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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第一创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16-04-25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6 号卓著中心 10 层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发行股数: 2.19亿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0.00%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21.89亿股
本公司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在以
下持股期限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持有或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实际锁定期限按照孰长
原则执行,具体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一节。
1、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股东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
司、南海能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
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3、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慎监管的有关要求,证券公司在申请IPO
上市监管意见书前三年内发生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的,对于不存在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证券公司,新增持股份的股东应承诺其新增股
份自持股日起48个月内不转让。股东所持股权因证券公司合并、分立、
重组、风险处置等特殊原因经证监会批准发生股权变更的,不视为违
反承诺。持股日按照增资扩股、股权变更获得证监会核准之日或向证
监会报备之日确认。
4、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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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及《关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股转持的批复》(京国资产权[2012]102号)的规定,由本公司
国有股东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全国社
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义务。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日期: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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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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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和风险: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
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发行前股东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等机构的监管规定对所持股份做出的锁定承诺期限如下表所示,股东
均承诺在以下锁定期限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持有或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实际锁定期限按照孰长原则执行。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
企[2009]94号)及《关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的批复》(京国
资产权[2012]102号)的规定,由本公司国有股东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义务。
按中国证监会机构监 按《公司法》、证券交易所
股东名称 管要求承诺的新增股 有关规定承诺的所持股份
权锁定期限 锁定期限
2009 年 11 月 20 日受让一创有限股权的股东
1、福建省保诚合创担保有限公司 自 2009 年 11 月 20 日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2、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起锁定 48 个月(已满) 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2010 年 1 月 19 日受让一创有限股权的股东
1、厦门市有兴商贸有限公司
自 2010 年 1 月 19 日 起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2、海城大酒店有限公司
锁定48个月(已满) 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深圳市红山河投资有限公司
2010 年 7 月 2 日受让一创有限股权的股东
自 2010 年 7 月 2 日起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锁定 48 个月(已满) 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2010 年 11 月 15 日受让一创有限股权的股东
自 2010 年 11 月 15 日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红山河投资有限公司
起锁定 48 个月(已满) 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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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8 月 3 日增资的股东
1、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
2、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3、南海能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5、福州景科投资有限公司
6、厦门市有兴商贸有限公司
7、广州市黄埔龙之泉实业有限公司
8、海城大酒店有限公司
9、福建省保诚合创担保有限公司
10、无锡通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11、北京太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2、北京泰达瑞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北
13、北京世纪创元投资有限公司 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14、水晶投资有限公司 南海能兴(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
15、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自 2011 年 8 月 3 日起 限公司所持股份自公司股
16、美田利华集团有限公司 锁定 48 个月(已满) 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
起锁定 36 个月,其他股东
17、深圳市泉来实业有限公司 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
18、深圳市红山河投资有限公司 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19、佛山市顺德金纺集团有限公司
20、北京瑞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1、北京瀚成方泽投资有限公司
22、富丽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3、北京中和嘉华投资有限公司
24、北京正联投资有限公司
25、广东新中源陶瓷有限公司
26、江西康富置业有限公司
27、北京嘉润永利投资有限公司
28、上海国联投资有限公司
29、中国华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0、广州市金泉投资有限公司
2011 年 11 月 3 日受让一创有限股权的股东
1、福州景科投资有限公司 自2011年11月3日起锁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2、深圳市仟叶汇融投资有限公司 定48个月(已满) 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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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深圳市赫利丰原商贸有限公司
4、北京永信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

5、福建通明投资有限公司
6、太原市宝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福建省康英医药有限公司
其他股东(申请 IPO 上市监管意见书前三年内未增持的股东)
1、深圳市则天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西安保德信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 IPO 上市监管意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见书前三年内未增持
3、深圳市鑫隆生投资有限公司 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股权,无锁定要求
4、广东华旭升贸易有限公司
二、稳定股价预案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价持续低于每股净资产,将通过公司回购股票
的方式稳定股价。公司回购应当符合当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不应导
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1、稳定股价的启动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
应进行调整,下同)。
2、稳定股价的目标
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
3、稳定股价的期间
首次启动条件满足之日起的连续十二个月为一个稳定股价期间。上一个稳定
股价期间结束后,启动条件再次满足之日起的连续十二个月为下一个稳定股价期
间。任何一个稳定股价期间的结束时间均不超过公司上市后三年。
4、公司回购股票的实施程序
公司董事会将在稳定股价期间的第一次启动条件满足之日起的五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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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制订本稳定股价期间回购股票的具体方案并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在履
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公司将在时间为 90
个自然日的实施期内实施。
实施期内,公司将通过集中竞价、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
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公司回购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不高于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实施期提前结束:(1)
稳定股价的目标达成;(2)稳定股价期间内,公司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金额已经
达到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50%。如果实施期
没有提前结束,在该实施期内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
实施期结束后,如果启动条件再次满足,则自动进入下一个实施期,但下述
情况除外:稳定股价期间内,公司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金额已经达到上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50%。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
“1、本人已了解并知悉关于稳定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价的预案的全
部内容。
2、本人承诺,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将对公司承诺的回
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3、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无论发行任何违反行为包括放弃参会、投反
对票或弃权票等,均应视为投赞成票。”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新聘任董事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
董事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已做出的相应承诺。
本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华熙昕宇、首创集团、南海能兴、航民集
团承诺:“若第一创业上市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第一创业根据上述议案
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议案时,本公司将积极出席会议并投赞成票。本公司
将严格履行该项承诺,无论发生任何违反行为包括放弃参会、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等,均应视为投赞成票。”
5、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时,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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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有关稳定
股价预案的内容,严格执行有关回购股票以稳定股价事项。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
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
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三、关于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如公司IPO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
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30天内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
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其发行价格与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
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
外。若违反上述承诺,将停止自公司处领取薪酬。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换或离职
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
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机构一创摩根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
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
资者损失。”
发行人会计师、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承诺:“本事务所为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信息真实有效,无重大遗漏。若因为本
事务所的过错,证明本事务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事务所将依法与发行人
及其他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发行人律师承诺:“本所承诺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制作、出
具的文件信息真实有效,无重大遗漏。若因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
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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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发行人资产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承诺为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信息真实有效,无重大遗漏。若因为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
错的除外。”
四、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情况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97,000万股。本次拟发行股票21,900万股,发
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218,900万股,较发行前增加11.12%。考虑到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以及募集资金到位后新增资产的运用效益不一定能立即取
得原有资产的运用效益,不考虑除本次发行并募集资金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公司基
本每股收益和摊薄每股收益的影响,相比于发行前年度,本次发行年度的基本每
股收益和摊薄每股收益都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即,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公司
的即期回报。
(二)摊薄即期回报后采取填补措施
1、巩固并拓展公司业务,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及财务风险将有所降低,公司资本实力和抗
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从而保障公司稳定运营和长远发展,符合股东利益。随
着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金实力的进一步提升,公司将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
提升公司业务的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为股东带来持续回报。
2、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
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
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
3、加强对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规、有效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制定了《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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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内控管理制度。公司将定期检查
和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合规、有效使用。
4、进一步推进公司盈利模式的多元化,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公司应强化各项业务的均衡发展,为此,公司要在加强传统业务竞争力的同
时,积极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和利润来源,在安排整体业务规模以及在各项业务的
开展过程中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各种经营资源和盈利要素进行有效地组合和
合理分配,加强各业务之间的联系,落实客户服务协同机制的建设。
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蓄发展活力
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更为有效的用人激励和竞争机制。建立科学
合理和符合实际需要的人才引进和培训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用人机制,树立德
才兼备的用人原则,搭建市场化人才运作模式。
6、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
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
提供制度保障。
7、强化风险管理措施
公司将持续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
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领域的风险管理能力,加强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持续做
好重点领域的风险识别、计量、监控、处置和报告,全面提高公司的风险管理能
力。
8、保持稳定的股东回报政策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等事宜,规定正
常情况下本公司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最低比例,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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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期。公司高度重视保护股东权益,将继续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坚持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三)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本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华熙昕宇、首创集团、南海能兴、航民集
团承诺如下:
华熙昕宇、南海能兴、航民集团承诺:“作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主要股东,本公司谨此对公司及其股东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
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公
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并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处罚或
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首创集团承诺:“本公司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主要股东,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导致即期回报摊薄采取的填补回报措
施,本公司谨此对公司及其股东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
司利益。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按照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并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
公司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对包括本人在内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董事会或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薪酬制度时,提议(如有权)并支
持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董事会投票(如有投票
权)赞成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
(五)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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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并发布的
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五、本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
本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华熙昕宇、首创集团、南海能兴、航民集
团承诺如下:
华熙昕宇承诺:“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比例不超过第一
创业发行上市时本公司持有第一创业股份总数的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净
资产;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第一创业
并予以公告,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
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内(含六个月期满当日),减持期
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本公司承
诺,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外,若本公司违反该项承诺,将在第一创业
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首创集团承诺:“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比例不超过第一
创业发行上市时本公司持有第一创业股份总数的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净
资产;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第一创业
并予以公告,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
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内(含六个月期满当日),减持期
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本公司承
诺,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外,若本公司违反该项承诺,将在第一创业
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南海能兴承诺:“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比例不超过第一
创业发行上市时本公司持有第一创业股份总数的5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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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第一创业
并予以公告,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
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内(含六个月期满当日),减持期
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本公司承
诺,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外,若本公司违反该项承诺,将在第一创业
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航民集团承诺:“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比例不超过第一
创业发行上市时本公司持有第一创业股份总数的5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净
资产;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第一创业
并予以公告,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
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内(含六个月期满当日),减持期
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本公司承
诺,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外,若本公司违反该项承诺,将在第一创业
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六、关于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承诺:“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IPO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
积极接受社会监督。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外,若本公司
违反相关承诺,需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1、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
体原因并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对本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停发薪酬;
3、因未履行招股意向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
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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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为第一创业IPO
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
行公开承诺事项外,若本公司违反相关承诺,需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1、在第一创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
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在违反行为纠正前,不得转让所持有的第一创业的股份。因继承、被强
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在违反行为纠正前,暂不领取第一创业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为公司
IPO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
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外,若本人违反相关承诺,需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
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
3、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
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七、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市场周期性变化造成的盈利大幅波动风险
我国证券公司的盈利状况与证券市场行情走势相关性较强,如果证券市场行
情走弱,证券公司的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自营与交易和资产管理等主要业务的
经营难度将会增大,盈利水平可能受到较大影响。而我国证券市场行情又受到国
民经济发展状况、宏观经济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以及国际
证券市场行情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周期性。因此,证券公司存在因证券
市场周期性变化而导致收入和利润大幅波动的风险。
我国证券市场作为新兴市场,市场发展尚不成熟,市场波动较大。以上证指
数为例,2008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放缓,股票市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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幅下挫,至2008年10月28日,上证指数最低跌至1,664.93点。2009年,在我国
政府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作用下,我国经济基本面整体
好转,股票市场逐渐回升,上证指数于2009年底达到3,277.14点,较之2008年
底上涨了79.98%。2010年至今,国际金融危机造成的影响仍未消退,发达经济
体经济增长放缓以及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的持续发酵加大市场对全球经济未来发
展的担忧,同时,我国经济环境的变化也加剧了市场对国内经济未来发展的担忧,
我国股票市场也出现较大幅度调整,上证指数从2010年初开始震荡下滑,2010
年底收盘报2,808.08点,同比下跌14.31%。2011年底收盘报2,199.42点,同比
下跌21.68%。2012年上证指数震荡调整,年底收盘报2,269.13点,同比上升
3.17%。
报告期内,上证指数波动较大,2013年底上证指数收盘报2,115.98点,同比
下跌6.75%;2014年底,上证指数收盘报3,234.68点,较2013年底增长52.87%,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上证指数收盘报3,539.18点,较2014年底增长9.41%。
证券市场情况直接影响证券公司的经营业绩。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券业协
会统计,2013年度证券行业盈利能力有所改善,全行业累计实现净利润440.21
亿元,较2012年度增长33.68%,实现盈利的证券公司家数由2012年的99家增加
至104家;2014年度,全行业累计实现净利润965.54亿元,较2013年度上涨
119.34%,119家证券公司实现盈利。2015年度,全行业累计实现净利润2,447.63
亿元,较2014年上涨153.50%,124家证券公司实现盈利。报告期内证券行业利
润水平波动明显,主要是受证券经纪业务(含融资融券)等变动的影响。
受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以及发行人自身收入结构中固定收益业务占比较大
的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亦相应发生变动。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
报告,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度,本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03,172.34万元、
185,895.18 万 元 和 301,016.16 万 元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16,277.42万元、50,816.62万元和102,127.27万元。总体来说,本公司各项业务
收入波动与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以及自身收入结构关系密切,未来存在本公司盈
利水平随我国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而大幅波动的风险,波动幅度甚至可能超过
50%。
(二)固定收益业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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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收益业务是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主要包括债券销售(国债、央行票
据、政策性金融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固定收益产品的销售)和债券及相
关衍生品的交易。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度,本公司的固定收益业务分别实
现收入19,100.38万元、83,412.97万元和76,226.32万元,占本公司总收入的比
例为18.51%、44.87%和25.32%。
相对于权益类证券,固定收益产品的风险较小,但其市场价格也随着市场利
率变化、货币供给情况、发行者资信情况而产生波动。公司可能因对这些变化趋
势或时点判断失误而出现投资损失。同时,固定收益产品还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
如果公司所投资的固定收益产品出现违约预期而公司不能在短期内以合理的价
格出售该产品,则可能面临较大的损失。
固定收益产品销售依赖于公司长期积累的客户群,如果公司不能很好地维护
客户群,则固定收益产品销售规模和盈利会下降。同时,固定收益产品销售也存
在交易对手风险、失当承诺风险、操作风险等。
(三)投资银行业务风险
投资银行业务为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主要包括股权融资、债权及结构化
融资、相关财务顾问。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度本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分
别为24,837.92万元、26,051.16万元和25,235.45万元,占本公司总收入的比例
为24.07%、14.01%和8.38%。
目前本公司投资银行业务主要通过控股子公司一创摩根开展。一创摩根系公
司于2011年5月与摩根大通设立的合资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受监管政策、发行
节奏和二级市场行情的影响较大,业务收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还存在
由于公司对市场情况的判断出现偏差、对发行方案设计不合理或发行时机选择不
恰当等原因而导致出现发行失败或大比例包销的风险。
(四)资产管理业务风险
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自2009年以来发展迅速。2009年,本公司发行了第一
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创业1号安心回报。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发行
成立并尚在存续期中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和专项资产管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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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别有39只、217只和2只。创金合信于2014年9月19日设立了第一只产品-创
金合信金睿2号。截至2015年12月31日,创金合信设立并尚在存续期的产品有
103只,其中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96只,证券投资基金7只。
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度,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分别为24,231.00
万元、34,681.41万元和48,780.1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3.49%、
18.66%和16.21%。
本公司为客户设定的资产组合方案可能会由于投资决策失误、市场波动等原
因无法达到预期收益,影响客户对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认可程度,从而导致本公
司资产管理规模的降低,进而影响公司的收益。此外,本公司资产管理产品还面
临来自其他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以及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银行等
金融机构类似产品的激烈竞争,若公司不能在产品设计、市场推广、投资绩效、
客户服务等方面保持竞争能力,则可能影响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进一步拓展。
公司发行的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可能会因为合同的变更转为不收取业绩报酬
的产品。公司所获得的收益可能大幅减少,可能对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增长带
来不利影响。
(五)证券经纪业务风险
证券经纪业务是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度,公
司经纪业务收入为24,998.55万元、36,495.83万元和105,093.84万元,占公司总
收入比例为24.23%、19.63%和34.91%。
本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受佣金水平和交易量影响较大。随着证券公司经纪
业务竞争的日趋激烈以及证券交易方式、投资者结构的变化以及互联网金融的发
展,经纪业务佣金费率可能持续下滑。2013年、2014年和2015年,本公司的平
均佣金费率水平分别为0.72‰、0.63‰和0.36‰。未来随着竞争环境的变化,本
公司佣金率仍存在进一步下降的可能。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客户交易偏好受指数涨跌影响较大,市场股票成交金额随
证券市场行情变化而出现波动。根据证监会统计,2013年、2014年和2015年,
市场股票成交金额分别为468,728.60亿元、743,912.98亿元和2,550,538.2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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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同期本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交易金额分别为6,142.95亿元、11,142.09亿
元和29,091.49亿元。除市场因素外,证券营业部的数量和规模也是影响公司经
纪业务交易金额的重要因素。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证券营业部数量为35
家,较行业领先者差距较大。35家营业部中,28家为2010年以来新设营业部,
大部分的新设营业部尚处于业务开拓时期。若新设营业部业务开展不稳定,将对
本公司经纪业务的盈利带来不利影响。
(六)行业激烈竞争的风险
我国证券市场正处于发展阶段,行业竞争十分激烈。截至2015年12月31日,
我国共有证券公司125家。同时,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时间尚短,证券公司主
要业务仍然由传统的证券经纪、自营投资、投资银行、资产管理等构成,业务同
质化现象比较严重。虽然部分证券公司通过兼并收购、股东增资、发行上市等方
式增强了资本实力,但总体而言,目前我国尚未出现业务规模、业务能力都具有
绝对竞争优势的证券公司,行业竞争仍然激烈。此外,随着我国逐步履行证券行
业对外开放的承诺,境外金融机构对国内市场的参与程度将进一步加深、外资机
构境内业务经营领域将进一步扩大,这也将加剧国内证券市场的竞争。
同时,随着各种创新类业务品种及模式的推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其它
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在向证券公司业务领域渗透。这些企业具备规模优势、客户优
势或互联网等新兴渠道营销优势,对包括本公司在内的证券公司也形成了一定程
度的竞争压力。
八、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
划(草案)》,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股利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的股利分
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股利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
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符合净资本等监管要求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
提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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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
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
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第3)项规定处理。“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指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
计划提出预案。
(3)股利分配顺序:公司弥补上一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一般风险
准备、交易风险准备、任意公积金后可分配红利。
(4)股利分配时间间隔: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
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应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
保持同步,公司在面临净资本约束或现金流不足时可考虑发放股票股利。
(6)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
市后三年内(含发行当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
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
上述股利分配政策已于2014年3月28日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
过。
关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五节 股利分
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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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公司于2012年4月26日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前滚存
利润的分配方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全部由
发行后新老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享。
请投资者对发行人的上述事项予以特别关注,并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及摘
要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经营状况及2016年1-3月业绩情

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的审计截止日为201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审计截
止日后,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在税收政策等其他
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受资本市场波动的影响,预计公司2016年1-3月营业收入和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较大变化。2016年1-3月
营业收入相比上年同期的变动幅度在-42%~-68%之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比上年同期的变动幅度在-45%~-77%之间。受资本
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2016年度营业利润、净利润可能较2015年度下降50%以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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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目 录
重大事项提示 ................................................................................................... 4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4
二、稳定股价预案 .................................................................................................... 6
1、稳定股价的启动条件 ................................................................................ 6
2、稳定股价的目标 ....................................................................................... 6
3、稳定股价的期间 ....................................................................................... 6
4、公司回购股票的实施程序 ......................................................................... 6
5、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 7
三、关于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 8
四、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情况分析 ................................... 9
五、本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 ........................................... 12
六、关于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 .............................................................................. 13
七、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 14
八、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规定 ...................... 18
九、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 20
目 录 .......................................................................................................... 21
第一节 释义 ................................................................................................... 26
第二节 概览 ................................................................................................... 3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31
二、发行人股东简介 .............................................................................................. 33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 34
四、本次发行情况 .................................................................................................. 37
五、募集资金运用 .................................................................................................. 37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38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38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39
三、发行上市关键时间点 ...................................................................................... 41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42
一、与公司经营及业务相关的风险 ......................................................................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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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公司管理相关的风险 .................................................................................. 46
三、其他风险 .......................................................................................................... 48
第五节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51
一、发行人的基本资料 .......................................................................................... 51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 51
三、发行人历次股本形成及股权变化和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 55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及设立时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 91
五、发起人和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图 ...................................................................... 92
六、发行人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 .......................................................... 98
七、发行人股东基本情况 .................................................................................... 126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 134
九、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 138
十、主要股东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 144
十一、发行人各专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 145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153
一、发行人的主要业务 ........................................................................................ 153
二、我国证券行业基本情况 ................................................................................ 153
三、发行人的竞争地位 ........................................................................................ 166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具体情况 ............................................................................ 179
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情况 .................................................... 242
六、发行人持有的业务许可文件 ........................................................................ 267
第七节 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 ........................................................................ 272
一、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 272
二、同业竞争 ........................................................................................................ 273
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274
第八节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292
一、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292
二、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 299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 300
四、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主要对外投资情况 ............................ 301
五、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 301
六、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兼职情况 ................................................ 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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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变动情况 ................ 305
八、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 ............................................ 309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签订协议、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 309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310
一、概述 ................................................................................................................ 310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
行情况 .................................................................................................................... 310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规范运作情况 ................................................................ 321
四、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 322
五、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以及注册会计师对本公司内部控制
的鉴证意见 ............................................................................................................ 322
第十节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 323
一、风险管理 ........................................................................................................ 323
二、合规管理 ........................................................................................................ 329
三、内部控制 ........................................................................................................ 332
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信息 ............................................................................... 361
一、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 361
二、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说明 ................................................................ 384
三、税项 ................................................................................................................ 424
四、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 427
五、控股子公司、合营及联营公司 .................................................................... 429
六、分部信息 ........................................................................................................ 438
七、主要资产情况 ................................................................................................ 443
八、主要负债情况 ................................................................................................ 449
九、非经常性损益 ................................................................................................ 454
十、或有事项 ........................................................................................................ 456
十一、承诺事项 .................................................................................................... 456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456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 457
十四、主要财务指标 ............................................................................................ 458
十五、历次验资、资产评估情况 ........................................................................ 460
第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461
一、财务状况分析 ................................................................................................ 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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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盈利能力分析 ................................................................................................ 487
三、现金流量分析 ................................................................................................ 510
四、重大资本性支出 ............................................................................................ 513
五、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 513
六、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 514
第十三节 业务发展目标 ............................................................................... 516
一、公司发展目标 ................................................................................................ 516
二、业务发展计划 ................................................................................................ 517
三、再融资计划 .................................................................................................... 521
四、拟定上述发展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 521
五、实施上述发展计划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 .................................................... 521
六、上述发展计划与本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 522
第十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 523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 523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 ............................................................................ 523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 526
四、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及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
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的依据 ................................... 527
第十五节 股利分配政策 ............................................................................... 528
一、股利分配政策 ................................................................................................ 528
二、制定股利分配方案主要考虑的因素 ............................................................ 534
三、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 535
四、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 535
第十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536
一、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服务 ................................................................................ 536
二、重大合同 ........................................................................................................ 536
三、其他重要事项 ................................................................................................ 540
四、对外担保事项 ................................................................................................ 541
五、重大诉讼与仲裁 ............................................................................................ 541
第十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543
第十八节 备查文件 ...................................................................................... 552
一、本招股意向书的备查文件 ............................................................................ 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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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查阅地点 ........................................................................................................ 552
三、查阅时间 ........................................................................................................ 552
四、查阅网址 ........................................................................................................ 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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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或名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第一创业/公司/
指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份公司/我们
一创有限/有限公司 指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系发行人整体变更前的有限公司
佛山证券 指 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一创投资 指 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一创期货 指 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创新资本 指 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一创摩根 指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创金合信 指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一创创盈 指 深圳一创创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创投资全资子公司
一创吉星 指 北京一创吉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创投资控股子公司
吉林省国家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系一创投资参股
新材料基金 指
公司
深圳一创中科垃圾焚烧发电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系一创创盈
一创中科 指
担任普通合伙人的企业
深圳中和 指 深圳中和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系一创创盈参股企业
深圳富显环保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系一创创盈担任
富显环保 指
普通合伙人的企业
元富源 指 北京元富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系创新资本参股公司
一创恒通 指 深圳一创恒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创投资控股子公司
深圳市创海富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原创新资本参股公司,股
创海富信 指
权现已转让
一创创富 指 深圳市一创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创投资全资子公司
北京一创远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名北京一创凯兴投资管理有
一创远航 指
限公司,系一创创富控股子公司
一创新天 指 深圳一创新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创投资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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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大族 指 深圳一创大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创投资控股子公司
国泰一新(北京)节水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创新天控股
国泰一新 指
子公司
阜新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系原富显环保控股子公司,股权现
阜新中科 指
已转让
银华基金 指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参股公司
元创投资 指 深圳第一创业元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创投资全资子公司
圆创资本 指 北京第一创业圆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系创新资本全资子公司
华熙昕宇 指 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系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
首创集团 指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系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
南海能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
南海能兴 指
股东
航民集团 指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系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
摩根大通 指 JPMorgan Chase & Co.及其下属子公司
联席保荐人/联席保荐
机构/保荐机构/主承销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发行/本次公开发 发行人根据本招股意向书所载条件公开发行2.19亿股境内上市

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获准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人民币认购
A股 指
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上市 指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招股意向书 指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北京市国资委 指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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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央行/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 指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前身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会计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公司章程》 指 现行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在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生效实施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公司章程(草案)》 指
司章程》
企业为规避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股票价格风险
等,指定一项或一项以上套期工具,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
套期保值 指
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
量变动
交易双方以一定的名义本金为基础,将该本金产生的以一种利率
利率互换 指 计算的利息收入(支出)流与对方的以另一种利率计算的利息收
入(支出)流相交换的金融衍生产品
可转换债券/可转债 指 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即证券公司的客户为保证足额交收证券而存
入的资金、出售有价证券所得到的所有款项(减去经纪佣金和其
客户保证金 指
他正当费用)、持有证券所获得的股息、现金股利、债券利息、
上述资金获得的利息等
证券公司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自营证券业务的自有资金中缴存
结算备付金 指 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专用于证券交
易成交后的清算,具有决算履约担保作用
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
融资融券 指
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证券金融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和证券出借给证券公
转融通 指
司,以供其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动
“股票指数期货”的简称,是一种以股票价格指数作为标的物的金
股指期货 指
融期货合约
证券公司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寻找并发现优质投资项目或公司,
直投/直接投资 指 以自有或募集资金进行股权投资,并以获取股权收益为目的的业

买入返售 指 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以合同或协议方式,按一定
的价格买入证券等金融资产,到期日再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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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售该金融资产,以获取买入价与返售价差价收入
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以合同或协议方式,按一定
卖出回购 指 的价格卖出证券等金融资产,到期日再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价格
回购该金融资产,以获取一定时期内资金的使用权
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
股票(权)质押式回购 指 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及支付利
息、解除质押的交易
客户与发行人根据协议约定,在未来某一期限内针对特定标的证
券的收益表现与固定利率进行现金流交换,主要有浮动收益与固
证券收益互换 指
定收益间的收益交换,固定收益与浮动收益间的收益交换,浮动
收益与浮动收益间的收益交换等
客户在银行开立的结算账户和在期货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之间
调拨资金的行为,是客户出金和入金的合称。出金是指客户从期
客户出入金 指
货资金账户调出资金到银行结算账户,入金是指客户从银行结算
账户调入资金到期货资金账户
证券公司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交由独立的第三方(即具备第三方
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在第三方存管模式下,存管银行负责客
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存管,为客户提供银证转账、资金存取和查询
第三方存管 指
等服务;证券公司负责投资者的证券交易、证券管理以及根据交
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的交易结算数据清算投资者的资金和证券,
证券公司不再向客户提供交易结算资金存取服务
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转换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自由买卖的证券
资产证券化 指 的行为,使其具有流动性,是通过在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发行证
券筹资的一种直接融资方式
“Introducing Broker”的缩写,即证券公司接受期货公司委托,为
IB业务 指 期货公司介绍客户参与期货交易并收取一定佣金的业务模式,也
称期货中间介绍业务或期货IB
“Prime Brokerage”的缩写,即主经纪商业务,是指向私募基金
等机构投资者提供包括产品设计、销售推广、投资交易、托管、
PB业务 指
估值清算、融资融券、衍生品设计与执行等一揽子综合性金融服
务的总称
新三板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的缩写,即客户关系管
CRM 指 理。是通过对客户详细资料的深入分析,来提高客户满意程度,
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的一种手段
IPO 指 “Initial Public Offering”的缩写,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s”的缩写,即“合格的境
QFII 指
外机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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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 指 “State-own Shareholder”的缩写,即国有股股东
LS 指 “Legal-person Shareholder”的缩写,即社会法人股股东
元 指 人民币元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13年、2014年及2015年
特别说明:本招股意向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
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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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
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概况
中文名称: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First Capital Securities Co., Ltd.
注册资本: 19.7 亿元
实收资本: 19.7 亿元
法定代表人: 刘学民
股份公司成
2012 年 3 月 22 日
立日期: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经营范围: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
务顾问;证券(不含股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以外的公司债券)
承销;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
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
(二)本公司简要历史沿革
本公司由一创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一创有限的前身为佛山证券公司。
1992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出具《关于成立佛山证券公司的批复》(银复
[1992]608号),同意成立佛山证券公司。1993年4月,佛山证券公司领取了核发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为1,000.00万元。
1997年1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佛山证券公司与中国人民银行脱钩改
制并增资扩股,同时更名为“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998年1月,佛山证券领
取了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增至8,000.00万元。
2002年4月,中国证监会核准佛山证券增资扩股,注册资本由8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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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增至747,271,098.44元,同时更名为“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7
月,一创有限领取了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8 年 8 月 ,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一 创 有 限 增 资 扩 股 , 注 册 资 本 由
747,271,098.44元增加至1,590,000,000.00元。2008年9月,一创有限领取了核
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1年8月,中国证监会核准一创有限增资扩股,注册资本由15.9亿元增至
19.7亿元。2011年8月,一创有限领取了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2年2月,中国证监会核准一创有限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一创有限以
2011年9月30日经审计后的公司净资产为基数折股整体变更为本公司,注册资本
为19.7亿元。2012年3月,本公司领取了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我们的共识
我们致力追求可持续发展,努力打造具有独特经营模式、业绩优良、富有竞
争力的一流投资银行。我们能从一家业务单一的小型券商,发展成为今天“业务
特色鲜明、收入结构均衡、布局全国”的综合性证券公司,是因为我们敢于担当
使命,拥有鲜明的核心价值观、良好的经营理念、富有凝聚力的企业文化与激励
性的人力资源政策。我们坚持国家、股东、客户、员工利益的统一,坚持以客户
为中心,坚信证券公司是经营人的公司,人才是证券公司最宝贵的资源。这些理
念和共识已深深植入第一创业人的心中,并指引着我们业务的发展:
公司愿景:追求可持续发展,努力打造具有独特经营模式、业绩优良、富有
竞争力的一流投资银行。
使命:成就企业家、投资者的梦想。
核心价值观:诚信、进取、创新。
经营理念:一流机制、一流人才、一流服务、一流品牌。
人才理念:第一创业创造的机会首先属于合格的第一创业人,第一创业人和
公司共成长。
合格的第一创业人标准:有理想、有道德、有正确的思维方式、有持续系统
的学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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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股东简介
(一)公司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国有股股东(SS)
1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312,329,000.00 15.85
小计 312,329,000.00 15.85
二、社会法人股股东(LS)
1 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 337,324,000.00 17.12
2 南海能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85,834,000.00 9.43
3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54,482,366.14 7.84
4 福州景科投资有限公司 82,760,994.06 4.20
5 厦门市有兴商贸有限公司 82,186,591.54 4.17
6 广州市黄埔龙之泉实业有限公司 74,910,000.00 3.80
7 海城大酒店有限公司 68,680,000.00 3.49
8 福建省保诚合创担保有限公司 50,000,000.00 2.54
9 无锡通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37,493,000.00 1.90
10 北京太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7,493,000.00 1.90
北京泰达瑞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11 注 37,493,000.00 1.90
伙)
12 北京世纪创元投资有限公司 37,493,000.00 1.90
13 水晶投资有限公司 37,493,000.00 1.90
14 深圳市则天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5,000,000.00 1.78
15 深圳市仟叶汇融投资有限公司 33,317,774.62 1.69
16 深圳市赫利丰原商贸有限公司 30,000,000.00 1.52
17 西安保德信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0.00 1.52
18 北京永信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7,000,000.00 1.36
19 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4,995,000.00 1.27
20 美田利华集团有限公司 21,242,000.00 1.08
21 深圳市泉来实业有限公司 20,535,372.08 1.04
22 深圳市鑫隆生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00.00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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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23 深圳市红山河投资有限公司 18,727,000.00 0.95
24 佛山市顺德金纺集团有限公司 18,572,000.00 0.94
25 北京瑞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7,995,000.00 0.91
26 北京瀚成方泽投资有限公司 14,677,901.56 0.76
27 富丽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2,497,000.00 0.64
28 北京中和嘉华投资有限公司 12,497,000.00 0.64
29 北京正联投资有限公司 12,394,000.00 0.63
30 广东新中源陶瓷有限公司 12,394,000.00 0.63
31 江西康富置业有限公司 12,394,000.00 0.63
32 北京嘉润永利投资有限公司 9,982,000.00 0.51
33 上海国联投资有限公司 9,900,000.00 0.50
34 福建通明投资有限公司 8,000,000.00 0.41
35 太原市宝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000,000.00 0.36
36 福建省康英医药有限公司 7,000,000.00 0.36
37 中国华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6,692,000.00 0.34
38 广州市金泉投资有限公司 6,216,000.00 0.32
39 广东华旭升贸易有限公司 5,000,000.00 0.25
小计 1,657,671,000.00 84.15
合计 1,970,000,000.00 100.00
注:原名为北京泰达瑞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公司主要股东情况
本公司股权较为分散,任何单一股东都不能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单独决定
公司的经营方针、决策和经营管理层的任免,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
次发行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包括华熙昕宇、首创集团、南海能兴和航
民集团。
发行人主要股东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之
“七、发行人股东基本情况”。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一)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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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130033《审计报告》,
发行人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资产合计 33,273,519,987.61 21,113,598,985.82 11,303,573,009.07
负债合计 26,698,524,422.30 15,645,061,857.93 6,484,910,127.50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6,150,928,009.14 5,134,309,827.46 4,555,072,888.89
所有者权益合计 6,574,995,565.31 5,468,537,127.89 4,818,662,881.57
2、合并利润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3,010,161,636.37 1,858,951,780.42 1,031,723,403.47
营业支出 1,701,832,005.40 1,199,458,091.57 841,167,667.21
营业利润 1,308,329,630.97 659,493,688.85 190,555,736.26
利润总额 1,320,897,250.06 661,555,039.86 200,480,716.47
净利润 1,037,695,762.88 517,600,951.06 168,231,824.75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的净利润 1,021,272,659.70 508,166,224.38 162,774,150.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1,013,119,854.06 508,030,857.45 155,837,820.31
司的所有者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33,647,303.19 2,475,914,471.16 -1,952,137,889.6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660,100.13 -190,807,679.66 -114,635,937.6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71,537,631.20 959,215,582.74 1,547,833,875.64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192,839.91 58,820.27 -636,715.7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034,717,674.17 3,244,381,194.51 -519,576,667.4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256,761,512.29 6,222,043,838.12 2,977,662,643.61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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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2015 年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18.15% 0.52 0.52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18.01% 0.51 0.51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每股收益(元)
2014 年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10.50% 0.26 0.26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10.50% 0.26 0.26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每股收益(元)
2013 年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3.62% 0.08 0.08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3.46% 0.08 0.08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三)证券公司主要监管指标(母公司口径)
项目 预警标准 监管标准 2015年末 2014年末 2013年末
311,141. 297,129.
净资本(万元) >24,000.00 >20,000.00 435,541.40
43
511,914. 457,701.
净资产(万元) - - 599,444.35
57
净资本/各项风
>120% >100% 283.17% 321.48% 373.36%
险准备之和
净资本/净资产 >48% >40% 72.66% 60.78% 64.92%
净资本/负债 >9.6% >8% 34.50% 33.81% 63.14%
净资产/负债 >24% >20% 47.48% 55.63% 97.26%
自营权益类证
券及证券衍生 <80% <100% 27.01% 40.31% 29.40%

品 /净资本
自营固定收益
<400% <500% 167.53% 154.09% 171.22%
类证券/净资本
注:证券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利率互换等衍生品,其中股指期货投资规模以买
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总额的 15%计算,国债期货投资规模以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
值总额的 5%计算,利率互换投资规模以利率互换合约名义本金总额的 3%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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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情况
1、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发行股数:2.19亿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0.00%
4、每股发行价格:【】元,按照《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的定价方
式,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定价
5、发行方式:采用向参与网下配售的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市值申购定价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
6、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
设A股股东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7、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五、募集资金运用
经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2014年度股东大会和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拟发行2.19亿股,募集资金总额将根据询价后确定的每
股发行价格乘以发行股数确定,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项目。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之“二、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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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发行股数:2.19亿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0.00%
4、每股发行价格:【】元,按照《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的定价方
式,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定价
5、发行后每股收益:【】元,按照本公司发行前一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发行市盈率:【】,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7、发行前每股净资产:3.12元,按照本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8、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按照本公司【】年【】月【】日经审计的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合计数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9、发行市净率:【】元,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10、发行方式:采用向参与网下配售的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市值申购定价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
11、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
设A股股东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2、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3、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万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为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6%;审计和验资费用394.00万元;律师费用225.00万元;
信息披露费用385.00万元;发行手续费用230.43万元
14、拟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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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1、 发行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First Capital Securities Co., Ltd.
法定代表人: 刘学民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联系电话: (0755)23838868
传真: (0755)23838877
联系人: 萧进华、王硕
网址: http://www.firstcapital.com.cn
电子信箱: IR@fcsc.com
2、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宫少林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联系电话: (0755)82943666
传真: (0755)82943121
保荐代表人: 王玉亭、温立华
罗少波、王玲玲、肖迪衡、何涛、岳东、张书恒、李剑、
项目经办人:
丁力、黄勇
(2)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学民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6 号卓著中心 10 层
联系电话: (010)63212001
传真: (010)66030102
保荐代表人: 王勇、熊顺祥
项目协办人: 秦厉陈
项目经办人: 刘宁斌、付林、梁咏梅、赵梓杰、刘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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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行人律师: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贺宝银
住所: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10 层
联系电话: (010)57068585
传真: (010)65185057
经办律师: 卢鑫、张晓明、刘胤宏
4、 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朱建弟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 4 楼
联系电话: (021)63391166
传真: (021)63392558
经办注册会计师: 朱颖、王斌
5、 资产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梅惠民
住所: 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4 幢 1477 室
联系电话: (021)63391088
传真: (021)63391116
经办注册评估师: 王盈芳、孙迅
6、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 深圳市深南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联系电话: (0755)25938000
传真: (0755)25988122
7、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电话: (0755)88668888
传真: (0755)88666000
8、 收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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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账号: 【】
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机构一创摩根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发行人已聘请无关
联关系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机构,且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为第一保荐机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除此之外,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
办人员与发行人之间均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三、发行上市关键时间点
询价推介时间: 2016年4月26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6年4月28日
申购日期: 2016年4月29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发行后尽快安排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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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资料
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公司经营及业务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作为证券经营机构,面临着特定的经营及业务风险,包括:市场周期
性变化造成的盈利大幅波动风险;固定收益、投资银行、资产管理、证券经纪、
自营等证券业务经营可能存在的风险;业务与产品创新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开
展需经相关监管机构审批的业务,存在业务不获批准的可能等有关风险。
(一)市场周期性变化造成的盈利大幅波动风险
我国证券公司的盈利状况与证券市场行情走势相关性较强,如果证券市场行
情走弱,证券公司的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自营与交易和资产管理等主要业务的
经营难度将会增大,盈利水平可能受到较大影响。而我国证券市场行情又受到国
民经济发展状况、宏观经济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以及国际
证券市场行情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周期性。因此,证券公司存在因证券
市场周期性变化而导致收入和利润大幅波动的风险。
我国证券市场作为新兴市场,市场发展尚不成熟,市场波动较大。以上证指
数为例,2008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放缓,股票市场大
幅下挫,至2008年10月28日,上证指数最低跌至1,664.93点。2009年,在我国
政府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作用下,我国经济基本面整体
好转,股票市场逐渐回升,上证指数于2009年底达到3,277.14点,较之2008年
底上涨了79.98%。2010年至今,国际金融危机造成的影响仍未消退,发达经济
体经济增长放缓以及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的持续发酵加大市场对全球经济未来发
展的担忧,同时,我国经济环境的变化也加剧了市场对国内经济未来发展的担忧,
我国股票市场也出现较大幅度调整,上证指数从2010年初开始震荡下滑,2010
年底收盘报2,808.08点,同比下跌14.31%。2011年底收盘报2,199.42点,同比
下跌21.68%。2012年上证指数震荡调整,年底收盘报2,269.13点,同比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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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报告期内,上证指数波动较大,2013年底上证指数收盘报2,115.98点,同比
下跌6.75%;2014年底,上证指数收盘报3,234.68点,较2013年底增长52.87%,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上证指数收盘报3,539.18点,较2014年底增长9.41%。
证券市场情况直接影响证券公司的经营业绩。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券业协
会统计,2013年度证券行业盈利能力有所改善,全行业累计实现净利润440.21
亿元,较2012年度增长33.68%,实现盈利的证券公司家数由2012年的99家增加
至104家;2014年度,全行业累计实现净利润965.54亿元,较2013年度上涨
119.34%,119家证券公司实现盈利。2015年度,全行业累计实现净利润2,447.63
亿元,较2014年上涨153.50%,124家证券公司实现盈利。报告期内证券行业利
润水平波动明显,主要是受证券经纪业务(含融资融券)等变动的影响。
受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以及发行人自身收入结构中固定收益业务占比较大
的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亦相应发生变动。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
报告,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度,本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03,172.34万元、
185,895.18 万 元 和 301,016.16 万 元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16,277.42万元、50,816.62万元和102,127.27万元。总体来说,本公司各项业务
收入波动与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以及自身收入结构关系密切,未来存在本公司盈
利水平随我国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而大幅波动的风险,波动幅度甚至可能超过
50%。
(二)固定收益业务风险
固定收益业务是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主要包括债券销售(国债、央行票
据、政策性金融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固定收益产品的销售)和债券及相
关衍生品的交易。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度,本公司的固定收益业务分别实
现收入19,100.38万元、83,412.97万元和76,226.32万元,占本公司总收入的比
例为18.51%、44.87%和25.32%。
相对于权益类证券,固定收益产品的风险较小,但其市场价格也随着市场利
率变化、货币供给情况、发行者资信情况而产生波动。公司可能因对这些变化趋
势或时点判断失误而出现投资损失。同时,固定收益产品还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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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所投资的固定收益产品出现违约预期而公司不能在短期内以合理的价
格出售该产品,则可能面临较大的损失。
固定收益产品销售依赖于公司长期积累的客户群,如果公司不能很好地维护
客户群,则固定收益产品销售规模和盈利会下降。同时,固定收益产品销售也存
在交易对手风险、失当承诺风险、操作风险等。
(三)投资银行业务风险
投资银行业务为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主要包括股权融资、债权及结构化
融资、相关财务顾问。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度本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分
别为24,837.92万元、26,051.16万元和25,235.45万元,占本公司总收入的比例
为24.07%、14.01%和8.38%。
目前本公司投资银行业务主要通过控股子公司一创摩根开展。一创摩根系公
司于2011年5月与摩根大通设立的合资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受监管政策、发行
节奏和二级市场行情的影响较大,业务收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还存在
由于公司对市场情况的判断出现偏差、对发行方案设计不合理或发行时机选择不
恰当等原因而导致出现发行失败或大比例包销的风险。
(四)资产管理业务风险
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自2009年以来发展迅速。2009年,本公司发行了第一
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创业1号安心回报。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发行
成立并尚在存续期中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和专项资产管理计
划分别有39只、217只和2只。创金合信于2014年9月19日设立了第一只产品-创
金合信金睿2号。截至2015年12月31日,创金合信设立并尚在存续期的产品有
103只,其中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96只,证券投资基金7只。
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度,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分别为24,231.00
万元、34,681.41万元和48,780.1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3.49%、
18.66%和16.21%。
本公司为客户设定的资产组合方案可能会由于投资决策失误、市场波动等原
因无法达到预期收益,影响客户对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认可程度,从而导致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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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资产管理规模的降低,进而影响公司的收益。此外,本公司资产管理产品还面
临来自其他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以及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银行等
金融机构类似产品的激烈竞争,若公司不能在产品设计、市场推广、投资绩效、
客户服务等方面保持竞争能力,则可能影响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进一步拓展。
公司发行的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可能会因为合同的变更转为不收取业绩报酬
的产品。公司所获得的收益可能大幅减少,可能对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增长带
来不利影响。
(五)证券经纪业务风险
证券经纪业务是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度,公
司经纪业务收入为24,998.55万元、36,495.83万元和105,093.84万元,占公司总
收入比例为24.23%、19.63%和34.91%。
本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受佣金水平和交易量影响较大。随着证券公司经纪
业务竞争的日趋激烈以及证券交易方式、投资者结构的变化以及互联网金融的发
展,经纪业务佣金费率可能持续下滑。2013年、2014年和2015年,本公司的平
均佣金费率水平分别为0.72‰、0.63‰和0.36‰。未来随着竞争环境的变化,本
公司佣金率仍存在进一步下降的可能。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客户交易偏好受指数涨跌影响较大,市场股票成交金额随
证券市场行情变化而出现波动。根据证监会统计,2013年、2014年和2015年,
市场股票成交金额分别为468,728.60亿元、743,912.98亿元和2,550,538.29亿
元。同期本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交易金额分别为6,142.95亿元、11,142.09亿
元和29,091.49亿元。除市场因素外,证券营业部的数量和规模也是影响公司经
纪业务交易金额的重要因素。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证券营业部数量为35
家,较行业领先者差距较大。35家营业部中,28家为2010年以来新设营业部,
大部分的新设营业部尚处于业务开拓时期。若新设营业部业务开展不稳定,将对
本公司经纪业务的盈利带来不利影响。
(六)证券自营业务风险
本公司证券自营业务主要包括权益类证券投资和权益类衍生品多策略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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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度,本公司证券自营业务营业收入分别为2,841.53万
元、5,842.33万元和30,790.5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75%、3.14%和
10.23%。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属于新兴市场,投资者缺乏足够的对冲机制和风险管理手
段,市场波动较大、系统性风险较高。若市场持续波动,将导致本公司证券自营
业务业绩的波动。若本公司在选择证券投资品种或证券买卖时机时,出现投资决
策不当或操作失误的现象,也会对本公司证券自营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七)业务与产品创新风险
本公司已经开展了股指期货、期货中间介绍业务(IB业务)、直接投资、融
资融券、利率互换、国债期货、股票质押式回购、证券收益互换、收益凭证、场
外市场、互联网金融等创新业务。未来,本公司还将根据市场发展及监管情况积
极开展各类创新业务。
鉴于创新业务本身具备较大不确定性,且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发展阶
段,市场成熟度有待提高,因此本公司进行业务创新时,可能存在因业务管理水
平、技术水平、配套设施和相关制度等不能与创新业务相匹配而引发的经营风险
和信誉损害。同时,如果公司对创新业务的风险认识不全面、对风险估计不足、
对创新业务的风险控制机制不健全以及对创新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完善或执
行不力,创新业务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八)业务资格不获批准的风险
证券公司开展业务需经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证券公司只有具备一定的资本
实力、良好的公司治理和风险控制、达到监管机构对开展相关业务的人才储备、
制度安排等要求,才能通过审批取得相关业务资格。若公司未能满足相应要求,
则存在相关业务资格不获批准的可能。若公司无法开展该类业务,在无法取得相
关收益的同时也将影响公司为客户提供综合服务的能力。
二、与公司管理相关的风险
(一)合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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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经营是监管机构对证券公司监管的重要方面,也是证券公司正常经营的
重要保障。监管机构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证券公司合规经营进行了规范。公
司已经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合规风险管理制度,但不能完全避免本公司
及下属分支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可能性。若公司及
下属分支机构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或其他监管措施,将给公司带来财
务损失及声誉损害。
(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的风险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是证券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和保证。公
司业务处于动态发展的环境中,而用以识别、监控风险的模型、数据、信息却难
以实时保持准确和完整,相关管理风险的政策及程序也存在失效或无法预见所有
风险的可能;同时任何内控管理措施都存在其固有局限,有可能因其自身的变化
或者内部治理结构及外界环境的变化、风险管理当事者对某项事务的认识不全面
或对现有制度执行不严格等原因导致风险。上述风险的发生将可能会给公司带来
损失及造成其他不利影响。
(三)人才流失及储备不足的风险
证券行业属于知识密集型行业,人才因素非常关键。随着我国证券行业的快
速发展,国内各证券公司也加大了优秀人才的引进,从而加剧了对人才的竞争。
在激烈的人才竞争中,公司面临着优秀人才流失的风险,而人才流失可能会
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此外,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
本公司现有各类人才可能无法满足相关业务拓展的需要,进而可能影响公司业务
的开展。
(四)信息系统技术风险
本公司各项主要业务及相关管理都高度依赖于信息系统的正常运作。公司证
券经纪及自营等主要业务需要信息系统准确、及时地处理大量交易,并存储和处
理大量的业务和经营活动数据。公司信息系统面临软硬件故障、系统超负荷、通
信线路中断或延迟、病毒感染、黑客入侵等重大干扰或潜在的不完善风险,同时
在信息系统的升级和更新过程中,也存在由于升级方案不完善等原因导致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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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这些风险都可能导致公司正常业务受到干扰或导致数据丢失,从而影响公
司信誉和服务质量甚至带来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
此外,随着公司业务发展迅速、信息技术创新的不断涌现,公司需要不断投
入资金进行信息系统升级和更新,以保持技术先进性和竞争中的有利地位,这将
增加公司的经营成本。如果公司未能及时有效地改进和提升信息系统,公司的竞
争力和经营业绩均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五)员工不当行为风险
公司无法完全杜绝员工不当的个人行为,包括:故意隐瞒风险、未经授权或
超过权限进行交易、不恰当地使用或披露保密信息、虚报材料、玩忽职守等。此
类行为一旦发生而本公司未能及时发现并予以制止,可能给公司造成声誉损失或
经济损失,甚至不排除本公司可能涉及诉讼、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或者承担赔偿责
任的风险。
(六)流动性不足导致的风险
目前,监管机构针对流动性管理新设流动性覆盖率(LCR - Liqudity Covered
Ratio,指压力情景下公司持有的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与未来30日的资金净流出
量之比)和净稳定资金率(NSFR - Net Steady Finance Ratio,指公司可用的稳
定资金与业务所需的稳定资金之比)等两项监管指标。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于
2014年2月发布的《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的规定,证券公司的流动性
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率应在2014年12月31日前达到80%,在2015年6月30日
前达到100%。若由于证券市场行情的变动、投行业务大额包销、证券自营业务
判断失误以及业务经营中的突发事件导致公司资产出现流动性风险,影响公司流
动性风险监管指标的合规性,则不仅会给公司带来直接损失,还可能影响公司一
项或多项业务资格的存续,给公司业务经营及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行业激烈竞争的风险
我国证券市场正处于发展阶段,行业竞争十分激烈。截至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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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共有证券公司125家。同时,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时间尚短,证券公司主
要业务仍然由传统的证券经纪、自营投资、投资银行、资产管理等构成,业务同
质化现象比较严重。虽然部分证券公司通过兼并收购、股东增资、发行上市等方
式增强了资本实力,但总体而言,目前我国尚未出现业务规模、业务能力都具有
绝对竞争优势的证券公司,行业竞争仍然激烈。此外,随着我国逐步履行证券行
业对外开放的承诺,境外金融机构对国内市场的参与程度将进一步加深、外资机
构境内业务经营领域将进一步扩大,这也将加剧国内证券市场的竞争。
同时,随着各种创新类业务品种及模式的推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其它
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在向证券公司业务领域渗透。这些企业具备规模优势、客户优
势或互联网等新兴渠道营销优势,对包括本公司在内的证券公司也形成了一定程
度的竞争压力。
(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本次募集资金将在扣除发行费
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募集资金从投入到产生效益需经一个合理的周
期,且具体产生效益的情况受到市场、政策变动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鉴于募集资
金投入后产生收益的时间及收益高低具有一定不确定性,而发行当年公司净利润
的增长亦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存在由于净资产增长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
险。
(三)不能及时根据政策法规变化进行调整的风险
证券行业属于受到高度监管的行业,证券公司各项业务的经营与开展均涉及
国家多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监管。如果国家关于证券行业的有关法
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发生变化,可能会引起证券行业经营模式和竞争方式的变化,
进而对本公司的各项业务产生较大影响。如果本公司在开展相关业务过程中未能
及时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调整或变化采取必要措施,可能面临因业务未
及时调整而丧失业务机会、以及受到行政处罚或引发诉讼的风险。
(四)股东资格无法获得监管机构批准的风险
根据监管机构的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未经中国证监会或注册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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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局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持有或以其它方式实际控制公司5%以上的股份,
否则应限期改正,在改正前其所持有的相应股份的股东权利受到限制。现有持有
或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已获得批准,但将来持有或控制公司5%以上股
份的新股东可能存在股东资格无法获得批准而被迫减持或股东权利受到限制的
风险。
(五)信用风险
证券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会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无法履约或履约能力下降而
带来损失,本公司面临的信用风险来自如下几个方面:1、债券投资的违约风险,
即所投资债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或延迟支付到期本息,导致资产损失和收
益下降的风险;2、利率互换、证券收益互换等衍生产品业务的信用风险,指由
于客户未能履行合同约定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3、融资融券业务、股票(权)
质押式回购业务由于客户担保物市场价格下跌或流动性不足等原因造成客户无
法按时足额偿付所欠公司债务的风险。公司如不能管理好信用风险,则可能会给
公司带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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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资料
1、中文名称: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First Capital Securities Co., Ltd.
3、注册资本:19.7亿元
4、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5、成立日期:1998年1月12日(2012年3月22日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
6、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7、邮政编码:518048
8、电话:(0755)23838868
9、传真:(0755)23838877
10、互联网网址:http://www.firstcapital.com.cn
11、电子邮箱:IR@fcsc.com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和发起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2年2月24日出具的《关于核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242号),第一创业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9.7亿元。
2012年3月22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
册号为440301103180610)。
各发起人在公司设立时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 东 名 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 337,324,000.00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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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 东 名 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2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312,329,000.00 15.85
3 南海能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85,834,000.00 9.43
4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54,482,366.14 7.84
5 福州景科投资有限公司 82,760,994.06 4.20
6 厦门市有兴商贸有限公司 82,186,591.54 4.17
7 广州市黄埔龙之泉实业有限公司 74,910,000.00 3.80
8 海城大酒店有限公司 68,680,000.00 3.49
9 福建省保诚合创担保有限公司 50,000,000.00 2.54
10 无锡通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37,493,000.00 1.90
11 北京太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7,493,000.00 1.90
注3
12 北京泰达瑞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7,493,000.00 1.90
13 北京世纪创元投资有限公司 37,493,000.00 1.90
14 水晶投资有限公司 37,493,000.00 1.90
15 深圳市则天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5,000,000.00 1.78
16 深圳市仟叶汇融投资有限公司 33,317,774.62 1.69
17 深圳市赫利丰原商贸有限公司 30,000,000.00 1.52
18 西安保德信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0.00 1.52
19 北京永信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7,000,000.00 1.36
20 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4,995,000.00 1.27
注1
21 苏州市美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1,242,000.00 1.08
22 深圳市泉来实业有限公司 20,535,372.08 1.04
23 深圳市鑫隆生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00.00 1.02
24 深圳市红山河投资有限公司 18,727,000.00 0.95
25 佛山市顺德金纺集团有限公司 18,572,000.00 0.94
26 北京瑞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7,995,000.00 0.91
27 北京瀚成方泽投资有限公司 14,677,901.56 0.76
28 富丽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2,497,000.00 0.64
29 北京中和嘉华投资有限公司 12,497,000.00 0.64
30 北京正联投资有限公司 12,394,000.00 0.63
31 广东新中源陶瓷有限公司 12,394,000.00 0.63
32 江西康富置业有限公司 12,394,000.00 0.63
33 北京嘉润永利投资有限公司 9,982,000.00 0.51
34 上海国联投资有限公司 9,900,000.00 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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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 东 名 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35 福建通明投资有限公司 8,000,000.00 0.41
36 太原市宝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000,000.00 0.36
37 福建省康英医药有限公司 7,000,000.00 0.36
注2
38 中国华海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6,692,000.00 0.34
39 广州市金泉投资有限公司 6,216,000.00 0.32
40 广东华旭升贸易有限公司 5,000,000.00 0.25
合 计 1,970,000,000.00 100.00
注 1:现已更名为美田利华集团有限公司;
注 2:现已更名为中国华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注 3:现已更名为北京泰达瑞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二)本公司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
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主要发起人为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南海能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改制设立
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基本一致。
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为:企业股权投资等。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为:基础设施产业、房地产开发、
金融类投资等。
南海能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
生物制药、金融投资、酒店经营等。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为:轻纺产品的制造、加工、开
发、销售,实业投资、房地产投资等。
(三)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由一创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改制前后的股东结构和主要资产均未发生
实质变化。本公司拥有经营证券业务的相关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证券业务所
需的房屋等固定资产以及交易席位等无形资产。
根据监管部门核准,本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不含股票、中小企业私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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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以外的公司债券)承销;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
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全资子公司一创期货从事
的主要业务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资产管理。全资子公司一创投资
从事的主要业务为:使用自有资金对境内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为客户提供股权投
资的财务顾问服务;在有效控制风险、保持流动性的前提下,以现金管理为目的,
将闲置资本金投资于依法公开发行的国债、投资级公司债、货币市场基金、央行
票据等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强的证券,以及证券公司经批准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设立直投基金,筹集并管理客户资金进行股权投资;
将闲置资金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证监会同意的其他业务。全资子公司创新资本
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股权投资、投资管理、
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控股子公司一创摩根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股票与公
司债券(不含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承销与保荐。控股子公司创金合信从事的主
要业务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
可的其他业务。
(四)改制前后的公司业务流程
本公司是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方式设立,改制前后公司的业务流程没有变
化。本公司的业务流程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主
营业务具体情况”。
(五)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
系及演变情况
本公司由一创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在业务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
未发生重大变化。
本公司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重大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
七节 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六)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系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而来,原有限公司的资产由本公司承继。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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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情况”。
三、发行人历次股本形成及股权变化和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的股本形成及历次股权变化情况
1、1993年佛山证券公司成立
第一创业由一创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一创有限的前身为佛山证券公司。
佛山证券公司于1992年11月6日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成立佛山证券公司的
批复》(银复[1992]608号)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佛山
分行出资成立,于1993年4月26日在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9353930-0),注册资金为10,000,000.00元。
佛山证券公司设立时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出资单位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分行 5,100,000.00 51.00
2 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分行 4,900,000.00 49.00
合计 10,000,000.00 100.00
2、佛山证券公司脱钩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及第一次增资
1997年12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出具《关于核准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
改制的批复》(非银证[1997]160号),同意佛山证券公司与人民银行脱钩及增资
改制的方案,佛山证券公司更名为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定注册资本金为人
民币80,000,000.00元,核准北京京放经济发展公司等12家公司的股东资格和出
资额。
1997年12月16日,广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粤会所验字[97]第
108号),验证注册资本已足额到位。
1998年1月12日,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领取了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9356166-3),本次增资扩股后,股权结构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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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北京京放经济发展公司 8,000,000.00 10.00
2 北京华宇物业发展公司 8,000,000.00 10.00
3 北京市综合投资公司 8,000,000.00 10.00
4 佛山市华信发展公司 8,000,000.00 10.00
5 佛山市电力电气安装公司 8,000,000.00 10.00
6 佛山市锐华发展总公司 8,000,000.00 10.00
7 佛山市东建(集团)公司 8,000,000.00 10.00
8 广东省佛山粤佳股份有限公司 8,000,000.00 10.00
9 南海市联和集团有限公司 4,000,000.00 5.00
10 南海市兴华房地产有限公司 4,000,000.00 5.00
11 深圳赛纶实业发展公司 4,000,000.00 5.00
12 深圳新纶化纤技术开发公司 4,000,000.00 5.00
合计 80,000,000.00 100.00
佛山证券公司改制为佛山证券时,存在部分股东代持股份的情形,具体情况
为:当时为参与佛山证券公司的脱钩改制,北京京放经济发展公司联合北京华宇
物业发展公司、北京市综合投资公司三家实际出资公司及九家名义出资公司(包
括佛山市华信发展公司、佛山市电力电气安装公司、佛山市锐华发展总公司、佛
山市东建(集团)公司、广东省佛山粤佳股份有限公司、南海市联和集团有限公
司、南海市兴华房地产有限公司、深圳赛纶实业发展公司和深圳新纶化纤技术开
发公司)共同参与了佛山证券公司的脱钩改制及增资工作。上述九家名义出资公
司(以下简称“九家公司”)均系代北京京放经济发展公司持有佛山证券股权,九
家公司的股权系由北京京放经济发展公司实际出资而形成。
经核查发行人的工商登记资料、代持股东或其控股股东出具的代持情况的说
明、股东签署的相关代持协议,保荐机构认为,佛山证券本次改制时的资金来源
清晰无争议,出资已足额到位。改制程序真实、有效,代持安排相关主体间不存
在股权纠纷和其他相关法律纠纷。
发行人律师认为,佛山证券改制时的资金来源清晰无争议,出资已足额到位。
改制程序真实、有效,代持安排相关主体间不存在股权纠纷和其他相关法律纠纷。
3、第一次增资后股权转让(2001-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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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1 年股权转让
2001年1月10日,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以下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事项
时间 转让出资额(元)
转让方 受让方
佛山市锐华发展总公司 北京京放经济发展公司 8,000,000.00
2001 年 1 月 广东省佛山粤佳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综合投资公司 8,000,000.00
佛山市电力电气安装公司 北京华宇物业发展公司 8,000,000.00
2001年3月1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
更的函》(证监机构部函[2001]第1号)核准上述股权变更。
2001年2月7日,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经核查北京京放经济发展公司控股股东首创集团提供的说明材料,保荐机构
认为,本次股权转让系首创集团所属企业北京京放经济发展公司和北京华宇物业
发展公司、北京市综合投资公司与代持方协商一致,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对三家转
让方代持佛山证券股权行为进行清理。
发行人律师认为,本次股权转让系首创集团所属企业北京京放经济发展公司
和北京华宇物业发展公司、北京市综合投资公司与代持方间经协商一致,通过股
权转让方式对三家转让方代持佛山证券股权行为进行清理。
(2)2002 年股权转让
2002年2月28日,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以下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事项 转让出资额
时间
转让方 受让方 (元)
2002 年 2 月 1 日 佛山市华信发展公司 中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000,000.00
2002 年 2 月 1 日 南海市联和集团有限公司 中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000,000.00
2002 年 2 月 1 日 深圳赛纶实业发展公司 北京世纪创元投资有限公司 4,000,000.00
2002 年 2 月 1 日 深圳新纶化纤技术开发公司 北京世纪创元投资有限公司 4,000,000.00
2002 年 2 月 5 日 佛山市东建(集团)公司 北京世纪创元投资有限公司 8,000,000.00
2002年3月18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
更的批复》(机构部部函[2002]61号)核准上述股权变更。
2002年4月1日,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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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上述股权变更,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北京京放经济发展公司 16,000,000.00 20.00
2 北京华宇物业发展公司 16,000,000.00 20.00
3 北京市综合投资公司 16,000,000.00 20.00
4 北京世纪创元投资有限公司 16,000,000.00 20.00
5 中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000,000.00 15.00
6 南海市兴华房地产有限公司 4,000,000.00 5.00
合计 80,000,000.00 100.00
经核查发行人及首创集团、股权受让方提供的说明、付款依据等材料,保荐
机构认为,本次股权转让系经各方协商一致,首创集团所属企业北京京放经济发
展公司委托中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为持有原佛山市华信发展公司、南海市联和
集团有限公司所代持股权;委托深圳赛纶实业发展公司、深圳新纶化纤技术开发
公司和佛山市东建(集团)公司将代持股权转让于北京世纪创元投资有限公司。
股权受让方资金来源清晰合法,价款已支付完毕。
发行人律师认为,本次股权转让系经各方协商一致,首创集团所属企业北京
京放经济发展公司委托中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为持有原佛山市华信发展公司、
南海市联和集团有限公司所代持股权;委托深圳赛纶实业发展公司、深圳新纶化
纤技术开发公司和佛山市东建(集团)公司将代持股权转让于北京世纪创元投资
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创元投资有限公司以来源合法的资金支付完毕股权转让款。
4、第二次增资
2002年7月20日,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有关增资
扩 股 、 更 名 、 迁 址 等 决 议 :( 1 ) 注 册 资 本 金 由 80,000,000.00 元 增 加 至
747,271,098.44元;(2)名称变更为: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3)注册地
址由广东省佛山市迁址到深圳市;(4)将2001年底的未分配利润35,451,830.72
元转增注册资本;(5)接受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股东成为新股东。
新老股东本次出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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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利润转增
序号 股东名称 新增投资(元) 合计(元)
(元)
1 北京京放经济发展公司 7,090,366.14 6,909,633.86 14,000,000.00
2 北京市综合投资公司 7,090,366.14 80,000,000.00 87,090,366.14
南海市兴华房地产有限公
3 1,772,591.54 25,000,000.00 26,772,591.54

北京世纪创元投资有限公
4 7,090,366.14 6,909,633.86 14,000,000.00

5 北京华宇物业发展公司 7,090,366.14 0.00 7,090,366.14
6 中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317,774.62 0.00 5,317,774.62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
7 0.00 250,000,000.00 250,000,000.00

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
8 0.00 35,000,000.00 35,000,000.00

北京华熙昕宇科技开发有
9 0.00 35,000,000.00 35,000,000.00
限公司
北京国利能源投资有限公
10 0.00 35,000,000.00 35,000,000.00

广州市黄埔龙之泉实业有
11 0.00 33,000,000.00 33,000,000.00
限公司
中房集团新大陆住房投资
12 0.00 30,000,000.00 30,000,000.00
建设有限公司
13 北京水晶投资有限公司 0.00 30,000,000.00 30,000,000.00
14 北京国际技术合作中心 0.00 30,000,000.00 30,000,000.00
北京能源房地产开发有限
15 0.00 25,000,000.00 25,000,000.00
责任公司
北京中和兴业房地产开发
16 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有限公司
合计 35,451,830.72 631,819,267.72 667,271,098.44
2002年4月1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
股、更名、迁址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2]101号),同意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注册资本金由80,000,000.00元人民币增至747,271,098.44元人民币,更名为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并迁址到深圳市。2002年7月22日,天职孜信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孜湘验[2002]3-87号),验证注册资本已足额
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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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7月26日,一创有限领取了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3011093461),注册资本为747,271,098.44元。
本次增资扩股后,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250,000,000.00 33.46
2 北京市综合投资公司 103,090,366.14 13.81
3 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35,000,000.00 4.68
4 北京华熙昕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35,000,000.00 4.68
5 北京国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35,000,000.00 4.68
6 广州市黄埔龙之泉实业有限公司 33,000,000.00 4.42
7 南海市兴华房地产有限公司 30,772,591.54 4.12
8 北京世纪创元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00.00 4.01
9 北京京放经济发展公司 30,000,000.00 4.01
10 中房集团新大陆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30,000,000.00 4.01
11 北京水晶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00.00 4.01
12 北京国际技术合作中心 30,000,000.00 4.01
13 北京能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5,000,000.00 3.35
14 北京华宇物业发展公司 23,090,366.14 3.09
15 中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7,317,774.62 2.32
16 北京中和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00,000.00 1.34
合计 747,271,098.44 100.00
5、第二次增资后股权转让(2002-2007年)
(1)2002 年股权转让
2002年11月17日,一创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以下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事项
时间 转让出资额(元) 价格(元)
转让方 受让方
北京京放经济发 广东伟鸿集团有
2002 年 11 月 8 日 30,000,000.00 30,450,000.00
展公司 限公司
北京华宇物业发 深圳市铭源丰投
2002 年 9 月 26 日 23,090,366.14 23,436,721.63
展公司 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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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事项
时间 转让出资额(元) 价格(元)
转让方 受让方
中星投资管理有 深圳市铭源丰投
2002 年 11 月 8 日 14,000,000.00 14,210,000.00
限公司 资发展有限公司
中星投资管理有 广东伟鸿集团有
2002 年 11 月 8 日 3,317,774.62 3,367,541.24
限公司 限公司
2002年12月10日,一创有限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经核查发行人及首创集团、股权转让方提供的说明、付款依据等材料,保荐
机构认为,本次股权转让系经各方协商一致,首创集团所属企业北京京放经济发
展公司委托中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代持股权以及北京京放经济发展公司和北
京华宇物业发展公司根据首创集团批复分别将所持股权转让于深圳市铭源丰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广东伟鸿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系参考一创有限本次股权转
让时的净资产协商确定。股权受让方资金来源清晰合法,价款已支付完毕。
发行人律师认为,本次股权转让系经各方协商一致,首创集团所属企业北京
京放经济发展公司委托中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代持股权以及北京京放经济发
展公司和北京华宇物业发展公司根据首创集团批复分别将所持股权转让于深圳
市铭源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东伟鸿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系参考一创有限
本次股权转让时的净资产协商确定。受让方以来源合法的资金支付完毕股权转让
款。
(2)1997年-2002年的股权代持及规范情况
1997年至1998年,为参与佛山证券公司的脱钩改制,北京京放经济发展公
司联合北京华宇物业发展公司、北京市综合投资公司共三家实际出资公司及九家
名义出资公司(包括佛山市华信发展公司、佛山市电力电气安装公司、佛山市锐
华发展总公司、佛山市东建(集团)公司、广东省佛山粤佳股份有限公司、南海
市联和集团有限公司、南海市兴华房地产有限公司、深圳赛纶实业发展公司和深
圳新纶化纤技术开发公司)共同参与了佛山证券公司的脱钩改制及增资工作。
上述九家名义出资公司系代北京京放经济发展公司持有佛山证券股权。北京
京放经济发展公司等相关股东在2001年至2002年期间对股东代持股份行为进行
了清理,具体过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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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日期 名义股东 股权代持的解决
佛山市锐华发展总公司 将所持股权转让给北京京放经济发展公司
2001 年 1 月 广东省佛山粤佳股份有限公司 将所持股权转让给北京市综合投资公司
佛山市电力电气安装公司 将所持股权转让给北京华宇物业发展公司
中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京放经济发展公
佛山市华信发展公司
司委托受让了该部分股权
中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京放经济发展公
南海市联和集团有限公司
司委托受让了该部分股权
2002 年 2 月
深圳赛纶实业发展公司 将所持股权转让给北京世纪创元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新纶化纤技术开发公司 将所持股权转让给北京世纪创元投资有限公司
佛山市东建(集团)公司 将所持股权转让给北京世纪创元投资有限公司
将原始出资款项以及未分配利润再投资形成的
出资款项返还给北京京放经济发展公司,南海兴
2002 年 7 月 南海兴华房地产有限公司
华房地产有限公司与北京京放经济发展公司解
除代持关系
将所持股权转让给深圳市铭源丰投资发展有限
中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 中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京放经济发
展公司解除代持关系
2002 年 11 月
将所持股权转让给广东伟鸿集团有限公司, 中星
中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京放经济发展公司解
除代持关系
截至 2002 年底,佛山证券公司脱钩改制过程中形成的股权代持情形全部清
理完毕。
北京首创集团于 2013 年 1 月 11 日出具确认函,对所属企业股权转让合法、
有效予以了确认。深圳市人民政府亦对该等佛山证券改制设立及存续过程不存在
股权纠纷及其他法律纠纷出文确认。
(3)2003 年股权转让
2003年3月28日,一创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以下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事项
时间 转让出资额(元) 价格(元)
转让方 受让方
金诚国际信用管
理有限公司(系由 深圳市则天行投资
2003 年 3 月 17 日 35,000,000.00 36,830,000.00
金诚国际信用评 发展有限公司
估有限公司更名)
南海市兴华房地 北京嘉凯置业有限
2003 年 3 月 17 日 30,772,591.54 32,380,000.00
产有限公司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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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事项
时间 转让出资额(元) 价格(元)
转让方 受让方
中房集团新大陆
深圳市盈冠投资有
2003 年 3 月 17 日 住房投资建设有 30,000,000.00 31,570,000.00
限公司
限公司
北京国际技术合 深圳市冠龙投资发
2003 年 3 月 17 日 30,000,000.00 31,350,000.00
作中心 展有限公司
2003年4月17日,一创有限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经核查发行人及股权转让方、股权受让方提供的说明、付款依据等材料,保
荐机构认为,本次股权转让系转让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并经各方协商一致进行,
转让价格略有差异,但系参考一创有限本次股权转让时的净资产协商确定。股权
受让方资金来源清晰合法,价款已支付完毕。
发行人律师认为,本次股权转让系转让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并经各方协商一
致进行,转让价格略有差异,但系参考一创有限本次股权转让时的净资产协商确
定,受让方以来源合法的资金支付完毕股权转让款。
(4)2004 年股权转让
2004年6月5日,一创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以下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事项
时间 转让出资额(元) 价格(元)
转让方 受让方
深圳市国民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系
北京嘉德衡投资有
2004 年 5 月 19 日 由深圳市铭源丰 16,451,372.08 18,261,023.00
限公司
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更名)
深圳市国民投资 深圳市智信利达投
2004 年 5 月 19 日 20,638,994.06 22,909,283.00
发展有限公司 资有限公司
广东伟鸿集团有 深圳市聚源国际投
2004 年 5 月 19 日 33,317,774.62 36,982,729.00
限公司 资有限公司
北京华熙昕宇科 北京隆森德众商贸
2004 年 5 月 13 日 35,000,000.00 35,000,000.00
技开发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04年8月6日,一创有限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经核查发行人及股权转让方、股权受让方提供的说明、付款依据等材料,保
荐机构认为,本次股权转让系转让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并经各方协商一致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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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转让价格略有差异,但系参考一创有限本次股权转让时的净资产协商确定。股权
受让方资金来源清晰合法,价款已支付完毕。
发行人律师认为,本次股权转让系转让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并经各方协商一
致进行,转让价格略有差异,但系参考一创有限本次股权转让时的净资产协商确
定,受让方以来源合法的资金支付完毕股权转让款。
(5)2006 年股权转让
2006年8月16日,一创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以下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事项
时间 转让出资额(元) 价格(元)
转让方 受让方
北京隆森德众商
贸有限公司(更名 北京华利泰盛经贸
2006 年 7 月 25 日 35,000,000.00 38,850,000.00
为北京众和联盟 有限公司
商贸有限公司)
2006年9月20日,一创有限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经核查发行人及股权转让方提供的说明、付款依据等材料,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股权转让系转让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进行,转让价格系参
考一创有限本次股权转让时的净资产协商确定。股权受让方资金来源清晰合法,
价款已支付完毕。
发行人律师认为,本次股权转让系转让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并经双方协商一
致进行,转让价格系参考一创有限本次股权转让时的净资产协商确定,受让方以
来源合法的资金支付完毕股权转让款。
(6)2007 年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6年11月6日,一创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以下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事项
时间 转让出资额(元) 价格(元)
转让方 受让方
2006 年 10 月 30 北京市综合投资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 103,090,366.1
103,090,366.14
日 公司 有限公司
2007年1月24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
更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7]26号),核准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受让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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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综合投资公司103,090,366.14元股权(持股比例13.81%)。
2007年2月16日,一创有限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经核查发行人及股权受让方提供的说明、付款依据等材料,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股权转让系转让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进行,股权转让方与
股权受让方均为国有独资企业,转让价格系参考一创有限本次股权转让时的出资
额协商确定。股权受让方资金来源清晰合法,价款已支付完毕。
发行人律师认为,本次股权转让系转让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并经双方协商一
致进行,股权转让方与股权受让方均为国有独资企业,转让价格系参考一创有限
本次股权转让时的出资额协商确定。受让方以来源合法的资金支付完毕股权转让
款。
(7)2007 年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7年4月29日,一创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以下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事项
时间 转让出资额(元) 价格(元)
转让方 受让方
北京嘉德衡投资 深圳市泉来实业有
2007 年 4 月 24 日 16,451,372.08 18,270,000.00
有限公司 限公司
2007年6月11日,一创有限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经核查发行人及股权受让方提供的说明、付款依据等材料,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股权转让系转让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进行,转让价格系参
考一创有限本次股权转让时的净资产协商确定。股权受让方资金来源清晰合法,
价款已支付完毕。
发行人律师认为,本次股权转让系转让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并经双方协商一
致进行,转让价格系参考一创有限本次股权转让时的净资产协商确定,受让方以
来源合法的资金支付完毕股权转让款。
(8)2007 年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7年3月17日,一创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以下股权转让:
时间 股权转让事项 转让出资额(元) 价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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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受让方
北京国利能源投 北京太伟工贸有限
2007 年 5 月 30 日 30,000,000.00 45,000,000.00
资有限公司 公司
2007年6月18日,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对该股权转让出具了《产权
交易鉴证书》(深高交所鉴字[2007]第84号)。
2007年7月17日,深圳证监局出具《关于对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变更事项无异议的函》(深证局函[2007]185号)对上述股权变更进行确认。
2007年6月22日,一创有限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经核查发行人及股权受让方提供的说明、付款依据等材料,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股权转让系转让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进行,转让价格系参
考一创有限本次股权转让时的净资产协商确定。股权受让方资金来源清晰合法,
价款已支付完毕。
发行人律师认为,本次股权转让系转让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并经双方协商一
致进行,转让价格系参考一创有限本次股权转让时的净资产协商确定,受让方以
来源合法的资金支付完毕股权转让款。
(9)2008 年股权转让
2007年3月17日,一创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以下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事项 转让出资额
时间 价格(元)
转让方 受让方 (元)
北京首都创业集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
2007 年 9 月 25 日 103,090,366.14 180,000,000.00
团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上述股权转让经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了《产权交易合
同》。
2007年5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
意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批复》
(京国资产权字[2007]51号),同意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一创
有限13.81%股权。
2008年1月2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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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变更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177号),核准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受让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一创有限股权。
2008年2月18日,一创有限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经过上述股权变更,股权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250,000,000.00 33.46
2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03,090,366.14 13.81
3 深圳市则天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5,000,000.00 4.68
4 深圳市聚源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33,317,774.62 4.46
5 北京华利泰盛经贸有限公司 35,000,000.00 4.68
6 广州市黄埔龙之泉实业有限公司 33,000,000.00 4.42
7 北京嘉凯置业有限公司 30,772,591.54 4.12
8 北京太伟工贸有限公司 30,000,000.00 4.01
9 深圳市盈冠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00.00 4.01
10 水晶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00.00 4.01
11 深圳市冠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0,000,000.00 4.01
12 北京世纪创元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00.00 4.01
13 北京能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5,000,000.00 3.35
14 深圳市智信利达投资有限公司 20,638,994.06 2.76
15 深圳市泉来实业有限公司 16,451,372.08 2.20
北京中和嘉华投资有限公司(系由北京中和
16 10,000,000.00 1.34
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更名)
17 北京国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0.00 0.67
合计 747,271,098.44 100.00
经核查发行人及股权转让方、股权受让方提供的说明、付款依据等材料,保
荐机构认为,本次股权转让系转让方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公司投资“一参一控”
的规定、业务发展需要并经北京市国资委批复及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招标进行,
转让价格系在挂牌底价基础上竞价确定。股权受让方资金来源清晰合法,价款已
支付完毕。
发行人律师认为,本次股权转让系转让方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公司投资
“一参一控”的规定、业务发展需要并经北京市国资委批复及北京产权交易所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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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招标进行,转让价格系在挂牌底价基础上竞价确定。受让方以来源合法的资
金支付完毕股权转让款。
6、第三次增资
2007年6月25日,一创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增资扩股方案》,作出了如下决议:
(1)本次增资规模为842,728,901.56元,认购价格为每股1.50元人民币,
全部以现金方式出资。本次增资后,一创有限注册资本将从747,271,098.44元增
加至1,590,000,000.00元,资本溢价421,364,450.78元转入资本公积。
(2)同意原股东广州黄埔龙之泉实业有限公司新增出资27,000,000.00元;
同意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等25家新股东出资815,728,901.56元。
2008年8月28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
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1072号),核准注册资本由74,727万元变更
为159,000万元。核准在此次变更中,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和南海能兴(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具备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资格。
2008年9月5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广会所验
字[2008]第0850870017号),确认新增注册资本为842,728,901.56元,资本溢价
为421,364,450.78元转入资本公积。
2008年9月10日,一创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为440301103180610)。
本次增资扩股后,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 270,000,000.00 16.98
2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250,000,000.00 15.72
3 南海能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000.00 9.43
4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03,090,366.14 6.48
5 广州市黄埔龙之泉实业有限公司 60,000,000.00 3.76
6 深圳市则天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5,000,000.00 2.20
7 北京华利泰盛经贸有限公司 35,000,000.00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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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8 深圳市聚源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33,317,774.62 2.10
9 北京嘉凯置业有限公司 30,772,591.54 1.94
10 福州旭源房地产有限公司 30,000,000.00 1.89
11 北京泰达瑞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000,000.00 1.89
12 无锡通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30,000,000.00 1.89
13 西安保德信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0.00 1.89
14 福州景科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00.00 1.89
15 北京太伟工贸有限公司 30,000,000.00 1.89
16 深圳市盈冠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00.00 1.89
17 水晶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00.00 1.89
18 深圳市冠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0,000,000.00 1.89
19 北京世纪创元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00.00 1.89
20 中国华海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27,000,000.00 1.70
21 海城大酒店有限公司 25,000,000.00 1.57
22 北京能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5,000,000.00 1.57
23 深圳市智信利达投资有限公司 20,638,994.06 1.30
24 合肥兴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0.00 1.26
25 北京瑞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00.00 1.26
26 深圳市鑫隆生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00.00 1.26
27 苏州市美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7,000,000.00 1.07
28 深圳市泉来实业有限公司 16,451,372.08 1.03
29 佛山市顺德金纺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00.00 0.94
30 北京瀚成方泽投资有限公司 10,728,901.56 0.67
31 广州市金泉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0.00 0.63
32 南京贝豪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0.00 0.63
33 海南兰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00 0.63
34 北京正联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0.00 0.63
35 富丽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0,000,000.00 0.63
36 广东新中源陶瓷有限公司 10,000,000.00 0.63
37 江西康富置业有限公司 10,000,000.00 0.63
38 北京中和嘉华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0.00 0.63
39 上海国联投资有限公司 8,000,000.00 0.50
40 北京嘉润永利投资有限公司 8,000,000.00 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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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41 北京国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0.00 0.31
42 广东华旭升贸易有限公司 5,000,000.00 0.31
合计 1,590,000,000.00 100.00
7、第三次增资后股权转让(2009-2010年)
(1)2009年股权转让
2009年8月11日,一创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以下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事项 转让出资额
时间 价格(元)
转让方 受让方 (元)
福州旭源房地产有 福建省保诚合创担保 45,000,000.0
2009 年 6 月 10 日 30,000,000.00
限公司 有限公司
海南兰海实业集团 福建省保诚合创担保 15,000,000.0
2009 年 6 月 18 日 10,000,000.00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合肥兴泰信托有限
责任公司(更名为 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 38,000,000.0
2009 年 9 月 30 日 20,000,000.00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 司
公司)
经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挂牌,2009年9月30日,合肥兴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更名为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产权转让合
同》,将其持有的一创有限20,000,000.00元股权(占出资比例1.26%)以评估价
38,000,000.00元转让给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09年9月30日,合肥市产权
交易中心出具《产权交易鉴证书》(合产权鉴字[2009]第11号)对本次产权交易
进行了鉴证。
2009年11月20日,深圳证监局出具《关于对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
更持有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深证局机构字[2009]143号)和《关于对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深证局机构
字[2009]144号)对上述股权变更进行确认。
2009年12月7日,一创有限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经核查发行人及股权受让方提供的说明、付款依据等材料,保荐机构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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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权转让中,第1、2笔系转让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进行,
且第1笔系关联企业间股权转让,转让价格系参考一创有限本次股权转让时的净
资产协商确定;第3笔系经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及合肥
市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进行,转让价格系在挂牌底价基础上竞价确定。股权受
让方资金来源清晰合法,价款已支付完毕。
发行人律师认为,本次股权转让中,第1、2笔系转让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并
经双方协商一致进行,且第1笔系关联企业间股权转让,转让价格系参考一创有
限本次股权转让时的净资产协商确定;第3笔系经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批复及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进行,转让价格系在挂牌底价基
础上竞价确定,受让方以来源合法的资金支付完毕股权转让款。
(2)2010年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9年11月9日和2009年11月27日,一创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以下股权转
让:
股权转让事项
时间 转让出资额(元) 价格(元)
转让方 受让方
北京国利能源投 海城大酒店有
2009 年 8 月 26 日 5,000,000.00 10,000,000.00
资有限公司 限公司
北京能源房地产
海城大酒店有
2009 年 8 月 26 日 开发有限责任公 25,000,000.00 50,000,000.00
限公司

北京嘉凯置业有 厦门市有兴商
2009 年 11 月 3 日 30,772,591.54 64,622,442.23
限公司 贸有限公司
北京华利泰盛经 厦门市有兴商
2009 年 11 月 5 日 35,000,000.00 77,000,000.00
贸有限公司 贸有限公司
南京贝豪科技有 深圳市红山河
2009 年 11 月 20 日 10,000,000.00 20,000,000.00
限公司 投资有限公司
2010年1月19日,深圳证监局出具《关于对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
持有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深证局机构字[2010]11号)和《关于对第一
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深证局机构字
[2010]12号)对上述股权变更进行确认。
2010年2月9日,一创有限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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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经核查发行人及股权受让方提供的说明、付款依据等材料,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股权转让及转让价格系转让方根据自身经营和内部发展需要进行,转让价格
略有差异,但系参考一创有限本次股权转让时的净资产协商确定。股权受让方资
金来源清晰合法,价款已支付完毕。
发行人律师认为,本次股权转让及转让价格系转让方根据自身经营和内部发
展需要进行,转让价格略有差异,但系参考一创有限本次股权转让时的净资产协
商确定,受让方以来源合法的资金支付完毕股权转让款。
(3)2010年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0年5月19日,一创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以下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事项
时间 转让出资额(元) 价格(元)
转让方 受让方
中国华海投资担保 浙江航民实业集
2010 年 4 月 15 日 21,600,000.00 55,080,000.00
有限公司 团有限公司
2010年7月2日,深圳证监局出具《关于对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5%以
下股权转让的无异议函》 深证局机构字[2010]164号)对上述股权变更进行确认。
2010年7月13日,一创有限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经核查发行人及股权受让方提供的说明、付款依据等材料,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股权转让系转让方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进行,转让价格
系参考一创有限本次股权转让时的净资产协商确定。股权受让方资金来源清晰合
法,价款已支付完毕。
发行人律师认为,本次股权转让系转让方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并经双方协
商一致进行,转让价格系参考一创有限本次股权转让时的净资产协商确定,受让
方以来源合法的资金支付完毕股权转让款。
(4)2010年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0年9月3日,一创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以下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事项
时间 转让出资额(元) 价格(元)
转让方 受让方
2010 年 8 月 4 日 广州市金泉投资有 深圳市红山河投 5,000,000.00 13,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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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 资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15日,深圳证监局出具《关于对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
更持有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深证局机构字[2010]311号)对上述股权
变更进行确认。
2010年11月26日,一创有限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经过上述股权变更,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 270,000,000.00 16.98
2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250,000,000.00 15.72
3 南海能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000.00 9.43
4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24,690,366.14 7.84
5 厦门市有兴商贸有限公司 65,772,591.54 4.14
6 广州市黄埔龙之泉实业有限公司 60,000,000.00 3.76
7 海城大酒店有限公司 55,000,000.00 3.45
8 福建省保诚合创担保有限公司 40,000,000.00 2.52
9 深圳市则天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5,000,000.00 2.20
10 深圳市聚源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33,317,774.62 2.10
11 深圳市冠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0,000,000.00 1.89
12 深圳市盈冠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00.00 1.89
13 西安保德信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0.00 1.89
14 北京泰达瑞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000,000.00 1.89
15 无锡通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30,000,000.00 1.89
16 福州景科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00.00 1.89
17 水晶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00.00 1.89
18 北京世纪创元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00.00 1.89

19 北京太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0.00 1.89
20 深圳市智信利达投资有限公司 20,638,994.06 1.30
21 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00.00 1.26
22 北京瑞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00.00 1.26
23 深圳市鑫隆生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00.00 1.26
24 苏州市美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7,000,000.00 1.07
25 深圳市泉来实业有限公司 16,451,372.08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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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26 佛山市顺德金纺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00.00 0.94
27 深圳红山河投资有限公司 15,000,000.00 0.94
28 北京瀚成方泽投资有限公司 10,728,901.56 0.67
29 北京正联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0.00 0.63
30 富丽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0,000,000.00 0.63
31 广东新中源陶瓷有限公司 10,000,000.00 0.63
32 江西康富置业有限公司 10,000,000.00 0.63
33 北京中和嘉华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0.00 0.63
34 上海国联投资有限公司 8,000,000.00 0.50
35 北京嘉润永利投资有限公司 8,000,000.00 0.50
36 中国华海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5,400,000.00 0.34
37 广东华旭升贸易有限公司 5,000,000.00 0.31
38 广州市金泉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0.00 0.31
合 计 1,590,000,000.00 100.00
注:系由北京太伟工贸有限公司更名而来。
经核查发行人及股权受让方提供的说明、付款依据等材料,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股权转让系转让方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进行,转让价格
系参考一创有限本次股权转让时的净资产协商确定。股权受让方资金来源清晰合
法,价款已支付完毕。
发行人律师认为,本次股权转让系转让方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并经双方协
商一致进行,转让价格系参考一创有限本次股权转让时的净资产协商确定,受让
方以来源合法的资金支付完毕股权转让款。
8、第四次增资
2011年2月19日,一创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增资扩股事项:本次
增资扩股每份出资份额按2.60元定价,共募集3.80亿份,合计募集资金9.88亿元,
全部以现金方式出资,增资后,注册资本增加至19.7亿元。
2011年8月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
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230号),核准注册资本由15.9亿元变更为
19.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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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011年8月10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天
职深QJ[2011]671号),验证注册资本已足额到位。
2011年8月15日,一创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301103180610)。
本次增资扩股后,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 337,324,000.00 17.12
2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312,329,000.00 15.85
3 南海能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85,834,000.00 9.43
4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54,482,366.14 7.84
5 厦门市有兴商贸有限公司 82,186,591.54 4.17
6 广州市黄埔龙之泉实业有限公司 74,910,000.00 3.80
7 福州景科投资有限公司 74,122,000.00 3.76
8 海城大酒店有限公司 68,680,000.00 3.49
9 福建省保诚合创担保有限公司 50,000,000.00 2.54
10 北京泰达瑞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7,493,000.00 1.90
11 无锡通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37,493,000.00 1.90
12 水晶投资有限公司 37,493,000.00 1.90
13 北京世纪创元投资有限公司 37,493,000.00 1.90
14 北京太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7,493,000.00 1.90
15 深圳市则天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5,000,000.00 1.78
16 深圳市聚源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33,317,774.62 1.69
17 西安保德信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0.00 1.52
18 深圳市冠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0,000,000.00 1.52
19 深圳市盈冠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00.00 1.52
20 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4,995,000.00 1.27
21 北京瑞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4,995,000.00 1.27
22 苏州市美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1,242,000.00 1.08
23 深圳市智信利达投资有限公司 20,638,994.06 1.05
24 深圳市泉来实业有限公司 20,535,372.08 1.04
25 深圳市鑫隆生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00.00 1.02
26 深圳市红山河投资有限公司 18,727,000.00 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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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27 佛山市顺德金纺集团有限公司 18,572,000.00 0.94
28 北京瀚成方泽投资有限公司 14,677,901.56 0.76
29 富丽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2,497,000.00 0.64
30 北京中和嘉华投资有限公司 12,497,000.00 0.64
31 北京正联投资有限公司 12,394,000.00 0.63
32 广东新中源陶瓷有限公司 12,394,000.00 0.63
33 江西康富置业有限公司 12,394,000.00 0.63
34 北京嘉润永利投资有限公司 9,982,000.00 0.51
35 上海国联投资有限公司 9,900,000.00 0.50
36 中国华海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6,692,000.00 0.34
37 广州市金泉投资有限公司 6,216,000.00 0.32
38 广东华旭升贸易有限公司 5,000,000.00 0.25
合计 1,970,000,000.00 100.00
经核查发行人的工商登记资料、出资股东签订的入股协议及出具的承诺和说
明文件,保荐机构认为,一创有限自2002年以来的增资资金来源清晰无争议,
除下述涉及国有股权形成与变动的程序瑕疵外,增资程序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
序,合法、有效。
发行人律师认为,一创有限自2002年以来的增资资金来源清晰无争议,除
下述涉及国有股权形成与变动的程序瑕疵外,增资程序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
序,合法、有效。
9、第四次增资后股权转让
2011年9月23日,一创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以下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事项 转让出资额
时间 价格(元)
转让方 受让方 (元)
北京瑞丰投资管理 太原市宝瑞达房地
2011 年 8 月 21 日 7,000,000.00 18,200,000.00
有限公司 产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市冠龙投资发 深圳市赫利丰原商
2011 年 9 月 5 日 30,000,000.00 64,500,000.00
展有限公司 贸有限公司
深圳市聚源国际投 深圳市仟叶汇融投
2011 年 9 月 16 日 33,317,746.20 71,966,393.00
资有限公司 资有限公司
2011 年 8 月 26 日 深圳市盈冠投资有 北京永信国际投资 22,000,000.00 57,2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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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事项 转让出资额
时间 价格(元)
转让方 受让方 (元)
限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盈冠投资有 福建通明投资有限
2011 年 8 月 26 日 8,000,000.00 20,800,000.00
限公司 公司
深圳市智信利达投 北京永信国际投资
2011 年 8 月 27 5,000,000.00 13,000,000.00
资有限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智信利达投 福州景科投资有限
2011 年 11 月 10 日 8,638,994.06 22,461,385.00
资有限公司 公司
深圳市智信利达投 福建省康英医药有
2011 年 8 月 27 日 7,000,000.00 18,200,000.00
资有限公司 限公司
本次股份转让受让股东福州景科投资有限公司及新增股东太原市宝瑞达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赫利丰原商贸有限公司、深圳市仟叶汇融投资有限公
司、北京永信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福建通明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省康英
医药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福州景科投资有限公司
福州景科投资有限公司现持有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注
册号:350100100182836),注册资本为20,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薛幼英,企
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福州市鼓楼区五一中路32号元洪花园水仙阁5H
单元。经营范围为对工业、农业、基础设施、能源、金融、证券、房地产的投资。
福州景科投资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的有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福州再造投资有限公司 19,120.35 万元 93.27%
2 谢彩红 551.45 万元 2.69%
3 吴薇 414.1 万元 2.02%
4 林晓艳 414.1 万元 2.02%
注:薛幼英、林圣圣分别持有福州再造投资有限公司 90%、10%的股权。
(2)深圳市仟叶汇融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仟叶汇融投资有限公司现持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5636935),住所为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北路东
侧芳邻大厦226号,法定代表人为高义健,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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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申报);企业管理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
准的项目除外)。
深圳市仟叶汇融投资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的有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高义健 8,000 万元 100%
(3)深圳市赫利丰原商贸有限公司
深圳市赫利丰原商贸有限公司现持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5634280),住所为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3
号大院)4025号航运综合楼1栋七层B767,法定代表人为杨学明,经营范围:国
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
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深圳市赫利丰原商贸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的有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杨学明 6,899.9 万元 98.57%
2 郑钦璋 100.1 万元 1.43%
(4)北京永信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永信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持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
业执照》(注册号:110000004791230),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
为林秀英,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为北京市朝阳
区阜通东大街6号院3号楼7层808室。经营范围:批发(非实物方式)预包装食
品(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月31日),批发甲苯、丙酮、硫酸、盐酸、
有毒品、腐蚀品、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易燃液体、氧化剂和有
机化氧化物、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03
月07日,不在注册地进行实物批发),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顾
问,房地产开发,自有房产物业管理,企业管理,酒店管理,文艺创作,影视策
划,销售商品房、汽车、汽车配件、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
建筑材料、钢材、木材、矿产品、焦炭、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
和储运活动)、七号燃料油、有色金属、黑色金属、金属材料,经济贸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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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北京永信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的有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
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林秀英 16,000 万元 80%
2 林中进 4,000 万元 20%
(5)福建通明投资有限公司
福建通明投资有限公司现持有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注
册号:350000100015195),注册资本为3,066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林美云,公
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福州市五一中路32号元洪大厦8层。经营范围为
对房地产业、工业制造业、教育业、商业贸易业、信息产业、证券业、农业、种
植业、娱乐业以及市政供水工程的投资,化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
销售。
福建通明投资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的有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林钦勇 1,533 万元 50%
2 林钦兴 1,379.7 万元 45%
3 林美云 153.3 万元 5%
(6)太原市宝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太原市宝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持有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小店分局
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140191205014072),注册资本均为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为高来花,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为
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13号千禧大厦26层01-07。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
(仅限销售国家合法建筑)。
太原市宝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的有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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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山西千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 1,900 万元 95%
2 史永康 100 万元 5%
注:史国民、樊亮娥、何扬、李东飞分别持有山西千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0%、20%、10%、
10%的股权。
(7)福建省康英医药有限公司
福建省康英医药有限公司现持有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注册号:350100100034700),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郑春忠,
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齐安路756号源盛纺织服
装公司GJ-16成衣车间第3层西北侧。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中成药、中药材、
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制
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美激素的批发:三类、二类:手术器械、注射穿射器械、
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超声仪器设备、医用激光仪器设备、医用高频仪器设备、
物理治疗康复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X射线设备、医用高能射线设备、临
床检验分析仪器、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医用冷
疗低温冷藏设备,三类、二类:口腔科材料、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医用缝合材
料及粘合剂、医用高分子材料。
福建省康英医药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的有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股东的股东)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厦门宏仁医药有限公司 780 万元 26%
2 林洪强 2,220 万元 74%
注:1、福建金茂投资有限公司、福建天益宏仁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张泽良、黄龙、林
小明分别持有厦门宏仁医药有限公司 51%、36%、5%、5%、3%的股权;2、洪长水、叶
蒙恩、洪鹏飞、王磊、洪来香、洪炳森、洪炳成、洪长木分别持有福建金茂投资有限公司
30%、15%、13%、11%、10%、8%、8%、5%的股权;3、陈文渊、游玉英、陈丽颖分别
持有福建天益宏仁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51%、30%、19%的股权。
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 2011 年入股股东与发行人前四大股东、董监高、本
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签字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
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未在发行人处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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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认为,上述 2011 年入股股东与发行人前四大股东、董监高、本次
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签字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
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未在发行人处任职。
2011年11月3日,深圳证监局出具《关于对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
持有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深证局机构字[2011]207号),对上述股权变
更进行确认。
2011年11月16日,一创有限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经过上述股权变更,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 337,324,000.00 17.12
2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312,329,000.00 15.85
3 南海能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85,834,000.00 9.43
4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54,482,366.14 7.84
5 福州景科投资有限公司 82,760,994.06 4.20
6 厦门市有兴商贸有限公司 82,186,591.54 4.17
7 广州市黄埔龙之泉实业有限公司 74,910,000.00 3.80
8 海城大酒店有限公司 68,680,000.00 3.49
9 福建省保诚合创担保有限公司 50,000,000.00 2.54
10 无锡通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37,493,000.00 1.90
11 北京太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7,493,000.00 1.90
12 北京泰达瑞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7,493,000.00 1.90
13 北京世纪创元投资有限公司 37,493,000.00 1.90
14 水晶投资有限公司 37,493,000.00 1.90
15 深圳市则天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5,000,000.00 1.78
16 深圳市仟叶汇融投资有限公司 33,317,774.62 1.69
17 深圳市赫利丰原商贸有限公司 30,000,000.00 1.52
18 西安保德信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0.00 1.52
19 北京永信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7,000,000.00 1.36
20 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4,995,000.00 1.27
21 苏州市美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1,242,000.00 1.08
22 深圳市泉来实业有限公司 20,535,372.08 1.04
23 深圳市鑫隆生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00.00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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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24 深圳市红山河投资有限公司 18,727,000.00 0.95
25 佛山市顺德金纺集团有限公司 18,572,000.00 0.94
26 北京瑞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7,995,000.00 0.91
27 北京瀚成方泽投资有限公司 14,677,901.56 0.76
28 富丽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2,497,000.00 0.64
29 北京中和嘉华投资有限公司 12,497,000.00 0.64
30 北京正联投资有限公司 12,394,000.00 0.63
31 广东新中源陶瓷有限公司 12,394,000.00 0.63
32 江西康富置业有限公司 12,394,000.00 0.63
33 北京嘉润永利投资有限公司 9,982,000.00 0.51
34 上海国联投资有限公司 9,900,000.00 0.50
35 福建通明投资有限公司 8,000,000.00 0.41
36 太原市宝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000,000.00 0.36
37 福建省康英医药有限公司 7,000,000.00 0.36
38 中国华海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6,692,000.00 0.34
39 广州市金泉投资有限公司 6,216,000.00 0.32
40 广东华旭升贸易有限公司 5,000,000.00 0.25
合 计 1,970,000,000.00 100.00
经核查发行人及股权转让方、股权受让方提供的说明、付款依据等材料,保
荐机构认为,本次股权转让系经转让双方协商一致进行,转让价格略有差异,但
系参考一创有限本次股权转让时的净资产协商确定,其中深圳市赫利丰原商贸有
限公司与深圳市冠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仟叶汇融投资有限公司与深圳市
聚源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均分别为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股权转让。股权受让方资金
来源清晰合法,价款已支付完毕。
发行人律师认为,本次股权转让系经转让双方协商一致进行,转让价格略有
差异,但系参考一创有限本次股权转让时的净资产协商确定,其中深圳市赫利丰
原商贸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冠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仟叶汇融投资有限公司
与深圳市聚源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均分别为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股权转让,受让方
以来源合法的资金支付完毕股权转让款。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认为,除下述涉及国有股权形成与变动的程序瑕疵外,
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合法、有效,历次股权转让不存
1-1-82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在股权纠纷及相关法律风险。
综上所述,发行人律师认为,除下述涉及国有股权形成与变动的程序瑕疵外,
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合法、有效,历次股权转让不存
在股权纠纷及相关法律风险。
10、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1年11月20日,一创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采用发
起设立方式将一创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以发起人协议签订日
公 司 的 全 体 股 东 作 为 发 起 人 , 以 2011 年 9 月 30 日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4,134,593,946.04元按1:0.4764675868的折股比例折成股份公司19.7亿股,改
制前后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2011年10月2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1]
第300008号)确认截至2011年9月30日,一创有限的净资产为4,134,593,946.04
元。
2011年10月31日,上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股份制改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沪银信评报字[2011]第628号)
确认截至2011年9月30日,一创有限的净资产为4,256,582,289.48元。
2012年2月24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242号),核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970,000,000.00元。
2012年3月13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等相关议案,并选举产生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一
届监事会成员。
2012年3月22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本公司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注册号为440301103180610)。整体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 337,324,000.00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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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2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312,329,000.00 15.85
3 南海能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85,834,000.00 9.43
4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54,482,366.14 7.84
5 福州景科投资有限公司 82,760,994.06 4.20
6 厦门市有兴商贸有限公司 82,186,591.54 4.17
7 广州市黄埔龙之泉实业有限公司 74,910,000.00 3.80
8 海城大酒店有限公司 68,680,000.00 3.49
9 福建省保诚合创担保有限公司 50,000,000.00 2.54
10 无锡通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37,493,000.00 1.90
11 北京太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7,493,000.00 1.90
注3
12 北京泰达瑞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7,493,000.00 1.90
13 北京世纪创元投资有限公司 37,493,000.00 1.90
14 水晶投资有限公司 37,493,000.00 1.90
15 深圳市则天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5,000,000.00 1.78
16 深圳市仟叶汇融投资有限公司 33,317,774.62 1.69
17 深圳市赫利丰原商贸有限公司 30,000,000.00 1.52
18 西安保德信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0.00 1.52
19 北京永信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7,000,000.00 1.36
20 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4,995,000.00 1.27
注1
21 苏州市美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1,242,000.00 1.08
22 深圳市泉来实业有限公司 20,535,372.08 1.04
23 深圳市鑫隆生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00.00 1.02
24 深圳市红山河投资有限公司 18,727,000.00 0.95
25 佛山市顺德金纺集团有限公司 18,572,000.00 0.94
26 北京瑞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7,995,000.00 0.91
27 北京瀚成方泽投资有限公司 14,677,901.56 0.76
28 富丽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2,497,000.00 0.64
29 北京中和嘉华投资有限公司 12,497,000.00 0.64
30 北京正联投资有限公司 12,394,000.00 0.63
31 广东新中源陶瓷有限公司 12,394,000.00 0.63
32 江西康富置业有限公司 12,394,000.00 0.63
33 北京嘉润永利投资有限公司 9,982,000.00 0.51
34 上海国联投资有限公司 9,900,000.00 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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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35 福建通明投资有限公司 8,000,000.00 0.41
36 太原市宝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000,000.00 0.36
37 福建省康英医药有限公司 7,000,000.00 0.36
注2
38 中国华海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6,692,000.00 0.34
39 广州市金泉投资有限公司 6,216,000.00 0.32
40 广东华旭升贸易有限公司 5,000,000.00 0.25
合 计 1,970,000,000.00 100.00
注 1:现已更名为美田利华集团有限公司;
注 2:现已更名为中国华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注 3:现已更名为北京泰达瑞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通过发行人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自然人终极股东具
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股东资格。
保荐机构认为,上述通过发行人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自然人终极股东具有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股东资格。
发行人自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改制设立后至今,存在国有股权形成与变动
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国资部门审批以及进场交易等程序的情形,
具体包括如下情况:1、2002 年佛山证券注册资本增至 747,271,098.44 元、2008
年一创有限注册资本增至 159,000 万元、2011 年一创有限注册资本增至 197,000
万元三次增资扩股。2、下表所述的 17 笔股权转让:
序号 时间 转让方 受让方
1 2001 年 2 月 佛山市锐华发展总公司(代北京 北京京放经济发展公司
京放经济发展公司)
广东省佛山粤佳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综合投资公司
(代北京京放经济发展公司)
佛山市电力电气安装公司(代北 北京华宇物业发展公司
京京放经济发展公司)
2 2002 年 4 月 佛山市华信发展公司(代北京京 中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
放经济发展公司) 北京京放经济发展公司)
深圳赛纶实业发展公司(代北京 北京世纪创元投资有限公司
京放经济发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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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时间 转让方 受让方
深圳新纶化纤技术开发公司(代 北京世纪创元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京放经济发展公司)
佛山市东建(集团)公司(代北 北京世纪创元投资有限公司
京京放经济发展公司)
南海市联和集团有限公司(代北 中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
京京放经济发展公司) 北京京放经济发展公司)
3 2002 年 7 月 南海市兴华房地产有限公司(代 南海市兴华房地产有限公司
北京京放经济发展公司)
4 2002 年 12 月 中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北京 深圳市铭源丰投资发展有限
京放经济发展公司) 公司
中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北京 广东伟鸿集团有限公司
京放经济发展公司)
5 2003 年 4 月 中房集团新大陆住房投资建设 深圳市盈冠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北京国际技术合作中心 深圳市冠龙投资发展有限公

6 2007 年 2 月 北京市综合投资公司 首创集团
7 2007 年 6 月 北京国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太伟工贸有限公司
8 2010 年 2 月 北京国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海城大酒店有限公司
北京能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 海城大酒店有限公司
公司
上述国有股权形成与变动存在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国有股权变动审批、评
估、进场交易等法律程序。
经核查以下审批文件及确认函:
(1)一创有限整体改制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过程中,中国证监会于 2012
年 2 月 24 日下发证监许可[2012]242 号《关于核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了发行人的股权设置和股本结构;北京市国资
委于 2012 年 4 月 17 日下发京国资产权[2012]42 号《关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复同意发行人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
(2)北京首创集团于 2013 年 1 月 11 日出具确认函(首创函[2013]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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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发行人历史沿革中涉及首创集团所属企业的国有股权变动事项,尽管存在
委托持股、缺少部分决策文件及协议、部分变动事项未按规定履行国有资产评估
程序等程序性瑕疵,但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股权变动合法有效。
(3)深圳市人民政府于 2013 年 5 月 29 日出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第
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形成与变动情况的确认函》(深府函[2013]106
号),向中国证监会函告确认:发行人自佛山证券公司改制为有限公司至今,存
在三次增资扩股及八次(17 笔)国有股权转让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国有资产评
估、上级国资部门审批以及进场交易等程序,存在程序瑕疵,但相关资料显示,
发行人的国有股权形成与变动情况事实真实,目前不存在法律纠纷和遗留问题,
也未显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国有股权形成与变动结果有效。
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国有股权形成与变动过程中存在的程序方面的瑕疵情
形,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结果有效,不存在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国有股权形成与变动过程中存在的程序方面的瑕疵情
形,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结果有效,不存在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经核查发行人历次股本演变的申请报告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复、核准及
备案文件、发行人股东出具的承诺函,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股权中不存在信托、
委托代持等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股权权属不清等潜在法律
纠纷的情形。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股权中不存在信托、委托代持等名义股东与实际股
东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股权权属不清等潜在法律纠纷的情形。
(二)本公司的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1、收购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的前身海南北海商务代理公司成立于1993年,
海南北海投资商务代理公司于1995年更名为百福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并由海南
迁址到北京。
2007年5月9日,百福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易安伟业科贸有
限公司将其持有的百福期货经纪有限公司50.00%的股权转让给第一创业证券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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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限责任公司;同意北京华天神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百福期货经纪有限
公司46.00%的股权转让给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北京华天神龙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百福期货经纪有限公司4.00%的股权转让给黔西南天
润科技有限公司;同意将注册资本由30,000,000.00元变更为50,000,000.00元;
同意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19,200,000.00元;同意黔西南天润科技有
限公司增资800,000.00元。
各方交易主体在2007年5月25日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约定易安伟业、华天神
龙将百福期货以不含任何资产和负债的净壳转让给第一创业和黔西南天润。股权
转让的定价依据为百福期货持有的中国证监会颁发的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的价
值。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 占实收资本比例 转让价款
华天神龙 第一创业 1,380 46%
华天神龙 黔西南天润 120 4%
易安伟业 第一创业 1,500 50%
2008年5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百福期货经纪有
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股权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688号),对上述事项予以
核准。2008年6月23日,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
( 五 联 方 圆 验 资 字 ( 2008 ) 010539 号 ), 验 证 一 创 期 货 的 注 册 资 本 由
30,000,000.00元增加至50,000,000.00元,已足额到位。
2008年6月24日,百福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名
称变更为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并获发注册号为110000010466520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8年7月11日,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将注册资本
由50,000,000.00元变更为100,000,000.00元,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
48,000,000.00元,黔西南天润科技有限公司增资2,000,000.00元。
2008年10月21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1216号),对上述增资予以核准。
2008年12月22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中
喜验字(2008)第01052号),验证上述注册资本已足额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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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009年4月20日,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黔西南天润
科技有限公司将持有的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4.00%股权转让给第一创业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在同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转让价款为330万元。
定价依据是黔西南天润于2007年入股支付的20万元转让款、2008年为一创期货
两次增资投入的共280万元出资款,及溢价30万元的合计数。
2009年9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第一创业期货有
限责任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904号)核准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
任公司股权变更。2009年10月12日,一创期货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获发《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股权转让完成后,第一创业现持有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100.00%的股
权。
发行人律师认为,一创期货上述股权变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合法、有
效,股权转让不存在纠纷及相关法律风险。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2007年、2009年先后两次收购百福期货合计100%的
股权,定价清晰、合理,获得了证监会核准,完整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设立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2月1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对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展
直接投资业务试点的无异议函》(机构部部函[2010]49号),核准第一创业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出资2亿元人民币,设立全资控股子公司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开展直接投资业务。
2010年3月18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广会所
验字[2010]第10001410018号),验证注册资本已足额到位。
2010年4月6日,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正式成立。
3、设立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12月31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设立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929号),核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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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司与J.P. Morgan Broking (Hong Kong) Limited共同出资设立第一创业摩根大通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在北京市。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800,000,000.00元人民
币,其中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533,600,000.00元,占比66.70%;J.P.
Morgan Broking (Hong Kong) Limited出资266,400,000.00元,占比33.30%。合
资双方约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以及双方约定的前提下,将来J.P.
Morgan Broking(Hong Kong) Limited(或与其指定的其它方一起)可以提高在
一创摩根的持股比例。
2011年4月27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北京验字(2011)第014号),验证上述注册资本已足额到位。
2011年5月26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
4、设立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设立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651号),核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
金合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
册地在深圳市。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7,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第一
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1,900.00万元,占比70.00%;深圳市金合信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5,100.00万元,占比30.00%。
2014年7月9日,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正式成立。
5、设立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拟出资3亿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开展金融产品投资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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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014年7月30日,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及设立时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一)历次验资情况
1、1997年脱钩改制时的验资
1997年12月16日,广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粤会所验字[97]第
108号),经审验,截至1997年12月15日止,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收到其股
东投入的资本80,000,000.00元。
2、2002年增资扩股时的验资
2002年7月22日,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天孜湘验
[2002]3-87号),验证公司注册资本从80,000,000.00元增加至747,271,098.44元。
3、2008年增资扩股时的验资
2008年9月5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广会所验字
[2008] 第 0850870017 号 ), 验 证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从 747,271,098.44 元 增 加 至
1,590,000,000.00元。
4、2011年增资扩股时的验资
2011年8月10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天职
深 QJ[2011]671 号 ), 验 证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从 1,590,000,000.00 元 增 加 至
1,970,000,000.00元。
5、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的验资
2012年3月9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2]第
130123号),验证公司注册资本为1,970,000,000.00元。
(二)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的资产评估情况
2011年10月31日,上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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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责任公司股份制改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沪银信评报字[2011]第628
号)确认:截至2011年9月30日,一创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为4,256,582,289.48
元。
(三)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本公司是在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原有限公司的股东
以其持有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所对应的经审计的净资产作为对股份有限公司出
资。
五、发起人和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图
(一)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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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二)内部组织架构图
(三)主要部门的工作职责
1、业务部门
部门名称 职责概述
负责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运作。致力于通过不断提升研究能力、投资
资产管理部 能力,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资产管理服务,帮助客户实现财富的保值
和增值。
负责以公司自有资金通过公司自营账户为公司买卖上市证券以及中国
证券投资部 证监会认定的其它证券品种,实现公司授权投资的自有资金的保值与
增值。
负责公司营业网点管理与零售客户开发,以及与零售客户相关的代理
零售经纪部 证券买卖、金融产品销售、客户服务、客户资产配置建议顾问与咨询
等财富管理服务等工作。
负责开展固定收益证券的销售、交易及做市等业务,在控制风险的基
固定收益部 础上,获取与客户、交易对手等多方的共赢。在此基础之上,不断提
升销售、交易和做市规模,扩大公司在债券市场的影响力。
负责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含融资融券、转融通、股票质押式回购等融
融资融券部
资类业务)的日常管理,通过有效协调内外部资源,做好客户的征信、
1-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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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职责概述
授信以及日常相关风险管理工作,协助计划财务部做好融资融券所需
资金的筹集、头寸调度和管理,致力于满足客户的融资融券业务需求,
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负责企业融资业务工作,主要包括:新三板推荐挂牌项目的承揽、尽
调、立项、改制、挂牌、持续督导,以及已挂牌公司定向增资、财务
企业融资部
顾问、IPO 转板介绍、做市等工作;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承揽、立项、
尽调、备案与发行、流通与转让、持续跟踪与后续风险评估等工作。
负责 PB 业务线及公司机构客户开发及维护的业务执行及统筹管理,
银行、第三方机构等产品渠道开发及维护,以及针对机构客户提供各
销售交易部
类服务,包括:为机构客户提供代理交易服务;向机构客户销售公司
承销、分销的金融产品;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
负责金融衍生品的设计与投资运作工作。致力于通过研究低风险套利,
衍生产品部 风险可控的数量化、程序化交易等方式,实现公司授权投资的自有资
金的增值。
研究所 负责宏观经济及固定收益研究,对机构客户提供研究报告及服务。
负责对管辖内各营业部的日常管理,对营业部的经营风险进行有效控
上海分公司 制与管理。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开展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融资
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2、职能部门
部门名称 职责描述
负责公司总体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规范财
务行为,控制财务风险,并通过建立健全财务数据平台和决策分析体
计划财务部 系,组织研究、提出或制定财务政策及合理化建议,为公司提供决策
参考。具体包括:制度建设、预算管理、资金管理、费用管理、税务
管理、分支机构财务管理、财务分析及督导。
负责办理公司客户及自有资产的场内清算业务,负责公司客户交易结
算资金的统筹管理,确保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安全、准确;负责承担
公司的场外交易业务管理工作,包括银行间市场、股转系统业务涉及
的各系统清算工作以及柜台交易市场、机构间市场的产品运营管理、
登记注册、交易转让、清算交收等日常运营工作;负责客户资金的交
收管理、交易单元管理、代理登记结算机构的登记托管业务管理等;
运营管理部
负责业务管理系统的业务参数管理和权限管理,负责执行公司资产管
理和自营部门下达的场内交易指令;负责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运营支
持工作,主要包括产品登记注册、资金管理、估值核算、账户管理、
信息披露、产品报表报备以及产品日常的设立、存续和清盘等综合事
务;负责承担公司私募及公募基金外包服务职能,为公司的私募和公
募基金客户提供 TA 和估值核算基础服务以及基金行政增值服务等。
负责制定前瞻的 IT 规划并组织实施,持续建设先进安全的信息系统基
信息技术中心 础平台,开发先进、高效实用的应用平台,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
行,支撑、引领公司业务发展和创新。具体包括:信息技术规划、信
息系统建设、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信息技术培训、信息技术安全及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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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部门名称 职责描述
术管理工作。
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资产的安全性进
稽核部 行检查、评价、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实施。包括:常规稽核、
专项稽核、离任审计等工作。
负责推动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对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信用
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等制定并完善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和流程;对相
应风险状况进行识别和评估,建立、完善风险汇报与管理体系;对公
风险管理部
司主要业务及策略的风险收益状况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组织
建设风险管理信息技术系统;对业务及相关职能部门出现的风险事件
进行提示、预警和处置。
制订公司合规管理制度;对公司制度、决策及各项业务活动的开展进
行合规审查;组织相关部门梳理并评估制度及流程的合规性,并根据
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变化,督导相关部门制定、及时完善相关制度
及流程;对公司与员工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监督与检
查;向公司各级机构与人员提供合规咨询;组织与开展合规宣导与合
规培训;对涉及公司与员工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与举报进行调查,
法律合规部 并督促整改及按规定报告;对公司合同进行法律审核;识别与评估公
司的法律风险与合规风险,并进行管理与报告;组织实施反洗钱工作;
协助合规总监开展监管配合工作;制定公司投/融资项目风险控制制
度,对公司投/融资项目进行事前风险评估和审查;制定公司投/融资项
目的投后/贷后管理制度,对公司及子公司投/融资项目的投后/贷后管
理机制进行督导、复核、检查;对公司推荐挂牌的新三板项目持续督
导情况进行督导、复核、检查。
负责办理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的各种事务,包括:组织
筹备召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董事会办公室 起草相关会议文件、会议记录并管理相关档案;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工作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持续向公司董事、监事提供监管
法规、政策;参与公司内部治理工作。
负责为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前瞻、专业、高效、有力的人力资源
管理支持。包括:建立并持续优化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则;通过前瞻
人力资源部
性的人力资源规划和实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人才选、用、育、留
的需求,满足公司激励员工队伍、提升组织效率的需要。
负责公司战略研究与决策支持工作,提供战略与新业务决策的相关咨
询服务;推动公司战略实施;负责一创投资、创新资本股权投资项目
的决策管理及运营支持工作;支持一创投资、创新资本及其下属公司
在业务、法律支持,合同协议设计与拟订,公司治理与业务谈判等方
战略管理办公室
面的事宜;负责梳理一创投资、创新资本及其下属公司的客户与业务
资源的信息并及时更新,根据需要整合公司内其它业务与产品线进行
对接;支持、推进公司以一创投资、创新资本为平台而进行的业务开
拓方面的事务,推动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负责公司招标采购、固定资产、后勤保障等行政事务管理,以及投行
行政管理及大厦运营部
大厦运营管理等相关工作。
负责公司战略执行与督导落实、品牌管理等工作,包括:公司总体工
总裁办公室 作督导、重大事项与重大项目督办;公司内外收、发文管理与督办工
作,公司印章与档案管理工作;公司重大会议的组织工作以及品牌管
1-1-95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部门名称 职责描述
理工作。
负责北京办事处日常公文流转、后勤接待等行政管理工作,为公司在
北京办事处
京的业务提供行政支持与后勤服务。
(四)本公司的分支机构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有35家证券营业部和1家分公司。截至2015
年12月31日,分支机构员工人数1,187人。具体情况如下:
序 营运资金(单
分支机构名称 地址 成立日期 人数
号 位:元)
广东省佛山市季华四路
佛山季华四路证券营
1 33 号佛山创意产业园内 3 2000年 5,000,000.00 66
业部
号楼第 4 层 409 室
佛山绿景三路证券营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绿景
2 1999年 5,000,000.00 74
业部 三路 2 号二层
北京新街口北大街证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北大
3 2004年 5,000,000.00 109
券营业部 街 3 号 6 层 605、606 室
上海巨野路证券营业 上海市巨野路 53 号一层、
4 2001年 5,000,000.00 42
部 57 号二层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深
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
5 南大道 4013 号兴业银行 2004年 5,000,000.00 86
业部
大厦 2405-2408
廊坊建设路证券营业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康庄
6 2002年 5,000,000.00 55
部 小区甲 1#2 号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
长沙韶山中路证券营
7 中路 526 号云鼎公馆 A 栋 1998年 5,000,000.00 58
业部
五楼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元美
东莞元美路证券营业
8 路 2 号财富广场商铺 117 2010年 5,000,000.00 32

号、1 单元 706、707、708
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百丈
宁波百丈东路证券营
9 东路 37 号 13-07、08、09、 2010年 5,000,000.00 22
业部
10、12、13 室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北干
杭州金城路证券营业
10 街道金城路 540 号心意广 2010年 5,000,000.00 35

场 3 幢 501 室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猎德
广州猎德大道证券营
11 大道 46、48 号 302 房自 2010年 5,000,000.00 35
业部
编 302 号
1-1-96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 营运资金(单
分支机构名称 地址 成立日期 人数
号 位:元)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连江
南路 15 号福建省龙福机
福州连江南路证券营
12 电批发市场二期“龙福商 2010年 5,000,000.00 15
业部
业广场”八层 8001-8008

青岛南京路证券营业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南京
13 2010年 5,000,000.00 23
部 路 38 号甲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
大连会展路证券营业
14 展路 67 号 3 单元 16 层 1 2010年 5,000,000.00 31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农
郑州农业东路证券营 业东路与九如路宝龙城市
15 2010年 5,000,000.00 39
业部 广场 B1077、B1078、
B3120-B3126 号
重庆融景中心证券营 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
16 2010年 5,000,000.00 26
业部 88 号 1 单元 6 层 6-3
梅州彬芳大道证券营 广东省梅州市彬芳大道中
17 2010年 5,000,000.00 30
业部 段华山综合楼 1 楼、2 楼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迈皋
南京营苑北路证券营
18 桥街道营苑北路 2 号 2 栋 2011年 5,000,000.00 25
业部
9 号、10 号
武汉市江岸区黄浦路 68
武汉解放大道证券营 号“上东汇商业中心”一楼
19 2011年 5,000,000.00 63
业部 大门入口处及塔楼 5 楼
5-501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东流
合肥东流路证券营业 路西 999 号新际商务中心
20 2011年 5,000,000.00 31
部 B 栋 1 层 101 号、13 层
1311-1313 号
金华施光南音乐广场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施光
21 2011年 5,000,000.00 44
证券营业部 南音乐广场音乐厅一楼
天津黄河道证券营业 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 359
22 2011年 5,000,000.00 32
部 号一、二层
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
北京阜石路证券营业
23 165 号院 3 号楼 165-19、 2011年 5,000,000.00 38

165-26-2
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市软件
深圳海天一路证券营
24 产业基地第 4 栋裙楼 01 2011年 5,000,000.00 29
业部
层 35、36、37、38 号
广州翠宝路证券营业 广州市海珠区翠宝路 186
25 2011年 5,000,000.00 24
部 号三楼自编 3017 房
1-1-97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 营运资金(单
分支机构名称 地址 成立日期 人数
号 位:元)
广州中山六路证券营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
26 2011年 5,000,000.00
业部 238 号 801 房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
深圳笋岗东路证券营
27 12 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 2012年 5,000,000.00
业部
25 楼
武汉盘龙城巨龙大道 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 注1
28 2014 年 -
证券营业部 开发区楚天大道特 1 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清路
上海长清路证券营业
29 507 号 1 层 A106、A186 2014年 - 10


廊坊永兴路证券营业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华夏
30 2014 年 5,000,000.00
部 幸福城润园 S2-106 号
温州汤家桥路证券营 温州市汤家桥路大自然家
31 2015 年 - 8
业部 园 1 幢 1502 室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
深圳投行大厦总部证
32 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01 2015 年 - 7
券营业部
夹层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
佛山高明大道证券营
33 明大道东 500 号 9 座 105、 2015 年 - 10
业部
106 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
34 验区巨野路 57 号 2 层 2015 年 - 0
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01、202、205、206 室
郑州东风路证券营业 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 28 注2
35 2016 年 - 1
部 号院 20 号楼 2 层商 18 号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
深圳福中三路证券营 注3
36 中三路 1006 号诺德金融 2016 年 - 0
业部
中心主楼 27G
注:1、2014 年以来,公司新设营业部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不再体现营运资金,因此标注
“-”;
2、郑州东风路营业部于 2016 年 1 月 14 日取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3、深圳福中三路营业部于 2016 年 2 月 15 日取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六、发行人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钱龙海
1-1-98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成立日期:2010年4月6日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实收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境内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为客户提供股权投资的财
务顾问服务;设立直投基金、筹集并管理客户资金进行股权投资;在有效控制风
险、保持流动性的前提下,以现金管理为目的,闲置资金可用于投资依法公开发
行的国债、投资级公司债、货币市场基金、央行票据等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强的
证券,以及证券投资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者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证监会同
意的其他业务。
本公司持有一创投资100.00%的股权。
一创投资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总资产 604,535,010.17
净资产 399,365,126.10
项目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39,763,525.54
净利润 23,196,352.29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一创投资的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1、北京一创吉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6号楼三层301
法定代表人:吴英奎
成立日期:2012年8月6日
注册资本:816.5万元
实收资本:816.5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1-1-99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出资人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北京通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0.00 24.50
吉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200.00 24.50
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16.50 51.00
合计 816.50 100.00
一创吉星2014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总资产 10,367,843.24
净资产 9,041,990.63
项目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4,927,460.97
净利润 649,207.18
经一创吉星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自2015年1月22日起,一创
吉星进入清算解散程序。
2、深圳一创创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兴二道6号武汉大学深圳产学研大楼B815房(入驻:
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龙海
成立日期:2013年6月4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
实收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顾
问(不含限制项目)
一创投资持有一创创盈100.00%的股权。
一创创盈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单位:元
1-1-100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67,817,845.23
净资产 10,900,895.84
项目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5,371,115.30
净利润 4,013,363.67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一创创盈的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1)深圳一创中科垃圾焚烧发电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2013年10月17日,一创创盈作为普通合伙人与另外2家有限合伙人北京华熙
颐美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晶创收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出资设立了一创中科,
一创中科基本情况如下: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层
投资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一创创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17日
出资额:4,800万元
经营范围: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出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出资人 出资额 出资比例(%)
深圳一创创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000,000.00 16.67
北京华熙颐美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0.00 20.83
深圳市晶创收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30,000,000.00 62.50
合计 48,000,000.00 100.00
一创中科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元
1-1-101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79,836,063.87
净资产 79,774,203.05
项目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35,130,615.94
净利润 34,166,355.12
(2)深圳中和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014年7月31日,一创创盈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深圳市胜正股权投资企业(普
通合伙)出资设立了深圳中和,深圳中和基本情况如下: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与金田路交汇处卓越世纪中心3号楼19层1908
投资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胜正股权投资企业(普通合伙)(委派:
张胜利)
成立日期:2014年7月31日
出资额:2,000万元
经营范围:开展股权投资(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
出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出资人 出资额 出资比例(%)
深圳市胜正股权投资企业(普通合伙) 10,000,000.00 50.00
深圳一创创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00.00 50.00
合计 20,000,000.00 100.00
深圳中和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未经审
计):
单位:元
1-1-102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5,967,900.60
净资产 25,957,180.60
项目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5,967,180.60
净利润 5,967,180.60
(3)深圳富显环保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2014年8月20日,一创创盈作为普通合伙人与广州市黄埔龙之泉实业有限公
司、深圳中和、北京华熙颐美投资有限公司出资设立了深圳富显环保股权投资基
金企业(有限合伙)。2015年2月7日,一创创盈受让广州市黄埔龙之泉实业有限
公司所持有的14.49%的股权。2015年10月20日进行了增资。富显环保基本情况
如下: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8楼
投资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一创创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吴英奎)
成立日期:2014年8月20日
出资额:7,527万元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业务
出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出资人 出资额 出资比例(%)
深圳一创创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4,360,000.00 58.93
深圳中和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0,000,000.00 26.57
北京华熙颐美投资有限公司 10,910,000.00 14.49
合计 75,270,000.00 100.00
富显环保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单位:元
1-1-103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01,127,014.29
净资产 101,086,905.29
项目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28,516,269.27
净利润 26,831,260.27
3、吉林省国家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长春市高新区蔚山路2559号吉林投资大厦A座7层715室
法定代表人:付雁顺
成立日期:2013年5月24日
注册资本:26,250万元
实收资本:26,250万元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以及法律法规允许创业投资基金从事的其他业务
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出资人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北京通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8,000.00 30.4762
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 19.0476
吉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 19.0476
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 19.0476
北京世恒天泰科贸有限公司 3,000.00 11.4286
北京一创吉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50.00 0.9524
合计 26,250.00 100.00
注:根据一创吉星与新材料基金签订的基金委托管理协议,新材料基金委托一创吉星担任其
资产管理人,收取固定管理费及浮动管理费。
新材料基金2014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单位:元
1-1-104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总资产 265,600,838.76
净资产 262,742,680.02
项目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6,815,101.02
净利润 1,303,508.58
经新材料基金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自2014年12月5日起,新
材料基金进入清算解散程序。
4、深圳一创恒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易富恒通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车恰一
成立日期:2014年4月29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
实收资本:256万元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
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
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
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出资人 出资额 出资比例(%)
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55.00 51.00
北京信世恒通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45.00 49.00
合计 500.00 100.00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一创恒通的对外投资主要为武汉高创华拓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1-105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公司名称:武汉高创华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999号
法定代表人:吴英奎
成立日期:2014年3月14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
实收资本:450万元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
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出资人 出资额 出资比例(%)
深圳一创恒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55.00 51.00
湖北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20.00
李年生 100.00 20.00
金振涛 15.00 3.00
王震 15.00 3.00
欧阳明 15.00 3.00
合计 500.00 100.00
武汉高创华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981,650.46
净资产 1,702,451.16
项目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净利润 -247,548.84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武汉高创华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主要对外投资为
湖北高长信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情况如下:
1-1-106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公司名称:湖北高长信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襄阳市高新区追日路2号A108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黎苑楚
成立日期:2015年6月8日
出资额:25,300万元
经营范围:新材料相关领域和其他领域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
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出资人 出资额 出资比例
武汉高创华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0.00 1.20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 19.80
湖北省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湖北省创业投资引
5,000.00 19.80
导基金管理中心)
湖北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500.00 9.90
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 19.80
中景润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3,500.00 13.80
凤台县汇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000.00 11.80
湖北高投资本经营有限公司 1,000.00 3.90
合计 25,300.00 100.00
5、深圳市一创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层
法定代表人:吴英奎
成立日期:2014年7月11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
实收资本:0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创业投资业务;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
1-1-107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
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
一创投资持有一创创富100.00%的股权。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一创创富的对外投资主要为北京一创远航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北京一创远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机场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赵岩
成立日期:2014年9月26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
实收资本:0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项目投资。
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出资人 出资额 出资比例(%)
深圳市一创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55.00 51.00
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45.00 49.00
合计 500.00 100.00
6、深圳一创新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吴英奎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7日
注册资本:1,510万元
实收资本:1,51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顾问;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
1-1-108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企业;为企业提供股权投资管理服务。(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
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出资人 出资额 出资比例(%)
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70.10 51.00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39.90 49.00
合计 1,510.00 100.00
深圳一创新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0,716,089.05
净资产 15,706,755.20
项目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825,146.03
净利润 606,755.20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一创新天的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1)国泰一新(北京)节水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九号8层801室
法定代表人:吴英奎
成立日期:2015年4月29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股权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下列
业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和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
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1-1-109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出资人 出资额 出资比例(%)
深圳一创新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10.00 51.00
北京国泰节水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90.00 29.00
中嘉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200.00 20.00
合计 1,000.00 100.00
国泰一新(北京)节水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9,703,338.66
净资产 9,703,338.66
项目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13,644.80
净利润 -296,661.34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国泰一新(北京)节水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对
外投资主要为北京国泰一新节水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北京国泰一新节水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线阁街10号4层420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国泰一新(北京)节水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6月19日
出资额:72,000万元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出资人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国泰一新(北京)节水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 1.39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 27.78
1-1-110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出资人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上海沃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 6.94
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 6.94
北京国泰节水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6.94
中嘉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 6.94
深圳世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 6.94
北京机恒新鼎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 6.94
崔恺 5,000.00 6.94
张占伟 5,000.00 6.94
杨路 5,000.00 6.94
徐令彦 5,000.00 6.94
付玉霞 1,000.00 1.39
合计 72,000.00 100.00
(2)深圳一创新天物联网产业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8层
投资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一创新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6月16日
出资额:14,627万元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出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出资人 出资额 出资比例(%)
深圳一创新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93.00 2.00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463.00 10.00
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901.00 13.00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970.00 75.00
合计 14,627.00 100.00
深圳一创新天物联网产业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经立信
1-1-111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45,692,820.84
净资产 145,692,820.84
项目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163,949.49
净利润 -577,179.16
7、深圳一创大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吴英奎
成立日期:2015年3月4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顾问;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
企业;为企业提供股权投资管理服务。
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出资人 出资额 出资比例(%)
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10.00 51.00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90.00 49.00
合计 1,000.00 100.00
深圳一创大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
单位:元
1-1-112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0,705,949.57
净资产 10,507,681.27
项目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718,990.44
净利润 507,681.27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深圳一创大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对外投资主要为
深圳一创大族特种机器人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深圳一创大族特种机器人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8层
投资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一创大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吴
英奎)
成立日期:2015年6月9日
出资额:6,969.92万元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
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投资管理。
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出资人 出资额 出资比例(%)
深圳一创大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9.70 1.00
深圳市大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381.11 48.51
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519.11 50.49
合计 6,969.92 100.00
深圳一创大族特种机器人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
下(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9,124,729.51
1-1-113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净资产 29,124,729.51
项目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210,270.49
净利润 -875,270.49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深圳一创大族特种机器人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的
对外投资主要为深圳市贝特尔机电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深圳市贝特尔机电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松坪山齐民道1号八楼
成立日期:1999年5月14日
注册资本:1,790.00万元
实收资本:1,790.00万元
经营范围: 机电产品的购销及其它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
款,专卖商品),工业自动化设备的技术开发,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限定
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精密模具加工,机械加工,钢结构制作(具
体项目另行申报)。
深圳一创大族特种机器人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深圳市贝特尔机电有限
公司24.02%的股份。
8、深圳一创大族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8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一创大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吴英奎)
成立日期:2015年10月13日
出资额: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1-1-114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出资人 出资额 出资比例(%)
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74.50 50.745
深圳市大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875.50 48.755
深圳市一创大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0 0.500
合计 10,000.00 100.00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深圳一创大族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对外
投资主要为孚阳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孚阳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939号5幢169室
成立日期:2014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8,327.29万元
实收资本:6,545.19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太阳能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
转让,投资管理,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以
上咨询均除经纪),实业投资,会务服务,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
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光伏设备、机械设备、
电子产品、电线电缆、橡塑制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
安全专用产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深圳一创大族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孚阳能源科技(上海)有限
公司45.00%的股份。
9、深圳第一创业元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
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成立日期:2015年10月22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实收资本:2,200万元
1-1-115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投资顾问(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受托管理股
权投资基金(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及发行基金、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及发行基
金管理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一创投资持有深圳第一创业元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深圳第一创业元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对外投资主
要为深圳聚创文化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深圳聚创文化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刘红霞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3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
实收资本:0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顾问;股权
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为企业提供股权投资管理服务。
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出资人 出资额 出资比例(%)
深圳第一创业元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55.00 51.00
深圳市聚橙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245.00 49.00
合计 500.00 100.00
10、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
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成立日期:2015年05月27日
1-1-116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注册资本:41亿元
实收资本:41亿元
经营范围:各类信用主体及债项产品信用增进;征信业务和信用评级;股权、
债券及金融衍生品投资;增信产品的创设与交易;增信基金设立与运营管理;信
用受托管理及咨询;其他与信用增进相关的私募投资业务等。
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由20家金融机构共同发起设立,第一创业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持有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1.22%股权。
11、深圳市透镜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
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红霞
成立日期:2015年7月9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实收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1)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不含限制
项目);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顾问(不含限制项目)。(2)计算机软
件、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销售;信息系统设计、集成、运行维护;信息技术咨
询;集成电路设计、研发。(3)网上贸易、网上咨询、网上拍卖、网上广告、网
络商务服务、数据库服务、数据库管理
一创投资持有深圳市透镜科技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
深圳市透镜科技有限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总资产 19,233,807.29
净资产 19,224,370.04
1-1-117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149,726.55
净利润 -775,629.96
12、广东恒元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10536
法定代表人:邱巍
成立日期:2016年1月18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收资本:0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顾问;财务咨询顾
问;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为企业提供股权投资管理服务。
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出资人 出资额 出资比例(%)
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10.00 51.00
广东恒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90.00 49.00
合计 1,000.00 100.00
(二)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北大街3号6层603、604室
法定代表人:苏江
成立日期:1993年3月31日
注册资本:17,000万元
实收资本:17,000万元
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资产管理。
本公司持有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
1-1-118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一创期货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总资产 1,538,014,253.52
净资产 123,243,967.79
项目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41,395,911.93
净利润 7,279,363.65
(三)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卓著中心10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成立日期:2011年5月26日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实收资本:80,000万元
经营范围:股票与公司债券(不含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承销与保荐
本公司出资533,600,000.00元,占比66.70%,J.P. Morgan Broking (Hong
Kong) Limited 出资266,400,000.00元,占比33.30%。
一创摩根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总资产 902,020,082.49
净资产 823,802,120.25
项目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252,176,060.50
净利润 17,564,029.84
(四)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1-119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
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成立日期:2014年7月30日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实收资本:10,8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本公司持有创新资本100.00%的股权。
创新资本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82,308,431.99
净资产 158,882,676.57
项目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61,413,635.07
净利润 38,020,888.36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创新资本的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1、北京元富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甲28号18层1803
法定代表人:徐向华
成立日期:2014年6月20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顾
问(不含限制项目)。
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1-1-120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出资人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北京适之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600.00 60.00
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400.00 40.00
合计 1,000.00 100.00
元富源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7,334,463.40
净资产 10,129,238.85
项目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4,223,367.24
净利润 66,782.48
2、一创鸿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
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皓宇
成立日期:2015年5月8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收资本:0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
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顾问(不含限制项目)。
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出资人 出资额 认缴比例(%)
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510.00 51.00
北京信世恒通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490.00 49.00
1-1-121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出资人 出资额 认缴比例(%)
合计 1,000.00 100.00
3、深圳一创盈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
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巍
成立日期:2016年1月22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实收资本:0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顾问;受托管理股权投资
基金;实业投资。项目投资、资产管理、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
从事下列业务:发放贷款;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公开方式
募集资金;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企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
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
流程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服务。
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出资人 出资额 认缴比例(%)
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800 60.00
北京盈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00 40.00
合计 3,000.00 100.00
4、北京第一创业圆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楼等2幢甲9号楼8层801B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30日
1-1-122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实收资本:0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顾问;受托管理股权投资
基金;实业投资。
创新资本持有北京第一创业圆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份。
5、深圳市创海富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已转让)
报告期内创新资本曾持有创海富信25.49%的股权,创新资本将该部分股权
转让前,创海富信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出资人 出资额 出资比例(%)
深圳市世纪海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50.00 38.23%
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00.00 25.49%
张敏 250.00 21.24%
许建平 177.00 15.04%
合计 1,177.00 100.00
2015年6月12日,深圳市世纪海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与顾京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持有创海富信38.23%和
25.49%的股权以675万元和450万元转让给顾京。
2015年6月25日,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变更(备案)通知书》([2015]
第83528457号),核准上述股权变更事宜并颁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
册号:440301109372153)。
转让后创海富信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出资人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张敏 250.00 21.24%
许建平 177.00 15.04%
顾京 750.00 63.72%
合计 1,177.00 100.00
1-1-123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五)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成立日期:2014年7月9日
注册资本:17,000万元
实收资本:17,000万元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出资人 出资额 出资比例(%)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900.00 70.00
深圳市金合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100.00 30.00
合计 17,000.00 100.00
创金合信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50,688,906.09
净资产 183,186,453.95
项目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121,281,763.45
净利润 11,147,534.01
(六)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124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成立日期:2001年5月28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实收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凭
基金管理资格证书A012经营)。
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股东 出资额 出资比例(%)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8,000,000.00 49.00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8,000,000.00 29.0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2,000,000.00 21.00
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0 1.00
合计 200,000,000.00 100.00
银华基金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总资产 2,422,543,475.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766,956,633.45
项目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1,889,912,077.6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36,142,583.25
(七)证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有贸易试验区基隆路6号7层72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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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关荣
成立日期:2015年1月8日
注册资本:251,875万元
实收资本:251,875万元
经营范围:证券行业联网互通平台建设,金融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投资与
资产管理,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证通股份有限公司由36家金融机构共同发起设立,本公司出资2,500万元,
持有证通股份有限公司0.99%股权。
(八)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金融街B区5号地)B幢8层B808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成立日期:2013年2月27日
注册资本:755,024.4469万元
实收资本:755,024.4469万元
经营范围:提供以非公开募集方式设立产品的报价、发行与转让服务;提供
证券公司柜台市场、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私募市场的信息和交易联网服务,并
开展相关业务合作;提供以非公开募集方式设立产品的登记结算和担保品第三方
管理等服务;管理和公布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相关信息,提供私募市
场的监测、统计分析服务;制定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业务规则,对其
参与人和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监督管理;进行私募市场和私募业务的开发、推广、
研究、调查与咨询;建设和维护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技术系统;经中
国证券业协会授权和证监会依法批准的其他业务。
本公司出资3,000万元,持有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0.40%股权。
七、发行人股东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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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公司40家法人股东都是公司发起人,由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董事会决策机
制及董事会成员构成特点,公司的经营方针及重大事项的决策系由全体股东充分
讨论后确定,无任何单独一方能够决定和实质控制,因此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1、股权结构特点
报告期内,发行人股权结构较为分散,无任何股东单独持股比例高于20%。
第一大股东华熙昕宇自2009年至2011年8月持股比例为16.98%,2011年8月至招
股意向书签署日持股比例为17.12%;第二大股东首创集团自2009年初至2011年
8月持股比例为15.72%,2011年8月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持股比例为15.85%。
在本公司的股东中,水晶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北京世纪创元投资有限公司
80.00%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水晶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世纪创元投资有限公
司合计持有3.80%的股权,持股比例小于5.00%。除此之外,本公司的其他股东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彼此间不存在一致行动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协议、其他安
排,与其他股东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发行人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
实,无通过投资、协议或者其他安排实现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2、主要股东所持表决权对发行人的影响
根据发行人的《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1/2以上通过。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第一大股东华熙昕宇持股比例为17.12%,第二大股东首创集团持股比例为
15.85%,第三大股东南海能兴持股比例为9.43%,第四大股东航民集团持股比
例为7.84%,以上股东均无法单独通过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决定公司董事
会过半数以上人员的选任,无法单独通过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决定公司的重大事
项。
3、公司董事会决策机制及董事会成员构成特点
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公司董事会需经全体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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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过半数通过方可作出决议。公司任何股东均无法单独通过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
表决权决定公司董事会过半数以上人员的选任。由此,无发行人股东能够对公司
董事会形成实质控制。
4、发行人控制权报告期没有发生变更
(1)发行人的股权及控制结构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华熙昕宇、首创集团、南海能兴、航
民集团为公司前四大股东,前四大股东的排名未发生过变化。因此,发行人报告
期的控制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
(2)发行人的经营管理层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详见本招股意向书
“第八节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七、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聘任及变动情况”。
(3)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涵盖了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和证券投资
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不含股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以外的公司债券)承
销、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
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发行人还通过控股子公司一创摩根从事股票与公
司债券(不含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承销与保荐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一创期货
从事期货经纪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一创投资从事直投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创
新资本开展金融产品投资和其他另类投资业务,以及通过控股子公司创金合信开
展基金管理业务。上述主营业务报告期内未发生过重大变化。
(4)发行人的股权及控制结构不影响公司治理有效性
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规范,同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对
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有效
履行职责,无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及控制结构不影响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5)发行人主要股东均已作出了股份锁定承诺
在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四大股东华熙昕宇、首创集团、南海能兴、航民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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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合计持股占总股本的50.25%。上述股东均已经作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
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且该等状况在报告
期内未发生变化,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的规定。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且该等状况在报告期
内未发生变化,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的规定。
5、发行人较为分散的股权结构在公司治理方面的优势
(1)建立制衡的法人结构,有利于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有效防止单一大
股东侵害中小股东的权益;
(2)有利于权力制衡,减少单一大股东对发行人日常经营活动的干预;
(3)有利于各股东与管理层在市场化原则的前提下,制定公司的经营战略
和经营方针。
6、发行人较为分散的股权结构在公司治理方面的不足及应对潜在风险的措

公司治理方面的不足 应对潜在风险的措施
公司的股权结构相对分散,可能对公司的 发行人长期以来保持较为分散的股权结构,但
决策效率产生不利影响 是发行人的决策管理和公司治理透明、民主、
有效;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
作规范;发行人已经建立了系统性的决策管理
制度和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制度,这些制度保
障了发行人的公司治理有效性并得到了严格
执行。发行人亦将不断完善自身的决策体系和
内控管理,保证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缺少控股股东的有效支持 发行人与全体股东保持良好的沟通,确保公司
的经营决策符合全体股东权益,保持公司治理
的有效性。
(二)公司主要发起人股东的简要情况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为华熙昕宇、首创集团、南海能兴、航民
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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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熙昕宇
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月19日,现持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18734919P),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9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赵燕,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
责任公司,住所为北京市房山区城关街道顾八路1区1号-N196。经营范围为:项
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计算机图文设计。
华熙昕宇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赵燕 601,200,000.00 66.80
2 北京华熙汇美文化创意投资有限公司 298,800,000.00 33.20
合计 900,000,000.00 100.00
华熙昕宇2014年及2015年上半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2014年度财务数据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上半年财务数据未经
审计):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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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年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总资产 1,702,038,669.38 2,137,809,253.51
净资产 1,224,521,898.42 1,343,311,886.52
项目 2015年1-6月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273,919,407.45 14,181,680.00
净利润 268,012,011.90 2,062,155.22
2、首创集团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3月12日,现持有北京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10000005030261),注册资本
和实收资本均为3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灏,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
有独资),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知春路76号翠宫饭店15层。经营范围为:
购销包装食品、医疗器材。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购销金属材料、木
材、建筑材料、土产品、五金交电化工、化工轻工材料、百货、机械电器设备、
电子产品、汽车配件、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日用杂品、针纺织品、
制冷空调设备、食用油;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零售粮食;房地产
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设备租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
术服务;人才培训;有关旅游、企业管理、投资方面的咨询;自营和代理除国家
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
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
口贸易。
首创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首创集团为北京市国资委的全资子公司。
首创集团2014年及2015年上半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2014年度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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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上半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总资产 208,666,413,666.76 185,107,674,792.19
净资产 44,991,294,404.25 41,468,978,577.01
项目 2015年1-6月 2014年度
营业总收入 11,543,646,594.54 23,782,894,165.02
净利润 1,783,968,023.28 2,655,888,671.85
3、南海能兴
南海能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月13日,现持有佛山市南海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682000075123),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
公司,住所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2号怡翠馨园嘉会馆三层9402号302
室。经营范围为:投资办企业;项目策划,管理咨询。以下项目为集团成员企业
经营:房地产开发,娱乐、旅业,物业管理,电力生产,制售生物制药,制售陶
瓷制品,信息系统工程开发及信息服务,商业零售。
南海能兴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佛山市兴普投资有限公司 80,000,000.00 80.00
2 广东普迅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00.00 20.00
合计 100,000,0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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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能兴2014年及2015年上半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2014年度财务数据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上半年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总资产 11,392,934,888.78 11,416,268,066.28
净资产 4,458,785,016.69 4,421,274,643.09
项目 2015年1-6月 2014年度
营业总收入 876,059,940.64 2,351,074,258.53
净利润 21,550,900.66 -84,286,227.26
4、航民集团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8月18日,现持有杭州市萧山区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核 发 的 《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301097042763550),注册资本为4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朱重庆,公司类型为
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萧山区瓜沥镇航民村。经营范围为:轻纺产品的制造、加
工、开发、销售;实业投资、房地产投资;仓储服务;出口自产的纺织印染面料、
染料、服装;进口自营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
件;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航民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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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杭州萧山航民村资产经营中心 328,000,000.00 82.00
2 杭州萧山航民控股有限公司 72,000,000.00 18.00
合计 400,000,000.00 100.00
航民集团2014年及2015年上半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2014年度财务数据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上半年财务数据未经审
计):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总资产 6,772,150,957.15 6,784,073,944.79
净资产 3,378,587,274.23 3,250,552,836.38
项目 2015年1-6月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4,752,967,092.37 10,169,375,130.47
净利润 265,339,436.42 530,029,762.62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拟发行的股份及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
本次A股发行前,本公司的总股本为19.7亿股。根据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
2012年度股东大会、2013年度股东大会、2014年度股东大会和2016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本次拟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2.19亿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0.00%。
2012年4月1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第
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京国资产权[2012]42
号),批准发行人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
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2012年6月19日,北京市人
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
转 持 的 批 复 》( 京 国 资 产 权 [2012]102 号 ), 本 次 发 行 后 , 首 创 集 团 需 划 转
21,900,000股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本次发行前后,本公司总股本的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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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前 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持股数量(股) 比例(%)
一、国有股股东(SS)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
1 312,329,000.00 15.85 290,429,000.00 13.27
限公司
二、社会法人股股东(LS)
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
1 337,324,000.00 17.12 337,324,000.00 15.41

南海能兴(控股)集
2 185,834,000.00 9.43 185,834,000.00 8.49
团有限公司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
3 154,482,366.14 7.84 154,482,366.14 7.06
限公司
福州景科投资有限公
4 82,760,994.06 4.20 82,760,994.06 3.78

厦门市有兴商贸有限
5 82,186,591.54 4.17 82,186,591.54 3.75
公司
广州市黄埔龙之泉实
6 74,910,000.00 3.80 74,910,000.00 3.42
业有限公司
7 海城大酒店有限公司 68,680,000.00 3.49 68,680,000.00 3.14
福建省保诚合创担保
8 50,000,000.00 2.54 50,000,000.00 2.28
有限公司
无锡通达进出口贸易
9 37,493,000.00 1.90 37,493,000.00 1.71
有限公司
北京太伟控股(集团)
10 37,493,000.00 1.90 37,493,000.00 1.71
有限公司
北京泰达瑞顿投资管
11 注 37,493,000.00 1.90 37,493,000.00 1.71
理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世纪创元投资有
12 37,493,000.00 1.90 37,493,000.00 1.71
限公司
13 水晶投资有限公司 37,493,000.00 1.90 37,493,000.00 1.71
深圳市则天行投资发
14 35,000,000.00 1.78 35,000,000.00 1.60
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仟叶汇融投资
15 33,317,774.62 1.69 33,317,774.62 1.52
有限公司
深圳市赫利丰原商贸
16 30,000,000.00 1.52 30,000,000.00 1.37
有限公司
西安保德信投资发展
17 30,000,000.00 1.52 30,000,000.00 1.37
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永信国际投资
18 27,000,000.00 1.36 27,000,000.00 1.23
(集团)有限公司
1-1-135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前 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持股数量(股) 比例(%)
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
19 24,995,000.00 1.27 24,995,000.00 1.14

美田利华集团有限公
20 21,242,000.00 1.08 21,242,000.00 0.97

深圳市泉来实业有限
21 20,535,372.08 1.04 20,535,372.08 0.94
公司
深圳市鑫隆生投资有
22 20,000,000.00 1.02 20,000,000.00 0.91
限公司
深圳市红山河投资有
23 18,727,000.00 0.95 18,727,000.00 0.86
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金纺集团
24 18,572,000.00 0.94 18,572,000.00 0.85
有限公司
北京瑞丰投资管理有
25 17,995,000.00 0.91 17,995,000.00 0.82
限公司
北京瀚成方泽投资有
26 14,677,901.56 0.76 14,677,901.56 0.67
限公司
富丽达集团控股有限
27 12,497,000.00 0.64 12,497,000.00 0.57
公司
北京中和嘉华投资有
28 12,497,000.00 0.64 12,497,000.00 0.57
限公司
北京正联投资有限公
29 12,394,000.00 0.63 12,394,000.00 0.57

广东新中源陶瓷有限
30 12,394,000.00 0.63 12,394,000.00 0.57
公司
江西康富置业有限公
31 12,394,000.00 0.63 12,394,000.00 0.57

北京嘉润永利投资有
32 9,982,000.00 0.51 9,982,000.00 0.46
限公司
上海国联投资有限公
33 9,900,000.00 0.50 9,900,000.00 0.45

福建通明投资有限公
34 8,000,000.00 0.41 8,000,000.00 0.37

太原市宝瑞达房地产
35 7,000,000.00 0.36 7,000,000.00 0.32
开发有限公司
福建省康英医药有限
36 7,000,000.00 0.36 7,000,000.00 0.32
公司
中国华海融资担保有
37 6,692,000.00 0.34 6,692,000.00 0.31
限公司
1-1-136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前 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持股数量(股) 比例(%)
广州市金泉投资有限
38 6,216,000.00 0.32 6,216,000.00 0.28
公司
广东华旭升贸易有限
39 5,000,000.00 0.25 5,000,000.00 0.23
公司
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
-- -- 21,900,000.00 1.00

四、社会公众股 -- -- 219,000,000.00 10.00
合计 1,970,000,000.00 100.00 2,189,000,000.00 100.00
注:由北京泰达瑞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更名而来。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 337,324,000.00 17.12
2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312,329,000.00 15.85
3 南海能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85,834,000.00 9.43
4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54,482,366.14 7.84
5 福州景科投资有限公司 82,760,994.06 4.20
6 厦门市有兴商贸有限公司 82,186,591.54 4.17
7 广州市黄埔龙之泉实业有限公司 74,910,000.00 3.80
8 海城大酒店有限公司 68,680,000.00 3.49
9 福建省保诚合创担保有限公司 50,000,000.00 2.54
无锡通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37,493,000.00 1.90
北京太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7,493,000.00 1.90

10 北京泰达瑞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7,493,000.00 1.90
北京世纪创元投资有限公司 37,493,000.00 1.90
水晶投资有限公司 37,493,000.00 1.90
注:由北京泰达瑞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更名而来。
(三)本次发行前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其持股比例
在本公司的股东中,水晶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北京世纪创元投资有限公司
80.00%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水晶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世纪创元投资有限公
司合计持有公司3.80%的股权。
除此之外,本次发行前本公司股东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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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股东中除水晶投资有限公司控股另一发行人股东北
京世纪创元投资有限公司外,发行人股东及其终极股东不存在受同一控制人控制
等关联关系的情形;除福建省保诚合创担保有限公司与原股东福州旭源房地产有
限公司属于关联企业外,发行人股东与2007年度以来通过股权受让及增资方式
成为发行人股东后又将所持股权转出的4家股东亦不存在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等关
联关系的情形。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股东中除水晶投资有限公司控股另一发行人股东北京
世纪创元投资有限公司外,发行人股东及其终极股东不存在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等
关联关系的情形;除福建省保诚合创担保有限公司与原股东福州旭源房地产有限
公司属于关联企业外,发行人股东与2007年度以来通过股权受让及增资方式成
为发行人股东后又将所持股权转出的4家股东亦不存在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等关联
关系的情形。
(四)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有
争议的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华熙昕宇、首创
集团、南海能兴、航民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九、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公司职工人数和构成
1、员工人数及其变化
报告期内,本公司员工人数及其变化情况如下:
时间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人数 1,916 1,626 1,578
2、专业结构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员工的专业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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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结构 人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管理人员 45 2.35%
经纪业务人员 1,002 52.30%
投行业务人员 95 4.96%
研究人员 5 0.26%
股票销售业务人员 38 1.98%
资产管理业务人员 113 5.90%
权益类证券投资业务人员 8 0.42%
固定收益业务人员 45 2.35%
期货经纪业务人员 20 1.04%
直接投资业务人员 20 1.04%
互联网金融业务人员 7 0.37%
财务清算人员 108 5.64%
业务支持人员 410 21.40%
合计 1,916 100.00%
3、受教育程度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员工的受教育程度如下:
受教育程度 人 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博士研究生 17 0.89%
硕士研究生 404 21.09%
大学本科 968 50.52%
大专及以下 527 27.51%
合计 1,916 100.00%
4、年龄分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员工的年龄分布情况如下:
年龄区间 人 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30 岁以下 791 41.28%
30-40 岁 794 41.44%
41-50 岁 284 1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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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区间 人 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50 岁以上 47 2.45%
合计 1,916 100.00%
(二)公司具体的薪酬政策及其实际执行情况,各级别、各类岗
位员工收入水平,薪酬制度及水平未来变化趋势
1、公司的薪酬制度
(1)总部员工及营业部中后台员工薪酬制度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公司总部员工及营业部中后台员工薪酬由固定
薪酬、变动薪酬两部分组成构成。
固定薪酬包括月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和固定津贴。公司在固定薪酬方面采
用宽幅薪酬结构,按 MD 职级体系设置薪酬区间,根据员工考勤等工作情况按
月发放。变动薪酬是指根据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的变动薪酬(包括绩效奖金、
提成等),变动薪酬原则上按年发放。
(2)营业部客户经理薪酬制度
客户经理的薪酬由底薪和绩效提成奖金构成。底薪根据员工考勤等工作情
况按月发放,绩效提成奖金按个人绩效计算并按月计发。
(3)子公司薪酬制度
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薪酬制度参照公司总部执行。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薪酬制
度参照总部规则自行制定。
2、公司具体薪酬政策
公司职工薪酬由岗位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等组成。公司实行宽幅固定薪酬和绩效
奖金、提成相结合的薪酬制度。
(1)固定薪酬按不同序列分别有 6-7 个职级、13 个固定薪酬带宽;每个
薪酬带宽又划分为 4 个薪酬区间,对应不同的能力水平、发展潜力、工作经验、
过往绩效表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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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绩效奖金、提成根据公司或部门完成考核利润等年度经济指标情况
予以核算并按部门分配;部门在提成额度内根据个人绩效评估计发。
3、实际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薪酬管理办法》规定的各项薪酬制度,按照薪
酬框架范围对员工进行入职定薪,依据市场薪酬水平变化、公司经营情况等因
素确定调薪策略,根据部门和个人的绩效考核指标进行奖金和提成的发放。公
司薪酬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4、公司员工薪酬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各级别、各类岗位员工薪酬水平情况如下:
(1)2013 年度
职别 岗位 薪酬中位数(万元) 平均薪酬(万元)
高级管理人员 158.91 216.96
业务岗 36.5 62.8
中层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
职能岗 23.6 32.0
业务岗 12.5 14.8
普通员工
职能岗 9.0 9.2
(2)2014 年度
职别 岗位 薪酬中位数(万元) 平均薪酬(万元)
高级管理人员 139.65 174.37
业务岗 31.2 49.3
中层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
职能岗 26.8 33.2
业务岗 15.1 17.5
普通员工
职能岗 10.2 10.3
(3)2015 年度
职别 岗位 薪酬中位数(万元) 平均薪酬(万元)
高级管理人员 249.14 285.47
业务岗 50.7 67.9
中层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
职能岗 41.4 55.9
业务岗 19.5 24.7
普通员工
职能岗 12.7 13.6
5、公司未来薪酬制度及水平变化趋势
公司未来将根据自身业务发展和行业薪酬的变化情况,在政府政策引导下,
按照公司薪酬政策,朝着市场化改革方向,适时对薪酬制度进行改革创新、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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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完善。公司薪酬水平将根据政府政策指导、市场情况和行业情况,与公司效
益和社会消费指数挂钩浮动,保持适度的行业竞争力。
(三)公司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的
情况
1、公司报告期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办理的社会保险的员工人数、未缴纳的员工人数及原

各报告期末,公司(包括母公司和所有子公司、营业部)社保缴纳情况如
下: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公司总人数(含经纪人) 1,578 1,626 1,916
应缴人数 1,329 1,302 1,476
实缴人数 1,325 1,302 1,476
公司总人数与应缴人数存在差异,主要是由于:①退休返聘人员不缴纳社
保;②在其他单位参保不用公司为其缴纳社保(如经纪人等);③部分外籍及港
澳台人员不用缴纳社保。
实缴人数与应缴人数差异较小,各报告期末分别为 4 人、0 人和 0 人,主
要是新入职员工未办妥缴纳手续无法缴纳等原因造成,期后公司已经按照规定
为员工进行缴纳。
(2)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由于股份公司、子公司及各营业部所在地分散,社保缴纳比例不完全一致,
此处仅指股份公司的缴纳比例。
报告期员工社会保险(养老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
金、生育保险金)的缴纳比例具体如下表:
缴费项目 缴纳比例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深户 14%, 深户 14%, 深户 14%,
公司
养老保险 非深户 13% 非深户 13% 非深户 13%
个人 8% 8% 8%
公司 0.40% 0.20% 0.10%
工伤保险
个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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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6.50% 6.20% 6.20%
医疗保险
个人 2.00% 2.00% 2.00%
公司 0.50% 0.50% 0.50%
生育保险
个人 - - -
公司 2.00% 1.80% 0.80%
失业保险
个人 1.00% 1.00% 0.50%
(3)公司办理社保的起始日期
报告期内按照国家和公司(含所有子公司、营业部)所在地社保政策要求
为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
(4)是否存在需要补缴情形
公司实缴人数与应缴人数差异较小,各报告期末分别为 4 人、0 人和 0 人,
主要是新入职员工未办妥缴纳手续无法缴纳等原因造成,期后公司已经按照规
定为员工进行缴纳,不存在需要补缴的情形。
2、报告期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办理的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人数、未缴纳的员工人数及
原因
各报告期末,公司(包括母公司和所有子公司、营业部)住房公积金缴纳
情况如下: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公司总人数(含经纪人) 1,578 1,626 1,916
应缴人数 1,322 1,292 1,474
实缴人数 1,283 1,269 1,473
公司总人数与应缴人数存在差异,主要是由于:①退休返聘人员不缴纳公
积金;②在其他单位参保不用公司为其缴纳公积金(如经纪人等);③外籍及港
澳台人员不用缴纳公积金。
实缴人数与应缴人数存在差异,主要是营业部人员流动较大,因公积金提
取存在较多限制,部分营业部员工不愿缴纳。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
从员工利益出发,积极为员工完善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实缴人数占应缴人数的
比例逐年提升,分别为 97.05%、98.22%和 99.93%。
(2)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
由于股份公司、子公司及各营业部所在地分散,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不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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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此处仅指股份公司的缴纳比例。报告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未发生变
动,公司和员工个人缴纳比例均为6%。
(3)公司办理住房公积金的起始日期
报告期内按照国家和公司(含所有子公司、营业部)所在地政策要求为员工
缴纳了住房公积金。
(4)是否存在需要补缴情形
公司根据2013年-2015年未及时参缴公积金的员工人数以及前述员工相应
的缴费基数估测了应由公司承担补缴的住房公积金金额,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
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与应缴未缴纳的员工进行沟通,从员工利益出发,尊重员工意愿,积
极为其开立公积金账户进行缴纳。
报告期内,本公司认真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劳动及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
规,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女职工生育保险等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未因违反劳动及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法律、法
规而受到行政处罚。
十、主要股东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

本公司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在锁定期限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持有或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
该部分股份。实际锁定期限按照孰长原则执行,具体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
项提示”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
的承诺”。
(二)避免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主要股东华熙昕宇、南海能兴、航民集团已分别向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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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如下:
1、华熙昕宇/南海能兴/航民集团与第一创业之间不存在损害第一创业及其他
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的情形。
2、华熙昕宇/南海能兴/航民集团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
接拥有控制权的公司或企业)不存在从事与第一创业(包括下属企业)相竞争的
业务。同时承诺,本公司(此处为该公司名称)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今后也不会以
任何方式从事与第一创业相同或相似的有竞争关系的业务。
鉴于首创集团除持有本公司15.85%的股权外,还控股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首创集团向公司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如下:
1、首创集团与第一创业之间不存在损害第一创业及其他股东利益的关联交
易的情形。
2、除控股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外:
(1)目前首创集团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拥有控制
权的公司或企业)不从事需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与第一创业(包括下属企业)
主营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
(2)在第一创业上市后,首创集团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不再新设或通过收购
直接或间接控股或参股其他证券公司;
(3)对于首创集团控制的非证券公司所从事的与证券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
务,由第一创业证券在其股票公开发行上市后依法进行充分的披露。
(三)本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
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具体参见本招股意向书
“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
十一、发行人各专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一)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及不合格账户规范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公司完成了一系列机构监管专项工作和基础性
制度建设工作。2008年4月21日至25日,深圳证监局账户规范工作专项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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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对公司第三方存管账户规范工作进行了专项现场检查。根据检查结果,深圳
证监局认为,公司账户规范工作达到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账户规范工作的标准,并
于2008年5月29日向公司正式出具了关于验收情况的复函。
自2008年账户规范工作专项检查验收通过以来,公司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
要求,建立了剩余不合格账户日常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剩余不合格账户清理工作。
同时为了巩固账户规范工作成果,公司强化了各项账户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做好
账户规范管理工作。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及不合格账户规范的具体情况如下:
1、不合格账户清理工作完成情况介绍
公司制定并颁布了《剩余不合格账户日常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对于账户
清理后剩余的不合格账户,继续坚持限制措施原则、留痕清晰原则、客户现场原
则、逐级审批原则、监管和及时上报原则,切实推进剩余不合格账户清理规范工
作。
在小额休眠账户管理方面,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持续做好小额休眠
账户管理工作。公司制订并颁布了《小额休眠账户管理流程》,充分明确了小额
休眠账户筛选、另库存放、激活、销户等各项工作流程,并要求下属营业部严格
执行。每年根据中登公司对证券市场新增休眠账户另库存放工作的整体安排,做
好新增休眠账户筛选及另库存放等工作。
根据深圳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08年8月1日后账户规范相关工作的通
知》文件要求,公司逐月汇总当期合格证券账户、不合格证券账户、休眠证券账
户、司法冻结证券账户、风险处置证券账户的数据变化情况及相应的客户明细数
据,并按时通过CISP系统上报。
在剩余不合格账户的管理过程中,公司无任何新增、漏报、错报不合格账户
的情况发生。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客户资金账户361,247户、证券账户
617,674户,其中合格资金账户319,483户、证券账户568,802户;不合格资金账
户1,420户、证券账户126户(含司法冻结与风险处置证券账户0户);休眠资金
账户40,344户、证券账户48,746户。
2、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工作完成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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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2006年起,在公司层面成立了第三方存管领导小组,在营业部层面
成立第三方存管工作小组,组织和实施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工作。
公司目前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银行共计17家,包括工商银行、建设
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农业银行、兴业银行、上海银行、中信
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光大
银行及江苏银行。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合格资金账户319,483户,合
格账户第三方存管上线率为100%。
3、账户长效规范管理工作完成情况介绍
公司建立了防范新开不合格账户的机制,要求下属营业部在为投资者办理开
户时,必须通过全国公民信息系统核查、二代身份证读卡器校验等方式,认真识
别投资者身份、核对投资者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客户通过网上开户方式办理开户
业务的,还需通过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数字证书作为网上开户的身
份认证工具。对于已开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申请新开资金账户时,强制通过系统核
查证券账户状态并核对账户关键信息一致性,杜绝新增不合格账户。
公司全面建设了客户资料影像系统,根据客户的开户方式,要求营业部在办
理开户业务时留存对应的影像资料。客户临柜办理开户业务的,必须现场拍摄以
营业场所为背景的客户正面头像,实时扫描客户身份证明文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
影像。客户以双人见证开户方式办理开户业务的,要求留存客户与两名见证开户
人员的三人合影,实时扫描客户身份证明文件及证券账户卡。客户以视频见证开
户方式办理开户业务的,除需要采集客户与开户经办人的双人合影外,还需录制
能真实反映见证开户过程的视频影像,扫描客户身份证明文件及证券账户卡。个
人客户以网上开户方式申请办理开户业务的,必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影像、
客户本人正面头像以及留存客户签署开户业务相关电子协议。营业部确保各类开
户方式的影像资料和相应的电子文档能够一一对应。
运营管理部、信息技术中心、各营业部指定专人负责证券账户信息与资金账
户信息比对工作,每周对柜台系统资金账户信息与登记结算系统证券账户信息进
行一次全面比对。对于比对不一致的账户,公司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投资者及时办
理资料变更,确保了客户资金账户与证券账户关键信息准确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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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及时维护与更新客户证券账户信息的基础上,公司通过客户资料核对
专项回访、身份证件有效期过期专项回访的形式及时通知客户更新姓名、证件号
码、证件有效期、联系方式等账户资料,进一步强化了投资者账户信息的全面更
新。
公司制定了《营业部柜台开户业务规范性检查制度》,由运营管理部每个工
作日对营业部当日所有新开资金账户开户影像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对于影像资料
不全的营业部出具非现场检查整改单,敦促营业部立即整改。公司稽核部、法律
合规部及运营管理部在对营业部的年度或专项稽查中,对营业部柜台开户业务进
行现场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对营业部柜台业务的指导
和监督。
(二)合规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公司在2007年6月即成立了法律合规部,开始合规管理工作的实践与探索,
制定并实施了《法律合规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合规管理制度。随着《证券公司合
规管理试行规定》的出台,公司制定了《合规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检视和
梳理公司的合规管理工作,将合规管理制度建设的进一步完善作为重要工作予以
实施。
2008年,公司着重建立了《合规管理制度》、《责任体系纲要》等制度,明
确了合规管理原则与方法,完善了监督与考核。随着《合规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的实施,公司初步构建了包括《公司章程》、基本制度、公司级制度和部门级制
度的制度体系,形成了全面覆盖和有效衔接的合规管理制度体系。
同年,公司向深圳证监局上报了拟任合规总监的人选,得到深圳证监局的批
复后,公司聘任了合规总监,明确法律合规部协助合规总监工作,按照公司规定
和合规总监的安排履行合规管理职责,主要监管合规风险和法律风险,为各部门
和员工提供合规咨询,帮助各部门管理好合规风险和法律风险,侧重于事前和实
时或及时的参与和预防。合规人员及时判定、评估和监测公司所面临的合规风险,
并就合规风险向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提出咨询建议和报告。同时,通过执行系统
的合规管理措施或程序,在事前识别合规风险和发现违规行为,从而最大限度地
减少违规行为实际发生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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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8年开始,公司继续完善各项合规管理制度,根据合规管理工作的特
点,结合合规管理的各项职能,法律合规部分别制订了《法律合规咨询管理办法》、
《合规报告管理制度》、《合规检查工作制度》、《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信息隔
离墙制度》、《合规督导人实施细则》、《制度审批权限与流程管理办法》、《员工投
诉与举报制度》、《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债权类业务投后管理办法(试行)》
等一系列合规管理制度。公司通过加强合规管理制度建设,切实落实了各项合规
管理措施,在合规经营的过程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同时,公司在业务部门和重要职能部门设置合规督导人,通过厘清业务部门、
各部门合规督导人职责权限、法律合规部职责,建立起各层合规管理岗位齐抓共
管合规事务的三道防线。
因此,公司已按照各项监管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合规管理组织体系和制度体
系。公司在合规管理工作中进行的有益探索和经验总结,特别是合规督导人制度、
沟通例会制度等已经成为公司合规管理工作有效实施的有力保障,并得到业内同
行和监管部门的普遍认可。
(三)建立符合监管要求的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体系
2008年10月,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以及《证券公司风
险监控指标动态监控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净资本动态
风险监控系统,实现了对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的动态监控、自动预警,并向证
券监管部门开放了监控接口。
本公司指定分管风控工作的高管负责净资本动态监控体系的建设工作。风险
管理部具体负责风险控制指标的日常动态管理。公司制定了《净资本风险控制指
标动态监控管理办法》,明确了与净资本动态监控相关的各部门工作职责,规范
了净资本监控、压力测试及异常处理工作流程。根据上述制度安排,公司建立了
净资本风险控制指标的动态监控及净资本补足机制,包括对净资本等各项风险控
制指标的事前敏感性分析和压力测试,事中监控预警和定期报告,预警时及时进
行报告和跟踪处理、根据需要采取相关净资本补足措施。
目前,本公司净资本风险监控系统运行正常,净资本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
符合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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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压力测试工作落实情况
2008 年公司已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建立了对净资本风险控制指标压力测试的工作机制。《净资本风险控制指
标动态监控管理办法》规定: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压力测试,评估影响风险控制
指标的主要因素发生异常变化时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模拟反映公司风险控制
指标恶化并触及监管标准时公司的资产负债风险情况及业务状况;在预算编制、
重大投资决策、分配利润及开展新业务前,需要进行压力测试以合理确定有关业
务及分配利润的规模;压力测试结果需要反馈给公司相关部门及公司领导,作为
公司业务决策的重要参考。
2010 年 7 月,根据深圳证监局《关于开展辖区证券公司统一情景压力测试
工作的通知》,公司成立了由稽核与风险管理部、计划财务部、主要业务部门组
成的压力测试工作小组,进一步完善压力测试的工作流程和要求,并按照要求开
展了辖区统一情景压力测试。
2011 年 9 月,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压力测试指引(试行)》,公
司建立了《压力测试管理办法》,进一步对压力测试的组织保障、职责分工、决
策机制、实施流程及方法、报告路径、结果应用、检查评估等内容做了规定。公
司建立了内部压力测试计算模型,成立了由公司总裁担任组长,分管风控工作副
总裁、财务总监为副组长,稽核与风险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相关业务部门负责
人广泛参与的压力测试工作小组,并明确了稽核与风险管理部、计划财务部作为
压力测试的牵头部门。
2011 年 7 月,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统一部署,公司开展了证券行业统一
场景压力测试。2012 年 4 月,公司开展了年度综合压力测试。通过压力测试,
公司对于风险控制薄弱环节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并有针对性的采取了相关的风险
控制措施。
2012 年 3 月,公司分别设立风险管理部和稽核部,原稽核与风险管理部撤
销。同年 6 月,公司组织对《压力测试管理办法》做了修订,对压力测试工作的
管理架构、职责分工、触发机制及频度、流程和方法、报告程序、风险应对措施
等内容做了更加明确规定。压力测试工作小组组长由风控工作分管领导担任,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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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管理部、计划财务部、信息技术中心及各业务部门全面参与压力测试工作。
2013 年 3 月,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报送 2013 年度综合压力测试报
告的通知》,公司以 2012 年底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净资本等风控指标监管
报表为基础,并结合公司 2013 年的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在轻度、重度情景下,
对 2013 年末的盈亏情况及净资本等主要风险控制指标进行压力测试。
2014 年 4 月,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证券公司 2014 年度压力测试工
作的通知》,公司以 2013 年末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净资本等风控指标监管
报表为基础,并结合公司 2014 年的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在正常、轻度、中度、
重度情景下,对 2014 年度的盈亏情况及 2014 年末净资本等主要风险控制指标
进行压力测试。同时,根据通知要求,对流动性风险开展了专项压力测试。
2015 年 4 月,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证券公司 2015 年度压力测试工
作的通知》,公司以 2014 年末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净资本等风控指标监管
报表为基础,并结合公司 2015 年的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对 2015 年度的盈亏
情况及 2015 年末净资本等主要风险控制指标开展了统一情景年度综合压力测
试。同时,根据通知要求,对流动性风险指标进行了统一情景流动性专项压力。
压力测试结果均向证券业协会做了报告。
(五)信息隔离墙工作落实情况
2009 年 7 月 1 日,公司正式发文颁布了《信息隔离墙制度》,制度实施后,
公司法律合规部牵头组织总裁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以及各业务部门对各项制度
要求进行贯彻落实,基本实现了各项业务隔离、人员隔离、物理隔离、系统隔离
等基础性隔离要求。
2010 年,深圳证监局先后下发《关于加强证券公司未公开信息知情人管理
的通知》、《深圳辖区证券公司建立健全信息隔离墙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公司成
立了信息隔离墙专项工作小组,根据最新的监管要求,对公司原有的信息隔离墙
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针对信息隔离墙制度中规定的一系列具体制度,要求稽核
与风险管理部、研究所等部门以部门规章制度或具体操作流程的形式进行了细
化,针对其他相关配套制度,也通过业务指引、实施细则、流程设置等方式进行
了细化,以保障信息隔离墙相关配套制度的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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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1 月 1 日,中国证券业协会正式颁布实施《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
度指引》。根据《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的要求,公司修订了《信息隔
离墙制度》,并以此为核心构建信息隔离墙制度体系,对此前的工作进行总结,
并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实现信息隔离墙工作的精耕细作,并结合公司新的发展实
际开创了以法律合规部为对接主体的清单报送模式、跨墙管理模式等信息隔离墙
管理模式,既有效防范了内幕信息及敏感信息的不当流动,又有效地将公司的信
息隔离墙工作覆盖到了下属子公司。
2015 年 3 月 11 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修订发布《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
引》,公司据此修订《信息隔离墙制度》,并相应升级信息系统隔离墙功能设置。
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信息隔离墙理念和要求
已经深入人心,信息隔离墙工作渗透到各个业务活动中,成为各个业务部门及相
关人员开展工作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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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的主要业务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人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不含股票、中小企业私募债
券以外的公司债券)承销;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
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
全资子公司一创期货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资
产管理。全资子公司一创投资从事的主要业务为:使用自有资金对境内企业进行
股权投资;为客户提供股权投资的财务顾问服务;在有效控制风险、保持流动性
的前提下,以现金管理为目的,将闲置资本金投资于依法公开发行的国债、投资
级公司债、货币市场基金、央行票据等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强的证券,以及证券
公司经批准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设立直投基金,筹集
并管理客户资金进行股权投资;将闲置资金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证监会同意的
其他业务。全资子公司创新资本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
申报);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控股子公司一创摩根
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股票与公司债券(不含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承销与保荐。
控股子公司创金合信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二、我国证券行业基本情况
(一)我国证券市场概况
证券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融通资本、资本定价与资源配置
等功能。证券市场与实体经济紧密依存,对于引导储蓄转化为社会投资,促进实
体经济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新中国证券市场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国库券的发行、分销以及深圳等地企
业的半公开或公开募股集资活动。1990年12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1992
年10月,中国证监会成立;此后随着《公司法》、《证券法》等一大批相关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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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陆续颁布,我国证券市场从改革探索迈入逐步规范、快
速发展的轨道。2004年国务院发布《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
意见》以来,我国证券市场经历了一系列重大制度变革,包括股权分置改革、提
高上市公司质量、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和完善市场制度建设
等。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证券市场在运行机制、法律制度、监管体系等方面与
西方发达国家成熟市场的差距显著缩小。随着我国经济规模的持续快速增长,证
券市场规模也将继续提升。
在我国产业结构亟待调整、发展方式亟需转变的大背景下,为配合实体经济
发展要求,“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快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其中特
别提到“大力发展金融市场,继续鼓励金融创新,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加快
发展场外交易市场”,“积极发展债券市场”,“稳步推进资产证券化”。2012年初全
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并提出“坚持创新与监
管相协调的发展理念”。围绕着中央的部署,中国证监会明确提出“加强监管、放
松管制”、“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资本市场功能,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需要”的整
体理念,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新政策。2012年5月召开的全国证券公司创新发展
研讨会要求“证券公司要勇敢地承担起应负的历史责任,加快产品、业务、机制
创新,促进储蓄向投资的有效转化,为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不同成长阶段企业
提供有效的差异化服务”。在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放松管制、鼓励创新的有
利监管环境下,受益于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我国证券市场处在一个新的起点上,
正发生积极而深刻的变化。2012年11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
会上,明确提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强金融监管,推动金融创新、维护金
融稳定,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2013年11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
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研究了全面深化改
革的若干重大问题,提出了“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
革,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2013年
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了“要保持货币信贷及社会融资规模合理
增长,改善和优化融资结构和信贷结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推进利率市场化和
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增强金融运行效率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2014年5
月9日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国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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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表示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对于加快
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拓宽企业和居民投融资渠道、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转型
升级具有重要意义。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关于授权
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
定的决定》指出,为了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
经济的基础功能,授权国务院对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的股票的公开发行,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股票公开发行核准
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注册制度,具体实施方案由国务院作出规定,报全国人大
常委会备案。在国家政策的有利支持和积极引导下,我国证券行业的发展面临良
好的机遇。
(二)我国证券行业的监管情况
1、行业监管体制
随着我国证券行业的不断发展,监管体制也逐渐成熟,目前已形成中国证监
会集中统一监督管理为主,中国证券业协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自律性组织实施自律
管理为辅,集中监管与自律管理相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监管体系。
(1)中国证监会集中监管为主
依据《证券法》及有关法规和国务院授权,中国证监会作为国务院证券监督
管理机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
法运行。
中国证监会在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中承担如下职能:依法制定有关证券
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依法行使审批或者核准权;依法对证券的发行、
上市、交易、登记、存管、结算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
机构的证券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制定从事证券业务人员的资格标准和行
为准则,并监督实施;依法监督检查证券发行、上市和交易的信息公开情况;依
法对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依法对违反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法
律、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中国证监会可
以和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合作机制,实施跨境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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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管理。
(2)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等自律性组织实施自律管理为辅
中国证券业协会和上交所、深交所等行业自律组织对其会员以及证券交易活
动实施自律监管和一线监管,构成我国证券监管体制的有效补充。
中国证券业协会是依据《证券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业自律组织。协会依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行使如下职责:
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证券法律、行政法规;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中国证
监会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收集整理证券信息,为会员提供服务;制定会员应
遵守的规则,组织会员单位的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对
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证券业务纠纷进行调解;组织会员就证券业的
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或者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依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
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由中国证监会监督管理。证券交易所
的主要职能如下: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制定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接
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组织、监督证券交易;对会员、上市公司进行监管;
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职能。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证券公司是证券市场重要的中介机构,在我国证券市场的培育和发展过程中
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提高证券公司质量,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实现证券
行业的规范发展,我国已逐步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行业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内
容涵盖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证券行业的基本法律、国务院制定的有关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会及各自律机构颁布的部门规章、准则、规范性文件等,主要体现
在行业准入与业务许可、业务监管和日常经营监管三个方面。
(1)行业准入与业务许可
从证券公司的市场准入条件、股东资格、业务范围、重大事项变更的审批程
序、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等方面对证券公司实施行业准入及业务许可方面
的监管;从证券业务相应的从业资格、董监高任职资格管理、行为规范等方面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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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从业人员准入监管。
主要法律法规包括:《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外资参股证券
公司设立规则》、《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
定》、《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
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券业从业人员
资格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
(2)业务监管
从证券公司从事各项证券业务的经营资格、申请程序、业务规程、违规责任
及处罚措施等方面对证券公司进行业务监管,主要法律法规包括:《证券法》、《证
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指
引》、《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指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
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
理业务实施细则》、《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
《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和专业评价指引》、《关
于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等。
为推进证券公司改革开放、创新发展,近年来,证监会及自律机构相继推出
了一系列与创新业务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支持证券公司的创新业务,主要包
括:《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规范》、《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融资
融券交易实施细则》、《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证券公司业务(产品)
创新工作指引(试行)》、《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公司债券承销业务尽职调
查指引》、《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指导意见(试行)》、《证
券公司柜台交易业务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创新
业务(产品)专业评价工作指引》、《证券公司金融衍生品备案指引(试行)》、《证
券公司私募产品备案管理指引》、《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指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联合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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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常管理
从公司治理、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对证券公司的日常经营
活动进行管理。主要法规包括:《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
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证券公司年度报告
内容与格式准则》、《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
范》、《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等。
(三)我国证券行业的基本情况
1、行业竞争形势
随着综合治理的顺利结束以及证券市场基础性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证券公
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得到了明显的提升,证券行业监管体系日趋成熟,行业规
范运作及稳健性程度均达到较高的水平。在推进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大背景下,
我国证券行业已逐步进入以产品、业务创新为主导的全新发展阶段,证券市场的
深度和广度将不断拓展,证券公司盈利模式单一的局面将逐步改善,行业进入多
元化、特色化发展时代。
(1)行业整体规模仍然偏小,直接融资比例亟待进一步提高
目前,中国经济总量已跃居全球第二,并保持多年的持续稳定增长,与之对
应的是,作为宏观经济重要支撑力量和我国金融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证券业,与
银行、信托相比,整体规模仍然偏小,证券公司与国际投行相比,在业务竞争力
上仍存在较大的差距。
长期以来,我国企业融资主要依靠银行贷款,间接融资占比很高。近年来,
随着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快速发展,企业直接融资的比例有了一定程度的提
高,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直接融资比例仍然处于较低水平。根据中国人民
银行、中央结算公司,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国内人民币
贷款增加11.72万亿元,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减少0.64万亿元,企业债券净融资
2.94万亿元,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0.76万亿元,直接融资仅相当于当年新增
贷款的33.40%。而在成熟市场,直接融资比例要高得多。据W IND资讯统计的数
据,2015年美国债券市场发行总量约为6.43万亿美元,美国工商业银行信贷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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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为1.98万亿美元,债券融资额为银行贷款的3倍左右。
间接融资比例过高,使得经济体大量的风险集中于银行。十二五规划纲要明
确提出要“加快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大力发展金融市场,继续鼓励金融创
新,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推进股票和债券发
行交易制度改革,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杠杆率”,“开发符合创新需求的金融
服务,推进高收益债券及股债相结合的融资方式”。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
体会议提出了“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提出了“积极培育公开透明、健康发展的资本
市场,推进股票和债券发行交易制度改革,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杠杆率。开
发符合创新需求的金融服务,推进高收益债券及股债相结合的融资方式”。在这
个大背景下,未来我国证券行业将围绕实体经济需要,加快产品创新,不断提升
整体规模和业务竞争力,在优化资源配置、分散风险、传导政策等方面发挥更大
的作用。
(2)盈利模式相对单一,但创新业务的快速发展将有利于收入来源的多元
化和均衡化
我国证券公司的盈利模式较为单一,收入主要来自证券经纪、自营、投资银
行三大业务,不同证券公司盈利模式差异化程度较低,经营同质化较为明显。
随着证券公司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不断推进,近年来,各项创新业务不断
推出,收入贡献逐渐加大。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未经审计的证券公司经营
数据,2013 年至 2015 年,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占证券公司收入比例分
别为 4.41%、4.78%和 4.78%,呈上升态势;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证
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利息净收入分别达到 184.62 亿元、446.24 亿元和 591.25
亿元,占证券公司总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1.59%、17.14%和 10.28%。未来,
随着行业进入创新发展为主导的阶段,创新业务占证券公司总收入的比例将不断
提高,盈利模式单一的局面将得到明显改善。
(3)证券公司定位逐渐清晰,一批特色化经营的证券公司将不断涌现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部分证券公司不断扩大市场份额,谋求各项业务
的全面、综合发展,致力于成为大型综合性证券公司。与此同时,部分券商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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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巩固和完善其在某项业务或某个区域的竞争优势,通过产业链的深挖和特色化
经营,在细分领域为实体经济提供金融服务,致力于成为在细分市场具有核心竞
争力的证券公司。
(4)行业开放格局不断加深,国际竞争压力日益显现
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快速成长,众多国际知名投行已通过设立合资券商的方
式进入中国市场,国际竞争的压力日益呈现。进入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投行多数
具备全球化经营和混业经营背景,在管理水平、资本规模等方面更具优势,特别
是在创新业务和高端市场等利润丰厚的业务领域,国际投行经过长期的积累,优
势更为明显。
2、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1)行业准入监管
我国对证券公司实施行业准入管制,包括证券公司的设立审批、经营证券业
务的许可证颁发,证券公司分类监管等。我国证券公司的发展历史较短,行业准
入监管有利于防范行业风险、提升证券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更好地
推进证券公司的创新发展,以实现提高证券公司服务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能力的
整体目标。
(2)资本进入壁垒
证券行业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国家的金融安全和广大投资
者的利益,对于资本规模的要求较高,较大的资本规模要求与初始资本投入构成
了证券业的资本进入壁垒。除对从事不同业务范围证券公司规定法定最低注册资
本要求外,在目前以净资本为核心的分类监管体系下,证券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
及创新业务的开展均与资本规模密切相关,资本实力已成为证券公司的核心竞争
力之一。
(3)其他进入壁垒
除上述外,证券行业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带来的技术壁垒、现有证券公司先
发优势的确立、金融创新对从业人员素质要求带来的人力资源壁垒,也使得证券
行业的进入门槛不断提高,新进入者开展相关业务的困难不断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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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我国证券行业起步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银行、信托下属的证券营业网点,目
前仍处于发展的早期阶段。证券公司在服务实体经济、满足企业和居民多元化投
融资需求方面的专业服务能力尚存不足,与国际先进投行相比,尚未完全形成不
可替代的核心竞争力,其突出表现是收入依赖于证券经纪、自营等与二级市场波
动高度相关的业务,一旦市场低迷,证券公司盈利水平即随之大幅下降。同时,
作为新兴市场,我国证券市场的波动较之西方成熟市场更为剧烈,因此,长期以
来,我国证券行业利润水平随证券市场的行情变化而呈现较为剧烈的波动。
2001年至2005年,上证指数从2,245.44点的最高点开始下挫,直至2005年6
月最低至998.23点,长达五年的熊市致使我国证券公司利润水平整体大幅下滑,
2002年至2005年全行业持续亏损,证券行业进入清理整顿和综合治理阶段。随
着2006年二级市场的全面回暖和2007年两市指数屡创新高,证券行业盈利水平
也大幅提升。2008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放缓,股票市
场大幅下挫,至2008年10月28日上证指数跌至1,664.93点,严重影响了证券行
业的整体业绩。2009年,随着我国宏观经济基本面整体好转,两市指数逐渐回
升,当年全行业累计实现净利润932.71亿元,同比上涨93.51%。
2010年至今,国际金融危机造成的影响仍未消退,发达经济体经济增长放
缓以及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持续发酵,加大市场对全球经济未来发展的担忧,同时,
我国经济环境的变化加剧了市场对国内经济未来发展的担忧,我国股票市场出现
了较大幅度调整。截至2010年12月31日,上证指数为2,808.08点,同比下跌
14.31%,2010年度证券行业累计实现净利润775.57亿元,较2009年下降了
16.85%。截至2011年12月31日,上证指数为2,199.42点,同比下跌21.68%,2011
年度证券行业累计实现净利润393.77亿元,较2010年度下降49.23%。2012年,
上证指数呈现较大幅度震荡,全年最高到达2,478.37点,最低下跌到1,949.46点,
最终收于2,269.13点,同比上涨3.17%,2012年度证券行业累计实现净利润
329.30亿元,连续第三年下降,但降幅有所减缓,较2011年度下降16.37%。2013
年,上证指数继续大幅震荡,年末收于2,115.98点,同比下跌6.75%。2014年,
上证指数呈现震荡上行格局,年末收于3,234.68点,同比上涨52.87%,截至2015
年12月31日,上证指数收盘报3539.18点,较2014年底增长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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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得益于代理买卖证券业务的回暖和融资融券业务的快速发展,
2013年度证券行业累计实现净利润440.21亿元,较2012年度上升33.68%,2014
年度证券行业累计实现净利润965.54亿元,较2013年上涨119.34%,2015年度
证券行业累计实现净利润2,447.63亿元,较2014年上涨153.50%。
随着证券行业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不断深入,我国证券公司的业务拓展和
产品创新能力将不断增强,收入来源将更趋多样和均衡。同时,随着专业服务水
平的不断提升,证券公司将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提供更多高价值的产品及服务,
业务、收入结构的不断升级也将明显减小行业利润水平的波动。
(四)影响我国证券行业发展的因素
1、有利因素
(1)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是资本市场发展的根本动力
我国经济长期保持快速稳定增长,GDP连续多年稳定快速增长。尽管受到
国际金融危机和经济结构调整转型的影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较多的不确定性因
素,但国民经济长期快速发展的趋势没有改变。“十三五”规划中指出,我国物
质基础雄厚、人力资本丰富、市场空间广阔、发展潜力巨大,经济发展方式加快
转变,新的增长动力正在孕育形成,经济长期向好基本面没有改变。
国民经济稳定增长成为我国证券市场高速发展的主要驱动因素。良好的宏观
经济环境推动了企业的发展,刺激了企业的融资需求,同时也促进了居民储蓄和
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大幅提升了居民的投资需求。作为融通资金供求关系的中介,
证券公司的业务规模也将随之增加,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为证券行业带来历史性
发展机遇。
(2)明确的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利的政策导向
2004年,《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将发展我国
资本市场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提出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体制,是完善金融市场结构、提高金融市场效率、化解银行体系累积风险
和维护金融安全的重要手段,更是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实现发展方式根本转
变的客观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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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一五”规划》出台,支持合规证券公司通过
多种途径充实资本,支持证券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新型盈利模式。按
照分类监管原则,推进证券行业集约化发展,形成规模不等、经营特色各异的证
券经营机构体系。
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
确指出,要加快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其中特别提到“大力发展金融市场,
继续鼓励金融创新,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加快发展场外交易市场”,“积极
发展债券市场”,“稳步推进资产证券化”。
2012年9月,《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出台,明确提出“积极推动
金融市场协调发展,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着力推动金融产品创新,不断丰富
产品种类,优化产品结构。加强市场制度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市场运行机制。
促进资金在各市场之间有序流动,提高市场联动性和效率。逐步形成层次合理、
功能互补的金融市场体系,更好地为实体经济发展服务。”
2012年11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明确提出要“深化
金融体制改革、加强金融监管,推动金融创新、维护金融稳定,加快发展多层次
资本市场”。
2013年11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十八
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研究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重大问题,提出了“健
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
并规范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2014年5月,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新“国九条”),表示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对于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拓宽企业和居民投融资渠道、优化资源配置、促进
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201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
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表示为了
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基础功能,授权
国务院对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的公开发行,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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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股票公开发行核准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
注册制度,具体实施方案由国务院作出规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3)基础性制度逐步完善,证券市场正处于全面发展的新时期
自2004年国务院发布《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
来,我国资本市场经历了一系列基础性制度变革,包括股权分置改革、提高上市
公司质量、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大力发展机构投资和完善市场制度建设、进一步
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等。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我国证券
行业在业务规范、基础性制度建设和优化行业竞争格局等方面都取得了突破性进
展,证券市场发展的外部环境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我国证券市场开始进入规模和
结构双重快速扩容时期,市场层次、产品结构、投资种类日趋丰富,我国证券市
场正处于全面发展的新时期。
(4)管制放松,业务和产品创新加速
2010年以来,监管机构相继修订和颁布了多项监管规定,例如《证券公司
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资产管理机构开展
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规范》、《证券公
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券
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证券公司柜台
交易业务规范》、《关于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的规定》等,放松对于证
券公司的管制,鼓励证券公司加大创新力度。在市场需求和政策支持的推动下,
行业创新持续加速,多项创新业务相继推出。业务和产品的加速创新将为证券公
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证券公司盈利模式将日趋多元化。
2、不利因素
(1)整体规模仍然偏小
近年来,国内证券公司通过IPO、兼并重组等方式不断扩张,在资本规模、
资金实力上有所改善,但总体而言,我国证券行业仍处于早期的发展阶段,整体
规模仍然较低,资本扩张基础薄弱,与我国的经济总量并不相称,不利于发挥资
本市场对实体经济的专业服务作用和资源配置作用。
(2)人才储备不足,缺乏长期性激励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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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是证券公司的核心资源。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现有专业人员
数量已经很难满足行业不断增长的人才需求,且证券行业普遍存在从业人员素质
参差不齐、人员流动性过大的问题。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及创新业务的不断
开展,对于高素质的证券公司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需求将更加强烈。另一方面,
我国证券公司普遍缺乏长期性的激励约束机制,难以吸引和留住高端人才,这也
使得证券公司人才储备不足现象更加明显。
(3)行业开放加速,面临外资券商和其他金融机构双重竞争压力
我国证券行业开放加速,目前已有多家国际投行通过合资方式进入我国证券
市场,国际投行在管理水平、资本规模国际化运作经验具备竞争优势,将给国内
证券公司带来较大挑战。同时,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开始渗入债券融资、财务顾
问、资产管理、金融产品销售等证券公司业务,并在资金规模、销售渠道等方面
具有比较优势。
2014年2月28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提出将进一步推进证券行业开放,
内容包括:支持民营资本、专业人员等各类符合条件的投资主体出资设立证券公
司;研究明确证券业务牌照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机构申请证券业务牌照;扩
大证券行业对外开放,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海
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框架下,出台相关规则,先行扩大对港澳台资的开放,
同步研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政策等。
(五)我国证券行业的发展趋势
1、从纯中介业务向资本中介业务延展
目前,我国证券公司以纯中介业务为主,该类业务单纯提供服务,不占用资
本金,主要包括证券经纪、保荐承销、资产管理业务等。纯中介业务面临同质化
经营、低水平竞争问题,其发展瓶颈已日益显现。在监管机构鼓励创新发展的大
背景下,未来证券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向是要从纯中介业务向做市服务、融资融券
等资本中介业务转型,实现从“以产品为中心”向“以客户为中心”的转变,实现“服
务内容”与“服务平台”的进一步融合,为服务实体经济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2、债券业务发展空间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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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融资结构中,银行贷款形式的间接融资比例居高不下,而在
以股票、债券为主要形式的直接融资中,债券融资比例又处于较低水平。“十二
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积极发展债券市场”;中国证监会2012年提出,应显著提
高公司类债券在直接融资中的比例,研究探索和试点推出高收益债、市政债、机
构债等债券新品种。一系列涉及债券市场的创新业务已经迅速启动,例如推出中
小企业私募债券、将资产证券化由证券公司试点业务转为常规业务、重启国债期
货交易等,债券业务将迎来快速发展。2013年,中国证监会大力推动债券市场
创新发展,促进债券市场互联互通。积极扩大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范围,开展国
债预发行试点,在交易所试点发行政策性金融债,协调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交易所
债券市场。2014年,中国证监会将按照“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的总体要求,持续
推进多层次债券市场建设:一是推动完善债券规章制度;二是积极推动债券市场
创新;三是完善债券市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2015年,为贯彻落实“规范发展
债券市场的总体目标”,体现新一届政府简政放权、宽进严管的政府职能转变要
求,适应债券市场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
进行了修订,一是扩大了发行主体范围,二是丰富了债券发行方式,三是增加了
债券交易场所。
3、行业发展日趋国际化
自 2001 年加入 WTO 以来,我们证券行业的开放进程不断推进,国际投行
通过设立合资公司的方式不断进入中国资本市场。与此同时,国内实力较强的证
券公司也在积极践行“走出去”的经营策略,进入国际市场,逐步参与国际竞争。
2012 年 10 月,中国证监会修改了《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将境外股东
在证券公司中的参股比例上限上调至 49%。2014 年 1 月,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
作会议提出,按照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推动相关法律法规修
改,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放宽证券期货业外资准入限制,取消外资金融机构持股比
例限制,允许外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设立独资子公司或分公司,取消合资公司业
务牌照限制。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水平将进一步提高,证券业对外开放也将取
得进一步成效。
三、发行人的竞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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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面临的竞争格局
1、公司经营状况
报告期内,伴随着我国证券市场行情的剧烈波动,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也经历
了较大波动,资产总额、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财务数据也随
之出现变动。
本公司报告期内各主要经营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301,016.16 185,895.18 103,172.34
利润总额 132,089.73 66,155.50 20,048.07
净利润 103,769.58 51,760.10 16,823.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02,127.27 50,816.62 16,277.42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393,364.73 247,591.45 -195,213.79
流量净额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净资产 657,499.56 546,853.71 481,866.2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615,092.80 513,430.98 455,507.29
权益

净资本 435,541.40 311,141.43 297,129.23
总资产 3,327,352.00 2,111,359.90 1,130,357.30
注:净资本为母公司口径,其他指标为合并报表口径。
2、主要业务竞争状况及行业地位
固定收益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和证券经纪业务为本公司的主
要业务,四项业务贡献了本公司绝大部分的收入和利润。2015年,本公司的固
定收益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和证券经纪业务的营业收入分别占公
司总营业收入的25.32%、8.38%、16.21%和34.91%。
本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业务营业收入占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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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收益业务包括债券销售、债券及相关衍生品的交易。经过多年的发展,
公司建立了遍布全国、包含各类主要投资者的客户群体,并在固定收益业务领域
形成了独特的竞争优势。根据中国债券信息网,2013年、2014年和2015年1-6
月,在证券公司银行间固定收益现券交易量排名中,本公司分别位列第5名、第4
名和第5名,市场占有率分别为1.80%、1.35%和1.06%。
投资银行业务包括股权融资、债权及结构化融资、相关财务顾问服务。根据
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数据,2013年和2014年,本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分
别位列行业的第20名和第17名。
资产管理业务包括集合资产管理、定向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基金管理
业务,近年来发展迅速。在集合资产管理方面,2013年、2014年和2015年,本
公司发起成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数量分别为8只、23只和17只,截至2015年
12月31日,本公司发行成立并尚在存续期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共有39只。在定
向资产管理方面,2012年,本公司开始发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截至2015年12
月31日,本公司发行成立并尚在存续期中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达到217只。2015
年本公司开始发展专项资产管理业务,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发行成
立了2只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创金合信于2014年9月19日设立了第一只产品-创金
合信金睿2号。截至2015年12月31日,创金合信设立并尚在存续期的产品有103
只,其中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96只,证券投资基金7只。2013年至2015年,随
着公司资金管理规模不断扩大,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也实现了快速增长,根据中
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数据,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度受托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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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位列全行业的第7位和第17位。
证券经纪业务包括证券代理买卖、证券投资咨询、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
购、期货IB、PB业务。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努力实现经纪业务从通道
服务向为客户提供投资顾问和财富管理顾问方向的转型。
综上所述,本公司固定收益业务在市场上居于领先地位,并已在该领域建立
竞争优势,投资银行业务已具备市场竞争力,资产管理业务、证券经纪业务处于
快速发展时期,各项业务均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二)本公司具有的竞争优势
本公司多年来一直坚持“追求可持续发展,努力打造具有独特经营模式、业
绩优良、富有竞争力的一流投资银行”的公司愿景,以客户为中心,以创新为动
力,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的金融中介服务。多年来经过公司全体员工的辛勤工
作和不懈努力,在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中,本公司从一家业务单一的小型证券公
司,发展成为“业务特色鲜明、收入结构均衡、布局全国”的综合性证券公司。公
司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稳定的核心管理团队,并形成了优秀的企业文
化,在多项业务上形成了差异化竞争优势,实现了可持续发展。
1、市场领先的固定收益业务
在固定收益业务领域,本公司一直以成为“中国一流的债券交易服务提供商”
为发展目标,经过多年的投入和积累,固定收益业务已发展成为本公司的优势业
务。2012年起,本公司成为央行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拥有行业领先的市
场地位(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操作室于2015年2月28日公布《2015年度公开市
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名单》,仅4家证券公司获此资格)。
根据中国债券信息网及中债综合业务平台公布的数据,2013年、2014年和
2015年,本公司在银行间固定收益现券交易量分别达到10,617.74亿元、6,826.78
亿元和12,884.78亿元,2013年、2014年和2015年1-6月在银行间市场证券公司
中分别位列第5名、第4名和第5名,市场占有率分别为1.80%和1.35%和1.06%。
本公司拥有多项债券承销业务资质,是财政部指定发行国债的承销团成员,
拥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金融债承销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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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所拥有的债券承销业务资质
拥有此业务

业务资质名称 资质的证券 批准单位 最近批准日期

公司数量
央行公开市场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
1 注 4 2015.02.28
一级交易商 1 操作室
记账式国债乙类承
2 注 13 财政部 2014.12.30
销商 2
国开行金融债券承
3 注 20 国家开发银行 2015.02.27
销商 3
农发行金融债 A 类
4 注 12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2015.02.26
承销商 4
进出口银行金融债
5 注 10 中国进出口银行资金运营部 2016.02.15
承销商 5
银行间债券市场尝
6 注 17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2015.07.23
试做市机构 6
注1:《关于公布2015年度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名单的通知》
注2:《财政部关于公布2015-2017年国债承销团成员名单的公告》
注3:《关于公布国家开发银行2015年人民币金融债券承销团成员名单的通知》
注4:《关于公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2015年度金融债券承销团成员名单的通知》
注5:《关于公布中国进出口银行2016年度境内人民币金融债券承销团成员名单的通知》
注6:关于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尝试做市机构名单(共49家)》的通知
通过多年的经营和发展,本公司形成了较雄厚的客户基础,积累了包括银行、
基金、保险公司、投资公司和大企业在内的大量客户,在市场上拥有较高的知名
度和信誉度,赢得了客户信任。公司凭借自身庞大的客户群,大力发展债券销售
和交易业务,取得了领先市场的地位。
2、富有竞争力的投资银行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包括股权融资、债权及结构化融资、相关财务顾问服务,是本
公司重点发展的优势业务。公司通过积极挖掘、精心培育细分行业的优质客户,
向资本市场输送了一批优质企业,帮助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发展壮大,秉承以一流
方式做一流业务的理念,为客户提供长期的全方位的服务,不断提高投资银行业
务的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数据,2013 年和 2014 年,本公司投资银行业
务净收入分别位列行业的第 20 名和第 17 名。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其他主要业绩
指标如股票主承销金额、股票主承销家数、债券主承销金额和债券主承销家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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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保持了良好的行业排名。
本公司报告期内投资银行业务主要经营数据行业排名情况
序号 项目 2014年 2013年
1 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 17
2 其中:承销与保荐业务净收入 17
3 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 34
4 股票及债券承销金额 - -
5 其中:股票主承销金额 27 -
6 债券主承销金额 24 -
7 股票及债券主承销家数 - -
8 其中:股票主承销家数 34
9 债券主承销家数 47
公司在债券融资领域设计并发行了多个创新产品,包括私募性质的恒丰银行
次级债、资产抵押式企业债券——泰格林纸企业债,以及将股份质押、海域使用
权抵押作为信用增级手段的企业债券——08 连云发展债。
同时,本公司在企业兼并收购、资产重组以及资产证券化领域已积累了丰富
的经验,拥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3、快速发展的资产管理业务
近年来,本公司组建了一支专业能力强、业务经验丰富的投资和研究团队,
将投研优势转化为产品优势和品牌优势,实现从证券投资向资产配置的转型,积
极进行产品创新,以绝对收益为目标,为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创造稳定增值回报,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实现了快速发展。
2009 年,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实现了突破,发行了本公司第一只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创业 1 号安心回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首次发行规模达到 10.12 亿
元。2010 年,本公司相继发行了创业 2 号、创金避险增值 2 只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2011 年和 2012 年,本公司分别发行并成立了 5 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13
年,本公司继续根据市场的需求,发行了 8 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14 年,本
公司发行了 23 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15 年,本公司发行了 17 只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发行成立并尚在存续期的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 39 只。本公司 2012 年开始发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截至 2015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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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日,本公司发行成立并尚在存续期中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达 217 只,2015 年
本公司开始发展专项资产管理业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共发行成
立 2 只专项资产管理计划。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本公司期末受托管理
资金总额分别达到 8,270,182.84 万元、9,532,915.72 万元和 16,184,303.78 万
元,保持持续增长态势。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数据,公司 2013 至 2014
年度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分别位列全行业的第 7 位和第 17 位。
创金合信于 2014 年 9 月 19 日设立了第一只产品-创金合信金睿 2 号,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创金合信设立并尚在存续期的产品有 103 只,其中特定客
户资产管理计划 96 只,证券投资基金 7 只。
4、具有特色的差异化经营战略和相对均衡的业务收入结构
本公司自2002年以来,始终坚持差异化经营策略,在长期实践的基础之上,
逐步形成了以固定收益业务为特色的经营战略。目前,公司已在固定收益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领域形成了竞争优势。
在我国证券行业盈利模式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下,本公司已经建立了具有自身
特色的业务体系。目前,本公司的固定收益业务拥有领先的市场地位,投资银行
业务已具备市场竞争力,资产管理业务有了长足进步,证券经纪业务实现了更为
全面的布局,公司通过产品、业务创新,不断开发新的收入和利润增长点,均衡
的收入结构提高了本公司抵御市场波动风险的能力,降低了因行业周期波动对本
公司收入的影响。
5、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和持续的盈利能力
本公司充分认识到证券公司是经营风险的公司,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和内部
控制是证券公司安身立命的基石,因此,长期以来本公司一直在强化公司的风险
管理、合规管理能力与内部控制。2004年至2006年证券公司综合治理时期,全
国130多家证券公司中,有31家高风险证券公司被风险处置,27家风险证券公司
被重组。当时若干行业排名靠前的证券公司因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问题导致经
营失败而被行业淘汰。本公司依靠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渡过这一证券公司的困难
时期,并在2007年被评为29家创新类证券公司之一。
2002年至2005年,在证券行业全行业亏损的情况下,本公司仅2005年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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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小幅亏损,其余年份均实现了盈利。2006年至2007年,随着中国股票市场的
好转,本公司盈利能力不断提高。2008年以来,受股票市场波动的影响,证券
行业的净利润规模有所起伏,本公司的净利润也随之波动,但总体来说,本公司
保持了较强的持续盈利能力。
6、均衡多元的股东结构和稳定的核心管理团队
本公司的股权较为分散,持有5%以上股权的四家股东占总股本的50.25%,
前四大股东中,既有国有成分,也有民营性质,体现了均衡多元的股东结构,有
利于本公司更好地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良好的经营机制。
本公司拥有稳定的核心管理团队,其中董事长刘学民先生、总裁钱龙海先生、
监事会主席周兰女士在本公司的服务年限均超过15年,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萧进
华先生、副总裁奚胜田先生、副总裁兼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王芳女士在公司的
服务年限均超过10年。上述人员对于本公司的业务及内部管理有着丰富的经验,
对公司的文化和经营理念高度认同,同时对于中国证券市场有着深刻的理解。管
理团队的稳定是本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及公司战略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
7、领先的创新意识和积极的进取精神
本公司在2007年被评为29家创新类证券公司之一。多年以来,本公司始终
把创新工作作为可持续发展的灵魂和动力,在业务开展和内部管理上积极进取,
不断创新,将创新能力打造成了本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在经纪业务创新方面,公司在 2003 年即实现了包括集中交易系统和集中清
算系统等在内的总部集中管理模式,构建了集成式的营销服务平台,该营销服务
平台整合了多个业务系统,包括投资顾问工作平台、资讯服务平台、网站、CRM、
呼叫中心、短信平台和手机证券炒股系统等;公司率先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引入理
财策划概念,为客户提供个人理财策划服务,有效满足客户理财需求。2012 年
6 月 18 日,本公司获准实施证券经纪人制度,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
已有 30 家营业部获得当地证监局的许可开始实施证券经纪人制度,同时,公司
于 2013 年上半年实行了非现场开户项目,于 2013 年 7 月取得了代销金融产品
的业务资格。2014 年为了更有效做好营销业务,对营销业务进行标准化管理,公
司建设了“一创四海通”营销移动终端 APP 软件,实现营销工具的优化与便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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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营销开展更加科技化、多元化与效率化。2014 年 12 月获得了开展互联网证
券业务试点资格。2015 年,公司积极探索互联网证券业务,在互联网渠道合作
等方面开展了有效的尝试;在利用互联网技术提高业务办理效率等方面也取得了
较大的进步,有效提升客户体验,赢得了客户信赖。
在投资银行业务创新方面,本公司设计并推出了可分离交易可转债——钢钒
债 1、认沽权证——钢钒 PGP1、私募性质的恒丰银行次级债、资产抵押式企业
债券——泰格林纸企业债,以及采用海域使用权抵押的企业债券——08 连云发
展债。
在资产管理业务创新方面,本公司成立的创金避险增值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
国内第一只采用恒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方法来实现降低本金风险和增值目标的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2012 年 5 月 21 日,本公司推出创金季享收
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这是中国境内市场上首批明确提出绝对收益目标的债券型
券商集合理财计划之一。
此外,本公司设立了专门的衍生产品部门,专职衍生产品研究与投资。本公
司下属子公司一创期货通过引进专业团队,为客户提供先进的量化交易服务。本
公司设立了全资子公司一创投资,专门从事股权直接投资和管理业务。
在管理创新方面,本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在内部业务机构
的管理设置上,采用了以业务条线和客户条线相交叉的矩阵式业务管理模式;为
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的管理工作,本公司启动了包括领导力素质模型、员工核心
能力素质模型及专业能力素质模型在内的“能力素质模型”项目建设,同时引进国
际通行的“MD”职衔体系和360度反馈与评估机制。目前,公司“以能力素质模型
为基础、以MD职衔体系为核心”的人力资源发展体系已基本形成,为支撑公司战
略成功落地提供了保障,为全面确保人员专业素质、防范人员风险提供了解决方
案,提升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能力。
8、优秀的企业文化
本公司在创业和发展中始终秉承“诚信、进取、创新”的核心价值观,形成了
“开放、创新、包容、协作”的海洋文化。本公司十分注重企业文化建设,把企业
文化的内涵纳入各类员工招聘、培训、考核、晋升体系中,把企业文化理念贯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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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公司发展和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个方面。公司以企业文化为依托,形成了“公
开、公平、透明、市场化”的人力资源政策,推行了“为贡献/业绩付薪、为潜力付
薪、为能力付薪”的薪酬理念,通过包括领导力、核心能力、专业能力素质模型
建设,培养有理想、有职业道德、有持续系统学习能力、有正确思维方式的合格
的第一创业人。公司独特的企业文化在培养、选拔、推动内部员工成长的同时,
也吸引了一批优秀人才加入本公司,有效提高了本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忠诚度与
专业服务能力,已成为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够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9、全球领先的合作伙伴
2011年,本公司与国际知名金融集团摩根大通合作成立合资公司一创摩根。
合作方摩根大通是一家全球领先的金融服务集团公司,业务遍及全球多个国家和
地区。其在投资银行、消费者金融服务、小型企业及商业银行服务、金融交易处
理、资产及财富管理等领域享有领先地位。
与摩根大通的合作不仅有利于本公司引进国际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经营理念,
有效提升本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经营管理水平,而且还能让本公司充分借鉴其在
国际上的丰富经验和技术手段,通过引入其先进的金融技术和金融工具满足客户
多样化的融资需求,切实提高本公司的金融创新能力。同时利用摩根大通覆盖全
球的金融服务系统和网络,本公司将为境内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更加专业
的服务和全球化支持。根据合作协议,未来在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部门允许的情
况下,摩根大通还可以通过认购本公司股权的方式参与公司的发展。全球领先的
合作伙伴的支持将使本公司在实现“追求可持续发展,努力打造成具有独特经营
模式、业绩优良、富有竞争力的一流投资银行”的愿景的道路上进一步前进。
10、良好的市场声誉与知名度
凭借良好的经营业绩和规范管理,本公司得到监管层和行业的广泛认可,市
场影响力不断提升。本公司获得了众多荣誉:
获奖时间 颁发机构 获奖名称
2008年中国区中小板最佳投资银行
2008年中国区最具潜力投资银行
2008年 《证券时报》
2008年中国区最佳创新项目——泰格林纸企业债
2008年中国区最佳IPO保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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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获奖时间 颁发机构 获奖名称
最佳区域明星证券营业部——第一创业佛山季华营业部
2009年中国区最佳创新投资银行
2009年中国区最具创新项目——08连云发展债
2009年 《证券时报》
最佳区域明星证券营业部——第一创业北京营业部
最具市场开拓力证券营业部——第一创业北京营业部
2010年中国区最佳债券项目——张江高科公司债
2010年中国区最佳债券项目主办人
2010年 《证券时报》
最佳券商网站
最佳区域明星证券营业部——第一创业佛山季华营业部
中国外汇交易中
心和全国银行间 2010年度银行间本币市场最活跃证券公司
同业拆借中心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0年度保荐机构最佳进步奖
“2011中国区优秀投行评选”之“最佳投资银行家奖”——
2011年
钱龙海
“2011中国区优秀投行评选”之“最佳IPO项目奖”——碧
《证券时报》
水源IPO
“第四届中国最佳证券经纪商暨明星营业部评选”之“营业
部新星”奖——杭州金城路证券营业部
国家开发银行 2011年国家开发银行人民币金融债券优秀承销商
中国外汇交易中
心和全国银行间 2011年度银行间本币市场交易100强
同业拆借中心
《上海证券报》 “2011年中国证券期货品牌价值榜”评选之“第四届中国
券商理财金榜”综合管理实力大奖——创金资产管理
“2011年中国证券期货品牌价值榜”评选之“第四届中国
券商理财金榜”最佳混合型券商集合理财计划——创金
避险增值
2012年 “2011年中国证券期货品牌价值榜”评选之“第四届中国
券商理财金榜”最佳债券型券商集合理财计划——创业1
号安心回报
“2012 中国最佳财富管理机构暨最佳经纪商评选”之中国
最具成长性证券经纪商
“2012 中国最佳财富管理机构暨最佳经纪商评选”之中国
《证券时报》 最佳资产管理券商
“2012 中国最佳财富管理机构暨最佳经纪商评选”之中国
最佳投顾服务品牌——第一创业证券“易富人生”投顾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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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获奖时间 颁发机构 获奖名称
“2012 中国最佳财富管理机构暨最佳经纪商评选”之中国
最佳权益类资管产品——第一创业证券创金价值成长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
“2012 中国最佳财富管理机构暨最佳经纪商评选”之中国
百强证券营业部——第一创业证券北京平安大街营业
部、第一创业证券佛山季华四路营业部
“2012 中国最佳财富管理机构暨最佳经纪商评选”中国最
佳投资者教育营业部——第一创业证券郑州营业部
中央国债登记结
2012 年度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优秀结算成员
算公司
2012 年度“金牛理财产品”评选之“金牛券商集合资产管
中国证券报、金牛 理人”——第一创业证券
理财网 2012 年度“金牛理财产品”评选之“金牛券商集合资管计
划”——创金价值成长 2 期
“2013 年中国最佳财富管理机构评选”之最具成长性证券
经纪商:第一创业
2013年
“2013 年中国最佳财富管理机构评选”之中国最佳财富管
理品牌:第一创业“创金资产”
《证券时报》
“2013 年中国最佳财富管理机构评选”之最佳投顾服务品
牌:第一创业“易富人生”
“2013 年中国最佳财富管理机构评选”之最佳混合型资管
产品:第一创业创金价值成长 2 期
《上海证券报》 “第五届中国券商理财金榜评选”之综合管理实力大奖
中央国债登记结 在 2013 年中国债券市场优秀成员评选中获“优秀承销商”
算有限公司 称号、“债券业务进步奖(资产管理业务类)”
金融界网、清华大
第二届“领航中国”——金融行业创新发展论坛暨 2013 金
学五道口金融学
融行业年度评选“最具成长性券商奖”

“2014 年中国最佳财富管理机构评选”之最佳财富管理品
牌:第一创业创金资产
“2014 年中国最佳财富管理机构评选”之最具成长性证券
2014年 经纪商:第一创业
“2014 年中国最佳财富管理机构评选”之百强营业部:第
一创业北京平安大街营业部
《证券时报》
“2014 年中国最佳财富管理机构评选”之最佳投顾服务品
牌:第一创业“易富人生”投顾服务品牌
“2014 年中国最佳财富管理机构评选”之最佳固定收益类
资管产品:第一创业创金季享收益
一创摩根在“2014 中国区优秀投行评选”中被评为“2014
中国区最佳再融资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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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获奖时间 颁发机构 获奖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
证券账户整合工作先进集体
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外汇交易中 2014 年度银行间本币市场最佳做市机构奖
心和全国银行间
同业拆借中心 2014 年度银行间本币市场最佳证券公司奖
公司在“2014 年度中国债券市场优秀成员”评选中获“优
中央国债登记结 秀承销商”称号
算有限责任公司 一创摩根在“2014 年度中国债券市场优秀成员”评选中获
“债券业务进步奖”
2015年 第一创业易富人生在“2015 中国最佳财富管理机构评选”
中被评为“2015 中国最佳投资顾问品牌”
第一创业资管固收团队在“2015 中国最佳财富管理机构
《证券时报》
评选”中被评为“2015 中国最佳固收类投资团队”
第一创业资管量化团队在“2015 中国最佳财富管理机构
评选”中被评为“2015 中国最佳量化投资团队”
“2014 年度清算业务和登记托管结算业务评选”中获得
上海清算所
“证券机构类结算业务特别奖”
中国外汇交易中
2016年 心和全国银行间 2015 年度银行间本币市场交易 200 强
同业拆借中心
(三)本公司的竞争劣势
1、净资本规模有待提高
证券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净资本规模的大小是决定证券公司业务规模
的重要因素。在目前我国证券行业的监管体系下,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是监管
机构对证券公司监管的核心指标。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母公司口径
净资本规模为 435,541.40 万元,与行业内领先的证券公司存在较大差距,这对
本公司业务的做大做强和未来申请新的业务资格形成了制约。此外,本公司未来
重点发展的业务如债券做市业务、融资融券业务、直接投资业务等,都对资本金
有较大的需求。因此,本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以扩大资本规模,提
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未来的发展奠定坚实的资本基础。
2、人才储备和培养相对不足
相对发达国家资本市场而言,国内证券行业的发展历程较短,高度职业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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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专业化的从业人员队伍还在培育与成长中;另一方面国内资本市场发展速度很
快,对经营管理人才以及专业人才的需求较大。本公司在快速成长的过程中,虽
然核心人才以及业务骨干稳定性很好,但伴随着未来业务的不断扩张,同样存在
着人才储备和培养相对不足的问题。
未来,随着本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和多种创新业务的开展,业务的复杂程度
将显著提高,公司在固定收益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证券经纪业
务及其他创新业务上的工作量将明显增加,相应的管理难度也将大幅提升,这对
本公司员工的专业素质、专业能力以及合格人才的数量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
公司将以现有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为支撑,系统建设人才发展体系,在吸引、保留
与发展人才方面系统规划和实施,从而构建人才供应链,为业务发展提供有效的
人力资源保障。与此同时伴随着本次发行上市,公司知名度将进一步提高,从而
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本公司,进而提高本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具体情况
(一)本公司的主营业务概况
本公司的业务范围涵盖了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和证券投资
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不含股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以外的公司债券)承
销、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
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本公司还通过控股子公司一创摩根从事股票与公
司债券(不含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承销与保荐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一创期货
从事期货经纪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一创投资从事直投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创
新资本开展金融产品投资和其他另类投资业务,以及通过控股子公司创金合信开
展基金管理业务。本公司主营业务的分类如下表所示:
债券销售(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
固定收益业务 含
固定收益产品的销售)、债券及相关衍生品的交易
投资银行业务 含 股权融资、债权及结构化融资、相关财务顾问
资产管理业务 含 集合资产管理、定向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基金管理业务
证券代理买卖、证券投资咨询、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期货IB、
证券经纪业务 含
PB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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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自营业务 含 权益类证券投资、权益类衍生品多策略投资
期货经纪业务 含 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
直投业务 含 股权投资业务及股权投资管理业务
研究业务、场外市场业务、银华基金股权投资、另类投资业务、基金管
其他业务 含
理业务等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固定收益业务 76,226.32 25.32% 83,412.97 44.87% 19,100.38 18.51%
投资银行业务 25,235.45 8.38% 26,051.16 14.01% 24,837.92 24.07%
资产管理业务 48,780.17 16.21% 34,681.41 18.66% 24,231.00 23.49%
证券经纪业务 105,093.84 34.91% 36,495.83 19.63% 24,998.55 24.23%
证券自营业务 30,790.57 10.23% 5,842.33 3.14% 2,841.53 2.75%
期货经纪业务 4,139.59 1.38% 2,234.08 1.20% 2,490.93 2.41%
直投业务 4,107.54 1.36% 2,158.38 1.16% 983.32 0.95%
未分配 11,200.80 3.72% 1,352.98 0.73% 4,739.33 4.59%
抵消 -4,558.11 -1.51% -6,333.95 -3.41% -1,050.63 -1.02%
合计 301,016.16 100.00% 185,895.18 100.00% 103,172.3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收益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和证券经纪业务为公司主营业
务收入的重要来源,资产管理业务发展迅速。总体而言,公司保持了较好的发展
势头,各类业务发展势头较好,业务结构较为均衡。
(二)固定收益业务
1、业务概述
公司固定收益业务分为固定收益产品销售业务和固定收益产品交易业务。
(1)固定收益产品销售业务
固定收益产品销售业务指公司取得银行间债券市场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
金融债及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固定收益产品的销
售资格,向投资者销售该等固定收益产品,获取销售佣金或向客户提供产品以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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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客户服务水平的业务。
①国债销售
国债包括凭证式国债和记账式国债,目前证券公司只能参与记账式国债的销
售。记账式国债由财政部按照相关规则(最新为《2015 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
规则》)组织发行,国债承销团成员可以参与投标,在投标限额、追加投标等方
面甲类成员和乙类成员的权利有差异。银行和证券公司是记账式国债销售市场的
主要参与者,其中银行无论在参与主体数量和销售规模上都占据更主要的地位。
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由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和证监会进行审批。截至招股意
向书签署日,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共有甲类成员 13 家(其中银行 11 家、证
券公司 2 家),乙类成员 37 家(其中银行 24 家、证券公司 13 家)。公司具有记
账式国债乙类承销资格,为具有记账式国债承销资格的 15 家证券公司之一。在
财政部公布的 2012-2014 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综合排名中,公司名列第 22
位(在证券公司中排名第 6 位)。
②政策性金融债销售
政策性金融债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
性金融机构按照《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全国银行间
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操作规程》等规则要求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银行、
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是政策性金融债销售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其中银行占据主导
地位。政策性金融债承销资格由发行主体自行确定。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国
家开发银行金融债承销团成员共有 76 家(其中银行 53 家、证券公司 20 家、保
险公司 3 家),中国进出口银行金融债承销团成员共有 66 家(其中银行 55 家、
证券公司 10 家、保险公司 1 家),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金融债 A 类承销团成员共
有 26 家(其中银行 14 家、证券公司 12 家)、B 类承销团成员共有 56 家(其中
银行 44 家、证券公司 11 家、保险公司 1 家)。公司具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
出口银行金融债承销资格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金融债 A 类承销资格。
③央行票据销售
央行票据由中国人民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
统发行,其发行的对象是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央行票据发行不设分销,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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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投资者只能在二级市场投资。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
2015 年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共 46 家,其中银行 42 家、证券公司 4 家,公
司为其中之一。
④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销售
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
具由非金融企业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和《非
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发行规范指引》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银行、
证券公司是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销售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其中银行占据主导
地位。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资格由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商协会确定。截
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共有 44 家(其中银行
32 家、证券公司 12 家),承销商共有 35 家(其中银行 18 家、证券公司 10 家,
保险公司 2 家,财务公司 5 家)。公司具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资格。
(2)固定收益产品交易业务
公司的固定收益产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做市交易、自营投资和撮合交易三
类。交易业务主要通过赚取买卖差价、取得利息等方式获取收益。
做市交易是做市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
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工作指引》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管
理规定》相关要求连续报出做市券种的现券买、卖双边价格,并按其报价与其他
市场参与者达成交易。银行、证券公司是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交易的主要参与者,
其中银行占据主导地位。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银行间债券市场共有 25 名做
市商(其中银行 22 家、证券公司 3 家)、尝试做市商 49 名(其中银行 32 家、
证券公司 17 家)。公司作为尝试做市商,积极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做市交易。
2014 年公司做市交易业务被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评选为“最佳做市机构”,
为获得该奖励的两家证券公司之一。
自营投资指交易者通过对市场趋势的把握,承担一定敞口风险,赚取买卖差
价的交易。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进行固定收益产品的自营投
资。
另外,公司还根据客户的交易需求,在找到交易对手方时就同一交易标的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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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和对手方同时达成方向相反的交易。该类不承担敞口风险的交易称为撮合交
易。
根据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的数据,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 1-6 月,本
公司在银行间固定收益现券交易量市场占有率分别为 1.80%、1.35%和 1.06%,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公司中分别位列第 5 名、第 4 名和第 5 名。
经过多年发展,固定收益业务已发展成为本公司的优势业务和特色业务。
2、业务经营情况
(1)固定收益产品的销售业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在银行间市场积极参与包括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
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固定收益产品的销售工作。
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本公司固定收益产品销售数量分别为
1,142只、2,150只和3,654只,2014年与2015年同比分别上升88.27%和69.95%;
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固定收益产品销售金额分别为10,377,500.00
万元、36,425,970.00万元和59,931,759.00万元,2014年度公司固定收益产品销
售金额同比增长251.01%,2015年度同比增长64.53%;2013年度、2014年度和
2015年度,固定收益产品销售毛收入分别为9,352.43万元、27,815.73万元和
44,156.89万元,2014年度固定收益产品销售毛收入较上年增长197.42%,2015
年度同比增长5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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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本公司报告期内固定收益产品销售业务情况
发行 销售毛收入(万元) 销售金额(万元) 销售收入(万元)
类型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注1
企业债 890 527 279 12,491,000.00 7,420,000.00 1,412,000.00 11,694.22 9,244.20 1,365.80
国债 81 72 66 3,627,000.00 2,597,000.00 1,994,000.00 2,455.97 1,410.07 1,032.13
政策性银行金融债 517 443 281 10,838,900.00 9,436,200.00 4,067,000.00 11,318.43 4,004.05 4,372.96
短期融资券 2,052 1,103 505 31,708,600.00 16,923,500.00 2,871,500.00 18,189.78 13,097.86 2,581.54
其他债券 114 5 11 1,266,259.00 49,270.00 33,000.00 498.49 59.54 -
合计 3,654 2,150 1,142 59,931,759.00 36,425,970.00 10,377,500.00 44,156.89 27,815.73 9,352.43
注 1:企业债包括中期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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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收益产品的交易业务
过去三年,本公司在银行间市场积极参与包括现券等多种固定收益产品的交
易,并提供做市服务。同时,本公司也在交易所市场积极参与企业债等固定收益
产品的交易。固定收益产品的交易业务为本公司带来了较好的收益回报。
本公司报告期内固定收益产品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品种 交易量
注1
收益
注2
交易量 收益 交易量 收益
(亿元) (万元) (亿元) (万元) (亿元) (万元)
债券 25,682.87 33,997.52 15,361.20 57,869.29 13,075.42 11,399.45
注1:交易量包括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债券交易量。
注2:收益=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利息净收入。
本公司报告期内固定收益产品交易业务收益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投资收益 43,032.23 64,913.78 27,517.84
公允价值变动 4,347.23 7,452.64 -6,241.90
回购净利息收入 -13,381.94 -14,497.14 -9,876.49
债券交易业务合计 33,997.52 57,869.29 11,399.45
3、管理模式
(1)组织结构
本公司按照“专业划分,深耕细作”的原则,将固定收益业务分成承销销售部、
交易部和运营及资金部。承销销售部负责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客户的开发与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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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券销售;交易部负责债券及相关衍生品的的交易业务,包括做市交易、自营投资
和撮合交易等;运营及资金部负责部门合规风控、清算结算、数据分析等运营支
持及部门所有资金融资业务。
(2)业务流程
a.销售业务
债券销售流程
交易员 投标经办人A 交易主管确认 投标经办人B 后台复核人
收集客户认购意向

汇总客户认购意向

根据认购意向书填
交易主管确认 投标 投标复核
制标书
缴款日办理债券交
根据中标结果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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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撮合交易
普通撮合交易指令单审核流程
买券交易员 卖券交易员 交易组长 中台指令单审核 交易主管
1.获得客户交易信 1.获得客户交易信
息 息
2.经协商基本可确
认成交
3.录入指令单
4.审核指令单上的自 4.审核指令单上的自
己的交易要素,复核 己的交易要素,复核
全部卖方的交易要 全部买方的交易要
素,并签字确认 素,并签字确认
未授
权交
5.交易组长进行复 6.中后台进行指令 易 7.交易主管进行交
核 单审核、复核 易审批





8.进入报价成
交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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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做市交易
做市业务流程
做市交易员 交易主管 中台指令审核
做市报价申请
交易主管审批
中台指令备案及交
易要素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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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自营投资交易
4、营销服务模式
为了切实提高固定收益产品交易和销售的广度和深度,本公司建立了涵盖银
行、基金、保险公司、投资公司和非金融企业在内的广泛的客户群,与各金融机
构确立并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与客户的密切联系及时获取业务机会。
本公司大力发展做市交易业务,不仅仅在前台交易系统中施行双边报价,还
借助于公司强大的销售平台及遍布全国的广泛客户群,通过各个渠道在市场中为
客户提供覆盖全部期限品种债券的双边报价,完善债券市场价格发现机制,为客
户提供包括债券的投资交易需求、新老债券的置换、大单匿名交易、散单打包销
售、组合投资管理等多种服务,提高客户服务质量和品质,提升客户满意度,增
强客户对本公司的认可和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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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同业相比,公司固定收益相关业务模式和管理措施有如下特点:
①同行的固定收益部业务范围通常包括债权融资类投资银行业务,而公司固
定收益部不从事为融资方设计产品、协助报批、发行承销等投资银行业务。公司
固定收益部以固定收益产品的自营投资和服务于专业债券投资者的销售和交易
为主要特色。
②由于开展固定收益业务并将之作为发展重点的时间较早,公司较多数同行
业务范围更广:在销售方面,公司具有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各类销售资质;在交易方面,公司不仅做自营投资,也开展
做市交易和撮合交易。同时也积极运用国债期货、利率互换等衍生品进行风险对
冲和多策略交易。
③为管控风险,公司固定收益部较早的实现了销售、交易工作分离。销售团
队负责客户管理和推介,交易团队负责产品定价和交易实现。每一笔交易都必须
通过销售与交易共同完成,固定收益部中台部门(运营及资金部)同时实施风险
控制和资金调度。
5、合规性情况及合规性风控措施
2007 年以来,根据国务院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制度指引,公司建立健全了
包含固定收益业务在内的合规管理体系。固定收益业务相关的合规管理体系包
括:公司合规管理的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固定收益业务部门的合规管控组织和
岗位,固定收益销售业务、交易业务流程的合规规范和执行中的合规性管控,业
务流程关键环节的授权与执行(比如,合同管理、公章管理、档案管理、投资决
策、清算结算、资金划拨)等。公司固定收益业务合规制度健全、运行有效。
固定收益业务的合规性风险主要有:承销公司没有承销资格的固定收益产
品、分销对手超出规定范围、未按承销额度进行销售、以大幅偏离市场估值的价
格进行交易等。为有效防范固定收益业务面临的合规性风险,公司主要采取了下
述措施:
①固定收益部销售、交易工作分离。销售团队负责客户管理和推介,交易团
队负责产品定价和交易实现。每一笔交易都必须通过销售人员与交易人员共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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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避免客户管理与定价交易集中于单个人,以实现相互制约。同时,固定收益
部下设独立的运营及资金部,负责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和资金调度。运营及资金
部直接与公司法律合规部、风险管理部对接,实现业务的事前、事中合规与风控
管理。
②销售和交易合同事前审核。固定收益业务在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大量合同,
均需经合规部门事前审核。日常销售和交易合同根据公司合同模板起草,由固定
收益部的运营及资金部审核;其他合同须提交公司法律合规部审核。
③销售的事前审核。在每只固定收益产品的销售业务开展前,须经固定收益
部的运营及资金部对承销资格、销售条件、销售额度等进行合规性审核。
④交易的事前审核。每一笔固定收益产品交易在成交前须提交指令单至固定
收益部的运营及资金部对交易价格是否在合理范围内等进行合规性审核。
⑤公司中后台部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公司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
对固定收益业务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通过合规审查、合规检查等方式对
业务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稽核部对固定收益业务的合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
不定期稽核。
(三)投资银行业务
1、业务概述
本公司是国内首批证券发行上市保荐机构,首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保荐机构
以及首批IPO询价对象,拥有一支专业、具有创新精神且经验丰富的投资银行团
队,能为客户提供涵盖IPO、再融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和资产证券化在内的
多元化股权、债券融资服务。此外,本公司自1997年就设立了收购兼并部,根
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为客户提供包括改制、收购兼并、重大资产重组等具有创
新和专业水准的财务顾问业务,帮助客户通过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为了进一步提升本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市场竞争实力,2010年6月9日,本
公司与摩根大通正式签署协议,拟成立合资证券公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2011
年5月,一创摩根正式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亿元,并于同年6月获得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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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随着一创摩根的正式运营,本公司将股票和公
司债券的承销与保荐业务转移至一创摩根,同时公司原有的投资银行团队也一并
进入一创摩根。目前,一创摩根的主营业务为股票与公司债券(不含中小企业私
募债券)的承销与保荐。
2、业务经营情况
(1)股票(含可转债)承销与保荐业务
本公司报告期内股票(含可转债)发行承销与保荐业务情况
发行类型 统计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承销家数 - - -
首次公开发行 承销金额(万元) - - -
保荐与承销收入(万元) - - 200.00
承销家数 4 5
再融资 承销金额(万元) 697,014.49 656,534.39 368,629.93
保荐与承销收入(万元) 7,850.00 10,191.76 7,644.49
承销家数 4 5
合计 承销金额(万元) 697,014.49 656,534.39 368,629.93
保荐与承销收入(万元) 7,850.00 10,191.76 7,844.49
注:上表中的数据包括主承销和副主承销,承销收入为未扣除支出的毛收入。
2013年,本公司完成了2个项目的保荐主承销工作、3个项目的主承销工作
和1个项目的副主承销工作,分别是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的保
荐主承销工作、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保荐主承销工作、徐工集团工
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联合主承销工作、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可转债联席主承销工作、华联股份非公开发行项目的联合主承销工作,以及中
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副主承销工作,上述项目承销金额总计
368,629.93万元,共计实现保荐及承销收入7,844.49万元。
2014年,本公司完成了4个项目的保荐主承销工作和1个项目的联合主承销
工作。保荐主承销项目分别是金隅股份非公开发行项目、杭萧钢构非公开发行项
目、亚太股份非公开发行项目和物产中大非公开发行项目;联合主承销项目为东
方电气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上述项目承销金额总计656,534.39万元,共计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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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及承销收入10,191.76万元。
2015 年,本公司完成了 3 个项目的保荐主承销工作。保荐主承销项目分别
是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高升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主承销工作,承销金额
697,014.49 万元,共计实现保荐及承销收入 7,850.00 万元。
(2)债券承销业务
本公司报告期内债券承销业务情况
发行类型 统计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承销数量 7 2
公司债 承销金额(万元) 1,160,000.00 175,000.00 70,000.00
承销收入(万元) 6,716.00 1,300.00 524.60
承销数量 0 9
企业债 承销金额(万元) 0.00 604,000.00 460,000.00
承销收入(万元) 0.00 6,820.95 4,434.04
承销数量 18 14
其它固定收益产品 承销金额(万元) 2,905,209.07 1,379,734.75 690,000.00
承销收入(万元) 4,497.88 2,923.42 667.50
承销数量 25 25
合计 承销金额(万元) 4,065,209.07 2,158,734.75 1,220,000.00
承销收入(万元) 11,213.88 11,044.37 5,626.14
注:上表中的数据包括主承销和分销;
其他固定收益产品包括金融类企业发行的次级债、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
金融债、可交换债;
承销收入为未扣除支出的毛收入。
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本公司完成的公司债、企业债及其它固定收
益产品的承销家数分别是 14 家、25 家和 25 家,共完成承销金额 1,220,000.00
万元、2,158,734.75 万元和 4,065,209.07 万元,分别实现承销收入 5,626.14 万
元、11,044.37 万元和 11,213.88 万元。其中,2013 年,本公司主承销了深圳市
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债、万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债券、郑州交通建设投资
有限公司企业债券、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债券,还主承销
了第一创业证券 2013 年次级债(第一期)、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次级债(第七、二十五、二十八期)、招商银行 2012 年次级债(第一期)5 只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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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债和第一创业证券 2013 年短期融资券(第一、二、三、四期)4 只短期融资
券,此外还参与了 1 个公司债项目的分销;2014 年,本公司主承销了云浮市新
达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企业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债、海航资本控股有
限公司企业债(第一期及第二期)、醴陵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企业债(第
一期及第二期)、成都市龙泉驿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企业债、成都新开
元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企业债、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企业债 9 只企业债
券,此外还主承销了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和黑牡丹(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债 2 只公司债券,发行了第一创业证券 2014 年短期融资券(第一
至六期),第一创业证券 2013 年次级债券(第二期),九台农商行资产支持证券、
台州银行资产支持证券、江苏银行资产支持证券、宁波银行资产支持证券,哈尔
滨银行金融债券和富滇银行金融债券,鄞州银行二级资本债券。2015 年,本公
司主承销了荣盛公司债(第一期)、天恒置业公司债、荣盛公司债(第二期)、荣
盛发展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第一期)、荣盛发展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
债(第二期)、丰汇租赁公司债(第一期)、首创集团 2015 私募债(第一期)7
只公司债,一创次级债 2015 年第一期、一创次级债 2015 年第二期、富滇银行
金融债(第一期)、哈尔滨银行金融债二期、徽商银行金融债(第一期)、徽商银
行金融债(第二期)、富滇银行金融债(第二期)7 只金融债,此外还主承销了
深圳农商行、福元 2015 年第一期个人汽车抵押贷款证券化信托资产支持证券、
锦州银行、宁波银行、成都银行、天津银行、贵阳银行、广农商行 8 只资产支持
证券,宝丽来和大族控股 2 只可交换债项目,以及 15 一创证券 CP001 1 只短期
融资券。
(3)投资银行业务下的财务顾问业务
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顾问业务情况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财务顾问项目数量 18 13
财务顾问净收入(万元) 4,097.08 2,909.36 9,203.52
报告期内,本公司先后担任多家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财务顾问,包括深
圳能源(000027)、中国远洋(601919)、永泰能源(600157)、亿利能源(600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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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物流(603128)、物产中大(600704)、蓝鼎控股(000971)等,为其提供
了专业的和个性化的兼并收购和重组服务,推动客户利用资本平台实现良好的长
远发展。
3、管理模式
目前,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一创摩根从事股票与公司债券(不含中小企业私募
债券)的承销与保荐业务。
(1)组织结构
一创摩根的组织结构如下:
(2)投资银行业务流程
a.股票承销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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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债券承销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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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财务顾问业务
4、营销服务模式
(1)营销模式
一创摩根致力于为各类优质客户提供全覆盖、股债结合的长期优质服务,并
不断提升业务的覆盖面,继续发展股权融资业务,大力拓展债券业务,同时积极
推动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实现各项业务的全面发展。
一创摩根充分利用合资双方股东的资源和广泛的客户网络,积极拓展优质的
客户以获得相关业务机会。一方面,在继承第一创业原先在中小企业股权融资领
域的丰富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发挥公司在中小板和创业板IPO项目上的比较优
势,进一步挖掘优秀的且具有高成长性的优质企业。另一方面,一创摩根将借助
摩根大通的品牌优势,加大大客户项目的承揽和开拓力度,提升执行大型复杂项
目的能力。
(2)服务模式
一创摩根坚持“以客户为本”的发展理念,致力于与客户建立长期的战略伙伴
关系。在具体项目执行过程中,一创摩根以客户为中心,站在客户的角度全面考
虑各种因素,通过为客户提供高质量、个性化的融资解决方案,提高客户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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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满意程度,进而寻求并获得为客户持续提供服务的业务机会。一创摩根对客户
的服务价值,不仅在于提供丰富、高质量的投资银行产品,同时,一创摩根根据
客户需求帮助其获得摩根大通旗下的广泛金融服务。
在中国资本市场逐步开放与中国企业全球化步伐日益加快的大背景下,一创
摩根将发挥重要的桥梁作用,打造资本市场综合平台,并根据不同客户的战略需
要、不同资本市场的动态变化,为客户提供境内资本市场融资服务,以及全球其
他重要市场的融资选择。
(四)资产管理业务
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本公司分别实现资产管理业务营业收入
24,231.00 万元、34,681.41 万元和 48,780.17 万元。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
的数据, 2013 年和 2014 年,本公司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行业排名分
别为第 7 位和第 17 位。
本公司通过资产管理部和控股子公司创金合信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和基金管
理业务。资产管理部主要从事集合资产管理、定向资产管理和专项资产管理等券
商资产管理业务;创金合信作为公司从事基金业务的控股子公司,设立至今已经
开展了公募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公司主要参照市场同类产品的费率结构和费率水平,结合公司经营战略、市
场销售情况和客户反馈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资产管理产品的管理费和业绩报
酬。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资产管理产品合同的约定收取管理费和业绩报酬,
并经会计事务所审计。
1、券商资产管理业务
(1)业务概述
2009年4月17日,本公司第一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创业1号安心回报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顺利成立,募集规模达到10.12亿元。2010年,本公司相继成立
创业2号、创金避险增值2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规模分别达到2.10亿元和
5.87亿。2011年和2012年,本公司共发行并成立了10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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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本公司继续根据市场的需求,发行了8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14年,本公
司发行了23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15年,本公司发行了17只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发行成立并尚在存续期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9只。
本公司从2012年开始发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同年发行并成立了28只定向
资产管理计划。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发行成立并尚在存续期中的定向
资产管理计划有106只。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发行成立并尚在存续期中
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达到141只。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发行成立并尚在
存续期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217只。
本公司从2015年开始发展专项资产管理业务,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
司发行了2只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2)业务经营情况
本公司报告期内资产管理业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期末受托管理资金总额 16,184,303.78 9,532,915.72 8,270,182.84
其中:期末集合资产管理计
1,299,522.11 614,663.49 870,889.75
划受托管理资金总额
期末定向资产管理
14,733,901.31 8,918,252.23 7,399,293.09
计划受托管理资金总额
期末专项资产管理
150,880.36 - -
计划受托管理资金总额
期内平均受托管理资金额 11,390,346.61 8,363,507.25 8,002,568.31
受托资金总体损益 733,976.14 791,549.00 452,094.78
平均受托资金管理收益率 6.44% 9.46% 5.65%
注:期末集合、定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受托管理资金总额统计口径为实收基金;
期内平均受托管理资金=期内每月末受托管理资金的平均值;
平均受托资金管理收益率=受托资金总体损益/期内平均受托管理资金。
2013年证券行业资产管理业务处于爆发增长期,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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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行业资产管理受托规模为51,952.27亿元,较2012年增长174.38%。其中定向
资产管理规模占比较大,规模为48,254.34亿元,增幅为186.42%,集合资产管
理规模为3,586.46亿元,增幅为74.77%。2013年末公司公司资产管理规模为
8,270,182.84万元,较2012年增长199.85%,其中定向资产管理规模占比较大,
规模为7,399,293.09万元,增幅为249.64%,集合资产管理规模为870,889.75万
元,增幅为35.68%,2013年本公司受托管理资产总额增加的原因为新产品的设
立以及正在运营产品的持续营销。定向和集合资产管理规模的变动趋势与行业保
持一致。
2014年证券行业资产管理业务同期增长较快,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证券
行业资产管理受托规模为79,729.48亿元,较2013年增长53.47%。其中定向资产
管理规模占比较大,规模为66,582.07亿元,增幅为37.98%,集合资产管理规模
为 5,077.82 亿 元 , 增 幅 为 41.58% 。 2014 年 末 公 司 资 产 管 理 受 托 规 模 为
9,532,915.72 万 元 , 较 2013 年 增 长 15.27% , 其 中 定 向 资 产 管 理 规 模 为
8,918,252.23万元,增幅为20.53%,集合资产管理规模为 614,663.49万元,同
比下降29.42%,2014年公司受托管理资产总额增加的原因为新产品的设立以及
正在运营产品的持续营销,定向资产管理规模的变动情况与行业基本一致,集合
资产管理规模同比下降。
2015年证券行业资产管理业务保持增长态势,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证券
行业资产管理受托规模为118,422亿元,较2014年末增长48.53%。其中定向资
产管理规模占比较大,规模为101,628亿元,增幅为52.64%,集合资产管理规模
为14,926亿元,增幅为193.93%,专项资产管理规模为1,868亿元,增幅为
433.71%。2015年12月末公司资产管理受托规模为16,184,303.78万元,较2014
年末增长69.77%,其中定向资产管理规模为14,733,901.31万元,较2014年末增
长65.21%,集合资产管理规模为1,299,522.11万元,较2014年末增长111.42%,
专项资产管理规模为150,880.36万元,2015年公司受托管理资产总额增加的原
因为新产品的设立以及正在运营产品的持续营销,各类资产管理规模的变动情况
与行业基本一致。
本公司2015年度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收入排名前10的产品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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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规模 业绩报酬 收益率
编 产品
设立日期 设立规模 管理费
号 名称 提取 2015 2014 2013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提取方法
时间 年末 年末 年末
创金
价值 委托 当 R<6%,不提取业绩报酬
成长 5 人退 当 6%≤R<30%,
期集 出日 (R-6%)×40%×A×T/365
1 2013/2/28 204,962.92 6,930.93 47,714.85 179,118.00 不收取管理费 60.64% 14.67% -10.70%
合资 及计 当 30%≤R,
产管 划终 [(30%-6%)×40%+(R-30%)×30%]
理计 止日 ×A×T/365

共盈 委托
创海 人退
富信 2 T 日计提的管 出日、
期集 理费=(T-1)日 本计
当 R<0%,不提取业绩报酬
2 合资 2014/10/29 10,150.70 0 10,150.70 0 集合计划资产 划分 0.47% 48.90% 无
当 R≥0%,A×(R-0%)×20%×D
产管 净值×1.4%/当 红日
理计 年实际天数 及计
划(注 划终
1) 止日
委托
创金 人退
价值 T 日计提的管 出日、
成长 理费=(T-1)日 本计
当 R≤6%,不提取业绩报酬
3 集合 2011/6/7 51,862.74 19,206.44 20,064.93 21,529.19 集合计划资产 划分 44.32% 27.61% 3.37%
当 R>6%,A×(R-6%)×20%×D
资产 净值 红日
管理 ×1.5%/365 及计
计划 划终
止日
创金 T 日计提的管
季享 理费=(T-1)日
4 收益 2012/5/21 282,839.20 19,387.88 52,722.09 219,033.13 集合计划资产 无 无(注 2) 8.57% 10.02% 6.14%
集合 净值×0.70%/
资产 当年实际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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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规模 业绩报酬 收益率
编 产品
设立日期 设立规模 管理费
号 名称 提取 2015 2014 2013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提取方法
时间 年末 年末 年末
管理
计划
委托
共盈
人退
大岩
T 日计提的管 出日、
量化
理费=(T-1)日 本计
进取 当 R<6%,不提取业绩报酬
5 2014/3/13 3,248.65 11,335.89 2,272.78 0 集合计划资产 划分 98.99% 38.70% 无
集合 当 R≥6%,A×(R-6%)×20%×D
净值×2.3%/当 红日
资产
年实际天数 及计
管理
划终
计划
止日
委托
共盈
人退
合源
T 日计提的管 出日、 当 R<6%,不提取业绩报酬
新经
理费=(T-1)日 本计 6%≤R<30%,A×(R-6%)×20%×D
济集
6 2014/3/24 4,122.14 4,490.03 5,939.24 0 集合计划资产 划分 当 30%≤R, 1.55% 41.80% 无
合资
净值×1.5%/当 红日 [(30%-6%)×20%+(R-30%)×30%]
产管
年实际天数 及计 ×D
理计
划终

止日
第一
委托
创业
人退
大岩
T 日计提的管 出日、
资本
理费=(T-1)日 本计
量化 1 当 R<6%,不提取业绩报酬
7 2013/11/1 8,852.00 4,779.67 4,703.45 8,351.95 集合计划资产 划分 64.11% 26.64% 2.10%
期集 当 R≥6%,A×(R-6%)×20%×T/365
净值×2%/当年 红日
合资
实际天数 及计
产管
划终
理计
止日

8 共盈 2014/11/12 3,340.67 1,851.14 3,340.67 0 T 日计提的管 委托 当 R<6%,不提取业绩报酬 -5.45% 17.25%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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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规模 业绩报酬 收益率
编 产品
设立日期 设立规模 管理费
号 名称 提取 2015 2014 2013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提取方法
时间 年末 年末 年末
慧利 理费=(T-1)日 人退 6%≤R<20%,A×(R-6%)×20%×D
优选 集合计划资产 出日、 当 20%≤R,
集合 净值×1.5%/当 本计 [(20%-6%)×20%+(R-20%)×30%]
资产 年实际天数 划分 ×D
管理 红日
计划 及计
划终
止日
创金
价值 委托
T 日计提的管
成长 6 人退
理费=(T-1)日
期集 出日 当 R<6%,不提取业绩报酬
9 2013/5/29 42,281.45 1,991.63 17,047.53 40,525.53 集合计划资产 47.25% 24.79% -16.90%
合资 及计 当 6%≤R,R=(R-6%)×20%×A×T/365
净值×1.5%/当
产管 划终
年实际天数
理计 止日

委托
共盈 人退
创海 出日,
T 日计提的管
富信 6 本计
理费=(T-1)日
期集 划分 当 R<0%,不提取业绩报酬
10 2015/1/29 8,865.50 6,317.11 0 0 集合计划资产 -10.80% 无 无
合资 红日 当 R≥0%A×R×20%×D
净值×1.5%/当
产管 或本
年实际天数
理计 计划
划 终止

注:①A=每笔参与再上一个发生业绩报酬计提的业绩报酬计提日的资产净值总额
②D=上个业绩报酬计提日到本次业绩报酬计提日的年限
③R =年化收益率
④R1=业绩报酬计提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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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T=上个业绩报酬计提日到本次业绩报酬计提日的天数
注 1:共盈创海富信 2 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 2015 年 6 月 2 日因达到《共盈创海富信 2 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及《共盈创海富信
2 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中的约定的终止条件而提前终止。分别于 2015 年 6 月 3 日和 2015 年 10 月 27 日分两次完成清算。
注 2:2015 年度收入排名前 10 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有 1 只产品不计提业绩报酬,为合同变更后不计提业绩报酬。具体
情况如下:
变更后业绩报酬计 产品设计不计提绩
产品名称 合同变更时间 变更前业绩报酬计提原则 备注
提原则 报酬原因
第一个投资运作期及第二个投
当 r≤R,业绩报酬为 0; 资运作期的业绩报酬计提标准
创金季享收益
当 R<r≤R+2.2%,业绩报酬=(r-R)×100%×A×D; 由收取业绩报酬变 R 均为 5.8%,自第三个投资运
集合资产管理 2015/5/21 不计提业绩报酬
当 r>R+2.2%,业绩报酬= 更为收取管理费。 作期起,业绩报酬计提标准 R
计划
[2.2%+(r-R-8%)×80%]×A×D 将于上一个投资运作期结束前
5 个工作日内公布。
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变更业绩报酬计提方式。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合同变更,公司均按照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并征得客户同意,
合同变更程序合法合规。客户均在充分了解产品的基础上,完成认购、赎回,就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合同变更事宜,公司与客户不存
在纠纷。
本公司 2015 年度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收入排名前 10 的产品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期末产品规模 业绩报酬 收益率

合同编号 设立日期 设立规模 管理费
号 提取 2015 年 2014 年 2013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提取方法
时间 末 末 年末
(DX)第一创业 当期交付委托资产本金
1 —兴业—合同 2012-09-11 100,000.00 - 330,000.00 424,500.00 ×0.5%×当 期 交 付 资 金 存 无 无 7.01% 6.67% 6.41%
2012 第 001 号 续天数/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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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产品规模 业绩报酬 收益率

合同编号 设立日期 设立规模 管理费
号 提取 2015 年 2014 年 2013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提取方法
时间 末 末 年末
(DX)常熟农商 每笔委托资产初始规模×
—第一创业—兴 管理费率×该笔委托资产
2 2012-07-27 9,991.00 804,613.85 596,885.50 459,055.00 无 无 6.92% 9.86% 1.76%
业—合同 2012 实际存续天数/365(管理
第第 001 号 费区间为 0.05%-0.18%)
(DX)
委托资产本金×0.57%×实
3 WS—GHHN—H 2014-04-11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 无 无 8.31% 5.76% -
际续天数/36
T2014 第 004 号
(DX)
前一自然日委托资产本金
GPZY—ZHHR
4 2015-06-19 200,000.00 200,000.00 - - ×0.515%×委 托 资 产 存 续 无 无 3.80% - -
—NBYH—HT20
天数/365
15 第 23 号
(DX) 该期委托资金本金金额
5 ZY—ZS—HT20 2014-12-23 33,300.00 1,046,798.31 567,200.00 - ×0.05%×该期委托资金对 无 无 4.90% -0.001% -
14 第 006 号 应的存续天数/360
每一期委托资产本金余额
YC-DXGPZY-H ×管理费年费率×每一期存
6 2014-12-05 5,400.00 385,000.00 85,000.00 - 无 无 6.94% 0.25% -
T2014-06 续天数/360(管理费区间
为 0.17%-0.3%)
每笔委托资产本金余额×
(DX)BS--HX
7 2014-04-29 60,000.00 63,900.00 181,704.00 - 管理费率/当年天数(管理 无 无 8.68% 5.19% -
--2013 第 010 号
费区间为 0.2%-0.54%)
(DX)BJR--KN-- 每笔委托资产初始规模
8 HT2014 第 001 2014-11-05 10,001.00 586,544.29 10,006.00 - ×0.1%×该 笔 委 托 资 产 实 无 无 7.33% -0.03% -
号 际存续天数/365
(DX)第一创业
托 管 资 产 本 金 ×0.1%×存
9 —兴业—合同 2012-08-30 20,516.25 245,948.02 375,821.82 466,199.82 无 无 16.31% 12.03% -1.94%
续天数/360
2012 第 002 号
(DX) 每一期委托资产本金
10 JY—XYWH--HT 2013-03-28 175,000.00 175,000.00 175,000.00 175,000.00 ×0.1%×每 一 期 存 续 天 数 无 无 7.96% 7.96% 5.84%
2013 第 012 号 /360
1-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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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模式
A、组织架构
本公司设立资产管理部从事受托资产管理业务,并建立了由董事会、客户资
产管理投资委员会和资产管理部构成的分级决策体系。资产管理部下设三个委员
会和一个信用风险评审小组。三个委员会分别为资产管理投资委员会、资产管理
风险委员会、资产管理产品审核委员会,同时下设投资部、研究部、销售交易部、
金融机构部、产品设计部、运营部等二级部门。具体组织架构图如下:
资产管理部
资产管理产
品审核委员

资产管理投 信用风险评
资委员会 审小组
资产管理风险
委员会
投资部 研究部 销售交易 金融机构 产品设计 运营部
部 部 部
B、业务流程
本公司资产管理部目前主要从事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和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集合资产管理的业务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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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约定
投资原则与限制
投资研究与分析
确定投资策略
否决
客户资产管理
投资委员会
审查
通过
构建投资组合


业绩和流动性分析 组合跟踪
需要重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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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流程图如下:
客户确认产品运作日期及入资金额
运营经理出具《起始运作通知书》
委托人、管理人、托管人三方确认产品
正式起始运作
客户追加或提取资产 投资主办出具投资指令
资产管理部进行内部审核 交易岗执行交易指令
综合运营部沟通托管行进行 定期寄送对账单,信息披露
资金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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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的流程图如下:
(4)营销服务模式
A、营销模式
资产管理部统筹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营销工作,具体营销事项由资产管理
部下设的销售交易部负责,包括营销渠道的开拓和管理、营销活动的策划和开展、
产品和品牌的推广以及相应的服务工作。
在营销渠道的建设上,本公司坚持内外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利用公司内部资
源,发挥各地营业部的地域优势,通过营业部进行产品的宣传、推广和销售;另
一方面,积极拓展代销渠道,与商业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银行庞大
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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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网点进行产品销售。
在营销团队的建设上,通过市场化的招聘,本公司打造了一支销售能力较强、
销售经验较丰富的销售团队,有效提升了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市场竞争力,为
未来资产管理业务的快速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B、服务模式
首先,本公司十分重视投研力量的建设,近年来加大了在投研能力建设上的
投入,组建了一支专业能力强的投研团队。高素质的投研团队加强了公司投资的
研究广度和深度,保证了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为客户提供良好的投资回报。
其次,本公司秉承“把合适的产品、服务提供给合适的客户”的原则,在详细
了解客户的财产与收入状况、风险认知与承受能力和投资偏好等情况的基础上,
向客户推荐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和服务。
第三,本公司建立起了多层次、多渠道的客户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公司的营
业部、各代销渠道、网站、电子邮件、短信、语音服务等多种渠道和方式为客户
提供服务。
(5)资产管理业务中发行人需承担的主要义务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中发行人作为管理人的义务通常都包括:1)
为委托人开立各类专用账户;2)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以专业技能管理委托资
产,不得从事有损委托人利益的行为;3)保障委托人委托资产的安全、完整,
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委托资产;4)为每个委托人建立业务账台,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相关规则进行会计核算,与托管人定期对账;5)依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和
方式,向委托人提供准确、完整的对账单,对报告期内委托资产的配置状况、价
值变动、交易记录等情况做出说明;对账单中采用的相关数据应以管理人与托管
人的对账单结果为准;6)在发生变更投资主办人等可能影响委托人利益的重大
事项时,应提前或者在合理时间内告知委托人;7)为委托人提供委托资产运作
情况的查询服务;8)在合同终止时,按照合同约定将委托资产交还委托人;9)
妥善保管与委托资产有关的会计帐册、凭证、交易记录、合同等资料;10)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中发行人作为管理人的义务通常都包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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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集合计划投资管理活动中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为委托
人的最大利益服务,以专业技能管理集合计划的资产,依法保护委托人的财产权
益; 2)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约定,接受托管人的监
督,并将受托资产委托给托管人托管,确保委托资产独立于管理人和托管人的自
有资产和客户资产;3)管理人负责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净值估值等会计核算
业务,编制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务报告,并接受托管人的复核;4)按规定编制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对账单,说明客户持有计划份额的数量及净值,参与和退出明
细,及收益分配等情况;5)按规定出具资产管理报告,保证委托人能够及时了
解有关集合计划资产投资组合、资产净值、费用与收益等信息;6)如发现托管
人、代理推广机构违反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或者违反托管
协议、推广代理协议的,应当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7)保守集合计划的商业秘密,在集合计划有关信息向委托人披露前,不泄露集
合计划的投资安排、投资意向等信息(法律法规规定或相关司法部门、监管机构
另有要求的除外,但管理人应在合法可行的前提下以最大努力尽早通知托管人);
8)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委托人分配集合计划的收益;9)办理集合计划的开户登记
事务及其他手续;为集合计划建立独立完整的账户、核算、报告、审计和档案管
理制度,设定清晰的清算流程和资金划转路径;10)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约
定,及时向申请退出集合计划的委托人支付委托资金及收益款项;11)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年限妥善保存与集合计划有关的合同、协议、推广文件、交易记录、
会计账册等文件、资料,保存期自本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终止之日起不少于二十年;
12)在集合计划终止时,与托管人一起妥善处理有关清算和委托人资产的返还事
宜;1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被中国证监会依法撤销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许可、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因停业、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
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或因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履行管理人职责时,及时向委托
人和托管人报告;14)赔偿因自身或其代理人的过错给集合计划资产或其他当事
人造成的直接损失;15)因托管人过错造成集合计划资产损失时,代委托人向托
管人追偿;16)因注册登记人过错造成集合计划资产损失时,代委托人向注册登
记人追偿;17)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每个集合计划的
运营情况进行年度审计,并将集合计划审计报告在每年度结束之日起六十日内,
向委托人和托管人提供,并报管理人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18)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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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6)公司自有资金参与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末公司自有资金参与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且期末存续的资产
管理产品情况如下:
2015年12月末 持有份额
2015年12月末
产品名称 首次购买日期 持有规模(万 是否为次
持有份额占比
元) 级
创金微融世联1号集合资产管
2015-02-04 750.00 5.00% 是
理计划
创金聚富2期集合资产管理计
2014-5-20 1,250.00 11.11% 是

第一创业瑞年7号集合资产管
2015-01-21 36,885.70 10.00% 是
理计划
创金乐享收益集合资产管理计
2015-03-17 1,572.70 10.58% 否

第一创业瑞年8号集合资产管
2015-07-24 5,750.13 10.00% 是
理计划
第一创业鸿图1号集合资产管
2015-11-18 450.00 10.00% 是
理计划
第一创业瑞年9号集合资产管
2015-11-24 6,900.00 10.00% 是
理计划
博盈2号 2015-10-29 5,000.00 100.00% 否
共赢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2015-9-16 15,000.00 100.00% 否
睿博1号 2015-12-31 100.00 33.33% 是
创金合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
2015-12-30 1,000.00 100.00% 否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创金合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
2015-12-30 1,000.00 100.00% 否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新丰1号 2015-6-16 2,600.00 56.00% 否
新希望1号 2015-10-27 100.00 50.00% 否
创金稳定收益1期集合资产管
2012-12-21 8,538.95 14.50% 是
理计划
创金聚富7期集合资产管理计
2014-07-15 833.51 14.29% 是

一创启程定增2号集合资产管
2014-11-12 375.91 12.12% 是
理计划
创金季享收益集合资产管理计
2012-05-18 2,800.39 14.44% 否

共盈大岩量化进取集合资产管
2014-3-11 100.00 0.88% 否
理计划
创金安享收益2期集合资产管
2015-3-20 22.15 99.55% 否
理计划
第一创业瑞金1号集合资产管
2015-12-08 3,000.14 33.09% 否
理计划
共盈合源新经济集合资产管理
2015-1-9 391.24 8.71% 否
计划
共盈安心成长FOF集合资产管
2015-08-25 420.02 12.29% 是
理计划
一创启程定增6号集合资产管
2015-11-24 594.11 11.75% 是
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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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金合信沪港深研究精选灵活
2015-8-18 1,500.97 6.08% 否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创金安享收益 2015-07-23 1.00 0.0002% 否
除以自有资金参与部分资产管理产品外,公司不存在为资产管理产品提供其
他财务支持的情形。
2、基金管理业务
(1)业务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创金合信于2014年7月
成立,注册资本1.7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
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创金合信从创建开始就坚持“客户利益至上”,致力于为客户实现长期稳定的
投资回报,同时全方位借鉴同行业先进经验和技术,形成了高效卓越的团队、标
准化的业务流程、开放与学习的文化氛围。
创金合信执行严格的研究、评估和决策流程,建立了健全、有效的风险管控
措施,在投资上运用分散化策略,有效降低投资风险,增加投资收益。
(2)业务经营情况
创金合信于2014年9月19日设立了第一只产品-创金合信金睿2号。截至2015
年12月31日,创金合信设立并尚在存续期的产品有103只,其中特定客户资产管
理计划96只,证券投资基金7只,合计受托管理资金总额达到10,040,242.42万元。
创金合信报告期内资产管理业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期末受托管理资金总额 10,040,242.42 73,335.41 -
其中:期末公募基金受
437,755.71 - -
托管理资金总额
期末特定客户资
产管理计划受托管理资 9,602,486.71 73,335.41 -
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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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期内平均受托管理资金
7,964,576.31 63,721.29 -

受托资金总体损益 330,981.18 753.06 -
平均受托资金管理收益
4.16% 1.18% -

注:期末公募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受托管理资金总额统计口径为实收资金;
期内平均受托管理资金=期内每月末受托管理资金的平均值;
平均受托资金管理收益率=受托资金总体损益/期内平均受托管理资金。
创金合信2015年度基金管理业务收入排名前10的产品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15年12月31日
产品
规模 收益率
创金合信金诚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88,386.08 9.81%
创金合信昭尊 3 号资产管理计划 397,279.92 7.26%
创金合信昭尊 4 号资产管理计划 399,252.24 6.78%
创金合信-招商银行-鹏德成长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291,429.78 -8.38%
创金合信瑞祥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 4.07%
创金合信-工行私行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50,000 5.20%
创金合信昭尊 7 号海通资产管理计划 790,681.33 6.04%
创金合信鑫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0,033.63 1.26%
创金合信金睿 11 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451,574.88 8.21%
创金合信昭尊 2 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295,067.70 14.86%
(3)管理模式
创金合信设立了基金投资部、资管投资部、量化投资部、固定收益部、研究
部、交易部等18个一级部门。
创金合信组织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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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营销服务模式
A、营销模式
创金合信市场部负责营销渠道的开拓和管理、营销活动的策划和开展、产品
和品牌的推广以及相应的服务工作。
在营销渠道的建设上,创金合信坚持内外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利用内部资源,
发挥本公司营业部的地域优势,通过营业部进行产品的宣传、推广和销售;另一
方面,积极拓展代销渠道,与商业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银行庞大的
网点进行产品销售。
在营销团队的建设上,通过市场化的招聘,打造了一支销售能力强、销售经
验丰富的销售团队,有效提升了资产管理业务的市场竞争力,为未来各项业务的
快速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在营销措施方面,创金合信积极向客户传递价值投资、成长投资和逆向投资
的投资理念,努力打造为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提供专业资产管理服务的知名品
牌,提升在目标客户中的认知度,提高客户忠诚度。
B、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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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创金合信十分重视投研力量的建设,近年来加大了在投研能力建设上
的投入,组建了一支专业能力强的投研团队。高素质的投研团队加强了研究广度
和深度,保证了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为客户提供良好的投资回报。
其次,创金合信秉承“把合适的产品、服务提供给合适的客户”的原则,在详
细了解客户的财产与收入状况、风险认知与承受能力和投资偏好等情况的基础
上,向客户推荐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和服务。
第三,创金合信建立起了多层次、多渠道的客户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各代销
渠道、网站、电子邮件、短信、语音服务等多种渠道和方式为客户提供服务。
3、公司以参与资产管理计划形式对外投资的原因,及与直接对外投资的差
异分析
(1)公司以参与资产管理计划形式对外投资的原因如下:
①公司在符合监管规定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参与本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
划,主要是为了在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增加投资者信心。参与其中的次级
部分,还可以提升公司资金收益。
②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其他机构成立的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是为了通过借助
其他投资机构的投资能力获取正常的资本利得。
(2)以参与资产管理计划形式对外投资与直接对外投资的差异:
①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本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主要为支持公司资产管
理业务发展,同时提升资金运用水平。该种投资受到的约束较多,流动性较差。
直接对外投资受到的约束相对较少,流动性较好。
②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其他机构成立的资产管理计划主要为扩大投资经理
的选择范围,以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直接对外投资则只能在公司内部选择投资
经理。
(五)证券经纪业务
1、业务概述
在证券经纪业务领域,本公司具备领先的服务意识:公司率先在业内进行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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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易管理,率先在业内引入投资顾问业务模式,率先在服务中引入理财服务理
念,为客户提供个人理财服务。此外,本公司营业部定位为为客户提供全面金融
服务解决方案的终端,随着公司金融产品线的日趋丰富,营业部的竞争优势也将
越发明显。
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完善,为更广泛地服务投资者、有效提升公司各
类产品的销售能力,扩大销售覆盖范围,本公司及时抓住机遇,积极在东南沿海
等发达地区进行业务网点布局,自 2010 年起,公司新设了 28 家营业部。截至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共有营业部 35 家、1 家分公司,分布在北京、上海、
广州、深圳、南京、杭州等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网点的合理化布局将为公司金
融产品销售及经纪业务发展打下基础。2013 年,公司经纪业务部更名为零售经
纪部,按营销、产品、服务、企业客户、运营管理、呼叫中心等进行了组织架构、
职能的重新调整,积极向财富管理顾问方向转型。2015 年,零售经纪部下属运
营管理部更名为综合运营部,同时新设期权管理部负责整体交易所期权业务的管
理与发展。
2、业务经营情况
目前,中国证券公司经纪业务营业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是证券交易产生的佣
金收入,其与整个证券市场的景气程度高度相关。
受市场行情影响,本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证券经纪业务
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24,998.55 万元、36,495.83 万元和 105,093.84 万元,保持
快速增长的态势。
(1)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代理买卖证券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交易 市场 交易 市场 交易 市场
金额 份额 金额 份额 金额 份额
A 股股票 18,822.66 3.51‰ 3,223.24 2.15‰ 2,106.40 2.28‰
B 股股票 19.22 2.30‰ 5.81 2.90‰ 7.45 2.62‰
基金 1,031.84 3.25‰ 124.07 1.28‰ 32.32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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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交易 市场 交易 市场 交易 市场
金额 份额 金额 份额 金额 份额
债券 255.49 7.94‰ 356.65 12.12‰ 182.08 8.67‰
债券回购 8,962.29 6.89‰ 7,432.32 8.40‰ 3,814.70 6.07‰
合计 29,091.49 - 11,142.09 - 6,142.95 -
注 1:债券包括国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次级债券、私募债券等;
注 2:证券交易金额为买入成交金额与卖出成交金额的合计数;
注 3:债券回购包括债券融资回购交易和债券融券回购交易;
注 4:债券和债券回购不包括银行间市场数据;
注 5:市场份额根据 wind 资讯数据统计;
注 6:A 股股票交易金额不含转入融资融券担保品帐户的交易金额。
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本公司代理买卖证券的交易总金额分别为
6,142.95 亿元、11,142.09 亿元和 29,091.49 亿元,2015 年本公司代理买卖基
金及债券回购交易业务大幅增长,受益于公司对债券市场的高度重视及高效执
行。2015 年本公司 A 股交易金额大幅提升,受益于行情市场趋势及公司业务不
断完善。
报告期内公司经纪业务市场份额有所波动。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
本公司代理买卖 A 股交易的市场份额分别为 2.28‰、2.15‰和 3.51‰;代理买
卖债券交易的市场份额分别为 8.67‰、12.12‰和 7.94‰;代理债券回购交易的
市场份额分别为 6.07‰、8.40‰和 6.89‰。
(2)代理债券的还本付息业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从事代理债券的还本付息业务,各期不存在代理的已兑
付债券金额。
(3)本公司开户客户数量及交易结算资金规模
本公司报告期内开户客户数量及交易结算资金规模情况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期末账户数(户)(正常交易证券
568,802 324,462 292,550
账户)
其中:机构客户 1,704 1,284 1,026
个人客户 567,098 323,178 291,524
指定与托管证券市值(万元) 11,366,215.39 7,933,942.37 4,438,77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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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本公司客户户均指定与托管证券
35.58 40.32 24.75
市值(万元)(资金账户户均市值)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余额(万元) 606,253.46 351,257.94 147,757.58
自 2010 年起,公司加大了对客户的拓展力度,客户账户数量呈现持续上升
趋势;2012 年,本公司实现了机构客户和个人客户数的增长,同时,户均指定
与托管证券市值较 2011 年有所上升;2013 年至 2015 年,本公司机构客户和个
人客户数量、资金账户户均市值均保持稳定增长。
(4)公司代理买卖股票、基金的佣金率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代理买卖股票和基金的佣金费率水平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注1
市场平均佣金费率水平 0.50‰ 0.66‰ 0.79‰
注2
本公司平均佣金费率水平 0.36‰ 0.63‰ 0.72‰
注 1:市场平均佣金费率水平=全部证券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总和/市场股票基
金权证交易量;全部证券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总和数据来自中国证券业协
会,市场股票基金权证交易量数据来自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统计数据;
注 2:本公司平均佣金费率水平=本公司股基交易收入/本公司股票基金权证交易量,数据
取自监管报表,统计数据不包含融资融券业务佣金及交易量。
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市场平均佣金费率水平分别为0.79‰、0.66‰
和0.50‰,2014年和2015年,各家券商均大力推广网上开户,以低佣金的模式
吸引客户,市场佣金率较前一年有较大幅度下滑。
2013年、2014年和2015年,本公司股票、基金平均净佣金费率水平分别为
0.72‰、0.63‰和0.36‰,低于行业平均水平。2014年公司佣金率同比下滑13%,
低于市场下滑比例。2015年,公司平均佣金率较2014年下滑了43%,佣金下滑
幅度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是因为:1)公司佣金率统计数据未包含融资融券
业务,而市场佣金率计算包含融资融券业务,计算口径的不同导致公司与市场佣
金率有所差距;2)为顺应客户佣金率的市场化需求,公司于2014年底逐步放开
佣金管理权限,导致交易型客户的佣金率大幅下滑;3)2015年公司新开客户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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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自助开户为主,新开客户中自助开户客户数量占比93%,此类客户佣金率
相对较低。虽然2015年公司平均佣金率有较大幅度下滑,但公司在代理买卖收
入市占率排名指标上,有较大幅度提升,由2014年的75名上升至70名,说明公
司在佣金市场化竞争加剧的情况下,顺应市场需求,取得了市场份额的提升。
(5)网上交易情况
本公司报告期内经纪业务网上交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网上交易金额 24,759.83 8,876.48 4,602.11
总交易金额 29,091.49 11,142.09 6,142.95
网上交易额占总交易额的比重 85.11% 79.67% 74.92%
报告期内,本公司经纪业务网上交易占经纪业务交易总额比例保持在较高水
平。网上交易等非现场交易方式的发展一方面降低了公司平均佣金费率水平,另
一方面降低了公司营业网点的运营成本,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佣金率下降的压
力。2012年,网上交易占比为54.05%。2013年,由于网上交易量大幅提升,公
司网上交易占比较2012年有较大幅度的提升,达到74.92%。2014年,随着网络
金融的发展,公司网上交易额占比进一步提高,达到79.67%。2015年随着互联
网金融的发展,公司网上交易占比提高到85.11%。
3、管理模式
(1)组织结构
公司经纪业务分为零售经纪业务(由零售经纪部负责)和机构客户业务(由
销售交易部负责)。
①零售经纪部负责对公司 35 家营业部的管理工作,下设有 8 个二级部门,
分别是营销管理部、金融产品部、客户服务部、企业客户部、网络金融部、期权
管理部、呼叫中心和综合运营部。
随着营业部规模的扩展,公司根据各营业部业务发展阶段的不同,对营业部
实施分类管理,采取差异化的业务投入、业绩考核及激励分配机制。同时,根据
营业部各自的特点,在实现总部对关键指标、业务导向、业务框架、标准规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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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基础上,因地制宜以提高各个营业部经营的灵活性。
目前,本公司营业部实行营业部总经理负责制,即营业部总经理作为营业部
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营业部的日常经营工作,并及时定期向总部汇报相
关工作情况。营业部的运营总监作为运营体系的具体负责人,主要负责营业部的
人事、财务、柜台、电脑、行政工作和合规等管理工作。为强化内部风险控制,
运营总监实行双向汇报机制,同时向营业部总经理和总部零售经纪部综合运营部
汇报工作,直接接受总部零售经纪部综合运营部的指导和管理;营销总监和服务
总监分别负责营业部营销体系及服务体系的具体管理工作,向营业部总经理汇报
工作;财务主管、柜台主管和信息技术岗按照行政管理属地化、业务管理垂直化
的原则,在营业部内部接受运营总监行政管理,在业务上接受总部对口部门的管
理与指导。
②销售交易部主要负责为机构客户提供各类服务,包括:代理交易服务;销
售公司承销、分销的金融产品;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为私募基
金等机构投资者提供涵盖托管、外包等一系列主经纪商综合服务(PB 业务)。
(2)业务流程
客户 营业部 存管银行 公司总部 交易所、登记公司
风险承受能力
客户
测评
签署开户协议
办理第三方
开设证券、
资金帐户 存管
持续服务
资金存取
投资者教育
发送客户交 交易撮合发送交
易指令 易清算数据
交割单 集中清算
撤销指定、转 撤销第三方
托管、销户 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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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营销服务模式
(1)营销模式
第一,本公司始终贯彻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建立了自上而下的营销管
理体系,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财富管理解决方案,将营业部打造成充满活力的
客户资产保值、增值的财富管理中心:①由零售经纪部统一制定营销管理的制度
和流程,重点做好理财产品的选择和评价、投资咨询产品的制作、营销渠道的建
设和品牌推广;②通过整合内部资源,打造统一的营销服务管理平台,提高公司
客户服务的水平和经营管理效率;③建立了零售经纪部和营业部两级培训体系,
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并提升员工的客户服务能力和销售能力;④通过机制创新,
对营业部实行全面预算管理,落实营业部负责人的经营自主权。
第二,本公司重视营销人员队伍的建设,不断加大对营销人员的投入,通过
设置富有市场竞争力的激励机制、员工福利与培训体系,打造了一支稳定、高效、
专业并有团队协作精神的营销团队。
第三,本公司积极拓展与银行等战略渠道的合作,与多家商业银行建立了良
好的合作关系。
第四,公司注重机构客户的开发力度,建立总部级机构客户开发团队,由公
司销售交易部直接负责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企业年金、QFII 等机构大客户的
营销和服务,零售经纪部设立企业客户部,对接总部级各部门,做好资源整合与
平台搭建,有效推进各地营业部的机构客户开发与营销服务工作。
(2)服务模式
公司始终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通过客户服务体系建设及有效运
转,实现客户服务全覆盖,并通过投资顾问专业化分工协作,对营销服务提供有
力支持,进而提升了客户对公司服务的认知度及满意度。
第一,实现了客户服务体系构建。通过客户服务体系的构建,使零售经纪部
及营业部各角色有机结合,并形成统一的服务链条,在分工及协作的基础上实现
客户服务全覆盖。同时,公司实现了客户分级分类管理,在对客户风险承受能力
分析基础上,根据客户不同的产品及服务需求,向客户提供个性化产品及服务,
以提升客户满意度。此外,公司正逐步完善产品体系。通过零售经纪部“投顾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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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固收产品”、“资管产品”以及引进外部优质基金及理财产品,全方位满足不
同客户个性化的金融产品需求。
第二,通过新媒体手段不断拓展服务边界,提升服务营销管理能力。通过“一
创债券通”手机 APP、“一创财富通”手机 APP、“一创易富汇”微信公众号、IM 即
时沟通工具等新媒体手段构建各种新型移动网络服务或交易平台,打造出有第一
创业特色的服务及交易手段,提升客户交易及服务体验,进而支持公司经纪业务
发展。此外公司打造的营销服务管理系统,包括客户关系管理系统、投资顾问工
作平台、资讯服务平台、呼叫中心、短信平台、考试培训系统及移动办公平台“一
创四海通”,对营销服务管理及效能提升也起到关键促进作用。
第三,积极开展投资顾问业务。通过投资顾问专业化的分工服务,在完善产
品及服务体系、支持新业务发展的同时,有效提升公司经纪业务服务的附加值,
扩展公司收入来源,同时也不断提升经纪业务客户对本公司的满意度及忠诚度。
第四,通过打造“易富汇”经纪业务服务品牌,增强本公司在客户心目中的形
象和地位,提高客户对本公司品牌的认知度和忠诚度,提高品牌的吸引力。
第五,2014 年,公司建设完成集网上开户、理财产品销售和客户服务为一
体的网上商城(非常商城),并于 2014 年 5 月 19 日开始试运行,通过探索线上
和线下相结合的网络金融业务。2014 年 12 月,公司正式获得开展互联网证券业
务试点资格。2015 年,公司持续优化网上开户流程以及交易客户端等应用工具,
提升客户体验,通过与互联网渠道的合作和线下营业部的配合,增加客户数量、
提升客户资产,逐步形成 O2O 网络金融模式,并以此持续推动零售经纪业务的
创新发展。
5、IB业务
IB 业务,即证券公司接受期货公司委托,为期货公司介绍客户参与期货交
易,并从中收取一定的佣金的业务。
本公司于 2010 年 5 月获得证监会批复,核准本公司为一创期货提供中间介
绍业务资格。随后,本公司通过制度建设和组织建设等工作积极推进 IB 业务的
发展。在制度建设上,本公司与子公司一创期货共同订立了《第一创业证券和第
一创业期货中间介绍业务联合实施办法》、《第一创业证券和第一创业期货关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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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营业部开展期货中间介绍业务的联合规划》和《中间介绍业务对接规则》,这
为双方 IB 业务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在组织建设上,本公司在零售经纪
部设立对口部门,负责 IB 业务日常工作的沟通与协调。与此同时,本公司还积
极推进条件成熟并符合标准的营业部 IB 业务的申请工作,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
日,23 家营业部拥有 IB 业务资格。
开展期货 IB 业务对于本公司满足经纪业务客户需求有着重要的意义。未来,
本公司将在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以推动期货 IB 业务平稳地发展:
(1)本公司将加大在信息技术上的投入力度,保障业务的发展以及满足投
资者的需求。通过对交易平台的改进升级,使得客户交易渠道更加丰富、交易通
道更加顺畅;通过加强客户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对客户的分类管理,以便提供给
客户针对性的服务。
(2)本公司将丰富对客户的服务内容并提升质量,为客户提供更有价值的
服务。客户通过本公司的信息服务系统,能够及时获得期货方面的各类基础服务、
市场资讯和研发报告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定期组织期货知识讲座和策略报告会等
形式来引导并吸引投资者的参与。
6、融资融券业务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
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中国证监会已于 2012 年 7 月 4 日核准本公司的融资融券业务资格。随着融
资融券业务由试点转向常规,以及转融通业务的逐步开展,将带动本公司经纪业
务的增长,成为本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2015 年以来,公司采取了多项融资融
券业务风险控制措施,包括:动态调整担保证券折算率、调整客户账户保证金比
例、调整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及担保证券范围等,从源头控制融资融券业务风
险,保护投资者利益,防范市场风险。
2013 年,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在合规运营、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得以健康、快
速地发展。2013 年,公司共开立信用资金账户 2,352 户;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共有 27 家营业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公司融资融券余额为 7.32 亿元,
累计向客户授信 19.95 亿元,信用交易佣金收入 866.94 万元,利息收入 2,9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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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两项合计 3,822.50 万元,客户整体维持担保比例为 266%。
2014 年,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新开立信用资金账户 5,091 户;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共有 28 家营业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公司融资融券余额 36.9
亿元,累计向客户授信 123 亿元,信用交易佣金收入 4,286.95 万元,利息收入
12,487.74 万元,两项合计 16,774.69 万元,客户整体维持担保比例为 242%。
2015 年,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新开立信用资金账户 4,269 户;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共有 31 家营业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公司融资融券余额 43.86
亿元,累计向客户授信 352.32 亿元,信用交易佣金收入 15,578.00 万元,利息
收入 47,631.40 万元,两项合计 63,209.40 万元 ,客户整体维持担保比例为
288%。
(六)证券自营业务
1、业务概述
在股票、基金及其衍生品的投资上,本公司遵循“研究创造机会、行动创造
价值”的投资理念,以实现绝对收益为目标,建立了较为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
完善的投资管理制度,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注重对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
展趋势和上市公司经营状况等的深入研究分析,积极挖掘投资机会,采用灵活的
投资策略与合适的仓位控制,充分对冲投资风险,争取本公司资本金获得持续稳
定的收益。
2、业务经营情况
本公司报告期内股票、基金及衍生品投资业务情况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品种
注1 注2 注3
规模 收益 收益率 规模 收益 收益率 规模 收益 收益率
股票 16,505.46 7,211.96 43.69% 19,127.57 4,860.15 25.41% 26,428.15 -96.01 -0.36%
基金 26,579.40 9,615.30 36.18% 5,439.24 279.96 5.15% 4,846.35 -39.63 -0.82%
注4
其他 95,950.36 15,266.37 15.91% 64,519.74 2,742.95 4.25% 18,674.09 1,131.22 6.06%
合计 139,035.22 32,093.63 23.08% 89,086.55 7,883.06 8.85% 49,948.59 995.58 1.99%
注 1:自营证券规模=报告期自营证券占用成本累计日积数/报告期天数;
注 2:自营证券收益总额=自营证券差价收入+期末结存证券浮动盈亏-期初结存证券浮动
盈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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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3:自营证券收益率=自营证券收益总额/自营证券规模×100%;
注 4:其他包含权证、理财产品、股指期货套保组合。
2013 年,本公司根据市场实际情况,采取稳健的投资策略,在投资中始终
把风险控制放在投资的首要位置,坚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尝试多种可能的投资
机会,同时加强对投资环境和市场行情的动态跟踪研究,及时对投资策略进行调
整。此外,本公司积极探索运用股指期货等金融工具对冲投资风险,降低市场波
动对业绩的影响。2014 年公司积极调整投资策略,根据市场节奏把握交易时机,
一方面适时优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改革转型受益等发展前景良好行业的公司股
票,一方面对部分低估值的蓝筹股票进行了配置。同时,为在整体上降低公司权
益类投资的市场风险,公司还积极探索量化对冲策略投资。2015 年,公司在配
置策略上以基金配置为主、股票投资为辅,在投资方向上以国企改革、互联网+、
先进制造业、医疗保健、军工等为重点。在基金配置方面,精选基金投资团队构
建投资组合,同时配置部分私募、量化产品等,在股票投资方面,挖掘具有业绩
支撑并赋有一定弹性和增长潜力的股票作为重点,以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获取绝
对收益。
3、管理模式
目前,本公司的证券投资部主要负责对股票和基金等进行投资;衍生产品部
主要负责套利和交易性投资,以及金融衍生品的设计和投资。
(1)组织结构
证券自营业务决策由三级体制构成,即董事会——投资决策执行委员会——
证券自营业务部门(证券投资部和衍生产品部)。
董事会是证券自营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在严格遵守监管法规中关于证券自
营业务规模等风险控制指标规定基础上,根据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和资本充足
等情况确定证券自营业务规模、可承受的风险限额等,授权投资决策执行委员会
进行证券自营业务具体投资运作管理;投资决策执行委员会是证券自营业务投资
运作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确定投资策略、大类资产配置策略、投资相关制度等;
证券投资部和衍生产品部为证券自营业务的执行机构,在投资决策执行委员会做
出的决策范围内,根据授权负责具体投资项目的决策和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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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务流程
a.股票投资的业务流程如下:
董事会
确定年度投资规模
投资决策
执行委员会
提请召开会议 审议重大投资事项
部门分管领导
提出年度计划 投资授权及投资监督
证券投资部
反馈投资实施情况 投资决议及授权执行
提出投资建议
研究员 投资经理
执行结果反馈 下达交易指令
集中交易室
b.衍生产品投资的业务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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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期货经纪业务
1、业务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
经纪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一创期货拥有郑州商品交易所会员资格、上海期货交
易所会员资格、大连商品交易所会员资格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会员资格。
在业务开拓上,一创期货通过引进高端量化金融人才,组建量化研究分析团
队,为机构投资者和其他客户提供量化交易技术服务、交易策略开发服务、市场
量化分析研究报告、市场深度研究报告等,同时,与境内外多家银行、基金公司、
保险公司和专业投资机构密切合作,根据客户需求开发套期保值策略和模型,目
前已在市场上建立了良好的口碑,逐步打造出有别于其他期货公司的服务模式和
独特竞争力。
在业务创新方面,一创期货突出量化研究的特长,推出了适合机构和零售客
户的程序化交易策略,自主开发期权套利程序,使一创期货能在期权上市初期迅
速把握住市场机会,对日后为客户订制化服务进行了有益尝试。
一创期货十分重视对风险的控制,在制度建设上,已构建了较为有效的内部
控制机制,制度内容涵盖了公司前、中、后台的各个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基本健
全。建立了与风险监管指标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动态风险监控和净资
本补充机制。严格执行保证金制度;严格控制客户出入金的合规性;严格执行交
易所及公司的交易风险控制制度,自成立以来一创期货未发生期货交易、结算风
险事件。
一创期货高度重视信息系统建设,致力于将信息技术打造成自身的核心竞争
力。一创期货建立了完整的信息技术系统安全保障体系,制定了完善的信息技术
制度和统一的信息技术规范,建立了重要岗位的双人、双职、双责任制,在信息
系统中使用了国内外先进的动态即时监控,实时发现和排除信息系统中的故障和
隐患,防患于未然。一创期货自开业以来,信息系统未出现重大事故或人为因素
引起的故障。一创期货分别于2010年2月21日以及2014年1月6日通过了证监会
期货监管部以及中国期货业协会关于《期货公司信息技术管理指引》的检查,达
到期货公司信息技术评级检查(二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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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期货始终秉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创新为动力”的经营方针,以国际化的
视野、丰富的市场经验、娴熟的专业技能以及高度的职业精神,争取成为领先的
期货经纪业务专家,成为客户在期货交易上的最佳顾问和伙伴。
2、业务经营情况
本公司子公司一创期货报告期内业务经营情况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成交量(手) 2,921,454 2,086,247 3,550,688
代理成交金额(亿元) 10,395.08 4,903.54 7,093.36
注1
成交金额市场占有率 0.9‰ 0.8‰ 1.3‰
客户数量(户) 4,965 4,240 3,766
日均客户权益(亿元) 9.34 3.17 3.23
注2
年度平均佣金率 0.017‰ 0.026‰ 0.028‰
注1:成交金额市场占有率=公司全年(上半年)所有期货品种成交金额/市场全年(上半年)
所有期货品种成交金额。市场全年(上半年)所有期货品种成交金额源自中国证监会网站公
布的《全国期货市场交易情况统计》(中国期货业协会数据)。证监会公布的统计数据是市场
单边数据,公司的数据是双边数据。
注2:年度平均佣金率=(公司全年度(上半年)所有成交品种的留存手续费+交易所返还)
/代理成交金额。代理成交金额为实际合约价值(非期货公司收取的保证金)。
2013年,一创期货完成交易量3,550,688手,完成期货代理成交金额7,093.36
亿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5.04%和38.87%,成交金额的市场占有率为1.3‰,
客户数量为3,766户,日均客户权益达到3.23亿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23.68%
和5.56%。
2014年,一创期货完成交易量2,086,247手,完成期货代理成交金额4,903.54
亿元,成交金额的市场占有率为0.8‰,客户数量为4,240户,日均客户权益达到
3.17亿元。
2015 年 , 一 创 期 货 完 成 交 易 量 2,921,454 手 , 完 成 期 货 代 理 成 交 金 额
10,395.08亿元,成交金额的市场占有率为0.9‰,客户数量为4,965户,日均客
户权益达到9.34亿元。
2013年、2014年和2015年,一创期货的年度平均佣金率分别是0.028‰、
0.026‰和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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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模式
一创期货目前设立了以业务一部、业务二部、客服中心为主体的业务部门,
以及运维中心、综合部、财务部、合规稽核部等支持部门。
本公司子公司一创期货组织结构图
4、营销服务模式
第一,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不同的服务。对于基金公司、证券公
司等机构投资者的需求,为其提供期货投资策略、套期保值策略、对冲产品设计、
交易系统构建及销售渠道合作等整体解决方案;对于产业客户,在对企业进行充
分调研的基础上,为客户提供包括风险管理制度设计、操作流程的建立、风险管
理咨询等服务;针对专业投资者,依据其个性化的需求,向其提供产品咨询服务。
第二,借助本公司下属具有IB业务资格的营业部拓展业务,在全国范围内深
度挖掘高端客户的需求。同时借助本公司在机构投资者服务上的优势和网络,加
强对机构客户和产业客户的服务力度,争取为其提供期货交易服务。
第三,加大人才的招聘力度,引进从业经验丰富的营销人员,强化自身的营
销能力。同时,加强对营销人员培训的投入,增强营销人员的专业知识,提高其
营销开发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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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股指期货
2010年,股指期货的推出为一创期货的业务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一创期
货高度重视股指期货业务的发展,将股指期货作为战略推动产品向客户进行推
荐,同时,注重对投资者关于股指期货的教育工作,严格执行公司关于投资者适
当性制度。一创期货通过与本公司搭建的IB业务合作平台,积极拓展客户,为客
户提供丰富、全面和深入的市场信息和研究报告,业务实现了良好的发展。
本公司子公司一创期货报告期内股指期货业务经营情况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成交量(手) 720,480 513,024 754,630
成交金额(亿元) 8,712.34 3,885.29 5,495.40

市场占有率 1.1‰ 1.2‰ 2.0‰
股指期货账户数(户) 929 664
留存手续费收入(万元) 1,151.16 687.19 1,036.99
注:市场占有率=公司全年(上半年)股指期货成交金额/市场全年(上半年)股指期货成交
金额。市场全年(上半年)股指期货成交金额源自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布的《全国期货市场交
易情况统计》(中国期货业协会数据)。证监会公布的统计数据是市场单边数据,公司的数据
是双边数据。
2013年,一创期货完成的股指期货交易量754,630手,成交金额5,495.40亿
元,市场占有率为2.0‰,股指期货账户数增加到556户,留存手续费收入1,036.99
万元。
2014年,一创期货完成的股指期货交易量513,024手,成交金额3,885.29亿
元,市场占有率为1.2‰,股指期货账户数增加到664户,留存手续费收入687.19
万元。
2015年,一创期货完成的股指期货交易量720,480手,成交金额8,712.34亿
元,市场占有率为1.1‰,股指期货账户数增加到929户,留存手续费收入1,151.16
万元。
6、国债期货
2013年9月6日,我国的国债期货在时隔18年后于中金所重新挂牌上市,是
以面额为100万元人民币,票面利率为3%的5年期名义中期国债为标的的期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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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可交割债券为距合约到期月首日剩余期限4-7年的记账式附息国债,交割方
式采用实物交割。国债期货的上市重启标志着我国期货衍生品市场进入新的发展
阶段,成为我国金融市场又一里程碑式发展。
本公司成立了国债期货服务小组,由客服中心牵头,运维中心、财务等部门
协助开展业务。客服中心主要负责与客户日常的沟通工作,将客户需求反馈给各
相关部门,共同为客户服务。
2014年,公司国债期货成交24,100手,成交金额227.50亿元,占市场总体
成交手数的2.6%,国债期货交割217手,占市场总体交割量的11.08%。
2015年,我司国债期货业务平稳增长,公司国债期货成交85,818手,成交
金额838.17亿元,占市场总成交金额的0.7%。
(八)直投业务
1、业务概述
2010年2月1日,本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试点资格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
出资2亿元人民币,设立全资控股子公司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直接
投资业务工作。
一创投资成立之初确立了稳健的投资理念,重点关注目标企业的发展及其未
来在资本市场的价值,不断完善自身的内部控制制度,搭建了经验丰富的骨干人
员队伍。2012年8月,一创投资发起设立了北京一创吉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吉林省国家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基金相关的投资与管理,自2015年1月22日
起,一创吉星进入清算解散程序。2013年5月吉林省国家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基
金——新材料基金正式成立,并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后因业务调整,自2014年
12月5日起,新材料基金进入清算解散程序。2013年6月,一创投资发起设立了
一创创盈。2013年10月,一创创盈与北京华熙颐美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晶创
收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设立了一创中科。2013年10月,一创投资通过一创中
科持有锦州中科绿色电力有限公司45%的股权。2014年4月,一创投资与北京信
世恒通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了深圳市易富恒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4
年10月31日更名为深圳一创恒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4年8月,深圳市易富
恒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让武汉高创华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1%的股份。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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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7月,一创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一创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4年
7月,一创创盈与深圳市胜正股权投资企业(普通合伙)设立了深圳中和。2014
年8月,一创创盈与广州市黄埔龙之泉实业有限公司、深圳中和、北京华熙颐美
投资有限公司设立了富显环保,2015年2月,一创创盈受让广州市黄埔龙之泉实
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14.49%的股权。2014年9月,一创创富和创新资本设立一
创远航。2014年9月,一创创盈下属企业富显环保向阜新中科投资并认缴其60%
的股权。2014年12月,一创投资与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设立一创新天。
2015年3月,一创投资与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了一创大族,
其中一创投资持股51%。2015年4月,一创新天、北京国泰节水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中嘉信达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国泰一新,其中一创新天持股51%。
2015年5月,一创投资向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持有其1.22%股权;
2015年6月,一创新天、一创投资、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深圳一创新天物联网产业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其中
一创投资持股13%、一创新天持股2%;同月,深圳市大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一创投资、一创大族共同出资设立了深圳一创大族特种机器人基金企业(有限合
伙),其中一创投资持股50.49%、一创大族持股1%;同月,国泰一新(北京)
节水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沃胜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一创投资、北京国泰节水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嘉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深圳
世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基恒新鼎投资有限公司及崔恺等5位自然
人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了北京国泰一新节水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其中一创投资
持股6.94%,国泰一新出资比例1.39%。同月,武汉高创华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湖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湖北省高新技术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一创投资、中景润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凤台县汇鑫融资担保
有限公司、湖北高投资本经营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湖北高长信新材料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中一创投资持股19.80%。2015年7月,一创投资
设立深圳市透镜科技有限公司,同月,向其追加投资并持股100%。2015年9月,
深圳一创大族特种机器人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向深圳市贝特尔机电有限公司投
资持有其24.02%股权。2015年9月,一创投资出资设立深圳第一创业元创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一创投资出资比例100%。2015年10月,深圳富显环保股权投资
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向阜新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增资,增资后持股6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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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1月,深圳一创大族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孚阳能源科技(上海)有
限公司投资持有其45.00%股权。2015年12月,深圳富显环保股权投资基金企业
(有限合伙)退出阜新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投资。2015年12月,深圳一创中
科垃圾焚烧发电基金企业(有限合伙)退出锦州中科绿色电力有限公司投资。
2016年1月,一创投资、广东恒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广东恒元创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中一创投资持股51%。
一创投资秉持“成为中国有影响力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的公司愿景,依托专
业成熟的母公司平台,积极寻找挖掘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风格稳健、成长性
良好的目标公司进行投资,在实现良好投资回报和提升公司品牌形象的同时,帮
助被投资企业发展壮大,最终实现双方共赢。
2、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一创投资已完成投资项目11个,其中5个项目已实现
退出。
3、管理模式
(1)组织架构
股东
监事
董事会
总经理
投资评价委员会
财务部 投资部 基金管理部 合规风控部 综合部
深圳一 深圳市 北京一 深圳一 深圳一 深圳一 深圳一 广东恒 深圳市 深圳第 深圳一创
创创盈 一创创 创吉星 创恒通 创新天 创大族 创大族 元创投 透镜科 一创业 大族新能
投资管 富投资 创业投 投资管 投资管 投资管 特种机 资管理 技有限 元创投 源合伙企
理有限 管理有 资管理 理有限 理有限 理有限 器人基 有限公 公司 资管理 业(有限
公司 限公司 有限公 公司 公司 公司 金企业 司 (100%) 有限公 合伙)
(100% (100% 司 (51%) (51%) (51%) (有限合 (51%) 司 (5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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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1%) 伙) (100%) )
(5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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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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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终审
提交尽职调查报告、股
权投资建议书、行业分 一创投资投资决 项目资料
策委员会审议 整理后交
析报告、投资协议以及
合规审核意见 或 综合部归档
董事会审议
项目实施
签订 办理 跟踪
投资协议 投资手续 管理
项目退出
编写项目 一创投资投资 落实项目退出
退出方案 决策委员会审议
重大变化情形 一创投资董
事会审议
项目总结
整理归档
注:一创投资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一创投资管理资金和一创投资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
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最终评审。
(九)其他业务
1、研究业务
(1)业务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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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的研究所聚焦于宏观经济研究、固定收益研究和对整个证券行业的业
态和对标公司的研究,坚持理论结合实际的原则,为客户提供包括宏观经济报告、
债券报告等在内的产品和相关研究服务。
(2)业务经营情况
本公司研究所在2009年以前主要为公司内部各部门提供研究支持及服务,
2009年以后,本公司研究所逐渐转型为对外部机构客户提供研究服务,研究领
域涉及宏观经济、固定收益、工程机械、电力设备、化工、传媒、商贸、医药、
电子元器件等十几个领域。2013年7月份后,研究所做了战略调整,定位于宏观
经济及固定收益研究。
本公司报告期内研究经费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研究经费 400.60 302.00 1,132.32
占营业收入比例 0.13% 0.16% 1.10%
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公司研究经费分别为1,132.32万元、302.00万
元和400.6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10%、0.16%和0.13%。
2013年,研究所发布的研究报告数量1,025篇,组织了134次对上市公司的
调研,并为基金客户提供了305场次的路演服务。2014年,研究所发布的研究报
告数量为589篇,组织了1次对上市公司的调研。2015年,研究所发布的研究报
告数量为374篇,组织了4次对上市公司的调研。
本公司研究所的人员主要由在相关行业内从业多年的人员和在其他证券公
司研究所有多年研究工作经验的人员构成。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研究
所拥有5名专业研究人员,其中博士2名,硕士2名,本科1名,平均年龄为35.4
岁。
(3)管理模式
a.组织结构
本公司研究所的组织架构主要依据研究方向进行设置,下设宏观及利率研
究组、信用研究组、证券行业业态及公司对标研究组三个专业团队。另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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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另设合规及行政组,负责研究所的合规及后台业务。
本公司研究所内部组织结构图
b.业务流程
研究所的业务流程分两步:
第一步,研究员根据自己的专业性、对宏观经济、债券市场进行深入研究、
分析和逻辑推导,并结合相关合规合法信息及数据,在合规的流程下,制作并发
布研究报告。
第二步,研究员依据所发布的研究报告,在合规的前提下,向机构客户提供
研究服务。
本公司研究所转型时间较短,仍处于发展阶段,为了应对证券研究机构日趋
激烈的同质化竞争,第一创业研究所通过聚焦于优势领域,树立公司研究所在宏
观经济、固定收益研究、证券行业业态及公司对标研究的品牌,打造有特色的研
究所。
2、新三板业务
(1)业务概述
本公司积极参与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高度重视新三板业务,于2011年8月
成立了场外市场股权交易部,专门负责代办股份转让业务,为非上市股份公司提
供股份报价、转让及推荐公司到代办股份系统挂牌等一系列的服务,并于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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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1月7日获得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于2015年8
月12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业务备案函(股转系统函
[2015]5171号),具备了在新三板开展做市业务的资格。
2014年4月,场外市场股权交易部更名为企业融资部,其职责主要包括:新
三板推荐挂牌项目的承揽、尽调、立项、改制、挂牌、持续督导,以及已挂牌公
司定向增资、财务顾问、IPO转板介绍、做市等工作;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承揽、
立项、尽调、备案与发行、流通与转让、持续跟踪与后续风险评估等工作。本公
司取得新三板做市商资格后,企业融资部的职责进一步包含了新三板做市项目的
前期筛选、尽职调查、项目审批、做市报价、投后管理等。
未来,企业融资部将整合公司多年积累的客户资源和专业优势,依托分布在
全国各经济发达地区的营业网点,与各地高新科技园区建立联系,积极为中小企
业提供融资服务,推荐更多优质中小企业到新三板挂牌上市,为更多新三板挂牌
公司提供做市报价服务,成为本公司未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2)业务经营情况
2015年,公司已推荐6家企业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另有8家
企业正在接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审查。此外,公司也储备了数十家项
目,正逐步进行规范整改、股改。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为6家新三板挂牌企业提供做市报价服务。公
司将继续履行好做市商义务,在促进价格发现,增加市场流动性的同时,为公司
贡献新的利润增长点。
(3)管理模式
a.组织结构
2015年公司积极拓展新三板业务,专门在企业融资部下设了新三板业务部、
做市业务部从事相关业务。
企业融资部
新三板业务部 做市业务部 金融同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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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新三板业务部主要从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推荐业务,包括但不
限于项目遴选、推荐挂牌、定向增发、并购重组、持续督导等工作;做市业务部
主要从事做市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新做市股票遴选、做市交易等工作。金融同业
部致力于积极探索与银行等金融同业的创新合作模式,为各类企业提供股权、债
权融资服务。
b.业务流程
①推荐业务流程:
初步尽调
立项审查 规范整改、股改、尽职调查、编制申报文件 反馈回复
质量控制审查 登记挂牌
持续督导
内核审查 完善材料

是否通过
推荐意见

项目终止 申报
②做市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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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项目筛选 获取做市库存股
合适
项目尽调 召开做市工作小组会议
股转公司(做 中登公司(证
市报价申请) 券划转申请)
是否通过

出具同意函

项目终止 项目再议 推荐意见 做市商履行做市报价义务
储备项目,后续跟踪 项目执行
3、另类投资业务
本公司于2014年7月30日设立了另类投资子公司创新资本,注册资金30,000
万元,主要开展金融产品投资和其他另类投资业务。目前的业务主要有融资类财
务顾问、股票质押融资、定向增发基金设立及投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等,由于
投资范围广泛且经营相对灵活,创新资本是公司开展和探索创新性业务的试验基
地。
2015 年,创新资本专注于环保与新能源、大健康、移动互联网软硬件、影
视文化娱乐、新材料五个行业方面的投资机会以及国企改革一个投资主题,并对
以上行业及主题进行了全面的战略布局。同时,创新资本积极拓展和挖掘投资项
目,努力拓展投资管理客户,以做大以投资及投资管理业务为基础的大资产管理
业务。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创新资本持有元富源 40%股权、持有一创鸿通
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51%股权、持有深圳一创盈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0%
股权、北京第一创业圆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北京一创远航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49%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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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情况
(一)本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本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及其他设备。
截 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 本公 司的 固定 资产 原 值 25,479.50 万元, 累 计折 旧
11,217.11万元,净值14,262.39万元,成新率为55.98%。
单位:万元
类别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10,779.65 690.55 10,089.09 93.59%
电子设备 11,781.50 8,646.46 3,135.05 26.61%
运输设备 1,400.35 940.48 459.86 32.84%
其他设备 1,518.00 939.62 578.38 38.10%
总计 25,479.50 11,217.11 14,262.39 55.98%
注:成新率=净值/原值
(二)本公司自有及租赁房地产情况
1、自有房产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证券营业部拥有8处自有房产,
面积合计51,034.47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所有者 房产证号 合同号 面积(m2) 坐落
深福人单字 深圳市福田保税区桂花路
注1
1 发行人 无房产证 [2013]第0771 53.73 平冠道红树福苑5栋A座
号 1201房
深福人单字 深圳市福田保税区桂花路
注1
2 发行人 无房产证 [2013]第0772 55.73 平冠道红树福苑5栋A座
号 1202房
X京房权
注2 证朝字第 北京市朝阳区安华里五区
3 发行人 No.034160 509.84
1383807 21号楼3504、3506室

深圳市宝深路南松坪村三
注3 深单售字[2014]
4 发行人 无房产证 50.20 期经济适用房西区1栋B座
第0-00267号
32F
深圳市宝深路南松坪村三
注3 深单售字[2014]
5 发行人 无房产证 49.05 期经济适用房西区1栋B座
第0-00264号
32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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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所有者 房产证号 合同号 面积(m2) 坐落
深圳市宝深路南松坪村三
注3 深单售字[2014]
6 发行人 无房产证 50.28 期经济适用房西区2栋B座
第0-00261号
20F
深圳市宝深路南松坪村三
注3 深单售字[2014]
7 发行人 无房产证 49.13 期经济适用房西区2栋B座
第0-00258号
21D
注4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8 发行人 办理中 - 50,216.51
115号投行大厦
注 1:依据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制定的《福田区企业人才住房配售管理办法》、《福田
区 2013 年度企业人才住房配售方案》以及有关政策法规,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25 日与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签署了《深圳市福田区人才住房购买合同(单
位)》。合同规定“企业对所购买的人才住房为有限产权,即企业不得向政府以外的
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任何形式的产权交易”。
注 2:1998 年 9 月 16 日,公司前身佛山证券与该房产的开发商北京泰利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签署了《北京市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购买了该公司开发的泰利明苑写字
楼五层 C 区 5、6、7 号房屋(现房号为朝阳区安华里五区 21 号楼 3504、3506
室),购房款项已经支付。就北京泰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约定办理房屋所有
权证一事,公司于 2011 年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根据北京仲裁委员会
裁决书((2011)京仲裁字第 0180 号),仲裁庭裁决申请人一创有限与被申请人北
京泰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的《北京市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有效,且被申请
人需在裁决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提供应由开发建设单位提供的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所需的全部材料,与申请人共同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2011 年 5 月,北京市第
二中级人民法院向北京市朝阳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2011]
二中执字 637 号),要求“将泰利明苑写字楼五层 C 区 5、6、7 号(现房号为朝阳
区安华里五区 21 号楼 3504、3506 室)过户到一创有限名下”。发行人现已获得 X
京房权证朝字第 1383807 号房屋所有权证,套内建筑面积为 835.48 平方米。由于
发行人已将其中面积为 329.16 平方米的部分房屋出售给北京京放经济发展公司,
因此实际持有房屋面积为 509.84 平方米。目前发行人正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分割过
户手续。
注 3: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19 日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签订《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保障性住房(单位)买卖
合同》。
注 4:该处房产总面积 50,216.51 平方米,其中,固定资产 9,373.12 平方米,投资性
房地产 40,843.39 平方米。
上述第3处房产的所有权证,发行人已于2014年7月取得;该房产现处于待
售状态。
其余7项房产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原因分别如下:(1)第1、2处房产提供
予发行人员工居住使用,系依据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制定的《福田区企业人才
住房配售管理办法》、《福田区2013年度企业人才住房配售方案》以及有关政策
法规,发行人于2013年12月25日与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签署《深圳市福
田区人才住房购买合同(单位)》所购买,合同约定“企业对所购买的人才住房为
1-1-243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有限产权,即企业不得向政府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任何形式的产权交易”。
(2)第4-7处房产提供予发行人员工居住使用,系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
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发行人于2014年2月19日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签订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保障性住房(单位)买卖合同》所购买的金融系统人才安
居房。(3)上述第8处房产投行大厦,系发行人现住所及经常办公地,已获深圳
市住房和建设局竣工验收备案,目前正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前述尚未取得产权证明的自有房产手续合法,不对
本次发行、上市构成障碍。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前述尚未取得产权证明的自有房产手续合法,不对本
次发行、上市构成障碍。
2、公司主要租赁的房产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证券分支机构共租赁60处房
产,面积合计约为25,597.91平方米,详见下表:
1-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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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面积
承租方 出租方 权属证明文件 房屋坐落 租金 租赁期限 备案情况
号 (㎡)
合肥市蜀山区 蜀山房租证字
第一至第三年每月每平方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 东流路西 999 2011 年 4 月 (2014)第
陈玉平、胡 米 60 元、第四年每月每平
1 1发行人 110150339、110150335、 号新际商务中 428.64 1 日至 2016 0900009、
奎、赵海峰 方米 63 元、第五年每月每
110150349 号 心 B 栋 13 层 年 3 月 31 日 0900010、0900011
平方米 66.15 元
1308-1310 号 号
2011 年 6 月 1 日至 2013
年 5 月 31 日为 74,650 元/
月;2013 年 6 月 1 日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为 80,622
佛山绿景 佛山市湖 佛山市禅城区 元/月;2015 年 6 月 1 日至 2011 年 6 月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出具 备案号:禅房租字
2 2三路证券 景酒店有 湖景三路 2 号 1,866.26 2017 年 5 月 31 日为 87,071 1 日至 2021
权属证明 (2012)0510 号
营业部 限公司 二层 元/月;2017 年 6 月 1 日至 年 5 月 31 日
2019 年 5 月 31 日为 94,037
元/月;2019 年 6 月 1 日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为
101,560 元/月
广东省佛山市 第一年月租金为 26 元/平
佛山创意 禅城区季华四 米;第二年月租金为 28.5
佛山季华 2013 年 8 月
产业园投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路 33 号佛山创 元/平米;第三年月租金为 备案号:禅房租字
3 3四路证券 1,499 1 日至 2018
资管理有 0100003982 号 意产业园内 3 31 元/平米;第四年月租金 (2013)0001 号
营业部 年 7 月 31 日
限公司 号楼第 4 层 409 为 33.5 元/平米;第五年月
室 租金为 36 元/平米
廊坊建设 廊坊市康庄小 2013 年 7 月 1 日至 2013 2013 年 7 月 备案证号:廊房租
4 4路证券营 孙浩 廊房权证字第 200705573 号 区甲 1#2 号 3-6 817.03 年 8 月 31 日为免租期, 1 日至 2018 证廊字第
业部 层中的三、四层 2013 年 9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1310030008584 号
1-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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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面积
承租方 出租方 权属证明文件 房屋坐落 租金 租赁期限 备案情况
号 (㎡)
年 12 月 31 日每月租金为
4.1667 万元人民币。从
2015 年开始,每年租赁费
在前一年租赁费基础上逐
年递增 5%
2014 年 4 月
廊坊永兴 廊坊市广阳区
业主未办理产权证明,提供买 19 万元/年(含税),每两年 1 日起至 廊房租证(廊)字
5 6路证券营 刘娜 幸福城润园 162.47
卖合同一份 递增 17% 2018 年 5 月 第 MNJ150145 号
业部 S2-106
31 日
长房预雨花字第 409088042、
409088033、409088057、
长沙市雨花区
长沙韶山 409088047、410038625、 租金为每月 71.79 元每平方 2015 年 8 月
韶山中路 526 长住建房租备字
6 7中路证券 瘳芳、王彤 409088078、409088131、 952.97 米,年租金合计 82.0964 万 26 日至 2020
号云鼎公馆大 (雨花)160001 号
营业部 409088064、410038630、 元 年 8 月 25 日
厦A栋5楼
410038627、409088028、
409088015 号
2014 年 9 月 1 日至 2017
北京市西城区
北京新街 北京新华 年 8 月 31 日期间,每月租
新街口北大街 3 2014 年 9 月
口北大街 燕房地产 金为 125,348.30 元;
7 8 X 京房权证西字第 026926 号 号“星街坊大 749.28 1 日至 2019 备案号:968
证券营业 发展有限 2017 年 9 月 1 日至 2019
厦”6 层 605、 年 8 月 31 日
部 公司 年 8 月 31 日期间,每月租
606 室
金为 131,045.95 元
深圳深南 深房地字第 3000309782、 深圳市福田区 2013 年 10
张军凯、杜 备案号:福
8 9大道证券 3000309786、3000309788、 中心区兴业银 449.3 月租金 93,005.10 元 月 8 日至
宝平 GJ032540
营业部 3000309790 行大厦 24 楼 05 2018 年 10
1-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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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面积
承租方 出租方 权属证明文件 房屋坐落 租金 租赁期限 备案情况
号 (㎡)
单元、2406 单 月7日
元、2407 单元、
2408 单元
上海市巨野路 一层 2015 年 11
上海巨野 沪房地浦字(2008)第 050956 1 层 4.5 元/平米,2 层 2.6
9 1 53 号 1 层 1 单 106.9 月 25 日至
路证券营 楼可燕 号、沪房地浦字(2008)第 元/平米,合同租赁期限内租 正在办理备案
0 元、57 号 2 层 二层 2019 年 2 月
业部 050638 号 金保持不变
207-220 房间 456.55 24 日
上海恒大
第一年租金 128,265 元,第
上海长清 商品交易 上海市长清路 2014 年 5 月
10 1 沪房地浦字(2011)第 053625 二年 139,925 元,后三年租 登记证明号:浦
路证券营 市场经营 507 号 1 层 85.19 20 日至 2019
1 号 金增长 10%每年 153,917
业部 管理有限 A106、A186 室 年 5 月 19 日

公司
从 2014 年 7 月 1 日至 2014
年 8 月 31 日,每月租金为
0 元。从 2014 年 9 月 1 日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广州市方 广东省广州市 344,440.00 元/月。从 2015
广州猎德 2014 年 7 月 穗租备
11 1 舟房地产 粤房地权证字穗第 天河区猎德大 年 7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大道证券 420.00 1 日至 2018 2014B060140343
2 开发有限 0120014985 号 道 46、48 号 302 30 日,36162.00 元/月,从
营业部 年 6 月 30 日 1号
公司 房自编 302 号 2016 年 7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37970.10 元
/月从 2017 年 7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39868.61 元/月
1-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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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面积
承租方 出租方 权属证明文件 房屋坐落 租金 租赁期限 备案情况
号 (㎡)
东莞市南城区
粤房地权证莞字第 2015 年 1 月 租赁证号:东房租
12 1 李天子、李 元美路 2 号财
0400396853 号、粤房地权证 67.74 每月租金为 18,688 元/月 2 日至 2018 登(0400001856)
3 娟英 富广场首层 117
莞字第 0400396854 号 年1月1日 号

东莞市南城区
2015 年 1 月 租赁证号:东房租
13 1 粤房地权证莞字第 元美路 2 号财
潘伟伦 134.08 每月租金为 7,600 元/月 2 日至 2018 登(0400001857)
4 0400440026 号 富广场 1 单元
东莞元美 年1月1日 号
路证券营
东莞市南城区
业部 2015 年 1 月 租赁证号:东房租
14 1 粤房地权证莞字第 元美路 2 号财
阮哲伦 137.13 每月租金为 7,773 元/月 2 日至 2018 登(0400001858)
5 0400396781 号 富广场 1 单元
年1月1日 号
东莞市南城区
2015 年 1 月 租赁证号:东房租
15 1 粤房地权证莞字第 元美路 2 号财
田虹 222.71 每月租金为 12,624 元/月 2 日至 2018 登(0400001855)
6 0400396739 号 富广场 1 单元
年1月1日 号
福州市仓山区
第一年度 70 元/平方米,第
连江南路 15 号
福建省龙 二年度 73.50 元/平方米,第 2013 年 10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
福州连江 福建省龙福机
16 1 福机电批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临江街 三年度 77.18 元/平方米,第 月 15 日至 政府临江街道办事
南路证券 电批发市场二 388.88
7 发市场有 道办事处出具权属证明 四年度 83.35 元/平方米,第 2018 年 10 处出具租赁备案证
营业部 期“龙福商业广
限公司 五年度租金 90.02 元/平方 月 14 日 明
场”八层

8001-8008 号
17 1杭州金城 浙江省杭州市 第一年年租金合计为 2015 年 1 月 租赁证号:
金嘉诚 杭房权证萧字第 00032463 号 466.72
8路证券营 萧山区北干街 255,529.20 元,第二年年租 1 日至 2019 2015080002
1-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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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面积
承租方 出租方 权属证明文件 房屋坐落 租金 租赁期限 备案情况
号 (㎡)
业部 道金城路 540 金合计为 268,305.66 元, 年 12 月 31
号心意广场 3 第三年年租金合计为 日
幢 501 室 281,720.94 元,第四年年租
金合计为 295,807.00 元,
第五年年租金合计为
310,597.34 元
宁波市江东区 2013 年 10
宁波华泰 租赁证号:(甬租
18 1 甬房权证自新字第 百丈东路 37 号 第 1、2 年为 196,366 元, 月 26 日至
股份有限 454.55 东)房租证第
9 J200100385 号 13-07、08、09、 第 3 年起逐年递增 5% 2018 年 11
宁波百丈 公司 130385 号
10、12、13 室 月 25 日
东路证券
2013 年 10
营业部 宁波华泰
19 2 出租方保证有权出租,并对损 宁波市江东区 前两年租金 5 万元,后逐年 月 26 日至
股份有限 34.86 无法取得备案
0 失承担赔偿责任 百丈东路 29 号 递增 5% 2018 年 11
公司
月 25 日
青岛南京 伟东集团 2015 年 6 月
20 2 青房地权市字 第 20131188 青岛市市南区 年租金 500,000 元,前三年 房租证第
路证券营 有限责任 208.12 1 日至 2020
1 号 南京路 38 号甲 不变,后两年每年递增 8% 0000224166 号
业部 公司 年 8 月 31 日
大连市沙河口
大连五一 2015 年 7 月
21 2 区会展路 67 号 大房租沙字
路证券营 许宪凤 (沙私有)2014503384 号 218.26 年租金 35 万元 1 日至 2020
2 3 单元 16 层 1 153100104 号
业部 年 9 月 30 日

中国大地 重庆市江北区 2014 年 11 月 1 日至 12 月 2014 年 11
重庆融景
22 2 财产保险 103D 房地证 2010 字第 02151 观音桥组团[0] 31 日月租金为 24,742 元; 月 1 日至 合同登记备案江
中心证券 278.07
3 股份有限 号 分区 015-1/02 2015 年月租金为 24,742 2019 年 12 (2014)字第 428 号
营业部
公司重庆 号地块融景中 元;2016 年月租金为 月 31 日
1-1-249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 面积
承租方 出租方 权属证明文件 房屋坐落 租金 租赁期限 备案情况
号 (㎡)
分公司 心 B 塔楼 6-3 25,484 元;2017 年月租金
为 26,249 元;2018 年月租
金为 27,036 元;2019 年月
租金为 27,847 元
租赁物业以分期方式计租
金,每月租金 1 楼按 55 元/
广东省梅州市 2015 年 10
梅州彬芳 广东塔牌 平方米、2 楼按 16 元/m2
23 2 彬芳大道中段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7 日
大道证券 集团股份 粤房地证字第 2983726 号 913 计租,首期综合租赁价格合
4 华山综合楼 1 2020 年 9 月 已完成备案
营业部 有限公司 计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层、2 层 30 日
18,235 元/月;租金自第 3
年开始每两年递增 5%
河南省郑州市
农业东路与九 第一年至第三年月租分别 2015 年 8 月
24 2 郑房权证字
阎红兵 如路交汇处宝 46.52 为 7,468 元、8,210 元、 1 日至 2018
5 第 1101098350 号
龙城市广场一 9,040 元 年 7 月 31 日
层 B1077
河南省郑州市
郑州农业 豫房租证字第
农业东路与九 第一年至第三年月租分别 2015 年 8 月
25 2东路证券 李俊峰、王 郑房权证字第 1101001680-1、
如路交汇处宝 43.67 为 6,987 元、7,642 元、 1 日至 2018
6营业部 楠 1101001680-2 号 号
龙城市广场一 8,297 元 年 7 月 31 日
层 B1078
河南省郑州市 第一年至第五年月租金分
2015 年 8 月
26 2 郑房权证字第 1101016573、 农业东路与九 别为 6,384 元、6,792 元、
祖少华 135.84 1 日至 2020
7 1101016574 号 如路交汇处宝 7,335 元、7,879 元、8,422
年 7 月 31 日
龙城市广场一 万元
1-1-250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 面积
承租方 出租方 权属证明文件 房屋坐落 租金 租赁期限 备案情况
号 (㎡)
号楼三层
B3120、B3121
河南省郑州市
农业东路与九 第一年至第五年月租金分
2015 年 8 月
27 2 郑房权证字 如路交汇处宝 别为 3,193 元、3,397 元、
潘政烁 67.93 1 日至 2020
8 第 1101016644 号 龙城市广场一 3,668 元、3,940 元、4,212
年 7 月 31 日
号楼三层 元
B3122
河南省郑州市
农业东路与九 第一年至第五年月租金分 2015 年 10
28 2 郑房权证字 如路交汇处宝 别为 3,194 元、3,398 元、 月 1 日至
李茜 67.95
9 第 1401018220 号 龙城市广场一 3,669 元、3,941 元、4,213 2020 年 9 月
号楼三层 元 30 日
B3123
河南省郑州市
农业东路与九 第一年至第五年月租金分 2015 年 10
29 3 郑房权证字 如路交汇处宝 别为 3,192 元、3,396 元、 月 1 日至
万芬 67.92
0 第 1101016656 号 龙城市广场一 3,668 元、3,939 元、4,211 2020 年 9 月
号楼三层 元 30 日
B3124
河南省郑州市
第一年至第五年月租分别 2015 年 10
农业东路与九
30 3 郑房权证字 为 3,193 元、3,397 元、 月 1 日至
隗丽萍 如路交汇处宝 67.93
1 第 1101001334 号 3,668 元、3,940 元、4,212 2020 年 9 月
龙城市广场三
元 30 日
层 B3125
1-1-251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 面积
承租方 出租方 权属证明文件 房屋坐落 租金 租赁期限 备案情况
号 (㎡)
河南省郑州市
张彦红、田 郑房权证字第 1101070707-1、 第一年至第五年月租分别 2015 年 10
农业东路与九
31 3 树培、司马 1101070707-2、 为 3,193 元、3,397 元、 月 1 日至
如路交汇处宝 67.93
2 召阳、田玉 1101070707-3、 3,668 元、3,940 元、4,212 2020 年 9 月
龙城市广场三
珍 1101070707-4 号 元 30 日
层 B3126
南京市栖霞区
南京营苑 南京万钧 年租金为 47.13 万元,租金 2014 年 7 月 备案号:
32 3 宁房权证栖初字第 322906、 营苑北路 2 号 2
北路证券 置业有限 467.03 每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 1 日至 2019 宁房租(栖)字第
3 322907 号 栋 9 号、10 号
营业部 公司 3% 年 6 月 30 日 1500004 号
商铺
天津黄河 天津市南 天津市南开区 第一、二年租金33万元;第 2014年2月 备案号:
33 3 房地证南开字
道证券营 开区有线 黄河道 359 号 384.14 三年到第五年每年递增4 10日至2019 (南开区)字第
4 第 040254227 号
业部 电视中心 一、二层 万。总租金189万元。 年2月9日 040150200214 号
武汉盘龙
武汉卓尔 黄陂区盘龙城 2014 年 4 月
34 3城巨龙大 武房商证黄字第 2012006108 第一为年租金 98,736 元、 (陂)房租证第
物业管理 经济开发区楚 121.00 1 日至 2017
5道证券营 号 第二至第三年每年递增 5% 201516 号
有限公司 天大道特 1 号 年4月1日
业部
武汉江岸区黄
浦路 68 号“上东
武汉解放 武汉鑫海 出租方保证拥有合法出租权并 2014 年 1 月
35 3 汇商业中心” 1 楼 30,5 年租金 38 万元、每 2 年递 军房租证(2014)
大道证券 盛置业有 承担因项目权属产生的一切纠 1 日至 2022
6 一楼大门入口 楼 407 增 6% 字第 000007 号
营业部 限公司 纷并赔偿损失 年1月1日
处及塔楼 5 楼
5-501
合肥东流 宁韶华、纪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 合肥市蜀山区 第一至第三年每月每平方 2011 年 4 月 蜀山房租证字
36 路证券营 浩军 110150356、110150351、 东流路西 999 428.64 米 60 元、第四年每月每平 1 日至 2016 (2015)第 090308
业部 110150346 号 号新际商务中 方米 63 元、第五年每月每 年 3 月 31 日 号、第 090309 号
1-1-252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 面积
承租方 出租方 权属证明文件 房屋坐落 租金 租赁期限 备案情况
号 (㎡)
心 B 栋 13 层 平方米 66.15 元
1311-1313 号
合肥市蜀山区
第一至第三年每月每平方
东流路西 999 2011 年 4 月 蜀山房租证字
许丽丽、陈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 110184116 米 120 元、第四年每月每平
37 号新际商务中 139.38 1 日至 2016 (2015)第 090305
立亚 号 方米 126 元、第五年每月每
心 B 栋 1 层 101 年 3 月 31 日 号
平方米 132.30 元

合肥市望江西
合肥东流 路华地新街 2015 年 12
安徽华地 第一至五年月租分别为
38 3路证券营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 项目 B-3 区 月 15 日起至
置业有限 395.06 22.67 元、35.7 元、37.49 正在办理备案
7业部(新 8110173609 号 (楼) 2020 年 12
公司 元、39.36 元、41.33 元
址) 201-203、204 月 14 日
(局部)商铺
金华施光 金华市新 浙江省金华市
2014 年 3 月
39 3南音乐广 城资产经 金华市金东区政府出具权属证 施光南广场音
600 年租金 20 万元 1 日至 2017 无法办理备案
9场证券营 营管理有 明 乐厅一楼咖啡
年 2 月 28 日
业部 限公司 厅及广场茶室
北京市石景山
第一年至第三年年租金 78
北京阜石 区阜石路 2011 年 8 月
40 4 房产证号:X 京房权证石字第 万元、第四年年租金 81.9
路证券营 周屹 165-19 号整套 431.64 15 日至 2016 备案号:3934
0 124668 号、第 124157 号 万元、第五年年租金 86 万
业部 及 165-26 号二 年 9 月 14 日

层商铺
深圳海城 深圳湾科 深圳市南山区 租金第一年为 302 元/月/平 2015 年 11
41 4
西路证券 技发展有 深房地字第 4000615074 号 深圳市软件产 244.74 方米,年租金合计 7.3911 月 16 日至 备案号:2522884
1
营业部 限公司 业基地第四栋 万元(45 天免租期不支付 2020 年 11
1-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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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面积
承租方 出租方 权属证明文件 房屋坐落 租金 租赁期限 备案情况
号 (㎡)
裙楼 01 层 35、 租金),第二年开始每年递 月 15 日
36、37、38 号 增 5%
罗湖区笋岗东 从 2014 年 10 月 1 日至 2014 年 10
深圳笋岗 深圳昇展 出租方尚未取得房产权利证
42 4 路 12 号中民时 2016 年 7 月 31 日,月租金 月 1 日至 登记(备案)号:
东路证券 投资有限 书,其保证有权出租并承诺承 707.8
2 代广场 B 座 25 为 63,702 元,后逐年递增 2019 年 07 罗 DD016243(备)
营业部 公司 担相应责任
层(东南) 8% 月 31 日
广州市海珠区昌岗街联星经济
广州市海珠区
广州市海 联合社受让于广州市祥港房地 2014 年 10 月 1 日至 2015 2014 年 10
广州翠宝 宝岗大道翠城 备案号:穗租备
43 4 悦物业管 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房 年 8 月 31 日,每月 32250 月 1 日至
路证券营 花园海悦商业 215 2015B0501100014
3 理有限公 地产权属证明书》 元,后一年递增 5%,之后 2019 年 8 月
业部 广场三层自编 号
司 (No.B0003537),并出具具 逐年递增 8% 31 日
3017 号商铺
结书同意转租
2014 年 11 月 15 日至 2017
年 1 月 14 日,月租金为
广州捷雅 2014 年 11
广州中山 广州市越秀区 21,617 元。2017 年 1 月 15 备案号:穗租备
44 4 城房地产 月 15 日至
六路证券 粤房第证字第 C5465645 号 中山六路 238 205.8773 日至 2019 年 1 月 14 日,月 2015G040110029
4 开发有限 2019 年 11
营业部 号 801 房 租金为 22,235 元,2019 年 4号
公司 月 30 日
1 月 15 日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月租金为 23,676 元
租金第一年为 62.5 元/月/
平方米,年租金合计
温州汤家 温州市汤家桥 198,343 元(一个月免租期 2015 年 5 月
45 4 温房权证鹿城区字第465299
桥路证券 姚一凡 路大自然家园 1 288.5 不支付租金),租金第二年递 1 日至 2020 备案号:51666
5 号
营业部 幢 1502 室 增 2%,年租金合计 220,703 年 4 月 30 日
元,从第三年开始每年递增
5%
1-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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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面积
承租方 出租方 权属证明文件 房屋坐落 租金 租赁期限 备案情况
号 (㎡)
深圳投行 2015 年 07
第一创业 深圳市福田区
46 4大厦总部 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月 01 日至
证券股份 深房地字第 3000691153 号 福华一路投行 476.32 正在办理备案
6证券营业 190,528 元 2020 年 06
有限公司 大厦 01 夹层 月 30 日

佛山市高明区
佛山高明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2015年9月
荷城街道高明 第一年租金为105元/月/㎡, 2016年1月18日已
47 大道证券 陈宏楷 0501079971号、粤房地权证佛 157.02 15日至2020
大道东500号9 租金每年递增5% 完成备案
营业部 字第0501079972号 年9月14日
座105、106铺
上海市浦东新
2015年11月
区巨野路57号1
沪房地浦字(2008)第050638 每月4,788.42元,合同租赁 25日至
48 发行人 楼可燕 层1单元、57号2 61.39 正在办理备案
号 期限内租金保持不变 2019年2月
层201、202、 24日
205、206室
郑州市金水区 第一年至第五年每月租金 2015年10月
东风路28号院 分别为42,118元42,118元、 1日至
49 发行人 李黎 郑房权证字第1401014098号 259.99 正在办理备案
20号楼2层商18 44,198元、46,538元、 2020年9月
号 48,878元 30日
北京市海淀区
蓝靛厂东路2号 2015年12月
租金第一年为72万元/年,第
院2号楼(金源 21日至
50 发行人 王宽宽 X京房权证海字第328970号 258.12 二年递增5%,第三年至第 备案号:7739
时代商务中心2 2020年12月
五年逐年递增8%
号楼)15层1单 20日
元(A座)18F
深圳深南 深圳市福田中 第一、二年月租金50268元, 自2016年1 深房租福田
51 汤淑珠 深房地字第3000391427 157.09
大道证券 心区福中三路 第三年起每年递增6% 月1日至 2016000248
1-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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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面积
承租方 出租方 权属证明文件 房屋坐落 租金 租赁期限 备案情况
号 (㎡)
营业部 诺德金融中心 2020年12月
主楼27G 31日
北京市西城区
北京新华
新街口北大街 3 前 3 年月租金 133,788.16
52 4 燕房地产 2014 年 9 月
一创期货 X 京房权证西字第 026926 号 号“星街坊大 799.73 元、后 2 年月租金 备案号:967
7 发展有限 1 日起 5 年
厦”6 层 603、 139,869.44 元
公司
604 室
卓著物业 天津赛瑞克房地产经营管理有
北京市西城区 2011 年 5 月
53 4 管理(北 限公司持有 X 京房权证西涉外
武定侯街 6 号 2,487.24 月租金 696,427.2 元 1 日至 2016 备案号:891
8 京)有限公 字第 004125 号房屋所有权证,
卓著中心 10 层 年 4 月 30 日
司 并授权出租
卓著物业 北京市西城区
2013 年 1 月
54 4 管理(北 X 京房权证西涉外字第 武定侯街6号卓
533.39 月租金296,031.45元 1 日至 2016 备案号:938
9 京)有限公 004130 号房屋所有权证 著中心20层
年 4 月 30 日
司 2001单元
上海越洋
一创摩根
房地产开 上海市静安区
月租金335,330.37元,2013
发有限公 南京西路1601 2012年4月1
55 5 沪房地静字(2008)第 004525 年8月22日至2016年8月21
司、上海越 号越洋国际广 725.3 日至2016年 无法办理备案
0 号 日租金调整为314,372.22
洋恒捷房 场5003B, 8月21日

地产开发 5004,5005A室
有限公司
第一创业 深圳福田区福 2014年7月1
56 5
证券股份 深房地字第 3000691153 号 华一路投行大 474.78 月租金113,947.20元 至2017年6 福GJ034184
1
有限公司 厦15层01-1单 月30日
1-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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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面积
承租方 出租方 权属证明文件 房屋坐落 租金 租赁期限 备案情况
号 (㎡)

深圳福田区福
第一创业 2014年8月1
57 5 华一路投行大
证券股份 深房地字第 3000691153 号 1,412.33 月租金338,959.20元 日至2019年 福GJ035120
2 厦15层01-2单
有限公司 7月31日
元、15层02单元
上海森茂
2016年1月1
国际房地 沪房地浦字(2006)第021234 上海恒生银行
58 375.16 月租金183,828元 日至2021年 正在办理备案
产有限公 号 大厦7楼042室
2月28日
创金合信 司
上海市浦东新 2015年6月5
59 5 沪房地浦字(2003)第 108075
薛小平 区浦明路233弄 139.78 月租金13,500元 日至2016年 正在办理备案
3 号
11号1103室 6月4日
深圳市祥
深圳市福田区 2015年6月5
60 5 果国际房
深房地字第 3000453203 号 新洲路城中雅 131.06 月租金17,325元 日至2016年 正在办理备案
4 产管理有
苑花园6栋8B 6月4日
限公司
1-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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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证券营业部、控股子公司承租的52处
房产,出租方或业主拥有该等房屋的产权证书。除上海巨野路证券营业部、合肥
东流路证券营业部、深圳投行大厦总部证券营业部、发行人2处及创金合信3处
租赁房产正在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控股子公司一创摩根租赁的1处房产无法办理
租赁备案外,其余43处租赁房产的租赁合同均办理了房屋租赁备案手续。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证券营业部、控股子公司承租的8处房
产,出租方目前尚未取得产权证书,但有权部门或相关单位均已出具证明或说明,
证明出租方拥有该等房屋的所有权。对于出租方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屋,出租方
和承租方均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或由出租方出具承诺,承诺租赁期间若因出租方原
因导致承租方无法继续使用租赁物业的,出租方将提前通知承租方,并承担承租
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或给予一定数额的赔偿。除宁波百丈东路证券营业部1处
房产无法办理租赁备案、金华施光南音乐广场证券营业部租赁的1处房产无法办
理租赁备案外,其他6处租赁房产的租赁合同均办理了房屋租赁备案手续。公司
租赁房产中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产对公司的影响情况如下:
2015 年度
2015 年度
承租方占
序 面积 出租方持有的产 承租方占
承租方 出租方 房屋坐落 发行人营
号 (m2) 权证明文件 发行人净
业收入比
利润比例

佛山绿景 佛山市湖 佛山市禅城区石
佛山市禅城区湖景三 1,866.2
1 三路证券 景酒店有 湾镇街道出具权 2.32% 4.79%
路 2 号二层 6
营业部 限公司 属证明
廊坊永兴 业主未办理产权
廊坊市广阳区幸福城
2 路证券营 刘娜 162.47 证明,提供买卖合 0.10% 0.03%
润园 S2-106
业部 同一份
福州市仓山区连江南
福建省龙 路 15 号福建省龙福机 福州市仓山区人
福州连江
福机电批 民政府临江街道
3 南路证券 电批发市场二期“龙福 388.88 0.16% 0.11%
发市场有 办事处出具权属
营业部 商业广场”八层
限公司 证明
8001-8008 号
宁波百丈 宁波华泰 出租方保证有权
宁波市江东区百丈东
4 东路证券 股份有限 34.86 出租,并对损失承 0.29% 0.31%
路 29 号
营业部 公司 担赔偿责任
1-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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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2015 年度
承租方占
序 面积 出租方持有的产 承租方占
承租方 出租方 房屋坐落 发行人营
号 (m2) 权证明文件 发行人净
业收入比
利润比例

出租方保证拥有
武汉江岸区黄浦路 68
武汉解放 武汉鑫海 合法出租权并承
号“上东汇商业中心” 1 楼 30、
5 大道证券 盛置业有 担因项目权属产 0.54% 0.76%
一楼大门入口处及塔 5 楼 407
营业部 限公司 生的一切纠纷并
楼 5 楼 5-501
赔偿损失
金华施光 金华市新 浙江省金华市施光南
南音乐广 城资产经 金华市金东区政
6 广场音乐厅一楼咖啡 600 0.61% 0.88%
场证券营 营管理有 府出具权属证明
业部 限公司 厅及广场茶室
出租方尚未取得
深圳笋岗 深圳昇展 罗湖区笋岗东路 12 号 房产权利证书,其
7 东路证券 投资有限 中民时代广场 B 座 25 707.8 保证有权出租并 0.26% 0.17%
营业部 公司 层(东南) 承诺承担相应责

广州市海珠区昌
岗街联星经济联
合社受让于广州
广州市海 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 市祥港房地产开
广州翠宝
悦物业管 道翠城花园海悦商业 发有限公司(《广
8 路证券营 215 0.11% -0.16%
理有限公 广场三层自编 3017 号 州市房地产权属
业部
司 商铺 证明书》
(No.B0003537)
,并出具具结书同
意转租
公司上述8处房屋总面积为4,412.27平方米,具体用途均为证券经营场所,
作为承租方的8个营业部的2015年度合计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占发行人营业收
入、净利润的4.39%、6.88%。
上述租赁房屋市场供应充足;若房屋产权瑕疵导致相关营业部无法继续租
赁,营业部可以在较短时间内找到可替代的合法经营场所。
发行人律师认为:房产租赁合同真实、有效,出租方的产权证明瑕疵对于发
行人的经营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对发行人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保荐机构认为:上述房产租赁合同真实、有效,出租方的产权证明瑕疵不会
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构成重大风险,对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1-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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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公司在建工程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建工程为2,070.00万元,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账面价值
装修工程 182.46
软件工程 1,887.55
合计 2,070.00
(四)本公司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本公司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交易席位费、交易软件、域名
等。
1、本公司土地使用权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拥有1宗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如下表:
土地 宗地面积 使用年限 产权登记
序号 土地位置 土地使用权证号
使用权人 (平方米) (年) 时间
深圳市福田区 2012 年 8 深房地产字第
1 第一创业 4,111.12 50
福华一路 月2日 3000691153 号
2、本公司的商标情况
(1)本公司持有的商标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商标情况如下:
核定使
序 商标名称 商标注 用
注册号 有效期限
号 或商标标识 册人 商品类

2015 年 02 月 28 日至 第 38
1 发行人 3397293
2025 年 02 月 27 日 类
2015 年 02 月 28 日至 第 39
2 发行人 3397294
2025 年 02 月 27 日 类
1-1-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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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使
序 商标名称 商标注 用
注册号 有效期限
号 或商标标识 册人 商品类

2015 年 02 月 28 日至 第 42
3 发行人 3397295
2025 年 02 月 27 日 类
2014 年 10 月 14 日至 第 43
4 发行人 3397296
2024 年 10 月 13 日 类
2014 年 09 月 07 日至 第 35
5 发行人 3397297
2024 年 09 月 06 日 类
2014 年 08 月 07 日至 第 41
6 发行人 3397298
2024 年 08 月 06 日 类
2006 年 12 月 21 日至 第 36
7 发行人 3397299
2016 年 12 月 20 日 类
2015 年 04 月 28 日至 第 36
8 发行人 3497523
2025 年 04 月 27 日 类
2010 年 11 月 28 日至 第 42
9 发行人 4197035
2020 年 11 月 27 日 类
2010 年 11 月 28 日至 第 41
10 发行人 4197036
2020 年 11 月 27 日 类
2008 年 04 月 28 日至 第 36
11 发行人 4197038
2018 年 04 月 27 日 类
2013 年 10 月 07 日至 第 35
12 发行人 10403812
2023 年 10 月 06 日 类
2013 年 03 月 14 日至 第 38
13 发行人 10403858
2023 年 03 月 13 日 类
2013 年 09 月 14 日至 第 43
14 发行人 10414302
2023 年 09 月 13 日 类
2013 年 06 月 21 日至 第 39
15 发行人 10409034
2023 年 06 月 20 日 类
2013 年 06 月 21 日至 第 41
16 发行人 10409092
2023 年 06 月 20 日 类
1-1-261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核定使
序 商标名称 商标注 用
注册号 有效期限
号 或商标标识 册人 商品类

2013 年 08 月 28 日至 第 42
17 发行人 10414254
2023 年 08 月 27 日 类
2015 年 04 月 28 日至 第 36
18 发行人 3497524
2025 年 04 月 27 日 类
2013 年 10 月 14 日至 第 35
19 发行人 10403809
2023 年 10 月 13 日 类
2013 年 07 月 07 日至 第 36
20 发行人 10403841
2023 年 07 月 06 日 类
2013 年 05 月 21 日至 第 38
21 发行人 10403856
2023 年 05 月 20 日 类
2013 年 08 月 28 日至 第 39
22 发行人 10409027
2023 年 08 月 27 日 类
2013 年 06 月 21 日至 第 41
23 发行人 10409087
2023 年 06 月 20 日 类
2013 年 08 月 28 日至 第 42
24 发行人 10414241
2023 年 08 月 27 日 类
2013 年 08 月 28 日至 第 43
25 发行人 10414292
2023 年 08 月 27 日 类
2013 年 03 月 21 日至 第 38
26 发行人 10408960
2023 年 03 月 20 日 类
2013 年 03 月 21 日至 第 39
27 发行人 10409049
2023 年 3 月 20 日 类
2013 年 03 月 21 日至 第 42
28 发行人 10414271
2023 年 3 月 20 日 类
1-1-262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核定使
序 商标名称 商标注 用
注册号 有效期限
号 或商标标识 册人 商品类

2013 年 03 月 21 日至 第 43
29 发行人 10414315
2023 年 3 月 20 日 类
2013 年 06 月 21 日至 第 38
30 发行人 10408939
2023 年 06 月 20 日 类
2013 年 08 月 28 日至 第 39
31 发行人 10409043
2023 年 08 月 27 日 类
2013 年 11 月 28 日至 第 42
32 发行人 10414259
2023 年 11 月 27 日 类
2013 年 08 月 28 日至 第 43
33 发行人 10414308
2023 年 08 月 27 日 类
2013 年 09 月 14 日至 第 38
34 发行人 10611406
2023 年 09 月 13 日 类
2011 年 11 月 28 日至 第 35
35 发行人 8552387
2021 年 11 月 27 日 类
2013 年 02 月 28 日至 第 38
36 发行人 8552491
2023 年 2 月 27 日 类
2012 年 01 月 28 日至 第 39
37 发行人 8552515
2022 年 01 月 27 日 类
2012 年 01 月 28 日至 第 41
38 发行人 8552536
2022 年 01 月 27 日 类
2012 年 01 月 28 日至 第 42
39 发行人 8590899
2022 年 01 月 27 日 类
2014 年 02 月 21 日至 第 36
40 发行人 11522331
2024 年 02 月 20 日 类
2014 年 02 月 21 日至 第 36
41 发行人 11522346
2024 年 02 月 20 日 类
1-1-263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核定使
序 商标名称 商标注 用
注册号 有效期限
号 或商标标识 册人 商品类

2014 年 07 月 07 日至 第 36
42 发行人 10403846
2024 年 07 月 06 日 类
2015 年 05 月 28 日至 第 35
43 发行人 14432997
2025 年 05 月 27 日 类
2015 年 07 月 28 日至 第 36
44 发行人 14433226
2025 年 07 月 27 日 类
2014 年 07 月 14 日至 第 36
45 发行人 11522264
2024 年 07 月 13 日 类
注 1:公司已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发的第 1、2、3、8、18 项商标的《商标
续展注册证明》。
注 2:公司已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报送第 7 项商标的续展申请。
1-1-264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许可使用商标
根据一创摩根与JPMorgan Chase & Co.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以及
一创摩根与一创有限签署的《甲方商标许可协议》,一创摩根获准使用JPMorgan
Chase & Co.及一创有限下述商标:
序号 商标名称或商标标识 商标拥有人 注册号 类别
1 JPMorgan Chase & Co. 2000997 第 16 类
2 JPMorgan Chase & Co. 1990017 第 36 类
3 JPMorgan Chase & Co. 6890473 第 16 类
4 JPMorgan Chase & Co. 831818 第 36 类
5 JPMorgan Chase & Co. 3273592 第 16 类
6 JPMorgan Chase & Co. 3273591 第 36 类
7 JPMorgan Chase & Co. 4041515 第 16 类
8 JPMorgan Chase & Co. 871803 第 36 类
9 JPMorgan Chase & Co. 879796 第 36 类
10 一创有限 3397299 第 36 类
3、交易席位费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交易席位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摊销 账面价值
交易席位费 430.50 365.96 64.54
4、软件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软件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265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项目 原值 累计摊销 账面价值
软件 9,318.11 5,424.49 3,893.61
5、域名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域名详见下表:
序号 域名 到期时间
1 fcsc.com.cn 2022 年 04 月 21 日
2 firstcapital.com.cn 2018 年 04 月 19 日
3 fcsc.cn 2018 年 08 月 13 日
4 firstcapital.cn 2022 年 03 月 17 日
5 fcsc.com 2022 年 03 月 08 日
6 fcapital.cn 2021 年 08 月 13 日
7 第一创业.cn 2017 年 12 月 20 日
8 第一创业.公司 2018 年 08 月 20 日
9 第一创业.网络 2018 年 08 月 20 日
10 第一创业.中国 2017 年 12 月 20 日
11 第一创业.net 2018 年 07 月 26 日
12 第一创业证券.公司 2019 年 08 月 20 日
13 第一创业证券.网络 2019 年 08 月 20 日
14 第一创业证券.中国 2018 年 11 月 18 日
15 www.cjhxfund.com 2024 年 5 月 15 日
16 www.cjhxfund.com.cn 2024 年 5 月 15 日
17 www.cjhxfund.cn 2024 年 5 月 15 日
18 www.cjhxfunds.com 2017 年 5 月 15 日
19 www.cjhxfunds.com.cn 2017 年 5 月 15 日
20 www.cjhxfunds.cn 2017 年 5 月 15 日
21 95358.com 2017 年 11 月 25 日
22 第一创业.cc 2017 年 12 月 20 日
(五)本公司的商誉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商誉情况见下表。商誉无可变现净值低于账
1-1-266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面净值的情况,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值 说明
收购子公 系公司收购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所形成。上述商誉不作摊
480.00
司商誉 销,并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重组商誉系公司 2000 年至 2003 年间购买佛山同济路证券营业部、深
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廊坊建设路证券营业部和长沙韶山中路证券营
重组商誉 735.68 业部所形成,并于收购后每年进行摊销。截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上述
收购商誉摊余价值为 7,356,833.17 元。2007 年至今,根据新会计准则
要求,上述商誉停止摊销,并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六、发行人持有的业务许可文件
本公司所处的证券行业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从
事的业务已获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书或资格证书。
(一)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1)本公司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10180000号《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2)35家营业部均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3)子公司一创期货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32310000号《经营期货业务许
可证》。
(4)控股子公司一创摩根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13770000号《经营证券业
务许可证》。
(5)子公司创金合信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A095号《基金管理资格证书》。
(6)子公司创新资本持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发的P1008420号《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证书。
(二)其他主要业务资格
序号 资格名称 文号 批准单位 批准日期 持有者
证监信息字
1 网上证券委托业务 中国证监会 2002.08.19 第一创业
[2002]5 号
证书号码: 中国证券业
2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资格 2002.09.16 第一创业
0100,会员代 协会
1-1-267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 资格名称 文号 批准单位 批准日期 持有者
码:185063
证监机构字
3 受托投资管理业务 中国证监会 2002.12.04 第一创业
[2002]364 号
证监机构字
4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中国证监会 2002.12.05 第一创业
[2002]366 号
证监机构字
5 证券经纪 中国证监会 2002.12.30 第一创业
[2002]396 号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 证监机构字
6 中国证监会 2002.12.30 第一创业
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2002]396 号
证监机构字
7 证券自营 中国证监会 2002.12.30 第一创业
[2002]396 号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 银复[2003]68 中国人民银
8 2003.04.01 第一创业
成员 号 行
全国银行间
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 中汇交发
9 同业拆借中 2003.06.24 第一创业
和债券交易系统资格 [2003]139 号

关于批准第一
中国结算深
创业证券有限
圳分公司账
10 代理登记业务 责任公司开通 2003.12.10 第一创业
户管理及客
代理登记业务
户服务部
的通知
证监基金字
11 开放式投资基金代销业务 中国证监会 2005.03.16 第一创业
[2005]37 号
财债协 中国国债协
12 中国国债协会会员 2006.08.29 第一创业
[2006]029 号 会
会员编号: 深圳证券交
13 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 2007.04 第一创业
000316 易所
会员编号: 上海证券交
14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 2007.04.27 第一创业
0029 易所
上海证券交
固定收益证券 易所、中国
上交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
15 综合电子平台 证券登记结 2007.07.18 第一创业
电子平台交易商资格
交易主协议 算有限责任
公司
关于获得甲类
中国证券登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结算参与人资
16 记结算有限 2008.02.04 第一创业
任公司结算参与人资格 格的公告(第
责任公司
二批)
大宗交易系统合格投资者 上海证券交
17 证号:A00063 2008.06.06 第一创业
资格 易所
18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深证局函 中国证监会 2008.09.18 第一创业
1-1-268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 资格名称 文号 批准单位 批准日期 持有者
[2008]422 号 深圳监管局
深证局函 中国证监会
19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2008.10.16 第一创业
[2008]457 号 深圳监管局
国家外汇管
20 外币有价证券经纪业务 SC201213 2012.05.15 第一创业
理局
机构部部函
21 直接投资业务试点 中国证监会 2010.02.01 第一创业
[2010]49 号
中华人民共和
2015-2017 记账式国债承 国财政部公告 中华人民共
22 2014.12.30 第一创业
销团乙类成员资格 2014 年第 93 和国财政部

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 证监许可
23 中国证监会 2010.05.04 第一创业
业务资格 [2010]558 号
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 中证协函 中国证券业
24 2011.11.07 第一创业
格 [2011]469 号 协会
公开市场业务
中国人民银
25 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 公告[2012]第2 2012.02.20 第一创业


深证局机构字 中国证监会
26 参与利率互换交易资格 2012.04.12 第一创业
[2012]53号 深圳证监局
深证局机构字 中国证监会
27 实施证券经纪人制度 2012.06.18 第一创业
[2012]102号 深圳监管局
证监许可
28 融资融券业务资格 中国证监会 2012.07.04 第一创业
[2012]904号
全国中小企
主办券商(从事推荐业务 股转系统函
29 业股份转让 2013.03.21 第一创业
和经纪业务) [2013]41 号
系统
中证金函 中国证券金
30 转融通业务 2013.04.26 第一创业
[2013]119号 融公司
中国证券投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会员代码:
31 资基金业协 2013.05.08 第一创业
特别会员 T0300206

中国保险监
受托管理保险资金业务资 备案(2013)第
32 督管理委员 2013.05.20 第一创业
格 87 号

私募产品报价与转让系统 中国证券业
33 -- 2013.05.31 第一创业
业务资质 协会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 上证会字 上海证券交
34 2013.07.05 第一创业
权限 [2013]86 号 易所
深证局许可字 中国证监会
35 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 2013.07.11 第一创业
[2013]86 号 深圳监管局
1-1-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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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资格名称 文号 批准单位 批准日期 持有者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 深证会字 深圳证券交
36 2013.08.09 第一创业
权限 [2013]73 号 易所
中证协函 中国证券业
37 证券收益互换业务 2013.11.20 第一创业
[2013]1280 号 协会
上证期函 上海证券交
期权全真模拟交易资格
38 [2013]模 4070 易所期权工 2013.12.27 第一创业
(经纪业务)
号 作小组
上证期函 上海证券交
期权全真模拟交易资格
39 [2014]模 4033 易所期权工 2014.01.20 第一创业
(自营业务)
号 作小组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 中证协函 中国证券业
40 2014.06.24 第一创业
务 [2014]350 号 协会
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介 中期协函字 中国期货业
41 2014.03.10 第一创业
绍经纪商会员) [2014]162 号 协会
全国银行间
银行间债券市场尝试做市 中汇交发
42 同业拆借中 2014.06.09 第一创业
机构 [2014]132 号

中国证券金
中证金函
43 转融券业务 融股份有限 2014.06.17 第一创业
[2014]128 号
公司
中央国债登
2014 年企业债券直接投 中债字
44 记结算有限 2014.06.17 第一创业
资人 [2014]53 号
责任公司
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业务 深证会 深圳证券交
45 2014.06.20 第一创业
新增试点会员 [2014]59 号 易所
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
中证资本市
务系统参与人资格(可开 报价系统参与
场发展监测
46 展投资类、代理交易类、 人名单公告 2014.8.20 第一创业
中心有限责
创设类、推荐类、展示类 (第一批)
任公司
5 类业务)
上证函[2014] 上海证券交
47 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 2014.10.14 第一创业
649 号 易所
中证协函
中国证券业
48 柜台市场试点 [2014]784 2014.12.16 第一创业
协会

中证协函
中国证券业
49 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 [2014]815 2014.12.26 第一创业
协会

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并
上证函[2015] 上海证券交
50 开通股票期权经纪、自营 2015.01.20 第一创业
103 号 易所
业务交易权限
51 期权结算业务资格 中国结算函字 中国证券登 2015.01.16 第一创业
1-1-270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序号 资格名称 文号 批准单位 批准日期 持有者
[2015]9 号 记结算公司
中国证券登
代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资
52 -- 记结算有限 2015.06.05 第一创业
格确认函
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投
私募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
53 A00020 资基金业协 2015.06.08 第一创业


全国中小企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股转系统公告 业股份转让
54 2015.08.12 第一创业
统主办券商从事做市业务 [2015]71 号 系统有限责
任公司
中国证券投
证保函
55 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 资者保护基 2015.09.07 第一创业
[2015]278 号
金公司
许可证号:
56 商品期货经纪业务资格 中国证监会 2008.08.22 一创期货
29708090937 上海期货交
57 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 2008.09.09 一创期货
51 易所
会员编号: 郑州商品交
58 郑州期货交易所会员 2008.10.22 一创期货
0098 易所
大连商品交
59 大连期货交易所会员 DCE00181 2009.01.16 一创期货
易所
证监许可
60 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 中国证监会 2009.09.02 一创期货
[2009]891 号
中国金融期
61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会员 会员编号:242 2010.01.20 一创期货
货交易所
中期协备字 中国期货业
62 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2015.09.09 一创期货
[2015]131 号 协会
证监许可
63 保荐机构资格 中国证监会 2011.09.30 一创摩根
[2011]1580 号
中国证券业
64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证 813007 2015.05.04 创新资本
协会会员证
1-1-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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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本公司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本公司的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
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公司业务独立
本公司各项业务具有完整的业务流程、独立的经营场所。本公司经营的业务
未受到本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干涉、控制,也未因与本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存在关联关系,而使得本公司经营自主权的独立性和完整性受到不良影响。
2、公司资产独立
本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经营证券业务相关资产,与本公司股东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资产完全分离,不存在本公司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本公司资
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3、公司人员独立
本公司设立了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本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董事会秘书等高级
管理人员,未在本公司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
职务,未在本公司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本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本公司
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全体员工
实行劳动合同制。本公司的人员独立于股东单位及其控制的企业。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得到证券监督
主管部门核准。
4、公司财务独立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公司财务制度》等规定建立了独立的财
1-1-272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务会计核算体系,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本公司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户,
办理了独立的税务登记,依法照章纳税,与本公司股东无混合纳税的情形。截至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为本公司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
情形。
5、公司机构独立
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等议事、决策、监督机构,聘任了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合规总监、
首席风险官、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作为面向市场独立运营的经济
实体,根据自身经营管理需要设置了适应业务发展的组织机构,不存在与本公司
股东的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本公司经营办公场所与本公司股东完全分离,
不存在合署办公的情形。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
营的能力;发行人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均独立于股东及其关联方;发
行人关于独立性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二、同业竞争
(一)同业竞争的情况
本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主要股东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主要股东华熙昕宇、首创集团、南海能兴、航民集团已分别向公司出具
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其中华熙昕宇、南海能兴、航民集团承诺如
下:
1、华熙昕宇/南海能兴/航民集团与第一创业之间不存在损害第一创业及其他
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的情形。
2、华熙昕宇/南海能兴/航民集团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
接拥有控制权的公司或企业)不存在从事与第一创业(包括下属企业)相竞争的
1-1-273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业务。同时承诺,本公司(此处为该公司名称)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今后也不会以
任何方式从事与第一创业相同或相似的有竞争关系的业务。
首创集团承诺如下:
1、首创集团与第一创业之间不存在损害第一创业及其他股东利益的关联交
易的情形。
2、除控股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外:
(1)目前首创集团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拥有控制
权的公司或企业)不从事需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与第一创业(包括下属企业)
主营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
(2)在第一创业上市后,首创集团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不再新设或通过收购
直接或间接控股或参股其他证券公司;
(3)对于首创集团控制的非证券公司所从事的与证券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
务,由第一创业在其股票公开发行上市后依法进行充分的披露。
发行人律师认为,除发行人的主要股东首创集团控股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及其下属企业外,发行人前四大股东及其其他下属企业不存在从事需经中国证监
会批准的、与发行人(包括合并范围的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
首创集团参股发行人并控股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符合《证券公司监管管理条
例》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认为,除发行人的主要股东首创集团控股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
其下属企业外,发行人前四大股东及其其他下属企业不存在从事需经中国证监会
批准的、与发行人(包括合并范围的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
首创集团参股发行人并控股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符合《证券公司监管管理条
例》的相关规定。
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关联方包
括:
1-1-274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一)关联方
1、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股东名称 法定代表人 业务范围 注册地 持股比例
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 赵 燕 项目投资等 北京 17.12%
国有资产经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王 灏 北京 15.85%
营管理
南海能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陈 俐 项目投资等 佛山 9.43%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朱重庆 实业投资等 杭州 7.84%
2、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与本公司发生交易的企业
企业名称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首创集团控股子公司
北京新大都实业总公司 首创集团控股子公司
北京首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首创集团控股子公司
北京首创能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首创集团控制的公司
首创经中(天津)投资有限公司 首创集团控制的公司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首创集团控制的公司
北京市开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首创集团控制的公司
北京市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首创集团控制的公司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创集团控制的公司
浙江航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航民集团控股子公司
杭州富丽华建材有限公司 航民集团控股子公司
杭州航民纺丝有限公司 航民集团全资子公司
华熙昕宇的实际控制人赵燕控制并担任执行董
北京华熙颐美投资有限公司
事的公司
华熙昕宇的实际控制人赵燕控制并担任总经理
华熙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的公司
华熙昕宇的实际控制人赵燕控制并担任执行董
华熙国际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事的公司
注:现已更名为“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控股、参股公司及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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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注册资本
企业名称 业务性质 注册地 备注
(万元)
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 本公司全资子
17,000 期货经纪 北京
公司 公司
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 本公司全资子
50,000 直接投资 深圳
公司 公司
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 本公司全资子
30,000 股权投资 深圳
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
股票与公司债券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 (不含中小企业私 本公司控股子
80,000 北京
有限责任公司 募债券)的承销与 公司
保荐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 本公司控股子
17,000 资产管理 深圳
公司 公司
北京一创吉星创业投资 本公司间接控
816.5 投资管理 北京
管理有限公司 股子公司
深圳一创创盈投资管理 本公司间接全
500 投资管理 深圳
有限公司 资子公司
深圳一创恒通投资管理 本公司间接控
注 500 投资管理 深圳
有限公司 1 股子公司
深圳市一创创富投资管 本公司间接全
500 投资管理 深圳
理有限公司 资子公司
深圳一创新天投资管理 本公司间接控
1,510 投资管理 深圳
有限公司 股子公司
北京一创远航投资管理 本公司间接全
注 500 投资管理 北京
有限公司 2 资子公司
武汉高创华拓投资管理 本公司间接控
500 创业投资咨询 武汉
有限公司 股子公司
本公司间接全
深圳一创中科垃圾焚烧 资子公司担任
未上市企业股权投
发电基金企业(有限合 4,800 深圳 其普通合伙人,

伙) 实缴出资比例
为 16.67%
本公司间接全
深圳中和股权投资企业
2,000 股权投资 深圳 资子公司担任
(有限合伙)
其有限合伙人
本公司间接全
资子公司担任
深圳富显环保股权投资
6,900 股权投资 深圳 其普通合伙人,
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实缴出资比例
为 56.52%
基金管理和发起设 本公司参股公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00 深圳
立基金 司
1-1-276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注册资本
企业名称 业务性质 注册地 备注
(万元)
吉林省国家新材料产业 本公司间接参
26,250 创业投资业务 长春
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股公司
深圳市创海富信资产管 原本公司间接
1,177 投资管理 深圳
理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
北京元富源投资管理有 本公司间接参
1,000 投资管理 北京
限责任公司 股公司
阜新中科环保电力有限 原本公司间接
10,695 固体废弃物处理 阜蒙县
公司 控股公司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
国泰一新(北京)节水投 本公司间接控
1,000 管理、咨询;股权 北京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股子公司
投资管理
深圳一创大族投资管理 本公司间接控
1,000 投资管理 深圳
有限公司 股子公司
深圳一创大族特种机器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 本公司间接控
3,869.92 深圳
人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 股子公司
深圳一创大族新能源合 本公司间接控
10,000 投资咨询 深圳
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子公司
深圳市透镜科技有限公 本公司间接全
5,000 投资管理 深圳
司 资子公司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本公司间接参
3,920 北京
京)有限公司 业务 股公司
注1:曾用名“深圳市易富恒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2:曾用名“北京一创凯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其他主要的关联方
(1)其他主要的法人关联方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间接
控制,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
八节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四、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主
要对外投资情况”及“六、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兼职情况”。
(2)其他主要的自然人关联方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具体情况详见
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J.P. Morgan Holdings(Hong Kong)Limited
1-1-277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J.P. Morgan Holdings(Hong Kong)Limited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一创摩根
的外方股东J.P. Morgan Broking (Hong Kong) Limited的关联方,外方股东J.P.
Morgan Broking (Hong Kong) Limited持有一创摩根的股权比例为33.30%。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代理买卖证券服务
①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
单位:元
关联方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13,548.63 4,650.45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1,002.60 36,967.25 36,838.50
北京新大都实业总公司 - 39.51 39.38
北京首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5.12
北京首创能达投资开发有限
3,143.31 6,505.81 6,483.15
公司
首创经中(天津)投资有限公
- - 6,722.54

浙江航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6,918.95 53,161.29 50,216.94

杭州富丽华建材有限公司 0.10 563.32 1,032,566.94
杭州航民纺丝有限公司 0.31 1,688.43 -
深圳富春成长投资公司 905.94 902.73 899.58
北京华熙颐美投资有限公司 19,523.69 2,033.73 57,498.44
华熙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6,959.88 233.50 364,443.79
华熙国际文化体育发展有限
56,992.81 - -
公司
北京市开原房地产开发有限
307.24 - -
责任公司
北京元富源投资管理有限责
62,285.37 - -
任公司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
注 972,623,312.21 - -
限公司
1-1-278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关联方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合计 972,921,352.41 115,644.20 1,560,364.83
占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的比
11.97% 0.00% 0.10%

注:系由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设立并作为管理人的银华量化绝对收益3号资产
管理计划形成的余额。
②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收入
单位:元
关联方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 - 43,713.76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32,563.49 15,431.39 27,801.01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000.00 2,000.00 -
北京新大都实业总公司 - - 635.68
北京首创能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77,649.81 - 499.00
首创经中(天津)投资有限公司 299.98 11,838.63 18,311.97
浙江航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6,254.13 8,522.18 20,041.32
杭州富丽华建材有限公司 - 47,046.75 150,352.03
深圳富春成长投资公司 - - 90,272.50
北京华熙颐美投资有限公司 37,937.63 61,137.88 15,390.21
华熙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6,526.97 149,102.54 10,670.65
华熙国际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6,157.53 - -
北京元富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8,608.96 - -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6,251,966.03 - -
合计 6,864,964.53 295,079.37 377,688.13
占同类交易比例 0.98% 0.09% 0.18%
注:系由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设立并作为管理人的银华量化绝对收益3号资产
管理计划形成的相关手续费收入。
上述公司均在发行人处开立了证券账户并委托公司代理进行证券交易,发行
人向关联方收取的佣金率在0.3‰-1.5‰之间,公司向非关联方客户收取的佣金率
在0.2‰-3‰之间,公司向关联方收取的佣金率处于合理水平,定价公允。
③支付利息
单位:元
关联方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 726.51 16,411.78
1-1-279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关联方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8,389.19 419.97 5,222.75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035.35 128.75 922.04
北京新大都实业总公司 0.03 0.13 82.32
北京首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0.01 5.12
北京首创能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5,422.76 22.66 240.45
首创经中(天津)投资有限公司 97.64 1,980.89 649.67
浙江航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668.38 552.37 174.19
杭州富丽华建材有限公司 0.58 1,880.54 2,799.71
杭州航民纺丝有限公司 1.75 5.89 -
深圳富春成长投资公司 3.21 3.15 721.93
北京华熙颐美投资有限公司 29,575.80 284.72 420.15
华熙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256.35 26,032.42 3,546.42
华熙国际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490.90 - -
北京市开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07 - -
北京元富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852.53 - -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991,814.25 - -
合计 1,074,609.79 32,038.01 31,196.53
占同类交易比例 2.78% 0.38% 0.49%
注:系由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设立并作为管理人的银华量化绝对收益3号资产
管理计划形成的相关利息支出。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符合正常的商业条件和一般的商业惯例
和逻辑,是合理、必要的。
发行人向上述关联方支付的利息是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支付的。经核
查,发行人向非关联方客户支付的利息亦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支付的。上
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④期货经纪业务收入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

手续费收入 743,495.62 - -
(北京)有限公司
合计 - 743,495.62 - -
占同类交易比例 - 4.69% - -
注:系由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设立并作为管理人的银华量化绝对收益3号资产
管理计划形成的相关手续费收入。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在发行人处开立了期货账户并委托公司
1-1-280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代理进行交易,发行人向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收取的佣金率为
0.03‰,公司向非关联方客户收取的佣金率在0.02‰-0.0565‰之间,公司向关
联方收取的佣金率处于合理水平,定价公允。
(2)交易单元席位租赁收入
单位:元
关联方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615,307.24 6,109,971.93 3,062,647.84
占同类交易比例 25.03% 24.60% 11.70%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符合正常的商业条件和一般的商业惯例
和逻辑,是合理、必要的。
根据公司与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证券交易席位租用协议》,银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租用公司交易所基金专用交易席位作为其管理的投资基金在
交易所进行交易的专用席位,约定席位佣金标准:股票交易佣金为买(卖)成交
金额*佣金费率-买(卖)经手费-买(卖)证管费-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等费用,
国债现券及回购不计佣金。该类交易单元席位租赁收入的计提方式为行业通行作
法,且计提标准处于市场合理范围内,定价公允。
(3)代理基金销售交易
单位:元
关联方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497.63 558,611.48 52,036.09
占同类交易比例 14.66% 21.27% 5.42%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符合正常的商业条件和一般的商业惯例
和逻辑,是合理、必要的。
根据发行人与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发
行人为银华基金提供基金的代理销售服务,代理费用以发行人代理销售银华基金
的基金产品的销售总额所形成的认购费、申购费和赎回费及其他交易收费按照相
应提成比例计算。且发行人应按照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规定的认(申)购费率
销售,不能将相关基金代理费用私自返给客户以降低销售费用。
1-1-281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为非关联方提供基金的代理销售服务,代理费用
以基金产品的销售总额所形成的认购费、申购费和赎回费及其他交易收费按照相
应提成比例计算。该类代理费用的处理方式为行业通行作法,且计提标准处于市
场合理范围内,定价公允。
(4)证券承销业务收入
关联方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00 - -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5,760,000.00 - -
合计 10,760,000.00 - -
占同类交易比例 1.89% - -
经核查,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符合正常的商业条件和一般的
商业惯例和逻辑,是合理、必要的。
(5)财务顾问收入
单位:元
关联方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0 - -
深圳一创中科垃圾焚烧发电基金企业(有
- - 283,018.87
限合伙)
阜新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1,882,919.87 63,890.35 -
J.P. Morgan Holdings(Hong Kong)
- - 42,915,240.00
Limited
合计 2,382,919.87 63,890.35 43,198,258.87
占同类交易比例 2.66% 0.10% 43.86%
上述财务顾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表:
《财务顾问服务协议》主要服务 《财务顾问服务协议》收费依据
关联方(甲方)
内容
1、担任甲方的中国境内财务顾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 问;2、协助甲方与潜在投资者和 甲方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用 50
公司 监管机构沟通;3、协助甲方进行 万元。
项目管理。
深圳一创中科垃圾
在基金募集过程中,乙方向基金 甲方向乙方支付基金销售服务费
焚烧发电基金企业
发起人提供相关的销售服务。 用 30 万元。
(有限合伙)
1-1-282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财务顾问服务协议》主要服务 《财务顾问服务协议》收费依据
关联方(甲方)
内容
1、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财务顾 2014 年 9 月 25 日-2015 年 9 月
阜新中科环保电力 问服务;2、派驻一名符合条件的 25 日 , 甲 方 向 乙 方 每 月 支 付
有限公司 财务专业人员为甲方所投资的项 22,574.59 元;不足一个月的,按
目提供财务管理服务。 每天 1,037.91 元计算。
1、提供与中国公司交易相关的研
究,并对与交易相关的中国区域
和经济发展提供分析(包括宏观
和策略);2、协助与交易相关的
信息收集、尽职调查、会议服务
财务顾问服务收费计算方式是每
和基本财务分析,提供与交易相
J.P. 位业务人员全年工作小时数乘以
关的中国资本市场、行业及公司
Morgan Holdings 其单位时间成本(依据级别不同
( Hong Kong ) 的信息及获取途径;3、协助 J.P.
分为五个档次)加总,单位时间
Limited Morgan Holdings (Hong Kong)
成本涵盖平均薪酬、后台支持费
Limited 和其附属企业在中国识
用及其他经营成本的分摊。
别潜在的投资者,收集投资者反
馈;4、为在国际板上市的证券提
供探讨,为 J.P. Morgan Holdings
(Hong Kong) Limited 和其附属企
业在中国提供其他融资活动。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符合正常的商业条件和一般的商业惯例
和逻辑,是合理、必要的。
根据发行人与上述公司签署的协议,发行人在该等合同项下承担的职责和收
取的财务顾问费用符合市场化原则。财务顾问收入的方式为行业通行作法,定价
公允。
2013 年度财务顾 问业 务净收 入主 要为公 司 控股子 公司 一创摩 根 为 J.P.
Morgan Holdings (Hong Kong) Limited提供的财务顾问服务确认的收入,2013
确认收入42,915,240.00元,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16%,比例较小,2014
年及报告期内以后年度未发生,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
(6)投资咨询业务收入
单位:元
关联方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 - 180,000.00 -
1-1-283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北京华熙颐美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0.00 260,000.00 -
合计 3,000,000.00 440,000.00 -
占同类交易比例 6.33% 3.44% 0.00%
上述投资咨询业务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表:
2015 年度
关联方(甲
方 《投资顾问服务协议》主要服务内容 《投资顾问服务协议》收费
依据
北京华熙颐 1、乙方为甲方提供宏观分析报告、相应的事 甲方根据投资顾问服务的资产
美投资有限 件点评报告;2、为甲方提供投资建议;3、 净值规模,向乙方支付相应的
公司 定期为甲方提供账户运行分析报告。 投资顾问费用。
关联方(甲 2014 年度
方) 《居间协议》主要服务内容 《居间协议》收费依据
乙方为甲方持有的“金隅股份”流通股质押融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居间服务费
华熙昕宇投
资提供寻找资金、洽谈利率等服务并协助甲 用总额为本协议融资项目融资
资有限公司
方达成融资。 金额的 0.1%。
北京华熙颐 乙方为甲方持有 2.6 亿资金提供寻找投资项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居间服务费
美投资有限 目、与中介机构进行商务谈判等服务并协助 用总额为本协议投资项目投资
公司 甲方达成投资。 金额的 0.1%。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符合正常的商业条件和一般的商业惯例
和逻辑,是合理、必要的。
发行人与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华熙颐美投资有限公司分别签署《居
间协议》,为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华熙颐美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提供融资
和投资服务,并根据服务内容收取相应的费用。该投资咨询业务收入的计提方式
为行业通行作法,且计提标准处于市场合理范围内,定价公允。
(7)关联方认购(申购)和赎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情况
单位:份
2015 年度
集合资产管理
关联方名称 本期减少 期末持有
计划名称 年初持有份额 本期新增份额
份额 份额
北 京 首 创 能 创金价值成长
4,848,220.3
达 投 资 开 发 2 期集合资产 4,848,220.35 -
5 -
有限公司 管理计划
1-1-284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北 京 首 创 能 共盈创海富信
达 投 资 开 发 6 期集合资产 - 712,301.45 - 712,301.45
有限公司 管理计划
北 京 首 创 能 共盈生源新互
达 投 资 开 发 联集合资产管 - 1,000,135.00 - 1,000,135.00
有限公司 理计划
北 京 首 创 能 共盈安心成长
达 投 资 开 发 FOF 集 合 资 - 5,003,590.55 - 5,003,590.55
有限公司 产管理计划
北 京 元 富 源 共盈创海富信
12,315,270.9
投 资 管 理 有 6 期集合资产 - 12,315,270.94 -
限责任公司 管理计划
北 京 元 富 源 共盈生源新互
投 资 管 理 有 联集合资产管 - 8,663,366.34 - 8,663,366.34
限责任公司 理计划
单位:份
2014 年度
集合资产管理
关联方名称 本期减少 期末持有
计划名称 年初持有份额 本期新增份额
份额 份额
北京首创能达 创金价值成长
投资开发有限 2 期集合资产 4,848,220.35 - - 4,848,220.35
公司 管理计划
单位:份
2013 年度
集合资产管理
关联方名称 本期新增份 本期减少 期末持有
计划名称 年初持有份额
额 份额 份额
创金价值成长
集合资产管理 3,200,024.95 - 3,200,024.95 -
北京首创能达
计划
投资开发有限
创金价值成长
公司
2 期集合资产 - 4,848,220.35 - 4,848,220.35
管理计划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符合正常的商业条件和一般的商业惯例
和逻辑,是合理、必要的。
发行人与北京首创能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创金价值成长集合资产管
1-1-285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理计划》、《创金价值成长2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共盈创海富信6期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共盈生源新互联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共盈安心成长FOF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由北京首创能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委托人参与发行人作为资产
管理人的资产管理计划,北京首创能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委托人之一,发行人
按照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费率收取管理费和业绩报酬。该收入的计提方式为
行业通行作法,且计提标准处于市场合理范围内,定价公允。
发行人与北京元富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共盈创海富信6期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和《共盈生源新互联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由北京元富源投资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委托人参与发行人作为资产管理人的资产管理计划,北京元
富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委托人之一,发行人按照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
费率收取管理费和业绩报酬。该收入的计提方式为行业通行作法,且计提标准处
于市场合理范围内,定价公允。
(8)其他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根据公司子公司一创吉星与新材料基金签订的基金委托管理协议,由一创吉
星担任基金资产的管理人,负责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2013年度及2014年度确
认的基金管理费收入分别为809,948.13元和4,734,007.18元。
根据公司子公司一创创盈与一创中科签订的基金委托管理协议及其合伙协
议约定,由一创创盈担任基金管理人,负责在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范围内为一创
中科提供基金管理服务,2013年、2014年及2015年,确认的基金管理费收入分
别为932,038.83元、932,038.83元和932,038.83元。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符合正常的商业条件和一般的商业惯例
和逻辑,是合理、必要的。
(9)公司作为委托人参与关联方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公司与银华基金签订资产管理合同,由公司作为委托人参与银华基金作为资
产管理人的资产管理计划。2014年度,公司分别参与成立了银华-一创鲁1号债券
收益分级资产管理计划、银华-一创金丰债券收益分级资产管理计划、银华-民生
-第一创业量化专户理财资产管理计划,出资金额分别为4,000万元、15,000万元
1-1-286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和10,000万元,银华基金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费率收取管理费。上述管理计
划于2015年均已清算。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符合正常的商业条件和一般的商业惯例
和逻辑,是合理、必要的。
(10)投资顾问业务支出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深圳市创海富信资产管理有
15,571,171.40 - -
限公司 投资顾问业务支
北京元富源投资管理有限责 出
11,713,228.48 - -
任公司
合计 - 27,284,399.88 - -
占同类交易比例 - 30.77% - -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符合正常的商业条件和一般的商业惯例
和逻辑,是合理、必要的。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2013 年 10 月,公司子公司一创创盈与关联方北京华熙颐美投资有限公司以
及非关联第三方共同发起设立一创中科,出资总额为 4,800 万元,一创创盈认缴
800 万元出资份额,北京华熙颐美投资有限公司认缴 1,000 万元出资份额,非关
联第三方认缴 3,000 万元出资份额。
2014 年 8 月,公司子公司一创创盈与关联方北京华熙颐美投资有限公司、
广州市黄埔龙之泉实业有限公司、深圳中和共同发起设立富显环保,出资总额为
6,900 万元,其中,一创创盈认缴 2,900 万元,北京华熙颐美投资有限公司认缴
1,000 万元,广州市黄埔龙之泉实业有限公司认缴 1,000 万元,深圳中和认缴
2,000 万元。2015 年 3 月,广州市黄埔龙之泉实业有限公司将其认缴资格转让
给深圳一创创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后,深圳一创创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
认缴 3,900 万元,北京华熙颐美投资有限公司认缴 1,000 万元,深圳中和股权投
资企业(有限合伙)认缴 2,000 万元;上述认缴款出资完毕后,深圳一创创盈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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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华熙颐美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增资 536 万元和 91 万元,出资
款均以缴纳完毕。
(2)关联方资金拆借
2014 年 12 月,阜新中科与一创投资签订借款合同,向一创投资借款
60,960,000.00 元用于归还贷款及合同款。该笔借款期限为 7 日,从 2014 年 12
月 29 日起至 2015 年 1 月 4 日止,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截至招股意
向书签署日,阜新中科已偿付该笔借款。
(3)关联方购买收益凭证产品
北京市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5 年购买本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产品 11,000
万元,公司向其支付利息 1,620,410.00 元。
3、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会计师对发行人关联交易必要性、公允性的核
查意见
会计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符合正
常的商业条件和一般的商业惯例和逻辑,是合理、必要的;关联交易价格处于市
场合理范围内,定价公允。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符
合正常的商业条件和一般的商业惯例和逻辑,是合理、必要的;关联交易价格处
于市场合理范围内,定价公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符合
正常的商业条件和一般的商业惯例和逻辑,是合理、必要的;关联交易价格处于
市场合理范围内,定价公允。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款 吉林省国家新
- - 2,251,027.40 11,255.14 834,246.57 4,171.23
项 材料产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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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
其他应 阜新中科环保
- - 60,960,000.00 304,800.00 - -
收款 电力有限公司
(四)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占当期同类型交易的比重较少,
因此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本公司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制度》等主要制度
中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回避和表决程序、独立董事作用的发挥等做了详尽的
规定:
1、《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第四十四条 公司不得为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融资或者担保。
第五十条 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与公司的关联交易不得损害
公司及其客户的合法权益。
第九十六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
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股东大会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应由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非关联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但是,属于
《公司章程》第九十四条规定的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一百四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担保事项、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
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百五十七条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
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
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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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第一百八十三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对于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条第三
款所规定的标准的,总裁有权作出审批决定。”
2、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如下:
(一)本办法规定的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交易事项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审
批;
(二)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或者本办法规定的未达股东大会审议标
准的交易事项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应
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审计,
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公司日常经营有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
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评估,但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对没有具体交易金额的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公司赋予独立董事以下
特别职权:
(一)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三百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
产值的百分之五的关联交易事项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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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
(四)对本制度第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必要时
向公司注册地证监局报告。”
(六)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关联交易的评价意见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本公司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的关
联交易发表意见,确认公司上述期间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属合理、必要,关
联交易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不存在因此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
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七)规范与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
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本公司按照《公
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制
度》等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决策程序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本公司
将严格执行上述规章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开、公
允、合理,从而保护本公司全体股东及本公司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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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一、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共有董事13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公司董
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任期不得超
过6年。本届董事会至2018年4月22日期满,本公司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列:
姓 名 职 务 提 名 人 任 期
刘学民 董事长 华熙昕宇 2015.4.23-2018.4.22
海城大酒店有限公司、汇智创业投
钱龙海 董事 资有限公司、苏州市美田房地产开 2015.4.23-2018.4.22
发有限公司
深圳市则天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萧进华 董事 2015.4.23-2018.4.22
深圳市仟叶汇融投资有限公司
张 兴 董事 华熙昕宇 2015.4.23-2018.4.22
汪 洪 董事 首创集团 2015.4.23-2018.4.22
王 德 董事 首创集团 2015.4.23-2018.4.22
高天相 董事 航民集团 2015.4.23-2018.4.22
张振鹏 董事 广州市黄埔龙之泉实业有限公司 2015.4.23-2018.4.22
缪晴辉 独立董事 董事会提名 2015.4.23-2017.4.26
吕随启 独立董事 董事会提名 2015.4.23-2018.4.22
付 磊 独立董事 董事会提名 2015.4.23-2018.4.22
雷宏业 独立董事 董事会提名 2015.6.10-2018.4.22
刘 斌 独立董事 董事会提名 2016.2.3-2018.4.22
本公司董事简历如下:
刘学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
高级经济师。刘学民先生1984年8月至1985年6月在北京第二棉纺织厂任职,
1985年6月至1987年11月在北京市体改办综合处任职,1987年12月至1993年12
月任北京市计划委员会外经处副处长,1994年1月至2002年7月任北京京放经济
发展公司总经理,1997年8月至2002年7月任佛山证券董事长,2001年1月至2007
年6月任水晶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2年8月至2012年2月任一创有限董
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一创摩根董事长、一创投资董事、创金合信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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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资本董事长、国泰一新董事、元创投资董事长、圆创资本董事长。
钱龙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
经济师。钱龙海先生1987年7月至1992年8月任安徽省滁州学院企业管理系教师,
1995年7月至1997年3月任北京京放投资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助理,1997年4月
至2002年7月任佛山证券副总经理,2002年8月至2012年2月历任一创有限董事、
总裁、党委书记,2007年1月至今,历任中国证券业协会第四届、第五届理事会
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第四届委员、第五届副主任委员,深
圳市证券业协会副会长,中国证券业协会固定收益专业委员会第一届主任委员。
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党委书记,一创投资董事长、一创摩根董事、银华基金
董事、一创创盈执行董事、一创大族董事。
萧进华先生:中国国籍,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1962年2月出生,研究
生学历。萧进华先生1982年9月至1989年12月任福建省财政厅会计处办事员、科
长,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1990年1月至1993年9月任德福有限公
司(泰国)财务总监,1993年10月至1994年10月伊法达(香港)有限公司财务
总监,1994年11月至1999年4月任协达财务有限公司(香港)董事、副总经理,
1999年5月至2003年1月任香港新利泰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2月至
2003年9月任深圳则天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10月至2012年2月
历任一创有限总裁助理、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一创投资董事、元创投资董事、圆创资本董事。
张兴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兴先生1987年7月至1994年1月任北京兴东方集团公司主管
会计,1994年2月至1998年1月任北京万达热浸镀铝有限公司财务部长,1998年
2月至1999年12月任北京希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0年1月至今
任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8年10月至2012年2月担任一创有限董
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华熙昕宇财务总监、华熙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北京北方华熙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汇腾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上海锋算计算机
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宝葫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汪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5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
讲师。汪洪先生1984年9月至1992年8月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统计系教师、教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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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副主任,1992年8月至1994年5月任Euro-Bitic顾问有限公司分析师,1994年5
月至2011年8月任北京京放投资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5
年11月至2015年11月任首创集团金融管理部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15年11月
任首创集团金融总监,2002年7月至2012年2月担任一创有限董事。现任本公司
董事、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专业硕士生导师。
王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
高级政工师。王德先生1976年12月至1981年1月为新疆军区36001、36002部队
战士,1981年1月至1984年3月任职于北京汽车制造厂,1984年3月至1988年10
月任北京市东城区团委干部,1988年10月至1995年12月任北京市委组织部主任
科员、副处级调研员,1995年12月至2012年6月任首创集团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2004年6月至今任首创集团人力资源总监,2012年6月至今任首创置业股份有限
公司党委书记。2002年7月至2012年2月担任一创有限董事。2015年11月至今,
任北京众置鼎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首创置业股份
有限公司党委书记、首创集团人力资源总监、北京众置鼎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高天相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年7年出生,大专学历,
高级经济师。高天相先生1975年1月至1981年2月任瓜沥镇航民大队生产队会计、
大队会计,1981年2月至1982年8月任萧山县长沙乡农村财务辅导员,1982年9
月至1984年4月任萧山县农业局农业统计,1984年5月至1992年9月任萧山市政
府办公室法制科长,1992年10月至1998年1月任杭州钱江投资区江南开发总公司
总经理助理兼计划财务部经理,1998年1月至2005年6月任航民集团办公室主任、
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董事、副总经理,1999年至2005年6月任航民股份董事、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05年6月至今任航民集团董事、副总经理、浙江航民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11月至今任深圳富春成长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08
年10月至2012年2月担任一创有限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航民集团董事和副总
经理、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富春成长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张振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
工程师。张振鹏先生1983年9月至1996年4月任北京涤纶厂车间主任,1996年4
月至今任广州市黄埔龙之泉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年5月至今任广州市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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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7月至今任江门市蓬江区华宇石业有限公
司总经理。2002年7月至2012年2月担任一创有限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广州
市黄埔龙之泉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市龙的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江门市蓬江区华宇石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缪晴辉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
缪晴辉女士1995年7月至1996年12月任广州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1996
年12月至2011年7月任广东信利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1年7月至今任北京
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1年5月至2012年2月任一创有限独立董
事。现任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本公司独立董事。
吕随启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6月出生,博士,副教
授。吕随启先生1989年2月至今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任教。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
院副教授、河南黄国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市华泰汽车金融租赁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付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1年12月出生,博士,教授。
付磊先生1982年至今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任教,2004年3月至2012年4
月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院长。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
导师、学术委员会特邀委员,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理事、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常务理
事、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史专业委员会主任、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委员会委
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管理委员会委员、北京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北京总
会计师协会学术委员、中国会计学会首批资深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首批资
深会员、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
司独立董事。
雷宏业先生:中国国籍,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1981年1月出生,伦敦
帝国理工学院理学士(一等荣誉)学位,苏格兰特许会计师学会执业会计师、特
许金融分析师、英国特许证券与投资协会会员。雷宏业先生2002年至2005年任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Ernst & Young LLP)英国伦敦资本市场集团执业会计师,
2005年至2014年2月任巴克莱资本(Barclays Bank Plc)结构性资本和投资银行
总监,主要从事合并与收购的相关交易、产品的风险评估、融资结构的制定和执
行。2014年2月至2015年1月任Hyperion Capital(Hong Kong)Limited董事,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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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金融咨询业务。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刘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8月出生,管理学博士,
产业经济学博士后,注册会计师。刘斌先生1996年7月至1999年9月任职于中远
散货运输有限公司,1999年10月至2010年9月任中华财务会计咨询公司高级经
理、总监,2009年9月至2015年9月任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0年10月至今,任职于北京知本创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任北京知本创业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夏东方钽
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
本公司本届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4名,由股东大会选举
产生;职工代表监事3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公司的监事任期为3年,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本公司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列:
姓 名 职 务 提 名 人 任 期
北京太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周 兰 监事会主席 2015.4.23-2018.4.22
北京泰达瑞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郭珈均 监事 华熙昕宇 2015.4.23-2018.4.22
李清元 监事 首创集团 2015.4.23-2018.4.22
北京瀚成方泽投资有限公司、深
圳市泉来实业有限公司、北京中
付军巍 监事 2015.4.23-2018.4.22
和嘉华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正联
投资有限公司
孙 晶 职工代表监事 职工代表大会 2015.4.23-2018.4.22
王立洲 职工代表监事 职工代表大会 2015.4.23-2018.4.22
梁学来 职工代表监事 职工代表大会 2015.4.23-2018.4.22
周兰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
周兰女士1979年10月至1993年10月任北京建材研究所出纳、会计、财务科长等
职,1993年11月至2002年7月任北京京放经济发展公司计财部经理、总经理助理,
1998年1月至2002年7月历任佛山证券董事、监事会召集人,2002年8月至2012
年2月任一创有限监事会主席。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银华基金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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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期货董事。
郭珈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9月出生,美国福坦莫
大学MBA。郭珈均先生1998年8月至2001年12月任职于山东省威海市住房公积
金管理中心,2002年1月至2008年8月任华熙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行政部经理,
2008年9月至2012年6月任华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2012年
6月至2016年1月任华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1年6月至2012年2月
任一创有限监事。现任本公司监事、华熙昕宇监事、华熙鑫安(北京)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华熙昕创(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华熙国际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监事、民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华熙汇美文化创意投资有
限公司董事、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董事。
李清元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5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
高级审计师。李清元先生1980年2月至1987年3月任北京市土产公司财务主管,
1987年3月至1997年6月历任北京市审计局商贸处科员、主任科员、副处级调研
员,1997年6月至2015年10月于首创集团审计部任职。2002年7月至2012年2月
任一创有限监事。现任本公司监事。
付军巍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
经济师。付军巍先生于1988年8月至1989年10月任职于北京轻工集团公司企业管
理部,于1989年11月至1993年6月任职于中国投资银行北京分行资金计划处,
1993年7月至2000年11月任北京京放经济发展公司投资部经理,2000年12月至
2005年5月任中国房地产开发基金(香港)北京太平洋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2005年6月至2007年5月任北京中和兴业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
2007年6月至2008年11月任北京中和嘉华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12月
至2011年6月任香港新资本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09年1月至2013年10
月任金达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7月至2014年4月任北京瀚成
方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5月至2011年6月担任一创有限监事,2011
年6月至2012年2月担任一创有限董事。2013年11月至2014年12月担任一创吉星
董事、副总经理。2014年9月至2015年1月担任北京一创凯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现更名为北京一创远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监事、一创投
资副总经理、一创创富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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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晶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
孙晶女士1992年7月至1996年12月历任北京贵宾楼饭店人事部秘书、主管,1996
年12月至1997年6月任北京笔电新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1997
年6月至2002年2月任佛山证券公关部副经理,2002年2月至2012年8月历任一创
有限人力资源部经理、总裁办公室副主任、北京办事处主任。现任本公司销售交
易部之机构客户部总监、职工代表监事。
王立洲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
中级会计师。王立洲先生1989年7月至1993年3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霍邱县
支行清算中心负责人,1993年3月至1999年12月任海南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海
口证券营业部经理,1999年12月至2001年7月任深圳市中天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金融证券部经理,2001年7月至2002年8月任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部
营销培训专员,2002年8月至2003年4月任国信证券上海北京东路证券营业部总
经理助理,2003年5月至2012年2月任一创有限经纪业务部执行董事、董事副总
经理、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融资融券部负责人、职工代表监事。
梁学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
梁学来先生2003年7月至2013年9月历任一创有限固定收益部交易员、总经理助
理、副总经理、承销销售负责人。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资产管理部负责人,
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合规总监、首席风险
官和董事会秘书,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列:
姓 名 职 务 任 期
钱龙海 总 裁 2015.4.24-2018.4.23
萧进华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2015.4.24-2018.4.23
王 芳 副总裁、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 2015.4.24-2018.4.23
奚胜田 副总裁 2015.4.24-2018.4.23
马东军 财务总监 2015.4.24-2018.4.23
钱龙海先生:简历参见本节“一、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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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部分相关内容。
萧进华先生:简历参见本节“一、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一)
董事”部分相关内容。
王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
王芳女士2000年6月至2004年9月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支持部经理,
2004年10月至2012年2月历任一创有限首席律师、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合规总监、
副总裁。现任一创摩根董事、本公司副总裁、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
奚胜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2月出生,博士。奚胜
田先生1986年9月至1991年7月任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师,1994年7月至2000年
11月任江苏证券交易中心电脑部副经理,2000年11月至2003年3月任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中心高级程序员,2003年3月至2012年2月历任一创有限信
息技术中心总工程师、清算托管部总经理、信息技术总监、副总裁。现任一创期
货董事,本公司副总裁。
马东军先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1968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
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马东军先生1991年8月至2001年12月先后任天勤
会计师事务所和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01年12月至2003年5月任深圳同
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05年7月至2007年3月任日域(美国)国际
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国际财务总监,2007年7月至2012年1月任深圳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总行稽核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2年2月至2013年7月任本公司
计划财务部负责人。现任一创期货监事、一创投资董事、一创摩根董事、创新资
本董事、元创投资监事、圆创资本监事、本公司财务总监。
二、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根据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
法》,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的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任职
资格要求,并经证监会批复核准其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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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

(一)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
在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间接持股情况
1、本公司董事张振鹏间接持股情况
本公司董事张振鹏通过持有广州市黄埔龙之泉实业有限公司的股权间接持
有本公司股份。报告期内,张振鹏持有广州市黄埔龙之泉实业有限公司的股权未
发生变化,为15.00%。报告期内,该公司持有本公司3.80%的股份。
2、本公司监事付军巍的近亲属间接持股情况
本公司监事付军巍的近亲属通过持有北京瀚成方泽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间
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013年末、2014年末及2015年末,付军巍的近亲属持有北
京瀚成方泽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在本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与付军巍的
姓名 公司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亲属关系
任职
刘 薇 -- 12.92% 12.92% 12.92% 配偶
刘 茜 -- 7.60% 7.60% 7.60% 配偶的妹妹
张 波 -- 7.60% 7.60% 7.60% 妹妹的配偶
报告期各期末,该公司均持有本公司0.76%的股份。
除以上间接持股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
其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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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主要对外投资情况
持股
姓 名 职 务 投资企业 主营业务 注册资本
比例
董事、副总
自住物业投
萧进华 裁、董事会 香港新利泰发展有限公司 10.00 万港元 20.00%

秘书
广州市黄埔龙之泉实业有 投资与资产
12,000.00 万元 15.00%
限公司 管理
张振鹏 董事
广州市龙的出租汽车股份
出租客运 8,893.14 万元 14.77%
有限公司
从事对未上
市企业的投
资;对已上
华瑞明泰(天津)股权投
市公司非公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10,000.00 万元 5.00%
开发行股票
伙)
的投资以及
郭珈均 监事 相关咨询服

北京鸿汇翔投资咨询有限
投资咨询 200.00 万元 60.00%
公司
北京华熙普安投资有限公
投资咨询 100.00 万元 30.00%

Hyperion Capital (Hong
雷宏业 独立董事 金融咨询 100.00 港元 100.00%
Kong) Limited
企业管理咨
询;基础软
件服务;应
北京知本创业管理咨询公
刘斌 董事 用软件服 200.00 万元 55.00%

务;市场调
查等产品和
服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投资情况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除
上述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况(上市
的股票、公开发行的债券等交易性证券除外)。
五、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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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本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收入情况如
下:
单位:元
姓 名 职务 2015 年薪酬总额 是否在关联企业领薪
刘学民 董事长 4,364,815.80 否
钱龙海 董事、总裁 4,212,815.80 否
萧进华 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2,428,169.78 否
张 兴 董 事 0.00 是
汪 洪 董 事 0.00 是
王 德 董 事 0.00 是
高天相 董 事 0.00 是
张振鹏 董 事 0.00 是
缪晴辉 独立董事 159,999.96 否
吕随启 独立董事 159,999.96 否
付 磊 独立董事 159,999.96 否
雷宏业 独立董事 75,999.98 否
周 兰 监事会主席 2,465,803.12 否
郭珈均 监 事 0.00 是
李清元 监 事 0.00 是
付军巍 监 事 484,045.18 是
孙 晶 职工代表监事 611,726.77 否
王立洲 职工代表监事 1,602,832.03 否
梁学来 职工代表监事 3,144,469.78 否
副总裁、首席风险官、合规
王 芳 2,491,376.37 否
总监
奚胜田 副总裁 2,748,785.03 否
马东军 财务总监 2,392,469.78 否
注:监事付军巍薪酬由一创投资、一创吉星支付
六、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兼职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兼职情况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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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公
姓名 兼职单位 任职 兼职单位与公司关联关系
司任职
一创摩根 董事长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一创投资 董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创金合信 董事长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刘学民 董事长 创新资本 董事长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国泰一新 董事 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
元创投资 董事长 本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
圆创资本 董事长 本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
一创投资 董事长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一创摩根 董事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董事、
钱龙海 银华基金 董事 本公司参股公司
总裁
一创创盈 执行董事 本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
一创大族 董事 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
董事、副 一创投资 董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总裁、董
萧进华 元创投资 董事 本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
事会秘
书 圆创资本 董事 本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
华熙昕宇 财务总监 本公司股东
华熙国际投资集团有
副总经理
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控
北京北方华熙投资有 制的其他企业
董事
限公司
张 兴 董事 北京汇腾投资有限公
监事 无

上海锋算计算机技术 本公司股东的股东投资的其
董事
有限公司 他企业
宝葫芦医疗科技有限 本公司股东的股东投资的其
董事
公司 他企业
专业硕士生导
汪 洪 董事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无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
党委书记 本公司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王 德 董事 首创集团 人力资源总监 本公司股东
北京众置鼎福房地产
执行董事 本公司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开发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经
高天相 董事 航民集团 本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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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公
姓名 兼职单位 任职 兼职单位与公司关联关系
司任职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
董事 本公司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深圳富春成长投资有 本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董事
限公司
江门市蓬江区华宇石 本公司董事担任高级管理人
总经理
业有限公司 员的企业
广州市黄埔龙之泉实 本公司董事担任高级管理人
张振鹏 董事 总经理
业有限公司 员的企业
广州市龙的出租汽车 本公司董事担任高级管理人
总经理
股份有限公司 员的企业
独立董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
缪晴辉 合伙人 无
事 师事务所
经济学院副教
北京大学 无

独立董 河南黄国粮业股份有 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董事的
吕随启 独立董事
事 限公司 企业
天津市华泰汽车金融 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董事的
独立董事
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
教授、博士研
究生导师、学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无
术委员会特邀
委员
独立董
付 磊
事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 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董事的
独立董事
司 企业
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董事的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企业
北京知本创业管理咨 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董事的
董事
询有限公司 企业
独立董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 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董事的
刘斌 独立董事
事 份有限公司 企业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 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董事的
独立董事
限公司 企业
监事会 银华基金 监事会主席 本公司参股公司
周 兰
主席 一创期货 董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华熙昕宇 监事 本公司股东
郭珈均 监事
华熙鑫安(北京)物业
董事 本公司监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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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公
姓名 兼职单位 任职 兼职单位与公司关联关系
司任职
华熙昕创(北京)文化 本公司监事担任执行董事的
执行董事
传播有限公司 企业
华熙国际投资集团有 本公司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控
监事
限公司 制的其他企业
民航房地产开发有限 本公司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控
监事
公司 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华熙汇美文化创 本公司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控
董事
意投资有限公司 制的其他企业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
董事 本公司股东投资的其他企业
估有限公司
一创投资 副总经理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付军巍 监事
一创创富 总经理 本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
副总裁、
合规总
王 芳 一创摩根 董事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监、首席
风险官
奚胜田 副总裁 一创期货 董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一创摩根 董事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创新资本 董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财务总 一创期货 监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马东军
监 一创投资 董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元创投资 监事 本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
圆创资本 监事 本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
七、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变动情况
(一)董事变动情况
本公司董事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3.1.1-2014.10.14 2014.10.15-2015.4.22 2015.4.23-2015.7.9 2015.7.10-2016.2.2 2016.2.3 至今
刘学民(董事长) 刘学民(董事长) 刘学民(董事长) 刘学民(董事长) 刘学民(董事长)
钱龙海 钱龙海 钱龙海 钱龙海 钱龙海
萧进华 萧进华 萧进华 萧进华 萧进华
-- -- -- -- --
汪洪 汪洪 汪洪 汪洪 汪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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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014.10.14 2014.10.15-2015.4.22 2015.4.23-2015.7.9 2015.7.10-2016.2.2 2016.2.3 至今
王德 王德 王德 王德 王德
高天相 高天相 高天相 高天相 高天相
张振鹏 张振鹏 张振鹏 张振鹏 张振鹏
张兴 张兴 张兴 张兴 张兴
-- -- -- -- --
-- -- -- -- --
李国荣(独立董事) -- -- -- --
缪晴辉(独立董事) 缪晴辉(独立董事) 缪晴辉(独立董事) 缪晴辉(独立董事) 缪晴辉(独立董事)
黄湘平(独立董事) 黄湘平(独立董事) 黄湘平(独立董事) -- --
吕随启(独立董事) 吕随启(独立董事) 吕随启(独立董事) 吕随启(独立董事) 吕随启(独立董事)
付磊(独立董事) 付磊(独立董事) 付磊(独立董事) 付磊(独立董事) 付磊(独立董事)

-- -- 雷宏业(独立董事) 雷宏业(独立董事) 雷宏业(独立董事)
-- -- -- -- 刘斌(独立董事)
注:雷宏业先生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取得深圳证监局核准的《深圳证监局关于核准雷宏业
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深证局许可字[2015]69 号)。
2012年3月13日,本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名,设董事长1人。包括:
刘学民(董事长)、钱龙海、萧进华、张兴、汪洪、王德、高天相、张振鹏、黄
湘平(独立董事)、李国荣(独立董事)、缪晴辉(独立董事)、吕随启(独立
董事)、付磊(独立董事)。
报告期初,本公司董事共13名,包括:刘学民(董事长)、钱龙海、萧进华、
汪洪、王德、高天相、张振鹏、张兴、李国荣(独立董事)、缪晴辉(独立董事)、黄湘
平(独立董事)、吕随启(独立董事)、付磊(独立董事)。
2014年10月14日,由于个人原因,李国荣独立董事辞去董事职务。
2015年4月23日,发行人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名,设董事长1人。包括:刘学民
(董事长)、钱龙海、萧进华、张兴、汪洪、王德、高天相、张振鹏、黄湘平(独
立董事)、缪晴辉(独立董事)、吕随启(独立董事)、付磊(独立董事)、雷
宏业(独立董事)。其中,雷宏业先生在监管机构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履行独
立董事职务。雷宏业先生于2015年6月10日取得深圳证监局核准的《深圳证监局
关于核准雷宏业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深证局许可字[201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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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15年7月9日,由于个人原因,黄湘平独立董事辞去董事职务。
2016年2月3日,发行人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刘斌为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监事变动情况
本公司监事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3.1.1-2015.4.22 2015.4.23 至今
周兰 周兰
(监事会主席) (监事会主席)
李清元 李清元
付军巍 付军巍
郭珈均 郭珈均
孙晶(职工代表监事) 孙晶(职工代表监事)
王立洲(职工代表监事) 王立洲(职工代表监事)
梁学来(职工代表监事) 梁学来(职工代表监事)
2012年3月13日,本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周兰、郭珈
均、李清元、付军巍为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第一届监事会由7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3名,设监事会主席一人,包括:周兰(监事会
主席)、郭珈均、李清元、付军巍、孙晶(职工代表监事)、王立洲(职工代表
监事)、梁学来(职工代表监事)。
报告期初,本公司监事共7名,包括:周兰(监事会主席)、李清元、付军巍、
郭珈均、孙晶(职工代表监事)、王立洲(职工代表监事)、梁学来(职工代表监
事)。
2015年4月23日,发行人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周兰、郭珈均、李清
元、付军巍为股份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第二届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
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3名,设监事会主席一人,包括:周兰(监事会主席)、
郭珈均、李清元、付军巍、孙晶(职工代表监事)、王立洲(职工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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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学来(职工代表监事)。
报告期内,本公司监事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3.1.1-2013.7.31 2013.8.1-2014.7.31 2014.8.1-2015.4.23 2015.4.24-2015.12.15 2015.12.16 至今
钱龙海(总裁) 钱龙海(总裁) 钱龙海(总裁) 钱龙海(总裁) 钱龙海(总裁)
萧进华(董事会秘 萧进华(董事会秘 萧进华(董事会秘 萧进华(董事会秘书、萧进华(董事会秘
书、副总裁) 书、副总裁) 书、副总裁) 副总裁) 书、副总裁)
王芳(合规总监、
王芳(合规总监、副 王芳(合规总监、副 王芳(合规总监、副 王芳(合规总监、副总
副总裁、首席风险
总裁) 总裁、首席风险官)总裁、首席风险官) 裁、首席风险官)
官)
欧阳虹(财务总
注1
-- -- -- --
监)
马东军(财务总监) 马东军(财务总
-- 注1 马东军(财务总监) 马东军(财务总监)
监)
王卫(副总裁) 王卫(副总裁) 王卫(副总裁) 王卫(副总裁) --
奚胜田(副总裁) 奚胜田(副总裁) 奚胜田(副总裁) 奚胜田(副总裁) 奚胜田(副总裁)
苏彦祝(副总裁) 苏彦祝(副总裁) -- -- --
注1:自2013年8月1日起,马东军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欧阳虹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2012年3月14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本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共七名,其中:钱龙海担任总裁,王卫、奚胜田及苏彦祝担任副总裁、萧
进华担任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芳担任副总裁兼合规总监,欧阳虹担任财务总
监。
报告期初,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7名,其中:钱龙海担任总裁,王卫、奚
胜田及苏彦祝担任副总裁,萧进华担任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王芳担任合规总监
和副总裁,欧阳虹担任财务总监。
2013年5月2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聘任马东军担任
财务总监,欧阳虹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2014年8月1日,由于苏彦祝的工作关系转入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不再担任本公司副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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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4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本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共六名,其中:钱龙海担任总裁,王卫、奚胜田担任副总裁、萧进华担任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芳担任副总裁、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马东军担任财
务总监。
2015年12月15日,由于王卫的工作关系转入深圳市透镜科技有限公司,其
不再担任本公司副总裁。
报告期内,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八、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直系、配偶、三代以内直
系或旁系亲属关系。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签订协议、所作承诺及履
行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
订除劳动合同以外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商务合同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加强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教育工作事宜已作出如
下承诺:“公司上市后,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各项规定,按
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加强自身的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教育工作,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结合证券公司特点,在定期报告中充分披露客户资产保护状况,以及由证券
公司业务特点所决定的相关风险及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情况、公司合规管理、业
务开展等信息;切实采取有关措施,强化对投资者的风险揭示和风险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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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概述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公司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独立董事、总裁及董事会秘书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
范化运行进一步提供了制度保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以及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
事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总裁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相应配套的规章制度,并在董事会下设投资与发展委
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目前,
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及对应的议事规则均能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严格有效地运作,没有违法、违规的情况发
生。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
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本公司自设立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并有效运作。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股东大会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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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担保事项,即
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②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扣除客户保证
金后)的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③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④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13)对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交易金额超过三千万元
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百分之五以上的关联交易作出
决议;
(14)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扣除客户保证金后)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15)审议公司在一年内对外投资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扣除客
户保证金后)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16)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7)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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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的其他事项。
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股东大会的召集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
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
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
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临时提案,并在
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将临时提案书面提交召集人。
召集人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
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
得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得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
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二个工作日通知股东并说明原因。
(3)股东大会的召开
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总裁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根据需要列席会议。
董事会召集的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担任大会主席并主持会议。董事长不能履行
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
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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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4)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
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股东大会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应由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非关联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关联股东应
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非关联股东可以要求其回避。但是,属于《公司章程》第
九十四条规定的、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3、股东大会的运行情况
自2012年3月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共召开了12次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
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公司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发行授
权、募集资金投向等重大事宜。公司历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方式、召开方式、
表决方式均符合相关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决议内容及决议的签署合法、合
规、真实、有效,股东大会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
和义务。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的构成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名。
公司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公司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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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事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行使如下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决定公司重要资产的抵押方案,但公司的证券自营买卖、回购交易、
融资融券、资产管理等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资产抵押除外;
(8)制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9)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担
保事项、关联交易等事项;
(10)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营业网点、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的设置;
(11)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
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合规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
惩事项;
(12)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3)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4)制订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报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15)制订董事会议事规则,报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16)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7)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18)听取合规总监的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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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
的其他职权。
3、董事会议事规则
(1)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
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由董事会秘书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①代表
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②董事长认为必要时;③三分之一以上董事
联名提议时;④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联名提议时;⑤监事会提议时;⑥总裁提
议时;⑦《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会议须由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会议除董事出席外,公司
监事可以列席会议、总裁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列席会议,必要时公司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也可以列席会议。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董
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
董事代理出席。委托其他董事对定期报告代为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的,应当在委托
书中进行专门授权。
(2)董事会的表决和决议
董事会所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
会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
人的,公司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对外担保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
之二以上同意。
对董事会讨论的事项,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每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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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票的表决权。
4、董事会的运行情况
自2012年3月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共召开了34次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
高管人事任免、基本制度、机构设立、制订公司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利润
分配方案等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公司历次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召开方式、表决方
式符合相关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决议内容及决议的签署合法、合规、真实、
有效,董事会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监事会的构成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现有监事7名,其中股东监事4名,职工监事3
名。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2、监事会的职权
《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
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和客户的利益时,要求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
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5)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
诉讼;
(7)组织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离职审计;
(8)有权列席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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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议事规则
(1)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召
开监事会定期会议、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应当分别在会议召开十日前和五日前送
达全体监事。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权时,由半数
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履行其职务。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会可要求公司董
事、经理层人员、内部及外部审计人员出席监事会会议,回答所关注的问题。
监事会会议应由监事本人出席,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监事可以书面
委托其他监事代理出席。监事不得全权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监事会会议。委托
其他监事对定期报告代为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的,应当在委托书中进行专门授权。
(2)监事会的表决和决议
公司监事会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会议讨论的各项议
案,须有明确的赞同、反对或弃权的表决意见,同时在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
字并承担责任。每名监事有一票表决权。监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的半
数以上通过。
4、监事会运行情况
自2012年3月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共召开了11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选举
产生监事会主席,制订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公司本次发行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等。
公司历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方式、召开方式、表决方式符合相关的规定,会议记
录完整规范,决议内容及决议的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监事会依法履行
了《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独立董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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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现有5名独立董事,占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在各专门
委员会中的人数和任职等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
2、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制度安排
为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本公司参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制订了《独
立董事制度》,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权利和义务,以及履行职
责所需的保障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具
有以下职权:
(1)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三百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
产值的百分之五的关联交易事项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
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拒绝召开的,可以向监事会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提议召开董事会;
(5)基于履行职责的需要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
立意见:
(1)提名、任免董事;
(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激励计划等;
(4)对上述第(1)项规定的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必要时向公司注册地
证监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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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3、独立董事实际发挥作用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自聘任以来,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则要求,忠实履行
自己的职责。独立董事发挥了业务、财务等方面的专业特长,对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提名任免、薪酬设计、关联交易等事项事先作出独立判断,在完善法人
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把握发展方向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
根据《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规定,董事会秘书履行如下职责:
(1)负责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筹备、会议记录和
会议文件的保管、股东资料的管理、按照规定或者根据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股东等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要求,依法提供有关资料,办理信息报送或者信息披
露事项,并负责未公开披露信息的保密工作;
(2)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
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3)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
(4)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的
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5)提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证券法律法规、本规则、其他相
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相关职责。
(六)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投资与发展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投资与发展委员会议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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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专门
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董事长担任投资与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
1、董事会投资与发展委员会
投资与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本届董事会投资与发展委员会委员
为刘学民、汪洪、钱龙海、张兴、高天相,其中刘学民为主任委员。
投资与发展委员会的具体职责为:
(1)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
(3)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4)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6)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事宜。
2、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本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为刘学
民、钱龙海、萧进华、张兴、高天相,其中刘学民为主任委员。
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具体职责为:
(1)对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基本政策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
(2)对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的机构设置及其职责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
(3)对需董事会审议的重大决策的风险和重大风险的解决方案进行评估并
提出意见;
(4)对需董事会审议的合规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
(5)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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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本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付磊、萧
进华、雷宏业,其中付磊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的具体职责为:
(1)监督年度审计工作,就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作出判断,提交董事会审议;
(2)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并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执业行为;
(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4)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本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为缪晴辉、张
兴、吕随启,其中缪晴辉为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的具体职责为:
(1)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标准和程序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
(2)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3)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
5、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本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为独立董事缪晴辉、吕随启、张振鹏,其中缪晴辉为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具体职责为:
(1)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3)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规范运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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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制度、董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独立董事
制度和董事会秘书制度。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经营,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证券监管部门、相
关监管机构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的重大处罚。报告期内,发行人受到监管部门的处
罚或监管措施情况如下:
(一)受到阜蒙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处罚
时间 处罚决定机构 被处罚单位 主要处罚内容 处罚文号
未按相关规定办 阜蒙住建法字
阜蒙县住房和 [2015]4-1;
阜新中科环保 理《建筑工程施工
2015年7月 城乡规划建设
电力有限公司 许可证》,罚款 阜蒙住建法字

248,430元 [2015]4-2
2015年8月,阜蒙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书面证明,认定阜新中科项
目工程建设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阜新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已如数缴纳罚款、并按建筑工程施工相关规定申
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015年12月16日,富显环保将其持有阜新中科60%的股份转让给北京润达
环科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后,富显环保不再持有阜新中科的股份。
四、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经核查,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资金被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
况,不存在为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五、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以及注册会计师对本
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以及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
鉴证意见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之“二、内部控制”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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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多年来,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证券公司
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建立和完善公司风险管理
和内部控制体系,确保了公司各项业务在合法、合规、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
的前提下稳健发展。
一、风险管理
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和业务开展情况,建立了涵盖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信用
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等风险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组织
体系、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及风险管理措施等。
(一)公司风险管理的目标及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度、指标体
系、流程和系统,对风险进行事前积极防范、事中动态监控、事后及时评估与改
进,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风险管理须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全面风险管理是指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全体员工共同
参与,对公司经营中的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
等各类风险,进行准确识别、审慎评估、动态监控、及时应对及全程管理。
2、平衡性原则:业务开展过程中要处理好风险和收益的关系,避免偏顾一
方。既要注重防范和控制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又要把风险视为取得收益的特殊
资源,在同等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公司收益的最大化,或者在同等收益的前提下尽
可能地减小公司面临的风险。
3、适应性原则:风险管理政策与制度应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业务
范围、资产规模、风险状况相适应,并根据相关因素的调整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4、重要性原则:风险管理应当在对风险进行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对重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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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重大事项、主要操作环节和高风险领域实施重点控制。
(二)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公司建立了董事会及其风险管理委员会、经营管理层及其下设执行委员会、
履行专项风险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职能部门及业务部门四级风险管理体系。
董事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
公允价值
经营管理层 专门执行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
首席风险官
总裁办公室
计划财务部 风险管理部
董事会办公室
独立估值控制小 第一层:最终责任

第二层:主要责任
估 流 风 创 子 市 操 信 声 第三层:提示、预警、处置
值 动 险 新 公 场 作 用 誉 第四层:直接责任
与 性 建 产 司 风 风 风 风
模 风 模 品 风 险 险 险 险 业务#1
型 险 与 及 险
管 分 创 业务#2
理 析 新
业 … ...
务 业务#N

险 … ...
风险管理 子公司业务
信息系统 各业务部门及
子公司风险汇报岗
1、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是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现有董事13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
负责确定包括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度在内的公司风险管理总体目标和基本政策,
决定重大风险事件解决方案,督促、检查和评价公司风险管理工作,对风险管理
体系的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董事长对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承担主要责
任。
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执行董事会有关风险管理的职能,对董事会负
责并报告工作。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的总体目
标、基本政策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对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的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对需董事会审议的重大决策的风险和重大风险的解决方案
进行评估并提出意见;对需董事会审议的合规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议并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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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意见;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事宜。
董事会及其风险管理委员会构成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第一层级。
2、经营管理层及其下设执行委员会
经营管理层负责遵循董事会设定的风险管理总体目标,执行董事会制定的风
险管理政策,建立健全责任明确、程序清晰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组织实施对各
类风险的识别与评估,决定或拟定风险应对策略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风险状况。
公司总裁对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承担主要责任。
经营管理层在总裁办公会下设风险控制执行委员会,负责根据经营管理层的
授权,对重大事项进行风险揭示、评估,提出应对措施建议,并对重要风险控制
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包括:组织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
度;拟定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和战略,并负责贯彻落实;审议风险监测指标
体系和风险控制预警机制;评估公司新业务、新产品的风险,审议风险应对策略;
组织检查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对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审
议风险考评事项;对相关重大风险事项提出处理建议;审议其他重大事项,为经
营管理层的重大决策提供风险管理方面的建议。
经营管理层在总裁办公会下设战略与业务发展执行委员会、投资决策执行委
员会和信息技术委员会,分别履行经营策略和业务发展重大决策支持、证券投资
重大决策支持、信息技术系统重大决策支持等方面的重要职责。
公司任命首席风险官在总裁授权范围内负责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并向经营管
理层报告公司风险状况。公司保障首席风险官能够充分行使履行职责所必要的知
情权和独立性。公司专职风险管理部门在首席风险官领导下负责推动和落实公司
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经营管理层及其下设执行委员会、首席风险官共同构成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
第二层级。
3、履行专项风险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
公司风险管理部、计划财务部、总裁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等部门分别承担
相应的风险管理职责,构成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第三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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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主要负责推动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对公司可能面临的市场风
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制定并完善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和流程;对相应风险
状况进行识别和评估,建立、完善风险汇报与管理体系;对公司主要业务及策略
的风险收益状况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组织建设风险管理信息技术系统;
对业务及相关职能部门出现的风险事件进行提示、预警和处置。
(2)计划财务部
计划财务部遵循全面性、审慎性和预见性原则,统筹公司资金来源与融资管
理,协调安排公司资金需求,开展现金流管理,监控优质流动性资产状况,组织
流动性风险应急计划制定、演练和评估;负责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措施和
流程;监测流动性风险限额执行情况,及时报告超限额情况;定期向首席风险官
报告流动性风险水平、管理状况及重大变化;组织开展流动性压力测试。
(3)总裁办公室和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总裁办公室负责建立和制定声誉风险管理体系,负责对声誉风险进行识
别、评估、监控和报告,主动、有效地防范声誉风险和协调公司相关部门应对声
誉风险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和负面影响。董事会办公室负责
公司的重大信息批露,并协助总裁办公室管理公司的声誉风险。
4、职能部门及业务部门
公司职能部门及业务部门(含营业部)负责全面识别、评估、应对及报告与
其业务相关的各类风险,并针对主要风险点和风险性质,结合业务实际制订并执
行统一的业务流程、操作规范和风险控制措施,对本部门风险进行一线管控。公
司职能部门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承担直接责任。
根据风险管理工作的需要,职能部门及业务部门设立业务风险汇报岗,负责
定期报告本部门的业务风险。
公司职能部门及业务部门共同构成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第四层级。
(三)风险管理制度
本公司制订了一系列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主要的规章制度包括:《风险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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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办法》、《净资本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管理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
《流动性管理办法》、《市场风险管理办法》、《信用风险管理办法》、《客户
证券交易行为管理制度》、《计算机应用系统业务权限管理办法》、《研究所研
究业务风险管理制度(试行)》、《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管理办法》、《证券交
易应急处置管理办法》、《操作风险管理办法》及《稽核工作制度》。一创摩根
制定了《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基本制度》、《第一创业
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监督执行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质量控制办法》等制度。
(四)风险管理的措施
1、市场风险的管理
市场风险是指因公司的金融资产持仓随着投资品种的市场价格变化而波动
所引起损失的风险。引起市场风险的因素包括利率、权益类资产价格、股指期货
价格等。
目前,公司的市场风险主要来自于证券自营业务。公司市场风险的管理措施
主要有:(1)“研究-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原则,制定并严格执行证券池制
度、风险限额管理制度、逐日盯市制度、止损制度、投资审批制度、风险监控报
告制度等风险管理制度;(2)建立以风险价值(VaR)为核心,包括基点价值
(DV01)、夏普比率等指标在内的市场风险监控和业绩评估体系,结合净资本
等监管要求,实现了对市场风险的持续监控和评估;(3)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和
产业政策的研究,加强对宏观经济指标的监测,加强净资本及各项风险控制指标
的监控,适时调整自营投资策略和投资规模的方式控制证券自营业务的市场风
险;(4)通过股指期货、利率互换等金融衍生产品来对冲持仓头寸的市场风险。
2、操作风险的管理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人员、内部程序、系统的不完善或失误,以及企业外部事
件冲击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公司操作风险的管理措施主要有:(1)采取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RCSA)、
关键点控制、授权管理等多项措施,对业务开展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类操作风险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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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识别和防控;(2)建立操作风险事件监控、汇报和分析工作机制,在业务部门
和主要职能部门建立风险汇报岗,全面监控各类操作风险事件,通过制定风险防
范措施,并跟踪落实执行情况积极防范操作风险;(3)通过定期对重要业务流程
和制度进行梳理,加强应用系统业务权限管理,加大各业务监督检查力度,做好
创新业务和创新产品的业务风险评估工作,持续完善对操作风险的管理;(4)通
过数据定期备份、加强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管理、建立灾难备份系统、制定应急
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信息技术项目管理等措施防范信息系统风险。
3、信用风险的管理
信用风险是指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无法履约或履约能力下降而为公司带来
损失的风险。公司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债券交易业务、金融衍生产品交易
业务、融资融券业务、股票(权)质押式回购业务等方面。
公司信用风险的管理措施主要有:(1)对于债券投资的违约风险,公司在
充分了解交易对手方经营状况、历史履约情况等信息的基础上,建立了内部债券
信用等级评价系统对固定收益证券进行信用风险评估。同时,公司风险管理部每
天对自营债券业务的持仓情况、盈亏情况、持仓债券担保情况、信用评级等进行
监控,并对高收益债和信用评级被下调的债券持仓进行持续跟踪监控;(2)对
利率互换等衍生产品业务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公司建立了交易对手评级和授信
管理制度。对新增交易对手,业务部门在正式开展业务前须报风险管理部进行初
次评级和确定授信额度,并进行跟踪调整。对超出授信的,须要求客户提交足额
担保物;(3)对于融资融券业务、股票(权)质押式回购业务的信用风险,公
司通过对客户进行风险教育、征信、授信、逐日盯市、客户风险提示、强制平仓、
司法追索等方式进行控制。
4、流动性风险的管理
流动性风险是指公司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偿付到期债务、
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1)按照分级决策、逐级授权的原则,建立完善的
授权管理体系,明确授权主体、范围与权限,规范授权管理与监督程序,确保各
级决策机构和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对超出授权范围的事项,须报上级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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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者审批。同时在岗位及权限设置时,强调相互制衡、相互监督以及不相容岗位
合理分离。(2)优化、完善与业务发展有效衔接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流程,将事
前风险识别、评估并制定控制措施,事中风险监控、预警和处置,事后及时总结
和改进管控措施相统一,使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涵盖到所有业务的全流程,渗透
到决策、执行、监督和反馈各个环节。(3)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和财
务状况,针对主要流动性风险因素设定管控限额,并定期进行评估、更新和报告,
确保限额全面涵盖主要流动性风险因素,且与资本水平相匹配,与收益水平相均
衡。(4)公司根据流动性管理水平适时建立可靠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信息技术系
统,依托信息化平台开展流动性风险的计量、动态跟踪、评估、监控和预警,实
现流动性风险集中管理,并将关键流动性风险控制措施固化到各业务系统,以符
合各项业务及公司整体流动性风险管理需要。
5、声誉风险的管理
声誉风险是指因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
公司产生负面评价而使公司未来业务开展受到不利影响的风险。
公司声誉风险的管理措施主要有:(1)从强化投资者教育和风险提示、解
决客户问题、确保客户合法权益、提升客户满意度等方面积极服务客户,并妥善
处理客户投诉;(2)指定部门负责信息发布和新闻工作的归口管理,及时准确
地向公众发布信息,主动接受舆论监督,为正常的新闻采访活动提供便利和必要
保障;(3)公司建立了舆情信息监测研判机制,实时关注舆情信息,及时澄清
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4)公司确立了突发事件的分级分类处理机制,明确
相应的管理权限、职责和报告路径,对可能发生的各类事件进行情景分析,制定
预案并开展演练,全面改进、完善突发事件声誉风险控制机制。
二、合规管理
(一)合规管理制度
2007年以来,为了促进证券公司加强内部合规管理,国务院颁布了《证券
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监会颁布了《关于发布指导证券公司设立合规总监建立
合规管理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证券
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等一系列规定,大力推进证券公司建立内部合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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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合规管理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合规管理制度》、《授权
管理制度(试行)》、《责任体系纲要》、《法律合规部工作规范》、《信息隔
离墙制度》、《员工合规手册》、《合规报告管理制度》、《合规检查工作制度》、
《法律合规咨询管理办法》、《合规督导人实施细则》、《制度审批权限与流程管理
办法》、《员工投诉与举报制度》、《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
度》、《债权类业务投后管理办法(试行)》等。
(二)合规管理的目标与基本原则
1、合规管理的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实现对合规风险的有效识别和管理,促进全面
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确保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实现公司的诚信、稳健、规范发展。
2、合规管理的基本原则
①主动性原则:公司、各级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应主动管理和约束其经营管理
和执业行为,使其符合法律、法规和准则的要求,发现合规风险时,应主动向合
规部门报告;
②独立性原则:合规总监、合规部门与合规管理人员按法律、法规和准则规
定的程序独立行使合规管理职责,不受其他人的干涉;
③全面性原则:合规管理应当覆盖公司所有业务、各个部门和分支机构、全
体员工,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④有效性原则:合规管理应当与公司业务规模、组织架构和自身特点相结合,
与公司整体发展状况相适应,进行切实、有效的管理。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分工
1、合规管理组织体系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合规总监、法律合规部,以及各部门、
各分支机构与全体员工构成本公司合规管理的基本组织体系。其中,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总裁、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合规
总监为公司的合规管理负责人,负责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员工的执业行为的合规
性进行监督;合规总监由董事会聘任,向董事会和总裁负责并报告工作;法律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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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部作为合规管理的专职部门,按照公司规定和合规总监的安排履行职责,并向
合规总监负责;公司各部门和分支机构负责人对本部门和分支机构合规管理的有
效性承担责任,公司各业务部门和营业部设合规督导人,协助部门负责人和法律
合规部开展合规管理工作;公司全体员工对其自身执业行为的合规性承担责任。
2、合规总监的主要职责与履职保障
合规总监的具体职责包括:
①制订公司合规管理的相关工作制度和合规管理计划;
②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重大决策、新产品和新业务方案等进行合规审查,
并出具书面的合规审查意见;对证券监管机构要求进行合规审查的申请材料或报
告等进行合规审查并签署明确意见;
③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员工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监督,并按照证券监管机
构的要求和公司规定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
④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公司反洗钱和信息隔离墙制度;
⑤向公司各级机构和人员提供合规咨询;
⑥制定合规手册、组织合规培训;
⑦对涉及公司和员工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和举报进行质询、调查,提出处理
意见,督促整改并按规定报告;
⑧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和总裁
报告,提出处理意见,督促整改,并按规定向证券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报告;
⑨根据法律、法规和准则的变化,建议公司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并督导公
司有关部门,评估其对合规管理的影响,修改、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
⑩与证券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保持联系沟通,主动配合证券监管机构和自律
组织的工作,以及法律、法规和准则规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为确保合规总监充分、有效行使合规管理职责,本公司为合规总监提供以下
履职保障:
①合规总监有权参加或者列席与履行职责有关的会议,调阅相关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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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公司有关人员对有关事项作出说明;
②合规总监有权调查公司内部合规风险事件和合规风险隐患,获取相关文件
资料,向管理层及员工了解情况、要求其协助调查;
③公司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规定的职责和程序,直接向合规
总监下达指令或者干涉其工作;
④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分支机构应当支持和配合合规
总监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阻挠合规总监履行职责;
⑤合规总监认为必要时,可以公司名义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或人员协助其工
作。
三、内部控制
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贯彻落实执行,在内部控制环
境、风险识别与评估、控制活动与措施、信息沟通与反馈、监督与评价等重要方
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
(一)内部控制的目标
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公司发展战略。
(二)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
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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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
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
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三)公司内部控制环境
1、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
券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不断规范和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了以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监事会
为监督机构的三权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了股东所有权与公司法人经营权的
分离,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有效运作,维护了
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1)公司股东大会是本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能够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
地位,并充分行使权利。股东大会每年定期召开年度会议,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
的工作报告,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发展计划,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发
挥其职能。
(2)公司董事会是本公司的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现有13名
董事,其中独立董事5名。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负责,建立和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董事会设立了投资与发展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共五个专门委员
会,并下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3)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负责对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的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及检查,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
现有7名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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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负责制,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
报告关系清晰、扁平化的组织结构。
2、机构设置
本公司下设资产管理部、固定收益部、零售经纪部(下设35家证券营业部)
等10个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稽核部等12个职能部门,一创期
货、一创投资和创新资本3家全资子公司,一创摩根、创金合信2家控股子公司。
公司各部门、各岗位职责清晰,各项业务操作流程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及时做出调整。在多年的运营
中,公司各部门形成了前、中、后台三层组织结构,实现了前、中、后台部门之
间的相互协作和制衡。
3、企业文化与发展战略
公司牢固树立“一流机制、一流人才、一流服务、一流品牌”的经营理念,秉
承“开放、创新、包容、协作”的企业文化精神,倡导“以客户为中心、以创新为动
力”的经营方针,致力于实现“追求可持续发展,努力打造具有独特经营模式、业
绩优良、富有竞争力的一流投资银行”的公司愿景,为我国资本市场的改革发展
做出更大贡献。
4、员工的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
公司树立了风险控制优先的意识。公司的核心价值观是:诚信、进取、创新。
公司一贯重视对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培养和宣传,不断健全公司行为准则和员工
道德规范,积极营造合法合规经营的制度文化环境。公司撰写了《员工合规手册》,
积极向员工宣导合规文化。
5、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已建立和实施了科学的聘用、培训、考核、奖惩、晋升和淘汰等人事管
理制度,确保公司员工具备与业务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能力,深化员工对内部
控制及其重要性的认识。随着公司“MD”职衔体系和360度反馈与评估机制的建立
与推行,有效地构建了公司人才评估系统,为员工发展提供了畅通的路径,进一
步提高了人力资源配置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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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社会责任
公司高度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将企业自身发展与社会进步紧密相联,切实做
到公司效益与社会效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相互协调,
持续提升公司价值,努力实现公司与员工,公司与社会,公司与环境的健康和谐
发展,为推动行业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多的贡献。
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持续加强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致
力于提升经营业绩;通过制度修订、增设专岗、业务培训及系统升级等措施,加
强客户适当性管理,提升客户服务质量及客户满意度,保障投资者利益;通过推
行公平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规划员工职业发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倡导“文
明昭示未来,做环保文明的一创人”的环保概念,呼吁员工低碳出行,并设置专
用回收箱以对废旧电池进行统一处理;热心公益慈善事业,倡导“智慧型”公益
新模式,于河北唐山市开平区荆各庄小学及广东河源市和平县下车镇中心小学设
立“第一创业梦想中心”,通过“开放、自由”的课堂设计,向孩子传递“多
元、包容、创新”的核心价值观,为孩子打开素质教育的大门,帮助孩子实现梦
想。
(四)风险识别与评估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风险识别与评估机制,通过持续收集可能影响公司经
营管理的内外部信息,包括行业和公司内部风险事件,采用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
合、系统分析与人工分析相补充的方法,及时识别、评估经营活动面临的市场风
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声誉风险等各项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
对策略。
公司建立了“董事会及其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经营管理层及其下设的风
险控制执行委员会、履行专项风险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职能部门及业务部门”
多层级的风险管理防线,全面履行风险识别及评估等风险管理职责。董事会是公
司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确定公司风险管理总体目标和基本政策,决定
重大风险事件解决方案,督促、检查和评价公司风险管理工作,对风险管理体系
的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执行董事会有关风险管理
的职能,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经营管理层负责遵循董事会设定的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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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执行董事会制定的风险管理政策,建立健全责任明确、程序清晰的风
险管理组织架构,组织实施对各类风险的识别与评估,决定或拟定风险应对策略
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风险状况。经营管理层下设的风险控制执行委员会,负责对
重大事项进行风险揭示、评估,提出应对措施建议,并对重要风险控制措施的执
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履行专项风险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风险管理部、计划财务
部、总裁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分别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
风险、声誉风险等风险进行识别与评估。公司职能部门及业务部门(含营业部)
负责全面识别、评估、应对及报告与其业务相关的各类风险,并针对主要风险点
制订并执行统一的业务流程、操作规范和风险控制措施,对本部门风险进行一线
管控。
公司通过日常风险监控、压力测试等方式,广泛、持续不断地收集相关信息
并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有关的风险;通过在各业务部门和主要职能部门设立业务
风险汇报岗,完善业务风险监控和报告机制;通过在新业务开展之前进行净资本
敏感性分析,指导业务部门合理确定业务规模,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开展业务。
顺应业务创新发展的趋势,公司通过管理组织创新、审核流程规范等方式,
全面提高风险识别及评估水平。公司风险控制执行委员会对创新业务进行针对性
的讨论及审核;法律合规部及履行专项风险管理职责相关部门重心前移,参与产
品设计等业务讨论,为业务创新提供合规支持,规范业务运作,在业务开展初期
便执行严格的风险管理措施;业务部门加强风险管理意识,落实尽职调查工作,
提高自我风险管理能力。
(五)控制活动与措施
公司高度重视业务风险控制,从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授权控制、预算
控制、信息隔离墙等多方面不断巩固和完善内部控制工作,全面提升内部控制效
果。
1、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
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
法规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已建立起一套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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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公司依法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总
裁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
管理办法》、《内部控制制度》、《合规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办法》、《财
务管理制度》等多个内部控制制度及具体的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涵盖公
司所有运营环节,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执行性。
2、授权控制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授权控制体系,主要包括三个层次:
(1)在法人治理层面,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职权;
(2)在经营层面,公司制定的《授权管理制度(试行)》作为公司规范授
权体系的基本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公司统一法人管理体制,公司作为法人实体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各业务部门、各分支机构在规定的业务、财务和人事等授权范
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
(3)在人员层面,各业务人员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工作,各项业务和管理程
序遵从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为了保证授权控制的有效性,公司对授权部门和人员建立了相应的反馈机
制,以保证公司的授权管理执行有效。已建立的授权控制制度及程序能够确保公
司各机构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各自管理职能,并且所制定的授权控制在公司运营过
程中已实际得到执行。
3、预算控制
公司制定了《预算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公司全面战略预算管理,对公司各
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控制,有效组织和协调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
4、信息隔离墙
根据《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公司制定了《信息隔离墙制度》等
管理办法,重点在业务、人员、资金、账户、信息系统、物理环境等环节实现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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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控制内幕信息和其他未公开信息的不当流转和使用,防范内幕交易和利益冲
突。公司证券经纪、固定收益、资产管理、投资银行、自营、融资融券、直接投
资等各项业务由不同的业务部门或子公司承担,独立办公,配备独立的专业人员;
公司证券经纪、固定收益、资产管理、自营等业务使用的证券账户相互独立,自
有资金和客户资金严格分离运作。
发行人主要业务和管理活动的说明情况详见本节“二、内部控制”之“(八)主
要业务的内部控制说明、(九)主要管理活动的内部控制说明”。
(六)信息沟通与反馈
公司在各组织、部门、业务线以及子公司之间建立了明晰的信息沟通、汇报
及披露管理机制,保证信息沟通及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
会议,听取公司经营管理、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及内部控制等情况,确保各类投
诉、可疑事件和内部控制缺陷得到妥善处理。
公司建立了安全、实用、高效的内部办公自动化系统,将授权控制、信息跟
踪等功能固化至系统中,加强了内部沟通效率,实现了信息沟通的留痕,并为公
司内部控制人员履行其职责提供相关信息。
公司实行经理月度、半年度及年度总结例会制,通过会议研究经营管理事项、
部署经营管理工作;业务部门、职能部门、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等负责人通过
参加经理办公会议,向经营管理层汇报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事项,提请经营管理层
予以研究解决。
公司根据深圳证监局的要求建立了定期监管信息沟通机制,合规总监定期统
一就日常业务中遇到的合规事项向监管机构进行咨询和沟通。
为了规范信息报送或披露的管理工作,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秘书
负责。公司完善了信息披露统一管理、分工协作的机制,设立了信息披露专岗,
明确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原则、内容、标准、程序、权限与责任划分、档案管理、
保密措施、责任追究与处理措施等,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开展信息披露工作,确保
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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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监督与评价
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法律合规部及稽核部等组成的
多层级全方位内部监督体系,并有效执行。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通过召开会议,对财务报告、年度报告
等内容进行审议,尽责履行财务监督职责。监事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对公
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进行监督。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监督内部控制体系的运作情况及年度审计工
作,定期召开会议,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及年度报告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
公司设立独立于各业务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的稽核部。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各
部门及员工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承担
公司监督和监察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等职能。稽核工作主
要包括常规稽核、专项稽核、离任审计等;稽核内容包括业务经营活动、规章制
度建设、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应用系统权限管理、人员管理、稽核问题处理及
反馈等方面;稽核范围全面覆盖公司的证券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证券自营
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固定收益业务、研究业务、直接投资业务、财务管理、柜
台与清算、信息技术系统、人力资源、行政管理等方面。
公司设立法律合规部,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独立组织合规检查,
并提出合规整改意见,确保公司业务合规运作。
公司稽核报告、合规检查报告均上报董事长、总裁、监事会主席、分管领导
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反馈至相关部门,稽核部、法律合规部对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同时,公司根据监管要求,定期向当地监管机构报送稽核报
告、合规检查报告。
(八)主要业务的内部控制说明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订了严格的内部控
制制度,为规范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发展提供了保障。
1、证券经纪业务
为防范经营风险,保障公司经纪业务安全稳健运行,公司建立健全各项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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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业务流程,重点防范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防止出现损害客户合法
权益的行为,保障营业部规范、平稳、安全运营。重点内容如下:
(1)公司零售经纪部对公司营业部实施集中统一管理。零售经纪部设立二
级部门综合运营部,负责建设经纪业务运营体系,制定并持续完善运营相关的制
度与流程,检查及督导营业部运营工作,确保经纪业务运营工作平稳、高效;营
业部设运营总监,负责与总部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协助营业部总经理负责营业
部后台运营保障系统各项工作,统筹协调营业部运行保障、综合管理、风险控制、
外部联络等各项事务,强化营业部风险控制能力。
(2)公司统一制定了营业部的标准化服务规程和内部控制制度,定期梳理
人员管理、执业行为、营销管理、客户服务、行政管理、柜台业务、财务管理、
信息技术等营业部合规风险点,对营业部运营管理工作标准及流程进行了规范。
(3)公司根据证监会颁布的《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加强证
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以及监管重点,对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人员的管理涵盖入
职、离职、培训、合同档案、绩效考核、执业行为、风险监控、投诉回访等各个
环节,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人员管理制度。
(4)公司构建和完善了系统性防范营业部合规风险的组织体系与相应措施,
调动业务部门强化自我合规管理和约束,充分发挥合规督导人与专职合规管理人
员的作用,实现对营业部全面、深入的合规管理。
(5)公司全面实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实现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集中管理,有效确保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安全稳定运行。
(6)为了增强重要岗位人员的专业性及防范经营风险,公司严格执行营业
部负责人强制离岗机制,营业部负责人强制离岗期间,公司对营业部进行现场稽
核,稽核报告以书面方式记载、留存。
(7)为防范营业部经营风险,公司将下属营业部的行政印章交由总裁办公
室统一管理,并根据不同的业务用途分别刻制业务专用章,明确用印程序,防范
用印风险。
(8)公司建立了集中风险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客户异常交易行为、债券质
押式回购业务风险,通过股票期权系统实时监控客户交易股票期权业务风险,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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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营业部定期对营销服务人员执业行为进行监控与自查,及时发现和处置经纪
业务的各类风险。公司向监管机构开放了系统接口,便于监管部门随时检查。
(9)公司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制定了反洗钱相关管理制度和流程,建立
了反洗钱监控系统,按要求向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中心上报可疑交易报告。
(10)公司法律合规部、风险管理部、稽核部通过对营业部实行现场检查和
非现场检查,及时掌握营业部实际的经营状况和风险管理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
问题及时反馈,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整改,逐步完善营业部合规风险的管理体系
与系统性防范措施,加强业务部门自我合规管理和约束。
公司经纪业务现行的主要制度有《客户经理基本管理制度》、《营业部营销
团队管理办法》、《营销人员执业活动管理办法》、《证券经纪人管理办法》、
《投资顾问基本管理制度》、《经纪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投资者教
育管理办法》、《客户回访管理办法》、《客户投诉管理办法》、《营业部印章
管理暂行办法》、《经纪业务运营框架管理办法》、《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港股通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操作指引》、《港股通业务柜台操作指引》等。
2、证券自营业务
公司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和流程,对证券自营业务研究、投资决策、
跟踪、资金、账户、清算、交易、风险控制和保密等方面实施全面管理,重点内
容包括:
(1)证券自营业务建立了“董事会―投资决策执行委员会―证券自营业务部
门”三级投资管理机制,董事会主要确定自营业务规模、可承受的风险限额等,
投资决策执行委员会确定投资策略、大类资产配置策略、投资相关制度等,证券
自营业务部门根据董事会和投资决策执行委员会做出的决策与授权,制定投资计
划,选择投资品种。
(2)公司证券自营业务由证券投资部和衍生产品部负责,与资产管理业务
严格分开。
(3)公司证券自营业务建立了独立的交易系统,自营交易使用专用席位;
设置自营席位专职交易员,执行投资经理的委托下单指令;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
独立运作并相互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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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为控制证券自营业务的投资风险,证券投资部对所有投资品种均设定
相应的止盈止损目标,由专职交易人员直接承担风险控制与监控的一线角色,负
责对其所有投资品种进行全程跟踪与监控;证券投资部设有风险汇报岗,协助部
门负责人履行风险汇报职责,配合风险管理部开展风险管理工作;部门负责人负
责对本部门的所有持仓头寸进行全面监控。
(5)公司建立了信息隔离墙制度,加强对员工保密监察,禁止对外泄露公
司投资计划、持仓结构及盈亏状况等。
(6)公司法律合规部、风险管理部和稽核部对证券自营业务的风险进行全
过程控制,其中,法律合规部设中央控制室负责落实信息隔离墙制度;风险管理
部采取风险预算、风险指标监控、证券池控制、风险预警、强制平仓等措施并指
定专岗进行日常风险监控;稽核部对证券投资部、衍生产品部的制度建立健全及
落实情况、投资流程管控的有效性、业务运营管理、投资品种的管理等情况进行
稽核检查。
公司现行的证券自营业务主要制度有《证券投资部工作管理制度》、《证券
投资业务控制制度》、《自营股票池管理办法》、《投资决策执行委员会议事规
则》、《自营业务平仓操作规程》、《新股认购协调管理流程》、《自营业务参
与股指期货交易投资管理制度》、《投资经理负责制试行办法》等。
3、投资银行业务
股票及公司债券(不含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保荐业务系由控股子公司一
创摩根经营。一创摩根根据国内各项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投资银行业务的具体
情况,吸收了摩根大通对于投资银行业务的管理经验,制定了一套适应中国资本
市场和监管要求的业务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重点内容包括:
(1)本着“全面性原则、独立性原则、合规性原则、适时性原则、协调性原
则、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原则、信息隔离墙原则”,一创摩根建立了包括董事会、
监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经营管理层、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合规总监、首
席风险官、稽核与风险管理部以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在内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2)一创摩根制定了《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息隔离墙管
理办法》,通过信息隔离、人员隔离、物理隔离等措施控制敏感信息在公司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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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不当流动,防范内幕交易和利益冲突。
(3)一创摩根对投资银行业务进行全方位的风险管理,建立严密的内部审
核工作规则、明确的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权限,对承销业务活动的执行情况进行
检查、评估、检测和控制,尽可能地降低和避免业务经营中的潜在风险。同时建
立投资银行项目管理制度,完善各类项目的业务流程、客户标准和风险控制措施,
加强项目的承揽立项、尽职调查、改制辅导、文件制作、内部审核、发行上市和
持续督导等环节的管理。
(4)为加强各类投资银行业务项目的质量管理与风险控制,一创摩根设立
了项目监督执行委员会作为投资银行业务日常运作的监督咨询机构,负责对投资
银行部项目的执行、评议总结、持续督导及客户维护等过程实施全面的质量监督
与专家咨询支持。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的不同阶段,项目监督执行委员会召开会议
对重大问题、工作质量和进展情况进行讨论和检查。
(5)根据投资银行业务不同类型,一创摩根对保荐业务、企业债券等业务
建立了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使投资银行业务规范化和标准化,
以确保业务的顺利、有序完成。
(6)一创摩根制定了内部规章制度和流程指引,不断加强投资银行项目的
内核工作和质量控制,并在投资银行部下设质量控制部门,作为项目监督执行委
员会和内核小组的常设执行机构,负责投资银行业务的质量控制工作。综上,一
创摩根从制度设定、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上保障投资银行业务质量控制与投资银
行业务运作适当分离,有效执行。
(7)一创摩根建立了证券发行中的定价和配售等关键环节的决策机制,完
善承销风险评估与处理机制,通过事先评估、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建立奖惩机制
等措施,有效控制包销风险。
(8)一创摩根定期组织与投行业务有关的政策法规的培训,保证员工及时、
透彻地理解政策法规,同时在公司内部及时通报新颁布的政策法规,做到合理控
制风险。
(9)公司与一创摩根在人员、机构、财务、资产、经营管理、业务运作等
方面严格分离,独立经营,独立核算,不存在股东非法干预经营管理活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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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摩根投资银行业务现行的主要制度和指引有《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项目立项管理办法》、《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开
发委员会工作指引》、《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业务尽职调查
工作管理办法》、《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
工作质量控制办法》、《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工作
底稿管理办法》、《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业务持续督导管理
办法》、《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监督执行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内核小组工作规则》、《第
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项目执行流程核对表》、《第一创业摩根
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业务执行流程表》、《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资本市场业务管理办法》等。
4、固定收益业务
为加强对固定收益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对
债券销售、交易等业务的工作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管理。重点内容包
括:
(1)为规范债券承销销售业务,公司制定了固定收益部债券销售管理办法
和工作指引,规范债券承销团管理、投标及销售业务流程,明确相应审批权限,
并对债券承销销售中可能出现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各类风险拟订了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
(2)为规范银行间债券交易业务的操作,公司制定了详尽的银行间债券交
易工作指引,防范债券资金交收风险,最大限度减少操作差错。
(3)为促进公司做市业务的发展,防范相关业务风险,公司在相关制度中
明确了做市业务的职责范围,流程规范,同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对公
司开展的做市业务进行监督。
(4)固定收益敞口业务建立了“董事会―投资决策执行委员会―固定收益
部”三级投资管理机制,董事会主要确定固定收益敞口业务规模、可承受的风险
限额等,投资决策执行委员会确定投资策略、资产配置等,固定收益部根据董事
会和投资决策执行委员会做出的决策与授权,制定投资计划,选择投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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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对所有敞口投资品种均设定相应的止盈止损目标,由固定收益业
务的运营及资金部负责对其所有投资品种进行全程跟踪与监控,并对所有持仓头
寸进行全面监控和协调,以提高对业务风险的全面控制力。
(6)公司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和稽核部对固定收益业务的风险进行全
过程控制,其中,风险管理部采取风险预算、风险指标监控、证券池控制、风险
预警、强制平仓等措施并指定专岗进行日常风险监控,对固定收益业务进行定期
的风险评估;法律合规部设置专岗对固定收益业务合同进行审核;稽核部对固定
收益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债券销售和交易业务流程的规范性、交
易对手及信用风险管理、资金头寸及流动性管理、投资交易的授权及审批管理、
持仓债券的风险控制措施等情况进行稽核检查。
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现行的主要制度有《固定收益部基本管理制度》、《银行
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业务管理办法》、《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业务操作规
程》、《固定收益部债券销售业务管理办法》、《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业务
管理办法》、《人民币利率互换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国债期货自营投资
业务管理办法》、《固定收益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
5、资产管理业务
(1)券商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和流程,对资产管理业务的产品设计、推广、
研究、投资、交易、清算、会计核算、信息披露、客户服务等环节实施全面管理,
重点内容包括:
1)确定了资产管理业务的基本原则:合法性原则、稳健性原则、盈利性原
则。
2)公司设立了客户资产管理投资委员会,实现了资产管理业务与证券自营
业务的决策分离,既满足了信息隔离墙制度的要求,也提高了资产管理业务的决
策效率。
3)为加强对客户资产管理账户的交易管理,防范和控制风险,公司采用集
中交易制度,实现投资决策过程和决策执行过程严格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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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集中交易室制订具体的交易风险控制措施,建立完善的交易记录制度,
并检查交易指令是否超出风险控制措施的要求,对错单、漏报或其他问题及时上
报并处理。
5)公司对委托人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和投资知识、风险承受能力、投资
偏好等进行了解,并关注委托人资金来源的合法合规性。与委托人签订资产管理
合同,严格履行合同审批程序。对于由代理销售机构销售的资产管理计划,在代
理销售协议中约定由代销机构履行对委托人的身份识别、风险承受能力、投资偏
好及资金合法合规性的了解的职责和义务。
6)在产品设立前,公司组织资产管理部会同其他部门,对产品的特点进行
评估,建立了符合监管要求、产品合同规定和公司内部管理需要的三层风险控制
指标体系。
7)在集合计划存续期间,公司严格按监管部门要求进行资产管理计划的信
息披露及报备工作。
8)PB业务方面,在私募机构引入过程中,公司对私募机构的筛选和评价的
操作流程、调查要素、所需材料及内审会议等内容作了详细规定,并对私募机构
进行量化评估,防范在私募机构引入阶段的风险。在私募产品运营阶段,公司制
定了严格的产品遴选、产品初步方案设计、产品审核、开立账户、产品运维等方
面的规定,保证私募资管产品有序、高效开展。此外公司对聘用第三方机构为公
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提供投资建议、资产配置、投资策略和研究咨询等专业服务
制定了明确标准。公司通过内外隔离、交易账户报备及合规风控监测等手段建立
利益冲突防范机制,有效防范聘用第三方机构业务可能发生的利益输送、内幕交
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
9)公司法律合规部、风险管理部、稽核部对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进行全过
程控制,其中,法律合规部设置专岗对资产管理业务进行合规管理;风险管理部
指定专岗对资产管理业务的风控指标进行逐日监控;稽核部对投资交易风险管控
措施的落实程度、产品设计流程的有效性、产品销售及服务中的客户适当性管理、
资产管理各项业务管理和风控制度的建立完善情况等进行稽核检查。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现行的主要制度有《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基本制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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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资产管理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营销与服务管理办法》、
《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股票池管理制度》、《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债券池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业务参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内部控制制度》、《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集中交易管理办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信息披露与报备管理办法》、《集合资产
管理业务信息披露与报备管理办法》、《聘用第三方机构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提供
相关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PB业务私募合作基金准入及评价管理办法(试
行)》、《私募资管产品运营指引规范》、《PB业务尽职调查制度指引》等。
(2)基金管理业务
公司的基金业务由控股子公司创金合信经营。创金合信依据《公司法》、《证
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并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重点内
容包括:
1)创金合信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与督察长,风险控制与审计
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公司的整体风险水平、合规与风险
控制的重要事项进行总体把控;督察长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监督检
查受托资产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经营管理层下设投
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办公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客户资产的投资管
理工作进行研究、评估、决策,督导重大投资决策的执行,并对总经理负责。风
险控制办公会负责对公司业务开展和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进行风险揭示、
评估,提出应对措施建议,对重要风险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察
稽核部是创金合信自有资产、公募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运作合法合规与内部
风险控制的职能部门,是风险控制办公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2)在产品设立环节,创金合信在总经理办公会下设产品评审小组,小组成
员涵盖投研、市场、合规风控、清算运营、财务以及 IT 等人员,各小组成员从
各自专业性的角度出发,对新设产品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和评估。
3)创金合信采用集中交易管理,即投资决策过程和决策执行过程分开,对
于场内场外证券买卖活动必须通过交易部统一分配、集中交易完成,交易部在实
际工作中不断完善交易制度,落实交易风险控制措施,加强对重要业务关键风险
点的控制。
4)创金合信严格遵循基金公司内部控制和信息隔离墙机制,将公募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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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管理人员相分离,通过严格的系统权限分配,对公
募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所涉及的账户、资金、证券等分开管理,杜绝混
合操作,对不同投资组合(包括公募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异常交易
行为进行监控和事后分析,同时通过投资系统前端控制,严格禁止不同投资组合
间的对手交易。
5)创金合信通过规范审批流程,重点加强对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决策
和风险把控,通过母子公司联合会审的协同工作机制,加强对公司相关业务的合
规审核。
6)创金合信建立了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方案,并逐步将风险管理体系做到各
业务和职能条线的全覆盖,包括研究、投资决策、交易、市场、产品设计、运营、
IT 系统及权限、客户服务等各环节。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业务现行的制度主要有《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
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控制办公会议事规则》、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
金会计制度》、《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制度》、《创金合信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
6、融资融券业务
2012 年 7 月 4 日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的融资融券业务资格。公司通过制定
融资融券业务系列制度和业务流程,对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教育、征信、授信、
开户、交易、日常风险控制、信息披露、报表管理、应急处理、客户服务等各环
节实施全程管理。重点内容包括:
(1)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建立了“董事会-融资融券业务决策委员会-融资融券
部-营业部”四级管理机制。董事会负责审定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总体规模;融资
融券业务决策委员会负责审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制度和流程、客户大额授信需
求、分支机构和客户的准入标准等,融资融券部和各证券营业部负责融资融券业
务的日常风险管理工作,是业务风险的第一道防线。
(2)公司严格控制融资融券业务规模,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融资融券业
务规模监控和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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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对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营业部实施业务资格管理制度和融资融券
岗位管理制度,明确了营业部的选择标准并对营业部融资融券岗位实行资格管
理。
(4)公司严格按照交易所要求对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和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进
行管理,包括证券品种、折算率、保证金比例和最低维持担保比例的确定、调整、
公告等。
(5)公司制定了融资融券客户征信授信制度,严把客户信用审查关口,防
范客户信用风险。
(6)公司严格控制客户信用账户的开立,在办理信用账户有关业务时,需
要进行客户资格审查,并按照业务流程操作,实行经办与复核相分离,以严格控
制业务风险。
(7)公司建立了融资融券业务系统和独立的风险监控系统,对融资融券业
务提供系统支持的同时,实现对业务监控、信用账户分类监控、自动预警等功能。
(8)公司建立了实时监控及平仓制度,由融资融券部负责对客户信用账户
进行实时监控,逐日盯市,发出追加担保物指令,发出并执行强制平仓指令。由
风险管理部独立从公司层面对融资融券业务的维持担保比例、业务规模、集中度、
异常交易等风险进行监控。
(9)为了防控融资融券突发事件风险,公司建立了融资融券突发事件应急
预案。
(10)公司开展转融资业务,采用日常盯市监控、转融资合约到期展期等措
施确保转融资业务的保证金比例持续达标和到期合约的及时处理。
(11)公司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和稽核部对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进行全
过程的风险控制,其中,风险管理部采取系统监控、风险指标控制、预警等措施
对融资融券业务进行监控,并不定期进行风险评估;法律合规部设置专岗向融资
融券业务提供法律合规支持;稽核部对融资融券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
客户信用风险管理、信用账户管理、担保品及标的证券交易管理等情况进行稽核
检查。
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现行的主要制度有《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融资融券
业务风险监控制度》、《融资融券业务客户征信评级管理办法》、《融资融券业务客
户授信管理办法》、《融资融券业务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及折算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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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业务逐日盯市、预警与强制平仓管理办法》、《融资融券业务风险监控
阀值管理办法》等。
7、研究业务
公司着力加强研究业务的相关制度建设,已建立起一套比较完整的制度体
系,明确规定了研究报告的撰写与发布要求,有效规范了研究员的研究行为。重
点内容包括:
(1)公司对研究业务进行统一管理,不断完善研究业务规范和人员管理制
度,制定了执业回避、信息披露和隔离墙等制度,防止内幕交易和利益冲突。
(2)公司建立了研究所内部的研究报告审核体系,由研究所负责人、研究
所各组长及合规专员对研究报告逻辑的合理性、估值适当性以及合规性等进行审
核。对于不同类型的研究报告设置了不同的质量审核和合规审核流程,确保研究
报告的质量与合规。
(3)公司对研究员参与媒体节目进行集中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向公众提
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人员具备证券投资分析师咨询资格,确保相关活动符合监管
要求的报备手续。研究员参与媒体节目前,根据不同的媒体采访类型提交不同的
审核流程,经相关人员同意后方可参与。
(4)公司禁止未经授权的研究信息传递到公司其他业务部门。在研究报告
正式发布前,不得向外部客户和公司其他业务部门提前透露报告内容。
(5)公司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对研究咨询业务的最新法规规定,对研究员
进行合规培训,不断规范研究报告的编写与发布,强化对研究报告的质量控制,
加强研究人员的合规意识。
公司研究业务现行的主要制度有《研究所研究业务风险管理制度(试行)》、
《研究所参与媒体采访管理规定(试行)》等。
8、期货中间介绍业务(IB业务)
2010年5月4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558号《关于核准第一创业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资格的批复》批准,公司取得为一
创期货提供中间介绍业务(IB业务)资格。为顺利开展中间介绍业务,公司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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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中间介绍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重点内容包括:
(1)本着“稳健性原则、制约性原则、权责一致性原则、及时性原则”,公
司制定了《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内控制度》,有效防范经营风险。
(2)零售经纪部对中间介绍业务进行日常管理,在部门职责范围内制定具
体的管理措施,保证该项业务的正常开展。
(3)公司与一创期货建立了中间介绍业务对接规则,明确协助开户、行情
和交易系统的安装维护、协助风险提示、客户投诉的接待处理合规等业务的协作
程序和规则。
(4)零售经纪部及各营业部作为投资者教育的主体单位,帮助期货投资者
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5)为防范中间介绍业务风险,公司制定了《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
务风险隔离制度》,规定公司财务、人员、经营场所等与一创期货分开隔离,保
持公司与一创期货的独立经营;公司分管中间介绍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同时
在一创期货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6)法律合规部在营业部设立合规管理岗,对中间介绍业务的合规性进行
审查。同时,公司定期组织由合规总监统一领导的合规检查工作。
公司中间介绍业务现行的主要制度有《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风险隔
离制度》、《IB期货业务发展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
绍业务风险隔离制度》、《中间介绍业务联合实施办法》、《为期货公司提供中
间介绍业务合规检查制度》、《期货介绍(IB)业务柜台操作指引》、《期货中
间介绍业务培训制度》、《客户投诉管理办法》、《投资者教育管理办法》、《中
间介绍业务对接规则》等。
9、期货经纪业务
公司的期货经纪业务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一创期货经营。一创期货根据《公
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期货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构建
了较为全面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具体内容涉及公司治理、财务管理、结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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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控制、保证金安全存管、反洗钱管理、人员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重点内
容包括:
(1)一创期货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期货保证金封闭管理的要求和其他相关
规定建立了《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保证金安全存管制度》,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结算银行开立客户保证金专户,与自有资金完全分离,同时在内部设立
保证金专用账簿、实行专人管理的制度流程,严格控制客户出入金的合规性、审
查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一创期货严格按照《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要求,建立了
与风险监管指标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动态风险监控和净资本补充机
制,制定了《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净资本动态监控与资本补足机制管理办
法》,开展各项重大业务前均对风险监管指标进行敏感性测试,以保证业务开展
期间持续符合净资本监管指标要求。
(3)一创期货建立了客户交易风险监控系统,由运维中心负责交易风险的
统一监管和强行平仓的执行工作。
(4)一创期货拥有完整的聘用、培训、考核、晋降级、淘汰、薪酬和福利
体系。
(5)公司与一创期货在人员、机构、财务、资产、经营管理、业务运作等
方面严格分离,独立经营,独立核算,不存在股东非法干预经营管理活动的情形。
一创期货现行的主要制度有《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客户开(销)户管
理办法》、《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结算管理制度》、《第一创业期货有限
责任公司业务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客户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
公司金融期货客户开发责任追究制度》、《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期货交易
应急处置管理办法》、《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汇编》、《第
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合规稽核制度》、《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居间人
管理制度》、《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公示管理制度》、《第一创业期
货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教育工作制度》、《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信息系统
事故管理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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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直接投资业务
公司的直接投资业务系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一创投资经营。一创投资依据
《公司法》、《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规范》等法律法规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
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重点内容包括:
(1)一创投资建立了独立的投资决策机制,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管
理资金和一创投资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决策,一创投资董
事会未授权或授权范围以外的公司自有资金投资由一创投资董事会决策。
(2)一创投资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和流程,对直接投资业务的投资
原则、投资决策、风险控制、以及业务监督等各个方面进行管理。
(3)除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形外,公司与一创投资在人员、机构、财务、资
产、经营管理、业务运作等方面相互独立,不存在股东非法干预经营管理活动的
情形。
(4)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对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控股子公司
和一创投资进行信息隔离和利益冲突管理。
(5)公司法律合规部对一创投资的法律合规管理提供支持,公司稽核部不
定期对一创投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工作流程规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现行的制度主要有《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
制度》、《防范与直投子公司利益冲突管理办法》、《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投资工作底稿管理办法》、《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项目跟踪评价管
理办法》、《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隔离墙制度》、《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尽职调查制度》、《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尽职调查报告内容指引》
等。
11、新三板及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
公司设立企业融资部,负责开展新三板业务及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重点内
容包括:
(1)新三板及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在公司股转业务立项评审委员会和股转
业务内核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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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新三板业务,在与拟推荐挂牌公司签订财务顾问及推荐挂牌协议
前,项目小组须将项目提交公司股转业务立项评审委员会审核,在项目通过立项
评审后,公司与拟推荐挂牌公司签订协议;在推荐前,项目小组须根据监管要求
开展全面尽调,按照要求制作申报材料,并提交公司股转业务内核委员会审核通
过后,公司出具推荐意见。对于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在与拟发行公司签订承销
协议前,项目小组须将项目提交公司股转业务立项评审委员会审核,在审核通过
后,公司与拟发行公司签订协议;在备案发行前,项目小组须根据监管要求开展
全面尽调,按照要求制作备案发行材料,并提交公司股转业务内核委员会审核通
过后,公司出具推荐意见。
(3)对于新三板做市业务,公司建立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证券筛选条件适用的基本标准(试行)》,对项目
进行严格筛选;参照《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
市商做市业务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进行从业人员的筛选;编制《第一创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证券筛选条件适用的基
本标准(试行)》,建立尽职调查机制,投资指令双人复核等措施,保证投资指令
的执行;建立退出讨论机制,多方决定退出标准。
新三板业务及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现行的制度主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管理工作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
推荐业务尽职调查工作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立
项工作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内核委员会工作
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信息披露暨持续督导工
作细则》、《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承销业务管理办法》、《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发行承销业务尽职调查管理办法》、《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人持续跟踪工作办
法》、《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承销业务项目立项管理办法》、《中小企业私募
债券发行承销业务内核工作办法》、《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销售管理办法》、《中
小企业私募债券转让服务管理办法》、《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办法》、《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合规管理办法》及《中小企业私募
债券承销业务风险控制办法》、《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证券筛选条
件适用的基本标准(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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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做市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等。
(九)主要管理活动的内部控制说明
1、财务管理及会计信息系统
公司根据《会计法》、《证券法》、《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金
融企业财务规则》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
司会计及财务管理制度,从管理体系、会计信息披露、流动性风险管理、资金管
理、资产营运、费用管理等方面加强对财会工作的管理,重点内容包括:
(1)公司自有资金与客户资金实行分户管理,在管理、使用和财务核算上
完全分开。自有资金由计划财务部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客户资金由运营管
理部集中管理和监控。客户资金拨付的授权、指令录入、审核、执行与银行对账
等适当分离,任何个人无权单独调动资金。
(2)公司客户资金实行银行第三方存管,由运营管理部负责统一交易清算,
严格区分公司自有资金和客户保证金,保证公司交易、清算、核算及资金划付职
能适当分离,相互制衡。在岗位分工方面,明确财务人员各岗位职责,实行交叉
复核,严禁需要相互监督的岗位由一人独自操作全过程。
(3)在强化会计核算的同时,公司还建立了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实行战略
预算管理,提高了管理效率。公司对费用开支实施预算控制,并严格执行费用支
出的审批程序。
(4)公司注重对表外项目(如担保、抵押、未决诉讼、赔偿责任等)的风
险管理,对或有事项进行严密监控。
(5)履行中台实时控制作用,通过集中监控系统,对公司资金、交易、证
券异常情况及时进行监控和反馈。
(6)公司建立了对营业部财务会计垂直业务管理及严格的成本控制和业绩
考核制度,定期对营业部进行资金压力测试,定期核查股票、债券余额,清查不
规范账户,禁止违反规定的业务操作。
(7)公司针对各个风险点建立了严密的会计控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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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制定了公司会计制度、
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制定了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
报销管理办法,制订了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强化了财产登记保
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建立健全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制度,公司建立并逐步
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明确了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职责分工和流程,确定和规
范计量与检测方法、限额管理指标和风险报告,建立流动性现金管理储备池和流
动性压力测试及应急机制。
公司现行的财务制度主要有《会计制度》、《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分类及其
公允价值确定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自有资金管理办法》、《预算
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计划财务部财务人员交接制度》、《总
部费用管理制度》、《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流动性管理办法》、《流动性
风险应急处置管理办法》等。
2、运营管理
公司运营管理部作为公司统一的集中登记结算部门,为公司业务开展提供从
业务拓展、柜台业务管理、登记存管、清算交收、估值核算、交易管理到统计核
算等整体运作服务,对公司零售经纪业务、固定收益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证券
自营业务等提供中后台运营支持,建立了包括集中交易管理、存管业务管理、结
算资金管理、资产管理业务管理等一系列管理规范,为公司健康开展业务提供坚
实的运营保障。主要内容包括:
(1)强化集中交易和集中清算等在内的总部集中管理模式,所有的账户存
管、清算交收工作全部在总部完成。
(2)严格实施将客户资金与自营资金分账户独立管理,信息隔离。
(3)严格按要求执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工作,合格资金账户全
部上线第三方存管。
(4)严格落实对不合格账户、休眠账户的管理要求,确保账户管理长效合
规。
(5)明确相关业务的审批流程和权限管理要求,人员职责清晰、业务界限
清晰、操作留痕清晰和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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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现行的运营管理制度主要有《集中交易管理办法》、《结算资金管理办
法》、《登记存管业务工作指引》、《运营管理部清算、交收业务工作指引》、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审计工作管理办法》、《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金清算管理办
法》、《资产管理计划会计核算业务操作指引》、《风险警示债券和暂停上市债
券营业部柜台业务工作指引》等。
3、电子信息系统控制
公司根据监管机构对证券公司信息技术治理工作的要求,遵循安全性、实用
性、可操作性原则,制定了信息系统的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岗位手册、事故认
定和风险应对制度。重点内容包括:
(1)公司设立信息技术委员会,负责信息技术治理的推进工作。信息技术
中心负责公司的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信息系统建设和信息技术管理工作。公司对
信息技术工作实行垂直管理。信息技术中心直管分支机构的信息技术工作。
(2)公司参照IT基础架构库最佳管理实践,进行服务台、事件管理、变更
管理、配置管理、问题管理的流程设计,为IT工作的规范化、流程化打下基础。
(3)公司系统建设岗、系统维护岗和内部控制岗相互独立,互相制约;数
据库管理系统的密码必须由信息技术中心专人掌握,并定期更换。操作人员应有
互不相同的用户名,禁止一人同时掌握系统管理员密码和数据库管理员密码,严
禁泄露操作密码。
(4)建立和完善业务数据安全机制,对交易业务数据实施严格的安全保密
管理,交易业务数据不得随意更改、删除,防止使用过程中出现错误操作或者非
法篡改,每个工作日结束后必须及时对交易业务数据进行备份;定期进行独立的
对账,核对交易数据、清算数据、保证金数据、证券托管数据以及会计数据的一
致性和连续性。
(5)对网络进行安全隔离,业务网络和办公网络相互隔离。具体分为员工
日常办公网络,涉及柜台、财务、法人清算等关键业务系统的业务网络,对未符
合安全要求的办公计算机进行系统修复和补丁的恢复网络,供外部人员使用的访
客网络。
(6)公司制定了《应急处置手册》,成立应急小组对突发事件进行快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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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对于不同级别的事件分级别通报。
(7)设置安全专岗,检视修订各项安全策略。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病毒防
范工作,配置经国家认可的计算机病毒检测、清除工具,定期进行病毒检测。
公司现行的电子信息系统管理制度主要有《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办法》、《信
息技术治理总则》、《信息技术事故认定办法》、《信息技术委员会议事规则》、
《办公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分支机构信息技术工作检查管理细则》、《网
络安全区域管理规范》、《信息技术项目管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总则》、
《信息技术安全规划》、《数据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系
统运行管理制度》、《网络管理办法》、《信息技术人员管理办法》、《员工信
息安全管理规定》、《外部人员信息安全管理规定》、《证券交易应急处置管理
办法》、《分支机构机房管理规范》、《应用系统权限管理办法》等。
4、人力资源管理
本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人力资源的聘用、培训、离任审计等制度。重点
内容包括:
(1)公司将风险管理考核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建立效益与风险控制并
重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2)公司注重对员工合规经营意识的培育,加强职业道德教育,防范道德
风险,同时通过宣传与培训,使风险意识贯穿在每位员工的思想中,形成自觉行
动的准则。
(3)基于能力的“MD”职衔体系和360度反馈与评估机制的建立与推行,有
效地构建了公司人才评估系统,为员工发展提供了畅通的路径,提高了人力资源
配置以及人力成本投入的有效性。
公司现行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主要有《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晋职晋级管
理方案》、《绩效评估与反馈方案》、《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员工出国(境)
审批规定》、《证券执业资格管理暂行规定》、《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员
工违规行为处分管理办法》、《员工合规手册》、《员工投诉与举报制度》等。
5、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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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直接持有一创期货100%股权、一创摩根66.7%股权、一创投资100%
股权、创金合信70%股权、创新资本100%股权,通过一创投资、创新资本间接
持有一创创盈等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六、发行人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目前,子公司均采取独
立运作模式,为强化对控股子公司的支持与管理,促进控股子公司规范运作,本
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重点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密切关注控股子公司的业务经营与内部控制情况,定期收集业务与财
务数据,分析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根据子公司特有的业务风险,通过合法方式督促其健全和完善相关内
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制定更为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并依法监督子公司的各
项制度落实和执行情况。
6、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
公司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
险,注重投资效益。为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规避经营风险,明确公
司重大投资、财务决策的批准权限与批准程序,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就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对股东大会、董事会
的决定权限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在对外投资活动过程中,严格按照制度规定
的程序和要求执行。
7、对外融资活动的内部控制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的决议和方案需要经过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资金拆借的控制方面,董事会每年定期对总裁的对
外资金拆借额度做出授权决议,总裁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力。公司对自有
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计划财务部是自有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公司授权范
围内负责公司资金拆借、资金存放与调拨以及其他资金运作业务。未经公司授权,
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不得擅自从事融资活动。
(十)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
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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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贯彻落实执行,在内部控制环
境、风险识别与评估、控制活动与措施、信息沟通与反馈、监督与评价等重要方
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整体上是有效的,不存在重大和重
要缺陷,能够为实现业务合法合规的开展、发现和控制风险及提高经营效率和效
果等目标提供合理的保证。
(十一)保荐机构关于本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现有的内部控制符合《证券法》、《证券公
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
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内部控制。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发生过重大的内部控制
失效情况。
(十二)会计师关于本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基于审计中对发行人内部控制的关注及核查的结果为: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30027号《内
部控制鉴证报告》,其结论意见如下:“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
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15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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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本公司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对本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
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3003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本节主要提供从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摘录的部分财务信息。
一、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货币资金 9,144,293,491.84 5,177,698,033.56 2,184,861,161.19
其中:客户存款 7,143,385,802.13 3,580,505,786.57 889,815,512.65
结算备付金 2,334,735,354.49 1,236,481,094.66 933,425,811.76
其中:客户备付金 1,597,879,200.17 1,003,845,006.22 801,893,741.12
拆出资金 - - -
融出资金 4,382,481,935.59 3,662,179,071.21 732,066,055.6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7,617,124,330.77 6,240,429,386.67 4,255,669,873.13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13,500,601.52 34,744,294.41 30,163,557.8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779,262,543.80 1,633,025,120.21 698,358,731.20
应收款项 244,320,352.23 187,890,139.39 79,482,167.42
应收利息 353,433,729.10 199,043,217.95 112,200,033.92
存出保证金 359,095,961.28 214,381,213.26 54,352,795.9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165,598,298.80 899,270,654.85 990,718,236.04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股权投资 619,225,771.00 485,939,013.07 401,264,246.11
投资性房地产 380,099,410.14 409,452,093.02 -
固定资产 142,623,887.94 146,827,116.40 31,742,090.67
在建工程 20,700,042.97 15,658,794.81 362,125,048.80
无形资产 248,579,267.41 249,071,181.87 251,330,606.35
商誉 12,156,833.17 12,156,833.17 12,156,8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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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2,425,983.02 128,960,586.49 84,515,296.26
其他资产 333,862,192.54 180,391,140.82 89,140,463.59
资产总计 33,273,519,987.61 21,113,598,985.82 11,303,573,009.07
短期借款 - - -
应付短期融资款 1,200,000,000.00 1,445,470,000.00 700,000,000.00
拆入资金 200,000,000.00 677,000,000.00 97,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5,452,440,501.47 1,912,129,005.94 254,441,176.62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1,508,454.77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7,054,804,075.65 4,697,996,944.58 2,324,485,738.61
代理买卖证券款 8,128,399,206.43 4,421,284,333.16 1,659,450,550.92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730,668,444.37 459,827,330.08 172,243,676.75
应交税费 125,428,578.22 219,395,819.99 51,947,713.34
应付款项 310,225,837.39 32,229,474.00 13,633,818.39
应付利息 170,317,177.89 67,717,961.59 23,056,167.57
预计负债 1,526,908.00 1,526,908.00 1,526,908.00
长期借款 - - 258,666,567.22
应付债券 2,999,893,375.35 1,399,771,375.34 799,649,375.34
递延所得税负债 91,500,083.78 50,841,687.67 -
其他负债 233,320,233.75 258,362,562.81 128,808,434.74
负债合计 26,698,524,422.30 15,645,061,857.93 6,484,910,127.50
股本(实收资本) 1,970,000,000.00 1,970,000,000.00 1,970,000,000.00
资本公积 1,872,969,511.63 1,872,969,511.63 1,872,908,372.18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152,408,393.19 58,562,871.21 -51,846,703.53
盈余公积 187,087,365.70 92,280,876.78 47,414,894.58
一般风险准备 735,419,670.15 543,489,748.04 452,545,060.76
未分配利润 1,233,043,068.47 597,006,819.80 264,051,264.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150,928,009.14 5,134,309,827.46 4,555,072,888.89
少数股东权益 424,067,556.17 334,227,300.43 263,589,992.68
所有者权益合计 6,574,995,565.31 5,468,537,127.89 4,818,662,881.5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3,273,519,987.61 21,113,598,985.82 11,303,573,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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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收入 3,010,161,636.37 1,858,951,780.42 1,031,723,403.47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750,698,564.90 1,025,178,871.60 743,546,044.91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757,537,352.44 287,227,447.61 212,049,361.69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
660,239,965.64 483,945,189.51 292,917,427.99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
285,537,078.09 235,548,960.55 230,173,128.51

利息净收入 217,509,615.25 -105,028,899.78 -21,370,194.5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183,149,154.68 845,320,572.43 389,899,110.8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156,609,130.22 91,768,003.16 83,251,188.23
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201,825,304.11 61,694,702.54 -79,729,242.03
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192,839.91 58,820.27 -636,715.75
其他业务收入 59,436,765.74 31,727,713.36 14,400.00
二、营业支出 1,701,832,005.40 1,199,458,091.57 841,167,667.21
营业税金及附加 193,921,988.87 112,838,753.44 66,356,959.85
业务及管理费 1,454,565,817.91 1,078,204,793.03 774,405,753.31
资产减值损失 41,827,600.42 1,084,585.80 404,954.05
其他业务成本 11,516,598.20 7,329,959.30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1,308,329,630.97 659,493,688.85 190,555,736.26
列)
加:营业外收入 13,021,503.53 6,412,251.22 10,402,448.7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83,067.40 276,365.48 168,464.32
减:营业外支出 453,884.44 4,350,900.21 477,468.5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1,320,897,250.06 661,555,039.86 200,480,716.47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283,201,487.18 143,954,088.80 32,248,891.7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37,695,762.88 517,600,951.06 168,231,824.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21,272,659.70 508,166,224.38 162,774,150.76
少数股东损益 16,423,103.18 9,434,726.68 5,457,673.99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93,833,017.16 110,612,155.81 -14,763,424.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
93,845,521.98 110,409,574.74 -14,763,424.38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 - -
其他综合收益
1.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
- - -
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1-1-363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 - -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93,845,521.98 110,409,574.74 -14,763,424.38
他综合收益
1.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85,880.25 -16,555.01 -
中享有的份额
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93,459,641.73 110,426,129.75 -14,763,424.38
变动损益
3. 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
- - -
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
- - -

5.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
-12,504.82 202,581.07 -
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131,528,780.04 628,213,106.87 153,468,400.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1,115,118,181.68 618,575,799.12 148,010,726.38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6,410,598.36 9,637,307.75 5,457,673.99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0.52 0.26 0.08
(二)稀释每股收益 0.52 0.26 0.08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2,539,704,857.74 697,396,779.60 -418,179,161.11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3,029,126,648.03 1,255,277,275.14 893,415,013.08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477,000,000.00 580,000,000.00 97,000,0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1,789,430,292.52 1,438,844,816.96 -446,412,260.59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3,983,529,398.66 2,761,833,782.24 -
代理承销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215,152,609.18 82,591,035.50 54,023,799.8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501,083,221.09 6,815,943,689.44 179,847,391.20
1-1-364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721,011,627.35 2,930,113,015.53 693,790,159.66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支付的现金
- - 418,123,557.37
净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951,520,152.7 323,686,247.39 194,972,864.6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748,408,781.84 453,245,585.80 464,788,583.33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576,450,788.76 122,444,561.14 95,583,509.6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570,044,567.25 510,539,808.42 264,726,606.2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567,435,917.90 4,340,029,218.28 2,131,985,280.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33,647,303.19 2,475,914,471.16 -1,952,137,889.6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84,084,800.00 31,275,409.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6,540,866.57 46,212,820.64 41,276,666.8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 - -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116,263,338.99 1,240,868.99 326,142.8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6,889,005.56 78,729,098.63 41,602,809.63
投资支付的现金 215,926,400.00 107,135,350.00 8,00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92,622,705.69 162,401,428.29 148,238,747.30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 - -
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 - -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8,549,105.69 269,536,778.29 156,238,747.3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660,100.13 -190,807,679.66 -114,635,937.6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71,754,000.00 61,000,000.00 2,0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
71,754,000.00 61,000,000.00 2,000,000.00
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7,769,264.09 108,644,617.81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2,300,000,000.00 4,700,000,000.00 3,40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1,154,53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26,284,000.00 4,778,769,264.09 3,510,644,617.8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100,000,000.00 3,676,435,831.31 1,90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254,326,368.80 142,497,850.04 61,430,742.17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
- - -
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420,000.00 620,000.00 1,380,000.00

1-1-365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54,746,368.80 3,819,553,681.35 1,962,810,742.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71,537,631.20 959,215,582.74 1,547,833,875.6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1,192,839.91 58,820.27 -636,715.75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034,717,674.17 3,244,381,194.51 -519,576,667.4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6,222,043,838.12 2,977,662,643.61 3,497,239,311.0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256,761,512.29 6,222,043,838.12 2,977,662,643.61
1-1-366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2015 年度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减:库存
股本(或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一、上年年末余
1,970,000,000.00 1,872,969,511.63 - 58,562,871.21 92,280,876.78 543,489,748.04 597,006,819.80 334,227,300.43 5,468,537,127.89

加:会计政策变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
1,970,000,000.00 1,872,969,511.63 - 58,562,871.21 92,280,876.78 543,489,748.04 597,006,819.80 334,227,300.43 5,468,537,127.89

三、本期增减变
动金额(减少以 - - - 93,845,521.98 94,806,488.92 191,929,922.11 636,036,248.67 89,840,255.74 1,106,458,437.42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 - - 93,845,521.98 - - 1,021,272,659.70 16,410,598.36 1,131,528,780.04
总额
(二)所有者投
- - - - - - - 73,429,657.38 73,429,657.38
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
- - - - - - - 71,754,000.00 71,754,000.00

2.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 - - - - - - - -

3.其他 - - - - - - - 1,675,657.38 1,675,657.38
(三)利润分配 - - - - 94,806,488.92 191,929,922.11 -385,236,411.03 - -98,500,000.00
1-1-367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015 年度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减:库存
股本(或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94,806,488.92 - -94,806,488.92 - -
2.提取一般风险
- - - - - 191,929,922.11 -191,929,922.11 - -
准备
3.对所有者(或
- - - - - - -98,500,000.00 - -98,500,000.00
股东)的分配
4.其他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
- - - - - - - - -
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 - - - - - - - -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 - - - - - - - -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 - - - - - - - -
亏损
4.其他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
1,970,000,000.00 1,872,969,511.63 - 152,408,393.19 187,087,365.70 735,419,670.15 1,233,043,068.47 424,067,556.17 6,574,995,565.31

单位:元
1-1-368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014 年度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减:库存
股本(或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一、上年年末余
1,970,000,000.00 1,872,908,372.18 - -51,846,703.53 47,414,894.58 452,545,060.76 264,051,264.90 263,589,992.68 4,818,662,881.57

加:会计政策变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
1,970,000,000.00 1,872,908,372.18 - -51,846,703.53 47,414,894.58 452,545,060.76 264,051,264.90 263,589,992.68 4,818,662,881.57

三、本期增减变
动金额(减少以 - 61,139.45 - 110,409,574.74 44,865,982.20 90,944,687.28 332,955,554.90 70,637,307.75 649,874,246.32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 - - 110,409,574.74 - - 508,166,224.38 9,637,307.75 628,213,106.87
总额
(二)所有者投
- 61,139.45 - - - - - 61,000,000.00 61,061,139.45
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
- - - - - - - 61,000,000.00 61,000,000.00

2.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 - - - - - - - -

3.其他 - 61,139.45 - - - - - - 61,139.45
(三)利润分配 - - - - 44,865,982.20 90,944,687.28 -175,210,669.48 - -39,4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44,865,982.20 - -44,865,982.20 - -
2.提取一般风险
- - - - - 90,944,687.28 -90,944,687.28 - -
准备
1-1-369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014 年度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减:库存
股本(或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3.对所有者(或
- - - - - - -39,400,000.00 - -39,400,000.00
股东)的分配
4.其他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
- - - - - - - - -
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 - - - - - - - -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 - - - - - - - -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 - - - - - - - -
亏损
4.其他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
1,970,000,000.00 1,872,969,511.63 - 58,562,871.21 92,280,876.78 543,489,748.04 597,006,819.80 334,227,300.43 5,468,537,127.89

单位:元
1-1-370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013 年度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减:库存
股本(或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一、上年年末余额 1,970,000,000.00 1,872,908,372.18 - -37,083,279.15 31,312,135.77 420,339,543.14 188,985,390.57 256,132,318.69 4,702,594,481.20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1,970,000,000.00 1,872,908,372.18 - -37,083,279.15 31,312,135.77 420,339,543.14 188,985,390.57 256,132,318.69 4,702,594,481.2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 - - -14,763,424.38 16,102,758.81 32,205,517.62 75,065,874.33 7,457,673.99 116,068,400.37
(减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14,763,424.38 - - 162,774,150.76 5,457,673.99 153,468,400.3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
- - - - - - - 2,000,000.00 2,000,000.00
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2,000,000.00 2,000,000.00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
- - - - - - - - -
权益的金额
3.其他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16,102,758.81 32,205,517.62 -87,708,276.43 - -39,4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16,102,758.81 - -16,102,758.81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32,205,517.62 -32,205,517.62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
- - - - - - -39,400,000.00 - -39,400,000.00
的分配
1-1-371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013 年度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减:库存
股本(或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4.其他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
- - - - - - - - -
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 - - - - - - - -
(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 - - - - - - - -
(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1,970,000,000.00 1,872,908,372.18 - -51,846,703.53 47,414,894.58 452,545,060.76 264,051,264.90 263,589,992.68 4,818,662,881.57
1-1-372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货币资金 6,858,737,586.60 4,078,384,129.35 1,266,937,344.40
其中:客户存款 5,903,387,121.00 3,514,716,243.44 847,321,814.38
结算备付金 2,103,438,587.98 1,032,919,823.94 802,862,731.89
其中:客户备付金 1,375,611,866.13 811,709,716.12 672,878,411.78
拆出资金 - - -
融出资金 4,382,481,935.59 3,662,179,071.21 732,066,055.6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6,513,888,372.40 4,638,618,846.80 4,255,669,873.13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13,500,601.52 34,744,294.41 30,163,557.8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78,468,401.30 1,080,625,039.21 648,768,536.81
应收款项 215,374,341.01 183,663,961.35 41,666,955.58
应收利息 192,704,144.29 147,303,967.75 110,653,702.40
存出保证金 355,017,853.85 212,426,716.24 52,738,134.6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483,216,514.61 952,122,689.63 918,128,268.39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股权投资 1,617,817,423.70 1,423,178,094.03 1,177,366,308.49
投资性房地产 380,099,410.14 409,452,093.02 -
固定资产 134,552,948.25 138,051,400.20 22,787,831.71
在建工程 16,422,642.97 13,533,394.81 362,125,048.80
无形资产 242,246,938.90 241,549,709.08 242,743,224.21
商誉 7,356,833.17 7,356,833.17 7,356,833.17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1,105,047.02 113,823,441.43 76,541,782.86
其他资产 88,310,495.36 154,135,182.04 47,714,049.05
资产总计 25,384,740,078.66 18,524,068,687.67 10,796,290,239.03
短期借款 - - -
应付短期融资款 1,200,000,000.00 1,445,470,000.00 700,000,000.00
拆入资金 200,000,000.00 677,000,000.00 97,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 164,472,550.00 210,133,960.00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1,508,454.77 -
1-1-373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6,826,584,842.01 4,496,589,515.81 2,324,485,738.61
代理买卖证券款 6,765,246,775.59 4,202,353,914.34 1,513,557,594.37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611,558,831.69 387,557,134.10 136,921,306.78
应交税费 93,029,790.30 208,114,160.04 39,139,969.59
应付款项 301,973,665.99 24,402,884.57 1,304,028.39
应付利息 169,925,420.62 67,652,544.28 23,056,167.57
预计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258,666,567.22
应付债券 2,992,385,612.78 1,394,002,608.21 794,667,822.83
递延所得税负债 63,623,631.37 44,112,091.41 -
其他负债 165,967,988.50 291,687,093.82 120,342,001.25
负债合计 19,390,296,558.85 13,404,922,951.35 6,219,275,156.61
股本(实收资本) 1,970,000,000.00 1,970,000,000.00 1,970,000,000.00
资本公积 1,872,951,398.44 1,872,951,398.44 1,872,890,258.99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100,203,192.83 74,470,298.51 -58,339,393.99
盈余公积 187,087,365.70 92,280,876.78 47,414,894.58
一般风险准备 731,890,003.00 542,277,025.16 452,545,060.76
未分配利润 1,132,311,559.84 567,166,137.43 292,504,262.08
所有者权益合计 5,994,443,519.81 5,119,145,736.32 4,577,015,082.4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5,384,740,078.66 18,524,068,687.67 10,796,290,239.03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收入 2,552,465,181.23 1,504,559,006.17 756,061,783.97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476,153,750.26 794,759,873.10 508,509,422.99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742,849,044.63 275,935,967.03 193,410,037.06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
437,132,017.38 263,587,530.12 78,052,277.93
净收入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
249,791,675.87 242,445,148.03 230,382,968.24
净收入
1-1-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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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利息净收入 -76,480,747.89 -167,852,247.10 -63,820,289.5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042,658,285.24 746,032,015.19 386,701,893.8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153,794,315.99 91,980,021.74 83,453,250.61
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44,250,141.09 97,597,239.27 -74,811,309.51
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183,037.39 58,242.87 -532,333.77
其他业务收入 64,700,715.14 33,963,882.84 14,400.00
二、营业支出 1,351,861,725.19 936,980,270.62 575,052,952.67
营业税金及附加 172,510,020.80 95,120,413.98 51,723,451.04
业务及管理费 1,153,229,669.66 833,251,164.30 523,024,960.39
资产减值损失 14,605,436.53 1,278,733.04 304,541.24
其他业务成本 11,516,598.20 7,329,959.30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1,200,603,456.04 567,578,735.55 181,008,831.30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7,269,181.20 3,970,770.73 5,849,154.4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82,067.40 276,365.48 168,464.32
减:营业外支出 426,049.87 4,350,435.16 477,468.5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1,207,446,587.37 567,199,071.12 186,380,517.22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259,381,698.20 118,539,249.17 25,352,929.1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948,064,889.17 448,659,821.95 161,027,588.07
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5,732,894.32 132,809,692.50 -21,256,114.84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
- - -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 - -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 - -
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
25,732,894.32 132,809,692.50 -21,256,114.84
的其他综合收益
1.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385,880.25 -16,555.01 -
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25,347,014.07 132,826,247.51 -21,256,114.84
价值变动损益
3. 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 - -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 - -
效部分
5.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973,797,783.49 581,469,514.45 139,771,473.23
1-1-375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1,583,988,445.42 471,408,768.47 -499,912,946.97
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
2,537,596,138.01 906,205,135.26 620,451,346.14
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477,000,000.00 580,000,000.00 97,000,0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
2,732,151,964.11 1,740,247,274.80 -460,523,658.70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
2,836,520,102.67 2,688,796,319.97 -
现金净额
代理承销证券收到的
- - -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140,776,484.42 82,442,573.81 5,695,090.12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
6,186,056,243.79 6,469,100,072.31 -237,290,169.41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721,011,627.35 2,930,113,015.53 693,790,159.66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
- - 312,539,766.47
现金净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
928,054,653.30 293,635,268.10 175,397,977.53
金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
547,202,732.57 293,905,116.43 288,526,242.02
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543,530,873.14 83,999,992.62 78,804,926.8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
538,436,928.96 382,109,375.23 211,269,084.07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
3,278,236,815.32 3,983,762,767.91 1,760,328,156.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907,819,428.47 2,485,337,304.40 -1,997,618,325.99
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
36,540,866.57 46,212,820.64 41,276,666.80
现金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
124,245.08 1,240,868.99 321,114.83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
36,665,111.65 47,453,689.63 41,597,781.63

投资支付的现金 108,200,000.00 225,000,000.00 20,00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80,378,987.42 148,551,942.64 132,672,680.33
付的现金
1-1-376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
- - -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
188,578,987.42 373,551,942.64 152,672,680.3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151,913,875.77 -326,098,253.01 -111,074,898.70
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7,769,264.09 108,644,617.81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2,300,000,000.00 4,700,000,000.00 3,40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
1,154,530,000.00 - -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
3,454,530,000.00 4,717,769,264.09 3,508,644,617.8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100,000,000.00 3,676,435,831.31 1,90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
260,326,368.80 146,897,850.04 67,630,742.17
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
420,000.00 620,000.00 1,380,000.00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
2,360,746,368.80 3,823,953,681.35 1,969,010,742.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1,093,783,631.20 893,815,582.74 1,539,633,875.64
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
1,183,037.39 58,242.87 -532,333.77
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850,872,221.29 3,053,112,877.00 -569,591,682.82
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
5,111,303,953.29 2,058,191,076.29 2,627,782,759.11
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
8,962,176,174.58 5,111,303,953.29 2,058,191,076.29
价物余额
1-1-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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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2015 年度
项目 减:库
股本(或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存股
一、上年年末余额 1,970,000,000.00 1,872,951,398.44 - 74,470,298.51 92,280,876.78 542,277,025.16 567,166,137.43 5,119,145,736.32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其他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1,970,000,000.00 1,872,951,398.44 - 74,470,298.51 92,280,876.78 542,277,025.16 567,166,137.43 5,119,145,736.3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 - - 25,732,894.32 94,806,488.92 189,612,977.84 565,145,422.41 875,297,783.49
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25,732,894.32 - - 948,064,889.17 973,797,783.4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 - - - - - - -
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 - - - - - - -
益的金额
3.其他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94,806,488.92 189,612,977.84 -382,919,466.76 -98,5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94,806,488.92 - -94,806,488.92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189,612,977.84 -189,612,977.84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 - - - - - -98,500,000.00 -98,500,000.00
1-1-378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015 年度
项目 减:库
股本(或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存股
分配
4.其他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 - - - - - - -
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 - - - - - - -
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1,970,000,000.00 1,872,951,398.44 - 100,203,192.83 187,087,365.70 731,890,003.00 1,132,311,559.84 5,994,443,519.81
1-1-379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单位:元
2014 年度
项目 减:库
股本(或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存股
一、上年年末余额 1,970,000,000.00 1,872,890,258.99 - -58,339,393.99 47,414,894.58 452,545,060.76 292,504,262.08 4,577,015,082.42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其他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1,970,000,000.00 1,872,890,258.99 - -58,339,393.99 47,414,894.58 452,545,060.76 292,504,262.08 4,577,015,082.4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 61,139.45 - 132,809,692.50 44,865,982.20 89,731,964.40 274,661,875.35 542,130,653.90
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132,809,692.50 - - 448,659,821.95 581,469,514.4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 61,139.45 - - - - - 61,139.45
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 - - - - - - -
益的金额
3.其他 - 61,139.45 - - - - - 61,139.45
(三)利润分配 - - - - 44,865,982.20 89,731,964.40 -173,997,946.60 -39,4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44,865,982.20 - -44,865,982.20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89,731,964.40 -89,731,964.40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 - - - - - -39,400,000.00 -39,400,000.00
分配
4.其他 - - - - - - - -
1-1-380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014 年度
项目 减:库
股本(或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存股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 - - - - - - -
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 - - - - - - -
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1,970,000,000.00 1,872,951,398.44 - 74,470,298.51 92,280,876.78 542,277,025.16 567,166,137.43 5,119,145,736.32
1-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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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2013 年度
项目 减:库
股本(或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存股
一、上年年末余额 1,970,000,000.00 1,872,890,258.99 - -37,083,279.15 31,312,135.77 420,339,543.14 219,184,950.44 4,476,643,609.19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其他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1,970,000,000.00 1,872,890,258.99 - -37,083,279.15 31,312,135.77 420,339,543.14 219,184,950.44 4,476,643,609.1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 - - -21,256,114.84 16,102,758.81 32,205,517.62 73,319,311.64 100,371,473.23
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21,256,114.84 - - 161,027,588.07 139,771,473.2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 - - - - - - -
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 - - - - - - -
益的金额
3.其他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16,102,758.81 32,205,517.62 -87,708,276.43 -39,4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16,102,758.81 -16,102,758.81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32,205,517.62 -32,205,517.62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 - - - - - -39,400,000.00 -39,400,000.00
分配
4.其他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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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度
项目 减:库
股本(或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存股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 - - - - - - -
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 - - - - - - -
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1,970,000,000.00 1,872,890,258.99 - -58,339,393.99 47,414,894.58 452,545,060.76 292,504,262.08 4,577,015,08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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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说明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财会[2013]26
号《关于印发〈证券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和附注〉的通知》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
修订)以及《证券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2013 年)的披露规定编制财
务报表。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
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本报告期为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
(四)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
(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
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
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
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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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
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
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
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
后,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
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
权益。
(六)汇总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纳入汇总财务报表的范围为公司本部及其所属的证券营业部。汇总财务报表
的编制以所属单位的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并对公司内部会计事项进行抵消。
报告期内,纳入汇总范围的证券营业部及变动情况为:
2015 年纳入汇总范围的证券营业部为 33 家,较 2014 年度增加 3 家;2014
年度纳入汇总范围的证券营业部为 30 家,较 2013 年度增加了 3 家证券营业部;
2013 年度纳入汇总范围的证券营业部为 27 家,以上变动原因均为新设成立证券
营业部。
(七)合并财务报表(合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等)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
司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
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
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
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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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
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
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
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
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
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
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
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
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
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
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
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
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
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
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
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
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
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
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
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
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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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
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
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
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
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
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
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
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
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
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
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
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
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
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
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
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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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
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
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
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
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
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
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
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
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八)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
时,为共同经营。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
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
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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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投资的会计政策见本招股意向书本章节“二、重要的会计政
策和会计估计说明”之“(十三)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的相关内容。
(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
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
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十)外币业务及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
位币。
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
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
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
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
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资本公积。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
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
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
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
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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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经营的,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
期损益。
(十一)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1)公司基于风险管理和投资策略等原因,通过内部书面文件对金融工具
进行分类,将金融工具划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分类原则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① 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工具,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a、取得该金融资产或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
回购或赎回。
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
表明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c、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
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
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②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

A、只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工具,才可以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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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
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b、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
该金融负债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
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c、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应将某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
分拆,但分拆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无法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应将
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或金融负债。
d、对于包括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而言,如果不是以下 b、
c 规定的情况,公司可以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B、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包括:
a、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
b、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
c、类似混合工具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公司购入的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
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确认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3)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
非衍生金融资产。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没有划分为上述三类金融资产的非衍生性金融资
产。
公司持有的下述金融资产列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初始及后续计量:a、
持有的对上市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限售股权;b、集合理财
产品;c、公司直接投资等业务形成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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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确认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上述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投资在限售期结束后不得重
新分类至其他类别金融资产。
5)其他金融负债是指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对于购入的金融资产,公司的分类依据为《企业会计准则》、《第一创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分类
原则及其公允价值确定管理办法》、《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资产及金融
负债的分类确认实施细则》、公司投资决策执行委员会会议决议和会议纪要等书
面确认文件,并按不同投资策略设置的交易单元进行区分。
(1)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取得时的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
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投资收益。
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按交易性金融资产
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
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投资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按票面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已计提减
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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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于到期日前出售或重分类了较大金额的持有至到期类投资(较大金
额是指相对该类投资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总金额而言),则公司将该类投资的
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
度内不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但下列情况除外:出售日或重
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市场利率变化
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根据合同约定的定期偿付或提前还款方式
收回该投资几乎所有初始本金后,将剩余部分予以出售或重分类;出售或重分类
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所引起。
(3)贷款和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按向提供劳务对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入账金额。
公司收回应收款项时,按取得的价款与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
为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
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与其账
面余额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
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
出,计入投资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
续计量。
(6)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确认的具体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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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确认的具体差异主要体现在投资策略、持有意图以及投资决策流程上。具体如
下:
A、公司将被投资证券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初始及后续计量的情形:
①公司在投资价值分析的基础上,确定相应的投资策略和持有意图,并通过
投资决策执行委员会会议或 OA 决策流程明确指定的证券,均计入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进行初始及后续计量。主要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可转债、信托计划、公司债。
②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制度有明确规定的特定证券,均计入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进行初始及后续计量。主要包括公司持有的对上市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
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限售股权;证券公司持有的集合理财产品;公司持有的对被投
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
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B、公司将被投资证券计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进行初始及后续计量的情形: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资金规模内,在部门总体投
资策略的指导下进行交易而持有的证券,均计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初始及后续计量。主要包括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股
票、基金等权益类产品;债券承分销过程短期持有的债券及债券自营交易业务、
债券撮合交易业务、债券做市交易业务准备随时交易的债券。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会计准则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
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
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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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
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
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
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执行公司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各项制度,取得的证券
均按照公司金融资产的分类标准进行确认,对于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证
券,财务核算部门均取得了公司投资决策执行委员会会议决议、会议纪要和资金
调拨单等书面确认文件,并与事先报备的策略交易单元相符。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
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
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
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
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
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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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
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
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
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公允价值的后续计量方法规定如下:
(1)股票类金融资产:分为已上市流通股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
期的股票和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
① 已上市流通股股票,其公允价值为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
②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其公允
价值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估值。
③ 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以下方法确认:
如果估值日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高于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应采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
价作为估值日该股票的价值。
如果估值日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低于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按以下公式确定该股票的价值:
FV=C+(P-C)×(Dl-Dr)/Dl
其中:
FV 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价值;
C 为该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因权益业务导致市
场价格除权时,应于除权日对其初始取得成本作相应调整);
P 为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
Dl 为该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锁定期所含的交易所的交易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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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 为估值日剩余锁定期,即估值日至锁定期结束所含的交易所的交易天数
(不含估值日当天)。
(2)基金类金融资产:封闭式基金,其公允价值参照已上市流通股股票公
允价值的计算方法;开放式基金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以资产负债日公布的最
新净值计算公允价值。
(3)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类金融资产:包括国债、企业债、可转债、金融
债等,按最近交易日收盘价作为公允价值。因交易不活跃无法取得最近交易日收
盘价的,当持仓成本高于发行价格时,以发行价格作为公允价值;当持仓成本低
于发行价格时,以持仓成本作为公允价值。
(4)银行间市场和场外交易债券类金融资产:包括国债、企业债、短期融
资券、特种金融券和中央银行票据等,分为信用评级未发生变化的债券类金融资
产和信用评级发生变化的债券类金融资产两类。
① 信用评级未发生变化的债券类金融资产的估值
取银行间市场债券的双边报价数据,以双边报价中买入收益率和卖出收益率
的平均值,计算债券的公允价值。
若当某日某一产品没有双边报价信息,则使用债券信息网公布的相同类别债
券的收益率曲线,进行插值计算出该债券的市场收益率,再计算出其公允价值。
② 信用评级发生变化的债券类金融资产的估值
信用评级发生变化的债券的公允价值,以最近交易日成交价格的加权平均值
为基础,根据已掌握的被评估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必要调整得到公允价格。
(5)信托产品类金融资产:有交易价的,按当月平均价作为公允价值;无
交易价的,按成本价作为公允价值。上述金融资产有限制出售规定的,在限售期
内,按其公允价值折扣 80%计算。
(6)权证:包括权证投资(做市)和创设(发行)权证。剩余期限在 1 个
月以上的,权证投资(做市)按最新交易日均价与收盘价孰低计算公允价值,创
设(发行)权证按最近交易日均价与收盘价孰高计算公允价值;在一个月以内者,
权证投资(做市)采用 B-S(期权定价模型)估值模型等估价与最近交易日孰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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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公允价值,创设(发行)权证采用 B-S 估值模型等估价与最近交易日孰高
作为公允价值。采用 B-S 模型估值,无风险利率采用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或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波动率采用标的股票 180 天的历史波动率。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
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
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
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
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
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
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下跌“严重”的标准为:公允价值
跌幅超过其持有成本的 50%,公允价值下跌时间持续在 12 个月以上。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下跌“非暂时性”的标准为:公允
价值下跌趋势将持续 12 个月以上。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十二)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进行检
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①债务人发
生严重的财务困难;②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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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③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④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
的客观依据。
2、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
采用备抵法核算。
3、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公司对金额为人民币 5,000,000.00 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
的应收款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
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
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
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2)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坏账准备计提
方法
A、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以账龄确定组合
应收款项中的押金、保证金、与证券交易结算相关的
特定款项组合
款项、银行理财产品形成的款项
B、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特定款项组合 单独测试无特别风险的不计提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账龄 应收款项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下同) 0.5%
1-2 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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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年 3%
3 年以上 100%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
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包括: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
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4)对融出资金的坏账准备计提采用个别认定法,期末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融资融券业务形成的应收融资融券款采用以下方法计提坏账准备:未能按期
收回的融出资/券转入应收融资融券款超过 30 天,且该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
100%,按应收融资融券款与客户账面资产价值(计算维持担保比例方法)的差
额全额计提。
(十三)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
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
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
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
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
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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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
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
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
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
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
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
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
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
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
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
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
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
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
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
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
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
定。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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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
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
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
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
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
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
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
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
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
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
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
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该资产构成业务的,按照本招股意向
书本章节“二、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说明”之“(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七)合并财务报表(合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
的编制方法等)”中披露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
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
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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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
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
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
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
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
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
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
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
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
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
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
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
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
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
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
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
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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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
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十四)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
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
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
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十五)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年限
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年限
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
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
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
内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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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年限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35 年 5% 2.71%
电子设备 3-12 年 - 8.33%-33.33%
运输设备 7年 5% 13.57%
其他设备 5年 - 20%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
租入资产:
(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
公允价值;
(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
的差异。
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
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
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十六)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
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
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
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
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
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十七)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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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
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
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
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
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
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
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
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
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
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
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
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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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
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
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
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
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
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
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
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十八)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
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
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
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
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
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
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
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
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2)后续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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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
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
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土地使用权 50 年 预计的受益期限
软件 5年 预计的受益期限
交易席位费 10 年 预计的受益期限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
公司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十九)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
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
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
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
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
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
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
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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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
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
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
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
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
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
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
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二十)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及摊销年限
长期待摊费用指公司已经发生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 1 年
以上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其中:
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
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装修费用,按两次装修间
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二十一)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业务核算办法
买入返售交易按照合同或协议的约定,以一定的价格向交易对手买入相关资
产(包括债券和票据),合同或协议到期日,再以约定价格返售相同之金融产品。
买入返售业务按买入返售相关资产时实际支付的款项确认为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商定利率计算确定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确认为当
期收入。
卖出回购交易按照合同或协议的约定,以一定的价格将相关资产(包括债券
和票据)出售给交易对手,合同或协议到期日,再以约定价格回购相同之金融产
品。卖出回购业务按卖出回购相关资产时实际收到的款项确认为卖出回购金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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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款。卖出的金融产品仍按原分类列于资产负债表的相关科目内,并按照相关的
会计政策核算。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商定利率计算确定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
利息支出确认为当期成本。
(二十二)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
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
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
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
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3、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
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
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
年金计划。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
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目前不存在设定受益计划。
(二十三)预计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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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涉及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时,如该等事项很可能需
要未来以交付资产或提供劳务、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
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
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
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
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
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
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
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
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
面价值。
(二十四)利润分配
1、盈余公积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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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按照净利润(减弥补亏损)的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按照《公司章
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2、风险准备计提
(1)母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和证监机构字[2007]320 号《关于证券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按照税后利润的 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根
据《证券法》和证监机构字[2007]320 号的规定,按照不低于税后利润的 10%计
提交易风险准备。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和交易风险准备计入“一般风险准备”项目
核算。
(2)子公司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财商字[1997]44 号《关于<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的规定,按代理手续费收入减去应付期货交易所手续费后的净收入的 5%提取交
易损失准备金。提取的交易损失准备金计入“业务及管理费用”项目核算。根据《金
融企业财务规则》及《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实施指南》规定,按照当期净利润的
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计入“一般风险准备”项目核算。
(3)子公司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证监基金字[2006]154 号《关于基金管理公司提取风险准备金有关问题
的通知》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46 号《关于修改<关于基金管理公司提取风
险准备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决定》的规定,每月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收入的
10%比例提取一般风险准备。余额达到公司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总基金资产净值
的 1%时,可以不再提取。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计入“一般风险准备”项目核算。
(二十五)收入确认原则
1、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
在代理客户证券买卖交易日确认收入;手续费收取的依据和标准为根据成交
金额及代买卖的证券品种按相应的费率收取。
2、投资银行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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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全额包销方式进行承销业务的,在承销业务提供的相关服务完成,按承销
协议要求与发行人结算时确认;若承销协议涉及不同会计年度,则在资产负债表
日确认已实现承销收入为当期收入,同时按配比估计的费用结转成本。以余额包
销或代销方式进行承销业务的,在发行期结束后,与发行人结算时确认收入。
证券保荐业务收入和财务顾问收入:于各项业务提供的相关服务完成时确认
收入。
3、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于委托资产管理合同到期与委托单位结算收益或损失时,
按合同约定计算确认收入;或按合同约定比例在合同期内分期确认管理费和业绩
报酬收益。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按合同约定收取管理费的按合同规定的比例计算应由公
司享有的管理费收益,确认为当期收益;按合同约定收取业绩报酬的于集合资产
计划到期时或投资者退出计划时,按约定比例收取业绩报酬,确认为当期收益。
如合同规定按固定比例收取管理费的,则分期确认管理费收益。
4、投资咨询业务收入
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按
合同或协议规定确认为收入。
5、利息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在相关的收入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可以收
到时,按资金使用时间和实际利率确认利息收入。实际利率与合同约定利率差别
较小的,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在当期到期返售的,按返售价格与买入成本价格的差额,
确认为当期收入;在当期没有到期的,期末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提利息确认
为当期收入。实际利率与合同约定利率差别较小的,按合同约定利率确认为当期
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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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利息收入:公司于融资融券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分别按合同约定的
融资利率和出借金额、合同约定的融券费率和出借的证券数量,分期确认融资和
融券利息收入。
6、投资收益
公司持有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红利、股息或现金股利等,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金融资产时,按取得的价款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
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将原直接计入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
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中属于公司的部分确认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经调整的净
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确认当期损益。
7、其他业务收入
包括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等业务,各项业务提供的相关服务已完成、
资产已转让时确认为收入。
(二十六)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
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会计处理方法
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
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
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
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二十七)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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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
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
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
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
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消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
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
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消后的
净额列报。
(二十八)经营租赁、融资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
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
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
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
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
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
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
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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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
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
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
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
入租入资产价值。
(二十九)融资融券业务
公司开展融资业务时,按实际向客户融出、客户归还的资金分别增加、减少
融出资金。公司开展融券业务时,对融出的证券,不终止确认该证券,仍按原金
融资产类别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对融资和融券业务分别确认相应的利息收入,对客户融资融券并代客户
买卖证券时,作为证券经纪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三十) 转融通业务
公司通过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业务融入资金或证券的,对融入的资金确认为
一项资产,同时确认一项对借出方的负债,转融通业务产生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
损益;对融入的证券,由于其主要收益或风险不由公司享有或承担,不将其计入
资产负债表。
公司根据借出资金及违约概率情况,合理预计未来可能发生的损失,充分反
映应承担的借出资金及证券的履约风险情况。
(三十一)资产管理业务核算方法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分为定向资产管理业务、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和专项资产管
理业务,以托管客户为主体或集合计划,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定期与托管人的
会计核算和估值结果进行复核。
公司受托经营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核算时按实际受托资产的款项,同时确认为
一项资产和一项负债,对受托管理的资产进行证券买卖,按代买卖证券业务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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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核算进行处理;对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产品的会计核算,比照证券投资基金会计
核算办法进行,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三十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核算方法
公司代理客户买卖收到的代理买卖证券款,全额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同时确认为一项负债,与客户进行相关的结算。
公司接受客户委托通过证券交易所代理买卖证券,与客户清算时如买入证券
成交总额大于卖出证券成交总额,按清算日买卖证券成交价的差额,加代扣代缴
的印花税和应向客户收取的佣金等手续费减少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如买入证券成
交总额小于卖出证券成交总额,按清算日买卖证券成交价的差额,减代扣代缴的
印花税和应向客户收取的佣金等手续费增加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公司代理客户买卖证券的手续费收入,在证券买卖的交易日确认收入。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活期储蓄存款计息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对于客户保证
金存款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 20 日。
(三十三)代理承销证券业务核算方法
公司以全额包销方式进行承销业务的,在按承销价格购入待发售的证券时,
确认为一项资产;在公司将证券转售给投资者时,按发行价格抵减承购价及相关
发行费用后确认为证券承销收入。承销期结束后,如有未售出的证券,按承购价
转为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司以余额包销方式进行承销业务的,在收到委托单位发售的证券时,只在
专设的备查账簿中登记承销证券的情况,承销期结束后,如有未售出的证券,按
约定的承购价格转为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司以代销方式进行承销业务的,在收到委托单位发售的证券时,只在专设
的备查账簿中登记承销证券的情况。
承销证券的手续费收入,在承销业务提供的相关服务完成时确认为收入。
(三十四)代理兑付债券核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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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兑付债券业务是公司接受证券发行人的委托对其发行的债券到期进行
债券兑付的业务。代兑付债券的手续费收入于代兑付债券业务提供的相关服务完
成时确认。
(三十五)期货业务核算方法
客户下达期货交易指令并成交之后,公司根据代理合同书拟定的收费标准,
确认手续费收入,并直接在客户保证金账户中结算扣除。
(三十六)持有待售及终止经营
1、持有待售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确认为持有待售:
(1)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
即可立即出售;
(2)公司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
得到股东批准的,已经取得股东大会或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
(3)公司已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消的转让协议;
(4)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以账
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
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2、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
售的、在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
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仅仅为了再出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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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套期会计
1、套期保值的分类:
(1)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除外
汇风险外)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
(2)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此现金流量变
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或一
项未确认的确定承诺包含的外汇风险。
(3)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是指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
境外经营净投资,是指企业在境外经营净资产中的权益份额。
2、套期关系的指定及套期有效性的认定:
在套期关系开始时,本公司对套期关系有正式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
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该文件载明了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
或交易,被套期风险的性质,以及本公司对套期工具有效性的评价方法。
套期有效性,是指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消被套期风险
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程度。本公司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
进行评价。
3、套期会计处理方法:
(1)公允价值套期
套期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因套期
风险而形成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
就与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有关的公允价值套期而言,对被套期项目账
面价值所作的调整,在调整日至到期日之间的剩余期间内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
益。按照实际利率法的摊销可于账面价值调整后随即开始,并不得晚于被套期项
目终止针对套期风险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而进行的调整。
如果被套期项目终止确认,则将未摊销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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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套期项目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的,该确定承诺的公允价值因被套期风险
引起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相关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
益。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亦计入当期损益。
(2)现金流量套期
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直接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属
于无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被套期交易影响当期损益的,如当被套期财务收入或财务费用被确认或
预期销售发生时,则将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转入当期损益。如果被套期项
目是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成本,则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转
出,计入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或则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
确认的,在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
益)。
如果预期交易或确定承诺预计不会发生,则以前计入股东权益中的套期工具
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
或已行使(但并未被替换或展期),或者撤销了对套期关系的指定,则以前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额不转出,直至预期交易或确定承诺影响当期损益。
(3)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包括作为净投资的一部分的货币性项目的套期,
其处理与现金流量套期类似。套期工具的利得或损失中被确定为有效套期的部分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而无效套期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处置境外经营时,任何
计入股东权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4、各套期工具的基本规定、账务处理及合规性
(1)利率互换
①基本规定: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试点有关事宜通知》(银
发【2006】27 号)规定,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的一定
期限内,根据约定数量的人民币本金交换未来现金流的行为。在合同期间互换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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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交换的只是不同特征的利息,没有实质本金的互换。利率互换可以有多种形式,
最常见的利率互换是在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之间进行互换。
利率互换合同的终止包括持有至到期(自然终止)、转让(背对背平盘)和
反向对冲(主动平盘)。其中反向对冲作为一份新的利率互换合约单独进行处理。
互换定价,利率互换合约采用收付利息未来现金流折现后差值进行估值。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后开展的利率互换业务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
②账务处理
2014 年 7 月 1 日前开展业务
A、每个交易日结束,公司根据日终估值计提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并调整衍生
工具账面价值。
B、每个结算日,公司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的利率差额,进行利息收付,确认
投资收益,同时将结算前的累积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计入投资收益。
C、互换到期日或终止日,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完成交易结算的,根据结算
差价确认投资收益,同时调整交易结算前的累积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确认为投资
收益。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后开展的利率互换业务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
A、公司在代理清算公司开立结算账户开展利率互换业务,存入结算备付金,
计入“结算备付金”科目。
B、公司与对手方签订利率互换合约,并向代理清算公司支付交易费用,根
据交易费用金额从结算备付金中支付,同时计入“投资收益”。
C、公司持有利率互换合约期间,每日进行估值,调整衍生工具账面价值并
将公允价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同时,根据每日的估值变动,调整结算备付金
和应付款项。
D、互换到期或终止,公司根据结算价格,确认投资损益。同时,将结算前
累积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计入投资收益,并将原计入“衍生工具”、“应付款项”
科目的余额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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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利率互换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股指期货
①基本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二十四条规定,当
公司成为股指期货合约条款的一方时,应当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即在进行股指期货交易时,投资者不需支付合约
价值的全额资金,只需根据中金所和期货公司的规定支付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履
约保证。股指期货每日交易结束后,按结算价进行估值,相应增加或减少保证金。
②账务处理
根据《股指期货业务会计核算办法》公司股指期货业务的会计核算方法如下:
A、公司股指期货交易资金通过“股指期货结算准备金”科目核算,保证金通
过“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科目核算。
B、每个交易日,根据期货公司交易结算单“保证金占用”金额当日与前一交
易日的差异,占用持仓保证金,将“股指期货结算准备金”转入“股指期货交易保证
金”;释放持仓保证金做相反账务处理。
C、每个交易日,根据交易结算单“浮动盈亏”进行估值,将浮盈或浮亏部分
计入“衍生工具”科目,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根据股指期货每日无负债结
算的要求,将公允价值变动部分的结算金额计入“股指期货结算准备金”及“应付款
项”。
D、公司股指期货平仓时,根据结算价确认投资收益,同时将平仓交易前的
累积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计入投资收益,并将原计入“衍生工具”、“应付款项”
科目的余额结平。
公司的股指期货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收益互换
①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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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二十四条规定,当
公司成为收益互换合约条款的一方时,应当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权益收益互换是指客户与证券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在未来某一期限内针对特
定权益工具的收益表现与固定利率进行现金流交换,是一种重要的权益衍生工具
交易形式。
②账务处理
A、公司将收益互换合约作为衍生工具核算。收益互换合约持有期间,公司
于每月月末,根据合约约定的估值模型对持仓合约进行估值。调整衍生工具账面
价值并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B、公司收益互换业务完成交换的,在交换日,按照合同约定的互换条款,
将实际净收付金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将交换日前的累积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
出,计入投资收益。
公司的收益互换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4)国债期货
①基本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二十四条规定,当
公司成为国债期货合约条款的一方时,应当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即在进行国债期货交易时,投资者不需支付合约
价值的全额资金,只需根据中金所和期货公司的规定支付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履
约保证。国债期货每日交易结束后,按结算价进行估值,相应增加或减少保证金。
②账务处理
国债期货的账务处理与股指期货一致。
公司的国债期货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十八)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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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
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
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本公司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
(1)本公司的母公司;
(2)本公司的子公司;
(3)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对本公司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5)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6)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的子公司;
(7)本公司的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8)本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9)本公司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0)本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控制、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
(三十九)分部报告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
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经营分部,是指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
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
源、评价其业绩;
3、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
计信息。
三、税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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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
公司本部及属下的深圳证券营业部自 2012 年始适用 25%的所得税税率。本
公司属下的其他证券营业部适用其所在地 25%的所得税税率。
公司按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
[2008]28 号)的规定,先由公司本部统一计算全部应纳税所得额,然后依照该
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比例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三因素及其权重,计算划分不同税
率地区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后,再分别按公司本部和各营业部所在地的适用税率
计算应纳税额。
子公司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创业
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创金合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一创吉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一创创盈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深圳一创大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一创新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泰一新(北京)节水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透镜科技有限公司适用
25%的所得税税率。
公司所得税以主管税务机关的年度清算为准。
(二)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财
税(2001)21 号],从 2003 年起按营业收入的 5%计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本市场有关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4]203 号):准许证券公司代收的以下费用从其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中扣除,
按扣除后的净额纳税:
(1)为证券交易所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
(2)代理他人买卖证券代收的证券交易所经手费;
(3)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代收的股东账户开户费(包括 A 股和 B 股)、
特别转让股票开户费、过户费、B 股结算费、转托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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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6]172 号):准许证券公司上交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从其营业税
计税营业额中扣除。
根据《关于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3 年第 63 号]: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不再按股票、债券、外汇、
其他四大类来划分,统一归为“金融商品”,不同品种金融商品买卖出现的正负差,
在同一个纳税期内可以相抵,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若
相抵后仍出现负差的,可结转下一个纳税期相抵,但在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
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
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 年第 57 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
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 3 万元(含 3 万元)的,自 2014 年 10 月 1 日起,免征增
值税或营业税。子公司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一创大族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一创新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透镜科技有限公司在符
合相关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免征营业税。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
本公司总部及营业部适用当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2010 年 12 月 1 日
以前,除深圳总部及设在深圳的证券营业部适用 1%的税率外,其他证券营业部
适用 7%的税率。2010 年 12 月 1 日以后,所有分支机构均适用 7%的税率。
(四)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营业税的 3%计征。
根据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
号)、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粤府办[2011]10 号)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深圳市地方教育附加征
收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对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缴纳
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以下简称“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按实际缴纳“三税”税额的 2%征收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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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1、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财政部于 2014 年修订及新颁布的准则
本公司已执行财政部于 2014 年颁布的下列新的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
《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本公司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将本公司对
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
不能可靠计量的投资从长期股权投资中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进行了
追溯调整。
该事项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报表名称 报表项目 对 2013 年末数据的影响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3,000,000.00
资产负债表
长期股权投资 -23,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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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对“控制”的要
求对被投资方进行了重新评估,将集团以自有资金参与且担任管理人、并满足新
修订准则规定“控制”定义的结构化主体(2013 年度内成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并根据准则要求,对比较期间会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该事项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对报表数据的影响
报表名称 报表项目
2013 年末或 2013 年度
货币资金 1,375,204.21
结算备付金 1,547,750.5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9,590,194.39
应收款项 -52,494.75
应收利息 65,075.91
存出保证金 14,661.3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8,174,365.80
递延所得税资产 -65.95
资产负债表
资产总计 44,365,959.8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44,307,216.62
金融负债
其他负债 58,545.40
负债合计 44,365,762.02
其他综合收益 1,419,440.37
未分配利润 -1,419,242.5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97.84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209,839.73
利息净收入 172,348.91
投资收益 2,873,785.83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4,539,663.13
利润表
业务及管理费 189,219.04
资产减值损失 -263.79
所得税费用 -473,080.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19,24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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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报表数据的影响
报表名称 报表项目
2013 年末或 2013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1,419,440.37
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97.84
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对财务报表
中的列报进行了修改,财务报表列示项目的修改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损益等均
不产生影响,仅在财务报表列示项目上对比较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重分类。
该事项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报表名称 报表项目 对 2013 年末数据的影响
资本公积 53,266,143.90
资产负债表
其他综合收益 -53,266,143.90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3、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报告期未发生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控股子公司、合营及联营公司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情况
1、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业务性 注册 经营 期末实际 持股 表决权 是否合
注册地
名称 类型 质 资本 范围 投资额 比例 比例 并报表
商品期
第一创业期货 全资子 期货 17,000 货经纪; 14,480.00
北京 100% 100% 是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 经纪 万元 金融期 万元
货经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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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是否
子公司名 子公司 注册 业务 期末实际 持股比 表决权 少数股东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合并
称 类型 地 性质 投资额 例 比例 权益
报表
第一创业 直接 使用自有资金 20,000
全资子 50,000 万
投资管理 深圳 对境内企业进 100% 100% 是 -
公司 投资 元 万元
有限公司 行股权投资
第一创业 证券
股票与公司债 53,360 27,432.61
摩根大通 控股子 承销 80,000 万
北京 券的承销与保 66.7% 66.7% 是
证券有限 公司 与保 元 万元 万元

责任公司 荐
深圳第一
创业创新 全资子 股权 30,000 万 股权投资;投资 10,800
深圳 100% 100% 是 -
资本管理 公司 投资 元 管理;投资咨询 万元
有限公司
创金合信
控股子 资产 17,000 万 基金募集;基金 11,900 万 5,495.59
基金管理 深圳 70% 70% 是
公司 管理 元 销售;资产管理 元 万元
有限公司
北京一创
间接控
吉星创业 投资 816.50 万 投资管理;投资 416.50 万 注2
股子公 北京 51.01% 51.01% 是 -
投资管理 管理 元 咨询 元

有限公司
深圳一创
间接控
创盈投资 投资 投资管理;投资
股子公 深圳 500 万元 100% 100% 是 -
管理有限 管理 咨询;投资顾问 万元

公司
深圳富显
环保股权 间接控 4,436
股权 7,527 万 4,162.69
投资基金 股子公 深圳 股权投资 58.93% 58.93% 是
投资 元 万元 万元
企业(有限 司
合伙)
深圳一创
间接控
恒通投资 投资 投资管理;创业 注1
股子公 深圳 500 万元 0.00 51% 51% 否 0.00
管理有限 管理 投资业务

公司
武汉高创
间接控 创业 500
华拓投资 创业投资咨询 注1
股子公 武汉 投资 0.00 51% 51% 否 0.00
管理有限 万元 业务
司 咨询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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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子公司名 子公司 注册 业务 期末实际 持股比 表决权 少数股东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合并
称 类型 地 性质 投资额 例 比例 权益
报表
投资管理(不含
深圳市一 金融、保险、证
间接控
创创富投 投资 券和银行业务 注1
股子公 深圳 0.00 100% 100% 否 -
资管理有 管理 万元 及其他限制项

限公司 目);创业投资
业务
深圳一创
间接控 1,510
新天投资 投资 投资管理;投资 770.10 万 注2
股子公 深圳 51% 51% 是 -
管理有限 管理 万元 咨询;股权投资 元

公司
投资管理;投资
咨询;投资顾
深圳一创
间接控 问;股权投资;
大族投资 投资 1,000 万 510.00 万 注2
股子公 深圳 受托管理股权 51% 51% 是 -
管理有限 管理 元 元
司 投资企业;为企
公司
业提供股权投
资管理服务。
北京一创
间接控 投资管理;投资
远航投资 投资 注1
股子公 北京 500 万元 咨询;项目投 0.00 100% 100% 否 -
管理有限 管理
司 资。
公司
国泰一新
非证券业务的
(北京)节 间接控 股权
1,000 万 投资管理、咨 510.00 万 注2
水投资基 股子公 北京 投资 51% 51% 是 -
元 询;股权投资管 元
金管理有 司 管理
理。
限公司
深圳一创
大族特种 间接控 股权 受托管理股权
6,969.92 1,544.70 注2
机器人基 股子公 深圳 投资 投资基金;投资 51.49% 51.49% 是 -
万元 万元
金企业(有 司 管理 管理。
限合伙)
深圳一创
大族新能 间接控 股权 新能源的投资
10,000.00 2,006.71 注2
源合伙企 股子公 深圳 投资 咨询(不含限制 51.25% 51.25% 是 -
万元 万元
业(有限合 司 管理 项目)
伙)
计算机软件、信
深圳市透 间接控
计算 5,000.00 息系统软件的 2,000.00
镜科技有 股子公 深圳 100% 100% 是
机 万元 技术开发、销 万元
限公司 司
售;信息系统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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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子公司名 子公司 注册 业务 期末实际 持股比 表决权 少数股东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合并
称 类型 地 性质 投资额 例 比例 权益
报表
计;计算机信息
技术咨询;投资
管理、投资咨
询、投资顾问;
在网上从事贸
易活动、经济信
息咨询、商务咨

注 1:期末尚未缴纳出资款
注 2:本招股意向书只对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进行披露
(二)合营及联营公司情况
与本
实际投资 表决权 是否合
公司名称 公司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额 比例 并报表
关系
深圳市福田区 基金募集、基金
银华基金
联营 深南大道 6008 销售、资产管理、 20,000 5,900
管理有限 29% 29% 否
企业 号特区报业大 中国证监会许可 万元 万元
公司
厦 19 层 的其他业务
吉林省国 长春市高新区
创业投资业务,
家新材料 蔚山路 2559 号
联营 以及法律法规允 26,250 5,250
产业创业 吉林投资大厦 20% 20% 否
企业 许创业投资基金 万元 万元
投资有限 A 座 7 层 715
从事的其他业务
责任公司 室
北京元富 北京市西城区
源投资管 联营 阜成门外大街 项目投资;投资 1,000
40% 40% 否
理有限责 企业 甲 28 号 18 层 管理 万元 万元
任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
深圳中和 福华三路与金 股权投资(不得
股权投资 合营 田路交汇处卓 以任何方式公开 2,000 1,000 万
50% 50% 否
企业(有 企业 越世纪中心 3 募集或发行基 万元 元
限合伙) 号楼 19 层 金)
工业自动化设备
深圳市南山区 的技术开发;机
深圳市贝
联营 科技园松坪山 电产品的购销及 2,742.14
特尔机电 1,790 万元 24.02% 24.02% 否
企业 齐民道 1 号八 其它国内商业、 万元
有限公司
楼 物资供销业(不
含专营、专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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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
实际投资 表决权 是否合
公司名称 公司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额 比例 并报表
关系
专卖、限制商品)
从事太阳能科技
孚阳能源 领域内的技术开
上海市浦东新
科技(上 联营 发、技术咨询、 8,327.29 万 1,000.00
区海徐路 939 45.00% 45.00% 否
海)有限 企业 技术服务、技术 元 万元
号 5 幢 169 室
公司 转让、投资管理、
财务咨询
(三)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1、报告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是否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名称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是 是 是
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是 是 是
北京一创吉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深圳一创创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是 是 -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是 是 -
深圳富显环保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是 是 -
深圳一创大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是 - -
深圳一创新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是 - -
国泰一新(北京)节水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是 - -
深圳市透镜科技有限公司 是 - -
深圳一创大族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是 - -
深圳一创大族特种机器人基金企业(有限合
是 - -
伙)
2、报告期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
制权的经营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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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相关信息及合并依据
是否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15 年 12
首次购买 自有资金
首次购买日 月 31 日产 是否纳入
名称 份额(万 份额占比 存续期 占劣后级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期 品规模(万 合并依据
份) 比例
元)
创金稳定收益 1 期
是 是 是 2012/12/21 1,006.70 10.00% 58,884.12 5 年,可展期 100% 控制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创金稳定收益 2 期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是 是 - 2014/6/11 4,397.21 14.29% - 1 年,可展期 100% 控制
(已终止)
第一创业瑞年 5 号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是 是 - 2014/9/25 500.02 10.00% - 3 年,可展期 100% 控制
(已终止)
第一创业证券瑞年
6 号集合资产管理 是 是 - 2014/11/19 4,500.20 10.00% - 1 年,可展期 100% 控制
计划(已终止)
创金惠享收益 1 期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是 是 - 2014/9/10 460.68 10.00% - 1 年,可展期 100% 控制
(已终止)
创金聚富 2 期集合
是 是 - 2014/5/20 1,457.08 8.64% 11,250 3 年,可展期 100% 控制
资产管理计划
创金聚富 3 期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已 是 是 - 2014/6/3 1,000.00 26.55% - 3 年,可展期 100% 控制
终止)
创金聚富 4 期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已 是 是 - 2014/6/9 1,386.71 14.31% - 3 年,可展期 100% 控制
终止)
创金聚富 5 期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已 是 是 - 2014/6/9 2,685.12 14.29% - 3 年,可展期 100% 控制
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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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金聚富 6 期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已 是 是 - 2014/7/2 833.33 14.28% - 3 年,可展期 100% 控制
终止)
创金聚富 7 期集合
是 是 - 2014/7/15 1,685.08 14.42% 5,834.57 3 年,可展期 100% 控制
资产管理计划
创金聚富 8 期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已 是 是 - 2014/8/6 1,350.06 14.44% - 3 年,可展期 100% 控制
终止)
第一创业瑞年 7 号
是 - - 2015/1/21 7,370.00 10.00% 368,808.68 5 年,可展期 100% 控制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自成立日至
创金乐享收益集合 2016 年 3 月
是 - - 2015/3/17 2,815.67 12.42% 14,859.81 不适用 控制
资产管理计划 10 日,可展

新丰 1 号 是 - - 2015/6/15 2,600.00 100.00% 7,509.44 无固定期限 不适用 控制
第一创业瑞年 8 号
是 - - 2015/7/24 5,750.13 10.00% 57,500.13 5 年,可展期 100% 控制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第一创业鸿图 1 号
是 - - 2015/11/18 450.00 10.00% 4,500.00 2 年,可展期 100% 控制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第一创业瑞年 9 号
是 - - 2015/11/24 6,900.00 10.00% 69,000.00 5 年,可展期 100% 控制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博盈 2 号 是 - - 2015/10/29 5,000.00 100.00% 5,000.00 1 年,可展期 不适用 控制
鸿运一号 是 - - 2015/9/25 300.00 100% 5,355.08 无固定期限 不适用 控制
启程定增 7 号 是 - - 2015/11/9 300.00 100% 300.00 无固定期限 不适用 控制
金泓一号 是 - - 2015/6/30 300.00 100% 420.90 无固定期限 不适用 控制
金锟一号 是 - - 2015/6/30 300.00 100% 409.16 无固定期限 不适用 控制
金利一号 是 - - 2015/6/30 300.00 100% 474.61 无固定期限 不适用 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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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泰一号 是 - - 2015/7/14 300.00 100% 474.18 无固定期限 不适用 控制
金祥一号 是 - - 2015/7/10 300.00 100% 575.08 无固定期限 不适用 控制
金瑜一号 是 - - 2015/7/14 300.00 100% 598.18 无固定期限 不适用 控制
天荣一号 是 - - 2015/6/19 300.00 100% 549.76 无固定期限 不适用 控制
天顺一号 是 - - 2015/6/19 300.00 100% 2,094.69 无固定期限 不适用 控制
天毅一号 是 - - 2015/6/19 300.00 100% 420.42 无固定期限 不适用 控制
天佑一号 是 - - 2015/6/19 300.00 100% 508.08 无固定期限 不适用 控制
天智一号 是 - - 2015/6/19 300.00 100% 465.85 无固定期限 不适用 控制
金富一号 是 - - 2015/12/3 300.00 100% 300.00 无固定期限 不适用 控制
自成立日至
共赢 1 号定向资产
是 - - 2015/9/16 15,000.00 100.00% 15,000.00 2015 年 12 不适用 控制
管理计划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0 日至
睿博一号 是 - - 2015/12/31 100.00 33.33% 300.00 100% 控制
2016 年 12
月 30 日
创金合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 是 - - 2015/12/30 1,000.00 100.00% 1,000.00 无固定期限 不适用 控制
证券投资基金
创金合信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 是 - - 2015/12/30 1,000.00 100.00% 1,000.00 无固定期限 不适用 控制
证券投资基金
1-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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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纳入合并范围的具体标准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
司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七条规定:控制是指
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
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公司认购的资产管理计划同时满足以下三项基本要素时,“一是投资方拥有
对被投资方的权力,二是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三是有能
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表明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将
此类资产管理计划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对于资产管理计划及类似的产品,其法律上的权力机构表决的事项通常仅与
行政事务相关,表决权对资产管理计划的回报往往不具有重大的直接联系,综合
考虑资产管理人在设立资产管理计划时的决策及管理人的参与度、相关合同的安
排、资产管理人对资产管理计划做出的承诺、在限定范围内的决策权以及享有的
可变回报风险等因素。
(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结构化产品投资者款项的具体构成如下:
序 2013 年末 2014 年末 2015 年末
产品名称
号 应付金额(元) 应付金额(元) 应付金额(元)
创金稳定收益 1 期集
1 44,307,216.62 319,510,764.52 508,872,418.91
合资产管理计划
创金稳定收益 2 期集
2 - 264,717,445.88 -
合资产管理计划
第一创业瑞年 5 号集
3 - 45,183,565.39 -
合资产管理计划
第一创业瑞年 6 号集
4 - 405,911,034.87 -
合资产管理计划
创金惠享收益 1 期集
5 - 42,224,874.45 -
合资产管理计划
创金聚富 2 期集合资
6 - 156,491,443.04 103,743,966.86
产管理计划
创金聚富 3 期集合资
7 - 27,820,079.82 -
产管理计划
创金聚富 4 期集合资
8 - 84,634,131.59 -
产管理计划
创金聚富 5 期集合资
9 - 166,433,863.43 -
产管理计划
1-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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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2013 年末 2014 年末 2015 年末
产品名称
号 应付金额(元) 应付金额(元) 应付金额(元)
创金聚富 6 期集合资
10 - 50,072,756.94 -
产管理计划
创金聚富 7 期集合资
11 - 102,743,942.80 51,391,864.67
产管理计划
创金聚富 8 期集合资
12 - 81,912,553.21 -
产管理计划
第一创业瑞年 7 号集
13 - - 3,470,042,009.05
合资产管理计划
第一创业瑞年 8 号集
14 - - 518,744,138.03
合资产管理计划
第一创业瑞年 9 号集
15 - - 622,305,362.01
合资产管理计划
创金乐享收益集合资
16 - - 134,757,025.22
产管理计划
第一创业鸿图 1 号集
17 - - 40,583,716.72
合资产管理计划
18 睿博一号 - - 2,000,000.00
合计 44,307,216.62 1,747,656,455.94 5,452,440,501.47
六、分部信息
本公司的业务活动按照产品及服务类型分为: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
固定收益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期货经纪业务和直投业务。报告
分部获得收入来源的产品及服务类型如下:
证券经纪业务:证券代理买卖、证券投资咨询、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
期货 IB、PB 业务;
证券自营业务:权益类证券投资、权益类衍生品多策略投资;
固定收益业务:债券销售(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中期票据、短
期融资券等固定收益产品的销售)、债券及相关衍生品的交易;
投资银行业务:股权融资、债权及结构化融资、相关财务顾问;
资产管理业务:集合资产管理、定向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基金管理业
务;
期货经纪业务: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
直投业务:股权投资业务及股权投资管理业务。
1-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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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监督各个分部的经营成果,以此作为资源分配和业绩考核的评定根
据。各分部之间的交易价格和与第三方的交易相类似,均以公平价格为交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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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5 年度
单位:元
证券经纪 证券自营 固定收益 投资银行 资产管理 期货经纪 直投
项目 未分配金额 抵消 合计
业务 业务 业务 业务 业务 业务 业务
一、营业
1,050,938,351.62 307,905,691.38 762,263,217.49 252,354,516.62 487,801,690.15 41,395,911.93 41,075,352.39 112,008,043.42 -45,581,138.63 3,010,161,636.37
收入
1、手续费
及佣金净 743,400,769.71 - 422,287,980.61 221,065,177.30 321,299,270.53 17,161,254.64 7,936,363.19 27,619,076.75 -10,071,327.83 1,750,698,564.90
收入
2、投资收
-4,135,302.04 323,491,460.45 430,322,327.25 1,563,266.72 185,175,860.06 -1,173,950.06 32,143,974.65 214,454,327.69 1,307,189.96 1,183,149,154.68

3、其他收
入(含公
311,672,883.95 -15,585,769.07 -90,347,090.37 29,726,072.60 -18,673,440.44 25,408,607.35 995,014.55 -130,065,361.02 -36,817,000.76 76,313,916.79
允价值变
动)
二、营业
591,245,826.74 49,294,286.34 203,743,021.18 228,868,917.49 204,874,390.26 34,185,334.13 15,498,825.58 360,588,620.70 13,532,782.98 1,701,832,005.40
支出
三、营业
459,692,524.88 258,611,405.04 558,520,196.31 23,485,599.13 282,927,299.89 7,210,577.80 25,576,526.81 -248,580,577.28 -59,113,921.61 1,308,329,630.97
利润
四、资产
18,288,126,268.92 1,890,644,096.85 7,527,623,230.53 902,205,216.66 2,028,154,134.08 1,538,014,253.52 772,249,440.38 2,635,809,318.97 -2,309,305,972.30 33,273,519,987.61
总额
五、负债
14,173,644,954.43 75,302,392.03 4,829,020,617.28 78,403,096.41 1,053,114,944.63 1,414,770,285.73 265,490,446.82 4,942,280,615.14 -133,502,930.17 26,698,524,422.30
总额
1-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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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4 年度
单位:元
证券经纪 证券自营 固定收益 投资银行 资产管理 期货经纪 直投
项目 未分配金额 抵消 合计
业务 业务 业务 业务 业务 业务 业务
一、营业
364,958,290.63 58,423,298.26 834,129,650.99 260,511,612.06 346,814,118.15 22,340,796.72 21,583,752.03 13,529,775.61 -63,339,514.03 1,858,951,780.42
收入
1、手续费
及佣金净 268,133,894.03 - 255,436,758.77 218,699,981.85 267,331,462.10 12,500,078.38 12,383,917.72 3,973,000.00 -13,280,221.25 1,025,178,871.60
收入
2、投资收
- 30,380,647.23 649,137,841.85 - 66,880,982.52 564,958.97 5,887,410.84 91,859,101.04 609,629.98 845,320,572.43

3、其他收
入(含公
96,824,396.60 28,042,651.03 -70,444,949.63 41,811,630.21 12,601,673.53 9,275,759.37 3,312,423.47 -82,302,325.43 -50,668,922.76 -11,547,663.61
允价值变
动)
二、营业
277,384,010.19 10,590,930.73 266,773,437.73 226,291,898.71 191,156,704.04 23,077,864.10 11,385,883.39 251,483,846.40 -58,686,483.72 1,199,458,091.57
支出
三、营业
87,574,280.44 47,832,367.53 567,356,213.26 34,219,713.35 155,657,414.11 -737,067.38 10,197,868.64 -237,954,070.79 -4,653,030.31 659,493,688.85
利润
四、资产
9,070,383,708.92 1,152,206,737.57 6,129,235,251.45 866,693,851.06 2,170,678,131.44 402,040,839.48 418,718,623.93 2,518,248,602.76 -1,614,606,760.79 21,113,598,985.82
总额
五、负债
7,973,951,293.03 49,520,802.08 2,854,130,132.77 60,455,760.65 1,321,197,047.87 336,076,235.34 135,990,394.80 3,202,351,576.67 -288,611,385.28 15,645,061,857.93
总额
1-1-441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三)2013 年度
单位:元
证券经纪 证券自营 固定收益 投资银行 资产管理 期货经纪 直投
项目 未分配金额 抵消 合计
业务 业务 业务 业务 业务 业务 业务
一、营业收入 249,985,520.90 28,415,271.65 191,003,820.86 248,379,240.21 242,309,991.28 24,909,328.62 9,833,243.30 47,393,314.02
-10,506,327.37 1,031,723,403.47
1、手续费及佣
189,190,170.28 - 77,009,261.43 216,008,070.00 242,309,991.28 19,601,494.71 6,799,067.02 -
金净收入 -7,372,009.81 743,546,044.91
2、投资收益 - 30,944,042.57
275,178,386.49
24.27 - - 136,508.85 83,453,250.61 186,898.08
389,899,110.87
3、其他收入(含
60,795,350.62 -2,528,770.92 32,371,145.94 - 5,307,833.91 2,897,667.43 -36,059,936.59
公允价值变动) -161,183,827.06 -3,321,215.64 -101,721,752.31
二、营业支出 228,741,331.34 10,165,259.99
50,814,041.23
229,484,002.85 180,601,166.40 31,615,557.65 5,601,470.79 105,130,212.48
-985,375.52 841,167,667.21
三、营业利润 21,244,189.56 18,250,011.66
140,189,779.63
18,895,237.36 61,708,824.88 -6,706,229.03 4,231,772.51 -57,736,898.46
-9,520,951.85 190,555,736.26
四、资产总额 2,301,031,061.44 945,754,761.51
5,285,408,513.52
844,176,523.17 124,712,613.71 304,171,768.69 225,382,266.32 2,131,157,362.10
-858,221,861.39 11,303,573,009.07
五、负债总额 1,840,957,044.87 87,160,626.34 3,484,994,920.89 64,962,204.63 48,725,748.26 234,981,097.47 3,561,977.26 801,855,336.82
-82,288,829.04 6,484,910,127.50
1-1-442
七、主要资产情况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的相
关内容。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的相
关内容。
(三)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本公司持有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15 年度
项 目 房屋及建筑物 电子设备 运输设备 其他设备 合计
一、原价:
1. 年初余额 110,203,513.77 100,582,402.16 12,727,184.63 15,311,927.50 238,825,028.06
2.本期增加 - 18,879,996.61 1,728,717.94 322,014.44 20,930,728.99
(1)本期购置 - 12,697,308.90 1,728,717.94 190,754.44 14,616,781.28
(2)在建工程转入 - 6,182,687.71 - 131,260.00 6,313,947.71
(3)其他增加 - - - - -
3.本期减少 2,407,045.36 1,647,357.48 452,409.64 453,919.74 4,960,732.22
(1)转让和出售 - - - - -
(2)清理报废 - 1,647,357.48 452,409.64 453,919.74 2,553,686.86
(3)其他减少 2,407,045.36 - - - 2,407,045.36
4.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差
- - - - -

5. 期末余额 107,796,468.41 117,815,041.29 14,003,492.93 15,180,022.20 254,795,024.83
二、累计折旧:
年初余额 3,831,267.94 72,288,665.72 8,611,386.32 7,266,591.68 91,997,911.66
本期计提 3,074,250.88 15,720,082.39 1,237,887.75 2,547,869.55 22,580,090.57
本期增加 - - - - -
本期减少 - 1,544,163.66 444,424.39 418,277.29 2,406,865.34
1-1-443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 -
期末余额 6,905,518.82 86,464,584.45 9,404,849.68 9,396,183.94 112,171,136.89
三、减值准备:
年初余额 - - - - -
本期计提 - - - - -
本期减少 - - - -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 -
期末余额 - - - - -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00,890,949.59 31,350,456.84 4,598,643.25 5,783,838.26 142,623,887.94
2. 年初账面价值 106,372,245.83 28,293,736.44 4,115,798.31 8,045,335.82 146,827,116.40
2014 年度
项 目 房屋及建筑物 电子设备 运输设备 其他设备 合计
一、原价: - - - - -
1. 年初余额 6,810,608.00 85,919,643.59 13,111,764.91 11,151,521.34 116,993,537.84
2.本期增加 103,392,905.77 23,082,488.37 983,915.98 6,459,471.00 133,918,781.12
(1)本期购置 588,772.80 9,308,999.27 983,915.98 -1,427,431.70 9,454,256.35
(2)在建工程转入 102,804,132.97 13,773,489.10 - 7,886,902.70 124,464,524.77
(3)其他增加 - - - - -
3.本期减少 - 8,419,729.80 1,368,496.26 2,299,064.84 12,087,290.90
(1)转让和出售 - - - - -
(2)清理报废 - 8,419,729.80 1,368,496.26 2,299,064.84 12,087,290.90
(3)其他减少 - - - - -
4.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差
- - - - -

5. 期末余额 110,203,513.77 100,582,402.16 12,727,184.63 15,311,927.50 238,825,028.06
二、累计折旧: - - - - -
年初余额 2,655,612.34 67,698,427.05 8,558,883.48 6,338,524.30 85,251,447.17
本期计提 1,175,655.60 12,514,357.35 1,370,947.80 2,307,703.92 17,368,664.67
本期减少 - 7,924,118.68 1,318,444.96 1,379,636.54 10,622,200.18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 -
期末余额 3,831,267.94 72,288,665.72 8,611,386.32 7,266,591.68 91,997,911.66
三、减值准备: - - - - -
年初余额 - - - - -
1-1-444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本期计提 - - - - -
本期减少 - - - -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 -
期末余额 - - - - -
四、账面价值: - - - - -
1.期末账面价值 106,372,245.83 28,293,736.44 4,115,798.31 8,045,335.82 146,827,116.40
2. 年初账面价值 4,154,995.66 18,221,216.54 4,552,881.43 4,812,997.04 31,742,090.67
2013 年度
项 目 房屋及建筑物 电子设备 运输设备 其他设备 合计
一、原价: - - - - -
1. 年初余额 6,141,480.00 83,541,527.14 13,623,611.91 11,191,704.18 114,498,323.23
2.本期增加 669,128.00 8,015,524.32 299,300.00 825,960.99 9,809,913.31
(1)本期购置 669,128.00 5,612,928.09 299,300.00 126,376.87 6,707,732.96
(2)在建工程转入 - 2,402,596.23 - 699,584.12 3,102,180.35
(3)其他增加 - - - - -
3.本期减少 - 5,637,407.87 811,147.00 866,143.83 7,314,698.70
(1)转让和出售 - - - - -
(2)清理报废 - 5,637,407.87 811,147.00 866,143.83 7,314,698.70
(3)其他减少 - - - - -
4.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差
- - - - -

5. 期末余额 6,810,608.00 85,919,643.59 13,111,764.91 11,151,521.34 116,993,537.84
二、累计折旧: - - - - -
年初余额 2,488,915.06 56,831,912.45 7,937,061.06 5,131,232.40 72,389,120.97
本期计提 166,697.28 16,293,219.02 1,402,402.07 1,996,448.25 19,858,766.62
本期减少 0.00 5,426,704.42 780,579.65 789,156.35 6,996,440.42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 -
期末余额 2,655,612.34 67,698,427.05 8,558,883.48 6,338,524.30 85,251,447.17
三、减值准备: - - - - -
年初余额 - - - - -
本期计提 - - - - -
本期减少 - - - -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 -
期末余额 - - - - -
1-1-445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四、账面价值: - - - - -
1.期末账面价值 4,154,995.66 18,221,216.54 4,552,881.43 4,812,997.04 31,742,090.67
2. 年初账面价值 3,652,564.94 26,709,614.69 5,686,550.85 6,060,471.78 42,109,202.26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固定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担保事项。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固定资产不存在由于损坏或长期闲置等原
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情况,无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四)无形资产
单位:元
2015 年度
项 目 土地使用权 计算机软件 交易席位费 合计
原价
年初余额 247,200,085.00 73,743,454.63 4,305,000.00 325,248,539.63
本期增加 - 19,583,617.00 - 19,583,617.00
本期减少 - 146,000.00 - 146,000.00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
期末余额 247,200,085.00 93,181,071.63 4,305,000.00 344,686,156.63
累计摊销 - - - -
年初余额 33,255,700.99 39,492,590.11 3,429,066.66 76,177,357.76
本期增加 4,946,691.00 14,781,540.50 230,499.96 19,958,731.46
本期减少 - 29,200.00 - 29,200.00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
期末余额 38,202,391.99 54,244,930.61 3,659,566.62 96,106,889.22
减值准备
年初余额 - - - -
本期增加 - - - -
本期减少 - - -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
期末余额 - - - -
账面价值
年初余额 213,944,384.01 34,250,864.52 875,933.34 249,071,181.87
期末余额 208,997,693.01 38,936,141.02 645,433.38 248,579,267.41
1-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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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度
项 目 土地使用权 计算机软件 交易席位费 合计
原价
年初余额 247,200,085.00 58,433,226.63 4,305,000.00 309,938,311.63
本期增加 - 16,796,228.00 - 16,796,228.00
本期减少 - 1,486,000.00 - 1,486,000.00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
期末余额 247,200,085.00 73,743,454.63 4,305,000.00 325,248,539.63
累计摊销
年初余额 28,309,009.99 27,161,795.29 3,136,900.00 58,607,705.28
本期增加 4,946,691.00 12,479,394.82 292,166.66 17,718,252.48
本期减少 - 148,600.00 - 148,600.00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
期末余额 33,255,700.99 39,492,590.11 3,429,066.66 76,177,357.76
减值准备
年初余额 - - - -
本期增加 - - - -
本期减少 - - -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
期末余额 - - - -
账面价值 - - - -
年初余额 218,891,075.01 31,271,431.34 1,168,100.00 251,330,606.35
期末余额 213,944,384.01 34,250,864.52 875,933.34 249,071,181.87
2013 年度
项 目 土地使用权 计算机软件 交易席位费 合计
原价
年初余额 247,200,085.00 53,438,898.10 4,305,000.00 304,943,983.10
本期增加 - 9,178,067.58 - 9,178,067.58
本期减少 - 4,183,739.05 - 4,183,739.05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
期末余额 247,200,085.00 58,433,226.63 4,305,000.00 309,938,311.63
累计摊销
年初余额 23,362,318.99 20,068,434.45 2,832,400.00 46,263,153.44
本期增加 4,946,691.00 10,866,993.22 304,500.00 16,118,184.22
1-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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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减少 - 3,773,632.38 - 3,773,632.38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
期末余额 28,309,009.99 27,161,795.29 3,136,900.00 58,607,705.28
减值准备
年初余额 - - - -
本期增加 - - - -
本期减少 - - -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
期末余额 - - - -
账面价值
年初余额 223,837,766.01 33,370,463.65 1,472,600.00 258,680,829.66
期末余额 218,891,075.01 31,271,431.34 1,168,100.00 251,330,606.35
本公司无形资产中原值为 247,200,085.00 元的土地使用权位于深圳市福田
区福华一路,报告期末,本公司无用于抵押或担保的无形资产。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
值的情况,无需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五)商誉
1、报告期内本公司商誉情况
单位:元
形成商誉的事项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收购子公司商誉 4,800,000.00 4,800,000.00 4,800,000.00
重组商誉 7,356,833.17 7,356,833.17 7,356,833.17
合计 12,156,833.17 12,156,833.17 12,156,833.17
2、收购子公司形成商誉及减值情况
收购子公司商誉系本公司收购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所形成。
2008 年 7 月,本公司以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方式购买百福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96%的股权,并对其进行了增资及更名为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将
合并成本大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1-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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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0,000.00 元。上述商誉不作摊销,并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减值测试尚未发生减值迹象,本公司未对上述商誉计提减值准备。
3、重组商誉及减值情况
重组商誉系本公司 2000 年至 2003 年间购买佛山同济路证券营业部、深圳
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廊坊建设路证券营业部和长沙韶山中路证券营业部所形
成,并于收购后每年进行摊销。截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上述收购商誉摊余价值
为 7,356,833.17 元。2007 年至今,根据新会计准则要求,上述商誉停止摊销,
并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减值测试尚未发生减值
迹象,本公司未对上述商誉计提减值准备。
(六)长期股权投资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的相
关内容。
(七)应收利息
各报告期末,公司应收利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债券投资 18,382.18 17,029.85 10,219.65
存放金融同业 658.39 468.06 235.69
买入返售 11,916.56 697.23 41.62
融资融券 4,386.25 1,709.19 723.05
合 计 35,343.37 19,904.32 11,220.00
八、主要负债情况
(一)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代理买卖证券款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的相
关内容。
(二)应付职工薪酬
1-1-449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1)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应付职工薪酬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项目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短期薪酬 72,096.67 45,459.01 17,086.58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72,072.40 45,458.23 17,085.78
其中:绩效奖金与提成 69,219.97 43,045.56 15,024.78
合规风险金 2,852.43 2,412.66 2,061.00
二、职工福利费 - - -
三、社会保险费 25.04 0.03 0.05
四、住房公积金 -1.06 0.75 -2.61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0.29 - 3.36
设定提存计划 970.18 523.72 137.79
一、基本养老保险费 46.06 1.82 1.82
二、年金缴费 921.91 521.91 135.97
三、失业保险费 2.21 - -
合计 73,066.84 45,982.73 17,224.37
公司期末应付职工薪酬的形成为正常结算余额,变动原因主要与公司员工人
数变动以及因公司业绩波动而确认的绩效工资金额相关联。报告期内,公司应付
职工薪酬中没有属于拖欠性质的应付款。
(2)各期末应付职工薪酬的期后支付情况
①基本养老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
于各期末次月支付完毕。
②绩效奖金与提成:2013 年末绩效奖金与提成余额为 15,018.78 万元,除
高管和业务部门奖金需按公司规定递延发放外,全部于 2014 年发放完毕;2014
年末绩效奖金与提成余额为 42,904.40 万元,除高管和业务部门奖金需按公司规
定递延发放外,全部于 2015 年上半年发放完毕;2015 年末绩效奖金与提成余
额为 69,219.97 万元。
③合规风险金:按公司规定,合规风险金需递延发放。2013 年末余额为
2,061.00 万元,2014 年发放 348.59 万元;2014 年末余额为 2,412.66 万元,2015
1-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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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发放 547.01 万元;2015 年末余额为 2,852.43 万元。
(三)应交税费
单位:万元
2015年 2014年 2013 年
税种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 月 31 日
营业税 1,617.71 1,445.22 942.64
城建税 115.48 102.07 66.30
企业所得税 9,735.22 11,791.98 19.93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843.74 551.46 396.74
利息税 4.24 2.86 1.21
教育费附加 49.08 43.68 28.43
地方教育费附加 33.04 29.23 18.86
其他附加 5.62 2.64 1.65
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税 66.12 7,926.06 3,701.04
印花税 34.09 23.89 5.77
其他 38.52 20.49 12.20
合计 12,542.86 21,939.58 5,194.77
公司应缴纳的相关税费包括: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利息税等,同时还为职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期内,公司一直严格遵照税
收相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公司应交税费的波动主要与公司经营业绩相
关联。
(四)长期借款
单位:万元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项目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抵押借款 - - 25,866.66
1-1-451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项目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合计 - - 25,866.66
发行人于 2011 年 11 月起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华
商银行深圳总行借入最高余额为 2.4 亿元的长期借款,并以公司深圳市福田区福
华一路土地(宗地号 B116-0076)作为抵押,借款到期日 2014 年 8 月 31 日,
利率 6.15%。截至 2014 年 4 月累计借入 276,435,831.31 元,上述借款于 2014
年 8 月 31 日已全部归还。
报告期内,本公司长期借款未发生逾期情形。
(五)其他负债
单位: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应付款 16,380.79 70.21% 18,667.92 72.25% 5,657.67 43.92%
长期应付款 25.52 0.11% 36.91 0.14% 23.18 0.18%
递延收益 6,925.71 29.68% 7,131.43 27.60% 7,200.00 55.90%
合计 23,332.02 100.00% 25,836.26 100.00% 12,880.84 100.00%
1、其他应付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付款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产生。本公司其他应付款中不
存在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款项或应付关联方款项,具
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相关内容。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主要其他应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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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期末金额 款项性质
收回股权投资清算款 5,000.00 尚未完成清算,暂收投资款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 1,822.91 应付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河南省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担保人 893.48 暂收担保人风险准备金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577.48 大厦工程尾款
期货风险准备金 441.54 期货风险准备金
深圳中航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288.68 大厦工程尾款
2、长期应付款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未确认融资费用的余额为人民币
61,256.05 元。
单位:万元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项目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应付融资租赁款 25.52 36.91 23.18
合计 25.52 36.91 23.18
3、递延收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递延收益为深圳市政府投行大厦项目建设奖励金,系深圳
市政府根据深府[2009]6 号《深圳市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规定实施细则》,参照金
融机构所缴地价款(含配套费等)的 30%,给予公司投行大厦建设项目的项目
建设奖励金。
单位:万元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项目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投行大厦项目建设奖励金 6,925.71 7,131.43 7,200.00
合计 6,925.71 7,131.43 7,200.00
(六)应付债券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债券发行情况如下:
1-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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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票面利 2013 年 12 月 31 2014 年 12 月 2015 年 12 月 31
债券名称 发行日期 到期日期 发行金额 日期末余额 31 日期末余额 日期末余额

2013 年次级债
2013-11-15 2016-11-14 80,000.00 7.20% 79,964.94 79,977.14 79,989.34
券(第一期)
2013 年次级债
2014-7-9 2017-7-8 60,000.00 7.00% - 60,000.00 60,000.00
券(第二期)
2015 年次级债
2015-2-2 2018-2-1 80,000.00 7.00% - - 80,000.00
券(第一期)
2015 年次级债
2015-5-27 2018-5-27 80,000.00 5.90% - - 80,000.00
券(第二期)
合计 79,964.94 139,977.14 299,989.34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119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
过 16 亿元的次级债券。2013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向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发
行 2013 年第一期次级债券,面值为 100 元,规模为人民币 8 亿元,债券期限为
3 年期,债券发行利率为 7.2%。
2014 年 7 月 9 日,公司向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发行 2013 年第二期次级
债券,规模为人民币 6 亿元,债券期限为 3 年期,债券发行利率为 7.00%。
根据 2015 年 1 月 7 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债务融资工具规模不超过 60 亿
元。2015 年 2 月 2 日,公司向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发行 2015 年次级债券(第
一期),规模为人民币 8 亿元,债券期限为 3 年期,债券发行利率为 7.00%。2015
年 5 月 27 日,公司向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发行 2015 年次级债券(第二期),
规模为人民币 8 亿元,债券期限为 3 年期,债券发行利率为 5.90%。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 2013 年第一期、第二期和 2015 年第一
期、第二期次级债期末余额分别为 79,989.34 万元、60,000 万元和 80,000 万元、
80,000 万元。
九、非经常性损益
以下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以合并报表数据为基础,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核验。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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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损失-,收益+)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一)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
814.25 -301,821.73 -9,004.20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二)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
- - -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8,000,000.00 1,382,500.00 4,486,800.00
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
的政府补助除外;
(四)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
- - -
的资金占用费;
(五)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
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
- - -
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
的收益;
(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七)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八)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
- - -
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九)债务重组损益; - - -
(十)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
- - -
整合费用等;
(十一)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
- - -
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十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
- - -
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十三)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
- - -
事项产生的损益;
(十四)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
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 - -
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
资收益;
(十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
- - -
值准备转回;
(十六)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十七)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 -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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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损失-,收益+)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十八)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 - - -
损益的影响;
(十九)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二十)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入和支出; 4,566,804.84 980,672.74 5,447,184.41
(二十一)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
- - -
损益项目;
(二十二)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数; -1,283,657.46 -556,155.89 -783,154.70
(二十三)所得税的影响数; -3,131,155.99 -1,369,828.19 -2,205,495.06
合计 8,152,805.64 135,366.93 6,936,330.45
十、或有事项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存在一项劳动争议,并为此计提预计负债人民币 1,526,908.00 元。该笔
劳动争议的最终裁决结果预计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
十一、承诺事项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需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第一创
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2909 号)。该批复核准公司在 24 个月之内采取分期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6 年 1 月 20 日,公司成功发行 2016 年第一期公司债:本期公司债主体
信用评级 AA+、债项评级 AA+、金额 8 亿元、期限 3+1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
可提前赎回条款)、发行利率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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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产负债表日后利润分配情况说明
2016 年 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决议鉴于公司
IPO 项目已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通过发审会,目前尚未完成发行上市工作,为
了配合公司上市工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暂不进行利润分配。根据公
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老股东共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全部
由发行后新老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享。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融资租赁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账面净值为人民币 255,234.95 元
(原值为人民币 617,539.65 元)的固定资产(办公设备)以融资租赁方式取得,
未确认的融资费用余额为人民币 61,256.05 元。
(二)经营性租赁
据公司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性租赁合同,未来最低应支付租金汇总如下:
单位:元
剩余租赁期 最低租赁付款额
1 年以内(含 1 年) 32,700,147.25
1 年以上 2 年以内(含 2 年) 24,762,216.51
2 年以上 3 年以内(含 3 年) 13,906,863.38
3 年以上 13,950,484.64
合 计 85,319,711.78
(三)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单位:元
本期公允价值 计入权益的累计 2015 年 12 月 31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计提的减值
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 日
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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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公允价值 计入权益的累计 2015 年 12 月 31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计提的减值
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 日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6,240,429,386.67 37,073,355.69 7,617,124,330.77
(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2、衍生金融资产 34,744,294.41 9,994,188.97 13,500,601.52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899,270,654.85 124,612,855.65 40,801,547.27 1,165,598,298.80
金融资产合计 7,174,444,335.93 47,067,544.66 124,612,855.65 40,801,547.27 8,796,223,231.09
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250,401,303.5
1,912,129,005.94 5,452,440,501.47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1,508,454.77 1,508,454.77
-248,892,848.7
金融负债合计 1,913,637,460.71 5,452,440,501.47
十四、主要财务指标
(一)基本财务指标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项目 /2015年12月 /2014年12月 /2013年12
31日 31日 月31日
资产负债率 73.85% 67.24% 50.04%
净资产负债率 282.44% 205.24% 100.14%
流动比率(倍) 1.30 1.33 1.70
自营证券比率 27.47% 24.11% 21.18%
长期投资比率 18.11% 16.37% 8.33%
固定资本比率 2.48% 2.97% 8.17%
净资产收益率 18.15% 10.50% 3.62%
总资产收益率 3.76% 3.14% 1.47%
营业费用率 48.32% 58.00% 75.0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2.00 1.26 -0.99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2.56 1.65 -0.26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 0.60% 0.64% 0.67%
注: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
(2)净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买卖证券款-受托资金)/期末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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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4)自营证券比率=(自营证券净额-债券类净额)/期末净资产
(5)长期投资比率=期末长期投资/期末净资产
(5)长期投资比率=期末长期投资/期末净资产
(6)固定资本比率=(固定资产期末净值+期末在建工程)/期末净资产
(7)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平均股东权益
(8)总资产利润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平均总资产
(9)营业费用率=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10)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

(11)每股净现金流量=净现金流量/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2)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期末净资产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指标
每股收益(元)
2015 年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18.15% 0.52 0.5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18.01% 0.51 0.51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每股收益(元)
2014 年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10.50% 0.26 0.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10.50% 0.26 0.26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每股收益(元)
2013 年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3.62% 0.08 0.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3.46% 0.08 0.08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三)证券公司主要监管指标(母公司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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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预警标准 监管标准 2015年末 2014年末 2013年末
净资本(万元) >24,000.00 >20,000.00 435,541.40 311,141.43 297,129.23
净资产(万元) 599,444.35 511,914.57 457,701.51
净资本/各项风险准备之和 >120% >100% 283.17% 321.48% 373.36%
净资本/净资产 >48% >40% 72.66% 60.78% 64.92%
净资本/负债 >9.6% >8% 34.50% 33.81% 63.14%
净资产/负债 >24% >20% 47.48% 55.63% 97.26%
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
注 <80% <100% 27.01% 40.31% 29.40%
品 /净资本
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净资本 <400% <500% 167.53% 154.09% 171.22%
注:证券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利率互换等衍生品,其中股指期货投资规模以买
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总额的 15%计算,国债期货投资规模以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
值总额的 5%计算,利率互换投资规模以利率互换合约名义本金总额的 3%计算。
十五、历次验资、资产评估情况
历次验资、资产评估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之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及设立时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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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管理层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外部环境、公司业务发展特点、经审计的
会计报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和业务数据对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情况进行了讨论和分析。本节财务数据除特别说明外,均为合并财务报
表口径。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变动分析
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资
产分别为3,327,352.00万元、2,111,359.90万元、1,130,357.30万元。2015年末
同比增长57.59%,2014年末同比增长86.79%,2013年末同比增长4.76%。2014
年末总资产大幅增加主要系由于证券市场回暖,客户存款及备付金、公司对外融
资规模的增加。2015年证券市场波动较大,但总体呈增长趋势,公司总资产进
一步大幅增加,主要系客户资金存款增加以及公司加大财务杠杆,多渠道筹集资
金,负债额增加较多所致。
公司资产由客户资产和自有资产组成,客户资产包括客户存款、客户备付金,
公司资产以货币资金、融出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主,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占比
较低,整体资产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符合行业经营特点。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914,429.35 27.48% 517,769.80 24.52% 218,486.12 19.33%
其中:客户存
714,338.58 21.47% 358,050.58 16.96% 88,981.55 7.87%

结算备付金 233,473.54 7.02% 123,648.11 5.86% 93,342.58 8.26%
其中:客户备
159,787.92 4.80% 100,384.50 4.75% 80,189.37 7.09%
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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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融出资金 438,248.19 13.17% 366,217.91 17.35% 73,206.61 6.48%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
761,712.43 22.89% 624,042.94 29.56% 425,566.99 37.65%
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1,350.06 0.04% 3,474.43 0.16% 3,016.36 0.27%
买入返售金融
577,926.25 17.37% 163,302.51 7.73% 69,835.87 6.18%
资产
应收款项 24,432.04 0.73% 18,789.01 0.89% 7,948.22 0.70%
应收利息 35,343.37 1.06% 19,904.32 0.94% 11,220.00 0.99%
存出保证金 35,909.60 1.08% 21,438.12 1.02% 5,435.28 0.48%
可供出售金融
116,559.83 3.50% 89,927.07 4.26% 99,071.82 8.76%
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61,922.58 1.86% 48,593.90 2.30% 40,126.42 3.55%
投资性房地产 38,009.94 1.14% 40,945.21 1.94% - -
固定资产 14,262.39 0.43% 14,682.71 0.70% 3,174.21 0.28%
在建工程 2,070.00 0.06% 1,565.88 0.07% 36,212.50 3.20%
无形资产 24,857.93 0.75% 24,907.12 1.18% 25,133.06 2.22%
商誉 1,215.68 0.04% 1,215.68 0.06% 1,215.68 0.11%
递延所得税资
12,242.60 0.37% 12,896.06 0.61% 8,451.53 0.75%

其他资产 33,386.22 1.00% 18,039.11 0.85% 8,914.05 0.79%
资产总计 3,327,352.00 100.00% 2,111,359.90 100.00% 1,130,357.30 100.00%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是本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报告期内,本公司货币资金明
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库存现金 6.96 7.13 6.37
银行存款 914,422.39 516,762.67 217,318.85
其中:客户存款 714,338.58 358,050.58 88,98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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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款 200,083.81 158,712.09 128,337.30
其他货币资金 - 1,000.00 1,160.90
合计 914,429.35 517,769.80 218,486.12
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货币
资金分别为914,429.35万元、517,769.80万元、218,486.12万元,2015年末同
比增加76.61%,2014年末同比增加136.98%,2013年末同比下降34.03%。报
告期内,货币资金余额波动的主要原因:证券市场波动引起的客户存款余额变化。
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其他货币资金。2014年12月31日,其他货币资
金1,000.00万元,主要系由于公司申购的基金在期末处于在途状态。2013年12
月31日,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系为投行大厦施工合同而开具的不可撤销支付保
函保证金1,160.90万元。
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货币资金中不存在抵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
存放在境外或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结算备付金
报告期内,本公司结算备付金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客户备付金 159,787.92 100,384.50 80,189.37
公司备付金 73,685.62 23,263.61 13,153.21
合计 233,473.54 123,648.11 93,342.58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结算备付金为233,473.54万元,同比上升
88.82%。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结算备付金为123,648.11万元,同比上升
32.47%。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结算备付金为93,342.58万元,同比上升
147.03%。报告期内,本公司结算备付金的变动主要是与客户以及公司实际投资、
交易规模以及交易行为有关。
公司结算备付金中不存在抵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存放在境外或有潜在
回收风险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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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融出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融出资金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个人 431,821.68 353,494.01 68,540.36
机构 6,426.51 12,723.89 4,666.24
合计 438,248.19 366,217.91 73,206.61
2012年,本公司获得融资融券的业务资格,开始从事融资融券业务。2013
年,公司加大对融资融券业务的投入,年末本公司融出资金余额为73,206.61万
元,较2012年末增长1,812.60%。2014年,股票市场回暖助推了本公司融资融
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年末融出资金余额为366,217.91万元,较2013年末
增长400.25%。2015年末,公司融出资金余额为438,248.19万元,较2014年末
增长19.67%,主要是融资业务规模持续扩大所致。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融出资金均在合同期内,不存在逾期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期末客户担保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担保物类别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
股票 1,195,752.55 819,398.48 191,494.46
基金 7,509.60 9,513.86 108.24
债券 933.05 1,498.32 1,196.47
资金 70,271.22 68,977.45 3,598.18
合计 1,274,466.42 899,388.11 196,397.35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全部是为
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无直接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报告期内,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明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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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股票 27,935.30 3.67% 9,621.30 1.54% 10,467.07 2.46%
其中:
26,890.17 3.53% 8,209.14 1.32% 10,831.51 2.55%
投资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1,045.13 0.14% 1,412.16 0.23% -364.44 -0.09%
基金 56,824.02 7.46% 47,465.48 7.61% 67,012.88 15.75%
其中:
55,514.20 7.29% 43,853.69 7.03% 67,099.34 15.77%
投资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1,309.82 0.17% 3,611.79 0.58% -86.46 -0.02%
债券 668,592.00 87.77% 566,956.16 90.85% 348,087.04 81.79%
其中:
658,703.52 86.48% 563,445.99 90.29% 352,942.09 82.93%
投资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9,888.48 1.30% 3,510.17 0.56% -4,855.05 -1.14%
理财产品 8,361.12 1.10% - - - -
其中:
8,363.09 1.10% - - - -
投资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1.98 0.00% - - - -
合计 761,712.43 100.00% 624,042.94 100.00% 425,566.99 100.00%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自营投
资持有的股票、基金、固定收益交易业务持有的债券、购买的理财产品。报告期
内,除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制度规定的特定证券、公司通过投资决策执行委
员会或OA决策流程指定的证券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外,公司为了近期出售或
交易而购入的证券,均计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构成来看,主要系企业
债、金融债、国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券投资品种,报告期内,固定收
益交易业务持有的债券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
末余额持续保持在80%以上,同时,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动情况,本公司适时调整
了各类资产配置比例。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的战略规划包括发展债券销售、债券及
相关衍生品的交易等资本中介型业务,持有的债券具有较好的流动性,主要为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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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债、国债、金融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固定收益产品,并通过利率互换、
国债期货等工具有效对冲公司持有债券的利率风险。
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达到624,042.94万元,同比增长46.64%。主要原因为:公司债券交易业务增
长进而使债券规模增加。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达到761,712.43万元,较年初增长22.06%。2015年
上半年,证券市场发展态势良好,股票和基金交易量屡创新高,公司根据市场情
况增加了股票、基金以及债券投资规模。报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变现不存在重大限制。
5、衍生金融资产
报告期内,本公司衍生金融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套期工具 非套期工具
名义 公允价值 名义 公允价值
金额 资产 负债 金额 资产 负债
利率衍生工具 - - - - - -
1.利率互换 - - - 1,717,000.00 1,350.06 -
权益衍生工具 - - - - - -
1.股指期货 - - - - - -
2.收益互换 - - - - - -
3.股票期权 - - - - - -
信用衍生工具 - - - - - -
1.国债期货 - - - 34,113.21 - -
其他衍生工具 - - - - - -
收益凭证 - - - 120,000.00 - -
合计 - - - - 1,350.06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套期工具 非套期工具
名义 公允价值 名义 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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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资产 负债 金额 资产 负债
利率衍生工具 - - - - - -
1.利率互换 1,407,000.00 3,474.43 - - - -
权益衍生工具 - - - - - -
1.股指期货 22,939.79 - - 17,055.08 - -
2.收益互换 1,270.64 - 114.49 - - -
信用衍生工具 - - - - - -
1.国债期货 4,949.86 - - 15,569.67 - -
其他衍生工具 - - - - - -
收益凭证 - - - 4,547.00 - 36.35
合计 - 3,474.43 114.49 - - 36.35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套期工具 非套期工具
项目
名义 公允价值 名义 公允价值
金额 资产 负债 金额 资产 负债
利率衍生工具 - - - - - -
1.利率互换 2,074,000.00 2,991.77 - - - -
权益衍生工具 - - - - - -
1.股指期货 2,543.35 - - - - -
2.收益互换 1,976.10 24.58 - - - -
信用衍生工具 - - - - - -
1.国债期货 - - 18,177.19 - -
41,220.00
合计 - 3,016.36 - - - -
注:由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故期末,将衍生金融资产-股指期货和
其他应付款-股指期货合约、衍生金融资产-国债期货和其他应付款-国债期货合约无负债结算
抵消后以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利率互换方面,2012 年本公司获得利率互换业务资格,开始从事利率互换
业务。报告期各期末利率互换名义本金总额与公司债券持仓之间匹配关系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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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互 现券
收固定付浮 收浮动付固 利率互换名 现券持
换 DV01 DV01
日期 动合约名义 定合约名义 义本金总计 仓规模
总计(万 (万元
本金(亿元) 本金(亿元) (亿元) (亿元)
元/BP) /BP)
2013-12-31 109.1 98.3 207.4 41.61 -1.81 101.95
2014-12-31 65.9 74.8 140.7 42.07 -13.13 129.75
2015-12-31 86.25 85.45 171.7 58.26 -1.77 120.06
固定收益部在开展债券做市业务的时候,面临买入或卖出两个方向以及不同
期限的利率风险,根据公司预算以及风险偏好的要求,固定收益部适当利用利率
互换来对冲降低公司债券持仓组合的利率风险,因而逐步积累了不同方向(“收
固付浮”或“收浮付固”)不同期限的利率互换合约。但由于正、反向合约(“收固
付浮”或“收浮付固”)之间利率风险彼此对冲,其DV01(净风险敞口)水平较低。
2013、2014和2015年末,公司持有利率互换DV01总计分别为-1.81万元/BP、
-13.13万元/BP和-1.77万元/BP。利率互换DV01和公司现券整体DV01方向相反,
绝对值较小,起到了部分风险对冲作用。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利率互换名义本金总额为2,074,000.00万元,
公允价值变动为2,991.77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利率互换名义本
金总额为1,407,0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为3,566.02万元。由于2014年7月1日以
后的利率互换合约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故2014年末共计91.60万元的公允价值
变动以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利率互换名义
本金总额为1,717,0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为1,953.77万元,由于2014年7月1日
以后的利率互换合约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故2015年末共计603.71万元的公允
价值变动以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股指期货方面,本公司自2010年开始进行股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
值的对象是以沪深300成分股为主的长期持有的股票、基金等权益类证券组合,
按照中证指数公司出具的权重表进行权重分配。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
持有的未结算的股指期货合约36手,均为看跌合约,初始合约价值为2,567.98
万元,公允价值变动24.62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未结算的
股指期货合约370手,其中:看涨合约1手,初始合约价值为94.39万元,公允价
值变动13.00万元;看跌合约369手,初始合约价值为37,288.54万元,公允价值
变动-2,598.94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无未结算的股指期货合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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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期各期末所持股指期货合约与权益类证券投资之间匹配关系为:
单位:元
日期 股指期货合约价值 权益类证券市值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5,433,520.00 25,418,416.69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29,397,880.00 241,321,552.57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
上述数据表明,公司在运用股指期货作为套期保值工具进行股指期货套利和
阿尔法对冲两项业务时,从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和现货持仓市值的规模是匹配的。
收益互换方面,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收益互换合约名义本金总额
1,976.1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24.58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收益互换
合约名义本金总额1,270.64万元,公允价值变动-114.49万元。截至2015年12月
31日,公司无收益互换合约。
股票期权方面,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无股票期权。
国债期货方面,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的未结算的国债期货合约647
手,全部为TF1403合约。初始合约价值为59,343.51万元,公允价值变动-53.68
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的未结算的国债期货合约212手,其中:
看涨合约51手,初始合约价值为4,960.81万元,公允价值变动-10.95万元;看跌
合约161手,初始合约价值为15,500.33万元,公允价值变动-69.33万元。截至
2015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的未结算的国债期货合约340手,其中:看涨合约
220手,初始合约价值为22,047.93万元,公允价值变动-35.83万元;看跌合约120
手,初始合约价值为12,065.28万元,公允价值变动-18.72万元。
其他衍生工具方面,2014年本公司开始发行收益凭证,截至2015年12月31
日,仍处于存续期的收益凭证名义本金总额120,000.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发行
收益凭证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期限
名称 类型 起息日 到期日 募集资金 期末本金余额
号 (天)
1 心安利得 001 期 保本+浮动型 2014-09-25 2014-12-24 90 -
50,000,000.00
2 步步高升 001 期 保本+浮动型 2014-10-16 2015-01-14 90 -
8,940,000.00
3 步步高升 002 期 保本+浮动型 2014-10-16 2015-01-14 90 -
1,900,000.00
4 乘风破浪 001 期 保本+浮动型 2014-11-06 2015-02-04 90 -
16,39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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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期限
名称 类型 起息日 到期日 募集资金 期末本金余额
号 (天)
5 双塔奇兵 001 期 保本+浮动型 2014-11-20 2015-03-18 118 -
1,260,000.00
6 步步高升 003 期 保本+浮动型 2014-12-04 2015-03-11 97 -
4,930,000.00
7 心安利得 002 期 保本+浮动型 2014-12-10 2015-03-10 90 -
1,910,000.00
8 一创汇金 101 期 保本+浮动型 2014-12-19 2015-01-20 32 -
10,140,000.00
9 步步高升 003 期 保本+浮动型 2015-1-9 2015-4-8 89 50,000,000.00 -
10 步步高升 004 期 保本+浮动型 2015-1-22 2015-4-22 90 8,890,000.00 -
11 步步高升 005 期 保本+浮动型 2015-1-22 2015-4-22 90 930,000.00 -
12 心安利得 004 期 保本+浮动型 2015-2-5 2015-5-6 90 50,000,000.00 -
13 心安利得 005 期 保本+浮动型 2015-2-5 2015-8-4 180 49,970,000.00 -
14 心安利得 006 期 保本+浮动型 2015-2-6 2015-11-3 270 20,000,000.00 -
15 心安利得 007 期 保本+浮动型 2015-2-12 2015-5-13 90 100,000,000.00 -
16 心安利得 008 期 保本+浮动型 2015-2-12 2015-8-11 180 13,740,000.00 -
17 心安利得 010 期 保本+浮动型 2015-3-6 2015-6-3 89 38,860,000.00 -
18 心安利得 011 期 保本+浮动型 2015-3-20 2015-6-23 95 50,000,000.00 -
19 乘风破浪 002 期 保本+浮动型 2015-3-20 2015-6-23 95 50,000,000.00 -
20 心安利得 013 期 保本+浮动型 2015-4-9 2015-10-12 186 30,000,000.00 -
21 心安利得 014 期 保本+浮动型 2015-4-16 2015-10-13 180 100,000,000.00 -
22 心安利得 015 期 固定利率型 2015-4-27 2016-4-26 365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23 心安利得 016 期 保本+浮动型 2015-5-7 2015-11-3 180 10,000,000.00 -
24 心安利得 017 期 保本+浮动型 2015-5-7 2015-8-5 90 36,230,000.00 -
25 心安利得 018 期 保本+浮动型 2015-5-12 2015-8-12 92 40,000,000.00 -
26 心安利得 020 期 保本+浮动型 2015-5-28 2015-11-24 180 500,000,000.00 -
27 心安利得 021 期 保本+浮动型 2015-6-9 2015-9-7 90 44,190,000.00 -
28 心安利得 022 期 保本+浮动型 2015-6-24 2017-6-23 730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29 心安利得 023 期 固定利率型 2015-6-30 2017-6-29 730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30 心安利得 024 期 固定利率型 2015-11-26 2017-02-27 459 500,000,000.00 500,000,000.00

- - - - - 2,488,280,000.00 1,200,000,000.00

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报告期内,本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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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金额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按标的物类别列示
债券 72,606.25 98,252.80 69,835.87
股票 505,320.00 65,049.71 -
合计 577,926.25 163,302.51 69,835.87
按业务类别列示
其他买入返售 72,606.25 98,252.80 69,835.87
股票质押式回购 505,320.00 65,049.71 -
合计 577,926.25 163,302.51 69,835.87
报告期末,本公司未到期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标的物类别包括债券以及股票。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账面金额为 577,926.25 万
元,同比上涨 253.90%。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账面金
额为 163,302.51 万元,同比上涨 133.84%。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买入
返售金融资产账面金额为 69,835.87 万元,同比下降 13.58%。报告期内本公司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变动主要取决于证券市场情况和公司自身资产配置要求。
报告期内,本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中无向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作为交易对手方购入的金融资产。
7、应收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款项主要包括正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应收资产管理业
务款项和应收投资银行业务款项,以及应收其他业务款项。应收款项明细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应收资产管理业务款项 6,219.70 25.46% 11,166.63 59.43% 1,583.69 19.93%
应收投资银行业务款项 17,037.42 69.73% 7,397.85 39.37% 5,963.75 75.03%
应收其他业务款项 1,174.92 4.81% 224.53 1.20% 400.78 5.04%
合计 24,432.04 100.00% 18,789.01 100.00% 7,948.22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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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为 24,432.04 万元,较
2014 年末增长 30.03%。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为 18,789.01
万元,同比增长 136.39%。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为
7,948.22 万元,同比增长 250.51%。报告期内,公司应收款项的增加主要系来
自于资产管理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应收款项中欠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元
占应收款
客户名称 金额 项总额比 款项性质

国家开发银行 62,175,964.84 25.29% 承销手续费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698,083.34 5.16% 承销手续费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688,503.33 4.75% 承销手续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189,206.38 4.55% 承销手续费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768,600.00 3.97% 承销手续费
报告期内,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采取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对按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采取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和其他方法计提
坏账准备。报告期内公司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一直保持在1%以内。本报
告期无以前年度已全额或大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在本报告期全额或部分收回的应
收款项。本报告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期末应收款项中无持本公司5%以上
(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应收款项按评估方式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金额 占比 账面金额 占比 账面金额 占比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
- - - - - -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 - - - - -
应收款项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
24,568.93 99.92% 18,884.51 100.00% 7,988.16 100.00%
准备的应收款项金额
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
- - - - - -
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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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金额 占比 账面金额 占比 账面金额 占比
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
- - - - - -
准备的应收款项
小计 24,568.93 99.92% 18,884.51 100.00% 7,988.16 100.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 20.00 0.08% - - - -

合计 24,588.93 100.00% 18,884.51 100.00% 7,988.16 100.00%
报告期内应收款项账龄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 年以内 22,613.11 91.96% 18,670.76 98.87% 7,988.16 100.00%
1-2 年 1,762.07 7.17% 213.75 1.13% - -
2-3 年 213.75 0.87% - - - -
小计 24,588.93 100.00% 18,884.51 100.00% 7,988.16 100.00%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113.07 72.06% 93.35 97.76% 39.94 100.00%
1-2 年 37.42 23.85% 2.14 2.24% - -
2-3 年 6.41 4.09% - - - -
小计 156.90 100.00% 95.49 100.00% 39.94 100.00%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
24,432.04 - 18,789.01 - 7,948.22 -
备的应收款项账面价值
8、存出保证金
报告期内,本公司存出保证金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保证金
上海证券交易所 6,897.60 1,943.29 1,154.74
深圳证券交易所 4,835.49 1,400.02 1,439.57
上海期货交易所 50.00 50.00 50.00
大连商品交易所 50.00 50.00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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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郑州商品交易所 40.00 40.00 40.00
上海清算所 1,210.00 500.00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85.46 40.00 -
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小计 13,168.55 4,023.31 2,734.32
期货交易保证金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585.25 4,695.42 2,112.55
小计 585.25 4,695.42 2,112.55
转融通保证金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
19,456.16 12,298.34 407.33
限公司
小计 19,456.16 12,298.34 407.33
信用保证金
上海证券交易所 1,357.25 224.29 103.82
深圳证券交易所 1,337.38 194.77 77.25
小计 2,694.64 419.05 181.08
其他保证金 5.00 2.00 -
合计 35,909.60 21,438.12 5,435.28
本公司存出保证金主要包括存放于沪深交易所的交易保证金和信用保证金、
存放于各期货交易所的期货会员资格费、存放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股指期货
交易保证金以及存放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转融通保证金。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出保证金余额为35,909.60万元,较年初增
长67.50%,2015年上半年证券市场发展态势良好,融资融券业务规模进一步扩
大,因此存放于沪深交易所的交易保证金以及转融通保证金较年初大幅增加。
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出保证金余额为21,438.12万元,同比增加294.43%,
主要系本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规模扩大所致。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出保证
金余额为5,435.28万元,同比增加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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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报告期内,本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 公允价
目 投资成本 公允价值 减值准 减值 公允价值 减值
账面价值 投资成本 值 账面价值 投资成本 账面价值
变动 备 准备 变动 准备
变动

11,460.52 9,250.33 - 20,710.85 5,100.00 2,063.72 - 7,163.72 5,100.00 676.43 - 5,776.43


2,500.00 -389.48 - 2,110.52 2,000.00 -85.96 - 1,914.04 - - - -


15,402.96 -24.24 4,080.15 11,298.57 12,191.11 331.85 - 12,522.96 74,929.04 -4,522.89 - 70,406.15




51,553.28 9,374.89 - 60,928.17 53,136.36 4,853.37 - 57,989.73 23,655.68 -3,066.44 - 20,589.24





300.00 2,085.71 - 2,385.71 3,550.00 674.62 - 4,224.62 - - - -





19,126.00 - - 19,126.00 6,112.00 - - 6,112.00 2,300.00 - - 2,300.00




100,342.77 20,297.22 4,080.15 116,559.83 82,089.46 7,837.60 - 89,927.07 105,984.72 -6,912.89 - 99,071.82

报告期内,本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基金、债券、理财产品
等。报告期内公司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证券均取得了投资决策执行委员会
会议决议文件或会议纪要、资金调拨申请单等书面文件。
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股票的账面价值为20,710.85
万元,较2014年末上升189.11%,主要系由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一创投资以所持
北京中科通用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认购的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盛运股份”)股份在本年度市值变动以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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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资本设立的私募基金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综合影响。2014年12月31日,
本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股票的账面价值为7,163.72万元,同比上升24.02%,
主要系由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一创投资以所持北京中科通用能源环保有限责任
公司股权认购的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运股份”)股
份在本年度市值变动,盛运股份的股份已于2013年10月完成过户登记,锁定期
为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
2014年本公司新增基金类投资,期末账面价值为1,914.04万元。2015年12
月31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基金的账面价值为2,110.52万元,较2014年末增
加10.27%。
2015年末、2014年末、2013年末,本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债券的账面
价值分别为11,298.57万元、12,522.96万元、70,406.15万元,公司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中债券余额变动主要系公司调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配置规模所致。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中 券 商 理 财 产 品 的 账 面 价 值 为
60,928.17万元,较2014年末上升5.07%,其中购买其他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发
行的理财产品占比85.02%,投资本公司发行的集合理财计划占比14.98%。2014
年本公司持续加大对券商理财产品的投资规模。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中券商理财产品账面价值为57,989.73万元,同比增长181.65%,
主要系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本公司作为管理人募集设立的创金价值成长5期资产
管理计划和一创启程定增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B份额,以及公司认购的银华-民
生-第一创业量化专户理财计划、银华-一创金丰债券收益分级资产管理计划B份
额、银华一创鲁1号债券收益分级资产管理计划B份额、金元证券-第一创业定向
理财计划2号等理财产品。2013年本公司加大对理财产品的投资规模,2013年12
月31日,本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券商理财产品账面价值为20,589.24万元,
同比增长88.16%,主要系本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本公司作为管理人募集设立的
创金价值成长5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公司认购的金元证券-第一创业定向理财
计划2号等理财产品。在集合计划存续期及展期期间,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的集
合计划份额不得退出。
2014年本公司新增信托计划类的投资,截至2014年12月31日,信托计划账
面价值为4,224.62万元,主要系公司认购的华融一创启程定增1号权益投资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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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信托计划B份额。2015年12月31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信托计划的账面价
值为2,385.71万元,较2014年末减少43.53%,其中新增投资包括鑫桥7号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去年认购的外贸信托--创海富信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华融-一创
启程定增1号权益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结束。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信托计划投资的具体内容如
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2
信托期 2014 年度
信托计划名称 开放日 受托人 投资范围 月 31 日证券
限 证券成本
成本
自本信托计划成 国内依法发行的上市公司
立后每个自然月 股票、交易所债券、证券投
外 贸 信 托 -- 创 中国对外
第三个周五(遇国 资基金、债券逆回购、股指
海富信 1 号集 经济贸易
10 年 家法定假日顺延 期货、银行理财产品及银行 350.00 -
合资金信托计 信托有限
至下一交易日)为 存款等,以及中国证监会许
划 公司
本信托计划开放 可的当前和未来可以投资
日 的其他所有投资品种。
金海 7 号证券 本信托存续期间 中海信托 权益类及固定收益类投资
投资集合资金 5年 的每个工作日(不 股份有限 工具。 200.00 200.00
信托计划 含本信托终止日) 公司
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
主要用于通过受托人在基
华融-一创启 金管理人处设立的基金专
华融国际
程定增 1 号权 户参与顺络电子的定向增
18 个月 无 信托有限 3,000.00 -
益投资集合资 发,闲置资金用于银行存
责任公司
金信托计划 款、大额存单、债券逆回购、
中央银行票据、货币市场基
金。
华鑫国际
鑫桥 7 号集合
12 个月 无 信托有限 受让应收账款 -
资金信托计划 100.00
公司
合计 - - - - 3,550.00 300.00
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其他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为
19,126.00万元,较2014年末增加212.93%,主要系由于新增对中证信用增进股
份有限公司、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鑫广安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法本电子有限公司、深圳一创新天物联网产业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奥
其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
其他权益投资账面价值为6,112.00万元,同比增长165.74%,主要系由于新增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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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通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以及增加对江西贝融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上
述被投资方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且本公司未对上
述被投资方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上述投资本公司按成本法计量。
10、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内,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15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持 投资成本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股比例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00% 5,900.00 51,241.74 39,477.81 34,896.63
吉林省国家新材料产业
20.00% 5,250.00 5,257.80 5,254.62 5,229.79
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创海富信资产管
0.00% 300.00 - 284.40 -
理有限公司
北京元富源投资管理有
40.00% 400.00 405.26 402.59 -
限责任公司
阜新中科环保电力有限
- - - 3,174.47 -
公司
深圳中和股权投资企业
50.00% 1,000.00 1,297.86 - -
(有限合伙)
深圳市贝特尔机电有限
24.02% 2,742.14 2,720.27 - -
公司
孚阳能源科技(上海)
45.00% 1,000.00 999.64 - -
有限公司
权益法小计 - 19,799.64 61,922.58 48,593.90 40,126.42
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按权益法
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61,922.58万元、48,593.90万元、40,126.42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未存在减值情形,无需计提减
值准备。
11、在建工程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投行大厦 - - 34,1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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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装修工程 182.46 69.28 261.78
软件工程 1,887.55 1,496.60 1,812.58
合计 2,070.00 1,565.88 36,212.50
报告期内,本公司在建工程变动主要系投行大厦的建设投入、转入投资性房
地产、固定资产所致。
报告期内,经每期末减值测试,上述资产未发生减值。
12、资产的其他组成部分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的其他组成部分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收利息 35,343.37 22.18% 19,904.32 15.01% 11,220.00 19.31%
投资性房地产 38,009.94 23.86% 40,945.21 30.88% - -
固定资产 14,262.39 8.95% 14,682.71 11.07% 3,174.21 5.46%
无形资产 24,857.93 15.60% 24,907.12 18.79% 25,133.06 43.25%
商誉 1,215.68 0.76% 1,215.68 0.92% 1,215.68 2.0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242.60 7.68% 12,896.06 9.73% 8,451.53 14.54%
其他资产 33,386.22 20.96% 18,039.11 13.61% 8,914.05 15.34%
合计 159,318.13 100.00% 132,590.22 100.00% 58,108.53 100.00%
报告期内,本公司应收利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的详细组成,
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七、主要资产情况”的相关内
容。
2015年末,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为投行大厦对外出租部分,采用成本计量
模式。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此项投资性房地产未办妥产权证书。
本公司的其他资产主要包括其他应收款、长期待摊费用等,报告期内,本公
司其他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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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应收款 29,131.04 87.25% 12,415.39 68.82% 1,981.20 22.23%
待摊费用 1,038.57 3.11% 918.12 5.09% 649.55 7.29%
长期待摊费用 3,158.71 9.46% 4,494.20 24.91% 6,273.48 70.38%
应收股利 57.90 0.17% 211.40 1.17% 9.82 0.11%
合计 33,386.22 100.00% 18,039.11 100.00% 8,914.05 100.00%
(1)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内,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采取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采取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和其他方法
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 年以内 5,700.92 99.26% 11,261.37 99.89% 821.78 98.45%
1-2 年 32.89 0.57% 0.23 0.00% 0.65 0.08%
2-3 年 0.019 0.00% 0.08 0.00% 1 0.12%
3 年以上 9.80 0.17% 12 0.11% 11.26 1.35%
小计 5,743.63 100.00% 11,273.68 100.00% 834.69 100.00%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28.50 73.78% 56.31 82.43% 4.11 26.67%
1-2 年 0.33 0.85% 0 0.00% 0.01 0.04%
2-3 年 0.00057 0.00% 0 0.00% 0.03 0.19%
3 年以上 9.80 25.37% 12 17.57% 11.26 73.09%
小计 38.63 100.00% 68.31 100.00% 15.4 100.00%
1、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
5,704.99 19.58% 11,205.36 90.25% 819.28 41.35%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 21,996.69 75.51% - - - -
收款
3、按其他方法计提坏账
注 1,429.36 4.91% 1,210.03 9.75% 1,161.92 58.65%
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29,131.04 100.00% 12,415.39 100.00% 1,981.20 100.00%
注:按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主要指押金,公司对押金不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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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资产管理计划清算款、应收股权
转让款、用于日常经营的房屋租赁押金及借款。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29,131.04 万元,较
2014 年末上升 134.64%,主要系本公司应收上投组合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
清算款和转让阜新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股权的应收款。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12,415.39 万元,同比上
升 526.66%,主要系本公司分别与阜新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及锦州中科绿
色电力有限公司产生一笔往来借款,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借款均已偿还。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1,981.20 万元,同比下降
70.25%,主要系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投资验资款转入长期投资款所致。
(2)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本部装修改造工程 283.53 15.19 148.55
公司营业部装修改造工程 1,260.69 1,856.70 2,502.03
子公司装修改造工程 734.06 1,398.23 1,790.11
其他 880.42 1,224.08 1,832.78
合计 3,158.71 4,494.20 6,273.48
13、资产减值准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坏账准备 266.41 163.80 55.3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4,080.15 - -
合计 4,346.56 163.80 55.34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制订了相关的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政策,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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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资产减值准备
的提取与资产质量状况相符,公司未来不会因为资产突发减值而导致财务风险。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根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政策对各项金融
资产逐项进行减值测算,有 3 只债券符合计提减值准备标准,已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计提减值准备 4,080.15 万元。
(二)负债结构变动分析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负
债分别为 2,669,852.44 万元、1,564,506.19 万元、648,491.01 万元。2015 年
末同比增长 70.65%,2014 年末同比增长 141.25%,2013 年末同比增长 6.53%。
2014 年的增长主要包括:1)证券市场回暖导致代理买卖证券款、卖出回购金融
资产款的增加;2)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发行了短期融资券、次级债;3)新增纳入
合并范围的资产管理计划。2015 年总负债进一步增加,主要系代理买卖证券款,
以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公司加大财务杠杆,多渠道筹集资金所致。
本公司负债主要包括应付短期融资款、应付债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以及代理买卖证券款。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上述 5 项负债占总负
债的比例分别为 93.02%、88.70%、88.48%。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付短期融资款 120,000.00 4.49% 144,547.00 9.24% 70,000.00 10.79%
拆入资金 20,000.00 0.75% 67,700.00 4.33% 9,700.00 1.5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545,244.05 20.42% 191,212.90 12.22% 25,444.12 3.92%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0.00% 150.85 0.01%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705,480.41 26.42% 469,799.69 30.03% 232,448.57 35.84%
代理买卖证券款 812,839.92 30.45% 442,128.43 28.26% 165,945.06 25.59%
应付职工薪酬 73,066.84 2.74% 45,982.73 2.94% 17,224.37 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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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交税费 12,542.86 0.47% 21,939.58 1.40% 5,194.77 0.80%
应付款项 31,022.58 1.16% 3,222.95 0.21% 1,363.38 0.21%
应付利息 17,031.72 0.64% 6,771.80 0.43% 2,305.62 0.36%
预计负债 152.69 0.01% 152.69 0.01% 152.69 0.02%
长期借款 - 0.00% - - 25,866.66 3.99%
应付债券 299,989.34 11.24% 139,977.14 8.95% 79,964.94 12.33%
递延所得税负债 9,150.01 0.34% 5,084.17 0.32% - -
其他负债 23,332.02 0.87% 25,836.26 1.65% 12,880.84 1.99%
负债合计 2,669,852.44 100.00% 1,564,506.19 100.00% 648,491.01 100.00%
1、应付短期融资款
单位:万元
类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短期融资券 - 140,000.00 70,000.00
收益凭证 120,000.00 4,547.00 0.00
合计 120,000.00 144,547.00 70,000.00
本公司分别于 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共计发行 11 期短期融资券,期
限均为 91 天,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未到期短期融资券余额为 140,000.00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所有短期融资券均已到期。
2014年,本公司累计发行8只收益凭证,共计募集9,547.00万元。截至2014
年12月31日,仍处于存续期的7只收益凭证合计4,547.00万元。2015年度本公司
累计发行22只收益凭证,共计募集239,281.0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仍
处于存续期的4只收益凭证合计120,000.00万元。
2、拆入资金
拆入资金包括转融通融入资金,本公司于 2013 年 4 月收到中国证券金融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申请参与转融通业务的复函(中证金函[2013]119 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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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本公司参与转融资业务。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转融通余额为 67,700
万元,利率 5.8%,剩余期限均在 3 个月内。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转融
通余额为 20,000.00 万元,利率 6.3%,剩余期限均在 2 个月内。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报告期内,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债
券以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单位:万元
类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债券 - 16,447.26 21,013.40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45,244.05 174,765.65 4,430.72
合计 545,244.05 191,212.90 25,444.12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账面余额为 526,244.05 万元,主要系由于 2015 年纳入合并范围的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规模增加。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账面余额为 191,212.90 万元,主要系由于 2014 年度纳
入合并范围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规模增加。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余额为 25,444.12 万元。
报告期内,债券系公司在银行间市场融券卖出国债及金融债的交易,该交易
是对金融债与国债之间的套利交易;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指本公司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的要求,将本公司作为管理人、且以
自有资金参与劣后、并满足新修订准则规定“控制”定义的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报
表范围。
4、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报告期内,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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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金额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按标的物类别列示
债券 444,865.42 223,907.69 209,448.57
股票 9,065.00
其他 251,549.99 245,892.00 23,000.00
合计 705,480.41 469,799.69 232,448.57
按业务类别列示
其他卖出回
705,480.41 469,799.69 232,448.57

合计 705,480.41 469,799.69 232,448.57
本公司参与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债券的卖出回购业务,交易对手主要是
银行、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卖出
回购金融资产款分别为 705,480.41 万元、469,799.69 万元、232,448.57 万元。
报告期内,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变动主要取决于证券市场情况和公司资产配置要
求。
5、代理买卖证券款
报告期内,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经纪业务 741,954.31 373,150.98 162,346.87
个人客户 519,802.56 299,485.42 149,364.62
机构客户 222,151.75 73,665.56 12,982.25
信用业务 70,885.61 68,977.45 3,598.18
个人客户 67,252.03 67,904.09 3,418.97
机构客户 3,633.58 1,073.36 179.21
合计 812,839.92 442,128.43 165,945.06
代理买卖证券款是指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买卖股票、债券和基金等
有价证券而收到的款项。此类负债属于代理性质,与客户资产存在配比关系,本
质上不对公司造成债务偿还压力。代理买卖证券款主要为个人客户代理买卖证券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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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个人客户
代理买卖证券款占代理买卖证券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2.22%、83.10%、
92.07%。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代理
买卖证券款分别为 812,839.92 万元、442,128.43 万元、165,945.06 万元。
6、负债的其他组成部分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的其他组成部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衍生金融负债 - 0.00% 150.85 0.06% - -
应付职工薪酬 73,066.84 15.67% 45,982.73 18.46% 17,224.37 11.88%
应交税费 12,542.86 2.69% 21,939.58 8.81% 5,194.77 3.58%
应付款项 31,022.58 6.65% 3,222.95 1.29% 1,363.38 0.94%
应付利息 17,031.72 3.65% 6,771.80 2.72% 2,305.62 1.59%
预计负债 152.69 0.03% 152.69 0.06% 152.69 0.11%
长期借款 - 0.00% - - 25,866.66 17.84%
应付债券 299,989.34 64.34% 139,977.14 56.19% 79,964.94 55.17%
递延所得税负债 9,150.01 1.96% 5,084.17 2.04% - -
其他负债 23,332.02 5.00% 25,836.26 10.37% 12,880.84 8.89%
合计 466,288.06 100.00% 249,118.16 100.00% 144,953.27 100.00%
报告期内,本公司应付利息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客户资金 64.43 33.04 11.95
卖出回购 3,213.27 1,898.50 443.9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462.56 244.85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短期融资券 - 818.10 748.90
转融通融入资金 437.50 797.60 1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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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次级债券 10,652.38 2,739.62 725.92
收益凭证 2,664.14 22.38 0.00
合计 17,031.72 6,771.80 2,305.62
报告期内,本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其他负
债等负债的详细组成,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八、主
要负债情况”的相关内容。
二、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宏观经济内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增加,通胀一直影响着经济政策的
制定和执行,资本市场随之发生剧烈波动。本公司一直秉承“从牌照经营向以专
业服务为核心转变”与“以项目经营为核心向以公司经营为核心转变”的“两个转
变”方针,根据外部经济和市场环境适时调整经营策略,在激烈的竞争中努力为
股东争取最大价值。
2015 年度,以融资融券类业务为代表的资本中介业务快速成长,互联网证
券业务发展迅速,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和自营业务收入大幅度提升。2015 年度公
司实现营业收入 301,016.1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2,127.27 万
元。
2014 年度,面对较为复杂的市场环境,本公司稳步推进传统业务的转型,
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同比增长。固定收益业务收入大幅度提升,资产管理和
证券经纪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2014 年本公司实现营业收
入 185,895.1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0,816.62 万元。
2013 年度,国内经济增长速度逐渐减缓,经济结构调整的压力不断增加。
在此宏观经济环境的背景下,A 股市场持续震荡下行。面对复杂而低迷的市场环
境,本公司除了继续保持固定收益业务、投资银行业务等传统优势业务外,积极
发展资产管理业务,加大融资融券等创新业务的投入,2013 年实现营业收入
103,172.3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277.4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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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业绩指标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301,016.16 185,895.18 103,172.34
营业支出 170,183.20 119,945.81 84,116.77
营业利润 130,832.96 65,949.37 19,055.57
利润总额 132,089.73 66,155.50 20,048.07
净利润 103,769.58 51,760.10 16,823.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2,127.27 50,816.62 16,277.42
(一)营业收入——会计核算口径
本公司拥有证券经纪、证券自营与交易、证券承销、资产管理、期货经纪、
基金管理等多项业务资格。营业收入包括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利息净收入、投
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汇兑收益、其他业务收入。本公司最近三年的收入
主要来源于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和投资收益。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明细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75,069.86 58.16% 102,517.89 55.15% 74,354.60 72.07%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
75,753.74 25.17% 28,722.74 15.45% 21,204.94 20.55%
收入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
66,024.00 21.93% 48,394.52 26.03% 29,291.74 28.39%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
28,553.71 9.49% 23,554.90 12.67% 23,017.31 22.31%

利息净收入 21,750.96 7.23% -10,502.89 -5.65% -2,137.02 -2.07%
投资收益 118,314.92 39.31% 84,532.06 45.47% 38,989.91 37.7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15,660.91 5.20% 9,176.80 4.94% 8,325.12 8.07%
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0,182.53 -6.70% 6,169.47 3.32% -7,972.92 -7.73%
汇兑收益 119.28 0.04% 5.88 0.00% -63.67 -0.06%
其他业务收入 5,943.68 1.97% 3,172.77 1.71% 1.44 0.00%
合计 301,016.16 100.00% 185,895.18 100.00% 103,172.34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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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是本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主要来自本公司证
券经纪、投资银行、资产管理、期货经纪等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1、经纪业务净收入 75,753.74 28,722.74 21,204.94
其中:证券经纪业务收入 74,168.33 27,533.70 19,262.16
其中: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82,288.31 27,496.86 18,180.03
交易单元席位租赁 2,643.11 2,483.56 2,617.17
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1,376.82 262.65 96.06
期货经纪业务收入 1,585.41 1,189.04 1,942.78
2、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 66,024.00 48,394.52 29,291.74
其中:证券承销业务 57,062.82 39,593.64 17,921.16
证券保荐业务 - 2,320.00 1,520.36

财务顾问业务 8,961.18 6,480.88 9,850.22
3、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 28,553.71 23,554.90 23,017.31
4、投资咨询业务净收入 4,738.42 1,279.12 666.41
5、其他收入 - 566.60 174.20
合计 175,069.86 102,517.89 74,354.60
注:2013 年度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中主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为 J.P. Morgan Holdings (Hong Kong) Limited 提供的财务顾问服务确认的收入,
2013 年度确认收入 42,915,240.00 元。
公司 2015 年度、2014 年度、2013 年度实现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分别为
175,069.86 万元、102,517.89 万元、74,354.60 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
比重分别为 58.16%、55.15%、72.07%。2015 年度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增
长 70.77%,2014 年公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增长 37.88%,主要原因为:
1)市场交易量增加,经纪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证券承销业务规模增加。2013
年度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有较大幅度的提升,
主要原因为:1)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大幅增长;2)经纪业务收入增加。
2、利息净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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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的利息收入主要包括资金存放金融同业、融资融券、买入返售等获取
的利息;利息支出主要包括为客户资金存款、卖出回购、拆入资金、短期融资券
以及次级债等支付的利息。本公司利息净收入主要取决于经纪业务客户存款规
模、融资融资规模、买入返售业务规模、同业存款利率与一般活期存款利率之间
产生的利差以及卖出回购业务规模与公司债务融资的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利息净收入明细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年度
利息收入
存放金融同业利息收入 29,928.03 10,749.33 8,518.15
其中:自有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9,537.04 5,897.81 4,632.94
客户资金存款利息收
20,390.99 4,851.52 3,885.21

融资融券利息收入 47,631.40 12,487.74 2,955.5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26,277.98 2,755.88 3,251.49
其中:股票质押式回购利息收
24,133.59 551.58 -

其他 - 3.36 -
小计 103,837.41 25,996.31 14,725.20
利息支出
客户资金存款利息支出 3,867.70 843.20 643.1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 45,342.07 20,750.21 11,782.16
拆入资金利息支出 7,398.60 2,317.70 714.48
其中:转融通利息支出 6,565.73 1,719.22 443.48
短期融资券利息支出 1,895.94 4,616.28 2,915.38
次级债利息支出 17,889.67 7,788.60 727.46
收益凭证利息支出 5,545.65 96.36 -
其他 146.83 86.84 79.63
小计 82,086.45 36,499.20 16,862.22
利息净收入 21,750.96 -10,502.89 -2,137.02
公司 2015 年度、2014 年度、2013 年度实现的利息净收入分别为 21,750.96
万元、-10,502.89 万元、-2,137.02 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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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5.65%、-2.07%。2015 年度利息净收入为正数且大幅增长主要系由于
融资融券业务和股票质押回购业务规模增长以及客户资金存放增加,相应利息收
入大幅增长。2014 年度利息净收入为负值主要原因是以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
支出、短期融资券利息支出和次级债利息支出为主的利息支出合计大于利息收入
合计。2013 年利息净收入为负值主要原因是发行短期融资券以及卖出回购业务
所产生的利息支出。
2014 年度,公司继续加大融资融券业务规模,实现融资融券利息收入
12,487.74 万元,较去年同期上涨 322.52%。2015 年度,公司继续加大融资融
券业务规模,实现融资融券利息收入 47,631.40 万元,较年初增长 281.43%。
3、投资收益
本公司的投资收益包括证券自营与交易业务投资的金融工具收益、投资联营
企业的收益。报告期内,本公司投资收益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5,660.91 9,176.80 8,325.12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
3,016.22 25.00 -

金融工具投资收益 99,637.78 75,330.26 30,664.79
其中:持有期间取得的收益 54,348.66 49,448.41 22,733.3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50,933.84 47,228.62 22,817.20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622.12 2,954.56 1,255.75
-持有至到期投资 216.62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423.93 -734.77 -1,339.57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收益 45,289.12 25,881.85 7,931.4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22,167.42 44,237.68 4,812.28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8,779.57 -816.98 -943.33
-衍生金融工具 3,927.35 -16,596.05 -440.2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414.78 -942.79 4,502.68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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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年度
合计 118,314.92 84,532.06 38,989.91
公司 2015 年度、2014 年度、2013 年度实现的投资收益分别为 118,314.92
万元、84,532.06 万元、38,989.91 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9.31%、45.47%、37.79%。
2015 年度公司实现投资收益 118,314.92 万元,较 2014 年度增长 39.96%;
2014 年度公司实现投资收益 84,532.06 万元,较 2013 年度增长 116.80%,主
要系由于国内股票及债券市场行情好转,公司固定收益交易业务收益取得大幅增
长。2013 年度公司实现投资收益 38,989.91 万元,较 2012 年度下降 28.06%,
主要由于 2013 年我国债券市场波动导致债券交易业务的缩减。
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投资收益中衍生金融工具核算的内容包括股指
期货投资收益、国债期货投资收益、利率互换投资收益、收益互换投资收益。与
上述衍生金融工具相关的现货持仓的总体损益则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核算。2014 年度、2015
年度投资收益中衍生金融工具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股指期货投资 1,596.36 -13,074.43
国债期货投资 633.63 -503.76
利率互换 2,154.03 -1,387.31
收益互换 -370.14 -1,630.56
收益凭证 -137.63 -
股票期权 51.10 -
合计 3,927.35 -16,596.05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本公司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主要来自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衍生金融
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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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本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年度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3,707.34 13,840.08 -7,167.73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25,040.13 -5,432.26 -109.83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工具 1,150.26 -2,238.35 -695.36
合计 -20,182.53 6,169.47 -7,972.92
2015 年度、2014 年度、2013 年度,本公司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为
-20,182.53 万元、6,169.47 万元、-7,972.92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70%、3.32%、-7.73%。
5、其他业务收入
2015 年度本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为投行大厦租赁业务收入。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年度
租赁 5,943.68 3,167.09 1.44
咨询服务 - 5.68 -
合计 5,943.68 3,172.77 1.44
(二)营业收入——业务类型分类
本公司营业收入按业务类型主要分为:证券经纪业务收入、证券自营业务收
入、固定收益业务收入、投资银行业务收入、资产管理业务收入、期货经纪业务
收入和直投业务收入。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固定收益 76,226.32 25.32% 83,412.97 44.87% 19,100.38 18.51%
投资银行 25,235.45 8.38% 26,051.16 14.01% 24,837.92 24.07%

资产管理 48,780.17 16.21% 34,681.41 18.66% 24,231.00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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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证券经纪 105,093.84 34.91% 36,495.83 19.63% 24,998.55 24.23%

证券自营 30,790.57 10.23% 5,842.33 3.14% 2,841.53 2.75%
期货经纪 4,139.59 1.38% 2,234.08 1.20% 2,490.93 2.41%
直投 4,107.54 1.36% 2,158.38 1.16% 983.32 0.95%
未分配 11,200.80 3.72% 1,352.98 0.73% 4,739.33 4.59%
抵消 -4,558.11 -1.51% -6,333.95 -3.41% -1,050.63 -1.02%
合计 301,016.16 100.00% 185,895.18 100.00% 103,172.34 100.00%
注:由于合并资产管理计划的影响,2015 年固定收益业务收入增加 666.14 万元、资产管理
业务收入增加 5,551.10 万元、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增加 855.40 万元,自营业务收入增加
455.02 万元,共计 7,527.66 万元;2014 年固定收益业务收入增加 1,411.85 万元、资产管
理业务收入增加 4,258.76 万元、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增加 450.99 万元,共计 6,121.60 万元;
2013 年固定收益业务收入增加 493.87 万元。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固定收益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
产管理业务和证券经纪业务。2015 年度、2014 年度、2013 年度,上述四项业
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4.82%、97.17%、90.30%。公司在保持上述
四项业务基础上,积极发展期货经纪业务、直投业务和证券自营业务。
公司一直以来都重视固定收益业务的发展,不断加大对固定收益业务的投
入。同时,根据市场的变化,不断调整业务方向和内部组织结构,特别是 2012
年本公司积极推进债券做市服务,进一步提高固定收益业务的盈利能力,并形成
了领先的市场地位。2015 年度、2014 年度、2013 年度,公司固定收益业务收
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5.32%、44.87%、18.51%。
公司顺应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潮流,加大了对投资银行业务的投入。为打通境
内外业务通道、进一步开拓境内外投资银行业务,公司与 J.P. MORGAN BROKING
(HONG KONG) LIMITED 合资成立了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
客户提供跨境式企业融资并购服务奠定基础。2015 年度、2014 年度、2013 年
度,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8.38%、14.01%、24.07%。
公司重视资产管理业务,组建了优秀的业务团队,创建了“创金资产”管理品
牌,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市场变化完善内部组织结构。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管理
业务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和良好的业绩。2015 年度、2014 年度、2013 年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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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6.21%、18.66%、23.49%。
近年来,证券市场一直呈现反复震荡调整的态势,加之中国证监会对于证券
经纪业务经营牌照限制逐步放开,券商之间经纪业务竞争已经进入白热化阶段。
公司一方面顺应政策导向,积极在各地新设营业部,开拓新的市场,另一方面努
力提升经纪业务内部管控水平,重点由产品服务向客户服务导向,通过流程梳理
和细化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水平。此外,公司加大对融资融券等创新业务的投入。
2015 年度、2014 年度、2013 年度,公司经纪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
为 34.91%、19.63%、24.23%。
1、固定收益业务
报告期内,按业务内容划分,固定收益业务收入主要包含债券销售和交易业
务。公司凭借自身庞大的客户网络,大力发展债券销售和交易业务,报告期内,
固定收益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债券销售业务 42,228.80 25,543.68 7,700.93
债券交易业务 33,997.52 57,869.29 11,399.45
固定收益业务收入合计 76,226.32 83,412.97 19,100.38
注:以上相关收入数据均为净收入。
公司 2015 年度、2014 年度、2013 年度债券销售业务收入分别为:42,228.80
万元、25,543.68 万元、7,700.93 万元,2014 年随着债券市场回暖,公司迅速
把握市场形势,加大对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券品种的承分销业务规模。
2015 年度,债券承分销业务规模继续保持增长态势。
公司债券交易业务收入波动较大,2015 年度、2014 年度、2013 年度债券
交易业务收入分别为:33,997.52 万元、57,869.29 万元,11,399.45 万元。
报告期内,债券交易业务按会计核算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投资收益 43,032.23 64,913.78 27,51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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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公允价值变动 4,347.23 7,452.64 -6,241.90
回购净利息收入 -13,381.94 -14,497.14 -9,876.49
债券交易业务合计 33,997.52 57,869.29 11,399.45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交易业务收入变动主要受债券市场景气度的影响。2015
年度,债券交易业务共实现收入 33,997.52 万元,同比下降了 41.25%。2014
年度,受债券市场回暖的影响,公司加大债券交易业务规模,全年实现收入
57,869.29 万元。2013 年度,公司积极应对债券市场大幅波动对公司债券交易
业务的影响,实现收入 11,399.45 万元。
2、投资银行业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主要包括证券承销业务收入、保荐收入
和财务顾问业务收入。2015 年度、2014 年度、2013 年度,公司投资银行业务
收入分别为 25,235.45 万元、26,051.16 万元、24,837.92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变动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项目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 18,009.44 71.37% 18,960.64 72.78% 12,397.29 49.91%
其中:股票承销与保荐业务 7,850.00 31.11% 10,167.46 39.03% 7,814.49 31.46%
债券承销业务 10,159.44 40.26% 8,793.18 33.75% 4,582.80 18.45%
财务顾问业务 4,097.08 16.24% 2,909.36 11.17% 9,203.52 37.05%
其他 3,128.93 12.40% 4,181.16 16.05% 3,237.11 13.03%
合计 25,235.45 100.00% 26,051.16 100.00% 24,837.92 100.00%
注:以上收入相关数据均为净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以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为主,2015 年度、
2014 年度、2013 年度,公司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收入占投资银行业务的比重分
别为 71.37%、72.78%、49.91%。2014 年度,公司加大债券承销业务、股票市
场再融资和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拓展,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收入同比增加 5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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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项目执行需要较长周期,项目从承揽、承做、
再到最终确认收入需要一定时间,收入并不在会计年度均匀完成。
2013 年度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中主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第一创业摩根大通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 J.P. MORGAN HOLDINGS (HONG KONG) LIMITED 提供的财务
顾问服务确认的收入,2013 年度确认收入 42,915,240.00 元。
上述财务顾问服务内容为:(1)提供与中国公司交易相关的研究,并对与交
易相关的中国区域和经济发展提供分析(包括宏观和策略);(2)协助与交易相
关的信息收集、尽职调查、会议服务和基本财务分析,提供与交易相关的中国资
本市场、行业及公司的信息及获取途径;(3)协助 J.P. Morgan Holdings (Hong
Kong) Limited 和其附属企业在中国识别潜在的投资者,收集投资者反馈;(4)
为在国际板上市的证券提供探讨,为 J.P. Morgan Holdings (Hong Kong) Limited
和其附属企业在中国提供其他融资活动。
上述财务顾问服务收费计算方式是每位业务人员全年工作小时数乘以其单
位时间成本(依据级别不同分为五个档次)加总,单位时间成本涵盖平均薪酬、
后台支持费用及其他经营成本的分摊。
3、资产管理业务
本公司于 2009 年开始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目前产品主要包括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创金合信发行的公募基金与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2015 年度、2014 年度、2013 年度,公司资产管理业
务收入分别为 48,780.17 万元、34,681.41 万元、24,231.00 万元,2015 年度、
2014 年度和 2013 年度分别同比增长 40.65%、43.13%和 411.66%。
报告期内,资产管理业务收入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收入小计 14,070.53 13,409.91 14,449.93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收入小计 13,309.73 10,144.99 8,567.39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收入小计 545.86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收入
627.59 - -
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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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其他 20,226.46 11,126.52 1,213.68
合计 48,780.17 34,681.41 24,231.00
2015 年度、2014 年度、2013 年度公司定向和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合计收入
分别为 27,380.25 万元、23,554.90 万元、23,038.30 万元,2015 年度、2014
年度增长率分别为 16.24%、2.24%,增长趋势较快。
报告期内,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资金规模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
与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具体情况”相关内容。
4、证券经纪业务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2013 年度,公司证券经纪 业务收入 分别为
105,093.84 万元、36,495.83 万元、24,998.55 万元,2015 年度、2014 年度以
及 2013 年度分别同比增长 187.96%、45.99%以及 57.96%,主要系由于融资融
券业务发展较快。
(1)按区域划分的证券经纪业务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净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证券经纪业务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净收入按地区分布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净收入 占比 净收入 占比 净收入 占比
广东省 27,461.07 33.37% 10,399.55 37.82% 7,279.87 40.04%
北京市 17,670.89 21.47% 7,138.73 25.96% 4,354.02 23.95%
上海市 12,159.42 14.78% 1,402.67 5.10% 911.02 5.01%
河北省 7,152.54 8.69% 2,829.60 10.29% 2,027.40 11.15%
湖南省 5,549.61 6.74% 1,786.68 6.50% 1,057.25 5.82%
浙江省 4,610.61 5.60% 1,359.86 4.95% 874.96 4.81%
其他地区 7,684.17 9.34% 2,579.77 9.38% 1,675.52 9.22%
合计 82,288.31 100.00% 27,496.86 100.00% 18,180.13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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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月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 33 家证券营业部,其中 26 家为 2010
年以来新设营业部。上述 33 家证券营业部主要集中在广东省内城市及东部发达
地区的一二线城市,其中广东省内设有 12 家证券营业部,2015 年度实现净收入
占比为 33.37%,北京设有 2 家证券营业部,2015 年度实现净收入占比为
21.47%。2013 年至 2015 年,随着广东省外证券营业部的逐步设立,广东省内
营业部对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净收入的贡献分别为 40.04%、37.82%和 33.37%,
呈逐步降低的趋势。随着大量广东省外新设证券营业部逐步发展壮大,公司在优
化营业网络的基础上通过为客户提供更加丰富的产品线和更加优质的服务获得
证券经纪业务的长远发展。
(2)按交易品种分析的经纪业务代理买卖证券交易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经纪业务按交易品种分析的代理买卖证券交易金额如下:
单位:亿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交易金额 市场份额 交易金额 市场份额 交易金额 市场份额
A 股股票 18,822.66 3.51‰ 3,223.24 2.15‰ 2,106.40 2.28‰
B 股股票 19.22 2.30‰ 5.81 2.90‰ 7.45 2.62‰
基金 1,031.84 3.25‰ 124.07 1.28‰ 32.32 1.10‰
债券 255.49 7.94‰ 356.65 12.12‰ 182.08 8.67‰
债券回购 8,962.29 6.89‰ 7,432.32 8.40‰ 3,814.70 6.07‰
合计 29,091.49 - 11,142.09 - 6,142.95 -
注 1:债券包括国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次级债券、私募债券等;
注 2:证券交易金额为买入成交金额与卖出成交金额的合计数;
注 3:债券回购包括债券融资回购交易和债券融券回购交易;
注 4:债券和债券回购不包括银行间市场数据;
注 5:市场份额根据 wind 资讯数据统计;
注 6:A 股股票交易金额不含转入融资融券担保品账户的交易金额。
2013 年至 2015 年,公司代理买卖 A 股股票、B 股股票及基金交易的市场
份额基本稳定,债券市场以及债券回购交易的市场份额有所波动。2015 年,公
司代理买卖 A 股股票的市场份额较年初提升 1.36‰,债券市场以及债券回购交
易的市场份额有所下降。
(3)经纪业务代理买卖证券账户增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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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经纪业务代理买卖证券账户情况如下:
单位:个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期末账户数(户)(正常交易证
568,802 324,462 292,550
券账户)
其中:机构客户 1,704 1,284 1,026
个人客户 567,098 323,178 291,524
报告期内,公司增设营业部,加大机构业务条线资源整合力度、加强业务流
程管理、提升机构客户服务水平,同时也加大对机构客户的营销力度,报告期内
公司经纪业务代理买卖证券账户数量稳步增长。
5、证券自营业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证券自营业务范围主要包括权益类证券投资和权益类衍生
品多策略投资,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证券市场情况,证券自营业务品种及规模作
出了主动调整。2015 年度,2014 年度,2013 年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30,790.57
万元、5,842.33 万元、2,841.53 万元,主要受证券市场波动及公司投资策略的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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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报告期股票、基金及衍生品投资业务情况
单位:万元
品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种 规模 收益 收益率 规模 收益 收益率 规模 收益 收益率

16,505.46 7,211.96 43.69% 19,127.57 4,860.15 25.41% 26,428.15 -96.01 -0.36%


26,579.40 9,615.30 36.18% 5,439.24 279.96 5.15% 4,846.35 -39.63 -0.82%


95,950.36 15,266.37 15.91% 64,519.74 2,742.95 4.25% 18,674.09 1,131.22 6.06%


139,035.22 32,093.63 23.08% 89,086.55 7,883.06 8.85% 49,948.59 995.58 1.99%

注1:自营证券规模=报告期自营证券占用成本累计日积数/报告期天数;
自营证券收益总额=自营证券差价收入+期末结存证券浮动盈亏-期初结存证券浮动盈亏;
自营证券收益率=自营证券收益总额/自营证券规模×100%;
注 2:其他包含权证、理财产品、股指期货套保组合。
1-1-501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6、期货经纪业务
本公司期货经纪业务收入系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一创期货经营业务收入。
一创期货通过组建量化研究分析团队,主要为机构投资者和其他客户提供量化交
易技术服务,根据客户需求开发套期保值策略和模型,在市场上建立了良好的口
碑,形成了核心竞争力。
2015 年度、2014 年度,2013 年度,一创期货营业收入分别为 4,139.59 万
元、2,234.08 万元、2,490.93 万元,2015 年度同比上升 85.29%,2014 年度同
比下降 10.31%,2013 年度较上年下降 6.91%,具体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716.13 1,250.01 1,960.15
投资收益 -117.40 56.50 -
其他收入(含公允价值变
2,540.86 927.58 530.78
动)
营业收入合计 4,139.59 2,234.08 2,490.93
(三)营业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支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营业税金及附加 19,392.20 11.39% 11,283.88 9.41% 6,635.70 7.89%
业务及管理费 145,456.58 85.47% 107,820.48 89.89% 77,440.58 92.06%
资产减值损失 4,182.76 2.46% 108.46 0.09% 40.50 0.05%
其他业务成本 1,151.66 0.68% 733.00 0.61% - -
合计 170,183.20 100.00% 119,945.81 100.00% 84,116.77 100.00%
1、营业税金及附加
本公司营业税金及附加随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券承销
业务、财务顾问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等收入的变动而变动。报告期内,公司营业
税金及附加明细情况如下:
1-1-502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营业税 17,282.94 10,052.72 5,907.48
城建税 1,212.26 707.56 415.19
教育费附加 519.54 303.45 178.10
地方教育费附加 343.50 201.95 118.40
其他附加税费 33.96 18.19 16.53
合计 19,392.20 11,283.88 6,635.70
2、业务及管理费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及管理费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占比 2014 年度 占比 2013 年度 占比
职工薪酬 102,750.02 70.64% 75,143.75 69.69% 44,482.15 57.44%
租赁费 5,649.10 3.88% 5,833.66 5.41% 6,192.77 8.00%
投资者保护基金 4,283.30 2.94% 1,361.28 1.26% 815.44 1.05%
差旅费 2,378.65 1.64% 1,866.10 1.73% 1,538.27 1.99%
折旧费 2,273.76 1.56% 1,734.12 1.61% 1,982.25 2.5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018.18 1.39% 2,824.75 2.62% 2,287.06 2.95%
无形资产摊销 1,995.63 1.37% 1,771.83 1.64% 1,611.82 2.08%
邮电通讯费 1,946.30 1.34% 1,837.86 1.70% 1,949.44 2.52%
业务招待费 1,940.50 1.33% 1,755.21 1.63% 1,565.64 2.02%
销售服务费 1,812.89 1.25% 5,119.90 4.75% 8,250.22 10.65%
其他 18,408.24 12.66% 8,572.03 7.95% 6,765.52 8.74%
合计 145,456.58 100.00% 107,820.48 100.00% 77,440.58 100.00%
2015 年度、2014 年度、2013 年度,公司业务及管理费分别为:145,456.58
万元、107,820.48 万元、77,440.58 万元,2015 年、2014 年,随着公司业务的
增长,业务及管理费较上年同期增长分别为 34.91%、39.23%。
公司业务及管理费主要为职工薪酬,2015 年度、2014 年度、2013 年度,
公司职工薪酬支出占业务及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70.64%、69.69%、57.44%。
公司业务及管理费中的销售服务费是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公司作为
1-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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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与代销机构签订推广或销售代理协议产生的,主要包括一次性销售费和客
户维护费。一次性销售费是指管理人在推广期销售结束后向代销机构支付的营销
奖励费用;客户维护费是指从集合计划成立之日起,管理人按照代销机构在集合
计划存续期间的客户保有量,向代销机构支付的费用。根据合同约定,上述费用
直接划入代销机构的指定账户。
根据不同的约定,客户维护费分为与收入(管理费、业绩报酬)挂钩的销售
服务费和与规模(当年销售规模、当年保有规模)挂钩的销售服务费。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服务费构成及主要合同内容如下:
1-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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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2013 年
主要合同条款
项目 收入 规模 销售服务费 费用比例
及费用区间
客户维护费:
与 收
与管理 存量资管计划
入 挂 15,591,701.84 - 5,662,807.45 36.32%
费相关 管 理 费 的
钩的
30%-45%
销 售
与业绩 客户维护费:
服 务
报酬相 119,740,014.37 - 56,488,265.27 47.18% 业绩报酬的

关 15%-50%
一次性销售
费:推广期代
与 规 与当年
销机构累计代
模 挂 销售规 - 4,797,785,000.00 14,986,961.00 0.31%
销本集合计划
钩的 模相关
的 金 额 的
销 售
0.1%-0.5%
服 务
与当年 客户维护费:

保有规 - 2,514,832,448.39 5,364,118.50 0.21% 持有规模的
模相关 0.15%-0.4%
合计 135,331,716.21 7,312,617,448.39 82,502,152.22 - -
单位:元
2014 年
费用比 主要合同条款及
项目 收入 规模 销售服务费
例 费用区间
与 与 管 客户维护费:存
收 理 费 15,640,537.26 - 7,870,372.00 50.32% 量资管计划管理
入 相关 费的 30%-100%


的 与 业
客户维护费:业
销 绩 报
105,952,709.79 - 36,104,653.28 34.08% 绩 报 酬 的
售 酬 相
15%-50%
服 关


与 与 当 一次性销售费:
规 年 销 推广期代销机构
模 售 规 - 41,450,000.00 331,600.00 0.80% 累计代销本集合
挂 模 相 计划的金额的
钩 关 0.1%-0.8%

与 当

年 保 客户维护费:持

有 规 2,382,402,162.73 6,892,370.93 0.29% 有 规 模 的

模 相 0.15%-0.4%



1-1-505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121,593,247.05 2,423,852,162.73 51,198,996.21 - -

单位:元
2015 年度
主要合同
费用比
项目 收入 规模 销售服务费 条款及费

用区间
与收 与管理费相 分成比例
11,550,075.72 - 4,148,571.87 35.92%
入挂 关 25%-50%
钩的
销售 与业绩报酬 分成比例
48,664,352.89 - 12,048,310.58 24.76%
服务 相关 15%-30%

与规 销售规模
与当年销售
模挂 - 10,044,776.12 138,275.46 1.38% 的
规模相关
钩的 1%-1.5%
销售 保有规模
与当年保有
服务 - 339,339,580.70 1,793,764.29 0.53% 的
规模相关
费 0.5%-1%
合计 60,214,428.61 - 18,128,922.20
2013 年度,与管理费相关的销售服务费占管理费收入的 36.32%,与业绩报
酬相关的销售服务费占业绩报酬收入的 47.18%,与当年销售规模相关的销售服
务费占当年销售规模的 0.31%,与当年保有规模相关的销售服务费占当年保有规
模的 0.21%,均在合同条款规定的费用区间范围内;2014 年度,与管理费相关
的销售服务费占管理费收入的 50.32%,与业绩报酬相关的销售服务费占业绩报
酬收入的 34.08%,与当年销售规模相关的销售服务费占当年销售规模的 0.80%,
与当年保有规模相关的销售服务费占当年保有规模的 0.29%,均在合同条款规定
的费用区间范围内。2015 年度,与管理费相关的销售服务费占管理费收入的
35.92%,与业绩报酬相关的销售服务费占业绩报酬收入的 24.76%,均在合同条
款规定的费用区间范围内。综上所述,公司销售服务费与经营业务是匹配的。
3、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断加强内部运营管理,完善内部控制,未发生计提大额
坏账准备情况。本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1-1-506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坏账准备计提 102.61 108.46 40.5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
4,080.15 - -
备计提
合计 4,182.76 108.46 40.50
4、其他业务成本
报告期内,本公司其他业务成本包括投行大厦折旧以及物业管理支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1,151.66 393.59 -
其他支出 - 339.40 -
合计 1,151.66 733.00 -
(四)营业外收支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明细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8.31 27.64 16.85
政府补助 800.00 138.25 448.68
奖励金 - 60.00 40.00
其他 493.84 415.34 534.72
合计 1,302.15 641.23 1,040.24
注:“其他”主要为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报告期内,本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来自于政府补助、税收返还等。报告期内
政府补助情况如下:
1-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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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具体性质和内容 形式 取得时间 金额(万元)
2015年度
系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圳市支持金融
业发展若干规定实施细则补充规定》
政府奖励 货币资金 2015年2月 500.00
(深府(2013)12号)规定,给予公
司的奖励
根据《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
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福田区产业
政府奖励 货币资金 2015年2月 300.00
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金融业和企业上市
实施细则》,给予公司的奖励
合计 800.00
2014年度
系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依据《深圳市支
持金融业发展若干规定实施细则》(深
租房补贴拨款 府〔2009〕6号)和《深圳市金融发展 货币资金 2014年6月 11.72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给予公司的租房
补贴。
北京市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给予
政府奖励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货币资金 2014年5月 14.40
的非公有制企业政府奖励。
系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依据《关于促
进首都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京发改
租房补贴拨款 货币资金 2014 年 12 月 112.13
[2005]197号),给予第一创业摩根大通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租房补贴。
合计 138.25
2013 年度
系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依据《关于促
进首都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京发改
租房补贴拨款 货币资金 2013 年 2 月 82.58
[2005]197 号),给予第一创业期货有
限责任公司的租房补贴。
系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依据《关于促
进首都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京发改
租房补贴拨款 货币资金 2013 年 9 月 26.28
[2005]197 号),给予第一创业期货有
限责任公司的租房补贴。
系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依据《关于促
进首都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京发改 2013 年 11
租房补贴拨款 货币资金 229.82
[2005]197 号),给予第一创业摩根大 月
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租房补贴。
系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依据《深圳市经
企业改制上市 贸信息委、深圳市财政委关于下达
培育项目资助 2013 年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 货币资金 2013 年 7 月 110.00
专项资金企业改制上市培育项目资助
经费
计划的通知》(深经贸信息中小字
[2013]85 号),给予公司的资助经
1-1-508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项目 具体性质和内容 形式 取得时间 金额(万元)
费。
合计 448.68
2、营业外支出
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处置损失、捐赠支出等。报告期内,公司
营业外支出明细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8.23 57.82 17.75
捐赠支出 16.00 15.60 30.00
赔偿款支出 16.17 360.07 -
其他 4.99 1.60 -
合计 45.39 435.09 47.75
(五)所得税费用
本公司所得税费用的变动趋势与利润总额保持一致。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
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26,715.75 17,443.39 4,563.96
递延所得税费用 1,604.40 -3,047.98 -1,339.07
合计 28,320.15 14,395.41 3,224.89
公司所得税费用 2015 年度同比上涨 96.73%,2014 年度同比上涨 346.38%,
2013 年度比 2012 年度下降 36.90%。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主要是
公司利润总额的变化导致当期所得税费用变化。
(六)其他综合收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其他综合收益是未在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
1-1-509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和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报告期内,本公司其他综合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 年度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9,383.30 11,061.22 -1,476.34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
9,384.55 11,040.96 -1,476.34
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 - -
其他综合收益
1.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 - -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中享有的份额
(2)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9,384.55 11,040.96 -1,476.34
他综合收益
1.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38.59 -1.66 -
益中享有的份额
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9,345.96 11,042.61 -1,476.34
值变动损益
3. 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 - -
部分
5.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
-1.25 20.26 -
收益的税后净额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50,108.32 681,594.37 17,984.7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56,743.59 434,002.92 213,198.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3,364.73 247,591.45 -195,213.7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688.90 7,872.91 4,160.2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854.91 26,953.68 15,623.8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66.01 -19,080.77 -11,463.59
1-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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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2,628.40 477,876.93 351,064.4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5,474.64 381,955.37 196,281.0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7,153.76 95,921.56 154,783.39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19.28 5.88 -63.6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03,471.77 324,438.12 -51,957.67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25,676.15 622,204.38 297,766.26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253,970.49 69,739.68 -41,817.92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302,912.66 125,527.73 89,341.50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47,700.00 58,000.00 9,7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178,943.03 143,884.48 -44,641.23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398,352.94 276,183.38 -
代理承销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515.26 8,259.10 5,402.3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50,108.32 681,594.37 17,984.74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72,101.16 293,011.30 69,379.02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支付的现金净额 - - 41,812.36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95,152.02 32,368.62 19,497.2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4,840.88 45,324.56 46,478.86
支付的各项税费 57,645.08 12,244.46 9,558.3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7,004.46 51,053.98 26,472.6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56,743.59 434,002.92 213,198.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3,364.73 247,591.45 -195,213.79
2015 年度、2014 年度、2013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93,364.73 万元、247,591.45 万元、-195,213.79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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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现金流量的变动主要原因为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规模、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
资规模、融资融券的业务规模以及卖出回购业务规模等的变动。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8,408.48 3,127.54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654.09 4,621.28 4,127.6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 - -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626.33 124.09 32.6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688.90 7,872.91 4,160.28
投资支付的现金 21,592.64 10,713.54 8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9,262.27 16,240.14 14,823.87
资产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 - -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854.91 26,953.68 15,623.8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66.01 -19,080.77 -11,463.59
2015 年度、2014 年度、2013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7,166.01 万元、-19,080.77 万元、-11,463.59 万元,主要为购建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以及股权投资支付的现金。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7,175.40 6,100.00 2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
7,175.40 6,100.00 200.00
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776.93 10,864.46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230,000.00 470,000.00 34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5,45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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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2,628.40 477,876.93 351,064.4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10,000.00 367,643.58 19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25,432.64 14,249.79 6,143.0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2.00 62.00 138.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5,474.64 381,955.37 196,281.0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7,153.76 95,921.56 154,783.39
2015 年度、2014 年度、2013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17,153.76 万元、95,921.56 万元、154,783.39 万元。报告期内本公司筹资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正数,主要是公司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和次级债支
持业务的发展。
四、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投资建设投行大厦。
五、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公司多年来一直坚持以“追求可持续发展,努力打造具有独特经营模式、业
绩优良、富有竞争力的一流投资银行”为公司愿景,以客户为中心,以创新为动
力,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的金融中介服务。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公司建立了“业
务特色鲜明、收入结构均衡”的业务体系,其中固定收益业务、投资银行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经纪业务为公司的核心业务,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司抵御市
场波动风险的能力,降低了因行业周期波动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从总体上看,公司的会计政策较为稳健,财务状况较为健康,未来盈利能力
良好。从国际、国内证券市场实践来看,强大的资本实力是证券公司竞争力和抗
风险能力的重要保障,证券行业已经确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监管机制,但与国外
证券公司和国内已上市的证券公司相比,目前公司的资本规模仍相对偏小,抗风
险能力存在一定不足,若本次公开发行成功实施,本公司净资本预计将大幅增加,
竞争实力将增强,有利于公司固定收益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经
纪业务等业务进一步发展与壮大,同时也有利于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等创新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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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这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盈利能力产生积极的影响。
六、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一)分红回报规划的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的股利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将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和经营发展需
要,结合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等情况,制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利润
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分红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制定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
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现金流量状况、
净资本需求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三)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方案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
符合净资本等监管要求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应当优先采取现金
方式分配股利,且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
润的 20%。
公司将根据当年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当年以现金方
式分配的利润占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具体比例及是否采取股票股利分配
方式,相关预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可以根
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未分配利润应当用于公司的经营,在确保公司高速发展的资金需求后,
兼顾公司发展和保护投资者利益,适当提高分红比例。
公司根据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
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
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
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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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 3 年(含上市当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
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四)分红回报规划的决策程序
上述分红回报规划已于 2014 年 3 月 28 日经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
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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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业务发展目标
一、公司发展目标
(一)公司愿景
追求可持续发展,努力打造具有独特经营模式、业绩优良、富有竞争力的一
流投资银行。
(二)近期目标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搭建了较为齐全的业务平台,基本完成了业务
的布局和相关人才的储备。公司将在外延式扩张的基础上,逐渐向内涵式增长方
式转变,以客户为中心,积极推动业务转型升级,不断强化和建立公司独特的竞
争优势,努力将固定收益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打造成公司的三大
品牌业务,使公司成为有独特竞争优势的优秀的上市证券公司。未来三年公司业
务发展目标:
1、固定收益业务:在保持销售业务优势的情况下,向做市业务转型,提升
交易能力,抓住时机积极创新,实现新跨越,使公司成为一流的债券交易服务提
供商。
2、投资银行业务:秉承以一流方式做一流业务的理念,为客户提供长期全
方位的服务,不断提高投资银行业务的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
3、资产管理业务:将投研优势转化为产品优势和品牌优势,实现从证券投
资向资产配置的转型,积极进行产品创新,以绝对收益为目标,为个人和机构投
资者创造稳定增值回报。为了迎接大资管时代的发展机遇,公司将不断加强投资
研究团队建设,深挖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潜力,重点推进固定收益类资管产品
创新,打造公司优秀资产管理品牌。
4、证券经纪业务:实现经纪业务从通道服务向为客户提供投资顾问和财富
管理顾问方向的转型;推动营业网点逐渐向轻型化和金融产品超市转变,提升销
售服务能力;运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紧紧围绕投
资理财服务需求,创造更好的服务体验,全力打造“易富人生”财富管理品牌,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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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成为客户信赖的财富管理伙伴。
5、证券自营业务:以绝对收益为目标,采用多种市场中性的交易策略,在
公司承受有限市场风险的情况下获得稳定回报,使证券自营业务成为公司稳定的
收入来源。
6、期货经纪业务:将服务、研发优势转化为客户规模优势、收入优势,以
客户为中心,以创新为动力,争取将一创期货打造成为领先的以金融期货为主的
投资交易服务商,成为客户在期货交易上的专业伙伴。
7、直投业务:一创投资继续积极探索和推进以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
金、并购基金、债权投资基金为主要管理对象的直投基金管理业务,围绕实体经
济需求,积极探索与产业龙头企业合作,设立股权投资基金,产融结合,实现从
主要管理自有资金向主要管理客户资金的专业投资管理机构转型,努力成为国内
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投资管理机构。
8、另类投资业务:紧密围绕机构客户,进取性地拓展大资产管理业务的领
域和空间,获取财务顾问费、管理费、投资收益等各类收入。一方面,积极开发
和设计更加多样化的、丰富的产品,为客户提供更加多样化的投资工具,比如定
向增发基金、影视投资基金、文化娱乐产业投资基金等;另一方面,积极参与到
实体经济中去,利用具有自身优势的全国性金融同业平台,帮助机构客户解决“融
资难、融资贵”问题,平滑实体经济的资金需求。
二、业务发展计划
(一)固定收益业务
1、在积极发展债券销售业务的同时,充分利用公司积累的客户优势、品牌
优势,大力发展做市等债券交易业务,为市场提供流动性服务,使公司成为一流
的债券交易服务提供商。
2、继续加大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固
定收益产品的承销力度,深入挖掘客户需求,扩大公司在债券市场上的承销能力,
进一步扩大固定收益业务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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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进行产品创新,在保持银行间市场业务优势的情况下,大力拓展交
易所债券业务。
(二)投资银行业务
1、建立各类优质客户全覆盖、股债结合的业务战略和运作模式,不断适应
市场的变化,向各类优质客户提供长期的、全方位的、有针对性的优质服务。
2、继续发展股权融资业务,大力拓展债券业务,同时积极推动并购重组财
务顾问业务,实现全业务线服务。
3、将国际资源与本土智慧相结合,结合中外股东资源,打造资本市场综合
平台,并根据不同客户的战略需要、不同资本市场的动态变化,为客户提供境内
市场融资服务以及全球其他重要市场的融资选择。
4、根据客户的需求,建立有行业专长的团队,持续跟踪服务,与客户建立
长期的战略伙伴关系。
(三)资产管理业务
1、券商资产管理业务
(1)以绝对收益为目标,继续加强投研团队建设,发挥投研优势,打造资
产管理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2)及时了解证券行业发展动态,积极创新,把产品创新作为发展资产管
理业务的驱动力。继续加强金融产品的研究和开发,丰富和完善公司产品线;充
分利用公司固定收益业务优势,为投资者提供丰富的固定收益产品,及为银行等
机构提供投资顾问服务,扩大产品数量、规模及客户范围。
(3)大力推动以资产证券化为依托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业务,实现资产
管理的多品种发展。
4、加大营销力度,进一步拓展营销渠道,提升产品的销售能力,提高资产
管理业务对公司的收入贡献率。
2、基金管理业务
(1)以市场为导向,抓住机遇,顺势而为,大力发展以主动管理为核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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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不断壮大业务规模和提高利润贡献率。
(2)加强投研团队建设,引留投研管理人才,优化投研管理机制,促进研
究成果不断向投资业绩转化,进一步提升投资管理能力。
(3)紧跟市场节奏和行业发展动态,大力推进产品线建设,重点进行有望
快速打开市场的创新型产品设计,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
(4)加强内外部资源整合,做强做深渠道合作,同时对行业发展的新型营
销模式进行探索,打造多层次的营销体系。
(四)证券经纪业务
1、从客户的需求出发,帮助客户实现财富增值。全力打造“易富汇”财富管
理品牌,致力于成为客户信赖的财富管理伙伴。
2、根据客户的特点和风险偏好,为客户推荐适合的理财产品,把营业部打
造成为金融产品的销售中心。
3、加大对融资融券业务的资金投入,提高非通道收入在经纪业务收入中的
比例,不断提高经纪业务的盈利能力。
4、紧紧围绕公司核心战略,大力发展债券零售业务,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债
券交易工具和债券投资顾问服务。
5、不断拓宽机构客户范围,在为机构客户提供研究及交易服务的同时,大
力发展为私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提供涵盖清算、估值等经纪服务的主经纪商业
务。
6、积极尝试网络金融业务,通过为客户搭建基于互联网的开户、二次业务
办理、证券交易、产品销售和客户服务为一体的网上商城(非常商城),为客户
提供安全便捷的网上服务平台,探索经纪业务的创新发展。
(五)证券自营业务
1、坚持追求绝对收益。深化价值投资理念、提升研究水平,根据资本市场
的情况,精选基金、股票、债券等投资品种,灵活进行资产配置,及时调整投资
策略和规模,平滑风险,实现业务的稳健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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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一步完善投资决策体系。提高决策机制和投资管理流程的有效性。做
到各个层次权力和责任的匹配,并对风险与收益进行合理、有效的安排,防范业
务风险。
3、采用股指期货的套利交易策略、多因子量化策略等多种市场中性的交易
策略,在公司承受有限市场风险的情况下获得稳定回报,积极探索运用股指期货、
利率互换、收益互换等金融工具对冲投资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业绩的影响。
(六)期货经纪业务
1、以金融期货为主,积极发挥服务、研发优势,提高期货经纪业务的核心
竞争力。
2、加大创新产品的研发和设计工作,开发程序化交易、套期保值等产品,
为客户提供领先的量化投资、程序化交易、选股对冲交易等服务,进一步提高期
货经纪业务能力。
3、以公司具有IB业务资格的营业部为拓展点,在各地深度挖掘客户对期货
产品和服务需求,同时在机构业务上加大与母公司各业务的深入合作,加大机构
客户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机构客户销售能力,不断扩大收入来源和客户规模。
(七)直投业务
在继续发展以节能环保等行业为重点的股权投资业务的基础上,加强投资能
力建设,积极发展以新材料、物联网、机器人等行业为主的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
业务,努力探索并购基金、债权投资基金、夹层基金等新兴直投基金形式,为客
户提供与直投业务相关的投资顾问、投资管理、财务顾问服务,形成“募、投、
管、退”的运营模式,不断扩大投资管理规模,进一步提升业务创新能力和管理
能力,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
(八)另类投资业务
1、积极寻找合适的投资机会,既为客户提供投资机会,自身也能参与到该
类投资中去。比如,积极探索影视娱乐文化产业的投资机会、积极探索国企改革
的投资机会等,获取相关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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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积极参与到实体经济中去,利用具有自身优势的全国性金融同业业务平
台,帮助机构客户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平滑实体经济的资金需求,获
取相关收入。
3、积极研究和探索中国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带来的各种投资机会,为更长远
的未来布局。
三、再融资计划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本金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有利于公司
发展规划的实施、调整和发展,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资本实力和抗
风险能力。
公司成功上市后将根据市场发展、公司经营战略以及资金需求状况,在适当
时机实施债权或股权融资计划,以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但是对于再融资公司将
采取谨慎的态度,公司将对公司发展所需要的资本补充需求进行细化和量化分
析,根据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各种融资成本,选择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的融资方式来筹集资金;同时,公司将重视股东现金回报,形成融资与分红的良
性循环。
四、拟定上述发展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1、本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政治、法律和社会环境处于正常发展的状态,
且没有发生对本公司未来的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不可抗力事件;
2、国家金融体制总体稳定,国家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继续保持一定的稳
定性和连续性;
3、国家对证券业政策遵循既定方针,不会有重大的不可预期的改变;
4、无其他不可抗力或不可预测的事件所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五、实施上述发展计划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
公司认为在实施上述发展计划的过程中,可能面临一些主要困难,主要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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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券市场周期变化的影响。证券市场作为国民经济的晴雨表,与经济整
体走势密切相关,受利率、汇率、行业等宏观经济政策影响较大,行业呈现出周
期性波动特征。作为证券市场最主要的中介服务机构,证券公司的业务开展与证
券市场的发展密切相关,业务目标的达成与否受经济环境影响较大。
2、公司所处的证券市场正处于革新和快速发展期,各项业务制度不断推出
和更新。国内每个证券公司都将面临如何在新的业务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及各项业
务保持持续发展的课题。一旦公司采取的措施不能有效地促进各项业务的发展,
则很可能在市场份额、客户资源等方面受到其他同行业竞争对手的冲击。
六、上述发展计划与本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的业务发展计划是基于公司目前的行业地位、业务特点、竞争优势、人
才储备等情况制定,是在全面总结公司现状、客观评定公司能力的基础上,对公
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与规划。发展计划的实施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强化业务优势、弥
补业务不足,为实现“追求可持续发展,努力打造具有独特经营模式、业绩优良、
富有竞争力的一流投资银行”的公司愿景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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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经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2014年度股东大会和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拟发行2.19亿股,募集资金总额将根据询价后确定的每
股发行价格乘以发行股数确定,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项目。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
根据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2014年度股东大会和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
本金,扩展相关业务。
1、加大对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的投入,进一步提升其行业竞争优势,保持其
在市场的领先地位;
2、增加对融资融券等创新业务的投入,逐步使创新业务成为公司新的收入
来源和利润增长点;
3、增加资产管理业务投入,加强产品创新,扩大资产管理规模;
4、加强研究部门基础数据库和金融工程平台的建设和招揽高素质人才,提
升公司的整体研发水平;
5、增加对子公司的投入,进一步提升其业务能力及行业地位;
6、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投入,提升后台的服务能力。
公司已经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
司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
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
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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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创新业务的审批进度及额度、
市场状况确定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以取得良好的投资效益。
具体用途如下:
(一)加大对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的投入,进一步提升其行业竞争优势,保持
其在市场的领先地位
在固定收益业务领域,本公司一直以成为“中国一流的债券交易服务提供商”
为自己的发展目标,经过多年的投入和积累,固定收益业务已发展成为本公司的
优势业务和特色业务。通过多年的经营和发展,本公司形成了较雄厚的客户基础,
积累了包括银行、基金、保险公司、投资公司和各大企业在内的大量客户,建立
了覆盖全国的客户网络,在市场上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信誉度,深得客户信任。
本公司将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扩充资本金,加大对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的投入,进一
步提升其行业竞争优势,保持其在市场的领先地位。
(二)增加对融资融券等创新业务的投入,逐步使创新业务成为公司新的收
入来源和利润增长点
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证券公司应对风险能力的不断增强,对证券公司
从事创新业务的监管限制逐步放开,可以预见诸如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
股指期货、新三板等创新业务将成为证券公司新的收入来源和利润增长点。目前
本公司已开展股指期货、场外市场业务、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其他
金融创新产品也正在积极筹划。未来,公司将积极探索各类创新业务,并根据市
场情况,在充分准备、合理论证的基础上增加对融资融券等创新业务的投入,逐
步使创新业务成为公司新的收入来源和利润增长点。
(三)增加资产管理业务投入,加强产品创新,扩大资产管理规模
近年来,本公司组建了一支专业能力强、业务经验丰富的投资和研究团队,
将投研优势转化为产品优势和品牌优势,实现从证券投资向资产配置的转型,积
极进行产品创新,以绝对收益为目标,为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创造稳定增值回报。
为了进一步扩大资产管理业务的规模,公司需要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扩充资本金,
增加资产管理业务的投入,加强产品创新,进一步增强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运营和
创新能力,不断扩大资产管理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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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研究部门基础数据库和金融工程平台的建设和招揽高素质人才,
提升公司的整体研发水平
券商的研发水平正逐渐成为是否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一项重要指标。本次发行
上市后,公司将增加对研发部门的投入,特别是加强对宏观经济和债券研究的投
入,加强对固定收益产品全产业链的研究,通过加强研究部门基础数据库和金融
工程平台的建设,为整体研究工作水平的提升提供支持。
(五)增加对子公司的投入,进一步提升其业务能力及行业地位
1、增加对一创摩根的投入
投资银行业务历来为本公司重点发展的业务。公司组建了一支专业能力强、
从业经验丰富的投资银行队伍,通过积极挖掘、精心培育细分子行业的潜在龙头
客户,向资本市场上输送了一批优质企业,帮助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发展壮大,形
成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2011年,本公司与国际知名投行摩根大通合作成立合资公司—一创摩根从
事投资银行业务,这一举措是实现本公司“追求可持续发展,努力打造具有独特
经营模式、业绩优良、富有竞争力的一流投资银行”公司愿景的重要步骤之一。
一创摩根的成立不仅有利于公司引进学习国际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经营理念,而且
还能让公司充分借鉴摩根大通在国际投资银行业务上的丰富经验,利用其覆盖全
球的金融服务系统和网络,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专业化金融服务。未来,随着一创
摩根业务规模的扩大,将需要更多的资金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市
场形势和监管情况增加对一创摩根的资金投入,进一步提升其业务运营能力及行
业地位。
2、增加对一创投资的投入
公司的直接投资业务运营平台为全资子公司一创投资,一创投资成立于
2010年4月,注册资本5亿元。自成立之初一创投资即确立了稳健的投资理念,
重点关注目标企业的发展及其未来在资本市场的价值,不断完善自身的内部控制
体系。一创投资正积极与上市公司合作,将设立物联网产业和机器人产业的股权
投资基金。未来一创投资将依托专业成熟的母公司平台,积极寻找挖掘符合国家
产业发展政策、经营风格稳健、成长性良好的投资目标公司,实现良好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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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根据市场形势,在充分论证和合理准备的
前提下,在监管部门批准的规模范围内对一创投资增资,发展直接投资业务,进
一步提升一创投资业务运营能力及行业地位。
3、增加对一创期货的投入
本公司的期货经纪业务主要以一创期货为平台开展,一创期货始终秉持“以
客户为中心,以创新为动力”的经营方针,通过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服务,不断扩
大收入来源和客户规模,致力于成为领先的期货经纪业务专家,成为客户在期货
交易上的专业顾问和伙伴。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市场形势,在充分论证和合理准备的前提
下,在监管部门批准的规模范围内对一创期货增资,发展期货经纪业务,提升其
业务运营能力及行业地位。
(六)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投入,提升后台的服务能力
信息技术系统对证券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起着重要的支撑和牵引作用,
是证券公司实现持续健康发展、迎接挑战的重要保证。近年来,本公司积极加强
信息技术系统的建设,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信息技术治理架构。未来,本公司将
有效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募集资金的运用将包括构建安全科学的
信息技术运行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公司数据中心、做好互联网金融创新的配套、
建立异地灾备中心、引进和培养优秀的专业信息技术人才等,同时公司也将对风
险管理、财务管理以及清算运营等系统继续增加投入,不断提升综合运营和服务
能力。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
方面:
1、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将有所增加,预计本次发行价格高于公
司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值,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每股净资产也将有所
增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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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业务,从本次发行完成到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还需要一个过程,短期内直接
效益可能无法明显体现。因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在短期内将相应影响公司
净资产收益率,但长期看来,本次发行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并将推进各项
业务良好发展,从而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
2、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本将大幅增加,这将扩大与净资本规模
挂钩的各项业务发展空间,并将提升公司的业务经营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3、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并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
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四、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及与公司现有
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的依据
1、与公司现有的经营规模和财务状况相适应
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分别
为3,327,352.00万元、2,111,359.90万元、1,130,357.30万元;2015年度公司实
现营业收入301,016.1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2,127.27万元;
2014年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5,895.1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0,816.62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103,172.3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16,277.42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的总资产、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大幅上升。因此,公司现有的经营规模及财务状况与本次募集资金
的实施是相适应的。
2、与公司现有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
自成立以来,公司专注于业务的发展、公司治理不断完善,已积累了丰富的
行业经验和拥有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本次募集资金的实施为现有业务的拓展或
升级,因此,公司现有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与本次募集资金的实施是相适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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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股利分配政策
(一)公司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政策遵循股利分配“同股同利”的原则。
本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载明的股利分配原则进行
股利分配。公司分配股利,可以采用现金或股票形式。每年的股利分配方案由董
事会拟定,经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
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公司每一会计年度的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2、提取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3、提取百分之十列入公司一般风险准备金;
4、提取百分之十列入公司交易风险准备金;
5、提取任意公积金;
6、分配红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
取。一般风险准备金累计余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的,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转为增加公司资
本。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二)公司发行上市后拟定的股利分配政策
1、股利分配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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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的股利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将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和经营发展需
要,结合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等情况,制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利润
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股利分配的形式选择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
符合净资本等监管要求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
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3、股利分配的顺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草案)》
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发行后的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2)提取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3)提取百分之十列入公司一般风险准备金;
(4)提取百分之十列入公司交易风险准备金;
(5)提取任意公积金;
(6)分配红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
取。一般风险准备金累计余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的,可不再提取。
公司分配红利时,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中向股
东进行现金分配的部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应确保利润分配方案实
施后,公司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不低于国家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预警标
准。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及交易
风险准备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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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利分配的时间间隔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最低比例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
二十。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第3)项规定处理。“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指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
和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
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还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
情况。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
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6、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应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公司在面临净资本
约束或现金流不足时可考虑采用发放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采用股票股利进
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7、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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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分配利润应当用于公司的经营,在确保公司高速发展的资金需求后,
兼顾公司发展和保护投资者利益,适当提高分红比例。
8、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程序
公司根据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
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
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
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
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董事会拟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董
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的,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
过,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及时予
以披露。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进行审议,充分听取不在
公司任职的外部监事意见(如有),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
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应充分听取社会公众股东意见,除设置现场会议投票
外,还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系统予以支持。
9、股利分配方案的实施时间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其中派送红股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
应自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次日起算两个月的期限。
10、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三年股利分配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三年(含发行当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
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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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发行人会计师认为,发行人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11、《公司章程》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及有关规定
《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及有关规定如下:
第二百三十一条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执行持续、稳定的利
润分配政策。公司采用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公
司盈利、符合净资本等监管要求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当
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股利分配具体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股利分配具体方案,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
表决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股利分配
具体方案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
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发表明
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
审议。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
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股利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全体监
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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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
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
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
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
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董事会拟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董
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的,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
过,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及时予
以披露。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进行审议,充分听取不在
公司任职的外部监事意见(如有),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时,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
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除设置现场会议投票外,还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
票系统予以支持。
第二百三十二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
策,公司的股利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将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和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等情
况,制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应当优先
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
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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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第3)项规定处理。“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指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公司将根据当年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当年以现金方
式分配的利润占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具体比例及是否采取股票股利分配
方式,相关预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可以根
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应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公司在面临净资本
约束或现金流不足时可考虑采用发放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采用股票股利进
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
和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
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还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
情况。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
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12、履行的决策程序
上述股利分配政策已于2014年3月28日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制定股利分配方案主要考虑的因素
本公司制定股利分配方案时,将考虑如下因素:
1、满足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的监管要求;
2、兼顾股东的短期收益和长远利益;
3、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及筹资成本;
4、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适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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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董事会认为有关的其他因素。
三、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1、公司于2014年3月28日召开了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总股本
1,97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共计39,400,000.00元。
2、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召开了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总股本
1,97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共计98,500,000.00元。
3、公司于2016年2月19日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暂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
四、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公司于2012年4月26日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前滚存
利润的分配方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全部由
发行后新老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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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服务
(一)信息披露制度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已制订了信息报送及披露相关办法。本公司董事会
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
为董事会办公室。
(二)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服务
1、联系人:萧进华、王硕
2、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3、联系电话:(0755)23838868
4、传真号码:(0755)23838877
5、电子邮箱:IR@fcsc.com
二、重大合同
本公司的重大合同是指交易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者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
对本公司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或协议。截至2015
年12月31日,本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大合同如下:
(一)固定收益业务协议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进
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签署了关于发行人担任其金融债券承销商的固定
收益业务相关协议。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已与财政部签署了关于发行人担任其记账式
国债承销商的固定收益业务相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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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融通业务合同及复函
2013年4月15日,发行人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中国证券金
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合同》。根据转融通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提供转融通服务,向发行人出借资金、证券;发行人应向中国
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交存保证金,并按时、足额偿还转融通债务。2013年4月
26日,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申请参与转融通业务的复函》(中
证金函[2013]119号),同意发行人作为转融通业务的借入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发
行人参与转融通业务授信额度为1亿元,保证金比例档次为20%。2014年3月11
日,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调整转融通授信额度的复函》(中证
金函[2014]44号),同意将发行人参与转融通业务授信额度调整为2亿元,保证金
比例档次为20%。2014年8月14日,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调整
转融通业务授信额度和保证金比例档次的函》(中证金函[2014]245号),同意
将发行人参与转融通业务授信额度调整为8亿元,保证金比例档次为20%。2015
年2月3日,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调整转融通授信额度的复函》
(中证金函[2015]32号),同意发行人参与转融通业务授信额度调整为16亿元。
(三)投资银行业务协议
一创摩根签署的投资银行业务协议为与24家企业签署的关于一创摩根担任
其IPO、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等事项之保荐人、主承销商等与投资银行业务
相关的协议,上述项目正在进行中。
(四)资产管理业务协议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所签署的正在履行的资产管理业务重大合
同如下:
1、2012 年 8 月,发行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创金季享收益
2 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合同当事人为委托人、发行人作为管理
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托管人。
2、2012 年 5 月,发行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签订《创金聚利 2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兴业银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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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为委托人,发行人作为管理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托
管人。2012 年 8 月和 2013 年 9 月,上述三方分别签署了《创金聚利 2 号定向
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和《创金聚利 2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
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二》。
3、2012 年 5 月,发行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签订《创金聚利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为委托人,发行人作为管理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托管人。2012 年 11 月,上述三方签署了《创金聚利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
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
4、2014 年 8 月,发行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创金价值成长
5 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当事人为委托人、发行人作为管理人、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托管人。
5、2015 年 4 月,发行人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创金价值成长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当事人为委托人、发行人作为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作为托管人。
(五)融资合同
1、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已分别与 9 家金融机构签订了《融资
业务债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和分别与 5 家金融机构签订了《融资业务债权
收益权转让及远期受让合同》,约定发行人将合法开展融资业务项下发行人向其
融资客户提供融资所产生的债权对应的财产收益权利转让给该等金融机构,该等
金融机构拟以其合法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资金或自有资金受让发行人持有的融
资业务债权收益权。
2、2014 年 6 月,发行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了《国
内非银行金融机构人民币结算账户透支业务合同》,同意为发行人提供透支借款
服务,并约定向发行人提供透支额度为人民币 70,000 万元;透支借款用于债券
交易等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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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资合同
1、2015 年 3 月,公司与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添富-一创金
丰—债添利双喜添富牛 1 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公司为资产委托人及
投资顾问,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资产管理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为资产托管人。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根据合同约定认购资产
管理计划进取份额 10,000 万元。
2、2015 年 4 月,公司与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金元一创飞翔 1 号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公司作为资产委托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为资产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资产托管人。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根据合同约定认购资产管理计划进取份额 10,650.03 万元。
3、2015 年 5 月,公司与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国开泰富-
交通银行-一创 1 号债券收益分级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公司作为资产委
托人,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资产管理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为资产托管人。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根据合同约定认购资产管
理计划进取份额 8,000 万元。
4、2015 年 8 月,公司与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国联安-第一创业-
债券分级 1 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公司作为资产委托人,国联安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为资产管理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资产托管人。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根据合同约定认购资产管理计划进取份额 10,000 万
元。
5、2015 年 12 月,公司与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上投摩根—第
一创业证券—价值成长投资组合 1 号资产管理合同》,公司为资产委托人,上投
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资产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资产托管
人。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认购资产管理计划份额 5,000.00 万元。
除上述业务合同外,公司融资融券、第三方存管、股票质押式回购、债券质
押式回购产品、拆借资金等业务存在大量的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交易,此类
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且交易频繁,故不作为重大合同逐一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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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发行公司债券
2015年12月11日,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第一创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2909号)。该批复核准公司在24个月之内采取分期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
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公司债券。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于2016年1月20日发行2016年第一期公司债:
本期公司债主体信用评级AA+、债项评级AA+、金额8亿元、期限3+1年(附第3
年末发行人可提前赎回条款)、发行利率3.5%。
(二)发行短期融资券
经发行人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3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
国证监会2013年11月15日《关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
券的监管意见函》(机构部部函[2013]840号)、2014年11月26日《关于第一创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监管意见函》(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部
函[2014]1872号)和中国人民银行2014年2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第一创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通知》(银发[2014]39号)批准,发行人待
偿还短期融资券的最高余额14亿元,待偿还短期融资券最高余额自2014年2月10
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发行人可自主发行短期融资券。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发行了十一期短期融资券。截至2015年12
月31日,短期融资券余额面值为0。
(三)发行次级债券
2013年8月26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次级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11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16亿元的次级债券,公司应自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次级债券首期发行工
作,24个月内完成次级债券的后续发行工作。2014年6月20日,深圳证监局出具
《 关 于调整部分证券 机构行政审批事项有 关工作的通知》(深 证局机构字
[2014]40号),对公司发行次级债券进行事后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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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经分别于2013年11月15日、2014年7月9日、
2015年2月2日和2015年5月27日发行第一、二、三、四期次级债券,发行金额
分别为8亿元、6亿元、8亿元、8亿元,债券期限均为3年,发行利率分别为7.20%、
7.00%、7.00%、5.90%。
(四)发行收益凭证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已发行 30 期收益凭证,累计已发行规模
为 2,488,280,000.00 元,本金余额为 1,200,000,000.00 元。
四、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五、重大诉讼与仲裁
(一)重大诉讼与仲裁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
对其业务和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前述重大诉讼、仲裁系指
对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诉
讼、仲裁。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涉及重大民
事诉讼及仲裁,也未涉及刑事诉讼。
(二)一般诉讼与仲裁
(1)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一创摩根与郑自强存在一
项劳动争议,具体如下:
因劳动争议纠纷并经北京西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后,原一创摩根员工
郑自强于 2014 年 2 月 27 日起诉一创摩根及摩根大通亚洲咨询(北京)有限公
司,诉求撤销一创摩根于 2013 年 1 月 11 日发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
主张继续履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补发 2013 年 1 月 11 日至恢复劳动合同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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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之日的工资及其他正常收入,此外主张支付未休年假补偿、未付奖金、未报销
差旅费招待费等合计约 173 万元以及全部诉讼费用。一创摩根于 2014 年 3 月 5
日起诉郑自强,诉求劳动合同已合法解除。2014 年 3 月 6 日,北京市西城区人
民法院向一创摩根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决定立案审理其与郑自强劳动争议一
案。此案已分别于 2014 年 5 月 15 日、2014 年 5 月 23 日和 2015 年 2 月 5 日
举行了三次开庭审理,目前尚在审理过程中。
(2)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一创投资与宋相军存在一项
劳动争议,已诉诸仲裁机构,具体如下:
一创投资原副总经理宋相军向北京市西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
仲裁申请,该仲裁委已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作出裁决,裁决一创投资向宋相军
支付目标奖金 2,295,689.66 元、工资 140,976.99 元、合规奖励 8 万元及解除劳
动合同赔偿金 278,064 元;公司已于 2015 年 11 月 19 日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诉请无需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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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第十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
构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刘学民 钱龙海 萧进华
张 兴 汪 洪 王 德
高天相 张振鹏 缪晴辉
吕随启 付 磊 雷宏业
刘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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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周 兰 郭珈均 李清元
付军巍 孙 晶 王立洲
梁学来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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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除担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外):
马东军 王 芳 奚胜田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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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宫少林
保荐代表人:
王玉亭 温立华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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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刘学民
保荐代表人:
王 勇 熊顺祥
项目协办人:
秦厉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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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
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
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贺宝银
经办律师:
卢鑫 张晓明 刘胤宏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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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
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
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
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朱建弟
签字注册会计师:
朱颖 王斌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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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
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
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朱建弟
签字注册会计师:
朱颖 王斌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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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
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
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梅惠民
签字资产评估师:
王盈芳 孙迅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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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节 备查文件
一、本招股意向书的备查文件
1、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2、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4、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5、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6、《公司章程(草案)》;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到本公司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办公
地点查阅。
三、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9:30 - 11:30,下午2:30 - 4:30。
四、查阅网址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和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zs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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