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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16-11-21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FUJIAN TIANMA SCIENCE AND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6.21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6年 11月 22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股数本次拟发行总量不超过 5,300万股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21,2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及股东陈庆昌承诺: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1,000 股的除外),其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本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2、股东天马投资承诺:自天马集团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天马集团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天马集团股份,也不由天马集团回购该部分股份;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其持有的天马集团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天马集团股份总数的 25%,但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1,000股的除外。
3、担任董事的股东郑坤、林家兴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其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1,000 股的除外),其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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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本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4、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张蕉霖、姚建忠、许梦华承诺: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其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1,000股的除外),其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本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5、担任监事的股东何修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1,000 股的除外),其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6、担任监事的股东骆福镇、陈金忠及原监事黄国荣承诺: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1,000股的除外),其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7、股东柯玉彬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但所持股份不超过 1,000股的除外。
8、股东刘宝荣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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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但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股的除外。
9、除上述股东和华宝投资外的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全体股东还承诺:如其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其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同时其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 年。如其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其现金分红中与其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10、股东华宝投资承诺:自天马集团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天马集团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天马集团股份,也不由天马集团回购该部分股份;如其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份的,如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告相关情况,及时、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下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至回购完成之日延长全部股份锁定期 3 个月,未履行上述回购承诺而获得的收入,归天马集团所有。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6年 11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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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及承诺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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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及股东陈庆昌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股的除外),其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本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股东天马投资承诺:自天马集团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天马集团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天马集团股份,也不由天马集团回购该部分股份;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其持有的天马集团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天马集团股份总数的25%,但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股的除外。
担任董事的股东郑坤、林家兴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其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股的除外),其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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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本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张蕉霖、姚建忠、许梦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其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股的除外),其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本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担任监事的股东何修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股的除外),其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担任监事的股东骆福镇、陈金忠及原监事黄国荣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股的除外),其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股东柯玉彬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但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除外。
股东刘宝荣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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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但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股的除外。
除上述股东和华宝投资外的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全体股东还承诺:如其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其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同时其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年。如其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其现金分红中与其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股东华宝投资承诺:自天马集团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天马集团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天马集团股份,也不由天马集团回购该部分股份;如其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份的,如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告相关情况,及时、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下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至回购完成之日延长全部股份锁定期3个月,未履行上述回购承诺而获得的收入,归天马集团所有。
二、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措施
经发行人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3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则依次按照如下方式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公司上市后3年内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且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规定,则触发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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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如触发前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公司及相关主体将依次采取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公司回购股票等措施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稳定公司股价。具体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票的具体安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3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且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规定条件,则触发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控股股东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每次增持的股份数量区间为公司股本总额的0.1%-1%,增持价格
不低于前一交易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
控股股东将于前述20个交易日收盘后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并自启动日起2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本次增持股票的具体增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增持的股份种类、数量区间,价格区间、实施期限等信息并公告。自公告次日起,控股股东即实施该次增持计划。该次增持实施完毕后,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则控股股东将依据前述承诺继续履行增持义务。
如出现下述情形,控股股东可终止该次增持计划:
(1)公司公告启动稳定股价的措施但尚未实施时,公司股票收盘价已经回
升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可以不再继续实施稳定股价的措施;
(2)控股股东实施该次增持计划将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
控股股东如未按照上述承诺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导致公司实施回购股票以稳定股价,公司有权将其用于回购股票的等额资金从应付控股股东的现金分红中予以扣除,前述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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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管人员增持股票的具体安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3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且公司控股股东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或虽履行稳定股价措施但公司股票价格仍低于每股净资产,则触发董事及高管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董事及高管人员在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增持公司股份规定条件的前提下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资金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薪酬总额及发行人对其现金股利分配总额之和的50%,增持价格不低于前一交易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该次增持实施完毕后,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则其将依据前述承诺继续履行增持义务。
董事及高管人员将于前述20个交易日收盘后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并自启动日起2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本次增持股票的具体增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增持的股份种类、数量区间,价格区间、实施期限等信息并公告。
自公告次日起,其即实施该次增持计划。
如出现下述情形,董事及高管人员可终止该次增持计划:
(1)公司公告启动稳定股价的措施但尚未实施时,公司股票收盘价已经回
升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可以不再继续实施稳定股价的措施;
(2)董事及高管人员实施该次增持计划将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
董事及高管人员如未按照上述承诺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公司有权将应付其的薪酬及现金分红予以扣除,直至其履行相关义务。
3、公司回购的具体安排
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管人员未依据其承诺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本次增持股票的具体增持计划或虽履行稳定股价措施但公司股票价格仍低于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应于确认前述事项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告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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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拟回购本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区间、价格区间、实施期限等内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回购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完毕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相关法定程序后生效。如在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发出后至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公司股票收盘价已经回升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股东大会可决议终止实施该次回购计划。
公司应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事项之日起3个月内以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前一交易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但如股票收盘价已回升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可终止该次回购股份计划。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自回购当年起从分配给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管的分红款项及应付给董事、高管的薪酬中扣除。
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的行为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该次稳定股份措施实施完毕后2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本次稳定股份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该次稳定股份措施实施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公司将按照上述规定再次履行回购计划。
对于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管人员,公司将要求其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管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4、独立董事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3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其将积极督促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承诺及时履行稳定股价措施。如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依据其承诺履行增持计划或虽履行稳定股价措施但公司股票价格仍低于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应于确认前述事项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告回购股份的预案,如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时间内提出公告回购股份的预案,则公司有权扣除其当年的全部独立董事津贴,已发给的津贴由其退还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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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稳定股价的方案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实际情况,采取一项或多项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具体措施实施时应以维护上市公司地位、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为原则,遵循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应按照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其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1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 3个交易日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减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将依据届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减持。
(二)其他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的承诺
华宝投资(持股 12.5%)承诺:本公司所持天马集团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第一年内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本公司于本次发行前持有天马集团股份总数的 70%,第二年内减持股票数量两年累计不超过本公司于本次发行前持有天马集团股份总数的 100%,本公司减持股份时,将提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将依据届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减持。
天马投资(持股 10.54%)承诺:本公司所持天马集团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每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本公司所持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公司减持股份时,将提前 3个交易日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公告。自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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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本公司方可减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将依据届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减持。
郑坤(持股 8.70%)、林家兴(持股 5.80%)、何修明(持股 5.80%)承诺:
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 3个交易日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减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将依据届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减持。
四、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因发行人拟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发行人承诺: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董事会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发行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因发行人拟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承诺: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其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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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因发行人拟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中介机构承诺
海通证券承诺:如因海通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海通证券承诺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承诺: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并能举证证实的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根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本会计师事务所为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依法出具相关文件,本会计师事务所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因本会计师事务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将依法赔偿投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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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损失。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承诺:本资产评估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资产评估机构为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和首次公开制作、出具的文件无矛盾之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资产评估机构为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和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因本资产评估机构的过错,证明本资产评估机构为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和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将依法与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五、关于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承诺
如本公司相关公开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或履行相关承诺将不利于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
原因;
2、向本公司投资者提出变更承诺或豁免履行承诺申请,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公司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积极采取变更承诺、补充承诺等方式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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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承诺:
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无法按期履行(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或履行相关承诺将不利于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
原因;
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变更承诺或豁免履行承诺申请,并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以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本人在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
3、将本人违反本人承诺所得收益归属于公司。
如因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
1、将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公司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
未履行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2、若本人在赔偿完毕前进行股份减持,则减持所获资金交由上市公司董事
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本人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上市公司、投资者的损失。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积极采取变更承诺、补充承诺等方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或履行相关承诺将不利于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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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公司及时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
原因;
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变更承诺或豁免履行承诺申请,并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以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本人在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
3、将本人违反本人承诺所得收益归属于公司。
如因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
1、同意公司停止向本人发放工资、奖金或津贴等,并将此直接用于执行未
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2、若本人在赔偿完毕前进行股份减持,则减持所获资金交由公司董事会监
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本人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上市公司、投资者的损失。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积极采取变更承诺、补充承诺等方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
(四)独立董事承诺
发行人独立董事承诺:
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或履行相关承诺将不利于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
原因;
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变更承诺或豁免履行承诺申请,并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以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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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将本人违反本人承诺所得收益归属于公司。
如因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对公司及投资者进行赔偿,本人同意公司停止向本人发放津贴,并将此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积极采取变更承诺、补充承诺等方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
六、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根据公司2013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七、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主要如下:
(一)股利分配基本原则
公司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健全现金分红制度。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二)股利分配基本条款
1、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原则上公司每年进行一次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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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主要以现金分红为主,但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2、现金及股票分红的条件
如公司满足下述条件,则实施现金分红: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利润,在提取完毕公积金及弥补亏损后仍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4)公司的资金状况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5)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1
元。
如公司未满足上述条件,或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更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采取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其他基本条款和发行前一致,参见本招股说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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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书“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
(三)股利分配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应于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当年的利润实现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以实现股东合理回报为出发点,制订公司当年的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监事会充分讨论,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股利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现金分红方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方案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方案不得违反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论证过程中,需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监事的意见,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分别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监事同意,并由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公告披露相关信息。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相关事项的,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五)未来三年分红回报具体计划(2014-2016年)
发行人在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经营现金流等因素基础上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2016年)》。2014年至2016年期间,发行人将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当年的利润实现情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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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现金流量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以实现股东合理回报为出发点,制订公司当年的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未来三年分红回报具体计划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七、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八、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一章的全
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下列风险:
(一)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是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专业生产企业,由于特种水产养殖品种的生态习性、生理特性各异,其养殖呈现出较为突出的区域性分布特征。目前,业内多数企业根据所在地养殖品种经营相对应的饲料产品,品种较为单一,市场区域较窄。
公司为应对养殖品种周期性波动采取养殖品种全覆盖的发展战略,产品系列已覆盖我国北起渤海湾南至北部湾的大部分特种水产养殖品种的养殖全过程,但全面的产品系列也使公司同一时期内不仅需面对来自业内其他全国性综合性水产配合饲料企业的竞争,区域性龙头企业或以单一特定品种的生产企业也会对公司某些产品销售施加竞争压力。
如果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不能充分发挥公司在技术、质量、营销、服务、品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无法持续保持优势主导产品的领先地位,无法进一步扩大重点发展品种的市场份额,公司将面临较大的同业企业竞争风险。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2013年、2014年、2015年及 2016年 1-6月,原材料成本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93.13%、92.16%、93.87%及 93.73%。公司生产特种水产配合饲
料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鱼粉、其他蛋白类原料(主要为豆粕、花生粕、菜粕)以及淀粉类原料(主要为淀粉、面粉),其中鱼粉是公司产品最主要的单项原材料,其成本在上述期间中占公司原材料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55.89%、56.87%、6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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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 67.15%。
单位:万元、%
原材料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鱼粉 16,039.83 67.15 34,489.93 62.74 25,390.53 56.87 20,982.10 55.89
其他蛋白类原料 2,794.32 11.70 8,021.34 14.59 8,393.90 18.80 6,702.69 17.85
淀粉类原料 2,954.27 12.37 7,464.12 13.58 6,817.64 15.27 5,732.72 15.27
三项小计 21,788.41 91.22 49,975.39 90.92 40,602.07 90.93 33,417.51 89.02
原材料成本合计 23,885.57 100.00 54,969.22 100.00 44,650.09 100.00 37,540.05 100.00
由上表可见,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原材料构成。公司主要原材料会受海洋气候影响导致渔业资源衰减、主要鱼粉生产国捕捞配额下降、农作物欠收、期货及短期市场投机炒作等因素影响,市场价格出现较大波动。以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中的鱼粉、淀粉、豆粕为例,报告期内的价格走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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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13年 1月-2016年 6月进口普通蒸汽鱼粉价格走势图 1,00 .00
1,200.00
1,400.00
1,600.00
1,800.00
2,000.00
2,200.00
2,400.00
2,600.00
普通蒸汽(65%蛋白)秘鲁鱼粉FOB离岸价(美元/吨)普通蒸汽(65%蛋白)智利鱼粉FOB离岸价(美元/吨)

数据来源:WIND
2013年 1月-2016年 6月进口优质蒸汽鱼粉价格走势图 1,00 .00
1,200.00
1,400.00
1,600.00
1,800.00
2,000.00
2,200.00
2,400.00
优质蒸汽(67%蛋白)秘鲁鱼粉FOB离岸价(美元/吨)优质蒸汽(67%蛋白)智利鱼粉FOB离岸价(美元/吨)

数据来源:WIND
2013年 1月-2016年 6月淀粉价格走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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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530056005900620065002013年1月2013年3月2013年5月2013年7月2013年9月2013年11月2014年1月2014年3月2014年5月2014年7月2014年9月2014年11月2015年1月2015年3月2015年5月2015年7月2015年9月2015年11月2016年1月2016年3月2016年5月淀粉市场价格(元/吨)

数据来源:福建省内泰花淀粉和怡昌淀粉市场销售价格
2013年 1月-2016年 6月豆粕价格走势图
2000250030003500400045005 02013年1月2013年3月2013年5月2013年7月2013年9月2013年11月2014年1月2014年3月2014年5月2014年7月2014年9月2014年11月2015年1月2015年3月2015年5月2015年7月2015年9月2015年11月2016年1月2016年3月2016年5月豆粕市场价格(元/吨)

数据来源:中国饲料行业信息网
由于原材料系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最主要构成项目,如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出现异常上涨,公司产品售价未能作出相应调整转移成本上涨的压力,或公司未能及时把握原料市场行情变化并及时合理安排采购计划,公司有可能面临原料采购成本上升从而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三)应收账款风险
饲料行业的回款速度与下游水产养殖动物养殖周期紧密相关,由于特种水产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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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动物生长周期较长,资金投入大,养殖户资金回收速度较慢,降低了上游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企业的资金回笼速度,从而使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随着销售收入的上升而增长。
2013年末、2014 年末、2015年末及 2016 年 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4,137.03万元、16,818.30万元、19,317.38万元及 23,944.93万元,应收账
款净额分别为 13,288.99万元、15,904.53万元、18,206.43万元及 22,600.09万元。
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可能将进一步上升。如果客户信用管理制度未能有效执行,或者养殖户经营过程中因受自然灾害、养殖病害、水产品价格不理想等因素影响导致养殖户资金无法正常回笼从而拖欠饲料账款,将会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存在无法及时收回或者不能收回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收入质量及现金流量造成不利影响。
(四)存货金额较大的风险
2013年末、2014 年末、2015年末及 2016 年 6月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余额分别为 14,632.27万元 11,746.35万元、14,239.89万元及 17,011.85万元,公司存
货的主要构成为原材料,各期末原材料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重分别为 90.70%、
86.61%、87.35%及 80.04%。期末存货余额较大主要系由于公司生产原材料以进
口鱼粉为主,容易受海洋气候影响渔业资源、鱼粉生产国捕捞配额波动、运输周期较长等因素的影响,因此为满足正常的生产需求,公司需对进口鱼粉进行提前备货管理。同时考虑到鱼粉具有 12~18个月较长的保质期,在鱼粉价格短期出现回调的情况下,公司会进一步提高鱼粉存货数量,以实现成本的有效控制。公司积极的鱼粉备货策略使得期末存货余额较高。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会计师对公司 2016年 1-9月财务报表的审阅意见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针对截止 2016 年 9 月 30日之财务情况,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致同专字(2016)第 350ZA0314号《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9 月审阅报告》。其审阅意见如下:“根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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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阅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公司 2016年 1-9月主要财务信息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9.30 2015.12.31
流动资产合计 63,275.21 54,161.75
非流动资产合计 34,837.49 30,726.94
资产总计 98,112.69 84,888.68
流动负债合计 46,495.92 43,565.03
非流动负债合计 7,249.92 2,280.34
负债合计 53,745.84 45,845.37
股东权益合计 44,366.86 39,043.3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44,001.04 38,666.68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1-9月 2015年 1-9月 2016年 7-9月 2015年 7-9月
营业收入 64,869.20 58,363.91 30,076.77 26,032.12
营业成本 50,117.02 46,310.56 23,616.59 21,291.06
营业利润 6,571.94 4,376.26 3,160.13 1,469.26
利润总额 7,382.00 5,403.79 3,243.23 1,646.93
净利润 6,329.55 4,582.71 2,787.75 1,447.7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340.37 4,592.23 2,790.23 1,442.68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1-9月 2015年 1-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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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76.41 -847.7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60.98 -8,950.2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65.60 3,525.2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296.92 -6,348.13
4、非经常性损益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1-9月 2015年 1-9月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0.30 8.4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823.61 1,020.85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6.8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25 -1.8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6.84 -191.70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846.89 842.64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127.42 107.23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719.48 735.42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税后)
0.22 0.69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719.26 734.72
5、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变动情况
2016年第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主要会计科目及同期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9.30 2015.12.31 变动幅度
流动资产合计 63,275.21 54,161.75 16.83%
非流动资产合计 34,837.49 30,726.94 13.38%
资产总计 98,112.69 84,888.68 15.58%
流动负债合计 46,495.92 43,565.03 6.73%
非流动负债合计 7,249.92 2,280.34 217.93%
负债合计 53,745.84 45,845.37 17.23%
股东权益合计 44,366.86 39,043.32 13.6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44,001.04 38,666.68 13.80%
项目 2016年 1-9月 2015年 1-9月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64,869.20 58,363.91 11.15%
营业成本 50,117.02 46,310.56 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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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 6,571.94 4,376.26 50.17%
利润总额 7,382.00 5,403.79 36.61%
净利润 6,329.55 4,582.71 38.1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340.37 4,592.23 38.07%
2016 年 9 月末,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及股东权益总额随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张而有所增长,资产总额增长 15.58%,负债总额增长 17.23%,
股东权益总额增长 13.63%。其中,2016 年 9 月末非流动负债较 2015 年末增长
217.93%的原因主要系,2016年公司新增用于募投项目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线
建设的专项借款,使得长期借款余额上升所致。
2016年 1-9月,公司海水鱼料系列产品销售收入随着客户影响力的进一步提升而增长较为迅速,公司营业收入整体上涨 11.15%。同时,公司营业成本随原
料采购成本的下降而增速低于营业收入增速,使得公司营业利润、毛利率略有上升。2016 年 1-9 月,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与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
50.17%、36.61%和 38.12%.
(三)审计截止日后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的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6年 6月 30日。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主要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与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等未发生重大变化,也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公司所处的水产配合饲料行业稳定增长,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特征,也未出现重大的市场突变情形。
公司预计 2016年全年可实现营业收入 8.5亿~9.1亿元,较 2015年的变动幅
度在 5.12%~12.54%之间;可实现营业利润 8,000万元~9,100万元,较 2015年变
动幅度在 23.58%~40.57%之间;可实现净利润 7,800 万元~8,700 万元,较 2015
年变动幅度在 18.43%~32.09%之间;可实现扣非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800万元~7,700万元,较 2015年变动幅度在 18.64%~34.34%之间。(前述经营
情况预测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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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目录. 28
第一节释义. 32
一、基本术语. 32
二、专业术语. 34
第二节概览. 38
一、发行人简介. 38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39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39
四、本次发行情况. 41
五、募集资金使用概况. 41
第三节本次发行情况. 43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43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44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人员之间的利益关系. 46
四、预计时间表. 46
第四节风险因素. 47
一、市场及经营风险. 47
二、财务风险. 52
三、行业规定、政策变化的风险.. 53
四、公司规模扩张引致的管理风险. 54
五、技术研发的风险. 54
六、核心人员流失的风险... 55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55
八、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56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57
一、公司基本情况. 57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57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变化和资产重组情况. 60
四、历次验资情况及设立时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91
五、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93
六、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 95
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14
八、发行人有关股本的情况. 119
九、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124
十、发行人、主要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和声明及其履行情
况.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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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146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业务变化情况... 146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150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 181
四、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189
五、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237
六、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及生产许可情况... 249
七、公司的技术水平与研究开发情况.. 251
八、质量控制情况... 261
九、关于发行人名称冠有“科技”字样的说明. 265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267
一、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267
二、同业竞争.. 268
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270
四、发行人与其他利益相关方的交易事项.. 286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289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289
二、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发
行人股份情况.. 293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295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安排. 296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296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297
七、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相关协议、承诺及履行情况
.. 298
八、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298
九、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变动情况.. 298
第九节公司治理... 301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301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313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313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评估意见. 313
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 315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类型. 315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315
三、发行人财务报表.. 315
四、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323
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324
六、最近一年的收购兼并情况... 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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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主要税费政策... 358
八、最近一期末的主要资产. 362
九、最近一期末的主要负债. 366
十、所有者权益情况.. 366
十一、现金流量情况.. 367
十二、财务报表附注中的重要事项. 367
十三、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368
十四、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369
十五、资产评估情况.. 371
十六、历次验资情况.. 372
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73
一、财务状况分析... 373
二、盈利能力分析... 422
三、现金流量分析... 464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466
五、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对发行人的影响... 467
六、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468
七、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468
八、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 473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479
第十二节业务发展目标. 483
一、发展战略及发展方向.. 483
二、具体经营发展计划. 484
三、拟订上述发展计划依据的假设及面临的困难. 489
四、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490
五、本次募集资金对本公司实现上述业务发展目标的作用.. 491
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492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49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前景及必要性.. 495
三、新增产能消化前景及分析... 506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509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520
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 522
一、股利分配政策... 522
二、最近三年的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522
三、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523
四、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安排.. 525
五、未来三年分红回报具体计划(2014-2016年). 525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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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其他重要事项. 526
一、信息披露事项... 526
二、重大合同.. 526
三、对外担保情况... 532
四、对发行人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532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
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533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533
第十六节有关声明. 534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534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537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538
四、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539
五、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540
六、承担验资业务的机构的会计师事务所声. 541
第十七节备查文件. 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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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基本术语
天马集团、发行人、本公司、公司、股份公司
指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马有限指
发行人前身福建天马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福州天马饲料有限公司
天马饲料指发行人子公司福建天马饲料有限公司
厦门金屿指发行人子公司厦门金屿进出口有限公司
厦门德百特指发行人子公司厦门德百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天马彩印指发行人子公司福建天马彩印包装实业有限公司
海南天马指发行人子公司海南天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福马指发行人子公司浙江福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福马指发行人子公司广东福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台山福马指发行人子公司台山市福马饲料有限公司
香港天马指发行人子公司天马国际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西龙食品指
江西西龙食品有限公司。发行人关联方,实际控制人陈庆堂持股 90%
福泉养殖指
建阳市福泉淡水养殖有限公司,发行人曾经的关联方,于 2011年 8月注销
徐南养殖指台山市徐南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泉州房地产指
泉州市天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行人关联方,实际控制人陈庆堂持股 78%
新华汽修指
福清市新华汽车修配厂(普通合伙)。发行人关联方,发行人主要股东、董事林家兴出资 50%
天马投资指
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庆堂 100%持股,持有发行人 10.54%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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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瑞投资指
福建穗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厦门福湖贸易有限公司。
发行人曾经的关联方,雷朝华(实际控制人陈庆堂之妻)持有其 100%股权,于 2016年 5月注销
华宝投资指宁波华宝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12.50%的股权
天马塑料指
莆田市涵江区天马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发行人曾经的关联方,黄黎芳(原监事黄国荣之女)、黄鸿贵(原监事黄国荣之女婿)合计持有其 100%股权
海大集团指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饲料行业上市公司
天邦股份指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饲料行业上市公司
通威股份指通威股份有限公司,饲料行业上市公司
大洋指大洋实业有限公司,发行人供应商
深圳巨力洋指深圳市巨力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系大洋实业有限公司子公司
厦门国贸指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鑫玉融指福建鑫玉融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福清市外经贸局指福清市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局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科技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
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指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健正信指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指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资产评估机构指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本招股说明书指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期指 2013年、2014年、2015年及 2016年 1-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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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指人民币元
二、专业术语
CAGR 指复合年均增长率
鳗鲡指
俗称鳗鱼,是鳗鲡属中的一类广盐性、肉食性、降河性洄游性鱼类的统称。全世界有 19种或亚种,其鱼体细长似蛇,体背部灰黑色,体侧灰白,腹部白色,背鳍、臀鳍和尾鳍相连,胸鳍短而圆,体表无鳞。母鱼每年秋季降入深海产卵,柳叶鳗变态为玻璃鳗后,溯河进入淡水中生长。我国鳗鲡主要养殖品种有:
日本鳗鲡、欧洲鳗鲡、美洲鳗鲡、澳洲鳗鲡、花鳗和太平洋双色鳗鲡等
玻璃鳗指
鳗鲡生长发育过程的一个阶段,是由柳叶鳗从远洋漂流至近海后变态形成的身体细长、透明的仔鱼,中国大陆俗称白仔鳗苗,台湾俗称鳗线,是养殖鳗鲡放养的苗种期
粉状饲料指
将多种饲料原料经清理、粉碎或超微粉碎、配料和混合工序加工而成的粉状产品
颗粒饲料指
将多种饲料原料经清理、粉碎或超微粉碎、配料、混合、调质、挤出压膜模孔、干燥和冷却等工序制成的规则粒状饲料产品
膨化颗粒饲料指
将多种饲料原料经清理、粉碎或超微粉碎、配料、混合、调质、增压挤出压膜模孔、骤然降压过程、干燥和冷却等工序制成的规则膨松颗粒饲料产品
膨化沉性饲料指
采用膨化机生产,若 15s后<1%饲料仍呈浮性,>90%的饲料以大于 5m/min的速度快速沉降的饲料为沉性饲料
膨化浮性饲料指采用膨化机生产,若 10min后>90%仍为浮性的饲料为浮性饲料
膨化慢沉性饲料指
采用膨化机生产,若 15s后<2%饲料仍呈浮性,>90%的饲料以小于 5m/min的速度缓慢沉降的饲料为慢沉性饲料
膨化软颗粒饲料指
采用膨化机生产,在膨化硬颗粒配合饲料的生产方法中加工去除烘干工序,有较高液体组分含量的膨化颗粒饲料
不饱和脂肪酸指
脂肪酸中的一类。不饱和脂肪酸根据双键个数的不同,分为单不饱和脂肪酸(如油酸)和多不饱和脂肪酸(如亚油酸、亚麻酸、花生四烯酸等)二种。根据双键结合的位置分为油酸(ole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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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id,n-9)、棕榈油酸(palmitoleic acid,n-7)、亚油酸(linoleic
acid,n-6)及亚麻酸(linolenic acid,n-3),即 n-9、n-7、n-6、
n-3系列
EPA(二十碳五烯酸)指
属于 n-3 系列多不饱和脂肪酸,是人体自身不能合成但又不可缺少的营养素,为必需脂肪酸,具有降低血液中胆固醇的含量,防止血栓形成,预防动脉硬化和冠心病的功能
DHA(二十二碳六烯酸)

属于 n-3 系列多不饱和脂肪酸,是人体自身不能合成但又不可缺少的营养素,为必需脂肪酸,具有促进神经细胞大脑细胞的发育,改善人的记忆的功能
磷脂酸指
一种常见的磷脂,也是细胞膜的组成成分。磷脂酸分子含有甘油骨架,甘油的 1号位羟基被饱和脂酰基取代,2号位羟基被不饱和脂酰基取代,3号位羟基则被磷酸基团取代
酸价指
对化合物(例如脂肪酸)或混合物中游离羧酸基团数量的一个计量标准。酸价可作为油脂变质程度的指标。酸价的单位:
(KOH)/(mg/g)
挥发性盐基氮(TVB-N)

动物性食品由于酶和细菌的作用,在腐败过程中,使蛋白质分解而产生氨以及胺类等碱性含氮物质。
白鱼粉指
鳕鱼、鲽鱼、鹜鱼等白肉鱼种的全鱼或其为原料加工水产品后剩余的鱼体部分(包括鱼骨、鱼内脏、鱼头、鱼尾、鱼皮、鱼眼、鱼鳞和鱼鳍),经蒸煮、压榨、脱脂、干燥、粉碎获得的产品
红鱼粉指
鲭鱼、鯷鱼、沙丁鱼、铁甲鱼等红肉鱼种的全鱼或其为原料加工水产品后剩余的鱼体部分(包括鱼骨、鱼内脏、鱼头、鱼尾、鱼皮、鱼眼、鱼鳞和鱼鳍),经蒸煮、压榨、脱脂、干燥、粉碎获得的产品
淀粉糊化指
通过水、热和压力的复合作用,有时是机械力的作用,使淀粉颗粒完全膨胀破坏的过程
肝胆综合症指
以肝胆肿大、变脆、变色为典型症状的水产养殖动物疾病,引起的主要原因由饲料、环境和药物等,危害多种水产养殖动物
卡氏菌病指
又称结节病,由诺卡氏菌侵染引起,能感染多种养殖鱼类,引起鱼类的脾、肾上等脏器产生结节
弧菌病指由弧菌侵染引起出血性溃疡、肠道发炎、肛门红肿、鳍基充血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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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症状的细菌性疾病,严重危害多种淡水和海水养殖鱼类。
腹水病指
以腹腔膨大内积大量液体为主要临床特点的一大类鱼病,引起的主要因素有细菌、病毒、饲料和环境因素等,危害多种淡水和海水养殖鱼类。
海区富营养化指
氮、磷等营养物质大量进入海区,引起浮游生物大量繁殖,超过水体自净能力,海水水体中溶解氧下降,水色浑浊,水质恶化的现象
赤潮指
是指在氮、磷等营养物质十分丰富的环境条件下,海水中某些浮游植物、原生动物或细菌爆发性增殖或高度聚集而引起水体变色的一种有害生态自然现象
水蚯蚓指
又名红丝虫、红虫、赤线虫,隶属于环节动物中水生寡毛类,体色鲜红或青灰色。水蚯蚓的营养价值极高,它是绝大多数肉食性鱼类最理想的饵料
轮虫指
是轮形动物门轮虫纲的一群小形多细胞动物,以浮游植物为食,多数轮虫身体由头、躯干和足三部分组成,是鱼、虾等水产动物幼体的重要饵料
丰年虫指
又称卤虫,是一种世界性分布的耐高盐小型甲壳动物,隶属于节肢动物门、有鳃亚门、甲壳纲、鳃足亚纲、无甲目,是鱼、虾等水产动物重要的饵料
热敏性营养素指
一些遇热不稳定,极易发生分解、聚合、氧化、活性降低的营养素
饲料系数指养殖对象增加一单位重量所消耗饲料的重量
蛋白质变性指
在某些物理和化学因素作用下,蛋白质特定的空间构象被改变,从而导致其理化性质改变和生物活性丧失的现象
抗营养因子指
饲料中存在的阻碍营养物质消化、吸收和利用以及影响养殖动物健康和生产能力的物质
能蛋比指饲料中消化能(kJ/Kg)与粗蛋白质(%)的比值
溶失率指
一定时间内,颗粒或粉状饲料加水搅合成“面团”状饲料在水中溶失的质量分数,是评价颗粒饲料水中稳定性的一项指标
直销指公司配合饲料产品直接销售给终端养殖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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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指公司配合饲料产品销售给中间商,由中间商再销往终端养殖户
养殖大户经销制指
将有实力的养殖大户培养为区域经销商,由养殖大户销售给周边养殖户。通过养殖大户对产品应用的示范作用,实现品牌宣传及产品销售推广的目的
本招股说明书除特别说明外,数值保留 2位小数,若出现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的尾数不相等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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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公司名称: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FUJIAN TIANMA SCIENCE AND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法定代表人:陈庆堂
成立日期:2005年 12月 13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2年 8月 2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
注册资本:15,9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饲料研发;饲料添加剂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商务信息咨询(不含出国留学中介);货物运输代理(不含水务运输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水产养殖。许可经营项目:配合饲料(粉料、颗粒料)生产、销售。
(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发行人系由天马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7 月 8 日,经天马有限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天马有限截至2012 年 5 月 31 日经天健正信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 78,382,472.07 元,折成股本
58,000,000股,每股面值 1元,余额 20,382,472.07元计入资本公积。天健正信就
注册资本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2年 7月 23日出具了天健正信验(2012)
综字第 020106号《验资报告》。2012年 8月 2日,公司在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了注册号为 35010040001071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发行人是一家专业从事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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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生产的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产品主要应用于鳗鲡、石斑鱼、大黄鱼、龟、鳖、鲟鱼、鲑鳟、鲆鲽鳎、鲍、海参等特种水产动物从种苗期至养成期的人工养殖全阶段。
经过多年自主创新及经验积累,发行人已建立了专业、严谨的技术研发体系、质量控制体系、服务营销体系及内控管理体系,并迅速成长为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公司现拥有 38 项产品发明专利授权,1 项配合饲料生产工艺发明专利授权,获得福州市专利优秀奖 1项;研发中心被评为福建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福建省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福建省特种水产配合饲料重点实验室,设有上海海洋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基地、国家水生动物病原库研究生培养基地和鳗鲡现代产业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院士专家工作站;公司“健马”牌水产配合饲料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评为“中国名牌产品”,“健马”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评为“中国驰名商标”。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陈庆堂先生直接持有发行人 38.43%的股权,通
过其独资的天马投资持有发行人 10.54%的股权,合计持有发行人 48.96%的股权,
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陈庆堂的个人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一)董事”。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资产 609,926,750.72 541,617,484.66 462,577,631.46 425,832,539.20
非流动资产 340,064,790.28 307,269,363.03 164,707,057.31 102,820,23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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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合计 949,991,541.00 848,886,847.69 627,284,688.77 528,652,772.86
流动负债 476,116,398.95 435,650,289.99 290,098,388.87 225,974,917.27
非流动负债 53,456,147.20 22,803,366.98 405,683.32 1,758,587.57
负债合计 529,572,546.15 458,453,656.97 290,504,072.19 227,733,504.84
股东权益合计 420,418,994.85 390,433,190.72 336,780,616.58 300,919,268.0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416,735,989.33 386,666,753.37 332,867,004.79 296,754,198.37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347,924,321.60 808,604,845.42 699,395,484.21 550,626,692.61
营业成本 265,004,258.51 648,885,786.21 554,464,989.66 428,614,673.91
营业利润 34,118,181.74 64,734,133.41 65,901,280.17 49,523,005.08
利润总额 41,387,666.76 76,705,119.67 69,955,451.13 55,153,581.87
净利润 35,417,993.53 65,862,773.85 59,292,933.91 47,182,196.5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35,501,425.36 66,046,600.84 59,544,391.77 47,316,537.50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04,758.21 142,784,090.35 102,838,729.91 2,352,735.3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706,445.81 -149,423,170.66 -65,507,265.22 -31,297,373.0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905,829.47 -4,437,678.01 -22,191,531.62 7,179,192.7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383,419.75 -11,703,070.98 14,974,523.80 -21,769,125.56
(四)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6.06.30
/2016年 1-6月
2015.12.31
/2015年
2014.12.31
/2014年
2013.12.31
/2013年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5.43% 53.68% 42.83% 34.32%
流动比率(倍) 1.28 1.24 1.59 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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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动比率(倍) 0.92 0.92 1.19 1.24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
0.24% 0.28% 0.37% 0.40%
利息保障倍数 9.78 14.85 16.48 14.7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5,273.28 9,474.51 8,357.41 6,603.43
存货周转率(次/年) 1.70 4.99 4.20 2.7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61 4.48 4.52 4.5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0.02 0.90 0.65 0.0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7 -0.07 0.09 -0.14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元)
0.22 0.42 0.37 0.31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元)
0.19 0.36 0.35 0.2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8.73% 18.36% 18.99% 20.5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7.25% 15.93% 17.82% 18.32%
四、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股
每股发行价格: 6.21元
发行股数:不超过 5,300万股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将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五、募集资金使用概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募集资金投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编号 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项目
30,872.46 29,086.09 闽发改备[2014]A060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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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214.10 闽发改备[2014]A06007号 补充营运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10,000.00
合计 45,086.56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根据实际数额予以置换。如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计划投资额,差额部分公司将通过留存收益、银行贷款或其他途径自筹解决。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已累计投入18,734.75万元(不含土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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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本次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方案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发行股数:本次拟发行总量不超过 5,300万股
发行价格: 6.21元
发行新股的定价原则:
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或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市盈率(全面摊薄):
22.97倍(每股收益按 2015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净利润的孰低额除以发行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2.62元/股(按照 2016年 6月 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3.34元/股(按照 2016年 6月 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加上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全面摊薄): 1.86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将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32,913.0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29,086.09万元
发行费用: 3,826.91万元
其中:承销保荐费用 2,303.91万元
审计、评估费用 773.00万元
律师费用 275.00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用
475.00万元
(二)本次公开发行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前,陈庆堂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109.5750 万股,持股比例为
38.43%;通过天马投资间接持有 1,675.4625 万股,控制公司 10.54%的股份。陈
庆堂合计控制发行人的股权比例为 48.96%,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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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测算,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为 21,200 万股,陈庆堂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计为 36.72%。故本次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
变更。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名称: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庆堂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
联系人:陈延嗣
邮政编码: 350308
联系电话: 0591-85628333
传真: 0591-85622233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杰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邮政编码: 201
联系电话: 021-23219000
传真: 021-63411627
保荐代表人:王莉、顾峥
项目协办人:
项目经办人:刘赛辉、张子慧、焦阳、何思远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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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朱小辉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0层
联系电话: 0755-83228977
经办律师:周陈义、蔡家文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徐华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赛特广场五层
联系电话: 010-85665588
传真: 010-85665120
经办注册会计师:胡素萍、吴莉莉
(五)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商光太
住所:福州鼓楼区湖东路 168号宏利大厦写字楼 27D
联系电话: 0595-88505255
传真: 0595-88796289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陈志幸、商光太
(六)股票登记机构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36楼
联系电话: 021-58708
传真: 021-58899400
(七)收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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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常德支行
户名: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010900120510531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人员之间的利益关系
上述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与本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预计时间表
刊登初步询价公告的日期 2016年 11月 11日
初步询价的日期: 2016年 11月 16日
刊登发行公告的日期: 2016年 11月 21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2016年 11月 22日和 2016年 11月 24日
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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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次发售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市场及经营风险
(一)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是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专业生产企业,由于特种水产养殖品种的生态习性、生理特性各异,其养殖呈现出较为突出的区域性分布特征。目前,业内多数企业根据所在地养殖品种经营相对应的饲料产品,品种较为单一,市场区域较窄。
公司为应对养殖品种周期性波动采取养殖品种全覆盖的发展战略,产品系列已覆盖我国北起渤海湾南至北部湾的大部分特种水产养殖品种的养殖全过程,但全面的产品系列也使公司同一时期内不仅需面对来自业内其他全国性综合性水产配合饲料企业的竞争,区域性龙头企业或以单一特定品种的生产企业也会对公司某些产品销售施加竞争压力。
如果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不能充分发挥公司在技术、质量、营销、服务、品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无法持续保持优势主导产品的领先地位,无法进一步扩大重点发展品种的市场份额,公司将面临较大的同业企业竞争风险。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2013年、2014年、2015年及 2016年 1-6月,原材料成本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93.13%、92.16%、93.87%及 93.73%。公司生产特种水产配合饲
料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鱼粉、其他蛋白类原料(主要为豆粕、花生粕、菜粕)以及淀粉类原料(主要为淀粉、面粉),其中鱼粉是公司产品最主要的单项原材料,其成本在上述期间中占公司原材料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55.89%、56.87%、62.74%
及 6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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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原材料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鱼粉 16,039.83 67.15 34,489.93 62.74 25,390.53 56.87 20,982.10 55.89
其他蛋白类原料 2,794.32 11.70 8,021.34 14.59 8,393.90 18.80 6,702.69 17.85
淀粉类原料 2,954.27 12.37 7,464.12 13.58 6,817.64 15.27 5,732.72 15.27
三项小计 21,788.41 91.22 49,975.39 90.92 40,602.07 90.93 33,417.51 89.02
原材料成本合计 23,885.57 100.00 54,969.22 100.00 44,650.09 100.00 37,540.05 100.00
由上表可见,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原材料构成。公司主要原材料会受海洋气候影响导致渔业资源衰减、主要鱼粉生产国捕捞配额下降、农作物欠收、期货及短期市场投机炒作等因素影响,市场价格出现较大波动。以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中的鱼粉、淀粉、豆粕为例,报告期内的价格走势如下:
2013年 1月-2016年 6月进口普通蒸汽鱼粉价格走势图 1,00 .00
1,200.00
1,400.00
1,600.00
1, 0 .00
2,000.00
2, 00. 0
2,400.00
2,600.00
普通蒸汽(65%蛋白)秘鲁鱼粉FOB离岸价(美元/吨)普通蒸汽(65%蛋白)智利鱼粉FOB离岸价(美元/吨)

数据来源:WIND
2013年 1月-2016年 6月进口优质蒸汽鱼粉价格走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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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
1,200.00
1,400.00
1,600.00
1,800.00
2,000.00
2,200.00
2,400.00
优质蒸汽(67%蛋白)秘鲁鱼粉FOB离岸价(美元/吨)优质蒸汽(67%蛋白)智利鱼粉FOB离岸价(美元/吨)

数据来源:WIND
2013年 1月-2016年 6月淀粉价格走势图
5000530056005900620065002013年1月2013年3月2013年5月2013年7月2013年9月2013年11月2014年1月2014年3月2014年5月2014年7月2014年9月2014年11月2015年1月2015年3月2015年5月2015年7月2015年9月2015年11月2016年1月2016年3月2016年5月淀粉市场价格(元/吨)

数据来源:福建省内泰花淀粉和怡昌淀粉市场销售价格
2013年 1月-2016年 6月豆粕价格走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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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2500300035004000450050002013年1月2013年3月2013年5月2013年7月2013年9月2013年11月2014年1月2014年3月2014年5月2014年7月2014年9月2014年11月2015年1月2015年3月2015年5月2015年7月2015年9月2015年11月2016年1月2016年3月2016年5月豆粕市场价格(元/吨)

数据来源:中国饲料行业信息网
由于原材料系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最主要构成项目,如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出现异常上涨,公司产品售价未能作出相应调整转移成本上涨的压力,或公司未能及时把握原料市场行情变化并及时合理安排采购计划,公司有可能面临原料采购成本上升从而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三)高品质鱼粉供给不足的风险
公司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产品配方中鱼粉的用量较大,鳗鲡等部分名贵品种的饲料一般使用高等级的鱼粉作为生产原料。目前,公司生产所用的鱼粉以秘鲁、智利、美国等世界主要鱼粉生产国家的高等级进口鱼粉为主。近年来,由于秘鲁、智利等传统鱼粉出口国用于制作鱼粉的鱼类捕捞配额受该国的渔业资源数量、渔业捕捞政策、国内鱼粉需求量等因素的影响,且市场对于水产品消费需求上升,导致传统鱼粉生产国工业用鱼粉出口供应量存在不确定性。此外,厄尔尼诺等异常气候也会导致海洋鱼类减产,从而对进口鱼粉供给产生不利影响。
如果高等级进口鱼粉供应量持续大幅下滑,可能会导致公司鱼粉采购成本上升,还可能影响公司部分产品系列的使用效果,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四)食品质量安全风险
食品质量安全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一直以来是国家高度重视的基本民生问题。随着政府部门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日趋严格、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的加深以及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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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保护意识的增强,各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也不断采取各项措施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控制。
水产配合饲料是水产养殖重要的投入品之一,其产品质量安全将直接影响养殖环境安全性及养殖产品的质量。如果公司在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贮存运输等环节出现疏忽,可能导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或事故的发生,进而影响养殖产品质量安全,使客户、消费者受到损失,引起公司与客户、消费者之间的产品质量纠纷,从而对公司的经营、品牌和美誉度产生不利影响;养殖环境受污染等突发事件也会影响养殖产品质量安全,都将导致公司的产品销售收入下降,从而对公司盈利造成风险。
(五)下游行业不利因素导致的风险
公司的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产品直接服务于下游水产养殖业,特种水产养殖规模和配合饲料普及率是公司产品销售的重要基础,水产养殖业的不利变化将直接影响公司饲料产品的销售。水产养殖业属于农业产业,受消费者饮食偏好、销售价格、自然灾害、养殖病害等方面影响,行业的波动性较强。消费者饮食习惯会导致部分品种推广过程较长,部分品种因消费者口味变化而丧失市场。特种水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低迷则会降低养殖户的养殖积极性,进而对相关饲料产品销售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如果下游行业因遭受自然灾害、养殖病害而减产,如暴雨、台风对养殖水体环境造成危害,引发水质变化、病害高发、沿海养殖池及深海网箱损毁,致使水产养殖动物大量死亡和流失,也会导致市场对公司产品需求减少。
如果下游行业因上述原因持续低迷或公司多个产品品种下游养殖业均出现持续下滑,对公司业绩将产生不利影响。
(六)套期保值的风险
为了有效减小公司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于2013 年度开始对豆粕、菜粕及豆油此三项具有期货标准化合约的原材料使用期货工具进行套期保值。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主要面临的风险有:①基差风险。由于套利因素,理想化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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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下交割日期货价格一般接近现货价格,即基差趋近于零。但在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可能出现期货和现货价格在交割期基差仍然未能收敛。如果基差风险导致系统性风险事件发生,公司将面临损失。②期货交易保证金不足的财务风险。公司期货领导小组在审批套期保值业务方案时,已经考虑建仓价格区间、开仓保证金金额、维持保证金金额等因素。然而,由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实行具有杠杆作用的保证金交易制度,如果开仓保证金投入过大,当期货合约价格因突发事件或市场投机而异常波动时,公司仍存在期货交易保证金不足的风险,甚至公司可能因无法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③偏离套期保值宗旨进行期货投机的风险。公司已就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商品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在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思路制定、方案审批、交易决策核准、合规监管、财务核算、突发重大事项应急机制等方面对期货套期保值操作进行监管,但如果期货领导小组对饲料产量、原料使用量预计失误或业务人员制度执行不力,公司将面临套期保值业务不能有效执行的风险。
二、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风险
饲料行业的回款速度与下游水产养殖动物养殖周期紧密相关,由于特种水产养殖动物生长周期较长,资金投入大,养殖户资金回收速度较慢,降低了上游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企业的资金回笼速度,从而使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随着销售收入的上升而增长。
2013年末、2014 年末、2015年末及 2016 年 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4,137.03万元、16,818.30万元、19,317.38万元及 23,944.93万元,应收账
款净额分别为 13,288.99万元、15,904.53万元、18,206.43万元及 22,600.09万元。
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可能将进一步上升。如果客户信用管理制度未能有效执行,或者养殖户经营过程中因受自然灾害、养殖病害、水产品价格不理想等因素影响导致养殖户资金无法正常回笼从而拖欠饲料账款,将会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存在无法及时收回或者不能收回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收入质量及现金流量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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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货金额较大的风险
2013年末、2014 年末、2015年末及 2016 年 6月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余额分别为 14,632.27万元 11,746.35万元、14,239.89万元及 17,011.85万元,公司存
货的主要构成为原材料,各期末原材料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重分别为 90.70%、
86.61%、87.35%及 80.04%。期末存货余额较大主要系由于公司生产原材料以进
口鱼粉为主,容易受海洋气候影响渔业资源、鱼粉生产国捕捞配额波动、运输周期较长等因素的影响,因此为满足正常的生产需求,公司需对进口鱼粉进行提前备货管理。同时考虑到鱼粉具有 12~18个月较长的保质期,在鱼粉价格短期出现回调的情况下,公司会进一步提高鱼粉存货数量,以实现成本的有效控制。公司积极的鱼粉备货策略使得期末存货余额较高。
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发生异常波动,而公司未能及时作出相应对策,则可能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如果公司饲料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大幅下降,或者公司产品销售不畅导致原材料无法正常消化,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的风险。
三、行业规定、政策变化的风险
(一)行业资质管理规定调整的风险
公司从事饲料生产、销售相关业务须取得相应的行业资质证书。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拥有《饲料生产许可证》、《出口食用动物(猪)饲用饲料生产企业登记备案证》、《出口饲料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检验检疫注册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等开展业务所需的资质。近年来,随着《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行业相关法规的修订,我国对饲料行业的管理日趋严格,如果未来公司未能符合新推出或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公司将面临行业资质管理规定调整而导致生产经营活动受限的风险。
(二)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饲料产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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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饲料行业属于国家大力扶持的产业,根据财税(2001)12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销售的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如果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根据 2008年 1月 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马饲料分别于 2011年 10月、2010年 12月首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均自 2011年起享受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报告期内,发行人因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享受的税收优惠占发行人净利润比例分别为 11.42%、11.13%、11.18%及 10.41%,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2016年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所得税优惠影响 368.60 736.52 659.68 538.98
税收优惠占当期净利润比例 10.41% 11.18% 11.13% 11.42%
发行人及子公司天马饲料已分别于 2014年 9月、2013年 9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新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将分别于 2017年 9月、2016年 9月到期,如公司及子公司现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届满未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将面临因不再享受相应税收优惠而导致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四、公司规模扩张引致的管理风险
本次发行成功后,本公司的人员规模和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尤其是随着公司九大事业部的建立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完毕,预计公司将设立多个异地子公司,从而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尤其是对异地子公司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管理层的职业素养、经营能力、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扩张后的需要,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管理风险。
五、技术研发的风险
技术研发能力是公司产品得以保持技术领先性的重要保障。特种水产养殖动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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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的种类较多,随着养殖技术进步,养殖新品种不断涌现,不同种类的生活习性、生存环境、营养需求等方面不尽相同。同时,我国正大力推行“安全、高效、环境友好”的产品理念,未来的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产品不能仅满足于水产养殖动物的营养需求,在安全、环保方面也有较高要求。如果公司不能根据行业最新发展动态,及时研发相应的饲料新产品,可能会导致公司在某些品种方面失去技术领先性的风险。
六、核心人员流失的风险
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公司通过自身培养和外部引进积累了一批技术骨干和业务精英,形成了行之有效的产、供、销及技术研发体系,保障了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领先地位。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核心人员大量流失的问题。然而,人才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如果未来公司出现核心人员持续流失的情况,将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一)募集资金到位后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下降的风险
公司报告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8.32%、17.82%、15.93%及 7.25%。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
开始实施至产生预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公司收益增长可能不会与净资产增长保持同步,因此公司存在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将投资于“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作为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资项目,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项目实施并达产后,公司将新增特种水产配合饲料实际生产能力 5.88万吨/年,扩大公司
淡水品种料系列、海水鱼料系列、虾料系列及种苗料系列的产能。如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够顺利实施、未能按期达产、产能消化不及预期,或者投产时假设因素发生了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盈利水平达不到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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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的收益水平。
八、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庆堂直接持有发行人 38.43%的股权,
其一人独资的天马投资持有发行人 10.54%的股权,陈庆堂合计控制发行人
48.96%的股权。本次公开发行后,陈庆堂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可以通过行使
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生产经营、利润分配和管理决策等重大事项加以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形成有利于其自身的经营决策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中小股东对公司决策的影响力,从而给公司其他股东利益带来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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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FUJIAN TIANMA SCIENCE AND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注册资本: 15,9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庆堂
成立日期: 2005年 12月 13日
整体变更日期: 2012年 8月 2日
住所: 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
邮政编码: 350308
电话: 0591-85628333
传真: 0591-85622233
互联网地址: http://www.jolma.cn/
电子信箱: jolma668@jolma.cn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饲料研发;饲料添加剂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商务信息咨询(不含出国留学中介);货物运输代理(不含水务运输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水产养殖。许可经营项目:配合饲料(粉料、颗粒料)生产、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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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系由天马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7 月 8 日,经天马有限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天马有限截至2012 年 5 月 31 日经天健正信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 78,382,472.07 元,折成股本
58,000,000股,每股面值 1元,余额 20,382,472.07元计入资本公积。天健正信就
注册资本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2年 7月 23日出具了天健正信验(2012)
综字第 020106号《验资报告》。2012年 8月 2日,公司在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了注册号为 35010040001071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情况
公司发起人为陈庆堂等 11名自然人,设立时的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 陈庆堂 3,074.00 53.00%
2 郑坤 696.00 12.00%
3 林家兴 464.00 8.00%
4 何修明 464.00 8.00%
5 章礼森 319.00 5.50%
6 林成长 145.00 2.50%
7 沈玉福 145.00 2.50%
8 张蕉霖 145.00 2.50%
9 刘宝荣 145.00 2.50%
10 吴景红 145.00 2.50%
11 陈庆昌 58.00 1.00%
合计 5,800.00 100.00%
(三)发行人整体变更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
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发起人为陈庆堂、郑坤、林家兴、何修明、章礼森。公司整体变更前,陈庆堂、林家兴除拥有本公司股权外,还拥有如下公司的股权:
发起人持股公司名称持股比例主要业务
陈庆堂
西龙食品 90.00%鳗鲡、鱿鱼的加工及销售
泉州房地产 78.00%房地产开发经营
天马国际(香 100.00%设立后未实际经营,2012年 6月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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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有限公司
林家兴新华汽修 50.00%车身清洁维护
公司整体变更前,主要发起人陈庆堂主要从事对本公司业务的经营管理工作。郑坤、林家兴担任天马有限的董事,何修明担任天马有限的监事。章礼森主要从事西龙食品的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主要发起人的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七/(一)发起人股东的基本情况”。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后,陈庆堂新增持有天马投资 100%股权,郑坤新增持有福州市坤祥置业有限公司 30%股权,其他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没有发生变化。
(四)发行人整体变更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
业务
本公司由天马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而来,设立时全部承继了天马有限的整体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等。根据天健正信出具的天健正信审(2012)
NZ字第 021587号《审计报告》,截至变更设立基准日 2012年 5月 31日,公司(母公司)资产情况如下:
项目母公司数(元)
总资产 200,726,414.87
其中:流动资产 133,545,894.39
非流动资产 67,180,520.48
所有者权益 78,382,472.07
本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承继了天马有限全部的经营业务,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为专业从事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五)整体变更前后原企业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及联系
本公司由天马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整体变更前后公司业务流程未发生变化,具体的业务流程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四/(三)公司主
要业务的经营模式”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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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
及演变情况
发行人成立后,独立开展经营活动,除股权关系以及本招股说明书已经披露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以外,在经营活动方面与主要发起人不存在其他的关联关系。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
公司系由天马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全部资产负债由公司承继。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房产、土地、商标、专利等资产权属的变更登记手续均在发行人设立后相继办理完毕。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变化和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
1、天马有限的设立
公司前身天马有限(设立时名称为福州天马饲料有限公司,2010 年更名为福建天马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年 12月 13日,系由中国居民陈善富、陈庆堂、沈玉福、翁祥斌及中国香港居民郑美云根据上述各方于 2005年 9月 29日签订的《共同投资协议书》出资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5 年 11 月 30日,福清市外经贸局出具融外经贸(2005)697号《关于设立福州天马饲料有限
公司的批复》,批准上述各方合资成立天马有限。2005年 12月 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向天马有限出具了商外资闽榕合资字(2005)0045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
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05 年 12 月 13 日,天马有限经福州市工商局核准成立,取得注册号为企合闽榕总字第 006955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天马有限成立时各股东认缴的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陈善富 4,118.00 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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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美云 1,450.00 25.00%
陈庆堂 116.00 2.00%
沈玉福 58.00 1.00%
翁祥斌 58.00 1.00%
合计 5,800.00 100.00%
根据上述福清市外经贸局《关于设立福州天马饲料有限公司的批复》,各方出资额应于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 6 个月内到位。天马有限成立后,各股东分三期认缴了出资:截至 2005年 12月 20日,全体股东以货币、实物资产(含土地使用权)合计认缴出资 4,578.998万元,其中陈善富、陈庆堂、沈玉福、翁祥斌
以评估价值为 4,430.12万元的实物资产(含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4,350万元,
外资股东郑美云以等值人民币 228.9980 万元的港元出资;截至 2006 年 3 月 23
日,外资股东郑美云续缴等值人民币 675.5285万元的港元出资;截至 2006年 4
月 11日,外资股东郑美云续缴等值人民币 545.4735万元的港元出资。福建华成
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出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05 年 12 月 22日、2006年 3月 27日、2006年 4月 19日分别出具了闽华成验字(2005)第 1069
号、闽华成验字(2006)第 1012号、闽华成验字(2006)第 1021号《验资报告》。
就境内股东以自然人身份参与设立天马有限,保荐机构认为:依据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04年 3月 26日发布实施的闽政办[2004]59号《关于促进和服务我省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第七条“放宽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方股东主体资格限制。允许中国公民、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与外国公司、企业、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共同申办中外合资企业或中外合作企业”的规定,天马有限设立时的股东结构符合上述政策,且天马有限依法取得了成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需的各项批复、批准证书及营业执照,中方股东以自然人身份与境外股东合资设立天马有限不影响设立的有效性。
依据陈善富、陈庆堂、沈玉福、翁祥斌确认并经核查,天马有限设立时中方股东中陈善富、陈庆堂用于出资购置实物资产的资金来源为其家族经商积累所得;沈玉福、翁祥斌的资金来源为其个人及家庭积累所得,资金来源合法。
依据郑美云确认并经核查,天马有限设立时外方股东郑美云的出资为其个人及家庭积累所得,资金来源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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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天马有限设立时,郑美云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并取得编号为K352819(7)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具备投资设立天马有限的资格。天马有限的设立已取得福建省人民政府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闽榕合资字[2005]0045 号)和福清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的《关于设立福州天马饲料有限公司的批复》(融外经贸[2005]697号)批准并办理了相关税务及外汇登记,符合外汇、税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设立过程合法有效。
(1)实物资产出资的形成过程及评估情况
上述陈善富等 4 人用作认缴注册资本的实物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厂房、办公楼、宿舍)及设备,该等资产系天马有限于 2003 年至 2005年筹建期间由股东投入形成。
2003 年 12 月 22 日,天马有限取得福州市工商局出具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正式进入公司筹办阶段。为加快天马有限的筹建速度,使其能够尽早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陈善富等 4 人直接以筹办中的天马有限名义与福清市上迳镇人民政府签订了《用地协议》,取得出让用地 23,363.5平方米(实际
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时所列明的面积为 23,114.5平方米)。同时,鉴于股东拟用于
出资的厂房、设备等实物资产最终将交付给成立后的天马有限使用,设备购置、建设工程施工等合同也以公司(筹)名义对外签订。在 2003 年末至 2005年 12月公司正式成立前的筹办期间内,上述土地、房产、设备的购置款项、相关税费等由股东支付。
实物资产出资的评估及账务处理情况如下:
依据发行人确认并经核查,天马有限成立之前并未建账。天马有限成立后,各类资产按照评估价值入账。
土地、房产、设备建造、购置完毕后,陈善富等 4 人委托评估机构对其拟用于出资的实物资产进行了评估。根据福建武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05 年 10月 31 日出具的闽武夷评报字(2005)第 3027 号《福州天马饲料有限公司(筹)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评估基准日 2005年 9月 30日,陈善富、陈庆堂、沈玉福及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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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祥斌用于出资资产的土建工程及设备安装工程均已竣工,实物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44,301,219.67 元。其后,陈善富等 4 名内资股东以经评估的实物资产作价
4,35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
根据福建华成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5年 12月 22日出具的闽华成验字(2005)第 1069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5年 12月 20日,股东用于出资的
实物资产业已交付天马有限。天马有限分别于 2006年 1月 25日、2006年 1月26 日办妥上述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证书,相应取得融上迳国用
(2006)第 00092 号《土地使用权证》及融房权证 R 字第 0600137 号《房屋所
有权证》。
陈善富、陈庆堂等 4名股东筹备期内以天马有限名义对外签署《用地协议》等主要资产购置合同,涉及履行的相关法定程序如下:
○1土地使用权的取得
2003年 12月 18日,福清市上迳镇人民政府与天马有限签署《用地协议书》,约定将上迳镇岭胶村福厦公路东侧的土地出让给天马有限作为企业建设之用地;
福清市城乡规划局于 2004年 4月 2日出具编号为 2004-069B、2004-070B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认该幅土地的用地单位为天马有限,用地项目名称为厂区设施一期工程和厂区设施二期工程;
福清市人民政府分别于 2004年 5月 24日、2005年 5月 27日出具《关于福州天马饲料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建设(一期)“二次招商”用地的批复》(融政土[2004]119号)和《关于福州天马饲料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建设用地的批复》(融政土[2005]109 号),同意将位于上迳镇岭胶村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天马有限,作为厂房及配套建设用地;
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分别于 2004年 5月 31日、2005年 12月 26日出具《建设用地批准书》(福清市(县)[2004]国土建字第 067号、福清市(县)[2005]国土建字第137号),批准用地单位为天马有限,建设项目名称为厂房及配套;
2005 年 12 月 16 日,陈善富、陈庆堂等 4 人出具中方股东出资财产移交清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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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同意将相关实物资产移交天马有限;
2006 年 1 月 25 日,福清市人民政府核发融上迳国用(2006)第 00092 号《土地使用权证》,天马有限取得前述土地使用权证。
2015 年 8 月 10 日,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出具证明,证明“融上迳国用(2006)第 00092号”《土地使用权证》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系由股东陈善富、陈庆堂、沈玉福和翁祥斌购买并作为出资投入天马有限,该等土地出让金等价款实际由陈庆堂等股东支付,天马有限未支付与该等土地使用权相关的出让金。该等土地使用权出让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天马有限取得该幅土地使用权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核查,天马有限于 2005 年 12 月 13 日成立,前述股东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虽以筹办中的天马有限名义办理,但该等资产实质由陈庆堂等人购买,相关价款亦由陈庆堂等人承担并支付,该等筹办工作在天马有限成立前已办理完毕。天马有限成立后,该幅土地使用权系作为股东出资投入,天马有限本身未发生与该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相关的支出,因此该幅土地使用权系由陈庆堂等 4 名股东作为出资投入天马有限,并已履行必要的程序,天马有限合法拥有该等土地使用权。
○2厂房的取得
2004年 8月 9日,天马有限与福建地矿建设集团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聘请福建地矿建设集团公司进行建设施工,工程内容为土建工程、机械设备;
福清市城乡规划局于 2005年 6月 15日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2005-135JB、2005-136JB、2005-137JB、2005-138JB),经审定,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建设,准予天马有限进行建设;
福清市建设局于 2005 年 6 月 24 日出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
350181200506240101),许可天马有限进行工程施工,工程内容为宿舍楼(A)、宿舍楼(B)、办公楼、厂房;
2005年 12月 16日,陈善富等 4人出具中方股东出资财产移交清单,同意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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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实物资产移交天马有限;
2006年 1月 26日,福清市建设局核发融房权证 R字第 0600137号《房屋产权证》,天马有限取得前述房屋所有权证。
2015年 8月 11日,福清市房地产管理交易所出具《证明》,证明“融房权证 R 字第 0600137 号”《房屋产权证》项下的房产系由陈庆堂等建设并作为出资投入天马有限,该等房产建设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天马有限取得该等房产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核查,天马有限于 2005 年 12 月 13 日成立,前述股东用于出资的房产虽以筹办中的天马有限名义签署合同、建设施工,但该等资产实质由陈庆堂等 4人负责筹建,相关价款亦由陈庆堂等 4 人承担并支付,该等筹办工作在天马有限成立前已办理完毕。天马有限成立后,该等房产系作为股东出资投入,天马有限本身未发生与股东出资时该等房产相关的支出,因此该等房产系由陈庆堂等 4 名股东作为出资投入公司,并已履行必要的程序,天马有限合法拥有该等房产。
○3机器设备购置情况
依据相关机器设备的购置合同、发票、相关资金流水等资料,筹办期间,部分机器设备系由陈庆堂等人以天马有限名义购买取得并作为出资投入天马有限,该等设备价款已由股东支付完毕。
2005年 12月 16日,陈善富等 4人出具中方股东出资财产移交清单,将相关实物资产移交天马有限。
经核查,前述机器设备实际系由股东购买并支付相关购买价款。该等筹办工作在天马有限成立前已办理完毕。天马有限成立后,该等机器设备系作为股东出资投入,天马有限本身未发生与该等机器设备相关的支出,因此该等机器设备系由陈庆堂等股东作为出资投入公司,并已实际交付,天马有限合法拥有该等资产。
2015年 8月 10日,福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证明,证明天马有限于 2005年 12月 13日经工商局核准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800万元,中方股东合计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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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物出资人民币 4,350万元,外方股东郑美云以外汇出资人民币 1,450万元。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天马有限设立时相关实物资产的主要购置合同虽以天马有限名义购买,但该等资产实质系由陈庆堂等股东购买或筹建并作为出资投入,相关购买价款亦由陈庆堂等股东实际支付,不存在纠纷和潜在纠纷。前述资产的取得及其出资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
发行人律师认为:天马有限设立时相关实物资产的购置合同虽以天马有限名义办理,但该等资产实质系由陈庆堂等股东购买并作为出资投入,相关购买价款亦由陈庆堂等股东支付,不存在纠纷和潜在纠纷。前述资产的取得及其出资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天马有限合法拥有该等资产。
(2)后续以货币资金替换原始实物出资评估增值部分的情况
2011 年 12 月,天马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鉴于 2005 年股东用于出资的实物资产评估增值幅度较高,全体股东基于谨慎性原则,一致同意按各股东现时持股比例对天马有限另行投入货币资金以替换公司成立时实物出资评估增值部分的金额。公司原股东用于出资的实物资产的购置成本为 25,819,301.71 元,评
估增值为 18,481,917.96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资产购置成本评估金额评估增值金额
土地 933,072.80 6,323,680.76 5,390,607.96
房产 16,440,340.41 16,753,325.91 312,985.50
机器设备 8,445,888.50 21,224,213.00 12,778,324.50
合计 25,819,301.71 44,301,219.67 18,481,917.96
发行人用于出资的机器设备包括日本设备和国内机器设备两大类,其中:
日本设备系通过拍卖方式取得的二手设备;国内机器设备部分系从其他水产配合饲料企业购置取得的二手设备,部分系从设备制造厂商购置的各类设备零部件,通过自行设计及组装形成配合饲料生产加工设备。各类机器设备取得方式、购买及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取得方式购置成本评估金额评估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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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设备拍卖取得 155.00 907.06 752.06
国内机器设备
从其他饲料企业购置取得 257.83 492.31 234.49
从设备制造厂商购置设备零部件自行组装
431.76 723.05 291.29
合计 844.59 2,122.42 1,277.83
经核查,机器设备评估增值主要原因为设备取得成本低于评估市场价值所致,各类增值具体情况如下:
○1拍卖设备竞价低于市场价值,形成 752.06万元增值
发行人于 2004 年初通过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拍卖取得日本配合饲料生产设备,由于拍卖设备专用性较高,最终拍卖价格相对于设备市场价值大幅折价。
公司拍卖取得后经技术改造形成配合饲料生产线,2005 年福建武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根据当时同类日本设备的市场价值,考虑设备成新率等因素,评估日本设备公允价值为 907.06 万元,增值幅度较大主要原因系设备取得成本低于市场
价值所致。
○2购置其他饲料企业二手设备进行改造并出资,购置价低于市场价值,形成 234.49万元增值
公司发起人在建厂过程中,从其他饲料生产企业处购置其处置的二手设备,经技术改造后用于出资,该类设备经福建武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认定公允价值为 492.31万元,相比购置成本增值 257.83万元主要原因系设备取得成
本低于改造后设备经评估的市场价值所致。
○3购置零部件自行设计组装,零部件购置价合计低于组装设备市场价值,形成 291.29万元增值
由于公司发起人建厂时资金有限,因此除选择拍卖、购置二手设备等方式降低企业设立成本,亦直接购置设备零部件,自行设计并组装配合饲料生产加工设备,节省设备投入成本。该部分自行组装设备经福建武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认定公允价值为 723.05万元,相比购置零部件投入成本 431.76万元增值
291.29万元,该部分增值原因系设备零部件与成型设备的价值差异。
针对本次以货币资金替换原始实物出资评估增值部分的事项,天马有限对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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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入账资产价值进行了调整,调减出资资产原值 18,481,917.96 元,并对各年度
的折旧、摊销金额进行调整。
天健正信对上述天马有限替换出资事项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1 年 12 月 31日出具了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 020181号《验资报告》。2012年 7月 26日,福清市工商局因出资方式变更向天马有限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上述货币资金替换原始实物出资评估增值事项。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设立时股东用于出资的实物资产虽主要以筹办中的天马有限名义签署相关购置合同,但该等资产实际为陈庆堂等人购买,相关购买价款亦由陈庆堂等人支付,天马有限成立后该等实物资产作为出资入账,未发生与该等出资实物资产相关的价款支付,因此发行人设立时陈庆堂等 4 人以筹办中的天马有限名义签署相关购置合同并将相关权属证书直接办至发行人名下之情形不会影响发行人注册资本的真实性以及资本的充实性。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时股东用于出资的实物资产虽主要以筹办中的天马有限名义签署相关购置合同,但该等资产实际为陈庆堂等 4 人购买,相关购买价款亦由陈庆堂等人支付,天马有限成立后该等实物资产作为出资入账,未发生与该等出资实物资产相关的价款支付,因此发行人设立时陈庆堂等4 人以筹办中的天马有限名义签署相关购置合同并将相关权属证书直接办至发行人名下之情形不会影响发行人注册资本的真实性以及资本的充实性。
2、2006年 10月天马有限股权转让
2006年 9月 12日,翁祥斌与陈庆堂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并经天马有限董事会决议通过,翁祥斌将其持有天马有限 1%的出资份额按注册资本额 1:1 作价转让给陈庆堂。2006年 10月 9日,福清市外经贸局出具融外经贸(2006)701
号《关于同意福州天马饲料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等事项的批复》,批准了上述股权转让行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就本次股权变更事项向天马有限相应换发了商外资闽榕合资字(2005)004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本次股权转让后,天马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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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善富 4,118.00 71.00%
郑美云 1,450.00 25.00%
陈庆堂 174.00 3.00%
沈玉福 58.00 1.00%
合计 5,800.00 100.00%
依据翁祥斌、陈庆堂出具的确认并经核查,因股东间在天马有限产品定位、市场定位等经营理念方面存在差异,翁祥斌将其所持天马有限的全部股权转让给陈庆堂。鉴于公司成立不久,因此双方协商确定按注册资本原值转让,作价合理,该等转让价款已结清。陈庆堂受让该等股权的资金来源为其个人及家庭经营积累所得,资金来源合法。
3、2009年 12月天马有限股权转让
2009 年 11 月 19 日,天马有限通过董事会决议,同意外资股东郑美云将其对天马有限的全部出资额分别转让给郑坤、林家兴、吴景红、刘宝荣;同意陈善富将其对天马有限全部出资额分别转让给陈庆堂、何修明、章礼森、林成长、张蕉霖、沈玉福、陈庆昌,转让价格为每 1 元注册资本对应 1.04 元。本次
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方
转让出资占
注册资本的比例
受让方
受让出资占
注册资本的比例
郑美云 25.00%
郑坤 12.00%
林家兴 8.00%
吴景红 2.50%
刘宝荣 2.50%
陈善富 71.00%
陈庆堂 50.00%
何修明 8.00%
章礼森 5.50%
林成长 2.50%
张蕉霖 2.50%
沈玉福 1.50%
陈庆昌 1.00%
本次股权转让方与部分受让方之间存在亲属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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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受让方亲属关系
陈善富
陈庆堂陈善富与陈庆堂、陈庆昌系父子关系;陈庆堂与陈庆昌系兄弟关系陈庆昌
郑美云
郑坤郑美云与郑坤系姐弟关系;刘宝荣系郑美云、郑坤之妹夫刘宝荣
股权转让后,天马有限股东全部为中国居民,企业性质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2009 年 11 月 26 日,福清市外经贸局出具融外经贸(2009)
373 号《关于福州天马饲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等事项变更的批复》。2009 年 12月 2日,天马有限取得注销编号为 G3501002009024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注销回执》。2009年 12月 16日,福清市工商局向天马有限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天马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陈庆堂 3,074.00 53.00%
2 郑坤 696.00 12.00%
3 林家兴 464.00 8.00%
4 何修明 464.00 8.00%
5 章礼森 319.00 5.50%
6 林成长 145.00 2.50%
7 沈玉福 145.00 2.50%
8 张蕉霖 145.00 2.50%
9 刘宝荣 145.00 2.50%
10 吴景红 145.00 2.50%
11 陈庆昌 58.00 1.00%
合计 5,800.00 100.00%
依据股权转让双方确认并经核查,天马有限本次股权结构调整系在公司管理架构、业务架构整合背景下形成。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实施统一管理并增强企业整体竞争力,天马有限拟实施同一控制下的资产及业务重组,收购天马饲料、厦门德百特、厦门金屿等企业。本次整合过程在天马有限股权层面上体现为三个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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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1)鉴于陈善富所持股权实际由陈庆堂控制且天马有限自成立以来实际由
陈庆堂负责经营,为明晰控股权结构,依据陈庆堂对公司股权及业务的实际控制情况对陈善富所持天马有限的股权进行调整;(2)经综合评估股东对天马有限实
际经营的作用,经各方协商,外资股东郑美云退出,郑美云亲属郑坤、刘宝荣具有配合饲料经销、水产养殖经验,且有意入股天马有限,本次股权调整时引入;
(3)原天马饲料股东林家兴、吴景红、何修明、章礼森、林成长、张蕉霖及厦
门德百特股东陈庆昌退出原持股平台转为持有天马有限股权。基于上述原因,形成本次股权转让交易。
本次股权转让以天马有限截至 2009年 10月 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价值为作价依据,作价合理,价款已支付完毕,受让方受让该等股权的资金来源为家庭积累所得,合法有效。
依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和部分资本项目对外支付税务证明》、《境外汇款申请书》等文件并经核查,该次股权转让价款已支付完毕并已缴纳相关税收。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天马有限企业性质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由于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满十年,天马有限已于 2010年根据相关规定补缴了以前年度因外商投资企业身份享受的免征、减征税收优惠。2015年 8月 10日,福清市国家税务局渔溪税务分局、福清市地方税务局渔溪分局分别出具《证明》,证明天马有限的设立及前述变更符合税收管理规定,不存在违反税收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依据天马有限设立时郑美云的出资凭证、天马有限持有的外汇登记证、相关验资报告及本次股权转让时受让方对外支付凭证等文件并经核查,天马有限设立时郑美云已足额履行其出资义务,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亦已向郑美云支付完毕相关股权转让价款,符合外汇管理规定。据此,天马有限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存续期间,符合税收、外汇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4、2010年 5月天马有限更名
2010年 4月 20日,天马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公司名称由福州天马饲料有限公司变更为福建天马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10 年 5 月 6 日,天马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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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2年 8月天马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经 2012年 7月 8日天马有限股东会决议和 2012年 7月 23日公司创立大会决议批准,由天马有限原有股东作为发起人,天马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天健正信出具的天健正信审(2012)NZ字第 021587号《审计报告》,天马
有限截至 2012年 5月 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78,382,472.07元,其中 5,800万元
折为股本总额 5,800万股,由天马有限原有股东按出资比例享有,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天健正信对公司上述注册资本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2 年 7 月 23日出具了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 020106号《验资报告》。2012年 8月 2日,
公司在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了注册号为 35010040001071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股份公司设立后,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 陈庆堂 3,074.00 53.00%
2 郑坤 696.00 12.00%
3 林家兴 464.00 8.00%
4 何修明 464.00 8.00%
5 章礼森 319.00 5.50%
6 林成长 145.00 2.50%
7 沈玉福 145.00 2.50%
8 张蕉霖 145.00 2.50%
9 刘宝荣 145.00 2.50%
10 吴景红 145.00 2.50%
11 陈庆昌 58.00 1.00%
合计 5,800.00 100.00%
6、2012年 8月天马集团增资
2012年 8月 27日,天马集团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天马集团注册资本由5,800万元增至 7,000万元,对应增加股本 1,200 万股,增资价格为 3元/股。其中法人股东天马投资以现金认购 800万股,其余 400万股由 45名公司(含子公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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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员工以现金认购。全体增资人合计以现金 3,600万元认购天马集团新增注册资本 1,200万元,增资溢价部分 2,4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事项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2 年 8 月 29 日出具的致同验字
(2012)第 350ZA0014号《验资报告》验证。2012年 8月 30日,天马集团完成
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 陈庆堂 3,074.00 43.91%
2 天马投资 800.00 11.43%
3 郑坤 696.00 9.94%
4 林家兴 464.00 6.63%
5 何修明 464.00 6.63%
6 章礼森 319.00 4.56%
7 林成长 145.00 2.07%
8 沈玉福 145.00 2.07%
9 张蕉霖 145.00 2.07%
10 刘宝荣 145.00 2.07%
11 吴景红 145.00 2.07%
12 陈庆昌 63.00 0.90%
13 骆福镇 28.00 0.40%
14 刘杰 25.00 0.36%
15 古田 25.00 0.36%
16 张蕉南 25.00 0.36%
17 姚建忠 25.00 0.36%
18 许梦华 20.00 0.29%
19 田春友 20.00 0.29%
20 黄国荣 15.00 0.21%
21 梁安伟 15.00 0.21%
22 谢盛松 15.00 0.21%
23 隋广胜 15.00 0.21%
24 林元连 10.00 0.14%
25 陈友锋 10.00 0.14%
26 周亚峰 10.00 0.14%
27 何学灵 8.00 0.11%
28 肖江明 8.00 0.11%
29 詹金来 8.00 0.11%
30 吴丽萍 8.00 0.11%
31 陈妙潭 8.00 0.11%
32 张金瑞 8.00 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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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黄君清 6.00 0.09%
34 杨明 5.00 0.07%
35 陈金忠 5.00 0.07%
36 胡石柳 5.00 0.07%
37 胡兵 5.00 0.07%
38 华重敏 5.00 0.07%
39 刘俊伟 5.00 0.07%
40 陈灿光 5.00 0.07%
41 王茂锋 3.00 0.04%
42 黄阳腾 3.00 0.04%
43 王伟平 3.00 0.04%
44 伍晶 3.00 0.04%
45 宋荣 3.00 0.04%
46 冉莲 3.00 0.04%
47 冯飞松 3.00 0.04%
48 郑光平 3.00 0.04%
49 柯玉彬 3.00 0.04%
50 郭跃金 3.00 0.04%
51 吴秋水 3.00 0.04%
52 李春霞 3.00 0.04%
53 刘顺宝 3.00 0.04%
54 张蕉亮 3.00 0.04%
55 曾木耳 3.00 0.04%
56 林福华 3.00 0.04%
合计 7,000.00 100.00%
依据天马投资提供的资料、增资员工出具的确认并经访谈,天马投资增资资金来源为其股东陈庆堂的出资款,增资员工中除陈友锋和田春友外,其他增资员工的资金来源为其家庭积累所得。陈友锋的资金来源为其家庭积累及向朋友的借款,田春友的资金来源为家庭积累及向亲戚的借款。上述资金来源合法。
根据本次增资时员工股东与公司签订《增资合同》的相关约定,如果员工股东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受理之日前主动或因自身过错等原因而离职的,员工股东应将所持有的股份转让给陈庆堂或其指定人,转让价格为原始出资额加算银行存款利息。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受理之日后,员工因上述原因离职,按以下规则处理:
时间收益上缴原则收益上缴比例
申请受理之日起至上市后的 12个月内
在锁定期限届满后抛售股票时,按公式(公司股票当日市价×抛售数量-持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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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个月-第 24个月股成本)计算所得的全部股票收益的一定比例归公司所有
90%
第 25个月-第 36个月 80%
第 37个月-第 48个月 70%
第 49个月-第 60个月 60%
满 60个月后 0%
7、2013年 5月天马集团股权变更
2013年 5月 26日,天马集团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因病逝世的股东林元连生前所持有的 10万股由其妻伍建英继承。
经核查,本次股权变动系因股份继承而发生,合法有效,不存在股东新增出资或股权转让之情形。
8、2013年 7月天马集团增资
公司近年来业务发展迅速,采购、生产、销售、人员等各方面的规模不断扩大,日常营运资金较紧。公司计划引入外部投资者以满足其日常营运资金、未来资本性支出、降低财务费用等方面的需求,保障业务持续快速发展。
2013年 7月 15日,天马集团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同意胡坚以货币资金 7,000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1,000万元,认购价款超过注册资本的溢价部分 6,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价格为 7元/股,定价时各方参考了天马集团 201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市盈率估值法最终确定认购价格。2013年 7月 17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致同验字(2013)第 350ZA0180号《验资报告》,
确认出资到位。2013年 7月 18日,天马集团换领了注册资本变动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 陈庆堂 3,074.00 38.43%
2 胡坚 1,000.00 12.50%
3 天马投资 800.00 10.00%
4 郑坤 696.00 8.70%
5 林家兴 464.00 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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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何修明 464.00 5.80%
7 章礼森 319.00 3.99%
8 林成长 145.00 1.81%
9 沈玉福 145.00 1.81%
10 张蕉霖 145.00 1.81%
11 刘宝荣 145.00 1.81%
12 吴景红 145.00 1.81%
13 陈庆昌 63.00 0.79%
14 骆福镇 28.00 0.35%
15 刘杰 25.00 0.31%
16 古田 25.00 0.31%
17 张蕉南 25.00 0.31%
18 姚建忠 25.00 0.31%
19 许梦华 20.00 0.25%
20 田春友 20.00 0.25%
21 黄国荣 15.00 0.19%
22 梁安伟 15.00 0.19%
23 谢盛松 15.00 0.19%
24 隋广胜 15.00 0.19%
25 伍建英 10.00 0.13%
26 陈友锋 10.00 0.13%
27 周亚峰 10.00 0.13%
28 何学灵 8.00 0.10%
29 肖江明 8.00 0.10%
30 詹金来 8.00 0.10%
31 吴丽萍 8.00 0.10%
32 陈妙潭 8.00 0.10%
33 张金瑞 8.00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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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黄君清 6.00 0.08%
35 杨明 5.00 0.06%
36 陈金忠 5.00 0.06%
37 胡石柳 5.00 0.06%
38 胡兵 5.00 0.06%
39 华重敏 5.00 0.06%
40 刘俊伟 5.00 0.06%
41 陈灿光 5.00 0.06%
42 王茂锋 3.00 0.04%
43 黄阳腾 3.00 0.04%
44 王伟平 3.00 0.04%
45 伍晶 3.00 0.04%
46 宋荣 3.00 0.04%
47 冉莲 3.00 0.04%
48 冯飞松 3.00 0.04%
49 郑光平 3.00 0.04%
50 柯玉彬 3.00 0.04%
51 郭跃金 3.00 0.04%
52 吴秋水 3.00 0.04%
53 李春霞 3.00 0.04%
54 刘顺宝 3.00 0.04%
55 张蕉亮 3.00 0.04%
56 曾木耳 3.00 0.04%
57 林福华 3.00 0.04%
合计 8,000.00 100.00%
依据胡坚确认并经核查,胡坚长期从事投资业务,本次对发行人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其投资及历年家庭积累所得,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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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13年 12月天马集团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3年 11月 26日,天马集团召开 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资本公积 7,900万转增股本,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15,900万股。
2013年 12月 9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致同验字(2013)第 350ZA0203
号《验资报告》。2013年 12月 20日,天马集团换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股东持股数量发生了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 陈庆堂 6,109.5750 38.43%
2 胡坚 1,987.5000 12.50%
3 天马投资 1,590.0 10.00%
4 郑坤 1,383.3000 8.70%
5 林家兴 922.2000 5.80%
6 何修明 922.2000 5.80%
7 章礼森 634.0125 3.99%
8 林成长 288.1875 1.81%
9 沈玉福 288.1875 1.81%
10 张蕉霖 288.1875 1.81%
11 刘宝荣 288.1875 1.81%
12 吴景红 288.1875 1.81%
13 陈庆昌 125.2125 0.79%
14 骆福镇 55.6500 0.35%
15 刘杰 49.6875 0.31%
16 古田 49.6875 0.31%
17 张蕉南 49.6875 0.31%
18 姚建忠 49.6875 0.31%
19 许梦华 39.7500 0.25%
20 田春友 39.7500 0.25%
21 黄国荣 29.8125 0.19%
22 梁安伟 29.8125 0.19%
23 谢盛松 29.8125 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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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隋广胜 29.8125 0.19%
25 伍建英 19.8750 0.13%
26 陈友锋 19.8750 0.13%
27 周亚峰 19.8750 0.13%
28 何学灵 15.90.10%
29 肖江明 15.90.10%
30 詹金来 15.90.10%
31 吴丽萍 15.90.10%
32 陈妙潭 15.90.10%
33 张金瑞 15.90.10%
34 黄君清 11.9250 0.08%
35 杨明 9.9375 0.06%
36 陈金忠 9.9375 0.06%
37 胡石柳 9.9375 0.06%
38 胡兵 9.9375 0.06%
39 华重敏 9.9375 0.06%
40 刘俊伟 9.9375 0.06%
41 陈灿光 9.9375 0.06%
42 王茂锋 5.9625 0.04%
43 黄阳腾 5.9625 0.04%
44 王伟平 5.9625 0.04%
45 伍晶 5.9625 0.04%
46 宋荣 5.9625 0.04%
47 冉莲 5.9625 0.04%
48 冯飞松 5.9625 0.04%
49 郑光平 5.9625 0.04%
50 柯玉彬 5.9625 0.04%
51 郭跃金 5.9625 0.04%
52 吴秋水 5.9625 0.04%
53 李春霞 5.9625 0.04%
54 刘顺宝 5.9625 0.04%
55 张蕉亮 5.9625 0.04%
56 曾木耳 5.9625 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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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林福华 5.9625 0.04%
合计 15,900.0 100.00%
经核查,本次增资系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发生,合法有效,不存在股东新增出资或股权转让之情形。
10、2014年 3月天马集团股权变更
2013年 7月,天马集团副总经理刘杰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呈。2013年8 月 11 日,刘杰与天马投资签订附期限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双方约定刘杰将其所持天马集团的全部股份(含其派生权益)在其离职半年(即 2014 年 2月)后下一月初始日(即 2014年 3月 1日)不可撤销的全部转让给天马投资,转让价格按原始出资时所支付的对价 75万元加算银行存款利息确定。
2014年 3月 14日,天马投资向刘杰支付完毕股权转让价款 76.58万元。刘
杰将其原持有的 49.6875万股(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全部转让给天马投资,本
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 陈庆堂 6,109.5750 38.43%
2 胡坚 1,987.5000 12.50%
3 天马投资 1,639.6875 10.31%
4 郑坤 1,383.3000 8.70%
5 林家兴 922.2000 5.80%
6 何修明 922.2000 5.80%
7 章礼森 634.0125 3.99%
8 林成长 288.1875 1.81%
9 沈玉福 288.1875 1.81%
10 张蕉霖 288.1875 1.81%
11 刘宝荣 288.1875 1.81%
12 吴景红 288.1875 1.81%
13 陈庆昌 125.2125 0.79%
14 骆福镇 55.6500 0.35%
15 古田 49.6875 0.31%
16 张蕉南 49.6875 0.31%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1
17 姚建忠 49.6875 0.31%
18 许梦华 39.7500 0.25%
19 田春友 39.7500 0.25%
20 黄国荣 29.8125 0.19%
21 梁安伟 29.8125 0.19%
22 谢盛松 29.8125 0.19%
23 隋广胜 29.8125 0.19%
24 伍建英 19.8750 0.13%
25 陈友锋 19.8750 0.13%
26 周亚峰 19.8750 0.13%
27 何学灵 15.90.10%
28 肖江明 15.90.10%
29 詹金来 15.90.10%
30 吴丽萍 15.90.10%
31 陈妙潭 15.90.10%
32 张金瑞 15.90.10%
33 黄君清 11.9250 0.08%
34 杨明 9.9375 0.06%
35 陈金忠 9.9375 0.06%
36 胡石柳 9.9375 0.06%
37 胡兵 9.9375 0.06%
38 华重敏 9.9375 0.06%
39 刘俊伟 9.9375 0.06%
40 陈灿光 9.9375 0.06%
41 王茂锋 5.9625 0.04%
42 黄阳腾 5.9625 0.04%
43 王伟平 5.9625 0.04%
44 伍晶 5.9625 0.04%
45 宋荣 5.9625 0.04%
46 冉莲 5.9625 0.04%
47 冯飞松 5.9625 0.04%
48 郑光平 5.9625 0.04%
49 柯玉彬 5.9625 0.04%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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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郭跃金 5.9625 0.04%
51 吴秋水 5.9625 0.04%
52 李春霞 5.9625 0.04%
53 刘顺宝 5.9625 0.04%
54 张蕉亮 5.9625 0.04%
55 曾木耳 5.9625 0.04%
56 林福华 5.9625 0.04%
合计 15,900.0 100.00%
依据刘杰确认并经核查,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为:2013 年 7 月,刘杰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呈。依据入股时增资合同的相关约定,刘杰离职后将其所持发行人股份转让给天马投资,转让价格计算依据为其入股时的价格并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因刘杰原为天马集团副总经理,因此天马集团原高管刘杰与天马投资约定在其离职半年期满后将其所持发行人股份转让给天马投资,转让价格计算依据为其入股时的价格并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作价合理。该等股份受让价款已支付完毕,天马投资受让该等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股东的投资款,资金来源合法有效。
11、2014年 3月天马集团股权变更
2014年 3月 23日,公司股东胡坚因其个人其他投资计划与华宝投资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 7,000万元转让其持有公司的 1,987.50万股股份。本次股
权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 陈庆堂 6,109.5750 38.43%
2 华宝投资 1,987.5000 12.50%
3 天马投资 1,639.6875 10.31%
4 郑坤 1,383.3000 8.70%
5 林家兴 922.2000 5.80%
6 何修明 922.2000 5.80%
7 章礼森 634.0125 3.99%
8 林成长 288.1875 1.81%
9 沈玉福 288.1875 1.81%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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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张蕉霖 288.1875 1.81%
11 刘宝荣 288.1875 1.81%
12 吴景红 288.1875 1.81%
13 陈庆昌 125.2125 0.79%
14 骆福镇 55.6500 0.35%
15 古田 49.6875 0.31%
16 张蕉南 49.6875 0.31%
17 姚建忠 49.6875 0.31%
18 许梦华 39.7500 0.25%
19 田春友 39.7500 0.25%
20 黄国荣 29.8125 0.19%
21 梁安伟 29.8125 0.19%
22 谢盛松 29.8125 0.19%
23 隋广胜 29.8125 0.19%
24 伍建英 19.8750 0.13%
25 陈友锋 19.8750 0.13%
26 周亚峰 19.8750 0.13%
27 何学灵 15.90.10%
28 肖江明 15.90.10%
29 詹金来 15.90.10%
30 吴丽萍 15.90.10%
31 陈妙潭 15.90.10%
32 张金瑞 15.90.10%
33 黄君清 11.9250 0.08%
34 杨明 9.9375 0.06%
35 陈金忠 9.9375 0.06%
36 胡石柳 9.9375 0.06%
37 胡兵 9.9375 0.06%
38 华重敏 9.9375 0.06%
39 刘俊伟 9.9375 0.06%
40 陈灿光 9.9375 0.06%
41 王茂锋 5.9625 0.04%
42 黄阳腾 5.9625 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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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王伟平 5.9625 0.04%
44 伍晶 5.9625 0.04%
45 宋荣 5.9625 0.04%
46 冉莲 5.9625 0.04%
47 冯飞松 5.9625 0.04%
48 郑光平 5.9625 0.04%
49 柯玉彬 5.9625 0.04%
50 郭跃金 5.9625 0.04%
51 吴秋水 5.9625 0.04%
52 李春霞 5.9625 0.04%
53 刘顺宝 5.9625 0.04%
54 张蕉亮 5.9625 0.04%
55 曾木耳 5.9625 0.04%
56 林福华 5.9625 0.04%
合计 15,900.0 100.00%
依据胡坚和华宝投资确认、访谈并经核查,胡坚向发行人增资半年后,在综合评估各类投资回报期及收益后,决定调整其投资安排,退出对发行人的投资,将资金调整至参与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定向增发及天鸽互动控股有限公司基石投资。鉴于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及公司拟申报 IPO,华宝投资愿意受让该等股份。因胡坚入股发行人的时间不久,双方同意按胡坚入股时的价格作为本次股份转让的定价依据,具有合理性。华宝投资受让该等股份的价款来源为股东投资款及借款,资金来源合法有效,转让价款已支付完毕。
12、2014年 7月天马集团股权变更
2014 年 6 月,发行人员工谢盛松向公司提出辞呈并拟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
29.8125 万股股份按原始出资时所支付的对价 45 万元加算银行存款利息转让给
天马投资。2014年 7月 16日,天马投资根据其与谢盛松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支付完毕股份转让价款 46.16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发行人股权结构如
下:
序号股东姓名股份(万股)持股比例
1 陈庆堂 6,109.5750 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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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华宝投资 1,987.5000 12.50%
3 天马投资 1,669.5000 10.50%
4 郑坤 1,383.3000 8.70%
5 林家兴 922.2000 5.80%
6 何修明 922.2000 5.80%
7 章礼森 634.0125 3.99%
8 林成长 288.1875 1.81%
9 沈玉福 288.1875 1.81%
10 张蕉霖 288.1875 1.81%
11 刘宝荣 288.1875 1.81%
12 吴景红 288.1875 1.81%
13 陈庆昌 125.2125 0.79%
14 骆福镇 55.6500 0.35%
15 古田 49.6875 0.31%
16 张蕉南 49.6875 0.31%
17 姚建忠 49.6875 0.31%
18 许梦华 39.7500 0.25%
19 田春友 39.7500 0.25%
20 黄国荣 29.8125 0.19%
21 梁安伟 29.8125 0.19%
22 隋广胜 29.8125 0.19%
23 伍建英 19.8750 0.13%
24 陈友锋 19.8750 0.13%
25 周亚峰 19.8750 0.13%
26 何学灵 15.90.10%
27 肖江明 15.90.10%
28 詹金来 15.90.10%
29 吴丽萍 15.90.10%
30 陈妙潭 15.90.10%
31 张金瑞 15.90.10%
32 黄君清 11.9250 0.08%
33 杨明 9.9375 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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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陈金忠 9.9375 0.06%
35 胡石柳 9.9375 0.06%
36 胡兵 9.9375 0.06%
37 华重敏 9.9375 0.06%
38 刘俊伟 9.9375 0.06%
39 陈灿光 9.9375 0.06%
40 王茂锋 5.9625 0.04%
41 黄阳腾 5.9625 0.04%
42 王伟平 5.9625 0.04%
43 伍晶 5.9625 0.04%
44 宋荣 5.9625 0.04%
45 冉莲 5.9625 0.04%
46 冯飞松 5.9625 0.04%
47 郑光平 5.9625 0.04%
48 柯玉彬 5.9625 0.04%
49 郭跃金 5.9625 0.04%
50 吴秋水 5.9625 0.04%
51 李春霞 5.9625 0.04%
52 刘顺宝 5.9625 0.04%
53 张蕉亮 5.9625 0.04%
54 曾木耳 5.9625 0.04%
55 林福华 5.9625 0.04%
合计 15,900.00 100.00%
依据谢盛松确认并经核查,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为:2014 年 6 月,谢盛松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呈。依据入股时增资合同的相关约定,谢盛松离职后将其所持发行人股份转让给天马投资,转让价格计算依据为其入股时的价格并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作价合理。该等股份受让价款已支付完毕,天马投资受让该等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股东的投资款,资金来源合法有效。
13、2015年 2月天马集团股权变更
2015年 2月,发行人员工冉莲离职,并与天马投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 5.9625 万股股份按原始出资时所支付的对价 9 万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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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银行存款利息转让给天马投资。2015年 2月 17日,天马投资支付完毕前述转让价款。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股份(万股)持股比例
1 陈庆堂 6,109.5750 38.43%
2 华宝投资 1,987.5000 12.50%
3 天马投资 1,675.4625 10.54%
4 郑坤 1,383.3000 8.70%
5 林家兴 922.2000 5.80%
6 何修明 922.2000 5.80%
7 章礼森 634.0125 3.99%
8 林成长 288.1875 1.81%
9 沈玉福 288.1875 1.81%
10 张蕉霖 288.1875 1.81%
11 刘宝荣 288.1875 1.81%
12 吴景红 288.1875 1.81%
13 陈庆昌 125.2125 0.79%
14 骆福镇 55.6500 0.35%
15 古田 49.6875 0.31%
16 张蕉南 49.6875 0.31%
17 姚建忠 49.6875 0.31%
18 许梦华 39.7500 0.25%
19 田春友 39.7500 0.25%
20 黄国荣 29.8125 0.19%
21 梁安伟 29.8125 0.19%
22 隋广胜 29.8125 0.19%
23 伍建英 19.8750 0.13%
24 陈友锋 19.8750 0.13%
25 周亚峰 19.8750 0.13%
26 何学灵 15.90.10%
27 肖江明 15.90.10%
28 詹金来 15.90.10%
29 吴丽萍 15.90.10%
30 陈妙潭 15.90.10%
31 张金瑞 15.90.10%
32 黄君清 11.9250 0.08%
33 杨明 9.9375 0.06%
34 陈金忠 9.9375 0.06%
35 胡石柳 9.9375 0.06%
36 胡兵 9.9375 0.06%
37 华重敏 9.9375 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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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刘俊伟 9.9375 0.06%
39 陈灿光 9.9375 0.06%
40 王茂锋 5.9625 0.04%
41 黄阳腾 5.9625 0.04%
42 王伟平 5.9625 0.04%
43 伍晶 5.9625 0.04%
44 宋荣 5.9625 0.04%
45 冯飞松 5.9625 0.04%
46 郑光平 5.9625 0.04%
47 柯玉彬 5.9625 0.04%
48 郭跃金 5.9625 0.04%
49 吴秋水 5.9625 0.04%
50 李春霞 5.9625 0.04%
51 刘顺宝 5.9625 0.04%
52 张蕉亮 5.9625 0.04%
53 曾木耳 5.9625 0.04%
54 林福华 5.9625 0.04%
合计 15,900.00 100.00%
依据冉莲确认并经核查,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为:冉莲因其个人原因已离职,依据入股时增资合同的相关约定,冉莲离职后将其所持发行人股份转让给天马投资,转让价格计算依据为其入股时的价格并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作价合理。该等股份受让价款已支付完毕,天马投资受让该等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股东的投资款,资金来源合法有效。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本未再发生变化。
(二)发行人设立以来的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行人自设立以来,因业务需要进行了数次股权收购,具体情况如下:
1、天马有限 2009年收购厦门德百特全部股权
为整合相关业务体系,天马有限于 2009 年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收购了厦门德百特全部股权。
厦门德百特原由陈庆堂、王风超及陈善富分别以货币资金 140 万元、40 万元及 20万元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 200万元。其后,根据 2006年 7月 20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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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厦门德百特的股东会决议,王风超将其持有厦门德百特的出资按注册资本额1:1 作价分别转让给陈庆堂、陈庆昌。股权转让后至本次收购前,厦门德百特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 陈庆堂 160.00 80.00%
2 陈庆昌 20.00 10.00%
3 陈善富 20.00 10.00%
合计 200.00 100.00%
2009 年 12 月 21 日,厦门德百特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陈庆堂、陈庆昌、陈善富将其各自所持有的出资(合计 200万元)按注册资本额 1:1作价全部转让给天马有限。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厦门德百特成为天马有限的全资子公司。
2、天马有限 2009年收购厦门金屿全部股权
为整合相关业务体系,天马有限于 2009 年向实际控制人收购了厦门金屿全部股权。厦门金屿原系陈庆堂于 2008年 10月设立的一人独资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 5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2009 年 12月 21日,原独资股东陈庆堂作出决定将其所持有的厦门金屿出资额 500 万元按账面净资产值转让给天马有限,转让价格为 553.73 万元。股权转让后,陈庆堂就转让溢价部分缴纳了对应
的个人所得税并取得完税凭证。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厦门金屿成为天马有限的全资子公司。
3、天马有限 2009年收购天马饲料 75%股权
为有效整合业务资源,扩大天马有限的生产、销售规模,天马有限于 2009年 12月向陈庆堂控制的福泉养殖收购了其持有的天马饲料 75%股权。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参见本节“六/(一)/1、天马饲料”的历史沿革。
4、天马集团 2012年收购天马饲料少数股权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发行人于 2012年收购子公司天马饲料的少数股权。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参见本节“六/(一)/1、天马饲料”的历史沿革。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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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天马集团 2012年收购天马彩印股权
为减少管理层级,提高管理效率,发行人于 2012年向子公司天马饲料收购其所持有天马彩印的全部股权。2012 年 12 月 26 日,天马彩印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法人股东天马饲料将其所持有天马彩印 51%股权(对应出资金额 612万元)按注册资本额 1:1作价全部转让给天马集团。同日,天马集团召开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通过决议,同意公司受让天马饲料所持有天马彩印的 51%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天马彩印由二级子公司提升为发行人直接控股子公司。2012年 12月 27日,天马彩印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天马集团 2014年收购台山福马股权
为进一步开拓华南片区市场, 2014 年 6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台山市福马饲料有限公司投资的议案》,发行人拟与台山市徐南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台山市福马饲料有限公司,计划投资总额为 6,000万元,其中:发行人计划出资 3,9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 65%;徐南养殖计划出资 2,1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 35%。
2014 年 7 月 5 日,徐南养殖以房产、土地出资设立台山市福马饲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800万元。2014年 10月 31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台山市福马饲料有限公司投资方案的议案》,最终确定以股权收购方式获得台山福马 90%的控股权,并通过同比例增资方式将台山福马注册资本增加至 6,000万元。
2014 年 12 月 25 日,发行人与徐南养殖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徐南养殖将其所持台山福马 90%股权(对应出资额人民币 2,520万元)转让给发行人,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520万元。2015年 4月 16日,台山福马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7、天马集团 2015年收购台山福马少数股权
台山福马定位于发行人华南片区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基地,发行人后续拟通过增资方式进一步扩大台山福马生产经营规模,为便于发行人对于台山福马整体经营计划的实施,提高决策效率,发行人决定收购台山福马少数股权。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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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6 月 1 日,发行人与徐南养殖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徐南养殖将其所持台山福马 10%股权(对应出资额 280万元)转让给发行人,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80万元。2015年 6月 25日,台山福马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台山福马变更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四、历次验资情况及设立时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一)发行人设立以来历次验资情况
1、天马有限设立
2005年 12月 22日,福建华成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天马有限截至 2005年12月20日止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第一期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闽华成验字(2005)第 1069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05 年 12 月 20
日止,天马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第一期注册资本人民币 4,578.9980 万
元,其中货币出资为港币 220 万元,折合人民币 228.9980 万元,实物出资为人
民币 4,350万元。
2006 年 3 月 27 日,福建华成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天马有限截至 2006年 3月 23日止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第二期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闽华成验字(2006)第 1012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06年 3月 23日
止,天马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第二期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675.5285 万
元,其中货币出资为港币 653万元,折合人民币 675.5285万元。
2006 年 4 月 19 日,福建华成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天马有限截至 2006年 4月 11日止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第三期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闽华成验字(2006)第 1021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06年 4月 11日
止,天马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第三期注册资本人民币 545.4735 万元,其
中货币出资为港币 527.9753万元,折合人民币 545.4735万元。
2、2011年 12月天马有限以货币资金替换原始出资的评估溢价
2011年 12月 31日,天健正信对天马有限截至 2011年 12月 31日止已登记注册资本出资方式的变更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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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81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1年 12月 31日,天马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货币资金 18,481,917.96元作为实收资本。
3、2012年 7月天马有限整体变更
2012年 7月 23日,天健正信对天马有限截至 2012年 7月 23日止发行人申请整体变更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 020106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2 年 7 月
23日止,发行人已收到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天马有限 2012年 5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78,382,472.07 元认缴的出资额,其中:净资产中的 58,000,000 元折为
股份公司股本58,000,000股,每股面值 1元,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余额转为资本公积。
4、2012年 8月天马集团注册资本由 5,800万元增至 7,000万元
2012年 8月 29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天马集团截至 2012年 8月 29日止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2)第 350ZA0014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2年 8月 29日止,天马集团已收到法人股东天马投资和骆福镇等 45 名自然人股东缴纳的投资款合计人民币 3,600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1,200万元,余额人民币 2,4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全部为货币出资。
5、2013年 7月天马集团注册资本由 7,000万元增至 8,000万元
2013年 7月 17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天马集团截至 2013年 7月 16日止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3)第 350ZA0180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3年 7月 16日止,天马集团已收到胡坚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投资款合计人民币 7,00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1,000万元,余额人民币 6,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6、2013年 12月天马集团注册资本由 8,000万元增至 15,900万元
2013年 12月 9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天马集团截至 2013年 12月 1日止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3)第 350ZA0203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3 年 12 月 1 日止,天马集团已将资本公积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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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00万元转增股本。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注册资本未再发生变化。
(二)公司设立时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公司系由天马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发起人投入的资产为有限公司全部净资产。
五、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股权关系结构图
郑坤等51名自然人华宝投资陈庆堂天马投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德百特厦门金屿天马饲料海南天马浙江福马广东福马天马彩印
38.53% 12.50% 38.43% 10.54%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51%台山福马香港天马100% 100%
(二)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发行人依法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建立健全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并规范运作。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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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董事会秘书审计部总经办证券部信息部财务中心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生产管理中心人力资源中心营销服务中心海南事业部广西事业部广东事业部福建事业部浙江事业部北方事业部国际事业部

公司管理制度较为完善,决策机构及职能部门能够对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各部门主要职能如下:
序号部门部门职能
1 审计部
负责公司及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计划、投资和费用预算、信贷计划的执行以及经济效益的审计监察;对公司及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报表和经济核算报表的合法性、真实性及有效性进行审计等。
2 证券部
负责公司上市前后的内外协调和各项规定的程序工作;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董事会各项工作,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协助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负责公司证券资料整理,接待股东来信来访。
3 信息部
负责公司信息系统(ERP 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等)的建设、规划及管理;公司计算机网络硬件系统、通讯设备的建设和维护;办公电脑系统的日常运行及公司网站维护等,对各子公司提供专业支持。
4 总经办
负责公司行政后勤工作,负责制定、审核和发布公司的管理文件,收集和整理内部文档,策划和执行公司的文化宣传及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对各子公司提供专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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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财务中心
负责公司财务战略制定、会计核算标准制定、财务管理、资金管理、财务预算初审、财务报告分析,为业务决策提供财务数据支持,对各子公司提供专业支持。
6 人力资源中心
负责执行公司组织架构的建设和调整,建设完善公司培训、业绩考核、薪酬体系,负责公司员工招聘、培训及员工关系的管理,对各子公司提供专业支持。
7 研发中心
负责设计和执行公司技术发展战略,组织和实施技术研发项目,制定公司产品技术方案,建立公司原料和产品的质量控制标准及检测标准,负责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福建省特种水产配合饲料重点实验室和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管理,对各子公司提供专业支持。
8 采购中心
负责制定公司原料采购管理制度和流程,负责公司原料采购、风险控制及物流管理,收集和报告原料市场信息,对各子公司提供专业支持。
9 生产管理中心
负责制定生产管理体系制度和流程,制定工艺设备技术规范,生产设备的招标采购,新投资项目的筹建,对各子公司提供专业支持。
10 营销服务中心
负责组织构建公司营销管理体系,制定年度营销战略,并为营销事业部提供后台服务与支持,保证集团销售目标的达成和客户满意度的提升,对各子公司提供专业支持。
六、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
(一)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共有天马饲料、厦门德百特、厦门金屿、海南天马、浙江福马、广东福马、台山福马、香港天马 8 家全资子公司及天马彩印 1家控股子公司。
1、天马饲料
公司名称:福建天马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500万元(实收资本 2,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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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林成长
成立日期:2001年 7月 2日
注册地址:福清市上迳镇排边工业区
经营范围:生产水产饲料(涉及审批许可项目的,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生产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公司持股比例:100%
天马饲料主要从事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21,489.64万元,净资产
为 8,077.32万元;2015年度净利润为 1,791.07万元;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
该公司总资产为 22,108.37万元,净资产为 6,407.26万元;2016年 1-6月净利润
为 329.94万元。
天马饲料历史沿革:
(1)天马饲料的成立
2001 年 6 月,陈庆堂、郑坤、林家兴、刘宝荣、章礼森、何修明、吴景红及林成长 8名自然人共同制定了《福清市天马水产饲料有限公司章程》,约定上述 8人以货币方式共同出资设立天马饲料。
天马饲料成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 陈庆堂 48.00 48.00%
2 郑坤 15.00 15.00%
3 林家兴 10.00 10.00%
4 刘宝荣 8.00 8.00%
5 章礼森 7.00 7.00%
6 何修明 5.00 5.00%
7 吴景红 4.00 4.00%
8 林成长 3.00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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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00.00 100.00%
福建天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注册资本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01 年 6 月 27 日出具了天联内企资(2001)融 016 号《验资报告》。2001
年 7 月 2 日,天马饲料领取了注册号为 3501812000557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01年天马饲料股权转让
2001年 7月 15日,天马饲料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陈庆堂因其个人出国安排影响股东签字便利性将其持有的天马饲料股权转让给其弟陈庆昌。天马有限2009年收购天马饲料 75%股权之前,天马饲料的实际经营业务由陈庆堂控制。
本次股权转让后,天马饲料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 陈庆昌 48.00 48.00%
2 郑坤 15.00 15.00%
3 林家兴 10.00 10.00%
4 刘宝荣 8.00 8.00%
5 章礼森 7.00 7.00%
6 何修明 5.00 5.00%
7 吴景红 4.00 4.00%
8 林成长 3.00 3.00%
合计 100.00 100.00%
(3)2002年天马饲料股权转让(内资转中外合资)
2002 年 10 月 18 日,天马饲料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陈庆昌、林家兴、何修明、章礼森、吴景红、林成长将各自 46 万元、10 万元、5 万元、7 万元、4万元、3 万元出资额按原始价格转让给福泉养殖;郑坤、刘宝荣、陈庆昌将各自15万元、8万元、2万元出资额按原始价格转让给中国香港居民刘自明。本次股权转让已取得福清市外经贸局出具的融外经贸(2002)516号《关于同意设立
中外合资企业福清市天马水产饲料有限公司的批复》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向天马饲料核发的外经贸闽榕合资字(2002)0025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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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批准证书》。
福泉养殖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 陈庆昌 103.50 69.00%
2 林家兴 15.00 10.00%
3 章礼森 10.50 7.00%
4 何修明 7.50 5.00%
5 吴景红 6.00 4.00%
6 林成长 4.50 3.00%
7 张蕉霖 3.00 2.00%
合计 150.00 100.00%
注:福泉养殖于 2011 年 8 月 4 日注销,自成立以来至注销前,其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转让后,天马饲料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 福泉养殖 75 75.00%
2 刘自明 25 25.00%
合计 100 100%
2002年 10月 30日,天马饲料领取了注册号为企合闽榕总字第 005918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003年天马饲料增资
2003 年 8 月 5 日,天马饲料通过董事会决议,同意天马饲料将注册资本由100 万元增至 1,2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1,100 万元全部由原有股东福泉养殖、刘自明按各自出资比例认缴。本次天马饲料新增的注册资本由福泉养殖、刘自明分二期缴足:截至 2003年 12月 1日,福泉养殖以货币资金 190万元及对天马饲料的债权 635万元认缴出资 825万元;截至 2004年 12月 21日,刘自明以等值人民币275万元的港元认缴出资 275万元。鑫玉融对上述出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03年 12月 1日、2004年 12月 22日分别出具了(2003)鑫融WYZ
字第 053号、(2004)鑫融WYZ字第 067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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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 8月 12日,福清市外经贸局出具融外经贸(2003)453号《关于福
清市天马水产饲料有限公司增资等事项的批复》,批准了本次增资事项。2003年 10月 23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向天马饲料换发外经贸闽榕合资字(2002)0025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03 年 11 月 10 日,天马饲料换领了注册号为企合闽榕总字第 005918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天马饲料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 福泉养殖 900.00 75.00%
2 刘自明 300.00 25.00%
合计 1,200.00 100.00%
(5)2004年天马饲料增资
2004 年 12 月 13 日,天马饲料通过董事会决议,同意天马饲料将注册资本由 1,200 万元增至 2,5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1,300 万元全部由原有股东福泉养殖、刘自明按各自出资比例认缴。其中:福泉养殖以货币资金 232.10 万元及对
天马饲料的债权 742.90 万元合计 975 万元增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975 万元;
刘自明以等值人民币 325万元的港元增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325万元。
鑫玉融对上述出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04 年 12 月 31 日出具了
(2004)鑫融WYZ字第 071号《验资报告》。
本次增资后,天马饲料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 福泉养殖 1,875.00 75.00%
2 刘自明 625.00 25.00%
合计 2,500.00 100.00%
2004年 12月 23日,福清市外经贸局出具融外经贸(2004)889号《关于同
意福清市天马水产饲料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批准了本次增资事项。2004 年12 月 31 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向天马饲料换发外经贸闽榕合资字(2002)0025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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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05年天马饲料更名
2005年 4月 12日,天马饲料通过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名称由福清市天马水产饲料有限公司更名为福建天马饲料有限公司,并对公司章程做相应修改。
2005年 9月 26日,福清市外经贸局出具融外经贸(2005)542号《关于同意福
清市天马水产饲料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等事项的批复》,批准了上述更名事项。福建省人民政府相应向天马饲料换发了外经贸闽榕合资字(2002)0025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05年 9月 30日,天马饲料换领了注册号为企合闽榕总字第 005918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2009年天马饲料股权转让
2009 年 12 月 10 日,天马饲料通过董事会决议,同意福泉养殖将其所持有天马饲料的 75%股权(对应出资金额 1,875万元)全部转让给天马有限。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 55,279,953.94 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天马饲料经审计的截至
2009年 10月 31日的账面净资产值为依据。根据鑫玉融出具的(2009)鑫融WSJ
字第 181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09年 10月 31日,天马饲料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 73,706,605.25 元,对应 75%股权比例的净资产值为 55,279,953.94
元。
2009年 12月 21日,福清市外经贸局出具融外经贸(2009)401号《关于同
意福建天马饲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等事项变更的批复》,批准了上述股权转让行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向天马饲料相应换发商外资闽榕合资字(2002)002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09年 12
月 30日,天马饲料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后,天马饲料成为天马有限的控股子公司。
(8)2012年天马饲料股权转让
2012年 11月 5日,天马饲料通过董事会决议,同意外方自然人股东刘自明将其持有的天马饲料 25%股权(对应出资金额 625万元)全部转让给天马集团,转让价款为 1,200万元。同日,天马集团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通过决议,同意公司受让刘自明所持有天马饲料的 25%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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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饲料截至 2012年 10月 31日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44,178,444.64 元,刘自明按其持股比例享有的所有者权益为 11,044,611.16
元。本次股权转让以上述刘自明应享有的所有者权益为作价依据,经双方协商后确认转让价款为 1,200万元。
2012年 12月 12日,福清市外经贸局出具融外经贸(2012)209号《关于同
意福建天马饲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等事项的批复》,批准上述股权转让事项。本次股权转让后,天马饲料成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性质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2012 年 12 月 24 日,福清市工商局向天马饲料核发注册号为 3501004010708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天马饲料股权结构未再发生变化。
天马饲料业务沿革:
天马饲料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的生产及销售业务,经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2、厦门德百特
公司名称:厦门德百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0万元(实收资本 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庆昌
成立日期:2003年 12月 10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界头路 2016号之一第一至二层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水质改良剂;生物科技产品开发及销售;动物营养、保健的科研及相关咨询服务;生产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审批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公司持股比例:100%
厦门德百特主要从事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生产及销售业务。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1,873.84万元,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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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1,250.39万元;2015年度净利润为 100.72万元;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该
公司总资产为 1,931.69 万元,净资产为 1,309.88 万元;2016 年 1-6 月净利润为
59.49万元。
厦门德百特股权沿革:
(1)设立
2003年 11月 25 日,股东陈善富、陈庆堂和王风超共同制定了《厦门德百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约定上述 3名自然人以货币方式共同出资设立厦门德百特。
厦门德百特成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陈庆堂 140.00 70.00%
2 陈善富 20.00 10.00%
3 王风超 40.00 20.00%
合计 200.00 100.00%
厦门达山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注册资本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03年12月 2日出具了厦达山会所[2003]验字第 607号《验资报告》。2003年 12月 10日,厦门德百特完成了相应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2)2006年厦门德百特股权转让
2006年 7月 20日,厦门德百特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王风超将其持有厦门德百特的出资按注册资本额 1:1作价分别转让给陈庆堂、陈庆昌。同日,王风超作为转让方分别与陈庆堂、陈庆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王风超将其所持有 10%的股权转让给陈庆堂,剩余 10%的股权转让给陈庆昌,股权转让价格均为 20万元。
2006年 7月 31日,厦门德百特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后,厦门德百特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4 陈庆堂 160.00 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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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陈庆昌 20.00 10.00%
6 陈善富 20.00 10.00%
合计 200.00 100.00%
(3)2009年厦门德百特股权转让
2009 年 12 月 21 日,厦门德百特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陈庆堂、陈庆昌、陈善富将其各自所持有的出资按注册资本额 1:1作价全部转让给天马有限。
同日,陈庆堂、陈庆昌、陈善富作为转让方分别与天马有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陈庆堂、陈庆昌、陈善富将其所持有的 80%、10%、10%的股权转让给天马有限,股权转让价格分别为 160万元、20万元、20万元。
2009 年 12 月 25 日,厦门德百特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厦门德百特成为天马有限全资子公司。
(4)2014年厦门德百特增资
2014 年 1 月 6 日,厦门德百特股东天马集团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200万元增加至8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600万元由股东天马集团以货币形式认缴。
2014 年 1 月 8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出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4]第 350FA0003字号《验资报告》。2014年 1月 23日,厦门德百特换领了注册资本变动后的营业执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厦门德百特股权结构未再发生变化。
厦门德百特业务沿革:
厦门德百特设立时主要从事生产加工水质改良剂,2004 年其经营业务变更为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生产及销售业务。目前,厦门德百特为发行人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生产基地,2004年至今经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3、厦门金屿
公司名称:厦门金屿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800万元(实收资本 2,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雷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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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08年 10月 27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水仙路 33号第 11层 B单元
经营范围:1、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
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2、批发饲料。
公司持股比例:100%
厦门金屿主要从事鱼粉、豆粕、菜粕等发行人生产所需原材料的采购业务。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4,194.90万元,净资产为 1,470.94万元;2015年度净利润为 197.89万元;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18,796.30万元,净资产为 4,011.44万元;
2016年 1-6月净利润为 52.73万元。
厦门金屿股权沿革:
(1)设立
2008年 10月 15日,陈庆堂制定了《厦门金屿进出口有限公司章程》,以货币方式出资设立厦门金屿。
厦门金屿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陈庆堂 500.00 100.00%
合计 500.00 100.00%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注册资本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08年 10月 17日出具了中磊闽验字[2008]第 065号《验资报告》。2008年10 月 27 日,厦门金屿领取了注册号为 35020010001561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09年厦门金屿股权转让
2009年 12月 21日,厦门金屿股东陈庆堂决定将其所持有的厦门金屿 100%股权(对应出资额 500万元)转让给天马有限。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厦门金屿经审计的截至 2009年 10月 31日账面净资产值为依据。根据鑫玉融出具的(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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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融 NSJ字第 210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09年 10月 31日,厦门金屿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 5,537,251.38元。同日,陈庆堂作为转让方与天马有限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陈庆堂将其所持有 100%的股权转让给天马有限,股权转让价格为 5,537,251.38元。
2009年 12月 28日,厦门金屿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厦门金屿成为天马有限全资子公司。
(3)2014年厦门金屿增资
2014年 1月 6日,厦门金屿股东天马集团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500万元增加至 1200 万元,新增的注册资本 700 万元由股东天马集团以货币形式认缴。
2014年 1月 8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出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出具了致同验字[2014]第 350FA0002字《验资报告》。2014年 1月 21日,厦门金屿换领了注册资本变动后的营业执照。
(4)2016年厦门金屿增资
2016 年 3 月 16 日,厦门金屿股东天马集团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1200万元增加至2800万元,新增的注册资本 1600万元由股东天马集团以货币形式认缴。
2016年 3月 25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出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6]第 350FA0002 字《验资报告》。2016 年 4 月 8 日,厦门金屿换领了注册资本变动后的营业执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厦门金屿股权结构未再发生变化。
厦门金屿业务沿革:
厦门金屿自设立以来主要从事鱼粉、豆粕等饲料原料贸易业务,经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4、海南天马
公司名称:海南天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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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1,600万元(实收资本 1,6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蕉霖
成立日期:2012年 12月 28日
注册地址:文昌市文城镇登园坡(黄昌拨、符淑美商住楼第一层)
经营范围:配合饲料(粉料、颗粒料)生产销售。饲料研发,饲料添加剂批发,商务信息咨询(不含出国留学中介),物流(不含运输),饲料仓储,水产养殖。(凡需行政许可证经营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公司持股比例:100%
海南天马为本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目前主要业务为销售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778.95 万元,净资产为 1,533.94 万元;2015 年度净利润为-1.02 万元;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1,819.64 万元,净资产为 1,539.35 万元;
2016年 1-6月净利润为 5.42万元。
5、浙江福马
公司名称:浙江福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 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姚建忠
成立日期:2014年 1月 10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东湖街道东大街 7号 5A20#
经营范围:饲料及生产技术的研发;销售:饲料添加剂、配合饲料;商务信息咨询(除证券期货);水产养殖;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股比例:100%
浙江福马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目前主要业务为销售特种水产配合饲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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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719.81万元,净资产为 952.02万元;2015年度净利润为 0.27万元;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1,462.54 万元,净资产为 954.33 万元;2016 年
1-6月净利润为 2.31万元。
6、广东福马
公司名称:广东福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 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田春友
成立日期:2014年 1月 14日
注册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 129号金信大厦A、B幢 408号房之三单元
经营范围:生物技术、饲料的研发;销售:配合饲料(粉料、颗粒料),饲料添加剂;商务信息咨询;国内货运代理;水产养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公司持股比例:100%
广东福马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目前主要业务为销售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431.48万元,净资产为921.26万元;2015年度净利润为-11.23万元;截至2016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2,456.29 万元,净资产为 948.21 万元;2016 年
1-6月净利润为 26.96万元。
7、天马彩印
公司名称:福建天马彩印包装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00万元(实收资本 1,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晓龙
成立日期:2007年 11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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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建宁县将屯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销售塑编彩印包装品,纸箱;生产塑编彩印包装品,纸箱(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股比例:51%
天马彩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塑编彩印包装品、纸箱的生产及销售,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天马集团 612.00 51.00%
陈晓龙 588.00 49.00%
合计 1,200.00 100.00%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639.06万元,净资产为768.66万元;2015年度净利润为-30.04万元;截至2016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1,596.89 万元,净资产为 751.63 万元;2016 年
1-6月净利润为-17.03万元。
天马彩印股权沿革:
(1)设立
2007年 9月 6日,天马饲料和陈信华共同制定了《福建天马彩印包装实业有限公司章程》,约定以货币方式共同出资设立天马彩印。股东天马饲料认缴出资额 612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其分两期于天马彩印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首次以货币出资 480万元,于 2007年 12月 31日之前缴足,第二期以货币出资 132万元,于 2008年 12月 31日前缴足;股东陈信华认缴出资额 588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49%,分两期于天马彩印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首次以货币出资 120万,于 2007年 12月 31日前缴足;第二次以货币出资 468万元,于 2008年 12月 31日前缴足。
天马彩印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比例
1 天马饲料 612.00 480.00 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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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陈信华 588.00 120.00 20.00%
合计 1,200.00 600.00 100.00%
龙岩弘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资本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07年 11月 15日出具了闽岩弘验字[2007]第 J045 号《验资报告》。同日,天马彩印领取了注册号为 35043010048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8年 7月 20日,天马彩印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天马彩印将实收资本由600万元增加至 1,200万元。其中:天马饲料出资 132万元,陈信华出资 468万元。
龙岩弘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出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08年 7月 30日出具了闽岩弘验字[2008]第 S093号的《验资报告》。2008年 8月 19日,天马彩印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出资完成后,天马彩印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天马饲料 612.00 612.00 51.00%
2 陈信华 588.00 588.00 49.00%
合计 1,200.00 1,200.00 100.00%
(2)2012年天马彩印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2年 12月 10日,天马彩印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陈信华将其持有天马彩印 49%股权(对应出资金额 588万元)按注册资本额 1:1作价转让给其儿子陈晓龙。同日,陈信华作为转让方与陈晓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陈信华将其所持有 49%的股权转让给陈晓龙,股权转让价款为 588万元。
2012年 12月 27日,天马彩印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后,天马彩印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天马饲料 612.00 51.00%
2 陈晓龙 588.00 49.00%
合计 1,200.00 100.00%
(3)2012年天马彩印第二次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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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12月 26日,天马彩印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天马饲料将其所持有天马彩印 51%股权(对应出资金额 612万元)按注册资本额 1:1作价全部转让给天马集团。同日,天马饲料作为转让方与天马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天马饲料将其所持有 51%的股权转让给天马集团,股权转让价款为 612 万元。
2012年 12月 27日,天马彩印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后,天马彩印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天马集团 612.00 51.00%
2 陈晓龙 588.00 49.00%
合计 1,200.00 100.0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天马彩印股权结构未再发生变化。
天马彩印业务沿革:
天马彩印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塑编彩印包装品、纸箱的生产、销售,经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8、台山福马
公司名称:台山市福马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800万元(实收资本 2,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庆堂
成立日期:2014年 07月 05日
注册地址:台山市斗山镇浮石八坊“铜古朗”1号综合楼
经营范围:饲料生产(凭有效《饲料生产许可证》经营)、销售、研发;饲料添加剂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商务信息咨询;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淡水养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股比例: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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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福马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台山福马仍处于筹建期,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5年12月 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2,882.48万元,净资产为 2,655.44万元,2015年净
利润为-57.37万元;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3,476.51万元,净
资产为 2,581.22万元;2016年 1-6月净利润为-74.21万元。
台山福马股权沿革:
(1)设立
2014年 6月 13日,台山市徐南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制定了《台山市福马饲料有限公司章程》,约定上述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和房产的形式出资设立台山福马。
台山福马成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 徐南养殖 2,800.00 100.00%
合计 2,800.00 100.00%
2014年 7月 15日,台山福马领取了注册号为 440781046847号的《营业执照》。
(2)2015年台山福马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4年12月,台山福马股东徐南养殖决定将其持有的台山福马90%股权(对应出资额 2,520万元)按注册资本 1:1转让给天马集团。2014年 12月 25日,徐南养殖作为转让方与天马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徐南养殖将其所持有的台山福马 90%股权转让给天马集团,本次股权转让价格 2,520万元。
2015年 4月 16日,台山福马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后,台山福马成为天马集团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 天马集团 2,520.00 90.00%
2 徐南养殖 280.00 10.00%
合计 2,800.00 100.00%
(3)2015年台山福马第二次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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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6 月 1 日,台山福马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徐南养殖将其持有的台山福马 10%股权(对应出资额 280万元)按注册资本额 1:1作价转让给天马集团。2015 年 6 月 1 日,徐南养殖作为转让方与天马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徐南养殖将其所持有的台山福马 10%股权转让给天马集团,本次股权转让价格 280万元。
2015年 6月 25日,台山福马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台山福马变更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台山福马股权结构未再发生变化。
台山福马业务沿革:
经核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台山福马仍处于筹建期,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未发生业务变更。
9、香港天马
公司名称:天马国际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87万港元
业务性质:贸易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区轩尼诗道 200号湾仔大厦
成立日期:2015年 5月 11日
公司持股比例:100%
香港天马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鱼粉国际贸易;生物技术及信息。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香港天马尚未开展实质性经营业务。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5年 12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10.15万元,
净资产为-1.54万元,2015年净利润为-1.54万元;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该公
司总资产为10.25万元,净资产为-1.43万元;2016年1-6月净利润为 0.10万元。
(二)参股公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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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通过子公司天马彩印参股建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宁刺桐红村镇银行有限公司,上述 2 家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建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注册资金:17,058.4059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水波
注册地址:建宁县青山北路 24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中、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兑付、承销、买卖政府债券;买卖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经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代理企财险,家财险,长期寿险,意外险,健康险。(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天马彩印持股比例:1.233%
建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
2、建宁刺桐红村镇银行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哲明
注册地址:建宁县民主街 1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中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其他金融机构业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天马彩印持股比例: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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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刺桐红村镇银行有限公司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
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起人股东的基本情况
公司发起人为陈庆堂等 11名自然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身份证住所
1 陈庆堂 35052119681025*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2 郑坤 35012719570819*福建省福清市融城镇
3 林家兴 35012719580805*福建省福清市渔溪镇
4 何修明 35012719560210*福建省福清市江镜镇
5 章礼森 35012519611003*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6 林成长 35262419730120*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
7 沈玉福 35012719510309*福建省福清市融城镇
8 张蕉霖 35012519700707*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
9 刘宝荣 35012719630418*福建省福清市音西镇
10 吴景红 35052119701101*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
11 陈庆昌 35052119730409*泉州市泉港区界山镇
上述 11 名自然人均为中国国籍,均无境外居留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发起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直接持股(万股)间接持股(万股)合计持股比例
1 陈庆堂 6,109.5750 1,675.4625 48.96%
2 郑坤 1,383.3000 -- 8.70%
3 林家兴 922.2000 -- 5.80%
4 何修明 922.2000 -- 5.80%
5 章礼森 634.0125 -- 3.99%
6 林成长 288.1875 -- 1.81%
7 沈玉福 288.1875 -- 1.81%
8 张蕉霖 288.1875 -- 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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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刘宝荣 288.1875 -- 1.81%
10 吴景红 288.1875 -- 1.81%
11 陈庆昌 125.2125 -- 0.79%
注:陈庆堂除直接持有发行人 6,109.5750 万股外,还通过其个人独资的天马投资持有
发行人 1,675.4625万股。
(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陈庆堂、华宝投资、天马投资、郑坤、林家兴、何修明。陈庆堂、郑坤、林家兴、何修明的情况参见本节“七/(一)发起人股东的基本情况”,华宝投资、天马投资的情
况如下:
1、华宝投资
公司名称:宁波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丁莹莹
成立日期:2014年 3月 18日
注册地址:宁波大榭开发区永丰路 128号 35幢 110室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宝投资的股东由 3名自然人组成,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丁莹莹 1,000.00 33.33%
2 韩劲 1,000.00 33.33%
3 包照赏 1,000.00 33.33%
合计 3,000.00 100.00%
华宝投资目前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7,357.18万元,净资产为 3,351.74万元,2015年净利润为 155.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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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7,536.57 万元,净资产为 3,520.87 万
元;2016年 1-6月净利润为 176.45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华宝投资与发行人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发行人本次发行所聘任的中介机构、中介机构的签字人员及项目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发行人的客户和供应商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2、天马投资
公司名称: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800万元(实收资本 2,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连惠清
成立日期:2012年 8月 27日
注册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融侨城 8号楼 102单元
股权结构:陈庆堂持股 100%
经营范围:对粮食及饲料加工业、服务业进行投资。(不含直接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天马投资目前除持有发行人股份以外,未从事其他具体业务。截至 2015年12月 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3,065.56万元,净资产为 3,064.74万元,2015年净
利润为 121.44万元;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3,152.66万元,
净资产为 3,151.72万元;2016年 1-6月净利润为 86.98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
计)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陈庆堂,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其直接持有发行人 38.43%的股权,通过其独资的天马投资持有发行人 10.54%的股权,合计持
有发行人 48.96%的股权。陈庆堂的个人信息参见本节“七/(一)发起人股东的
基本情况”,个人简介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一)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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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庆堂除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 48.96%的股权外,还拥有如下公司的股权:
公司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天马投资 2,800.00 100.00%
西龙食品 1,350.00 90.00%
泉州房地产 2,340.00 78.00%
上述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天马投资
天马投资的情况参见本节“七/(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
况”。
2、西龙食品
公司名称:江西西龙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万元(实收资本 1,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章礼森
成立日期:2004年 6月 23日
注册地址:玉山县金山工业园区
股权结构:陈庆堂持股 90%、何康华持股 10%
经营范围:速冻食品[速冻其他食品(速冻肉制品)]生产、销售;水产制品生产、销售;水产品贸易;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规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西龙食品从事的具体业务为鳗鲡和鱿鱼的加工及销售。截至 2015 年 12 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18,114.08万元,净资产为 2,181.84万元,2015年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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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419.14万元;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13,173.15万元,净资
产为 2,249.31万元;2016年 1-6月净利润为 67.47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3、泉州房地产
公司名称:泉州市天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实收资本 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庆昌
成立日期:2012年 2月 23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南山南路总部经济区天马广场营销中心二楼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泉州房地产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 陈庆堂 2,340.00 78.00%
2 陈亚勇 240.00 8.00%
3 钟三宇 240.00 8.00%
4 王国财 180.00 6.00%
合计 3,000.00 100.00%
泉州房地产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8,011.87万元,净资产为 6,821.38万元,2015年净利润为 5.14万元;截
至 2016年 6月 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8,467.58万元,净资产为 6,696.17万元;
2016年 1-6月净利润为-44.83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报告期内,泉州房地产曾下设全资子公司泉州市天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 10月 9日,经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泉州市天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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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份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八、发行人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根据 2013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 2013 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2014年 4月 10召开的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5,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前股本结构本次发行后股本结构
股数(股)持股比例股数(股)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59,000,000 100.00% 159,000,000 75.00%
1 陈庆堂 61,095,750 38.43% 61,095,750 28.82%
2 华宝投资 19,875,000 12.50% 19,875,000 9.38%
3 天马投资 16,754,625 10.54% 16,754,625 7.90%
4 郑坤 13,833,000 8.70% 13,833,000 6.53%
5 林家兴 9,222,000 5.80% 9,222,000 4.35%
6 何修明 9,222,000 5.80% 9,222,000 4.35%
7 章礼森 6,340,125 3.99% 6,340,125 2.99%
8 林成长 2,881,875 1.81% 2,881,875 1.36%
9 沈玉福 2,881,875 1.81% 2,881,875 1.36%
10 张蕉霖 2,881,875 1.81% 2,881,875 1.36%
11 刘宝荣 2,881,875 1.81% 2,881,875 1.36%
12 吴景红 2,881,875 1.81% 2,881,875 1.36%
13 陈庆昌 1,252,125 0.79% 1,252,125 0.59%
14 骆福镇 556,500 0.35% 556,500 0.26%
15 古田 496,875 0.31% 496,875 0.23%
16 张蕉南 496,875 0.31% 496,875 0.23%
17 姚建忠 496,875 0.31% 496,875 0.23%
18 许梦华 397,500 0.25% 397,500 0.19%
19 田春友 397,500 0.25% 397,500 0.19%
20 黄国荣 298,125 0.19% 298,125 0.14%
21 梁安伟 298,125 0.19% 298,125 0.14%
22 隋广胜 298,125 0.19% 298,125 0.14%
23 伍建英 198,750 0.13% 198,750 0.09%
24 陈友锋 198,750 0.13% 198,750 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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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周亚峰 198,750 0.13% 198,750 0.09%
26 何学灵 159,0.10% 159,0.08%
27 肖江明 159,0.10% 159,0.08%
28 詹金来 159,0.10% 159,0.08%
29 吴丽萍 159,0.10% 159,0.08%
30 陈妙潭 159,0.10% 159,0.08%
31 张金瑞 159,0.10% 159,0.08%
32 黄君清 119,250 0.08% 119,250 0.06%
33 杨明 99,375 0.06% 99,375 0.05%
34 陈金忠 99,375 0.06% 99,375 0.05%
35 胡石柳 99,375 0.06% 99,375 0.05%
36 胡兵 99,375 0.06% 99,375 0.05%
37 华重敏 99,375 0.06% 99,375 0.05%
38 刘俊伟 99,375 0.06% 99,375 0.05%
39 陈灿光 99,375 0.06% 99,375 0.05%
40 王茂锋 59,625 0.04% 59,625 0.03%
41 黄阳腾 59,625 0.04% 59,625 0.03%
42 王伟平 59,625 0.04% 59,625 0.03%
43 伍晶 59,625 0.04% 59,625 0.03%
44 宋荣 59,625 0.04% 59,625 0.03%
45 冯飞松 59,625 0.04% 59,625 0.03%
46 郑光平 59,625 0.04% 59,625 0.03%
47 柯玉彬 59,625 0.04% 59,625 0.03%
48 郭跃金 59,625 0.04% 59,625 0.03%
49 吴秋水 59,625 0.04% 59,625 0.03%
50 李春霞 59,625 0.04% 59,625 0.03%
51 刘顺宝 59,625 0.04% 59,625 0.03%
52 张蕉亮 59,625 0.04% 59,625 0.03%
53 曾木耳 59,625 0.04% 59,625 0.03%
54 林福华 59,625 0.04% 59,625 0.03%
二社会公众股- 53,000,000 25.00%
合计 159,000,000 100.00% 212,000,000 100.00%
(二)前十名股东
序号股东姓名股份(万股)持股比例
1 陈庆堂 6,109.5750 38.43%
2 华宝投资 1,987.5000 12.50%
3 天马投资 1,675.4625 10.54%
4 郑坤 1,383.3000 8.70%
5 林家兴 922.2000 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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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何修明 922.2000 5.80%
7 章礼森 634.0125 3.99%
8 林成长 288.1875 1.81%
9 沈玉福 288.1875 1.81%
10 张蕉霖 288.1875 1.81%
11 刘宝荣 288.1875 1.81%
12 吴景红 288.1875 1.81%
合计 15,069.23 94.77%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序号股东姓名股数(股)持股比例在公司任职的情况
1 陈庆堂 61,095,750 38.43%董事长、总经理
2 郑坤 13,833,000 8.70%董事
3 林家兴 9,222,000 5.80%董事
4 何修明 9,222,000 5.80%监事会主席
5 章礼森 6,340,125 3.99%--
6 林成长 2,881,875 1.81%营销服务中心总监
7 沈玉福 2,881,875 1.81%总经理助理
8 张蕉霖 2,881,875 1.81%
董事、副总经理、福建事业部总经理
9 刘宝荣 2,881,875 1.81%--
10 吴景红 2,881,875 1.81%采购中心总监
(四)发行人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东中不存在战略投资者。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亲属关系及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股东间存在的亲属关系如下:
股东一股东二股东二相对于股东一的亲属关系
陈庆堂
陈庆昌弟弟
柯玉彬妹夫
林福华表弟
刘俊伟侄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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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坤刘宝荣妹夫
张蕉霖
张蕉南弟弟
张蕉亮弟弟
姚建忠吴丽萍妻子
吴景红黄阳腾表弟
刘俊伟吴秋水舅舅
各关联股东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参见本节“八/(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
本情况”。
(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
的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及股东陈庆昌承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股的除外),其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本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2、股东天马投资承诺:自天马集团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天马集团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天马集团股份,也不由天马集团回购该部分股份;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其持有的天马集团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天马集团股份总数的25%,但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股的除外。
3、担任董事的股东郑坤、林家兴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其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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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股的除外),其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本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4、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张蕉霖、姚建忠、许梦华承诺: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其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股的除外),其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本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5、担任监事的股东何修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股的除外),其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6、担任监事的股东骆福镇、陈金忠及原监事黄国荣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股的除外),其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7、股东柯玉彬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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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该部分股份;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但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除外。
8、股东刘宝荣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但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股的除外。
9、除上述股东和华宝投资外的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全体股东还承诺:如其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其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同时其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 年。如其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其现金分红中与其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10、股东华宝投资承诺:自天马集团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天马集团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天马集团股份,也不由天马集团回购该部分股份;如其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份的,如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告相关情况,及时、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在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下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至回购完成之日延长全部股份锁定期 3 个月,未履行上述回购承诺而获得的收入,归天马集团所有。
九、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基本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员工总数如下: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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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册员工人数 370 344 347 330
公司及子公司天马饲料于 2012年度对部分流动性高、辅助性强、岗位技术含量低的员工采用劳务派遣制度。截至 2016年 6月末,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劳务派遣工人数合计为 21人。公司劳务派遣的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九/(四)劳务
派遣情况”。
截至 2016年 6月末,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员工总数为 370人,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1、员工专业结构
专业结构 人数 比例
生产人员 102 27.57%
营销及市场技术人员 123 33.24%
采购人员 9 2.43%
财务人员 23 6.22%
研发技术人员 38 10.27%
后勤人员 36 9.73%
行政管理人员 39 10.54%
合计 370 100.00%
注:营销及市场技术人员是由营销事业部管理的负责市场开拓及客户维护工作的人员,其中市场技术人员除负责养殖数据、产品使用数据的跟踪搜集、新产品的市场应用测试工作外,也会为养殖户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2、员工受教育程度
受教育程度人数比例
硕士及硕士以上 16 4.32%
本科 108 29.19%
大专 61 16.49%
大专以下 185 50.00%
合计 370 100.00%
3、员工年龄分布
年龄结构人数比例
30岁以下 139 3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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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0岁 109 29.46%
41-50岁 88 23.78%
51岁以上 34 9.19%
合计 370 100.00%
(二)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
改革情况
发行人实行劳动合同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地方其他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发行人根据国家和所在地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了各项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同时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员工缴存了住房公积金。
发行人及子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比例、起缴时点等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缴纳地险种缴纳起始日期
公司缴费比例
员工缴费比例
天马集团福清
养老保险 2006年 4月 1日 18.00% 8.00%
失业保险 2006年 4月 1日 1.50% 0.50%
工伤保险 2008年 5月 23日 0.56%--
生育保险 2008年 5月 23日 0.50%--
医疗保险 2010年 11月 19日 8.00% 2.00%
住房公积金 2010年 11月 26日 5.00% 5.00%
天马饲料福清
养老保险 2001年 1月 1日 18.00% 8.00%
失业保险 2001年 1月 1日 1.50% 0.50%
工伤保险 2008年 5月 23日 0.56%--
生育保险 2008年 5月 23日 0.50%--
医疗保险 2010年 11月 19日 8.00% 2.00%
住房公积金 2010年 11月 26日 5.00% 5.00%
厦门德百特厦门
养老保险 2006年 7月 1日 12.00% 8.00%
失业保险 2006年 7月 1日 1.00% 0.50%
工伤保险 2006年 7月 1日 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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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2006年 7月 1日 0.80%--
医疗保险 2006年 7月 1日 6.00% 2.00%
住房公积金 2010年 7月 9日 8.00% 8.00%
厦门金屿厦门
养老保险 2008年 10月 1日 12.00% 8.00%
失业保险 2008年 10月 1日 1.00% 0.50%
工伤保险 2008年 10月 1日 0.20%--
生育保险 2008年 10月 1日 0.80%--
医疗保险 2008年 10月 1日 6.00% 2.00%
住房公积金 2012年 9月 17日 8.00% 8.00%
天马彩印建宁
养老保险 2009年 12月 17日 18.00% 8.00%
失业保险 2009年 12月 17日 1.50% 0.50%
工伤保险 2009年 12月 17日 0.72%--
生育保险 2009年 12月 17日 0.50%--
医疗保险 2009年 12月 17日 8.00% 2.00%
住房公积金 2012年 9月 4日 5.00% 5.00%
海南天马文昌
养老保险 2013年 12月 17日 20.00% 8.00%
失业保险 2013年 12月 17日 1.00% 0.50%
工伤保险 2013年 12月 17日 0.70%--
生育保险 2013年 12月 17日 0.50%--
医疗保险 2013年 12月 17日 8.00% 2.00%
住房公积金 2013年 12月 17日 5.00% 5.00%
浙江福马杭州
养老保险 2014年 4月 22日 14.00% 8.00%
失业保险 2014年 4月 22日 0.50% 0.50%
工伤保险 2014年 4月 22日 0.70%--
生育保险 2014年 4月 22日 0.20%--
医疗保险 2014年 4月 22日 9.50% 2.00%
住房公积金 2014年 4月 22日 12.00% 12.00%
广东福马汕头
养老保险 2014年 6月 26日 15.00% 8.00%
失业保险 2014年 6月 26日 0.80% 0.20%
工伤保险 2014年 6月 26日 0.40%--
生育保险 2014年 6月 26日 1.00%--
医疗保险 2014年 6月 26日 6.00% 2.00%
住房公积金 2014年 6月 26日 5.00%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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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福马江门
养老保险 2015年 6月 12日 13.00% 8.00%
失业保险 2015年 6月 12日 0.80% 0.20%
工伤保险 2015年 6月 12日 0.95%--
生育保险 2015年 6月 12日 0.50%--
医疗保险 2015年 6月 12日 6.50% 2.00%
住房公积金 2015年 6月 19日 5.00% 5.00%
注:上表缴费比例系公司及子公司 2016年 6月缴费比例,报告期内缴费比例按照所在地主管部门的缴纳政策要求进行调整。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境内子公司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2016年 1-6月 2015年 12月 31日/2015年
期末在册员工
缴纳
人数
缴纳金额
期末在册员工
缴纳
人数
缴纳金额
养老保险 336 866,409.00 326 1,666,421.87
医疗保险 337 658,235.16 327 1,223,540.88
生育保险 337 30,939.15 327 72,707.15
工伤保险 338 34,573.60 328 95,918.37
失业保险 336 64,981.87 326 145,267.63
住房公积金 338 473,040.00 328 795,702.60
(续上表)
项目
2014年 12月 31日/2014年 2013年 12月 31日/2013年
期末在册员工
缴纳
人数
缴纳金额
期末在册员工
缴纳
人数
缴纳金额
养老保险 319 1,652,903.27 320 1,315,195.35
医疗保险 321 1,095,266.50 321 1,011,439.22
生育保险 321 70,794.17 324 65,002.62
工伤保险 321 97,967.89 324 90,020.48
失业保险 319 148,204.26 320 110,070.91
住房公积金 318 677,610.00 319 610,4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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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缴纳人数以报告期各期末最近一个月的员工人数统计,缴纳金额为期间实际缴纳数。
截至 2016年 6月末,公司(含境内子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员工人数为养老保险 34人、医疗保险 33人、生育保险 33人、工伤保险 32人、失业保险34人,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人数为 32人。未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主要为退休返聘人员、新入职人员(包含 2016年应届毕业生)或已在他处自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含境内子公司)不存在违反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公司及下属境内子公司均已获得所在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及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合法合规证明。
名称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证明出具部门证明取得时间证明出具部门证明取得时间
天马集团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 2月 8日
2014年 7月 9日
2015年 1月 6日
2016年 1月 14日
2016年 7月 6日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福清管理部
2016年 1月 14日
2016年 7月 5日
天马饲料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 2月 8日
2014年 7月 9日
2015年 1月 6日
2016年 1月 14日
2016年 7月 6日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福清管理部
2016年 1月 14日
2016年 7月 5日
厦门金屿
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 2月 25日
2014年 7月 24日
2015年 1月 19日
2015年 1月 26日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 3月 13日
2014年 7月 8日
2015年 1月 4日
2015年 7月 2日
2016年 1月 5日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 7月 1日 2016年 7月 8日
厦门德百特
厦门市海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 2月 27日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 3月 13日
2014年 7月 8日
2015年 1月 4日
2015年 7月 2日
2016年 1月 5日
2016年 7月 1日
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 7月 29日
2015年 1月 14日
2015年 7月 3日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 1月 14日
2016年 7月 1日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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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彩印
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 7月 23日
2016年 1月 18日
2016年 7月 5日
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宁管理部
2016年 1月 18日
2016年 7月 6日
海南天马
文昌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2014年 2月 26日
2014年 7月 7日
2015年 1月 26日
2015年 8月 5日
2016年 1月 26日
2016年 7月 14日
文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2016年 7月 7日
广东福马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 7月 26日
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 1月 28日
2015年 8月 12日
2016年 1月 27日
2016年 7月 21日
浙江福马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 7月 8日
2016年 7月 21日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余杭分中心
2016年 7月 7日
台山福马
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6年 7月 5日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台山管理部
2016年 7月 4日
发行人 2013年起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报告期内不存在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补缴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已出具承诺:如公司及子公司因职工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而受到主管部门追缴、处罚从而给公司及子公司造成损失或其他不利影响的,其将以自有资金补足公司及子公司上述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未缴纳金额,并对公司、子公司及其他股东由此所受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三)发行人员工薪酬制度
1、发行人员工薪酬制度
为规范发行人员工薪酬管理,建立公平、有效的薪酬激励机制,发行人制
定了《天马薪酬管理制度》,对发行人员工薪酬设计和管理原则、基本薪酬策略、福利与年假、薪酬结构、定级和调薪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该项薪酬管理制度,发行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年薪由基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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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薪、绩效年薪和福利补贴等部分构成。发行人结合年度战略目标,制订各部门的绩效考核指标,并将此与部门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挂钩,以达到激励管理人员、提升公司业绩的目的。发行人普通岗位员工采用月薪制,月薪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和福利补贴等部分构成。发行人根据普通岗位员工的实际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业绩等指标,按月度对其进行考核,并按季度进行绩效工资的发放,以增强普通岗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发行人整体用工效率。
2、发行人各级别、各岗位员工薪酬水平情况
发行人员工级别设置主要包括总监级以上管理人员、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等;岗位类别设置主要包括行政后勤人员、生产人员、研发技术人员、营销及市场人员等。
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级别分类的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年
级别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总监级以上管理人员 24.88 22.47 20
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 12.70 10.73 8.6
普通员工 5.20 5.41 4.8
员工平均工资 7.09 6.93 5.66
福建省平均工资 5.87 5.34 4.93
福州市平均工资 6.25 5.88 5.33
注:上表中当地平均工资为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统计局、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统计局发布的各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
发行人地处福州市下辖福清市上迳镇排边工业区,员工工资整体水平高于福建省和福州市平均工资水平,发行人员工薪酬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竞争力。
报告期内,发行人按岗位分类的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年
岗位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行政后勤人员平均工资 7.19 7.16 6.28
生产人员平均工资 5.02 4.73 3.97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32
研发技术人员平均工资 8.18 7.55 6.74
营销及市场人员平均工资 9.59 9.64 7.66
员工平均工资 7.09 6.93 5.66
福建省平均工资 5.87 5.34 4.93
福州市平均工资 6.25 5.88 5.33
发行人大部分岗位薪酬水平高于福建省和福州市平均工资水平,在当地同类别岗位中具有一定的竞争力。
3、未来薪酬制度及水平变化趋势
发行人未来将健全薪酬制度,为员工提供适合长远发展的工作环境,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水平,保证关键岗位员工稳定,实现人力资源可持续发展。
发行人将综合考虑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情况,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员工薪酬,从而提升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并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通过优化工资结构,实行合理的定级和调薪制度,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公司也将逐步丰富员工的福利与年假体系,为员工提供更多福利和保障,以增强员工对于公司的归属感。
(四)劳务派遣情况
2012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结构进行了细化调整,对公司及子公司天马饲料部分流动性高、辅助性强、岗位技术含量低的员工采用劳务派遣制度,由劳务服务公司根据公司确定的员工工资标准支付派遣员工工资并负责为其办理、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公司劳务派遣用工与合同用工实行同工同酬制度。
1、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劳务派遣人员薪酬总额和年平均薪酬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派遣薪酬总额 159.02 371.26 371.34
派遣人员年均薪酬 4.77 4.63 3.97
福建省平均工资 5.87 5.34 4.93
福州市平均工资 6.25 5.88 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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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劳务派遣员工主要从事后勤及生产线上的部分季节性、临时性、辅助性、流动性和替代性工作,可替代性较强、竞争力有限,工资水平相对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天马饲料通过福建翰德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实施劳务派遣用工。2016 年 7 月 20 日,福州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福建翰德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自 2012年 1月 1日起与天马集团、天马饲料建立劳务派遣关系以来,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被投诉举报及被行政处罚的情形。
2016年 7月 13日,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确认公司及子公司天马饲料委托福建翰德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在该中心设立账户为劳务派遣员工按时缴纳住房公积金。
2、劳务派遣合规性分析
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 2014 年 1 月 24 日发布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 10%。用工单位在该规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 10%的,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于本规定施行之日起 2 年内降至规定比例。用工单位应当将制定的调整用工方案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发布后,发行人及天马饲料依据规定制定劳务用工调整方案,并在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备案,发行人及天马饲料将在2015年 12月 31日之前将劳动派遣用工比例降至 10%以内。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天马饲料用工总数(含劳务派遣工)分别为 194人、102人,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分别为 16人、8人,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占比分别为 8.25%、7.84%;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天马饲
料用工总数(含劳务派遣工)分别为 199人、112人,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分别为15人、6人,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占比分别为 7.54%、5.36%。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及 2016年 6月 30日,发行人已调整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比例至 10%以内。
2016 年 7 月 6 日,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证明发行人及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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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饲料劳务用工方案及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天马饲料已依据相关规定制定劳务用工调整方案,不断控制并降低劳务派遣用工数量,截至 2015年12月 31日及 2016年 6月 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天马饲料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发行人、主要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
重要承诺和声明及其履行情况
(一)股份锁定的承诺
发行人全体股东出具了股份锁定承诺,具体情况参见本节“八/(六)本次
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诺”。
(三)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经发行人 201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3 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则依次按照如下方式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公司上市后 3年内股票收盘价连续 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且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规定,则触发公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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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
2、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如触发前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公司及相关主体将依次采取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公司回购股票等措施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稳定公司股价。具体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票的具体安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3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且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规定条件,则触发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控股股东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每次增持的股份数量区间为公司股本总额的 0.1%-1%,
增持价格不低于前一交易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
控股股东将于前述 20 个交易日收盘后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并自启动日起 2 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本次增持股票的具体增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增持的股份种类、数量区间,价格区间、实施期限等信息并公告。自公告次日起,控股股东即实施该次增持计划。该次增持实施完毕后,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则控股股东将依据前述承诺继续履行增持义务。
如出现下述情形,控股股东可终止该次增持计划:
①公司公告启动稳定股价的措施但尚未实施时,公司股票收盘价已经回升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可以不再继续实施稳定股价的措施;
②控股股东实施该次增持计划将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
控股股东如未按照上述承诺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导致公司实施回购股票以稳定股价,公司有权将其用于回购股票的等额资金从应付控股股东的现金分红中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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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以扣除,前述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
(2)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的具体安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3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且公司控股股东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或虽履行稳定股价措施但公司股票价格仍低于每股净资产,则触发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增持公司股份规定条件的前提下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资金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薪酬总额及发行人对其现金股利分配总额之和的50%,增持价格不低于前一交易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该次增持实施完毕后,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则其将依据前述承诺继续履行增持义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于前述 20个交易日收盘后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并自启动日起 2 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本次增持股票的具体增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增持的股份种类、数量区间,价格区间、实施期限等信息并公告。自公告次日起,其即实施该次增持计划。
如出现下述情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可终止该次增持计划:
①公司公告启动稳定股价的措施但尚未实施时,公司股票收盘价已经回升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可以不再继续实施稳定股价的措施;
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施该次增持计划将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如未按照上述承诺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公司有权将应付其的薪酬及现金分红予以扣除,直至其履行相关义务。
(3)公司回购的具体安排
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未依据其承诺以书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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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形式向公司提交本次增持股票的具体增持计划或虽履行稳定股价措施但公司股票价格仍低于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应于确认前述事项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公告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拟回购本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区间、价格区间、实施期限等内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回购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完毕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相关法定程序后生效。如在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发出后至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公司股票收盘价已经回升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股东大会可决议终止实施该次回购计划。
公司应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事项之日起 3个月内以不少于人民币 1,000万元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前一交易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但如股票收盘价已回升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可终止该次回购股份计划。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自回购当年起从分配给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管的分红款项及应付给董事、高管的薪酬中扣除。
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的行为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该次稳定股份措施实施完毕后 2 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本次稳定股份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该次稳定股份措施实施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公司将按照上述规定再次履行回购计划。
对于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要求其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4)独立董事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3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其将积极督促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承诺及时履行稳定股价措施。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未依据其承诺履行增持计划或虽履行稳定股价措施但公司股票价格仍低于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应于确认前述事项之日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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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10个交易日内公告回购股份的预案,如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时间内提出公告回购股份的预案,则公司有权扣除其当年的全部独立董事津贴,已发给的津贴由其退还给公司。
(5)其他稳定股价的方案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实际情况,采取一项或多项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具体措施实施时应以维护上市公司地位、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为原则,遵循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应按照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其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因发行人拟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发行人承诺: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董事会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发行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控股股东承诺
因发行人拟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发行人控股股东陈庆堂承诺: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其将在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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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因发行人拟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中介机构承诺
海通证券承诺:如因海通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海通证券承诺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承诺: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并能举证证实的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根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本会计师事务所为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依法出具相关文件,本会计师事务所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因本会计师事务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将依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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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承诺:本资产评估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资产评估机构为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和首次公开制作、出具的文件无矛盾之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资产评估机构为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和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因本资产评估机构的过错,证明本资产评估机构为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和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将依法与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五)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股份
意向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1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减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将依据届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减持。
2、其他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的承诺
华宝投资(持股 12.5%)承诺:本公司所持天马集团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第一年内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本公司于本次发行前持有天马集团股份总数的 70%,第二年内减持股票数量两年累计不超过本公司于本次发行前持有天马集团股份总数的 100%,本公司减持股份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将依据届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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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投资(持股 10.54%)承诺: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每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1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公司方可减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将依据届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减持。
郑坤(持股 8.70%)、林家兴(持股 5.80%)、何修明(持股 5.80%)承诺:
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 3个交易日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减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将依据届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减持。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
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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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
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七)关于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
1、发行人承诺
如本公司相关公开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或履行相关承诺将不利于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
体原因;
(2)向本公司投资者提出变更承诺或豁免履行承诺申请,并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公司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积极采取变更承诺、补充承诺等方式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承诺:
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无法按期履行(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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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或履行相关承诺将不利于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
体原因;
(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变更承诺或豁免履行承诺申请,并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以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本人在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
(3)将本人违反本人承诺所得收益归属于公司。
如因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
(1)将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公司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
因未履行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2)若本人在赔偿完毕前进行股份减持,则减持所获资金交由上市公司董
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本人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上市公司、投资者的损失。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积极采取变更承诺、补充承诺等方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
3、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或履行相关承诺将不利于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
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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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变更承诺或豁免履行承诺申请,并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以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本人在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
(3)将本人违反本人承诺所得收益归属于公司。
如因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
(1)同意公司停止向本人发放工资、奖金或津贴等,并将此直接用于执行
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2)若本人在赔偿完毕前进行股份减持,则减持所获资金交由公司董事会
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本人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上市公司、投资者的损失。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积极采取变更承诺、补充承诺等方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
4、独立董事承诺
发行人独立董事承诺:
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或履行相关承诺将不利于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
体原因;
(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变更承诺或豁免履行承诺申请,并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以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本人违反本人承诺所得收益归属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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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因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对公司及投资者进行赔偿,本人同意公司停止向本人发放津贴,并将此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积极采取变更承诺、补充承诺等方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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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业务变化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本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生产的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产品主要应用于鳗鲡、石斑鱼、大黄鱼、龟、鳖、鲟鱼、鲑鳟、鲆鲽鳎、鲍、海参等特种水产动物,产品覆盖从种苗期至养成期的人工养殖全阶段。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如一地推行“自主创新,科技兴业”的企业核心价值理念,专注于饲料工业中最高技术水平和最高收益率的特种水产配合饲料领域。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及自主创新,公司现拥有 38项产品发明专利授权,1项配合饲料生产工艺发明专利授权,获得福州市专利优秀奖 1项;研发中心被评为福建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福建省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福建省特种水产配合饲料重点实验室,设有上海海洋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基地、国家水生动物病原库研究生培养基地和鳗鲡现代产业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院士专家工作站;公司“健马”牌水产配合饲料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评为“中国名牌产品”,“健马”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评为“中国驰名商标”。董事长陈庆堂先生被评为“中国饲料企业优秀创新人才”、“福建省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科技部 2014年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公司凭借专业、严谨的技术研发体系、质量控制体系、服务营销体系及内控管理体系,迅速成长为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根据中国饲料工业协会以及福建省水产饲料同业协会的证明函,2013年至 2015年公司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产销量连续三年位居福建省第一位,核心产品鳗鲡配合饲料产品 2013 年至2015年销量位居全国第一位。
自成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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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行业是饲料行业中以技术研发实力为核心竞争力的高科技领域。本领域进入门槛高、附加值高、利润回报丰厚。公司创始团队充分意识到特种水产配合饲料市场的投资效益和发展潜力,在依靠技术实力成功进入该市场后,专注于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研发、生产,始终将科技研发作为企业发展第一要素,坚持“自主创新,科技兴业”的科技理念,不断进行新技术、新工艺、新配方、新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在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公司的每一次扩张与发展,均与技术突破及产业化应用密切相关。
基础发展阶段
(单一优势品种)
创建天马饲料,立足特种水产配合饲料领域,优势品种主要为鳗鲡配合饲料。
扩张发展阶段
(品牌、品种多元化)
实施多元化发展战略,开始突破单一鳗鲡配合饲料产品,公司进入了多品种、多品牌经营阶段,实现了从单一市场向跨地域市场扩张。
提升发展阶段
(高新技术产业化)
成功研制玻璃鳗配合饲料,带动石斑鱼、鲆鲽鳎和大黄鱼等特种水产养殖品种苗期新型科技产品开发,推动了公司产品覆盖养殖全过程的新一轮技术革新。
1、基础发展阶段(2001年-2005年):优势品种较单一。公司特种水产配合
饲料业务开始于 2001年创立的福清市天马水产饲料有限公司(天马饲料前身)。
公司充分利用地处中国鳗鲡养殖大省福建的区域优势,依靠科技研发、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优势迅速占领鳗鲡配合饲料市场,取得了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2、扩张发展阶段(2005年-2008年):品牌、品种多元化。鳗鲡配合饲料市
场上取得的巨大成功为公司进一步拓展市场、技术研发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着眼于企业的中长期发展,公司在巩固、扩大鳗鲡配合饲料市场的同时,开始多品种、多品牌、多区域经营的战略布局。这一阶段,公司凭借积累的技术实力、市场优势,根据各特种水产养殖品种的生理特点和生态习性,成功研发出龟、鳖、大黄鱼、金鲳、鲈鱼、黄鳝、牛蛙等专用配合饲料,新增开拓了浙江、广东、湖南、湖北、海南、江西等多个特种水产养殖省份,逐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销售网络,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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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公司具备了规模经营优势以及更强的抗风险能力,为公司下一阶段的扩张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时,公司配合饲料生产工艺在这一阶段也取得了重大突破。通过粉状、膨化和颗粒系列配合饲料生产工艺、技术研发的集成,公司自主研发的膨化软颗粒配合饲料生产方法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与膨化颗粒配合饲料相比,使用膨化软颗粒配合饲料养殖的生长性能更佳,养殖成本更低,改变了使用冰鲜杂鱼鱼糜直接投喂的传统养殖模式。公司的膨化软颗粒饲料技术已在大黄鱼、河豚、石斑鱼等特种水产养殖上推广应用,减少了近海养殖带来的海区污染,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3、提升发展阶段(2008 年至今):高新技术产业化,公司科技研发迈入行
业尖端领域新时期。公司在巩固和扩大原有产品市场占有率的基础上,成功研制玻璃鳗配合饲料,迅速推动了石斑鱼、鲆鲽鳎、大黄鱼等其他特种水产养殖动物的种苗期至成鱼高新配合饲料的开发,推动了公司产品覆盖养殖全过程的新一轮技术革新。
公司是国内首家研制出玻璃鳗配合饲料的企业。玻璃鳗配合饲料的成功应用,不但解决了我国养鳗业长期使用水蚯蚓带来的水环境污染问题,而且解决了养殖安全与鳗鲡食品安全问题,打破了日本多年来对该项技术的垄断,有利于促进中国鳗鲡养殖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玻璃鳗配合饲料的技术研发,带动了石斑鱼、鲆鲽鳎、大黄鱼等其他养殖品种的种苗期配合饲料的技术创新。公司紧密结合各生长阶段的营养需求,制定科学的配方与加工工艺,所研发的种苗期配合饲料产品含有丰富易消化吸收的蛋白质和 EPA、DHA、磷脂酸等;并对氨基酸、维生素、矿物质均衡搭配,消化吸收充分。“鱼贝贝”种苗系列产品关键技术的突破,使粗蛋白质含量可达 68%,远高于现有常见种苗期配合饲料 52%的粗蛋白质含量,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养殖户的种苗期饵料喂养问题,为后续阶段配合饲料的市场拓展、业务规模扩张提供了坚实的市场基础。
(三)公司主要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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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产品涵盖鳗鲡料、鳖料系列、海水鱼料系列(含石斑鱼、大黄鱼、鲆鲽鳎等)、淡水品种料系列(含鲟鱼、龟、黄颡鱼、黄鳝等)、虾料系列及种苗料系列 5大系列。下表介绍的系公司目前销量占比较大的品种以及公司现阶段重点开拓的产品品种(如石斑鱼配合饲料、种苗期配合饲料):
产品分类及用途产品技术水平
鳗鲡配合饲料
黑仔配合饲料:用于 2.0 克至
10.0克黑仔鳗
幼鳗配合饲料:用于 10.0克至
50.0克幼鳗
成鳗配合饲料:用于大于 50.0
克成鳗
其中鳗鲡无公害膨化浮性颗粒饲料被列为国家火炬计划项目,总体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
黑仔鳗鱼无公害膨化颗粒配合饲料、幼鳗无公害膨化颗粒配合饲料、成鳗无公害膨化颗粒配合饲料、日本鳗鱼黑仔鳗鱼阶段粉状配合饲料、日本鳗鱼幼鳗阶段粉状配合饲料均已获得发明专利授权。
鳖配合饲料
稚鳖配合饲料:用于小于 50克稚鳖
幼鳖配合饲料:用于 50 克至150克幼鳖
成鳖配合饲料:用于大于 150克成鳖
中华鳖系列配合饲料已获得三项发明专利授权。
鲟鱼配合饲料
稚鲟配合饲料:用于小于 100克稚鲟
幼鲟配合饲料:用于 100至600克幼鲟
成鲟配合饲料:用于大于 600克成鲟
鲟鱼系列配合饲料已获得四项发明专利授权。
大黄鱼配合饲料
鱼种配合饲料:用于 11 克至150克大黄鱼
食用鱼配合饲料:用于大于150克大黄鱼
大黄鱼幼鱼慢沉膨化颗粒配合饲料、大黄鱼中成鱼慢沉膨化颗粒配合饲料、软颗粒的大黄鱼幼鱼配合饲料均获得发明专利授权。
金鲳配合饲料
幼鱼配合饲料:用于60~120mm长幼鱼
中鱼配合饲料:用于120~200mm长中鱼
成鱼配合饲料:用于大于200mm长成鱼
该产品的地方标准为公司负责起草制订,并发布实施,且获得福建省标准贡献三等奖。金鲳鱼中成鱼膨化颗粒配合饲料已获得发明专利授权。
石斑鱼配合饲料
幼鱼配合饲料:用于 50至 500克石斑鱼
中鱼配合饲料:用于 500 至5000克石斑鱼
成鱼配合饲料:用于不小于石斑鱼粉状配合饲料已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公司自主研发的石斑鱼配合饲料产品营养全面均衡、氨基酸总量高、产品使用方便等具有优势,其中粗蛋白质含量可达 60%。该产品与进口的欧洲、日本同类产品在技术和质量上相比拥有优势。该科研技术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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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克石斑鱼突破,在养殖过程中为养殖户带来更佳的生长性能及使用便利,目前具有一定的市场潜力。
种苗期配合饲料
种苗早期配合饲料:鱼贝贝、益多美、育苗宝
种苗后期配合饲料:白仔鳗饲料及种苗后期配合饲料
公司种苗期配合饲料产品涉及 6 项发明专利授权,包括:鲟鱼稚鱼膨化颗粒配合饲料、玻璃鳗配合饲料、金鲳鱼稚鱼膨化颗粒配合饲料、大黄鱼稚鱼慢沉膨化颗粒配合饲料、黄颡鱼稚鱼膨化颗粒配合饲料、日本鳗鱼白仔鳗鱼阶段粉状配合饲料。其中,玻璃鳗配合饲料产品的地方标准为公司负责起草制定,并发布实施,且获得福建省标准贡献二等奖。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所处行业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从事的业务为“C 制造业”下的“C13 农副食品加工业”,指直接以农、林、牧、渔业产品为原料进行的谷物糜制、饲料加工、植物油和制糖加工、屠宰及肉类加工、水产品加工,以及蔬菜、水果和坚果等食品的加工。
公司主要产品为特种水产配合饲料,公司细分行业定位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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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的主管部门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3年 12月 4日国务院第 32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的相关规定,我国饲料行业的行政管理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以下简称“农业部”),具体承担饲料行业管理职责的是畜牧业司(全国饲料工作办公室)及地方各级政府的饲料主管部门。饲料行业自律性组织为中国饲料工业协会。
2、行业的监管体制
根据国务院《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农业部新修订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以及《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国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实行生产许可管理。
申请成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组织评审并核发生产许可证。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后,还应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提出产品批准文号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农业部的规定,核发相应的产品批准文号。
饲料生产企业原依据《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办理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生产经营,原审查合格证将持续有效至 2014年 6月 30日,过渡期之后需凭饲料生产许可证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发行人及子公司天马饲料已于 2014年 1月 28日取得《饲料生产许可证》。
3、主要法律法规
饲料质量影响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一直是国家十分重视的行业。
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涉及生产企业资质、饲料产品、原材料、添加剂等各个方面,以保证饲料工业的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序号
法规及行业标准发布时间/文号主要内容
1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 1999年 5月 29日国务院令规定了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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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第 266号发布,2001年 11月 29日国务院令第 327号修订,2011 年 10 月 26 日国务院第 177 次常务会议修订,2013年 12月 4日国务院第 32 次常务会议修订,2013年 12月 7日实施;
2016年 1月 13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修订,2016年 2月 6日起施行
理工作的归口部门,规定了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审定和进口管理,及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严禁各类违禁药品和添加剂用于饲料 《关于印发<饲料工业行业检验化验员等三个职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0年 4月 24日农(人劳)[2000]10号
规定了饲料检验化验员、饲料厂中央控制)室操作工、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三个职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并规定了培训和监督抽查的要求 《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2001 年 7 月 12 日财税[2001]121号
规定免税饲料产品范围及饲料免征增值税的管理办法 《饲料卫生标准》(GB13078-2001)
2001 年颁布,2003 年 11月 11 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标委农轻函[2003]97 号批文修订,自2004年 4月 1日起实施
规定了饲料、饲料添加剂产品中有害物质及微生物的允许量及其试验方法 《绿色食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2001 年通过了行业标准的审定,标准号NY/T471-2001(现被《绿色食品渔业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替代)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绿色食品允许使用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准则以及禁止使用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种类 《无公害食品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NY5072-2002)
2002 年通过了农业部行业标准的审定,2002 年 7 月25 日发布,2002 年 9 月 1日实施
规定了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的要求、实验办法、检验规则 《饲料产品认证管理办法》2003 年 12 月 31 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公告
2003 年 12 月 31 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公告2003年第 19号令
规定了饲料产品认证证书、认证标识的管理制度
8 《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
2006 年 11 月 24 日农业部公告第 871号(现被《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替代)
规定了设立饲料生产企业的审查办法,但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除外 《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
2009年 6月 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 1224号
为指导饲料企业和养殖单位科学合理使用饲料添加剂,提高饲料和养殖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护生态环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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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促进饲料产业和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规定了《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08)》
中氨基酸、维生素、微量元素和常量元素的部分品种的来源、含量、适用动物、在配合料或全混合日粮中的推荐用量和最高限量 《绿色食品渔业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2011 年通过了行业标准的审定,标准号NY/T2112-2011,于 2011年 9 月 1 日发布,2011 年12月 1日实施
规定了生产绿色食品允许使用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准则以及禁止使用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种类 《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
2012 年农业部第 6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 2012年7月 1日起施行
规定了企业申请产品批准文号的程序和批准文号的使用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2012 年农业部第 6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3 年 12月18日农业部第10次常务会议修订,2013年 12月 31日起实施
规定了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生产许可证的核发以及监督管理等 《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
2012 年农业部第 6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 2012年7月 1日起施行
鼓励研究、创制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研制者、生产者在新产品投入生产前,必须向农业部提出新产品审定申请
14 《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
经 2012年 10月 9日农业部第 10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 2012年 12月 1日起施行
为加强饲料生产许可管理,保障饲料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制定本条件 《饲料标签》(GB10648-2013)
2013 年通过饲料标签强制性国标 GB10648-2013,2013 年 10 月 10 日发布,2014年 7月 1日实施
规定了饲料标签设计制作的基础原则、要求以及标签标示的基本内容和方法 《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
(2013)》
2014年 7月 24日农业部公告第 2134号,2014年 7月24日实施
规定生产和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应当符合农业部公布的品种
17 《饲料原料目录》
2014年 7月 24日农业部公告第 2133号,2014年 7月24日实施
规范饲料原料生产、经营和使用,提高饲料产品质量,保障养殖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规定,农业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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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制定了《饲料原料目录》
18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经 2013年 12月 27日农业部第 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 2015年 7月 1日起施行
规范饲料企业生产行为,保障饲料产品质量安全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
经 2013年 12月 27日农业部第 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 2014年 7月 1日起施行
加强进口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4、主要产业政策
饲料产业的发展不仅为现代养殖业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也为粮食和粮油食品工业副产物高效转化提供有效途径,对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饲料行业一直受到国家政策方面的大力支持和推进,行业整体以及公司所处细分行业主要的产业政策如下1:
(1)《饲料工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2011年 9月,农业部颁布《饲料工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明确了饲料工业的重要性,即“饲料工业是支撑现代畜牧水产养殖业发展的基础产业,是关系到城乡居民动物性食品供应的民生产业”,将“发展特色饲料”作为“十二五”期间饲料工业发展的重点任务,提出“针对地方典型品种资源、特色养殖模式和特种动物、特色畜产品、水产品生产,研究推广配套饲料产品,丰富饲料产品种类,拓展饲料工业发展空间。鼓励饲料生产企业与养殖基地对接,发展按需研发、订单生产模式”。《规划》同时指出,“促进饲料企业整合”将是水产饲料及整个饲料行业的发展趋势,鼓励饲料企业采取兼并重组、产业联盟等形式进行整合融合,提高行业集中度。支持饲料生产企业向饲料原料生产、畜牧水产养殖、加工等领域延伸产业链,增强抗风险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
2011 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 年度)》(以下简称《指南(2011年度)》),确定了当前优先发展的信息、生物、航空航天、新


1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饲料工业、全国渔业等“十三五”发展规划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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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先进能源、现代农业、先进制造、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海洋、高技术服务十大产业中的 137项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公司采用高效渔用配制饲料技术生产绿色无公害高端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以幼龄水产动物专用饲料为科技主打产品,符合《指南(2011年度)》中“85、新型安全饲料……幼龄动物专用饲
料、风味饲料添加剂生产技术及设备,高效渔用饲料配制技术及动物性饲料源替代技术”定位,属于国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及引导社会资源投向时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领域,未来发展将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
(3)《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
2012年 1月,国务院颁布的《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现代农业发展规划,是今后 5-10年现代农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规划》提出现代农业发展要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为主要方向,着力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水产规模化养殖作为现代渔业的重要发展方向,未来国家将着力健全水产原良种体系,开展池塘标准化改造,建设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强化出口水产品生产基地功能,加快现代养殖业的发展。
(4)《全国渔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2011年 10月,农业部颁布《全国渔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提出“到?十二五?末,渔业经济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水产品供给充足,水产品质量安全、渔业安全生产在较高的水平上稳步提高,生产区域布局更趋合理,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现代渔业的产业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初步建成”。针对水产品及水产养殖领域,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期间的发展目标,即到 2015年,全国水产品总产量超过 6000万吨,其中,养殖产品比重达到 75%以上(2010年为 71%);水产养殖面积稳定在 1亿亩以上,完成 2000万亩中低产池塘标准化改造;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产地抽检合格率保持在 98%以上。
(5)《农业部关于推进渔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
2011年 12月,农业部颁布《农业部关于推进渔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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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指出,“养殖生产方式落后,水资源利用效率低,池塘老化,净化设施设备配备不足,配合饲料使用率低,投喂冻鲜小杂鱼养殖现象普遍,局部地区养殖排放污染问题突出;水产品加工综合利用水平低,部分加工企业存在用水量大、废弃物多、综合能耗高问题等等”是制约中国渔业可持续发展和渔民持续增收的重要因素。针对水产养殖,《意见》提出“倡导发展节能减排新模式和新技术,鼓励渔民使用性能好、见效快的渔船、渔机节能产品和高效、安全、环保型饲料及其他养殖投入品……改变粗放型捕捞、养殖和加工生产方式,促进渔业节本增效”,鼓励“研发并推广高效配合饲料,减少鲜活小杂鱼投喂。推进构建精准化养殖技术体系,提高养殖经济效益,减少养殖对环境的影响”。
(6)《全国水产技术推广工作“十二五”规划》
2012年 6月,农业部出台《全国水产技术推广工作“十二五”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时期全国水产技术推广工作的发展思路、重点目标和重大任务。《规划》要求,到“十二五”末,初步建立以国家水产技术推广体系为主导、多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新型渔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具体目标包括力争创建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示范站 200个;推广标准化水产健康养殖技术 40项、水产养殖主导品种 30个等,并确立了六大重大工程。其中,“水产健康养殖关键技术示范工程”提出围绕现代渔业产业发展的要求,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单位面积产出率为目标,加强水质综合调控、底部增氧、池塘标准化改造、高效配合饲料等技术的集成和示范推广。
(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
干意见》
2012年 12月 31日,国务院发布 2013年中央一号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再次强调要“强化农业物质技术装备”,其中特别指出,要进一步“扩大畜禽水产品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创建规模”,将对水产配合饲料、尤其是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的加快发展产业积极的推动作用。
(8)《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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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央一号文再次聚焦农业,1月 1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坚持农业基础地位不动摇,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水产养殖作为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领域也被重点提及,《意见》指出,要“大力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等创建活动”、“严格控制渔业捕捞强度,继续实施增殖放流和水产养殖生态环境修复补助政策”。未来,水产配合饲料在产品转化率、环保等方面要求将不断提高,将推动水产配合饲料行业升级发展。
(9)《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2015年中央一号文连续第 12年聚焦“三农”。2015年 2月 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推进水产健康养殖。
(10)《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
见》
2016年中央一号文连续第 13年聚焦“三农”。2016年 1月 27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再次明确提出,要继续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园艺作物标准园、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水产健康养殖场建设。
(11)《2016年渔业渔政工作要点》
2016年 2月 3日,农业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2016渔业渔政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指出,2016 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要以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紧密围绕减量增收、提质增效、绿色发展的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渔业转型升级,努力提升水产品安全供给能力、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能力、渔业科技创新能力、渔业设施装备支撑保障能力、渔业“走出去”发展能力、渔业风险保障能力和依法治渔能力,加快形成现代渔业发展新格局。
(12)《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
2016 年 5 月 9 日,农业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6〕1 号)。意见中再次强调大力发展水产健康养殖,特别指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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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要加强全价人工配合饲料的研发和推广。此外,意见还要求行业发挥水产养殖技术优势,加快“走出去”步伐,带动种苗、饲料和养殖装备出口,支持发展海外养殖,以推动水产配合饲料行业升级发展。
(三)行业发展概况
水产饲料行业已发展成为了我国饲料工业中一个重要的支柱产业,是支撑现代水产养殖业发展的基础,是联系种植业、水产养殖业、水产品加工业等产业的纽带,是关系到城乡居民水产品供应的民生产业。经过 30多年的发展,水产配合饲料工业已形成了包括饲料加工业、饲料原料工业、饲料添加剂工业、饲料机械工业以及饲料科研教育、质量安全等为支撑的完整体系。随着新修订的《饲料与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的陆续实施,饲料企业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与运营得到有效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状况保持稳定向好的趋势。
水产饲料上下游重要关联产业结构图
1、水产养殖业快速发展,推动水产配合饲料总产量持续增长
美国学者莱斯特·布朗曾经从生态经济学的角度提出“谁来养活中国”的问题,质疑中国如何利用世界 7%的耕地养活世界 20%的人口。面对耕地相对匮乏的基本国情,转向水域索取食物,发展渔业生产尤其是水产养殖业对于国计民生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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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中国工程院麦康森院士指出:“在所有的动物养殖中,水产养殖业的饲料效率是最高的,是畜禽养殖 2-7倍。也就是说,水产养殖业是一个用最少的饲料资源能够换取最大优质动物蛋白源产出的行业。”
2006-2015年中国水产品产量及其中养殖产量
4583.6 4747.5
4895.6
5116.4
5373.0
5603.2
5907.7
6172.0
6461.7
6699.7
3117.8 3278.3
3412.8 3621.7
3828.8 4023.3
4288.4
4541.7 4748.4
4937.9
68.0%
69.1%
69.7%
70.8% 71.3%
71.8%
72.6%
73.6% 73.5% 73.7%
60%62%64%66%68%70%72%74%020004000600080001012000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水产品产量水产养殖产量养殖量在水产品总产量中的占比

数据来源:历年《中国渔业统计年鉴》、《2014年全国渔业经济统计公报》、《2015年全国渔业经济统计公报》
2015年,全年水产品产量 6,699.65万吨,比上年增长 3.69%。其中,养殖水
产品产量 4,937.90 万吨,增长 3.99%,占全国水产品总量的 73.70%,占世界养
殖水产品总量的 60%以上,是世界唯一养殖产量超过捕捞产量的水产养殖大国。
作为水产养殖业发展的物质基础,水产配合饲料业随养殖业的快速发展进入了高速发展时期,成为饲料工业中增长最快、效益最好、潜力最大的阳光产业。1991年我国水产配合饲料产量只有约 75 万吨,仅占我国配合饲料总产量约 3%,到1999年,其产量已增加至 400万吨,占配合饲料总产量的 5.8%,2015年我国水
产配合饲料的产量约为 1,893万吨,占配合饲料总产量的 10.9%,24年间年均增
速达到 14.42%,远高于配合饲料整体约 9%的平均增速。
1991-2015年水产养殖及水产配合饲料产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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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1
1353.0
2578.0
3828.8
4937.9
74.7
210.3
491.0
1502.4
1893.1
3.0%
5.0%
7.0%
9.0%
10.9%
0%2%4%6%8%10%01000200030004000500060001991 1995 2000 2010 2015水产养殖产量水产配合饲料产量水产配合饲料在配合饲料总产量中的占比

数据来源:《中国饲料工业年鉴》、《中国渔业统计年鉴》、中国饲料工业信息网、《中国饲料》
2、特种水产配合饲料成为水产配合饲料行业新的增长点
近年来,随着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对营养价值高的特种水产品需求不断上升,为特种水产养殖业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与此同时,我国围绕渔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主题,大力推广优势水产品养殖,特种水产养殖产业带已基本形成,如华东地区的鳗鲡、龟、鳖、大黄鱼、黄颡鱼、鲟鱼、鲆鲽鳎、海参、鲍等;华南地区的石斑鱼、鳗鲡、金鲳、鳖、虾、河豚等;华中地区的鲟鱼、黄鳝、鳖、黄颡鱼、蟹等;东北、西南、西北等地区的鲑鳟、鲟鱼等。
特种水产养殖产业带分布图

特种水产养殖业的兴起,不仅在调整渔业产业结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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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也推动了特种水产配合饲料市场蓬勃发展。根据中国饲料工业协会的数据,目前全国涉及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产品生产的企业约有 600家左右,其中以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作为主营业务的不足三成,年产 4万吨以上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的企业不足 25家。根据中国饲料工业协会提供的数据,我国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产量从 2006年的 75.24万吨增长至 2015年的 142.52万吨,年均增幅超过 7%,高于水产配合
饲料行业同期 5.2%的平均增速。
2006-2015年特种水产配合饲料发展情况
12031326 1339146415021652189218331874 189375 83 88 99
123 133 135 05001000150020002500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水产配合饲料产量(万吨)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产量(万吨)CAGR=5.2%
CAGR=7.4%
数据来源:中国饲料工业协会、《中国饲料工业年鉴》
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现有结构中,海水鱼配合饲料、鳖配合饲料、鳗鲡配合饲料、海参配合饲料、黄鳝配合饲料和鲟鱼配合饲料是占比最大的六个品种,合计在全国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中的占比超过 80%。
2015年中国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产品结构
海水鱼饲料
33.19%
鲍饲料
2.37%
海参饲料
5.72%
鳗鲡饲料
10.00%
鲟鱼饲料
5.16%
黄鳝饲料
5.25%
鲑鱼饲料
0.14%
鳟鱼饲料
3.20%
乌龟饲料
3.17%
鳖饲料
19.58%
其他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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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特种水产养殖动物结构会根据养殖技术成熟情况、规模化养殖推广情况发生变动。
由于传统特种水产养殖动物对虾目前养殖技术、饲料技术均非常成熟,已形成较为普遍的大规模人工养殖,年产量基本是其他特种水产养殖动物的总量之和,因此上述统计口径未加入对虾配合饲料。
注二:数据来源中国饲料工业协会。
(四)行业需求分析
1、水产配合饲料行业需求分析
(1)水产养殖总量不断增加,水产配合饲料需求持续增长
两方面驱动因素决定水产品需求继续快速增长:一方面,我国耕地占世界耕地的 7%,养活了占世界 20%的人口,在我国每年增加千万人口的同时,耕地面积却在不断减少,当中国人口于 2030年达到 16亿时,每人的平均耕地面积将只有 0.8亩2,粮食作物和畜禽产量受水土资源制约增长空间有限,必须依靠水域提
供更多的食物尤其是蛋白质。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观念也开始由“温饱型”向“质量型”、“健康型”转变。水产品具有蛋白质含量高、易于消化吸收、EPA和 DHA等不饱和脂肪酸含量高等多项优点,因而成为优于畜禽的动物性蛋白源。
1990-2014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水产品消费增速情况

数据来源:历年《中国统计年鉴》
我国水产品消费需求量持续增加,但因水域环境污染、过渡捕捞等原因,未


2 该数据来源于莱斯特布朗《谁来养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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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捕捞资源日益减少,水产品的消费需求将更多依赖于人工养殖。根据《全国渔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到 2015 年全国水产品产量将由 2011 年的 5,603 万吨增长至 6,000万吨以上,其中养殖产品比重将由现在的 71%提高到 75%,达到4,500 万吨以上。作为水产养殖的物质基础,水产配合饲料需求量将因水产养殖规模的扩大,继续保持稳定的增长势头。按照现有的配合饲料普及率和饲料系数,依据全国渔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养殖增速,水产养殖总量的增加将会带来200万吨左右的水产配合饲料增量需求。
(2)水产养殖方式的转变,为配合饲料释放巨大的需求空间
我国水产养殖历史悠久,传统的水产养殖是以杂粮、鲜杂鱼为主的粗放式养殖,不仅养殖效率低,严重污染了水环境,同时增加了养殖动物发病率和药品使用机率,间接威胁到水产品质量安全。改变传统粗放型水产养殖方式,提高配合饲料普及率已成为水产养殖业不可逆转之势:
政策导向方面:2003年农业部下达的《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第 31号令)指出“……鼓励使用配合饲料。限制直接投喂冰鲜(冻)饵料,防止残饵污染水质”。2006年农业部开始实施“水产养殖业增长方式转变行动”,大力提倡推进水产养殖由传统冰鲜饵料喂养向饲料喂养转变。
社会舆论方面:水产专家、环保人士强烈呼吁禁止向养殖水域直接投放天然饵料,中国工程院院士麦康森教授指出,我国每年在养殖水域投放鲜杂鱼饵料400万吨,呼吁立法禁止使用冰鲜鱼作为养殖饲料,因为这种养殖方式既浪费有限资源,又容易造成水质环境污染、直接损害鱼、虾健康,影响水产品质量安全。
消费者需求方面:随着人们对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的增强,养殖水产品的生产、流通、加工各环节均开始受到广泛关注。
目前,我国配合饲料整体普及率仍然处于较低水平,以 2015年配合饲料产量测算,采用配合饲料方式养殖的水产占水产养殖总量比重仅为 21.30%。因此,
除水产养殖规模总量增长带来的水产饲料需求外,对鲜杂鱼等传统投喂饵料的替代性需求正成为配合饲料越来越重要的市场空间。根据农业部制定的《饲料工业“十五”计划和 2015年远景目标规划》中水产配合饲料目标普及率为 45%,按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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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系数 1.8计算,我国水产配合饲料的理论需求量应达到 3,645万吨,饲料供
给存在约 1,800万吨的缺口空间。随着传统水产养殖方式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质量型现代养殖方式的转变,安全、高效、环境友好型水产配合饲料具有广阔的市场拓展空间。
养殖投喂模式对比图
(3)安全高效环境友好型水产配合饲料将成为未来市场的主导产品
饲料安全是影响水产品安全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在日益关注水产品安全和可追溯的今天,推广应用安全高效友好型水产配合饲料不仅有助于维护养殖生态环境的安全、养殖水产动物的安全和提高养殖生产效率,更有助于为人们提供安全的水产品,保障人类的身体健康。水产品安全、环境可持续发展和水产养殖动物福利日益受到重视,转变水产养殖方式,安全高效环境友好型水产配合饲料的推广应用是大势所趋,必将成为未来水产配合饲料市场的主导产品。
基于“安全、高效、环保”是公司一直以来遵循的产品理念,公司极为重视产品的科技攻关,先后承担了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安全高效环境友好型卵形鲳鯵(金鲳)配合饲料》,农业部公益性项目《鳗鱼药残控制技术与环保高效配合饲料技术》等多项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公司在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产品研发生产过程中,不仅深入研究各种特种水产动物的生态习性、养殖技术、营养需求等物种差异化需求,同时也充分考虑饲料原料资源紧缺、养殖水环境恶化、养殖动物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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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害频发等问题,大力应用微粒子饲料技术、高能饲料技术、功能性饲料技术等行业先进技术,实现水产配合饲料产品安全、高效、环境友好的性能,为水产养殖方式转变提供了安全、高效、环境友好型水产配合饲料产品保障。
2、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行业需求分析
目前,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行业的发展处于快速成长期。随着特种水产动物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及其配合饲料应用普及率的不断提高,潜在市场需求将迅速释放,市场空间巨大。
(1)生活方式的转变推动了特种水产品需求日益递增
水产品是人们理想的食品,是我国膳食结构调整中需增加消费的主要食品之一。在我国水产品消费中,过去一直以青鱼、草鱼、鲢鱼、鳙鱼四大家鱼为主,渔业养殖生产也以解决普通水产品消费需求为核心。随着我国水产品总量的迅速上升,“吃鱼难”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水产品需求转向“质量型、健康型”的发展趋势。鳗鲡、石斑鱼、大黄鱼、鲟鱼、鲑鳟、鲆鲽鳎、鲍、海参、龟、鳖等特种水产品中富含预防人类心脑血管疾病的EPA和DHA等多种不饱和脂肪酸(畜禽不含有 DHA 和 EPA),随着我国心脑血管疾病发病率逐年上升,在经济水平提高已能够满足居民健康消费的前提下,市场对营养价值高、肉质细嫩、口感好、品种更为多样化的健康食品——特种水产品的消费需求将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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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海水鱼等特种水产品的供给由捕捞向养殖过渡
我国特种水产资源非常丰富,仅海产经济动物就超过 700种。但是,受养殖成本、养殖技术、养殖环境等客观因素影响,国内进行规模化养殖的特种水产动物种类不多,尤其是海水鱼类长期以来基本以捕捞为主。2015 年,全国海水鱼总产量为 1,036.1万吨,其中养殖产量 130.8万吨,养殖产量仅占总产量 12.62%。
2006-2015年海水鱼养殖量及总产量情况
71.5 68.9
74.8 75.8 80.8
96.4 102.8
112.4 119.0
130.8
892.1 891.3
864.3
879.8
906.3
960.4
978.7 984.1
999.8
1036.1
0%2%4%6%8%10%12%14%0200400600800100012001400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海水鱼养殖产量海水鱼总产量养殖量占比万吨

数据来源:历年《中国渔业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
近几年,过度捕捞、环境污染等问题使得渔业资源严重衰退,捕捞业开始走向高成本、高风险的外海捕捞、远洋捕捞道路。国家不断出台各项渔业政策,包括制定休渔禁渔制度限制捕捞,大力投资海洋牧场建设,推广深水网箱养殖技术等,以逐步实现水产养殖业对传统捕捞业的替代。目前,以大黄鱼、石斑鱼、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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鲽鳎类为典型的海水鱼类,实现了从酷渔滥捕到规模化养殖的转变,在渔业增效、渔民增收方面起到了显著的示范效应。随着海水动物养殖技术及其营养学研究的不断发展,未来越来越多的特种海水经济动物将会借鉴大黄鱼、石斑鱼的发展模式,实现规模化养殖,为特种水产配合饲料创造巨大的市场空间。
(3)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的普及率有较大提升空间
特种水产养殖动物食性基本为肉食性或偏肉食性,传统的养殖方式主要采取投喂冰鲜杂鱼。根据中国饲料工业协会提供的数据,目前养殖的主要特种水产动物中,鳗鲡、鳖、鲟鱼、鲑鳟等淡水品种饲料普及率较高,但海水鱼配合饲料普及率仍较低,石斑鱼、大黄鱼等海水鱼配合饲料普及率仅在 20%左右。
全国主要特种水产养殖动物配合饲料普及率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饲料工业协会
我国每年大约有 400万吨冰鲜杂鱼被直接用于海水鱼养殖,导致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和疾病暴发等问题。冰鲜杂鱼利用率低,大量残饵沉积海底,丹麦学者研究表明,用鲜杂鱼做饵料饲养海水鱼的氮、磷排放量分别为用全价配合饲料的6 倍和 13 倍,是海域污染和富营养化的主要原因。随着海水养殖进入半集约化或集约化养殖模式,冰鲜杂鱼的投入和残饵的生成已成为近岸海域重要污染源。
国家海洋局《2015 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指出:我国海水中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含量超标导致了近岸局部海域的富营养化。2014 年夏季,呈重度富营养化状态的海域面积约 2万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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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区富营养化的最终结果是我国近海水域的赤潮发生频率大幅提高,全海域共发现的赤潮次数由 70年代每年发生 1-2次上升到 2015年的 35次,严重破坏了海洋生态环境,对渔业资源和水产养殖业等造成了严重损失。
2015年全国各海区赤潮发生情况
海区赤潮发现次数赤潮累计面积(平方千米)
渤海 7 1,522
黄海 1 48
东海 15 1,098
南海 12 141
合计 35 2,809
数据来源:国家海洋局《2015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
2015年部分海区赤潮灾害统计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起止时间发现海域
最大面积
(平方千米)
辽宁、河北 5月 20日-8月 13日绥中—滦河口海域 825
河北 6月 14日-16日辽东湾西部海域 260
天津 8月 21日-9月 3日天津港南侧海域 264
浙江 4月 26日-5月 3日渔山列岛附近海域 200
浙江 6月 12日-21日温州南麂海域 390
福建 5月 26日-6月 2日霞浦县古镇海域 100
福建 9月 10日-19日泉州安海湾、围头湾海域 150
海南 1月 23日-2月 13日
儋州白马井和排浦镇近岸海域 注:上表仅列示最大面积超过 100平方千米(含)的赤潮过程。
数据来源:国家海洋局《2015年中国海洋灾害公报》
除对水域环境造成恶劣影响外,冰鲜杂鱼因易腐败变质、携带病原体,易导致养殖动物疾病的发生(如肝胆综合症、诺卡氏菌病、弧菌病等),增加了药品使用机率,易造成水体环境及水产品的安全问题。以大菱鲆养殖主要病害腹水病为例,国内学者通过对大菱鲆养殖全过程的跟踪调查研究发现,鲜杂鱼携带的细菌与腹水症病原具有一致性,是导致大菱鲆腹水病发生的直接传染源。
鲜杂鱼投喂养殖水体污染及养殖病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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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鲜杂鱼喂养的养殖方式对生态环境、水产品安全造成的影响,使水产配合饲料普及推广尤为迫切。同时,随着鲜杂鱼的大量捕捞,资源减少,价格上升,鲜杂鱼投喂养殖的低成本优势正逐步丧失,配合饲料替代冰鲜杂鱼势在必行。
特种水产养殖方式的转变过程将为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企业提供巨大的市场空间。从环保性、安全性、经济效益以及可持续发展各个角度分析,配合饲料对于鲜杂鱼的替代具有不可逆转的趋势。公司已前瞻性地针对目前大量使用鲜杂鱼养殖的海水鱼类进行专用配合饲料的研发生产,以福建、广东、海南等海水鱼养殖大省为重点推广销售区域,利用养殖大户成功转型示范效应逐步将当地养殖户对鲜杂鱼的需求转为对公司安全、高效、环保型配合饲料的需求。
(4)幼龄阶段尤其种苗阶段水产配合饲料前景广阔
幼龄期特种水产动物的摄食习性和消化吸收具有特殊性,对饲料的营养成分、形态、稳定性、诱食性、消化吸收性能等方面均有较高的要求,导致原料筛选难度大、配方设计及生产工艺特殊。由于我国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研发起步晚,特别是幼龄期特种水产动物摄食习性、营养生理和营养需求等研究基础薄弱,因而幼龄阶段配合饲料产业化开发及其应用较为滞后。由于国外的技术封锁,国内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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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工苗种培育不得不依赖进口饲料或者水蚯蚓、轮虫、丰年虫等生物饵料,幼龄期配合饲料产业化已成为国内水产配合饲料业发展的当务之急。
随着特种水产养殖的兴起,育苗规模的扩大,种苗配合饲料的需求量将不断增加。生物饵料转化率低、营养不全面,易导致苗种品质下降,且生物饵料容易感染病菌,直接影响苗种安全。进口配合饲料饲养投喂效果好,安全性高,但价格昂贵,用户面临较高的养殖成本风险。以鳗鲡苗种培育为例:鳗鲡种苗早期玻璃鳗阶段目前基本依赖水蚯蚓养殖。玻璃鳗阶段配合饲料技术原主要掌握在日本少数顶尖饲料生产企业,进口成本大约是水蚯蚓价格的 20倍,养殖成本差异导致长期以来玻璃鳗阶段大部分仍依赖水蚯蚓养殖。但水蚯蚓存活环境差,容易携带大量的病原微生物,投喂前需经过耗时费力的清洗去杂质过程,极易引发鳗鲡后期养殖病害,且带来环保、食品安全问题。玻璃鳗配合饲料替代水蚯蚓是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
随着国产苗种配合饲料认知度的提升以及产业化生产技术的提高,国产苗种配合饲料将会逐步替代进口配合饲料和生物饵料。掌握苗种配合饲料研发和生产技术的企业,未来市场发展空间巨大。
2015年全国主要特种水产种苗早期配合饲料需求量及实际使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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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饲料工业协会
(五)行业竞争格局
1、竞争日益激烈,行业整合成为趋势
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中国水产配合饲料行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培育了一批成长迅速、特色鲜明的企业。目前,全国水产配合饲料生产企业约有 3,000家,平均生产规模在 5,500吨左右,相比全国饲料工业企业平均 1.18 万吨的生产规模,水产配合饲料行业平均规模偏小、行业集中度较低的
问题仍旧突出3。近年来,在行业内部市场竞争不断加剧以及下游水产养殖业整合推动下,水产饲料行业整合趋势已经显现,大企业的发展不断加速,部分规模小、技术管理落后的企业则逐渐被淘汰,行业集中度将逐步提升,未来水产饲料企业整合将成为行业发展必然趋势。
2、企业竞争整合过程中分化出不同经营模式
随着行业竞争程度加剧,水产饲料生产企业主要通过规模化战略(低成本优势)和差异化战略(技术服务优势)两种方式在竞争中开拓并稳固市场,水产饲料企业因而分化成生产型企业、技术服务型企业两大类型。
生产型企业通常以成本控制为主要经营策略,通过规模化生产等方式实现低成本竞争优势,以价格为主要手段占领市场、稳定市场,但技术研发投入欠缺,


3 该数据源自《中国饲料》2012年第 23期中的《中国水产配合饲料工业发展现状与前景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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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同质化情况严重。
技术服务型企业在规模化生产的基础上采取以“价格+技术”开拓市场、以“技术+服务”稳固市场的经营策略,重视产品技术研发投入、技术人才培养,以贴近终端养殖客户、跟踪差异化需求为目标,依托技术、工艺等强大的专业化生产能力,提供最优性价比产品,建立客户品牌粘性。技术服务型企业在行业激烈竞争中优势明显,能够占领饲料行业未来竞争的制高点。
3、特种水产配合饲料市场逐渐向技术服务优势企业集中
特种水产配合饲料领域属于饲料行业中的高科技领域。特种水产较高的养殖成本、产品附加值以及较复杂的养殖过程,使得养殖户对饲料效率、安全性和技术服务能力的关注度更高,因此,特种水产配合饲料市场竞争中技术型企业的优势更为突出。从国内外饲料行业发展的趋势来看,其他特种水产养殖动物配合饲料市场也将延续鳗鲡配合饲料市场整合模式,向技术服务优势企业集中。
本公司自设立起即认识到技术服务优势对于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行业竞争的重要性,不断加强科技研发和技术人才培养,重视与特种水产领域权威专家、学者以及科研院校的交流与合作。公司在特种水产动物养殖、营养需求、饲料原料性状及加工工艺研究的理论基础上,结合对养殖户养殖技术、饲料使用和疾病防治的服务及使用效果的跟踪,建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特种水产配合饲料配方基础数据库,不断根据终端客户的实际需求升级产品配方、提升加工工艺、提高服务质量,在特种水产配合饲料领域取得了较强的竞争优势。
(六)行业技术水平和技术特点
水产饲料行业的技术水平主要体现在原料质量安全监控技术、产品配方技术、加工工艺技术等方面。具备严格的原料采购体系、科学的饲料配方设计以及先进的饲料加工工艺是优秀水产饲料企业的基本特征。
1、原料质量安全监控及其营养价值评价技术不断提升
饲料原料是饲料质量、饲料价值、养殖效益和水产品食用安全的物质基础,原料质量对饲料产品质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即使是同种饲料原料也会因生产区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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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收获季节和加工工艺等不同,导致水产养殖动物对其利用效果产生一定的差异。从原料采购标准、供应商评价标准、原料安全指标、有效营养成分及其生物利用率等检测与评价技术、原料储存标准等方面来强化和提升原料的安全性监控及其营养价值评价技术,从源头上分析和评估,实现优质饲料原料的采购及其使用,对保障饲料成品的安全性和质量的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30 多年来,经过国家、地方、行业和企业的共同努力,有关原料质量安全监控及其营养价值的分析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有力地保障了配合饲料产品质量。
2、饲料产品配方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水产配合饲料生产企业配方技术通常包含添加剂预混料配方技术和配合饲料配方技术两方面。添加剂预混料配方技术是饲料配方技术的核心,研发要求能力高,一般只有规模较大、科技研发能力较强的水产配合饲料生产企业具备添加剂预混料研发生产能力,普通的配合饲料生产企业只能采取向专业添加剂预混料生产商外购的模式。配合饲料配方技术是指将预混料和其他原料按一定比例混合以实现饲料投喂效果最优化同时饲料生产成本最小化的技术。
饲料配方是研发高效环保型水产配合饲料的关键。精准的饲料配方设计以水产动物精确的营养需求和饲料原料生物利用率数据为基础,实现饲料配方结构的优化、简化和动态化,是饲料企业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最重要的体现。在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具有先进配方技术水平的饲料企业能够基于动物营养学,采用多元化和相互替代选择原料,通过不断改良饲料配方,优化饲料原料结构,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保障并提高盈利能力。经过 30多年的发展,我国水产配合饲料的配方技术水平得到了较大的提高,部分产品如鳗鲡、石斑鱼、大黄鱼等特种水产配合饲料配方技术水平处于世界领先水平,玻璃鳗配合饲料等配方技术达到世界一流水平。
3、饲料加工工艺技术水平日益提高
水产配合饲料产品按加工工艺不同主要分为粉状料、颗粒料(传统硬颗粒料)、膨化颗粒料三种。
粉状料生产工艺一般应用于添加剂预混料,以便于进入下一阶段的配合饲料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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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过程。同时,对于鳗鲡、花蛤等水产品种,由于其摄食习性的需求,配合饲料也使用粉状料生产工艺。
颗粒料工艺目前主要应用于生产虾配合饲料。颗粒料在生产过程中经过水分、温度和压力的综合作用并淀粉糊化,有利于水产动物的消化吸收,提升饲料的吸收转化率,同时具有体积小、不易受潮,便于散装存储和运输等优点。
膨化颗粒料是一种新型优质的水产饲料形态。在挤压膨化工序中,物料理化性质发生剧烈的变化(淀粉糊化、蛋白质变性),可以消除饲料中的抗营养因子,提高营养成分消化率。因而膨化颗粒料除具有一般颗粒饲料适口性好、便于运输等优点外,还具有优良漂浮性、高饲料利用率、低环境影响等特点,成为饲料加工工艺的主要方向。
饲料加工技术是水产配合饲料产品质量的保障,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技术节点。由于大多数特种水产动物肠道短、多数养殖鱼类没有胃,在消化道内没有磨碎食物的能力,只能从饲料原料颗粒表面开始消化,故要求饲料原料的粉碎粒度要细,饲料颗粒的黏结度不能过高、颗粒不宜太硬。同时,由于水产配合饲料是在水中投喂,要求饲料具有良好的耐水性和稳定性。此外,水产配合饲料生产过程中要经过高温调质,有的还要经过高温、高压、高湿的膨化过程,导致热敏性营养素损失。改进和提高饲料加工工艺水平,生产出水中稳定性好、适口性强、饲料转化率高的水产配合饲料是今后努力的目标和方向。我国的膨化沉性、微粒子等饲料的加工工艺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七)行业进入壁垒
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作为水产配合饲料行业的高端技术领域,因特种水产养殖品种的生态习性、生理特点和营养成分需求等不同,其附加值较高,行业准入门槛高,行业内的企业必须具备有较高的科技研发能力、技术服务水平,才能在广大养殖户中树立品牌粘性,并在市场竞争中取得有利地位,因此技术、人才和品牌构成本行业最主要的进入壁垒。
1、技术壁垒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特种水产养殖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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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消费市场的兴盛,特种水产养殖产生高额经济效益吸引了大批养殖户进入该行业。早期的养殖业大多采取原始的投喂冰鲜小杂鱼鱼糜的粗养模式和小作坊自配饲料方式,行业中也存在众多中小饲料企业,依靠低廉的价格进行中低档饲料产品的销售。然而自配饲料或者中低档饲料难以完全满足特种水产养殖品种的养殖需求,无法实现养殖户的养殖效益提升。经过多年特种水产养殖发展,养殖户已转为关注饲料投喂效果以及饲料的安全性、环保性等品质特征。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的品质需要以技术作为基础,要求企业在水产动物营养学、养殖学、动物疾病预防学等领域均有一定的研究支撑及经验积累,因此,技术研发实力是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企业的核心竞争手段,也构成了该行业最重要的进入壁垒。
2、人才壁垒
特种水产配合饲料涉及动物营养学、饲料加工工艺学、水产养殖学、水生生物学等诸多学科,对技术、市场和管理方面人才的专业能力要求较高。目前,国内培养水产配合饲料人才的高校相对较少,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行业的技术专业人才和市场营销人员比较匮乏,同时也比较缺乏有行业背景的高素质职业经理人,新进入企业要建立一支优秀的管理团队与技术团队需要在时间、人力、物力和财力上有足够投入。
3、品牌壁垒
高端特种水产养殖难度较大、风险较高、周期较长,养殖户一旦习惯某品牌产品后忠诚度较高,不轻易更换,这也给行业新进企业带来较大障碍。目前国内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厂家数量较多,大部分为中小企业,由于受到自身管理水平、科技研发水平等因素制约,饲料产品质量参差不齐。随着养殖户观念的改变,高质量产品的品牌优势逐渐得到体现。品牌逐渐成为养殖户选择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的主要考虑因素之一。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环境下,企业的竞争优势将会更多的依赖于品牌定位与品牌个性。新进入企业缺乏品牌知名度,在市场开拓和培育方面会遇到更多的阻力和壁垒。
(八)行业利润水平
1、行业利润率水平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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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水产养殖动物营养需求、摄食习性相比普通水产动物更为多样,对饲料的物理性状、营养与卫生指标要求更高,因而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企业需具备相应的工艺与装备水平、技术服务能力,行业进入门槛高。此外,由于下游特种水产养殖行业通常具有养殖技术要求高、养殖周期长的特点,使得特种水产养殖户在饲料使用过程中更注重饲料品质与品牌意识。普通水产配合饲料以同质化、价格竞争为主要特征,而特种水产配合饲料是以技术竞争、服务竞争为主要特征,行业的盈利水平远高于普通水产配合饲料。
水产饲料企业利润水平比较
0%5%10%15%20%25%2011 2012 2013 2014 2015海大集团通威股份天邦股份行业平均发行人天邦股份特种水产饲料天邦股份2011年特种水产饲料毛利率

注:普通水产配合饲料利润根据海大集团、通威股份、天邦股份三家公司相关产品利润平均估算;特种水产配合饲料利润以天邦股份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产品利润为代表。2012年之后,天邦股份年报中未单独披露特种水产配合饲料板块利润情况。
2、行业利润率未来变动趋势
水产配合饲料行业已进入整合阶段。随着行业重新整合,普通水产配合饲料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利润率会有所回升;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行业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仍将处于快速发展期,利润率将会保持在良好的水平,尤其是优秀的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企业,凭借技术优势、服务优势及品牌优势,逐步积聚人才、资源和市场份额,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应用将使这类企业继续保持高利润率。
特种水产配合饲料动物源性蛋白需求一般要高于普通水产配合饲料,配方设计时鱼粉的耗用量相对较高,鱼粉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波动会对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行业利润情况产生影响。若行业能实现不同蛋白源的替代使用,将对行业利润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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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水平的稳定性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国内部分技术力量雄厚的配合饲料企业已在鱼粉替代方面开展了相关研究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九)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出台各项政策,大力扶持水产饲料行业发展
水产饲料行业属于国家大力扶持的产业,国家在行业规划、税收政策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支持行业的发展。
在行业规划方面,农业部颁布了《饲料工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明确了饲料工业的重要性,即“饲料工业是支撑现代畜牧水产养殖业发展的基础产业,是关系到城乡居民动物性食品供应的民生产业”,将“发展特色饲料”作为“十二五”期间饲料工业发展的重点任务。
在产业政策方面,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 年度)》,新型安全饲料产业属于国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及引导社会资源投向时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领域,未来发展将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
在税收优惠方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单一大宗饲料、混合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属于增值税免税产品。
(2)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提高,水产品需求稳定增长
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城乡居民正向更加富裕的生活迈进。水产品,尤其是高端特种水产品,营养价值高,风味独特,深受消费者的青睐。随着人们生活方式的转变,对食品的需求已从量的保证转为质的提高,特种水产品的消费量快速增长。我国的水产品总产量虽居世界第一位,但水产品人均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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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仍处于较低水平,目前人均水产品消费量为 10.4公斤/年4,亚洲人均消费量
为 21.7公斤/年,欧洲人均消费量为 21.2公斤/年,大洋洲人均消费量为 26.5公
斤/年,美洲人均消费量为 14.9 公斤/年5。大力发展特种水产养殖,有助于为城
乡居民提供更多更好的水产品。日本是世界上寿命最长、心脑血管疾病发病率较低的国家之一,主要原因是人民的膳食结构中水产蛋白质占动物蛋白质摄入量的一半。美国等西方国家积极推介日本的食物结构,建议人民在膳食结构中增加鱼、贝类的比例。整体而言,未来国内水产品市场需求增长空间巨大,为水产养殖业和水产饲料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3)野生资源保护意识增强,水产养殖业重要程度不断提高
在渔业资源不断衰退的背景下,我国自 1995 年起开始全面实施伏季休渔制度,推广工业化、规模化水产养殖。2012 年 1 月,国务院颁布的首部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将水产规模化养殖作为现代渔业的重要发展方向。水产养殖业地位的不断提高,必将带动水产配合饲料的蓬勃发展。
(4)我国水域资源丰富,水产养殖发展具有先天资源优势
我国拥有丰富海洋和内陆水域资源。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海域面积达483万平方公里,水深 200米以内的大陆架面积约 148万平方公里,潮间带滩涂面积 1.9万平方公里,10米等深线以内的浅海 7.3万平方公里。内陆水域面积约
17.6 万平方公里,湖泊、河流占内陆水域总面积的 81.2%6,水产养殖发展可利
用的水域资源巨大。
(5)绿色环保理念深入人心,国家加大健康养殖模式推广力度
中国传统的水产养殖是以鲜杂鱼等为饲料源的粗放式养殖方式,饲料转化率低,资源浪费较大,环境污染严重。随着人们对生存环境、生活质量的关注,山东省、福建省等水产养殖大省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近年来纷纷向政府提交禁止


4 该数据源于《2014年中国统计年鉴》
5 该数据源于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2014世界渔业和水产养殖状况》
6 该数据来源于《中国渔业经济》2008年第 3期刊登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使渔业发展成为国家生态文明的基础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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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喂鲜杂鱼的提案,倡导养殖模式转型。
为构建资源节约、生态环保、效益良好的水产养殖业,农业部在《关于推进渔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研发并推广高效配合饲料,减少鲜活小杂鱼投喂。推进构建精准化养殖技术体系,提高养殖经济效益,减少养殖对环境的影响”,改变粗放型捕捞、养殖和加工生产方式,促进渔业节本增效。国家对健康养殖模式的推广,将为水产配合饲料行业带来巨大的内涵式增长空间。
2、不利因素
(1)水产动物营养与饲料学基础研究薄弱,水产饲料行业技术亟待提升
水产饲料涉及水产动物营养学、饲料加工工艺学、水产养殖学、水生生物学等众多学科,对专业知识和技术要求较高。目前,国内水产饲料产品研发多以企业为主体,缺乏有关水产动物基础生理、代谢、基础营养及其配合饲料工艺与装备等的全面、系统研究,制约了国内水产饲料行业技术的快速提升。
(2)大部分企业研发能力薄弱,自主创新型企业少
多数水产配合饲料生产企业缺少高素质的研发团队和相应的研发设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弱,同质化现象严重。目前国外的鲑、鳟、鲽鲆类饲料系数已达
1.0-1.3,其它鱼类和甲壳类品种的饲料系数也在 1.5-1.8之间7,而国内同类产品
的饲料系数高于国外产品,需要企业加大投入,提高新产品研发能力,尤其是要提高自主创新研发特种水产养殖动物配合饲料的能力。
(3)原材料供应趋紧,对水产饲料行业发展造成较大压力
水产品消费市场需求的旺盛带动了水产养殖的迅猛发展,拉动了水产饲料的快速增长,水产饲料原材料的消费也逐年上升,原材料供应趋紧、价格上涨,将对水产饲料行业发展造成较大压力。
鱼粉作为水产配合饲料主要的蛋白源,是水产配合饲料最重要的原材料。目前,国内每年自产的鱼粉只有 50万吨左右,水产配合饲料生产所需鱼粉主要依


7 该数据源于《中国渔业报》2014年 3月 17日刊登的《大宗淡水鱼产业可持续发展面临的科技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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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进口,每年中国进口的鱼粉约占世界鱼粉贸易量的 1/38。受到全球渔业自然资源衰退的影响,近年来秘鲁、智利等鱼粉主要产地纷纷收紧捕鱼配额,全球鱼粉产量逐年下降,全球鱼粉产量将难以支撑饲料行业及水产养殖业的快速发展。
实现鱼粉的有效替代和高效利用是目前中国水产配合饲料工业最为关键的一个技术,也是水产配合饲料生产企业面临的难题。技术领先的水产配合饲料生产企业正通过鱼粉蛋白替代技术、脂肪或碳水化合物节约蛋白技术等路径降低鱼粉的耗用,以缓解鱼粉资源紧缺对企业经营产生的压力。
(4)苗种培育过度依赖生物饵料或进口苗期饲料,制约特种水产动物养殖
规模的扩大
优质、充足、价格适宜的苗种是特种水产动物规模化养殖的基础。随着水产科技进步,已掌握了许多特种水产养殖动物的苗种繁育技术,但特种水产动物苗种培育绝大多数依赖生物饵料或进口苗期配合饲料。由于生物饵料培育难度大,难以进行规模化培育,不能及时、稳定满足规模化苗种培育的需要;进口苗期配合饲料价格高,受苗种市场价格因素的限制,许多苗种繁育场难以承受其高昂的饲料成本;国产苗期配合饲料由于基础研究相对薄弱,企业研发能力不足,导致产品使用效果尚不稳定。这一系列不利因素导致特种水产动物苗种培育不稳定,制约了特种水产动物规模化养殖的快速发展。
(十)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水产配合饲料与水产养殖业直接相关,当前国内水产品市场需求总体处于上升阶段,促进了水产养殖的快速发展,带动了水产配合饲料市场需求不断增长。
由于水产养殖品种种类众多,国内特种水产配合饲料普及率仍然较低。因此,水产配合饲料行业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仍将持续增长,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特征。
企业只需紧跟市场需求变化,积极调整产品战略和营销战略,就能从不断增长的水产配合饲料市场需求中获益。
由于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销售需贴近特种水产养殖业,而特种水产养殖品种具有一定的地域分布特征,因此,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企业分布也具有一定的区 该数据通过美国农业局《世界油籽市场和贸易报告》(2014年 7月发布)中的数据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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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特征,多布局在沿海地区或内陆特种水产养殖大省。
水产配合饲料销售受到水产养殖季节性的影响,水产动物养殖季节性特征则受到水产动物生活习性的影响。除鲟鱼、鳟鲑等少量冷水鱼外,大部分鱼虾的最佳生长温度在 20℃-30℃之间。因此,水产配合饲料销售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每年的 5-10月为水产配合饲料的销售旺季9。
(十一)公司所处行业与上下游之间的关联性及影响
1、上游行业发展对本行业的影响
水产配合饲料上游主要是鱼粉、豆粕、面粉、其它添加剂等原材料加工行业。
上游原材料发展对本行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采购成本、供货数量以及供货质量方面的影响。鱼粉作为资源性产品,尤其是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的主要原材料,近年来,受到主要鱼粉生产国实施捕捞配额制(政策)以及全球暖化等因素影响,全球鱼粉价格波动较大,水产配合饲料企业的鱼粉采购存在较大博弈。因此,鱼粉采购和使用策略成为水产配合饲料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重要任务,也是企业综合竞争实力的重要体现。
2、下游行业发展对本行业的影响
水产配合饲料的下游行业是水产养殖业,水产养殖业对水产配合饲料行业有着直接的影响。从国内水产品消费市场发展情况来看,随着人民消费水平的提升,总体来说水产品需求量处于逐年增长态势。2006-2015年,全国水产品总产量从4,583.60万吨增长至 6,699.65万吨,年复合增长率 4.31%,为水产配合饲料创造
了巨大的市场需求空间。同时,随着海洋渔业资源保护力度的加大,国家不断推动水产养殖业工业化、规模化,进一步带动了水产配合饲料需求的增长。未来,随着水产品消费需求的进一步增长以及国内水产养殖配合饲料普及率的提升,下游养殖业仍将推动水产配合饲料行业发展。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 该数据通过综合《饲料广角》2011年第 12期刊登的《2011年 5月全国饲料生产形势分析》和《饲料广角》2011年第 23期刊登的《2011年 10月全国饲料生产形势分析》的相关内容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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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产品市场份额
1、公司产品市场份额
公司早期以鳗鲡配合饲料为主打产品,鳗鲡配合饲料目前国内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经过多年的产品研发及市场开拓,公司特种水产配合饲料品种已涵盖石斑鱼、大黄鱼、金鲳、大菱鲆等多种海水鱼,以及鳖、鲟鱼、鳟鱼等多种名特优淡水养殖品种,成为国内特种水产配合饲料品种最为齐全的企业之一。2013 年-2015年,公司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情况如下:
单位:吨
名称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销量份额销量份额销量份额
配合饲料总量 67,371.41 4.73% 65,518.90 4.67% 53,893.28 3.98%
其中:鳗鲡料 30,657.83 21.40% 23,888.00 19.02% 16,344.96 14.40%
鳖料 4,799.16 1.72% 4,035.60 1.48% 5,126.00 1.90%
鲟鱼料 3,683.70 5.01% 3,606.58 5.04% 3,916.44 5.40%
大黄鱼料 2,462.31 9.19% 2,418.82 9.60% 3,610.58 12.67%
金鲳料 11,964.54 7.12% 6,425.78 5.18% 5,310.80 4.74%
石斑鱼料 2,323.56 6.55% 1,907.44 6.60% 1,275.84 5.21%
注:市场份额数据根据中国饲料工业协会提供的特种水产配合饲料总量及各特种水产养殖动物配合饲料量计算。
2、市场份额的未来变化趋势
根据目前市场总体情况,公司产品市场份额具有较大发展空间。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产品结构将进一步优化,产能将得到较大的提升,产值总额增长潜力较大:
一方面,公司在国内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行业居于领先水平,拥有稳定的客户资源,较高的市场认可度。目前,公司多种饲料产品在国内特种水产配合饲料市场销售中位居前列,覆盖了国内特种水产主要养殖区域。每年产销旺季公司所有生产线都进入满负荷生产以应对激增的市场订单。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将新建十多条生产线,以大幅度扩大生产规模,在公司深度完善营销网络建设过程中,保障市场供给,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
另一方面,公司具有雄厚的技术研发实力,已获得 38项产品配方技术发明专利授权,1项配合饲料生产工艺发明专利授权,掌握多项特种水产配合饲料配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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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和加工工艺核心技术,为公司打造“高技术含量、高品质、高附加值”的产品奠定了技术基础。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继续开展水产动物营养生态学、营养免疫学、营养品质学研究,以及新蛋白源、新功能性添加剂、新型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等项目的深度研发,引领行业技术前沿,抢占市场份额,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竞争对手情况
目前,全国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企业约有 600家左右,主要分布在福建、广东、浙江和山东等沿海省市,年产 4 万吨以上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的企业不足25家10。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行业进入门槛高,大部分生产企业存在产品单一,生产规模小,技术研发能力参差不齐等问题。
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企业不仅要针对每一养殖品种进行专门饲料配方研制、生产工艺研究,还要针对每一养殖品种的特性制定不同的营销服务模式。因此,对于饲料生产企业而言,每涉足一种特种水产养殖品种的配合饲料,都是一次新产品研发、新市场开拓、新客户认可的过程,是对企业研发能力、技术水平、市场营销能力重新评价和考量的过程。
目前大部分生产企业采取以普通水产配合饲料产品为主、兼营个别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产品的模式,以公司为代表的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专营企业数量较少,主要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企业均有自己的优势品种。下表根据公司主要产品系列及未来计划重点开拓的产品品种(石斑鱼料、种苗料)列示相应领域的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品种主要竞争对手企业基本情况简介
鳗鲡配合饲料
福州开发区高龙饲料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01年,是香港高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下属企业,该集团的主营业务是进口鱼粉、鱼油,目前饲料产品主要分为对虾、鳗鲡、海水鱼、虾、大黄鱼、黄鳝、中华鳖七大系列,市场集中在华南、华中地区。
日清丸红饲料株式日清丸红饲料株式会社是日本最大的水产饲料生产企业之


10 该数据来源于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关于特种水产饲料行业信息证明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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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社一,目前尚未在中国建立水产饲料生产基地,产品均从日本进口至中国,产品售价较高,凭借优良的产品性能,日清丸红饲料株式会社的大菱鲆等海水鱼饲料与水产苗种配合饲料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
鳖配合饲料
浙江龙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龙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专注于鳖饲料的研发生产,借助浙江大学、华中农业大学等科研单位技术支持,研发、生产了鳖开口料、稚鳖饲料、幼鳖饲料,在华东地区的鳖养殖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浙江科盛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科盛饲料股份有限公司是综合型饲料企业,产品涉及畜禽饲料、水产饲料及宠物饲料,主要的水产饲料品种涉及南美白对虾、青虾、罗氏沼虾、鳖、鱼六大系列,是浙江省第一批农业科技企业,浙江省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
福建正源饲料有限公司
福建正源饲料有限公司专业生产水产配合饲料,主要产品涵盖鳖、鳗鱼、对虾、黄颡鱼、鲈鱼、海水鱼、乌龟、大黄鱼、白鱼、乌鳢(黑鱼)、黄鳝、牛蛙、金鲳鱼等高档水产配合饲料及水产养殖产品等,是一家农业产业化高科技民营企业。
鲟鱼配合饲料
中山统一企业有限公司
中山统一企业有限公司是台湾统一集团在中国大陆独资成立的水产饲料加工企业,主打产品是海鲈饲料、生鱼饲料和虾饲料,其次是黄颡鱼饲料,同时也生产草鱼、罗非鱼、鳖、鳗鲡、鲑鳟、鲟鱼颗粒料和石斑鱼膨化料颗粒料等。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天邦股份 2007年 A股上市,水产饲料是其主要业务模块之一,目前已针对 20多种水产养殖动物开发了水产配合饲料。
大黄鱼配合饲料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海大集团 2009年 A股上市,在生产规模和品牌影响方面居于水产配合饲料行业前列,主要以水产预混料、淡水鱼配合饲料及虾料为主要产品。
福州海马饲料有限公司
福州海马饲料有限公司是中国最早的中外合资水产饲料企业,以鳗鲡饲料、海水鱼料、鳖料等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为主要产品。
金鲳配合饲料料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水产饲料以对虾饲料为主,近几年,广东粤海加快拓展海水鱼料、鳗鲡料和黄鳝料等特种水产配合饲料市场,于 2010年在广东江门建设了产能 10万吨的生产基地,主要定位于海水鱼料和南美白对虾料的生产。
广东恒兴饲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恒兴饲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饲料产品覆盖虾饲料、海水鱼饲料、淡水鱼饲料、蛙饲料和蟹饲料以及畜禽饲料中的猪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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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鸡饲料和鸭饲料,其在对虾饲料产品技术和生产规模方面具备较大优势。
石斑鱼配合饲料
中山统一企业有限公司
中山统一企业有限公司是台湾统一集团在中国大陆独资成立的水产饲料加工企业,主打产品是海鲈饲料、生鱼饲料和虾饲料,其次是黄颡鱼饲料,同时也生产草鱼、罗非鱼、鳖、鳗鲡、鲑鳟、鲟鱼颗粒料和石斑鱼膨化料颗粒料等。
广东越群海洋生物研究开发有限公司
广东越群海洋生物研究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中美合资的水产配合饲料生产企业,主要产品包括鱼类配合饲料、鱼虾蟹开口饲料、鳖配合饲料等淡水鱼配合饲料以及石斑鱼配合饲料等海水鱼配合饲料等系列产品。
种苗料
日清丸红饲料株式会社
日清丸红饲料株式会社是日本最大的水产饲料生产企业之一,目前尚未在中国建立水产饲料生产基地,产品均从日本进口至中国,产品售价较高,凭借优良的产品性能,日清丸红饲料株式会社的大菱鲆等海水鱼饲料与水产苗种配合饲料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
林兼产业株式会社
林兼产业株式会社成立于 1941年 1月 15日,专业经营高品质水产、畜产及饲料产品,林兼产业株式会社的鱼宝牌苗种配合饲料在国内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份额。
资料来源:相关企业的互联网主页
(三)公司的竞争优势和劣势
1、竞争优势
(1)技术研发优势
作为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特种水产配合饲料重点实验室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十分重视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自主创新已成为公司抢占高端特种水产配合饲料市场的核心竞争力。
在坚持“自主创新,科技兴业”的科技理念下,公司始终将最优势的资源应用于产品的研发与创新,大力开展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产品配方技术、加工工艺技术以及饲料原料筛选等方面的研究,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产品的研发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省级特种水产配合饲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目前拥有包括近红外快速饲料分析实验室、液相色谱实验室、气相色谱实验室、原子吸收实验室等在内的多个实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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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室,配备了 FOSS近红外快速饲料分析仪、FOSS全自动凯氏定氮仪、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析仪等完善的仪器设备;建设了饲料原料、配方、生产工艺参数、生产装备、检测技术、标准及法律法规等数据库,具备国内一流的研发条件。
作为科研成果的直接体现,公司已获得授权配方发明专利 38项,生产工艺发明专利 1项,获得福州市专利优秀奖 1项,并被福建省知识产权局评为“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处于行业领先水平。这些授权发明专利已成为公司在高端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行业中保持优势竞争地位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公司开始在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的顶尖技术领域种苗早期配合饲料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应用效果良好。种苗早期配合饲料的成功开发打破了日本、韩国等国家的技术垄断,提升民族水产配合饲料制造企业的地位;公司也凭借技术优势实现了向高收益的种苗早期配合饲料延伸,通过养殖全过程产品战略再次抢占市场先机,率先具备了长期市场竞争的技术基础。
公司主持和参与《中华鳖配合饲料(GB/T 32140-2015)》、《出口鳗鱼制品质量安全控制规范(GB/Z21700-2008)》、《卵形鲳鯵配合饲料(DB35/T848-2008》、《军曹鱼配合饲料(DB35/T849-2008)、《鳗鲡配合饲料(SC/T1004-2010)》、《玻璃鳗配合饲料(DB35/T981-2010)》、《花鳗鲡精养池塘养殖技术规范(DB35/T
1577-2016)》等多项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制订,其中一项标准获得省标准贡献奖二等奖,两项标准获得省标准贡献奖三等奖。
公司先进的科技研发实力也获得了政府、科研院校等社会组织的认可,先后承担了国家火炬计划项目《高效环境友好型卵形鲳鯵(金鲳鱼)配合饲料》和《鳗鲡无公害膨化浮性颗粒饲料》、国家星火计划项目《高效花鳗鲡专用配合饲料的产业化开发与应用》,农业部公益性项目《鳗鱼开口饲料及其安全高效环保型配合饲料的研发及推广应用》,福建省区域重大专项《基于膨化软颗粒生产方法的功能性大黄鱼配合饲料的开发》,福建省星火计划项目《安全高效环境友好型玻璃鳗配合饲料的产业化开发与示范》、《高效环境友好型卵形鲳鯵配合饲料的产业化开发》,福建省区域重大科技专项子项目《环境友好型水产配合饲料的研究及其产业化开发》和 618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福州市、福清市科技计划项目等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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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科技研发项目,并获得福建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1项,福州市科技进步二等奖 1 项、三等奖 2 项,福清市科技进步一等奖 1 项、二等奖 1项、三等奖 3项。
同时,公司与国家科技部在福建共建水产产业“专家大院”;与厦门大学、上海海洋大学、集美大学、福建省农科院等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达成产学研的战略合作,并成为上海海洋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基地及国家水生动物病原库研究生培养基地;与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桂建芳院士共建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院士专家工作站;组建了以中国科学院院士曹文宣研究员、中国海洋大学、上海海洋大学、苏州大学、集美大学、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知名专家为委员的科技委员会,为公司的科技战略制定、研发方向以及人才培养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2)专业人才优势
专业技术人才资源是公司实现产品创新、高效管理、服务营销的核心决定因素。公司致力于打造人力资源“一把手”工程,视人才资源为第一资源,通过实施有效的人才培养与人才引进策略,积聚了一批优秀的专业技术与经营管理人才。
公司在研发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销售人员选聘过程中,均以水产相关专业为基础条件,对于长期服务于县、乡、村等终端市场的销售人员,公司摈弃了通用的市场营销型人才,全部聘用水产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毕业生,真正做到以专业技术服务于客户,实现“价值型营销”。公司现已组建了由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水产养殖学、水产病害学等专业人员构成的研发团队,平均年龄在 35 岁以下,是一支充满活力的队伍;从业时间长、管理经验丰富、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管理创新思维能力的管理团队;专业知识扎实、学科齐全、市场开拓意识和能力强、技术服务能力强的服务营销团队。
(3)企业品牌优势
自创立以来,公司在重视研发创新的基础上,强化产品质量管理,确保产品安全、高效、环保,扎实推进品牌建设,提高品牌影响力。公司的“健马”商标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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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福建省著名商标,“健马”牌系列产品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饲料行业信得过产品、福建省名牌产品,使公司品牌在市场上享有较好的口碑,产品深得广大客户的信赖,为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提高综合效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4)市场服务优势
“养殖有困难,天马来帮忙;养殖要致富,天马来相助”是公司在市场营销中贯彻始终的服务宗旨。针对特种水产养殖业面临的养殖技术人才严重缺乏、种质退化、养殖环境恶化、病害频发等实际困难,公司在提供安全高效饲料产品的同时,为养殖户提供养殖规划、苗种投放、饲料投喂、环境调节、病害防控到养殖产品销售信息等服务,提高养殖户的抗风险能力和养殖效益。
自创立以来,公司积极加强与养殖户间的沟通交流,共享市场最新信息。公司联合承办了世界上水产动物与营养领域规模最大的学术交流会——世界华人鱼虾营养学术研讨会,每年组织多场鳗鲡、鳖、海水鱼等大型产业发展论坛、技术讲座,聘请国内知名养殖、病害专家对养殖户进行现场技术指导,为养殖户提供最新的行业动态、养殖技术、病害防控和管理经验等方面的信息,帮助养殖户“养好鱼、卖好鱼”,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
(5)成本控制优势
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以鱼粉、淀粉、豆粕为主要原料,原料成本控制尤其鱼粉的成本控制对于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企业具有重要的意义。公司基于建立的原料数据库和原料市场价格数据库,依托多年原料采购经验,与原料供应商进行及时有效沟通和交流,分析判断原料市场走势,科学决策,对鱼粉、淀粉、豆粕等大宗原料实行集中采购,提高采购效率,有效控制了原料成本;同时与上游供应商形成了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保障公司能够取得优质、充足、稳定、价格优势的原材料供应。
添加剂预混料是生产高效配合饲料的核心部分,由公司自主研发与生产,不但有效控制了饲料的核心技术与产品质量,更有效降低了添加剂预混料的采购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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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竞争劣势
(1)生产能力受限
目前,公司生产的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产品品种众多、配方多样、工艺要求差异大,加上受市场需求季节性和个性化影响,虽然拥有生产线 9条,仍需采用共线生产。共线生产因饲料配方、物理性状导致生产过程中频繁更替生产技术参数,难以充分发挥现有生产线的设计产能,生产效率低。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在销售旺季即使所有生产线满负荷生产仍不能满足订单需求,对于公司现有客户的维护以及未来市场的进一步扩张构成了障碍。
(2)融资渠道单一
公司目前的资金来源主要通过自身积累和银行融资,融资渠道较为单一,融资额度有限,制约了公司在生产规模、研发、销售方面的投入,成为制约公司进一步提升的一大瓶颈。
四、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简介及用途
公司产品分类情况如下:
1、根据产品物理性状分类
公司产品根据物理性状主要分为粉状配合饲料、颗粒配合饲料、糜状配合饲料三种。其中,颗粒配合饲料除鱼虾配合饲料品种采用传统硬颗粒生产工艺外,其余品种生产采用膨化生产工艺,以膨化浮性系列配合饲料、膨化沉性和慢沉系列配合饲料为主。
2、根据养殖对象及阶段分类
公司产品根据养殖对象及阶段划分为鳗鲡料、鳖料系列、海水鱼料系列(含石斑鱼、大黄鱼、鲆鲽鳎等)、淡水品种料系列(含鲟鱼、龟、黄颡鱼、黄鳝等)、虾料系列及种苗料 5大系列。主要代表性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产品基本情况参见本节“一/(三)公司主要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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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主要产品工艺流程图
1、粉状配合饲料生产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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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硬颗粒配合饲料生产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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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膨化颗粒配合饲料生产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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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
根据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行业和公司自身特点,公司采取了“中心+子公司”的经营模式,设立了采购中心、生产管理中心、研发中心、财务中心、营销管理中心和人力资源中心,建立了独立、完整、有效衔接的采购、生产、技术、财务、销售等核心业务环节,为公司业务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1、采购模式
(1)采购管理模式
以严格把控原材料质量、有效控制公司生产成本为目标,公司建立了由采购中心总体管控下的“集团采购平台”和“子公司采购平台”两个采购平台,实行“集中采购和授权采购”相结合的采购管理模式。
①集中采购
鱼粉、预糊化淀粉、面粉、豆粕、花生粕、菜粕等大宗、关键原材料,公司实行集中采购模式,集中采购的原材料数量占公司原材料采购总量的 90%以上。
采购中心根据公司整体采购需求、库存数量(包括现货库存、远期库存、期货库存)、原料市场价格行情变化,统一进行供应商的询价、选择、谈判,在确定交易条件后,由子公司采购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集团采购中心将全程监督采购合同的执行。集中采购提高了公司的供应商选择和议价能力,有利于公司控制原材料质量,有效降低了公司的经营风险和生产成本。
②授权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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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涉及公司核心技术、价格较低、运输成本占总成本比例较大的辅料,以及当地具备原材料供应优势的品种,集团采购中心授权子公司采购部进行本地采购。目前,授权采购在公司采购总量中的占比不到 10%。在不影响公司产品质量、利益的前提下,部分辅料的本地化授权采购,有效节约了运输时间和成本,减轻了集团采购中心的工作负担,是公司出于合理利用分配内部资源考虑下做出的选择。未来,随着集团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根据原材料的特点,原材料授权采购的品种和数量可能有所增加,但集团采购中心会对采购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控制授权采购产品的质量和成本。
(2)采购操作方式
①计划采购与即时采购相配合
采购中心根据集团销售任务、原材料库存情况、子公司的采购需求以及原材料市场价格行情等因素综合制定集团年度采购计划。同时,公司在采购过程中视市场销售情况、原材料价格及供应行情灵活调整采购计划,例如:在原材料价格低点、市场销售预期增长、资金充裕时,公司会适当增加原料采购规模,保障原材料供应同时降低采购成本;在原料价格高点、市场销售预期疲软、资金流及仓储能力有限时,缩小采购规模、缩短采购周期。计划采购与即时采购相结合的政策,有效地降低了公司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②鱼粉贸易与鱼粉存货管理相结合
鱼粉是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产品最重要的原料,其本身是一种资源性、季节性产品。目前,公司采购中心单独设立鱼粉组,并划分为鱼粉采购和鱼粉贸易两个业务板块。鱼粉采购业务板块目标系通过对市场行情的实时跟踪、研判以及与国外鱼粉厂商、国际鱼粉供应商积极交流和信息互通,结合公司的成本管理策略,制定公司的鱼粉战略采购计划,争取市场的主动地位和竞争优势,保证鱼粉采购的持续稳定的供应能力。鱼粉贸易业务板块现阶段的工作目标系通过鱼粉贸易实现公司鱼粉库存数量、质量的最优化管理。
A、灵活的鱼粉备货策略
近年来,随着全球渔业资源的保护力度加大,各国对捕捞的控制及各种出口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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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限制趋严,在市场供需因素作用下,鱼粉价格具有一定的波动性。目前,采购中心鱼粉组实时跟踪国际国内鱼粉市场行情,采取相对灵活的鱼粉采购策略。一方面,为保证公司生产所需鱼粉质量及供给的稳定性,采购中心通常根据国际海洋气候、行业信息、捕捞情况在国外捕捞季节前即锁定公司全年 60%左右的计划鱼粉采购量,随着进口鱼粉的陆续到货进仓,生产旺季(每年 5~10月)之前公司库存鱼粉量基本达到 6个月左右的饲料生产用量,耗用鱼粉高峰期结束后,鱼粉库存量一般回落至 3个月左右的饲料生产用量水平;另一方面,考虑鱼粉保质期为 12~18个月,在鱼粉价格短期出现回调的情况下,公司将进一步提高鱼粉存货数量,以实现成本的有效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向鱼粉生产商采购鱼粉的情况较少,主要通过大洋等鱼粉贸易商进行鱼粉采购,该采购模式的形成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原因:
a、鱼粉市场交易主体结构
大部分饲料企业的单体鱼粉交易量相对较小且价格敏感度高,鱼粉贸易商的存在,一方面可以将下游需求汇集成具有一定规模的、相对稳定的鱼粉需求,既有利于需求方的价格谈判,又有利于生产方的销售管理,另一方面贸易商的自营敞口贸易部分可以平衡上游鱼粉生产厂、下游饲料厂双方的供需缺口,维持鱼粉交易市场的活跃度。因此,通过鱼粉贸易商采购鱼粉是目前鱼粉市场主要交易模式之一。
b、专业化分工有利于提升发行人采购效率
鱼粉是一种资源性、季节性、区域性、政策性较强的产品。主要鱼粉生产国根据当地当季的海洋气候及海洋鱼群监测的多寡、幼鱼产卵鱼的比例制定捕捞量,因此每季配额都不同,有时存在较大差异。海洋鱼类品种与气候洋流、季节关系密不可分,造成不同季节、不同海域国家渔获种类不同,所生产的鱼粉品种各异。鱼粉贸易要根据全球海洋气候的变化、鱼粉主要生产国的捕捞配额、鱼类捕捞量、国内外鱼粉市场行情变化等情况而定,采购专业化程度较高。
鱼粉贸易商专业从事鱼粉采购,熟悉全球海洋气候变化、主要鱼粉生产国配额政策、渔业捕捞量和国内外鱼粉市场行情等各类信息,可以比较准确预判鱼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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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产量、市场需求和价格走势。同时,鱼粉贸易商积累了丰富的国际鱼粉生产商资源,掌握众多国际鱼粉生产商的鱼粉产量、品种、存货及供货时间等信息,能在不同季节组织到不同品质的鱼粉产品,满足饲料企业生产需求。
从专业性及采购效率角度,发行人通过鱼粉贸易商进行采购,不仅能够拥有较为稳定的鱼粉供应渠道,同时有利于及时捕获国际鱼粉市场供求信息,做出正确、及时的采购判断,提高整体采购效率。
B、有效的鱼粉存货管理
与公司鱼粉备货策略相配合,公司通过鱼粉贸易业务来实现鱼粉存货的后续数量、质量最优化管理。
发行人不同品种系列配合饲料产品对鱼粉质量等级要求存在差异,因此发行人按照主要理化参数指标对鱼粉原料实行分级管理,并在后续存货管理中,根据各等级鱼粉的储存情况、预期耗用情况、鱼粉市场行情进行适当的鱼粉销售,以保持公司鱼粉存货质量水平。发行人鱼粉存货管理遵循质量控制优先、兼顾贸易利润的原则,贸易主要基于以下情形:
a、发行人鱼粉入库时根据企业内控标准进行分级并分别存储,发行人会根据各级别鱼粉适应配合饲料未来生产需求情况判断库存量是否过于饱和,如果储存量高于未来预期的生产需求,发行人会进行销售处理;
b、发行人在鱼粉价格上涨且库存鱼粉量充足的情况下,会适当出售部分鱼粉,一方面可以赚取贸易利润,另一方面可以降低存货对资金的占用;
c、鱼粉入库后,公司会实时关注鱼粉新鲜度相关指标,并对监测过程中发现的不耐储存的鱼粉进行评估,如无法通过调整应用产品结构进行消化,则会提前对鱼粉进行销售处理,实时控制发行人鱼粉存货的新鲜度,进而保障发行人的产品质量。
发行人鱼粉存货管理执行以下分级质量参数控制标准:
分级标准
鱼粉分级
主要指标
国家鱼粉标准(GB/T19164-2003):粗蛋白质挥发性盐基氮油脂酸价(KOH)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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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BN)/(mg/100g)
/(mg/g)
特级品≥65 ≤110 ≤3
一级品≥60 ≤130 ≤5
二级品≥55 ≤150 ≤7
三级品≥50 ≤150 ≤7
企业内控标准:
进口白鱼粉(一级)≥68 ≤50 ≤3
进口白鱼粉(二级)≥65 ≤50 ≤3
进口白鱼粉(三级)≥62 ≤50 ≤3
进口白鱼粉(四级)≥60 ≤50 ≤3
进口红鱼粉(一级)≥68 ≤120 ≤4
进口红鱼粉(二级)≥67 ≤120 ≤5
进口红鱼粉(三级)≥65 ≤150 ≤5
进口红鱼粉(四级)≥62 ≤150 ≤7
进口红鱼粉(五级)≥60 ≤150 ≤7
进口红鱼粉(六级)≥55 ≤150 ≤7
国产鱼粉(特级)≥68 ≤90 ≤3
国产鱼粉(一级)≥65 ≤110 ≤3
国产鱼粉(二级)≥63 ≤130 ≤7
国产鱼粉(三级)≥60 ≤150 ≤7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的生产及销售,并未针对鱼粉贸易配置专业的人员开拓销售渠道,主要借助专业贸易商的渠道优势来进行鱼粉贸易,从而能够以更快的速度、更合理的价格实现公司鱼粉的存货管理。
经核查,发行人与上述贸易商的采购及销售交易均系基于生产及存货管理需求形成的真实购销业务,具有业务合理性及必要性。发行人与上述贸易商不存在相关利益补偿协议,发行人及股东与主要供应商及其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
③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相结合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是饲料生产企业普遍面临的经营风险,为保障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增强市场竞争力,饲料生产企业通常会采取各项措施降低或者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成本的影响。公司及时了解期货市场的各种动态,利用期货市场的价格信息判断原材料供应行情和价格走势,指导现货市场采购工作。报告期内,随着公司原材料用量的不断增大,公司正式使用期货工具对豆粕、菜粕等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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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的现货采购进行套期保值,借助期货市场实现原材料价格风险管理。
公司从事商品期货交易套期保值,主要是通过买入(卖出)与现货市场数量相当、但交易相反的期货合约,以达到通过一个市场的盈利来弥补另一个市场的亏损,从而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目的,禁止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本公司的套期保值交易全部为买入套期保值,严格以未来生产经营所需的豆粕、菜粕等原料数量为基础展开,在期货市场买入相应数量的期货合约,以规避现货市场价格上涨而带来的采购成本上升的风险。期货合约到期后,公司通过期货平仓或实物交割的方式进行处理。
发行人针对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专门的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套期保值内部制度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期货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
期货套保业务具体控制制度内容主要包括 5个方面:
A、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的职责划分
公司已针对套期保值的风险控制,制定了完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财务总监为副组长的期货领导小组。期货领导小组系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及时识别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并采取补救措施。董事会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现行的套期保值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确保其与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管理水平相一致。
期货保证金账户由采购中心和财务中心共同监管。公司期货组为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部门。
期货领导小组通过会议的方式确定期货套期保值操作思路,包括套保头寸与最低操作点位的确定。期货组根据期货领导小组会议决定,负责在权限范围内的具体业务操作,其成员包括交易员、风险控制员和资金调拨员(由财务人员兼任)。
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划拨和会计核算;公司审计部负责套期保值业务监督。
B、套期保值方案的制订、审批及审批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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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施套期保值的过程中,须预先制定套保方案;期货领导小组根据本公司生产计划、当前及预期库存情况以及期货市场情况确定期货套期保值操作思路,包括套保头寸与最低操作点位的确定。期货组根据确定的期货套期保值思路制定套期保值方案,套期保值方案至少应包含年度饲料生产计划,依据年度计划拟采购(拟套期)的原材料品种及数量,套期保值品种的套保方向、拟使用的期货合约、所需保证金总额、入市开仓及预计平仓价格区间、头寸建立方式、是否进行实物交割、预计买入现货时间,套期有效性的评价方法等要素。
套期保值方案由期货组制定完成后,审批程序包括:采购中心总监审核?财务总监审核?董事长审批。
套期保值交易的审批权限如下:
a、拟投入的保证金金额在 500万以下的,由公司期货领导小组审批;
b、拟投入的保证金金额超过 500 万且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 3%的,则须上报公司董事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批后增加;
c、拟投入的保证金金额在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 3%以上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增加。因实物交割而增加的资金不计入上述保证金范围。
C、套期保值决策依据及交易指令的下达执行
根据套期保值方案,期货领导小组分析市场变化,在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确定期货合约的开平仓价格区间和建仓数量,向期货组下达交易指令,交易员在授权范围内执行。如果行情超出指令范围,交易员须向期货领导小组汇报,重新决策。
D、套期保值方案的结束
期货组依据套期保值方案对持有的商品期货合约在临近交割日时,对需要继续持有的头寸,可进行移仓操作,即平近月、开远月将持仓移至远月合约;对需要进行实物交割的合约,应提前及时知会财务中心准备资金安排交割。
移仓操作流程:交易员填报套期保值移仓申请表→期货领导小组审批→交易员依据操作指令实施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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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操作流程:交易员填报交割申请表→期货领导小组审批→资金调拨员审批→发出交割意向→资金划转→实施交割。
E、交易报告与风险控制
交易员每个交易日向将成交记录报送财务总监、采购中心总监和风险监控员,风险监控员应及时登录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与交易员发来的成交记录进行核对,并核查交易是否符合套期保值方案,若不符合,直接向公司期货领导小组报告。
财务中心期货项目负责人员(非期货交易参与人员),每日跟踪期货账户交易情况,如有异常操作立即向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汇报。审计部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可随时检查期货交易信息和资料,及时识别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并采取补救措施。董事会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现行的套期保值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确保其与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管理水平相一致。
F、发行人报告期内期货套保执行情况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其原材料包括鱼粉、豆粕、菜粕和油脂等。2013 年度发行人开始对豆粕、菜粕及豆油此三项具有期货标准化合约的原材料使用期货工具进行套期保值。
a、报告期内,发行人期货套保合约执行情况
单位:吨
品种
在手多头合约数量
合约平仓
数量
对应采购数量
期初在手当年买入合计
当年采购合同
预计下期
采购
合计
2013年度
豆粕- 19,960 19,960 6,960 6,960 13,000 19,960
菜粕- 3,420 3,420 1,420 1,420 2,000 3,420
豆油- 3,150 3,150 2,250 1,550 900 2,450
2014年度
豆粕 13,000 11,600 24,600 14,000 14,000 10,600 24,600
菜粕 2,000 2,160 4,160 2,500 2,500 1,660 4,160
豆油 900 - 900 900 900 -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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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
豆粕 10,600 12,850 23,450 11,490 10,600 11,960 22,560
菜粕 1,660 10,100 11,760 3,660 1,660 8,100 9,760
2016年 1-6月
豆粕 11,960 - 11,960 2,650 - 9,310 9,310
菜粕 8,100 - 8,100 3,100 - 5,000 5,000
注:上表当年买入及合约平仓数量不包括已移仓数量。
发行人上述期货套保合约均依据内部控制制度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
发行人报告期部分合约平仓但无对应当期采购或移仓合约的具体原因如下:
1)预计采购计划估算出现偏差
2013年度对当年度及下年度饲料销量、饲料产量及配方调整后的原料使用量预计存在偏差,高估拟采购的豆油数量,因此,2013 年 12 月豆油 1401 合约70手到期后直接平仓。
2015年 10月发行人预计二期生产线于 2016年上半年可投入使用,相应预计耗用的菜粕量将增加,但由于工程施工、设备安装等进度晚于预期,因此对菜粕采购计划作出了调整,2016年 4月 1605合约 310手到期后直接平仓。
2)市场价格波动所致
2015年 7月 9日由于期货价格剧烈波动,发行人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导致豆粕合约 89手、菜粕合约 200手被强制平仓。
2016 年 4 月豆粕 1605 合约平仓 265 手,公司决策将该合约移仓,但由于2016年 4月起豆粕期货价格剧烈波动,直至 2016年 7月 11-12日才建仓。
除上述合约外,发行人在期货市场买入的期货合约数量均基于对应的计划采购数量,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关系明确,满足套期会计处理方法。
b、报告期内,发行人期货合约套保有效性情况及相关会计处理
对于报告期各期末在手合约,发行人通过比较期货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预期采购价格的变动,评价套期有效性;对于报告期平仓的合约,发行人通过比较期货开平仓价格的变动与现货采购价格的变动,评价套期有效性。实际抵销结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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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在 80%至 125%的范围内,该期货套期保值认定为高度有效,并运用现金流量套期会计处理方法,完全抵销部分直接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不能抵销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实际抵销结果超过范围的,公司认定为无效套期,确认为当期损益。
报告期内,发行人期货合约套保有效性情况如下:
单位:吨
品种
期末在手合约数量本期平仓合约数量
合计预期评价高度有效
预期评价无效
小计
套期保值高度有效
套期保值无效
小计
2013年度
豆粕 13,000 - 13,000 3,700 3,260 6,960 19,960
菜粕 2,000 - 2,000 720 700 1,420 3,420
豆油 900 - 900 1,550 700 2,250 3,150
2014年度
豆粕 10,600 - 10,600 13,000 1,000 14,000 24,600
菜粕 1,660 - 1,660 2,000 500 2,500 4,160
豆油--- 900 - 900 900
2015年度
豆粕 11,960 - 11,960 8,000 3,490 11,490 23,450
菜粕 8,100 - 8,100 - 3,660 3,660 11,760
2016年 1-6月
豆粕 9,310 - 9,310 2,650 - 2,650 11,960
菜粕 5,000 - 5,000 - 3,100 3,100 8,100
注:实际抵销结果在 80%至 125%的范围内,认定为有效。
报告期套期有效性评价及会计处理具体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品种
有效套期保值利得或损失无效套期保值
调整采购成本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小计确认当期损益
2013年度-57.59 599.61 657.21 52.88
其中:豆粕-67.92 600.46 668.38 11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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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粕-50.39 75.11 125.50 31.03
豆油 60.72 -75.96 -136.68 -94.84
2014年度-529.92 -404.31 125.61 36.99
其中:豆粕-437.65 -362.03 75.61 36.53
菜粕-92.27 -42.27 50.00 0.46
2015年度 443.72 -276.39 -720.11 -197.79
其中:豆粕 443.72 -248.72 -692.44 -23.26
菜粕--27.67 -27.67 -174.53
2016年 1-6月- 964.25 964.25 -20.89
其中:豆粕- 558.67 558.67 -6.60
菜粕- 405.57 405.57 -14.29
注:本表无效套期保值金额包括非高度有效套期合约金额及高度有效套期合约不能完全抵销部分金额。
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会计处理恰当,并如实反映了套期保值交易的有效套期及无效套期。
(3)采购流程控制
公司针对原材料采购已建立了一套流程化、规范化的采购体系,控制采购风险,保障原材料及时、充足、有效的供应。
①供应商管理
供应商管理是保证原材料供应质量和数量的关键,为此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供应商评估选择及分级管理制度,筛选出信誉好、能力强的供应商形成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并通过加强信息交流、检验等方面的合作,将原材料的质量控制措施延伸到供应商的产销环节。
供应商评估选择:在供应商选择时,公司尽量减少中间环节走向源头采购,将生产企业、大型贸易企业作为采购的主要目标对象;同时,公司将经营各类原料的行业前列企业作为首选供应商,这类供应商的品牌、规模、资本等实力雄厚,原料质量可靠稳定,供应更加稳定充分,有助于公司提高原材料品质和供应的稳定性。在确定采购合作关系前,公司需取得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样品,提交研发中心检验;研发中心对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检验,编制《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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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批通过后,采购中心将对初选供应商进行充分调查,了解供应商近三年销售业绩,取得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等材料,编制《供应商评估表》;《供应商评估表》经公司审批通过后,录入《合格供应商名册》,将供应商信息录入 ERP系统中确定正式采购合作关系。
供应商分级管理:公司根据供应商的供货品质、交期情况、配合度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级。评级分 A、B、C三档,A档供应商确认为公司长期合作对象;B档供应商确认为缺货时候补供应商;C档供应商确认为不合格供应商,从《合格供应商名册》中删除。
②原材料品质管理
原材料的品质是决定公司产品质量的关键,为此,公司从采购源头即建立起全过程、全方位的品质管理体系。
采购源头控制:研发中心根据产品配方制定原材料质量标准手册,对原材料品质的各项参数做出详细规定,样品经过检验合格的供应商才能成为公司的候选供应商。
入库控制:日常原材料采购入库前,每一批入库原材料经检验合格后验收入库。同时,公司根据日常入库原材料检验结果定期对供应商进行总结评定,作为供应商分级评价的重要依据。
(4)采购付款方式
发行人供应商主要系各类原料的生产厂商或者贸易企业,基本均为法人单位,因此发行人采购结算方式以银行转账、票据、信用证等银行对公付款结算方式为主,少量现金采购主要系子公司天马彩印采购包装物原料等发生的零星采购支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非现金付款 28,960.81 99.99 51,429.56 99.90 48,377.72 99.89 44,921.10 99.96
现金付款 0.21 0.001 49.71 0.10 51.46 0.11 17.04 0.04
合计 28,961.02 100.00 51,479.27 100.00 48,429.18 100.00 44,938.14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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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非现金付款系对应各期已形成发行人银行存款结算部分的采购支付,未包含尚未到期结算的票据、信用证,总合计金额与现金流量表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相匹配。
2、生产模式
由于我国特种水产主要养殖区域分布在北起渤海湾南至北部湾的中国沿海地区,并延伸到云、贵、川等西南地区和东北三省等区域,养殖区域较为分散。
因此公司利用沿海较为发达的港口物流配送的便利和低成本优势,目前采用集中专业化生产经营策略。
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不同于畜禽饲料,对原料、生产设备和加工工艺等方面的要求较高。此外,特种水产养殖动物种类繁多,养殖区域分布广且较为分散,导致特种水产配合饲料市场广且分散。由于特种水产配合饲料毛利率较高,有能力消化较长距离的物流运输费用。因此,在一定市场规模条件下,集中专业化生产的模式能充分发挥公司现有生产资源和人力资源优势,也有利于核心技术的应用和管理,保障产品质量,使公司保持较高的盈利能力。
公司配合饲料产品以订单生产为主,客户至少提前 3天将提供饲料需求信息提供给营销事业部,营销事业部通过云营销系统直接下单给营销服务中心。营销服务中心作为订单接收部门通过内部 ERP 信息系统将信息立即传递至生产管理中心,经部门协调后,根据成品、原材料库存信息等情况安排生产计划。整个生产管理过程中,ERP信息系统将采购、生产、销售、库存等信息实时进行整合,为各相关部门协调运作和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业务实行集团营销管理委员会、营销事业部和市场部三级管理。集团营销管理委员会根据董事会的经营计划制定总体销售目标及销售方案;营销事业部根据集团营销管理委员会确定的销售目标及销售方案制定销售计划和具体措施,负责本事业部的营销策划、客户开发管理、销售计划实施及销售回款工作;市场部具体负责各个细分市场的业务开拓工作、客户关系维护工作等。
此外,公司成立了国际事业部,负责国外市场开发。成立了营销服务中心,为营销事业部提供后台服务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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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国内特种水产养殖的区域及市场分布情况、各区域养殖的规模、养殖品种的特点、市场成熟度的差异,采取了经销与直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养殖规模较大、市场成熟度高、养殖品种集中度高的区域采用直销模式,终端客户直接向公司购买饲料产品。养殖规模较小、市场成熟度低、养殖品种及养殖场分散的区域采取经销模式,终端客户通过经销商购买公司饲料产品。
(1)直销模式
直销模式即终端销售模式,是公司的首要业务发展战略。直销模式下,公司直接参与客户关系维护、应收账款催收管理。从经济成本角度考虑,目前公司直销模式主要是针对规模化、集约化程度较高的客户群。由于特种水产养殖的特殊性,养殖品种、养殖模式、养殖地域的不同对于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产品的需求也存在一定差异,在直销模式下公司能更加迅速的掌握客户的需求动向,结合技术服务,满足客户的技术支持需求,有利于公司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打造公司与养殖户长期双赢的局面。
(2)经销模式
公司通过经销商进行产品销售是配合饲料生产企业普遍采用的销售模式,在下游养殖户养殖规模小、分布广的情况下,通过经销商开展销售市场开拓、产品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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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运输服务及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工作,有利于公司提高客户管理效率,同时也降低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成本。公司以在当地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带动力、商业信誉良好、与企业的匹配度高等作为经销商选择标准,侧重于采用养殖大户经销制的形式,即将有实力的养殖大户培养为区域经销商,通过养殖大户对产品应用的示范作用,实现品牌宣传及产品销售推广的目的。
根据发行人与经销商的合作模式,公司经销商分为专销经销商及兼销经销商两类。专销经销商是指该经销商只经销发行人及发行人子公司的配合饲料产品,具有排他性的约束。兼销经销商是指经销商除经销发行人及发行人子公司的配合饲料产品外,同时经销其他品牌饲料产品。
每年年初,发行人与经销商签署年度框架性销售协议明确专销、兼销的合作关系。公司通过定期及不定期经销商拜访,关注专销经销商客户群的动态,了解经销商的库存变动情况,并通过通过客户的经营实证案例宣传、技术讲座、培训、技术服务等方式,树立专销经销商的信心和归属感,不断巩固、加强与经销商的合作关系。
公司长期合作的核心经销商基本均为专销经销商,在传统销售区域以及对传统优势配合饲料产品开拓经销商渠道时,公司主要以专销经销商为主。在新市场及新配合饲料产品的销售渠道开拓过程中,发行人通常会面临与其他同类配合饲料厂商竞争渠道的情形,该种情形下的新增经销商通常以兼销经销商身份与发行人合作。
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部分特种水产配合饲料均销往终端养殖户,经销商销售模式只存在于国内市场,专销经销商和兼销经销商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类
2016年 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专销经销商 6,705.44 77.91 17,290.02 81.29 16,632.99 78.69 15,912.61 78.55
兼销经销商 1,901.16 22.09 3,980.54 18.71 4,503.11 21.31 4,346.47 21.45
合计 8,606.61 100.00 21,270.57 100.00 21,136.10 100.00 20,259.08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销商年度新增及退出整体情况如下:
单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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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末数量 2013年存续 2013年退出 2013年新增 2013年末数量
168 142 26 50 192
2013年末数量 2014年存续 2014年退出 2014年新增 2014年末数量
192 156 36 58 214
2014年末数量 2015年存续 2015年退出 2015年新增 2015年末数量
214 173 41 62 235
2015年末数量
2016年上半年存续
2016年上半年退出
2016年上半年新增
2016年 6月末数量
235 201 34 43 244
注:退出经销商的判断标准为退出当年度及以后经销金额为零;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续、退出及新增经销商平均经销规模,及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影响情况如下:
(1)报告期经销商存续情况分析表
单位:万元
年度存续家数
平均经销规模
(存续当年)
经销规模占当年度经销商采购总额的比例
经销规模占该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2013年 142 120.21 84.26% 32.82%
2014年 156 120.55 88.97% 30.17%
2015年 173 105.73 85.99% 24.62%
2016年1-6月
201 38.00 88.75% 22.66%
注:2016年 1-6月平均经销规模系存续经销商半年度经销采购数据。
(2)报告期经销商退出情况分析表
单位:万元
年度退出家数
平均经销规模
(退出前一年度)
退出前经销规模占该年度经销商采购总额的比例
退出前经销规模占该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2013年 26 35.94 5.24% 2.05%
2014年 36 33.59 5.97% 2.32%
2015年 41 40.47 7.85% 2.66%
2016年1-6月
34 5.49 0.88% 0.25%
注:2016年 1-6月退出经销商系 2015年上半年尚未签署经销商合同且尚未发生交易的经销商,该部分经销商存在下半年发生采购交易的可能性,因此 2016年 1-6月退出家数为预估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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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经销商新增情况分析表
单位:万元
年度新增家数
平均经销规模
(新增当年)
经销规模占当年度经销商采购总额的比例
经销规模占该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2013年 50 63.79 15.74% 6.13%
2014年 58 40.19 11.03% 3.74%
2015年 62 48.06 14.01% 4.01%
2016年1-6月
43 22.53 11.25% 2.87%
从上述经销商的存续、退出及新增情况分析表可以看出,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经销商群体较为稳定,退出及新增的经销商对于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整体影响较小。
(3)直销模式和经销模式比重
单位:万元
销售
模式
2016年 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销售收入占比
销售收入
占比
销售收入
占比
销售收入
占比
直销 25,095.14 74.46% 53,023.44 71.37% 41,201.10 66.09% 31,752.55 61.05%
经销 8,606.61 25.54% 21,270.57 28.63% 21,136.10 33.91% 20,259.08 38.95%
合计 33,701.74 100.00% 74,294.01 100.00% 62,337.20 100.00% 52,011.63 100.00%
由于直销模式更贴近终端客户,能够帮助公司更好的掌握并满足客户需求,故公司近年较为重视直销客户的发展与持续服务。2015 年一方面公司鳗鲡配合饲料品种、金鲳鱼配合饲料品种市场开拓情况较好,新增了部分养殖规模较大的直销客户,另一方面因鳗鲡终端售价原因,养殖户存塘量较高,由于公司鳗鲡配合饲料产品客户收入结构中大部分为直销户,因此随着原有鳗鲡养殖客户需求量的增长,亦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直销客户销售收入占比。2016 年上半年,发行人鳗鲡养殖直销客户的采购量进一步提升,带动直销客户销售收入占比上升。
(4)销售回款及内部控制
①现销、赊销相结合,严格控制赊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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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水产养殖区别于普通水产养殖的一个重要方面即特种水产养殖的周期较长,大部分特种水产养殖动物如鳗鲡、鲟鱼、大黄鱼、石斑鱼等从投苗到出鱼需要一年半左右的时间。特种水产养殖户养殖过程中资金投入大且周转速度较慢,基于下游市场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多年以来与客户建立的信任、双赢合作关系,公司饲料销售采用现销、赊销相结合的方式,对于长期合作客户给予一定的信用额度。现销与赊销相结合也是目前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企业普遍采用的销售收款方式。
目前,公司已制定《客户信用管理制度》,在“提前预算、安全控制、授信有效、定期回款”的总体原则下,公司根据客户的信用履约能力、偿债能力、盈利能力、经营能力等因素对客户进行信用等级分类,实现客户分级授信管理,在兼顾行业经营特性的同时也有效保障公司应收账款质量。
②销售回款方式
报告期内,发行人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业务销售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收款方式
2016年 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银行对公收款 19,746.59 67.62 46,670.19 67.81 40,894.25 67.68 23,081.62 48.48
POS机刷卡收款 9,346.76 32.00 21,984.34 31.94 19,410.11 32.12 24,391.75 51.24
营业厅现金收款 112.33 0.38 166.87 0.24 121.23 0.20 134.11 0.28
合计 29,205.68 100.00 68,821.39 100.00 60,425.58 100.00 47,607.48 100.00
注:上述收款合计为主营业务收入部分,其他业务收入的收款主要为银行对公收款方式,因此未纳入分析。
随着手机网银的应用及普及,客户直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货款支付的比例不断提升,由 2013年 48.48%增长至 2016年上半年的 67.62%。相应的,客户
通过 POS机刷卡付款的比例由 2013年的 51.24%降低至 2014年—2016年上半年
的 30%左右付款比例。
报告期内,发行人 POS 机刷卡收款中存在少量第三方代付情况。经核查,第三方代付均为因客户间代付及客户下游代付形成,不存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代客户支付货款的情形,第三方代付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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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收款方式
2016年 1-6月 2015年
总收款金额
第三方代付金额
第三方代付比例
总收款金额
第三方代付金额
第三方代付比例
POS机刷卡收款 9,346.76 314.76 3.37% 21,984.34 330.70 1.50%
营业厅现金收款 112.33 -- 166.87 - 0.00%
合计 9,459.09 314.76 3.37% 22,151.21 330.70 1.49%
(续上表)
收款方式
2014年 2013年
总收款金额
第三方代付金额
第三方代付比例
总收款金额
第三方代付金额
第三方代付比例
POS机刷卡收款 19,410.11 561.22 2.89% 24,391.75 461.91 1.89%
营业厅现金收款 121.23 - 0.00% 134.11 - 0.00%
合计 19,531.34 561.22 2.87% 24,525.86 461.91 1.88%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采用以银行对公转账收款及 POS机刷卡收款为主的规范销售收款体系,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销售收款内部控制制度,能够直观、清晰的反映销售业务回款情况。
(5)营销信息化管理
为规范营销人员日常行为管理,全面推进营销信息化管理,2014 年公司引进互联网营销管理模式,搭建“天马云营销管理”系统,构建企业管理层、销售人员、客户群之间的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反应快速、决策准确的营销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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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2
(四)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情况
1、产能利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吨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设计产能 63,622.50 127,245.00 116,045.00 105,245.00
实际产能 38,053.50 75,707.00 68,547.00 63,147.00
产量 34,820.63 70,886.50 68,066.10 56,167.62
设计产能利用率 54.73% 55.71% 58.65% 53.37%
实际产能利用率 91.50% 93.63% 99.30% 88.95%
在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行业,产能通常由生产线中关键设备制粒机或膨化机所决定,上表中“年设计产能”系根据制粒机或膨化机可生产标准粒径饲料的理论生产效率,按照一年 300天,每天双班制 16小时生产计算所得的生产能力。实际生产过程中,以下几方面因素决定实际生产能力与设计产能存在较大差距,通常饲料生产线最大实际产能仅能达到设计产能的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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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3
(1)关键设备设计产能测算口径单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颗粒饲料压制机型式与基本参数》(JB/T
5161.1-1999)规定,制粒机的产能仅以孔径为 5mm、每工作日双班制 16小时不
间断操作特定配方(玉米粉或麦粉 60%、油料饼粕粉占 10%、麸皮或米糠占 30%,并不添加其它油类润滑剂等)进行测算。但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公司的产品配方远比特定配方复杂,存在 1.0mm 到 26mm 不等的各类粒径产品。同样,膨化机
由于实际生产过程中配方的复杂性、原材料的多样性、产品的多样性等因素也导致实际产能通常低于设备理论测算产能。此外,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线设计产能也受生产线中粉碎机、烘干机等其它配套设备情况的限制影响实际生产能力。
(2)共线生产导致有效产能利用率降低
采取多品种配合饲料共线生产的企业,由于不同品种的原料配方、产品参数存在差异,企业需要在品种交替生产时更换物料、调整生产工艺参数,且每次的品种交替时生产线都需要经过清理,导致实际生产产能低于设备的设计产能,生产品种交替越频繁,生产线有效利用的产能越低。
为降低下游养殖周期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自 2005年起实施多养殖品种发展战略,2008 年起实施养殖全过程覆盖战略,使得公司目前生产、销售的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产品种类繁多。受生产、仓储场地限制,公司无法实现专线生产,实际生产中需要在不同品种及型号的饲料产品间频繁交替切换。公司虽然通过合理制定生产计划、加强生产管理来提高现有生产线的使用效率,但共线生产仍然造成公司实际产能无法达到通常水产配合饲料生产企业的 60%利用率水平。在销售旺季时,公司产品供不应求,生产线满负荷运转仍不能满足订单需求。
2、近三年公司产品的产销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产销率保持在较高水平,各期饲料产品产销量及产销率情况如下:
单位:吨、%
产品系列
2016年 1-6月 2015年
产量销量产销率产量销量产销率
鳗鲡料、鳖料系列 16,356.92 15,878.74 97.08 35,827.33 35,299.39 9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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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4
海水鱼料系列 9,887.62 7,879.06 79.69 20,916.98 19,442.48 92.95
淡水品种料系列 4,555.22 3,948.91 86.69 7,459.24 6,699.27 89.81
虾料系列 1,687.26 1,211.80 71.82 3,093.21 2,653.59 85.79
种苗料系列 1,124.66 1,032.34 91.79 920.74 788.38 85.62
其他 1,208.96 802.88 66.41 2,669.00 2,488.30 93.23
合计 34,820.63 30,753.73 88.32 70,886.50 67,371.41 95.04
(续上表)
产品系列
2014年 2013年
产量销量产销率产量销量产销率
鳗鲡料、鳖料系列 28,436.30 27,923.6 98.20 21,729.12 21,470.96 98.81
海水鱼料系列 14,049.86 13,184.12 93.84 14,700.71 14,040.80 95.51
淡水品种料系列 6,877.12 6,529.56 94.95 7,395.35 6,990.39 94.52
虾料系列 5,902.36 5,384.01 91.22 5,343.95 4,733.47 88.58
种苗料系列 1,054.42 879.19 83.38 483.89 426.94 88.23
其他 11,746.04 11,618.42 98.91 6,514.60 6,230.72 95.64
合计 68,066.10 65,518.90 96.26 56,167.62 53,893.28 95.95
3、报告期内公司配合饲料产品销售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产品系列
2016年 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鳗鲡料、鳖料系列 21,573.35 64.01 49,324.28 66.39 37,068.63 59.46 28,799.77 55.37
海水鱼料系列 6,725.87 19.96 15,929.07 21.44 10,974.15 17.60 11,605.18 22.32
淡水品种料系列 2,859.39 8.48 5,059.00 6.81 4,917.31 7.89 5,218.25 10.03
虾料系列 758.09 2.25 1,558.16 2.10 3,182.27 5.10 2,896.74 5.57
种苗料系列 1,438.17 4.27 1,451.89 1.95 1,779.25 2.85 649.42 1.24
其他 346.87 1.03 971.61 1.31 4,415.58 7.08 2,842.26 5.46
合计 33,701.74 100.00 74,294.01 100.00 62,337.20 100.00 52,011.63 100.00
4、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系列平均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产品系列
2016年 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平均售价
变动幅度
平均售价
变动幅度
平均售价
变动幅度
平均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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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5
鳗鲡料、鳖料系列 13,586.31 -2.77 13,973.13 5.26 13,275.02 -1.03 13,413.36
海水鱼料系列 8,536.38 4.19 8,192.92 -1.57 8,323.77 0.71 8,265.32
淡水品种料系列 7,240.97 -4.11 7,551.56 0.28 7,530.85 0.88 7,464.90
虾料系列 6,255.94 6.54 5,871.88 -0.66 5,910.60 -3.42 6,119.70
种苗料系列 13,931.15 -24.35 18,416.18 -9.00 20,237.41 33.04 15,211.15
因产品单位成本变动、新市场开拓等原因作出的产品售价调整,产品系列中不同单价产品的构成变化是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系列平均销售价格变动的主要因素:
2014年,种苗料系列产品平均售价相比 2013年增长幅度较高,主要原因为产品系列中单位售价较高的益多美玻璃鳗配合饲料销售占比上升所致。
2015 年,受到鱼粉上半年价格上涨以及下半年汇率变动导致进口鱼粉成本上升的影响,公司产品中耗用鱼粉比例较高的鳗鲡料、鳖料系列的售价整体有所提升。海水鱼料系列平均售价相比去年同期略有下降的原因主要系该系列中销售占比较高的金鲳鱼料随着主要生产原料之一豆粕的采购价格下降与市场开拓策略而适当降低了销售价格所致。种苗料平均售价的下降主要系 2015 年鳗鲡投苗量的减少降低了发行人种苗料中售价较高的玻璃鳗配合饲料、鳗鲡白仔配合饲料销售,导致种苗料平均售价有所下降。
2016 年上半年,海水鱼料系列产品平均售价上升原因主要系,上半年金鲳鱼、石斑鱼、大黄鱼等饲料通常使用售价较高的幼鱼料为主,该产品结构因素使得海水鱼料系列的平均售价有所上升所致。淡水品种料系列售价有所下降原因主要系主要品种黄颡鱼配合饲料、乌龟配合饲料售价随原料价格下降而下调所致。
虾料系列平均售价上升原因主要因系列中售价较高的 2#对虾颗粒料品种销量占比提升所致。种苗料系列平均售价相较 2015 年降幅较大原因主要系,产品系列中单位售价较高的益多美玻璃鳗配合饲料受 2016年鳗苗投放量减少,销售占比下降所致。
5、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分析
(1)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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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6
年份
序号
客户名称主要内容销售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2016年1-6月
1 廉江市养虾集团公司配合饲料 1,184.76 3.41%
2 福清市富发养殖有限公司配合饲料 1,029.37 2.96%
3 徐闻县源海养殖有限责任公司配合饲料 895.88 2.57%
4 澄迈澄北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配合饲料 752.37 2.16%
5 陵水三才蓝蓝饲料店配合饲料 597.91 1.72%
合计 4,460.28 12.82%
2015年
1 深圳市巨力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鱼粉及代理收入 3,982.02 4.92%
2 杨伟蓬配合饲料 2,221.28 2.75%
3 福清市富发养殖有限公司配合饲料 2,118.53 2.62%
4 徐闻县源海养殖有限责任公司配合饲料 1,974.28 2.44%
5 澄迈澄北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配合饲料 1,810.03 2.24%
合计 12,106.15 14.97%
2014年
1 深圳市巨力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鱼粉
及代理收入
4,311.22 6.16%
2 福清市富发养殖有限公司配合饲料 2,460.71 3.52%
3 杨伟蓬配合饲料 1,838.37 2.63%
4 台山市徐南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饲料销售、鱼粉销售及其他原料销售
1,574.74 2.25%
5 郑尊发配合饲料 1,188.92 1.70%
合计 11,373.96 16.26%
2013年
1 郑祖洪
配合饲料
及少量原材料
1,376.55 2.50%
2 澄迈澄北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配合饲料 1,340.42 2.43%
3 杨伟蓬配合饲料 1,258.01 2.28%
4 福清市富发养殖有限公司
配合饲料
及少量原材料
1,221.98 2.22%
5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鱼粉 1,077.55 1.96%
合计 6,274.52 11.40%
上表是以营业收入为口径统计的报告期前五大客户,由于公司存在大额的鱼粉销售交易,为反映公司饲料业务的客户情况,下表为公司主营业务饲料销售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年份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2016年1-6月
1 廉江市养虾集团公司 1,184.76 3.52%
2 福清市富发养殖有限公司 1,029.37 3.05%
3 徐闻县源海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895.88 2.66%
4 澄迈澄北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752.37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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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7
5 陵水三才蓝蓝饲料店 597.91 1.77%
合计 4,460.28 13.23%
2015年
1 杨伟蓬 2,221.28 2.99%
2 福清市富发养殖有限公司 2,118.53 2.85%
3 徐闻县源海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1,974.28 2.66%
4 澄迈澄北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1,810.03 2.44%
5 钦州市桂隆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925.25 1.25%
合计 9,049.37 12.18%
2014年
1 福清市富发养殖有限公司 2,460.71 3.95%
2 杨伟蓬 1,838.37 2.95%
3 郑尊发 1,188.92 1.91%
4 澄迈澄北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1,175.89 1.89%
5 台山市徐南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1,141.45 1.83%
合计 7,805.33 12.52%
2013年
1 郑祖洪 1,368.09 2.63%
2 澄迈澄北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1,340.42 2.58%
3 杨伟蓬 1,258.01 2.42%
4 福清市富发养殖有限公司 1,215.42 2.34%
5 湖北宜都天江渔业有限公司 909.98 1.75%
合计 6,091.92 11.71%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销售客户中不占有任何权益。
○1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鱼粉销售的原因
发行人鱼粉销售具体可分为以下三方面情况:
A、发行人鱼粉入库时根据企业内控标准进行分级并分别存储,发行人会根据各级别鱼粉适应配合饲料未来生产需求情况判断库存量是否过于饱和,如果储存量高于未来预期的生产需求,发行人会进行销售处理;
B、发行人在鱼粉价格上涨且库存鱼粉量充足的情况下,会适当出售部分鱼粉,一方面可以赚取贸易利润,另一方面可以降低存货对资金的占用;
C、鱼粉入库后,公司会实时关注鱼粉新鲜度相关指标,并对监测过程中发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18
现的不耐储存的鱼粉进行评估,如无法通过调整应用产品结构进行消化,则会提前对鱼粉进行销售处理,实时控制发行人鱼粉存货的新鲜度,进而保障发行人的产品质量。
○2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鱼粉供应商销售鱼粉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的生产及销售,并未针对鱼粉贸易配置专业的人员开拓销售渠道,主要借助专业贸易商渠道优势来进行鱼粉贸易。深圳巨力洋、厦门国贸拥有众多的客户资源和良好的销售渠道,与国内畜禽饲料企业、普通水产饲料企业、特种水产饲料企业等不同类型的饲料企业均有业务往来,发行人能够借助其平台以更快的速度、更合理的价格销售不同等级的鱼粉。
○3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深圳巨力洋、厦门国贸及其关联方鱼粉采购及鱼粉销售价格说明
鱼粉市场价格分为鱼粉内盘价及鱼粉外盘价两种,鱼粉内盘价指国内鱼粉交易市场报价,该报价为鱼粉现货交易价格;鱼粉外盘价指国外鱼粉交易市场报价,该报价为鱼粉远期交易价格,考虑国外捕捞、加工、装船运输到港,从鱼粉下单到入库基本需要 4个月左右的时间,因此同期鱼粉外盘价格与内盘价格存在一定的价差。
公司销售鱼粉时根据鱼粉的蛋白质及新鲜度指标在参考同规格鱼粉现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与贸易商协商议价,结合鱼粉供需紧缺情况等因素考虑是否给予价格折让。贸易商与发行人的业务合作主要赚取的是发行人通过其采购原材料时的贸易利润,为发行人提供原料销售渠道除获得部分贸易利润外,也是通过该方式加强与发行人的长期稳定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大洋、深圳巨力洋、厦门国贸鱼粉采购及销售价格具体情况如下:
A、发行人向国际鱼粉贸易商大洋采购鱼粉价格情况如下:
发行人通过国际鱼粉贸易商大洋采购外盘鱼粉时,与其交易价格参照不同规格鱼粉的外盘报价进行议价、定价,交易价格信息及主流鱼粉品种公开市场外盘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19
报价对比信息如下:
单位:美元/吨
合同签订月份物料名称采购合同均价参考市价
2012年 9月丹麦鱼粉 2,556.00 2,560.00
2012年 11月丹麦鱼粉 2,020.00 2,050.00
2012年 12月丹麦鱼粉 2,020.00 2,060.00
2013年 4月新西兰白鱼粉 2,807.00 2,860.00
2013年 7月新西兰红鱼粉 1,636.00 1,640.00
2013年 9月厄瓜多尔红鱼粉 1,510.86 1,510.00
2013年 10月
丹麦白鱼粉 1,919.00 1,910.00
厄瓜多尔红鱼粉 1,515.00 1,520.00
秘鲁红鱼粉 1,555.00 1,500.00
2013年 11月智利红鱼粉 1,475.00 1,445.00
2013年 12月新西兰白鱼粉 2,060.00 2,060.00
2014年 1月俄罗斯白鱼粉 1,384.00 1,370.00
2014年 3月俄罗斯白鱼粉 1,606.00 1,620.00
2014年 4月
俄罗斯白鱼粉 1,737.00 1,740.00
泰国红鱼粉 1,374.00 1,450.00
2014年 7月厄瓜多尔红鱼粉 1,980.00 1,940.00
2015年 1月
俄罗斯白鱼粉 2,273.00 2,310.00
厄瓜多尔红鱼粉 2,495.00 2,440.00
泰国红鱼粉 1,505.00 1,540.00
2015年 2月
俄罗斯白鱼粉 2,222.00 2,310.00
智利红鱼粉 2,262.50 2,380.00
2015年 3月
俄罗斯白鱼粉 2,070.50 2,090.00
厄瓜多尔红鱼粉 2,364.00 2,390.00
秘鲁红鱼粉 2,029.94 2,000.00
2015年 5月
秘鲁红鱼粉 2,040.00 1,900.00
智利红鱼粉 1,818.00 1,850.00
新西兰红鱼粉 2,200.00 2,230.00
2015年 7月
秘鲁红鱼粉 2 1,254.99 1,360.00
厄瓜多尔红鱼粉 1,697.00 1,720.00
墨西哥红鱼粉 1,586.00 1,620.00
2015年 8月
泰国红鱼粉 1,495.00 1,500.00
秘鲁红鱼粉 1,262.50 1,320.00
2015年 9月俄罗斯白鱼粉 1,565.00 1,520.00
2015年 10月
泰国红鱼粉 1,545.00 1,530.00
厄瓜多尔红鱼粉 1,980.00 1,960.00
2015年 11月
厄瓜多尔红鱼粉 1,661.50 1,610.00
新西兰白鱼粉 2,239.00 2,240.00
泰国红鱼粉 1,697.00 1,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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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0
2015年 12月
厄瓜多尔红鱼粉 1,676.00 1,710.00
墨西哥红鱼粉 1,767.00 1,760.00
2016年 1月
新西兰白鱼粉 2,201.00 2,220.00
泰国红鱼粉 1,238.11 1,240.00
2016年 2月
俄罗斯白鱼粉 1,464.00 1,460.00
新西兰白鱼粉 2,150.00 2,110.00
注:参考市价数据来源为中国饲料在线、中国饲料行业信息网公布的外盘鱼粉报价,以及环球慧思(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价格信息。
B、发行人向国内鱼粉贸易商深圳巨力洋、厦门国贸采购及销售鱼粉价格情况如下:
发行人通过深圳巨力洋、厦门国贸采购及销售鱼粉时,与其交易价格参照国内各港口不同规格鱼粉的内盘报价进行议价、定价。交易价格信息及主流鱼粉品种公开市场内盘报价对比信息如下:
发行人向深圳巨力洋采购及销售鱼粉价格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合同签订月份物料名称采购合同均价销售合同均价参考市价
2013年 1月鱿鱼肝粉 6,080.00 --
2013年 3月
厄瓜多尔红鱼粉 14,200.00 - 14,256.00
智利红鱼粉 11,500.00 - 12,300.00
2013年 4月
新西兰白鱼粉 18,200.00 - 17,300.00
智利红鱼粉 13,400.00 - 13,500.00
美国红鱼粉- 10,300.00 9,950.00
2013年 5月
新西兰白鱼粉 15,900.00 - 15,676.00
新西兰红鱼粉 12,800.00 - 12,452.00
美国红鱼粉- 10,000.00 9,950.00
2013年 7月
新西兰白鱼粉 14,850.00 - 13,764.00
新西兰红鱼粉 10,850.00 - 11,683.00
2013年 8月新西兰白鱼粉- 15,000.00 14,552.00
2013年 12月墨西哥红鱼粉 9,900.00 - 9,587.00
2014年 1月秘鲁红鱼粉- 9,200.00 9,500.00
2014年 2月美国红鱼粉- 8,600.00 8,318.00
2014年 4月
俄罗斯白鱼粉 9,550.00 - 9,740.00
秘鲁红鱼粉 10,060.00 - 9,800.00
美国红鱼粉- 8,600.00 8,318.00
2014年 5月
秘鲁红鱼粉 10,845.41 - 10,300.00
俄罗斯白鱼粉- 12,000.00 12,104.00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21
美国红鱼粉- 8,600.00 8,331.00
2014年 6月
秘鲁红鱼粉 12,500.00 - 12,300.00
厄瓜多尔红鱼粉- 11,700.00 11,470.00
2014年 7月智利红鱼粉- 11,800.00 12,200.00
2014年 10月秘鲁红鱼粉- 11,562.01 12,300.00
2015年 1月
秘鲁红鱼粉 15,601.70 - 16,000.00
智利红鱼粉 15,651.49 - 16,000.00
2015年 3月
秘鲁红鱼粉 14,900.00 - 15,800.00
智利红鱼粉 14,900.00 - 15,800.00
2015年 6月秘鲁红鱼粉- 12,769.23 13,500.00
2015年 7月秘鲁红鱼粉- 11,738.89 12,300.00
2015年 8月秘鲁红鱼粉- 11,525.20 11,500.00
2015年 9月
泰国红鱼粉 8,400.00 - 8,301.00
秘鲁红鱼粉- 11,912.78 11,800.00
2015年 10月秘鲁红鱼粉- 12,461.44 13,000.00
2015年 12月秘鲁红鱼粉 2 - 9,762.47 9,954.00
2016年 1月阿根廷白鱼粉 13,800.00 - 14,118.00
2016年 4月泰国红鱼粉 10,189.35 - 10,409.00
2016年 5月泰国红鱼粉- 8,600.00 8,885.00
2016年 6月
泰国红鱼粉- 9,100.00 8,787.00
俄罗斯白鱼粉- 11,100.00 10,936.00
发行人向厦门国贸采购及销售鱼粉价格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合同签订月份物料名称采购均价销售均价参考市价
2013年 4月美国红鱼粉- 10,647.12 9,558.00
○4发行人鱼粉购销业务模式合理性分析
经查询饲料上市企业招股说明书、年报等公开披露资料,天邦股份、禾丰牧业等饲料企业亦采用饲料生产与原料贸易相结合,通过原料批量采购及原料贸易控制生产成本的业务模式。经访谈供应商深圳巨力洋了解到,除发行人外,与其有业务往来的国内大、中型配合饲料生产企业亦存在通过借助其平台进行鱼粉销售的情形。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采购又销售鱼粉系基于鱼粉原料特性、鱼粉成本控制及质量控制需求衍生出来的业务模式,该业务模式既保障了发行人的鱼粉供应及鱼粉品质,亦有效控制了发行人生产成本,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基于成本控制等目的形成的原料采购及销售业务具有一致性,因此保荐机构认为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22
该种模式具有其业务合理性。
○5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供应商销售原材料交易明细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2016年 1-6月
原料名称销售金额
占同类物料当期采购占比
深圳市巨力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泰国红鱼粉 209.16 9.98%
俄罗斯白鱼粉 44.40 4.44%
厦门鑫诚辉工贸有限公司淀粉 121.17 13.91%
合计- 374.73 -
客户名称
2015年度
原料名称销售金额
占同类物料当期采购占比
福州海汇生物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国产精炼鱼油 564.00 46.32%
精炼鱼油 306.59 -(注 1)
乌贼膏 222.79 204.12%(注 2)
厦门爱弘贸易有限公司秘鲁红鱼粉 103.32 0.46%
厦门亨德顺商贸有限公司秘鲁红鱼粉 260.74 1.16%
深圳市巨力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秘鲁红鱼粉 3,822.23 17.01%
合计- 5,279.67 -
客户名称
2014年度
原料名称销售金额
占同类物料当期采购占比
福州海汇生物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美国红鱼粉 189.20 -
鱿鱼肝粉 305.00 -
福州普顺贸易有限公司虾粉 18.13 -
厦门爱弘贸易有限公司
俄罗斯白鱼粉 87.84 2.19%
厄瓜多尔红鱼粉 2.42 0.21%
泰国红鱼粉 82.06 6.73%
美国红鱼粉 21.64 -
秘鲁红鱼粉 243.21 8.13%
墨西哥鱼粉 91.23 2.21%
智利红鱼粉 6.15 0.51%
新西兰红鱼粉 30.37 4.80%
深圳市巨力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俄罗斯白鱼粉 135.26 3.37%
厄瓜多尔红鱼粉 154.84 -
美国红鱼粉 3,007.61 -
秘鲁红鱼粉 798.12 26.68%
智利红鱼粉 62.10 5.20%
合计- 5,23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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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3
客户名称
2013年度
原料名称销售金额
占同类物料当期采购占比
福州海汇生物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秘鲁红鱼粉 27.78 3.26%
国产鳀鱼粉 273.69 10.45%
福州普顺贸易有限公司厄瓜多尔红鱼粉 44.47 1.50%
嘉吉粮油(南通)有限公司豆粕 424.83 14.30%
厦门爱弘贸易有限公司秘鲁红鱼粉 46.34 5.44%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美国红鱼粉 1,077.55 156.35%
厦门鑫诚辉工贸有限公司南顺淀粉 43.08 5.02%
深圳市巨力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美国红鱼粉 329.27 47.77%
新西兰白鱼粉 30.02 1.76%
合计- 2,297.04 -
注 1:销售的原料品种当期未采购,因此未计算占同类物料当期采购占比;
注 2:由于存在销售前期库存原材料的情况,因此占同类原料当期采购占比会存在超出 100%的情况。
注 3:发行人向供应商销售的原材料,除包括向该供应商采购的产品之外,还包括向其他供应商采购的原材料,因此向单一供应商采购、销售的数据存在不配比的情况。
○6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关联关系说明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因库存管理原因存在原料销售的情况,基于业务效率和便利性的客观原因,发行人主要通过供应商渠道进行原料销售,因此出现供应商与客户重合的情况。上述企业与发行人之间均为正常商业贸易往来,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关联关系。
(2)发行人直销模式、经销模式前五大客户
○1直销模式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年份
序号
直销客户名称配合饲料品种销售金额占比
开始合作年份
2016年1-6月
1 廉江市养虾集团公司金鲳鱼、对虾等配合饲料 1,184.76 3.52 2015年 徐闻县源海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金鲳鱼、种苗等配合饲料 895.88 2.66 2015年
3 郑祖洪鳗鲡配合饲料 616.23 1.83 2011年
4 陈水玉鳗鲡配合饲料 554.27 1.65 2013年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24 江苏如意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鳗鲡配合饲料 468.63 1.39 2013年
合计 3,719.77 11.04
2015年 徐闻县源海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金鲳鱼料、种苗等配合饲料
1,974.28 2.66 2015年 长乐冠峰养殖场(陈孔信)
鳗鲡、种苗等配合饲料 856.67 1.15 2005年
3 林光松
金鲳鱼、石斑鱼等配合饲料
747.37 1.01 2008年
4 长乐福强养殖有限公司鳗鲡、种苗等配合饲料 744.16 1.00 2010年
5 郑文山鳗鲡、种苗等配合饲料 660.83 0.89 2012年
合计 4,983.31 6.71
2014年 澄迈澄北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石斑鱼、鳗鲡、金鲳鱼等配合饲料
1,175.89 1.89 2011年 台山市徐南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鳗鲡配合饲料 1,141.45 1.83 2014年
3 郑祖洪鳗鲡配合饲料 951.50 1.53 2002年
4 王一俊鳗鲡、种苗等配合饲料 840.96 1.35 2010年
5 陈孔信鳗鲡、种苗等配合饲料 752.90 1.21 2005年
合计 4,862.69 7.80
2013年
1 郑祖洪鳗鲡等配合饲料 1,368.09 2.63 2002年 澄迈澄北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石斑鱼、鳗鲡等配合饲料 1,340.42 2.58 2011年
3 陈孔信鳗鲡、虾配合饲料 622.43 1.20 2005年 福建省长乐市鳌峰养殖场
鳗鲡、种苗配合饲料 523.81 1.01 2004年
5 长乐福强养殖有限公司鳗鲡配合饲料 485.11 0.93 2010年
合计 4,339.86 8.34
注:2015年,自然人陈孔信与林钦俤注册合伙企业“长乐冠峰养殖场”。
○2经销模式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年份
序号
经销商名称配合饲料品种销售金额占比
开始合作年份
2016年1-6月
1 福清市富发养殖有限公司鳗鲡、鱼虾等配合饲料 1,029.37 3.06 2003年 澄迈澄北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石斑鱼、鳗鲡等配合饲料 752.37 2.24 2011年
3 陵水三才蓝蓝饲料店
石斑鱼、种苗料等配合饲料
597.91 1.78 2010年
4 杨伟蓬甲鱼、种苗料等配合饲料 563.87 1.68 2006年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25 霞浦县溪南镇叶孝翁水产饲料店
大黄鱼、鳗鲡等配合饲料 506.21 1.50 2007年
合计 3,449.72 10.25
2015年
1 杨伟蓬甲鱼等配合饲料 2,221.28 2.99 2006年
2 福清市富发养殖有限公司鳗鲡等配合饲料 2,118.53 2.85 2003年 澄迈澄北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石斑鱼等配合饲料 1,810.03 2.44 2011年 钦州市桂隆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金鲳鱼等配合饲料 925.25 1.25 2014年 霞浦县溪南镇叶孝翁水产饲料店
大黄鱼等配合饲料 790.61 1.06 2007年
合计 7,865.70 10.59
2014年
1 福清市富发养殖有限公司鳗鲡等配合饲料 2,460.71 3.95 2003年
2 杨伟蓬甲鱼、鳗鲡等配合饲料 1,838.37 2.95 2006年
3 郑尊发鱼虾、贝类等配合饲料 1,188.92 1.91 2003年
4 叶孝翁
金鲳鱼、鳗鲡、海水鱼等配合饲料
811.85 1.30 2007年 北海市铁山港区石头埠丰顺养殖有限公司
金鲳鱼、种苗等配合饲料 618.95 0.99 2010年
合计 6,918.79 11.10
2013年
1 杨伟蓬甲鱼、种苗等配合饲料 1,258.01 2.42 2006年
2 福清市富发养殖有限公司鳗鲡等配合饲料 1,215.42 2.34 2003年
3 湖北宜都天江渔业有限公司鲟鱼等配合饲料 909.98 1.75 2008年 北海市铁山港区石头埠丰顺养殖有限公司
金鲳鱼、种苗等配合饲料 893.21 1.72 2010年
5 叶孝翁
金鲳鱼、鳗鲡、海水鱼等配合饲料
783.37 1.51 2007年
合计 5,059.99 9.73
注:2015年,自然人叶孝翁注册个体工商户“霞浦县溪南镇叶孝翁水产饲料店。”
经核查,发行人上述主要经销商本身均长期从事特种水产养殖业务,因养殖规模较大,在所在地区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发行人将其拓展为当地具有养殖示范效应的经销商,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经营者主要经营情况说明
福清市富发养殖有限公司郑祖发
该经销商属于专销经销商,其本身自 1995年起从事鳗鲡养殖业,2016年养殖鳗鲡70多万尾,投苗 50多万尾;主要在福建闽中区域专销发行人的鳗鲡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终端客户数量 30多家养殖大户。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26
澄迈澄北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王传晶
该经销商属于专销经销商,其本身长期从事水产养殖业,2016年养殖石斑鱼 300多万尾,花鳗鲡 20多万尾,金鲳鱼 10万多尾等特种水产养殖品种;目前主要在海南区域专销发行人的石斑鱼、鳗鲡、种苗、乌龟、金鲳鱼等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该客户系由众多养殖户成立的水产养殖合作社,原采购发行人的产品供合作社成员自用,2015年除自用外开始对外经销发行人产品,目前合作社成员加外销的终端客户合计 200多家。
杨伟蓬(个体工商户)陈鸿、杨伟蓬
该经销商属于专销经销商,其本身也长期从事水产养殖业,2016年养殖甲鱼 9万只,母鱼 3,000多只;目前主要在广东区域专销发行人的甲鱼、鳗鲡、种苗等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终端客户有 90多家。
福清市三山后郑养鳗场郑尊发
该经销商属于专销经销商,其本身自 1992年起从事鳗鲡养殖业,自 2009年起从事对虾养殖业,2016年养殖南美白对虾 80亩;目前主要在福建闽中区域专销发行人的鳗鲡、鱼虾、贝类等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终端客户有 20多家养殖大户。
霞浦县溪南镇叶孝翁水产饲料店
叶孝翁
该经销商属于专销经销商,其本身自 1998年起从事水产养殖业,2016年养殖大黄鱼20多万尾、黄鱼苗 500万尾;目前主要在福建闽东区域专销发行人的大黄鱼、金鲳鱼、鳗鲡、海水鱼等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终端客户有 100多家。
北海市铁山港区石头埠丰顺养殖有限公司
陈承权
该经销商原属兼销经销商,其本身自 2010年起从事水产养殖业,2016年养殖金鲳鱼500万尾以及鳗鲡等品种;2015年及 2016年上半年其购买发行人配合饲料品种主要用于自用。
湖北宜都天江渔业有限公司
古平光
该经销商属于专销经销商,其本身自 2008年起从事鲟鱼养殖业,2016年有 600口网线养殖鲟鱼近 500余吨;目前主要在湖北区域专销发行人的鲟鱼、种苗等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终端客户有 50多家养殖大户。
钦州市桂隆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简小英、杨志群
该经销商属于专销经销商,其本身自 2008年起从事水产养殖业,2016年目前养殖金鲳鱼 20多万尾以及鲈鱼等品种;目前主要在广西钦州区域专销发行人金鲳鱼、海水鱼等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终端客户有 19家养殖大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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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三才蓝蓝饲料店王群云
该经销商属于专销经销商,其本身长期从事水产养殖业。2016年养殖面积 1,000余亩,养殖石斑鱼 100多万尾;目前主要在海南区域专销发行人的石斑鱼、鳗鲡、种苗、金鲳鱼等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终端有100多家客户。
经核查发行人经销商销售政策、销售合同的主要条款,发行人的经销商模式属于买断式销售,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判断:
A、销售合同关于产品风险转移的时点约定
根据发行人与经销商签署的产品销售合同,发行人销售至经销商的产品在交付时即实现风险转移,并非在经销商实现最终销售时实现风险转移。
B、经销商产品定价及盈利方式
发行人经销商在销售发行人产品时拥有一定的自主定价权,盈利方式为赚取买卖价差。
C、产品退换货政策
根据发行人与经销商签署的产品销售合同及日常销售管理政策,发行人对直销客户和经销商执行统一的退换货政策,原则上只允许产品质量原因的退换货。
(3)发行人饲料及鱼粉销售运费承担方式说明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由特种水产配合饲料销售收入及原材料(主要为鱼粉)销售收入构成。上述两项销售业务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因客户群体差异、交货方式差异等原因导致运费由不同主体承担。
由于发行人特种水产配合饲料销售业务面对的客户数量较多,区域分布较为分散,且单体客户交易量较小,发行人产品定价时难以针对每家客户估算运费成本,评估销售利润,因此发行人产品销售合同约定的通常为不含运杂费的发货单价,约定的交货方式通常为客户到发行人处提货的自办运输或者委托发行人代办运输,费用由客户自行承担。目前,发行人配合饲料销售业务承担的运杂费主要为生产总部送货至广东湛江、广东台山、山东莱州、湖北荆州、浙江德清等物流中转站产生的集中运输费及小部分约定送货上门运输方式的运输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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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8
发行人鱼粉销售业务系发行人基于鱼粉存货管理而产生的鱼粉贸易行为,目前,发行人主要借助供应商的贸易平台完成存货管理。发行人销售总部仓库鱼粉时,通常约定由发行人门到门送到需方指定仓库,运费主要由发行人承担;发行人销售码头存放的鱼粉时,通常约定由需方至发行人指定仓库提货,运费主要由需方承担。
(五)公司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及其供应情况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鱼粉、淀粉类原料(主要为淀粉、面粉)以及其他蛋白类原料(主要为豆粕、花生粕、菜粕)。主要原材料中鱼粉的用量较大,以智利、美国、厄瓜多尔等世界主要鱼粉生产国家的高等级进口鱼粉为主,公司一直以来与国外鱼粉生产商、鱼粉贸易商保持长期良好的沟通、合作关系,鱼粉供应稳定。
淀粉类原料、其他蛋白类原料主要依靠国内市场采购,供应充足。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主要原材料
2016年 1-6月 2015年
平均采购单价(元)
采购数量(吨)
采购金额
(万元)
平均采购单价(元)
采购数量(吨)
采购金额(万元)
鱼粉 10,441.74 18,959.91 19,797.45 12,669.82 33,061.61 41,888.48
其他蛋白类原料 4,099.03 6,897.48 2,827.29 3,861.68 26,608.96 10,275.53
淀粉类原料 3,700.90 10,735.48 3,973.09 4,697.88 16,087.00 7,557.48
(续上表)
主要原材料
2014年 2013年
平均采购单价(元)
采购数量(吨)
采购金额(万元)
平均采购单价(元)
数量(吨)
采购金额(万元)
鱼粉 9,648.21 29,798.55 28,750.28 11,395.40 17,994.20 20,505.11
其他蛋白类原料 4,143.06 23,227.98 9,623.50 4,440.13 16,106.03 7,151.29
淀粉类原料 4,471.26 15,426.86 6,897.75 4,272.93 14,442.91 6,171.35
报告期各年度,原料采购入库数量、耗用数量变动比例与产品销售数量变动比例对比分析数据如下;
项目
2016年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数量变动比数量变动比数量变动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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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例(%)(吨)例(%)(吨)比例(%)
(吨)
鱼粉采购 18,959.91 -1.28 33,061.61 10.95 29,798.55 65.60 17,994.20
鱼粉耗用 15,982.10 22.08 29,418.80 13.32 25,961.46 22.19 21,247.10
其他蛋白采购 6,897.48 -33.07 26,608.96 14.56 23,227.98 44.22 16,106.03
其他蛋白耗用 8,289.72 0.81 18,619.89 -15.31 21,968.62 34.24 16,365.55
淀粉采购 10,735.48 42.52 16,087.00 4.28 15,426.86 6.81 14,442.91
淀粉耗用 8,095.14 10.00 16,288.11 4.57 15,575.67 10.13 14,143.34
产品销量 30,753.73 12.31 67,371.41 2.83 65,518.90 21.57 53,893.28
注 1:鱼粉等原料耗用包括生产耗用和研发实验耗用两部分。
注 2:2016年 1-6月变动比例参照对象为 2015年 1-6月相关数据。
报告期内,为确保鱼粉稳定供应及控制鱼粉采购成本的战略目标,发行人执行相对灵活的备货策略,除依据常规的生产用量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外,在鱼粉价格低位会增加采购超额备货,在鱼粉价格高位会减少采购数量,控制库存鱼粉备货,发行人鱼粉采购策略导致报告期内鱼粉的采购数量与产品销量变动比例存在一定差异。
从鱼粉耗用情况变动来看,整体与发行人的产品销量变动趋势相匹配,其耗用变动幅度与产品销量变动幅度差异受产品品种结构差异、产品配方调整等因素综合影响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会根据鱼粉价格情况、各养殖区域的养殖情况适度调整鱼粉配方占比。如:2014 年度鱼粉平均采购入库成本较低,发行人增加了部分产品如健马牌幼鳖料的鱼粉耗用量。但发行人配方调整较为谨慎,整体对发行人鱼粉耗用总量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从而对鱼粉需求预期、鱼粉采购等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结构调整是发行人鱼粉耗用变动幅度与产品销量变动幅度差异的主要原因。2015 年度,发行人鱼粉耗用增加显著快于产品销量增长主要系产品结构中鱼粉耗用比例较高的产品系列如鳗鲡、鳖配合饲料系列销量增长了 26.41%,增加鱼粉用量所致。2016年上半年,发行人鱼粉耗用增长进一
步提升的原因主要系,一方面由于鱼粉采购成本下降,部分海水鱼料系列(石斑鱼、金鲳鱼配合饲料等)及淡水品种料系列(鲟鱼、黄颡鱼配合饲料等)部分产品配方有所调整,鱼粉使用比例上调,鑫肽蛋白、核苷酸蛋白等其他蛋白类原料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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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比例下调;另一方面发行人海水鱼料系列、淡水品种料系列销量增长较快,产品结构略有变化共同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蛋白类原料货源充足,发行人通过期货工具规避豆粕、菜粕等其他蛋白类原料价格波动风险,根据生产销售计划、预计原料耗用情况制定原料套期保值计划,并进行实物交割或者期货平仓、现货买入处理。报告期内,发行人各年度生产销售计划实际完成情况良好,因此其他蛋白类原料采购与发行人产品销售趋势整体吻合。由于 2015 年末发行人其他蛋白类原料存货金额和数量较高,且 2016 年上半年产品配方中增加了鱼粉的使用而降低了其他蛋白类的使用比例,故发行人判断其库存能够满足生产经营需求,2016 年上半年其他蛋白类原料采购量有所下降。
2014年,其他蛋白耗用量增长较快的原因主要系粕类耗用量较高的虾料系列、鱼虾混养配合饲料销量增长较快所致;2015年度,发行人一方面优化配方,较多使用了鑫肽蛋白等高性能蛋白,降低了粕类使用比例;另一方面发行人产品结构中粕类耗用比例较高的虾料系列配合饲料、其他系列中的鱼虾混养配合饲料受下游虾养殖成功率较低的因素影响,销量有所下降,使得发行人 2015 年其他蛋白耗用同比下降。2016 年上半年,由于发行人对于海水鱼料系列(石斑鱼、金鲳鱼配合饲料等)及淡水品种料系列(鲟鱼、黄颡鱼配合饲料等)部分产品的配方调整,鱼粉使用比例上调,部分其他蛋白类原料使用比例下调,使得发行人2016年上半年其他蛋白耗用量增速略低于销量增速。
报告期内,发行人淀粉类原料货源充足,原料价格波动较小,采用即时采购策略,库存备货通常为 1~2个月的生产耗用量,因此发行人报告期各年度淀粉类原料采购量与耗用量基本一致,变动比例与发行人产销量的变动趋势整体吻合。2016年上半年,发行人为控制成本,增加了价格相对适中品种淀粉的采购,使得淀粉采购量较 2015年同期有所上涨。
原料替代技术一直是发行人重要研发内容之一。发行人在保证产品品质的前提下,采取营养平衡的配方技术,优化产品配方,适度调整原料配比,增加发行人成本控制措施。但考虑到配合饲料产品的适口性、营养均衡需求等问题,发行人产品配方调整较为谨慎,因此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配方调整并未对主要原材料采购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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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原材料占成本的比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接材料 23,885.57 93.73 54,969.22 93.87 44,650.09 92.16 37,540.05 93.13
其中:鱼粉 16,039.83 62.94 34,489.93 58.90 25,390.53 52.41 20,982.10 52.05
其他蛋白类原料
2,794.32 10.97 8,021.34 13.70 8,393.90 17.33 6,702.69 16.63
淀粉类原料 2,954.27 11.59 7,464.12 12.75 6,817.64 14.07 5,732.72 14.22
(3)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年份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主要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万元)
占总采购
额比例
2016年1-6月 大洋实业有限公司(PACIFIC TIDE
LTD.)
鱼粉、其他蛋白类
8,219.17 28.70%
深圳市巨力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5.38 7.07%
2 厦门夏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鱼粉 5,009.98 17.49%
3 福州海汇生物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鱼粉、其他蛋白类、油脂
2,647.33 9.24% 荣成市日鑫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鱼粉、其他蛋白类
1,380.78 4.82%
荣成海庆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鱼粉、其他蛋白类
404.96 1.41%
5 福建怡昌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淀粉 806.61 2.82%
合计 20,494.21 71.55%
2015年 大洋实业有限公司(PACIFIC TIDE
LTD.)
鱼粉、其他蛋白类
12,042.00 18.71%
深圳市巨力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3,384.98 5.26%
2 厦门夏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鱼粉 9,830.91 15.28%
3 福州海汇生物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鱼粉、油脂 3,955.82 6.15%
4 厦门爱弘贸易有限公司
鱼粉、其他蛋白类、油脂
3,643.62 5.66%
5 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鱼粉 3,490.67 5.42%
合计 36,348.00 56.48%
2014年 1 大洋实业有限公司(PACIFIC TIDE 鱼粉 7,606.62 15.16%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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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D.)
深圳市巨力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3,301.33 6.58%
2 福州明材贸易有限公司
鱼粉、其他蛋白类
8,679.24 17.30%
3 福州海汇生物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鱼粉、油脂 8,278.36 16.50%
4 福建元成豆业有限公司
其他蛋白类
5,358.22 10.68%
5 厦门亨德顺商贸有限公司淀粉 1,985.39 3.96%
合计 35,209.16 70.16%
2013年 深圳市巨力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鱼粉
9,300.98 24.03%
大洋实业有限公司(PACIFIC TIDE
LTD.)
3,129.04 8.09%
2 福州海汇生物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鱼粉、油脂 4,264.31 11.02%
3 三明市银河面粉食品有限公司淀粉 1,889.52 4.88%
4 福建元成豆业有限公司
其他蛋白类、油脂
1,610.93 4.16%
5 福州明材贸易有限公司
鱼粉、其他蛋白类
1,207.04 3.12%
合计 21,401.82 55.30%
注:深圳市巨力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系大洋实业有限公司子公司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不占有任何权益。
2、主要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能源主要为电力及煤炭,能源供应稳定充足,报告期内公司能源供应情况如下:
(1)主要能源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电力能源采购情况如下: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平均采购单价(元) 0.79 0.73 0.75 0.80
采购数量(千瓦时) 4,773,660.00 9,271,720.00 8,517,780.00 8,321,370.00
采购金额(万元) 375.81 680.16 638.78 668.37
报告期内公司煤炭能源采购情况如下: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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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采购单价(元) 700.99 778.43 881.15 855.99
采购数量(吨) 1,980.81 3,016.07 3,140.82 2,696.60
采购金额(万元) 138.85 234.78 276.75 230.83
(2)主要能源占成本的比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 2013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制造费用 1,242.19 4.87% 2,810.37 4.80% 3,002.08 6.20% 2,157.08 5.35%
其中:电力 313.64 1.23% 626.93 1.07% 491.37 1.01% 416.59 1.03%
煤炭 122.00 0.48% 235.97 0.40% 236.89 0.49% 224.45 0.56%
注:上表电力、煤炭发生金额系主营业务成本中制造费用项下的电力、煤炭金额,与当年采购金额存在差异。
(六)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
1、环境保护情况
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过程主要是原料的配制、混合、加热、再成型过程,主要污染物为粉尘、废气和噪音,不产生其它有毒有害废水、废料。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鱼粉、其他蛋白类原料(主要为豆粕、花生粕、菜粕)以及淀粉类原料(主要为淀粉、面粉),均为天然、无毒、无害材料。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 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ISO22000:2005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 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在生产区安装了除尘器、除异味设备等环保设备,生产工艺合理,生产工序明晰。因此,本公司生产过程对环境基本不产生污染。
(1)发行人及子公司生产过程中主要污染物及环保治理措施
发行人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上述污染物的排放量、环保措施的处理能力及实际运行情况如下:
○1废气
发行人及子公司天马饲料生产经营过程中会产生颗粒物、臭气等废气,废气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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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原料粉碎、烘干等设施或工艺,采取的控制措施主要通过脉冲除尘器、除臭喷淋设备等进行废气处理,确保废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等标准的要求。
根据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福清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发行人及子公司2013年、2014年、2015年及 2016年 1-6月主要废气排放源及处理情况如下:
排放主体
主要废气污染物
允许排放 排放监测数据 排放监测数据 排放监测数据 排放监测数据
环保设施
天马集团
颗粒物 120mg/m3 56 mg/m3 - 38 mg/m3 46 mg/m3
脉冲除尘器
臭气
6000无量纲
<10无量纲
<10无量纲
<10无量纲

除臭喷淋设备
天马饲料
颗粒物 120mg/m3 — 81mg/m3 -
35.4
mg/m3

脉冲除尘器
臭气
6000无量纲
<10无量纲
<10无量纲
<10无量纲

除臭喷淋设备
注:由于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福清市环境监测站每年对发行人废气抽样监测,因此部分年度颗粒物、臭气无实际排放监测指标。
○2废水
发行人和子公司生产用水较少,因此无生产废水排放,所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工业小区排污河渠,排放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
排放主体废水类型产生设施或工序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去向
天马集团生活污水日常生活净水设备、化粪池工业小区排污河渠
天马饲料生活污水日常生活净水设备、化粪池工业小区排污河渠
○3噪声
发行人及子公司主要噪声声源为空压机、生产设备,采取的控制措施主要有优化厂区布局和安装隔音罩、减震垫、厂房密闭等降噪措施。一方面合理优化厂区布局,使噪音较大的设备远离边界;另一方面在采购设备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噪音较大的设备实行单独隔离,如采取半地下摆放、吸音门窗等隔音、消振措施。根据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福清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以及天马彩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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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环保监督部门建宁县环境保护局证明,发行人及子公司处理后的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排放主体产生噪声设施主要噪声设备降噪设施
天马集团空压机、生产车间空压机、生产设备厂房密闭、隔音罩
天马饲料空压机、生产车间空压机、生产设备厂房密闭、隔音罩
天马彩印生产车间生产设备厂房密闭、隔音罩
○4固体废物
发行人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炉渣、原料盛器及生活垃圾等。废炉渣和生活垃圾的处理措施为定点堆放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原料盛器对外出售循环利用。
排放主体类型产生固废的工序固体废物名称处理方式
天马集团一般工业固废制造工序、生活垃圾
废炉渣、生活垃圾、原料盛器
环卫部门处理、循环利用
天马饲料一般工业固废制造工序、生活垃圾
废炉渣、生活垃圾、原料盛器
环卫部门处理、循环利用
天马彩印一般工业固废制造工序、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下脚料
环卫部门处理、循环利用
(2)报告期内发行人环保费用支出及排污匹配情况
单位:万元
年份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环保设备投入 271.21 512.43 - 126.29
环保日常费用支出 1.15 7.03 7.13 14.85
合计 272.36 519.46 7.13 141.14
报告期内,发行人环保投入金额分别 141.14 万元、7.13 万元、519.46 万元
及 272.36 万元。2013 年 11 月,发行人购置 118.60 万元脉冲除尘器及除味设备
通风系统等设备,提高了废气排放处理能力,2014 年发行人的废气排放监测指标有所降低。2015 年,发行人购置了 245 万元的除臭系统成套设备、240.74 万
元的脉冲除尘设备等各类设备,以提升废气排放处理能力。2016 年上半年,发行人购置了部分环保控温设备及锅炉配件等设备,为募投项目生产进行准备。
(3)发行人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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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编制相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取得了福清市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批复文号分别为融环评表【2014】29 号和 30号,符合环保要求。发行人募投项目的生产经营环境与现有项目类似,主要环保设备及环保措施包括除尘器、除异味设备、厂房隔音、设备减震和循环利用等措施。本次募投项目各项环保设备拟投入资金 796.50 万元,所需的资金拟
用募集资金投入。
发行人募投项目运营时对周边环境的主要影响及发行人采取的相关措施如下:
○1废气
发行人募投项目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废气主要来源于原料粉碎、烘干等设施或工艺,采取的控制措施主要通过脉冲除尘器、除臭喷淋设备等进行废气处理,确保废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2废水
发行人募投项目生产用水较少,因此无生产废水排放,所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工业小区排污河渠,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
○3噪声
发行人募投项目主要噪声声源为空压机、生产设备,采取的控制措施主要有优化厂区布局和安装隔音罩、减震垫、厂房密闭等降噪措施,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4固体废物
发行人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炉渣、原料盛器及生活垃圾等。废炉渣和生活垃圾的处理措施为定点堆放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原料盛器对外出售循环利用。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中能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取得环保部门的批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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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环保事故及因环保事项遭受行政处罚的情形。
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项目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取得环保部门的批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环保事故及因环保事项遭受行政处罚的情形。
2、安全生产措施
为减少粉尘对人体的危害,公司在生产区安装了除尘器、除异味设备等设备,以保持车间的卫生环境,同时对重要设备独立安装脉冲除尘系统,经处理后,粉尘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公司全体员工全面遵守与职业安全和健康有关的法规。公司提供应有的培训、设备和资源,建立安全、健康和高效的工作环境。
五、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本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生产设备、运输设备和其他设备,截至2016年 6月 30日,公司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原值累计折旧净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9,775.48 1,256.09 8,519.39 87.15%
机器设备 6,430.56 2,847.66 3,582.89 55.72%
运输工具 798.45 482.25 316.19 39.60%
电子及办公设备 1,085.69 730.45 355.24 32.72%
合计 18,090.18 5,316.46 12,773.72 70.61%
1、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法拥有下表所列房产的所有权,并已取得相应的权属证书,该等房产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序号
权利主体
房地产证号对应土地权证座落位置用途
取得方式
建筑面积(㎡)
1 天马融房权证R字第融上迳国用福清市厂房、宿舍股东出 22,7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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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 1302056号(2013)第
B1314号
上迳镇岭胶村楼、办公楼及食堂
资、自建 融房权证R字第1504377号
融音西国用
(2015)第
C43845号
福清市音西街道洋浦村福人大道融商大厦22层2202号
办公购买 429.87 天马饲料
融房权证R字第0900307号
融上迳国用
(2006)第
00094号
福清市
上迳镇岭胶村
厂房、办公楼
购买 2,223.18 融房权证R字第1300889号
自建 2,614.98 融房权证R字第1504303号
融音西国用
(2015)第
C43846号
福清市音西街道洋浦村福人大道融商大厦22层2203号
办公购买 429.87 厦门金屿
厦国土房证第01027635号
厦国土房证第01027635号
厦门思明区水仙路33号11B室
办公购买 251.2 厦门德百特
厦国土房证第01055198号
厦国土房证第01055198号
厦门翔安区界头路2016号之一第一至二层
厂房购买 2,686.85 天马彩印
建房权证字第20140371号
建国用(2008)
第 010185号
建宁县濉溪镇河东路 45号
工业厂房
新建 1,140.72 建房权证字第20130508号
购买
1,221.44 建房权证字第20130509号
1,869.24 建房权证字第20130510号
558.69 建房权证字第20130511号
1,656.22 台山福马
粤房地权证台山字第0115002926号
台国用(2015)
第 01393号
台山市斗山镇浮石八坊“铜古朗”1号综合楼全部
非住宅
股东出资
970.54
2、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拥有的主要生产设备如下:
主要设备名称数量(台套)原值(万元)净值(万元)成新率
自动配料系统 2 725.74 457.86 63.09%
混合系统 11 154.13 70.41 45.68%
粉碎系统 11 441.99 202.13 45.73%
膨化设备 4 604.87 267.20 44.18%
制粒机 3 267.34 146.29 54.72%
喷油机 3 78.68 23.66 30.07%
烘干设备 6 564.98 289.63 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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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却系统 5 68.16 9.60 14.09%
输送系统 9 191.17 49.90 26.10%
包装系统 7 101.66 19.62 19.30%
蒸汽系统 1 207.37 20.11 9.70%
除味系统 1 390.00 325.48 83.46%
供配电系统 2 686.72 272.77 39.72%
网络系统 1 77.41 15.56 20.10%
自动化码垛机器人系统
3 546.02 496.27 90.89%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法享有以下表所列国有土地使用权,该等土地使用权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序号
权利主体土地证号座落用途
取得
方式
面积(㎡)终止期限
1 天马集团
融上迳国用(2013)
第B1314号
上迳镇岭胶村
工业用地
股东出资
23,114.5 2054.05.24
2 天马集团
融上迳国用(2014)
第 A0015号
上迳镇岭胶村
工业用地
出让 56,748 2062.08.18
3 天马集团
融音西国用(2015)第C43845号
音西街道洋埔村福人大道融商大厦 22层2202办公室
商务金融用地(办公)
转让 52.28 2050.5.14
4 天马集团 1
融国用
(2015)第
11498号
福清市上迳镇岭胶村
工业用地
转让 7,197.00 2064.08.15
5 天马饲料
融上迳国用(2006)
第 00094号
上迳镇岭胶村
工业用地
受让 6,572.4 2045.09.21
6 天马饲料
融音西国用(2015)第C43846号
音西街道洋埔村福人大道融商大厦 22层2203办商务金融用地(办公)
转让 52.28 205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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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0
公室
7 厦门金屿
厦国土房证第01027635号
思明区水仙路33号11B室
办公用地
受让 3,071.89 2040.02.07
8 厦门德百特
厦国土房证第01055198号
翔安区界头路 2016号之一第一至二层
工业用地
受让 75,320.30 2055.08.15
9 天马彩印
建国用
(2008)第
010185号
建宁县河东将屯
工业用地
出让 16,614 2057.06.30
10 台山福马
台国用
(2015)第
01393号
台山市斗山镇浮石八坊“铜古朗”
工业用地
股东出资
81,069.64 2054.10.27
注:厦门市国土资源及房产管理局实行土地使用权证与房屋所有权证合一的管理体制,上表所列厦门金屿及厦门德百特土地面积,系指厦门金屿与厦门德百特房产所属建筑物对应的该幅土地的总用地面积,而非厦门金屿与厦门德百特独自拥有的土地使用权面积。
2、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共拥有注册商标 124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主体商标使用类别注册证号有效期限
1 天马集团鑫鱼第 31类 5210834
2009.03.28-
2019.03.27
2 天马集团鑫鱼第 29类 5210835
2009.03 .28-
2019.03.27
3 天马集团百家姓第 31类 5326728
2009.04.21-
2019.04.20
4 天马集团

第 31类 5544018
2009.05.21-
2019.05.20
5 天马集团

第 31类 5664021
2009.06.14-
2019.06.13
6 天马集团

第 29 类 5664020
2009.06.14-
2019.06.13
7 天马集团 WUYISHAN 第 31类 5868290
2009.07.14-
2019.07.13
8 天马集团 WUYISHAN 第 29类 5868289 2009.07.14-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41
2019.07.13
9 天马集团

第 29类 5544021
2009.09.14-
2019.09.13
10 天马集团 TIANMA 第 31类 5487386
2009.09.28-
2019.09.27
11 天马集团健马第 40类 5666700
2009.12.28-
2019.12.27
12 天马集团鑫鱼第 40类 5656
2009.12.28-
2019.12.27
13 天马集团百家姓第 40类 5657
2009.12.28-
2019.12.27
14 天马集团天马第 44类 5767108
2010.03.28-
2020.03.27
15 天马集团 TIANMA 第 30类 5494047
2010.03.28-
2020.03.27
16 天马集团天马第 30类 5494046
2010.03.28-
2020.03.27
17 天马集团

第 31类 8759737
2011.10.28-
2021.10.27
18 天马集团

第 29类 8759787
2012.01.14-
2022.01.13
19 天马集团小龙女第 31类 8757034
2012.02.07-
2022.02.06
20 天马集团 TENMA 第 31类 9165699
2012.03.07-
2022.03.06
21 天马集团

第 31类 8885308
2012.03.07-
2022.03.06
22 天马集团

第 29类 8885341
2012.04.14-
2022.04.13
23 天马集团 TENMA 第 29类 9165754
2012.07.14-
2022.07.13
24 天马集团鱼仔宝第 31类 9568271
2012.07.07-
2022.07.06
25 天马集团天马第 31类 5165471
2009.03.21-
2019.03.20
26 天马集团 JOLMA 第 31类 5165473
2009.03.21-
2019.03.20
27 天马集团

第 31类 5166730
2011.04.07-
2021.04.06
28 天马集团健马第 6类 5941015
2009.11.07-
2019.11.06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42
29 天马集团健马第 7类 5941096
2009.11.07-
2019.11.06
30 天马集团健马第 8类 5941097
2009.12.14-
2019.12.13
31 天马集团健马第 22类 5941011
2010.01.28-
2020.01.27
32 天马集团健马第 23类 5941012
2010.01.28-
2020.01.27
33 天马集团健马第 3类 5941013
2010.03.14-
2020.03.13
34 天马集团健马第 2类 5941014
2010.02.07-
2020.02.06
35 天马集团健马第 9类 5941098
2009.12.28-
2019.12.27
36 天马集团健马第 10类 5941099
2010.01.28-
2020.01.27
37 天马集团健马第 11类 5941100
2009.12.14-
2019.12.13
38 天马集团健马第 12类 5941101
2009.11.07-
2019.11.06
39 天马集团健马第 13类 5941102
2009.12.07-
2019.12.06
40 天马集团健马第 33类 5941000
2009.11.28-
2019.11.27
41 天马集团健马第 35类 5941002
2010.07.28-
2020.07.27
42 天马集团健马第 14类 5941003
2009.12.07-
2019.12.06
43 天马集团健马第 15类 5941004
2009.12.07-
2019.12.06
44 天马集团健马第 16类 5941005
2010.01.28-
2020.01.27
45 天马集团健马第 17类 5941006
2009.12.21-
2019.12.20
46 天马集团健马第 18类 5941007
2010.02.14-
2020.02.13
47 天马集团健马第 19类 5941008
2010.02.21-
2020.02.20
48 天马集团健马第 20类 5941009
2010.01.28-
2020.01.27
49 天马集团健马第 1类 5941103
2010.01.14-
2020.01.13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43
50 天马集团健马第 5类 5941104
2010.02.14-
2020.02.13
51 天马集团健马第 4类 5941105
2009.12.28-
2019.12.27
52 天马集团健马第 41类 5941106
2010.04.14-
2020.04.13
53 天马集团健马第 43类 5941108
2010.02.28-
2020.02.27
54 天马集团健马第 44类 5941109
2010.02.28-
2020.02.27
55 天马集团健马第 45类 5941110
2010.02.21-
2020.02.20
56 天马集团健马第 34类 5941112
2009.07.07-
2019.07.06
57 天马集团健马第 24类 5941113
2010.02.21-
2020.02.20
58 天马集团健马第 26类 5941114
2010.02.07-
2020.02.06
59 天马集团健马第 25类 5941115
2010.05.28-
2020.05.27
60 天马集团天马第 18类 5941470
2010.06.28-
2020.06.27
61 天马集团天马第 17类 5941471
2009.12.21-
2019.12.20
62 天马集团天马第 16类 5941472
2010.01.28-
2020.01.27
63 天马集团天马第 13类 5941473
2009.12.07-
2019.12.06
64 天马集团天马第 12类 5941474
2010.01.28-
2020.01.27
65 天马集团天马第 11类 5941475
2009.12.28-
2019.12.27
66 天马集团天马第 34类 5941477
2009.07.07-
2019.07.06
67 天马集团天马第 31类 5941478
2009.08.21-
2019.08.20
68 天马集团天马第 21类 5941497
2010.07.28-
2020.07.27
69 天马集团天马第 20类 5941498
2009.12.07-
2019.12.06
70 天马集团天马第 19类 5941499
2010.02.21-
2020.02.20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44
71 天马集团健马第 42类 6011081
2010.05.07-
2020.05.06
72 天马集团鳗鲡堂第 29类 6103729
2009.08.21-
2019.08.20
73 天马集团益多美第 29类 6579197
2010.03.07-
2020.03.06
74 天马集团龙太郎第 29类 6799949
2010.04.28-
2020.04.27
75 天马集团

第 31类 1961383
2003.05.21-
2023.05.20
76 天马集团鳗鱼堂第 29类 6112054
2011.06.28-
2021.06.27 天马集团七星鳗第 29类 6799947
2011.02.07-
2021.02.06
78 天马集团喜鳗第 29类 6799948
2010.12.28-
2020.12.27
79 天马集团天马第 26类 5940969
2010.04.28-
2020.04.27
80 天马集团天马第 25类 5940970
2010.02.21-
2020.02.20
81 天马集团天马第 24类 5940971
2010.06.28-
2020.06.27
82 天马集团天马第 22类 5940972
2010.01.28-
2020.01.27
83 天马集团天马第 45类 5940973
2010.06.07-
2020.06.06
84 天马集团天马第 43类 5940975
2010.06.07-
2020.06.06
85 天马集团天马第 42类 5940976
2010.07.28-
2020.07.27
86 天马集团天马第 40类 5940977
2010.10.28-
2020.10.27
87 天马集团天马第 41类 5940978
2010.07.28-
2020.07.27
88 天马集团天马第 39类 5940979
2010.07.28-
2020.07.27
89 天马集团天马第 37类 5940980
2010.05.07-
2020.05.06
90 天马集团天马第 36类 5940981
2010.06.28-
2020.06.27
91 天马集团健马第 36类 5940983
2010.02.21-
2020.02.20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45
92 天马集团健马第 38类 5940984
2010.02.21-
2020.02.20
93 天马集团健马第 39类 5940994
2010.04.14-
2020.04.13
94 天马集团健马第 40类 5940995
2010.08.14-
2020.08.13
95 天马集团健马第 27类 5940996
2010.02.07-
2020.02.06
96 天马集团健马第 28类 5940997
2010.06.28-
2020.06.27
97 天马集团健马第 29类 5940998
2009.07.28-
2019.07.27
98 天马集团健马第 30类 5940999
2010.02.14-
2020.02.13
99 天马集团天马第 27类 5940968
2010.02.07-
2020.02.06
100 天马集团天马第 28类 5940967
2010.02.21-
2020.02.20
101 天马集团天马第 10类 5931997
2009.10.28-
2019.10.27
102 天马集团天马第 9类 5931998
2010.02.07-
2020.02.06
103 天马集团天马第 8类 5931999
2009.12.28-
2019.12.27
104 天马集团天马第 7类 5932010
2010.04.28-
2020.04.27
105 天马集团天马第 5类 5932011
2010.01.14-
2020.01.13
106 天马集团天马第 3类 5932013
2010.02.21-
2020.02.20
107 天马集团天马第 2类 5932014
2010.01.07-
2020.01.06
108 天马集团天马第 6类 5932016
2009.11.07-
2019.11.06
109 天马集团天马第 1类 5932015
2010.01.07-
2020.01.06
110 天马集团健马第 21类 5941010
2009.12.07-
2019.12.06
111 天马集团健马第 31类 5941001
2009.07.28-
2019.07.27
112 天马集团健马第 37类 5940993
2010.02.21-
2020.02.20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46
113 天马集团鱼贝贝第 31类 11591077
2014.03.14-
2024.03.13
114 天马集团 TIANMA 第 29类 5487387
2010.08.07-
2020.08.06
115 天马集团

第 31类 11691761
2014.04.28-
2024.04.27
116 天马集团

第 31类 11691751
2014.04.28-
2024.04.27
117 天马集团超概念第 31类 11591744
2014.06.14-
2024.06.13
118 天马集团

第 31类 13266825
2015.01.07-
2025.01.06
119 天马彩印

第 16类 11643768
2014.07.14-
2024.07.13
120 天马集团第 31类 2015.12.28-
2025.12.27
121 天马集团

第 31类 11535588
2015.08.21-
2025.08.20
122 天马集团第 29类 12496194
2015.12.14-
2025.12.13
123 天马集团第 31类 2015.10.07-
2025.10.06
124 天马集团

第 31类 12184852
2015.07.28-
2025.07.27
注:原天马饲料名下注册商标均已转至发行人名下。
3、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共拥有 39 项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6项外观设计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主体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申请日
1 天马饲料 200710008567.3 大黄鱼中成鱼慢沉膨化颗粒配合饲料发明 2007.02.06
2 天马集团 200710008566.9 大黄鱼幼鱼慢沉膨化颗粒配合饲料发明 2007.02.06
3 天马集团 200710008457.7 金鲳鱼稚鱼膨化颗粒配合饲料发明 2007.01.17
4 天马集团 200710008568.8 大黄鱼稚鱼慢沉膨化颗粒配合饲料发明 2007.02.06
5 天马集团 200710009801.4 黄鳝成鱼膨化颗粒配合饲料发明 2007.11.14
6 天马集团 200710008459.6 金鲳鱼中成鱼膨化颗粒配合饲料发明 2007.01.17
7 天马饲料 200710008949.6 膨化软颗粒配合饲料生产方法发明 2007.05.09
8 天马集团 200610135312.9 黑仔鳗鱼无公害膨化颗粒配合饲料发明 2006.12.13
9 天马集团 200610135313.3 幼鳗无公害膨化颗粒配合饲料发明 2006.12.13
10 天马饲料 200610135314.8 成鳗无公害膨化颗粒配合饲料发明 2006.12.13
11 天马饲料 200910111612.7 黄颡鱼成鱼膨化颗粒配合饲料发明 2009.04.30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47
12 天马集团 200910111617.X 蓝仔鱼成鱼膨化颗粒配合饲料发明 2009.04.30
13 天马集团 200910111613.1 蓝仔鱼幼鱼膨化颗粒配合饲料发明 2009.04.30
14 天马饲料 200910111614.6 黄颡鱼稚鱼膨化颗粒配合饲料发明 2009.04.30
15 天马饲料 201010551273.7 日本鳗鱼黑仔鳗鱼阶段粉状配合饲料发明 2010.11.19
16 天马集团 201010606840.4 石斑鱼粉状配合饲料发明 2010.12.27
17 天马集团 201110267975.7 鲟鱼稚鱼膨化颗粒配合饲料发明 2011.09.08
18 天马饲料 201110265124.9 玻璃鳗配合饲料发明 2011.09.08
19 天马饲料 201110265121.5 河豚粉状配合饲料发明 2011.09.08
20 天马饲料 201010606879.6 中华鳖稚鳖阶段粉状配合饲料发明 2010.12.27
21 天马集团 201110265869.5 鲟鱼幼鱼膨化颗粒配合饲料发明 2011.09.08
22 天马饲料 201110265110.7 鲟鱼粉状配合饲料发明 2011.09.08
23 天马饲料 201010552116.8 日本鳗鱼白仔鳗鱼阶段粉状配合饲料发明 2010.11.19
24 天马集团 201110266254.4 鲟鱼中成鱼膨化颗粒配合饲料发明 2011.09.08
25 天马饲料 201010606877.7 中华鳖成鳖阶段粉状配合饲料发明 2010.12.27
26 天马饲料 201110265133.8 大菱鲆粉状配合饲料发明 2011.09.08
27 天马饲料 201010606878.1 中华鳖幼鳖阶段粉状配合饲料发明 2010.12.27
28 天马饲料 201010553096.6 日本鳗鱼幼鳗阶段粉状配合饲料发明 2010.11.19
29 天马集团 201210290476.4 软颗粒的大黄鱼幼鱼配合饲料发明 2012.08.15
30 天马集团 201210292497.X 花鳗鲡幼鳗鱼阶段粉状配合饲料发明 2012.08.16
31 天马集团 201310369859.5 虹鳟稚鱼浮性膨化颗粒配合饲料发明 2013.08.22
32 天马集团 201310369935.2 虹鳟中成鱼浮性膨化颗粒配合饲料发明 2013.08.22
33 天马集团 201310369958.3 南美白对虾养殖中期配合饲料发明 2013.08.22
34 天马集团 201310371506.9 虹鳟幼鱼浮性膨化颗粒配合饲料发明 2013.08.22
35 天马集团 201310371478.0 美洲鳗成鳗粉状配合饲料发明 2013.08.22
36 天马集团 201310371477.6 美洲鳗黑仔鳗鱼粉状配合饲料发明 2013.08.22
37 天马集团 201310371479.5 南美白对虾养殖后期配合饲料发明 2013.08.22
38 天马集团 201310369978.0 南美白对虾养殖前期配合饲料发明 2013.08.22
39 天马集团 201310369845.3 美洲鳗幼鳗粉状配合饲料发明 2013.08.22
40 天马饲料 201120089238.8 玻璃鳗配合饲料的形态结构实用新型 2011.03.28
41 天马饲料 200830156188.4 包装袋(一)外观设计 2008.09.05
42 天马饲料 200830156187.X 包装袋(二)外观设计 2008.09.05
43 天马饲料 200830156186.5 包装袋(三)外观设计 2008.09.05
44 天马饲料 200830156185.0 包装袋(四)外观设计 2008.09.05
45 天马饲料 200830156184.6 包装袋(五)外观设计 2008.09.05
46 天马集团 201130041986.4 包装袋(乌龟配合饲料)外观设计 2011.03.14
(三)资产租赁情况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如下租赁情形: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地点用途期限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48
1 黄昌拨/符淑美
海南天马
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登园坡(黄昌拨、符淑美商住楼第一层)
办公
2016.1.13-
2017.1.12注 1
2 黄昌拨/符淑美
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登园坡(黄昌拨、符淑美商住楼第四层)
宿舍
2014.9.1-
2016.8.31注 1 海南百辉达物流有限公司
海榆中高速 6公里处仓库
2016.05.20-
2016.11.19
4 宋文辉
发行人


广东省汕头市东里镇文化西路铺面一间 1-4楼
宿舍
2013.8.1-
2016.9.1
5 毛炳军
山东省莱州市城区文泉花园 1幢(商业)东起第一户
仓库、宿舍
2016.1.1-
2016.12.31注 1 中海渔(福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福清市上迳镇岭胶村福厦路仓库
2014.11.20-
2017.11.20
7 林文飞
福建省长乐市金峰镇六林村后圳
宿舍
2015.1.1-
2017.1.1 姚雅英、陈灏、叶剑红、江珠英、郑颖、黄勃涛、李镁玲、姚奇、郑荣良、叶雄、叶枫、尼彦纳注 2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化民营路 78号永成大厦 17层 1502、
1503、1504、1505、1506、1507、
1508、1510、1511、1512、1513、
1514、1515、1516、1517、1519、
1520单元
办公
2015.11.01-
2019. 5.14
9 陈希才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草塘村三巷 47号
仓库
2016.01.01-
2017.01.01
10 赖发仔
三明市清流县嵩溪镇富民中路50号
办公
2016.04.01-
2019.03.31 贺文财
荆州市沙市区关沮乡杨泗村十组
仓库
2016.04.01-
2018.03.31
12 孙国民
浙江福马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东湖街道东大街 7号 5A-20局部 4F-30
办公
2015.9.26-
2016.9.25注 1 德清县禹越镇三村村民委员会
德清县禹越镇茅林村中塔仓库
2016.03.06-
2021.03.06
14 林晋文
广东福马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 129号金信大厦 A、B幢 408房之三单元
办公
2014.10.28-
2016.10.27
注 1:该项租赁为原租赁合同有效期届满后续签。
注 2:该项租赁为发行人与多名业主签订合同,租赁其各自所拥有的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化民营路 78号永成大厦 17层多个单元用作办公场所。
1、上表第 1 项出租方已取得“文昌市房权证文房证字第 70007 号”《房屋所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49
有权证》,并于 2013年 1月 24日取得文昌市房产管理中心核发的《房屋租赁许可证》([文]房租证第 20130002号),该等租赁合法有效。
2、上表第 2项、第 5项、第 6项、第 8项、第 10项、第 12项、第 14项出
租方已取得产权证书,但尚未办理备案手续。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于 2009 年 7 月30 日颁布的《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4 条“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之规定,发行人保荐机构认为,前述房屋租赁未备案事宜不会影响合同的有效性,不会对发行人权益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有权依据租赁合同约定使用该等房产。
3、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上表第 3项、第 4项、第 7项、第 9项、第 11
项、第 13项出租房产暂未取得权属证书,存在被有关政府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及发行人不能持续使用的风险。鉴于发行人承租该等房产系用于员工宿舍和仓库,而非用于开展生产经营,且该等房产的可替代性较强,因此保荐机构认为该等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六、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及生产许可情况
发行人生产经营不涉及特许经营权情况。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我国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实行生产许可管理,发行人已取得了相关生产许可证及相应的产品生产批准文号。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拥有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生产许可情况如下:
1、天马集团
序号
证书名称颁发单位证书号码取得日期/有效期
1 饲料生产许可证福建省农业厅
闽饲证[2014]01055
2014.1.28-2019.1.27 出口食用动物(猪)饲用饲料生产企业登记备案证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3500AF0015 2013.12.18-2018.12.17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50 出口饲料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检验检疫注册登记证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3500AF030 2016.7.18-2021.7.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福清市海关 3501964822 长期有效 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
福清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3506600161 2012年 9月 14日换发
6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福清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01455430 2014年 1月 16日换发
7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福清市环境保护局
融环[2013]证字第 121号
2013.9.29-2016.9.28
2、天马饲料
序号证书名称颁发单位证书号码取得日期/有效期
1 饲料生产许可证福建省农业厅
闽饲证[2014]01090
2014.1.28-2019.1.27 出口食用动物(猪)饲用饲料生产企业登记备案证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3500AF0013 2013.12.18-2018.12.17 出口饲料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检验检疫注册登记证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3500AF026 2015.4.15-2020.4.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福清市海关 3501964666 长期有效 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
福清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3506000419 2013年 1月 8日换发
6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福清市环境保护局
融环[2013]证字第 148号
2013.12.13-2016.12.12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福清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01178498 2012年 12月 28日换发
3、厦门德百特
序号证书名称颁发单位证书号码有效期
1 饲料生产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饲预(2013) 2013.12.26-2018.12.25
4、厦门金屿
序号证书名称颁发单位证书号码取得日期/有效期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5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厦门海关 3502165042 2016年 5月 27日换发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
厦门检验检疫局东渡办事处
3995603740 2016年 7月 18日换发
3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厦门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02383617 2016年 4月 18日换发
5、天马彩印
序号证书名称颁发单位证书号码有效期 印刷经营许可证
福建省新闻出版局
闽[2014]新出印证字356700026号
2014.3-2017.3 福建省排污许可证
建宁县环境保护局
3504302016002 2016.4.11-2021.4.10
6、台山福马
序号证书名称颁发单位证书号码有效期 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台山环境监察大队
S440781201647011 2016.3.14-2017.3.13
七、公司的技术水平与研究开发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技术水平
1、公司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情况
(1)建立了《特种水产动物的营养需求、饲料原料及配方、生产工艺数据
库》
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业是近二十多年发展起来的产业。有关特种水产动物的研究,早期主要集中在苗种繁育技术、养殖技术、病害防治技术等方面,特种水产动物营养需求及其配合饲料研发数据相对缺乏;近年来,因特种水产动物养殖迅速发展的需要,国家加大了对其营养需求及其配合饲料研发的投入,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缺乏较为系统的数据资料。
多年来,公司较为系统地开展了主要特种水产养殖品种(如鳗鲡、石斑鱼、鲆鲽鳎、龟、鳖、大黄鱼、金鲳、黄鳝、鲑鳟、牛蛙等养殖品种)的营养需求、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52
饲料原料筛选、配方优化及生产工艺参数等研究,获得了特种水产养殖动物对饲料蛋白源(如鱼粉、豆粕、膨化大豆等)、饲料脂肪源(如鱼油、豆油和棕榈油等)和饲料糖源(小麦和预糊化淀粉等)等的消化吸收和利用率数据;膨化浮性、膨化沉性、膨化慢沉性及硬颗粒饲料等系列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的加工工艺参数。
结合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建立了《特种水产动物的营养需求、饲料原料及配方、生产工艺数据库》。公司以《特种水产动物的营养需求、饲料原料及配方、生产工艺数据库》为基础开发的特种水产养殖动物配合饲料,如鳗鲡、石斑鱼、鲆鲽鳎、龟、鳖、大黄鱼、金鲳、黄鳝、鲑鳟、牛蛙等产品已在国内水产养殖比较集中的区域进行了多年的推广与应用,其中“健马”牌、“天马”牌饲料已成为业内的著名品牌。
(2)开发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系列产品
公司自主研发了鳗鲡、大黄鱼、石斑鱼、鲟鱼、金鲳、黄颡鱼、黄鳝、鲆鲽鳎、河豚以及种苗等系列配合饲料,并获得了 38项配方技术发明专利和 1项加工工艺技术发明专利,其中鳗鲡膨化颗粒配合饲料、玻璃鳗配合饲料的产品技术填补国内空白。这些高新技术含量产品均已实现产业化生产与推广应用,取得了良好的养殖效果以及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二)公司采取的技术保护措施
自主创新及技术革新是公司特种水产配合饲料占领市场的核心竞争力。为保护优势核心技术,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保密制度,采取技术分段保护措施,防止核心技术外泄:
1、研发过程的保密措施
(1)公司研发项目组根据研发品种来分组,各项目组之间信息隔离;项目
组负责人为核心技术人员,对公司研发中心总监和董事长负责。
(2)公司研发项目还依据特种水产养殖动物配方技术(包含原料替代技术
及添加剂应用技术)、生产工艺、实验结果等进行分段管理和代码管理,每一段由不同的技术人员参与,每个代码也仅限于项目负责人、研发中心总监掌握,最终项目集成由公司研发中心总监等核心技术人员完成,并对董事长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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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3
2、研发成果与产品生产分离的保密措施
公司研发成果用于产品生产由董事长和研发中心总监组织安排,研发成果在大配方或两级预混配方中以代号形式下达,和产品生产的信息相互隔离。
3、预混料生产的保密措施
公司的研发成果以预混料等形式进入产品生产,预混料生产分为两级预混,由研发中心总监分别下达给厦门德百特和公司本部生产。
4、研发成果的保密措施
对自主研发的产品配方技术及加工工艺技术,积极申请国家专利保护。公司根据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明确技术人员的权限范围,并与所有技术人员签订《技术保密合同》,防止技术人员任职期间或离职后造成相关技术研发成果的外泄。
由于公司技术保密措施完善,公司自成立以来未出现过技术泄密事件。
(三)公司研究与开发情况
1、研发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1)研发机构设置情况
为保持持续创新能力,公司设立研发中心负责公司的产品研发及相关科技工作。研发中心组织架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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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4

研发中心对内主要负责新产品研发、配方优化、产品检验、质量控制以及技术性文件制定和技术人才培养工作;对外负责公司科技项目申请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同时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
目前,公司研发中心被认定为福建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福建省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行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福建省特种水产配合饲料重点实验室”,并建立成为鳗鲡现代产业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上海海洋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工作基地、国家水生动物病原库研究生基地、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院士专家工作站。
公司研发中心建立了微生物实验室、近红外快速饲料分析实验室、高效液相色谱实验室、气相色谱实验室、原子吸收实验室等相关实验室,开展了饲料原料筛选、饲料配方及相关配合饲料新产品的研发工作,取得了一系列的技术突破及自主知识产权。
(2)研发人员构成情况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公司拥有包括高级工程师及研究生、本科生的中高级人才在内的相关工作人员 90人,从事技术、研发等相关科研工作。研发中心下设的科技委员会,由中国科学院院士桂建芳研究员担任主任委员,中国海洋大学、上海海洋大学、苏州大学、集美大学、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等高等院校、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55
科研院所的知名专家为委员,为公司的科技战略制定、研发方向以及人才培养提供强有力的支持。随着对研发工作的加强,公司还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扩充研发队伍,以增强研发实力。
长期以来,公司始终以特种水产配合饲料核心技术和核心产品研发为基石,以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的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在科研上的投入,已完成 28项主要研发项目,具体项目如下:
序号
研发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及主要成果 无公害白仔鳗配合饲料
改善现有白仔鳗配合饲料的粘弹性、诱食性和饲料转化率,符合无公害饲料要求。本项目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1项:日本鳗鱼白仔鳗鱼阶段粉状配合饲料(ZL 201010552116.8);修订行业标准 1项:鳗
鲡配合饲料(SC/T 1004-2010)。无公害黑仔鳗配合饲料
改善现有黑仔鳗配合饲料的粘弹性、诱食性和饲料转化率,符合无公害饲料要求。本项目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2项:黑仔鳗鱼无公害膨化颗粒配合饲料(ZL 200610135312.9)和日本鳗鱼黑仔鳗鱼阶段粉
状配合饲料(ZL 201010551273.7);修订行业标准 1项:鳗鲡配合
饲料(SC/T 1004-2010)。软颗粒用中华鳖粉状配合饲料
改善现有中华鳖配合饲料的粘弹性、诱食性和饲料转化率。本项目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3 项:中华鳖稚鳖阶段粉状配合饲料(ZL
201010606879.6)、中华鳖幼鳖阶段粉状配合饲料( ZL
201010606878.1)和中华鳖成鳖阶段粉状配合饲料( ZL
201010606877.7);制订国家标准《中华鳖配合饲料(GB/T
32140-2015)》1项。鳗鲡无公害膨化颗粒配合饲料
根据鳗鱼营养需求,通过采用膨化工艺,制造出浮性颗粒饲料,提高产品使用便捷性和饲料转化率,减少浪费。本项目获得发明专利3项:黑仔鳗鱼无公害膨化颗粒配合饲料(ZL 200610135312.9)、
幼鳗无公害膨化颗粒配合饲料(ZL 200610135313.3)和成鳗无公害
膨化颗粒配合饲料(ZL 200610135314.8);项目技术达到国内领
先水平,获得福州市科技进步三等奖 1项,获得福清市科技进步三等奖 1项。
5 玻璃鳗配合饲料
在综合研究玻璃鳗营养学需求和摄食习性的基础上,筛选适合玻璃鳗摄食的安全绿色原料及添加剂,确定玻璃鳗配合饲料配方、加工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56
工艺及参数。本项目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1项:玻璃鳗配合饲料(ZL
201110265124.9);获得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1 项:玻璃鳗配合饲料
的形态结构(ZL 201120089238.8);发表科技论文 2篇:玻璃鳗配
合饲料投喂技术规范、不同配合饲料对日本鳗鲡玻璃鳗生产性能的影响;制订福建省地方标准 1 项《玻璃鳗配合饲料》(DB35/T981-2010),获得福建省标准贡献奖 1项,获得福州市科技进步三等奖 1项,获得福清市科技进步二等奖 1项。
6 软颗粒配合饲料
生产加工适合于养殖现场使用挤压机制造一定规格软颗粒饲料的粉状配合饲料,有利于添加维生素、鱼油及免疫增强剂,主要适用品种有石斑鱼、大黄鱼、鲟鱼及冷水性高档养殖鱼类。本项目获得授权加工工艺发明专利 1 项:膨化软颗粒配合饲料生产方法(ZL
200710008949.6);获得授权配方发明专利 4 项:石斑鱼粉状配合
饲料( ZL 201010606840.4 )、鲟鱼粉状配合饲料( ZL
201110265110.7)、大菱鲆粉状配合饲料(ZL 201110265133.8)和
软颗粒的大黄鱼幼鱼配合饲料(ZL 201210290476.4)。大黄鱼慢沉膨化颗粒配合饲料
适应大黄鱼中下层鱼类的生活习性,提高产品诱食性、饲料转化率等,改变现有使用鲜杂鱼直接喂养大黄鱼的传统饲喂方式。本项目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3 项:大黄鱼稚鱼慢沉膨化颗粒配合饲料(ZL
200710008568.8)、大黄鱼幼鱼慢沉膨化颗粒配合饲料(ZL
200710008566.9)和大黄鱼中成鱼慢沉膨化颗粒配合饲料(ZL
200710008567.3);获得福州市专利优秀奖 1 项,福清市科技进步
奖三等奖 1项。金鲳鱼膨化颗粒配合饲料
主要研究膨化颗粒饲料在促进金鲳鱼生长速度、肥满度方面的改良。本项目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2项:金鲳鱼稚鱼膨化颗粒配合饲料(ZL 200710008457.7)和金鲳鱼中成鱼膨化颗粒配合饲料(ZL
200710008459.6);制订福建省地方标准 1 项:《卵形鲳鯵配合饲
料》(DB35/T 848-2008),获得福建省标准贡献三等奖 1项。黄鳝膨化颗粒配合饲料
主要研究通过增进黄鳝鱼投饵量,提高饲料中的营养水平,达到促进黄鳝快速生长、体形更肥满,商品价值更高。本项目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1项:黄鳝成鱼膨化颗粒配合饲料(ZL 200710009801.4)。真鲷膨化颗粒配合饲料
主要研究真鲷鱼自身营养需求,在满足其营养需求的基础上,更注重其肥满度。已申请发明专利 3项:真鲷稚鱼膨化颗粒配合饲料(受理号:200710009505.4)、真鲷幼鱼膨化颗粒配合饲料(受理号
200710009504.X)和真鲷中成鱼膨化颗粒配合饲料(受理号
200710009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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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7 蓝子鱼膨化颗粒配合饲料
改善现有蓝子鱼膨化料的慢沉效果、水中稳定性效果,满足营养需求,促进鱼体健康,保持较佳的生长效果。本项目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2项:蓝仔鱼幼鱼膨化颗粒配合饲料(ZL 200910111613.1)和蓝
仔鱼成鱼膨化颗粒配合饲料(ZL 200910111617.X)。黄颡鱼膨化颗粒配合饲料
主要研究黄颡鱼自身营养需求,更注重其饲料效率和鱼体健康。本项目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2 项:黄颡鱼稚鱼膨化颗粒配合饲料(ZL
200910111614.6)和黄颡鱼成鱼膨化颗粒配合饲料( ZL
200910111612.7)。中华鳖粉状配合饲料
适用于加工成团状及软颗粒状的配合饲料,利于养殖现场添加维生素、鱼油及免疫增强剂,增强中华鳖免疫力,减少病害发生。本项目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3 项:中华鳖稚鳖阶段粉状配合饲料(ZL
201010606879.6)、中华鳖幼鳖阶段粉状配合饲料( ZL
201010606878.1)和中华鳖成鳖阶段粉状配合饲料( ZL
201010606877.7);制订国家标准《中华鳖配合饲料(GB/T
32140-2015)》1项。日本鳗鲡粉状配合饲料
适合用于日本鳗鱼养殖,加工成粘弹性好的团状配合饲料,利于养殖现场添加维生素、鱼油及免疫增强剂,增强免疫力,减少病害发生。本项目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3项:日本鳗鱼白仔鳗鱼阶段粉状配合饲料(ZL 201010552116.8)、日本鳗鱼黑仔鳗鱼阶段粉状配合饲
料(ZL 201010551273.7)和日本鳗鱼幼鳗阶段粉状配合饲料(ZL
201010553096.6);修订行业标准 1 项:鳗鲡配合饲料(SC/T
1004-2010)。石斑鱼粉状配合饲料
适用于石斑鱼养殖,与水或小杂鱼混合加工成软颗粒配合饲料,利于养殖现场添加维生素、鱼油及免疫增强剂,增强免疫力,减少病害发生。本项目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1项:石斑鱼粉状配合饲料(ZL
201010606840.4),发表论文 1 篇:软颗料饲料在石斑鱼池塘养殖
中的应用技术。鲟鱼粉状配合饲料
适用于鲟鱼养殖,加工成软颗粒配合饲料,利于养殖现场添加维生素、鱼油及免疫增强剂,主要提高鲟鱼存活率及增重率。本项目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1项:鲟鱼粉状配合饲料(ZL 201110265110.7)。鲟鱼膨化颗粒配合饲料
适合用于鲟鱼养殖,在规模化养殖中使用方便,提高饲料能蛋比,达到最佳的养殖效益。本项目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3项:鲟鱼稚鱼膨化颗粒配合饲料(ZL 201110267975.7)、鲟鱼幼鱼膨化颗粒配合饲
料(ZL 201110265869.5)和鲟鱼中成鱼膨化颗粒配合饲料(ZL
2011102662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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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8 大菱鲆粉状配合饲料
适用于大菱鲆养殖,加工成软颗粒配合饲料,利于养殖现场添加维生素、鱼油及免疫增强剂,养殖鱼体在健康度、免疫力方面表现更好。本项目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1 项:大菱鲆粉状配合饲料(ZL
201110265133.8)。河豚粉状配合饲料
适用于河豚养殖,加工饼状配合饲料或与水、小杂鱼加工成团状,利于养殖现场添加维生素、鱼油及免疫增强剂,主要提高河豚存活率及增重率。本项目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1项:河豚粉状配合饲料(ZL
201110265121.5)。环境友好型水产配合饲料的研究及其产业化开发
研究开发环境友好型鳗鲡、海水鱼、虾等水产配合饲料,产品饲料转化率高,养殖经济效益好。
本项目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2 项:玻璃鳗配合饲料(ZL 201110265124.9)软颗粒的大黄鱼幼鱼配合饲料
(ZL 201210290476.4);获得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1项:玻璃鳗配合
饲料的形态结构(ZL 201120089238.8);获得福州市专利优秀奖 1
项。无公害鲟鱼配合饲料的产业化开发
改善现有卵形鲳鯵(金鲳)配合饲料的颗粒稳定性和诱食性等,提高产品的饲料转化率,降低成本。
本项目发表科技论文 3 篇:卵形鲳鲹的营养需求研究及其配合饲料研发;鱼粉替代--鱼粉高价运行下水产配合饲料研发的技术对策;饲料蛋白水平对卵形鲳鯵非特异性免疫的影响、饲料蛋白水平对卵形鲳鯵消化酶活性的影响。高效环境友好型卵形鲳鯵配合饲料的产业化开发
改善现有卵形鲳鯵(金鲳)配合饲料的颗粒稳定性和诱食性等,提高产品的饲料转化率,降低成本。
本项目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2 项:
金鲳鱼稚鱼膨化颗粒配合饲料(ZL 200710008457.7)和金鲳鱼中成
鱼膨化颗粒配合饲料(ZL 200710008459.6);发表科技论文 4篇:
卵形鲳鲹的营养需求研究及其配合饲料研发、鱼粉替代--鱼粉高价运行下水产配合饲料研发的技术对策、饲料蛋白水平对卵形鲳鯵非特异性免疫的影响、饲料蛋白水平对卵形鲳鯵消化酶活性的影响。高效环境友好型南美白对虾配合饲料的产业化开发
改善现有南美白对虾饲料的诱食性、饲料转化率等,提高南美白对虾的生长速度。
本项目已申请发明专利 3 项:南美白对虾养殖前期配合饲料(受理号 201310369978.0)、南美白对虾养殖中期配合
饲料(受理号 201310369958.3)和南美白对虾养殖后期配合饲料(受
理号 201310371479.5)。石斑鱼高效配合饲料的开发
改善现有石斑鱼配合饲料的诱食性,生长速度,饲料转化率等。本项目申请发明专利 3 项:澳洲龙纹斑稚鱼膨化颗粒配合饲料(ZL
201410603168.1)、澳洲龙纹斑幼鱼膨化颗粒配合饲料(ZL
201410603439.3)、澳洲龙纹斑中成鱼膨化颗粒配合饲料(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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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608210.9)。功能性海水鱼配合饲料的开发
改善现有海水鱼配合饲料的诱食性、饲料转化率等,增强海水鱼的抗应激能力。本项目申请发明专利 3项:金鲳鱼稚鱼慢沉膨化颗粒配合饲料(ZL 201410608589.3)、金鲳鱼幼鱼慢沉膨化颗粒配合饲
料(ZL 201410603481.5)、金鲳鱼中成鱼慢沉膨化颗粒配合饲料(ZL
201410603277.3)。基于膨化软颗粒生产方法的功能性大黄鱼配合饲料的开发
开发出含有抗菌肽等功能性添加剂的大黄鱼粉状配合饲料,营养全面,质量稳定,诱食性好,经专家验收,项目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本项目申请发明专利 3项:大黄鱼稚鱼浮性膨化颗粒配合饲料(受理号:201310369744.6)、大黄鱼幼鱼浮性膨化颗粒配合饲料
(受理号:201310369759.2)、大黄鱼中成鱼浮性膨化颗粒配合饲
料(受理号:201310371463.4);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1 项:软颗粒
的大黄鱼幼鱼配合饲料(专利号:ZL 201210290476.4)。功能性黑仔鳗配合饲料的开发
改善了现有黑仔鳗配合饲料的诱食性、粘弹性、饲料转化率等,增强了黑仔鳗的抗应激能力。项目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1项:美洲鳗黑仔鳗鱼粉状配合饲料(专利号:201310371477.6)。石斑鱼粉状配合饲料专利技术的产业化运用研究
优化了石斑鱼粉状配合饲料配方结构,完善了石斑鱼软颗粒配合饲料加工工艺,建立了投喂体系,提高了项目产品的诱食效果和石斑鱼生长性能。
(2)正在进行的研发工作情况
对产品配方、工艺技术的持续研发投入是公司维护科技领先的有力保障。公司积极探索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的技术发展方向,不断寻求产品技术的突破,以解决困扰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行业发展中面临的资源紧缺、安全、环保等问题。目前,公司正在投入进行的研发项目如下:
序号
研发项目名称研发内容 特种水产配合饲料微平衡技术研究
研发“半人工、半天然”的鱼粉替代物,通过在鱼粉中添加人工合成微量营养物质和特殊酶代替鱼粉中的天然微量营养物质,利用微量营养元素平衡、氨基酸平衡、鱼油平衡等三大平衡技术,加上特殊酶的活化和催化作用,提高微量元素、蛋白质、油脂等的利用率,从而在不降低养殖效果的前提下大大降低鱼粉和鱼油的使用量。特种水产配合饲料鱼粉替代技术研究
开发适合替代鱼粉的技术:用中档鱼粉替代高档鱼粉,非鱼粉动物蛋白替代鱼粉,技术改良的植物蛋白替代鱼粉等技术的研发。在养殖鱼类生长效果差异不显著的情况下,达到降低饲料原料成本。水产动物营养生态学和营养免疫学研究
通过营养学方法提高水产养殖动物的免疫力和抗病力,同时,减轻配合饲料对水产养殖环境的污染以及缓解或消除环境胁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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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对养殖动物生理状态、消化吸收和代谢、营养需求等的不良影响,从而促进水产动物生长和提高饲料转化率,营造良好的养殖环境。水产动物营养品质学研究
从水产动物的营养生理角度出发,研究水产动物产品品质的营养控制技术,关注药物残留对人类食品安全性的影响,研制营养保健饲料配方,开发出高品质系列渔用配合饲料。新型渔用配合饲料蛋白源的开发与应用
开展水产动物蛋白质代谢与调控机理以及主要植物蛋白源中抗营养因子研究,减少鱼粉在配方中的使用量;同时,开展植物脂肪源代替鱼油对鱼类生长和水产品品质影响的研究,减少对鱼油的依赖。水产养殖鱼类种苗期配合饲料的开发
根据各种水产养殖鱼类种苗的生理特性和营养需求,对相关技术加以改进,保证项目产品在水中稳定性、诱食性和饲料转化率等,提高种苗存活率。深海水鱼系列软颗粒用粉状配合饲料开发
以公司“膨化软颗粒配合饲料生产方法”等专利技术为基础,结合当前石斑鱼、大黄鱼等水产养殖鱼类的营养学、生理学等方面的研究,开发深海水鱼系列软颗粒用粉状配合饲料。新型绿色水产免疫增强剂研究与开发
开发能提高特种水产养殖动物的免疫力和抗病力的新型绿色免疫增强剂。温室专用中华鳖配合饲料的开发
以温室甲鱼为研究对象,根据温室甲鱼生长快、养殖密度高等特点,开发温室甲鱼专用配合饲料,保证项目产品具有良好的水中稳定性、诱食性和饲料转化率等。安全高效环境友好型花鳗鲡配合饲料的开发
基于天马集团花鳗鲡发明专利技术,结合花鳗鲡特有的生理特点和摄食习性,开发花鳗鲡专用的安全、高效、环境友好型配合饲料。大黄鱼专用软颗粒配合饲料的开发
以公司的 4项发明专利为技术基础,结合大黄鱼生理学特性和营养学需求,通过添加姜黄素等添加剂,开发大黄鱼专用的软颗粒配合饲料。高效冷水性鱼类配合饲料的开发
以天马集团在鲟鱼、虹鳟、大菱鲆等方面的研究成果,结合鲟鱼、虹鳟、大菱鲆等冷水性鱼类的生理特性和营养需求,开发高效冷水性鱼类配合饲料。项目已获得发明专利 7项。高效环境友好型对虾配合饲料的开发
基于集团南美白对虾专利技术,以对虾的生物学特性和营养学需求为研究基础,开发安全高效环境友好型对虾颗粒配合饲料。高效南美白对虾配合饲料的开发
基于集团南美白对虾专利技术和前期研究成果,以南美白对虾生物学特性和营养需求研究为基础,开发高效南美白对虾配合饲料。大刺鳅繁育技术及其开口配合饲料的开发
基于集团在种苗配合饲料上的专利技术,以大刺鳅生物学特性和摄食习性等方面研究为基础,研究大刺鳅繁育技术并开发大刺鳅开口配合饲料。高效环境友好型石斑鱼粉状配合饲料的开发
基于石斑鱼粉状配合饲料的专利技术,结合现有研发成果,通过原料和功能性添加剂筛选、配方优化、工艺优化等方式,开发高效环境友好型示范石斑鱼配合饲料。
17 高效环境友好型花鳗基于花鳗鲡特有的生理特点和摄食习性研发的花鳗鲡配合饲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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鲡专用配合饲料技术的研究
料发明专利,开展花鳗鲡饲料中主要营养素(蛋白质、脂类和碳水化合物)的适宜含量、功能性添加剂、配方优化、工艺改进、投喂技术体系等方面的研究。功能性乌龟配合饲料的开发
综合国内外关于乌龟营养需求、生理生化特点及摄食习性的研究成果,开发功能性乌龟配合饲料,并不断优化饲料配方,改进加工工艺,提高饲料诱食性、适口性、水中稳定性和饲料消化利用率。高效淡水鱼配合饲料的开发与应用
基于集团专利技术和国内外关于淡水鱼的营养需求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在诱食性、适口性、加工工艺等方面开展研究,开发出适合淡水鱼类摄食和生长的高效配合饲料。高效石斑鱼沉性膨化配合饲料的开发
以集团石斑鱼粉状配合饲料发明专利技术为基础,综合国内外关于石斑鱼营养需求、生理生化特性的研究成果,开展石斑鱼沉性膨化配合饲料的配方技术和工艺技术研究,提高石斑鱼沉性配合饲料的适口性、泡水效果和饲料消化利用率。珍珠龙胆配合饲料的产业化开发与推广示范
基于集团石斑鱼粉状配合饲料发明专利技术,以珍珠龙胆石斑鱼为研究对象,产业化开发珍珠龙胆专用配合饲料。高效环境友好型美洲鳗专用配合饲料的开发
基于天马集团 3项美洲鳗配合饲料发明专利配方技术,从适宜的饲料原料和添加剂的筛选,饲料配方的设计与优化,加工工艺的制定与改进等方面开展研究,产业化开发美洲鳗专用配合饲料。高效中华鳖粉状配合饲料的开发
基于天马集团中华鳖粉状配合饲料 3项发明专利技术,开展高效中华鳖粉状配合饲料的配方技术和工艺技术研究,以提高饲料的适口性、稳定性和饲料消化利用率。高效海水鱼系列粉状配合饲料的开发
以大黄鱼、蓝子鱼等海水鱼为研究对象,基于天马集团发明专利技术,综合国内外关于海水鱼的营养需求的研究成果,开展高效海水鱼系列粉状配合饲料研究。
(3)研发支出占销售收入比例
公司十分重视技术研发工作,保持研发投入,确保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的顺利开展。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支出情况如下: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研发支出(万元) 1,527.73 2,711.46 2,495.00 2,227.59
营业收入(万元) 34,792.43 80,860.48 69,939.5,062.67
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
4.39% 3.35% 3.57% 4.05%
八、质量控制情况
(一)主要产品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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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司产品已通过了 CIQ备案、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及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农业部制定的《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执行,产品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于尚无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产品,公司组织专家制订、评审企业标准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保证所有产品有标准可依。
公司自成立至今未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报告期内,公司在农业部和福建省各级农业、质量技术监督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过程中不存在检查不合格情况,与客户或经销商不存在产品质量纠纷。
(二)质量管理措施
产品质量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长期以来,公司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监控,按照公司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产品质量管理的各项要求,编制并适时更新《质量安全和环境管理手册》和《作业指导书》,规范生产、保障安全,实现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全程可控可追溯,提高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养殖产品质量安全。公司严格按照《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并于 2014年 12月 1日,顺利通过了农业部《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示范企业现场审核,成为我国第一批通过现场审核的 21家国家级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示范企业之一。
1、供应商选择环节
对原料供应商的选择是公司把控产品质量的首要环节。首先,公司尽量减少采购中间环节,主要选择直接生产企业、大型贸易企业为供应商;其次,公司将行业排名前列的原料供应商作为首选单位,这些供应商的品牌、规模、资本等实力相对雄厚,原料质量更可靠,供应更稳定;第三,供应商必须提供合法的生产和经营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样品检测报告以及安全保障证明材料等;第四,公司长期坚持供应商综合评价,结合运用定期评价和不定期评价方法,筛选出大批信誉好、能力强的供应商成为战略合作伙伴,并通过加强信息交流、检验等方面的合作,将原材料的质量控制措施延伸到供应商的产销环节;第五,公司建立并不断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册》,以严格的制度和决策流程保证所有的采购行为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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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格供应商名册》为基础,优先选择有良好交易记录的高级别供应商。
2、原料采购环节
公司主要原料实行集中采购,并执行统一的原料采购标准。原料采购标准由研发中心根据特种水产动物营养标准和产品质量控制标准制定和修订,为采购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提供支持,以适应复杂多样的原料采购需求。采购由采购中心组织执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重要的原料采购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验证。
原料采购工作流程:采购人员首先收集原料的需求,根据原料质量标准要求和采购数量向《合格供应商名册》的供应商收集原料样本并询价;样本检测合格后再进行议价,提交公司进行采购决策,采购中心组织签订采购合同,并封存样本作为合同执行的对比材料;货物到厂,经过验收合格后入库。
原料采购过程中保障食品安全管理的措施:公司所有采购原料均符合《饲料原料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73号)、《饲料原料目录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133号)、《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中华人民
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045号)。在采购过程中,公司重点监控采购原料的饲料卫生指标和营养指标,通过自检或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防止饲料卫生指标不合格的原料进入生产环节,以确保饲料产品安全,进而保障食品安全。
3、原料检验环节
在统一的原料质量控制标准的前提下,公司制订并执行统一的原料采样方法、检验标准,确保原料采样的代表性、检验的准确性和不合格品管理的公平性。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要求提高检验检测的强度,为此,公司加大了化验室的建设力度。在满足《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对化验室场所、功能分区、基本仪器设备和人员配备的要求外,研发中心配备了近红外饲料快速分析仪、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和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先进设备,同时建成了功能齐全的微生物实验室,能够准确检测原料的粗蛋白质、氨基酸、重金属、药残以及微生物等指标。入库原料均按留样管理制度留样,以备追溯调查。
公司拥有一支由多名专业素养高的中、高级检验人员组成的检验队伍。公司除内部比对自检结果外,还定期抽取样本送有资质的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检验,并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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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自检结果比对,有效保证了原料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4、配方设计环节
公司的产品配方实行集中管理,严格按照《配方管理制度》和《预混料管理制度》执行。根据《特种水产动物的营养需求、饲料原料及配方、生产工艺数据库》数据,并结合市场调研、质量跟踪反馈、原料检验结果,特别关注不同产地、季节、加工方式的原料的卫生指标、抗营养因子和有效成分含量的变化,同时关注产品使用中的安全、高效、环境友好型的要求等进行配合饲料配方和核心预混料配方的设计和调整,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5、生产管理环节
公司的生产过程控制工作严格执行“5S 管理”及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等体系。公司严格按照《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的要求,对生产过程进行质量安全监控。生产人员根据《天马公司生产手册》和各岗位《作业指导书》,结合生产工艺流程对各工序的机械设备状况巡回稽核检验,以保证各工序符合规定要求;采取定期清理设备、及时清除残存料、粉尘积垢等残留物等有效措施,防止生产过程中的交叉污染;生产车间配备防鼠、防鸟等设施;生产现场的原料、清洗料、不合格品等分类存放,清晰标识。现场品控人员根据《成品质量控制管理办法》、《原料品质管理办法》等实时监督,并填写《生产质检记录日报表》。通过上述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以确保饲料产品质量安全。
6、库存管理环节
库存管理主要包括原料、成品检验入库和库存品的跟踪管理。成品检验与原料检验一样,采取内部检验比对和外送检验比对结合的方式,确保检验结果准确。
原料必须按照《原料质量标准》检验合格后从待检区入库;成品必须按照《产成品质量管理标准》检验合格后从待检区入库。检验不合格的原料由品管人员填写《不合格品评审表》,反馈给采购、生产、研发等相关部门及主管领导,卫生指标不合格的原料一律拒收;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由品管人员填写《不合格品评审表》,组织生产、研发、采购等相关部门利用公司建立的可追溯机制,追溯原料、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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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方及生产环节,查明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及时纠正,并对不合格产品依规处置。公司的仓储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 1849号公布的《饲料企业生产许可条件》中对仓储设施的要求,仓储管理均符合农业部颁布的《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中对仓储管理的要求。仓管人员依据《原料仓储管理制度》、《产品仓储管理制度》、《长期库存原料监控制度》,按照“一垛一卡”的原则对原料、成品进行分区分类管理,规范搬运、贮存、防护、交付等活动,以保障原料和产品的质量。仓管人员对库存原料和产品实行每日巡库,检查库存环境及原料和成品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按规定进行处理,确保库存原料和产品的质量安全,保障食品安全。
7、产品质量投诉管理环节
公司建立了产品质量投诉快速反应的管理制度。营销服务中心接到客户的产品质量投诉,准确填写《客户投诉处理表》,及时委派技术人员深入到投诉客户现场了解实际情况,根据现场调查的情况,初步判断投诉的问题是由于产品质量还是使用方法造成的。若属于产品质量问题,根据实际存在的问题及时分解发送到研发中心和生产中心,研发中心从原料、配方和品控等方面,生产中心从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和工艺技术参数等方面综合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反馈给客户,并妥善处理。若属于客户使用方法不当造成的问题,技术人员应指导客户科学使用产品,提高产品的使用效果。公司建立的产品可追溯机制,不仅有助于解决客户投诉的质量问题,而且有助于提高公司技术服务和产品优化的能力,进一步保障产品质量。
8、产品召回机制
为了防止公司生产的产品出现对特种水产养殖动物、人体健康有害,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公司建立了《产品召回制度》,规定了产品召回流程、召回产品的标识和贮存、召回记录以及召回产品处置等内容。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的产品未发生过产品召回事件。
九、关于发行人名称冠有“科技”字样的说明
公司自成立以来,秉承“自主创新,科技兴业”的科技理念,重视产品研发,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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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对研发的持续投入,已成为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行业技术领先企业,被评为“福建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福建省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和“福建省特种水产配合饲料重点实验室”。2011 年 10 月 21 日,发行人取得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于 2014年 9月 23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基于上述理由,本公司在名称中沿用了股份制改制前的字号,冠有“科技”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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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与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已经建立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结构,在经营及管理上独立运作,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直接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业务独立于公司股东,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和公司其他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为避免潜在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保证自身及控股、参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将来亦不会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的具体承诺,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二)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系由天马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原天马有限全部的资产负债及人员由公司承继。整体变更完成后,公司依法办理了相关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公司拥有独立于股东的生产经营场所,合法拥有经营所需的资产及资质,具备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有关的资产和配套设施。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的情形。
(三)人员独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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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产生,不存在股东干预公司人事任免的情况。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财务人员未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的情况。公司的人事及工资管理完全独立,并根据《劳动法》和公司劳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与公司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四)机构独立情况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三会议事制度,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内部组织机构,各职能机构在经营场所、办公场所和管理制度等各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受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干预,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五)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建立了符合会计制度要求、独立、完整的会计核算体系,制订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公司独立开立银行账户,独立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并独立支配自有资金和资产,不存在股东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独立运行情况的内容描述真实、准确、完整。
二、同业竞争
(一)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陈庆堂直接持有本公司 38.43%的股份,通过天
马投资持有本公司 10.54%的股份,合计持有本公司 48.96%股份,系公司的控股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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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发行人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庆堂控制的其他企业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1 天马投资 100%股权投资
2 西龙食品 90%速冻食品的生产、销售
3 泉州房地产 78%房地产开发经营
从主营业务上看,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未来可能的同业竞争,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郑坤、林家兴、何修明、华宝投资已向本公司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情况如下:
1、本人/本公司或本人/本公司控股、参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他关联
方目前不存在、将来亦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合资经营或通过投资、收购、兼并等方式而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本人/本公司或本人/本公司控股、参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他关联
方如有任何商业机会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与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股、参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他关联方愿意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公司;
3、本人/本公司或本人/本公司控股、参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他关联
方如将来直接或间接从事的业务与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本人/本公司承诺将在公司提出异议后促使该等企业及时向独立第三方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向独立第三方出让本人/本公司在该等企业中的全部出资,并承诺就该等出资给予公司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以确保其公允性、合理性,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4、本人/本公司保证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进行同业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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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则立即停止相关违反承诺的行为,由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1、现有的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发行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存在的关联方和关联关系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关联方名称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陈庆堂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48.96%的股权
(2)其他持股 5%以上主要股东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 华宝投资持有本公司12.50%的股份
2 天马投资持有本公司10.54%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庆堂独资
3 郑坤持有本公司8.70%的股份
4 林家兴持有本公司5.80%的股份
5 何修明持有本公司5.80%的股份
(3)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4)持股 5%以上主要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

持股 5%以上主要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 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其中在公司持有股权或任职的家庭成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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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亲属关系在公司任职或持股情况
雷朝华实际控制人陈庆堂之配偶厦门金屿总经理
陈加成实际控制人陈庆堂之子发行人总经理助理
柯玉彬实际控制人陈庆堂之妹夫
持有发行人 0.04%股权,并为发行人行政中
心员工
吴立中实际控制人陈庆堂之姐夫发行人行政中心员工
刘宝荣董事郑坤之妹夫持有发行人 1.81%股权
何锦平监事何修明之女婿发行人福建事业部营销经理
张蕉南
董事、副总经理张蕉霖之弟
持有发行人 0.31%股权,并担任发行人研
发中心总监
张蕉亮
持有发行人 0.04%股权,并为发行人营销服
务中心员工
吴丽萍董事姚建忠之配偶
持有发行人 0.10%股权,并担任发行人财务
中心经理
(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序号公司名称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 天马饲料全资子公司
2 厦门德百特全资子公司
3 厦门金屿全资子公司
4 海南天马全资子公司
5 浙江福马全资子公司
6 广东福马全资子公司
7 天马彩印发行人持有51%股权
8 台山福马全资子公司
9 香港天马全资子公司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参见“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一)
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6)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 天马投资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持有100%股权
2 西龙食品实际控制人陈庆堂持有90%股权,发行人股东何修明之内弟何康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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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10%股权
3 泉州房地产实际控制人陈庆堂持有78%股权
天马投资、西龙食品、泉州房地产的具体情况参见“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四)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7)其他关联方
除上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庆堂控制的其他企业外,发行人其他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福建省龙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陈庆昌(发行人董事,实际控制人陈庆堂之弟)持有其 99.67%股权,并担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邵武市水北宏利达水产养殖场
个体工商户,刘宝荣(发行人原监事、主要股东郑坤之妹夫、持有发行人 1.81%股权)为其经营者 南平市建阳区周家淡水养殖场
个体工商户,刘宝荣为其经营者 福清鑫融昌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林文波(主要股东郑坤之女婿)及其父亲合计持有其75%股权
5 湖北孝感东方加油城
郑忠(主要股东郑坤之弟)持有其 100%股权,并担任其董事长
6 新华汽修林家兴(发行人主要股东、董事)出资 50%
7 福州市坤祥置业有限公司郑坤(发行人主要股东、董事)持有其 30%股权
8 福清市江镜镇合兴兽药店
个体工商户,何兴(发行人主要股东、监事长何修明之子)为其经营者 厦门中财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何康华(发行人主要股东、监事长何修明之配偶弟弟)持有其 80%股权 福清市速达中通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何艳(发行人主要股东、监事长何修明之弟媳)持有其 100%股权 北京中嘉恒旺商贸有限公司
许梦雄(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许梦华之弟)持有其100%股权并担任其执行董事、总经理 福建源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林力(发行人主要股东、董事林家兴之子)持有其 51%股权 永安市槐南鳗和堂生态养殖场
个体工商户,林力为其运营者
14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汤新华(发行人独立董事)担任其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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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汤新华(发行人独立董事)担任其独立董事 福建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汤新华(发行人独立董事)担任其独立董事 福建永德吉灯业股份有限公司
汤新华(发行人独立董事)担任其独立董事
除独立董事汤新华其他任职独立董事的企业外,上述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家庭关系密切成员从事商业经营和控制企业情况如下:
①龙马投资
名称福建省龙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泉州市泉港区界山镇界山村
股权结构陈庆昌持股 99.67%,连惠清持股 0.33%
实际业务目前无实际经营业务
主要产品目前无主要产品
基本财务状况目前无实际经营业务
控制方式股权控制
②邵武市水北宏利达水产养殖场
名称邵武市水北宏利达水产养殖场
住所邵武市水北镇药村
股权结构个体工商户,由刘宝荣经营
实际业务鳗鲡养殖
主要产品鳗鲡
基本财务状况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邵武市水北宏利达水产养殖场总资产为 800万元,净资产为 64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控制方式股权控制
③南平市建阳区周家淡水养殖场
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周家淡水养殖场
住所南平市建阳区综合农场周家作业区
股权结构个体工商户,由刘宝荣经营
实际业务鳗鲡养殖
主要产品鳗鲡
基本财务状况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该养殖场总资产约 1,100万元,净资产约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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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控制方式股权控制
④福清鑫融昌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名称福清鑫融昌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元洪投资区(海口)
股权结构林学华持股 50%,林文晖持股 25%,林文波持股 25%
实际业务目前无实际经营业务
主要产品目前无主要产品
基本财务状况目前无实际经营业务
控制方式股权控制
⑤孝感市东方加油城
名称孝感市东方加油城
住所孝感市北京路 94号
股权结构郑忠持股 100%
实际业务加油站业务
主要产品加油站业务
基本财务状况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孝感市东方加油城总资产约为 240万元,净资产约为 100万元。2016年 1-6月实现净利润约 3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控制方式股权控制
⑥新华汽修
名称福清市新华汽车修配厂(普通合伙)
住所福清市渔溪镇上张村林泉路口
股权结构林家兴持股 50%,何而发持股 50%
实际业务乘用车维修,汽车美容,汽车零配件和饰品销售
主要产品汽车维修、美容,汽车零配件和饰品
基本财务状况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新华汽修总资产为 1,309.21万元,净资产
为 543.34万元。2016年 1-6月实现净利润-4.33万元。(以上数据未
经审计)
控制方式股权控制
⑦福州市坤祥置业有限公司
名称福州市坤祥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福清市玉屏街道南门兜融武大厦 1506室
股权结构
郑坤持股 30%,俞云华持股 25%,吴章祥持股 20%,陈航持股 20%,林文波持股 5%
实际业务目前无实际经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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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目前无主要产品
基本财务状况目前无实际经营业务
控制方式
郑坤及其女婿林文波合计持有该公司 35%股权,郑坤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
⑧福清市江镜镇合兴兽药店
名称福清市江镜镇合兴兽药店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江镜镇江镜村 764号第 1层
股权结构个体工商户,由何兴经营
实际业务兽药零售
主要产品兽药零售
基本财务状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福清市江镜镇合兴兽药业总资产约为 32万元、净资产约为 2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⑨厦门中财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厦门中财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江头台湾街 291号之二 B栋 218室
股权结构何康华持股 80%,王明英持股 20%
实际业务受托对股权投资基金进行管理运作及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主要产品受托对股权投资基金进行管理运作及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基本财务状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约为 8,100 万元,2016 年 1-6月实现净利润约为 18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控制方式股权控制
⑩福清市速达中通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名称福清市速达中通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
股权结构何艳持股 100%
实际业务国内货运代理、国内快递等
主要产品国内货运代理、国内快递等
基本财务状况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18万元,2016年 1-6月实现营业收入约 1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控制方式股权控制
?北京中嘉恒旺商贸有限公司
名称北京中嘉恒旺商贸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马各庄村北 1012号一区 2001室
股权结构许梦雄持股 100%
实际业务目前无实际经营业务
主要产品目前无主要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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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财务状况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北京中嘉恒旺商贸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03.11
万元,净资产为 97.1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控制方式股权控制
?福建省源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名称福建省源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渔溪镇上张村林泉路口福清市新华汽车修配厂北幢一层店面
股权结构林力持股 51%,蔡真益持股 49%
实际业务汽车零配件、汽车装饰品的批发、零售
主要产品汽车零配件、汽车装饰品
基本财务状况 2016年 1-6月该公司销售收入约为 3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控制方式股权控制
?永安市槐南鳗和堂生态养殖场
名称永安市槐南鳗和堂生态养殖场
住所永安市槐南镇槐南村中心洋农田
股权结构个体工商户,由林力经营
实际业务鳗鲡养殖
主要产品鳗鲡
基本财务状况该养殖场 2015年开始投资生产,现养殖鳗苗约 100万尾。
控制方式股权控制
2、报告期内曾经存在的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方因发生离职、股份转让、法人资格注销等情形导致关联关系消除的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备注
1 林元连发行人前身天马有限副总经理已逝世
2 刘杰发行人原副总经理
2013年 8月,刘杰从发行人处离职,不再为发行人的关联自然人
3 陈守德发行人原独立董事
2013年 8月,陈守德辞去发行人独立董事的职务,不再为发行人的关联自然人
4 黄国荣发行人原监事 2015年 7月起,黄国荣不再担任发行人监事,不再为发行人的关联自然人 5 天马塑料
黄黎芳(原监事黄国荣之女)、黄鸿贵(原监事黄国荣之女婿)合计持有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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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100%股权
6 胡坚
发行人原股东,2013 年 7 月至 2014年 4月间持有发行人 12.50%股份
2014年 4月,胡坚将发行人股权全部转让给华宝投资,不再为发行人的关联自然人
7 章礼森
2012 年 8 月天马集团员工增资前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
现持有发行人 3.99%的股
权 天马科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2015年 2月,代理公司代理注册发行人香港子公司时误将该公司登记为雷朝华 100%持股公司
已于 2015年 10月注销
9 穗瑞投资
雷朝华(实际控制人陈庆堂之妻)持有其 100%股权
已于 2016年 5月注销
(二)经常性关联交易
1、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交易内容
2016年 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交易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交易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交易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交易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邵武市水北宏利达水产养殖场
饲料销售 104.12 0.30 217.98 0.27 271.68 0.39 192.02 0.35
南平市建阳区周家淡水养殖场
饲料销售 218.85 0.63 99.74 0.12 ————
永安市槐南鳗和堂生态养殖场
饲料销售 26.26 0.08 20.25 0.03 ————
合计 349.23 1.00 337.97 0.42 271.68 0.39 192.02 0.35
(1)关联交易变动的合理性分析
邵武市水北宏利达水产养殖场的主要业务为鳗鲡养殖,报告期内向发行人采购鳗鲡饲料用于养殖。关联交易规模整体保持稳定,各期的交易量变动主要系受养殖存塘量的变化影响。
南平市建阳区周家淡水养殖场系关联方刘宝荣(发行人董事郑坤之妹夫)2015 年投资设立的养鳗厂,永安市槐南鳗和堂生态养殖场系关联方林力(发行人董事林家兴之子)2015年投资设立的养鳗厂,上述养鳗场均于 2015年开始向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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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采购鳗鲡饲料用于养殖。2015年及 2016年 1-6月,南平市建阳区周家淡水养殖场采购金额分别为 99.74万元和 218.85万元;永安市槐南鳗和堂生态养殖
场采购金额分别为 20.25万元和 26.26万元。
(2)关于交易价格公允性的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饲料销售执行统一的产品定价制度,向关联方销售饲料产品定价依据与同等规模非关联方客户的销售价格定价依据一致,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
(3)对发行人经营成果的影响分析
从收入影响数来看,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 192.02 万元、
271.68万元、337.97万元及 349.23万元,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35%、
0.39%、0.42%及 1.00%。
从利润影响数来看,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贡献的毛利额分别为 48.15万
元、74.08万元、83.99万元及 82.56万元,占发行人毛利额的比例分别为 0.39%、
0.51%、0.53%及 1.00%。
从毛利率来看,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销售价格与同等规模非关联方客户的销售价格无重大差异,对毛利率水平无重大影响。
2、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情况。
3、支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
2013年、2014年、2015年及 2016年 1-6月,发行人支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管理人员薪酬的金额分别为 268.74 万元、365.51 万元、357.08
万元及 176.68万元。
(三)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支持发行人的融资活动,为发行人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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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担保均未收取担保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担保方被担保方
担保额度(万元)
担保起始日担保终止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1 陈庆堂发行人 3,500 2011.12.8 2013.12.8 是
2 陈庆堂发行人 6,000 2012.5.29 2013.5.2 是 陈庆堂、雷朝华注
天马饲料 32,800 2012.8.22 2013.8.21 是 陈庆堂、雷朝华
发行人 17,300 2012.8.22 2013.8.21 是
5 陈庆堂发行人 5,000 2012.8.24 2013.8.28 是 陈庆堂、雷朝华
天马饲料 17,500 2013.9.30 2015.9.30 是 陈庆堂、雷朝华
发行人 33,000 2013.9.30 2015.9.30 是
8 陈庆堂发行人 6,000 2014.8.1 2015.6.5 是
9 陈庆堂
厦门金屿、厦门德百特
2,000 2014.6.16 2015.6.15 是 陈庆堂、雷朝华
发行人 25,000 2015.1.14 2020.12.31 否 陈庆堂、雷朝华
发行人 30,000 2015.9.21 2018.9.21 否
12 陈庆堂发行人 5,000 2015.7.3 2016.6.24 是
13 雷朝华发行人 5,000 2015.7.3 2016.6.24 是 陈庆堂、雷朝华
发行人、厦门金屿
3,000 2015.8.14 2016.8.13 否 陈庆堂、雷朝华
天马饲料 15,000 2015.9.21 2018.9.21 否 陈庆堂、雷朝华
发行人 25,300 2016.5.7 2018.5.7 否 陈庆堂、雷朝华
天马饲料 11,000 2016.5.7 2018.5.7 否
18 陈庆堂发行人 5,000 2016.6.30 2017.6.14 否
19 雷朝华发行人 5,000 2016.6.30 2017.6.14 否
注:雷朝华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之妻。
2、资产转让
(1)天马塑料向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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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12月 18日,发行人与天马塑料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购买其持有的位于福清市上迳岭胶村宗地编号为 2014 年工业挂-08 号土地使用权,用作发行人产品展示中心及实验基地建设用地。本次交易土地面积 7,197平方米,转让价格为 248.30 万元。本次转让以福建鑫玉融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
价有限公司出具的(2014)鑫融 TDPG字第 011号《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交
易价格公允、合理。
2015年 8月 18日,发行人上述土地已取得土地证号为融国用(2015)第 11498
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均依照《公司章程》以及有关协议规定进行,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报告期内各期末,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应收应付款项账面余额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关联方名称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应收账款
邵武市水北宏利达水产养殖场
181.55 150.84 — 33.88
南平市建阳区周家淡水养殖场
35.85
永安市槐南鳗和堂生态养殖场
1.26
预收账款
南平市建阳区周家淡水养殖场
— 1.66 ——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的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系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形成。
报告期外,实际控制人陈庆堂曾经向发行人提供无息资金支持。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规范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管理,除归还以前年度占用的实际控制人陈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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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堂资金余额 4.99万外,与关联方未发生资金往来。
(六)发行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履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作出规定,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合理,同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全部关联交易已经发行人董事会第一届第十六次会议、董事会第一届第十九次会议、董事会第一届第二十次会议、董事会第一届第二十一次会议、董事会第二届第四次会议、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均建立在双方友好、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相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交易价格公允,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为规范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发行人分别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中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与程序作出了严格规定,以避免和消除可能出现的控股股东或其他股东利用对公司经营和财务决策的影响,在有关商业交易中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确保关联交易决策的公允性。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的规定
第四十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公司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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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条: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前款所称特殊情况是指参与会议的股东均为关联股东等情形。
在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前,会议主持人应向出席会议的股东说明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股东回避制度并宣布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的名称。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不应参与投票表决,如该关联股东参与投票表决的,该表决票作为无效票处理。
公司独立董事应对重大关联交易的程序及公允性明确发表独立意见。
第一百零六条:独立董事除具有一般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特别职权。(一)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人民币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 5%的重大关联交易,应当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在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二)公司与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第一百零七条:独立董事除履行董事的职责及上述特别职权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重大关联交易(含公司向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提供资金)。
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第一百二十二条: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于关联交易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可以出席大会,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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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可以依照大会程序向到会股东阐明其观点,但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
特殊情况是指以下情形: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只有该关联股东;
(二)关联股东无法回避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条: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主持人应宣布有关关联交易股东的名单,并对关联交易事项作说明,并说明关联股东是否参与表决。如关联股东回避而不表决,主持人应宣布出席大会的非关联方股东持有或代表表决权股份的总数和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之后进行审议并表决。
关联股东明确表示回避的提案,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主动向股东大会说明情况,并明确表示不参与投票表决。股东没有主动说明关联关系并回避的,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说明情况并回避。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不应参与投票表决,如该关联股东参与投票表决的,该表决票作为无效票处理。
股东大会结束后,其他股东发现有关联股东隐瞒情况而参与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投票的,或者股东对是否应适用回避有异议的,有权就相关决议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向有关部门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关联股东回避后,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表决,表决结果与股东大会通过的其他决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董事会议事规则》对于关联交易的规定
第九条: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应充分披露候选人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能有足够的了解。
第十一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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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于关联交易的规定
第十七条: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特别职权: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万元人民币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 5%的关联交易,应当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在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十九条:独立董事应当对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第二十五条:独立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未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不得参与或进行关联交易。
5、《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于关联交易的规定
(1)关联交易事项: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
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租入或者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或者债务重组;签订许可协议;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或者受托销售;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认为应当属于关联交易的其他事项。
(2)关联交易原则:符合诚实信用原则;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
益原则;关联方如享有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应当回避表决;有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董事对重大关联交易需明确发表独立意见。
(3)关联交易回避制度: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
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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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表决,且上述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关联交易决策:
①股东大会:A.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助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或者评估,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B.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持股 5%以下的股东提供担保的,参照前款规定执行,有关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②董事会:A.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B.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发行人为减少关联交易而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价格均以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的银行贷款担保。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制定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回避表决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并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加强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监督,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允,避免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郑坤、林家兴、何修明、华宝投资已向本公司出具《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情况如下:
“1、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股、参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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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将尽量减少及避免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本公司保证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与公司签署相关交易协议,以与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相同或相似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以确保其公允性、合理性,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约定严格履行已签署的相关交易协议;
2、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对涉及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股、参股或实
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他关联方的相关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关联股东或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义务;
3、本人/本公司保证,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招股说明书已披露的情形
外,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股、参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4、本人/本公司承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
务,不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人/本公司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5、本人/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进行关联交易
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有效,至本人/本公司所持公司全部股份依法全部转让完毕之日终止。”
四、发行人与其他利益相关方的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向关联方以外的其他利益相关方销售产品的情形,如发行人小股东控制的养殖场向发行人采购饲料、主要股东的远房亲属为发行人的经销商。上述交易事项虽不构成法定的关联交易,但是对综合分析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一定意义。因此,为确保本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及谨慎性,除法定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外,发行人及中介机构扩大了核查范围,具体核查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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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其他利益相关方
下列各方虽不属于《公司法》、《上市规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关联方,但是与发行人或发行人的关联方存在亲属关系(包括远亲)或投资关系,构成其他利益相关方,因此本招股说明书对其比照关联方标准进行披露,且由中介机构对其与发行人发生的交易按照关联交易的标准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其他利益相关方名称与本公司的关系
1 何榕兴股东何修明之表弟 建宁县鲟农养殖有限公司
沈玉福(发行人国际事业部经理、持有发行人 1.81%股权)
持有 30%股权 泉州市天籁淡水养殖有限公司
吴景红(发行人采购中心总监、持有发行人 1.81%股份)
持有 35%股权、并担任其经理
(二)向其他利益相关方的产品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其他利益相关方销售商品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交易内容
2016年 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交易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交易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交易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交易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建宁县鲟农养殖有限公司(沈玉福)
饲料销售 187.22 0.54 259.46 0.32 259.37 0.37 194.61 0.35
泉州市天籁淡水养殖有限公司(吴景红)
饲料、油脂销售
38.35 0.14.85 0.14 68.00 0.10 64.63 0.12
何榕兴饲料销售— — — — — — 3.52 0.01
合计 225.57 0.65 374.31 0.46 327.37 0.47 262.76 0.48
1、交易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发行人采购商品主要基于以下情形:
(1)自用需求
发行人股东沈玉福、吴景红较早开始投资于特种水产养殖,向发行人采购饲料满足各自养殖场的自用需求,该部分采购交易金额较小,对发行人的经营状况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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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托零星采购
报告期内,发行人股东亲属、员工何榕兴受朋友委托发生零星小额采购交易,公司进入辅导期后已严格规范交易行为,停止该种受托采购交易行为发生。
2、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其他利益相关方交易的定价标准与完全独立第三方销售客户一致,交易定价公允。
3、对发行人经营成果的影响分析
从收入影响数来看,发行人报告期内对其他利益相关方的销售金额分别为
262.76 万元、327.37 万元、374.31 万元及 225.57 万元,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
例分别为 0.48%、0.47%、0.46%及 0.65%。
从利润影响数来看,发行人报告期内向其他利益相关方销售商品贡献的毛利额分别为 66.01万元、87.14万元、83.47万元及 53.32万元,占发行人毛利额的
比例分别为 0.54%、0.60%、0.52%及 0.64%,影响较小。
从毛利率来看,发行人报告期内对其他利益相关方的销售价格与同等规模客户的销售价格无重大差异,对毛利率水平无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与其他利益相关方之间的交易金额占比较低,整体呈下降趋势;报告期内,上述交易实现的营业收入和毛利额占比均低于 1%,且交易价格公允,因此上述交易对发行人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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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一)董事
公司董事会现有 9名董事,其中包括 3名独立董事。董事的简要情况及简历如下:
姓名在发行人处职务提名人任职期间
陈庆堂董事长、总经理郑坤 2015年 7月-2018年 6月
郑坤董事陈庆堂 2015年 7月-2018年 6月
林家兴董事陈庆堂 2015年 7月-2018年 6月
张蕉霖董事、副总经理陈庆堂 2015年 7月-2018年 6月
陈庆昌董事陈庆堂 2015年 7月-2018年 6月
姚建忠董事何修明 2015年 7月-2018年 6月
艾春香独立董事陈庆堂 2015年 7月-2018年 6月
樊海平独立董事林成长 2015年 7月-2018年 6月
汤新华独立董事陈庆堂 2015年 7月-2018年 6月
陈庆堂:男,196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位。本公司主要创始人,曾任天马饲料和天马有限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天马投资监事,厦门金屿执行董事,台山福马执行董事。获科技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福建省科技创业领军人才、2010 中国饲料企业优秀创新人才和福建省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目前担任福建省人大代表和泉州市泉港区政协副主席,兼任中国渔业协会鳗业工作委员会副会长、中国渔业协会大黄鱼分会常务副会长、福建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副会长、福建省饲料工业协会副会长、福建省企业家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和泉州市泉港区工商联总商会主席(会长)等职。
郑坤:男,195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曾任天马饲料副董事长,天马有限副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福州市坤祥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林家兴:男,195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初中学历。曾任天马饲料董事,天马有限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福清市新华汽车修配厂(普通合伙)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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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
张蕉霖:男,197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天马饲料经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福建事业部总经理,海南天马执行董事、总经理。张蕉霖先生目前担任中国渔业协会鳗业工作委员会专家组成员,福建省水产饲料同业协会副会长,福建省第四届鳗业协会副会长,广东省鳗鱼健康养殖特聘研究员。
陈庆昌:男,197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曾任天马饲料董事,天马有限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泉州房地产执行董事,福建省龙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厦门德百特执行董事、总经理。
姚建忠:男,197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天马饲料业务主管、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浙江事业部总经理,浙江福马执行董事、总经理。
艾春香:男,196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江西省水产科学研究所研究员;现任厦门大学副教授,美国康奈尔大学访问学者,兼任中国水产学会水产动物营养与饲料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渔业协会鳗业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福建省渔业行业协会加工专业委员会专家组委员,福建省鳗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福建省饲料工业协会常务理事,福建省水产饲料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樊海平:男,196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福建省淡水水产研究所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现任福建省淡水水产研究所研究员,兼任农业部水产养殖病害防治专家组成员,全国水产标准技术委员会水生动物防疫标准化技术工作组成员,中国渔业国际贸易跟踪专家组成员,中国水产学会鱼病专业委员会委员,福建水产学会鱼病专业委员会主任,福建农林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汤新华:男,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职称。曾任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现任福建农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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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永德吉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
公司监事会现有 3名监事,监事的简要情况及简历如下:
姓名在发行人处职务提名人任职期间
何修明监事会主席陈庆堂 2015年 7月-2018年 6月
骆福镇监事陈庆堂 2015年 7月-2018年 6月
陈金忠监事职工代表大会 2015年 7月-2018年 6月
何修明:男,195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初中学历。曾任天马饲料监事,天马有限监事;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厦门金屿监事,厦门德百特监事。
骆福镇:男,197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初中学历。曾任天马饲料管理部副经理,天马有限管理部副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海南天马监事。
陈金忠:男,196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曾任深圳鑫佳鑫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现任本公司生产管理中心副总监,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公司现有 4名高级管理人员,其简要情况及简历如下:
姓名在发行人处职务
陈庆堂董事长、总经理
张蕉霖董事、副总经理、福建事业部总经理
许梦华财务总监
陈延嗣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陈庆堂、张蕉霖简介见本节“一/(一)董事”。
许梦华:男,197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学硕士(MBA),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曾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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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天健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陈延嗣:男,198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厦门惠尔康食品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厦门天健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四)核心技术人员
目前,本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陈庆堂、张蕉南。
陈庆堂:简历参见本节“一/(一)董事”相关内容。陈庆堂作为发行人核
心技术人员的主要科研成果如下:先后主持了福建省星火计划项目“高效环境友好型卵形鲳鯵配合饲料的产业化开发”(项目编号:2012S0005)等科技项目,参与了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农业部公益性项目、福建省重大科技专项、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等多项科技项目;负责起草制定福建省地方标准三项;获两项福建省标准贡献奖,获得 39项水产饲料发明专利。
张蕉南:男,1976年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天马饲料技术经理;现任本公司研发中心总监。主要从事产品研发、饲料配方、产品质量控制等工作,先后主持了国家火炬计划项目《鳗鲡无公害膨化浮性颗粒饲料》(2006GH021005)、《安全高效环境友好型卵形鲳鯵(金鲳鱼)配合饲料》(2013GH021062)、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区域重大专项)《基于膨化软颗粒生产方法的功能性大黄鱼配合饲料的开发》(2013N3001)、福建省星火科技计划项目《安全高效环境友好型玻璃鳗配合饲料的产业化开发与示范》(2010S0005)和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玻璃鳗配合饲料的开发》(2009-Z-37)、《大黄鱼安全高效环境友好型慢沉膨化颗粒配合饲料的开发》(2010-D-19)等科技项目;参与了国家星火计划项目、农业部公益性项目、福建省重大科技专项等项目的研发工作,其中 2项成果填补国内空白;参与制定两项国家标准、参与修订一项行业标准、参与起草制定三项福建省地方标准、获三项福建省标准贡献奖、八项市级科技进步奖,获得 30项水产饲料发明专利,参与撰写《大黄鱼养殖与生物学》(ISBN 978-7-5615-48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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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情况
公司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均符合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程序,具体选聘情况参见本节“九、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变动情况”。
二、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
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本公
司股份的情况
1、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中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陈庆堂董事长、总经理 6,109.5750 38.43%
郑坤董事 1,383.3000 8.70%
林家兴董事 922.2000 5.80%
张蕉霖董事、副总经理、福建事业部总经理 288.1875 1.81%
陈庆昌董事 125.2125 0.79%
姚建忠董事、浙江事业部总经理 49.6875 0.31%
何修明监事会主席 922.2000 5.80%
骆福镇监事 55.6500 0.35%
陈金忠监事 9.9375 0.06%
许梦华财务总监 39.7500 0.25%
张蕉南研发中心总监 49.6875 0.31%
合计 9,955.3875 62.61%
2、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陈庆堂除直接持有发行人 6,109.5750万股外,还
通过其个人独资的天马投资持有发行人 1,675.4625 万股,间接持股比例为
10.54%。除此以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他间接
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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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持有股份的质押或冻结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近亲属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近亲属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亲属关系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持股途径
柯玉彬陈庆堂之妹夫 5.9625 0.04%直接
张蕉南
张蕉霖之弟
49.6875 0.31%直接
张蕉亮 5.9625 0.04%直接
吴丽萍姚建忠之配偶 15.90.10%直接
刘宝荣郑坤之妹夫 288.1875 1.81%直接
合计 365.7000 2.3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
持有股份的变动情况
1、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变动情况
姓名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持股数
(万股)
持股
比例
持股数
(万股)
持股
比例
持股数
(万股)
持股
比例
持股数
(万股)
持股
比例
陈庆堂 6,109.5750 38.43% 6,109.5750 38.43% 6,109.5750 38.43% 6,109.5750 38.43%
郑坤 1,383.3000 8.70% 1,383.3000 8.70% 1,383.3000 8.70% 1,383.3000 8.70%
林家兴 922.2000 5.80% 922.2000 5.80% 922.2000 5.80% 922.2000 5.80%
张蕉霖 288.1875 1.81% 288.1875 1.81% 288.1875 1.81% 288.1875 1.81%
陈庆昌 125.2125 0.79% 125.2125 0.79% 125.2125 0.79% 125.2125 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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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建忠 49.6875 0.31% 49.6875 0.31% 49.6875 0.31% 49.6875 0.31%
何修明 922.2000 5.80% 922.2000 5.80% 922.2000 5.80% 922.2000 5.80%
骆福镇 55.6500 0.35% 55.6500 0.35% 55.6500 0.35% 55.6500 0.35%
许梦华 39.7500 0.25% 39.7500 0.25% 39.7500 0.25% 39.7500 0.25%
张蕉南 49.6875 0.31% 49.6875 0.31% 49.6875 0.31% 49.6875 0.31%
陈金忠注 9.9375 0.06% 9.9375 0.06% 9.9375 0.06% 9.9375 0.06%
合计 9,955.39 62.61% 9,955.39 62.61% 9,955.39 62.61% 9,955.39 62.61%
2、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除陈庆堂通过其独资的天马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权外,发行人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陈庆堂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如下: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持股数
(万股)
持股
比例
持股数
(万股)
持股
比例
持股数
(万股)
持股
比例
持股数
(万股)
持股
比例
1,675.4625 10.54% 1,675.4625 10.54% 1,669.5000 10.50% 1,590.0 10.00%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情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本公司任职被投资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投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陈庆堂董事长、总经理
天马投资 2,800.00 100.00%
西龙食品 1,350.00 90.00%
泉州房地产 2,340.00 78.00%
陈庆昌董事
福建省龙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000.00 99.67%
林家兴董事
福清市新华汽车修配厂(普通合伙)
100.00 50.00%
郑坤董事福州市坤祥置业有限公司 100.00 30.00%
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不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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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公司相关董事的上述对外投资与发行人均不存在利益冲突。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安排
2015 年,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前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年薪
陈庆堂董事长、总经理 50.88
郑坤董事 20.54
林家兴董事 20.54
张蕉霖董事、副总经理、福建事业部总经理 47.96
陈庆昌董事 19.81
姚建忠董事、浙江事业部总经理 27.18
艾春香独立董事 4.80
樊海平独立董事 4.80
汤新华独立董事 4.80
何修明监事会主席 20.54
骆福镇监事 13.04
黄国荣原监事 10.56
陈金忠监事 7.43
许梦华财务总监 41.52
陈延嗣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9.89
张蕉南研发中心总监 22.79
合计 357.08
注:因原监事黄国荣任期于 2015年 6月结束,监事陈金忠任期于 2015年 7月开始,上表中黄国荣、陈金忠薪酬为各自 2015年任内领薪情况。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在发行人(母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任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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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其他任职单位职务
陈庆堂
厦门金屿执行董事
天马投资监事
台山福马执行董事
林家兴福清市新华汽车修配厂(普通合伙)合伙人
陈庆昌
泉州房地产执行董事
厦门德百特执行董事、总经理
福建省龙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姚建忠浙江福马执行董事、总经理
张蕉霖海南天马执行董事、总经理
郑坤福州市坤祥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艾春香厦门大学副教授
汤新华
福建农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福建永德吉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樊海平
福建省淡水水产研究所研究员
福建农林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
何修明
厦门金屿监事
厦门德百特监事
骆福镇
海南天马监事
台山福马监事
公司董事陈庆堂、张蕉霖、艾春香、樊海平还兼有部分社会职务,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一/(一)董事”。
除上述人员外,无其他兼职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存
在的亲属关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中,陈庆堂与陈庆昌为兄弟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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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张蕉霖与张蕉南为兄弟关系,除此以外其余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
七、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
相关协议、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披露的关联交易协议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与公司签订其他重大商业协议。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的承诺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发行人、主要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和声明及其履行情况”。
八、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公司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一百四十七条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聘任均符合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九、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变动情况
(一)关于董事变化情况
2009 年 11 月 19 日,天马有限股东会选举陈庆堂、郑坤、陈善富、陈庆昌和林家兴为天马有限的董事会成员。
2012年 7月 23日,发行人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出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除天马有限原有董事外,新聘张蕉霖、姚建忠为董事,新聘艾春香、陈守德和樊海平为独立董事,原董事陈善富不再担任董事职务。
2013年 8月 28日,因陈守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发行人聘任汤新华为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监事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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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11 月 19 日,天马有限股东会选举何修明、刘宝荣为首届监事会成员;同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黄国荣为职工代表监事。
2012年 7月 23日,发行人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出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原监事刘宝荣不再担任监事职务,新聘骆福镇为股东代表监事。
2015年 7月 23 日,发行人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黄国荣不再担任监事职务,新聘陈金忠为职工代表监事。
(三)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化情况
2009 年 11 月 19 日,天马有限董事会会议聘任陈庆堂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林元连为公司副总经理。
2012年 7月 23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陈庆堂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张蕉霖、姚建忠、刘杰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许梦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
2013 年 8 月 1 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刘杰辞职及许梦华辞任董事会秘书职务议案,聘任陈延嗣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5年 7月 23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原副总经理姚建忠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聘任陈延嗣为公司副总经理。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变动情况的说明
从变动的性质来看,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主要体现为人员数量的增加,因个人原因辞职导致的人员变动不具有重要性,且未造成不利影响。
从变动的影响来看,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数的增加及变动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促进了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成员变动主要系满足经营管理需要,对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模式未产生重大影响,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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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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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公司治理
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章程,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聘请了独立董事 3名,达到了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公司已建立健全了符合上市要求并能够保证中小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的公司治理结构。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
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发行人已经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制度,上述制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与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差异。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建立健全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2年 7月 23日召开了创立大会,选举产生了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同时审议通过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则,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权责和运作进行了具体规定。2014年 7月 6日,发行人召开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人因本次发行及上市事宜而相应修订后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并将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获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批准后报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
公司自成立以来股东大会运作规范,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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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
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
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
询;(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
股份;(5)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
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
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8)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2)依其
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
股;(4)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
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2、股东大会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
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
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
形式作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12)审议拟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
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上市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人民币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或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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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公司拟与关联人签署的书面协议中没有具体总交易金额的关联交易;(13)
公司在十二个月内单次或累计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4)审议公司对外投资、借款、资产抵押、委托理财等事项所涉
及的资产总额单次或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或者成交金额单次或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万元的事项;(15)审议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万元的,或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万元,或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万元的事项;(16)审议批准以下担保事项:①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②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③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④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⑤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⑥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⑦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担保情形;(17)审议股权激励计划;(18)对公司聘用、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9)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
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3、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
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性质和职权、会议召集、通知、议事内容及提案、会议的召开方式、议事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决议形成方式、股东大会纪律、记录方式、决议的执行、档案保管等进行了规定,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1)股东大会的召开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年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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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
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未弥补的
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
的股东书面请求时(持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4)董事会认为必
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情形。
(2)股东大会的提案
股东大会的提案是针对应当由股东大会讨论的事项所提出的具体议案,股东大会应当对具体的提案作出决议。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召集人在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列出本次股东大会讨论的事项,并将所有提案的内容充分披露。需要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涉及的事项的,提案内容应当完整,不能只列出变更的内容。列入“其他事项”但未明确具体内容的,不能视为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
(3)股东大会决议
股东大会对表决通过的事项应形成会议决议。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股东大会规范运作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共召开 19次股东大会,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内容及决议的签署合法、规范、有效。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及有效执行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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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2年 7月 23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成立了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中包含了独立董事。同时,审议通过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12年 12月 10日,发行人召开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董事会保持规范运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如下:
1、董事会的构成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董事长一名。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2、董事会的职责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
并向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
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
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
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
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聘任或
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10)制订公
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12)向股东大会提请聘
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13)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
总经理的工作;(14)向股东大会提请选举和更换公司董事和独立董事;(15)
除须报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外,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16)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
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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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组成、董事会的职权、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会议的通知方式、会议的召开条件、出席会议方式、会议审议程序、会议表决方式、决议的形成程序、回避表决的情况、会议记录方式、董事签字及档案保管等进行了规定,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包括:(1)董事
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如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除临时董事会会议外,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2)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
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3)会议通知的送达可以采用口头通知(包括电话及当面形式)、电子邮件、
电报、邮寄或专人送达。定期会议的通知应提前 10日通知到所有参会人员,临时会议的通知应提前 3日通知到所有参会人员。出现特别紧急事由需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不受上述通知形式和通知时限的限制;(4)董事会会议应当由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5)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董事
会决议表决方式为现场记名投票、举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7)董事
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4、董事会规范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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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共召开 33次董事会,历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内容及决议的签署合法、规范、有效。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2年 7月 23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与发行人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发行人第一届监事会;并同时审议通过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监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监事会保持规范运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如下:
1、监事会构成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2、监事会职责
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1)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
书面审核意见;(2)检查公司财务;(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
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
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
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9)列席董事会会议;(10)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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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会的组成、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会议的召集、通知和召开、监事会会议议案的要求、监事会会议的表决程序、监事会会议决议的形成及执行、会议记录、档案保管等进行了规定,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1)监事会议的召开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2)监事会议的决议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全体监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出席方可举行。监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的半数以上通过。监事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和记录人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4、监事会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共召开 23次监事会会议,历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内容及决议的签署合法、规范、有效。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2年 7月 23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成立了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中包含了独立董事。2012年 12月 10日,发行人召开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1、独立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规定,2012年 7月 23日召开的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艾春香、樊海平、陈守德为独立董事,其中陈守德为会计专业人士。2013年 8月 28日,因陈守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发行人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汤新华为公司独立董事,汤新华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为 3人,达到董事总人数 9人的三分之一。
2、独立董事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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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的独立董事制度对独立董事的性质、构成、职权、任职资格、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况、独立董事的提名及选举方式、任期、发表意见的情况及方式、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的必要条件进行了规定,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公司在《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规定:独立董事除具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以下特别职权:(1)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人民币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 5%的关联交易,应当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在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提议召开董事
会会议;(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6)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
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 1/2以上同意。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1)提名、任免董事;(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4)公司当年盈利但年度董事会未提出包含现
金分红的利润分配预案;(5)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
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6)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股权激励计划;
(7)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8)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事项。独立董事应当就上述事项以书面方式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
3、独立董事实际发挥作用的情况
发行人独立董事在其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33次,实际均出席 33次,且均亲自现场参加相关会议,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发行人独立董事对需要发表意见的关联交易、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在董事会决策和发行人经营管理中实际发挥了作用;发行人独立董事未对有关决策事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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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提出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自聘任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权,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努力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及职责
2012年 7月 23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许梦华为发行人董事会秘书。2012 年 11 月 23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13 年 8 月 1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许梦华辞任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陈延嗣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对董事会负责。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为:(1)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的及时沟通和联络;(2)按照法定
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准备和提交拟审议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文件;(3)参加董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4)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
董事名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5)协助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章程;(6)促使董事会依
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上;(7)《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发行人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对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及职责范围等进行了规定,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自聘任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了各项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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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2012年 11月 23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公司已建立审计、提名、战略和薪酬与考核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其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且各委员会成员均不少于三名董事;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发行人各专门委员会按照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为董事会有效作出相关决议提供决策依据,实际发挥了作用。
各专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1、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设立委员会主任一人,委员会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须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汤新华、樊海平、张蕉霖,其中汤新华为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4)评
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
机构的沟通;(6)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
项。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20次会议,运行情况良好。
2、提名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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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 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艾春香、汤新华、姚建忠,其中艾春香为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常设议事机构,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主要职责为:(1)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
序并提出建议;(2)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3)
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4)董事会授权的其
他事宜。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8次会议,运行情况良好。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委员会设委员会主任一人,委员会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樊海平、艾春香、郑坤,其中樊海平为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常设议事机构,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研究、草拟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为董事会提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主要职责为:
(1)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或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
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2)组织评价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和绩效考评;(3)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7次会议,运行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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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战略委员会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战略委员会人数为三人,委员会设委员会主任一人。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 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陈庆堂、张蕉霖、陈庆昌,其中陈庆堂为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常设议事机构,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主要职责为:(1)组织开展公司重大战略问题的研究,就投资战略、发展
战略、营销战略等问题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2)组织协调编制公司中长期
发展总体规划方案,提交董事会研究决策;(3)调查和分析有关重大战略问题
的执行情况,向董事会提交改进和调整的建议;(4)对公司的职能部门拟定的
年度投资计划,在董事会审议前先行研究论证,为董事会正式审议提供参考意见;
(5)完成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8次会议,运行情况良好。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本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自公司成立至今,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未受到国家行政及行业主管部门的重大处罚。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资金占用情况参见“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相关部分。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评估意见
(一)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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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针对自身特点,逐步建立并完善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管理制度。
2012年 7月 23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2012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关于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12年 12月 10日公司召开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子公司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上述制度的建立,使公司经营活动中的各项业务,有了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或管理办法,这不仅使公司的各项业务有规可循,而且也使公司沿着健康有序的运营轨道持续高效发展。在公司向现代化大企业快速迈进的过程中,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并将有关内控措施落实到公司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
(二)发行人管理层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起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的要求,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在完整性、合理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内部控制的审核意见
本次发行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致同专字(2016)第 350ZA0261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认为:发行人于 2016年 6月 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地保持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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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本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类型
本公司已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16)第 350ZA0211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认为本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本公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日及 2016年 6月 30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 2016年 1-6月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 2006年 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发行人财务报表
(一)合并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资产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40,151,577.51 142,929,869.10 126,161,506.59 84,724,333.63
衍生金融资产 11,835,450.00 —— 5,023,130.00
应收票据— 114,244.00 410,000.00 3,600,000.00
应收账款 226,000,920.79 182,064,263.87 159,045,284.33 132,889,940.18
预付款项 51,180,734.54 63,531,212.86 51,020,502.79 50,459,46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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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 10,639,588.36 11,595,544.56 9,357,218.39 2,767,753.70
存货 170,118,479.52 141,332,198.44 116,068,923.26 146,243,437.89
其他流动资产— 50,151.83 514,196.10 124,483.06
流动资产合计 609,926,750.72 541,617,484.66 462,577,631.46 425,832,539.2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000,000.00 9,000,000.00 9,000,000.00 9,000,000.00
固定资产 127,737,189.01 96,453,586.87 84,920,162.33 68,158,206.50
在建工程 141,120,108.00 128,300,420.09 7,323,702.36 1,789,841.17
无形资产 45,752,742.38 46,381,741.70 19,692,146.00 17,507,018.19
商誉 784,788.40 784,788.4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3,922,561.91 4,163,764.87 3,700,294.62 2,053,788.80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747,400.58 22,185,061.10 40,070,752.00 4,311,379.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40,064,790.28 307,269,363.03 164,707,057.31 102,820,233.66
资产总计 949,991,541.00 848,886,847.69 627,284,688.77 528,652,772.86
负债和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91,047,839.68 50,968,078.04 50,899,798.38 44,844,204.30
衍生金融负债— 2,278,420.00 5,007,360.00 —
应付票据 245,850,059.74 283,324,724.12 187,249,232.69 112,635,721.60
应付账款 76,428,543.80 62,041,189.71 27,896,540.66 55,567,906.50
预收款项 24,296,367.32 15,616,124.90 8,777,393.96 3,058,366.40
应付职工薪酬 2,026,158.96 3,702,384.60 3,799,031.23 3,437,041.14
应交税费 7,583,457.46 6,651,381.35 4,676,213.20 4,260,828.46
应付利息 115,855.84 67,789.03 73,433.78 152,705.58
其他应付款 14,025,236.52 2,409,830.19 1,536,601.05 1,678,191.5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4,608,382.96 8,316,946.91 86,044.79 310,860.87
其他流动负债 134,496.67 273,421.14 96,739.13 29,090.91
流动负债合计 476,116,398.95 435,650,289.99 290,098,388.87 225,974,917.2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9,000,000.00 ———
长期应付款 30,576,892.11 22,340,924.64 ——
递延收益 372,135.61 341,083.34 405,683.32 502,805.07
递延所得税负债 3,507,119.48 121,359.00 — 1,255,782.50
非流动负债合计 53,456,147.20 22,803,366.98 405,683.32 1,758,587.57
负债合计 529,572,546.15 458,453,656.97 290,504,072.19 227,733,504.84
股东权益:
股本 159,000,000.00 159,000,000.00 159,000,000.00 159,000,000.00
资本公积 24,723,948.47 24,723,948.47 24,847,799.73 24,847,79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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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综合收益 6,683,559.60 -2,194,251.00 -2,791,250.00 4,740,335.35
盈余公积 38,030,350.06 38,030,350.06 22,343,941.02 16,202,076.32
未分配利润 188,298,131.20 167,106,705.84 129,466,514.04 91,963,986.9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416,735,989.33 386,666,753.37 332,867,004.79 296,754,198.37
少数股东权益 3,683,005.52 3,766,437.35 3,913,611.79 4,165,069.65
股东权益合计 420,418,994.85 390,433,190.72 336,780,616.58 300,919,268.0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949,991,541.00 848,886,847.69 627,284,688.77 528,652,772.86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一、营业收入 347,924,321.60 808,604,845.42 699,395,484.21 550,626,692.61
减:营业成本 265,004,258.51 648,885,786.21 554,464,989.66 428,614,673.91
营业税金及附加 150,800.81 207,827.68 193,351.24 129,025.00
销售费用 10,604,960.36 22,256,583.73 19,948,862.26 14,938,450.83
管理费用 26,217,261.61 48,689,977.31 46,120,457.86 45,050,271.92
财务费用 9,281,716.94 19,196,149.88 11,027,681.43 9,886,372.75
资产减值损失 2,332,711.33 2,793,462.53 2,124,693.61 3,123,253.6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14,430.30 -1,840,924.67 385,832.02 638,360.56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列)
34,118,181.74 64,734,133.41 65,901,280.17 49,523,005.08
加:营业外收入 7,284,769.02 12,022,876.75 4,312,660.28 5,797,779.4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100,072.43 12,506.14 1,034.19
减:营业外支出 15,284.00 51,890.49 258,489.32 167,202.6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59.00 15,180.13 17,979.19 55,644.6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
额以“-”号填列)
41,387,666.76 76,705,119.67 69,955,451.13 55,153,581.87
减:所得税费用 5,969,673.23 10,842,345.82 10,662,517.22 7,971,385.3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35,417,993.53 65,862,773.85 59,292,933.91 47,182,196.5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501,425.36 66,046,600.84 59,544,391.77 47,316,537.50
少数股东损益-83,431.83 -183,826.99 -251,457.86 -134,34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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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后净额
8,877,810.60 596,999.00 -7,531,585.35 4,740,335.3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8,877,810.60 596,999.00 -7,531,585.35 4,740,335.35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8,877,810.60 596,999.00 -7,531,585.35 4,740,335.35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8,877,810.60 596,999.00 -7,531,585.35 4,740,335.35
六、综合收益总额 44,295,804.13 66,459,772.85 51,761,348.56 51,922,531.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44,379,235.96 66,643,599.84 52,012,806.42 52,056,872.8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83,431.83
-183,826.99
-251,457.86 -134,340.95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

0.22 0.42 0.37 0.31
(二)稀释每股收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02,683,181.91 742,426,355.25 681,491,876.52 498,228,527.5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3,402,291.61 15,035,858.72 7,373,302.89 28,444,515.6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6,085,473.52 757,462,213.97 688,865,179.41 526,673,043.2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89,610,248.17 514,792,657.54 484,291,824.40 449,381,439.1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8,105,550.76
32,959,794.04 35,605,762.68 25,860,099.24
支付的各项税费 9,101,070.94 13,025,309.31 13,052,118.60 13,870,496.5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973,361.86
53,900,362.73 53,076,743.82 35,208,272.9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8,790,231.73 614,678,123.62 586,026,449.50 524,320,307.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04,758.21 142,784,090.35 102,838,729.91 2,352,735.3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6,372,000.00 5,630,000.00 18,085,806.40 16,803,512.8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48,790.13 91,875.85 100,734.0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400,495.73 18,464.47 7,5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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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372,000.00 6,179,285.86 18,196,146.72 16,911,781.0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0,790,586.51 129,045,378.55 53,803,411.94 24,339,648.50
投资支付的现金 5,287,859.30 11,069,680.80 29,900,000.00 23,869,505.6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15,487,397.1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078,445.81 155,602,456.52 83,703,411.94 48,209,154.1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706,445.81 -149,423,170.66 -65,507,265.22 -31,297,373.0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70,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35,752,617.27 191,295,632.96 156,174,617.68 157,226,115.33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700,089.5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5,752,617.27 221,995,722.49 156,174,617.68 227,226,115.3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6,508,177.18 192,153,173.36 149,509,963.28 208,221,555.9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7,187,830.62 24,758,721.93 27,156,186.02 11,825,366.6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150,780.00 9,521,505.21 1,7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1,846,787.80 226,433,400.50 178,366,149.30 220,046,922.5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905,829.47 -4,437,678.01 -22,191,531.62 7,179,192.7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111,205.70 -626,312.66 -165,409,27 -3,680.6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11,383,419.75 -11,703,070.98 14,974,523.80 -21,769,125.5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0,052,874.83 71,755,945.81 56,781,422.01 78,550,547.5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71,436,294.58 60,052,874.83 71,755,945,81 56,781,422.01
(二)母公司报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资产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3,765,113.24 85,816,949.53 88,979,358.57 57,144,153.74
应收票据——— 3,600,000.00
应收账款 157,613,569.42 114,376,613.78 85,325,929.42 85,508,975.67
预付款项 16,123,495.23 15,069,567.61 18,891,284.14 25,976,67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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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股利 20,000,000.00 30,0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15,429,641.50 11,711,668.90 1,777,145.88 3,058,027.69
存货 137,989,461.16 125,674,692.72 70,013,330.17 95,057,510.91
其他流动资产—— 268.41 118,565.94
流动资产合计 440,921,280.55 382,649,492.54 264,987,316.59 270,463,907.46
长期资产: —
长期股权投资 145,092,173.41 129,092,173.41 101,092,173.41 68,092,173.41
固定资产 98,915,126.35 65,607,575.27 56,846,764.97 44,395,079.65
在建工程 140,440,696.00 128,300,420.09 7,323,702.36 1,789,841.17
无形资产 18,059,376.98 18,321,697.88 18,735,452.02 16,521,344.57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57,139.03 1,294,100.17 1,076,394.63 773,409.60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183,892.40 21,550,937.62 40,028,002.00 2,036,89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415,048,404.17 364,166,904.44 225,102,489.39 133,608,738.40
资产总计 855,969,684.72 746,816,396.98 490,089,805.98 404,072,645.86
负债和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8,772,207.64 23,968,078.04 18,099,798.38 5,055,967.62
应付票据 162,152,307.14 184,579,649.26 116,024,723.70 76,928,447.60
应付账款 180,508,164.15 135,844,044.08 36,381,168.53 47,798,729.09
预收款项 16,194,515.40 18,813,317.52 18,139,419.07 1,367,926.33
应付职工薪酬 1,101,985.65 2,284,171.34 2,328,150.87 2,425,511.99
应交税费 6,348,080.67 3,889,978.66 719,923.09 2,547,940.69
应付利息 54,859.20 22,480.64 10,753.78 3,921.06
其他应付款 6,488,274.10 2,156,145.05 17,944,004.33 2,149,110.2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3,997,574.96 7,818,638.91 32,566.54 219,121.74
其他流动负债 123,970.22 247,105.27 96,739.13 29,090.91
流动负债合计 425,741,939.13 379,623,608.77 209,777,247.42 138,525,767.3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9,000,000.00 ———
长期应付款 29,642,907.91 21,182,784.44 ——
递延收益 100,260.61 91,083.34 105,683.32 149,326.81
非流动负债合计 48,743,168.52 21,273,867.78 105,683.32 149,326.81
负债合计 474,485,107.65 400,897,476.55 209,882,930.74 138,675,094.11
股东权益:
股本 159,000,000.00 159,000,000.00 159,000,000.00 159,000,000.00
资本公积 25,382,472.07 25,382,472.07 25,382,472.07 25,382,472.07
盈余公积 38,030,350.06 38,030,350.06 22,343,941.02 16,202,076.32
未分配利润 159,071,754.94 123,506,098.30 73,480,462.15 64,813,003.36
股东权益合计 381,484,577.07 345,918,920.43 280,206,875.24 265,397,55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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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855,969,684.72 746,816,396.98 490,089,805.98 404,072,645.86
2、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一、营业收入 298,990,295.84 606,409,342.88 518,990,970.97 379,728,638.60
减:营业成本 242,274,150.97 504,106,882.76 438,706,447.94 307,726,986.70
营业税金及附加 82,174.58 97,571.66 86,586.60 72,773.44
销售费用 7,164,212.17 15,032,327.95 13,583,864.77 10,569,358.34
管理费用 16,717,029.86 32,387,311.04 29,777,664.70 29,734,130.20
财务费用 3,224,517.41 7,337,191.45 2,007,156.82 502,088.74
资产减值损失 1,808,807.45 2,844,073.55 2,228,923.64 1,030,157.8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0,000,000.00 30,058,994.51 37,249.82 53,673.95
二、营业利润(亏损
以“-”号填列)
47,719,403.40 74,662,978.98 32,637,576.32 30,146,817.33
加:营业外收入 7,172,259.59 11,784,500.38 3,581,035.19 3,207,287.0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13.140.00 ——
减:营业外支出 15,225.00 37,265.10 257,794.87 118,050.3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582.69 17,584.87 —
三、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以:“-”号填列)
54,876,437.99 86,410,214.26 35,960,816.64 33,236,054.06
减:所得税费用 5,000,781.35 7,978,169.07 5,251,493.15 4,616,342.29
四、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49,875,656.64 78,432,045.19 30,709,323.49 28,619,711.77
五、其他综合收益 -———
六、综合收益总额 49,875,656.64 78,432,045.19 30,709,323.49 28,619,711.77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
收益
————
(二)稀释每股
收益
————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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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31,064,823.57 532,890,999.54 505,033,213.38 361,668,471.7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7,351,792.82 49,435,395.77 102,173,207.47 8,769,358.1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8,416,616.39 582,326,395.31 607,206,420.85 370,437,829.9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14,672,284.00 347,834,794.38 363,355,596.81 332,595,001.6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0,923,683.68 19,668,652.67 22,433,570.43 16,535,144.23
支付的各项税费 5,560,454.12 6,149,505.54 8,203,810.56 8,146,846.6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4,891,147.72 102,935,359.13 96,931,045.65 21,802,808.9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6,047,569.52 476,588,311.72 490,924,023.45 379,079,801.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369,046.87 105,738,083.59 116,282,397.40 -8,641,971.5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0,000,000.00 58,994.5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5,641.88 1,307.69 1,034.1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000,000.00 74,636.39 1,307.69 1,034.1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8,745,457.95 122,642,405.05 51,302,771.89 14,701,198.27
投资支付的现金 16,000,000.00 15,500,000.00 45,5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4,745,457.95 138,142,405.05 96,802,771.89 14,701,198.2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745,457.95 -138,067,768.66 -96,801,464.20 -14,700,164.0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70,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82,570,696.04 153,768,253.04 76,625,754.94 85,533,169.3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906,844.5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2,570,696.04 182,675,097.57 76,625,754.94 155,533,16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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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8,407,233.44 148,530,045.60 63,432,252.04 114,209,493.7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2,765,573.37 14,875,093.06 17,755,683.81 2,059,787.4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880,804.00 9,046,483.01 1,7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9,053,610.81 172,451,621.67 82,887,935.85 116,269,281.2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517,085.23 10,223,475.90 -6,262,180.91 39,263,888.1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
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13,263.50 -626,522.16 -169,144.54 122,603.7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净增加额
21,027,410.65 -22,732,731.33 13,049,607.75 16,044,356.2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297,528.49 52,030,259.82 38,980,652.07 22,936,295.8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余额
50,324,939.14 29,297,528.49 52,030,259.82 38,980,652.07
四、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主营业务注册资本持股比例合并期间
天马饲料饲料生产与销售 2,500 100% 2013.01-2016.06
厦门金屿鱼粉贸易 2,800 100% 2013.01-2016.06
厦门德百特预混料生产与销售 800 100% 2013.01-2016.06
天马彩印包装袋生产与销售 1,200 51% 2013.01-2016.06
海南天马水产饲料销售 1,600 100% 2013.01-2016.06
广东福马水产饲料销售 1,000 100% 2014.01-2016.06
浙江福马水产饲料销售 1,000 100% 2014.01-2016.06
台山福马尚未实际运营 2,800 100% 2015.05-2016.06
香港天马尚未实际运营 387万港币 100% 2015.05-2016.06
(二)报告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报告期内,发行人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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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纳入合并范围时间合并当期年末净资产合并当期净利润
广东福马 2014.01 932.48 -67.52
浙江福马 2014.01 951.76 -48.24
台山福马 2015.05 2,655.44 -57.37
香港天马 2015.05 -1.54 -1.54
(三)报告期无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二)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港币为其记账本位币。
(三)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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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本公司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对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不作处理,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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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购买日当期投资收益。
5、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四)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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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但没有丧失对该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作为权益性交易核算,调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以反映其在子公司中相关权益的变化。少数股东权益的调整额与支付/收到对价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5、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的,本公司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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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时,剩余股权的计量以及有关处置股权损益的核算比照前述“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分别进行如下处理:
①属于“一揽子交易”的,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②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六)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的折算
1、外币业务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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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日,对境外子公司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现金流量表所有项目均按照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项目反映。
由于财务报表折算而产生的差额,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七)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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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3)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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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上述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成本计量。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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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衍生金融工具包括期货合约。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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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6、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到的情形: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本集团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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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者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导致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⑥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包括:
A、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
B、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出现了可能导致该组金融资产无法支付的状况;
⑦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如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 50%(含 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12个月(含 12个月)。
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12个月(含 12个月)是指,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月度均值连续 12个月均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
⑨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则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金融资产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单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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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3)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
7、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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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八)应收款项及坏账准备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年末余额达到 100万元(含 100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及年末余额达到 50万元(含 50万元)以上的其他应收款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再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涉诉款项、客户信用状况恶化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3、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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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未单独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按以下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类型确定组合的依据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账龄状态账龄分析法
信用风险较小的应收款项资产类型以历史损失率为基础估计未来现金流量
(1)对账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 1年) 5% 5%
1-2年 10% 10%
2-3年 30% 30%
3-4年 50% 50%
4-5年 80% 80%
5年以上 100% 100%
(2)信用风险较小的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合并范围内应收款项、员工备用
金、员工借款、应收出口退税、押金、保证金等,根据历史损失率发生坏账的可能性很小,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均为零。
(九)存货的核算方法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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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按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发行人按照存货项目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1)库存商品可变现净值确定
发行人以订单生产为主,销售周期较短,期末库存主要为尚未交付的订单及预计订单的备货。期末持有待售的产成品以该库存商品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对有销售订单数量的产成品,以产成品订单价格作为估计售价;超订单数量的产成品,以预计市场销售价格作为估计售价。因包装破损等原因导致产品需要再次加工的库存商品,按产品预计售价减去至估计继续增加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原材料可变现净值确定
期末拟用于正常生产经营的原材料按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增加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对于拟用于销售的原材料,以该原材料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其中,未签订销售合同但超过保质期预计耗用量的原材料视同拟用于销售的原材料。
(3)可比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①海大集团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期末按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确认标准为:存货销售价格低于成本或因各种原因使相关存货被淘汰、毁损或陈旧过时的存货,按单个存货项目(对种类繁多、单价较低的按类别)比较存货的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以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变现净值根据估计的售价减去估计的完工成本以及销售所必需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确定),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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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天邦股份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期末按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确认标准为:存货销售价格低于成本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通威股份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期末时,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与具有类似目的或最终用途并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且难以将其与该产品系列的其他项目区别开来进行估价的存货,合并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应当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经对比,报告期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基本一致。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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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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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于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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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含 20%)以上但低于 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 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本公司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参见本节之“五/(十九)资产减值”。
(十一)固定资产的核算方法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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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公司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预计使用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10-30 3%-5% 3.17%-9.70%
运输工具 4-10 3%-5% 9.50%-24.25%
机器设备 5-10 3%-5% 9.50%-19.40%
电子及办公设备 3-5 3%-5% 19.00%-32.33%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参见本节之“五/(十九)资产减值”。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②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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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选择权。
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④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复核
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6、大修理费用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十二)在建工程的核算方法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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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参见本节之“五/(十九)资产减值”。
(十三)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
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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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四)无形资产的核算方法
1、无形资产计量及摊销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使用寿命摊销方法
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直线法
其他使用期限直线法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本公司年末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无形资产减值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参见本节之“五/(十九)资产减值”。
(十五)研究开发支出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1)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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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
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十六)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
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十七)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
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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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
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
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
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十八)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
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1)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
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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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中,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十九)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二十)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的范围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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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2、短期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3、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进行精算估值,以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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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②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③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集团将上述第①和②项计入当期损益;第③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4、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5、其他长期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如果本公司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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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同时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的,确认因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给予补偿产生的预计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一)收入确认和计量的具体方法
1、销售商品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1)本公司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合同约定本公司负责运输送货上门的客户,本公司以客户收到货物作为风险和报酬转移的时点确认收入,即公司发出货物并送达客户确认收入,即收入确认的具体标志为货物送达客户且客户或其授权人签收的销售出库单回执;合同约定客户上门自提或本公司代联系物流公司的客户,公司以发出货物作为风险和报酬转移的时点确认收入,即收入确认的具体标志为客户或承运单位提取货物并签字确认的销售出库单,当公司开出销售出库单,客户已提取货物或物流公司已提取货物时确认收入。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依据交货方式的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货方式
2016年 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送货上门 7,940.16 23.56 17,378.87 23.39 9,844.82 15.79 7,931.93 15.25
自提货(含代为联系物流)
25,761.58 76.44 56,915.14 76.61 52,492.38 84.21 44,079.74 84.75
合计 33,701.74 100.00 74,294.01 100.00 62,337.20 100.00 52,011.67 100.00
①送货上门的收入确认标准
A、合同的具体约定
运输送货上门为发行人负责送货上门的情形,由于发行人没有自己的运输单位,因此发行人送货上门系委托外部承运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发行人与客户一致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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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合同标的物自发行人交付第一承运人时完成验收,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自发行人交付第一承运人时转移给客户。
B、收入确认时点及具体标志
虽然合同约定风险自交付第一承运人时转移,其目的只是尽量降低公司的业务风险。根据行业惯例,实务中由于发行人与承运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并承担物流费用,如运输过程中发生毁损,损失将由承运单位或者发行人承担,客户通常不承担相关风险。因此,报告期内送货上门的收入确认时点为客户收到货物时作为风险和报酬转移的时点,收入确认的具体标志为货物送达客户且客户或其授权人签收的销售出库单回执。
由于送货上门的实际风险并未按照合同约定时点转移,因此该情形下,只有当外部承运单位将货物交给客户并由客户确认时,才表明商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因此,送货上门的收入确认标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②自提货(含代联系物流方)的收入确认标准
A、合同的具体约定
自提货(含代联系物流方)为客户自办运输到发行人处办理手续提货或者客户委托发行人代为联系物流公司,费用由客户自行承担的情形。根据合同约定,发行人与客户一致同意合同标的物自发行人交付第一承运人时完成验收,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自发行人交付第一承运人时转移给客户。
B、收入确认时点及具体标志
自提货(含代联系物流方)情形下,公司以发出货物作为风险和报酬转移的时点确认收入,收入确认的具体标志为客户或承运单位提取货物并签字确认的销售出库单。收入确认的时点与合同约定的风险报酬转移的时点一致。
在发行人自提货(含代联系物流方)情形下,在客户或承运单位已提取货物时通常已表明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因此,发行人自提货(含代联系物流方)的收入确认标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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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代理进口鱼粉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收到银行转来国外全套进口结算单据时,将其与信用证或合同条款核对无误后,按照代理合同约定,货物可转移给委托方时确认代理进口业务销售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
对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
靠地计量;(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3)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
靠地确定;(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资产使用权让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及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本公司确认收入。
(二十二)套期会计
在初始指定套期关系时,本公司正式指定相关的套期关系,并有正式的文件记录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其内容记录包括载明套期工具、相关被套期项目或交易、所规避风险的性质,以及公司如何评价套期工具抵销被套期项目归属于所规避的风险所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的有效性。本公司预期该等套期在抵销公允价值变动方面高度有效,同时本公司会持续地对该等套期关系的有效性进行评估,以确定在其被指定为套期关系的会计报告期间内确实高度有效。
某些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在本公司风险管理的状况下虽对风险提供有效的经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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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套期,但因不符合上述运用套期会计的条件而作为为交易而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符合套期会计严格标准的套期按照本公司下述的政策核算。
1、公允价值套期
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本公司的已确认资产及负债、未确认的承诺,或这些项目中某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的套期,其中公允价值的变动是归属于某一特定风险并且会影响当期损益。对于公允价值套期,根据归属于被套期项目所规避的风险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损益;衍生金融工具则进行公允价值重估,相关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公允价值套期中的被套期项目,若该项目原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则采用套期会计对其账面价值所产生的调整金额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计入当期损益。任何对被套期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进行的调整,按实际利率法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摊销可以在调整起开始进行,但不应迟于被套期项目停止就所规避的风险调整其公允价值的时间。
当未确认的承诺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则归属于该承诺所规避的风险的公允价值累计后续变动,应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相关的利得及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也计入当期损益。
当套期工具已到期、售出、终止或被行使,或套期关系不再符合套期会计的条件,又或本公司撤销套期关系的指定,本公司将终止使用公允价值套期会计。
2、现金流量套期
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且将影响本公司的损益。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直接确认为股东权益,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当被套期现金流量影响当期损益时,原已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当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被行使,或者套期关系不再符合套期会计的要求时,原已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利得或损失暂不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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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直至预期交易实际发生。如果预期交易预计不会发生,则原已直接计入股东权益中的套期工具的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4年 1月至 7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40号——合营安排》(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 40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 41号),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号——长期股权投资》(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 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9号——职工薪酬》(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 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0号——财务报表列报》(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 30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表》(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除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在 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使用外,上述其他准则于 2014年 7月 1日起施行。除下列事项外,其他因会计政策变更导致的影响不重大。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影响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的要求: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处理。
2014年 10月 31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2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①长期股权投资
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000,000.00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号的要求:
A、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别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与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分别进行列报;
B、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C、衍生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①资本公积
②其他综合收益
③交易性金融负债
④衍生金融负债
⑤递延收益
⑥其他非流动负债

①②
-2,791,250.00
③④
5,007,360.00
⑤⑥
405,68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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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递延收益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本集团对比较财务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的累积影响数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期初净资产----
其中:留存收益----
净利润----
资本公积---5,007,360.00 -4,740,335.35
其他综合收益-- 5,007,360.00 4,740,335.35
期末净资产----
其中:留存收益----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六、最近一年的收购兼并情况
2014 年 12 月 25 日,发行人与徐南养殖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徐南养殖将其所持台山福马 90%股权(对应出资额人民币 2,520万元)转让给发行人,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520万元。2015年 4月 16日,台山福马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5 年 6 月 1 日,发行人与徐南养殖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徐南养殖将其所持台山福马 10%股权(对应出资额 280万元)转让给发行人,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80万元。2015年 6月 25日,台山福马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台山福马变更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发行人收购台山福马股权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变化和资产重组情况”之“(二)发行人设立以来的资产
重组情况”之“6、天马集团 2014年收购台山福马股权”、“7、天马集团 2015年收
购台山福马少数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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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主要税费政策
(一)主要税种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适用的税种及其税率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天马集团
天马饲料
厦门金屿
厦门德百特
天马彩印
海南天马
广东福马
浙江福马
台山福马
增值税
应税收入
0%、13%、17%
0%、13%、17%
0%、13%、17%
— 17%————
营业税
应税收入
5% 5% 5%—————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流转税额
5% 5% 7% 7% 5% 7% 7% 7% 5%
教育费附加
应交流转税额
3%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交流转税额
2%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15% 25% 25% 20% 25% 25% 25% 25%
除上述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外,香港天马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6.5%。
(二)税收优惠及批文
1、企业所得税
(1)根据 2008年 1月 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及其
实施条例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天马集团和天马饲料分别于 2014年 9月 23日和 2013年 9月 5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天马集团和天马饲料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分别于 2011年 10月 21日和 2010年 12月 17日取得),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报告期内天马集团和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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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饲料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
①发行人及子公司天马饲料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说明
序号
高新技术企业评定标准天马科技具体情况天马饲料具体情况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天马科技成立于2005年12月,申请认定时已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天马饲料成立于2002年10月,申请认定时已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天马科技生产、销售的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产品配方均为自主研发,截至2015年12月31日,天马科技拥有24项配方发明专利。
天马饲料生产、销售的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产品配方均为自主研发,截至2015年12月31日,天马饲料拥有14项配方发明专利和1项工艺发明专利。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附件,对天马科技、天马饲料生产的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产品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高新技术领域中的“二、生物与新医药/(七)农业生物技术/2.畜禽水产
优良新品种与健康养殖技术/安全、优质、专用新型饲料、饲料添加剂、兽用药物及制剂、兽用疫苗、天然药物提取物及生物合成制备生产技术”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2013年职工总数184人,大学专科以上科技人员62人,占比33.7%,其中研发人员21
人,占比11.41%;
2014年职工总数178人,大学专科以上科技人员57人,占比32.02%,其中研发人员21
人,占比11.8%。
2015年职工总数178人,大学专科以上科技人员58人,占比32.58%,其中研发人员21
人,占比11.80%。
2013年职工总数88人,大学专科以上科技人员27人,占比30.68%,其中研发人员9
人,占比10.23%;
2014年职工总数90人,大学专科以上科技人员28人,占比31.11%,其中研发人员12
人,占比13.33%。
2015年职工总数94人,大学专科以上科技人员31人,占比32.98%,其中研发人员13
人,占比13.83%。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
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2.最近一年销售
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
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2013年营业收入37,972.86万
元,研究开发费用1,434.7万
元,占比3.78%;
2014年营业收入51,899.1万
元,研发开发费用1,692.07
万元,占比3.26%。
2015年营业收入60,640.93万
元,研发开发费用1,887.06
万元,占比3.11%。
2013年营业收入20,069.2万
元,研究开发费用792.89万
元,占比3.95%;
2014年营业收入25,196.47
万元,研发开发费用802.93
万元,占比3.19%。
2015年营业收入27,329.01
万元,研发开发费用824.40
万元,占比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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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0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60%以上
2013年营业收入 37,972.86
万元,高新技术产品收入28,832.53万元,占比
75.93%;
2014年营业收入 51,899.1万
元,高新技术产品收入33,106.91万元,占比
63.79%。
2015年营业收入 60,640.93
万元,高新技术产品收入51,089.01万元,占比
84.25%。
2013年营业收入 20,069.2万
元,高新技术产品收入16,203.04万元,占比
80.74%;
2014年营业收入 25,196.47
万元,高新技术产品收入19,820.03万元,占比
78.66%。
2015年营业收入 27,329.01
万元万元,高新技术产品收入 20,510.74万元,占比
75.05%。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1)组织管理水平:天马科技在组织管理水平上制定了《无公害石斑鱼配合饲料的开发》等一系列项目的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建立了天马集团研发投入核算体系;与厦门大学、福建省农科院中心实验室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了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设有专业研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设施设备,被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福建省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福建省特种水产配合饲料重点实验室。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2013年-2015年,天马科技“高效环境友好型卵形鲳鯵配合饲料的产业化开发”等科技成果转化为“金鲳鱼稚鱼配合饲料”等产品28项,年均9.3
项。
3)自主知识产权数量:截止2015年12月31日,天马科技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累计24项,为自主研发获得。
4)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
天马科技 2013至 2015年度总资产分别为 40,407.26 万
1)组织管理水平:天马饲料在组织管理水平上制定了《功能性中华鳖配合饲料的开发》等一系列项目的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建立了天马饲料研发投入核算体系;与厦门大学、福建省农科院中心实验室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了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设有专业研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设施设备,被认定为福建省院士专家工作站。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2013年-2015年,天马饲料“功能性鳗鲡配合饲料的开发”等科技成果转化为“白仔配合饲料”等产品17项,年均5.7
项。
3)自主知识产权数量:截止2015年12月31日,天马饲料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累计15项,为自主研发获得。
4)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
天马饲料 2013至 2015年度总资产分别为 14,762.08 万
元、 18,431.93 万元和
21,489.64万元,销售收入总
额分别为 20,069.20 万元、
25,196.47 万元和 27,32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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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1
元、 49,008.98 万元和
74,681.64万元,销售收入总
额分别为 37,972.86 万元、
51,899.10 万元和 60,640.93
万元,总资产与销售收入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22.72%及 16.89%。
万元,总资产与销售收入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13.33%及 10.84%。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天马科技在申请认定前一年及报告期内,均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天马饲料在申请认定前一年及报告期内,均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经上述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天马饲料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及《关于福建省 2014 年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2发行人及子公司天马饲料因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的优惠政策和依据、对公司的影响以及相关优惠政策适用是否符合规定
发行人及子公司天马饲料分别于 2011年 10月、2010年 12月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分别于 2014年 9月、2013年 9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
根据 2008年 1月 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报告期内发行人和天马饲料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天马饲料因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累计享受 2,303.78
万元所得税优惠,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2016年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优惠政策依据
所得税优惠影响 368.60 736.52 659.68 538.98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税收优惠占当期净利润比例
10.41% 11.18% 11.13% 11.42%
报告期内,发行人因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享受的优惠政策主要系企业所得税优惠,发行人及子公司已履行了相应的税收优惠备案登记,该项税收优惠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根据财税[2011]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小型微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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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2
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7 号《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天马彩印报告期内属于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0%。
2、增值税
(1)根据财税[2001]12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
值税问题的通知》规定,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销售的饲料产品及鱼粉免征增值税。
(2)根据国税函[2003]1395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用鱼油产品免征增值
税的批复》规定,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销售的饲用鱼油免征增值税。
八、最近一期末的主要资产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公司资产总额为 949,991,541.00元,其中流动资
产为 609,926,750.72元,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存货;非流
动资产为 340,064,790.28元,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
(一)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余额为 140,151,577.51元,具
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目账面余额
现金 26,653.95
银行存款 70,730,142.73
其他货币资金 69,394,780.83
合计 140,151,577.51
2、应收账款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239,449,310.24元,净
值为 226,000,920.79元,为公司销售产品应收取的货款。期末无应收持有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股份的股东欠款。具体分类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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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风险特征分类
单位:元
W 金额比例坏账准备比例账面价值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39,449,310.24 100.00% 13,448,389.45 5.62% 226,000,920.79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合计 239,449,310.24 100.00% 13,448,389.45 5.62% 226,000,920.79
(2)按账龄分类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1年以内 224,174,898.44 93.62 11,208,744.93 212,966,153.51
1-2年 12,627,674.10 5.27 1,262,767.41 11,364,906.69
2-3年 2,033,997.70 0.85 610,199.31 1,423,798.39
3-4年 411,714.00 0.17 205,857.00 205,857.00
4-5年 201,026.00 0.08 160,820.80 40,205.20
5年以上————
合计 239,449,310.24 100.00 13,448,389.45 226,000,920.79
3、预付账款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公司预付款项账面余额为 51,180,734.54元,主
要为原材料采购业务形成。具体的账龄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比例(%)
1年以内 48,931,657.55 95.60
1-2年 2,246,076.99 4.39
2-3年 3,000.00 0.01
合计 51,180,734.54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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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存货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 170,118,479.52元,账面价
值为 170,118,479.52元,主要由原材料构成。具体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存货种类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 136,166,628.58 - 136,166,628.58
在产品 1,539,041.42 - 1,539,041.42
库存商品 27,588,414.68 - 27,588,414.68
周转材料 4,824,394.84 - 4,824,394.84
合计 170,118,479.52 - 170,118,479.52
(二)非流动资产
1、固定资产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公司固定资产净值为 127,737,189.01元,具体明细
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类别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97,754,813.27 12,560,939.75 — 85,193,873.52
机器设备 64,305,560.87 28,476,621.08 — 35,828,939.79
运输工具 7,984,457.01 4,822,513.15 — 3,161,943.86
电子及办公设备 10,856,942.44 7,304,510.60 — 3,552,431.84
合计 180,901,773.59 53,164,584.58 — 127,737,189.01
2、无形资产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 45,752,742.38 元,具体
明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类别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净值
土地使用权 47,012,224.80 2,268,128.76 — 44,744,096.04
软件 1,959,273.50 950,627.16 — 1,008,64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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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8,971,498.30 3,218,755.92 — 45,752,742.38
3、资产的抵押担保情况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公司及子公司资产抵押情况如下:
单位:元
权属单位抵押资产账面余额备注
天马集团
房屋建筑物 36,839,031.15 为天马饲料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福清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及贸易融资等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抵押担保
土地使用权 933,072.80
土地使用权 17,234,844.00 为天马集团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福清分行申请的项目融资贷款及贸易融资等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抵押担保
房屋建筑物 36,436,450.44
在建工程 76,885,634.55
天马饲料房屋建筑物 6,859,633.76
为天马饲料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及贸易融资等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抵押担保
天马彩印房屋建筑物 1,256,489.43
为天马彩印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宁县支行签订的短期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厦门德百特房屋建筑物 5,044,148.23
为厦门金屿进出口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的贸易融资等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抵押担保
合计 181,489,304.36
2016年 5月 23日,天马饲料作为出质人与质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行签署《权利质押合同》,约定天马饲料以其拥有的两项发明专利为其在编号为“2016年建闵福流贷字 46号”《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范围为该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
2016年 6月 27日,发行人作为出质人与质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行签署《权利质押合同》,约定发行人以其拥有的两项发明专利为其在编号为“2016年建闵福项目贷字 1号”《项目融资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范围为该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
除上述资产抵押担保事项外,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发行人不存在其他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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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专利权等抵押、质押担保事宜。
九、最近一期末的主要负债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公司负债总额为 529,572,546.15元,其中流动负
债为 476,116,398.95元,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非流动负债
为 53,456,147.20元,主要为长期应付款和长期借款。
(一)短期借款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 91,047,839.68元,具体明
细如下表:
单位:元
借款性质金额
抵押借款 26,400,000.00
进口押汇 64,647,839.68
合计 91,047,839.68
(二)应付账款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为 76,428,543.80元,包括应
付货款 70,103,302.81元和工程款及设备款 3,950,034.43元。
(三)应付票据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公司应付票据余额为 245,850,059.74元,包括应
付国内信用证 99,296,657.20元和应付银行承兑汇票 146,553,402.54元。
十、所有者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者权益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股本 159,000,000.00 159,000,000.00 159,000,000.00 159,000,000.00
资本公积 24,723,948.47 24,723,948.47 24,847,799.73 24,847,79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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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6,683,559.60 -2,194,251.00 -2,791,250.00 4,740,335.35
盈余公积 38,030,350.06 38,030,350.06 22,343,941.02 16,202,076.32
未分配利润 188,298,131.20 167,106,705.84 129,466,514.04 91,963,986.9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416,735,989.33 386,666,753.37 332,867,004.79 296,754,198.37
少数股东权益 3,683,005.52 3,766,437.35 3,913,611.79 4,165,069.65
股东权益合计 420,418,994.85 390,433,190.72 336,780,616.58 300,919,268.02
十一、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主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04,758.21 142,784,090.35 102,838,729.91 2,352,735.35
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02,683,181.91 742,426,355.25 681,491,876.52 498,228,527.5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89,610,248.17 514,792,657.54 484,291,824.40 449,381,439.1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706,445.81 -149,423,170.66 -65,507,265.22 -31,297,373.0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905,829.47 -4,437,678.01 -22,191,531.62 7,179,192.7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383,419.75 -11,703,070.98 14,974,523.80 -21,769,125.56
十二、财务报表附注中的重要事项
(一)或有事项
1、担保业务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担保业务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单位担保事项最高担保额度期限担保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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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8
天马饲料
发放人民币/外币贷款;承兑商业汇票;开立信用证;出具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
3,245.80 2016.4.8-2021.4.8
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
发放人民币/外币贷款;承兑商业汇票;开立信用证;出具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资金交易
15,000.00 2015.9.21-2018.9.21 —
发放人民币/外币贷款;承兑商业汇票;开立信用证;出具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资金交易
10,500.00 2016.5.7-2018.5.7 —
2、保函、信用证业务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止,各金融机构为本公司、本公司的子公司开立的未到期不可撤销信用证余额计美元 7,217,740.02元。
(二)承诺事项
1、资本承诺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发行人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资本承诺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16.06.30
购建长期资产承诺 45,271,500.00
除此之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承诺事项。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公司未发生影响财务报表阅读和理解的重大期后事项。
十三、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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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目 2016年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59.00 84,892.30 -5,473.05 -54,610.4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7,248,710.20 11,895,662.76 4,165,289.61 5,787,422.56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69,409.45 56,923.58 55,457.51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3,700.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0,833.82 -9,568.80 -105,645.60 -102,235.2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14,430.30 -1,989,714.80 237,032.59 482,169.00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7,055,054.72 10,050,680.91 4,371,827.13 6,168,203.30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1,040,902.42 1,313,794.21 678,088.68 992,339.51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6,014,152.30 8,736,886.70 3,693,738.45 5,175,863.79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税后)
— 6,913.30 15,341.09 -14,652.30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6,014,152.30 8,729,973.40 3,678,397.36 5,190,516.09
十四、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主要财务指标
2016年 1-6月/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度/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度/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度/
2013年 12月 31日
流动比率(倍) 1.28 1.24 1.59 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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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动比率(倍) 0.92 0.92 1.19 1.2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5.43% 53.68% 42.83% 34.3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61 4.48 4.52 4.54
存货周转率(次) 1.70 4.99 4.20 2.7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5,273.28 9,474.51 8,357.41 6,603.43
利息保障倍数(倍)
9.78 14.85 16.48 14.7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0.02 0.90 0.65 0.0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7 -0.07 0.09 -0.14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0.24% 0.28% 0.37% 0.40%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期末净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本期计提的折旧费用+本期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元/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期末总股本
(二)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编报规则第 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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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及结果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报告期内,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如下表所示:
利润项目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73% 18.36% 18.99% 20.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25% 15.93% 17.82% 18.32%
2、基本每股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利润项目
基本每股收益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0.22 0.42 0.37 0.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0.19 0.36 0.35 0.28
十五、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公司在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聘请了具有评估资格的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进行了评估,并于 2012年 6月 29日出具了榕联评字第 698号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 2012年 5月 31日。
此评估报告仅是福建天马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的必备文件之一。公司并没有根据此次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公司设立时的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1、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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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资产评估采用成本法。
2、评估结果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及负债评估结果为:总资产账面值为 20,072.64万元,评估值为 26,168.84万元,增值额 6,096.20万元,增值
率为 30.37%;负债账面值为 12,234.39万元,评估值为 12,234.39万元,增值额 0
万元,增值率为 0%;净资产账面值为 7,838.25万元,评估值为 13,934.45万元,
增值额 6,096.20万元,增值率为 78%。
十六、历次验资情况
关于公司验资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
历次验资情况及设立时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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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讨论与分析应结合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和本招股说明书揭示的财务及其他信息一并阅读(财务数据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引起)。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及变化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 60,992.68 64.20 54,161.75 63.80 46,257.76 73.74 42,583.25 80.55
非流动资产 34,006.48 35.80 30,726.94 36.20 16,470.71 26.26 10,282.02 19.45
资产总额 94,999.15 100.00 84,888.68 100.00 62,728.47 100.00 52,865.28 100.00
本公司系一家以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为主导产品的现代化饲料工业企业。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行业特性以及公司的实际运营管理策略决定了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存货等流动资产项目金额较高,从而形成了以流动资产为主的资产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呈增长趋势, 2014年末、2015年末及 2016年 6月末,本公司资产总额分别增长 18.66%、35.33%及 11.91%,规模增长与业务扩张
趋势相匹配。除生产经营规模增长相应带来的流动资产增加外,公司因产能扩张需求提前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建设,在建工程及固定资产余额增长较快,亦带来非流动资产及资产总额整体的上升。
1、主要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 14,015.16 22.98 14,292.99 26.39 12,616.15 27.27 8,472.43 19.90
衍生金融资产 1,183.55 1.94 ———— 502.31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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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74
应收票据—— 11.42 0.02 41.00 0.09 360.00 0.85
应收账款 22,600.09 37.05 18,206.43 33.61 15,904.53 34.38 13,288.99 31.21
预付账款 5,118.07 8.39 6,353.12 11.73 5,102.05 11.03 5,045.95 11.85
其他应收款 1,063.96 1.74 1,159.55 2.14 935.72 2.02 276.78 0.65
存货 17,011.85 27.89 14,133.22 26.09 11,606.89 25.09 14,624.34 34.34
其他流动资产—— 5.02 0.01 51.42 0.11 12.45 0.03
流动资产合计 60,992.68 100.00 54,161.75 100.00 46,257.76 100.00 42,583.2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预付账款、应收账款和存货构成,四项资产合计总额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97.30%、97.78%、97.83%及 96.32%。
(1)货币资金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库存现金 2.67 0.02 0.98 0.01 2.19 0.02 1.66 0.02
银行存款 7,073.01 50.47 5,907.57 41.33 7,057.70 55.94 5,676.48 67.00
其他货币资金 6,939.48 49.51 8,384.44 58.66 5,556.26 44.04 2,794.29 32.98
合计 14,015.16 100.00 14,292.99 100.00 12,616.15 100.00 8,472.43 100.00
发行人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组成,其中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信用证保证金和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及2016 年 6 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总额占总资产金额的比重分别为 16.03%、
20.11%、16.84%及 14.75%,保持在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合理资金范围。
报告期内各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波动幅度较大,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2014 年末与 2015 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分别较上年末增加 4,143.72 万元和
1,676.84万元,其中其他货币资金相比上年末分别增加 2,761.97万元和 2,828.18
万元,主要系采购业务票据结算增加的信用证保证金和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016年 6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减少 277.83万元,其中其他货币
资金相比上年末减少 1,444.96万元,主要系采购业务票据结算对应的信用证保证
金和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减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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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衍生金融资产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其原材料包括鱼粉、豆粕、菜粕、油脂、淀粉和面粉等。公司于 2013年开始对豆粕、菜粕和豆油此三项具有期货标准化合约的原材料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目的系降低或者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成本的影响,及时了解期货市场的各种动态,利用期货市场的价格信息判断原材料供应行情和价格走势,指导现货市场采购工作。发行人报告期套期保值交易全部为买入套期保值,以未来生产经营所需的豆粕、菜粕等原料数量为基础展开,在期货市场买入相应数量的期货合约,以规避现货市场价格上涨而带来的采购成本上升的风险。发行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的具体流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等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四、
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三)公司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1、采购模式/(2)采购操
作方式/③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相结合”相关内容。
2013 年末,衍生金融资产余额为上述三个品种的持仓期货合约浮动盈利,具体情况如下:
品种合约到期日持仓方向
数量(手)注一

开仓均价(元/吨)
2013.12.31收
盘价(元/吨)
盈亏金额
(万元)
豆粕
2014年 3月多头 200 3,017.19 3,614.00 119.36
2014年 5月多头 800 2,941.13 3,362.00 336.70
2014年 7月多头 300 3,113.00 3,270.00 47.10
菜粕 2014年 5月多头 200 2,242.45 2,618.00 75.11
豆油 2014年 5月多头 90 7,710.00 6,866.00 -75.96
合计————— 502.31
注一:1手=10吨
截至 2014年 12月末,发行人上述对 2014年末豆粕、菜粕及豆油三种原材料需求进行套保的期货合约均已严格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进行平仓处理。
发行人根据 2015年、2016年原材料套期保值计划新开仓的期货合约在 2014年 12月 31日、2015年 12月 31日均体现为衍生金融负债,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之“(二)/1/(2)衍生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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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6 月末,衍生金融资产余额为豆粕、菜粕两品种的持仓期货合约浮动盈利,具体情况如下:
品种合约到期日持仓方向数量(手)
开仓均价(元/吨)
2016.6.30
收盘价(元/吨)
盈亏金额
(万元)
豆粕
2016年 9月多头 60 2,372.67 3,375.00 60.14
2016年 9月多头 10 2,357.00 3,375.00 10.18
2016年 9月多头 320 2,375.81 3,375.00 319.74
2017年 1月多头 91 2,394.81 3,293.00 81.74
2017年 1月多头 400 2,583.75 3,293.00 283.70
2017年 5月多头 50 2,662.68 3,025.00 18.12
菜粕
2016年 9月多头 30 1,878.67 2,856.00 29.32
2016年 9月多头 260 1,833.27 2,856.00 265.91
2017年 1月多头 30 1,837.53 2,562.00 21.73
2017年 1月多头 180 2,045.50 2,562.00 92.97
合计————— 1,183.55
(3)应收账款
2013年末、2014 年末、2015年末及 2016 年 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3,288.99万元、15,904.53万元、18,206.43万元及 22,600.09万元,占
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25.14%、25.35%、21.45%和 23.79%。公司应收账款由饲料
销售和鱼粉等原材料销售形成,其中饲料销售部分应收账款余额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比重分别为 98.55%、99.33%、99.52%及 99.45%,系决定公司期末应收账款
总量和变动的主要因素。
①应收账款总量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主要原因如下:
A、特种水产养殖业的行业特性决定公司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
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行业销售回款速度与下游特种水产养殖动物的养殖周期紧密相关。与畜禽和普通水产养殖动物不同,大部分特种水产养殖动物如鳗鲡、鲟鱼、大黄鱼、石斑鱼等养殖周期较长,一般从投苗到出鱼需要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养殖户也会视市场价格行情推迟出鱼时点。而普通水产品养殖一般当年度出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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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特种水产养殖资金投入较大、回款周期较长的特点,采用现款现货、货到付款的现销方式与阶段性周转金的赊销方式相结合,已成为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企业普遍采用的销售收款方式。特别在每年 5-10 月特种水产养殖动物的快速生长期间,养殖户用料需求量高,资金缺口大,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企业会适当提高客户信用额度以支持客户,而普通水产饲料企业一般采用现销为主的销售模式。
特种水产养殖业的行业特性是公司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主要因素。
B、公司信用控制政策与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行业特性相适应
公司目前采用日常授信额度与高峰期授信额度相结合的授信政策。公司每年年初根据上年度经营情况、当年度生产与销售计划,将日常授信额度总量控制在预计销售金额的 30%以内。在每年 5-10 月产销两旺的高峰期,公司会结合客户的养殖情况、预计出鱼时点、养殖品种的市场行情走势等因素,在对市场整体风险和客户个体风险进行综合评估之后,对优质客户适度提高信用额度。
②应收账款安全性分析
在公司紧贴客户的经营模式及有效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下,公司应收账款整体风险较低。
A、扁平化销售模式有利于增强下游客户风险管控力
公司经过多年的经营发展,推行营销管理渠道扁平化,以直销制及养殖大户经销制为主,拉近了公司与养殖户在时空上的距离,加强了公司在产品销售、信息交流、服务传递、资金回收等方面与客户的快速沟通及风险把控。公司紧贴客户的售前、售中、售后跟踪服务机制,有助于公司对销售货款回收和客户信用政策作出及时判断,有助于更加精准的掌握养殖户的投苗、养殖动态、突发状况及出鱼时点等信息,也有助于公司及时调整客户的信用额度,确保货款安全性。
B、严格的管理制度有利于把控应收账款整体风险
多年以来公司客户群体较为稳定。公司根据客户履约能力、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和经营能力等因素对客户进行信用等级分类,针对客户信用等级不同给予相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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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的信用额度。
公司依据既定的信用政策,不断增强营销人员货款催收意识,在营销绩效考核体系中将回款率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促使营销人员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在销售当年或者次年基本实现货款回收。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 90%以上为一年期以内账款,具体的账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结构
2016年 6月 30日
金额比例坏账准备净额
1年以内(含 1年) 22,417.49 93.62% 1,120.87 21,296.62
1-2年(含 2年) 1,262.77 5.27% 126.28 1,136.49
2-3年(含 3年) 203.40 0.85% 61.02 142.38
3-4年(含 4年) 41.17 0.17% 20.59 20.59
4-5年(含 5年) 20.10 0.08% 16.08 4.02
5年以上————
合计 23,944.93 100.00% 1,344.84 22,600.09
账龄结构
2015年 12月 31日
金额比例坏账准备净额
1年以内(含 1年) 17,762.54 91.95% 888.13 16,874.42
1-2年(含 2年) 1,317.15 6.82% 131.72 1,185.44
2-3年(含 3年) 138.66 0.72% 41.60 97.07
3-4年(含 4年) 99.02 0.51% 49.51 49.51
4-5年(含 5年)————
5年以上————
合计 19,317.38 100.00% 1,110.95 18,206.43
账龄结构
2014年 12月 31日
金额比例坏账准备净额
1年以内(含 1年) 16,081.61 95.62% 804.08 15,277.53
1-2年(含 2年) 585.62 3.48% 58.56 527.05
2-3年(含 3年) 122.03 0.73% 36.61 85.42
3-4年(含 4年) 29.04 0.17% 14.52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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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年(含 5年)————
5年以上————
合计 16,818.30 100.00% 913.77 15,904.53
账龄结构
2013年 12月 31日
金额比例坏账准备净额
1年以内(含 1年) 12,731.18 90.06% 636.56 12,094.62
1-2年(含 2年) 1,177.28 8.33% 117.73 1,059.55
2-3年(含 3年) 187.55 1.33% 56.27 131.29
3-4年(含 4年) 7.06 0.05% 3.53 3.53
4-5年(含 5年)————
5年以上 2.80 0.02% 2.80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31.16 0.22% 31.16 —
合计 14,137.03 100.00% 848.05 13,288.99
③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度/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度/
2013年 12月31日
金额变动率金额变动率金额
应收账款余额 19,317.38 14.86% 16,818.30 18.97% 14,137.03
其中:饲料销售应收账款余额
19,225.06 15.08% 16,705.17 19.91% 13,931.50
饲料销售收入 74,294.01 19.18% 62,337.20 19.85% 52,011.63
饲料应收账款占饲料销售收入的比例
25.88%-0.92% 26.80% 0.01% 26.79%
(续上表)
项目
2016年度 1-6月/
2016年 06月 30日
2015年度 1-6月/
2015年 06月 30日
2014年度 1-6月/
2014年 06月 30日
金额
同期变动率
金额
同期变动率
金额
应收账款余额 23,944.93 4.65% 22,881.23 8.85% 21,02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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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80
其中:饲料销售应收账款余额
23,813.85 4.56% 22,774.96 15.92% 19,646.48
饲料销售收入 33,701.74 5.62% 31,908.62 24.33% 25,665.19
饲料应收账款占饲料销售收入的比例
70.66%-0.72% 71.38%-5.17% 76.55%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主要以饲料销售的应收账款为主。2013年至 2015年,饲料销售应收账款余额占年度饲料销售收入的比例保持在 25%左右,与公司赊销总量控制政策相吻合。
2016年 6月末,公司饲料业务应收账款余额较 2015年末增加了 4,627.55万
元,占饲料销售收入的比例上升至 70.66%,原因系公司执行了高峰期信用政策,
适度上调客户信用额度所致。2016年 6月末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与 2015年、2014年同期水平一致,2014年 6月末及 2015年 6月末发行人饲料业务应收账款占饲料销售收入的比例为 76.55%及 71.38%。
④应收账款客户结构分析
2013年末、2014 年末、2015年末及 2016 年 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账面余额及其占比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账面余额占比
2016年 6月 30日
1 徐闻县源海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863.54 3.61%
2 廉江市养虾集团公司 804.78 3.36%
3 陈水玉 579.79 2.42%
4 陵水三才蓝蓝饲料店 455.43 1.90%
5 钦州市桂隆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443.36 1.85%
合计 3,146.90 13.14%
2015年 12月 31日
1 钦州市桂隆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748.98 3.88%
2 福清市富发养殖有限公司 394.77 2.04%
3 徐闻县源海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394.28 2.04%
4 王一俊 372.04 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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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81
5 陈才均 367.14 1.90%
合计 2,277.22 11.79%
2014年 12月 31日
1 郑尊发 474.95 2.82%
2 陈孔信 461.82 2.75%
3 湖北宜都天江渔业有限公司 449.97 2.68%
4 叶孝翁 406.91 2.42%
5 王一俊 353.38 2.10%
合计 2,147.03 12.77%
2013年 12月 31日
1 郑祖洪 416.49 2.95%
2 湖北宜都天江渔业有限公司 365.86 2.59%
3 林光松 346.84 2.45%
4 海南晨海水产有限公司 315.63 2.23%
5 长乐大富盛水产养殖场 294.28 2.08%
合计 1,738.10 12.30%
报告期内发行人信用政策保持一致,具体内容及执行情况如下:
1)具体内容
A.授信审批
公司每年度由营销管理委员会根据上年度经营情况、当年度生产与销售计划,组织营销服务中心、财务中心、法务人员及各营销事业部对客户信用额度进行评估,报公司总裁审批。各营销事业部在总部授信额度范围内,可以根据不同鱼种养殖周期、出鱼期、投喂高峰期自行裁量调整,超过总部授信总额部分需重新报批。年度授信额度包括日常授信额度和高峰期授信额度。
各营销事业部在 4月份饲料用料高峰期到来之前,对市场整体风险和客户个体风险进行再次综合评估,结合客户的养殖情况、预计出鱼时点、养殖产品的市场行情走势、养殖产品的产值预估和客户高峰期饲料产品用量的预估,在总部授信额度内根据评估情况对具体客户高峰期授信额度进行调整。各营销事业部每月根据客户出鱼情况、经营情况变化,评估是否需要调整信用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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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82
B.信用额度
公司采用日常授信额度与高峰期授信额度相结合的授信政策。日常授信额度总额控制在客户年预计销售金额的 30%以内。
每年 5-10 月份客户饲料用量高峰期,公司经评估后对优质客户适度提高授信额度(即高峰期授信额度),高峰期授信额度通常按不同鱼种高峰期(3-5个月)预计饲料使用量,以及不同鱼种存塘资产价值(养殖周期超过 1年的品种)的 10%-15%或者预计养成价值(养殖周期 1年内的品种)的 10%-30%进行授信额度的控制。公司对优质客户的考量因素包括客户的养殖年限、养殖经验、客户与公司的合作年限、过往的信用记录以及客户的资产状况等。
C.信用期限
对于养殖周期不超过一年的客户,信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对于养殖周期一年以上的客户,根据客户养殖情况、存塘资产价值、预计出鱼时点等因素信用期允许适当延长 3-6个月。
D.信用控制
严格执行信用审批流程,完善客户的授信手续。
加强授信过程监控,确保资金能按期回笼,财务资金主管随时检查授信的执行情况,确保营销事业部的授信总额不超出标准;审计部定期跟踪信用政策的执行情况并作评估。
市场人员紧密跟踪客户的售鱼时点,确保客户的售鱼款优先归还饲料欠款。
2)信用政策执行情况
A、报告各期期末饲料应收账款占收入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2016年 1-6月
2015年 12月 31日/2015年度
2014年 12月 30日/2014年度
2013年 12月 31日/2013年度
饲料销售收入 33,701.74 74,294.01 62,337.20 52,011.63
饲料应收账款 23,813.85 19,225.06 16,705.17 13,931.50
期末饲料应收账 70.66 25.88 26.80 2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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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占当期饲料销售收入的比重
报告各期,除高峰期(6 月 30 日)应收账款的比重较高,其余各期应收账款占收入比重控制在 30%以内,与发行人信用政策保持一致。发行人直销客户主要是选择规模化、集约化程度较高的养殖大户,发行人的经销客户主要是选择在当地较高影响力、商业信誉良好、与公司匹配度高的客户,侧重于选择自身有养殖需求的养殖大户。以 2015年度为例,自身兼营养殖的经销客户收入占经销收入总额的 73.74%。因此发行人对直销模式和经销商模式的管理、服务、资金扶
持、政策优惠以及信用等政策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饲料直销、经销模式下应收账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饲料销售收入
直销户 25,095.14 74.46 53,023.44 71.37 41,201.10 66.09 31,752.55 61.05
经销商 8,606.61 25.54 21,270.57 28.63 21,136.10 33.91 20,259.08 38.95
合计 33,701.74 100.00 74,294.01 100.00 62,337.20 100.00 52,011.63 100.00
饲料应收账款
直销户 18,561.52 77.94 14,256.94 74.16 11,361.32 68.01 8,596.86 61.71
经销商 5,252.33 22.06 4,968.12 25.84 5,343.85 31.99 5,334.64 38.29
合计 23,813.85 100.00 19,225.06 100.00 16,705.17 100.00 13,931.50 100.00
期末饲料应收账款占当期收入的比重
直销户 73.96 26.89 27.58 27.07
经销商 61.03 23.36 25.28 26.33
合计 70.66 25.88 26.80 26.79
B、报告期各期前十大客户信用政策执行情况
2013年度-2015年度发行人前十大客户中,期末应收账款超过当年销售收入比重 30%客户的具体情况以及应收账款占销售收入比较高的原因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客户名称
当期
销售收入
期末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占销售收入比例
原因分析
2015 年度
钦州市桂隆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925.25 748.98 80.95%说明 1
霞浦县溪南镇叶孝翁 790.61 338.41 42.80%说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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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饲料店
2014 年度
郑尊发 1,188.92 474.95 39.95%说明 5
王一俊 840.96 353.38 42.02%说明 3
霞浦叶孝翁 811.85 406.91 50.12%说明 2
陈孔信 752.90 461.82 61.34%说明 5
2013 年度
郑祖洪 1,368.09 416.49 30.44%说明 5
湖北宜都天江渔业有限公司
909.98 365.86 40.21%说明 4
叶孝翁 783.37 254.22 32.45%说明 2
说明 1、在 2015 年金鲳鱼养殖高峰期,发行人通过综合评估其资产状况和
养殖经营情况(钦州金鲳鱼 7-9 月即将收鱼),给予桂隆水产公司较高的高峰期授信额度,但在 2015年 7月底,钦州市发生水灾,金鲳鱼养殖遭受了重大损失,发行人采取紧急措施,包括冰冻剩余金鲳鱼、评估第三方担保股东的资产状况并与桂隆水产公司及股东协商并签订还款协议。根据还款协议,桂隆水产公司已于2016年 1-6月归还了 305.62万元,剩余款项将于 2017年 2月前分期还款。
说明 2、叶孝翁系公司常年合作的经销商,同时叶孝翁在 2013-2015年度投
资养殖真鲷,投资大资金相对紧张,发行人分析其资产状况、历史经销合作情况和个人其他产业的经营情况,评估后认为其发生坏账的风险较低,报告期给予较高的信用额度。
说明 3:王一俊系公司常年合作的直销户,其除鳗鱼养殖外,还从事鳗苗培育等,资金投入较大,公司分析其资产状况、经销情况和其他产业的经营情况后认为其发生坏账的风险较低,故在其资金周转较紧张时允许给予一定的宽限期。
说明 4、湖北宜都天江渔业有限公司主要养殖品种为鲟鱼,鲟鱼为冷水鱼,
年底为投喂高峰期,故在年底给予较高的高峰期信用额度。
说明 5:发行人在控制整体授信额度的前提下,对部分资信情况良好的常年客户,根据其资产状况、历史资信情况、经营情况以及当年度的出鱼时点,经评估后允许给予适当推迟至出鱼后付款,可能出现期末时点应收账款金额较高。
经核查,上述客户信用额度及授信审批程序均符合发行人信用政策。期后除钦州市桂隆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443.36 万元尚未回款外,其余均已经回款。从
2013-2015年度前十大客户的信用政策执行情况看,报告期信用政策执行保持一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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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⑤新增客户应收账款占比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新增饲料客户销售收入和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2013年 12月 31日
饲料销售收入
2,742.38 12,425.12 12,028.38 6,917.68
应收账款余额 425.08 2,142.34 2,414.00 1,370.38
应收账款余额占销售收入比重
15.50 17.24 20.07 19.81
在维持现有客户合作关系的基础上,加大对新客户的开发力度系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的有力保障。在新客户开发过程中,营销人员严格执行客户信用管理制度,在对新客户的养殖状况、财务实力、经营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的基础上,针对不同规模的客户制定相应的信用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客户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占其饲料销售收入的比重低于整体应收账款收入占比,反映出公司对于新增客户授信过程更为严格和谨慎。2015年度以来,公司在新增客户拓展和培育过程中,进一步通过优化销售收款模式、提升收入质量,提倡加强预收款订货,严格控制新增客户的授信额度。因此,2015年度及 2016年上半年,新增客户应收账款收入占比有所降低。
⑥发行人报告期各期货款回收政策
报告期发行人制定了销售与收款管理业务流程,对货款回收进行管理。每月末,营销事业部市场业务人员根据合同约定收款进度及客户养殖和出鱼情况,编制下一月度应收账款回款计划,报财务部备案后执行。市场业务人员根据回款计划向客户催收货款,如遇客户无法及时回款,营销事业部市场区域经理及事业部总经理协助业务人员向客户催款。对于逾期应收账款,营销事业部每月召开会议逐户分析客户的经营情况及财产状况等,确定催款措施,包括财务及法务电话或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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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催款、财务发出催款函、要求客户签定还款计划承诺函、要求客户提供财产担保或第三方担保、发出律师函甚至起诉等催款措施,同时指派专人跟踪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和回款情况。对于 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由营销服务中心、营销事业部、财务中心以及法务人员组成专项小组进行催收。同时,发行人将应收账款回款率作为对业务人员的考核指标,以督促业务人员及时催收回款。
报告期发行人各期货款回收政策保持一致,未发生变动。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期后回款政策保持一致。
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期后回款政策保持一致。
⑦报告期各期末前十名应收账款客户的期后回款情况
A、发行人各报告期末前十名应收账款客户的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2016年 6月 30日余额预计回款时间
徐闻县源海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863.54
根据高峰期信用政策,预计在
2016年下半年陆续回款
廉江市养虾集团公司 804.78
陈水玉 579.79
陵水三才蓝蓝饲料店 455.43
钦州市桂隆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443.36
霞浦县溪南镇叶孝翁水产饲料店 440.06
林厚建 382.97
杨广演 371.78
刘天宝 336.87
陈凤财 335.16
客户名称 2015年 12月 31日余额期后回款回款比例
钦州市桂隆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748.98 305.62 40.80%注 1
福清市富发养殖有限公司 394.77 394.77 100.00%
徐闻县源海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394.28 394.28 100.00%
王一俊 372.04 322.27 86.62%注 2
陈才均 367.14 367.14 100.00%
海南王群云 356.11 356.11 100.00%
陈凤财 346.72 346.72 100.00%
霞浦县溪南镇叶孝翁水产饲料店 338.41 338.41 100.00%
广东饶平县荆州镇麦素玉 311.47 79.30 25.46%注 3
林顺安 303.76 303.76 100.00%
客户名称 2014年 12月 31日余额期后回款回款比例
郑尊发 474.95 474.95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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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孔信 461.82 461.82 100.00%
湖北宜都天江渔业有限公司 449.97 449.97 100.00%
霞浦县溪南镇叶孝翁水产饲料店 406.91 406.91 100.00%
王一俊 353.38 353.38 100.00%
福清市富发养殖有限公司 339.79 339.79 100.00%
广东饶平县荆州镇麦素玉 288.49 288.49 100.00%
卢建强 267.91 267.91 100.00%
陈凤财 264.04 264.04 100.00%
海南王群云 226.77 226.77 100.00%
客户名称 2013年 12月 31日余额期后回款回款比例
郑祖洪 416.49 416.49 100.00%
湖北宜都天江渔业有限公司 365.86 365.86 100.00%
林光松 346.84 346.84 100.00%
海南晨海水产有限公司 315.63 315.63 100.00%
长乐大富盛水产养殖场 294.28 294.28 100.00%
广东饶平县荆州镇麦素玉 265.68 265.68 100.00%
澄迈澄北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263.63 263.63 100.00%
霞浦县溪南镇叶孝翁水产饲料店 254.22 254.22 100.00%
长乐福强养殖有限公司 250.84 250.84 100.00%
福清市富发养殖有限公司 220.34 220.34 100.00%
2015年 12月 31日及之前的应收账款除 2015年度主要客户有以下款项尚未收回外,其余均已经收回。
注 1:钦州市桂隆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2015年 12月 31日应收账款余额 748.98万元,截
至 2016年 6月 30日尚余 443.36万元未收回。根据双方签订的还款协议,余款预计还款时
间为 2016年 9月至 2017年 2月。
注 2:王一俊 2015年 12月 31日应收账款余额 372.04万元,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尚
余 49.78万元。根据双方签订的还款协议,余款预计还款时间为 2016年 9月 30日前。
注 3:广东饶平县荆州镇麦素玉 2015年 12月 31日应收账款余额 311.47万元,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尚余 232.17万元。根据双方签订的还款协议,余款预计还款时间为 2016年 9
月 30日前。
B、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2015年度前十大框架性销售客户货款回收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2015年度销售金额
回款金额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未回款金额
1 杨伟蓬 2,221.28 2,221.28
2 福清市富发养殖有限公司 2,118.53 2,118.53 徐闻县源海养殖有限责任公司(许奇奋)
1,974.28 1,974.28
4 澄迈澄北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1,810.03 1,810.03
5 钦州市桂隆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925.25 481.88 443.36(注 1)
6 长乐冠峰养殖场 566.66 5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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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孔信 290.01 290.01
7 霞浦县溪南镇叶孝翁水产饲料店 790.61 790.61
8 长乐福强养殖有限公司 744.16 744.16
9 林光松 747.37 615.41 131.96(注 2)
10 郑文山 660.83 660.83
注 1:2015年 7月由于受水灾影响,钦州地区金鲳鱼养殖损失较严重,故公司给予桂隆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一定的宽限期。根据还款计划,桂隆水产公司剩余欠款将于 2017年 2月前分期归还。
注 2:林光松系公司常年合作的老客户,2016年由于金鲳鱼养殖投入较高,资金较紧张,公司对其欠款给予一定的宽限期。根据还款计划,林光松剩余欠款将于 2016年 12月 31日前分期归还。
⑧发行人报告期内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分析
A、发行人应收款项账龄基本在 1年以内,坏账计提政策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吻合
从发行人报告期应收账款账龄结构情况来看,报告各期期末 1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在 90%-95%,发行人的应收款项计提比例与发行人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相吻合。
单位:万元,%
账龄结构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 22,417.49 93.62 17,762.54 91.95 16,081.61 95.62 12,731.18 90.06
1年以上 1,527.44 6.38 1,554.83 8.05 736.68 4.38 1,405.85 9.94
合计 23,944.93 100.00 19,317.38 100.00 16,818.30 100.00 14,137.03 100.00
注:上表中的比例系占当期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B、报告期应收账款期后收款情况
单位:万元,%
日期
应收账款
余额
期后收款情况
已收款
占比 2014年度 2015年度
2016年
1-6月
2013年 12月 31日 14,137.03 13,397.47 628.70 50.34 99.57
2014年 12月 31日 16,818.30 - 15,242.26 548.23 93.89
2015年 12月 31日 19,317.38 -- 13,728.99 71.07
从历史情况看,应收款项大部分在期后已收回,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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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年以上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抽取 1年以上应收账款中金额较大的客户,向营销人员了解客户养殖情况、财产状况、公司催款措施等,查阅公司取得的还款承诺函、检查期后回款情况等,以确定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1年以上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日期
1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
期后收款情况
已收款占比
2014年度 2015年度 2016年 1-6月
2013年 12月 31日 1,374.70 1,223.43 121.79 8.93 98.51
2014年 12月 31日 736.68 - 498.76 176.41 91.65
2015年 12月 31日 1,554.83 -- 780.22 50.18
由于发行人对 1年以上应收账款的催收保障措施有力,从历史回款情况看,发行人 1年以上应收账款坏账率较低,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D、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通过查阅发行人应收账款历史核销清单,访谈客户及公司销售管理部门,了解发行人应收账款管理政策。发行人根据客户的信用履约能力、偿债能力、盈利能力、经营能力等因素对客户进行信用等级分类,实现客户分级授信管理。在紧贴客户的经营模式下,发行人能够较快掌握客户的需求动向和养殖情况,结合客户特点制定一整套有效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控制应收账款风险。同时,发行人不断增强营销人员货款催收意识,在营销绩效考核体系中将回款率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因此,发行人应收账款历史回款情况良好,实际发生坏账并核销的金额较低。报告期应收账款核销金额如下:
报告期核销金额(万元)
2016年 1-6月 0.24
2015年度 0.20
2014年度 2.88
2013年度-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2015年度前五大框架性销售客户实际采购数量大幅超过年度预计采购数量的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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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吨
序号
客户名称销售模式合同标的
年度预计采购数量
年度实际销售数量
差异数
1 杨伟蓬专销经销鳗鱼料、鳖料 1,500 2,030.42 -530.42 福清市富发养殖有限公司
专销经销鳗鱼料、虾料 1,500 1,565.32 -65.32 徐闻县源海养殖有限责任公司(许奇奋)
直销户
鳗鱼料、金鲳鱼料、深海水鱼苗料
1,000 2,742.02 -1,742.02 澄迈澄北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专销经销
鳗鱼料、虾料、海水鱼系列料、石斑鱼料
700 1,507.49 -807.49 钦州市桂隆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专销经销
鳗鲡配合饲料、深海水鱼苗料、金鲳鱼配合饲料
500 1,274.96 -774.96
发行人与客户签订年度框架合同时系根据客户年度预计使用饲料数量及经销数量签订预计采购数量,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会依据当年度具体的养殖计划、市场需求规模等情形决定实际采购量,因此年度结束时可能会出现相关客户的实际采购量超过或低于预计采购量的情形。其中:
A、2015年度前五大框架性销售客户实际采购数量大幅超过年度预计采购数量的具体原因
a、杨伟蓬年度实际销售数量比预计数量增加 530.42吨,主要原因系发行人
品牌在经销商所在销售区域的品牌认可度进一步加强,其经销商所属甲鱼养殖户户数从 2014年 70多户到增加至 2015年 90多户,经销销售数量增加;
b、徐闻县源海养殖有限责任公司为发行人 2015年度新增客户,实际销售数量比预计数量增加 1,742.02吨,主要原因系客户原计划是同时使用发行人及湛江
东腾金鲳鱼饲料,随着合作的不断深入,发行人饲料得到客户的认可,在养殖中后期改成全部使用发行人饲料;
c、澄迈澄北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实际销售数量比预计数量增加 807.49吨,
主要原因系签订框架合同时,石斑鱼价格呈下降趋势,客户预计终端客户养殖量将大幅减少,年度饲料销售量将减少,但实际上终端养殖户由于石斑鱼价格低迷,不愿意出售成品鱼反造成石斑鱼存塘量增加,石斑鱼饲料销售量较预计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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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钦州市桂隆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隆水产公司)实际销售数量比预计数量增加 774.96吨,主要原因系 2015年桂隆水产公司金鲳鱼养殖数量由
2014年 20万尾增加至 120万尾,原使用饲料有发行人和广东粤海 2家产品,至养殖后期基本使用发行人饲料,导致销售量较预计大幅度增加。
B、对比 2013-2015年度框架性销售客户实际采购量和预计采购量
a、选取前 50%的经销客户和前 50%的直销客户进行对比
单位:吨
年度销售数量合同任务量完成率差异率
2015年度 33,411.49 32,746.58 102.03% 2.03%
2014年度 35,137.54 34,020.96 103.28% 3.28%
2013年度 26,484.02 25,186.88 105.15% 5.15%
b、选取前 5名的销售客户进行对比
单位:吨
年度销售数量合同任务量完成率差异率
2015年度 9,120.21 5,200.00 175.39% 75.39%
2014年度 10,032.73 6,500.00 154.35% 54.35%
2013年度 5,459.99 5,260.54 103.79% 3.79%
经比较,总体来说报告期各期实际销售量均略高于合同任务量,具体各期前5大销售客户实际采购量与合同任务量存在差异,与前 5大客户经营情况相关,也与发行人近年来重视大客户的销售推广相关。
⑩报告期内向个人客户销售情况
A、报告期发行人向个人客户和非个人客户销售比重
单位:万元,%
销售模式
2016年 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主营业务收入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占比
个人客户
22,968.09 68.15 51,594.11 69.44 45,664.41 73.25 37,947.50 72.96
非个人客户
10,733.65 31.85 22,699.90 30.55 16,672.79 26.75 14,064.13 27.04
合计 33,701.74 100.00 74,294.01 100.00 62,337.20 100.00 52,011.63 100.00
注:个人客户包括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非个人客户指除个人客户之外的企业客户、事业客户、农村合作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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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报告期发行人对个人客户和非个人客户执行相同的信用政策。报告期个人客户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日期
应收账款
余额
期后收款情况已收款
占比 2014年度 2015年度 2016年 1-6月
2013年 12月 31日 9,950.87 9,714.97 202.72 4.34 99.71
2014年 12月 31日 12,550.57 - 11,059.14 498.08 92.09
2015年 12月 31日 14,052.56 -- 9,074.45 64.58
个人客户和非个人客户的期后回款情况基本接近。
C、报告期发行人新增个人客户销售及收款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
a、对于新增个人客户,由营销事业部的市场部人员根据对客户的资信、经营情况、财产状况等进行调研和评估后,填写《客户准入评审表》经市场部经理审核后报事业部总经理审批。经审批准入的新客户,营销事业部根据客户的资信、经营情况、财产状况等对客户信用进行分级。通常情况下,对新增客户执行更为严格的客户信用政策。
b、对于首次从事养殖业务的客户或业务人员接触时间较短的个人客户,通常要求款到发货,少部分允许赊销的客户高峰期授信额度不超过 10%,赊销期限不超过 1个月。
c、对于业务人员跟踪接触时间较长,由其他品牌饲料改用发行人饲料的新增个人客户,由于发行人对其经营情况较为了解,发行人根据其资信、经营情况、财产状况等给予一定的赊销额度和期限。
D、报告期新增个人客户应收账款占收入的比重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新增个人客户销售收入 2,283.32 8,078.88 9,333.21 6,158.25
新增个人客户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391.39 1,489.09 2,144.31 1,366.04
新增个人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占销售收入比重
17.14% 18.43% 22.98% 22.18%
饲料客户应收账款占销售收入比重 70.66% 25.88% 26.80% 26.79%
从上表对比来看,发行人新增个人客户期末应收账款占收入的比重低于饲料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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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应收账款占收入的比重,说明发行人对新增个人客户执行了更为严格的信用政策。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个人客户执行与其他非个人客户相同的信用政策。
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师认为,发行人个人客户执行与其他非个人客户相同的信用政策。
?报告期发行人前五大应收账款与主要客户的对应关系
对比了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与前五大销售客户对比情况,经对比报告期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不是销售前五大客户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客户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
销售收入
应收账款占当期销售收入比例
期后回款情况
回款比例
原因
分析
2016 年1-6月
陈水玉 579.79 554.27 104.60 143.56 24.76 原因 3
钦州市桂隆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443.36 -原因 2
2015 年度
王一俊 372.04 530.26 70.16 322.27 86.62 原因 2
陈才均 367.14 421.71 87.06 367.14 100.00 原因 3
2014 年度
陈孔信 461.82 752.90 61.30 461.82 100.00 原因 3
湖北宜都天江渔业有限公司
449.97 611.14 73.63 449.97 100.00 原因 1
叶孝翁 406.91 811.85 50.12 406.91 100.00 原因 3
王一俊 353.38 840.96 42.02 353.38 100.00 原因 2
2013 年度
林光松 346.84 388.61 89.25 346.84 100.00 原因 2
海南晨海水产有限公司
315.63 91.30 345.71 315.63 100.00 原因 2
长乐大富盛水产养殖场
294.28 384.28 76.58 294.28 100.00 原因 3
逐笔分析了上述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不是销售前五大客户的原因,主要包括:
A、处于高峰期信用额度
湖北宜都天江渔业有限公司主要养殖品种为鲟鱼,鲟鱼为冷水鱼,年底为投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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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高峰期,故在年底给予较高的高峰期信用额度。
B、客户资金周转或经营出现问题,公司经评估后给予一定的宽限期
a、2016年 1-6月桂隆水产当期没有销售收入,其应收账款是 2015年度销售产生的。2015年 7 月底,钦州市发生水灾,金鲳鱼养殖遭受了重大损失,发行人对桂隆水产公司资产状况、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后,认为其具备还款能力,给予桂隆水产公司一定的宽限期。根据还款协议,桂隆水产公司已于 2016 年 1-6 月归还了 305.62万元,剩余款项将于 2017年 2月前分期还款。
b、王一俊系公司常年合作的直销户,其除鳗鱼养殖外,还从事鳗苗培育等,资金投入较大,公司分析其资产状况、经销情况和其他产业的经营情况后认为其发生坏账的风险较低,故在其资金周转较紧张时允许给予一定的宽限期。
c、林光松系公司常年合作的经销客户,2013年度除自身养殖外,还经销发行人的产品,2013 年末由于终端客户尚未出鱼未能及时回款,林光松无法按照合同约定还款,公司分析其资产状况、经销情况及养殖的出鱼时点后认为其发生坏账的风险较低,故在其资金周转较紧张时允许给予一定的宽限期。海南晨海水产有限公司系公司直销户,主要养殖鱼种为金鲳鱼,2012 年度由于金鲳鱼销售价格较低,海南晨海水产有限公司未出售存塘的金鲳鱼,导致无法及时支付饲料款,因此 2012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公司分析其资产状况、经销情况及下游行情后认为发生坏账的风险较低,因此 2013 年度仍与海南晨海水产有限公司发生交易,上述款项在 2014年度均已结清。
C、发行人在控制整体授信额度的前提下,对部分资信情况良好的常年客户,根据其资产状况、历史资信情况、经营情况以及当年度的出鱼时点,经评估后允许给予适当推迟至出鱼后付款,可能出现期末时点应收账款金额较高。
经核查期后收款情况,除钦州市桂隆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王一俊部分款项未收回外,其余客户 2015年 12月 31日之前的应收账款,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均已归还。发行人与钦州市桂隆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王一俊均签订了还款协议,详见本节之“⑦报告各期末前十名应收账款客户的期后回款情况”。
?主要个人客户应收账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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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发行人前十大个人客户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客户名称当期销售收入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期后回款
回款比例
2016年 1-6月
郑祖洪 616.23 287.80
陵水三才蓝蓝饲料店 597.91 455.43
杨伟蓬 563.87 311.26 135.18 43.43
陈水玉 554.27 579.79 143.56 24.76
霞浦县溪南镇叶孝翁水产饲料店
506.21 440.06 20.00 4.54
郑文山 421.49 288.36 157.31 54.55
杨广演 375.65 371.78
陈凤财 343.44 335.16
陈德清 331.80 175.80
林峰 308.30 217.87
2015年度
杨伟蓬 2,221.28 41.23 41.23 100.00
霞浦县溪南镇叶孝翁水产饲料店
790.61 338.41 338.41 100.00
林光松 747.37 220.84 88.88 40.24
郑文山 660.83 24.47 24.47 100.00
杨广演 625.87 100.00
陈凤财 612.75 346.72 346.72 100.00
郑祖洪 598.53 90.56 90.56 100.00
海南王群云 548.57 356.11 356.11 100.00
陈德清 531.14 172.33 172.33 100.00
王一俊 530.26 372.04 322.27 86.62
2014年度
杨伟蓬 1,838.37 24.22 24.22 100.00
郑尊发 1,188.92 474.95 474.95 100.00
郑祖洪 951.50 11.65 11.65 100.00
王一俊 840.96 353.38 353.38 100.00
霞浦叶孝翁 811.85 406.91 406.91 100.00
南靖县木根饲料店 546.87 9.69 9.69 100.00
广东饶平县荆州镇麦素玉 512.81 288.49 288.49 100.00
俞守芳 503.67 -- 100.00
林任忠 482.54 185.34 185.34 100.00
陈凤财 465.09 264.04 264.04 100.00
2013年度
郑祖洪 1,368.09 416.49 416.49 100.00
杨伟蓬 1,258.01 11.09 11.09 100.00
霞浦叶孝翁 783.37 254.22 254.22 100.00
广东饶平县荆州镇麦素玉 477.04 265.68 265.68 100.00
黄宜松 466.07 31.75 31.75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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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96
张李生 434.09 170.59 170.59 100.00
余美建 436.78 17.21 17.21 100.00
陈举 422.97 72.87 72.87 100.00
南靖县木根饲料店 422.82 16.82 16.82 100.00
南浔双林健马水产饲料销售部 414.24 73.64 73.64 100.00
从上表可以看出,除林光松外,其余客户 2015年 12月 31日前的应收账款,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均已归还,未发生坏账损失。经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核查,发行人与林光松已签订了还款协议,还款时间为 2016年 12月 31日前。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个人客户执行与其他非个人客户相同的信用政策,其期后回款情况良好,历史上出现坏账的金额较低。
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师认为,发行人个人客户执行与其他非个人客户相同的信用政策,其期后回款情况良好,历史上出现坏账的金额较低。
(4)预付账款
2013年末、2014 年末、2015年末及 2016 年 6月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5,045.95万元、5,102.05万元、6,353.12万元及 5,118.07万元,占总资产的
比例分别为 9.54%、8.13%、7.48%及 5.39%。报告期内公司预付账款主要用于原
材料采购。
采用预付款订货是进口鱼粉采购中通行的付款方式。外盘鱼粉采购时,通常鱼粉贸易商在国外鱼粉生产厂商捕捞生产前预定鱼粉需求量,国内饲料企业相应下单确定鱼粉采购量。由于进口鱼粉从下单采购、产地捕捞、生产、装运到港一般需要 4个月左右时间,鱼粉贸易商为降低交货周期内价格波动导致的合同违约风险,均会收取一定比例的货款订金。内盘鱼粉采购时,虽然国内现货鱼粉可实时交割,但大多企业基于资金管理、库存管理等原因,较多采取一次订货分批交货的方式,同样为了防止交货周期内的合同违约风险,内盘鱼粉交易也通常需要预付款订货。鱼粉贸易通行的预付款模式,除了能够保障交易双方的履约诚信,也符合贸易商交易模式特点,因为鱼粉贸易商本身利润率水平较低,加快资金周转,减少垫资规模,对于贸易商来说是使其保障利润的重要方面之一。
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预付鱼粉采购款金额较高,主要因上述各期末在执行鱼粉采购合同金额较高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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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前五名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账面余额占比采购品种
1 福州海汇生物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1,798.41 35.14%
鱼粉、其他蛋白类、油脂
2 深圳市巨力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979.03 19.13%鱼粉
3 上市中介机构 270.00 5.28%审计费、律师费
4 厦门夏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50.73 4.90%鱼粉
5 海富特(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237.44 4.64%鱼粉
合计 3,535.60 69.08%
(5)其他应收款
2013年末、2014 年末、2015年末及 2016 年 6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净额分别为 276.78万元、935.72万元、1,159.55万元及 1,063.9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
重分别为 0.52%、1.49%、1.37%及 1.12%,主要系往来款、保证金和备用金。
2014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较高,主要为公司期货合约持仓保证金。
期货合约持仓保证金金额为 733.96万元,占比 78.43%。
2015年末及 2016年 6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主要为融资租赁保证金与期货合约持仓保证金。公司自募投项目启动以来建设投入资金较大,除正在落实的银行长期借款外,公司亦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筹措项目建设资金。融资租赁保证金系因上述融资租赁业务形成。
2016年 6月末,公司主要的其他应收款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账面余额余额比例款项性质
1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504.24 46.08%
融资租赁保证金
2 天鸿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300.00 27.42%期货保证金
3 福清市上迳镇财政办公室 104.50 9.55%代垫拆迁费
4 员工备用金 80.91 7.39%备用金
5 建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73.22 6.69%期货保证金
合计 1,077.40 97.13%
(6)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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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原材料 13,616.66 80.04% 12,439.08 87.35% 10,173.00 86.61% 13,271.80 90.70%
其中:鱼粉 8,253.28 48.51% 6,688.44 46.97% 5,341.69 45.48% 9,654.83 65.98%
库存商品 2,758.84 16.22% 1,112.17 7.81% 914.38 7.78% 769.10 5.26%
周转材料 482.44 2.84% 492.04 3.46% 446.94 3.80% 511.74 3.50%
在产品 153.90 0.90% 196.59 1.38% 212.04 1.81% 79.62 0.54%
合计 17,011.85
100.00
%
14,239.89 100.00% 11,746.35 100.00% 14,632.27 100.00%
①存货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及在产品,其中原材料金额占存货金额的比例各期末均维持在 80%左右。由于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的生产周期及保质期较短,公司以订单生产模式为主,因此库存商品的库存金额相比较低,公司存货主要体现为原材料的备货。
在原材料存货的构成中,由于鱼粉为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的主要原料,因此鱼粉存货的金额较大。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及 2016年 6 月末,公司鱼粉库存金额分别为 9,654.83万元、5,341.69万元、6,688.44万元及 8,253.28万
元,占存货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65.98%、45.48%、46.97%及 48.51%。各期末鱼粉
存货余额及占比的波动主要系公司不同年度的鱼粉备货策略、进口鱼粉到库时间差异及高峰期鱼粉备货需求等原因所致,具体波动原因参见本节之“(6)存货
/③存货变动分析”。
②存货总量分析
2013年末、2014 年末、2015年末及 2016 年 6月末,公司存货净额分别为14,624.34 万元、11,606.89 万元、14,133.22 万元及 17,011.85 万元,占公司总资
产的比重分别为 27.66%、18.50%、16.65%及 17.91%。报告期内公司存货金额较
大,主要原因如下:
A、鱼粉原料供应具有季节性特征,且采购周期较长,公司需要维持较大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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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备货量
公司的饲料产品定位于高品质、高技术含量以及高附加值的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产品。鱼粉品质的高低对于公司产品品质有重大的影响,公司生产所用的鱼粉主要以美国、新西兰、墨西哥、厄瓜多尔、秘鲁等世界主要鱼粉生产国的超高级鱼粉为主。
鱼粉是季节性很强的商品,主要生产国为了保护渔业资源,规定了较长的禁渔期,制定了严格的捕捞配额制度,每年生产季节只有 3-6个月。为保证公司生产所需高品质鱼粉的稳定供给,在每年鱼粉主要生产国的捕捞生产旺季,公司根据未来一年的生产经营计划,进行批量采购。在生产旺季(每年 5~10月)之前公司库存鱼粉用量基本需达到 6个月左右的生产用量。因此,公司的鱼粉存货量需要维持在较高水平。
B、公司在国际鱼粉市场行情低位时采取战略备货策略,进一步增加了鱼粉库存量
报告期内,为确保鱼粉稳定供应及控制鱼粉采购成本的战略目标,公司根据资金状况及鱼粉市场行情适量加大鱼粉采购,以锁定原料成本,从而使得公司的年末存货余额在特定时期进一步增加。
由于公司鱼粉战略备货动因是稳定鱼粉供给及控制生产成本,在主动增加鱼粉备货量时也会考虑存货的整体风险,将鱼粉库存总量控制在不高于公司生产可耗用的总量范围内。
③存货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金额及主要原料数量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金额增长率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存货 17,011.85 19.47 14,239.89 21.23 11,746.35 -19.72 14,632.27
原材料 13,616.66 9.47 12,439.08 22.28 10,173.00 -23.35 13,27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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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粉 8,253.28 23.40 6,688.44 25.21 5,341.69 -44.67 9,654.83
其它蛋白类 2,826.43 -10.73 3,166.16 223.83 977.73 73.96 562.03
淀粉类 652.72 492.57 110.15 -55.85 249.51 -37.88 401.68
单位:吨、%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数量增长率数量增长率数量增长率数量
鱼粉 8,016.36 51.10 5,305.48 -8.86 5,821.51 -37.75 9,352.38
其它蛋白类 7,957.12 -15.44 9,410.21 311.92 2,284.46 115.60 1,059.59
淀粉类 2,641.77 869.81 272.40 -42.34 472.40 -29.98 674.63
A、鱼粉原料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鱼粉存货备货差异是导致公司存货余额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4 年末,公司鱼粉余额相比较低,主要原因为:受国际鱼粉市场供给面紧张的因素影响,鱼粉价格自 2014年 9月开始迅速上升,公司综合分析近几年来的全球鱼粉市场供给及价格走势,鱼粉正处于高价运行阶段,公司采取控制库存、谨慎备货的策略,并未对 2015年鱼粉耗用提前进行大量备货;同时,公司对库存鱼粉结构进行及时进行优化调整优化,将库龄相对较长的鱼粉作销售处理,进一步降低了鱼粉库存规模。
2015 年四季度公司鱼粉备货季,进口鱼粉价格体现为高价位振荡下行的趋势,因此公司继续采取控制库存、谨慎备货的策略,未对 2016年鱼粉耗用提前进行大量备货,期末鱼粉存货数量与 2014年期末存货水平接近。
2016年 6月末,公司鱼粉存货余额较 2015年末增加了 1,564.84万元,主要
原因系每年 5-10 月份为公司的产销旺季,为保证生产高峰期原料供应充足备货所致。
B、其它蛋白类原料变动分析
发行人豆粕、菜粕、花生粕等其它蛋白类原料均为国内采购,现货资源比较充裕,且发行人已结合期货工具平抑豆粕、菜粕等原料价格波动风险,因此这类原料库存量较低,基本保持在 1~2个月生产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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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末,发行人其它蛋白类原料存货金额及数量相比前期较高,主要系公司募投项目预期 2016 年上半年投产,鉴于当时豆粕、菜粕等原料价格处于低位,公司在预期总量需求增大的基础上考虑价格因素增加了上述原材料的备货量水平所致。2016 年 6 月末,由于鱼粉采购成本下降,发行人产品配方上调了鱼粉的用量,下调了其它蛋白类的使用,使得其它蛋白类的采购量下降,同时随着产销旺季的到来,发行人其他蛋白类原料耗用量上升,其存货金额及数量相比去年末有所下降。
C、淀粉类原料变动分析
发行人淀粉类原料为国内采购,由于该类原料现货充裕,价格比较稳定,且保质期相对较短,因此发行人采取即时采购的策略,未进行大量备货。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淀粉类原料库存金额及数量较为稳定。2016 年上半年,发行人为控制成本,增加了价格相对适中品种淀粉的采购,使得淀粉采购量较 2015 年同期有所上涨。
④主要原材料保质期及库龄情况
2016年 6月 30日,发行人主要原材料保质期及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品类鱼粉其它蛋白类原料淀粉类原料
保质期 12-18个月 6-18个月 6-12个月
库龄构成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0-6个月 8,212.08 99.50 1,526.68 54.01 652.72 100.00
6-12个月 2.29 0.03 1,270.12 44.94 0.00 0.00
12-18个月 38.91 0.47 29.63 1.05 0.00 0.00
超保质期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原材料的质量决定了发行人配合产品饲料质量安全,因此发行人非常重视原料的储存管理。发行人结合原料贸易方式,严格把控各类原材料的库龄情况,对于接近保质期的原料及时做销售处理,因此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库龄结构较为合理。
⑤存货跌价准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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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公司日常鱼粉备货量较大且对理化指标等各方面质量参数要求较高,因此对存货库龄采取了严格的监管措施。正常情况下,鱼粉的保质期在 12 至 18个月,公司根据生产鱼粉耗用量、鱼粉库存量、鱼粉新鲜度情况,销售部分库存鱼粉。严谨的存货内部管理制度使得报告期内公司库存原材料未发生因保质期或者新鲜度指标下降而产生减值的情况。同时,公司具有较高的产品定价能力,产品毛利率稳定,也未发生因终端产品市场价格大幅下跌导致原材料需要计提跌价准备的情况。2014年末、2015年末及 2016年 6月末,公司原材料分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36.46万元、106.67万元及 0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
按照油脂(含鱼油、豆油)耗用比例对期末油脂存货进行跌价分析,超出预计生产耗用部分均视同未来销售进行跌价测试,并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饲料产品以订单生产为主,库存商品售价根据预计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由于饲料产品从下单生产到实现销售周期较短,生产过程中成本发生大幅增加的可能性较小。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及 2016 年 6月末,公司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 7.92万元、3万元、0万元及 0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测试过程及计提情况具体如下:
A、期末库存商品跌价准备计提测试
发行人库存商品保质期根据品种不同分别从 45天至 24个月不等,其中部分种苗料保质期为 24个月,期末库龄在 6个月以上的均为该部分品种种苗料。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库存商品不存在超过保质期的情形,因此不存在因超出保质期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
因包装破损等原因导致产品需要再次加工的库存商品,按产品预计售价减去估计加工继续增加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经对需要重新加工库存商品进行跌价测试,部分需要重新加工库存商品存在跌价需计提跌价准备,具体列示如下:
单位:元
类别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鳗鱼、甲鱼系列--- 2,71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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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鱼料-- 1,052.52 31,004.04
淡水鱼料-- 134.37 1,531.18
虾料--- 194.90
其他--- 15,025.69
种苗料-- 1,604.06 1,457.59
合计-- 2,790.95 51,933.02
发行人对期末正常库存商品进行了存货跌价测试,经测试,部分库存商品存在跌价需计提跌价准备,具体跌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
类别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鳗鲡料、鳖料系列--- 1,636.71
海水鱼料系列-- 5,054.30 18,155.82
淡水品种料系列-- 7,664.53 104.33
种苗料系列-- 9,214.84 1,364.39
虾料系列-- 2,221.27 2,998.35
其他-- 3,093.00 3,021.24
合计-- 27,247.94 27,280.84
注:发行人按具体品种进行跌价测试,为方便阅读,上表按类别进行汇总。
经复核,发行人已根据测算结果计提库存商品跌价准备。
B、期末原材料跌价准备计提测试
发行人原材料保质期根据品种不同分别从 3个月至 36个月不等,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原材料不存在超过保质期的情形,因此不存在因超出保质期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原材料结存单价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情形,针对此类情形,发行人区分以下两种情况进行跌价测试并相应计提跌价准备:
a、报告期末均无明确用于销售的原材料,未签订销售合同但超过保质期内预计耗用量的原材料进行跌价测试,具体过程如下:
单位: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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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库存可变现净值
跌价准备
F= A*( B-E)库存数量
其中:拟销售的数量A
库存单位成本 B
市场销售价格(含运费)C
每吨其他税费D
可变现净值
E=(C-D)
2015年 12月 31日
大豆油 213.46 61.96 8,031.13 5,800.00 34.8 5,765.20 140,396.07
精炼鱼油 18.00 8.90 11,569.33 9,300.00 55.8 9,244.20 20,691.75
国产精炼鱼油 1,437.83 937.32 9,713.34 8,800.00 52.8 8,747.20 905,579.77
合计 1,066,667.59
2014年 12月 31日
大豆油(天马集团) 1,027.69 266.64 7,336.65 5,850.00 46.80 5,803.20 408,879.18
大豆油(天马饲料) 79.90 48.71 8,031.13 5,850.00 46.80 5,803.20 108,522.47
精炼鱼油 304.00 168.92 11,569.33 9,300.00 74.40 9,225.60 395,904.27
国产精炼鱼油 1,293.84 515.59 10,001.63 9,200.00 73.60 9,126.40 451,260.65
合计—————- 1,364,566.57
经复核,发行人已根据测算结果计提原材料跌价准备。
b、继续用于生产的原材料存货跌价具体测试过程如下
单位:元、吨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期末结存数量
结存单价
对应产成品平均售价
销售税费
继续加工成本合计
可变现净值
是否存在跌价
新西兰红鱼粉A
257.47 14,392.70 14,500.00 87.00 3,009.98 17,799.53 否
阿根廷白鱼粉 102.13 13,887.85 16,500.00 72.60 2,771.02 19,573.03 否
秘鲁蒸汽鱼粉 797.42 14,946.42 14,500.00 63.80 3,023.01 17,815.40 否
泰花淀粉 31.23 6,254.13 14,500.00 63.80 10,254.98 16,787.18 否
面粉 412.98 2,971.80 7,800.00 34.32 6,008.71 11,824.10 否
大豆油 89.89 7,170.00 7,100.00 31.24 5,552.83 21,713.60 否
国产精炼鱼油 427.53 9,887.61 7,800.00 34.32 5,840.63 29,344.26 否
特级精炼鱼油 238.26 11,401.10 7,300.00 32.12 5,199.09 30,920.88 否
精炼乌贼膏 251.10 6,599.50 7,300.00 32.12 5,199.09 30,920.88 否
豆粕 2,707.00 3,593.09 7,100.00 31.24 5,039.57 7,507.29 否
菜粕 97.12 3,051.38 7,500.00 33.00 4,500.26 9,022.70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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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5
怡昌淀粉 104.73 5,759.69 14,500.00 63.80 3,250.03 44,911.38 否
2015年 12月 31日
项目
期末结存数量
结存单价
对应产成品平均售价
销售税费
继续加工成本合计
可变现净值
是否存在跌价
新西兰红鱼粉A级
26.85 16,661.68 13,850.00 380.88 2,733.43 16,732.10 否
鳀鱼粉 44.94 12,476.28 11,950.00 328.63 3,799.80 16,653.09 否
秘鲁蒸汽鱼粉 4,674.81 13,012.24 13,850.00 380.88 2,794.51 16,108.82 否
泰国红鱼粉 43.00 12,127.69 7,300.00 200.75 3,433.29
12,158.32

面粉 71.75 2,869.59 7,000.00 192.50 6,036.06 3,902.11 否
精炼鱼油 9.10 11,569.33 8,028.56 220.79 6,236.51 22,629.06 否
大豆油 151.50 7,461.59 7,000.00 192.50 6,122.78 8,743.44 否
国产精炼鱼油 500.52 9,713.34 7,000.00 192.50 6,021.15 10,041.20 否
豆粕 7,995.74 3,413.89 7,500.00 206.25 4,482.82 6,231.35 否
菜粕 799.86 2,293.77 3,175.00 87.31 1,341.50 2,625.32 否
项目
2014年 12月 31日
期末结存数量
结存单价
对应产成品平均售价
销售税费
继续加工成本
可变现净值
是否存在跌价
大豆油 792.24 7,363.99 9,514.38 254.03 8,188.67 38,271.84 否
精炼鱼油 135.08 11,569.33 8,323.77 222.24 7,491.74 8,862.04 否
国产精炼鱼油 778.25 10,001.63 8,061.14 215.23 6,802.37 16,501.04 否
豆粕 135.15 3,435.82 6,397.55 170.81 4,311.51 4,515.18 否
花生粕 43.00 3,598.28 6,397.55 170.81 4,311.51 4,515.18 否
项目
2013年 12月 31日
期末结存数量
结存单价
对应产成品平均售价
销售税费
继续加工成本
可变现净值
是否存在跌价
新西兰红鱼粉 45.45 10,995.03 14,063.48 375.49 2,649.46 16,721.97 否
鳀鱼粉 508.14 13,209.68 11,340.93 302.80 3,793.37 17,423.72 否
三叉鱼粉 1,215.50 13,037.62 14,063.48 375.49 2,649.46 16,721.97 否
美国鱼粉 3,821.25 9,036.35 7,051.74 188.28 4,825.77 11,934.77 否
厄瓜多尔红鱼粉
537.5 14,300.00 14,063.48 375.49 2,649.46 16,721.97 否
丹麦鱼粉 4.5 14,300.00 14,063.48 375.49 2,649.46 16,721.97 否
怡昌淀粉 103.57 5,901.60 8,265.21 220.68 6,802.89 7,262.31 否
泰花淀粉 62.7 5,916.71 8,265.21 220.68 6,802.89 7,262.31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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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6
南顺淀粉 45.48 6,049.13 8,265.21 220.68 6,802.89 7,262.31 否
面粉 141.52 3,125.99 7,051.74 188.28 6,436.76 3,375.04 否
豆粕 23.23 4,330.00 7,051.74 188.28 5,066.25 5,260.32 否
菜粕 170.56 3,323.12 7,051.74 188.28 5,066.25 5,260.32 否
说明 1:可变现净值=(对应产成品平均售价-销售税费-继续加工成本)/该原料在对应产成品成本中占比。
说明 2:本表对应产成品平均售价选取耗用该材料主要产成品加权平均市场销售价格。2015年度菜粕由于主要用于鱼虾混养配合饲料,故产品售价较低。
虽然报告期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较大,存在原材料期末结存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的情形,但由于该类原材料主要是用于正常生产经营的,根据准则规定,其可变现净值系根据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由于发行人的毛利率始终维持在较高的水平(基本在 20%以上),根据库存商品市场销售价格扣除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税费所测算的原材料可变现净值,远高于其账面价值。因此,用于正常生产经营的原材料在报告期间不存在需要计提跌价的情形。
C.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存货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比例
存货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比例
存货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比例
海大集团 163,455.03 0.00 0.00 196,043.76 18.83 0.01 141,895.75 19.08 0.01
天邦股份 34,969.35 286.34 0.82 42,646.68 548.84 1.29 38,600.77 609.35 1.58
通威股份 84,344.02 152.60 0.18 110,392.64 559.70 0.51 104,410.11 220.94 0.21
发行人 14,239.89 106.67 0.75 11,746.35 139.46 1.19 14,632.27 7.92 0.05
总体来说,发行人及可比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均极低,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很小,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天邦股份存货跌价准备占比基本接近。
⑥结合生产及销售周期分析存货中在产品及库存商品结构的合理性
A、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产品生产周期较短的影响
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产品主要分为粉状料、颗粒料及膨化料,主要生产工艺包括粉碎、筛选、配料、混合及调质等工序,耗时较短,且公司已逐步着手在生产中应用自动化系统,因此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的生产周期相对较短,耗时相对较长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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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膨化料从投料到产成品入库基本在 3小时以内,从而导致期末在产品中无特种水产配合饲料在产品。
期末在产品主要为发行人子公司天马彩印生产的包装材料,其价值较低,因此在产品期末账面金额较低。
B、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产品销售周期较短的影响
公司经营模式以订单式生产为主。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产品因其生产周期及保质期较短,一般情况下备货需求不高,仅在产销旺季及传统春节放假期间进行适量备货。因此,公司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产品的销售周期主要体现为取得订单、组织生产到产品交付的过程。
客户一般提前 3-7日提供饲料需求信息,公司根据产成品、原材料库存信息等情况组织生产。由于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产品保质期相对较短,除备货需求外,饲料产品基本在完成生产入库后即安排销售出库。对于需要公司送货上门的,一般是针对短途客户,通常运输时间不超过 3天;对于自提货或公司代为联系物流方情形的,则在产品出库时即实现向客户的交付。此外,公司逐步建立广东湛江、广东台山、山东莱州、湖北荆州、浙江德清等物流中转站,有利于提升相关区域的产品交付效率。
综上所述,公司的生产与销售衔接较为紧密,且产品交付时间较短,因此产成品的库存时间较短,库存周转效率较高,从而导致期末库存商品金额较低。
2、主要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固定资产 12,773.72 37.56 9,645.36 31.39 8,492.02 51.56 6,815.82 66.29
在建工程 14,112.01 41.50 12,830.04 41.76 732.37 4.45 178.98 1.7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00.00 2.65 900.00 2.93 900.00 5.46 900.00 8.75
无形资产 4,575.27 13.45 4,638.17 15.09 1,969.21 11.96 1,750.70 17.03
递延所得税资产 392.26 1.15 416.38 1.36 370.03 2.25 205.38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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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誉 78.48 0.23 78.48 0.2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74.74 3.45 2,218.51 7.22 4,007.08 24.33 431.14 4.19
非流动资产合计 34,006.48 100.00 30,726.94 100.00 16,470.71 100.00 10,282.02 100.00
(1)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本公司固定资产原值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房屋及建筑物 9,775.48 54.04 6,131.84 42.68 5,919.51 47.72 4,555.17 46.08
机器设备 6,430.56 35.55 6,411.96 44.63 4,883.35 39.37 4,229.78 42.79
运输工具 798.45 4.41 764.16 5.32 654.22 5.28 590.56 5.97
电子及办公设备 1,085.69 6.00 1,057.72 7.36 946.63 7.63 510.04 5.16
合计 18,090.18 100.00 14,365.67 100.00 12,403.70 100.00 9,885.55 100.00
报告期内,为适应饲料业务的快速增长,公司固定资产逐年增加,主要系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的增幅较大。其中房屋及建筑物增幅主要系办公楼扩建、厂房仓库改造及募投项目部分完工所致,机器设备的增加主要系现有生产线技术改造、环保设备投入等原因新增机器设备所致。主要的固定资产明细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五/(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2016年 6月末,公司固定资产净值为 12,773.72万元,总体成新率为 70.61%,
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原值累计折旧净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9,775.48 1,256.09 8,519.39 87.15%
机器设备 6,430.56 2,847.66 3,582.89 55.72%
运输工具 798.45 482.25 316.19 39.60%
电子及办公设备 1,085.69 730.45 355.24 32.72%
合计 18,090.18 5,316.46 12,773.72 70.61%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固定资产使用状况良好,不存在非正常闲置、未使用以及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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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建工程
报告期内,本公司在建工程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生产线建设、改造—— 36.15 0.28 —— 26.60 14.86
募投项目前期建设 14,044.07 99.52 12,793.89 99.72 732.37 100.00 152.38 85.14
台山生产车间建设 67.94 0.48
合计 14,112.01 100.00 12,830.04 100.00 732.37 100.00 178.98 100.00
为全力推进“五大一中心,九大事业部”的中长期战略规划,构建北起渤海湾南至北部湾覆盖中国沿海地区的完善的生产与销售网络,公司现已成功实现了六大事业部的建立与运营。为尽快满足市场对产品的需求,解决现有产能对公司业务发展制约,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加快募投项目建设。截至 2016年 6月末,募投项目前期建设确认在建工程余额 14,044.07万元(不含土地费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权益工具,账面价值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被投资公司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建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0.00 200.00 200.00 200.00
建宁刺桐红村镇银行有限公司 700.00 700.00 700.00 700.00
合计 900.00 900.00 900.00 900.00
发行人子公司天马彩印于 2010年、2013年分别出资持有建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1.233%股权,建宁刺桐红村镇银行有限公司 7%的股权。
天马彩印对以上两家被投资企业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被投资企业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
(4)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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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土地使用权 4,474.41 97.80 4,529.25 97.65 1,846.25 93.76 1,631.81 93.21
软件 100.86 2.20 108.93 2.35 122.96 6.24 118.89 6.79
合计 4,575.27 100.00 4,638.17 100.00 1,969.21 100.00 1,750.7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由土地使用权和软件组成。2015 年末无形资产期末价值较 2014年末增加 2,668.96万元,主要系公司收购台山福马股权后土地使
用权增加所致。
公司无形资产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五/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5)商誉
发行人 2015年末较 2014年末新增商誉 78.48万元,主要系发行人收购台山
福马所致。2014年 12月,发行人收购台山福马 90%的股权,该等股权转让价格为 2,520万元,购买日对应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 2,441.52 万元,两者的差
额 78.48 万元确认为商誉。具体收购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
本情况”之“三/(二)发行人设立以来的资产重组情况”。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购买如土地、房屋、设备、股权等非流动资产预付的款项,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预付工程及设备款 1,080.43 91.97% 2,115.24 95.35 2,749.48 68.62 30.29 7.03
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94.31 8.03% 103.27 4.65 ————
预付购房款—————— 400.85 92.97
预付软件款———— 7.60 0.19 ——
预付投资款———— 1,250.00 31.19 ——
合计 1,174.74 100.00 2,218.51 100.00 4,007.08 100.00 431.14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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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较高,主要系募投项目建设动工预付的工程款及设备采购款,以及公司根据与台山市徐南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向其支付收购台山市福马饲料有限公司 90%股权的预付股权收购款。股权收购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二)发行人设立以来的资产重组情况”。
2015年末及 2016年 6月末,公司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主要系公司融资租赁业务中售后租回业务的部分资产在处置时账面价值超过转让价格所致。
(二)负债构成及变化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 47,611.64 89.91 43,565.03 95.03 29,009.84 99.86 22,597.49 99.23
非流动负债 5,345.61 10.09 2,280.34 4.97 40.57 0.14 175.86 0.77
负债总额 52,957.25 100.00 45,845.37 100.00 29,050.41 100.00 22,773.35 100.00
从结构上看,公司的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构成。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及 2016年 6月末,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99.23%、99.86%、95.03%
及 89.91%。
1、主要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的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 9,104.78 19.12 5,096.81 11.70 5,089.98 17.55 4,484.42 19.84
衍生金融负债—— 227.84 0.52 500.74 1.73 ——
应付票据 24,585.01 51.64 28,332.47 65.03 18,724.92 64.55 11,263.57 49.84
应付账款 7,642.85 16.05 6,204.12 14.24 2,789.65 9.62 5,556.79 24.59
预收款项 2,429.64 5.10 1,561.61 3.58 877.74 3.03 305.84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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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职工薪酬 202.62 0.43 370.24 0.85 379.90 1.31 343.70 1.52
应交税费 758.35 1.59 665.14 1.53 467.62 1.61 426.08 1.89
应付利息 11.59 0.02 6.78 0.02 7.34 0.03 15.27 0.07
其他应付款 1,402.52 2.95 240.98 0.55 153.66 0.53 167.82 0.7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460.84 3.07 831.69 1.91 8.60 0.03 ——
其他流动负债 13.45 0.03 27.34 0.06 9.67 0.03 34.00 0.15
流动负债合计 47,611.64 100.00 43,565.03 100.00 29,009.84 100.00 22,597.4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预收款项构成,上述四项负债占流动负债比重分别为 95.63%、94.73%、94.56%及 91.91%。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类别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抵押借款 2,640.00 29.00 3,680.00 72.20 4,260.00 83.69 1,790.00 39.92
保证借款------ 500.00 11.15
进口押汇 6,464.78 71.00 1,416.81 27.80 829.98 16.31 2,194.42 48.93
合计 9,104.78 100.00 5,096.81 100.00 5,089.98 100.00 4,484.42 100.00
公司向境外鱼粉供应商采购进口鱼粉通过国际信用证的方式进行结算,国际信用证到期后可向银行申请展期 90天即形成进口押汇借款。日常经营中公司鱼粉采购量较大,以进口押汇借款的方式进行融资有助于缓解营运资金压力。
2014年末、2015 年末,公司抵押借款均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集团内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取得的流动资金贷款。
2016 年 6 月末,公司进口押汇金额较高,主要原因系年中为发行人产销高峰期,发行人采购备货的资金需求及下游授信的资金占用均相对较高,发行人因此相应增加进口押汇借款,缓解暂时性的资金缺口压力所致。公司 2016年 6月末的进口押汇借款规模与 2015年 6月末的 6,380.13万元保持同等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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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衍生金融负债
2014 年末,衍生金融负债余额为公司持有的豆粕、菜粕期货合约的浮动亏损,具体情况如下:
品种合约到期日持仓方向
数量(手)注一

开仓均价
(元/吨)
2014.12.31收
盘价(元/吨)
盈亏金额
(万元)
豆粕
2015年 3月多头 100 3,133.10 3,046.00 -8.71
2015年 5月多头 800 3,402.61 2,884.00 -414.89
2015年 7月多头 160 3,115.87 2,898.00 -34.86
菜粕
2015年 3月多头 50 2,319.28 2,275.00 -2.21
2015年 5月多头 116 2,617.35 2,272.00 -40.06
合计-----500.74
注一:1手=10吨
发行人 2015年 12月 31日衍生金融负债账面余额为当年新开仓品种在年末账面盈亏的合计数。具体明细如下:
品种合约到期日持仓方向数量(手)
开仓均价
(元/吨)
2015.12.31收
盘价(元/吨)
盈亏金额
(万元)
豆粕
2016年 3月多头 91 2,799.90 2,411.00 -35.39
2016年 5月多头 20 2,351.00 2,367.00 0.32
2016年 5月多头 695 2,631.71 2,367.00 -183.98
2016年 9月多头 10 2,357.00 2,370.00 0.13
2016年 9月多头 60 2,372.67 2,370.00 -0.16
2016年 9月多头 320 2,375.81 2,370.00 -1.86
菜粕
2016年 3月多头 30 2,095.93 1,839.00 -7.71
2016年 5月多头 490 1,937.24 1,914.00 -11.39
2016年 9月多头 30 1,878.67 1,880.00 0.04
2016年 9月多头 260 1,833.27 1,880.00 12.15
合计-----227.84
(3)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
报告期内,公司国内原材料的采购结算方式包括款到发货、赊购和票据结算等。在实际采购业务中,采购中心会根据供应商给予的信用额度、公司资金计划以及贸易融资额度选择合适的结算方式。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原材料耗用量和备货量增长,以及募投项目的投入建设,期末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总额也相应增加,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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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应付账款 7,642.85 6,204.12 2,789.65 5,556.79
应付票据 24,585.01 28,332.47 18,724.92 11,263.57
合计 32,227.86 34,536.59 21,514.57 16,820.36
①应付账款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应付账款前五名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账面余额
占应付账款的比例
款项性质 大洋实业有限公司(PACIFIC TIDE
LTD.)
2,163.60 28.31%
鱼粉、其他类蛋白采购 荣成市日鑫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127.78 14.76%
鱼粉、其他类蛋白采购
荣成海庆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87.62 5.07%
鱼粉、其他类蛋白采购
3 广州鑫肽生物蛋白股份有限公司 409.11 5.35%其他蛋白类采购
4 浙江瑞旺科技有限公司 320.48 4.19%包装物采购
5 天宝粮谷饲料贸易有限公司 216.65 2.83%鱼粉采购
合计 4,625.25 60.52%
2016 年 6 月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有所上升,主要系发行人随着产销高峰期的到来增加了原材料及包装物采购所致。
②应付票据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种类包括国内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国内信用证 9,929.67 40.39 5,329.98 18.81 8,091.99 43.22 4,437.26 39.39
银行承兑汇票 14,655.34 59.61 23,002,49 81.19 10,632.93 56.78 6,826.30 60.60
合计 24,585.01 100.00 28,332.47 100.00 18,724.92 100.00 11,263.57 100.00
因公司资信情况较好,银行授予公司较高的贸易融资额度。报告期内,借助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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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延期支付结算方式是公司优化资金流管理的重要途径之一。报告期内,因不同年度原材料采购规模、采购结算方式、集中采购时点及票据到期结算时点的差异,导致报告期各期末的应付票据余额存在一定的波动。
报告期各期下半年发行人原材料采购规模、结算规模、采购结算方式对比分析表如下:
单位:万元
2015年 7-12月 2014年 7-12月 2013年 7-12月
采购规模(外部交易) 28,354.71 25,801.45 20,529.09
采购规模(内部交易) 14,261.08 11,051.92 6,117.09
采购结算金额(外部交易) 41,813.01 27,971.36 25,346.68
其中:内部结算国内信用证支付 1,650.00 2,846.44 3,807.21
内部结算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支付 16,564.03 5,362.53 3,058.72
内部结算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支付 2,258.19 81.67 843.18
国内信用证结算 3,679.98 5,245.55 925.26
银行承兑汇票开票结算 7,728.17 5,363.97 2,924.40
采购结算金额(内部交易) 20,923.92 9,248.41 8,168.20
其中:国内信用证结算 1,650.00 2,846.44 3,812.71
银行承兑汇票开票结算 18,851.03 5,444.20 3,901.90
公司内部采购交易包括通过厦门金屿采购平台向外部采购鱼粉、其他蛋白、淀粉等原料而形成的原料内部采购交易,以及向厦门德百特采购预混料、天马彩印采购包装袋等内部采购交易,其中与厦门金屿的原料采购交易是报告期内公司内部采购交易的最主要构成。发行人与厦门金屿的内部交易均是基于外部交易产生,发行人与厦门金屿的内部交易结算也均是基于外部交易结算需求而相应产生,厦门金屿收到发行人向其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后即通过贴现或背书对外支付采购款。因此,上表中内部、外部采购规模,内部、外部采购结算金额具有较强的正相关性。
发行人 2014 年度下半年及 2015 年度下半年采购结算同期相比增长 46.68%
和 72.58%,各年度中下半年票据结算金额逐年增加,由于大部分信用证、承兑
汇票期限为 6个月,相应导致年末尚未到期结算的票据余额逐年增加。
(4)预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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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日常预收款项以饲料销售业务形成的预收款为主要来源,客户采用预付款方式购货会享受一定的价格优惠。
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及 2016年 6月末,预收款项余额分别为
305.84万元、877.74万元、1,561.61万元及 2,429.64万元。2013年末预收账款余
额较低,主要系当年养殖产品市场价格行情影响了养殖户的资金回流,养殖户相应减少了预付款购货所致。2015年末预收账款余额较高,主要系公司开始在新客户拓展和培育中进一步优化销售收款模式,更多采用预收款订货方式所致。
2015年期末预收账款余额中新客户余额为 787.98万元。2016年 6月末预收账款
余额较高,主要系 2016年公司加大了客户预付款政策的执行力度,且 2016年 6月公司产品即将因原料价格上行而执行涨价,客户为提前锁定采购价格增加预付款所致。
2、非流动负债分析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的金额分别为 175.86
万元、40.57 万元及 2,280.34 万元,主要为长期应付款和递延收益。 2016 年 6
月末,公司非流动负债金额为 5,345.61万元,主要为长期应付款、长期借款及递
延所得税负债。
(1)长期应付款
单位:万元
借款类别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应付融资租赁款 3,057.69 100.00% 2,234.09 100%————
2015年末及 2016年 6月末,公司长期应付款系采取融资租赁方式购置募投项目机器设备,以及通过售后租回方式进行设备融资所致。
(2)长期借款
借款类别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长期借款 1,900.00 100.00%——————
2016 年 6 月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 1,900.00 万元,主要系公司新增用于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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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项目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线建设的专项借款所致。
(3)递延收益
2013年末、2014 年末、2015年末及 2016 年 6月末,公司递延收益金额分别为 50.28万元、40.57万元、34.11万元及 37.21万元,全部为政府补助形成的
递延收益。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偿债能力相关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偿债能力指标 2016年 6月 30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5.43% 53.68% 42.83% 34.32%
流动比率 1.28 1.24 1.59 1.88
速动比率 0.92 0.92 1.19 1.24
偿债能力指标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5,273.28 9,474.51 8,357.41 6,603.43
利息保障倍数 9.78 14.85 16.48 14.71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合理使用财务杠杆,保持稳健的资产负债结构。
2013 年,发行人以现金方式增资扩股,营运资金得到了补充,偿还部分银行借款使年末负债总额有所降低,降低财务融资成本的同时也相应提高了公司整体偿债能力。
随着公司经营利润的逐年增长,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保持持续增长的态势,利息保障倍数也维持在较高的水平。2016 年上半年,公司利息保障倍数下降原因主要系公司利息支出因借款余额上升及融资租赁分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增加所致。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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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比较如下:
年度指标海大集团天邦股份通威股份算术平均本公司
2016年半年度
资产负债率
(母公司)
35.49% 41.64% 39.53% 38.89% 55.43%
流动比率 1.14 1.09 0.87 1.03 1.28
速动比率 0.69 0.61 0.62 0.64 0.92
2015年度
资产负债率
(母公司)
37.36% 43.62% 54.29% 45.09% 53.68%
流动比率 1.28 1.06 0.91 1.08 1.24
速动比率 0.72 0.64 0.60 0.65 0.92
2014年度
资产负债率
(母公司)
34.20% 68.62% 56.24% 53.02% 42.83%
流动比率 1.67 0.67 1.04 1.12 1.59
速动比率 0.83 0.34 0.67 0.61 1.19
2013年度
资产负债率
(母公司)
39.72% 60.97% 48.52% 49.74% 34.32%
流动比率 1.55 0.90 1.15 1.20 1.88
速动比率 0.98 0.68 0.72 0.78 1.24
数据来源:Wind资讯。
(1)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013 年 7 月,公司增资扩股后营运资金得到补充,偿还部分银行借款使得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下降并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2015 年,发行人因生产备货及募投项目建设原因使得负债规模增长较快,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略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报告期内,发行人整体财务结构较为稳健,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
(2)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基本相当。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有关资产周转率的指标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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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次/年
财务指标
2015年度/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度/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度/
2013年 12月 31日
应收账款周转率 4.48 4.52 4.54
存货周转率 4.99 4.20 2.74
(续上表)
财务指标
2016年 1-6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6月/
2015年 6月 30日
2014年 1-6月/
2014年 6月 30日
应收账款周转率 1.61 1.63 1.76
存货周转率 1.70 1.40 1.35
(1)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每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均保持在 4.5左右,整体回款速度较为
稳定。
2016 年半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相对较低,主要系公司进入产销两旺季节,执行高峰期信用政策,临时提高部分客户信用额度,使得 2016年 6月 30日应收账款余额较高所致。2014年半年度、2015年半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指标为 1.76
次/年及 1.63次/年,同期相比,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指标水平一致。
(2)存货周转率
由于公司对鱼粉采取提前备货的策略,使得期末存货金额较大。同时,公司采购中心根据鱼粉的实际库存量、新鲜度和市场行情等情况,通过鱼粉贸易业务加强对库存鱼粉的优化管理。因此,期末鱼粉库存量及当期鱼粉销售对营业成本的影响是决定报告期公司存货周转率的重要因素。
2013 年公司存货周转率较低的原因主要系,公司前期在国际鱼粉市场价格低位时较大规模采购的进口鱼粉于 2012年末陆续到货,导致 2013年初存货余额较高所致。
2014年度与 2015年度,公司业绩规模增长较快,原材料耗用速度提升,带动存货周转率逐年上升。同时,2014年度下半年、2015年度下半年公司鱼粉备货季时鱼粉价格均处于高位运行阶段,公司未对第二年的鱼粉生产需求提前进行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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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备货,因此 2014 年末、2015 年末的鱼粉库存水平相对较低,也使得 2014年、2015年存货周转率较高。
2016 年上半年公司存货周转率高于往年同期的原因主要系,公司对海水鱼料系列、淡水品种料系列中部分产品进行了配方调整,鱼粉耗用量增加,使得2016年 6月末公司鱼粉库存水平低于往年同期,半年度存货周转率略有上升。
2、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对比如下:
单位:次/年
年度指标海大集团天邦股份通威股份算术平均本公司
2016年半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15.35 12.19 13.87 13.80 1.61
存货周转率 5.49 1.95 4.96 4.13 1.70
2015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48.59 34.06 35.30 39.32 4.48
存货周转率 12.88 4.46 12.57 9.97 4.99
2014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43.67 39.87 42.54 42.02 4.52
存货周转率 11.26 5.67 12.77 9.90 4.20
2013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43.15 37.49 43.57 41.40 4.54
存货周转率 12.11 7.19 13.80 11.03 2.74
数据来源:Wind资讯。
(1)应收账款周转率
饲料企业回款速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养殖户的回款周期。从饲料投喂对象上看,大多数特种水产养殖动物养殖周期较长,一般从投苗到出鱼需要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同时养殖户也会视市场价格行情调整出鱼时点,其资金回笼期间较长;畜禽和普通水产养殖动物养殖周期相对较短,养殖户的资金回收周期也较短。对此,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企业主要采用现销与赊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受终端特种水产养殖动物养殖周期长、下游养殖户回款速度慢的影响,形成一定比例的饲料销售欠款,进而影响了应收账款周转次数。而普通水产饲料企业一般采用现销为主的销售模式,应收账款周转率通常较高。
同行业上市公司中,海大集团主要以虾料和畜禽料为主,通威股份主要以普通水产饲料和畜禽饲料为主,两家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天邦股份上市前主营业务与发行人较为类似,根据天邦股份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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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2003年和 2004年,天邦股份特种水产配合饲料销售额比重分别为 92.23%
和 86.54%,而同期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4.41次/年和 6.24次/年,与发行人应
收账款周转率水平基本一致。2005 年,天邦股份特种水产配合饲料销售额比重下降至 52.96%,其应收账款周转次数上升至 11.01 次/年。上市后天邦股份普通
水产饲料和畜禽料的销售比重进一步上升,应收账款周转速度也逐年加快。
综上所述,饲料行业细分领域的差异化特征系导致现有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次数指标与发行人存在差距的主要原因。
(2)存货周转率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存货周转率处于较低水平,主要原因为:本公司与同行业上市相比,在产品结构、产品特点上存在一定区别,公司根据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的产品特性建立了适合自身生产经营的存货管理模式,因此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存在较大的差异。
同行业上市公司配合饲料产品以畜禽饲料、普通水产配合饲料为主。畜禽饲料、普通水产配合饲料原材料主要为豆粕、菜粕、玉米、麦麸等,上述原材料占原料成本比达通常到 90%左右。豆粕、菜粕、玉米、麦麸这些原料市场采购渠道多、供应量充足、价格相对稳定,可以在国内市场实现即时采购。同时,国内已建立成熟的豆粕、菜粕期货市场,企业可利用期货工具进行成本控制。因此,以畜禽饲料、普通水产配合饲料为主的配合饲料生产企业原材料持有量可以控制在维持生产经营的最低安全备货水平。
本公司配合饲料产品结构中 90%左右系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产品原材料以进口鱼粉为主,鱼粉占原料成本比达到 60%左右,因此存货结构也以鱼粉为主,鱼粉存货占比在 70%左右。由于鱼粉是季节性很强的商品,且进口鱼粉市场存在采购成本高、采购入库运输时间长、供给因出口国捕捞配额限制波动性大等特征,公司鱼粉原材料通常维持在相对较高的库存量水平。同时,公司在进口鱼粉价格低点会进一步增加备货量,以最大限度锁定生产成本,也会使得报告期内部分时点存货余额进一步增大。综上,与公司生产经营相适应的鱼粉采购策略是导致期末存货余额较大的主要原因,也是导致公司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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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根据已披露年报显示,同行业上市公司经营范围更为广泛,除饲料销售外,还涵盖其他业务。如海大集团主营业务范围还包括农产品销售业务、饲料机械业务和微生态制剂销售业务等;天邦股份主营业务还包括生物制品业务、生猪育种养殖业务和油脂业务等;通威股份的业务范围还包括食品加工、畜禽养殖和动物药品等,经营其他存货周转速度较快的业务对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的提高也有一定的影响。
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33,701.74 96.87 74,294.01 91.88 62,337.20 89.13 52,011.63 94.46
其他业务收入 1,090.69 3.13 6,566.48 8.12 7,602.35 10.87 3,051.04 5.54
营业收入合计 34,792.43 100.00 80,860.48 100.00 69,939.55 100.00 55,062.67 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全部为水产配合饲料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鱼粉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公司饲料销售收入不断增加, 2014年度、201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分别较上年度同期增加 10,325.57万元和 11,956.81万元,年度复合增
长率为 19.52%。
1、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1)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分析
公司生产基地位于福建省,成立初期以鳗鲡配合饲料为主导产品,以福建省为销售中心,逐渐向华东、华南各省扩张。近年来,公司将鳗鲡配合饲料产品积累的研发经验及市场推广经验复制到其他饲料品种,研发、推广了石斑鱼、大黄鱼、龟、鳖、金鲳等二十多个优势特种养殖动物的水产配合饲料,逐步实现多品种全国性扩张的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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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司已在华东地区的鳗鲡、鳖、大黄鱼、黄颡鱼和鲆鲽鳎等配合饲料市场,华南地区的鳗鲡、金鲳和石斑鱼等配合饲料市场,华中地区的鲟鱼和鳖等配合饲料市场形成了一定的竞争优势。跨区域的多品种经营策略,有效地降低了因单一品种周期性调整对公司业绩产生的不利影响,并为公司主营业务规模的扩大奠定了良好基础。
①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结构划分
单位:万元、%
产品系列
2016年 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鳗鲡料、鳖料系列 21,573.35 64.01 49,324.28 66.39 37,068.63 59.46 28,799.77 55.37
海水鱼料系列 6,725.87 19.96 15,929.07 21.44 10,974.15 17.60 11,605.18 22.32
淡水品种料系列 2,859.39 8.48 5,059.00 6.81 4,917.31 7.89 5,218.25 10.03
虾料系列 758.09 2.25 1,558.16 2.10 3,182.27 5.10 2,896.74 5.57
种苗料系列 1,438.17 4.27 1,451.89 1.95 1,779.25 2.85 649.42 1.24
其他 346.87 1.03 971.61 1.31 4,415.58 7.08 2,842.26 5.46
合计 33,701.74 100.00 74,294.01 100.00 62,337.20 100.00 52,011.6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水产饲料销售以鳗鲡料、鳖料系列和海水鱼料系列为主,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在 70%以上。
A、鳗鲡料、鳖料系列销售收入及占比分析
2014年,公司鳗鲡料、鳖料系列销售收入增长较快,销售占比进一步上升,主要原因为:2014 年鳗鲡苗种价格较低,促进了鳗鲡养殖投苗规模的增长,从而也相应增加了鳗鲡配合饲料的市场需求。公司在紧抓原有客户增量效益的同时,也充分利用产品、品牌各项优势,开拓了较多鳗鲡配合饲料新客户。
2015 年,发行人鳗鲡料、鳖料系列销售占比较高,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所致:a、因 2013 年日本鳗鲡投苗量大幅度增加影响,2015 年存塘量提高,增加了鳗鲡配合饲料需求,增加了销售收入;b、随着公司品牌影响力不断增强,营销网络不断完善,市场区域不断拓展,2015 年新增部分鳗鲡养殖大户,增加了公司鳗鲡配合饲料的销售收入;c、鱼粉采购成本较高,鱼粉耗用比例较高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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鳗鲡料、鳖料系列的售价有所上升,亦提升了该系列的销售收入。
2016年上半年,发行人鳗鲡料、鳖料系列销售收入占比由于海水鱼料系列、淡水品种料系列及种苗料系列的销售收入增长较快而略有下降。
B、海水鱼料系列销售收入及占比分析
2014年,公司海水鱼料系列销售收入及收入占比均相比 2013年度有所下降,系海水鱼料系列中主要品种大黄鱼配合饲料销售收入下降所致。2014 年,全国大黄鱼主要养殖区域宁德市遭遇了较为严重的大黄鱼养殖病害,大黄鱼养殖减产导致公司客户配合饲料需求的下降。
2015 年,公司华南片区海水鱼料系列的市场开拓较好,新增部分养殖规模较大的金鲳鱼配合饲料客户,故海水鱼料系列销售收入及收入占比有所提升。
2016年上半年,公司金鲳鱼配合饲料在华南地区客户中影响力进一步提升,销售量有所增长,使得公司 2016 上半年海水鱼料系列销售金额及占比较 2015年同期进一步增加。
C、种苗料系列销售收入及占比分析
随着公司种苗配合饲料工艺的日趋成熟和产品的升级换代,市场认可度和接受度不断提高,2014 年以来种苗料系列产品的销售收入及收入占比均有一定幅度的提升。种苗料系列的成功推广,不仅有利于提高发行人整体盈利水平,更有利于增强客户粘性,对新市场开拓及老客户维护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2015 年,由于鳗鲡投苗量有所下降,发行人种苗料系列产品销售收入受到一定影响,全年销售占比有所下降。
2016 年上半年,发行人海水鱼类种苗料在石斑鱼、金鲳鱼等苗种培育过程的应用效果良好,市场认可度大幅度提升,产品在广东、海南和广西市场销量迅速增长,销售收入与占比增长较快。
D.虾料系列销售收入及占比分析
2013、2014年,公司虾料销售收入整体保持平稳。2015年,由于下游对虾
因天气、病害等因素养殖成功率有所下滑,导致公司虾料系列产品的销售收入、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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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占比有所下降。
②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划分
单位:万元、%
地区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华东地区 25,356.03 75.24 54,583.46 73.47 45,275.80 72.63 37,844.28 72.76
华南地区 7,368.61 21.86 17,602.08 23.69 14,306.58 22.95 11,205.14 21.54
华中地区 628.47 1.86 1,457.89 1.96 2,089.94 3.35 2,594.96 4.99
华北地区 300.26 0.89 606.32 0.82 564.29 0.91 353.82 0.68
西北地区 8.13 0.02 15.98 0.02 ————
东北地区 40.24 0.12 28.28 0.04 ————
外销———— 100.59 0.16 13.43 0.03
合计 33,701.74 100.00 74,294.01 100.00 62,337.20 100.00 52,011.6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产能有限,主要以特种水产养殖最为集中的华东、华南地区沿海省市为市场开拓重点,因此主营业务收入区域结构中华东、华南地区销售收入占比较高。
2015 年,公司新增开拓了陕西省咸阳地区淡水系列、虾料系列配合饲料市场与辽宁省大石桥地区的淡水系列配合饲料市场,发行人将以现有区域为突破口加大西北、东北地区市场的开发力度,不断拓展产品销售区域。
③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分析
单位:万元、%
季度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一季度 12,908.74 38.30 13,460.79 18.12 9,056.96 14.53 8,324.99 16.01
二季度 20,793.00 61.70 18,447.83 24.83 16,608.23 26.64 13,801.80 26.54
三季度-- 24,772.55 33.34 20,694.29 33.20 17,985.91 34.58
四季度-- 17,612.84 23.71 15,977.72 25.63 11,898.93 22.88
合计 33,701.74 100.00 74,294.01 100.00 62,337.20 100.00 52,011.63 100.00
从季节上看,通常每年第二、第三季度是大多数特种水产养殖动物的投喂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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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期,为公司饲料产品销售旺季,因此公司第二、第三季度销售收入占比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一季度销售收入占比相对较低,存在季节性差异,主要原因为:春节假期是大多数养殖户的出鱼期,养殖动物存塘量降低导致饲料投喂需求减少,因此公司通常情况下一季度销售收入相比较低。
与普通水产配合饲料公司相比,公司产品销售季节性差异不显著,主要原因为公司目前产品结构以鳗鲡配合饲料为主,近年来公司积极主动引导下游鳗鲡养殖客户采用工厂化养殖模式,在保温养殖环境下,越冬季节仍然维持较高的摄食量,降低了季节因素的影响。同时公司亦积极通过种苗配合饲料、冷水性鱼类(鲟鱼、鳟鱼等)配合饲料的推广,提高传统淡季产能利用率,降低销售收入季节性影响。
(2)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52,011.63 万元、62,337.20 万元和
74,294.01万元及 33,701.74万元。其中,2014年和 2015年主营业务收入分别较
上年同期增加 10,325.57万元和 11,956.81万元,增长率分别为 19.85%和 19.18%。
总体来说,公司产品的市场认可度提高、产品多样化及市场开拓策略行之有效是主营业务收入逐年增长的根本原因。2014 年、2015年,饲料品种年均单价和销售总量变动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变化的影响如下: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销售量(吨) 67,371.41 65,518.90 53,893.28
平均销售单价(元/吨) 11,027.53 9,514.39 9,650.86
销售量对销售收入增长的贡献(万元) 1,762.55 11,219.72 —
单价对销售收入增长的贡献(万元) 10,194.25 -894.17 —
注:销量增长对收入的影响=(本年度销售数量-上年度销售数量)×上年度销售价格;售价增长对收入的影响=(本年度销售价格-上年度销售价格)×本年度销售数量
A、销量变化对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一方面积极开发新产品并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及附加值,满足养殖户的各种需求,在客户群中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口碑及品牌形象;另一方面不断开拓新的销售市场,将公司销售渠道整合为华东、华南、华中、华北、西北、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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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等地区,并在重要区域设立销售子公司,销售网络基本覆盖我国特种水产养殖区域,公司的市场占有率不断上升,饲料产品销售量逐年增长。
2013年度至 2015年度,公司饲料总销量分别为 53,893.28吨、65,518.90吨
和 67,371.41吨,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1.81%;销量的增长为 2014年及 2015年贡
献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额分别为 11,219.72万元及 1,762.55万元,是公司主营业
务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
B、销售价格变化对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的影响
从产品定价上看,随着公司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市场定价能力不断增强。
部分优势产品(如鳗鲡配合饲料、大黄鱼配合饲料、种苗配合饲料)在已经形成销售规模的省份具备了较强的定价能力,公司可以根据生产成本对饲料产品的售价进行调整。
2014 年,由于公司当年生产耗用鱼粉主要是在 2013 年下半年至 2014 年上半年鱼粉价格相对低位时采购备货,使得公司 2014年度饲料产品平均成本低于2013 年度,公司利用成本下降释放的利润空间,调整部分饲料产品销售价格以实现市场规模的进一步扩张,因此当期产品售价变动对主营业务收入的贡献为-894.17万元。
2015 年,由于新客户开拓较好、鳗鲡存塘量较高等多因素影响,售价较高的鳗鲡料、鳖料系列产品占公司总销量比重进一步提升,导致公司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高于去年,当期产品售价变动对主营业务收入的贡献为 10,194.25万元。
(3)主要直销、经销客户的变动情况及具体的变动原因
①主要直销客户的变动情况及具体变动原因
A、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直销客户(覆盖各期直销销售收入 50%以上)的新增及退出整体情况
单位:家
2016年 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新增- 8 9 6
退出 9 10 7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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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直销客户数 127 117 101 83
注 1:新增客户的判断标准为历史上无合作,当期新增的销售对象;
注 2:2013-2015年退出直销客户的判断标准为退出当年度及以后销售金额均为零;2016年1-6月退出直销客户系 2016年上半年尚未签署合同且尚未发生交易的直销客户,该部分直销客户存在下半年发生采购交易的可能性,因此 2016年 1-6月退出家数为预估数。
B、主要直销客户的变动原因分析
公司始终注重维护直销客户的稳定,并通过主动发掘的方式持续开拓潜在客户。同时,公司产品在客户群中享有良好的口碑及市场美誉度,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是吸引更多客户的重要因素。
在努力维护现有客户和积极拓展新客户的同时,公司结合历史合作情况及自身管理政策对销售客户进行一定调整,主动放弃部分不符合公司管理政策的客户。而部分客户因不再从事水产养殖亦会退出与发行人的合作。前述两方面因素是导致直销客户退出的主要原因。此外,因转养其它非特种水产养殖品种、自身股东从事饲料加工业务,亦导致了报告期内有两家主要直销客户未再与发行人合作。
②主要经销客户的变动情况及具体变动原因
A、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经销客户(覆盖各期经销销售收入 50%以上)的新增及退出整体情况
单位:家
2016年 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新增 2 2 1 1
退出 2 1 --
主要经销客户 40 33 26 20
注 1:新增客户的判断标准为历史上无合作,当期新增的销售对象。
注 2:退出经销客户的判断标准为退出当年度及以后销售金额均为零。
B、主要经销客户的变动原因分析
发行人以在销售地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带动力、商业信誉良好、与公司匹配度高等作为经销商选择标准,不断地发掘、开发、培育有实力的养殖大户或者拥有丰富养殖产业链相关资源的贸易商成为发行人经销商,是导致报告期经销商新增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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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因不再从事饲料经销业务,导致一家主要经销商退出与发行人的合作;2016年 1-6月,公司结合历史合作情况及自身管理政策,主动放弃两名不符合公司管理政策的主要经销商。
(4)2015年及 2016年 1-6月新增客户的基本情况
①新增客户整体情况
单位:家,万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
家数金额
占主营业务
收入比例
家数金额
占主营业务
收入比例
新增直销客户 115 1,773.79 5.26 182 9,445.56 12.71
新增经销客户 43 968.59 2.87 62 2,979.57 4.01
合计 158 2,742.38 8.14 244 12,425.13 16.72
②主要新增客户基本情况
A、2016年 1-6月
a、新增直销客户前五名
2016年 1-6月,发行人新增直销客户中前五名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经营者主要经营情况说明
1 漳平市永福福旺养鳗场郑祖杰
自 2005年起从事水产养殖业;
目前养殖投苗约 78万尾,存塘鳗鲡约 70吨;
主要在漳平区域养殖鳗鲡 华安县鳗和堂生态水产养殖场
吕建金
自 2015年起从事水产养殖业;
目前养殖投苗约 125万尾,存塘鳗鲡约 50吨;
主要在漳州华安养殖鳗鲡
3 陈训义陈训义
自 1996年起从事水产养殖业;
目前养殖投苗约 40万尾,存箱金鲳鱼约 60万尾;
主要在广西钦州区域养殖金鲳鱼
4 王建平王建平
自 2006年起从事水产养殖业;
目前养殖鳗鲡约 80万尾;存塘鳗鲡约 70吨;
主要在三明高砂区域养殖鳗鲡
5 福清市镜洋顺兴养鳗场庄尔杰
自 2006年起从事水产养殖业;
目前养殖欧洲鳗,存塘量约 50吨;
主要在镜阳区域养殖鳗鲡
b、新增经销客户前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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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6月,发行人新增经销客户中前五名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经营者主要经营情况说明 武汉鲟龙生物科技宜都有限公司
季飞
自 2015年起从事水产养殖业;
目前养殖鲟鱼 2万余尾;
主要在湖北宜都区域销售发行人鲟鱼配合饲料;
终端客户 3家左右
2 廖乾生廖乾生
自 2008年起从事水产养殖业;
目前养殖黄颡鱼 120多万尾,投苗 3,000多万尾;
主要在浙江湖州区域销售发行人黄颡鱼、白鱼、泥鳅等特种水产配合饲料;
终端客户约 20余家
3 陈上太陈上太
自 2013年起从事水产养殖业;
目前养殖鲟鱼 40多万尾,投苗 30多万尾;
主要在云南区域销售发行人鲟鱼配合饲料、种苗料等;
终端客户 3家左右
4 廖金新廖金新
自 2011年起从事水产养殖业;
目前养殖面积 400平方米,养殖石金钱龟约 3,000尾;
主要在广东茂名区域销售发行人乌龟等特种水产配合饲料;
终端客户约 10余家
5 王闯王闯
自 2005年起从事水产养殖业;
目前养殖大菱鲆 5亩,存塘 8万尾,投苗 5万尾;
主要在河北省秦皇岛销售发行人大菱鲆配合饲料;
终端客户约 20余家
B、2015年
a、新增直销客户前五名
2015年,发行人新增直销客户中前五名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经营者主要经营情况说明 徐闻县源海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陈水晶
自 1999年起从事水产养殖业;
2015年养殖投苗 280多万尾金鲳鱼;
主要在广东湛江区域养殖金鲳鱼
2 吴金海吴金海
自 1995年起从事水产养殖业;
2015年养殖河豚约 150万尾;
主要在珠海区域养殖河豚 泰宁县泰隆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池亦香
自 2014年起从事水产养殖业;
2015年养殖鳗鲡约 45万尾,投苗约 90万尾;
主要在泰宁区域养殖鳗鲡
4 海盐县嘉盛水产有限公司朱培良
自 2014年起从事水产养殖业;
2015年养殖鳗鲡约 190万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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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在杭州海盐区域养殖鳗鲡
5 广西蓝湾渔业有限公司张广辉
自 2015年起从事水产养殖业;
2015年养殖金鲳鱼约 60万尾;
主要在广西防城港区域养殖金鲳鱼
b、新增经销客户前五名
2015年,发行人新增经销客户中前五名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经营者主要经营情况说明 杭州余杭苕溪特种鱼专业合作社
王官法
自 2006年从事水产养殖业;
2015年养殖鮰鱼 5万余尾,石斑鱼 3万余尾;
主要在杭州余杭区域销售发行人的鲟鱼、海水鱼等配合饲料;
终端客户 5家左右 厦门爱弘贸易有限公司
林爱媛
该经销商无养殖;
主要在福建销售发行人的海水鱼等特种水产配合饲料;
终端客户约 10余家
3 徐守永徐守永
长期从事水产养殖业;
2015年养殖鲟鱼 4万余尾,培育鲟鱼苗 30万余尾;
主要在山东区域销售发行人的鲟鱼配合饲料、种苗料等;
终端客户约 30余家
4 徐金堂徐金堂
2015年养殖甲鱼 5万余只;
主要在浙江杭州区域销售发行人的甲鱼配合饲料;
终端客户约 17家
5 朱年林朱年林
2015年养殖甲鱼 3万余只;
主要在浙江杭州区域销售发行人的甲鱼配合饲料;
终端客户约 14家
(5)经销销售最终实现情况
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对报告期内发行人经销商的退换货情况进行了核查;对报告期内进入前 50名的经销客户或者覆盖经销模式下销售收入 50%以上的经销商进行函证、实地走访或访谈,了解了经销商库存和最终销售实现情况,并取得了经销客户对最终销售情况的确认。同时,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从前述各经销商的主要终端客户中随机抽取部分进行现场走访,进一步核实经销商提供的终端客户收入的真实性。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经销商退换货情况较少发生,其最终销售情况真实、可靠。
(6)结合下游市场的发展情况、捕捞与养殖现状进一步分析发行人销售收
入在报告期内增长的具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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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水产养殖业保持较好发展态势
近年来,我国水产养殖业(含海水养殖)获得了较好发展,水产养殖产量(含海水鱼养殖量)占水产品产量保持上升态势;其中,海水鱼养殖量在海水鱼总产量(含捕捞量)中占比仍相对较低,未来有望进一步增长,水产行业良好的景气度为上游配合饲料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充沛的市场空间。
②主要特种水产品的捕捞及养殖情况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方式的转变,对水产品消费日益增长的需求,尤其是对营养价值高、自然资源稀缺、供应数量较少的特种水产动物需求不断增加,国际市场对特种水产养殖动物的需求也持续增长,特种水产动物养殖业得以快速发展,养殖品种不断丰富,养殖规模不断扩大。
发行人为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专营企业,鳗鲡配合饲料目前国内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为国内特种水产配合饲料品种最为齐全的企业之一,销售范围覆盖了国内特种水产主要养殖区域。因此,下游充沛的市场需求为发行人业务拓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单位:万吨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捕捞量养殖量小计捕捞量养殖量小计捕捞量养殖量小计
鳗鲡- 23.26 23.26 - 21.85 21.85 - 20.60 20.60
甲鱼- 34.16 34.16 - 34.13 34.13 - 34.47 34.47
石斑鱼 11.76 10.00 21.76 11.31 8.81 20.12 10.20 8.24 18.44
金鲳鱼 34.65 7.35 42.00 32.99 7.13 40.12 32.61 6.85 39.46
大黄鱼 10.46 14.86 25.32 9.55 12.79 22.34 9.11 10.52 19.63
乌龟- 4.35 4.35 - 3.62 3.62 - 3.80 3.80
注 1:数据来源《中国渔业统计年鉴》;
注 2:鳗鲡、甲鱼、乌龟等特种水产动物几乎没有野生资源可以捕捞,其市场供给完全依赖人工养殖。
2、其他业务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性质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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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粉销售收入 262.16 24.04 4,743.74 72.24 7,018.32 92.32 1,988.08 65.16
其他收入 828.53 75.96 1,822.73 27.76 584.03 7.68 1,062.96 34.84
合计 1,090.69 100.00 6,566.48 100.00 7,602.35 100.00 3,051.0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鱼粉销售收入。公司根据既定的存货管理政策密切关注库存鱼粉的质量情况,以生产耗用结合贸易的形式对库存鱼粉进行管理。
发行人就鱼粉采购及销售业务的商业模式及运作方式等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四/(三)/1/(2)/②鱼粉贸易与鱼粉存货管
理相结合”相关内容。公司向深圳巨力洋、厦门国贸及其关联方等供应商采购鱼粉又销售鱼粉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2016年 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采购销售采购销售采购销售采购销售
大洋 7,936.39 - 12,014.72 - 7,606.62 - 3,129.04 -
深圳巨力洋 2,025.38 253.56 3,384.98 3,822.23 3,301.33 4,157.93 9,300.98 359.29
厦门国贸------- 1,077.55
合计 9,961.77 253.56 15,399.70 3,822.23 10,907.95 4,157.93 12,430.02 1,436.84
注 1:深圳巨力洋系大洋子公司;
注 2:2012 年度发行人向厦门国贸采购鱼粉 5,060.95 万元,2013年起由于厦门国贸贸
易品种的调整,鱼粉交易逐步减少,从 2013年起发行人不再向该公司采购鱼粉。
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收入中的其他收入主要为其他原料及包装物的销售收入以及代理业务收入。
(二)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 25,483.48 96.16 58,557.13 90.24 48,446.17 87.37 40,310.91 94.05
其他业务成本 1,016.95 3.84 6,331.45 9.76 7,000.33 12.63 2,550.55 5.95
营业成本合计 26,500.43 100.00 64,888.58 100.00 55,446.50 100.00 42,861.47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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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营业收入结构相对应,营业成本以主营业务成本为主,变动幅度也与营业收入的变动基本一致。
1、主营业务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接材料 23,885.57 93.73 54,969.22 93.87 44,650.09 92.16 37,540.05 93.13
其中:鱼粉 16,039.83 62.94 34,489.93 58.90 25,390.53 52.41 20,982.10 52.05
其他蛋白类 2,794.32 10.97 8,021.34 13.70 8,393.90 17.33 6,702.69 16.63
淀粉类 2,954.27 11.59 7,464.12 12.75 6,817.64 14.07 5,732.72 14.22
直接人工 355.72 1.40 777.54 1.33 794.00 1.64 613.78 1.52
制造费用 1,242.19 4.87 2,810.37 4.80 3,002.08 6.20 2,157.08 5.35
合计 25,483.48 100.00 58,557.13 100.00 48,446.17 100.00 40,310.91 100.00
公司饲料产品的成本构成与产品配方有关,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以高品质鱼粉为主要原材料,因此鱼粉成本系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 2016年 1-6月,公司鱼粉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52.05%、52.41%、58.90%及 62.94%。除鱼粉外,公司主要的原材料还包括
其他蛋白类原料和淀粉类原料。
从主营业务成本变动上看, 2014年度、2015年度主营业务成本的增长率分别为 20.18%和 20.87%,而公司同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分别为 19.85%和
19.18%,主营业务成本与收入的增长率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供应商(覆盖各期采购总额的 70%以上)的新增及退出整体情况如下:
单位:家
2016年 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新增- 3 2 -
退出 1 1 - 1
注 1:新增供应商的判断标准为历史上无合作,当期新增的采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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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退出供应商的判断标准为退出当年度及以后采购金额均为零。
发行人会根据历史合作情况、供应商自身经营稳定性、供货保障能力以及公司自身对成本控制的判断,对供应商进行管控。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供应商基本保持稳定,可有效保证其日常经营所需。
2、其他业务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性质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鱼粉销售成本 226.87 22.31 4,696.62 74.18 6,618.29 94.54 1,668.81 65.43
其他成本 790.08 77.69 1,634.84 25.82 382.04 5.46 881.74 34.57
合计 1,016.95 100.00 6,331.45 100.00 7,000.33 100.00 2,550.55 100.00
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成本构成与其他业务收入构成基本一致,主要系以鱼粉销售成本为主。
(三)营业毛利分析
1、营业毛利总额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总额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金额比重金额比重金额比重金额比重
毛利总额 8,292.01 100.00 15,971.91 100.00 14,493.05 100.00 12,201.20 100.00
其中:主营业务毛利总额
8,218.27 99.11 15,736.88 98.53 13,891.04 95.85 11,700.72 95.90
其他业务毛利总额
73.74 0.89 235.02 1.47 602.01 4.15 500.48 4.10
在饲料销售规模逐年扩大的带动下,公司毛利总额稳步上升。
2、主营业务毛利额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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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各系列饲料品种毛利总额及其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2016年 1-6月 2015年 2014年度 2013年度
毛利总额占比毛利总额占比毛利总额占比毛利总额占比
鳗鲡料、鳖料系列 5,100.79 62.07 10,998.55 69.89 9,868.14 71.04 7,363.79 62.93
海水鱼料系列 1,665.89 20.27 2,802.77 17.81 2,110.09 15.19 2,420.85 20.69
淡水品种料系列 701.12 8.53 1,079.48 6.86 804.56 5.79 1,044.16 8.92
虾料系列 177.93 2.17 255.14 1.62 372.76 2.68 365.19 3.12
种苗料系列 521.81 6.35 494.15 3.14 762.21 5.49 281.55 2.41
其他 50.73 0.62 106.80 0.68 -26.72 -0.19 225.18 1.92
合计 8,218.27 100.00 15,736.88 100.00 13,891.04 100.00 11,700.72 100.00
报告期,公司传统优势产品鳗鲡料、鳖料系列是公司毛利总额的主要贡献项,且近年来随着下游养殖规模的扩大以及公司新增市场的开拓,报告期内鳗鲡料、鳖料系列的毛利总额整体呈上升趋势。2015年及 2016年上半年,由于海水鱼料系列等产品销售收入、毛利增速快于鳗鲡料、鳖料系列产品,公司鳗鲡料、鳖料系列的毛利占比略有下降。
受下游大黄鱼养殖市场的影响,大黄鱼配合饲料品种 2014销售收入有所下降,相应导致海水鱼料系列毛利占比降低。2015 年,公司华南地区的海水鱼料系列市场开拓较好,新增部分金鲳鱼养殖大户,故海水鱼料系列毛利总额、占比有所上升。2016 年上半年,公司华南地区客户对金鲳鱼配合饲料的采购量进一步上升,使得海水鱼料系列毛利总额、占比有所上升。
淡水品种料系列 2014 年毛利总额及其占比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以鲟鱼等冷水性特种水产为核心的淡水品种料系列是公司近年来正在逐步推广拓展的配合饲料品种,对于实现公司品种结构多元化、提高淡季产能利用率有重要意义。
近两年,鲟鱼终端价格市场的低迷影响了国内鲟鱼养殖业的发展,一方面直接降低了对公司鲟鱼配合饲料的需求,另一方面也促使公司在此新市场领域的开拓中采取更优惠的价格政策。2016 年上半年,淡水品种料系列毛利总额及占比上升主要系黄颡鱼配合饲料销量随着下游黄颡鱼价格回暖养殖量上升而增加所致。
2014 年,受益于市场对种苗料系列产品认可度和接受度的提升,种苗料销售情况较好,推动其毛利占比的上升。2015 年,由于鳗鲡投苗量的减少,种苗料产品系列中毛利率较高的玻璃鳗配合饲料、鳗鲡白仔配合饲料销售占比下降,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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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种苗料系列产品毛利总额、占比下降。2016 年上半年,由于广东、海南、广西区域客户对公司种苗料产品的认可提升,种苗料系列产品销售收入增长较快,带动其毛利总额、占比上升。
3、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 2016年 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2.50%、22.28%、21.18%及 24.39%。
(1)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符合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行业特征
本公司主要以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为主。从经济价值和技术水平角度看,特种水产配合饲料属于水产饲料行业中的高端产品,主要服务对象集中于海水鱼及“名、特、优”淡水产品,终端产品市场价格远远高于普通水产品。下游特种水产动物养殖周期长、养殖环境复杂多样、资金投入大,要求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企业具备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技术服务能力、资金管理能力,同时也赋予了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细分领域高毛利率的行业特征。
相较于普通水产配合饲料,特种水产配合饲料在生产技术、饲料技术配方、原材料等多方面均有较高要求,形成了该行业的技术门槛。发行人凭借自身储备的技术水平,在拓展产品品种的同时,加强对水产动物习性及饲料配方的研究,掌握丰富的养殖信息,并通过“技术+服务”持续培育客户黏性,形成了较好的品牌效应,拥有稳定的市场占有率,从而有利于保持较高毛利率水平。
(2)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整体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上游原材料价格尤其是鱼粉价格波动幅度较大,下游特种水产养殖行业受气候条件影响及养殖产品市场行情的影响较大。在上述较为复杂的经营环境下,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仍然保持在较为稳定的水平,显示了公司规避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强、较好地保持了盈利能力的稳定性。公司毛利率水平较为稳定的原因如下:
①产品议价能力较强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的生产和销售,多年来积累了较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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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明显的竞争优势,技术水平、产品质量、服务水平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在下游养殖户中享有良好的口碑和市场美誉度。同时,公司产品种类丰富,能够满足养殖户不同品种、不同阶段的多样化需求,客户的忠诚度较高。因此,公司销售环节的议价能力较强,能够灵活根据行业上下游情况制定价格策略,在生产成本下降时降价销售以扩大销售规模。在成本上升时通过提价适当转嫁成本,上述策略有利于保持稳定的毛利率水平。
②成本控制能力较强
经过多年经验积累,公司制定了多层次的采购成本控制措施,能够有效应对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保障毛利率水平的稳定。公司原材料采购策略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四/(三)/1、采购模式”。
③产品多样化有利于毛利率的稳定
公司一直坚持多品种的发展战略,通过技术研发不断丰富产品种类,通过销售网络建设不断拓展新的市场。截至目前,公司已形成了鳗鲡料、鳖料系列、海水鱼料系列、淡水品种料系列、虾料系列、种苗料系列等 5个系列产品,有利于分散行业风险。从下游养殖行业来看,不同特种水产养殖动物间的市场行情关联度较低,当某个系列产品受市场行情影响较大时,其他系列产品可能保持稳定或趋势向好,因此不同产品之间可以达到风险对冲、风险分散的作用。
(3)分产品的主营业务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各系列饲料品种毛利率及其变动如下:
产品类别
2016年1-6月
变动
2015年度
变动
2014年度
变动
2013年度
鳗鲡料、鳖料系列 23.64% 1.34% 22.30%-4.32% 26.62% 1.05% 25.57%
海水鱼料系列 24.77% 7.17% 17.60%-1.63% 19.23%-1.63% 20.86%
淡水品种料系列 24.52% 3.18% 21.34% 4.98% 16.36%-3.65% 20.01%
虾料系列 23.47% 7.10% 16.37% 4.66% 11.71%-0.90% 12.61%
种苗料系列 36.28% 2.25% 34.03%-8.81% 42.84%-0.51% 43.35%
其他 14.62% 3.63% 10.99% 11.60%-0.61%-8.53% 7.92%
主营业务毛利率 24.39% 3.21% 21.18%-1.10% 22.28%-0.22%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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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因素分析
单位:元/吨、%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金额
同比增长率(%)
毛利率影响数(%)
金额
同比增长率(%)
毛利率影响数(%)
金额
同比增长率(%)
毛利率影响数(%)
金额
单位售价 10,958.59 -0.63 -0.50 11,027.53 15.90 10.66 9,514.39 -1.41 -1.11 9,650.86
单位成本 8,286.31 -4.66 3.70 8,691.69 17.55 -11.77 7,394.23 -1.14 0.90 7,479.77
其中:
直接材料
7,766.72 -4.81 3.58 8,159.13 19.73 -12.19 6,814.84 -2.16 1.58 6,965.63
直接人工 115.67 0.22 0.00 115.41 -4.77 0.05 121.19 6.41 -0.08 113.89
制造费用 403.91 -3.17 0.12 417.15 -8.96 0.37 458.20 14.48 -0.61 400.25
毛利率 24.39 3.20 21.18 -1.10 22.28 -0.21 22.5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整体较为稳定。从因素分析结果来看,主要原因为发行人能够根据产品的成本情况制定相应的价格政策,在产品单位成本上涨时,能够通过提高产品售价向下游转移成本上涨压力,而在产品单位成品下降时,发行人盈利空间增大,能够通过下调产品售价的方式加快下游市场的开拓。
由于发行人产品调价存在一定的滞后,导致产品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变动幅度存在差异,也相应使得各产品系列毛利率存在一定的波动。
○2鳗鲡料、鳖料系列毛利率变动因素分析
单位:元/吨、%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金额
同比增长率(%)
毛利率影响数(%)
金额
同比增长率(%)
毛利率影响数(%)
金额
同比增长率(%)
毛利率影响数(%)
金额
单位售价 13,586.31 -2.77 -2.21 13,973.13 5.26 3.67 13,275.02 -1.03 -0.78 13,413.36
单位成本 10,373.98 -4.45 3.56 10,857.34 11.46 -7.99 9,741.04 -2.43 1.83 9,983.71
其中:
直接材料
10,075.55 -4.66 3.63 10,568.54 12.06 -8.14 9,431.31 -2.73 1.99 9,695.89
直接人工 77.61 -4.92 0.03 81.63 -16.54 0.12 97.81 14.89 -0.10 85.13
制造费用 220.82 6.59 -0.10 207.17 -2.24 0.03 211.92 4.55 -0.07 202.69
毛利率 23.64 1.35 22.30 -4.32 26.62 1.05 25.57
由于鳗鲡料、鳖料系列产品配方中鱼粉占比较高,因此该系列的单位成本变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40
动与鱼粉采购价格变动相关性较高。
单位:元/吨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金额
同比增长(%)
金额
同比增长(%)
金额
同比增长(%)
金额
单位成本 10,373.98 -4.45 10,857.34 11.46 9,741.04 -2.43 9,983.71
鱼粉平均采购成本 10,441.74 -17.59 12,669.82 31.32 9,648.21 -15.33 11,395.40
2015 年,鱼粉采购价格上涨速度较快,使得该系列单位成本增长较多,发行人价格上调滞后,单位售价增长幅度低于单位成本增长幅度,从而导致 2015年该系列产品毛利率较前期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2016 年上半年,鱼粉平均采购价格下降,发行人鳗鲡料、鳖料系列产品单位售价下调幅度低于成本下降幅度,导致 2016年上半年该系列产品毛利率略有上升。
随着发行人传统优势产品鳗鲡料、鳖料系列产品产销量不断增加,产品规模效应在单位人工、单位制造费用中体现较为明显,该系列产品的单位人工、单位制造费用均低于其他系列品种。2014 年,该系列产品单位人工的增长主要系发行人员工薪资水平上涨所致。2015年及 2016年上半年,一方面鳗鲡料、鳖料系列产品销量增长较快,单位人工略有摊薄,另一方面发行人在生产中开始应用自动化系统,减少了人工的耗用,故 2015年该系列产品的单位人工有所下降。
○3海水鱼料系列毛利率变动因素分析
单位:元/吨、%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金额
同比增长率(%)
毛利率影响数(%)
金额
同比增长率(%)
毛利率影响数(%)
金额
同比增长率(%)
毛利率影响数(%)
金额
单位售价 8,536.38 4.19 3.32 8,192.92 -1.57 -1.29 8,323.77 0.71 0.56 8,265.33
单位成本 6,422.06 -4.88 3.86 6,751.35 0.42 -0.34 6,723.29 2.78 -2.19 6,541.17
其中:
直接材料
5,682.27 -4.50 3.14 5,950.05 0.45 -0.32 5,923.66 0.52 -0.37 5,892.77
直接人工 151.67 -0.65 0.01 152.66 8.77 -0.15 140.36 7.57 -0.12 130.48
制造费用 588.12 -9.33 0.71 648.64 -1.61 0.13 659.27 27.29 -1.70 517.92
毛利率 24.77 7.17 17.60 -1.63 19.23 -1.63 2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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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1
海水鱼料系列产品单位成本的波动除受鱼粉等原材料平均采购成本变动影响外,产品配方的调整、细分品种结构性差异均会对该系列整体毛利率水平产生影响。
2014 年,在主要原材料鱼粉平均采购成本下降的情况下,海水鱼料系列单位成本较 2013年小幅上升,主要原因为:产品系列中大黄鱼配合饲料品种、鲆鲽鳎配合饲料品种在鱼粉采购成本下降情况下,调整了配方中鱼粉品种构成,提高了高等级鱼粉的使用量,以增强产品的投喂效果,从而使得大黄鱼配合饲料品种、鲆鲽鳎配合饲料品种 2014年单位成本相比 2013年有所上升;同时,产品系列中单位成本较低的综合海水鱼配合饲料品种销售占比下降,与其相比单位成本较高的金鲳鱼配合饲料品种、石斑鱼配合饲料品种销售占比有一定提升,也提高了海水鱼系列整体单位成本。
2015 年,海水鱼料系列主要原材料鱼粉的平均采购成本有所上升,其他蛋白类原料中占比较高的豆粕价格处于下降通道,因此海水鱼料系列产品单位成本保持平稳。同时,2015 年公司为了扩大该系列销量,提升市场占有率,适度下调了金鲳鱼配合饲料的售价,导致海水鱼料系列的单位售价略有下降。
2016 年上半年,海水鱼料系列主要原材料鱼粉的平均采购成本有所下降,使得其产品单位成本下降。同时,通常上半年金鲳鱼、石斑鱼、大黄鱼等养殖过程中以使用售价较高的幼鱼料为主,该产品结构因素使得海水鱼料系列的平均售价有所上升,提升了该系列的毛利率。
○4淡水品种料系列毛利率变动因素分析
单位:元/吨、%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金额
同比增长率(%)
毛利率影响数(%)
金额
同比增长率(%)
毛利率影响数(%)
金额
同比增长率(%)
毛利率影响数(%)
金额
单位售价 7,240.97 -4.11 -3.37 7,551.56 0.28 0.23 7,530.85 0.88 0.70 7,464.90
单位成本 5,465.50 -7.99 6.56 5,940.23 -5.69 4.75 6,298.67 5.48 -4.35 5,971.19
其中:
直接材料
4,657.01 -8.85 6.25 5,109.31 -6.01 4.33 5,436.25 2.85 -2.00 5,285.75
直接人工 166.44 6.55 -0.14 156.21 3.36 -0.07 151.13 5.27 -0.10 1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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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费用 642.04 -4.84 0.45 674.70 -5.14 0.48 711.29 31.26 -2.25 541.87
毛利率 24.52 3.18 21.34 4.98 16.36 -3.65 20.01
淡水品种料系列产品除受原材料平均采购成本变动影响外,产品品种结构性差异也会对该系列整体毛利率水平产生影响。
2014年,淡水品种料系列单位成本较 2013年小幅上升,主要系产品系列中单位成本较高的白鱼配合饲料品种、黄颡鱼配合饲料品种销售占比上升,而单位成本较低的乌龟配合饲料品种销售占比下降,提高了淡水品种料系列整体单位成本。
2015年,淡水品种料系列单位成本较 2014年小幅下降,主要原因为:产品系列中主要销售品种鲟鱼配合饲料中其他蛋白类原料主要为豆粕,2015年豆粕平均采购成本下降,也一定程度降低了鲟鱼配合饲料单位材料成本。
2016年上半年,淡水品种料系列单位成本随着鱼粉、豆粕等原材料采购成本的下降而下降;而价格下调幅度小于成本下降幅度,使得该系列毛利率略有上升。
○5虾料系列毛利率变动因素分析
单位:元/吨、%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金额
同比增长率(%)
毛利率影响数(%)
金额
同比增长率(%)
毛利率影响数(%)
金额
同比增长率(%)
毛利率影响数(%)
金额
单位售价 6,255.94 6.54 5.13 5,871.88 -0.66 -0.58 5,910.60 -3.42 -3.09 6,119.69
单位成本 4,787.60 -2.50 1.96 4,910.37 -5.90 5.24 5,218.25 -2.43 2.20 5,348.19
其中:
直接材料
4,060.69 -1.63 1.07 4,127.82 -7.00 5.29 4,438.71 -5.28 4.19 4,686.18
直接人工 155.96 3.25 -0.08 151.05 9.13 -0.22 138.41 9.34 -0.20 126.58
制造费用 570.96 -9.59 0.97 631.51 -1.50 0.16 641.13 19.74 -1.79 535.43
毛利率 23.47 7.10 16.37 4.66 11.71 -0.89 12.61
虾料系列产品中豆粕使用比例较高,因此该系列单位成本与豆粕平均采购成本波动关联性较高。从下表可以看出,虾料系列产品单位成本变动与豆粕原料平均采购成本变动趋势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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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吨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金额
同比增长(%)
金额
同比增长(%)
金额
同比增长(%)
金额
单位成本 4,787.60 -2.50 4,910.37 -5.90 5,218.25 -2.43 5,348.19
豆粕平均采购成本 2,794.01 -11.35 3,151.83 -16.85 3,790.48 -1.67 3,854.90
2015年,虾料系列单位成本因豆粕平均采购成本下降而降低,由于发行人价格调整相对滞后,单位售价降低幅度低于单位成本降低幅度,从而导致 2015年该系列产品毛利率较前期出现一定程度的上升。
2016年上半年,虾料系列单位成本因豆粕平均采购成本下降而降低;同时由于老客户加大了对该系列中售价较高的 2#对虾颗粒料采购而使其销量占比上升,产品结构变化导致平均售价上涨,毛利率上涨较快。
○6种苗料系列毛利率变动因素分析
单位:元/吨、%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金额
同比增长率(%)
毛利率影响数(%)
金额
同比增长率(%)
毛利率影响数(%)
金额
同比增长率(%)
毛利率影响数(%)
金额
单位售价 13,931.15 -24.35 -21.24 18,416.18 -9.00 -5.65 20,237.41 33.04 14.07 15,211.15
单位成本 8,876.47 -26.93 23.49 12,148.28 5.02 -3.15 11,568.00 34.25 -14.58 8,616.56
其中:
直接材料
8,144.25 -29.25 24.17 11,511.54 4.94 -2.94 10,969.25 35.23 -14.12 8,111.85
直接人工 160.02 20.82 -0.20 132.44 5.16 -0.04 125.94 3.41 -0.02 121.79
制造费用 572.21 13.47 -0.49 504.30 6.66 -0.17 472.81 23.47 -0.44 382.92
毛利率 36.28 2.25 34.03%-8.80 42.84 -0.52 43.35
发行人种苗料系列产品应用于鳗鲡、大黄鱼、石斑鱼、金鲳鱼等多个养殖品种,其销售结构变化是导致报告期内该系列产品平均售价变动的主要因素。
2014年,发行人自行研发的玻璃鳗种苗饲料产品经过一段时间市场培育后,销售规模有一定提升,该品种单位售价及毛利率水平较高,相应使得 2014年种苗料系列产品平均售价及毛利率水平较高。
2015年由于鳗鲡投苗量较 2014年降低,使得种苗料系列中价格和毛利率水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44
平较高玻璃鳗配合饲料、鳗鲡白仔配合饲料销售占比下降,相应降低了种苗料系列产品售价及毛利率。
2016 年上半年由于种苗料系列中价格和毛利率水平较高的益多美玻璃鳗配合饲料销售占比下降,降低了种苗料系列的平均售价;同时该系列成本也随原料采购价格下降而下降,毛利率整体保持平稳。
4、主营业务毛利总额对鱼粉价格变动的敏感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鱼粉,鱼粉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52.05%、52.41%、58.90%及 62.94%,假设公司主要原材料鱼粉价格上涨 1%,
其他条件不变,以此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额的影响作敏感性分析,具体分析如下表:
鱼粉上涨 1%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额的影响表
单位:万元
年度
原主营业务成本
鱼粉成本
鱼粉单价上涨 1%后的主营业务成本
上涨后的
毛利总额
毛利总额
变动
毛利总额
变动率
2013年度 40,310.91 20,982.10 40,520.73 11,490.90 -209.82 -1.79%
2014年度 48,446.17 25,390.53 48,700.07 13,637.13 -253.90 -1.83%
2015年度 58,557.13 34,489.93 58,902.02 15,391.98 -344.90 -2.19%
2016年1-6月
25,483.48 16,039.83 25,643.88 8,057.86 -160.40 -1.95%
由上表可知,在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鱼粉价格上涨 1%的情况下,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总额将分别减少 209.82 万元、253.90 万元、344.90 万元及
160.40万元,敏感系数分别为-1.79、-1.83、-2.19及-1.95。
5、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饲料产品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可比上市公司
2016年半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同行业上市公司
海大集团 11.03% 11.14% 9.73% 8.02%
天邦股份 14.81%— 13.99% 15.64%
通威股份 12.62% 13.43% 11.55% 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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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术平均值 12.82% 12.29% 11.76% 11.20%
发行人 24.39% 21.18% 22.28% 22.50%
数据来源:wind资讯
注:天邦股份年报中的毛利率为饲料及饲料原料毛利率,且天邦股份 2015年年报中未披露对应主营业务成本;海大集团和通威股份毛利率为饲料产品毛利率。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主要系以下差异性因素导致:
(1)下游养殖对象经济价值等差异决定了不同配合饲料品种毛利率差异
从配合饲料养殖对象角度,配合饲料产业可划分为畜禽饲料行业、普通水产饲料行业和特种水产饲料行业等。相对于猪、鸡、鸭等畜禽产品以及四大家鱼等普通水产品,特种水产养殖动物具有营养价值高、养殖规模相对较小、养殖技术要求高同时市场定位相对高端的特征。同时,由于特种水产养殖动物的种苗价格、养殖技术、养殖设施条件、饲料营养需求、投资规模和风险等较普通水产养殖动物高,特种水产品的市场售价和养殖回报率一般也显著高于畜禽产品和普通水产品,与之相关产业各环节如种苗、饲料、加工等的利润水平也显著高于畜禽产品和普通水产品的相关环节。
通过下表畜禽饲料主要养殖对象猪、鸡,普通水产品主要养殖对象草鱼、鲫鱼、鲤鱼,特种水产品主要养殖对象鳗鲡、甲鱼、石斑鱼等终端产品的销售价格对比,可以看出畜禽产品、普通水产品与特种水产品售价存在较大差异。特种水产品较高养殖经济价值是上游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企业更高利润空间的保障。
产品大类具体品类 2016年 6月大宗产品价格(元/公斤)
畜禽类
猪肉 21.90-25.40
鸡 11.40-11.60
普通水产品类
草鱼 11.00-11.50
鲫鱼 24.00-26.00
鲤鱼 11.00
特种水产品类
鳗鲡 75.00-180.00
甲鱼 60.00
石斑鱼 35.00
数据来源:wind,中国水产养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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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种水产养殖动物的摄食需求对特种水产配合饲料提出了更高的产品
要求,也决定了产业高毛利率特征
畜禽产品、普通水产品食性偏草食性、杂食性,特种水产养殖动物食性基本为肉食性或偏肉食性,导致其配合饲料产品在配方设计、饲料原料筛选等方面比畜禽饲料和普通水产饲料要求更高,尤其是对优质动物蛋白的需求使饲料中鱼粉使用量远高于畜禽饲料和普通水产饲料。同时,由于特种水产养殖周期相对较长,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的品质、安全对于养殖户的养殖收益有较大的影响,因此养殖户对于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的营养指标、投喂效果指标、环境影响及质量安全等方面都更为严格,需要饲料生产企业综合考虑养殖动物摄食习性、养殖动物各生长阶段营养需求、养殖环境差异进行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的配方设计及生产工艺设计。
上述差异综合体现在各配合饲料产品销售成本、销售价格差异中,并最终导致不同配合饲料产品的毛利率存在较大的区别。畜禽配合饲料、普通水产配合饲料以植物蛋白类原料为主,成本、售价均远低于以动物蛋白源为主要原料的特种水产配合饲料。
(3)配合饲料品种结构差异导致发行人毛利率水平高于其他水产配合饲料
上市公司
从配合饲料品种构成上看,同行业上市公司海大集团、天邦股份、通威股份配合饲料产品主要以畜禽饲料和普通水产饲料为主,发行人以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为主。同行业上市公司目前未细化披露各类型配合饲料产品的销售结构,但下表各公司配合饲料产品平均单价和平均成本综合体现了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产品构成差异。
单位:元/吨
公司名称主要饲料品种年度饲料平均单价饲料平均成本
海大集团畜禽饲料、水产饲料
2015 3,201.59 3,084.92
2014 3,510.09 3,168.48
2013 3,524.01 3,241.48
天邦股份畜禽饲料、水产饲料
2015 4,286.78 —
2014 4,23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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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4,533.20 —
通威股份畜禽饲料、水产饲料
2015 3,457.15 2,992.85
2014 3,571.91 3,159.33
2013 3,552.18 3,199.03
发行人特种水产配合饲料
2015 11,027.53 8,691.69
2014 9,514.39 7,394.23
2013 9,650.86 7,479.77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根据同行业上市公司天邦股份 2007年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2003年和 2004年,天邦股份特种水产配合饲料销售额比重分别为 92.23%
和 86.54%,同期天邦股份特种水产配合饲料毛利率分别为 19.67%和 19.98%,与
本公司较为接近。但随着其上市后饲料品种的拓宽,根据 2011年天邦股份年报数据显示,当年特种水产配合饲料销售额占其饲料产品收入的比重已下降为
39.25%,当年其饲料品种毛利率为 14.77%。由此看出,特种水产配合饲料销售
收入比重较高系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保持较高水平的主要原因。
(4)经营模式区别导致发行人毛利率水平与其他水产配合饲料上市公司存
在差异
○1为提高客户服务质量,增强客户忠诚度,发行人较为重视与养殖户建立直接合作关系,直销客户占比高
公司一直采取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一方面可以缩短养殖户需求反馈时间,加强服务竞争优势,从而增强客户忠诚度,另一方面通过加强与终端养殖户的合作,形成良好的市场口碑,有利于扩大对公司产品的认可,对同类养殖户具有带动作用。而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主要以经销商模式为主。
根据海大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海大集团采取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方式,其首发上市报告期间经销收入占比达到 70%以上,具体情况如下:
销售方式 2009年 1-6月 2008年度 2007年度 2006年度
直销 25.55% 26.11% 24.58% 26.47%
经销 74.45% 73.89% 75.42% 73.53%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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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天邦股份采取经销为主的销售模式,其首发上市报告期间经销收入占比 70%左右,具体情况如下:
销售方式 2006年 1-9月 2005年度 2004年度 2003年度
直销 22.58% 39.48% 25.36% 25.86%
经销 77.42% 60.52% 74.64% 74.14%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根据通威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通威股份采取经销为主的销售模式,其首发上市报告期间经销收入占比较高,具体情况如下:
销售方式 2002年度 2001年度 2000年度
直销 9.72% 14.55% 42.20%
经销 90.28% 85.45% 57.80%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相比上述三家同行业上市公司,发行人报告期内直销客户销售占比较高。发行人在这种销售模式下,公司更加贴近于终端养殖户并减少了产品的销售环节,缩减了因为经销商环节而产生的让利空间,也相应增厚了发行人的毛利率水平。
销售方式 2016年 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直销 74.46% 71.37% 66.09% 61.05%
经销 25.54% 28.63% 33.91% 38.95%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2贴合特种水产养殖行业特性,发行人采取现销、赊销相结合的结算方式
由于特种水产养殖户养殖过程中资金投入大且周转速度较慢,基于下游市场的实际情况,以及发行人多年以来与客户建立的信任、双赢合作关系,发行人配合饲料销售采用现销、赊销相结合的方式,对于长期合作客户给予一定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赊销是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行业通行的销售结算方式,而同行业上市公司因普通水产养殖周期短、周转快的特点则采用现销为主的销售模式。
应收账款收入占比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海大集团 2.18% 2.35% 2.62%
天邦股份 2.09% 3.11% 2.39%
通威股份 2.95% 2.49% 2.24%
发行人 22.52% 22.74% 24.13%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企业定价时会考虑赊销模式对其资金的占用成本,通过较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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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的毛利率覆盖资金占用的成本和风险。因此结算模式的区别,亦是导致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差异的原因之一。
(5)产品品牌和服务优势,维持了发行人较高的利润率水平
国内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的生产因起步较晚,行业整体集中度较低,其生产与推广正处于快速成长阶段,具有较大的市场空间。相比目前价格竞争激烈的普通水产配合饲料,产品的市场竞争主要集中在技术竞争和服务竞争,这进一步保障了特种水产配合饲料具有较高的毛利率水平。
公司自成立以来致力于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的研发。每年投入较高的研发费用对饲料产品进行创新与改进,产品技术和质量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通过“技术+服务”的经营策略,维护现有的客户群体和开拓新客户,对客户实施从投苗到出鱼的养殖全过程服务支持。通过提升养殖户的价值创造能力和提高养殖户的养殖效益,实现与客户共赢的经营理念。技术竞争优势和服务竞争优势这也为公司饲料产品维持较高的毛利率提供了有力支持。
(四)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费用总额随公司营业收入的增加而增加,三项费用及费用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金额费用率金额费用率金额费用率金额费用率
销售费用 1,060.50 3.05 2,225.66 2.75 1,994.89 2.85 1,493.85 2.71
管理费用 2,621.73 7.54 4,869.00 6.02 4,612.04 6.59 4,505.03 8.18
财务费用 928.17 2.67 1,919.61 2.37 1,102.77 1.58 988.64 1.80
合计 4,610.40 13.26 9,014.27 11.15 7,709.70 11.02 6,987.51 12.69
注:费用率=期间费用/当期营业收入
1、销售费用
(1)销售费用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1,493.85万元、1,994.89万元、2,225.6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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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及 1,060.50万元,销售费用率分别为 2.71%、2.85%、2.75%及 3.05%。公司销
售费用主要包括运杂费、职工薪酬和交通差旅费,报告期内上述三项费用合计占销售费用的比例分别为 86.93%、84.45%、85.89%及 85.03%。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运杂费 225.72 21.28 515.99 23.18 327.74 16.43 225.90 15.12
职工薪酬 562.47 53.04 1,159.07 52.08 1,125.42 56.42 832.52 55.73
交通差旅费 113.60 10.71 236.48 10.63 231.45 11.60 240.23 16.08
招待费 86.54 8.16 174.44 7.84 169.55 8.50 87.36 5.85
其他 72.17 6.81 139.68 6.28 140.73 7.05 107.84 7.22
合计 1,060.50 100.00 2,225.66 100.00 1,994.89 100.00 1,493.85 100.00
(2)销售费用变动分析
运杂费和职工薪酬的金额变动系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总额变动的主要原因。
公司运杂费主要由饲料销售业务和鱼粉销售业务产生。随着发行人饲料销售规模的不断增长,以及 2015年、2016年上半年新设广东湛江、广东台山、山东莱州、湖北荆州、浙江德清等物流中转站后发行人承担由生产总部送货至产生的集中运输费,运杂费逐年有所增长。
随着饲料销售业务的拓展,公司对销售团队进行扩充的同时,为了吸引更多的销售人才,公司也适当地提高了营销人员基本工资。营销人员数量的增多以及基本工资的提升,使得报告期内营销人员职工薪酬逐年增长。
(3)本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的比较情况
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销售费用率比较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海大集团 2.64% 2.70% 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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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股份 5.20% 4.43% 3.69%
天邦股份 5.39% 5.20% 5.20%
算术平均 4.41% 4.11% 3.87%
公司 2.75% 2.85% 2.71%
数据来源:Wind资讯
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销售费用率差异比对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
项目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发行人可比公司差异发行人可比公司差异发行人可比公司差异
员工薪酬费率 1.43 2.04 -0.61 1.61 1.92 -0.31 1.51 1.61 -0.10
广告推广费率- 0.55 -0.55 - 0.48 -0.48 - 0.43 -0.43
运输费率 0.64 0.67 -0.03 0.47 0.66 -0.19 0.41 0.76 -0.35
差旅费率 0.29 0.65 -0.36 0.33 0.56 -0.23 0.44 0.55 -0.11
小计 2.36 3.91 -1.55 2.41 3.63 -1.22 2.36 3.35 -0.99
销售费用率 2.75 4.41 -1.66 2.85 4.11 -1.26 2.71 3.87 -1.16
注:上表中可比公司各费率为同行业上市公司天邦股份、海大集团及通威股份各费率之算术平均数。
最近三年,发行人销售费用率较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偏低,主要系员工薪酬、差旅费及广告推广费较低所致。具体原因如下:
①“技术+服务”的经营策略
由于特种水产品养殖特性差异较大,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企业需对每一养殖品种的特性制定不同的营销服务模式,每涉足一种特种水产养殖品种的配合饲料,都是一次新产品研发、新市场开拓、新客户认可的过程。因此,发行人制定了“技术+服务”的经营策略,为更好的贴近终端养殖客户,发行人建立的营销团队中部分人员为技术支持与指导的专业人才,从而实现用专业技术服务于客户。主要体现为:开拓市场环节,发行人通过考察养殖户养殖情况,对其提供专业指导,协助其改善养殖水平,并掌握养殖户的养殖特性;后续客户维护环节,发行人定期检测客户养殖环境水质,及时通告养殖区域的病虫害或气候影响情况,并为其提供改善养殖、防范养殖风险、提升存活率的具体意见。
综上所述,发行人“技术+服务”的销售业务实践模式,有效的培养了客户黏度,养殖户逐渐形成了对发行人技术指导的依赖,发行人的特种水产饲料业务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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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建立合作,后续持续维护成本相对较低。
②特种水产养殖呈现养殖区域集聚化特征
发行人下游特种水产养殖区域集聚效益明显,如鳗鱼主要分布在福建、广东、江西等地区;大黄鱼主要分布于宁德地区;石斑鱼则相对集中于海南、福建地区。
下游养殖户的集聚为发行人开拓与维护市场创造了良好条件,一个营销人员即可负责一个较大区域内的客户的维护与开拓,无需通过提高销售人员规模来实现销售区域的覆盖。
③养殖大户的示范效应
发行人凭借良好的市场口碑,通过养殖大户示范效应,实现品牌宣传及产品销售推广的目的。
受益于发行人前述因素,发行人营销团队规模相对较小,客户开发和维护成本相对较低,相应导致员工薪酬及差旅费相对较低;且发行人侧重依托技术服务和养殖大户示范效应开拓市场,发行人广告宣传方面支出较少。因此,员工薪酬、差旅费、广告宣传费相对偏低导致了发行人销售费用率较可比上市公司略低。
2、管理费用
(1)管理费用构成分析
公司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 2016年 1-6月的管理费用分别为4,505.03 万元、4,612.04 万元、4,869.00 万元及 2,621.73 万元,管理费用率分别
为 8.18%、6.59%、6.02%及 7.54%。公司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研发费用、职工薪酬、
折旧与摊销和业务招待费,报告期内上述费用合计占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
78.70%、83.61%、85.94%及 88.46%。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研发费用 1,527.73 58.27 2,711.46 55.69 2,495.00 54.10 2,227.59 49.45
职工薪酬 546.11 20.83 1,001.16 20.56 969.25 21.02 875.25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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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招待费 75.09 2.86 139.05 2.86 132.49 2.87 211.72 4.70
中介机构费 24.80 0.95 71.41 1.47 132.48 2.87 129.95 2.88
办公费 34.16 1.30 94.01 1.93 103.33 2.24 153.54 3.41
折旧与摊销 170.38 6.50 332.54 6.83 259.24 5.62 230.81 5.12
税费 113.65 4.33 200.65 4.12 145.60 3.16 118.68 2.63
其他 129.80 4.95 318.72 6.55 374.66 8.12 557.5 12.38
合计 2,621.73 100.00 4,869.00 100.00 4,612.05 100.00 4,505.03 100.00
(2)管理费用变动分析
研发费用支出和职工薪酬逐年增长,系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总额逐年增长的主要原因。
由于不同特种水产动物养殖品种、养殖区域与气候等因素变化对水产配合饲料的需求不同,公司对饲料新品种以及现有产品性能改良的研发费用投入逐年增多。同时,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管理人员的数量和薪酬均有所增加,使得报告期内职工薪酬逐年增长。
3、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主要包括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和票据贴现利息支出,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利息支出 471.60 554.00 452.00 402.40
减:利息收入 54.74 171.95 93.27 87.84
承兑汇票贴息 194.87 706.36 665.69 781.21
汇兑损益(收益为负数) 144.28 600.74 -37.94 -167.79
手续费及其他 172.16 230.46 116.29 60.66
合计 928.17 1,919.61 1,102.77 988.64
报告期内,公司承兑汇票贴息金额较高,主要原因为:发行人主要通过采购平台厦门金屿进行鱼粉、豆粕等原材料的集中采购,集团内原材料贸易大部分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进行结算。为了缓解资金压力,厦门金屿将票据贴现后向终端供应商支付采购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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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汇兑损益上升原因主要系,受下半年人民币汇率因素影响,公司应付外汇账款及外币借款汇兑损失增加所致。2016 年上半年,公司利息支出增加原因主要系借款余额上升及融资租赁分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增加所致。
(五)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
1、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坏账损失 234.12 217.62 73.01 304.40
存货跌价损失-0.85 61.73 139.46 7.92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包括坏账损失和存货跌价损失。
2、营业外收支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支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营业外收入 728.48 1,202.29 431.27 579.78
营业外支出 1.53 5.19 25.85 16.72
营业外收支净额 726.95 1,197.10 405.42 563.06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支净额分别为 563.06万元、405.42万元、1,197.10
万元及 726.95 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比重分别为 10.21%、5.80%、15.61%及
17.56%。 2015 年及 2016 年上半年营业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政府补助收入
大幅度增加引起,从而导致营业外收支净额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上升。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 2014年度 2013年度
政府补助 724.87 1,189.57 416.53 57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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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10.01 1.25 0.10
赔偿金、违约金收入 3.42 ———
其他 0.18 2.71 13.49 0.93
合计 728.48 1,202.29 431.27 579.78
报告期内,公司政府补助是营业外收入的主要构成,其明细如下:
①2016年 1-6月政府补助明细
项目金额奖励单位批复文件
非公企业党组织经费补助
0.30
福清市委非公企业工委
融非公工委(2015)6号关于下
拨 15名以上党员的非公党组织与新成立企业党组织经费补助的通知
2015年度省级、市级工业系列扶持政策资金
6.26
福州市财政局、福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榕财企(指)[2015]89号关于下达 2015年度省级、市级工业系列扶持政策资金的通知
2015年度福建省重点实验室
20.00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闽科基[2015]7号关于 2015年度认定建设 50个福建省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海洋经济发展补助资金
30.00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闽财(农)指[2015]193号关于下达海洋经济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
2015年省级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
7.50
福清市农业局、福清市财政局
融农[2016]37号关于下达 2015年省级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的通知
2015年度福州市科学技术奖
6.00 福州市人民政府
榕政[2015]11号关于颁发 2015年度福州市科学技术奖的决定
海洋经济发展市级补助
40.00
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榕财农(指)[2015]130号关于下达海洋经济发展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科普经费补助 2.00 福清市科学技术协会
融科协[2016]6号关于下达科普经费的通知
珍珠龙胆配合饲料的产业化开发与推广示范项目
3.66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
闽财教指[2016]7号关于下达2016年省区域发展、对外合作、星火、创新资金科技项目计划和经费(新上市级第三批)的通知
专利申请的资助和专利授权的奖励款
0.90 福清市科学技术局
融科[2016]9号关于下达专利申请的资助和专利授权的奖励的通知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56
2016年创新型企业创新成果后补助(高效虹鳟系列配合饲料的开发)
10.00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
闽财教指[2016]6号关于下达2016年创新型企业创新成果后补助、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项目计划和经费(新上市级第五批)的通知
“促进工业企业创新转型稳定增长项目”补助
48.90
福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福清市财政局融经信工[2016]79号关于拨付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促进工业企业创新转型稳定增长项目”补助资金的报告
福州市产学研配套补助
3.00
福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福清市财政局
企业技术改造补助 56.60
福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福清市财政局
企业上市补助 470.38 福清市人民政府
融政综[2010]191号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的意见
2015年度思明区扶持商贸业转型发展奖励金
0.50 厦门市思明区商务局
厦思商务[2016]6号关于领取2015年度思明区扶持商贸业转型发展奖励(补助)资金的通知
高效花鳗鲡专用配合饲料产业化开发与应用
7.89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福建省财政厅
闽财(教)指[2015]16号关于下达 2015年第一批海洋经济发展专项项目计划和经费(市级)的通知
高效南美白对虾配合饲料的开发
4.74
福清市科学技术局
福清市财政局
融科[2015]16号关于下达2015年度福清市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高效环境友好型对虾配合饲料的开发
3.00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福州市财政局
榕财教(指)[2015]82号关于下达 2015年科技计划项目等市级专项经费的通知
基于膨化软颗粒生产方法的功能性大黄鱼配合饲料的开发
0.58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福州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 2013年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计划和经费的通知
大黄鱼慢沉膨化科技配合饲料的产业化
2.50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福清市财政局
关于转下达 2011年第一批促进项目成果转化扶持资金计划的通知
高效环境友好型卵形鲳鲹配合饲料的产业化开发
0.15
福建省科学技术局
福州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 2012年省星火科技重点项目计划和经费(新上市级第二批)的通知
合计 724.87
②2015年政府补助明细
单位:万元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57
项目金额奖励单位批复文件
基于膨化软颗粒生产方法的功能性大黄鱼配合饲料的开发
3.30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福州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13年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计划和经费的通知
基于膨化软颗粒生产方法的功能性大黄鱼配合饲料的开发
2.17
福清市财政局
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榕财教(指)(2014)63号关
于下达2013年福州市获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配套经费的通知
大黄鱼慢沉膨化科技配合饲料的产业化
5.00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福清市财政局
关于转下达 2011年第一批促进项目成果转化扶持资金计划的通知
高效环境友好型卵形鲳鲹配合饲料的产业化开发
0.30
福建省科学技术局
福州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12年省星火科技重点项目计划和经费(新上市级第二批)的通知
石斑鱼粉状配合饲料专利技术的产业化运用研究
7.50
福清市财政局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闽财(教)指(2014)122
号关于下达 2014 年福建省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项目计划和经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通知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829.53 福清市财政局
融政综(2010)191号,福清
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的意见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专利申请资助和奖励经费
2.00 福州市知识产权局
榕知[2015]9 号福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布2014年度第四季度专利资助与奖励名单的通知
高效花鳗鲡专用配合饲料产业化开发与应用
11.84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福建省财政厅
闽财(教)指[2015]16号关于下达2015年第一批海洋经济发展专项项目计划和经费(市级)的通知
2014年度福清市科技进步奖奖励金
10.00 福清市科学技术局
融科[2015]5 号关于下达2014年度福清市科技进步奖奖励金的通知、融政综[2015]72 号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2014年度福清市科技进步奖的决定
2014年度马德里国际商标奖励
1.00
福清市推进实施商标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推进商标品牌工作的若干措施
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专项资金
40.00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榕科[2015]122 号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拨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58
人才专项资金的通知
福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2.00
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榕财教(指)[2015]38号关于下达福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专项经费的通知
企业上市补助 100.00 福清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和进入场外市场挂牌融资工作的若干意见
2015年度第二季度专利资助与奖励
4.00 福州市知识产权局
榕知[2015]47 号福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布2015年度第二季度专利资助与奖励名单的通知
2014年度品牌创建和国际标准体系认证奖励经费
5.00
福清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融质强办[2015]6 号关于领取2014年度品牌创建和国际标准体系认证等企业奖励经费的通知
“苏迪罗”台风资助款 1.50 福清市总工会关于拨给救灾补助款的通知
第五批“福建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补助经费
3.00
福建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办公室
闽院建办发[2015]4 号关于下拨第五批“福建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补助经费和2014 年度“福建省院士专家示范工作站”补助经费的通知
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奖 1.00
福建省工商局
福建省财政厅
融商标办[2015]1 号关于领取 2014年度新认定驰(著、知)名商标及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马德里国际商标企业奖励经费的通知
“先进职工小家”奖金 0.10 福州市总工会
榕工[2015]44 号福州市总工会关于表彰 2014-2015 年度福州市先进职工之家、先进职工小家和优秀工会工作者的决定
福建省第一批科技人才和优秀人才市级配套奖金
25.00 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
榕委组通[2015]67 号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发放福建省第一批科技人才和优秀人才市级配套奖金的通知
台风“苏迪罗”灾害工业企业救灾资金
13.20
福清市财政局
福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融经信工[2015]100 号福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福清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第13号台风“苏迪罗”灾害工业企业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59
救灾资金的通知
科普经费 1.00 福清市科学技术协会
融科协[2015]45 号关于下达科普经费的通知
2015年第三季度和部分第四季度专利资助与奖励
3.00 福州市知识产权局
榕知(2015)66号福州市知
识产权局关于公布2015年度第三季度和部分第四季度专利资助与奖励名单的通知
高效南美白对虾配合饲料的开发
6.32
福清市科学技术局
福清市财政局
融科[2015]16 号关于下达2015年度福清市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职工小家”奖励 0.10 福清市总工会
出具证明:用于配套“福州市先进职工小家”。
专利授权奖励 3.00 福清市科学技术局
融科[2015]18 号关于下达专利申请的资助和专利授权的奖励的通知
“万人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市级配套奖金
100.00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榕科[2015]268 号关于发放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市级配套奖金的通知
高效环境友好型对虾配合饲料的开发
4.50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福州市财政局
榕财教(指)[2015]82号关于下达2015年科技计划项目等市级专项经费的通知
专利申请资助和专利授权奖励
4.20 福清市科学技术局
融科[2015]12 号关于下达专利申请的资助和专利授权的奖励的通知
合计 1,189.56
③2014年政府补助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奖励单位批复文件
2013 年福州市产学研专项补助资金
30.00
福清市财政局
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经济委员会
榕财企(指)[2013]75 号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经济委员会关于下达 2013 年福州市产学研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
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奖励金
40.00
福清市财政局
福清市科学技术局
融科[2014]4号、10号,关于下达 2013 年度新认定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奖励金的通知
稳增长奖励 78.00 福清市财政局福州市经济委员会、福州市财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60
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经济委员会
政局关于组织企业申报 2012年稳增长系列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水产品加工专项补助资金 10.00
福清市财政局
福州市财政局
海洋渔业局
榕财农(指)(2014)2 号,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3年水产品加工专项资金补助的通知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补助 15.00 福清市财政局
融政综[2010]191 号,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的意见
水产品加工专项补助资金 50.00 福清市财政局
榕财农(指)(2014)25号,
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海上福州”配套政策补助资金的通知
专利奖励 0.60
福清市科学技术局
福清市财政局
融科[2014]3 号关于下达2013 年第二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企业奖励金的通知
基于膨化软颗粒生产方法的功能性大黄鱼配合饲料的开发
26.89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福州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 2013 年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计划和经费的通知
大黄鱼慢沉膨化科技配合饲料的产业化
5.00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福清市财政局
关于转下达 2011 年第一批促进项目成果转化扶持资金计划的通知
高效环境友好型卵形鲳鲹配合饲料的产业化开发
0.30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州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 2012 年省星火科技重点项目计划和经费的通知
功能性软颗粒用石斑鱼粉状配合饲料的开发
2.91
福清市财政局
福清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下达 2013 年度福清市第四批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福清市经贸局拨付新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30.00
福清市财政局
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经济委员会
榕财企(指)[2014]9号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经济委员会关于下达 2013年新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奖励资金的通知
名优海水鱼循环水生态养殖与重大疫病防控技术开发与示范
9.00
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闽财(教)指[2013]208号关于下达 2013年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计划和经费(新上市级第十三批)的通知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专利申请资助和奖励经费
1.50
福州市知识产权局
福州市财政局
榕知[2014]47号福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 2014年第二季度专利资助与奖励和 2014年第一季度专利资助与奖励补领名单的通知
基于膨化软颗粒生产方法的功能性大黄鱼配合饲料
47.83
福清市财政局
福州市财政局
榕财教(指)(2014)63号关
于下达 2013年福州市获国家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61
的开发福州市科学技术局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配套经费的通知
品牌创建奖励金 5.00
福清市财政局
福清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
融质强办[2014]3号关于领取 2013年度品牌创建和国际标准体系认证等企业奖励经费的通知
石斑鱼粉状配合饲料专利技术的产业化运用研究
7.50
福清市财政局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闽财(教)指(2014)122号
关于下达 2014年福建省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项目计划和经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通知
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金 10.00
福清市财政局
福清市科学技术局
融科(2014)18号关于下达
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金的通知
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奖励经费
12.00
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知识产权局
榕知(2014)74号关于下达
“2014年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奖励经费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35.00 福清市财政局
融政综(2010)191号,福清
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的意见
合计 416.53
④2013年政府补助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奖励单位批复文件
海洋经济补助款 130.00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发展改革委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福建省关于 2012 年度第二批海洋经济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名单公示
现代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奖励资金
130.00 福清市财政局
福建省关于下达现代农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奖励资金的通知
驰名商标奖 100.00
福清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清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领取 2012 年度荣获驰名商标、福建省名牌产品、福州市政府质量奖和国际标准体系认证等企业奖励经费的通知
基于膨化软颗粒生产方法的功能性大黄鱼配合饲料的开发
21.21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福州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 2013 年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计划和经费的通知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62
大黄鱼慢沉膨化科技配合饲料的产业化
5.00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福清市财政局
关于转下达 2011 年第一批促进项目成果转化扶持资金计划的通知
高效环境友好型卵形鲳鲹配合饲料的产业化开发
6.30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州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 2012 年省星火科技重点项目计划和经费的通知
功能性软颗粒用石斑鱼粉状配合饲料的开发
5.09
福清市财政局
福清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下达 2013 年度福清市第四批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无公害鲟鱼配合饲料的产业化开发
2.35
福清市科学技术局
福清市财政局
福清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
2013 年专利申请资助和奖励
30.40
福清市科学技术局
福州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福清市财政局等
福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布发明专利资助和奖励名单的通知
2012 年福建省创新型企业创新成果后补助项目经费
10.00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清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 2012 年省创新型企业创新成果后补助项目项目计划和经费的通知
水产养殖与加工专项资金
3.00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福清市财政局
关于 2012 年福州市海洋与渔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公示的通知
科技奖 5.00
福州市财科学技术局
关于发放 2012 年度国家科技奖配套奖金和省科技奖奖金的通知
升级补助金 7.00 福清市财政局
福清市财政局关于升级补助金的证明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30.00 福清市财政局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的意见
2011年贷款贴息补助 10.00 福清市财政局
福清市财政局关于 2011 年贷款贴息补助的证明
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即征即退
82.39 福清市财政局
福清市工贸企业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即征即奖实施意见
诚信用工企业奖励费 1.00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清市财政局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于授予 2013 年度福清市诚信用工企业的决定
合计 578.74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为对外捐赠支出,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63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0.01 1.52 1.80 5.56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0.01 1.52 1.18 5.56
对外捐赠 1.50 3.50 23.50 9.00
其他 0.02 0.17 0.55 2.16
合计 1.53 5.19 25.85 16.72
3、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7.94 9.19 10.07
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
-21.44 -198.97 23.70 48.22
处置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6.94 5.69 5.55
合计-21.44 -184.09 38.58 63.84
4、所得税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587.12 1,186.67 1,105.72 831.34
递延所得税调整 9.85 -102.43 -39.47 -34.20
合计 596.97 1,084.23 1,066.25 797.14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及税收优惠政策的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之“七、主要税费政策”。
5、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营业利润 3,411.82 6,473.41 6,590.13 4,952.30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64
利润总额 4,138.77 7,670.51 6,995.55 5,515.36
净利润 3,541.80 6,586.28 5,929.29 4,718.22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饲料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利润指标整体趋势良好。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0.48 14,278.41 10,283.87 235.2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70.64 -14,942.32 -6,550.73 -3,129.7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90.58 -443.77 -2,219.15 717.9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38.34 -1,170.31 1,497.45 -2,176.91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和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之间的影响因素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净利润 3,541.80 6,586.28 5,929.29 4,718.22
加:资产减值准备 233.27 279.35 212.47 312.33
固定资产折旧 596.26 1,146.53 859.25 657.79
无形资产摊销 66.65 103.47 50.62 27.8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9.96 0.55 5.46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0.01 1.47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677.59 1,447.48 1,134.23 1,183.98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1.44 184.09 -32.89 -58.29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65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2.84 -114.57 -39.47 -34.20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42.69 12.14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877.78 -2,144.34 2,885.91 1,971.6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961.55 -6,390.87 -5,761.10 -7,157.5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578.01 13,177.34 5,045.01 -1,392.09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0.48 14,278.41 10,283.87 235.27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35.27万元、10,283.87万元、
14,278.41万元及-270.48万元,与净利润之间差异的主要影响因素具体分析如下:
1、2013 年末存货较年初减少 1,971.69 万元,经营性应收项目比年初增加
7,157.50万元,经营性应付项目比年初减少 1,392.09万元,累计净减少经营活动
现金流 6,577.90万元。
2、2014 年末存货较年初减少 2,885.91 万元,经营性应收项目比年初增加
5,761.10万元,经营性应付项目比年初增加 5,045.01万元,累计净增加经营活动
现金流 2,169.82万元。
3、2015 年末存货较年初增加 2,144.34 万元,经营性应收项目比年初增加
6,390.87 万元,经营性应付项目比年初增加 13,177.34 万元,累计净增加经营活
动现金流 4,642.13万元。
4、2016年 6月末存货较年初增加 2,877.78万元,经营性应收项目比年初增
加 1,961.55 万元,经营性应付项目比年初减少 578.01 万元,累计净减少经营活
动现金流 5,417.34万元。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均为净现金流出,主要系现有厂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66
房改造、生产线新增与改造和募投项目用地支付、建设开工投入的现金,以及支付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重大的资本性支出参加本节之“四/(一)报告
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均为净现金流入,主要为股东增资及银行借款。股东增资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一)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本性支出明细如下(合并报表口径):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募投项目土地使用权--- 180.11
募投项目建设投入 3,146.74 12,307.61 3,150.52 129.88
房屋建筑物 80.65 33.95 922.80 1,270.57
机器设备 97.18 410.44 887.94 386.36
对外股权投资- 1,550.00 1,250.00 700.00
1、对外股权投资
(1)2013年度,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系子公司天马彩印向建宁刺桐红村镇银
行有限公司出资 700万元,持有其 7%股权产生。
(2)2014年度,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系天马集团向台山市徐南水产养殖有限
公司收购台山市福马饲料有限公司 90%的股权,依据协议预付的部分股权收购款。
(3)2015年度,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系天马集团支付向台山市徐南水产养殖
有限公司收购台山福马 90%股权的剩余款项以及支付次轮收购台山福马剩余10%股权的收购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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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投项目建设投入
为解决公司现有生产能力、仓储空间不足的问题,公司已开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募投项目建设。截至 2016年 6月末,募投项目累计投入资金 18,734.75万元
(不含募投土地款)。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关投资外,发行人无可预见的其它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五、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对发行人的影响
(一)或有事项
1、担保业务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发行人为子公司天马饲料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单位担保事项最高担保额度期限担保物
天马饲料
发放人民币/外币贷款;承兑商业汇票;开立信用证;出具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
3,245.80 2016.4.8-2021.4.8
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
发放人民币/外币贷款;承兑商业汇票;开立信用证;出具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资金交易
15,000.00 2015.9.21-2018.9.21 —
发放人民币/外币贷款;承兑商业汇票;开立信用证;出具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资金交易
10,500.00 2016.5.7-2018.5.7 —
2、保函、信用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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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止,各金融机构为本公司、本公司的子公司开立的未到期不可撤销信用证余额计美元 7,217,740.02元。
(二)重大期后事项
公司未发生影响财务报表阅读和理解的重大期后事项。
六、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水产品消费需求量持续增加,但因环境污染、过渡捕捞等原因,未来捕捞资源日益减少,水产品的消费需求将更多依赖于人工养殖,水产配合饲料市场需求量逐年增加。公司凭借专业、严谨的技术研发体系、质量控制体系,迅速成长为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和盈利水平稳定增长,2013年至 2015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年复合增长率为 19.52%,净利润年复合增
长率为 18.15%,公司主营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业务的毛利率保持在 20%以上的稳
定水平,盈利能力较强。
未来公司将充分发挥在技术、品牌、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核心优势,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技术型营销服务。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完成将有利于提升公司的产品生产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随着高毛利的种苗料系列产品市场推广力度不断增强,以及海水鱼料系列和淡水品种料系列中的冷水性鱼料如鲟鱼料、鲑鳟鱼料、鲆鲽鳎料市场份额的不断提升,公司在传统淡季中的销售额将不断提高,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有助于公司在中长期内保持较高的盈利水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大幅上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开始实施至产生预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指标将被摊薄。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部建成及达产,本公司的产品结构将进一步完善,高毛利率的种苗料系列产品在营业收入中的比重将进一步提高,本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将有所提升,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也将稳步提高并推动公司业绩稳定增长。
七、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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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后的分红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基本原则
公司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健全现金分红制度。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2、分红政策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原则上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主要以现金分红为主,但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3、现金及股票分红的条件
如公司满足下述条件,则实施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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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利润,在提取完毕公积金及弥补亏损后仍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4)公司的资金状况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5)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 0.1
元。
如公司未满足上述条件,或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更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采取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天马集团利润分配政策,加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投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发行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经营现金流等因素,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2016年)》,并经 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1、制定三年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的发展,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投资者要求、发展战略规划以及行业发展趋势,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资本结构及融资能力等相关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三年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护股东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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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健全现金分红制度。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公司董事会应于年度报告或半年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当年的利润实现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以实现股东合理回报为出发点,制订公司当年的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监事会充分讨论,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三年规划具体内容
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如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正且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正,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情形下,公司将采取积极的利润分配方式,重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
在 2014年至 2016年期间,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且以现金分红为主,但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1)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以
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2)如公司满足下述条件,公司则实施现金分红:
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利润,在提取完毕公积金及弥补亏损后仍为正值;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④公司的资金状况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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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 0.1元。
如公司未满足上述条件,或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更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采取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4、三年规划的决策程序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政策以及现金分红方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方案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方案不得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在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论证过程中,需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监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分别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监事同意,并由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相关程序。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相关事项的,应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董事会每年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并结合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实施。
(三)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依据及可行性
本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是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上制定的。
首先,2011年度、2012 年度和 2013 年度本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44,8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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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65,006.79 万元和 55,062.6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2,372.59万元、4,157.25万元和 4,731.65万元,具备进行持续、稳定利润分配的
基础。
其次,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本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大大增强,降低了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压力,并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为公司进一步通过债权融资的方式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创造了有利条件。
最后,本公司在发行上市后将成为一家公众公司,实行积极的股利分配政策,为公司股东实现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有利于维护良好的投资者关系,在实现公司经济效益的同时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综上所述,本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是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的,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实际和财务状况,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四)公司未来三年剩余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结合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及未来业务发展规划,本公司未来三年未分配利润除用于发放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外将主要运用于:
1、加强新产品的研发及投产。公司将通过加大对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
高品质饲料品种的研发及投产,带动公司整体产品层次的进一步提升,并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种类,完善公司产品体系。
2、加大营销网络建设。公司将进一步拓展国内市场,努力提高高端市场份
额。
八、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测算假设及前提
(1)本次发行预计于 2016年 11月 30日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为估计,
最终以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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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为 5,300 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21,200万股,该发行股数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3,632.83 万元,未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的实际发行完成情况为准。
(3)201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为 1,431万元,现金分红于 2016年 6月实施完
毕。
(4)假设 2016年扣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存在较 2015年
下降 10%、与 2015年持平、较 2015年增长 10%三种情形。
(5)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
资产的影响。
(6)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以上假设及关于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情况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16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项目
2015年度/
2015年 12月 31日
2016年度/2016年 12月 31日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股本(万股) 15,900.00 15,900.00 21,200.00
情景 1:2016年扣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与 2015年持平
扣非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 6,604.66 6,604.66 6,604.66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 5,731.66 5,731.66 5,731.6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万元) 38,666.68 43,840.34 87,473.17
扣非前基本每股收益(元) 0.42 0.42 0.40
扣非前稀释每股收益(元) 0.42 0.42 0.40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0.36 0.36 0.35
扣非后稀释每股收益(元) 0.36 0.36 0.35
每股净资产(元) 2.43 2.76 4.13
扣非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36% 16.01% 14.71%
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93% 13.89% 12.77%
情景 2:2016年扣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同比增长 10%
扣非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 6,604.66 7,265.13 7,26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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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 5,731.66 6,304.83 6,304.8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万元) 38,666.68 44,500.81 88,133.64
扣非前基本每股收益(元) 0.42 0.46 0.44
扣非前稀释每股收益(元) 0.42 0.46 0.44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0.36 0.40 0.39
扣非后稀释每股收益(元) 0.36 0.40 0.39
每股净资产(元) 2.43 2.80 4.16
扣非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36% 17.47% 16.07%
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93% 15.16% 13.94%
情景 3:2016年扣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同比下降 10%
扣非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 6,604.66 5,944.19 5,944.19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 5,731.66 5,158.49 5,158.4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万元) 38,666.68 43,179.87 86,812.70
扣非前基本每股收益(元) 0.42 0.37 0.36
扣非前稀释每股收益(元) 0.42 0.37 0.36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0.36 0.32 0.32
扣非后稀释每股收益(元) 0.36 0.32 0.32
每股净资产(元) 2.43 2.72 4.09
扣非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36% 14.53% 13.34%
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93% 12.61% 11.58%
注:1、本次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
2、本次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本次新增发行
股份数×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3、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股本;
4、本次发行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本期现金分红×分红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5、本次发行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本期现金分红×分红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6、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本期现金
分红+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股权融资额
(二)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于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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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补充营运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前景及必要性”、“第十
三节募集资金运用”之“三、新增产能消化前景及分析”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发行人从
事募集资金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之“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之“(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与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的关系”。
公司深耕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多年,积累了较强的技术研发优势、专业人才优势、企业品牌优势、市场服务优势和成本控制优势,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联系紧密,故公司从事募集资金项目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较为充分。
(四)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
公司现有业务板块主要为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上下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领导下,围绕主营业务,全力推进“五大一中心,九大事业部”的中长期战略规划,业务板块运营稳定。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均保持良好增长态势,组织的整体运营效率和品牌的市场认可度都不断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结构保持稳定,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在90%左右,主营业务突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整体保持平稳,盈利能力较强。
2、公司现有业务板块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1)公司现有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
公司现有业务面临着市场竞争风险、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高品质鱼粉供给不足的风险、食品质量安全风险、下游行业不利因素导致的风险和套期保值的风险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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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制定了业务发展战略和未来三年业务发展目标,秉承“以质量求生存,以科技促发展,以管理创效益,以服务树品牌,创世界一流企业”的宗旨,带领全体员工激情创业,稳健发展。
公司将通过贯彻科技发展战略、经营发展战略与人才发展战略,大力执行生产组织、市场开发、技术开发与创新、人力资源开发及管理等多项具体经营计划,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与综合实力。
此外,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充分考虑了目前的产业政策、市场条件以及公司经营业绩、发展经验及面临的主要风险,通过详细论证而提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也将进一步巩固和强化公司在特种水产配合饲料领域的优势,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3、提升公司经营业绩,防范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1)积极推进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将秉承“以质量求生存,以科技促发展,以管理创效益,以服务树品牌,创世界一流企业”的宗旨,带领全体员工激情创业,稳健发展。公司将以现有的技术研发优势、专业人才优势、企业品牌优势、市场服务优势和成本控制优势为基础,不断拼搏,以实现科技、人才和经营发展战略,从而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获得批准,除通过自身产能扩张、研发能力增强实现业务发展外,公司还将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充分利用和整合优势资源,力求尽快实现公司的低成本扩张与跨越式发展,以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2)强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制定《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得到合法合规使用。
公司目前面临的主要竞争劣势为公司的产能受限以及融资渠道单一。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获得批准,公司将通过有效运用本次募集资金,改善融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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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结构,提升盈利水平,并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以增厚未来收益并填补股东即期回报下降的影响。
(3)保持和优化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推动公司建立更为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经营现金流等因素,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2016年)》。公司将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上述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
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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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会计师对公司 2016年 1-9月财务报表的审阅意见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针对截止 2016 年 9 月 30日之财务情况,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致同专字(2016)第 350ZA0314号《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9 月审阅报告》。其审阅意见如下:“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阅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公司 2016年 1-9月主要财务信息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9.30 2015.12.31
流动资产合计 63,275.21 54,161.75
非流动资产合计 34,837.49 30,726.94
资产总计 98,112.69 84,888.68
流动负债合计 46,495.92 43,565.03
非流动负债合计 7,249.92 2,28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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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合计 53,745.84 45,845.37
股东权益合计 44,366.86 39,043.3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44,001.04 38,666.68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1-9月 2015年 1-9月 2016年 7-9月 2015年 7-9月
营业收入 64,869.20 58,363.91 30,076.77 26,032.12
营业成本 50,117.02 46,310.56 23,616.59 21,291.06
营业利润 6,571.94 4,376.26 3,160.13 1,469.26
利润总额 7,382.00 5,403.79 3,243.23 1,646.93
净利润 6,329.55 4,582.71 2,787.75 1,447.7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340.37 4,592.23 2,790.23 1,442.68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1-9月 2015年 1-9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76.41 -847.7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60.98 -8,950.2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65.60 3,525.2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296.92 -6,348.13
4、非经常性损益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1-9月 2015年 1-9月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0.30 8.4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823.61 1,020.85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6.8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25 -1.8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6.84 -191.70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846.89 842.64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127.42 1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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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719.48 735.42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税后)
0.22 0.69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719.26 734.72
5、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变动情况
2016年第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主要会计科目及同期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9.30 2015.12.31 变动幅度
流动资产合计 63,275.21 54,161.75 16.83%
非流动资产合计 34,837.49 30,726.94 13.38%
资产总计 98,112.69 84,888.68 15.58%
流动负债合计 46,495.92 43,565.03 6.73%
非流动负债合计 7,249.92 2,280.34 217.93%
负债合计 53,745.84 45,845.37 17.23%
股东权益合计 44,366.86 39,043.32 13.6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44,001.04 38,666.68 13.80%
项目 2016年 1-9月 2015年 1-9月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64,869.20 58,363.91 11.15%
营业成本 50,117.02 46,310.56 8.22%
营业利润 6,571.94 4,376.26 50.17%
利润总额 7,382.00 5,403.79 36.61%
净利润 6,329.55 4,582.71 38.1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340.37 4,592.23 38.07%
2016 年 9 月末,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及股东权益总额随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张而有所增长,资产总额增长 15.58%,负债总额增长 17.23%,
股东权益总额增长 13.63%。其中,2016 年 9 月末非流动负债较 2015 年末增长
217.93%的原因主要系,2016年公司新增用于募投项目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线
建设的专项借款,使得长期借款余额上升所致。
2016年 1-9月,公司海水鱼料系列产品销售收入随着客户影响力的进一步提升而增长较为迅速,公司营业收入整体上涨 11.15%。同时,公司营业成本随原
料采购成本的下降而增速低于营业收入增速,使得公司营业利润、毛利率略有上升。2016 年 1-9 月,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与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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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7%、36.61%和 38.12%.
(三)审计截止日后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的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6年 6月 30日。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主要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与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等未发生重大变化,也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公司所处的水产配合饲料行业稳定增长,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特征,也未出现重大的市场突变情形。
公司预计 2016年全年可实现营业收入 8.5亿~9.1亿元,较 2015年的变动幅
度在 5.12%~12.54%之间;可实现营业利润 8,000万元~9,100万元,较 2015年变
动幅度在 23.58%~40.57%之间;可实现净利润 7,800 万元~8,700 万元,较 2015
年变动幅度在 18.43%~32.09%之间;可实现扣非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800万元~7,700万元,较 2015年变动幅度在 18.64%~34.34%之间。(前述经营
情况预测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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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业务发展目标
一、发展战略及发展方向
(一)公司战略定位
公司以“中国情怀,全球视野”致力于研发并生产安全、高效、环境友好的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经过十几年的专业化经营积累,公司在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的研发能力、生产工艺、产品质量、市场综合竞争力等方面均已达到较高水平。
公司愿景是打造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行业全球最大的集团化企业,为中国特种水产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树立典范。公司将抓住行业发展机遇,不断提升自身综合实力,带领广大养殖户发展致富,推动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促进水产养殖业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二)公司未来三年的发展战略
未来,公司将秉承“以质量求生存,以科技促发展,以管理创效益,以服务树品牌,创世界一流企业”的宗旨,带领全体员工激情创业,稳健发展。公司将围绕主营业务,全力推进“五大一中心,九大事业部”的中长期战略规划,构建北起渤海湾南至北部湾覆盖中国沿海地区的完善的生产与销售网络。
公司 2015年至 2017年三年发展战略包括:
1、科技发展战略
公司秉持“自主创新,科技兴业”的科技发展战略,在以桂建芳院士为主任的公司科技委员会领导下,以福建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福建省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行业工程中心、福建省特种水产配合饲料重点实验室、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院士专家工作站、鳗鲡现代产业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上海海洋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基地和国家水生动物病原库研究生培养基地为研发平台,加强与厦门大学、上海海洋大学、集美大学、福建省农科院等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之间的产学研合作,不断扩充研发队伍、加大研发投入,投资建设新的研发中心与智能化养殖科研基地,在“人无我有,人有我精”的产品开发思路下,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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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生产一代、储备一代、研发一代”,确保公司产品在同行中技术领先。
2、经营发展战略
公司全力推进“五大一中心,九大事业部”的中长期战略规划,即:
(1)优化公司职能管理机构,完善研发、采购、生产管理、营销服务、财
务五大板块以及人力资源中心等主要职能部门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整体经营管理水平。
(2)全力推进九大事业部的建设,成立海南、广西、广东、福建、浙江、
两湖(湖南、湖北)、上海、江苏、山东九大事业部,构建北起渤海湾南至北部湾覆盖中国沿海地区的完善的生产与销售网络。积极开发云、贵、川等西南地区和东北三省等市场,进一步开拓东南亚等国外市场。
3、人才发展战略
为实现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公司计划三年内通过内培外引的方式,增加20名拥有较高综合管理素质的职业经理人、50名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以及 80名营销精英,实现“258人才工程”的人才发展战略。
二、具体经营发展计划
(一)生产组织计划
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将根据“五大一中心,九大事业部”的中长期战略规划,在发展潜力大、市场集中、交通便利、投资环境优良的区域,进行并购或建厂。公司计划在海南、广西、广东、福建、浙江、两湖(湖南、湖北)、上海、江苏、山东等特种水产养殖大省兼并或投资新建生产基地,发挥生产基地所在地的综合资源优势,缩小销售半径,降低物流成本,聚焦核心区域经营,提升区域化竞争力,树立核心区域的第一品牌,提高市场占有率。新生产基地将全部采用先进设备和工艺,不断提高自动化水平。
(二)市场开发计划
1、市场开发及营销网络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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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场开发计划
根据公司产品目前市场分布、客户情况和市场占比,针对不同品种,采取切实可行的市场开发计划。
鳗鲡、大黄鱼、鳖、鲟鱼、金鲳等主导优势饲料产品,在巩固现有大客户的基础上深耕市场,开发零散分布的区域及小客户,以进一步提高产品的覆盖率。
石斑鱼、鲆鲽鳎、鲑鳟、黄颡鱼、黄鳝等饲料产品,在现有市场的基础上,采用鳗鲡等主导优势饲料产品的成功服务营销模式,为养殖户提供养殖规划、苗种投放、饲料投喂、环境调节、病害防控到养殖产品销售信息等服务,加大与龙头养殖企业或养殖合作社的合作,迅速扩大市场规模,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
公司将继续深度开发和推广种苗饲料系列产品,充分发挥种苗料的技术领先优势,不断加强市场开拓力度,尤其是“鱼贝贝”种苗料和拥有国家发明专利的“益多美”玻璃鳗配合饲料。“益多美”玻璃鳗配合饲料是目前国内唯一能替代水蚯蚓的鳗鲡种苗开口配合饲料,“鱼贝贝”种苗料代表着公司最顶尖的科研技术和成果,将在多种特种水产养殖动物种苗培育中广泛使用。公司计划在未来的3-5年成为国内特种水产养殖动物种苗料的最大供应商。
(2)营销网络建设计划
未来三年内,营销网络的建设和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是公司销售工作的重点。公司针对特种水产养殖品种在全国范围内的养殖布局及市场特点,将全国市场划分为九大区域,即海南、广西、广东、福建、浙江、两湖(湖南、湖北)、上海、江苏、山东,并设立营销事业部(分、子公司)进行市场规范管理。以九大营销事业部作为区域中心点,辐射区域内的省、市、县、乡、村,扩大营销网络广度。同样,以九大营销事业部的大客户、专业合作社开发和带动分散养殖户,纵向精耕市场,深度开发营销网络,形成立体化的营销网络体系。同时,通过国际事业部积极开拓国外市场,建设东南亚等国外市场营销网络。
2、品牌建设计划
“健马”商标是中国驰名商标,“健马”牌产品是中国名牌产品,在广大养殖户心中享有很高的知名度、美誉度和信赖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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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目前已拥有较强的品牌营销实力,未来将进一步实施多品牌策略,以“健马”、“天马”作为主导品牌,进一步将“鑫鱼”、“鱼贝贝”、“益多美”、“小龙女”等品牌建设成为行业知名品牌,深度开发市场,让“健马”、“天马”等公司众多品牌在消费者的心目中形成安全、高效、环境友好型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的品牌联想定势。
3、服务体系建设计划
第一,结合人力资源发展战略的“258人才工程”,加大力度引进具有深厚水产养殖和水产饲料行业背景的高水平专业技术人员,进一步壮大市场服务队伍。
第二,持续完善服务体系,进一步在全国水产养殖重点区域建立鱼病防治服务中心,组织专家上门提供技术服务,解决养殖过程中的疑难问题,降低养殖风险,提高养殖户效益。
第三,在更多养殖区域,举办养殖技术讲座和产业发展论坛,定期编写相关技术和行业信息资料,促进行业交流,共享行业信息,推广健康养殖技术,推动特种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四,利用强大的专家队伍资源,以互联网为载体,开展专家在线服务。
(三)技术开发与创新计划
自主创新是公司永续发展的不竭动力和抢占特种水产配合饲料市场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将从三个方面加强技术开发与创新计划工作:
第一、加强现有的研发中心建设,进一步壮大高水平研发队伍。公司将进一
步加强从新原料开发、新产品研发、产品检测到产品验证的一站式技术研发中心建设,为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规模化开发提供技术支持。同时,公司将加快实施“258人才工程”计划,大力培养高端研发技术人才,壮大科研队伍,三年内研发团队规模扩大至一百多人;不断加强对科技人员和研发项目的考核,提高研发效率。
在自主研发的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以中国科学院院士桂建芳研究员为主任委员的科技委员会的作用,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充分利用行业专家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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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合作科研院校的技术和人才优势,确保公司研发能力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第二、公司将继续积极推动新型渔用配合饲料蛋白源、特种水产养殖动物种
苗期配合饲料、深海水鱼系列软颗粒用粉状配合饲料、新型绿色水产免疫增强剂、饲料微平衡技术、鱼粉替代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工作,增强科技成果持续产业化以及产品持续升级的实力。
第三、加大研发资金投入。为保持公司在行业中的技术领先优势,公司将持
续加大在技术开发与创新研究方面的投入。每年研发投入与业务规模的增长相匹配,新增投入主要用于研发中心建设、新研发项目的实施和优秀人才的引进与培养,支撑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
(四)人力资源开发及管理计划
公司一直以来推行“以人为本”的人才战略,始终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重要举措。公司将持续加强人力资源体系建设,完善人才选拔、培养、绩效考核等管理制度。
1、实施“258人才工程”:公司计划三年内通过内培外引的方式,增加 20
名拥有较高综合管理素质的职业经理人、50名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以及 80名营销精英。
2、完善和创新人才培养与开发模式:建立导师制度,组建优秀讲师队伍,
组织员工参加外部培训,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员工职业晋升发展通道。
3、建立和推动卓越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公司将通过与外部咨询机构合作,
建立更加科学规范的绩效考核制度,全面推动和实施公司管理者绩效管理体系、营销人员绩效管理体系和普通员工绩效管理体系建设,持续促进企业经营效率的提升。
(五)信息化建设计划
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加强企业信息化建设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为此,公司规划和制定信息化业务支持蓝图,提出全面信息化支持业务的计划,以安全稳定的网络、完善的数据安全保障机制为基础,实现管理层财务管控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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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基层业务操作的纵向管控,以及采购、生产、销售的横向流程化协调管理。
为实现公司信息化支持业务蓝图,公司制定了详细的信息化系统规划以及实施计划,分三个阶段逐步推行:
第一阶段(全面建设期):公司在原有的 ERP 系统基础上,逐步建立集团化网络结构、以域控为核心的账号管控系统、企业专用邮件服务器、企业级文件服务器、OA办公自动化系统、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等。
第二阶段(提升拓展期):利用信息化深度管控公司经营,利用信息系统建立与供应商、客户等合作伙伴之间快捷、安全的沟通渠道。该阶段主要建立 SRM供应商管理、CRM客户管理等系统。
第三阶段(数据应用期):通过对经营数据的整合分析,为公司管理层提供更为科学精准的决策依据;借助云数据加强与现有客户沟通、挖掘潜在客户,实现主动营销。该阶段主要建立绩效管理、BI商务智能、EPB全面预算等系统。
(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计划
公司将以上市为契机,规范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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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将进一步加强运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建设,依照现代企业管理要求整合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以全面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七)融资计划
本次股权融资成功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开展后,公司将根据经营状况和项目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后续筹资计划,采用银行贷款和发行股票等方式筹措资金,支持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未来公司将以规范的运作、优良的业绩、持续的增长、丰厚的回报,保持在资本市场上持续融资的功能,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适时进行再融资与实施兼并收购。
三、拟订上述发展计划依据的假设及面临的困难
(一)公司拟订上述发展计划依据的假设
1、国家宏观经济运行良好,政治形势、社会环境保持稳定,没有对公司的
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
2、本公司所处行业处于正常发展状态,没有出现重大不利的市场需求突变
情形;
3、本公司所处行业的产业政策不发生重大变化或不利影响;
4、公司所遵循的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无重大变化;
5、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或不可预见因素对公司经营成果及决策造成重大损
害或影响;
6、公司本次股票顺利发行,募集资金及时到位,投资项目能够按照计划完
成。
(二)主要困难
公司业务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扩大生产所需的厂房、设施设备等建设的投入较大,仅靠自身经营所得的积累难以满足短期内迅速扩张的需要,从而使公司错失快速扩张、发展壮大的机会。因此,资金因素是制约公司实现上述业务目标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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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主要障碍。另外,公司当前的人才储备无法满足企业快速发展的需求,企业亟需培养和引进大量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研发人员及管理人员。
(三)确保实现上述发展计划拟采用的方式、方法或途径
1、顺利实现公司股票发行上市
本次股票的发行上市,能够为公司顺利推进上述发展计划提供资金支持,募集资金将很好地解决公司扩张过程中因资金问题所受到的制约。
2、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以本次发行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形成权责明确、相互制衡、运转高效的运行机制,确保公司各项业务计划的实施平稳有序进行。
3、强化管理,提升公司竞争实力
公司将坚定不移的按照既定战略方针,强化成本管理、财务管理及人力资源管理,严格执行管理制度,提升工作效率,完善治理结构,加强内控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竞争实力。
4、培养引进人才,发挥技术优势
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战略,加快培养、引进专业技术人才与管理人才,尽快形成一支适应市场竞争和企业发展的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人才优势,用好、用活各类人才,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加快实现公司发展计划。
5、创新技术,树立品牌效应
大力推进技术创新,提升科技研发水平,保障产品质量、效能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注重品牌建设,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不断通过质量、诚信和服务来打造自己的品牌,不断积累在业内的品牌优势,带动市场开拓。
四、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制定的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依据公司自身发展战略规划,以公司目前业务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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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基础,结合国家产业政策而确定,是公司现有业务的延伸。公司以现有的研发水平、管理体系、营销渠道和产品质量等方面的优势与经验为依托,努力实现上述业务发展计划所定目标,使公司进一步完善营销渠道、拓展业务布局、增强内控管理水平、提升技术研发实力、优化经营结构、整合信息资源及扩大经营规模。
上述发展计划的顺利实施,将促进公司持续、快速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全面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
五、本次募集资金对本公司实现上述业务发展目标的作用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计划是实现上述业务发展目标的重要基础。募集资金将为公司扩大生产规模、增强研发水平、拓宽营销网络、完善管理体系及建设公司品牌等发展目标的实现从资金层面上提供重要保障。同时,通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将成为公众公司,有利于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提升公司公众形象和品牌知名度;有利于吸引更多优秀人才,确保公司人才竞争优势。
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计划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而制定,对公司的战略发展具有承前启后的关键作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发展壮大的重要环节,是公司实现战略规划的重要载体。本次发行的成功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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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长期致力于为市场提供高技术含量、高品质(高营养价值、高安全质量、环境友好)和高附加值的特种水产配合饲料。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规模持续扩大,产品产量由 2013年的 56,167.62吨增长至 2015年的 70,886.50吨,公司的特种水产配
合饲料已覆盖大部分特种水产养殖动物的养殖全过程,产品系列和品种较为丰富,现有产能在销售旺季时已成为公司产品正常供应的瓶颈,也无法满足市场快速扩张的需求。为抓住行业发展机遇、突破产能瓶颈,公司拟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提升生产能力和继续增强研发水平,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完善产品系列和品种,提升产品品质,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及运用计划
经公司 2013年 12月 26日召开的 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4年 4月 10日召开的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5,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总额
募集资金
投资额
投资进度
第一年第二年
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项目 30,872.46
29,086.09
11,854.75 17,629.2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214.10 2,286.31 1,862.56
补充营运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10,000.00 10,000.00 --
合计 45,086.56 24,141.06 19,491.77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公司募投项目已累计投入 18,734.75万元(不含土
地款)。
(二)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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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做出如下规定: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同一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在同一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专户的数量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个数。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根据实际数额予以置换。如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实际募集资净额少于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额,差额部分公司将通过留存收益、银行贷款或其他途径自筹解决。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与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关系紧密,主要体现在:
1、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新建的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线项目是公司在对市场发展方向、行业供需关系等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公司自身的经营增长态势以及产能不足现状作出的投资决策,有助于稳固并扩大现有主营业务规模,实现公司的中长期战略发展目标。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将部分投资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重视研发投入、不断提升研发技术水平是发行人多年来保持行业优势竞争地位的重要因素之一。未来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行业仍将以技术服务竞争为导向,对特种水产饲料生产企业的研发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证,能够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公司的科研成果转化,为主营业务的扩张提供坚实的科研基础。
3、补充营运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所在的行业特点决定公司对于营运资金的需求较高。补充营运资金及归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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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银行贷款有助于公司更好的应对原材料供应、客户资金周转、信贷环境等方面的突发情况,降低各方面潜在不利变化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有利于控制财务费用,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四)募集资金项目审批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项目备案环保批复
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项目闽发改备[2014]A06008号融环评表[2014]30号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闽发改备[2014]A06007号融环评表[2014]29号
(五)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法规的说明
特种水产饲料行业是关系民生的重要行业。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 年度)》中指出幼龄动物专用饲料、高效渔用饲料配制技术是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之一;农业部制定的《饲料工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提出针对地方典型品种资源、特色养殖模式和特种动物、水产品生产,研究推广配套饲料产品,丰富饲料产品种类,拓展饲料工业发展空间。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目前主营业务基础上进行的产能的扩充与升级,已完成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福清市环境保护局的相关审批程序。募集资金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土地系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并已办理相关土地使用权证。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情形。
(六)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公司于 2014年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及可行性方案的议案》。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公司董事会经分析后认为,经过对国家产业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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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行业竞争结构、技术发展趋势的深入剖析,以及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线扩建项目、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技术、经济和人才等方面所做的谨慎分析,公司实施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备可行性。
从技术水平上看,公司深耕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行业多年,技术水平处于行业前列,公司十分重视产品的研发和技术创新,建立了一套严格的新产品、新配方设计与开发控制程序,保证每年的高新技术产品开发与储备。公司已自主研发了鳗鲡、大黄鱼、石斑鱼、鲟鱼、金鲳、黄颡鱼、黄鳝、鲆鲽鳎、河豚以及种苗等系列配合饲料,其中鳗鲡膨化颗粒配合饲料、玻璃鳗配合饲料的产品技术填补国内空白。这些高新技术含量产品均已实现产业化生产与推广应用,取得了良好的养殖效果以及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从管理能力上看,公司对于供应链的管理水平较好,已与与国内外大宗原料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能够保证关键原料的供应。公司打造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为客户创造价值为目标的销售服务体系,向客户提供养殖全流程的技术支持,建立良好的客户管理体系,形成稳定的客户关系。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来看,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项目达产后正常年份将贡献营业收入 52,293.12万元、净利润 5,590.79万元,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将全面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补充营运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也将满足公司对于营运资金的需求缺口,整体上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财务状况相匹配。
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发行人的
独立性不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前景及必要性
(一)行业概况及发展趋势
1、行业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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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游行业概况
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与特种水产养殖作为上下游产业联系紧密,养殖产量与配合饲料普及率直接决定了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的市场总容量。
特种水产动物中的海水鱼类过去主要以海洋捕捞为主,随着渔业资源的严重衰退,近年来,大多数国家实施了休渔或捕捞配额政策,以保护和恢复渔业资源,导致捕捞产量的进一步下降,海水鱼类的养殖产量正逐年提高。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方式的转变,对水产品消费日益增长的需求,尤其是对营养价值高、自然资源稀缺、供应数量较少的特种水产动物需求不断增加,国际市场对特种水产养殖动物的需求也持续增长,因而,特种水产动物的养殖种类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
特种水产养殖动物传统的养殖方式主要采取投喂冰鲜杂鱼。目前主要特种水产养殖动物中,鳗鲡、鳖、鲟鱼、鲑鳟等淡水品种饲料普及率较高,但海水鱼配合饲料普及率仍较低,石斑鱼、大黄鱼等海水鱼配合饲料普及率仅在 20%左右。
大力推广使用水产配合饲料,改变冰鲜杂鱼喂养的养殖方式,将对保护生态环境、充分利用渔业资源和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等具有深远意义。
(2)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行业概况
特种水产配合饲料是指为石斑鱼、大黄鱼、鲆鲽鳎、鳗鲡、鲟鱼、鲑鳟、黄鳝、中华鳖、鲍、海参等营养价值高、养殖效益好、养殖规模相对较小、养殖技术要求较高的特种水产动物养殖提供的配合饲料。从经济价值和技术水平角度看,特种水产配合饲料属于水产饲料行业中的高端产品,主要应用对象集中于海水鱼及“名、特、优”淡水养殖品种。
国内特种水产配合饲料市场因起步较晚、行业整体集中度较低,目前正处于快速成长阶段,市场空间较大。相比价格竞争激烈的普通水产配合饲料行业,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行业的盈利水平较有保障,市场竞争主要集中在技术竞争和服务竞争。
关于下游养殖业发展及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行业需求、竞争格局、技术水平和技术特点等行业方面的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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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2、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行业发展趋势
(1)下游特种水产养殖业快速发展带动市场需求量不断增长
随着天然渔业资源的日益衰退,全球渔业捕捞量逐年下降,然而,人类对优质水产品蛋白源需求不断增长,为弥补捕捞不足,填补市场空间,水产养殖得到快速发展。在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健康消费需求不断上升的当下,市场对营养价值高、口感好、风味独特、富含 EPA、DHA的特种水产品的消费需求不断攀升,有力促进了特种水产养殖业的发展。特种水产品养殖产量的上升和特种水产配合饲料普及率的提高将继续推动特种水产配合饲料市场需求的增长。
(2)技术进步推动特种水产配合饲料品种多样化发展
我国水产资源非常丰富,种类繁多,主要海产经济动植物超过 700种,淡水水产资源以鱼类为主,约有 40余种,此外还有大量的虾、蟹和贝类以及龟、鳖类和其它水生经济动物。目前国内以配合饲料养殖的水产动物种类较少,其中规模化养殖的种类主要集中在以四大家鱼为主的淡水鱼、海鲈等少量海水鱼、甲壳类等水产动物。随着养殖技术突破与完善,营养价值、经济效益较高的特种水产养殖品种将不断增加,规模也将越来越大;特种水产动物营养与饲料学的深入研究,有利于特种水产配合饲料新产品开发与应用,特种水产配合饲料品种必将日益丰富。
(3)环境友好型养殖趋势对特种水产配合饲料提出了更高要求
饲料的配方和生产工艺水平不仅影响饲料效率,也影响养殖生态环境。科学的配方、合适的性状、适宜的口感的水产配合饲料可以提高水产动物的摄食量,进而影响水产配合饲料效率。饲料利用率低,大量的残饵和代谢产物沉积在水体中,不仅浪费了饲料,而且显著影响了养殖水环境,导致养殖环境恶化,增加水产养殖动物病害风险。因此,通过加强企业产品配方、工艺研发技术,提高饲料的营养素均衡性、适口性、诱食性和水中稳定性,提高水产养殖动物的摄食量,减少残饵,降低饲料在水中的溶失率,提高饲料利用率,对于促进水产养殖动物的健康生长及减轻养殖自身污染具有重要意义,是行业的长期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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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食品安全要求推动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质量提升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凸显,人们对“绿色食品”、“无污染食品”的关注程度不断提高。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的质量安全是养殖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企业在严格遵守饲料行业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加强饲料生产全过程监管,杜绝违禁品的使用,提升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1、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项目的必要性
(1)突破产能瓶颈的需要
随着特种水产动物的养殖种类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国内外对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的市场需求快速增长。根据中国饲料工业协会的数据,2006 年至 2015年间,国内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行业同时受益于养殖量与饲料普及率的双重增长,饲料产量由 75.24万吨增长至 142.52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 7%。随着人们
消费能力增强、养殖技术提高、养殖品种丰富、饲料普及率提高,国内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的需求在未来几年内仍有望保持较高水平增长。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产销量稳步增长,现有产能尚无法满足市场快速扩张的需求,尤其是在销售旺季时成为公司产品正常供应的瓶颈,现有产能在饲料需求旺季期间已经饱和,仅通过增加班次等方式无法满足旺盛的市场需求。产能瓶颈严重制约公司进一步提升经济效益,公司需要尽快增加产能,从而抓住市场快速发展的良好机遇,持续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
公司创业初始受限于资金实力,经市场调研,结合公司当时的实际情况,选择专业生产毛利率较高的鳗鲡配合饲料。经过多年发展,公司产品系列不断丰富、完善,已覆盖鳗鲡、鳖、石斑鱼、鲆鲽鳎、鲟鱼、金鲳、大黄鱼、黄鳝、牛蛙等特种水产养殖动物的配合饲料。虽然报告期内鳗鲡、鳖系列饲料的销量占公司特种水产配合饲料销售总量的比重仍然较大,但其他系列饲料产品经过多年市场培育后也正处于迅速发展阶段,公司未来利润增长空间将进一步拓宽。
报告期内,公司按喂养对象划分的各系列饲料销量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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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吨
产品系列
2016年 1-6月 2015年
销量同比增长销量同比增长
鳗鲡料、鳖料系列 15,878.74 0.53% 35,299.39 26.41%
海水鱼料系列 7,879.06 19.80% 19,442.48 47.47%
淡水品种料系列 3,948.91 36.40% 6,699.27 2.60%
虾料系列 1,211.80 35.69% 2,653.59 -50.71%
种苗料系列 1,032.34 67.57% 788.38 -10.33%
其他 802.88 32.42% 2,488.30 -78.58%
合计 30,753.73 12.31% 67,371.41 2.83%
(续上表)
产品系列
2014年 2013年
销量同比增长销量同比增长
鳗鲡料、鳖料系列 27,923.60 30.05% 21,470.96 13.79%
海水鱼料系列 13,184.12 -6.10% 14,040.80 -1.39%
淡水品种料系列 6,529.56 -6.59% 6,990.39 -3.78%
虾料系列 5,384.01 13.74% 4,733.47 -1.70%
种苗料系列 879.19 105.93% 426.94 -13.95%
其他 11,618.42 86.47% 6,230.72 67.98%
合计 65,518.90 21.57% 53,893.28 9.11%
注:2016年 1-6月销量与 2015年 1-6月销量进行同期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各系列饲料销量情况及未来销售趋势分析如下:
①鳗鲡料、鳖料系列产品销量在报告期内保持较快而稳定的增长,利润率一直保持较高水平,未来公司将继续开拓相关市场,保持重点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②海水鱼料系列产品包括石斑鱼、鲆鲽鳎等海水鱼配合饲料是公司未来重点发展的产品品种。
随着石斑鱼养殖技术的提升、养殖范围的扩大及新品种的开发,石斑鱼的价格较早年大幅降低,已成为大众消费型水产品。其中如青斑、珍珠龙胆等种苗生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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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和养殖技术都比较成熟的石斑鱼售价不高,在当前经济情况下,市场需求未受影响,依然处于持续增长的态势。
除此之外,2015 年度,公司金鲳鱼配合饲料市场开拓情况较好,新增了部分金鲳鱼养殖大户,带来了该品种系列配合饲料销量的迅速增长。2016 年上半年,公司华南地区客户对公司产品的认可度进一步提升,金鲳鱼配合饲料采购量有所增长,使得公司 2016上半年海水鱼料系列销量较 2015年同期进一步增加。
随着公司在石斑鱼、鲆鲽鳎等海水鱼配合饲料配方、工艺装备等技术进步,其他海水鱼品种市场领域不断拓展扩大,未来公司有望在海水鱼料方面取得良好业绩。
③淡水品种料系列产品主要包括鲟鱼、黄鳝、乌龟等品种的配合饲料,该系列饲料销量在报告期内呈现一定的波动性,主要系占比较大的鲟鱼配合饲料在2013年和 2014年下游商品鱼价格低迷,挫伤了养殖户的养殖积极性,导致该系列饲料需求在 2013年度、2014年度均有所下降。2016年上半年淡水品种料销量上涨原因主要系,由于黄颡鱼价格有所回暖,养殖户投喂意愿上升使得公司黄颡鱼配合饲料较 2015 年同期增加所致。随着公司加大特种淡水鱼类饲料产品的市场推广力度,未来公司有望在淡水品种料系列产品销售方面逐步回升。
④虾料系列产品销量因公司报告期内执行优先发展高毛利率品种的战略而销量占比不高。2015 年,因下游对虾受天气、病害等不利因素影响,养殖成功率略有下滑,公司虾料产品销量有所下降。目前公司正致力于通过技术进步,在未来生产出性价比更高的功能性虾料产品,不断提升公司收益水平和市场占有率。2016年上半年,公司老客户对虾料产品的采购量增加,同时 2015年上半年同期基数较低,使得公司 2016年上半年虾料系列产品销量同比有所增长。
⑤种苗料系列主要应用于各种淡、海水养殖动物的稚幼期养殖阶段。随着公司种苗早期饲料工艺的日趋成熟和产品的升级换代,市场认可度和接受度不断提高。由于 2015年鳗鲡投苗量下降,种苗料产品短期销量有所下滑;2016年上半年,发行人海水鱼类种苗料在石斑鱼、金鲳鱼等苗种培育过程的应用效果良好,市场认可度大幅度提升,产品在广东、海南和广西市场销量增长较快。从长期来看,种苗料系列产品空间巨大,公司已将种苗料系列产品列入未来的发展核心技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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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产品。
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战略规划,未来除继续保持鳗鲡、鳖、大黄鱼等主导优势饲料产品竞争地位外,重点发展石斑鱼、鲆鲽鳎、鲑鳟等高档海、淡水鱼配合饲料及种苗早期配合饲料。上述饲料品种的扩大生产将形成规模效应,有助于公司降低采购、生产方面的单位成本。公司现有厂房的空间利用率接近饱和,无法实现产能的大规模扩张。因此,公司需要新建厂房、购置设备以突破产能瓶颈,本次募集资金将推动公司快速扩大生产规模,创造更大效益。
(2)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及产品品质的需要
公司作为专业的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企业,产品系列齐全,各系列产品型号丰富,目前受限于生产能力及备货需求,对相同性状的不同系列饲料实行共线生产。
首先,在不同系列、不同品种及不同型号的饲料间交替切换会导致效率低于专线生产。其次,频繁交替切换不利于公司产品品质在各批次间保持最佳的稳定性。
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对部分销量较大品种的特种水产配合饲料实行专线生产,进一步提高生产线的生产效率,稳定各批次产品品质。
(3)优化公司产品结构的需要
目前,特种水产动物养殖阶段中配合饲料普及率最高的为养成期,幼龄期特别是种苗阶段的配合饲料普及率较低,部分养殖品种(如鳗鲡)早期配合饲料使用几近于空白。近年来,公司成功研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鳗鲡开口配合饲料,解决了过去鳗鲡在种苗阶段以水蚯蚓喂养导致的一系列病害问题,也带动了石斑鱼、鲆鲽鳎、大黄鱼等特种水产养殖品种种苗期配合饲料的技术创新。公司现正不断加强种苗饲料系列产品市场开拓力度,在多种特种水产养殖动物种苗培育中推广使用。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项目达产后,将大幅度提高种苗配合饲料的生产能力,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使得公司产品能够覆盖特种水产动物从种苗早期阶段至养成阶段的养殖全过程,也为降低养殖成本作出贡献。
(4)降低产品单位生产成本的需要
在公司对同一性状不同系列饲料进行共线生产的情况下,在不同系列、品种及型号的饲料间交替切换生产,严重降低了生产效率,从而不利于公司产品分摊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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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性制造费用。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项目建成后,公司对于部分销量较大的重点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产品实行专线生产,持续大规模生产将有效降低公司重点发展产品的单位生产成本,为公司提高产品综合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提供支持。
(5)紧跟产业政策的需要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 年度)》中指出幼龄动物专用饲料、高效渔用饲料配制技术是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之一。农业部制定的《饲料工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提出针对地方典型品种资源、特色养殖模式和特种动物、水产品生产,研究推广配套饲料产品,丰富饲料产品种类,拓展饲料工业发展空间。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项目拟生产的产品全部为特种水产配合饲料,并在项目产品方案中,充分考虑了稚幼期水产动物的早期种苗料的生产,符合产业政策导向。
(6)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的需要
企业集团化发展有利于整合集团内部资源,通过统筹运用协同机制,使各项资源在集团内各成员公司间有效应用和共享。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特种水产配合饲料技术领域和市场规模方面奠定了良好的发展基础,经营模式正处于由单一化向集团化发展的阶段。因此,公司发展规划中提出,将着力建设“五大一中心,九大事业部”的中长期战略规划,围绕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这一领域,把公司打造成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行业全球最大的集团化企业。为实现整体发展战略目标,公司在市场开发、生产经营、人才培养等多方面制定了发展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以生产厂房、研发中心、仓储物流仓库、办公用房及配套设施等硬体建设为基础,以人才、技术、销售、服务、管理等软体建设为重点,为公司集团化发展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提供坚实可靠的支撑。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稳步扩大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产品品种,扩张主营产品产销规模,提高市场份额和品牌知名度,提升公司产品盈利水平,增强公司业务经营抗风险的能力。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必要性
(1)增强自主创新,提升公司研发实力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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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新能力的强弱是衡量企业竞争力高低的核心标准。对于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行业而言,顺应养殖市场需求,不断开发新产品是企业形成竞争优势的一个重要途径。公司自成立以来一贯重视产品研发,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已获得配合饲料配方及工艺发明专利 39项。上述科研成果转化而来的产品技术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为公司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未来,公司在横向方面将继续研发适应不同养殖品种的专用特种水产配合饲料,在纵向方面主要研发具有广阔市场空间和前景的种苗早期配合饲料,使公司能够向养殖户提供各种水产养殖动物从种苗早期至养成阶段养殖全过程的配合饲料。公司近年来也正积极研究进口鱼粉的替代品,在保证产品质量、使用效果的前提下,开发动物性蛋白替代源,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
公司研发中心现有的人才、场地、设施设备与公司发展战略不相匹配,难以满足公司在新产品研发、新原料开发等科研工作的要求,不利于公司产品竞争力的提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巩固和增强公司科技研发能力,加大人才、技术、设施设备、科研项目等方面的投入,促进公司研发水平不断提高、持续创新,同时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实现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加快科研成果转化,提升产品竞争力的需要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容包括智能化养殖科研基地建设。新研发的饲料产品在规模化应用前,需经过较长时间的生产性养殖试验,以验证其养殖效果。公司生产的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专用性强、品种多、覆盖面广、系列齐全,因此需要建设较高规格的养殖科研基地。同时,对于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企业而言,提供养殖全过程的信息、产品及养殖技术等各方面的服务已成逐步成为提高终端客户品牌忠诚度、增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养殖科研基地建设目的,一方面是为研发的新饲料产品效果验证提供实验场所,另一方面是掌握新产品在养殖各环节的应用技术,为养殖户提供高水平的售后技术服务。通过养殖科研基地的建设,将有助于公司加快科研成果转化,提升产品和服务竞争力。
(3)顺应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当前,我国水产养殖仍然面临着生态环境、产品质量安全、饲料成本等问题,提升水产养殖经济效益,杜绝食品安全隐患,开发安全、高效、环境友好的水产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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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饲料已成为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国家《饲料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明确将“显著提升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饲料资源利用效率”纳入规划的总体目标,并提出将加大对饲料工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包括继续执行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等税收扶持政策,支持饲料原料、新型饲料添加剂生产基地建设,增加饲料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饲料工业。研发中心的研发内容主要包括新型渔用配合饲料蛋白源、特种水产养殖动物种苗期配合饲料、功能性水产配合饲料、深海水鱼系列软颗粒用粉状配合饲料、新型绿色水产免疫增强剂、饲料微平衡技术、鱼粉替代技术等研究。这一系列研究顺应饲料行业整体的发展趋势,通过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转化,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3、补充营运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必要性
(1)行业特点决定公司营运资金需求较高
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所需的原料主要为进口鱼粉及具有大宗商品特征的植物性蛋白类原料及淀粉类原料,由于高等级进口鱼粉的紧缺性及大宗商品生产企业毛利率偏低的特点,公司向上游供应商采购上述原料时通常以即期付款为主。在原料需求高峰期或市场对上述原料价格看涨的情况下,公司会通过预付货款方式稳定原料供给或锁定原料成本。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行业的下游为水产养殖业,受特种水产动物养殖成本较高、养殖周期长的影响,终端养殖户饲料回款速度较慢,导致公司销售回款周期相比采购付款周期存在时间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各期均明显小于应付账款周转率:
单位:次/年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 1.61 4.48 4.52 4.54
应付账款周转次数 3.83 14.43 13.29 9.76
以 2015年度来看,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约为 80天,而应付账款周转天数约为27 天,两者之间的明显差异致使公司经营中所面临的营运资金压力较大。如果考虑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的情况,公司营运资金压力更为显著。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6月 30日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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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余额 23,944.93 19,317.38 16,818.30 14,137.03
预收账款余额 2,429.64 1,561.61 877.74 305.84
应付账款余额 7,642.85 6,204.12 2,789.65 5,556.79
预付账款余额 5,118.07 6,353.12 5,102.05 5,045.95
公司在购买原料时已运用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工具合理延长采购付款周期,但开证手续费、贴息费等费用也相应增大了公司的财务费用。
此外,受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行业的季节性因素影响,公司销售回款流入及采购资金支出的季度分布有欠均衡,股权融资补充流动资金能够充实公司长期资本,避免临时性资金缺口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冲击。
(2)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营运资金保持充足
①公司原料采购策略对营运资金需求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毛利率能够保持相对较高水平,一方面归功于公司产品竞争力较强,核心产品的销售定价能力突出,另一方面得益于公司原料采购成本的良好控制。对于鱼粉等关键原材料,由于无金融市场工具进行远期成本控制,公司主要采取在价格合适时集中、大量采购的战略备货策略实现生产成本控制。
公司原料采购策略有利于控制采购成本,但对营运资金的保有量要求较高。
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及 2016年 6月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14,624.34万元、11,606.89万元、14,133.22万元及 17,011.85万元,占流动资
产的比重分别为 34.34%、25.09%、26.09%及 27.89%,占用资金量较大。随着公
司销售规模的进一步扩张,公司的资金实力将面临更高要求。
②公司销售规模扩张对于营运资金的需要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应收账款余额也相应增大。2013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3,288.99 万元、15,904.53 万元、18,206.43 万元及 22,600.09 万元,占流动资产
的比重分别为 31.21%、34.38%、33.61%及 37.05%,占比较高,对公司资金形成
较大占用。在公司销售规模扩张的过程中,应收账款金额可能进一步上升,营运资金需求仍然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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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营运资金充足是公司持续发展的基础保障
随着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行业的整合提速及行业整体的加快发展,资金实力已成为未来行业竞争的重要因素。充足的营运资金可以使公司更好的应对原材料供应、客户资金周转、信贷环境等方面的突发情况,降低各方面潜在不利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也有利于公司加快市场开拓,提升市场份额。
(3)控制财务费用,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由于融资渠道有限,主要采用短期借款、信用证及银行承兑汇票等债务融资工具以满足资金需求,但公司相应需要承担较多的财务费用。
2013年、2014年、2015年及 2016年 1-6月,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 988.64万元、
1,102.77万元、1,919.61万元及 928.17万元,利息支出及承兑汇票贴息费用不断
上升是财务费用逐年增大的重要原因。
近年来,银行信贷环境的不确定性较大,同时公司可抵押固定资产规模有限,仅继续依靠银行借款支撑流动资金需求不能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公司本次计划通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并归还短期借款,其中部分将用于归还短期借款或适当减少信用证及银行承兑汇票的使用金额,控制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综上所述,从行业特点、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及财务优化多角度来看,本次公司利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有其必要性。
三、新增产能消化前景及分析
(一)募投项目实施前后产能变化情况
1、报告期内产能及产能利用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产能、产量、销量、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情况如下:
单位:吨
项目 2016年 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设计产能 63,622.50 127,245.00 116,045.00 105,245.00
实际产能 38,053.50 75,707.00 68,547.00 63,1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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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量 34,820.63 70,886.50 68,066.10 56,167.62
设计产能利用率 54.73% 55.71% 58.65% 53.37%
实际产能利用率 91.50% 93.63% 99.30% 88.95%
销量 30,753.73 67,371.41 65,518.90 53,893.28
产销率 88.32% 95.04% 96.26% 95.95%
注:关于设计产能与实际可利用产能之间差异的原因,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四/(四)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靠自身经营积累,每年均新增机器设备投资扩大生产能力或替换部分老旧生产设备,实现产能的提升。新增产能部分均得到了有效的利用,报告期内实际产能利用率均在 90%左右。
鉴于共线交替切换生产对生产效率带来一定损失,在现有生产条件下公司产能利用率已经达到较高水平,销售旺季时产能无法满足市场订单需求。由于场地及设计布局限制,目前公司膨化状、颗粒状及种苗早期配合饲料的产能与公司需求仍存在较大距离。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项目达产后将新增设计产能 11.71万吨/年。公司在制定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项目方案时综合考量公
司目前各性状饲料的产能、专线生产效率、公司业务战略规划、未来市场发展前景等多方面因素,确定本项目生产的饲料产品主要为膨化配合饲料、颗粒配合饲料及种苗早期配合饲料,其中膨化配合饲料将区分幼龄饲料及成体饲料,实行专线生产。
序号产品类别设计产能(万吨)年产量(万吨)
1 成体饲料-颗粒配合饲料 2.88 1.44
2 成体饲料-膨化配合饲料 6.34 3.48
3 幼龄饲料-膨化配合饲料 1.92 0.77
4 稚幼期饲料-种苗早期配合饲料 0.57 0.19
合计 11.71 5.88
由于水产养殖动物的稚、幼龄摄食周期较短,幼龄饲料及稚幼期饲料产品的产能利用率较低,因此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项目的综合产能利用率为 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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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项目完全达产后可实现年产各类特种水产配合饲料 5.88万吨。
(二)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分析
产品的市场容量与公司自身的综合实力、应对措施将共同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顺利消化。
1、产品市场空间巨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大产能全部用于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的生产,市场整体容量的不断扩大为项目顺利消化奠定了基础。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行业的市场空间主要由特种水产动物养殖量和饲料普及率决定。
近年来,特种水产动物养殖产量逐年上升,且增长速度正逐渐加快,相应促进了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产量的增长。相对于已基本实现人工养殖的普通水产动物,特种水产动物的养殖产量还有更为广阔的增长空间。天然渔业资源的日益枯竭及国家资源保护政策,决定了捕捞产量将持续下降,水产养殖将得到快速发展。
特种水产动物养殖品种不断增加,养殖规模不断扩大,将有效扩大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的市场需求。
另一方面,我国水产养殖业整体的饲料普及率仍然偏低,根据农业部制定的相关规划中水产配合饲料目标普及率为 45%来看,2013年度 21.24%的饲料普及
率与此目标尚存在较大差距。从养殖品种来看,部分海水养殖动物的饲料普及率远小于淡水养殖动物,未来随着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的普及率上升,对应配合饲料产量亦将提高,为新增产能提供了极大的释放空间。我国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产量从 2006年的 75.24万吨增长至 2014年的 140.22万吨,年均增幅超过 8%,高于
水产配合饲料行业同期 5.7%的平均增速。以 2006年-2014年我国特种水产配合
饲料产量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测算依据,2017 年我国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产量有望达到 177万吨,为新增产能提供了有效的市场扩容。同时,我国每年冰鲜杂鱼使用量约 400万吨,随国家环境友好型养殖的行业发展趋势,大幅度降低冰鲜杂鱼也将释放巨大的市场空间。关于产品市场需求的具体分析,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二/(四)行业需求分析”。
2、产业整合扩大公司产品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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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行业集中度较低,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产业政策正引导行业提高集中度,技术含量高、品质优的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产品将持续扩大市场份额。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厂家约有 600 家左右,而产量超过 4 万吨的仅25 家左右,约占一半产量由 600 多家小型生产厂家供应,在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行业整合的预期下,部分兼营或者生产规模较小、技术管理落后的公司将失去市场竞争力而被逐渐淘汰,水产饲料行业整合趋势已经显现,为具有竞争优势企业也释放了市场空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提高生产规模,抓住行业整合机遇,扩大市场份额。
3、完善营销网络建设、发挥技术及服务优势,深耕潜力产品与市场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除针对稚幼期及幼龄期配合饲料这一目前国产高性价比配合饲料供给较为紧缺、发展潜力较大的产品市场增加生产供给外,对金鲳、鲆鲽鳎、黄鳝等特种水产养殖规模增长较快,大黄鱼、石斑鱼等配合饲料普及率低、推广应用空间高的特种水产养殖产品增加成品饲料生产供给。
我国特种水产品养殖产业近几年发展较快,大黄鱼、鲆鲽鳎等在华东地区;石斑鱼、金鲳等在华南地区;黄鳝等在华中地区均已形成较为成熟的区域性养殖带。公司意识到这些特种水产养殖动物配合饲料市场的巨大发展潜力,自 2005年开始实施品种多元化战略,完成了这些特种水产养殖动物配合饲料产品的技术研发及市场网络布局,为公司下一阶段的扩张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受限于公司目前整体产能规模水平,公司这些配合饲料产品销售总量仍与市场容量及公司目标定位存在较大差距,公司计划依托多年积累的科技研发实力、品牌影响力,以本次募投新增产能为扩张基础,以安全、高效、稳定的产品质量为保障,在原有的市场网络布局基础上纵向精耕,深度开发营销网络,实现新增产能的有效利用及公司规模的进一步扩张。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项目
1、项目实施主体及选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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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项目由发行人天马集团负责实施,项目地点位于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内、324国道福清市上迳镇路段边。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公司已通过挂牌出让方式竞得上述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相关土地出让金已全额缴纳,并取得该宗土地所对应的融上迳国用(2014)第 A0015号《国
有土地使用证》。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 53,849.92平方米。
2、项目概览及投资概算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主要增加公司淡水品种料、海水鱼料、种苗料等不同系列饲料产品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将新增各类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设计产能 11.71万吨/年,新增实际产能为 5.88万吨/年。
本项目总投资为 30,872.46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费 1,388.50万元公司已
使用自筹资金投入。具体投资估算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金额(万元) 工程建设费 8,429.30
其中:厂房及配套设施 7,660.84
员工公寓 768.46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553.68
其中:土地使用权费 1,388.50
3 设备购置费 13,222.46
4 预备费 1,260.27
5 铺底流动资金 4,406.75
合计 30,872.46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公司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项目已进入建设后期,该项目预计 2016年下半年试生产。
3、生产工艺和主要设备
(1)工艺流程及生产技术
本项目所采用的生产方法及工艺流程均为公司成熟技术,公司的工艺流程及生产技术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四/(二)公司主要
产品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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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主要设备
本项目所需设备包括生产设备、辅助及配套设备、环保设备、办公信息化设备等,设备投资合计为 13,222.46万元,其中主要设备明细如下:
序号设备名称计量单位数量金额(万元)
1 电控系统套 1 764.00
2 配料系统套 1 191.00
3 混合系统套 12 244.00
4 粉碎系统套 11 360.00
5 破碎系统套 1 170.00
6 制粒机台 2 200.00
7 膨化机台 6 1,190.00
8 烘干机台 6 1,300.00
9 油脂添加系统套 2 60.00
10 油脂喷涂系统套 9 1,010.00
11 逆流式冷却塔个 8 130.00
12 筛选设备套 19 174.00
13 提升机台 20 120.00
14 输送设备套 22 144.00
15 计量电子称台 8 32.00
16 自动打包称台 8 64.00
17 房室仓组 1 100.00
18 筒仓群组 1 400.00
19 汽车液压翻板组 1 100.00
20 稳定器个 2 80.00
21 永磁筒个 5 10.00
22 预混合生产线套 1 150.00 稚幼期开口料生产专用设备
套 4 1,498.00
24 油罐个 5 225.00
25 地磅个 1 70.00
26 蒸汽系统套 3 420.00
27 空压机系统套 3 45.00
28 变压器系统套 5 680.00
29 发电机台 1 120.00
30 水电照明套 1 150.00
31 消防设施套 1 610.00
32 叉车部 10 1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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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厂内货车部 1 30.00
34 货梯部 1 60.00
35 铁质垫仓板片 10,000 500.00
36 废气收集系统套 1 600.00
37 脉冲除尘系统套 30 120.00
38 沙克龙除尘系统套 8 20.00
39 消音器个 36 72.00
4、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供应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鱼粉、其他蛋白类原料(主要为豆粕、花生粕、菜粕)以及淀粉类原料(主要为淀粉、面粉)。其中,鱼粉原材料以国外采购为主,其他蛋白类原料及淀粉类原料以国内采购为主。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形成一套成熟、有效、规范的采购流程。公司主要原料实行集中采购,执行统一的原料采购标准。在供应商选择方面,公司尽量减少中间环节走向源头采购,直接生产企业、大型贸易企业是主要选择对象,公司将经营各类原料的行业前列企业作为首选供应商。
(2)能源供应
本项目消耗的能源品种主要有电、煤,市场供应充足,项目所在地供应有保障。
5、项目环境保护
公司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将重点做好以下环保措施:
(1)对生产车间等进行合理布局,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新建村居等环
境敏感建筑物。
(2)雨污水分流。生活污水和废气处理系统(生物除异味系统)的清洗废
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3)原料堆放和各生产装置产生的废气,以及各生产装置产生的粉尘进行
集中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 40米;严格控制废气和粉尘的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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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蒸汽锅炉产生的烟气经除尘脱硫处理达标后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 25
米。
(5)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综合措施,使得厂界噪声达
标。
(6)固体废物分类管理。生产性固废回收利用;炉渣等收集外售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理外运。
本项目已于 2014年 4月 1日获得福清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特种水产配合饲料 11.71万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表>的批复意见》(融环评表[2014]30号)。
6、组织方式与人力资源配置
公司针对本项目成立了协调推进工作组,专门负责该项目的相关工作,确保项目所必须的人力、物力和资金投入,确保项目平稳推进及顺利实施。
本项目需新增人员 200名。包括生产工人 96人、质检人员 4人、高级技术人员 3人、营销人员 80人以及各类管理人员 17人。本项目所需的员工按照公司现行管理模式进行培训,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部门协同完成。同时,公司将针对生产的各关键环节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门的岗位培训。
7、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设期为 1.5年,试生产期 0.5年,达产后新增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设
计生产能力 11.71万吨/年,新增实际生产能力 5.88万吨/年。
本项目达产后正常年份营业收入为 52,293.12万元,净利润为 5,590.79万元。
项目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序号财务评价指标单位数额备注
1 营业收入万元 52,293.12 达产年
2 利润总额万元 6,606.93 达产年
3 所得税万元 1,016.14 达产年
4 净利润万元 5,590.79 达产年
5 项目投资静态回收期(税后)年 6.56 含建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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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项目投资动态回收期(税后)年 7.17 含建设期
7 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 17.1 达产年
8 总投资收益率% 21.40%达产年
9 投资利润率% 18.11%达产年
(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实施主体及选址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发行人天马集团负责实施,项目建设地点与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项目属于同一地块,项目规划占地面积 2,907.08平方米。本项目土地
使用权的取得情况参见本节“四/(一)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项目”相关内容。
2、项目概览及投资概算
本项目建设期为 18个月。项目主要内容如下:
(1)研发中心建设:科研大楼建设,包括水产动物营养学研究实验室、工
艺学研究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近红外分析室、氨基酸分析室、液相色谱分析室、气相色谱分析室、原子吸收分析室等检测实验室;智能化养殖科研基地建设,包括循环水养殖系统及配套设施设备等。
(2)研发、检测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
(3)新增 50人高水平研发技术人员的招募与培训。
本项目总投资为 4,214.10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费 65.23万元公司已使用
自筹资金投入。具体投资估算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万元) 工程建设费 1,751.83
其中:研发中心大楼 1,602.00
实验基地及配套设施 149.8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07.96
其中:土地使用权费 65.23
3 设备购置费 1,675.40
4 预备费 19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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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铺底流动资金 187.16
合计 4,214.10
3、项目研发规划
本项目的建设,将在公司现有研发中心的基础上进行整合,通过引进高层次研发技术人才,添置先进的分析测试仪器设备,建设科研大楼和智能化养殖科研基地,增加研发费用投入等,建设高水平的企业研发中心,提升研发的硬体和软体水平。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研发中心将重点开展以下研究:
(1)新型渔用配合饲料蛋白源的开发与应用
蛋白源短缺已成为全球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行业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开展水产动物蛋白质代谢与调控机理、主要植物蛋白源利用率及其影响因素研究,开发高效利用植物性蛋白源的技术,实现植物性蛋白源部分替代鱼粉。
(2)特种水产养殖鱼类种苗早期配合饲料的开发
公司根据特种水产养殖鱼类种苗的生理特性和营养需求,结合最新的加工工艺,在原料选择、配方优化、加工工艺改进等方面取得突破,已开发出鳗鲡、石斑鱼等特种水产动物种苗早期配合饲料,通过反复试验,并对相关技术加以改进,实现产品在水中稳定性、诱食性、饲料利用以及养殖效果等方面具有良好的性能,且拥有较高的性价比。研发中心建成后,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其它鱼类种苗早期配合饲料产品的研发,巩固公司在种苗早期配合饲料技术储备上的领先地位。
(3)深海鱼系列软颗粒用粉状配合饲料开发
公司将以“膨化软颗粒配合饲料生产方法”等专利技术为基础,结合当前石斑鱼、大黄鱼等深海鱼类的营养学、生理学和饲料学等研究成果,从配方优化、原料筛选、加工工艺等方面继续开发深海鱼系列软颗粒用粉状配合饲料。该类型饲料重点应用于冰鲜杂鱼的替代,以减轻养殖自身污染,降低养殖安全风险,提高养殖效益。开发的产品具有诱食性强、转化率高以及提高深海鱼类抗应激能力等优点。
(4)水产动物营养生态学和营养免疫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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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营养素平衡技术、酶制剂或微生物饲料添加剂添加、饲料加工工艺改进和投喂技术策略建立等对水产养殖动物生长与环境可持续发展进行营养调控,
实现最大限度地减少饲料溶失、残饵和代谢排泄物,提高饲料效率,降低养殖成本,减轻养殖自身污染。同时,研究温度、盐度、溶解氧、pH 值、光照等生态因子对水产动物营养代谢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以期了解维持不同环境下维持水产动物正常生长发育的精准营养需求,为开发高效环境友好型水产配合饲料提供技术支持。
营养是影响机体免疫反应和疾病抵抗的重要因子。深入研究水产动物营养与免疫的关系对推进水产健康养殖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水产动物营养免疫学的研究,有助于通过应用支持最佳生长和免疫系统功能的以营养为基础的策略对付疾病,可以为开发功能性水产配合饲料提供基础数据。
大力开展水产动物营养生态学和营养免疫学研究,研发出安全、高效、环境友好型特种水产配合饲料是公司近期研究工作的重要内容。
(5)水产动物营养品质学研究
随着水产养殖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更加关注水产动物机体和肌肉的颜色、肉质、口感、营养和安全性。饲料营养因素对肉品质的形成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饲料原料、饲料的各种营养因子以及其他一些饲料成分都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水产动物的肉品品质。公司将从水产动物的营养生理角度出发,探索风味物质形成和变化规律,了解各类水产养殖动物肌肉品质性状退化的原因,研究饲料营养对肉质的影响将有助于更加科学的配制日粮和更加清楚地认识肉质的形成规律和调控措施,研发出能促进水产动物声场,改善水产动物肌肉品质的功能性特种水产配合饲料。
(6)新型绿色水产免疫增强剂研究与开发
随着特种水产动物养殖集约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养殖环境恶化,导致水产动物的抗病能力降低。开发能提高水产动物的免疫力和抗病力的新型绿色免疫增强剂成为水产饲料行业的共同目标。因此,新型绿色水产免疫增强剂的研究与开发对我国水产养殖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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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饲料微平衡技术研究
微平衡技术是目前国际领先的前沿技术,该技术主要通过微量营养元素平衡、氨基酸平衡、脂肪酸平衡,并通过特殊的酶的活化和催化作用,达到微量元素、蛋白质、油脂等的充分利用,实现大幅度降低鱼粉和鱼油的使用量而不降低养殖效果的目标。公司将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契机,完善分析测试仪器设备,培养和引进高水平人才,开展处于国际前沿的饲料微平衡技术研究,并开发相应的产品。
4、项目主要设备
本项目新增设备主要设备为研发设备,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设备名称计量单位数量金额(万元)
1 循环水养殖系统套 36 540.00
2 软颗粒机台 5 125.00
3 试验水池组 100 20.00
4 增氧设备台 150 60.00
5 气质联用仪台 1 120.00
6 液质联用仪台 1 240.00
7 全自动氨基酸分析仪台 1 82.00
8 高效液相色谱仪台 1 45.00
9 气相色谱仪台 1 45.00
10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台 1 25.00
11 紫外分光光度计台 1 2.70
12 全息酶标仪台 1 6.00
13 粗纤维测定仪台 1 15.00
14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台 1 20.00
15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台 1 14.00
16 显微成像系统套 1 6.00
17 高速冷冻离心机台 1 15.00
18 水质测定仪台 10 4.00
19 PCR仪台 1 4.50
20 电泳仪台 1 1.50
21 近红外快速分析仪(2500)台 1 59.00
22 全自动凯氏定氮仪(8400)台 1 35.00
23 全自动索氏粗脂肪测定仪台 1 30.00
24 Sartorius电子天平台 1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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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组织匀浆机台 1 3.00
26 恒温摇床台 1 0.80
27 冰箱台 1 1.00
28 超低温冰箱台 1 10.00
29 超净工作台个 2 4.00
合计 1,535.30
5、项目环境保护
公司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将重点做好以下环保措施:
(1)雨、污水实行分流。生活污水经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2)实验过程产生的含尘废气经集中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排放高度达 15
米以上。严格控制粉尘的排放。
(3)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采取隔音、减震等综合措施,区域噪声达标。
(4)实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藏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的规定建设贮藏设施,采取防渗漏、防飘散处理,并贴有明显标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转移时向环保部门申请办理转移许可手续;禁止随意倾倒或填埋危险废物,避免造成环境污染;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外运。
本项目已于 2014年 3月 25日获得福清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融环评表[2014]29号)。
6、组织方式与人力资源配置
公司针对本项目成立了协调推进工作组,专门负责该项目的相关工作,按照管理目标责任制和科学规范的管理程序,确保项目所必须的人力、物力和资金投入,确保项目平稳推进及顺利实施。
本项目需新增高水平研发技术人员 50人。其中实验室 41人、智能化养殖科研基地 5人,管理人员 4人,人员培训由公司人力资源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协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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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充营运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1、项目背景
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中拟投入部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公司补充营运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必要性分析参见本节“二/(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2、补充营运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合理性
随着浙江、广东、海南等福建省外子公司的建立以及公司种苗早期配合饲料产品等新的优势品种全面推广,公司的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也将进一步提高。影响公司营运资金需求量的因素主要包括现金、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公司在 201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对 2014年度营运资金总需求量按照以下方法进行预估:
营运资金总需求量=上年度营业收入×(1-上年度营业净利润率)×(1+预计营业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其中: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
周转天数=360/周转次数;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预收账款周转次数=营业收入/平均预收账款余额;
存货周转次数=营业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预付账款周转次数=营业成本/平均预付账款余额;
应付账款周转次数=营业成本/平均应付账款余额。
以上述方法估算出 2014年度的营运资金总需求量后,扣除公司自有资金(公司自有资金=公司股东权益-非流动资产-拟现金分红数-拟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的资本性支出)后,得出需从外部获得的营运资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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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营运资金需求量=营运资金需求量-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在 201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假设 2014年的预计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20%及预计资本性支出 3,200万元,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第 1号令)中的测算方式,公司 2014年度需从外部获得的营运资金需求量为 17,137.87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上年度营业收入 55,062.67
上年度营业净利润率 8.99%
(预计)营业收入增长率 20.00%
上年度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1.87
营运资金需求量 32,157.78
上年末所有者权益 30,091.93
上年末非流动资产 10,282.02
现金分红 1,590.00
(预计)资本性支出 3,200.00
自有资金量 15,019.90
外部营运资金需求量 17,137.87
综上所述,公司以本次部分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具备合理性。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公司详细的市场调研、充分的科学论证。项目建成后,将有助于增强发行人的核心竞争力、技术创新能力、产品生产能力,从而进一步提高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一)对公司净资产和资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规模、净资产及每股净资产均能得到较大幅度增强,整体实力显著提高。同时,公司资产负债率将大幅下降,资产流动性、资产质量将进一步提高,偿债能力将进一步增强,使财务风险得到更加有效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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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溢价发行将增加公司资本公积金,使公司资本结构更加稳健,公司的股本扩张能力进一步增强。同时,本次发行将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公众持股导致的股权分散有利于公司提高治理水平,规范运营。
(二)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每年增加折旧及摊销费用共计为 1,915.16 万元,分别占募投项目新增营业收入和
201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的 3.66%、3.48%,每年增加折旧、摊销费用的占比较小。
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项目在达产年合计新增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9,139.03 万
元,在消化完毕利息、税收、折旧、摊销因素的影响后,仍能为公司新增净利润5,590.79万元,足以确保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不受到新增资产折旧、摊销的影
响。此外,发行人以部分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也能为发行人节省财务费用。
发行人目前盈利能力较强, 2013年、2014年及 2015年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分别增长 13.85%、19.85%及 19.18%,主营业务毛利总额分别较上年增长
9.92%、18.72%及 13.29%,收入、利润均呈持续增长态势。随着本次募投项目的
建成达产,公司年均可实现新增销售收入 52,293.12 万元,年均新增净利润
5,590.79万元,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将大幅增强。
(三)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净资产将大幅提高。由于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在实施周期和项目达产上需要有一定时间,在短期内难以完全产生效益,发行人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会有所下降。但是,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水平将迅速增加,盈利能力大幅增强,净资产收益率将逐步回升,推动公司业绩稳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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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
一、股利分配政策
本公司的股利分配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本公司的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弥补上一年度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本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
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3、提取任意公积金,本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
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最近三年的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根据 2014年 5 月召开的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公司以截至 2013年末的股本 15,900万股为基数,向现有股东派发现金股利 1,590万元,每股分配利润人民币 0.1元(含税)。上述分红
已于 2014年 6月 25日实施完毕。
根据 2015年 5 月召开的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4 年度利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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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分配方案》决议,公司以截至 2014年末的股本 15,900万股为基数,向现有股东派发现金股利 1,272万元,每股分配利润人民币 0.08元(含税)。上述分红已
于 2015年 6月 26日实施完毕。
根据 2016年 5 月召开的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公司以截至 2015年末的股本 15,900万股为基数,向现有股东派发现金股利 1,431万元,每股分配利润人民币 0.09元(含税)。上述分红已
于 2016年 6月 30日实施完毕。
三、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应于年度报告或半年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当年的利润实现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以实现股东合理回报为出发点,制订公司当年的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监事会充分讨论,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二)利润分配政策
1、基本原则
公司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健全现金分红制度。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2、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原则上公司每年进行一次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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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主要以现金分红为主,但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3、现金及股票分红的条件
如公司满足下述条件,则实施现金分红: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利润,在提取完毕公积金及弥补亏损后仍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4)公司的资金状况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5)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 0.1
元。
如公司未满足上述条件,或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更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采取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三)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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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当严格执行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现金分红方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方案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方案不得违反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论证过程中,需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监事的意见,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分别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监事同意,并由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公告披露相关信息。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相关事项的,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四、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 2013 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五、未来三年分红回报具体计划(2014-2016年)
发行人未来三年分红回报具体规划(2014-2016年)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七、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修正后的公司章程(草案)对利润分配事项的规定及本招股说明书中相关信息披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发行人上市后将执行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投资者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决策程序完善,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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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事项
(一)信息披露制度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本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严格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在生产经营、对外投资、财务决策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二)信息披露部门及负责人
本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专门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董事会办公室的负责人为本公司的董事会秘书。
信息披露负责人:陈延嗣
电话:0591-85628333
传真:0591-85622233
电子信箱:jolma668@jolma.cn
二、重大合同
本节重大合同指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公司(包括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
合同。
(一)销售合同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发行人通常在年初与客户签署框架性销售协议,就配合饲料年度销售量及价格优惠等有关事项予以原则性约定,该等销售的具体事项则由双方通过销售订单等方式进一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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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前十大框架性销售协议如下:
单位:吨
序号客户名称合同标的
年度预计采购数量
签订时间 廉江市养虾集团公司龙营围养虾场
健马牌饲料 2500 2016.01.01 徐闻县源海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健马牌饲料 6000 2016.03.23 福清市富发养殖有限公司
健马牌饲料 1500 2016.06.25
4 杨伟蓬鳖料 1200 2016.01.01 澄迈澄北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鳗料、虾料、蛙料、龟料、石斑鱼料、海水鱼系列饲料
1000 2016.01.01 北海市铁山港区石头埠丰顺养殖有限公司
健马牌饲料 1200 2016.01.01
7 王群云石斑鱼、金鲳鱼饲料 1000 2016.05.18
8 杨广演天马牌鳗料 450 2016.03.06 霞浦县溪南镇叶孝翁水产饲料店
海水鱼类饲料 1000 2016.05.09
10 郑文山健马牌鳗料 500 2016.04.13
注 1:上表所述年度预计采购数量为双方于年初确定的预计采购数量。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会依据当年度具体的养殖计划、市场需求规模等情形决定实际采购量,因此年度结束时可能会出现相关客户的实际采购量超过或低于预计采购量的情形。
注 2:陵水三才蓝蓝饲料店 2016年以经营者王群云名义签订合同。
除配合饲料销售业务外,发行人会因鱼粉存货管理而发生鱼粉销售行为。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发行人及子公司不存在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金额在 100万元以上的与鱼粉销售相关的重大合同。
(二)采购合同
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前十大采购合同如下: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标的采购金额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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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福州海汇生物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泰国鱼粉 7,850,000(元) 2016.05.31
2 泰国鱼粉 8,950,000(元) 2016.05.31 深圳市巨力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鱼粉 11,000,000(元) 2016.04.07
4 福州融道实业有限公司玉米蛋白粉 5,850,000(元) 2016.03.01 厦门夏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摩洛哥红鱼粉
14,997,700(元) 2016.06.20
6 红鱼粉 11,879,999.6(元) 2016.06.23 厄瓜多尔红鱼粉
6,660,000(元) 2016.02.25
8 大洋实业有限公司泰国红鱼粉 1,514,000(美元) 2016.05.17
9 厦门亨德顺商贸有限公司
饲料用预糊化淀粉
--(注 1) 2016.03.15 福建怡昌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饲料用预糊化淀粉
--(注 2) 2016.03.10
注 1:厦门亨德顺商贸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之间签署的合同为框架协议,发行人拟于协议有效期内向厦门亨德顺商贸有限公司合计采购 7000吨预糊化淀粉,具体采购价格依据双方未来签署的购销合同最终确定。
注 2:福建怡昌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之间签署的合同为框架协议,发行人拟于协议有效期内向福建怡昌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计采购 4100吨预糊化淀粉,具体采购价格依据双方未来签署的采购合同最终确定。
(三)融资合同
1、2015 年 7 月 13 日,天马彩印作为借款人与贷款人中国农业股份有限公
司建宁县支行签署编号为“35010120150005290”《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人民币 320万元,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期限为一年,自 2015年 7月 13日至 2016年 7月 12日。
2、 2015年 7月 30日,天马饲料作为承租人与出租人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
限公司签署编号为“L15A0517001”号《融资回租合同》,约定承租人以租回为目的以 2,109,700元的价格向出租人转让近红外快速饲料分析仪等设备,出租人受让后将该等设备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租期为 48个月,总租金为 2,332,119元。
至租赁期的最后一天,若承租人不存在违约行为或违约行为得以完全救济,则承租人可以按该协议约定行使留购、续租或退还租赁物件的权利。若承租人选择留购租赁物件,则留购价格为 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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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5 年 7 月 30 日,发行人作为承租人与出租人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
公司签署编号为“L15A0520001”号《融资回租合同》,约定承租人以租回为目的以 7,858,500元的价格向出租人转让沸腾干燥机等设备,出租人受让后将该等设备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租期为 48个月,总租金为 8,686,989元。至租赁期的最后一天,若承租人不存在违约行为或违约行为得以完全救济,则承租人可以按该协议约定行使留购、续租或退还租赁物件的权利。若承租人选择留购租赁物件,则留购价格为 100元。
4、2015 年 8 月 14 日,发行人、厦门金屿作为借款人与贷款人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署编号为“2015年厦松字第 0815780031号”《授信协议》,约定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合计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 12 个月,自 2015年 8月 14日至 2016年 8月 13日。
5、2015年 9月 9号,发行人作为借款人与贷款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
门分行签署编号为“2015年厦松字第 081578003101号”《集团综合授信业务合作协议书》,约定贷款人向借款人及借款人授权下属企业提供总计人民币 3,000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
6、2015 年 9 月 17 日,发行人作为承租人与出租人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
公司签署编号为“L15A0520002”的《融资回租合同》,约定承租人以租回为目的以 28,866,389元的价格向出租人转让成套饲料加工机组等设备,出租人受让后将该等设备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租赁期为 48个月,总租金为 31,909,653.35元。
至租赁期的最后一天,若承租人不存在违约行为或违约行为得以完全救济,则承租人可以按该协议约定行使留购、续租或退还租赁物件的权利。若承租人选择留购租赁物件,则留购价格为 100元。
7、2015 年 11 月 8 日,发行人作为承租人与出租人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
公司签署编号为“L15A0520003”的《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和选择,以租给承租人使用为目的,向承租人所指定的供应商布勒水产设备(常州)有限公司购买成套饲料加工机组一批,租赁期为 48 个月,总租金为26,745,780元。至租赁期的最后一天,若承租人不存在违约行为或违约行为得以完全救济,则承租人可以按该协议约定行使留购、续租或退还租赁物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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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承租人选择留购租赁物件,则留购价格为 100元。同日,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作为买方、布勒水产设备(常州)有限公司作为卖方、发行人作为使用方签署编号为“SL15A0520003”《购买合同》,就成套饲料加工机组购买事宜进行约定。
8、2016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支行签署
编号为“LC(2016)001”的《开立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总协议》,就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支行为发行人在协议有效期内开立的所有信用证事宜进行约定,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17年 4月 1日。
9、2016 年 4 月 12 日,发行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行签署
编号为“TR(2016)004”的《进口押汇总协议》,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福清分行为发行人开具进口信用证/进口代收项下进口押汇业务予以约定,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提出终止协议的一方须提前 15天书面通知对方。
10、2016年 4月 18日,天马饲料作为借款人与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福清分行签署编号为“2016年建闵福流贷字 46号”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约定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人民币 2,320万元的贷款,借款期限为 12个月,自 2016年 4月 18日至 2017年 4月 18日。
11、2016年 5月 12日,天马饲料作为甲方与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福清分行签署编号为“2016年建闵福贸额字 8号”的《贸易融资额度合同》,约定乙方为甲方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5,555万元的贸易融资总额度,合同额度有效期自 2016年 4月 9日至 2016年 10月 9日。
12、 2016 年 6 月 27 日,发行人作为借款人与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福清分行签署编号为“2016 年建闵福项目贷字 1 号”的《项目融资贷款合同》,约定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人民币 5,000万元的贷款,借款人用于建设“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项目”,借款期限为 36个月,自 2016年 6月 27日至 2019年 6月 27日。
(四)设备及工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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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 年 12 月 8 日,发行人作为发包方与承包方福建省冠盛建设工程有
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承包方承包建设发行人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及研发中心项目建设一期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4年 12月 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6 年 1月 9日,合同总金额暂定为人民币 8,500万元,最终按实结算。
2、 2015年 4月 20日,发行人作为发包方与承包方福建省冠盛建设工程有
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承包方承包建设发行人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生产及研发中心项目建设二期工程,合同总金额暂定为人民币 4,500万元,最终按实结算。
3、 2015 年 6 月 2 日,发行人作为需方与供方浙江金锅锅炉有限公司签署
《锅炉买卖合同》,约定供方向发行人出售燃生物质锅炉等设备并负责其安装、调试等工作,合同总金额为 290万元。
4、 2015年 1月 20日,发行人作为需方与供方南通天蓝环保能源成套设备
有限公司签署《除臭系统成套产品合同书》,约定供方向发行人提供喷淋除臭系统成套产品等设备并负责其安装、调试和验收等工作,合同总金额为 245万元。
5、2015 年 6 月 18 日,发行人与布勒水产设备(常州)有限公司就双方于
2014 年 12 月 16 日签署的《水产饲料成套设备承揽合同书》达成《变更补充协议一》,因原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部分设备变更,部分设备变更为由发行人购买,因此双方约定原合同总金额减少 212.2万元。
6、2015 年 3 月 15 日,天马饲料作为需方与供方福州卓实诚贸易有限公司
签署《购销合同》,约定供方向天马饲料提供镀锌方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626,552元,最终价格按实际提货重量结算。
7、2014年 12月 16日,发行人作为建设方与承揽方布勒水产设备(常州)有
限公司签署《水产饲料成套设备承揽合同书》,约定承揽方承揽发行人水产饲料成套设备项目工程,承建范围包括工艺流程设计及设备选型、车间布置设计等,合同总额为(含税价)人民币 3,200万元。
8、2015年 6月 18日,发行人作为甲方与乙方常州布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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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方布勒水产设备(常州)有限公司签署《关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水产饲料成套设备承揽合同的补充协议二》,约定将甲方与丙方签署的水产饲料成套设备承揽合同书及附件项下的安装事宜委托乙方完成,变更后安装合同总价为 178万元。
9、 2015 年 8 月 5 日,发行人作为甲方与乙方福建省建鸿安装工程有限公
司签署《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乙方承包甲方二期变配电工程,工程总价为 563万元。
10、2016年 1月 28日,发行人作为发包方与承包方福建省冠盛建设工程有
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承包人承建发行人恒温车间的土建、水电、钢构安装部分、消防工程及附属工程,合同工期为 2016年 3月 21至 2017年 4月 15日,合同总价为 7,000,000元。
11、 2016 年 3 月 22 日,发行人作为甲方与乙方安徽远鸿机械自动化有限
公司签署《购销合同书》,约定甲方购买乙方出售的全自动机器人码垛系统,合同总价为 3,420,000元。
12、2016年 3月 22日,发行人作为甲方与乙方安徽远鸿机械自动化有限公
司签署《购销合同书》,约定甲方购买乙方出售的智能化全自动给袋式重袋包装机及智能化全自动给袋式重袋包装机控制处理系统,合同总价为 4,400,000元。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担保的情况。
四、对发行人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作为原告向部分逾期支付货款客户提起诉讼要求偿付债务之情形,该等诉讼系发行人为维护自身权益而采取的措施,不会对发行人权益和持续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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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以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无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
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未涉及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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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有关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_ _
陈庆堂 郑坤 林家兴

_ _
张蕉霖 陈庆昌 姚建忠

_ _
艾春香 汤新华 樊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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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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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字:
_ _
何修明 骆福镇 陈金忠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36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_ _
陈庆堂 张蕉霖 许梦华

_
陈延嗣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37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 _



保荐代表人签名: _ _
王莉 顾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法定代表人签名: _
王开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38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名:_ _ _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_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39
四、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_ _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_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40
五、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___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_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月日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41
六、承担验资业务的机构的会计师事务所声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__




验资机构负责人:_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42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43
第十七节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审阅报告;
(四)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五)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六)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七)公司章程(草案);
(八)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九)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投资者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也可至本公司及保荐人(主承销商)住所查阅。查阅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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