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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6-11-11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FUJIAN TIANMA SCIENCE AND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声明及承诺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
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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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
项提示:
一、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及股东陈庆昌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其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25%(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股的除外),其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
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
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本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
原因而放弃履行。
股东天马投资承诺:自天马集团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在天马集团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天马集团股
份,也不由天马集团回购该部分股份;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其持有的天马集团
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天马集团股份总数的25%,但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
股的除外。
担任董事的股东郑坤、林家兴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其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
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股的除外),
其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公司
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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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本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张蕉霖、姚建忠、许梦华承诺: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其持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其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每年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
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股的除外),其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
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公
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本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
履行。
担任监事的股东何修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股的除外),其离职
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担任监事的股东骆福镇、陈金忠及原监事黄国荣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其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股的除
外),其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股东柯玉彬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但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除外。
股东刘宝荣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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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但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股的除外。
除上述股东和华宝投资外的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全体股东还承诺:如其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
的,其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同时其
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年。如其未将违
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其现金分红中与其应上交公司的违规
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股东华宝投资承诺:自天马集团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天马集团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天马集团股
份,也不由天马集团回购该部分股份;如其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
股份的,如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告相关情况,及时、充
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下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至回购完成之日延长
全部股份锁定期3个月,未履行上述回购承诺而获得的收入,归天马集团所有。
二、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措施
经发行人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3年内,如公司
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最近一期审计
基准日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则依次按照如下方式
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公司上市后3年内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且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规定,则触发公司、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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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
(二)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如触发前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公司及相关主体将依次采取控股股东
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公司
回购股票等措施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稳定公司股价。具体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票的具体安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3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
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发生除权除息事
项,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且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规定条件,
则触发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控股股东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
增持公司股份,每次增持的股份数量区间为公司股本总额的0.1%-1%,增持价格
不低于前一交易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
控股股东将于前述20个交易日收盘后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并自启动日
起2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本次增持股票的具体增持计划,包括但不
限于拟增持的股份种类、数量区间,价格区间、实施期限等信息并公告。自公告
次日起,控股股东即实施该次增持计划。该次增持实施完毕后,如再次出现公司
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最近一期审计
基准日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则控股股东将依据前
述承诺继续履行增持义务。
如出现下述情形,控股股东可终止该次增持计划:
(1)公司公告启动稳定股价的措施但尚未实施时,公司股票收盘价已经回
升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可以不再继续实施稳定股价
的措施;
(2)控股股东实施该次增持计划将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
控股股东如未按照上述承诺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导致公司实施回购股票以稳
定股价,公司有权将其用于回购股票的等额资金从应付控股股东的现金分红中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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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扣除,前述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
2、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管人员增持股票的具体安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3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
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发生除权除息事
项,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且公司控股股东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或虽
履行稳定股价措施但公司股票价格仍低于每股净资产,则触发董事及高管人员增
持公司股份的义务,董事及高管人员在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增持公司股份规定条件
的前提下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资金金额不低
于其上一年度薪酬总额及发行人对其现金股利分配总额之和的50%,增持价格不
低于前一交易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该次增持实施完毕后,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
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最近一期审计基准
日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则其将依据前述承诺继续
履行增持义务。
董事及高管人员将于前述20个交易日收盘后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并自
启动日起2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本次增持股票的具体增持计划,包
括但不限于拟增持的股份种类、数量区间,价格区间、实施期限等信息并公告。
自公告次日起,其即实施该次增持计划。
如出现下述情形,董事及高管人员可终止该次增持计划:
(1)公司公告启动稳定股价的措施但尚未实施时,公司股票收盘价已经回
升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可以不再继续实施稳定股价
的措施;
(2)董事及高管人员实施该次增持计划将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
董事及高管人员如未按照上述承诺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公司有权将应付其的
薪酬及现金分红予以扣除,直至其履行相关义务。
3、公司回购的具体安排
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管人员未依据其承诺以书面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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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向公司提交本次增持股票的具体增持计划或虽履行稳定股价措施但公司股票
价格仍低于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应于确认前述事项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告
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拟回购本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
区间、价格区间、实施期限等内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回购方案经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完毕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相关法定
程序后生效。如在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发出后至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公司股票收
盘价已经回升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股东大会可决议终止实
施该次回购计划。
公司应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事项之日起3个月内以不少于人民币1,000
万元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前一交易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但如股
票收盘价已回升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可终止该次回
购股份计划。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自回购当年起从分配给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独
立董事除外)、高管的分红款项及应付给董事、高管的薪酬中扣除。
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的行为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该次稳定股份措施实施完毕后2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本次稳定股份措施实
施情况予以公告。该次稳定股份措施实施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
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公司将按照上述规定再次履行回购计划。
对于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管人员,公司将要求其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
高管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4、独立董事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3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
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发生除权除息事
项,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其将积极督促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依据其承诺及时履行稳定股价措施。如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未依据其承诺履行增持计划或虽履行稳定股价措施但公司股票价格仍
低于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应于确认前述事项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告回购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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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的预案,如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时间内提出公告回购股份的预案,则公司有权
扣除其当年的全部独立董事津贴,已发给的津贴由其退还给公司。
5、其他稳定股价的方案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实际情况,
采取一项或多项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具体措施实施时应以维护上市公司地
位、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为原则,遵循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并应按照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其相应的信息披露
义务。
三、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的,每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协议转
让方式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15%,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
将提前 3 个交易日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公
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减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两年
后减持的,将依据届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减持。
(二)其他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的承诺
华宝投资(持股 12.5%)承诺:本公司所持天马集团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第一年内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本公司于本次发行前持有天马集团股份
总数的 70%,第二年内减持股票数量两年累计不超过本公司于本次发行前持有天
马集团股份总数的 100%,本公司减持股份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锁
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将依据届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减持。
天马投资(持股 10.54%)承诺: 本公司所持天马集团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每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协议转让
方式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本公司所持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五,减持价格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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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公司减持股份时,将提
前 3 个交易日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公告。自
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公司方可减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两年后减
持的,将依据届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减持。
郑坤(持股 8.70%)、林家兴(持股 5.80%)、何修明(持股 5.80%)承诺:
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
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
应调整)。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
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人方
可减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将依据届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减持。
四、关于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因发行人拟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发行人承
诺:如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董事会将在证券监
督管理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
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发行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
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
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如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
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因发行人拟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发行人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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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承诺:如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其
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督
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依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因发行人拟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发行人董
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及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发
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中介机构承诺
海通证券承诺:如因海通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海通证券承诺将
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承诺: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而制
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
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并能举证证实的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
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
赔偿方案为准。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根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的要求,本会计师事务所为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依法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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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本会计师事务所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因本会
计师事务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将依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承诺:本资产评估机构及签
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资产评
估机构为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和首次公开制作、出具的文件无矛盾
之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
本资产评估机构为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和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
的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因本资产评估机构的过错,证明本资产评估机构为发行人整
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和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将依法与发行人及其
他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五、关于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承诺
如本公司相关公开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
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
致的除外)或履行相关承诺将不利于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本公司将采取以
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
原因;
2、向本公司投资者提出变更承诺或豁免履行承诺申请,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公司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
致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积极采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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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承诺、补充承诺等方式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承诺:
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无法按期履行(因相关法律法规、政
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或履行相关承诺将不
利于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
原因;
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变更承诺或豁免履行承诺申请,并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以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本人在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
3、将本人违反本人承诺所得收益归属于公司。
如因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
1、将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公司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
未履行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2、若本人在赔偿完毕前进行股份减持,则减持所获资金交由上市公司董事
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本人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上市公
司、投资者的损失。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
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通过公司及时、充分
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积极采取变更
承诺、补充承诺等方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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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或
履行相关承诺将不利于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
原因;
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变更承诺或豁免履行承诺申请,并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以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本人在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
3、将本人违反本人承诺所得收益归属于公司。
如因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
1、同意公司停止向本人发放工资、奖金或津贴等,并将此直接用于执行未
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2、若本人在赔偿完毕前进行股份减持,则减持所获资金交由公司董事会监
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本人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上市公司、
投资者的损失。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
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通过公司及时、充分
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积极采取变更
承诺、补充承诺等方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
(四)独立董事承诺
发行人独立董事承诺:
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或
履行相关承诺将不利于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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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变更承诺或豁免履行承诺申请,并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以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本人违反本人承诺所得收益归属于公司。
如因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将对公司及投资者进行赔偿,本人同意公司停止向本人发放津贴,并将
此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上市公司及投资者
带来的损失。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
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通过公司及时、充分
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积极采取变更
承诺、补充承诺等方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
六、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根据公司2013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七、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主要如下:
(一)股利分配基本原则
公司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定持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健全现金分红制度。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
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
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二)股利分配基本条款
1、现金分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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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
其他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以现金
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原则上公司每年进行一次
利润分配,主要以现金分红为主,但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
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
备累计支出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2、现金及股票分红的条件
如公司满足下述条件,则实施现金分红: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利润,在提取完毕公积金及弥补亏损后仍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4)公司的资金状况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5)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1
元。
如公司未满足上述条件,或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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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更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采取发放股票股利方
式进行利润分配。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其他基本条款和发行前一致。
(三)股利分配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应于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根据公司的利润分
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当年的利润实现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
以实现股东合理回报为出发点,制订公司当年的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在利
润分配方案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监事会充分讨论,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
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
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股利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现金分红方案。公司根据生
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方
案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方案不得违反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论证过程中,需充分听取
独立董事、监事的意见,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分别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监事同意,并由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独立意见,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公告披露相关信息。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相关事项的,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
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五)未来三年分红回报具体计划(2014-201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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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在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经营现金流等
因素基础上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2016年)》。2014年至
2016年期间,发行人将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当年的利润实现情
况、现金流量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以实现股东合理回报为出发点,制订
公司当年的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
利润分配,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八、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一)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是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专业生产企业,由于特种水产养殖品种的生态习
性、生理特性各异,其养殖呈现出较为突出的区域性分布特征。目前,业内多数
企业根据所在地养殖品种经营相对应的饲料产品,品种较为单一,市场区域较窄。
公司为应对养殖品种周期性波动采取养殖品种全覆盖的发展战略,产品系列已覆
盖我国北起渤海湾南至北部湾的大部分特种水产养殖品种的养殖全过程,但全面
的产品系列也使公司同一时期内不仅需面对来自业内其他全国性综合性水产配
合饲料企业的竞争,区域性龙头企业或以单一特定品种的生产企业也会对公司某
些产品销售施加竞争压力。
如果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不能充分发挥公司在
技术、质量、营销、服务、品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无法持续保持优势主导产
品的领先地位,无法进一步扩大重点发展品种的市场份额,公司将面临较大的同
业企业竞争风险。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 1-6 月,原材料成本占公司主营业务成
本的比重分别为 93.13%、92.16%、93.87%及 93.73%。公司生产特种水产配合饲
料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鱼粉、其他蛋白类原料(主要为豆粕、花生粕、菜粕)以
及淀粉类原料(主要为淀粉、面粉),其中鱼粉是公司产品最主要的单项原材料,
其成本在上述期间中占公司原材料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55.89%、56.87%、6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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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及 67.15%。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原材料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鱼粉 16,039.83 67.15 34,489.93 62.74 25,390.53 56.87 20,982.10 55.89
其他蛋白类原料 2,794.32 11.70 8,021.34 14.59 8,393.90 18.80 6,702.69 17.85
淀粉类原料 2,954.27 12.37 7,464.12 13.58 6,817.64 15.27 5,732.72 15.27
三项小计 21,788.41 91.22 49,975.39 90.92 40,602.07 90.93 33,417.51 89.02
原材料成本合计 23,885.57 100.00 54,969.22 100.00 44,650.09 100.00 37,540.05 100.00
由上表可见,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原材料构成。公司主要原材料会受海
洋气候影响导致渔业资源衰减、主要鱼粉生产国捕捞配额下降、农作物欠收、期
货及短期市场投机炒作等因素影响,市场价格出现较大波动。以公司产品主要原
材料中的鱼粉、淀粉、豆粕为例,报告期内的价格走势如下:
2013 年 1 月-2016 年 6 月进口普通蒸汽鱼粉价格走势图
2,600.00
2,400.00
2,200.00
2,000.00
1,800.00
1,600.00
1,400.00
1,200.00
1,000.00
普通蒸汽(65%蛋白)秘鲁鱼粉FOB离岸价(美元/吨)
普通蒸汽(65%蛋白)智利鱼粉FOB离岸价(美元/吨)
数据来源:WIND
2013 年 1 月-2016 年 6 月进口优质蒸汽鱼粉价格走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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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2,400.00
2,200.00
2,000.00
1,800.00
1,600.00
1,400.00
1,200.00
1,000.00
优质蒸汽(67%蛋白)秘鲁鱼粉FOB离岸价(美元/吨)
优质蒸汽(67%蛋白)智利鱼粉FOB离岸价(美元/吨)
数据来源:WIND
2013 年 1 月-2016 年 6 月淀粉价格走势图
6500
6200
5900
5600
5300
5000
2014年11月
2013年11月
2014年3月
2015年11月
2016年1月
2013年1月
2013年3月
2013年5月
2013年7月
2013年9月
2014年1月
2014年5月
2014年7月
2014年9月
2015年1月
2015年3月
2015年5月
2015年7月
2015年9月
2016年3月
2016年5月
淀粉市场价格(元/吨)
数据来源:福建省内泰花淀粉和怡昌淀粉市场销售价格
2013 年 1 月-2016 年 6 月豆粕价格走势图
5000
4500
4000
3500
3000
2500
2000
2013年5月
2013年11月
2014年1月
2014年11月
2015年3月
2015年11月
2016年5月
2013年1月
2013年3月
2013年7月
2013年9月
2014年3月
2014年5月
2014年7月
2014年9月
2015年1月
2015年5月
2015年7月
2015年9月
2016年1月
2016年3月
豆粕市场价格(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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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饲料行业信息网
由于原材料系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最主要构成项目,如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
出现异常上涨,公司产品售价未能作出相应调整转移成本上涨的压力,或公司未
能及时把握原料市场行情变化并及时合理安排采购计划,公司有可能面临原料采
购成本上升从而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三)应收账款风险
饲料行业的回款速度与下游水产养殖动物养殖周期紧密相关,由于特种水产
养殖动物生长周期较长,资金投入大,养殖户资金回收速度较慢,降低了上游特
种水产配合饲料企业的资金回笼速度,从而使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随着销售
收入的上升而增长。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
别为 14,137.03 万元、16,818.30 万元、19,317.38 万元及 23,944.93 万元,应收账
款净额分别为 13,288.99 万元、15,904.53 万元、18,206.43 万元及 22,600.09 万元。
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可能将进一步上升。如果客户信用
管理制度未能有效执行,或者养殖户经营过程中因受自然灾害、养殖病害、水产
品价格不理想等因素影响导致养殖户资金无法正常回笼从而拖欠饲料账款,将会
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存在无法及时收回或者不能收回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收入质
量及现金流量造成不利影响。
(四)存货金额较大的风险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 6 月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余额
分别为 14,632.27 万元 11,746.35 万元、14,239.89 万元及 17,011.85 万元,公司存
货的主要构成为原材料,各期末原材料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重分别为 90.70%、
86.61%、87.35%及 80.04%。期末存货余额较大主要系由于公司生产原材料以进
口鱼粉为主,容易受海洋气候影响渔业资源、鱼粉生产国捕捞配额波动、运输周
期较长等因素的影响,因此为满足正常的生产需求,公司需对进口鱼粉进行提前
备货管理。同时考虑到鱼粉具有 12~18 个月较长的保质期,在鱼粉价格短期出现
回调的情况下,公司会进一步提高鱼粉存货数量,以实现成本的有效控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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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的鱼粉备货策略使得期末存货余额较高。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会计师对公司 2016 年 1-9 月财务报表的审阅意见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针对截止 2016 年 9 月 30 日
之财务情况,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致同专字(2016)第 350ZA0314 号《福建天
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9 月审阅报告》。其审阅意见如下:“根据
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阅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
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专项声明,保
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
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
完整。
(二)公司 2016 年 1-9 月主要财务信息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9.30 2015.12.31
流动资产合计 63,275.21 54,161.75
非流动资产合计 34,837.49 30,726.94
资产总计 98,112.69 84,888.68
流动负债合计 46,495.92 43,565.03
非流动负债合计 7,249.92 2,280.34
负债合计 53,745.84 45,845.37
股东权益合计 44,366.86 39,043.3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44,001.04 38,666.68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2016 年 7-9 月 2015 年 7-9 月
营业收入 64,869.20 58,363.91 30,076.77 26,032.12
营业成本 50,117.02 46,310.56 23,616.59 21,291.06
营业利润 6,571.94 4,376.26 3,160.13 1,469.26
利润总额 7,382.00 5,403.79 3,243.23 1,64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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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6,329.55 4,582.71 2,787.75 1,447.79
归属于母公司股
6,340.37 4,592.23 2,790.23 1,442.68
东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76.41 -847.7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60.98 -8,950.2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65.60 3,525.2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296.92 -6,348.13
4、非经常性损益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0.30 8.4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
823.61 1,020.85
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
助除外)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 - 6.81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25 -1.8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6.84 -191.70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846.89 842.64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127.42 107.23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719.48 735.42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
0.22 0.69
响数(税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719.26 734.72
5、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变动情况
2016 年第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主要会计科目及同期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9.30 2015.12.31 变动幅度
流动资产合计 63,275.21 54,161.75 16.83%
非流动资产合计 34,837.49 30,726.94 13.38%
资产总计 98,112.69 84,888.68 15.58%
流动负债合计 46,495.92 43,565.03 6.73%
非流动负债合计 7,249.92 2,280.34 217.93%
负债合计 53,745.84 45,845.37 17.23%
股东权益合计 44,366.86 39,043.32 13.6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44,001.04 38,666.68 13.80%
权益合计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64,869.20 58,363.91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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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营业成本 50,117.02 46,310.56 8.22%
营业利润 6,571.94 4,376.26 50.17%
利润总额 7,382.00 5,403.79 36.61%
净利润 6,329.55 4,582.71 38.1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6,340.37 4,592.23 38.07%
的净利润
2016 年 9 月末,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及股东权益总额随公司生产经营
规模的进一步扩张而有所增长,资产总额增长 15.58%,负债总额增长 17.23%,
股东权益总额增长 13.63%。其中,2016 年 9 月末非流动负债较 2015 年末增长
217.93%的原因主要系,2016 年公司新增用于募投项目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线
建设的专项借款,使得长期借款余额上升所致。
2016 年 1-9 月,公司海水鱼料系列产品销售收入随着客户影响力的进一步提
升而增长较为迅速,公司营业收入整体上涨 11.15%。同时,公司营业成本随原
料采购成本的下降而增速低于营业收入增速,使得公司营业利润、毛利率略有上
升。2016 年 1-9 月,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与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
50.17%、36.61%和 38.12%.
(三)审计截止日后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的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意向
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主要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
格、主要产品的生产与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
策等未发生重大变化,也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公司所处
的水产配合饲料行业稳定增长,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特征,也未出现重大的市场
突变情形。
公司预计 2016 年全年可实现营业收入 8.5 亿~9.1 亿元,较 2015 年的变动幅
度在 5.12%~12.54%之间;可实现营业利润 8,000 万元~9,100 万元,较 2015 年变
动幅度在 23.58%~40.57%之间;可实现净利润 7,800 万元~8,700 万元,较 2015
年变动幅度在 18.43%~32.09%之间;可实现扣非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800 万元~7,700 万元,较 2015 年变动幅度在 18.64%~34.34%之间。(前述经营
情况预测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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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本次拟发行总量不超过 5,300 万股
发行价格: 【】元
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或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方式确
发行新股的定价原则:
定发行价格
【】倍(每股收益按 2015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发行市盈率(全面摊薄):
后净利润的孰低额除以发行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2.62 元/股(按照 2016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东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元/股(按照 2016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东的净资产加上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全面摊薄):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本次发行将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
发行方式: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认可的其
他发行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
发行对象:
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发行费用: 3,826.91 万元
其中:承销保荐费用 2,303.91 万元
审计、评估费用 773.00 万元
律师费用 275.00 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
475.00 万元
露费及发行手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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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FUJIAN TIANMA SCIENCE AND TECHNOLOGY GROUP CO.,
英文名称:
LTD.
注册资本 15,9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庆堂
成立日期 2005 年 12 月 13 日
住所 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
邮政编码
电话 0591-85628333
传真 0591-85622233
互联网地址 http://www.jolma.cn/
电子信箱 jolma668@jolma.cn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发行人系由福建天马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有限”)全体股东
作为发起人,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 7 月 8 日,经天马有限股
东会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天马有限截至 2012 年 5 月 31 日经天健正信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 78,382,472.07 元,折成股本 58,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余额 20,382,472.07 元计入资本公积。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就注册资本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2 年 7 月 23 日出具了天健
正信验(2012)综字第 020106 号《验资报告》。2012 年 8 月 2 日,公司在福建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了注册号为 350100400010716 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资产的内容
1-2-25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发起人为陈庆堂等 11 名自然人,设立时的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陈庆堂 3,074.00 53.00%
2 郑坤 696.00 12.00%
3 林家兴 464.00 8.00%
4 何修明 464.00 8.00%
5 章礼森 319.00 5.50%
6 林成长 145.00 2.50%
7 沈玉福 145.00 2.50%
8 张蕉霖 145.00 2.50%
9 刘宝荣 145.00 2.50%
10 吴景红 145.00 2.50%
11 陈庆昌 58.00 1.00%
合计 5,800.00 100.00%
发行人由天马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而来,设立时承继了天马有限的全部经营性
资产和业务。公司整体变更前后拥有的主要资产未发生变化。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总股本和本次发行的股份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15,900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 5,300 万
股新股。
(二)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情况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之“一、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
定承诺”。
(三)发起人、股东、自然人股东持股数量及比例
1、发起人
公司发起人为 11 名自然人,均为中国国籍,均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公司发
起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情况如下:
1-2-26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股东名称 直接持股(万股) 间接持股(万股) 合计持股比例
1 陈庆堂 6,109.5750 1,675.4625 48.96%
2 郑坤 1,383.3000 -- 8.70%
3 林家兴 922.2000 -- 5.80%
4 何修明 922.2000 -- 5.80%
5 章礼森 634.0125 -- 3.99%
6 林成长 288.1875 -- 1.81%
7 沈玉福 288.1875 -- 1.81%
8 张蕉霖 288.1875 -- 1.81%
9 刘宝荣 288.1875 -- 1.81%
10 吴景红 288.1875 -- 1.81%
11 陈庆昌 125.2125 -- 0.79%
注:陈庆堂除直接持有发行人 6,109.5750 万股外,还通过其个人独资的福建天马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1,675.4625 万股。
2、前十名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数量及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万股) 持股比例
1 陈庆堂 6,109.5750 38.43%
2 华宝投资 1,987.5000 12.50%
3 天马投资 1,675.4625 10.54%
4 郑坤 1,383.3000 8.70%
5 林家兴 922.2000 5.80%
6 何修明 922.2000 5.80%
7 章礼森 634.0125 3.99%
8 林成长 288.1875 1.81%
9 沈玉福 288.1875 1.81%
10 张蕉霖 288.1875 1.81%
11 刘宝荣 288.1875 1.81%
12 吴景红 288.1875 1.81%
合计 15,075.1925 94.81%
3、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数量及比例如
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万股) 持股比例
1 陈庆堂 6,109.5750 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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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2 郑坤 1,383.3000 8.70%
3 林家兴 922.2000 5.80%
4 何修明 922.2000 5.80%
5 章礼森 634.0125 3.99%
6 林成长 288.1875 1.81%
7 沈玉福 288.1875 1.81%
8 张蕉霖 288.1875 1.81%
9 刘宝荣 288.1875 1.81%
10 吴景红 288.1875 1.81%
合计 11,412.23 71.77%
(四)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

股东一 股东二 股东二相对于股东一的关系
陈庆昌 弟弟
陈庆堂
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个人独资公司
郑坤 刘宝荣 妹夫
四、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
本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
业。
公司生产的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产品主要应用于鳗鲡、石斑鱼、大黄鱼、龟、
鳖、鲟鱼、鲑鳟、鲆鲽鳎、鲍、海参等特种水产动物,产品覆盖从种苗期至养成
期的人工养殖全阶段。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如一地推行“自主创新,科技兴业”
的企业核心价值理念,专注于饲料工业中最高技术水平和最高收益率的特种水产
配合饲料领域。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及自主创新,公司现拥有 38 项产品发明专
利授权,1 项配合饲料生产工艺发明专利授权,获得福州市专利优秀奖 1 项;研
发中心被评为福建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福建省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企业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福建省特种水产配合饲料重点实验室,设有上海海洋大学博士后科研
流动站工作基地、国家水生动物病原库研究生培养基地和鳗鲡现代产业技术教育
部工程研究中心、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院士专家工作站;公司“健马”
牌水产配合饲料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评为“中国名牌产品”,“健马”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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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评为“中国驰名商标”。董事长陈庆堂先生被评为“中
国饲料企业优秀创新人才”、科技部 2014 年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公司凭借专业、严谨的技术研发体系、质量控制体系、服务营销体系及内
控管理体系,迅速成长为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根据中国饲料工业协会
以及福建省水产饲料同业协会的证明函,2013 年至 2015 年公司特种水产配合饲
料产销量连续三年位居福建省第一位,核心产品鳗鲡配合饲料产品 2013 年至
2015 年销量位居全国第一位。
自成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销售方式
在销售模式方面,公司采取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
(三)发行人所需主要原材料
公司生产特种水产配合饲料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鱼粉、其他蛋白类原料(主
要为豆粕、花生粕、菜粕)以及淀粉类原料(主要为淀粉、面粉),其中鱼粉是
公司产品最主要的单项原材料。
(四)发行人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行业竞争情况
(1)竞争日益激烈,行业整合成为趋势
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中国水产配合饲料行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产业规
模不断扩大,培育了一批成长迅速、特色鲜明的企业。目前,全国水产配合饲
料生产企业约有 3,000 家,平均生产规模在 5,500 吨左右,相比全国饲料工业企
业平均 1.18 万吨的生产规模,水产配合饲料行业平均规模偏小、行业集中度较
低的问题仍旧突出。近年来,在行业内部市场竞争不断加剧以及下游水产养殖
业整合外部推动下,水产饲料行业整合趋势已经显现,大企业的发展不断加
速,部分规模小、技术管理落后的企业则逐渐被淘汰,行业集中度将逐步提
升,未来水产饲料企业整合将成为行业发展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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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2)企业竞争整合过程中分化出不同经营模式
随着行业竞争程度加剧,水产饲料生产企业主要通过规模化战略(低成本优
势)和差异化战略(技术服务优势)两种方式在竞争中开拓并稳固市场,水产饲
料企业因而分化成生产型企业、技术服务型企业两大类型。
生产型企业通常以成本控制为主要经营策略,通过规模化生产等方式实现
低成本竞争优势,以价格为主要手段占领市场、稳定市场,但技术研发投入欠
缺,产品同质化情况严重。
技术服务型企业在规模化生产的基础上采取以“价格+技术”开拓市场、以
“技术+服务”稳固市场的经营策略,重视产品技术研发投入、技术人才培养,
以贴近终端养殖客户、跟踪差异化需求为目标,依托技术、工艺等强大的专业
化生产能力,提供最优性价比产品,建立客户品牌粘性。技术服务型企业在行
业激烈竞争中优势明显,能够占领饲料行业未来竞争的制高点。
(3)特种水产配合饲料市场逐渐向技术服务优势企业集中
特种水产配合饲料领域属于饲料行业中的高科技领域。特种水产较高的养
殖成本、产品附加值以及较复杂的养殖过程,使得养殖户对饲料效率、安全性
和技术服务能力的关注度更高,因此,特种水产配合饲料市场竞争中技术型企
业的优势更为突出。以目前发展最为成熟的鳗鲡配合饲料市场为例,国内鳗鲡
配合饲料从 20 世纪 80 年代起步,21 世纪初国内鳗鲡饲料年产量 24-26 万吨,仅
福建就有 30 多家鳗鲡饲料厂,存在大量生产规模小、技术含量低的企业。近几
年,随着鳗鲡饲料供给市场的整合,近三分之二竞争力较弱的鳗鲡配合饲料生
产企业关停并转,而具备高技术含量的鳗鲡配合饲料企业市场份额不断提升。
从国内外饲料行业发展的趋势来看,其他特种水产养殖动物配合饲料市场也将
延续鳗鲡配合饲料市场整合模式,向技术服务优势企业集中。
2、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本公司自设立起即认识到技术服务优势对于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行业竞争的
重要性,不断加强科技研发和技术人才培养,重视与特种水产领域权威专家、
学者以及科研院校的交流与合作。公司在特种水产动物养殖、营养需求、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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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原料性状及加工工艺研究的理论基础上,结合对养殖户养殖技术、饲料使用和
疾病防治的服务及使用效果的跟踪,建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特种水产配合饲
料配方基础数据库,不断根据终端客户的实际需求升级产品配方、提升加工工
艺、提高服务质量,在特种水产配合饲料领域取得了较强的竞争优势。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土地使用权
(一)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
1、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本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生产设备、运输设备和其他设备,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9,775.48 1,256.09 8,519.39 87.15%
机器设备 6,430.56 2,847.66 3,582.89 55.72%
运输工具 798.45 482.25 316.19 39.60%
电子及办公设备 1,085.69 730.45 355.24 32.72%
合计 18,090.18 5,316.46 12,773.72 70.61%
2、房屋所有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法拥有下表所列房产
的所有权,并已取得相应的权属证书,该等房产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序 权利 取得方 建筑面积
房地产证号 对应土地权证 座落位置 用途
号 主体 式 (㎡)
融上迳国用 厂房、宿舍 股东出
融房权证R字第 福清市
1 (2013)第 楼、办公楼 资、自 22,777.6
1302056号 上迳镇岭胶村
天马 B1314号 及食堂 建
集团 融音西国用 福清市音西街道洋
融房权证R字第
2 (2015)第 浦村福人大道融商 办公 购买 429.87
1504377号
C43845号 大厦22层2202号
融房权证R字第
3 融上迳国用 购买 2,223.18
0900307号 福清市 厂房、办公
(2006)第
融房权证R字第 上迳镇岭胶村 楼
4 天马 00094号 自建 2,614.98
1300889号
饲料
融音西国用 福清市音西街道洋
融房权证R字第
5 (2015)第 浦村福人大道融商 办公 购买 429.87
1504303号
C43846号 大厦22层22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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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厦门 厦国土房证第 厦国土房证第 厦门思明区水仙路
6 办公 购买 251.2
金屿 01027635号 01027635号 33号11B室
厦门 厦门翔安区界头路
厦国土房证第 厦国土房证第
7 德百 2016号之一第一至 厂房 购买 2,686.85
01055198号 01055198号
特 二层
建房权证字第
8 新建 1,140.72
20140371 号
建房权证字第
9 1,221.44
20130508 号
天马 建房权证字第 建国用(2008) 建宁县濉溪镇河东
10 工业厂房 购买 1,869.24
彩印 20130509 号 第 010185 号 路 45 号
建房权证字第
11 558.69
20130510 号
建房权证字第
12 1,656.22
20130511 号
粤房地权证台 台山市斗山镇浮石
台山 台国用(2015) 股东出
13 山字第 八坊“铜古朗”1 号综 非住宅 970.54
福马 第 01393 号 资
0115002926 号 合楼全部
3、房屋租赁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如下租赁情形:
序 承租
出租方 地点 用途 期限
号 方
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登园坡(黄 2016.1.13-
1 黄昌拨/符淑美 办公
昌拨、符淑美商住楼第一层) 2017.1.12 注 1
海南 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登园坡(黄 2014.9.1-
2 黄昌拨/符淑美 宿舍
天马 昌拨、符淑美商住楼第四层) 2016.8.31 注 1
海南百辉达物 2016.05.20-
3 海榆中高速 6 公里处 仓库
流有限公司 2016.11.19
广东省汕 头市东里 镇文化 西路 2013.8.1-
4 宋文辉 宿舍
铺面一间 1-4 楼 2016.9.1
山东省莱州市城区文泉花园 1 幢 仓库、 2016.1.1-
5 毛炳军
(商业)东起第一户 宿舍 2016.12.31 注 1
中海渔(福建)
2014.11.20-
6 生物科技有限 福清市上迳镇岭胶村福厦路 仓库
2017.11.20
公司 发行
人 福建省长 乐市金峰 镇六林 村后 2015.1.1-
7 林文飞 宿舍
圳 2017.1.1
姚雅英、陈灏、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化民营
叶剑红、江珠
路 78 号永成大厦 17 层 1502、
英、郑颖、黄
1503、1504、1505、1506、1507、 2015.11.01-
8 勃涛、李镁玲、 办公
1508、1510、1511、1512、1513、 2019. 5.14
姚奇、郑荣良、
1514、1515、1516、1517、1519、
叶雄、叶枫、
1520 单元
尼彦纳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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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广东省湛 江市霞山 区草塘 村三 2016.01.01-
9 陈希才 仓库
巷 47 号 2017.01.01
三明市清流县嵩溪镇富民中路 2016.04.01-
10 赖发仔 办公
50 号 2019.03.31
荆州市沙市区关沮乡杨泗村十 2016.04.01-
11 贺文财 仓库
组 2018.03.31
浙江省杭 州市余杭 区东湖 街道 2015.9.26-
12 孙国民 办公
东大街 7 号 5A-20 局部 4F-30 2016.9.25 注 1
浙江
德清县禹越镇
福马 2016.03.06-
13 三村村民委员 德清县禹越镇茅林村中塔 仓库
2021.03.06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 129
广东 2014.10.28-
14 林晋文 号金信大厦 A、B 幢 408 房之三 办公
福马 2016.10.27
单元
注 1:该项租赁为原租赁合同有效期届满后续签。
注 2:该项租赁为发行人与多名业主签订合同,租赁其各自所拥有的福州市鼓楼区鼓东
街道化民营路 78 号永成大厦 17 层多个单元用作办公场所。
1、上表第 1 项出租方已取得“文昌市房权证文房证字第 70007 号”《房屋所
有权证》,并于 2013 年 1 月 24 日取得文昌市房产管理中心核发的《房屋租赁许
可证》([文]房租证第 20130002 号),该等租赁合法有效。
2、上表第 2 项、第 5 项、第 6 项、第 8 项、第 10 项、第 12 项、第 14 项出
租方已取得产权证书,但尚未办理备案手续。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于 2009 年 7 月
30 日颁布的《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释》第 4 条“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
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之规定,发行人保荐机构认
为,前述房屋租赁未备案事宜不会影响合同的有效性,不会对发行人权益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有权依据租赁合同约定使用该等房产。
3、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上表第 3 项、第 4 项、第 7 项、第 9 项、第 11
项、第 13 项出租房产暂未取得权属证书,存在被有关政府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及
发行人不能持续使用的风险。鉴于发行人承租该等房产系用于员工宿舍和仓库,
而非用于开展生产经营,且该等房产的可替代性较强,因此保荐机构认为该等事
项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
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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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发行人主要无形资产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类别 原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净值
土地使用权 47,012,224.80 2,268,128.76 — 44,744,096.04
软件 1,959,273.50 950,627.16 — 1,008,646.34
合计 48,971,498.30 3,218,755.92 — 45,752,742.38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法享有以下表所列国
有土地使用权,该等土地使用权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序 取得
权利主体 土地证号 座落 用途 面积(㎡) 终止期限
号 方式
融上迳国
上迳镇岭 工业用 股东
1 天马集团 用(2013) 23,114.5 2054.05.24
胶村 地 出资
第 B1314 号
融上迳国
用(2014) 上迳镇岭 工业用
2 天马集团 出让 56,748 2062.08.18
第 A0015 胶村 地

音西街道
洋埔村福
融音西国 商务金
人大道融
3 天马集团 用(2015)第 融用地 转让 52.28 2050.5.14
商大厦 22
C43845 号 (办公)
层 2202 办
公室
融国用 福清市上
工业用
4 天马集团 1 (2015)第 迳镇岭胶 转让 7,197.00 2064.08.15

11498 号 村
融上迳国
上迳镇岭 工业用
5 天马饲料 用(2006) 受让 6,572.4 2045.09.21
胶村 地
第 00094 号
音西街道
洋埔村福
融音西国 商务金
人大道融
6 天马饲料 用(2015)第 融用地 转让 52.28 2050.5.14
商大厦 22
C43846 号 (办公)
层 2203 办
公室
厦国土房
思明区水
证第 办公用
7 厦门金屿 仙路 33 号 受让 3,071.89 2040.02.07
01027635 地
11B 室

厦国土房
翔安区界 工业用
8 厦门德百特 证第 受让 75,320.30 2055.08.15
头路 2016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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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号 号之一第
一至二层
建国用
建宁县河 工业用
9 天马彩印 (2008)第 出让 16,614 2057.06.30
东将屯 地
010185 号
台山市斗
台国用
山镇浮石 工业用 股东
10 台山福马 (2015)第 81,069.64 2054.10.27
八坊“铜 地 出资
01393 号
古朗”
注:厦门市国土资源及房产管理局实行土地使用权证与房屋所有权证合一的管理体
制,上表所列厦门金屿及厦门德百特土地面积,系指厦门金屿与厦门德百特房产所属建筑
物对应的该幅土地的总用地面积,而非厦门金屿与厦门德百特独自拥有的土地使用权面
积。
(三)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共拥有注册商标 124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权利主体 商标 使用类别 注册证号 有效期限
2009.03.28-
1 天马集团 鑫鱼 第 31 类 5210834
2019.03.27
2009.03 .28-
2 天马集团 鑫鱼 第 29 类 5210835
2019.03.27
2009.04.21-
3 天马集团 百家姓 第 31 类 5326728
2019.04.20
2009.05.21-
4 天马集团 第 31 类 5544018
2019.05.20
2009.06.14-
5 天马集团 第 31 类 5664021
2019.06.13
2009.06.14-
6 天马集团 第 29 类 5664020
2019.06.13
2009.07.14-
7 天马集团 WUYISHAN 第 31 类 5868290
2019.07.13
2009.07.14-
8 天马集团 WUYISHAN 第 29 类 5868289
2019.07.13
2009.09.14-
9 天马集团 第 29 类 5544021
2019.09.13
2009.09.28-
10 天马集团 TIANMA 第 31 类 5487386
2019.09.27
2009.12.28-
11 天马集团 健马 第 40 类 5666700
2019.12.27
2009.12.28-
12 天马集团 鑫鱼 第 40 类 5666656
2019.12.27
13 天马集团 百家姓 第 40 类 5666657 2009.12.28-
1-2-35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9.12.27
2010.03.28-
14 天马集团 天马 第 44 类 5767108
2020.03.27
2010.03.28-
15 天马集团 TIANMA 第 30 类 5494047
2020.03.27
2010.03.28-
16 天马集团 天马 第 30 类 5494046
2020.03.27
2011.10.28-
17 天马集团 第 31 类 8759737
2021.10.27
2012.01.14-
18 天马集团 第 29 类 8759787
2022.01.13
2012.02.07-
19 天马集团 小龙女 第 31 类 8757034
2022.02.06
2012.03.07-
20 天马集团 TENMA 第 31 类 9165699
2022.03.06
2012.03.07-
21 天马集团 第 31 类 8885308
2022.03.06
2012.04.14-
22 天马集团 第 29 类 8885341
2022.04.13
2012.07.14-
23 天马集团 TENMA 第 29 类 9165754
2022.07.13
2012.07.07-
24 天马集团 鱼仔宝 第 31 类 9568271
2022.07.06
2009.03.21-
25 天马集团 天马 第 31 类 5165471
2019.03.20
2009.03.21-
26 天马集团 JOLMA 第 31 类 5165473
2019.03.20
2011.04.07-
27 天马集团 第 31 类 5166730
2021.04.06
2009.11.07-
28 天马集团 健马 第6类 5941015
2019.11.06
2009.11.07-
29 天马集团 健马 第7类 5941096
2019.11.06
2009.12.14-
30 天马集团 健马 第8类 5941097
2019.12.13
2010.01.28-
31 天马集团 健马 第 22 类 5941011
2020.01.27
2010.01.28-
32 天马集团 健马 第 23 类 5941012
2020.01.27
2010.03.14-
33 天马集团 健马 第3类 5941013
2020.03.13
2010.02.07-
34 天马集团 健马 第2类 5941014
2020.02.06
1-2-36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2009.12.28-
35 天马集团 健马 第9类 5941098
2019.12.27
2010.01.28-
36 天马集团 健马 第 10 类 5941099
2020.01.27
2009.12.14-
37 天马集团 健马 第 11 类 5941100
2019.12.13
2009.11.07-
38 天马集团 健马 第 12 类 5941101
2019.11.06
2009.12.07-
39 天马集团 健马 第 13 类 5941102
2019.12.06
2009.11.28-
40 天马集团 健马 第 33 类 5941000
2019.11.27
2010.07.28-
41 天马集团 健马 第 35 类 5941002
2020.07.27
2009.12.07-
42 天马集团 健马 第 14 类 5941003
2019.12.06
2009.12.07-
43 天马集团 健马 第 15 类 5941004
2019.12.06
2010.01.28-
44 天马集团 健马 第 16 类 5941005
2020.01.27
2009.12.21-
45 天马集团 健马 第 17 类 5941006
2019.12.20
2010.02.14-
46 天马集团 健马 第 18 类 5941007
2020.02.13
2010.02.21-
47 天马集团 健马 第 19 类 5941008
2020.02.20
2010.01.28-
48 天马集团 健马 第 20 类 5941009
2020.01.27
2010.01.14-
49 天马集团 健马 第1类 5941103
2020.01.13
2010.02.14-
50 天马集团 健马 第5类 5941104
2020.02.13
2009.12.28-
51 天马集团 健马 第4类 5941105
2019.12.27
2010.04.14-
52 天马集团 健马 第 41 类 5941106
2020.04.13
2010.02.28-
53 天马集团 健马 第 43 类 5941108
2020.02.27
2010.02.28-
54 天马集团 健马 第 44 类 5941109
2020.02.27
2010.02.21-
55 天马集团 健马 第 45 类 5941110
2020.02.20
2009.07.07-
56 天马集团 健马 第 34 类 5941112
2019.07.06
2010.02.21-
57 天马集团 健马 第 24 类 5941113
2020.02.20
1-2-37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0.02.07-
58 天马集团 健马 第 26 类 5941114
2020.02.06
2010.05.28-
59 天马集团 健马 第 25 类 5941115
2020.05.27
2010.06.28-
60 天马集团 天马 第 18 类 5941470
2020.06.27
2009.12.21-
61 天马集团 天马 第 17 类 5941471
2019.12.20
2010.01.28-
62 天马集团 天马 第 16 类 5941472
2020.01.27
2009.12.07-
63 天马集团 天马 第 13 类 5941473
2019.12.06
2010.01.28-
64 天马集团 天马 第 12 类 5941474
2020.01.27
2009.12.28-
65 天马集团 天马 第 11 类 5941475
2019.12.27
2009.07.07-
66 天马集团 天马 第 34 类 5941477
2019.07.06
2009.08.21-
67 天马集团 天马 第 31 类 5941478
2019.08.20
2010.07.28-
68 天马集团 天马 第 21 类 5941497
2020.07.27
2009.12.07-
69 天马集团 天马 第 20 类 5941498
2019.12.06
2010.02.21-
70 天马集团 天马 第 19 类 5941499
2020.02.20
2010.05.07-
71 天马集团 健马 第 42 类 6011081
2020.05.06
2009.08.21-
72 天马集团 鳗鲡堂 第 29 类 6103729
2019.08.20
2010.03.07-
73 天马集团 益多美 第 29 类 6579197
2020.03.06
2010.04.28-
74 天马集团 龙太郎 第 29 类 6799949
2020.04.27
2003.05.21-
75 天马集团 第 31 类 1961383
2023.05.20
2011.06.28-
76 天马集团 鳗鱼堂 第 29 类 6112054
2021.06.27
2011.02.07-
77 天马集团 七星鳗 第 29 类 6799947
2021.02.06
2010.12.28-
78 天马集团 喜鳗 第 29 类 6799948
2020.12.27
2010.04.28-
79 天马集团 天马 第 26 类 5940969
2020.04.27
2010.02.21-
80 天马集团 天马 第 25 类 5940970
2020.02.20
1-2-38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0.06.28-
81 天马集团 天马 第 24 类 5940971
2020.06.27
2010.01.28-
82 天马集团 天马 第 22 类 5940972
2020.01.27
2010.06.07-
83 天马集团 天马 第 45 类 5940973
2020.06.06
2010.06.07-
84 天马集团 天马 第 43 类 5940975
2020.06.06
2010.07.28-
85 天马集团 天马 第 42 类 5940976
2020.07.27
2010.10.28-
86 天马集团 天马 第 40 类 5940977
2020.10.27
2010.07.28-
87 天马集团 天马 第 41 类 5940978
2020.07.27
2010.07.28-
88 天马集团 天马 第 39 类 5940979
2020.07.27
2010.05.07-
89 天马集团 天马 第 37 类 5940980
2020.05.06
2010.06.28-
90 天马集团 天马 第 36 类 5940981
2020.06.27
2010.02.21-
91 天马集团 健马 第 36 类 5940983
2020.02.20
2010.02.21-
92 天马集团 健马 第 38 类 5940984
2020.02.20
2010.04.14-
93 天马集团 健马 第 39 类 5940994
2020.04.13
2010.08.14-
94 天马集团 健马 第 40 类 5940995
2020.08.13
2010.02.07-
95 天马集团 健马 第 27 类 5940996
2020.02.06
2010.06.28-
96 天马集团 健马 第 28 类 5940997
2020.06.27
2009.07.28-
97 天马集团 健马 第 29 类 5940998
2019.07.27
2010.02.14-
98 天马集团 健马 第 30 类 5940999
2020.02.13
2010.02.07-
99 天马集团 天马 第 27 类 5940968
2020.02.06
2010.02.21-
100 天马集团 天马 第 28 类 5940967
2020.02.20
2009.10.28-
101 天马集团 天马 第 10 类 5931997
2019.10.27
2010.02.07-
102 天马集团 天马 第9类 5931998
2020.02.06
2009.12.28-
103 天马集团 天马 第8类 5931999
2019.12.27
1-2-39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0.04.28-
104 天马集团 天马 第7类 5932010
2020.04.27
2010.01.14-
105 天马集团 天马 第5类 5932011
2020.01.13
2010.02.21-
106 天马集团 天马 第3类 5932013
2020.02.20
2010.01.07-
107 天马集团 天马 第2类 5932014
2020.01.06
2009.11.07-
108 天马集团 天马 第6类 5932016
2019.11.06
2010.01.07-
109 天马集团 天马 第1类 5932015
2020.01.06
2009.12.07-
110 天马集团 健马 第 21 类 5941010
2019.12.06
2009.07.28-
111 天马集团 健马 第 31 类 5941001
2019.07.27
2010.02.21-
112 天马集团 健马 第 37 类 5940993
2020.02.20
2014.03.14-
113 天马集团 鱼贝贝 第 31 类 11591077
2024.03.13
2010.08.07-
114 天马集团 TIANMA 第 29 类 5487387
2020.08.06
2014.04.28-
115 天马集团 第 31 类 11691761
2024.04.27
2014.04.28-
116 天马集团 第 31 类 11691751
2024.04.27
2014.06.14-
117 天马集团 超概念 第 31 类 11591744
2024.06.13
2015.01.07-
118 天马集团 第 31 类 13266825
2025.01.06
2014.07.14-
119 天马彩印 第 16 类 11643768
2024.07.13
2015.12.28-
120 天马集团 第 31 类 15720729
2025.12.27
2015.08.21-
121 天马集团 第 31 类 11535588
2025.08.20
2015.12.14-
122 天马集团 第 29 类 12496194
2025.12.13
2015.10.07-
123 天马集团 第 31 类 15198404
2025.10.06
2015.07.28-
124 天马集团 第 31 类 12184852
2025.07.27
注:原天马饲料名下注册商标均已转至发行人名下。
(四)专利
1-2-40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共拥有 39 项发明专利,1
项实用新型专利,6 项外观设计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权利主体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申请日
1 天马饲料 200710008567.3 大黄鱼中成鱼慢沉膨化颗粒配合饲料 发明 2007.02.06
2 天马集团 200710008566.9 大黄鱼幼鱼慢沉膨化颗粒配合饲料 发明 2007.02.06
3 天马集团 200710008457.7 金鲳鱼稚鱼膨化颗粒配合饲料 发明 2007.01.17
4 天马集团 200710008568.8 大黄鱼稚鱼慢沉膨化颗粒配合饲料 发明 2007.02.06
5 天马集团 200710009801.4 黄鳝成鱼膨化颗粒配合饲料 发明 2007.11.14
6 天马集团 200710008459.6 金鲳鱼中成鱼膨化颗粒配合饲料 发明 2007.01.17
7 天马饲料 200710008949.6 膨化软颗粒配合饲料生产方法 发明 2007.05.09
8 天马集团 200610135312.9 黑仔鳗鱼无公害膨化颗粒配合饲料 发明 2006.12.13
9 天马集团 200610135313.3 幼鳗无公害膨化颗粒配合饲料 发明 2006.12.13
10 天马饲料 200610135314.8 成鳗无公害膨化颗粒配合饲料 发明 2006.12.13
11 天马饲料 200910111612.7 黄颡鱼成鱼膨化颗粒配合饲料 发明 2009.04.30
12 天马集团 200910111617.X 蓝仔鱼成鱼膨化颗粒配合饲料 发明 2009.04.30
13 天马集团 200910111613.1 蓝仔鱼幼鱼膨化颗粒配合饲料 发明 2009.04.30
14 天马饲料 200910111614.6 黄颡鱼稚鱼膨化颗粒配合饲料 发明 2009.04.30
15 天马饲料 201010551273.7 日本鳗鱼黑仔鳗鱼阶段粉状配合饲料 发明 2010.11.19
16 天马集团 201010606840.4 石斑鱼粉状配合饲料 发明 2010.12.27
17 天马集团 201110267975.7 鲟鱼稚鱼膨化颗粒配合饲料 发明 2011.09.08
18 天马饲料 201110265124.9 玻璃鳗配合饲料 发明 2011.09.08
19 天马饲料 201110265121.5 河豚粉状配合饲料 发明 2011.09.08
20 天马饲料 201010606879.6 中华鳖稚鳖阶段粉状配合饲料 发明 2010.12.27
21 天马集团 201110265869.5 鲟鱼幼鱼膨化颗粒配合饲料 发明 2011.09.08
22 天马饲料 201110265110.7 鲟鱼粉状配合饲料 发明 2011.09.08
23 天马饲料 201010552116.8 日本鳗鱼白仔鳗鱼阶段粉状配合饲料 发明 2010.11.19
24 天马集团 201110266254.4 鲟鱼中成鱼膨化颗粒配合饲料 发明 2011.09.08
25 天马饲料 201010606877.7 中华鳖成鳖阶段粉状配合饲料 发明 2010.12.27
26 天马饲料 201110265133.8 大菱鲆粉状配合饲料 发明 2011.09.08
27 天马饲料 201010606878.1 中华鳖幼鳖阶段粉状配合饲料 发明 2010.12.27
28 天马饲料 201010553096.6 日本鳗鱼幼鳗阶段粉状配合饲料 发明 2010.11.19
29 天马集团 201210290476.4 软颗粒的大黄鱼幼鱼配合饲料 发明 2012.08.15
30 天马集团 201210292497.X 花鳗鲡幼鳗鱼阶段粉状配合饲料 发明 2012.08.16
31 天马集团 201310369859.5 虹鳟稚鱼浮性膨化颗粒配合饲料 发明 2013.08.22
32 天马集团 201310369935.2 虹鳟中成鱼浮性膨化颗粒配合饲料 发明 2013.08.22
33 天马集团 201310369958.3 南美白对虾养殖中期配合饲料 发明 2013.08.22
34 天马集团 201310371506.9 虹鳟幼鱼浮性膨化颗粒配合饲料 发明 2013.08.22
35 天马集团 201310371478.0 美洲鳗成鳗粉状配合饲料 发明 2013.08.22
36 天马集团 201310371477.6 美洲鳗黑仔鳗鱼粉状配合饲料 发明 2013.08.22
37 天马集团 201310371479.5 南美白对虾养殖后期配合饲料 发明 2013.08.22
38 天马集团 201310369978.0 南美白对虾养殖前期配合饲料 发明 2013.08.22
39 天马集团 201310369845.3 美洲鳗幼鳗粉状配合饲料 发明 2013.08.22
40 天马饲料 201120089238.8 玻璃鳗配合饲料的形态结构 实用新型 2011.03.28
1-2-41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41 天马饲料 200830156188.4 包装袋(一) 外观设计 2008.09.05
42 天马饲料 200830156187.X 包装袋(二) 外观设计 2008.09.05
43 天马饲料 200830156186.5 包装袋(三) 外观设计 2008.09.05
44 天马饲料 200830156185 包装袋(四) 外观设计 2008.09.05
45 天马饲料 200830156184.6 包装袋(五) 外观设计 2008.09.05
46 天马集团 201130041986.4 包装袋(乌龟配合饲料) 外观设计 2011.03.14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陈庆堂直接持有本公司 38.43%的股份,通
过天马投资持有本公司 10.54%的股份,合计持有本公司 48.96%股份,系公司的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除发行人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庆堂
控制的其他企业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1 天马投资 100% 股权投资
2 西龙食品 90% 速冻食品的生产、销售
3 泉州房地产 78% 房地产开发经营
从主营业务上看,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
业竞争情况。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交易金 交易金 交易金 交易金
收入比 收入比 收入比 收入比
额 额 额 额
重 重 重 重
邵武市水北宏利
饲料销售 104.12 0.30 217.98 0.27 271.68 0.39 192.02 0.35
达水产养殖场
南平市建阳区周
饲料销售 218.85 0.63 99.74 0.12 — — — —
家淡水养殖场
1-2-42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永安市槐南鳗和
饲料销售 26.26 0.08 20.25 0.03 — — — —
堂生态养殖场
合计 349.23 1.00 337.97 0.42 271.68 0.39 192.02 0.35
(2)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情况。
(3)支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
公司按照劳动合同及相关规定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劳务报
酬。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支持发行人的融资活动,为发行人银行融资提供担保,
所有担保均未收取担保费,具体情况如下:
序 担保额度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起始日 担保终止日
号 (万元) 经履行完毕
1 陈庆堂 发行人 3,500 2011.12.8 2013.12.8 是
2 陈庆堂 发行人 6,000 2012.5.29 2013.5.2 是
陈庆堂、雷
3 注 天马饲料 32,800 2012.8.22 2013.8.21 是
朝华
陈庆堂、雷
4 发行人 17,300 2012.8.22 2013.8.21 是
朝华
5 陈庆堂 发行人 5,000 2012.8.24 2013.8.28 是
陈庆堂、雷
6 天马饲料 17,500 2013.9.30 2015.9.30 是
朝华
陈庆堂、雷
7 发行人 33,000 2013.9.30 2015.9.30 是
朝华
8 陈庆堂 发行人 6,000 2014.8.1 2015.6.5 是
厦门金屿、厦
9 陈庆堂 2,000 2014.6.16 2015.6.15 是
门德百特
陈庆堂、雷
10 发行人 25,000 2015.1.14 2020.12.31 否
朝华
陈庆堂、雷
11 发行人 30,000 2015.9.21 2018.9.21 否
朝华
12 陈庆堂 发行人 5,000 2015.7.3 2016.6.24 是
13 雷朝华 发行人 5,000 2015.7.3 2016.6.24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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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陈庆堂、雷 发行人、厦门
14 3,000 2015.8.14 2016.8.13 否
朝华 金屿
陈庆堂、雷
15 天马饲料 15,000 2015.9.21 2018.9.21 否
朝华
陈庆堂、雷
16 发行人 25,300 2016.5.7 2018.5.7 否
朝华
陈庆堂、雷
17 天马饲料 11,000 2016.5.7 2018.5.7 否
朝华
18 陈庆堂 发行人 5,000 2016.6.30 2017.6.14 否
19 雷朝华 发行人 5,000 2016.6.30 2017.6.14 否
注:雷朝华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之妻。
(2)资产转让
①天马塑料向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
2014 年 12 月 18 日,发行人与天马塑料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购买其持有的位于福清市上迳岭胶村宗地编号为 2014 年工业挂-08 号土地使用
权,用作发行人产品展示中心及实验基地建设用地。本次交易土地面积 7,197 平
方米,转让价格为 248.30 万元。本次转让以福建鑫玉融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
价有限公司出具的(2014)鑫融 TDPG 字第 011 号《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交
易价格公允、合理。
2015 年 8 月 18 日,发行人上述土地已取得土地证号为融国用(2015)第 11498
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余额
报告期内各期末,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应收应付款项账面余额情况如下
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关联方名称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邵武市水北宏利
181.55 150.84 — 33.88
达水产养殖场
南平市建阳区周
应收账款 35.85
家淡水养殖场
永安市槐南鳗和
1.26
堂生态养殖场
预收账款 南平市建阳区周 — 1.66 — —
1-2-44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家淡水养殖场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的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系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形
成。
报告期外,实际控制人陈庆堂曾经向发行人提供无息资金支持。报告期内,
发行人严格规范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管理,除归还以前年度占用的实际控制人陈
庆堂资金余额 4.99 万外,与关联方未发生资金往来。
(三)发行人与其他利益相关方的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向关联方以外的其他利益相关方销售产品的情形,如
发行人小股东控制的养殖场向发行人采购饲料、主要股东的远房亲属为发行人的
经销商。上述交易事项虽不构成法定的关联交易,但是对综合分析发行人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一定意义。因此,为确保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信息披露的完整
性及谨慎性,除法定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外,发行人及中介机构扩大了核查范
围,具体核查结果如下:
1、其他利益相关方
下列各方虽不属于《公司法》、《上市规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关
联方,但是与发行人或发行人的关联方存在亲属关系(包括远亲)或投资关系,
构成其他利益相关方,因此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对其比照关联方标准进行披露,且
由中介机构对其与发行人发生的交易按照关联交易的标准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序号 其他利益相关方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1 何榕兴 股东何修明之表弟
建宁县鲟农养殖有限公 沈玉福(发行人国际事业部经理、持有发行人 1.81%股权)
2
司 持有 30%股权
泉州市天籁淡水养殖有 吴景红(发行人采购中心总监、持有发行人 1.81%股份)
3
限公司 持有 35%股权、并担任其经理
2、向其他利益相关方的产品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其他利益相关方销售商品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 占营 交易金 占营 交易金 占营 交易 占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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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业收 额 业收 额 业收 金额 业收
入比 入比 入比 入比
重 重 重 重
建宁县鲟农养殖有限
饲料销售 187.22 0.54 259.46 0.32 259.37 0.37 194.61 0.35
公司(沈玉福)
泉州市天籁淡水养殖 饲料、油
38.35 0.11 114.85 0.14 68.00 0.10 64.63 0.12
有限公司(吴景红) 脂销售
何榕兴 饲料销售 — — — — — — 3.52 0.01
合计 225.57 0.65 374.31 0.46 327.37 0.47 262.76 0.48
3、交易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发行人采购商品主要基于以下情形:
(1)自用需求
发行人股东沈玉福、吴景红较早开始投资于特种水产养殖,向发行人采购饲
料满足各自养殖场的自用需求,该部分采购交易金额较小,对发行人的经营状况
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受托零星采购
报告期内,发行人股东亲属、员工何榕兴受朋友委托发生零星小额采购交易,
公司进入辅导期后已严格规范交易行为,停止该种受托采购交易行为发生。
4、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其他利益相关方交易的定价标准与完全独立第三方销售
客户一致,交易定价公允。
5、对发行人经营成果的影响分析
从收入影响数来看,发行人报告期内对其他利益相关方的销售金额分别为
262.76 万元、327.37 万元、374.31 万元及 225.57 万元,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
例分别为 0.48%、0.47%、0.46%及 0.65%。
从利润影响数来看,发行人报告期内向其他利益相关方销售商品贡献的毛利
额分别为 66.01 万元、87.14 万元、83.47 万元及 53.32 万元,占发行人毛利额的
比例分别为 0.54%、0.60%、0.52%及 0.64%,影响较小。
从毛利率来看,发行人报告期内对其他利益相关方的销售价格与同等规模客
户的销售价格无重大差异,对毛利率水平无重大影响。
1-2-46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与其他利益相关方之间的交易
金额占比较低,整体呈下降趋势;报告期内,上述交易实现的营业收入和毛利额
占比均低于 1%,且交易价格公允,因此上述交易对发行人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
影响。
(四)关联交易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采购、销售系统,与关联方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发生的关
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未产生重大影响。
(五)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程序的情况及独
立董事的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公司董事会第一届
第十六次会议、董事会第一届第十九次会议、董事会第一届第二十次会议、董事
会第一届第二十一次会议、董事会第二届第四次会议、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
时,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
生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
序,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均建立在双方友好、平等、互利的基础上,
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相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
允的、合理的,交易价格公允,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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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与公
持有公司 司的
性 薪酬情况
姓名 职务 出生日期 任职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股份的数 其他
别 (万元)
量(万股) 利益
关系
博士学位,科技部 2014 年创新创业人才、2010 中国饲料企业
优秀创新人才、福建省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福建省优秀企业
家、福州市第三十一届劳动模范,本公司主要创始人。曾任
天马饲料董事长、总经理,天马有限董事长、总经理;现任 直 接持有
6,109.5750
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天马投资监事,厦门金屿执行董事。 厦门金屿执行董事 公司
万股,通过
董事长 2015 年 7 月- 陈庆堂先生目前担任福建省人大代表,泉州市泉港区政协副 实际
陈庆堂 男 1968 年 天马投资监事 50.88 天 马投资
总经理 2018 年 6 月 主席,泉州市泉港区工商联总商会主席(会长),中国渔业协 控制
间 接持有
会鳗业工作委员会副会长,福建省饲料工业协会副会长,福 台山福马执行董事 1,675.4625

建省水产饲料同业协会副会长,福建省饲料研究会副理事长, 万股
福建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副会长,中
国渔业协会大黄鱼分会常务副会长,福建省企业家联合会常
务副会长,集美大学水产学院客座教授。
直 接持有
2015 年 7 月- 高中学历。历任天马饲料副董事长,天马有限副董事长;现 福州市坤祥置业有限公司
郑坤 董事 男 1957 年 20.54 1,383.3000
2018 年 6 月 任本公司董事,福州市坤祥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事长
万股
直 接持有
2015 年 7 月- 初中学历。历任天马饲料董事,天马有限董事;现任本公司 福清 市新华汽车 修配厂
林家兴 董事 男 1958 年 20.54 922.2000
2018 年 6 月 董事、福清市新华汽车修配厂(普通合伙)合伙人。 (普通合伙)合伙人
万股
董事、副 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天马饲料经理、副总经理;现
总经理 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福建事业部总经理,海南天马执 直 接持有
2015 年 7 月- 海南天马执行董事、总经
张蕉霖 福建事 男 1970 年 行董事、总经理;中国渔业协会鳗业工作委员会专家组成员, 47.96 288.1875
2018 年 6 月 理
业部总 福建省水产饲料同业协会副会长,福建省第四届鳗业协会副 万股
经理 会长,广东省鳗鱼健康养殖特聘研究员。
2015 年 7 月- 高中学历。历任天马饲料董事,天马有限董事;现任本公司 泉州房地产执行董事、 直 接持有
陈庆昌 董事 男 1973 年 19.81
2018 年 6 月 董事,泉州房地产执行董事,厦门德百特执行董事、总经理。 厦门德百特执行董事、总 125.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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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经理、福建省龙马投资发 万股
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
经理
董事、浙
直 接持有
江事业 2015 年 7 月- 本科学历。历任天马饲料业务主管、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 浙江福马执行董事、总经
姚建忠 男 1977 年 27.18 49.6875 万
部总经 2018 年 6 月 浙江事业部总经理,浙江福马执行董事、总经理。 理


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江西省水产科学研究所研究员;现任
厦门大学副教授,美国康奈尔大学访问学者,兼任中国水产
学会水产动物营养与饲料专业委员会委员,全国饲料工业标
独立董 2015 年 7 月- 准化技术委员会水产饲料分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渔业协会
艾春香 男 1967 年 厦门大学副教授 4.80 —
事 2018 年 6 月 鳗业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福建省渔业行业协会加工
专业委员会专家组委员,福建省鳗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
福建省饲料工业协会常务理事,福建省水产饲料研究会常务
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福建省淡水水产研究所助理工程师、
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现任福建省淡水水产研究
所研究员,兼任农业部水产养殖病害防治专家组成员,全国 福建省淡水水产研究所研
独立董 2015 年 7 月-
樊海平 男 1967 年 水产标准技术委员会水生动物防疫标准化技术工作组成员, 究员、福建农林大学兼职 4.80 —
事 2018 年 6 月
中国渔业国际贸易跟踪专家组成员,中国水产学会鱼病专业 教授及硕士生导师
委员会委员,福建水产学会鱼病专业委员会主任,福建农林
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福建农林大学管理学院会
计系教授、福建闽东电力
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职称。历任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学院会计系主任;现任福建农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
独立董 2015 年 7 月-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
汤新华 男 1964 年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 4.80 —
事 2018 年 6 月 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永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永德吉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德吉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
事、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立董事、中能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直 接持有
监事会 2015 年 7 月- 初中学历。历任天马饲料监事,天马有限监事;现任本公司 厦门金屿监事、厦门德百
何修明 男 1956 年 20.54 922.2000
主席 2018 年 6 月 监事会主席,厦门金屿监事,厦门德百特监事。 特监事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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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直 接持有
2015 年 7 月- 初中学历。历任天马饲料管理部副经理,天马有限管理部副 海南天马监事、台山福马
骆福镇 监事 男 1975 年 13.04 55.6500 万
2018 年 6 月 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海南天马监事。 监事

直 接持有
职工代 2015 年 7 月- 高中学历。曾任深圳鑫佳鑫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生产部经
陈金忠 男 1969 年 无 7.43 9.9375 万
表监事 2018 年 6 月 理;现任本公司生产管理中心副总监,职工代表监事。

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学硕士(MBA),中国注册会计师、
直 接持有
财务总 2015 年 7 月- 中国注册税务师。历任天健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
许梦华 男 1979 年 无 41.52 39.7500 万
监 2018 年 6 月 项目经理,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财

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副总经 本科学历。历任厦门惠尔康食品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厦门吉
2015 年 7 月-
陈延嗣 理、董事 男 1982 年 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厦门天健咨询有限 无 39.89 —
2018 年 6 月
会秘书 公司项目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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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八、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陈庆堂,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
其直接持有发行人 6,109.5750 万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 38.43%股权,通过其独
资的天马投资持有发行人 1,675.4625 万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 10.54%股权,合
计持有发行人 7,785.0375 万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 48.96%。
陈庆堂,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5052119681025****。
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天马投资监事,厦门金屿执行董事。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40,151,577.51 142,929,869.10 126,161,506.59 84,724,333.63
衍生金融资产 11,835,450.00 — — 5,023,130.00
应收票据 — 114,244.00 410,000.00 3,600,000.00
应收账款 226,000,920.79 182,064,263.87 159,045,284.33 132,889,940.18
预付款项 51,180,734.54 63,531,212.86 51,020,502.79 50,459,460.74
其他应收款 10,639,588.36 11,595,544.56 9,357,218.39 2,767,753.70
存货 170,118,479.52 141,332,198.44 116,068,923.26 146,243,437.89
其他流动资产 — 50,151.83 514,196.10 124,483.06
流动资产合计 609,926,750.72 541,617,484.66 462,577,631.46 425,832,539.2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000,000.00 9,000,000.00 9,000,000.00 9,000,000.00
固定资产 127,737,189.01 96,453,586.87 84,920,162.33 68,158,206.50
在建工程 141,120,108.00 128,300,420.09 7,323,702.36 1,789,841.17
无形资产 45,752,742.38 46,381,741.70 19,692,146.00 17,507,018.19
商誉 784,788.40 784,788.4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3,922,561.91 4,163,764.87 3,700,294.62 2,053,788.80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747,400.58 22,185,061.10 40,070,752.00 4,311,379.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40,064,790.28 307,269,363.03 164,707,057.31 102,820,233.66
资产总计 949,991,541.00 848,886,847.69 627,284,688.77 528,652,77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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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负债和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91,047,839.68 50,968,078.04 50,899,798.38 44,844,204.30
衍生金融负债 — 2,278,420.00 5,007,360.00 —
应付票据 245,850,059.74 283,324,724.12 187,249,232.69 112,635,721.60
应付账款 76,428,543.80 62,041,189.71 27,896,540.66 55,567,906.50
预收款项 24,296,367.32 15,616,124.90 8,777,393.96 3,058,366.40
应付职工薪酬 2,026,158.96 3,702,384.60 3,799,031.23 3,437,041.14
应交税费 7,583,457.46 6,651,381.35 4,676,213.20 4,260,828.46
应付利息 115,855.84 67,789.03 73,433.78 152,705.58
其他应付款 14,025,236.52 2,409,830.19 1,536,601.05 1,678,191.5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14,608,382.96 8,316,946.91 86,044.79 310,860.87
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34,496.67 273,421.14 96,739.13 29,090.91
流动负债合计 476,116,398.95 435,650,289.99 290,098,388.87 225,974,917.2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9,000,000.00 — — —
长期应付款 30,576,892.11 22,340,924.64 — —
递延收益 372,135.61 341,083.34 405,683.32 502,805.07
递延所得税负债 3,507,119.48 121,359.00 — 1,255,782.50
非流动负债合计 53,456,147.20 22,803,366.98 405,683.32 1,758,587.57
负债合计 529,572,546.15 458,453,656.97 290,504,072.19 227,733,504.84
股东权益:
股本 159,000,000.00 159,000,000.00 159,000,000.00 159,000,000.00
资本公积 24,723,948.47 24,723,948.47 24,847,799.73 24,847,799.73
其他综合收益 6,683,559.60 -2,194,251.00 -2,791,250.00 4,740,335.35
盈余公积 38,030,350.06 38,030,350.06 22,343,941.02 16,202,076.32
未分配利润 188,298,131.20 167,106,705.84 129,466,514.04 91,963,986.9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416,735,989.33 386,666,753.37 332,867,004.79 296,754,198.37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3,683,005.52 3,766,437.35 3,913,611.79 4,165,069.65
股东权益合计 420,418,994.85 390,433,190.72 336,780,616.58 300,919,268.0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
949,991,541.00 848,886,847.69 627,284,688.77 528,652,772.86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收入 347,924,321.60 808,604,845.42 699,395,484.21 550,626,692.61
减:营业成本 265,004,258.51 648,885,786.21 554,464,989.66 428,614,673.91
营业税金及附加 150,800.81 207,827.68 193,351.24 129,025.00
1-2-52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销售费用 10,604,960.36 22,256,583.73 19,948,862.26 14,938,450.83
管理费用 26,217,261.61 48,689,977.31 46,120,457.86 45,050,271.92
财务费用 9,281,716.94 19,196,149.88 11,027,681.43 9,886,372.75
资产减值损失 2,332,711.33 2,793,462.53 2,124,693.61 3,123,253.68
投资收益(损失以“-”
-214,430.30 -1,840,924.67 385,832.02 638,360.56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34,118,181.74 64,734,133.41 65,901,280.17 49,523,005.08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7,284,769.02 12,022,876.75 4,312,660.28 5,797,779.4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 100,072.43 12,506.14 1,034.19
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5,284.00 51,890.49 258,489.32 167,202.6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59.00 15,180.13 17,979.19 55,644.67
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
41,387,666.76 76,705,119.67 69,955,451.13 55,153,581.87
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5,969,673.23 10,842,345.82 10,662,517.22 7,971,385.3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35,417,993.53 65,862,773.85 59,292,933.91 47,182,196.55
“-”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35,501,425.36 66,046,600.84 59,544,391.77 47,316,537.50
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83,431.83 -183,826.99 -251,457.86 -134,340.95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8,877,810.60 596,999.00 -7,531,585.35 4,740,335.35
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8,877,810.60 596,999.00 -7,531,585.35 4,740,335.35
净额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
8,877,810.60 596,999.00 -7,531,585.35 4,740,335.35
的其他综合收益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
8,877,810.60 596,999.00 -7,531,585.35 4,740,335.35
有效部分
六、综合收益总额 44,295,804.13 66,459,772.85 51,761,348.56 51,922,531.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44,379,235.96 66,643,599.84 52,012,806.42 52,056,872.85
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
-251,457.86 -134,340.95
合收益总额 -83,431.83 -183,826.99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
0.22 0.42 0.37 0.31

(二)稀释每股收
— — —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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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02,683,181.91 742,426,355.25 681,491,876.52 498,228,527.5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23,402,291.61 15,035,858.72 7,373,302.89 28,444,515.6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6,085,473.52 757,462,213.97 688,865,179.41 526,673,043.2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89,610,248.17 514,792,657.54 484,291,824.40 449,381,439.1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18,105,550.76 32,959,794.04 35,605,762.68 25,860,099.24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9,101,070.94 13,025,309.31 13,052,118.60 13,870,496.5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1,973,361.86 53,900,362.73 53,076,743.82 35,208,272.9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8,790,231.73 614,678,123.62 586,026,449.50 524,320,307.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04,758.21 142,784,090.35 102,838,729.91 2,352,735.3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6,372,000.00 5,630,000.00 18,085,806.40 16,803,512.8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48,790.13 91,875.85 100,734.0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400,495.73 18,464.47 7,534.19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372,000.00 6,179,285.86 18,196,146.72 16,911,781.0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0,790,586.51 129,045,378.55 53,803,411.94 24,339,648.50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5,287,859.30 11,069,680.80 29,900,000.00 23,869,505.6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15,487,397.17 — —
付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078,445.81 155,602,456.52 83,703,411.94 48,209,154.1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706,445.81 -149,423,170.66 -65,507,265.22 -31,297,373.0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70,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35,752,617.27 191,295,632.96 156,174,617.68 157,226,115.33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 30,700,089.5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5,752,617.27 221,995,722.49 156,174,617.68 227,226,115.3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6,508,177.18 192,153,173.36 149,509,963.28 208,221,555.9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17,187,830.62 24,758,721.93 27,156,186.02 11,825,366.63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8,150,780.00 9,521,505.21 1,7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1,846,787.80 226,433,400.50 178,366,149.30 220,046,922.5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905,829.47 -4,437,678.01 -22,191,531.62 7,179,192.7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111,205.70 -626,312.66 -165,409,27 -3,680.65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383,419.75 -11,703,070.98 14,974,523.80 -21,769,125.5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0,052,874.83 71,755,945.81 56,781,422.01 78,550,547.5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1,436,294.58 60,052,874.83 71,755,945,81 56,781,4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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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
损益明细表如下所示(收益以正数列示,损失以负数列示):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59.00 84,892.30 -5,473.05 -54,610.4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
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7,248,710.20 11,895,662.76 4,165,289.61 5,787,422.56
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
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
补助除外)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 69,409.45 56,923.58 55,457.51
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
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
— — 23,700.00 —
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
20,833.82 -9,568.80 -105,645.60 -102,235.29
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
-214,430.30 -1,989,714.80 237,032.59 482,169.00
定义的损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7,055,054.72 10,050,680.91 4,371,827.13 6,168,203.30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
1,040,902.42 1,313,794.21 678,088.68 992,339.51
税影响数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6,014,152.30 8,736,886.70 3,693,738.45 5,175,863.79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
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税 — 6,913.30 15,341.09 -14,652.30
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6,014,152.30 8,729,973.40 3,678,397.36 5,190,516.09
的非经常性损益
(三)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主要财务指标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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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流动比率(倍) 1.28 1.24 1.59 1.88
速动比率(倍) 0.92 0.92 1.19 1.24
资产负债率(母公
55.43% 53.68% 42.83% 34.32%
司)
应收账款周转率
1.61 4.48 4.52 4.54
(次)
存货周转率(次) 1.70 4.99 4.20 2.74
息税折旧摊销前
5,273.28 9,474.51 8,357.41 6,603.43
利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
9.78 14.85 16.48 14.71
(倍)
每股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 -0.02 0.90 0.65 0.01
(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
0.07 -0.07 0.09 -0.14
(元)
无形资产(扣除土
地使用权后)占净 0.24% 0.28% 0.37% 0.40%
资产的比例(%)
(四)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的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本公司系一家以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为主导产品的现代化饲料工业企业。特种
水产配合饲料行业特性以及公司的实际运营管理策略决定了报告期内公司应收
账款、存货等流动资产项目金额较高,从而形成了以流动资产为主的资产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呈增长趋势, 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末,
本公司资产总额分别增长 12.01%、18.66%、35.33%,规模增长与业务扩张趋势
相匹配。除生产经营规模增长相应带来的流动资产增加外,公司因产能扩张需求
提前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建设,在建工程余额增长较快,亦带来非流动资产
及资产总额整体的上升。
2、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全部为水产配合饲料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鱼粉
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公司饲料销售收入不断增加,2014 年度、2015 年度,主
营业务收入分别较上年度同期增加 10,325.57 万元和 11,956.81 万元,年度复合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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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长率为 19.52%。
报告期内公司饲料销售规模不断扩大,主营业务利润指标持续增长,净利润
分别为 4,718.22 万元、5,929.29 万元、6,586.28 万元和 3,541.80 万元,盈利能力
较强。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35.27 万元、10,283.87 万元
14,278.41 万元及-270.48 万元,整体不断增长。其波动主要系受公司销售回款和
鱼粉备货量的变动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均为净现金流出,主要系现有厂
房改造、生产线新增与改造和募投项目用地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期货套期保
值业务保证金。
报告期内,公司的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717.92 万元、-2,219.15 万
元、-443.77 万元及 3,390.58 万元,其中 2013 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入主要系
当期股东增资所致,2014、2015 年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主要系公司偿付债务与
分红所致。
(五)股利分配政策和实际分配情况
1、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本公司的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进行
分配:
(1)弥补上一年度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本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
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3)提取任意公积金,本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
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支付股东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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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
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
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
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报告期股利分配情况
根据2014年5月召开的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3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决议,公司以截至2013年末的股本15,900万股为基数,向现有股东派
发现金股利1,590万元,每股分配利润人民币0.1元(含税)。上述分红已于2014
年6月25日实施完毕。
根据 2015 年 5 月召开的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4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决议,公司以截至 2014 年末的股本 15,900 万股为基数,向现有股
东派发现金股利 1,272 万元,每股分配利润人民币 0.08 元(含税)。上述分红已
于 2015 年 6 月 26 日实施完毕。
根据 2016 年 5 月召开的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5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决议,公司以截至 2015 年末的股本 15,900 万股为基数,向现有股
东派发现金股利 1,431 万元,每股分配利润人民币 0.09 元(含税)。上述分红已
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实施完毕。
3、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 2013 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
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4、公司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1)基本原则
公司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定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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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健全现金分红制度。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
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
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2)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
其他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以现金
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原则上公司每年进行一次
利润分配,主要以现金分红为主,但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
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
备累计支出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3)现金及股票分红的条件
如公司满足下述条件,则实施现金分红:
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利润,在提取完毕公积金及弥补亏损后仍为正值;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④公司的资金状况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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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 0.1 元。
如公司未满足上述条件,或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
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更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采取发放股票股利方
式进行利润分配。
十、纳入发行人合并会计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情况如下:
1、天马饲料
公司名称:福建天马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500 万元(实收资本 2,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成长
成立日期:2001 年 7 月 2 日
注册地址:福清市上迳镇排边工业区
经营范围:生产水产饲料(涉及审批许可项目的,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
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生产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
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公司持股比例:100%
天马饲料主要从事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经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21,489.64 万元,净资产为
8,077.32 万元;2015 年度净利润为 1,791.07 万元;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该公
司总资产为 22,108.37 万元,净资产为 6,407.26 万元;2016 年 1-6 月净利润为 329.94
万元。
2、厦门德百特
公司名称:厦门德百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0 万元(实收资本 8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庆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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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03 年 12 月 10 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界头路 2016 号之一第一至二层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水质改良剂;生物科技产品开发及销售;动物营养、
保健的科研及相关咨询服务;生产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
审批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公司持股比例:100%
厦门德百特主要从事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生产及销售业务。经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1,873.84 万元,净资产为
1,250.39 万元;2015 年度净利润为 100.72 万元;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该公
司总资产为 1,931.69 万元,净资产为 1,309.88 万元;2016 年 1-6 月净利润为 59.49
万元。
3、厦门金屿
公司名称:厦门金屿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800 万元(实收资本 2,8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雷朝华
成立日期:2008 年 10 月 27 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水仙路 33 号第 11 层 B 单元
经营范围:1、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2、批发饲料。
公司持股比例:100%
厦门金屿主要从事鱼粉、豆粕、菜粕等发行人生产所需原材料的采购业务。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14,194.90
万元,净资产为 1,470.94 万元;2015 年度净利润为 197.89 万元;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18,796.30 万元,净资产为 4,011.44 万元;2016 年
1-6 月净利润为 52.7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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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海南天马
公司名称:海南天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600 万元(实收资本 1,6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蕉霖
成立日期:2012 年 12 月 28 日
注册地址:文昌市文城镇登园坡(黄昌拨、符淑美商住楼第一层)
经营范围:配合饲料(粉料、颗粒料)生产销售。饲料研发,饲料添加剂批
发,商务信息咨询(不含出国留学中介),物流(不含运输),饲料仓储,水产养
殖。(凡需行政许可证经营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公司持股比例:100%
海南天马主要业务为销售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1,778.95 万元,净资产为 1,533.94 万元;
2015 年度净利润为-1.02 万元。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1,819.64
万元,净资产为 1,539.35 万元;2016 年 1-6 月净利润为 5.42 万元。
5、浙江福马
公司名称:浙江福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 万元(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姚建忠
成立日期:2014 年 1 月 10 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东湖街道东大街 7 号 5A20#
经营范围:饲料及生产技术的研发;销售:饲料添加剂、配合饲料;商务信
息咨询(除证券期货);水产养殖;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股比例:100%
浙江福马主要业务为销售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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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1,719.81 万元,净资产为 952.02 万元;
2015 年度净利润为 0.27 万元。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1,462.54
万元,净资产为 954.33 万元;2016 年 1-6 月净利润为 2.31 万元。
6、广东福马
公司名称:广东福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 万元(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田春友
成立日期:2014 年 1 月 14 日
注册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 129 号金信大厦 A、B 幢 408 号房之三单元
经营范围:生物技术、饲料的研发;销售:配合饲料(粉料、颗粒料),饲
料添加剂;商务信息咨询;国内货运代理;水产养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
可经营)。
公司持股比例:100%
广东福马主要业务为销售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2,431.48 万元,净资产为 921.26 万元;
2015 年度净利润为-11.23 万元。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2,456.29
万元,净资产为 948.21 万元;2016 年 1-6 月净利润为 26.96 万元。
7、天马彩印
公司名称:福建天马彩印包装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00 万元(实收资本 1,2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晓龙
成立日期:2007 年 11 月 15 日
注册地址:建宁县将屯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销售塑编彩印包装品,纸箱;生产塑编彩印包装品,纸箱(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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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股比例:51%
天马彩印主要从事塑编彩印包装品、纸箱的生产及销售,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天马集团 612.00 51.00%
陈晓龙 588.00 49.00%
合计 1,200.00 100.00%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1,639.06
万元,净资产为 768.66 万元;2015 年度净利润为-30.04 万元。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1,596.89 万元,净资产为 751.63 万元;2016 年 1-6 月净
利润为-17.0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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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经公司 2013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不超过 5,3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扣除对应
的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 投资进度
项目名称
总额 投资额 第一年 第二年
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项目 30,872.46 11,854.75 17,629.2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214.10 2,286.31 1,862.56
29,086.09
补充营运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10,000.00 10,000.00 --
合计 45,086.56 24,141.06 19,491.77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已累计投入 18,734.75 万元(不含土
地款)。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
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根据实际数额予以置换。如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实
际募集资净额少于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额,差额部分公司将通过留存收益、银行贷
款或其他途径自筹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
(一)行业概况
1、下游行业概况
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与特种水产养殖作为上下游产业联系紧密,养殖产量与配
合饲料普及率直接决定了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的市场总容量。
特种水产动物中的海水鱼类过去主要以海洋捕捞为主,随着渔业资源的严重
衰退,近年来,大多数国家实施了休渔或捕捞配额政策,以保护和恢复渔业资源,
导致捕捞产量的进一步下降,海水鱼类的养殖产量正逐年提高。随着我国经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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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和人民生活方式的转变,对水产品消费日益增长的需求,尤其是对营养价值高、
自然资源稀缺、供应数量较少的特种水产动物需求不断增加,国际市场对特种水
产养殖动物的需求也持续增长,因而,特种水产动物的养殖种类不断增加,规模
不断扩大。
特种水产养殖动物传统的养殖方式主要采取投喂冰鲜杂鱼。目前主要特种
水产养殖动物中,鳗鲡、鳖、鲟鱼、鲑鳟等淡水品种饲料普及率较高,但海水鱼
配合饲料普及率仍较低,石斑鱼、大黄鱼等海水鱼配合饲料普及率仅在 20%左右。
大力推广使用水产配合饲料,改变冰鲜杂鱼喂养的养殖方式,将对保护生态环境、
充分利用渔业资源和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等具有深远意义。
2、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行业概况
特种水产配合饲料是指为石斑鱼、大黄鱼、鲆鲽鳎、鳗鲡、鲟鱼、鲑鳟、黄
鳝、中华鳖、鲍、海参等营养价值高、养殖效益好、养殖规模相对较小、养殖技
术要求较高的特种水产动物养殖提供的配合饲料。从经济价值和技术水平角度
看,特种水产配合饲料属于水产饲料行业中的高端产品,主要应用对象集中于海
水鱼及“名、特、优”淡水养殖品种。
国内特种水产配合饲料市场因起步较晚、行业整体集中度较低,目前正处于
快速成长阶段,市场空间较大。相比价格竞争激烈的普通水产配合饲料行业,特
种水产配合饲料行业的盈利水平较有保障,市场竞争主要集中在技术竞争和服务
竞争。
(二)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行业发展趋势
1、下游特种水产养殖业快速发展带动市场需求量不断增长
随着天然渔业资源的日益衰退,全球渔业捕捞量逐年下降,然而,人类对优
质水产品蛋白源需求的不断增长,为弥补捕捞不足,填补市场空间,水产养殖得
到快速发展。在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健康消费需求不断上升的当下,市场对
营养价值高、口感好、风味独特、富含 EPA、DHA 的特种水产品的消费需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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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攀升,有力促进了特种水产养殖业的发展。作为与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行业紧密
相关的下游行业,特种水产品养殖产量的上升和特种水产配合饲料普及率的提高
将直接推动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行业的整体增长。
2、技术进步推动特种水产配合饲料品种多样化发展
我国水产资源非常丰富,种类繁多,主要海产经济动植物超过 700 种,淡水
水产资源以鱼类为主,约有 40 余种,此外还有大量的虾、蟹和贝类以及龟、鳖
类和其它水生经济动物。目前国内以配合饲料养殖的水产动物种类较少,其中规
模化养殖的种类主要集中在以四大家鱼为主的淡水鱼、海鲈等少量海水鱼、甲壳
类等水产动物。随着养殖技术突破与完善,营养价值、经济效益较高的特种水产
养殖品种将不断增加,规模也将越来越大;特种水产动物营养与饲料学的深入研
究,有利于特种水产配合饲料新产品开发与应用,特种水产配合饲料品种必将日
益丰富。
3、环境友好型养殖趋势对特种水产配合饲料提出了更高要求
饲料的配方和生产工艺水平不仅影响饲料效率,也影响养殖生态环境。科学
的配方、合适的性状、适宜的口感的水产配合饲料可以提高水产动物的摄食量,
进而影响水产配合饲料效率。饲料利用率低,大量的残饵和代谢产物沉积在水体
中,不仅浪费了饲料,而且显著影响了养殖水环境,导致养殖环境恶化,增加水
产养殖动物病害风险。因此,通过加强企业产品配方、工艺研发技术,提高饲料
的营养素均衡性、适口性、诱食性和水中稳定性,提高水产养殖动物的摄食量,
减少残饵,降低饲料在水中的溶失率,提高饲料利用率,对于促进水产养殖动物
的健康生长及减轻养殖自身污染具有重要意义,是行业的长期发展趋势。
4、食品安全要求推动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质量提升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凸显,人们对“绿色食品”、“无污染食品”
的关注程度不断提高。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的质量安全是养殖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
保障,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企业在严格遵守饲料行业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
下,加强饲料生产全过程监管,杜绝违禁品的使用,提升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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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质量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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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市场及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是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专业生产企业,由于特种水产养殖品种的生态习
性、生理特性各异,其养殖呈现出较为突出的区域性分布特征。目前,业内多数
企业根据所在地养殖品种经营相对应的饲料产品,品种较为单一,市场区域较窄。
公司为应对养殖品种周期性波动采取养殖品种全覆盖的发展战略,产品系列已覆
盖我国北起渤海湾南至北部湾的大部分特种水产养殖品种的养殖全过程,但全面
的产品系列也使公司同一时期内不仅需面对来自业内其他全国性综合性水产配
合饲料企业的竞争,区域性龙头企业或以单一特定品种的生产企业也会对公司某
些产品销售施加竞争压力。
如果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不能充分发挥公司在
技术、质量、营销、服务、品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无法持续保持优势主导产
品的领先地位,无法进一步扩大重点发展品种的市场份额,公司将面临较大的同
业企业竞争风险。
2、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 1-6 月,原材料成本占公司主营业务成
本的比重分别为 93.13%、92.16%、93.87%及 93.73%。公司生产特种水产配合饲
料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鱼粉、其他蛋白类原料(主要为豆粕、花生粕、菜粕)以
及淀粉类原料(主要为淀粉、面粉),其中鱼粉是公司产品最主要的单项原材料,
其成本在上述期间中占公司原材料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55.89%、56.87%、62.74%
及 67.15%。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原材料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鱼粉 16,039.83 67.15 34,489.93 62.74 25,390.53 56.87 20,982.10 5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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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蛋白类原料 2,794.32 11.70 8,021.34 14.59 8,393.90 18.80 6,702.69 17.85
淀粉类原料 2,954.27 12.37 7,464.12 13.58 6,817.64 15.27 5,732.72 15.27
三项小计 21,788.41 91.22 49,975.39 90.92 40,602.07 90.93 33,417.51 89.02
原材料成本合计 23,885.57 100.00 54,969.22 100.00 44,650.09 100.00 37,540.05 100.00
由上表可见,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原材料构成。公司主要原材料会受海
洋气候影响导致渔业资源衰减、主要鱼粉生产国捕捞配额下降、农作物欠收、期
货及短期市场投机炒作等因素影响,市场价格出现较大波动。以公司产品主要原
材料中的鱼粉、淀粉、豆粕为例,报告期内的价格走势如下:
2013 年 1 月-2016 年 6 月进口普通蒸汽鱼粉价格走势图
2,600.00
2,400.00
2,200.00
2,000.00
1,800.00
1,600.00
1,400.00
1,200.00
1,000.00
普通蒸汽(65%蛋白)秘鲁鱼粉FOB离岸价(美元/吨)
普通蒸汽(65%蛋白)智利鱼粉FOB离岸价(美元/吨)
数据来源:WIND
2013 年 1 月-2016 年 6 月进口优质蒸汽鱼粉价格走势图
2,400.00
2,200.00
2,000.00
1,800.00
1,600.00
1,400.00
1,200.00
1,000.00
优质蒸汽(67%蛋白)秘鲁鱼粉FOB离岸价(美元/吨)
优质蒸汽(67%蛋白)智利鱼粉FOB离岸价(美元/吨)
数据来源:WIND
2013 年 1 月-2016 年 6 月淀粉价格走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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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0
6200
5900
5600
5300
5000
2014年11月
2013年11月
2014年3月
2015年11月
2016年1月
2013年1月
2013年3月
2013年5月
2013年7月
2013年9月
2014年1月
2014年5月
2014年7月
2014年9月
2015年1月
2015年3月
2015年5月
2015年7月
2015年9月
2016年3月
2016年5月
淀粉市场价格(元/吨)
数据来源:福建省内泰花淀粉和怡昌淀粉市场销售价格
2013 年 1 月-2016 年 6 月豆粕价格走势图
5000
4500
4000
3500
3000
2500
2000
2013年5月
2013年11月
2014年1月
2014年11月
2015年3月
2015年11月
2016年5月
2013年1月
2013年3月
2013年7月
2013年9月
2014年3月
2014年5月
2014年7月
2014年9月
2015年1月
2015年5月
2015年7月
2015年9月
2016年1月
2016年3月
豆粕市场价格(元/吨)
数据来源:中国饲料行业信息网
由于原材料系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最主要构成项目,如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
出现异常上涨,公司产品售价未能作出相应调整转移成本上涨的压力,或公司未
能及时把握原料市场行情变化并及时合理安排采购计划,公司有可能面临原料采
购成本上升从而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3、高品质鱼粉供给不足的风险
公司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产品配方中鱼粉的用量较大,鳗鲡等部分名贵品种的
饲料一般使用高等级的鱼粉作为生产原料。目前,公司生产所用的鱼粉以秘鲁、
智利、美国等世界主要鱼粉生产国家的高等级进口鱼粉为主。近年来,由于秘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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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利等传统鱼粉出口国用于制作鱼粉的鱼类捕捞配额受该国的渔业资源数量、渔
业捕捞政策、国内鱼粉需求量等因素的影响,且市场对于水产品消费需求上升,
导致传统鱼粉生产国工业用鱼粉出口供应量存在不确定性。此外,厄尔尼诺等异
常气候也会导致海洋鱼类减产,从而对进口鱼粉供给产生不利影响。
如果高等级进口鱼粉供应量持续大幅下滑,可能会导致公司鱼粉采购成本上
升,还可能影响公司部分产品系列的使用效果,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4、食品质量安全风险
食品质量安全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一直以来是国家高度重视的基本民生问
题。随着政府部门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日趋严格、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的加深以及
权益保护意识的增强,各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也不断采取各项措施加强食品质量
安全控制。
水产配合饲料是水产养殖重要的投入品之一,其产品质量安全将直接影响养
殖环境安全性及养殖产品的质量。如果公司在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
贮存运输等环节出现疏忽,可能导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或事故的发生,进而影响
养殖产品质量安全,使客户、消费者受到损失,引起公司与客户、消费者之间的
产品质量纠纷,从而对公司的经营、品牌和美誉度产生不利影响;养殖环境受污
染等突发事件也会影响养殖产品质量安全,都将导致公司的产品销售收入下降,
从而对公司盈利造成风险。
5、下游行业不利因素导致的风险
公司的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产品直接服务于下游水产养殖业,特种水产养殖规
模和配合饲料普及率是公司产品销售的重要基础,水产养殖业的不利变化将直接
影响公司饲料产品的销售。水产养殖业属于农业产业,受消费者饮食偏好、销售
价格、自然灾害、养殖病害等方面影响,行业的波动性较强。消费者饮食习惯会
导致部分品种推广过程较长,部分品种因消费者口味变化而丧失市场。特种水产
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低迷则会降低养殖户的养殖积极性,进而对相关饲料产品销售
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如果下游行业因遭受自然灾害、养殖病害而减产,如暴雨、
台风对养殖水体环境造成危害,引发水质变化、病害高发、沿海养殖池及深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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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损毁,致使水产养殖动物大量死亡和流失,也会导致市场对公司产品需求减少。
如果下游行业因上述原因持续低迷或公司多个产品品种下游养殖业均出现
持续下滑,对公司业绩将产生不利影响。
6、套期保值的风险
为了有效减小公司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于
2013 年度开始对豆粕、菜粕及豆油此三项具有期货标准化合约的原材料使用期
货工具进行套期保值。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主要面临的风险有:①基差风险。由于套利因素,理想化
情况下交割日期货价格一般接近现货价格,即基差趋近于零。但在非理性市场情
况下,可能出现期货和现货价格在交割期基差仍然未能收敛。如果基差风险导致
系统性风险事件发生,公司将面临损失。②期货交易保证金不足的财务风险。公
司期货领导小组在审批套期保值业务方案时,已经考虑建仓价格区间、开仓保证
金金额、维持保证金金额等因素。然而,由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实行具有杠杆作
用的保证金交易制度,如果开仓保证金投入过大,当期货合约价格因突发事件或
市场投机而异常波动时,公司仍存在期货交易保证金不足的风险,甚至公司可能
因无法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③偏离套期保值宗旨进行
期货投机的风险。公司已就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商品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在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思路制定、方案审批、交易决策核准、合规监管、财务核算、
突发重大事项应急机制等方面对期货套期保值操作进行监管,但如果期货领导小
组对饲料产量、原料使用量预计失误或业务人员制度执行不力,公司将面临套期
保值业务不能有效执行的风险。
(二)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风险
饲料行业的回款速度与下游水产养殖动物养殖周期紧密相关,由于特种水产
养殖动物生长周期较长,资金投入大,养殖户资金回收速度较慢,降低了上游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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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水产配合饲料企业的资金回笼速度,从而使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随着销售
收入的上升而增长。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
别为 14,137.03 万元、16,818.30 万元、19,317.38 万元及 23,944.93 万元,应收账
款净额分别为 13,288.99 万元、15,904.53 万元、18,206.43 万元及 22,600.09 万元。
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可能将进一步上升。如果客户信用
管理制度未能有效执行,或者养殖户经营过程中因受自然灾害、养殖病害、水产
品价格不理想等因素影响导致养殖户资金无法正常回笼从而拖欠饲料账款,将会
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存在无法及时收回或者不能收回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收入质
量及现金流量造成不利影响。
2、存货金额较大的风险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 6 月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余额
分别为 14,632.27 万元 11,746.35 万元、14,239.89 万元及 17,011.85 万元,公司存
货的主要构成为原材料,各期末原材料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重分别为 90.70%、
86.61%、87.35%及 80.04%。期末存货余额较大主要系由于公司生产原材料以进
口鱼粉为主,容易受海洋气候影响渔业资源、鱼粉生产国捕捞配额波动、运输周
期较长等因素的影响,因此为满足正常的生产需求,公司需对进口鱼粉进行提前
备货管理。同时考虑到鱼粉具有 12~18 个月较长的保质期,在鱼粉价格短期出现
回调的情况下,公司会进一步提高鱼粉存货数量,以实现成本的有效控制。公司
积极的鱼粉备货策略使得期末存货余额较高。
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发生异常波动,而公司未能及时作出相应对
策,则可能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如果公司饲料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大幅下降,
或者公司产品销售不畅导致原材料无法正常消化,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的风险。
(三)行业规定、政策变化的风险
1、行业资质管理规定调整的风险
公司从事饲料生产、销售相关业务须取得相应的行业资质证书。目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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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子公司拥有《饲料生产许可证》、《出口食用动物(猪)饲用饲料生产企业登
记备案证》、《出口饲料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检验检疫注册登记证》、《中华
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自理报检单位备案
登记证明书》等开展业务所需的资质。近年来,随着《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
例》等行业相关法规的修订,我国对饲料行业的管理日趋严格,如果未来公司未
能符合新推出或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公司将面临行业资质管理规定调整而导致生
产经营活动受限的风险。
2、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饲料产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优惠。
水产饲料行业属于国家大力扶持的产业,根据财税(2001)121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销售
的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如果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会在一定程度
上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根据 2008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及其实施
条例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马饲料分别于 2011 年 10 月、2010 年 12 月首次取得《高新
技术企业证书》,均自 2011 年起享受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报告期内,发行人因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享受的税收优惠占发行人净利润比例
分别为 11.42%、11.13%、11.18%及 10.41%,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2016年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所得税优惠影响 368.60 736.52 659.68 538.98
税收优惠占当期净利润比例 10.41% 11.18% 11.13% 11.42%
发行人及子公司天马饲料已分别于 2014 年 9 月、2013 年 9 月通过高新技术
企业资格复审,新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将分别于 2017 年 9 月、2016 年 9 月
到期,如公司及子公司现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届满未能通过高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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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格复审,将面临因不再享受相应税收优惠而导致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四)公司规模扩张引致的管理风险
本次发行成功后,本公司的人员规模和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尤其是随着公
司九大事业部的建立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完毕,预计公司将设立多个
异地子公司,从而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尤其是对异地子公司的管理能力提出
了更高的要求。如果管理层的职业素养、经营能力、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
扩张后的需要,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管理风险。
(五)技术研发的风险
技术研发能力是公司产品得以保持技术领先性的重要保障。特种水产养殖动
物的种类较多,随着养殖技术进步,养殖新品种不断涌现,不同种类的生活习性、
生存环境、营养需求等方面不尽相同。同时,我国正大力推行“安全、高效、环
境友好”的产品理念,未来的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产品不能仅满足于水产养殖动物
的营养需求,在安全、环保方面也有较高要求。如果公司不能根据行业最新发展
动态,及时研发相应的饲料新产品,可能会导致公司在某些品种方面失去技术领
先性的风险。
(六)核心人员流失的风险
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公司通过自身培养和外部引进积累了一批技术骨干和
业务精英,形成了行之有效的产、供、销及技术研发体系,保障了公司在市场竞
争中的领先地位。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核心人员大量流失的问题。然而,人才
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如果未来公司出现核心人员持续流失的情况,将对公司的技
术研发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1、募集资金到位后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下降的风险
公司报告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分别为 18.32%、17.82%、15.93%及 7.25%。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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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实施至产生预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公司收益增长可能不会与净资产增长保
持同步,因此公司存在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将投资于“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项目”、“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作为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资项目,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项目实施
并达产后,公司将新增特种水产配合饲料实际生产能力 5.88 万吨/年,扩大公司
淡水品种料系列、海水鱼料系列、虾料系列及种苗料系列的产能。如果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够顺利实施、未能按期达产、产能消化不及预期,或者投产时
假设因素发生了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盈利水平达不到
预期的收益水平。
(八)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庆堂直接持有发行人 38.43%的股权,
其一人独资的天马投资持有发行人 10.54%的股权,陈庆堂合计控制发行人
48.96%的股权。本次公开发行后,陈庆堂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可以通过行使
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生产经营、利润分配和管理决策等重大事项加以控制或
实施重大影响,形成有利于其自身的经营决策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中小股
东对公司决策的影响力,从而给公司其他股东利益带来一定风险。
二、重大合同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包括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
行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如下:
(一)销售合同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发行人通常在年
初与客户签署框架性销售协议,就配合饲料年度销售量及价格优惠等有关事项予
以原则性约定,该等销售的具体事项则由双方通过销售订单等方式进一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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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前十大框架性销售协
议如下:
单位:吨
年度预计采购
序号 客户名称 合同标的 签订时间
数量
廉江市养虾集团公司
1 健马牌饲料 2500 2016.01.01
龙营围养虾场
徐闻县源海养殖有限
2 健马牌饲料 6000 2016.03.23
责任公司
福清市富发养殖有限
3 健马牌饲料 1500 2016.06.25
公司
4 杨伟蓬 鳖料 1200 2016.01.01
鳗料、虾料、蛙料、龟料、
澄迈澄北水产养殖专
5 石斑鱼料、海水鱼系列饲 1000 2016.01.01
业合作社

北海市铁山港区石头
6 健马牌饲料 1200 2016.01.01
埠丰顺养殖有限公司
7 王群云 石斑鱼、金鲳鱼饲料 1000 2016.05.18
8 杨广演 天马牌鳗料 450 2016.03.06
霞浦县溪南镇叶孝翁
9 海水鱼类饲料 1000 2016.05.09
水产饲料店
10 郑文山 健马牌鳗料 500 2016.04.13
注 1:上表所述年度预计采购数量为双方于年初确定的预计采购数量。实际执行过程中,客
户会依据当年度具体的养殖计划、市场需求规模等情形决定实际采购量,因此年度结束时可
能会出现相关客户的实际采购量超过或低于预计采购量的情形。
注 2:陵水三才蓝蓝饲料店 2016 年以经营者王群云名义签订合同。
除配合饲料销售业务外,发行人会因鱼粉存货管理而发生鱼粉销售行为。截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子公司不存在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的与鱼粉销售相关的重大合同。
(二)采购合同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前十大采
购合同如下: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标的 采购金额 签订日期
1 福州海汇生物科技实业有 泰国鱼粉 7,850,000(元) 2016.05.31
2 限公司 泰国鱼粉 8,950,000(元) 2016.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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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巨力洋实业发展有
3 鱼粉 11,000,000(元) 2016.04.07
限公司
4 福州融道实业有限公司 玉米蛋白粉 5,850,000(元) 2016.03.01
摩洛哥红鱼
5 14,997,700(元) 2016.06.20

厦门夏商国际贸易有限公
6 红鱼粉 11,879,999.6(元) 2016.06.23

厄瓜多尔红
7 6,660,000(元) 2016.02.25
鱼粉
8 大洋实业有限公司 泰国红鱼粉 1,514,000(美元) 2016.05.17
饲料用预糊
9 厦门亨德顺商贸有限公司 --(注 1) 2016.03.15
化淀粉
福建怡昌生化科技股份有 饲料用预糊
10 --(注 2) 2016.03.10
限公司 化淀粉
注 1:厦门亨德顺商贸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之间签署的合同为框架协议,发行人拟于协议有效
期内向厦门亨德顺商贸有限公司合计采购 7000 吨预糊化淀粉,具体采购价格依据双方未来
签署的购销合同最终确定。
注 2:福建怡昌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之间签署的合同为框架协议,发行人拟于协
议有效期内向福建怡昌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计采购 4100 吨预糊化淀粉,具体采购价格
依据双方未来签署的采购合同最终确定。
(三)融资合同
1、2015 年 7 月 13 日,天马彩印作为借款人与贷款人中国农业股份有限公
司建宁县支行签署编号为“35010120150005290”《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
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人民币 320 万元,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期限为一年,
自 2015 年 7 月 13 日至 2016 年 7 月 12 日。
2、 2015 年 7 月 30 日,天马饲料作为承租人与出租人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
限公司签署编号为“L15A0517001”号《融资回租合同》,约定承租人以租回为
目的以 2,109,700 元的价格向出租人转让近红外快速饲料分析仪等设备,出租人
受让后将该等设备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租期为 48 个月,总租金为 2,332,119 元。
至租赁期的最后一天,若承租人不存在违约行为或违约行为得以完全救济,则承
租人可以按该协议约定行使留购、续租或退还租赁物件的权利。若承租人选择留
购租赁物件,则留购价格为 100 元。
3、2015 年 7 月 30 日,发行人作为承租人与出租人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
公司签署编号为“L15A0520001”号《融资回租合同》,约定承租人以租回为目
的以 7,858,500 元的价格向出租人转让沸腾干燥机等设备,出租人受让后将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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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租期为 48 个月,总租金为 8,686,989 元。至租赁期的最
后一天,若承租人不存在违约行为或违约行为得以完全救济,则承租人可以按该
协议约定行使留购、续租或退还租赁物件的权利。若承租人选择留购租赁物件,
则留购价格为 100 元。
4、2015 年 8 月 14 日,发行人、厦门金屿作为借款人与贷款人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署编号为“2015 年厦松字第 0815780031 号”《授信协议》,
约定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合计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 12 个
月,自 2015 年 8 月 14 日至 2016 年 8 月 13 日。
5、2015 年 9 月 9 号,发行人作为借款人与贷款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
门分行签署编号为“2015 年厦松字第 081578003101 号”《集团综合授信业务合
作协议书》,约定贷款人向借款人及借款人授权下属企业提供总计人民币 3,000
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
6、2015 年 9 月 17 日,发行人作为承租人与出租人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
公司签署编号为“L15A0520002”的《融资回租合同》,约定承租人以租回为目
的以 28,866,389 元的价格向出租人转让成套饲料加工机组等设备,出租人受让后
将该等设备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租赁期为 48 个月,总租金为 31,909,653.35 元。
至租赁期的最后一天,若承租人不存在违约行为或违约行为得以完全救济,则承
租人可以按该协议约定行使留购、续租或退还租赁物件的权利。若承租人选择留
购租赁物件,则留购价格为 100 元。
7、2015 年 11 月 8 日,发行人作为承租人与出租人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
公司签署编号为“L15A0520003”的《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出租人根据承租人
的要求和选择,以租给承租人使用为目的,向承租人所指定的供应商布勒水产设
备(常州)有限公司购买成套饲料加工机组一批,租赁期为 48 个月,总租金为
26,745,780 元。至租赁期的最后一天,若承租人不存在违约行为或违约行为得以
完全救济,则承租人可以按该协议约定行使留购、续租或退还租赁物件的权利。
若承租人选择留购租赁物件,则留购价格为 100 元。同日,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
限公司作为买方、布勒水产设备(常州)有限公司作为卖方、发行人作为使用方签
署编号为“SL15A0520003”《购买合同》,就成套饲料加工机组购买事宜进行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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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8、2016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支行签署
编号为“LC(2016)001”的《开立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总协议》,就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支行为发行人在协议有效期内开立的所有信用证事宜进
行约定,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17 年 4 月 1 日。
9、2016 年 4 月 12 日,发行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行签署
编号为“TR(2016)004”的《进口押汇总协议》,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福清分行为发行人开具进口信用证/进口代收项下进口押汇业务予以约定,协
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提出终止协议的一
方须提前 15 天书面通知对方。
10、2016 年 4 月 18 日,天马饲料作为借款人与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福清分行签署编号为“2016 年建闵福流贷字 46 号”的《人民币流动资金
贷款合同》,约定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人民币 2,320 万元的贷款,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自 2016 年 4 月 18 日至 2017 年 4 月 18 日。
11、2016 年 5 月 12 日,天马饲料作为甲方与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福清分行签署编号为“2016 年建闵福贸额字 8 号”的《贸易融资额度合同》,
约定乙方为甲方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5,555 万元的贸易融资总额度,合同额度
有效期自 2016 年 4 月 9 日至 2016 年 10 月 9 日。
12、 2016 年 6 月 27 日,发行人作为借款人与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福清分行签署编号为“2016 年建闵福项目贷字 1 号”的《项目融资贷款
合同》,约定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贷款,借款人用于建设“特
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项目”,借款期限为 36 个月,自 2016 年 6 月 27 日至 2019
年 6 月 27 日。
(四)设备及工程合同
1、2014 年 12 月 8 日,发行人作为发包方与承包方福建省冠盛建设工程有
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承包方承包建设发行人特种水产配合饲
料生产及研发中心项目建设一期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4 年 12 月 25 日,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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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竣工日期为 2016 年 1 月 9 日,合同总金额暂定为人民币 8,500 万元,最终按
实结算。
2、 2015 年 4 月 20 日,发行人作为发包方与承包方福建省冠盛建设工程有
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承包方承包建设发行人特种水产配合饲
料生产及研发中心项目建设二期工程,合同总金额暂定为人民币 4,500 万元,最
终按实结算。
3、 2015 年 6 月 2 日,发行人作为需方与供方浙江金锅锅炉有限公司签署
《锅炉买卖合同》,约定供方向发行人出售燃生物质锅炉等设备并负责其安装、
调试等工作,合同总金额为 290 万元。
4、 2015 年 1 月 20 日,发行人作为需方与供方南通天蓝环保能源成套设备
有限公司签署《除臭系统成套产品合同书》,约定供方向发行人提供喷淋除臭系
统成套产品等设备并负责其安装、调试和验收等工作,合同总金额为 245 万元。
5、2015 年 6 月 18 日,发行人与布勒水产设备(常州)有限公司就双方于
2014 年 12 月 16 日签署的《水产饲料成套设备承揽合同书》达成《变更补充协
议一》,因原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部分设备变更,部分设备变更为由发行人购买,
因此双方约定原合同总金额减少 212.2 万元。
6、2015 年 3 月 15 日,天马饲料作为需方与供方福州卓实诚贸易有限公司
签署《购销合同》,约定供方向天马饲料提供镀锌方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1,626,552 元,最终价格按实际提货重量结算。
7、2014 年 12 月 16 日,发行人作为建设方与承揽方布勒水产设备(常州)有
限公司签署《水产饲料成套设备承揽合同书》,约定承揽方承揽发行人水产饲料
成套设备项目工程,承建范围包括工艺流程设计及设备选型、车间布置设计等,
合同总额为(含税价)人民币 3,200 万元。
8、2015 年 6 月 18 日,发行人作为甲方与乙方常州布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丙方布勒水产设备(常州)有限公司签署《关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水产饲料成套设备承揽合同的补充协议二》,约定将甲方与丙方签署的水产饲料
成套设备承揽合同书及附件项下的安装事宜委托乙方完成,变更后安装合同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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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178 万元。
9、 2015 年 8 月 5 日,发行人作为甲方与乙方福建省建鸿安装工程有限公
司签署《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乙方承包甲方二期变配电工程,工程总
价为 563 万元。
10、2016 年 1 月 28 日,发行人作为发包方与承包方福建省冠盛建设工程有
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承包人承建发行人恒温车间的土建、水
电、钢构安装部分、消防工程及附属工程,合同工期为 2016 年 3 月 21 至 2017
年 4 月 15 日,合同总价为 7,000,000 元。
11、 2016 年 3 月 22 日,发行人作为甲方与乙方安徽远鸿机械自动化有限
公司签署《购销合同书》,约定甲方购买乙方出售的全自动机器人码垛系统,合
同总价为 3,420,000 元。
12、2016 年 3 月 22 日,发行人作为甲方与乙方安徽远鸿机械自动化有限公
司签署《购销合同书》,约定甲方购买乙方出售的智能化全自动给袋式重袋包装
机及智能化全自动给袋式重袋包装机控制处理系统,合同总价为 4,400,000 元。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对发行人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作为原告向部分逾期支付货款客户提起诉讼要求偿
付债务之情形,该等诉讼系发行人为维护自身权益而采取的措施,不会对发行人
权益和持续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
讼或仲裁事项。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以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
诉讼或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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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以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无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
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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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发行人:福建天马
福建省福清市上
科技集团股份有 0591-85628333 0591-85622233 陈延嗣
迳镇工业区
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 上海市广东路
商):海通证券股 689 号海通证券 021-23219000 021-63411627 王莉、顾峥
份有限公司 大厦
北京市西城区丰
发行人律师:北京
盛胡同 28 号太 朱小辉、周陈
市天元律师事务 0755-83228977 0755-23982211
平洋保险大厦 义、蔡家文

10 层
会计师事务所:致 北京市朝阳区建
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国 门 外 大 街 22 010-85665588 010-85665120 胡素萍、吴莉莉
(特殊普通合伙) 号赛特广场五层
资产评估机构:福
福州鼓楼区湖东
建联合中和资产
路 168 号宏利大 0595-88505255 0595-88796289 陈志幸、商光太
评估土地房地产
厦写字楼 27D
估价有限公司
股票登记机构:中 上海市浦东新区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陆家嘴东路 166
021- 58708888 021- 58899400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号中国保险大厦
海分公司 36 楼
上海市普陀区常
收款银行 021-62037051 021-62991881
德路 1227 号
拟 上 市 的 证 券 交 上海市浦东南路
易所:上海证券交 528 号证券大厦 021-68808888 021-68804868
易所
刊登初步询价公告的日期 2016 年 11 月 11 日
初步询价的日期: 2016 年 11 月 16 日
刊登发行公告的日期: 2016 年 11 月 21 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2016 年 11 月 22 日和 2016 年 11 月 24 日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日期:
挂牌交易
1-2-85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发行保荐书;
2、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审阅报告;
3、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4、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5、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6、公司章程(草案);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以上文件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网址为 www.sse.com.cn,并将陈
放于本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办公场所,以备投资者查阅。
二、查阅时间、地点
查阅时间:工作日的上午 8:30-11:30,下午 1:00-3:00
查阅地点: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住所
除以上查阅地点外,投资者可以登录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查阅《招股意向
书》正文及相关附录。
1-2-86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
书摘要》的盖章页)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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