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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裕工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7-01-06
(玉环县珠港镇三合潭工业区双港路)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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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
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承诺如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
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公司将依法按届时公司
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
诺如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依法
按届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购回已转让原限售股份。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招股意向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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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1、股东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8,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 2,667 万股流通股,发行后
公司总股本为 10,667 万股。
公司实际控制人郑连松先生、郑念辉先生、郑连平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在
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和/
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正裕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元豪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通过元豪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张劢先生、杨
华珍女士、王才珊先生、杨军先生、陈灵辉先生、李振辉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叶伟明先生、方年锁先生、刘勇先生作为浙江元豪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此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郑连松先生、郑念辉先生、
郑连平先生、陈灵辉先生、张劢先生、杨华珍女士、方年锁先生、李振辉先生、
王才珊先生、杨军先生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所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本人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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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股东正裕投资、元豪投资、郑连松先生、郑念辉先生、郑连平先生和其
他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陈灵辉先生、张劢先生、方年锁先生、李
振辉先生、王才珊先生、杨军先生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除权后);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除权后),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除权后),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2、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以前年度滚存的未分配利
润以及发行前实现的利润全部由公司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3、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股利分红政策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现金流
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实施积极的现金股利分配办法,
重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公司在有关法规允许情况下根据盈利状况可进行中期现
金分红。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制定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主要内容为:
公司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以现金方式分配股
利,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的 30%。
4、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1)全球经济持续低迷影响公司经营的风险
公司减震器产品主要出口海外售后市场,市场需求主要取决于全球汽车保有
量,并与车辆的行驶路况、载荷情况、驾车习惯、保养方式等密切相关。近年来,
全球汽车保有量稳步增长,至 2015 年预计将超过 12.50 亿辆。减震器在欧美市
场的更换周期通常为 5-10 万公里或 6-8 年,全球汽车保有量庞大的基数及其持
续增长是减震器市场发展的主要推动力。但是,如果全球经济长期低迷,将可能
导致全球汽车保有量增速放缓甚至负增长,驾驶者亦有可能因此减少驾车,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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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商则可能出于控制经营风险的考虑采取更为保守的采购和付款政策,这都将影响
到公司的产品销售和货款回收,增加公司的经营风险。
(2)产品质量控制的风险
作为悬架系统的核心部件,减震器首先是安全件,减震器受损或性能下降将
导致车辆过弯失控、刹车距离拉长等安全事件;其次,减震器是易损件,汽车减
震器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处于高损耗状态,即使路况良好,汽车减震器每英里将震
动 1,500-1,900 次,每 50,000 英里累计震动将超过 7,500 万次;此外,减震器
的工作性能及质量的好坏还直接影响到车辆的驾乘舒适性,可以避免车辆出现行
驶不稳或刹车点头等情况出现。因此不论是整车厂商还是售后市场的零部件生产
商或采购商,都高度重视减震器的产品质量。
公司目前已通过国际汽车行业质量体系标准 ISO/TS16949 认证和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据此实施了生产质量管理。报告期内,本公司产品未出现
因违反有关产品质量标准而受到国家质量和技术监督相关部门处罚之情形,公司
亦不存在因产品质量导致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但是,由于减震器产品
涉及的生产环节较多,公司生产过程中要面对繁杂的减震器品种和相应的配件规
格,如果公司生产管理不当而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将导致本公司的直接经济损失
(如质量索赔、款项回收推迟等),亦会对公司的品牌造成负面影响。
(3)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郑连松先生、郑念辉先生、郑连平先生三兄弟直接和间接持有本
公司 95.72%的股权,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后,郑氏三兄弟将直接和间
接持有本公司 71.79%的股权,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
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建立健全了相关规章制度。但是,如果实际控制人通
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经营、人事、财务、管理等方面实施不当控制,
将损害本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5、稳定股价的承诺
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
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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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导致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
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以下简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现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分别作
出以下承诺:
公司承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同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的前提条件达成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依法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方
案,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公告股份
回购具体实施方案。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末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本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
司股价措施的前提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外,还应符合
下列条件:(1)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2)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
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超过上述标准
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
股价措施的情形,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公司控股股东正裕投资和实际控制人郑连松先生、郑念辉先生、郑连平先生
承诺:将以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如公司启动了股价稳定措施,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可选择与公司同时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或在公司措施实施完毕(以
公司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后其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时再行启动上述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
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如公司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后其
股票收盘价已不再符合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不
再继续实施上述股价稳定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增持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同时,公司控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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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东和实际控制人为了稳定股价而增持发行人股份应该满足以下条件:(1)单次用
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
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20%;(2)单一年度其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自公
司上市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50%。超过上
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
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
行稳定股价预案。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的
增持资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公司现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当公司需要采取股
价稳定措施时,在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已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
毕后,公司股票价格仍然满足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时,公司现任董事(不
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
稳定公司股价。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公司现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买入公司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
后,公司现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买入
公司股份的计划。
公司现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
方式买入公司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但如果公司披露现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计划后 3 个交
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公司现任董事(不包括
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实施上述买入公司股份计划。现任董事(不包
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增持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现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了稳定股价通过二级市
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发行人股份,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单次用于购买股
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
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20%;(2)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
应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
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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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现任董事(不
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6、关于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方面的承诺
公司承诺:如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
法按届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公司控股股东正裕投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
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控股股东正裕投资、实际控制人将
依法按届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购回已转让原限售股份。
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会计师、发行人律师承诺:因其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
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
7、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及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监事与
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公司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的股东正裕投资、郑连松先生、郑念辉先生、
郑连平先生承诺: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披露的股票锁定
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减持公司股票,本人/本公司将在遵守法律法规、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公司股票,每年减持数量不超
过本人/本公司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 1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
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
应相应调整)。本人/本公司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转让公司股票并
于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本人/本公司违反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股票减持
意向的承诺,本人/本公司同意将实际减持股票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
本人/本公司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
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任意连续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本人/本公司通过协议
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本人/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低于 5%的,本人/本公司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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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在减持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
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 5%。
若本人/本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等触发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人
/本公司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本人/本公司减持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份完毕后,继续减持通过其他
方式获得的公司股份的,应当遵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的要求。
公司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元豪投资承诺: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
内有意向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除权后),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所持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
要求,减持方式包括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等法律法
规许可的方式。在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
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直接/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本人因涉
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
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
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等触发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
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人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8、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
文件之要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
相关承诺等事项。
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实现业
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措施请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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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之“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公司
采取的填补措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
股本增加较大,而募集资金使用产生的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体现,因此本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现本人作出
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和保证: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的,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
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7、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
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
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同意由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
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
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9、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申请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做出了上述相关承诺,为确保该等承诺的履行,就未能履
行前述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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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1、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
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道歉;
2、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向投资者
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公司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需);
4、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承诺
所得利益将归公司所有,未履行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
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10、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已在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之“八、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
况”中披露了审计截止日(2016 年 6 月 30 日)后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期间公司
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总额 64,692.91
万元,股东权益合计 38,498.84 万元。2016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8,648.6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771.86 万元。上述财务会计信
息已经天健所审阅但未经审计,存在经审计后数据调整的风险。
2016 年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处于正常的发展状态,不会出现重大的市场突
变情形。公司预计 2016 年度将实现营业收入 66,000 万元至 70,000 万元左右,
较 2015 年度增长 15.45%至 22.45%左右;实现净利润 8,700 万元至 9,300 万元左
右,较 2015 年度增长 29.51%至 38.44%左右;扣除非经常性净损益后实现的净利
润 8,500 万元至 9,100 万元左右,较 2015 年度增长 37.81%至 47.54%左右;经营
业绩不存在较上年下降 50%以上的风险。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主要原材料的采购
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
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
化。(前述 2016 年财务数据不代表公司所做的盈利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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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每股面值 1.00元
本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6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
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本次发行全

部为新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
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或按中国证监会规定
发行价格
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市盈率 【】倍(计算口径:【】)
4.56 元(按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净资产全面摊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薄计算)
【】元(按截至2016年6月30日的经审计净资产加上预计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募集资金净额全面摊薄计算)
发行市净率 【】倍(计算口径:【】)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
发行方式 行相结合的方式,或采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发行方

符合资格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
发行对象
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公司实际控制人郑连松先生、郑念辉先生、郑连平先生
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本人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正裕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本次发行股份的流通限制和锁定 公司股东元豪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安排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公司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通过元豪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张劢先生、杨华珍女士、王才珊先生、杨军先生、
陈灵辉先生、李振辉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叶伟明先生、方年锁先生、刘勇先生作为浙江元豪投资
有限公司的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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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郑连松先生、
郑念辉先生、郑连平先生、陈灵辉先生、张劢先生、杨
华珍女士、方年锁先生、李振辉先生、王才珊先生、杨
军先生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所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正裕投资、元豪投资、郑连松先生、郑念辉先
生、郑连平先生和其他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股东陈灵辉先生、张劢先生、方年锁先生、李振辉先生、
王才珊先生、杨军先生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除权后);公
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除权后),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除权后),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
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承销方式 余股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4,760.57万元
1-2-13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ADD Industry(Zhejiang) CO., LTD
注册资本 8,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郑念辉
公司住所 玉环县珠港镇三合潭工业区双港路
设立日期 1998 年 8 月 20 日
电话 0576-87278883
传真 0576-87278889
互联网网址 www.addchina.com
电子信箱 add@addchina.com
主营业务 汽车悬架系统减震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本公司系以截止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经天健所天健审[2011]5033 号《审计
报告》审验确认的净资产值中的 80,000,000 元折为等额股份 80,000,000 股,余
额 119,210,150.56 元转为资本公积金,在整体变更正裕有限的基础上以发起方
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10 月 20 日,天健所出具天健验[2011]430 号《验资报告》对整体变
更设立时的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确认。2011 年 10 月 26 日,台州市工商局核发
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1021000007607。
(二)发起人
公司发起人为正裕投资、郑连松先生、郑念辉先生、郑连平先生、元豪投资、
陈志娥女士。
1-2-14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三)在改制设立发行人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
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正裕投资持有本公司 62.89%的股份,为主要发起人。正裕投资设立于 2011
年 7 月,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氏三兄弟控制的投资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是对外投资。在本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前后,正裕投资除投资本公司外,本身无实
体经营,因此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设立采用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是
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形成的经营性资产,全部为承继正裕有限的整体资产。本公
司设立时实际从事的业务是汽车悬架系统减震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三、发行人有关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8,000 万股,本次发行股份 2,667 万股,本次发行后总
股本为 10,667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如下: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正裕投资、郑连松先生、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郑念辉先生、郑连平先 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生 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元豪投资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张劢先生、杨华珍女士、
王才珊先生、杨军先生、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陈灵辉先生、李振辉先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叶伟明先生、方年锁先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生、刘勇先生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1-2-15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郑连松先生、郑念辉先
生、郑连平先生、陈灵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所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
辉先生、张劢先生、杨
直接和/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华珍女士、方年锁先生、
本人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李振辉先生、王才珊先
生、杨军先生
正裕投资、元豪投资、 除前述锁定期外,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
郑连松先生、郑念辉先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除权后);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
生、郑连平先生、陈灵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除权后),或者上市后
辉先生、张劢先生、方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除权后),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
年锁先生、李振辉先生、 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同时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
王才珊先生、杨军先生 弃履行上述承诺。
(二)持股数量和比例
1、发起人持股数量和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万股) 股权比例(%)
1 正裕投资 5,031.448 62.89
2 郑连松 843.520 10.54
3 郑念辉 783.272 9.79
4 郑连平 863.272 10.79
5 元豪投资 478.488 5.98
6 陈志娥 0.00 0.00
合 计 8,000.000 100.00
2、前十名股东持股数量和比例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全部股东(含企业法人和自然人)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万股) 股权比例(%)
1 正裕投资 5,031.448 62.89
2 郑连松 843.520 10.54
3 郑念辉 783.272 9.79
4 郑连平 863.272 10.79
5 元豪投资 478.488 5.98
合计 8,000.000 100.00
1-2-16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3、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数量和比例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共有 3 名自然人股东,分别为:郑连松先生、郑念辉先
生和郑连平先生,三人具体持股数量和比例,详见上表。
(三)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郑连松先生、郑念辉先生、郑连平先生是兄弟关系,三兄弟合
计直接持有本公司 31.12%股权。正裕投资是郑氏三兄弟 100%控股的企业;元豪
投资是郑氏三兄弟与本公司部分核心骨干共同投资设立的公司,郑氏三兄弟合计
持有元豪投资 28.61%股权。除上述外,本次公开发行前,本公司股东之间不存
在其他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与主要产品
本公司专业从事汽车悬架系统减震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具有较强的产品
市场化同步研发、柔性化精益生产、规模化集约供应能力。目前,公司主要是为
中高档汽车售后市场提供适配的悬架系统减震器系列产品和相关服务,并已具备
悬架支柱总成整体解决方案的制造和综合服务能力,以及整车配套能力,在品牌、
产品技术、品质、制造规模等方面在海外汽车售后市场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市场
地位。
(二)生产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订单式”生产模式,系根据客户的框架销售协议、实际订单等组
织生产。根据每季度的订单情况,公司将制订季度生产计划,并于每月月底召开
生产工作会议制订下一月详细的生产执行计划。
1-2-17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三)所需主要原材料和能源
公司主要的原材料为活塞杆、钢管、橡胶及工程塑料、支架类、弹簧盘类、
油封、减震器油和包装物等,以上原料主要在国内采购。生产所需的能源消耗主
要为电力、燃料,所需电力主要从公用电网购买,燃料从工厂所在地供应站购买。
(四)行业竞争情况以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汽车减震器行业市场化程度高、竞争充分、集中度低。在汽车工业发达地区,
国际知名减震器厂商通过自产和向制造商全球采购的方式保持规模优势和市场
地位。在中国,汽车减震器厂商基本集中在东北、京津、华中、西南、长三角、
珠三角等汽车零部件的产业集中区,其中长三角地区占比尤为突出。根据《中国
汽车统计年鉴》,2014 年我国规模汽车减震器厂家有 19 家,当年总产量 7,218.36
万支。
本公司是国内规模领先的售后市场减震器龙头企业之一,拥有 9 大产品系
列,储备产品型号超过 10,000 种,可适配全球大多数车型,是国内少数能够满
足客户“一站式”采购需求的汽车减震器制造厂商之一。公司在品牌、产品技术、
品质、制造规模等方面在海外汽车售后市场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市场地位,并已
具备悬架支柱总成整体解决方案的制造和综合服务能力,以及整车配套能力。
按公司 2015 年产量 771.48 万支,全球总需求量 62,500 万支测算,公司市
场份额约为 1.23%。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如下:
序 国有土地使用 使用面积 权利
使用权人 座落 类型 用途 终止日期
号 权证 (m2) 限制
玉国用(2012) 玉环县玉城街道
1 正裕股份 出让 工业 1,050 2049/12/30 抵押
第 00273 号 三合潭工业区
玉国用(2012) 玉环县玉城街道
2 正裕股份 出让 工业 1,800 2049/12/29 抵押
第 00272 号 三合潭工业区
玉国用(2012) 玉环县珠港镇城
3 正裕股份 出让 工业 7,703 2055/07/04 抵押
字第 00274 号 关三合潭工业区
1-2-18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玉国用(2012) 玉环县珠港镇城
4 正裕股份 出让 工业 1,750 2049/12/30 抵押
第 00277 号 关三合潭工业区
玉国用(2012) 玉环县珠港镇城
5 正裕股份 出让 工业 10,056 2055/08/16 抵押
第 00276 号 关三合潭工业区
玉国用(2012) 玉环县坎门街道
6 正裕股份 出让 工业 1,463.9 2061/05/31 无
字第 00410 号 富康路 5 号
三土房(2012) 三亚市河东区鹿
7 正裕股份 出让 住宅 130.99 2062/07/23 无
字第 001998 号 岭路鹿回头半岛
玉国用(2012) 玉环县滨港工业
8 正裕股份 出让 工业 50,000 2062/03/10 无
第 01023 号 城二期中北部
嵊州国用
嵊州市浙锻路
9 浙江嘉裕 (2006)第 出让 工业 66,669 2055/09/25 无
89 号
06328 号
仑国用(2010) 北仑区新碶富春
10 宁波鸿裕 出让 工业 73,334 2056/11/15 抵押
第 02160 号 江路 668 号
(二)专利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本公司申请并已获授权的主要专利如下:
序号 专利类型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1 发明 单缸充气封装工艺 ZL200610052343.8 2006/7/6 2010/5/12
2 发明 双缸减震器 ZL201110172242.5 2011/6/24 2013/2/13
3 发明 汽车减振器活塞杆锁紧装置 ZL201310091799.5 2013/3/21 2015/10/7
带油封导向总成封口机构的转
4 实用新型 ZL200820087320.5 2008/5/12 2009/3/4
向机
5 实用新型 带有九档可调机构的减震器 ZL200820087119.7 2008/5/12 2009/3/4
6 实用新型 转向机复合底座机构 ZL200820087120.X 2008/5/12 2009/3/4
7 实用新型 钢管下料清洗机加三连线机构 ZL200820087121.4 2008/5/12 2009/3/4
8 实用新型 双缸减震器活塞固定结构 ZL201120143334.6 2011/5/9 2011/10/5
9 实用新型 汽车减震器中的压缩阀座 ZL201120143333.1 2011/5/9 2011/11/2
10 实用新型 汽车减震器底座联接结构 ZL201120143366.6 2011/5/9 2011/11/30
11 实用新型 双缸减震器活塞正端面结构 ZL201120216891.6 2011/6/24 2012/2/22
12 实用新型 双缸减震器活塞复原结构 ZL201120216896.9 2011/6/24 2012/2/22
13 实用新型 双缸减震器活塞结构 ZL201120216880.8 2011/6/24 2012/3/7
14 实用新型 汽车减震器导向器油封 ZL201220141831.7 2012/4/6 2012/11/21
15 实用新型 汽车减震器导向器基座 ZL201220141801.6 2012/4/6 2012/11/21
16 实用新型 汽车减震器导向器 ZL201220141703.2 2012/4/6 2012/11/21
17 实用新型 汽车减震器中的活塞 ZL201220141699.X 2012/4/6 2012/12/19
18 实用新型 汽车减震器阀座装配机 ZL201320039997.2 2013/1/23 2013/7/31
19 实用新型 汽车减震器阀座装配夹具 ZL201320040557.9 2013/1/23 2013/7/31
1-2-19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20 实用新型 汽车减震器活塞杆锁紧机 ZL201320039950.6 2013/1/23 2013/7/31
21 实用新型 汽车气囊减振器 201520004481.3 2015/1/6 2015/7/1
22 实用新型 减振器的气囊结构 201520004249.X 2015/1/6 2015/7/1
23 实用新型 缩口机的缩口装置 201520004404.8 2015/1/6 2015/7/15
24 实用新型 减振器上压环成型缩口机 201520004291.1 2015/1/6 2015/7/15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宁波鸿裕申请并已获授权的主要专利如下:
序号 专利类型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1 发明 压电式自适应调节阻尼减振器 ZL201410507596.4 2014/9/29 2016/6/29
2 发明 直线型发电式减振器 ZL201410405629.4 2014/8/18 2016/8/24
3 实用新型 直线型减震器上的发电装置 ZL201420465336.0 2014/8/18 2014/12/31
4 实用新型 减震器上的发电装置 ZL201420442414.5 2014/8/7 2014/12/24
5 实用新型 减震器缸体端部安装结构 ZL201420442413.0 2014/8/7 2014/12/24
6 实用新型 减震器缸体结构 ZL201420442411.1 2014/8/7 2014/12/24
减振器电压式自适应阻尼调节
7 实用新型 ZL201420563937.5 2014/9/29 2015/3/4
装置
(三)注册商标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的主要注册商标如下:
1、国内商标
是否存在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类别 到期日
他项权利
1 第 8225489 号 第 12 类 2021/04/27 否
2 第 3612127 号 第 12 类 2025/01/27 否
3 第 4198813 号 第8类 2017/08/27 否
4 第 4198854 号 第7类 2016/11/20 否
5 第 4198855 号 第 11 类 2016/11/20 否
6 第 4198857 号 第 37 类 2017/12/27 否
7 第 4198858 号 第 17 类 2017/10/13 否
8 第 4198859 号 第 28 类 2018/06/27 否
9 第 4198860 号 第6类 2016/11/20 否
10 第 3040666 号 第 12 类 2023/03/06 否
注:上述第 2 项、第 10 项商标系分别于 2006 年、2004 年受让所得;
1-2-20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可以在期满前 6
个月申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 10 年,续展次数无限制。
2、国外商标
注册号/受
序号 商标 注册国 类别 到期日
理证号
1 欧盟 004127941 7、12 2024/11/17
2 加拿大 TMA687985 12 2022/05/18
3 巴拿马 15263101 12 2026/07/14
4 新西兰 743723 12 2026/03/01
5 马德里(17 国) 1237954 12 2024/11/19
6 马德里(23 国) 944053 12 2017/11/15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情况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同
时,控股股东正裕投资和实际控制人郑氏三兄弟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诺函》。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报酬总额分别为 354.76 万元、350.02 万元、
360.28 万元与 184.61 万元。
2、关联方资金往来
2013 年 1-4 月,公司通过上海心瑞为公司原董事、财务总监陈志娥女士在
公司任职期间代为缴纳五险一金,向上海心瑞公司支付的款项为 3.20 万元。
1-2-21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3、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的影响
2013 年 1-4 月,公司通过上海心瑞为陈志娥女士代扣代缴五险一金的情形
系为满足陈志娥女士在上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个人需求,金额较小,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已随着 2013 年 4 月陈志娥女士的
离职而停止。
(三)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确认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关联交易的议
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
于确认公司 2014 年和 2015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进行
了确认。
2、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报告
期内的关联交易以及相关协议的签署均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的原则,合
同条款公允、合理,关联交易价格由交易方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协商确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关联
交易审核过程中,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
的程序要求。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15 年
性 年 持股数
姓名 职务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薪酬
别 龄 (万股)
(万元)
曾任宁波鸿裕董事、浙江嘉裕董事、
正裕投资执行董事、元豪投资经理、
元豪投资执行
嘉裕进出口经理、宁波汉鼎监事、香
董事、浙江嘉
董事 港优肯董事、台州优肯投资有限公司
裕执行董事、
长兼 执行董事、上海优肯汽车股份有限公
郑念辉 男 52 宁波鸿裕董事 56.88 783.272
总经 司董事长、上海优肯艺术设计有限公
长兼总经理、
理 司监事、上海汇众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嘉裕进出口执
监事。1994 年至 1998 年 8 月任职于
行董事兼经理
汽配公司;1998 年 8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公司监事
1-2-22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曾任宁波鸿裕董事、浙江嘉裕董事、
监事、嘉裕进出口监事、宁波汉鼎监
事、台州新恒裕工业有限公司董事
正裕投资执行
长、上海优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
董事、浙江嘉裕
郑连平 董事 男 49 事、台州荣基工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36.97 863.27
经理、宁波鸿裕
兼经理、芜湖荣基密封系统有限公司
董事
执行董事。1994 至 1998 年 8 月任职
于汽配公司;1998 年 8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公司监事
会计师,2003 年 1 月至今历任公司辅
董事、
助会计、成本会计、主办会计、财务
陈灵辉 财务 男 34 元豪投资监事 15.88 ---
中心核算部副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总监
财务总监助理等职
董事、
制造 曾任职于上海剑琪实业有限公司、元
张劢 男 51 --- 44.89 ---
部经 豪投资。2001 年 5 月起任职于公司

博士、副教授,2005 年 9 月至 2008
年 7 月,浙江工商大学企业管理专 浙江东亚药业
业,攻读管理学博士;2009 年 12 月 有限公司管理
至 2012 年 6 月进入西安交通大学经济 顾问、浙江东
独立 与金融学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 音泵业股份有
曲亮 男 36 6.00 ---
董事 站,从事博士后研究;2005 年 3 月至 限公司独立董
今于浙江工商大学任教,2011 年 7 月 事、浙江康盛股
起担任工商管理学院企业管理系主 份有限公司独
任,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公司治理 立董事
与企业战略发展研究
硕士,律师。自 2002 年起从事专职律 国浩律师(杭
师工作,执业至今主要从事企业改制 州)事务所管理
独立
颜华荣 男 40 上市,并购重组、外商投资、证券法 合伙人、浙江震 6.00 ---
董事
律咨询等方面法律服务工作,并为多 元股份有限公
家上市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司独立董事
台州市沿海高
速公路建设管
理中心会计、浙
江永太科技股
高级会计师。曾任临海长途客运公司
份有限公司、浙
计财科副科长,浙江台州高速公路建
独立 江伟星实业发
毛美英 女 53 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计财部副经理、 6.00 ---
董事 展股份有限公
台州市台金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总会
司、浙江海翔药
计师兼财务处处长
业股份有限公
司、浙江万盛股
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监事、
人力
国家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2002 年 10
杨华珍 资源 女 40 --- 20.12 ---
月至今在公司任职
部经

谢文彪 监事 男 47 1999 年 3 月至今在公司任职 --- 8.34 ---
1993 年 6 月至 1998 年 8 月任职于汽
钱成勇 监事 男 45 --- 10.38 ---
配公司,1998 年 8 月至今任职于公司
1-2-23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曾任正裕投资经理、浙江嘉裕董事长
兼总经理、监事、宁波鸿裕董事长、
嘉裕进出口执行董事兼经理、宁波汉
鼎执行董事、英优肯公司董事、杭州
易尊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
经理、上海优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
副总 事、台州荣基工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郑连松 男 54 宁波鸿裕董事 38.92 843.52
经理 兼经理、景德镇嘉和工业投资有限公
司董事长。1994 年 5 月至 1998 年 8
月任职于汽配公司;1998 年 8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公司执行董事、经
理;2010 年 10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
公司董事;2011 年 10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公司监事。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浙江大学法
律硕士,取得中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003 年 8 月至 2013 年 4 月任台州市
董事 人大法工委任办公室主任,其间 2006
会秘 年 5 月至 2007 年 4 月在路桥区路北街
方年锁 书、副 男 43 道士岙村任农村工作指导员、路桥区 --- 21.93 ---
总经 联络组组长(挂职),2012 年 4 月至
理 2013 年 4 月在浙江利源重工科技有限
公司任总经理助理(挂职);2013 年
5 月至 2013 年 12 月在公司任董事长
助理
1997 年 3 月至 1998 年 8 月任职于汽
副总 配公司,1998 年 8 月起任职于公司,
李振辉 男 52 --- 45.40 ---
经理 2010 年 10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公司
监事。
王才珊 副总
男 39 2005 年 5 月起任职于公司 --- --- ---
(注) 经理
副总
杨军 男 46 2003 年 10 月起任职于公司。 --- 27.26 ---
经理
注:王才珊先生自 2016 年 7 月 27 日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除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外,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其他福利待遇。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正裕投资是本公司控股股东,郑氏三兄弟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1-2-24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九、财务会计信息
(一)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一)
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39,746,770.02 146,825,106.03 107,606,299.33 82,034,681.47
衍生金融资产 --- --- --- 3,990,145.50
应收票据 1,010,000.00 --- 295,116.50 100,000.00
应收账款 167,469,473.67 136,269,081.87 154,936,581.00 118,254,287.31
预付款项 1,831,122.84 2,429,745.80 521,706.72 291,149.08
其他应收款 4,925,992.04 4,549,339.09 11,589,408.79 10,519,158.50
存货 64,045,813.49 58,912,497.31 70,941,281.23 60,138,404.80
其他流动资产 88,642.30 204,260.05 86,340.20 719,877.44
流动资产合计 379,117,814.36 349,190,030.15 345,976,733.77 276,047,704.1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800,000.00 2,800,000.00 2,800,000.00 2,8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 --- --- 1,590,566.54
固定资产 152,081,300.72 156,929,458.90 170,981,949.07 176,663,212.79
在建工程 4,987,233.16 5,868,563.98 6,057,007.93 2,824,605.40
无形资产 62,886,990.19 62,321,361.83 64,003,324.37 64,798,817.74
长期待摊费用 588,875.16 687,259.36 884,027.80 543,130.67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17,893.78 1,541,711.76 1,671,956.01 3,700,017.25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69,952.54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225,262,293.01 231,518,308.37 246,398,265.18 252,920,350.39
资产总计 604,380,107.37 580,708,338.52 592,374,998.95 528,968,054.49
1-2-25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二)
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20,000,000.00
衍生金融负债 --- --- 834,923.50 ---
应付票据 89,914,000.00 87,567,000.00 114,778,498.00 76,380,846.00
应付账款 110,651,120.52 95,916,277.21 111,327,521.07 95,515,250.44
预收款项 4,998,989.21 3,779,505.68 5,039,239.01 7,141,352.98
应付职工薪酬 15,737,058.29 15,914,865.65 15,640,274.13 11,250,500.66
应交税费 5,105,607.86 7,092,979.73 5,229,140.36 6,680,323.18
应付利息 140.00 140.00 140.00 31,500.00
其他应付款 2,563,774.36 6,753,090.04 6,899,983.87 7,248,871.87
流动负债合计 229,070,690.24 217,123,858.31 259,849,719.94 224,248,645.13
非流动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598,521.83
递延收益 10,255,620.44 10,314,696.44 10,432,848.56 10,551,000.56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255,620.44 10,314,696.44 10,432,848.56 11,149,522.39
负债合计 239,326,310.68 227,438,554.75 270,282,568.50 235,398,167.5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
股本 80,000,000.00 80,000,000.00 80,000,000.00 80,000,000.00
资本公积 105,892,983.92 105,892,983.92 105,892,983.92 105,892,983.92
盈余公积 26,085,706.06 26,085,706.06 19,474,247.20 13,581,071.58
未分配利润 153,075,106.71 141,291,093.79 116,725,199.33 94,095,831.4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365,053,796.69 353,269,783.77 322,092,430.45 293,569,886.97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365,053,796.69 353,269,783.77 322,092,430.45 293,569,886.9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04,380,107.37 580,708,338.52 592,374,998.95 528,968,054.49
1-2-26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2、利润表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314,638,479.72 571,645,291.06 639,977,574.38 497,274,499.08
减:营业成本 214,943,838.92 419,823,476.75 464,952,715.07 356,689,972.27
营业税金及附加 2,292,913.01 3,717,066.81 3,624,250.55 2,429,997.39
销售费用 11,894,494.08 24,865,124.08 26,213,424.84 19,224,211.62
管理费用 33,634,049.21 62,675,457.16 63,211,622.46 53,904,794.56
财务费用 -4,992,723.87 -13,060,598.96 307,626.96 8,078,230.37
资产减值损失 2,777,392.00 -15,091.76 2,382,081.58 1,098,656.7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34,923.50 -4,825,069.00 4,347,131.1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38,800.00 -43,640.00 -489,746.50 2,307,507.9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4,427,316.37 74,431,140.48 73,971,037.42 62,503,275.16
加:营业外收入 1,470,422.50 6,231,780.96 1,999,214.34 5,106,109.01
减:营业外支出 425,201.99 905,120.91 1,842,085.50 896,903.0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79,874.50 37,555.08 876,314.33 112,744.6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5,472,536.88 79,757,800.53 74,128,166.26 66,712,481.09
减:所得税费用 7,688,523.96 12,580,447.21 13,605,622.78 6,977,569.7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7,784,012.92 67,177,353.32 60,522,543.48 59,734,911.33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7,784,012.92 67,177,353.32 60,522,543.48 59,734,911.33
少数股东损益 --- --- --- ---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60 0.84 0.76 0.75
(二)稀释每股收益 0.60 0.84 0.76 0.75
六、其他综合收益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47,784,012.92 67,177,353.32 60,522,543.48 59,734,911.33
1-2-27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3、现金流量表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06,228,269.16 627,669,848.93 608,379,888.56 506,560,991.88
收到的税费返还 32,889,266.57 61,117,246.90 60,955,429.07 47,246,350.97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5,417,888.07 56,048,583.33 29,635,035.46 20,503,911.7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74,535,423.80 744,835,679.16 698,970,353.09 574,311,254.6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20,084,257.19 473,458,211.75 429,473,777.39 334,550,052.6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8,671,774.13 86,996,396.85 87,963,068.46 62,984,846.98
支付的各项税费 21,426,595.28 23,259,080.95 23,816,708.61 18,972,109.94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0,714,408.32 70,380,053.73 81,768,588.98 55,688,746.5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0,897,034.92 654,093,743.28 623,022,143.44 472,195,756.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638,388.88 90,741,935.88 75,948,209.65 102,115,498.4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38,800.00 308,000.00 --- 2,307,507.9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128,762.90 429,412.87 1,645,586.03 497,060.21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 --- --- ---
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5,34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67,562.90 737,412.87 1,645,586.03 8,144,568.1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4,251,980.52 7,739,153.78 20,650,699.71 10,880,468.34
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51,640.00 489,746.5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 --- --- ---
现金净额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51,980.52 8,090,793.78 21,140,446.21 10,880,468.3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84,417.62 -7,353,380.91 -19,494,860.18 -2,735,900.2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100,000.00 200,000.00 10,100,000.00 94,356,623.87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1,000,000.00
1-2-28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0,000.00 200,000.00 10,100,000.00 95,356,623.8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0,000.00 200,000.00 30,000,000.00 164,495,576.9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36,002,299.99 36,005,129.83 32,680,070.17 29,434,879.01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000,000.00 --- --- 1,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1,102,299.99 36,205,129.83 62,680,070.17 194,930,455.9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002,299.99 -36,005,129.83 -52,580,070.17 -99,573,832.1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006,292.72 7,258,210.56 -30,767.44 -4,209,884.4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142,036.01 54,641,635.70 3,842,511.86 -4,404,118.3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3,049,206.03 58,407,570.33 54,565,058.47 58,969,176.8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3,907,170.02 113,049,206.03 58,407,570.33 54,565,058.47
(二)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17 8.08 -73.82 26.51
的冲销部分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的税
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 142.15 583.68 168.32 469.80
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
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合并单位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
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
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
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
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 --- 48.33 -531.48 665.46
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1-2-29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
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
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
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0.07 11.00 1.98 -12.8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小 计 139.05 651.09 -435.00 1,148.93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 表示) 22.59 101.18 -66.30 169.33
少数股东损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16.46 549.91 -368.70 979.59
(三)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2016 年 6 月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流动比率 1.66 1.61 1.33 1.23
速动比率 1.38 1.34 1.06 0.9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8.44% 26.23% 32.68% 35.75%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的比例 0.59% 0.25% 0.36% 0.42%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07 3.93 4.69 4.26
存货周转率(次) 3.50 6.47 7.09 6.76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6,532.38 9,989.59 9,550.17 9,224.96
利息保障倍数 28,401.76 19,473.53 147.22 24.5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0.42 1.13 0.95 1.28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11 0.68 0.05 -0.06
(四)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公司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报告
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52,896.81 万元、59,237.50 万元、58,070.83
1-2-30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万元与 60,438.01 万元,总体呈增长趋势。2015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58,070.83
万元,相比 2014 年末减少 1,166.67 万元,主要是因为:(1)公司 2015 年实现
的营业收入少于 2014 年,因此期末应收账款规模相比 2014 年末减少 1,866.75
万元。(2)2015 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规模同比下降,且继续完善供应商库存
管理,期末为订单而准备的原材料等存货金额相比 2014 年末也减少 1,202.88
万元。(3)因应收出口退税款减少,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相比 2014 年末减
少 704.01 万元。(4)2015 年公司固定资产继续计提折旧,导致期末净值相比
2014 年末减少 1,405.25 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2.19%、58.41%、
60.13%与 62.73%,逐年上升,流动性较好,财务风险较低。公司流动资产主要
系应收账款、货币资金、存货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8,203.47 万元、10,760.63 万元、
14,682.51 万元与 13,974.68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5.51%、18.17%、
25.28%与 23.12%,货币资金余额占比逐年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司盈利质量较高,
实现的净利润能够及时有效地转化为现金。同时,由于对供应商的议价能力较强,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采购时逐步增加票据付款的比例,因此报告期各期
末其他货币资金的规模增长较快。2014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10,760.63
万元,相比 2013 年末的 8,203.47 万元,增加了 2,557.16 万元,主要是因为公
司作为票据保证金的其他货币资金增加。2015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14,682.51 万元,相比 2014 年末增加 3,921.88 万元,主要是因为 2015 年公司
实现净利润 6,717.74 万元,且盈利质量较高,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增加,
使得期末银行存款余额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11,825.43 万元、15,493.66 万元、
13,626.91 万元与 16,746.95 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3.78%、
24.21%、23.84%与 26.61%(年化),较为稳定。基于较为突出的产品开发、制
造及规模化供应优势,公司已成为国内规模领先的售后市场减震器龙头企业之
一,在销售条件、信用政策方面具有了一定的谈判优势;此外,公司主要客户是
国际汽配大厂或知名汽配采购商,客户信誉好、回款及时。
1-2-31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6,013.84 万元、7,094.13 万元、
5,891.25 万元与 6,404.58 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2.09%、11.08%、
10.31%与 10.18%,主要是因为公司就部分仓库推行零库存管理,使得为订单而
准备的存货规模相对营业收入逐年减少。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建筑物和专用设备,两项资产合计
占公司固定资产总额的 90%以上。为优化公司的产能配置、提高管理效率,浙江
嘉裕自 2013 年 8 月起停产,并将其产能整合至正裕股份、宁波鸿裕,导致浙江
嘉裕的房屋及建筑物及部分辅助设备闲置。截至 2016 年 6 月末,上述闲置房屋
及建筑物账面价值 3,054.59 万元,辅助设备账面价值 246.84 万元。公司无形资
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制定了较为稳
健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并遵照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结合资产质量的实际情
况,按照相关制度足额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减值准备的提取能够真实、客观地
反映公司资产质量的实际状况。
公司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以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为主。报
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2,000.00 万元、10.00 万元、10.00 万元
与 10.00 万元,2013 年末和 2014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大幅下降主要原因在于公司
通过延长应付款项账期、提高票据付款比例,减少了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占用,
并将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现金净流入继续用于生产经营,使得公司货币资金较
为充沛,因此 2013 年、2014 年偿还了较多的短期借款,以减少财务费用支出。
从短期偿债能力指标来看,公司的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逐年提升,主要原
因系公司盈利增加的现金流量除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外,也偿还了大部分短期借
款,减少了财务费用支出。从长期偿债能力指标判断,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不断增加,利息保障倍数较高,资产负债率(母公司)逐步下降,表明公司偿债
能力较强,财务结构稳健。此外从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看,报告期内公司盈利
能力持续提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为充沛。
2、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49,613.99 万元、63,816.47 万
元、57,054.54 万元与 31,414.86 万元。
1-2-32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2014 年公司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为 63,816.47 万元,相比 2013 年增长
28.63%,主要是因为随着欧美经济逐步复苏,国外主要客户,如加百利(GABRIEL)、
墨西哥高维(GOVI)、AC 德科(ACDELCO)等部分知名汽配客户均加大了对公司
的采购规模。而通过 2013 年下半年的生产布局整合,2014 年公司产量及产能利
用率都较 2013 年度有所提高,这使得公司能较快地应对减震器产品需求的增加,
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也较快。
2015 年,公司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为 57,054.54 万元,相比 2014 年下降
10.60%,主要是由于:(1)加百利(GABRIEL)等美洲主要客户在经历 2014 年
采购规模的大幅增加后,基于库存管理等因素,2015 年对公司的减震器产品需
求有所减少;(2)巴西国内货币雷亚尔对美元大幅贬值,导致该国客户进口减
震器产品的需求大幅下滑,公司对巴西主要客户的销售金额均出现不同程度减
少。
2016 年 1-6 月,公司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为 31,414.86 万元,相比 2015 年
同期增长了 7.69%,主要是由于:(1)2016 年 1-6 月,人民币兑外币汇率相比
2015 年同期下跌较多,以外币(美元、欧元)计价的产品单价折算成人民币后
有所提高,因此销售收入有所增加。(2)2016 年单价较高的 M 系列产品销售规
模继续扩大,由 2015 年 1-6 月的 3,009.09 万元提高到 2016 年 1-6 月的 4,737.26
万元,增长较快。
从产品构成看,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托盘支架式减震器(D 系
列)、筒式减震器(A 系列)、托盘式减震器(C 系列)和悬架支柱总成(M 系
列)四大类产品,其中,技术含量较高的 M 系列(悬架支柱总成)销售规模占比
逐年提高。
公司作为售后市场规模领先的汽车减震器厂商之一,具备多品种多系列的规
模化供应能力,产品已覆盖全球主要汽车品牌,是减震器出口龙头企业之一。公
司产品主要以 ODM 方式实现销售,产品销售区域遍布欧洲、北美洲、南美洲、
亚洲、大洋洲和非洲六大洲,分布广泛,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报告期内,公
司产品以外销为主,公司直接出口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84.96%、89.53%、87.31%与 88.82%,历年占比均在 80%以上,产品主要出口欧洲、
1-2-33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美洲和亚洲等区域。公司产品国内销售也主要是通过汽配贸易商等客户出口国外
汽车售后市场,部分则为整车厂商提供主机配套。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综合毛利率水平分别为 28.21%、27.30%、26.49%与
31.63%。2016 年 1-6 月,公司产品综合毛利率相比 2015 年增加了 5.14 个百分
点,主要是因为公司产品海外销售主要以美元、欧元计价。2016 年上半年,人
民币兑外币(美元、欧元)汇率相比 2015 年发生较大幅度下跌,当期产品海外
销售折算成人民币后的单价相比 2015 年大幅提高。此外,2016 年 1-6 月公司销
售产品结构发生变化,毛利率较高的 M 系列产品销售占比相比 2015 年提高 4.46
个百分点,也使得毛利率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作为售后市场规模领先的汽车减
震器厂商之一,具备多品种多系列的规模化供应能力。公司提供的“一站式”采
购服务为客户提供了采购整合方案,资源合理配置,为客户节约了成本;同时针
对产品品种多、多批次小批量等特点,公司的快速反应能力使得公司能快速组织
各方面资源,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从设计到发运的所有工作,满足客户对产品质量
及交货期的要求,形成了公司特有的竞争优势,因此具备较强的议价能力,产品
售价主要采用成本加成定价方式,能够将人民币升值、材料价格波动、人工成本
上涨等因素较好地转移给下游客户,取得较高的利润率水平。
公司各大系列减震器均包含了众多的不同型号产品,比如筒式减震器(A 系
列)所包含的具体型号就超过 2,000 种。公司海外销售以外币(美元、欧元)计
价,且各种型号减震器的销售单价差异较大,从 20 元/支到 150 元/支不等。因
此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的变动受到发行人按照成本加成对产品售价进行调整、人
民币汇率波动以及各期各种具体型号减震器销售占比变化的综合影响。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0,211.55 万元、
7,594.82 万元、9,074.19 万元与 3,363.84 万元,累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为 30,244.40 万元,较报告期累计净利润高 6,722.53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净流量较为充沛,公司盈利质量较高。
1-2-34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五)股利分配政策和历年股利分配情况
1、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
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
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
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采取
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
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或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
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2、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2013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
2012 年 12 月 31 日注册资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合计现金分红人民
币 28,000,000 元,全体股东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分享;
2014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资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合计现金分红人民币
32,000,000 元,全体股东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分享;
2015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资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合计现金分红人民币
36,000,000 元,全体股东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分享。
2016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册资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合计现金分红人民币
36,000,000 元,全体股东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分享。
3、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1-2-35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本次发行完成之前滚存的
未分配利润全部由公司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嘉裕工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5 年 9 月 26 日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5,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嵊州经济开发区浦口分区
生产经营地址 浙江省嵊州经济开发区浦口分区
股东构成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汽车悬架系统减震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名称 宁波鸿裕工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3 年 12 月 28 日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9,395.2631 万元
注册地址 宁波市北仑区富春江路 668 号
生产经营地址 宁波市北仑区富春江路 668 号
股东构成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汽车悬架系统减震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名称 台州嘉裕进出口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9 年 2 月 13 日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500 万元
注册地址 玉环县珠港镇城关三合潭工业区
生产经营地址 玉环县珠港镇城关三合潭工业区
股东构成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汽车减震器的进出口业务
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如下:
1-2-36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1)浙江嘉裕工业有限公司
指 标 2016年6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 4,401.12 4,568.82
净资产(万元) 3,705.53 3,942.35
指 标 2016年1-6月 2015年度
净利润(万元) -236.82 -474.35
(2)宁波鸿裕工业有限公司
指 标 2016年6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 22,990.47 20,356.67
净资产(万元) 11,436.82 10,247.26
指 标 2016年1-6月 2015年度
净利润(万元) 1,189.56 572.89
(3)台州嘉裕进出口有限公司
指 标 2016年6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 603.71 602.99
净资产(万元) 603.71 602.99
指 标 2016年1-6月 2015年度
净利润(万元) 0.72 0.52
1-2-37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数额及使用计划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全部用于
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两个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入 备案部门与备案号
号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年产 650 万支汽车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 23,115.11 4,674.49 13,955.62 4,485.00
减震器项目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
汽车减震器研发、
2 4,235.00 3,615.00 620.00 --- 和改革局宁开发改备
检测中心
[2016]4 号
合 计 27,350.11 8,289.49 14,575.62 4,485.00 ---
注:第一年指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日至其后第 12 个月的期间,以后年份以此类推。
若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所需资金,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弥补不足部
分。
为加快项目建设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该等
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上述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
后,按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
二、项目发展前景分析
(一)年产 650 万支汽车减震器项目
1、项目发展前景
本项目系扩产项目,实施主体为正裕股份,公司已在玉环县滨港工业城新
征用地约 75 亩。项目将配套建设汽车减震器生产车间、仓库等,并拟购置多台
生产设备以满足产能需求,建成后将形成年产 650 万支汽车减震器的生产规
模。
目前全球知名汽车减震器厂商仍主要集中在汽车工业发达的国家/地区,这
些厂商通常同时经营整车配套和售后市场业务,考虑到整车配套市场和售后市场
1-2-38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在生产管理、规模效益等方面的差异,上述厂商倾向于集中资源于整车配套以及
高端产品领域,而将大部分售后市场的产品生产向成本低、研发跟进速度快、产
品性价比高的新兴市场国家转移。此外,在全球制造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产业由
发达国家/地区向发展中国家/地区加快转移的宏观背景下,知名减震器厂商或采
购商亦逐步向品牌运营商转型,这进一步推动了减震器产品的全球化采购,这为
中国减震器生产企业分享国际厂商的市场份额和我国汽车减震器产品出口提供
了广阔的增量空间。
公司减震器产品主要面向汽车售后市场,其市场需求与汽车保有量密切相
关。从近几年的情况来看,全球汽车保有量呈现发达国家增速平稳,中国等新兴
市场国家快速增长的格局。2015 年,全球汽车保有量预计将超过 12.50 亿辆,
庞大的汽车保有量是汽车售后市场未来保持持续增长的主要推动力。根据国际能
源署的保守预测,至 2035 年全球乘用车保有量将达 17 亿辆。全球汽车保有量在
未来一段时期里仍将维持增长。此外,相比较而言,由于更加追求驾车的舒适感
和个性化,二手车交易市场、改装车市场较成熟、市场空间大等原因,欧美等汽
车工业发达国家的驾驶者更换减震器的频率要高于国内驾驶者。随着国内驾驶者
越发关注减震器对汽车综合性能的影响,以及定期检查、更换或维护减震器等易
损件的消费习惯被越来越多的驾驶者所接受,减震器在国内售后市场也将具有更
为广阔的市场空间。
2、项目经济效益测算
本项目建设期两年,预计投产后第一年达产 70%,第二年达产 100%。项目
计 算 期按 10 年计算,项目年均销售收入 38,676 万元,项目投资收益率
20.22%,静态投资回收期 7.06 年,内部收益率 17.33%,按 10%折现率计算净现
值 11,686 万元。项目经济效益良好,具备财务可行性。
(二)汽车减震器研发、检测中心项目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鸿裕,汽车减震器研发检测中心的
建设将增强公司新产品开发能力,并进一步提升产品检测试验水平和能力。
1-2-39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1、项目发展前景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立技术研发、工艺研发等相关实验
及工程技术研发场所,并购置研发设备。本项目的实施可以提高公司新产品研
发能力,并提高公司检测水平,保证产品质量。
2、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项目建设期为 12 个月。
本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不直接创造利润,但项目研发成果的转化将提高
公司现有产品的附加值,新产品的推出将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项目建成
后,研发中检测中心将改善公司现有产品工艺水平,提升公司高端产品的研发
能力,提高公司产品的检测试验范围和能力,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技术保
障。
1-2-40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已在“重大事项提示”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外,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以
下风险:
(一)无法保持产品开发、制造能力优势的风险
近年来汽车工业保持高速发展,全球汽车整车厂商根据消费者的不同偏好持
续、快速地推出新车型。由于汽车车型众多,且每款车型都可能存在不同型号的
减震器,因此汽车售后市场上减震器种类繁多、产品更新迅速,客户订单也相应
具有多品种、小批量、多批次的特点。这对面向售后市场的减震器厂商的产品开
发和生产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如何缩短产品开发周期、如何迅速组织生产、
如何确保及时交货是该等减震器厂商面临的主要难题。
本公司若无法保持在产品开发及制造能力等方面的行业优势地位,或者无法
满足客户需求,将面临市场占有率下降和产品利润率下滑的风险。
(二)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是 84.96%、
89.53%、87.31%与 88.82%,产品主要出口地为欧美,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和欧
元。公司出口比重大,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业务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报告
期内公司因汇率波动产生的汇兑损失分别为 420.99 万元、3.42 万元、-1,250.82
万元与-490.98 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31%、0.05%、-15.68%与
-8.85%。
公司通过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采用成本加成的定价策略等方式在一定程度
上降低了汇率波动对出口业务的影响。上述措施虽可部分抵消或降低人民币汇率
波动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但是若美元、欧元等主要结算货币的汇率出现大幅
波动,或是公司在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时未严格执行相关内控制度,都可能导致
公司的大额汇兑损失,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1-2-41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此外,2016 年 1-6 月人民币对外币(美元、欧元)相比 2015 年发生较大幅
度贬值,公司海外销售折算成人民币后的产品单价提高,导致销售收入相比 2015
年同期增加,毛利率也有所上升。但未来如果人民币汇率未再出现持续贬值,因
汇率贬值而导致的收入增长、毛利率提升将难以持续。
(三)进口国设置贸易壁垒的风险
近年来,欧美国家/地区相关行业组织一直在推动当地政府采取措施限制中
国汽车零部件进口,对自中国进口的引擎、汽车电子设备、轮胎等相关产品已发
起多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这使得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出口形势日趋严峻。
双反调查或其他贸易壁垒是进口国出于保护本国相关产业之目的而采用的
贸易保护措施,通常针对的是那些进口量较大、对本国产业冲击较严重的产品。
目前,汽车减震器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汽车工业发达的国家/地区,行业优势产
能亦主要掌握在国际知名厂商手中,因此,我国汽车减震器产品尚未受到国外的
反倾销、反补贴调查。
随着我国减震器行业的快速发展及龙头企业的崛起,未来若进口国对我国减
震器产品进行双反调查或制定其他较为苛刻的贸易壁垒政策,则将可能降低公司
产品在海外市场的竞争力,影响公司出口业务。
(四)出口退税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公司汽车减震器产品一直享受 17%的最高档出口退税率,当期
出口应退税额占当期主营业务毛利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6.02%、35.78%、35.31%
与 32.71%。如果未来我国调低减震器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将直接影响公司产品
毛利率。按出口销售占营业收入 90%的比例计算,出口退税率每下调 1 个百分点,
将使公司销售毛利率下降 0.90 个百分点,分别对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利润总额影响 6.71%、7.77%、6.45%与 5.10%。
(五)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于 2009 年 7 月 6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12 年 12
月 27 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复审,资格有效期三年,企业所得税优惠
1-2-42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期为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9 月 17 日,公司通过高新
技术企业资质重新认定,资格有效期三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因此报告期内公司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因
高新技术企业所享受的税收优惠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44%、9.01%、
7.92%与 7.35%。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企业应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前三
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期满后,企业需再次
提出认定申请。若公司未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或重新认定,或者相关的
税收优惠政策发生不利变化,这将增加公司的税收负担,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
绩。
(六)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的原材料为活塞杆、钢管、支架类、弹簧盘类等钢制品,钢制品占
本公司产品成本的比重超过 50%。钢材属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频繁。以我国上海
地区冷轧钢板卷价格波动为例,报告期各期,我国上海地区冷轧钢板卷的月末价
格平均数分别为 4,789.42 元/吨、4,362.75 元/吨、3,150.00 元/吨与 3,361.17
元/吨,热轧钢板卷的月末价格平均数分别为 3,739.08 元/吨、3,364.75 元/吨、
2,285.83 元/吨与 2,487.67 元/吨。
上海冷热轧钢板卷月末价格(元/吨) 数据来源:中钢网
冷轧钢板卷月末价格 热轧钢板卷月末价格
6,000
5,000
4,000
3,000
2,000
1,000
0
1-2-43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为避免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公司主要采取成本加成的定
价策略。但是,若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而公司未能及时调整产品价格,
原材料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七)募投项目达产后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2015 年,本公司汽车减震器产能为 1,038.00 万支,产量 771.48 万支,销
量 769.46 万支,产能利用率达到 74.32%,产销率达到 99.74%,已趋于饱和。本
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公司将新增产能 650 万支,产能增幅为 62.62%。报告期内,
公司营业收入保持总体稳定,较好地抵御了全球经济疲软对业务发展的不利影
响,但是如果未来全球经济持续疲软,将导致公司业务发展规划无法达到预期,
存在募投项目达产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八)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11,825.43 万元、15,493.66 万元、
13,626.91 万元与 16,746.95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22.36%、26.16%、
23.47%与 27.71%。
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应收账款预计将持续增加,若其增长速度
超过了营业收入,将导致公司资金周转速度下降,给公司的营运资金带来一定的
压力。尽管公司主要客户的信用较好,并且大部分客户与公司保持了多年良好的
合作关系,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但随着公司客户数量的增加、应收账款总额
的增大,可能存在因客户延迟支付货款而导致的生产经营活动资金紧张和发生坏
账损失的风险。
(九)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
别为 17.12%、20.86%、18.43%与 13.43%。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
资产将大幅增长,但本次募投项目的达产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项目效
益难以在短期内与净资产的增长幅度匹配。因此,公司在短期内存在净资产收
益率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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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十)ODM 销售不具有自主品牌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通过 ODM 方式,根据客户订单组织生产销售。报告期内,公司
通过 ODM 方式实现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8.53%、97.85%、
97.38%与 98.33%,主要客户为国外知名汽配厂商、采购商。在 ODM 模式下,公
司产品不具有自主品牌和自主销售渠道,受主要客户需求影响较大。如市场环境
发生变化,公司客户受到不利影响,更改或减少向公司采购的订单;亦或公司产
品质量、供货能力等方面不能满足客户需求,客户转而选择其他减震器产品合作
厂商,均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的影响。
(十一)国内劳动力成本上升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人工费用分别为 4,274.01 万元、5,828.73
万元、5,287.99 万元与 2,747.81 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12.00%、
12.56%、12.61%与 12.79%,公司劳动力成本较高。如果国内劳动力成本继续保
持上升趋势,将直接影响公司产品毛利率和营业利润率。以 2015 年为基数测
算,假设人工成本上升 10%,其他因素不变,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将上升 1.26%,
毛利率将下降 0.93%,营业利润将下降 7.10%。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要合同包括销售合同、采
购合同、借款及抵押合同等。
(二)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1、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
项。
2、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公司的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及公司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仲裁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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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3、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均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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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

一、本次发行的各方当事人
经办人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或联系人
发行人:浙江正裕工 玉环县珠港镇三合 方年锁
0576-87278883 0576-87278889
业股份有限公司 潭工业区双港路 陈灵辉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
保荐人(主承销商): 洪如明
北路 183-187 号大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020-87555888 020-87557566 崔海峰
都 会 广 场 43 楼
公司 陈根勇
(4301-4316 房)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
发行人律师:北京国 姜瑞明
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 010-66090088 010-66090016
枫律师事务所 郑 超
大厦 7 层
审计机构:天健会计 杭州市西溪路 128
程志刚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号新湖商务大厦 0571-88216888 0571-88216999
吕安吉
合伙) 6-10 层
杭州市教工路 18 号
资产评估机构:坤元 闵诗阳
世贸丽景城 A 座欧 0571-88216941 0571-88216968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应丽云
美中心 C 区 1105 室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家嘴 166 号中国保 021-58708888 021-58899400 -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险大厦 36 楼

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工行广州市第一支 - - - -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
021-68808888 021-68804868
上海证券交易所 528号证券大厦
二、发行上市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日期 2017 年 1 月 6 日
初步询价日期 2017 年 1 月 10 日-2017 年 1 月 11 日
网上路演日期 2017 年 1 月 13 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17 年 1 月 13 日
申购日期 2017 年 1 月 16 日
缴款日期 2017 年 1 月 18 日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股
股票上市日期
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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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七节 备查文件
第七节 备查文件
招股意向书全文、备查文件可到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法定住所
查阅。
一、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2:00-5:00。
二、查阅地点:
1.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玉环县珠港镇三合潭工业区双港路
电话:0576-87278883 传真:0576-87278889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566
招股意向书全文、备查文件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查阅,网
址:http:// www.sse.com.cn。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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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
要》之签署页]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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