主要采取直销模式,重点针对城市大型轨
道交通、大型地产开发商、机场、宾馆、大型企事业单位及国家机关等中高端装
修装饰业务进行营销,推动公司国内工程市场布局及战略发展。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计划三年内完成,总投资为 5,064.23 万元,其中石材设计
应用中心 3,325.03 万元,品牌建设 1,239.20 万元,铺底资金 500 万元。

(三)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由于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及公司经营模式的需要,公司拟使用 10,000 万元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公司所处的行业及业务特征决定了较大的营运资金需求

公司的建筑装饰石材销售面向大型住宅地产、商业及旅游地产、公共建筑的
装修工程项目,该类项目的特点是合同金额大、工期长、预付款少、结算周期长,
这些业务特征决定了公司需要垫付较多资金,同时公司还需要充足的营运资金用
于拓展日益增多的建筑装饰石材项目。

2、公司经营模式的需要

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存在于整个运营过程之中:

公司承接大型项目在业务上需要使用资金的环节包括市场开拓、投标保证
金、履约保证金、预付款保证金、产品方案设计、原材料采购及库存、加工生产
及供货、安装施工、交付和售后服务等。具体使用流程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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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个流程中,占用公司资金规模较大、时间较长的环节主要有:

①参与投标时:业主会要求投标方提供银行或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有关资信
等级评估报告以及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来判断承包方的资金实力
及资信状况。根据建设部招投标办法及行业惯例,项目投标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其金额一般为不超过投标额的 2%,期限为 1-6 个月。

②中标后:按照招投标惯例,为保证中标者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和义务,项
目中标后,公司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一般为合同总价的 5%-20%。公
司一般向业主出具银行开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履约担保函,通常担保函期限要
到工程竣工。在收到预付款前也需要出具银行开具的不可撤销的预付款保函,在
银行开具保函时公司要提供保证金。

③产品方案设计:公司在签订合同后即根据业主的要求组织技术人员以及行
业专家等对中标项目进行深化设计。针对部分高端项目进行设计定制,为业主提
供个性化、专业化的产品及服务,由于个性化定制技术要求较高、投入较大,会
占用公司一定的资金。

④原材料采购及库存:近年来由于石材原料价格上涨较快,公司增加了对战
略性石材品种原料的备货,采取包矿及大批量采购的形式,以便及时锁定较低的
原材料采购价格;其次,由于国内项目工期越来越紧,在接到客户订单后再采购
原材料会导致生产周期过长,无法满足客户的工期要求,所以公司需要储备必要
的原材料;再次,公司也会预判市场需求及行业走势,主动储备部分战略品种。
原料储备是公司竞争力的体现,也是流动资金占用最多的环节。

⑤加工生产及供货:石材供货周期受开发商开发进度的影响,该阶段持续时
间视项目规模大小,约为 3-6 月不等。供货时公司一般收取各批次供货金额的
60-80%的进度款,但在执行合同时,普遍存在增补的情况,该阶段收款一般在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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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验收结算时才能收取,有一定的资金占用。

⑥安装施工结算:公司作为石材供应承包商,部分项目供应石材产品后提供
安装施工服务。项目竣工验收结算时,需要经业主验收(部分项目还需审计部门
审计)后才付款。由于项目施工结算期较长,公司需要垫付的资金较多。

⑦售后服务:石材质保期通常为 1-2 年,保修期满后,发行人收回合同金额
剩余的 3-5%。

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需要占用资金的环节较多、周期较长,对资金的需
求较大,因此,提升公司资金实力是公司业务模式的内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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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关注招股意向书(摘要)重大事
项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宏观经济波动及宏观调控引致的风险
发行人从事的石材业务与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城
市化进程、居民消费升级等密切相关。近年来,受益于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全
社会固定资产(含房地产行业)投资规模逐年快速增长、石材消费逐步普及,公
司国内市场开拓成效。2010 年以来,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逐步加
大了对房地产住宅市场的调控力度,旨在遏制房价的过快上涨,保证房地产行业
的稳定健康发展。同时根据国家“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
房的通知”的要求,5 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
馆所。2014 年公司建筑装饰石材实现销售收入 32,602.51 万元,比 2013 年下降
8.45%;2013 年公司建筑装饰石材实现销售收入 35,612.63 万元,比 2012 年下降
16.84%。虽然近期我国政府针对房地产市场提出要支持自住需求,遏制投资需求,
但如果政府不能进一步放松对房地产住宅市场的调控力度,并进而影响到房地产
市场的投资规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投资进度及回款速度都会有所影响;加之政
府性楼堂馆所的停建可能会在短期内对公司的新签订单产生影响,则公司的经营
业绩及现金流量将会受到一定影响。

公司报告期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78,157.01 万元、76,562.49 万元及 63,091.04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3,735.37 万元、3,957.17 万元及 2,058.70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
营业收入持续下滑,虽然 2013 年净利润较 2012 年小幅上升,但 2014 年净利润
下滑较大。预计未来公司景观石材业务将继续保持平稳发展;而建筑装饰石材业
务则受宏观环境影响会有所波动。



二、应收账款增加导致经营现金流量紧张的风险
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35,358.04 万元、39,575.99 万元及 40,630.82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 45.24%、51.69%及 64.40%。受国内建筑装饰
石材业务回款的影响,公司应收账款余额逐年增加。其中,报告期内 1 年以内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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龄的应收账款分别占应收账款余额的 76.90%、75.98%及 60.67%,公司账龄结构
合理,但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如果出现部分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者无法收回
的情况,将对公司资金流转产生压力。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分别为-1,103.77 万元、3,768.20 万元及
-342.55 万元 ,净利润分别为 3,735.37 万元、3,957.17 万元及 2,058.70 万元。
公司报告期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和净利润相比相对较低,报告期内累计经营活动
净现金流量与累计净利润合计差异为 7,429.35 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的扩张及其所处行业的特点决定了公司目前的经营活动现金
流量状况。未来公司将加强资金的统筹安排及精细化的管控、拓宽融资渠道,加
强客户信用期管理、提高外部融资能力及加快应收账款周转速度等措施,保证未
来生产经营及公司持续发展。如果发行人在未来不能有效改善经营现金流紧张状
况,将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的影响。



三、控制权风险
公司单个股东控制的股份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 30%,目前持股 5%以上的主
要股东 Finstone、胡精沛、邹鹏、祥禾投资、连捷资本均无法决定董事会多数席
位,公司的经营方针及重大事项的决策系由全体股东充分讨论后确定,无任何一
方能够决定和作出实质影响。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使得公司上市后有可能成为被
收购对象,如果公司被收购,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可能会给公司业务或
经营管理等带来一定影响。公司股权结构尽管分散,但股权结构及公司控制权结
构在报告期内保持稳定,保证了公司治理有效及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为使公司
在上市后继续保持股权结构及经营决策的稳定,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承诺锁定股
份,其中主要股东 Finstone、胡精沛、邹鹏已经分别作出承诺,在本次成功发行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万
里石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万里石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
万里石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但是由于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上市后公司
控制权仍存在发生变动的风险。

由于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决定了公司所有重大行为必须民主决
策,由全体股东充分讨论后确定,避免了因单个股东控制引起决策失误而导致公
司出现重大损失的可能性,但可能存在公司由于主要股东意见分歧,决策延缓,
进而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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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市场竞争风险
根据中国石材协会《中国石材行业发展报告 2015》,截至 2014 年末规模以
上石材企业数量达到 2,866 家,销售收入达到 3,980 亿元。目前我国石材行业竞
争较为激烈,市场处于较为分散的状况,行业中占据品牌优势的企业市场份额也
较小。产业集群逐渐成为石材行业发展的支点和载体,目前我国具有一定规模的
石材产业集群超过 30 个,产业集群石材产量已占全国石材产量的 80%左右。为
了保持竞争优势,一些实力较强的石材企业开始重点发展中高档石材产品及石材
应用服务,以替代传统粗加工产品,提高石材的使用价值和艺术价值。本公司针
对建筑装饰石材和景观石材的设计、加工工艺、施工咨询等专业化嵌入式服务,
达到较高水平,公司产品已成功在国内外销售与应用。但如果公司不能继续强化
自身竞争优势并抓住机遇迅速提高市场份额,将有可能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处于
不利的地位。



五、汇率波动经营风险
本公司海外出口业务较多,主要出口地为日韩、美洲、欧洲及非洲,主要用
美元结算, 报告期本公司境外业务收入分别为 32,538.33 万元、35,256.94 万元
及 28,666.85 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1.71%、46.13%及 45.61%;
此外公司的石材原料部分从海外进口,主要材料产地为巴西、印度、乌拉圭、土
耳其、挪威等国,主要用美元结算,报告期本公司通过境外供应商自行进口采购
额分别为 3,852.05 万元、2,157.98 万元及 1,258.23 万元,分别占同期采购总额
的 7.37%、4.24%及 3.01%。

我国 2005 年汇率制度改革以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出现了较大幅度波动。
汇率波动会对公司的进出口业务产生不同的影响,如果汇兑损失大于汇兑收益,
则会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报告期本公司产生的汇兑净损益分别为净收
益 24.53 万元、净收益 85.34 万元及净损失-145.86 万元,公司面临一定的汇兑
损失风险。



六、供应商管理的风险
石材行业市场高度分散、企业众多、产品类别较多、地域性特点明显,采用
OEM模式有利于充分整合社会资源,提高集群效应,降低运输成本。由于客户
个性化需求、质量及规格要求对技术要求差异较大,OEM生产方式选择多家供
应商择优合作能提高议价能力、降低加工成本,同时提高多品种供货能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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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客户订单的特点,结合原料、生产及物流等各种资源的分布情况,进行生产
资源的合理配置,选择自产或OEM模式生产,降低加工成本和物流成本,满足
客户个性化定制需求。报告期公司向前五名OEM供应商的采购额占同期采购总
额的比例分别为13.29%、11.11%及9.20%,公司的供应商较为分散。虽然目前市
场原材料供应充足,供应渠道畅通,但由于行业分散、地域性特点明显,如果公
司不能有效管理供应商,或者供应商生产能力、经营环境、生产状况发生重大变
化,导致外协质量不能符合要求或者外协方不能按时交货,将影响公司产品的质
量和生产计划的如期完成,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一定的影响。



七、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报告期公司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7.61%、7.90%及3.98%,公司的
盈利能力在报告期内有一定的波动。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净资产将大幅度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的
产生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建设期和市场培育期,并且项目预期产生的效益存在一
定的不确定性。因此本次发行后短期内公司净资产增长幅度可能高于净利润增长
幅度,公司短期内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八、募投项目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投向大理石深加工及技术改造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及补充
流动资金。募投项目是经过基于公司主营业务、当前国内外市场环境、技术发展
趋势、产品价格、原料供应和工艺技术水平等因素综合考量后决定实施的。如果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技术、管理、环保等方面出现重大变化,
将影响项目的实施;项目建成后因经济环境改变、贸易政策、原材料价格等多种
因素变化可能致使项目不能达到预期目标,从而影响公司的预期收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新增固定资产 8,130.73 万元,同时每年将新
增折旧 792.44 万元左右。如果市场环境、技术发展等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导致公司营业收入没有保持相应增长,则公司存在因固定资产折旧大量增加而导
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九、环保成本提高的风险
本公司在天然岩石的采选过程中会产生废石、废渣、废水、废气(包括粉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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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矿产资源环境保护方面
的管理力度,实施日趋严格的环保法律和法规,提高了相应的污染治理标准和税
收标准,从而使石材企业面临较大压力。本公司一直重视环境保护,并针对不同
的生产环节采取了行之有效的环保措施。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投资项目的环保
指标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保方面的要求。但是,如果国家提高环保标准
或出台更加严格的环保政策,将会导致公司经营成本上升,从而影响公司的业绩;
如果公司的环保制度和措施不能得到有效实施,或者环保设备出现问题引发环保
事故,则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损失。



十、采矿权到期而无法续期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我国的所有矿产资源均属国有,
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探、开采实行许可证制度。企业勘探、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
法申请登记、取得探矿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探矿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
届满前,企业须向国家相关管理部门申请延续。公司自取得矿权以来,一直重视
矿权延续及矿产资源的勘探及评审工作,至今未出现过矿权被国土资源部门注销
的情形。但如果公司未来存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未能及时续期的情形,公
司的生产经营将受到影响。



十一、安全风险
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存在爆破、挖掘、装运等工作程序,这些生产过程都存
在一定的安全风险,有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安全事故包括:爆
破事故、吊装设备失灵、运输设备失控、山体滑坡等。如果公司的安全防范措施
不够,或者工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意识不强,很可能会由于这些安全事故
而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石材矿山的开采是露天工作,而且矿山开采会对矿
区的植被造成破坏,因此泥石流、滑坡、崩塌等自然地质灾害也是公司面临的潜
在风险因素,这些自然灾害有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公司拥有建筑幕墙工程设计
与施工二级资质及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由于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对安全生产的
要求较高,如果未来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意外安全事故,将会对给公司的生产经
营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十二、发行人主要资产用于抵押融资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向银行贷款解决资金需求,这些借款大部分由发行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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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房产等资产向银行提供抵押担保。截至 2014 年末,发行人部分土地、房
产已抵押,抵押房产账面价值 3,596.89 万元,占发行人房屋及建筑物账面价值
的 54.77%,占发行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40.03%;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
值 1,350.81 万元,占发行人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的 56.84%,占发行人无形资产
账面价值的 47.32%。如果发行人相应借款到期无法偿还,抵押资产被处置,将
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十三、境外客户销售风险
境外业务是公司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在巩固传统的日韩市场外,近年
来还拓展了美国、阿尔及利亚及南非地区的业务。报告期公司对境外客户的销售
收入分别为 32,538.33 万元、35,256.94 万元及 28,666.85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
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1.71%、46.13%及 45.61%,占比较高。

公司的经营与全球政治与经济环境密切相关。相对于境内市场,境外市场的
政治、经济环境较为复杂,尤其是在中日关系变化、国际经济复苏存疑的大背景
下,境外市场面临一定的不确定因素。2014 年 4 月,日本上调消费税税率,对
公司的景观石材业务产生了一定影响。如果未来全球政治与经济环境持续发生不
利变化,将可能进一步影响本公司对境外客户的销售收入和利润,对公司未来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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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 发行人: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精沛
住 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 201 号宏业大厦 8 楼
联系电话: (0592)5065075
传真: (0592)5209525
联系人: 朱著香、何英
互联网网址: http://www.wanlistone.com
电子信箱: zhengquan@wanli.com


(二) 保荐人(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宫少林
住 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楼
联系电话: (0755)82943666
传 真: (0755)82943121
保荐代表人: 朱强、朱权炼
项目协办人: -
项目经办人: 王萌、何浩宇、潘链



(三) 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王玲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北京财富中心
住 所:
写字楼 A 座 40 层
经办律师: 曹余辉、周蕊
联系电话: (0755)22163333
传真: (0755)22163380


(四) 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 杨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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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4 层

经办会计师: 谢军、刘霄
联系电话: (010)88095588
传真: (010)88091199


(五) 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 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联系电话: (0755)25938000
传真: (0755)25987132


(六) 保荐人(主承销商)收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深纺大厦支行
款银行:
地址: 深圳市华强北路 3 号深纺大厦 B 座 1 楼
户名: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本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
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序号 事 项 日 期
1 初步询价时间 2015 年 7 月 2 日及 2015 年 7 月 3 日

2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5 年 7 月 7 日

3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2015 年 7 月 8 日

4 股票上市日期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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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本次股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在公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办公地址查阅招股
意向书及其摘要全文及备查文件,查阅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11:30 和
下午 13:30-16:30。

投资者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szse.cn)查阅招股意
向书全文以及发行保荐书、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全文、法律意见书以及律师工作
报告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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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
向书摘要》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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