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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信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5-07-03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QIXIN CONSTRUCTION GROUP CO., LTD.
(深圳市福田区江南名苑一、二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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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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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和风险: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智大控股、实际控制人叶家豪及其亲属叶秀冬、叶国英以及智大控股其他股东叶洪孝、叶又升承诺:自奇信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其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公司董事周新凱承诺:自奇信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其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自奇信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至其减持期间,如奇信股份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股东亚太投资、宏富创投、汇智创投、衡盈创投以及飞腾基金承诺:
自奇信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董事长叶家豪、副董事长叶洪孝、董事周新凱承诺:上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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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以上承诺人如未能履行上述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则其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自违约之日起其应得的现金分红及薪酬(如有)由奇信股份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其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直至其履行承诺或依法弥补完公司、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二、关于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预案
为稳定公司股价,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制定并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下股价稳定预案: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1、启动条件及程序: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上一年度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应当在5日内召开董事会、25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
2、停止条件:在上述第1项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
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上述第1项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满后,如再次发生上述第1项的启动条件,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稳定股价的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1)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
意,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年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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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要求控股股东及时任的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本条下同)、高级
管理人员以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并明确增持的方案。
(3)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
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4)通过开源节流、优化公司薪酬体系及股权激励机制等方式提升公司业
绩、稳定公司股价。
(5)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2、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配合并保证公司按照要求制定并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
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不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1)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公司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
中确定的增持方案,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购买所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从公司获取的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30%。
(2)除因继承、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股
价稳定措施的停止条件外,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经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3)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因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内不再作为控股股东和/或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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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稳定股价承诺,并要求其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提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三)履行股价稳定承诺的约束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公开说明未采
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控股股东负有增持股票的义务,但未按本预案的规定提出增持计划和/
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控股股东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控股股东仍不履行的,应以其最低增持金额减去其实际增持股票金额(如有)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
控股股东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控股股东支付的分红;控股股东多次违反上述规定的,现金补偿金额累计计算。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增持股票义务,但未按本预案的规定提出
增持计划和/或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不履行的,应以其最低增持金额减去其实际增持股票金额(如有)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或分红(如有)。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股票增持义务情节严重的,控股股东或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更换相关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四)股价稳定预案的法律程序
本股价稳定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如因法律、法规修订或政策变动等情形导致本预案与相关规定不符,公司董事会应对本预案进行调整,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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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赔
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一)公司的相关承诺
1、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
2、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并已由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据人民法院作出的相关判决,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二)公司控股股东的相关承诺
1、如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并已由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即控股股东在奇信股份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所公开发售的股份),购回价格不低于奇信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
2、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并已由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公司控股股东若违反上述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上公开说明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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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暂停在发行人处领取股东分红,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
1、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并已由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违反上述承诺,将在发
行人股东大会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暂停在发行人处领取股东分红(如有)及薪酬(如有)或津贴(如有),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四)中介机构的相关承诺
发行人保荐机构安信证券承诺:如安信证券在奇信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安信证券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自行并督促发行人及其他过错方一并赔偿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
发行人律师华商以及发行人审计和验资机构天职国际承诺: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过程中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实际损失。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智大控股、叶家豪、亚太投资、叶秀冬和宏富创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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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智大控股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家豪承诺:其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上市时其所持奇信股份股票数量的20%,且转让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其在转让所持奇信股份股票时,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奇信股份进行公告。
叶秀冬承诺:其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上市时其所持奇信股份股票数量的5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其在转让所持奇信股份股票时,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奇信股份进行公告。
亚太投资和宏富创投承诺:其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转让的股份可能达到上市时其所持奇信股份股票数量的100%,减持价格为届时市场价格。其在转让所持奇信股份股票时,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奇信股份进行公告。
以上承诺人如未能履行上述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则其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自违约之日起,其应得的现金分红及薪酬(如有)由奇信股份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其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直至其履行承诺或依法弥补完公司、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五、本次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事项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
经营等产生的影响
根据公开发售股份方案,发行人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与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之和为不超过6,000万股。经符合条件的股东智大控股、亚太投资、叶家豪、叶国英平等、自愿协商确定,亚太投资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占公开发售股份总数的25%,智大控股、叶家豪、叶国英合计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占公开发售股份总数的75%,其中:智大控股、叶家豪、叶国英将按发行前其各自持有公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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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股份数占三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公开发售股份。即使智大控股、亚太投资、叶家豪、叶国英公开发售公司的股份数达到上限,本次发行后,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仍然分别为智大控股和叶家豪。据此,本次公开发售股份不会对发行人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且不会导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六、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根据本公司2012年1月30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若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上市方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得以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七、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比例规定
2014年3月7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2015年1月30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约定,公司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具体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
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
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最低比例:当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同时
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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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利润分配需履行的决策程序: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先制
定分配预案;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五)公司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
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六)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
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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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审议,该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当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七)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八)股东违规占有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上述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进一步明确(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执行):2015-2017年,公司在预留部分发展资金后,计划每年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的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考虑到公司目前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未来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为20%,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公司将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且将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如有)的意见。
八、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15年3月31日)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生产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装饰施工所需部品部件、劳务用工的采购模式、采购价格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装饰工程业务的承揽及施工情况良好,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税收政策亦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亦未出现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九、请投资者仔细阅读“第四节风险因素”章节全文,并提醒投
资者特别关注如下风险:
(一)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风险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建筑装饰业,虽然建筑装饰行业受益于建筑物装饰的周期性更新,但新增建筑所带来的业务机会、现有建筑装饰更新周期的长短和预算水平与宏观经济发展水平相关,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对建筑装饰行业有一定影响。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2
我国宏观经济“十一五”期间保持稳定增长势头,2006-2010年我国GDP年均实际增长11.2%,而同期我国建筑装饰行业产值平均增长率约为13%。
近年来,国民经济增速放缓,经济下行压力较大。2012年至2015年一季度,我国GDP分别较上年增长7.7%、7.7%、7.4%、7%。如若未来几年我国宏观经济
出现较大波动,将对建筑装饰行业的整体需求产生影响,进而对公司经营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二)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发行人所处建筑装饰行业普遍具有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且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偏高的特点。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88,943.14 万元、
140,007.63万元、191,146.43 万元和 184,584.63 万元,其中 2012-2014 年各年末
应收账款余额占各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9.83%、54.27%和 59.62%,占营
业收入的比重持续上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1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总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30.52%、27.90%、36.04%和37.86%,占比偏高,主要原因为:(1)部分已完工
大型项目竣工验收至决算时间较长且该期间回款较少;(2)2011-2014年度我国
GDP增速呈持续下滑态势,而建筑装饰行业回款速度与宏观经济环境关系密切;
(3)2010-2011年度公司承接的公共事业类工程比重较高,因公共事业类工程最
终客户部分为政府或事业单位,工程施工进度确认及工程款支付需要取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复,周期相对较长。
虽然公司承接的建筑装饰工程一般是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多数客户具有良好的信誉,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可能继续保持在较高水平。
当宏观经济增速持续回落,或者建筑装饰行业的外部经营环境出现恶化,公司每实现单位营业收入所形成的应收账款规模存在进一步上升的风险。
一方面,一旦客户财务状况恶化,应收账款发生实际坏账损失,将直接影响公司利润水平;另一方面,应收账款回收不够及时,将直接影响资金周转效率,对公司业务规模扩张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面临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2、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3
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2.67%、19.03%和18.63%。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
长,而此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建设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在建设期及投产初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难以对公司盈利产生显著贡献。因此,公司存在短期内因净资产增幅较大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3、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同期净利润导致资金短缺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比累计净利润少 54,955.86万元。
目前公司通过增加银行贷款和经营性负债,尚能够保持营运资金基本满足业务发展需求,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大,将需要更多的资金来满足日常经营需求。此外,部分大型工程项目在项目承接及施工过程中,需要较大金额的资金垫付,对资本金或营运资金规模要求较高。如若未来一段时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依然大幅低于同期净利润,或者公司不能多渠道及时筹措资金,公司将面临资金短缺的风险。
4、偿债能力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的同时,应收账款呈快速增长态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亦大幅下滑。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股权融资,主要通过银行借款、经营性负债等外部融资方式进行融资来满足业务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受此影响,公司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快速增长,分别为1,358.39万元、
2,902.44万元、4,426.54万元和1,142.83万元。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银行借款、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65,227.14 万元、
76,972.61 万元。如若未来宏观经济环境发生较大不利变化,甲方长期拖延大额
工程款或者供应商资金紧张、大幅收紧信用期,致使公司未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下滑,流动资金无法满足经营所需和偿债需求,公司将面临偿债能力的风险。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4
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发行股数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5,625万股,包括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其中,公司拟公开发行新股4,500万股,公司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1,125万股(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
新老股份发行(售)安排
本次新股发行数量应当根据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合理确定,新股数量不足法定上市条件的,将通过转让老股增加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经符合条件的股东智大控股、叶家豪、叶国英、亚太投资平等、自愿协商确定,亚太投资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占公开发售股份总数的25%,智大控股、叶家豪、叶国英合计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占公开发售股份总数的75%,其中:智大控股、叶家豪、叶国英将按发行前其各自持有公司的股份数占三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应确保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资金需要量合理确定新股发行
数量,新股数量不足法定上市条件的,将通过转让老股增加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
2、公司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与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
量之和为不超过6,000万股;
3、本次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根据前述调整
机制计算确认的股份数。
本次新股发行与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最终数量,在遵循前述原则基础上,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共同确定。
拟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情况
智大控股、叶家豪、叶国英、亚太投资本次发行前分别持有公司 10,177.20万股、 2,239.20万股、 603.00万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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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0.60万股股份,拟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分别为659.5552万
股、145.1161万股、39.0787万股和281.25万股。
发行价格 13.31元
发行市盈率
20.35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每股
收益按照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5.08元(按2015年3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6.42元(按2015年3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2.07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确定)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采用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59,895.00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53,113.25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费用合计8,021.75万元,其中:保荐费用500万
元,承销费用6,200万元,审计及验资费用695万元,律师费用168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388.59万元,发
行手续费用70.16万元。
发行费用分摊
承销费用:公司按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占本次公开发行新股与老股转让的总数的比例分摊,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按其发售股份的数量占本次公开发行新股与老股转让的总数的比例分摊;
其他发行费用: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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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公司名称: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QIXIN CONSTRUCTION GROUP CO., LTD
注册资本: 18,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叶家豪
成立日期: 1995年 5月 12日(2011年 9月 28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江南名苑一、二层
邮政编码: 518038
电 话: 0755-88997888、0755-88997999
传 真: 0755-25329777
互联网址: www.qxzs.com
电子邮箱: ir@qxholding.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本公司是由奇信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9月28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注册号为44030110327972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8,000万元。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股权结构及股本规模未发生过变动。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本公司系由奇信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发起人为奇信有限全体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发起人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 智大控股 10,177.20 56.54
2 叶家豪 2,239.20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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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亚太投资 1,740.60 9.67
4 叶秀冬 1,080.00 6.00
5 宏富创投 900.00 5.00
6 叶国英 603.00 3.35
7 汇智创投 540.00 3.00
8 衡盈创投 360.00 2.00
9 飞腾基金 360.00 2.00
合计 18,000.00 100.00
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上述发起人以其对奇信有限的出资作为出资资产。奇信有限截至2011年5月31日的净资产为400,569,563.26元,其
中180,000,000元按照1:1的比例折合为18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其余220,569,563.26元均计入资本公积。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18,000万股,本次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25万股,其中公司拟公开发行新股4,500万股,公司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1,125万股。
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为22,500万股。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智大控股 10,177.20 56.54 9,517.64 42.30
叶家豪 2,239.20 12.44 2,094.08 9.31
亚太投资 1,740.60 9.67 1,459.35 6.49
叶秀冬 1,080.00 6.00 1,080.00 4.80
宏富创投 900.00 5.00 900.00 4.00
叶国英 603.00 3.35 563.92 2.51
汇智创投 540.00 3.00 540.00 2.40
衡盈创投 360.00 2.00 360.00 1.60
飞腾基金 360.00 2.00 360.00 1.60
有限售条件
社会公众股
-- 1,125.00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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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售条件
社会公众股
-- 4,500.00 20.00
合计 18,000.00 100.00 22,500.00 100.00
公司控股股东智大控股、实际控制人叶家豪及其亲属叶秀冬、叶国英以及智大控股其他股东叶洪孝、叶又升承诺:自奇信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其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公司董事周新凱承诺:自奇信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其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自奇信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至其减持期间,如奇信股份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股东亚太投资、宏富创投、汇智创投、衡盈创投以及飞腾基金承诺:
自奇信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董事长叶家豪、副董事长叶洪孝、周新凱承诺:上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二)发起人、前十名股东、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数量及比例
1、发起人、前十名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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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共有9名股东,其中法人股东3名,有限合伙企业股东3名,自然人股东3名,具体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股份性质
1 智大控股 10,177.20 56.54 法人股
2 叶家豪 2,239.20 12.44 自然人股
3 亚太投资 1,740.60 9.67 法人股
4 叶秀冬 1,080.00 6.00 自然人股
5 宏富创投 900.00 5.00 合伙企业股
6 叶国英 603.00 3.35 自然人股
7 汇智创投 540.00 3.00 法人股
8 衡盈创投 360.00 2.00 合伙企业股
9 飞腾基金 360.00 2.00 合伙企业股
合计 18,000.00 100.00
2、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公司有自然人股东3名,具体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 叶家豪 2,239.20 12.44
2 叶秀冬 1,080.00 6.00
3 叶国英 603.00 3.35
(三)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叶家豪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前,叶家豪直接持有公司2,239.20万
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12.44%。
智大控股为叶家豪控制的公司,系关联法人,直接持有公司10,177.20万
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56.54%。
叶秀冬为叶家豪的妻子,系关联自然人,直接持有公司1,080.00万股,占本
次发行前总股本的6.00%。
叶国英为叶家豪的弟弟,系关联自然人,直接持有公司603.00万股,占本
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35%。
除上述关系外,公司股东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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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本公司是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之一,目前主要从事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业务。公共建筑装饰施工业务为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各期内,公共建筑装饰施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82.21%、72.95%、79.45%和67.17%。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行业竞争情况
总体来看,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呈现出“大市场、小企业”的一种较为充分的市场竞争状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数量较多,中小企业比重较高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发布的《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显示:我国“十一五”期间,建筑装饰行业的企业数量,由2005年的19万家,下降到2010年的14.8万家,下降幅度为23%,取得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资
质的企业数量增加,从2005年的4.5万家左右,增加到2010年的5.8万家左右,增
长幅度28.9%。虽然具备施工等级资质的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但占行业所有企业
数量的比重仅为40%,仍有约9万家企业未取得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绝大多数无资质企业为中小企业。
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官方网站中装新网(http://www.cbda.cn/)发布的《2014年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发展报告》显示:2014年,行业企业总数在14.0万家
左右,企业数量进一步减少,但中小企业数量比重依然较高。
2、行业百强企业占据市场份额较小,市场集中度较低
由于本行业市场规模大,进入门槛相对较低,使得处于高速发展期的建筑装饰行业市场集中度依然较低。根据中装新网发布的《2014年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发展报告》,2014年,全国建筑装饰行业全年完成工程总产值约为3.16万亿元规
模,同期行业排名第一的金螳螂完成产值为206.89亿元,也仅占行业规模的
0.65%。根据《建筑装饰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到2015年,建筑装饰
行业总产值力争达到3.8万亿元,公共建筑装饰装修百强企业的平均产值力争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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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5亿元,如果该目标实现,则公共建筑装饰装修百强企业占有的市场份额预计会达到10%左右。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本公司作为中国建筑装饰行业中的领先企业之一,连续12年位居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并荣获2013年度全国建筑幕墙行业百强企业。2012-2014年度,本公司与本行业部分企业的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2012年度 2013年度 2014年度
营业收入净利润营业收入净利润营业收入净利润
金螳螂 1,394,161.69 111,562.81 1,841,428.39 158,799.42 2,068,859.59 189,824.71
亚厦股份 957,653.98 65,064.29 1,214,294.74 92,077.82 1,291,711.23 106,900.39
广田股份 677,782.71 38,035.93 869,132.69 52,816.99 978,797.03 54,967.04
宝鹰股份 291,285.16 15,218.71 372,681.13 21,983.42 538,246.48 27,295.50
洪涛股份 284,173.89 20,447.05 354,565.07 27,952.24 339,264.09 29,409.61
柯利达 113,500.15 6,451.08 170,788.38 9,693.81 184,430.44 9,521.90
瑞和股份 134,264.88 7,357.27 150,819.58 8,098.75 152,186.20 5,479.33
本公司 223,300.99 12,086.60 257,995.97 12,674.92 320,588.10 14,894.65
数据来源:各公司年度报告或审计报告
公司行业地位突出,先后被授予多次“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明星企业”、“中国建筑装饰三十年行业开创型企业”、“中国建筑装饰三十年优秀装饰施工企业”、“中国建筑装饰三十年专业化百强企业(酒店空间类)”、“改革开放30年建筑装饰行业发展突出贡献企业”、“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评价10年庆典特别荣誉—行业中坚”、“全国十佳酒店设计机构”、“全国绿色装饰装修达标企业”、“中国建筑装饰绿色环保设计50强企业”、“全国室内装饰优秀施工企业”、“全国安全生产优秀施工企业”、“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信息化先进单位”、“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单位”、“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绿色产业基地”、“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家优秀科技创新型企业”、“中国建筑装饰行业信息技术应用科学研究院”、“企业信用评价AAA级信用单位”、“中国科学发展创新示范单位”、“2011-2012年广东省最佳诚信企业”、“广东省服务业百强企业”、“2012-2013年度全国企业文化优秀成果奖”、深圳市“自主创新企业金奖”、“2013年度深圳百强企业称号”、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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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2013)深圳企业新纪录”、“深圳质量百强企业”、“深圳市质量
强市骨干企业”、“特区建立30年—深圳企业文化建设功勋企业”、“深圳企业文化建设十佳突出贡献单位”等荣誉称号,“奇信”品牌被认定为“深圳知名品牌”,“奇信集团”商标被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
(四)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品牌优势
公司自成立开始,十分重视公司企业形象和公司品牌建设,“奇在创新、信于守诺”不但是公司内部企业文化建设的核心,更是公司在市场拓展与施工业务中坚守的信念。公司通过不断提高施工质量、优化服务体系和加强技术创新等方式,承接了一批有影响的装饰设计与施工项目。
近年来,公司获国家级奖项的设计与施工项目如下:
序号奖项项目单位/工程获奖时间 鲁班奖
深圳市市民中心 2007年
2 云南海埂会议中心 2011年
3 山东广播电视中心 2011年
4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2013年
5 深圳证券交易所营运中心 2014年
6 国家优质工程奖银奖深圳电视中心 2006年 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
大连海事大学 2004年
8 深圳电视中心 2006年
9 深圳市市委党校 2007年
10 深圳市文化中心音乐厅 2008年
11 广州诺富特白云机场大酒店(装饰) 2008年
12 江西省九江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2008年
13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09年
14 云南海埂会议中心 2010年
15 湖南岳阳市文化艺术会展中心 2010年
16 滁州市政务中心 2012年
17 甘肃会展中心 2012年
18 中国湿地博物馆(施工) 2012年
19 中国湿地博物馆(设计)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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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
20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2012年
21 深圳大运中心游泳馆 2012年
22 深圳大运中心主体育场 2012年
23 深圳珠江广场皇冠假日酒店 2012年
24 山西大医院综合医疗大楼 2013年
25 绵阳市中心医院改扩建三期 2013年
26 云南海埂会议中心项目商务别墅型酒店 2013年
27 清远狮子湖喜来登酒店 2013年
28 山西襄垣大酒店 2013年
29 贵州阳光杜鹃花城酒店 2013年
30 长治人民医院门诊楼 2014年
31 合肥东方国际会议中心 2014年
32 江西萍钢红谷滩总部基地办公楼 2014年
33 深圳证券交易所运营中心 2014年
34 太原凯宾斯基酒店 2014年
35 云南世博花园酒店改造 2014年 全国建筑装饰科技创新奖
深圳电视中心 2006年
37 深圳市市民中心 2006年
38 深圳市市委党校 2007年
39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2007年 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
云南海埂会议中心 2011年
41 湖南岳阳市文化艺术会展中心 2011年
42 深圳大运中心项目 I标段(主体育场) 2012年
43 深圳市大运中心 III标段(游泳馆) 2012年
44 滁州政务中心 2012年
45 山西省科技馆 2013年
46 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 2013年
47 江西前湖迎宾馆 2013年
48 黔西水西大酒店 2013年
49 大南山紫园 2013年
50 青岛国际贸易中心 A塔 6-46层 2014年
51 常德三中心幕墙制作、安装 2014年
52 旺德府国际大厦 2014年
53 绍兴市奥林匹克体育馆工程-射击射箭馆及配套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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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用房 全国室内装饰优质工程
湖南岳阳市南湖宾馆 2008年
55 室内装饰工程安全文明工地
第三使馆区外交公寓 D座、E座办公及配套综合楼
2014年
56 北京地铁 7号西安工程土建施工 12合同段 2014年
另外,弹簧自由位移法处理干挂石材位置的沉降缝、报告厅声学控制技术、不锈钢水管及卡压式管件的安装、承插限位式副龙骨安装不弯边铝板吊顶施工工艺、一种幕墙防火装置和利用CAD技术与数控机床联网深加工石材、铝材等技术获得2014年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创新成果奖,承插限位式副龙骨安装不弯边铝板吊顶施工工艺荣获中国建筑装饰三十年十大科技创新成果奖。
除上述获得的国家级奖项外,公司承接的项目还荣获省市级大奖百余项,如“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广东省建设工程金匠奖”、“广东省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奖”、“广东省建筑装饰行业科技创新成果奖”、“四川省建筑装饰奖”、“浙江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云南省建筑装饰工程优质奖”、“云南省优质工程一等奖”、“湖南省优质工程奖”、“辽宁省建筑装饰工程”、“江西省建设工程杜鹃花奖”、“陕西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金奖”、“安徽省建筑工程装饰奖”、“深圳市金鹏奖”、“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优良工地”、“大连建筑工程装饰奖”等。
当前,公司正在施工的重大项目包括了陕煤集团红柳林矿业培训中心、招商银行金融后台服务中心、航天科技广场、卓越后海金融中心等。
2、管理优势
基于装饰行业的发展现状以及本行业的特点,公司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项目策控管理、信息化技术应用、企业文化建设以及人才开发、培养和激励等方面进行长期的探索和创新,形成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与发展优势。
(1)质量管理体系和内控体系建设
公司将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作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先后通过了GB/T1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 GB/T2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25
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标准认证,并建立了以经营流程为管理轴心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为建设内部控制体系,提升管理水平,公司严格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进行内部管理控制体系建设,引入内控管理理念和方法,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从传统管理向现代化管理的转变。
(2)项目策控管理
装饰行业作为一个充分竞争的行业,随着投资主体的变化和工艺流程、材料生产、物资流通、供应价格的充分市场化、透明化,企业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为了提高经营效率和降低成本,公司不断探索和总结组织变革和管理模式创新,围绕责权利统一的原则,适时调整组织架构、清晰设置职责范围、优化内部管理流程、理顺职能管理中心的关系,按业务管控板块建立总部职能管理中心和区域中心的运营方式,实施“项目策控管理模式”:即从市场营销人员接订单前开始,策划控制中心组成项目前期策划小组进行营运策略制定、成本测算、利润复核、市场核价、施工决策、风险预测和二次经营策划,形成运营方案和实施组织计划后,交由工程运营中心组织执行实施;在项目建设期间,策划控制中心负责质量、安全和工期把控以及牵头落实项目盈利空间的测算,配合、指导和协助项目经理完成运营计划的实施。
项目策控管理模式有效地明确了各管理环节的职能和岗位职责,做到“事前有计划、过程有监督、中间有控制、结果有总结”,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进度、材料成本、资源调配等做到有效计划和控制。
(3)信息化技术应用
公司重视信息技术在经营管理、项目管理和分支机构管理中的应用,建立了现代化的计算机网络、计算机软硬件设备平台和办公自动化系统。企业信息化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使公司获得了“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信息化先进单位”和“中国建筑装饰行业信息技术应用科学研究院”荣誉称号,并入选《中国建筑施工行业信息化发展报告(2013)》优秀企业案例。
公司信息化水平提高提升了信息传递的效率,有效降低公司内部沟通与协调成本,规范了管理行为,特别是公司正在建设的工程运营项目管理平台,以成本控制为核心,实现施工项目全方位的信息化管理,通过涵盖工程项目的进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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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控制、成本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现场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生产要素管理、组织协调等“四控四管一协调”的管理内容,以实现项目委托方、监理、设计单位、施工方等各参与方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网上协同作业,从而有效控制材料成本和项目管理费用,同时提高项目管控水平,为客户及相关方面提供满意服务。
(4)企业文化建设以及人才开发、培养和激励
董事长叶家豪编著《管理思维》作为内部培训教材,倡导积极、和谐的企业文化氛围,公司荣获“全国企业文化优秀成果奖”、“深圳企业文化建设(诚信文化)金鼎奖”并被评为“全国企业文化示范基地”、“深圳市企业文化建设功勋企业”、“深圳企业文化建设十佳单位”、“深圳企业文化建设十佳突出贡献单位”和“深圳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公司内部刊物《奇信》作为传播企业文化的重要载体,2013年荣获“广东省最具行业影响力企业报刊”,公司总经理余少雄先生荣获“中国建筑装饰行业企业优质内刊最佳主编奖”和“广东省优秀企业报刊主编”。
在人才引进和培养方面,公司初步建立了行业人才库、人才测评库和标杆企业人力资源薪酬库。在此基础上,搭建了梯队式的员工培训体系和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管理专家、培养内部培训师和聘请高等院校老师作为培训老师,并结合员工需求对本企业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进行总结、开发和设计特色培训课程,开展针对性强的在岗培训,组织各类技能培训、管理专题培训和国内外学习考察等;建立公司人才地图,科学全面地评估中高级人才职业素养及发展潜力,直观呈现人员结构分布、个人评估报告,以及“以一带三”人员继任计划,为公司实现发展战略提供可持续的人力资源支持;同时大力鼓励支持员工进行在职学习,帮助员工参加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考证,对获得相关资质或职称证书的员工给予奖励,以此激励各类专业人才和技术人才,使得公司拥有了一批一级建造师和高级职称高端人才。为加强后备人才的开发和培养,公司还与深圳大学、广东工业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等多所高等院校建立校企合作,成立实习基地和培训基地。公司因此被深圳市确定为福田区大学生实习基地、深圳人才安居工程试点扶持单位,获得相关政策倾斜和直接的资助奖励,董事长等集团高管和技术骨干被多所高校聘为客座教授,双方合作开展相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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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培训和课程教育,共建师资及专业技术团队,积极推进行业人才培养,并在技术合作方面展开有益的尝试。
在激励机制方面,公司在建立适合行业和企业自身特点的多个专业序列通道,实施灵活和更具吸引力的宽带薪酬制度,即同时为管理人员、营销人员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设置兼具灵活和个性化特征的混合薪酬机制,使得效益分配向做出贡献的管理型人才、复合型技术人才、业务拓展人才倾斜;与此同时,也使不同岗位的员工享有同等晋升的机会。公司创造性的建立基于目标管理(MBO)的关键绩效指标(KPI)的绩效考评体系,并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实施,从而科学、及时地评估员工绩效,有效保障公司经营管理战略的实施推动,也进一步强化支撑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优势。
3、人才优势
公司制定了人才的“选、用、育、留”机制,实行科学有效的培训模式和具有行业竞争力的薪酬激励机制,积极引进和培养了各类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公司多位管理层成员拥有建筑装饰行业数年从业经验或企业管理经验;公司专业人才队伍中98人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4人次先后获得“鲁班奖工程项目经理”荣誉称号,53人次荣获“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获奖工程项目经理”称号,43人次荣获“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优秀项目经理”称号”,12人次荣获“全国建筑幕墙优秀项目经理”称号;公司长期重视设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并提供各类学习、交流与创新的平台,不断促进设计师全方位的提升。目前,公司拥有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评选的“资深室内建筑师”1名、“高级幕墙设计师”2名、“年度杰出设计师”3名,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评选的“全国百名优秀室内建筑师”1名、“中国室内设计二十年杰出设计师”1名、“高级室内建筑师”14名。
4、业务营销网络覆盖优势
近年来公司的区域营销优势不断加强,业务覆盖区域逐步扩大。目前,公司已经在全国各地设立30多家分子公司,覆盖广东、北京、辽宁、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浙江、安徽、江西、湖南、福建、海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河南、江苏等省市。在已经建立分支机构的区域中,公司装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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饰施工业务量不断增加,覆盖范围包括企事业单位办公大楼、商业中心、旅游地产、科教文卫设施、住宅精装修等。
(五)发行人的竞争劣势
1、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对木材、石材、钢材、铝材、玻璃等原材料
的需求增加。但随着采购量的增加,部分产品的运送时间、质量、规格等无法完全满足公司的统一要求,增加了公司选拣工作量和材料耗费量,降低了项目施工效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建筑装饰部品部件模块化生产项目”建成投产后,该不利情况将逐步缓解,保证产出的木制品、铝合金门窗等质量、规格的统一,提高施工的效率,增加承接项目规模的能力等。
2、建筑装饰企业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对资
金需求的增加也快速增长。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3.66%。公
司一向重视资金管理,但资金不足部分主要依靠银行贷款解决。公司虽与银行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但融资渠道单一,贷款融资成本较高可能会限制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六)发行人销售模式和渠道
项目承接中,公司主要通过公开投标和委托方邀标的方式取得项目合同,工程结算价格根据公司实际施工工程量确定。
本公司主要客户为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星级酒店等。
(七)所需主要原材料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各种建筑材料。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房屋
房产名称权利人房产证编号
建筑面积(M2)
取得方式
用途使用期限
江南名苑一层奇信股份
深房地字第3000689266号
1,769.34 受让办公
1996.8.26-
2066.8.25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29
江南名苑二层奇信股份
深房地字第3000689263号
2,020.25 受让办公
1996.8.26-
2066.8.25
龙岗区布吉街道布吉社区杓妈岭工业区 7#厂房
奇信股份
深房地字
6000515313号
6,039.60 受让
仓储
租赁
1999.3.5-
2049.3.4
龙岗区布吉街道布吉社区杓妈岭工业区 9#宿舍
奇信股份
深房地字
6000515252号
2,608.20 受让
仓储
配套
1999.3.5-
2049.3.4
福田区侨香路一冶广场2栋 A单元 505、2502、
2505(注)
奇信股份- 179.73 受让住宅
2012.5.15-
2082.5.14
注:该房产为公司规定向深圳市福田区政府按照统一确定的价格购买并由公司按限定价格向本企业人才出租的住房,公司对该房产未取得房产证书,享有有限产权,不向政府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任何形式的产权交易。
(二)土地使用权
2012年2月6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奇信与广东省惠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通过出让的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
该地坐落于惠州市平潭镇怡发工业园,土地类型为工业用地,使用日期截止于2062年3月6日。截至报告期期末,惠州奇信已经办理该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编号为“惠阳国用(2012)第1400018号”。
(三)商标
商标注册证号注册人取得方式
核定服务项目
(类别)
使用期限

4177040 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37类
2007.10.28-
2017.10.27
4177041 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37类
2007.10.28-
2017.10.27
4183 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42类
2007.12.28-
2017.12.27
5503942 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37类
2009.11.21-
2019.11.20
6291091 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42类
2012.2.28-
2022.2.27
6291092 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37类
2010.03.28-
2020.03.27
7683458 北京英豪申请注册第 42类
2011.1.28-
2021.1.27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30

7683457 北京英豪申请注册第 37类
2012.2.7-
2022.2.6
10861109 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2类
2013.8.7-
2023.8.6
10861144 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6类
2013.12.21-
2023.12.20
10861173 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16类
2013.8.7-
2023.8.6
10861205 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19类
2014.2.7-
2024.2.6
10861279 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35类
2013.11.21-
2023.11.20
10861320 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36类
2013.8.7-
2023.8.6
10861386 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37类
2013.8.7-
2023.8.6
10861424 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39类
2013.9.14-
2023.9.13
10861616 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41类
2014.8.14-
2024.8.13
10867755 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42类
2014.7.21-
2024.7.20
10871319 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42类
2014.7.28-
2024.7.27
10871320 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41类
2014.7.28-
2024.7.27
10871321 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39类
2013.12.28-
2023.12.27
10871322 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37类
2013.12.28-
2023.12.27
10871323 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36类
2013.12.14-
2023.12.13
10871324 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35类
2014.2.28-
2024.2.27
10871325 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19类
2014.3.14-
2024.3.13
10871326 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16类
2013.12.28-
2023.12.27
10871327 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6类
2013.12.28-
2023.12.27
10871328 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2类
2013.12.28-
2023.12.27
10871336 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43类
2014.2.28-
2024.2.27
10871338 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43类
2014.8.7-
2024.8.6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31
12417162 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37类
2014.9.21-
2024.9.20
12417144 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37类
2014.9.21-
2024.9.20
12417121 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37类
2014.9.21-
2024.9.20
12417259 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42类
2014.9.21-
2024.9.20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本公司控股股东智大控股主营业务为投资兴办实业,其本身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目前除持有公司56.54%的股份外,不存在控制的其他企
业,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家豪先生除控制本公司及智大控股外,还曾控制西安深业。西安深业自2000年以来未开展任何业务,并于2015年4月20日注销登记,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为避免在以后的经营中产生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智大控股、实际控制人叶家豪分别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以后不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业务。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未发生经常性关联交易。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接受关联方向公司提供的保证、抵押担保。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均为0。
4、关联交易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主要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家属为公司提供担保等偶发性关联交易,该等交易均依照《公司章程》以及有关协议约定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32
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
5、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公允性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本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根据我们对公司提供的最近三年及一期关联交易资料的审核,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1-3月,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33









任期起止日期
简要
经历
兼职
情况
2014年度薪酬情况
(万元)
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
(万股)
与公司的其他利益
关系
叶家豪
董事长男 52 2014.9

2017.9
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曾荣获改革开放 30年建筑装饰行业“突出贡献企业家”、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优秀企业家、中国建筑装饰三十年“功勋人物”和“优秀企业家”、“深圳市建筑装饰行业杰出成就企业家”、特区建立 30年“深圳企业文化建设功勋人物”、“深圳百名行业领军人物”等多项荣誉。1984年 7月至 1987年 7月任陆丰县建筑工程公司深圳办事处工程管理人员,1987年 7月至 1992年 6月任深圳文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部负责人,1992年 6月至 1995年 4月任西安深业总经理。1995年 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智大控股董事,广东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深圳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深圳市汕尾商会名誉会长,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常务理事,深圳工商联理事,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客座教授
702,000
6,310.08
(通过智大控股间接持有 4,070.88
万股,直接持有2,239.20万
股)

林长逵
副董事长
男 52 2014.9

2017.9
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1993年4月至1998年4月任深圳电脑通信有限公司总经理,1998年 4月至 2001年 6月任深圳市惠名(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2001年 6月至 2003年 11月任深圳市华宇投资集团执行总裁,2003年 11月至 2005年 4月任奇信有限总经理,2005年 4月至 2011年 7月任华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行政人事总监。2011年 7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583,500
-无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34
余少雄
董事、总经理
男 55 2014.9

2017.9
1960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高级职业经理人、美术艺术专业导师。1986年 5月至 1989年 1月任深圳警备区罗湖人武部军事组参谋,1989年 1月至 1990年 1月任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办党委办干事,1990年 1月至 2008年 5月任香港伟冠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08年 6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2011年 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中国建筑装饰行业信息技术应用科学研究院院长,中国管理科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人文科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城市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工业总会副会长,深圳市企业管理学会监事,深圳市中小企业家联谊会常务副会长,广东工业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客座教授,深圳市美术家协会会员,深圳时代商家书画研究院执行院长,奇信幕墙董事长、总经理
581,831
-无
叶洪孝
董事男 27 2014.9

2017.9
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 1月至 2010年 9月任奇信有限董事长助理。2010年 9月至今任智大控股董事长,2011年 9月至 2014年 9月任本公司董事,2014年 9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智大控股董事长,深圳市永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市潮汕青年商会副会长,深圳市文化创意行业协会常务理事
- 4,070.88
(通过智大控股间接持有 4,070.88
万股)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35
周新凱
董事男 28 2014.9

2017.9
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国际注册高级房地产策划师。2010年 6月至 2014年 2月任深圳市世纪润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 1月至今任亚太投资董事,2014年 1月至 2014年 4月任云浮石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 1月至 2014年 5月任云浮粤城石材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 8月至今任深圳市煜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年 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深圳市潮汕青年会常务理事
- 613.80
(通过亚太投资间接持有613.80万
股)

闫海峰
董事男 39 2014.9

2017.9
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2000年 10月至 2004年 4月任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2004年 4月至 2004年 9月任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助理,2004年 9月至 2005年 12月任上海德汇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高级经理,2006年 3月至 2006年 10月任威力特日用品(上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 11月至 2011年 7月任和汇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总经理。2011年 7月至今任苏州国发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兼投资二部总经理,2013年 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力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苏州华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德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三洲特种钢管有限公司和苏州园林营造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无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36
何文祥
独立
董事
男 73 2014.9

2017.9
1942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94年 5月至今历任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秘书长、会长、名誉会长,2011年 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深圳大学艺术设计学院校外导师,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专业管理委员会主任,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66,000 -无
陈国民
独立
董事
男 50 2014.9

2017.9
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高级会计师、研究员、硕士生导师。1992年 5月至 2000年 8月任中南工学院财务处科长、副处长、处长,2000年 8月至 2010年 1月任南华大学财务处处长、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2010年 1月至 2013年 9月任南华大学财务处处长,2013年 9月至今任南华大学总会计师,2011年 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南华大学船山学院董事,湖南省财务学会理事,湖南省教育会计学会常务理事
66,000 -无
陈友春
独立
董事
男 39 2014.9

2017.9
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律师。2000年 7月至 2004年 9月任深圳海关科员,2004年 9月至 2005年 10月任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2005年 10月至今任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1年 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66,000 -无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37
张海岸
监事会主席
男 61 2014.9

2017.9
1954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曾获得全国建筑装饰优秀项目经理、“鲁班奖”工程项目经理等多项荣誉。1995年 5月至 2010年 12月任奇信有限工程部项目经理。2008年 1月至今任本公司工会主席,2011年 9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辽宁奇信董事长
214,500
-无
曾启明
监事男 37 2014.9

2017.9
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2004年 10月至 2011年 7月任奇信有限行政部职员、行政经理,2011年 8月至 2011年 12月任本公司企划部企划总监。2011年 12月至 2012年 11月任本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副总经理,2012年 11月至 2014年 5月任本公司策划控制中心副总经理,2014年 5月至今任本公司市场营销二中心区域经理,2011年 9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奇信设计院董事长、总经理,朝大贸易董事,奇信智能化监事
204,408
-无
宋雪山
监事男 45 2014.9

2017.9
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室内建筑师。1997年 10月至 2002年 4月任深圳市广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预(结)算部预算员,2002年 5月至 2006年 7月任深圳市京基置业有限公司预(结)算部经理,2006年 10月至 2011年 7月任奇信有限预(结)算部经理,2011年 8月至 2012年 8月任本公司市场营销中心副总经理,2012年 9月至 2013年 6月任本公司市场营销一中心总经理,2013年 6月至 2014年 12月任本公司投标管理中心总经理,2015年 1月至今任本公司工程运营二中心总经理,2011年 9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奇信工程管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303,100
-无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38
罗卫民
副总经理
男 44 2014.9

2017.9
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高级室内建筑师,曾获得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项目经理、全国建筑装饰优秀项目经理和“鲁班奖”工程项目经理等多项荣誉。1995年 5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客座教授,奇信智能化董事长、总经理,朝大贸易董事,惠州奇信监事,奇信幕墙监事
440,000
-无
叶国县
副总经理
男 56 2014.9

2017.9
1959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1986年至 1988年任陆丰县建筑工程公司驻深圳公司总经理,1989年任广东省陆河县建委副主任,1990年至 1991年任深圳华侨城锦绣中华发展有限公司部门经理,1992年至 2010年 8月任深圳市南利装饰工程公司副总经理、项目经理。2010年 9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朝大贸易董事长、总经理,惠州奇信执行董事、经理
400,000
-无
张轶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女 40 2014.9

2017.9
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2000年 11月至 2002年 3月历任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高级投资经理、总裁秘书,2002年 4月至 2004年 10月任深圳发展银行总行商人银行部高级经理,2004年 10月至 2005年 4月任深圳市香榭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2005年 4月至2007年 7月先后任华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执行官和首席投资官,2007年 7月至 2009年 10月任华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首席投资官。2011年 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1年 9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411,650
-无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39
乔飞翔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男 43 2014.9

2017.9
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审计师、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企业风险管理师。1995年 2月至 2001年 7月任深圳市彩泰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经理,2001年 7月至 2007年 12月任深圳市兆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财务总监,2007年 12月至2009年 7月任深圳市汇鑫海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9年 8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 1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奇信工程管理公司董事,深圳市金华鸿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00,650
-无
注:以上工资数据均为含税薪酬。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40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
智大控股持有公司56.54%的股份,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智大控股成立于1994
年3月5日,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主楼13楼01、07单元;
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叶家豪先生系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叶家豪先生,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曾荣获改革开放30年建筑装饰行业“突出贡献企业家”、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优秀企业家、中国建筑装饰三十年“功勋人物”和“优秀企业家”、“深圳市建筑装饰行业杰出成就企业家”、特区建立30年“深圳企业文化建设功勋人物”、“深圳百名行业领军人物”、等多项荣誉。1984年至1995年曾先后担任陆丰县建筑工程公司深圳办事处工程管理人员、深圳文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部负责人、西安深业总经理。1995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同时兼任智大控股董事、广东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深圳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副会长,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常务理事,深圳工商联理事,深圳市汕尾商会名誉会长,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客座教授。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资产 2015.3.31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货币资金 57,027.06 62,209.07 62,874.17 51,764.81
应收票据 767.60 98.80 510.00 1,330.00
应收账款 163,464.08 170,340.45 126,947.61 81,22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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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1
预付款项 3,352.81 2,374.53 2,353.78 1,817.89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5,250.12 5,337.54 5,704.02 2,226.57
存 货 10,513.49 9,778.27 8,390.99 7,045.88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240,375.16 250,138.65 206,780.57 145,409.02
固定资产 6,080.45 6,359.28 7,309.72 8,175.62
在建工程 276.39 43.98 --
无形资产 1,881.22 1,895.37 1,955.58 2,005.50
商 誉 47.24 47.24 47.24 47.24
长期待摊费用 709.59 707.19 696.08 818.60
递延所得税资产 5.35 5.35 6.24 7.13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9,000.24 9,058.41 10,014.86 11,054.08
资产总计 249,375.40 259,197.06 216,795.42 156,463.10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2015.3.31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短期借款 65,000.00 61,000.00 46,000.00 29,800.00
应付账款 76,972.61 97,867.75 86,095.89 55,155.02
预收款项 3,214.48 1,825.75 4,063.37 2,484.71
应付职工薪酬 686.99 888.94 727.72 624.09
应交税费 11,789.61 10,760.65 8,151.13 6,978.35
其他应付款 93.84 127.30 164.60 321.12
一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182.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57,757.53 172,470.40 145,202.70 97,545.30
长期借款 227.14 239.29 --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27.14 239.29 --
负债合计 157,984.67 172,709.68 145,202.70 97,545.30
股 本 18,000.00 18,000.00 18,000.00 18,000.00
资本公积 22,056.96 22,056.96 22,056.96 22,056.96
盈余公积 4,254.41 4,254.41 2,933.76 1,788.45
未分配利润 47,079.36 42,176.01 28,602.01 17,072.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91,390.73 86,487.38 71,592.72 58,917.80
少数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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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2
所有者权益合计 91,390.73 86,487.38 71,592.72 58,917.80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249,375.40 259,197.06 216,795.42 156,463.10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 1-3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76,956.54 320,588.10 257,995.97 223,300.99
其中:营业收入 76,956.54 320,588.10 257,995.97 223,300.99
二、营业总成本 70,310.34 298,105.26 239,302.09 205,824.23
其中:营业成本 63,663.43 264,999.95 213,144.86 184,849.17
营业税金及附加 2,703.29 11,157.72 8,991.56 7,756.80
销售费用 569.24 2,177.16 1,806.98 1,684.98
管理费用 1,884.30 7,599.48 6,914.64 6,404.36
财务费用 1,142.83 4,426.54 2,902.44 1,358.39
资产减值损失 347.25 7,744.40 5,541.61 3,770.5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
三、营业利润 6,646.20 22,482.84 18,693.87 17,476.76
加:营业外收入 89.67 281.65 353.09 150.00
减:营业外支出 5.60 55.01 10.06 13.6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 6,730.27 22,709.48 19,036.90 17,613.09
减:所得税费用 1,826.92 7,814.82 6,361.98 5,526.49
五、净利润 4,903.35 14,894.65 12,674.92 12,086.60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4,903.35 14,894.65 12,674.92 12,086.60
少数股东损益----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 0.27 0.83 0.70 0.67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 0.27 0.83 0.70 0.67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八、综合收益总额 4,903.35 14,894.65 12,674.92 12,086.6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903.35 14,894.65 12,674.92 12,086.6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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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年 1-3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3,904.73 264,849.67 207,571.74 190,470.4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05.07 702.57 687.83 335.8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4,509.80 265,552.23 208,259.57 190,806.2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4,911.75 246,769.42 177,702.11 160,152.1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613.07 9,064.84 7,608.73 5,498.45
支付的各项税费 3,612.26 16,834.57 14,593.47 11,576.0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94.17 4,619.58 7,562.17 5,511.4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2,031.26 277,288.42 207,466.48 182,738.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521.46 -11,736.18 793.09 8,068.2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69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9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17.66 627.50 485.79 3,243.03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7.66 627.50 485.79 3,243.0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7.66 -623.82 -485.79 -3,243.0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0,000.00 92,278.00 54,000.00 29,8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000.00 92,278.00 54,000.00 29,8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6,012.15 77,038.71 39,982.00 12,188.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108.90 4,349.50 2,839.19 1,294.2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0.00 1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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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121.04 81,468.21 42,961.19 13,482.2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78.96 10,809.79 11,038.81 16,317.7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860.16 -1,550.21 11,346.11 21,142.9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 61,071.90 62,622.10 51,275.99 30,133.0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6,211.73 61,071.90 62,622.10 51,275.99
(二)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公司经天职国际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1-3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89.67 280.47 352.91 15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60 -53.84 -9.88 -13.6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84.07 226.63 343.03 136.33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 21.02 56.61 85.76 34.16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 63.05 170.02 257.27 102.17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 63.05 170.02 257.27 102.1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三)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5.3.31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动比率 1.52 1.45 1.42 1.49
速动比率 1.46 1.39 1.37 1.4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3.6.74 66.70 62.13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5.08 4.80 3.98 3.27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0.06 0.07 0.11 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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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年 1-3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41 1.94 2.25 2.93
存货周转率(次) 6.27 29.17 27.62 28.7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8,181.00 28,393.08 23,181.75 20,105.7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4,903.35 14,894.65 12,674.92 12,086.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4,840.30 14,724.63 12,417.65 11,984.42
利息保障倍数(倍) 7.07 6.22 7.71 14.6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0.42 -0.65 0.04 0.45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27 -0.09 0.63 1.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每股收益(元)
基本 0.27 0.83 0.70 0.67
稀释 0.27 0.83 0.70 0.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元)
基本 0.27 0.82 0.69 0.67
稀释 0.27 0.82 0.69 0.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51 18.84 19.42 22.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44 18.63 19.03 22.67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管理层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状况良好,财务结构、各项财务指标等均处于正常水平,符合所从事业务的发展阶段和行业特点。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增长,市场开拓能力逐步增强,显示出良好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1、财务状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且施工材料主要通过外部采购取得,生产厂房、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相对较少。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2.94%、95.38%、96.51%和96.39%,占比较高。公司
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和应收账款,公司货币资金以银行存款和因投标、履约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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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需要存入的保证金,另有部分库存现金。公司货币资金余额由2012年末的51,764.81万元增加到2015年3月末的57,027.06万元,主要系公司工程款回款增加
以及为满足经营规模扩大而相应增加了银行借款所致。应收账款余额保持较大规模是建筑装饰行业的共性,与工程款项的结算方式密切相关。公司按照建造合同的完工百分比法(工作量法)确认收入。发包方一般按已确认工程量的一定比例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已确认的部分工程量对应的价款未能及时全额收到形成应收账款,具体支付进度为: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方一般按当期确认完工量的60-80%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后,一般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5%,剩余部分作为工程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支付。除上述延迟支付进度款因素导致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外,发包方履行内部审批、办理付款手续等事项,亦会导致工程施工历次完工量确认或最终结算时间与实际收到工程款时间存在差异,形成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负债规模也相应增长,本公司债务结构中,流动负债占绝大部分。截至2015年3月31日,本公司的负债总额为157,984.67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57,757.53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为99.86%;非流
动负债总额为227.14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为0.14%。
2、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迅速,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均实现快速增长。
公司营业收入绝大部分来自于装饰业务,其中2015年1季度占比达98.58%。
报告期内,公司公共建筑装饰业务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比重维持在70%以上,在公司业务构成中的比重最大,2012-2014年度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7.79%,体现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公共建筑装饰具有施工难度大、技术含量
高、工程规模大等特点,最能体现本行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未来公司将继续保持公共建筑装饰工程的承揽力度,巩固并提高公司在该领域的竞争优势。
在国家限制开发商交付毛坯房,鼓励提供精装修住宅的政策背景下,住宅精装修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积极开拓这一市场领域已成为做大做强装饰企业的必然趋势之一。因此,2011年以来公司加大了中高端住宅精装修市场业务的承揽力度和承接意愿,改变了此前住宅精装修业务比重过小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趋于合理。2012年度及2014年度,住宅精装修业务收入占比低于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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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主要系受商品房市场开发、销售景气度影响。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累计 749,127.84 万元,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10,396.34 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累计
26,078.72万元,现金流量状况正常,符合建筑装饰行业的特点。
报告期各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5.30%、80.46%、82.61%和 109.03%。公司工程款回收比例虽然保持在较
高水平,但受宏观经济发展环境和业务规模扩大等因素影响,2013年度回款比例较上年度下滑 4.84个百分点;2014年度,公司加强了工程款催收力度,加之
宏观经济增速下滑态势于下半年逐步企稳,工程款回收比例有所回升;2015年1-3月,受工程款催收力度和回款季节性因素的双重影响,回款比例进一步提升。
(五)股利分配政策和实际分配情况
1、发行人现行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分红比例,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除分配年度股利外,公司可根据实际盈利情况进行中期分红。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根据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税后利润的具体分配顺序及比例如下:(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2)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3)经
股东大会决议,可以从税后利润提取任意公积金;(4)支付股东股利。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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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现金流情况下,公司连续3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3年内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报告期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利润分配。
3、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2012年1月30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规定。
2014年3月7日,公司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补充修订。
2015年1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股东未来回报事宜进行了专项研究论证,并将相关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015年1月30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的议案》,进一步明确了公司2015-2017年度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约定,公司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具体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
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
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最低比例:当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同时
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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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利润分配需履行的决策程序: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先制
定分配预案;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五)公司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
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六)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
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当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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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七)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八)股东违规占有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执行)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进一步明确:2015-2017年,公司在预留部分发展资金后,计划每年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的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考虑到公司目前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未来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为20%,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公司将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且将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如有)的意见。
4、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若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上市方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得以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期末,发行人拥有9家全资子公司,无参股公司。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深圳市奇信建筑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12月9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
实收资本:500万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江南名苑二层204
经营范围:建筑幕墙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金属门窗工程(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方可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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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
经天职国际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奇信幕墙总资产481.17万元,净
资产481.17万元,2014年实现净利润-3.04万元;截至2015年3月31日,奇信幕
墙总资产479.90万元,净资产479.90万元,2015年1-3月实现净利润-1.27万元。
2、深圳市奇信建筑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12月15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
实收资本:500万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江南名苑二层206
经营范围:建筑智能化工程、电信工程、电子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方可经营)。
经天职国际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奇信智能化总资产484.38万元,
净资产484.38万元,2014年实现净利润-4.82万元;截至2015年3月31日,奇信
智能化总资产487.27万元,净资产483.09万元,2015年1-3月实现净利润-1.28万
元。
3、深圳市奇信环境艺术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5月6日
注册资本:1,500万元
实收资本:1,500万元
住所:深圳市福田保税区长宝大厦BC段二层、D段205
经营范围:环境艺术设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建筑装修装饰设计、建筑幕墙设计、建筑工程咨询(凭资质证经营)。
经天职国际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奇信设计院总资产691.42万元,
净资产-468.48万元,2014年实现净利润-342.69万元;截至2015年3月31日,奇
信设计院总资产630.92万元,净资产-579.24万元,2015年1-3月实现净利润
-110.76万元。
4、深圳市奇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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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2010年12月22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
实收资本:500万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江南名苑二层201
经营范围:工程建设管理咨询,建筑工程(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后方可经营)。
经天职国际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奇信工程管理公司总资产485.74
万元,净资产485.74万元,2014年实现净利润-3.87万元;截至2015年3月31
日,奇信工程管理公司总资产488.00万元,净资产484.77万元,2015年1-3月实
现净利润-0.97万元。
5、深圳市朝大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4月7日
注册资本:300万元
实收资本:300万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江南名苑二层202
经营范围:装饰材料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进口分销;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经天职国际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朝大贸易总资产151.83万元,净
资产152.51万元,2014年实现净利润-6.04万元;截至2015年3月31日,朝大贸易
总资产155.21万元,净资产150.87万元,2015年1-3月实现净利润-1.65万元。
6、北京英豪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7月8日
注册资本:4,000万元
实收资本:4,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2号院2号楼(金源时代商务中心2号楼)1单元(A座)5F
经营范围:专业承包;工程勘察设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机械设备、金属材料;经济信息咨询。(依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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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职国际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北京英豪总资产19,820.46万元,
净资产9,494.19万元,2014年实现净利润2,156.97万元;截至2015年3月31日,
北京英豪总资产19,507.51万元,净资产10,110.39万元,2015年1-3月实现净利
润616.20万元。
7、惠州市奇信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12月1日
注册资本:1,500万元
实收资本:1,500万元
住所:惠阳区平潭镇广汕路边118号
经营范围:新型材料的技术开发;销售:建筑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不设商场、档口、仓储);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经天职国际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惠州奇信总资产1,880.14万元,净
资产1,281.64万元,2014年实现净利润-59.49万元;截至2015年3月31日,惠州奇
信总资产1,869.24万元,净资产1,262.88万元,2015年1-3月实现净利润-18.77万
元。
8、大连市奇信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7月13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万元
住所:大连市中山区友好路211号1-14-2室
经营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施工;园林古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施工(以上均凭资质证经营)。
经天职国际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大连奇信总资产906.72万元,净
资产897.41万元,2014年实现净利润-42.18万元;截至2015年3月31日,大连奇
信总资产895.89万元,净资产886.03万元,2015年1-3月实现净利润-11.38万元。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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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辽宁奇信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10月13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万元
住所:沈阳市大东区津桥路3-2号(1721)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消防工程、园林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施工,机电设备安装。
经天职国际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辽宁奇信总资产973.62万元,净
资产966.54万元,2014年实现净利润-9.38万元;截至2015年3月31日,辽宁奇
信总资产969.78万元,净资产965.53万元,2015年1-3月实现净利润-1.01万元。
第四节募集资金运用
经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扣除公司承担的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下述项目: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建设期备案情况环评批文
建筑装饰部品部件模块化生产项目
22,102.00 22,102.00 2年
备案机关: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号:121300490019003,有效期截至 2016年 1月 21日
惠市环建[2012]18号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6,376.00 6,376.00 2年--
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551.00 4,551.00 2年
备案机关: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号:111300490029021,有效期截至 2016年 1月 20日
惠市环建[2012]19号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2,084.25 2,084.25 2年
备案机关:深圳市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编号:深福田发改备案[2015]0010号(注),有效期截至 2017年 1月 21日(注)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18,000.00 18,000.00 ---
合计 53,113.25 53,113.25 ---
注:该项目原备案机关为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备案号为“深发改备案[2011]0177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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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因项目延期而换取新的项目备案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金额为53,113.25万元,计划全部使用募集资金。
若本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的资金需求,则资金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归实际发售股份的股东所有。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的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第五节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重大事项提示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发行人提醒投资者关注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建筑装饰业务的行业政策风险
1、住宅精装修业务的政策风险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健康发展,国家及各级政府部门会根据市场环境出台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未来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变化将对住宅精装修业务需求产生影响。2012年至2015年1-3月,发行人住宅精装修业务收入在营业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分别为15.99%、25.32%、19.17%和31.41%。若未来国家房地产调控
政策趋紧且致使居民购房意愿降低,将会对公司住宅精装修业务的发展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2、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装修业务的政策风险
2013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要求:自印发之日起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办公用房因使用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满足办公要求的,可进行维修改造。维修改造项目要以消除安全隐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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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为重点,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禁豪华装修。同时,该《通知》指出:本通知所称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包括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培训中心,以及以“学院”、“中心”等名义兴建的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党政机关使用非财政性资金建设的楼堂馆所,参照本通知执行。
报告期各期内,党政机关楼堂馆所装修业务占发行人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87%、4.08%、5.12%和4.11%,占比不高,但随着国家对党政机关楼
堂馆所建设限制措施的实施,公司近几年业绩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管理风险
1、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家豪直接持有公司12.44%的股份,并通过
智大控股间接持有公司22.616%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35.056%的股份;同时,
其关联人叶秀冬、叶洪孝、叶又升、叶国英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43.274%的
股份。虽然本次发行后,叶家豪及其关联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将有所下降且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但仍有发生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它方式,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或重大决策进行控制,进而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可能性。
2、公司快速成长引致的管理风险
近年来,本公司业务稳步发展,其中2012-201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9.82%。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公司资产规模、员工数量、
经营区域都将迅速扩大,管理难度加大。尤其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在通过工厂化生产提升了建筑装饰部品部件的自给能力的同时,也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如果在研发、采购、生产、施工等方面的管理水平不能随之有效提高,将给公司的高效运营带来较大挑战,使公司面临一定的管理风险,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拟依次投向“建筑装饰部品部件模块化生产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和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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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其中“建筑装饰部品部件模块化生产项目”系对公司主营业务产业链的延伸,项目投产后公司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所需的木制品、幕墙、门窗等部品部件将由原来以外购为主转变为自产为主,由于该项目根据公司工程施工所需产品规格及数量进行模块化定制加工,且无外销,因此公司的生产经营模式并未发生重大变化,该项目有助于提升公司工程施工质量和标准化水平以及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综合竞争优势;“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将进一步完善公司营销网络布局,为公司业务拓展提供保障;“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大大增强公司装饰设计和技术研发能力;“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将大大提升公司项目运作能力和大型项目承揽能力。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风险与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产品用于满足公司所承接的建筑装饰工程,不用于对外销售,项目建设前景主要取决于公司承揽装饰业务订单的能力。虽然公司已对该等项目进行了详细论证,充分考虑了建筑装饰行业的市场需求,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基础,但项目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因素作出的,一旦未来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公司承接的建筑装饰工程数量下降,则可能造成工厂产能利用不足,不能达到项目的预期收益。
“建筑装饰部品部件模块化生产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的部品部件工厂化产业政策和产业升级的要求。通过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可大幅提高公司承接订单的能力,减少施工作业中的噪音、粉尘等污染,提高施工质量水平和工作效率。虽然公司已为该项目的实施进行了充分、谨慎的可行性论证,储备了相关人才和技术,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否按照设计进度顺利实施,项目建成后公司能否按照计划进行高效的组织管理、高质量完成员工培训,将使得项目预期经济效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风险。
2、新增折旧及摊销导致的利润下降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约为24,832.70万元,项目建成投
产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大幅提高,资产结构发生的变化将可能使资产流动性和变现能力降低,每年新增折旧及摊销合计2,249.85万元。虽然项目建成达产
后,公司经营规模、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将大幅提升,但如若未来业务发展速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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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较大幅度低于预期或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收益水平未能达到预期目标,公司将面临因新增折旧及摊销增加而导致利润下降的风险。
(四)原材料价格和人工成本大幅波动的风险
公司从事建筑装饰工程业务需要的各种建筑装饰材料,除部分由甲方直接提供外,其余材料需要自行采购。报告期内,除钢材类、铝材类价格波动较大外,陶瓷类、木材类、石材类、玻璃类等主要材料价格较为平稳,但不排除未来建筑装饰材料价格有大幅波动的可能。
公司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业务中的劳务人员采取劳务分包方式由劳务公司提供。2011年至2013年,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根据建筑市场工人工资结合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公布的人工最低工日单价,平均每年增长7.51%,未来可能
会继续上涨。
随着我国人口红利的逐渐消失以及企业间对人才争夺的加剧,公司项目管理人员、设计人员等的人工成本也可能会持续上涨。2011-2013年度,深圳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分别为4,595元/月、4,918元/月、5,218元/月。
未来,如若原材料价格出现较大波动或人工成本大幅上升,将给公司成本管理控制能力带来一定的压力。
(五)经营业绩增速下降的风险
公司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情况如下:
项目
2015年 1-3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金额(万元)金额(万元)增幅金额(万元)增幅金额(万元)增幅
营业收入 76,956.54 320,588.10 24.26% 257,995.97 15.57% 223,300.99 34.52%
毛利 13,293.10 55,588.15 23.94% 44,851.10 16.64% 38,451.82 33.23%
营业利润 6,646.20 22,482.84 20.27% 18,693.87 6.96% 17,476.76 17.58%
净利润 4,903.35 14,894.65 17.51% 12,674.92 4.87% 12,086.60 11.87%
如前所述,受宏观经济增速下滑、房地产宏观调控及党政机关“楼堂馆所”政策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建筑装饰需求存在增速降低或下滑的风险。未来,公司营业收入增速存在逐步降低的风险。另外,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增速低于营业收入增速,主要是因为:1、受业务规模持续增长、部分工程项目竣工
决算办理时间较长或甲方延迟支付工程款等因素影响,期末应收账款计提坏账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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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金额增长较快;2、公司当前主要通过增加银行借款满足业务规模扩大对营
运资金的需求,致使利息支出快速增加。综上,未来公司经营业绩存在增速下降的风险。
(六)行业竞争风险
我国从事建筑装饰的企业数量众多,截至2014年末,行业企业总数在14.0
万家左右,较上年年末减少约1,000家,但行业企业绝对数量依然较多。另外,根据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统计,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全国具备装饰施工专项壹级和装饰设计专项甲级的企业数量分别为1,232家和1,024家,具备幕墙施工专项壹级与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企业数量分别为292家和450家。具备各项施工壹级或设计甲级资质的建筑装饰企业多立足于中高端市场,与本公司在业务拓展中构成直接竞争。
公司经过多年“精品化”战略,在行业内树立了“奇信”品牌,但在建筑装饰设计、材料、施工产业链一体化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且行业内的主要竞争对手如金螳螂、亚厦股份、广田股份等均为上市公司,资本实力雄厚,本公司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
(七)工程质量风险
公司承接的建筑装饰工程多为政府公共事业工程、大型企业办公楼、购物中心、星级酒店及高端别墅等,发包方对施工质量要求较高。公司非常重视多年培育的品牌和信誉,将工程质量控制视为企业经营中最核心的要素之一,不断完善质量控制管理。公司先后引进了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和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在设计、施工中严格遵照主管部门制定的各项标准,建立了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规范,编订了《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在设计方案、施工过程、质量检测等环节均制定了更为具体的标准和制度。
虽然公司至今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但如果在工程现场出现控制和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可能会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进而对公司的业绩及声誉产生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八)施工安全风险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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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承建的建筑装饰工程一般需要大量的现场施工作业活动,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公司对施工安全的要求较高,建立了严格的安全管理、事故处理等制度规范,编订了《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符合安全施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要求,并已通过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施工事故,但如果未来发生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将会对公司的业绩及声誉产生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二、重要合同
(一)重大施工合同
截至 2015年 3 月 31日,公司总资产为 24.94亿元。作为大型建筑装饰企
业,公司承接的建筑装饰工程合同金额一般较大,现披露截至 2015 年 3 月 31日合同金额 1,500万元以上的未完工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同名称交易对方合同金额签订日期
工程承包方:奇信股份
1 恒裕滨城花园一期项目整体精装修工程深圳市银海实业有限公司 25,180.00 2014.05.28
2 北京雁栖湖国际会展中心精装修工程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6,210.82 2014.04.09 昆明滇池国际会展中心 2 号地块 B 项目、3 号地块商业 C-1 项目精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第二标段)
云南新世纪滇池国际文化旅游会展投资有限公司
10,712.42 2014.12.05
4 培训中心装修工程陕煤集团神木红柳林矿业有限公司 9,678.51 2014.01.25 西安市地铁三号线一期工程(鱼化寨-保税区段)车站设备安装及装修施工项目 D3AZZXSG-9标段
西安市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 9,152.32 2014.11.18 湛江民大广场B 楼(写字楼)及负一层水疗(含夹层)装饰工程
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691.07 2015.03.16 卓越后海金融中心标准层公共部位装修工程
深圳市卓越康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8,595.46 2014.05.23 瑞安市人民医院瑞祥分院后勤楼和医疗综合楼装修工程
瑞安市人民医院 7,963.54 2013.10.28 山西焦煤集团综合服务基地外装饰幕墙工程
山西焦煤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568.65 2013.03.15
10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大厦非标准层室内装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973.40 2014.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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饰工程施工 龙栖湾·国际康乐度假庄园二期 A4#公寓装饰工程
海南龙栖湾发展置业有限公司 6,800.00 2014.07.31
12 韶关福盈大饭店室内外装饰安装工程韶关福盈大饭店有限公司 5,800.00 2013.08.07 华鸿国际中心商场(地上 4层-5层)、会所、售楼处、住宅公寓公共部分、北区购物中心装修工程
哈尔滨华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360.00 2014.02.09 重庆市江北嘴金融城 3号项目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一标段)
重庆市江北嘴置业有限公司 5,183.38 2014.07.02 恒裕滨城花园一期项目石材幕墙制作及安装工程
深圳市银海实业有限公司 4,227.14 2013.10.22 包商银行呼伦贝尔分行办公大楼装修工程
包商银行呼伦贝尔分行 4,151.53 2014.04.25
17 保华·御水碧园会所装饰装修工程保华地产(营口)置业有限公司 4,133.54 2014.07.20 招商银行金融后台服务中心(一期)项目精装修工程(一标段)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123.59 2014.08.25 卓越后海金融中心商业及公共部分装修工程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633.45 2014.08.01 南京东郊国宾馆 16 号楼翻改建及相关配套工程——16 号楼精装修三标段工程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二期工程建设指挥部
3,627.51 2015.01.18
21 中洲华府商业大厦商场装饰工程深圳市中洲宝城置业有限公司 3,588.41 2014.09.29
22 深圳威盛科技大厦精装修工程深圳威盛上华科技有限公司 3,500.00 2013.07.09 厦门泰地海西中心一期 SOHO4#楼装修工程
厦门泰地置业有限公司 3,500.00 2014.01.24
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一期工程中心区西区块幕墙工程
杭州师范大学 3,250.16 2014.12.15 广州地铁线网运营管理指挥中心项目 A塔及万盛地铁改造装修工程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3,197.57 2014.06.30
26 ICU建设项目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 3,112.04 2014.06.26 有线枢纽大厦施工总承包工程玻璃幕墙工程
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952.98 2014.04.08 大连绿地置业有限公司大连市绿地中心B14地块项目A1#楼 6-21层精装修指定分包工程的第二标段(11-15层)、第三标段(16-21层)
大连绿地置业有限公司 2,744.80 2013.06.18
29 福州万科金域花园项目 2#楼精装修工福州市万华房地产有限公司 2,643.31 2014.10.09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62
程 宣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业务经营用房装修项目
宣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606.41 2014.07.21
31 天山娇国际酒店装饰装修工程二标段哈密秋天商贸有限公司 2,573.00 2014.02.10
32 航天科技广场精装修工程第Ⅲ标段深圳市航天高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504.20 2014.01.07 东海国际公寓 B座 4-29层 F/G/H/J/K单元房装饰工程
深圳市天麒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2,428.45 2014.08.28 中国移动深圳信息大厦室内装修装饰工程标段五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2,369.20 2014.12.05 哈尔滨华鸿红星美凯龙国际商业广场南区 1#、2#、3#塔楼外墙瓷板干挂及岩棉粘贴保温系统工程
哈尔滨华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313.00 2014.05.30 硚口金三角项目A地块商业购物中心公共部分精装修工程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305.45 2014.10.20 悦澜山花园 4至 6栋户内、电梯轿厢、公共区域天花精装及安装工程
清蓝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2,286.56 2015.01.23
38 无锡亿百裙楼商业内装工程无锡亿百置业有限公司 2,285.23 2014.12.22 广福城项目 A8、A11地块写字楼室内公
共部分装饰工程
云南集成广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251.08 2014.10.24 福州万科金域蓝湾项目一期 16#、17#、20#楼精装修工程
闽侯县万科汇开发有限公司 2,090.00 2015.01.30 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四期 5A 写字楼21-30层总部办公室室内装修工程
福州泰禾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52.95 2015.01.23 贵阳花果园项目 1号楼四层、六层及六层夹层装修工程
贵阳宏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0.00 2014.10.31 海南清水湾A09-2C区 37栋低层住宅室内装修及配套水电安装工程
海南雅恒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1,975.95 2013.07.22 昆山市人民南路交通枢纽城市综合体商业中地块项目精装修工程三标段(3#裙楼)
昆山鹿坊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1,962.00 2015.03.06
45 临汾市城投大厦幕墙外装工程临汾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846.28 2014.08.04 开元世纪项目三期高层住宅区 1 号楼(石材、铝板)幕墙工程
杭州开元世纪置业有限公司 1,770.48 2013.08.17 四平万达嘉华酒店客房层一标段(5-10层)室内精装修工程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1,731.54 2015.03.06
48 鸿坤·山海墅一期一标 2#楼精装修工程三亚宝迪投资有限公司 1,676.61 2014.10.12
49 兰州军区临潼疗养院第二疗养区疗养大兰州军区临潼疗养院第二疗养区 1,644.25 2014.08.15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63
楼内部装修工程(第一标段) 太原电信通信生产楼外装项目深化设计及施工工程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山西省电信分公司
1,629.03 2014.11.18 四平万达嘉华酒店客房层二标段(11-16层)室内精装修工程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1,610.77 2015.03.06
52 包头茂业天地项目住宅室内精装工程
包头市茂业东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577.18 2014.08.07 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三期MALL(1标)装饰工程
福州泰禾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520.33 2015.01.23 新建门(急)诊楼、影像楼及医技楼工程
山西一建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1,515.84 2013.11.27
工程承包方:北京英豪 天逸南一期六标段 11#12#楼套及公共部位精装修工程
杭州金地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619.16 2013.12.28
56 营口万达广场 SOHO5#楼室内精装工程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2,224.29 2013.12.27 安阳万达广场项目公寓 1-2#室内精装修工程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1,837.06 2014.03.12 金地自在城 24B项目室内及公共部位精装修工程(二标段)
杭州金地中天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1,806.10 2014.09.01
(二)授信、借款及担保合同
截至 2015年 3月 31日,公司正在执行的授信、借款及担保合同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同编号贷款银行合同性质
合同
金额
合同期限备注 平银总营贷字20140106第 005-2号
平安银行
深圳分行
贷款合同 278
2014.3.5-
2019.3.5
购买人才安居房贷款 兴银深上授信字2014第 009号
兴业银行
深圳分行
基本额度授信合同
10,000
2014.7.3-
2015.7.3
智大控股、叶家豪和叶洪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14深银深南综字第0006号
中信银行
深圳分行
综合授信合同
30,000
2014.7.4-
2015.7.4
奇信股份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2014深银深南贷字第0011号
中信银行
深圳分行
贷款合同 6,000
2014.7.4-
2015.7.4
2014深银深南综字第 0006号综合授信合额度内的贷款
5 SX92903140174
上海银行
深圳分行
综合授信合同
7,000
2014.8.5-
2015.8.5
智大控股、叶家豪、叶秀冬和叶洪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奇信股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64
份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6 9290314017401(B)
上海银行
深圳分行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5,000
2014.8.6-
2015.8.6
SX92903140174综合授信额度内借款
7 ZH38941407018
光大银行
深圳分行
综合授信合同
10,000
2014.8.15-
2015.8.14
智大控股、叶家豪和叶秀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040556-2014年观澜字 0016号
工商银行深圳观澜支行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7,000
2014.8.21-
2015.8.21
智大控股、叶家豪和叶秀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平银上步综字20141008第 001号
平安银行
深圳分行
综合授信额度合同
4,500
2014.10.8-
2015.10.8
叶家豪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平银上步贷字20141008第 001号
平安银行
深圳分行
贷款合同 2,000
2014.10.8-
2015.10.8
平银上步综字 20141008第 001号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 华兴深分公综字第20140303001号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
借款合同 3,000
2014.10.24-
2015.4.24
华兴深分公综字第 20140303001号综合授信合同额度内借款
12 Z1411SY15606825
交通银行深圳布吉支行
综合授信合同
15,000
2014.11.19-
2015.11.19
智大控股、惠州奇信、叶家豪和叶秀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3 Z1411SY15606825
交通银行深圳布吉支行
借款合同 10,000
2014.11.25-
2015.5.25
Z1411SY15606825综合授信额度内借款
14 ZH38941407018-2JK
光大银行
深圳分行
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6,000
2015.1.4-
2016.1.3
ZH38941407018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借款 兴银深上流借字2014第 009D号
兴业银行
深圳分行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5,000
2015.1.5-
2015.7.3
兴银深上授信字2014第009号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借款
16 借 2015综 28前海
建设银行
深圳分行
综合融资额度合同
35,000
2015.1.20-
2016.1.19
智大控股和叶家豪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7 借 2015综 28前海
建设银行
深圳分行
额度借款支用申请
5,000
2015.2.2-
2016.2.1
借 2015综 28前海综合融资额度合同项下借款 广发银行
深圳分行
授信额度合同
10,000
2015.1.30-
2016.1.29
叶家豪、叶秀冬和叶洪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9 093C110201500016
杭州银行
深圳分行
借款合同 5,000
2015.2.4-
2015.8.3
2014SC00309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借款 兴银深上流借字2014第 009E号
兴业银行
深圳分行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1,000
2015.2.12-
2015.7.3
兴银深上授信字2014第009号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借款
21 07301LK20158022
宁波银行
深圳分行
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3,000
2015.3.5-
2016.3.5
智大控股和叶家豪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其他重大合同
本公司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3 月签署了《保荐协议》和《主承销协议》,约定了双方在本次股票发行承销及保荐过程中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65
的权利义务。
第六节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名称住所联系电话传真
经办人或联系人
发行人: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江南名苑一、二层
0755-25329819 0755-25329745 张轶
保荐人(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0755-82825427 0755-82825424
王永兴
陈君华
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香港中旅大厦 22-23层
0755-83025 0755-83025068
周燕
黄文表
张鑫
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 12号楼
010-88827699 010-88018737
屈先富
黄琼
资产评估机构: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宣武区广内大街 6号枫桦豪景 A座
010-83549217 010-83549215
温云涛
王新涛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号中信大厦 18楼
0755-259380755-25988122 -
收款银行: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5号
0755-82083 0755-82083164 -
二、本次发行上市时间安排
发行安排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的日期 2015年 7月 3日
询价推介日期 2015年 6月 30日、2015年 7月 1日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 2015年 7月 3日
网下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2015年 7月 6日
网上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2015年 7月 6日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66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发行完成后尽快申请安排上市
第七节备查文件
1、招股说明书全文、备查文件和附件可以到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住所查阅,
查阅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招股说明书全文及审计报告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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