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6 号卓著中心 10 层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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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和风险: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
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发行前股东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等机构的监管规定对所持股份做出的锁定承诺期限如下表所示,股东
均承诺在以下锁定期限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持有或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实际锁定期限按照孰长原则执行。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
企[2009]94号)及《关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的批复》(京国
资产权[2012]102号)的规定,由本公司国有股东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义务。
按中国证监会机构监 按《公司法》、证券交易所
股东名称 管要求承诺的新增股 有关规定承诺的所持股份
权锁定期限 锁定期限
2009 年 11 月 20 日受让一创有限股权的股东
1、福建省保诚合创担保有限公司 自 2009 年 11 月 20 日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2、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起锁定 48 个月(已满) 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2010 年 1 月 19 日受让一创有限股权的股东
1、厦门市有兴商贸有限公司
自 2010 年 1 月 19 日 起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2、海城大酒店有限公司
锁定48个月(已满) 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深圳市红山河投资有限公司
2010 年 7 月 2 日受让一创有限股权的股东
自 2010 年 7 月 2 日起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锁定 48 个月(已满) 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2010 年 11 月 15 日受让一创有限股权的股东
深圳市红山河投资有限公司 自 2010 年 11 月 15 日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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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锁定 48 个月(已满) 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2011 年 8 月 3 日增资的股东
1、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
2、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3、南海能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5、福州景科投资有限公司
6、厦门市有兴商贸有限公司
7、广州市黄埔龙之泉实业有限公司
8、海城大酒店有限公司
9、福建省保诚合创担保有限公司
10、无锡通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11、北京太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2、北京泰达瑞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北
13、北京世纪创元投资有限公司 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14、水晶投资有限公司 南海能兴(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
15、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自 2011 年 8 月 3 日起 限公司所持股份自公司股
16、美田利华集团有限公司 锁定 48 个月(已满) 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
起锁定 36 个月,其他股东
17、深圳市泉来实业有限公司 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
18、深圳市红山河投资有限公司 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19、佛山市顺德金纺集团有限公司
20、北京瑞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1、北京瀚成方泽投资有限公司
22、富丽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3、北京中和嘉华投资有限公司
24、北京正联投资有限公司
25、广东新中源陶瓷有限公司
26、江西康富置业有限公司
27、北京嘉润永利投资有限公司
28、上海国联投资有限公司
29、中国华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0、广州市金泉投资有限公司
2011 年 11 月 3 日受让一创有限股权的股东
1、福州景科投资有限公司 自2011年11月3日起锁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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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圳市仟叶汇融投资有限公司 定48个月(已满) 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深圳市赫利丰原商贸有限公司
4、北京永信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
5、福建通明投资有限公司
6、太原市宝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福建省康英医药有限公司
其他股东(申请 IPO 上市监管意见书前三年内未增持的股东)
1、深圳市则天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西安保德信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 IPO 上市监管意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见书前三年内未增持
3、深圳市鑫隆生投资有限公司 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股权,无锁定要求
4、广东华旭升贸易有限公司
二、稳定股价预案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价持续低于每股净资产,将通过公司回购股票
的方式稳定股价。公司回购应当符合当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不应导
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1、稳定股价的启动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
应进行调整,下同)。
2、稳定股价的目标
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
3、稳定股价的期间
首次启动条件满足之日起的连续十二个月为一个稳定股价期间。上一个稳定
股价期间结束后,启动条件再次满足之日起的连续十二个月为下一个稳定股价期
间。任何一个稳定股价期间的结束时间均不超过公司上市后三年。
4、公司回购股票的实施程序
公司董事会将在稳定股价期间的第一次启动条件满足之日起的五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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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制订本稳定股价期间回购股票的具体方案并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在履
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公司将在时间为 90
个自然日的实施期内实施。
实施期内,公司将通过集中竞价、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
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公司回购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不高于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实施期提前结束:(1)
稳定股价的目标达成;(2)稳定股价期间内,公司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金额已经
达到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50%。如果实施期
没有提前结束,在该实施期内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
实施期结束后,如果启动条件再次满足,则自动进入下一个实施期,但下述
情况除外:稳定股价期间内,公司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金额已经达到上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50%。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
“1、本人已了解并知悉关于稳定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价的预案的全
部内容。
2、本人承诺,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将对公司承诺的回
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3、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无论发行任何违反行为包括放弃参会、投反
对票或弃权票等,均应视为投赞成票。”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新聘任董事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
董事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已做出的相应承诺。
本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华熙昕宇、首创集团、南海能兴、航民集
团承诺:“若第一创业上市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第一创业根据上述议案
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议案时,本公司将积极出席会议并投赞成票。本公司
将严格履行该项承诺,无论发生任何违反行为包括放弃参会、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等,均应视为投赞成票。”
5、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时,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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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有关稳定
股价预案的内容,严格执行有关回购股票以稳定股价事项。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
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
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三、关于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如公司IPO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
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30天内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
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其发行价格与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
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
外。若违反上述承诺,将停止自公司处领取薪酬。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换或离职
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
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机构一创摩根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
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
资者损失。”
发行人会计师、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承诺:“本事务所为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信息真实有效,无重大遗漏。若因为本
事务所的过错,证明本事务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事务所将依法与发行人
及其他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发行人律师承诺:“本所承诺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制作、出
具的文件信息真实有效,无重大遗漏。若因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
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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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发行人资产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承诺为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信息真实有效,无重大遗漏。若因为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
错的除外。”
四、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情况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97,000万股。本次拟发行股票21,900万股,发
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218,900万股,较发行前增加11.12%。考虑到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以及募集资金到位后新增资产的运用效益不一定能立即取
得原有资产的运用效益,不考虑除本次发行并募集资金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公司基
本每股收益和摊薄每股收益的影响,相比于发行前年度,本次发行年度的基本每
股收益和摊薄每股收益都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即,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公司
的即期回报。
(二)摊薄即期回报后采取填补措施
1、巩固并拓展公司业务,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及财务风险将有所降低,公司资本实力和抗
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从而保障公司稳定运营和长远发展,符合股东利益。随
着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金实力的进一步提升,公司将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
提升公司业务的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为股东带来持续回报。
2、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
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
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
3、加强对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规、有效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制定了《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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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内控管理制度。公司将定期检查
和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合规、有效使用。
4、进一步推进公司盈利模式的多元化,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公司应强化各项业务的均衡发展,为此,公司要在加强传统业务竞争力的同
时,积极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和利润来源,在安排整体业务规模以及在各项业务的
开展过程中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各种经营资源和盈利要素进行有效地组合和
合理分配,加强各业务之间的联系,落实客户服务协同机制的建设。
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蓄发展活力
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更为有效的用人激励和竞争机制。建立科学
合理和符合实际需要的人才引进和培训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用人机制,树立德
才兼备的用人原则,搭建市场化人才运作模式。
6、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
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
提供制度保障。
7、强化风险管理措施
公司将持续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
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领域的风险管理能力,加强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持续做
好重点领域的风险识别、计量、监控、处置和报告,全面提高公司的风险管理能
力。
8、保持稳定的股东回报政策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等事宜,规定正
常情况下本公司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最低比例,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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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公司高度重视保护股东权益,将继续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坚持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三)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本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华熙昕宇、首创集团、南海能兴、航民集
团承诺如下:
华熙昕宇、南海能兴、航民集团承诺:“作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主要股东,本公司谨此对公司及其股东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
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公
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并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处罚或
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首创集团承诺:“本公司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主要股东,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导致即期回报摊薄采取的填补回报措
施,本公司谨此对公司及其股东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
司利益。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按照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并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
公司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对包括本人在内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董事会或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薪酬制度时,提议(如有权)并支
持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董事会投票(如有投票
权)赞成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
(五)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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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并发布的
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五、本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
本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华熙昕宇、首创集团、南海能兴、航民集
团承诺如下:
华熙昕宇承诺:“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比例不超过第一
创业发行上市时本公司持有第一创业股份总数的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净
资产;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第一创业
并予以公告,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
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内(含六个月期满当日),减持期
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本公司承
诺,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外,若本公司违反该项承诺,将在第一创业
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首创集团承诺:“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比例不超过第一
创业发行上市时本公司持有第一创业股份总数的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净
资产;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第一创业
并予以公告,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
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内(含六个月期满当日),减持期
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本公司承
诺,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外,若本公司违反该项承诺,将在第一创业
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南海能兴承诺:“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比例不超过第一
创业发行上市时本公司持有第一创业股份总数的5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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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第一创业
并予以公告,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
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内(含六个月期满当日),减持期
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本公司承
诺,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外,若本公司违反该项承诺,将在第一创业
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航民集团承诺:“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比例不超过第一
创业发行上市时本公司持有第一创业股份总数的5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净
资产;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第一创业
并予以公告,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
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内(含六个月期满当日),减持期
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本公司承
诺,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外,若本公司违反该项承诺,将在第一创业
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六、关于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承诺:“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IPO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
积极接受社会监督。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外,若本公司
违反相关承诺,需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1、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
体原因并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对本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停发薪酬;
3、因未履行招股意向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
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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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为第一创业IPO
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
行公开承诺事项外,若本公司违反相关承诺,需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1、在第一创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
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在违反行为纠正前,不得转让所持有的第一创业的股份。因继承、被强
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在违反行为纠正前,暂不领取第一创业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为公司
IPO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
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外,若本人违反相关承诺,需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
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
3、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
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七、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市场周期性变化造成的盈利大幅波动风险
我国证券公司的盈利状况与证券市场行情走势相关性较强,如果证券市场行
情走弱,证券公司的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自营与交易和资产管理等主要业务的
经营难度将会增大,盈利水平可能受到较大影响。而我国证券市场行情又受到国
民经济发展状况、宏观经济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以及国际
证券市场行情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周期性。因此,证券公司存在因证券
市场周期性变化而导致收入和利润大幅波动的风险。
我国证券市场作为新兴市场,市场发展尚不成熟,市场波动较大。以上证指
数为例,2008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放缓,股票市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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幅下挫,至2008年10月28日,上证指数最低跌至1,664.93点。2009年,在我国
政府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作用下,我国经济基本面整体
好转,股票市场逐渐回升,上证指数于2009年底达到3,277.14点,较之2008年
底上涨了79.98%。2010年至今,国际金融危机造成的影响仍未消退,发达经济
体经济增长放缓以及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的持续发酵加大市场对全球经济未来发
展的担忧,同时,我国经济环境的变化也加剧了市场对国内经济未来发展的担忧,
我国股票市场也出现较大幅度调整,上证指数从2010年初开始震荡下滑,2010
年底收盘报2,808.08点,同比下跌14.31%。2011年底收盘报2,199.42点,同比
下跌21.68%。2012年上证指数震荡调整,年底收盘报2,269.13点,同比上升
3.17%。
报告期内,上证指数波动较大,2013年底上证指数收盘报2,115.98点,同比
下跌6.75%;2014年底,上证指数收盘报3,234.68点,较2013年底增长52.87%,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上证指数收盘报3,539.18点,较2014年底增长9.41%。
证券市场情况直接影响证券公司的经营业绩。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券业协
会统计,2013年度证券行业盈利能力有所改善,全行业累计实现净利润440.21
亿元,较2012年度增长33.68%,实现盈利的证券公司家数由2012年的99家增加
至104家;2014年度,全行业累计实现净利润965.54亿元,较2013年度上涨
119.34%,119家证券公司实现盈利。2015年度,全行业累计实现净利润2,447.63
亿元,较2014年上涨153.50%,124家证券公司实现盈利。报告期内证券行业利
润水平波动明显,主要是受证券经纪业务(含融资融券)等变动的影响。
受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以及发行人自身收入结构中固定收益业务占比较大
的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亦相应发生变动。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
报告,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度,本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03,172.34万元、
185,895.18 万 元 和 301,016.16 万 元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16,277.42万元、50,816.62万元和102,127.27万元。总体来说,本公司各项业务
收入波动与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以及自身收入结构关系密切,未来存在本公司盈
利水平随我国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而大幅波动的风险,波动幅度甚至可能超过
50%。
(二)固定收益业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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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收益业务是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主要包括债券销售(国债、央行票
据、政策性金融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固定收益产品的销售)和债券及相
关衍生品的交易。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度,本公司的固定收益业务分别实
现收入19,100.38万元、83,412.97万元和76,226.32万元,占本公司总收入的比
例为18.51%、44.87%和25.32%。
相对于权益类证券,固定收益产品的风险较小,但其市场价格也随着市场利
率变化、货币供给情况、发行者资信情况而产生波动。公司可能因对这些变化趋
势或时点判断失误而出现投资损失。同时,固定收益产品还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
如果公司所投资的固定收益产品出现违约预期而公司不能在短期内以合理的价
格出售该产品,则可能面临较大的损失。
固定收益产品销售依赖于公司长期积累的客户群,如果公司不能很好地维护
客户群,则固定收益产品销售规模和盈利会下降。同时,固定收益产品销售也存
在交易对手风险、失当承诺风险、操作风险等。
(三)投资银行业务风险
投资银行业务为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主要包括股权融资、债权及结构化
融资、相关财务顾问。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度本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分
别为24,837.92万元、26,051.16万元和25,235.45万元,占本公司总收入的比例
为24.07%、14.01%和8.38%。
目前本公司投资银行业务主要通过控股子公司一创摩根开展。一创摩根系公
司于2011年5月与摩根大通设立的合资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受监管政策、发行
节奏和二级市场行情的影响较大,业务收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还存在
由于公司对市场情况的判断出现偏差、对发行方案设计不合理或发行时机选择不
恰当等原因而导致出现发行失败或大比例包销的风险。
(四)资产管理业务风险
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自2009年以来发展迅速。2009年,本公司发行了第一
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创业1号安心回报。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发行
成立并尚在存续期中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和专项资产管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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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别有39只、217只和2只。创金合信于2014年9月19日设立了第一只产品-创
金合信金睿2号。截至2015年12月31日,创金合信设立并尚在存续期的产品有
103只,其中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96只,证券投资基金7只。
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度,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分别为24,231.00
万元、34,681.41万元和48,780.1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3.49%、
18.66%和16.21%。
本公司为客户设定的资产组合方案可能会由于投资决策失误、市场波动等原
因无法达到预期收益,影响客户对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认可程度,从而导致本公
司资产管理规模的降低,进而影响公司的收益。此外,本公司资产管理产品还面
临来自其他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以及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银行等
金融机构类似产品的激烈竞争,若公司不能在产品设计、市场推广、投资绩效、
客户服务等方面保持竞争能力,则可能影响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进一步拓展。
公司发行的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可能会因为合同的变更转为不收取业绩报酬
的产品。公司所获得的收益可能大幅减少,可能对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增长带
来不利影响。
(五)证券经纪业务风险
证券经纪业务是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度,公
司经纪业务收入为24,998.55万元、36,495.83万元和105,093.84万元,占公司总
收入比例为24.23%、19.63%和34.91%。
本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受佣金水平和交易量影响较大。随着证券公司经纪
业务竞争的日趋激烈以及证券交易方式、投资者结构的变化以及互联网金融的发
展,经纪业务佣金费率可能持续下滑。2013年、2014年和2015年,本公司的平
均佣金费率水平分别为0.72‰、0.63‰和0.36‰。未来随着竞争环境的变化,本
公司佣金率仍存在进一步下降的可能。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客户交易偏好受指数涨跌影响较大,市场股票成交金额随
证券市场行情变化而出现波动。根据证监会统计,2013年、2014年和2015年,
市场股票成交金额分别为468,728.60亿元、743,912.98亿元和2,550,538.2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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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同期本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交易金额分别为6,142.95亿元、11,142.09亿
元和29,091.49亿元。除市场因素外,证券营业部的数量和规模也是影响公司经
纪业务交易金额的重要因素。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证券营业部数量为35
家,较行业领先者差距较大。35家营业部中,28家为2010年以来新设营业部,
大部分的新设营业部尚处于业务开拓时期。若新设营业部业务开展不稳定,将对
本公司经纪业务的盈利带来不利影响。
(六)行业激烈竞争的风险
我国证券市场正处于发展阶段,行业竞争十分激烈。截至2015年12月31日,
我国共有证券公司125家。同时,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时间尚短,证券公司主
要业务仍然由传统的证券经纪、自营投资、投资银行、资产管理等构成,业务同
质化现象比较严重。虽然部分证券公司通过兼并收购、股东增资、发行上市等方
式增强了资本实力,但总体而言,目前我国尚未出现业务规模、业务能力都具有
绝对竞争优势的证券公司,行业竞争仍然激烈。此外,随着我国逐步履行证券行
业对外开放的承诺,境外金融机构对国内市场的参与程度将进一步加深、外资机
构境内业务经营领域将进一步扩大,这也将加剧国内证券市场的竞争。
同时,随着各种创新类业务品种及模式的推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其它
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在向证券公司业务领域渗透。这些企业具备规模优势、客户优
势或互联网等新兴渠道营销优势,对包括本公司在内的证券公司也形成了一定程
度的竞争压力。
八、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
划(草案)》,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股利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的股利分
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股利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
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符合净资本等监管要求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
提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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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
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
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第3)项规定处理。“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指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
计划提出预案。
(3)股利分配顺序:公司弥补上一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一般风险
准备、交易风险准备、任意公积金后可分配红利。
(4)股利分配时间间隔: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
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应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
保持同步,公司在面临净资本约束或现金流不足时可考虑发放股票股利。
(6)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
市后三年内(含发行当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
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
上述股利分配政策已于2014年3月28日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
过。
关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五节 股利分
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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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公司于2012年4月26日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前滚存
利润的分配方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全部由
发行后新老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享。
请投资者对发行人的上述事项予以特别关注,并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及摘
要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经营状况及2016年1-3月业绩情
况
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的审计截止日为201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审计截
止日后,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在税收政策等其他
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受资本市场波动的影响,预计公司2016年1-3月营业收入和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较大变化。2016年1-3月
营业收入相比上年同期的变动幅度在-42%~-68%之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比上年同期的变动幅度在-45%~-77%之间。受资本
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2016年度营业利润、净利润可能较2015年度下降50%以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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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1、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发行股数:2.19亿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0.00%
4、每股发行价格:【】元,按照《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的定价方
式,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定价
5、发行后每股收益:【】元,按照本公司发行前一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发行市盈率:【】,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7、发行前每股净资产:3.12元,按照本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8、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按照本公司【】年【】月【】日经审计的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合计数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9、发行市净率:【】元,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10、发行方式:采用向参与网下配售的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市值申购定价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
11、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
设A股股东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2、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3、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万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
为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6%;审计和验资费用394.00万元;律师费用225.00万
元;信息披露费用385.00万元;发行手续费用230.43万元
14、拟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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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资料
中文名称: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First Capital Securities Co., Ltd.
注册资本: 19.7 亿元
实收资本: 19.7 亿元
法定代表人: 刘学民
股份公司成
2012 年 3 月 22 日
立日期: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经营范围: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
务顾问;证券(不含股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以外的公司债券)
承销;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
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本公司简要历史沿革
本公司由一创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一创有限的前身为佛山证券公司。
1992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出具《关于成立佛山证券公司的批复》(银复
[1992]608号),同意成立佛山证券公司。1993年4月,佛山证券公司领取了核发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为1,000.00万元。
1997年1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佛山证券公司与中国人民银行脱钩改
制并增资扩股,同时更名为“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998年1月,佛山证券领
取了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增至8,000.00万元。
2002年4月,中国证监会核准佛山证券增资扩股,注册资本由80,000,000.00
元增至747,271,098.44元,同时更名为“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7
月,一创有限领取了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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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08 年 8 月 ,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一 创 有 限 增 资 扩 股 , 注 册 资 本 由
747,271,098.44元增加至1,590,000,000.00元。2008年9月,一创有限领取了核
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1年8月,中国证监会核准一创有限增资扩股,注册资本由15.9亿元增至
19.7亿元。2011年8月,一创有限领取了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2年2月,中国证监会核准一创有限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一创有限以
2011年9月30日经审计后的公司净资产为基数折股整体变更为本公司,注册资本
为19.7亿元。2012年3月,本公司领取了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资产的内容
本公司由一创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改制前后的股东结构和主要资产均未发生
实质变化。本公司拥有经营证券业务的相关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证券业务所
需的房屋等固定资产以及交易席位等无形资产。
各发起人在公司设立时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 东 名 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 337,324,000.00 17.12
2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312,329,000.00 15.85
3 南海能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85,834,000.00 9.43
4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54,482,366.14 7.84
5 福州景科投资有限公司 82,760,994.06 4.20
6 厦门市有兴商贸有限公司 82,186,591.54 4.17
7 广州市黄埔龙之泉实业有限公司 74,910,000.00 3.80
8 海城大酒店有限公司 68,680,000.00 3.49
9 福建省保诚合创担保有限公司 50,000,000.00 2.54
10 无锡通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37,493,000.00 1.90
11 北京太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7,493,000.00 1.90
注3
12 北京泰达瑞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7,493,000.00 1.90
13 北京世纪创元投资有限公司 37,493,000.00 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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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 东 名 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4 水晶投资有限公司 37,493,000.00 1.90
15 深圳市则天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5,000,000.00 1.78
16 深圳市仟叶汇融投资有限公司 33,317,774.62 1.69
17 深圳市赫利丰原商贸有限公司 30,000,000.00 1.52
18 西安保德信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0.00 1.52
19 北京永信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7,000,000.00 1.36
20 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4,995,000.00 1.27
注1
21 苏州市美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1,242,000.00 1.08
22 深圳市泉来实业有限公司 20,535,372.08 1.04
23 深圳市鑫隆生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00.00 1.02
24 深圳市红山河投资有限公司 18,727,000.00 0.95
25 佛山市顺德金纺集团有限公司 18,572,000.00 0.94
26 北京瑞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7,995,000.00 0.91
27 北京瀚成方泽投资有限公司 14,677,901.56 0.76
28 富丽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2,497,000.00 0.64
29 北京中和嘉华投资有限公司 12,497,000.00 0.64
30 北京正联投资有限公司 12,394,000.00 0.63
31 广东新中源陶瓷有限公司 12,394,000.00 0.63
32 江西康富置业有限公司 12,394,000.00 0.63
33 北京嘉润永利投资有限公司 9,982,000.00 0.51
34 上海国联投资有限公司 9,900,000.00 0.50
35 福建通明投资有限公司 8,000,000.00 0.41
36 太原市宝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000,000.00 0.36
37 福建省康英医药有限公司 7,000,000.00 0.36
注2
38 中国华海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6,692,000.00 0.34
39 广州市金泉投资有限公司 6,216,000.00 0.32
40 广东华旭升贸易有限公司 5,000,000.00 0.25
合 计 1,970,000,0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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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现已更名为美田利华集团有限公司
注 2:现已更名为中国华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注 3:现已更名为北京泰达瑞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三、公司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A股发行前,本公司的总股本为19.7亿股。根据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
2012年度股东大会、2013年度股东大会、2014年度股东大会和2016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本次拟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2.19亿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0.00%。
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
示”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
诺”。
(二)公司股东持股情况
本公司由一创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设立以来股本未发生变化,本公司40名
股东均为发起人,持股情况参见本节“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之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资产的内容”。
(三)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在本公司的股东中,水晶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北京世纪创元投资有限公司80%
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水晶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世纪创元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
有公司3.8%的股权,持股比例小于5.00%。
除此之外,发行前本公司股东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
四、公司业务情况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本公司的业务范围涵盖了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和证券投资
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不含股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以外的公司债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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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
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本公司还通过控股子公司一创摩根从事股票与公
司债券(不含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承销与保荐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一创期货
从事期货经纪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一创投资从事直投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创
新资本开展金融产品投资和其他另类投资业务,以及通过控股子公司创金合信开
展基金管理业务。本公司主营业务的分类如下表所示:
债券销售(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
固定收益业务 含
固定收益产品的销售)、债券及相关衍生品的交易
投资银行业务 含 股权融资、债权及结构化融资、相关财务顾问
资产管理业务 含 集合资产管理、定向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基金管理业务
证券代理买卖、证券投资咨询、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期货IB、
证券经纪业务 含
PB业务
证券自营业务 含 权益类证券投资、权益类衍生品多策略投资
期货经纪业务 含 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
直投业务 含 股权投资业务及股权投资管理业务
研究业务、场外市场业务、银华基金股权投资、另类投资业务、基金管
其他业务 含
理业务等
(二)公司所属行业竞争情况
随着综合治理的顺利结束以及证券市场基础性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证券公
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得到了明显的提升,证券行业监管体系日趋成熟,行业规
范运作及稳健性程度均达到较高的水平。在推进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大背景下,
我国证券行业已逐步进入以产品、业务创新为主导的全新发展阶段,证券市场的
深度和广度将不断拓展,证券公司盈利模式单一的局面将逐步改善,行业进入多
元化、特色化发展时代。市场竞争呈现出以下特点:(1)行业整体规模仍然偏小,
直接融资比例亟待进一步提高;(2)盈利模式相对单一,但创新业务的快速发展
将有利于收入来源的多元化和均衡化;(3)证券公司定位逐渐清晰,一批特色化
经营的证券公司将不断涌现;(4)行业开放格局不断加深,国际竞争压力日益显
现。
(三)公司主要业务竞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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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固定收益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
产管理业务和证券经纪业务。2015 年度、2014 年度、2013 年度,上述四项业
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4.82%、97.17%、90.30%。公司在保持上述
四项业务基础上,积极发展期货经纪业务、直投业务和证券自营业务。
公司一直以来都重视固定收益业务的发展,不断加大对固定收益业务的投
入。同时,根据市场的变化,不断调整业务方向和内部组织结构,特别是 2012
年本公司积极推进债券做市服务,进一步提高固定收益业务的盈利能力,并形成
了领先的市场地位。2015 年度、2014 年度、2013 年度,公司固定收益业务收
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5.32%、44.87%、18.51%。
公司顺应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潮流,加大了对投资银行业务的投入。为打通境
内外业务通道、进一步开拓境内外投资银行业务,公司与 J.P. MORGAN BROKING
(HONG KONG) LIMITED 合资成立了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
客户提供跨境式企业融资并购服务奠定基础。2015 年度、2014 年度、2013 年
度,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8.38%、14.01%、24.07%。
公司重视资产管理业务,组建了优秀的业务团队,创建了“创金资产”管理品
牌,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市场变化完善内部组织结构。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管理
业务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和良好的业绩。2015 年度、2014 年度、2013 年度,公
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6.21%、18.66%、23.49%。
近年来,证券市场一直呈现反复震荡调整的态势,加之中国证监会对于证券
经纪业务经营牌照限制逐步放开,券商之间经纪业务竞争已经进入白热化阶段。
公司一方面顺应政策导向,积极在各地新设营业部,开拓新的市场,另一方面努
力提升经纪业务内部管控水平,重点由产品服务向客户服务导向,通过流程梳理
和细化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水平。此外,公司加大对融资融券等创新业务的投入。
2015 年度、2014 年度、2013 年度,公司经纪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
为 34.91%、19.63%、24.23%。
五、本公司主要资产权属情况
(一)本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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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及其他设备。
截 至2015 年12 月31 日,本 公司 的固定 资 产原值 25,479.50 万元,累计 折旧
11,217.11万元,净值14,262.39万元,成新率为55.98%。
(二)本公司自有及租赁房地产情况
1、自有房产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证券营业部拥有8处自有房产,
面积合计51,034.47平方米。
2、公司目前租赁的房产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证券分支机构共租赁60处
房产,面积合计约为25,597.91平方米。
(三)本公司在建工程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建工程为2,070.00万元。
(四)本公司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本公司土地使用权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拥有1宗土地使用权。
2、本公司的商标情况
(1)本公司持有的商标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商标45个。
(2)许可使用商标
根据一创摩根与JPMorgan Chase & Co.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以及
一创摩根与一创有限签署的《甲方商标许可协议》,一创摩根获准使用JPMorgan
Chase & Co.及一创有限的商标,共计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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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3、交易席位费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交易席位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摊销 账面价值
交易席位费 430.50 365.96 64.54
4、软件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软件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摊销 账面价值
软件 9,318.11 5,424.49 3,893.61
5、域名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拥有的域名共22个。
(五)本公司的商誉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商誉无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净值的情况,无
需计提减值准备。
(六)本公司持有的业务许可文件
本公司所处的证券行业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从
事的业务已获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书或资格证书。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本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同业竞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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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交易
1、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①代理买卖证券服务
a.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
单位:元
关联方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13,548.63 4,650.45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1,002.60 36,967.25 36,838.50
北京新大都实业总公司 - 39.51 39.38
北京首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5.12
北京首创能达投资开发有限
3,143.31 6,505.81 6,483.15
公司
首创经中(天津)投资有限公
- - 6,722.54
司
浙江航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6,918.95 53,161.29 50,216.94
司
杭州富丽华建材有限公司 0.10 563.32 1,032,566.94
杭州航民纺丝有限公司 0.31 1,688.43 -
深圳富春成长投资公司 905.94 902.73 899.58
北京华熙颐美投资有限公司 19,523.69 2,033.73 57,498.44
华熙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6,959.88 233.50 364,443.79
华熙国际文化体育发展有限
56,992.81 - -
公司
北京市开原房地产开发有限
307.24 - -
责任公司
北京元富源投资管理有限责
62,285.37 - -
任公司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
注 972,623,312.21 - -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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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关联方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合计 972,921,352.41 115,644.20 1,560,364.83
占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的比
11.97% 0.00% 0.10%
例
注:系由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设立并作为管理人的银华量化绝对收益3号资产
管理计划形成的余额。
b.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收入
单位:元
关联方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 - 43,713.76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32,563.49 15,431.39 27,801.01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000.00 2,000.00 -
北京新大都实业总公司 - - 635.68
北京首创能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77,649.81 - 499.00
首创经中(天津)投资有限公司 299.98 11,838.63 18,311.97
浙江航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6,254.13 8,522.18 20,041.32
杭州富丽华建材有限公司 - 47,046.75 150,352.03
深圳富春成长投资公司 - - 90,272.50
北京华熙颐美投资有限公司 37,937.63 61,137.88 15,390.21
华熙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6,526.97 149,102.54 10,670.65
华熙国际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6,157.53 - -
北京元富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8,608.96 - -
注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6,251,966.03 - -
合计 6,864,964.53 295,079.37 377,688.13
占同类交易比例 0.98% 0.09% 0.18%
注:系由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设立并作为管理人的银华量化绝对收益3号资产
管理计划形成的相关手续费收入。
上述公司均在发行人处开立了证券账户并委托公司代理进行证券交易,发行
人向关联方收取的平均佣金率处于合理水平,定价公允。
c.支付利息
单位:元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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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 726.51 16,411.78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8,389.19 419.97 5,222.75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035.35 128.75 922.04
北京新大都实业总公司 0.03 0.13 82.32
北京首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0.01 5.12
北京首创能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5,422.76 22.66 240.45
首创经中(天津)投资有限公司 97.64 1,980.89 649.67
浙江航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668.38 552.37 174.19
杭州富丽华建材有限公司 0.58 1,880.54 2,799.71
杭州航民纺丝有限公司 1.75 5.89 -
深圳富春成长投资公司 3.21 3.15 721.93
北京华熙颐美投资有限公司 29,575.80 284.72 420.15
华熙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256.35 26,032.42 3,546.42
华熙国际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490.90 - -
北京市开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07 - -
北京元富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852.53 - -
注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991,814.25 - -
合计 1,074,609.79 32,038.01 31,196.53
占同类交易比例 2.78% 0.38% 0.49%
注:系由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设立并作为管理人的银华量化绝对收益3号资产
管理计划形成的相关利息支出。
d.期货经纪业务收入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
注
手续费收入 743,495.62 - -
(北京)有限公司
合计 - 743,495.62 - -
占同类交易比例 - 4.69% - -
注:系由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设立并作为管理人的银华量化绝对收益3号资产
管理计划形成的相关手续费收入。
②交易单元席位租赁收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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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615,307.24 6,109,971.93 3,062,647.84
占同类交易比例 25.03% 24.60% 11.70%
根据公司与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证券交易席位租用协议》,银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租用公司交易所基金专用交易席位作为其管理的投资基金在
交易所进行交易的专用席位,约定席位佣金标准:股票交易佣金为买(卖)成交
金额*佣金费率-买(卖)经手费-买(卖)证管费-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等费用,
国债现券及回购不计佣金。该类交易单元席位租赁收入的计提方式为行业通行作
法,且计提标准处于市场合理范围内,定价公允。
③代理基金销售交易
单位:元
关联方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497.63 558,611.48 52,036.09
占同类交易比例 14.66% 21.27% 5.42%
根据发行人与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发
行人为银华基金提供基金的代理销售服务,代理费用以发行人代理销售银华基金
的基金产品的销售总额所形成的认购费、申购费和赎回费及其他交易收费按照相
应提成比例计算。该代理费用的计提方式为行业通行作法,且计提标准处于市场
合理范围内,定价公允。
④证券承销业务收入
关联方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00 - -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5,760,000.00 - -
合计 10,760,000.00 - -
占同类交易比例 1.89% - -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符合正常的商业条件和一般的商业惯例
和逻辑,是合理、必要的。
⑤财务顾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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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关联方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0 - -
深圳一创中科垃圾焚烧发电基金企业(有
- - 283,018.87
限合伙)
阜新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1,882,919.87 63,890.35 -
J.P. Morgan Holdings(Hong Kong)
- - 42,915,240.00
Limited
合计 2,382,919.87 63,890.35 43,198,258.87
占同类交易比例 2.66% 0.10% 43.86%
⑥投资咨询业务收入
单位:元
关联方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 - 180,000.00 -
北京华熙颐美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0.00 260,000.00 -
合计 3,000,000.00 440,000.00 -
占同类交易比例 6.33% 3.44% 0.00%
⑦关联方认购(申购)和赎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情况
单位:份
2015 年度
集合资产管理
关联方名称 本期减少 期末持有
计划名称 年初持有份额 本期新增份额
份额 份额
北 京 首 创 能 创金价值成长
4,848,220.3
达 投 资 开 发 2 期集合资产 4,848,220.35 -
5 -
有限公司 管理计划
北 京 首 创 能 共盈创海富信
达 投 资 开 发 6 期集合资产 - 712,301.45 - 712,301.45
有限公司 管理计划
北 京 首 创 能 共盈生源新互
达 投 资 开 发 联集合资产管 - 1,000,135.00 - 1,000,135.00
有限公司 理计划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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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京 首 创 能 共盈安心成长
达 投 资 开 发 FOF 集 合 资 - 5,003,590.55 - 5,003,590.55
有限公司 产管理计划
北 京 元 富 源 共盈创海富信
12,315,270.9
投 资 管 理 有 6 期集合资产 - 12,315,270.94 -
限责任公司 管理计划
北 京 元 富 源 共盈生源新互
投 资 管 理 有 联集合资产管 - 8,663,366.34 - 8,663,366.34
限责任公司 理计划
单位:份
2014 年度
集合资产管理
关联方名称 本期减少 期末持有
计划名称 年初持有份额 本期新增份额
份额 份额
北京首创能达 创金价值成长
投资开发有限 2 期集合资产 4,848,220.35 - - 4,848,220.35
公司 管理计划
单位:份
2013 年度
集合资产管理
关联方名称 本期新增份 本期减少 期末持有
计划名称 年初持有份额
额 份额 份额
创金价值成长
集合资产管理 3,200,024.95 - 3,200,024.95 -
北京首创能达
计划
投资开发有限
创金价值成长
公司
2 期集合资产 - 4,848,220.35 - 4,848,220.35
管理计划
单位:份
⑧其他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根据公司子公司一创吉星与新材料基金签订的基金委托管理协议,由一创吉
星担任基金资产的管理人,负责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2013年度及2014年度确
认的基金管理费收入分别为809,948.13元和4,734,007.18元。
根据公司子公司一创创盈与一创中科签订的基金委托管理协议及其合伙协
1-2-33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议约定,由一创创盈担任基金管理人,负责在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范围内为一创
中科提供基金管理服务,2013年、2014年及2015年,确认的基金管理费收入分
别为932,038.83元、932,038.83元和932,038.83元。
⑨公司作为委托人参与关联方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公司与银华基金签订资产管理合同,由公司作为委托人参与银华基金作为资
产管理人的资产管理计划。2014年度,公司分别参与成立了银华-一创鲁1号债
券收益分级资产管理计划、银华-一创金丰债券收益分级资产管理计划、银华-民
生-第一创业量化专户理财资产管理计划,出资金额分别为4,000万元、15,000
万元和10,000万元,银华基金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费率收取管理费。上述管
理计划于2015年均已清算。
⑩投资顾问业务支出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深圳市创海富信资产管理
15,571,171.40 - -
有限公司 投资顾问业务
北京元富源投资管理有限 支出
11,713,228.48 - -
责任公司
合计 - 27,284,399.88 - -
占同类交易比例 - 30.77% - -
(2)偶发性关联交易
①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2013 年 10 月,公司子公司一创创盈与关联方北京华熙颐美投资有限公司以
及非关联第三方共同发起设立一创中科,出资总额为 4,800 万元,一创创盈认缴
800 万元出资份额,北京华熙颐美投资有限公司认缴 1,000 万元出资份额,非关
联第三方认缴 3,000 万元出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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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4 年 8 月,公司子公司一创创盈与关联方北京华熙颐美投资有限公司、
广州市黄埔龙之泉实业有限公司、深圳中和共同发起设立富显环保,出资总额为
6,900 万元,其中,一创创盈认缴 2,900 万元,北京华熙颐美投资有限公司认缴
1,000 万元,广州市黄埔龙之泉实业有限公司认缴 1,000 万元,深圳中和认缴
2,000 万元。2015 年 3 月,广州市黄埔龙之泉实业有限公司将其认缴资格转让
给深圳一创创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后,深圳一创创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
认缴 3,900 万元,北京华熙颐美投资有限公司认缴 1,000 万元,深圳中和股权投
资企业(有限合伙)认缴 2,000 万元;上述认缴款出资完毕后,深圳一创创盈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华熙颐美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增资 536 万元和 91 万元,出
资款均以缴纳完毕。
②关联方资金拆借
2014 年 12 月,阜新中科与一创投资签订借款合同,向一创投资借款
60,960,000.00 元用于归还贷款及合同款。该笔借款期限为 7 日,从 2014 年 12
月 29 日起至 2015 年 1 月 4 日止,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截至招股意
向书签署日,阜新中科已偿付该笔借款。
③关联方购买收益凭证产品
北京市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5 年购买本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产品 11,000
万元,公司向其支付利息 1,620,410.00 元。
2、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吉林省国家新
应 收 材料产业创业
- - 2,251,027.40 11,255.14 834,246.57 4,171.23
款项 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
其 他 阜新中科环保 - - 60,960,000.00 304,8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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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应 收 电力有限公司
款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已收回该笔款项。
3、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占当期同类型交易的比重较少,
因此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共有董事13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公司董
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任期不得超
过6年。本届董事会至2018年4月22日期满,本公司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列:
姓 名 职 务 提 名 人 任 期
刘学民 董事长 华熙昕宇 2015.4.23-2018.4.22
海城大酒店有限公司、汇智创业投
钱龙海 董事 资有限公司、苏州市美田房地产开 2015.4.23-2018.4.22
发有限公司
深圳市则天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萧进华 董事 2015.4.23-2018.4.22
深圳市仟叶汇融投资有限公司
张 兴 董事 华熙昕宇 2015.4.23-2018.4.22
汪 洪 董事 首创集团 2015.4.23-2018.4.22
王 德 董事 首创集团 2015.4.23-2018.4.22
高天相 董事 航民集团 2015.4.23-2018.4.22
张振鹏 董事 广州市黄埔龙之泉实业有限公司 2015.4.23-2018.4.22
缪晴辉 独立董事 董事会提名 2015.4.23-2017.4.26
吕随启 独立董事 董事会提名 2015.4.23-2018.4.22
付 磊 独立董事 董事会提名 2015.4.23-2018.4.22
雷宏业 独立董事 董事会提名 2015.6.10-2018.4.22
1-2-36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刘 斌 独立董事 董事会提名 2016.2.3-2018.4.22
(二)监事
本公司本届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4名,由股东大会选
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3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公司的监事任期为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本公司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列:
姓 名 职 务 提 名 人 任 期
北京太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周 兰 监事会主席 2015.4.23-2018.4.22
北京泰达瑞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郭珈均 监事 华熙昕宇 2015.4.23-2018.4.22
李清元 监事 首创集团 2015.4.23-2018.4.22
北京瀚成方泽投资有限公司、深
圳市泉来实业有限公司、北京中
付军巍 监事 2015.4.23-2018.4.22
和嘉华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正联
投资有限公司
孙 晶 职工代表监事 职工代表大会 2015.4.23-2018.4.22
王立洲 职工代表监事 职工代表大会 2015.4.23-2018.4.22
梁学来 职工代表监事 职工代表大会 2015.4.23-2018.4.22
(三)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合规总监、首席风险
官和董事会秘书,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列:
姓 名 职 务 任 期
钱龙海 总 裁 2015.4.24-2018.4.23
萧进华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2015.4.24-2018.4.23
王 芳 副总裁、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 2015.4.24-2018.4.23
奚胜田 副总裁 2015.4.24-2018.4.23
马东军 财务总监 2015.4.24-2018.4.23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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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股权结构较为分散,无任何股东单独持股比例高于20%。
公司40家法人股东都是公司发起人,由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董事会决策机制
及董事会成员构成特点,公司的经营方针及重大事项的决策系由全体股东充分讨
论后确定,无任何单独一方能够决定和实质控制,因此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简要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货币资金 9,144,293,491.84 5,177,698,033.56 2,184,861,161.19
其中:客户存款 7,143,385,802.13 3,580,505,786.57 889,815,512.65
结算备付金 2,334,735,354.49 1,236,481,094.66 933,425,811.76
其中:客户备付金 1,597,879,200.17 1,003,845,006.22 801,893,741.12
拆出资金 - - -
融出资金 4,382,481,935.59 3,662,179,071.21 732,066,055.6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7,617,124,330.77 6,240,429,386.67 4,255,669,873.13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13,500,601.52 34,744,294.41 30,163,557.8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779,262,543.80 1,633,025,120.21 698,358,731.20
应收款项 244,320,352.23 187,890,139.39 79,482,167.42
应收利息 353,433,729.10 199,043,217.95 112,200,033.92
存出保证金 359,095,961.28 214,381,213.26 54,352,795.9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165,598,298.80 899,270,654.85 990,718,236.04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股权投资 619,225,771.00 485,939,013.07 401,264,246.11
投资性房地产 380,099,410.14 409,452,093.02 -
固定资产 142,623,887.94 146,827,116.40 31,742,090.67
在建工程 20,700,042.97 15,658,794.81 362,125,048.80
无形资产 248,579,267.41 249,071,181.87 251,330,606.35
商誉 12,156,833.17 12,156,833.17 12,156,833.17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2,425,983.02 128,960,586.49 84,515,296.26
1-2-38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其他资产 333,862,192.54 180,391,140.82 89,140,463.59
资产总计 33,273,519,987.61 21,113,598,985.82 11,303,573,009.07
短期借款 - - -
应付短期融资款 1,200,000,000.00 1,445,470,000.00 700,000,000.00
拆入资金 200,000,000.00 677,000,000.00 97,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5,452,440,501.47 1,912,129,005.94 254,441,176.62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1,508,454.77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7,054,804,075.65 4,697,996,944.58 2,324,485,738.61
代理买卖证券款 8,128,399,206.43 4,421,284,333.16 1,659,450,550.92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730,668,444.37 459,827,330.08 172,243,676.75
应交税费 125,428,578.22 219,395,819.99 51,947,713.34
应付款项 310,225,837.39 32,229,474.00 13,633,818.39
应付利息 170,317,177.89 67,717,961.59 23,056,167.57
预计负债 1,526,908.00 1,526,908.00 1,526,908.00
长期借款 - - 258,666,567.22
应付债券 2,999,893,375.35 1,399,771,375.34 799,649,375.34
递延所得税负债 91,500,083.78 50,841,687.67 -
其他负债 233,320,233.75 258,362,562.81 128,808,434.74
负债合计 26,698,524,422.30 15,645,061,857.93 6,484,910,127.50
股本(实收资本) 1,970,000,000.00 1,970,000,000.00 1,970,000,000.00
资本公积 1,872,969,511.63 1,872,969,511.63 1,872,908,372.18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152,408,393.19 58,562,871.21 -51,846,703.53
盈余公积 187,087,365.70 92,280,876.78 47,414,894.58
一般风险准备 735,419,670.15 543,489,748.04 452,545,060.76
未分配利润 1,233,043,068.47 597,006,819.80 264,051,264.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150,928,009.14 5,134,309,827.46 4,555,072,888.89
少数股东权益 424,067,556.17 334,227,300.43 263,589,992.68
所有者权益合计 6,574,995,565.31 5,468,537,127.89 4,818,662,881.5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3,273,519,987.61 21,113,598,985.82 11,303,573,009.07
2、合并利润表
1-2-39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收入 3,010,161,636.37 1,858,951,780.42 1,031,723,403.47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750,698,564.90 1,025,178,871.60 743,546,044.91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757,537,352.44 287,227,447.61 212,049,361.69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
660,239,965.64 483,945,189.51 292,917,427.99
入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
285,537,078.09 235,548,960.55 230,173,128.51
入
利息净收入 217,509,615.25 -105,028,899.78 -21,370,194.5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183,149,154.68 845,320,572.43 389,899,110.8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156,609,130.22 91,768,003.16 83,251,188.23
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201,825,304.11 61,694,702.54 -79,729,242.03
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192,839.91 58,820.27 -636,715.75
其他业务收入 59,436,765.74 31,727,713.36 14,400.00
二、营业支出 1,701,832,005.40 1,199,458,091.57 841,167,667.21
营业税金及附加 193,921,988.87 112,838,753.44 66,356,959.85
业务及管理费 1,454,565,817.91 1,078,204,793.03 774,405,753.31
资产减值损失 41,827,600.42 1,084,585.80 404,954.05
其他业务成本 11,516,598.20 7,329,959.30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1,308,329,630.97 659,493,688.85 190,555,736.26
列)
加:营业外收入 13,021,503.53 6,412,251.22 10,402,448.7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83,067.40 276,365.48 168,464.32
减:营业外支出 453,884.44 4,350,900.21 477,468.5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1,320,897,250.06 661,555,039.86 200,480,716.47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283,201,487.18 143,954,088.80 32,248,891.7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37,695,762.88 517,600,951.06 168,231,824.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21,272,659.70 508,166,224.38 162,774,150.76
少数股东损益 16,423,103.18 9,434,726.68 5,457,673.99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93,833,017.16 110,612,155.81 -14,763,424.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
93,845,521.98 110,409,574.74 -14,763,424.38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 - -
其他综合收益
1.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
- - -
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1-2-40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 - -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93,845,521.98 110,409,574.74 -14,763,424.38
他综合收益
1.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85,880.25 -16,555.01 -
中享有的份额
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93,459,641.73 110,426,129.75 -14,763,424.38
变动损益
3. 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
- - -
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
- - -
分
5.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
-12,504.82 202,581.07 -
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131,528,780.04 628,213,106.87 153,468,400.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1,115,118,181.68 618,575,799.12 148,010,726.38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6,410,598.36 9,637,307.75 5,457,673.99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0.52 0.26 0.08
(二)稀释每股收益 0.52 0.26 0.08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2,539,704,857.74 697,396,779.60 -418,179,161.11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3,029,126,648.03 1,255,277,275.14 893,415,013.08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477,000,000.00 580,000,000.00 97,000,0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1,789,430,292.52 1,438,844,816.96 -446,412,260.59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3,983,529,398.66 2,761,833,782.24 -
代理承销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215,152,609.18 82,591,035.50 54,023,799.82
1-2-41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501,083,221.09 6,815,943,689.44 179,847,391.20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721,011,627.35 2,930,113,015.53 693,790,159.66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支付的现金
- - 418,123,557.37
净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951,520,152.7 323,686,247.39 194,972,864.6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748,408,781.84 453,245,585.80 464,788,583.33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576,450,788.76 122,444,561.14 95,583,509.6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570,044,567.25 510,539,808.42 264,726,606.23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567,435,917.90 4,340,029,218.28 2,131,985,280.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33,647,303.19 2,475,914,471.16 -1,952,137,889.6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84,084,800.00 31,275,409.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6,540,866.57 46,212,820.64 41,276,666.8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 - -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116,263,338.99 1,240,868.99 326,142.83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6,889,005.56 78,729,098.63 41,602,809.63
投资支付的现金 215,926,400.00 107,135,350.00 8,00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92,622,705.69 162,401,428.29 148,238,747.30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 - -
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 - -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8,549,105.69 269,536,778.29 156,238,747.3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660,100.13 -190,807,679.66 -114,635,937.6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71,754,000.00 61,000,000.00 2,0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
71,754,000.00 61,000,000.00 2,000,000.00
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7,769,264.09 108,644,617.81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2,300,000,000.00 4,700,000,000.00 3,40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1,154,530,000.00 -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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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26,284,000.00 4,778,769,264.09 3,510,644,617.8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100,000,000.00 3,676,435,831.31 1,90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254,326,368.80 142,497,850.04 61,430,742.17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
- - -
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420,000.00 620,000.00 1,380,000.00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54,746,368.80 3,819,553,681.35 1,962,810,742.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71,537,631.20 959,215,582.74 1,547,833,875.6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1,192,839.91 58,820.27 -636,715.75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034,717,674.17 3,244,381,194.51 -519,576,667.4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6,222,043,838.12 2,977,662,643.61 3,497,239,311.04
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256,761,512.29 6,222,043,838.12 2,977,662,643.61
4、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项目 /2015年12月 /2014年12月 /2013年12
31日 31日 月31日
资产负债率 73.85% 67.24% 50.04%
净资产负债率 282.44% 205.24% 100.14%
流动比率(倍) 1.30 1.33 1.70
自营证券比率 27.47% 24.11% 21.18%
长期投资比率 18.11% 16.37% 8.33%
固定资本比率 2.48% 2.97% 8.17%
净资产收益率 18.15% 10.50% 3.62%
总资产收益率 3.76% 3.14% 1.47%
营业费用率 48.32% 58.00% 75.06%
1-2-43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项目 /2015年12月 /2014年12月 /2013年12
31日 31日 月31日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2.00 1.26 -0.99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2.56 1.65 -0.26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 0.60% 0.64% 0.67%
注: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
(2)净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买卖证券款-受托资金)/期末净资产
(3)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4)自营证券比率=(自营证券净额-债券类净额)/期末净资产
(5)长期投资比率=期末长期投资/期末净资产
(6)固定资本比率=(固定资产期末净值+期末在建工程)/期末净资产
(7)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平均股东权益
(8)总资产利润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平均总资产
(9)营业费用率=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10)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
数
(11)每股净现金流量=净现金流量/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2)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期末净资产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指标
每股收益(元)
2015 年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18.15% 0.52 0.52
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18.01% 0.51 0.51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每股收益(元)
2014 年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1-2-44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10.50% 0.26 0.26
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10.50% 0.26 0.26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每股收益(元)
2013 年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3.62% 0.08 0.08
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3.46% 0.08 0.08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证券公司主要监管指标(母公司口径)
项目 预警标准 监管标准 2015年末 2014年末 2013年末
净资本(万元) >24,000.00 >20,000.00 435,541.40 311,141.43 297,129.23
净资产(万元) 599,444.35 511,914.57 457,701.51
净资本/各项风险准备之和 >120% >100% 283.17% 321.48% 373.36%
净资本/净资产 >48% >40% 72.66% 60.78% 64.92%
净资本/负债 >9.6% >8% 34.50% 33.81% 63.14%
净资产/负债 >24% >20% 47.48% 55.63% 97.26%
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
注 <80% <100% 27.01% 40.31% 29.40%
品 /净资本
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净资本 <400% <500% 167.53% 154.09% 171.22%
注:证券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利率互换等衍生品,其中股指期货投资规模以买
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总额的 15%计算,国债期货投资规模以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
值总额的 5%计算,利率互换投资规模以利率互换合约名义本金总额的 3%计算。
(二)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元
项目(损失-,收益+)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一)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
814.25 -301,821.73 -9,004.20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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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损失-,收益+)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二)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
- - -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8,000,000.00 1,382,500.00 4,486,800.00
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
的政府补助除外;
(四)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
- - -
的资金占用费;
(五)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
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
- - -
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
的收益;
(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七)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八)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
- - -
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九)债务重组损益; - - -
(十)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
- - -
整合费用等;
(十一)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
- - -
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十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
- - -
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十三)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
- - -
事项产生的损益;
(十四)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
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 - -
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
资收益;
(十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
- - -
值准备转回;
(十六)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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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损失-,收益+)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十七)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 -
益;
(十八)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 - - -
损益的影响;
(十九)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二十)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入和支出; 4,566,804.84 980,672.74 5,447,184.41
(二十一)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
- - -
损益项目;
(二十二)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数; -1,283,657.46 -556,155.89 -783,154.70
(二十三)所得税的影响数; -3,131,155.99 -1,369,828.19 -2,205,495.06
合计 8,152,805.64 135,366.93 6,936,330.45
(三)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资
产分别为3,327,352.00万元、2,111,359.90万元、1,130,357.30万元。2015年末
同比增长57.59%,2014年末同比增长86.79%,2013年末同比增长4.76%。2014
年末总资产大幅增加主要系由于证券市场回暖,客户存款及备付金、公司对外融
资规模的增加。2015年证券市场波动较大,但总体呈增长趋势,公司总资产进
一步大幅增加,主要系客户资金存款增加以及公司加大财务杠杆,多渠道筹集资
金,负债额增加较多所致。
公司资产由客户资产和自有资产组成,客户资产包括客户存款、客户备付金,
公司资产以货币资金、融出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主,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占比
较低,整体资产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符合行业经营特点。
2、盈利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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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以融资融券类业务为代表的资本中介业务快速成长,互联网证
券业务发展迅速,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和自营业务收入大幅度提升。2015 年度公
司实现营业收入 301,016.1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2,127.27 万
元。
2014 年度,面对较为复杂的市场环境,本公司稳步推进传统业务的转型,
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同比增长。固定收益业务收入大幅度提升,资产管理和
证券经纪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2014 年本公司实现营业收
入 185,895.1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0,816.62 万元。
2013 年度,国内经济增长速度逐渐减缓,经济结构调整的压力不断增加。
在此宏观经济环境的背景下,A 股市场持续震荡下行。面对复杂而低迷的市场环
境,本公司除了继续保持固定收益业务、投资银行业务等传统优势业务外,积极
发展资产管理业务,加大融资融券等创新业务的投入,2013 年实现营业收入
103,172.3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277.42 万元。
3、现金流量分析
2015 年度、2014 年度、2013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93,364.73 万元、247,591.45 万元、-195,213.79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
净现金流量的变动主要原因为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规模、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
资规模、融资融券的业务规模以及卖出回购业务规模等的变动。
2015 年度、2014 年度、2013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7,166.01 万元、-19,080.77 万元、-11,463.59 万元,主要为购建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以及股权投资支付的现金。
2015 年度、2014 年度、2013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17,153.76 万元、95,921.56 万元、154,783.39 万元。报告期内本公司筹资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正数,主要是公司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和次级债支
持业务的发展。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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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经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2014年度股东大会和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拟发行2.19亿股,募集资金总额将根据每股发行价格乘
以发行股数确定。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
根据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2014年度股东大会和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
本金,扩展相关业务。
1、加大对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的投入,进一步提升其行业竞争优势,保持其
在市场的领先地位;
2、增加对融资融券等创新业务的投入,逐步使创新业务成为公司新的收入
来源和利润增长点;
3、增加资产管理业务投入,加强产品创新,扩大资产管理规模;
4、加强研究部门基础数据库和金融工程平台的建设和招揽高素质人才,提
升公司的整体研发水平;
5、增加对子公司的投入,进一步提升其业务能力及行业地位;
6、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投入,提升后台的服务能力。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创新业务的审批进度及额度、
市场状况确定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以取得良好的投资效益。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
方面:
1、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将有所增加,预计本次发行价格高于公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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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值,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每股净资产也将有所
增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扩展
相关业务,从本次发行完成到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还需要一个过程,短期内直接
效益可能无法明显体现。因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在短期内将相应影响公司
净资产收益率,但长期看来,本次发行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并将推进各项
业务良好发展,从而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
2、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本将大幅增加,这将扩大与净资本规模
挂钩的各项业务发展空间,并将提升公司的业务经营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3、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并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
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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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与公司经营及业务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作为证券经营机构,面临着特定的经营及业务风险,包括:市场周期
性变化造成的盈利大幅波动风险;固定收益、投资银行、资产管理、证券经纪、
自营等证券业务经营可能存在的风险;业务与产品创新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开
展需经相关监管机构审批的业务,存在业务不获批准的可能等有关风险。
(一)市场周期性变化造成的盈利大幅波动风险
我国证券公司的盈利状况与证券市场行情走势相关性较强,如果证券市场行
情走弱,证券公司的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自营与交易和资产管理等主要业务的
经营难度将会增大,盈利水平可能受到较大影响。而我国证券市场行情又受到国
民经济发展状况、宏观经济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以及国际
证券市场行情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周期性。因此,证券公司存在因证券
市场周期性变化而导致收入和利润大幅波动的风险。
我国证券市场作为新兴市场,市场发展尚不成熟,市场波动较大。以上证指
数为例,2008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放缓,股票市场大
幅下挫,至2008年10月28日,上证指数最低跌至1,664.93点。2009年,在我国
政府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作用下,我国经济基本面整体
好转,股票市场逐渐回升,上证指数于2009年底达到3,277.14点,较之2008年
底上涨了79.98%。2010年至今,国际金融危机造成的影响仍未消退,发达经济
体经济增长放缓以及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的持续发酵加大市场对全球经济未来发
展的担忧,同时,我国经济环境的变化也加剧了市场对国内经济未来发展的担忧,
我国股票市场也出现较大幅度调整,上证指数从2010年初开始震荡下滑,2010
年底收盘报2,808.08点,同比下跌14.31%。2011年底收盘报2,199.42点,同比
下跌21.68%。2012年上证指数震荡调整,年底收盘报2,269.13点,同比上升
3.17%。
报告期内,上证指数波动较大,2013年底上证指数收盘报2,115.98点,同比
下跌6.75%;2014年底,上证指数收盘报3,234.68点,较2013年底增长52.87%,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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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上证指数收盘报3,539.18点,较2014年底增长9.41%。
证券市场情况直接影响证券公司的经营业绩。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券业协
会统计,2013年度证券行业盈利能力有所改善,全行业累计实现净利润440.21
亿元,较2012年度增长33.68%,实现盈利的证券公司家数由2012年的99家增加
至104家;2014年度,全行业累计实现净利润965.54亿元,较2013年度上涨
119.34%,119家证券公司实现盈利。2015年度,全行业累计实现净利润2,447.63
亿元,较2014年上涨153.50%,124家证券公司实现盈利。报告期内证券行业利
润水平波动明显,主要是受证券经纪业务(含融资融券)等变动的影响。
受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以及发行人自身收入结构中固定收益业务占比较大
的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亦相应发生变动。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
报告,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度,本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03,172.34万元、
185,895.18 万 元 和 301,016.16 万 元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16,277.42万元、50,816.62万元和102,127.27万元。总体来说,本公司各项业务
收入波动与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以及自身收入结构关系密切,未来存在本公司盈
利水平随我国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而大幅波动的风险,波动幅度甚至可能超过
50%。
(二)固定收益业务风险
固定收益业务是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主要包括债券销售(国债、央行票
据、政策性金融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固定收益产品的销售)和债券及相
关衍生品的交易。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度,本公司的固定收益业务分别实
现收入19,100.38万元、83,412.97万元和76,226.32万元,占本公司总收入的比
例为18.51%、44.87%和25.32%。
相对于权益类证券,固定收益产品的风险较小,但其市场价格也随着市场利
率变化、货币供给情况、发行者资信情况而产生波动。公司可能因对这些变化趋
势或时点判断失误而出现投资损失。同时,固定收益产品还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
如果公司所投资的固定收益产品出现违约预期而公司不能在短期内以合理的价
格出售该产品,则可能面临较大的损失。
1-2-52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固定收益产品销售依赖于公司长期积累的客户群,如果公司不能很好地维护
客户群,则固定收益产品销售规模和盈利会下降。同时,固定收益产品销售也存
在交易对手风险、失当承诺风险、操作风险等。
(三)投资银行业务风险
投资银行业务为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主要包括股权融资、债权及结构化
融资、相关财务顾问。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度本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分
别为24,837.92万元、26,051.16万元和25,235.45万元,占本公司总收入的比例
为24.07%、14.01%和8.38%。
目前本公司投资银行业务主要通过控股子公司一创摩根开展。一创摩根系公
司于2011年5月与摩根大通设立的合资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受监管政策、发行
节奏和二级市场行情的影响较大,业务收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还存在
由于公司对市场情况的判断出现偏差、对发行方案设计不合理或发行时机选择不
恰当等原因而导致出现发行失败或大比例包销的风险。
(四)资产管理业务风险
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自2009年以来发展迅速。2009年,本公司发行了第一
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创业1号安心回报。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发行
成立并尚在存续期中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和专项资产管理计
划分别有39只、217只和2只。创金合信于2014年9月19日设立了第一只产品-创
金合信金睿2号。截至2015年12月31日,创金合信设立并尚在存续期的产品有
103只,其中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96只,证券投资基金7只。
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度,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分别为24,231.00
万元、34,681.41万元和48,780.1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3.49%、
18.66%和16.21%。
本公司为客户设定的资产组合方案可能会由于投资决策失误、市场波动等原
因无法达到预期收益,影响客户对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认可程度,从而导致本公
司资产管理规模的降低,进而影响公司的收益。此外,本公司资产管理产品还面
临来自其他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以及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银行等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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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类似产品的激烈竞争,若公司不能在产品设计、市场推广、投资绩效、
客户服务等方面保持竞争能力,则可能影响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进一步拓展。
公司发行的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可能会因为合同的变更转为不收取业绩报酬
的产品。公司所获得的收益可能大幅减少,可能对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增长带
来不利影响。
(五)证券经纪业务风险
证券经纪业务是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度,公
司经纪业务收入为24,998.55万元、36,495.83万元和105,093.84万元,占公司总
收入比例为24.23%、19.63%和34.91%。
本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受佣金水平和交易量影响较大。随着证券公司经纪
业务竞争的日趋激烈以及证券交易方式、投资者结构的变化以及互联网金融的发
展,经纪业务佣金费率可能持续下滑。2013年、2014年和2015年,本公司的平
均佣金费率水平分别为0.72‰、0.63‰和0.36‰。未来随着竞争环境的变化,本
公司佣金率仍存在进一步下降的可能。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客户交易偏好受指数涨跌影响较大,市场股票成交金额随
证券市场行情变化而出现波动。根据证监会统计,2013年、2014年和2015年,
市场股票成交金额分别为468,728.60亿元、743,912.98亿元和2,550,538.29亿
元。同期本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交易金额分别为6,142.95亿元、11,142.09亿
元和29,091.49亿元。除市场因素外,证券营业部的数量和规模也是影响公司经
纪业务交易金额的重要因素。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证券营业部数量为35
家,较行业领先者差距较大。35家营业部中,28家为2010年以来新设营业部,
大部分的新设营业部尚处于业务开拓时期。若新设营业部业务开展不稳定,将对
本公司经纪业务的盈利带来不利影响。
(六)证券自营业务风险
本公司证券自营业务主要包括权益类证券投资和权益类衍生品多策略投资。
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度,本公司证券自营业务营业收入分别为2,841.53万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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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5,842.33万元和30,790.5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75%、3.14%和
10.23%。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属于新兴市场,投资者缺乏足够的对冲机制和风险管理手
段,市场波动较大、系统性风险较高。若市场持续波动,将导致本公司证券自营
业务业绩的波动。若本公司在选择证券投资品种或证券买卖时机时,出现投资决
策不当或操作失误的现象,也会对本公司证券自营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七)业务与产品创新风险
本公司已经开展了股指期货、期货中间介绍业务(IB业务)、直接投资、融
资融券、利率互换、国债期货、股票质押式回购、证券收益互换、收益凭证、场
外市场、互联网金融等创新业务。未来,本公司还将根据市场发展及监管情况积
极开展各类创新业务。
鉴于创新业务本身具备较大不确定性,且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发展阶
段,市场成熟度有待提高,因此本公司进行业务创新时,可能存在因业务管理水
平、技术水平、配套设施和相关制度等不能与创新业务相匹配而引发的经营风险
和信誉损害。同时,如果公司对创新业务的风险认识不全面、对风险估计不足、
对创新业务的风险控制机制不健全以及对创新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完善或执
行不力,创新业务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八)业务资格不获批准的风险
证券公司开展业务需经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证券公司只有具备一定的资本
实力、良好的公司治理和风险控制、达到监管机构对开展相关业务的人才储备、
制度安排等要求,才能通过审批取得相关业务资格。若公司未能满足相应要求,
则存在相关业务资格不获批准的可能。若公司无法开展该类业务,在无法取得相
关收益的同时也将影响公司为客户提供综合服务的能力。
二、与公司管理相关的风险
(一)合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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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经营是监管机构对证券公司监管的重要方面,也是证券公司正常经营的
重要保障。监管机构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证券公司合规经营进行了规范。公
司已经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合规风险管理制度,但不能完全避免本公司
及下属分支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可能性。若公司及
下属分支机构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或其他监管措施,将给公司带来财
务损失及声誉损害。
(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的风险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是证券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和保证。公
司业务处于动态发展的环境中,而用以识别、监控风险的模型、数据、信息却难
以实时保持准确和完整,相关管理风险的政策及程序也存在失效或无法预见所有
风险的可能;同时任何内控管理措施都存在其固有局限,有可能因其自身的变化
或者内部治理结构及外界环境的变化、风险管理当事者对某项事务的认识不全面
或对现有制度执行不严格等原因导致风险。上述风险的发生将可能会给公司带来
损失及造成其他不利影响。
(三)人才流失及储备不足的风险
证券行业属于知识密集型行业,人才因素非常关键。随着我国证券行业的快
速发展,国内各证券公司也加大了优秀人才的引进,从而加剧了对人才的竞争。
在激烈的人才竞争中,公司面临着优秀人才流失的风险,而人才流失可能会
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此外,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
本公司现有各类人才可能无法满足相关业务拓展的需要,进而可能影响公司业务
的开展。
(四)信息系统技术风险
本公司各项主要业务及相关管理都高度依赖于信息系统的正常运作。公司证
券经纪及自营等主要业务需要信息系统准确、及时地处理大量交易,并存储和处
理大量的业务和经营活动数据。公司信息系统面临软硬件故障、系统超负荷、通
信线路中断或延迟、病毒感染、黑客入侵等重大干扰或潜在的不完善风险,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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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息系统的升级和更新过程中,也存在由于升级方案不完善等原因导致的操作
风险,这些风险都可能导致公司正常业务受到干扰或导致数据丢失,从而影响公
司信誉和服务质量甚至带来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
此外,随着公司业务发展迅速、信息技术创新的不断涌现,公司需要不断投
入资金进行信息系统升级和更新,以保持技术先进性和竞争中的有利地位,这将
增加公司的经营成本。如果公司未能及时有效地改进和提升信息系统,公司的竞
争力和经营业绩均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五)员工不当行为风险
公司无法完全杜绝员工不当的个人行为,包括:故意隐瞒风险、未经授权或
超过权限进行交易、不恰当地使用或披露保密信息、虚报材料、玩忽职守等。此
类行为一旦发生而本公司未能及时发现并予以制止,可能给公司造成声誉损失或
经济损失,甚至不排除本公司可能涉及诉讼、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或者承担赔偿责
任的风险。
(六)流动性不足导致的风险
目前,监管机构针对流动性管理新设流动性覆盖率(LCR - Liqudity Covered
Ratio,指压力情景下公司持有的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与未来30日的资金净流出
量之比)和净稳定资金率(NSFR - Net Steady Finance Ratio,指公司可用的稳
定资金与业务所需的稳定资金之比)等两项监管指标。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于
2014年2月发布的《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的规定,证券公司的流动性
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率应在2014年12月31日前达到80%,在2015年6月30日
前达到100%。若由于证券市场行情的变动、投行业务大额包销、证券自营业务
判断失误以及业务经营中的突发事件导致公司资产出现流动性风险,影响公司流
动性风险监管指标的合规性,则不仅会给公司带来直接损失,还可能影响公司一
项或多项业务资格的存续,给公司业务经营及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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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业激烈竞争的风险
我国证券市场正处于发展阶段,行业竞争十分激烈。截至2015年12月31日,
我国共有证券公司125家。同时,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时间尚短,证券公司主
要业务仍然由传统的证券经纪、自营投资、投资银行、资产管理等构成,业务同
质化现象比较严重。虽然部分证券公司通过兼并收购、股东增资、发行上市等方
式增强了资本实力,但总体而言,目前我国尚未出现业务规模、业务能力都具有
绝对竞争优势的证券公司,行业竞争仍然激烈。此外,随着我国逐步履行证券行
业对外开放的承诺,境外金融机构对国内市场的参与程度将进一步加深、外资机
构境内业务经营领域将进一步扩大,这也将加剧国内证券市场的竞争。
同时,随着各种创新类业务品种及模式的推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其它
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在向证券公司业务领域渗透。这些企业具备规模优势、客户优
势或互联网等新兴渠道营销优势,对包括本公司在内的证券公司也形成了一定程
度的竞争压力。
(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本次募集资金将在扣除发行费
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募集资金从投入到产生效益需经一个合理的周
期,且具体产生效益的情况受到市场、政策变动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鉴于募集资
金投入后产生收益的时间及收益高低具有一定不确定性,而发行当年公司净利润
的增长亦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存在由于净资产增长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
险。
(三)不能及时根据政策法规变化进行调整的风险
证券行业属于受到高度监管的行业,证券公司各项业务的经营与开展均涉及
国家多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监管。如果国家关于证券行业的有关法
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发生变化,可能会引起证券行业经营模式和竞争方式的变化,
进而对本公司的各项业务产生较大影响。如果本公司在开展相关业务过程中未能
及时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调整或变化采取必要措施,可能面临因业务未
及时调整而丧失业务机会、以及受到行政处罚或引发诉讼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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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四)股东资格无法获得监管机构批准的风险
根据监管机构的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未经中国证监会或注册地证
监局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持有或以其它方式实际控制公司5%以上的股份,
否则应限期改正,在改正前其所持有的相应股份的股东权利受到限制。现有持有
或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已获得批准,但将来持有或控制公司5%以上股
份的新股东可能存在股东资格无法获得批准而被迫减持或股东权利受到限制的
风险。
(五)信用风险
证券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会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无法履约或履约能力下降而
带来损失,本公司面临的信用风险来自如下几个方面:1、债券投资的违约风险,
即所投资债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或延迟支付到期本息,导致资产损失和收
益下降的风险;2、利率互换、证券收益互换等衍生产品业务的信用风险,指由
于客户未能履行合同约定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3、融资融券业务、股票(权)
质押式回购业务由于客户担保物市场价格下跌或流动性不足等原因造成客户无
法按时足额偿付所欠公司债务的风险。公司如不能管理好信用风险,则可能会给
公司带来损失。
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发行公司债券
2015年12月11日,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第一创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09
号)。该批复核准公司在24个月之内采取分期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公司债券。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于2016年1月20日发行2016年第一期公司债:
本期公司债主体信用评级AA+、债项评级AA+、金额8亿元、期限3+1年(附第3
年末发行人可提前赎回条款)、发行利率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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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短期融资券
经发行人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3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
国证监会2013年11月15日《关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
券的监管意见函》(机构部部函[2013]840号)、2014年11月26日《关于第一创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监管意见函》(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部
函[2014]1872号)和中国人民银行2014年2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第一创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通知》(银发[2014]39号)批准,发行人待
偿还短期融资券的最高余额14亿元,待偿还短期融资券最高余额自2014年2月10
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发行人可自主发行短期融资券。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发行了十一期短期融资券。截至2015年12
月31日,短期融资券余额面值为0。
(三)发行次级债券
2013年8月26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次级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11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16亿元的次级债券,公司应自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次级债券首期发行工
作,24个月内完成次级债券的后续发行工作。2014年6月20日,深圳证监局出具
《 关 于调整部分证券机构行政 审批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深证局机构字
[2014]40号),对公司发行次级债券进行事后备案管理。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经分别于2013年11月15日、2014年7月9
日、2015年2月2日和2015年5月27日发行第一、二、三、四期次级债券,发行
金额分别为8亿元、6亿元、8亿元、8亿元,债券期限均为3年,发行利率分别为
7.20%、7.00%、7.00%、5.90%。
(四)发行收益凭证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已发行 30 期收益凭证,累计已发行规模
为 2,488,280,000.00 元,本金余额为 1,200,000,000.00 元。
五、对外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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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六、诉讼与仲裁
(一)重大诉讼与仲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
的对其业务和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前述重大诉讼、仲裁系
指对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诉
讼、仲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涉及重大
民事诉讼及仲裁,也未涉及刑事诉讼。
(二)一般诉讼与仲裁
(1)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一创摩根与郑自强存在
一项劳动争议,具体如下:
因劳动争议纠纷并经北京西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后,原一创摩根员工
郑自强于 2014 年 2 月 27 日起诉一创摩根及摩根大通亚洲咨询(北京)有限公
司,诉求撤销一创摩根于 2013 年 1 月 11 日发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
主张继续履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补发 2013 年 1 月 11 日至恢复劳动合同关
系之日的工资及其他正常收入,此外主张支付未休年假补偿、未付奖金、未报销
差旅费招待费等合计约 173 万元以及全部诉讼费用。一创摩根于 2014 年 3 月 5
日起诉郑自强,诉求劳动合同已合法解除。2014 年 3 月 6 日,北京市西城区人
民法院向一创摩根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决定立案审理其与郑自强劳动争议一
案。此案已分别于 2014 年 5 月 15 日、2014 年 5 月 23 日和 2015 年 2 月 5 日
举行了三次开庭审理,目前尚在审理过程中。
(2)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一创投资与宋相军存在一
项劳动争议,已诉诸仲裁机构,具体如下:
一创投资原副总经理宋相军向北京市西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
仲裁申请,该仲裁委已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作出裁决,裁决一创投资向宋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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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目标奖金 2,295,689.66 元、工资 140,976.99 元、合规奖励 8 万元及解除劳
动合同赔偿金 278,064 元;公司已于 2015 年 11 月 19 日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诉请无需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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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的情况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经办人/联系人
深圳市福田区
发行人:第一创业证券 (0755) (0755)
福华一路 115 号 萧进华、王硕
股份有限公司 23838868 23838877
投行大厦 20 楼
招商证 王玉亭、温立华、罗少
深圳市福田区
券股份 (0755) (0755) 波、王玲玲、肖迪衡、
益田路江苏大
有限公 82943666 82943121 何涛、岳东、张书恒、
厦 A 座 38-45 层
司 李剑、丁力、黄勇
联席保荐
第一创
机构(主承
业摩根
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 王勇、熊顺祥、秦厉陈、
大通证 (010) (010)
武定侯街 6 号卓 刘宁斌、付林、梁咏梅、
券有限 63212001 66030102
著中心 10 层 赵梓杰、刘宁
责任公
司
北京市建国门
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 (010) (010)
外大街 1 号国贸 卢鑫、张晓明、刘胤宏
同达律师事务所 57068585 65185057
大厦 10 层
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
上海市南京东 (021) (021)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朱颖、王斌
路 61 号 4 楼 63391166 63392558
合伙)
上海市嘉定工
资产评估机构:银信资 业区叶城路 (021) (021)
王盈芳、孙迅
产评估有限公司 1630 号 4 幢 63391088 63391116
1477 室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 深圳市深南路
(0755) (0755)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1093 号中信大 --
25938000 25988122
公司深圳分公司 厦 18 楼
收款银行 -- -- -- --
深圳市福田区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0755) (0755)
深南大道 2012 --
深圳证券交易所 88668888 82083164
号
二、发行上市关键时间点
询价推介时间: 2016年4月26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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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日期: 2016年4月29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发行后尽快安排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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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备查文件
1、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2、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4、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5、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6、《公司章程(草案)》;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到本公司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办公
地点查阅。
三、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9:30 - 11:30,下午2:30 - 4:30。
四、查阅网址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和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zs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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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
要》的盖章页)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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