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
QINGDAO COPTON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18号)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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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不超过 2,500万股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10,000万股
每股面值: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6年 3月 23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青岛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恒嘉世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主要股东青岛路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青岛华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梅珍女士和朱振华先生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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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朱梅珍、王爱君、纪东、郑强、田雷、王强、焦广宇、王金祥、任轶晓和马林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职 6 个月后的 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均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发行人控股股东青岛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朱梅珍、王爱君、纪东、田雷、郑强、任轶晓、王强、焦广宇承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本公司/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股东青岛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恒嘉世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在锁定期已满,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且不违背本公司已作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若拟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协议转让等法律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5%,且减持价格均不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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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发行人股东青岛路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在锁定期已满,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且不违背本公司已作出承诺的情况下,若拟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协议转让等法律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累计减持数量可能达到所持发行人股票数量的 10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股本总额)。
新股发行及股东发售数量
本次公司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2,500万股,主要用于筹集企业发展需要的资金,新股发行数量根据企业实际的资金需求及询价结果合理确定。若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即老股转让),则公司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 1,000 万股,其中,控股股东青岛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拟公开发售不超过 395.80万股,持股 10%以上的
股东恒嘉世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青岛路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别拟公开发售不超过 368.20万股、203.20万
股,青岛华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公开发售不超过 32.80
万股,且此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得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不超过 2,500 万股。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公开发行前 36个月内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所持有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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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
请投资者在报价、申购过程中,考虑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因素。
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6年 3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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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及承诺
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由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发行人控股股东将购回首次公开发行时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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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
一、股份流通限制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总股本 7,500.00万股,具体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青岛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恒嘉世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主要股东青岛路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青岛华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梅珍女士和朱振华先生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同时,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朱梅珍、王爱君、纪东、郑强、田雷、王强、焦广宇、王金祥、任轶晓和马林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职 6 个月后的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均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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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控股股东青岛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朱梅珍、王爱君、纪东、田雷、郑强、任轶晓、王强、焦广宇承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本公司/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发行人股东青岛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恒嘉世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承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5%,且减持价格均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发行人股东青岛路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诺: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累计减持数量可能达到所持发行人股票数量的 10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股本总额)。
发行人股东青岛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恒嘉世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青岛路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诺:若未按照上述承诺进行减持,减持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朱梅珍、王爱君、纪东、田雷、郑强、任轶晓、王强、焦广宇承诺:本人如未按照上述承诺进行减持,减持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二、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承诺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第 20个交易日构成“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需相应进行调整,下同),且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增持或回购相关规定的情形下,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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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本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将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
公司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的目标是使股价与股票价值相匹配,尽量促使公司股票收盘价回升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在公司实施具体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10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二)稳定股价措施的方式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采取以下措施以稳定上市后的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
1、公司回购股份;
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3、董事(限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公司股份。
(三)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
1、公司回购股份
公司董事会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实施股份回购议案,并在做出实施回购股份或不实施回购股份的决议后的 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或不回购股份的理由,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回购股份的议案至少包含以下内容:回购目的、方式、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其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回购期限,预计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管理层对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的影响的分析报告。经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实施回购后,公司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在公告期限内实施完毕。
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的行为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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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关于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在公司符合本预案规定的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公司股价的二级市场表现情况、公司现金流量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认为公司不宜或暂无须回购股份的,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应将不回购股份以稳定股价事宜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控股股东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之日或在满足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启动条件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公司董事会其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并由公司公告,增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增持的公司股票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及完成期限等信息,增持股份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股本的 2%。控股股东应在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在公告期限内实施完毕,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之日或在满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启动条件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公司董事会其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并由公司公告,增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增持的公司股票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及完成期限等信息,增持资金原则上不低于上述人员上一年度取得年薪的 30%、不高于上一年度年薪。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在公告期限内实施完毕,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公司将履行上述稳定股价义务的相应承诺作为未来聘任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必要条件,并在将来新聘该等人员时,要求其就此做出书面承诺。
4、公司及相关主体采取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时应以维护公司上市地位,保护
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为原则,遵循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应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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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其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约束措施
1、控股股东负有增持股票义务,但未按本预案的规定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
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要求控股股东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控股股东仍不履行的,公司将有权将与控股股东未实施增持的股份的增持资金额(如未提出增持计划的则为最低增持金额,即 300万元)相等金额的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
2、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增持股票
义务,但未按本预案的规定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不履行,公司将有权将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实施增持股份的增持资金额(如未提出增持计划的则为最低增持金额,即上一年度取得年薪的 30%)相等金额的应付薪酬、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相关人员履行其增持计划义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股票增持义务情节严重的,控股股东或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更换相关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3、本预案中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由相关主体提出,并由公司依据信息
披露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告,即构成相关主体对公司及社会公众股东的公开承诺,如达到实施条件而无合理正当理由拒绝履行的,相关主体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关于本次申报文件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情形,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本公司控股股东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本公司将会同公司控股股东启动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依照相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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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并按照届时公布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若公司已发行尚未上市的,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若公司已上市的,回购价格以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确认之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的孰高者确定。
发行人控股股东青岛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承诺: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情形,本公司将会同发行人启动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并按照届时公布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若公司已发行尚未上市的,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若公司已上市的,回购价格以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确认之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的孰高者确定。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承诺:若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中介机构对申报文件的承诺
(一)保荐机构承诺
光大证券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就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项承诺如下:如光大证券在本次发行工作期间被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依法认定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因上述行为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光大证券将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承担先行赔付义务。
光大证券保证遵守上述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律师事务所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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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就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项承诺如下: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而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如能够证明本所没有过错的除外。
(三)会计师事务所承诺
山东和信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就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项承诺如下:如山东和信在本次发行工作期间被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依法认定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因上述行为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山东和信将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山东和信保证遵守上述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发行人股东青岛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恒嘉世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在锁定期已满,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且不违背本公司已作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若拟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协议转让等法律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5%,且减持价格均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发行人股东青岛路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在锁定期已满,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且不违背本公司已作出承诺的情况下,若拟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协议转让等法律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累计减持数量可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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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达到所持发行人股票数量的 10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股本总额)。
同时,上述股东承诺:本公司如未按照上述承诺进行减持,减持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六、关于公司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相关承诺
(一)公司的相关承诺
为填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可能导致的投资者即期回报减少,公司承诺本次发行及上市后将采取多方面措施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与水平,尽量减少因本次发行及上市造成的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公司技术开发与创新力度
公司将设立研发中心来承担技术开发和创新计划的实施工作,进行润滑油和汽车养护品等相关领域的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公司将加大与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青岛科技大学等院所的合作力度,充分利用高校、科研院所的人才和技术优势,通过合作研究和共同开发,在公司发展的关键技术环节上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将继续坚持以技术创新为先导,以满足客户需求为理念,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在保障募投项目产业化的同时,加大研发资金投入,进一步增强公司技术开发能力,增强公司技术储备,提升公司持续发展能力。
2、大力开发市场并加强营销网络建设
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市场调研和市场预测力度,及时分析客户的行为与特点,把握市场动态;公司在继续巩固和发展与经销商建立的稳固关系基础上,通过区域营销中心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经销商网络,提高各区域的网络覆盖率,提升各区域市场占有率,从而使公司在全国市场的市场占有率得到大幅度提升。
3、积极开展人力资源建设
公司将根据经营规模和未来投资项目逐步达产的需要,实施积极的人才战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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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具体计划如下:继续开展全员教育与培训,建立合理的人才培养机制,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按照培养与引进相结合的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完善人才梯队建设;将经销商人员的定期培训制度化、常规化,提高经销商人员的素质和营销能力。
4、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帐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5、保持和优化利润分配制度,加强投资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推动公司建立更为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对分红政策进行了明确,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为了明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对新老股东的分红回报原则和决策机制,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制定《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的相关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路邦石油化工承诺:
“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三)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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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要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和文件精神,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
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具体方案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对公
司股权结构及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公司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2,500 万股,主要用于筹集企业发展需要的资金,新股发行数量根据企业实际的资金需求及询价结果合理确定。若涉及老股转让,则公司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即老股转让)不超过 1,000万股,且此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得超过自愿设定 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不超过 2,500万股。若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青岛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恒嘉世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青岛路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华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按发行前持股比例公开发售相应数量的股份。即控股股东青岛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拟公开发售不超过 39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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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股,持股 10%以上的股东恒嘉世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青岛路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别拟公开发售不超过 368.20 万股、203.20 万股,青岛华侨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拟公开发售不超过 32.80 万股。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公开发行前 36 个月
内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所持有股份。
公司股东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本次发行的承销费由公司及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按照发行、发售的股份数量占发行股份总量比例分摊,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验资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由公司承担。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若涉及老股转让,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将不发生重大变动,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青岛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朱梅珍、朱振华夫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亦不会因本次老股转让而发生变化,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将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请投资者在报价、申购过程中,考虑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因素。
八、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及上市前滚存利润的分
配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经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
实行同股同利的股利分配原则,股东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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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三)公司的股利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形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实际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主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预计公司未来将保持较好的发展前景,且公司发展对现金需求较大的情形下,公司可采用股票分红的方式分配股利。
(四)现金、股票分红具体条件和比例
1、现金股利分配条件及分配比例: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情况下,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
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
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2、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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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利润分配
公司应当及时行使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股东权利,使对公司利润贡献较大的子公司的章程中利润分配条款内容足以保证公司未来具备现金分红能力。
5、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1)董事会制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利润
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单独发表明确意见。(2)监事会应当审
议利润分配方案,并作出决议。(3)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并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4)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应当提供网
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5)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
案作出决议后,公司将在股东大会结束后 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
6、利润分配政策修改:公司根据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
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对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者变更议案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的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股东大会在审议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事项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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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
定及执行情况;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8、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
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制定了《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未来三年的利润分配作出了进一步安排,具体内容详见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上市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方案的议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关于本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
九、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状况
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营情况稳定,公司主要客户保持稳定,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依据自身的经营情况进行原材料采购,主要供应商保持稳定,受原油价格下跌的影响,主要原材料基础油采购价格较上年度出现一定幅度下滑,但公司销售价格较为稳定,导致毛利率出现一定的幅度的上升,经营业绩较为稳定,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形;公司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等人员均保持稳定,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公司税收政策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预计 2016 年一季度经营状况良好,与上年同期相比,营业收入变动幅度-5%至 5%之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变动幅度-5%至 5%之间。
十、主要风险因素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载明的各项风险因素,特别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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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下风险:
(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润滑油一般由基础油和添加剂两部分组成。基础油是润滑油的主要成分,决定着润滑油的基本性质,添加剂弥补和改善基础油性能方面的不足,赋予新的性能,是润滑油的重要组成部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基础油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约为 60%,基础油是通过物理蒸馏方法从石油中提炼而成,石油作为国际大宗商品期货交易标的,不仅受实体经济需求变化的影响,也易受国际金融资本短期投机的剧烈冲击。
2013-2015年基础油市场价格变动与原油价格变动趋势对比
数据来源:①布伦特原油系指布伦特 DTD原油现货价格;各类基础油市场价格来来自于安迅思(ICIS)报价;
基础油作为原油产业链的下端产品,国际原油价格是影响基础油价格的最主要因素,两者具有较强的关联性;但是基础油价格同时受到市场供需及相关行业等因素影响,因此,虽然基础油价格与石油价格具有较强的关联性,但是其波动幅度往往没有原油价格波动剧烈,且呈现一定的滞后性。
报告期内,公司密切关注基础油价格变动趋势,基础油采购均价与市场交易价格的变化趋势基本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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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基础油价格受到国际原油价格、市场供需及相关行业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波动幅度亦没有原油价格波动剧烈,但是国际原油价格仍然是影响基础油价格的最主要因素,未来如果原油价格继续下跌或出现大幅波动,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依赖区域授权经销商的风险
公司所生产的润滑油和汽车养护品主要通过经销商进行销售,该销售模式有利于发行人的产品借助经销商的销售网络进行迅速扩张。在可预见的未来,发行人仍将保持以经销商销售为主的产品销售模式。虽然发行人与大部分经销商长期以来保持了良好的合作、互信关系,确信这些经销商能够继续与发行人保持合作,并且公司在报告期内并未出现对单一或数家经销商依赖的情形,但如果发行人未能与大部分原有经销商就经销协议续约或吸引新经销商,则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三)存货跌价损失风险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自制半成品等。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和2015年12月31日,存货价值分别为6,230.12万元、
7,691.36万元和6,463.35万元,占发行人同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6.72%、
17.79%和12.45%。各期存货周转率分别为5.94次、7.17次和6.56次,基础油为主
的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发行人存在存货跌价损失的风险。
(四)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梅珍与朱振华夫妇合计间接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76.42%。若此次公开发行新股按照上限2,500.00万股
发行,本次发行后,朱梅珍和朱振华夫妇控制的股份比例降为57.32%,仍为公
司实际控制人。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和《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内部规范性文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这些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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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都从制度上规范了公司的运作,减少了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的风险。但若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运作不够规范,实际控制人仍旧可以凭借其控制地位,通过其控制的企业行使表决权对公司人事、经营决策等进行控制从而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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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本次发行概况. 2
重要声明及承诺. 6
重大事项提示. 7
一、股份流通限制. 7
二、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承诺. 8
三、关于本次申报文件的承诺... 11
四、中介机构对申报文件的承诺. 12
五、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3
六、关于公司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相关承诺. 14
七、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具体方案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对公司股权结构及经
营管理的影响. 16
八、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及上市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17
九、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状况.. 20
十、主要风险因素.. 20
第一节释义. 29
一、普通术语. 29
二、专业术语. 30
第二节概览. 32
一、发行人简介... 32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35
三、主要财务数据.. 35
四、本次发行情况.. 37
五、募集资金运用.. 37
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39
一、公司基本情况.. 39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39
三、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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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42
五、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42
第四节风险因素... 43
一、市场风险. 43
二、经营风险. 44
三、财务风险. 45
四、管理风险. 46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48
六、技术风险. 49
七、安全生产风险.. 49
八、股市风险. 49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50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50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50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的股本形成情况. 52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62
五、发行前的资产重组情况. 64
六、公司的组织结构.. 82
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86
八、发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88
九、发行人有关股本的情况. 93
十、发行人内部职工股的情况... 96
十一、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情况. 96
十二、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97
十三、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
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03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107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107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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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的行业竞争地位. 129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137
五、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167
六、特许经营权及其他经营许可... 182
七、发行人主要生产技术情况. 183
八、公司的境外经营情况.. 187
九、发行人主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控制情况. 188
十、公司名称冠有“科技”字样的依据.. 189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190
一、发行人独立性. 190
二、同业竞争. 191
三、关联方.. 193
四、关联交易. 196
五、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及制度安排. 198
六、最近三年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201
七、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202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203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203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206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本次发行前持有
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207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208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209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及所兼
职单位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210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 212
八、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的协议及上述人
员重要承诺.. 212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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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变动情况.. 212
第九节公司治理... 215
一、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15
二、本公司近三年违法违规情况... 232
三、本公司最近三年资金占用和关联担保的情况. 232
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232
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 234
一、财务报表. 234
二、审计意见. 241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的范围及变化情况. 242
四、主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245
五、非经常损益情况... 267
六、主要资产情况. 267
七、主要债项. 270
八、所有者权益. 272
九、报告期内现金流量情况. 273
十、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273
十一、主要财务比率... 274
十二、历次资产评估... 275
十三、历次验资情况... 277
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78
一、财务状况分析. 278
二、盈利能力分析. 301
三、现金流量分析. 327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328
五、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或重大期后事项. 329
六、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趋势.. 329
七、股东未来分红回报分析. 330
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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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即期回报变动分析. 335
第十二节业务发展目标. 342
一、公司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理念. 342
二、公司未来几年整体经营目标及发展计划. 342
三、发展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344
四、实施公司上述发展计划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 344
五、公司上述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345
六、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实现上述业务目标的作用.. 345
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346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346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349
三、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销售方式及销售措施... 370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370
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 373
一、公司成立以来的股利分配政策. 373
二、公司成立以来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374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374
四、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 374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377
第十五节其他重要事项. 378
一、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机构. 378
二、公司的重大合同... 378
三、对外担保情况. 380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380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法事项.. 380
第十六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介机构声明. 383
第十七节附录与备查文件. 389
一、备查文件目录. 389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地点、电话和联系人... 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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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一、普通术语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青岛康普顿
指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派路指青岛派路石油化学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前身
康普顿石油化学指青岛康普顿石油化学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前身
路邦石油化工指青岛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
恒嘉世科指恒嘉世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
路邦投资指青岛路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
华侨实业指青岛华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
康普顿石油化工指青岛康普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海川化工指青岛海川化工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名力塑胶指
青岛名力塑胶有限公司,海川化工子公司、本公司孙公司
王冠公司指青岛王冠石油化学有限公司
路邦石油化学指路邦石油化学(青岛)有限公司
路邦汽车保养指青岛路邦汽车保养设备有限公司
埃翡化工指青岛埃翡化工有限公司
美国康普顿指 COPTON U.S.A.
美国趋势指 TRANS TREND INC
同方投资指青岛同方投资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指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指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指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天元、律师指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会计师、山东和信指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和评估指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期、最近三年指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
各报告期指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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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报告期末指 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
募投项目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元指人民币元
A 股指每股面值 1.00元之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行指本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指《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专业术语
中石油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中石化指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API 指美国石油学会
换油期指汽车保养需要定期更换机油的行驶里程或行驶期限
OEM市场指作为初装车配备直接向整车厂销售的市场
OES市场指作为原装部件服务市场
AM市场指
零售市场,包括汽车领域市场和非汽车领域市场,其中汽车领域市场为销售非原厂维修部件的汽车零部件售后服务市场。
调和工艺指
按照油品的配方将基础油和添加剂按比例、顺序加入调合容器,用机械搅拌(或压缩空气搅拌)、泵抽送循环、管道静态混合等方法调合均匀的润滑油生产方法
ISO 9001 指
ISO 9001 系列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目前在全世界范围内通用的关于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方面的系列标准
ISO/TS16949 指
ISO/TS16949是国际汽车行业的技术规范,以 ISO9001为基础,适用于汽车整车厂和其直接的零备件制造商。
防冻液指
又称“冷却液”,是内燃机循环冷却系统的冷却介质,主要由防冻剂、缓蚀剂、消泡剂、着色剂、防霉剂、缓冲剂等组成,具有防冻、防沸、防腐、防锈和防垢等功能。
制动液指
又称“刹车油”,在汽车液压制动系统和汽车离合器的液压操纵系统中用来传递压力,使汽车产生制动或离合器分离的一种特殊液体介质
发动机油指
又称“机油”,即发动机的润滑油,主要作用是润滑、冷却、清洗和密封,被称为“发动机的血液”
润滑指
在相对运动的两个接触表面之间加入润滑剂,从而使两摩擦面之间形成润滑膜,将直接接触的表面分隔开来,变干摩擦为润滑剂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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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间的内摩擦,达到减少摩擦、延长机械设备使用寿命等目的
润滑脂指
将稠化剂分散在液体润滑剂中所组成的一种稳定的固体或半固体产品
润滑油基础油指
润滑油基础油主要包括矿物基础油和合成基础油,矿物基础油为天然石油进行精制而成,应用广泛,用量很大;合成基础油通过化学方法合成
氧化安定性指
石油产品抵抗大气(或氧气)的作用而保持其性质不发生永久性变化的能力
粘度指液体运动时分子间的阻力
粘度指数指
油品粘度随温度变化的程度,为标准油粘度随温度变化程度相比较的相对值
本招股意向书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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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QINGDAO COPTON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注册资本 7,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梅珍
有限公司设立日期 2003年 12月 19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1年 9月 2日
公司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18号
邮政编码 266101
联系电话 0532-58818668
传真号码 0532-58818668
互联网地址 www.copton.com.cn
电子邮箱 zhengquan@copton.com.cn
经营范围
生产、加工:制动液、防冻液、添加剂、润滑油、润滑脂、清洁剂、蜡制品等汽车养护用品、半成品及售后服务;汽车用品及电子元器件的批发;上述相关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本公司系由青岛康普顿石油化学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青岛派路石油化学有限公司于 2003年 12月 19日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2008年 1月 11日,青岛派路石油化学有限公司更名为青岛康普顿石油化学有限公司,2011 年 9 月 2 日整体变更登记为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业务概况
本公司主营业务系为车辆、工业设备提供润滑和养护的系列产品,主要包括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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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用润滑油、工业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及汽车养护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发行人根据行业发展趋势,确定了专业化聚焦和差异化的竞争战略,主要定位于汽车后市场的 AM市场(零售市场)。
公司产品分四大类,第一类是车用润滑油产品,主要包括发动机油、助力转向油、自动变速箱油等;第二类是工业润滑油产品,主要包括液压油、工业齿轮油、汽轮机油等;第三类是汽车化学品,主要包括防冻液、制动液等;第四类是汽车养护品,主要包括润滑、燃油、进排气等系统的保护剂和清洗剂。
发行人现已成为国内汽车润滑油、工业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种类齐全的专业化制造商。在汽车用品的AM市场上,康普顿润滑油和路邦汽车养护品在品牌和价格定位上紧盯国际大品牌,已经分别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少数品牌之一。
发行人目前为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燃料与润滑油分会的理事单位、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摩擦学分会润滑技术委员会会员单位和中国标准化协会汽车养护用品技术推进委员会副主任单位,被认定为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摩擦学会润滑技术委员会(纳米机油、纳米抗磨剂)专项技术发展中心。
在润滑油领域,发行人系国内最早采用自动化生产的润滑油企业之一,其整个生产过程实现了全自动计量、调和、灌装和包装。发行人十分重视产品的升级换代,多次与世界同步在国内率先推出SJ、SL、SM、SN级汽油机油和CI-4、CJ-4
级柴油机油等各个时期最高级别的产品;发行人生产的润滑油产品符合API(美国石油学会)规范和SAE(美国汽车工程师协会)粘度等级等国际规范,具有优异的清净分散性、良好的氧化安定性等多种性能,是国内为数不多的拥有API标志使用权的企业之一。在纳米润滑油技术应用领域,发行人的《汽车节能与纳米陶瓷机油研究》项目经山东省科技厅鉴定为“国际先进和国内领先”,获得山东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其产品康普顿纳米陶瓷机油通过ILSAC(国际润滑剂标准化及认证委员会)节能型发动机油GF-5规格标准认证。发行人在汽车中高级别润滑油的AM市场拥有较强的综合实力。
在汽车养护品领域,发行人是我国拥有自主研发、自主生产能力的少数企业之一,主持制定了三项汽车养护用品行业标准(节气门清洗剂CAS 161-2008、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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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机润滑系统清洗剂CAS 162-2008、汽油发动机电喷系统清洗剂CAS 163-2008),
参与了七项国家标准(发动机内部清洗剂、发动机外部保护剂、水箱清洗剂、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机动车发动机外表清洗液、机动车发动机润滑系清洗液、机动车发动机冷系统内部清洗剂)的起草。公司的汽车养护品已经形成8大系列30多个品种的产品线。发行人依靠自主研发和自主生产优势,在我国汽车养护品的AM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地位。
2011年,发行人被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0 年,发行人获评中国汽车用品行业总评榜“中国汽车用品行业十大知名企业”。“康普顿”品牌被认定为山东省著名商标;2010 年《中国汽车报》润滑油用户调查“顾客满意润滑油品牌”;2011年中国汽车用品行业总评榜“中国汽车用品行业十大驰名品牌”。2013年,康普顿润滑油获得“(2013)中国润滑油行业年度最受客户欢迎品牌”。发行人
获评“最佳企业品牌形象奖”。2014 年,公司“康普顿纳米陶瓷机油”被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评为“全国交通运输绿色循环低碳建设推荐产品(技术)”,康普顿“5050纳米陶瓷机油全合成 0W-40”获得《汽车杂志》2015 年度推荐产品;2014 年公司被中国润滑油行业年度总评榜组委会评为“(2014)中国润滑
油行业年度电商应用先锋奖”,被国家海洋局极地考察办公室授予“中国南北极考察官方合作伙伴”称号,公司润滑油及防冻液被授予“中国南北极考察队专用产品”称号;康普顿润滑油被《中国汽车画报》评为润滑油类“2014年度品牌”。
发行人在全国 30个省、市、自治区建立了由 612家主要经销商组成的经销商网络,通过稳定的经销商模式,发行人产品销量和收入逐年稳步增长;同时,发行人以“诚实信用,尊重他人,与我们的合作伙伴共同成长”、“以客户为中心,追求卓越,超越自我”的核心价值观将全国经销商凝聚在一起,合作关系较为稳定,新的经销商不断增加,使发行人具有较强的销售渠道竞争力。
在管理上,发行人先后通过了挪威船级社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挪威船级社 ISO/TS16949质量体系认证。发行人通过严格的质量管理、灵活的自主创新机制和精准的市场定位,抓住国内市场迅速增长的契机,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
2013年、2014年、2015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66,641.45万元、70,383.3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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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71,086.73万元,复合增长率为 3.28%;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5,952.04万元、
6,672.82万元、8,346.76万元,复合增长率为 18.42%。
(四)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
股东持有股数(万股)持股比例(%)股权性质
路邦石油化工 2,968.50 39.58 社会法人股
恒嘉世科 2,761.50 36.82 外资法人股
路邦投资 1,524.00 20.32 社会法人股
华侨实业 246.00 3.28 社会法人股
合计 7,500.00 100.00 -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路邦石油化工,在本次发行前持有本公司 39.58%的股份。
路邦石油化工成立于 1997年 1月 23日,法定代表人为朱梅珍女士,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00万元,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管理。
朱梅珍女士持有路邦石油化工 100%股权,路邦石油化工持有恒嘉世科 100%股权,路邦石油化工和恒嘉世科分别持有青岛康普顿 39.58%和 36.82%股权,朱
梅珍女士与朱振华先生间接控制发行人 76.40%股权。除此之外,朱梅珍女士还
持有华侨实业 0.30%股权,朱振华先生持有华侨实业 0.33%股权,华侨实业持有
青岛康普顿 3.28%股权。两人合计间接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76.42%。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朱梅珍女士与朱振华先生夫妇。
关于朱梅珍女士和朱振华先生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三)
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三、主要财务数据
本公司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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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合计 51,927.85 43,244.38 37,267.23
负债合计 18,142.58 17,766.46 15,486.19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合计 33,785.27 25,477.92 21,781.05
股东权益合计 33,785.27 25,477.92 21,781.05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51,927.85 43,244.38 37,267.23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71,086.73 70,383.32 66,641.45
营业利润 9,622.23 7,511.47 6,995.78
利润总额 9,791.46 7,844.92 6,976.45
净利润 8,346.76 6,672.82 5,952.0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8,346.76 6,672.82 5,952.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8,202.93 6,389.52 5,968.43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166.01 11,367.89 6,356.2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74.14 -3,809.59 -1,821.8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27.49 -3,202.24 -6,223.45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164.37 4,356.07 -1,688.97
(四)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5.12.2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倍) 2.04 1.41 1.20
速动比率(倍) 1.58 0.90 0.7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9.14 37.11 40.50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比例(%)
2.89 4.16 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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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42.10 41.89 44.89
存货周转率(次) 6.56 7.17 5.9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2,750.20 9,501.16 8,612.85
利息保障倍数(倍) 24.85 16.77 21.2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1.49 1.52 0.85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96 0.58 -0.23
基本每股收益(元) 1.11 0.89 0.79
稀释每股收益(元) 1.11 0.89 0.7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1.09 0.85 0.8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元) 1.09 0.85 0.8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17 26.01 25.9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68 24.91 25.98
四、本次发行情况
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面值:每股 1.00元
发行股数:
不超过 2,500万股(包括公开发行的新股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
每股发行价格:
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确定询价区间,并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和市场情况,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4.50元(按照 201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
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方式:
采用向参与网下配售的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五、募集资金运用
经本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依次用于以下项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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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为把握市场机遇,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该等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并按照顺序实施上述项目的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预先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若实际募集资金低于以上预计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将通过公司自筹解决。
募集资金主要用途详细情况参见“第十三章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项目核准情况项目总投资(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额(万元)
1 年产 4万吨润滑油建设项目青开发改审[2012]103号 20,642.00 20,642.00
2 自动仓储中心建设项目青黄发改工业[2015]5号 3,402.90 3,402.90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青开发改审[2012]104号 4,338.40 4,338.40
4 润滑油区域营销中心建设项目青崂发改项[2015]147号 4,020.00 4,020.00
合计- 32,403.30 32,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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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QINGDAO COPTON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注册资本:人民币 7,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梅珍
成立日期: 2003年 12月 19日
公司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18号
邮政编码: 266101
联系电话: 0532-58818668
传真号码: 0532-58818668
互联网地址: http://www.copton.com.cn
电子邮箱: zhengquan@copton.com.cn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为本公司证券部,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纪东,联系电话:0532-58818668。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3 发行数量:
不超过 2,500万股(包括公开发行的新股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本次公司拟公开发行新股主要用于筹集企业发展需要的资金,新股发行数量根据企业实际的资金需求及询价结果合理确定。若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则公司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 1,000万股且不超过自愿设定 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 25.00%;
4 每股发行价格:
【】元(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确定询价区间,并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和市场情况,确定发行价格)
5 市盈率: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4.50元(按照 201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7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按照 201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加上本次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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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市净率:【】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确定)
9 发行方式:
采用向参与网下配售的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10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1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12 拟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13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14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15 发行费用概算:
保荐承销费用:2,270.38万元
审计、验资及评估费用:468.12万元
律师费用: 275.00万元
信息披露费用:383.00万元
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25.20万元
三、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公司名称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梅珍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18号
电话 0532-58818668
传真 0532-58818668
互联网网址 http://www.copton.com.cn
电子邮箱 zhengquan@copton.com.cn
联系人纪东、昊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公司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峰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保荐代表人李建、王金明
项目协办人
其他项目组成员代敬亮、辛蕾、宋财、韩芳、郭护湘、周悦
联系电话 021-22167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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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21-22167184
(三)发行人律师
公司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朱小辉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0层
经办律师史振凯、李琦、荣姗姗
联系电话 010-57763888
传真 010-57763777
(四)财务审计
公司名称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王晖
住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 13777号中润世纪广场 18栋 14层
经办会计师王伦刚、王钦顺
联系电话 0532-85796516
传真 0532-85796516
(五)验资机构
公司名称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正嘉
住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39号 26、27层
经办会计师王晖、王伦刚
联系电话 0532-85796516
传真 0532-85796516
(六)资产评估机构
公司名称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强
住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路 37号(金海大厦 15层)
经办评估师孙启鄯、于志超
联系电话 0532-85753765
传真 0532-8572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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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
联系电话 021-58708
传真 021-58899400
(八)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上海分行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18号光大银行大厦
电话 021-63606360
传真 021-23050088
(九)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电话 021-68808
传真 021-68804868
四、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本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五、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1 询价推介时间 2016年 3月 17日- 2016年 3月 18日
2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6年 3月 22日
3 申购日期 2016年 3月 23日
4 缴款日期 2016年 3月 25日
5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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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售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材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本公司的风险如下:
一、市场风险
(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润滑油一般由基础油和添加剂两部分组成。基础油是润滑油的主要成分,决定着润滑油的基本性质,添加剂弥补和改善基础油性能方面的不足,赋予新的性能,是润滑油的重要组成部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基础油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约为 60%,基础油是通过物理蒸馏方法从石油中提炼而成,石油作为国际大宗商品期货交易标的,不仅受实体经济需求变化的影响,也易受国际金融资本短期投机的剧烈冲击。
2013-2015年基础油市场价格变动与原油价格变动趋势对比
数据来源:布伦特原油系指布伦特 DTD原油现货价格;各类基础油市场价格来来自于安迅思(ICIS)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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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油作为原油产业链的下端产品,国际原油价格是影响基础油价格的最主要因素,两者具有较强的关联性;但是基础油价格同时受到市场供需及相关行业等因素影响,因此,虽然基础油价格与石油价格具有较强的关联性,但是其波动幅度往往没有原油价格波动剧烈,且呈现一定的滞后性。
报告期内,公司密切关注基础油价格变动趋势,基础油采购均价与市场交易价格的变化趋势基本保持一致。
虽然基础油价格受到国际原油价格、市场供需及相关行业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波动幅度亦没有原油价格波动剧烈,但是国际原油价格仍然是影响基础油价格的最主要因素,未来如果原油价格继续下跌或出现大幅波动,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行业竞争带来的市场风险
随着我国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车用润滑油的消费需求不断增加,国内外润滑油制造厂商在该领域展开了激烈竞争,整个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国内AM市场由于参加竞争的企业数量较多,其中的代表公司有中石油润滑油公司、中石化润滑油公司、美孚、英荷皇家壳牌集团、英国 BP 嘉实多和青岛康普顿等公司,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公司若不能及时扩大生产规模以及向高技术含量的新产品升级,向新领域拓展,并快速实现新产品的产业化和规模化,可能存在公司竞争地位下滑和产品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一)依赖区域授权经销商的风险
公司所生产的润滑油和汽车养护品主要通过经销商进行销售,该销售模式有利于发行人的产品借助经销商的销售网络进行迅速扩张。在可预见的未来,发行人仍将保持以经销商销售为主的产品销售模式。虽然发行人与大部分经销商长期以来保持了良好的合作、互信关系,确信这些经销商能够继续与发行人保持合作,并且公司在报告期内并未出现对单一或数家经销商依赖的情形,但如果发行人未能与大部分原有经销商就经销协议续约或吸引新经销商,则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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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销商管理的风险
公司经销商网络以山东为中心向外扩散,已覆盖除港、澳、台以外的国内主要市场。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公司在全国共有 612家主要区域经销商,公司产品通过经销商销往授权销售区域的汽车服务站、维修厂、各品牌 4S 店和工矿企业等。发行人通过与经销商签订《产品经销合同书》等方式,对经销商及其店铺的日常运营的各个方面进行规范。虽然发行人始终致力于加强对经销商的管理,通过经销合同、店铺陈设、销售指导等各种措施对经销商进行扶持和规范,但若发行人管理水平的提升无法跟上经销商店铺数量的增加,则可能出现部分经销商管理滞后、销售业绩不佳的现象,进而对公司的品牌形象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一)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2011年7月22日,公司被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14年9月9日经复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因此,本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税收优惠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1,029.44 821.57 727.4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8,346.76 6,672.82 5,952.04
扣除税收优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7,317.32 5,851.25 5,224.59
税收优惠增加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2.33% 12.31% 12.22%
如果公司未来不再符合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将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存货跌价损失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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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自制半成品等。2013年 12月 31日、2014年 12月 31日和 2015年 12月 31日,存货价值分别为 6,230.12万元、
7,691.36万元和 6,463.35万元,占发行人同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6.72%、
17.79%和 12.45%。各期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5.94次、7.17次和 6.56次,基础油
为主的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发行人存在存货跌价损失的风险。
(三)汇率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基础油部分通过进口取得。在进口贸易中,发行人采取的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自 2005 年 7 月国家调整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以来,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处于持续波动的态势。
2013年度,汇兑收益为 66.54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为 1.12%。2014
年度,汇兑收益为-48.50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为-0.73%。2015年度,汇
兑收益为-153.72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为-1.84%。尽管发行人采取了一定
的手段规避外汇汇率变动的风险,但外汇汇率变动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人民币汇率的波动会给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风险。
(四)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 33,785.27万
元,2015年度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27.68%。若本次发行成功且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
将随之大幅增加。但是,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且短期内产生的效益难以与净资产的增长幅度相匹配,因此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的一段时间内,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四、管理风险
(一)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梅珍与朱振华夫妇合计间接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76.42%。若此次公开发行新股按照上限2500万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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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本次发行后,朱梅珍和朱振华夫妇控制的股份比例降为57.32%,仍为公司
实际控制人。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和《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内部规范性文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这些措施都从制度上规范了公司的运作,减少了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的风险。但若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运作不够规范,实际控制人仍旧可以凭借其控制地位,通过其控制的企业行使表决权对公司人事、经营决策等进行控制从而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二)公司规模高速扩张引致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和资产规模呈快速增长态势,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日,净资产达 33,785.27万元,为 2013年 12 月 31日的 1.55倍;2015年度营
业收入达 71,086.73万元,为 2013年度营业收入的 1.07倍。
时间
净资产
期间
营业收入
金额(万元)增长率金额(万元)增长率
2015.12.31 33,785.27 32.61% 2015年度 71,086.73 1.00%
2014.12.31 25,477.92 16.97% 2014年度 70,383.32 5.61%
2013.12.31 21,781.05 - 2013年度 66,641.45 -
随着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资产、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新产品开发、市场开拓、内部管理压力增大,这对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在过去的经营实践中,公司管理层在企业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建立了能够保证公司良好运行的管理体系,但能否在新形势下调整和完善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水平,以适应资本市场和竞争环境的变化,将直接影响公司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因此,公司存在规模高速扩张所引发的管理风险。
(三)人力资源风险
公司在生产实践中形成了一支掌握先进生产工艺、核心技术的专业化团队和具有开拓创新能力的经营管理层,随着公司发展战略的逐步实施,对技术、研发、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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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销售等方面人才的需求愈发迫切。未来几年,公司将以自主研发为主,加强对现有设备及工艺的改进和新产品研发,以提高生产效率和提升高端产品的比重,这也势必加剧公司对技术、管理类高端人才的需求。虽然公司采取核心员工持股、提高员工待遇等激励措施,大力吸引人才、同时防止人才流失,但随着技术和管理人才竞争的日益加剧,公司在稳定现有核心技术人员和关键管理人员、吸纳和培养公司发展所需的技术和管理人才等方面仍存在潜在风险。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市场拓展风险
公司募投项目中,年产 4万吨润滑油建设项目是公司现有产品的增产扩能,虽然公司拥有较为丰富的润滑油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经验,但项目全部投产后能否顺利实现销售仍面临不确定性,具有一定的市场拓展风险。
(二)组织实施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发展战略相匹配,有助于公司提高成本可控性,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跨越式发展。虽然项目已经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管理和组织实施过程中,仍存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设备价格、投资成本等因素发生变化的风险,工程组织和管理能力、项目建设进度、预算控制、设备引进与技术合作情况、项目建成后其设计生产能力与技术工艺水平是否达到设计要求、项目建成后市场需求和价格是否发生较大变化以及是否出现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都会对项目预期效益的实现产生影响。
(三)项目投资回报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投资总额为 32,403.30万元,项目建成投产
后,将对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和经营业绩的提高产生重大影响。虽然公司对工程项目在工艺技术方案、设备选型、工程方案等各个方面都进行了缜密的论证,但除存在项目组织实施风险外,产品价格波动、市场容量变化、政策环境变动等因素都会对项目的投资回报产生影响。此外,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预计每年将增加的固定资产折旧额约为 1,865.94万元,虽然项目预期收益良
好,预期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增长足以抵消折旧费用的增加,但如果项目达产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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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无法按预期实现销售,则存在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六、技术风险
(一)新产品开发风险
公司把握市场发展趋势,紧密跟随客户需求的变动,开发出纳米陶瓷机油等一系列差别化、功能性产品,其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逐年增大,已经成为公司利润的主要增长点。然而差别化、功能性产品具有“功能独特”的个性化特征,不同客户对产品的要求不尽相同,新产品的更新速度呈加快趋势。由于新产品受技术、质量、市场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面临新产品开发不确定性风险。
(二)技术失密风险
公司的核心技术主要体现在润滑油和汽车养护品等主要产品生产过程中添加剂的调配,大部分尚未申请国家专利,为非专利技术。这些核心技术主要是公司研发人员的自主创新和改进,以及长期生产经验积累的成果。虽然公司已经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不存在核心技术依赖个别人员的情况,但如果掌握核心技术的部分员工不稳定,有可能导致公司核心技术失密。
七、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系化工行业企业,虽然配备了较完备的安全设施,建立了较完善的事故预警、处理机制,整个生产过程处于受控状态,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很小,但仍不能排除因设备及工艺不完善、物品保管及操作不当或自然灾害等原因而造成意外安全事故,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可能。
八、股市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市场存在风险。股票价格以公司经营成果为基础,同时也受到利率、汇率、税率、通货膨胀、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重大自然灾害、投资者心理预期和市场买卖状况等影响。因此,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本公司股票时需注意股价的波动情况,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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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QINGDAO COPTON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注册资本:人民币7,500.0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7,500.00万元
经营范围:
生产、加工:制动液、防冻液、添加剂、润滑油、润滑脂、清洁剂、蜡制品等汽车养护用品、半成品及售后服务;汽车用品及电子元器件的批发;上述相关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朱梅珍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3年12月19日
股份公司成立时间: 2011年9月2日
营业期限:自2003年12月19日起至2053年12月19日
公司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8号
邮政编码: 266101
联系电话: 0532-58818668
传真号码: 0532-58818668
互联网址: http://www.copton.com.cn
电子邮箱: zhengquan@copton.com.cn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本公司系由青岛康普顿石油化学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 8月 25日,青岛市商务局出具《关于同意青岛康普顿石油化学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公司的批复》(青商资审字[2011]619 号),批准青岛康普顿石油化学有限公司以 2011年 7月 31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康普顿石油化学截至 2011年 7月 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人民币 138,442,688.94元,按
照 1:0.54174042的比例折成股份公司的股份 75,000,00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折股后超出注册资本部分的账面净资产人民币63,442,688.94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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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8月 25日,公司取得青岛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青府字[2003]1902号)。
2011 年 9 月 2 日,公司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登记号为37020040011879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人民币 7,500.00万元。
股份公司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 路邦石油化工 2,968.50 39.58
3 恒嘉世科 2,761.50 36.82
2 路邦投资 1,524.00 20.32
4 华侨实业 246.00 3.28
合计 7,500.00 100.00
(二)发起人
公司发起人为路邦石油化工、恒嘉世科、路邦投资和华侨实业 4家法人,设立时的持股情况如下:
发起人名称认购股份(万股)持股比例(%)类型
路邦石油化工 2,968.50 39.58 法人股
恒嘉世科 2,761.50 36.82 外资股
路邦投资 1,524.00 20.32 法人股
华侨实业 246.00 3.28 法人股
合计 7,500.00 100.00 -
(三)在改制设立发行人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
要业务
路邦石油化工、恒嘉世科和路邦投资为公司主要发起人,改制设立发行人前分别持有康普顿石油化学 39.58%、36.82%和 20.32%的股权。改制设立发行人前,
路邦石油化工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本公司、恒嘉世科和路邦石油化学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恒嘉世科拥有的主要资产为对本公司和路邦石油化学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路邦投资拥有的主要资产为对本公司和路邦石油化学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实际从事的主要业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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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为股权投资。路邦石油化学成立后主要从事汽车养护品的生产和销售,改制设立发行人后,路邦石油化学已于 2011年 12月 8日依法注销。
在改制设立发行人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拥有的全部资产为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承继的康普顿石油化学整体资产。公司主要从事润滑油(主要为车用润滑油)及其他汽车养护用品的制造与销售,在设立股份公司前后,其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和业务流程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业务与流程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五)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
况
本公司由康普顿石油化学整体变更设立,在业务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未发生重大变化。
本公司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重大关联交易情况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六)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本公司是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原康普顿石油化学的资产、业务和债权、债务概由股份公司承继,原康普顿石油化学的资产已全部办理了所需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的股本形成情况
发行人设立前后股本变动及股权变更主要情况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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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份公司设立以前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1、青岛派路石油化学有限公司设立
2003年 12月 9日,路邦石油化工和美国康普顿共同签署了《青岛派路石油化学有限公司合同》和《青岛派路石油化学有限公司章程》。合资合同约定:路邦石油化工和美国康普顿共同出资设立青岛派路石油化学有限公司,合资公司项目投资总额为 1,500.00 万美元,注册资本为 600.00 万美元,其中路邦石油化工
以现金出资 278.90万元(折合 33.7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5.62%;美国康普
顿 4,687.30万元(折合 566.3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94.38%。首期出资(注
册资本的 15%)在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 3个月内缴纳,其余部分出资在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 3年内缴纳。
2003 年 12 月 16 日,青岛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下发《关于同意青岛派路石油化学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和章程的批复》(青外经贸资审字[2003]629 号),批准路邦石油化工和美国康普顿公司在青岛成立青岛派路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和章程。
2003 年 12 月 17 日,青岛派路取得青岛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青府字[2003]1902号),批准设立公司。
2003 年 12 月 19 日,青岛派路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600.00 万美元,投资总额 1,500.00 万美元,为中外合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为孙涛,住所为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 177号 7号楼二层,注册号为企合鲁青总字第 011879 号,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制动液、防冻液、添加剂、润滑油、润滑脂、清洁剂、蜡制品等汽车养护用品、半成品及售后服务(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经营期限为 2003年 12月 19日至 2023年 12月 19日。设立时各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美元)实缴出资额(万美元)比例(%)
美国康普顿 566.30 - 94.38
路邦石油化工 33.70 - 5.62
合计 600.00 - 100.00
(1)首期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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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首期出资以货币资金缴纳,其中路邦石油化工以人民币出资(折合130,385.51美元),美国康普顿公司以其在青岛埃翡漆业有限公司的外方未汇出
利润 18,123,223.14 元出资(折合 2,189,641.30 美元),股东合计缴纳首期出资
2,320,026.81美元。青岛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股东首期出资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03年 12月 30日出具青振会验字(2003)第 01-2003号《验资报告》。
2004年 4月 29日,青岛派路取得新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600.00万美元、
实收资本 232.00万美元,累计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实缴出资认缴出资
金额(万美元)
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金额(万美元)
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美国康普顿 218.96 36.49 566.30 94.38
路邦石油化工 13.04 2.17 33.70 5.62
合计 232.00 38.67 600.00 100.00
(2)第二期出资
2004年 12月,股东路邦石油化工以货币人民币出资(折合 18,094.28美元),
美国康普顿以其在青岛埃翡漆业有限公司的外方未汇出利润人民币 2,514,963.03
元出资(折合 303,867.94美元),股东合计缴纳第二期出资 321,962.22美元。青
岛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股东第二期出资进行了审验,并于 2004 年 12月 6日出具青振会外验字(2004)第 01-0004号《验资报告》。
2004 年 12 月 10 日,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青岛派路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实收资本变更为 264.20万美元。累计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实缴出资认缴出资
金额(万美元)
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金额(万美元)
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美国康普顿 249.35 41.56 566.30 94.38
路邦石油化工 14.85 2.48 33.70 5.62
合计 264.20 44.03 600.00 100.00
(3)第三期出资
2006年 11月 6日,美国康普顿公司分别与路邦石油化工、路邦投资签订《股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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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转让协议》,约定美国康普顿公司将其持有的青岛派路 94.38%股权中的 31.99%
和 20.83%分别转让给路邦石油化工、路邦投资,转让的股权均为美国康普顿公
司在青岛派路未出资到位的股权,转让价格均为 1美元;路邦石油化工、路邦投资同意在取得股权后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同日,路邦石油化工出具放弃优先受让权声明,同意美国康普顿公司向路邦投资转让其持有的青岛派路 20.83%的股
权。
2006年 11月 8日,青岛派路董事会通过股权变更的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变更。
2006年 11月 8日,路邦石油化工、美国康普顿和路邦投资就上述变更签订了《青岛派路石油化学有限公司合同修改协议》和《青岛派路石油化学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06 年 11 月 22 日,青岛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下发《关于对青岛派路石油化学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青外经贸资审字[2006]1219号),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并同意修改公司合同、公司章程。
2006 年 11 月 22 日,青岛派路取得青岛市人民政府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6年 12月 18日,经青岛海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青海所验字(2006)第 05021 号)《验资报告》审验,股东路邦石油化工以相当于 210.80
万美元的人民币 16,578,241.47元出资,路邦投资以相当于 125.00万美元的人民
币 9,830,500.00元出资,至此,青岛派路注册资本 600.00万美元全部缴足。
2006 年 12 月 20 日,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青岛派路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实收资本变更为 600.00 万美元,累计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列
示如下:
股东名称
实缴出资认缴出资
金额(万美元)
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金额(万美元)
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美国康普顿 249.35 41.56 249.35 41.56
路邦石油化工 225.65 37.61 225.65 3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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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实缴出资认缴出资
金额(万美元)
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金额(万美元)
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路邦投资 125.00 20.83 125.00 20.83
合计 600.00 100.00 600.00 100.00
2、2006年青岛派路股权第一次变更
2006 年青岛派路第一次股权变更见本节之“三、发行人设立以来的股本形
成情况”之“(一)股份公司设立以前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之“1、青岛派路
石油化学有限公司设立”之“(3)第三期出资”。
3、2007年青岛派路股权第二次变更
2006 年 12 月 18 日,美国康普顿与美国趋势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青岛派路 2.50%股权转让给美国趋势,转让价格为 1美元。根据朱振
华与黄启平及相关各方的说明并经本保荐机构核查,因转让价格较低,美国趋势的实际投资人黄启平先生就前述转让事项,向美国康普顿的实际控制人朱振华先生支付 15万美元补偿款,并由黄启平指定的账户向朱振华指定的银行账户直接支付,二人均对股权转让价款、补偿款及支付情况无异议,本次股权转让行为不存在潜在纠纷;美国康普顿与恒嘉世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美国康普顿将其持有的青岛派路 39.06%股权转让给恒嘉世科,转让价格为 1 美元。同日,
路邦石油化工和路邦投资出具放弃优先受让权声明,同意美国康普顿公司向美国趋势和恒嘉世科转让其股权。
2006 年 12 月 18 日,青岛派路董事会审议通过股权变更的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并对合同、章程作相应修改。
2006 年 12 月 18 日,路邦石油化工、美国趋势、恒嘉世科和路邦投资就上述变更签订了《青岛派路石油化学有限公司合同修改协议》和《青岛派路石油化学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06 年 12 月 25 日,青岛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下发《关于对青岛派路石油化学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青外经贸资审字[2006]1767号),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并同意修改公司合同、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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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年 12 月 27 日,青岛派路取得青岛市人民政府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7 年 1 月 4 日,青岛派路取得新的营业执照。此次股权变更后,青岛派路股权结构及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美元)出资比例(%)
恒嘉世科 234.35 39.06
路邦石油化工 225.65 37.61
路邦投资 125.00 20.83
美国趋势 15.00 2.50
合计 600.00 100.00
4、青岛派路吸收合并青岛王冠石油化学有限公司、第三次股权变更及名称
变更
2007年 8月 18日,青岛派路与王冠公司签署《公司合并协议》。
2007年 8月 18日,青岛派路和王冠公司董事会分别作出如下决议:
(1)同意王冠公司并入青岛派路,合并完成后,青岛派路存续,王冠公司
解散;王冠公司的债权、债务由青岛派路承继,王冠公司人员全部并入青岛派路,由青岛派路妥善安置;
(2)在按照评估值吸收合并后,调整各股东持股比例的基础上,同意华侨
实业将其持有的青岛派路 3.15%的股权转让给路邦石油化工,同意黄万寿将其持
有的青岛派路 1.35%的股权转让给恒嘉世科;
(3)在吸收合并的同时,将青岛派路更名为青岛康普顿石油化学有限公司。
2007年 8月 22日,华侨实业与路邦石油化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华侨实业将其持有的青岛派路 3.15%的股权以 1元的价格转让给路邦石油化工。同日,
黄万寿、美国趋势、恒嘉世科及路邦投资出具放弃优先受让权声明,确认就上述股权转让放弃优先购买权。
2007年 8月 22日,黄万寿与恒嘉世科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黄万寿将其持有的青岛派路 1.35%的股权以 1美元的价格转让给恒嘉世科。同日,华侨实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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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趋势、路邦投资及路邦石油化工出具放弃优先受让权声明,确认就上述股权转让放弃优先购买权。
2007年 8月 22日,路邦石油化工、美国趋势、恒嘉世科、路邦投资、华侨实业、黄万寿共同签署青岛康普顿石油化学有限公司章程。
2007 年 12 月 17 日,青岛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青岛派路石油化学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青岛王冠石油化学有限公司并变更公司名称、股权变更的最终批复》(青外经贸资审字[2007]1289号),同意上述吸收合并、公司名称变更和股权转让,及修改康普顿石油化学合同、章程相关内容。
2007 年 12 月 20 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向康普顿石油化学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7年 12月 20日,青岛海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青海所验字(2007)第 05022号),确认截至 2007年 6月 30日,吸收合并后的康普顿石油化学共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608.53万美元。
2008年 1月 11日,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崂山分局向康普顿石油化学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70200400118792),公司登记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变更为 608.53万美元,公司名称变更为青岛康普顿石油化学有限公司。
此次股权变更后,康普顿石油化学股权结构及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美元)出资比例(%)
路邦石油化工 227.05 37.31
恒嘉世科 224.06 36.82
路邦投资 115.13 18.92
华侨实业 19.96 3.28
美国趋势 13.81 2.27
黄万寿 8.52 1.40
合计 608.53 100.00
上述变更详情见本招股意向书本节之“五、发行前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5、康普顿石油化学第四次股权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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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6日,黄万寿与路邦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约定:黄万寿将其持有的康普顿石油化学1.40%的股权转让给路邦投资,本次转让以康普顿
石油化学2009年末的净资产9,773.07万元为作价依据,转让价格为22.00万美元
(折合人民币148.00万元)。
同日,路邦石油化工、恒嘉世科、华侨实业、美国趋势出具声明,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并放弃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2010年11月6日,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并相应修改公司合同、公司章程。
2010年11月6日,路邦石油化工、恒嘉世科、华侨实业、美国趋势和路邦投资就上述变更签订《青岛康普顿石油化学有限公司合同》和《青岛康普顿石油化学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0年12月3日,青岛市崂山区商务局下发《关于对青岛康普顿石油化学有限公司股权及法定地址变更的批复》(崂外经贸资审字[2010]74号),同意上述股权变更,及修改公司合同、公司章程。
2010年12月7日,康普顿石油化学取得青岛市人民政府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0年12月29日,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崂山分局向康普顿石油化学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此次股权变更后,康普顿石油化学股权结构及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美元)出资比例(%)
路邦石油化工 227.05 37.31
恒嘉世科 224.06 36.82
路邦投资 123.65 20.32
华侨实业 19.96 3.28
美国趋势 13.81 2.27
合计 608.53 100.00
2011年1月13日,黄万寿向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崂山分局缴纳本次股权转让应缴纳的相关税款2.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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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康普顿石油化学第五次股权变更
2011年6月23日,美国趋势与路邦石油化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康普顿石油化学2.27%股权全部转让给路邦石油化工,本次转让以康普顿石
油化学2011年3月31日净资产的评估值为作价依据,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35.00万
元。
同日,恒嘉世科、华侨实业、路邦投资出具声明,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并放弃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2011年6月23日,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并相应修改公司合同、公司章程。
2011年7月26日,青岛市崂山区商务局下发《关于对青岛康普顿石油化学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崂商审字[2011]40号),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并修改公司合同、公司章程。
2011年7月26日,康普顿石油化学取得青岛市人民政府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1年7月29日,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崂山分局向康普顿石油化学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此次股权变更前后,康普顿石油化学股权结构及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美元)出资比例(%)
路邦石油化工 240.86 39.58
恒嘉世科 224.06 36.82
路邦投资 123.65 20.32
华侨实业 19.96 3.28
合计 608.53 100.00
(二)股份公司设立时的股本情况
2011年8月25日,青岛市商务局下发《关于同意青岛康普顿石油化学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公司的批复》(青商资审字[2011]619号),批准康普顿石油化学依法整体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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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25日,公司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青府资字[2003]1902号)。
2011年8月31日,山东汇德对本次整体变更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2011)
汇所验字第6-006号《验资报告》。
2011年9月2日,公司取得了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7020040011879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各发起人所认购的股份及其持股比例列示如下:
发起人名称认购股份(万股)持股比例(%)类型
路邦石油化工 2,968.50 39.58 法人股
恒嘉世科 2,761.50 36.82 外资股
路邦投资 1,524.00 20.32 法人股
华侨实业 246.00 3.28 法人股
合计 7,500.00 100.00 -
(三)股份公司设立以后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一)股份公司改制设立前的验资情况
青岛派路设立时注册资本验资情况:
1、第一期出资
2003年12月30日,经青岛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青振会验字(2003)
第01-2003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03年12月30日止,青岛派路股东第一期出资已缴足,合计2,320,026.81美元,占注册资本的38.7%,其中路邦石油化工以
人民币出资折合130,385.51美元,美国康普顿以人民币出资折合2,189,641.30美
元,出资资金来源于其在青岛埃翡漆业有限公司的外方未汇出利润。
2、第二期出资
2004年12月6日,经青岛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青振会外验字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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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第01-0004号《验资报告》审验:第一期出资后至2004年12月3日,青岛
派路股东合计缴纳第二期出资321,962.22美元,其中路邦石油化工以人民币出资
折合18,094.28美元;美国康普顿以人民币出资折合303,867.94美元,出资资金来
源于其在青岛埃翡漆业有限公司的外方未汇出利润。
3、第三期出资
2006年12月18日,经青岛海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青海所验字(2006)
第05021号《验资报告》审验:第二期出资后至2006年12月18日,路邦石油化工以相当于210.80万美元的人民币16,578,241.47元出资,路邦投资以相当于125.00
万美元的人民币9,830,500.00元出资。至此公司注册资本600.00万美元全部缴足。
4、吸收合并王冠公司验资
2007年12月30日,经青岛海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青海所验字(2007)
第05022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合并成立的青岛派路石油化学有限公司股东及出资额为:路邦石油化工以相当于207.87万美元的人民币现
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4.16%;美国趋势以相当于13.81万美元的境内合资企业
外方未汇出利润出资,占注册资本的2.27%;恒嘉世科以相当于215.85万美元的
境内合资企业外方未汇出利润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5.47%;路邦投资以相当于
115.13万美元的人民币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8.92%;华侨实业以相当于39.13
万美元的人民币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6.43%;黄万寿以16.74万美元现汇出资,
占注册资本的2.75%。
截至2007年6月30日,吸收合并后的青岛派路石油化学有限公司共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608.53万美元。
(二)股份公司设立时的验资情况
2011年8月31日,山东汇德出具(2011)汇所验字第6-006号《验资报告》对
康普顿石油化学整体变更为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已将截止2011年7月31日的公司净资产138,442,688.94元,按照
1:0.54174042的比例折成公司股份75,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折股后超出注
册资本部分的账面净资产人民币63,442,688.94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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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份公司设立后的验资报告
股份公司设立后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未进行验资。
五、发行前的资产重组情况
(一)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07年8月18日,青岛派路与王冠公司签署《公司合并协议》。各股东在康普顿石油化学中的股权比例按照合并基准日青岛派路和王冠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在评估总值中所占比例及各股东在原企业中的股权比例予以折算。吸收合并完成后,青岛派路更名为青岛康普顿石油化学有限公司。
1、王冠公司的基本情况
经青岛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青外经贸资字(92)第58号”《关于对“青岛王冠石油化学有限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批准,王冠公司于1992年3月6日设立,其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5.53万美元,其中华侨实业出资3.87万美元,占
注册资本的70%,美国华侨黄万寿出资1.66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30%。1993年8
月2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向王冠公司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外经贸青府字[1992]035号)。
2004年7月19日,王冠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决定将王冠公司投资总额增加到10.9万美元,注册资本增加到8.53万美元,从公司盈余公积金转增实收资本3
万美元。同日,王冠公司全体股东签署了《青岛王冠石油化学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和《青岛王冠石油化学有限公司增资合同补充协议》。2004年9月9日,青岛市四方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下发《关于青岛王冠石油化学有限公司增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批复》,同意王冠公司将盈余公积转增实收资本,投资总额增加到10.9万美元,注册资本增加到8.53万美元,增资后华侨实业出资5.97万美元,
占注册资本的70%,美国华侨黄万寿出资2.56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30%。2004
年11月11日,青岛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青振会外验字
(2004)第01-0003号),确认截至2004年11月11日止,王冠公司已收到股东缴
纳的新增注册资本3万美元。其中,华侨实业以企业发展基金转增注册资本2.1万
美元,黄万寿以企业发展基金转增注册资本0.9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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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派路吸收合并王冠公司前,王冠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青岛王冠石油化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2年3月6日
公司类型中外合资企业
注册资本 8.53万美元
实收资本 8.53万美元
股东构成华侨实业持有其70%的股权,美国华侨黄万寿持有其30%的股权
注册地址青岛市市北区308国道233号
法定代表人仲崇辉
经营范围
生产润滑油、润滑脂、制动液、防冻液、添加剂、汽车养护美容用品(不含危险品;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2、王冠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一朱振华之间的租赁经营关系
王冠公司自1994年起至被青岛派路吸收合并之日止,资产被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朱振华租赁经营。
1994年1月5日,王冠公司与朱振华签订《青岛王冠石油化学有限公司租赁合同》,双方约定由朱振华租赁经营王冠公司,租赁期自1994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0日;1995年11月2日,王冠公司、华侨实业与朱振华签订《青岛王冠石油化学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的补充合同》,各方约定租赁经营期限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再延长5年,即延长至2003年12月30日。
2003年5月20日,王冠公司、华侨实业与朱振华签订《青岛王冠石油化学有限公司租赁经营合同》,各方约定:(1)由朱振华租赁经营王冠公司,租赁期
限自2004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租赁期为10年;(2)租赁期间,2004年
至2006年期间,朱振华每年向王冠公司上交租赁费71.43万元,其中上交华侨实
业50万元,上交黄万寿21.43万元;2007年至2013年期间朱振华每年向王冠公司
上交租赁费114.29万元,其中上交华侨实业80.00万元,上交黄万寿34.29万元;
(3)办公、生产经营所需厂房、生产资料等全部由朱振华自行解决;朱振华交
足各项税金和租赁费满后,利润的剩余部分归朱振华所有,朱振华可自行支配;
(4)王冠公司现有储备和发展基金538,247.46元,在租赁期内,朱振华不得使王
冠公司的储备和发展基金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在清算时,朱振华除应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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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费外,同时应将299,998.34元注册资金和538,274.46元储备发展基金(合计
838,272.80元)等同价值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交还给王冠公司,不足部分朱振
华应以现金补足,多出部分朱振华可以带走,朱振华无法带走的按评估价值卖给王冠公司。
3、吸收合并的具体内容
2007年8月18日,青岛派路与王冠公司签订《公司合并协议》,主要内容包括:
(1)青岛派路吸收合并王冠公司,合并完成后,王冠公司解散并注销,青
岛派路存续;王冠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和业务均由青岛派路承继;王冠公司的全部员工由青岛派路接收并妥善安置;
(2)吸收合并的基准日为2007年6月30日;
(3)吸收合并完成后,青岛派路更名为青岛康普顿石油化学有限公司,投
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分别变更为1,510.90万美元和608.53万美元;各股东在康普顿
石油化学中的股权比例按照合并基准日青岛派路和王冠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在评估总值中所占比例及各股东在原企业中的股权比例予以折算。
2007年8月18日,王冠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进一步明确各股东在吸收合并后存续主体中的股权比例的确定依据及操作步骤,主要包括:
(1)天和评估以2007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分别对王冠公司和青岛派路进
行资产评估,王冠公司净资产(含商标)为6,229,416.58元(青天评报字[2007]
第35号评估报告书);青岛派路的净资产评估值为61,645,856.77元(青天评报字
[2007]第79号评估报告书),两公司的净资产评估金额之和为67,875,273.35元;
各股东在合并后青岛派路的股权比例根据其各自享有的净资产评估值在评估总值中的比例折算。
(2)王冠公司在1994年租赁期初的所有者权益为838,272.80元,其中,华侨
实业586,790.96元,黄万寿251,481.84元。根据上述评估结果以及王冠公司与朱振
华签署的租赁协议的约定,王冠公司净资产评估值6,229,416.58元,在扣除租赁
期初的所有者权益838,272.80元和2006年度应缴租赁费714,286.00元后,较租赁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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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的4,676,857.78元应归朱振华所有;吸收合并后,王冠公司股东在青岛派路
的权益应为838,272.80元,其中,华侨实业占586,790.96元,黄万寿占251,481.84
元;朱振华同意将增值部分的50%让渡给王冠公司股东,这样,在吸收合并后的青岛派路中,王冠公司的股东权益加上租赁人赠送部分的权益,华侨实业为2,223,691.18元,占3.28%的股权,黄万寿为953,010.51元,占1.40%的股权。
(3)王冠公司股东在合并后的青岛派路的权益分两步实现:第一步:按王
冠公司和青岛派路评估报告的评估金额办理公司合并的政府审批和登记手续;第二步:吸收合并后,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华侨实业和黄万寿分别将其在合并后的青岛派路持有的3.15%的股权(2,136,900.42元)和1.35%的股权(915,814.47元)
分别转让给路邦石油化工和恒嘉世科,相关权益由租赁人与受让公司协商处理。
股权转让完成后,华侨实业和黄万寿占的股份分别为3.28%和1.40%。
青岛派路吸收合并王冠公司过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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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吸收合并中双方的资产评估情况
(1)青岛派路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青天评报字[2007]第 79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在吸收合并基准日青岛派路的全部资产和负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
调整后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1 流动资产 3,007.19 3,007.19 3,007.19 --
2 非流动资产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930.00 930.00 930.00 --
固定资产 48.67 48.67 54.08 5.41 11.11%
无形资产 902.44 902.44 2,275.83 1,373.39 152.19%
3 资产总计 4,893.28 4,888.31 6,267.10 1,378.80 28.21%
4 流动负债 102.52 102.52 102.52 --
5 负债合计 102.52 102.52 102.52
6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4,790.76 4,785.79 6,164.58 1,378.80 28.81%
其中,增值较大的为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此次评估的共有三宗土地,土地建筑面积合计 30,000平方米,合计 45亩,为现有厂区的所在地。
(2)王冠公司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青天评报字[2007]第 35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在吸收合并基准日王冠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
调整后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1 流动资产 4,659.11 5,770.37 5,904.08 133.71 2.32%
2 固定资产 680.68 680.68 1,150.19 469.51 68.98%
其中:建筑物 242.85 242.85 611.92 369.08 151.98%
设备 437.84 437.84 538.27 100.43 2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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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账面价值
调整后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无形资产 6.33 6.33 643.83 637.50 10064.17%
3 资产总计 5,346.13 6,457.39 7,698.11 1,240.72 19.21%
4 流动负债 5,981.41 7,075.17 7,075.17 --
5 负债合计 5,981.41 7,075.17 7,075.17 --
6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635.28 -617.78 622.94 1,240.72 -
其中增值较大为无形资产中“康普顿系列商标”。根据商标本身特点、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和销售预测,以及实际使用状况和转让目的,青岛天和资产评估公司采用收益现值法-销售收入提成法对该系列商标进行评估作价。根据历史销售数据和对 2007年下半年-2012年的销售收入预测,结合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未来的产能产量和行业市场容量,并扣除非康普顿品牌产品的销售收入后,评估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康普顿商标产品销售收入
商标提成率
商标提成收益
税后收益
折现系数(折现率13%)
基准日(2007.6.30)
折现值
2007年 6-12月 8,696.26 0.50% 43.48 33.05 0.9407 31.09
2008年 18,725.71 0.50% 93.63 70.22 0.8325 58.46
2009年 19,849.25 0.50% 99.25 74.43 0.7367 54.82
2010年 21,040.21 0.50% 105.20 78.90 0.6520 51.44
2011年 22,302.62 0.50% 111.51 83.63 0.5769 48.25
2012年 23,640.78 0.50% 118.20 88.65 0.5106 45.26
2012年后 23,640.78 0.50% 118.20 88.65 3.9275 348.18
评估值 637.50
上表中商标提成率系根据联合国发展组织对各国的技术贸易合同的提成率调查统计数据,按照石油化工行业提成率 0.5%-2%,取低限 0.5%为评估商标的
收入提成率,按 25%的企业所得税率计算税后收益;折现率按 2007年 4月 1日财政部发行的 5 年期凭证式国债利率 4.08%,加上石油化工行业风险报酬率
9.22%,取整数 13%为评估资产的收益折现率。最终折现评估值 637.50万元。
公司根据 2007-2014 年的实际销售收入扣除非“康普顿”商标产品的销售收入,与评估时预测的销售收入进行比较,实际销售收入均超过评估时预测的销售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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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该系列商标为公司带来持续稳定的经济利益,且销售收入在未来年度仍将保持稳定增长。
实际销售收入与预测销售收入比较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康普顿商标产品实际销售收入
评估预测康普顿商标销售收入
实际数比预测数增长
2007年 6-12月 11,684.70 8,696.26 34.36%
2008年 23,325.03 18,725.71 24.56%
2009年 29,150.92 19,849.25 46.86%
2010年 38,244.29 21,040.21 81.77%
2011年 45,818.77 22,302.62 105.44%
2012年 53,641.65 23,640.78 126.90%
2013年 63,308.99 23,640.78 167.80%
2014年 67,690.30 23,640.78 186.33%
注:2007年实际销售收入数按照全年数除以 12个月乘以 7个月计算。
5、吸收合并履行的程序
(1)2007年8月18日,青岛派路与王冠公司签订《公司合并协议》。
(2)2007年8月18日,青岛派路和王冠公司董事会分别作出决议,同意吸收
合并方案及青岛派路更名事宜,并同意在吸收合并的基础上调整各股东持股比例,即:华侨实业将其持有的青岛派路3.15%的股权转让给路邦石油化工,同意
黄万寿将其持有的青岛派路1.35%的股权转让给恒嘉世科。
(3)2007年8月22日,华侨实业与路邦石油化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华
侨实业将其持有的青岛派路3.15%的股权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路邦石油化工。同
日,黄万寿、美国趋势、恒嘉世科及路邦投资出具放弃优先受让权声明,确认就上述股权转让放弃优先购买权。
(4)黄万寿与恒嘉世科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黄万寿将其持有的青岛派
路1.35%的股权以1美元的价格转让给恒嘉世科。同日,华侨实业、美国趋势、恒
嘉世科及路邦投资出具放弃优先受让权声明,确认就上述股权转让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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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07年8月22日,路邦石油化工、美国趋势、恒嘉世科、路邦投资、华
侨实业、黄万寿共同签署青岛康普顿石油化学有限公司章程。
(6)2007年12月17日,青岛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青岛派路石
油化学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青岛王冠石油化学有限公司并变更公司名称、股权变更的最终批复》(青外经贸资审字[2007]1289号),同意吸收合并方案、青岛派路更名事宜、股权转让及修改合同、章程相关内容。
(7)2007年12月20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向康普顿石油化学换发《中华人民
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8)2007年12月20日,青岛海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青海所验字(2007)第05022号),确认截至2007年6月30日,吸收合并后的康
普顿石油化学共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608.53万美元。
(9)2008年1月11日,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企业注销核准通知书(企
注核第370200402278号),准予青岛王冠石油化学有限公司注销。
(9)2008年1月11日,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崂山分局向康普顿石油化学换
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0200400118792),公司登记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变更为608.53万美元。
本次吸收合并及股权转让完成后,康普顿石油化学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美元)出资比例(%)
路邦石油化工 227.05 37.31
恒嘉世科 224.06 36.82
路邦投资 115.13 18.92
华侨实业 19.96 3.28
美国趋势 13.81 2.27
黄万寿 8.52 1.40
合计 608.53 100.00
6、吸收合并后租赁协议的解除
2007 年 9 月 4 日,朱振华签署《关于王冠公司租赁费的承诺和担保函》,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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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王冠公司被青岛派路吸收合并以后,在《青岛王冠石油化学有限公司租赁经营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内,租赁人将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权利义务和责任,仍按原租赁经营合同所确定的金额按时上交租赁费,华侨公司在青岛派路的分红归租赁人所有,亏损由租赁人承担。租赁合同期满后,华侨公司将根据在康普顿石油化学的股权数享有相关的权利与义务。青岛派路为朱振华的前述义务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2010年 9月 10日,黄万寿出具《关于同意终止朱振华先生与青岛王冠石油化学有限公司租赁经营关系的函》,同意终止 2003年 5月 20日签订的《青岛王冠石油化学有限公司租赁经营合同》,并确认朱振华与其就租赁经营青岛王冠石油化学有限公司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但不限于《青岛王冠石油化学有限公司租赁经营合同》及青岛王冠石油化学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07年 8月 18日作出的关于青岛派路石油化学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青岛王冠石油化学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决议项下的各项权利义务)已完全了结,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未决事项。
2011年 7月 25日,华侨实业与朱振华签署了《关于终止租赁经营的协议》,约定自协议签署之日起 5日内,朱振华向华侨实业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320万元,则双方就王冠公司的租赁经营关系以及双方因租赁经营关系形成的各项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双方于《青岛王冠石油化学有限公司租赁经营合同》、王冠公司董事会于 2007年 8月 18日作出的关于青岛派路吸收合并王冠公司的董事会决议以及《关于王冠石油化学租赁费的承诺和担保函》项下的各项权利义务)即完全终止,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未决事项;双方不再履行,且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另一方履行任何与租赁经营王冠公司相关的责任、义务。朱振华已于 2011年 8月将前述费用向华侨实业支付完毕。
至此,王冠公司原股东与朱振华的租赁经营已经终止,原王冠公司的资产上不再附着任何其他经营性权利,王冠公司历史上的租赁经营对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法律障碍。
7、政府确认意见
关于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情况,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于 2012年 7月6日出具了《关于对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及股权变动等有关事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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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予以确认的批复》(崂政发[2012]28 号),确认“1、朱振华租赁经营青岛王
冠石油化学有限公司的行为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的规定,租赁协议真实有效,履行过程合法合规,未侵害集体资产权益及青岛王冠石油化学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权益,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2、青岛派路石油化学有限公司吸收合并
青岛王冠石油化学有限公司已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并获得相关部门批准文件,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的规定,吸收合并过程中资产评估结果、对价支付及股权安排真实有效,未侵害集体资产权益及青岛王冠石油化学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权益,不存在纠纷或潜在争议。3、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目前股本结
构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争议。”青岛市人民政府于 2012年 9月 10日,同意了崂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对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及股权变动等有关事项进行确认的请示》中的认定意见。
(二)资产收购与转让
为了整合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减少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公司进行了一系列资产收购和转让,情况如下:
被收购方与发行人关系
作为关联方的
期间
交易内容
交易原因目前状况
路邦石油化学
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2009.1-2011.12
资产收购
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消除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2011年 12月注销
海川化工
孙涛控制的企业 2009.1-2011.5
股权收购
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消除关联交易
发行人
全资子公司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2011.6-2012.5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2012.5至今
名力塑胶
孙涛实际控制的企业 2009.1-2011.5
股权收购
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消除关联交易
发行人
全资孙公司
发行人控股孙公司 2011.6-2012.5
发行人全资孙公司 2012.5至今
路邦汽车保养
发行人参股公司 2009.7-2009.9
股权转让
优化公司资源配置
2010年 11月转让给江美丽和孙娟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2009.10-2010.1、2010年收购路邦石油化学的经营性资产
(1)路邦石油化学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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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邦石油化学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路邦石油化工的控股子公司,已于 2011年 12月 8日注销。路邦石油化学注销前的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08年 9月 13日
注册资本 20万美元
实收资本 2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黄启平
住所青岛市市北区 308国道 233号院内
经营范围
生产、加工汽车养护品、美容品、防冻液、制动液、润滑油、润滑脂等汽车养护用品及半成品;汽车保养设备及配件;售后服务;节能服务和节能管理咨询(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路邦石油化学注销前的股东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美元)持股比例(%)
路邦石油化工 7.80 39.00
恒嘉世科 7.50 37.50
路邦投资 4.20 21.00
美国趋势 0.50 2.50
合计 20.00 100.00
(2)收购的具体情况
2010年 11月 16日,康普顿石油化学与路邦石油化学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约定路邦石油化学将其自身拥有的存货和固定资产所有权及其他附属权利一并转让给康普顿石油化学,根据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青天评报字[2010]第 72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对路邦石油化学出售的固定资产和存货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
调整后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1 存货 170.71 170.71 243.07 72.35 42.38%
2 固定资产 145.71 145.71 146.26 0.55 0.38%
其中,固定资产作价 148.20 万元,存货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转让价格,
路邦石油化学转让存货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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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转让金额
(万元)
占转让总金额比例(%)
成本
(万元)
毛利
(万元)
毛利率
(%)
原材料 69.79 28.89 69.39 0.4 0.57
汽车养护品 171.78 71.11 101.25 70.53 41.06
合计 241.57 100.00 170.64 70.93 29.36
本次转让后,路邦石油化学原有资产、人员及业务经整合全部进入康普顿石油化学。
2011年 7月 13日,青岛市市北区商务局出具《关于同意路邦石油化学(青岛)有限公司终止并进行清算的初步批复》(北政商审字[2011]23号),同意路邦石油化学进入清算程序。2011 年 8 月 2 日,路邦石油化学完成注销税务登记(国税)。2011年 8月 16日,路邦石油化学完成注销税务登记(地税)。2011年 9月 27日,青岛市市北区商务局出具《关于对路邦石油化学(青岛)有限公司清算备案事宜的通知》(北政商审字[2011]37号),同意路邦石油化学清算备案。2011年 12月 8日,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企业注销核准通知书》(企注核第 370200410001907号),准予路邦石油化学注销。
(3)本次收购的影响分析
本次康普顿石油化学收购路邦石油化学的经营资产,构成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自 2009年 1月 1日起将上述经营性资产纳入合并范围。
路邦石油化学和康普顿石油化学在本次收购前一个会计年末(2009 年度)的资产总额、前一个会计年度(2009 年度)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数据及路邦石油化学占康普顿石油化学相应指标的比例如下表所示(按扣除关联交易后的口径计算):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
路邦石油化学 682.25 1,791.88 -45.69
康普顿石油化学 14,548.28 30,360.44 3,148.80
比例 4.69% 5.90%-1.45%
路邦石油化学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占康普顿石油化学相应指标的比例均较小,本次收购对康普顿石油化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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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购海川化工及名力塑胶之股权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海川化工及名力塑胶持续发生关联交易,其中海川化工主要向公司销售基础油等原材料,为公司重要的原材料供应方,而名力塑胶则主要向公司销售通用桶等包装物。为彻底解决公司与海川化工及名力塑胶存在的持续性关联交易的问题,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业务链,增强公司业务和经营资产的完整性,降低公司的生产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分步式收购了海川化工及名力塑胶的 100%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1)海川化工的基本情况
海川化工成立于 2005年 1月 31日,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 50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为:孙涛出资额为 3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70%;孙修一出资 1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30%。之后经过 2007 年 6 月、2009 年 5 月、2010年 8月三次增资至注册资本 1,258万元,其中孙涛出资 1,228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97.62%;孙修一出资额为 3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2.38%。
(2)2011年收购海川化工 60%股权
①收购的具体情况
2011 年 5 月 30 日,康普顿石油化学与孙涛签署《青岛海川化工有限公司
57.62%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孙涛将其持有的海川化工 57.62%股权转让给康
普顿石油化学,本次转让作价依据为海川化工净资产的评估价值,转让价格为
921.90万元。2011年 5月 30日,康普顿石油化学与孙修一签署《青岛海川化工
有限公司 2.38%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孙修一将其持有的海川化工 2.38%股权
转让给康普顿石油化学,本次转让作价依据为海川化工净资产的评估价值,转让价格为 38.10万元。
根据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青天评报字[2011]第 QDV104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海川化工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1年 5月 31日的财务状况及评估状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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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
调整后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1 流动资产 2,164.37 3,353.76 3,357.33 3.57 0.11%
2 非流动资产 245.36 295.76 589.36 293.60 99.27%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68.00 68.00 278.32 210.32 309.29%
固定资产 177.36 227.76 311.04 83.28 36.56%
4 资产总计 2,409.73 3,649.52 3,946.69 297.17 8.14%
5 流动负债 1,147.34 2,451.35 2,451.35 --
6 非流动负债-- 21.71 21.71 0.89%
7 负债合计 1,147.34 2,451.35 2,473.06 21.71 0.89%
8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262.39 1,198.18 1,473.64 275.46 22.99%
②2012年收购海川化工 40%股权
2012年 5月 25日,发行人与孙涛签署《青岛海川化工有限公司 4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孙涛将其持有的海川化工 40%股权转让给青岛康普顿,本次转让根据海川化工净资产的评估价值,转让价格为 633.2万元。
本次收购完成后,海川化工成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由于海川化工持有名力塑胶 66.70%的股权,2011年 5月康普顿石油化学收购海川化工 60%股权取得海
川化工控制权,从而间接获得名力塑胶控制权,名力塑胶成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2011 年 6 月,海川化工与日本帅府有限会社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日本帅府有限会社将其持有的名力塑胶 33.33%股权转让给海川化工。本次收购完成后,
名力塑胶成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根据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青天评报字[2011]第 QDV1064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止至评估基准日 2011年 5月 31日,名力塑胶的财务状况及评估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
调整后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1 流动资产 1,965.14 1,885.03 1,909.65 24.62 1.31%
2 非流动资产 510.74 939.73 1,440.09 500.36 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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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账面价值
调整后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其中:固定资产 397.02 470.21 683.63 213.42 45.39%
在建工程 7.94 363.74 363.74 --
3 无形资产 105.79 105.79 392.73 286.94 271.24%
4 资产总计 2,475.88 2,824.76 3,349.74 524.98 18.58%
5 流动负债 2,269.97 2,777.01 2,777.01 --
6 非流动负债 24.00 24.00 155.25 131.25 546.88%
7 负债合计 2,293.97 2,801.01 2,932.26 131.25 4.69%
8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81.91 23.75 417.49 393.74 1,657.85%
③本次收购的影响分析
康普顿石油化学收购海川化工和名力塑胶的股权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自合并日起将海川化工和名力塑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海川化工和康普顿石油化学在本次收购前一个会计年末(2010 年度)的资产总额、前一个会计年度(2010 年度)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数据及海川化工占康普顿石油化学相应指标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公司名称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
海川化工 6,547,763.66 59,075,306.71 44,796.47
名力塑胶 23,591,764.92 11,302,576.44 37,208.86
小计 30,139,528.58 70,377,883.15 82,005.33
康普顿石油化学 216,413,919.24 406,822,944.42 41,807,585.91
比例 13.93% 17.30% 0.20%
海川化工和名力塑胶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之和占康普顿石油化学相应指标的比例均小于 20%,本次收购对康普顿石油化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3、康普顿石油化学转让路邦汽车保养 90%股权
(1)路邦汽车保养基本情况
路邦汽车保养原为康普顿石油化学的控股子公司,转让前路邦汽车保养的基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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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09年 7月 6日
注册资本 1,500万元
实收资本 1,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任轶晓
住所青岛市城阳区兴阳路 337号弘通漫城 7号楼 2单元 903室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批发:汽车保养设备、工具、养护品。(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主营业务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康普顿石油化学转让路邦汽车保养股权前,路邦汽车保养的股东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康普顿石油化学 1,350.00 90.00
路邦石油化学 150.00 10.00
合计 1,500.00 100.00
(2)转让路邦汽车保养 90%股权的具体情况
2010年 11月 5日,康普顿石油化学与江美丽(孙涛的妻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康普顿石油化学将其持有的路邦汽车保养 60%的股权转让给江美丽,本次转让作价依据为路邦汽车保养净资产的评估价值,转让价格为 913.56万元。
同日,康普顿石油化学、路邦石油化学与孙娟(孙涛的女儿)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持有的路邦汽车保养 30%和 10%的股权转让给孙娟,本次转让作价依据为路邦汽车保养净资产的评估价值,转让价格分别为 456.78 万元和
152.26万元。
根据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青天评报字[2010]第 55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路邦汽车保养在评估基准日 2010年 8月 31日的财务状况及评估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
调整后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1 流动资产 425.06 425.13 42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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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账面价值
调整后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2 非流动资产 1,029.67 1,029.67 1,097.50 67.83 6.59%
其中:无形资产 1,029.67 1,029.67 1,097.50 67.83 6.59%
3 资产总计 1,454.73 1,454.80 1,522.63 67.83 4.66%
4 负债合计-----
5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454.73 1,454.80 1,522.63 67.83 4.66%
2010年 11月 8日和 11月 15日,江美丽分别向青岛康普顿支付了本次股权转让款 400.00万元和 513.56万元,共计 913.56万元;2011年 11月 8日,孙娟
向青岛康普顿支付了本次股权转让款 456.78万元。
2010年 11月 16日,路邦汽车保养更名为青岛富邦包装有限公司。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之日,青岛富邦包装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09年 7月 6日
注册资本 1,500万元
实收资本 1,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孙娟
住所青岛市城阳区兴阳路 337号弘通漫城 7号楼 2单元 903室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批发、零售:各种塑料包装制品及原料;销售:
汽车(不含小轿车)、汽车配件。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青岛富邦包装有限公司的股东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江美丽 900.00 60.00
孙娟 600.00 40.00
合计 1,500.00 100.00
4、资产收购和转让涉及的员工安置及资产转移情况
上述资产收购和转让行为系发行人为整合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减少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实施的,相关员工已妥善安置,相关资产已完成转移,具体情况如下:
被收购或转让事项人员安置情况资产转移情况
转让价款是否结算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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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路邦石油化学经营性资产
已接收该公司全部员工,并原公司员工已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相关员工已妥善安置。
相关设备、存货已转移康普顿石油化学,不涉及商标、专利等其他资产。
是
收购海川化工
发行人收购海川化工 100%股权后,海川化工作为发行人子公司,相关员工劳动关系未发生改变。
不涉及房产、设备、专利、商标等资产转移。
是
收购名力塑胶
作为海川化工全资子公司,发行人收购海川化工 100%股权后,名力塑胶称为发行人全资孙公司,相关员工劳动关系未发生改变。
不涉及房产、设备、专利、商标等资产转移。
是
转让路邦汽车保养
发行人转让路邦汽车保养90%股权后,路邦汽车保养不再为发行人控股公司,相关员工劳动关系未发生改变。
不涉及房产、设备、专利、商标等资产转移。
是
发行人已出具说明,该等资产转让和收购事项优化公司了资源配置,减少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该等交易按照市场化定价,涉及的相关价款已结算完毕,相关员工已妥善安置,相关资产已完成转移,不存在劳务方面的争议或纠纷,亦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若因上述资产转让和收购事项而被相关当事人主张相关经济权利,本公司/本人将无条件全额共同承担相关费用。
发行人上述资产转让和收购行为,相关员工已妥善安置,相关资产已完成转移,不存在劳务方面的争议或纠纷,亦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的组织结构
(一)公司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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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中朱梅珍和朱振华系夫妻关系
(二)发行人的内部组织结构设置
注:康普顿副总经理及其下设各大区和路邦副总经理及其下设各大区行使销售部门职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海川化工康普顿石油化工
100% 100%
路邦投资
名力塑胶
100%
20.32%
100%
恒嘉世科
36.82%
100%
路邦石油化工
39.58%
朱梅珍
华侨实业
3.28%
朱振华
海尔集团公司
其他2077名股东
100%
0.30% 0.33% 52.01% 47.36%
王金祥、王爱君等17名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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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公司主要职能部门的职责如下:
市场部:主要负责行业管理、市场策划与品牌建设、展会策划与组织和宣传资料管理。负责收集、分析行业发展信息,为管理层提供市场趋势、需求变化、竞争对手和客户反馈等方面的准确信息,为公司的营销决策提供依据;根据公司年度营销战略及品牌战略,编制市场策划方案,制定实施销售广告宣传计划。
技术部:主要负责产品研发和产品质量管理。负责公司研发部门的全面管理,对研发部门进行整体规划,包括技术发展规划、研发费用预算规划、人员发展规划,项目开发规划;对公司自主技术开发工作进行指导、咨询、评价和服务;指导、审核项目总体技术方案,主持新项目所需的设备选型、试制、改进以及生产线布局等工作;会同营销部门解答用户提出的与产品技术相关问题,并解决存在的技术问题;负责与生产对接,协助、指导产品工艺的制定、改进;负责公司新产品、新技术、新成果的立项、申报等工作。
采购部:主要负责采购计划、供应商、成本、原料库管理。根据公司经营计划,生产需要,组织编制采购计划并实施,保证采购物资的及时到位;负责对供应商进行选择和评价,建立供方网络及档案,并组织定期评审;掌握市场信息,开拓新货源,优化进货渠道,降低采购成本;了解库存情况,控制合理的库存数量;对不合格原材料进行退货,并向责任供方进行索赔。
销售部:主要负责公司客户、合同和项目管理及公司售后服务体系的建立、维护,对客户满意度总体负责。组织完善销售政策、制度和销售管理组织体系,确定销售费用预算,严格控制销售费用和成本,制定销售部门人员考核办法及指标;进行客户分析,建立、维护客户关系,监督、检查客户服务和产品售后服务情况,负责客户接待和业务的谈判,处理客户投诉,跟踪处理投诉结果,挖掘用户需求,协调销售关系。
生产部:主要负责生产目标的制定和管理、生产设备与安全管理、生产流程管理、产品质量管理和成本费用控制管理。负责工厂基础设备及生产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工作,做好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文明生产;负责生产团队的全面管理,负责对工厂的人、财、物等资源的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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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流动进行协调,组织落实、监督调控生产过程各项工艺、质量、设备、成本、产量指标等,组织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推广;领导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生产质量体系的运行,随时掌握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状态,协调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订单的顺利实施;对生产的制造费用进行严格控制,进行技术革新、降耗挖潜,组织制定费用控制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物流部:主要负责成品库管理和物流管理。对成品库进行管理,掌握库存信息,控制合理的库存数量;与物流公司定期结算物流费用,积极采取措施,优化物流队伍,降低物流费用;控制因运输问题造成的产品损失,按规定进行索赔和处理;选择和管理物流车队,确保公司产品准时、完好运达客户处或指定地点。
财务部:主要负责会计核算、财务内控、预算管理和运营监控管理等工作。
通过加强和完善日常管理,使财务部各项基础工作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适时根据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提出合理有效的财务应对策略。
办公室:主要负责公司日常行政事务的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依据公司发展需要,做好公司对内和对外协调工作,包括档案管理,各类企业证件(除财务)的管理,年检工作,消防安全及治安,公司信息化相关软硬件的管理及维护,公关关系维护,项目申报,车辆、办公用品、食堂、宿舍、卫生管理等工作。
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公司人力资源规划、招聘、录用、培训、考核、解聘及薪酬福利等管理工作。依据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制定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办理各种正常劳动关系所需手续;通过开展招聘、培训、考核等工作满足公司对人力资源的需求。
证券部:主要负责信息沟通,筹备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准备会议材料;建立和维护与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良好的公共关系;跟踪媒体有关公司情况的信息发布,加强与财经媒体的合作关系,安排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重要人员的采访报道;有利于改善与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审计部:主要负责对公司各内部机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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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对公司各内部机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共有 2家全资子公司,1家孙公司,无参股公司。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海川化工
成立日期 2005年1月31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258.00万元
实收资本 1,258.00万元
股东构成青岛康普顿持有其100%股权
注册地址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马家台社区
法定代表人孙涛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无储存批发),易制毒化学品:丙酮、甲苯、2-丁酮、盐酸;第2.1类易燃气体:正丁烷;第3.2类中闪点易燃液体:甲
醇;第3.3类高闪点易燃液体:正丁醇、松香水、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第5.1
类氧化剂:亚硝酸钠;第8.1类酸性腐蚀品:邻苯二甲酸酐;普通货运;货物专
用运输(罐式)(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11.13,道路运输经营许
可证有效期至2015.3.17);一般经营项目:批发、零售:塑料原料,化工原料
(不含危险品),润滑油,渣油,石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以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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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主营业务公司主要进行基础油等化工原料销售
海川化工经审计的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合并口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 12月 31日
总资产 2,675.78
净资产 1,252.22
项目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3,705.66
净利润-88.93
(二)康普顿石油化工
成立日期 2011年 10月 17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
实收资本 5,000.00万元
股东构成青岛康普顿持有其 100%股权
注册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红石崖街道办事处郝家社区居委会 206室
法定代表人朱磊
经营范围
生产、加工:制动液、防冻液、添加剂、润滑油、润滑脂、清洁剂、蜡制品等汽车养护用品、半成品及售后服务(以上项目筹建,筹建期至 2014.6.20,筹
建期内不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批发零售:汽车用品、电子元器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公司新成立,目前正在开展前期的筹备调研工作,拟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生产汽车润滑油。
康普顿石油化工经审计的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 12月 31日
总资产 8,461.81
净资产 4,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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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净利润-235.13
(三)名力塑胶
成立日期 1999年 12月 27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0万元
股东构成海川化工持有其 100%股权
注册地址青岛城阳区丹山工业园(夏庄)
法定代表人孙涛
经营范围
生产塑料包装制品(不含印刷)。销售:塑料原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橡胶制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公司主要进行各种塑料包装制品的生产与销售。
名力塑胶经审计的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 12月 31日
总资产 1,921.84
净资产 1,146.13
项目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1,082.88
净利润-59.08
八、发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1、路邦石油化工
路邦石油化工持有公司 2,968.50 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39.58%,为公司控股股东。路邦石油化工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1997年 1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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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1,500.00万元
实收资本 1,500.00万元
股东构成朱梅珍女士持有路邦石油化工 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朱梅珍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 177号内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批发、零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检测仪器的研发、销售。
主营业务长期股权投资业务
路邦石油化工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合并口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 12月 31日
总资产 58,141.23
净资产 39,189.18
项目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71,086.73
净利润 7,678.58
2、恒嘉世科
恒嘉世科持有公司 2,761.50 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36.82%。恒嘉世科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06年 10月 26日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骆克道 301-307号洛克中心 19C室
注册股本港币 10,000元分为 10,000股,每股港币 1元
已发行股本 10,000股普通股,每股港币 1元,已缴付全部股款
股东构成路邦石油化工持有恒嘉世科 100%股权
注册编码 1083245
登记证号码 37292070-000-10-14-9
现任董事朱磊
现任秘书
卓越企业秘书有限公司(JOY ENTEPRISE SECRETARY SERVCES
LIMITED),注册编号为 1336601
主营业务长期股权投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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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嘉世科未经审计的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港元
项目 2015年 12月 31日
总资产 3,434.87
净资产 3,434.87
项目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2,392.27
净利润-654.36
3、路邦投资
路邦投资持有公司 1,524.00 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20.32%。路邦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06年 1月 12日
注册资本 1,425.00万元
实收资本 1,42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庄广通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 175号 2号楼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自有资金对外投资;销售:办公用品、五金、建材;经济技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咨询管理服务。
主营业务长期股权投资业务
路邦投资的股东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仲晓斐 257.40 18.06
王金祥 159.20 11.17
庄广通 159.20 11.17
王爱君 159.20 11.17
纪东 159.20 11.17
任轶晓 79.60 5.59
马林 79.60 5.59
王栋 79.60 5.59
田雷 79.60 5.59
孙涛 47.60 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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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强 39.80 2.79
肖淑梅 25.00 1.75
焦广宇 25.00 1.75
王强 25.00 1.75
王黎明 25.00 1.75
姜永强 25.00 1.75
合计 1,425.00 100.00
路邦投资未经审计的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 12月 31日
总资产 1,885.22
净资产 1,873.66
项目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净利润-0.28
4、华侨实业
华侨实业持有公司 246.00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3.28%,
华侨实业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1996年 10月 30日
注册资本 1,970.52万元
实收资本 1,970.52万元
法定代表人舒海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金玉山庄 101号
经营范围
接受内外贸委托业务,为进出口贸易搭桥挂构,开发新产品;电子计算机维修;批发零售:日用百货、服装鞋帽、文化用品、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家用电器、建筑装饰材料、电子计算机及配件、复印机。(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主营业务主要房屋建筑物出租收入等
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华侨实业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海尔集团 1,024.80 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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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证券 55.71 2.83
仲崇辉 28.29 1.44
焦淑霞 22.24 1.13
青岛侨联 12.00 0.61
徐素贞 11.53 0.58
张旭 10.54 0.53
马建国 9.72 0.49
李伟生 9.60 0.49
孙斌 9.60 0.49
合计 1,194.03 60.59
华侨实业的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 12月 31日
总资产 6,287.23
净资产 5,772.94
项目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18.37
净利润-
(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路邦石油化工、恒嘉世科和路邦投资,详见本节“八、发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发起人基
本情况”。
(三)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朱梅珍女士与朱振华先生夫妇。
朱梅珍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7020319521105*,住址为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徐州路 2号 15号楼 5单元 701户,现任公司董事长。
朱振华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7020419520426*,住址为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徐州路 2号 15号楼 5单元 701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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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朱梅珍女士直接持有路邦石油化工 100%股权,间接持有恒嘉世科 100%股权,华侨实业 0.30%股权;朱振华先生持有华侨实业 0.33%股权,两人合计间接
持有公司 5,731.54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76.42%。
(四)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路邦石油化工除持有本公司股份外,还控制恒嘉世科 1家公司。
路邦石油化工持有恒嘉世科 100%股权。恒嘉世科基本情况见本节“八、发
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发起人基本情况”之“2、
恒嘉世科”。
(五)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朱梅珍女士除直接控制路邦石油化工,间接控制本公司及恒嘉世科外,未控制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朱振华先生除间接控制本公司及恒嘉世科外,未控制其他企业。
路邦石油化工基本情况见本节“八、发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
情况”之“(一)发起人基本情况”之“1、路邦石油化工”。
恒嘉世科基本情况见本节“八、发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
况”之“(一)发起人基本情况”之“2、恒嘉世科”。
(六)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或其他争议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有争议的情况。
九、发行人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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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 7,500.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2,500.0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10,000.00万股,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比例不低于 25%。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项目股东名称
发行前发行后
数量(万股)占比(%)数量(万股)占比(%)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路邦石油化工 2,968.50 39.58 2,968.50 29.69
恒嘉世科 2,761.50 36.82 2,761.50 27.62
路邦投资 1,524.00 20.32 1,524.00 15.24
华侨实业 246.00 3.28 246.00 2.46
拟发行社会公众股-- 2,500.00 25.00
合计 7,500.00 100.00 10,000.00 100.00
注:上述股权结构是假设不转让老股的情况,若转让老股,发行新股的数量则低于 2,500万股。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
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股份性质
路邦石油化工 2,968.50 39.58 法人股
恒嘉世科 2,761.50 36.82 外资股
路邦投资 1,524.00 20.32 法人股
华侨实业 246.00 3.28 法人股
合计 7,500.00 100.00 -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职务情况
公司发行前股东全部为法人股东,无自然人股东。
(四)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发行人股东中无战略投资者。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持股比例
本公司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为:
发行人第一大股东路邦石油化工持有第二大股东恒嘉世科 100%股权。路邦石油化工持有本公司 39.58%股权,恒嘉世科持有本公司 36.82%股权,路邦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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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合计持有本公司 76.40%股权。
(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青岛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恒嘉世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青岛华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主要股东青岛路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梅珍女士和朱振华先生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同时,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朱梅珍、王爱君、纪东、郑强、田雷、王强、焦广宇、王金祥、任轶晓和马林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职 6 个月后的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均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发行人控股股东青岛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朱梅珍、王爱君、纪东、田雷、郑强、任轶晓、王强、焦广宇承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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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月。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本公司/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股东青岛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恒嘉世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承诺:
本公司在锁定期已满,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且不违背本公司已作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若拟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协议转让等法律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5%,且减持价格均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发行人股东青岛路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在锁定期已满,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且不违背本公司已作出承诺的情况下,若拟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协议转让等法律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累计减持数量可能达到所持发行人股票数量的 10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股本总额)。
同时,上述股东承诺:本公司如未按照上述承诺进行减持,减持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十、发行人内部职工股的情况
发行人没有发行过内部职工股。
十一、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
情况
发行人股东华侨实业于 2008年 1月 11日通过青岛派路石油化学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青岛王冠石油化学有限公司成为发行人股东,持有发行人 3.28%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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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实业为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华侨实业共有 2,109位股东。
经核查,华侨实业于 1988年 4月设立。1988年 4月 7日,青岛市计划委员会下发《关于同意成立青岛华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青计财贸字[1988]81号),同意成立青岛华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性质为集体所有制,其中青岛市侨联投资 12.2万元,侨眷个人集资 22.8万元,共计 35万元。
1996年 10月 8日,青岛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对青岛华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规范工作予以确认的通知》(青体改发(1996)81 号),确认华
侨实业为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 1,674.288万股,其中法人
股 864万股,个人股 810.288万股。
保荐机构认为,由于发行人股东华侨实业为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追溯华侨实业的股东人数,发行人股东人数存在超过 200人的情况,但由于华侨实业为 1994年前依法成立的募集公司,依照《公司法》重新进行了规范,并取得青岛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的批准和确认,不属于非法发行股票的情形,且华侨实业仅持有发行人 3.28%的股份,为持有发行人 5%以下股份的股东,因
此,发行人股东人数追溯至股东的股东存在超过 200人的情况,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十二、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近几年来,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员工人数逐年增长。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公司共有员工 341人(含子公司,不包括派遣员工)。报告期内公司员工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员工总数(人) 341 350 331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劳务派遣的情况, 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公司派遣员工总数分别 93人、89人、33人,分别占各期末公司用工总数比重分别为 21.93%、20.27%、8.82%。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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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8
岗位 2015年末 2014年末 2013年末
普工 30 41 43
保安 0 16 17
搬运 0 11 10
食堂 0 8 7
保洁 0 4 6
仓储 3 4 8
其他 0 5 2
合计 33 89 93
(二)员工结构情况
本公司员工专业结构、受教育程度、年龄分布情况如下:
1、员工专业结构
专业分工人数占员工总数比例
生产人员 74 21.70 %
技术人员 59 17.30 %
其中:科研人员 37 10.85 %
营销人员 111 32.55 %
管理人员 64 18.77 %
财务人员 15 4.40 %
其他 18 5.28 %
合计 341 100.00%
2、员工学历结构情况
受教育程度人数占员工总数比例
本科及以上学历 122 35.78%
专科学历 111 32.55%
专科以下学历 108 31.67%
合计 341 100.00%
3、员工年龄结构情况
年龄区间人数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30岁以下 115 3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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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区间人数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31-40岁 139 40.76%
40-50岁 61 17.89%
51岁以上 26 7.62%
合计 341 100.00%
(三)发行人员工薪酬制度及工资水平
1、薪酬制度
发行人建立了规范的薪酬管理体系,明确公司工资实行宽带薪酬制度,员工薪酬由月基本工资、月绩效工资、津贴、福利、年固定奖金(年底双薪)五部分组成。年度总薪酬=(月基本工资+月绩效工资+津贴+福利)×12+年固定奖金(年底双薪)。月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专业技能水平、个人能力,职级、学历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资报酬。月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绩效考核计算方法为:绩效工资=工资总额×绩效比例×当月 KPI 完成系数。公司高管绩效薪酬由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进行考核。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及住房公积金等。公司在员工工资中代为扣缴个人所得税、职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必要的款项。
2、员工收入水平及与当地平均水平比较情况
(1)按级别分类员工公司水平
单位:元/月
人员类别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高层员工 22,175.38 21,096.08 37,394.37
中层员工 9,469.28 9,428.45 15,780.96
基层员工 5,783.70 6,285.04 6,882.94
注:“公司人员类别”中“高层员工”指董监高以上人员;中层指部门经理及总监人员;基层员工指除高层、中层以外的其他人员。
(2)公司主要岗位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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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月
人员类别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生产人员 4,090.08 4,517.23 5,174.67
技术人员 7,888.05 7,334.63 7,872.16
财务人员 7,371.77 7,640.54 9,803.88
营销人员 9,022.58 9,594.74 9,730.87
管理人员 7,316.83 6,343.62 11,235.04
(3)公司平均工资水平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所在地社会平均工资相关数据如下:
单位:元/月
年份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司平均工资
2013年 4,611.17 7,091.73
2014年 5,174.75 7,574.53
2015年- 8,897.27
注: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主要城市年度数据”,2015年度青岛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尚未公布。
报告期内,公司平均工资平均水平高于青岛市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四)公司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情况
1、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
项目
缴费比例
公司个人
养老保险 18% 8%
医疗保险 9% 2%
失业保险 2%(2013年 7月 1日起 1%) 1%(2013年 7月 1日起 0.05%)
工伤保险 1.2%-
生育保险 1%-
住房公积金 5% 5%
2、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情况如下:
项目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期末人数
期末缴纳人数
本期缴纳金额
(万元)
期末人数
期末缴纳人数
本期缴纳金额
(万元)
期末人数
期末缴纳人数
本期缴纳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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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319 187.08 338 301.84 321 317.40
医疗保险 319 97.37 338 159.35 321 158.49
失业保险 319 10.82 338 18.10 321 17.62
工伤保险 319 10.82 338 17.71 321 31.23
生育保险 319 19.17 338 29.52 321 17.62
住房公积金 283 101.35 304 120.52 296 119.70
3、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员工人数与社保、公积金缴纳人数差异原因如下:
(1)社保情况
序号未缴纳原因 2013年末 2014年末 2015年末
1 退休返聘人员 8 10 13
2 协保 4 2 2
3 试用期员工-- 5
合计 12 12 20
(2)住房公积金
序号未缴纳原因 2013年末 2014年末 2015年末
1 退休返聘人员 8 10 13
2 协保 4 2 2
3 试用期员工 15 17 13
4 自愿承诺放弃 21 17 17
合计 48 46 45
④全员足额缴纳五险一金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
报告期,未缴纳人月数及对应金额及对净利润影响如下:
项目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人月数金额(万元)人月数金额(万元)人月数金额(万元)
社会保险 109 6.99 121 8.69 185 13.81
住房公积金 405 4.78 442 5.82 413 6.69
未缴金额合计- 11.77 - 14.51 - 20.50
净利润- 5,952.04 - 6,672.82 - 8,346.76
占比- 0.20%- 0.22%- 0.25%
如上表所示,2013 年至 2015 年公司未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金额很小,占各期净利润比例不足 0.5%,对公司的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出具《证明》,确认“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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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包括其前身青岛康普顿石油化学有限公司)、青岛海川化工有限公司、青岛名力塑胶有限公司,自 2009年 1月 1日以来,没有发现有欠缴社会保险费、用工管理不规范、劳动合同网上未备案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出具《证明》,确认“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前身青岛康普顿石油化学有限公司)、青岛海川化工有限公司、青岛名力塑胶有限公司已在本中心开户缴纳住房公积金。其中,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前身青岛康普顿石油化学有限公司)、青岛海川化工有限公司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至本证明出具之日止,青岛名力塑胶有限公司自 2012年 1月 1日至本证明出具之日止,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没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朱梅珍和朱振华夫妇已就发行人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事项出具承诺函,承诺若发行人或其下属公司因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需补缴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或因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事宜受到处罚,或被相关方提出有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索赔,朱梅珍和朱振华将无条件全额承担应由发行人或其下属公司补缴或支付的全部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罚款或赔偿款项,以及因上述事项而产生的应由发行人或其下属公司支付的所有相关费用,且朱梅珍和朱振华对以上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少数未缴纳或暂未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系由于员工属于退休返聘人员、协保人员、试用期员工、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等原因,占发行人员工总人数的比例较低;且发行人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出具证明,证明发行人依法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没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亦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承诺,承诺如因上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未缴纳事宜导致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遭受处罚或损失,由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承担全部责任,因此,报告期内发行人未为其少数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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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的情形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发行人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未为其少数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十三、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控股股东及主要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012年 2月 17日,本公司控股股东路邦石油化工和主要股东恒嘉世科、路邦投资已就避免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同业竞争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路邦石油化工、恒嘉世科和路邦投资承诺:“
(1)本公司不会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所控制
的企业相同或相似且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的情形。
(3)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在中
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相同、相似且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亦不会直接或间接拥有与发行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且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的其他企业、组织、经济实体的绝对或相对的控制权。
(4)本公司承诺不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属于发行人或其所控制的企业的商业
机会;若本公司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发行人或其所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本公司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并优先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发行人或其所控制的企业。
(5)本公司将利用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经济实体的控制权,促使
该等单位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
(6)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由
此给发行人及其中小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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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承诺的有效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至本公司不再持有发行人股份或发行人终止上市之日止。”
2、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012年 2月 17日,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朱梅珍与朱振华夫妇已就避免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同业竞争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朱梅珍与朱振华夫妇承诺:“
(1)朱梅珍与朱振华夫妇将会公允地对待各下属企业,并不会利用实际控
制人的地位或利用通过这种地位获得的信息,作出不利于发行人而有利于其他下属企业的决定或判断;朱梅珍与朱振华夫妇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朱梅珍与朱振华夫妇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不存在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所
控制的企业相同或相似且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的情形。
(3)朱梅珍与朱振华夫妇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分支机构相同、相似且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亦不会直接或间接拥有与发行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且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的其他企业、组织、经济实体的绝对或相对的控制权。
(4)朱梅珍与朱振华夫妇承诺不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属于发行人或其所控制
的企业的商业机会;若朱梅珍与朱振华夫妇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发行人或其所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朱梅珍与朱振华夫妇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并优先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发行人或其所控制的企业。
(5)朱梅珍与朱振华夫妇将利用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经济实体的
控制权,促使该等单位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
(6)若违反上述承诺,朱梅珍与朱振华夫妇将连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包括但不限于对由此给发行人及其中小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承诺的有效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至朱梅珍与朱振华夫妇不再实际控制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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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或发行人终止上市之日止。”
(二)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承诺
1、主要股东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承诺
2012年 2月 17日,本公司控股股东路邦石油化工,主要股东恒嘉世科、路邦投资就关联交易事项分别作出如下承诺:“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保持发行人在资产、财务、人员、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促使发行人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做出侵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占用发行人的资金;在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时,将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不会要求或接受发行人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并善意、严格地履行与发行人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公司将确保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附属企业(如涉及)不通过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谋求超出上述规定以外的特殊利益,不会进行有损发行人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由此给发行人及其中小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实际控制人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承诺
2012年 2月 17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梅珍与朱振华夫妇就关联交易事项作出如下承诺:“朱梅珍与朱振华夫妇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行使实际控制人的权利,履行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保持发行人在资产、财务、人员、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促使发行人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做出侵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占用发行人的资金;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促使发行人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做出侵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在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时,朱梅珍与朱振华夫妇自身并将促使所控制的主体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不会要求或接受发行人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并善意、严格地履行与发行人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朱梅珍与朱振华夫妇将确保其自身及其控制的主体不通过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谋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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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超出上述规定以外的特殊利益,不会进行有损发行人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若违反上述承诺,朱梅珍与朱振华夫妇将连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由此给发行人及其中小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详见本节“九、发行人有关股本的情况”之“(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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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一)主营业务
本公司主营业务系为车辆、工业设备提供润滑和养护的系列产品,主要包括车用润滑油、工业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及汽车养护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发行人根据行业发展趋势,确定了专业化聚焦和差异化的竞争战略,主要定位于汽车后市场的 AM市场(零售市场)。
在润滑油领域,发行人系国内最早采用自动化生产的润滑油企业之一,其整个生产过程实现了全自动计量、调和、灌装和包装。发行人十分注重产品的升级换代,多次与世界同步在国内率先推出 SJ、SL、SM、SN 级汽油机油和 CI-4、
CJ-4级柴油机油等各个时期最高级别的产品;发行人生产的润滑油产品符合 API(美国石油学会)规范和 SAE(美国汽车工程师协会)粘度等级等国际规范,具有优异的清净分散性、良好的氧化安定性等多种性能,是国内为数不多的拥有API标志使用权的企业之一。在纳米润滑油技术应用领域,发行人的《汽车节能与纳米陶瓷机油研究》项目经山东省科技厅鉴定为“国际先进和国内领先”,获得山东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其产品康普顿纳米陶瓷机油通过 ILSAC(国际润滑剂标准化及认证委员会)节能型发动机油 GF-5规格标准认证。发行人在汽车中高级别润滑油的 AM市场拥有较强的综合实力。
在汽车养护品领域,发行人是我国拥有自主研发能力和自主生产能力的少数企业之一,主持制定了三项汽车养护用品行业标准(节气门清洗剂 CAS
161-2008、发动机润滑系统清洗剂 CAS 162-2008、汽油发动机电喷系统清洗剂
CAS 163-2008),参与了七项国家标准(发动机内部清洗剂、发动机外部保护剂、水箱清洗剂、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机动车发动机外表清洗液、机动车发动机润滑系清洗液、机动车发动机冷系统内部清洗剂)的起草。公司的汽车养护品已经形成了 8大系列 30多个品种的产品线。发行人依靠自主研发和自主生产的优势,在我国汽车养护品的 AM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地位。
2011 年,发行人被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山东省青岛市国家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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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0 年,发行人获评中国汽车用品行业总评榜“中国汽车用品行业十大知名企业”。“康普顿”品牌被认定为山东省著名商标;2010 年《中国汽车报》润滑油用户调查“顾客满意润滑油品牌”;2011年中国汽车用品行业总评榜“中国汽车用品行业十大驰名品牌”。
2013年,康普顿润滑油获得“(2013)中国润滑油行业年度最受客户欢迎品牌”。
发行人获评“最佳企业品牌形象奖”。2014 年,公司“康普顿纳米陶瓷机油”被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评为“全国交通运输绿色循环低碳建设推荐产品(技术)”,康普顿“5050 纳米陶瓷机油全合成 0W-40”获得《汽车杂志》2015年度推荐产品;2014 年公司被中国润滑油行业年度总评榜组委会评为“(2014)
中国润滑油行业年度电商应用先锋奖”,被国家海洋局极地考察办公室授予“中国南北极考察官方合作伙伴”称号,公司润滑油及防冻液被授予“中国南北极考察队专用产品”称号;康普顿润滑油被《中国汽车画报》评为润滑油类“2014年度品牌”。
发行人在全国 30个省、市、自治区建立了由 612家主要经销商组成的经销商网络,通过稳定的经销商模式,发行人产品销量和收入逐年稳步增长;同时,发行人以“诚实信用,尊重他人,与我们的合作伙伴共同成长”、“以客户为中心,追求卓越,超越自我”的核心价值观将全国经销商凝聚在一起,合作关系较为稳定,新的经销商不断增加,使发行人具有较强的销售渠道竞争力。
在管理上,发行人先后通过了挪威船级社 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挪威船级社 ISO/TS16949质量体系认证。发行人通过严格的质量管理、灵活的自主创新机制和精准的市场定位,抓住国内市场迅速增长的契机,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
2013年、2014年、2015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66,641.45万元、70,383.32万
元、71,086.73万元,复合增长率为 3.28%;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5,952.04万元、
6,672.82万元、8,346.76万元,复合增长率为 18.42%。
(二)主要产品
公司产品分四大类:
第一类是车用润滑油产品,主要包括发动机油、自动变速箱油、助力转向油等,用于各类车辆的发动机、变速系统、动力转向系统的润滑保护。其中主导产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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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为中高级别的发动机油。
第二类是工业润滑油产品,主要包括液压油、工业齿轮油、压缩机油、轴承油、矿物型导热油、汽轮机油、循环系统油、合成高温链条油、电火花油、白电油以及润滑脂。其中主导产品为液压油、工业齿轮油、压缩机油和汽轮机油。
第三类是汽车化学品,主要包括防冻液、制动液等,分别用于车辆冷却系统的防冻、防沸、防垢、防锈和汽车制动系统的制动压力传递。其中主导产品为防冻液产品。
第四类是汽车养护品,主要包括润滑系统、燃油系统、进排气系统、冷却系统、变速箱系统、动力转向系统、空调系统、底盘系统的保护剂和清洗剂等。用于汽车上述系统的免拆维修、清洗和保养。
这些产品在车辆、设备运行和保养中都是必须使用、且按一定里程和工作量更换的消耗类产品,国内市场需求持续快速增长。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行业监管体制
车用和工业设备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及汽车养护品属于精细化学品,其生产过程为石油和化工产品的深加工,属于(GB/T 4754-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中的石油加工、石油制品制造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2年 10月 26日颁布的《上市公司分类指引》,公司属于“C25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行业进行宏观管理,拟定行业规划、行业法规和经济技术政策,组织制定行业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本公司经营项目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规定的鼓励类石化化工行业项目。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燃料与润滑油分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摩擦学分会是行业的自律性组织,主要工作是研究行业的发展动态和趋势,组织和参与行业统计、调查等。
本公司现为中国标准化协会汽车养护用品推进委员会副主任单位,是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燃料与润滑油分会理事单位、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摩擦学分会润滑油技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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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
(二)行业法规
行业内主要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政府机构制定。
制定机构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实施日期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 涡轮机油 2012.6.01
该标准规定了在电站涡轮机润滑和控制系统,包括蒸汽轮机、水轮机、燃气轮机和具有公共润滑系统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涡轮机中使用的涡轮机油的技术指标,也适用于其他工业或船舶用途的涡轮机驱动装置的润滑系统使用的涡轮机油。
国家技术监督局
GB 空气压缩机油 1991.11.01
该标准规定了矿油型空气压缩机油的技术条件
国家技术监督局
GB 重负荷车辆齿轮油GL-5(适用于在高速冲击负荷,高速低扭矩和低速高扭矩工况下使用的车辆齿轮)
1993.11.1
该标准规定了以精制矿物油、合成油或二者混合油为基础油、加入多种添加剂配制而成的重负荷车辆齿轮油的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
18.1-2011
液压油 2012.6.01
该标准规定了液压油的分类和标记、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 工业闭式齿轮油 2012.6.01
该标准规定了工业闭式齿轮油的产品品种、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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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构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实施日期内容简介
国家技术监督局
GB/T 内燃机车柴油机油
(适用于铁路内燃机车柴油机的润滑)
1998.4.01
该标准参照美国汽车维修者协会的内燃机车柴油机油的典型数据、柴油机油国家标准(GB11122-1997)和美国通用电器公司(GE)的内燃机车柴油机油的有关技术要求并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制定。该标准规定了用精制的矿物润滑油为基础油,加入多种添加剂调制的内燃机车柴油机油的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 汽油机油 2007.1.1
该标准于 1989年首次发布,经历两次修改。规定了以精制矿物油、合成油、或精制矿物油与合成油的混合油为基础油,加入多种添加剂或复合剂制成的汽油机油的要求和实验方法、检测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 柴油机油 2007.1.1
该标准于 1989年首次发布,经历两次修改。规定了以精制矿物油、合成油、或精制矿物油与合成油的混合油为基础油,加入多种添加剂或复合剂制成的柴油机油的要求和实验方法、检测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29743-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
2014.5.1
该标准规定了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包装、运输和储存等。
(三)行业概况
1、全球行业概况
总体来看,近年来全球润滑油需求量基本保持稳定,自 2009年底开始,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快速发展,从而带动了全球润滑油需求量较快增长,到2013年达到 3960万吨。2004-2013年,全球润滑油需求量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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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2011年中国润滑油市场报告》(润滑油,2012年 12月)、《润滑油市场需求分析》(润滑油与燃料)及《2015年全球润滑油需求增长可期》(中国润滑油网,2014年 3月)
近 20年来,新兴经济体的快速发展带动全球汽车产业向新兴经济体转移,新兴经济体地区的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消费量快速增长。2009年以来,随着亚太地区成为全球汽车产业发展的中心,其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的生产和消费逐渐成为全球的主要市场。
数据来源:《润滑油市场需求分析》(润滑油与燃料,2013年第 5-6期)
2012年亚太地区润滑油需求量约占全球需求量的 39.72%,且亚太地区为增
长最快的地区,预计未来将以每年 4.1%的速率增长,到 2017 年将达到 1900 万
t /a。这些增长将持续由转向工业化的中国和印度所带动,预计中国和印度润滑油市场将以每年超过 5%的速度增长。印度尼西亚和泰国也将较快增长,这将导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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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亚太地区到 2017 年占世界总需求量的 43%以上,将成为迄今为止最大的地区份额。
2、国内行业概况
近年来,我国经济保持高速增长,伴随经济增长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汽车消费市场呈现高速增长,直接带动了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的市场快速发展。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润滑油消费国,是全球少数保持持续增长的国家之一,2013年我国润滑油市场需求量约 750万吨。与 2002年相比,我国润滑油需求量增长了一倍左右,从 2004年至 2013年,国内润滑油的年复合增长率为 5.47%。
数据来源:《2011年中国润滑油市场报告》(润滑油,2012年 12月)、《我国润滑油市场需求持续增长》(www.qianzhan.com.cn)及《2015 年全球润滑油需求增长可期》(中国润滑油网,2014年 3月)
虽然我国润滑油消费量整体增速较快,但人均消费量依然偏低,2011 年人均润滑油消费量仅为 5.15公斤,与发达国家人均消耗 15-25公斤的水平差距仍然
很大,预计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国润滑油消费仍有较大的增长潜力。
国内润滑油消耗总量中,车用润滑油占的比重较大,约占整个润滑油消费量的 55%。一方面我国车辆保有量增长较快,另一方面中高档车辆增长较多,对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的需求数量以及产品品质的要求不断提高。
(四)行业竞争情况及行业内主要企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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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内汽车产业快速发展,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的消费需求的不断增加,国内外的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制造企业竞争较为激烈,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
1、行业竞争格局
汽车润滑油和汽车化学品是伴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而迅速发展的行业,上世纪 80年代,壳牌、美孚等国际润滑油公司进入中国,并快速占领国内汽车润滑油的中高端市场,进入 21世纪,中石油和中石化利用其上游炼化基础油的优势,分别推出“昆仑”和“长城”品牌,利用其价格优势快速抢占了中低端市场,与此同时大量的民营企业相继成立,通过细分市场和灵活的机制占领了一定的市场份额。至目前,逐渐形成了国际石油公司、两大国有企业和大量民营企业三分天下的竞争格局。
根据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销售方式的不同,逐步形成三个竞争市场:
分类划分定义主要特点
整车原装配套市场(OEM市场)
将车用润滑油及汽车化学品作为初装车零部件直接向整车厂销售的市场。
OEM和 OES业务具有客户集中、单一客户销售量大的特点,主要依附汽车主机厂和整车厂的渠道将产品销售给客户,其市场对汽车制造商的依赖性较大,汽车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制造企业的销售量会因汽车销售形势的起伏产生较大波动。面向 OEM和 OES 市场的销售通常是按中长期合同供货,产品销售价格由合同约定,当原料价格发生变化时,企业利润就会产生波动。OEM、OES 业务都有一定的帐期,应收款金额大,资金周转率低。
原装部件服务市场(OES市场)
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作为原厂维修零部件由整车厂采购并投放至其4S店等销售网络的售后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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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划分定义主要特点
零售市场(AM市场)
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通过4S店、汽车维修厂等销售渠道向消费者销售的市场。
AM市场面对终端消费者,一般采取经销商制,各地经销商面向汽车维修厂、4S店、大型车队和工矿企业,其销售量主要与汽车保有量有关。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相对于OEM和OES市场来说,AM市场需求量更大;其产品销售价格是参照市场情况自主确定价格定位,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AM市场需满足分散的终端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因而对制造企业的产品品牌、研发能力、销售渠道、服务水平等要求较高,因此产品品牌、产品品质、经销商的布局、经销商的实力和渠道利润是AM市场竞争的关键。
发行人根据行业发展趋势,确定了专业化聚焦和差异化的竞争战略,主要定位于汽车后市场的 AM市场(零售市场)。发行人通过在全国 30个省、市、自治区建立了主要由经销商组成的经销商网络,向汽车维修厂、4S 店、大型车队和工矿企业等终端客户提供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等汽车用品。在汽车用品的 AM 市场上,康普顿润滑油和路邦汽车养护品在品牌、质量和价格定位上紧盯国际大品牌,已经分别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少数品牌之一。
2、行业内企业情况
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领域内的主要企业如下:
类别公司名称经营领域产品内容
内资企业
中国石化润滑油公司
工业润滑油、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汽车养护品
润滑油系列、防冻液、制动液、玻璃水、燃油添加剂等
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
工业润滑油、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
润滑油系列、防冻液、制动液等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汽车精细化学品
防冻液、制动液、润滑油、胶黏剂等
合资企业
壳牌统一(北京)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工业润滑油、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
润滑油系列、防冻液等
东风嘉实多油品有限公司
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润滑油系列、防冻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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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汽车养护品
润滑油系列、防冻液、制动液、车用清洗剂和保护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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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公司名称经营领域产品内容
外资企业
壳牌
车用润滑油、工业润滑油、汽车化学品、汽车养护品
润滑油系列、防冻液、制动液、养护品等
美孚
工业润滑油、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
润滑油系列、防冻液、制动液等
BP-嘉实多
工业润滑油、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
润滑油系列、防冻液、制动液等
wynn’s 汽车养护品车用清洗剂和保护剂等
3M 汽车护理品、汽车养护品
车蜡、贴膜、车用清洗剂和保护剂等
3、行业进入壁垒
(1)品牌与渠道壁垒
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属消耗类产品,终端消费者需按照一定周期进行反复购买,不同厂家生产的产品其品质与性能指标存在一定的差异,国内终端消费者自主选择能力不强,需要依靠品牌与渠道进行选择。尤其在 AM市场,企业面对的是众多的商户和消费者,单一消费主体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重较小,更需要在品牌和营销渠道建设上加大投入;AM市场的终端消费者受到消费习惯的影响,品牌和渠道的忠诚度较高,转换品牌和渠道进行购买需要较长时间。上述因素对新进入企业而言,将形成品牌和渠道的壁垒。
(2)技术壁垒
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为满足汽车各类用途需求,具有品种多、更新换代快的特点。不同种类的产品有特定的应用范围和使用工艺,以满足汽车各类部件的不同需求,一种类型的产品包括多种型号,随着产品应用范围的不断拓展和细分,新品种和新型号不断出现,更新换代较快;产品研发需要经过调查研究、产品合成、生产测试、应用试验、市场开发和技术服务等流程,技术难度较高;产品生产涉及到复杂的技术配方和调和工艺,需加入多种添加剂进行复配,其种类与数量均不相同。对新的市场进入者而言,将形成较高的技术壁垒。
(3)资本投入的壁垒
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领域属于技术密集、生产复杂、销售环节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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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的行业,它涉及到生产技术的研发投入、储存-调和-灌装-包装生产线的投资建设、营销网络及渠道建设和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每一个环节都需要较大的资本投入。随着润滑油行业集中度的进一步提高,行业内企业规模将进一步扩张,对于新进入该行业的企业而言,将形成较高的资本投入壁垒。
(五)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的原因
1、国内汽车保有量情况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的统计数据,截至 2013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 2.5
亿辆。其中,汽车占 54.80%,约为 1.37亿辆,位居世界第二。
近年来,我国汽车产销量出现了较快增长,成为全球第一汽车生产大国。全国汽车保有量也快速攀升,从 2004年的 2,742万辆增加到 2014年的 15,447万辆,是 2004年的 5.63倍,年均增速达到 18.87%,这就为汽车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
汽车养护品在 AM 市场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发展基础和广阔的发展前景。详情如下: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2、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的需求状况
(1)车用润滑油
车用润滑油在车辆运行中主要起润滑作用,此外,润滑油还起冷却、清洗、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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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锈、减振、密封、传递动力等作用,润滑不当,会造成机件的磨损、损坏,使车辆无法正常工作,正确的使用润滑油不但能提高机器的使用性能和寿命,还能够减少排放,降低能源消耗。汽车润滑油包括发动机润滑油、齿轮油、自动变速箱油、液力传动油等,其中发动机润滑油的用量最大。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加和人们出行率的提高,对车用润滑油的需求量也不断增加,2011 年需求总量约为380万吨,在润滑油消费总量中的比例约达 55%,2013年需求量约为 412.5万吨。
随着国家环保法规的日益完善,对汽车排放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加上国内中高档汽车消费量的逐步增长,中高质量等级的车用润滑油的需求将进一步增长。
(2)防冻液等汽车化学品
防冻液的全称为防冻冷却液,意为有防冻功能的冷却液。防冻液可以防止在寒冷冬季停车时冷却液结冰而胀裂散热器和冻坏发动机气缸体或盖。
近年来,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汽车在家庭的快速普及以及人们对汽车消费观念的改变,人们开始注重对汽车的养护。据测算,2004 年我国防冻液年需求量约为 6.17 吨, 2013 年需求量已超过到 30 万吨,年复合增长率约为
19.33%。
(数据来源:根据《我国汽车精细化学品的市场现状及发展前景》(化学工程与装备,
2010.04),并结合国家统计局及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相关数据测算)
制动液等其他汽车化学品的需求量随汽车保有量的增长而同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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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汽车养护品
汽车养护产品是指不解体的进行汽车维修保养的各类保护剂及清洗剂。目前,在汽车售后服务市场中,轿车是汽车免拆养护品的主要消费对象,由于受到操作专业性强和需要专业设备辅助等的限制,目前主要集中在专业的 4S店销售,因此,轿车 4S店的回厂维修台次是决定汽车养护品需求量的主要因素。随着轿车进入家庭步伐的加快,车主在汽车厂规定的强保期(一般为 3年)内一般都会到 4S店进行保养,其中约有一半是进行车辆的免拆养护,以 2011年的车辆回厂养护台次(约 4000 万台次)和每台车的单次免拆养护成本等数据进行测算,国内汽车养护品的制造企业年产值约为 4-5亿元左右。随着汽车销量的持续增加、消费者对汽车养护的理念的不断提升,预计在未来 5-10 年内,汽车养护品需求也将保持较高的增长水平。
3、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的供给情况
国内车用润滑油和汽车化学品的生产大都是“以销定产”,即根据市场订单数量组织生产,因此,行业整体产、销量均衡。
2000-2008年期间,国内车用润滑油和汽车化学品生产企业较多,行业集中度较低,但大多数企业产品技术水平较低,产品质量不稳定,品牌影响力较弱。
据统计,2000年底国内车用润滑油和汽车化学品生产企业数量达到 4000多家。
2008 年以来,车用润滑油和汽车化学品市场竞争加剧,集中度逐渐提高。
随着技术领先、质量稳定、品牌美誉度较高的专业制造企业的产品技术进步和销售渠道的逐步完善,部分中小生产企业被逐步淘汰,生产企业数量逐步减少。据统计,截至 2011年底,国内车用润滑油和汽车化学品生产企业数量仅剩约 2000家。
汽车养护品为国内的新兴行业,生产企业较少,主要从国外进口或分装。随着国内汽车养护品需求量进一步增长,国内部分专业车用润滑油和汽车化学品生产企业逐步进入汽车养护品领域。
4、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供求变动趋势及原因
(1)国内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为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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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提供良好的消费环境。
近几年,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推动了我国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整体销售持续增长,尤其是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将带动 AM市场的较快发展。
(2)消费者消费理念的提升将促进中高质量等级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
和汽车养护品的需求持续增长。
国内消费者对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的认知逐步深入,自主消费能力逐步提高,AM市场的中高质量等级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需求将持续增长。
(3)行业集中度的提高有助于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行业
的长期发展。
从市场发展趋势看,国内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的市场集中度将会逐渐提高。在 AM 市场,技术水平较低、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中小厂商将会被逐渐淘汰,而技术领先、质量稳定、品牌美誉度较高的专业制造企业将会通过技术进步和销售渠道完善,逐渐进入中、高端市场,与国外品牌的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展开直接竞争,并取得相应的市场份额,使得行业竞争格局更趋合理。
(六)行业利润水平变动情况
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领域不同产品、不同企业之间差异较大。首先,中高质量等级的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的毛利率相对较高,国内汽车养护品属新兴行业,目前毛利率水平较高;其次,品牌美誉度较高的企业利润水平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企业利润水平的变动与原料价格波动密切相关。润滑油的主要原料是基础油,基础油作为原油产业链的下端产品,国际原油价格是影响基础油价格的最主要因素,两者具有较强的关联性;但是基础油价格同时受到市场供需及相关行业等因素影响,因此,虽然基础油价格与石油价格具有较强的关联性,但是其波动幅度往往没有原油价格波动剧烈,且呈现一定的滞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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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原油价格波动较大,主要是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游行业需求量下降,原油价格下跌幅度较大,特别是从 2014 年下半开始,受全球产量增长和需求增速缓慢影响,原油价格持续下跌,至 2015年末已经下跌逾 50%。基础油市场价格和原油价格的变化趋势基本保持一致,但基础油由于受到市场供需等因素的影响,波动幅度没有原油价格波动剧烈。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生产企业通常根据原材料价格变动相应调整产品价格,将原材料价格变动的影响向消费终端转移,因此行业整体利润水平基本稳定。
2013年-2015年基础油市场价格变动与原油价格变动趋势对比
数据来源:①布伦特原油系指布伦特 DTD原油现货价格;各类基础油市场价格来来自于安迅思(ICIS)报价;
目前国内汽车养护品整体利润水平较高,随着进入该行业的企业增多,行业竞争逐步加剧,行业整体利润水平将趋于合理。
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行业利润水平还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短期内当市场需求小于市场供给时,行业内企业利润空间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挤压;当市场需求大于市场供给时,行业内企业的利润空间也相应更大。由于我国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增长,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的需求刚性较强,因此长期来看,行业内企业利润水平相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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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
1、有利因素
(1)宏观经济增长及相关产业政策支持
我国经济近年来一直呈现平稳快速增长势头,GDP增速在 2002-2007年逐年提高,自 2002年的 9.1%上升至 2007年的 13%;2008-2009受到金融危机影响,
GDP增速有所回落,但仍保持在 8.5%以上;2009年我国 GDP同比增长 8.7%,
2010年增速上升至 10.3%,2011年我国 GDP同比增长 9.2%,2012年我国 GDP
同比增长 7.8%,2013年我国 GDP同比增长 7.7%,2014年我国 GDP达 63.65万
亿,同比增长 7.4%。尽管目前因为世界经济周期和我国实施经济结构调整等宏
观因素,经济增速有所放缓,但经济增长的趋势不会改变。预计国内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仍将保持较快增长,带动汽车及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消费的增长。
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行业是石油和化工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等政策性文件规定的鼓励类中的“提高油品质量的化工产业”。2009年 5月 18日,国务院审议通过了《石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规划中提高了机动车排放标准,也将推动对润滑油产品结构升级。
(2)汽车产业对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领域发展的支持与
刺激作用
我国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的需求正在逐渐进入快速增长期。2009 年,在中央扩内需、调结构、保增长一系列政策措施的积极作用下,在《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大力推动下,我国汽车工业实现了平稳较快发展。汽车产销稳定增长,市场需求结构得到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取得重大进展,自主品牌汽车市场比例扩大,企业技术改造能力增强,汽车摩托车下乡取得显著成效,新能源汽车战略稳步推进。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我国 2014年全年累计生产汽车 2,372.29万辆,
同比增加 7.26%;销售汽车 2,349.19万辆,同比增长 6.86%。在刺激汽车消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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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税减征、以旧换新等优惠政策在 2010年底被终止,汽车行业连年持续增长与城市交通容量、基础设施以及环保要求等矛盾日益突出,2010 年汽车行业高增长提前透支了 2011年和 2012年部分需求,并且部分城市治堵限购政策实施的影响,节能补贴新政门槛提高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下,2012 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增速减缓。但政策变更夯实了汽车行业未来发展的基础,我国汽车行业将由前期的快速扩张期转入稳定增长期。虽然我国汽车生产增速明显放缓,但中国汽车的产量仍位居第一,全社会汽车保有量仍然保持增长,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的需求也将保持较快增长。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3)行业集中度的提高有利于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行业
的长期发展。
国内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的市场集中度将会逐渐提高。在AM市场技术水平低、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众多中小厂商会逐渐退出市场,而技术领先、质量稳定、品牌美誉度较高的专业制造企业将会通过技术进步和销售渠道完善,逐渐进入中、高端市场,与国外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的品牌直接竞争,取得相应的市场份额,使行业竞争格局更趋合理。
2、不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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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材料价格波动因素
行业产品生产所用的原材料主要为原油加工产品,近年国际市场上原油价格波动剧烈,导致主要原材料基础油价格也随之发生较大变化,加大了行业生产企业成本控制和库存控制的难度,对行业内企业资金周转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成为影响行业内企业盈利能力的重要因素。
(2)自主品牌的建设和推广周期长、难度较大
目前,国内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领域虽然形成了完善的产业体系,但仍存在产业结构不合理、市场竞争不够规范的问题,特别是国内自主品牌同国外知名品牌相比,在市场影响力、营销手段和产品技术水平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自主品牌的建设和推广周期长、难度较大。
(八)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1、行业内产品技术特点
车用润滑油主要由基础油和添加剂两部分组成,通过按照一定的配方向基础油中加入添加剂并进行充分的调和以达到使用要求。基础油是润滑油的主要成分,决定着润滑油的基本性质;添加剂则可弥补和改善基础油性能方面的不足,赋予油品新的理化性能,是润滑油的重要组成部分。
汽车化学品主要包括防冻液和制动液等,主要是由化学原材料和添加剂按照相应的工艺调和而成。
汽车养护品主要包括清洗剂和保护剂,根据其用途不同,主要由溶剂、基础油和添加剂调合而成。
2、行业技术水平
(1)国内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市场已成为全球市场重要
的产销基地
我国的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领域起步晚,但发展快。随着国内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国家先后制定了发动机油、制动液和防冻液等产品的国家标准,汽车养护品行业制订了部分产品的行业标准,国内车用润滑油、汽车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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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的研发生产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产品种类越来越多,企业实力越来越强,产品质量和性能得到较大提高。2009 年度中国成为全球第一大汽车生产国,2013年汽车保有量超过 1.37亿辆,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
养护品已成为全球市场重要的产销基地。
(2)行业整体技术水平逐渐提高
国内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领域的企业通过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自主创新,在技术研发、产品升级、生产工艺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步,部分有实力的企业在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通过积极地产学研合作,配方技术和生产工艺正在逐步提高,产品质量已经达到或接近国外先进水平。
(九)行业周期性、区域特征和季节性
1、产品的消费特点
(1)购买行为的周期性。一般来说,汽车制造商规定了车用润滑油和汽车
化学品的更换周期,汽车养护品也是根据汽车的行驶里程周期性消费。
(2)购买时间的季节性。车用润滑油和汽车化学品针对不同的环境温度有
不同的型号,消费者需根据环境温度的变化选择不同型号的产品。
(3)购买过程的知识性。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是技术含
量较高的产品,其选择和使用须具备一定的基础知识。
(4)消费群体的个性化。不同的车型、不同的车主对车用润滑油、汽车化
学品和汽车养护品的选择不同。
2、行业特征
(1)周期性
由于国内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淡化了个体消费者购买行为的周期性,因此,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领域的周期性特征不明显。
(2)区域性
经济发展的区域差距使我国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的消费呈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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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独有的区域结构。经济发达的城市及地区需求量大,使用的产品质量级别相对较高;经济落后地区润滑油消费量相对较小,使用的产品质量级别相对较低。
(3)季节性
汽车化学品中,防冻液的生产和销售季节性较强,在冬季较长的北方地区销售量较大,其他产品生产和销售不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点。
(十)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行业的上游主要是石油化工产业,主要原材料为石油衍生产品。因此,原油的价格波动对行业企业的利润空间有较大影响。从全球范围看,基础油资源供应充足,中低档质量等级产品的基础油主要由国内企业供应,中高档质量等级产品的基础油主要从国外进口。近几年随着中高档质量等级产品的需求量不断提高,进口基础油数量逐步提升。
下游行业为汽车制造及售后维修服务市场,因此,汽车及其下游行业的市场状况、增长速度、更新换代等对其销售影响较大。随着国内经济快速发展,国家陆续出台的汽车产业振兴政策加速了国内汽车产业发展,汽车产销量及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带动了对本行业产品的大量需求,从而带动本行业的发展。
(十一)国内基础油市场供应情况
1、基础油的分类
基础油是润滑油的主要成分,决定着润滑油的基本性质。基础油作为原油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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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链的下端产品,是通过物理蒸馏方法从石油中提炼而成。
目前我国润滑油行业已广泛采用美国石油学会(API)于 1993年根据饱和烃含量、粘度指数、硫含量提出基础油五类(API-1509)分类标准。
分类
指标
主要
型号
工艺及特点应用范围主要厂商
S(%)饱合烃(%)
粘度
指数
I >0.03 <90 80-120
150SN
400SN
原油经过常减压蒸馏切出所需粘度的数段润滑油馏分,再经过“老三套”工艺生产制得。该类基础油的理化性质较一般,含硫量较高。
由于硫含量和挥发性较高,已逐步被发动机油所淘汰,供应和需求稳步下降。
中石化下属部分炼厂(如:大连石化)日本 COSCO、俄罗斯 LUK石油、
II ≤0.03 ≤90 80-120
150N
500N
II 类基础油是通过催化剂进行加氢裂解,使润滑油原料与氢气发生各种加氢反应。
其目的包括除去硫、氮、氧等杂质,同时保留住润滑油理想组分,从而使润滑油质量得到显著提高。
在汽车行业用量稳步增长,成为生产发动机机油的主流基础油。
美孚、GS、SK、台塑、台湾中壳、马石油、中石油以及中石化下属炼厂
III ≤0.03 ≥90 >120
100N
150N
III类基础油是通过催化剂和氢气进行选择性加氢裂化或临氢异构化将油中的蜡脱除或转化。与 II 类基础油相比,属高黏度指数的加氢基础油。III类基础油在性能上远远超过 I类基础油和 II类基础油。
主要用来生产高质量矿物型润滑油。
韩国 SK公司、韩国双龙、Neste Oil及壳牌卡塔尔 GTL的供应量占全球供应的80%-85%。
IV 聚α烯烃
PAO4
PAO6
PAO8
PAO10
聚α烯烃(PAO)是由α烯烃在催化剂存在下,进行聚合反应制得。具有高粘度指数、高闪点、高燃点、热稳定性好、氧化稳定性好、低倾点、低挥发性、水解稳定性好等优点。
在多方面性能明显优于矿物油,用来生产高级发动机油、液压油等。
英力士、美孚、雪佛龙
V I-IV以外的其它基础油
合成脂、聚醚等合成材料
以酯类油为主的非烃型合成基础油
主要与其他基础油搭配使用
-
按照上述分类标准,我国目前基础油市场中部分基础油在粘度指数上不能达到Ⅰ类基础油标准,该类基础油统称为其他基础油或非标基础油。
2、我国基础油的供应状况
我国车用润滑油等级在过去很长时间一直低于发达国家,润滑油基础油市场需求以 API I类基础油为主,甚至非标基础油也被大量使用。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以及环保要求的提高,我国主流车厂新车用油与国外同步接轨,我国车用润滑油尤其是发动机油等级的迅速提高,带动了高等级润滑油基础油需求量的迅猛增长。目前,我国汽油机油的主流等级正快速向 SJ、SL和 SM、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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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升级,柴油机油主流等级向 CH-4和 CI-4升级,最高等级油品和发达国家市场基本同步推出,汽车发动机油等级的提高带动了高等级基础油的需求,导致API II类及以上基础油增长较快。
目前,我国基础油消费主要以 API I类基础油和 API II类基础油及非标产品为主。据安迅思(ICIS)统计,2013 年其中 API Ⅰ类基础油表观消费量达 259万吨,占总表观消费量的 34.84%,API II类基础油需求量大幅攀升至 216万吨,
占总表观消费量的 29.01%。
从国内基础油供应情况来看,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我国高等级基础油市场发生了明显的变化,高等级基础油所占比例不断上升,生产由高度集中变为相对分散,需求由著名品牌向地方企业和民营企业延伸,并且出现了专业的基础油生产商。目前国内基础油生产能力主要集中在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集团公司及地方炼油厂,主要产品为 API I类和 API II类基础油。
生产厂家
2013年 2012年
产量(万吨)占比 2012年(万吨)占比
中石油 171 31.09% 163 28.42%
中石化 129 23.44% 152 26.53%
中海油 123 22.27% 123 21.47%
其他炼厂 128 23.20% 135 23.58%
总计 550 100.00% 572 100.00%
数据来源:安迅思(ICIS)
同时,由于国内炼油厂基础油生产装置及技术工艺与国际一流品牌尚存在一定差距,导致国内高等级基础油稳定性能和品质等方面劣于进口基础油,API II类及以上高等级基础油仍然主要来自进口。
2012年-2013年我国各型号基础油进口量表
型号
2013年 2012年
进口量(万吨)占比进口量(万吨)占比
API I类 75 37.91% 71 36.08%
API II类 98 49.53% 95 48.11%
API类 21 10.55% 26 13.27%
其他 4 2.02% 5 2.54%
合计 198 100.00% 197 100.00%
数据来源:安迅思(ICIS)
目前,国内基础油进口来源较为集中在周边国家和地区,尤其是新加坡、台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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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韩国、日本、俄罗斯等,其中,高等基础油主要来自于韩国、台湾和新加坡,API类基础油大多来自于韩国 SK、GS和 S-Oil公司。
2013年我国基础油主要进口来源地
产地 2013年进口数量(万吨)占比
新加坡 68 34.25%
台湾 40 20.15%
韩国 38 19.06%
日本 17 8.47%
俄罗斯 10 5.00%
数据来源:安迅思(ICIS)
2013年我国来自于新加坡基础油约 68万吨,占 2013年进口总量的 34.25%。
当地主要供应量源于埃克森美孚以及壳牌炼厂的一二类基础油资源;2013 年台湾出口至大陆市场的进口基础油总量为 40万吨,占比 20.15%,主要由于台湾中
壳在 2013年下半年增加其出口至大陆市场的高粘度一类基础油资源,以及台湾台塑的二类基础油出口至大陆稳步增长;韩国出口至中国市场的基础油进口量38 万吨,占比 19.06%,主要系韩国 SK 等公司三类基础油竞争力较强并稳步增
长。
总体上看,随着国内基础油生产装置的投产和基础油进口的稳步增长,中国石化和中国石油在基础油市场的主导地位已经逐步削弱,基础油尤其是 API II类基础油供应将更加充足,完全能够满足国内润滑油生产厂家需求;同时,由于国内基础油市场竞争激烈及利润水平的持续降低,国外基础油生产商大多采取大客户直销模式,进而可能逐步取消中间代理商环节。
由于国内炼油厂基础油生产装置及技术工艺与国际一流品牌尚存在一定差距,导致国内高等级基础油稳定性能和品质等方面劣于进口基础油,国内润滑油生产厂家为提升自身产品品质,与国际润滑油品牌竞争,未来一段时期内仍可能采购进口 API II类及以上的高等基础油。
三、发行人的行业竞争地位
(一)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发行人现已成为国内汽车润滑油、工业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种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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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齐全的专业化制造商。在汽车用品的 AM 市场上,康普顿润滑油和路邦汽车养护品在品牌、质量和价格定位上紧盯国际大品牌,已经分别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少数品牌之一。
在润滑油领域,发行人系国内最早采用自动化生产的润滑油企业之一,其整个生产过程实现了全自动计量、调和、灌装和包装。发行人十分重视产品的升级换代,多次与世界同步在国内率先推出SJ、SL、SM、SN级汽油机油和CI-4、CJ-4
级柴油机油等各个时期最高级别的产品;发行人生产的润滑油产品符合API(美国石油学会)规范和SAE(美国汽车工程师协会)粘度等级等国际规范,具有优异的清净分散性、良好的氧化安定性等多种性能,是国内为数不多的拥有API标志使用权的企业之一。在纳米润滑油技术应用领域,发行人的《汽车节能与纳米陶瓷机油研究》项目经山东省科技厅鉴定为“国际先进和国内领先”,获得山东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其产品康普顿纳米陶瓷机油通过ILSAC(国际润滑剂标准化及认证委员会)节能型发动机油GF-5规格标准认证。发行人在汽车中高级别润滑油的AM市场拥有较强的综合实力。
在汽车养护品领域,发行人是我国拥有自主研发、自主生产能力的少数企业之一,主持制定了三项汽车养护用品行业标准(节气门清洗剂CAS 161-2008、发
动机润滑系统清洗剂CAS 162-2008、汽油发动机电喷系统清洗剂CAS 163-2008),
参与了七项国家标准(发动机内部清洗剂、发动机外部保护剂、水箱清洗剂、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机动车发动机外表清洗液、机动车发动机润滑系清洗液、机动车发动机冷系统内部清洗剂)的起草。公司的汽车养护品已经形成8大系列30多个品种的产品线。发行人依靠自主研发和自主生产优势,在我国汽车养护品的AM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地位。
发行人目前为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燃料与润滑油分会的理事单位、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摩擦学分会润滑技术委员会会员单位和中国标准化协会汽车养护用品技术推进委员会副主任单位,被认定为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摩擦学会润滑技术委员会(纳米机油、纳米抗磨剂)专项技术发展中心。
(二)公司的市场份额
报告期内,国内汽车保有量的大幅增加,带动了公司主营业务的快速发展,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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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营业收入 2013-2015年度复合增长率为 3.28%。
按照国内润滑油每年市场需求量统计,公司润滑油市场份额 2012 年、2013年的市场份额如下:
项目 2013年 2012年
市场份额 0.50% 0.44%
数据来源:《2011 年中国润滑油市场报告》(润滑油,2012年 12月)、《我国润滑油市场需求持续增长》(www.qianzhan.com.cn)及《2015年全球润滑油需求增长可期》(中国润滑油网,2014年 3月)及公司销售部门统计。
注:公司主营产品中防冻液和汽车养护品的市场数据无法取得,并且其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较低,所以未测算市场份额。
(三)竞争对手简要情况
1、外资及合资企业
(1)壳牌集团
该公司是世界最大的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产品供应商之一,其润滑油系列产品覆盖汽车用油、摩托车用油、工业用油和船舶润滑油等,是较早进入中国市场的国外企业之一,在国内车用润滑油和工业润滑油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份额。
(2)埃克森美孚
该公司是世界最大的石油天然气供应商之一,其主要业务包括石油勘探、天然气及燃料销售、润滑油销售和服务,是较早进入中国市场的国外企业之一。在国内市场的润滑油业务包括汽车润滑油、工业润滑油和船舶润滑油,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份额。
(3)BP-嘉实多
该公司隶属于英国石油,在世界多个国家及地区设有经销网络,是国内市场主要的外资润滑油制造商之一,其主要产品为工业润滑油、汽车和摩托车润滑油。
(4)3M中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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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是产品多元化的跨国企业,其产品涉及从家庭用品到建筑、汽车用品等多个领域。在汽车售后服务市场中的主要产品是用于汽车维修保养的胶粘剂、隔热膜、各类保护剂和清洗剂等,是汽车护理及养护的主要国外品牌之一。
(5)Wynn's
Wynn's公司隶属于 ITW集团,是美国汽车专用化学养护品制造公司,较早地进入了中国市场,在国内市场的产品主要包括用于汽车润滑系统、燃油系统、进排气系统、冷却系统、变速箱系统、动力转向系统等的保护剂和清洗剂,是国内汽车养护产品市场主要的国外品牌之一。
(6)(壳牌)统一
该公司是由壳牌控股的专业润滑油生产企业,生产和销售“统一”牌润滑油系列产品,产品覆盖汽车用油、摩托车用油、工业用油及润滑脂、刹车油、防冻液等众多领域。
2、内资企业
(1)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
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直属企业,集生产、研发、销售、服务于一体的专业化润滑油公司。主要产品为“昆仑”润滑油系列产品,包括汽车润滑油、摩托车润滑油、工业润滑油、船舶润滑油、防冻液、刹车油、润滑脂等,是我国最大的润滑油生产企业之一。
(2)中国石化润滑油公司
中国石化润滑油公司是中国石化旗下集润滑油生产、研发、储运、销售、服务于一体的专业化公司,主要产品为“长城”润滑油系列产品,主要包括汽车润滑油、摩托车润滑油、工业润滑油、船舶润滑油、防冻液、刹车油、润滑脂,近年来也开始进入汽车养护品市场,主要生产玻璃水、车窗清洗剂等产品,是我国最大的润滑油生产企业之一。
(3)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营汽车系列化工用品的企业。主要面向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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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M和 OES市场,生产和销售汽车防冻液、制动液、粘胶剂、动力转向油、自动变速箱油、发动机油等。
(四)发行人的竞争优势和劣势
1、竞争优势
(1)技术优势
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注重在研发方面持续投入,公司生产的纳米陶瓷机油、纳米抗磨剂是高新技术重点产品,获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纳米陶瓷机油在车用润滑油领域具有较高的市场声誉,其产品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使用纳米陶瓷机油,能有效抵御冷启动磨损和低温磨损,解决了发动机正常磨损的两大主要问题,可以延长机件寿命、降低维修费用。纳米陶瓷机油具有突出的降低磨损、节省燃油、降尾气中有害物质排放等功效。纳米抗磨剂是一种高品质添加剂,发行人将以功能添加剂的研发为基础,发挥技术优势,持续的改进润滑油及汽车养护品的产品品质。
发行人与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成立了“高性能节能发动机油联合研究中心”,与青岛科技大学成立了“汽车用品研究所”,在绿色节能环保润滑油、精细化学品领域开展了多方面合作。
此外,在汽车养护品方面,发行人是拥有自主研发能力的少数企业之一,多数产品均为自行研制,产品性能更加适合中国车辆运行和道路情况,发行人储备了较多的功能性汽车养护品配方技术,形成了全系列的产品技术体系。
(2)品牌优势
公司专注于车用润滑油、工业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定位于中、高档质量等级的目标市场。公司的主导产品为中高档质量等级的发动机油,公司与世界同步在国内率先推出 SJ、SL、SM、SN 级汽油机油和 CI-4、CJ-4 级柴油机油等各个时期最高级别的产品,对树立品牌的高端形
象起到了积极作用。
公司是最早进行汽车养护品研发生产销售的国内企业之一,形成了车用全系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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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养护产品,公司的汽车养护品已经形成了 8大系列 30多个品种的产品线。发行人依靠自主研发和自主生产的优势,在我国汽车养护品的 AM 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地位。“路邦”品牌的汽车养护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影响力。
众多的润滑油和汽车养护品竞争品牌呈金字塔型结构,高端品牌数量较少,而低端品牌数量较多。由于发行人进入行业早、品牌定位较高、市场认知度和美誉度较好,形成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2011 年,公司被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0 年,发行人获评中国汽车用品行业总评榜“中国汽车用品行业十大知名企业”。“康普顿”品牌被认定为山东省著名商标;2010 年《中国汽车报》润滑油用户调查“顾客满意润滑油品牌”;2011年中国汽车用品行业总评榜“中国汽车用品行业十大驰名品牌”。2013年,康普顿润滑油获得“(2013)中国润滑油行业年度最受客户欢迎品牌”。发行人
获评“最佳企业品牌形象奖”。2014 年,公司“康普顿纳米陶瓷机油”被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评为“全国交通运输绿色循环低碳建设推荐产品(技术)”,康普顿“5050纳米陶瓷机油全合成 0W-40”获得《汽车杂志》2015 年度推荐产品;2014 年公司被中国润滑油行业年度总评榜组委会评为“(2014)中国润滑
油行业年度电商应用先锋奖”,被国家海洋局极地考察办公室授予“中国南北极考察官方合作伙伴”称号,公司润滑油及防冻液被授予“中国南北极考察队专用产品”称号;康普顿润滑油被《中国汽车画报》评为润滑油类“2014年度品牌”。
(3)营销网络优势
汽车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的市场竞争,越来越集中于营销网络的竞争。对营销网络的拓展及有效管理,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发行人主要经销商 612家,营销网络覆盖除港澳台之外的 30个省、市、自治区。
发行人在积极拓展营销网络的同时,坚持服务导向型的营销模式,发行人销售人员和技术人员持续开展对经销商的培训工作;对终端用户则进行售前技术推介、售中现场指导和售后技术顾问的全方位服务。在汽车养护品方面,发行人还为 4S店设计了汽车保养中的产品使用和服务标准流程。通过这些细致入微的服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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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不仅帮助客户解决了问题,更提高了产品忠诚度和技术依赖性,并且在为客户提供个性化需求服务和全套解决方案的过程中,更易于发现产品的不足和找到新的客户需求,以进一步完善发行人产品性能,或有针对性的推出新产品,为发行人进入新的细分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充分满足客户需求起到了积极作用,使发行人累积起稳定的客户资源、高效的销售渠道和良好的行业口碑,具备了先发优势。通过这种稳定的经销商模式,发行人的产品销量和收入逐年稳步增长。
(4)企业标准和产品质量优势
企业的竞争优势是以优质稳定的产品质量为基础的。发行人把产品质量看成是对消费者的一种责任和信用。发行人从产品标准抓起,以 ISO 9001和 TS16949国际质量体系作保障,形成了产品质量优势。
发行人是中国标准化协会汽车养护用品技术推进委员会副主任单位,在制定了企业标准的基础上,主持制定了三项汽车养护用品行业标准(节气门清洗剂
CAS 161-2008、发动机润滑系统清洗剂 CAS 162-2008、汽油发动机电喷系统清
洗剂 CAS 163-2008),参与了七项国家标准(发动机内部清洗剂、发动机外部保护剂、水箱清洗剂、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机动车发动机外表清洗液、机动车发动机润滑系清洗液、机动车发动机冷系统内部清洗剂)的起草。发行人通了挪威船级社(DNV)ISO 9001:2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和 TS16949认证,严格按照质量体系的要求控制产品生产过程,以保证产品品质。
(5)市场管理优势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市场管理制度,各地经销商积极配合,有效地维护了产品价格体系和经销商的销售区域,对终端市场有较强的掌控能力,市场秩序井然,保护了经销商利益,从而提高了经销商的积极性。
(6)相关认证和许可优势
润滑油和汽车养护品的客户,如汽车生产商等大型企业在原材料采购上有着严格的市场准入和管理制度,供应商必须获得相关的认证,才能获得供货资格。
本公司通过了挪威船级社 IS09001 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挪威船级社的ISO/TS16949质量体系认证;在 OEM认证方面,发行人多款产品通过了通用汽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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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公司、康明斯公司、沃尔沃公司、马克公司、雷诺公司等世界知名设备原产商的认证;工业油方面,康普顿密炼机油和白电油等产品满足(符合)严格的环保法规 REACH和 Rohs要求,产品被众多出口厂商使用;制动液获得了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生产许可证。为发行人产品进入相关领域和开拓市场提供了认证保障。
(7)共同价值观打造的管理团队优势
发行人的“诚实信用,尊重他人,与我们的合作伙伴共同成长”、“以客户为中心,追求卓越,超越自我”的核心价值观念和“成为消费者喜爱、合作伙伴信赖、员工得到成长的一流企业”的公司愿景,凝聚了一支具有共同价值观、志同道合的的管理团队,保持了非常高的稳定性。发行人管理团队的成员有着不同的工作背景,各具所长,相互学习,集思广益,产生了良好的协同效应,形成优势互补的管理团队。发行人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大多都是在公司创立时进入公司、伴随着公司的发展成长起来的,诚实、忠诚、勤勉、富有经验,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正义感,具有很强的团队凝聚力和稳定性,成为有口皆碑的业界楷模。
2、发行人的竞争劣势
(1)尽管公司已在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 AM市场竞争中
占据一定的市场地位,成为少数能够在中高档质量等级产品市场与国外品牌直接竞争的国内企业。但与国外知名企业相比,公司的整体规模和综合品牌影响力都相对较小,后续发展面临较大的资本投入,如不能及时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将对公司进一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2)规模扩张的资金不足
随着公司原有客户业务量的不断增长以及对新客户的持续开发,公司未来的润滑油产能储备不足,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扩充生产能力、提高设备水平、加快产品开发等均需要大规模、持续的资金投入,公司目前尚未进入资本市场,融资渠道的单一束缚了公司更快的发展。在本次股票发行及上市后,公司的资本规模、融资能力将得到改善,生产规模实现跨越式发展,并将促进公司研发能力的提高,从而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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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一)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为车用润滑油、工业润滑油、防冻液、汽车养护品。
1、车用润滑油
车用润滑油在车辆运行中主要起润滑作用,此外,润滑油还起冷却、清洗、防锈、减振、密封、传递动力等作用,润滑不当,会造成机件的磨损、损坏,使车辆无法正常工作,正确的使用润滑油不但能提高机器的使用性能和寿命,还能够减少排放、降低能源消耗。
车用润滑油包括汽车润滑油和摩托车润滑油。汽车润滑油又分为发动机润滑油(汽油机油、柴油机油等)、齿轮油、自动变速箱油、液力传动油等。其中汽车发动机润滑油的用量最大。
(1)汽油机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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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柴油机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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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纳米陶瓷机油
(4)汽车齿轮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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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自动变速箱油
(6)液力传动油
2、工业润滑油
工业润滑油产品,包括液压油、工业齿轮油、压缩机油、轴承油、矿物型导热油、涡轮机油、循环系统油、合成高温链条油、电火花油、白电油及润滑脂。
根据工业润滑油的产品特性,主要起动能传递、润滑、冷却等作用。
(1)液压油就是利用液体压力能的液压系统使用的液压介质,在液压系统
中起着能量传递、系统润滑、防腐、防锈、冷却等作用,是工业润滑油中用量最大的一个品种。
(2)工业齿轮油主要作用是在相互啮合的齿面间起润滑和冷却作用,减少
摩擦、降低磨损,同时也能缓和冲击和振动、防止腐蚀生锈,以及清洗摩擦面尘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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粒与污染物。
(3)涡轮机油通常包括蒸汽轮机油、燃气轮机油,水力汽轮机油及抗氧汽
轮机油等,主要作用有润滑、冷却、调速、冲洗、减震等。
(4)导热油是一种热量的传递介质,由于其具有加热均匀,调温控温准确,
能在低蒸汽压下产生高温,传热效果好,节能,输送和操作方便等特点,近年来被广泛应用于各种场合,而且其用途越来越广,用量越来越大。
3、汽车化学品
本公司生产的汽车化学品主要是汽车防冻液和制动液。
(1)防冻液用于汽车冷却系统作为冷却介质。防
冻液对发动机具有以下保护功能:
①冷却作用,对发动机起散热和保温作用,
使发动机在正常温度范围之内能工作。
②防冻作用,防止冷却液在低温时结冰冻裂水箱。
③防腐作用,防止水箱等冷却系统部件的腐蚀。
④防垢作用,避免水箱等冷却系统结垢而降低散热器的散热作用。
④防沸作用,避免水箱沸腾产生气泡而降低散热效果。
防冻液有丙三醇型、乙二醇型和丙二醇型。我国目前市场上所销售的大部分防冻液是以乙二醇为主要原料,再加入适量的防腐抗泡等添加剂配制而成。
在汽车的正常保养中,一般每两年更换一次防冻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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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汽车制动液是用于汽车液压制动系统中传递压力,使车轮制动器实现
制动作用的一种功能性液体。对汽车制动液的性能要求是:粘温性好,凝固点低,低温流动性好;沸点高,高温下不产生气阻;使用过程中品质变化小,并不引起金属件和橡胶件的腐蚀和变质。
4、汽车养护品
汽车养护是指根据车辆各部位不同材料所需的保养条件,采用不同性质的功能性汽车养护品,对汽车进行全新的保养护理的工艺过程,主要产品包括润滑系统、燃油系统、进排气系统、冷却系统、变速箱系统、动力转向系统、空调系统、底盘系统的保护剂和清洗剂等。用于汽车上述系统的免拆维修、清洗和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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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1、车用润滑油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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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业润滑油工艺流程
3、防冻液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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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汽车养护用品的工艺流程
(1)油基产品:主要由基础油和添加剂等原料调和制成,与润滑油生产在
工艺上无明显区别,其区别主要在于原材料配合比例和生产工艺参数的控制。如引擎保护剂、变速箱保护剂。
(2)水基产品:主要由水和添加剂等原料调和制成,如水箱保护剂、水箱
清洗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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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清洗类产品:如电喷系统清洗剂、引擎洗油精。
(三)主要业务模式
1、采购模式
发行人拥有完善的采购控制程序,制定了《供方管理规定》、《原料和包装物入库管理规定》等制度,这些制度保证了公司采购物料的品质、价格和供应期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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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
发行人对供应商的选择有严格的控制流程,按照品质、质量保障能力、价格和生产能力,由采购部、技术部等多个部门来调查、评价和筛选供应商,最后经总经理批准确定供应商资格。
在原材料采购数量上,发行人按库存数量及物料耗用实际情况进行采购,采购部一般是根据生产计划准备 1-2个月的安全库存。按照“安全库存+生产计划”来确定采购计划,以最大限度的满足实际需求为前提,防止过量或低量采购。
发行人产品主要原材料为基础油、添加剂及包装物。
基础油采购:发行人采取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采购部按照生产部下达的需求品种、数量,根据当月库存情况、行业价格波动和供求趋势计划采购量,安排到货时间。采购价格通常按照如下程序确定:在密切关注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变化及国际原油的价格走向的同时,通过行业前沿的资讯网络把握市场动态,采用货比三家的比价原则,确定采购价格,并报总经理最终审批后采购。
添加剂采购:发行人从全球四大添加剂供应商招标采购,签订采购合同确定采购品种和数量。发行人自 2010年以来主要采购路博润和润英联公司的添加剂,通过其国内代理商进行采购。
包装物采购:发行人对包装物采取招标采购,达不到招标采购标准的品种进行比价采购。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采取价格跟随市场原材料价格涨跌情况制定包材价格随动机制。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由经销商根据消费者的需求按月度向公司下订单,公司再依据订单进行生产。这样既可以满足不同客户需求,又可以避免积压太多库存。根据目前公司的人员、设备和工艺条件,发行人一般按照客户下达订单的时间,7天内将货物发出;对于紧急订单,由主管副总签批后,立即组织生产、发运。
生产管理由分管副总经理主管,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质量标准,符合环保、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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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各项要求的基础上,确保公司生产活动顺利进行。产品生产周期一般为 1 天至 3天。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是采用区域经销商经销制为主,辅以部分直供客户销售。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公司主要经销商 612家,营销网络主要集中在重点区域的大中城市。公司建立并完善了经销商的各种管理制度,与经销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通过这种稳定的经销商模式,公司产品销量和收入逐年稳步增长。
公司对经销商订立销售目标并对其季度及年度的销售业绩进行考核,如经销商能完成销售目标,则能享受公司给于该经销商的价格折扣奖励,若未完成销售目标,则不能享受相应奖励,并将对其销售品种或销售区域进行缩减。为帮助经销商提升销售和管理水平,完成销售目标,公司配备有专职的区域经理对经销商进行管理、技术和销售技巧等方面的培训。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公司配备区域经理 113名。
对于公司部分经销商存在控制多个主体的情形,从实际控制原则公司对其进行统一管理并合并统计。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公司经销商网络的具体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个数省份个数省份个数省份个数
华东地区 264
山东 138 安徽 26 江苏 42
福建 16 浙江 36 上海 6
华南地区 38 广东 23 广西 12 海南 3
华中地区 80
湖北 13 湖南 23 河南 31
江西 13 ----
华北地区 74
内蒙古 9 天津 4 河北 39
山西 22 ----
西北地区 55
宁夏 2 新疆 8 青海 5
陕西 26 甘肃 14 --
西南地区 45
四川 23 云南 6 贵州 13
西藏 1 重庆 2 --
东北地区 56 辽宁 23 吉林 17 黑龙江 16
合计 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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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行人对经销商的管理
随着公司经销商队伍的不断扩大,为加强管理,公司对经销商制定了《经销商管理制度》、《经销商加盟条件》等一系列切实有效的管理制度,对经销商的准入、管理、退出及考核进行规范,主要如下:
(1)经销商的准入条件及设立流程
经销商的准入条件如下:
项目内容
1、硬件条件
(1)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相关证件,原则上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在交通便利处具备办公场所,配备电脑、宽带、电话、传真等办公
设施;
(3)拥有充足的资金,能保证市场正常经营和业务拓展的需求(原则上
地市级客户不低于 50万元,县级客户不低于 20万元流动资金);
(4)与当地的 4S店、汽修厂、润滑油商店等销售终端有一定的合作关系,
具备较好的终端铺货能力;
(5)配送能力强,车辆配置能满足市场开拓、配送服务需求,并保障市
场营销活动有效开展;
(6)具备专职的销售队伍,人员稳定且综合素质较好、忠诚度较高;
(7)仓储设施齐全,能满足康普顿产品的存放和周转。
(8)合作第一年销量:地市级 50KL以上,县级 20KL以上,且以后年份
里能够按公司发展要求实现销量的增长。
2、软件条件
(1)认同并接受公司企业文化、经营理念、市场营销模式。严格遵守公
司的价格策略以及市场管理制度;
(2)经营公司产品的积极性高,并能亲自参与日常的经营管理;
(3)不经营与公司产品有明显竞争性质的产品;
(4)诚信合法经营,不经营假冒伪劣或侵权产品;
(5)能积极主动走访市场,主动服务客户;
(6)具有一定的社会关系资源。
3、其他条件
(1)原则上要求为有润滑油销售网络并在本地润滑油经销行业排名前五
位的企业;
(2)原则上要求经销商是所在市场的本地人,避免选择在当地营销资源、
社会资源不充足的外地人;
(3)为确保经销商有较强的进取心和足够的体力和精力以及对新理念的
接受能力,原则上要求经销商的年龄在 45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
经销商设立流程如下:
阶段内容
1、初选
区域经理对该市场的润滑油或其它符合条件的经销商资源进行调查,至少初选二家意向性经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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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复选大区经理根据要求对初选经销商进行考察;
3、审批
区域经理填写《经销商合同审核表》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验资报告(或资金证明)、法人代表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正本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并报大区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依次审批后签订经销合同;
4、设立
经销商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必须实现进货,并且前三个月将做为经销商的考察期,若考察期内不能够实现约定的销售任务或有其它违约行为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合同,重新设立经销商;
销售内勤根据《经销商合同审核表》建立经销商账户、档案;
对于每年经资格认定后合格的新老经销商,公司与其签订年度产品经销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经销商的销售区域和独家经销权,确定年度经销任务等。
(2)经销商的等级管理
公司对经销商实行等级管理,具体划分如下
经销商等级划分标准备注
A类经销商年销售额在 500万元以上的经销商 1、对于不同等级的客户,一旦连续两个季度合同履约
率低于 80 %,则自动降为下一级。
2、对于成长性较好的 C类经销商,各大区可提出申
请,成为 B类经销商。
B类经销商年销售额在 100万~500万元的经销商
C类经销商年销售额在 100万元以下的经销商
公司对不同等级的经销商,实施不同的维护管理标准:
经销商等级销售政策支持信用额度区域经理备注
A类经销商
可享受公司所有最优的销售政策支持
享受信用额度支持
一名区域经理最多负责一家 A 类经销商
-
B类经销商
部分 B 类经销商可享受最优政策支持
享受信用额度支持
一名区域经理最多负责四家 B 类经销商
-
C类经销商
不享受最优政策支持
不享受信用额度支持
-
连续两年以上都评为 C 类的经销商,应当进行经销商的调整和更换。
此外,经销商名称变更时,需告知发行人并将变更后的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材料提交给发行人。
(3)经销商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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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一般与经销商于每年年初签订《产品经销合同书》,对当年经销商销售指标、经销区域等进行一系列约定,根据市场基础和经济情况制定季度或年度销售目标,同时根据《产品经销合同书》、《经销商奖励办法》进行季度或年度考核。
发行人与经销商签订的《产品经销合同书》主要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考核内容违约措施
1 销售指标
按照年度分解季度或月度销量指标
连续两个月实际销售量未能完成约定销售量的 80%或季度销售量未达合同约定销量,发行人有权缩小其经销区域、减少经销品种或收回经销权
2 经销区域约定授权经销区域
若在授权区域外销售公司产品,则根据具体程度进行罚款或价格上浮
3 销售价格不得低价销售
若违约,则发行人有权立即停止向其发货,并酌情考虑是否取消其经销权 其他竞争品牌
不得同时代理或经销其他在品牌定位、价位方面相近的同类产品
若出现代理或经销其他在品牌定位、价位方面相近的同类产品的情形,发行人有权缩小乙方经销区域或停止与其合作。
5 假冒产品
不得参与和从事制假、售假
若经销商出现参与和从事制假、售假情形,则立即取消经销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5 人员配备
配备专人负责合同区域内的网点开发、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
-
6 车辆配备及时配送所经销区域-
同时,公司还制定的《经销商奖励办法》,对当年经销商销量完成、终端建设、履约情况及销量增长等方面进行考核奖励,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主要条件内容 信用额度支持
①完成当年一定销量及达到一定增长率;
②过往无违约行为记录、信用良好;
③提供有效担保;提供信用额度支持;
公司提供一定额度的信用支持;出现两次超账期付款,公司将收回信用额度; 年度奖励
①已签订《产品经销合同书》;
②超额完成年度销量目标;
按超出部分的特定产品销量的给予奖励; 季度奖励
①已签订《产品经销合同书》;
②季度内无违约行为;
③季度总销售、高端产品或普通产品销售完成分别达到一定比例;
以销售折扣的方式按季度回款额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优秀经销商
①在完成年度销售计划及高端产品销售计划;
②全年无违约行为;
③年末无超期货款;
④全年销量及增长率达到一定条件;
评为“优秀经销商”,并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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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康普顿人
①连续合作满三年以上、五年以下;
②每年均实现增长;
③累计销售额达到一定标准;
④无违约行为记录;
评为“康普顿人”,并赠送旅游度假套餐
报告期内,对未完成考核指标的经销商的具体措施及实施情况如下:
主要情形 2013年度 2014年度 2015年度
销量未完成,缩小授权经销区域、授权品种等 3 10 1
销量未完成,取消经销权 6 14 44
销量未完成,降低或取消信用额度支持、降低客户等级等 销量未完成,取消产品政策支持 1 1 -
跨区域销售,停止合作等 1 - 1
串货,暂停部分产品供应或取消经营权- 7 4
超账期付款,取消信用额度支持 1 --
合计 12 33 50
(4)退出机制
序号项目主要内容备注 终止合作情形
①因法律所定义的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其义务持续两个月或更长时间;
②政府或其代表机构的命令、行为、规定或干预致使经销合同的履行在其实质性商务方面成为不可能;
③进入破产、重组、解散或其它类似程序;
④不讲诚信,弄虚作假,以达成与公司合作或其它目的;
⑤不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无法与公司保持同步发展;
⑥经营与公司产品有明显竞争性质的产品;
⑦生产或销售假冒或侵权产品;
⑧不遵守公司市场管理规定,串货或低价销售情节严重;
⑨市场因经销商工作不到位导致无法实现预期销售量的;
⑩经营体制不合理,对市场反应速度慢,无法适应市场的发展;
①出现该等情形,公司可终止与该经销商合作。
②经销商如对终止合作的决定有异议,须在一周内书面向大区或分管副总反馈。终止合作或划分区域划分品种设立经①区域经理、大区经理就终止合作或划分事宜与经销商进行沟通;
②区域经理书面提交与经销商终止合作或划分的申请,并详细说明情况,报大区经理、销售副经销商终止合作后须与公司或新设立的经销商做好货物、账务、销售网络、市场遗留问题的交接,否则公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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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商的流程
总、总经理逐级审批;
③分管大区向经销商发出终止合作或划分的书面通知;
④区域经理做好市场交接工作,大区经理跟踪并协助解决经销商异议和市场交接过程中出现的其它问题。
司有权扣除年季度奖励或账面余额。区域经理对终止合作或进行区域品种划分的经销商主要工作
①在提交书面申请前,各大区应针对经销商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并根据整改项目的难易程度明确整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②各大区应做好经销商的沟通工作,同时根据客户合作年限规模的不同,可分别由不同级别的人员进行,争取其理解与配合,有效预防经销商可能采取不理性的行为扰乱市场秩序;
在与原经销商终止合作之前,原则上须确定新的经销商,且新经销商须优于原经销商。
综上,发行人对经销商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建立起了一套针对经销商准入、管理、考核及退出切实有效控制和约束机制。
(5)发行人对经销商返利政策
公司对经销商返利主要分为季度返利和年度返利。季度返利是指经销商完成或超额完成《产品经销合同书》约定的季度销量,在季末按照当季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计算未来可以随着销售给予经销商的销售折扣额度。年度返利是指经销商完成或超额完成《产品经销合同书》约定的年度销量,在年末按照当年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计算未来可以随着销售给予经销商的销售折扣额度。
当公司在季末或年末计算出以后可以给予经销商的销售折扣额度后,若经销商在以后期间继续从公司购货即可享受该项折扣,但每次订货时公司给予经销商的所有销售折扣总额原则上不超过该订单金额的 20%,以保证公司的销售保持一定的利润率。
由于公司的返利实际上是对经销商的一种销售折扣,公司兑现该等折扣时,既不需要支付现金也不会支付其他任何资产,而是给予经销商在未来期间继续购货的一种价格折扣。因此,当经销商未来期间从公司购货时,公司会按照享受该折扣后的金额收取货款、开具发票。因此,发行人按照折扣后的净额确认收入、缴纳税金,销售和折扣合并作为一项经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在 2012 年、2013年、2014 年公司分别在销售时给予客户上述销售折扣 1,171.00 万元、1,5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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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1,042.00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99%、2.30%、1.48%,
占比较小。
(6)发行人对经销商的信用政策
为支持经销商扩大销售,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公司对符合条件的经销商提供信用额度支持,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主要条件
可享受信用额度的经销商条件要求
合作一年以上,且年销售额在 100万元以上,合作以来无违约记录;
已经按公司要求签订销售合同;主要从事公司产品的销售,且销售额连年增长;非合伙经营;无重大对外投资。
信用期公路运输最长为 30天,铁路运输最长为 45天
信用额度
该年度内经销合同中不同类别产品的合同销售额分别乘以各相应系数后的数额之和,其中高端产品的系数 12.5%,普通油脂的系数为 8.5%。
信用管理
出现一次信用额度超期不能归还的,将调低信用额度;出现两次信用额度超期不能归还的,将取消其信用额度。
公司在报告期的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化,报告期各期应收账款余额的情况如下:
项目 2013年度 2014年度 2015年度
应收账款年末余额(万元) 1,730.86 1,860.15 1,803.71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66,605.94 70,353.17 71,058.82
占比 2.60% 2.64% 2.54%
从表中可以看出,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较小且稳定,应收账款随着收入的增长而同步增长。
5、报告期公司经销商变动情况及单个经销商的销售额、销售量
项目 2013年度 2014年度 2015年度
期末经销商数量 562 602 612
平均销量(吨) 82.18 83.97 88.22
平均收入金额(万元) 115.28 114.19 116.11
6、售后服务
公司的售后服务分为公司对经销商的售后服务和经销商对终端和消费者的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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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公司对经销商的售后服务的费用是由公司承担,经销商对终端和消费者的售后服务费用由经销商自行承担。
(1)公司对经销商的售后服务
①公司对经销商建有完整的客户档案、资料并由专职的区域经理进行服务,每月区域经理都出差至经销商处,协助其进行团队的建设、市场政策的制定、培训、大型终端的开发及拜访等以支持经销商实现最终的销售;
②每年对经销商进行满意度调查,并填写《客户满意度调查表》,了解经销商对公司服务、宣传、产品、价格、政策等方面的意见,公司及时将解决方案回复经销商,通过持续的改进提升公司产品的质量,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形象
(2)对终端和消费者的售后服务:
此部分具体由经销商负责,公司与经销商签订的经销合同书中明确规定了经销商对其负责区域销售出的产品有售后服务的义务。这部分主要包括终端和用户产品使用中需要的技术支持、退货等,公司会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此外公司为了维护并提升“康普顿”的品牌形象,特设立了全国服务热线电话:800-860-0253
接受消费者的反馈和投诉。
(四)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能及产、销情况
1、主要产品产能及产销量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车用润滑油
产能(吨) 32,000.00 32,000.00 32,000.00
产量(吨) 39,921.31 35,286.12 34,293.55
销量(吨) 39,808.73 35,829.50 33,814.03
产能利用率 124.75% 110.27% 107.17%
产销率 99.72% 101.54% 98.60%
工业润滑油
产能(吨) 8,000.00 8,000.00 8,000.00
产量(吨) 6,035.98 5,478.10 3,987.09
销量(吨) 5,937.10 5,427.02 3,667.76
产能利用率 75.45% 68.48% 49.84%
产销率 98.36% 99.07% 9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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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防冻液
产能(吨)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产量(吨) 7,884.01 9,229.23 8,366.11
销量(吨) 7877.48 9,057.70 8,336.76
产能利用率 39.42% 46.15% 41.83%
产销率 99.92% 98.14% 99.65%
汽车养护品
产能(吨) 1,000.00 1,000.00 1,000.00
产量(吨) 285.44 387.99 422.76
销量(吨) 367.88 378.29 405.90
产能利用率 28.54% 38.80% 42.28%
产销率 128.88% 97.50% 96.01%
注:产能为按照单班(8小时)生产估算,实际产量按照以销定产组织生产。按照公司新厂区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备案批文以及公司的发展规划,可满足润滑油 4 万吨/年、防冻液 2万吨/年、汽车养护用品 1,000吨/年的市场需求。
2、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及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及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
普通润滑油 39,510.94 55.60 37,666.49 53.54 37,989.07 57.04
纳米润滑油 18,632.59 26.22 19,002.83 27.01 16,278.39 24.44
车用润滑油小计 58,143.53 81.82 56,669.32 80.55 54,267.46 81.48
工业润滑油 6,635.11 9.34 6,196.02 8.81 4,607.22 6.92
防冻液 4,269.55 6.01 4,824.95 6.86 4,434.31 6.66
汽车养护品 1,574.22 2.22 2,001.45 2.84 2,367.15 3.55
其他 436.40 0.61 661.41 0.94 929.80 1.40
合计 71,058.82 100.00 70,353.17 100.00 66,605.94 100.00
3、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单价(元/吨)变动幅度(%)单价(元/吨)变动幅度(%)单价(元/吨)
车用润滑油 14,605.72 -7.65 15,816.39 -1.45 16,04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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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润滑油 11,175.67 -2.1,416.99 -9.11 12,561.40
防冻液 5,419.94 1.75 5,326.91 0.15 5,318.98
汽车养护品 42,791.67 -19.12 52,907.90 -9.28 58,318.55
4、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1)2015年前五名销售客户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万元)
占营业收入比例(%)
1 青岛中天君和贸易有限公司 3,757.12 5.29
2 烟台捷达润滑油有限公司 1,639.29 2.31
3 乌鲁木齐市金丰达商贸有限公司 1,369.25 1.93
4 青岛鑫祥琳润滑油有限公司 877.34 1.23
5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831.12 1.17
合计 8,474.12 11.93
(2)2014年前五名销售客户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
1 乌鲁木齐市金丰达商贸有限公司 2,114.98 3.00
2 青岛中天君和贸易有限公司 1,768.08 2.51
3 烟台捷达润滑油有限公司 1,579.31 2.24
4 青岛鑫祥琳润滑油有限公司 1,071.45 1.52
5 石家庄付扩军 818.82 1.16
合计 7,352.64 10.43
(3)2013年前五名销售客户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
1 乌鲁木齐市金丰达商贸有限公司 2,296.77 3.45
2 烟台捷达润滑油有限公司 1,635.44 2.45
3 青岛鑫祥琳润滑油有限公司 1,314.46 1.97
4 鄂尔多斯市泰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833.76 1.25
5 哈尔滨森普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830.35 1.25
合计 6,910.78 10.37
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公司当期销售总额 50%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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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销售客户与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及其供应、价格变动等情况
1、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本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是基础油和添加剂等。基础油供应通过以下三方面来保障:首先,由于本公司生产的车用润滑油大多为中高档质量等级产品,主要采用进口 II 类基础油作为原料。公司已与台湾博多实业、新加坡美孚等全球基础油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基础油供应关系;其次,公司子公司已进入中石油、中石化的基础油供应客户名录,拥有稳定的国内采购渠道;第三,公司拥有较强的基础油储存能力,能够应对基础油供应的短期波动。添加剂市场为买方市场,可以保证供应,目前公司主要采用路博润和润英联公司添加剂。
本公司生产所使用的能源主要是电力和天然气,电力由当地电力供应部门稳定供应,天然气通过当地市政管网取得。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数量
(万kW·h或万m3)
金额
(万元)
单价
(元/千瓦时或元/ m3)
数量
(万kW·h或万m3)
金额
(万元)
单价
(元/千瓦时或元/ m3)
数量
(万kW·h或万m3)
金额
(万元)
单价
(元/千瓦时或元/ m3)
电 131.40 133.37 1.01 122.05 131.08 1.07 116.52 120.03 1.03
天然气
28.62 109.10 3.81 33.11 123.39 3.73 29.86 97.94 3.28
合计
- 242.47 -- 254.47 -- 217.97 -
2、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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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采购量(吨)单价(元/吨)采购量(吨)单价(元/吨)采购量(吨)单价(元/吨)
基础油
41,997.65 4,928.55 44,076.37 7,867.07 32,252.22 7,960.73
添加剂
5,062.10 21,011.49 4,044.09 24,224.29 3,966.92 23,071.56
3、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在成本中的构成情况
(1)车用润滑油产品
单位:万元
项目直接材料人工费用制造费用包装物合计
2013年
金额 33,008.94 196.01 1,481.97 4,623.84 39,310.76
占比 83.97% 0.50% 3.77% 11.76% 100.00%
2014年
金额 32,331.40 348.58 951.42 4,993.00 38,624.40
占比 83.71% 0.90% 2.46% 12.93% 100.00%
2015年
金额 31,009.21 361.29 1,571.94 4,586.29 37,528.73
占比 82.63% 0.96% 4.19% 12.22% 100.00%
(2)工业润滑油产品
单位:万元
项目直接材料人工费用制造费用包装物合计
2013年
金额 3,702.78 21.39 149.83 256.49 4,130.49
占比 89.65% 0.52% 3.63% 6.21% 100.00%
2014年
金额 4,572.06 32.28 87.20 320.31 5,011.86
占比 91.22% 0.64% 1.74% 6.39% 100.00%
2015年
金额 4,401.02 33.40 145.34 276.38 4,856.15
占比 90.63% 0.69% 2.99% 5.69% 100.00%
(3)汽车养护品产品
单位:万元
项目直接材料人工费用制造费用包装物合计
2013年
金额 610.43 47.23 259.55 267.20 1,184.42
占比 51.54% 3.99% 21.91% 22.56% 100.00%
2014年金额 486.85 30.85 82.57 189.07 78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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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直接材料人工费用制造费用包装物合计
占比 61.68% 3.91% 10.46% 23.95% 100.00%
2015年
金额 299.89 16.20 70.51 115.14 501.74
占比 59.77% 3.23% 14.05% 22.95% 100.00%
(4)防冻液产品
单位:万元
项目直接材料人工费用制造费用包装物合计
2013年
金额 3,512.29 42.42 323.57 882.32 4,760.60
占比 73.78% 0.89% 6.80% 18.53% 100.00%
2014年
金额 2,631.10 77.78 225.94 1,084.93 4,019.75
占比 65.45% 1.94% 5.62% 26.99% 100.00%
2015年
金额 2,032.50 74.98 326.22 759.95 3,193.66
占比 63.64% 2.35% 10.21% 23.80% 100.00%
4、报告期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1)2015年前五名供应商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万元)比例(%)
1 埃克森美孚新加坡分公司 7,410.21 18.01
2 吉林市高通工贸有限公司 5,109.23 12.41
3 台湾博多实业股份公司 4,410.05 10.72
4 山东大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2,481.21 6.0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润滑油销售分公司
1,945.62 4.73
合计 21,356.32 51.89
(2)2014年前五名供应商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万元)比例(%)
1 台湾博多实业股份公司 7,315.50 15.33
2 埃克森美孚新加坡分公司 6,227.62 13.05
3 吉林市高通工贸有限公司 5,081.62 10.65
4 营口东胜石化有限公司 3,347.45 7.02
5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润滑油销售分公司 2,092.74 4.39
合计 24,064.94 5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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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3年前五名供应商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万元)比例(%)
1 营口东胜石化有限公司 8,460.95 20.16
2 台湾博多实业股份公司 3,430.30 8.17
3 吉林市高通工贸有限公司 2,833.99 6.75
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润滑油二厂 2,563.11 6.11
5 山东大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2,247.28 5.35
合计 19,535.63 46.54
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采购比例超过公司当期原材料采购总额 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供应商或客户中直接或间接持有权益或其他利益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承诺等。
5、公司基础油采购的途径及主要供应商的基本情况
目前,国内的主要一类、二类基础油出自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的炼厂,润滑油生产厂采用的二类、三类基础油大部分都为国外进口。公司生产用的基础油主要为二类和三类基础油,受制于国内基础油生产加工能力及其稳定性能不高等因素,公司所需的基础油大部分来自于进口,部分来自于国内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基础油生产商。由于基础油系大宗商品,国内存在部分专业从事基础油代理商或贸易商,报告期内,公司亦存在向该等代理商或贸易商采购基础油的情形。
(1)台湾博多实业股份公司
台湾博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8年 1月,主要业务范围为各石油化学原料与橡塑原料的销售及医疗器材推广。该公司系台塑石化基础油的销售代理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向其采购台塑石化出产的 500N以及 150N型号基础油。
(2)埃克森美孚新加坡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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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克森美孚公司(ExxonMobil)是全球最大的上市油气公司,拥有业界领先的资源储备,是最大的炼油企业和石油产品销售企业。埃克森美孚在新加坡的附属公司 ExxonMobil Asia Pacific Pte Ltd (EMAPPL)拥有诸多生产设施,包括位于裕廊的精炼运营设施和位于裕廊岛的世界级规模的化工厂。新加坡化工厂目前占埃克森美孚全球化学品产能的约四分之一,拥有 40多项新的专有技术,根据设计将成为埃克森美孚最具能源效率和灵活性的工厂之一。每年大约有 70 万吨的基础油销往中国,其中包括很多知名的国际和国内知名润滑油生产商。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该公司采购 150N、500N等基础油。
(3)吉林市高通工贸有限公司
吉林市高通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年 10月,注册资本 500万元。该公司系全球四大添加剂公司之一路博润公司中国区一级代理,主要经营路博润公司的添加剂系列产品。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向该公司采购油品添加剂。
(4)营口东胜石化有限公司
营口东胜石化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年 9月,注册资本 500万元,是一家专业从事基础油贸易商,主要代理国内大连石化、克拉玛依石化、以及部分国外品牌基础油为主。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向其采购 100N、400SN、150N、150BS等基础油。
(5)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润滑油销售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润滑油销售分公司为中石油下属销售分公司,主要销售中石油生产的各种油品(150SN、400SN 等)、成品油以及其他润滑油相关原料的贸易。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向其采购 150SN、400SN等基础油。
(6)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润滑油二厂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润滑油二厂中石油下属企业,成立于2001 年 1 月,是一个集润滑油调合、包装、销售、运输于一体的综合性专业厂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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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向其采购 150N基础油。
(7)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销售分公司
中国石油大连销售分公司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年 1月,公司主要经营经销本公司生产的石油、成品油、天然气、石油化工产品及液化石油气的销售(限油气站)。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其采购 400SN、150SN基础油。
(8)山东大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山东大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4 年,是一家集生产、经贸、科研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司。公司主要从事口岸贸易,公司主要从中东及东南亚进口乙二醇、甘油、软化油、二乙二醇等石化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其采购乙二醇。
(9)上海富盈石化产品有限公司
上海富盈石化产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年 11月,是一家专营石油化工产品的大型贸易公司,是国内多家知名化工厂的高级代理,主要经营品种有各种牌号的基础油、白油及特种油品。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其采购 32#白油(对应 150N)等基础油。
(六)环保情况及安全生产情况
1、环保情况
(1)发行人主要污染物及排放量、环保设施其处理能力及实际运行情况
公司生产过程主要为调和和灌装,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油、废液及其他污染物质。公司属非重点排污单位,青岛环保局未向其单独下达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产生的少量污染物有:废气,部分化工原料可能产生微量的挥发性气体;固体废弃物,厂区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弃的包装物、设备擦拭所用废弃棉纱、污水,主要是生活污水。
①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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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于储罐区“大小呼吸作用”和生产过程中产生微量的挥发性气体(非甲烷总烃)以及锅炉废气。微量的挥发性气体经车间通风系统收集后排入大气,且无毒性和刺激性,影响范围较小,不需要特别处理。燃气锅炉废气经 15米烟囱排放,排放标准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燃气锅炉Ⅱ时段标准。
②废水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于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和纯水机浓水以及原料罐区产生的含油雨水。纯水机浓水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纯水机浓水的产生(防冻液生产过程中需利用纯水作原料,纯化率 80%)和锅炉房纯水机浓水。
原料罐区产生的含油污水经油水分离装置净化后与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和纯水机浓水一起排放,废水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 1中 B级标准,经市政管网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③固体废弃物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设备擦拭所用废过滤棉、废棉纱以及实验室产品检验、灌区隔油池产生的废矿物油和生活垃圾。废过滤棉、废棉纱以及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由公司委托具备专业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作为一般废物委托其他单位清运或者由环卫部门随产随清。公司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其处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的要求。
④噪音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主要来源于自动灌装线、空压机、锅炉房及各种泵类。公司选用低噪音设备、设备管路安装消声器;各通风管道法兰处的连接用柔性接头,接口处加毛毡;设备安装减震垫等,噪声的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中 3类标准,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目前,公司配备的全部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三废”处理能力与生产能力相匹配,未发生环保事故,亦未受到当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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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于《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的意见》(鲁环函[2012]64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的补充意见》(鲁环函[2012]522 号)以及青岛市环保局出具的《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保核查情况的报告》(青环函[2013]14号)、《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保核查情况的函》等文件,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排污申报登记,环保设施稳定运行,排放的主要污染物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对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进行了安全处置,依法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公司属非重点排污单位,青岛环保局未向其单独下达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2)环保投入情况
公司主要的环保投入为 2010年到 2011年之间厂区建设时的投入,主要包括油水分离设施、通风系统等,金额约为 370.10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和环
保投入为危废处置费、支付排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金额约为 24.08万元。
期间投入金额(万元)主要内容
2013年 9.80 主要为污水处理费、垃圾清运费、危废处置费等。
2014年 12.70 主要为污水处理费、垃圾清运费、危废处置费等。
2015年 25.25 主要为污水处理费、垃圾清运费、危废处置费等。
合计 47.75 -
(3)公司环保核查情况
目前,公司配备的全部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三废”处理能力与生产能力相匹配,未发生环保事故,亦未受到当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于2012年 2月 7日出具“鲁环函[2012]64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的意见》以及 2012 年 9 月 20 日出具“鲁环函[2012]522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的补充意见》。2013 年 1 月,青岛市环保局出具青环函[2013]14 号文,认为股份公司以及子公司海川化工、孙公司名力塑胶未因环保违法问题受到行政处罚。2014年 1月、2015年 1月、2016年 1月,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青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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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保核查情况的函》,认为股份公司以及子公司海川化工、孙公司名力塑胶未因环保违法问题受到行政处罚,子公司青岛康普顿石油化工已通过了环评审批。发行人拟投资的年产 4万吨润滑油建设项目、自动仓储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均分别取得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黄岛分局出具的青环黄岛审字[2012]309 号、青环黄评函[2015]3 号、青环黄岛审字[2012]309 号文件批复,认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依法取得有权部门关于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证明文件,未发生环保事故,亦未受到当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发行人在建和拟建项目已根据要求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生产经营和拟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发生环保事故或受到有关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2、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逐级实行安全责任制。突出预防,保障重点。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政策法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建立起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控制程序,并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管理、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自公司设立以来,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公司安全生产措施如下:
(1)人员培训管理
公司历来重视员工安全环保培训,公司与员工签订了《员工安全责任承诺书》,并通过加强员工培训和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建设项目管理
公司在建设过程中始终贯彻安全“三同时”原则,即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完工投入使用,从源头上落实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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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生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安全生产检查程序》,采用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的形式对公司的储油罐、原料库、生产车间、配电室、员工宿舍、成品库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检查,杜绝事故隐患。
(4)消防检查制度
公司制定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定期对各部门负责人、员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将消防培训纳入公司教育计划,强化安全检查制度。并按照《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对厂区施行实时消防监控和定期检查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青岛市崂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认为 2013年 1月 1日至今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未曾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不存在因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遭受行为处罚法的情形。
青岛市城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认为青岛海川化工有限公司、青岛名力塑胶有限公司自 2013年 1月 1日至今,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也无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而被我局行政处罚的情况。
五、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公司固定资产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原值累计折旧净值
房屋建筑物 9,611.63 2,008.33 7,603.30
机器设备 4,327.79 1,840.94 2,486.85
运输设备 1,322.59 957.79 364.80
电子设备及其他 546.56 276.01 270.55
合计 15,808.56 5,083.06 10,725.50
1、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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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机器设备原值为 4,327.79 万元,净值为
2,486.85万元。
项目数量
尚可使用月数
原值
(万元)
账面价值(万元)
成新率
工艺管道 1 67 575.6 346.80 60.25%
4L防冻液全自动灌装线 1 96 105.98 86.91 82.00%
储油罐 T105-107(3个) 1 67 105.49 63.56 60.25%
12头 4L回旋容积式全自动灌装线 1 67 105.13 63.34 60.25%
4L12头自校准直线容积式灌装线 1 67 100 60.25 60.25%
调和罐 T501-506(6个) 1 67 86.53 52.13 60.25%
储油罐 T101-104(4个) 1 67 84.59 50.97 60.25%
方柜 F401-409(9个) 1 67 83.49 50.30 60.25%
办公楼中央空调 1 67 76.86 46.31 60.25%
方柜 F101-108(8个) 1 67 71.81 43.27 60.25%
20L机器人码垛机 1 67 70.94 42.74 60.25%
1升全自动润滑油灌装线 1 119 62.39 61.93 99.25%
10台 60立方米油柜 1 54 59.66 30.13 50.50%
储油罐 T108-111(4个) 1 67 53.32 32.12 60.25%
工业油车间管道(输油、蒸汽) 1 117 52.07 50.90 97.75%
全自动控制调和工艺控制系统 1 67 47.15 28.41 60.25%
60立方米方柜 5 117 46.58 45.53 97.75%
4L(龙门式)机器人码垛机 1 67 44.44 26.78 60.25%
4L(龙门式)机器人码垛机 1 67 44.44 26.78 60.25%
富士电梯(货梯 3 部) 1 67 38.91 23.45 60.25%
方柜 F501-502(2个) 1 67 38.76 23.35 60.25%
工业油车间钢结构操作平台 1 117 36.11 35.30 97.75%
20升润滑油灌装线改造 YGZX-1-6-2013 33.33 31.58 94.75%
全自动包装线 1 56 32.45 17.23 53.08%
变电箱 1 34 32.1 11.40 35.50%
多米诺 D+系列激光标刻机 3 113 32.05 30.37 94.75%
提升机(3套) 1 67 30.26 18.23 60.25%
纯水处理设备 1 96 29.74 24.39 82.00%
锅炉 1 67 29.49 17.77 6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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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 1 67 29.49 17.77 60.25%
溶胶罐 V401-404(4个) 1 67 27.19 16.38 60.25%
调和罐 V201/3/5/7(4个) 1 67 26.94 16.23 60.25%
调和罐 V202/4/6/8(4个) 1 67 26.94 16.23 60.25%
办公楼电梯 1 127 26.5 19.48 73.50%
120立方米储油柜混凝土基础钢结构 1 53 26.37 13.12 49.75%
25立方米溶胶罐操作台爬梯泵管线制作安装等 1 52 23.71 11.62 49.00%
工业油车间配电系统 1 117 23.12 22.60 97.75%
20升塑料桶防冻液灌装线 1 105 22.65 20.10 88.75%
平移式装箱机 1 67 22.31 13.44 60.25%
方柜 F301-302(2个) 1 67 21.82 13.15 60.25%
平移式装箱机 1 68 21.73 13.26 61.00%
全自动 100-500ML小瓶灌装.落盖/旋盖.封口流水线 1 57 21.23 11.35 53.47%
40立方米罐体 2 117 21.2 20.73 97.75%
自动灌装机 1 67 21.2 12.77 60.25%
P703B-G悬浮门(西门) 1 67 20.66 12.45 60.25%
多米诺 D+系列激光标刻机 1 117 19.91 19.47 97.75%
太阳能热水器(1套) 1 67 19.91 12.00 60.25%
方柜 F201-202(2个) 1 67 19.53 11.77 60.25%
DCG-40自动旋盖机 1 58 19.24 10.36 53.87%
高静压风管机 120EW 1 67 18.29 11.02 60.25%
制动液灌装线一条高位槽 1个 1 80 15.73 11.01 70.00%
60立方米调和罐 1 117 14.2 13.88 97.75%
林德叉车 3 117 13.59 13.28 97.75%
4升直线容积灌装线 1 120 11.1.11 100.00%
2011年下半年公司整体搬迁至崂山区深圳路 18号厂区,由于新建部分生产线调试需要一定的时间,公司为了保证及时供货,在搬迁之后利用原厂区部分无法搬迁的设备进行生产加工。2012 年度,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订单量比较集中或者产品品种经常切换时期,为了保证及时供货,公司在原有厂区利用青岛海油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租赁的资产进行生产加工,同时公司通过向青岛海油汽车用品有限公司采购润滑油添加剂和防冻液母液等原材料,在市场价格基础上适当上浮一定金额作为委托加工费用。2013 年以来,公司不存在利用老厂区部分资产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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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生产的情形。
青岛海油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年 12月 14日,住所为青岛市市北区黑龙江南路 233号,法定代表人为周光辉,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为 30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调和、分装、销售:润滑油、防冻液;股权结构为自然人周光辉出资 15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 50%,刘利军出资 15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 50%。该公司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该公司生产经营使用的资产系租赁青岛祥通商务有限公司拥有的厂房设备而来,而上述资产系 2011年 7月公司因搬迁至新厂而出售给青岛祥通商务有限公司所致。公司 2011年 7月出售资产给青岛祥通商务有限公司情况如下:
2008 年 2 月 1 日,青岛市北区永明商贸中心与公司签署《租赁合同》,约定青岛市北区永明商贸中心将市北区 308国道杨家群西侧共计 30.97亩土地租赁
给公司开办企业,后由于发行人 2011 年整体搬迁至崂山区深圳路 18 号,2011年 7月 19日,青岛市市北区永明商贸中心与公司签署了《关于终止租赁关系的协议》,约定前述《租赁合同》的租赁关系终止。同时,公司与青岛祥通商务有限公司签署了《资产处置协议》,约定公司将位于前述土地的地上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设备)出售给青岛祥通商务有限公司。青岛祥通商务有限公司收购完成后,将位于前述土地的部分资产租赁给青岛海油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使用,另外部分办公楼资产和厂房资产另行租赁给其他方。
青岛祥通商务有限公司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姜平进 50.00 50.00%
刘伟 30.00 30.00%
孟祥杰 20.00 20.00%
合计 100.00 100.00%
该公司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2、房屋及建筑物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目前有厂房、办公及综合用房产共计 7处。截至 2015年12 月 31 日,本公司房屋及建筑物账面价值为 7,603.30 万元,综合成新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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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10%。
序号房产证号码房屋座落面积(㎡)所属单位 青房地权市字2011108285号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18号地下一层设备房 1,018.88 青岛康普顿 青房地权市字2011108287号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18号地上 1-5层 8,392.99 青岛康普顿 青房地权市字2011108289号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18号 2号楼 10,903.07 青岛康普顿 青房地权市字2011108290号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18号 3号楼 1,767.86 青岛康普顿 青房地权市字2011108291号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18号 4号楼 2,060.43 青岛康普顿
6 未取得*青岛市丹山工业园 3,456.00 名力塑胶
7 未取得*青岛市城阳区仙山东路 20号 3,430.00 名力塑胶
*注:青岛名力塑胶有限公司生产厂房(6,734.40 平米)由于涉及当地政府规划调整,
无法就上述厂房建筑物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故无法办理房屋建筑物产权登记。
(二)无形资产
公司的无形资产包括商标、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日,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 5,898.10万元。
1、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公司土地使用权的账面净值为 4,922.30万元。其
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表:
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表
序号
房地产权证编号座落
地类
(用途)
面积
(㎡)
权属日期权属 青房地权市字第2011108285号
崂山区深圳路 18号
工业
共 30,000
(单证未拆分)
至 2055.4.4 青岛康普顿 青房地权市字第2011108287号
工业至 2055.4.4 青岛康普顿 青房地权市字第2011108289号
工业至 2055.4.4 青岛康普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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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房地产权证编号座落
地类
(用途)
面积
(㎡)
权属日期权属 青房地权市字第2011108290号
工业至 2055.4.4 青岛康普顿 青房地权市字第2011108291号
工业至 2055.4.4 青岛康普顿 城国用(2004)字
第 171号
马家台村工业 11,989 至 2053.12.7 名力塑胶 青房地权市字第201222878
黄岛区红石崖四号路北、石油储备库东
工业 113,333 至 2062.6.8
康普顿石油化工 青房地权市字第201289037
崂山区科苑经二路 2号
工业 11,882.80 至 2060.9.9 青岛康普顿
2、商标
本公司十分重视对商标的保护,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在中国大陆拥有的尚在有效期的商标共 109项,上述商标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产权纠纷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商标内容注册号注册人类别有效期 646116 发行人 2 2003.6.21至 2023.6.20 646117 发行人 2 2003.6.21至 2023.6.20 646423 发行人 1 2003.6.21至 2023.6.20 656271 发行人 4 2003.9.7至 2023.9.6 656287 发行人 4 2003.9.7至 202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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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商标内容注册号注册人类别有效期 707579 发行人 2 2004.9.28至 2024.9.2709961 发行人 4 2004.10.14至 2024.10.13 824118 发行人 1 2006.3.21至 2026.3.20 826008 发行人 2 2006.3.28至 2026.3.27 832193 发行人 3 2006.4.21至 2026.4.20 884521 发行人 4 2006.10.21至 2026.10.20 1010398 发行人 2 2007.5.21至 2017.5.20 1014108 发行人 1 2007.5.28至 2017.5.27 1014355 发行人 4 2007.5.28至 2017.5.27 1190230 发行人 4 2008.7.14至 2018.7.13 1210186 发行人 4 2008.9.28至 2018.9.27 1210187 发行人 4 2008.9.28至 2018.9.27 1214101 发行人 3 2008.10.14至 2018.10.13 1214106 发行人 3 2008.10.14至 2018.10.13 1216158 发行人 4 2008.10.21至 2018.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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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商标内容注册号注册人类别有效期 1216159 发行人 4 2008.10.21至 2018.10.20 1220085 发行人 2 2008.11.07至 2018.11.06 1220176 发行人 3 2008.11.07至 2018.11.06 1220193 发行人 3 2008.11.07至 2018.11.06 1220845 发行人 2 2008.11.07至 2018.11.06 1220846 发行人 2 2008.11.07至 2018.11.06 1224016 发行人 1 2008.11.21至 2018.11.20 1226066 发行人 2 2008.11.28至 2018.11.27 1232022 发行人 1 2008.12.21至 2018.12.20 1232023 发行人 1 2008.12.21至 2018.12.20 1240022 发行人 1 2009.01.21至 2019.01.20 1240023 发行人 1 2009.01.21至 2019.01.20 1256565 发行人 4 2009.3.21至 2019.3.20 1258223 发行人 3 2009.3.28至 2019.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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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商标内容注册号注册人类别有效期 1258554 发行人 2 2009.3.28至 2019.3.27 1258780 发行人 1 2009.3.28至 2019.3.27 1358072 发行人 4 2010.1.28至 2020.1.27 1358073 发行人 4 2010.1.28至 2020.1.27 3365173 发行人 1 2004.09.21至 2024.09.20 706463 发行人 1 2004.9.21至 2024.9.20 3365195 发行人 4 2009.1.07至 2019.1.06 3365197 发行人 1 2004.09.21至 2024.09.20 3990130 发行人 4 2006.10.07至 2026.10.06 3990131 发行人 4 2006.10.07至 2026.10.06 3990132 发行人 4 2006.11.14至 2016.11.13 3990133 发行人 3 2006.11.14至 2016.11.13 3990134 发行人 3 2006.10.07至 2026.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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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商标内容注册号注册人类别有效期 3990135 发行人 3 2006.10.07至 2026.10.06 3990158 发行人 1 2006.10.07至 2026.10.06 3990159 发行人 1 2006.10.07至 2026.10.06 4171133 发行人 42 2007.10.07至 2017.10.06 4171134 发行人 39 2007.10.07至 2017.10.06 4171135 发行人 37 2007.10.07至 2017.10.06 4171136 发行人 35 2007.10.07至 2017.10.06 4171137 发行人 9 2006.11.14至 2016.11.13 4171138 发行人 4 2007.5.21至 2017.5.20 4171139 发行人 3 2007.5.21至 2017.5.20 4171140 发行人 4 2007.5.07至 2017.5.06 4171141 发行人 3 2007.5.07至 2017.5.06 4171142 发行人 1 2007.5.21至 2017.5.20 4516539 发行人 4 2008.5.21至 2018.5.20 5167705 发行人 1 2009.10.28至 2019.10.27 5491293 发行人 4 2009.09.21至 2019.09.20 6107099 发行人 1 2010.02.14至 2020.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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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商标内容注册号注册人类别有效期 7895536 发行人 3 2010.12.28至 2020.12.27 7895537 发行人 1 2011.1.21至 2021.1.20 7895539 发行人 3 2010.12.28至 2020.12.27 7895541 发行人 4 2011.1.21至 2021.1.20 7895542 发行人 3 2010.12.28至 2020.12.27 7895543 发行人 1 2011.1.21至 2021.1.20 10104379 发行人 4 2012.12.21至 2022.12.20 10104380 发行人 3 2012.12.21至 2022.12.20 10104381 发行人 2 2012.12.21至 2022.12.20 10104382 发行人 1 2012.12.21至 2022.12.20 10104383 发行人 4 2012.12.21至 2022.12.20 10104384 发行人 3 2012.12.21至 2022.12.20 10104385 发行人 2 2012.12.21至 2022.12.20 10104386 发行人 1 2012.12.21至 202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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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商标内容注册号注册人类别有效期 10104387 发行人 4 2012.12.21至 2022.12.20 10104388 发行人 4 2012.12.21至 2022.12.20 10104389 发行人 4 2012.12.21至 2022.12.20 10104390 发行人 4 2012.12.21至 2022.12.20 10104391 发行人 4 2012.12.21至 2022.12.20 10104392 发行人 4 2012.12.21至 2022.12.20 10104397 发行人 3 2012.12.21至 2022.12.20 10104399 发行人 2 2012.12.21至 2022.12.20 10104400 发行人 2 2012.12.21至 2022.12.20 10104401 发行人 2 2012.12.21至 2022.12.20 10104402 发行人 2 2012.12.21至 2022.12.20 10104403 发行人 2 2012.12.21至 202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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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商标内容注册号注册人类别有效期 10104404 发行人 2 2012.12.21至 2022.12.20 10104407 发行人 1 2012.12.21至 2022.12.20 10104408 发行人 1 2012.12.21至 2022.12.20 10104409 发行人 1 2012.12.21至 2022.12.20 10104410 发行人 1 2012.12.21至 2022.12.20 10406587 发行人 4 2013.3.21至 2023.3.20 3365174 发行人 4 2004.08.21至 2024.08.20 3365175 发行人 3 2004.07.14至 2024.07.13 3365196 发行人 3 2004.07.14至 2024.07.13 3365198 发行人 4 2004.08.21至 2024.08.20 3365199 发行人 3 2004.07.14至 2024.07.13 10406589 发行人 2 2013.3.21至 2023.3.20 10104405 发行人 1 2014.8.14至 2024.8.13 10104406 发行人 1 2014.8.14至 202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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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商标内容注册号注册人类别有效期 13763029 发行人 41 2015.4.21至 2025.4.20 13928331 发行人 17 2015.3.7至 2025.3.6 14092502 发行人 11 2015.4.14至 2025.4.13 3365176 发行人 1 2005.6.21至 2025.6.20 3365200 发行人 1 2005.6.21至 2025.6.20
本公司在香港申请注册的商标情况如下:
序号商标注册号类别申请日 301998352 1类和 4类 2011.8.9 301998398 1类和 4类 2011.8.9 301998415 1类和 4类 2011.8.9 301998424 1类和 4类 2011.8.9 301998460 1类和 4类 2011.8.9 301998479 1类和 4类 2011.8.9
本公司在美国申请注册商标情况如下:
序号商标申请号类别获批准时间 85399741 1类和 4类 20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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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OPTON 85399734 1类和 4类 2011.12.9 85399744 1类和 4类 2011.12.9
4 ROAB 85399737 1类和 4类 2011.12.9
3、专利
发行人目前已拥有 4项发明专利和 11项外观设计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类别专利号权利人申请日法律状态有效期 一种含有纳米氧化亚铜的润滑剂的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ZL200510049659.7 发行人 2005.04.26 专利权维持 20年
2 用作润滑油添加剂的纳米铜的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ZL200610052818.3
发行人 2006.08.07 专利权维持 20年
3 一种氧化锌纳米流体的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ZL201110330128.0
发行人、青岛科技大学 2011.10.27 专利权维持 20年 一种纳米流体冷却液制备方法及其制备的纳米流体冷却液
发明专利
ZL201210185036.2
发行人、青岛科技大学
2012.06.07 专利权维持 20年
5 包装桶
外观设计 ZL201030537168.9
发行人 2010.09.29 专利权维持 10年
6 石油化工产品包装瓶
外观设计 ZL201030575194.0
发行人 2010.10.14 专利权维持 10年
7 包装瓶(汽车养护用品)
外观设计 ZL201330576111.3
发行人 2013.11.26 专利权维持 10年
8 罐盖(汽车养护用品)
外观设计 ZL201330576246.X
发行人 2013.11.26 专利权维持 10年
9 包装桶(4L)
外观设计 ZL201430267502.1
发行人 2014.08.01 专利权维持 10年
10 包装桶(2L)
外观设计 ZL201430267516.3
发行人 2014.08.01 专利权维持 10年
11 包装桶(1L 1)
外观设计 ZL201530010325.3
发行人 2015.01.14 专利权维持 10年
12 包装桶(1L 2)
外观设计 ZL201530010327.2
发行人 2015.01.14 专利权维持 10年
13 包装桶(4L 2)
外观设计 ZL201530010434.5
发行人 2015.01.14 专利权维持 10年
14 桶盖
外观设计 ZL201530010341.2
发行人 2015.01.14 专利权维持 10年
15 包装桶(4L 1)
外观设计 ZL201530010435.X
发行人 2015.01.14 专利权维持 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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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登记著作权
发行人拥有的登记著作权共 3项,具体如下:
序号
作品名称作者/著作权人作品类型
作品完成日期
作品登记日期
登记证号
1 路邦 30’广告片青岛康普顿美术作品 2010.8 2011.12.1 15-2010-I-1810
2 路路(车)青岛康普顿美术作品 2010.8 2011.12.1 15-2011-F-1811
3 邦邦(车)青岛康普顿美术作品 2010.8 2011.12.1 15-2011-F-1812
六、特许经营权及其他经营许可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本公司无特许经营权,其他经营许可情况如下:
1、公司取得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鲁)XK18-001-02000”《全国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生产的产品名称为机动车辆制动液,有限期自 2012年 5月 17日至 2017年 5月 16日止。
2、2015 年 8 月 6 日,公司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大港海关核发的第
370293001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3、公司子公司海川化工已取得青岛市城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鲁
B(城阳)安经[2014]000869”《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有效期 2013年 11月 14日至 2016年 11月 13日;青岛市城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鲁)3J37021402720”《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有效期自 2014年 1月 20日起至 2017年 1月 19日。
4、公司子公司海川化工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流亭机场海关核发的第
375296727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至 2017年 3月 4日。
5、公司子公司海川化工已取得青岛市城阳区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处核发的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鲁交运管许可青字 370214009408号),有效期至 2016年 3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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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主要生产技术情况
(一)公司整体技术水平
公司采取市场导向为主的研发机制,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高校和行业内知名专家的建议,依靠本公司力量开展独立自主的产品研发。公司下设技术部主要任务是根据公司生产和发展需要,进行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引进等。公司与青岛科技大学联合成立了汽车用品研究所,创建了青岛科技大学实验基地。公司与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联合成立高性能节能发动机油联合研究中心,在业界领先的科研院所和企业间建立长效共赢机制以促进双方在绿色节能发动机油技术前沿领域的研究工作。
1、公司目前与青岛科技大学合作项目情况
(1)青岛康普顿石油化学有限公司、青岛科技大学于 2011年 4月签署技术
开发委托合同《纳米流体在发动机中的应用》。青岛康普顿委托青岛科技大学研究开发纳米流体在发动机冷却的应用研究,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2)2011 年 10 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受理了双方第一份发明专利《一
种氧化锌纳米流体的制备方法》。2012 年 6 月,正式受理了双方第二份发明专利《一种纳米流体冷却液制备方法及其制备的纳米流体冷却液》。所申请的专利归双方共同所有,青岛康普顿拥有优先使用权。
(3)发行人、青岛科技大学于 2014年 1月签署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发动机
纳米流体冷却液产业化关键技术》。发行人委托青岛科技大学研究开发发动机纳米流体冷却液产业化关键技术,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项目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归双方所有,由双方共同申请相关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双方不单独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专利权取得后由发行人使用实施生产并负责缴纳专利的保护费用。
2、公司目前与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合作项目情况
公司与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在水泥、钢铁、电力、矿山行业用润滑油液方面开展合作开发,目前进行一种新型纳米轮带油的研制,正在申报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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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青岛市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和产学研合作引导计划项目”。
技术部现行组织架构如图所示
公司技术部由副总经理负责全面工作。技术部下设技术与质检两大职能,分别负责新产品研发、工艺技术、分析测试与化验。为加强公司知识产权保护,技术部设立了标准化专管人员,负责专利的申请,科研成果、工艺技术的文件资料管理,引进专利成果转化和技术转让工作。
(二)公司的主要产品生产技术
1、纳米陶瓷添加剂应用技术
本公司成功研制了国内领先的发动机用油“康普顿纳米陶瓷机油”,该种机油是由纳米陶瓷粉体、功能添加剂和复合添加剂及优质基础油精制而成。
与普通的车用润滑油相比,纳米陶瓷机油具有优异的粘温性能、抗磨性能和氧化安定性:在车辆冷启动时能防止冷启动磨损和低温磨损,在重载和高温条件下,能降低磨损,防止机油过度氧化。使用纳米陶瓷机油,能保证机件的正常运转、延长了机件的使用寿命、降低发动机废气污染物的排放,同时节省燃油。
纳米添加剂制备的关键在于纳米材料、功能添加剂的选择以及纳米添加剂与其他添加剂的复配。发行人在 2007年与长安大学汽车学院开展了一系列合作,最终成功解决了上述问题。双方合作的的“汽车节能与纳米陶瓷机油研究”项目获得了山东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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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纳米流体应用技术
纳米流体应用技术,是发行人与青岛科技大学共同开发的技术,目前主要集中在纳米防冻液上面。纳米流体是指在一定的液体介质中添加纳米粒子或者纳米管而形成的悬浮液。纳米流体中的纳米颗粒,由于固体的导热系数大于液体,另一方面由于纳米颗粒具有很大的比表面积,能大幅提高纳米流体的导热能力和热容量,同时与纯液体相比,纳米颗粒的无规则运动,减少了传热热阻,强化了对流传热,使用纳米流体能平缓泵的运行状态、减少泵循环的能量消耗,降低运行成本。
其难点在于纳米悬浮液的稳定以及传统透明防冻液观点导致的纳米粒子选择的局限性。目前该项研究已申报发明专利两项,纳米防冻液在济南发动机测试中心进行的发动机台架试验也取得了理想的结果。
3、汽车养护品生产技术
汽车养护品技术为发行人在剖析众多品牌产品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经验自行研发,具有环保、易于操作的特点。运用该技术的产品经过了国家汽车零部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测试。发行人作为主要起草单位,主持制定了三项汽车养护用品行业标准(节气门清洗剂 CAS161-2008、发动机润滑系统清洗剂 CAS162-2008、
汽油发动机电喷系统清洗剂 CAS163-2008),参与了七项国家标准(发动机内部清洗剂、发动机外部保护剂、水箱清洗剂、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机动车发动机外表清洗液、机动车发动机润滑系清洗液、机动车发动机冷系统内部清洗剂)的起草。
4、“智能型”脉冲气动调和系统
发行人采取“智能型”脉冲气动调和系统。该系统不仅具有全自动脉冲气动调合搅拌功能,还能通过现场智能仪表远程采集各种工艺参数,并可按照调合生产工艺要求,反馈连锁控制“流量计”、“输油泵”和“电磁阀”,改变现场调合罐内的加热温度或远程操控进料或出料。同时,该系统还能参与工厂物流和质量管理,能监控基础油罐内的液位,进行高低液位报警;能自动建立“生产日志”,自动记录调合参数;能自动管理产品调合配方,按配比精确计算加料的量;实现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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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润滑油的储存、调和的自动化控制。
“脉冲气动调和系统”的特点和优越性主要包括:(1)高效:使工厂在现
有调和罐不增加的前提下,使产量提高二到三倍;(2)节能:与传统的“机械
搅拌加上泵循环”生产方式相比,可节能 90%;(3)安全:生产现场使用气动
执行机构来操纵整个调和生产的过程,可有效地防止电器带来的火灾隐患;(4)
降低加热要求:能迅速地搅动调和罐内的各种组份不停地上下循环运动,降低或减少了对调和罐油品加热的温度和时间,减少能耗、降低生产成本,同时也避免了因过度加热,导致油品氧化变质的可能;(5)多罐控制:把现代先进的电脑
控制技术应用到了“脉冲气动调和系统”上,操纵几个或几十个调和罐(以至于整个罐群),同时或者分别进行调和。
(二)主要产品技术所处阶段
本公司主要产品经过多年的开发和完善,制造技术均已成熟,公司的主要产品车用润滑油、工业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均处于批量生产阶段。
(三)主要研发成果
1、本公司与长安大学合作研发康普顿纳米陶瓷机油及纳米抗磨剂,《汽车
节能与纳米陶瓷机油研究》获山东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公司目前已成功推出该类产品并实现批量生产。
2、公司于 2008年参与起草了中国标准化协会《发动机润滑系统清洗剂》、
《节气门清洗剂》、《汽油发动机电喷系统清洗剂》三个标准。这三个标准的发布实施,不仅填补了行业标准的空白,而且通过规范产品检测标准,使各厂家生产的同类产品在行业内有了统一的标准作为生产和检验依据,从而更好地为行业和消费者服务,对我国汽车养护用品市场起到规范作用,将进一步促进我国汽车养护用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3、与青岛科技大学共同开发的纳米防冻液,经济南汽车测试中心检测,能
显著降低发动机运行温度、降低比油耗。2012 年公司推出该产品,并就相关技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
4、环保密炼机油,用于橡胶行业的密炼机转子端面密封,起到润滑和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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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该产品在使用过程中能够进入到密炼室,并最终进入轮胎等橡胶制品。我国的轮胎出口至欧盟必须满足 Reach 环保法规,这对密炼机油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发行人研制的该产品可满足 Reach要求,并已实现在出口橡胶企业中的应用。
5、合成开式齿轮油,用于现代水泥生产企业的回转窑、球磨机等大型开式
齿轮的润滑。该产品解决了传统沥青型产品粘温差、污染的问题,又不增加额外的设备改造成本,可取代进口产品。
(四)报告期研发费用的投入情况
年度当期研发费用(万元)营业收入(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
2015年 3,179.89 71,086.73 4.47
2014年 2,659.51 70,383.32 3.78
2013年 2,247.54 66,641.45 3.37
(五)技术中心主要的研究开发方向与近期目标
1、车用润滑油方面:满足欧美车系、日韩车系和国产车辆自动变速箱使用
的通用型自动变速箱润滑油;针对城市公交、出租车日益增多的天然气发动机和油气两用发动机的润滑油;特定用户使用的重负荷柴油机油等。
2、汽车养护品方面:不依赖 4S店,适合车主自行使用的汽车养护用品;低
表面能、不污染发动机外表面保护剂的研制;主动感应纳米保护蜡的应用研究;分解车内异味的纳米光触媒研究等。
3、汽车化学品方面:长寿命有机防冻液研制;纳米有机防冻液研制等。
4、工业润滑油方面:风力发电合成润滑油研究;水泥行业特种润滑油轮带
油研究;环保型家电散热器用铝翅片轧制油的研制;环保型游艇用润滑油研究;高压高清洁度等级液压油研究等。
八、公司的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尚未在境外直接设立或投资生产销售等经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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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发行人主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控制情况
(一)质量控制标准
在产品质量控制方面,公司通过挪威船级社(DNV)ISO9001:2000 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和 ISO/TS16949质量体系认证,严格按照质量体系的要求控制产品生产过程,以保证产品品质。在产品质量标准方面,公司严格执行产品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公司曾主持制定了三项汽车养护用品行业标准(节气门清洗剂CAS161-2008、发动机润滑系统清洗剂 CAS162-2008、汽油发动机电喷系统清洗
剂 CAS163-2008),并参与了七项国家标准(发动机内部清洗剂、发动机外部保护剂、水箱清洗剂、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机动车发动机外表清洗液、机动车发动机润滑系清洗液、机动车发动机冷系统内部清洗剂)的起草。
公司润滑油产品取得美国石油学会 API 认证,获得 API 标志使用权。国家技术监督局对制动液生产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公司取得了制动液生产许可证。
(二)公司质量控制的方针和目标
公司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顾客满意为目的;不断完善企业管理,持续改进质量体系;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实施企业名牌发展战略”的质量控制方针,关注顾客需求的焦点,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不断为顾客提供高质量的产品、高品质的服务,使“康普顿”和“路邦”成为顾客信赖的企业品牌。
(三)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非常重视质量管理,制定了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保障质量管理的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公司设立了严密的质量管理架构,为确保质量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公司还制定了明确的部门职责,将质量管理的重点放在事前预防。公司设立了多个质量控制点,使质量控制贯穿于整个生产经营过程,通过产品质量先期策划控制、原材料质量控制、过程监控、事后追踪、分析和持续改进,使整个过程都处于受控状态。具体质量控制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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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入厂检验:
1、公司根据产品相关国家标准及企业标准制定原材料入场检验计划
2、公司与原材料供应商约定验收标准,不合格的原料坚决不能进厂。
生产过程控制:
1、公司制定了生产过程中检验计划,并严格执行。
2、巡检与实验室检测相结合:在车间生产过程中,由车间各班组质
检员对所在班组生产的产品进行质量初步抽检;产品种类更换时,在灌装工序开始前,车间各班组质检员在灌装点取样,并送化验室进行检验。
3、工艺配方管理:研发出的新产品配方工艺一旦确定下来,就不能
随意更改,如确需变更须有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技术部负责人和生产部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从而保证产品质量。
产品的出厂检验:
1、公司制定了成品出厂检验计划,并严格执行检验,各种产成品必
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公司标准后才可发出,保证做到不合格产品不出厂。
售后服务:
1、公司销售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全国各地的市场上进行售前售后服务、
技术培训和现场咨询,深入现场进行产品应用指导,帮助客户解决问题,通过对销售信息反馈、客户服务跟踪等方面的管理整合,实现对市场上产品质量的动态监控和风险防范。
2、对各种信息来源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和品牌侵权问题,由公司总
经理牵头、协调各职能部门联合行动,第一时间掌握真实情况,快速反应,制定方案,高效地解决问题,维护消费者权益、经销商和零售商的利益以及公司的品牌形象。
(三)质量纠纷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监督的要求,没有出现过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纠纷。
十、公司名称冠有“科技”字样的依据
本公司的润滑油、汽车养护品等产品的生产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对科技研发的投入要求较高,公司一贯重视科技研发资金的投入,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坚持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
公司已于 2011 年被青岛市科技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和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四部门评为高新技术企业,于 2014年 9月 9日经复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颁发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统一编号:GF201437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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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独立性
本公司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合资合同等的要求规范运作,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与现有股东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和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通过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方式设立,原康普顿石油化学拥有的所有资产在整体变更过程中已全部进入股份公司,并已办理了相关资产权属的变更和转移手续。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五、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公司
资产完整、产权明确,不存在以承包、委托经营、租赁或其他类似方式,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资产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占用本公司资产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依合法程序选聘或聘任产生,不存在超越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做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人事管理体系,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完全独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于公司工作,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行政职务,也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并制订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独立开设银行账号,基本开户银行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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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账号为:207800475115。发行人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不存在控股股东任意干预公司资金运用及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并履行纳税义务。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需要和市场竞争需要的职能机构,各职能机构在人员、办公场所和管理制度等各方面均完全独立,不存在股东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形。
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合署办公、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系统,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业务的能力。
公司在业务上独立于股东和其他关联方,按照生产经营计划自主组织生产经营,独立开展业务。本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已达到发行监管对公司独立性的基本要求,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同业竞争
(一)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1、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控股股东路邦石油化工除持有本公司
39.58%股权、恒嘉世科 100%股权外,不存在其他控股、参股公司,路邦石油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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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的主要资产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未拥有为从事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所需的条件。因此,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
2、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朱梅珍与朱振华夫妇,目前除已在本招股书中披露的任职和对外投资外,朱梅珍、朱振华夫妇没有投资参股其他与公司经营相同、相似和相关业务的经济实体或在其中任职,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3、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恒嘉世科)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路邦石油化工的全资子公司恒嘉世科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除持有本公司 36.82%股权外,未拥有为从事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相同
或相似业务所需的条件,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4、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同方投资)不存
在同业竞争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朱振华实施重大影响的公司同方投资主要进行自有资金的对外投资,未拥有为从事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所需的条件,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5、本公司与持股 5%以上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本公司股东路邦投资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除持有本公司 20.32%股权外,
未拥有为从事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所需的条件,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路邦石油化工已就避免同业竞争出具了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三、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
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之“(一)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之“1、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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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梅珍与朱振华夫妇已就避免同业竞争出具了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三、实际控制人、
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之“(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之“2、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诺”。
三、关联方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存在的关联方与关联关系包括: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
本公司控股股东是路邦石油化工。路邦石油化工直接持有本公司 39.58%股
权,恒嘉世科为路邦石油化工的全资子公司,恒嘉世科直接持有本公司 36.82%
股权,路邦石油化工合计持有本公司 76.40%股权。
2、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朱梅珍与朱振华夫妇,朱梅珍女士通过路邦石油化工及华侨实业间接持有本公司 76.40%的股权;除此之外,朱梅珍女士还持有华侨实
业 0.30%股权,朱振华先生持有华侨实业 0.33%股权,华侨实业持有青岛康普顿
3.28%股权。两人合计间接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76.42%。
(二)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1、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 恒嘉世科 2,761.50 36.82
2 路邦投资 1,524.00 20.32
恒嘉世科基本情况见“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发起人、主要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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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发起人基本情况”之“2、恒嘉世科”。
路邦投资基本情况见“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发起人、主要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发起人基本情况”之“3、路邦投资”。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1、恒嘉世科
恒嘉世科基本情况详见“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发起人、主要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发起人基本情况”之“2、恒嘉世科”。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实施重大影响其他企业
1、青岛同方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08年 1月 25日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实收资本 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庄广通
住所青岛市市北区 308国道东侧 233号办公楼三层
经营范围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营销策划
主营业务公司主要进行自有资金的对外投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同方投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韩永花 400.00 80.00
李晓青 50.00 10.00
庄广通 50.00 10.00
合计 500.00 100.00
2012 年 6 月 8 日,朱振华与受让方韩永花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80%同方投资的股权转让给韩永花,前述股权转让受让方韩永花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朱梅珍的弟媳,股权转让完成后,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依然可能对同方投资施加重大影响,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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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拥有 2家全资子公司,1家孙公司,无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海川化工
海川化工基本情况见“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控股子公
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之“(一)海川化工”。
2、康普顿石油化工
康普顿石油化工基本情况见“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控股
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之“(二)康普顿石油化工”。
3、名力塑胶
名力塑胶基本情况见“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控股子公
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之“(三)名力塑胶”。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职务
朱梅珍董事长
王爱君董事、总经理
纪东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田雷董事、副总经理
明国珍董事
郑强董事
王荭独立董事
宋晓独立董事
丛宏林独立董事
李臻财务总监
王强副总经理
焦广宇副总经理
王金祥监事会主席
马林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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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职务
任轶晓监事
(七)其他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华侨实业
持发行人 3.28%股份的股东,发行人董事明国珍担任该公
司董事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明国珍担任该公司董秘、副总经理
四、关联交易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2015年度、2014年度、2013年度本公司支付给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总额分别为 627.67万元、234.86万元、253.69万元。
(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1、抵押和担保
(1)正在履行的关联方担保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在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借款人贷款行担保合同编号借款期限
担保金额
(万元)
担保人担保方式 康普顿石油化工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
802132013高保字第 00024号
2013.7.22
-2018.7.15
5,000.00
[注 1]
股份公司连带责任担保
2 股份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青岛分行
青光银开发高保字第 1503061号
[注 2] 3,000.00 路邦石油化工
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 股份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青岛分行
青光银开发高保字第 1503062号
[注 2] 3,000.00 康普顿石油化工
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 股份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公高保字第DB1500086819号
2015.12.24-2
016.7.24
5,000.00
[注 3]
路邦石油化工连带责任保证
5 股份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公高保字第DB1500075323号
2015.12.24-2
016.7.24
5,000.00
[注 3]
康普顿石油化工连带责任保证
[注 1]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该担保合同项下实际发生长期借款 3,338.87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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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该等担保合同项尚未实际发生借款。
[注 3]该等担保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短期借款 1,000万元。
(2)已经履行完毕的关联方担保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已经履行完毕的关联方担保合同如下:
担保方被担保方贷款单位对借款担保方式及金额借款期限
朱梅珍、朱振华股份公司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保证
3,000.00万元
2012.10.23-2013.1.5
朱梅珍、朱振华股份公司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保证
2,000.00万元
2012.12.27-2013.12.13
股份公司
康普顿石油化工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
保证
100万元
2013.7.22-2014.1.20
朱梅珍、朱振华股份公司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保证
2,000万元
2013.9.27-2014.9.26
朱振华、朱梅珍、康普顿石油化工
股份公司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保证
2,000万元
2013.12.27-2014.12.26
朱振华、朱梅珍、青岛康普石油化工
股份公司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保证
1,102万元
2014.10.21-2015.10.20
朱振华、朱梅珍、青岛康普顿石油化工
股份公司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保证
898万元
2014.11.4-2015.11.3
朱振华、朱梅珍、青岛康普顿石油化工
股份公司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保证
750万元
2014.11.24-2015.11.23
(三)关联方资金往来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无资金往来。
(四)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对关联方的应收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青岛海尔 18.86 15.09 18.86 9.43 18.86 3.77
2、对关联方的应付款项
项目名称关联方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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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
应付股利恒嘉世科---- 1,491.21 100.00
五、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及制度安排
为确保股东利益,公司将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对于必须的关联交易,将通过制定严格、细致的关联交易协议条款,保证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一)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1、公司制定了《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行为规范》。该制度规定了公司禁止大股东及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的资金和资源。
2、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梅珍和朱振华分别出具了《关于关联交易事项
的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三、主要股东及
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之“(二)关
于关联交易事项的承诺”。
(二)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在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等制度中,规定了有关关联交易的回避表决制度、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等,以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主要规定如下:
1、《公司章程》对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
(1)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
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
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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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关联股东应主动回避,不参与投票表决;关联股东未主动回避表决,参加会议的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回避后,由其他股东根据其所持表决权进行表决,并依据《公司章程》之规定通过相应的决议;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由股东大会主持人通知,并载入会议记录。
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但是,该关联交易事项涉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时,股东大会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4)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对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
(1)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可以出席会议,在会上关
联董事应当说明其关联关系并回避表决,关联董事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3)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①股东大会: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00万元以上(含人民币 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虽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但董事会认为应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董事会因特殊事宜无法对关联交易进行正常表决的;具体交易总金额不明确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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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董事会:除由总经理、股东大会批准之外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讨论并做出决议后实施;股东大会特别授权董事会判断的关联交易,在股东大会因特殊事宜导致非正常运作,且基于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可作出判断并实施交易。
③总经理: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达成的交易金额低于人民币 30 万元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公司拟与关联法人达成的交易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
除外);虽属于董事会有权决定的关联交易,但董事会根据实际需要授权总经理审议决定的关联交易。
④独立董事: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人民币 300万元或者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 5%的重大关联交易,应当由全体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3、《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
(1)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应当记载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可以自行申请回避,本公司其他股东及公司董事会可以申请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上述申请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董事会有义务立即将申请通知有关股东。有关股东可以就上述申请提出异议,在表决前尚未提出异议的,被申请回避的股东应回避;对申请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监事会对申请做出决议,监事会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做出决议,不服该决议的可以向有权部门申诉,申诉期间不影响监事会决议的执行。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2)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一名
监事参加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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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董事会议事规则》对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
(1)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关
联董事也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的委托。
(2)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
出席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不得对有关提案进行表决,而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
(1)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绝对值 5%的关联交易应由全体独立董事认可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做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2)独立董事应当对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发生的总额高于人民币 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 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六、最近三年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联交易履行程序情况
本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后,公司逐步实现了规范运作,法人治理结构也日渐完善,针对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情况,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决策依据,据实履行了相关程序。
2013年 3月 22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0-2012年度公司与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发行人与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的交易,关联董事明国珍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认为,发行人与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于 2010年 1月 1日至 2012年 12月 31日期间存在的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条件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对发行人以及全体股东而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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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是公平的,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和发行人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对于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本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条件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对公司以及全体股东而言是公平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七、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一)本公司为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本节
之“三、关联交易”相关部分内容。
(二)本公司已建立了独立的生产、供应、销售系统,与关联企业在业务、
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相互独立。
(三)本公司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
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的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和回避制度,并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严格执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的独立董事对重大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的制度,确保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和合理。本公司在发生关联交易时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或损害公司及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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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本公司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名;监事 3名;高级管理人员 6名,包括 1名总经理、3名副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和 1名财务总监。
(一)董事会成员
1、朱梅珍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2年出生,初中学历。
曾就职于贵州省六盘水市牧场小学、河南省长葛县华侨公司、河南省长葛县金属公司、青岛华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华联化学厂、青岛王冠石油化学有限公司和山东省汽车贸易公司青岛分公司等单位。现任本公司董事长、路邦石油化工执行董事、总经理。
2、王爱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
长江商学院 EMBA,硕士学位,毕业于武汉工业大学无机非金属专业,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EMBA 课程进修结业。曾任济南第二建材厂销售经理,济南挂面厂人事科副科长,济南三株公司厂长助理,济南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销售总监,环宇(青岛)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3、纪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本
科学历,经济师。曾任青岛海尔经济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事务管理处处长,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青岛华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软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路邦投资董事。
4、田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高中学历。曾
任青岛王冠石油化学有限公司销售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5、明国珍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经济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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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金融学院投资系讲师、投资经济教研室副主任,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资金部业务员、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经营管理部总经理兼人事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光大国际投资咨询公司常务副总,中国证券业协会执业标准委员会副主任。现任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华侨实业董事,本公司董事。
6、郑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9年出生,专科学历。曾
任青岛王冠石油化学有限公司销售代表,青岛王冠石油化学有限公司办公室总务,青岛康普顿石油化学有限公司办公室总务,现任本公司董事。
7、王荭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研
究生学历,曾获中国海洋大学优秀教师奖,青岛市社会科学奖和中国海洋大学澳柯玛教师奖励基金等奖励。现任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8、宋晓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
曾任龙口物资建筑材料总公司业务科长,龙口市兴达物资有限公司经理,龙口市惠特科贸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董事长。现任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闻泰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9、丛宏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出生,中共党员,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毕业。1976年入伍北海舰队,历任战士、班长、排长、副连长、连长、副营长、干事。曾任上海秀柏家具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燕兴集团公司北海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北京秀柏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独立董事。
上述董事、独立董事的任期至 2017年 9月。
(二)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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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金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出生,本科学历,
曲阜师范大学化学专业毕业。曾任黄岛一中教员,青岛王冠石油化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2、马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专科学历。曾
任青岛四方机厂技术员,青岛王冠石油化学有限公司路邦销售经理。现任公司基建办经理、职工监事,兼任路邦投资监事。
3、任轶晓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专科学历。
曾任青岛王冠石油化学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本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监事,兼任海川化工监事。
上述监事的任期至 2017年 9月。
(三)高级管理人员
1、王爱君先生,总经理,见董事简历。
2、纪东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见董事简历。
3、田雷先生,副总经理,见董事简历。
4、李臻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曾
任青岛海尔电子有限公司财务科长、海尔商流本部华北事业部财务部长、海尔通讯产品本部财务总监、海尔集团财务管理部内控中心财务总监、海尔集团财务管理部中国区财务总监、安徽泰源集团财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5、王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
青岛科技大学应用化学专业毕业。曾任青岛康普顿石油化学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曾主持“汽车节能与纳米陶瓷机油的研究”、“纳米流体在发动机冷却的应用研究”等课题的研究,其中“汽车节能与纳米陶瓷机油的研究”获山东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发表了《康普顿纳米陶瓷机油 SJ15W-40行车试验》等多篇论文。
6、焦广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专科学历,
海军航空技术学院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毕业。曾任青岛王冠石油化学有限公司康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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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顿大区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至 2017年 9月。
(四)核心技术人人员
1、王强先生,见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2、韩军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理学硕士,
青岛科技大学物理化学专业毕业。曾就职于青岛双桃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010年进入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技术负责人。曾发表《我国汽车的发展与发动机油的适应性》等多篇论文。
3、孙淑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
青岛化工学院(现青岛科技大学)应用化学系工业分析专业毕业,曾就职于青岛海通化工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技术工程师。曾参与了中国标准化协会《节气门清洗剂》(标准号 CAS161-2008)、《发动机润滑系统清洗剂》(标准号CAS162-2008)和《汽油发动机电喷系统清洗剂》(标准号 CAS163-2008)标准的编写。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一)董事提名和选聘情况
2011年 8月 26日召开的公司创立大会暨第 1次股东大会选举朱振华、明国珍、王爱君、纪东、田雷、郑强、宋晓、王荭和丛宏林等 9人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其中宋晓、王荭和丛宏林 3人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 1次会议选举朱振华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2011年 9月 8日,朱振华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2011年 9月 9日公司召开 2011年第 2次股东大会补选朱梅珍为公司董事,同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 3次会议选举朱梅珍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2014年 9月 15日,公司 2014年第 2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朱梅珍、明国珍、王爱君、纪东、田雷、郑强、宋晓、王荭和丛宏林等 9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其中宋晓、王荭和丛宏林 3人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 1次会议选举朱梅珍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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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提名和选聘情况
2011年 8月 26日召开的公司创立大会暨第 1次股东大会选举王金祥、王栋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并与经 2011年 8月 4日召开的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马林共同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同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 1次会议选举王金祥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2014年 9月 15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马林为第二届监事会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同日,公司召开 2014年第 2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任轶晓、王金祥为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同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 1次会议选举王金祥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和选聘情况
2011年 8月 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1次会议同意聘任王爱君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纪东、田雷、焦广宇、王强为副总经理,聘任任轶晓为财务总监,纪东为董事会秘书。2014年 9月 1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1次会议同意聘任王爱君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纪东、田雷、焦广宇、王强为副总经理,聘任李臻为财务总监,纪东为董事会秘书。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
本次发行前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姓名职务或关联关系
持股数(万股)合计持股比例(%)
通过路邦石油化工持股
通过恒嘉世科持股
通过路邦投资持股
通过华侨实业持股
合计
朱梅珍董事长 2,968.50 2,761.50 - 1.54 5,731.54 76.42
朱振华朱梅珍配偶- 0.76 0.76 0.01
王爱君董事、总经理-- 170.26 - 170.26 2.27
纪东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170.26 - 170.26 2.27
田雷董事、副总经理-- 85.13 0.06 85.19 1.14
明国珍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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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职务或关联关系
持股数(万股)合计持股比例(%)
通过路邦石油化工持股
通过恒嘉世科持股
通过路邦投资持股
通过华侨实业持股
合计
郑强董事-- 42.57 0.10 42.67 0.57
王荭独立董事------
宋晓独立董事------
丛宏林独立董事------
李臻财务总监------
王强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26.74 - 26.74 0.36
焦广宇副总经理-- 26.74 - 26.74 0.36
王金祥监事会主席-- 170.26 0.07 170.33 2.27
马林监事-- 85.13 0.06 85.19 1.14
任轶晓监事-- 85.13 0.06 85.19 1.14
韩军英核心技术人员------
孙淑英核心技术人员------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近亲属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有的上述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情
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在公司担任职务
被投资公司情况
被投资公司名称
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
与本公司关系
朱梅珍董事长
路邦石油化工 1,500.00 100.00 控股股东
华侨实业 6.00 0.28 公司股东
王爱君董事、总经理路邦投资 159.20 11.17 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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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在公司担任职务
被投资公司情况
被投资公司名称
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
与本公司关系
纪东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路邦投资 159.20 11.17 公司股东
田雷董事、副总经理
路邦投资 79.60 5.59 公司股东
华侨实业 0.50 0.02 公司股东
明国珍董事----
郑强董事
路邦投资 39.80 2.79 公司股东
华侨实业 0.54 0.03 公司股东
王荭独立董事----
宋晓独立董事----
丛宏林独立董事----
李臻财务总监----
王强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路邦投资 25.00 1.75 公司股东
焦广宇副总经理路邦投资 25.00 1.75 公司股东
王金祥监事会主席
路邦投资 159.20 11.17 公司股东
华侨实业 0.58 0.03 公司股东
马林监事
路邦投资 79.60 5.59 公司股东
华侨实业 0.50 0.02 公司股东
任轶晓监事
路邦投资 79.60 5.59 公司股东
华侨实业 0.54 0.03 公司股东
韩军英核心技术人员----
孙淑英核心技术人员----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无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均未直接或间接控股其他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的企业,未持有与本公司存在利益冲突的对外投资。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2015年度从公司领取收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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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在公司担任职务收入(万元/税前)
朱梅珍董事长 14.00
王爱君董事、总经理 216.03
纪东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8.96
田雷董事、副总经理 38.23
明国珍董事-
郑强董事 19.81
王荭独立董事 6.00
宋晓独立董事 6.00
丛宏林独立董事 6.00
李臻财务总监 49.44
王强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55.66
焦广宇副总经理 63.83
王金祥监事会主席 29.02
马林监事 25.86
任轶晓监事 48.82
韩军英核心技术人员 14.70
孙淑英核心技术人员 6.97
2011年 8月 26日召开的创立大会暨 2011年第 1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 6万元(税前)。
报告期内,董事朱梅珍、明国珍、王荭、宋晓、丛宏林还在其担任职务的单位领取薪酬。除上述人员以外,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不存在从公司之外的其他关联企业领取薪酬的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在其他单位
兼职情况及所兼职单位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姓名在公司担任职务兼职单位
在兼职单位担任的职务
兼职单位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朱梅珍董事长
路邦石油化工执行董事、总经理控股股东
海川化工董事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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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在公司担任职务兼职单位
在兼职单位担任的职务
兼职单位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王爱君董事、总经理
路邦投资董事公司股东
康普顿石油化工董事全资子公司
海川化工董事全资子公司
纪东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路邦投资董事公司股东
田雷董事、副总经理路邦投资监事公司股东
明国珍董事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华侨实业董事公司股东
郑强董事
路邦投资董事、总经理公司股东
路邦石油化工监事公司股东
王荭独立董事
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宋晓独立董事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闻泰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丛宏林独立董事北京秀柏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强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康普顿石油化工董事全资子公司
焦广宇副总经理---
李臻财务总监---
王金祥监事会主席
路邦投资董事公司股东
康普顿石油化工监事全资子公司
马林监事路邦投资监事公司股东
任轶晓监事海川化工监事全资子公司
韩军英核心技术人员---
孙淑英核心技术人员---
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均无在其他公司兼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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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的
亲属关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配偶关系以及三代以内的亲属关系。
八、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
的协议及上述人员重要承诺
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签有劳动合同,上述人员均未有与公司签订借款、担保协议等事宜。公司还特别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以防止公司重要人才流失和技术秘密外泄。
除朱梅珍女士作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和“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承诺”、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分别作出“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作出其他重要承诺。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三、实际控制人、主要股
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公司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或聘任均符合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程序。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变动情况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1、报告期期初,发行人董事为朱梅珍、明国珍、王爱君、纪东、田雷、郑
强、宋晓、王荭、丛宏林,其中宋晓、王荭、丛宏林为独立董事,朱梅珍为董事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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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
2、2014年 9月 15日,发行人 2014年第 2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选举
朱梅珍、明国珍、王爱君、纪东、田雷、郑强、宋晓、王荭、丛宏林为董事;其中,宋晓、王荭、丛宏林为独立董事。
同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朱梅珍为董事长。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未发生变动。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1、报告期期初,发行人监事为王金祥、王栋、马林,其中马林为职工民主
选举产生的监事,王金祥为监事会主席。
2、2014 年 9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马林为第二届
监事会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同日,发行人 2014年第 2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选举任轶晓、王金祥为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同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 1次会议选举王金祥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三)报告期内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期初,发行人总经理为王爱君,董事会秘书纪东兼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为任轶晓,另外三名副总经理为田雷、焦广宇和王强。
2014年 9月 15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 1次会议作出决议,同意聘任王爱君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纪东、田雷、焦广宇、王强为副总经理,聘任李臻为财务总监,纪东为董事会秘书。
(四)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原因及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分析
1、公司董事变动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未发生变动。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原因
2014 年 9 月,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整体财务规划、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报表编制等工作,聘任原海尔集团财务管理部中国区财务总监、安徽泰源集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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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财务副总经理李臻担任财务总监。
3、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对发行人经营的影响
(1)公司新的经营管理团队是在之前的经营管理团队基础上进行充实而组
建的,一方面保持了公司经营管理上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另一方面也改善了公司经营管理层的人员结构,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和能力,确保公司在经营上的稳定性,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和发展。股份公司第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团队任职后,公司经营稳健、业务发展良好,充分体现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团队的经营管理能力以及在管理上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上述变化并未影响发行人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
亦未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造成不利影响。2013-2015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保持较大幅度增长,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为 3.28%,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为
18.42%。
经核查,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因公司发展增加、变更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变化,其所发生的变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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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公司治理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已建立了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治理文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规定的内容行使职权履行义务。
一、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股东权利和义务
(1)股东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②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③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予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⑤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⑥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⑦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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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 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 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前述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股东义务
①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②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③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④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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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⑥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⑦法律、行政法规及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在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2、股东大会的职权
《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12)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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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30%的事项;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定的其他事项。
3、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
(1)股东大会的召集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 6个月之内举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①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 1/3时;
③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 9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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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说明原因。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后 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征得监事会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提案后 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 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 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 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 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召开时,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2)提案与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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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告知提案的内容。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公司章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20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各股东。前述期限在计算时不包含会议召开当日。
(3)股东大会的召开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公司和召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召开时,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席的情况除外。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或不履行职责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责或不履行职责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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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如果因任何理由,股东无法选举会议主持人,应当由出席会议的持有最多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担任会议主持人。
(4)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①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②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③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④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⑤公司年度报告;
⑥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①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②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③公司章程的修改;
④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⑤股权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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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4、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本公司一直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股东大会制度,规范运作,至今共召开 14次股东大会。股东认真履行股东义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并就《公司章程》的订立修改、董事和监事的选举、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授权、募集资金投向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决策。股东大会机构和制度的建立及执行,对完善本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本公司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董事会运作规范。
1、董事会构成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的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人,独立董事 3人。
2、董事会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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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或者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
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章程的修改方案;
(13)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4)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5)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进行对外投资时,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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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低于 50%,
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的比例低于 5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低于 5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低于 5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低于
5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万元。
公司董事会在其审批权限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的投资总额在每一会计年度内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具体投资项目应当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单笔投资项目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
者作为计算数据)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
(2)单笔投资项目的金额/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不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
公司董事会在其审批权限范围内可特别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或总经理进行其他投资。
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的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外的对外担保。
公司董事会有权审议决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关联交易:
(1)非属于《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规定由总经理和股东大会决定的关
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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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大会特别授权董事会判断的关联交易,在股东大会因特殊事宜导
致非正常运作,且基于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可作出判断并实施交易。
3、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代表 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 2日前以直接送达、电话、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但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或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通知期限的除外。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提交董事会审议时,应当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 2/3以上同意。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召开情况
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共召开 22次董事会会议。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审议重大事项,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内容。董事会操作流程严格遵循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依法行使职权、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和义务。
5、专门委员会设置情况
2011年 8月 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1次会议决定董事会下设置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通过了公司 4个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2014年 9月 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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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名称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朱梅珍王爱君、宋晓、丛宏林、王荭
审计委员会王荭宋晓、丛宏林、王爱君、纪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丛宏林宋晓、王荭、王爱君、明国珍
提名委员会宋晓丛宏林、王荭、朱梅珍、王爱君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规范运行。公司监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各自的权利、承担各自的责任。
1、监事会构成
公司监事会由 3名监事组成,其中 2名由股东代表担任,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担任,设监事会主席 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职工代表担任监事的比例不低于监事人数的 1/3。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2、监事会职权
《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
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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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 152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9)公司章程规定的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 6个月召开 1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 10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1)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2)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
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
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时;
(6)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 10日和 3日将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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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会议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紧急情况下,监事会会议可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但监事会召集人(会议主持人)应当向与会监事说明具体的紧急情况。
在通讯表决时,监事应当将其对审议事项的书面意见和投票意向在签字确认后传真至监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
监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监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 2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该监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4、监事会的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自公司设立以来,共召开 12次监事会会议。公司监事会依法规范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情形。监事多次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开展监督工作,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独立董事的制度安排
公司在 2011年 8月 26日召开的创立大会暨 2011第 1次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根据《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具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独立性;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具有 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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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的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 6年。
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呈。独立董事辞职应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提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 1/2 以上比例并担任召集人/主任,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主任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2、独立董事聘任情况
公司于 2011年 8月 26日召开的创立大会暨 2011第 1次股东大会上,选举宋晓、王荭、丛宏林为独立董事,其中王荭是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员总数的 1/3以上。
2014年 9月 15日,发行人 2014年第 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宋晓、王荭、丛宏林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3、独立董事的职责
(1)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公司独立董事具有以下特别职权:
①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的关联交易应由全体独立董事认可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做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②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③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④提议召开董事会;
⑤基于履行职责的需要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者咨询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在行使上述有关职权时,应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 1/2以上的同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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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
(2)公司独立董事应对公司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①提名、任免董事;
②聘任和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及公司员工激励计划事项;
④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发生的总额高于人民币 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 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⑤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⑦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应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4、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方式
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需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必须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补充。当两名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书面联名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予以采纳。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公司及独立董事本人应当至少保存 5年。
公司应当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必需的工作条件。公司董事会秘书应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如介绍情况、提供材料等。
5、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制度以来,独立董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权利和义务,有效地规范了股东行为,较好地保障了全体股东的权益,对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保证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和科学性起到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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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公司自建立独立董事制度以来,共召开 22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均出席所有的董事会会议。
(2)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五、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意见”。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制定《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11年 8月 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聘请纪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 年 9 月1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聘请纪东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2、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
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3、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
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
4、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有关信息正式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
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5、关注公共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上海证券
交易所所有问询;
6、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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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证券法律法规、《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地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8、《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本公司近三年违法违规情况
公司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制度、董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和董事会秘书制度,近三年,发行人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依法经营,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受到处罚的情况。
三、本公司最近三年资金占用和关联担保的情况
目前,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
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根据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具体规范,公司 2015年 12月 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这些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对经营风险起到了有效的控制作用,内部控制体系完整、有效。随着公司的发展,公司将不断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使之始终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二)注册会计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鉴证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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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了“和信专字(2016)012 号”《关于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
鉴证报告》,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于 2015年12月 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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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的财务会计信息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财务报表及相关财务资料。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除阅读本节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外,还应关注本招股意向书备查文件之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以获取全部财务资料。
一、财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63,492,321.23 91,848,632.97 48,287,980.94
应收票据 22,931,168.41 13,269,262.33 9,296,043.80
应收账款 16,476,560.94 17,291,570.39 16,308,901.59
预付款项 9,108,043.09 6,781,258.54 35,920,984.82
其他应收款 1,402,169.53 1,897,449.11 2,046,008.04
存货 64,633,486.00 76,913,628.21 62,301,152.7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495,429.39 --
其他流动资产 4,583,035.33 4,587,645.48 4,672,086.01
流动资产合计 283,122,213.92 212,589,447.03 178,833,157.94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107,255,007.94 108,363,036.82 116,736,215.66
在建工程 59,916,633.07 47,290,831.05 13,300,565.59
无形资产 58,981,030.36 60,945,477.54 62,181,962.74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61,826.84 958,333.33
递延所得税资产 4,462,399.03 2,296,689.84 1,620,433.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5,479,37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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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非流动资产合计 236,156,268.06 219,854,368.58 193,839,177.29
资产总计 519,278,481.98 432,443,815.61 372,672,335.23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0,000,000.00 62,500,000.00 65,000,000.00
应付账款 49,896,717.88 70,829,434.58 56,033,150.15
预收款项 30,701,948.97 5,816,229.86 5,457,665.03
应付职工薪酬 8,937,218.47 987,820.06 729,954.93
应交税费 7,566,535.26 9,600,770.55 5,557,632.79
应付利息 117,551.03 149,787.52 131,378.46
应付股利-- 14,912,100.00
其他应付款 1,239,400.73 891,063.46 661,223.80
流动负债合计 138,459,372.34 150,775,106.03 148,483,105.1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3,388,723.00 24,000,000.00 3,000,000.00
递延收益 7,070,000.00 321,428.57 75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2,507,732.72 2,568,049.24 2,628,758.37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42,966,455.72 26,889,477.81 6,378,758.37
负债合计 181,425,828.06 177,664,583.84 154,861,863.53
股东权益:
股本 75,000,000.00 75,000,000.00 75,000,000.00
资本公积 63,900,108.53 63,900,108.53 63,900,108.53
专项储备- 394,136.44 153,534.80
盈余公积 31,280,122.82 22,605,420.37 15,713,185.80
未分配利润 167,672,422.57 92,879,566.43 63,043,642.57
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337,852,653.92 254,779,231.77 217,810,471.70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337,852,653.92 254,779,231.77 217,810,471.70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 519,278,481.98 432,443,815.61 372,672,335.23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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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62,039,991.21 84,838,144.03 36,054,142.12
应收票据 22,222,948.41 10,899,262.33 9,296,043.80
应收账款 15,974,704.23 16,942,888.61 16,222,909.54
预付款项 18,584,018.19 19,878,099.10 48,232,039.68
应收利息-- -
其他应收款 825,284.59 926,404.55 832,515.38
存货 60,580,189.99 70,555,940.03 54,280,258.2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495,429.39 --
其他流动资产 4,577,358.48 4,577,358.48 4,658,879.60
流动资产合计 285,299,924.49 208,618,097.13 169,576,788.41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63,976,999.23 63,976,999.23 63,976,999.23
固定资产 96,219,730.12 97,994,349.73 105,161,787.29
在建工程 16,533,683.50 15,183,444.47 5,363,252.41
无形资产 25,114,659.15 26,326,011.45 26,809,401.77
长期待摊费用 61,826.84 958,333.3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30,703.69 599,287.21 503,106.05
非流动资产合计 203,737,602.53 205,038,425.42 201,814,546.75
资产总计 489,037,527.02 413,656,522.55 371,391,335.1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0,000,000.00 62,500,000.00 65,000,000.00
应付账款 51,014,827.18 72,936,011.81 56,401,752.63
预收款项 30,608,587.02 5,361,054.46 5,120,008.83
应付职工薪酬 8,937,218.44 979,000.03 729,954.93
应交税费 7,181,297.14 9,181,461.01 5,137,339.55
应付利息 51,069.45 100,898.63 117,895.83
应付股利-- 14,91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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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其他应付款 3,135,637.07 520,665.38 629,228.02
流动负债合计 140,928,636.30 151,579,091.32 148,048,279.79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 321,428.57 75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600,895.96 1,600,895.96 1,600,895.96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600,895.96 1,922,324.53 2,350,895.96
负债合计 142,529,532.26 153,501,415.85 150,399,175.75
股东权益:
股本 75,000,000.00 75,000,000.00 75,000,000.00
资本公积 63,446,333.21 63,446,333.21 63,446,333.21
专项储备- 394,136.44 153,534.80
盈余公积 31,280,122.82 22,605,420.37 15,713,185.80
未分配利润 176,781,538.73 98,709,216.68 66,679,105.60
股东权益合计 346,507,994.76 260,155,106.70 220,992,159.41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489,037,527.02 413,656,522.55 371,391,335.16
(二)利润表
1、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一、营业收入 710,867,272.64 703,833,171.10 666,414,480.60
减:营业成本 464,310,875.67 499,256,724.81 475,722,199.40
营业税金及附加 11,040,327.90 9,151,474.02 9,892,037.36
销售费用 63,074,785.43 59,243,365.04 55,728,359.38
管理费用 69,194,936.99 55,263,681.96 50,563,690.81
财务费用 4,594,550.75 5,032,921.45 3,159,582.49
资产减值损失 2,429,518.40 770,272.17 1,390,761.85
加: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 96,222,277.50 75,114,731.65 69,957,849.31
加:营业外收入 2,206,660.92 3,507,123.58 472,736.5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7,089.48 16,800.00 -
减:营业外支出 514,322.38 172,606.68 666,05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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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442,359.74 167,883.20 656,026.17
三、利润总额 97,914,616.04 78,449,248.55 69,764,529.11
减:所得税费用 14,447,057.45 11,721,090.12 10,244,162.66
四、净利润 83,467,558.59 66,728,158.43 59,520,366.4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3,467,558.59 66,728,158.43 59,520,366.45
其中:被合并方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1.11 0.89 0.79
(二)稀释每股收益 1.11 0.89 0.79
六、其他综合收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 83,467,558.59 66,728,158.43 59,520,366.4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83,467,558.59 66,728,158.43 59,520,366.4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一、营业收入 706,485,375.89 697,206,053.00 657,116,477.99
减:营业成本 464,368,632.85 496,617,367.76 469,496,392.23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971,626.58 9,080,748.33 9,801,863.99
销售费用 60,573,638.07 57,614,590.65 54,054,470.41
管理费用 63,701,950.56 50,307,732.45 45,776,225.27
财务费用 4,592,425.31 5,062,519.24 3,290,416.05
资产减值损失 1,778,934.40 597,585.90 2,225,194.70
加:投资收益-- -
二、营业利润 100,498,168.12 77,925,508.67 72,471,915.34
加:营业外收入 2,199,571.44 3,490,323.58 472,436.5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509,048.38 170,006.68 661,539.7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442,359.74 167,883.20 656,026.17
三、利润总额 102,188,691.18 81,245,825.57 72,282,812.14
减:所得税费用 15,441,666.68 12,323,479.92 10,911,80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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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四、净利润 86,747,024.50 68,922,345.65 61,371,009.46
五、其他综合收益-- -
六、综合收益总额 86,747,024.50 68,922,345.65 61,371,009.46
(三)现金流量表
1、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55,620,665.98 757,334,522.80 722,283,932.28
收到的税费返还--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131,779.00 3,398,560.68 1,809,115.0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64,752,444.98 760,733,083.48 724,093,047.3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85,444,440.11 504,929,531.18 510,405,050.0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9,786,821.54 39,379,310.25 38,649,871.53
支付的各项税费 74,866,594.82 50,877,934.86 58,168,397.15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2,994,510.42 51,867,384.02 53,306,952.2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53,092,366.89 647,054,160.31 660,530,271.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1,660,078.09 113,678,923.17 63,562,776.3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33,000.00 34,0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3,000.00 34,00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21,774,449.87 38,129,874.03 18,218,017.94
投资支付的现金-- -
其中: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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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774,449.87 38,129,874.03 18,218,017.9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741,449.87 -38,095,874.03 -18,218,017.9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借款收到的现金 59,388,723.00 95,520,000.00 68,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9,388,723.00 95,520,000.00 68,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2,500,000.00 77,020,000.00 9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5,163,662.96 50,522,397.11 34,168,262.18
其中: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66,213.7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7,663,662.96 127,542,397.11 130,234,475.9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274,939.96 -32,022,397.11 -62,234,475.9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1,643,688.26 43,560,652.03 -16,889,717.5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1,848,632.97 48,287,980.94 65,177,698.4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3,492,321.23 91,848,632.97 48,287,980.94
2、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49,667,437.75 743,180,594.16 713,675,315.55
收到的税费返还--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929,445.41 2,444,116.68 1,580,308.2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58,596,883.16 745,624,710.84 715,255,623.7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81,721,719.79 496,171,283.99 509,824,610.2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8,209,320.70 37,892,863.57 37,233,101.80
支付的各项税费 72,505,502.89 48,895,698.5,864,733.03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6,283,627.80 47,292,233.19 50,212,974.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48,720,171.18 630,252,079.30 653,135,419.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9,876,711.98 115,372,631.54 62,120,20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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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21,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0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6,676,687.33 14,859,109.45 11,429,881.85
投资支付的现金--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676,687.33 14,859,109.45 11,429,881.8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55,687.33 -14,859,109.45 -11,429,881.8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借款收到的现金 50,000,000.00 73,520,000.00 65,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0,000,000.00 73,520,000.00 65,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2,500,000.00 76,020,000.00 9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519,177.47 49,229,520.18 34,138,733.30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6,019,177.47 125,249,520.18 129,138,733.3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019,177.47 -51,729,520.18 -64,138,733.3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7,201,847.18 48,784,001.91 -13,448,410.4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4,838,144.03 36,054,142.12 49,502,552.5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2,039,991.21 84,838,144.03 36,054,142.12
二、审计意见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本公司的委托,审计了公司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5年度、2014年度、201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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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和信审字(2016)第
023号”《审计报告》。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的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和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不存在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二)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将全部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结构化主体。
2、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统一母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及会计期间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3、合并财务报表抵销事项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已抵销了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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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项目列示。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企业集团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4、合并取得子公司会计处理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时控制时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5、分步处置子公司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会计处理方法
(1)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在母公
司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丧失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报表层面,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者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失去控制权时的交易,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对于失去控制权时的交易,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原有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母公司财务报表中,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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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在母公司
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将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失去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6、报告期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1)报告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情况
①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实际投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康普顿石油化工
山东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5,000.00
生产、加工:制动液、防冻液、添加剂、润滑油、润滑脂、清洁剂、蜡制品等汽车养护用品、半成品及售后服务(以上项目筹建,筹建期至2014.6.20,筹
建期内不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批发零售:汽车用品、电子元器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5,000.00 100.00% 100.00%
②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实际投资额(万元)
持股
比例
表决权
比例
海川化工
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马家台社区
1,258.00
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无储存批发),易制毒化学品:丙酮、甲苯、2-丁酮、盐酸;第2.1类易
燃气体:正丁烷;第3.2类中闪点易燃液体:甲醇;
第3.3类高闪点易燃液体:正丁醇、松香水、二甲
苯异构体混合物;第5.1类氧化剂:亚硝酸钠;第
8.1类酸性腐蚀品:邻苯二甲酸酐;普通货运;货
物专用运输(罐式)(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11.1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5.3.17);一般经营项目:批发、零售:塑料
1,593.20 1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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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实际投资额(万元)
持股
比例
表决权
比例
原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润滑油,渣油,石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名力塑胶
青岛城阳区丹山工业园
1,000.00
生产塑料包装制品(不含印刷)。销售:塑料原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橡胶制剂。
1,000.00 100.00% 100.00%
(2)本公司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四、主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收入确认和计量的具体方法
1、销售商品
本公司销售的商品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金额确认销售商品收入:(1)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购货方,即销售商品已由购货方签收;(2)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
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即购货方对销售商品实现完全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即购销双方签订合同
确定了价款;(4)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的或将发
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2、提供劳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本公司根据实际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完工进度,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①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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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在让渡资产使用权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并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4、建造合同收入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本公司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进度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提示:或: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或:根据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确定。
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确定依据为:①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④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确定依据为:①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分别情况进行处理:①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②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5、针对经销商及其控制的多个主体与发行人进行交易的事项,发行人处理
方式为:按照经销商及其个体进行编号并录入ERP系统,在预存货款和信用额度范围内,发行人根据经销商及其个体的订单生成销售单,直接关联至出库单并与销售单一致开具发票,做到款票一致。物流部按照销售单生成装车明细组织装运,并由下订单主体直接或者指定其他专人签收。针对经销商存在控制不同主体对发行人采购的情形,发行人按照实际控制原则进行合并计算其销售额。
(二)金融资产和负债
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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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公允价值,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对于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集团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除应收款项以外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等。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均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1)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2)初始确认时即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3)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该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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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2)本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允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与嵌入衍生工具相关的混合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公司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等。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或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
衍生金融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和利率互换合同等。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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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指定为套期工具且套期高度有效的衍生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将根据套期关系的性质按照套期会计的要求确定计入损益的期间外,其余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权益工具: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发行权益工具时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增加股东权益。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本公司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和原直接计入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部分,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终止确认部分的收到对价和原直接计入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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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3、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将发行的金融工具根据该金融工具合同安排的实质以及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确认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负债:①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回购;②初始确认时即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③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可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①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和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②本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负债所在的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②《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允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与嵌入衍生工具相关的混合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除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外的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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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担保合同: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以公允价值减直接归属的交易费用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日对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减值检查,当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则应当对该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以根据测试结果计提减值准备。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到的各项事项: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本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⑥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⑦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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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⑨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按照该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该等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但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在确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资本公积,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以成本计量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予转回。
对于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判断其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的具体量化标准、成本的计算方法、期末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以及持续下跌期间的确定依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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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跌的具体量化标准
期末公允价值相对于成本的下跌幅度已达到或超过50%。
公允价值发生“非暂时性”下跌的具体量化标准连续12个月出现下跌。
成本的计算方法
取得时按支付对价(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投资成本。
期末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持续下跌期间的确定依据
连续下跌或在下跌趋势持续期间反弹上扬幅度低于20%,反弹持续时间未超过6个月的均作为持续下跌期间。
5、应收款项
(1)本公司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
项是指占期末应收款项余额5%以上且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款项,在资产负债日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的应收
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3)对于其他的应收款项以及上述(1)、(2)条所列应收款项经单独测
试后未发生减值的,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根据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计提比例(%)
1年以内 5.00
1-2年 20.00
2-3年 50.00
3-4年 80.00
4年以上 100.00
(三)存货的核算
1、存货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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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货包括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持有的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公司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公司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数量较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方法
公司的存货盘存方法采用永续盘存制。
(四)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1)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
当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确认为初始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确认为初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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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取得
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初始投资成本根据准则相关规定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
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账面价值一般不变。当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确认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
投资方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投资方都可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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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投资(不
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导致持股比例上升,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在转按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方应当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确定的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为取得新增投资而应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投资方原持有的对被投资
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者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有关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
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因部分处置等原因导致持股比例下降,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对剩余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目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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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成本法转权益法:因处置投资等原因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由能够实施控
制转为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投资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首先应按处置投资的比例结转应终止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然后比较剩余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与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计算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前者大于后者的,属于投资作价中体现的商誉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前者小于后者的,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同时,调整留存收益。
4、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依据: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
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
(2)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当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
至50%的表决权资本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
①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
②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
③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
④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
⑤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减值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可收回金额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出售的公允价值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孰高确定。
6、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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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五)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折旧
1、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2、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等;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类别残值率折旧年限(年)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5%或 10% 10-20 4.5-9.5
机器设备 5%或 10% 5-10 9-19
运输设备 5%或 10% 4-5 18-24
电子设备及其他 5%或 10% 3-10 9-32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固定资产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减值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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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具体认定依据为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条件的: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②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会行使这种选择权;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④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计价为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后续计价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及减值准备。
(六)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的类别
本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
2、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本公司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
部完成;
(2)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
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
(3)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4)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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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相符。
3、在建工程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建工程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减值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孰高确定。
(七)无形资产计价和摊销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分别为:①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②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等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1)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
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2)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
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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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无形资产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减值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孰高确定。
4、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以及开发阶段支出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
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1)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
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
(2)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
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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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八)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九)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暂停资本化期间: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金额计算:①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②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③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十)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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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补助类型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主要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两种类型。
2、政府补助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
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2)
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区分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的具体标准
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取得的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
(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
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
(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
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十一)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
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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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
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3、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
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
4、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十二)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各种形式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福利。
短期薪酬包括短期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年金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在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在半年和年度资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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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进行精算估值,以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1)服务
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2)设定受益义务的利息费用;(3)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负
债导致的变动。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1)和(2)项计入当期损益;第(3)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
辞退福利: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
(十三)主要税项
1、增值税
本公司及子公司按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计缴增值税,主要商品和劳务的增值税销项税税率为17%。
2、企业所得税
公司于2011年7月22日经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山东省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1137102,有效期三年;公司于2014年9月9日经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山东省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复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F201437106,有效期三年。因此本公司2013年度、2014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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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2015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报告期内,本公司之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3、消费税
本公司按销售润滑油的数量减去生产领用的基础油的数量计征消费税,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1月28日每升定额税率为1元;2014年11月29日至12月12日每升定额税率为1.12元;2014年12月13日至2015年1月12日每升定额税率为1.4元;
2015年1月13日至2015年12月31日每升定额税率为1.52元。
4、城市维护建设税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
5、教育费附加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子公司的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
6、地方教育费附加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为2%。
(十四)报告期内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1、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4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0号、11号、14号及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本公司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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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但对当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均不存在影响。
2、公司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
(十四)报告期内差异调整
公司报告期内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五、非经常损益情况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08]43号),公司2015年度、2014年度、2013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435,270.26 -151,083.20 -656,026.1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365,128.57 2,650,411.43 328,00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62,480.23 835,188.67 134,705.97
所得税影响额-254,032.33 -501,597.54 29,419.73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额--
合计 1,438,306.21 2,832,919.36 -163,900.47
六、主要资产情况
(一)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外币人民币外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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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 71,069.71 - 129,851.46
银行存款- 159,333,078.98 - 74,257,070.32
其他货币资金- 4,088,172.54 - 17,461,711.19
合计- 163,492,321.23 - 91,848,632.97
(二)应收账款
公司在报告期内无以前年度已全额或较大比例计提坏账准备、本期又全额或部分收回的应收账款。公司报告期内无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应收账款,没有以应收账款为标的进行证券化交易的情况。
账龄
2015.12.31 2014.12.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元)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元)
金额(元)比例(%)金额(元)比例(%)
1年以内 17,083,501.51 94.71 854,175.08 17,695,678.92 95.13 884,783.94
1-2年 47,772.01 0.26 9,554.40 93,466.53 0.50 18,693.32
2-3年 93,466.53 0.52 46,733.27 811,418.19 4.36 405,709.09
3-4年 811,418.19 4.50 649,134.55 965.48 0.01 772.38
4年以上 965.48 0.01 965.48 ---
合计 18,037,123.72 100.00 1,560,562.78 18,601,529.12 100.00 1,309,958.73
(三)预付账款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预付账款余额为9,108,043.09元,报告期预付款
项中无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账龄
2015.12.31 2014.12.31
金额(元)比例(%)金额(元)比例(%)
1年以内 8,916,313.21 97.89 6,754,556.26 99.6
1-2年 165,030.82 1.81 26,266.28 0.39
2-3年 26,263.06 0.29 436.00 0.01
3年以上 436.00 0.01 --
合计 9,108,043.09 100.00 6,781,258.54 100.00
(四)固定资产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固定资产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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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目折旧年限原值累计折旧净值
房屋及建筑物 10-20年 96,116,270.02 20,083,261.29 76,033,008.73
机器设备 5-10年 43,277,870.90 18,409,387.60 24,868,483.30
运输设备 4-5年 13,225,882.64 9,577,865.07 3,648,017.57
电子设备及其他 3-10年 5,465,554.09 2,760,055.75 2,705,498.34
合计- 158,085,577.65 50,830,569.71 107,255,007.94
(五)对外投资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口径无对外投资,母公司报表反映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为65,932,000.00元,净值为63,976,999.23元。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投资成本期初余额期末净值
核算方法
持股
比例
表决权比例
减值准备
海川化工 15,932,000.00 15,932,000.00 13,976,999.23 成本法 100% 100% 1,955,000.77
康普顿石油化工 50,000,000.00 50,000,000.00 50,000,000.00 成本法 100% 100%-
合计 65,932,000.00 65,932,000.00 63,976,999.23 1,955,000.77
(六)无形资产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58,981,030.36元,主要
为土地使用权、商标和软件。报告期内,公司没有通过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期末亦没有列入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项目。公司报告期内无形资产未发生减值情况,故未计提减值准备。无形资产明细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3、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化”之“(3)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中的“康普顿系列商标”,系公司2007年吸收合并青岛王冠石油化学有限公司时增加的13项商标权。根据吸收合并时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青天评报字[2007]第3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青岛王冠石油化学有限公司持有的13项“康普顿系列商标”评估作价为6,375,000.00元。由于本公司收购后
将继续使用该系列商标并计划无限期续展,会给公司带来无固定期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因此该系列商标可以长期使用,故不进行摊销。报告期末,公司对上述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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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权进行减值测试,未发生减值。
七、主要债项
(一)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5.12.31 2014.12.31
抵押借款 10,000,000.00 25,000,000.00
保证借款 10,000,000.00 20,000,000.00
信用借款 20,000,000.00 10,000,000.00
保证及抵押- 7,500,000.00
合 计 40,000,000.00 62,500,000.00
(二)应付账款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为49,896,717.88元,其中,账龄
超过1年以上的应付账款为48,138.38元,占年末应付账款余额的0.10%。
应付账款中无应付持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三)预收账款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预收账款余额为30,701,948.97元,为预收的经
销商货款,其中超过1年的预收款784,885.94元,占年末预收账款余额的2.56%。
预收账款中无预收持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四)应付职工薪酬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8,937,218.47元,主要为
公司完成本期绩效目标因而计提的绩效奖金以及计提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无属于拖欠性质的金额。2015年12月31日比2014年12月31日增加较多,主要是因为公司完成本期绩效目标因而计提的绩效奖金增加所致。
本公司的应付职工薪酬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4.12.31 本期增加额本期支付额 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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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4.12.31 本期增加额本期支付额 2015.12.31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40,177,590.02 32,825,340.02 7,352,250.00
二、职工福利费- 827,315.29 636,088.00 191,227.29
三、社会保险费 380.58 2,237,490.71 2,237,871.26 0.03
其中:医疗保险费 306.03 1,723,042.63 1,723,348.63 0.03
工伤保险费 40.55 322,650.83 322,691.38 -
生育保险费 34.00 191,797.25 191,831.25 -
四、住房公积金 8,820.00 1,199,635.00 1,208,178.00 277.0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978,239.62 1,095,335.94 680,111.41 1,393,464.15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八、其他短期薪酬----
合计 987,440.20 45,537,366.96 37,587,588.69 8,937,218.47
(五)应交税费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交税费余额为7,566,535.26元,具体明细如
下:
单位: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增值税 2,465,287.11 3,450,706.08
消费税 1,236,815.80 2,506,317.32
城建税 260,715.44 417,389.78
企业所得说 2,508,196.79 2,163,799.88
房产税 186,310.98 186,310.98
个人所得税 169,307.55 51,784.30
教育费附加 111,735.20 178,881.42
地方教育费附加 74,490.13 119,254.28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37,245.05 59,627.13
土地使用税 468,684.00 426,964.40
印花税 47,747.21 39,734.98
合 计 7,566,535.26 9,600,770.55
(六)其他应付款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为1,239,400.73元。期末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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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款中无应付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款项,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账龄 2015.12.31 2014.12.31
1年以内 1,164,157.24 872,652.46
1-2年 56,832.49 16,211.00
2-3年 16,211.00 -
3年以上 2,200.00 2,200.00
合计 1,239,400.73 891,063.46
(七)长期借款
单位: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抵押借款 33,388,723.00 24,000,000.00
保证借款--
合计 33,388,723.00 24,000,000.00
八、所有者权益
单位: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股本 75,000,000.00 75,000,000.00 75,000,000.00
资本公积 63,900,108.53 63,900,108.53 63,900,108.53
专项储备- 394,136.44 153,534.80
盈余公积 31,280,122.82 22,605,420.37 15,713,185.80
未分配利润 167,672,422.57 92,879,566.43 63,043,642.5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37,852,653.92 254,779,231.77 217,810,471.70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337,852,653.92 254,779,231.77 217,810,471.70
1、股本
股本变动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三、发行人设立以来的股本形
成情况”。
2、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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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资本公积均为股本溢价形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期初数 63,900,108.53 63,900,108.53 63,900,108.53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63,900,108.53 63,900,108.53 63,900,108.53
3、盈余公积
本公司盈余公积均为法定盈余公积形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期初余额 22,605,420.37 15,713,185.80 9,576,084.85
本期增加 8,674,702.45 6,892,234.57 6,137,100.95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31,280,122.82 22,605,420.37 15,713,185.80
九、报告期内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1,660,078.09 113,678,923.17 63,562,776.3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741,449.87 -38,095,874.03 -18,218,017.9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274,939.96 -32,022,397.11 -62,234,475.93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1,643,688.26 43,560,652.03 -16,889,717.55
十、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披露的或有事项。
(三)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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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一、主要财务比率
(一)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倍) 2.04 1.41 1.20
速动比率(倍) 1.58 0.90 0.7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9.14 37.11 40.50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比例(%)
2.89 4.16 4.93
财务指标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42.10 41.89 44.89
存货周转率(次) 6.56 7.17 5.9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2,750.20 9,501.16 8,612.85
利息保障倍数(倍) 24.85 16.77 21.2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1.49 1.52 0.85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96 0.58 -0.23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和披露》(2010年修订),本公司2015年度、2014年度、2013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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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8.17 26.01 25.9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7.68 24.91 25.9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1 0.89 0.7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9 0.85 0.8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1 0.89 0.7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9 0.85 0.80
十二、历次资产评估
(一)收购海川化工和名力塑胶股权资产评估情况
2011年5月,孙涛、孙修一分别将其持有的海川化工57.62%和2.38%股权转
让给本公司,2012年6月,孙涛将其持有的海川化工40%股权转让给本公司,上述股权转让作价依据为海川化工净资产的评估价值。
根据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青天评报字[2011]第QDV104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海川化工截止评估基准日2011年5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评估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
调整后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1 流动资产 2,164.37 3,353.76 3,357.33 3.57 0.11%
2 非流动资产 245.36 295.76 589.36 293.60 99.27%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68.00 68.00 278.32 210.32 309.29%
固定资产 177.36 227.76 311.04 83.28 36.56%
4 资产总计 2,409.73 3,649.52 3,946.69 297.17 8.14%
5 流动负债 1,147.34 2,451.35 2,451.35 --
6 非流动负债-- 21.71 21.71 0.89%
7 负债合计 1,147.34 2,451.35 2,473.06 21.71 0.89%
8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262.39 1,198.18 1,473.64 275.46 22.99%
2011年6月,海川化工收购了日本有限会社帅府持有的名力塑胶33.33%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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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6
权,作价依据为名力塑胶净资产的评估价值。
根据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青天评报字[2011]第QDV1064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止评估基准日2011年5月31日,名力塑胶的财务状况及评估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
调整后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1 流动资产 1,965.14 1,885.03 1,909.65 24.62 1.31%
2 非流动资产 510.74 939.73 1,440.09 500.36 53.25%
其中:固定资产 397.02 470.21 683.63 213.42 45.39%
在建工程 7.94 363.74 363.74 --
3 无形资产 105.79 105.79 392.73 286.94 271.24%
4 资产总计 2,475.88 2,824.76 3,349.74 524.98 18.58%
5 流动负债 2,269.97 2,777.01 2,777.01 --
6 非流动负债 24.00 24.00 155.25 131.25 546.88%
7 负债合计 2,293.97 2,801.01 2,932.26 131.25 4.69%
8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81.91 23.75 417.49 393.74 1657.85%
(二)转让路邦汽车保养股权资产评估情况
2010年11月,公司将其持有的路邦汽车保养60%的股权转让给江美丽、30%的股权转让给孙娟,本次转让作价依据为路邦汽车保养净资产的评估价值。
根据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青天评报字[2010]第5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路邦汽车保养在评估基准日2010年8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评估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
调整后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1 流动资产 425.06 425.13 425.13 --
2 非流动资产 1,029.67 1,029.67 1,097.50 67.83 6.59
其中:无形资产 1,029.67 1,029.67 1,097.50 67.83 6.59
3 资产总计 1,454.73 1,454.80 1,522.63 67.83 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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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账面价值
调整后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4 负债合计-----
5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454.73 1,454.80 1,522.63 67.83 4.66
3、美国趋势转让公司股权资产评估情况
2011年6月,美国趋势与路邦石油化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美国趋势根据朱振华先生的指示,将其代为持有的公司2.27%股权全部转让给路邦石油化工,
本次转让以公司2011年3月31日净资产的评估值为作价依据。
根据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青天评报字[2011]第QDV101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状况及评估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
调整后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1 流动资产 16,813.75 21,644.29 22,074.13 429.84 1.99%
2 非流动资产 9,078.91 9,126.14 11,794.52 2,668.38 29.24%
其中:固定资产 1,095.04 1,095.04 1,923.58 828.54 75.66%
在建工程 6,224.21 6,299.64 6,487.72 188.08 2.99%
无形资产 1,731.46 1,731.46 3,383.22 1,651.76 95.40%
3 资产总计 25,892.66 30,770.43 33,868.65 3,098.22 10.07%
4 负债合计 14,129.81 19,129.28 19,129.28
5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1,762.85 11,641.15 14,739.37 3,098.22 26.61%
十三、历次验资情况
本公司历次验资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
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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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讨论分析应结合本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附注和本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其他财务会计信息一并阅读。非经特别说明,本节所涉数据均以合并财务报表为依据,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状况
1、资产结构及其变化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货币资金 16,349.23 31.48 9,184.86 21.24 4,828.80 12.96
应收票据 2,293.12 4.42 1,326.93 3.07 929.60 2.49
应收账款 1,647.66 3.17 1,729.16 4.00 1,630.89 4.38
预付账款 910.80 1.75 678.13 1.57 3,592.10 9.64
其他应收款 140.22 0.27 189.74 0.44 204.60 0.55
存货 6,463.35 12.45 7,691.36 17.79 6,230.12 16.7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49.54 0.10 ----
其他流动资产 458.30 0.88 458.76 1.06 467.21 1.25
流动资产合计 28,312.22 54.52 21,258.94 49.16 17,883.32 47.99
固定资产 10,725.50 20.65 10,836.30 25.06 11,673.62 31.32
在建工程 5,991.66 11.54 4,729.08 10.94 1,330.06 3.57
无形资产 5,898.10 11.36 6,094.55 14.09 6,218.20 16.69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6.18 0.01 95.83 0.2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446.24 0.86 229.67 0.53 162.04 0.43
其他非流动资产 547.94 1.0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23,615.63 45.48 21,985.44 50.84 19,383.92 52.01
资产总计 51,927.85 100.00 43,244.38 100.00 37,267.23 100.00
总体来看, 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较为稳定,说明公司资产的质量较高,具有良好的流动性和较强的变现能力。
流动资产中占比较高的主要是货币资金和存货项目,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重在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分别为12.96%、21.24%、31.48%,呈稳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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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的趋势。2013年末货币资金比重为12.96%,占比较低,主要原因系归还银行贷
款以及2013年年中利润分配所致。2014年末、2015年末货币资金比重升至21.24%、
31.48%,主要原因系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较好所致。公司存货占总资产比重2013
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分别为16.72%、17.79%、12.45%,占比较高,主要
原因系公司为了保证快速满足市场需求,储备部分以基础油为主的原材料和库存商品所致。公司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重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末分别为
4.38%、4.00%、3.17%,保持在较低的水平。资产结构反映出公司应收账款赊销
比例低、资金周转速度快、货币资金充足的经营特点。
在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大幅增加以及资金占用较多的情况下,公司主营业务仍然保持了稳定增长。2013年-2015年,公司营业收入的复合增长率为3.28%,净利
润的复合增长率为18.42%,说明公司近年来通过自身综合实力的增强和盈利水平
的提升,为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等长期投资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同时为公司的可持续增长提供了充足的发展后劲。
2、资产变动情况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金额(万元)增长率(%)金额(万元)增长率(%)金额(万元)
货币资金 16,349.23 78.00 9,184.86 90.21 4,828.80
应收票据 2,293.12 72.81 1,326.93 42.74 929.60
应收账款 1,647.66 -4.71 1,729.16 6.03 1,630.89
预付账款 910.80 34.31 678.13 -81.12 3,592.10
其他应收款 140.22 -26.10 189.74 -7.26 204.60
存货 6,463.35 -15.97 7,691.36 23.45 6,230.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49.54 ----
其他流动资产 458.30 -0.10 458.76 -1.81 467.21
流动资产合计 28,312.22 33.18 21,258.94 18.88 17,883.32
固定资产 10,725.50 -1.02 10,836.30 -7.17 11,673.62
在建工程 5,991.66 26.70 4,729.08 255.55 1,330.06
无形资产 5,898.10 -3.22 6,094.55 -1.99 6,218.20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6.18 -93.55 95.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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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金额(万元)增长率(%)金额(万元)增长率(%)金额(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 446.24 94.30 229.67 41.74 162.04
其他非流动资产 547.9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23,615.63 7.41 21,985.44 13.42 19,383.92
资产总计 51,927.85 20.08 43,244.38 16.04 37,267.23
报告期内,主要资产项目的变动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现金 7.11 12.99 11.77
银行存款 15,933.31 7,425.71 4,240.03
其他货币资金 408.82 1,746.17 576.99
合计 16,349.23 9,184.86 4,828.80
2013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上年末减少25.91%,主要原因系归还银行贷
款以及2013年年中利润分配所致。
2014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上年末增长90.21%,主要原因系公司经营活
动现金流较好所致。
2015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上年末增长78.00%,主要原因系公司经营活
动现金流较好所致。
(2)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如下: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应收账款(万元) 1,647.66 1,729.16 1,630.89
应收账款变动-4.71% 6.03% 21.86%
营业收入(万元) 71,086.73 70,383.32 66,641.45
应收账款/营业收入 2.32% 2.46% 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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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万元) 28,312.22 21,258.94 17,883.32
应收账款/流动资产 5.82% 8.13% 9.12%
①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1,630.89万元、
1,729.16万元、1,647.6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仅为2.45%、2.46%、2.32%,发行
人应收账款总体规模处于相对较低水平,主要原因系公司对大部分经销商客户主要采取款到发货的销售政策,仅对较大的直销集团客户和部分较大的经销商采取赊销政策,使得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总体保持的较低的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随着销售收入的增长而增长,2013年末和2014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分别增长了21.86%和6.03%,同期公司销售收入增长分别
为13.00%和5.61%,基本保持相同的趋势。2015年末应收账款金额较上年末下降
4.71%,主要原因系公司2015年销售收入较2014年增加1.00%,增幅较低,公司
2015年加强了年末清缴应收款,导致2015年12月的应收款较上年末降低。
②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周转速度快、信用风险小,有94%以上的应收账款账龄在一年以内,详情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
坏账
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1,708.35 94.71 85.42 1,769.57 95.13 88.48 1,641.54 94.84 82.08
1-2年 4.78 0.26 0.96 9.35 0.50 1.87 89.22 5.15 17.84
2-3年 9.35 0.52 4.67 81.14 4.36 40.57 0.10 0.01 0.05
3-4年 81.14 4.50 64.91 0.10 0.01 0.08 ---
4年以上 0.10 0.01 0.10 ------
合计 1,803.71 100.00 156.06 1,860.15 100.00 131.00 1,730.86 100.00 99.97
公司主要采取区域经销的营销模式,营销网络遍及全国30个省级区域,经销商平均规模较小但分布较广。对此,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信用政策,从销售规模、销售增长率、历史信用记录、能否提供有效担保等方面,对经销商的信用额度审批及可用信用额度大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针对应收账款管理,公司管理层一方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1-1-282
面继续开发新客户、优化客户结构、积极拓展销售渠道,以实现其销售的持续稳定增长;另一方面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严格按信用政策分配赊销额,并要求经销商提供有效担保。对于享用赊销政策的经销商,由公司销售部门对其信用状况进行动态跟踪,以严格控制坏账风险。
因此,各报告期内,公司经销商虽享有信用额度支持并陆续使用,但公司货款的回账速度仍然较快。
③应收账款客户明细
A、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与本公司关系金额(万元)账龄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重(%)
青岛昊昱通科贸有限公司第三方 288.58 1年以内 16.00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方 262.77 1年以内 14.57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方 196.60 1年以内 10.90
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方 130.47 1年以内 7.23
乌鲁木齐市金丰达商贸有限公司第三方 77.95 1年以内 4.32
合计 956.37 53.02
2015年末,公司对应收账款前五名的客户的余额合计为956.37万元,占应收
账款总额的53.02%。
综上所述,得益于信用政策的严格执行,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虽有增长,但总体规模仍然较小且回款周期较短,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得以提升。
B、报告期前五名客户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乌鲁木齐市金丰达商贸有限公司 77.95 4.73% 71.75 3.86% 108.08 6.24%
烟台捷达润滑油有限公司-8.62 -0.52%-2.67 -0.46%-5.06 -0.93%
石家庄付扩军-91.07 -5.53%-0.01 0.00% 39.99 2.31%
鄂尔多斯市泰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37.68 2.29% 47.74 3.86% 29.52 1.71%
青岛鑫祥琳润滑油有限公司-144.17 -8.75%-8.36 -1.44% 41.46 2.40%
哈尔滨森普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7 -0.13%-2.06 -0.35% 40.56 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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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天君和贸易有限公司-1.11 -0.07%----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 计-131.41 -7.98% 136.32 7.08% 274.48 15.22%
注:表中负数为预收账款,其占比为占预收账款的比例。
公司大部分采取预收款销售,期末应收账款占比很小,账龄很短,仅对较大的直销集团客户和部分较大的经销商采取赊销政策,使得公司的主要客户应收账款余额总体保持较低的水平,报告期各期末主要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变动符合公司销售经营特点。
(3)预付账款
账龄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
1年以内 891.63 97.89 675.46 99.61 3,584.71 99.79
1-2年 16.50 1.81 2.63 0.39 7.39 0.21
2-3年 2.63 0.29 0.04 0.01 --
3年以上 0.04 0.01 ----
合计 910.80 100.00 678.13 100.00 3,592.10 100.00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预付账款前五名单位余额888.23万元,占预付账款总
额97.52%,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与本公司关系金额(万元)账龄未结算原因
山东大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第三方 321.01 1年以内货物未到
青岛海关第三方 261.94 1年以内预缴关税
青岛中化建工贸有限公司第三方 224.00 1年以内货物未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第三方 57.96 1年以内货物未到
青岛市供电局第三方 23.31 1年以内服务未提供
合 计 888.23
报告期内,公司的预付账款主要是预付的材料采购款和设备款。与其他各期末相比,公司2013年末的预付账款大幅增加,主要原因系2013年末预付供应商的基础油等原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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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金额(万元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万元)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万元)
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72.61 34.42 3.63 98.82 44.21 4.94 190.75 83.46 9.54
1-2年 18.10 8.58 3.62 112.53 50.34 22.51 14.96 6.55 2.99
2-3年 109.04 51.69 54.52 11.35 5.08 5.68 22.84 9.99 11.42
3-4年 11.20 5.31 8.96 0.82 0.37 0.66 ---
4年以上---
合计 210.95 100 70.73 223.52 100.00 33.78 228.55 100.00 23.95
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主要是保证金。
2015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业务性质
金额(万元)
年限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保证金
109.04 2-3年
56.43
10.00 3-4年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保证金 27.30 1年以内 12.94
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保证金 10.00 1年以内 4.74
北京运通国融投资有限公司保证金 10.00 1-2年 4.74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配件销售分公司
保证金 5.00 1-2年 2.37
合 计 171.34 81.22
(5)存货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作为一种消费品,公司的润滑油产品具有生产周期短、实物流转快、规模量产等特点,因此,保持一定规模的存货周转是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公司主要以月度销售计划作为参照指标来确定当期存货的采购量,按销售订单编排生产计划。在保证销售收入稳定增长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及时制定采购计划、跟踪库存动态,提高物流效率和加强生产效率等措施有效提高存货周转率,降低存货库存,避免存货积压,减少流动资金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存货如下: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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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原材料 2,993.54 46.32 4,423.37 57.51 2,640.85 42.39
库存商品 2,746.43 42.49 2,370.36 30.82 2,928.59 47.01
自制半成品 412.67 6.38 591.85 7.69 380.45 6.11
包装物 191.79 2.97 196.27 2.55 183.92 2.95
低值易耗品 118.92 1.84 109.51 1.42 96.31 1.55
合计 6,463.35 100.00 7,691.36 100.00 6,230.12 100.00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和库存商品构成,是最主要的存货项目。存货结构状况反映了公司所处行业的经营特征,存货结构变化源于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对存货管理及产品结构的及时调整。
近年来,公司上游的原油、基础油价格剧烈波动,下游汽车市场快速增长,润滑油市场需求和客户订单保持稳定增长,公司管理层根据上游原材料市场变化,适时控制原材料期末库存量,以避免上游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变化,同时生产部门通过改进工艺流程、提高工人熟练程度和提高生产设备的使用效率,并进一步加强物流环节效率和生产环节的控制,提高存货流转速度,在满足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有效降低产品库存和资金占用,提高存货周转效率。
公司库存商品的生产计划主要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和客户订单来制定调整,所以,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会随订单变化保持一定的库存量。由于本公司产品批量订货、批次生产、发货周期短,因此,公司库存商品流转速度快,相对于公司经营规模处于较低水平。公司库存商品是根据客户订单生产,尚未交付的留存备付商品,会随着商品的交付而快速流转,不存在积压呆滞情况。
报告期内存货增长变动表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金额(万元)增长率(%)金额(万元)增长率(%)金额(万元)
原材料 2,993.54 -32.32 4,423.37 67.50 2,640.85
库存商品 2,746.43 15.87 2,370.36 -19.06 2,928.59
自制半成品 412.67 -30.27 591.85 55.57 380.45
包装物 191.79 -2.28 196.27 6.71 18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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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金额(万元)增长率(%)金额(万元)增长率(%)金额(万元)
低值易耗品 118.92 8.59 109.51 13.71 96.31
合计 6,463.35 -15.97 7,691.36 23.45 6,230.12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的增减变动较大,主要系2014年末的原材料变动较大所致。
2014年末,公司原材料余额较上年末增长67.50%,主要原因系公司根据2014
年原材料基础油的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加大了采购量,从而导致期末尚结存较大金额的原材料。
2015年末,公司原材料余额较上年末降低32.32%,主要原因系公司根据国际
原油市场一直处于持续下跌状况,公司在满足基本使用储备的情况下降低了期末基础油的采购量所致。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基础油的库存情况及市场价格如下:
基础油类别数量(吨)金额(万元)单价(元/吨)市场价格(元/吨)[注]
基础油 150N 1,163.00 572.75 6,056.91 5,725.00
基础油 500N 444.06 277.47 6,087.13 6,919.00
基础油 50BS 22.36 19.69 9,257.68 9,950.00
基础油 100N 120.03 90.36 8,135.09 9,650.00
其他 583.49 500.59 6,579.23 -
合计 2,332.94 1,460.86 --
[注]:该市场价格为安迅思(ICIS)2015年 12月最后一周的市场报价,不含运费的含税价。
从表中可以看出,报告期末公司期末存货的结存价格与市场价格差异不大。
存货管理能力和存货周转率分析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存货余额/月平均收入 1.09 1.32 1.13
存货周转率(次/年) 6.56 7.17 5.94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的销售收入和经营业绩的稳步提升,公司存货管理水平也日益提高。公司建立大宗原材料基础油的招标采购制度,对供货单位的品质、价格、信用进行动态跟踪,稳定供应渠道;及时办理采购入库手续,在存货的收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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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发出、结存各环节均以真实单据为基础,做到账实相符;严格按照销售订单组织生产,加强采购、生产和销售部门的协同效应发挥,缩短存货生产周期,提高物流效率;成本核算对象细化到具体型号的产品,及时准确对成本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充分利用信息化条件,做到成本核算和结转完工产品成本及时准确。
公司存货生产管理涉及采购部、生产部、物流部等多个部门,各个部门充分信息共享,相互协作。采购部门根据销售部门统计和传递的销售订单以及生产部的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 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公司存货余额与当年月平均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3、1.32、1.09,期末存货余额均控制在合
理稳定的水平;公司生产部门根据销售订单安排组织生产,不断优化产品生产流程,以达到提高生产效率和缩短生产周期的目标;物流部门根据销售单据及时组织发货。
通过各个部门职能协同效应的发挥,公司存货管理水平较高, 2013年、2014年、2015年,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5.94次/年、7.17次/年、6.56次/年,公司的
存货周转速度保持在较高水平。
3、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化
(1)固定资产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净值
(万元)
比例(%)
成新率(%)
净值
(万元)
比例(%)
成新率(%)
净值
(万元)
比例
(%)
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7,603.30 70.89 79.11 8,043.06 74.22 83.68 8,482.81 72.67 88.26
机器设备 2,486.85 23.19 57.46 2,379.06 21.95 60.36 2,648.36 22.69 68.12
运输设备 364.80 3.40 27.58 281.38 2.60 24.81 402.17 3.45 35.78
电子设备及其他
270.55 2.52 49.50 132.81 1.23 37.90 140.27 1.20 47.19
合计 10,725.50 100.00 67.85 10,836.30 100.00 72.06 11,673.62 100.00 78.24
房屋建筑物中,子公司名力塑胶所建办公楼及仓库占地已纳入国家建设规划,但属于临时建筑,详情如下:
项目原值(万元)产权状态
综合办公楼 341.00 占地已纳入国家建设规划中,房屋属于临时建筑
仓库 497.72 占地已纳入国家建设规划中,房屋属于临时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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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和电子设备等构成,其中,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是公司主要的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末,两项合计占固定资产的比重分别为95.36%、96.17%和94.08%。
报告期内,公司工业润滑油生产设备为一套调和设备和一条灌装线,防冻液生产设备为一套调和设备和五条灌装线,汽车养护品生产设备为一套灌装设备和一条灌装线,公司的上述各类产品的设备产能利用率虽低,但均在使用,不存在固定资产闲置现象,虽然防冻液有五条灌装线,但防冻液的生产具有季节性特征,在生产旺季时各条灌装线均投入使用,因此,上述各类产品的产能利用率虽低,但不存在由于某些固定资产长期不使用而产生贬值、报废等需要计提固定资产准备的情况。
2014年末、2015年末固定资产价值逐年略降,主要系该年度计提折旧所致。
公司固定资产质量和成新率较高,设备使用状况良好,无闲置或减值情况发生,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提升提供坚实基础。
公司与行业相近上市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年
项目德联集团彩虹精化回天新材均值公司
房屋建筑物 10-45 10-20 15-35 11.67-33.33 10-20
机械设备 2-10 5-10 7-8 4.67-9.33 5-10
运输设备 5-10 5 6 5.33-7 4-5
电子设备及其他 5-10 5 5-10 5-8.33 3-10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行业相近的上市公司基本保持一致。
(2)在建工程
各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1,330.06万元、4,729.08万元、5,991.66
万元。
项目名称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年产 4万吨润滑油建设项目 4,162.79 3,210.74 793.73
年产 4万套汽车保养设备项目 1,653.37 1,411.84 53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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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零星工程 175.50 106.50 -
合 计 5,991.66 4,729.08 1,330.06
报告期内,在建工程主要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康普顿石油化工“年产4万吨润滑油项目”、“年产4万套汽车保养设备项目”及其他零星工程。
(3)无形资产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无形资产净值5,898.10万元,主要由土地使用权、
商标、软件和专利技术构成。
项目原值(万元)累计摊销(万元)净值(万元)
土地使用权 5,503.06 580.76 4,922.30
软件 632.66 331.42 301.24
康普顿系列商标 637.50 0.00 637.50
含纳米氧化亚铜的润滑剂生产技术 11.05 8.84 2.21
纳米材料的制备方法 80.00 80.00 0.00
复合润滑油添加剂的制备方法 35.00 0.15 34.85
合计 6,899.27 1,001.17 5,898.10
本公司无形资产中土地使用权除2011年合并海川化工增加的海川化工下属子公司名力塑胶的土地使用权外,均为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按实际成本作为初始入账价值,按50年法定使用期限进行摊销。控股子公司海川化工之子公司名力塑胶11,989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按合并海川化工时的评估值入账,按剩余年限平均摊销。
无形资产中“康普顿系列商标”系公司于2007年10月吸收青岛王冠石油化学有限公司时该公司拥有的13项商标资产,根据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青天评报字[2007]第35号《资产评估说明》,截止评估基准日2007年6月30日,该系列商标评估值637.5万元。评估过程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
基本情况”之“五、发行前的资产重组情况”之“(二)资产收购与转让”之“2、
收购海川化工及名力塑胶之股权”。
此外,由于本公司在吸收合并青岛王冠石油取得该系列商标后,预计未来持续使用该系列商标并将无限期续展,将会给公司带来无固定期限的经济利益的流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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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因此将其划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而不进行摊销。
无形资产中软件系外购信息系统管理软件及办公软件形成。
(4)商誉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商誉---
合计---
公司根据2011年5月30日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以960万元的价款收购了海川化工60%的股权,上述股权收购于2011年5月31日实际完成。依据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青天评报字[2011]第QDV104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评估结果,上述股权的公允价值为884.18万元,投资成本960万元高于上述公允价值的
差额75.82万元形成商誉。由于商誉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因此于2013
年计提其减值准备758,189.87元。
(5)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40.64 27.67 19.45
存货跌价准备 36.66 10.65 8.60
未弥补亏损 247.80 171.65 116.07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结余 - 5.91 2.30
商誉减值准备 11.37 11.37 11.37
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 3.72 2.42 4.25
资产性政府补助 106.05 --
合计 446.24 229.67 162.04
上述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应的可抵扣差异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226.79 164.78 123.92
存货跌价准备 209.60 54.33 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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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弥补亏损 991.20 686.59 464.29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结余 - 39.41 15.35
商誉减值准备 75.82 75.82 75.82
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 14.86 9.68 17.00
资产性政府补助 707.00 --
合计 2,225.27 1,030.61 734.46
其中,未弥补亏损系本公司子公司康普顿石油化工处于开办期发生的开办费形成的亏损。
4、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坏账准备 226.79 164.78 123.92
存货跌价准备 209.60 54.33 38.09
商誉减值准备 75.82 75.82 75.82
合计 512.21 294.93 237.82
(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减值准备主要为计提的坏账准备以及存货跌
价准备。2015年末资产减值准备余额较2013年末和2014年末增长较大主要原因系:①随着销售规模的扩大,各期期末的应收账款余额随着增加,进而导致计提坏账准备有所增加;②2015年末,资产减值准备较上年末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系2015年末计提坏账准备以及存货跌价准备有所增加。应收账款增加原因参见本节“(一)资产状况2、资产变动情况(2)应收账款”部分的分析说明。
(2)公司按存货账面余额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由于少
量存货的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 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分别计提了
38.09万元、54.33万元、209.60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
(二)负债状况
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末,本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5,486.19万元、
17,766.46万元和18,142.58万元,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重分别为95.88%、84.87%
和76.32 %,流动负债中银行借款占负债总额比重分别为41.97%、35.18%和
22.05 %,其余债务主要由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和应交税金构成。公司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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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特点是流动资金需求量及周转金额较大,受此影响,流动负债是公司主要资金来源,因此公司负债结构中流动负债占比较高。公司近年来随经营业绩持续上升,资金流较为充裕,偿债压力较小。
公司的长期负债项目中,主要为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长期借款,2013年发行人子公司康普顿石油化工作为募投项目“年产4万吨润滑油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申请项目长期借款,截止到2015年末共计借款3,338.87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生产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公司多
年自身积累。公司总体债务结构合理,流动性充裕,财务风险较小。
1、负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结构情况如下: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
金额(万元)比例(%)(%)短期借款 4,000.00 22.05 6,250.00 35.18 6,500.00 41.97
应付账款 4,989.67 27.50 7,082.94 39.87 5,603.32 36.18
预收账款 3,070.19 16.92 581.62 3.27 545.77 3.52
应付职工薪酬 893.72 4.93 98.78 0.56 73.00 0.47
应交税费 756.65 4.17 960.08 5.40 555.76 3.59
应付利息 11.76 0.06 14.98 0.08 13.14 0.08
应付股利-- 0.00 0.00 1,491.21 9.63
其他应付款 123.94 0.68 89.11 0.50 66.12 0.43
流动负债合计 13,845.94 76.32 15,077.51 84.87 14,848.31 95.88
长期借款 3,338.87 18.40 2,400.00 13.51 300.00 1.94
递延所得税负债 250.77 1.38 256.80 1.45 262.88 1.70
递延收益 707.00 3.90 32.14 0.18 75.00 0.48
非流动负债合计 4,296.65 23.68 2,688.95 15.13 637.88 4.12
负债合计 18,142.58 100.00 17,766.46 100.00 15,486.1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金额
(万元)
增长率(%)
金额
(万元)
增长率(%)
金额
(万元)
短期借款 4,000.00 -36.00 6,250.00 -3.85 6,500.00
应付账款 4,989.67 -29.55 7,082.94 26.41 5,6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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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金额
(万元)
增长率(%)
金额
(万元)
增长率(%)
金额
(万元)
预收账款 3,070.19 427.87 581.62 6.57 545.77
应付职工薪酬 893.72 804.76 98.78 35.32 73.00
应交税费 756.65 -21.19 960.08 72.75.76
应付利息 11.76 -21.50 14.98 14.00 13.14
应付股利----100.00 1,491.21
其他应付款 123.94 39.09 89.11 34.77 66.12
流动负债合计 13,845.94 -8.17 15,077.51 1.54 14,848.31
长期借款 3,338.87 39.12 2,400.00 700.00 3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250.77 -2.35 256.80 -2.31 262.88
递延收益 707.00 2,099.75 32.14 -57.15 75.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4,296.65 59.79 2,688.95 321.54 637.88
负债合计 18,142.58 2.12 17,766.46 14.72 15,486.19
(1)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是公司主要债务,也是公司流动资金的主要来源。2015年末短期借款较上年减少36.00%,主要原因系本年偿还借款2,250.00万元。
本公司银行借款规模较为合理,借款余额增长变动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主营业务增长趋势,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财务风险较低。
(2)应付账款
各报告期末,应付账款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6.18%、39.87%和27.50%,
占比较高,主要原因为系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合作多年且关系良好,公司充分利用了供应商的信用政策和资金渠道以降低公司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014年末,应付账款余额7,082.94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6.41%,主要原因系
公司2014年四季度增加采购原材料所形成的应付供应商的货款增加所致。2015年末,应付账款余额4,989.67万元,较上年末减少29.55%,主要原因系公司2015
年原油价格持续走低,四季度适当降低采购基础油为主的原材料,对应所形成的应付供应商的货款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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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认为,充分利用供应商的信用政策和资金渠道对降低公司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实行比价招标、批量采购、签订长期合同等措施来提高和供应商的谈判地位,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来加强稳固采购渠道,进而有效的降低公司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预收账款
公司对经销商和集团直销客户的销售和回款政策略有不同:对大部分经销商采用先收款后发货政策,对大型直销客户和部分优质大型经销商采用赊销政策。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的预收账款均为收到的经销商货款。
2015年末公司预收账款为3,070.19万元,较上年末581.62万元增长427.87 %,
主要原因系2015年末公司销售订单增加较多而导致不能及时生产发货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
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末,公司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73.00万元、98.78
万元和893.72万元。2015年末应付职工薪酬情况如下:
①明细项目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一、短期薪酬 8,937,218.47 987,440.20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
计划
- 379.86
三、辞退福利--
四、其他福利--
合计 8,937,218.47 987,820.06
②短期薪酬
单位:元
项目期初数本期增加额本期支付额期末数
一、工资、奖金、津贴
和补贴
- 40,177,590.02 32,825,340.02 7,352,250.00
二、职工福利费- 827,315.29 636,088.00 191,227.29
三、社会保险费 380.58 2,237,490.71 2,237,871.26 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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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医疗保险费 306.03 1,723,042.63 1,723,348.63 0.03
2.工伤保险费 40.55 322,650.83 322,691.38 -
3.生育保险费 34.00 191,797.25 191,831.25 -
四、住房公积金 8,820.00 1,199,635.00 1,208,178.00 277.0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
育经费
978,239.62 1,095,335.94 680,111.41 1,393,464.15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八、其他短期薪酬----
合计 987,440.20 45,537,366.96 37,587,588.69 8,937,218.47
③设定提存计划
单位:元
项目期初数本期增加额本期支付额期末数
一、基本养老保险费 345.86 3,450,372.83 3,450,718.69 -
二、失业保险费 34.00 191,544.50 191,578.50 -
合计 379.86 3,641,917.33 3,642,297.19 -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中无属于拖欠性质的金额。
(5)应交税费
报告期内,公司应交税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增值税 246.53 345.07 189.56
企业所得税 250.82 216.38 272.65
消费税 123.68 250.63 -
其他 135.62 148.00 93.55
合计 756.65 960.08 555.76
2014年末较2013年末应交消费税大幅增长,主要原因系从2014年11末消费税率开始大幅提升,而2014年12月当月生产领用的基础油大多11月份之前采购,导致期末应交消费税增长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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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应付股利
2013年末应付股利1,491.21万元,系公司2013年中期利润分配应付恒嘉世科
的股利尚未支付。2014年末以及2015年末无应付股利。
(7)其他应付款
2013年末其他应付款余额66.12万元,较上年末减少90.32%,主要原因是海
川化工偿还了孙涛往来款。2014年末和2015年末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89.11万
元和123.94万元,主要系宣传材料制作费、软件开发费、投标保证金等。
3、非流动负债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长期借款 3,338.87 18.40 2,400.00 89.25 300.00 47.03
递延所得税负债 250.77 1.38 256.80 9.55 262.88 41.21
递延收益 707.00 3.90 32.14 1.20 75.00 11.76
非流动负债合计 4,296.65 23.68 2,688.95 100.00 637.88 100.00
公司长期借款系发行人子公司康普顿石油化工作为募投项目“年产4万吨润滑油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申请项目长期借款,截止到2015年末共计借款3,338.87万元。
公司非流动负债项目中递延所得税负债产生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事项,公司于2007年吸收合并青岛王冠石油化学有限公司,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事项,本公司以青岛王冠石油各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入账,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应纳税时间性差异1,107.01万元,故公司将该应纳税时间
性差异计提递延所得税负债276.75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负债
累计转回116.66万元。
公司于2011年5月收购了海川化工60%的股权,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本公司将海川化工的各项资产按收购时的公允价值纳入合并报表,由于公允价值与计税价值存在应纳税时间性差异611.83万元,因此本公司计提了152.96万
元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截至2015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负债累计转回了6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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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根据青岛市崂山区科学技术局、青岛市崂山区财政局“崂科发[2013]22号”文件,以及青岛市财政局“青财教指[2013]73号”文件,公司于2013年收到发动机纳米流体冷却液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补贴75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已全部摊销完毕;根据青岛市崂山区财政局“青崂财[2015]183号”文件及“青崂财[2015]387号”文件,公司于2015年收到年产4万吨润滑油建设项目产业升级补助资金707.00万元。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偿债存量指标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 2.04 1.41 1.20
速动比率 1.58 0.90 0.78
现金比率 1.18 0.61 0.33
资产负债率(合并;%) 34.94 41.08 41.5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9.14 37.11 40.50
偿债流量指标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2,750.20 9,501.16 8,612.85
利息支出(万元) 513.14 566.41 405.06
利息保障倍数(倍) 24.85 16.77 21.26
相关计算公式: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现金比率=货币资金余额/流动负债;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支出。
2、公司偿债能力分析
(1)债务存量比率分析
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20、1.41和2.04,
速动比率分别0.78、0.90和1.58。从偿债指标来看,公司的短期债务的资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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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较强且较为稳定。
本公司生产经营的润滑油产品为多品种大批量生产,产品单位价值低,流动性高,变现能力强,资金周转速度和存货周转率较高。公司的生产经营特点决定了公司在业务发展过程中需不断加强市场开拓能力和经销渠道的建设,这一商业模式保证了公司对产品端和销售端的控制地位,同时,公司为加强对经销渠道风险的控制,对下游经销商主要采用先收款后发货的销售回款政策,有效减少应收账款的资金占用和信用风险。公司通过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等措施,有效保证了公司较高的资产周转效率和变现能力,短期偿债能力得到有效保障。
2014年末,公司流动比率为1.41,较2013年末上升0.21,速动比率为0.90,
较上年末上升0.12,主要原因系2014年末负债规模未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
2014年经营性现金流较好导致年末货币资金余额大幅提升。2015年末,公司流动比率为2.04,较2014年末上升0.63,速动比率为1.58,较上年末上升0.68,主要原
因系2015年经营性现金流较好导致年末货币资金余额大幅提升所致。
公司通过适度举债,保证了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所需和业务经营良好运转,促进了经营业务的发展。公司举债规模适当,偿债能力较高,偿债风险可控。
(2)债务流量比率
偿债流量指标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2,750.20 9,501.16 8,612.85
利息支出(万元) 513.14 566.41 405.06
利息保障倍数(倍) 24.85 16.77 21.26
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8,612.85
万元、9,501.16万元和12,750.20万元,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逐年提高;利息保障
倍数分别为21.26、16.77和24.85,呈现先降后升的趋势,主要原因系2014年公司
子公司康普顿石油化工建设“年产4万吨润滑油建设项目”而大幅提升长期借款规模使得当年利息支出金额大幅增加,进而导致2014年度利息保障倍数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2015年度公司偿还部分银行贷款降低了利息支出,同时利润规模快速增长,使得2015年度利息保障倍数较2014年度快速增长。总体来看,公司的利息保障倍数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公司偿付利息有充足的盈利能力保障。公司债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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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流量比率一直处于良好水平,使公司能顺利从金融机构获得信贷支持。
(3)偿债来源分析
公司近年来产销量和销售收入均稳定增长,盈利水平持续提升。2013年-2015年,公司营业收入的复合增长率为3.28%,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为18.42%;2013
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356.28万元、
11,367.89万元和11,166.01万元。公司盈利水平稳定且持续增长,经营现金流充足,
具有可靠的偿债来源。
3、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分析
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与同业公司比较表如下:
指标单位名称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
德联集团 6.00 3.60 5.30
彩虹精化 0.82 0.80 3,67
回天新材 2.40 2.95 5.52
均值 3.07 2.45 5.52
公司 2.04 1.41 1.20
速动比率
德联集团 4.41 1.98 3.56
彩虹精化 0.72 0.69 3.20
回天新材 1.94 2.13 4.12
均值 2.36 2.13 3.63
公司 1.58 0.90 0.7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德联集团 13.23% 20.54% 15.30%
彩虹精化 56.28% 45.54% 15.26%
回天新材 24.29% 18.13% 6.45%
均值 31.27% 28.07% 12.34%
公司 29.14% 37.11% 40.50%
注:由于相近行业上市公司均未披露2015年财务数据,在进行指标对比时采用的是2015年半年报数据。
因融资渠道单一,公司偿债能力指标低于已上市公司彩虹精化和回天新材。
德联集团于2012年上半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其偿债能力指标也显著偏高。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处于相对较低水平,主要原因为公司存货和应收账款周转效率高,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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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获取现金的能力较强,而由于公司处于快速扩张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大,公司依靠内部积累和银行借款筹集投资资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较多地用于固定资产投资,从而造成公司偿债能力指标相对较低。但由于公司盈利能力较强,经营性现金流量充足,筹资能力较强,因此公司并无偿债风险。
(四)资产周转效率分析
1、资产周转率指标
报告期资产周转率指标
指标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42.10 41.89 44.89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8.55 8.59 8.02
存货周转率(次/年) 6.56 7.17 5.94
存货周转天数 54.88 50.21 60.61
2、公司资产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行严格的信用政策,资金回笼情况良好,应收账款周转率相对较高,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 93%以上,信用风险较小。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已合作多年、销量较大且信誉良好的经销商及直销客户给予了一定的信用政策,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在报告期内呈下降并趋稳的趋势,但仍处于较高水平,且 2015 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占当年营业收入比例为 2.32%,仅为 1803.71
万元。对此,公司加强了对应收账款的风险控制,并对客户的可用信用额度进行动态跟踪,客户赊购金额严格以其可用信用额度为限。截至目前为止,公司客户尚无逾期支付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处于较高水平,主要得益于公司加强存货实物流转的管理,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生产计划合理制定存货采购规模,持续提高物流运转效率。2013年存货周转天数为 60.61天,较 2014年、2015年略低,主要
原因为公司在原材料基础油价格处于低谷时,择机大量采购了基础油,使原材料增长幅度较大所致,随着基础油的耗用流转,存货周转率将会得以提升。
3、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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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指标与同业公司比较表如下:
指标单位名称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德联集团 6.78 5.66 7.07
彩虹精化 3.34 5.37 7.98
回天新材 2.74 3.70 4.59
均值 4.29 4.91 6.55
公司 42.10 41.89 44.89
存货周转率
(次/年)
德联集团 2.22 2.53 3.23
彩虹精化 4.68 5.52 5.03
回天新材 3.84 3.15 3.08
均值 3.58 3.73 3.78
公司 6.56 7.17 5.88
注:由于相近行业上市公司均未披露2015年财务数据,在进行指标对比时采用的是2015年半年报数据,即表中同行业资产周转率=2015年半年报相应资产周转率×2。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公司存货周转率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相对较高,主要得益于销售信用政策的严格执行。公司针对大部分经销商采用先收款后发货政策,对大型直销客户和部分优质大型经销商采用赊销政策。而选取的上市公司的信用政策与公司存在较大的差异,给客户的信用期较长且覆盖面较大。上述严格的销售信用政策导致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大幅高于同行业相近上市公司。
公司存货周转率相对较高,主要原因为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销售订单和生产计划合理制定存货采购规模,采购和生产环节的计划性较强,因此,存货周转效率较高。
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的构成及总量变化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71,058.82 99.96 70,353.17 99.96 66,605.94 9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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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
其他业务收入 27.91 0.04 30.15 0.04 35.51 0.05
合计 71,086.73 100.00 70,383.32 100.00 66,641.45 100.00
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为车用润滑油、工业润滑油、防冻液、汽车养护品等产品的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各期,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在 99%以上,主营业务突出。
公司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少量的基础油、添加剂等原料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小。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业务收入变动较大,这主要系公司根据库存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化,在满足正常生产所需的前提下,对原材料库存进行调整,以降低存货的跌价风险、减少资金占用所致。
2014年度、2015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总额较上年分别增加了 3,747.23万
元、705.65 万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 5.63%、1.00%。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源于
内外部环境的有利变化。从外部环境来看,宏观经济和下游行业的持续快速发展为公司的业务扩张提供了有利条件;从内部环境来看,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产品结构,依靠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提升“康普顿”品牌的市场竞争力,从而有力推动了公司销售收入的增长。
2、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分析
(1)按产品列示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产品的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
普通润滑油 39,510.94 55.60 37,666.49 53.54 37,989.07 57.04
纳米润滑油 18,632.59 26.22 19,002.83 27.01 16,278.39 24.44
车用润滑油小计 58,143.53 81.82 56,669.32 80.55 54,267.46 81.48
工业润滑油 6,635.11 9.34 6,196.02 8.81 4,607.22 6.92
防冻液 4,269.55 6.01 4,824.95 6.86 4,434.31 6.66
汽车养护品 1,574.22 2.22 2,001.45 2.84 2,367.15 3.55
其他 436.40 0.61 661.41 0.94 929.80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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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71,058.81 100.00 70,353.17 100.00 66,605.9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的销售金额逐年增长,中高端产品的收入比重逐年提升并趋稳,产品结构与市场需求相符且不断优化。
各报告期,公司车用润滑油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均在 80%以上,在公司的收入结构中占据主导地位。其中,纳米润滑油是公司研发生产的中高端车用润滑油,不仅具有普通润滑油耐磨、抗氧等特点,而且更为节能、环保,符合当前汽车市场的消费需求。报告期内,公司纳米润滑油的收入占比从 2013年度的 24.44%增至 2015年度 26.22%,有效提高了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工业润滑油、防冻液、汽车养护品三类产品在公司收入中的比重不高,报告期内三者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17%左右。这主要是因为公司近年来以利润率更高的中高端车用润滑油产品为发展重点,车用润滑油的收入比重不断提升,其他产品的收入比重相应下降。
此外,自公司还有少量收入源自其他产品。这部分收入的金额较少,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也小,主要是合并纳入的子公司海川化工与名力塑胶的销售收入。其中,海川化工主营基础油等化工原料的销售,名力塑胶主营各种塑料包装制品的生产与销售,二者系公司进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取得的子公司,于2011年 6月 1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
(2)按地区列示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
华东地区 29,426.12 41.41 27,639.04 39.29 26,430.76 39.68
华中地区 6,321.95 8.90 6,525.21 9.27 7,274.07 10.92
西南地区 6,233.09 8.77 6,543.69 9.30 5,370.88 8.06
东北地区 7,405.65 10.42 7,971.05 11.33 7,600.12 11.41
华北地区 9,908.65 13.94 10,297.07 14.64 9,258.97 13.90
西北地区 7,393.00 10.40 7,377.42 10.49 7,769.54 11.66
华南地区 4,370.35 6.15 3,999.68 5.69 2,901.60 4.36
合计 71,058.82 100.00 70,353.17 100.00 66,605.94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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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地区是公司的核心业务区域,报告期内各期,公司有 40%左右的主营业务收入源自于此,是公司收入的最重要来源;随着中西部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发展提速,各地区的市场需求也趋于均衡。因此,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的收入占比差距逐渐减少,主营业务收入的区域分布较为合理。
(3)按销售模式列示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公司主要是采用区域经销商经销制为主,辅以部分直供客户销售。
期间
经销模式直销模式合计
金额(万元)占比金额(万元)占比金额(万元)占比
2013年度 64,787.78 97.27% 1,818.16 2.73% 66,605.94 100.00%
2014年度 67,123.81 95.41% 3,229.36 4.59% 70,353.17 100.00%
2015年度 63,840.62 89.84% 7,218.20 10.16% 71,058.82 100.00%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发行人来自经销模式的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7.27%、95.41%、89.84%。
公司销售大部分采用现款结算的方式,只对销售规模较大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大客户给予一定的赊销额度,赊销金额较小,公司报告期各期末的应收账款余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如下:
项目 2013年度 2014年度 2015年度
应收账款年末余额(万元) 1,730.86 1,860.15 1,803.71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66,605.94 70,353.17 71,058.82
应收账款余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2.60% 2.64% 2.54%
3、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因素分析
报告期内,主营产品车用润滑油、工业润滑油、防冻液、汽车养护品实现的销售额占公司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 95%以上,是公司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现以该四类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变动情况进行重点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营产品的销售数量、平均销售单价和销售金额如下: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销量(吨)单价(元/吨)金额(万元)销量(吨)单价(元/吨)金额(万元)销量(吨)单价(元/吨)金额(万元)
普通润滑油 28,804.35 13,717.00 39,510.94 25,139.93 14,982.74 37,666.49 24,854.36 15,284.67 37,989.07
纳米润滑油 11,004.39 16,931.96 18,632.59 10,689.57 17,776.98 19,002.83 8,959.67 18,168.52 16,278.39
车用润滑油小计 39,808.74 14,605.72 58,143.53 35,829.50 15,816.39 56,669.32 33,814.03 16,048.80 54,26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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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润滑油 5,937.10 11,175.67 6,635.11 5,427.02 11,416.99 6,196.02 3,667.76 12,561.40 4,607.22
防冻液 7,877.48 5,419.94 4,269.55 9,057.70 5,326.91 4,824.95 8,336.76 5,318.98 4,434.31
汽车养护品 367.88 42,791.67 1,574.22 378.29 52,907.90 2,001.45 405.90 58,318.55 2,367.15
合计 53,991.20 13,080.36 70,622.41 50,692.50 13,747.94 69,691.74 46,224.45 14,208.10 65,676.14
(1)销售数量
报告期内,公司将产品定位于中高端车用润滑油,在技术创新的同时大力开拓市场,产品结构持续优化,营销网络逐渐完善,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
近三年,公司各主营产品的销量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15年度比较 2014年度 2014年度比较 2013年度
增量(吨)增长率增量(吨)增长率
普通润滑油 3,664.42 14.58% 285.57 1.15%
纳米润滑油 314.82 2.95% 1,729.90 19.31%
车用润滑油小计 3,979.24 11.11% 2,015.47 5.96%
工业润滑油 510.08 9.40% 1,759.26 47.97%
防冻液-1,180.22 -13.03% 720.94 8.65%
汽车养护品-10.41 -2.75%-27.61 -6.80%
合计 3,298.70 6.51% 4,468.05 9.67%
其中,纳米润滑油增长较快。2014年度、2015年度,公司纳米润滑油的销量分别较上年增长了 19.31%和 2.95%。由于纳米润滑油的毛利率较公司其他产
品更高,因此,公司的产品结构得以优化,盈利能力得以提升。2014 年工业润滑油销量较上年增长 47.97%,主要原因系公司主动下调了产品价格,提高了市
场销量。2015年公司防冻液产品销售较 2014年下滑了 13.03%,主要原因为经济
形势下滑导致货车等对防冻液的需求下降导致公司防冻液销售下滑。
(2)销售价格
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主要是根据产品的生产成本以及市场供需状况同时参考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确定。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中,直接材料成本占比超过 80%,因此,主要原料的采购价格与公司的生产成本乃至销售价格有一定的联动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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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车用润滑油及工业润滑油
报告期内,公司车用润滑油、工业润滑油的主要原料是基础油。基础油属石油衍生品,其采购价格与原油价格相关,因此,原油价格波动对公司车用润滑油、工业润滑油产品的销售价格有联动影响。报告期内各期,公司基础油的采购均价与相关产品销售均价对比如下:
单位:元/吨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普通润滑油 13,717.00 14,982.74 15,284.67
纳米润滑油 16,931.96 17,776.98 18,168.52
车用润滑油综合售价 14,605.72 15,816.39 16,048.80
工业润滑油 11,175.67 11,416.99 12,561.40
基础油采购均价 4,928.55 7,867.07 7,960.93
由上表可知,各报告期,公司润滑油产品售价与基础油的采购价格正相关。
②防冻液
防冻液的主要生产原料是乙二醇。作为石油的初级衍生品,乙二醇的销售单价要低于基础油,且与石油价格的联动性较强。报告期内,由于公司防冻液产品的生产成本中有 70%左右系主要原料的采购成本,因此,防冻液的销售价格也与基础油、国际原油的价格正相关。2014 年和 2015 年防冻液均价较 2013 年略有上升,主要原因系防冻液从 2014年 5月 1日开始执行新的国家标准,乙二醇占比提高,故产品价格略有提高。
③汽车养护品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养护品的毛利率均在 50%以上,保持在较高水平。较高的毛利率使得汽车养护品的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市场价格波动较大。随着市场的进一步成熟,公司的汽车养护品销售价格将趋于平缓。
(3)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分析
公司主要产品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15年度较 2014年度变动 2014年度较 2013年度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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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变动额(万元)
占主营产品收入变动总额的比重
收入变动额(万元)
占主营产品收入变动总额的比重
普通润滑油 1,844.45 198.19%-322.58 26.17%
纳米润滑油-370.24 -39.78% 2,724.44 58.85%
车用润滑油小计 1,474.21 158.41% 2,401.87 85.02%
工业润滑油 439.09 47.18% 1,588.80 5.30%
防冻液-555.40 -59.68% 390.64 12.66%
汽车养护品-427.23 -45.91%-365.69 -2.98%
合计 930.67 100.00% 4,015.61 100.00%
报告期内,车用润滑油产品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影响最大,在公司收入结构中占主导地位。2014年度和 2015年度,公司车用润滑油产品的收入增加额分别为 2,401.87 万元和 1,474.21 万元,占当期主营产品收入变动额分别为
85.02%、158.41%。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如下: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金额(万元)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 46,404.27 99.94 49,894.30 99.94 47,536.78 99.93
其他业务成本 26.81 0.06 31.38 0.06 35.44 0.07
合计 46,431.09 100.00 49,925.67 100.00 47,572.22 100.00
2013年度、2014年度和 2015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99.93%、99.94%和 99.94%,与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相匹配。
2、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
普通润滑油 27,388.54 59.02 27,614.33 55.35 28,425.89 5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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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
纳米润滑油 10,124.73 21.82 11,787.05 23.62 10,126.04 21.30
车用润滑油小计 37,513.27 80.84 39,401.38 78.97 38,551.93 81.10
工业润滑油 4,628.57 9.97 5,011.78 10.04 3,605.78 7.59
防冻液 3,196.25 6.89 4,039.21 8.10 3,391.96 7.14
汽车养护品 650.98 1.40 815.94 1.64 1,103.45 2.32
主营产品合计 45,989.07 99.10 49,268.31 98.75 46,653.12 98.15
其他 415.20 0.89 625.99 1.25 883.66 1.86
合计 46,404.27 100.00 49,894.30 100.00 47,536.78 100.00
由上表可以看出,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四类主营产品的销售成本占比很大,报告期内各期的合计占比均在 98%以上,与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基本一致。主营产品中,车用润滑油仍然占据成本结构的主导地位,其中的纳米润滑油成本比重增幅较大,该产品更为节能、环保且毛利率更高,是公司重点发展的产品之一。
3、主营产品成本分析
公司车用润滑油、工业润滑油、防冻液、汽车养护品四类主营产品的成本构成如下: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
直接材料 37,742.60 81.91 40,021.41 82.61 40,834.44 82.68
直接人工 485.89 1.05 489.49 1.01 307.06 0.62
制造费用 2,114.01 4.59 1,347.13 2.78 2,214.92 4.48
包装物 5,737.77 12.45 6,587.31 13.60 6,029.84 12.21
合计 46,080.27 100.00 48,445.35 100.00 49,386.2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成本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其中,基础油、添加剂等直接材料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较高,各期占比均超过 81%。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的包装物成本较高,平均约占主营产品成本总额的
12.75%左右,这主要是由于润滑油具有消费品的特点,需要通过包装体现产品的
差异化和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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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营产品的单位成本及其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营产品的单位成本及其构成情况如下:
(1)2015年度
单位:元/吨或元
项目
销售
单价
单位
成本
直接材料-基础油直接材料-添加剂包装物直接人工制造费用
单位
毛利
毛利率
(%)金额比例(%)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普通润滑油
13,717.09,508.47
6,701.7 70.48
1,024.
10.77
1,227.6 12.91
103.4 1.09 451.40 4.75 4,208.53 30.68
纳米润滑油
16,931.99,200.63
6,596.1 71.69
1,185.9 12.89
1,101.0
1.97 59.21 0.64 258.30 2.81 7,731.34 45.66
车用润滑油小计
14,605.79,423.38
6,714.8 71.26
1,071.7 11.37
1,151.5 12.22 90.46 0.96 394.84 4.19 5,182.35 35.48
工业润滑油
11,175.67 7,796.01
6,359.4 81.57 706.09 9.06 443.59 5.69 53.79 0.69 233.10 2.99 3,379.66 30.24
防冻液
5,419.95 4,057.45 --
2,582.1 63.64 965.67 23.80 95.35 2.35 414.27 10.21 1,362.50 25.14
汽车养护品
42,791.69 17,695.51
4,002.5
2.62
6,574.0 37.15
4,061.1
2.95
571.5 3.23
2,486.
14.05 25,096.18 58.65
合计
13,080.38,517.88
5,654.9 66.39
1,322.0 15.52
1,060.4 12.45 89.44 1.05 390.97 4.59 4,562.47 34.88
(2)2014年度
单位:元/吨或元
项目
销售
单价
单位
成本
直接材料-基础油直接材料-添加剂包装物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单位
毛利
毛利率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普通润滑油
14,982.74 10,984.25 7,760.89 70.65 1,313.39 11.96 1,472.92 13.41 117.36 1.07 319.69 2.91 3,998.49 26.69
纳米润滑油
17,776.98 11,026.68 8,029.64 72.82 1,486.09 13.48 1,299.68 11.79 56.24 0.51 155.04 1.41 6,750.30 37.97
车用润滑油小计
15,816.39 10,996.91 7,841.25 71.30 1,363.95 12.40 1,421.58 12.93 99.25 0.90 270.88 2.46 4,819.48 30.47
工业润滑油
11,416.99 9,234.86 7,553.87 81.80 870.62 9.43 590.21 6.39 59.47 0.64 160.68 1.74 2,182.13 19.11
防冻液 5,326.91 4,459.43 -- 2,918.88 65.45 1,203.60 26.99 86.29 1.94 250.66 5.62 867.48 16.28
汽车养护品
52,907.90 21,569.15 3,881.34 17.99 9,422.11 43.68 5,166.54 23.95 843.03 3.91 2,256.14 10.46 31,338.75 59.23
合计 13,747.94 9,719.05 6,173.14 63.52 1,855.91 19.10 1,321.54 13.60 98.20 1.01 270.26 2.78 4,028.89 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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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3年度
单位:元/吨或元
项目
销售
单价
单位
成本
直接材料-基础油直接材料-添加剂包装物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单位
毛利
毛利率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普通润滑油
15,284.67 11,436.98 8,176.60 71.49 1,334.92 11.67 1,380.70 12.07 65.84 0.58 478.92 4.19 3,847.69 25.17
纳米润滑油
18,168.52 11,301.80 8,275.88 73.23 1,457.71 12.90 1,235.51 10.93 33.02 0.29 299.67 2.65 6,866.72 37.79
车用润滑油小计
16,048.80 11,401.16 8,204.91 71.97 1,368.56 12.00 1,341.04 11.76 56.85 0.50 429.81 3.77 4,647.64 28.96
工业润滑油
12,561.41 9,831.01 7,821.39 79.56 991.63 10.09 610.46 6.21 50.92 0.52 356.61 3.63 2,730.39 21.74
防冻液 5,318.99 4,068.68 -- 3,001.80 73.78 754.08 18.53 36.26 0.89 276.54 6.80 1,250.31 23.51
汽车养护品
58,318.46 27,185.27 4,602.79 16.93 9,408.04 34.61 6,132.93 22.56 1,084.27 3.99 5,957.24 21.91 31,133.19 53.38
合计 14,208.10 10,092.74 6,495.47 64.36 1,849.59 18.33 1,232.28 12.21 62.75 0.62 452.65 4.48 4,115.36 28.96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单价和单位成本均呈现同步下滑的态势,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5年度变动幅度 2014年度变动幅度 2013年度
销售单价(元/吨) 13,080.36 -4.86% 13,747.94 -3.24% 14,208.10
单位成本(元/吨) 8,517.88 -12.36% 9,719.05 -3.70% 10,092.74
单位毛利(元/吨) 4,562.47 13.24% 4,028.89 -2.10% 4,115.36
毛利率 34.88%- 29.31%- 28.96%
从表中可以看出,公司产品销售单价 2015年度、2014年度分别较上年下滑
4.86%、3.24%,而同期单位成本分别较上年下滑 12.36%、3.70%,高于销售单价
下滑幅度,从而导致公司毛利率呈现上升的态势。2015年度单位毛利较 2014年上升 13.24%,主要原因系 2015年度销售单价较上年下滑 4.86%,大幅低于同期
单位成本下滑幅度12.36%;2014年度销售单价、单位成本分别较上年下滑 3.24%、
3.70%,下滑幅度相当,导致单位毛利较上年下滑 2.10%。
(三)利润来源分析
1、利润总额的来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润来源情况如下: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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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 9,622.23 98.27 7,511.47 95.75 6,995.78 100.28
其中:投资收益------
营业外收支净额 169.23 1.73.45 4.25 -19.33 -0.28
利润总额 9,791.46 100.00 7,844.92 100.00 6,976.45 100.00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
主营业务毛利额 24,654.55 100.00 20,458.87 100.01 19,069.16 100.00
其他业务利润 1.09 0.00 -1.23 -0.01 0.07 0.00
营业毛利 24,655.64 100.00 20,457.64 100.00 19,069.23 100.00
2013年度、2014年度和 2015年度,公司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100.28%、95.75%和 98.27%,是利润的主要来源,公司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的增
长主要依赖于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额的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外收支较少,营业外收支净额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也很小,对公司利润的影响较小。其中,2014年度及 2015年度的营业外收支实现了部分收益,主要系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
2、主营业务毛利的来源分析
(1)分产品的毛利额分析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
普通润滑油 12,122.40 49.17 10,052.17 49.13 9,563.18 50.15
纳米润滑油 8,507.86 34.51 7,215.78 35.27 6,152.35 32.26
车用润滑油小计 20,630.26 83.68 17,267.95 84.40 15,715.53 82.41
工业润滑油 2,006.54 8.14 1,184.25 5.79 1,001.44 5.25
防冻液 1,073.30 4.35 785.74 3.84 1,042.35 5.47
汽车养护品 923.24 3.74 1,185.51 5.79 1,263.70 6.63
其他 21.20 0.09 35.42 0.17 46.14 0.24
合计 24,654.55 100.00 20,458.87 100.00 19,069.1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毛利变动趋势与其收入比重的变动方向大致相同。其中,车用润滑油产品是公司毛利的主要来源,其毛利占比均在 8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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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车用润滑油的毛利结构来看,报告期内,纳米润滑油的毛利增长速度较快,其毛利占比从 32.26%快速提升至 34.51%,是公司的重点发展产品。
(2)分区域的毛利额分析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
华东地区 9,706.95 39.37 7,568.60 36.99 7,066.08 37.06
华中地区 2,282.50 9.26 2,044.47 9.99 2,189.42 11.48
西南地区 2,308.87 9.36 2,041.00 9.98 1,581.16 8.29
东北地区 2,611.11 10.59 2,367.58 11.57 2,247.54 11.79
华北地区 3,499.23 14.19 2,994.51 14.64 2,673.56 14.02
西北地区 2,699.54 10.95 2,182.28 10.67 2,319.90 12.17
华南地区 1,547.44 6.28 1,260.43 6.16 991.49 5.20
合计 24,655.64 100.00 20,458.87 100.00 19,069.1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的区域分布较为稳定,且与主营产品需求市场的地域分布趋于一致。其中,公司所在地华东地区经济发达、地理位置优越,其毛利占比每年在 40%左右,是公司毛利的最重要来源。随着中西部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区域经济发展提速,各地区的市场需求也将趋于均衡。因此,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的毛利占比差距逐渐减少,毛利的区域分布较为合理。
(四)毛利率及其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主营业务毛利率和四类主营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普通润滑油 30.68% 26.69% 25.17%
纳米润滑油 45.66% 37.97% 37.79%
车用润滑油小计 35.48% 30.47% 28.96%
工业润滑油 30.24% 19.11% 21.74%
防冻液 25.14% 16.28% 23.51%
汽车养护品 58.65% 59.23% 53.38%
其他 4.86% 5.36% 4.96%
主营业务毛利率 34.70% 29.08% 2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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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综合毛利率 34.68% 29.07% 28.61%
1、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71,058.81 70,353.17 66,605.94
主营业务成本 46,404.27 49,894.30 47,536.78
主营业务毛利 24,654.54 20,458.87 19,069.16
主营业务毛利率 34.70% 29.08% 28.63%
2013年度、2014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保持稳定,2015年呈现快速上升的态势,主要原因系公司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和采购的基础油价格逐年下降所致。公司重点发展的产品纳米车用润滑油由于具备环保、抗磨损等优良特质,毛利率较高,达到 30%以上,其毛利率从 2013年的 37.79%快速提升至 2015年的
45.66%,毛利占比从 2013 年的 32.26%提升至 34.51%,直接拉动了公司整体毛
利水平。得益于公司以销定产的销售策略,以及对基础油等原材料波动的经验判断,公司销售占比最高的普通车用润滑油毛利水平在报告期内保持稳中有升,有效的锁定了利润;2014年防冻液毛利率为 16.28%,较 2013年下滑较多,主要原
因系防冻液从 2014年 5月 1日开始执行新的国家标准,乙二醇占比提高,防冻液成本大幅上升,导致防冻液毛利率下滑;2015 年防冻液产品按照市场订单驱动生产和采购,毛利率水平回升至 25.14%。
公司 2015 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4 年上升了 5.62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
为主要原材料基础油采购价格的下跌使得公司的直接材料成本下降,而同期公司的主要销售产品价格下降的幅度远低于材料成本下降幅度,造成公司主要产品车用润滑油的毛利率上升。
2、主营产品毛利率变动因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营产品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贡献情况如下: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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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率(%)
主营收入占比(%)
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贡献(%)
毛利率(%)
主营收入占比(%)
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贡献(%)
毛利率(%)
主营收入占比(%)
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贡献(%)
普通润滑油 30.68 55.60 17.06 26.69 53.54 14.29 25.17 57.04 14.36
纳米润滑油 45.66 26.22 11.97 37.97 27.01 10.26 37.79 24.44 9.24
车用润滑油小计 35.48 81.82 29.03 30.47 80.55 24.54 28.96 81.48 23.60
工业润滑油 30.24 9.34 2.82 19.11 8.81 1.68 21.74 6.92 1.50
防冻液 25.14 6.01 1.51 16.28 6.86 1.12 23.51 6.66 1.57
汽车养护品 58.65 2.22 1.30 59.23 2.84 1.68 53.38 3.55 1.89
其他 4.86 0.61 0.03 5.36 0.94 0.05 4.96 1.40 0.07
主营业务合计 34.70 100.00 34.70 29.08 100.00 29.08 28.63 100.00 28.63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要由车用润滑油提供。2013年度、2014年度和 2015年度,车用润滑油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贡献分别为 23.60%、24.54%和 29.03%,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1.48%、80.55%和 81.82%。其中,纳米润滑油的
毛利率相对较高,且收入占比逐年提高,因此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贡献也逐年增大。
车用润滑油在报告期内毛利率均呈现上升的态势,主要原因系原材料基础油采购价格的下跌使得公司的直接材料成本下降,而同期公司的主要销售产品的价格并未相应同比进行较大的调整,同时,高毛利产品车用纳米润滑油的销售占比逐年提升,直接拉动了车用润滑油平均毛利率水平。
工业润滑油 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毛利率分别为 21.74%、19.11%和
30.24%,防冻液 2013年、2014年和 2015年的毛利率分别为 23.51%、16.28%和
25.14%,2014 年工业润滑油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系为拓展市场、扩大市场份
额,公司 2014年主动调整了产品价格,导致其毛利率较上年出现小幅下滑,2015年工业润滑油的毛利率快速提升得益于公司基础油采购价格的下降而同期售价调整相对较小。
2014年防冻液毛利下滑较多的主要原因系防冻液从 2014年 5月 1日开始执行新的国家标准,乙二醇占比提高,防冻液成本大幅上升,导致防冻液毛利率下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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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2015 年防冻液产品按照市场订单驱动生产和采购,毛利率水平回升至
25.14%。
汽车养护品的收入比重不高但毛利率最高,报告期内各期毛利率分别为
53.38%、59.23%和 58.65%。主要原因为公司“路邦”品牌养护品在市场上的认
可度较高,公司运营多年,有丰富的生产销售经验。同时,养护品行业市场空间相对较小,有利于保持较高的毛利率水平。
3、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
公司毛利率指标与同业公司比较如下:
公司名称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德联集团 21.10% 21.31% 20.96%
彩虹精化 37.14% 31.10% 22.75%
回天新材 32.59% 35.76% 38.65%
均值 30.28% 29.39% 27.45%
公司综合毛利率 34.68% 29.08% 28.61%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 34.70% 29.07% 28.63%
注:由于相近行业上市公司均未披露2015年财务数据,在进行指标对比时采用的是2015年半年报数据。
选取相近上市公司对比数据均为综合毛利率,公司的综合毛利率与主营业务毛利率基本相当。
上述公司中,彩虹精化主要生产环保功能涂料及辅料、环保节能汽车美容护理用品及绿色环保家居用品等气雾剂产品,回天新材主要生产汽车等行业用高性能有机硅胶、丙烯酸酯胶、厌氧胶、环氧树脂胶、聚氨酯胶等工程胶粘剂产品,二者的产品与本公司存在差异,其毛利率指标的可比性相对较差。德联集团主要生产粘胶剂、防冻液、发动机油、动力转向油、制动液等汽车精细化学品,与公司产品类同,其产品毛利率指标的可比性相对较强。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间的综合毛利率均略高于德联集团,这主要是因为公司将产品定位于中、高档质量等级的目标市场,主导产品为中高档质量等级的发动机油,产品毛利率相对较高。而德联集团发动机油等车用润滑油销售占比较低,粘胶剂等产品的销售占比较高,但该类产品的毛利率相对较低,拉低了其综合毛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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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
(五)主要产品售价及基础油价格变动对净利润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1、主要产品价格变动对公司利润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销售集中度较高,主要为车用润滑油,报告期内,销售占比达到80%以上。以2015年度公司经营业绩为基础,对普通润滑油和纳米润滑油价格分别作了提高与降低5%和10%的单因素变化对净利润影响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产品类别项目
价格变动幅度
-10%-5%+5%+10%
普通润滑油
对净利润的影响-3,358.43 -1,679.21 1,679.21 3,358.43
变动后净利润 4,988.33 6,667.55 10,025.97 11,705.19
净利润变动幅度-40.24%-20.12% 20.12% 40.24%
敏感系数 4.02
纳米润滑油
对净利润的影响-1,583.77 -791.89 791.89 1,583.77
变动后净利润 6,762.99 7,554.87 9,138.65 9,930.53
净利润变动幅度-18.97%-9.49% 9.49% 18.97%
敏感系数 1.90
从以上分析可知,因车用润滑油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较高,其价格波动对净利润影响的敏感度较高。
2、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对公司利润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报告期内,基础油成本约占产品成本的60%。以2015年度公司经营业绩为基础,对基础油价格分别作了提高与降低5%和10%的单因素变化对净利润影响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产品类别项目
价格变动幅度
-10%-5%+5%+10%
基础油
对净利润的影响 2,618.66 1,309.33 -1,309.33 -2,618.66
变动后净利润 10,965.42 9,656.09 7,037.43 5,728.10
净利润变动幅度 31.37% 15.69%-15.69%-31.37%
敏感系数-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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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影响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主要因素
1、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
润滑油行业尤其是车用润滑油产业与下游汽车产业的关联度较高。由于汽车业的产销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全球经济和国内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势必将通过汽车业传递到车用润滑油行业。当宏观经济处于上升阶段时,汽车产业迅速发展消费、市场活跃,车用润滑油、汽车养护品等的市场需求也随之高涨;反之,当宏观经济处于下降阶段时,汽车产业发展放缓,消费低迷,车用润滑油、汽车养护品等的消费需求也相应下降。因此,宏观经济以及下游汽车业的发展变化将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影响。
2、原油及基础油价格变动影响
润滑油一般由基础油和添加剂两部分组成。基础油是润滑油的主要成分,决定着润滑油的基本性质,添加剂弥补和改善基础油性能方面的不足,赋予新的性能,是润滑油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基础油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约为60%,基础油是通过物理蒸馏方法从石油中提炼而成,石油作为国际大宗商品期货交易标的,不仅受实体经济需求变化的影响,也易受国际金融资本短期投机的剧烈冲击。
基础油作为原油产业链的下端产品,国际原油价格是影响基础油价格的最主要因素,两者具有较强的关联性;但是基础油价格同时受到市场供需及相关行业等因素影响,因此,虽然基础油价格与石油价格具有较强的关联性,但是其波动幅度往往没有原油价格波动剧烈,且呈现一定的滞后性。
2013-2015年基础油市场价格变动与原油价格变动趋势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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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①布伦特原油系指布伦特 DTD原油现货价格;各类基础油市场价格来来自于安迅思(ICIS)报价;
报告期内,公司密切关注基础油价格变动趋势,基础油采购均价和市场交易价格的变化趋势基本保持一致。此外,发行人销售价格主要根据产品成本及一定的利润水平制定出厂价,同时考虑市场同类产品价格变动进行相应调整,短期内的基础油的波动一般对销售价格影响不大,因此,发行人价格往往具有一定的刚性,报告期各期主营业产品的销售均价分别为 14,208.10元/吨、13,747.94元/吨、
13,080.36元/吨,变动幅度较小,而同期基础油采购均价分别为 7,960.93元/吨、
7,867.07元/吨、4,928.55元/吨。
以 2015年度公司经营业绩和成本结构为基础测算,若公司基础油采购均价波动 1%,则公司主营业务单位成本波动约-0.66%;同时,基础油采购价格波动
单因素变化对净利润影响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产品类别项目
价格变动幅度
-10%-5%+5%+10%
基础油
对净利润的影响 2,618.66 1,309.33 -1,309.33 -2,618.66
变动后净利润 10,965.42 9,656.09 7,037.43 5,728.10
净利润变动幅度 31.37% 15.69%-15.69%-31.37%
敏感系数-3.14
从表中可以看出,基础油价格波动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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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本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产品升级和技术创新为动力,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并坚持品牌营销战略,在报告期内取得了公司营业收入和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综合毛利率基本稳定,未出现重大下滑。但是国际原油价格仍然是影响基础油价格的最主要因素,未来如果原油价格继续下跌或出现大幅波动,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3、行业竞争的影响
随着我国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车用润滑油的消费需求不断增加,国内外润滑油制造厂商在该领域展开了激烈竞争,整个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国内 AM市场由于参与企业的数量较多,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其中,业内的代表性企业有中石油润滑油公司、中石化润滑油公司、美孚、英荷皇家壳牌集团、美国嘉实多和青岛康普顿等公司。公司若不能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并快速实现新产品的产业化和规模化,可能会面临产品毛利率下降以及公司竞争地位下滑的风险。
(七)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71,086.73 70,383.32 66,641.45
营业成本 46,431.09 49,925.67 47,572.22
营业税金及附加 1,104.03 915.15 989.20
销售费用 6,307.48 5,924.34 5,572.84
管理费用 6,919.49 5,526.37 5,056.37
财务费用 459.46 503.29 315.96
资产减值损失 242.95 77.03 139.08
投资收益---
营业利润 9,622.23 7,511.47 6,995.78
加:营业外收入 220.67 350.71 47.27
减:营业外支出 51.43 17.26 66.6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44.24 16.79 65.60
利润总额 9,791.46 7,844.92 6,976.45
减:所得税费用 1,444.71 1,172.11 1,0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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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净利润 8,346.76 6,672.82 5,952.04
1、营业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消费税 561.99 511.48 516.76
城建税 316.19 235.47 275.59
教育费附加 135.51 100.92 118.11
地方教育费附加 90.34 67.28 78.74
合计 1,104.03 915.15 989.20
公司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计提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教育费附加等。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随营业收入的增加而增加。
2、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的情况如下: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金额
(万元)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万元)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万元)
占营业收入比重(%)
销售费用 6,307.48 8.87 5,924.34 8.42 5,572.84 8.36
管理费用 6,919.49 9.73 5,526.37 7.85 5,056.37 7.59
财务费用 459.46 0.65 503.29 0.72 315.96 0.47
费用合计 13,686.43 19.25 11,954.00 16.98 10,945.17 16.42
营业收入 71,086.73 100.00 70,383.32 100.00 66,641.4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期间费用逐年增加,主要系公司产销规模逐步扩大所致。
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期间费用与营业收入之比分别为
16.42%、16.98%和 19.25%,费用率基本稳定,公司期间费用控制较好。
(1)销售费用
2013年度、2014年度和 2015年度,公司的销售费用与营业收入之比分别为 8.36%、8.42%和 8.87%,总体呈趋稳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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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明细如下: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工资 1,833.26 29.06 1,637.45 27.64 1,110.81 19.93
工资附加费 288.90 4.58 290.16 4.90 118.34 2.12
差旅费 679.24 10.77 594.69 10.04 607.34 10.90
运输费 2,296.81 36.41 2,226.92 37.59 2,222.72 39.88
广告宣传费 434.40 6.89 498.63 8.42 554.77 9.95
产品营销咨询费 178.57 2.83 255.05 4.31 460.00 8.25
其他 596.29 9.45 421.43 7.11 498.86 8.95
合计 6,307.48 100.00 5,924.34 100.00 5,572.84 100.00
公司的销售费用主要是运输费和人员工资。各报告期,公司运输费占销售费用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9.88%、37.59%和 36.41%。人员工资报告期内逐年增长
主要原因为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人员数量逐年增加,同时人员工资水平亦相应增加所致。
产品营销咨询费 2013年、2014年和 2015年分别为 460.00万元、255.05万
元和 178.57万元,主要系从 2012年开始为拓展“路邦”汽车养护品和康普顿润滑
油市场,公司聘请了相关专业咨询机构提供咨询服务而发生营销咨询费、网络销售服务费以及推广费。
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德联集团 3.40% 3.18% 2.73%
彩虹精化 8.37% 9.41% 7.84%
回天新材 9.67% 10.10% 9.15%
均值 7.15% 7.56% 6.57%
公司 8.42% 8.42% 8.36%
注:由于相近行业上市公司均未披露2015年财务数据,在进行指标对比时采用的是2015年半年报数据。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基本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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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费用逐年增长,与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张基本相适应。
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管理费用率分别为 7.59%、7.85%和
9.73 %,管理费用率稳中有升,未出现较大幅度波动。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的管理费用明细如下: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
研发费用 3,179.89 45.96 2,659.51 48.12 2,247.54 44.45
工资 1,189.57 17.19 600.40 10.86 531.59 10.51
工资附加费 410.46 5.93 386.01 6.98 375.63 7.43
折旧费 243.88 3.52 253.42 4.59 265.71 5.25
办公费 191.88 2.77 167.24 3.03 116.57 2.31
业务招待费 186.91 2.70 150.57 2.72 121.04 2.39
税金 325.11 4.70 287.60 5.20 290.31 5.74
无形资产摊销 234.17 3.38 230.66 4.17 212.00 4.19
其他 957.62 13.84 790.96 14.31 895.97 17.72
合计 6,919.49 100.00 5,526.37 100.00 5,056.3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费用主要是研发费用和职工薪酬。各报告期,上述两项合计占管理费用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2.39%、65.96%和 69.08 %。
2015年公司管理费用较 2014年增加 1,393.12万元,同比增长 25.21%,主要
原因系公司研发费用投入及职工薪酬增长较快所致。
(3)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利息支出 303.70 426.58 400.76
利息收入-31.12 -19.95 -35.76
汇兑损益 153.72 48.50 -66.54
其他 33.15 48.16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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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合计 459.46 503.29 315.96
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费用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利息收入和汇兑损益。随着短期银行借款的增加,公司的利息支出逐年增多。各报告期,公司的利息收支净额分别占当期财务费用的 115.52%、80.79%和 66.10%,对财务费用的影响较大。
2014年度比2013年度增加59.29%,主要原因是 2013年度人民币升值而 2014
年人民币有所贬值,因而汇兑损益有所增加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坏账损失 62.02 53.02 25.17
存货跌价损失 180.94 24.00 38.09
商誉减值准备-- 75.82
合计 242.95 77.03 139.08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减值损失包括坏账损失、存货跌价损失和商誉减值准备。
4、营业外收支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外收支情况如下:
营业外收入(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0.71 1.68 -
政府补助 136.51 265.04 32.80
其他 83.44 83.99 14.47
合计 220.67 350.71 47.27
营业外支出(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44.24 16.79 65.60
其他 7.20 0.47 1.00
合计 51.43 17.26 6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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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各期,公司的营业外收、支金额较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其中, 2013年政府补助系根据青岛市崂山区科学技术局、青岛市崂山区财政局劳科发[2013]20 号文件,公司收到 2013 年崂山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12.00
万元;根据青岛市崂山区财政局青崂财[2013]404号文件,公司收到 2013年产业扶持资金 20.00万元。
2014 年政府补助主要系根据青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青金办[2012]75号文件,公司收到企业上市融资奖励金 50.00万元,区级配套上市融资奖励资金 50.00万元;
根据青岛市财政局青财企[2013]47 号文件,公司收到企业技术改造贴息金 45.00
万元元。根据青岛市崂山区科学技术局、青岛市崂山区财政局崂科发[2013]22号文件以及青岛市财政局青财教指[2013]73号文件,本公司收到发动机纳米流体冷却液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补贴 75万元,2014年该项补贴摊销 42.86万元。根据
青岛市财政局“青财企[2013]47号”文件,收到企业技术改造贴息 72.00万元;
根据青岛知识产权局“青知管[2014]40号”文件,收到青岛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资助款 4.00万元;根据“青财教[2010]4号”文件,公司收到专利专项资金资
助 1.18万元。
2015 年政府补助主要系根据青岛市财政局“青财企[2013]47 号”文件,收到企业技术改造贴息 96.37万元;根据青岛市崂山区科学技术局、青岛市崂山区
财政局崂科发[2013]22号文件以及青岛市财政局青财教指[2013]73号文件,本公司收到发动机纳米流体冷却液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补贴 75万元,2015年该项补贴摊销 32.14万元;根据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青科计字【2014】60
号文件,收到补助资金 6.5万元。
6、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所得税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当期所得税 1,667.31 1,245.81 1,1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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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加:递延所得税费用-222.60 -73.70 -103.06
合计 1,444.71 1,172.11 1,024.42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和经营业绩的提升,公司近三年的所得税费用呈上升趋势。其中,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费用主要包括企业合并中因资产评估增值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因资产减值损失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等。
(八)非经常性损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1、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43.53 -15.11 -65.60
2、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
收返还、减免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36.51 265.04 32.80
4、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5、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
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6、非货币资产交换损益---
7、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8、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
项资产减值准备
---
9、债务重组损益---
10、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11、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
值部分的损益
---
1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
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13、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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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14、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套期保值业务
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5、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6、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17、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
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18、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
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19、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20、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6.25 83.52 13.47
21、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2、所得税影响额-25.40 -50.16 2.94
23、少数股东损益影响额---
合计 143.83 283.29 -16.39
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较小。2013年度、 2014年度和 2015年度,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与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分别为-0.28%、4.25%和 1.72%。
2013 年度,公司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为-16.39万元,主要源自根据青岛市崂山区科学技术局、青岛市崂山区财政局劳科
发[2013]20 号文件,公司收到 2013 年崂山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12.00 万元;根
据青岛市崂山区财政局青崂财[2013]404号文件,公司收到 2013年产业扶持资金
20.00万元。
2014 年度,公司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为
283.29万元,主要源自公司 2014年收到的政府补助,详见本节之“(七)利润
表其他项目分析”之“4、营业外收支”相关内容。
2015 年度,公司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为
143.83万元,主要源自收到的政府补助,详见本节之“(七)利润表其他项目分
析”之“4、营业外收支”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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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少数股东损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无少数股东损益。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6,475.24 76,073.31 72,409.3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5,309.24 64,705.42 66,053.03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11,166.01 11,367.89 6,356.2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30 34,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77.44 3,812.99 1,821.80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174.14 -3,809.59 -1,821.8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938.87 9,552.00 6,8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766.37 12,754.24 13,023.45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827.49 -3,202.24 -6,223.45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164.37 4,356.07 -1,688.9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9,184.86 4,828.80 6,517.77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349.23 9,184.86 4,828.80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数,2013年度、2014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比率分别为
1.07 倍、1.70 倍和 1.34 倍,从报告期总体来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与净利润相当,说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良好,经营收益质量较高,经营活动获取现金的能力较强,公司盈利有良好的现金流支持。
公司主要以月度销售计划作为参照指标合理确定当期存货的采购量,以销售订单编排生产计划,采购和生产的计划性强。在保证销售收入稳定增长的前提下,通过及时制定采购计划、跟踪库存动态,提高物流效率和加强生产效率等措施有效提高存货周转率,避免过多资金占压在采购和生产环节。公司严格销售信用政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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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执行,仅对大型直销客户和少数信用良好的经销商授予一定的信用额度,大多数经销商采用先收款后发货政策,公司销售货款回收状况良好。
201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比率为 1.07倍,略高
于当年度净利润,主要系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与存货增减相应抵消以及财务费用较 2012年大幅减少所致。
201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比率为 1.70倍,高于
当年度净利润,主要系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以及应付项目的增加所致。
2015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比率为 1.34倍,高于
当年度净利润,主要系经营性应付的增加以及存货的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3年度、2014年度和 2015年度,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1,821.80万元、3,812.99万元和 2,177.44万元,主要系公司
募投项目“年产 4万吨润滑油建设项目”先期投入以及年产 4万套汽车保养设备项目等支出。公司的投资活动均紧紧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展开,公司通过适时的固定资产投资,扩大了产能和经营规模,提升了竞争实力,促进了业务的快速发展,为公司的后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资产保障。通过相关公司股权的收购和处置,规范和减少了关联交易,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迅速扩张,对资金的需求相应较大,除公司业务获取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入外,公司主要依靠银行借款筹集资金。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举债规模适当,债务筹资能力较强,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了有效保证和支持。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资本性支出情况
为适应业务发展需要,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较大规模的固定资产购建,主要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为汽车养护用品建设项目、1200立方米油罐建设项目、4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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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吨润滑油建设项目。2013年度、2014年度和 2015年度,分别为 1,821.80万元、
3,812.99万元和 2,177.44万元。
新增固定资产提高了公司的生产规模,及时的资本性投入促进了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对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未来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除募集资金项目外,主要为年产 4万套汽车保养设备项目建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项目对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五、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或重大期后事项
本公司无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或重大期后事项。
六、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趋势
(一)财务状况趋势分析
在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以货币资金、存货为主,非流动资产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为主。公司流动资产及非流动资产在报告期内逐渐增大,主要是由于公司经营规模、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未来,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渐次投入,公司非流动资产的规模还将进一步增加,流动资产也将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而增长。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都将大幅提高,公司负债水平将明显下降,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保持合理的负债规模。公司在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方面将继续不断完善,有效控制财务风险,为公司的持续经营发展提供重要的财务保障。
(二)盈利能力趋势分析
2013年、2014年、2015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 3.28%,公司的净
利润复合增长率为 18.42%。
公司盈利能力主要取决于公司的销售收入、销售价格和主营业务成本。公司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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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收入的波动取决于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从外部环境来看,宏观经济和下游行业的景气度将成为公司的业务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从内部环境来看,公司自身需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产品结构,依靠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提升“康普顿”品牌的市场竞争力,从而有力推动了公司销售收入的增长。由于公司下游行业主要为汽车后市场服务,汽车保有量的稳定增长为公司良好的经营创造了较好的条件。按照公司目前的发展态势和“康普顿”品牌的影响力,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量将持续增长。销售价格主要取决于市场竞争状况和产品的成本波动,随着公司竞争力的提升,特别是通过上市可以有效快速的提升公司资本实力和品牌影响力,公司在价格竞争中将取得一定的话语权,公司将在保证较高毛利率的情况下随着成本的波动进行价格调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取决于基础油和添加剂的采购价格,国际原油的价格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采购成本进而影响公司利润。
综上,公司预计在上市成功后在销售收入和定价权方面将有较大的竞争力提升,但是国际原油价格剧烈波动将很大程度上影响公司的毛利率水平,最终影响到公司的盈利能力。
七、股东未来分红回报分析
(一)发行人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了明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对新老股东的分红回报原则和决策机制,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制定《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要点如下:
1、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盈利能力、股东回报、外部融资环境和融资成本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影响因素如下:
(1)公司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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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主营业务系为车辆、工业设备等提供润滑和汽车养护的产品及相关服务,主要包括汽车润滑油、汽车化学品、汽车养护品和工业润滑油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系国内最早采用脉冲气动调和工艺生产润滑油的企业之一;公司系国内较早进入专业汽车养护品领域的企业之一,拥有功能性养护油、液产品的配方技术;公司目前拥有 500多家车用润滑油经销商,在车用中高端润滑油零售市场拥有较强的综合实力。近三年,公司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保持连续增长。
随着公司募投项目逐步建成投产,预计公司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在保证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未来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实现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
(2)公司经营发展规划
公司将立足快速增长的汽车后市场,抓住中国汽车工业快速发展的机遇,以润滑油、汽车养护品为主业,通过技术和营销创新、提升研发能力、完善销售网络、拓展新的细分市场、扩大经营规模,在稳步提升公司润滑油和汽车养护品现有生产规模和市场占有率的基础上,通过加大高端产品的研发力度,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全面提升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成为消费者喜爱、合作伙伴信赖、员工得到提升、对股东负责的国内一流企业。
要实现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规划,需要公司提供雄厚的资金支持,在考虑分红方案时,公司需要维持适当的留存收益比例,确保公司有足够的资金进行持续经营并最终实现公司长远规划,从而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回报。
(3)股东回报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将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实现稳定现金收入预期的要求和意愿,既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投资者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期望,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保证公司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推行现金分配方式,积极回报股东,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建立投资者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
(4)外部融资环境和公司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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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生产经营环境较为稳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融资渠道得到了进一步的拓宽,直接融资能力大大加强。同时公司银行信贷信誉良好,能够及时得到银行的有力支持,保证公司的生产经营顺利开展。留存利润与银行贷款和股权融资相比,筹资成本低,财务负担和风险较小。公司在确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将综合考虑各种融资渠道获取资金金额、融资成本高低及资产负债率等情况,以确保股利政策与公司的资本结构、资本成本相适应。
2、股东回报规划安排的具体内容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①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业务未来发展战略的实际需要,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②利润的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形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实际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主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预计公司未来将保持较好的发展前景,且公司发展对现金需求较大的情形下,公司可采用股票分红的方式分配股利。
(2)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
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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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万元;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3)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4)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对公司所处行业发展阶段的判断,公司目前
正处于成长期,公司未来三年将积极进行生产设备投入,扩大产能,继续加大在研发创新方面的投入,进行前瞻性的研发等方面的资本投入。董事会认为未来三年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因此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3、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及审议程序
公司应当充分考虑和听取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要求和意愿,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企业发展所处阶段以及外部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变化情况,及时的对利润分配政策做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以确保投资者获得持续、稳定、科学的投资回报。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但公司保证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计划不违反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合理性分析
1、历史分红情况
公司成立于 2003年 10月,首个获利年度为 2008年。报告期内,公司根据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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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水平进行了现金分红。2010年,公司以截止 2009年 12月 31日的未分配利润向公司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2,500万元,上述股利现已分配完毕;2013年 8月,公司以截止 2013年 6月末的未分配利润向公司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4500万元,上述股利截至目前已分配完毕。2014年 9月,公司以截止 2014年 6月末的未分配利润向公司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3,000万元,上述股利已分配完毕。
2、公司盈利情况
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期,盈利能力较强。2013年-2015年,公司营业收入的复合增长率为 3.28%。汽车市场的持续增长特别是私人乘用轿车的增长,为公
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持续增长提供了有力保证。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公布的统计数据,2014 年年我国实现汽车产销2,372.29万辆和 2,349.19万辆,分别较上年增长 7.26%和 6.86%;在整体产销增
长的背景下,2014 年我国的乘用车需求继续增长,实现产销 1991.98 万辆和
1970.06万辆,同比增长 10.14%和 9.88%。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
未来的盈利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这有助于股东未来分红回报的持续性。
3、公司现金流情况
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356.28 万元、11,367.89 万元和 11,166.01 万元,三年平均经营现金净流量为
9,630.06万元,高于三年平均净利润 6,990.54万元。
良好的现金流量状况有助于保障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实施。因此,公司具备实施每年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比例 10%的能力。
4、资金需求情况
根据目前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仍将和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保持紧密合作关系,对客户和供应商的结算方式不会发生变化,销售和采购政策亦不会发生明显变化。公司未来在固定资产方面的投入主要是募投项目的实施,无其他重大资本性投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随着未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销售净利率、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占净利润比率等指标不会发生明显变化,公司未来的资金需求将较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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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融资环境
公司生产经营较为稳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融资渠道得到了进一步的拓宽,直接融资能力大大加强,配合日常经营积累和信贷支持,公司可以获得较为充足的发展资金。
综上所述,在确保公司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未来资金需求和融资环境,公司确定了现金分红的最低比例为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建立了科学稳定的投资回报机制,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及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修改了《公司章程(草案)》有关内容。
关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详细内容,请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
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营情况稳定,公司主要客户保持稳定,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依据自身的经营情况进行原材料采购,主要供应商保持稳定,受原油价格下跌的影响,主要原材料基础油采购价格较上年度出现一定幅度下滑,但公司销售价格较为稳定,导致毛利率出现一定的幅度的上升,经营业绩较为稳定,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形;公司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等人员均保持稳定,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公司税收政策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预计 2016 年一季度经营状况良好,与上年同期相比,营业收入变动幅度-5%至 5%之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变动幅度-5%至 5%之间。
九、即期回报变动分析
(一)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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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测算假设及前提
(1)本次发行预计于 2016年 6月 30日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为估计,
最终以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
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3)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不超过 2,500.00 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
不超过 10,000.00万股,该发行股数以经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2,403.30万元,未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最终以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的实际发行完成情况为准。
(4)2016年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
分别有以下三种情况:?与 2015 年度保持一致;?比 2015 年度增长 5%;?比2015年增长 10%。
2016 年的盈利水平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未考虑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16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对本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假设于 2016 年 6 月实施完成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且假设现金
分红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对 2015 年分红的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分红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仅考虑了现金分红、募集资金到账和实现
净利润三个因素的影响
2、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项目
2015年度/2015年12月 31日
2016年度/2016年 12月 31日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7,500.00 7,500.00 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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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现金分红(万元)- 834.68 834.68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32,403.30
预计股东大会通过现金分红月份
6月
预计公开发行完成月份 6月
情形 1: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15年度保持一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33,785.27 41,297.35 73,700.6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8,346.76 8,346.76 8,346.7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8,210.25 8,210.25 8,210.2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9 1.09 0.9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9 1.09 0.94
每股净资产(元/股) 4.50 5.51 7.3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71% 21.87% 15.28%
情形 2:2016年净利润增长 5%,即 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764.10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33,785.27 41,714.69 74,117.9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8,346.76 8,764.10 8,764.1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8,210.25 8,620.76 8,620.7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9 1.15 0.9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9 1.15 0.99
每股净资产(元/股) 4.50 5.56 7.4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71% 22.84% 15.98%
情形 3:2016年净利润增长 10%,即 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181.44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33,785.27 42,132.03 74,535.3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8,346.76 9,181.44 9,181.44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8,210.25 9,031.27 9,031.2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9 1.20 1.0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9 1.20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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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净资产(元/股) 4.50 5.62 7.4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71% 23.79% 16.68%
注:1、对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制定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的要求、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规定进行计算。
2、本次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
3、本次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
本次新增发行股份数×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4、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股本;
5、本次发行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本期现
金分红×分红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6、本次发行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初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本期现金分红×分红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7、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本
期现金分红+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股权融资额
经测算,在 2016年 6月完成本次发行的假设下,公司即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低于上年度,即期回报将会出现一定程度摊薄。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情况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资金实力大幅增强,同时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后续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得以逐步体现,公司的净利润将有所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相关效益的实现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三)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为公司提供了进一步发展的资金保证,促进了公司生
产经营和业务拓展的顺利开展,同时也为今后公司再融资架设了通向资本市场的桥梁。
2、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将极大地提高本公司的社会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进
一步提升公司的信用等级和公司实力,对实现业务目标也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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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将极大地增强公司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提高公司的
人才竞争优势,更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技术能力。
4、本次募集资金可以加快公司的技术升级,使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尽快实
现,如果仅靠公司自身发展所积累的资金,将会延缓计划实施的进程。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发行人从事募集资
金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的公开发行股票建设募投项目的计划是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基础上,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特点,以现有技术为依托做出的发展计划,是现有业务的进一步深入和延伸。公司现有业务是募投项目的基础,该计划的制定一方面扩大了公司的业务,提高了公司生产能力和市场份额;另外一方面增强了公司的业务深度,进一步实现了公司产品结构优化调整,从整体上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作为国内汽车润滑油、工业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种类齐全的专业化制造商。在汽车用品的 AM 市场上,康普顿润滑油和路邦汽车养护品在品牌和价格定位上紧盯国际大品牌,已经分别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少数品牌之一,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联系紧密,公司为从事募集资金项目储备较为充分。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1、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公司货币资金和股东权益增加,公司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均会大幅上升,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也将大幅下降,增强了公司防范财务风险的能力。同时,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过程,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将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
2、对公司远期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公司可行性分析论证,并获得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符合公司发展规划。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建设年产 4万吨润滑油建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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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项目,将使公司润滑油产品的生产能力大大提高,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规模优势更为明显;全自动仓储中心建成将有助于降低公司生产成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则将大大增强公司的研发技术水平,提高产品附加值,为公司定位中高端产品的市场战略打下坚实基础;区域营销中心项目建成后,使得公司在经销领域的优势进一步加强,公司的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因此,项目的实施将大幅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能力,有利于巩固和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市场地位。
(六)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采取的措
施
1、加强公司技术开发与创新力度
公司将设立研发中心来承担技术开发和创新计划的实施工作,进行润滑油和汽车养护品等相关领域的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公司将加大与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青岛科技大学等院所的合作力度,充分利用高校、科研院所的人才和技术优势,通过合作研究和共同开发,在公司发展的关键技术环节上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将继续坚持以技术创新为先导,以满足客户需求为理念,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在保障募投项目产业化的同时,加大研发资金投入,进一步增强公司技术开发能力,增强公司技术储备,提升公司持续发展能力。
2、大力开发市场并加强营销网络建设
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市场调研和市场预测力度,及时分析客户的行为与特点,把握市场动态;公司在继续巩固和发展与经销商建立的稳固关系基础上,通过区域营销中心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经销商网络,提高各区域的网络覆盖率,提升各区域市场占有率,从而使公司在全国市场的市场占有率得到大幅度提升。
3、积极开展人力资源建设
公司将根据经营规模和未来投资项目逐步达产的需要,实施积极的人才战略,具体计划如下:继续开展全员教育与培训,建立合理的人才培养机制,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按照培养与引进相结合的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完善人才梯队建设;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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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经销商人员的定期培训制度化、常规化,提高经销商人员的素质和营销能力。
4、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帐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5、保持和优化利润分配制度,加强投资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推动公司建立更为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对分红政策进行了明确,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为了明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对新老股东的分红回报原则和决策机制,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制定《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七)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为填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可能导致的投资者即期回报减少,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相关承诺,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意向书至“重大事项提示”之“六、关于公司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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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业务发展目标
一、公司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理念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立足快速增长的汽车后市场,抓住中国汽车工业快速发展的机遇,以润滑油、汽车养护品为主业,通过技术和营销创新、提升研发能力、完善销售网络、拓展新的细分市场、扩大经营规模,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成为消费者喜爱、合作伙伴信赖、员工得到提升的一流企业。
(二)公司经营理念
公司秉承“以客户为中心,追求卓越,超越自我”的公司座右铭,以“减少摩擦、降低能耗、为客户创造价值”为使命,以市场为导向,实施品牌发展战略,确保企业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公司未来几年整体经营目标及发展计划
公司凭借所具有的技术优势、品牌优势、网络优势及团队优势,在未来几年内将实现以下目标:首先,完成本公司“青岛康普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40,000吨润滑油建设项目”、“青岛康普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自动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青岛康普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区域营销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在稳步提升公司润滑油和汽车养护品现有生产规模和市场占有率的基础上,通过加大高端产品的研发力度,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全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在增强成长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优势等方面拟实施的发展计划如下:
(一)产品开发计划
根据我国行业发展规划,结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在未来三年公司的新产品开发将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以高中端市场需求为主要方向,开发具有高附加值、差异化的新产品,产品开发要做到“储备一代、研发一代、生产一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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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产品具体开发计划有:
(1)车用润滑油方面通用型自动变速箱润滑油;天然气发动机和油气两用
发动机的润滑油;特定用户使用的重负荷柴油机油等。
(2)、汽车养护品方面:不依赖 4S店,适合车主自行使用的汽车养护用品;
低表面能、不污染发动机外表面保护剂的研制;主动感应纳米保护蜡的应用研究;分解车内异味的纳米光触媒研究等。
(3)汽车化学品方面:长寿命有机防冻液研制;纳米有机防冻液研制等纳
米流体防冻液的研制。
(4)工业润滑油领域:风力发电合成润滑油研究;水泥行业特种润滑油轮
带油研究;环保型家电散热器用铝翅片轧制油的研制;环保型游艇用润滑油研究;高压高清洁度等级液压油研究等。
(二)技术开发和创新计划
公司将设立研发中心来承担技术开发和创新计划的实施工作,进行润滑油和汽车养护品等相关领域的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公司将加大与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青岛科技大学等院所的合作力度,充分利用高校、科研院所的人才和技术优势,通过合作研究和共同开发,在公司发展的关键技术环节上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将继续坚持以技术创新为先导,以满足客户需求为理念,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在保障募投项目产业化的同时,加大研发资金投入,进一步增强公司技术开发能力,增强公司技术储备,提升公司持续发展能力。
(三)市场开发和营销网络建设计划
1、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市场调研和市场预测力度,及时分析客户的行为与特
点,把握市场动态;
2、公司在继续巩固和发展与经销商建立的稳固关系基础上,通过区域营销
中心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经销商网络,提高各区域的网络覆盖率,提升各区域市场占有率,从而使公司在全国市场的市场占有率得到大幅度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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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力资源计划
公司将根据经营规模和未来投资项目逐步达产的需要,实施积极的人才战略,具体计划如下:
1、继续开展全员教育与培训,建立合理的人才培养机制,完善人才激励机
制;
2、按照培养与引进相结合的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完善人才梯队建设;
3、将经销商人员的定期培训制度化、常规化,提高经销商人员的素质和营
销能力。
三、发展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本公司拟定上述计划主要依据以下假设条件:
(一)本公司所在行业及领域的市场处于正常发展状态,没有出现重大的市
场突变情形;
(二)本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以及政治、法律和社会环境处于正常的
发展状态,且不存在对公司发展将会产生重大影响的不可抗力事项发生;
(三)本公司所遵循的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无重大不利变化;
(四)公司经营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发生重大变化;
(五)本次募集资金能及时到位,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能顺利如期完成;
(六)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实施公司上述发展计划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公司正处于快速成长期,按照发展规划,需要较多的资金来支持公司
不断扩大产业规模。目前公司主营业务虽然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稳定,但仅依靠自身经营积累难以满足规模扩张的资金需要,需要开拓新的融资渠道;
(二)若本次发行并上市成功,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增长较大,并且将成为公
众公司,公司在资源配置,特别是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将面临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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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随着本次募集资金的大规模运用和公司经营规模的大幅扩展,公司的
资产规模将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在机制建立、组织设置、运营管理等方面的管理水平将面临更大的挑战;
(四)为保持企业的持续发展能力,持续的市场创新与技术创新能力,巩固
与保持在行业中的优势地位,公司需引进与储备大量人才,公司将面临人力资源保障压力。
五、公司上述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的发展计划是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基础上,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特点,以现有技术为依托做出的发展计划,是现有业务的进一步深入和延伸。
公司现有业务是上述发展计划的基础,该发展计划的制定一方面扩大了公司的业务,提高了公司生产能力和市场份额;另外一方面增强了公司的业务深度,进一步实现了公司产品结构优化调整,从整体上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六、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实现上述业务目标的作用
本次募集资金对于实现公司上述发展计划有关键性作用,主要表现在:
(一)为实现上述业务目标提供了进一步发展的资金保证,促进了公司生产
经营和业务拓展的顺利开展,同时也为今后公司再融资架设了通向资本市场的桥梁。
(二)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将极大地提高本公司的社会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信用等级和公司实力,对实现业务目标也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将极大地增强公司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提高公司
的人才竞争优势,更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技术能力。
(四)本次募集资金可以加快公司的技术升级,使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尽快
实现,如果仅靠公司自身发展所积累的资金,将会延缓计划实施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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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万元,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依次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项目核准/备案文件项目环评批文
1 年产 4万吨润滑油建设项目 20,642.00
青开发改审【2012】103号
青环黄岛审字【2012】309号
2 自动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3,402.90
青黄发改工业[2015]5号
青环黄评函[2015]3号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338.40
青开发改审【2012】104号
青环黄岛审字【2012】309号
4 润滑油区域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4,020.00
青崂发改项【2011】95号以及青崂发改项[2015]147号[注]
-
合计 32,403.30 --
注:青岛市崂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青崂发改项[2011]95号文件有效期延期的通知)》(青崂发改项[2015]147 号),原《青岛市崂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润滑油区域营销中心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青崂发改项[2011]95号)有效期延至 2016年 12月 31日。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和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和 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募集资金投向的相关议案。为抓住市场机遇,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该等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并按照顺序实施上述项目的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预先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若实际募集资金低于以上预计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将通过公司自筹解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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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二)拟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中的润滑油区域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青岛康普顿;年产 4万吨润滑油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全自动仓储中心建设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康普顿石油化工组织实施,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通过向康普顿石油化工增资的方式将募集资金投入到实施方。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建设情况
截止到 2015年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已投资金额(万元)
投入内容
1 年产 4万吨润滑油建设项目 20,642.00
7,457.94
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土建、前期设计费、检测费、临时设施等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338.40
3 自动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3,402.90 --
4 润滑油区域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4,020.00 --
合计 32,403.30 --
注:年产 4万吨润滑油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均为康普顿石油化工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建设项目,同时开工建设,待项目决算时,对该等项目的投资按照合理的标准进行分配。
(四)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法规的说明
车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行业是石油和化工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等政策性文件规定的鼓励类中的“提高油品质量的化工产业”。2009年 5月 18日,国务院审议通过了《石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规划中提高了机动车排放标准,也将推动对润滑油产品结构升级。
公司已取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环保核查文件,确认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项目环评报告已获得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黄岛分局的批复同意,项目按照环评要求建设,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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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公司于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项制度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 1个月内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将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六)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本公司主营业务系为车辆、工业设备提供润滑和养护的系列产品,主要包括车用润滑油、工业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及汽车养护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通过多年的经营和发展,公司已经成为国内车用润滑油行业具有影响力的企业。
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51,927.85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合计投资总额为 32,403.30万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62.40%,
与公司现有的生产规模是相适应的。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对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和经营业绩的提高产生重大影响。
2013年、2014年、2015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66,641.45万元、70,383.32
万元、71,086.73万元,实现利润总额分别为 6,976.45万元、7,844.92万元、9,791.46
万元。公司盈利能力较好,且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财务状况能够有效支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实施。
公司董事会经分析后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公司能够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七)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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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年产 4万吨润滑油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公司主营业务增扩产能,总投资为 20,642 万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 18,842万元,流动资金 1,800万元。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年产 4万吨车用润滑油的生产能力。
2、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润滑油是用在各种类型机械上以减少摩擦,保护机械及加工件的液体润滑剂,主要起润滑、冷却、防锈、清洁、密封和缓冲等作用,广泛应用于汽车、轮船、飞机、传动机械、工业设备的日常运转中,其使用量占全部润滑材料的 85%,全球年用量约 4,000万吨。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持续增长,汽车产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阶段,连续保持了两位数的年增长速度。据公安部统计,截至 2013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 2.5亿辆,汽车保有量突破 1.37亿
辆。但目前我国千人汽车保有量不足 80辆,远低于发达国家 400辆的水平,也距世界平均水平 120辆有相当差距,汽车业仍然有巨大的发展空间。汽车产业作为润滑油消费大户,其持续发展将带动润滑油市场不断扩大。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用品生产的企业,公司是国内润滑油和汽车养护用品行业中少数具有自主研发能力的企业之一,已经打造出“康普顿”和“路邦”品牌,市场销售额、核心竞争力持续增长,在纳米陶瓷机油等领域已经成为行业的领军企业之一。为扩大生产能力,公司结合市场情况,计划在现有基础上,新增年产 4万吨润滑油建设项目。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20,642万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 18,842万元,铺底流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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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资金 1,800万元。
项目总投资估算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工程/费用名称
建筑工程费
设备
安装工程费
其他费用
投资金额
投资比例(%)
一工程及设备费用
1 主体工程
1.1 土建工程 2,713.54 2,714 14.40
1.2 装饰工程 470.00 470 2.49
2 设备安装工程 0.00
2.1 设备购置 6,489.00 6,489 34.44
2.2
设备运输、安装、调试费用
1,299.00 1,299 6.89
3 室外管网 619.54 620 3.29
4 绿化、道路硬化等 499.63 500 2.65
5 大型油罐工程 2,160.00 2,160 11.46
6 环境保护工程 1,150.00 1,150 6.10
小计 3,183.54 6,489.00 1,299.00 4,429.17 15,401 81.74
二其他费用
1 土地费用 1,386.26 1,386 7.36
2 行政事业性费用 328.81 329 1.75
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659.57 660 3.50
小计 2,375 12.60
第一、二部分合计 17,775 94.34
三基本预备费(6%) 1,067 5.66
四建设投资额 18,842 100.00
五流动资金 1,800
六项目总投资额 20,642
4、主要的生产工艺技术
本项目为公司主营业务增扩产能,项目生产工艺与公司润滑油现有生产工艺相同。工艺流程图详见本招股书“第六章业务技术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二)
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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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原料、辅助材料的消耗与供应
本项目原料为润滑油基础油和添加剂,项目达产后主要原辅材料的供应均有保障。
原材料消耗计算表
序号名称单位年消耗量
1 基础油万吨 3.75
2 添加剂万吨 0.25
6、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及进展情况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为 2年。运营期初年,项目产能按照 70%计算;运营期第二年达到满负荷生产能力。
项目进度计划表
单位:季度
序号项目 T T+1 T+2 T+3 T+4 T+5 T+6 T+7
1 前期工作
2 土地整理
3 勘察设计
4 施工前期准备
5 基础工程施工
6 主体施工
7 建筑装饰施工
8 安装工程施工
9 设备调试
10 室外配套工程
11 竣工清理、验收
注:表中项目进度为当时编制项目可研报告时的计划安排,募集资金是否到位直接影响到项目的实际进展,发行人将视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时间合理安排项目进度。
目前,本项目已完成项目核准及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正在开展基础工程施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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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目的环境保护
项目生产过程全部为物理混合,无化学反应,生产工艺无任何废油、废液及其他污染物质。产生的少量污染物有:(1)废气:部分化工原料可能产生微量
的挥发性气体但这种气体产生量极低,且无毒性和刺激性,影响范围较小。一般不需要特别处理。(2)固体废弃物:厂区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弃的包装物。
实行垃圾分类包装,厂区内设专职卫生清洁人员,对产生的垃圾做到随产随清,由环卫部门每日定时清运。(3)污水:主要以生活污水为主,经污水排水系统
至室外管道排往市政污水管网。上述污染源通过相应措施加以治理后,均能符合环保排放要求。(4)噪声:本项目主要来自于空压机、水泵等生产设备,该设
备均设在厂房的设备间内,日常关门运行,可以避免噪声外溢。空压机、水泵等设备均设隔振基座,所有水泵前后均设橡胶软接头,采用缓闭止回阀,防止水锤的产生。
该项目环保投资估算约为 1,008.40万元,拟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该
项目取得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黄岛分局文号为“青环黄岛审字[2012]309 号”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8、项目实施地点及占用土地情况
本项目实施地点为青岛市黄岛区化工产业区内,项目用地为发行人之子公司康普顿石油化工现有土地,康普顿石油化工以出让方式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土地证号为青房地权市字第 201222878号。
9、项目主要经济评价指标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募投项目建成达产后,年销售额 64,500 万元,项目正常生产年份平均利润总额为 7,247.72万元,年平均净利润为 5,435.77万元,
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25.06%,税后财务净现值为 11,475.25万元,税后投资回
收期为 7.09年(含建设期 2年)。
(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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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4,338.4 万元,研发中心建成后将增强公司
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等研发能力,提高公司产品综合竞争力。
研发中心将根据国内汽车行业发展的需要,针对新型、高端润滑油和精细化专用汽车养护用品领域的重大关键、基础、共性技术问题进行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的研究开发,积极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技术活动,拓宽资金渠道,增加科研投入,为规模化生产提供成熟配套的工程化技术。
2、项目建设必要性
品牌知名度是消费者在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消费领域选择产品的关键因素,而产品品质是企业生存及发展的根本基础。随着汽车工业的迅猛发展,车型更新速度越来越快,新的发动机技术、传动技术、控制技术层出不穷,特别是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汽车排放标准日益提高,都对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用品的品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随着我国大型机电设备、航空工业、船舶制造、农业机械等现代化装备制造业的不断发展,对工业润滑油的技术标准、产品性能等方面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以上因素都从客观上促使润滑油企业不断提高技术,促进了润滑油生产技术的进步。掌握先进的技术是润滑油企业保持竞争力的关键因素。
因此,公司必须加强研发能力,不断进行技术创新,提升生产技术和产品更新能力,适应市场变化的需求,以保持企业核心竞争力;但另一方面,公司目前的研发费用投入相对不足,尤其是硬件设施尚不能满足公司研发的需要。综合以上因素,公司决定利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研发中心的主要功能及研发方向
(1)研发中心的主要功能
①新产品开发
依据公司制定的研发路线,开发上游产品,即新型材料的研制,包括材料成分分析和结构确定,新材料的合成,新材料理化指标的测试,新材料的应用等。
②分析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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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先进的分析测试仪器,选用富有经验的仪器分析专业人员,通过标准化管理,为产品质检部提供可靠的检测数据。剖析新材料,为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③市场研究与推广
分析研究国际市场行情,新型润滑油、汽车养护用品的流行趋势,上游、下游产品资源现状和目标市场的客户需求。在分析和掌握这些信息的基础上,提供新产品研发路线和理念方面的决策建议,并有针对性的参与向市场推介新产品。
④技术改造
进行成熟技术的产业化推进及工艺路线的制定,并解决实际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⑤产品质检
对采购的原材料和生产的成品、半成品进行质量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反馈给生产部门。
⑥样品制作
将产品设计方案转化为现实产品,并将样品制作过程中的工艺难题反馈给生产部门。
⑦人事培训
管理研发中心的日常人事及绩效考核;引进各类急需人才;组织中心人员参加各种专业培训、专家讲座,参观考察科研机构和先进企业研发中心的运行管理等。
⑧科研管理
对准备立项投产的项目组织专家和咨询机构进行论证分析,编制可研报告,办理相关的行政手续;与国家、市、区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联系,争取高新技术的优惠扶持政策。
⑨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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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研发中心的信息化建设进行管理;保管研发中心图书、期刊、文献和技术档案等资料。
(2)研发中心的主要研究发展方向
根据公司以国际化标准为目标的发展规划,研发中心研究工作将以突破现有的以润滑油为主体的产品结构为重点,向以下几大方向发展:
①新型润滑油的研发,特别是满足工况越来越苛刻、排放法规日益严格的发动机润滑需要的高性能润滑油的开发。包含对新型基础油、功能添加剂的开发与利用。
②新型汽车养护用品的研发,着力于消费者可自行使用的养护用品的开发(即 DIY产品)。
③合成润滑油、可生物降解润滑油液的研究与开发
④积极探讨对上游产品的研制开发;
⑤特种工业润滑油如水泥、钢铁、电力和矿山用润滑油的开发。
⑥对现有新型汽车养护用品材料进行深层次开发,解决生产过程中的技术工艺难题。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4,33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投资额(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
1 工程建设投资 1,907.8 43.98%
2 研发设备投资 2,185.0 50.36%
小计 4,092.8 94.34%
3 基本预备费 245.6 5.66%
项目建设总投资合计 4,338.4 100.00%
本项目研发设备投资为 2,185.0万元,设备购置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单位数量价格(万元)
1 化学发光定氮仪台 1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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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称单位数量价格(万元)
2 发射光谱(MOA)台 1 80.00
3 折光测定仪台 1 30.00
4 数字密度仪台 1 40.00
5 自动电位滴定仪台 1 20.00
6 比色计台 1 10.00
7 全自动浊点,倾点测定仪台 1 80.00
8 高温泡沫特性测定仪台 1 30.00
9 分子量测定仪台 1 15.00
10 气质联用台 1 100.00
11 热重分析仪台 1 100.00
12 自动诺亚克蒸发损失测定仪台 1 20.00
13 开口闪点仪(自动)台 1 15.00
14 自动苯胺点试验仪台 1 15.00
15 气相色谱仪台 1 40.00
16 可见紫外分光光度计台 1 30.00
17 等离子发射光谱(ICP)台 1 100.00
18 液相锈蚀测定仪台 1 20.00
19 元素仪台 1 80.00
20 红外光谱仪台 1 30.00
21 自动密度粘度仪台 1 40.00
22 波长色散 X射线荧光仪台 1 120.00
23 高压差示扫描量热仪台 1 70.00
24 卡尔费休水分测定仪台 1 20.00
25 铁谱仪台 1 10.00
26 微残炭测定仪台 1 10.00
27 闭口闪点测定仪台 1 15.00
28 液相色谱台 1 50.00
29 液质联用台 1 100.00
30 硫氮仪台 1 60.00
31 自动粘度仪台 1 100.00
32 颗粒度仪台 1 35.00
33 折光测定仪台 1 20.00
34 热分析仪台 1 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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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称单位数量价格(万元)
35 油料发射光谱仪台 1 100.00
36 防锈油脂湿热试验箱台 1 10.00
37 盐雾试验箱台 1 10.00
38 淬火介质光亮性测定台 1 20.00
39 氧化试验仪台 1 10.00
40 热稳定性测定仪台 1 20.00
41 空气释放值测定仪台 1 20.00
42 液压油过滤性试验测定仪台 1 10.00
43 水解安定性测定仪台 1 20.00
44 柴油喷嘴剪切安定性台 1 80.00
45 全自动冷启动模拟器台 1 80.00
46 微型旋转粘度仪台 1 60.00
47 勃罗克费尔特粘度计台 1 40.00
48 发动机冷却液玻璃器皿腐蚀台 1 10.00
49 发动机冷却液沸点测定器台 1 10.00
50 冰点低温粘度测定仪台 1 10.00
51 发动机冷却液泡沫倾向台 1 10.00
52 四球摩擦试验机台 1 15.00
53 FZG齿轮机台 1 15.00
54 环块磨损试验机台 1 15.00
55 机械式四球长磨抗磨机台 1 15.00
合计 55 2,185.00
5、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及进展情况
本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 2年。具体计划安排如下:
项目进度计划表
单位:季度
序号项目 T T+1 T+2 T+3 T+4 T+5 T+6 T+7
1 前期工作
2 土地整理
3 勘察设计
4 施工前期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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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基础工程施工
6 主体施工
7 建筑装饰施工
8 安装工程施工
9 设备调试
10 室外配套工程
11 竣工清理、验收
注:表中项目进度为当时编制项目可研报告时的计划安排,募集资金是否到位直接影响到项目的实际进展,发行人将视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时间合理安排项目进度。
目前,本项目已完成了项目核准及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正在开展项目施工的前期工作。
6、项目的环境保护
项目运营产生的少量污染物有:(1)废水:主要是生活用水,研发大楼生
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2)固体
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研发材料废弃物、产品下脚料等。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做到日产日清,运至黄岛区指定生活垃圾处理厂处理,对周围环境无污染影响。
(3)噪声:项目噪声污染主要来自实验设备。所选设备本身已进行有效的减振
降噪设计,设备安装时将进一步采取减振隔音措施,对振动较大的设备采取设防振基础、设置隔声门、窗等措施,以减少振动的产生和传播;在厂区集中布置有绿化园区,绿化带不仅给厂区营造了优美的环境,还可以有效吸附噪音。通过以上措施,可确保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的要求。
该项目的环保投资估算为 70.8 万元,拟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该项
目已取得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黄岛分局文号为“青环黄岛审字[2012]309 号”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7、项目实施地点及占用土地情况
本项目实施地点为青岛市黄岛区化工产业区内,项目用地为发行人之子公司康普顿石油化工现有土地,土地证号为青房地权市字第 201222878号。
本项目拟建设研发楼两座,总建筑面积 4,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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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项目主要财务、经济评价指标
本项目实施后,主要专门从事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工作,为公司提供先进生产工艺、最新产品配方及具有市场前景的新产品,可以有效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本身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本项目建成后,公司科研实力将得到增强,极大提高整体竞争力。
(三)润滑油区域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根据公司营销网络的现有基础条件和未来发展目标,项目计划总投资 4,020万元,拟用 10个月时间在全国设立 9个润滑油区域营销中心,其中青岛营销中心作为总部营销中心,在每个营销中心的中心城市设立办事机构,最终实现润滑油业务区域经销商管理和市场开拓的驻地模式。
项目建成后,公司从青岛派驻营销中心经理负责区域经理的管理,配备区域市场经理负责品牌落地和市场活动策划,在驻地招聘区域经理负责驻地区域经销商管理和市场开拓。随着业务的拓展和经验的积累继续细分市场,最终实现润滑油业务省级营销中心的设置。
2、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1)能进一步发挥公司的渠道优势
当今润滑油及其他汽车养护品的竞争,越来越集中于营销网络和渠道的竞争。对营销渠道的有效管理,是润滑油生产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润滑油等汽车养护用品的零售市场越来越大,面对这一趋势各制造厂商纷纷花大力气筑建营销渠道。尤其对于中、高端品牌润滑油产品而言,渠道更是企业极为重要的战略资源。
通过建设润滑油区域营销中心,使公司润滑油业务和服务本地化,更有利于公司销售渠道的稳定和发展,有利于根据公司战略和具体发展目标提升经销商规模,扩大经销商数量,提高市场份额。营销中心的建成,有助于公司完成全国市场战略部署,巩固和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市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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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公司经销商管理的战略需要
目前,公司的润滑油产品销售遍及全国各地,在全国各地有固定的销售渠道,公司的产品已经具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品牌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品牌建设,公司的市场知名度不断提高,康普顿品牌被评为山东省著名商标。
公司主要采取经销商的销售模式,遍布全国的经销商网络也是公司的最大竞争优势。随着业务的不断拓展,公司在全国的经销商数量达到 612家,已经覆盖了除港澳台外国内所有省、直辖市和自治区。面对如此众多的经销商,公司需要有专业而有效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目前,公司与经销商的业务服务与管理采取区域经理制,每名区域经理负责各自区域的经销商管理。截止 2015 年 12 月31 日,公司区域经理人数为 113 人,全部是在青岛当地招聘,以每月出差的形式服务客户和开拓市场。由于公司在经销商当地没有常驻机构,往返路途占用了每月出差 15-20%的时间,花费了大量的差旅费;同时,还存在对当地市场不能完全熟悉、很多省份语言沟通不顺畅等诸多问题。公司曾经开展了当地招聘区域经理的试点,但由于不能解决驻地办事机构的问题,因此经销商的管理仍然与公司的业务发展存在一定差距。
本项目通过设立润滑油区域销售中心,进行本地化销售和服务,会更加贴近经销商和终端客户,能够及时发现市场需求,使得公司对经销商的管理更加科学化和系统化,反映更加快速。
(3)是公司扩大销售规模的重要保障
建设润滑油区域销售中心能够使公司在优势市场区域深耕细作,在相对薄弱的市场区域加强推广力度,是扩大公司销售规模的重要保障。
截止 2015年 12月 31日,从公司在全国各区域的销售情况来看,销售量较大的是区域经理人数较多的省份,如山东省有区域经理 11人,2015年销售额超过 1亿元。而区域销售经理较少或者没有销售经理的省份如西藏和青海销售额就偏低。
通过建设区域营销中心,招聘有能力的本地人才参与本地化业务,可快速实现公司业务在当地的推广,使市场基础较好的地区的业务得到进一步提升,使市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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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基础薄弱地区的业务得到快速拓展,为公司业务持续增长奠定基础。
4、项目建设基础条件
公司在 2011年上半年实施了组织结构调整,目前下设销售事业部(两个)、生产部、市场部、技术部及其他支持性部门和办公室。其中,两个销售副总经理各分管“康普顿”和“路邦”两个品牌产品的销售,两个销售事业部主要负责开拓市场、制定销售制度、维护客户关系、签署销售合同和项目管理及公司售后服务体系的建立、维护。市场部主要负责行业管理、市场策划与品牌建设、展会策划与组织和宣传资料管理。
公司多年来专注于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养护品等主营业务开发和经营上,拥有丰富的国内市场开发和经营经验。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的销售事业部和市场部具备为公司管理层提供市场趋势、需求变化、竞争对手和客户反馈等方面准确信息的能力,可以高效率地执行公司年度营销战略及品牌战略,完成销售目标,具备了成熟的销售和服务模式。公司目前的区域销售经理大部分都在各自负责的区域有过两年以上的销售和服务经验,区域营销中心建立后,公司随时可以从青岛派驻营销中心经理负责区域管理,配备区域市场经理负责品牌落地和市场活动策划,在驻地招聘区域经理负责驻地区域经销商管理和市场开拓。
目前公司成熟的经销商网络及相对应的区域经理制度为区域营销中心的设立提供了完善的基础条件。
5、项目投资概算
(1)项目建设规划
项目建设地点及网络覆盖省份如下:
序号建设地点覆盖省份
1 青岛山东
2 石家庄河北、山西、北京、天津
3 哈尔滨黑龙江、吉林、辽宁
4 南京江苏、浙江、上海
5 郑州河南、江西、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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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成都四川、重庆、云南、贵州、湖北
7 广州广东、广西、福建、湖南、海南
8 西安陕西、内蒙
9 兰州甘肃、新疆、青海、宁夏、西藏
区域营销中心以每名区域经理管理经销商数不超过 5个,每个大区经理管理不超过 15名区域经理的原则设立,除公司现有区域经理外,新招聘区域经理全部采取驻地招聘驻地管理。
项目的建设方式、人员配备及建设规模情况如下:
营销中心建设方式
人员配备(人)
场地面积
(平方米)
现有(截至
2015.12.31)
新聘合计
青岛现有场地 10 2 12 510
石家庄购买场地 7 6 13 390
哈尔滨购买场地 10 8 18 480
南京购买场地 10 7 17 420
郑州购买场地 10 8 18 480
成都购买场地 7 6 13 360
广州购买场地 9 6 15 420
西安购买场地 7 5 12 300
兰州购买场地 6 7 13 270
合计- 76 55 131 -
(2)项目投资费用
青岛营销中心使用公司现有办公场所而无需购置办公场地及装修,其他营销中心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办公场地、场地装修、购买营运车辆、招聘人员及培训等,在每个营销中心各建设一个产品展览中心。
相应的费用估算如下:
营销中心费用项目费用估算(万元)
青岛
展览中心建设 30
购置车辆及办公设备 80
人员招聘及培训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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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中心费用项目费用估算(万元)
合计 114
石家庄
购置办公场地 300
场地装修 32
展览中心建设 15
购置车辆及办公设备 60
人员招聘及培训 12
合计 419
哈尔滨
购置办公场地 360
场地装修 39
展览中心建设 20
购置车辆及办公设备 80
人员招聘及培训 16
合计 515
南京
购置办公场地 545
场地装修 34
展览中心建设 20
购置车辆及办公设备 60
人员招聘及培训 14
合计 673
郑州
购置办公场地 380
场地装修 39
展览中心建设 20
购置车辆及办公设备 80
人员招聘及培训 16
合计 535
成都
购置办公场地 340
场地装修 29
展览中心建设 15
购置车辆及办公设备 40
人员招聘及培训 12
合计 436
广州
购置办公场地 575
场地装修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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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中心费用项目费用估算(万元)
展览中心建设 20
购置车辆及办公设备 60
人员招聘及培训 12
合计 702
西安
购置办公场地 250
场地装修 25
展览中心建设 15
购置车辆及办公设备 40
人员招聘及培训 10
合计 340
兰州
购置办公场地 200
场地装修 22
展览中心建设 10
购置车辆及办公设备 40
人员招聘及培训 14
合计 286
总计 4,020
6、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及进展情况
公司前期已对 9个区域营销中心的建设进行了相关的调研和准备工作,下一阶段的建设重点是落实办公场地,购买并装修,进行人员招聘和培训,理顺对营销中心的管理等。
本项目建设期 10 个月。实施过程中,根据各营销中心办公地点建设需求的紧迫性,合理控制建设进度。
项目具体实施进度如下:
单位:月
营销中心建设内容
月度计划
1 2 3 4 5 6 7 8 9 10
青岛
展览中心建设
招聘培训
车辆设备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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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中心建设内容
月度计划
1 2 3 4 5 6 7 8 9 10
石家庄、郑州
购置办公场地
场地装修
展览中心建设
招聘培训
车辆设备购置
哈尔滨、南京、广州、成都、西安、兰州
购置办公场地
场地装修
展览中心建设
招聘培训
车辆设备购置
注:表中项目进度为当时编制项目可研报告时的计划安排,募集资金是否到位直接影响到项目的实际进展,发行人将视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时间合理安排项目进度。
7、项目经济评价
本项目建设间接促进了公司业务的发展,为公司业绩的未来增长提供可靠保障。如前所述,一方面,区域营销中心的建设将促进公司营业收入的快速增长,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综合竞争力;另一方面,公司通过区域营销中心可实现本地化营销和服务,更加有利于公司品牌提升和推广,从而为公司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后,办公场地及车辆设备成为公司的固定资产,产生折旧费用,按照目前公司的折旧政策,项目建成后每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约为 313.65万元。
8、项目的环境保护
本项目主要为营销网络的办公场地及相关办公设备购置等,无污染源。
(四)全自动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康普顿石油化工拟建设高位立体仓库一座,建筑面积 4000平方米,总投资为 3,402.90万元。全自动仓储中心建成后,将有助于降低公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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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成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2、项目建设背景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润滑油生产的企业,是国内润滑油行业少数具有自主研发能力的企业之一,其生产的车用润滑油、工业润滑油深受消费者欢迎,已成为民营润滑油生产行业的领军企业之一。随着核心竞争力的持续增长,公司不断加大在润滑油方面的研发、生产投入,市场份额尤其是高端市场份额逐年增加,目前公司在车用润滑油市场已稳居国内前三,在纳米陶瓷机油市场牢牢占据行业第一。
为扩大生产能力,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结合市场情况,2011 在青岛市黄岛区化工产业园购买土地 170亩,计划建设新厂区,本次募投项目年产4万吨润滑油建设项目即为在该厂区正在建设扩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公司产品供应能力将大幅提升。但与其他日常消费品不同的是,润滑油生产呈现多品种、大批量的特点,而销售提货时间相对较为集中,公司必须保证充足的货源供应。
同时,结合公司现有的经营方式分析,经销商往往采取一次性、大批量的提货方式,必须为满足每次的提货需要而进行一定数量的货源准备。年产 4万吨润滑油建设项目未包括专门仓储设施,无法实现正常产品储存的需要。因此,保持必要的成品库存,随时满足市场的需要,是稳定公司客户、维护产品市场形象、提高服务质量的必要措施。
3、项目建设必要性
(1)项目的建设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必要条件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仓储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中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能对货物进入下一个环节前的质量起保证作用,是加快产品销售,节约销售费用的重要手段,保证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随着企业生产的发展与需求,仓库管理工作早已不是单纯的物品保管那么简单了,所以,合理的仓储管理将全方位的提升企业竞争力,降低生产成本,提高资源效率,推动企业的发展。
润滑油、汽车养护油品的销售呈不连续、无固定周期的特点,而生产过程则呈现产量连续、稳定的特点,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在产量与销售的出货量之间就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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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数量上别的差值。如果没有必要的仓储设施,就无法对产能与销售量之间实施有效的调节,无法通过必要的库存量来科学地调整生产。其次,没有仓库的调整,势必将增加产品出货的次数,增加销售费用,加大代理商的库存压力。
本项目建成后,可以通过库容量的调整,有机调节生产与销售的关系。项目配套建设计算机管理与信息系统,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地域等情况,科学配货、分拨,从而降低了产品的物流费用,保证了市场的需要。
(2)项目的建设是提高企业服务水平的必要条件
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可以通过项目的信息系统,预先收集客户的需求,按照需求量、地域范围、交通路线,提前组织分拨方案,保证产品及时发送到客户手中。同时,项目建成后,公司还可以通过项目配套的信息处理系统,通过对客户反馈信息的整理、分析,预先得知客户的现有库存量,提前组织发货,实现主动服务,从而提高服务水平,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3)项目的建设是满足康普顿石油化工正常运转的必要条件
作为一种非日常消费品,润滑油的生产和消费在时间上存在不一致性。从公司经营角度来看,经销商、代理商的需求是在某个时间点集中体现的,且需求量可能远超过在该时间点的产能。润滑油的生产是均匀而连续的,为了满足经销商、代理商的大批量需求,必然要有适当的场所进行产品储备,以满足集中发生的市场需求。
因此,要满足经销商、代理商的集中性的、不规律的提货需要,维持康普顿石油化工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转,有必要建设配套的仓储设施。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3,402.9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估算为 1,000.00
万元,设备费用估算为 1,935.00 万元,其他费用估算为 158.60 万元,基本预备
费为 309.40万元。
项目总投资估算表
序号项目单位数量单位投资(元)总投资(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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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安工程平方米 4000 2500 1000.0
二设备费用
1 设备购置费用 1759.1
2 设备安装费 175.9
小计 1935.0
三其他费用
1 设计费 3.15% 31.5
2 建设监理费 2.45% 24.5
3 社会保障金 2.60% 26.0
4 水土保持补偿费平方米 4000 2 0.8
5 散装水泥费平方米 4000 2 0.8
6 白蚁预防费平方米 4000 2 0.8
7 墙改费平方米 4000 10 4.0
8 防雷测定费平方米 4000 1.4 0.6
9 图纸审查费 6% 1.9
10 招标代理费 21.3
11 造价咨询费 7.4
12 前期工作费 10.0
13 联动试车费 1.50% 29.0
小计 158.6
四基本预备费 10% 309.4
项目建设总投资 3402.9
5、设备购置费用估算
设备购置费用估算为 1,759.1万元,其中已包含设备原价、运费及保险费用。
设备购置费用估算表
序号项目单位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一堆垛机台 4 74 296.0
二控制系统套 4 6.5 26.0
三红外通讯设备套 4 2.8 11.2
四电缆、桥架等套 4 5 20.0
五认址系统套 4 1.75 7.0
六自动仓库货架套 1 858 8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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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立体库区输送系统
1 出入库输送机套 76 3.6 273.6
2 穿梭车台 6 16 96.0
八
输送机控制系统
(含托盘识别装置)
套 2 38 76.0
九计算机调度监控及信息管理系统
1 服务器套 1 1.5 1.5
2 管理监控计算机台 4 0.8 3.2
3 服务器 UPS 套 2 1.2 2.4
4 报表打印机套 2 0.7 1.4
5 交换机套 2 1.4 2.8
6 交换机柜套 2 2 4.0
7 应用软件套 1 40 40.0
8 应用软件套 1 40 40.0
合计 120 1759.1
6、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及进展情况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为 2年,自 2015年 2月开始前期工作,2017年 1月底建成[注]。
[注]:由于募集资金是否到位直接影响到项目的实际进展,发行人将视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时间合理安排项目进度。
目前,本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及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正在开展设计招标工作。
7、项目的环境保护
本项目为仓储类项目,产生的少量污染物有:(1)固体废弃物:厂区员工
产生的生活垃圾。实行垃圾分类包装,厂区内设专职卫生清洁人员,对产生的垃圾做到随产随清,由环卫部门每日定时清运。(2)污水:全部为生活污水,经
污水排水系统至室外管道,排往市政污水管网。(3)噪音:主要的噪声源为仓
储设备、汽车喇叭等。仓储设备均位于库内,且自身噪声强度较低,对周边影响较小,进入厂区的汽车禁止鸣笛。上述污染源通过相应措施加以治理后,均能符合环保排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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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的环保投资估算为 70.80万元,拟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该项
目取得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黄岛分局文号为青环黄评函[2015]3 号的环境影响批复。
8、项目实施地点及占用土地情况
本项目实施地点为青岛市黄岛区化工产业区内,项目用地为发行人之子公司康普顿石油化工现有土地,康普顿石油化工以出让方式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土地证号为青房地权市字第 201222878号,项目占地面积 4,000平方米。
9、项目经济评价
作为仓储项目,本募投项目自身并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是,通过项目的建设,将有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销售方式及销售措施
(一)加强现有经销商的营销力度
对于募投项目的新增润滑油产能,公司仍主要采取经销商的方式在 AM 市场销售。目前,公司已经基本建立覆盖全国各大城市的经销商网络。目前公司经销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三、发行人的行业竞争地位”
之“(二)发行人的竞争优势和劣势”。
(二)通过品牌效应和业务拓展,扩大经销商规模
经过多年的行业积累,公司品牌已逐步建立,品牌效应逐渐体现。同时,随着公司润滑油区域营销中心的建成,公司新增产品产能也将依托营销中心,继续发挥原有的经销商网络优势,加大润滑油产品的营销力度,进一步扩大产品知名度,抢占市场份额。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募集资金运用前后产能变化情况
募集资金运用前后,公司主要产品产能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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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吨
项目目前实际产能达产期第一年达产期第二年
现有车用润滑油产能 32,000.00 32,000.00 32,000.00
募投项目润滑油新增产能- 28,000.00 40,000.00
合计 32,000.00 60,000.00 72,000.00
募投项目建成达产后,达产期第一年达产 70%,第二年达产 100%。因此,募投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润滑油产品产能将大幅度提高。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1、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公司货币资金和股东权益增加,公司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均会大幅上升,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也将大幅下降,增强了公司防范财务风险的能力。同时,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过程,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将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
2、对公司远期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公司可行性分析论证,并获得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符合公司发展规划。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建设年产 4万吨润滑油建设项目,将使公司润滑油产品的生产能力大大提高,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规模优势更为明显;全自动仓储中心建成将有助于降低公司生产成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则将大大增强公司的研发技术水平,提高产品附加值,为公司定位中高端产品的市场战略打下坚实基础;区域营销中心项目建成后,使得公司在经销领域的优势进一步加强,公司的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因此,项目的实施将大幅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能力,有利于巩固和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市场地位。
3、新增固定资产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 26,497.30万元,各项目固
定资产投资金额占其投资总额的比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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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投资总额
(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占该项目投资总额之比
年产4万吨润滑油建设项目 20,642.00 15,401.00 74.61%
全自动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3,402.90 3,093.5 90.9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338.40 4,092.80 94.34%
润滑油区域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4,020.00 3,910.00 97.26%
合计 32,403.30 26,497.30 81.77%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随着固定资产投资的逐步完成,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增加,固定资产折旧也将相应增加。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产 4万吨润滑油建设项目、全自动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子公司康普顿石油化工,润滑油区域营销中心建设项目由股份公司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以现行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算,每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额约为 1,865.9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折旧额(万元)
年产 4万吨润滑油建设项目 1,043.51
全自动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226.28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82.50
润滑油区域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313.65
合计 1,865.9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生产规模和销售收入也会大幅度提高,营业利润也随之增加,公司将继续保持业务的良好发展趋势,公司未来经营成果不会因募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受到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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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
一、公司成立以来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成立股份公司前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康普顿石油化学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公积金后的利润,按照股东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后三个月内公布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得的利润额,公司上一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分配。
(二)股份公司现行股利分配政策
1、股利分配的一般政策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股利分配政策:
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股东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股利分配的顺序
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1)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2)提取净利润的 10%作为法定公积金;
(3)经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
(4)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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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的公积金可以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二、公司成立以来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公司成立于 2003年 10月,首个获利年度为 2008年。
2010年,公司以截止 2009年 12月 31日的未分配利润向公司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25,000,000.00元,上述股利已经分配完毕。
2013年,公司以截止 2013年 6月 30日的未分配利润向公司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45,000,000.00元,上述股利分配目前已实施完毕。
2014年,公司以截止 2014年 6月 30日的未分配利润向公司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30,000,000.00元,上述股利分配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方案的议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16,767.24万元。
四、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
为了保证上市前后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草案)》中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内容,修订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为:实行同股同利的股利分配原则,股东依照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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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公司的股利分配方式为: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
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形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实际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主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预计公司未来将保持较好的发展前景,且公司发展对现金需求较大的情形下,公司可采用股票分红的方式分配股利。
(三)现金、股票分红具体条件和比例
1、现金股利分配条件及分配比例: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情况下,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
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
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2、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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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利润分配
公司应当及时行使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股东权利,使对公司利润贡献较大的子公司的章程中利润分配条款内容足以保证公司未来具备现金分红能力。
5、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1)董事会制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利润
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单独发表明确意见。(2)监事会应当审
议利润分配方案,并作出决议。(3)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并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4)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应当提供网
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5)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
案作出决议后,公司将在股东大会结束后 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
6、利润分配政策修改:公司根据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
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对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者变更议案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的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股东大会在审议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事项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
定及执行情况;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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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8、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
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制定了《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对未来三年的利润分配作出了进一步安排,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书明书“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给予投资者稳定和持续回报,兼顾公司成长和股东回报的协同发展,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章程(草案)》及招股意向书对于利润分配事项的规定和信息披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股利分配决策机制健全、有效,有利于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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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机构
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利,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公司制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并设立证券部作为公司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负责部门,该部门的负责人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纪东先生。证券部对外咨询电话:0532-58818668。
二、公司的重大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金额超过500万元的,或者金额虽未超过500万元,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主要有:
(一)借款合同
借款人贷款银行合同编号借款金额借款期限
康普顿石油化工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
802132013固借字第05号
5,000.00万元
2013.7.22至
2018.7.21
发行人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
802132015借字第00037号
4,500.00万元
2015.9.22至
2016.9.22
发行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公借贷字第ZH1500205741号
1,000.00万元
2015.12.24至
2016.7.24
(二)担保合同
1、2013年7月15日,康普顿石油化工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二
支行签订编号为802132013高抵字第00020-1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康普顿石油化工以土地使用权青房地权市字第201222878号设定抵押,所担保的债权为抵押权人自2013年7月15日起至2018年7月15日止,与债务人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建设项目贷款,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1,900万元整。
2、2013年7月15日,发行人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签订
编号为802132013高保字第00024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发行人愿为债权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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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康普顿石油化工形成的债权提供担保,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自2013年7月15日起至2018年7月15日止,与康普顿石油化工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建设项目贷款,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5000万元整。
3、2014年9月24日,发行人与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订编号为“
2014年日银青高抵字第004号”《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发行人以“青房地权市字第201289037号”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所担保的债权为抵押权人自2014年9月24日起至2017年9月23日止,与债务人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等,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1,800万元整。
4、2015年9月28日,发行人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签订
编号为“802132015高抵字第00022号”《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发行人以其拥有的房地产青房地权市字第2011108287号、房地产青房地权市字第2011108291号、房地产青房地权市字第2011108285号、房地产青房地权市字第2011108289号、房地产青房地权市字第2011108290号房产设定抵押担保并办理了上述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所有担保的债权为抵押人自2015年9月22日起至2018年9月22日止,与债务人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4,500万元整。
(三)授信合同
1、2015年4月24日,发行人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签订编号
为“2015年信字第21150414号”的《授信协议》,约定循环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期限从2015年4月24日起到2016年4月22日止。
2、2015年3月10日,发行人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订编号
为“青光银开发综字第150306号”的《综合授信协议》,约定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向发行人提供人民币3000万元整的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从2015年3月11日至2016年3月10日止。
3、2015年7月6日,发行人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订编号
为“公授信字第ZH1500093992号”的《综合授信合同》,约定中国民生银行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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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向发行人提供5000万元整的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从2015年7月6日至2016年7月6日。
(四)采购合同
发行人(或其子公司)与供应商签署的包装物采购合同主要为框架合同,框架合同对提供产品明细、质量要求、知识产权及处罚、验收标准及方法、交(提)货方式及地点及相关事项、付款约定、合同约定等条款进行了约定。
(五)销售合同
公司销售合同主要是与经销商签订的框架合同《产品经销合同书》,公司与经销商一年签订一次产品经销的框架合同,在合同中公司与经销商约定了全年的预计销售额及各大类产品及月度销售任务分解,具体的销售量及其单价、金额,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合同对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市场管理及违约责任、产品质量保证、货物运输、付款方式、追加约定、不可抗力以及其它条款进行了约定。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本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情况。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不存在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未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的情况,未曾有受到刑事诉讼的情况。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法事项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朱振华先生于2011年8月25日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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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投资原系由朱振华持股80%,李晓青及庄广通分别持股10%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经营范围为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营销策划。
2011年8月25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1]35号,认定同方投资于2009年8月7日至2010年3月16日期间存在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违法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条有关“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二百零八条所述“法人以他人名义设立账户或者利用他人账户买卖证券”的行为。对于同方投资的违法行为,时任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法定代表人的朱振华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责令同方投资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朱振华给予警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朱振华先生因上述违法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警告的行政处罚后,认真分析了违规股票买卖的原因,已深刻意识到所涉案件的性质以及遵守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必要性,主动加强了对《证券法》、《公司法》等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树立了证券市场规范运作意识。
此外,发行人已依法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副总经理等治理结构,聘请了独立董事,设置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发行人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等制度文件。2011年以来,发行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文件的规定规范运作、依法经营,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受到处罚的情况。
保荐机构认为,朱振华于2011年8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至今已经超过36个月,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并未因朱振华受到处罚事宜遭受不利影响,且发行人已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等治理结构,自2011年以来,发行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文件的规定规范运作、依法经营,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受到处罚的情况。因此,朱振华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宜不会对发行人治理的有效性及公众投资者利益的保护造成不利影响。
发行人律师认为,朱振华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宜不会对发行人治理的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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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及公众投资者利益的保护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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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介机构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全体董事签字:
朱梅珍
王爱君
纪东
田雷
郑强
明国珍
宋晓
王荭
丛宏林
发行人全体监事签字:
王金祥
王栋
马林
发行人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王爱君
纪东
田雷
任轶晓
王强
焦广宇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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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年月日
保荐代表人: 年月日
李建 王金明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薛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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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朱小辉
经办律师:
史振凯 李琦 荣珊珊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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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王晖
签字注册会计师:
王伦刚 王钦顺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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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验资机构负责人:
谭正嘉
签字注册会计师:
王晖 王伦刚
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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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评估机构负责人:
于强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于志超 孙启鄯
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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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附录与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巨潮互联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具体包括:
(一)发行保荐书;
(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四)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五)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六)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七)公司章程(草案);
(八)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九)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地点、电话和联系人
(一)查阅地点
发行人: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18号
联系电话:0532-58818668
联系人:纪东
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联系电话:021-22167172
联系人:李建、王金明、代敬亮、辛蕾、宋财、韩芳、周悦
(二)查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