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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克股份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6-10-18
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
CHANGZHOU QUICK SOLDERING CO.,LTD.
(江苏省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凤翔路 11 号)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楼
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声 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
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
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疑问,应咨询自已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它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
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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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和说明
(一)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6,900 万股,本次拟发行 2,300 万股,发行后总
股本为 9,200 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
1、公司实际控制人金春、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戚国强、公司控股股东富
韵投资、主要股东 Golden Pro.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其所持股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
发行价(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发行价作相应除权除息处理);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2、公司股东窦小明、刘志宏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其所持股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
(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
作相应除权除息处理);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其同时保证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
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3、公司股东中银投资、汇宝金源、常乐投资、武岳峰及姜加伟承诺: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4、公司董事长金春、董事兼总经理戚国强、董事兼副总经理窦小明、董事
兼副总经理刘志宏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可转让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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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其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
50%。
(二)关于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
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票价格的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
公司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
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回购、增持等股本变
动行为的规定时,则应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2、稳定股价的责任主体
稳定股价的责任主体包括控股股东、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其中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在公司上市时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也包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触及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告知公司控股
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督促相关责任主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
相应义务。公司、控股股东、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其回购或增持
义务时,应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1)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控股股东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
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1)在触及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起 10 个交易日内,控股股东应就增持公
司股票具体计划的内容(包括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实施时间等)书面告知公
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行公告。
2)如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则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告日前最近一期公司每
股净资产;增持金额不低于控股股东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现金分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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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2)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条
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
增持。
1)如控股股东未如期公告前述增持计划或明确表示未有增持计划的,则非
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前述事项确定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就增持公司股
票具体计划的内容(包括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实施时间等)书面告知公司董
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行公告。
2)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则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告日前最近一期
公司每股净资产;增持金额不少于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薪酬总和的
30%,但不超过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的薪酬总和。
3)对于上市后三年内新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在其作出承诺履
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后,方可聘任。
(3)公司回购股票
1)如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如期公告前述增持计划或明确表示未有
增持计划的,则在出现本预案规定的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情形起 30 个交易日内,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是否符合本预案规定的回购股票的条件进行研究商议,并事
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2)公司董事会作出回购股票决议的,应按照《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
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规则
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票预案,并在依法召开股东大会及履行其他法定程序
后实施。监事会应对公司回购股份预案提出审核意见。公司回购股份预案经二
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审核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该股份回购预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同意通过,且控股股东承诺投赞成票。
3)若公司有回购公司股票计划,则回购价格不超过公告日前最近一期公司
每股净资产;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上一年度经审计实现的
可供分配利润的 20%,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公司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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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4)公司董事会在考虑是否启动回购股票程序时,应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
实际情况、所处行业情况、股价的二级市场表现情况、现金流量状况、社会资
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具备回购股票的条件或
由于其他原因不宜回购股票的,应披露不予回购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的理由。
(4)增持或回购义务的解除及再次触发
在履行完毕上述三项任一增持或回购措施后 120 个交易日内,控股股东、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增持或回购义务自动解除。从履行完毕前
述三项任一增持措施后的第 121 个交易日起,如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
易日仍低于每股净资产,则控股股东、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增
持或回购义务将按照前述(1)、(2)、(3)的顺序自动产生。
(5)其他稳定股价的措施
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
的股东,可以向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份回购计划的议案,并由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4、约束措施
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没有实施,公
司、控股股东、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公开说明未采取
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1)针对控股股东的约束措施
1)对于公司控股股东,如已公告增持具体计划但不能实际履行,则公司应
将与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直
至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
2)如已经连续两次触发增持义务而控股股东均未能提出具体增持计划,则
公司可将与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
留用于股份回购计划,控股股东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3)如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股份回购计划投弃权票或反对票,则公司可将与
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用于下次
股份回购计划,控股股东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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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针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措施
1)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主动履行其增持义务,如个人在任职
期间未能按本预案的规定履行其增持义务,则公司应将与其履行增持义务相等
金额的工资薪酬代其履行增持义务。
2)如个人在任职期间连续两次未能主动履行其增持义务,由控股股东、董
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更换相关
董事,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三)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承诺
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发行人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如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发行人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在发行人启动稳定股价预案时将严格按照《关于常州快
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要求,依法履行增持发行人
股票的义务。
(四)关于信息披露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有权部门认定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
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
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以要约等合法方式回购全部新股,回
购价格不低于新股发行价格加新股上市日至回购要约发出日期间的同期银行活
期存款利息,或回购价格不低于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本公司招股意向书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问题进行立案稽查之日前 30 个交易日
本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最终以二者间较高者为准(期
间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前述价格应相应调整)。
如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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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并能举证证实的
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
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如招股意向书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而本公司自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作出认定之日起 30 个交易
日内仍未开始履行上述承诺,则公司董事长应在前述期限届满之日起 20 个交易
日内,经代表公司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 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的提议,
召集临时董事会并通过决议:利用公司现金并用该等现金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的全部新股或赔偿投资者,现金不足部分可通过处置公司资产等方式补足。
如董事长未能召集董事会或董事会未能通过相关决议或董事会在决议通过后 3
个交易日内未能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投资者可依法起诉要求其履行职责,或根
据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监事会提请罢免董事,直至公司董事会通过相关决议并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通过相关决议后 60 日内履行回购
义务及/或积极履行赔偿义务。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控股股东富韵投资、实际控制人金春及戚国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招股意向书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
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并能举证证实的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
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
偿方案为准。
3、中介机构承诺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如因保荐机构为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
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并能举证证实的损失为
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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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承诺: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经国家相关司法机关有效判决认定后,本所将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
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并能举证
证实的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
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承诺:如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机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
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并能举证证实的
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
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五)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本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主要有富韵投资、Golden Pro.和戚国
强。
1、控股股东富韵投资、第二大股东 Golden Pro.承诺:
在锁定期满后的 24 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的 10%。
如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如有分
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
除权除息处理);
每次减持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
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公司股份。
2、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兼总经理戚国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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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锁定期满后的 24 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的 10%。
如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如有分
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
除权除息处理);
每次减持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
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公司股份。
(六)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总股份将增加,由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在建成后才能逐步达到预期的效益,因此
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难立即实现同步增长,在短期内存在每股收益被摊薄
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进行了分析,制定了
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对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做出了承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为填补被摊薄的即期回报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巩固现有市场占有率,同时积极开拓新市场
公司积累了一批成熟的客户群体,知名客户包括富士康、比亚迪、台达电
子等。公司与上述知名企业的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将继续加强与现
有客户的合作,研发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提高对现有客户的销售额。同
时,公司设立了国际业务部和在美国设立了销售子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
(2)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做好成本控制,完善员工激励机制
公司将不断改进和完善生产流程,提高生产率,加强对采购、生产、库
存、销售等各环节的信息化管理,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公司加强预算管
理,严格执行采购制度,加强对成本费用的控制;此外,公司将完善薪酬制度
和激励制度,建立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引进优秀人才,最大限度的激发
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
(3)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根据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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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会的相关要求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严格按照规定
使用募集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并接受保荐机构、开户银行、证券交易所和其
他有权部门的监督。公司未来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
度,控制公司的经营风险,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率和盈利能力。
(4)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和关于按照上市公司有关规定制定《公司章程(草
案)》的议案,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规定。上述制度的制定和完
善,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分红的决策程序、机制和具体分红比例,公司将严格执
行上述利润分配制度和规划,确保投资者得到合理的投资回报。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
投资决策,特此提示。
2、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戚国强、金春夫妇承诺: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3、公司控股股东及主要股东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富韵投资、主要股东 Golden Pro.承诺: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
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
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承诺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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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
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
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
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七)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公司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作出公开承诺事项的,当出现未能履行承诺的情况时:
(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
因;
(2)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
有关公开承诺;
(3)因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控股股东富韵投资、实际控制人金春、戚国强作出公开承诺事项的,当出
现未能履行承诺的情况时: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
履行的具体原因;
(2)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
有关公开承诺;
(3)因违反承诺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
行赔偿;
(4)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发行人有权暂扣其应得的现
金分红和薪酬(如有),同时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其将违规收
益足额交付发行人为止。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作出公开承诺事项的,当出现
未能履行承诺的情况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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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履
行的具体原因;
(2)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
有关公开承诺;
(3)因违反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
偿;
(4)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暂扣其应得的现金分
红(如有)和薪酬,同时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直至其将违
规收益足额交付发行人为止;
(5)违反承诺情节严重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
权提请股东大会更换相关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
员。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和关于按照上市公司有关规定制定《公司章程(草
案)》的议案,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上市后的股利分
配政策具体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施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
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论证和调整过程中应当充分
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
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
分配;
3、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
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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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
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现金分红比例: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每年以现
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
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可以在上述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20%比例的基础上适当提高现金分红比例。公司董事会
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重大资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
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且
超过 5,000 万元;(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
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5%。
6、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
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7、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先制订
分配预案;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
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
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东
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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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8、公司将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保证现金分红信
息披露的真实性。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
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利润分
配政策调整的议案由董事会制订,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公司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
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之“一、本公司股利
分配政策”。
三、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本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若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则首次公开发行当年实现的利
润和以前年度滚存未分配利润,由首次公开发行后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权比
例共同享有。
四、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技术升级与开发风险
本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持续地进行技术升级和创新研发,并将这些研发
成果产业化,是快克股份重要竞争优势之一,从经营发展过程来看,这也是公
司发展壮大,实现飞跃,成为行业内领先企业的主要原因。
电子行业创新活跃,技术更新快,随着下游电子制造业向集成化、小型
化、精密化、个性化不断演进,本公司作为电子行业支撑性制造业,也需随着
行业趋势不断进行技术升级和新产品开发,并迅速将新技术转化为产品,如无
法顺利实现技术持续升级或新技术产业化,则对本公司响应下游应用需求的能
力产生一定影响,从而减弱本公司行业竞争力,导致公司出现业绩下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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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约 2.90 亿元实施“智能化精密锡焊设备项
目”,以实现各类处于技术储备阶段的机器人产品产业化,同时通过新增精密
设备完成产能扩大和升级,实现现有产品更新换代和产能扩张,提高信息化管
理和自动化生产水平;此外,本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约 0.60 亿元实施
“研发中心项目”,以建成新技术研发基地、装联工艺解决方案的储备基地和新
产品量产测试基地,从而进一步增强本公司技术工程化能力,进一步积累电子
装联整体解决方案,为顺应下游不断提升的应用需求奠定坚实基础。募投项目
建成后将大幅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完善公司产品结构,提高公司综合盈利能
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
但是,上述募投项目也在资产运营、生产工艺和销售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实
施风险。
从投资规模角度看,由于项目投资目的是实现技术研发成熟的各类机器人
的产业化,同时完成现有高端产品的升级换代和产能提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
规模和目前公司固定资产规模相比较大,如本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和经营管理能
力无法与适应资产规模的增长,可能会导致募投项目在建设效率、达产时间、
达产产能、产出质量等方面与预期出现偏差,使得项目存在预期收益无法实现
的风险。
从生产工艺角度看,募投项目的产成品为各类机器人、柔性自动化生产线
和智能化锡焊装联类工具,生产环节与现有产品相似,但其对生产环境洁净度
要求、生产工艺的精密程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要求显著提升,本公司也会采
用在线管控系统加强生产工艺管控,实现各项工艺指标和产品品质稳定统一。
但如果本公司在募投项目建成后,生产流程的设计、调整和控制无法适用更精
密的生产工艺的需求和更严苛的质量标准,可能会导致募投项目无法顺利实现
高端技术产业化的风险。
从销售角度看,募投项目需要营销能力的配合,其收益与相关产品市场需
求的发展速度息息相关,募投项目产品的目标客户群中需要综合服务的高端客
户比例可能会更高。尽管公司募投项目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及严格的可行性论
证,在客户、营销网络、品牌、技术服务等方面与现有业务形成协同效应,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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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同时制定了一系列保障新增产品销售的计划措施,但如果公司对未来市场需
求判断失误,或未来市场拓展不力,或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或综合技术服
务能力提升不够,都将会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销售风险。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拟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筹集,如本次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以支付以上投资项目所需全部资金,则公司需通过自筹或
其他融资方式筹集。如果公司不能及时筹集足够的资金,则可能影响公司项目
投资计划的完成和公司业务发展目标的实现。
本公司目前资产负债率适中,本次发行完成后资产负债率会进一步降低,
加之公司信誉良好,故本公司从银行融资的渠道畅通。随着公司业绩的提高和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先后完成,公司的自有资金也将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
增多。因此,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有保障。
(三)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和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本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31.88%、31.08%和 29.20%。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
公司总股本将增加,净资产将大幅提高,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建设到达
产需要一段时间,不能在建设期内产生经济效益。因此公司在短期内净利润增
长幅度可能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
指标将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面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和股东即期回报被摊
薄的风险。
五、审计报告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及 2016 年 1-9 月
业绩预测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财务报告截止日后至本招
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模式、采购模式、销售模式、税收政策均未发生重
大变化,经营情况正常,亦未出现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公司预计 2016 年 1-9 月可实现营业收入 19,800 万元-21,500 万元,与上
年同期(未经审计)相比变动幅度在 12%至 22%之间;可实现净利润 6,300 万
元-6,9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未经审计)相比变动幅度在 8%至 18%之间(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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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业绩预测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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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1、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3、 发行股数及占发行后 本次拟发行 2,30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比
总股本的比例: 例的 25%,全部为新股转让,不涉及老股转让
4、 每股发行价: 【】元
5、 发行前市盈率: 【】倍(每股收益按 2015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
股本计算)
6、 发行后市盈率: 【】倍(每股收益按 2015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
股本计算)
7、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3.73 元(根据本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8、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根据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
益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权益按本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和本次募集资
金净额之和计算)
9、 发行市净率: 【】倍(按发行价格除以发行 后每股净资产计
算)
10、 发行方式: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
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1、 发行对象: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询价对
象和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账户的境内
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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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承销方式: 采取由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余
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发行的股票
13、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净额: 【】万元
14、 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2,944.00 万元,包括:承
销保荐费用 2,300.62 万元,审计费用 96.60 万
元,律师费用 140.00 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
息披露费用 375.00 万元,发行手续费用 14.28
万元,印花税 17.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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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1、 注册名称(中文): 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
2、 注册名称(英文): CHANGZHOU QUICK SOLDERING CO.,LTD
3、 注册资本: 6,900 万元
4、 法定代表人: 戚国强
5、 成立日期: 2012 年 12 月 31 日
6、 住所: 江苏省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凤翔路 11 号
7、 邮政编码:
8、 电话号码: 0519-86225668
9、 传真号码: 0519-86225611
10、 互联网网址: www.quickchina.com.cn
11、 电子信箱: quickchina @ quickchina.com.cn
12、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 董事会办公室 ,苗小鸣
者关系的部门、负责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公司系由成立于 2006 年 6 月的速骏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
(二)发起人及投入的资产
发行人由速骏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变更设立时,未进行资产、负债剥
离和业务、人员调整,整体承继了速骏有限的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包括
与锡焊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相关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
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全部经营性资产。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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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股本及本次发行的股份
公司发行前总股本为 6,900 万股,本次拟发行 2,30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比例的 25%,全部为新股转让,不涉及老股转让。
(二)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公司实际控制人金春、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戚国强、公司控股股东富韵
投资、主要股东 Golden Pro.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其所持股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
行价(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发行价作相应除权除息处理);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
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公司股东窦小明、刘志宏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其所持股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如有
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
应除权除息处理);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
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其同时保证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
履行上述承诺。
公司股东中银投资、汇宝金源、常乐投资、武岳峰及姜加伟承诺: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董事长金春、董事兼总经理戚国强、董事兼副总经理窦小明、董事兼
副总经理刘志宏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可转让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其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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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人员持股情况
截止本招股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富韵投资 2,848.9341 41.2889
Golden Pro. 2,330.9511 33.7819
戚国强 896.6688 12.9952
中银投资 276.0000 4.0000
汇宝金源 207.0000 3.0000
常乐投资 138.0000 2.0000
武岳峰 93.8745 1.3605
窦小明 52.2744 0.7576
刘志宏 39.2058 0.5682
姜加伟 17.0913 0.2477
合计 6,900.0000 100.0000
其中 Golden Pro.持有本公司股份 2,330.9511 万元,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
股本的 33.78%,为外资股股东。
(四)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金春女士持有富韵投资 50%的股权和 Golden Pro.100%的股权,戚国强先
生持有富韵投资 50%的股权和直接持有本公司 13%的股权,金春、戚国强为夫
妻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富韵投资和 Golden Pro.为同一控制人控制下的
关联股东。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其他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
(一)主营业务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以锡焊技术为核心的电子装联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包括锡焊工具和机器人、装联作业的关联性设备以及
柔性自动化生产线。自成立以来,本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凭借近二十年
的经验、技术研发和应用案例积累,快克股份已实现产品制造与应用服务的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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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为电子装联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
(二)主要产品
目前本公司提供以锡焊技术为核心的电子装联综合解决方案,应用领域包
括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家用电器、LED 照明、智能电网、国防科技、通信设
备等多行业。产品根据功能可细分为三大类:即锡焊装联类产品、装联作业的
关联性设备类和柔性自动化生产线类。
锡焊装联类产品包括各种智能锡焊工具、设备及锡焊机器人以及对各类不
合格焊点进行解焊返修的智能工具及设备。
装联作业的关联性设备类主要包含电子装联过程中使用的点胶机器人、锁
付机器人、烟雾过滤设备、静电防护设备等。其中,点胶机器人用于粘接装
联,锁付机器人用于螺丝紧固件连接,烟雾过滤及静电防护设备用于装联生产
安全防护。
根据性能参数、自动化程度及功能复合化差异,上述两类产品形成完整的
以锡焊技术为主以其他装联技术为辅的装联专用设备单品系列,适应客户各种
类型装联需求。
柔性自动化生产线类根据客户生产线布局、装联目标、产品类型、工艺参
数特征、成本预算等综合因素,为客户定制装联生产线,并将装联功能模块
化,便于客户根据加工产品特点随时调整生产线以及定期机械维护。
(三)销售模式
本公司采用直销模式为主、经销商模式为辅的综合销售方式,根据不同区
域特点选择不同销售模式。
国内销售方面,在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集中的重点区域(珠三角及长三角
区域)设立销售子公司配备主力直销团队;在电子产品制造商次要集中区及内
陆转移区域(南京、杭州、北京、天津、重庆、郑州、广州、青岛)设立了办
事机构配备常驻直销人员;在国内电子产品制造非集中区一般销售以工具类产
品为主,收入及利润贡献率相对较低,本公司采用经销商模式进行销售。
(四)主要原材料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各种规格五金件,集成电路、二极管、三极管、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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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电子元器件,铜棒,型材,线材,金属管材,电机,风机,发热芯,PCB
板,电源线等。上述原材料市场上供应充足。
(五)行业竞争情况及行业地位
本公司(含其前身)近二十年来始终致力于电子产品锡焊技术的研究,是
国内最早、最具规模的锡焊装联专用设备研发和制造企业,多年来一直引领国
内整个行业的技术主流发展方向,“快克”品牌的技术和品质已得到国内外电
子生产企业的普遍认可。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目前本公司可提供的专业化产品和服务包括锡焊装联
类、装联作业的关联性设备以及柔性自动化生产线,并已实现产品制造与应用
服务的融合,成为电子装联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
五、发行人资产权属情况
(一)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拥有已注册商标 10 项。
(二)专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 38 项专利权,其中发
明专利 8 项,实用新型专利 22 项,外观设计专利 8 项。公司目前正在申请中
的专利权 5 项。
(三)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 6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
权登记证书。
(四)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已取得 2 宗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 土地使用权 面积 他项权
用途 所有权人 取得方式 终止日期
号 证号 (㎡) 利
武国用
工业用 2056 年 12 月
1 (2013)第 30914 快克股份 出让 无
地 10 日
0345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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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土地使用权 面积 他项权
用途 所有权人 取得方式 终止日期
号 证号 (㎡) 利
武国用
工业用 2064 年 7 月
2 (2014)第 31749 快克股份 出让 无
地 17 日
15011 号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戚国强、金春夫妇,
控股股东富韵投资,其他重要股东 Golden Pro.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
在同业竞争,并且通过《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的安排,能够有效避免未来可
能出现的同业竞争。
(二)关联交易情况
1、本公司自关联方承租房屋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戚国强、金春夫妇租赁
房屋作为办公和员工宿舍用房,租赁房屋的具体情况如下:
承租方 租赁期间 租赁房产 年租金(万元)
2013.1.1-
10.20
2015.12.31 上海市黄河路 288 号福海公寓 21
本公司
2016.1.1- 层F室
10.20
2016.12.31
截止目前,位于“上海市黄河路 288 号福海公寓 21 层 F 室”已经续租,
因离上海子公司的办公地址较近,用于公司员工的宿舍,年租金为 10.2 万元。
报告期内关联租金参照同区域类似物业租金,价格公允。
2、本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发行人向欧密格光电及凌凯特销售商品,主要为锡焊工具类产品,具体金
额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关联方名称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欧密格光电 0.41 0.16 1.99 0.49
凌凯特 - 0.26 0.53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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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发行人向欧密格光电采购商品,主要为零星部件,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关联方名称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欧密格光电 2.39 8.38 7.61 7.84
综上,发行人与欧密格光电、凌凯特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交易价格公允合
理,不存在利益输送及损害发行利益的情形。
4、关联人向本公司转让专利
2013 年 4 月,戚国强将其持有的其他 20 项专利权和 3 项专利申请权无偿
转让给本公司;2014 年 5 月,本公司无偿受让戚国强等持有的一项专利。双方
就上述转让签署了转让合同,并办理了转让核准手续,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
之日,上述专利权及专利申请权的转让工作已完成。
戚国强先生持有的上述 20 项专利权和 3 项专利申请权为其在快克设备
厂、快克设备及发行人工作期间申请取得。戚国强将上述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
以零对价方式无偿转让给发行人,双方签订了转让协议,目前均已完成了专利
权人的变更,不涉及职务发明或存在被第三方主张权利的风险。
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前述关联交易内容进行了核查,
确认《审计报告》所披露的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
重大遗漏。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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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
主要兼职(或 司的
性 2015 年度 持有公司股份的
姓名 职务 任职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 其他任职)情 其他
别 薪酬情况 数量
况 利益
关系
加拿大国籍;1968 年出生,上海科学技术大
学物理系半导体物理与器件专业,获得工学学
士学位,2014 年 8 月,获得中欧国际工商学 富韵投资执行 通过富韵投资和
2012 年 12 月- 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常州电子仪器厂助 董事、总经 未在本公司 Golden Pro.间接
金春 董事长 女 无
2015 年 12 月 理工程师、常州纺织工业技术学校(现常州纺 理;Golden 领薪 持有公司
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助教、快克设备厂销 Pro.董事 3755.42 万股
售经理、快克设备副总经理、速骏有限董事
长。2012 年 12 月起任快克股份董事长。
巨蟹软件执行
中国国籍;1967 年出生,上海科学技术大学 董事、总经
直 接 持 有 本 公司
无线电电子学系无线电技术专业,获得工学学 理 ; Quick
896.67 万股;通
董事、 士学位。曾任常州无线电专用工具厂(现常州 USA 董 事 ;
2012 年 12 月- 过富韵投资和
戚国强 男 托普电子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快克设备厂 力合创业监 57.03 万元 无
总经理 2015 年 12 月 Golden Pro.间接
厂长、快克设备总经理、速骏有限、执行董 事;长江小贷
持 有 公 司
事、董事、总经理。2012 年 12 月起任快克股 监事;金硕生
1424.47 万股
份董事、总经理。 态农业执行董
事兼总经理
中国国籍;1974 年出生,获得澳门城市大学
董事、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常州托普电子有限公
2012 年 12 月- 苏州杰伟执行 直接持有公司
刘志宏 男 司业务员、快克设备厂业务员、快克设备销售 57.67 万元 无
副总经理 2015 年 12 月 董事、总经理 39.21 万股
经理、速骏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12 年 12
月起任快克股份董事、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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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
主要兼职(或 司的
性 2015 年度 持有公司股份的
姓名 职务 任职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 其他任职)情 其他
别 薪酬情况 数量
况 利益
关系
董 事 任 期 : 中国国籍;1967 年出生,东南大学电子工程
2012 年 12 月- 系真空技术及设备专业,获得工学学士学位。
2015 年 12 月 曾任常州市钟表总厂(后更名为常州康常电子
董事、 直接持有公司
窦小明 男 副 总 经 理 任 计时器有限公司)工程师、快克设备厂工程 无 57.04 万元 无
副总经理 52.27 万股
期:2013 年 3 师、快克设备技术主管,速骏有限,技术主
月-2015 年 12 管。2012 年 12 月起任快克股份董事,2013
月 年 3 月起任快克股份副总经理。
董 事 任 期 :
2013 年 4 月-
2015 年 12 月 中国国籍;1979 年出生,同济大学工商管理
董事、
硕士。曾任上海冠松汽车有限公司财务主管、
财务总监及董
苗小鸣 财务总监、 男 信永中和审计经理。2013 年 3 月起任快克股 巨蟹软件监事 49.52 万元 无 无
事 会 秘 书 任
份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3 年 4 月起任
董事会秘书 期:
快克股份董事。
2013 年 3 月-
2015 年 12 月
中国国籍;1980 年出生,清华大学企业管理
学硕士和会计学学士。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
2012 年 12 月- 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 未在本公司
万何弟 董事 男 中银投资职员 无 无
2015 年 12 月 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现任中银国际投资 领薪
有限责任公司职员。2012 年 12 月起任快克股
份董事。
1-2-28
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与公
主要兼职(或 司的
性 2015 年度 持有公司股份的
姓名 职务 任职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 其他任职)情 其他
别 薪酬情况 数量
况 利益
关系
中国国籍;1967 年出生,南京师范大学应用
电子专业理学学士学位。曾任常州工业学校电
常州纺织服装
工电子教研室主任、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
2013 年 4 月- 职业技术学院
张文明 独立董事 男 院自动化教研室主任、副教授及机电系副主 5.00 万元 无 无
2015 年 12 月 教授、机电系
任、教授、机电系主任,现任常州纺织服装职
主任
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处长。2013 年 4 月起任快
克股份独立董事。
中国国籍;1962 年出生,苏州大学财会专业
经济学学士学位。曾任江苏省常州会计学校教 江苏公证天业
2013 年 4 月- 师、常州城市综合开发公司财务人员。现任江 会计师事务所
秦志军 独立董事 男 5.00 万元 无 无
2015 年 12 月 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副 ( 特 殊 普 通 合
主任会计师。2013 年 4 月起任快克股份独立 伙)合伙人
董事。
中国国籍;1959 年出生,中央财政金融学院
(现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系会计学专业。曾任
中央财政金融学院教师、常州市证券公司(现
山东华生化学
东海证券有限公司)职员、江苏常进会计师事
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3 月- 务所职员、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
万文山 独立董事 男 董事;江苏东 5.00 无 无
2015 年 12 月 职员、常州东正律师事务所(现江苏东臻律师
臻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律师、常州证券有限公司稽核部负责
律师、合伙人
人、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秘书。现任江苏东臻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合伙
人,山东华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1-2-29
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与公
主要兼职(或 司的
性 2015 年度 持有公司股份的
姓名 职务 任职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 其他任职)情 其他
别 薪酬情况 数量
况 利益
关系
2014 年 3 月起任快克股份独立董事。
中国国籍;1974 年出生。曾任常州第一电子
监事会主 仪器厂工程师、快克设备厂工程师、快克设备
2015 年 12 月-
盛凯 席、职工监 女 技术主管,速骏有限技术主管。现任快克股份 无 25.87 万元 无 无
2018 年 12 月
事 技术主管。2012 年 12 月起任快克股份监事会
主席。
中国国籍;1965 年出生。曾任常州第七无线
电厂车间主管、快克设备厂生产主管、快克设
2015 年 12 月-
王中赟 监事 男 备生产主管、速骏有限生产主管。现任快克股 无 30.79 万元 无 无
2018 年 12 月
份生产主管。2012 年 12 月起担任快克股份监
事。
中国国籍;1982 年出生,河海大学毕业。曾
任无锡荣齐服饰有限公司采购员、快克设备外
2015 年 12 月-
黎杰 监事 男 贸业务员。2006 年 6 月起在速骏有限工作, 无 17.13 万元 无 无
2018 年 12 月
曾任外贸业务员。2012 年 12 月起,任公司外
贸业务员。
1-2-30
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八、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富韵投资,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戚国强、金春夫妇。
金春 女士,加拿大国籍;1968 年出生,上海科学技术大学物理系半导体
物理与器件专业,获得工学学士学位。曾任常州电子仪器厂助理工程师、常州
纺织工业技术学校(现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助教、快克设备厂销售经
理、快克设备副总经理。2006 年 6 月起在速骏有限工作,曾任董事长、副总经
理。
戚国强 先生,中国国籍;1967 年出生,上海科学技术大学无线电电子学
系无线电技术专业,获得工学学士学位。曾任常州无线电专用工具厂(现常州
托普电子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快克设备厂厂长、快克设备总经理。2006 年
6 月起在速骏有限工作,曾任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
九、财务会计信息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0,478.77 30,784.23 28,700.84 23,955.42
负债总额 8,569.14 5,044.80 5,261.67 4,910.19
股东权益总额 21,909.63 25,739.43 23,439.17 19,045.23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21,909.63 25,739.43 23,439.17 19,045.23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总收入 12,927.14 23,003.75 21,701.39 18,088.74
营业利润 5,184.73 8,751.10 8,001.71 6,334.89
利润总额 5,281.30 9,407.52 8,681.08 6,785.67
净利润 4,449.04 8,162.40 7,429.69 5,793.5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4,449.04 8,162.40 7,429.69 5,793.56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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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6,251.77 9,263.40 6,434.93 5,627.77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709.91 60.28 19.92 4,262.80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8,280.00 -5,865.00 -3,036.00 -8,678.9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696.67 3,480.76 3,427.60 1,206.75
(四)非经常性损益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9.17 5.84 28.45 0.7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76.76 642.68 653.02 451.28
同一控制下企业及业务合并被合
- - -
并方合并日前净利润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
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
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186.88 445.88 372.89 308.33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
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0.64 7.90 -2.10 -1.25
支净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
- -
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 283.45 1,102.30 1,052.26 759.11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
38.80 153.66 150.79 113.8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
- - -
影响数
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影响
244.65 948.65 901.47 645.27

(五)主要财务指标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3.00 5.74 5.00 4.07
速动比率(倍) 2.50 5.06 4.24 3.48
资产负债率(公司) 32.41% 18.13% 19.20% 20.33%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水
面养殖权和采矿权除外)占 0.62% 0.59% 0.61% 0.71%
净资产比例
1-2-32
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6.97 5.95 5.39 4.61
存货周转率(次/年) 3.13 3.09 3.07 3.0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
5,581.34 10,041.94 9,317.97 7,416.43
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 - - 112.81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0.91 1.34 0.93 0.82
(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39 0.50 0.50 0.1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67% 33.04% 35.34% 35.88%
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17.65% 29.20% 31.08% 31.88%

基本每股收益(元) 0.64 1.18 1.08 0.84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0.61 1.05 0.95 0.75
十、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分析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3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7.58%、80.96%、
78.87% 和 75.29% ,非流动 资产 占本 公司 总资产 的比 例分 别 为 22.42% 、
19.04%、21.13%和 24.71%。报告期内,本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较
高,流动资产主要由存货、应收账款、货币资金构成,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货币资金占总资产的比重为 49.90%,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比重为
12.92%,存货占总资产的比重为 12.94%。
2、负债构成及偿债能力分析
截至2016年6月30日、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和2013年12月
31日,本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为8,569.14万元、5,044.80万元、5,261.67万
元、4,910.19万元,主要为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2.08%、
86.03%、86.10%、90.18%。
本公司报告期内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2.41%、18.13%、19.20%、20.33%,
流 动 比 率 分 别 为 3.00 、 5.74 、 5.00 、 4.07 , 速 动 比 率 分 别 为 2.50 、 5.06 、
4.24、3.48,公司财务风险较低。
1-2-33
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3、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应收款项周转天数小幅下降。报告期内本公司在业绩实
现增长的同时大幅提高回款速度,加速资金周转,促进业务规模扩大,实现良
性循环。
报告期内,本公司存货周转天数平均为 120 天左右,公司主要产品生产过
程中所需消耗的原材料品类繁多,为了降低采购成本与保障生产顺利进行,公
司通常以批量的形式采购原材料,这种原材料采购方式在降低成本、保障生产
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司的存货周转速度。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总资产周转天数平均为 500 天左右,总体保持稳定。
(二)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
12,740.26 98.55% 22,615.08 98.31% 21,226.94 97.81% 17,494.15 96.70%
务收入
其他业
186.88 1.45% 388.67 1.69% 474.45 2.19% 594.60 3.30%
务收入
合 计 12,927.14 100.00% 23,003.75 100.00% 21,701.39 100.00% 18,088.75 100.00%
本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8.55%、98.31%、97.81%、96.70%。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规模稳步扩大。公司下游主要为消费电子、家用电器、
工业控制、汽车电子、LED 照明、太阳能光伏、国防电子、航天电子、机床电
子、医疗电子等行业。作为下游行业的支撑性行业内公司,本公司收入规模的
扩张,主要来自于下游各行业应用需求增长和升级的驱动。
报告期内,本公司整体毛利分别 为 7,519.64 万元、13,131.10 万元、
12,418.63 万元、10,236.35 万元,整体毛利波动趋势与营业收入基本相符。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12,927.14 23,003.75 21,701.39 18,088.74
营业成本 5,407.50 9,872.65 9,282.76 7,852.39
整体毛利 7,519.64 13,131.10 12,418.63 10,236.35
1-2-34
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综合毛利率 58.17% 57.08% 57.23% 56.59%
(三)现金流量分析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 1-6 月,本公司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是 5,627.77 万元、6,434.93 万元、9,263.40 万元、
6,251.77 万元。
十一、股利分配情况
2012 年 1 月 17 日,公司股东决定,将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可分
配利润中的 5950.00 万元分配给当时的外商独资股东 Golden Pro.。
2012 年 8 月 31 日,公司股东决定,将截至 2012 年 8 月 31 日账面未分配
利润 7,995.36 元中的 7,800.00 万元,向股东富韵投资和 Golden Pro.分配。
2014 年 3 月 29 日,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定,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股本 6,9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518 万元。
2014 年 9 月 15 日,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以 2014 年 6
月 30 日的股本 6,9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 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518 万元。
2015 年 3 月 23 日,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定,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股本 6,9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070 万元。
2015 年 8 月 19 日,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股本 6,9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5 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795.00 元。
2016 年 3 月 22 日,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定,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股本 6,9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8,280 万元。
根据本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若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则首次公开发行当年实现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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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润和以前年度滚存未分配利润,由首次公开发行后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权比
例共同享有。
十二、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共拥有全资子公司 5 家,分别为苏州杰
伟、上海易普斯、深圳快克、Quick USA 和巨蟹软件。本公司无其他参股公
司。具体情况如下:
1、苏州市杰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3 年 4 月 30 日
法定代表人 刘志宏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100 万元
注册地址/经营场所 苏州工业园区星海街 200 号星海国际广场 1007 室
经营范围 销售:电子产品、防静电制品、五金工具、化工产品(除危险品)。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其 100%的权益。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苏州杰伟的总资产为 144.27 万元,净资产为
144.27 万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 63.83 万元,净利润为-21.05 万元。
2015 年 4 月 2 日,公司董事会决议注销全资子公司苏州市杰伟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2016 年 1 月 21 日、2016 年 2 月 24 日,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和
地方税务局分别出具苏园国税一通[2016]3737 号和苏园地税一[2016]5775 号
《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苏州杰伟的注销申请。2016 年 3 月 25 日,江苏省苏
州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准予苏州杰伟注销登记。
2、上海易普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5 年 3 月 28 日
法定代表人 潘文兴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50 万元
注册地址/经营场所 青云路 555 号 2 号楼 208 室
经营范围 从事电子产品、防静电产品、五金工具、化工产品(除有毒及危
险品)的批发(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
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在电子产品专业领域内
从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企业经营涉及
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其 100%的权益。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上海易普斯的总资产为 103.28 万元,净资产为
88.33 万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 188.76 万元,净利润为 -27.27 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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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经信永中和审计。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上海易普斯的总资产为 109.95 万元,净资产为
94.37 万元,2016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65.32 万元,净利润为 6.04 万元。
3、深圳市快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5 年 1 月 6 日
法定代表人 王华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100 万元
注册地址/经营地址 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建设东路清湖百富汇工业园 D 栋 401
经营范围 电子产品的购销及其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
控、专卖商品)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其 100%的权益。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快克的总资产为 215.45 万元,净资产为
216.13 万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 375.16 万元,净利润为 8.69 万元,以上
数据经信永中和审计。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深圳快克的总资产为 220.31 万元,净资产为
214.83 万元,2016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137.80 万元,净利润为-1.30 万元。
4、Quick Soldering USA Inc.
成立时间 2013 年 3 月 25 日
法定代表人 戚国强
注册资本 100 万美元
实收资本 10 万美元
注册地址 12240 LACEBARK DR RANCHO CUCAMONGA, CA91739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其 100%的权益。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Quick USA 的总资产为 121.66 万元,净资产为
50.40 万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 52.85 万元,净利润为 4.80 万元。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Quick USA 的总资产为 179.22 万元,净资产为
57.62 万元,2016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31.36 万元,净利润为 6.06 万元。
5、常州巨蟹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 年 9 月 18 日
法定代表人 戚国强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100 万元
注册地址/经营地址 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凤翔路 11 号
经营范围 计算机软件的研发、销售及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
机硬件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其 100%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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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巨蟹软件的总资产为 1,121.14 万元,净资产为
1,064.07 万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 644.34 万元,净利润为 614.18 万元,
以上数据经信永中和审计。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巨蟹软件的总资产为 1,487.69 万元,净资产为
1,411.17 万元,2016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432.44 万元,净利润为 347.10 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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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根据本公司 2014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本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 2,300 万股 A 股,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
量为准。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总投资 计划募集资金使用量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万元) (万元)
1 智能化精密锡焊设备项目 29,978.00 28,957.00
2 研发中心项目 6,127.00 6,049.00
合计 36,105.00 35,006.00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固定资产投资,均已获得有权部门立项备
案,并取得环评批复意见,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备案情况 环评批复情况

1 智能化精密锡焊设备项目 武发改行审【2014】16 号 武环行审复【2014】132 号
2 研发中心项目 武发改行审【2014】13 号 武环行审复【2014】132 号
公司目前的产能及设备加工能力已经不能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募投项目
的实施有利于本公司获得持续竞争力,项目实施有利于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智能化精密锡焊设备项目建设完成后,本公司机器人产品及柔性自动化装
联生产线产能将得到升级扩大,提高本公司自动化、精密化和柔性化的高端产
品和高附加值产品比例,增强本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研发中心项目
尽管不直接产生利润,但该项目将巩固和提升本公司技术工程化能力,加速公
司整体解决方案案例的积累,确保公司能迅速响应下游各种应用需求。
智能化精密锡焊设备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相辅相成,前者高精尖的加工生
产能力确保后者的研究成果最终转化为产品,后者不断地研发升级产品确保前
者产能得到充分利用,两个项目将不断促进本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增长,为
实现本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建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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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下游为消费电子、家用电器、工业控制、汽车电子、机床电子、国
防电子、航天电子、LED 照明、太阳能光伏等行业。前述行业与国内外宏观经
济周期性波动紧密相关,如因宏观经济面出现下行而导致其出现增长放缓甚至
下降的情况,本公司也可能受到整体行业影响而出现业绩下降情况。
国际方面,世界银行于 2015 年 1 月发布《全球经济展望》,预计 2015 年
全球经济增长率为 3%,美国和英国随着劳动力市场康复和货币政策继续维持
极度宽松,经济活动势头日益强劲,但是欧元区和日本经济复苏始终乏力,欧
元区的低通胀可能会是长期的;发展中国家今年经济有望回升。
国内方面,国家统计局 2015 年 2 月发布《2014 年世界经济形势回顾与
2015 年展望》,预计外需有所回暖,但改善的程度有限,还存在全球贸易保护
加剧、汇率波动扩大等不利因素,我国出口个位数增长可能成为新常态,同时
原油价格下跌将有利于我国经济发展。2015 年 3 月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
将 2015 年 GDP 增速目标定在 7%,市场认为该经济增长目标表明提高了对经
济下行容忍度。
总体来看,全球经济整体处于金融危机后的恢复期,但恢复时间和恢复程
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由于宏观经济的不确定性对本公司下游应用行业的增长
产生系统性影响,从而给本公司带来业绩增长风险。
(二)技术升级与开发风险
本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持续地进行技术升级和创新研发,并将这些研发
成果产业化,是快克股份重要竞争优势之一,从经营发展过程来看,这也是公
司发展壮大,实现飞跃,成为行业内领先企业的主要原因。
电子行业创新活跃,技术更新快,随着下游电子制造业向集成化、小型
化、精密化、个性化不断演进,本公司作为电子行业支撑性制造企业,也需随
着行业趋势不断进行技术升级和新产品开发,并迅速将新技术转化为产品。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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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无法顺利实现技术持续升级或新技术产业化,则对本公司响应下游应用需
求的能力产生一定影响,从而减弱本公司行业竞争力,导致公司出现业绩下滑
风险。
(三)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本公司属于电子装联专用设备行业,主要客户群为各类中高端电子产品制
造企业,竞争对手包括 HAKKO、OKI、WELLER、TSUTSUMI、APOLLO、
UNIX 等国外装联工具或设备制造商,以及安泰信、广州黄花、福之岛、锋镭
等国内装联工具或设备制造商。
快克股份在以锡焊装联为主的电子装联专用设备细分行业已有近二十年经
营历史,产品技术先进、生产工艺精良,运行质量稳定,电子装联解决方案专
业化程度高,具备显著的竞争优势。同时,本公司拥有一支专业化的售前售中
售后分工明确的全方位服务队伍,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覆盖市场,
能提供快速而全面的客户服务,不断增强下游客户粘性。
但是,若国内外竞争对手通过采购关键技术、大幅降价策略或迅速完成销
售及服务队伍建设,则有可能加强其竞争实力,加剧市场竞争状况,本公司存
在因为竞争加剧而丧失部分市场份额的风险。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风险
本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约 2.90 亿元实施“智能化精密锡焊设备项
目”,以实现各类处于技术储备阶段的机器人产品产业化,同时通过新增精密
设备完成产能扩大和升级,实现现有产品更新换代和产能扩张,提高信息化管
理和自动化生产水平;此外,本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约 0.60 亿元实施
“研发中心项目”,以建成新技术研发基地、装联工艺解决方案的储备基地和新
产品量产测试基地,从而进一步增强本公司技术工程化能力,进一步积累电子
装联整体解决方案,为顺应下游不断提升的应用需求奠定坚实基础。募投项目
建成后将大幅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完善公司产品结构,提高公司综合盈利能
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
但是,上述募投项目也在资产运营、生产工艺和销售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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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风险。
从投资规模角度看,由于项目投资目的是实现技术研发成熟的各类机器人
的产业化,同时完成现有高端产品的升级换代和产能提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
规模和目前公司固定资产规模相比较大,如本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和经营管理能
力无法与适应资产规模的增长,可能会导致募投项目在建设效率、达产时间、
达产产能、产出质量等方面与预期出现偏差,使得项目存在预期收益无法实现
的风险。
从生产工艺角度看,募投项目的产成品为各类机器人、柔性自动化生产线
和智能化锡焊装联类工具,生产环节与现有产品相似,但其对生产环境洁净度
要求、生产工艺的精密程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要求显著提升,本公司也会采
用在线管控系统加强生产工艺管控,实现各项工艺指标和产品品质稳定统一。
但如果本公司在募投项目建成后,生产流程的设计、调整和控制无法适用更精
密的生产工艺的需求和更严苛的质量标准,可能会导致募投项目无法顺利实现
高端技术产业化的风险。
从销售角度看,募投项目需要营销能力的配合,其收益与相关产品市场需
求的发展速度息息相关,募投项目产品的目标客户群中需要综合服务的高端客
户比例可能会更高。尽管公司募投项目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及严格的可行性论
证,在客户、营销网络、品牌、技术服务等方面与现有业务形成协同效应,公
司同时制定了一系列保障新增产品销售的计划措施,但如果公司对未来市场需
求判断失误,或未来市场拓展不力,或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或综合技术服
务能力提升不够,都将会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销售风险。
2、实际募集资金少于募集资金项目计划募集金额的风险
如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一节所述,本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所需资金拟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筹集,如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以
支付以上投资项目所需全部资金,则公司需通过自筹或其他融资方式筹集。如
果公司不能及时筹集足够的资金,则可能影响公司项目投资计划的完成和公司
业务发展目标的实现。
本公司目前资产负债率适中,本次发行完成后资产负债率会进一步降低,
加之公司信誉良好,故本公司从银行融资的渠道畅通。随着公司业绩的提高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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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先后完成,公司的自有资金也将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
增多。因此,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有保障。
(五)产业政策风险
如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
况”所述,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政府部门制定发布了各项政策、规划及
文件,将电子装联专用设备制造业作为推进电子信息装备自主化战略的发展重
点之一。但如果政府改变产业战略,调整发展重点及相关扶持政策,有可能会
给本公司研发及经营带来风险。
(六)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3,875.36 万元、4,290.97 万
元、3,506.23 万元和 3,964.20 万元,其中,账龄 6 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占应收
账款余额比例分别为 90.33%、93.77%、89.36%和 94.20%,周转率分别为
4.61 次、5.39 次、5.95 次和 6.97 次。
尽管本公司应收账款管理情况较好,但随着本公司未来售价较高的机器人
产品、柔性自动化生产线及综合解决方案项目销售比例增加,预计应收账款余
额也会随之上升,如果公司应收账款出现大量逾期甚至不能回收,将对公司正
常资金周转、经营业绩构成风险。
2、存货减值风险
本公司下游行业为电子产品制造业,更新换代速度较快,本公司生产的电
子装联专用设备为满足下游产品需求,增强自身竞争力,也需不断进行技术升
级。
本公司已逐渐将产品功能模块化,同时生产模式上定制类产品以销定产,
常规类产品根据 JIT 安全库存模式生产,但随着工艺技术不断升级,部分原材
料可能无法用于生产新产品,相关存货存在一定减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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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税收优惠政策的风险
2011 年 11 月,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证,有效期限为 3 年。
2014 年 10 月,本公司通过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有效期限为 3 年,高新
技术企业资格于 2017 年 10 月到期。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
6 月,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
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本公司享受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保荐机构根据国家科学技术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对发行人进
行了核查,截至本招股书出具日,发行人对其产品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
权;发行人产品包括各类智能锡焊解焊工具及设备、锡焊机器人等,属于《国
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2015 年末发行人(母公司)员工总
数 409 人,其中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 152 人,占当年员工总数的
37.16%,其中研发人员 52 人,占当年员工总数的 12.71%;近三个会计年度
发行人(母公司)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为 3,035.14 万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销售收入(母公司)总额的 4.90%,且研发费用全部为中国境内发生;2015 年
度发行人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母公司)为 19,277.55 万元,占当年总收入(母
公司)的比例为 84.28%。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目前依然符合国家科学技术部《高新技术企
业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自 2011 年 11 月至今发行人一直为高新技术企
业,并依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6 月,本公司由于上述税
收优惠政策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 689.74 万元、840.31 万元、877.70 万
元和 526.80 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重为 10.16%、9.68%、9.33%和
9.97%。如资格到期后不能通过复审,发行人将无法享受 15%的所得税优惠税
率,需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 25%缴纳所得税。以 2015 年为例,如发行人无法
享受所得税优惠税率,需多缴纳所得税 877.70 万元,占 2015 年利润总额的
9.33%。
4、毛利率下降风险
公司凭借核心竞争能力,在报告期内保持了较高的毛利率水平,2013 年、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6 月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56.59%、5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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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8%和 58.17%。
近两年,国家相继颁布《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 2025>的通知》(国务
院 2015 年 5 月) 《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工业和信息化
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度会 2016 年 4 月)。以机器人为代表的生产过程智能化
被列为大力推动的重点领域。与此同时,中国人口红利逐渐消失,下游精密电
子制造行业生产设备自动化、智能化、精密化、高速化、柔性化升级需求日益
迫切。从公司 2016 年初即开始接到的大量自动化生产线订单就能深切感受到这
一行业趋势。相应的,这一明晰的行业趋势必然会吸引新的市场参与者,如原
专注于点胶涂覆、螺丝锁付等电子装联工艺的技术设备提供商和其他领域的自
动化装备集成商很可能成为智能锡焊领域的新进入者。而公司也将发挥多年积
累的行业优势,特别是利用在精密电子制造业客户中的品牌形象拓展自动化集
成业务。在此格局下,公司面临的竞争将较目前更为激烈,公司未来的整体毛
利率有出现下降的风险 。
5、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和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6 月,本公司扣除非经常
性 损 益 后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分 别 为 31.88% 、 31.08% 、 29.20% 和
17.65%。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净资产将大幅提高,而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建设到达产需要一段时间,不能在建设期内产生经济效
益。因此公司在短期内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
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面临净资产
收益率下降和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二、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
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
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
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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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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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一) 发行人: 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戚国强
住所: 常州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凤翔路 11 号
联系电话: 0519-86225668
传真: 0519-86225611
联系人: 苗小鸣
(二)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商):
法定代表人: 钱卫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联系电话: 021-20328000
传真: 021-50372476
保荐代表人: 郭青岳、张磊
项目协办人: 宋洁琼
经办人员: 杨玉国
(三) 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负责人: 朱小辉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0 层
联系电话: 010-57763888
传真: 010-57763777
经办律师: 孔晓燕、宗爱华
(四) 会计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务所负责人: 叶韶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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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8层
联系电话: 010-65542288
传真: 010-65547190
经办注册会计师: 唐炫、王亮
(五) 资产评估机构: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宜华
住所: 江苏省常州市博爱路 72 号博爱大厦 12 楼
联系电话: 0519-88155678
传真: 0519-88155675
经 办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石玉、张旭琴
师:
(六) 验资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 叶韶勋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8层
联系电话: 010-65542288
传真: 010-65547190
经 办 验 资 注 册 会 计 唐炫、王亮
师:
(七) 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
大厦 36 楼
电话: 021-58708888
传真: 021-58754185
(八) 申 请 上 市 的 证 券 交 易 上海证券交易所
所:
住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
电话: 021-6880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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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21-68804868
(九) 收款银行: 中国银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
账户名称: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二、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
(一) 刊登初步询价公告日期: 2016 年 10 月 18 日
(二) 初步询价日期: 2016 年 10 月 21 日、2016 年 10 月 24 日
(三)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16 年 10 月 26 日
(四) 网上、网下申购日期: 2016 年 10 月 27 日
(五) 网上、网下缴款日期: 2016 年 10 月 31 日
(六)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股票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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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附录和备查文件
1、招股意向书全文、备查文件和附件可以到发行人住所和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联系地址查阅。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
17:00。
2、招股意向书全文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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