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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河模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16-08-11
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
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
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
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宁波 横河 模具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慈溪市横河镇工业园区)
首次 公开 发行 股票 并在 创业 板上 市
招股 意向 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ssence Securities Co.,ltd.
(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招股意向书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数量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2,375 万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发行后总股本 9,500 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16 年 8 月 19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价格 人民币【 】元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6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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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声明与承诺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
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
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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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人发行前股东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承诺
(一)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胡志军、黄秀珠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
2、当首次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复权后的价格。
3、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外,本人在任职期间内(于本承诺中的
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
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另,在本人担任发行人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数量及相
应变动情况。
4、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
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5、不论本人是否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或者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
发行人处离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二)本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胡永纪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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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
2、当首次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复权后的价格。
3、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
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三)本公司股东蒋晶、陈建祥、孙学民、窦保兰、邹嗣胜、苏华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
2、当首次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复权后的价格。
3、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外,本人在任职期间内(于本承诺中的
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
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另外,在本人担任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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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数量及
相应变动情况。
4、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
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5、不论本人在发行人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发行人处离职,
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四)本公司股东杨学楼、杨国成承诺:
自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锁定期届
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
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其他 27 名自然人股东承诺:
自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
价的预案
(一)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
自发行人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
价低于发行人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即合并财务报
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情形时,公司及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启动相应的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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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
(二)公司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后,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采取以下全部或部分措施:
1、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
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票;
2、要求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并明确增持的金额和时间;
3、在上述 1、2 项措施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
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公司应要求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
持公司股票;
4、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
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5、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提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
6、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稳定股价
的方式。
公司应保证上述股价稳定措施实施过程中及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始终符
合上市条件。
公司应在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的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
会议讨论通过具体的稳定股价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实施。
公司决定采取回购股票的措施稳定公司股价的,应当遵守如下规定:
公司回购股票应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
份管理办法》等规定。具体回购方案应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作出股份回购决议后
公告。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
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
方式为集中竞价、要约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果股份回购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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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预案触发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出现预案触发条件的情形(不包括公司实施
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
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①单次用于回购股份
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公司获得募集资金净额的 2%;②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
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公司获得募集资金净额的 8%。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
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公司决定采取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削减开支、限制高管薪
酬等措施稳定公司股价的,相关决策程序、具体的方案应当符合法律、公司章程
以及公司其他相关制度的规定。
(三)公司控股股东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在不影响公司股权分布始终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稳定
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后 3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
持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在方案获得
必要的审批及授权后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增持股份
的计划。在公司披露增持发行人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控股股东将依照方案
进行增持。
控股股东增持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发行人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增持的方式为集中竞价、要约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发行人股价多次出现上述触发条件的情形(不包括控股股
东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
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的情形),控股股东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的现
金分红的 20%;②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发
行人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
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预案触发条件的情形时,以前年度已经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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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公司与控股股东可同时执行稳定股价的措施,亦可分别执行。若公司实施回
购的措施后或者控股股东增持方案在实施前发行人股票收盘价已不再符合稳定
股价措施触发条件的,控股股东可不再继续实施稳定股价的措施。
(四)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管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在不影响公司股权分布始终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且公司、控股股东均
已采取了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但该等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完毕后发行人的股票收
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发生后 3 个交易日内
通知发行人其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包括拟买入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在
公司披露其买入公司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按照计划买入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方式买入
公司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如果
在稳定股价的措施实施前公司股票收盘价已不再符合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
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继续实施稳定股价的措
施。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发行人股价多次出现预案触发条件的情形(不包括公司董
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
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
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①单次用
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过去十二
个月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20%;②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
金应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过去十二个月从发行人处领
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
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出现预案触发条件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稳定股价预案。
若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内更换或聘任新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
员,在该等人员就任前,公司应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依照本预案的规定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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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行稳定股价的义务,并要求其依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承诺提出未履行本预案义务时的约束措施。
三、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关于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的承诺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招股意向书》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
且对《招股意向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意向书》所载内容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发行人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
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1)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内,则将基于发行新股所获之募集资金,
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照发行价格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
还给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则将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 20 个交易日内,
按照发行价格和上述情形发生之日的二级市场收盘价格孰高通过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
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
股意向书》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
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情况
下,承诺将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招股意向书》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
且对《招股意向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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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2、若《招股意向书》所载内容出现前述情形,则相关主体承诺极力促使发
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若《招股意向书》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流程如下:
(1)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因此承担责任的,在收到该等认定书面通知后三个工
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2)将积极与相关中介机构、投资
者沟通协商确定赔偿范围、赔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3)经前述方式协
商确定赔偿金额,或者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赔偿金额后,依据前
述沟通协商的方式或其它法定形式进行赔偿。
四、中介机构关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发行人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及发行人律师分别承诺:因本保荐机构(本所)
未勤勉尽责,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保荐机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
发行人保荐机构承诺:本保荐机构因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
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
偿投资者损失。
五、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持股 5%以上的股东系胡志军、黄秀珠,两人就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分别承诺如下:
1、为持续地分享发行人的经营成果,本人具有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之意向。
2、在本人所持发行人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出于本人自身需要,本人存
在适当减持发行人之股份的可能。于此情形下,本人预计在锁定期届满后第一年
内减持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总额的 2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在锁定期届满后第二年内减持股份不超过本
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总额的 2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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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票的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若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且该
等减持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六、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
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
填补措施的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公司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5、如果后续公司拟提出股权激励方案,则承诺其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七、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公开
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履行就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一)若相关主体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
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发行人承诺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
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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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
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3)在本
公司未完全消除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公
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2、控股股东承诺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
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
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本人与投资者
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3)
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
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
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人完全消
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4)在本人完全消除
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将不得以任何方式
要求发行人增加本人薪资或津贴,并且亦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发行人增加支付的
薪资或津贴;(5)如本人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
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发行人指
定账户。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
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同
时,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
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
承诺事项而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独立董事除外);
(3)在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
前,本人将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发行人增加薪资或津贴,并且亦不得以任何形式
接受发行人增加支付的薪资或津贴;
(4)如本人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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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
户。
(二)若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不可抗力原因导
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应在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造成其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
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应尽快研究将投
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的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相关主体还
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应根据实际
情况提出新的承诺(发行人提出的处理方案及新承诺,还将履行相关决策、审批
程序)。
八、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票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为: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股票发行前形成的滚存利润由公司发行后新老股东按持
股比例共享。
九、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等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
行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1、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股利分配政策,股东依照其
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
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
或者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
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公司的利润分配总体形式: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
利,并且在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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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分配。
3、公司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
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
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
分配利润的范围;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
润的 20%。
此外,针对现金分红占当次利润分配总额之比例,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
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确定差异化的现金
分红比例: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前文所述之“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
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
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4、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若公司快速成长或者公司具备每股净资产摊
薄的真实合理因素,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
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的公积金用
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者转增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
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
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
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分红。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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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案及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
未分配利润应用于发展公司主营业务。
6、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
发事项。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
事和监事的意见,在上述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制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计划。
7、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公司应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如
果变更股利分配政策,必须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将根据自身实
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定或调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但公司保证现行及未来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不得违反以下原
则: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二)利润分配政策决策机制与程序
董事会应就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做出预案,该预案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
表决通过并经1/2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
修改发表独立意见。对于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董事会还应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
证和说明原因。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有关制定或修改利润分
配政策的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和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且经半数
以上监事表决通过,若公司有外部监事(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则应经外
部监事表决通过,并发表意见。
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
股东关心的问题。在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大
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并且相关股
东大会会议应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与利润分
配政策的制定或修改提供便利。
(三)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上市后三年是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时期,公司的持续发展需要股东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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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力支持,因此公司将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注重股东回报。公司上市后三年(包
括上市当年),将继续扩大现有优势产品的生产规模、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积
极寻求产业并购机会,董事会认为上市后三年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公司计划
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若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
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对
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及补充日常运营资金,逐步扩大经营规模,优化财
务结构,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目标,
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具体内容请详细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九节 财务会
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五、股利分配政策、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十、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意见
发行人所处的精密模具和精密注塑行业发展空间广阔,发行人自主创新能力
较强、销售体系较健全、生产组织效率较高、原材料供应充足。发行人在精密模
具及精密注塑领域具有竞争优势,具备坚实的客户群基础,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十一、主要风险因素特别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并请投资者认真阅
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核心客户占收入比重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为全球知名的家电、LED、洁具、医疗等制造商提供
精密模具及注塑产品。由于模具及注塑行业在细分领域、细分区域内知名的终端
产品制造商相对集中,且均有较为严格的供应商认定体系,公司在通过客户的供
应商资质认定后,双方的交易量会逐步增大,这已经成为该行业内较为常见的情
况;而公司作为处于成长期的中小企业,总体业务规模不大,由此导致公司向前
5大客户销售的收入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保持在较高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5名客户销售的产品主要为模具及注塑产品,201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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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6月,公司前5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
的比例分别为82.73%、86.20%、86.50%和85.12%。公司的客户集中度较高,虽
然公司核心客户如松下、SEB、东芝等均有严格的供应商认定体系,公司与核心
客户之间系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对市场竞争对手已形成了较强的客户资
源壁垒,但是如果公司的核心客户在经营上出现较大风险或其终止与公司的合作
关系,短期内公司将面临销售收入减少以及需要重新开发、培育新核心客户的风
险。
(二)子公司厂房租赁的风险
目前,发行人子公司深圳横河、上海恒澎、杭州日超、杭州横松的生产经营
用厂房系租赁方式取得,具体情况如下:
租赁价 出租方 是否办理 是否
租赁面积
子公司名称 租赁期限 格(万元 房屋租赁 有房
(m2) 名称 是否关联方
/年) 备案 产证
深圳市嘉隆达投资
深圳横河 12,343.5 至 2022 年 8 月 238.26 否 是 是
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竹内金属制品
上海恒澎 4,956 至 2021 年 7 月 131.33 否 是 是
有限公司
杭州下沙街道智格
杭州日超注 3,616 至 2024 年 12 月 55.54 否 否 否
社区经济联合社
杭州下沙街道智格
杭州横松 3,344 至 2024 年 12 月 51.36 否 否 否
社区经济联合社
合计 24,259.5 - 476.49 - - - -
占总面积比例 17.69% - - - - - -
注:因杭州日超与主要客户双鸟、泰贺交易量减少,所需生产经营用房需求减少,而杭
州横松生产规模扩大,故杭州日超将其上述租赁房产中3,316m2转租给杭州横松,租赁价格
为50.93万元/年。
虽然上述厂房的租赁期限均较长,但如果上述租赁协议到期不能续签而需要
搬迁或续签协议的价格等条款发生较大变化,将对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
影响。
另外,杭州日超、杭州横松目前租赁的房产,出租方下沙街道智格社区经济
联合社未取得产权证书,且无法在当地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针对上述情况,
为保障杭州日超、杭州横松在可预见的未来时间内正常使用租赁房产,杭州市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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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干区人民政府下沙街道办事处和出租方下沙街道智格社区经济联合社,出具了
《有关厂房租赁合同书补充说明》,证明该厂房所在区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
智格社区内近期没有拆迁计划。如因特殊原因需解除合同的,将按照厂房租赁合
同的规定,提前两个月进行通知;相关搬迁补偿参照国家规定和厂房租赁合同相
应条款执行。同时,下沙街道智格社区经济联合社如有其他空置标准厂房,可以
优先供给杭州日超、杭州横松选用。
虽然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下沙街道办事处和下沙街道智格社区经济联合
社出具了上述说明,但仍存在租赁的厂房在租赁合同的有效期内被强制拆迁或因
其他原因无法继续租赁,而使杭州日超、杭州横松面临生产场地被动搬迁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志军、黄秀珠、胡永纪已就此出具承诺,在租赁协议期间
内,无论何种原因致使各子公司无法继续承租上述厂房导致生产经营受损,或者
出现任何纠纷并给发行人子公司造成损失的,实际控制人将承担上述损失及相关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处罚的损失,或因搬迁产生的相关费用、停工损失或
者被有关当事人追索而支付的赔偿等),以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因此遭受经济
损失,同时及时、积极配合各子公司尽快寻找到合适的替代性的合法生产经营用
房。
(三)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实际控制人胡志军、黄秀珠、胡永纪持有本公司92.2414%的股
份,按照本次申请公开发行2,375万股测算,发行后三人仍将持有本公司69.18%
的股份。胡志军、黄秀珠分别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兼副总经理。尽管
本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了《公司章程》
及三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对外担保决策
制度》、《投资决策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等,聘请
了3名独立董事,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在组织和制度上对控股股东的行
为进行了严格规范,以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但仍不能排除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
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其他直接或间接方式对公司的经营决策、财务决策、
重要人事任免和利润分配等实施不利影响,侵害公司或公众投资者利益的风险。
(四)发行人成长性风险
发行人在未来发展过程中将面临较高的成长性风险。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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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人成长性专项意见》系基于在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发展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进行
审慎核查后,通过分析发行人的历史成长性和现有发展情况作出的判断。发行人
未来的成长受其行业发展前景、行业地位、业务模式、自主创新能力、技术水平
和研发能力、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及市场前景、营销能力等因素综合影响。如果上
述因素出现不利变化,将可能导致公司盈利能力出现波动,从而使公司无法顺利
实现预期的成长性。
(五)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的总股本规模将扩大,净资产规模及每股净资
产水平都将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实现需要一定周期,效益实现存在一
定的滞后性,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业绩未能按预期完全达标,公司未来每股收益
在短期内可能存在一定幅度的下滑,因此公司的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十二、发行人在空气净化器产品中实际发挥的作用及空气净化器
产品对发行人业绩影响的情况
2014年,发行人初步尝试开展空气净化器业务,进行产业链延伸。
发行人在空气净化器的生产过程中主要从事空气净化器机箱外壳、风扇、风
道对应模具的开发、设计和制造;机箱外壳、风扇、风道的后续注塑成型及各部
件的组装及包装,同时进行整机销售。其他相关部件例如马达、过滤网、电气控
制系统等均为外购。
2014年,发行人空气净化器实现销售收入393.28万元,实现毛利147.46万元,
对发行人经营业绩贡献较小,但因空气净化器业务占用发行人模具及注塑业务产
能而放弃模具及注塑业务的潜在订单合计约4,000万元(含税)。2015年,空气净
化器实现销售收入508.41万元、实现毛利58.47万元。由于发行人空气净化器在品
牌推广、营销渠道建设等方面处于尝试阶段,实际盈利未达预期。
2015年开始,发行人空气净化器业务占用模具及注塑的产能已大幅下降,后
续对发行人业绩影响较小。未来,发行人仍将专注于模具制造和注塑业务,空气
净化器产品不是发行人未来业务的主要发展方向。在模具、注塑、空气净化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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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产能分配上,除接到空气净化器新增订单外,发行人将不再占用产能来生产空气
净化器相关产品。
十三、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模具产能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及其风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新增300套/年模具产能,综合考虑模具行业
的市场前景,发行人的品牌优势和客户资源优势,升级模具制造设备保持竞争优
势的需要,历史模具产能利用情况及在手订单情况、以及市场开拓情况和未来市
场开拓计划等因素,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分析和论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段时间,如果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发行人自
身生产经营、客户需求等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如
期达产、产能消化不达预期,将影响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十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
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供应商、客户的构成,税收
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目前业
务规模继续保持稳定,在手订单充足,经营业绩整体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
基于2016年1-6月已实现的经营业绩、已签订订单等情况,并考虑近期宏观
经济形势,预计公司2016年1-9月营业收入及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项目 增幅(%)
(预测值)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8,256.23 4.28 27,097.5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48.82 15.26 1,951.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2,244.36 24.43 1,803.78
股东的净利润
此外,对于2016年度全年公司经营情况,基于对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变动趋
势的判断以及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的分析,预计2016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将保持稳
定,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业绩指标较2015年度无大幅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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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目 录
本次发行概况 .................................................................................................................................. 1
声明与承诺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发行人发行前股东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承诺 ....................................................... 3
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 5
三、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发行人招股意向
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 9
四、中介机构关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 10
五、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 10
六、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 11
七、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 11
八、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13
九、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等相关情况 ..................................................................... 13
十、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意见 ................................................................. 16
十一、主要风险因素特别提示 ................................................................................................. 16
十二、发行人在空气净化器产品中实际发挥的作用及空气净化器产品对发行人业绩影响的
情况............................................................................................................................................. 19
十三、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模具产能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及其风险 ................................. 20
十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 20
目 录 ............................................................................................................................................ 21
第一节 释义 ................................................................................................................................ 25
第二节 概览 ................................................................................................................................ 28
一、发行人简介 ......................................................................................................................... 28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 28
三、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29
四、募集资金的运用 ................................................................................................................. 31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32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32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33
三、预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 34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36
1-1-21
招股意向书
一、市场风险............................................................................................................................. 36
二、经营风险............................................................................................................................. 37
三、财务风险............................................................................................................................. 39
四、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 40
五、发行人成长性风险 ............................................................................................................. 41
六、管理风险............................................................................................................................. 41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42
八、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 42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43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 43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45
四、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关联关系 ......................................................................................... 45
五、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情况 ..................................................................................................... 47
六、发行人发起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50
七、发行人股本情况 ................................................................................................................. 53
八、发行人正在执行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
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 55
九、发行人员工情况 ................................................................................................................. 55
十、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保
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及约束措施 ............................................. 57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60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的情况 ............................................................................................. 60
二、行业基本情况 ..................................................................................................................... 71
三、公司在行业中的市场地位 ................................................................................................. 92
四、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 103
五、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113
六、公司的技术及研发情况 ................................................................................................... 122
七、公司获得的主要荣誉 ....................................................................................................... 129
八、公司受国家出口政策调整的影响 ................................................................................... 129
九、境外资产情况 ................................................................................................................... 129
十、公司未来三年的发展规划及目标 ................................................................................... 130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135
一、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 135
1-1-22
招股意向书
二、同业竞争........................................................................................................................... 136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 139
四、关联交易........................................................................................................................... 143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 152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基本情况 ............................................... 152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其他单位的任职情况 ....................... 156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存在的亲属关系 ................................... 157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 157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的其它对外投资情况 ........................... 159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 160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与发行人签订协议 ............................... 161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的变动情况 ........................................................... 161
九、公司治理制度的运行情况 ............................................................................................... 162
十、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和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 166
十一、报告期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 167
十二、报告期资金互借和对外担保情况 ............................................................................... 168
十三、发行人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政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 168
十四、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 ................................................................................................... 173
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176
一、发行人近三年财务报表 ................................................................................................... 176
二、审计意见........................................................................................................................... 181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181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182
五、报告期内执行的主要税收政策及税收优惠 ................................................................... 203
六、分部信息........................................................................................................................... 204
七、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204
八、主要财务指标 ................................................................................................................... 206
九、盈利预测报告 ................................................................................................................... 208
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208
十一、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 ................................................................................................... 209
十二、盈利能力分析 ............................................................................................................... 234
十三、现金流量分析 ............................................................................................................... 253
十四、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 ................................................................... 257
十五、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 ....................................... 259
1-1-23
招股意向书
十六、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 265
十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 270
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 .............................................................................................................. 272
一、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 272
二、募集资金的可行性及与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 273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 278
四、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可行性分析意见 ................................................... 284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286
一、重大合同........................................................................................................................... 286
二、对外担保情况 ................................................................................................................... 289
三、诉讼或仲裁事项 ............................................................................................................... 290
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 291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91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292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 293
四、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294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295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续) ............................................................................................... 296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续) ............................................................................................... 297
六、承担验资业务的机构声明 ............................................................................................... 298
七、承担验资复核业务的机构声明 ....................................................................................... 299
八、承担资产评估复核业务的机构声明 ............................................................................... 300
第十三节 附件 .......................................................................................................................... 301
一、附件................................................................................................................................... 301
二、查阅地点、时间 ............................................................................................................... 301
1-1-24
招股意向书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普通术语: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
指 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横河模具、股份公司
横河有限、有限公司 指 本公司前身、宁波横河模具有限公司
上海恒澎 指 上海恒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深圳横河 指 深圳市横河新高机电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横河国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深圳横河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
横河国际 指
公司
杭州日超 指 杭州日超机电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持股 75%的控股子公司
杭州横松 指 杭州横松电器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持股 60%的控股子公司
FuseWins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系发行人在美国设立的全
美国福施威 指
资子公司
上海星宁机电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胡志军控制
上海星宁 指
的公司
航旭织带 指 上海航旭织带有限公司,系上海星宁的控股子公司
宁波日锋机电有限公司,原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胡志军、
宁波日锋 指
黄秀珠控制的公司,已转让
宁波建锋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原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胡
建锋机器人 指
志军控制的公司,已注销
慈溪市凯伦电器有限公司,系实际控制人之一胡志军其弟胡志
凯伦电器 指
校控制的公司
宁波萨克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系实际控制人之一胡志军其
萨克斯 指
哥哥胡志章控制的公司
泰贺 指 发行人主要客户杭州泰贺塑化有限公司
科勒 指 发行人客户上海科勒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 指 由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的承销团
发行人律师 指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申报会计师、中汇会计师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

事务所 限公司
股票、A 股 指 面值为 1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 2,375
本次发行 指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行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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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现行的《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上市后拟实施的《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国家发改委 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 指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2016 年 1-6 月
专业术语:
在工业生产中,用于将材料强制约束成指定模型(形状)的一种
模具 指
工具
精密塑料模具 指 加工误差小于±2μm 的塑料模具
CAD 指 英文 Computer Aided Design 的缩写,计算机辅助设计
CAM 指 英文 Computer Aided Manufacture 的缩写,计算机辅助加工系统
英文 Computer Aided Engineering 的缩写,计算机辅助工程系统,
CAE 指 塑料模具生产企业使用的 CAE 系统主要用于计算机模拟分析塑
胶在模具内的成型过程
英文 Computer Aided Process Planning 的缩写,计算机辅助工艺
过程设计。它是通过向计算机输入被加工零件的几何信息(形状、
CAPP 指
尺寸等)和工艺信息(材料、热处理、批量等),由计算机自动
输出零件的工艺路线和工序内容等工艺文件的过程
MES 指 英文 Manufacturing Execution System 的缩写,制造执行系统
英文 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 的缩写,客户关系管理
CRM 指
系统
英文 In-Mold Decoration 的缩写,是一种在注塑模具内放置 Film
IMD 指 薄膜来装饰塑胶外观表面的新技术。它具有外表光洁美观、印刷
永久清晰、3D 图案立体效果等传统塑胶丝印无法比拟的优势
模内镶件注塑,其工艺非常显著的特点是:表面是一层硬化的透
明薄膜,中间是印刷图案层,背面是塑胶层,由于油墨夹在中间,
IML 指
可使产品防止表面被刮花和耐摩擦,并可长期保持颜色的鲜明不
易退色
一种通过正负电荷(流)脉冲,在瞬间放电,产生高温将材料去
电火花机 指
除,实现加工的一种机器设备
计算机数字控制机床 Computer Numerical Control 的简称,是一
CNC 指
种由程序控制的自动化机床
英文 Acrylonitrile Butadiene Styrene 的缩写,是指一种塑料名称,
ABS 指
化学名: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
英文 Polypropylene 的缩写,是指一种塑料名称,化学名:聚丙
PP 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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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英文 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 的缩写,是指一种塑料名称,化
PET 指
学名: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
英文 Polycarbonate 的缩写,是指一种塑料名称,化学名:聚碳
PC 指
酸酯
全称 Product Lifecycle Management,是一种企业信息化的商业战
PLM 指 略,遍历产品从概念到报废的全生命周期,支持与产品相关的协
作研发、管理、分发和使用产品定义信息
ERP 指 英文 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 的缩写,企业资源计划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关于企业质量管理系列化标准之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 指
一,主要适用于工业企业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旨在识别、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 指 评价重要环境因素,并制订环境目标、方案和运行程序,对重要
环境因素进行控制
本招股意向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
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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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
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是于 2012 年 12 月 11 日由宁波横河模具有限公
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7,125 万元。
公司主要业务为注塑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同时为客户开发注塑生产所必须的
塑料模具,并为客户进行后期的产品组装,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从产品设计、模具
制造、注塑成型生产到产品组装的一站式服务。
塑料制品为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内塑料制品实现的收入占公司主营
收入的比分别为 92.48%、94.83%、92.90%和 93.53%,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注塑
16,535.14 93.53 33,678.50 1. 92.90 34,729.28 94.83 37,154.91 92.48
产品
精密
1,143.24 6.47 2,574.99 7.10 1,894.17 5.17 3,019.68 7.52
模具
合计 17,678.38 100.00 36,253.49 100.00 36,623.45 100.00 40,174.60 100.00
因公司出色的模具设计能力及注塑生产能力,公司设计部与客户研发中心直
接对接,在客户开发新产品的同时,公司可同步进行新产品的模具开发,并在后
期为客户提供高效的注塑服务,实现了客户第一时间推出产品的目标。因此,公
司与松下、SEB、东芝、GF、科勒、大金、海尔等知名企业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合
作关系。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系胡志军、黄秀珠、胡永纪,其中胡志军、黄秀珠系夫妻
关系,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胡永纪系胡志军父亲。胡志军持有公司 32,269,500 股,
占发行前股份的 45.2905%;黄秀珠持有公司 32,006,612 股,占发行前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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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44.9216%;胡永纪持有公司 1,445,884 股,占发行前股份的 2.0293%。三人合计
直接持有公司 65,721,996 股,占发行前股份的 92.2414%,三人基本情况如下:
胡志军,男,1962 年 12 月 30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为 33022219621230****。
黄秀珠,女,1963 年 9 月 6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为 33022219630906****。
胡永纪,男,1932 年 2 月 5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为 33022219320205****。
三、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汇会审[2016]3815 号《审计报告》,发行人
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资产 19,605.62 19,201.64 20,060.34 20,322.79
非流动资产 25,378.15 25,336.63 22,238.89 19,649.23
资产总计 44,983.77 44,538.28 42,299.23 39,972.02
流动负债 22,482.07 20,465.38 17,768.86 15,055.61
非流动负债 156.40 3,053.89 5,620.49 8,114.30
负债总计 22,638.47 23,519.27 23,389.34 23,169.9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2,049.03 20,618.13 18,456.47 16,257.38
合计
股东权益合计 22,345.30 21,019.01 18,909.88 16,802.10
(二)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18,461.11 37,348.00 37,519.42 40,305.60
营业利润 1,591.43 3,109.81 2,435.13 3,094.78
利润总额 1,724.85 3,153.20 2,653.30 3,523.06
净利润 1,444.23 2,629.89 2,210.37 2,908.6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1,428.84 2,655.14 2,199.31 2,888.25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1,424.38 2,532.34 2,043.70 2,493.19
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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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54.95 4,962.67 3,123.91 4,284.2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49.84 -3,642.41 -3,967.78 -9,405.4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55.16 -1,534.66 24.04 5,795.51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65.25 66.35 -29.87 -113.75
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19 -148.04 -849.71 560.59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 0.87 0.94 1.13 1.35
速动比率 0.52 0.58 0.71 0.94
资产负债率(%)
52.26 55.48 57.28 59.68
(母公司)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
3.09 2.89 2.59 2.28
股净资产(元/股)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13 4.32 4.14 4.86
存货周转率(次) 1.81 3.93 4.35 5.6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3,200.08 5,792.72 5,120.97 5,704.15
(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5.82 4.46 3.54 5.86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
0.32 0.70 0.44 0.60
量净额(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00 -0.02 -0.12 0.08
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普
通股股东净利润,加权平 6.70 13.68 12.67 19.50
均)(%)
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普
6.68 13.09 11.83 17.06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加权
平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0 0.37 0.31 0.41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
0.20 0.36 0.29 0.35
常性损益)(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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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四、募集资金的运用
本次募集资金拟按轻重缓急用于以下项目:
建设投资 铺底流动资 项目总投 拟用募集资金投
项目名称 备案文号
(万元) 金(万元) 资(万元) 入金额(万元)
新建年产 300
套精密注塑模
甬发改备
具和年产 4,500 23,072 1,407 24,479
[2013]11 号
吨精密塑件产
品项目
10,881.81
模具研发中心 甬发改备
2,583 - 2,583
项目 [2013]12 号
补充流动资金
- - 6,000 -
项目
合 计 25,655 1,407 33,062 -
募投项目共需投入资金 33,062 万元。在完成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前,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继续以自有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
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该部分自有资金。若扣除发行费
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本公司将自筹解决。
公司已经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募集资金将
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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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数量: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375万股,占公司发行
后总股本的25.00%,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4、发行价格:【】元
5、发行市盈率:
【】倍(按照2015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
股本计算)
【】倍(按照2015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
股本计算)
6、发行前每股净资产:3.09元(不含少数股东权益,以2016年6月30日经审
计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前股本)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不含少数股东权益,以2016年6月30日经审计的
净资产和实际募集资金合计额除以发行后总股本)
7、发行市净率:【】倍(以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值)
【】倍(以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值)
8、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或采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9、发行对象:符合我国法律和法规规定的所有投资者
10、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11、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12、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13、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14、发行费用概算:3,653.19万元,其中:(1)保荐及承销费2,500万元;(2)
审计及验资费575万元;(3)律师费用135万元;(4)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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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费用404.90万元;(5)发行手续费32.85万元;(6)印花税5.44万元。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 王连志
联系电话: 0755-82558269
传真: 0755-82558006
保荐代表人: 郭明新、袁弢
项目协办人: 朱赟
项目组成员: 李栋一、翟平平
(二)律师事务所
名称: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住所: 杭州市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北楼20F
负责人: 郑金都
联系电话: 0571- 87206788
传真: 0571-87206789
经办律师: 李昊、陈淦、朱亚元、林超
(三)会计师事务所
名 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 余强
住 所: 浙江省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6层
联系电话: 0571-88879735
传真: 0571-88879010-7731
经办注册会计师:林鹏飞、郭文令
(四)资产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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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名称: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泛利大厦9层
法定代表人: 孙月焕
联系电话: 010-65881818
传真: 010-65882651
经办评估师: 张齐虹、张丽哲
(五)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 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联系电话: 0755-25938000
传真: 0755-25988122
(六)收款银行
账户名: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号: 7441010187000001190
(七)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名称: 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联系电话: 0755-82083333
传真: 0755-82083164
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机构、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
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三、预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1、刊登发行公告的日期:2016年8月18日
2、初步询价的日期: 2016年8月15日、2016年8月16日
3、刊登定价公告日期: 201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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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4、申购日期: 2016年8月19日
5、缴款日期: 2016年8月23日
6、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安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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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此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
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
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
生。
一、市场风险
(一)核心客户占收入比重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为全球知名的家电、LED、洁具、医疗等制造商提供
精密模具及注塑产品。由于模具及注塑行业在细分领域、细分区域内知名的终端
产品制造商相对集中,且均有较为严格的供应商认定体系,公司在通过客户的供
应商资质认定后,双方的交易量会逐步增大,这已经成为该行业内较为常见的情
况;而公司作为处于成长期的中小企业,总体业务规模不大,由此导致公司向前
5大客户销售的收入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在较高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5名客户销售的产品主要为模具及注塑产品,2013年度
至2016年1-6月,公司前5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2.73%、86.20%、86.50%和85.12%。公司的客户集中度较高,虽然公司核心客
户如松下、SEB、东芝等均有严格的供应商认定体系,公司与核心客户之间系长
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对市场竞争对手已形成了较强的客户资源壁垒,但是
如果公司的核心客户在经营上出现较大风险或其终止与公司的合作关系,短期内
公司将面临销售收入减少以及需要重新开发、培育新核心客户的风险。
(二)主要产品较为集中的风险
公司2013年度至2016年1-6月,主要产品精密塑料模具及家电类注塑产品的
销售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9.87%、87.61%、88.10%和85.42%。
虽然主要产品较为集中有利于公司更为专注的针对细分产品不断开发及改进产
品生产工艺、提高产品品质,增强技术和成本优势,与客户共同成长,并有利于
公司发挥产品规模效应,不断拓展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但是,主要产品较为
集中也使得公司的经营业绩依赖于精密塑料模具和家电类注塑产品,一旦该类产
品遇到政策、下游行业需求改变、原材料供应等因素产生的突发不利影响,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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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较大影响。
二、经营风险
(一)子公司厂房租赁的风险
目前,发行人子公司深圳横河、上海恒澎、杭州日超的生产经营用厂房系租
赁方式取得,具体情况如下:
租赁价 出租方 是否办理 是否
租赁面积
子公司名称 租赁期限 格(万元 房屋租赁 有房
(m2) 名称 是否关联方
/年) 备案 产证
深圳市嘉隆达投资
深圳横河 12,343.5 至 2022 年 8 月 238.26 否 是 是
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竹内金属制品
上海恒澎 4,956 至 2021 年 7 月 131.33 否 是 是
有限公司
杭州下沙街道智格
杭州日超注 3,616 至 2024 年 12 月 55.54 否 否 否
社区经济联合社
杭州下沙街道智格
杭州横松 3,344 至 2024 年 12 月 51.36 否 否 否
社区经济联合社
合计 24,259.5 - 476.49 - - - -
占总面积比例 17.69% - - - - - -
注:因杭州日超与主要客户双鸟、泰贺交易量减少,所需生产经营用房需求减少,而杭
州横松生产规模扩大,故杭州日超将其上述租赁房产中3,316m2转租给杭州横松,租赁价格
为50.93万元/年。
虽然上述厂房的租赁期限均较长,但如果上述租赁协议到期不能续签而需要
搬迁或续签协议的价格等条款发生较大变化,将对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
影响。
另外,杭州日超、杭州横松目前租赁的房产,出租方下沙街道智格社区经济
联合社未取得产权证书,且无法在当地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针对上述情况,
为保障杭州日超、杭州横松在可预见的未来时间内正常使用租赁房产,杭州市江
干区人民政府下沙街道办事处和出租方下沙街道智格社区经济联合社,出具了
《有关厂房租赁合同书补充说明》,证明该厂房所在区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
智格社区内近期没有拆迁计划。如因特殊原因需解除合同的,将按照厂房租赁合
同的规定,提前两个月进行通知;相关搬迁补偿参照国家规定和厂房租赁合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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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应条款执行。同时,下沙街道智格社区经济联合社如有其他空置标准厂房,可以
优先供给杭州日超、杭州横松选用。
虽然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下沙街道办事处和下沙街道智格社区经济联合
社出具了上述说明,但仍存在租赁的厂房在租赁合同的有效期内被强制拆迁或因
其他原因无法继续租赁,而使杭州日超、杭州横松面临生产场地被动搬迁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就此出具承诺,在租赁协议期间内,无论何种原因致使各
子公司无法继续承租上述厂房导致生产经营受损,或者出现任何纠纷并给发行人
子公司造成损失的,实际控制人将承担上述损失及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除、
处罚的损失,或因搬迁产生的相关费用、停工损失或者被有关当事人追索而支付
的赔偿等),以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因此遭受经济损失,同时及时、积极配合
各子公司尽快寻找到合适的替代性的合法生产经营用房。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精密塑料模具和注塑产品主要原材料为模具钢和塑料粒。2016
年1-6月,模具钢占模具产品生产成本的比重为15.85%;塑料粒占注塑产品生产
成本的比重为28.13%。2015年度,模具钢占模具产品生产成本的比重为18.23%;
塑料粒占注塑产品生产成本的比重为31.90%,模具钢和塑料粒的价格波动对公司
的经营业绩存在一定影响。2013年度,模具钢、塑料粒每年的平均价格波动幅度
较小;2014年度模具钢采购均价比2013年度上升21.56%,主要是因为本期生产的
大型模具较多,对模具钢质量要求较高,采购价格较高;2014年度,塑料粒采购
均价比2013年度下降7.27%,主要是因为2014年下半年塑料粒上游石油价格快速
下降。2015年度和2016年上半年,受石油价格波动影响,塑料粒价格下降2.61%、
11.41%。虽然公司日常注重对原材料价格和需求进行预测,价格的短期波动对公
司的影响较小,但是未来受市场需求变动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如果原材料价格出
现大幅波动,将对公司营运资金的安排和生产成本的控制带来不确定性,公司在
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面对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引致的风险。
(三)人力资源成本上升带来的风险
随着中西部经济发展的加速,与东部特别是沿海地区相比,劳动力的成本差
距逐渐缩小,在一定程度上分流了企业用工数量,公司的主要生产基地所在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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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三角地区也因此在部分时间内出现了招工难的情况,因此近年来本公司需不断提
高工人的薪酬待遇来吸引员工。虽然公司通过技术改造,提高设备的自动化程度,
提升生产效率等方式降低人工成本上升的负面影响,但如果劳动力成本上升的趋
势持续,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经营。
三、财务风险
(一)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圳特区企业税收政策若干问题的规定》(深府
[1988]第232号)第八条“对从事工业、农业、交通运输等生产性行业的特区企
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所得税,
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所得税”的规定,深圳横河于2007年3月5日经深圳市国
家税务局《减、免税批准通知书》(深国税宝沙减免[2007]0042号)批准同意,
从获利年度(即2008年)起享受“两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深圳横河2008
年度至2009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2010年度至2012年度均按12.5%的税率计缴企
业所得税。2012年度,深圳横河因享受上述税收优惠减半征收的所得税为77.34
万元。本税收优惠为深圳市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存在被国家主管税务机关要求补
缴的风险。发行人已将上述税收优惠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就上述补缴税款风险事宜,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志军、黄秀珠、胡永纪已出具
承诺:“1、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各年度所享受
的税收优惠被有关政府部门追缴,则本人作为实际控制人之一,将以与其他实际
控制人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的方式,无条件全额承担发行人在上市前应补缴的税款
及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2、一旦发生上述发行人应补缴税款及因此所产
生的所有相关费用的情形的,本人将直接代发行人缴付该等款项,以避免发行人
遭受损失;3、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的,将依法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发行人实
际损失等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公布宁波市2008年第
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甬高企认领[2008]4号),横河有限于2008年被认定
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三年;根据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
小组《关于公布宁波市2011年第一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甬高企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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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办[2012]1号),横河有限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有效期三年。根据宁波市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甬高企认领[2015]2号《关于公布宁波市
2014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横河模具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
取得编号为GR201433100332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因此发行人报
告期内均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未来如果发行人不能持续符合高新技术
企业的相关标准,或国家调整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行人的税后利润
将受到一定影响。
(二)汇率波动的风险
自人民币汇率形成制度改革后,人民币对各主要外币汇率已有较大的上升。
2013年度至2016年1-6月,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24,893.11万元、21,810.70万元、
22,717.51万元和11,574.04万元,已成为公司销售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汇率的变
动对公司以外币结算的经营业务产生了一定的影响。2013年度,公司产生的汇兑
损失为529.19万元。公司自2014年1月开始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规避汇率波动
风险,2014年度产生的汇兑损失为45.23万元,2015年度产生的汇兑收益为304.89
万元,2016年1-6月产生的汇兑收益为77.06万元。后续存在汇率短期内大幅波动
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的风险。
发行人自2014年1月开始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2014年度至2016年1-6月实际
交割的远期结售汇合约分别为2,465万美元、2,505万美元和50万美元;2014年末
至2016年6月末,尚未交割的远期结售汇合约分别为2,365万美元、20万美元和
1,430万美元。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6月,远期结售汇合约对当期损益
产生的影响分别为-54.66万元、60.97万元和-149.27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
分别为-2.06%、1.93%和-8.65%,对损益影响较小,对发行人成长性未产生不利
影响。
若后续公司锁定的远期汇率与交割时候的实际汇率差异较大,公司将面临一
定的损失风险。报告期内,发行人根据对外汇的变动预期与银行订立远期结售汇
合约,实际交割损益对发行人整体损益影响较小。如果发行人未来为减少汇率波
动而造成的汇兑损失,继续与银行签订上述合约,存在由于汇率波动而产生损失
的潜在风险。
四、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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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本次发行前,实际控制人胡志军、黄秀珠、胡永纪持有本公司92.2414%的股
份,按照本次申请公开发行2,375万股测算,发行后三人仍将持有本公司69.18%
的股份。胡志军、黄秀珠分别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兼副总经理。尽管
本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了《公司章程》
及三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对外担保决策
制度》、《投资决策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等,聘请
了3名独立董事,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在组织和制度上对控股股东的行
为进行了严格规范,以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但仍不能排除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
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其他直接或间接方式对公司的经营决策、财务决策、
重要人事任免和利润分配等实施不利影响,侵害公司或公众投资者利益的风险。
五、发行人成长性风险
发行人在未来发展过程中将面临较高的成长性风险。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
人成长性专项意见》系基于在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发展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进行
审慎核查后,通过分析发行人的历史成长性和现有发展情况作出的判断。发行人
未来的成长受其行业发展前景、行业地位、业务模式、自主创新能力、技术水平
和研发能力、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及市场前景、营销能力等因素综合影响。如果上
述因素出现不利变化,将可能导致公司盈利能力出现波动,从而使公司无法顺利
实现预期的成长性。
六、管理风险
(一)管理及设计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把加强生产管理及设计研发队伍建设放在首位,在多年
的发展实践中,公司突出的生产管理及模具设计能力是核心竞争力之一。公司建
立了有效的激励制度,核心的生产管理及设计研发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虽然,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管理及设计团队稳定,但如果经验丰富的核心管理或设计人才
流失,将对公司经营造成较大影响。
(二)资产规模迅速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资产和经营规模将出现大幅增长。尽管公司已建立规范
的管理体系和完善的治理结构,形成了有效的约束机制及内部管理制度,但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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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规模将迅速扩大,对公司经营管理、
资源整合、市场开拓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经营决策和风险控制难度进一
步增加,公司管理团队的管理水平及控制经营风险的能力将面临更大考验。
如果公司管理团队的管理水平不能适应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经营管理未能
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不能对关键环节进行有效控制,公司的
日常运营及资产安全将面临管理风险。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投项目新增折旧及摊销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大量固定资产,项目投入运营后,
将相应增加较多折旧及摊销费用。虽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综合应用了公司最新的
创新成果,能有效增强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主要产品的性能,保持技术领
先优势,拥有良好的盈利前景,在消化新增折旧和摊销费用后,将相应产生新增
净利润。但是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段时间,如果市场环境、生
产经营等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如期达产,不能产
生预期的经济效益,公司将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及摊销对公司
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影响。
(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度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从开始建设到投产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本公司净利润的增长速度在短期
内将低于净资产的增长速度,存在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八、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的总股本规模将扩大,净资产规模及每股净资
产水平都将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实现需要一定周期,效益实现存在一
定的滞后性,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业绩未能按预期完全达标,公司未来每股收益
在短期内可能存在一定幅度的下滑,因此公司的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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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Ningbo Henghe Mould Co., Ltd.
3、注册资本:7,125万元
4、法定代表人:胡志军
5、成立日期:2001年7月9日(2012年12月11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6、住 所:浙江省慈溪市横河镇工业园区
7、邮政编码:315318
8、联系电话:0574-63254939
9、传 真:0574-63265678
10、互联网址:http://www.mouldcenter.com
11、电子信箱:suhua@mouldcenter.com
12、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证券部
负责人:苏华
电话号码:0574-63254939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一)横河模具的设立——横河有限整体改制
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系由宁波横河模具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11
日整体变更设立。横河有限以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审【2012】2767 号《审
计报告》确认的截至 2012 年 8 月 31 日的净资产 110,668,559.35 元为依据,折合
股份 71,25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折股溢价部分 39,418,559.35 元计入资本公
积。2012 年 11 月 11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整体变更的出资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12】2790 号《验资报告》。
2012 年 12 月 11 日,横河模具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公司设立登记,
领取了注册号为 330282000108415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股份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及股本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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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序号 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胡志军 32,269,500 45.2905
2 黄秀珠 32,006,612 44.9216
3 胡永纪 1,445,884 2.0293
4 邵跃 1,200,001 1.6842
5 蒋晶 1,149,999 1.6140
6 况小刚 799,998 1.1228
7 陈建祥 359,999 0.5053
8 胡金杰 299,999 0.4211
9 苏跃武 159,999 0.2246
10 孙学民 150,000 0.2105
11 窦保兰 150,000 0.2105
12 杨学楼 119,998 0.1684
13 邹嗣胜 100,000 0.1404
14 杨国成 100,000 0.1404
15 孙辉 100,000 0.1404
16 徐建敖 80,001 0.1123
17 徐建军 80,001 0.1123
18 陆正苗 80,001 0.1123
19 张志强 59,999 0.0842
20 刘剑芳 59,999 0.0842
21 赵明洋 58,001 0.0814
22 徐曙光 50,002 0.0702
23 陈荣权 50,002 0.0702
24 童黎明 50,002 0.0702
25 叶培良 50,002 0.0702
26 黄锚 40,001 0.0561
27 罗新鸣 30,000 0.0421
28 邹许燕 30,000 0.0421
29 苏华 19,999 0.0281
30 蔡福壮 19,999 0.0281
31 马文静 19,999 0.0281
32 彭云 10,001 0.0140
33 郑洲 10,001 0.0140
34 蔡福宏 10,001 0.0140
35 蔡福伟 10,001 0.0140
36 文衍香 10,001 0.0140
37 李志红 4,999 0.0070
38 刘刚 4,999 0.0070
- 合计 71,250,000 100.0000
股份公司承继了原有限公司所有的资产负债,相关资产权属已变更至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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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名下。
(二)横河有限的设立——慈溪市横河塑料模具厂变更设立
横河有限前身系慈溪市横河塑料模具厂。2001 年 6 月 15 日,慈溪市横河塑
料模具厂召开股东会,决定将企业名称变为宁波横河模具有限公司,注册资金由
268 万元增加到 668 万元,各股东按照原持股比例进行增资,其中:胡志军原出
资额为 131.5 万元,本次增资 196.3 万元,合计出资 327.8 万元,占总注册资本
的 49.1%;黄秀珠原出资额为 130.5 万元,本次增资 194.8 万元,合计出资 325.3
万元,占总注册资本的 48.7%;胡永纪原出资额为 6 万元,本次增资 8.9 万元,
合计出资 14.9 万元,占总注册资本的 2.2%。
2001 年 6 月 25 日,慈溪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慈弘会验字(2001)
第 208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予以了验证。
2001 年 7 月 9 日,本次变更完成工商登记手续。横河有限设立时,股权结
构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胡志军 327.8 49.1
黄秀珠 325.3 48.7
胡永纪 14.9 2.2
合计 668.0 100.0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设立以来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设立以来进行的相关收购行为,主要系 2012 年,公司对深圳横河进
行了股权的收购。上述收购行为完成后,公司持有深圳横河 100%的股权。上述
收购行为参见“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四、关联交易”。
公司上述股权收购行为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续,合法、有效,价格公允,未
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有效避免了潜在的同业竞争,有利于公司的独立经
营和规范运作。
四、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关联关系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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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实际控制人 其他 35 名自然人
股东
胡志军 黄秀珠 胡永纪
80%
45.2905% 44.9216% 2.0293% 7.7586%
蔡丽珍 10%
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孙彩娥 10%
100% 100% 100% 75% 60%
上海星宁机电 深圳市横河新高 上海 美 杭州 杭州
其他 6 名自
有限公司 机电有限公司 恒澎 国 日超 横松
然人股东
电子 福 机电 电器
37.11% 62.89% 100% 科技 施 有限 有限
有限 威 公司 公司
上海航旭织带有 横河国际科技发
公司
限公司 展有限公司
25% 40%
日本有限会 慈溪市思域电器
社点睛机器 有限公司
(二)发行人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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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公司各部门职能情况如下:
部门 主要职责
负责制订和实施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
内部审计部 督;协助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完成财务检查和内部审计有关事项;配合公司聘请
审计机构,完成年度审计和专项审计。
负责公司财务会计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完成日常账务核算和财务报表、
财务部 内部管理报表的编制;审核各类费用开支及各项投资支出,对资金支出实施有效
控制;负责统一安排和落实盘点等各项资产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各项资产安全。
主要负责业务跟踪,向客户报价、订单管理、合同评审、回款管理;负责客户满
开发部
意度调查等,同时监督量产的组织协调。
负责原辅材料、生产设备及零件采购;根据公司的年度方针目标、生产计划、生
产周期制定采购计划,确保生产正常进行;会同生产管理部对供应方进行评价和
采购部
再评价,开发选择合格供应方;控制库存量和应付款项;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
购成本,执行采购合同管理。
汽车模具及
负责公司有关汽车零部件注塑模具及其注塑成型件的生产管理。
塑件事业部
模具分厂 负责模具产品的设计、生产工艺的具体实施及后续对模具的维护等。
负责实施注塑产品的生产管理,结合销售计划合理安排生产及组装;主管生产过
制造分厂 程控制、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现场管理;生产人员的合理配置与管理;对生产
技术、生产工艺及生产设备的改进提出合理建议。
负责制定各项检验规范、检验标准、产品质量标准,处理生产过程中的突发情况;
品质管理部
负责外购原材料、产成品的检验。
负责人力资源及后勤保障,制订公司培训计划并督导实施;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
管理部 起草与执行;负责公司日常招聘等事务的管理;负责供应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办
公用品、劳保用品等;管理公司清洁卫生、通讯设备(电话、传真、网络)等。
主要负责市场调查、分析和预测、市场信息搜集等;通过不同的营销方法进行品
市场部 牌推广及维护,识别客户的需求与潜在需求,为顾客提供满足产品使用价值最大
化的服务等工作。
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处理董事会的日常工作等;了解和
证券部 掌握公司经营生产管理的重大事项;负责公司有关信息披露事宜;负责管理公司
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信息资料;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等。
五、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拥有深圳横河、上海恒澎、美国福施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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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家全资子公司及杭州日超、杭州横松两家控股子公司,其中深圳横河持有横河国
际 100%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深圳市横河新高机电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深圳市横河新高机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6 年 3 月 7 日
注册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燕川社区燕朝路 57 号 C、D 栋厂房
法定代表人 刘剑芳
注册资本 700 万元
实收资本 700 万元
公司股东 横河模具持股 10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模具、塑胶制品、五金配件、电子和机电产品的设计开发与销售;电线、
电缆及电子元器件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行
主营业务
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模具、塑胶制品、
五金配件、电子和机电产品的生产。
时间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主要财务数据(经 3,316.26 2,639.54 527.75
/2015 年度
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 2016 年 6 月 30 日
3,005.60 2,508.13 308.39
/2016 年 1-6 月
(二)横河国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横河国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 年 6 月 16 日
Unit 2209, 22/F, Wu Chung House, 213 Queen’s Road East, Wanchai,
注册地址
Hong Kong
董事 刘剑芳
注册资本 2 万美元
实收资本 2 万美元
公司股东 深圳横河持股 10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模具、塑胶制品、五金配件、电子和机电产品的生产、销售,电线、
主营业务
电缆及电子元器件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 时间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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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要财务数据(经中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汇会计师事务所审 85.78 84.02 41.06
/2015 年度
计)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8.99 107.83 21.74
/2016 年 1-6 月
(三)上海恒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上海恒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 年 10 月 24 日
注册地址 浦东新区新场镇古翠路 36 号 5 幢
法定代表人 况小刚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公司股东 横河模具持股 10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机电设备、塑料制品、五金配件、家用电器、机械配件、精密模具、
电子产品、电子元件、光电产品、家纺产品、汽车配件的生产、销售,
主营业务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
证件经营)
时间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 2015 年 12 月 31
2,404.48 1,236.29 5.47
要财务数据(经中汇 日/2015 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016 年 6 月 30 日
2,308.76 1,287.34 51.05
/2016 年 1-6 月
(四)杭州日超机电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杭州日超机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5 年 11 月 29 日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12 号路至 1 号路以西,智格社区内,标准厂房南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蒋晶
注册资本 13,800 万日元
实收资本 13,800 万日元
公司股东 横河模具持股 75%,日本有限会社点睛机器持股 25%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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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主营业务 制造、加工、销售:精密模具,塑料制品、小家电、五金配件等。
时间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
2015 年 12 月 31
要财务数据(经中 1,704.26 1,654.95 26.97
日/2015 年度
汇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 2016 年 6 月 30 日
1,211.81 1,177.34 2.39
/2016 年 1-6 月
(五)杭州横松电器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杭州横松电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年 9 月 10 日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1 号大街 309 号智格标准厂房南幢一层 A 区
注册地址
和 D 区,二层 A 区
法定代表人 胡志军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 万元
公司股东 横河模具持股 60%,慈溪市思域电器有限公司持股 4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加工:塑料制品、小家电、五金配件、洗衣机配件、洗碗机配件、
主营业务
吸尘器配件等
时间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 2015 年 12 月 31
1,757.01 -32.59 -79.99
财务数据(经中汇会计 日/2015 年度
师事务所审计) 2016 年 6 月 30 日
1,614.13 19.52 52.10
/2016 年 1-6 月
(六)FuseWins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公司名称 FuseWins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成立日期 2014 年 1 月 28 日
注册地址 美国特拉华州威明顿市
注册资本 50 万美元
实收资本 0 美元
公司股东 横河模具持股 10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 尚未开展实际经营
六、发行人发起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1-50
招股意向书
的基本情况
(一)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发起人中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包括胡志军、黄秀珠,其中胡志军
持有公司 45.2905%股份,黄秀珠持有公司 44.9216%股份,系公司的控股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系胡志军、黄秀珠、胡永纪,其中胡志军、黄秀珠系夫妻关系,
胡永纪系胡志军父亲,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1、胡志军
胡志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目前直接持有公司 32,269,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45.2905%;胡志军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简
历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之“一、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基本情况”之“(一)董事”
部分。
2、黄秀珠
黄秀珠,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目前直接持有公司 32,006,612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44.9216%。黄秀珠女士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简
历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之“一、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基本情况”之“(一)董事”
部分。
3、胡永纪
胡永纪,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目前直接持有公司 1,445,884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2.0293%。胡永纪先生,未在公司或其他企业、单位担任
相关职务,1948 年以来一直在家务农。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报告期内,除横河模具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1、上海星宁机电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上海星宁机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1 年 11 月 7 日
注册地址 浦东新区航头镇鹤立西路
1-1-51
招股意向书
法定代表人 王舒和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 万元
公司股东 胡志军持股 80%,蔡丽珍持股 10%,孙彩娥持股 1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 自有房屋租赁等
时间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 2015 年 12 月 31
1,361.78 1,314.94 30.42
主要财务数据(未 日/2015 年度
经审计) 2016 年 6 月 30 日
1,295.42 1,251.95 -60.00
/2016 年 1-6 月
2、上海航旭织带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上海航旭织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7 年 4 月 9 日
注册地址 浦东新区航头镇鹤立西路 168 号 2 栋
法定代表人 王舒和
注册资本 360 万元
实收资本 360 万元
上海星宁持股 62.89%,王舒和持股 20%,虞华锋持股 5%,雷旺兵持股
公司股东
4%,周飞熊持股 3.33%,包云峰持股 2.78%,严琦持股 2%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工业用高强度织带及其他各类织带的制造、销售和技术服务;从事货物
主营业务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时间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 2015 年 12 月 31
411.79 387.92 6.05
主要财务数据(未 日/2015 年度
经审计) 2016 年 6 月 30 日
447.13 395.90 7.98
/2016 年 1-6 月
3、宁波日锋机电有限公司(已转让)
公司名称 宁波日锋机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5 年 11 月 25 日
注册地址 宁波杭州湾新区庵东镇元祥村工业园区十甲路 158 号
法定代表人 孙立军
注册资本 2 万美元
实收资本 2 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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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慈溪新通达模具有限公司持股 72.41%,冯荣焕持股
公司股东
27.59%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 机械配件、塑料制品、电子元件等的制造、加工、销售
(三)发行人股份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均未被质押和托管,也
不存在其它权属争议的情况。
七、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及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7,125 万股,本次发行 2,375 万股,本次发行的
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及股本情
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股) 比例(%) 股份(股) 比例(%)
1 胡志军 32,269,500 45.2905 32,269,500 33.9679
2 黄秀珠 32,006,612 44.9216 32,006,612 33.6912
3 胡永纪 1,445,884 2.0293 1,445,884 1.5220
4 邵跃 1,200,001 1.6842 1,200,001 1.2632
5 蒋晶 1,149,999 1.6140 1,149,999 1.2105
6 况小刚 799,998 1.1228 799,998 0.8421
7 陈建祥 359,999 0.5053 359,999 0.3789
8 胡金杰 299,999 0.4211 299,999 0.3158
9 苏跃武 159,999 0.2246 159,999 0.1684
10 孙学民 150,000 0.2105 150,000 0.1579
11 社会公众股 - - 23,750,000 25.0000
合 计 69,841,991 98.0239 93,591,991 98.5179
(二)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持股及其在公司任职情况
本次发行前,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持股及其在本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股) 比例(%) 任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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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董事长、总经理、杭州横松执行
1 胡志军 32,269,500 45.2905
董事
2 黄秀珠 32,006,612 44.9216 董事、副总经理
3 胡永纪 1,445,884 2.0293 -
4 邵跃 1,200,001 1.6842 -
5 蒋晶 1,149,999 1.6140 董事、杭州日超董事长兼总经理
6 况小刚 799,998 1.1228 上海恒澎执行董事、总经理
7 陈建祥 359,999 0.5053 董事、副总经理
8 胡金杰 299,999 0.4211 模具分厂副厂长
9 苏跃武 159,999 0.2246 -
10 孙学民 150,000 0.2105 副总经理
(三)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份(股) 比例(%) 各股东间关联关系
胡志军 32,269,500 45.2905 胡志军、黄秀珠系夫
黄秀珠 32,006,612 44.9216 妻关系;胡永纪系胡
胡永纪 1,445,884 2.0293 志军父亲
胡金杰 299,999 0.4211 系胡志军的外甥
苏跃武 159,999 0.2246 系苏华的父亲
孙学民 150,000 0.2105 孙学民系孙辉的父
孙辉 100,000 0.1404 亲,二人系父子关系
苏华 19,999 0.0281 系苏跃武之子
蔡福壮 19,999 0.0281
蔡福宏 10,001 0.0140 三人系兄弟关系
蔡福伟 10,001 0.0140
除上表各股东间关联关系外,发行前公司股东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
(四)本次发行人公开发售股份对发行人的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
生的影响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进行老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五)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情况
公司股东中无战略投资者。
1-1-54
招股意向书
八、发行人正在执行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
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正在执行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
工实行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其他制度安排。
九、发行人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人数有所波动。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含子公司)在册正式员工
总数分别为 1,159 人、1,043 人、796 人、879 人。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员工专业结构、受教育程度及年龄分布如下:
1、专业结构
分工 人数 占总人数的比例(%)
研发人员 111 12.63
生产人员 636 72.35
销售人员 14 1.59
财务人员 18 2.05
管理人员 100 11.38
合计 879 100.00
2、受教育程度
学历 人数 占总人数的比例(%)
本科及以上 61 6.94
大、中专 193 21.96
高中及以下 625 71.10
合计 879 100.00
3、年龄分布
年龄分布 人数 占总人数的比例(%)
51 岁及以上 44 5.01
46-50 岁 67 7.62
36-45 岁 191 21.73
26-35 岁 355 40.39
25 岁及以下 222 25.26
1-1-55
招股意向书
合计 879 100.00
(二)劳务派遣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还以劳务派遣作为其补充用工手段。发行人
与慈溪现代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慈溪现代人力资源
服务有限公司持有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913302820847992344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包括劳务派遣事项。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通过劳务派遣方式招募了 52 人。
报告期内,慈溪现代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未出现拖欠工人工资的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出具关于劳务派遣的《承诺函》,承诺如因上述劳务派遣公司
拖欠发行人等所用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或其他相关费用等损害劳务人员情形导致
公司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同意补偿其全部经济损失。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工单位使用被派
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 10%的规定,如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
反该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
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
证。
发行人结合自身使用劳务派遣员工情况依据上述规定进行自查,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使用劳务派遣员工比例未超过 10%。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杭州横松曾存在使用劳务派遣员工比例超过
10%的情况,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向主管部门提交了自查情况说明及整改报
告,并就上述劳务派遣事项进行了规范。针对上述超比例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
事项,2015 年 9 月,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
监察大队分别出具相关文件,明确发行人及子公司杭州横松应在调整计划期内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整改,在此期间,其将不予处罚。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函》,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劳务派遣问题造
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整改等支出均由实际控制人承担,其保证发行人
及其子公司不因该等问题产生任何损失。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及杭州横松虽存在不规范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的情况,但发行人已向主管部门提交了自查情况说明及整改报告,且主管部门
1-1-56
招股意向书
同意发行人及杭州橫松在限定期限内予以整改并不予处罚,截至目前,发行人
已整改完毕,故上述瑕疵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
障碍。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及杭州横松超比例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情况虽存
在瑕疵,但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障碍。
十、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
履行情况及约束措施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
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发行人发行前股东股份的限
售安排和自愿锁定承诺”及“五、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
持意向”。
(二)稳定股价的承诺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三)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四)中介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中介机构关于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的承诺。”
(五)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公开承诺事项
的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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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九、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等相关情况”。
(七)其他承诺事项
1、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五、本
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
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同业竞争”
之“(三)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3、关于不占用资金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志军、黄秀珠、胡永纪分别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
他公司或组织均不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横河模具及
其子公司的资金。本承诺构成对本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4、关于子公司厂房租赁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志军、黄秀珠、胡永纪承诺:无论何种原因致使各子公司
无法继续承租上述厂房导致生产经营受损,或者出现任何纠纷并给发行人子公司
造成损失的,实际控制人将承担上述损失及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处罚
的损失,或因搬迁产生的相关费用、停工损失或者被有关当事人追索而支付的赔
偿等),以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因此遭受经济损失,同时及时、积极配合各子
公司尽快寻找到合适的替代性的合法生产经营用房。
5、关于劳务派遣的相关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关于劳务派遣的《承诺函》,承诺如因劳务派遣公司拖
欠发行人等所用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或其他相关费用等损害劳务人员情形导致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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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司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本人同意补偿其全部经济损失。
6、补缴所得税优惠的承诺
就深圳横河享受地方性税收优惠而存在的补缴税款风险事项,公司实际控制
人胡志军、黄秀珠、胡永纪已出具承诺:“1、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各年度所享受的税收优惠被有关政府部门追缴,则本人作为
实际控制人之一,将以与其他实际控制人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的方式,无条件全额
承担发行人在上市前应补缴的税款及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2、一旦发生
上述发行人应补缴税款及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的情形的,本人将直接代发
行人缴付该等款项,以避免发行人遭受损失;3、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的,将依
法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发行人实际损失等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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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的情况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的基本情况,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
1、公司主营业务
本公司是国内精密模具、精密塑料零部件的专业制造商,主要从事家电、
LED 灯具、工业部件、卫生洁具、医疗器械部件等精密塑料模具的研发、设
计、制造、注塑成型及部件组装,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模具设计、注塑成型塑料
零部件及产品组装的高品质综合服务。
公司主要产品为模具及配套注塑产品,各类产品的功能用途如下:
主要产品 功能与用途
注塑 各种塑料原料通过精密注塑机注塑成型后的产品,构成下游
产品 终端产品的各种零部件。
模具 为注塑成型生产过程中所必须的工艺装备。
本公司进入模具及注塑成型生产领域时间较长,通过技术引进、自主创
新、拓展延伸产业链、丰富终端产品种类等,不断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已
逐渐成为国内拥有自主技术知识产权并能规模化制造精密塑料模具及提供注塑
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的精密注塑产品主要应用于以吸尘器、料理机、洗碗
机为代表的家用电器行业,同时涉及 LED 灯具、卫生洁具、电子消费品等下游
应用行业。2014 年,发行人初步尝试开展空气净化器业务,进行产业链延伸。
2、主要产品及客户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为精密塑料模具及精密塑料零部件,客户主要包括松下、
SEB、东芝、GF、科勒、大金、海尔等国内外知名企业。
(1)家电模具及注塑产品
公司目前家电模具、注塑及组装业务涉及种类较多,主要下游产品包括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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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尘器、料理机等。
①精密家电塑料零部件
②家电模具
吸尘器吸头模具 洗衣机离杆器模具 吸尘器回转管模具
(2)其他精密塑料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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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3)其他精密模具
医疗器械钉匣模具 电池尾盖模具 马达绝缘子模具
齿轮箱齿轮模具 模具内部超精密零件 笔记本风扇模具
3、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
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营业务收入明细如下表: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注塑
16,535.14 93.53 33,678.50 92.90 34,729.28 94.83 37,154.91 92.48
产品
精密
1,143.24 6.47 2,574.99 7.10 1,894.17 5.17 3,019.68 7.52
模具
合计 17,678.38 100.00 36,253.49 100.00 36,623.45 100.00 40,174.60 100.00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包括模具钢、铜、模架、标准件等模具类原辅材料、塑料类原料
及机器设备等。公司为部分客户进行整机核心部件装配服务时,需要采购电器
配件等。
模具类原辅材料、塑料原料等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以公司现有模具及注塑产
品的产能为基础,根据开发部提供的客户订单及生产管理部提供的物料需求,
由采购部根据现有的材料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经过比质比价后确定供应商
报价并经财务部审核金额后实施采购计划。机器设备等特定资产由采购部根据
公司具体要求进行专项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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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公司每次采购前,均由品质管理部对 2-3 家合作供应商的样品进行质量评
定、由财务部审批采购价格后再由采购部执行采购。
(1)注塑产品原料的采购
公司注塑产品所需原料为 ABS、PP、PC 等塑料粒子,价格受其上游石油价
格及市场供求情况影响而波动。
公司通过国内及国外进口方式采购塑料原料。由于公司主要客户为东芝、
SEB、松下、科勒等国际知名大型企业,拥有全球范围内的采购体系,需要公司
产品质量符合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质量要求。为满足产品的特殊质量要求以及与
重要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根据产品的出口目的地采购进口原料
或者从客户采购体系中选择符合本公司采购标准的供应商,使得供应商及原材
料符合公司、客户共同的采购标准。
(2)模具钢原辅材料的采购
公司模具生产主要材料为模具钢、铜、模架、标准件等,其中模具钢对模
具产品的质量和使用寿命影响较大,因此对模具钢的质量要求较高、采购单价
也较高。公司主要通过国内代理商采购进口模具钢,以德国、瑞典及日本的模
具钢为主,价格较为稳定。由于质量及精度的要求,部分模具标准件也通过国
内代理商进口。模架、铜等模具辅助耗材在国内采购,市场供应充足,产品质
量达到生产要求。
(3)电器配件等零部件采购
公司为完成部分客户要求的整机核心部件组装订单时,需要外购其它零部
件进行装配,其中以电器配件和吸尘器毛条为主。这些外购物、料产品市场供
应充足,公司与相关供应商长期合作,不存在物料短缺影响生产销售情况。
(4)原材料采购验收入库
公司采购原材料验收由采购部专员负责数量、批次的核验,由品质管理部
负责质量抽查鉴定,验收合格后分类入库。
(5)对供应商的选择标准
公司对供应商执行严格的审核标准。公司综合考虑供应商的结算方式、企
业生产规模、经营诚信等因素,经过严格的评审程序并在实地考察后确定合作
供应商名单,同时根据市场及自身需求情况,定期复核采购情况,对供应商进
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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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6)采购价格的确定
公司采购价格主要以参考市场平均价格为主,相关采购申请按权限规定,
逐级审批,总经理行使最后审批权。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主要分以下情况:
1)注塑成型产品原料的价格
公司注塑产品所需塑料粒子价格受其上游石油价格及市场供求情况影响而
波动。非指定供应商采购按照比质比价的原则采购;客户要求的指定采购,公
司依据指定供应商的采购报价,结合市场价格综合考虑后协商确定。
2)模具钢原辅材料的价格
由于模具钢生产的技术难度及质量标准较高,目前公司根据国内一级代理
商的报价采购进口模具钢及部分模具标准件。国际市场上,高质量模具钢价格
公开,报告期内价格波动符合市场情况。模架、铜等模具辅助耗材在国内市场
采购,市场供应充足,公司依据质量优先,兼顾市场价格的原则进行采购。
3)机器设备
国产设备购置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进口设备购置,与进口商或者生产
商协商确定。
(7)采购结算
公司采购部与供应商协商支付方式、支付期限,主要支付方式为电汇,支
付期限为确认金额后的 1 至 3 个月。报告期内,公司与供应商之间无任何款项收
付的纠纷、潜在纠纷或诉讼。
(8)对主要原材料供应商不存在依赖
为满足公司部分出口产品的要求,塑料粒子需要使用进口原料或者按照客
户采购体系特定采购的要求,公司对该类采购选择供应商的范围较小,但由于
塑料粒子市场供应充足,报告期内未出现采购不足情况。
公司模具钢从国内一级代理商采购,由于模具钢属于特殊钢材,虽然价格
较高,但供应充足,同时随着国内冶金技术的发展与成熟,国内模具钢的质量
和标准也逐步提高,部分产品已经达到进口模具钢的质量标准,不存在模具钢
缺货风险。
随着有意识地不断增加合格的供应商数量,扩大对供应商的选择范围,公
司对原材料供应商不存在依赖。
2、生产模式
1-1-64
招股意向书
模具及注塑成型产品因每个产品不同而需要定制化生产。客户与公司一般
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每批次产品订单通过互相确认后,公司根据客户订单交付
时间由各部门分别制定生产计划并由产品负责人统筹安排、跟踪负责。
模具及后续注塑成型、装配类产品生产流程为:开发部与客户确认订单→
模具设计部设计并与客户确认→模具分厂制造模具并试制合格→制造分厂进行
注塑成型并检测合格→组装部进行各成型产品部件组装→品质管理部检测合格
→包装、入库→出库、物流部门发运。
为客户提供注塑成型业务对应的模具,须经公司确认并调试合格后,方可
量产。
3、销售模式
(1)内销和外销
公司产品销售分为内销和外销,注塑产品和模具产品内、外收入确认如下:
1)注塑产品
①内销收入确认
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完成相关产品生产,并送至客户指定地
点,经客户签收确认后,确认收入。
②外销收入确认
A、离岸出口业务: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完成相关产品生产,
出库并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根据出口货物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确认收入。
B、出口到国内出口加工区或保税区、深加工结转业务:根据与客户签订的
销售合同或订单,完成相关产品生产,并送至出口加工区、保税区或客户指定地
点,经客户签收确认后,确认收入。
2)精密模具
①内销收入确认
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模具完工并进行试样生产合格,并经客
户验收,送至客户指定地点或并经客户验收、移送至公司注塑产品生产车间后,
确认收入。
②外销收入确认
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模具完工并进行试样生产合格,并经客
户验收,出库并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根据出口货物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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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收入。
2013年度至2016年度1-6月,公司内销/外销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38.04%/61.96%、40.45%/59.55%、37.34%/62.66%及34.53%/65.47%。
(2)合作方式
由于模具及注塑产品的差异性较大,公司为特定客户进行生产、销售,凭
借与核心客户的良好合作,以及公司在精密模具和精密注塑行业和客户中的知
名度,目前公司销售以与客户洽谈、接受订单为主。公司目前的主要客户是部
分世界知名企业,双方确定长期合作关系之前,客户一般要对公司进行一段较
长时期的考察,在此期间,客户会向公司小批量的采购进行测试,如果考察期
结束后,客户满意公司的产品质量,则会开始向公司进行大批量的采购,并开
展长期、稳定的合作。按照行业内惯例,除非企业出现重大变故或者产品质量
出现重大问题,或者产品需求变化,否则客户一般不会轻易更换模具提供商。
目前公司核心客户保持稳定。
公司在快速发展期内十分注重大客户、新客户的培养。目前公司也通过参
加会展、单独推介等形式,推广公司产品,吸引客户。报告期内,公司的客户
群体不断增加,2013 年至 2015 年客户数量分别为 106、110 及 115 家。同时大
客户随着与本公司合作的深入,对公司产品的了解与信任增加,其采购数量及金
额报告期内均维持较高水平,以松下、东芝为例,2013 年至 2016 年度 1-6 月,
本公司向松下销售金额分别为 10,508.15 万元、10,843.15 万元、12,220.46 万元及
5,856.79 万元;2013 年至 2016 年度 1-6 月,公司向东芝的销售金额分别为 6,742.31
万元、6,928.62 万元、5,793.61 万元及 2,697.43 万元。
(3)定价及结算
公司产品定价是由公司开发部、设计部、采购部、模具和制造分厂、财务
部等部门根据产品技术含量、设计及制造难度、加工生产周期、产品用料用量
要求、交付时间、运输方式、支付方式与周期、汇率变动情况(外销)等因素
后,计算产品成本,在此基础上,确定不同产品的成本加成比例后,向客户提
供报价并协商确定最终价格。
公司与客户结算以电汇为主,保证了公司销售后资金及时收回。客户在对
公司产品验收确认后,一般在 3 个月内进行电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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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空气净化器销售
发行人在空气净化器的生产过程中主要从事空气净化器机箱外壳、风扇、风
道对应模具的开发、设计和制造;机箱外壳、风扇、风道的后续注塑成型及各部
件的组装及包装,同时进行整机销售。其他相关部件例如马达、过滤网、电气控
制系统等均为外购。
发行人研发人员通过借鉴生产吸尘器零部件和装配吸尘器整机的长期经验,
对空气净化器整机进行各项部件的分解、分析,自主研发完成了空气净化器产品
的设计,并形成了原材料和零部件采购、机身外壳和内部塑料零件生产并装配成
整机的完整方案。发行人所生产销售的空气净化器已获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产
品认证证书(编号:CQC15008134106)。
发行人空气净化器主要技术的来源见下表:
发行人空气净化器
技术来源 相关部件来源
需要的技术
自主研究取得,具有相关实用新型专
利:一种空气净化器用光触媒触发机
整体制造装配方案 构;一种侧面进风、顶面出风的车载空 -
气净化器;一种双风机空气净化器;
具有 14 项外观专利。
自主设计制造模具、
塑料机箱外壳 已有的模具开发制造和注塑技术
注塑成型生产取得
电路板生产技术 - 外部采购
控制系统 电机生产技术 - 外部采购
传感器生产技术 - 外部采购
自主设计制造模具、
塑料风道、风扇 已有的模具开发制造和注塑技术
注塑成型生产取得
过滤器 - 外部采购
发行人在品牌推广、营销渠道建设等方面处于尝试阶段。
发行人空气净化器产品的销售主要分为经销和电商销售。经销,根据与经
销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完成相关产品生产,并送至客户指定地点,经客户签
收确认后,确认收入。电商销售,公司与京东、国美在线等电商签订合作协
议,在其平台设立直营网络店面。根据客户网上下单情况,公司将产品交付承
运方,承运方送至客户指定地点,经客户签收并在电商平台确认收货后,确认
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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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至 2016 年 1-6 月,发行人空气净化器分别实现销售收入 393.28 万
元、508.41 万元和 446.45 万元;毛利分别为 147.46 万元、58.47 万元和-34.39 万
元。由于生产领域和商品流通销售领域存在较大的差异性,发行人空气净化器
在品牌培育及推广等方面尚处于尝试阶段,实际盈利未达预期。
未来,发行人仍将专注于模具制造和注塑业务,空气净化器产品不是发行
人未来业务的主要发展方向。在模具、注塑、空气净化器的产能分配上,除发
行人接到空气净化器新增订单外,发行人将不再占用产能来生产空气净化器相
关产品。
4、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及关键影响因素
公司目前的经营模式,是由公司所处塑料模具及塑料零部件的行业特征所
决定。塑料模具经营企业根据客户需求,定制模具并进行下游产品关键部件的
注塑成型、装配等。精密塑料模具需要特定的模具钢及金属辅料等原材料,精
密塑料零部件需要符合客户质量要求的塑料原材料、电气配件等原材料。因此
按照客户要求进行采购、生产符合正常行业经营规律。影响行业经营模式的关
键因素有:
(1)下游行业的需求。塑料模具及塑料零部件下游需求多以家电、汽车、
工业部件、消费电子、医疗器械等行业为主,下游行业需求数量、质量要求、
产品更新速度、材料性能改变等因素,将会对行业内公司的经营模式产生较大
影响。
(2)上游制造设备、原材料的供应及价格变化。塑料模具及精密塑料零部
件需要使用特定的精密机器设备进行产品的制造,目前多数高精密的数控机床
等设备以国外进口为主;模具主要原材料为模具钢及金属辅料,塑料零部件的
原材料以塑料原料为主;制造设备、原材料的供应和价格的变化直接影响行业
的采购方式及制造工艺。
(3)行业本身的技术水平和竞争格局影响行业内企业经营模式。从塑料模
具设计制造到塑料零部件注塑成型的全产业链模式,一般能参与下游客户产品
的开发、设计、制造,有利于企业形成适合企业自身具体情况的经营管理模
式,能较好的应对行业的发展与变化,引领行业的发展趋势;非全产业链的企
业多以客户外来模具代为注塑为主,经营模式单一,较难应对行业的发展与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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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
(三)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公司设立以来,以精密塑料模具的研发、设计、制造、塑料零部件注塑成型
及部件组装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公司通过技术引进、合作研发、自主创新等多种方式,不断开发出模具和
塑料零部件生产的先进工艺。模具和注塑成型生产采用的工艺流程分别如下图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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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塑成型工艺流程图
销售订单排程
订单出库计划
生产任务单/物料需求
成型部生产计划
营业担当确认
仓库开始备原材料 领原材料
领模具/调模/上模 干燥、配料、加料
成型调机生产
首件检查/巡检 不良品、成型损耗
产品入库检查 开出补料申请
产品成型入库 补料审批
仓库核对收货 仓库补发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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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模具生产工艺流程图
接收订单及图面
修改图面 N 图面评审
工艺排程 外发加工 检验入库
CNC铜工加工 粗加工
重新加工
CNC粗加工 钻床加工 磨床加工 铣床加工
检测尺寸
热处理
抛光铜工
精加工
火花机加工 CNC精加工 磨床加工 线切割加工
尺寸自检 重新加工
外协加工(镀层、
配模 抛光模具 模具组装 试模
皮纹)
二、行业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相关规定,所处
行业分类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行业代码为C29,细分行业为塑料零件制造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行业代码为 C2928。
(一)行业管理情况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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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所处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公司的业务管理和生产经营完全按照市
场化方式运作。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政府部门对本行业实行行业宏
观管理。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指导性产
业政策,推动产业发展,制定行业规划。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负责拟订实施行
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
自主创新。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简称中国塑协),成立于 1989 年,是中国塑料加
工业的行业组织,由从事塑料加工及其相关产业生产、经营的企业、事业单
位、社会团体、科研院所等单位及个人自愿组成的全国性、非营利性、具有法
人地位的社会团体组织。中国塑协是在民政部注册登记的一级社团法人,在业
务上接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指导和监督管
理。协会基本职能:反映行业愿望,研究行业发展方向,编制行业发展规划,
协调行业内外关系;代表会员权益,向政府反映行业的意见和要求;组织技术
交流和培训,参与质量管理监督,承担技术咨询;实行行业指导,促进产业发
展,维护产业安全。
模具设计制造与注塑成型是同一产业链上的两个连续生产环节。公司在向
客户提供注塑服务的同时,还可为客户提供前道模具的设计、制造服务,公司
是中国模具工业协会理事会员单位,被中国模具工业协会评为“中国精密注塑
模具重点骨干企业”。
2、行业主要政策
①塑料制品行业主要政策
《中国塑料加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指导意见》明确了塑料加工业既是为
许多行业提供重要产品、配件和特种材料的国民经济基础性产业,也是为广大
消费者提供优质、安全、可靠消费品的民生产业,是从传统制造业逐步成长起
来的科技含量高的新型制造业,同时也是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之一。“十二
五”期间我国塑料加工业发展将以产业、产品、企业和特色区域转型升级为重
点,进入创新驱动发展的历史阶段,建立起较完善的行业创新支持体系,扩展应
用领域,加快塑料加工业由制造大国向先进大国迈进的步伐。重点开发绿色环
保、节材节能、功能化应用、产品创新设计的产品。该指导意见明确了塑料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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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的支柱产业和新型制造业的产业地位,将有利于促进塑料行业整体的健康
快速发展。
②模具行业主要政策
近年来我国发布的模具行业相关产业政策(塑料模具相关部分)
颁布时间 颁布部门 政策名称 相关内容
《装备产业技
工业和信息 术进步和技术
2010 年 5 月 重点投资方向“大型塑料模具”、“精密塑料模具”
化部 改造投资方向
(2010 年)》
《机械基础零 重点发展方向: “精密注塑模具、叠层模具、旋转
工业和信息
2010 年 10 月 部件产业振兴 复杂高效精密塑料模具、超大超薄型高光注塑模
化部
实施方案》 具”
国家发改
《当前优先发
委、科技部、
展的高技术产
工业和信息 涉及模具行业条目“103、关键机械基础件:……
2011 年 6 月 业化重点领域
化部、商务 大型精密塑料模具”
指南(2011 年
部、知识产
度)》
权局
《机械基础件、
基 础 制 造 工 艺 机械基础件中选择带动性强、辐射作用大的高速、
工业和信息
2011 年 11 月 和 基 础 材 料 产 精密、重载轴承等 11 类机械基础件作为发展重点,
化部
业 “ 十 二 五 ” 发 其中包括“大型、精密、高效、多功能模具”
展规划》
工业和信息 《重大技术装
适应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推动传统产业优
化部、科技 备自主创新指
2012 年 2 月 化升级对重大技术装备的需求,包括“大型及精密、
部、财政部、 导目录(2012
高效塑料模具……。”
国资委 年版)》
为保证我国模具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2011 年中国模具工业协会颁布了《模
具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用以指导行业未来发展。
(二)行业发展情况
1、塑料制品行业概况
塑料是由合成或天然高分子化合物为原料,以增塑剂、填充剂、润滑剂、
注塑剂等添加剂为辅助成分,在一定温度和压力下制成的塑性材料和少量固性
材料。塑料以重量轻、可塑性强、制造成本低、功能广泛等特点广泛应用于信
息、能源、工业、农业、交通运输、宇宙空间和海洋开发等国民经济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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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与钢铁、木材和水泥一起构成现代社会中的四大基础材料,是支撑现代社会
发展的基础材料之一,近几年来,我国塑料制品业发展迅速,规模不断扩大,
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塑料加工业涵盖塑料原料及助剂、塑料机械及模具、塑料科研为一体的新
兴制造业。塑料加工业是为工业、农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航空航天以及
高科技领域提供重要产品和配件、特种材料的基础性产业,也为广大消费者提
供优质、安全、可靠消费品的民生产业,是人类必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
是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之一。塑料零件制造作为塑料加工业重要的子行业,
国民经济的多数领域提供重要产品和配件,应用领域广阔。
近年来我国塑料制品行业产量及产销总值增长态势平稳,塑料制品产量占
世界总产量的 20%左右,且运行质量有所提高。据中国塑料加工业协会统计,
截至 2014 年 12 月,我国塑料制品规模以上企业 14,062 家;完成主营业务收入
20,392.39 亿元,同比增长 8.92%;利润总额 1,182.86 亿元,同比增长 4.24%;实
现出口交货值 2,260.66 亿元,同比增加 2.82%。从 2005 年塑料制品产量仅为
2,198.54 万吨,到 2014 年达到 7,387.80 万吨,年复合增长率为 12.89%。2015
年,塑料产量达到了 7,560.70 万吨,继续保持增长。近年来,我国塑料制品产量
情况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同花顺 iFinD
“十二五”期间,全国塑料制品出口量同比增长率有所上涨。其中 2014 年
出口量 1,607.53 万吨,同比增长 6.42%;出口额 604.34 亿美元,同比增长
6.09%;出口量占塑料制品总产量的 21.76%。2012 年至 2014 年,塑料行业出口
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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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加工行业的发展呈现稳定态势。随着我国家电、汽车、电子电气等领
域的快速发展,塑料制品行业亦发展迅速,未来塑料加工业“功能化”、“轻
量化”和“微成型”成为行业发展方向。
2、模具行业概况
模具是利用金属、非金属等材料经专门设备加工而成的基础工艺装备,是制
造业中不可或缺的特殊基础装备,主要用于高效大批量生产工业产品中的有关零
部件和制件,是装备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产业关联度高,技术、资金密集,
是制造业各有关行业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的重要保障之一。由于使用模具批量生
产制件具有高生产效率、高一致性、低能耗、低耗材以及有较高精度和复杂程度,
因此被广泛应用于机械、电子、汽车、家电、信息、航空航天、轻工、军工、交
通、建材、医疗、生物、能源等制造领域。众所周知,汽车零部件的 95%、家电
零部件的 90%为模具制件,消费电子、电器、包装品等诸多产业当中 80%的零
部件都是由模具孕育出来的,对社会经济发展、国防现代化和高端技术服务中起
到了十分重要的支撑作用,模具行业也被誉为“百业之母”(资料来源:《中国模
具信息》2013 年第 11 期)。
模具包括金属成型用模具、橡胶或塑料用模具及其他用途的模具。模具加工
是产品成型的重要方式之一,根据模具成型特点可以细分为:
项目 细分产品
按照成型材料 塑料成型模具、硅胶成型模具、金属成型模具
按照成型方法 注射模具、冲压模具、压铸模具、锻压模具
按照模具加工精度 普通模具、精密模具(一般认为模具误差在±2μm 以内)
公司主要模具产品属于塑料成型模具。由于塑料产品在人们生产生活中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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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广泛运用,塑料模具也成为模具产品中最常见的一种,使用的成型方法众
多,包括注塑成型、压塑成型、吹塑成型等多种方法。公司使用的产品成型方
式是注塑成型,具体工艺是将模具装夹在注塑机上后,将熔融塑料注进成型模
腔内,同时控制特定压力、特定温度和特定时间等关键指标,当塑料在腔内冷
却定型后,将上下模分开,通过顶出体系将成品从模腔顶出模具;成品顶出
后,上下模具再闭合进行下一次注塑,整个注塑进程循环进行。注塑成型方法
适用于全部热塑性塑料和部分热固性塑料,是塑料产品成型采用的最普遍的方
法。由于塑料产品与人们生产生活密切联系,对产品质量要求较高,因此注塑
成型对模具加工精度的要求也非常高。
进入二十一世纪,我国模具工业根据国内外制造业发展所引起的模具市场
的变化形势,及时进行业务转型和产业升级,不但满足了国内制造业发展对模
具的需求,连续 10 年销售快速增长,具备了所有品种模具批量进入国际市场的
能力,实现了连续 10 年出口较快增长,成为世界模具制造大国和模具贸易大
国,完成了我国模具产业由小到大的历史转变。(内容来源:武兵书,《坚持转
型升级是我国模具工业由大变强的唯一途径》,中国模具行业协会网站)
2008 年至 2009 年,我国模具工业外贸情况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2008
年进口减少,出口增加,外贸逆差降至不到 1 亿美元;2009 年进出口双双下
滑,出口下滑大于进口下滑,造成逆差上升。2010 年模具行业对外贸易实现有
史以来的首次顺差,2011 年至 2015 年,均实现贸易顺差。总体来说模具外贸方
面发展速度较快,发展态势良好,结构进一步趋向合理。
数据来源:《中国模具工业年鉴(2012)》中国模具工业协会编,机械工业出版社 2012 年 5 月出版)、
《中国模具信息》(中国模具工业协会主办)、中国模具工业协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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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及发展趋势
1、塑料制品行业的技术水平
随着我国塑料加工业创新脚步加快,原材料及助剂、塑料制品及加工装备
方面都取得诸多突破,初步形成了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
体系。
塑料制品的生产通常采用注塑(吹塑)和吹膜工艺,不同厂商之间工艺流程
也基本相同,技术特点和先进程度主要取决于模具的精密程度、生产设备的先
进程度和生产线的自动化水平。塑料模具的设计制造水平、注塑生产设备的先
进程度、原材料的合理选择与配方及先进生产工艺决定了塑料制品的品质和功
能,体现了不同厂商之间生产技术水平的差异。
精密塑料零件的生产对技术的综合性要求较高,在产品开发、模具设计、
注塑成型、装配等环节需要应用大量 CAD/CAE/CAM 技术、快速成型技术、高
速加工和超精加工技术,涉及机械加工、金属材料、化工材料、气体等学科,
每个环节的技术水平高低都将对产品品质构成直接影响。在我国塑料零件行业
整体集中度不高的大背景下,生产企业综合技术水平及竞争力明显呈现两级分
化,具备从产品设计、模具开发到批量生产完整产业链条的企业较少。部分企
业技术水平处于中低端,产品附加值较低,无法适应产品研发与制造相促进、
模具开发与注塑生产相结合的发展趋势;而部分企业在生产规模、技术水平、
创新能力上都已达到行业前列,从而进入了全球主流家电、汽车、消费电子等
厂商的供应体系。
2、模具行业的技术水平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我国模具行业长期以车工、钳工为主的粗
放式生产经营模式正逐渐被以技术为依托、以设计研发为中心的集约型现代化
生产管理模式所取代。“十一五”以来,在政府政策扶持和引导下,模具行业
投入较大,企业装备水平和技术实力有了很大提高,生产技术水平获得长足进
步,例如 CAD/CAM 设计技术被普遍采用;热流道技术和多工位级进冲压技术
已得到较好推广;CAE、CAPP、PLM、ERP 等数字集成技术已在一部分企业开
始使用;高速加工技术、快速成型技术、超精密加工技术、并行工程、逆向工
程、虚拟制造、标准化生产已经在一些行业重点骨干企业开始运用。同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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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企业越来越重视专利技术,据有关资料统计,2015 年,全年共获授权专利
31,098 项,其中发明专利 5,154 项。(数据来源:中国模具信息(2016 年,第 6
期))。
3、行业发展趋势
(1)塑料制品业的发展趋势
当前我国塑料加工业正处于高速增长区向产业成熟过渡并迈向产业中高端
的关键时期,已由高速增长转为中速平稳增长,塑料加工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
遇和经营形势。
①市场空间大,行业仍将持续增长
随着产业结构逐步转型升级,高档产品比重逐步加大,基础配套服务功能
不断完善,塑料制品产量不断增长,市场空间仍然较大,产值可保持较高增
速,在满足社会一般性需求的基础性应用领域保持稳步增长情况下高端应用领
域在逐步强化,可以看出塑料加工业仍处于上升发展阶段,转型升级在稳步推
进。“以塑代钢”、“以塑代木”的发展趋势为塑料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
市场空间。未来随着我国改性塑的技术进步和消费升级,我国塑料制品行业仍
将持续增长。
②区域经济优势引导产业集群化发展
从产业布局来看,长三角和珠三角是我国塑料制品行业最集中的地区。公
司所在浙江省是全国塑料制品产量最高的省份之一,省内上市公司数量较多,
这些企业在为电子信息、家电、汽车、工业包装、高档日用塑料、高档皮革、
家具等行业的配套中形成了高附加值的产业链,塑料行业的社会经济发展参与
度明显提高,产业集群化发展成效显著。
③技术进步带动高附加值塑料行业发展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开始追求更加卓越的产品性能,要求家电等产
品更加美观、安全、耐用,从而对上游的塑料行业提出更高的要求,要求其具
有更好的加工性能、力学性能、耐用性和安全性。目前,中国已成为家用电器
生产和消费大国,是全球家电的制造中心。在家电产品选用的原材料中,塑料
凭借其质量轻、强度高、电绝缘性能优异、化学稳定性能优良等特性,已成为
家电行业仅次于钢材的第二大类原材料,也是家电行业中应用量增长速度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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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原材料。近年来改性塑料(是指把通用塑料经过深加工使它们具有阻燃、高抗
冲等特殊性能)的发展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改性塑料不仅具备传统塑料的优
势,如密度小、耐腐蚀等,同时物理、机械性能得到很好的改善。用于家电产
品制造的塑料大部分是热塑性塑料,约占 90%,家用电器中所使用的塑料几乎
全都需要经过改性。
综上,“十三五”期间,塑料加工业将加快产业和技术升级步伐,推动行
业深度调整,做好差异化竞争,加大投入,加强产品的研发和品牌培育,通过
创新,形成竞争优势,确保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模具行业的发展趋势
目前,我国中低端塑料模具的技术基本成熟,而高品质塑料模具制造技术
与国外先进水平差距较大,产量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尤其是下游汽车、家电、
电子、医疗器械等行业使用的高效、环保、高品质外观、精密、长寿命的塑料
模具。
国内外大型注塑模具水平比较
项目 国外先进水平 国内先进水平
精度(mm) 0.01-0.02 0.02-0.05
表面粗糙度(μm) 0.03-0.08 0.06-0.16
制造周期(月) 2-3 2-4
使用寿命 100-200 万次 50-100 万次
“十二五”期间,我国的塑料模具将向精密、复杂、高效、绿色方向发
展,主要有以下重要技术发展方向:
①高效生产技术
应用塑料模具生产成型产品及相关零部件的批量生产数量往往达到千万
级,甚至亿级,因此要求企业提高生产效率,缩短生产周期,降低生产成本。
国内今后将向叠层模具技术、新型导热材料的高导热模具技术、降低成本的新
型快速模具及应用新材料的快速制造技术等塑料模具高效生产技术方面发展。
②环保制造技术
低污染、节能节材是塑料制品加工技术的发展方向,其中塑料模具技术是
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因素。我国在塑料制品环保制造模具技术研发和产品稳定
性方面与国外差距较大,今后国内将向电磁加热、红外加热等新型加热方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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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光模具技术,开发复杂、深腔的制品 IMD/IML 技术、提高模具生产自动化、
低压一体注塑模具技术等方向发展。
③高品质外观技术
汽车内饰、车灯和大小家电、自动化办公设备、日用品等产品外覆盖件既要
求外表美观,又必须满足手感舒适和使用安全的要求。这需要塑料模具的成型产
品无毛边、少接缝、手感好、安全性高、视觉美观等。我国在高品质外观的复杂、
多色注塑模具制造水平较低。今后将向复杂、多色、注塑后压模具等方向发展。
(四)行业竞争情况
1、塑料零件行业竞争情况
因为热塑性塑料可逆变化的特点,在制造以及加工过程中,可以借助其在
模具中流动来造型,加工完成后呈现固态形状。基于塑料材料可以按照设计要
求成形的特点,这使得以塑料材料为主要成分的塑料零件用途广泛,产品呈现
多样化。塑料零件产品种类繁多,应用广泛。通常塑料零件生产企业专注于特
定行业的塑料零件制造(如专注于家电塑料零件与外观件、汽车塑料零配件与外
观件、消费电子塑料零件及外观件等),集中投入资源,形成细分市场竞争优
势。另外,由于不同的塑料材质运用的技术与工艺存在一定的差别,塑料零件
生产企业通常也专注于某类塑料材质(如食品类塑料、工程塑料、电工塑料等)
的运用。这就造成了塑料零件行业的生产企业数目众多而定位不一。
我国的塑料加工业目前仍然是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传统制造业,在国际上
处于产业链中低端,其竞争优势基本以廉价劳动力支撑的初级比较优势,目前
该优势正逐步削弱。同时资源、环境、能源的约束力也在加大,传统盈利模式
受到挑战。新一轮科技和产业变革的酝酿和推进,对塑料加工业提出了挑战,
也提供了赶超发展的契机。面临加快推进劳动密集型向技术、资本密集型产业
结构转变;面临加快以低人工成本为主的低端比较优势向技术、装备、人才、
研发为主的复合竞争优势的转变;面临加快以引进、模仿、招商为主向自主创
新、集成创新、职能创新的发展。
目前国内塑料零件生产企业竞争层次较为分明:处于较高层次竞争的企业
自身拥有较强的模具开发实力,能够按照客户的要求进行零部件设计并进行量
产,具备为国内外知名客户供应塑料零部件的能力,这一层次的竞争集中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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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在产品同步设计及精密模具开发及后续大批量注塑成型能力上的竞争。
中低端层次塑料零部件生产企业塑料模具设计能力较低,甚至不具备设计
开发能力,主要为低挡次消费电子、日用塑料制品等行业供应以外观件、简易
制品为主的塑料产品。中低端层次的塑料零件生产企业的规模较小,工艺水平
较低,主要凭借低价格参与市场竞争,下游客户品牌认知度较低,较难进入国
际知名品牌的供应链体系,无法直接与较高层次的塑料零件生产企业形成竞
争。
“十三五”期间国内企业进入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各传统行业升级与新
兴产业的进一步发展,为其提供基础零部件的塑料零件行业将迎来新的机遇。
产业升级同时也对塑料零部件的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竞争层次将进一步分
化。具备完善的模具开发制造及注塑成型能力、拥有较强的产品研发转化能力
的塑料零件生产企业将在未来更具竞争优势。
2、模具行业竞争情况
塑料模具行业的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下游产品主要以家用产品、电子产
品、汽车配件等塑料零部件为主,竞争较为激烈。但行业内有能力从事研发、
生产、组装到后续终端产品开发,提供多品种下游产品、提供全流程制造服务
的全产业链的塑料模具厂商为数不多;更多的厂商只能提供单一或少数下游产
品的部分结构件,属于简单的模具加工或塑料制品企业。
塑料模具行业的马太效应比较明显,资金充足、规模量产、研发能力强的
优秀厂商往往会有大客户的持续订单,同时随着业务的做大做强,客户群体也
将随之增加,自身综合实力也将得到不断扩大;而那些产能和品种无法满足客
户的不同需求,技术研发能力较弱、无法通过提高技术、批量化、大规模生产
而实现成本下降的企业往往由于缺乏资金、订单不足等竞争力薄弱,进而呈现
出“强者越强,弱者越弱”两极分化的格局。
3、进入行业的壁垒
(1)技术壁垒
技术水平是塑料制品行业的核心竞争力,从塑料模具设计制造、模拟试制到
注塑成型、部件装配及表面处理等,工序复杂繁琐,工序之间相互影响,必须前
后精准配合衔接。因此模具设计能力、制造加工技术、品质控制和生产管理都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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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影响模具产品的质量与经营效率,高水准的模具设计与注塑成型产品生产能力
需要长时间的实践积累和开发创新。同时,由于下游终端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较快,
企业需要持续进行模具技术、品质控制及生产管理等各方面的创新和提高。
由于模具开发、注塑成型与下游行业密切联系,行业内的企业必须符合下游
制造商现有产品的制造要求,同时跟上新产品的研发节奏。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流
行趋势的变化,终端产品的更新换代速度越来越快,塑料零部件制造服务商也需
要追踪国际消费潮流,适应产品功能与造型的变化趋势,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设计
并开发出相应模具并具备高效、大批量注塑成型的能力。国内外大型客户要求塑
料制品供应商在较短的周期内开发出符合其外观、精度、质量、使用寿命等各项
要求的模具并在短期内交付大量注塑部件,这对企业的研发设计能力、模具制造
能力和批量化成型制造能力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形成了研发、设计、制造等技
术方面的进入壁垒。
(2)进入全球知名企业供应链的资质壁垒
模具及注塑成型产品是下游产品的基础部件,稳定的产品质量、精确的规格
尺寸、及时的交货时间,对完成终端产品具有重要意义。要成为全球知名企业的
供应商,除了要达到行业标准,更要通过客户对供应商资质的严格认定。通常供
应商的资质认定时间较长,下游客户对供应商的技术水平、生产条件、设备状况、
质量控制、管理水平、财务指标、企业信誉等多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调查,在生产
流程、质量控制、工作环境、员工素质、社会责任等各个方面提出严格要求,多
次审查、检验后方能通过初步资质认定,再通过多批次各种类的小批量持续供货,
到达质量稳定要求后才进入其正式供应商目录。一旦企业获得世界级企业的供应
商资质,将被纳入其全球供应链体系,可以接受其全球生产厂商的采购。因此,
严格的供应商资质认定,对进入全球知名企业供应链形成了资质壁垒。
(3)人力资源壁垒
塑料制品行业属于技术、人才与资本密集型行业。塑料模具需要满足不同客
户、不同产品、不同规格的要求,一般均为非标准化定制产品。模具产品具有结
构复杂,精度要求高,使用寿命长、生产效率高等特点,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具有
较强的产品设计、开发能力、较高的生产水平,同时由于技术不断更新换代,企
业必须准确把握下游产品所处产业的发展方向,并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大批量的
注塑成型需要熟练掌握高效、精密的生产设备特性及生产工艺流程,能够按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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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生产大量精密塑料零件并且装配成重要结构件或者整机产品,实现这一目标需
要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技术人员具备较为丰富的经验,职
业工人拥有专业的技工水平。因此,企业需要对人力资源高度重视,建立适当的
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一批高素质的科研、技术和专业员工。拥有一批富有经验的
技术人员和职业员工是塑料制品行业企业具备一定竞争能力的必要条件,这形成
了人力资源壁垒。
(4)资本壁垒
塑料制品行业具有资本密集特点。随着下游行业对塑料制造品品质的不断提
高,对先进设备的依赖性越来越强,高端先进设备的单价通常在百万元以上,进
口税费、维护保养费用同样较高。企业需要购建适合生产的厂房、购置大量机械、
设备、仪器,引进专业技术、管理、外贸人才,因此需要大量的固定投资和日常
经营流动资金。复杂、精密模具制造周期长、价值高,需要使用高品质模具钢和
相关模架、铜材等相应原材料,从采购原材料到交付产品,需占用大量流动资金;
注塑产品的规模产量较大,原材料采购数量较大,流动资金需求金额也较大,加
上下游知名企业采用零库存或者较少库存的管理模式,延长了注塑成品保管时
间,间接占用企业的流动资金;同时公司需要高薪聘请并留住高素质的各类人才,
人力成本较高。上述因素造成了行业较高的资本壁垒。
(5)管理经验与控制体系壁垒
塑料模具及注塑成型制造过程环节较多,从购置生产设备、采购原辅材料到
模具设计、制造加工、试模、注塑成型、组装等产业链较长,每个环节都环环相
扣,需要准确衔接,一个环节的失误将会造成整个生产结果的缺陷或者失败,例
如购置设备需要考虑生产需要、资金实力、操作方法等;原材料采购需要考虑质
量、价格、运送时间等;模具制造加工前的设计、编程,操作中的失误或者误差
会使得模具实物与客户要求不同导致模具修改,严重情况时,必须重新设计、制
造;注塑成型产品的原料选择、配方、投料、成型、修补、组装及检测等,每一
环节发生细微差错、考虑不周或者操作失误将导致产品合格率大批量下降,从而
使模具企业制造成本提升,利润下降,严重的质量问题将直接影响企业声誉而失
去客户。因此,如何避免人为原因导致的重复修模、报损、返工等现象,完善管
理能力,实现有效内部控制,成为提高企业效率和产品品质的重要因素。塑料制
品制造企业只有通过不断实践和长期积累,才能不断提升生产管理能力,建立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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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有效的控制体系。新进入企业在短时间内难以达到高效的管理水平,难以在
短时间内实施有效的控制体系。
(6)品牌壁垒
塑料制品行业具有较高的品牌认知度,知名品牌的注塑或者模具产品往往代
表了品质的保证,主要原因在于:一是模具大多为非标准产品,不同客户、不同
产品对模具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各不相同,客户一旦选定满意的模具供应商,
一般均会形成长期合作的惯例;二是模具及注塑成型产品能否保质、保量、按时
交付,对终端产品开发进程、规模化生产及市场推广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客户选
择供应商时多持谨慎态度,一般会选择业内有品牌影响力、信誉较高的企业;三
是新进入者短时期内很难对客户的工艺要求和设计风格充分了解和掌握,客户也
很难完全信任新进入者的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
(五)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①产业政策支持
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支持塑料制品业快速发展。2009 年 5 月,国务院办
公厅发布的《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出“加快造纸、家电、塑料、照明电器
等行业技术改造步伐,淘汰高耗能、高耗水、污染大、效率低的落后工艺设
备”,“支持塑料行业绿色塑料建材、多功能宽幅农膜生产技术升级”;2010
年 10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
提出“积极发展高品质特殊钢、新型合金材料、工程塑料等先进结构材料,提
升碳纤维、芳纶、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道行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发展水
平”;2011 年,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知识产权
局,下发了《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 年度)》,提出
新型工程塑料与塑料合金、新型特种工程塑料、阻燃改性塑料、通用塑料改性
技术是当前高分子材料重点领域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具体产业政策
参见本节“二、行业基本情况”之“(一)行业管理情况”之“2、行业主要政
策”。
②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促进塑料制品需求增加
随着国民收入日益增长,消费者对产品的需求在品种、数量方面逐渐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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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对品质要求逐渐提高,家用电器、生活日用品、电子消费品等行业需求旺
盛,为相关制造业的产能消化提供了条件。塑料制品行业位于各制造产业链的
中间环节,同样受益于国内旺盛的需求,行业得到了持续发展。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③塑料制品应用领域越来越被拓宽
塑料由于其优异的性能,应用领域日趋广泛,塑料制品在产品中所占比重
不断提高,消费结构升级需要塑料行业发展的支持。以家电为例,目前中国主
要家用电器中塑料所占比例分别为:吸尘器 60%,电冰箱 38%,洗衣机 34%,
电视机 23%,空调 10%。家用电器的塑料化已成为家电行业重要发展方向之
一,无论是通用性塑料还是工程性塑料都对家电行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
用,而且塑料用量比例越来越大。尽管我国家庭人均收入相差很大,但是家用
电器、电子消费品、成套家具等耐用消费品拥有量的差异并不大,均有旺盛的
需求。随着家电行业的发展,家电用塑料制品的需求量还将继续呈现上升趋
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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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全球制造业向中国转移带来的契机
目前,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汽车、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办公设备等产销大
国。我国在人力资源、基础设施、远洋运输等方面在发展中国家中具有竞争优
势,为承接全球先进制造业的转移提供了良好基础。由于塑料制品供应需要配
合下游终端商品的制造、组装,为提高生产效率、节约成本、提高品质,生产
厂商一般在周边区域采购塑料模具及塑料零部件,企业也在产品设计、制造、
成型、部件组装等方面在空间和时间上与上下游厂商高效对接,从上游的设
备、原料采购到下游终端产品的配套销售,塑料制造行业随着全球制造业向中
国的转移而迅速发展。
⑤行业信息化应用水平提升促进行业的发展
信息技术是促进我国由制造大国迈向制造强国的关键技术,无论从产业发
展战略还是从企业技术进步和核心竞争力的角度,重视信息化技术的研究与应
用都具有重要意义。《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以及《2006-2020
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中,制造业信息化都作为重要方向和重点任务给予明确,
因此采用信息技术已成为制造业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网络技术、计算机技
术、制造技术的快速发展,塑料制品行业的信息技术不断发展,行业内领先企
业在设计制造过程中逐渐实现三维设计无纸化、制造过程智能化、生产过程自
动化、经营管理协同化等信息化生产经营,成为高产出、高质量、高效率的代
表,推动行业的技术进步。
2、不利因素
(1)尖端技术水平落后于国外先进国家
虽然我国塑料模具行业在产品精度、寿命、复杂程度等指标上都有较大进
步,但企业高端技术水平和综合运营水平与国外先进企业存在较大差距,影响
注塑产品的精密程度、生产效率和盈利水平。国内塑料制品企业发展水平不平
衡,大型、先进企业较少,产品技术水平总体偏低,虽然已有少数企业的部分
产品达到或者接近国际水平,但总体来看,国产塑料模具的精度、型腔表面粗
糙度、研发生产周期、模具使用寿命与质量稳定性等方面与国外先进水平相比
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国内高精度、高技术含量的模具生产能力不足,高品质塑
料模具还需依靠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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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端生产装备依赖进口
塑料模具的质量、精度、使用寿命及注塑产品的精密程度、生产效率等指
标对塑料制品制造设备要求较高,没有高精尖设备就意味着没有高精密、高质
量模具和高品质的塑料制品。我国机械加工行业经过多年的技术改造,工艺装
备技术水平已有大幅提升。国内机床、工具行业虽然已可提供部分成套的较高
精度加工设备,但在高精度、表面粗糙度、机床刚性、稳定性、可靠性,刀具
和附件的配套性等方面与国外先进水平仍存在较大差距。高精度、高性能、高
效率、多用途的自动化高端制造设备仍需要从国外进口,例如高速加工中心、
高速注塑设备,多轴联动切削设备、高精度检测设备、智能设计软件等。
(3)行业专业人才缺乏
虽然近年来我国塑料制造行业发展迅速,但人才需求仍然跟不上行业发展
需求,一是从业人员总量不足,二是从业人员素质不够,适应不了行业发展的
需求。目前行业紧缺的是高素质和高水平的设计人员、高级技术员工、了解塑
料制品下游行业产销规律的外贸人员以及企业管理人员。
(4)行业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塑料制品行业不仅是技术密集行业,也是资金密集行业。塑料制品的生产
设备品种系列多样,包括塑料模具制造使用的铣床、磨床、电火花机、慢走丝
切割机、加工中心、高精密检测仪器等设备,注塑成型使用的各类型注塑设
备,同时需要刀具、起重机、行车、电机等配套辅助设备以及适合机械加工的
厂房、仓储等生产环境等,形成完整的生产能力需要大额资金的投入。同时,
人力成本逐渐上升,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压力较大,因此,企业从设立开
办、日常运营到扩大规模,所需资金较大,但目前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狭窄、融
资困难,严重制约了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六)外贸情况
1、出口情况
公司主要客户为松下、东芝及 SEB 等国际知名企业,产品主要出口国为欧
盟和日本。欧盟在 2006 年 7 月 1 日起全面实施《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
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以下简称“RoHS”指令),各欧盟成员国确保投放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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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的新电子和电器设备不包含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6+)、
多溴二苯醚(PBDE)、多溴联苯(PBB)。日本也参照欧盟标准。
上述政策要求塑料模具及注塑成型产品出口的企业从原材料采购、加工生
产等过程严格按照具体标准执行,增加了生产、检测成本。公司产品均符合上
述产品质量要求。
2、贸易摩擦
公司产品主要出口地区国内制造商和国外厂商享受平等的国民待遇。公司
产品主要进口国日本和欧盟对塑料零件的进口政策主要采用反倾销调查、保障
措施等非关税壁垒措施。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报告期内公司出口产品未
发生贸易摩擦。
(七)行业的盈利模式
1、行业主要盈利模式
目前我国塑料制造行业主要的盈利环节有:产品研发设计的附加价值,采
购制造、组装附加价值及售后服务的附加价值。主要包括以下盈利模式:
(1)全产业链模式:产品设计研发+原材料采购+塑料模具制造+零部件注塑
成型+主要零部件组装+售后服务
目前塑料制品行业的优势企业注重产品的设计、制造,严格控制设计、制
造、注塑成型、组装等环节,并利用较为完整的销售服务体系进行产品的销
售。这种盈利模式要求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和产品设计能力,拥有高
端的生产设备、现代化的生产流水线、高效的企业管理系统以及较为完善的营
销网络和售后服务能力,因此该类企业在行业中的获利水平最高,行业中少数
实力较强、规模较大的塑料零部件企业具备这种盈利模式。另外一些处于中等
实力的企业也开展产品研发、设计并进行生产销售业务,但因为技术能力及资
金等方面的原因,规模较小,产品品种较少,产能受到制约,获利水平略低于
行业一流企业。
(2)非全产业链:原材料采购+制造生产
国内塑料制品的一部分产品是以代工形式(OEM)为下游终端产品客户以来
牌、来样生产或加工方式生产。由于客户或进口经销商在中国大多设有常驻机
构或工厂,对供货过程可直接监控,代工企业的获利水平低于全产业链模式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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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还有一部分小型企业对市场上的产品进行仿制,完全没有塑料模具的研发
设计能力,或者直接接受外来塑料模具进行注塑成型的产品生产销售,生产环
节单一,产品质量及品质都较低,其获利水平较低。
2、行业利润水平变动的趋势及变动原因
塑料零件生产企业通常根据客户要求进行定制化生产,产品定位、工艺技
术水平和客户资源等差异较大,所以行业中各企业的利润率水平也差别较大。
塑料零件的利润水平主要受以下几项因素的影响:
(1)研发与创新能力
塑料零件企业的产品设计能力、模具开发能力与注塑应用技术的综合运用
能力决定了其在下游高端客户研发活动中的合作关系。具备较强塑料模具开发
制造能力和大规模注塑成型能力的企业能够参与到下游企业终端产品同步设计
中去,从而享有较高的利润率水平。
塑料产业大省如广东、浙江等省在转型升级上走在行业前列,不少企业开
始使用机器人,信息化、工业化融合也在积极探索中。广东、浙江等省的塑料
加工业虽然产量增长率处于低位,但销售收入增长率高于产量、利润率高于主
营业务收入,体现了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的结果。
(2)原材料价格因素
塑料制品行业的主要原材料为塑料原料。同时,模具钢是注塑所使用的塑
料模具的原材料。因此塑料原料、钢铁的价格波动将导致塑料制品生产成本的
波动,从而对本行业盈利能力构成一定影响。
(3)下游需求因素
塑料零件是汽车、家用电器、通信、消费电子等制造业的上游部件,该制
造业的发展依赖着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发展。近年来塑料零件下游产业的快速发
展为其带来了巨大的发展空间。下游终端产品的需求影响注塑成型相关产品的
销量及价格。
(4)市场竞争因素
我国塑料制品行业的企业数量较多,且企业数量的增长趋势明显,截至
2014 年末,规模以上企业数量超过 14,000 家,行业市场竞争程度较为激烈。国
内大多数企业集中在中、低端产品市场,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厂商之间互相
压价,影响了行业整体盈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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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塑料加工低端产能过剩问题仍较严重,盲目引进而引发的阶段性过
剩产能尚未有效化解,而高端产品仍需大量进口。
(八)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1、行业的周期性
塑料制品行业能为大部分产品提供基础零部件,行业本身不具有明显的行
业周期性。但与宏观经济波动的相关性较明显,受宏观经济整体影响较大。全
球经济和国内宏观经济的波动都会对行业带来一定影响。当宏观经济处于上升
阶段时,下游需求活跃,行业发展迅速;反之当宏观经济处于下降阶段时,下
游需求降低,行业发展也随之缓慢。如果受宏观经济下行的不利影响,将会造
成行业的订单减少、存货积压、货款收回周期延长等状况。
2、行业的区域性
塑料零部件制造是终端产品生产的中间环节,主要集中于制造业发达的长
三角和珠三角等区域,国内行业的区域性较为明显。在国际上,由于中国、日
本、韩国、欧美都是模具下游终端产品的生产与消费大国,行业较发达的企业
也主要分布在上述国家。
3、行业的季节性特征
塑料制品行业作为终端制造业的中间产业,行业本身季节性波动并不明
显,除了主要受下游产品产销旺季与淡季备货数量不同而受一定影响。
(九)公司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系
塑料制品行业的上游为塑料原料行业和机床、注塑机等设备行业,下游为
汽车、家电、电子、医疗器械以及日常生活涉及的应用行业。
1、上游行业与本行业的关系
从塑料制品行业的上游构成来看,上游供应商多为综合实力较强、规模较
大的塑料化工企业和机械加工装备制造企业,其客户遍布工业生产各领域,对
于塑料制品单一领域的依赖程度相对较低。
(1)塑料原料
ABS、PP、PC、PET 等各种塑料原料是精密塑料模具行业成型产品的主要
原材料,它们的质量不但对注塑产品质量有着直接影响,其供应量是否充足也
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模具注塑产品产量和交付时间。塑料原料的价格对注塑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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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价格产生直接影响,如果企业能够成功转移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则能保持
较为稳定的利润。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2)注塑设备
注塑机械的喷射速度和精度直接影响塑料零部件的质量、数量和生产效
率,目前国内的注塑设备质量已经达到较高水平,能够满足公司注塑业务的要
求。
2、下游行业与本行业的关系
塑料零件作为终端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其行业发展与下游行业紧密相
关,不同的下游行业对塑料零件的要求不同。公司目前的产品主要应用于家电
及其他工业部件,需要顺应下游行业的发展特点和趋势。以家电行业为例,下
游的主要客户为了适应产品不断更新换代的行业特点,同时为了保证产品质量
并降低采购成本,一般会利用国际分工体系建立自己的零部件采购渠道。因
此,通过下游客户的认证并成为其合格供应商对塑料零件生产企业提出了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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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要求。另一方面,塑料零件生产企业一旦进入其供应链体系而成为其合格供
应商后,可以得到较为稳定的订单,而下游厂商也能够获得长期稳定的供货。
三、公司在行业中的市场地位
(一)公司主要竞争对手的简要情况
公司所处塑料零部件加工行业,主要生产方式为模具及后续注塑,类似生
产模式的同类上市公司情况如下:
1、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胜精密”),2010 年 5 月 20
日于深圳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 300083,主营业务:从事消费电子领域精密模
具及精密结构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2016 年 1-3 月,营业收入 122,671.24
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2,847.09 万元,2016 年 3 月 31 日,归属母公司股
东权益 501,326.70 万元。
2、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红科技”),2010 年 12 月 22
日于深圳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 300151,主营业务:精密塑料模具研发,设计、
制造、注塑成型和零部件组装。核心产品为 OA 设备塑料模具及塑料零部件(结
构件,外观件)制品;高端医用耗材(实验室)塑料模具及制品。2016 年 1-3
月,营业收入 12,309.37 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667.59 万元,2016 年 3 月
31 日,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 80,388.15 万元。
3、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威股份”),2012 年 5 月 25
日于深圳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 002676,主营业务:塑料空调风叶的生产和销
售。2016 年 1-3 月,营业收入 30,356.37 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479.86 万
元,2016 年 3 月 31 日,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 105,823.61 万元。
4、亿和精密工业控股有限公司
亿和精密工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和控股”),2005 年于香港交易
所主板上市,证券代码 838.HK,主营业务:高精密生产服务,专注于生产高质
素和尺寸准确的模具及零部件。2015 年,营业收入 353,302.60 万港币,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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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20,546.90 万港币,2015 年 12 月 31 日,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 261,845.60 万港币。
(二)公司的市场份额及变化趋势
据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统计,我国塑料零件行业前十强企业的市场
份额只占整个行业 5%,产业集中度较低。同时塑料零部件涉及种类繁多,国家
有关部门及相关协会统计未细分至公司生产的塑料零部件产品范畴,因此公司同
类产品生产企业的数量、各自的产能产量及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数据很难准确统
计。报告期内,公司紧抓行业发展的市场机遇,依靠设计、生产的技术创新,成
功实现了模具产业链的延伸,公司规模迅速扩大,主要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销
售也实现了较大增长。公司已获得松下、SEB、东芝、GF、科勒、大金、海尔等
国际知名企业的认可,成为其精密塑料模具及注塑成型产品的专业供应商,在精
密塑料制品行业内具有较强的综合竞争力。
(三)公司的竞争优势
1、创新优势
公司从事精密塑料模具和精密塑料零部件生产的时间较长,经过多年的技术
开发和实践积累,掌握了精密塑料模具研发、设计、制造、修复及注塑成型的核
心技术,公司的创新能力较强。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已获得 4 项发明专利、9 项
实用新型专利、14 项外观设计专利。同时,公司还通过实践探索,掌握了一系
列非专利技术,提高了经济效益和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1)注塑成型生产技术创新
①模温控制技术
公司通过长期模具制造与注塑成型的经验总结、技术积累、研发创新,成功
掌握了模温控制技术,能够根据注塑成型件的质量要求和产品功能,统筹分析,
制定出从模具设计制造到注塑成型各环节的最佳模温控制整体解决方案。通过准
确选择(包括导热性能在内)各项性能适配的模具钢、恰当设计并制造出匹配适
用的模具冷却结构、运用模温控制参数分析技术适配各项注塑成型参数,辅助使
用其他相关技术、工艺、设备,有效的解决了注塑成型生产过程中因温度控制不
当而经常出现的材料碳化、翘曲、缩痕等问题。
公司运用高光无痕成型技术(急冷急热成型技术)来保证表面精度、光泽度
要求较高的塑料成型件生产质量的稳定。该等急冷急热成型技术能有效解决多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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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浇口塑件的熔合线问题,提高塑件表面光泽度,比通常采用油温机控温方式生
产出的注塑件质量更稳定,成本更低,注塑件表面光泽度更高。
②双色注塑技术
公司的双色模具注塑技术,通过同一注塑机同时安装共用一套模架的两副模
具,经过高精度重复定位,旋转交替两幅模具注塑成型,实现了一件成型产品一
道工序连续两次注塑,达到了双色注塑成型的效果,合并简化了成型工艺程序,
保证了产品外观精美程度,满足了客户对产品的特殊性能要求,大幅提高了有关
产品的生产效率。
③发泡成型技术
公司自主研发取得了发泡成型技术。该等技术是:塑料与一定比例的发泡剂,
直接在螺杆熔融段末均匀混合,然后高压高速注入模腔,在模腔内突然降压,使
熔体中大量的过饱和气体释放出来,发泡、膨胀、成型、定型,最终形成塑料制
品的技术方案。
④注塑成型自动化
公司在制造注塑成型构件过程中,优化生产布局,灵活运用生产辅助设备,
积极研发注塑成型自动化实用技术,实现了从材料投送到产品注塑完成全程运用
自动化设备进行流水作业,提高生产效率和生产效益。
公司自主研发了注塑件的自动取出技术、自动镶嵌技术,并将该等技术投入
实用:该等技术主要系通过机械手与精密模具、注塑成型机的配合,实现了注塑
生产的少人化甚至无人化;由于机械手的重复定位精度更高,作业速度更快,更
加适合精密度较高注塑部件的生产。
⑤注塑成型精密化
公司摸索出一套注塑机与模具匹配技术要领、注塑机安装模具的技术要领以
及成型参数设置的技术解决方案,综合运用后能够较为充分发挥精密模具的原有
精度性能;加之在注塑过程中综合运用各项注塑技术(如模温控制技术,以及自
动上料技术、注塑件的自动取出技术、自动镶嵌技术等多项自动化技术等),控
制调节注塑成型各项要素,并减少人工操作对成型工艺的干预干扰,使公司的注
塑生产能够较为稳定的实现较高的成型精度,使注塑成型产品在精密度、均匀度、
光泽度等方面达到客户较高的要求,同时也有效的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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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率。
⑥完整的注塑技术体系
公司通过较为长期的技术积累,取得了较为完备的技术储备,建立了完整的
注塑技术体系。
一方面,公司的注塑技术储备涵盖了注塑上料、模具与成型设备匹配、成型
参数设置、模温控制、成型部件取出等技术环节,在各个环节控制产品质量,提
高生产效率;另一方面,公司的注塑技术储备中既有用以保证、提高成型精度、
生产效率的通用型注塑成型技术(如:自动上料技术、注塑零部件产品自动传送
工艺、注塑件的自动取出技术等),也有为满足客户特殊需求的注塑成型技术(如:
双色注塑工艺、自动镶嵌技术、发泡成型技术、网布、过滤纸成型技术等)。因
此,公司可以根据不同产品的技术要求,综合选取运用适用的技术编制生产方案,
使公司具备了为客户完整提供自精密模具设计至注塑件成型、组装的整套解决方
案的能力。
(2)模具设计技术创新
①设计信息化
公司引进 CAD/CAM/CAE 等软件,结合精密塑料模具设计的特点,设置设
计流程:①使用 CAD 快速设计;②使用 3D 技术生成立体效果用于检查,为 CAM
奠定基础;③使用 CAE 模拟工艺过程,验证设计的正确性和可靠性;④确认设
计成功后,拆分为 2D 图纸及各项目管理图表,用于加工和检测。
②设计规范化、模块化
公司总结模具设计过程中常见问题与解决方案,制定出《模具设计规范》,
包括模具设计的技术指标、设计流程及注意事项、模具各个组成部分的图形、尺
寸、加工公差、技术工艺、检测方法、装配运输要求等内容,并形成了模块化数
据库。借此,模具设计可以按照具体要求调用数据,有效避免常见错误,明显提
升了模具设计效率,缩短了模具设计周期,减少了由于模具设计影响后续生产的
问题。
③设计协同化
公司注重多部门、多学科技术人员协同设计,共同完成模具的设计,以提高
模具设计的质量和效率。由于所涉及的知识、技巧、经验被系统化地保存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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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设计部门和相关技术部门,少数设计人员的流失对公司的模具设计能力不会造
成重大影响。
④设计验证模拟化
公司重视人员经验和计算机编程的结合。利用虚拟仿真技术模拟加工过程,
以发现设计编程过程中的潜在错误:在设计完成后,利用成型过程模拟技术,对
复杂程度高、设计难度较大的模具,进行模拟试制,减少了实际试模次数,提高
了模具设计效率,缩短了模具的设计和制造周期,明显提高了生产效率,节约了
生产成本。
(3)模具加工技术创新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注重总结加工技艺,努力实现加工工艺与加工设备的充分
配合。公司成功掌握了精密切削加工技术、模具多型腔技术、高寿命模具制造技
术等涉及模具品质的专利与非专利技术。
公司凭借精巧的模具设计及先进的制造水平,在模具多型腔技术方面取得突
破,目前已掌握一模 120 腔的 LED 模具设计制造与产品成型技术。该产品的主
要工艺创新在于:①多腔(120 腔)注塑冷流道重量 10 克以下;②使用高品质
模具材料,精细设计、加工,减少废料,降低成本;③120 腔成型与框架配合尺
寸全部达到 0.002mm 的高精度尺寸;④采用多道工艺机械磨削加工,LED 发光
支架加工达到高镜面的要求;⑤实现框架表面镀银模具合模时无压损。该产品模
具及成型产品图例如下:
公司产品 RS3630200 钉仓注塑模具、地板吸头刷子支架注塑模具分别获得
了 2008 年至 2010 年度中国模具工业协会颁发的精模奖“一等奖”和“二等奖”;
包胶后盖注塑模具、笔记本风扇注塑模具分别获得了 2012 年至 2014 年度中国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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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工业协会颁发的精模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钉仓注塑模具及注塑件 地板吸头刷子支架注塑模具及注塑件
(4)生产管理创新
公司以“品质”、“高效”、“诚信”为生产管理目标,根据模具制造和注塑成
型工艺的特点,制定并实施了严格的内部控制,对每一个订单、每一套模具、每
一批注塑产品,进行全流程、各环节的人、机、料跟踪控制,对超出生产计划、
技术指标未达预期、成品试制次数超过规定要求等问题进行全流程的原因分析,
找出问题症结,获得最优解决方案并有效实施。对具有代表性的问题与方案将被
规范化、模块化,作为公司内部的标准化技术,作为类似工艺技术的参考标准,
提高生产效率。
(5)客户服务创新
公司具有丰富的塑料模具设计、加工和成型生产的经验,从根据客户实体样
品或者产品图纸进行模具设计、参数修正,发展至根据客户描述或者同类产品进
行新产品的模具设计、制造、验证注塑样品后直接注塑成型塑料零部件,提升了
公司产品和服务的技术附加值。目前公司对每一客户、每一产品,分别安排开发
部、设计部、模具制造部及装配部的专人协调配合,并有产品担当负责每一个订
单,与客户在独立会议室进行全流程的跟踪、交流、提出修改建议,完成客户需
求并保证客户商业秘密。
公司主要客户多为国际知名企业,终端产品丰富多样,功能复杂,更新时间
快,市场需求对新产品的功能、质量要求变化较快,需要根据市场需求迅速作出
反应,推出新产品。一方面要求公司融入终端产品制造流程的配套体系,快速理
解新产品、新功能的设计要求。通过公司与客户长期深入合作,目前已能根据客
户新产品的开发计划安排模具及成型产品的开发、设计进度;根据产品高分子材
料和变性材料的特点,对模具材质选择和加工的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模具企业水
平,例如长寿命(500 万次以上)、耐磨(500 万次以上)、光学透镜、皮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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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观高光亮(0.05μm 以下)、防腐蚀、高硬度(HRC60 以上)、模具表面加纳克热
处理,模具表面钛、碳离子镀层等选材加工技术,均获得了世界 500 强客户的认
可;公司承诺在客户新产品按计划量产之前推出符合要求的模具和成型产品。另
一方面,公司需要与上游的设备、原材料、零部件企业进行充分交流,采购个性
化设备及符合要求的原材料。
公司与松下、SEB、东芝、GF、科勒、大金、海尔等全球知名企业密切合作,
从模具设计及注塑成型方面提供专业建议,满足客户对新产品同步开发、设计的
要求,获得高附加值产品的收益。
2、产品品质优势
公司拥有各种创新优势,对产品品质高度重视,能够高效生产高精度、长寿
命、高品质的模具及成型产品。目前公司获得 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高效率
目前公司普通精密模具的平均制造周期为 25 天,高精密高难度模具的平均
制造周期为 35 天;注塑成型设备规格较为齐全,锁模力从 40 吨至 1,600 吨,可
注塑单件重量从 0.01 克至 10,000 克,满足各规格产品的生产。
(2)高精度
目前公司模具制造的最高精度已经达到±1μm,表面粗糙度达到 Ra0.16,刀
具切削加工硬度达到 HRC60-HRC63,成型产品精度达到±5μm。以公司获得精模
奖的“RS3630200 钉仓注塑模具”为例,该产品用于医疗手术中替代传统羊肠
线的钛钉储仓,制件的精度要求很高,零部件组装紧密,注塑件允许公差
±0.008mm,且不允许存在任何毛刺,为满足该等精度要求,保证产品质量稳定,
模具材料需要经过去应力处理,且模具零件加工精度需达到 0.002mm,并需在恒
温车间(20 0.5)℃环境中生产。
(3)长使用寿命
公司模具产品注塑使用寿命至少 50 万次,目前个别产品注塑使用次数已超
过 500 万次且使用状态良好。
(4)精准检测
公司已经建立独立的品质管理部门,拥有高端精密检测设备,通过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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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检、定时抽检、动态巡检等方式,严格检查各工艺环节的产品质量,保证产成
品品质。公司对所有出厂产品都实行严格测试,保证出货产品全部满足客户要求。
3、设备优势
公司拥有较强的设备购置、操作、更新改造能力。公司在购置设备时,根据
自身生产条件和设计能力,兼顾客户产品需求,向国内外领先设备供应商定制专
业设备,从而使得公司购入的所有设备都能满足先进工艺技术的要求,并能在最
短时间内完成调试工作进入量产。符合公司生产要求的先进加工设备为制造高精
度、高品质的产品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高速加工中心及模具加工车间 超高速加工中心
精密注塑设备及自动化注塑成型生产线 各类精密测试设备
公司主要加工设备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简要型号 先进参数 制造商/产地 数量
最大射出速度 200 毫米/秒;射
1 精密注塑机 EC 系列 日本东芝
出控制精度 0.01 毫米
最大射出速度 500 毫米/秒;射
2 精密注塑机 LA40 日本沙迪克 1
出控制精度 0.01 毫米
主 轴 转 速 Max54000rmin
MIKRON 快 速 移 动 80mmin, 最 小 刀 瑞士-GF
超高速加工 0.2mm,3 轴联动
3
中心 MIKRON 主 轴 转 速 Max20000rmin 瑞士-GF
3 轴联动
Makino 主 轴 转 速 Max30000rmin 日本牧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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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轴联动
主 轴 转 速 Max20000rmin
Makino 日本牧野
3 轴联动
主 轴 转 速 Max16000rmin
4 高速加工中心 DMC 德国-DMG
快速移动 40mmin,3 轴联动
主 轴 转 速 Max18000rmin
5 精密雕刻机 Carver 北京精雕
主要加工紫铜电极,3 轴联动
4 轴联动,加工精度可达
Ac.2F.EXCELL
0.002mm,最小线径 0.03mm, 瑞士-GF
ENCE
粗糙度≦ka0.2
6 慢走丝线切割 4 轴联动,加工精度可达
ROBOFIL440 北京-GF
0.003mm
4 轴联动,加工精度可达
SODICK 日本-沙迪克 4
0.005mm
四轴联动,加工精度可达
ROBOFORM 瑞士-GF
0.005mm,粗糙度≦ka0.2
7 电脉冲
三轴联动,加工精度可达
Makino 日本牧野
0.005mm,粗糙度≦ka0.2
四轴联动,加工精度可达
SODICK 日本-沙迪克 1
0.005mm,粗糙度≦ka0.2
精度可达 0.0001mm,粗糙度
8 精密磨床 WAZA520 日本长岛精工 1
≦ka0.1,3 轴联动
NN51S 精度可达 0.0001mm,3 轴联动 日本长岛精工 8
精度可达 0.001mm,粗糙度≦
LSG 台湾宇青
ka0.2
最 小 孔 径 5mm , 最 深 加 工
9 深孔钻 DHD1007 环球机械
1500mm
10 合模机 WS 卧式 最大锁模力 180T,最重 5T 香港奔力宝业 1
11 端面铣 ELONG 六面角尺≦0.02mm 台湾佑龙机械 1
精密磨制加工中心刀具,七轴
12 磨刀机 Makino 日本牧野
一次成型
检验工件的真圆度和同心度
旋转精度: (0.02 + 0.0003H)
EC2500 μm ,最大测量直径:Φ450 日本
13 测量设备 mm 内外径,Z 轴行程:400
mm(使用 B 型测针臂)
测量各种形状齿型的参数:
JD18S 齿轮模数 0.3 ~ 10 mm ,被测
齿轮最大外径 180 mm , 两顶
尖距离 20 ~ 500 mm , 垂直 哈尔滨
测量最大行程 350 mm 可测齿
向角范围 0 ~ 90°最大工件
重量 100Kg 光栅分辨率: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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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 deg;长:0.0001 mm
HK 精确测量模具材料硬度 上海
测量模具精密部件
行程(X 轴 Y 轴 Z 轴):400
mm x 300 mm x 200 mm
光栅尺分辨率:0.001 mm
变焦物镜倍率:0.65 X – 4.5 X
T-MCL2 日本
摄像机:1/3 “CCD
工作距离:90 mm
物方视场:8.2 mm ~ 1.2 mm
总放大倍率:18 X ~ 120 X
测量精度:(4 + L / 150)μm
精确测量模具附件塑料产品
SEREIN 鑫磊仪器
尺寸
精确测量模具及塑件各部件
Brown&Sharpe 美国
的尺寸位置
4、品牌与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承接了大量复杂、高精密的塑料零部件制造业务,创造了
公司的品牌效应,公司已经成为松下、SEB、东芝、GF、科勒、大金、海尔等全
球知名企业的合作伙伴。国际知名品牌厂商一旦认定模具企业的供应商资质并确
定合作关系,为保证产品品质及维护供货的稳定性,通常不会轻易变更供应商。
公司获得了东芝家用电器制造(深圳)有限公司的“供应商优秀奖”、东芝下属
公司杭芝机电有限公司“最佳合作伙伴”、杭州松下住宅电气设备(出口加工区)
有限公司“优秀供应商奖”、GROUPE SEB“最佳合作伙伴”等客户荣誉,具备较
强的客户优势。公司在保持与核心大客户长期稳定合作的同时,与其他大型企业
沟通交流,接受意向企业的考察与论证,在组织机构设置与功能上与世界 500 强
企业对接,提高沟通效率,不断开发市场资源。公司主要客户标示:
5、管理和人才优势
公司的管理层经验丰富,在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主要经营环节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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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员都拥有多年模具和注塑行业相关经验,管理层对行业的发展趋势具有良
好的专业判断能力。在公司经营过程中,管理层引领企业有效把握行业发展方
向,紧跟市场步伐,抓住市场机遇,并最终取得优秀的经营业绩。同时,公司
通过卓越有效的管理,资金流、物流、信息流在企业内部能够得到集中统一控
制,决策速度和执行效率大大提高。
6、地理区位优势
公司地处长三角的慈溪市,距宁波北仑港约 90km,距宁波机场约 80km,距
上海市约 160km,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具有较为明显的运输成本优势。
长三角经济区乃至整个华东地区是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区域之一,浙江、江
苏等地是模具和注塑行业集中发展较好较快的区域。目前,公司产品符合模具
发展趋势及下游产品应用的市场需求,具有区域发展优势。
(四)公司的竞争劣势
1、生产规模偏低,产能需扩大
公司依靠先进的技术工艺、优秀的研发创新能力和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
已经成长为国内掌握精密塑料模具及注塑成型生产关键技术、拥有较强研发实
力的高科技企业之一,是国内少数精密塑料模具重点骨干企业之一。目前,随
着公司产品的市场影响力不断提升、客户群体不断扩大、公司的订单不断增
加。但公司在规模上与类似生产上市公司相比差距明显。因此,公司进一步扩
大生产规模的需求较为迫切。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模具及相关业务收入比较
2015 年分产品营业收入 年均复合 申报上市前最近一年分产
公司名称 (万元) 增长率(%) 品营业收入(万元) 备注
模具 成型产品 模具 成型产品 模具 成型产品
劲胜精密 - 343,928.57 - 30.84 2,619.59 68,564.27 注1
昌红科技 5,228.51 40,901.43 0.78 20.38 4,991.52 13,442.16 注2
顺威股份 15,393.57 84,501.97 19.95 -5.19 7,435.71 104,583.58 注3
算术平均值 10,311.04 156,443.99 6.91 15.34 5,015.61 62,196.67
横河模具 2,574.99 33,678.50 -0.96 7.75 - - 注4
注 1:劲胜精密上市前最近一年为 2009 年,成型产品数据为精密结构件数据,2015 年模具业务无数
据。
注 2:昌红科技上市前最近一年为 2009 年,成型产品数据为 OA 与医疗注塑业务数据;2015 年数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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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A 注塑业务和模具业务。
注 3:顺威股份上市前最近一年为 2011 年,模具数据为模具及其他产品数据,成型产品数据为塑料空
调风叶数据。
注 4:横河模具系 2011-2015 年四年的各类产品的年均复合增长率数据。
注 5:上述数据来源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年度报告、Choice 金融终端。
由上表可见,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在上市募集资金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
较大,竞争实力大幅提高,若公司本次成功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运
营后,生产规模也将获得大幅提高,盈利能力将明显增强。
2、融资渠道及结构过于单一
公司所处行业对资金的需求较高,由于公司目前尚未进入资本市场,仍主
要依靠银行借款和经营性负债来缓解公司日常经营中的资金压力。融资方式及
结构单一,严重束缚了公司规模的扩张,增加了偿债压力。若公司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成功,公司将借助资本市场作为新的融资平台,迅速做大做强主营业
务,实现规模效益,为投资者带来良好回报。
四、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生产、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产能、产销量和销售价格
(1)注塑业务生产、销售情况:
产能 产量 销量 产能利用 产销率 销售均价
期间
(吨) (吨) (吨) 率(%) (%) (万元/吨)
2016 年 1-6 月 3,500 2,711 2,714 77.45 100.11 6.09
2015 年度 7,000 5,683 5,682 81.19 99.98 5.93
2014 年度 7,000 6,500 6,239 92.86 95.98 5.57
2013 年度 7,000 6,714 6,485 95.91 96.59 5.73
(2)模具生产、销售情况
公司模具销售以套数为单位,同时从模具生产所耗用主要加工设备运转工
时考量,公司模具产能利用率以套数和主要设备运转工时利用情况分别披露如
下:
①以模具套数为单位,公司模具生产、销售情况:
产能 产量 销量 产能利用 产销率 销售均价
期间
(套) (套) (套) 率(%) (%) (万元/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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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6 月 225 154 145 68.44 94.16 5.91
注1
2015 年度 450 384 324 85.33 84.38 6.82
注1
2014 年度 450 262 232 58.22 88.55 6.30
注2
2013 年度 450 442 397 98.22 89.82 6.44
注 1:2014 年度模具产量,包括 81 套用于生产空气净化器相关产品,其记入固定资产
科目核算;2015 年度模具产量,包括 26 套用于生产空气净化器相关产品,其记入固定资产
科目核算。
注 2:由于目前精密电火花加工能力为公司模具制造的瓶颈,理论模具产能(套)以精
密电火花加工能力为准,测算依据如下:
模具制造主要工序 数控加工中心 精密电火花加工 慢走丝切割
注3
设备理论可用工时(小时) 92,880 46,368 57,600
注4
单位标准模具耗用工时(小时) 187 103
各关键工序标准模具产能(套) 497 450
注 3:公司主要设备理论产能测算依据:单台设备运转 300 天/年、24 小时/天,并考虑
运转期间维护、保养,工序间隔之间的检测、修正、传递、准备等时间折算。
注 4:单位标准模具为公司标准模具模型,一般体积尺寸(CM)为:模仁 20*20*20,
模架尺寸一般放大至模仁的 1.75 倍,即 35*35*35,该尺寸下耗用电极尺寸经验数值约为模
仁的 70%,即 14*14*14。
②以模具生产耗用主要设备运转工时(小时)为单位,公司模具产能利用率
情况:
各年度实际耗用工时 数控加工中心 精密电火花加工 慢走丝切割
2013 年度 84,896 42,825 49,555
2014 年度 87,672 47,206 53,850
2015 年度 83,902 44,099 52,076
2016 年 1-6 月 41,878 22,880 27,505
主要设备理论可用工时 92,880 46,368 57,600
各年度主要设备实际工时
数控加工中心 精密电火花加工 慢走丝切割
产能利用率
2013 年度 91.40% 92.36% 86.03%
2014 年度 94.39% 101.81% 93.49%
2015 年度 90.33% 95.11% 90.41%
2016 年 1-6 月 90.18% 98.69% 95.50%
(3)2014 年,模具产量下降的原因
2014 年度,发行人基于客户需求而生产的模具产量较 2013 年减少 261 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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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量减少 165 套。数量大幅减少的具体原因如下:
①发行人客户 2014 年新产品种类和数量比 2013 年下降,阶段性减少向发行
人模具采购量
发行人 2014 年模具销量较 2013 年下降,一方面受下游客户新品开发周期的
影响;另一方面,重点客户松下、东芝和 SEB 因其产品结构调整和局部市场短
期波动阶段性减少了向发行人模具采购量,具体情况如下:
在发行人客户产品开发周期方面,由于发行人的客户仅在有新产品推出时才
会委托发行人为其新开发对应的模具,客户会根据其新产品开发的周期和类型,
不断调整每年新模具的开发数量。发行人客户在 2012 年、2013 年推出的新产品
较多,要求发行人开发、制造的模具较多,由于客户的产品推陈出新会间隔一定
的周期,2014 年发行人客户推出新产品的种类和数量减少,从而阶段性的减少
了委托发行人开发的模具数量。受此影响,发行人 Jaguar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Hanoi 和 Georg Fischer 等 5 家客户 2014 年向发行人模具采购数量减少 72 套。
在发行人重点客户方面,发行人对松下、东芝和 SEB 等重点客户的模具销
售较为集中,模具总销量受上述客户需求影响较为明显。2014 年度,SEB 因其
俄罗斯市场受短期政治和经济因素影响而减少向发行人的模具采购;东芝及松下
2014 年度根据市场调整产品结构,降低了吸尘器新品开发速度而加快了扫地机
器人、智能座便器等产品的新品开发速度(于 2015 年向发行人采购扫地机器人、
智能座便器等产品模具),减少 2014 年度向发行人的吸尘器模具采购,2014 年
度 SEB、松下和东芝合计采购发行人模具减少 86 套。2015 年度,SEB、松下和
东芝合计向发行人采购的模具较 2014 年度增加了 68 套,恢复至较高水平,发行
人重点客户需求总体稳定。
②发行人自制空气净化器模具占用了产能,导致减少了基于客户需求而生产
的模具
2014 年发行人开始生产自主品牌的空气净化器并开发相应的模具,2014 年
发行人集中开发了自主品牌空气净化器相关模具 81 套,占用了部分产能,影响
了外销模具的生产和销售。
(4)发行人 2014 年模具产销量下降的各项影响因素在 2015 年及今后不会
对发行人持续产生影响及具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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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文所述,影响 2014 年模具产销量下降的实际主要因素为:受客户新产
品推出种类和数量减少而导致的模具订单下降以及发行人因生产空气净化器而
占用模具生产产能。上述影响因素不会对发行人 2015 年及今后持续产生影响,
具体原因如下:
①2015 年至今,发行人模具需求恢复,模具销量恢复至较高水平
2015 年发行人受松下、东芝等家电领域老客户需求恢复及新增日本爱信集
团等新客户的共同影响,模具产量和销量分别恢复至 358 套(不含自用空气净化
器模具)和 324 套,较 2014 年分别上升 177 套和 92 套。其中,老客户方面,受
松下、东芝扫地机器人产品,及松下智能坐便器相关产品开发速度提升的影响,
2015 年对松下和东芝模具销售合计 133 套,较 2014 年上升 97 套。在开拓家电
领域新客户方面,发行人新增了产品需求量较大的日本爱信集团等客户,发行人
已为日本爱信集团中国区三家子公司完成合计 13 套模具,目前正在开发 21 套模
具。
②发行人积极开发新的市场领域(汽车零部件等),应对未来市场需求变化
发行人利用其在家电领域为松下、东芝、SEB 等世界 500 强企业服务的技术、
质量和品牌优势,在家电领域精耕细作的同时,逐步将市场拓展至汽车零部件和
室内种植等市场容量较大的领域。
在汽车零配件市场领域,发行人已通过进入汽车零部件配套体系所必须的
ISO/TS 16949 体系认证;加入浙江吉利控股集团的一级配套供应商体系,预计于
2016 年签订合同,陆续开始为其供应模具;与日本爱信集团开始进行包括汽车
零配件模具及智能坐便器模具在内合作;向德国埃贝赫集团(目前通过其供应商
宁波鑫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进行交易,后续拟直接合作)小规模供货,并进行
大批量供货的技术交流。
在室内种植生长机市场领域,发行人与杭州宅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框架
性的《基本交易合同书》及补充协议并展开全面合作,为其室内种植的全自动植
物生长机开发模具并注塑。
发行人上述新市场开拓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合作客户 拟开发产品 市场开拓进展情况
浙江吉利控股 汽车发动机降温支 于 2015 年 12 月完成公司的验厂工作,并于 2016 年 1 月初
1
集团 架、油箱盖、汽车门 取得浙江吉利控股集团的供应商编码,加入浙江吉利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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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手模具 集团的一级配套供应商体系,目前在进行 30 套模具的开发。
德国埃贝赫集
已通过德国埃贝赫集团的供应商宁波鑫成汽车零部件有限
团(知名汽车
2 汽车加热器模具 公司间接供应汽车加热器模具,目前正在与埃贝赫集团就
零部件供应
直接供应汽车零配件模具进行技术交流。
商)
宁波鑫成汽车 签订框架性的《基本交易合同书》,约定发行人将在 2015
3 零部件有限公 汽车加热器等模具 年 12 月 14 日至 2016 年 12 月 13 日之间,为其提供汽车零
司 部件模具及注塑服务。
4 德国博世集团 汽车电器模具 目前正在进行汽车电器模具的技术交流。
2015 年 11 月 10 日,与发行人签订框架性的《基本交易合
杭州宅耕农业 室内种植的全自动 同书》及补充协议,约定 9,100 万元采购意向,发行人将在
5
科技有限公司 植物生长机模具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在该框架协议下
为其提供模具及注塑产品。
除主要家电、厨卫相 已为其在中国三家子公司完成 13 套智能坐便器配件模具及
关产品外,还采购汽 汽车天窗模具的开发;目前正在进行 21 套智能坐便器配件
6 日本爱信集团
车天窗模具、智能坐 模具及汽车天窗模具的开发。此外,日本本部计划直接向
便器配件模具 发行人采购模具用于注塑,目前正处于报价阶段。
③发行人自产空气净化占用产能影响减小,有利于承接外部模具订单
2015 年,发行人空气净化器模具开发 26 套,数量明显减少,占用模具产能
的影响比 2014 年大幅减小,发行人未来除了新增净化器订单外,发行人将不再
占用模具及注塑产能,有利于发行人承接新的模具订单。
发行人 2015 年模具产量和销量分别为 358 套(不含自用空气净化器模具)
和 324 套,较 2014 年分别上升 177 套和 92 套。在 2015 年的基础上,截至本招
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在手订单充足,为发行人 2016 年模具整体销售提供了
保证。
(5)2014 年模具销量较 2013 年下降,但“模具+注塑”的收入保持稳定的
原因及合理性
发行人向部分客户销售模具并提供后续的注塑业务,在该业务模式下公司
2013 年和 2014 年向客户销售的模具数量分别为 289 套和 188 套,对应的“模具
+注塑”的收入分别为 32,077.90 万元和 32,068.58 万元。
2014 年发行人模具销售数量较 2013 年下降,但“模具+注塑”的收入保持
稳定,主要是因为:在该模式下注塑业务收入构成“模具+注塑”模式下收入的
主要部分,占比达到 90%以上,而注塑产品收入主要由当期注塑件的数量决定,
注塑件数量受同一模具重复注塑次数以及往年存量模具数量的影响较大,受当期
新增模具的数量变化的影响较小。2013 年和 2014 年,公司用于注塑的模具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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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为 1,641 套 和 1,732 套 , 对 应 的 注 塑 件 数 量 分 别 为 100,279,377.00 件 和
103,163,144.00 件,在 2014 年模具销量较 2013 年下降的情况下,发行人注塑使
用的模具数量及对应的注塑数量仍然保持平稳,因此收入保持平稳,上述情况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且具有合理性。
2、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分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注塑
16,535.14 93.53 33,678.50 92.90 34,729.28 94.83 37,154.91 92.48
产品
精密
1,143.24 6.47 2,574.99 7.10 1,894.17 5.17 3,019.68 7.52
模具
合计 17,678.38 100.00 36,253.49 100.00 36,623.45 100.00 40,174.60 100.00
3、前五大销售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见下表: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万元) 占营业收入比例(%)
2016 年 1-6 月
注1
1 松下 5,856.79 31.73
注2
2 SEB 3,685.70 19.96
注3
3 西禄 2,831.91 15.34
注4
4 东芝 2,697.43 14.61
5 科勒 642.71 3.48
合计 15,714.54 85.12
2015 年度
1 松下 12,220.46 32.72
2 SEB 8,031.25 21.50
3 东芝 5,793.61 15.51
4 西禄 4,823.56 12.92
5 科勒 1,438.84 3.85
合计 32,307.72 86.50
2014 年度
1 松下 10,843.15 28.90
2 SEB 8,510.96 22.68
3 东芝 6,928.62 18.47
4 西禄 3,350.17 8.93
5 泰贺 2,709.31 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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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合计 32,342.23 86.20
2013 年度
1 松下 10,508.15 26.07
2 SEB 10,025.25 24.87
3 东芝 6,742.31 16.73
4 泰贺 3,095.84 7.68
注5
5 双鸟 2,974.78 7.38
合计 33,346.33 82.73
注 1:与松下交易的同一控制下对象包括:松下电化住宅设备电器(杭州)有限公司、杭州松下住宅电
器设备(出口加工区)有限公司、杭州松下家用电器有限公司、杭州松下马达有限公司、松下家电研究开发
(杭州)有限公司、PANASONIC MANUFACTURING PURCHASER MALAYSIA BERHAD (马来西亚松
下)、PANASONIC CORPORATION(日本松下)、松下万宝(广州)电熨斗有限公司,杭州松下厨房电器
有限公司、松下采购(中国)有限公司,下同。
注 2:与 SEB 交易的同一控制下对象包括:GROUPE SEB、GROUPE SEB Moulinex S.A.S.、浙江绍兴
苏泊尔生活电器有限公司,下同。
注 3:与西禄交易的同一控制下对象包括:西禄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日本シール株式会社(日本
西禄)、日本西禄香港有限公司、NIPPON SEAL VIETNAM CO., LTD(越南西禄),下同。
注 4:与东芝交易的同一控制下对象包括:东芝家用电器制造(深圳)有限公司、杭芝机电有限公司、
杭州东芝家电技术电子有限公司、TOSHIBA HOME APPLIANCES (H.K.) LOGISTICS & PROCUREMENT
LTD.(香港东芝)、東芝ホームアプライアンス株式会社(日本东芝)、东芝照明(昆山)有限公司、
TOSHIBA LIGHTING AND TECHNOLOGY CORPORATION (日本东芝照明),下同。
注 5:与双鸟交易的同一控制下对象包括:TWINBIRD 工业株式会社、双鸟电器(深圳)有限公司,
下同。
公司的前五名销售客户无公司关联方。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和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上述前五名客户
均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综上,虽然公司对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较高,但与大客户保持了长期稳定
的战略合作关系,对竞争对手形成了较强的客户资源壁垒;同时公司不断培养
新客户,降低主要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4、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情况
2015 年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公司简称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劲胜精密 188,354.37 52.81 250,467.45 62.92 261,775.42 79.86
昌红科技 40,387.53 73.60 50,560.83 87.38 56,310.91 9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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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顺威股份 63,785.34 53.09 919,34.94 61.95 78,658.84 61.21
算术平均值 97,509.08 59.83 150,514.14 70.75 132,248.39 77.43
横河模具 32,307.72 86.50 32,342.23 86.20 33,346.33 82.73
(数据来源:因可比公司未披露 2016 年半年报,此处比较 2015 年数据;可比公司数据
摘自各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下同)
由上表可见,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前 5 大客户收入占比均较高,属于行业
的共同特点。
公司前 5 大客户占比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值,主要原因如下:第
一,公司以稳健发展为主,以维护大客户为核心战略,重点开发具备良好资质
和较强抗风险能力的大客户,并与之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第二,公司资
本投入与运营资金除股东投入及经营积累外,全部为银行借款,偿债压力较
大,限制了固定资产投入,导致了产能产量和销量在短期内难以迅速扩大;第
三,受产能产量规模的限制,公司在短期内无法接受其他客户的大额订单,因
此采取了逐步扩大产能并适度开发新客户的经营策略。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产能快速扩张,实现了规模化效应,其前 5 大客户
销售收入占比呈现稳中略降的趋势。另外,从下游产品应用的结构、客户情况
等因素看,公司业务、产品结构与昌红科技较为类似,与该公司前 5 大客户收
入的占比情况也相近。
5、公司客户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主要客户的简介情况如下:
客户简称 客户简介
世界 500 强,全球性电子厂商,从事各种电器产品的生产、销售等
事业活动。从 1978 年开始在中国大陆的事业。目前,在中国大陆
松下
地区(含香港地区)的事业活动涉及研究开发、制造、销售、服务、
物流、宣传等多个方面。集团 2013 年总销售达到 77,365 亿日元。
SEB 是一家引领业界超过 150 年的全球性小家电及锅具供应商,世
界 500 强,经营多个世界知名品牌,业务涵盖全球 150 多个国家和
SEB
地区。2007 年收购 A 股著名厨卫炊具及家电公司苏泊尔。2012 年
集团收入达 40.06 亿欧元。
世界 500 强,涉及数码产品、电子元器件、社会基础设备、家电及
东芝 智能社区产品。1972 年进入中国开展业务,目前在中国已设立了
62 家企业,2012 年度的事业规模达到 770 亿元。
双鸟 TWINBIRD 工业株式会社成立于 1951 年,资本金 174,240 万日元,
1-1-110
招股意向书
创业以来一直坚持以提供感动和舒适为开发目标,多次获得日本制
造业设计奖项。1996 年在新泻证券交易所上市。主要经营家用电器,
灯具,厨房料理器,健康、美容器材,音响器材,冷却技术及适用
产品。2011 年成立中国法人机构“双鸟电器(深圳)有限公司”。
杭州泰贺塑化有限公司(Hangzhou Tigers Polymer Co. ,Ltd.)是日
本 TIGERS POLYMER 株式会社(タイガースポリマー株式会社)
投资于中国的第一家独资海外分公司,成立于 1994 年 11 月,于 1995
年 8 月正式营业,注册资金 620 万美元。现生产和经销的产品有:
泰贺 各种工业及民用塑胶软管系列产品、橡胶制品、汽车配件、洗衣机
用压力进水管、排水软管、吸尘器用塑料软管及汽车滤清器进气管、
汽车发动机空气管等。中国区主要客户有:日本松下、东芝、三洋、
日立、本田、上海日立、苏州三洋、杭州松下、杭州大诚、东风本
田、一汽等著名企业。
科勒公司成立于 1873 年,总部位于威斯康星州,是美国最古老、
最大的家族企业之一。科勒公司在厨卫产品、发动机和发电系统、
家具、家庭装饰、酒店服务产业以及一流高尔夫俱乐部等领域均处
科勒
于全球领先地位。1995 年科勒中国办事处在香港设立,自此科勒正
式进驻中国市场。1999 年科勒将中国总部设在上海,并先后在北京、
上海、广州、成都、武汉、杭州、南京、深圳设立了办事处。
日本シール株式会社成立于 1922 年,注册资金 1 亿日元。公司主
要致力于静电刷、吸尘器毛刷、影印机用毛刷等相关制品的研究和
开发,独自开发的 Etiquette Brush 在日本拥有相当的市场占有率。
西禄 公司所生产的毛刷产品的原料全部为日本进口,与松下、东芝、三
洋、日立、Dyson、LG 等国际知名电器厂家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公司在上海设立了西禄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在香港设立了日本
西禄香港有限公司。
GF 全称 Georg Fischer,标识为+GF+,中文名为乔治费歇尔,瑞士
著名的工业巨头,创立于 1802 年,总部设在瑞士的 Schaffhausen
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SWX Swiss Exchange)上市。
GF 作为一家全球运营的工业集团,在欧洲拥有 78 家公司、在亚洲
和中东地区拥有 39 家公司、在美洲拥有 15 家公司、在澳大利亚拥
有 2 家公司。GF 集团专注于三大核心业务:GF 汽车产品、GF 管
路系统和 GF 阿奇夏米尔精密机床,在全球雇佣约 13,000 名员工。
GF
GF 旗下的管路系统集团是世界领先的高品质塑料管路系统制造
商,拥有 145 年的管路系统产品生产经验和 50 多年的塑料管路系
统产品研发技术,可提供 6 万种以上的产品,因而可实现一站式采
购服务,包括从管材、管件到阀门和测量仪器仪表以及相应的连接
技术。GF 管路系统满足大家不断提出的对于各种应用的要求,被
广泛应用于工业、民用建筑及市政燃气和供水,无论是世界顶级宾
馆项目还是豪华游轮项目均选用 GF 管路系统产品。
(二)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
1-1-111
招股意向书
本公司主要原材料为模具钢、塑料粒及配件等。上游模具钢、塑料粒生产
企业产能充足,公司不存在原材料采购困难的情形。其他辅料货源充足,采购
渠道众多,供应稳定。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均价变动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塑料粒(万元/吨) 1.32 1.49 1.53 1.65
模具钢(万元/吨) 2.19 1.96 2.03 1.67
2、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的能源主要为电力和水。公司生产所需电力全部由当地供电
局提供,能保证对公司正常稳定供应;所需用水全部由自来水厂供给。
报告期内,发行人能源采购均价的变动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水(元/吨) 5.20 4.57 3.92 4.03
电(元/度) 0.71 0.73 0.73 0.76
3、主要原材料和能源消耗占生产成本的比重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名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塑料粒 3,781.99 26.14 9,022.13 30.12 10,374.81 34.92 11,028.13 32.41
电器配件 1,537.46 10.63 3,140.18 10.48 3,635.67 12.24 5,209.81 15.31
毛条 1,723.41 11.91 3,324.40 11.10 2,437.41 8.20 1,292.42 3.80
其他组装
2,445.85 16.91 5,012.85 16.73 3,447.31 11.60 6,642.57 19.52
配件
模具钢及
464.04 3.21 569.51 1.90 736.67 2.48 770.15 2.26
模具辅料
水 9.54 0.07 29.35 0.10 23.46 0.08 21.49 0.06
电 465.63 3.22 1,037.76 3.46 1,108.92 3.73 1,072.17 3.15
4、前五大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进行采购的情况如下: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万元) 占采购总额比例(%)
2016 年 1-6 月
1 西禄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1,627.62 16.74
2 宁波德昌电机制造有限公司 425.31 4.37
1-1-112
招股意向书
3 莱尼电气线缆(中国)有限公司 395.64 4.07
4 松下采购(中国)有限公司 379.26 3.90
5 苏世博(南京)减振系统有限公司 348.68 3.59
合计 3,176.51 32.66
2015 年度
1 西禄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3,196.41 15.34
2 松下采购(中国)有限公司 1,221.44 5.86
3 莱尼电气线缆(中国)有限公司 1,011.26 4.85
4 宁波德昌电机制造有限公司 695.39 3.34
5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27.52 2.53
合计 6,652.02 31.92
2014 年度
1 西禄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2,483.20 11.49
2 松下采购(中国)有限公司 1,505.14 6.96
3 莱尼电气线缆(中国)有限公司 1,076.77 4.98
4 丹阳新华美塑料有限公司 562.33 2.60
5 杭州三兆化工有限公司 551.51 2.55
合计 6,178.95 28.59
2013 年度
1 西禄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2,232.80 9.21
2 松下采购(中国)有限公司 1,531.59 6.32
3 莱尼电气线缆(中国)有限公司 914.46 3.77
4 SEB 708.75 2.92
5 杭州三兆化工有限公司 700.06 2.89
合计 6,087.65 25.12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中无公司关联方。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上述前五大供应商
均无关联关系。
五、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及来源
1、固定资产概览
本公司拥有的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及生产用设备等。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28,176.39 万元,账面净值为 17,689.40 万
元,无减值准备。公司各项固定资产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
1-1-113
招股意向书
要。公司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原值(万元) 累计折旧(万元) 净值(万元)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1,479.38 1,113.69 10,365.69 90.30
机器设备 15,395.13 8,665.16 6,729.97 43.71
运输工具 632.00 374.48 257.53 40.75
电子及其他设备 669.87 333.67 336.21 50.19
合计 28,176.39 10,486.99 17,689.40 62.78
2、主要生产设备
公司的主要生产设备均来源于自行购买。目前,公司各项生产设备均处于
良好运行状态,完全能保证公司的日常生产活动正常开展。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主要模具及成型机器设备例举:
序号 生产设备名称 原值(万元) 净值(万元) 成新率(%)
1 立式加工中心 234.38 41.37 17.65
2 高精密数控磨床 211.26 72.19 34.17
3 高精密慢走丝线切割机 194.96 31.37 16.09
4 注塑成型机 175.40 12.05 6.87
5 塑料注塑成型机 149.74 68.90 46.01
6 数控立式加工中心 132.91 82.16 61.82
7 高速加工铣床 130.93 6.55 5.00
8 加工中心机床 130.79 6.54 5.00
9 注塑成型机 126.98 6.35 5.00
10 精密数控电火花机床 126.82 35.34 27.87
11 数控慢走丝线切割机床 126.29 77.06 61.02
12 注塑成型机 126.15 95.94 76.05
13 数控立式加工中心 117.52 72.65 61.82
14 注塑成型机 115.32 5.77 5.00
15 柴油发电机组 113.68 59.49 52.33
16 电火花机床 110.00 5.50 5.00
17 注塑成型机 104.10 83.20 79.92
18 全电动注塑机 100.00 76.83 76.83
19 线切割机床 97.30 4.87 5.00
20 超精密成形平面磨床 94.50 7.85 8.31
1-1-114
招股意向书
3、房屋建筑物
(1)自有房屋建筑物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 10 处房产,具体详情如下:
序号 房屋坐落 房地证号 建筑面积(m2) 他项权利
慈房权证 2013 字第
1 横河镇东上河村 2,406.69 已抵押
003688 号
慈房权证 2013 字第
2 横河镇东上河村 14,413.10 已抵押
003685 号
慈房权证 2013 字第
3 横河镇东上河村 2,207.73 已抵押
003689 号
横河镇工业区 慈房权证 2013 字第
4 9,084.93 已抵押
(东上河村) 003691 号
横河镇工业区 慈房权证 2013 字第
5 210.13 已抵押
(东上河村) 003692 号
横河镇工业区 慈房权证 2013 字第
6 453.05 已抵押
(东上河村) 003693 号
横河镇工业区 慈房权证 2013 字第
7 63.78 已抵押
(东上河村) 003690 号
横河镇工业区 慈房权证 2013 字第
8 360.80 已抵押
(东上河村) 003687 号
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 浙(2016)慈溪市不动
9 79,590.06 无
区新兴大道 588 号等 产权第 0002245 号
慈溪市横河镇关紫桥
10 路西面龙南公路北面 - 约 380 无
朝南
注 1:2015 年 6 月 8 日,发行人与宁波天人电器有限公司签署《工业厂房租赁合同》,
将上述第 4 至第 5 项的房产出租给宁波天人电器有限公司,租赁期为 2015 年 9 月 1 日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租金 90 万元/年。
注 2:第 9 项房产原披露面积 80,205 m2 系设计图纸面积,按照获得不动产权证,实测
登记面积为 79,590.06 m2 。
注 3:上述第 10 项房产系经慈溪市国土资源局、慈溪市规划局批准的改造危房,发行
人未能就该房产办理房产证书,同时该房产对应的土地证号为“慈国用(1994)字第 29860
号”土地性质为集体工业用地,因此该房产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也未过户至发行人名下,仍登
记在横河供销合作社名下。目前该处房屋出租给慈溪市老梅通讯设备配件厂,租赁期限为
2015 年 3 月 25 日至 2017 年 3 月 24 日,租金 12 万/年。
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志军、黄秀珠、胡永纪出具承诺,未来因发行人未取得房
产证的房产出现任何纠纷并给发行人造成任何损失或处罚,由实际控制人承担。
1-1-115
招股意向书
(2)临时建筑情况
公司目前拥有 3 处临时建筑,系辅助生产用房,均已获得慈溪市规划局临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房屋坐落 许可证号 建筑面积(m2) 他项权利 目前使用情况
横河镇横彭公 (2013)浙规(临建) 临时仓库及员工
1 1,576.30 无
路3号 0220001 号 食堂
横河镇孙家境

(2013)浙规(临建)
2 村(杨梅大道 1,345.86 无 出租
0220002 号
232 号)
横河镇横彭公 (2013)浙规(临建)
3 1,154.37 无 临时仓库
路8号 0220003 号
注:发行人将此处临时建筑的一部分出租给慈溪市横河东润塑料制品厂,租赁面积 580
平方米,租赁期限 2015 年 3 月 28 日至 2018 年 3 月 27 日,租金 5 万/年;发行人将此处临
时建筑的一部分出租给无锡市惠山塑胶模具厂,租赁面积 1,108 平方米(包括面积为 350 平
方米的钢棚),租赁期限 2015 年 7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租金每平方米每月 11 元。
根据《宁波市城乡规划条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不得超过
两年。有效期届满确需延期,且不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以
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可以在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内向原核发机关申请办理
延期手续,每次延续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已
将上述临时建筑许可证进行延期,上述临时建筑许可仍在有效期内。同时,经发
行人与规划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上述临时建筑被拆迁的风险较小,且发行人目
前的生产经营和辅助用房能够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后续随着发行人新建厂房利用
率的逐步提高和更加高效的运营管理,其生产经营也不会因为上述临时建筑的拆
迁受到影响。同时,发行人对上述临时建筑的折旧已经计提完毕,对未来财务状
况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胡志军、黄秀珠、胡永纪已就此出具承诺,因临时建筑被
拆迁而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实际控制人将承担上述损失及相关费用。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三处临时建设办理了政府部门的相
关确认文件,折旧计提完毕不会对发行人后续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同时发行人实
际控制人对潜在的拆除临时建筑引发的损失也进行承诺承担。因此,发行人目前
的三处临时建筑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发行人资产的完
整性,对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1-1-116
招股意向书
(3)公司租赁房产情况
发行人子公司深圳横河、上海恒澎、杭州日超、杭州横松的生产经营用厂房
系租赁方式取得,具体情况如下:
租赁价 出租方
租赁房地产证书 租赁面积
子公司名称 租赁期限 格(万元 是否
编号 (m2) 名称
/年) 关联方
深房地字第 深圳市嘉隆达投资
深圳横河 12,343.5 至 2022 年 8 月 238.26 否
5000451588 号 发展有限公司
沪房地浦字(2010) 上海竹内金属制品
上海恒澎 4,956 至 2021 年 7 月 131.33 否
第 231278 号 有限公司
杭州下沙街道智格
杭州日超注 无 3,616 至 2024 年 12 月 55.54 否
社区经济联合社
杭州下沙街道智格
杭州横松 无 3,344 至 2024 年 12 月 51.36 否
社区经济联合社
合计 24,259.5 - 476.49 - -
注:因杭州日超与主要客户双鸟、泰贺交易量减少,所需生产经营用房需求减少,而杭
州横松生产规模扩大,故杭州日超将其上述租赁房产中3,316m2转租给杭州横松,租赁价格
为50.93万元/年。
杭州日超、杭州横松目前租赁的房产,其出租方下沙街道智格社区经济联合
社未取得相关房产的房产证,且无法在当地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针对上述情
况,为保障杭州日超、杭州横松在可预见的未来时间内正常使用租赁房产,杭州
市江干区人民政府下沙街道办事处和出租方下沙街道智格社区经济联合社,出具
了《有关厂房租赁合同书补充说明》,证明该厂房所在区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及智格社区内近期没有拆迁计划。如因特殊原因需解除合同的,将按照厂房租赁
合同的规定,提前两个月进行通知;相关搬迁补偿参照国家规定和厂房租赁合同
相应条款执行。同时,下沙街道智格社区经济联合社如有其他空置标准厂房,可
以优先供给杭州日超、杭州横松选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志军、黄秀珠、胡永纪已就此出具承诺,在租赁协议期间
内,无论何种原因致使各子公司无法继续承租上述厂房导致生产经营受损,或者
出现任何纠纷并给发行人子公司造成损失的,实际控制人将承担上述损失及相关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处罚的损失,或因搬迁产生的相关费用、停工损失或
者被有关当事人追索而支付的赔偿等),以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因此遭受经济
损失,同时及时、积极配合各子公司尽快寻找到合适的替代性的合法生产经营用
1-1-117
招股意向书
房。
此外,发行人子公司上海恒澎在沈阳租赁96.49平方米的房屋,作为销售空
气净化器的办事处,具体情况如下:
2015年1月19日,上海恒澎与钟东伟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由上海恒澎承租
钟东伟位于沈阳沈河区团结路7-1号的房屋一套(房产证号为:沈房权证中心字
第N060088584号),建筑面积96.49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5年1月22日至2016年1
月21日,租金每年70,000元。2016年1月8日,上述租赁展期,租赁期由2016年1
月22日至2017年1月21日,租金每年70,000元。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无形资产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无形资产账面原值为6,309.63万元,账面价值为
5,656.55万元,无形资产使用正常。公司无形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无形资产类别 账面原值(万元) 累计摊销(万元) 账面价值(万元)
土地使用权 6,249.85 611.19 5,638.67
软件 59.78 41.90 17.88
合计 6,309.63 653.09 5,656.55
2、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 5 宗土地,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书,土地总面积为 82,308 平方米,均为工业用地,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取得 面积 终止时 他项
权利人 土地证编号 座落
号 方式 (㎡) 间 权利
慈国用(2013) 2053 年 5 已抵
1 横河模具 横河镇东上河村 出让 7,770
第 171004 号 月 22 日 押
慈国用(2013) 2052 年 6 已抵
2 横河模具 横河镇东上河村 受让 15,595
第 171005 号 月 24 日 押
慈国用(2013)
2051 年 4
3 横河模具 字第 171008 横河镇孙家境村 出让 1,961 无
月 28 日

慈国用(2013)
2057 年 4
4 横河模具 字第 171009 横河镇东上河村 出让 705 无
月 19 日

慈国用(2016) 2063 年 3
5 横河模具 新兴产业集群区 出让 56,277 无
第 1817190 号 月 10 日
3、其他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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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1)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共拥有 8 个注册商标,具体情
况如下:
序 商标 他项
注册号 注册商标 核定商品类别 有效期限
号 注册人 权利
2016 年 5 月
第 7 类:加工塑料用模具;
横河模 28 日至
1 4033197 冷冲模;压铸模;炭化钨 无
具 2026 年 5 月
模子;铸模(机器部件)
27 日
第 7 类:粉碎机;混合机
(机器);食品加工机(电
2011 年 8 月
杭州日 动);洗衣机;离心碾磨机;
2 8507508 7 日至 2021 无
超 电动螺丝刀;空气冷凝器;
年8月6日
机器传动带;分离器;真
空吸尘器
第 11 类:电灯;热水器; 2011 年 9 月
杭州日 制冷容器;卫生间用手干 21 日至
3 8507501 无
超 燥器;冷热湿巾机;消毒 2021 年 9 月
器;电暖器 20 日
第 11 类:电暖器;热水袋;
2014 年 12
织物蒸汽挂烫机;电炊具;
上海恒 月 28 日至
4 13092171 灯;冰箱;水分配设备; 无
澎 2024 年 12
太阳能热水器;饮水机;
月 27 日
空气调节装置。
第 11 类:电暖器;电吹风;
织物蒸汽挂烫机;烹调用
2015 年 05
装置和设备;照明器械及
上海恒 月 07 日至
5 14270665 装置;冷冻设备和机器; 无
澎 2025 年 05
水分配设备;卫生器械和
月 06 日
设备;水净化设备和机器;
空气净化装置和机器。
第 11 类:电暖器;热水袋;
2015 年 03
织物蒸汽挂烫机;电炊具;
上海恒 月 28 日至
6 13092148 灯;冰箱;水分配设备; 无
澎 2025 年 03
太阳能热水器;饮水机;
月 27 日
空气调节装置。
2014 年 10
第 11 类:空气净化器(美
注 上海恒 月 7 日至
7 4618658 国分类号为 无
澎 2024 年 10
13/21/23/31/34)。
月6日
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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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类:电暖器;电吹风;
织物蒸汽挂烫机;烹调用
2015 年 10
装置和设备;照明器械及
上海恒 月 07 日至
8 15178282 装置;冷冻设备和机器; 无
澎 2025 年 10
水分配设备;卫生器械和
月 06 日
设备;水净化设备和机器;
空气净化装置和机器。
注:该商标系在美国注册,有效期自注册之日起十年,在到期前一年可提出续期申
请。
2009 年 1 月 9 日,杭州日超与 TWINBIRD 工业株式会社签署了《使用许诺
契 约 书 》 , 约 定 : 由 TWINBIRD 工 业 株 式 会 社 将 其 在 中 国 注 册 的
“ ”注册商标专用权许可杭州日超使用;许可方式为普通;该等许
可使用的使用范围为:TWINBIRD 工业株式会社委托杭州日超生产特定产品的
制造和销售;该许可合同的有效期限为 1 年,期满前 60 日内双方如无异议则继
续使用 1 年,以此类推。
(2)专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 4 项发明专利、9 项实用新
型专利及 14 项外观设计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 专利 有效期限(自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号 权人 申请日起算)
横河 一种吸尘器用旋转刷
1 发明专利 2006101554240 2006/12/25 二十年
模具 子支架注塑模具
横河 一种吸尘器轮子的双
2 发明专利 2011100298731 2011/01/24 二十年
模具 色注塑模具
模具顶出系统及采用
横河
3 该顶出系统的马达铁 发明专利 2012102805538 2012/8/8 二十年
模具
芯转子铝压铸模具
横河 一种吸尘器用旋转刷
4 实用新型 2008201388141 2008/09/22 十年
模具 子支架注塑模具
横河
5 一种弯管注塑模具 实用新型 2009201986332 2009/11/02 十年
模具
横河 一种小家电零部件的
6 实用新型 2013202947365 2013/05/27 十年
模具 高度检测装置
横河 一种空气净化器用光
7 实用新型 2014202577894 2014/05/20 十年
模具 触媒触发机构
横河 一种侧面进风、顶面
8 实用新型 2014203922622 2014/07/16 十年
模具 出风的车载空气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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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横河 一种空气净化器水盒
9 实用新型 2014203929316 2014/07/16 十年
模具 测漏装置
横河 一种料理机径向圆跳
10 实用新型 2014203928493 2014/07/16 十年
模具 动和噪音测试装置
横河 一种料理机综合测试
11 发明专利 2014103398453 2014/07/16 二十年
模具 装置
横河
12 一种毛刷压烫装置 实用新型 2014203922904 2014/07/16 十年
模具
横河 一种双风机空气净化
13 实用新型 2014203923269 2014/07/16 十年
模具 器
横河 家用空气净化器
14 外观设计 2014301494194 2014/05/26 十年
模具 (HP-1511)
横河 家用空气净化器
15 外观设计 2014301494705 2014/05/6 十年
模具 (HP-1512)
横河 家用空气净化器
16 外观设计 2014301492199 2014/05/26 十年
模具 (HP-1513)
横河 家用空气净化器
17 外观设计 2014302013187 2014/06/25 十年
模具 (HP-1515)
横河 家用空气净化器
18 外观设计 2014301494160 2014/05/26 十年
模具 (HP-1516)
横河 家用空气净化器
19 外观设计 2014304606384 2014/11/20 十年
模具 (HP-1517)
横河 空气质量实时监测仪
20 外观设计 2014302450691 2014/07/18 十年
模具 (HJ-1501)
上海 车载负离子发生器
21 外观设计 2013301836286 2013/05/16 十年
恒澎 (HP-1301)
上海 车载空气净化器
22 外观设计 2014300158548 2014/01/21 十年
恒澎 (HP-1307)
上海 车载空气净化器
23 外观设计 2014300044354 2014/01/08 十年
恒澎 (HP-1306)
上海 家用空气净化器
24 外观设计 2014300044477 2014/01/08 十年
恒澎 (HP-1311)
上海 车载空气净化器
25 外观设计 2014300044462 2014/01/08 十年
恒澎 (HP-1305)
上海 车载空气净化器
26 外观设计 2014300334554 2014/02/25 十年
恒澎 (HP-1308)
上海 车载空气净化器
27 外观设计 2013301831634 2013/05/16 十年
恒澎 (H13-02)
(3)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未拥有特许经营权。
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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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的技术及研发情况
(一)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情况
公司目前产品的核心技术主要为自主研发的成熟技术,技术水平较为先
进,已用于产品的批量化生产。公司核心技术产品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具
体情况见下表: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主营业务
17,678.38 95.76 36,253.49 97.07 36,623.45 97.61 40,174.60 99.67
收入
其他业务
782.73 4.24 1,094.51 2.93 895.97 2.39 131.00 0.33
收入
合计 18,461.11 100.00 37,348.00 100.00 37,519.42 100.00 40,305.60 100.00
公司主要产品的收入及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情况如下: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注塑
16,535.14 93.53 33,678.50 92.90 34,729.28 94.83 37,154.91 92.48
产品
精密
1,143.24 6.47 2,574.99 7.10 1,894.17 5.17 3,019.68 7.52
模具
合计 17,678.38 100.00 36,253.49 100.00 36,623.45 100.00 40,174.60 100.00
公司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包括:
序号 注塑成型技术 工艺先进性
能够成型中空类复杂形状的产品,退模技术独特;模具用材特
殊,热处理工艺要求严,模具结构热流道针阀式,模具型腔表
面抛光性好;模具重复定位精度高,自动化程度高;保证产品
注塑、拉升、吹塑
1 浇口平整光滑、产品质量稳定;
一次成型法
使用非普通材料,使其耐磨性增强,尺寸稳定;使用高精度的
加工设备,使零件加工精确到 0.002mm,能满足高精度产品的
标准。
应用喷涂,彩印,超声波焊接等工艺要求;使用双色注塑机设
2 双色注塑工艺
备一次性成型双色注塑产品。
镶嵌毛条槽带螺 对塑料材料性能分析,注塑工艺的改进,保证塑料制品外观质
3
旋注塑工艺 量;注塑件退模巧妙,定位精准;全部过程实现自动化。
注塑件的自动取 使用机械手与注塑成型设备密切配合,机械手自动取出注塑成
4
出技术 型完毕的部件,实现了注塑生产的少人化甚至无人化,大幅提
1-1-122
招股意向书
高注塑效率,由于能够准确定位,避免人工操作定位误差而损
坏模具,同时,由于接卸的重复定位精度更高,作业速度更快,
更加适合精密度较高注塑部件的生产。
使用机械手与注塑成型设备密切配合,机械手自动在模具型腔
内放置金属镶嵌件等预制部件,实现了需要在模具中放置预制
件的注塑生产的少人化甚至无人化,大幅提高注塑效率,由于
5 自动镶嵌技术
能够准确定位,避免人工操作定位误差而损坏模具,同时,由
于接卸的重复定位精度更高,作业速度更快,更加适合精密度
较高注塑部件的生产。
生产区域按照功能分隔,塑料原料在装料区集中装填入指定容
6 自动上料技术 器后,通过定制设备自动吸入并输送至不同的注塑机,节省人
工,提高生产效率。
人工定量装料进入定制的造粒机,根据产品颜色要求,自动完
塑料粒子自动上
7 成塑料原料的颜色上色,节省了特定颜色塑料原料外部加工购
色工艺
入的时间,紧密衔接生产工序,提高生产效率。
注塑零部件产品 注塑产品通过合理设计的传送装置,分类传送至指定区域,进
8
自动传送工艺 行后续工艺,检验合格后包装。
塑料与一定比例的发泡剂,直接在螺杆熔融段末均匀混合,然
后高压高速注入模腔,在模腔内突然降压,使熔体中大量的过
9 发泡成型技术
饱和气体释放出来,发泡、膨胀、成型、定型,最终形成塑料
制品。
高光无痕成型技 急冷急热成型技术能有效解决多孔多浇口塑件的熔合线问题,
10 术(急冷急热成型 提高塑件表面光泽度,与通常采用油温机控温方式生产出的注
技术) 塑件质量更稳定,成本更低,注塑件表面光泽度更高。
网布、过滤纸成型 通过模具结构、型腔间隙的调整与注塑成型设备的参数的设定
11
技术 的紧密结合,从而保证生产出来网及过滤纸的粘合强度。
将经料筒加热过的聚合物,利用螺杆注入到加热的模具中,当
塑料充满模具型腔后,即对其保压,此时产生化学交联,使聚
热固性材料成型
12 合物变硬,将得到品质量稳定、密度均匀、重复性好、质量一
技术
致的注塑成型部品;有生产成本低,生产周期较短,生产效率
高的特点。
循环泵驱动在换热器与需冷却设备之间循环流动,喷淋水均匀
地喷洒在换热器上,在换热器外表面形成均匀的水膜,空气由
封闭型循环冷却 塔体下方的进风口进入塔内和喷淋水喷在换热器表面的两种换
13
技术 热方式进行热交换;两种模式之间是通过传感器及电子原件对
水温的监测,自动进行切换,来恒定水温,并能减少用水、用
电,保证水质等特点。
序号 模具加工技术 工艺先进性
多立体菱形方块 采用特定工夹具自动化加工,解决注塑模具型腔加工存在一角
1 组成的平面模具 三菱六面的高难度问题。
加工技术
模具多型腔加工 多型腔技术,一模 24 腔,模具自动化生产速度快,每模周期
2
技术 8-12 秒;模具用材特殊,热处理工艺要求严格,热流道针点式,
1-1-123
招股意向书
模具型腔表面抛光性好,模具重复定位精度高,自动化程度高,
保证产品浇口平整光滑,产品质量稳定,使用寿命已超 500 万
次。
集注塑吹塑于一步成型,模具的用材特殊,热处理工艺要求严
格,模具型腔表面抛光性好。模具重复定位精度高,自动化程
LED 灯罩注拉吹
3 度高。模具结构热流道针阀式,保证产品浇口平整光滑。产品
一步法模具
质量稳定,由于材料改变,使其耐磨性增强;尺寸稳定。加工
精度 0.002mm。
注塑模具脱模抽芯结构,模具结构采用旋转,用复合滑块和顺
吸尘器吸头部位
4 序开模;机械加工工艺改进,采用 EROWA 工夹具,螺旋槽加
的刷子支架
工,用多轴 EDM 放电加工。
由一套模具可完成厚度不同的产品,模具在加工铸铝塑封产品
马达转子铝压铸
5 时,采用复合油缸调节产品的积厚,能生产不同型号规格的产
模具
品。
解决两次注塑不但效率低、而且由于收缩不一致导致翘曲变形
问题;用自动化程序控制高速铣,慢走丝线切割,数控电脉冲
6 双色注塑模具
加工等工艺,达到双色注塑结构,不但保证外观和尺寸,而且
生产效率也有所提高。
洗碗机注塑组合 模具结构复杂,空间曲面分型,多处多方向侧抽芯;有些部件
7
模具技术 的组合还需振动摩擦焊接完成。
序号 装配、测试技术 工艺先进性
可编程逻辑控制
应用 PLC 自动控制黄油加注,实现了自动、精确加注取得较好
器(PLC)在齿轮
1 的效果,人均产能从 95 台/天提高到 160 台/天,生产效率明显
箱黄油加注改善
提高。
中的应用
PLC 在家电品质 将 PLC 应用到测试、装配环节,实现自动化和检测精确性、可
2
检测技术 靠性,节省人力,保证产品品质。
①热转印工艺
将图案预先印在薄膜表面,印刷的图案层次丰富、色彩鲜艳,
千变万化,色差小,再现性好,能达到设计图案者的要求效果
②水转印
利用水的压力和活化剂使水转印载体薄膜上的剥离层溶解转
移,对于复杂的曲面能有很好的印刷效果
塑胶件表面印刷 ③烫金
3
技术 烫金工艺是利用热压转移的原理,将电化铝中的铝层转印到承
印物表面以形成特殊的金属效果
④移印
目前公司多采用多色油盅移印设备印刷,对于图案复杂,颜色
较多的印刷有较好的效果
⑤丝网印
网印刷墨层最厚,饱和度高
(二)研究开发情况
1-1-124
招股意向书
本公司目前拥有设计部,研究和开发模具设计工作,并取得多项研究成
果。
1、研究开发机构的设置
(1)研发人员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有研发人员 111 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
12.63%。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动。核心技术人员介绍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之“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基本情况”。
公司拥有专业的研发团队,并从外部聘请行业知名专家成立专家顾问委员
会,对公司的研发项目进行技术指导。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研发成果包括 27
项专利技术。公司与中科院(宁波材料研究所)、日本有限会社金型经营研究
所等单位建立了研发合作关系,开展了多项课题项目研究。
(2)硬件设施
公司现有的实验、检测设备,能基本满足目前研发需求和各项试验,从而
保证公司各项研发项目顺利进行。
(3)研发管理架构及管理制度
公司目前已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研发管理架构,后续将通过募投项目设立的
模具研发中心,进一步优化研发管理架构。公司目前的技术研发由设计部负责
组织实施。设计部是公司现有的综合性研究开发机构,是公司技术研发和创新
体系的核心和主要依托。另外,公司还专门聘请李志刚等行业内的知名专家对
公司的研发方向和专业技术进行指导,并对公司研发项目的立项、评审等工作
提供建议。
2、技术储备
公司目前研发项目及技术储备主要以精密、超精密模具的设计、制造标准
化、模具及成型产品的制造工艺为主要研究方向,选择有市场前景、技术先
进、效益显著的研究开发项目进行自主开发。公司目前自主研发项目储备情况
如下:
序号 项目/技术名称 主要内容
精密、超精密模具 ①模具的结构优化研究
1
研发技术储备 精密、超精密模具是我公司的研发方向,而精密、超精密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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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具对模具结构的刚性的要求较高。提高模具整体结构的刚性,
需要保证模具的各个零部件受力的上限。
公司日常注重生产数据的统计、积累与分析研究,以正确认
定产品材料收缩率,指导设计部门确定分型面,拔模斜度和
进料位置。
②精密、超精密模具的用材选择优化研究
保证精密、超精密模具的结构的刚性,材料的选择也需要严
格把控。公司日常也十分注重有关材料性能与模具强度要求
的匹配性数据的统计、积累与分析研究,帮助、指导公司设
计根据产品的材料和几何形状,尺寸要求,选择合适的模具
钢材,使模具在使用过程中尽可能减少磨损和开裂的同时,
在追求模具质量最优化的前提下,尽量实现模具制造成本的
最小化。
③模具的加工工艺优化
为保证精密、超高精度模具零件的加工精度,正在研究更加
先进的加工工艺方案与工艺控制标准。公司正在研究:在公
司所处地域的自然气候条件下,最佳的机械加工环境控制方
案。
④模具试模和调试技术优化
公司正在研究超精密模具试模工艺优化方案,设计、试验初
步试模工艺。
公司正在研究并编纂的具体技术规范:试模过程中型腔在注
塑过程中的排气充分程度的调试操作标准;注塑压力平衡性
调试操作标准;模温控制调试操作标准。
⑤精密、超精密零部件的检查和测量技术
公司建立了产品检查和测量数据库,并不断更新,以供同类
产品的检查和测量工作的参考。
⑥误差变形的矫正和补偿技术
研究检测数据分析的标准操作流程,以将不符标准的误差项
目分类为加工误差、注塑工艺缺陷、变形误差,以实现根据
不同情况设计相应最佳改善方案的目标。
⑦模具的装配工艺研究
模具装配是决定模具精度重要工序。精密、超精密模具的装
配要求高,容错空间小,公司正在研究统一的标准装配程序、
装配工具及设备选用指引、装配质量检验标准、超精密装配
工作环境控制标准等。
①进一步完善设计标准,建立 CNC 编程标准参数库及标准加
工工艺模板:
在每个部件设计完毕后,将最佳方案存入模库中,并实现各
深化精密模具加工
种模块的分类检索,供各编程人员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参
2 工艺系统化、标准
考,从而提高设计效率,缩短设计、加工程序编写周期。

②CNC、EDM、EDW 操作标准化:
将 CNC、EDM、EDW 操作分解为若干标准步骤,并编写每
个步骤详细的操作指导书,以降低操作人员的操作失误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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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降低非正常损耗。
③建立严格检测标准:
对检测环境、条件、测量方法、判定基准均制定了详尽的标
准,检测人员按照检测标准严格对产品进行检测,尽力降低
人为的操作误差,尽量减少人为漏检、错判。
①模内自动断浇机构
注塑完成后开模前,使用该机构能自动切断浇口,减少后加
工作业,提高生产性
②长臂连杆机构
在管件/管道成型时使用,从而可以减少模具体积。
模具结构设计优化
3 ③球体成型结构
具体课题研究
传统工艺使用焊接等,使用该机构可以一付模具实现完整成
型加工。
④快换模具结构
行车吊装模具进成型机内,直接锁模,无须安装水路、油路
接头,目的减少换模时间,提高生产性。
对热固性材料的流道部分实现降温处置,达到不固化效果(类
4 BMC 模具无流道化 似热塑性材料的热流道),从而实现无 BMC 废料,大大减低
材料费用,同时对环境贡献非常大(BMC 废料属于固废物)
单个油缸实现数次 通过油缸和辅助机械结构实现多动作,简化模具结构,既安
5
脱模的设计研究 全有可靠,同时减低模具成本。
双色模二次成型内
该研究可以解决一些需要安装减震的零部件成型加工,需要
6 外双层包胶模具的
解决双色模二次成型模腔内进行双面注胶的课题。
设计研究
炭纤维材料使用范围逐渐广泛,但炭纤维的抗压性能较差,
为适应炭纤维材料
因此,公司专门针对碳纤维材料的性能,对模具的结构(特
7 的性能对模具结构
别是合模间隙)、压料的设定参数标准进行研究,以期形成的
的研究
实用成果。
通过对模具材料、冷却系统、浇口方式、隔热处理、成型机
选型以及机械手选型和改造等等关联系统的整体技术研究,
高速成型模具设计
8 提出整体技术方案,以实现明显降低现有成型周期的目标。
研究
公司深入研究,以期最终实现公司高速模具成型的短周期、
批量化生产能力。
医疗类超薄产品(壁厚≤0.12mm)的模具设计,特别是产品
顶出的结构是确保量产稳定性的保证。为了满足有关产品质
超薄产品的模具设
9 量的要求,最大限度降低有关产品的不良率,公司专门组织
计研究
对超薄产品模具的设计方案研究,以形成一套技术解决方案,
从而达到实用要求。
该项技术的核心内容是弹簧片全自动嵌入技术,公司通过组
物流监控器生产工 织有关研发工作,目标形成一套技术解决方案以及全套工装
10
艺的研究 夹具的设计方案,从而实现明显提升了有关产品的产能、节
省可观的人力成本的目标。
3、研发投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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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时间 研发费用(万元) 营业收入(万元) 占比(%)
2016 年 1-6 月 463.63 18,461.11 2.51
2015 年度 1,040.75 37,348.00 2.79
2014 年度 1,127.76 37,519.42 3.01
2013 年度 1,014.27 40,305.60 2.52
注:上述数据系合并口径。
(三)公司的技术创新机制
公司重视科技研发和设备改造工作,建立公司研究开发部门,对提升公司
的技术水平发挥直接的推进作用。
1、深化自主创新理念
公司目前以设计部为研发依托,后续将以“模具研发中心”为研发资源整
合平台,在“超精密模具及注塑成型产品”、“模具加工标准化”等研究领域
内,从全球范围搜索技术创新与研发成果,学习、引进并且消化吸收。公司将
有效运用国内外著名大学、研究机构等外部研发资源,并充分发挥企业现有的
研发能力,加快研发成果向实际生产力转化。公司力争通过合作研究、共同开
发、技术引进、自主创新等模式进行新技术、新工艺的创新整合,将研发成果
转化为实际应用,使公司保持行业领先的创新能力。
2、加大技术研发投入
(1)加强产学研合作
公司将拓展与国内外专业科研院所合作,借助外部的研发、技术与信息优
势,提升公司内部技术工艺水平。公司已经与中科院(宁波材料研究所)、日本
有限会社金型经营研究所等建立了研发合作关系,开展了多项课题项目研究。
(2)加大硬件设施建设
通过前期投资,公司目前已拥有专业化的实验设备,投入足额的实验、测
试经费,开展各项精密模具及成型产品的生产工艺课题研究及公司模具设计、
检测标准化的各项试验,从而为公司研发项目的顺利进行打下坚实的基础。未
来如果公司募投项目模具研发中心的建成与使用,公司的研发硬件设施将进一
步升级,从而为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再上新台阶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3)建立人才激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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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公司通过提高技术人员的薪酬待遇,制定完善的奖励制度,吸引并留住人
才。在现有的科研队伍基础之上,公司拟通过内部选拔、校企联合培养等方式
进一步充实研发团队实力。公司通过不断优化技术研发人员的激励和培训机
制,改革薪酬分配,特别是注重对在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过程中做出突出贡
献的技术人员进行重点奖励,不断完善人才激励制度。
七、公司获得的主要荣誉
序号 荣誉名称 授予部门 授予时间
1 中国精密注塑模具重点骨干企业 中国模具工业协会 2007 年、2012 年
精模奖“一等奖”(RS3630200 钉仓注塑
2 中国模具工业协会 2010 年
模具)
精模奖“二等奖”(地板吸头刷子支架注
3 中国模具工业协会 2010 年
塑模具)
4 精模奖“二等奖”(包胶后盖注塑模具) 中国模具工业协会 2014 年
5 精模奖“三等奖”(笔记本风扇注塑模具) 中国模具工业协会 2014 年
2014 年度慈溪市模具行业“贡献社会”
6 慈溪市模具行业协会 2015 年
先进单位
八、公司受国家出口政策调整的影响
公司报告期内享受的主要出口退税政策如下:
本公司产品以模具及成型产品出口销售为主,2013年度至2016年1-6月,外
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达到61.96%、59.55%、62.66%及65.47%。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应税收入执行“免、抵、退”政策,退税率分别为5%、
9%、13%、15%、17%。
如果国家下调模具相关行业的出口退税率,将会增加公司的销售成本,在出
口产品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将减少销售毛利,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九、境外资产情况
2011年6月16日,经深圳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准,
子公司深圳横河在香港成立全资子公司横河国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香港注册地
址为Unit 2209,22/F, WuChung House,213Queen’s Road East,Wanchai;注册资本2
万美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横河国际总资产208.99万元,净资产107.83万元;
2016年1-6月净利润21.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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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2014年1月28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准,发行人在美国设立全资子
公司FuseWins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目前该公司暂未实际营业。
十、公司未来三年的发展规划及目标
本业务发展规划是公司根据当前的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在行业前景未发生
重大变化情况下做出的计划和安排。公司不排除根据经济形势和实际经营状况变
化对本业务发展规划进行修正、调整和完善的可能性。
公司未来将继续致力于精密模具制造及注塑成型产品领域,并适时进入高端
家电整机、汽车配件等塑料零部件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等下游领域,以成为世界
一流的模具、注塑成型及下游应用产品的综合服务商为目标,打造模具设计、制
造、注塑成型、装配及整机的一体化终端应用产品精密制造链,向全球客户提供
优质高效的模具应用产品和服务。
(一)公司整体发展规划
公司将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契机,充分利用自身积累的设计、研发、技术
工艺、生产管理、客户发展等优势与经验,在提高产品技术含量的基础上,扩大
生产规模,提升产品品质,降低生产成本,减少单位产品能耗;加大市场开拓力
度,继续拓展世界优质客户,同时挖掘国内潜在需求,增加市场份额,提升公司
在整个精密塑料模具及成型行业内的市场占有率。公司将通过自主创新、精细管
理和优质服务,不断增强综合竞争力。
(二)具体发展目标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部署,公司未来三年具体发展目标为:
1、精密成型领域
公司在模具与成型产品一体化产业的基础上,募投项目实施后,增加年产
4,500 吨精密塑件产品,在扩大模具产能的基础上同步提高精密成型产品的产能
与技术水平。公司将在成型产品的高精密程度、精美外观、使用功能、环保材质、
生产效率等方面进行提升;通过深入市场调研、搜集产品信息等方式了解终端消
费者的需求,不断丰富产品种类、规格以满足大量客户的不同要求,提高公司经
济收益。
2、精密模具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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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公司拟通过募投项目实施,扩大生产规模,增加 300 套精密注塑模具项目,
进一步提高精密模具的产能及品质。精密模具的各项性能指标在目前基础上将进
一步提升,满足超精密模具的主要技术指标。
3、技术研发领域
通过募集资金投资研发中心,公司将打造国内一流的精密模具及注塑成型
产品的研发平台。在未来三年内,公司以积累的技术创新优势、设备及工艺优
势、富有行业特点的精细化管理优势、人力资源与客户资源优势为基础,拟与
国内外一流的科研院所合作,聘请行业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制定优越的薪酬体
系,吸引并留住行业内的高端人才。公司将对精密模具设计、加工工艺、精密
注塑成型、自动化装配、高精度、高效率检测等环节进行一体化深入研究,并
将研究成果进行知识产权申请与保护。公司将继续专注于将精密模具及注塑成
型产品的技术转化为商业化批量生产以及专业化综合服务。
4、下游应用产品领域
公司将在现有模具、注塑和装配等技术积累和丰富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开
发下游应用产品,延伸产品产业链,从上游产品的研发设计,到模具制造、注
塑成型、组装,到下游应用产品的整机研发、制造和销售。在公司不断发展中
掌握更多模具相关专业及其下游应用领域的完整技术和工艺,为未来产品线和
市场扩张打下良好基础。
(三)公司在增强成长性、增进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核心竞争优势等方面拟
采取的措施
1、模具及注塑成型产品产能扩充计划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将使用自有资金启动募投项目的前期建设,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加快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建设进度,力争项目早日
投产、早日实现经济效益。
募投项目建成后,公司产能逐步扩大、产品精密程度进一步提高、产品品质
更一步提升。公司高品质产能扩大将满足不断增长的客户订单,提高公司市场占
有率,是提升核心竞争优势。产能扩充目标达成后,预期公司的生产经营将实现
规模效应,产品收入大幅提高,平均成本显著降低,经济效益明显增加,提高企
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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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2、模具研发中心建设计划
公司将会力争将模具研发中心建设成为紧密结合公司实际技术需求与行业
技术发展趋势的高水准综合研究平台,成为公司规划的精密、超精密模具设计、
制造工艺科研中心、新技术的产业化实验中心、行业发展趋势的研究中心与模具
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在组织实施各项研发活动的同时,研发中心积极组织参与公
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关内部控制、质量控制的完善与运营工作,使公司最终拥有一
套完善的研发与生产经营相结合的研发体系。
3、人才引进计划
公司将加快对模具设计制造专业、机械装备专业、材料专业等领域内高端
技术人才、中高级管理人才和市场营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进一步提高公司人
力资源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经营管理水平和销售服务水平,确保公司规划目
标的实现。
4、拓展市场计划
(1)构建营销信息系统,捕捉市场机遇
公司将在进一步优化及扩展开发部、市场部职能的基础上,与行业内权威
研究机构、科研院校、新闻媒体等建立紧密沟通机制,聘请行业专家参观、座
谈、指导等,及时获取市场前沿政策及产品技术信息,迅速进行目标市场的分
析和确定,为实行差异化的市场营销策略提供支持。
(2)完善营销制度,培养营销队伍,拓展营销网络
公司将通过完善的销售激励制度,通过外部招聘及内部培养营销人员扩大
销售队伍,加强行业知识与销售技巧培训,提高营销队伍的素质。公司注重销
售前的业务咨询、提供专业意见与售后服务,以提供最优质的个性化精密模具
及成型解决方案。公司将继续保持与优质客户良好的合作关系,拓展销售渠
道,开拓新的客户资源。
(3)实施品牌战略,宣传企业形象
公司将在国内外模具应用主流市场进行品牌宣传、申请品牌保护、建立防
伪标识,大力推广公司品牌。同时积极参加国内外应用行业论坛、研讨会、展
示会、洽谈会等,借此接触潜在客户、宣传公司品牌,扩大营销范围,提升企
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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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四)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1、公司所处塑料模具及成型行业发展正常,不出现重大不利因素;原材料
价格和产品售价波动均能处于正常范围,不会出现重大的市场突变情形;
2、公司遵循的现行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无重大不利变化;
3、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政治、法律和社会环境处于正常状态,没有
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
4、本次发行能顺利完成,募集资金能够及时到位;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能
顺利如期完成;
5、公司无足以严重影响公司正常运转的人事变动。
(五)实施上述计划的主要困难以及实现上述计划拟采用的途径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在推进规模化经营、加大研发投入的过程
中将面临资金不足的困难。同时,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现有人力资源将难以
满足资产规模扩大后对人才的要求。
为顺利实施上述计划,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在不断提高产品质量
的同时严格控制成本和费用;改善产品结构,提高公司高附加值产品比重,提
高市场竞争力;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提升公司科技创新能力;加大市场开拓
力度,培育新客户,扩大营业收入,不断提高市场份额;有计划地引进和培养
各类人才,优化人才结构,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运作,加快拟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使其尽快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
长点,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优势。
(六)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上述业务发展规划是在公司现有业务基础上,根据行业特点、发展规律及
发展前景,按照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制定的。
公司发展规划实施后,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产品结构更为合理、品质
更加提高,性能更为可靠,设备和技术水平显著提高,公司的成长性和自主创
新能力大幅度增强,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
公司计划利用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是现有产品基础上的产能扩张和技术提
升,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各项新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紧密相关。公司现有的技术
创新优势、产品品质优势、设备及工艺优势、精细化管理优势、人力资源与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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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户资源优势,将成为公司未来三年发展规划和新投资项目取得成功的保障。
(七)上市后通过定期报告持续公告规划实施和目标实现的声明
本公司已出具声明,承诺在上市后通过定期报告持续公告规划实施和目标
实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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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本公司由横河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未进行资产和业务的剥离。公司自成立以
来,按照上市公司要求规范运行,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
力,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独立完整情况
发行人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
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
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二)人员独立情况
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在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
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四)机构独立情况
发行人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方面
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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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
易。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自成立以来,按照上市公司要求规范运行,拥有完整的
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独
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行人已就公司独立运行情况
进行了充分信息披露,所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同业竞争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实际控制人系自然人胡志军、黄秀珠及胡永纪,三人合计持有公司
92.2414%的股份。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从事与发行人及所属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持有本公司股份外,胡志军先生控制的其他企
业及其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上海星宁 胡志军持股 80% 自有房屋租赁等
工业用高强度织带及其他各类织
航旭织带 上海星宁持股 62.89%
带的制造、销售和技术服务
上海星宁曾从事过塑料制品加工业务,为了解决同业竞争,2011年8月和10
月,上海星宁将其涉及同业竞争的全部机器设备及存货转让给了横河有限。2011
年8月16日,上海星宁与横河有限签订《转让协议》,将其涉及同业竞争的全部机
器设备转让给横河有限,具体转让价格参考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
众评报字(2011)第299号《上海星宁机电有限公司拟转让的注塑机等部分资产
评估报告》(以2011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确定的评估值,由双方协商确定为
2,421,732.28元。2011年10月7日,上海星宁与横河有限签订《资产转让协议》,
将其涉及同业竞争的全部存货转让给横河有限,具体转让价格参考市场价,由双
方协商确定为4,278,490.50元。上述资产转让完成后,上海星宁已无实际生产活
动,以自有房屋租赁为主业。自2012年起,发行人与上海星宁未再发生交易。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之一胡志军曾持有深圳横河的56%股权,因深圳横河
涉及塑料制品的制造,为解决同业竞争,2012年6月,横河有限收购胡志军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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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他自然人股东持有的深圳横河100%股权,其变为横河有限全资子公司。该次股
权收购的具体情况参见本节“四、关联交易”之“(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之一胡志军、黄秀珠曾控制的宁波日锋存在部分塑料
制品加工业务。2012年6月15日,胡志军、黄秀珠与无关联第三方慈溪新通达模
具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宁波誉立精密模具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
其合计持有的宁波日锋72.41%的股权以252.37万元(以宁波日锋2012年5月31日
经审计的净资产为依据)进行了转让。2012年8月,宁波日锋办理完毕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此后,宁波日锋不再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及关联关系。
综上,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上述企业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
志军、黄秀珠及胡永纪无其他对外投资及控制企业的情形,且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志军、黄秀珠及胡永纪三人的近亲属中,胡志军的哥哥胡
志章控制宁波萨克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宁波浙大电子有限公司;弟弟胡志校
控制慈溪市凯伦电器有限公司。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三家公司的股东构成
及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股东构成 主营业务
宁波萨克斯汽车零部件有限 胡志章持股 70%,胡幼珍(系 汽车零部件(主要系汽车
公司 胡志军姐姐)持股 30% 减震器)的制造、加工
通信送受话器、通讯设备
宁波浙大电子有限公司 萨克斯持股 100% 的研制、修理及技术服务
(主要产品系军用)
胡志校持股 60%,孙立英(与 目前未从事具体的生产、
慈溪市凯伦电器有限公司
胡志校系夫妻)持股 40% 经营活动
胡志章控制的宁波萨克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宁波浙大电子有限公司自设
立至今一直生产及销售的产品主要系汽车减震器及军用通信送受话器,其从采
购、生产到销售的主要环节均与发行人不同,且独立经营,故上述两家公司报告
期内均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胡志校控制的慈溪市凯伦电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4日,注册资本50
万元,其原主要业务系照明灯具、塑料制品的制造、加工及销售。
为解决同业竞争,2013年5月15日,慈溪市凯伦电器有限公司与慈溪市盖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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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电器有限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将其涉及同业竞争的机器设备转让给慈溪
市盖特电器有限公司,具体转让价格参考宁波弘正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宁弘评
报字(2013)第3-112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以2013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
确定为48.33万元。2013年5月28日,慈溪市凯伦电器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保
健电器具销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综上,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
的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三)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为避免未来可能的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志军、黄秀珠及胡永纪向公
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股和(或)参股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
其它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
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在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
后,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股和(或)参股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
企业,也不会:
(1)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
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以任何形式支持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从事与发行人及
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
业务或活动;
(3)以其它方式介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
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除前述承诺之外,实际控制人进一步保证:
1、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确保发行人在资产、业务、
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2、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拥有
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与其它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
务;3、将不利用其控股地位,进行其它任何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权益
1-1-138
招股意向书
的活动。
实际控制人对因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
责任。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关联方及其关联关
系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胡志军
1 胡志军、黄秀珠、胡永纪分别持有公司
黄秀珠
45.2905%、44.9216%、2.0293%股权
胡永纪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上海星宁机电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2 上海航旭织带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宁波日锋机电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已转让
宁波建锋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已注销
发行人控制的企业
杭州日超机电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 75%
杭州横松电器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 60%
3 上海恒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
深圳市横河新高机电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
横河国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横河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FuseWins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发行人在美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其他关联方
孙彩娥 实际控制人之一胡志军母亲
胡建锋 实际控制人之一胡志军、黄秀珠夫妇之子
慈溪市凯伦电器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一胡志军弟弟胡志校控制的公司
宁波萨克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一胡志军哥哥胡志章控制的公司
4 宁波浙大电子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一胡志军哥哥胡志章控制的公司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窦保兰之配偶仇成丰担任董事的公司
财务总监窦保兰之配偶仇成丰担任执行董事兼
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的公司
东方日升(郧县)光伏农业科技有限 财务总监窦保兰之配偶仇成丰担任董事长的公
公司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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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财务总监窦保兰之配偶仇成丰担任董事长兼总
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经理的公司
财务总监窦保兰之配偶仇成丰担任执行董事兼
东方日升(宁波)进出口有限公司
总经理的公司
宁波杭州湾新区宁电日升太阳能发
财务总监窦保兰之配偶仇成丰担任董事的公司
电有限公司
陈建祥、蒋晶、李志刚、张学安、万
华林、邹嗣胜、杨国成、李建华、窦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保兰、苏华、孙学民、杨学楼
(二)关联法人简介
1、慈溪市凯伦电器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慈溪市凯伦电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1 年 4 月 4 日
注册地址 慈溪市横河镇孙家境村
法定代表人 胡志校
注册资本 50 万元
实收资本 50 万元
公司股东 胡志校持股 60%,孙立英持股 4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 目前无实际生产经营
2、宁波萨克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宁波萨克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0 年 10 月 13 日
注册地址 慈溪市横河镇北路
法定代表人 胡志章
注册资本 3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 万元
公司股东 胡志章持股 70%,胡幼珍(系胡志军姐姐)持股 3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 汽车零部件、电子元器件、通信设备制造;五金配件制造、加工
3、宁波浙大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宁波浙大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2 年 5 月 29 日
注册地址 宁波市江南路 1558 号浙大科创大楼 10 楼 1086-4 室
法定代表人 胡志章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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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公司股东 萨克斯持股 10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 通信送受话器、电源、电子产品、通讯设备、防护防爆器材、轻型
头盔的设计咨询、研制、制造、修理及技术服务;干电池的销售;
减震器制造;机械加工;电子产品试验检测
4、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2 年 12 月 2 日
注册地址 宁海县梅林街道塔山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 林海峰
注册资本 56,000 万元
公司股东 林海峰等(上市代码:300118)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电器、灯具、橡胶制品、电子产品、光电子器件、硅太阳能电池组
主营业务
件和部件制造、加工,太阳能发电
5、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 年 1 月 21 日
注册地址 宁海县梅林街道塔山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 仇成丰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公司股东 浙江博鑫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0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电子器件、太阳能灯具、LED 灯、太阳能户用发电系统、电信设
主营业务
备、通信设备研发、制造、加工
6、东方日升(郧县)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东方日升(郧县)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2 年 10 月 24 日
注册地址 郧县柳陂镇卧龙岗社区南区 1-118 号
法定代表人 仇成丰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公司股东 东方日升持股 51%、湖北红日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 49%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农业生态养殖、观光农业开发;太阳能光伏电站投资;新能源(太
主营业务
阳能)科技研发;太阳能照明灯具生产、销售
7、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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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公司名称 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年 2 月 26 日
注册地址 宁海县物流园区配送中心东三楼
法定代表人 仇成丰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公司股东 东方日升持股 75%、东方日升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 25%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太阳能电站、电力的建设、经营管理、运行维护,太阳能发电工程
设计、施工、承包,电力、新能源、节能相关技术的研发、转让、
主营业务
咨询、服务,太阳能电池组件、户用终端系统、太阳能发电设备及
元器件、电光源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及咨询服务
8、东方日升(宁波)进出口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东方日升(宁波)进出口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3 年 9 月 24 日
注册地址 宁海县梅林街道塔山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 仇成丰
注册资本 8,000 万元
公司股东 东方日升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持股 10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批发、零
主营业务 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太阳能电池、组件、户用系统、LED
灯具批发、零售、网上销售,经济贸易咨询
9、宁波杭州湾新区宁电日升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宁波杭州湾新区宁电日升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3 年 10 月 18 日
注册地址 宁波杭州湾新区商贸街 3 号楼 2-026 室
法定代表人 王春丰
注册资本 3,600 万元
公司股东 宁波宁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75%、东方日升持股 25%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销售太阳能光伏电力电量;太阳能光伏项目建设、开发、投
主营业务 资、经营管理、维护;太阳能光伏发电、供电相关的信息、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研究,开发;太阳能发电工程配套服务
其他关联法人基本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之“五、发行人控股子公
司情况”和“六、发行人发起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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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四、关联交易
发行人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企业不存在依赖关系,2013年度至2016年1-6月,发行人主要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关联交易金额
类别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16 年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1-6 月
经常性
关联 航旭织
关联交 销售产品 44,917.94 175,220.29 175,810.03 143,334.16
销售 带

胡志
关联 接受保证担
军、黄 - 详见下方明细
担保 保
秀珠
偶发性
资产 上海星
关联交 购买车辆 - - - 200,000.00
收购 宁

专利实施许
胡志军 - 详见下方明细
其他 可
胡志军 受让专利 - 详见下方明细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销售情况如下: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关联 交易 占同类 占同类 占同类 占同类
方 内容 金额(元) 交易比 金额(元) 交易比 金额(元) 交易比 金额(元) 交易比
例(%) 例(%) 例(%) 例(%)
航旭 销售
44,917.94 0.03 175,220.29 0.05 175,810.03 0.05 143,334.16 0.04
织带 产品
报告期内,子公司上海恒澎向航旭织带销售少量塑料标牌。上述交易价格以
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为参照,与上海恒澎销售给无关联第三方的同类产品价格基
本一致,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利润及其它损害公司利益或其
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为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关联方为公司银行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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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资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被担 担保类 担保金额 担保债权期 是否执
担保人 贷款银行 担保内容
保人 型 (万元) 限 行完毕
胡志军、 发行 交通银行宁 短期、中期流动资金 最高额 2013.8.16-
5,500 是
黄秀珠 人 波慈溪支行 贷款等授信业务 保证 2015.8.15
胡志军、 发行 交通银行宁 最高额 2012.12.24-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4,400 是
黄秀珠 人 波慈溪支行 保证 2013.12.24
贷款、开立银行承兑
上海星 发行 交通银行宁 最高额 2011.10.21-
汇票、开立信用证等 2,200 是
宁 人 波慈溪支行 抵押 2014.10.21
授信业务
贷款、开立银行承兑
发行 交通银行宁 最高额 2010.9.8-
胡建锋 汇票、开立信用证等 1,650 是
人 波慈溪支行 抵押 2013.9.8
授信业务
报告期内,为增强公司的信用等级和融资能力,发行人接受实际控制人及
关联方提供的担保。由实际控制人或关联方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系银行要求,
且为目前银行风控的普遍措施。上述担保不涉及对价支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资金互借
2012 年度,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存在资金互借行为。为了
规范资金使用,加强内部控制,发行人对与关联方的资金互借进行了清理。
2013 年 1 月以来,发行人与关联方间未发生新的资金互借行为。
(1)2012 年度发行人借入及归还关联方资金情况
单位:元
年度 期初余额 公司借入资金 公司归还资金 期末余额 资金占用费
胡志军
2012 年度 31,427.08 14,802,936.55 14,834,363.63 - 407,174.95
建锋机器人
2012 年度 116,740.39 - 116,740.39 - -
宁波日锋
2012 年度 9,500,954.98 6,241,790.64 15,742,745.62 - 21,357.54
蒋晶
2012 年度 15,416.67 - 15,416.67 - -
(2)报告期内发行人借出及收回关联方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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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单位:元
年度 期初余额 公司借出资金 公司收回资金 期末余额 资金占用费
胡志军
2012 年度 5,943,181.20 21,076.90 5,964,258.10 - 21,076.90
建锋机器人
2012 年度 2,750.00 - 2,750.00 - -
黄秀珠
2012 年度 2,916.67 - 2,916.67 - -
上海星宁
2012 年度 43,795.81 - 43,795.81 - -
发行人在改制设立股份公司前,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上述资金互借事项
进行了清理。截至 2012 年末,公司已全部偿还和收回与各关联方的资金互借款
项,并按照同期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占用费进
行了结算。
上述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互借事项,已分别经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和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已回
避表决,履行了规范的审议确认程序。前述关联方资金互借未给公司的生产经
营活动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保障公司和非关联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发行人已在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
制度》及《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中就避免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事宜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今后将切实杜绝关联
方通过任何方式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自 2013 年起,公司未再发生与关联
方的资金互借行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胡志军、黄秀珠、胡永纪已出具《承诺函》:“本人及本人
控制的其他公司或组织均不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横
河模具及其子公司的资金,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关联方资产收购、股权转让情况
(1)收购深圳横河 100%股权
为解决同业竞争,2012 年 5 月 25 日,本公司与胡志军、孙彩娥、况小刚、
苏跃武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收购其分别持有的深圳横河 56%、30%、12%、
2%的股权。深圳市公平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深圳横河截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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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的净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深公平衡评字[2012]ZT-19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转让价格以上述净资产评估值 1,411.06 万元为参考,协商确定为 1,500 万元。上
述股权转让事宜已于 2012 年 6 月 28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2 年 5 月 30 日,本公司分别通过转账的形式将上述股权转让款支付给胡
志军、孙彩娥、况小刚、苏跃武。就本次股权转让所得,胡志军、孙彩娥、况小
刚、苏跃武已于 2012 年 7 月向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取得完税
证明。
上述出让深圳横河股权的自然人股东孙彩娥、况小刚、苏跃武的工作经历如
下:
工作经历
姓名
起始日期 工作单位 职务
孙彩娥 1953 年至今 / 务农
1995 年 7 月-1996 年 7 月 郑州宝通电子有限公司 技术员
河南思高达科技股份有限 技术员、
1996 年 8 月-2005 年 6 月
公司 物流供应部主任
况小刚 2005 年 7 月-2011 年 10 月 上海星宁 总经理
2006 年 2 月-2012 年 6 月 深圳横河 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1 年 11 月至今 上海恒澎 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2 年 6 月至今 深圳横河 监事
1980 年 10 月-1995 年 8 月 河南省郑州市发电设备厂 工艺科副科长
河南省长葛市黄河旋风股
1995 年 8 月-1998 年 5 月 电动分厂总工
份有限公司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 电力仪表研究所
苏跃武 1998 年 5 月-2007 年 5 月
公司 工程师
2007 年 5 月-2013 年 5 月 深圳横河 常务副总经理
河南省郑州润德光电科技
2013 年 5 月至今 职员
有限公司
孙彩娥、况小刚、苏跃武与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系如下:
姓名 与发行人关系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孙彩娥 无 系胡志军之母
持有发行人 79.9998 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 1.1228%,现任
况小刚 无
发行人子公司上海恒澎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横河监事。
持有发行人 15.9999 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 0.2246%,曾任
苏跃武 无
深圳横河常务副总经理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收购深圳横河 100%股权系为了解决同业竞争
事项,该股权转让定价公允合理、转让价款已经支付、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纳
完毕;该股权转让行为真实有效、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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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收购深圳横河 100%股权系为了解决同业竞争事
项,该等股权转让定价公允合理,转让价款业已支付,该等股权转让涉及的个
人所得税已缴纳完毕。因此,该等股权转让行为真实有效、合法合规。
(2)购买上海星宁车辆
2013 年 6 月 15 日,上海星宁与上海恒澎签订《车辆转让协议》,将其拥有
的一辆商务车转让给上海恒澎,转让价格系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为 20
万元。2013 年 6 月 27 日,上述车辆完成过户手续。
4、专利实施许可及专利转让
(1)专利实施许可
2010 年 5 月起,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胡志军将其拥有的 13 项专利权许可发行
人无偿使用。就该等专利实施许可事项,双方于 2010 年 5 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
办理了专利实施许可备案手续。相应专利明细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1 一种吸尘器用旋转刷子支架注塑模具 200610155424.0
2 一种过滤器密封件包网注塑模具 200620141411.3
3 一种过滤器密封件包胶注塑模具 200620141412.8
4 一种过滤器密封件包纸注塑模具 200620141413.2
5 一种过滤器网注塑模具 200620141414.7

6 一种新型电动机马达用塑封组件注塑模具 200820138813.7
7 一种吸尘器用旋转刷子支架注塑模具 200820138814.1

8 一种自动缝合器的钉仓注塑模具 200920198632.8

9 一种马桶盖注塑模具 200920198634.7
10 一种弯管注塑模具 200920198633.2

11 一种自动缝合器的钉匣注塑模具 200920198630.9

12 一种洗碗机碗架注塑模具 200920198631.3

13 一种刀台注塑模具 200920198635.1
注:2015 年 3 月 11 日,公司出具说明,认为上述专利技术已较为普及,基本失去了作
为专利技术进行维护的价值,决定不再续缴上述专利年费。
(2)受让实际控制人胡志军拥有的专利权
1)2012 年 7 月,横河有限无偿受让实际控制人胡志军拥有的下列专利权: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1 一种刀台注塑模具 200910154455.8 2009.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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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注:2015 年 3 月 11 日,公司出具说明,认为该项专利技术已较为普及,基本失去了作
为专利技术进行维护的价值,决定不再续缴该专利年费。
2)2013 年 3 月,发行人无偿受让其实际控制人胡志军于 2010 年 5 月许可
其实施的 13 项专利权。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上述专利权均已变更至横河模具名下。
发行人无偿受让胡志军上述专利权是为了提升公司资产完整性及独立经营
能力,有利于加强公司的技术及研发独立性,相关专利转让协议的内容不存在违
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专利具体情况及缴纳年费情况
1)上述专利的具体情况
上述专利均在 2006 年至 2009 年之间申请,系由胡志军等人利用横河有限的
设备、材料进行研发,因当时对发明人及专利权人的区别认识不清,故将发明人
作为专利权人进行了申请。上述 14 项专利的具体情况如下: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日 法律状态

一种刀台注塑模 未缴年费专
1 横河模具 发明 200910154455.8 2009.11.02 2012.1.4
具 利权终止
一种吸尘器用旋
2 横河模具 转刷子支架注塑 发明 200610155424.0 2006.12.25 2010.5.19 专利权维持
模具
一种过滤器密封 未缴年费专
3 横河模具 实用新型 200620141411.3 2006.12.25 2007.12.5
件包网注塑模具 利权终止
一种过滤器密封 未缴年费专
4 横河模具 实用新型 200620141412.8 2006.12.25 2007.12.5
件包胶注塑模具 利权终止
一种过滤器密封 未缴年费专
5 横河模具 实用新型 200620141413.2 2006.12.25 2007.12.5
件包纸注塑模具 利权终止
一种过滤器网注 未缴年费专
6 横河模具 实用新型 200620141414.7 2006.12.25 2007.12.5
塑模具 利权终止
一种新型电动机
未缴年费专
7 横河模具 马达用塑封组件 实用新型 200820138813.7 2008.09.22 2009.6.10
利权终止
注塑模具
一种吸尘器用旋
8 横河模具 转刷子支架注塑 实用新型 200820138814.1 2008.09.22 2009.6.17 专利权维持
模具
一种自动缝合器 未缴年费专
9 横河模具 实用新型 200920198632.8 2009.11.02 2010.8.11
的钉仓注塑模具 利权终止
一种马桶盖注塑 未缴年费专
10 横河模具 实用新型 200920198634.7 2009.11.02 2010.8.11
模具 利权终止
一种弯管注塑模
11 横河模具 实用新型 200920198633.2 2009.11.02 2010.8.4 专利权维持

一种自动缝合器 未缴年费专
12 横河模具 实用新型 200920198630.9 2009.11.02 2010.8.11
的钉匣注塑模具 利权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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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一种洗碗机碗架 未缴年费专
13 横河模具 实用新型 200920198631.3 2009.11.02 2010.8.4
注塑模具 利权终止
一种刀台注塑模 未缴年费专
14 横河模具 实用新型 200920198635.1 2009.11.02 2012.1.4
具 利权终止
2)上述专利缴纳年费情况
上述 14 项专利中,法律状态为“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的专利均为发行人
主动不缴纳年费所致,上述不再缴纳年费专利的具体情况如下:
不再续缴年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法律状态 费的具体时


未缴年费专利 2014 年 11 月
1 横河模具 一种刀台注塑模具 发明 2009101544558
权终止 2日
一种过滤器密封件 未缴年费专利 2014 年 12 月
2 横河模具 实用新型 2006201414113
包网注塑模具 权终止 25 日
一种过滤器密封件 未缴年费专利 2014 年 12 月
3 横河模具 实用新型 2006201414128
包胶注塑模具 权终止 25 日
一种过滤器密封件 未缴年费专利 2014 年 12 月
4 横河模具 实用新型 2006201414132
包纸注塑模具 权终止 25 日
一种过滤器网注塑 未缴年费专利 2014 年 12 月
5 横河模具 实用新型 2006201414147
模具 权终止 25 日
一种新型电动机马
未缴年费专利 2014 年 9 月
6 横河模具 达用塑封组件注塑 实用新型 2008201388137
权终止 22 日
模具
一种自动缝合器的 未缴年费专利 2014 年 11 月
7 横河模具 实用新型 2009201986328
钉仓注塑模具 权终止 2日
一种马桶盖注塑模 未缴年费专利 2014 年 11 月
8 横河模具 实用新型 2009201986347
具 权终止 2日
一种自动缝合器的 未缴年费专利 2014 年 11 月
9 横河模具 实用新型 2009201986309
钉匣注塑模具 权终止 2日
一种洗碗机碗架注 未缴年费专利 2014 年 11 月
10 横河模具 实用新型 2009201986313
塑模具 权终止 2日
未缴年费专利 2014 年 11 月
11 横河模具 一种刀台注塑模具 实用新型 2009201986351
权终止 2日
发行人不再续缴上述专利年费的主要原因为:A、报告期内,公司使用上述
专利进行产品生产及销售的金额较小,对相关专利技术进行维护的经济价值较
小;B、不再续缴上述专利年费,并不影响公司对于上述专利技术的使用,放弃
专利权后,发行人仍可使用专利所对应的技术,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
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使用上述专利生产及销售相关产品的收入情况如下:
序 专利名称 是否 营业收入
号 使用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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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 (万 (万
(%) (%) (%) (万元) (%)
元) 元) 元)
一种刀台注
1 塑模具(发 是 2.39 0.01 2.30 0.01 4.95 0.01 3.86 0.01
明)
一种过滤器
2 密封件包网 否 - - - - - - - -
注塑模具
一种过滤器
3 密封件包胶 否 - - - - - - - -
注塑模具
一种过滤器
4 密封件包纸 否 - - - - - - - -
注塑模具
一种过滤器
5 否 - - - - - - - -
网注塑模具
一种新型电
动机马达用
6 否 - - - - - - - -
塑封组件注
塑模具
一种自动缝
7 合器的钉仓 是 - - - - 0.88 0.00 - -
注塑模具
一种马桶盖
8 是 13.01 0.07 15.19 0.04 18.51 0.05 - -
注塑模具
一种自动缝
9 合器的钉匣 否 - - - - - - - -
注塑模具
一种洗碗机
10 碗架注塑模 是 0.13 0.00 6.25 0.02 27.97 0.07 23.74 0.06

一种刀台注
11 塑模具(实 是 同第 1 项
用新型)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中涉及上述专利的具体金额分别为 27.60 万元、
52.31 万元、23.74 万元和 15.53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07%、0.13%、
0.07%和 0.08%,占比较小。发行人不再维持该等专利不会影响发行人的正常生
产经营及持续发展,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实际控制人胡志军将所持专利许可发
行人使用并转给发行人,保证了公司资产的独立性,专利许可及转让履行了必要
的法律程序;因公司使用上述专利进行产品生产及销售的金额较小,对相关专利
技术进行维护的经济价值较小,公司未再续缴年费;发行人放弃专利后仍可使用
专利所对应的技术,且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中涉及该等专利的比例较低,该
事项不会影响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及持续发展,亦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
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1-1-150
招股意向书
(三)关联方形成的应收、应付款项的余额变化情况
2013年末至2016年6月末,关联交易形成的应收、应付款项余额变化情况如
下: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项目及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关联方 坏账准 坏账准 账面余 坏账准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名称 备 备 额 备
应收账款
航旭织
26,235.44 1,311.77 78,354.39 3,917.72 75,092.08 3,754.60 - -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项目及关联方名称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应付账款
上海星宁 - - 200,000.00 200,000.00
(四)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关联交
易决策制度》中已经明确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程序、关联交易的信息披
露等事项,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决策机制和监督体系。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
易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
其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体现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
关联股东的利益,并根据《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履行了批准程序,审议程序合
法有效。公司在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分别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作出规定,并制定了《关联交易
决策制度》,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关联交易,其制度与措施对于减少和规范公
司关联交易具有有效性。”
1-1-151
招股意向书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监事3名,其中职工监事1
名;高级管理人员7名,其中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5名,财务总监1名。所有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法定义务责任。截
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
姓名 公司任职 董事选聘情况 本届任职起始日期
胡志军 董事长、总经理
黄秀珠 董事、副总经理
陈建祥 董事、副总经理 2015 年 11 月 10 日,股东推荐, 2015 年 11 月 11
蒋晶 董事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 日~2018 年 11 月
李志刚 独立董事 举 10 日
张学安 独立董事
万华林 独立董事
胡志军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助理工程
师。自1992年担任慈溪市横河塑料厂厂长以来,胡志军先生带领企业始终以注塑
产品为主营业务,逐步增强模具的自主创新、研发、设计及量产的能力;逐步提
高塑料制品的精度及产销量。2001年7月至2012年11月,任宁波横河模具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5年11月至2012年8月,任宁波日锋机电有限公司董事,
2009年12月至2011年11月,任宁波建锋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01年11月-2013年3月,任上海星宁机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07年4月
-2014年6月,任上海航旭织带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慈溪市第十届政协委员。2012
年11月至今,任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负责公司的发展规
划和经营方针的制定及日常的经营管理;2005年11月至今,兼任杭州日超机电有
限公司董事;2014年9月以来,任杭州横松电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另任中国模
1-1-152
招股意向书
具工业协会常务理事,宁波市模具行业协会副会长,慈溪市模具行业协会名誉副
会长,《中国模具信息》编辑委员会委员。
黄秀珠女士,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1992年1
月-2001年7月,任慈溪市横河塑料厂职工;2001年7月-2012年11月,任宁波横河
模具有限公司监事;2005年11月至2012年8月,兼任宁波日锋机电有限公司董事
长;2009年12月至2011年11月,兼任宁波建锋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2
年11月至今,任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主要负责公司的行
政管理;2005年11月至今,兼任杭州日超机电有限公司董事。
陈建祥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中级工程
师。2001年1月-2007年3月,任杭州松下马达有限公司金型课班长、系长、副科
长、科长;2007年4月-2011年10月,任杭州松下马达有限公司生产革新部副部长、
部长;2011年11月-2012年11月,任宁波横河模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6月
-2013年6月,任深圳市横河新高机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2年11月至
今,任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主要负责公司的生产管理。
蒋晶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经济师。1983
年10月-1992年3月,任杭州电视机厂成型科长;1992年4月-2005年10月,任杭芝
机电有限公司制造部部长。2012年11月至今,任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05年10月至今,任杭州日超机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主要负责杭州日超
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李志刚先生,194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博士生导
师。1972年3月-1978年8月,任湖北黄石市标准件厂车间主任、技术科长;1981
年1月-1984年6月,任华中理工大学讲师。1985年3月至今,任华中科技大学副教
授、教授、博士生导师兼材料成形与模具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名誉主任;2012
年11月至今,任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模具工业协会顾
问,湖北省模具工业协会顾问。
张学安先生,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博
士生导师。1990年1月-1999年12月,任河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00年至今,任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北京道融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国创富盛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1-1-153
招股意向书
独立董事,陕西省人民政府应急专家组成员,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专家,中
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理事;2012年11月至今,任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万华林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研
究员。2008年7月至今,任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会计与财务学院教授、上海立信会
计学院会计研究院研究员(兼职);2015年11月至今,任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
姓名 公司任职 选聘情况 本届任职起始日期
2015 年 11 月 10 日,股东
杨学楼 监事会主席、制造分厂厂长 推荐,201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选举
2015 年 11 月 10 日,股东 2015 年 11 月 11 日~
杨国成 监事、制造分厂副厂长 推荐,2015 年第二次临时 2018 年 11 月 10 日
股东大会选举
2015 年 10 月 27 日,职工
李建华 监事、配件仓库主管
代表大会推举
杨学楼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3
年1月-2012年11月,任宁波横河模具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部长、组装部部长、制
造分厂副厂长。2012年11月至今,历任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制造分厂副厂长、厂长。
杨国成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1987
年12月-1991年1月,任横河编织厂车间主任;1991年3月-2001年7月,任横河模
具厂车间主任;2001年7月-2012年11月,任宁波横河模具有限公司车间主任、成
型部部长、制造分厂副厂长。2012年11月至今,任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制造分厂副厂长。
李建华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2005
年5月-2012年11月,任宁波横河模具有限公司配件仓库主管。2012年11月至今,
任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配件仓库主管。
(三)高级管理人员
1-1-154
招股意向书
姓名 选聘情况 公司职务
胡志军 董事长、总经理
黄秀珠 副总经理
陈建祥 副总经理
2015 年 11 月 2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窦保兰 财务总监
聘任
邹嗣胜 副总经理
孙学民 副总经理
苏华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胡志军先生、黄秀珠女士、陈建祥先生简历,参见本节“(一)董事”部分。
邹嗣胜先生,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中级工程
师。1984年4月-2000年11月,任湖北沙市恒丰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2000
年11月-2001年7月,任慈溪市横河塑料厂总工程师;2001年7月至2012年11月,
任宁波横河模具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开发部部长;2012年11月至2013年11月,任
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模具分厂厂长、监事会主席;2013年12月至今,任宁
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模具的研发及相关管理。
孙学民先生,195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高中学历。1991
年3月-2002年12月,任河南许昌电信器材厂厂长;2004年10月-2012年1月,任宁
波横河模具有限公司组装部部长;2012年2月至2012年11月,任宁波横河模具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11月至今,任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负
责注塑产品的组装管理。
窦保兰女士,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助理会计
师。1997年7月-2009年8月,任中山中旅(集团)公司财务主管;2009年9月-2012
年1月,任宁海旌表义门农家乐旅游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财务部经理;2012年1
月-2012年11月,任宁波横河模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11月至今,任宁波
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苏华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2009年3月
-2009年10月,任郑州市布尔乔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职员;2009年10月-2010年3
月,任河南中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职员;2010年3月-2011年2月,任河南中金黄
金股份有限公司职员;2011年2月-2011年5月,任河南招金黄金投资有限公司人
1-1-155
招股意向书
力资源经理。2011年5月至2013年4月,任宁波横河模具有限公司、宁波横河模具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3年4月至今,任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
(四)其他核心人员
邹嗣胜先生简历,参见本节“(三)高级管理人员”部分。
孙辉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1998年9月
-2000年1月,任河南省土产进出口公司业务助理;2000年2月至2012年11月,任
宁波横河模具有限公司开发部项目工程师、开发部部长。2011年10月至今,任上
海恒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11月至今,任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开发部部长。其主持或参与的研发项目包括:日本有限会社金型经营研究所超精
密模具的制造加工技术的引进、公司专利“一种吸尘器轮子的双色注塑模具”的
开发。
彭云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2003年7月
-2005年5月,任广东惠州TCL照明有限公司PE工程师;2005年5月-2010年4月,
任东莞新科磁电厂SEC磁头技术部CTL科长;2010年4月-2010年10月,慈溪公牛
集团有限公司PIE科长;2010年10月-2012年11月,任宁波横河模具有限公司开发
部技术科长。2012年11月至今,任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开发部技术科长。
其主持或参与的研发项目包括:硬盘磁头从GMR向TMR(160GB向250GB)转
换过程中SSCL工序的开发、硬盘磁头从TMR向PMR(250GB向500GB)转换过
程中CTL工序的开发、公司实用新型专利“一种齿轮黄油加注装置”的开发、
SEB项目EURUS、ROME、NARA手持式搅拌机的自动检测设备的制作。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其他单位的任
职情况
姓名 公司职务 其他任职单位 与公司关系 担任职务
中国模具工业协会 无 常务理事
董事长、
胡志军 宁波市模具行业协会 无 副会长
总经理
慈溪市模具行业协会 无 名誉副会长
1-1-156
招股意向书
《中国模具信息》编辑委员会 无 委员
杭州日超机电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董事
杭州横松电器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执行董事
董事、副
黄秀珠 杭州日超机电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董事
总经理
蒋晶 董事 杭州日超机电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教授、博士生导师、材
华中科技大学 无 料成形与模具技术国家
李志刚 独立董事 重点实验室名誉主任
中国模具工业协会 无 顾问
湖北省模具工业协会 无 顾问
北京国创富盛通信
无 独立董事
股份有限公司
西北政法大学 无 教授
北京道融律师事务所 无 律师
张学安 独立董事 西安仲裁委 无 仲裁员
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 无 理事
陕西省国际法研究会 无 副会长
开发部部
孙辉 上海恒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监事

除上述兼职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
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存在的亲属关系
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中,除胡志军和黄秀珠为
夫妻关系、孙学民和孙辉为父子关系外,其他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
情况
(一)直接持股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1-1-157
招股意向书
姓名 担任公司职务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胡志军 董事长、总经理 32,269,500 45.2905
黄秀珠 董事、副总经理 32,006,612 44.9216
蒋晶 董事、杭州日超董事长兼总经理 1,149,999 1.6140
陈建祥 董事、副总经理 359,999 0.5053
孙学民 副总经理 150,000 0.2105
窦保兰 财务总监 150,000 0.2105
杨学楼 监事会主席、制造分厂厂长 119,998 0.1684
邹嗣胜 副总经理 100,000 0.1404
杨国成 监事、制造分厂副厂长 100,000 0.1404
孙辉 开发部部长 100,000 0.1404
苏华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9,999 0.0281
彭云 开发部技术科长 10,001 0.0140
注:胡志军与黄秀珠系夫妻关系;孙学民与孙辉系父子关系,孙学民为孙辉的父亲。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的近亲属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如下:
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的亲属关系
胡永纪 系董事长、总经理胡志军的父亲 1,445,884 2.0293
胡金杰 系董事长、总经理胡志军的外甥 299,999 0.4211
苏跃武 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苏华的父亲 159,999 0.2246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
不存在其他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二)间接持股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无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的情形。
(三)报告期内持有股份的增减变动及质押或冻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
或间接持有公司及其前身横河有限股份的增减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
姓名
2012 年 1 月 2012 年 8 月
1-1-158
招股意向书
至 2012 年 8 月 至今
胡志军 49.10% 45.2905%
黄秀珠 48.70% 44.9216%
胡永纪 2.20% 2.0293%
蒋晶 - 1.6140%
陈建祥 - 0.5053%
胡金杰 - 0.4211%
苏跃武 - 0.2246%
孙学民 - 0.2105%
窦保兰 - 0.2105%
杨学楼 - 0.1684%
邹嗣胜 - 0.1404%
杨国成 - 0.1404%
孙辉 - 0.1404%
苏华 - 0.0281%
彭云 - 0.014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及其前身横河有限股份的增减变动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相关股权变动价
款已足额支付。
公司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的其它对外投资
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的对外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人 对外投资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投资比例(%)
胡志军 上海星宁机电有限公司 500.00 80.00
注:上海星宁持有航旭织带 62.89%股权。
除上述对外投资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不
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1-1-159
招股意向书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及
年终效益奖组成,相关人员的薪酬主要根据职级、个人资历、工作量等确定。发
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方案及审查。2013
年度至2016年1-6月,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每年的
薪酬总额分别为174.17万元、178.58万元、174.77万元和103.50万元,占发行人利
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94%、6.73%、5.54%和6.00%。
201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公司及其关联
方领取薪酬的情况如下:
在公司 在公司关联方
是否享受到其他待
姓名 担任公司职务 领取薪酬 领取薪酬
遇和退休金计划
(万元) (万元)
胡志军 董事长、总经理 13.00 - 否
黄秀珠 董事、副总经理 13.00 - 否
陈建祥 董事、副总经理 25.00 - 否
董事、杭州日超董事长 ①
蒋晶 - 19.54 注 否
兼总经理
张学安 独立董事 3.83 - 否
李志刚 独立董事 3.83 - 否
注②
周国良 独立董事 3.00 - 否
万华林 独立董事 0.83 - 否
监事会主席、制造分厂
杨学楼 12.82 否
厂长
杨国成 监事、制造分厂副厂长 10.61 - 否
李建华 监事、配件仓库主管 5.87 - 否
邹嗣胜 副总经理 11.25 - 否
孙学民 副总经理 11.55 - 否
窦保兰 财务总监 13.00 - 否
苏华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6.45 - 否
孙辉 开发部部长 10.96 - 否
彭云 开发部技术科长 10.22 - 否
注:①蒋晶在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杭州日超领薪;②周国良自 2015 年 11 月 10 起不再担
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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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除上述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公司及其关
联方处不存在领取其他收入及享受其他待遇或退休金计划的情况。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与发行人签订协

除独立董事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公司签订
了《劳动合同》、《商业信息保密协议》等相关协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协议均得到了有效的执行。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的变动情况
横河有限自2001年7月设立至2012年11月,未设立董事会,由胡志军担任执
行董事兼总经理;未设立监事会,由黄秀珠担任监事。
2012年12月,横河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为完善公司治理,设立了董事
会和监事会,同时确保经营管理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增加聘任了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2012年11月11日,创立大会选举胡志军、黄秀珠、陈建祥、蒋晶、李志刚、
张学安、周国良7名董事组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其中李志刚、张学安、周国良
为独立董事。
2012年11月11日,创立大会选举邹嗣胜、杨国成两人为发行人第一届监事会
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李建华共同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13年10月24日,邹
嗣胜辞去监事会主席职务;2013年11月25日,公司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选举杨学楼为公司新任监事;2013年12月2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选
举杨学楼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2012年11月11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胡志军担任公司总经理;聘
任黄秀珠、陈建祥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苏华担任董事会秘书;聘任窦保兰担
任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4月13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聘任孙学民、苏华
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12月3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聘任邹嗣胜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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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公司副总经理。
2015年11月10日,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胡志军、黄秀珠、陈建祥、
蒋晶、李志刚、张学安、万华林7名董事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其中李志刚、
张学安、万华林为独立董事;选举邹嗣胜、杨国成两人为发行人第二届监事会监
事,与职工代表监事李建华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2015年11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胡志军担任公司总经理;聘
任黄秀珠、陈建祥、邹嗣胜、孙学民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苏华担任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聘任窦保兰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九、公司治理制度的运行情况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发行人改制为股份公司之前,未建立健全三会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
外担保及投资制度等。股份公司成立以来,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参照上市公
司的规范要求,发行人逐步建立了相互独立、权责明确、相互监督的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建了较为规范的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制定了公司章
程及一系列法人治理细则,明确了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相互之间的权责范围
和工作程序,公司目前治理结构规范、完善。
2012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创立大会通过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控股股东行为规范》、《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
度》、《投资决策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
占用管理办法》等。
2013 年 2 月 2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并经 2013 年 3 月
18 日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上述制度中涉及上市公
司的部分内容在发行上市后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99 号),公司对部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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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年 6 月 5 日,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新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监
事会议事规则》、《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投资决策制度》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13 年 4 月 16 日,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上市
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并经 2014 年 6 月 5 日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
第一次修订。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证监会公
告〔2014〕19 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
20 号)的相关要求,2014 年 9 月 12 日,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
司章程(草案)》进行第二次修订,同时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5 年 3
月 10 日,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草案)》进行第三次修订。
通过对上述制度的制订和不断完善,公司逐步健全了符合上市要求的、能够保证
中小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的公司治理结构。
(二)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实际运行情况
1、股东大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2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4
年 9 月 12 日,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
修订。对股东大会的职权、召开方式、表决方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股东大会
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
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分别从股东大会的类型
及召集、股东会议的提案和召开程序、会议的表决程序、决议的形成和执行等
方面详细规定了股东行使权力的方式以及股东大会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的基
本职能。
公司设立股份公司以来,共召开 18 次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
事和董事会秘书均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股东大会均由董事
长主持。
历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方式、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均符合相关规定,会
议记录完整规范,决议内容及决议的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公司历次
股东大会对订立和修改《公司章程》、订立和修改主要工作制度、董事与监事的
任免、董事会与监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财务预算及决算、关联交易、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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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及授权、募集资金运用等重大事宜做出了有效
决议。股东大会、股东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等相关规定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不存在董事会、管理层等违反《公司法》
及其他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2、董事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2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根据
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令第 99 号),2014 年 6 月 5 日,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新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其对董事会的职权、召开方式、表决方式等作出了明
确规定。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 4 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由 7 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设董事长 1 人,董事由股东大
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董事会议事规则》分别从董事会召开规则、会议通知、会议出席和委托出
席、会议的表决程序、决议的形成和执行等方面详细规定了董事会日常工作的
程序。
公司设立股份公司以来,共召开了 22 次董事会,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了会
议,董事会秘书、监事列席了会议,董事会会议均由董事长主持。
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出席、议事、表决均符合相关规定,会议记录完整
规范,决议内容及决议的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历次董事会对高管人事
任免、基本制度的制定、关联交易、财务预算与决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和募集资金运用等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有效决议。历次董事会按照《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规定,规范运作,不存在董事会、管理层等
违反《公司法》及其他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3、监事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2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根据
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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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令第 99 号),2014 年 6 月 5 日,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新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会的职权、召开方式、表决方式等作出了明确
规定。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
次。
公司监事会由 3 人组成,设监事会主席 1 人,包括 2 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的股东监事和 1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监事由股东大会
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会主席由监事会选举产
生。
《监事会议事规则》分别从监事会召开规则、会议通知、会议出席和委托出
席、会议的表决程序、决议的形成和执行等方面详细规定了监事会日常工作的
程序。
公司设立股份公司以来,共召开了 13 次监事会,公司监事出席了会议,监
事会会议均由监事会主席主持。
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出席、议事、表决均符合相关规定,会议记录完整
规范,决议内容及决议的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历次监事会对监事会主
席的选举、财务决算、公司利润分配等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有效决议,对公司财
务工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重大生产经营等重大事宜实施了有效监督。
历次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规定,规范运作,不存
在监事会、管理层等违反《公司法》及其他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设立独立董事以来,独立董事出席了全部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会议,
能够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谨慎、勤
勉、尽责、独立地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及时了解公司业务、财务等经营管理情
况,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战略发展选择等方面发
挥了积极作用,保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业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公司成立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包括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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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了《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和《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确保了董事会
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协助董事会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了本公司的公司治理结
构。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委员会 召集人 委员
战略委员会 胡志军 胡志军、李志刚、张学安
审计委员会 万华林 万华林、蒋晶、张学安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张学安 张学安、陈建祥、万华林
提名委员会 李志刚 黄秀珠、李志刚、万华林
2、专业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公司各专业委员会自设立以来运行情况良好,各专业委员会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各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规范运作。各位委员谨慎、
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相应权利和义务。其中,战略委员会对公司重大投资方案进
行研究并提出了建议,对公司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了建
议;提名委员会对公司高管人员进行了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
管人员的薪酬标准制定等提出了方案;审计委员会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进行了审
议,对公司年度审计报告进行了审议,对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执行和外部审计工
作起到了监督和检查作用。各专门委员会的建立和运行,为提供公司治理水平发
挥了重要作用。
十、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和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
公司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建立并逐步健全法
人治理结构,建立了包括财务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销售管理制度、采
购管理制度及内部审计制度在内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
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及其他的具体规范,建立的内部控制
基本完整、合理,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了有效执行,防范和化解了各类风险,保
障了财务信息的准确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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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了中汇会鉴[2016]3817 号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认为:“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
制。”
十一、报告期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一)受到海关处理的情况
1、基本情况
2012 年 9 月 3 日,上海浦江海关出具《行政处罚告知单》(沪浦关缉告字
﹝2012﹞1251 号),确定宁波横河模具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12 日委托上海
前锦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向海关申报出口一般贸易项下塑料注塑成型模具 3 套,
申 报 金 额 为 45,425,508 日 元 。 经 查 , 货 物 申 报 金 额 数 量 打 错 , 实 际 应 为
4,542,508 日元。上海浦江海关决定罚款 5,000 元人民币。发行人已按处罚决定全
额缴纳了 5,000 元罚款。
2、主管机关的相关意见
2013 年 5 月 31 日,上海浦江海关对上述处罚事项进行了确认,认为发行人
上述违规行为实为业务差错造成,未发现存在主观故意逃避海关监管行为,且
能及时纠正错误,该处罚属于一般行政违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事项。
3、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海关申报金额打错的行为,并非因故意违规造成,
情节轻微,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且海关已出具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的说明,
发行人也已根据相关处理决定按时全额缴纳罚款。因此,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
的海关行政处理事项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发行人律师认为:横河有限的上述行为,并非出于故意违法,情节轻微,
并已及时全额缴纳罚款。主管海关已出具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的说明。因此,
横河有限的本次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因此而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
构成实质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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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二)报告期内,其他方面违法违规情况
公司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制
度。成立至今,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不存在被相关主管机关进行重大处罚的情况。
十二、报告期资金互借和对外担保情况
2012 年度,公司曾与关联方胡志军及其控制的上海星宁、宁波日锋等发生
过临时的资金互借行为。截至 2012 年 12 月,公司及相关关联方之间已全部偿还
或收回资金互借款项,并终止了与关联方的资金互借行为。资金占用的具体情况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四、关联交易”之“(二)
偶发性关联交易”之“2、资金互借”。
2013 年至 2016 年 1-6 月,发行人不存在其他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截至
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
公司的《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决策制度》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
审议程序。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进行担保的情况。
十三、发行人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政策、制度安排
和执行情况
(一)资金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1、资金使用审批权限
公司制定了《货币资金控制制度》,其主要规定如下:
公司财务部和各子公司财务部负责收集和各部门的月度资金收支计划,编制
公司的月度资金预算,提交财务部长、财务总监审核,并提交总经理审批。
批准后的月度资金预算是公司下月资金使用的准则,必须严格遵守。预算外
资金的使用由使用部门申请,副总经理、总经理共同批准后,财务部方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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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1、资金使用程序
根据《货币资金控制制度》,发行人应当按照如下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
支付业务:
(1)支付申请。单位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
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
合同或相关证明。
(2)支付审批。审批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
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审批人应当
拒绝批准。
(3)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
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
否准确、支付方式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4)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
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3、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自资金管理制度设立以来,公司遵守了以上资金管理制度,对资金的使用进
行了规范管理。
(二)对外投资制度及执行情况
1、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董事会审批对外投资事项的权限不能超出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超出董事会
审批权限的由股东大会审批。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对外投资事项,应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1)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
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2)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3)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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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4)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5)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
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
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2)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
(3)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
(4)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
(5)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
对金额超过300万元。
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批准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核、
批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
执行。
公司在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
则适用上述规定。已按照上述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
围。
公司的对外投资若涉及关联交易的,同时还应遵循法律、法规及其他有权部
门颁布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关于关联交易的规
定。
2、对外投资的实施程序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
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
董事会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的分析和研究,对投资项目进行
信息收集、整理和初步评估,经筛选后建立项目库,提出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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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对实施新项目所需的人、财、物
进行计划、组织、监控,并应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提出调整建议等,
以利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及时对投资作出调整。总经理可组织成立项目实
施小组,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公司可建立项目实施小组的问责机制,
对项目实施小组的工作情况进行跟进和考核。
公司财务部为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对外投资项目进行投资效益
评估,筹措资金,办理出资手续等。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对外投资项目进行事前效益审计,以及对对外投资
项目进行定期审计。
3、对外投资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投资决策制度》的审批权限,在公司董事长审批后,2014 年 1 月 28
日,公司在美国设立海外子公司美国福施威,目前该公司尚未开展经营活动。除
此之外,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无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三)对外担保制度及执行情况
1、对外担保制度审批权限
根据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
议。董事会有权对除须经股东大会审议之外的对外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董事
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应由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董事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后方可提
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对外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批的事项包括:(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
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的30%;(5)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7)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股东大会在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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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以上通过,在审议上述所列第(4)项对外担保事项时,应当取得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
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2、对外担保制度的实施程序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制度,所涉及的公司相关部门包括:(1)财
务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初审及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及初审所有被担保人提交
的担保申请以及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与持续风险控制;(2)证券部负责公司对外
担保的合规性复核,组织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审批程序。
公司对外担保申请由财务部统一负责受理,被担保人应当至少提前三十个工
作日向财务部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被担保人提交担保申请书的同时还应附上
与担保相关的资料。
财务部在受理被担保人的申请后,应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对被担保人的资信状
况进行调查并进行风险评估,在形成书面报告后(连同担保申请书及附件的复印
件)送交证券部。证券部在收到财务部的书面报告及担保申请相关资料后进行合
规性复核。证券部在担保申请通过其合规性复核之后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组织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审批程序。
董事会审核被担保人的担保申请时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
的债务风险,董事会在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实施对外担保的风险进行评
估以作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决策的依据。
董事会在同次董事会会议上审核两项以上对外担保申请(含两项)时应当就
每一项对外担保进行逐项表决,且均应当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
事同意。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担保事项作出决议时,与该担保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董事
或股东应回避表决。
董事会秘书、证券部应当详细记录董事会会议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担保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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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及表决情况并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独立董事应在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发表独立意见,必要时可聘请会计
师事务所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向董事
会和监管部门报告并公告。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
保情况、执行本制度的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3、对外担保制度的执行情况
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十四、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
为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及其他适用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建立健全了《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对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
取得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方面做出了相关的规定。公司
股票如果能成功发行并上市,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进
一步完善和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更好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一)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的权利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规定,股东享有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
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
告的权利。
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信息披露程序和对外信息披露行为,
规定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
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
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公司证券部为信息披露事务的
日常管理部门。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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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工作主要责任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同时,《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还明确
了信息披露的内容、标准、权限、程序,保密措施及问责制度,并建立了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的信息问询、管理和披露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定: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
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充分披露信息原则、合规披露信息原则、投
资者机会均等原则、诚实守信原则、高效低耗原则、互动沟通原则。
(二)投资者依法享有资产收益的权利
《公司章程(草案)》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利润分配
原则、利润分配形式、现金分红比例、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利润分配的决策程
序以及利润分配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等,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资产收益的权利,
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分析”之“十五、
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三)投资者依法享有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公司完善了股东大会制度,充分保障了投资者依法享有的股东大会召集权、
提案权、表决权等。
《公司章程(草案)》对股东大会召集权的主要规定如下: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
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
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
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董事会
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
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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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
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九十日以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公司章程(草案)》对股东大会提案权的主要规定如下: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
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
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
充通知,披露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姓名或者名称、持股比例和新增提案的内容。
《公司章程(草案)》对股东大会表决权的主要规定如下: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
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公司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董
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
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
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会议主持人应宣布有关联关系股东的名
单,关联股东应当主动申请回避,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关联股东不主动申请回避时,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其
回避。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公司股东大会在选举或者更换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时,应当实行累
积投票制。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
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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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5
年12月31日、2016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3年度、2014年度、
2015年度、2016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
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中汇
会审[2016]3815号《审计报告》。
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均为合并
口径。
一、发行人近三年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5,126,805.69 24,647,198.21 27,462,938.46 34,301,251.40
应收票据 250,000.00 260,450.54 - -
应收账款 80,585,922.28 82,299,073.47 80,770,839.62 90,618,355.78
预付款项 6,018,368.02 6,067,598.69 7,217,476.83 5,240,799.71
其他应收款 2,933,641.47 3,811,180.82 10,099,380.19 10,494,527.70
存货 79,379,852.62 73,660,955.33 74,819,758.87 62,054,077.95
其他流动资产 1,761,644.35 1,269,964.49 232,963.05 518,852.60
流动资产合计 196,056,234.43 192,016,421.55 200,603,357.02 203,227,865.14
非流动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7,072,775.44 7,323,347.09 1,240,218.78 -
固定资产 176,893,976.43 182,913,948.60 87,544,934.70 96,057,532.68
在建工程 - - 69,911,617.73 35,211,330.94
无形资产 56,565,455.92 57,258,111.42 60,381,766.38 61,827,396.98
长期待摊费用 1,986,274.16 1,639,889.98 1,723,298.03 2,198,809.87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80,722.32 1,543,847.26 1,587,066.65 1,197,239.99
其他非流动资产 9,382,277.45 2,687,2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253,781,481.72 253,366,344.35 222,388,902.27 196,492,310.46
资产总计 449,837,716.15 445,382,765.90 422,992,259.29 399,720,175.60
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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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短期借款 145,166,097.20 124,120,513.20 80,876,716.94 62,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1,504,300.00 6,810.00 712,845.00 -
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7,266,604.27 8,804,774.21 8,894,237.07 4,169,319.00
应付账款 58,202,358.16 55,530,562.36 51,156,072.15 66,252,068.21
预收款项 2,953,636.82 3,771,853.93 3,252,291.81 1,731,728.20
应付职工薪酬 7,477,756.15 7,975,595.21 7,736,348.97 8,491,881.41
应交税费 1,265,374.57 3,582,857.13 3,604,546.61 4,029,115.34
应付利息 156,929.02 221,608.70 272,595.10 267,552.48
其他应付款 827,639.33 639,230.61 1,682,919.89 3,614,473.70
一年内到期的非
- - 19,500,000.00 -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24,820,695.52 204,653,805.35 177,688,573.54 150,556,138.3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28,860,000.00 54,760,000.00 80,310,000.00
递延收益 1,564,000.00 1,678,900.00 1,444,866.67 833,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64,000.00 30,538,900.00 56,204,866.67 81,143,000.00
负债合计 226,384,695.52 235,192,705.35 233,893,440.21 231,699,138.34
所有者权益:
股本 71,250,000.00 71,250,000.00 71,250,000.00 71,250,000.00
资本公积 39,418,559.35 39,418,559.35 39,418,559.35 39,418,559.35
其他综合收益 62,736.28 42,113.22 -23,092.52 -20,855.13
盈余公积 7,945,239.92 7,945,239.92 5,274,239.39 3,321,908.57
未分配利润 101,813,773.39 87,525,363.00 68,644,945.35 48,604,152.75
归属于母公司所
220,490,308.94 206,181,275.49 184,564,651.57 162,573,765.54
有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2,962,711.69 4,008,785.06 4,534,167.51 5,447,271.72
所有者权益合计 223,453,020.63 210,190,060.55 189,098,819.08 168,021,037.2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449,837,716.15 445,382,765.90 422,992,259.29 399,720,175.60
总计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84,611,062.09 373,479,967.76 375,194,175.18 403,055,989.41
减:营业成本 142,005,786.99 296,660,824.71 299,234,189.60 315,873,715.49
营业税金及附加 546,226.83 1,944,428.67 1,767,051.21 1,860,765.58
销售费用 3,612,178.29 8,487,863.80 8,676,942.49 7,573,254.26
管理费用 17,166,864.03 32,548,333.32 32,442,236.43 32,940,37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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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财务费用 2,829,815.62 3,535,367.06 6,893,296.37 12,143,839.95
资产减值损失 1,038,376.22 -88,924.37 1,116,358.40 1,746,967.04
加: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497,490.00 706,035.00 -712,845.00 -
投资收益 - - - 30,706.85
二、营业利润 15,914,324.11 31,098,109.57 24,351,255.68 30,947,779.45
加:营业外收入 1,548,889.38 898,199.91 2,718,303.22 4,792,261.0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53,703.73 - 13,800.49 -
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214,678.76 464,268.71 536,590.49 509,428.6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8,705.67 61,011.74 127,050.53 42,015.06
损失
三、利润总额 17,248,534.73 31,532,040.77 26,532,968.41 35,230,611.85
减:所得税费用 2,806,197.71 5,233,142.03 4,429,221.53 6,143,737.01
四、净利润 14,442,337.02 26,298,898.74 22,103,746.88 29,086,874.8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14,288,410.39 26,551,418.18 21,993,123.42 28,882,489.34
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153,926.63 -252,519.44 110,623.46 204,385.50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20,623.06 65,205.74 -2,237.39 -16,232.31
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20,623.06 65,205.74 -2,237.39 -16,232.31
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 - - -
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
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 - - -
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
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
- - - -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20,623.06 65,205.74 -2,237.39 -16,232.31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
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
- - - -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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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
- - - -
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20,623.06 65,205.74 -2,237.39 -16,232.31
差额
6、其他 -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
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4,462,960.08 26,364,104.48 22,101,509.49 29,070,642.5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14,309,033.45 26,616,623.92 21,990,886.03 28,866,257.03
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
153,926.63 -252,519.44 110,623.46 204,385.50
合收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0 0.37 0.31 0.41
(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0 0.37 0.31 0.41
(元/股)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196,751,748.88 396,369,412.50 413,389,334.51 402,041,207.40
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5,794,268.52 9,813,990.46 9,380,052.19 13,156,790.5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3,511,231.78 3,393,245.30 5,946,307.16 16,656,507.88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6,057,249.17 409,576,648.26 428,715,693.86 431,854,505.8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133,105,404.92 265,508,615.11 291,294,885.16 284,165,002.15
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31,863,022.34 62,605,081.12 68,874,249.79 63,368,817.03
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7,387,635.07 14,405,533.73 12,333,465.66 10,650,563.4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11,151,708.58 17,430,718.62 24,974,004.91 30,827,583.44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3,507,770.90 359,949,948.58 397,476,605.52 389,011,966.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2,549,478.27 49,626,699.68 31,239,088.34 42,842,539.74

1-1-179
招股意向书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5,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30,706.85
处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 134,936.21 581,228.07 20,229.77 9,615.38
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 8,902,000.00 770,000.00 4,221,000.00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4,936.21 9,483,228.07 790,229.77 9,261,322.2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9,633,345.73 45,907,282.26 40,468,060.37 103,315,555.53
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 - - -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633,345.73 45,907,282.26 40,468,060.37 103,315,555.5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9,498,409.52 -36,424,054.19 -39,677,830.60 -94,054,233.3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400,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
- - 400,000.00 -
东权益性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29,921,952.55 223,604,500.12 196,326,716.94 236,31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1,760,954.75 1,810,722.42 2,303,937.62 -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1,682,907.30 225,415,222.54 199,030,654.56 236,31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37,736,368.55 225,760,703.86 183,500,000.00 166,9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
5,795,398.00 12,862,828.26 10,757,849.29 8,141,544.34
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
1,200,000.00 272,863.01 1,423,727.67 1,500,000.00
股东股利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1,702,783.56 2,138,313.23 4,532,420.52 3,313,371.55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5,234,550.11 240,761,845.35 198,790,269.81 178,354,915.8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3,551,642.81 -15,346,622.81 240,384.75 57,955,084.1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
652,502.53 663,535.26 -298,706.87 -1,137,459.97
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151,928.47 -1,480,442.06 -8,497,064.38 5,605,930.58
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
22,019,807.34 23,500,249.40 31,997,313.78 26,391,383.20
物余额
1-1-180
招股意向书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2,171,735.81 22,019,807.34 23,500,249.40 31,997,313.78
余额
二、审计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公司的委托,对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
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3年
度、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
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
出具了中汇会审[2016]381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横河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横河股份公司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
月31日、2016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度、2014年度、2015
年度、2016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并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至2016年6月30日,
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拥有权益比例 纳入合并范围时间
杭州日超 13,800 万日元 75% 2005 年 11 月
上海恒澎 1,000 万元 100% 2011 年 10 月
深圳横河 700 万元 100% 2012 年 6 月
横河国际 2 万美元 100% 2012 年 6 月
美国福施威 50 万美元 100% 2014 年 1 月
杭州横松 100 万元 60% 2014 年 9 月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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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1)2013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3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2)2014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4年1月,发行人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美国福施威,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
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14年9月,发行人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杭州横松电器有限公司,自该公司
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3)201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4)2016年1-6月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6年1-6月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
务报表。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
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
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
进行调整。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
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本公司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
响。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
目下和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
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
1-1-182
招股意向书
股东权益。
报告期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合
并当期期初数;将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
利润表;将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报告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
的合并当期期初数;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
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报告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处置当期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
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处置当期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
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
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
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
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
为当期投资收益。
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
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时,本公司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
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
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
期的损益: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
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
1-1-183
招股意向书
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
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二)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
量。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
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
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
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
付出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
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公司以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
购买日算起12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
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
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以后对企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得
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
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
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
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
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1-1-184
招股意向书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
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
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
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公司在持有被投资单位的
部分股权后,通过增加持股比例等达到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分别将每一单
项交易的成本与该交易发生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
进行比较,确定每一单项交易中产生的商誉(或计入损益的金额)。达到企业合
并时应确认的商誉(或计入损益的金额)为每一单项交易中应确认的商誉(或应
予确认损益的金额)之和。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
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确认有关投资收益,同
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投资收益。
(三)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1、外币业务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合人民币记账。对各种外
币账户的外币期末余额,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除与购
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其他汇兑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
率折算;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
折算,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外币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
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
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
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现金流
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
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四)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1-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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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
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
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1)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应收款项采
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2)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
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
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
外:(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2)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
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
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3)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
与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两项金额之中
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
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资产持
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
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
1-1-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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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
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
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
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
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
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放
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2)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
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
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
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条件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
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实义务全
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
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
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初始
取得或源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
1-1-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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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基础。
6、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在每个资产
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
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
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
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
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
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
中进行减值测试。
(1)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
行折现。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
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金融资
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
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表明该资产发生减值:1)发行方或债
务人发生了严重财务困难;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
违约或逾期等;3)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
的债务人作出让步;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5)因发行方发
生重大财务困难,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6)无法辨认
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
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
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
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7)
1-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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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8)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
重或非暂时性下跌;9)其他表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
性下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其中,“严重下跌”是指
公允价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 50%;“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
达到或超过 12 个月。)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
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
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
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
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
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
回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
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
回。
(五)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核算方法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应收账款——金额 500 万元以上(含)或占应收账
款账面余额 5%以上的款项;其他应收款——金额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100 万元以上(含)或占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5%
以上的款项。
经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减值的,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计提坏账准备;经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未发生减值
计提方法
的,参照信用风险组合以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
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确认依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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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
1-2 年 10
2-3 年 20
3-4 年 30
4-5 年 50
5 年以上 1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提坏账准备
对于其他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六)存货的确认和计量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
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外购存货(原材料、库存商品)的成本即为
该存货的采购成本,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委
托加工物资)成本由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
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
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
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
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
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
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
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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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公司存货盘存采用永续盘存制,并定期进行实地盘点。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七)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
1、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
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
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
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
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
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
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
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
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
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公司将合并
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
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
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
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
中,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
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
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
动转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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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
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
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
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
交换》的有关规定确定;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对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2)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
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
的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
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3)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
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
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
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
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
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
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被投资单位采用的
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
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公司与联营
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予以抵销。
(4)公司因追加投资等原因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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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
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
关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
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
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相应转入处置期
间的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
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
权益全部结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的,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
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全部转入改按成本法核算的
当期投资收益。
(5)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
资》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
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
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
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
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
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
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
政策的制定的,认定为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关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否大于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
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等类似情况。出现类似情况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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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明,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八)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和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
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对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
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投资性房地产
发生减值的,按单项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投资
性房地产减值准备。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九)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
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
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
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初始计量
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3、分类及折旧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各类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预计
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20 5 47.50、4.75
机器设备 3-10 5 9.50-31.67
运输设备 4-10 5 9.50-2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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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及其他设备 3-5 5 19.00-31.67
4、减值测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
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
为基础确定其可收回金额。
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单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
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确认其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
再根据资产组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
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以上资产账面价值的抵减,作为各单项资产(包括商誉)
的减值损失,计提各单项资产的减值准备。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在建工程的确认和计量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认。
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
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
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一)借款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
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
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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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
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
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
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
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
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
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
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
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
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
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
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
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
予以资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
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
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
时计入当期损益。
(十二)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1、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及摊销
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
专家论证等综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
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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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
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
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
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
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
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
期等;(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
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
摊销。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
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
3、减值测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无形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
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
产组为基础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
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年末都进行减值测试。
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单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
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确认其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
再根据资产组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
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以上资产账面价值的抵减,作为各单项资产(包括商誉)
的减值损失,计提各单项资产的减值准备。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
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4、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确认和计量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划分研究
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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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
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
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
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
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
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
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
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
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
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
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三)长期待摊费用的确认和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长
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
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十四)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
义务是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
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
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
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十五)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或根据其他相关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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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对员工的离职后福利采取设定提存计划的形式。设定提存计划指由公司
向单独主体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对于
设定提存计划,公司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应
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职工薪酬负债,并计人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
本。
(十六)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
商品销售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①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
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②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
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④相关的
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具体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1)注塑产品
1)内销收入确认
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完成相关产品生产,并送至客户指定地
点,经客户签收确认后,确认收入。
2)外销收入确认
①离岸出口业务: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完成相关产品生产,
出库并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根据出口货物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确认收入。
②出口到国内出口加工区或保税区、深加工结转业务: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
售合同或订单,完成相关产品生产,并送至出口加工区、保税区或客户指定地点,
经客户签收确认后,确认收入。
(2)精密模具
1)内销收入确认
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模具完工并进行试样生产合格,并经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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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验收,送至客户指定地点或移送至公司注塑产品生产车间后,确认收入。
2)外销收入确认
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模具完工并进行试样生产合格,并经客
户验收,出库并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根据出口货物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确认
收入。
发行人向部分客户销售模具并提供后续的注塑业务,“模具+注塑”的模式下
模具、注塑产品的收入均单独确认,其相关收入确认政策分别与精密模具、注塑
产品的收入确认政策一致。
2、提供劳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
务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
度。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
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
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的金额能够可
靠地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
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
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十七)政府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时予以确认:(1)能够满足政府补助
所附条件;(2)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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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
3、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取
得的用于构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补助;公司取得的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经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划分
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取得的既用于设备等长期资产的购置,也用于人
工费、购买服务费、管理费等费用化支出的补偿的政府补助,属于与资产和收益
均相关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
别进行会计处理,若无法区分,则将整项政府补助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
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进
行处理:(1)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
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
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十八)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
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
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
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
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
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
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
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
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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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
交易或者事项。
5、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
债同时进行时,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
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
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
后的净额列报。
(十九)租赁业务的确认和计量
1、租赁的分类
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
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
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
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
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通常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以上(含
75%)】;(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
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90%以上(含90%)】;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
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90%以上(含90%)】;(5)
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认定为经营租赁。
2、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收取的租金确认计入当期损益。
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支出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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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
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
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
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
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
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
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
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
(二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二十一)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差异情况
公司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
五、报告期内执行的主要税收政策及税收优惠
(一)流转税及附加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备注
增值税 应税收入 17% 注1
营业税 营业额 5%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30%后余
房产税 值的 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 1.2%、12%
12%计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 流转税额 1%、5%、7% 注2
教育费附加 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流转税额 2%
注1:内销应税收入按17%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
差额计缴增值税;出口产品享受国家规定的出口退税政策。
注2:报告期内,发行人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5%计缴;子公司深圳横河、杭州日超、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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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横松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7%计缴;子公司上海恒澎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1%计缴。
(二)企业所得税税率变动情况
公司名称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横河模具 15% 15% 15% 15%
杭州日超 25% 25% 25% 25%
上海恒澎 25% 25% 25% 25%
深圳横河 25% 25% 25% 25%
横河国际 16.5% 16.5% 16.5% 16.5%
杭州横松 25% 25% 25% -
(三)税收优惠及批文
根据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公布宁波市 2008 年
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甬高企认领[2008]4 号),横河有限于 2008 年被认
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三年;根据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
导小组《关于公布宁波市 2011 年第一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甬高企
认办[2012]1 号),横河有限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有效期三年。根据宁波
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甬高企认领[2015]2 号《关于公布宁波市
2014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横河模具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
取得编号为 GR201433100332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国税函
[2009]203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
知》,公司报告期内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
深圳横河之全资子公司横河国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在香港注册处登记注
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其适用的香港利得税税率为16.5%。
六、分部信息
公司分产品业务收入和分地区业务收入的详细情况参见本节之“十二、盈利
能力分析”之“(二)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七、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汇会鉴[2016]3816号《关于宁波横河模具
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公司报告期内非经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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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损益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 44,998.06 -61,011.74 -113,250.04 -42,015.06
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
1,214,092.80 791,424.67 2,528,523.14 4,567,488.43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
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产生
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 -1,497,490.00 706,035.00 -712,845.00 -
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
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
200,135.20 39,471.17 101,225.40 123,383.04
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小计 -38,263.94 1,475,919.10 1,803,653.50 4,648,856.41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
-24,215.95 248,600.92 271,727.19 699,114.79
费用减少以“-”表示)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4,047.99 1,227,318.18 1,531,926.31 3,949,741.62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
-58,642.50 -670.71 -24,200.52 -818.83
经常性损益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
44,594.51 1,227,988.89 1,556,126.83 3,950,560.45
经常性损益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14,288,410.39 26,551,418.18 21,993,123.42 28,882,489.34
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
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
0.31% 4.62% 7.08% 13.68%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14,243,815.88 25,323,429.29 20,436,996.59 24,931,928.89

1-1-205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的比例分别为 13.68%、7.08%、4.62%和 0.31%,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
生重大影响。
八、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 0.87 0.94 1.13 1.35
速动比率 0.52 0.58 0.71 0.9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2.26 55.48 57.28 59.6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
3.09 2.89 2.59 2.28
净资产(元/股)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
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
0.08 0.11 0.11 0.19
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13 4.32 4.14 4.86
存货周转率(次) 1.81 3.93 4.35 5.6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
3,200.08 5,792.72 5,120.97 5,704.15
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1,428.84 2,655.14 2,199.31 2,888.25
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24.38 2,532.34 2,043.70 2,493.19
(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 5.82 4.46 3.54 5.8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0.32 0.70 0.44 0.60
流量净额(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00 -0.02 -0.12 0.08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①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②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③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④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末净资产/期末普通股
份总数
⑤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1-1-206
招股意向书
⑥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税前利润+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长
期待摊费用摊销+无形资产摊销
⑧ 利息保障倍数=(税前利润+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⑩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按照《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
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计算的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表所示:
加权平均 每股收益(元/股)
时间 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6.70% 0.20 0.20
2016 年 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月 6.68% 0.20 0.20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3.68% 0.37 0.37
2015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13.09% 0.36 0.36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67% 0.31 0.31
2014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11.83% 0.29 0.29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9.50% 0.41 0.41
2013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17.06% 0.35 0.35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①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
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
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
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②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 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
1-1-207
招股意向书
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
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
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
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③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
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 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
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九、盈利预测报告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汇会审[2016]3815号《审计报告》,资产负
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截止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公司无应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
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无应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其他重要事项
经公司2013年4月16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本公司拟申请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2014年6月5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上市方案。2015年3月10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上市方案。2016年2月16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上市方案。2016年4月11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上市方案。
1-1-208
招股意向书
十一、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的主要构成及减值准备
1、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流动资产 19,605.62 43.58 19,201.64 43.11 20,060.34 47.42 20,322.79 50.84
非流动资产 25,378.15 56.42 25,336.63 56.89 22,238.89 52.58 19,649.23 49.16
资产总计 44,983.77 100.00 44,538.28 100.00 42,299.23 100.00 39,972.02 100.00
2013 年末至 2016 年 6 月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9.16%、
52.58%、56.89%和 56.42%。2013 年末至 2015 年末,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
例逐期上升,主要是因为随着募投项目开工建设,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
建工程大幅增加。公司资产主要由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
构成,其他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小。截至 2016 年 6 月末,公司流动资产、固
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3.58%、39.32%和 12.57%,资产结构
比较合理。
2014 年末资产总额较 2013 年末增长 2,327.21 万元,增幅为 5.82%,主要原
因在于:2014 年募投项目建设支出较大,在建工程增加 3,470.03 万元。2015 年
末资产总额比 2014 年末增长 2,239.05 万元,增幅为 5.29%,主要原因在于:2015
年募投项目投入继续增加,同时募投项目厂房完工结转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增加
9,536.90 万元,在建工程减少 6,991.16 万元。2016 年 6 月末资产总额与 2015 年
末基本持平。
2、流动资产分析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和存货等
构成,具体构成如下: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货币资金 2,512.68 12.82 2,464.72 12.84 2,746.29 13.69 3,430.13 16.88
应收票据 25.00 0.13 26.05 0.14 - - - -
1-1-209
招股意向书
应收账款 8,058.59 41.10 8,229.91 42.86 8,077.08 40.26 9,061.84 44.59
预付款项 601.84 3.07 606.76 3.16 721.75 3.60 524.08 2.58
其他应收款 293.36 1.50 381.12 1.98 1,009.94 5.03 1,049.45 5.16
存货 7,937.99 40.49 7,366.10 38.36 7,481.98 37.30 6,205.41 30.53
其他流动资产 176.16 0.90 127.00 0.66 23.30 0.12 51.89 0.26
合计 19,605.62 100.00 19,201.64 100.00 20,060.34 100.00 20,322.79 100.00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组成如下: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现金 28.74 1.14 28.62 1.16 8.36 0.30 13.58 0.40
银行存款 2,175.57 86.58 2,160.13 87.64 2,337.99 85.13 3,158.27 92.07
其他货币资金 308.37 12.27 275.97 11.20 399.95 14.56 258.27 7.53
合计 2,512.68 100.00 2,464.72 100.00 2,746.29 100.00 3,430.13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3,430.13 万元、2,746.29 万元、
2,464.72 万元和 2,512.68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6.88%、13.69%、12.84%
和 12.82%。2014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 2013 年末下降 19.94%,主要是因
为 2014 年在建工程建设支出较大。2015 年末,货币资金余额与 2014 年末基本
持平。2016 年 6 月末,货币资金余额与 2015 年末基本持平。货币资金变动的具
体分析参见本节之“十三、现金流量分析”。
(2)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 0、0、26.05 万元和 25.00 万元,
公司与客户货款结算以银行存款结算为主,少量交易以票据结算。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净值的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应收账款余额 8,587.36 8,726.47 8,546.95 9,578.71
坏账准备 528.77 496.57 469.87 516.87
应收账款净值 8,058.59 8,229.91 8,077.08 9,061.84
1)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及坏账准备分析
1-1-210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及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2016.6.30 2015.12.31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龄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
1 年以内 8,228.15 95.82 411.41 8,525.89 97.70 426.29
1-2 年 213.59 2.49 21.36 75.57 0.87 7.56
2-3 年 38.25 0.45 7.65 18.43 0.21 3.69
3-4 年 0.77 0.01 0.23 36.94 0.42 11.08
4-5 年 36.94 0.43 18.47 43.40 0.50 21.70
5 年以上 69.65 0.81 69.65 26.25 0.30 26.25
合计 8,587.36 100.00 528.77 8,726.47 100.00 496.57
2014.12.31 2013.12.31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龄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金额 金额
比例(%) (万元) 比例(%) (万元)
(万元) (万元)
1 年以内 8,416.48 98.47 420.82 9,455.86 98.72 472.79
1-2 年 23.88 0.28 2.39 37.63 0.39 3.76
2-3 年 36.94 0.43 7.39 50.98 0.53 10.2
3-4 年 43.40 0.51 13.02 0.61 0.01 0.18
4-5 年 - - - 7.38 0.08 3.69
5 年以上 26.25 0.31 26.25 26.25 0.27 26.25
合计 8,546.95 100.00 469.87 9,578.71 100.00 516.87
2013年末至2016年6月末,公司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比例分别为
98.72%、98.47%、97.70%和95.82%,基本维持在95%以上,账龄结构较为合理,
资产质量良好。
公司应收款项的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亿和控股
账龄 昌红科技 顺威股份 劲胜精密 发行人
[注]
3 个月以内 0%
2% 5% - 5%
4-12 个月 5%
1-2 年 20% 20% 10% - 10%
2-3 年 50% 50% 50% - 20%
3-4 年 - 30%
4-5 年 100% 100% 100% - 50%
5 年以上 - 100%
1-1-211
招股意向书
注: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未采用账龄法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从上表可以看出,发行人一年以内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
市公司基本保持一致。
2)应收账款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9,578.71 万元、8,546.95 万元、
8,726.47 万元和 8,587.36 万元。2013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比上年末增加 2,555.91 万
元,增幅为 36.39%,主要是由于营业收入增幅较大所致。2014 年末应收账款余
额较上年末减少 1,031.76 万元,减少幅度为 10.77%,主要是因为公司营业收入
下降所致。2015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与 2014 年末基本持平。2016 年 6 月末,应
收账款余额与 2015 年末基本持平。
3)应收账款的构成和信用政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主要系精密模具和注塑产品销售所形成。公
司销售策略较为灵活,结合市场供需状况、客户信用情况、既往订单的履约情况
等信息,对不同的产品、客户采取了不同的信用政策。公司与客户货款结算期一
般为三个月之内。
4)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期末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如下:
余额 占应收款余 与发行人
客户名称 账龄
(万元) 额比例(%) 关系
2016 年 6 月 30 日
松下电化住宅设备机器(杭州)有限公司 1,841.30 21.44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日本西禄香港有限公司 975.85 11.36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GROUPE SEB 824.37 9.60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杭州松下住宅电器设备(出口加工区)有
650.15 7.57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限公司
东芝家用电器制造(深圳)有限公司 629.19 7.33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合计 4,920.88 57.30 -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松下电化住宅设备机器(杭州)有限公司 1,499.77 17.19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东芝家用电器制造(深圳)有限公司 1,240.25 14.21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GROUPE SEB 1,040.94 11.93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杭州松下住宅电器设备(出口加工区)有
714.76 8.19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限公司
上海科勒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57.31 5.24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1-1-212
招股意向书
合计 4,953.03 56.76 -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GROUPE SEB 1,659.96 19.42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松下电化住宅设备机器(杭州)有限公司 1,374.78 16.09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东芝家用电器制造(深圳)有限公司 1,175.30 13.75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杭州松下住宅电器设备(出口加工区)有
536.90 6.28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限公司
杭州泰贺塑化有限公司 526.29 6.16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合计 5,273.23 61.70 - -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松下电化住宅设备机器(杭州)有限公司 2,092.08 21.84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GROUPE SEB 1,777.77 18.56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东芝家用电器制造(深圳)有限公司 1,039.33 10.85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杭州松下住宅电器设备(出口加工区)有
764.12 7.98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限公司
杭州泰贺塑化有限公司 639.19 6.67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合计 6,312.50 65.90 - -
(4)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设备款及原材料采购款。2013
年末至 2016 年 6 月末,发行人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 524.08 万元、721.75 万元、
606.76 万元和 601.84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2.58%、3.60%、3.16%和 3.07%。
2014 年末预付款项比 2013 年末增加 197.67 万元,主要是因为支付上市费用所致。
(5)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保证金、应收出口退税款等。2013
年末至 2016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净值分别为 1,049.45 万元、1,009.94
万元、381.12 万元和 293.36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16%、5.03%、1.98%
和 1.50%,其账龄结构情况如下:
2016.6.30 2015.12.31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龄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
1 年以内 241.23 71.73 12.06 322.97 76.61 16.15
1-2 年 29.73 8.84 2.97 23.39 5.55 2.34
2-3 年 1.79 0.53 0.36 24.30 5.76 4.86
3-4 年 21.59 6.42 6.48 41.79 9.91 12.54
1-1-213
招股意向书
4-5 年 41.79 12.43 20.89 9.10 2.16 4.55
5 年以上 0.20 0.06 0.20 - - -
合计 336.33 100.00 42.96 421.55 100.00 40.43
2014.12.31 2013.12.31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龄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金额 金额
比例(%) (万元) 比例(%) (万元)
(万元) (万元)
1 年以内 284.89 23.59 14.24 253.59 21.99 12.68
1-2 年 24.30 2.01 2.43 887.63 76.96 88.76
2-3 年 886.19 73.39 177.24 12.09 1.05 2.42
3-4 年 12.09 1.00 3.63 - - -
4-5 年 - - - - - -
5 年以上 - - - - - -
合计 1,207.48 100.00 197.54 1,153.31 100.00 103.86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应收出口退税款 74.98 255.24 231.46 185.37
保证金 114.84 112.22 928.44 921.52
其他 146.51 54.09 47.58 46.42
合计 336.33 421.55 1,207.48 1,153.31
2012年为购置募投项目用地,公司支付慈溪市新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募投项
目用地开工及达产保证金1,266.30万元。2013年末募投项目已开工建设,收回开
工保证金422.10万元,达产保证金844.20万元尚未收回。2014年末其他应收款余
额与2013年末基本持平。2015年公司收回达产保证金844.20万元,其他应收款余
额大幅减少。2016年6月末其他应收款余额比2015年末减少85.22万元,主要是因
为2016年6月末应收出口退税款有所减少。
(6)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构成如下: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原材料 3,671.64 46.25 3,538.27 48.03 3,289.34 43.96 2,686.84 43.30
库存商品 2,504.71 31.55 2,453.35 33.31 2,799.47 37.42 2,120.39 34.17
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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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产品 1,403.36 17.68 1,010.88 13.72 1,099.38 14.69 1,017.92 16.40
周转材料 151.62 1.91 152.43 2.07 191.84 2.56 140.52 2.26
委托加工物资 206.65 2.60 211.17 2.87 101.95 1.36 239.74 3.86
合计 7,937.99 100.00 7,366.10 100.00 7,481.98 100.00 6,205.41 100.00
1)存货结构分析
2013 年末至 2016 年 6 月末,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组
成,合计占存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3.87%、96.07%、95.06%和 95.49%。原材料
主要包含塑料粒、模具钢等,在产品主要为模具、待组装的成型件等,库存商品
主要包括已完工尚未交付的模具、注塑产品、空气净化器等。存货结构分布合理,
符合公司业务特点。
2013 年末至 2016 年 6 月末,公司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0.53%、
37.30%、38.36%和 40.49%,存货占流动资产比例较大,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模式
及行业生产特点吻合。公司主要从事精密模具、注塑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产品均为非标产品,采用“以销定产”和“合理储备”相结合的产销模式,销售
合同签订后,为锁定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避免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损失,公
司会根据订单安排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导致原材料平均余额较大。同时,公司的
模具产品属于非标定制产品,产品结构复杂、制造难度大,从订单承接到完工交
付一般需一个月左右,在完工入库之前,领用原材料、耗用的人工费用、发生的
制造费用统一在在产品中核算,导致公司在产品平均余额较大。
2)存货增减变动分析
2014年末存货账面价值比2013年末增加1,276.57万元,增幅为20.57%,其中
原材料增加602.50万元,库存商品增加679.08万元。存货增加的主要原因为:①
2014年末原材料价格较低,公司适当增加了原材料储备;②2014年公司自主研发
的新产品空气净化器开始实现销售,期末已完工待售的空气净化器产品余额为
903.27万元,导致库存商品增加。
2015年末存货账面价值与2014年末基本持平。
2016 年 6 月末存货账面价值比 2015 年末增加 571.89 万元,增幅为 7.76%,
其中原材料增加 133.37 万元,库存商品增加 51.36 万元,在产品增加 392.48 万
元。存货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因期末处于加工过程中的模具较多,在产品增幅较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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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存货跌价准备分析
关于存货跌价准备的分析,请参见本节“十一、发行人财务状况”之“(一)
资产的主要构成及减值准备”之“4、主要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7)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的构成如下: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预交税费 176.16 100.00 126.77 99.82 1.53 6.57 42.68 82.25
待摊的租金 - - - - 21.77 93.43 9.21 17.75
其他 - - 0.23 0.18 - - - -
合计 176.16 100.00 127.00 100.00 23.30 100.00 51.89 100.00
2013 年末至 2016 年 6 月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 51.89 万元、
23.30 万元、127.00 万元和 176.16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26%、0.12%、
0.66%和 0.90%。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交的企业所得税等税费。
3、非流动资产构成分析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组成,具体构成如
下: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投资性房地产 707.28 2.79 732.33 2.89 124.02 0.56 - -
固定资产 17,689.40 69.70 18,291.39 72.19 8,754.49 39.37 9,605.75 48.89
在建工程 - - - - 6,991.16 31.44 3,521.13 17.92
无形资产 5,656.55 22.29 5,725.81 22.60 6,038.18 27.15 6,182.74 31.47
长期待摊费用 198.63 0.78 163.99 0.65 172.33 0.77 219.88 1.12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8.07 0.74 154.38 0.61 158.71 0.71 119.72 0.61
其他非流动资产 938.23 3.70 268.72 1.06 - - - -
合计 25,378.15 100.00 25,336.63 100.00 22,238.89 100.00 19,649.23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逐年增长,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较上年末增长 13.18%、13.93%和 0.16%。非流动资产
增长主要来源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的增长,其主要构成项目及变化
趋势如下:
(1)投资性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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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房屋建筑物 528.12 550.73 124.02 -
土地使用权 179.15 181.61 - -
合计 707.28 732.33 124.02 -
投资性房地产主要由公司将自有房产对外出租形成,原记入固定资产核算的
房屋建筑物及原记入无形资产核算的土地使用权自租赁起始日转入投资性房地
产核算。
2012 年 2 月,发行人与慈溪市横河东润塑料制品厂签署《厂房租赁协议》,
由横河东润塑料制品厂承租发行人拥有的位于慈溪市横河镇杨梅大道 232 号的
部分厂房及配套设施,租赁面积 580 平方米,租赁期为 2012 年 3 月 28 日至 2015
年 3 月 27 日止,租金每年 5 万元。2015 年 3 月,双方续签了租赁合同,续租期
限为 2015 年 3 月 28 日至 2018 年 3 月 27 日,租金每年 5 万元。
2014 年 3 月,公司与慈溪市老梅通讯设备配件厂签订《租房协议》,将位于
横河镇关紫桥路西面龙南公路北面的三间三层房屋出租给慈溪市老梅通讯设备
配件厂,租赁期限为 2014 年 3 月 25 日至 2015 年 3 月 24 日,租金为 12 万/年。
相关房屋自出租日起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核算,该房屋尚未取得相关权证。2015
年 3 月,双方续签了租赁合同,续租期限为 2015 年 3 月 25 日至 2016 年 3 月 24
日,租金为 12 万/年。2016 年 3 月,双方续签了租赁合同,续租期限为 2016 年
3 月 25 日至 2017 年 3 月 24 日,租金为 12 万/年。
2015 年 6 月 8 日,发行人与宁波天人电器有限公司签署《工业厂房租赁合
同》,由宁波天人电器有限公司承租发行人位于慈溪市横河镇横彭公路 8 号、建
筑面积为 10,172.69 平方米的厂房,租赁期为 2015 年 9 月 1 日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年租金 90 万元。
(2)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构成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均已
取得相关权属证明,为公司经营所必备的资产。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固定资产维护
体系,各类固定资产维护和运行状况良好,综合成新率约为 62.78%,具体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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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如下:
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 账面原值(万元) 账面价值(万元) 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2、20 11,479.38 10,365.69 90.30
机器设备 3-10 15,395.13 6,729.97 43.71
运输工具 4-10 632.00 257.53 40.75
电子及其他设备 3-5 669.87 336.21 50.19
合计 - 28,176.39 17,689.40 62.78
发行人生产设备成新率较低,主要是购置时间相对较早,并且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进行折旧后的结果,但是发行人部分高价值设备系进口,质量较好,虽然会
计上折旧后表现成新率低,但目前使用状态能够满足生产经营基本要求,产品质
量较有保障。发行人对主要生产设备进行例行保养维护,发现机器设备运行问题
能够及时维修解决。
2)固定资产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期末固定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账面原值:
房屋建筑物 11,479.38 11,473.35 2,400.46 2,400.46
机器设备 15,395.13 15,115.73 13,630.72 12,961.85
运输工具 632.00 686.62 636.87 607.36
电子及其他设备 669.87 653.31 375.25 358.97
合计 28,176.39 27,929.00 17,043.29 16,328.65
累计折旧:
房屋建筑物 1,113.69 848.74 884.13 678.38
机器设备 8,665.16 8,032.07 6,786.26 5,554.61
运输工具 374.48 468.36 398.95 329.41
电子及其他设备 333.67 288.43 219.45 160.49
合计 10,486.99 9,637.61 8,288.80 6,722.89
账面净值:
房屋建筑物 10,365.69 10,624.60 1,516.32 1,722.08
机器设备 6,729.97 7,083.66 6,844.46 7,407.25
运输工具 257.53 218.26 237.92 277.95
电子及其他设备 336.21 364.88 155.80 198.48
合计 17,689.40 18,291.39 8,754.49 9,605.75
2014 年末固定资产原值比 2013 年末增加 714.64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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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设备投入所致。
2015 年末固定资产原值比 2014 年末增加 10,885.71 万元,主要是因为 2015
年募投项目厂房完工结转固定资产。
2016 年 6 月末固定资产原值比 2015 年末增加 247.39 万元,主要是因为本期
公司购买了一些机器设备。
3)固定资产抵押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账面价值为 3,850.58 万元的机器设备及 895.80
万元的房屋建筑物用于向银行抵押贷款,占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 26.83%。
其他固定资产不存在权利受限情形。
4)模具自用及记入固定资产的相关情况
发行人于 2014 年开始开发空气净化器模具并用于生产空气净化器,会计核
算时将用于生产空气净化器的模具记入固定资产科目。2014 年度、2015 年度、
2016 年 1-6 月新增用于生产空气净化器的模具分别为 81 套、26 套、0 套。
发行人自用类模具系为生产自产空气净化器而持有,注塑模具使用寿命通常
为 3 年,发行人在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 1-6 月空气净化器生产中正常
使用该等注塑模具,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固定资产的定义。同时,使用该
等模具生产的空气净化器在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 1-6 月实现销售收入
分别为 393.28 万元、508.41 万元、446.45 万元;模具的制造成本能可靠计量,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 1-6 月自用模具计提的折旧额分别为 59.07
万元、133.33 万元、95.61 万元,记入空气净化器的生产成本,通过空气净化器
销售结转入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 1-6 月营业成本的金额分别为 12.64
万元、86.38 万元、69.53 万元,对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 1-6 月的利润
总额的影响分别为-12.64 万元、-86.38 万元、-69.53 万元。
(3)在建工程
2013 年末至 2016 年 6 月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 3,521.13 万元、6,991.16
万元、0 和 0,占当期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7.92%、31.44%、0 和 0。2013
年末和 2014 年末在建工程余额较大,主要是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投入所致。
2015 年末,在建工程余额为 0,主要是因为 2015 年募投项目厂房完工结转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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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期末在建工程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新厂房建设工程 - - 6,556.32 3,391.47
老厂房改造工程 - - - 129.67
待安装机器设备 - - 434.84 -
合计 - - 6,991.16 3,521.13
(4)无形资产
2013 年末至 2016 年 6 月末,公司无形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土地使用权 5,638.67 5,702.67 6,017.18 6,150.09
软件 17.88 23.14 20.99 32.65
合计 5,656.55 5,725.81 6,038.18 6,182.74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取得 摊销年 初始金额 摊余价值 剩余摊销年限
名称
方式 限(年) (万元) (万元) (年)
出让/
土地使用权 50 6,249.85 5,638.67 45.11
受让
软件 购买 5 59.78 17.88 1.50
合计 - - 6,309.63 5,656.55 -
2013 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较上期末增加了 4,421.68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
司为建设募投项目而购买土地使用权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2013 年 2 月 17 日,横河模具与慈溪市国土资源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出让合同》,横河模具受让位于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汉街道金堂村、怡
园村、高王村)的慈宗汉 II201203#号地块,土地面积为 56,277 平方米,土地使
用权出让金为 4,389.60 万元。
(5)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厂房装修费 198.63 163.99 168.22 213.38
其他 - - 4.11 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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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98.63 163.99 172.33 219.88
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厂房装修费,报告期各期末长期待摊费用余额分别
为219.88万元、172.33万元、163.99万元和198.63万元。随着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
报告期各期末长期待摊费用余额有所减少。
(6)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坏账准备的所得税影响 100.43 98.52 113.45 105.37
存货跌价准备的所得税影响 35.70 30.26 11.76 1.74
合并抵消内部交易未实现利
0.23 0.59 0.32 0.12
润的所得税影响
递延收益的所得税影响 23.46 25.01 21.67 12.50
远期结汇未实现损益的所得
28.24 - 11.50 -
税影响
合计 188.07 154.38 158.71 119.72
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企业所得税进行核算,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
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于相关资产实现或相关负债清偿当期所
使用的所得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7)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预付设备款 938.23 268.72 - -
合计 938.23 268.72 -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 0、0、268.72 万元和 938.23
万元,主要为预付设备款。
4、主要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资产减值准备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
收款的坏账准备以及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资产计提的减值准
备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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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528.77 496.57 469.87 516.87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42.96 40.43 197.54 103.86
存货跌价准备 218.23 174.85 65.02 11.59
合计 789.96 711.85 732.43 632.33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个别认定需要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形,所提坏账准备均
为按账龄组合法计提。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528.77 496.57 469.87 516.87
应收账款余额 8,587.36 8,726.47 8,546.95 9,578.71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重 6.16% 5.69% 5.50% 5.40%
报告期各期末,坏账准备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基本一致。公司应收账
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稳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公司资产质量实际状况
相符,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公司应收款项质量较高。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其他应收款所提坏账准备为按账龄组合法计提。从构成来看,其他应收
款主要为应收出口退税款、保证金等,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谨慎稳健,按政策对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
账准备合理、充分。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期减少
期间 期初余额 本期计提额 期末余额
转回 转销
2013 年度 - 11.59 - - 11.59
2014 年度 11.59 65.02 - 11.59 65.02
2015 年度 65.02 121.57 - 11.74 174.85
2016 年 1-6 月 174.85 69.20 - 25.82 218.23
发行人制定了谨慎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每年年末会对各类存货进行逐
项检查。对于库龄较长、有减值迹象的存货,公司会结合各产品同期市场价格计
算可变现净值,针对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相应的跌价准备。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和“合理储备”相结合的生产经营模式,产品属于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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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性化非标产品,且公司产品销售的毛利率水平较高,一般不会出现亏损销售的情
况。以销售合同为基础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
所必需的费用后的价值确定,存在跌价的风险较小;对于暂无销售合同支持的原
材料储备,按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
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作为预计可变现净值。
2013 年末,公司因争取合作机会对少部分模具给予客户优惠,定价较低,
期末经测试存在减值,已足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14 年度上述存货跌价准备
随着产品销售结转至营业成本。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 6 月末,部分注
塑产品因预计售价低于可变现净值,根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固定资产
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二)主要债项
1、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短期借款 14,516.61 64.12 12,412.05 52.77 8,087.67 34.58 6,200.00 26.76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
150.43 0.66 0.68 0.00 71.28 0.30 - -
期损益的金融负

应付票据 726.66 3.21 880.48 3.74 889.42 3.80 416.93 1.80
应付账款 5,820.24 25.71 5,553.06 23.61 5,115.61 21.87 6,625.21 28.59
预收款项 295.36 1.30 377.19 1.60 325.23 1.39 173.17 0.75
应付职工薪酬 747.78 3.30 797.56 3.39 773.63 3.31 849.19 3.67
应交税费 126.54 0.56 358.29 1.52 360.45 1.54 402.91 1.74
应付利息 15.69 0.07 22.16 0.09 27.26 0.12 26.76 0.12
其他应付款 82.76 0.37 63.92 0.27 168.29 0.72 361.45 1.56
一年内到期的非
- - - - 1,950.00 8.34 - -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2,482.07 99.31 20,465.38 87.02 17,768.86 75.97 15,055.61 64.98
长期借款 - - 2,886.00 12.27 5,476.00 23.41 8,031.00 3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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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递延收益 156.40 0.69 167.89 0.71 144.49 0.62 83.30 0.36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6.40 0.69 3,053.89 12.98 5,620.49 24.03 8,114.30 35.02
负债合计 22,638.47 100.00 23,519.27 100.00 23,389.34 100.00 23,169.91 100.00
报告期内,受融资渠道的限制,银行借款一直是公司筹集资金的重要渠道。
2013年以前公司银行借款以短期借款为主,流动负债比例较高。2013年度,为降
低短期偿债风险,公司新增中长期流动资金借款5,000万元;同时,本期募投项
目开工建设,公司向银行申请了长期项目建设贷款,期末余额为3,031万元。上
述因素导致2013年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大幅下降为64.98%。2014年末,
1,950万元长期借款根据到期日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占
负债总额的比例上升至75.97%。2015年末,公司募投项目厂房完工,归还了部分
项目建设贷款,长期借款比2014年末减少2,590.00万元,非流动负债有所减少,
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上升至87.02%。2016年1-6月公司归还了利率较高的
长期借款,非流动负债大幅减少,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上升至99.31%。
2013年末至2016年6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3,169.91万元、23,389.34万
元、23,519.27万元和22,638.47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基本保持稳定。
2、负债构成分析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银行借款的形式进行融资。2013年末至2016年6月
末,短期借款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6.76%、34.58%、52.77%和64.12%,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抵押借款 11,441.29 7,630.14 5,787.67 6,200.00
信用借款 3,075.32 4,781.92 2,300.00 -
合计 14,516.61 12,412.05 8,087.67 6,200.00
公司短期借款主要用于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2014年末,短期借款
余额比2013年末增加1,887.67万元,主要是因为期末流动资金需求较大,公司增
加了流动资金借款。2015年末短期借款余额比2014年末增加4,324.38万元,主要
是因为公司自筹资金建设募投项目厂房,随着投入的增加,为满足经营资金需求,
公司增加了银行借款。2016年6月末短期借款余额比2015年末增加2,104.56万元,
主要是因为本期公司归还了利率较高的长期借款,根据经营需要增加了短期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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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款。
公司在各大银行资信状况良好,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从交通银行
宁波慈溪支行获得授信额度3亿元,已使用1.07亿元;从农业银行慈溪市支行获
得授信额度2.4亿元,已使用0.50亿元;从中国银行慈溪分行获得授信额度1亿元,
已使用0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在执行的重要银行借款合同参见“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一、重大合同”之“(三)银行借款合同”。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公司自2014年1月开始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规避汇率波动风险,2014年末
尚未交割的远期结售汇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损失71.28万元,记入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015年末尚未交割的远期结售汇合约公允价
值变动损失0.68万元,记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016年6月末尚未交割的远期结售汇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50.43万元,记入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3)应付票据
2013年末至2016年6月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416.93万元、889.42万元、
880.48万元和726.66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80%、3.80%、3.74%和
3.21%。报告期内,随着募投项目建设投入增加,公司资金需求较大,为节约流
动资金,公司增加了银行承兑汇票的使用。2014年末应付票据余额比2013年末增
加472.49万元,主要是因为本期公司采购使用票据结算的比例有所增加。2015年
末,应付票据余额与2014年末基本持平。2016年6月末,应付票据余额比2015年
末有所减少,主要是因为期末尚未到期支付的票据金额有所减少。
(4)应付账款
2013年末至2016年6月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6,625.21万元、5,115.61
万元、5,553.06万元和5,820.24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8.59%、21.87%、
23.61%和25.71%。2014年末应付账款余额比2013年末减少1,509.60万元,主要原
因是2014年末公司到期结算支付的采购款金额较大。2015年末,应付账款余额与
2014年末基本持平。2016年6月末,应付账款余额与2015年末基本持平。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前五名供应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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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金额 占应付账款总 欠款 欠款
序号 单位名称
(万元) 额的比例(%) 时间 性质
1 西禄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1,231.41 21.16 1 年以内 材料款
2 苏世博(南京)减振系统有限公司 290.26 4.99 1 年以内 材料款
3 海天塑机集团有限公司 240.00 4.12 1 年以内 工程款
4 宁波德昌电机制造有限公司 174.38 3.00 1 年以内 材料款
5 舜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53.78 2.64 1 年以内 材料款
合计 2,089.84 35.91 - -
(5)预收款项
2013年末至2016年6月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分别为173.17万元、325.23万元、
377.19万元和295.36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75%、1.39%、1.60%和
1.30%。公司预收款项主要为向客户预收的模具款。
(6)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尚未支付的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等。2013年末至2016
年6月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849.19万元、773.63万元、797.56万元和747.78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67%、3.31%、3.39%和3.30%。2014年末应付
职工薪酬余额较2013年末减少75.56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司员工人数由2013年末
的1,159人减少至2014年末的1,043人。2014年末至2016年6月末,应付职工薪酬余
额基本保持稳定。
(7)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增值税 36.28 69.04 85.67 27.54
企业所得税 73.34 150.14 233.15 313.65
个人所得税 5.43 104.42 4.30 0.96
其他 11.48 34.69 37.34 60.76
合计 126.54 358.29 360.45 402.91
2013年末应交税费余额较大,主要是因为:2013年10月,公司所在地区受台
风影响出现水灾,根据慈地税[2013]27号《关于印发对受灾企业税收减免实施操
作细则的通知》,当地税务部门批准公司延迟纳税,公司三、四季度所得税延缓
至2014年1月缴纳。2014年末,应交增值税比2013年末增加58.13万元,主要是因
为2014年末内销金额较大;应交所得税比2013年末减少80.50万元,主要是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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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2013年末母公司应交所得税余额包括三、四季度应交金额。2015年末应交个人所
得税比2014年末增加103.47万元,主要是因为本期现金分红500万元,代扣代缴
的个人所得税尚未缴纳。2016年6月末,应交税费余额比2015年末减少231.75万
元,主要是因为本期缴纳了2015年末待支付的分红相关个人所得税。
(8)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押金保证金 30.00 36.25 10.00 15.64 55.40 32.92 302.80 83.77
应付暂收款 51.93 62.74 45.19 70.70 110.99 65.95 44.19 12.23
其他 0.84 1.01 8.73 13.65 1.90 1.13 14.46 4.00
合计 82.76 100.00 63.92 100.00 168.29 100.00 361.45 100.00
2014 年末其他应付款较 2013 年末减少 193.16 万元,主要是因为归还了舜宏
建设部分工程建设保证金。
(9)长期借款
2013年末至2016年6月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8,031万元、5,476万元、
2,886万元和0,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4.66%、23.41%、12.27%和0。2013年7
月,募投项目开工建设,公司向银行申请了长期项目建设贷款,期末余额为3,031
万元;同时,为降低短期偿债风险,2013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了5,000万元的中
长期流动资金借款。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长期借款余额为8,031万元,占
负债总额的比例为34.66%。2014年度,新增项目建设贷款1,445万元,新增中长
期流动资金借款1,000万元,归还中长期流动资金借款3,050万元,期末1,950万元
长期借款根据到期日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导致2014年末长期借款
余额比2013年末减少2,555万元。2015年末,长期借款余额比2014年末减少
2,590.00万元,主要是因为本期募投项目厂房完工结转固定资产,公司归还了部
分项目建设贷款。2016年6月末,长期借款余额比2015年末减少2,886万元,主要
是因为长期借款利率较高,本期公司将长期借款全部归还,根据经营需要增加了
短期借款。
(10)递延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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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公司其他非流动负债主要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尚未确认收益的余额,
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补助金额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16.40 7.38 8.20 9.84 11.48
5.00 2.25 2.50 3.00 3.50
技改专项补 85.40 46.97 51.24 59.78 68.32
贴 44.00 33.37 35.57 39.97 -
33.00 26.95 28.60 31.90 -
46.00 39.48 41.78 - -
合计 - 156.40 167.89 144.49 83.30
1)2011年度,根据慈党办[2010]24号《关于进一步深化“调结构、促转型”
的若干政策意见》,横河有限收到技改专项补贴16.40万元,上述补贴2013年度、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1-6月分别摊销确认营业外收入16,400元、16,400元、
16,400元、8,200元。
2)2011年度,根据横委[2010]1号《镇委、镇政府关于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
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横河有限收到技改专项补贴5.00万元,上述补贴2013年度、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1-6月分别摊销确认营业外收入0.5万元、0.5万元、
0.5万元、0.25万元。
3)2012年度,根据慈经信技[2012]196号《关于转发2012年度宁波市新兴产
业和优势产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横河有限收到技改专项补贴
85.40万元,上述补贴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1-6月分别摊销确
认营业外收入85,400元、85,400元、85,400元、42,700元。
4)2014年2月,根据甬经信技改[2014]19号《关于下达宁波市2014年度重点
产业技术改造项目第一批补助资金的通知》、慈经信技[2014]20号《转发关于下
达宁波市2014年度重点产业技术改造项目第一批补助资金的通知》,公司收到技
改补助440,000元,上述补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1-6月分别摊销确认营
业外收入40,333.33元、44,000元、22,000元。
5)2014年9月,根据慈财[2014]226号《关于下达2013年度“机器换人”、“空
间换地”及宁波技改配套补助资金的通知》,公司收到技改补助330,000元,上述
补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1-6月分别摊销确认营业外收入11,000元、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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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元、16,500元。
6)2015年2月,根据慈经信技[2014]278号《关于转发下达2014年度重点产
业技术改造项目第三、四、五批补助资金的通知》,公司收到技改补助460,000元,
上述补贴2015年度、2016年1-6月分别摊销确认营业外收入42,166.67元、23,000
元。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财务指标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流动比率 0.87 0.94 1.13 1.35
速动比率 0.52 0.58 0.71 0.9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2.26 55.48 57.28 59.6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3,200.08 5,792.72 5,120.97 5,704.15
利息保障倍数 5.82 4.46 3.54 5.86
1、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
2013年末至2016年6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35、1.13、0.94和0.87,速
动比率分别为0.94、0.71、0.58和0.52。2014年末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比2013年末
有所下降,主要是因为2014年末部分长期借款根据到期日重分类至流动负债,流
动负债余额有所增加,而流动资产余额保持稳定。2015年末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
比2014年末有所下降,主要是因为2015年末短期借款比2014年末增加53.47%,流
动负债余额比2014年末增长15.18%,而流动资产略有下降。2016年6月末流动比
率及速动比率比2015年末有所下降,主要是因为2016年上半年公司归还了利率较
高的长期借款,增加了短期借款,流动负债余额比2014年末增长9.85%,而流动
资产增长幅度较小。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0.53%、37.30%、38.36%
和40.49%,存货占流动资产比例较大,因此速动比率偏低。这主要由公司的生产
经营模式及行业生产特点决定。公司存货变现能力较强,货款基本能按合同约定
按时回收,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短期偿债风险较低。
2、资产负债率
2013年末至2016年6月末,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9.68%、57.28%、55.48%
和52.26%。公司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水平且呈下降趋势,不存在较大偿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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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
2014年度,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比2013年度减少583.18万元,主要是因为
2014年度利润总额比2013年度有所下降。2014年度,因借款平均余额比2013年度
有所增加,利息支出比2013年度增加216.95万元,利息保障倍数下降为3.54。
2015年度,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比2014年度增加671.75万元,主要是因为
2015年度受汇兑收益增加、资产减值损失减少等因素影响,利润总额比2014年度
有所增加;利息保障倍数有所上升,主要是因为2015年度银行利率有所下降,公
司银行借款利息支出有所减少,同时利润总额有所上升。
2016年1-6月,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年化金额比2015年度有所增长,主要是
因为本期利润总额年化金额比2015年度有所增长;利息保障倍数有所上升,主要
是因为2016年上半年银行借款利息支出有所减少。
此外,公司不存在或有负债事项,不存在资产证券化、创新金融工具等表外
融资项目,不存在由此而带来的偿债风险。公司已与多家银行建立起了良好的战
略合作伙伴关系,拥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和外部融资渠道,长期偿债能力良好。
如果本次发行成功,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解
决公司融资渠道单一的不利局面,进一步提高偿债能力。
4、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分析
公司致力于精密模具及注塑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产
业链,我们选取了业务结构与公司类似的上市公司昌红科技、顺威股份、劲胜
精密、亿和控股作为可比公司。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偿债能力指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同行业上市公司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昌红科技 5.18 4.84 3.54 4.44 4.41 3.29
顺威股份 1.99 1.86 2.09 1.42 1.28 1.53
劲胜精密 1.49 0.95 1.27 0.99 0.62 0.96
亿和控股 1.64 1.46 1.45 1.41 1.22 1.24
算术平均值 2.58 2.28 2.09 2.07 1.88 1.76
发行人 0.94 1.13 1.35 0.58 0.71 0.94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 2016 年半年报尚未披露。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偿债能力指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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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资产负债率(%)
同行业上市公司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昌红科技 16.23 18.41 22.67
顺威股份 33.61 37.96 35.90
劲胜精密 43.19 60.30 47.73
亿和控股 49.95 49.78 50.10
算术平均值 35.75 41.61 39.10
发行人 55.48 57.28 59.68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 2016 年半年报尚未披露。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较,短期偿债能力指标较低,资产负债率较
高。一方面是因为同行业公司均于近年利用 IPO 募集资金大大增强了偿债能
力,另一方面是由于公司股本规模较小,无法满足业务规模迅速扩张的要求,
这也凸显了公司尽快进行股权融资的必要性。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应收账款周转率
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同行业上市公司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昌红科技 5.01 4.68 4.38
顺威股份 3.70 4.47 4.14
劲胜精密 4.00 7.50 8.74
亿和控股 4.70 5.47 5.43
算术平均值 4.35 5.53 5.67
发行人 4.32 4.14 4.86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 2016 年半年报尚未披露。
2013 年度至 2015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4.86 次、4.14 次和 4.32
次,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为 60-90 天,与公司信用期一致。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
款周转率与昌红科技、顺威股份、亿和控股接近,主要是因为公司的产品结构与
昌红科技、顺威股份、亿和控股更具相似性。公司 2015 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为
4.32,与 2014 年度基本持平。
公司灵活制定并严格执行销售政策和收款政策,能够在销售增长的同时有
效控制应收账款的增长幅度。此外,公司将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作为考核生产
管理部、开发部及市场部相关人员的主要考核指标之一,严格控制应收账款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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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度和账龄,对应收账款的质量和回收情况进行了有效监控。上述持续有效的政
策将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保持在合理的水平上。
2、存货周转率
同行业上市公司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昌红科技 6.08 7.87 9.31
顺威股份 3.08 3.68 3.99
劲胜精密 2.66 5.92 6.68
亿和控股 5.83 6.93 6.95
算术平均值 4.41 6.10 6.73
发行人 3.93 4.35 5.68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 2016 年半年报尚未披露。
2013 年度至 2015 年度,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5.68 次、4.35 次和 3.93 次。
公司在内部管理上基本实现“以销定产”和“合理储备”的方针,按照销售订
单合理安排生产计划,确保库存储备量安全、高效。2014 年度,公司存货周转
率有所下降,主要是因为公司期末原材料及库存商品有所增加。公司存货周转
率低于可比公司,主要是因为公司与可比公司在客户结构、产品结构等方面存
在一定差异。公司 2015 年度存货周转率为 3.93,比 2014 年度有所下降,主要是
因为 2015 年度存货平均余额较大。
(五)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各项目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股本 7,125.00 7,125.00 7,125.00 7,125.00
资本公积 3,941.86 3,941.86 3,941.86 3,941.86
其他综合收益 6.27 4.21 -2.31 -2.09
盈余公积 794.52 794.52 527.42 332.19
未分配利润 10,181.38 8,752.54 6,864.49 4,860.4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2,049.03 20,618.13 18,456.47 16,257.38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296.27 400.88 453.42 544.73
所有者权益合计 22,345.30 21,019.01 18,909.88 16,802.10
1、股本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
1-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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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本公积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本公积余额未发生变动,为 3,941.86 万元,主要构成
如下:①横河有限 2012 年 8 月申请增加注册资本 158.80 万元,由邵跃、陈建祥
等 35 位自然人共同投入,产生资本溢价 1,422.20 万元;②2012 年 12 月,公司
由横河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净资产折股产生股本溢价 2,519.65 万元。
3、盈余公积变动情况
2014 年末盈余公积比 2013 年末增加 195.23 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司按 2014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
2015 年末盈余公积比 2014 年末增加 267.10 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司按 2015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
2016 年 6 月末盈余公积与 2015 年末一致,主要是因为半年度未计提盈余公
积。
4、未分配利润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未分配利润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上年年末余额 8,752.54 6,864.49 4,860.42 2,248.31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 - - - -
调整后本年年初余额 8,752.54 6,864.49 4,860.42 2,248.31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
1,428.84 2,655.14 2,199.31 2,888.25
有者的净利润
其他转入 - -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67.10 195.23 276.14
应付普通股股利 - 500.0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
- - - -
利润
期末未分配利润 10,181.38 8,752.54 6,864.49 4,860.42
2014 年末未分配利润比 2013 年末增加 2,004.07 万元,主要是因为:①2014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2,199.31 万元;②2014 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 195.23 万元。
2015 年末未分配利润比 2014 年末增加 1,888.05 万元,主要是因为:①201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2,655.14 万元;②2015 年 3 月分配现金股利
500 万元;③2015 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67.1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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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6 月末未分配利润比 2015 年末增加 1,428.84 万元,主要是因为:
2016 年 1-6 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428.84 万元。
十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利润的主要来源及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指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幅 金额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万元) (%) (万元) (万元) (%) (万元) (%) (万元)
营业收入 18,461.11 2.87 17,945.41 37,348.00 -0.46 37,519.42 -6.91 40,305.60
营业成本 14,200.58 -2.28 14,531.73 29,666.08 -0.86 29,923.42 -5.27 31,587.37
营业毛利 4,260.53 24.81 3,413.68 7,681.92 1.13 7,596.00 -12.87 8,718.23
营业利润 1,591.43 2.36 1,554.71 3,109.81 27.71 2,435.13 -21.31 3,094.78
利润总额 1,724.85 11.38 1,548.67 3,153.20 18.84 2,653.30 -24.69 3,523.06
净利润 1,444.23 9.48 1,319.15 2,629.89 18.98 2,210.37 -24.01 2,908.69
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 1,428.84 10.58 1,292.12 2,655.14 20.73 2,199.31 -23.85 2,888.25
利润
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 1,424.38 24.42 1,144.80 2,532.34 23.91 2,043.70 -18.03 2,493.19
股东的净利

注:2016 年 1-6 月数据增幅系与 2015 年 1-6 月数据进行对比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精密模具及注塑产品产生的毛利。
2014 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减少 6.91%,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分别下
滑 21.31%、24.69%、24.01%,主要是因为:①2014 年度,受模具收入下降及对
主要客户双鸟收入下降影响,营业收入比 2013 年度减少 2,786.18 万元;②因人
工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公司产品毛利率有所下滑。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分析详
见本节之“(四)毛利率变动分析”;③2014 年度,公司汇率波动损失大幅减
少,财务费用同比减少 525.05 万元。
2015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毛利与 2014 年度基本持平,营
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比 2014 年度分别增长 27.71%、18.84%、18.98%,主
要是因为:①2015 年度,受人民币贬值影响公司实现汇兑收益 304.89 万元,而
2014 年度为汇兑损失 45.23 万元;②2015 年度,公司收回募投项目土地保证金,
转回以前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资产减值损失比 2014 年度减少 120.5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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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年化金额低于 2015 年度水平,主要是由于使
用公司注塑产品生产的吸尘器等小家电主要销往日本及欧美发达国家,下半年
因圣诞节等传统节日原因,终端产品需求较大,带动公司产品需求增长,下半
年营收水平一般好于上半年;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年化金额高于 2015
年度水平,主要是因为 2016 年 1-6 月人民币对美元贬值幅度较大,外销产品折算
为人民币的销售价格有所上升。
2016 年 1-6 月营业收入等利润指标与去年同期比较情况如下: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1-6 月
项目 金额 金额
增幅(%)
(万元) (万元)
营业收入 18,461.11 2.87 17,945.41
净利润 1,444.23 9.48 1,319.1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28.84 10.58 1,292.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1,424.38 24.42 1,144.80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16 年 1-6 月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有所增长,主要是因为 2016 年 1-6 月人民
币对美元贬值幅度较大,外销产品折算为人民币的销售价格有所上升;净利润
的增长幅度大于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主要是因为 2016 年 1-6 月营业外收支净额
比去年同期有所增长;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幅
度大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主要是因为 2016 年 1-6 月非经常损益净额较小。
1、营业毛利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间营业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毛利 比例 毛利 比例 毛利 比例 毛利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主营业务 4,202.89 98.65 7,472.09 97.27 7,407.74 97.52 8,641.54 99.12
其他业务 57.64 1.35 209.82 2.73 188.26 2.48 76.68 0.88
合计 4,260.53 100.00 7,681.91 100.00 7,596.00 100.00 8,718.23 100.00
发行人营业毛利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2013 年度至 2016 年 1-6 月,主营业
务毛利占营业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99.12%、97.52%、97.27%和 98.65%。
2、按产品类别的毛利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间按产品类别的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1-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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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 比例 毛利 比例 毛利 比例 毛利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注塑产品 3,783.26 90.02 6,582.71 88.10 6,765.85 91.33 7,596.50 87.91
精密模具 419.63 9.98 889.38 11.90 641.89 8.67 1,045.05 12.09
合计 4,202.89 100.00 7,472.09 100.00 7,407.74 100.00 8,641.54 100.00
2013 年度至 2016 年 1-6 月,注塑产品所贡献的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
分别为 87.91%、91.33%、88.10%和 90.02%,是公司毛利的重要来源。精密模具
是生产注塑产品的工具,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来源。
(二)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主营业务收入 17,678.38 95.76 36,253.49 97.07 36,623.45 97.61 40,174.60 99.67
其他业务收入 782.73 4.24 1,094.51 2.93 895.97 2.39 131.00 0.33
合计 18,461.11 100.00 37,348.00 100.00 37,519.42 100.00 40,305.6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95%。
1、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
(1)按产品构成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构成划分情况如下: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注塑产品 16,535.14 93.53 33,678.50 92.90 34,729.28 94.83 37,154.91 92.48
精密模具 1,143.24 6.47 2,574.99 7.10 1,894.17 5.17 3,019.68 7.52
合计 17,678.38 100.00 36,253.49 100.00 36,623.45 100.00 40,174.60 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注塑产品及精密模具的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公
司主营产品突出,产品结构稳定。2013年度至2016年1-6月,注塑产品销售收入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2.48%、94.83%、92.90%和93.53%,精密模具销
售收入占比分别为7.52%、5.17%、7.10%和6.47%。
(2)按地域构成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域构成划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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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国内销售 6,104.34 34.53 13,535.98 37.34 14,812.75 40.45 15,281.49 38.04
国外销售 11,574.04 65.47 22,717.51 62.66 21,810.70 59.55 24,893.11 61.96
合计 17,678.38 100.00 36,253.49 100.00 36,623.45 100.00 40,174.60 100.00
2013年度至2016年1-6月,公司产品内销比例分别为38.04%、40.45%、37.34%
和34.53%。2014年度,内销比例上升主要是因为本期对外销客户双鸟的销售大幅
减少。2015年度,内销比例有所下降主要是因为本期对以前年度主要内销客户泰
贺的销售有所减少。
(3)按客户构成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万元) 占营业收入比例(%)
2016 年 1-6 月
1 松下 5,856.79 31.73
2 SEB 3,685.70 19.96
3 东芝 2,831.91 15.34
4 西禄 2,697.43 14.61
5 科勒 642.71 3.48
合计 15,714.54 85.12
2015 年度
1 松下 12,220.46 32.72
2 SEB 8,031.25 21.50
3 东芝 5,793.61 15.51
4 西禄 4,823.56 12.92
5 科勒 1,438.84 3.85
合计 32,307.72 86.50
2014 年度
1 松下 10,843.15 28.90
2 SEB 8,510.96 22.68
3 东芝 6,928.62 18.47
4 西禄 3,350.17 8.93
5 泰贺 2,709.31 7.22
合计 32,342.23 86.20
2013 年度
1 松下 10,508.15 26.07
1-1-237
招股意向书
2 SEB 10,025.25 24.87
3 东芝 6,742.31 16.73
4 泰贺 3,095.84 7.68
5 双鸟 2,974.78 7.38
合计 33,346.33 82.73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客户为松下、SEB、东芝等知名家电企业。2013 年
度至 2016 年 1-6 月,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
为 82.73%、86.20%、86.50%和 85.12%。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是由于下游行
业在细分领域内知名的终端产品制造商相对集中,且均有较为严格的供应商认
定体系,公司在通过客户的供应商资质认定后,双方的交易量会逐步增大,这
已经成为该行业内较为常见的情况;公司与下游客户之间是一种深度合作、相
互依存、互信共利的长期战略关系,公司不存在对单一客户的重大依赖。
2、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变动分析
(1)注塑产品销售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注塑产品的销售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销量(吨) 2,714 5,682 6,239 6,485
单价(万元/吨) 6.09 5.93 5.57 5.73
销售收入(万元) 16,535.14 33,678.50 34,729.28 37,154.91
2014年度注塑产品销售收入为34,729.28万元,比2013年度减少2,425.63万元,
减少幅度为6.53%,主要是因为:①因开发的新产品数量偏少,本期公司对主要
客户SEB的销售收入同比减少1,514.29万元;②因产品毛利率较低,本期公司逐
渐减少了与以前年度主要客户双鸟的合作,对双鸟的销售收入同比减少2,378.22
万元。
2015年度注塑产品销售收入为33,678.50万元,比2014年度减少1,050.78万元,
减少幅度为3.03%,主要是因为2015年度公司与主要客户东芝、泰贺的交易量有
所减少。
2016年1-6月注塑产品销售收入为16,535.14万元,年化后低于2015年全年水
平,主要是由于使用公司注塑产品生产的吸尘器等小家电主要销往日本及欧美
发达国家,下半年因圣诞节等传统节日原因,终端产品需求较大,带动公司产
1-1-238
招股意向书
品需求增长,下半年营收水平一般好于上半年。
(2)精密模具销售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模具销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新模销量(套) 145 324 232
新模单价(万元/套) 5.91 6.82 6.30 6.44
新模收入(万元) 857.38 2,210.16 1,462.33 2,554.79
旧模维修和改造收入(万元) 67.51 145.01 89.14 227.81
其他模具收入(万元) 218.36 219.82 342.71 237.08
合计 1,143.24 2,574.99 1,894.17 3,019.68
精密模具销售收入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①新模销售收入;②旧模维修和改
造收入,主要为模具在使用过程中损坏、老化等维修、改造获得的收入;③其他
模具收入主要为子公司杭州日超及横河国际根据客户要求采购模具,向客户收取
模具费用产生的收入。
2013年度至2016年1-6月,公司模具收入分别为3,019.68万元、1,894.17万元、
2,574.99万元和1,143.24万元。其中,新模收入分别为2,554.79万元、1,462.33万元、
2,210.16万元和857.38万元,占模具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4.60%、77.20%、85.83%
和75.00%,是模具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
2014年度,新模收入比2013年度减少1,092.46万元,主要是因为:①主要客
户SEB本期开发的新产品较少,模具需求量有所下降;②本期公司为生产新产品
空气净化器开发了多套模具,其中81套自用模具转入固定资产核算,未单独确认
收入。
2015年度,新模收入比2014年度增加747.83万元,主要是因为:①本期主要
客户松下在公司生产的新产品较多,模具需求量较大,新增模具销售416.46万元;
②本期开拓新客户浙江爱仕达生活电器有限公司,新增模具销售285.90万元。
2016年1-6月,新模收入年化金额比2015年度有所减少,主要是因为2016年6
月末尚未完工交付的模具较多。
3、其他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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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材料销售收入 275.47 35.19 531.79 48.59 488.69 54.54 126.00 96.18
空气净化器销售收入 446.45 57.04 508.41 46.45 393.28 43.89 - -
房屋出租收入 60.81 7.77 54.31 4.96 14.00 1.56 5.00 3.82
合计 782.73 100.00 1,094.51 100.00 895.97 100.00 131.00 100.00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塑料粒、配件等材料销售收入及空气净化器销
售收入。2014年度至2016年1-6月其他业务收入增长明显,主要是因为:公司自
2014年开始从事空气净化器业务,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核算,2014年度、2015年度、
2016年1-6月空气净化器销售收入分别为393.28万元、508.14万元和446.45万元。
(三)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主营业务成本 13,475.50 94.89 28,781.40 97.02 29,215.71 97.63 31,533.05 99.83
-注塑产品 12,751.88 89.80 27,095.79 91.34 27,963.42 93.45 29,558.41 93.58
-精密模具 723.62 5.10 1,685.61 5.68 1,252.29 4.18 1,974.64 6.25
其他业务成本 725.08 5.11 884.69 2.98 707.71 2.37 54.32 0.17
合计 14,200.58 100.00 29,666.08 100.00 29,923.42 100.00 31,587.37 100.00
报告期内,注塑产品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较高,各期占比均超过 90%。
2014 年度主营业务成本同比减少 7.35%,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降幅为 8.84%;
2015 年度主营业务成本同比减少 1.49%,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降幅为 1.01%。总
体上,公司营业成本随营业收入的增减而上下波动,各类业务成本变化趋势与
收入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四)毛利率变动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毛利率 增幅 毛利率 增幅 毛利率 增幅 毛利率
注塑产品 22.88% 3.33% 19.55% 0.07% 19.48% -0.97% 20.45%
精密模具 36.70% 2.16% 34.54% 0.65% 33.89% -0.72% 34.61%
主营业务毛利率 23.77% 3.16% 20.61% 0.38% 20.23% -1.28% 21.51%
由上表可见,2014 年度注塑产品毛利率较 2013 年度下降 0.97 个百分点,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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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时高毛利率的精密模具收入占比有所下降,导致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 1.28%;
2015 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与 2014 年度基本持平。2016 年 1-6 月主营业务毛利率
较 2015 年度上升 3.16 个百分点,主要是因为 2016 年 1-6 月人民币对美元贬值幅
度较大,外销产品折算为人民币的销售价格有所上升。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毛利率(%)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昌红科技 21.23 23.07 18.46
顺威股份 19.74 18.53 18.48
劲胜精密 12.74 18.38 17.24
亿和控股 26.47 26.21 24.09
算术平均值 20.05 21.55 19.57
发行人 20.61 20.23 21.51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 2016 年半年报尚未披露。
2013 年度,公司毛利率略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均值,主要原因系各公司下
游客户属于不同细分行业,毛利率略有差异;另外,公司主要客户松下、东
芝、SEB 均为世界知名企业,使用公司注塑产品制造的家电产品最终市场主要
在欧美及日本,其对产品品质要求较高,产品附加值较高;同时,上述核心客
户所需产品不仅型号众多、功能复杂且更新换代较快,公司每年需开发较多新
产品以配合客户的需求,而新产品的毛利率一般较高。
2014 年度,公司毛利率略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均值,主要是由于本期可比
公司昌红科技医疗器械等新产品开始量产,毛利率大幅提高。
2015 年度,公司毛利率与 2014 年度基本持平,因劲胜精密毛利率下降幅度
较大,公司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均值基本持平。
2、分产品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化情况如下: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毛利率 增幅 毛利率 增幅 毛利率 增幅 毛利率
注塑产品 22.88% 3.33% 19.55% 0.07% 19.48% -0.97% 20.45%
精密模具 36.70% 2.16% 34.54% 0.65% 33.89% -0.72% 34.61%
(1)注塑产品毛利率变化分析
2013 年度至 2015 年度,公司注塑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 20.45%、19.48%和
1-1-241
招股意向书
19.55%。报告期内公司注塑产品的毛利率基本持平,波动较小。2016 年 1-6 月
注塑产品毛利率较 2015 年度上升 3.33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公司外销以美元结
算为主,本期人民币对美元贬值幅度较大,导致折算成本位币的销售价格有所
上升。
(2)精密模具毛利率变化分析
1)毛利率较高
模具制造具有资本、技术密集的特性,模具产品的优劣主要取决于设计、
技术水平的高低、机器设备的先进程度等。公司定位于高精密模具的研发、设
计、生产,属于行业高端产品,毛利率能够维持较高水平。同时,模具的开发
具有单一性和不可复制性,其生产方式的特殊性也使其毛利率较高。
2)毛利率波动分析
精密模具销售收入包括新模销售收入、旧模维修和改造收入以及其他模具
收入。2013 年度至 2016 年 1-6 月,新模销售收入占精密模具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4.60%、77.20%、85.83%和 75.00%,系精密模具销售收入的主要来源,精密模
具的毛利率主要由新模的收入及成本决定。
报告期内,新模收入、成本、毛利率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新模销量(套) 145 324 232
新模收入(万元) 857.38 2,210.16 1,462.33 2,554.79
新模成本(万元) 542.92 1,476.68 1,005.48 1,625.12
新模毛利率 36.68% 33.19% 31.24% 36.39%
2014 年度,新模毛利率较 2013 年度下降 5.15 个百分点,主要是因为:本期
新模收入较小,单位收入对应的固定成本较高,新模毛利率有所下降。受新模
毛利率下降影响,精密模具毛利率比 2013 年度有所下降。
2015 年度,新模毛利率比 2014 年度上升 1.95 个百分点,主要是因为:模具
属于个性化定制产品,每套模具的复杂程度、所需材料、工时各不相同,不同
期间新模毛利率有所波动。受新模毛利率上升影响,精密模具毛利率比 2014 年
度有所上升。
2016 年 1-6 月,新模毛利率比 2015 年度有所上升,旧模维修和改造及其他
模具业务毛利率略有下降,综合导致精密模具毛利率比 2015 年度上升 2.16 个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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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分点。
(五)其他利润表项目分析
1、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期间费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增幅 增幅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销售费用 361.22 848.79 -2.18% 867.69 14.57% 757.33
管理费用 1,716.69 3,254.83 0.33% 3,244.22 -1.51% 3,294.04
财务费用 282.98 353.54 -48.71% 689.33 -43.24% 1,214.38
期间费用合计 2,360.89 4,457.16 -7.17% 4,801.24 -8.82% 5,265.75
营业收入 18,461.11 37,348.00 -0.46% 37,519.42 -6.91% 40,305.60
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
12.79 11.93 12.80 13.06
的比重(%)
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
1.96 2.27 2.31 1.88
的比重(%)
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
9.30 8.71 8.65 8.17
的比重(%)
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
1.53 0.95 1.84 3.01
的比重(%)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情况如下: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职工薪酬 56.77 15.72 99.50 11.72 73.89 8.52 44.04 5.82
运输费 120.83 33.45 278.41 32.80 305.50 35.21 385.16 50.86
通关费用 77.78 21.53 179.75 21.18 159.33 18.36 181.45 23.96
差旅费 8.39 2.32 9.96 1.17 17.72 2.04 10.50 1.39
广告宣传费 32.10 8.89 132.03 15.56 126.26 14.55 47.38 6.26
保险费 - - 1.45 0.17 1.31 0.15 0.38 0.05
仓储费 3.31 0.92 38.49 4.53 69.53 8.01 30.64 4.05
汽车使用费 23.35 6.46 38.71 4.56 43.09 4.97 14.63 1.93
通讯费 7.83 2.17 10.43 1.23 7.94 0.92 15.32 2.02
折旧费 4.61 1.28 7.24 0.85 9.91 1.14 7.72 1.02
样品费 0.40 0.11 4.79 0.56 5.17 0.60 2.88 0.38
平台使用费 20.86 5.77 26.05 3.07 11.17 1.29 - -
1-1-243
招股意向书
其他 4.99 1.38 21.98 2.59 36.87 4.25 17.23 2.28
合计 361.22 100.00 848.79 100.00 867.69 100.00 757.3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保持稳定。公司主要通过参加国内外展销会、公司
网站展示等方式推广公司产品,客户以邮件、传真等多种方式下订单,因此报告
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总额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符合行业特点。报告期内,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为运输费、通关费以及职工薪酬等费用。报告期内,随着销售
收入的波动,销售费用也随之变化,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维持在 2%左右。
2014 年度,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有所上升,主要是因为本期公司新产品
空气净化器开始实现销售,产品推广初期发生的宣传等支出较多。2015 年度,
销售费用发生额与 2014 年度基本持平。2016 年 1-6 月销售费用比 2015 年度有所
下降,主要是因为本期公司空气净化器销售相关的推广支出有所减少。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情况如下: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职工薪酬 545.35 31.77 1,019.49 31.32 1,035.60 31.92 1,090.44 33.10
研发费用 463.63 27.01 1,040.75 31.98 1,127.76 34.76 1,014.27 30.79
办公费 57.25 3.33 136.50 4.19 92.95 2.87 159.52 4.84
业务招待费 136.40 7.95 77.80 2.39 139.49 4.30 188.54 5.72
专业服务费 55.89 3.26 131.71 4.05 87.77 2.71 104.15 3.16
折旧及摊销 184.40 10.74 439.58 13.51 309.31 9.53 268.65 8.16
差旅费 59.52 3.47 45.16 1.39 75.34 2.32 131.43 3.99
汽车使用费 38.37 2.23 67.24 2.07 67.64 2.08 83.86 2.55
税费 76.48 4.45 130.01 3.99 129.14 3.98 106.31 3.23
租赁费 25.95 1.51 69.59 2.14 75.69 2.33 57.01 1.73
通讯费 24.30 1.42 35.83 1.10 22.90 0.71 30.05 0.91
财产保险费 13.40 0.78 11.47 0.35 1.70 0.05 9.00 0.27
其他 35.76 2.08 49.71 1.53 78.94 2.43 50.80 1.54
合计 1,716.69 100.00 3,254.83 100.00 3,244.22 100.00 3,294.0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销售规模同向波动,主要
包括研发费用、职工薪酬和业务招待费等。其中,研发费用占管理费用的比例
较高,2013 年度至 2016 年 1-6 月,所占比重分别为 30.79%、34.76%、31.98%
和 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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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管理费用分别为 3,294.04 万元、3,244.22 万元、3,254.83 万元和
1,716.69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17%、8.65%、8.71%和 9.30%,
各期发生额基本持平,受收入波动影响,各期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略有
上升。
(3)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情况如下: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利息支出 357.55 126.35 657.78 186.06 648.39 94.06 680.74 56.06
减:利息收入 3.55 1.25 10.94 3.09 15.27 2.22 5.96 0.49
汇兑损失 - - - - 45.23 6.56 529.19 43.58
减:汇兑收益 77.06 27.23 304.89 86.24 - - - -
其他 6.05 2.14 11.59 3.28 10.98 1.59 10.41 0.86
合计 282.98 100.00 353.54 100.00 689.33 100.00 1,214.3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汇兑损益和手续
费等,其中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所占比重较高。
利息支出主要为银行贷款利息支出,随着借款本金、利率及借款期限的变
动而波动。2013 年度至 2016 年 1-6 月,因经营需求较大及新厂房建设需要,公
司银行借款余额较大,相关利息支出较多。
汇兑损益是造成公司报告期内财务费用波动的主要原因之一。2013 年度至
2014 年度,公司主要外币结算货币美元和日元汇率呈振荡下行趋势,导致公司
产生较大金额的汇兑损失,公司通过价格调整、锁定汇率等方式避免损失。
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人民币对美元贬值幅度较大,公司实现的汇兑收益金
额分别为 304.89 万元、77.06 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
34.64 -130.46 46.62 163.10
账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 69.20 121.57 65.02 11.59
合计 103.84 -8.89 111.64 17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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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015年度坏账损失为-130.46万元,主要是因为2015年公司收回募投项目达产保
证金844.20万元,转回以前年度按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
3、营业外收支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支及净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外收入
政府补助 121.41 79.14 252.85 456.75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5.37 - 1.38 -
其他 28.11 10.68 17.60 22.48
合计 154.89 89.82 271.83 479.23
营业外支出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0.87 6.10 12.71 4.20
对外捐赠 - 5.56 5.00 6.40
水利建设基金 12.50 33.60 33.48 36.60
其他 8.10 1.17 2.48 3.74
合计 21.47 46.43 53.66 50.94
营业外收支净额
- 133.42 43.39 218.17 428.29
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主要为发行人及子公司受到政府部门的扶持,收到
科研项目补助、企业奖励等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拨款单位 收款单位 文号 拨款性质 拨款金额
2016 年 1-6 月
慈党办[2010]24 号《关于进一步深化“调结构、
慈溪市横河镇人
促转型”的若干政策意见》、横委[2010]1 号《镇 技改专项补 10,700.00
民政府、慈溪市财 发行人
委、镇政府关于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 贴 (注 1)
政局
干意见》
慈经信技[2012]196 号《关于转发 2012 年度宁波
技改专项补 42,700.00
慈溪市财政局 发行人 市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补助
贴 (注 2)
资金的通知》
甬经信技改[2014]19 号《关于下达宁波市 2014
年度重点产业技术改造项目第一批补助资金的
22,000.00
慈溪市财政局 发行人 通知》、慈经信技[2014]20 号《转发关于下达宁 技改补助
(注 5)
波市 2014 年度重点产业技术改造项目第一批补
助资金的通知》
慈溪市财政局 发行人 慈财[2014]226 号《关于下达 2013 年度“机器换 技改补助 16,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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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人”、“空间换地”及宁波技改配套补助资金的 (注 6)
通知》
慈经信技[2014]278 号《关于转发下达 2014 年度
23,000.00
慈溪市财政局 发行人 重点产业技术改造项目第三、四、五批补助资金 技改补助
(注 9)
的通知》
甬科计[2016]27 号《关于下达宁波市 2016 年
慈溪市财政局 发行人 科技经费奖励 300,000.00
度第一批科技项目经费计划的通知》
慈财[2015]138 号《关于下达慈溪市 2015 年度
慈溪市财政局 发行人 科技经费奖励 300,000.00
各级工程技术中心等科技经费的通知》
慈溪市新兴产业 甬高新一区多园[2016]2 号《关于下达 2015 年
企业研发机
集群区管理委员 发行人 度宁波国家高新区“一区多园”分园发展基 300,000.00
构建筑补助
会 金的通知》
慈政办发[2015]115 号《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
人才市场办
慈溪市财政局 发行人 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 28,192.80
社保补贴
创业的意见》
上海市浦东新区 财政扶持资 171,000.00
上海恒澎 《情况说明》
国库收付中心 金 (注 11)
合计 - - 1,214,092.80
2015 年度
慈党办[2010]24 号《关于进一步深化“调结构、
慈溪市横河镇人
促转型”的若干政策意见》、横委[2010]1 号《镇 技改专项补 21,400.00
民政府、慈溪市财 发行人
委、镇政府关于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 贴 (注 1)
政局
干意见》
慈经信技[2012]196 号《关于转发 2012 年度宁波
技改专项补 85,400.00
慈溪市财政局 发行人 市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补助
贴 (注 2)
资金的通知》
甬经信技改[2014]19 号《关于下达宁波市 2014
年度重点产业技术改造项目第一批补助资金的
44,000.00
慈溪市财政局 发行人 通知》、慈经信技[2014]20 号《转发关于下达宁 技改补助
(注 5)
波市 2014 年度重点产业技术改造项目第一批补
助资金的通知》
慈财[2014]226 号《关于下达 2013 年度“机器换
33,000.00
慈溪市财政局 发行人 人”、“空间换地”及宁波技改配套补助资金的 技改补助
(注 6)
通知》
慈经信技[2014]278 号《关于转发下达 2014 年度
42,166.67
慈溪市财政局 发行人 重点产业技术改造项目第三、四、五批补助资金 技改补助
(注 9)
的通知》
慈政办发[2013]208 号《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实践基地奖
慈溪市财政局 发行人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50,000.00

工作的意见》
慈地税(2015)14 号《关于同意对慈溪市新
水利基金退
慈溪市财政局 发行人 华包装有限公司等 526 家企业减免 2014 年度 82,319.17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批复》
1-1-247
招股意向书
慈财(2015)281 号《关于下达 2014 年亩均 亩均税费贡
慈溪市财政局 发行人 246,138.83
税费贡献较大企业奖励资金的通知》 献较大奖励
横委(2014)53 号《中共横河镇委 横河镇人
慈溪市横河镇人 工业经济奖
发行人 民政府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 90,000.00
民政府 励
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
上海市浦东新区 招商引资引 97,000.00
上海恒澎 《情况说明》
国库收付中心 税奖励 (注 10)
合计 - - 791,424.67
2014 年度
慈地税[2013]27 号《关于印发对受灾企业税收减 水利基金返
慈溪市财政局 发行人 288,679.81
免实施操作细则的通知》 还
甬经信技改[2014]19 号《关于下达宁波市 2014
年度重点产业技术改造项目第一批补助资金的
40,333.33
慈溪市财政局 发行人 通知》、慈经信技[2014]20 号《转发关于下达宁 技改补助
(注 5)
波市 2014 年度重点产业技术改造项目第一批补
助资金的通知》
慈财[2014]226 号《关于下达 2013 年度“机器换
11,000.00
慈溪市财政局 发行人 人”、“空间换地”及宁波技改配套补助资金的通 技改补助
(注 6)
知》
慈财[2014]151 号《关于下达慈溪市 2013 年度第
慈溪市财政局 发行人 专利补助 26,000.00
二批专利资助资金的通知》
甬外经贸财函[2013]631 号《关于拨付 2012 年 10
慈溪市财政局 发行人 月-2013 年 9 月宁波市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项 参展补助 2,200.00
目补贴资金的通知》
甬外经贸贸促函[2013]644 号《关于拨付 2012 年
慈溪市财政局 发行人 10 月-2013 年 9 月宁波市境内外重点展会参展及 参展补助 20,000.00
特装补助的通知》
慈党办[2010]24 号《关于进一步深化“调结构、
慈溪市横河镇人
促转型”的若干政策意见》、横委[2010]1 号《镇 技改专项补 21,400.00
民政府、慈溪市财 发行人
委、镇政府关于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 贴 (注 1)
政局
干意见》
慈经信技[2012]196 号《关于转发 2012 年度宁波
技改专项补 85,400.00
慈溪市财政局 发行人 市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补助
贴 (注 2)
资金的通知》
慈溪市横河镇人 横委[2013]15 号《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政府补助及
发行人 112,500.00
民政府 推动经济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 奖励
慈财[2014]213 号《关于下达 2013 年度慈溪市信 慈溪市信息
慈溪市财政局 发行人 50,000.00
息化和工业电商补助资金的通知》 化项目补助
慈财[2014]215 号《关于下拨 2013 年度开放型经 开放型经济
慈溪市财政局 发行人 82,169.00
济扶持资金的通知》 扶持资金
慈财[2014]326 号《关于下达 2013 年度慈溪市 高成长企业
慈溪市财政局 发行人 1,038,800.00
高成长等项目奖励资金的通知》 奖励
1-1-248
招股意向书
慈经信技[2014]207 号《转发关于下达 2014 年
度宁波市高成长企业奖励资金的通知》、 高成长企业
慈溪市财政局 发行人 450,000.00
甬经信技改[2014]272 号《关于下达 2014 年度 奖励
宁波市高成长企业奖励资金的通知》
慈财[2014]322 号《关于下达 2013 年度环保奖 清洁生产奖
慈溪市财政局 发行人 80,000.00
励资金的通知》 励
上海市浦东新区 财政扶持资 93,676.00
上海恒澎 《情况说明》
国库收付中心 金 (注 7)
上海市浦东新区 沪经节[2008]502 号《上海市鼓励企业实施清 清洁生产奖
上海恒澎 100,000.00
国库收付中心 洁生产专项扶持实施办法》 励
上海市浦东新区 职工职业培 26,365.00
上海恒澎 《证明》
国库收付中心 训财政补贴 (注 8)
合计 - - 2,528,523.14
2013 年度
慈财[2013]105 号《关于下达 2012 年度亩均税 税费贡献奖
慈溪市财政局 发行人 78,093.00
费贡献较大企业奖励资金的通知》 励
慈地税[2013]10 号《关于同意对慈溪市众通汽
水利基金返
慈溪市财政局 发行人 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 488 家企业减免 2012 45,403.01

年度水利基金的批复》
横政[2012]108 号《关于印发<2012 年横河镇
慈溪市横河镇人 安全生产标
发行人 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10,000.00
民政府 准化补助款
的通知》
慈财[2013]209 号《关于下达 2012 年度安全生 安全标准化
慈溪市财政局 发行人 10,000.00
产标准化达标补助资金的通知》 达标补助
甬外经贸资管函[2013]292 号《关于拨付 2012 服务外包补
慈溪市财政局 发行人 20,000.00
年度宁波市服务外包专项资金的通知》 贴
慈政办发[2011]107 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
慈溪市新兴产业 发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高科技园区)项目
集群区管理委员 发行人 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慈新管[2012]10 号《新 开工奖励 422,100.00
会 兴产业集群区管委会关于企业开工奖惩等有
关基准点确认的实施意见》
横委[2013]13 号《中共横河镇委 横河镇人民
慈溪市横河镇人 政府关于颁布 2012 年度镇级“财政贡献奖”
发行人 财政贡献奖 105,000.00
民政府 的通知》、横委[2012]1 号《镇委、镇政府关于
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慈溪市新兴产业
基础设施补 168,000.00
集群区管理委员 发行人 《情况说明》
助金 (注 3)

慈财[2013]266 号《关于下拨 2012 年度开放型 开放型政策
慈溪市财政局 发行人 32,000.00
经济扶持资金的通知》 兑现
慈政发[2012]79 号《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慈溪市上市
慈溪市财政局 发行人 1,500,000.00
慈溪市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扶助政策的通知》 奖励
1-1-249
招股意向书
甬政办发[2011]135 号《关于加快推进宁波企 宁波市企业
慈溪市财政局 发行人 1,500,000.00
业上市的若干意见》 上市补贴款
慈地税[2013]27 号《关于印发对受灾企业税收
减免实施操作细则的通知》、慈地税[2013]30
土地使用税、
慈溪市财政局 发行人 号《关于同意对慈溪市至诚彩印包装厂等 366 526,592.42
房产税返还
家企业减免 2013 年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
税的批复》
慈党办[2010]24 号《关于进一步深化“调结构、
慈溪市横河镇人
促转型”的若干政策意见》、横委[2010]1 号《镇 技改专项补 21,400.00
民政府、慈溪市财 发行人
委、镇政府关于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 贴 (注 1)
政局
若干意见》
慈经信技[2012]196 号《关于转发 2012 年度宁
技改专项补 85,400.00
慈溪市财政局 发行人 波市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贴 (注 2)
补助资金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 财政扶持资 33,500.00
上海恒澎 《情况说明》
国库收付中心 金 (注 4)
杭州市江干区人
下办[2013]24 号《关于表彰 2012 年度经济工 规模贡献奖
民政府下沙街道 杭州日超 10,000.00
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励
办事处
合计 - - 4,567,488.43
注1:2011年度,根据慈党办[2010]24号《关于进一步深化“调结构、促转型”的若干
政策意见》,横河有限收到技改专项补贴16.40万元,上述补贴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
度、2016年1-6月分别摊销确认营业外收入16,400元、16,400元、16,400元、8,200元。
2011年度,根据横委[2010]1号《镇委、镇政府关于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
意见》,横河有限收到技改专项补贴5.00万元,上述补贴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
2016年1-6月分别摊销确认营业外收入0.5万元、0.5万元、0.5万元、0.25万元。
注2:2012年度,根据慈经信技[2012]196号《关于转发2012年度宁波市新兴产业和优势
产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横河有限收到技改专项补贴85.40万元,上述补贴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1-6月分别摊销确认营业外收入85,400元、85,400元、
85,400元、42,700元。
注3:根据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情况说明》,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
限公司于2013年10月24日收到政府补助款168,000元。该补贴款系因企业建设和新兴产业集
群区道路建设同步,对建设企业带来一定的影响,经管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的补偿。
注4: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出具的《情况说明》,上海恒
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3年2月6日收到财政扶持资金33,500元。该补贴款系按照新场镇政
策文件《关于鼓励和促进招商引资引税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委[2009]25号)予以落实和补
1-1-250
招股意向书
贴。
注5:2014年2月,根据甬经信技改[2014]19号《关于下达宁波市2014年度重点产业技术
改造项目第一批补助资金的通知》、慈经信技[2014]20号《转发关于下达宁波市2014年度重
点产业技术改造项目第一批补助资金的通知》,公司收到技改补助440,000元,上述补贴2014
年度、2015年度、2016年1-6月分别摊销确认营业外收入40,333.33元、44,000元、22,000元。
注6:2014年9月,根据慈财[2014]226号《关于下达2013年度“机器换人”、“空间换地”
及宁波技改配套补助资金的通知》,公司收到技改补助330,000元,上述补贴2014年度、2015
年度、2016年1-6月分别摊销确认营业外收入11,000元、33,000元、16,500元。
注7: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出具的《情况说明》,上海恒
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11日收到财政扶持资金93,676元。该补贴款系按照新场镇
政策文件《关于鼓励和促进招商引资引税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委[2009]25号)予以落实和
补贴。
注8: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出具的《证明》,上海恒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
年7月15日收到职工职业培训财政补贴资金26,365.00元。该补贴资金系按照上海市浦东新区
财政局、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请办理2013年下半年浦东新区企业
职工职业培训财政补贴的通知》的规定,予以落实和补贴。
注9:2015年2月,根据慈经信技[2014]278号《关于转发下达2014年度重点产业技术改
造项目第三、四、五批补助资金的通知》,公司收到技改补助460,000元,上述补贴2015年度、
2016年1-6月分别摊销确认营业外收入42,166.67元、23,000元。
注10: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出具的《情况说明》,上海
恒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收到财政扶持资金97,000元。该补贴款系按照新场镇政
策文件《关于鼓励和促进招商引资引税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委[2009]25号)予以落实和补
贴。
注11: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出具的《情况说明》,上海
恒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收到财政扶持资金171,000元。该补贴款系按照新场镇政
策文件《关于鼓励和促进招商引资引税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委[2009]25号)予以落实和补
贴。
4、纳税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税种的纳税情况如下:
1-1-251
招股意向书
(1)增值税纳税情况
单位:元
期间 期初余额 本期应交金额 本期已交金额 期末余额
2013 年度 75,790.92 1,536,768.43 1,648,701.24 -36,141.89
2014 年度 -36,141.89 3,737,126.43 2,844,306.98 856,677.56
2015 年度 856,677.56 3,248,775.99 4,197,692.64 -92,239.09
2016 年 1-6 月 -92,239.09 986,668.29 1,808,910.29 -914,481.09
(2)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
单位:元
期间 期初余额 本期应交金额 本期已交金额 期末余额
2013 年度 1,409,279.23 6,386,795.49 4,765,368.16 3,030,706.56
2014 年度 3,030,706.56 4,818,955.31 5,518,157.72 2,331,504.15
2015 年度 2,331,504.15 5,189,835.32 6,504,983.91 1,016,355.56
2016 年 1-6 月 1,016,355.56 3,142,924.38 3,910,217.88 249,062.06
(3)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利润总额 17,248,534.73 31,532,040.77 26,532,968.41 35,230,611.85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
2,587,280.21 4,729,806.12 3,979,945.26 5,284,591.78
税费用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524,972.57 671,120.91 964,659.74 915,986.83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02,831.43 -283,518.52 5,282.72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30,001.90 46,378.55 150,682.90 390,072.17
的影响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251,715.50 -524,841.42 -510,464.00 -452,196.49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
-88,670.11 - - -
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 4,328.64 107,846.44 127,916.15 -
扣亏损的影响
所得税费用 2,806,197.71 5,233,142.03 4,429,221.53 6,143,737.01
(六)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分析及保荐机构对发行
人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意见
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核心客户及主
要产品较为集中的风险、子公司房产租赁的风险、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人力资源成本上升带来的风险、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汇率波动的风险、实
1-1-252
招股意向书
际控制人控制风险、成长性风险、管理风险等,公司已在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进行了分析并完整披露。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空间广阔,发行人自主创新能
力较强、销售体系较健全、生产组织效率较高、原材料供应充足。发行人在所处
领域具有竞争优势,具备坚实的客户群基础,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十三、现金流量分析
(一)现金流量情况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54.95 4,962.67 3,123.91 4,284.2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49.84 -3,642.41 -3,967.78 -9,405.4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55.16 -1,534.66 24.04 5,795.51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65.25 66.35 -29.87 -113.75
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19 -148.04 -849.71 560.59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217.17 2,201.98 2,350.02 3,199.73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9,675.17 39,636.94 41,338.93 40,204.12
收到的税费返还 579.43 981.40 938.01 1,315.6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51.12 339.32 594.63 1,665.6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额 20,605.72 40,957.66 42,871.57 43,185.4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310.54 26,550.86 29,129.49 28,416.5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186.30 6,260.51 6,887.42 6,336.88
支付的各项税费 738.76 1,440.55 1,233.35 1,065.0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15.17 1,743.07 2,497.40 3,082.7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额 18,350.78 35,994.99 39,747.66 38,901.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54.95 4,962.67 3,123.91 4,284.25
净利润 1,444.23 2,629.89 2,210.37 2,908.69
营业收入 18,461.11 37,348.00 37,519.42 40,305.60
营业成本 14,200.58 29,666.08 29,923.42 31,587.37
1-1-253
招股意向书
销售收现比 1.07 1.06 1.10 1.00
注:销售收现比=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
2013 年度至 2016 年 1-6 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 40,204.12
万元、41,338.93 万元、39,636.94 万元和 19,675.17 万元,与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分别为 1.00、1.10、1.06 和 1.07,销售收现能力较强。
2014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123.91 万元,比 2013 年度
减少 1,160.34 万元,减少幅度为 27.08%。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
因是:①公司 2014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比 2013 年末减少 1,031.76 万元,销售回款
情况较好,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 1,134.81 万元;②2014 年
度,公司营业收入有所减少,营业成本同比减少 1,663.95 万元;2014 年末存货
余额比 2013 年末增长 1,329.99 万元;2014 年末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合计比 2013
年末减少 1,037.11 万元,综合导致公司 2014 年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金比 2013 年度增加 712.99 万元;③因工资水平上升,公司 2014 年度支付给职
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 6,887.42 万元,比 2013 年度增加 550.54 万元;④2014
年度,公司外销比例下降 3.04 个百分点,导致收到的税费返还减少 377.67 万元。
2015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4,962.67 万元,高于净利
润,主要是由于本期销售回款情况良好,再加之公司原材料采购付款减少所致。
2016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254.95 万元,高于净
利润,主要是因为本期应收账款余额有所减少,同时,应付账款余额有所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收到往来款项 184.29 108.70 249.43 738.31
收回保证金 25.50 154.33 36.80 452.80
收到的政府补助 109.92 56.55 237.04 446.07
银行存款利息 3.55 10.94 15.27 5.99
其他 27.89 8.80 56.09 22.48
合计 351.15 339.32 594.63 1,665.65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1-1-254
招股意向书
期间费用付现 746.66 1,368.20 1,765.51 2,253.04
支付往来款项 285.06 342.63 450.51 662.23
支付保证金 82.95 25.78 252.00 150.00
其他 0.49 6.46 29.39 17.49
合计 1,115.17 1,743.07 2,497.40 3,082.76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5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3.07
处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 13.49 58.12 2.02 0.96
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 890.20 77.00 422.10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49 948.32 79.02 926.1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963.33 4,590.73 4,046.81 10,331.56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 - - -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63.33 4,590.73 4,046.81 10,331.5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949.84 -3,642.41 -3,967.78 -9,405.42
净额
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9,405.42 万元、
-3,967.78 万元、-3,642.41 万元和-949.84 万元,均为负数,主要是因为:报告期
内公司持续投入进行募投项目建设,同时,公司持续购置新的机器设备,以满足
生产经营需求。
2013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净支出 9,405.42 万元,主要原因是:①本期公司
产品产销两旺,为满足客户需求,公司购置了较多机器设备,发生现金支出
2,184.50 万元;②本期募投项目开工建设,公司投入 8,068.50 万元用于购买土地
及支付工程款。
2014 年度及 2015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净支出分别为 3,967.78 万元和 3,642.41
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支付工程款所致。
2016 年 1-6 月,公司投资活动净支出为 949.84 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支付
1-1-255
招股意向书
购置设备款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收回土地保证金 - 844.20 - 422.10
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46.00 77.00 -
合计 - 890.20 77.00 422.10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4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2,992.20 22,360.45 19,632.67 23,631.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6.10 181.07 230.3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168.29 22,541.52 19,903.07 23,631.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3,773.64 22,576.07 18,350.00 16,69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579.54 1,286.28 1,075.78 814.15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0.28 213.83 453.24 331.3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523.46 24,076.18 19,879.03 17,835.4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55.16 -1,534.66 24.04 5,795.51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795.51万元、24.04万
元、-1,534.66万元和-1,355.16万元。2013年度,公司募投项目开工建设,公司为
购置相关土地及支付工程款支出较大,新增借款较多,筹资活动净现金流大额为
正。2014年度,随着募投项目建设持续投入,公司借款有所增加,因利息支出金
额较大,筹资活动净现金流保持平衡。2015年度及2016年1-6月,随着经营积累
增加,公司银行借款有所减少,因利息支出金额较大,筹资活动净现金流为负。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收回保证金 176.10 181.07 230.39 -
合计 176.10 181.07 230.39 -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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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支付筹资保证金 151.41 176.10 181.07 230.39
支付上市服务费 18.87 37.74 272.17 100.94
合计 170.28 213.83 453.24 331.34
(二)资本性支出情况及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公司的资本性支出主要为厂房改建支出、购买机器设备支出以及新项目建设
资金投入,2013 年度至 2016 年 1-6 月,资本性支出分别为 10,331.56 万元、4,046.81
万元、4,590.73 万元和 963.33 万元。2013 年度,资本性支出金额较大,主要是
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开工建设,购买土地及支付工程款金额较大。
公司新增固定资产投入推动了主营业务的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资本性支出
导致的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不会对公司的稳健经营造成影响。
(三)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要量
公司未来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支
出27,062万元。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以自
有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有关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
股意向书“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之“一、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十四、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规模稳步增长,财务状况良好,主营业务突出,盈利能力
较强,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公司整体盈利规模逐年稳步提升,主营业务毛利率维
持在较高水平。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电、LED、洁具、医疗等领域,市场前景广阔。公司
已经具备了领先的技术优势,并且在家电、LED、医疗、洁具等领域具备了良好
的市场基础,积累了一批忠实、优质的客户,公司将通过技术开发,不断推出适
销对路的新产品,继续在家电领域保持市场领先地位,使盈利规模稳步提高。
(一)财务状况趋势
1、资产状况趋势
募集资金到位以后,公司资产规模将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同时,随着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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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预计今后几年公司的固定资产规模将保持较快速度的增
长,固定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的比重将会上升,公司产能增加,盈利能力进一步
提升。
2、负债状况趋势
募集资金到位以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显著降低、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将显
著提高,资产结构将进一步得以改善。
3、股东权益趋势
公司近年来业务发展很快,自有资金已不能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拟通
过公开发行股票以募集资金的形式扩大公司的规模和实力。募集资金到位后,公
司股东权益规模将明显增大。
(二)盈利能力未来趋势
基于公司在行业、技术等方面确立的竞争优势,公司有能力应对未来市场的
竞争,已具备了稳定的盈利能力,具体分析如下:
1、外部市场环境为公司未来盈利能力持续增长提供了重要支撑
随着国民收入日益增长,消费者对产品的需求在品种、数量方面逐渐扩大,
对品质要求逐渐提高,家用电器、电子消费品等行业需求旺盛,为相关制造业的
产能消化提供了条件。塑料制品行业位于各制造产业链的中间环节,同样受益于
国内旺盛的需求,行业得到了持续发展。
模具作为“制造业之母”,从世界范围看,模具市场总体上供不应求,市场
需求量持续增长。我国《模具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指出:“模具总销售额
至2015年达到1,800亿元左右,国内市场国产模具自配率达到85%以上,中高档模
具的比例达到40%以上。”为支持模具制造行业的发展,政府在金融、税收、技
改等方面将给予全方位支持。
良好的政策背景与行业发展前景,使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有更好的环境支持,
有利于公司保持持续和稳定的增长。
2、扩大产能、增强市场开拓能力是未来业绩增长的根本保障
公司凭借过硬的技术、良好的信誉,从小到大,逐步成长壮大为家电模具行
业的领先者,行业地位逐步提高。公司客户关系稳定,松下、SEB、东芝等家电
行业的龙头企业都与公司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同时,凭借模具开发、注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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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先进技术,公司成功地开拓了LED、洁具、高端医用耗材市场,与杭芝机电有限
公司、东芝照明(昆山)有限公司、上海科勒电子有限公司、瑞奇外科器械(北
京)有限公司等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随着公司未来募投项目的投产,能
够承接上述客户更多的订单,并将有能力开发更多新客户,公司的产品结构将进
一步丰富,创造稳定的收入来源。
3、建立研发中心,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模具研发中心项目”完成后,将进一步整合现有
的研发资源和技术力量,进行精密模具和注塑产品研发的软硬件系统改造,将建
立完善的新产品开发系统,实现产品设计模块化、标准化、系列化和数字化,实
现产品开发流程管理电子化,提高产品设计水平;依靠科技创新机制,培养和壮
大公司的科技人才队伍,并在时机成熟的时候实现将研究成果产品化,提升企业
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盈利能力。
十五、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
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发行人于 2016 年 1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2016 年 1 月 19 日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就本次发
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即期回报摊薄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
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财务指标计算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1)本次发行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前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
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
准;
(2)本次发行数量预计为 2,375 万股;
(3)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预计为 11,000 万元;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
1-1-259
招股意向书
核准的实际发行完成情况为准;
(4)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
发生重大变化;
(5)2015 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655.14 万元。
假设 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较 2015 年度持平、增长 10%
和增长 20%;
(6)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
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以上假设及关于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情况仅用于测算本次发
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经营情况及趋
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
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 2016 年度不同净利润增长假设条件下本次
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情形一: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 2015 年度持平。
2015.12.31 2016.12.31/2016 年度
项目
/2015 年度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7,125.00 7,125.00 9,50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2,655.14 2,655.14 2,655.1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万元) 20,618.13 23,273.27 34,273.2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7 0.37 0.3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68% 12.10% 10.75%
情形二: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 2015 年度增长 10%。
2015.12.31 2016.12.31/2016 年度
项目
/2015 年度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7,125.00 7,125.00 9,50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2,655.14 2,920.65 2,920.6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万元) 20,618.13 23,538.78 34,538.7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7 0.41 0.38
1-1-260
招股意向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68% 13.23% 11.76%
情形三: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 2015 年度增长 20%。
2015.12.31 2016.12.31/2016 年度
项目
/2015 年度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7,125.00 7,125.00 9,50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2,655.14 3,186.17 3,186.1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万元) 20,618.13 23,804.30 34,804.3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7 0.45 0.4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68% 14.34% 12.76%
注:①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本期现金分红+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次发行融资额;
②本次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
③本次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本次
新增发行股份数*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④本次发行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本期现金分红*分红月份次月至
年末的月份数/12);
⑤本次发行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本期现金分红*分红月份次月至
年末的月份数/12+本次发行融资额*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3、关于测算的说明
(1)公司对 2016 年度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
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
责任;
(2)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
况等的影响;
(3)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完成时间及募集资金金额仅为估计值,最
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实际发行完成时间及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为准;
(4)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
1-1-261
招股意向书
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二)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
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按轻重缓急依次用于“新建年产300
套精密注塑模具和年产4,500吨精密塑件产品项目”、“模具研发中心项目”及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关于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以及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
等方面的储备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的分析。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公司现有业务基础上,遵循行业特点、发展规律
及发展前景,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制定的。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后,公司产品产能和产品档次将进一步提升,以满足市场快速发展和变化的需求。
公司设备和技术水平更为提高,公司的成长性和自主创新能力大幅度增强,有助
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公司现有业务将能够有力保障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目前的品牌知名度、先进工艺技术、精细化的管理经
验和良好的客户基础等都是在现有业务的拓展中稳步积累起来的,为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打好了坚实的基础。
(三)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考虑上述情况,公司将采取多
种措施以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增强公司的持续回报能力。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
公司是国内精密模具、精密塑料零部件的专业制造商,主要从事家电、LED 灯
具、工业部件、卫生洁具、医疗器械部件等精密塑料模具的研发、设计、制造、
注塑成型及部件组装,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模具设计、注塑成型塑料零部件及产品
组装的高品质综合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紧抓行业发展的市场机遇,依靠设计、生产的技术创新,成
功实现了模具产业链的延伸,公司规模逐步扩大。公司已获得松下、SEB、东芝、
GF、科勒、大金、海尔等国际知名企业的认可,成为其精密塑料模具及注塑成
型产品的专业供应商,在精密塑料制品行业内具有较强的综合竞争力。
关于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的具体信息,请参见本招股意向
1-1-262
招股意向书
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以及本节的阐述与分析。
2、公司现有业务板块主要风险
关于公司现有业务板块的主要风险因素,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
险因素”。
3、提升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1)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品牌效应,拓展优质客户资源
公司自成立以来,承接了大量高复杂、高精密的模具设计制造业务,在不断
挑战设计、加工难度的同时,创造了公司良好的品牌效应,在下游客户群中形成
了较有竞争力的口碑,公司已经成为松下、SEB、东芝等全球知名企业倍受信赖
的合作伙伴。后续,公司将在保持与核心大客户长期稳定合作的同时,进一步增
强与其他大型企业的沟通和交流,接受更多意向企业的考察与论证,在技术与管
理上与世界500强企业对接,提高沟通效率和合作结果,不断开发市场资源,接
受新的客户与订单。随着模具下游各行业的发展,公司良好的品牌效应和优质的
客户资源将为公司后续的业绩增长提供保障。
(2)进一步提升技术及研发水平,提高公司制造装备的先进性,利用丰富
的运营经验,提升公司的成本优势及毛利空间
公司从事精密塑料模具及塑料零部件产业的时间较长,经过多年的技术开发
和实践积累,掌握了精密塑料模具研发、设计、制造、修复及注塑成型的核心技
术。公司将通过实践探索,进一步掌握更多专利及非专利技术,提高经济效益和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拥有模具及注塑成型产品生产的高端设备,并且根据自身生产条件和设
计能力,兼顾客户产品需求,向国内外领先设备供应商定制专业设备,从而使得
公司购入的所有设备都能满足先进工艺技术的要求,并能在最短时间内完成调试
工作进入量产。符合公司生产要求的先进加工设备为制造高精度、高品质的产品
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公司的管理层经验丰富、业务精湛。公司在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主要
经营环节的管理人员都拥有多年模具和注塑行业相关经验,管理层对行业的发展
趋势具有良好的专业判断能力。后续,在公司经营过程中,管理层将引领企业有
效把握行业发展方向,紧跟市场步伐,抓住市场机遇,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运营效
率。同时,公司将通过卓越有效的管理,使得资金流、物流、信息流在企业内部
1-1-263
招股意向书
能够得到集中统一控制,进一步提升决策速度和执行效率,提高公司的成本优势
和毛利空间。
(3)保证募集资金有效合理使用,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
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
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
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
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
金使用风险。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
合产业发展趋势和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公司抓紧进
行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期工作,统筹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力争缩短项目建设
期,实现本次募投项目的早日投产和投入使用。
(4)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根据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和公司制定的首发上市
后分红规划,公司利润分配将非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同时保持连续性、
稳定性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章程(草案)》详细载明了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利
润分配的形式、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各期现金分红最低
比例等;明确规定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
与程序,以及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调整利润分配
政策的决策机制与程序,并规定了具体措施保障决策机制与过程会充分考虑独立
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公司制定的首发上市后分红规划载明了公司上市后三年的股利分配计划,以
及制定股利分配计划考虑的因素,明确规定了现金分红的最低比例等。
通过公司章程的修订以及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拟定,公司进一步明确了《公
司章程》中关于股利分配原则的条款,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
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便于股东对公司
1-1-264
招股意向书
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通过制定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建立对投资者持续、
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
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
规划,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
股东的回报。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
填补措施的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公司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5、如果后续公司拟提出股权激励方案,则承诺其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分析较为合理,拟采取
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作出的承诺事项符合《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
件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
十六、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为: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
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1-1-265
招股意向书
3、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
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
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5、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
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6、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7、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
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8、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
资本的25%。
9、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二)报告期内公司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根据 2015 年 3 月 10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从可供分
配利润中提取 500 万元向股东分红,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70 元(含税)。截
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次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发行前未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由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
股比例共享。
(四)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1、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1)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股利分配政策,股东依照
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
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
金或者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
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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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公司的利润分配总体形式: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
股利,并且在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
润分配。
(3)公司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
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
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
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
分配利润的 20%。
此外,针对现金分红占当次利润分配总额之比例,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
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确定差异化的现金
分红比例: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前文所述之“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4)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若公司快速成长或者公司具备每股净资产
摊薄的真实合理因素,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
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的公积金
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者转增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
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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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
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分红。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
方案及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
的未分配利润应用于发展公司主营业务。
(6)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的
派发事项。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
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在上述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制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计
划。
(7)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公司应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
如果变更股利分配政策,必须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将根据自身
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定或调
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但公司保证现行及未来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不得违反以下
原则: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五)发行人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具体计划
为了明确本次发行后对新老股东分红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草案)》
中关于股利分配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的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公司股
东对具体分配政策进行监督,本公司制定了首发上市后分红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1、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制定时考虑的因素
公司未来具体股利分配计划的制定着眼于公司现阶段经营和未来可持续发
展,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目的,综合分析并充分考虑以下重
要因素:
(1)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
公司自身经营业绩良好,自设立以来持续盈利。公司将根据当年实际经营情
况制定相对持续和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
(2)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
公司目前正处在快速发展阶段。公司将充分考虑目前所处发展阶段的影响因
素,使股利分配政策能够满足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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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3)股东要求和意愿
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还将充分考虑各股东的要求和意愿,既重视对投资者的
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投资者对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期望。
(4)现金流量状况
稳定的现金流状况将对公司未来继续实施积极的现金分红政策提供有力的
保证。公司将根据当年的实际现金流情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的基础上,
确定具体的分红方案。
(5)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
公司现有融资渠道主要以银行贷款为主;公司上市后,还可以通过证券市场
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公司债券等方式进行融资。公司在确定股利分配
政策时,将全面考虑来自各种融资渠道的资金规模和成本高低,使股利分配政策
与公司合理的资本结构、资本成本相适应。
(6)本次发行融资的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获得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在确保募集资金取得良好投资
效益和使用效率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股利分配政策。
2、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未来具体股利分配计划应根据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未来经营发展规划
及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结合融资环境及成本的分析,在综合考虑公司
现金流状况、目前及未来盈利情况、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带
来的投资需求等因素后制订,应兼具股利政策的稳定性和实施的可行性。
同时,公司未来具体股利分配计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要求和意愿,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以现金分红为主要形式
向投资者提供回报。
3、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
公司遵循相对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在此原则下,公司董事会应根据股东大
会制定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未来盈利和现金流预测情况,每三年制定
或修订一次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并对公司即时生效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
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同时,公司董事会在经营环境或公司
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下,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具体股利分配计划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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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必要的调整方案。未来具体股利分配计划的制订或调整仍需注重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意见,由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
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并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4、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具体计划
上市后三年是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时期,公司的持续发展需要股东的大
力支持,因此公司将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注重股东回报。公司上市后三年(包
括上市当年),将继续扩大现有优势产品的生产规模、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积
极寻求产业并购机会,董事会认为上市后三年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公司计划
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若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
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对
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及补充日常运营资金,逐步扩大经营规模,优化财
务结构,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目标,
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十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
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供应商、客户的构成,税收
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目前业
务规模继续保持稳定,在手订单充足,经营业绩整体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
基于2016年1-6月已实现的经营业绩、已签订订单等情况,并考虑近期宏观
经济形势,预计公司2016年1-9月营业收入及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项目 增幅(%)
(预测值)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8,256.23 4.28 27,097.5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48.82 15.26 1,951.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2,244.36 24.43 1,803.78
股东的净利润
此外,对于2016年度全年公司经营情况,基于对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变动趋
势的判断以及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的分析,预计2016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将保持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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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定,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业绩指标较2015年度无大幅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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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一)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及投资项目
为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公开发行
不超过 2,375 万股 A 股,募集资金将用于“新建年产 300 套精密注塑模具和年产
4,500 吨精密塑件产品项目”、“模具研发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本公司负责实施,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
发展战略。本次募集资金拟按轻重缓急用于以下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
投资总额
项目名称 (万元) 额(万元)
(万元)
第一年 第二年
新建年产 300 套精密注塑
模具和年产 4,500 吨精密塑 24,479 11,622 12,857
件产品项目 10,881.81
模具研发中心项目 2,583 887 1,696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6,000 6,000
合 计 33,062 18,509 14,553
本公司拟募集资金 33,062 万元,若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不能满
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本公司将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解决。
在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以自
有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该部分
自有资金。
公司已经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募集资金将存
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
(二)投资项目履行的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 环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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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新建年产 300 套精密注塑模具和年产
甬发改备[2013]11 号 甬环建表[2013]22 号
4,500 吨精密塑件产品项目
模具研发中心项目 甬发改备[2013]12 号 甬环建表[2013]21 号
二、募集资金的可行性及与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
关系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1、国家相关政策规划大力支持,使募投项目实施具备政策基础
模具是工业生产的基础工艺装备,被称为“工业之母”。大约有75%的粗加
工工业产品零件、50%的精加工零件由模具成型,塑料制品绝大部分由模具成型。
没有高水平的模具,也就没有高质量的工业产品。模具具体涉及机械、汽车、轻
工、电子、化工、冶金、建材等各个行业,电子、汽车、电机、电器、仪器、仪
表、家电等产品的零件都要依靠模具成型,应用范围十分广泛,例如约90%的汽
车内外饰塑料零件、70%的家电零部件是通过模具生产的(数据来源:《中国模
具工业年鉴》(2012版))。近10年来,中国模具工业一直以每年两位数的增长速
度快速发展,我国模具工业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模具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2009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家装备制造业调
整和振兴规划”、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版)等文件
都将模具工业列入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中国模具工业协会专门编制并
颁布了《模具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为行业发展提供指导。国家还出台了一
系列鼓励和扶持政策,重点发展模具工业,(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
技术”之“二、行业基本情况”之“(一)行业管理情况”之“2、行业主要政策”
和“3、行业发展规划”)。上述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的扶持与指导,为募集资金
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政策基础。
2、模具相关塑料产品市场前景广阔,为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提供良好条

精密塑料模具应用领域主要有:家用电器、笔记本电脑、高端医疗器械、汽
车零部件、电子零件、IT、微型马达、连接器、管接头、洁具和装饰等。塑料模
具成型下游产品的需求快速增长、塑料成型工艺不断改进,使精密塑料模具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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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型产品的需求不断加大。2010年我国人均塑料消费量约为46千克,仅为发达国家
的1/3,存在较大差距,塑料制品市场需求存在巨大市场空间(数据来源:中国
模具工业年鉴(2012))。
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国家统计局数据
公司主要产品应用于家电终端产品、节能照明类产品及各类工业用结构件
等,这些终端产品保持旺盛需求,促进相关模具及成型产品需求增长,市场空间
巨大。2013年,全国家用电器行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生产、销售和出口平稳增
长,效益明显好于历史同期:家电行业产销率96.3%;累计出口交货值3,200.10
亿元,累计同比增长6.3%;主营业务收入12,843亿元,累计同比增长14.2%。(数
据来源:《中国模具信息》,2014年,第2期。)
根据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综合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4年全年完成利税总额
1407.3亿元,利润总额931.6亿元,分别比去年增长19.5%和18.4%。家电业2014
年主营业务收入1.41万亿元,增幅达到10%。2014年家电业出口额581亿美元,增
幅5.2%,其中大家电出口额231亿美元,小家电出口额259亿美元,零部件出口额
91亿美元。其中,厨卫及小家电市场增长稳健,而与健康息息相关的两净产品—
—空气净化器、净水设备,2014年市场更加呈旺盛态势。奥维云网(AVC)数据
显示,空气净化器(含车载产品)2014年销量为760万台,同比增长95.4%,零售
额151亿元,同比增长94.8%。(数据来源:《中国家电协会发布家电业2014年度运
行数据》,http://news.xinhuanet.com/tech/2015-02/07/c_127467663.htm)。空气净化
器预计未来3-5年保持50%以上的快速增长,2020年市场规模预计900多亿元。(数
据来源:国信证券,《家电行业2015年投资策略》)
公司下游主要相关家电产品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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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数据来源:同花顺 iFinD
数据来源:中国家电网
数据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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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综上,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塑料制品在工业及家用等领域的应用快速增加,
促使精密塑料模具及注塑成型产品的需求大幅增加。随着我国模具设计和制造水
平的稳步提高,进一步开拓了国外模具市场,精密塑料模具及成型产品在国内外
都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提供了良好条件。
3、良好的品牌效应和优质的客户资源,为本次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提供保

公司自成立以来,承接了大量高复杂、高精密的模具设计制造业务,在不断
挑战设计、加工难度的同时,创造了公司的品牌效应,在下游客户群中形成了良
好的口碑,公司已经成为松下、SEB、东芝、科勒、大金、海尔等全球知名企业
倍受信赖的合作伙伴。公司在保持与核心大客户长期稳定合作的同时,也与其他
大型企业保持沟通交流,接受意向企业的考察与论证,在技术与管理上与世界500
强企业对接,提高沟通效率和合作结果,不断开发市场资源,接受新的客户与订
单。随着模具下游各行业的发展,公司良好的品牌效应和优质的客户资源将为本
次募投项目产能消化提供保障。
4、强大的技术水平、精良的制造装备和丰富的运营经验,确保本次募投项
目能够顺利实施
公司从事精密塑料模具及塑料零部件产业的时间较长,经过多年的技术开发
和实践积累,掌握了精密塑料模具研发、设计、制造、修复及注塑成型的核心技
术。公司的创新能力较强,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已获得4项发明专利、9项实用新
型专利和14项外观设计专利;同时,公司还通过实践探索,掌握了一系列非专利
技术,提高了经济效益和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拥有模具及注塑成型产品生产的高端设备,并且根据自身生产条件和设
计能力,兼顾客户产品需求,向国内外领先设备供应商定制专业设备,从而使得
公司购入的所有设备都能满足先进工艺技术的要求,并能在最短时间内完成调试
工作进入量产。符合公司生产要求的先进加工设备为制造高精度、高品质的产品
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公司的管理层经验丰富、业务精湛。公司在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主要
经营环节的管理人员都拥有多年模具和注塑行业相关经验,管理层对行业的发展
趋势具有良好的专业判断能力。在公司经营过程中,管理层引领企业有效把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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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业发展方向,紧跟市场步伐,抓住市场机遇,并最终取得优秀的经营业绩。同时,
公司通过卓越有效的管理,资金流、物流、信息流在企业内部能够得到集中统一
控制,决策速度和执行效率大大提高。
上述优秀的软件、硬件条件,能够确保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现有模具及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制
造和服务进行,是公司在保持高水平精密塑料模具及注塑成型制造的同时,加大
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不断提高精密塑料模具设计、制造水平,拓展精密塑料模
具及注塑成型应用领域的投资建设。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及技
术的关系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与现有业务及技术的关系
本项目将扩大公司模具和注塑成型产品的产能和产
品档次,以满足市场快速发展和变化的需求。本项
目将使用精密模具数字化设计工艺、精密模具选材
工艺、模具精密加工工艺、精密注塑成型工艺等先
新建年产 300 套精密注塑模具
进技术,是公司现有模具设计技术(设计信息化、
1 和年产 4,500 吨精密塑件产品
设计规范化、模块化、协同化、验证模拟化等)、制
项目
造技术(高精度、低表面粗糙度、长使用寿命和一
模多型腔技术等)和注塑成型工艺技术(模温控制
技术、双色注塑技术、自动化技术等)的综合运用
与提升,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
本项目将新建实验建筑、采购先进的研发和检测设
备、引进高素质技术人才等,整合公司现有研发资
源和研发技术力量,主要进行精密模具设计、制造
的研究和精密成型产品的研究,通过软、硬件系统
的技术改造与升级,建立和完善新产品的开发系统;
实现新产品设计模块化、标准化、系列化和数字化;
2 模具研发中心项目
实现新产品开发流程管理的系统化,提高产品设计
水平;通过自主研发途径加大国内外知识产权申报
及保护力度,形成具有整套、系列的自主知识产权;
增加新产品研制和试生产的设备,组建新产品试制
车间,以此提高现有产品的研发水平和加快产品的
研发速度,增强企业在同行中的竞争能力。
公司因主营业务产销规模扩大、人力成本上升、研
发投入加大等,经营性现金流流出增加,补充流动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资金到位后,将有效缓解公司营运资金紧张的局面,
有利于公司的进一步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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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新建年产300套精密注塑模具和年产4,500吨精密塑件产品项目
1、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模具产能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模具行业快速发展,模具市场前景广阔
模具是工业生产的基础工艺装备,广泛应用于机械、汽车、轻工、电子、化
工、冶金、建材等各个行业,受益于下游工业的发展以及政府各项扶持政策,进
入 21 世纪以来我国模具行业一直以超过 10%增长率保持高速增长,2015 年主营
业务收入 2000 万以上规模的模具企业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581.7 亿元(含模具
制品),同比增长 7.91%。未来,工业现代化和消费结构的升级仍是我国发展的
主题,随着工业和消费的发展及政府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模具市场仍会取得长
足的发展,发行人需要提升装备水平和生产能力,在快速成长的市场里保持先进
的竞争能力、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
(2)发行人需新增产能,将品牌优势和客户资源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
发行人自进入松下、SEB、东芝等全球知名企业供货体系以来,与上述客户
保持了稳定、紧密的合作。松下、SEB、东芝等集团内部企业成员众多,产品种
类丰富,模具需求量大,发行人如产能提升,可以借助已进入上述企业供货体系
的优势和之前的合作基础,争取更多的订单份额。此外,发行人在与上述世界
500 强企业合作的过程中,在市场中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和口碑,产能的提升也有
利于发行人利用品牌和口碑优势争取更多的新客户。
(3)发行人需要升级生产装备,以保持精密模具竞争优势
随着下游工业的升级,模具行业向高精密、大体积、多型腔、长寿命的精密
模具方向发展,目前发行人的模具加工设备已无法全部满足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
更加个性化的要求,因此需要提升精密模具加工设备的装备水平。本次募投项目
设备选型考虑了发行人新增产能技术升级上的因素,包括高端设备的自动化、智
能化、高精密、节能环保(耗电量降低、噪音降低等)等性能。更加高端的模具
设备,为发行人生产高精密模具提供了必要条件,保持发行人精密模具开发的竞
争能力。
(4)发行人 2015 年模具产能利用率恢复至较高水平,目前在手订单充足,
需要增加产能应对新的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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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 2012 年和 2013 年模具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91.33%和 98.22%,2014 年
受阶段性因素影响模具产能利用率下降至 58.22%,2015 年因阶段性因素消除和
客户需求上升,模具产能利用率恢复至 85.33%。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已经在手且计划于 2016 年度组织生产的模
具订单合计 185 套。2016 年度随着生产的开展,发行人仍将继续承接更多的订
单。
2012-2015 年,发行人模具产能利用情况除 2014 年受阶段性因素影响下降
外,整体产能利用相对充分,再结合发行人目前在手订单充足的情况,将来为了
应对新的增量订单有新增模具产能的必要性。
(5)发行人新开拓汽车零部件等市场领域,需提升产能增强订单承接能力
发行人在保持其模具在家电领域竞争优势的同时,逐步将其模具产品拓展至
汽车零部件和室内种植机等模具需求量较大的市场领域。
在汽车零部件市场领域,发行人在通过汽车零部件配套体系准入门槛的
ISO/TS 16949 体系认证后,开始与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日本爱信集团、德国埃贝
赫集团(通过其供应商宁波鑫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进行交易,后续拟直接合作)
等公司开始了发动机支架、油箱盖、汽车门把手、汽车天窗、汽车加热器等产品
模具的合作。汽车零部件整体市场容量大,发行人有较大的市场开拓空间,但是
汽车生产厂商或者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一般模具订单需求量较大,因此模具供应商
的订单承接能力和生产响应速度也是其选择供应商的重要考量指标。发行人如要
在汽车零配件领域取得更多的市场份额,有必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产能。
在室内种植机领域,发行人也已与杭州宅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展开了全面的合
作。
此外,发行人拥有医疗器械和 IT 配件领域模具的生产经验和技术,如本次
募投项目新增模具 300 套/年产能完成建设,发行人可在目前市场拓展的基础上,
根据市场发展需要进一步将市场领域拓展至上述领域,增强综合盈利能力。
综上,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模具产能是从行业发展前景、自身的技术优
势和客户资源优势、历史模具产能利用情况和现有订单情况以及未来的市场开拓
计划等方面考虑,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2、项目投资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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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本项目是公司扩大生产精密模具及精密塑料件项目,募集资金为 24,479 万
元,其中建设投资 23,072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部分 1,407 万元,具体投资概算如
下:
序号 工程费用 投资金额(万元) 占总投资比例(%) 备注
1 建设投资 23,072.00 94.25
1.1 建筑工程 6,945.00 28.37
其 中 外 汇
1.2 设备购置及安装 10,670.00 43.59
963.00 万美元
1.3 征地费 3,800.00 15.52
1.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877.00 3.58
1.5 预备费 780.00 3.19
2 铺底流动资金 1,407.00 5.75
合计 24,479.00 100.00
3、项目所需时间周期和时间进度
公司对该项目采取总体规划、分阶段实施的策略,项目建设期为 18 个月(含
前期规划与筹备时间),公司已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并设立项目办公室具体负责
该项目的建设实施与管理。项目已完成前期考察论证、项目选址、项目可行性研
究报告编制、编订实施计划、技术引进、工艺设计及工程施工等工作。
年度 1
序号
季度 1 2 3 4 1 2 3 4
1 项目立项、编制可研报告及审批
2 初步设计
3 设备考察、商务谈判、设备订货
4 施工图设计
5 工程施工
6 样机鉴定、设备安装调试
7 人员培训
8 竣工投产
4、项目的环保情况
根据项目生产工艺,本项目可能产生的污染物及主要治理措施为:
废水:生活废水和产品切削中的冷却液废水。职工生活废水可通过采用地埋
式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注塑过程中排出的有害气体。注塑过程中的废气都采取集中通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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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后高空无害化稀释排放的方法。其工艺过程如下:废气—顶部和周边吸气罩—无
害化处理—引风机—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用于环境保护的投资估算约为 120 万元。
5、项目的选址、占用土地情况
本项目规划用地位于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公司已获得相关土地使用权,
面积为 56,277m2(约 84.4 亩),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慈国用(2016)第 1817190 号。
(二)模具研发中心项目
1、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建设投资为 2,583 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序号 工程费用 投资金额(万元) 占总投资比例(%)
1 建筑工程 537 20.79
2 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 1,341 51.92
3 征地费用 350 13.55
4 其他费用 272 10.53
5 预备费 83 3.21
合计 2,583 100.00
2、项目所需时间周期和时间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 18 个月。公司对于整个项目采取总体规划、分阶段实施的策
略,通过设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管理。本项目已完成项目前期
的考察论证、项目选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审批、设计及工程施工等工作。
年度 1
序号
季度 1 2 3 4 1 2 3 4
1 项目立项、编制可研报告及审批
2 初步设计
3 设备考察、商务谈判、设备订货
4 施工图设计
5 工程施工
6 样机鉴定、设备安装调试
7 人员培训
8 竣工
3、项目的环保情况
1-1-281
招股意向书
本项目主要为研发、试制、测试,不会产生对环境有影响的“三废”污染。
4、项目的选址、占用土地情况
本项目将落户于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高科技园区)。新厂区规划用地面
积 56,277m2(约 84.4 亩),其中有 4,500m2(约 6.75 亩)将用于研发中心项目。
公司已获得相关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慈国用(2016)第 1817190 号。
(三)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情况
由于公司发展需要,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自有资金和项目贷款已
先行投入 17,239.68 万元用于上述新建年产 300 套精密注塑模具和年产 4,500 吨
精密塑件产品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其中土地相关费用(含相关税金及保证金)
4,523.48 万元。
(四)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保持稳定增长,生产规模不断扩大。2011 年度至
2013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7,936.11 万元、32,434.09 万元和 40,305.60 万元,
同比增长 16.10%、24.27%。随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产,公司的产
销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存货、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也将相应增大,同
时公司对高技术人才的需求加大,人力成本大幅上升,从而给公司的营运资金需
求带来一定的压力。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存货周转情况虽然保持稳定,但均低
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同时由于公司新业务拓展,垫付前期市场研究、开发成本,新产品生产、销
售增加了采购、生产、销售费用,使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延长了公司的
营运周期。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位后,将有效缓解公司营运资金紧张的局面,有利
于公司的进一步持续健康发展。
2、补充流动资金测算
根据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流动资金的需求量假定以公司 2013 年度的营
运资金周转效率进行测算,扣除公司自有资金后,拟补充流动资金 6,000 万元。
具体测算如下:
1-1-282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12.31/2013 年度
平均存货余额 5,558.88
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8,300.76
平均预付款项余额 530.52
平均应付账款余额 5,323.04
平均预收款项余额 263.92
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4.47
营业收入 40,305.60
营业成本 31,587.37
销售利润率 7.68%
其他科目
注1
平均收入增长率 20.19%
注2
公司预计收入 48,443.30
注3
公司营运资金需求量 10,002.86
注 1:报告期内收入算术平均增长率。
注 2:预计收入=2013 年收入*(1+平均收入增长率)
注 3: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测算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流动资金贷款管理
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10 年第 1 号)为依据,测算的财务数据取自公
司《审计报告》。
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
/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其中: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
+预付款项周转天数-预收款项周转天数)
周转天数=360/周转次数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预收款项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预收款项余额
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预付款项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预付款项余额
应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应付账款余额
3、对发行人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可依据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将流动资金
用于扩大生产、技术研发、市场开拓等方面,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同
时将有效降低公司的负债规模、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降低
公司的营运风险。
1-1-283
招股意向书
四、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可行性分析意见
2013 年 4 月 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投向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新建年产 300 套精密注塑模具和年产 4,500 吨精密塑件产
品项目”、“模具研发中心项目”;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新增募集资金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
经过审慎分析和论证,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的生
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具备较好的实施可行性,
具体如下:
报告期内,除 2014 年公司模具产能利用率有所降低外,其余年度公司模具
及注塑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较高,由于国家政策支持、下游应用市场容量巨大、
公司客户资源及技术优势、公司积极开拓新老客户订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一
步提升公司研发、生产技术水平等原因,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扩大现有
经营规模,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提升公司品牌
形象,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也将得到较大增长,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抗
风险能力。因此公司模具资金投资项目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具体参见本节“二、
募集资金的可行性及与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全部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进行,通过实施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公司现有产能将有所扩大,有利于扩展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为更多下游
产品进行精密模具及注塑产品的开发和生产;研发中心项目以进一步增强公司主
营业务竞争力为目的,吸引优秀研发人员,可以更好地服务于不同客户终端产品
对应精密模具及注塑产品相关业务的发展,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有效的技术保
障。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公司主营业务情况提出,与现有生产经营规
模相适应。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投资总额为 33,062 万元,通过实施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目前公司处
于发展期,资产规模较小,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资产总额 44,983.77 万
元,负债总额 22,638.47 万元,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在较大差距,无法完全依靠
自有资金或债务融资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通过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
1-1-284
招股意向书
金实施投资项目后,预计每年新增销售收入约 30,300 万元,新增税后利润约 4,262
万元,并将大幅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显著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偿债能力,
有利于解决公司发展的资金瓶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对财务状况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与公司现有财务状况相适应。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以公司现有产品、技术、市场、管理为基础,实
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进一步发挥公司在精密模具及注塑业务在设计、开发、制
造、服务等方面的核心竞争优势,是公司围绕现有主营业务进行的扩张和升级,
旨在通过引进先进的制造设备、吸引人才、提高研发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制造
水平、研发实力和市场拓展能力,不会改变公司的主营业务和经营模式,与公司
现有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
1-1-285
招股意向书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本节重大合同指公司目前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交易金额超过发行人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利润的10%(约300万元)的合同,或者交易金额虽
未超过300万元,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
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正在履行的重要合同主要有:
(一)销售合同
公司与主要客户签订了长期合作的框架合同,对双方的合作关系、权利义务
等做了基本的规定。基于上述框架合同的约定,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与主要客
户的交易以小金额的经常性销售订单为主,无重大的销售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与主要客户签订的框架合同包括与SEB
ASIA LTD.签订的《SUPPLY AGREEMENT》,与松下电化住宅设备机器(杭州)
有限公司签订的《基本交易合同书》,与杭州松下住宅电器设备(出口加工区)
有限公司签订的《基本交易合同书》,与杭芝机电有限公司签订的《交易基本合
同书》,与西禄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签订的《交易基本合同书》,与日本西禄香
港有限公司签订的《交易基本合同》,与日本西禄株式会社签订的《交易基本合
同》,与宁波鑫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签订的《基本交易合同书》,与杭州宅耕农
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基本交易合同书》,与安徽康佳绿色照明技术有限公司
签订的《贸易基本合同》;子公司深圳横河与东芝家用电器制造(深圳)有限公
司签订的《交易合同书》,与松下万宝(广州)电熨斗有限公司签订的《交易
合同书》;子公司上海恒澎与上海科勒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采购协议》;子
公司杭州横松与松下电化住宅设备机器(杭州)有限公司签订的《基本交易合同
书》,与杭州松下住宅电器设备(出口加工区)有限公司签订的《基本交易合同
书》。
(二)采购合同
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签订了长期合作的框架合同,对双方的合作关系、权利义
1-1-286
招股意向书
务等做了基本的规定。基于上述框架合同的约定,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与主要
供应商的交易以小金额的经常性采购订单为主,无重大的采购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签订的框架合同包括与杭州三
兆化工有限公司签订的《基本交易合同书》,与西禄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签订
的《基本交易合同书》,与松下采购(中国)有限公司签订的《备忘录》,与杭州
越凯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签订的《基本交易合同书》,与东明机电(深圳)有限公
司签订的《基本交易合同书》,与莱尼电气线缆(中国)有限公司签订的《采购
基本合同》,与捷和电机制品(深圳)有限公司签订的《基本交易合同书》,与上
海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签订的《基本买卖合同》,与余姚市星光塑化实业有限公
司签订的《基本交易合同书》,与丹阳新华美塑料有限公司签订的《基本交易合
同书》,与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基本交易合同书》,与香港西恩
姆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的《基本交易合同书》,与宁波联合燕华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签订的《基本交易合同书》,与益丰五金塑胶(深圳)有限公司签订的《基本
交易合同书》;子公司上海恒澎与上海金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基本交易
合同书》,与江苏金发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的《基本交易合同书》;子公司深
圳横河与沃达国际(香港)有限公司签订的《基本交易合同书》;子公司杭州横
松与上海日登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基本交易合同书》。
(三)银行借款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正在执行的重大银行借款合同如下:
序 贷款 贷款金额
贷款银行 贷款起始日 贷款到期日 贷款利率
号 人 (万元)
横河 交通银行宁 1,600
1 2015-8-13 2016-8-13 基准利率上浮 1%
模具 波慈溪支行 (注)
横河 交通银行宁
2 2015-9-14 2016-9-14 基准利率上浮 1% 1,500
模具 波慈溪支行
横河 交通银行宁
3 2015-9-23 2016-9-23 4.646%
模具 波慈溪支行
横河 交通银行宁
4 2015-11-9 2016-10-9 4.3935%
模具 波慈溪支行
横河 交通银行宁
5 2015-12-18 2016-10-13 4.3935%
模具 波慈溪支行
横河 交通银行宁
6 2016-1-26 2016-9-26 4.3935% 1,100
模具 波慈溪支行
横河 交通银行宁
7 2016-2-17 2016-9-27 4.3935% 1,000
模具 波慈溪支行
横河 交通银行宁
8 2016-3-15 2016-9-15 4.3935%
模具 波慈溪支行
9 横河 交通银行宁 2016-4-19 2017-4-18 4.3935% 1,000
1-1-287
招股意向书
模具 波慈溪支行
横河 交通银行宁
10 2016-5-6 2017-5-5 4.3935% 2,000
模具 波慈溪支行
横河 交通银行宁 129 万美
11 2016-5-12 2016-8-9 LIBOR+220BP
模具 波慈溪支行 元
横河 农业银行慈
12 2016-5-12 2017-5-4 4.35% 1,200
模具 溪市支行
横河 农业银行慈
13 2016-6-14 2017-5-2 4.35% 1,000
模具 溪市支行
横河 农业银行慈
14 2016-7-13 2017-4-27 4.35% 1,000
模具 溪市支行
横河 农业银行慈
15 2016-7-22 2017-4-25 4.35%
模具 溪市支行
横河 农业银行慈 132 万美
16 2016-6-7 2016-11-4 2.80%
模具 溪市支行 元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该借款已归还400万元。
(四)担保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正在执行的担保合同如下:
序 担保主债 担保金额
合同名称 担保人 债权人 签订时间 担保形式
号 权截止日 (万元)
《最高额抵押合 交通银行宁 机器设备
1 横河模具 2016-2-1 2019-2-1 6,700
同》 波慈溪支行 最高额抵押
《最高额抵押合 交通银行宁 自有房地产
2 横河模具 2016-2-1 2019-2-1 7,100
同》 波慈溪支行 最高额抵押
(五)其他重大合同
1、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2009年1月9日,发行人与TWINBIRD工业株式会社签署了《使用许诺契约
书》,约定:由TWINBIRD工业株式会社将其在中国注册的“ ”注册
商标专用权许可杭州日超使用;许可方式为普通;该等许可使用的使用范围为:
TWINBIRD工业株式会社委托杭州日超生产特定产品的制造和销售;该许可合同
的有效期限为1年,期满前60日内双方如无异议则继续使用1年,以此类推。
TWINBIRD工业株式会社授权杭州日超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原因系双鸟委托
杭州日超生产的部分吸尘器产品系整机,包括注塑件的生产、组装及包装,该等
整机及包装上均涉及“ ”的注册商标,故授权杭州日超进行使用。
根据上述《使用许诺契约书》及与双鸟的约定,杭州日超在将其上述生产的
吸尘器整机销售给双鸟以外的其他客户(最终用户或其他第三方用户)时,才需
支付商标使用费。报告期内,杭州日超生产的吸尘器整机产品均销售给双鸟,故
未支付商标许可费用。
1-1-288
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双鸟授权杭州日超使用其注册商标系因双鸟委
托杭州日超生产吸尘器产品整机所致,符合我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该等授
权合理。同时,杭州日超生产的上述吸尘器整机产品,不存在向双鸟之外的最终
用户或其他第三方进行销售的情况,不存在发行人及子公司杭州日超为销售商品
而向双鸟支付商标使用费的情况;发行人及子公司杭州日超不存在对双鸟的注册
商标及品牌存在严重依赖的情形。
2、远期结售汇协议
(1)2013年9月2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了《远期
结售汇总协议》,约定公司通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开展远期结售汇
业务,公司申请办理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币种、金额、汇率、期限及交割日期以
《远期结汇/售汇交易证实书》的记载为准。截至2016年6月30日,尚未履行完毕
的远期结售汇合约为960万美元。
(2)2014年1月2日,深圳市横河新高机电有限公司与工商银行深圳新沙支
行签订《中国工商银行外汇交易业务总协议书》,约定深圳市横河新高机电有限
公司通过工商银行深圳新沙支行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交易业务,具体交易细节
均以交易确认书记载为准。截至2016年6月30日,尚未履行完毕的远期结售汇合
约为290万美元。
(3)2015年4月23日,杭州横松电器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杭州下沙支行
签订《人民币对外汇衍生交易主协议》,约定杭州横松电器有限公司通过中国农
业银行杭州下沙支行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交易业务,具体交易细节均以交易确
认书记载为准。截至2016年6月30日,尚未履行完毕的远期结售汇合约共计180
万美元。
3、2013年11月5日,公司与花旗银行香港分行签署了《Supplier Agreement》
(Manual Discount),约定公司可通过CitiConnect交易系统向花旗银行发出报价
(参考应收账款余额减去贴现费用后的金额),将对SEB的应收账款贴现(不附
追索权)给花旗银行。花旗银行在收到公司报价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决定是否接受,
若接受公司报价,则在当天将相关款项支付给公司;若不接受,则在应收账款到
期时根据SEB存入的资金向公司付款。
二、对外担保情况
1-1-289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事项。
三、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发行人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
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
他核心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
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
均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均未发生涉及刑事诉讼的事项。
1-1-290
招股意向书
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招股意向书等上市申请文件中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全体董事签名:
胡志军 黄秀珠 陈建祥
蒋晶 李志刚 张学安
万华林
全体监事签名:
杨学楼 杨国成 李建华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胡志军 黄秀珠 陈建祥
孙学民 窦保兰 苏华
邹嗣胜
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91
招股意向书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
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项目协办人:
朱赟
保荐代表人:
郭明新 袁弢
法定代表人:
王连志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92
招股意向书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
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
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
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
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
经办律师:
李昊 陈淦 朱亚元
林超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郑金都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293
招股意向书
四、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审
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
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
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
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签字注册会计师:
林鹏飞 郭文令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余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294
招股意向书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
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
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
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张齐虹 张丽哲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孙月焕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295
招股意向书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续)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
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
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
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颜继军 罗伟忠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郭康玺
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96
招股意向书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续)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
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
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
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赵彪 潘文荣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潘文荣
深圳市公平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97
招股意向书
六、承担验资业务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
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
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周海斌 郭文令
验资机构所负责人:
余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298
招股意向书
七、承担验资复核业务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
具的验资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
书中引用的验资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林鹏飞 郭文令
验资复核机构负责人:
余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299
招股意向书
八、承担资产评估复核业务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
出具的资产评估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
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
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张齐虹 张丽哲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孙月焕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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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第十三节 附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书,该等文书也在指
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附件
投资者可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附:公司成长性专项意见)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意向书的确认意见;
(四)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五)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六)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七)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八)公司章程(草案);
(九)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十)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时间
投资者可以在公司证券部和保荐机构处查阅本招股意向书的备查文件,备查
文件并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公司: 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慈溪市横河镇工业园区
电话: 0574-63254939
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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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 层、28 层A02 单元
电话: 0755-82558269
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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