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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永和智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6-04-12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玉环县清港镇工业产业集聚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1-2-1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网站。投资者
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1-2-2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释 义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基本术语释义
永和股份、发行人、公司、本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永和流体

公司、股份公司 智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永和洁具、有限公司 指 浙江永和洁具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前身
安弘水暖 指 浙江安弘水暖器材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福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Forland International Trading
福田贸易 指
Co., Ltd.),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台州永健控股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曾用名
永健控股 指 包括“浙江永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玉环健
达塑胶有限公司”
永健咨询 指 浙江永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永健控股曾用名
健达塑胶 指 玉环健达塑胶有限公司,为永健控股曾用名
迅成贸易 指 迅成贸易有限公司(Speedy Fortune Trading Limited)
永盛咨询 指 玉环永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领庆创投 指 浙江领庆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易居生源 指 上海易居生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易居生泉 指 上海易居生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台州永和 指 台州永和阀门有限公司,已于 2012 年 1 月注销
兴鑫爱特 指 浙江兴鑫爱特铜业有限公司
QF 公司 指 Quick Fitting Inc.
中信建投、保荐机构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立信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所、发行人会计师
国浩律师、发行人律师 指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指 用人民币标明面值且以人民币进行买卖的股票
发行人根据招股意向书所载条件,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本次发行 指
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报告期、最近三年、近三年 指 2013 年度、2014 年度、 2015 年度
股东大会 指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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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
本招股意向书、招股意向书 指
向书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 指
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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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如《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
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按发行价格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
的全部新股。公司将在有权司法部门最终认定有关违法事实的两个交易日内进
行公告,并在3个交易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
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或备
案后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如《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
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
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如《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
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本公司将按
发行价格依法购回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并公开发售
的股份,并督促发行人按发行价格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永
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并督促发行人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全体董事对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
核查,承诺该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发行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承诺
不因职务变动或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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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证券服务机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如因保荐机构的过错(包括未能勤勉尽责、
未能保持职业审慎等)而导致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发行人股票时遭受实际损失
(包括投资者的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等),在该
等事实被认定后,保荐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 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
[2003]2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发行人及其他过错方向投资者依法承担损失赔
偿责任,以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发行人律师承诺:因发行人律师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
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
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 号)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发行人律师将严格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
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发行人会计师承诺:如因发行人会计师的过错,证明发行人会计师为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发行人会计师将依法与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
偿责任。
三、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每年首次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控股股东、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启动稳定股价预案。预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招股意向
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二、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
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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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四、公司部分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承诺
(一)永健控股承诺
1、自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永健控股计划减持部分股
票,具体减持数量每年不超过减持时公司股份总数的 5%。
2、永健控股如果在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进行减持的,减持股票的价
格(如果公司在该期限内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
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进行相应调整)不得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3、每次减持时,永健控股将通知公司将本次减持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
区间等内容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二)迅成贸易承诺
1、自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迅成贸易计划减持部分股
票,具体减持数量每年不超过减持时公司股份总数的 5%。
2、迅成贸易如果在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进行减持的,减持股票的价
格(如果公司在该期限内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
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进行相应调整)不得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3、每次减持时,迅成贸易将通知公司将本次减持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
区间等内容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三)永盛咨询承诺
1、自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永盛咨询计划减持部分股
份,具体减持数量每年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2、永盛咨询如果在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进行减持的,减持股票的价
格(如果公司在该期限内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
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进行相应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价。
3、每次减持时,永盛咨询将通知公司将本次减持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
区间等内容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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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易居生源、易居生泉承诺
1、在锁定期满后,将根据自身投资决策安排及公司股价情况对所持公司股
份做出相应减持安排;在不违背限制性条件的前提下,预计在锁定期满后二十
四个月内减持完毕全部股份。
2、每次减持时,将通知公司将本次减持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区间等内
容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五、本次发行安排
本次发行2,5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前,应雪青、陈先云夫妇通过永健控股、迅成贸易及永盛咨询合
计控制公司6,812.50万股股份,占发行前股本的90.83%,对发行人形成实际控
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应雪青、陈先云夫妇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
六、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未来上市后,公司将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
利。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如
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
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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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具 体 的股 利分 配政 策详 见 招股 意向 书 “ 第十 四 节 股利 分配 政策 ” 之
“四、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七、特别风险提示
(一)全球经济复苏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2013-2015年,公司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在90%以上。当前,世
界经济增长仍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全面复苏面临不确定性。而宏观经
济的动荡可能导致水暖器材下游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乏力,进而导致水暖器
材的市场需求再度出现疲软的局面。在此情形下,公司经营业绩可能面临下滑的
风险。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铜棒和外购零配件等,其中铜棒成本占生产
成本的比例约为60%左右。铜棒主要成分为铜和锌,其中铜价是影响铜棒价格
的重要因素。报告期内,国内现货铜月均价走势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数据库
虽然公司阀门、管件产品的报价一般以成本加成的方式制定,并根据铜棒
等原材料价格的变动情况和汇率变动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可在一定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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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上将铜价波动的风险转嫁给下游客户,但如果铜棒等原材料价格在短期内大幅
波动,则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如果短期大幅上涨,公司可能无法立刻大幅
提价进而降低公司的利润水平;如果短期大幅下跌,则公司的存货将面临跌价
的风险。
(三)存货跌价风险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9,422.4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
比例为38.22%,是流动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存货余额较高降低了公司的存
货周转率,加大了公司的流动资金压力。同时,如果铜棒价格短期内出现大幅
下跌,可能会造成公司存货发生跌价损失,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出口退税率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阀门类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为15%,管件类产品的出口退税已
自2010年7月15日起取消。对于公司以一般贸易出口的阀门产品,增值税适用
“免、抵、退”管理办法。公司产品主要面向欧美等发达国家,公司业绩受出口
退税率的影响较大,出口退税率降低将提高公司的产品成本,降低盈利水平。
2013-2015年,公司利润总额对出口退税率的敏感系数分别为4.60、4.67和4.44,
即:如果出口退税率下降1个百分点,则公司2013-2015年的利润总额将分别下降
4.60、4.67和4.44个百分点。如果公司阀门类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下降,将会提高
公司营业成本,降低盈利水平。
(五)反倾销风险
近年来,我国对外贸易迅速发展,但与此同时,我国的出口商品遭到世界
各国越来越多的反倾销指控。据WTO统计数据显示,1995年1月至2014年12
月,针对我国的反倾销指控共计1,052项,其中来自欧盟国家的指控119项,来
自美国的指控124项。
未来,公司的主要出口地欧盟和美国等如果通过反倾销等手段,提高水暖器
材市场的准入要求或进口成本,这将给公司海外市场的开拓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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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诉讼风险
2011年10月12日,QF公司向美国联邦法院罗德岛州地区法院提起诉讼,
认为兴鑫爱特及其总经理谢启富存在向QF公司的客户和潜在客户直接进行商
业接触并开展产品销售的情形,侵犯了QF公司的商业机密。2013年1月25日和
6月19日,QF公司分别向美国罗德岛州地区法院提交修改后的诉状,将本公司
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田贸易、安弘水暖追加为共同被告。上述诉讼的具体情
况,请参见招股意向书“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
项”。
在与QF的诉讼中,涉诉产品属于推入式快接管件产品。公司的产品主要为
阀门和管件,推入式快接管件产品(又称快接产品)是管件产品的一种。从涉
诉产品角度,发行人所销售的所有快接产品在兴鑫爱特与QF公司接触之前在市
场上就已经广泛存在(统称“老结构产品”),是一种行业通用型设计,与兴
鑫爱特承诺独家销售给QF公司的使用专有技术的新型结构管件产品(统称“新
结构产品”)不同。因此,就QF所诉产品而言,在发行人业务中的占比为零。
如果美国法院作出对本公司不利的判决,虽然本公司在美国的业务未涉及诉
讼产品,相关赔偿也有兴鑫爱特、陈新法和实际控制人应雪青的兜底承诺,但仍
会干扰公司快接产品在美国的市场开拓,影响业务发展。
(七)无法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风险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
税务局下发的《关于认定杭州阿普科技有限公司等306家企业为2011年第二批高
新技术企业的通知》(浙科发高[2011]262号),本公司被认定为浙江省2011年
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3年,2011年-2013年度享受15%所得税税
率优惠。目前,发行人已取得了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及浙江省
国 家 税 务 局 、 浙 江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于 2014 年 9 月 29 日 审 核 通 过 的 编 号 为
GF20143300036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后需重新认定,未来若认定不通过将不能继续享
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则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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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编号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违反承诺的约束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
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1、关于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2、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
的承诺 履行有关公开承诺;
1 发行人
2、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承诺 3、停止发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
3、关于填补回报措施的相关承诺 直至发行人履行相关承诺。
4、因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对投资者进
行赔偿。
1、关于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
的承诺 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关于所持股票锁定期的承诺 2、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
3、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履行有关公开承诺;
4、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3、因违反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对公
实际控制 5、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 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2
人 6、关于公司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4、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公司有
事项的承诺 权暂扣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和薪酬,同时本人不得转
7、关于填补回报措施的相关承诺 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人将违规收益
足额交付公司为止;
5、上述承诺不因本人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
履行。
1、关于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的承诺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
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关于所持股票锁定期的承诺
2、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
3、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履行有关公开承诺;
4、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承诺
3、因违反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对公
3 控股股东 5、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6、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4、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公司有
7、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
权暂扣本公司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公司不得转让
8、关于公司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公司将违规收益
事项的承诺
足额交付公司并全部履行承诺为止。
9、关于填补回报措施的相关承诺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
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
1、关于所持股票锁定期的承诺
履行有关公开承诺;
2、关于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持股意
4 迅成贸易 3、因违反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对公
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3、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4、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公司有
权暂扣本公司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公司不得转让
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公司将违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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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额交付公司并全部履行承诺为止。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
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
1、关于所持股票锁定期的承诺 履行有关公开承诺;
2、关于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持股意 3、因违反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对公
5 永盛咨询
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3、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4、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公司有
权暂扣本企业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企业不得转让
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企业将违规收益足额交付公
司并全部履行承诺为止。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
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
1、关于所持股票锁定期的承诺 履行有关公开承诺;
易居生
2、关于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持股意 3、因违反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对公
6 源、易居
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生泉
3、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4、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公司有
权暂扣本企业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不得转让本企业
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企业将违规收益足额交付公
司为止。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
1、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申
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2、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
2、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
履行有关公开承诺;
理人员关于锁定期及锁定期满后两
董事、高 3、因违反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对公
年内减持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7 级管理人 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的承诺
员 4、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公司有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
权暂扣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和薪酬,同时本人不得转
定股价措施的承诺
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人将违规收益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
足额交付公司为止。
补回报措施的相关承诺
5、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
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
履行有关公开承诺;
1、全体监事关于申请文件真实、准
3、因违反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对公
确、完整的承诺
8 监事 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2、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监事关于锁定
4、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公司有
期的承诺
权暂扣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和薪酬,同时本人不得转
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人将违规收益
足额交付公司为止。
5、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9 中介机构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和审计机构关 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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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承诺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
10 保荐机构 关于先行赔付的承诺 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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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面值 1.00 元
本次发行 2,5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本次发行不涉及老
发行股数
股转让。
每股发行价格 【】元。
2.83 元(按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7,500 万股计算)
【】元(按本次发行前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权益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本次发行前一会计
发行市盈率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
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用网下向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发行方式
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符合资格或监管部门认可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投资者(中国
发行对象
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禁止者除外)
1、公司实际控制人应雪青、陈先云夫妇及其控制的永健控股(系
公司控股股东)、迅成贸易、永盛咨询承诺: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时公开发售的股份外,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
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果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
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公司在该期限内
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
项,则收盘价进行相应调整)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持有公司
本次发行股份的流通
股份的限售期限在三十六个月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限制和锁定安排
2、公司其他股东,即领庆创投、易居生源和易居生泉承诺:除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股份外,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雪青、陈先云、谢启富、吴晚雪承
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次发行前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间接持
有的该部分股份。如果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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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
盘价(如果公司在该期限内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收盘价进行相应调整)低于首次公
开发行价格,则本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限售期限在三十六个月基
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待前述承诺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出售公司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0%(余
额不足 1,000 股时,可以一次转让)。如果在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
个月内进行减持的,减持股票的价格(如果公司在该期限内存在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
减持价进行相应调整)不得低于本次公开发行价。上述承诺不因职
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4、公司监事邵英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待前述承诺锁定期满后,
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50%(余额不足1,000股时,可以一次转让)。上述承诺
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承销保荐费用 2,228.38 万元
审计费用 860.00 万元
律师费用 880.00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
306.60 万元
披露费用
发行手续费用 28.75 万元
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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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公司名称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Yorhe Fluid Intelligent Control Co., Ltd
注册资本 7,500万元
实收资本 7,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应雪青
成立日期 2003年8月28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 2012年5月14日
住所 浙江省玉环县清港镇工业产业集聚区
邮编
联系电话 0576-87121675
传真: 0576-87121768
互联网网址 www.yhvalve.com
电子信箱 dongmi@yhvalve.com
水暖管件、阀门、卫生洁具、塑胶制品、建筑及家具用金属
经营范围 配件、远程控制系统、智能建筑控制系统以及其他流体控制
设备及配件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流体控制设备及器材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产品包括各类铜
主营业务 制水暖阀门、管件等水暖器材,广泛应用于给排水、暖通和
供气等系统。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本公司是经《浙江省商务厅行政许可决定书》(浙商务外资许可[2012]第2
号)批准,由永和洁具整体变更设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永和洁具以截
至2011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0,831.17万元折合成股本7,500万元,其余
3,331.1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2012年5月14日,本公司在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完成了股份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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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发起人
公司各发起人的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发起人名称 认购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永健控股 3,824.88 51.00%
2 迅成贸易 2,237.62 29.83%
3 永盛咨询 750.00 10.00%
4 领庆创投 312.50 4.17%
5 易居生源 213.07 2.84%
6 易居生泉 161.93 2.16%
合计 - 7,500.00 100.00%
三、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7,500万股,公司本次发行新股2,500万股。因此,
发行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永健控股 3,824.88 51.00% 3,824.88 38.25%
迅成贸易 2,237.62 29.83% 2,237.62 22.38%
永盛咨询 750.00 10.00% 750.00 7.50%
领庆创投 312.50 4.17% 312.50 3.13%
易居生源 213.07 2.84% 213.07 2.13%
易居生泉 161.93 2.16% 161.93 1.62%
社会公众股 - - 2,500.00 25.00%
合计 7,500.00 100.00% 10,000.00 100.00%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均为非国有控股企业,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性质
均为非国有法人股,不存在需按《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
保障基金实施办法》履行国有股转持的情况。
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请参见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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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公司现有股东永健控股、迅成贸易、永盛咨询均系实际控制人应雪青、陈
先云夫妇控制的企业。公司现有股东易居生源、易居生泉两家企业之间系一致
行动人关系。
除上述情况之外,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从事流体控制设备及器材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产品包括各类铜
制水暖阀门、管件等水暖器材,广泛应用于建筑物中的给排水、暖通和供气等
系统。
(二)主要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销往欧美等发达国家,客户主要为国际知名水暖器材的制造
商、品牌商和渠道商。公司通过 OEM/ODM 的模式为客户进行水暖阀门、管件
等产品的生产。公司订单价格根据成本加成的方式确定。
(三)所需主要原材料及采购模式
公司阀门及管件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铜棒、配件及成品,公司主要采用及
时采购为主,集中采购为辅的采购模式。在及时采购模式下,公司根据所签订
的业务订单决定采购材料的品种和数量。为了避免铜棒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
影响,公司在取得订单时即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协议,锁定铜棒等主要原材料成
本,减少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不断加强供应商开发与管理,
制定了严格的采购业务管理流程,确保采购质量的同时降低了订单风险。
(四)行业竞争情况
从是否拥有自主品牌、销售渠道、系统集成能力、生产规模等角度,全球水
暖器材制造企业大致可划分为三个梯队:
第一梯队为一些综合实力较强、具有自主品牌的水暖系统服务提供商,这类
企业多为品牌知名度高、拥有广泛销售渠道、能提供水暖整体解决方案的大型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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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国企业,主要来自欧美等发达国家。
第二梯队为专业水暖器材生产企业,专注生产水暖阀门及管件类产品,以
ODM或OEM等方式为国际品牌厂商供货,在国内主要包括永和股份、艾迪西、
富山阀门及宁波华平等。经过多年的发展,这类企业现已掌握了较为先进的生产
工艺,形成一定的技术研发实力和经营规模,但在营销渠道和品牌积累等方面与
第一梯队仍存在较大差距。
第三梯队主要由大量中小型水暖器材生产企业构成,这类企业的生产工艺水
平一般、缺少研发设计能力、生产规模普遍偏小,市场竞争力较弱。
(五)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所在的浙江省玉环县,是全国最大的中低压铜制阀门生产和出口基地,
早在2004年7月就被中国五金协会授予“中国阀门之都”的称号,被中国建筑装
饰协会和中国房地产协会联合授予“中国水暖、阀门精品生产(采购)基地”
的称号,进一步奠定了玉环在国内水暖阀门行业的核心地位。
经过近十年的潜心发展,公司已积累了大量的优质客户资源,在研发、检
测、质量管理等方面形成了显著的行业竞争优势。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发行人拥有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情况
截止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安弘水暖在浙江省玉环县共拥
有 8 处房产及 7 处土地使用权,已取得相关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证,不存在权属
纠纷情况。
(二)发行人拥有的商标及专利情况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拥有 6 项国内注册商标和 1 项海外注
册商标,拥有 2 项发明专利和 26 项实用新型专利,不存在权属纠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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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1、发行人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
发行人主要从事流体控制设备及器材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永健控股。永健控股为持股型公司,除持有发行人股份
外,未从事其他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均未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经常性关联交易。
(三)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仍在履行的关联方担保主要为合并报表范围内部的
担保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金额 担保 担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合同
(万元) 起始日 到期日
应雪青、 2014 年玉楚(个保)
永和股份 9,000.00 2014-4-9 2016-4-9
陈先云 人字 7002 号
2015 年玉楚(企保)
安弘水暖 永和股份 3,500.00 2015-4-27 2017-4-27
人字 7003 号
2015 年玉楚(企保)
永健控股 永和股份 3,500.00 2015-4-27 2017-4-27
人字 7004 号
兴银台玉二高保
永健控股 永和股份 5,000.00 2013-8-27 2018-8-27
(2013)150-1 号
兴银台玉二高保
安弘水暖 永和股份 5,000.00 2013-8-27 2018-8-27
(2013)150 号
兴银台玉二个保
应雪青 永和股份 5,000.00 2013-8-27 2018-8-27
(2013)150-1 号
1-2-21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兴银台玉二个保
陈先云 永和股份 5,000.00 2013-8-27 2018-8-27
(2013)150-2 号
2015 信银杭台玉人
应雪青、
永和股份 最保字第 7,200.00 2015-8-14 2017-8-14
陈先云
2015 信银杭台玉最
永健控股 永和股份 保字第 7,200.00 2015-8-14 2017-8-14
安弘水暖 永和股份 2014 年抵字 0197 号 2,729.00 2014-3-18 2017-3-17
应雪青、
永和股份 2014 保字 0197-1 号 5,000.00 2014-3-18 2017-3-17
陈先云
兴银台玉二高保
永健控股 安弘水暖 3,000.00 2013-8-27 2018-8-27
(2013)148-1 号
兴银台玉二高保
永和股份 安弘水暖 3,000.00 2013-8-27 2018-8-27
(2013)148 号
兴银台玉二个保
陈先云 安弘水暖 3,000.00 2013-8-27 2018-8-27
(2013)148-2 号
兴银台玉二个保
应雪青 安弘水暖 3,000.00 2013-8-27 2018-8-27
(2013)148-1 号
2、向关联方支付审计、验资和财务咨询费
报告期内,宏诚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验资服务,相关服务费用参照台
州市会计师事务所行业自律公约制定的服务收费标准确定。2013-2015年,公
司向宏诚事务所和宏诚咨询公司支付的审计、验资、财务咨询费情况如下:
序 交易金额(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号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1 宏诚事务所 审计、验资 - 1.10 3.60
注:自2015年起,宏诚事务所不再属于公司关联方,因此相关交易金额未填列。
宏诚事务所曾为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吴晚雪参股公司,吴晚雪已于2013年
12月将持有宏诚事务所的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经核查,该受让方为无关联第三
方。
宏诚事务所及宏诚咨询公司自2005年成立以来即为发行人提供审计、验
资、咨询业务,2011年之前公司的所有审计、验资、咨询业务均由宏诚事务所
及宏诚咨询公司承做。2011年,公司开始筹划上市事宜,逐步将验资、年报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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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计等重要业务交给立信会计师,并于2012年停止了与宏诚咨询公司的合作。但
考虑到多年的合作关系,且宏诚事务所对公司的情况较为了解,公司仍然将与
公司上市无关的代理纳税申报等业务由宏诚事务所承做。
宏诚事务所为发行人提供的具体服务包括:
(1)2011年及2012年年报审计业务:立信会计师对该两份年报进行了复核
审阅,并重新出具了发行人相关年份的审计报告和差异报告。自2013年6月份
首次申报以来,发行人年报审计业务均由立信会计师出具。
(2)非与IPO相关的其他专项审计业务:具体包括外汇专项审计业务、技
改贴息专项审计业务,高新技术专项审计业务等。
(3)验资业务:具体为2011年安弘水暖设立及增资验业务。立信会计师在
执行年报审计时,对此项业务进行了关注和审核。
立信会计师对公司截至2011年6月24日止的历次验资情况进行了复核,并出
具了“信会师报字[2013]第610222号”验资复核报告。
(三)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发表了意见: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
易事项,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
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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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性 年 2015 年薪酬 持股数(万
姓名 职务 任职日期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别 龄 (万元) 股)
现任台州永健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玉
历任玉环县永和阀门厂执行董事、台州永和阀门 环永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董事长、总 2015 年 5 月至
应雪青 男 42 有限公司董事长、玉环健达塑胶有限公司执行董 玉环永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64.60 2,487.78
经理 2018 年 5 月
事、浙江永和洁具有限公司董事长 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弘水暖执行董事兼总
经理
现任迅成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台州永健控
历任玉环县永和阀门厂副总经理、台州永和阀门
2015 年 5 月至 股有限公司总经理、玉环永迅企业管理咨
陈先云 董事 女 42 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和浙江永和洁具有限公司副董 - 4,050.67
2018 年 5 月 询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德荣投资发展有
事长
限公司董事
硕士,历任山西省交通建设开发投资总公司工程
2015 年 5 月至 师、英国阿特金斯咨询顾问集团咨询顾问、东方
边贺 董事 男 42 - - -
2018 年 5 月 高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高级经理、中化集团世盈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
公司开发中心技术员、北京万商集贸易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至 产 品 工 程 师 、 质 量 工 程 师 和 外 贸 一 部 经 理 、
谢启富 副总经理 男 43 现任福田贸易董事 41.31 123.75
2018 年 5 月 Industrial and Chemical Technology Group Ltd.董
事、浙江兴鑫爱特铜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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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现任台州中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主任
会计师、台州市产权交易所董事、台州中
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
2015 年 5 月至 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潘桦 独立董事 男 51 资产评估师,历任临海市土特产公司统计和会计、 6.25 -
2018 年 5 月 浙 江 亿 利 达 风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Z :
临海市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
002686)独立董事、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等
现任杭州师范大学副教授、杭州集智机电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长川科技股
2015 年 5 月至
周红锵 独立董事 女 42 硕士,副教授,曾兼职于浙江省科技厅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优创材料科技 6.25 -
2018 年 5 月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三锋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授、
现任上海交通大学教授兼博导、中南大学
2015 年 5 月至 博导,韩国能源研究院(KIER)访问教授,美国
连之伟 独立董事 男 53 兼职教授、大连理工大学兼职教授、中原 6.25 -
2018 年 5 月 马里兰大学(UMD)访问教授,丹麦科技大学(DTU)
工学院特聘教授
访问教授
历任龙溪五金配件厂技术人员、玉环兴发机械厂
2015 年 5 月至
邵英华 监事会主席 男 44 车间主任、台州兴鑫铜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 无 28.38 37.80
2018 年 5 月
江兴鑫爱特铜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大专学历,历任台州永和阀门有限公司仓库保管
2015 年 5 月至
陈美芳 监事 女 37 员、跟单员、浙江永和洁具有限公司跟单主管、 无 10.11 -
2018 年 5 月
成本部科长
2015 年 5 月至 大专学历,历任台州永和阀门有限公司外贸业务
钟良英 职工监事 女 37 无 26.04 -
2018 年 5 月 员,浙江永和洁具有限公司销售经理
1-2-25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
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评估师。历任玉环会计师
董事、副总 事务所综合部主任、台州天盛会计师事务所董事
2015 年 5 月至
吴晚雪 经理、财务 女 42 长、玉环信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台 无 39.33 75.00
2018 年 5 月
总监 州宏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台州宏
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浙江永和洁具有
限公司财务总监等。
硕士,历任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总公司外贸业务
副总经理、 2015 年 5 月至 员、SportsCapsule, Inc 财务分析员、财务总监,
陈尔罕 男 45 无 45.25 -
董事会秘书 2018 年 5 月 赛得利(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企业财务经理、
浙江永和洁具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
2015 年 5 月至 本科学历,历任台州永和阀门有限公司外贸业务
易群 副总经理 女 37 无 28.88 -
2018 年 5 月 员,浙江永和洁具有限公司销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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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永健控股,其持有公司股份3,824.88万股,占发行前股本
的51.00%。目前永健控股除持有公司股权外,未开展其他业务。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应雪青、陈先云夫妇,其夫妇二人通过永健控股、迅成
贸易及永盛咨询合计控制本公司90.83%的股权。
九、财务会计信息
(一)最近三年财务会计信息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2,244,049.18 48,137,343.55 37,114,355.88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814,571.64
应收票据 11,000,000.00 15,092,959.06 15,780,000.00
应收账款 116,915,799.78 78,681,416.45 88,045,827.49
预付款项 5,842,647.11 941,443.78 1,037,649.44
其他应收款 4,338,722.54 6,952,393.44 5,791,774.61
存货 94,224,486.90 102,029,718.63 109,469,194.98
其他流动资产 1,978,903.25 2,205,658.01 792,432.91
流动资产合计 246,544,608.76 254,040,932.92 258,845,806.95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77,216,671.34 84,752,647.09 72,991,516.38
在建工程 6,640,161.67 196,832.04 166,666.67
无形资产 73,027,335.87 74,766,821.67 30,377,451.90
商誉 13,344,404.00 13,344,404.00 13,344,4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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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长期待摊费用 1,122,499.09 768,441.48 769,056.64
递延所得税资产 2,763,586.92 2,317,031.82 1,366,201.48
其他非流动资产 38,000.00 434,346.15 49,750,792.8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4,152,658.89 176,580,524.25 168,766,089.87
资产总计 420,697,267.65 430,621,457.17 427,611,896.8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31,494,840.36 142,051,666.33 178,722,829.44
交易性金融负债 404,128.15 363,139.70 -
应付账款 49,552,603.84 42,930,133.10 42,940,785.12
预收款项 1,115,303.92 3,342,290.22 3,078,636.36
应付职工薪酬 11,781,700.87 10,339,570.91 8,544,086.96
应交税费 7,363,235.08 4,181,409.91 6,313,400.95
应付利息 277,336.66 363,131.18 627,697.94
应付股利 - 5,966,980.00 -
其他应付款 1,869,871.70 96,007.00 78,333.50
流动负债合计 203,859,020.58 209,634,328.35 240,305,770.27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 4,574,740.48 4,671,903.1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295,592.43 349,083.60 122,185.75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1,235,713.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4,870,332.91 5,020,986.71 1,357,898.75
负债合计 208,729,353.49 214,655,315.06 241,663,669.0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 75,000,000.00 75,000,000.00 75,000,000.00
资本公积 39,484,816.81 39,484,816.81 39,484,81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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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盈余公积 25,251,581.47 18,380,925.71 12,269,953.50
未分配利润 72,231,515.88 83,100,399.59 59,193,457.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11,967,914.16 215,966,142.11 185,948,227.8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211,967,914.16 215,966,142.11 185,948,227.8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420,697,267.65 430,621,457.17 427,611,896.82
2、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一、营业总收入 477,914,694.68 520,464,388.08 458,693,155.31
其中:营业收入 477,914,694.68 520,464,388.08 458,693,155.31
二、营业总成本 400,513,963.12 440,521,293.67 397,287,717.36
其中:营业成本 336,353,240.86 365,254,802.16 323,256,632.55
营业税金及附加 3,418,133.15 3,048,423.57 2,249,372.58
销售费用 15,835,332.85 17,512,084.26 14,690,773.97
管理费用 41,615,462.66 41,308,480.54 38,238,568.30
财务费用 -1,859,520.86 10,145,433.27 15,034,402.01
资产减值损失 5,151,314.46 3,252,069.87 3,817,967.9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40,988.45 -1,177,711.34 949,428.07
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167,818.82 -94,296.98 772,819.9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
- - -
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78,527,561.93 78,671,086.09 63,127,685.99
加:营业外收入 606,468.42 588,896.89 517,72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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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减:营业外支出 503,298.33 585,942.92 533,215.4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6,017.30 22,395.25 154,156.34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78,630,732.02 78,674,040.06 63,112,194.26
列)
减:所得税费用 12,628,959.97 13,656,125.75 11,134,780.5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6,001,772.05 65,017,914.31 51,977,413.70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6,001,772.05 65,017,914.31 51,977,413.70
少数股东损益 - - -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88 0.87 0.69
(二)稀释每股收益 0.88 0.87 0.69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八、综合收益总额 66,001,772.05 65,017,914.31 51,977,413.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66,001,772.05 65,017,914.31 51,977,413.7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59,462,849.50 547,401,226.95 445,582,626.63
收到的税费返还 26,643,417.46 28,231,034.75 24,922,997.0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78,581.83 2,419,192.16 1,373,061.1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86,884,848.79 578,051,453.86 471,878,684.7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18,981,692.42 363,998,145.80 320,374,39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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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58,365,021.25 58,142,102.63 48,410,789.70

支付的各项税费 16,567,605.34 25,092,125.39 15,692,928.5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6,961,532.03 27,985,865.66 28,291,800.6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0,875,851.04 475,218,239.48 412,769,911.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008,997.75 102,833,214.38 59,108,772.9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1,167,818.82 422,805.02 772,819.9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608.02 21,300.00 309,773.58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5,000.00 4,680,000.00 5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83,426.84 5,124,105.02 1,132,593.5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9,897,514.28 19,501,450.80 58,405,144.78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 - -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20,76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897,514.28 20,022,210.80 58,405,144.7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614,087.44 -14,898,105.78 -57,272,551.2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 - -
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20,814,175.51 435,646,572.81 452,400,390.27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0,900.00 90,900.00 262,7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0,905,075.51 435,737,472.81 452,663,090.2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31,371,001.48 472,317,735.92 392,149,619.2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82,160,017.25 38,512,895.56 39,516,123.48
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 - -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67,924.52 1,933,962.26 2,000,000.0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14,898,943.25 512,764,593.74 433,665,74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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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3,993,867.74 -77,027,120.93 18,997,347.5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820,663.06 - -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5,778,294.37 10,907,987.67 20,833,569.2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8,022,343.55 37,114,355.88 16,280,786.5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244,049.18 48,022,343.55 37,114,355.88
(二)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0.60 -2.24 -14.81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
- 19.35 10.41
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60.65 58.39 51.17
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112.68 -127.20 172.22
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46 0.34 -4.00
股份支付费用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30.10 13.18 -10.10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140.18 -38.18 204.90
(三)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倍) 1.21 1.21 1.08
速动比率(倍) 0.75 0.73 0.6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6.11% 48.17% 5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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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
0.09% 0.12% 0.07%
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4.64 5.93 5.47
存货周转率(次) 3.29 3.34 2.8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9721.36 9,862.44 8,200.04
利息保障倍数(倍) 13.87 9.64 7.7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0.88 1.37 0.79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48 0.15 0.28
公司按《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
益计算及披露》的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加权平均 每股收益(元)
报告期净利润 净资产收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9.47% 0.88 0.88
2015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28.84% 0.86 0.86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1.63% 0.87 0.87
2014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31.82% 0.87 0.87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0.58% 0.69 0.69
2013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29.38% 0.67 0.67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总体保持稳定。其中,201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
较上年末小幅增长0.70%,主要系当年经营活动现金流较好,公司用现金偿还
部分借款所致;2015年末,公司资产总额比2014年末减少992.42万元,减幅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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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30%,主要是由于支付现金股利所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基本保
持稳定,其中,流动资产所占比例在60%左右,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及自身生产
经营的特点。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结构保持稳定,其中流动负债占比在97%以上,是负
债的主要构成部分。
公司依据稳健经营的原则,按照自身行业的特点与业务经营模式的实际情
况,制定了合理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公司对各类资产的减值情况进行了
审慎核查,并计提了充分的减值准备。
2、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47,773.70 99.96% 51,920.94 99.76% 45,826.00 99.91%
其他业务收入 17.77 0.04% 125.50 0.24% 43.32 0.09%
合计 47,791.47 100.00% 52,046.44 100.00% 45,869.32 100.00%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在99%以
上。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铜棒销售收入,发生额和占比均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增长。2014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增
长6,094.94万元,增幅为13.30%。2015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减少4,147.24
万元,降幅为7.99%。2015年收入下滑主要是铜棒价格下降所致。从销售量看,
2015年销售量为3,972万套,比2014年增加147万套,增幅为3.85%。
公司分产品类别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分类 收入 收入占比 成本 毛利 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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阀门类 37,475.19 78.44% 25,728.88 11,746.31 31.34%
管件类 7,773.90 16.27% 5,939.13 1,834.77 23.60%
2015 年
其他 2,524.61 5.28% 1,950.12 574.50 22.76%
合计 47,773.70 100.00% 33,618.13 14,155.57 29.63%
阀门类 39,209.68 75.52% 27,059.86 12,149.81 30.99%
管件类 9,796.94 18.87% 7,145.52 2,651.42 27.06%
2014 年
其他 2,914.33 5.61% 2,209.34 704.98 24.19%
合计 51,920.94 100.00% 36,414.73 15,506.21 29.87%
阀门类 31,728.76 69.24% 22,172.33 9,556.43 30.12%
管件类 11,939.25 26.05% 8,531.98 3,407.26 28.54%
2013 年
其他 2,157.99 4.71% 1,582.49 575.51 26.67%
合计 45,826.00 100.00% 32,286.80 13,539.20 29.54%
(2)期间费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率(即销售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
为3.20%、3.36%和3.31%。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3,823.86万元、4,130.85万元和4,161.55万
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34%、7.94%和8.71%。从管理费用的构成看,
职工薪酬、研发经费、折旧费三项合计占比在75%左右,是管理费用的主要组
成部分。上述三项费用基本上为固定费用:职工薪酬主要为管理层工资及奖
金,公司自2012年改制以来即建立了相对稳定的管理层架构,公司核心管理团
队未发生重大变化,因此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基本保持稳定;公司历来重视
研发,各年研发支出金额较高,保持了稳定的高投入状态,报告期内涨幅不
大;折旧费主要系办公用房及办公用电子产品、车辆的折旧,其规模亦基本保
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 1,503.44 万元、1,014.54 万元和-185.95 万元。
1公司产品分为阀门、管件和其他,这里的其他主要包括卫浴配件、水嘴等其他水暖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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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财务费用主要为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公司业务主要面向欧美等境外市
场,与客户之间主要的结算货币为美元。当美元贬值时,美元应收款折算成人民
币的金额减少,形成汇兑损失,反之形成汇兑收益。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支出呈
下降趋势,主要是报告期内短期银行借款额度下降及贷款基准利率下调所致。
2015 年,特别是下半年人民币大幅贬值,使公司形成了大额汇兑收益。
3、现金流量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00.90 10,283.32 5,910.8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61.41 -1,489.81 -5,727.2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399.39 -7,702.71 1,899.7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577.83 1,090.80 2,083.36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24.40 4,802.23 3,711.44
(五) 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主要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
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
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
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
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
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
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大会违反前述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
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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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2013年4月19日,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以截至
201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5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元
(含税),共计人民币3,000万元,并于2013年4-6月对股东陆续进行了支付。
2014年3月19日,经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以截至
201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5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
(含税),共计人民币1,500万元,并于2014年3-5月对股东陆续进行了支付。
2014年11月24日,经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以
截至2014年6月30日的总股本7,5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67元(含税),共计人民币2,000万元,并于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对股东陆
续进行了支付。
2015年2月11日,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以截至2014
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5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00元(含
税),共计人民币3,000万元。
2015年12月7日,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以
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总股本7,5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33元(含税),共计人民币4,000万元。
3、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实现的滚存利润,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
享有。
4、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且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发生的情况
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
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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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六)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共拥有 2 家全资子公司,无其他参股公
司,具体情况如下:
注册资 实收资
序 公司 持股
成立时间 本 本 主营业务
号 名称 比例
(万元) (万元)
安弘 2011 年 9 月 铜制管件、阀门等水暖器材
1 4,300.00 4,300.00 100.00%
水暖 16 日 的生产和销售
福田 2011 年 11 月 10.00 10.00 水暖、五金、建材产品的进
2 100.00%
贸易 14 日 (美元) (美元) 出口贸易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安弘水暖总资产为
11,504.99 万元,净资产为 6,939.00 万元;2015 年,安弘水暖实现营业收入 14,340.87
万元,净利润 1,332.72 万元。
经立信会计师审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福田贸易总资产为 2,355.66
万元,净资产为 340.88 万元;2015 年,福田贸易实现营业收入 7,755.33 万元,
净利润 296.8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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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根据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募投总额(万元) 建设期 项目审批情况
新增年产3000万套无铅水暖 玉发改审(2013)
1 23,684.52 2年
器材生产线项目 172号
玉发改审(2013)
2 阀门研发检测中心项目 3,041.75 1年
257号
3 补充流动资金 6,095.00 -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自筹资金先期投
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支付的款项。若实际募集资金
未达到上述项目计划投入金额,则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
“新增年产3,000万套无铅水暖器材生产线项目”是对公司已有无铅水暖
器材生产业务的延深和扩展,主要为改变公司目前无铅阀门及管件产能受限的
局面,满足美国、欧洲市场对无铅阀门及管件日渐增长的需求。无铅水暖器材
是公司现有产品的升级,也是未来行业发展的重点方向。
“阀门研发检测中心项目” 是为公司主营产品的质量检测和研发配套的
项目,将对公司现有部分生产技术进行研究、完善和升级,同时对无铅化技
术、模具加工设计技术、暖通设备及阀门零部件新材料等进行研发,以提升产
品质量,丰富产品种类并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对公司自身经营现金流的必要补充,旨在满足
公司经营规模扩张而产生的营运资金和资本性支出需求,解决公司快速发展的
资金瓶颈,同时可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增强公司总体竞争力,促进公
司未来长期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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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经营风险
1、全球经济复苏的不确定性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在90%以上。当前,世界
经济增长仍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全面复苏面临不确定性。宏观经济
的动荡可能导致水暖器材下游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乏力,进而导致水暖器
材的市场需求再度出现疲软的局面。在此情形下,公司经营业绩可能面临下滑
的风险。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铜棒和外购零配件等,其中铜棒成本占生产
成本的比例约为60%左右。铜棒主要成分为铜和锌,其中铜价是影响铜棒价格
的重要因素。报告期内,国内现货铜月均价走势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 数据库
虽然公司阀门、管件产品的报价一般以成本加成的方式制定,并根据铜棒等
原材料价格的变动情况和汇率变动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可在一定程度上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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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价波动的风险转嫁给下游客户,但如果铜棒等原材料价格在短期内大幅波动,
则会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如果短期大幅上涨,公司可能无法立刻大幅提价进
而会降低公司的利润水平;如果短期大幅下跌,则公司的存货将面临跌价的风险。
3、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水暖器材产业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但国内水暖阀门、管件行业进入门槛
较低,生产企业数量众多,市场集中度低。水暖器材市场特别是中低端市场竞
争较为激烈,中低端水暖器材生产企业产品同质化严重,一般采用价格竞争的
方式抢占市场,对水暖器材产业的整体发展造成一定阻碍,并对定位于中高端
市场的本公司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此外,随着国内水暖器材企业整体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的不断提升,品牌
意识强化,中高端水暖器材生产企业同时在产品质量、品牌、服务、价格等多
方位展开竞争。尽管目前公司与诸多国际优质客户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但
如果未来公司不能持续发挥竞争优势、为客户创造价值、开拓并维护优质客户,
则公司将面临失去部分重要客户、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4、公司规模快速扩张引起的管理风险
近年来,公司市场开拓及并购整合力度加大,公司业务规模随之扩大。随
着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生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技术
管理人员随之增加,这些重大变化都会对公司的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如果公司
经营管理水平不能适应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
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将影响公司的应变能力和发展活力,进而削
弱市场竞争力。公司存在规模迅速扩张导致的经营管理风险。
5、募集资金运用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将新增年产3,000万套阀门及管件的
产能,从而提高公司满足客户无铅水暖产品需求的能力。如果全球经济或公司
阀门及管件产品的相关行业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新增
产能将面临市场消化的风险,从而导致上述产品的销售无法达到预期的目标。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共增加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投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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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27.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以公司现行固定资产折旧、无
形资产摊销政策测算,每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共计1,234.13万
元。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如期顺利达产,或者达产后相关产品市场环境
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因折旧摊销费用大幅增加而不能实现预期收益。
6、劳动力成本上升的风险
劳动力成本上升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普遍现象,也成为国内许多企业面
临的共性问题。公司所属的阀门制造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持续上涨的劳动
力成本对劳动密集型产业造成了一定影响。如果劳动力成本未来持续上升,将
对公司盈利造成不利影响。
7、主营业务单一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流体控制设备及器材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
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铜阀门和管件产品的销售。报告期内,公司铜制阀门和管
件的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平均在95%左右。如果铜阀门和管件所处行业发
生重大变化,将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8、客户较为集中的风险
公司坚持“瞄准同一国家或地区细分行业前三名”的客户开发战略,与高
端客户建立了较为长期和稳定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前十大客户合计占
比较高,存在客户集中的风险。一方面,如果未来公司技术水平、产品质量以
及持续改进能力不足,则可能影响公司与主要客户的业务合作,对公司的发展
造成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如果公司的主要客户自身出现业绩下滑甚至经营困
难,同样会导致其对公司产品的需求量降低,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直接
的不利影响。
9、出口国进口政策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业务收入占收入的比重在90%左右。外销的主要市场
为欧洲和北美地区,报告期内,公司来自欧洲和北美市场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
入的比重约为85%。若未来欧洲和北美主要客户所在国的进口政策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则将会对发行人出口业务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到发行人经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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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二)财务风险
1、汇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外销比重较大,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在
90%左右。公司产品主要销往欧美国家和地区,美元是公司的主要结算货币。
当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时,公司产品的人民币折算价将会降低,进而影响公司的
营业收入和产品毛利率水平。虽然公司在报告期内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以规避汇
率波动风险,但由于远期外汇交易的金额和期限与业务结算并不完全匹配,因
而汇率波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仍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2、应收账款形成坏账的风险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1,691.58万元,其中账龄
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在99%以上。虽然公司客户信用记录良好,且
公司已对大部分出口订单投保了出口信用综合保险,但如果应收账款不能得到
有效的管理,或者客户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可能会面临一定的坏
账损失风险。
3、存货跌价风险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9,422.4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
比例为38.22%,是流动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存货余额较高降低了公司的存
货周转率,加大了公司的流动资金压力。同时,如果铜棒价格短期内出现大幅
下跌,可能会造成公司存货发生跌价损失,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
响。
4、商誉未来发生减值的风险
公司商誉主要为2011年公司通过设立子公司安弘水暖收购兴鑫爱特管件、
阀门相关的部分资产及业务所形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均为
1,334.44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收购完成后
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无论是否发生减值迹象,公司均需对商誉进行减值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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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如发生减值则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且已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以后年度不
能转回。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均对该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未发现减值迹象,
无需计提减值准备。但如果安弘水暖未来经营状况出现大幅低于收购时的预期
且不可逆转的情形时,该商誉存在减值风险。
5、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013-2015年,公司按照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的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30.58%、31.63%和29.47%。本次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
的到位,净资产将大幅增加;同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时间,
且在项目完全建成投产一段时间后才能达到预计的收益水平。因此,发行后短
期内公司净利润将难以与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
风险。
(三)政策风险
1、无法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风险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
税务局下发的《关于认定杭州阿普科技有限公司等306家企业为2011年第二批高
新技术企业的通知》(浙科发高[2011]262号),本公司被认定为浙江省2011年
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3年,2011年-2013年度享受15%所得税税
率优惠。目前,发行人已取得取得了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及浙
江 省国家税 务局、 浙江 省地方税 务局于 2014 年9月 29日审核 通过 的编号 为
GF20143300036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后需重新认定,未来若认定不通过将不能继续
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则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2、出口退税率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阀门类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为15%,管件类产品的出口退税
已自2010年7月15日起取消。对于公司以一般贸易出口的阀门产品,增值税适用
“免、抵、退”管理办法。公司产品主要面向欧美等发达国家,公司业绩受出
口退税率的影响较大,出口退税率降低将提高公司的产品成本,降低盈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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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5年,公司利润总额对出口退税率的敏感系数分别为4.60、4.67和4.44,
即:如果出口退税率下降1个百分点,则公司2013-2015年的利润总额将分别下
降4.60、4.67和4.44个百分点。如果公司阀门类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下降,将会提
高公司营业成本,降低盈利水平。
(四)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应雪青、陈先云夫妇通过永健控股、迅成贸易及永盛咨询合
计控制公司90.83%的股权,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后,应雪青、陈先云夫妇仍将继续拥有对本公司的绝对控股权。虽
然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对控股股东的诚信义务、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的回避表
决制度做出了规定,并建立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制约机制。同时,永健控股、迅成
贸易、永盛咨询及实际控制人应雪青、陈先云夫妇均向本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函》,承诺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永和股份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但实际控制人仍可能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
经营决策、人事安排、关联交易和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实施影响,从而影响公司
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并有可能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反倾销风险
近年来,我国对外贸易迅速发展,但与此同时,我国的出口商品遭到世界
各国越来越多的反倾销指控。据WTO统计数据显示,1995年1月至2014年12
月,针对我国的反倾销指控共计1,052项,其中来自欧盟国家的指控119项,来
自美国的指控124项。
未来,公司的主要出口地欧盟和美国等如果通过反倾销等手段,提高水暖
器材市场的准入要求或进口成本,这将给公司海外市场的开拓和经营业绩造成
不利影响。
(六)诉讼风险
2011年10月12日,QF公司向美国联邦法院罗德岛州地区法院提起诉讼,
认为兴鑫爱特及其总经理谢启富存在向QF公司的客户和潜在客户直接进行商
业接触并开展产品销售的情形,侵犯了QF公司的商业机密。2013年1月25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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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QF公司分别向美国罗德岛州地区法院提交修改后的诉状,将本公司
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田贸易、安弘水暖追加为共同被告。上述诉讼的具体情
况,请参见招股意向书“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
项”。
在与QF的诉讼中,涉诉产品属于推入式快接管件产品。公司的产品主要
为阀门和管件,推入式快接管件产品(又称快接产品)是管件产品的一种。从
涉诉产品角度,发行人所销售的所有快接产品在兴鑫爱特与QF公司接触之前
在市场上就已经广泛存在(统称“老结构产品”),是一种行业通用型设计,
与兴鑫爱特承诺独家销售给QF公司的使用专有技术的新型结构管件产品(统称
“新结构产品”)不同。因此,就QF所诉产品而言,在发行人业务中的占比为
零。
如果美国法院作出对本公司不利的判决,虽然本公司在美国的业务未涉及
诉讼产品,相关赔偿也有兴鑫爱特、陈新法和实际控制人应雪青的兜底承诺,
但仍会干扰公司快接产品在美国的市场开拓,影响业务发展。
二、诉讼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存在如下诉讼事项:
(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2011年10月12日,QF公司向美国联邦法院罗德岛州地区法院提起诉讼,认
为兴鑫爱特及其时任总经理谢启富存在向QF公司的客户和潜在客户直接进行
商业接触并开展产品销售的情形,侵犯了QF公司的商业机密。兴鑫爱特和谢启
富通过其聘任的美国律师进行了应诉并向法院提起反诉,认为QF公司存在违
约、拖欠货款、侵占财产、不当得利、恶意使用法律程序等情形,要求其支付
拖欠兴鑫爱特的38万美元货款并赔偿相关损失,承担兴鑫爱特和谢启富为应诉
而支付的相关费用。
2013年1月25日,QF公司向美国罗德岛州地区法院提交修改后的诉状,追
加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田贸易为共同被告。2013年6月19日,QF公司
向美国罗德岛州地区法院再次提交修改后的诉状,追加安弘水暖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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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告各方的应诉情况及案件进展
针对该指控,兴鑫爱特和谢启富通过其聘任的美国律师进行了应诉并向法
院提起反诉,兴鑫爱特和谢启富否认了QF公司的相关指控,并认为QF公司存
在违约、拖欠货款、侵占财产、不当得利、恶意使用法律程序等情形,要求其
支付拖欠兴鑫爱特的38万美元货款并赔偿相关损失,承担兴鑫爱特和谢启富为
应诉而支付的相关费用。
在被追加为被告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否认了QF公司的相关指控,并已
在美国当地聘请律师开展应诉工作。
截 至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摘 要 签 署 日 , 该 诉 讼 处 于 庭 审 前 的 取 证 ( pretrial
discovery)阶段,尚未进入庭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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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当事人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永和流体智控股 浙江省玉环县清港
发行人 0576-87121675 0576-87121768 陈尔罕
份有限公司 镇工业产业集聚区
保荐人(主承 中信建投证券股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 郝东旭、
021-68801546 021-68801551
销商) 份有限公司 路 66 号 4 号楼 倪进
浙江省杭州市杨公 颜华荣、
国浩律师(杭州)
律师事务所 堤 15 号国浩律师 0571-85775888 0571-85775643 汪志芳、
事务所
楼 孙建辉
立信会计师事务
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沈利刚、
会计师事务所 所(特殊普通合 021-63391166 021-63392558
号4楼 魏琴
伙)
北京中企华资产
北京市东城区青龙 张丽哲、
资产评估机构 评估有限责任公 010-65881818 010-65881818
胡同 35 号 张齐虹

工商银行北京东
收款银行 - - - -
城支行营业室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
股票登记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中路 1093 号中信 0755-25938000 0755-25988122 -
分公司 大厦 18 楼
拟上市的证券 深圳市深南东路
深圳证券交易所 0755-82083333 0755-82083190 -
交易所 5045 号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推介时间 2016 年 4 月 13 日-2016 年 4 月 14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6 年 4 月 18 日
网下、网上发行申购日期 2016 年 4 月 19 日
网下、网上认购资金缴款日期 2016 年 4 月 21 日
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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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备查文件和附件可在工作日于发行人和保
荐人(主承销商)住所查阅。
二、招股意向书全文可以通过巨潮网络(www.cninfo.com.cn)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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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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