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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元成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17-02-13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Yuancheng Landscape Group Co., Ltd.
(杭州市江干区采荷嘉业大厦 5 号楼 5 楼 501 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不超过 2,500 万股,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
发行股数
售股份。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数量为准。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0,000 万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
东祝昌人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2)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3)在其任职期间内,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
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4)所持公司股份
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不减持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公司股东之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
本 次 发行 前股 东 所持
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
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
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
对 所 持股 份自 愿 锁定
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
的承诺:
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 6 个月;(3)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拟减持发行
人股份,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公司股东之陈芝浓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拟减持
发行人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
整)。
公司股东之杭州浙科汇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泰
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杨富金、宁波市科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市科发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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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杭州科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周金海承诺:(1)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其任职期间内,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
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张建和、沈国太、陈
平、孔伟波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2)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
而终止履行上述承诺。
保荐人(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7 年 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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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及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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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祝昌
人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
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
调整),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3)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4)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不减持
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公司股东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 6 个月;(3)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份,每年
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
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
行价应相应调整)。
3、公司股东陈芝浓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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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4、公司股东之杭州浙科汇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泰豪创业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杨富金、宁波市科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市科发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科发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5、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周金海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
6、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张建和、沈国太、陈平、孔
伟波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其任职期间
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
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履行上述承诺。
(二)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的相
关承诺
若经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
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
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其所各自承诺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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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关主体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
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及时提出股份回购预案,并提交董事会、
股东大会讨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回购当时公司股
票二级市场价格,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加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银行存
款利息;若公司股票停牌,则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停牌前一日的平均交易价
格,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加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银行存款利息。在实
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若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公司及本公
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
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
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
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2)控股股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祝昌人承诺:“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的,将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时本人已转让的公司原限售股份(如
有),购回价格为购回当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加上中国
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停牌,则购回价格不低于
公司股票停牌前一日的平均交易价格,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加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的同期同档次银行存款利息。在实施上述股份购回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若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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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
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公告程序
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
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收到相关认定文件后 2 个交
易日内,相关各方应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的
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
(三)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股票价格低于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
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时,公司将采取
稳定股价预案,具体如下:
1、实施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出现持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
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
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2、稳定股价预案的具体措施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将采取以下稳定股价措施:
若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出现持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
时,公司将在 5 个工作日内与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协商
确定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回购
股份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等,如该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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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则控股股东应予以支持。
(1)由公司回购股票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
办法》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如各方最终确定以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作为稳定股价的措施,则公司承诺以
稳定股价方案公告时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可供分配利润 10%的资金回购社
会公众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祝昌人承诺: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发生公司
股票收盘价格持续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且该情形持续达到 20 个交易日时,
本人承诺将以稳定股价方案公告时,本人以不低于所获得的公司上一年度的现金
分红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价格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承诺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
若发生公司股票收盘价格持续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且该情形持续达到 20 个
交易日时,本人承诺将以稳定股价方案公告时,本人以上一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
后薪酬累计额的 50%增持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
对于未来新聘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将在其作
出承诺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后,方可
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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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告程序
公司应在满足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条件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发布提示公告,并在
5 个交易日内制定并公告稳定股价具体措施。如未按上述期限公告稳定股价措施
的,则应及时公告具体措施制定的进展情况。
4、稳定股价预案的终止情形
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
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
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公司及相关主体用于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达到本预案规定的上
限。
(四)公司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公司控股股东祝昌人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本次发行前,祝昌人直接持有发行人 47.64%的股份。其持股及减持意向如
下:
(1)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不减持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公司股东北嘉投资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本次发行前,北嘉投资持有公司 16%的股权,其持股及减持意向如下:
(1)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份,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
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
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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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北嘉投资承诺将在实施减持(且仍为持股 5%以上的股东)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3、公司股东陈芝浓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本次发行前,陈芝浓持有公司 6.4%的股份,其持股及减持意向如下:
(1)公司股票上市后一年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按发行人股票市场价格减持所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
(3)陈芝浓承诺将在实施减持(且仍为持股 5%以上的股东)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五)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1、保荐机构承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如因海通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
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海通证券承诺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律师承诺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承诺:“如本所在本次发行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
本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并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
被认定后,本所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
自行并督促发行人及其他过错方一并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
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等方式进行赔偿。本所保证遵守以
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对此依法承担责任。”
3、审计机构及验资机构承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本所为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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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评估机构承诺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如因本机构为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在该等事项依法认定后,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六)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关于股份锁定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若违反关于股份锁定、减持价格及延
长锁定的承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
自违反承诺的事实确认之日起,本人(本公司)持有发行人的股份锁定期自
动延长(增加)6 个月,发行人有权按照本约束向有关部门提出延长(增加)本
人(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锁定期的申请;本人(本公司)违反承诺转让股票
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发行人有权要求本人(本公司)上缴违反承诺转让股票
所得收益。
2、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的相关承诺的
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违反关于因信息
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的相关承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
(1)若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承诺未得到及时履行,公司将及时
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关于回购新股、购回股份以及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
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2)公司控股股东祝昌人以其在违反承诺事实认定当年度或以后年度公司
利润分配方案中享有的现金分红作为履约担保,若其未履行上述购回或赔偿义
务,其所持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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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其在前述事实认定当年度或以后年
度通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所获得的现金分红作为上述承诺的履约担保。
3、关于稳定股价预案的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违反关于稳定股
价预案的相关承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
(1)如公司未能履行股份回购的义务,则:①公司将在指定媒体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公司将
立即停止发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直至公司履行相关
义务;③公司将在 5 个工作日内自动冻结相当于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可供分
配利润 10%的货币资金,以用于公司履行相关义务。
(2)如公司控股股东或其他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履行
稳定公司股价义务,公司将在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具体原
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公司控股股东祝昌人未履行上述增
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以其获得的上一年度的现金分红为限,扣减其在当年度
或以后年度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所享有的现金分红;同时,公司应从当月开始
扣留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 50%的薪酬、津贴归公司所有,且其
所持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采取相应的
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
(3)公司应及时对稳定股价措施和实施方案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中
披露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履行情况,及
未履行稳定股价措施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4、关于公司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 5%以上股东若违反关于公司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
自违反承诺的事实确认之日起,本人(本公司)持有发行人的股份锁定期自
动延长(增加)6 个月,发行人有权按照本约束向有关部门提出延长(增加)本
人(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锁定期的申请;本人(本公司)违反承诺转让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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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发行人有权要求本人(本公司)上缴违反承诺转让股票
所得收益。
5、其他承诺的约束措施
祝昌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若违反其已做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
争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关于承担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补缴义务的承诺,将在发
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
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
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实行持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公司利润分配
政策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1、公司视具体情况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
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
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利润分配,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
需求等情况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的具体条件为:(1)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
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重
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或收购资产累
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在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的条件下,公司可以
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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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
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
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2)公司发展阶段
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
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
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公司每年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盈利及资金
需求等情况提出、拟订。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
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
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
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定公司利润
分配方案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全体董
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如公司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但不提出现金分红方案,或公司拟分配的现金
利润总额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董事会应就具体原因、留存未
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收益情况进行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
见,监事会应当审核并对此发表意见,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7、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8、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
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不
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应由董事会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并形成书面论证报告,独立
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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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
政策)有关事项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9、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说
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
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
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
得到了充分保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
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有关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
的有关内容。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及上市后股利分
配计划
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3 日召开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由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此外,公司制定了《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上市后三年股利分
配作出了进一步安排。上市后,公司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每
年向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进行利润分配
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具体比例由董事会根
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
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或公积金转增。各期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
于满足公司发展的需求等。
四、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市场竞争风险
园林绿化行业作为朝阳行业,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
进,已进入加速发展的时期。但由于我国园林绿化行业标准体系仍然不够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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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进入园林绿化行业的门槛相对较低、业务资质等级划分较粗等现象,导致行
业内的从业企业数量众多、市场竞争比较激烈。
随着市场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和行业管理体制的逐步完善,园林绿化行业内部
资源不断整合,企业之间的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如公司不能持续提高核心竞争力,
或资金不能及时满足项目建设需要,将可能使公司的市场地位下降,并进一步影
响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和盈利能力的稳步提升。
(二)下游房地产宏观调控及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波动风险
园林工程施工收入是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
年度,发行人工程施工收入分别为50,071.30万元、42,195.17万元和51,955.64万元,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6.17%、95.14%和95.24%。本公司园林工程施工
项目主要分为地产景观工程和市政园林工程。因此,房地产行业景气程度和政府
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状况对本公司经营发展构成一定影响。
2010 年以来,国家从土地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抑制投机、调整住房结构
等多方面出台一系列严格的政策和措施,规范房地产市场发展。2014 年起,国
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趋向于“双向调控”,即针对不同城市情况分类调控,
2014 年下半年调控政策逐渐放松。2016 年 2 月,在房地产市场去库存的背景下,
央行联合银监会下调不实施“限购”城市首套房和二套房首付款比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住建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
惠政策的通知》,对个人购买家庭一套房和二套房降低契税。2016 年 9 月,伴随
着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升温及房价涨幅连创新高,热点城市纷纷出台促进房地产市
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调控措施。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对房地产行业产生了
直接影响,若房地产行业景气程度出现不利变化,会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较大的
不利影响。
市政园林的主要投资主体是地方政府,市政园林的市场规模受政府基础设施
建设投资规模、地方政府财政实力等因素的影响。虽然公司在承接市政园林工程
前会进行资信评估和判断,未来,发行人但仍可能面临地方政府市政园林工程款
项支付能力不足的情况,从而导致发行人财务状况恶化、经营业绩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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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小或为负导致的偿债风险
工程施工业务结算方式决定了公司业务执行过程中需要垫付大量的流动资
金。报告期内,公司工程施工业务扩张,给公司带来较大的资金压力。此外,公
司部分市政园林工程项目采用BT模式承接,BT项目在当期形成长期应收款,也
增加了公司当期经营性现金净流出。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
小或为负,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分别为-6,186.47万元、1,070.73万元和1,060.43万元。
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末,本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为31,687.38万元、
41,404.05万元和47,398.4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超过90%。如果
今后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出现持续净流出的情况,将可能使公司面临一
定的偿债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持续发展。
(四)租赁土地到期不能续租的风险
目前,公司共租赁8块土地,合计面积3,005.80亩,公司租赁上述土地时履行
了土地流转必要的批准和备案手续,符合农村土地、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持续使用上述土地时,按期足额支付土地租金,并且一
直用于苗木培育、种植,未改变上述租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存在占用基本农田
的情形。如果未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发生租赁土地被
征用、租赁期到期后未能续租的情况,公司使用上述土地将存在风险,进而对公
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PPP业务模式风险
近年来,国家发布系列政策文件加大PPP模式的推广,PPP模式作为一种新
型的资本合作方式,相关制度尚处于逐步完善阶段。PPP项目投资金额高,项目
建设及运营周期长,项目公司面临能否如期完成项目融资的风险;地方政府信誉
和财政实力下降可能导致回款风险;项目建设和运营维护过程中出现项目延期完
工、建设成本超支、运营管理费用超支以及移交资产不达标的风险,均可能直接
或间接影响公司未来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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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投资者对上述重大事项予以特别关注,并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中“风险
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
五、保障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将采用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并
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具体措施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
与分析”之“六、本次发行对即期收益的摊薄情况及填补回报措施”相关内容。
为填补公司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投资者即期回报减少,保障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必要的职务消费行为应低于平均
水平;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摊薄即期填补回报的要
求;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在制订、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主要采购模式、销售模式等均未发生重大
变化,审计截止日后发行人经营模式稳定。公司采购主要包括:绿化苗木、水泥
混凝土、石材、砂石砖瓦、水电材料等直接材料、劳务作业分包及专业工程分包
产生的工程施工费和机械使用费等;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工程施工、景观设
计、绿化养护及信息服务;公司正在执行的工程施工项目不存在异常,发行人业
务规模保持稳定;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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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2017 年 1-3 月预计营业收入区间为 5,985.00 万元至 6,615.00 万元,上年同期
数(未经审计)为 3,138.44 万元,变动幅度为 90.70%至 110.68%;2017 年 1-3
月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区间为 40.20 万元至 117.81 万元,上年同期数
(未经审计)为-492.57 万元,较上年同期数增长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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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本次发行概况................................................................................................................ 1
发行人声明.................................................................................................................... 3
重大事项提示................................................................................................................ 4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 ............................................................................................... 4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 13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及上市后股利分配计划 ................................. 15
四、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 15
五、保障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 18
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 18
第一节 释义.............................................................................................................. 25
第二节 概览.............................................................................................................. 28
一、发行人简介..................................................................................................................... 28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29
三、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30
四、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31
五、募集资金用途................................................................................................................. 31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33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33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33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人员之间的利益关系 ......................................................................... 35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 35
第四节 风险因素...................................................................................................... 36
一、市场风险......................................................................................................................... 36
二、经营风险......................................................................................................................... 37
三、财务风险......................................................................................................................... 41
四、税收政策风险................................................................................................................. 42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风险 ..................................................................................... 43
六、气候变化及自然灾害风险 .............................................................................................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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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 44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4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45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 45
三、发行人股本的形成及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48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设立时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 71
五、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 73
六、发行人控股和参股企业情况 ......................................................................................... 77
七、发起人、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89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101
九、发行人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的情况104
十、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 104
十一、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
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 108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110
一、主营业务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 110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110
三、发行人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 ....................................................................................... 140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 152
五、安全环保情况............................................................................................................... 189
六、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 190
七、发行人拥有的经营资质及特许经营权 ....................................................................... 200
八、发行人研发概况及主要技术情况 ............................................................................... 202
九、质量控制情况............................................................................................................... 207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210
一、独立性情况................................................................................................................... 210
二、同业竞争....................................................................................................................... 211
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212
四、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与程序规定 ................................................................................... 219
五、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执行情况 ...................................................................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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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 224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 224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股情况 ... 231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 232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一年薪酬情况 ........................... 233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外兼职 ........................................... 234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 235
七、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协议、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235
八、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 235
九、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236
第九节 公司治理.................................................................................................... 239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239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242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245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247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248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及运行情况 ....................................................................... 249
七、公司针对其股权结构、行业等特点建立的保证其内控制度完整合理有效、公司治
理完善的具体措施............................................................................................................... 252
八、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 253
九、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 254
十、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 254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255
一、财务报表....................................................................................................................... 255
二、审计意见....................................................................................................................... 271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 271
四、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271
五、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72
六、主要税项....................................................................................................................... 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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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分部信息....................................................................................................................... 292
八、最近一年重大收购兼并情况 ....................................................................................... 293
九、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 294
十、最近一期末的主要资产 ............................................................................................... 294
十一、最近一期末的主要负债 ........................................................................................... 296
十二、股东权益情况........................................................................................................... 297
十三、现金流量情况........................................................................................................... 299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299
十五、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 ....................................................................................... 300
十六、资产评估情况........................................................................................................... 302
十七、历次验资情况........................................................................................................... 304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05
一、财务状况分析............................................................................................................... 305
二、盈利能力分析............................................................................................................... 334
三、现金流量分析............................................................................................................... 363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366
五、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 367
六、本次发行对即期收益的摊薄情况及填补回报措施 ................................................... 368
七、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分析 ....................................................................................... 372
八、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 376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377
一、公司总体发展规划 ....................................................................................................... 377
二、发行当年和未来两年的具体发展计划 ....................................................................... 378
三、拟定上述发展计划依据的假设及面临的困难 ........................................................... 380
四、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之间的关系 ............................................................... 381
五、本次募集资金对实现上述发展目标的作用 ............................................................... 382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383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 38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 384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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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 410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412
一、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 412
二、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 413
三、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413
四、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 416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 416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417
一、信息披露制度............................................................................................................... 417
二、重要合同....................................................................................................................... 417
三、对外担保情况............................................................................................................... 422
四、重大诉讼与仲裁........................................................................................................... 422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424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424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426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427
四、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428
五、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429
六、承担验资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430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432
一、备查文件目录............................................................................................................... 432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地点 ........................................................................................... 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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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般释义
元成股份、元成园林、
发行人、股份公司、本 指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公司
杭州元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元成园林工
元成有限 指
程有限公司、浙江元成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北嘉投资 指 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
浙科汇庆 指 杭州浙科汇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泰豪 指 上海泰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杭州科发 指 杭州科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科发 指 宁波市科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科发二号 指 宁波市科发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元成传媒 指 杭州元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杭州元成园林设计有限公司、杭州元成园林设计院
园林设计院 指
有限公司、浙江省风景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
金湖元成 指 金湖元成园林苗木科技有限公司
菏泽元成 指 菏泽元成园林苗木科技有限公司
旅游设计公司 指 浙江旅游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格润基金 指 浙江格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景德镇建设管理公司 指 景德镇三宝瓷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省园林绿化 指 浙江省园林绿化工程公司
浙江省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园林集团有
浙江省园林 指
限公司
兰溪苗木场 指 兰溪市梅江风景苗木场(普通合伙企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东方园林 指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棕榈园林 指 广东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普邦园林 指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岭南园林 指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文科园林 指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铁汉生态 指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指 元成股份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
事会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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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8 年其职责划入住建
建设部 指

农业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科技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旅游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
浙江省工商局 指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杭州市工商局 指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报告期 指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
A股 指 在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2,500 万股人
本次发行 指
民币普通股,该等股份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海通证券、保荐人、主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保荐机构
天健会计师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坤元评估 指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专业词汇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指 城镇公共绿地面积的人均占有量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指 城市中每个居民平均占有公园绿地的面积
在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绿化植物垂直投影面积之
绿化覆盖率 指
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率
绿地率 指 城市各类绿地总面积占城市面积的比率
城镇化率 指 城镇人口占总人口(包括农业与非农业)的比率
非人工材料或主要以非人工材料创造的景观效果,
软质景观 指
常以绿化种植与水体经营为主
用人工材料或主要依靠人工材料创造出来的景观效
硬质景观 指
果,如广场造型、道路铺装、亭、廊、喷泉等
苗木栽种或出圃前的一种临时保护性措施。掘取的
苗木如不立即定植,则暂时将其集中成束或排壅土
假植 指 栽植在无风害、冻害和积水的小块土地上,以免失
水枯萎,影响成活。假植的一个重要步骤是除去一
部分枝叶,减少水分蒸发,延长植物寿命
BT(Build Transfer)即建设移交,是基础设施项目
建设领域中采用的一种投资建设模式,是指根据项
目发起人通过与投资者签订合同,由投资者负责项
BT 项目 指
目的融资、建设,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竣工后的项目
移交项目发起人,项目发起人根据事先签订的回购
协议分期向投资者支付项目总投资及合理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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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性初步设计,是对初步设计进行细化的一个过
扩初设计 指 程,即在方案设计基础上的进一步设计,但设计深
度还未达到施工图的要求
在施工图完成并经审查合格后,设计单位在设计文
设计交底 指 件交付施工时,按合同规定的义务就施工图设计文
件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做出详细的说明
乔木树冠遮蔽地面的程度,是反映林分密度的指标,
郁闭度 指
以林地树冠垂直投影面积与林地面积之比表示
日均独立 IP 访问量 指 即每日访问一个网站的且具有独立 IP 的用户数量
即页面浏览量。用户每一次对网站中的每个网页访
PV 浏览量 指 问均被记录一次,用户对同一页面的多次访问,访
问量累计
特别说明:敬请注意,本招股意向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
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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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二节 概览
声明: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前,
应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发行人前身元成有限成立于 1999 年 12 月 23 日,经杭州市工商局核准,发
行人于 2012 年 12 月 12 日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祝昌人,公司
住所为杭州市江干区采荷嘉业大厦 5 号楼 5 楼 501 室,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500 万元。
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的背景下,全社会对城市居住舒适度的要求及房
地产消费能力的提高刺激了园林绿化覆盖率的不断上升,园林绿化行业作为朝阳
产业,其独特的绿色环保和生态概念已经获得愈来愈多的认同,园林绿化行业开
始进入加速发展时期。发行人致力于建设生态文明及园林信息化建设,重点服务
于地产景观、休闲度假园林、市政公共园林、生态湿地等园林绿化相关领域。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52,064.34 万元、44,352.51
万元和 54,550.66 万元;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5,263.41 万元、4,885.75
万元和 5,303.76 万元。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发行人已经从一家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为核心业务的区
域性园林企业,发展成为一家拥有从工程施工、景观设计、绿化养护、苗木种植
到信息服务完整产业链的跨区域园林产业综合服务商,业务范围已经涵盖了园林
绿化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工程施工及绿化养护业务由元成股份经营,景观设计由
园林设计院经营,信息服务由元成传媒提供。公司在杭州下沙、杭州笕桥、浙江
兰溪、江苏金湖和山东菏泽拥有 3,000 余亩苗木基地,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
后,公司将利用募集资金分期投入建设江苏金湖和山东菏泽苗木基地,增强绿化
苗木生产及储备能力,为园林施工业务提供资源保障。
公司及下属元成传媒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及下属公司拥有城市园林绿
化壹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旅游规划设计甲级资质、市政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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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绿化造林设计乙级
资质、绿化造林施工乙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公司被评为全国
城市园林绿化 50 强企业、浙江省省级林业龙头企业、浙江省农业科技企业及浙
江省专利示范企业,下属元成传媒拥有业内领先的大型专业园林门户网站——中
国园林网。
报告期内,发行人地产园林与市政园林业务实现了双轮驱动、均衡发展。公
司与绿城中国、滨江集团、龙湖地产和坤和集团等数家知名房地产客户保持紧密
合作,努力建设优质工程、示范工程和精品工程。在维系和发展现有优质大型房
地产客户的基础上,公司还与多个地方政府及其下属单位建立业务关系,通过建
设质量优、口碑好、影响力大的市政工程项目进一步强化公司在市政园林领域的
竞争优势。近年来,公司通过不断努力,在巩固浙江省内业务的基础上,相继在
江苏、安徽、湖北、河北、山东、新疆等地承接了一定数量的大中型园林工程项
目,已具备较强的跨区域经营能力。
发行人完成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及景观设计项目历年来多次荣获各级
奖项。2012 年,公司承建的“乌鲁木齐市绿城新疆玫瑰园三、四期环境景观
工程”荣获中国风景园林学会评比的“优秀园林绿化工程奖”大金奖。此外,报
告期内,公司还获得中国风景园林学会颁发的金奖两项,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颁
发的金奖五项、银奖二项。公司承接的“全椒南屏山森林公园规划设计”项目和
“中国棋院杭州分院(天元大厦)屋顶绿化设计”项目则荣获 2012 第二届国际
景观规划设计大会艾景奖金奖;承接的“舟山群岛植物园规划设计”荣获 2014
第四届国际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大赛艾景奖金奖;公司承做的“全椒南屏山森林公
园项目”荣获第三届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奖三等奖。发行人
将一直秉承“服务精诚、管理精细、成果精品”的“三精”理念,凭借多年积累
的丰富的工程施工和管理经验,不断推出高质量的园林景观产品和服务,实现“精
耕园林,创享绿色艺术”的企业使命。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祝昌人先生除直接持有发行人 47.64%的股份外,同时还通过北嘉投资控制
发行人 16%的股份。祝昌人先生合计控制发行人 63.64%的股份,为发行人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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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控制人。
祝昌人先生的简历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
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三、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天健审[2017]26 号《审计报告》,本公司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资产总额 885,259,714.00 772,278,154.44 626,253,945.00
负债总额 473,984,529.09 414,040,539.47 316,873,802.46
所有者权益合计 411,275,184.91 358,237,614.97 309,380,142.5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411,275,184.91 358,237,614.97 309,380,142.54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545,506,612.64 443,525,085.57 520,643,361.37
营业利润 62,986,151.87 56,094,500.39 61,328,586.21
利润总额 63,346,522.93 59,154,023.55 62,603,657.32
净利润 53,037,569.94 48,857,472.43 52,634,149.3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53,037,569.94 48,857,472.43 52,634,149.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52,633,072.18 45,733,753.58 50,909,866.80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604,275.56 10,707,299.62 -61,864,689.1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136,210.23 -19,424,899.49 -14,550,009.6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61,688.26 17,752,795.15 18,186,999.7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829,753.59 9,035,195.28 -58,227,69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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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财务指标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65 1.53 1.72
速动比率(倍) 0.42 0.37 0.5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2.38% 52.03% 48.8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6.00 5.29 6.82
存货周转率(次) 0.79 0.78 1.3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7,594.73 7,070.79 7,136.02
利息保障倍数(倍) 10.51 9.14 12.7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0.14 0.14 -0.82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13 0.12 -0.78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
0.02% 0.02% 0.03%
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基本每股收益(元) 0.71 0.65 0.7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78 14.64 18.59
四、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不超过 2,500 万股,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
发行股数: 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
准数量为准。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不低于 25%
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综合初步询价结果和市场情
发行价格的确定:
况确定发行价格
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
发行方式: 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或采用中国证
监会核准的其他发行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设A股
发行对象: 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拟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人承担的发行费用后按轻重缓急顺序将用
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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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
号 投入总额 净额 第一年 第二年
金湖苗木基地
1 12,175.92 10,187.04 10,187.04 金湖元成 4,453.61 5,733.43
建设项目
菏泽苗木基地
2 4,980.44 4,686.67 4,686.67 菏泽元成 2,367.48 2,319.19
建设项目
补充工程流动 根据园林工程施工所
3 - 20,000.00 11,841.29 元成股份
资金项目 需使用该笔资金
合计 - 34,873.71 26,715.00 - -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额与项目需要的投资总额之间仍存在资金缺口,将
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银行借款予以解决。为加快项目进度,公司用自筹资金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部分前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予以
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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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不超过 2,500 万股,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
发行股数: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数量为
准。
每股发行价: 【】元/股
发行市盈率: 【】倍(每股发行价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
5.48 元(按照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东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元(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基础上考虑
发行后预计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影响)
发行市净率: 【】倍(以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
发行方式: 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或采用中国证监会核准
的其他发行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设 A 股账户
发行对象: 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其中:承销保荐费用 2,400 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 450 万元
律师费用 240 万元
与 本 次 发行 相关 的 手续
445 万元
费及信息披露费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名称: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祝昌人
住所: 杭州市江干区采荷嘉业大厦 5 号楼 5 楼 501 室
联系电话: 0571-81025756
传真: 0571-86751210
联系人: 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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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杰
住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021-23219000
传真: 021-63411627
保荐代表人: 潘晨、赵鑫
项目协办人: 周舟
项目经办人: 赖鸿邦、黄超、陈晓楠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王丽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联系电话: 0571-86508080
传真: 0571-87357755
经办律师: 夏勇军、王丹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胡少先
住所: 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
联系电话: 0571-88216888
传真: 0571-88216999
经办会计师: 施其林、王润
(五)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俞华开
浙江省杭州市教工路 18 号世贸丽晶城 A 座欧美中心 C 区
住所:
1105 室
联系电话: 0571-88216941
传真: 0571-87178826
经办评估师: 周越、柴铭闽、黄祥
(六)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6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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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21-58708888
传真: 021-58899400
(七)收款银行
名称: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常德支行
户名: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人员之间的利益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
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询价日期: 2017 年 2 月 15 日~2017 年 2 月 16 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17 年 2 月 20 日
申购日期: 2017 年 2 月 21 日
缴款日期: 2017 年 2 月 23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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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资料
外,应特别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各项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
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市场风险
(一)市场竞争风险
园林绿化行业作为朝阳行业,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
进,已进入加速发展的时期。但由于我国园林绿化行业标准体系仍然不够成熟,
存在进入园林绿化行业的门槛相对较低、业务资质等级划分较粗等现象,导致行
业内的从业企业数量众多、市场竞争比较激烈。
随着市场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和行业管理体制的逐步完善,园林绿化行业内部
资源不断整合,企业之间的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如公司不能持续提高核心竞争力,
或资金不能及时满足项目建设需要,将可能使公司的市场地位下降,并进一步影
响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和盈利能力的稳步提升。
(二)下游房地产宏观调控及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波动风险
园林工程施工收入是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
年度,发行人工程施工收入分别为50,071.30万元、42,195.17万元和51,955.64万元,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6.17%、95.14%和95.24%。本公司园林工程施工
项目主要分为地产景观工程和市政园林工程。因此,房地产行业景气程度和政府
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状况对本公司经营发展构成一定影响。
2010 年以来,国家从土地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抑制投机、调整住房结构
等多方面出台一系列严格的政策和措施,规范房地产市场发展。2014 年起,国
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趋向于“双向调控”,即针对不同城市情况分类调控,
2014 年下半年调控政策逐渐放松。2016 年 2 月,在房地产市场去库存的背景下,
央行联合银监会下调不实施“限购”城市首套房和二套房首付款比例;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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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住建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
惠政策的通知》,对个人购买家庭一套房和二套房降低契税。2016 年 9 月,伴随
着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升温及房价涨幅连创新高,热点城市纷纷出台促进房地产市
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调控措施。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对房地产行业产生了
直接影响,若房地产行业景气程度出现不利变化,会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较大的
不利影响。
市政园林的主要投资主体是地方政府,市政园林的市场规模受政府基础设施
建设投资规模、地方政府财政实力等因素的影响。虽然公司在承接市政园林工程
前会进行资信评估和判断,未来,发行人但仍可能面临地方政府市政园林工程款
项支付能力不足的情况,从而导致发行人财务状况恶化、经营业绩下滑。
(三)材料和劳务价格大幅上涨的风险
工程施工成本是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来源。2014年度、2015年度和
2016年度,工程施工业务成本在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所占的比重分别为97.48%、
97.02%和97.17%。其中绿化苗木、石材、砂石砖瓦、水泥混凝土等直接材料及
劳务作业分包费用构成了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内容。如果未来材料的采购价格、
劳务工工资上涨幅度过大,将对公司的成本控制带来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
经营业绩。
二、经营风险
(一)工程业务结算方式对营运资金安排的风险
目前,园林工程施工业务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公司所从事的园林绿
化工程施工业务具有资金密集型的特点,由于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根据项
目的具体情况,公司需要分阶段先期支付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工程进度周
转金等相应款项;工程项目实施时,则按照项目的具体进度进行分期或分阶段结
算收款;工程竣工验收后,工程质保金需在质保期满后方能收回。上述行业结算
惯例使得公司从事工程施工业务时需要占用大量的资金。而发行人工程施工业务
尚处于快速成长阶段,承接项目的数量及规模逐年增加,大量的新项目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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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的计量结算周期较长,工程款的收回慢于采购款的支付,形成了大量的资金
需求。同时,发行人苗圃建设尚处于投入期,相关苗圃的苗木采购及种植费用对
公司的资金也形成了一定占用。
公司现阶段处于业务扩张期,工程施工业务量快速增长,发行人业务规模的
扩张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资金的周转状况,发行人主营业务产生现金的能力
目前尚不能完全满足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因此,如果客户或发包方不能按时结
算或及时付款,将给公司带来较大的资金压力,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及使用效率,
从而进一步影响公司工程施工业务的持续发展,也会使公司面临一定的偿债风
险。
(二)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导致的管理风险
随着市场需求持续扩张,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
司资产总额为88,525.97万元,员工总人数为425人。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发
展,特别是随着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的到位及募投项目的实施,发行人在资产、
业务、人员等方面的规模都将迅速扩大,在发展战略、制度建设、运营管理、资
金管理、内部控制建设、人才建设等方面也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如果发行人的管
理体系和管理水平不能很好地适应这种变化,不能及时完善管理体系或执行内部
控制制度,将会对公司的未来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
(三)业绩受季节影响的风险
我国北方地区冬季受寒冷气候影响,不利于苗木种植,施工难度及施工费用
提高,因此冬季属于北方园林工程施工的淡季;南方地区虽冬季温度相对较高,
但气温骤降容易对苗木造成冻害,亦不是苗木种植的最佳季节,因而公司的园林
绿化工程施工在冬季容易受到不利影响。另外,在我国南方地区,持续高温、雨
季、汛期和台风多发季等因素也会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公司业务区域比较广泛,按照项目所处区域划分,包括华东、华中、西北及
其他地区,其中,西北区域的冬季为园林工程施工业务的淡季;华东、华中区域
工程施工业务在夏季会受到一定的不利影响。综上,公司园林工程施工业务呈现
一定的季节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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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营资质可能存在缺失的风险
发行人系集园林施工、景观设计、绿化养护、苗木种植及信息服务于一体的
综合性园林绿化企业,重点服务于地产景观、休闲度假园林、市政公共园林、生
态湿地等园林绿化相关领域。
发行人拥有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旅游
规划设计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
级资质、绿化造林设计乙级资质、绿化造林施工乙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资质。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日常生产经营,均需要取得建设主管部门等政府
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资质或业务许可,同时,发行人还必须遵守各级政府部门的
相关规定,以确保持续拥有相关业务资格。
如果发行人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相关法规,则可能被暂停或吊销已有的经营
资质,或者导致相关经营资质到期后不能及时续期,该等经营资质的缺失将直接
影响发行人的正常业务经营活动的开展。
(五)人才短缺和人才流失的风险
园林绿化行业是一个跨学科、多领域融合的综合性行业,包含了植物学、美
学、风水学、工程技术学等一系列学科,涉及农业、设计和建筑等领域。从景观
设计、园林施工到绿化养护各环节,对上述学科均有着非常高的要求。因此,优
秀的园林绿化工作者往往是园林绿化行业的复合型人才。此外,园林工程施工业
务的项目经理作为整个项目团队的领导者,在工程施工项目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
用,具备深厚的理论知识、丰富的项目经验,同时拥有优秀的管理才能的项目经
理较为稀缺。行业人才的培养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高端人才相对匮乏已成为
制约园林绿化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及园林绿化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会面临人才短缺或人
才流失的风险,从而影响发行人各类业务的发展壮大,并会进一步影响发行人盈
利能力的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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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质量控制的风险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企业信誉和工程质量,秉行“服务精诚、管理精
细、成果精品,卓越设计与精湛施工相结合、工程信息化和精细化管理相结合、
精品园林和优质服务相结合”的经营理念,持续打造优质工程。公司建立了严格
的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已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报告期内,发行
人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不存在因质量问题受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处罚的情况。
但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质量控制的难度相应加大,如果未来公司质量管理
体系不能满足快速发展的要求,将可能导致质量问题、引发工程质量纠纷,对公
司信誉造成损害,影响公司业务拓展并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租赁土地到期不能续租的风险
目前,公司共租赁8块土地,合计面积3,005.80亩,公司租赁上述土地时履行
了土地流转必要的批准和备案手续,符合农村土地、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持续使用上述土地时,按期足额支付土地租金,并且一
直用于苗木培育、种植,未改变上述租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存在占用基本农田
的情形。如果未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发生租赁土地被
征用、租赁期到期后未能续租的情况,公司使用上述土地将存在风险,进而对公
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八)PPP业务模式风险
近年来,国家发布系列政策文件加大PPP模式的推广,PPP模式作为一种新
型的资本合作方式,相关制度尚处于逐步完善阶段。PPP项目投资金额高,项目
建设及运营周期长,项目公司面临能否如期完成项目融资的风险;地方政府信誉
和财政实力下降可能导致回款风险;项目建设和运营维护过程中出现项目延期完
工、建设成本超支、运营管理费用超支以及移交资产不达标的风险,均可能直接
或间接影响公司未来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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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风险
(一)存货发生跌价损失的风险
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末,发行人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32,814.00万元、
46,921.13万元和56,815.24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末存货余额的主要构成是
工程施工余额,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末,存货中工程施工余额分别为
27,987.44万元、41,529.14万元和52,058.90万元,占存货的比例分别为85.29%、
88.51%和91.63%。工程施工余额主要是指累计已发生的合同成本和累计已确认
的毛利之和超过已结算价款的部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行业的结算支付特点使得
发行人在工程施工项目数量增加、规模增大的情况下,累计已发生的合同成本和
累计已确认的毛利大于已办理结算价款的差额扩大,导致工程施工余额逐年增
加。
公司各期末对存货中的工程施工测算其各个合同的预计损失,未发现应提取
损失准备的情形;对存货中的消耗性生物资产测算其可变现净值,未发现其可变
现净值低于成本的情形,因此公司存货未计提跌价准备。但是,如果由于工程施
工项目发生争议纠纷或客户财务状况发生恶化,可能导致存货出现跌价损失,从
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二)应收款项发生坏账的风险
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净额、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资产 净额 和长 期应 收款净 额之 和分 别为 18,728.47万元 、 16,668.86 万元和
14,462.34万元,合计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5.97%、37.58%和26.51%。
发行人客户多数为信誉状况良好的地产公司或地方政府机构,但若由于宏观调
控、市场需求变化、下游客户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原因,导致应收账款快速增长、
账期延长或部分款项无法回收,则发行人将面临坏账损失的风险,并对发行人资
金周转及利润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三)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和总股本规模将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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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募投项目利润释放需要一定时间,从而导致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
收益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实现预期效益,也将
可能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从而降低公司的股东回报。
(四)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小或为负导致的偿债风险
工程施工业务结算方式决定了公司业务执行过程中需要垫付大量的流动资
金。报告期内,公司工程施工业务扩张,给公司带来较大的资金压力。此外,公
司部分市政园林工程项目采用BT模式承接,BT项目在当期形成长期应收款,也
增加了公司当期经营性现金净流出。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
小或为负, 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分别为-6,186.47万元、1,070.73万元和1,060.43万元。
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末,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为31,687.38万元、
41,404.05万元和47,398.4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超过90%。如果
今后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出现持续净流出的情况,将可能使公司面临一
定的偿债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持续发展。
四、税收政策风险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给公司带来的利润影响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要求,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
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
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的园林工程施工业务属于建筑业,自2016年5月1
日起改征增值税,税率为11%,对建筑工程老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筑
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适用征
收率为3%简易计税方法计税。2016年度,公司营业收入部分来源于老项目,影
响尚未完全显现。按照国家对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法规要求,公司园林
工程施工业务未来可能面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带来的不利影响,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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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入减少:营业税是价内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自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后,公司确认营业收入时需要从合同收入中扣除增值税(建筑工程营业收入11%
的销项税金,其中老项目为3%的税金),由此可能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减少。
2、利润减少:自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增值税率为11%,虽可抵扣进项税,
但税率明显高于现行营业税率3%,未来公司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投标过程
中,不一定能全部有效转移税负,公司将自行承担不能覆盖的税负成本;同时园
林工程施工中的采购较难全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进行抵扣销项税,也将
增加公司的营业成本。未来,公司将尽量选择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
进行采购,也可能会降低公司的供应商可选范围,进而增加采购成本,减低利润。
综上,自2016年5月1日起改征增值税,税率升高、进项抵扣不足均会造成公
司营业收入减少、成本上升,进而公司经营业绩将面临下滑的风险。
(二)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2012年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审核,有效期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2
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有效期3年,
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2013年元成传媒高新技术
企业审核,有效期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元成传媒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有效期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6
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园林设计院在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为高
新技术企业,上述优惠期内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率。
如果未来发行人或其子公司不能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将会对
发行人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江苏金湖、山东菏泽两处苗木基地的建设
以及补充工程流动资金。受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的特点和市场变化影响,在项
目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诸多因素会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程。如市场环境变化、施
工进度滞后、质量控制管理困难、原材料供应和价格变化、人力资源不足、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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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况紧张等情形都会导致不能按计划完成项目,从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盈利水平。
六、气候变化及自然灾害风险
发行人从事的园林工程施工及种植业务多为户外作业,受气候变化及自然灾
害的影响较大。如严寒天气、暴风雪、台风及暴雨、持续降雨、持续高温等恶劣
天气状况以及地震、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均可能影响发行人正常的园林工程
施工业务,导致不能按时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并可能增加成本费用。同时,由于
苗木种植容易受到旱、涝、冰雹、霜冻、火灾、病虫害、地震等自然灾害和其他
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如果发行人苗木种植基地出现严重的地域性自然灾害,
将会对公司苗木生产种植业务产生较大影响,致使公司资产出现损失。因此,公
司可能面临因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而对经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
利影响的风险。
七、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的变化一方面受发行人自身经营状况变化的影响,另一方面也
受国际和国内宏观经济形势、经济政策、周边资本市场波动、本土资本市场供求、
市场心理、突发事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股票存在波动风险。投资者在考虑投资
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如
果投资者投资策略实施不当,由此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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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Yuancheng Landscape Group Co., Ltd.
注册资本:7,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祝昌人
成立日期:1999 年 12 月 23 日
整体变更设立日期:2012 年 12 月 12 日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采荷嘉业大厦 5 号楼 5 楼 501 室
主要经营地:杭州市庆春东路 2-6 号第 15 层
邮政编码:310016
联系电话:0571-81025756
传真号码:0571-86751210
互联网址:http://www.ycyuanlin.com
电子邮箱:ycyuanlin@vip.163.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陈平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公司设立方式
公司前身元成有限成立于 1999 年 12 月 23 日。2012 年 11 月 9 日元成有限
召开股东会,决议由有限公司原有股东作为发起人,将元成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
有限公司,并更名为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 11 月 24 日,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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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股东会审议通过,发行人以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天健审[2012]5726 号《审计
报告》所确定的截至 2012 年 10 月 31 日元成有限的净资产 108,008,362.73 元整
体 变 更 出 资 设 立 元 成 股 份 , 股 份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60,000,000.00 元 , 其 余
48,008,362.73 元计入资本公积。2012 年 12 月 10 日,天健会计师对出资情况进
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天健验[2012]223 号《验资报告》。2012 年 12 月 12 日,
公司在杭州市工商局办理完毕变更登记,并领取了注册号为 330100000006788
的 《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目 前 , 公 司 持 有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30100720048715X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公司发起人
2012 年 11 月 24 日,元成有限股东共同签署了《关于浙江元成园林集团有
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
公司,股本为 6,000 万元。
各发起人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祝昌人 3,573 59.55
2 北嘉投资 1,200 20.00
3 张建和 351 5.85
4 沈国太 336 5.60
5 周金海 246 4.10
6 杨富金 180 3.00
7 陈平 60 1.00
8 孔伟波 54 0.90
合计 6,000 100.00
(三)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主
要业务
公司主要发起人为祝昌人、北嘉投资、张建和、沈国太,公司改制设立前后,
主要发起人所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如下:
1、祝昌人
公司改制设立前后,祝昌人除拥有公司 59.55%的股权和北嘉投资 48.3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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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外,无其他对外投资。
2、北嘉投资
公司改制设立前后,北嘉投资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持有发行人
20%的股权。
3、张建和
公司改制设立前后,张建和除拥有本公司 5.85%的股权外,无其他对外投资。
4、沈国太
公司改制设立前后,沈国太除拥有本公司 5.60%的股权外,还个人经营杭州
萧山新街镇锦磷园艺场。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由元成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设立时承继了元成有限的全部资产和业
务。公司整体变更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主要从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绿
化养护及苗木种植。根据天健审[2012]5726 号《审计报告》,截至变更设立基准
日 2012 年 10 月 31 日,发行人(母公司)财务状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总资产 279,295,699.58
流动资产 239,197,974.66
长期股权投资 13,000,000.00
固定资产 25,194,992.30
无形资产 130,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72,732.62
总负债 171,287,336.85
流动负债 170,778,428.30
非流动负债 508,908.55
所有者权益 108,008,362.73
(五)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原
企业和发行人业务流程之间的联系
发行人是由元成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其业务流程是改制前元成有限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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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延续和完善,改制前后其业务流程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目前业务流程详见
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四、(二)业务流程图”。
(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
演变情况
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完全分开,不存在依赖主要发
起人的情形。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与主要发起人及其关联企业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见本招
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所有的资产、债务、人员均进入股份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依法办理完成相关资产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三、发行人股本的形成及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股本的形成及变化
1、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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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成有限成立 1999年12月23日,由祝昌人、周金海、祝昌彦共同设立,注册资本50万元。
2002年3月28日,祝昌人、周金海、祝昌彦对公司增资,注册资本增至200万
元成有限第一次增资 元。
元成有限第二次增资 2003年3月7日,祝昌人、周金海、祝昌彦对公司增资,注册资本增至560万元。
2006年4月13日,兰溪苗木场、祝昌人、周金海、祝昌彦对公司增资,注册资本
元成有限第三次增资 增至2,000万元。
元成有限第四次增资 2009年10月23日,祝昌彦将所持有的出资额转让给周金海;兰溪苗木场、祝昌
及第一次股权转让 人对公司增资,注册资本增至4,000万元。
元成有限第二次股权
2010年1月25日,兰溪苗木场将所持有的出资额转让给浙江省园林。
转让
元成有限第五次增资 2010年12月21日,浙江省园林将所持有的出资额转让给祝昌人;祝昌人、周金
及第三次股权转让 海对公司增资,注册资本增至6,000万元。
元成有限第四次股权 2011年12月12日,祝昌人将所持有的部分股权转让给北嘉投资、张建和、沈国
转让 太、杨富金;周金海将所持有的部分股权转让给北嘉投资、陈平、孔伟波。
元成有限整体变更为 2012年12月12日,公司以截至2012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08,008,362.73元
元成股份 折合6,000万股,整体变更为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6月6日,陈芝浓、浙科汇庆、上海泰豪、宁波科发、杨富金、宁波科发
元成股份第一次增资 二号、杭州科发对公司增资,注册资本增至7,500万元。
(1)1999 年 12 月元成有限成立
元成股份前身元成有限成立于1999年12月23日,由祝昌人、周金海和祝昌彦
分别以现金40万元、5万元和5万元共同出资设立,成立时注册资本为50万元。
1999年12月22日,杭州市审计事务所出具杭审事验字[1999]1111号《验资
报告》,确认截至1999年12月22日,元成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50
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1999年12月23日,元成有限取得杭州市工商局核发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元成有限成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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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祝昌人 40 80.00
2 周金海 5 10.00
3 祝昌彦 5 10.00
合计 50 100.00
(2)2002 年 3 月元成有限第一次增资
2002年2月1日,经元成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增加公司注册资本150万元,
其中祝昌人以货币出资60万元、实物出资60万元,祝昌彦以货币出资15万元,周
金海以货币出资15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200万元。
2002年3月11日,浙江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浙天评字(2002)第
539号《杭州元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接受股东实物增资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
告书》,确认截至2002年3月5日,祝昌人用以实物出资的两台挖掘机评估价值为
613,250元。
2002年3月11日,浙江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浙天验字(2002)第
721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2年3月11日,元成有限已收到祝昌人、周金海、
祝昌彦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150万元,其中实物出资60万元,货币出资90万
元。
2002年3月28日,元成有限在杭州市工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
成后,元成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增资前 增资后
本次增资额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万元)
(万元) (%) (万元) (%)
1 祝昌人 40 80.00 120 160 80.00
2 周金海 5 10.00 15 20 10.00
3 祝昌彦 5 10.00 15 20 10.00
合计 50 100.00 150 200 100.00
经核查,本次增资系以充实企业运营资金,增添工程所需设备,增强企业
市场竞争力为目的,经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决定以注册资本出资额为定价依据,
增资价格为每元出资额1元。
本次增资业已经元成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浙江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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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对实物出资进行了评估,浙江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验资,并完
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已履行了相应的程序。
本次出资已向公司履行完毕,增资真实有效,祝昌人的实物出资(二台挖掘
机)系其自有设备,祝昌人的货币出资系其自有资金且为薪酬积累和本人及家庭
成员经商所得,祝昌彦和周金海的货币出资亦系其自有资金且为各自薪酬积累
和家庭成员共同财产,本次增资不存在应纳税事项,各股东不存在纠纷或潜在
纠纷。
(3)2003 年 3 月元成有限第二次增资
2003年2月20日,经元成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增加公司注册资本360万元,
其中祝昌人以货币出资288万元,祝昌彦以货币出资36万元,周金海以货币出资
36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560万元。
2003年2月27日,浙江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浙天验字(2003)第
247号《验资报告》,截至2003年2月27日,元成有限已收到祝昌人、周金海及祝
昌彦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36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03年3月7日,元成有限在杭州市工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
后,元成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增资前 增资后
本次增资额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万元)
(万元) (%) (万元) (%)
1 祝昌人 160 80.00 288 448 80.00
2 周金海 20 10.00 36 56 10.00
3 祝昌彦 20 10.00 36 56 10.00
合计 200 100.00 360 560 100.00
经核查,本次增资系以补充企业运营资金、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为目的,经
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决定以注册资本出资额为定价依据,增资价格为每元出资额1
元。
本次增资业已经元成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浙江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进行了验资,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已履行了相应的程序。
本次出资已向公司履行完毕,增资真实有效,祝昌人的货币出资系其自有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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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且为薪酬积累和本人及家庭成员经商所得,祝昌彦和周金海的货币出资系其自
有资金且为各自薪酬积累和家庭成员共同财产,本次增资不存在应纳税事项,各
股东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4)2006 年 4 月元成有限第三次增资
①基本情况
2006年3月5日,经元成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增加公司注册资本1,440万元,
其中兰溪苗木场以实物出资1,340万元,周金海以货币出资44万元,祝昌彦以货
币出资44万元,祝昌人以货币出资12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
2006年3月8日,浙江武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浙武资评报字(2006)第1014
号《兰溪市梅江风景苗木场苗木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截至2006年2月28日,
兰溪苗木场所属的苗木资产评估价值为1,434.80万元。2012年11月20日,坤元评
估师对上述资产评估报告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了坤元评报[2012]430号《关于“浙
武资评报字(2006)第1014号<资产评估报告>”的复核报告》。
2006年4月10日,浙江众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浙众恒验字[2006]92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6年4月10日,元成有限已收到由祝昌人、周金海、
祝昌彦和兰溪苗木场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1,440万元,其中实物出资1,340万
元,货币出资100万元。
2006年4月13日,元成有限在杭州市工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
成后,元成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增资前 增资后
本次增资额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万元)
(万元) (%) (万元) (%)
1 兰溪苗木场 - - 1,340 1,340 67.00
2 祝昌人 448 80.00 12 460 23.00
3 周金海 56 10.00 44 100 5.00
4 祝昌彦 56 10.00 44 100 5.00
合计 560 100.00 1,440 2,000 100.00
②增资的原因、价格及定价依据
经核查,为了扩大公司股本从而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同时补充公司运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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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苗木,经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决定以注册资本出资额为
定价依据,由兰溪苗木场以苗木资产方式、其他股东以货币方式对公司进行增资,
增资价格为每元出资额 1 元。
③本次增资业已经元成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浙江武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
行了评估,浙江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验资,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已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真实有效、合法合规;不存在兰溪苗木场替他人代持发行
人股份的情况。
兰溪苗木场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兰溪市梅江风景苗木场
注册号
企业类型 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 2006年3月23日
认缴出资额 20万元
执行合伙企业事
祝昌人
务的合伙人
经营场所 兰溪市梅江镇上祝宅中街58号
合伙人结构 祝昌人出资75%,祝瑞银出资25%。
经营范围及方式 树木种植、销售(除种苗)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树木种植、销售服务
注:1998 年 12 月 17 日,兰溪市梅江风景苗木场(个体工商户)成立,由祝昌人个人
投资,经营者登记为其父亲祝瑞银。
2006 年 3 月兰溪市梅江风景苗木场(个体工商户)拟向元成有限出资,由于个体工商
户不具备对外投资的主体资格,因此祝昌人与祝瑞银于 2006 年 3 月 23 日共同设立兰溪市梅
江风景苗木场(普通合伙企业),以兰溪市梅江风景苗木场(个体工商户)的苗木资产出资。
兰溪苗木场为普通合伙企业,祝昌人为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且持有
其 75%的财产份额,兰溪苗木场由祝昌人实际控制。同时根据祝昌人的确认,兰
溪苗木场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况。
本次出资已向公司履行完毕,增资真实有效,兰溪苗木场由祝昌人实际投资,
其对发行人的实物出资系祝昌人经营苗木种植业务所留存的苗木资产,祝昌人的
货币出资系其自有资金且为薪酬积累和本人及家庭成员经商所得,祝昌彦和周金
海的货币出资系其自有资金且为各自薪酬积累和家庭成员共同财产,本次增资不
存在应纳税事项,各股东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④在本次增资完成后,兰溪苗木场直接持有发行人 67%股权,祝昌人直接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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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发行人 23%股权,且兰溪苗木场由祝昌人实际控制,因此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仍为祝昌人,未发生变化。
(5)2009 年 10 月元成有限第四次增资及第一次股权转让
①基本情况
2009年10月20日,经元成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祝昌彦将持有的元成有限100
万元股权转让给周金海,同时,增加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兰溪苗木场以实
物出资1,000万元,祝昌人以货币出资1,000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万
元。同日,祝昌彦与周金海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格为每元出资
额1元。
2009年9月22日,浙江武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浙武资评报字(2009)第
1055号《兰溪市梅江风景苗木场租赁苗圃苗木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截至2009
年8月31日,兰溪苗木场所属的苗木资产评估价值为1,051.80万元。2012年11月20
日,坤元评估师对上述资产评估报告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了坤元评报[2012]431
号《关于“浙武资评报字(2009)第1055号<资产评估报告>”的复核报告》。
2009年10月22日,浙江天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浙天惠验字(2009)
第188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9年10月21日,元成有限已收到兰溪苗木场
和祝昌人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实物出资1,000万元,货币出资
1,000万元。
2009年10月23日,元成有限在杭州市工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
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万元) (%) (万元) (%)
1 兰溪苗木场 1,340 67.00 2,340 58.50
2 祝昌人 460 23.00 1,460 36.50
3 周金海 100 5.00 200 5.00
4 祝昌彦 100 5.00 - -
合计 2,000 100.00 4,000 100.00
②股权转让与增资的原因、价格及定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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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祝昌彦转让所持发行人股权系其有意收回投资,后经全体股东协商
一致决定由周金海受让股权,转让价格以注册资本出资额为定价依据,为每元出
资额1元;而本次增资系以补充企业运营资金、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为目的,经
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决定以注册资本出资额为定价依据,增资价格为每元出资额1
元。
③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业已经元成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祝昌彦与周金海签
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浙江武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实物出资进行了评估,浙
江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增资进行了验资,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已履
行了相应的程序,真实有效、合法合规,不存在兰溪苗木场替他人代持发行人股
份的情况。
兰溪苗木场为普通合伙企业,祝昌人为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且持有
其 75%的财产份额,兰溪苗木场由祝昌人实际控制。同时根据祝昌人的确认,兰
溪苗木场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以注册资本出资额为定价依据,不存在应纳税事项,股权转让
款为周金海的薪酬积累且已履行完毕,股权转让真实有效;本次增资中的股东出
资亦已向公司履行完毕,增资真实有效,兰溪苗木场由祝昌人实际投资,其对发
行人的实物出资系祝昌人经营苗木种植业务所留存的苗木资产,祝昌人的货币出
资系其自有资金且为薪酬积累和本人及家庭成员经商所得,本次增资不存在应纳
税事项;各股东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④本次股权转让与增资完成后兰溪苗木场持有发行人 58.5%股权,祝昌人直
接持有发行人 36.5%股权,且兰溪苗木场由祝昌人实际控制,因此发行人的实际
控制人仍为祝昌人,未发生变化。
(6)2010 年 1 月元成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①基本情况
2010 年 1 月 20 日,经元成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兰溪苗木场将持有的元成
有限 2,340 万元股权转让给浙江省园林。同日,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价格为每元出资额 1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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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25日,元成有限在杭州市工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
让完成后,元成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股权转让前 股权转让后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万元) (%) (万元) (%)
1 浙江省园林 - - 2,340 58.50
2 祝昌人 1,460 36.50 1,460 36.50
3 周金海 200 5.00 200 5.00
4 兰溪苗木场 2,340 58.50 - -
合计 4,000 100.00 4,000 100.00
②股权转让的原因、价格及定价依据
经核查,根据《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企业集团登记,
母公司需至少拥有五家子公司。2010年浙江省园林拟办理企业集团登记,为符合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祝昌人决定将兰溪苗木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权
转让给浙江省园林。本次股权转让由于系受祝昌人同一控制下的转让行为,因此
转让价格以注册资本出资额为定价依据,为每元出资额1元。
③本次股权转让业已经元成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兰溪苗木场与浙江省园林
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已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本次
股权转让真实有效、合法合规,不存在浙江省园林代持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本次股权转让时浙江省园林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浙江省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号
成立时间 2000年3月13日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祝丽娟
主要生产经营地 杭州市彭埠镇明月桥路2号
股东构成 祝丽娟68%,谢琪持股15%,周新持股15%,郭维康持股2%
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养护;市政工程施工;污水、自来水、通讯、
管道煤气、电力、电信地下管理线管道埋设;技术咨询服务;古建筑、
经营范围
房屋建筑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园林绿化工程及市政工程施工
本次股权转让与增资完成后,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浙江省园林。当期浙江省园
林的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祝昌人之妻妹祝丽娟持有浙江省园林 68%股权,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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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园林的控股股东。根据对祝昌人、祝丽娟的访谈以及对祝丽娟收入情况的
核查,祝丽娟系替祝昌人代持浙江省园林股权,原因如下:祝昌人曾控制并管理
发行人与浙江省园林两家企业,后在经营过程中,从项目承接、人员配备、业务
资质、股权结构等多方面发行人均较浙江省园林更有优势,在此情形下,为了集
中精力以发行人为平台发展工程业务,祝昌人逐渐淡出浙江省园林的经营管理,
全力投入到对发行人的经营,并由此辞去了浙江省园林董事长职务且将浙江省园
林股权交由祝丽娟代为持有。
本次股权转让以注册资本出资额为定价依据,不存在应纳税事项,股权转让
款为浙江省园林的营运资金且已履行完毕,股权转让真实有效;各股东不存在纠
纷或潜在纠纷。
④本次股权转让与增资完成后浙江省园林持有发行人 58.5%股权,祝昌人直
接持有发行人 36.5%股权,且浙江省园林由祝昌人实际控制,因此发行人的实际
控制人仍为祝昌人,未发生变化。
(7)2010 年 12 月元成有限第五次增资及第三次股权转让
①基本情况
2010年12月15日,经元成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浙江省园林将持有的元成有
限2,340万元股权转让给祝昌人,同时,增加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祝昌人以
货币出资1,600万元,周金海以货币出资400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
万元。同日,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格为每元出资额1元。
2010年12月20日,浙江天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浙天惠验字(2010)
第257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0年12月20日,已收到祝昌人、周金海缴纳
的新增注册资本2,00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10年12月21日,元成有限在杭州市工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
成后,元成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万元) (%) (万元) (%)
1 祝昌人 1,460 36.50 5,400 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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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周金海 200 5.00 600 10.00
3 浙江省园林 2,340 58.50 - -
合计 4,000 100.00 6,000 100.00
②股权转让和增资的原因、价格及定价依据
经核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祝昌人曾就浙江省园林及元成股份上市事宜进行
论证和评估,后最终确定以元成股份为上市主体这一方案,此次祝昌人受让元成
有限的股权正是基于这一背景和原因进行的,转让价格以注册资本出资额为定价
依据,为每元注册资本 1 元。而本次增资系以补充企业运营资金、增强企业市场
竞争力为目的,经全体股东协商一致以注册资本出资额为定价依据,增资价格为
每元注册资本 1 元。
③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业已经元成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浙江省园林与祝昌
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浙江天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增资进行了验资,
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已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真实有效、合法合规,不存在代
持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本次股权转让以注册资本出资额为定价依据,不存在应纳税事项,股权转让
款为祝昌人的薪酬积累和本人及家庭成员经商所得且已履行完毕,股权转让真实
有效;本次增资中的股东出资亦已向公司履行完毕,增资真实有效,祝昌人的货
币出资系其自有资金且为薪酬积累和本人及家庭成员经商所得,周金海的货币出
资均系其自有资金且为其薪酬积累和家庭成员共同财产,本次增资不存在应纳税
事项;各股东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④本次股权转让与增资完成后祝昌人直接持有发行人 90%股权,为发行人控
股股东,因此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仍为祝昌人,未发生变化。
综上,2006 年至 2010 年间,除祝丽娟替祝昌人代为持有浙江省园林股权外,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况,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始终为祝昌人,未
发生变化。
(8)2011 年 12 月元成有限第四次股权转让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股权结构,引入外部投资者,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同时对公司业务骨干给予一定的股权激励,2011年12月12日,经元成有限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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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通过,祝昌人将持有的元成有限1,827万元股权予以转让,其中960万股权转
让给北嘉投资,351万股权转让给张建和,336万股权转让给沈国太,180万股权
转让给杨富金;周金海将持有的元成有限354万元股权予以转让,其中240万股权
转让给北嘉投资,60万股权转让给陈平,54万股权转让给孔伟波。同日,股权转
让各方分别签署了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祝昌人、周金海向北嘉投资的股权
转让价格为每元出资额1元;祝昌人、周金海向其他自然人的股权转让价格为每
元出资额1.5元。
2011年12月12日,元成有限在杭州市工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
让完成后,元成有限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权转让前 股权转让后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万元) (%) (万元) (%)
1 祝昌人 5,400 90.00 3,573 59.55
2 北嘉投资 - - 1,200 20.00
3 张建和 - - 351 5.85
4 沈国太 - - 336 5.60
5 周金海 600 10.00 246 4.10
6 杨富金 - - 180 3.00
7 陈平 - - 60 1.00
8 孔伟波 - - 54 0.90
合计 6,000 100.00 6,000 100.00
经核查,本次新增股东有两类,一类为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及员工持股平台,
包括孔伟波、张建和、陈平和北嘉投资,吸收上述成员成为公司股东,能够保持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及员工的凝聚力,有利于公司长远稳定的发展;另一类为外部
专业人士,包括沈国太和杨富金,其中沈国太多年从事苗木的种植和经营,对公
司苗木基地的建设能够提供专业的指导意见,杨富金为专业投资者,能够为公司
因快速发展而产生的融资需求提供专业建议和协助。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亦
分两种情况,其中北嘉投资为员工持股平台,其由三十余名公司员工组成且为祝
昌人实际控制,由于系祝昌人同一控制下的转让,因此转让价格以公司注册资本
出资额为定价依据,为每元出资额 1 元;孔伟波、张建和和陈平为公司管理团队,
沈国太和杨富金为外部专业人士,为进一步激励前述人员为公司治理及经营提供
更为优质的服务,经全体股东协议一致,转让价格以公司净资产为定价依据,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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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出资额 1.5 元。
本次股权转让业已经元成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各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
议》,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已履行了相应的程序。
本次股权转让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均已缴纳,股权转让款均为各受让人的
自有资金、薪酬积累和家庭成员共同财产且已履行完毕,股权转让真实有效;
各股东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9)2012 年 12 月元成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2年11月9日,经元成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元成有限由有限公司整体变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11月24日,元成有限的股东祝昌人、北嘉投资、张建
和、沈国太、周金海、杨富金、陈平、孔伟波共同签署了《关于浙江元成园林集
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确认截至2012年10
月31日元成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08,008,362.73元,同意将其中60,000,000.00
元折为公司股本,余额48,008,362.73元计入资本公积,将元成有限整体变更为股
份公司。
2012年12月10日,天健会计师对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天健验
[2012]223号《验资报告》。
2012年12月12日,杭州市工商局向公司核发了注册号为330100000006788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出资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祝昌人 3,573 59.55
2 北嘉投资 1,200 20.00
3 张建和 351 5.85
4 沈国太 336 5.60
5 周金海 246 4.10
6 杨富金 180 3.00
7 陈平 60 1.00
8 孔伟波 54 0.90
合计 6,000 100.00
(10)2013 年 6 月元成股份第一次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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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22日,元成股份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增加
注册资本1,500万元并新增股东六位,其中陈芝浓以货币出资2,688万元认购480
万股,浙科汇庆以货币出资1,680万元认购300万股,上海泰豪以货币出资1,680
万元认购300万股,宁波科发以货币出资672万元认购120万股,杨富金以货币出
资630万元认购112.5万股,宁波科发二号以货币出资525万元认购93.75万股,杭
州科发以货币出资525万元认购93.75万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7,500万元,同
日,增资各方签署了《关于向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协议》,
增资价格为每股5.6元。本次增资以发行人2013年预测的净利润4,700万元为基础,
按照约9倍市盈率作价。
根据天健会计师2013年6月5日出具的天健验[2013]163号《验资报告》,确
认截至2013年6月4日公司已收到陈芝浓、杨富金、浙科汇庆、上海泰豪、宁波科
发、宁波科发二号和杭州科发缴纳的货币出资款共8,400万元,其中1,500万元计
入实收资本,6,9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3年6月6日,公司在杭州市工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
元成股份股权结构如下:
增资前 增资后
本次增资额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万元)
(万股) (%) (万股) (%)
1 祝昌人 3,573.00 59.55 - 3,573.00 47.64
2 北嘉投资 1,200.00 20.00 - 1,200.00 16.00
3 陈芝浓 - - 480.00 480.00 6.40
4 张建和 351.00 5.85 - 351.00 4.68
5 沈国太 336.00 5.60 - 336.00 4.48
6 浙科汇庆 - - 300.00 300.00 4.00
7 上海泰豪 - - 300.00 300.00 4.00
8 杨富金 180.00 3.00 112.50 292.50 3.90
9 周金海 246.00 4.10 - 246.00 3.28
10 宁波科发 - - 120.00 120.00 1.60
11 宁波科发二号 - - 93.75 93.75 1.25
12 杭州科发 - - 93.75 93.75 1.25
13 陈平 60.00 1.00 - 60.00 0.80
14 孔伟波 54.00 0.90 - 54.00 0.72
合计 6,000 100.00 1,500.00 7,5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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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为引入外部投资者,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经全体股东协商一
致决定由陈芝浓、杨富金、浙科汇庆、上海泰豪、宁波科发、杭州科发、宁波科
发二号以5.6元/股的价格进行增资,本次增资以发行人2013年预测的净利润4700
万为基础,按照约9倍市盈率协商作价。
本次增资业已经元成股份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天健会计师进行了验资,并完
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已履行了相应的程序。
本次出资已向公司履行完毕,增资真实有效,陈芝浓、杨富金、浙科汇庆、
上海泰豪、宁波科发、杭州科发、宁波科发二号均系其自有资金或投资经营所得,
本次增资不存在应纳税事项;各股东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元成股份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2、兰溪苗木场基本情况及历史沿革
名称 兰溪市梅江风景苗木场
注册号
企业类型 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 2006年3月23日
认缴出资额 20万元
执行合伙企业事
祝昌人
务的合伙人
经营场所 兰溪市梅江镇上祝宅中街58号
合伙人结构 祝昌人出资75%,祝瑞银出资25%。
经营范围及方式 树木种植、销售(除种苗)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树木种植、销售服务
注:1998 年 12 月 17 日,兰溪市梅江风景苗木场(个体工商户)成立,由祝昌人个人
投资,经营者登记为其父亲祝瑞银。
2006 年 3 月兰溪市梅江风景苗木场(个体工商户)拟向元成有限出资,由于个体工商
户不具备对外投资的主体资格,因此祝昌人与祝瑞银于 2006 年 3 月 23 日共同设立兰溪市梅
江风景苗木场(普通合伙企业),以兰溪市梅江风景苗木场(个体工商户)的苗木资产出资。
(1)兰溪苗木场的历史沿革
兰溪苗木场成立于 2006 年 3 月 23 日,由合伙人祝昌人、祝瑞银分别以 15
万元和 5 万元共同出资设立,成立时注册资本为 20 万元。2006 年 3 月 23 日,
兰溪苗木场取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兰溪苗木场成立时出资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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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祝昌人 15 75.00
2 祝瑞银 5 25.00
合计 20 100.00
2011 年 6 月 28 日,兰溪苗木场在浙江省兰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注销登
记。2012 年 4 月 20 日,经兰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梅江工商所核实,兰溪苗木场
在经营期间未发生违法经营行为,亦未受到行政处罚。
(2)兰溪苗木场对发行人出资的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查阅了 2006 年、2009 年兰溪苗木场对发行人出资的
苗木资产评估报告以及相应的评估复核报告。根据 2012 年 11 月 20 日坤元评估
师出具的坤元评报[2012]430 号《关于“浙武资评报字(2006)第 1014 号<资产评
估报告>”的复核报告》以及[2012]431 号《关于“浙武资评报字(2009)第 1055
号<资产评估报告>”的复核报告》,浙武资评报字(2006)第 1014 号《兰溪市梅
江风景苗木场苗木资产评估报告书》以及浙武资评报字(2009)第 1055 号《兰
溪市梅江风景苗木场租赁苗圃苗木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评估对象和范围与企业申
报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目的明确;遵循了评估的基本原则;实施的评估程
序基本到位;评估方法基本符合相关规范要求;评估报告格式基本符合报告出具
时的规范要求;评估结果基本合理。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访谈了兰溪苗木场的经营者祝昌人,查阅了当时苗圃
租赁协议,取得了当地村民委员会、镇政府出具的关于兰溪苗木场曾在当地租赁
土地并从事苗木种植的证明,确认祝昌人于 2003 年 1 月起租赁兰溪市横木乡横
木村 475 亩土地经营苗圃,于 2004 年 7 月起租赁兰溪市梅江镇上祝宅村 340 亩
土地经营苗圃。兰溪苗木场种主要通过购买农户所有的苗木并进行后续培植的方
式逐步扩大苗木种植规模,其种植的苗木主要用于工程项目使用。由于当地资源
丰富,通过多年经营,兰溪苗木场积累了一定规模的苗木资产。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查阅了《杭州造价信息》期刊、浙江建筑工程造价信
息网及中国园林网相关苗木报价资料,对主要苗木的评估价值进行了验证,确认
2006 年、2009 年苗木评估方法合理,评估结论基本符合当时的市场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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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查阅了苗木出资时的发票、苗木清单及交接手续,核
对了出资后公司历年苗木台账中该部分苗木的流转记录,并通过查阅会计师苗木
存货盘点记录,确认用于出资的苗木实物资产与公司苗木台账、财务记录相符。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兰溪苗木场以苗木资产两次向发行人
出资,均真实有效,苗木资产权属清晰且已投入发行人,苗木资产转让合法有效,
不存在纠纷争议。
(3)兰溪苗木场的注销原因及注销过程
经核查,兰溪苗木场注销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①兰溪苗木场曾分别向
兰溪市马涧镇横木村村民委员会、兰溪市梅江镇上祝宅村村民委员会租赁土地用
于苗木种植业务,后因当地政府重新规划调整土地用途,兰溪市梅江镇上祝宅村
村民委员会终止了其与兰溪苗木场所签署的《土地租赁合同》;②兰溪苗木场将
其自营所获的苗木资产分两次用于对发行人的出资并完成向发行人的投入,其本
身已无其他自营苗木;③兰溪苗木场曾持有发行人股权,2010 年兰溪苗木场将
所持发行人股权转让与浙江省园林,至此兰溪苗木场已无对外投资。综合以上几
方面,兰溪苗木场已无继续存续之必要,实际控制人遂决定注销兰溪苗木场。
2011 年 5 月 18 日,兰溪市国家税务局出具兰国税通[2011]65165 号《税务事
项通知书》,准许兰溪苗木场注销。2011 年 6 月 8 日,兰溪市地方税务局马涧税
务分局准许兰溪苗木场注销。2011 年 6 月 28 日,浙江省兰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出具(兰工商)登记内销字[2011]第 000069 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准许兰
溪苗木场注销。经核查,兰溪苗木场注销过程合法合规,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3、浙江省园林基本情况及历史沿革
公司名称 浙江省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30000142926220K
码/注册号
成立时间 2000年3月13日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实收资本 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姚安宁
注册地和
杭州市江干区太平门直街260号三新银座1612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股东构成 姚安宁持有40%股权,谢琪持有30%股权,虞洪波持有30%股权。
经营范围 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养护;市政工程施工;污水、自来水、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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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煤气、电力、电信地下管理线管道埋设;技术咨询服务;古建筑、
房屋建筑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园林绿化工程及市政工程施工
截止日/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主要财务数据 2010.12.31/2010年度 6,247.21 4,820.01 71.24
(单位:万元)
2011.10.31/2011年1-10月 8,001.88 4,952.93 91.51
注:2010 年度财务数据经浙江天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1 年 1-10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浙江省园林的历史沿革情况如下:
(1)1994 年 6 月浙江省园林绿化成立
浙江省园林的前身浙江省园林绿化成立于 1994 年,成立时注册资金 100 万
元,于 1994 年 6 月 18 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
成立时浙江省园林绿化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浙江省林业厅 100 100.00
合计 100 100.00
(2)1996 年 3 月浙江省园林绿化第一次增资
1996 年 2 月 28 日,浙江省园林绿化申请增加注册资金至 500 万元,增资部
分 400 万元由浙江省林业厅拨款,其中实物出资 250 万元,货币出资 150 万元。
1996 年 2 月 29 日,浙江法信审计师事务所出具浙法审所验(96)4 号《验
资报告书》,确认截至 1996 年 2 月 28 日,浙江省园林绿化已收到增加的注册资
金 400 万元,其中实物出资 250 万元,货币出资 150 万元。
1996 年 3 月 1 日,浙江省园林绿化在浙江省工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
次增资完成后,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浙江省林业厅 500 100.00
合计 500 100.00
(3)2000 年 3 月浙江省园林绿化改制
1999 年 12 月 23 日,浙江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浙国资行立(1999)50 号
《对浙江省园林绿化工程公司改制资产评估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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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 年 12 月 27 日,杭州新联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杭新联评报(1999)第
122 号《浙江省园林绿化工程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截至 1999 年 11 月 30
日,浙江省园林绿化工程公司资产评估值为 8,289,604.26 元,负债评估值为
8,580,065.77 元,净资产评估值为-290,461.51 元。
2000 年 1 月 7 日,浙江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浙国资行确(2000)1 号《对
浙江省园林绿化工程公司改制资产评估项目审查确认的批复》,确认上述评估结
果。
2000 年 2 月 16 日,浙江省林业厅出具林产批[2000]11 号《关于浙江省园林
绿化工程公司企业改制方案的批复》,同意浙江省园林绿化的改制方案,改制后
企业股权设置如下:总股额设置 100 万元,出资人为浙江省园林职工持股会和郭
维康、虞洪波、张建和。
2000 年 3 月 2 日,浙江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浙国资行(2000)29 号《对
浙江省园林绿化工程公司改制资产处置问题的批复》,确认浙江省园林绿化经评
估及核销后的净资产为-290,461.51 元,加上评估基准日至 2000 年 1 月 31 日的新
增资产 50,733.89 元,净资产合计-239,727.62 元。改制时按零资产处置,负资产
部分由改制后企业在 5 年内用税前利润予以弥补。
2000 年 3 月 7 日,浙江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浙中信(2000)验
字第 140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0 年 3 月 6 日,浙江省园林收到投资者投
资款 100 万元。变更后投入资本 760,272.38 元,其中实收资本 100 万元,未分配
利润-239,727.62 元。
2000 年 3 月 13 日,浙江省园林取得浙江省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改制后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浙江省园林职工持股会 30 30.00
2 郭维康 30 30.00
3 张建和 20 20.00
4 虞洪波 20 20.00
合计 1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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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4 年 3 月浙江省园林第一次增资及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4 年 3 月 1 日,经浙江省园林股东会决议通过,张建和、虞洪波分别将
各自持有浙江省园林的 20 万元股权,合计 40 万元股权转让给浙江省园林职工持
股会;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400 万元并新增股东 3 位,其中浙江省园林职工持股会
以货币出资 245 万元,新增股东杭州奇尚展示标识系统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60
万元,新增股东吴云华以货币出资 50 万元、王凤芝以货币出资 45 万元。2004
年 3 月 1 日和 2004 年 3 月 13 日,转让各方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
价格为截至 2004 年 2 月底净资产价格。
2004 年 3 月 20 日,浙江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浙汇会验[2004]第
00413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4 年 3 月 19 日,浙江省园林已收到各股东
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400 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04 年 3 月 26 日,浙江省园林在浙江省工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
更完成后,浙江省园林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浙江省园林职工持股会 315 63.00
杭州奇尚展示标
2 60 12.00
识系统有限公司
3 吴云华 50 10.00
4 王凤芝 45 9.00
5 郭维康 30 6.00
合计 500 100.00
(5)2004 年 12 月浙江省园林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4 年 12 月 10 日,经浙江省园林股东会决议通过,杭州奇尚展示标识系
统有限公司将持有浙江省园林的 60 万元股权以每元出资额 1 元的价格转让给浙
江省园林职工持股会;同日,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04 年 12 月 21 日,浙江省园林在浙江省工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
股权转让完成后,浙江省园林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浙江省园林职工持股会 375 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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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吴云华 50 10.00
3 王凤芝 45 9.00
4 郭维康 30 6.00
合计 500 100.00
(6)2007 年 10 月浙江省园林第二次增资及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7 年 9 月 21 日,经浙江省园林股东会决议通过,吴云华将持有浙江省园
林的 50 万元股权转让给祝昌人;王凤芝将持有浙江省园林的 45 万元股份转让给
祝昌人;增加注册资本 1,500 万元,其中郭维康以货币出资 10 万元,祝昌人以
实物出资 1,400 万元、货币出资 90 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同
日,吴云华、王凤芝与浙江省园林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为每元出
资额 1 元。
2007 年 9 月 20 日,浙江武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浙武资评报字(2007)
第 1094 号《祝昌人租赁苗圃苗木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截至 2007 年 9 月 15
日,祝昌人所属的苗木资产评估价值为 1,435.90 万元。
2007 年 9 月 27 日,浙江天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浙天惠验字
(2007)第 201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7 年 9 月 27 日,浙江省园林已收
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500 万元,其中郭维康以货币出资 10 万元,
祝昌人以实物出资 1,400 万元、货币出资 90 万元。
2007 年 10 月 10 日,浙江省园林在浙江省工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变更完成后,浙江省园林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祝昌人 1,585 79.25
2 浙江省园林职工持股会 375 18.75
3 郭维康 40 2.00
合计 2,000 100.00
(7)2009 年 3 月浙江省园林第四次股权转让
2009 年 2 月 25 日,经浙江省园林股东会决议通过,祝昌人将持有浙江省园
林的 1,585 万元股权转让给 3 位自然人,其中 985 万元股权转让给祝丽娟,300
万元股权转让给谢琪,300 万元股权转让给周新;浙江省园林职工持股会将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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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园林的 375 万元股权转让给祝丽娟。同日,转让各方分别签署了《股权转
让协议》,转让价格均为每元出资额 1 元。
2009 年 3 月 17 日,浙江省园林在浙江省工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
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浙江省园林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祝丽娟 1,360 68.00
2 谢琪 300 15.00
3 周新 300 15.00
4 郭维康 40 2.00
合计 2,000 100.00
注:祝丽娟为祝昌人之妻妹。祝丽娟系代祝昌人持有浙江省园林股权,下同。
(8)2009 年 10 月浙江省园林第三次增资
2009 年 10 月 26 日,经浙江省园林股东会决议通过,增加注册资本 3,000
万元,其中祝丽娟以货币出资 2,040 万元,谢琪以货币出资 450 万元,周新以货
币出资 450 万元,郭维康以货币出资 60 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
2009 年 10 月 27 日,浙江天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浙天惠验字(2009)
第 190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9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已收到祝丽娟、谢琪、
周新和郭维康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3,000 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09 年 10 月 27 日,浙江省园林在浙江省工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
增资完成后,浙江省园林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祝丽娟 3,400 68.00
2 谢琪 750 15.00
3 周新 750 15.00
4 郭维康 100 2.00
合计 5,000 100.00
(9)2011 年 10 月浙江省园林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1 年 10 月 11 日,经浙江省园林股东会决议通过,祝丽娟将持有浙江省
园林的 3,400 万元股权转让给姚安宁和虞洪波,其中 1,900 万元股权转让给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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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1,500 万元股权转让给虞洪波;周新将持有浙江省园林的 750 万元股权转让
给谢琪;郭维康将持有浙江省园林的 100 万元股权转让给姚安宁。同日,各方签
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均为每元出资额 1 元。
2011 年 10 月 31 日,浙江省园林在浙江省工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
股权转让完成后,浙江省园林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姚安宁 2,000 40.00
2 谢琪 1,500 30.00
3 虞洪波 1,500 30.00
合计 5,000 100.00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浙江省园林股权未发生变化。
根据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祝昌人的访谈,祝昌人曾实际控制发行人和浙江省
园林两家企业,后在经营过程中,在主营业务、经营区域、资产情况、人员配备、
业务收入、技术、资质方面,发行人均较浙江省园林更有优势,更具备发行上市
的潜力。由于祝昌人在发行人处的股权比例较高,同时在经营过程中,祝昌人与
浙江省园林其他股东在企业发展战略方面有不同的规划。经过比较后,祝昌人确
定以元成股份为上市主体。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查阅了发行人银行对账单,并对浙江省园林现有股东
及祝昌人进行了访谈,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浙江省园林及其现有股东间不存在资金
往来,同时浙江省园林现有股东及祝昌人亦确认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据此,发
行人与浙江省园林之间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
根据浙江省园林与发行人的确认,浙江省园林与发行人虽然存在业务类型、
经营区域有所重合,但浙江省园林与发行人均主要通过参与招投标的方式承接业
务,不存在联合投标获取项目的情况,且不存在相互之间分包、转包工程项目的
情况;浙江省园林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相互使用对方资产的情况,不存在各自员
工在对方处兼职的情况;发行人所享有的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不存在授权、
许可浙江省园林使用的情况;发行人报告期内前十大客户并非浙江省园林的客
户;发行人报告期内前十大供应商,除杭州洹宁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杭州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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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外,其他供应商亦非浙江省园林的供应商;浙江省园林选择
杭州洹宁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杭州特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作为其劳务分包
商,系由于其在杭州市属规模较大的劳务企业且其在施工人员的派遣上较有保
障。
经核查,浙江省园林现有股东姚安宁、虞洪波、谢琪真实持有浙江省园林股
权,不存在委托持股的情况,与发行人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本次申请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工作人员不存
在亲属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设立时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一)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1、1999 年 12 月 23 日元成有限成立
1999 年 12 月 22 日,杭州市审计事务所出具杭审事验字[1999]1111 号《验
资报告》,确认截至 1999 年 12 月 22 日,元成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
本 50 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
2、2002 年 3 月 28 日元成有限第一次增资
2002 年 3 月 11 日,浙江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浙天验字(2002)
第 721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2 年 3 月 11 日,元成有限已收到祝昌人、
周金海、祝昌彦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150 万元,其中实物出资 60 万元,货
币出资 90 万元。
3、2003 年 3 月 7 日元成有限第二次增资
2003 年 2 月 27 日,浙江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浙天验字(2003)
第 247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3 年 2 月 27 日,元成有限已收到祝昌人、周金
海及祝昌彦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360 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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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6 年 4 月 13 日元成有限第三次增资
2006 年 4 月 10 日,浙江众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浙众恒验字[2006]92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6 年 4 月 10 日,元成有限已收到由祝昌人、周金
海、祝昌彦和兰溪苗木场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1,440 万元,其中实物出资
1,340 万元,货币出资 100 万元。
5、2009 年 10 月 23 日元成有限第四次增资
2009 年 10 月 22 日,浙江天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浙天惠验字(2009)
第 188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9 年 10 月 21 日,元成有限已收到兰溪苗木
场和祝昌人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2,000 万元,其中实物出资 1,000 万元,货币出
资 1,000 万元。
6、2010 年 12 月 21 日元成有限第五次增资
2010 年 12 月 20 日,浙江天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浙天惠验字(2010)
第 257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0 年 12 月 20 日,已收到祝昌人、周金海缴
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2,000 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7、2012 年 12 月 12 日元成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2 年 12 月 10 日,天健会计师出具天健验[2012]223 号《验资报告》,确
认截至 2012 年 12 月 9 日,元成股份已收到全体股东拥有的截至 2012 年 10 月
31 日 元 成 有 限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108,008,362.73 元 , 其 中 折 合 实 收 资 本
60,000,000.00 元,资本公积 48,008,362.73 元。
8、2013 年 6 月 6 日元成股份第一次增资
2013 年 6 月 5 日,天健会计师出具天健验[2013]163 号《验资报告》,确认
截至 2013 年 6 月 4 日公司已收到陈芝浓、杨富金、浙科汇庆、上海泰豪、宁波
科发、宁波科发二号和杭州科发缴纳的货币出资款 8,400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
本 1,500 万元,溢价款 6,9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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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设立时的验资情况及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发行人设立时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为元成有限在整体变更时经审计确认的
账面净资产。
五、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如下:
48.30% 8.75%

北 浙 上 宁 波 杭
祝 陈 张 沈 杨 周 陈 孔
嘉 科 海 波 科 州
昌 芝 建 国 富 金 伟
投 汇 泰 科 发 科
人 浓 和 太 金 海 平 波
资 庆 豪 发 二 发

47.64% 16.00% 6.40% 4.68% 4.48% 4.00% 4.00% 3.90% 3.28% 1.60% 1.25% 1.25% 0.80% 0.72%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80% 19.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景德镇建设管
格润基金 园林设计院 元成传媒 金湖元成 菏泽元成
理公司
49.00% 100.00%
旅游设计公司
(二)发行人的内部组织结构图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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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
监事会 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审计部
董事会办公室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总经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工程事业管理中心 苗木事业管理中心 设计管理中心 信息管理中心 研发中心
植 杭
工 成 成 成 物 兰 州 园 旅 资 行 企
本 本 本 配 金 菏 溪 下 游 元 总
程 林 成 本 政 业
管 控 控 控 置 湖 泽 苗 沙 设 规 工 运 办 文
制 制 制 与 元 元 木 大 划 传 室
理 计 媒 营 公 化
部 一 二 三 养 成 成 基 苗 院 设 部 室 部
部 部 部 护 地 基 计
部 地
各 市 人
工 场 预 采 财 法 力
程 经 算 购 务 务 资
事 营 部 部 部 部 源
业 部 部

公司下设 14 个具体职能部门,各部门运行情况良好,具体职能如下:
1、工程事业管理中心
工程事业管理中心下辖工程管理部、各工程事业部、市场经营部、成本控制
一部、成本控制二部、成本控制三部、预算部、采购部、植物配置与养护部,上
述部门的主要职能如下:
(1)工程管理部
负责编制质量管理计划、组织质量管理工作;负责项目人员管理工作;对工
程施工进度监督检查;负责工程项目信息建设推进;工程项目目标责任的完成;
处理项目部业务投诉及回访、保修。
(2)工程事业部
负责项目施工的组织与管理工作;负责施工现场的质量、技术、安全工作;
负责跟踪并上报工程实施情况;负责工程竣工验收的报审和组织验收;负责工程
竣工结算及工程款项的催收。
(3)市场经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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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工程项目的承接及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公司营销计划的执行;负责公司
客户信用的管理及评估;负责施工过程中的项目回访工作及客户满意度调查。
(4)成本控制一部
负责项目成本测算及成本控制目标制定;联系单、进度款及工程量申报、审
核及备案;工程资料、竣工图编制过程管理;工程决算及审计;收入与成本比对、
项目盈亏分析。
(5)成本控制二部
负责项目现场材料收发登记审核及成本统计与上报;项目全部成本及报表汇
总与审核。
(6)成本控制三部
负责项目劳务、材料(苗木、土建)、机械使用费定价及监督检查。
(7)预算部
负责公司投标工作中商务标部分的编制工作;配合营销部门的开、询标工作。
(8)采购部
负责项目部物资采购询价,并对项目部物资采购计划(数量、质量)进行审
核并组织实施;负责收集材料和设备的市场行情并分录和存档;负责供应商库的
建立并对供应商进行信用管理及评估。
(9)植物配置及养护部
负责各项目部的绿化、养护项目的管理及相关人员的调配;负责项目现场植
物配置与养护的质量标准与技术规程的组织实施;协助公司研发基地及苗木基地
的工作;指导现场植物景观施工。
2、苗木事业管理中心
负责制定并实施公司苗木基地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各基地种植规划的落实;
组织苗木日常管理;组织研发成果的示范区建设和研发新品种的规模化生产。
3、设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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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负责为公司设计项目及相关业务板块提供重要技术支持;负责设计团队的建
设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储备;负责指导子公司园林设计院、旅游设计公司制定发展
战略规划。
4、信息管理中心
负责公司信息化管理的建设及维护;负责公司信息保密技术及网络安全管
理;负责行业市场信息收集及筛选工作;负责指导子公司元成传媒制定发展战略
规划。
5、法务部
为公司重大决策性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发表法律意见、撰写法律意见书;负
责公司的合同制作、签订、履行情况等相关事宜;代表公司处理各类仲裁、诉讼
案件;对公司员工进行法律培训。
6、总工室
负责公司工程施工技术的研究、总结及技术标准化工作;负责新技术标准与
规范的推广应用;负责对公司工程项目进行技术性的指导、监督和考核;负责公
司施工安全预防与管理工作;负责施工图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变更设计管
理及设计优化工作,组织重大技术方案研究;参与投标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
核。
7、研发中心
负责公司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新应用的研发工作;负责组织研发基地
科研区域的规划及基地建设;负责组织与同类研发机构开展产学研项目合作及相
关技术交流活动。
8、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协助召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负责整理保管三会会议文件
和记录、股东名册资料、董事会名册、股东及董事持股资料以及董事会印章等;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投资者关系的管理和与媒体的沟通;负责与中国证监会
的派驻机构、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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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9、审计部
负责开展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对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适用和有效性进行检
查、测试与评价;负责公司经营决策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财务资料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公司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审计工作。
10、行政办公室
负责公司重要资料归档,印章及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公司会议准备、公关
活动等日常办公事务管理;负责公司内部质量审核及管理评审工作。
11、财务部
负责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体系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负责公司财务运营分析报
告,及相关专项统计报表填报;负责公司税务业务管理体系的建设及完善;负责
公司资金结算及银行账户管理;负责公司各类资产的盘点工作并出具盘点报告。
12、人力资源部
负责公司组织机构、部门职能、岗位设置、人员编制和调配及劳动关系等方
面的管理;负责薪酬福利方案的制定执行与日常管理;负责建立培训体系、制定
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3、企业文化部
负责公司品牌、商标的规范、推广工作;负责公司网站的维护、更新;负责
公司所得荣誉的收集、备案、宣传;负责企业文化的建设工作。
14、资本运营部
搜集整理投融资信息,参与公司相关项目投融资方案设计;协调、推进投融
资方案的实施。
六、发行人控股和参股企业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 5 家全资子公司及 2 家参股公司。子
公司、参股公司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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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一)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1、园林设计院
公司名称 浙江省风景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注册号
成立时间 2003年6月17日
注册资本 500万元
实收资本 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祝昌人
主要经营地 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第14层
股东构成 元成股份持有100%股权
服务:风景园林设计、建筑设计、市政工程设计,园林、建筑工程总承
经营范围 包,工程监理、工程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风景园林设计服务。
截止日/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主要财务数据
2015.12.31/2015年度 1,944.55 1,430.86 169.27
(单位:万元)
2016.12.31/2016年度 2,425.16 1,809.02 378.16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园林设计院的历史沿革情况如下:
(1)2003年6月园林设计院成立
园林设计院成立于2003年6月17日,由元成有限和浙江华绿工程监理有限公
司分别出资30万元和20万元设立,成立时注册资本为50万元。
2003年6月10日,浙江正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正信验字(2003)第699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3年6月10日,园林设计院已收到元成有限和浙江
华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5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03年6月17日,园林设计院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园林设计院成立
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元成有限 30 60.00
浙江华绿工程监理有限
2 20 40.00
公司
合计 50 100.00
(2)2004 年 10 月园林设计院第一次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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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04 年 9 月 28 日,经园林设计院股东会决议通过,增加注册资本 150 万元,
元成有限以货币出资 150 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 200 万元。
2004 年 10 月 19 日,浙江正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正信验字(2004)第
0820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4 年 10 月 18 日,园林设计院已收到元成有
限新增注册资本 150 万元,以货币出资。
2004 年 10 月 22 日,园林设计院在杭州市工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
增资完成后,园林设计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元成有限 180 90.00
浙江华绿工程咨询监
2 20 10.00
理有限公司
合计 200 100.00
(3)2009 年 2 月园林设计院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9 年 1 月 8 日,经园林设计院股东会决议通过,元成有限和浙江华绿工
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分别将持有的园林设计院 78 万元和 20 万元股权转让给张建
和。2009 年 1 月 10 日,元成有限、浙江华绿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分别与张建
和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均为每元出资额 1 元。
2009 年 2 月 5 日,园林设计院在杭州市工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
权转让完成后,园林设计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元成有限 102 51.00
2 张建和 98 49.00
合计 200 100.00
(4)2009 年 8 月园林设计院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9 年 8 月 10 日,经园林设计院股东会决议通过,元成有限和张建和分别
将持有的园林设计院 4 万元和 98 万元股权转让给浙江省园林。同日,元成有限、
张建和分别与浙江省园林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均为每元出资额 1 元。
2009 年 8 月 19 日,园林设计院在杭州市工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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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权转让完成后,园林设计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浙江省园林 102 51.00
2 元成有限 98 49.00
合计 200 100.00
(5)2009 年 8 月园林设计院第二次增资
2009 年 8 月 18 日,经园林设计院股东会决议通过,增加注册资本 300 万元,
其中浙江省园林以货币出资 153 万元,元成有限以货币出资 147 万元,增加后注
册资本为 500 万元。
2009 年 8 月 27 日,浙江天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浙天惠验字(2009)
第 158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9 年 8 月 26 日,园林设计院已收到浙江省
园林和元成有限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300 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09 年 8 月 28 日,园林设计院在杭州市工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
资完成后,园林设计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浙江省园林 255 51.00
2 元成有限 245 49.00
合计 500 100.00
(6)2010年12月园林设计院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0年12月22日,经园林设计院股东会决议通过,浙江省园林将持有的园
林设计院255万元股权转让给元成有限。同日,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价格为每元出资额1元。
2010年12月27日,园林设计院在杭州市工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后,园林设计院成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2、元成传媒
公司名称 杭州元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注册号
1-1-80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成立时间 2004年11月1日
注册资本 800万元
实收资本 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祝昌人
主要经营地 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第14层
股东构成 元成股份持有100%股权
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详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济信息咨询,文化信息咨询,承
办会务、展览、展销,企业形象策划,国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计
经营范围
算机应用软件及系统集成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批发、零售:苗木、
花卉、园艺工具、图书报刊、通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园林网络信息服务及中国园林网的运营
截止日/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财务数据
2015.12.31/2015年度 576.09 246.80 -82.54
(单位:万元)
2016.12.31/2016年度 468.89 133.47 -113.33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元成传媒的历史沿革情况如下:
(1)2004年11月元成传媒成立
元成传媒成立于2004年11月1日,由元成有限和祝美娟分别出资60万元和40
万元设立,成立时注册资本为100万元。
2004年10月26日,浙江正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正信验字(2004)第0829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4年10月25日,元成传媒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
册资本10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04年11月1日,元成传媒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元成传媒成立时的股
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元成有限 60 60.00
2 祝美娟 40 40.00
合计 100 100.00
(2)2009 年 9 月元成传媒第一次增资
2009 年 9 月 2 日,经元成传媒股东会决议通过,增加注册资本 700 万元,
其中元成有限以货币出资 348 万元,园林设计院以货币出资 352 万元,增加后注
册资本为 8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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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09 年 9 月 15 日,浙江天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浙天惠验字(2009)
第 169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9 年 9 月 15 日,元成传媒已收到园林设计
院和元成有限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700 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09 年 9 月 16 日,元成传媒在杭州市工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
完成后,元成传媒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元成有限 408 51.00
2 园林设计院 352 44.00
3 祝美娟 40 5.00
合计 800 100.00
(3)2009 年 11 月元成传媒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9 年 11 月 8 日,经元成传媒股东会决议通过,元成有限将持有的元成传
媒 408 万元股权转让给浙江省园林。同日,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
格为每元出资额 1 元。
2009 年 11 月 23 日,元成传媒在杭州市工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
权转让后,元成传媒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浙江省园林 408 51.00
2 园林设计院 352 44.00
3 祝美娟 40 5.00
合计 800 100.00
(4)2010 年 12 月元成传媒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0 年 12 月 20 日,经元成传媒股东会决议通过,浙江省园林、园林设计
院和祝美娟分别将持有的 408 万元、352 万元和 40 万元股权转让给元成有限。
同日,浙江省园林、园林设计院、祝美娟分别与元成有限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价格均为每元出资额 1 元。
2010 年 12 月 21 日,元成传媒在杭州市工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后,元成传媒成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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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湖元成
公司名称 金湖元成园林苗木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注册号
成立时间 2012年11月30日
注册资本 1,500万元
实收资本 1,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祝昌人
注册地和
金湖县园林南路298号(一楼)
主要生产经营地
股东构成 元成股份持有100%股权
许可经营项目:无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苗木新品种研发;林木育苗、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中
涉及专项审批事项的,需取得相关审批后方可经营)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林木育苗、销售
截止日/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主要财务数据
2015.12.31/2015年度 2,577.20 754.73 -243.86
(单位:万元)
2016.12.31/2016年度 2,486.87 679.63 -75.10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金湖元成的历史沿革情况如下:
(1)2012 年 11 月金湖元成成立
金湖元成成立于 2012 年 11 月 30 日,由元成有限以货币出资设立,注册资
本 500 万元。2012 年 11 月 29 日,金湖申宝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金申验字(2012)
第 231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2 年 11 月 29 日,金湖元成已收到股东元成
有限缴纳的注册资本 500 万元,以货币形式出资。
2012 年 11 月 30 日,金湖元成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13 年 12 月金湖元成增资
2013年12月18日,经金湖元成股东元成股份决定,以货币形式增加注册资本
1,0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
2013年12月19日,金湖申宝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金申验字[2013]第202号
《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3年12月19日,金湖元成已收到元成股份缴纳的新增
注册资本1,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2013年12月23日,金湖元成在淮安市金湖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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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菏泽元成
公司名称 菏泽元成园林苗木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注册号
成立时间 2013年11月14日
注册资本 300万元
实收资本 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祝昌人
注册地和
菏泽市牡丹区安兴镇振兴路1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股东构成 元成股份持有100%股权
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无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林木种植销售。(需经审批或许可经营的,须凭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经营)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林木种植销售业务。
截止日/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主要财务数据
2015.12.31/2015年度 905.11 81.71 -91.86
(单位:万元)
2016.12.31/2016年度 968.91 -71.79 -153.51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菏泽元成的历史沿革情况如下:
菏泽元成成立于 2013 年 11 月 14 日,由元成股份以货币出资设立,注册资
本 300 万元。2013 年 11 月 14 日,菏泽新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菏新
验字[2013]第 047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3 年 11 月 14 日,菏泽元成已收
到元成股份缴纳的注册资本 300 万元,以货币形式出资。
2013 年 11 月 14 日,菏泽元成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旅游设计公司
公司名称 浙江旅游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30000739226411C
码/注册号
成立时间 2002年5月16日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实收资本 15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建和
主要经营地 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第14层
股东构成 园林设计院持有100%股权
编制旅游业发展规划、旅游区规划,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旅游活动的
经营范围 策划,会展服务,旅游项目的投资及经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旅游规划设计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日/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1-1-84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2015.12.31/2015年度 244.46 77.30 69.21
2016.12.31/2016年度 200.49 84.87 7.57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旅游设计公司的历史沿革情况如下:
(1)2002 年 5 月旅游设计公司设立
旅游设计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5 月 16 日,由浙江省旅游协会、浙江之旅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和浙江中宇经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别出资 1.5 万元、15 万元和
133.5 万元设立,成立时注册资本为 150 万元。
2002 年 4 月 30 日,浙江宏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浙宏会(2002)验
字 224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2 年 4 月 30 日,旅游设计公司已收到全体
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15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02 年 5 月 16 日,旅游设计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旅游设计公
司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浙江中宇经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33.5 89.00
2 浙江之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5 10.00
3 浙江省旅游协会 1.5 1.00
合计 150 100.00
(2)2007 年 1 月旅游设计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6 年 10 月 16 日,经旅游设计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浙江省旅游协会、
浙江之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分别将持有的旅游设计公司 1.5 万元和 15 万元股权
转让给浙江中宇经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朱张金。同日,浙江省旅游协会与浙江
中宇经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浙江之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朱张金分别签署了相
应《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为所转让的出资额对应的旅游设计公司截止 2005
年末财务审计净资产。
2007 年 1 月 5 日,旅游设计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
旅游设计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1-85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 浙江中宇经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35 90.00
2 朱张金 15 10.00
合计 150 100.00
(3)2013 年 5 月旅游设计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3 年 3 月 31 日,经旅游设计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浙江中宇经贸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和朱张金分别将持有的旅游设计公司 7.5 万元和 15 万元股权转让给
郑晖,浙江中宇经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旅游设计公司 112.5 万元股权转
让给绍兴三和企划咨询有限公司。2013 年 5 月 2 日,转让各方分别签署相应《股
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均为每元出资额 1 元。
2013 年 5 月 20 日,旅游设计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
旅游设计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绍兴三和企划咨询有限公司 112.5 75.00
2 郑晖 22.5 15.00
3 浙江中宇经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5 10.00
合计 150 100.00
(4)2014 年 10 月旅游设计公司第三次股权转让及第一次增资
2014 年 10 月 17 日,经旅游设计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绍兴三和企划咨询
有限公司、浙江中宇经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郑晖分别将持有的旅游设计公司
112.5 万元、15 万元和 22.5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园林设计院。同日,转让各方分别
签署相应《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格分别为 165 万元、22 万元以及 33 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后,旅游设计公司成为园林设计院的全资子公司。
2014 年 10 月 30 日,经旅游设计公司股东会决定,增加注册资本 850 万元,
园林设计院以货币出资 850 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缴足。
2014 年 10 月 31 日,旅游设计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及增
资完成后,旅游设计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1-86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 园林设计院 1,000 100.00
合计 1,000 100.00
(二)发行人参股公司情况
1、格润基金
公司名称 浙江格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30100328230264B
码/注册号
成立时间 2015年4月13日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实收资本 3,842万元
法定代表人 黄蓉
注册地和
杭州市江干区采荷嘉业大厦5幢515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黑龙江嘉懋园林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9.8%股权、北京鑫地园林集团
有限公司持有19.8%股权、河南鑫怡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持有19.8%股权、
股东构成
威海市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9.8%股权、元成股份持有19.8%股
权、黄蓉持有1%股权
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企业管理咨
经营范围 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投资业务
截止日/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主要财务数据
2015.12.31/2015年4-12月 2,337.87 2,333.59 -42.41
(单位:万元)
2016.12.31/2016年度 3,876.08 3,765.81 -53.78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1)格润基金的历史沿革
格润基金成立于 2015 年 4 月 13 日,由黑龙江嘉懋园林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原
名大庆市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鑫地园林集团有限公司、河南鑫怡园林
工程有限公司、威海市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元成股份、黄蓉共同出资设立,
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
2015 年 4 月 13 日,格润基金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格润基金成立时
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黑龙江嘉懋园林建设股份有限
1 1,980 19.80
公司
2 北京鑫地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1,980 19.80
1-1-87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 河南鑫怡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1,980 19.80
4 威海市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980 19.80
5 元成股份 1,980 19.80
6 黄蓉 100 1.00
合计 10,000 100.00
(2)杜绝发行人与格润基金及其他园林股东的利益输送与安排
为了杜绝发行人与格润基金及其他园林股东的利益输送与安排,发行人与实
际控制人分别承诺如下:
发行人承诺:发行人与格润基金其他园林股东不相互分包业务、不利用挂靠
和借用资质等手段承揽业务;若发行人与格润基金其他园林股东发生交易,将遵
循行业惯例,比照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履行必要程序,确保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保
证交易各方利益的公平性,且不会给予交易各方除协议之外的其他利益安排。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若发行人与格润基金其他园林股东发生的交易损害
发行人利益,本人将无条件及时足额承担公司的经济损失。
2、景德镇建设管理公司
公司名称 景德镇三宝瓷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60200MA35G0WU3D
码/注册号
成立时间 2015年12月23日
注册资本 3,000万元
实收资本 2,245万元
法定代表人 黄蓉
注册地和
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湖田杨梅亭128号对面
主要生产经营地
格润基金持有49%股权、景德镇三宝瓷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持有
股东构成
32%股权、元成股份持有19%股权
珠山区三宝瓷谷项目建设、运营、维护、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营范围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项目建设管理业务
截止日/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主要财务数据
2015.12.31/2015年12月 0.00 0.00 0.00
(单位:万元)
2016.12.31/2016年度 17,428.30 5,299.82 -0.18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景德镇建设管理公司的历史沿革情况如下:
景德镇建设管理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由格润基金、景德镇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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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瓷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元成股份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 3,000 万
元。
2015 年 12 月 23 日,景德镇建设管理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景德
镇建设管理公司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格润基金 1,470 49.00
景德镇三宝瓷谷文化旅游发展
2 960 32.00
有限公司
3 元成股份 570 19.00
合计 3,000 100.00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转让、注销的子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转让、注销的子公司的情况。
七、发起人、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祝昌人先生除直接持有发行人 47.64%的股份外,同时还通过北嘉投资控制
发行人 16%的股份。祝昌人先生合计控制发行人 63.64%的股份,为发行人的实
际控制人。
祝昌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30719196709******,
住址为杭州市江干区南肖埠景和苑。
祝昌人先生的简历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
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二)发起人、发行人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 14 位股东,其中祝昌人、北嘉投资、
张建和、沈国太、杨富金、周金海、陈平及孔伟波为公司发起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祝昌人 3,573.00 4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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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 北嘉投资 1,200.00 16.00
3 陈芝浓 480.00 6.40
4 张建和 351.00 4.68
5 沈国太 336.00 4.48
6 浙科汇庆 300.00 4.00
7 上海泰豪 300.00 4.00
8 杨富金 292.50 3.90
9 周金海 246.00 3.28
10 宁波科发 120.00 1.60
11 宁波科发二号 93.75 1.25
12 杭州科发 93.75 1.25
13 陈平 60.00 0.80
14 孔伟波 54.00 0.72
1、北嘉投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北嘉投资持有公司 12,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发
行前股份总数的 16%,北嘉投资为发行人业务骨干共同投资成立的公司,北嘉投
资为祝昌人一致行动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30100586510373X
码/注册号
成立时间 2011年11月24日
注册资本 1,200万元
实收资本 1,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祝昌人
注册地和
杭州市江干区采荷嘉业大厦5幢513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依法须经批准
经营范围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实业投资和投资管理业务
截止日/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财务数据
2015.12.31/2015年度 1,211.69 1,152.03 -12.77
(单位:万元)
2016.12.31/2016年度 1,211.32 1,138.66 -13.37
注: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2011 年 11 月北嘉投资成立
北嘉投资成立于 2011 年 11 月 24 日,由祝昌人、周金海和祝昌彦分别以现
金 960 万元、120 万元和 120 万元共同出资设立,成立时注册资本为 1,200 万元。
2011 年 11 月 24 日,浙江天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浙天惠验字(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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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 281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1 年 11 月 23 日,北嘉投资已收到全体股东
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1,200 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11 年 11 月 24 日,北嘉投资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北嘉投资成立时
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祝昌人 960 80.00
2 周金海 120 10.00
3 祝昌彦 120 10.00
合计 1,200 100.00
(2)2011 年 12 月北嘉投资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1 年 12 月 13 日,经北嘉投资股东会决议通过,祝昌人、周金海及祝昌
彦分别将部分股权转让给 33 位自然人。祝昌人将其持有的占公司出资比例
32.75%的 393 万元股权转让给 30 位自然人,其中吴佰平受让 7.5%的 90 万元股
权,彭治军、洪永春、朱强分别受让 2%的 24 万元股权,周兆莹、应玉莲、陈勇
分别受让 1.25%的 15 万元股权,邓建军、陈美英、范文娣、俞文斌、余建飞、
孙建刚、吴俊杰、毛敏分别受让 1%的 12 万元股权,陈华圣、陈瑞华、张建宇、
苏亮、陈霞、管连兵分别受让 0.65%的 7.8 万元股权,何姗、徐新峰、王志水、
俞方良、程群、胡亦飞、万晓锋、宋晓敏、蔺桂成分别受让 0.40%的 4.8 万元股
权;周金海将其持有的占公司出资比例 1.25%的 15 万元股权转让给吴友庭;祝
昌彦将其持有的占公司出资比例 0.80%的 9.6 万元的股权转让给 2 位自然人,余
云汉、周志刚分别受让 4.8 万元股权。同日,股权转让各方分别签署了《股权转
让协议》,转让价格均为每元出资额 1.5 元。
2011 年 12 月 28 日,北嘉投资在杭州市工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
权转让完成后,北嘉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祝昌人 567.00 47.25
2 祝昌彦 110.40 9.20
3 周金海 105.00 8.75
4 吴佰平 90.00 7.50
5 彭治军 24.00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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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6 洪永春 24.00 2.00
7 朱强 24.00 2.00
8 吴友庭 15.00 1.25
9 周兆莹 15.00 1.25
10 应玉莲 15.00 1.25
11 陈勇 15.00 1.25
12 毛敏 12.00 1.00
13 邓建军 12.00 1.00
14 陈美英 12.00 1.00
15 范文娣 12.00 1.00
16 俞文斌 12.00 1.00
17 余建飞 12.00 1.00
18 孙建刚 12.00 1.00
19 吴俊杰 12.00 1.00
20 陈华圣 7.80 0.65
21 陈瑞华 7.80 0.65
22 张建宇 7.80 0.65
23 苏亮 7.80 0.65
24 陈霞 7.80 0.65
25 管连兵 7.80 0.65
26 何姗 4.80 0.40
27 徐新峰 4.80 0.40
28 王志水 4.80 0.40
29 俞方良 4.80 0.40
30 程群 4.80 0.40
31 胡亦飞 4.80 0.40
32 万晓锋 4.80 0.40
33 宋晓敏 4.80 0.40
34 蔺桂成 4.80 0.40
35 余云汉 4.80 0.40
36 周志刚 4.80 0.40
合计 1,200.00 100.00
(3)2012 年 7 月北嘉投资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2 年 6 月 26 日,经北嘉投资股东会决议通过,陈霞、余云汉分别将其持
有的占公司出资比例 0.65%的 7.8 万元股权、0.40%的 4.8 万元股权转让给祝昌人。
同日,陈霞、余云汉分别与祝昌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为每元出资
额 1.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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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2 年 7 月 16 日,北嘉投资在杭州市工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
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如下:
序 股东姓 出资金额 出资比
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身份证号
号 名 (万元) 例(%)
1 祝昌人 579.60 48.30 董事长、总经理 330719196709******
2 祝昌彦 110.40 9.20 工程事业管理中心副总经理 330702196512******
董事、副总经理、工程事业管
3 周金海 105.00 8.75 330719196804******
理中心总经理
4 吴佰平 90.00 7.50 工程事业管理中心副总经理 330724196312******
5 苗木事业管理中心总经理助 430623197908******
彭治军 24.00 2.00

6 洪永春 24.00 2.00 苗木事业管理中心总经理 330121197001******
7 朱强 24.00 2.00 工程事业管理中心副总经理 330103197205******
8 吴友庭 15.00 1.25 成本控制三部经理 330719196703******
9 周兆莹 15.00 1.25 园林设计院副总经理 330522197706******
10 应玉莲 15.00 1.25 成本控制一部经理 330726198301******
11 陈勇 15.00 1.25 信息中心副总经理 330205198011******
12 毛敏 12.00 1.00 工程事业管理中心副总经理 330103197504******
13 工程事业管理中心总经理助 330126197105******
邓建军 12.00 1.00
理、采购部经理
14 陈美英 12.00 1.00 元成传媒副总经理 330104196308******
15 范文娣 12.00 1.00 工程事业管理中心副总经理 330104195002******
16 俞文斌 12.00 1.00 工程事业管理中心副总经理 330227197306******
17 余建飞 12.00 1.00 项目经理 330127197803******
18 孙建刚 12.00 1.00 项目经理 330621197212******
19 吴俊杰 12.00 1.00 工程事业部总经理 330724196703******
20 陈华圣 7.80 0.65 项目经理 330719198110******
21 陈瑞华 7.80 0.65 项目经理 330719197908******
22 张建宇 7.80 0.65 工程事业部总经理 152625197809******
23 苏亮 7.80 0.65 财务部主管 342922196306******
24 管连兵 7.80 0.65 项目经理 362322197603******
25 何姗 4.80 0.40 研发中心总经理助理 330881198603******
26 徐新峰 4.80 0.40 植物配置与养护部经理 330482198203******
27 王志水 4.80 0.40 预算部经理 362330198204******
28 俞方良 4.80 0.40 项目经理 330621198210******
29 程群 4.80 0.40 元成传媒副总经理 332501198401******
30 胡亦飞 4.80 0.40 法务专员 330106198111******
元成传媒总经理助理、技术总
31 万晓锋 4.80 0.40 420222198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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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2 宋晓敏 4.80 0.40 园林设计院施工图所所长 330102198301******
33 蔺桂成 4.80 0.40 项目经理 622627197601******
34 周志刚 4.80 0.40 采购员 339011196512******
合计 1,200.00 100.00 - -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以上股权未发生变化。
2、陈芝浓
陈芝浓,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20402196103******,
住址为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斜桥巷。2008 年至今任上海兴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3、张建和
张建和,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30106196108******,
住址为杭州市江干区北景东苑。
张建和先生的简历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
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4、沈国太
沈国太,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30121196408******,
住址为杭州市萧山区新街镇江南村。
沈国太先生的简历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
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5、浙科汇庆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浙科汇庆持有公司 3,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发
行前股份总数的 4%。浙科汇庆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杭州浙科汇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注册号
合伙期限 2013年4月10日至2020年4月9日
认缴出资额 10,9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
杭州浙科友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顾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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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主要经营场所 杭州余杭区文一西路1500号3号楼119室
创业投资、创业投资管理。(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经营范围
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创业投资业务
截止日/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主要财务数据
2015.12.31/2015年度 10,456.36 10,456.36 -152.78
(单位:万元)
2016.12.31/2016年度 10,258.39 10,258.39 -197.97
注: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浙科汇庆的出资结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 认缴出资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额(万元) 比例(%)
普通合伙人
1 杭州浙科友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 0.92
执行事务合伙人
苏州金晟硕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2 有限合伙人 9,000 82.57
伙)
3 浙江大学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 9.17
4 浙江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800 7.34
合计 - 10,900 100.00
浙科汇庆的基金管理人为杭州浙科友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基金管理人已
在 2014 年 4 月 29 日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01536;
浙科汇庆作为该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亦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并
取得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系统出具的《私募投资基金证明》。
6、上海泰豪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海泰豪持有公司 3,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发
行前股份总数的 4%。上海泰豪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泰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
91310115599769501W
代码/注册号
合伙期限 2012年7月18日至2018年7月17日
认缴出资额 10,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
泰豪(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李自强)

主要经营场所 浦东新区航头镇航头路144-164号9幢385室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创业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商务
经营范围 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咨询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日/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1-1-95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2015.12.31/2015年度 5,524.46 5,474.46 379.86
2016.12.31/2016年度 2,897.89 2,897.89 -1,140.74
注: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上海泰豪的出资结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 认缴出资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额(万元) 比例(%)
普通合伙人
1 泰豪(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 1.00
执行事务合伙人
2 江西省铁路投资集团公司 有限合伙人 4,000 40.00
3 泰豪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200 22.00
4 章超 有限合伙人 550 5.50
5 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
有限合伙人 500 5.00
有限公司
6 万家伟 有限合伙人 300 3.00
7 蒋庆金 有限合伙人 300 3.00
8 鄢清芝 有限合伙人 150 1.50
9 曾媛 有限合伙人 130 1.30
10 彭艳玲 有限合伙人 100 1.00
11 万萍芬 有限合伙人 100 1.00
12 杨桂花 有限合伙人 100 1.00
13 马春平 有限合伙人 100 1.00
14 姚夫鸣 有限合伙人 100 1.00
15 陈小龙 有限合伙人 100 1.00
16 王婷 有限合伙人 100 1.00
17 杨鹏 有限合伙人 100 1.00
18 吴明 有限合伙人 100 1.00
19 李鹏 有限合伙人 80 0.80
20 张健 有限合伙人 70 0.70
21 张元平 有限合伙人 60 0.60
22 王沛 有限合伙人 60 0.60
23 龚斐 有限合伙人 50 0.50
24 徐燕 有限合伙人 50 0.50
25 周建华 有限合伙人 50 0.50
26 钟子路 有限合伙人 50 0.50
27 叶晓南 有限合伙人 50 0.50
28 方刚 有限合伙人 50 0.50
29 胡刚 有限合伙人 50 0.50
30 陈刚 有限合伙人 50 0.50
31 叶文庭 有限合伙人 50 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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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2 潘宁晖 有限合伙人 50 0.50
33 潘宁珺 有限合伙人 50 0.50
34 陈凡 有限合伙人 50 0.50
合计 - 10,000 100.00
上海泰豪的基金管理人为泰豪(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基金管理
人已在 2014 年 5 月 26 日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02750;
上海泰豪作为该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亦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并
取得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系统出具的《私募投资基金证明》。
7、杨富金
杨富金,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230103196707******,
住址为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2001 年至 2010 年担任浙江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及银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10 年至 2014 年 6 月担任杭州浙
大精益机电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监事,2011 年至今担任浙江崇德投资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总经理,2012 年至今担任杭州崇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
年 11 月至今担任杭州优思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5 月至今任万通智
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8、周金海
周金海,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30719196804******,
住址为杭州市江干区广景苑。
周金海先生的简历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
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9、宁波科发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宁波科发持有公司 1,200,000 股股份,占公司发
行前股份总数的 1.60%。宁波科发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宁波市科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注册号
合伙期限 2012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止
认缴出资额 12,125万元
1-1-97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执行事务合伙
浙江科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陈晓锋)

主要经营场所 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四号办公楼628室
股权投资及其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经营范围
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股权投资及其咨询服务业务
截止日/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主要财务数据
2015.12.31/2015年度 10,953.67 10,948.79 -254.22
(单位:万元)
2016.12.31/2016年度 10,762.64 10,765.33 -183.45
注: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宁波科发的出资结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 认缴出资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额(万元) 比例(%)
普通合伙人
1 浙江科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25 1.03
执行事务合伙人
2 陈炳贤 有限合伙人 3,040 25.07
3 陈杲 有限合伙人 3,000 24.74
4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 16.49
5 金旭东 有限合伙人 2,000 16.49
6 杨天瑶 有限合伙人 800 6.60
7 胡百年 有限合伙人 400 3.30
8 陈伟星 有限合伙人 400 3.30
9 谢伟荣 有限合伙人 360 2.97
合计 - 12,125 100.00
宁波科发的基金管理人为浙江科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该基金管理人已在
2014 年 4 月 29 日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01509;宁波
科发作为该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亦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并取得
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系统出具的《私募投资基金证明》。
10、宁波科发二号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宁波科发二号持有公司 937,500 股股份,占公司
发行前股份总数的 1.25%。宁波科发二号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宁波市科发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注册号
合伙期限 2012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17日止
认缴出资额 4,45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浙江科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陈晓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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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主要经营场所 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四号办公楼611室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
截止日/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主要财务数据
2015.12.31/2015年度 4,076.02 4,076.02 -85.68
(单位:万元)
2016.12.31/2016年度 3,962.28 3,966.06 -109.96
注: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宁波科发二号的出资结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 认缴出资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额(万元) 比例(%)
普通合伙人
1 浙江科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50 1.12
执行事务合伙人
2 陈杲 有限合伙人 950 21.36
3 浙江大学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600 13.48
4 张联祥 有限合伙人 400 8.99
5 董建国 有限合伙人 300 6.74
6 单利云 有限合伙人 300 6.74
7 钱泉松 有限合伙人 300 6.74
8 陈薇煊 有限合伙人 300 6.74
9 方志明 有限合伙人 300 6.74
10 杨菊芳 有限合伙人 300 6.74
11 顾卫红 有限合伙人 300 6.74
12 谢伟荣 有限合伙人 200 4.49
13 许玲 有限合伙人 150 3.37
合计 - 4,450 100.00
宁波科发二号的基金管理人为浙江科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该基金管理人已
在 2014 年 4 月 29 日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01509;
宁波科发二号作为该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亦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
案,并取得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系统出具的《私募投资基金证明》。
11、杭州科发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杭州科发持有公司 937,500 股股份,占公司发行
前股份总数的 1.25%。杭州科发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杭州科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注册号
合伙期限 2013年1月9日至2020年1月8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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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认缴出资额 20,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浙江科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陈晓锋)
主要经营场所 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26号204室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创业投资业务
截止日/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主要财务数据
2015.12.31/2015年度 18,636.35 18,636.35 -406.12
(单位:万元)
2016.12.31/2016年度 18,434.80 18,434.80 -201.55
注: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杭州科发的出资结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额(万元) (%)
普通合伙人
1 浙江科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0 1.00
执行事务合伙人
2 陈杲 有限合伙人 5,900 29.50
3 杭州高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 25.00
4 徐建初 有限合伙人 4,200 21.00
5 潘高东 有限合伙人 1,000 5.00
6 陈学新 有限合伙人 1,000 5.00
7 李晓桃 有限合伙人 700 3.50
8 安徽泓钧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 2.50
9 乐燕琼 有限合伙人 500 2.50
10 叶来燕 有限合伙人 500 2.50
11 高娟华 有限合伙人 500 2.50
合计 - 20,000 100.00
杭州科发的基金管理人为浙江科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该基金管理人已在
2014 年 4 月 29 日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01509;杭州
科发作为该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亦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并取得
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系统出具的《私募投资基金证明》。
12、陈平
陈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30727197306******,
住址为杭州市下城区潮王路。
陈平先生的简历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
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13、孔伟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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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孔伟波,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30102196605******,
住址为杭州市上城区直大方伯。
孔伟波先生的简历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
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祝昌人
未控制除发行人及北嘉投资以外的其他企业。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权的质押或其他有争议情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祝昌人所持有的发
行人股权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7,500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2,500 万股,
占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
为准。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祝昌人 3,573.00 47.64
2 北嘉投资 1,200.00 16.00
3 陈芝浓 480.00 6.40
4 张建和 351.00 4.68
5 沈国太 336.00 4.48
6 浙科汇庆 300.00 4.00
7 上海泰豪 300.00 4.00
8 杨富金 292.50 3.90
9 周金海 246.00 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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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0 宁波科发 120.00 1.60
合计 7,198.50 95.98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在本公司任职情况
1 祝昌人 3,573.00 47.64 董事长、总经理
2 陈芝浓 480.00 6.40 --
董事、副总经理、设计管理
中心总经理、园林设计院总
3 张建和 351.00 4.68
经理、旅游设计公司执行董
事、总经理
4 沈国太 336.00 4.48 监事会主席
5 杨富金 292.50 3.90 --
董事、副总经理、工程事业
6 周金海 246.00 3.28
管理中心总经理
7 陈平 60.00 0.80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8 孔伟波 54.00 0.72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合计 5,392.50 71.90 --
(四)国有股份和外资股份、股东中战略投资者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国有股份和外资股份,公司股东中无战略投资者。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情况为:(1)祝昌人为周金海之表兄,祝昌
人及周金海分别持有发行人 47.64%及 3.28%的股份;(2)祝昌人及周金海分别
持有北嘉投资 48.30%及 8.75%的股权,北嘉投资持有发行人 16%的股份,祝昌
人与北嘉投资为一致行动人;(3)宁波科发、宁波科发二号及杭州科发分别持有
发行人 1.60%、1.25%及 1.25%的股份,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浙江科发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发行前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祝昌
人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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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
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
调整),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3)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4)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不减持
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公司股东之北嘉投资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2)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
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
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3)
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份,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
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3、公司股东之陈芝浓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2)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份,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4、公司股东之浙科汇庆、上海泰豪、杨富金、宁波科发、宁波科发二号、
杭州科发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5、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周金海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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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
6、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张建和、沈国太、陈平、孔
伟波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其任职期间
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
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履行上述承诺。
九、发行人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
托持股、委托持股的情况
公司成立至今,未发行过内部职工股,不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
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者股东超过两百人的情况。
十、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发行人员工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随着业务规模扩大,员工人数逐年增加。2014 年末、2015 年末
和 2016 年末,发行人共有员工 379 人、408 人和 425 人。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员工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1、员工专业结构
类别 人数(人) 比例(%)
工程和技术人员 271 63.76%
设计人员 55 12.94%
管理人员 75 17.65%
财务人员 24 5.65%
合计 425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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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员工受教育程度
学历 人数(人) 比例(%)
本科及以上 205 48.24%
大专 116 27.29%
中专及以下 104 24.47%
合计 425 100.00%
3、员工年龄分布
类别 人数(人) 比例(%)
30 岁以下 160 37.65%
31-40 岁 154 36.24%
41-50 岁 69 16.24%
51 岁以上 42 9.88%
合计 425 100.00%
(二)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情况
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劳
动合同制,员工的聘任和解聘均依据法律法规办理。发行人与所有在册员工均签
订了《劳动合同》。
1、发行人社会保险情况
本公司及子公司已按国家和杭州市、淮安市、菏泽市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
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元成股份、
元成传媒、园林设计院、金湖元成、菏泽元成、旅游设计公司分别于 2000 年 5
月、2004 年 12 月、2005 年 11 月、2013 年 1 月、2014 年 6 月、2014 年 11 月开
始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
(1)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如下:
缴费比例
公司 险种
合计 企业 个人
养老保险 22.00% 14.00% 8.00%
元成股份、园林设
医疗保险 13.50%+4 元/月 11.50% 2.00%+4 元/月
计院、旅游设计公
失业保险 2.00% 1.50% 0.50%
司、元成传媒
工伤保险 0.20% 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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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1.00% 1.00%
养老保险 28.00% 20.00% 8.00%
医疗保险 10.00%+4 元/月 8.00% 2.00%+8 元/月
金湖元成 失业保险 2.05% 2.00% 0.05%
工伤保险 1.60% 1.60%
生育保险 0.50% 0.50%
养老保险 27.00% 19.00% 8.00%
医疗保险 8.00%+8 元/月 6.00%+4 元/月 2.00%+4 元/月
菏泽元成 失业保险 1.50% 1.00% 0.50%
工伤保险 1.10% 1.10%
生育保险 0.50% 0.50%
(2)社会保险缴费人数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子公司社会保险缴费人数如下: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公司员工总数 425 408
缴纳社会保险人数 411 396
未缴纳社会保险人数 14 12
其中:离退休返聘无需缴纳 14 12
(3)社会保险缴纳金额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子公司社会保险缴纳金额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养老保险 3,326,601.27 2,894,653.16 2,125,580.50
医疗保险 1,906,567.17 1,757,451.46 1,313,236.81
失业保险 233,183.46 245,600.04 257,892.93
生育保险 36,814.94 152,573.46 114,322.55
工伤保险 155,103.87 51,350.55 38,589.37
合计 5,658,270.71 5,101,628.67 3,849,622.16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子公司均已取得当地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关于公司
社保缴纳无违法违规的证明。
2、发行人住房公积金情况
本公司及子公司已按国家和杭州市、淮安市有关规定,为其员工开立住房公
积金账户。元成股份、元成传媒、园林设计院、金湖元成、旅游设计公司分别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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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1 月、2013 年 1 月、2013 年 2 月、2013 年 11 月、2014 年 11 月开始为
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菏泽元成目前正在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
(1)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如下:
缴费比例
公司
合计 企业 个人
元成股份、园林设计院、旅
24.00% 12.00% 12.00%
游设计公司、元成传媒
金湖元成 12.00% 6.00% 6.00%
菏泽元成 16.00% 8.00% 8.00%
(2)住房公积金缴费人数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子公司住房公积金缴费人数如下: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公司员工总数 425 408
缴纳住房公积金人数 410 395
未缴纳住房公积金人数 15 13
其中:离退休返聘无需缴纳 14 12
正在办理缴纳手续 1 1
(3)住房公积金缴纳金额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子公司住房公积金缴纳金额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住房公积金 2,102,944.00 1,971,114.00 1,820,096.00
本公司及子公司均已取得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关于公司住房公
积金缴纳无违法违规的证明。
3、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祝昌人出具书面承诺函:“如有关部门要求或
决定,元成股份及其子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本承诺签署日前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
金或住房公积金,或因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受到有关部门的行政
处罚,本人将无条件及时足额补偿元成股份及其子公司因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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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或因受行政处罚而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确保元成股份或其子公司不因社会保
险金或住房公积金缴纳问题遭受任何经济损失。”
十一、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股份锁定的承诺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详见本节之“八、(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
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二)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祝昌人作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
的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二)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
(三)承担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补缴义务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祝昌人就员工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作出承诺,详
见本节“十、(二)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情况”。
(四)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的相
关承诺
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的相关承诺,具体
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二)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
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的相关承诺”。
(五)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承诺
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承诺,具体内容详
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三)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和
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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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来减持股
份的承诺
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来减持股份出具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
诺”。
(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就其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出具承诺,具体内
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四)公司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
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八)保障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填补公司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投资者即期回报减少,保障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承诺,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
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保障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
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有效履行了相关承诺。
(九)杜绝发行人与格润基金及其他园林股东的利益输送与安排的承

为了杜绝发行人与格润基金及其他园林股东的利益输送与安排,发行人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祝昌人承诺如下:
若发行人与格润基金其他园林股东发生的交易损害发行人利益,本人将无条
件及时足额承担公司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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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主营业务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公司致力于生态文明及园林信息化建设,系集园林施工、景观设计、绿化养
护、苗木种植及信息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园林绿化企业,重点服务于地产景观、
休闲度假园林、市政公共园林、生态湿地等园林绿化相关领域。
公司及下属元成传媒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及下属公司拥有城市园林绿
化壹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旅游规划设计甲级资质、市政公
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绿化造林设计乙级
资质、绿化造林施工乙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公司被评为全国
城市园林绿化 50 强企业、浙江省省级林业龙头企业、浙江省农业科技企业及浙
江省专利示范企业;公司完成的工程项目已获得多项国家级、省市级大金奖、金、
银、铜奖。
下属元成传媒旗下运营的中国园林网综合流量、日均独立 IP 访问量、PV 浏
览量等稳居中国园林绿化行业网站首位,并连续多年被评为中国农业网站百强单
位(园艺林业类 10 强)、中国行业电子商务网站 TOP100,为业内用户提供集资
源整合、会员服务、品牌推广、行业交流于一体的全方位服务。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园林绿化行业概况
1、园林绿化的定义
园林绿化是指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运用园林艺术设计和工程技术手段,利
用和改造原有地形(如筑山、叠石、挖池、理水)、种植花草树木、营造建筑和
布置园路等途径,创作出一个供人们观赏、游憩、居住的优美环境。园林包括庭
园、宅园、小游园、花园、公园、植物园、动物园等,随着园林学科的发展,还
包括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的游览区、休养胜地及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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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性园林如地产园林、企事业单位附属绿地、城市广场公共绿地、道路绿化等。
园林绿化的发展与人类社会的文明、人们的审美观念及社会的科技水平一脉
相承、息息相关,它承载了人们对当前或未来生活环境的一种向往。随着社会经
济发展和文明程度的提高,园林绿化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亦不断提高。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繁荣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及各级政府为实
现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及“国家森林城市”等目标的持
续投入,园林景观已成为现代城镇人居环境和自然休闲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随
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园林绿化行业迎来了快速发展的契机。
2、园林绿化行业所属分类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1)的分类标准,苗木、花
卉和其他绿化植物的生产和培育属于 A01“农业”大类中的“蔬菜、食用菌及园艺
作物种植”和 A02“林业”大类中的“林木育种和育苗”,具有第一产业的特点;园
林工程施工属于 E50“建筑装饰业”大类,具有第二产业的特点;而园林环境景观
设计、旅游规划设计属于 M74 大类“专业技术服务业”,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属于
N78“公共设施管理业”大类中的“绿化管理”,信息服务则属于 I64“互联网和相关
服务”大类中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具有第三产业的特点。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
属于 E48“土木工程建筑业”。
(二)行业管理体制与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自律性组织
我国园林绿化行业的主管部门为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以及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住建部为园林绿化行业的中央监管机构,主要
负责拟订和制定园林绿化行业及市场的相关法规、规章制度、相关行业标准及资
质资格标准并对其实施管理,指导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工作及城市规划
区的绿化工作。
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所在省、自治区的园林绿化工作,直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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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各城市的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所在城市的园林绿化工作。园林绿化行政
主管部门的职能主要包括:组织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组织审定城
市绿化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并负责监督实施;负责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施
工、监理、养护单位的资质和市场管理;负责城市绿化行业组织管理、产业发展
规划和行政执法工作等。
园林施工由住建部城市建设司管理,其主要职能包括:拟订城市建设和市政
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规章;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
气、热力、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境治理、城建监察等工作;指导城镇污水处
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承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有关工作。
景观设计由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管理,其主要职能包括:拟订规范建筑市
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
理、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
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
装饰装修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标准并监
督执行;认定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
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还包括:苗木种植由国家林业局造林绿化管理司(全国绿
化委员会办公室)管理;花卉生产由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管理;旅游规划设计由
国家旅游局管理;园林绿化的科技研发由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管理;
园林绿化的信息服务则由工信部信息化推进司管理。
目前我国尚未形成全国性的行业自律组织,但部分省市已建立了区域性的行
业协会,如北京市园林绿化企业协会、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杭州市园林绿化行
业协会等。此外,我国已形成了以学术研究为主要目的的全国性的行业学会-中
国风景园林学会。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作为风景园林方面的全国性学会也对园林绿
化行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其每年评选的“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工程奖”
被行业内视为园林行业的权威奖项。同时,我国部分省市也已建立区域性的行业
学会,如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上海市风景园林学会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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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园林绿化行业涉及的主要法规如下表所示:
序号 发文时间 文件名称 发布方 主要内容
规范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 100
1 1992.06 国务院 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
号)
护和管理工作
规定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城市绿化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原建设
2 1993.11 覆盖率和城市绿地率等指标的计算
(建城[1993]784 号) 部
方式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
3 2000.01 国务院 明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
令[2000]第 279 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
4 2001.05 国务院 明确城市绿化建设的指导思想
通知》(国发[2001]20 号)
《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12 原建设
5 2002.10 建立并严格实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
号) 部
《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国家旅 国家旅 规定了旅游发展规划的范围、编制、
6 2000.10
游局令第 12 号) 游局 审批实施的原则及方法
《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 国家旅 制定了旅游规划设计资质的认定标
7 2005.07
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令第 24 号) 游局 准
《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
提升旅游产品开发和旅游服务设计
8 2014.02 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 国务院
的人性化、科学化水平
见》(国发[2014]10 号)
制定各行业设计资质的标准以及对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 原建设
9 2007.03 企业资历和信誉、技术条件、技术
号) 部
装备及管理水平进行考核的标准
国家林
10 2007.03 《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标准》(林办发) 制定验收国家森林城市的标准
业局
制定申请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原建设
11 2007.06 资质的标准,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勘
(建设部令[2007]第 160 号) 部
察、工程设计资质
《关于建设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的 原建设 明确建设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的指
12 2007.08
意见》(建城(2007)215 号) 部 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及主要措施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原建设 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申报
13 2007.08
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 号) 部 及流程
制定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二级、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4 2009.10 住建部 三级企业资质标准及各级资质企业
(建城[2009]157 号)
经营范围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申报 规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管
15 2009.10 住建部
管理工作规程》(城[2009]158 号) 理工作
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
16 2010.08 办法》、《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通 住建部 制定验收国家园林城市的标准
知(建城[2010]125 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生态园
林城市申报与定级评审办法和分级
17 2012.11 住建部 制定生态园林城市申报及评审办法
考核标准的通知》(建城[2012]170
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城市园
明确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
18 2012.11 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住建部
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建城[2012]16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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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
规范并进一步深化公园建设管理工
19 2013.05 加强公园建设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住建部

(建城[2013]73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
20 2000.09 国务院 制定电信业务规范
院令[2000]第 291 号)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
建立并严格执行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21 2009.03 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 5 工信部
管理制度
号)
3、园林绿化行业资质管理
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
标准》(建城[2009]157号)等相关规定,住建部对从事城市园林绿化苗木、花卉
等种植、养护和经营,城市园林绿化景观规划设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养护管
理等工作的所有企业实行资质审查发证管理。
(1)园林绿化施工资质管理
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审查按照原建设部于1995年出台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
资质管理办法》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分级进行,并统一印制《城市
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资质评定的内容包括企业的人员素质、技术及管理水
平、工程设备、资金及效益情况、承包经营能力和建设业绩等。2009年10月,住
建部出台《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城[2009]157号),修订了上
述标准。
目前,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各资质的等级划分、审批机构分级管理规定和经营
范围如下表所示:
主管部门分
资质等级 经营范围
级管理规定
1、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综合公园、社
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等各类公园,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
省、市、自 属绿地等各类绿地。
治区建设行 2、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及园林绿化项目配套的 500
政主管部门 平方米以下的单层建筑(工具间、茶室、卫生设施等)、小品、花坛、
壹级
初审,报住 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单跨 15 米以下
建部审批、 的园林景观人行桥梁、码头以及园林设施、设备安装项目等。
发证 3、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
4、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
5、可从事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培训和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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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承揽工程造价在 1,200 万元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综合公
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等各类公园,生产绿地、防护绿
省、市、自 地、附属绿地等各类绿地。
治区建设行 2、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及园林绿化项目配套的 200
政主管部门 平方米以下的单层建筑(工具间、茶室、卫生设施等)、小品、花坛、
贰级
审批、发证, 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单跨 10 米以下
报住建部备 的园林景观人行桥梁、码头以及园林设施、设备安装项目等。
案 3、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
4、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
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
所在地城市 1、可承揽工程造价在 500 万元以下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综合公园、
园林绿化行 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等各类公园,生产绿地、防护绿地、
政主管部门 附属绿地等各类绿地。
审批、发证, 2、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及小品、花坛、园路、水系、
叁级
报省、市、 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单跨 10 米以下的园林景观人
自治区建设 行桥梁、码头以及园林设施、设备安装项目等。
行政主管部 3、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
门备案 4、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
(2)园林绿化设计资质管理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7]第160号)和《工
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等规章的相关规定,从事工程设计活动的
企业,应当在取得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
设计活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设计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设计资质的统一监督
管理。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
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
程设计专业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级、乙级,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可以承
接相应的建设工程设计业务。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等级划分、审批机构分级管理规定和经营范围
如下表所示:
资质等级 主管部门分级管理规定 经营范围
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
承担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的类型和规模不
甲级 管部门初审,并将初审意见
受限制。
和申报材料报国务院建设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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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可承担中型以下规模风景园林工程和投资额
乙级 府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报国 在 2,000 万元以下的大型风景园林工程项目的
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设计。
(3)旅游规划设计资质管理
根据《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令第12号)、《旅游规划设计
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令第24号)等规定,国家旅游局对编
制旅游发展规划的单位进行资质认定,予以公告,并负责对全国旅游规划设计单
位资质等级认定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国家旅游局组织设立全国旅游规划设计单位
资质等级认定委员会,负责全国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工作的组织和管
理。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设立省级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委员
会,报全国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委员会备案,并根据全国旅游规划设
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委员会的委托,负责本辖区内的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
认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旅游规划设计资质划分为甲级、乙级、丙级,拥有旅游规划设计甲级资质的
单位可承接国际、国家级旅游规划。
(三)园林绿化行业发展情况
1、行业发展概述
1952年,全国第一次城市园林绿化会议的召开开启了园林绿化有计划的建设
阶段。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园林绿化行业发展迅猛。
自1992年国务院颁布《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以来,园林绿化行
业的发展逐步法制化。1994年开始实施的《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建城
[1993]784号),提出了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城市绿化覆盖率、新建居住区绿地
占居住区总用地比率等指标。1996-1998年,建设部召开了创建园林城市暨城市
绿化工作会议,提高了对园林城市重大意义的认识,加快了园林城市的建设。
2001年,国务院召开全国城市绿化工作会议,并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
绿化建设的通知》,对今后一段时期的绿化覆盖率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提出要求:
到2005年,全国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8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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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到2010年,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
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6
平方米以上。自此,各级政府开始加大对城市绿化工作的重视程度,全社会广泛
参与城市绿化的热潮开始形成,园林绿化行业进入蓬勃发展时期。
近年来,随着国家“十一五”规划、“十二五”规划及“国家园林城市”、“国
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美丽中国”等标准的陆续出台,地方
政府在城市建设中开始重视对园林绿化的规划布局;同时,在城市化进程不断推
进的背景下,全社会对城市居住舒适度的要求及房地产消费能力的提高刺激了园
林绿化覆盖率的不断上升。园林绿化行业被认为是“永远的朝阳产业”,其独特
的绿色环保和生态概念已经获得愈来愈多的认同,园林绿化行业开始进入加速发
展时期。
2003年至2014年全国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建成区绿地率情况如下图所
示:
数据来源:《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2014)
2003 年至 2014 年全国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情况及公园绿地面积如下图所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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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2014)
近年来,我国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建成区绿地率均提升较快。2014年全
国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已达39.70%,比2003年增加8.55个百分点,年复合增长
率为2.23%;全国城市建成区绿地率已达35.78%,比2003年增加8.52个百分点,
年复合增长率为2.50%。2014年全国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为182.00万公顷,比2003
年增加104.82万公顷,年复合增长率为8.11%;城市公园绿地面积为58.24万平方
米,比2003年增加58.24万平方米,年复合增长率为9.28%。1
2、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现状
(1)生态文明为园林绿化行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
生态文明是人类为保护和建设美好生态环境而取得的物质、精神、制度方面
成果的总和,它贯穿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全过程,反映
了一个社会的文明进步状态。2007年10月,“生态文明”这一概念首次出现在中共
十七大报告中,报告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
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的园林建设理念。
2010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
建议》中指出,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
方式的重要着力点。面对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必须增强危机意识,树立绿
色、低碳发展理念,以节能减排为重点,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快构建资源节
1
资料来源:《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201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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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报告中提出“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
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
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
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美丽
中国”任务的提出,使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倡导生态文明
建设,不仅对中国自身发展有深远影响,也是中华民族面对全球日益严峻的生态
环境问题做出的庄严承诺。
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在三中全会后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
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深化改革十六个要点,其中第十四条指出“建设生态文
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
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并提出“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等
几大具体措施,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本次改革涉及经济、政治、文
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生态文明建设单列其中,凸显国家对生
态环境美丽中国的建设决心。2013年12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改进地方
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把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
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社会和谐进步、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作
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随着上述政策在全国各地的逐步落实,将为我国园林绿化行业发展提供了良
好环境,进一步推动城市园林绿化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2)新型城镇化为园林绿化行业发展提供了持续动力
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环境污染、交通拥堵和城市空间布局与资源承载能力
不相匹配等问题逐渐显现。因此,为改变过去城镇化只片面注重追求城市规模扩
大、空间扩张的模式,中共十八大上提出“新型城镇化”,在未来城镇化发展方
向上释放出了“转型”的新信号。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本的城镇化,是以统筹兼
顾为原则,推动城市现代化、城市集群化、城市生态化、农村城镇化,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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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水平和质量,注重城乡一体、集约高效、生态宜居、和谐发展的城镇化。
2013 年 9 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提出要
加大社区公园、街头游园、郊野公园、绿道绿廊等规划建设力度,完善生态园林
指标体系,推动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到 2015 年,确保老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不低于 5 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 60%。加强运营管理,强化公
园公共服务属性,严格绿线管制。
2013 年 12 月,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也要求“高度重视生态安全,扩大森林、
湖泊、湿地等绿色生态空间比重,增强水源涵养能力和环境容量;不断改善环境
质量,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开发强度,增强抵御和减缓自然灾害能力。”
2014 年 3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提出把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城镇化进程。加快绿色城市建设,合理划
定生态保护红线,扩大城市生态空间,增加森林、湖泊、湿地面积,在城镇化地
区合理建设绿色生态廊道。
根据美国城市地理学家纳瑟姆发现并提出的“纳瑟姆曲线”理论,我国城镇
化水平正处于世界公认的 30%-70%的加速发展阶段。一个国家的城镇化进程如
果以 50%为分界线,上半期侧重于城镇基建的投资,下半期则向精细化方向发展,
侧重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装修装饰和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投资。因此,我国的
园林绿化行业在城镇化进程下半期的推进过程中扮演了较为重要的角色。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常住人口从 1.7 亿增加至 2013 年末的 7.3 亿,城镇
化率从 17.90%提升至 53.73%,年均提高 1.02 个百分点,城市数量从 193 个增加
到 658 个,建制镇数量从 2,173 个增加至 20,113 个,城镇化的进程取得了显著的
成绩:
数据来源:中国中央人民政府网,http://www.gov.cn/zhuanti/xxczh/index.htm
预计到实现“全面小康”的 2020 年,城镇化水平将达到 55%-60%,城镇居
民将增长到 8 亿至 8.5 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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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2014 年我国城市人口数量和城镇化率的变化情况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014 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54.77%与发达国家平均 80%的城镇化率相比,还
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同时东西部地区城镇化率的结构性差异也带来了区域性发
展潜力。
2003 年至 2014 年我国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情况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2014)
据统计,2014 年我国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 13.08 平方米。国家林业局表示,
根据《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2011-2020 年)》,将把城市森林建设作为美丽中
国的重要内容,力争到 2020 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最低达到 39.5%,人均公
园绿地面积达到 15 平方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生态条件。然而,15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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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米的人均绿地面积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和联合国确定的最佳人居环境标准。目
前,欧美人均绿地面积已达 70 多平方米。
对城市管理者而言,只有积极发展园林绿化建设,才能确保人均绿地面积达
到预期的目标,也是维持城镇化进程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因此,我国园
林绿化行业的发展方兴未艾,未来几十年我国园林绿化行业都将处于快速发展阶
段,市场前景广阔。
(3)市政园林绿化需求的增大为园林绿化行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市政园林主要是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主题公园、公共休闲场所、生态湿地
等园林工程或事业单位附属的园林工程项目。近年来,各级政府已经认识到园林
绿化建设有着巨大的生态、社会效益,纷纷加大了对园林绿化的建设投资,全国
城市园林绿化固定资产投资额从 2003 年的 321.9 亿元增加到 2014 年的 1,817.6
亿元。22003 至 2014 年城市园林绿化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2014)
政府对园林绿化的建设投资与国民经济的发展程度直接相关,随着经济的持
续稳定发展和经济结构的优化,综合国力不断提高,生活水平不断改善,城市园
林绿化建设投资 2012 年之前呈现出较快的发展态势。2013 年以来,在经济增速
换档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的“三期叠加”背景下,中国经
济整体呈现稳中趋降态势,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投资增速出现了较大程度的回落。
2
资料来源:《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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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未来宏观调控政策将在防范风险的同时努力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
生之间寻求平衡。2003 年至 2014 年城市园林绿化投资增长率与 GDP 增长率情
况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2014)
为推动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为城市居民创造优美宜居、健康舒适的生活环境,
国家住建部、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等先后出台了“国家园林城市”、“国
家生态园林城市”及“国家森林城市”等称号的评比评审办法,不断推进中国城
市绿化建设进程。截至 2013 年末,共 256 个城市(区)通过了住建部的验收,
被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区)。3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指标绿地建设要求如下表所示:
序号 指标 基本项 提升项
1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36% ≥40%
2 建成区绿地率(%) ≥31% ≥35%
城市人均 人均建设用地小于 80 ㎡的城市 ≥7.50 ㎡/人 ≥9.50 ㎡/人
3 公园绿地 人均建设用地 80~100 ㎡的城市 ≥8.00 ㎡/人 ≥10.00 ㎡/人
面积 人均建设用地大于 100 ㎡的城市 ≥9.00 ㎡/人 ≥11.00 ㎡/人
4 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 ≥60% ≥70%
5 城市各城区绿地率最低值 ≥25% -
6 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 ≥5.00 ㎡/人 -
7 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70% ≥90%
8 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 ≥0.06 ≥0.07
9 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 ≥95% 100%
10 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 ≥95% 100%
11 城市公共设施绿地达标率(%) ≥95% -
3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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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 ≥80% ≥90%
13 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比率(%) ≥2% -
14 城市道路绿地达标率(%) ≥80% -
15 大于 40hm的植物园数量 ≥1.00 -
16 林荫停车场推广率(%) ≥60% -
17 河道绿化普及率(%) ≥80% -
18 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恢复率(%) ≥80% -
资料来源:《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建城[2010]125 号
随着“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及“国家森林城市”等称号的
评选活动持续进行,各地政府为获得上述称号而纷纷加大园林绿化建设力度,这
将极大地推动市政园林的发展。
(4)地产园林的需求增长为园林绿化行业提供了发展空间
地产园林主要是由房地产公司投资建设的住宅小区、别墅、酒店、旅游度假
村等园林绿化建设项目。我国房地产市场一直保持持续增长的态势,2014 年,
房地产市场整体规模呈现高位回落的态势,行政性调控措施逐步淡出,行业渐入
成熟发展的新常态。政府将坚持分类指导、因地施策,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
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房地产行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
性和先导性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支柱
性产业之一。2014 年以来,政府对于房地产行业的态度已从过去的“一刀切”
抑制房价上涨转向促商品房销售、促房地产开发投资,房地产行业政策环境将持
续友好,并存在进一步改善的可能。虽然 2014 年以来,商品房库存高企、宏观
经济增速下台阶,整体上制约了房企的投资热情,消费者的购房态度也发生了微
妙的变化;但随着支持政策的落地、流动性改善及商品房库存水平的降低,市场
将重新进入平稳增长。
在新增城镇人口的住房需求、城镇人口改善型购房需求、居民收入水平提升
以及产业政策等因素的促进下,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保持较快增长。受经济下行、
调控延续和住房需求透支等因素影响,房地产市场进入调整周期。但随着新型城
镇化的持续推进,仍将推动房地产行业中长期向好发展。2003-2015 年全国房地
产开发投资总额及房地产住宅投资总额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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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如上图,2003 年至 2015 年,我国房地产开发总投资额从 10,154 亿元增长到
95,979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0.59%;2015 年,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额中
商品住宅投资 64,595 亿元,占比 67.30%。
2003-2015 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及商品住宅销售面积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如上图,2003 年至 2015 年,我国商品房销售面积从 33,718 万平方米增长到
128,495 万平方米,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1.79%;2014 年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自
2008 年金融危机以后首次出现负增长;2015 年,我国商品房销售面积中商品住
宅销售面积为 112,406 万平方米,占比 87.48%。
近年来,我国大城市房价涨幅较大,为了遏制房价过快增长,抑制房地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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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需求,政府对房地产行业采取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以促进房地产行业
健康发展。目前,国家对房地产调控的政策效果显现,房地产投资增速已经开始
放缓,在市场和调控的共同作用下经历了几轮周期变革后,存活下来的房地产公
司风控能力大幅提高,且更趋理性化,在经营质量方面都有了显著改善。2014
年起,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已趋向于“双向调控”,即针对不同城市情
况分类调控,在房价居高不下的一、二线城市,通过行政手段控制房价上涨,而
在三、四线城市,则根据实际情况化解供给过剩的风险;同时,实施以政府提供
最基本住房保障为“托底”,以抑制因过度投机导致的房价过快上涨为“盖帽”
的“托底盖帽”双向调控方针,即增加中小套型商品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应,抑
制投机投资性需求。2014 年下半年调控政策逐渐放松,从大部分城市放开限购,
到松绑限贷政策,到不对称降息,房地产市场逐步回暖。长期来看,上述有针对
性的分类调控,因地施策有助于抑制房地产泡沫,解决房地产发展结构性不平衡
的现状,促进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地产园林的发展与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有密切的正相关关系,房地产开发规模
及其配套园林绿化投入直接决定地产园林市场的空间。尽管在房地产调控政策
下,投资性需求目前已得到明显的抑制,但政府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的
决心、人民收入水平逐步提高带来的改善性住房需求以及新型城镇化推进引起的
城镇居民人口的不断增加,表明房地产市场的刚性需求仍然在持续增长,从而带
动地产园林市场持续稳定的增长。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宜居性”的要求也随之上升,房地产园
林景观成为衡量生活品质的重要指标之一;随着房地产业竞争的日益激烈,园林
绿化工程在提升房地产项目价值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房地产公司在园林景观方
面的投入越来越大,以充分借助园林绿化景观展示房地产总体面貌和风格,该项
投入占项目销售收入的比例也将不断提高;由此,在房地产业正由卖方市场向买
方市场过渡的大背景下,加强地产景观投入、突出宜居环保主题已成为房地产业
重要的竞争手段之一。此外,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和《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
的规定:“新建居住区绿地面积占居住区面积比例须达到 30%以上”。这一规定在
房地产用地报建审批环节就保证了园林绿化的投入,为这一领域的园林绿化环境
建设投入提供了政策保证。因此,房地产开发商对园林绿化投资将持续扩大,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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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进一步扩大地产园林的市场规模。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5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5 年我
国房地产开发投资额达到 95,979 亿元,根据园林绿化行业经验,园林配套支出
约占地产项目投资总额的 2%-4%,按照房地产投资额的 2%用于园林投入计算,
2015 年我国地产园林市场容量近 2,000 亿元,市场空间可观。
(5)旅游业投资活跃推动园林绿化行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在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背景下,中国旅游业也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趋势。近年
来,我国旅游正处于一个全民大众化出游、爆发式增长阶段,已成为全球最大的
国内旅游市场、世界第一大出境旅游市场和世界第一旅游目的地国。我国旅游业
收入不断提升,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上升。国内游客数量从 1984 年约 2 亿
人次扩大到 2015 年 40 亿人次,增长了 19 倍,年均增长 10.2%;特别是自 2000
年以来,国内游客数量呈现持续高位增长,推动中国步入了大众旅游时代,成为
世界上拥有国内游客数量最多的国家。国内旅游收入也从 1985 年的约 80 亿元增
加到 2015 年的 34200 亿元,增长了 426.5 倍,年均增长 22.4%。2015 年,中国
旅游总收入超过 4 万亿元,其中,国内旅游收入占全国旅游总收入的比重达到了
85.8%,成为中国最主要的旅游消费市场。4旅游业因其扩大内需和拉动经济的巨
大作用,已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引擎之一,对相关行业和地区的经济助推作用明
显。
由于旅游业对国民经济的巨大带动作用以及绿色、低碳、环保、可持续发展
等特点,近年来旅游业地位明显提升。2009 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
意见》明确提出要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2011 年,《中国
旅游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到“十二五”末,旅游业初步建设成为国民
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我国旅游业现已形成
了地方政府主导旅游业发展的格局,地方政府纷纷强化了对旅游业发展的主导作
用,如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广东推出国民休闲计划、云南实施旅游二次创业、
河北建设环京津休闲度假带、山东打造“好客山东”的旅游品牌、张家界建设世界
精品旅游目的地,承德等多个城市建设国际旅游城市等。各级政府对旅游产业的
4
资料来源:《中国旅游发展报告 2016》,国家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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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及其在旅游产业所起的主导作用,为园林绿化企业带来快速增长的市场需
求。
我国旅游资源丰富,旅游景区市场空间广阔,从我国旅游景区现状看,地区
间发展不平衡,高等级精品景区总量不足,精品景区压力过大。旅游景区主要以
自然类和历史文化类为主,传统观光型景区仍是旅游景区的主体,新型旅游景区
数量仍显不足。近年来,国家进一步放开了旅游业市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
资旅游业,旅游业投资主体明显增加;同时,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增加了对各类资
本的吸引力。我国旅游投资持续活跃,呈现出如下特征:
①产业融合、资源整合趋势明显
文化、生态、商业、乡村、主题饭店、在线旅游等都成为了现在旅游投资的
新的热点和领域。另外,资源整合趋势也非常明显,行业主体投资的融合以及体
系的混合制的国有和民营的融合,成为景区投资的潮流。
②大型综合类旅游项目受欢迎
温泉养生、主题公园、特色街区等集居住、旅游、文化休闲功能于一体的大
型综合类旅游项目逐步受到旅游投资开发企业的青睐;大型企业联合投资行为增
多,项目投资额度不断上升;项目类型从传统的酒店、主题公园,向以健身、滑
雪、温泉、养生、度假、休闲、娱乐为主题的多元化、综合化方向发展。
③全国性的空间布局
华侨城、万达文化旅游城都在全国布局,大型的品牌旅游集团正在加快全国
化的布局。总体上从东中西部来看,东部的投资还是占据了较大的份额,但是
中西部的增长速度要更为明显和快速。旅游未来产业格局和投资紧密关联,旅
游投资和旅游消费同步推进。
旅游投资需求旺盛、领域广、潜力大,正在吸纳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进入
旅游业。2015 年,旅游业直接投资首次突破一万亿元,达到了 10072 亿元人民
币,同比增长 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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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旅游发展报告 2016》,国家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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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投资领域不断扩大、投资项目类型多样、项目更加注重景观效果和工程
质量、追求创新和文化内涵,将有效带动对园林绿化企业景观设计、工程施工业
务的市场需求。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旅游景区间的竞争将更加激烈。为增加
旅游的吸引力,景区必须对环境、交通、服务、接待能力进行持续的升级。高等
级旅游景区需要提升质量以维持竞争优势;传统景区需要通过提升景区产品体
系、拓展景区周边功能、完善服务设施等手段进行“二次开发”;低等级旅游景区
需要通过大规模的改扩建、新增主体功能,以提升景区质量和游客满意度。旅游
景区的发展为园林绿化企业带来大量景观设计业务和工程施工业务,将有力推动
园林绿化行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6)国家积极推广 PPP 模式为园林绿化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指政
府部门通过与社会资本建立伙伴关系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方式。PPP 模式
通常是由政府来承担法律、政策和最低需求等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
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和风险,不可抗力等风险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
理共担。项目的类型主要有三种:经营性项目(如燃气、自来水、高速公路)通
过最终由消费者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来取得社会资本对于项目的投资
回报;准经营性项目(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旅游开发等)通过消费者的直接
付费及在付费不足覆盖项目投资的情况下由政府以财政补助、股本投入、可行性
缺口补助得形式给予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以保障社会资本项目投资的合理收益;
非经营性项目(市政道路、非收费城市公园、绿地景观工程等)通过政府直接付
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可用性服务费、使用量付费和绩效服务费等来
保障社会资本项目投资的合理收益。同时在项目的建设运营过程中政府部门负责
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与传统的项目整
体完工验收后建设方再逐年回购的模式相比,采用 PPP 模式后,在项目涉及政
府付费部分需通过地方政府的人大决议并纳入财政预算,园林绿化企业可以在地
方政府现金流量不恶化的情况下实现市政园林业务的持续稳定增长,降低回款风
险,同时通过项目公司的项目融资加速工程款回款、提高资金周转率。
2014 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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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国发[2014]60 号),积极倡导推广 PPP 模式,该文件规定:“认真总结经验,
加强政策引导,在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保护、基础设施等领域,积极推广
PPP 模式,规范选择项目合作伙伴,引入社会资本,增强公共产品供给能力。”
基于该背景,国家各部委及地方各级政府陆续出台有关 PPP 模式的文件,相关
PPP 项目亦陆续开展实施。2014 年 11 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
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旨在明确保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实施质量,规范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各环节操作流程。2014 年
12 月,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旨在创新投融
资机制,拓宽社会资本投资渠道,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推动各类资本相互融
合、优势互补,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理顺政府与市场关
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随着国家和各级
地方政府 PPP 政策文件的发布,PPP 模式在园林绿化行业将得到广泛的应用,为
园林绿化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3、行业发展特点
(1)同质化竞争过渡到品牌实力的竞争
在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初始阶段,各家园林绿化企业的工程质量水平参差不
齐,但由于该阶段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不高,导致园林绿化企业间的竞
争同质化,主要以价格竞争为主。随着园林绿化行业的快速发展,园林绿化企业
的竞争不再仅仅以价格作为衡量标准,而是从品牌、工程质量、规模及服务能力
等指标多方位考虑园林绿化企业的综合实力。
(2)行业呈现业务一体化的特点
随着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业内企业逐渐由单一的园林绿化施工业务模式转
变为业务一体化的经营模式。作为产业链的各个环节,苗木种植、景观设计、园
林施工、绿化养护具有较强的协同效应。作为园林绿化行业的上游,苗木种植将
影响园林绿化企业的设计方案,而园林施工业务也可能受到苗木紧缺等影响。因
此,苗木种植已成为众多园林绿化企业发展的方向之一。
此外,目前园林绿化企业的景观设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普遍不高,而
在高端园林绿化设计领域主要由国外企业占主导地位。景观设计作为园林绿化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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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链中重要的一环,与园林施工具有一定的联动性,目前已成为各园林绿化企业
重点培养的领域。中小型园林绿化企业纷纷将景观设计纳入自身的业务结构,大
型园林绿化企业则通过新设或并购设计公司的形式积极发展景观设计业务。绿化
养护则作为园林绿化产业链的末端,为园林施工业务提供后续保障。
(3)行业以区域竞争为主,全国化成为趋势
根据住建部公布信息的统计,目前我国园林企业数量总计已超过 1.6 万家,
其中大部分企业为地方性园林绿化企业,以区域竞争为主。然而,随着园林绿化
行业的快速发展,已逐渐出现一批全国化、跨区域经营的规模企业,如北京的东
方园林主要在北方、华东及西南等地开拓经营,中山的棕榈园林主要在华东、华
北、华南及西南等地开拓经营,广州的普邦园林主要在华南、华东、西南、华北
及华中等地开拓经营,东莞的岭南园林主要在华南、西南等地开拓经营,已实现
跨区域乃至全国性竞争。
同时,园林绿化行业已出现加速并购整合的趋势,一些综合实力较强的企业
在行业由分散到集中的过程中成为行业整合者,园林绿化行业呈现出强者恒强的
局面。近几年,上市园林绿化企业并购案例层出不穷,例如:2011 年,棕榈园
林收购了贝尔高林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30%的股权;2013 年,普邦园林收购
了广东城建达设计院有限公司 90%的股权;2014 年,蒙草抗旱收购了浙江普天
园林建筑发展有限公司 70%的股权。
(4)园林绿化行业信息化方兴未艾
在当前互联网、移动互联网蓬勃发展的背景下,传统行业已开始自我转型,
利用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来开拓业务。作为传统行业的园林绿化产业,也开始借
助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平台推广园林文化。一些大型园林绿化企业已开始将园林
绿化产业与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产业融合在一起,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来调配苗木
资源的生产、流通和使用,从而缓解了苗木供应商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苗木需求
方信息不对称的局面。上市园林绿化企业中,东方园林于 2014 年推出苗联网,
也标志着东方园林互联网战略的全面启动,而棕榈园林也已经着手搭建 O2O 苗
木电子商务平台。随着园林绿化行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园林绿化企业向互
联网转型将成为未来发展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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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园林绿化行业特征
1、周期性特征
园林绿化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联系较为紧密,当国民经济增长较快时,各类
投资主体的可支配收入相对较高,同时也会加大对园林绿化建设的投资。因此,
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一致性。随着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环
保意识的加强,我国对园林绿化的投资建设呈现刚性需求的特点。
2、区域性特征
园林绿化行业的发达程度在一定程度上与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
关,东部、中部和西部的园林绿化发展水平均有较大的差别。通常,我国东部沿
海地区经济发达、地方政府财政实力雄厚,相应的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也比
中西部大得多,园林绿化行业的产值也相对较高。此外,目前我国城市园林绿化
企业一级资质的企业也主要集中在浙江、广东、江苏、北京等经济发达地区。截
至 2014 年末,我国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地域分布情况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2014)
截至2016年末,全国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资质企业的各省市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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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表所示:
地区 家数 占比 地区 家数 占比
浙江 189 14.01% 天津 29 2.15%
江苏 182 13.49% 辽宁 27 2.00%
广东 148 10.97% 河北 24 1.78%
北京 110 8.15% 云南 18 1.33%
河南 80 5.93% 新疆 14 1.04%
福建 63 4.67% 吉林 11 0.82%
陕西 55 4.08% 贵州 11 0.82%
山东 54 4.00% 广西 9 0.67%
上海 48 3.56% 黑龙江 9 0.67%
四川 46 3.41% 内蒙古 9 0.67%
重庆 43 3.19% 山西 6 0.44%
江西 42 3.11% 海南 7 0.52%
湖北 41 3.04% 甘肃 3 0.22%
安徽 34 2.52% 宁夏 2 0.15%
湖南 34 2.52% 青海 1 0.07%
- 合计 1,349 100.00%
此外,苗木种植也存在区域性的特点,不同区域的苗木品种由于气候和土壤
的不同,所种植的苗木种类也会有所区别。总体而言,北方多数省份以杨柳槐为
主,南方则各有特色,如浙江省以香樟、桂花、红枫、金叶女贞等为主,江苏以
广玉兰、龙柏等为主,广东则主要种植热带树种。然而近年来,随着园林绿化行
业科技的发展,已能实现部分苗木南北驯化,大树南北移植技术的不断优化已成
为各园林绿化企业科技研发的方向之一,为不同区域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提供更
丰富的景观苗木资源。
3、季节性特征
园林绿化的景观设计业务不存在季节性特征。对于园林工程施工及种植业务
而言,我国北方地区冬季受寒冷气候影响,不利于植物种植,施工难度及施工费
用提高,因此冬季属于北方园林工程施工的淡季;南方地区虽冬季温度相对较高,
但气温骤降容易对苗木造成冻害,亦不是苗木种植的最佳季节,因而南方的园林
绿化工程施工在冬季也容易受到不利影响。另外,在我国南方一些地区,持续高
温、雨季、汛期和台风多发季等因素也会对园林绿化工程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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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住建部网站数据统计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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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种植业务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
4、跨学科、多领域融合的特征
园林绿化行业是一个跨学科、多领域融合的综合性行业,包含了植物学、美
学、风水学、工程技术学等一系列学科,涉及农业、设计和建筑等领域。不论从
景观设计、园林施工还是到绿化养护各环节,对上述学科均有着非常高的要求。
如景观设计环节中对植物的合理搭配,既要求设计师掌握植物学,熟悉植物的生
理特性,又要求设计师根据美学和风水学,按照当地文化习俗来合理配置植物。
此外,在园林施工及绿化养护环节,相关人员必须结合植物学和工程技术学,对
植物的栽植过程进行跟进,保证植物的成活率。因此,优秀的园林绿化工作者往
往是园林绿化行业的复合型人才,熟悉上述一系列学科及相关领域。
(五)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1、业务资质
我国目前对园林绿化设计和施工的企业实行市场准入制度。根据企业的规
模、经营业绩、技术、人员构成、设备条件等综合因素,行业主管部门核定企业
的资质等级并颁发相应的资质证书,而且规定了不同资质等级的企业的项目承接
范围,例如:城市园林绿化二级企业可以承接合同金额在 1,200 万元以下的园林
项目;而 1,200 万元以上的园林项目,只有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资质的企
业才能参与项目招投标工作。
根据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在项目承接时,项目发包方会要求投标
方同时拥有相应的资质,例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绿化造林施工资质、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等。因此,业务资质是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之一。
2、资金实力
园林绿化项目从前期项目招标、工程原材料采购到工程施工、项目维修质保、
绿化养护等各个业务环节都需要大量资金支持,而上下游领域的结算均存在时间
差异,导致园林绿化企业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很高。同时,由于行业
内企业规模普遍较小,且属于轻资产行业,利用现有固定资产向银行贷款融资的
难度较大,融资渠道较为有限。上述客观情况决定了园林绿化企业的资金实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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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进入本行业的一个重大障碍。
3、人力资源
园林绿化行业前景广阔,但面对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专业人才却没有相应
涌现,业内普遍面对专业人才匮乏的困境。目前,从事景观设计专业的人员素质
参差不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景观规划的质量,业内也急盼培养更多高水平、高
素质的专业景观设计师。此外,园林工程施工业务的项目经理作为整个项目团队
的领导者,在工程施工项目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具备深厚的理论知识、丰富
的项目经验,同时拥有优秀的管理才能的项目经理则供不应求。行业人才的培养
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耗时较长,人才已成为园林企业发展的关键。对于园林绿
化企业而言,缺乏高端园林绿化人才是进入本行业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
4、品牌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景观设计业务主要采用招投标和议标的方式承接项目。
在招投标、议标的过程中,发包方会对园林绿化企业的项目经验、项目实施能力、
资金实力、设计能力和苗木资源等方面制定投标入围标准,对投标方的品牌和口
碑尤为重视,特别会关注投标方过往的成功作品。而对于市场新进入者来说,因
缺乏品牌知名度以及成功的案例,将会在招投标过程中处于劣势地位。
5、专业技术水平
园林绿化项目是多学科综合运用的产物,在客户对园林绿化项目艺术效果和
质量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的情况下,对园林绿化企业的工程设计及施工的技术水
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发包方在项目招标过程中考核园林绿化企业的综合
实力时,专业技术能力已然成为考核的核心要素之一。因此专业技术水平也是进
入本行业的障碍之一。
(六)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持续稳定发展的国民经济是园林绿化行业快速发展的根本动力,根据国家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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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局数据,2015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76,708亿元,比上年增长6.9%。7我国
城市建设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增长态势,2003-2015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如
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为园林绿化行业创造了巨大的市场需求,从而
为园林行业的快速发展奠定了有力的基础。
(2)国家政策有力支持
1992年6月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绿化条例》是我国第一部直接对城市绿化进
行全面规定和管理的行政法规,提出城市人民政府应把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到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去,并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1993
年出台的《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对公共绿地面积、城市绿化覆盖率和
城市绿地率提出了明确的指标;2002年颁布的《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提出要严格
实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
市可持续发展。
国家《十二五规划》和党的“十八大”均提出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
社会,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十八届三中全会则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五
位一体”总布局中的重要一环,成为重要的改革议题之一。因此,这些政策法规
的出台和实施有力推动了我国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
7
资料来源:《2015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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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型城镇化拉动行业发展
城镇化率的逐年提升意味着城镇人口的持续增加,而人口增加所带来的需求
成为公共园林发展的坚实基础。截至2014年,我国城镇化率为54.77%,与发达国
家平均80%的城镇化率相比,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8“十八大”提出的新型城
镇化是以人为本的城镇化,是以统筹兼顾为原则,推动城市现代化、城市集群化、
城市生态化、农村城镇化,全面提升城镇化水平和质量,注重城乡一体、集约高
效、生态宜居、和谐发展的城镇化。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人口
和城市用地规模迅速扩大,新的城市和城市建成区将拉动大规模的园林绿化建
设。因此,未来市政园林的市场规模将会进一步扩大。
(4)民众环保意识不断提高
近年来,随着雾霾天气的日益严重,PM2.5、雾霾等词汇高频出现于媒体,
大气污染已成为民众首要关注点之一。2013年12月,全国20个省份104个城市空
气质量已达到重度污染状况,雾霾的出现无疑会对人们的生活和身体健康等方面
造成严重的影响,由于雾霾的形成与大气污染的加剧有着密切关系,治理大气污
染的问题刻不容缓。面对巨大的环境压力,各级政府纷纷通过各种形式的城市绿
化来治理PM2.5,全国多地均加强了绿化建设的力度。同时,民众的环保意识也
在显著加强,城镇居民对绿化的需求不断提升,对人居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随着政府对环保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以及民众环保意识的提高,将大大促进生态
文明建设的发展,从而推动园林绿化行业的快速发展。
2、不利因素
(1)资金瓶颈制约了园林绿化企业业务快速拓展
园林绿化行业具有资金密集型的特点。园林绿化工程项目需要占用大量的资
金,包括投标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后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以及竣工验收
后的质保金等。此外,由于发包方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与承包方实际发生的工程款
之间存在时间差,因此承包方在建设过程中还需要大量的工程进度周转金。目前,
园林绿化行业大部分公司固定资产的规模较小,融资渠道有限,银行融资难度较
8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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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因此资金已成为制约园林绿化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之一。
(2)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行业经历了严厉的政策调控,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房地
产市场调控,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国家先后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房
地产市场政策。在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作用下,近两年我国房地产市场增速有
所放缓,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及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出现回落。
目前,国家采取的“双向调控”政策将根据各城市的实际情况进行分类调控,
对于过冷区域需化解库存压力,但对过热区域会继续抑制房价上涨。因此,房地
产市场的波动对园林绿化企业的地产园林工程施工业务仍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
响。一方面,房地产市场开工面积的下降将会导致园林工程施工业务规模增速放
缓;另一方面,房地产开发商由于宏观调控的影响而导致资金紧张,从而影响园
林绿化企业的收款情况,导致账期延长,增加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3)行业标准体系有待完善
一个行业的标准化程度,代表这个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我国园林绿化行业
法制的标准化制定工作从上世纪80年代才开始起步,尽管随着国内市场经济体制
的确立,我国园林绿化行业法制建设已逐步规范,园林绿化行业加速整合,但行
业的标准体系仍然不够成熟。目前主要存在如下问题:①系统性不够完善,现有
标准体系未能涵盖园林绿化全部环节;②标准的发展不平衡;③标准的标龄过长,
与国际标准存在较大差距;④行业标准化意识薄弱,目前在园林绿化生产实践中
存在大量“以经验代替标准”的现象。随着我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快速发展,亟
待建立健全园林绿化行业标准。
(七)园林绿化行业上、下游关系
园林绿化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包括园林绿化所需的设备制造和原材料(如绿
化苗木、石材)等企业所在行业,下游为园林绿化的需求者,包括政府部门及相
关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主体、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具有绿化需求的企事业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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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服务
发布广 提供 发布广 提供招 发布招投 提供
告及供 需求 告及需 投标信 供给
标信息
应信息 信息 求 息 信息
提供生苗 苗木种植 提供苗木 园林工程施工
苗木供应商 市政建设单位
培育 公司
提供信息 项目移交 房地产开发企
园林景观设计 技术交底 业
园建材料供 公司 园林绿化养护 其他企事业单
应商 提供苗木、 项目移交 公司 期满移交 位
园建材料
上游 下游
园林项目景观可分为软质景观和硬质景观。软质景观是指以植物、水体为主
的景观,供应商主要为苗木供应商。目前我国苗木市场生产者大多为农户、苗木
合作社和小型企业等,其所拥有的苗木种类因气候原因呈区域化的特点,不同地
区种植的苗木种类有所不同。从目前国内供需关系来看,高档优质的苗木和大规
格及特色苗木均倍受青睐,受种植技术和成长周期的限制,此类苗木资源相对紧
张,造成该部分绿化材料价格相对较高,但由于此类苗木在单一项目中所占金额
比例不高,对园林工程施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园林项目中的硬质景观是指以人
工材料处理的道路铺装、小品设施等为主的景观,所需材料主要为石材、水泥、
钢材和砂石等。供应商主要为园建材料供应商,由于其产品通用性较强,市场竞
争充分,产品供应量较大,市场价格稳定,因而对园林行业的发展不会带来较大
的影响。
园林绿化行业的下游客户对其发展起到较为重要的作用。下游客户的需求变
化将直接影响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前景,政府在市政绿化方面的投入规模直接决
定了公共园林的发展前景,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状况则决定了地产园林未来的发
展规模。
园林绿化行业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正进行着广泛直接的融合。覆盖全产业
链的专业网站及移动客户端将园林绿化产业链信息整合,并向业内提供全方位、
一体化的信息服务。园林绿化企业通过该类网站及移动应用能获取大量的客户及
供应商相关信息,提高了业务承接和物资采购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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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
(一)行业总体竞争格局
我国的园林绿化企业主要分为三个梯队。第一梯队主要由具有全国性经营优
势的大型上市园林绿化企业组成,该类企业综合实力突出,在品牌、质量、人力
资源等方面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同时拥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资质和风景园
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数量相对较少。第二梯队由综合实力较强并具有跨区
域经营优势的区域性园林绿化龙头企业组成,该类企业大部分拥有城市园林绿化
企业壹级资质。根据住建部公布信息及中国园林网统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全国拥有园林绿化壹级资质的企业共有 1,349 家,拥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
项甲级资质的企业 225 家,同时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
专项甲级资质的企业仅有 82 家。第二梯队企业在其所在区域往往拥有较为稳定
的客户资源,但与第一梯队相比,在业务链齐备性、融资渠道及全国性拓展业务
层面存在一定差距。第三梯队则包含其余地方性园林绿化企业,其业务、客户较
为单一,在经营资质、资金实力、业务规模和人力资源等方面均相对较弱,抗风
险能力低。
园林绿化行业在我国属于朝阳产业,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发展前景广阔。
总体而言,国内园林绿化行业集中度较低,业内尚未出现能够主导国内市场格局
的大型企业。苗木种植的特殊性及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性所导致的园林绿
化行业区域性的特征决定了该行业仍然以区域竞争为主。然而,一些大型园林绿
化企业尤其是上市园林绿化企业如东方园林、棕榈园林、普邦园林和岭南园林等
已逐步实现跨区域乃至全国性竞争。随着市场化程度的加深,园林绿化行业已开
始出现新一轮的整合。尤其在资本市场助推下,以东方园林、棕榈园林为代表的
跨区域巨头已提前集聚了优势资源,一些资质不高、配套能力不强的区域性企业
在竞争中面临淘汰。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及主要竞争对手
1、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发行人是一家拥有从事园林施工、景观设计、苗木产销、绿化养护到信息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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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完整产业链于一体的现代园林产业综合服务商。发行人拥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
壹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绿化造林设计乙级资质、绿化造林施工乙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是国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领域的领先企业之一。园林设计院和旅游设计公司拥有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绿化造林设计乙级资质和旅游规划设计甲级资
质,可以提供园林绿化景观设计、旅游规划设计等全方位的设计服务。元成传媒
拥有业内领先的园林绿化行业网站——中国园林网,其电子商务平台为公司在树
立市场交易规范、整合行业产业链、提高经营效率、降低成本等方面奠定坚实基
础。
发行人近年来发展态势良好,具有跨区域经营及产业链一体化的能力。凭借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发行人能为园林
绿化项目提供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服务。发行人在报告期内承接的设计-施工一体
化项目包括全椒县南屏山森林公园项目、景德镇三宝瓷谷PPP项目、宁连路(杨
湾立交-王兴收费站段)道路绿化提升工程、兰溪越龙谷国际度假中心道路及生
态修复工程等。此外,本公司在杭州下沙、杭州笕桥、浙江兰溪、江苏金湖和山
东菏泽拥有3,000余亩苗木基地,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利用募集
资金分期投入建设江苏金湖和山东菏泽苗木基地,增强绿化苗木生产及储备能
力,为园林施工业务提供资源保障。因而,发行人在承揽大型、综合性较强的园
林绿化工程项目时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发行人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建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获得各级政府和协会授予
的多项荣誉及奖项,主要荣誉如下表所示:
荣誉 首次授予时间 授予单位名称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浙江省经济
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 2014 年
和信息化委员会
浙江省农业科技企业 2013 年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省级林业龙头企业 2011 年 浙江省林业厅
浙江省成长型中小企业 2013 年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市级农业龙头企业 2013 年 杭州市人民政府
浙江省知名商号 2014 年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国花卉报》社、中国建筑业
2008 年度城市园林绿化企业 50 强 2009 年 协会古建筑施工分会、中国风景
园林学会园林工程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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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著名商标 2013 年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农业网站百强单位 农业部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协
2009 年
(园艺林业类 10 强) 会、中国电子商务协会
中国行业电子商务网 《电子商务世界》杂志、亿邦动
2007 年
站 TOP100 力网
发行人完成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及景观设计项目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
历年来多次荣获各级奖项,主要奖项如下表所示:
颁奖机构 时间 获奖项目 奖项名称
元成股份
滁州全椒县南屏山核心区域改造
2015 年 “优秀园林绿化工程奖”金奖
工程
荆州楚天都市佳园一期(A、B
2014 年 “优秀园林绿化工程奖”金奖
施工段)景观工程
杭州龙湖杭政储出(2009)87 号
“优秀园林绿化工程奖”金奖
地块示范区外景观工程
2013 年
青岛龙湖白沙河项目一期大区景
“优秀园林绿化工程奖”金奖
观工程(二标段)
中国风景 乌鲁木齐市绿城新疆玫瑰园三、
2012 年 “优秀园林绿化工程奖”大金奖
园林学会 四期环境景观工程
湖北京山文峰公园改扩建工程 “优秀园林工程奖”金奖
2011 年
杭州市和家园懿园景观绿化工程 “优秀园林工程奖”金奖
杭州和家园翰园一标段及商业街
2010 年 “优秀园林工程奖”银奖
园林景观绿化工程
杭州市西湖区和家园 D 组团 II 标
2009 年 “优秀园林工程奖”铜奖
段室外景观绿化
杭州中国茶叶博物馆环境整合工
2006 年 优秀园林工程(园林绿化)金奖

瓯海区南湖 D-5-04a 地块景观建
“优秀园林工程”金奖
2016 年 设工程
南湖 D-3-03 地块景观建设工程 “优秀园林工程”金奖
瑞安绿城玉园景观工程 “优秀园林工程”金奖
杭州临安湍口众安氡温泉度假酒
“优秀园林工程”金奖
浙江省风 2015 年 店园林工程
景园林学 富阳施家园项目一期湖景区景观
“优秀园林工程”银奖
会 工程
赛丽绿城丽园绿化工程 “优秀园林工程”金奖
2014 年
德信臻园室外景观市政工程 “优秀园林工程”银奖
暨阳湖皇冠项目景观工程 “优秀园林工程”银奖
2013 年 嘉源首府北区别墅(12#-22#楼)
“优秀园林工程”银奖
景观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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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市(北之江)杭富沿江大道
(道路红线外)Ⅰ、Ⅱ、Ⅲ标段 “优秀园林工程”铜奖
2012 年
景观工程
衢州维多利亚三期景观工程 “优秀园林工程”银奖
杭州市闻涛路东段配套环境整治
“优秀园林工程”银奖
绿化工程二期
2011 年
杭州市沿山河(国力大厦-紫金港
“优秀园林工程”银奖
闸)综合整治绿化工程
杭州市云河家园彭埠社区景观
2010 年 “优秀园林工程”银奖
绿化工程
杭州市德胜路道侧绿化工程(江
2009 年 “优秀园林工程”银奖
干段)
杭州市阳明谷一期、二期室外景
“优秀园林工程”银奖
2008 年 观工程
杭州市机场路道侧绿化工程 “优秀园林工程”铜奖
湖北省风
楚天都市佳园一期(A、B 施工 2014 年度湖北省园林绿化优质工
景园林学 2014 年
段)景观工程 程

安徽省风
安徽省全椒县南屏山核心区域改 2014 年优秀绿化工程
景园林学 2015 年
造工程 “园林杯”奖

2014 年度“优秀园林绿化工程(市
瑞安绿城玉园景观工程
外项目)”金奖
杭州龙信杭政储出(2013)7 号 2014 年度杭州市“优秀园林绿化
地块丁桥项目体验区景观工程 工程”银奖
2015 年
杭州临安湍口众安氡温泉度假酒 2014 年度杭州市“优秀园林绿化
店园林工程 工程”银奖
富阳施家园项目一期湖景区景观 2014 年度杭州市“优秀园林绿化
工程 工程”银奖
杭州龙湖杭政储出(2009)85 号 2012 年度杭州市“优秀园林绿化
地块 1 标段景观工程 工程”银奖
杭州市园
德信臻园室外景观市政工程 2012 年度杭州市“优秀园林绿化
林绿化行 2014 年
工程”银奖
业协会
2012 年度杭州市“优秀园林绿化
赛丽绿城丽园绿化工程
工程”银奖
杭州龙湖杭政储出(2009)87 号 2012 年度杭州市“优秀园林绿化
2013 年
地块示范区外景观工程 工程”金奖
富阳市(北之江)杭富沿江大道 2011 年度“杭州市优秀绿化工程”
2012 年
(道路红线外)景观工程三标段 铜奖
2011 年 闻涛路东段配套环境整治绿化工 2010 年度“杭州市优秀绿化工程”
程二期 铜奖
杭州市云河家园彭埠社区景观 2009 年度“杭州市优秀绿化工程”
2010 年
绿化工程 优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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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耀江文鼎苑二期市政园 2009 年度“杭州市优秀绿化工程”
林工程Ⅰ标段 优胜奖
杭州市沿山河(国力大厦-紫金港 2009 年度“杭州市优秀绿化工程”
闸)综合整治绿化工程 优胜奖
2009 年度“杭州市优秀绿化工程”
杭州市机场路绿化工程
优胜奖
2008 年 德胜路道侧绿化工程(江干段) 2007 年道路绿化优秀工程金奖
第五届中国菊花精品展暨杭州第
2012 年 参展作品《弄潮》
三届菊花艺术室外景点铜奖
2011 中国杭州第二届菊花艺术节
2011 年 参展作品《和》
家居场景银奖
2010 中国杭州首届菊花艺术节室
2010 年 参展作品《钱塘人家》
外景点铜奖
2006 年杭州市城区道路绿化优秀
兴旺大道绿化工程
工程三等奖
2007 年
2006 年杭州市城区园林绿化优秀
机场路(城东桥处)道侧绿化
工程评比公共绿地二等奖
杭州市园 之江路道侧(春江花月段)绿化 2005 年杭州市城区道路绿化优秀
2005 年
林文物局 工程(中标文件) 工程二等奖
2003 年杭州市城区园林绿化优秀
2004 年 丁桥公园绿化工程
工程三等奖
2002 年杭州市城区园林绿化优秀
庆春广场绿化工程
工程二等奖
2003 年
2002 年杭州市城区农业种植结构
宣杭铁路(下城段)绿化工程
调整优良项目三等奖
艮山东路(八堡--迎宾路)绿化 2001 年杭州市城区园林绿化优秀
2002 年
工程 工程三等奖
2000 年杭州市城区优秀工程评选
2001 年 江滨大道绿化工程
二等奖
园林设计院
国际园林
景观规划
2014 第四届国际园林景观规划设
设计行业 2014 年 舟山群岛植物园规划设计
计大赛艾景奖金奖
协会、中国
建设报社
国际园林 2012 第二届国际景观规划设计大
全椒南屏山森林公园规划设计
景观规划 会艾景奖金奖
设计行业
2012 年
协会、世界 中国棋院杭州分院(天元大厦) 2012 第二届国际景观规划设计大
屋顶绿化 屋顶绿化设计 会艾景奖金奖
协会
中国风景 第三届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风
2015 年 全椒南屏山森林公园项目
园林学会 景园林规划设计奖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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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县襄河镇城南新区生园公园 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优秀勘
杭州市建 2016 年
设计项目 察设计)三等奖
设委员会、
全椒南屏山森林公园园林景观设 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优秀勘
杭州市勘 2015 年
计项目 察设计)三等奖
察设计行
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优秀勘
业协会 2010 年 凯旋公园项目
察设计)二等奖
杭州市勘
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优秀勘
察设计行 2014 年 东润枫华绿化景观工程项目
察设计)三等奖
业协会
发行人所获主要荣誉和奖项的授予单位为政府部门、受政府部门监督指导的
行业协会或专业报刊杂志。
2、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
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东方园林、棕榈园林、普邦园林、岭南园林等国内
已具备一定业务规模和优势行业地位的其他园林绿化企业。根据上市公司年报资
料及其他公开信息,公司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如下:
(1)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1992 年,于 2009 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拥有国家城
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是集设计、施工、
苗木、养护运营、生态于一体,全国、全产业链发展的城市景观生态系统运营商,
下辖景观设计、景观工程、主题公园和特效景观、苗木、养护运营、生态等多个
业务板块。2014 年和 2015 年东方园林工程施工收入分别为 42.47 亿元和 49.31
亿元。
(2)广东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1984 年,于 2010 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以风景园林
景观设计和园林工程施工为主业,具有国家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资质和风景园
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2014 年和 2015 年棕榈园林工程施工收入分别为 46.41
亿元和 38.57 亿元。
(3)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1995 年,于 2012 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拥有国家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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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主要为住宅园林、
旅游度假区园林、商业地产园林和公共园林工程等项目提供园林综合服务。2014
年和 2015 年普邦园林工程施工收入分别为 29.38 亿元和 21.25 亿元。
(4)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1998 年,于 2014 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拥有国家城
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主营业务为景观规
划设计、园林工程施工、绿化养护、苗木产销等。2014 年和 2015 年岭南园林工
程施工收入分别为 7.31 亿元、10.23 亿元。
(5)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1996 年,拥有国家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资质及风景园林工
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经营范围包括:风景园林的规划设计、园林绿化的施工与
养护、植树造林的规划设计与施工、园林古建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
包;花卉盆景的购销、租赁;花卉苗木种植和新品种开发;企业形象策划等。2014
年和 2015 年文科园林工程施工收入分别为 9.02 亿元和 9.98 亿元。
(6)浙江普天园林建筑发展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1996 年,拥有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
项甲级资质,是一家集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古建筑工程、风景园林工程设
计、园林信息咨询、花卉培育租赁销售于一体的综合型企业。2014 年 1 月,蒙
草抗旱收购该公司 70%的股权,成为其控股子公司。
(7)浙江中亚园林景观发展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2004 年,是一家专业从事房地产景观、园林绿化制作的企业,
主要承接各项大型风景园林、房地产景观、别墅绿化等景观工程的规划、设计及
施工。
(三)发行人竞争优势
1、产业链综合服务优势
发行人是一家拥有从事园林施工、景观设计、苗木产销、绿化养护到信息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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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完整产业链于一体的现代园林产业综合服务商,是同时拥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
壹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旅游规划设计甲级资质的少数企业
之一。除上述资质外,发行人还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古建筑
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绿化造林设计乙级资质、绿化造林施工乙级资质、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等资质,可以提供园林绿化景观设计、旅游规划设计等
全方位的设计服务。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发行人业务范围已经涵盖了园林绿化产业链的各个环
节。发行人工程施工及绿化养护由本公司经营,景观设计由园林设计院经营,信
息服务则由元成传媒提供。此外,本公司在杭州下沙、杭州笕桥、浙江兰溪、江
苏金湖和山东菏泽拥有 3,000 余亩苗木基地,公司拟运用募集资金分期投入建设
江苏金湖和山东菏泽苗木基地。因而,发行人在承揽大型、综合性较强的园林绿
化工程项目时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2、业务均衡发展优势
公司一直致力于市政园林业务与地产景观业务均衡发展,具有较强的抗风险
能力以及在各业务领域的延伸发展能力。市政园林主要是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
主题公园、公共休闲场所、生态湿地等园林工程或事业单位附属的园林工程项目。
该类项目具有投资较大、毛利率与垫支比例均较高、周转速度慢等特点,通常对
企业的经营资质和资金实力有较高要求。地产园林主要是由房地产公司投资建设
的高档小区、别墅、酒店、度假村等周边园林绿化建设项目,该类项目具有投资
相对较小、质量要求较高、毛利率较低、收款周期较短的特点,但企业须具备过
硬的综合实力。
鉴于市政园林与地产园林不同的特点,在业务承接、项目施工专业技术要求
和项目综合管理能力等方面都各有差异。因此,目前行业内绝大多数企业均选择
以市政园林或地产景观为主的专业化发展的模式,若政府公共投资减少或房地产
市场低迷时,此种模式的企业受政策与市场影响较大,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
报告期内,在保持地产园林和市政园林双轮驱动、均衡发展的战略规划的同
时,公司能综合考虑市政园林和地产园林的市场变化情况、公司的战略目标和经
营策略以及每个工程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公司资金状况等,主动选择承接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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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项目,有效减少了地产园林或市政园林单一业务受国家宏观政策调控带
来的周期性波动的影响,从而有效地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保持持续稳定发展。
3、跨区域经营优势
跨区域经营是对企业营销能力、管理能力、人力资源储备等能力的严峻考验,
众多园林绿化企业受自身实力所限,难以实现跨区域经营。因此,目前我国园林
绿化行业施工业务仍以区域性竞争为主。但随着园林行业的快速发展,一些有实
力的大中型企业已经逐渐开始跨区域经营。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不断在全国范围内拓展业务,通过多年来的市场
开拓、经验积累、管理模式探索以及人才培养,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跨区域经营能
力。如公司承接的新疆园林工程施工项目所处的气候地理条件较为特殊,碱性土
壤分布较广,传统上只有红柳等少数植物能在该种碱性土壤中自然存活,这也导
致在新疆地区城市绿化及道路沿线绿化过程中可选择栽种的苗木品种较为单一。
公司凭借丰富的工程施工经验,通过苗木移栽土壤改良技术的自主研发,因地制
宜地利用羊粪等农牧业废弃物作为土壤改良剂,有效降低了土壤的PH值,既提
高了绿化植物的存活率,又大幅降低改良成本。该项专利技术已经在新疆项目的
工程施工中大规模应用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公司具备在某些
特殊地理环境下进行园林工程施工的能力。
近年来,公司通过不断努力,在巩固浙江省内业务的基础上,相继在江苏、
安徽、湖北、河北、山东、新疆等地承接了一定数量的大中型园林工程项目,掌
握了当地气候、地理环境、植物特性等方面的丰富经验,已具备较强的跨区域经
营能力。
4、行业市场数据优势
发行人旗下运营的中国园林网系国内领先的大型专业园林门户网站,目前网
站拥有25万余家园林及相关行业企业会员,日均独立IP访问量达到每日18万次以
上,PV浏览量达到160万次。根据ALEXA排名及中国网站排名
(www.chinarank.org.cn)数据显示:2008至2016年,中国园林网综合流量、日均
独立IP访问量、PV浏览量等稳居中国园林绿化行业网站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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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园林网涵盖商务、资讯、服务和交流四大板块,包括苗木供应、苗木报
价、资材供应、园林人才、园林股市、植物库、设计、工程、网交会等栏目,能
够为业内用户提供集资源整合、会员服务、品牌推广、行业交流于一体的全方位
服务。从产业链角度来看,中国园林网将苗木网、园林资材网和园林招投标网三
个子网站融合为一体,既拥有庞大的园林行业供应商数据库,也为各园林企业提
供了地方政府实时的市政园林招投标信息。从地域角度来看,中国园林网拥有浙
江、上海、江苏、广东等地方性网站,使地方性园林企业能更有针对性的获取地
方信息。
中国园林网为业内用户提供全方位的一体化服务,极大地提高了公司的知名
度和影响力。基于海量信息优势,中国园林网已成为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
站造价信息苗木指导价格的报价信息提供单位,定期向其提供最新苗木价格信
息。中国园林网可以为公司提供最新的市场行情,使公司及时掌握市场最新动态,
分析市场走向,为公司进行询价提供了重要依据,也为公司及时调整战略并制定
决策提供了重要支撑。目前,中国园林网已成为园林绿化行业电子商务网站的领
先者。
5、客户资源优势
(1)地产园林客户
公司与绿城中国、滨江集团、龙湖地产和坤和集团等数家知名房地产商保持
紧密合作,保证了公司的业务稳定。公司主要地产客户及相关项目如下表所示:
客户名称 区域竞争能力 发行人承接的主要项目
绿城中国 全国性 新疆玫瑰园、新疆百合公寓、新疆绿城玉园、海宁百合新城
杭州和家园懿园、杭州和家园翰园、杭州和家园鼎园、杭州
坤和集团 华东区域
和家园御园、杭州西溪里、新芯智谷
杭州龙湖滟澜山、杭州龙湖名景台、青岛龙湖原山项目、烟
龙湖地产 全国性 台龙湖葡醍海湾小区、青岛白沙河项目、烟台龙湖里蹦岛项

杭州湘湖壹号、杭州城市之星、绍兴金色家园、杭州滨江曙
滨江集团 华东区域 光之城、杭州滨江金色黎明、杭州凯旋门市政配套项目、杭
州滨江新城市广场景观
万达商业地产 全国性 济宁太白路万达广场、合肥天鹅湖万达广场
(2)市政园林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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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地产客户外,公司还与多地地方政府及其下属单位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
系。如公司与泊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署“泊头人民公园项目施工工程”合同,
与全椒县城乡建设局签署“全椒县南屏山核心区域改造工程”合同,与杭州市拱墅
区河道建设指挥中心签署“红建河一期整治景观工程”合同,与杭州市城市建设发
展有限公司签署“长睦大型居住区绕城公路防护绿化工程”合同,与兰溪市赤山湖
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签署“兰溪赤山湖旅游度假区启动区市政工程BT项目”
合同、“兰溪赤山湖旅游度假区启动区景观及景观建筑工程(I标)”合同、“浙江
兰湖(赤山湖)旅游度假区启动区景观及景观建筑工程(Ⅱ)标”合同,与淮安
园兴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淮阴区张棉、徐溜、三凌、南陈集、渔沟工业园区道路
基础设施工程”合同、“宁连路(杨湾立交-王兴收费站段)道路绿化提升工程”合
同,与景德镇建设管理公司签署“三宝瓷谷项目工程”等。随着城市园林绿化建设
的不断发展,公司建成及在建优质市政项目的标杆辐射效应逐渐形成,未来市政
绿化建设发展将为公司提供较大的潜在订单和收入来源。
6、管理信息化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的软件研发和经验积累,已经拥有了多项软件著作权,并在公
司日常经营及工程项目管理中进行运用,为完成高品质工程及作品提供了可靠的
技术保障。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40项软件著作权。
公司自主研发的元成园林工程企业管理软件针对施工企业项目分散、企业集
中管理难度大、项目施工现场复杂、流动性大、涉及环节多等业务特点,系统采
用互联网与无线技术相结合的多层开发结构体系,对工程项目进行远程控制和管
理,实现多项目实时横向及纵向监控,提高了项目施工的综合配套管理能力,加
强了对采购、合同、变更、结算、进度、质量等全方位管控能力,有效解决了施
工企业分散作业与集中管理的矛盾。
随着苗圃经营向规模化、集约化和信息化迈进,苗圃管理也发生了重大而深
刻的变革。公司自主研发的“园易”园林苗圃综合管理软件则是一款集云数据存储
技术、二维码识别技术、PC端与移动端无缝对接于一体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跨平台的苗圃综合管理软件。该软件对苗圃库存和生产进行实时监控,实现种苗
与二维码的挂接,通过扫描二维码实时了解苗木来源、生长培育情况等。苗圃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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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员则可以及时记录、查看苗木的养护及生长情况,对苗木进行科学的生产养
护,实现苗圃的精细化管理。开发和构建“园易”园林苗圃综合管理软件,探索苗
圃的信息化建设,对苗圃生产库存销售信息实行统一管理,一方面可以避免重复
劳动,减少人力和财力的浪费,提高工作效率,拓宽利润空间;另一方面可以加
强统一管理,对信息的分析、挖掘和开发,使信息的应用价值得到充分发挥,为
生产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7、工程质量优势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企业信誉和工程质量,全力推行品牌战略,坚持
以客户为中心,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持续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服务,创造长期价
值。经过十余年的快速发展,发行人本着“服务精诚、管理精细、成果精品”的“三
精”理念,始终依靠质量和诚信打造品牌,持续打造优质工程,逐渐在市场上赢
得良好的口碑,获得社会的广泛认可。
此外,公司引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对工程项目投标、施工组织管理、
质量管理等方面建立了一套高效、科学的管理体系。公司严格执行工程投标预算
审查、施工队伍培训和考核、施工组织方案编制、施工图会审及施工过程的监管
等制度,保障各项目的质量。
公司所承做的项目多次荣获各级别奖项,如“乌鲁木齐市绿城新疆玫瑰园
三、四期环境景观工程”获得中国风景园林学会颁发的“优秀园林绿化工程”大金
奖;“滁州全椒县南屏山核心区域改造工程”、“荆州楚天都市佳园一期(A、B施
工段)景观工程”、“杭州龙湖杭政储出(2009)87号地块示范区外景观工程”、“青
岛龙湖白沙河项目一期大区景观工程(二标段)”、“湖北京山文峰公园改扩建工
程”和“杭州市和家园懿园景观绿化工程”等项目获得中国风景园林学会颁发的
“优秀园林绿化工程”金奖。公司承做的全椒南屏山森林公园规划设计项目、中国
棋院杭州分院(天元大厦)屋顶绿化设计项目均荣获国际景观规划设计大会艾景
奖金奖;公司承做的“舟山群岛植物园规划设计”荣获2014第四届国际园林景观规
划设计大赛艾景奖金奖;公司承做的“全椒南屏山森林公园项目”荣获第三届中国
风景园林学会优秀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奖三等奖。
发行人拥有较为全面的质量管理系统,严谨健全的工程施工管理、设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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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木生产管理等内部控制体系是发行人提供优质产品和作品的重要保证。
(四)发行人竞争劣势
1、资金瓶颈制约公司发展
园林绿化行业施工业务流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包括前期市场开拓、参与投
标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缴纳的履约保证金、项目建设过程中所需的
工程进度周转金及竣工验收后的质保金等。发行人作为轻资产的公司,较难获得
银行抵押贷款,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缺少权益性融资手段,主要依靠短
期借款来补充流动资金不足,影响了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
2、苗木种植规模亟需扩大
虽然发行人具有多年的苗木种植经验,但由于苗木生长周期长、前期投入资
金量大,发行人主要将资金投向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苗木种植规模仍较为有
限。公司苗木基地种植产量和品种不能满足工程项目全部的苗木需求,苗木自给
率低,大部分苗木仍然靠外购解决。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概况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工程施工、景观设计、绿化养护及信息服务;目前,
公司种植的苗木提供给自身园林工程使用。
近年来,公司所承接的工程施工及景观设计项目多次荣获各级别奖项,如:
1、“乌鲁木齐市绿城新疆玫瑰园三、四期环境景观工程”获得中国风景园
林学会颁发的“优秀园林绿化工程”大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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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荆州楚天都市佳园一期(A、B施工段)景观工程”获得中国风景园林
学会颁发的“优秀园林绿化工程”金奖
3、“杭州龙湖杭政储出(2009)87号地块示范区外景观工程”获得中国风景
园林学会颁发的“优秀园林绿化工程”金奖:
4、“青岛龙湖白沙河项目一期大区景观工程(二标段)”获得中国风景园林
学会颁发的“优秀园林绿化工程”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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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湖北京山文峰公园改扩建工程”获得中国风景园林学会颁发的“优秀园林
工程”金奖:
6、“杭州市和家园懿园景观绿化工程”获得中国风景园林学会颁发的“优秀园
林绿化工程”金奖:
7、全椒南屏山森林公园规划设计项目荣获国际景观规划设计大会艾景奖金
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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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中国棋院杭州分院(天元大厦)屋顶绿化设计项目荣获国际景观规划设
计大会艾景奖金奖:
9、“舟山群岛植物园规划设计”获2014第四届国际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大赛
艾景奖金奖:
(二)业务流程图
1、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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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评估分析
邀请招标
通过
投标立项 资格预审
编制投标文件
办理投标保证金
未中标
投标 退回投标保证金
中标
中标通知书
客户议标 合同谈判
合同签订 办理履约保证金
进场准备
组建项目团队
图纸会审、编
质量控制 制施工方案
成本控制 物资采购
工程施工
进度控制 技术复核
安全管理 竣工验收
项目结算 项目总结
/资料归档
工程质保 退回履约保证金
工程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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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园林绿化景观设计业务流程图
公开招标
评估分析
邀请招标
通过
投标立项 资格预审
编制投标文件
办理投标保证

未中标
投标 退回投标保证金
中标
中标通知书
委托设计 合同谈判
合同签订 办理履约保证金
方案设计
各阶段设计评审
阶段性资料归档 扩初设计
及会审
施工图设计
交付施工蓝图 退回履约保证金
设计交底
施工现场配合
施工验收
项目总结及整
体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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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苗木种植流程图
收集生产资料
规划及平整土地
整治土地
土壤改良、消毒
施基肥
后勤设施修建
设施建造 整修道路
排溉、电力设施等
外购苗木
定植
自产苗木
施肥
阶段性处理
病虫害防治
及疏植
植物抽疏
促进生长
成品苗生产
病虫害防治
及处理
修枝、整形
和容器苗处理
选苗
成品苗出圃前
修枝、整形
处理
假植、控制代谢
成苗出圃 装运、栽种
(自用或对外
销售) 轮植、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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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绿化养护流程图
信息收集
评估分析
投标立项
制作投标文件 支付投标保证金
未中标
投标 退回投标保证金
中标
签订养护合同 支付履约保证金
编制养护方案
养护巡查
组建项目团队
技术指导
养护作业
质量控制
期满移交及项
退回履约保证金
安全管理 目结算
5、信息服务流程图
业务推介
业务洽谈
业务审核
续签 合同签订
品牌推广 提供会员服务
合同期满
(三)业务模式
公司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景观设计、绿化养护等业务经营模式较为一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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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可分为项目信息收集、组织投标、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及结算等业务环节。公
司的苗木种植业务主要服务于工程施工业务,信息服务业务服务于园林绿化产业
链的各个环节。
1、采购模式
根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特点,公司采购主要涉及材料采购、劳务采购(劳
务作业及专业工程分包)。公司建立了《采购管理制度》、《采购控制制度》、《项
目物资管理办法》、《项目成本控制制度》等相关内控制度,通过明确采购流程、
设置分级分档审批权限、建立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及采购、验收
人员工作细则等内部控制手段对公司的采购行为进行规范管理,以保证采购质
量、价格和供货及时性满足公司工程项目运转的要求。
同时,公司通过旗下运营的中国园林网的信息网络,掌握第一手的苗木及园
林资材市场行情动态,并对未来市场主要苗木及园林资材品种的分布及供给情
况、价格变化趋势进行深入研究,作出前瞻性判断。中国园林网已成为全国苗木
及园林资材价格的晴雨表,基于海量信息优势,中国园林网已成为浙江省建设工
程造价管理总站造价信息苗木指导价格的报价信息提供单位,定期向其提供最新
苗木价格信息。
(1)材料采购
公司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所需材料通常采用集中采购与零星采购相结合模式。
本公司采购材料主要包括:绿化苗木、石材、砂石砖瓦、水泥混凝土、水电
材料等。其中,通用绿化苗木、石材等大宗工程材料采购采用集中采购模式进行,
少部分零星材料在项目当地就近采购。目前,公司绿化苗木主要根据项目需要对
外采购,部分苗木由公司自有苗木基地供应。
其中,集中采购的模式具体为:针对大宗工程材料采购,公司采购部、成本
控制部、项目部经综合评价分别提供备选供应商名单,交由采购部甄选建立合格
供应商库。公司各工程项目部根据工程进度的实际需求,提前半个月制作需求计
划,上报公司采购部。公司采购部按批次集中统计各项目采购申请,综合项目需
求,会同成本控制部进行询价比价,并按公司流程报批,进行统一采购。集中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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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有利于形成采购规模,便于公司与供应商建立起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从而有效
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控制材料质量,并取得稳定货源和有利的账期。
零星采购的模式具体为:考虑园林绿化行业的特殊性和项目实施的紧迫性等
原因,公司在由采购部集中采购的基础上,各项目部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实施零
星采购,项目现场询价比价后,经项目经理签字审批,由材料采购员直接购买并
由仓管员验收入库,且允许使用备用金结算材料款。在零星采购过程中,通常项
目部材料采购员针对不同的材料,通过多种渠道进行采购前的询价,参照采购部
及成本控制部提供的价格信息库报价,在工程项目所在地就近挑选出质优价廉的
供应商,自行完成采购,仓管员验收并登记台账。公司采购部对各项目部的零星
采购进行指导和监督。
①主要工程材料采购的流程图
项目部提出采购需求,填写采购申请
单,上报公司采购部
采购部、成本控制部和项目部共同询
价,评议供应商报价及确定样品
确定供应商及供货条件,并对价格进
行谈判,达成意向性意见
按照公司流程进行审批
采购部向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或签订
采购合同
供应商发货,项目部仓库管理员按订
单验收入库
处理不合格材料并要求退换
项目部、采购部提出付款申请,
财务部结算付款
项目部向采购部反馈供应商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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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供应商管理
公司针对工程项目的大宗物资采购建立了合格供应商名单。采购部负责对其
进行经营资质、资金实力、质量保证、报价情况、供货效率等方面的综合考评,
经过初步评价、现场评审、样品确认等环节,最终确定合格供应商名单并定期动
态更新。公司对于大宗物资的采购均要求采用比质比价的方式,即采购部在确定
供应商时,须选择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就其质量、价格、供货期等进行综合对比
分析。具体操作中,公司将优先从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单中选取,但不限于公司合
格供应商名单中的供应商。对于材料采购拟选择的供应商不在公司名单之内的,
需同时对该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报批并选入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单后,方可实施
采购。
③工程施工材料管理
公司制定了《项目物资管理办法》、《存货管理制度》及《存货盘点管理制度》
等内控制度,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所涉及的材料管理进行严格的规范。公司工程
施工所用材料基本为室外材料,一般根据项目进度按需分批采购材料,因此项目
现场不需要单独建立库房放置施工材料。材料验收合格后,项目部根据现场布局
和物资性能妥善选择存放场所,合理码放,以维护材料的使用价值,确保储存安
全。公司项目部现场仓管员根据材料的收发情况,及时登记材料收发存记录,对
周转材料和低值易耗品进行备查登记,季末进行清点;年末由公司工程事业管理
中心会同财务部对项目现场工程施工材料进行全面盘点。
④苗木采购管理
公司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用苗一般由直接外购和自有苗木基地两种方式供
给,以直接外购为主。由于苗木采购的周期相对较长,苗木耗用量较大,公司一
般于项目中标后提出采购计划,按流程直接外购,运抵现场后即完成移植作业。
为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施工成本,并在工程施工及设计招投标过程中
体现优势,公司不断加大自有苗木基地的建设力度,培育市场中主流景观苗、造
型苗。公司苗木事业管理中心根据主流苗木品种,结合对未来苗木需求的合理性
分析,编制采购计划,由采购部与成本控制部共同完成集中采购。苗木到达苗圃
后,由苗圃现场管理人员负责验收,进行假植或定型培育,待苗木成型达到出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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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后再供工程项目现场使用。
(2)劳务作业及专业工程分包
园林工程施工业务通常具备施工地域跨度大、工程建设内容多样、时间性强、
工程业务相对分散的作业特点。公司在工程施工中采用以劳务作业分包为主、专
业工程分包为辅的形式。为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根据现场施工需要,
公司通常将园林绿化工程中涉及的劳务工作交由劳务外包队伍进行现场作业,由
公司项目部负责施工过程的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具体现
场管理工作。部分工程项目中涉及的土石方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等专业工作
分包给专业工程单位完成。
①分包形式和内容
公司劳务作业分包一般采用包工不包料即包清工的模式,由公司负责提供全
部的施工材料,劳务工仅负责在公司项目质量、技术等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劳
务作业的具体实施,其主要涉及的工种为:木工、钢筋工、混凝土工、砌砖工、
铺装工、水电工及绿化工等。公司专业工程分包多采用包工包料的模式,按照分
包合同约定完成分包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②分包公司的选择与合作
公司对分包公司是否具备对应资质进行核查并对其作业能力进行动态评价;
报告期内与公司合作的主要劳务分包公司均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
可证。公司工程事业管理中心负责向分包公司进行询价,及时更新价格信息数据。
经过多年业务经营,公司与多个劳务公司、专业工程单位建立了合作关系,能够
保证公司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公司在选定劳务公司后,与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劳务作
业范围、作业标准以及劳务价款的结算和支付方式等;同时组建施工班组,施工
班组在公司工程项目部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施工作业。在项目施工的整个过程中,
项目部严格按照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岗位设置与职责》、《项目实施管理制度》等
内部管理规定,对项目施工班组成员进行技术指导、监督管理,涵盖劳务分包业
务的全过程,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及事后监督,以保证项目施工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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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公司对项目质量控制、安全生产和成本控制的要求。具体的控制措施如下:
A、施工员对施工班组下达施工任务单,明确单项工程的工期,技术标准、
质量要求,做到事前控制。
B、施工员负责对施工班组进行单项工程的技术交底,对交底单进行双方签
字确认,负责所管工程的放线、定位、定标高等工作,负责施工班组的技术指导
工作。
C、各工种施工员对每天施工的内容,每天检查质量状况进行记录,对不合
格的施工当天或次日必须返工。每天对当天质量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书面总结,并
通告施工班组。
D、安全员负责日常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做好安全工作日志,有权对施工
现场中的不安全隐患采取措施和处理,对重要施工过程应亲自指挥。
公司与专业工程单位签订工程分包合同,约定工程分包内容、工期、价款结
算和支付方式等;专业工程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及技术要求精
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标准。
③分包价款结算
公司劳务分包采取按年度制定分包指导价,并根据各项目的实际情况浮动调
整的定价模式。各年初,公司根据劳务市场询价情况,确定本年度各类劳务分包
作业(如木工、钢筋工、混凝土工、砌砖工、铺装工、水电工及绿化工等)的指
导定价,并用以指导各工程事业部与劳务分包商谈判。各工程施工项目执行时,
各工程事业部根据工程的劳务作业分包种类、施工难易程度等因素,并参考当时
的市场价格与劳务分包商谈判确定具体的劳务分包价格。
劳务作业分包价格通常包含劳务费和管理费。劳务作业分包价款结算方式通
常有固定劳务报酬结算、按不同工种劳务计时单价结算(工时算法)、按不同工
作成果的计件单价结算(工作量算法)等几种方式。公司在与劳务公司结算时,
除绿化工采用点工方式即工时算法外,其他工种通常采用工作量算法的结算方
式,即按项目部施工班组每月上报的工程量与合同约定的单价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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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程分包通常根据形象进度按月或分阶段结算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结
算方式与公司工程施工按照工程进度结算的一般结算模式较为相似。
④向前五名劳务分包商采购劳务的情况
A、2016年度向前五名劳务分包商采购劳务的情况
序 占当期劳务采购
劳务分包商名称 金额(万元)
号 总额比例(%)
1 杭州东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778.79 28.47
2 杭州三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610.96 26.75
3 杭州常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499.60 25.61
4 杭州班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1,204.87 12.34
5 杭州特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01.90 2.07
合计 9,296.13 95.24
B、2015年度向前五名劳务分包商采购劳务的情况
序 占当期劳务采购
劳务分包商名称 金额(万元)
号 总额比例(%)
1 杭州常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540.14 32.85
2 杭州东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1,613.52 20.87
3 杭州三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1,005.33 13.00
4 杭州正青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944.44 12.21
5 杭州特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392.94 5.08
合计 6,496.36 84.01
C、2014年度向前五名劳务分包商采购劳务的情况
序 占当期劳务采购
劳务分包商名称 金额(万元)
号 总额比例(%)
杭州洹宁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原名杭州恒地
1 2,852.30 30.35
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 杭州三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1,318.91 14.03
3 杭州常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1,147.31 12.21
4 浙江城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1,054.90 11.22
5 杭州正青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682.60 7.26
合计 7,056.01 75.07
2、生产模式
(1)工程施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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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由工程事业管理中心统筹管理。工程项目中标并
签订合同后,公司工程事业管理中心根据项目内容进行任务分配,组建项目部负
责项目的实施,与建设方、设计方、监理方进行现场协调,配合建设方工程竣工
后的现场验收。
公司制定了《工程项目管理岗位设置与职责》、《项目实施管理制度》等内控
制度对工程施工管理过程进行规范,明确了工程事业管理中心及下属各职能部
门、各项目部及各岗位员工的职责,对工程项目的各个环节设定详细规则,以确
保工程项目有序、可控的顺利推进。项目部的岗位设置及主要职责如下图所示: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
施工员 材料采购员 出纳 预算员 现场资料员 仓管员 安全员 质检员
负责人
全面负责
工程施工 负责施工 负责现场
负责现场
技术、质 现场管 文明施工
负责材料 负责编制 施工质量
量管理工 理,编写 负责项目 负责工程 负责仓库 及安全管
采购管理 施工预 标准控
作,协助 施工日 备用金的 项目资料 管理及材 理工作,
工作,制 算、工程 制,上报
项目经理 志,上报 保管及支 搜集、归 料出入库 对施工现
定采购计 决算等工 工程质量
贯彻落实 施工进 出 档和保管 工作 场安全监
划 作 情况等工
质量方针 度,处理 督、检查

和质量目 现场问题 和指导

项目部采取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履行项目现场的具体管理职责,全面
负责工程项目的实施和有效管理,落实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成本及文明施
工,接受工程事业管理中心的管理和监督。
项目施工前,项目部会同总工室进行图纸会审,进一步熟悉施工图纸,完成
建设方组织的施工图设计交底,为工程施工做好准备。公司与具有资质的劳务公
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将工程施工的具体劳务作业交由施工班组实施完成,
项目部人员负责指导和监督。
项目施工阶段,项目部严格按照经审批的施工方案执行,完成工程临时设施
的搭建,组织施工机械设备、材料进场,落实施工质量控制、成本控制,确保安
全文明施工,做好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及时完成工程量的确认、进度款的支付申
请及各类工程资料(如变更联系单)签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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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景观设计业务
园林设计院及旅游设计公司开展园林景观设计、旅游规划设计业务。设计项
目中标并签订合同后,园林设计院、旅游设计公司成立项目设计小组,由项目设
计小组完成具体的设计工作,项目设计小组中的设计负责人负责项目协调和管
理。景观设计业务主要分为四个阶段:方案设计阶段、扩初设计阶段、施工图设
计阶段及服务跟踪阶段。其中方案设计为概念方案及深化方案的设计,扩初设计
为在经过确认的方案基础上进行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为项目施工可依据的具体
工程图纸设计,服务跟踪为设计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于施工现场提供的配合服
务。
(3)绿化养护业务
公司工程事业管理中心下属植物配置与养护部负责公司园林绿化养护项目
的具体管理和实施。公司园林绿化养护业务通常有两种形式,一种为工程施工项
目竣工验收后进入质保期阶段的绿化养护,另外一种为独立承接并报价的绿化养
护项目。对于质保期阶段的绿化养护,公司通常按工程施工合同中的约定组织安
排养护人员定期养护。对于独立承接并报价的绿化养护项目,公司中标并签订合
同后,组织编制养护方案,组建养护项目小组,安排养护作业人员、机械设备进
行养护作业。
(4)苗木种植
公司目前拥有浙江兰溪、杭州下沙、杭州笕桥、江苏金湖及山东菏泽五大苗
木基地。其中,浙江兰溪以中小苗为主,杭州下沙主要为成材大苗,该两苗木基
地能够部分满足公司华东地区的工程施工项目需求;江苏金湖苗木基地主要以南
北驯化为目标,栽种和培育同时符合南北方地区生产条件以及市场需求的苗木品
种,以提升公司承接南北各地园林绿化项目时的竞争力;正在建设中的山东菏泽
苗木基地地处苏鲁豫皖四省交界处,以北方乔木为主,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山
东乃至整个北方的园林绿化市场;杭州笕桥主要用于公司苗木种植的研发。
公司建立了《苗木入场验收制度》、《苗木出库管理制度》、《苗木基地养护管
理制度》、《苗木基地质量管理办法》、《苗木基地绿化苗木作业规范》等以生产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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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责任制为中心的专门苗圃管理制度,对苗圃种植作业做出严格规范,明确各级
人员的职责,使苗圃的生产建设能够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公司各苗圃在苗木
事业管理中心的指导和监督下,落实种植计划,做好苗木出入圃工作,为公司的
工程施工及景观设计业务提供支持保障。
3、销售模式
(1)工程施工、景观设计、绿化养护业务
目前,公司工程施工、景观设计、绿化养护业务的销售模式主要分为两类:
客户招投标模式及议标模式。工程施工及绿化养护业务的招投标工作由公司总工
室、工程事业管理中心下属市场经营部、成本控制部及预算部共同协作完成;景
观设计业务招投标工作由子公司园林设计院负责完成。
①客户招投标
客户招投标模式是公司取得项目的主要途径,其中市政项目以公开招标为
主,地产项目以邀请招标为主。公司通过已经建立的各种业务渠道、公开信息、
客户邀约、以及过往客户的推荐,广泛搜集景观设计、工程施工、绿化养护项目
的信息,并由市场经营部业务专员进行跟踪,尽可能收集项目背景材料以及来自
业主方的相关信息和要求。根据获得的项目综合信息,经过内部分析研究后,公
司做出参与市场竞标的决策。公司根据具体项目要求制定相应的投标书,参与客
户组织的招标会。客户根据各企业提供的投标书,评定出最佳方案,选定中标企
业后签订合同。
②客户议标
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在园林行业中已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品牌影响
力,凭借公司优秀的项目团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及设计施工一体化的综合服务
能力,公司能满足客户在短时间内完成多工种、大面积的施工要求,并拥有数量
众多的成功案例,依靠质量和诚信在市场上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少数客户采用议
标的方式与公司签署合同。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同销售方式下取得业务的合同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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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招投标 69,270.80 55,072.65 65,705.30
工程施工合同 议标 - - 304.19
小计 69,270.80 55,072.65 66,009.49
招投标 1,798.63 1,995.47 1,686.08
景观设计合同 议标 103.50 123.49 44.55
小计 1,902.13 2,118.96 1,730.63
招投标 - 336.02 -
绿化养护合同 议标 - - -
小计 - 336.02 -
招投标合计 71,069.43 57,404.14 67,391.38
议标合计 103.50 123.49 348.74
合计 71,172.93 57,527.63 67,740.12
如上表所示,通过客户招投标是发行人取得业务合同的主要方式,通过议标
取得的业务合同金额较小。
(2)信息服务业务
公司信息服务业务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元成传媒负责实施,旗下运营国内领
先的大型专业园林门户网站——中国园林网。中国园林网建有国内最大的绿化苗
木、园林资材、招标投标、企业黄页、植物库等数十个园林专业数据库,网站内
容丰富,覆盖园林行业各个领域,并与国内众多知名媒体广泛合作。作为独立运
营的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中国园林网为园林绿化行业广大用户提供全方位的一
体化信息服务,已发展成为行业电子商务网站的领先者。
中国园林网通过网交会、上门推广等方式挖掘客户,主要采用“平台免费、
增值服务收费”的盈利模式,以免费的园林基本信息为平台,为会员提供及时、
全面、深入的全方位差异化增值服务。
信息服务目前主要收费业务为会员服务、广告服务及网站建设服务。会员服
务是为分级会员提供基本服务、网上商铺及增值服务等三大类、26小类项目,会
员根据不同等级享受相应权限的服务。广告服务是提供“首页广告、重点品牌广
告”等广告位出租服务,凭借中国园林网过万条的日供求信息及160万PV浏览量,
为客户带来商机。网站建设服务包括网站的策划、网页设计、技术优化、内容整
理、运营推广、整体优化及改版等,根据网站建设方案的复杂程度、实现功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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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客户收取不同的费用。在上述业务中元成传媒不承担交易或结算担保、质保等
义务,业务风险较小。
中国园林网将不断优化和创新自身的经营模式,以便及时满足多样化的市场
需求,实现专业化经营、多样化服务的目标,力争成为园林绿化行业未来的资源
整合者。
4、结算模式
(1)工程施工业务
①按照工程进度结算的一般结算模式
公司工程施工业务存在有预付款和无预付款两类情况。合同约定预付款的,
建设方通常在开工报告审批后的一个月向公司支付合同金额10%的工程预付款。
该预付款在后续工程进度款支付时扣回。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通常约定建设方
根据形象进度按月或分阶段结算支付工程进度款,结算支付比例通常为工程完工
量的70%-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方向公司累计结算支付至合同暂定总价
的75%-85%,经审计并办理工程竣工决算手续后,建设方向公司累计结算支付至
工程决算总价的90%-95%;余下的5%-10%工程款作为工程质保金,工程质保金
在工程质保期(一般为1-2年)结束后收回。
工程施工过程中,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建设方提交工程量计
量报告及支付申请,由监理工程师和建设方代表等人员进行审核、签证确认。如
果工程部分内容根据建设方要求发生变更,相关工程量也会通过变更联系单的形
式得到监理工程师和发包方代表的签证确认。
②BT项目的结算模式
公司BT项目和一般项目在结算上的主要区别在于:BT项目在建设期间建设
方不向公司支付预付款和进度款,需要公司自行筹集建设资金,待项目竣工验收
合格移交建设方后,建设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支付回购价款(含投资回报)。
(2)景观设计业务
公司设计业务通常按照设计进度分阶段结算,一般情况下,出具设计方案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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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结算合同总价款的30%左右,扩初阶段结算合同总价款的20%左右,施工图纸
阶段结算合同总价款的40%左右,剩余10%左右的收入于工程施工验收完毕后结
算。
(3)绿化养护业务
公司对外绿化养护业务主要为公园、广场、道路等公共绿地绿化养护作业,
一般合同约定养护期限为2-5年。养护费通常根据客户每月的考评结果及年终综
合考评结果,按照合同约定的总额每年或每半年支付一次。
(4)信息服务业务
元成传媒信息服务业务结算方式因具体业务而异。其中,会员服务、广告服
务主要采用签订合同后一次性付款的形式,即先付款,后享受服务,合同期通常
为一年,元成传媒收到客户款项后,即为客户开通相关权限并提供后续服务。网
站建设服务通常按照合同约定的网站建设实施进度分阶段结算。
中国园林网的客户分布较广、数量庞大,涵盖了园林绿化产业链的各个参与
方,如苗木供应商、园建材料供应商等,该等客户包括苗木合作社、农户、个体
户等。为了方便客户付款,元成传媒目前主要有以下两种收款方式:①客户直接
通过银行汇款、转账支票或网银转账支付合同款至元成传媒银行账户或第三方支
付平台支付宝账户;②客户到元成传媒现场财务部门缴付现金或元成传媒财务人
员上门收取现金,定期缴存公司银行账户。
5、PPP 业务模式
PPP 模式通常由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形式确定社会资本方,并与确定的社会资本方组成
的特殊目的公司(SPV),由特殊目的公司负责投资、筹资、建设及经营,期满
后再移交给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开发运营方式。PPP 业务模式具体流
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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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
地方政府 政府方指定机构 元成股份
授权 投资 投资 项目承建
签订PPP合同 融资
项目实施机构 项目公司(spv) 融资方
移交项目
支付运营补贴 支付费用 投资/建设/运营
授权
三宝瓷谷工程
地方财政 使用者
项目
报告期内,发行人签订合同并实施的 PPP 模式项目共一个,为三宝瓷谷项
目工程项目,该项目主要情况如下:
(1)PPP 项目履行的程序
2014 年 12 月 5 日,景德镇市珠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关于珠山区三
宝瓷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珠发改字〔2014〕73 号),原则同意《三
宝瓷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15 年 3 月,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三宝瓷谷项目纳入《江西省第一
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清单》。
2015 年 5 月,国家发改委将三宝瓷谷项目纳入《第一批继续推介的 PPP 项
目》。
2015 年 8 月 17 日,珠山区人民政府第 54 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关于审
定景德镇珠山区三宝瓷谷 PPP 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报告的请示》、《关于审定
景德镇市珠山区三宝瓷谷 PPP 项目物有所值评估报告》及《关于审定景德镇市
珠山区三宝瓷谷 PPP 项目实施方案》,由景德镇三宝瓷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做好相关工作。
2015 年 9 月 17 日,《关于珠山区三宝瓷谷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XAX-2015-
珠招 25 号)竞争性磋商采购的公告》发布,对三宝瓷谷项目引进社会资本进行
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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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0 月 11 日, 关于珠山区三宝瓷谷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XAX-2015-
珠招 25 号)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发布,确定发行人为成交社会资本。
2015 年 10 月 20 日,元成园林收到中标通知书,确定元成园林为三宝瓷谷
PPP 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方,根据招标文件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
元成园林直接取得本项目设计施工承包资格。
2015 年 10 月 23 日,景德镇市珠江区投资融资中心、景德镇三宝瓷谷文化
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元成园林召开三宝瓷谷 PPP 项目进场前准备会议并签署会
议纪要。根据 PPP 项目实施要求,三宝瓷谷项目需成立 PPP 项目公司,政府审
批及工商登记手续预计耗时 2-3 个月。鉴于冬季施工难度增大、春节劳务工人放
假等因素,应政府方要求,各方同意在项目公司成立前先行开展设计、施工工作,
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签订正式 PPP 合同和设计施工承包合同。故发行人于 2015 年
10 月进驻项目现场,开展设计、施工工作。
2015 年 11 月 25 日,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政府第 59 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
景德镇市珠山区投资融资中心为三宝瓷谷 PPP 项目的实施机构,同意由景德镇
市三宝瓷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代表珠山区人民政府与社会资本方成立合资
公司。
2015 年 12 月 9 日,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同意授权景德镇市
珠山区三宝瓷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与社会资本方成立合资公司的批复》(珠
府字[2015]28 号),同意授权景德镇市珠山区三宝瓷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与
社会资本方成立合资公司。
2016 年 2 月 18 日,景德镇市珠山区投资融资中心出具《关于提请审定将三
宝瓷谷 PPP 项目可行性缺口补贴列入区级财政预算的请示》(景珠投融资中心字
〔2016〕2 号),提请区政府审定将三宝瓷谷 PPP 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列入区级
财政预算。
2016 年 4 月 12 日,珠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 36 次会议审议通过《景德
镇市珠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政府
将三宝瓷谷 PPP 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列入区级财政预算的报告的决议》,同意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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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宝瓷谷 PPP 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列入区级财政中长期预算规划。
(2)PPP 项目签署的合同及主要内容
①2015 年 11 月,发行人与景德镇市珠山区投资融资中心签署了《景德镇市
珠山区三宝瓷谷 PPP 项目合作框架合同》;2016 年 2 月,景德镇建设管理公司与
景德镇市珠山区投资融资中心签署了《景德镇市珠山区三宝瓷谷 PPP 项目合同》,
其主要内容如下:
工程名称:三宝瓷谷 PPP 项目
项目地点:景德镇市珠山区竟成镇
项目合作范围:珠山区三宝瓷谷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
并在项目合作期限结束时将项目移交给政府。上述合作范围是排他的,即政府方
在项目合作期限内不得就该 PPP 项目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与其他任何一
方合作。
项目合作期:项目合作期 10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8 年。建设期从
正式的 PPP 合同签署之日计。运营期满时项目公司需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
府方或政府方指定机构,移交采购单位的设施、设备不影响其功能或使用。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估算额为 17,821.87405 万元,最终工程总投资额经竣工
结算审计后,以各方确认的结算额为准。
项目的融资:景德镇三宝瓷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公司实施本项目,
本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 30%,资本金与项目贷款资金根据工程进度同比例逐步
到位,直至满足工程建设投资资金需求。
项目用地:政府以土地租赁的方式向项目公司提供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
权及相关进入场地的道路使用权,并根据项目建设需要为项目公司提供施工临时
用地。政府方负责完成该土地的征用补偿、拆迁、人员安置等公司,并向项目公
司提供没有设定他项权利的净地作为项目用地。
项目运营:本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公司取得本项目资产的使用权和特许经营
权,运营的内容是停车场、广告宣传,项目公司根据效益优先的原则,通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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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确定运营单位,在同等条件下项目公司股东拥有优先权。
付费机制:本项目的付费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形式。根据本项目的运营设
想和功能设置,本项目的使用者付费运营收入来源主要为停车费用收入和广告收
入。可行性缺口补助是指使用者付费不足以满足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
时,由政府给予项目公司一定的经济补助,以弥补使用者付费之外的缺口部分。
本项目的可行性缺口补助采用运营补贴的形式。
②2015 年 12 月,发行人与景德镇建设管理公司签署了《设计-施工总承包合
同》,其主要内容如下:
工程名称:三宝瓷谷项目工程
工程地点:景德镇市珠山区竟成镇
工程承包范围:项目规划及设计、设计施工图图示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内容。
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本合同签约合同价暂定为 1.5827 亿元,由旅
游规划及沙盘制作签约合同价、设计费签约合同价、工程费签约合同价三部分构
成,实际金额以设计施工一体化合同约定及实际工程量结算为准。
合同价款与支付:规划费按 2004 中规秘字第 022 号文件精神计取;设计费
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文件精神计取并结合周
边省份同等资质、同等经验的规划/设计机构询价的平均价作为计费参考依据,
经双方确认后作为最终规划费/设计费合同价。工程造价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4—2013)、《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
管理办法》、《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4)、《景德镇市建设工程造价
信息》、《江西省造价信息》、施工设计图纸编制,各专业工程定额套用江西省现
行定额。
工程款按每月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项的 70%,待单个项目审计决算报告出具
后,以审计决算为依据,支付至该单个项目决算价的 95%,其余工程款待该单个
项目质保期满后 10 内一次性付清。本项目将实行“单个项目独立施工、独立竣
工、独立结算、独立付款、独立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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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费于合同生效后 3 天内,发包人支付总设计费的 10%,作为定金(合同
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设计方案提交后 7 天内支付至项目设计费的 30%,
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初步设计与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
人支付至总设计费的 60%。项目竣工后 7 天内发包人结清设计费。
规划费于合同生效后 7 天内支付首期 40%,于提交评审稿后 7 天内支付中期
40%,于提交最终文本样稿 7 天内付清余款。沙盘制作费于合同生效后 7 天内支
付 40%,于模型完成且现场验收合格后 7 天内支付 60%。
(3)PPP 项目收入及占比情况
报告期内,PPP 项目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PPP 项目收入(万元) 6,442.82 1,762.53 -
营业收入(万元) 54,550.66 44,352.51 -
PPP 项目占营业收入比例 11.81% 3.97% -
注: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向景德镇建设管理公司提供的景观设计和工程施工金
额分别为 2,472.06 万元和 9,036.47 万元,公司与景德镇建设管理公司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
交易损益按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部分需予以抵消,抵消后公司 PPP 项目收入金额分别
为 1,762.53 万元和 6,442.82 万元。
(四)销售情况
1、主营业务收入及其构成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工程施工 51,955.64 95.24 42,195.17 95.14 50,071.30 96.17
景观设计 1,907.87 3.50 1,549.60 3.49 1,293.46 2.48
绿化养护 221.21 0.41 80.01 0.18 192.55 0.37
信息服务及其他 465.94 0.85 527.73 1.19 507.02 0.97
合计 54,550.66 100.00 44,352.51 100.00 52,064.34 100.00
2、主要项目合同签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年度新签订的前五名项目如下:
(1)2016年度新签订的前五名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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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合同金额
工程名称 客户/业主名称
号 (万元)
越龙山国际旅游度假区花谷、止观园、
1 浙江兰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32,500.00
游客中心景观工程
淮沭河自来水厂三期、西宋集、刘老庄、 淮安市淮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
2 13,069.53
码头、西城供水加压站工程 局
杭州临安湍口众安氡温泉度假酒店二期 杭州临安湍口众安氡温泉度假
3 8,000.00
景观工程 酒店
菏泽七里河河道综合治理景观工程一期
4 菏泽市牡丹区水务局 6,788.68
第二标段
新疆首府公馆项目一期别墅(2-16#~ 新疆俊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
5 1,403.09
29#楼)园林景观工程 公司
合计 61,761.30
注:签约时双方约定合同金额,合同履行过程中客户按照公司完成工作量确定实际结算
金额,下同。
(2)2015年度新签订的前五名项目情况
序 合同金额
工程名称 客户/业主名称
号 (万元)
景德镇三宝瓷谷建设管理有限
1 三宝瓷谷项目工程 15,827.00
公司
兰溪赤山湖旅游度假区启动区景观及景 兰溪市赤山湖旅游度假区开发
2 8,723.77
观建筑工程(I 标)[注] 有限公司
宁连路(杨湾立交-王兴收费站段)道路
3 淮安园兴投资有限公司 5,132.02
绿化提升工程
浙江兰湖(赤山湖)旅游度假区启动区 兰溪市赤山湖旅游度假区开发
4 4,056.70
景观及景观建筑工程(Ⅱ)标 有限公司
瑞祥新区 B-2-1、B-2-2 地块(玉海首府)
5 瑞安市恒富中梁置业有限公司 3,679.61
景观绿化工程
合计 37,419.10
注:2015年6月,公司在原先2014年10月签订的合同基础上重新签署了《兰溪赤山湖旅
游度假区启动区景观及景观建筑工程(I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8,723.77万元。
(3)2014年度新签订的前五名项目情况
序 合同金额
工程名称 客户/业主名称
号 (万元)
淮阴区张棉、徐溜、三凌、南陈集、渔
1 淮安园兴投资有限公司 25,290.82
沟工业园区道路基础设施工程
兰溪赤山湖旅游度假区启动区市政工程 兰溪市赤山湖旅游度假区开发
2 4,683.09
BT 项目[注 1] 有限公司
象山希尔顿度假酒店项目景观绿化指定 宁波国源置业有限公司、宁波
3 4,673.65
分包工程[注 2] 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1-1-177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
绿城紫金花园 1#-9#楼的园林及绿化工
4 理局、新疆绿城置业投资有限 3,561.00

公司
楚天都市佳园一期 B 区园林景观及道路
5 荆州中大豪盛置业有限公司 2,640.00
排水工程
合计 40,848.56
注1:该项目由两份合同构成:①2014年7月签订的合同金额为1,683.09万元的《兰溪赤
山湖旅游度假区启动区市政工程BT项目投资建设合同》;②2014年10月签订的合同金额为
3,000万元的《兰溪赤山湖旅游度假区启动区市政工程BT项目补充协议书》。
注2:该项目因客户整体建设方案的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于2015年6月终止合同。
3、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
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为政府部门及相关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主体、房地产开发商
等。
(1)2016年度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
序 营业收入 占当期营业收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入比例(%)
越龙山国际旅游度假区花谷、止观
9,887.39 18.13
园、游客中心景观工程
浙江兰梅旅游开
1 兰溪越龙谷国际度假中心景观工程
发有限公司 722.29 1.32
设计及总体规划
小计 10,609.67 19.45
瑞祥新区 B-2-1、B-2-2 地块(玉海
4,023.97 7.38
首府)景观绿化工程
瓯海中心单元 E-07 地块景观绿化工
1,982.84 3.63

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 E-10 地块景
874.41 1.60
观工程
苏州工业园区华 嘉兴秀湖一号院景观绿化工程项目 549.55 1.01
2 成房地产开发有
丽水市蔚蓝水岸北侧地块示范区景
限公司 518.06 0.95
观工程
龙湾 G-01 地块 I 期样板段景观绿化
475.61 0.87
工程
金华市老南站地块售楼处样板区景
275.18 0.50
观绿化工程
温州市南湖 D306b 示范区景观工程 149.01 0.27
1-1-178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其他零星 42.69 0.08
小计 8,891.32 16.30
宁连路(杨湾立交-王兴收费站段)
3,776.21 6.92
道路绿化提升工程
淮阴区张棉、徐溜、三凌、南陈集、
2,814.59 5.16
渔沟工业园区道路基础设施工程
淮安园兴投资有
3
限公司
淮安市淮阴区淮河东路(237 省道-
临河路)、飞耀路(237 省道-临河
36.55 0.07
路)、广州路(237 省道-长江东路
路)绿化改造设计
小计 6,627.35 12.15
景德镇三宝瓷谷
4 建设管理有限公 三宝瓷谷项目工程 6,442.82 11.81

淮沭河自水厂三期、西宋集、刘老
5,340.50 9.79
庄、码头、西城供水加压站工程
淮安市淮阴区住
5
房和城乡建设局 星光路道路建设、盐河南北污水管
-55.92 -0.10
道建设工程
小计 5,284.58 9.69
合计 37,855.74 69.40
(2)2015年度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
序 营业收入 占当期营业收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入比例(%)
淮阴区张棉、徐溜、三凌、南陈集、
12,609.02 28.43
渔沟工业园区道路基础设施工程
宁连路(杨湾立交-王兴收费站段) 998.00 2.25
道路绿化提升工程
淮安园兴投资有
1 宁连路(杨湾立交-王兴收费站段)
限公司 111.65 0.25
绿化景观提升工程设计
淮阴区淮河东路(宁连路-新渡中心
23.52 0.05
小学段)绿化工程设计
小计 13,742.19 30.98
南湖 D-3-03 地块景观建设工程 2,339.19 5.27
苏州工业园区华 瓯海中心单元 E-07 地块景观绿化
1,700.23 3.83
2 成房地产开发有 工程
限公司 瓯海区南湖 D-5-04a 地块景观园林
688.04 1.55
工程
1-1-179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龙湾 G-01 地块售楼处景观绿化工
370.97 0.84

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 E-10 地块
310.00 0.70
景观工程
零星工程 73.47 0.17
小计 5,481.91 12.36
兰溪赤山湖旅游度假区启动区市政
工程 BT 项目、兰溪赤山湖旅游度
4,126.84 9.30
兰溪市赤山湖旅 假区启动区景观及景观建筑工程(I
3 游度假区开发有 标)
限公司 浙江兰湖(赤山湖)旅游度假区启
804.90 1.81
动区景观及景观建筑工程(Ⅱ)标
小计 4,931.74 11.12
兰溪越龙谷国际度假中心道路及生
4,204.73 9.48
态修复工程
浙江兰梅旅游开 兰溪越龙谷国际度假中心景观工程
4 360.99 0.81
发有限公司 设计
兰溪越龙谷国际度假中心旅游策划 29.13 0.07
小计 4,594.85 10.36
绿城.新疆百合公寓三期商业街景 1,210.00
2.73
观工程
新疆绿城广场写字楼 2A、2B 区域
516.63 1.16
景观工程
绿城.新疆百合三期商业街绿化工
300.00 0.68

绿城.新疆蓝湾小镇一期样板组团
5 绿城中国 272.30 0.61
及售楼部硬质景观环境工程
新疆绿城百合三期高层住宅景观绿
256.23 0.58
化工程
绿城.新疆百合公寓三期一标景观
200.00 0.45
环境工程
零星工程 110.54 0.25
小计 2,865.70 6.46
合计 31,616.39 71.28
(3)2014年度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
序 营业收入 占当期营业收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入比例(%)
淮安园兴投资有 淮阴区张棉、徐溜、三凌、南陈集、
1 5,382.32 10.34
限公司 渔沟工业园区道路基础设施工程
新疆维吾尔自治 绿城紫金花园 1#-9#楼的园林及绿
2 3,040.30 5.84
区机关事务管理 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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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局、新疆绿城置 乌鲁木齐市紫金花园园林道路建设
2,043.34 3.92
业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
绿城.紫金花园室外管网工程 200.00 0.38
小计 5,283.64 10.15
兰溪赤山湖旅游度假区启动区市政
兰溪市赤山湖旅
工程 BT 项目、兰溪赤山湖旅游度
3 游度假区开发有 4,316.68 8.29
假区启动区景观及景观建筑工程(I
限公司
标)
烟台龙湖葡醍海湾小区 A1 项目交 1,300.66 2.50
房三组团标段十景观工程
烟台龙湖 C 地块里蹦岛公园及 1 号
1,181.49 2.27
路两侧景观工程
烟台葡醍海湾小区 A1 交房二组团
623.28 1.20
之标段五景观工程
4 龙湖地产 青岛龙湖原山项目南冲沟景观施工
247.11 0.47
工程
黄岛国际中心地块 GHI 楼围墙及小
147.89 0.28
屋工程
青岛白沙河项目 2.1 期 8902 景观施 44.00 0.08
工工程
小计 3,544.42 6.81
楚天都市佳园一期 B 区园林景观及
2,640.00 5.07
道路排水工程
楚天都市佳园一期 C 区 510.99 0.98
湖北楚天房地产 武汉楚天都市雅园景观展示区 155.55 0.30
5 开发有限责任公 楚天都市佳园一期(A、B 施工段)
110.70 0.21
司 景观工程
楚天都市沁园园林景观设计项目 28.60 0.05
楚天都市雅园园林景观设计项目 16.42 0.03
小计 3,462.25 6.65
合计 21,989.32 42.23
注:上表数据已将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销售客户合并计算销售额。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合计的销售额占当期销售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2.23%、71.28%和69.40%,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金额超过销售总额50%或严
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况。
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中景德镇三宝瓷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为实施
三宝瓷谷工程PPP项目需要设立的参股企业,发行人与其他前五名客户不存在关
联关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关联方或持有本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前五大客户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也未在其中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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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权益。
4、对非法人单位销售及现金销售情况
元成传媒从事园林行业信息服务业务,其客户分布较广、数量庞大,涵盖了
园林绿化产业链的各个参与方,包括苗木合作社、农户、个体户等各种非法人单
位。报告期内,公司向非法人单位销售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非法人单位销售金额(万元) 361.54 423.88 385.94
信息服务收入金额(万元) 465.94 527.73 507.02
非法人单位销售金额占信息服务收入比例 77.59% 80.32% 76.12%
营业收入总额(万元) 54,550.66 44,352.51 52,064.34
非法人单位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0.66% 0.96% 0.74%
元成传媒报告期内存在现金收取信息服务费,是由其客户群体的特点所决定
的,主要基于以下考虑:(1)服务及时性:因元成传媒通常在收到合同款项后才
向客户开通相关权限,而服务开通的及时性对于自然人客户的信息服务购买决策
有重大影响,因此,收取现金或以个人名义开卡代收款更便于业务人员实时查询
客户的付款情况,并及时开通服务,使客户付款后能立即享受元成传媒提供的服
务,提升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同时,上述方式收款能使销售款项实时到账,
控制了销售回款的风险;(2)支付便利性:在目前的银行结算体系下,向元成传
媒银行账户转账存在对公业务受营业时间、网点分布和到款及时性的限制,网银
支付也存在部分农户没有开通网银支付功能等现实问题,因此通过收取现金或以
个人名义开卡收款可以较为有效的解决客户的付款问题,保障了客户付款的便利
性。报告期内,元成传媒现金收款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现金收款金额(万元) 4.53 10.46 198.82
信息服务收入金额(万元) 465.94 527.73 507.02
现金收款占信息服务收入比例 0.97% 1.98% 39.21%
营业收入总额(万元) 54,550.66 44,352.51 52,064.34
现金收款占营业收入比例 0.01% 0.02% 0.38%
为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规范现金收款管理,降低现金收款引致的控制风险,
方便客户付款,元成传媒利用个人账户收款的情况进行了整改,于2014年6月修
订了《元成传媒收款管理制度》,并注销清理了上述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元
1-1-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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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传媒利用个人账户收款的情况整改后,元成传媒主要有以下两种收款方式: 1)
引导客户直接通过银行汇款、转账支票或网银转账支付合同款至元成传媒银行账
户或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账户; 2)如客户利用上述渠道付款的确存在困难的,
要求客户到元成传媒现场财务部门缴付现金或元成传媒财务人员上门收取现金,
缴存至公司银行账户,客户现金缴款需留存缴款人身份证备查。通过整改,2014
年以来现金收款金额及占信息服务收入比例较2013年度明显下降,目前,元成传
媒销售收款的相关制度完善,不存在现金收款带来的控制风险。
(五)采购情况
1、整体采购情况
公司采购的材料或服务主要包括:绿化苗木、水泥混凝土、石材、砂石砖瓦、
水电材料等直接材料、劳务作业分包及专业工程分包产生的工程施工费和机械使
用费等。报告期内,公司采购材料及服务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金额
占比(%) 占比(%)
(万元) (%) (万元) (万元)
直接材料 22,110.42 54.67 19,820.59 65.45 25,259.67 65.45
其中:绿化苗木 6,294.39 15.56 4,837.57 19.17 7,262.81 19.17
石材 2,958.72 7.32 2,305.31 11.85 4,611.12 11.85
水泥混凝土 3,056.97 7.56 2,284.41 8.88 3,362.96 8.88
水电材料 1,493.35 3.69 2,799.01 7.79 2,970.80 7.79
砂石砖瓦 3,591.88 8.88 3,407.37 8.03 3,042.32 8.03
其他材料 4,715.10 11.66 4,186.93 9.73 4,009.66 9.73
工程施工费 13,176.00 32.58 9,143.69 30.17 10,853.70 30.17
其中:劳务作业分包 9,760.58 24.14 7,732.59 24.81 9,399.33 24.81
专业工程分包 3,415.43 8.45 1,411.11 5.35 1,454.37 5.35
机械使用费 4,147.49 10.26 1,567.94 3.41 1,291.84 3.41
其他费用 1,006.93 2.49 905.70 0.97 475.95 0.97
合计 40,440.84 100.00 31,437.92 100.00 37,881.17 100.00
2、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1)2016年度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序 主要采购 占当期采购总
供应商名称 金额(万元)
号 内容 额比例(%)
1-1-183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 杭州东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劳务作业 2,778.79 6.87
2 杭州三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劳务作业 2,610.96 6.46
3 杭州常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劳务作业 2,499.60 6.18
专业工程
4 淮安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448.06 3.58
分包
5 杭州班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劳务作业 1,204.87 2.98
合计 10,542.29 26.07
(2)2015年度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序 主要采购 占当期采购总
供应商名称 金额(万元)
号 内容 额比例(%)
1 杭州常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劳务作业 2,540.14 8.08
2 杭州东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劳务作业 1,613.52 5.13
3 杭州三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劳务作业 1,005.33 3.20
杭州正青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乌鲁
4 劳务作业 944.44 3.00
木齐分公司
5 建德市森和苗木专业合作社 绿化苗木 566.71 1.80
合计 6,670.14 21.22
(3)2014年度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序 主要采购 占当期采购总
供应商名称 金额(万元)
号 内容 额比例(%)
杭州洹宁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原
1 劳务作业 2,852.30 7.53
名杭州恒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 杭州三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劳务作业 1,318.91 3.48
3 杭州常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劳务作业 1,147.31 3.03
4 浙江城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劳务作业 1,054.90 2.78
杭州正青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乌鲁
5 劳务作业 682.60 1.80
木齐分公司
合计 7,056.01 18.63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合计的采购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
为18.63%、21.22%和26.07%,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金额超过采购总额50%
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前五名供应商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关联方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前五名
供应商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也未在其中占有权益。
3、材料的价格变动对公司的经营影响情况及相关控制措施
1-1-184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材料价格存在一定的波动,对公司存在一定的影响。但公司参与投标报
价时已将材料价格波动的因素考虑在内,因此公司所受影响是可控的。此外,公
司已采取相关控制措施来控制材料价格变动所带来的成本风险:
(1)公司利用现有的信息优势,通过元成园林资材交易中心系统软件和元
成植物数据库系统软件对材料价格进行实时监控,把握市场动向,确保公司成本
控制的有效性。
(2)发行人建立了完善的施工现场成本管理制度和物资材料管理制度,对
材料询价到材料验收入库的采购各环节进行严格把关,不合格或无质量证明的材
料由材料员及时办理退货手续,所有材料均需经项目部材料员和仓管员两人签字
后方可使用。
(3)报告期内工程用绿化苗木自产及外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工程用的自产苗木(万元) 859.93 142.03 197.31
工程用的外购苗木(万元) 5,983.01 3,924.98 5,960.76
工程用苗需求(万元) 6,842.94 4,067.01 6,158.07
工程用苗木自给比例 12.57% 3.49% 3.20%
为了防止苗木价格上涨所带来的成本风险,公司将在现有苗圃的基础上,进
一步扩大自有苗圃的规模,重点培育和种植稀缺大规格苗木和特色苗木,提高苗
木的自供能力,以保证公司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
4、对非法人单位采购情况
公司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的非法人供应商包括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
个人、合伙企业等。报告期内,公司向非法人单位采购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非法人单位采购金额(万元) 16,382.58 14,967.45 15,190.37
采购总额(万元) 40,440.84 31,437.92 37,881.16
非法人单位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 40.51% 40.10% 43.18%
(1)非法人供应商的数量及采购金额分布
非法人供应商数量(个)
采购金额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1-1-185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0 万元以上(含 200 万) 19 16
100-200 万元(含 100 万) 25 33
50-100 万元(含 50 万) 34 32
10 万-50 万元(含 10 万) 131 102
10 万元以下 395 383
小计 604 566
(2)向非法人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①2016年度向非法人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非法人供应商采购金额 同类业务采购总额 非法人供应商占同类采
采购内容
(万元) (万元) 购业务比例
直接材料 13,649.46 22,110.42 61.73%
其中:绿化苗木 5,090.63 6,294.39 80.88%
石材 1,208.64 2,958.72 40.85%
水泥混凝土 775.49 3,056.97 25.37%
水电材料 922.86 1,493.35 61.80%
砂石砖瓦 3,224.44 3,591.88 89.77%
其他材料 2,427.40 4,715.10 51.48%
工程施工费 - 13,176.01 0.00%
机械使用费 2,374.09 4,147.49 57.24%
其他费用 359.02 1,006.93 35.66%
合计 16,382.58 40,440.84 40.51%
②2015年度向非法人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非法人供应商采购金额 同类业务采购总额 非法人供应商占同类采
采购内容
(万元) (万元) 购业务比例
直接材料 13,500.29 19,820.59 68.11%
其中:绿化苗木 3,604.70 4,837.57 74.51%
石材 1,007.35 2,305.31 43.70%
水泥混凝土 773.92 2,284.41 33.88%
水电材料 1,796.24 2,799.01 64.17%
砂石砖瓦 3,169.49 3,407.37 93.02%
其他材料 3,148.60 4,186.93 75.20%
工程施工费 - 9,143.69 -
机械使用费 1,240.68 1,567.94 79.13%
其他费用 226.47 905.70 25.01%
合计 14,967.45 31,437.92 47.61%
③2014年度向非法人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采购内容 非法人供应商采购金额 同类业务采购总额 非法人供应商占同类采
1-1-186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万元) (万元) 购业务比例
直接材料 14,094.45 25,259.67 55.80%
其中:绿化苗木 5,333.81 7,262.81 73.44%
石材 2,388.73 4,611.12 51.80%
水泥混凝土 714.99 3,362.96 21.26%
水电材料 1,502.32 2,970.80 50.57%
砂石砖瓦 2,446.12 3,042.32 80.40%
其他材料 1,708.48 4,009.66 42.61%
工程施工费 - 10,853.70 -
机械使用费 1,020.58 1,291.84 79.00%
其他费用 75.35 475.95 15.83%
合计 15,190.38 37,881.16 40.10%
(3)公司向前五名非法人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①2016年度向前五名非法人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占当期采购总额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主要采购内容 金额(万元)
比例(%)
1 廖延魁 砂石砖瓦、石材等 695.96 1.72%
2 杭州萧山党山兴科园艺场 绿化苗木 610.24 1.51%
3 长兴林梅苗木专业合作社 绿化苗木 503.67 1.25%
新市区卫星路鑫飞扬石材
4 石材 477.20 1.18%
经销部
5 昌吉市利鑫水泥制品厂 水泥混凝土等 476.34 1.18%
合计 2,763.41 6.83%
②2015年度向前五名非法人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占当期采购总额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主要采购内容 金额(万元)
比例(%)
建德市森和苗木专业合作
1 绿化苗木 566.71 1.80

杭州建华装饰材料市场管
2 水电材料 456.83 1.45
王装饰材料商行
3 廖延魁 砂石砖瓦等 430.75 1.37
4 顾广艳 其他材料 370.28 1.18
水泥混凝土、砂石
5 赵金祥 301.30 0.96
砖瓦等
合计 2,125.87 6.76
③2014年度向前五名非法人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主要采购内容 金额(万元) 占当期采购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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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闽丰石
1 石材 518.05 1.37
材经销部
建德市森和苗木专业合作
2 绿化苗木 469.55 1.24

3 杭州萧山党山兴科园艺场 绿化苗木 405.10 1.07
头屯河区火车西站北站五 水泥混凝土、砂
4 404.97 1.07
路安达盛建材经销部 石砖瓦等
淮安经济开发区南方市场 砂石砖瓦、水电
5 346.79 0.92
宏基建材经营部 材料等
合计 2,144.46 5.67
(4)公司与非法人供应商交易过程中形成的主要凭证及其记载内容及其记
载内容的可验证性
主要凭证 凭证属性 主要记载内容
请购部门、请购物资的品名、数量、要求到货日期、请
请购单 内部凭证
购人、项目经理签名等
采购合同双方单位或个人名称、采购物资的品名、数量、
采购合同 外部凭证 单价、质量标准、验收方法、付款结算方法、违约责任

收货单位名称、供应商名称、送达物资的品名、数量、
送货单 外部凭证
单价、金额、收货人、送货人签名等
供应商名称、入库物资的品名、数量、单价、金额、仓
采购入库单 内部凭证
管员、施工员签名等
公司与非法人供应商的采购交易均获取了采购发票:①
销售方无法自行开具发票,由税务局代开发票,代开发
票通常包括:采购物资的品名、数量、单价、金额、开
发票 外部凭证 票税务局名称、销售方名称、身份证号或纳税人识别号
等;②销售方自行开具发票通常包括:购买方、销售方
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采购
物资的品名、数量、单价、金额
申请人名称、款项用途、收款单位名称、账号、付款金
额,项目经理、成本控制部经理、财务经理、工程管理
用款申请单 内部凭证
中心分管副总经理和工程管理中心总经理审核签字,总
经理审批签字
收付款双方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付款金额和款项
付款银行单据 外部凭证
用途
公司采购与付款流程业务发生节点分工明确,授权清晰,相互牵制,相关表
单记载内容清晰完整可验证,会计处理与业务表单记载内容衔接紧密,会计处理
及时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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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现金采购情况
由于苗农、建材个体户等偏好使用现金交易的实际情况,公司存在现金采购
或者通过项目部备用金进行采购的情形,主要用于零星小额材料、苗木款、运费、
油费的支付。报告期内,公司现金采购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现金采购额(万元) 201.84 128.51 391.51
采购总额(万元) 40,440.84 31,437.92 37,881.16
现金采购额占采购总额比例 0.50% 0.41% 1.03%
为了进一步减少现金采购的总额,严格规范现金采购业务,公司于2014年7
月对《项目部备用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如下:(1)公司规定了现
金支出的使用范围,并严格控制现金结算,原则上一千元以上的采购付款均应通
过银行电汇或网银转账等银行账户结算方式;(2)项目部备用金账户以项目部财
务人员的名义开立,开户后及时报公司财务部备案,登记相关信息;(3)备用金
账户必须专卡专用,仅限于公司业务专用,不得与个人业务往来混同;(4)及时
做好对账工作,定期对备用金台账与采购实物及公司财务账进行核对,保证账账
相符,账实相符;(5)现金付款结算时,要求取得农户等自然人对手方的身份证
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并出具收款收据或在领款单上签字确认;(6)内部审计部门
定期对公司采购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明细考核,监控现金采购制度的执行情
况。
公司审计部根据公司制度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要求,对采购环节的资金流
转、财务核算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审计,确保公司采购环节的内控措施的有效执行,
财务核算准确。报告期内,未发生过采购资金安全事故。
五、安全环保情况
(一)安全生产情况
发行人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规范,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制定了安
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发行人已取得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
[浙]JZ安许证字[2005]010382《安全生产许可证》。杭州市江干区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局出具证明,证明元成股份自设立以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行为,且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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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行政处罚。
(二)环保情况
发行人已通过GB/T24001-2004/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未曾受到环保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六、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固定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固定资产原值 固定资产净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2,384.01 2,038.17 85.49%
工程设备 679.19 467.70 68.86%
运输工具 1,228.38 360.38 29.34%
办公设备 549.73 201.14 36.59%
合计 4,841.30 3,067.39 63.36%
2、自有房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的房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建筑面 抵押
产权证号 房屋座落 用途 所有权人
号 积 情况
杭房权证江移字
1 83.64 ㎡ 采荷嘉业大厦 5 幢 501 室 非住宅 抵押 元成股份
第 13511117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
2 93.22 ㎡ 采荷嘉业大厦 5 幢 502 室 非住宅 抵押 元成股份
第 13511101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
3 120.43 ㎡ 采荷嘉业大厦 5 幢 503 室 非住宅 抵押 元成股份
第 13511096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
4 93.22 ㎡ 采荷嘉业大厦 5 幢 504 室 非住宅 抵押 元成股份
第 13511086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
5 120.43 ㎡ 采荷嘉业大厦 5 幢 505 室 非住宅 抵押 元成股份
第 13511076 号
6 杭房权证江移字 96.43 ㎡ 采荷嘉业大厦 5 幢 506 室 非住宅 抵押 元成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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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511071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
7 160.19 ㎡ 采荷嘉业大厦 5 幢 507 室 非住宅 抵押 元成股份
第 13511063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
8 66.84 ㎡ 采荷嘉业大厦 5 幢 508 室 非住宅 抵押 元成股份
第 13511062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
9 46.32 ㎡ 采荷嘉业大厦 5 幢 509 室 非住宅 抵押 元成股份
第 13511057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
10 122.61 ㎡ 采荷嘉业大厦 5 幢 510 室 非住宅 抵押 元成股份
第 13511045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
11 124.98 ㎡ 采荷嘉业大厦 5 幢 511 室 非住宅 抵押 元成股份
第 13511034 号
烟房权证牟字 牟平区滨海东路 653 号 11-6
12 212.14 ㎡ 住宅 无 元成股份
072905 号 号住宅楼 1 单元 102 号
烟房权证牟字 牟平区滨海东路 653 号
13 65.10 ㎡ 商业 无 元成股份
076141 号 10-11 号楼 112 号
烟房权证牟字 牟平区滨海东路 653 号
14 103.33 ㎡ 商业 无 元成股份
076140 号 10-11 号楼 213 号
3、租赁房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租赁的房产情况如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价格 租赁期限

杭州市江干区采荷
138,495 元/ 2015.9.29-
1 东区采荷嘉业大厦 124.29 ㎡ 元成股份 胡迎春
年 2017.9.28
5 幢 512 室
杭州市江干区采荷
陈光锋、张 214,505 元/ 2016.3.10-
2 东区采荷嘉业大厦 192.55 ㎡ 元成股份
文莉 年 2018.3.9
5 幢 514 室、516 室
杭州国际机 5 元/天/平方
杭州市庆春东路 2015.6.15-
3 2,915.86 ㎡ 元成股份 场大厦开发 米,装修免租
2-6 号第 14、15 层 2018.6.14
有限公司 期为 60 天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摊销 净值
专利权 15.00 8.25 6.75
合计 15.00 8.25 6.75
2011 年 6 月 8 日,转让方周巽与受让方发行人签署《专利权转让合同》,该
1-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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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周巽将其所享有的绿化地带节约用水的自动浇灌系统专利转让予发行
人,专利权转让费为 15 万元。2011 年 8 月 5 日,绿化地带节约用水的自动浇灌
系统专利的专利权人变更为发行人。截至 2011 年 8 月 18 日,发行人已将专利权
转让费支付完毕。根据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周巽及发行人的访谈,专利权转
让费价格系双方根据周巽投入研发的工作量经友好协商予以确定的,周巽和发行
人真实签署了《专利权转让合同》,并对该协议的签订、履行不存在任何争议。
1、自有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自有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土地
序 取得
证书编号 座落 面积 用途 终止日期 使用
号 方式
权人
杭江国用(2013) 采荷嘉业大厦 元成
1 5.0 ㎡ 出让 综合(办公) 2052.10.10
第 012181 号 5 幢 501 室 股份
杭江国用(2013) 采荷嘉业大厦 元成
2 5.5 ㎡ 出让 综合(办公) 2052.10.10
第 012180 号 5 幢 502 室 股份
杭江国用(2013) 采荷嘉业大厦 元成
3 7.1 ㎡ 出让 综合(办公) 2052.10.10
第 012179 号 5 幢 503 室 股份
杭江国用(2013) 采荷嘉业大厦 元成
4 5.5 ㎡ 出让 综合(办公) 2052.10.10
第 012178 号 5 幢 504 室 股份
杭江国用(2013) 采荷嘉业大厦 元成
5 7.1 ㎡ 出让 综合(办公) 2052.10.10
第 012177 号 5 幢 505 室 股份
杭江国用(2013) 采荷嘉业大厦 元成
6 5.7 ㎡ 出让 综合(办公) 2052.10.10
第 012176 号 5 幢 506 室 股份
杭江国用(2013) 采荷嘉业大厦 元成
7 9.5 ㎡ 出让 综合(办公) 2052.10.10
第 012175 号 5 幢 507 室 股份
杭江国用(2013) 采荷嘉业大厦 元成
8 4.0 ㎡ 出让 综合(办公) 2052.10.10
第 012174 号 5 幢 508 室 股份
杭江国用(2013) 采荷嘉业大厦 元成
9 2.7 ㎡ 出让 综合(办公) 2052.10.10
第 012170 号 5 幢 509 室 股份
杭江国用(2013) 采荷嘉业大厦 元成
10 7.3 ㎡ 出让 综合(办公) 2052.10.10
第 012166 号 5 幢 510 室 股份
杭江国用(2013) 采荷嘉业大厦 元成
11 7.4 ㎡ 出让 综合(办公) 2052.10.10
第 012164 号 5 幢 511 室 股份
2、土地使用权租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租赁8块土地,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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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土地
序号 地块 承租方 出租方 租金 租赁期
(亩) 性质
兰溪市马涧
农用地
兰溪市马涧 镇横木村经 晚稻谷 250 公斤/年. 2012.12.1-
1 432.5 (非基
镇横木村 济合作社管 亩 2022.10.31
本农田)
理委员会
杭州经济技 杭州和达市 国有土
术开发区 11 政园林建设 地(非基
号路(20 号 有限公司 2014.6.12- 本农田)
2 50 元成 1,300 元/年.亩
路-沿江大道 2017.6.11
股份
段)道路西侧
至 5 号路
租期为 3 年、3 年、
杭州市笕桥 杭州市笕桥 4 年,首个租期为 农用地
2013.8.7-
3 镇浜河社区 43.5 镇浜河社区 6,000 元/年.亩,此后 (非基
2023.8.6
居委会对面 居民委员会 每个租期比上个租 本农田)
期金额上涨 10%
三年为一个租金周
期,首个租金周期为 农用地
2012.9.30-
4 882 900 元/亩.年,此后 (非基
2028.9.30
每个租金周期均比 本农田)
前一个租金上浮 5%
三年为一个租金周 农用地
2013.9.30-
期,首个租金周期为 (非基
5 555.5 900 元/亩.年,此后 2028.9.30 本农田)
每个租金周期均比
江苏省金湖 金湖县黎城
金湖 前一个租金上浮 5%
县黎城镇工 镇工农村村
元成 三年为一个租金周
农村 民委员会
期,首个租金周期为 农用地
2013.6.1-
6 85.8 900 元/亩.年,此后 (非基
2028.5.30
每个租金周期均比 本农田)
前一个租金上浮 5%
三年为一个租金周
期,首个租金周期为 农用地
2015.1.1-
7 344.5 900 元/亩.年,此后 (非基
2028.9.30
每个租金周期均比 本农田)
前一个租金上浮 5%
山东省菏泽
山东省菏泽 小麦 1,200 斤/年.亩,
市牡丹区安 农用地
市牡丹区安 菏泽 价格以每年支付租 2013.9.30-
8 612 兴镇船郭庄 (非基
兴镇船郭庄 元成 金时当地市场价为 2028.9.30
村村民委员 本农田)
村 准

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租土地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已履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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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必须的法律程序,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3、注册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15个商标,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商标 注册有效期
注册商标 类号 注册号 取得方式 所有权人
号 类型 限
2012.1.7-
1 文字 44 8962345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2022.1.6
2012.1.7-
2 文字 44 8962364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2022.1.6
2012.1.7-
3 图形 44 8962334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2022.1.6
2009.10.7-
4 文字 38 4921515 原始取得 元成传媒
2019.10.6
2009.5.14-
5 文字 42 4921516 原始取得 元成传媒
2019.5.13
2012.2.7-
6 图形 42 9071783 原始取得 元成传媒
2022.2.6
图形加 2015.6.7-
7 44 14191584 原始取得 元成传媒
文字 2025.6.6
图形加 2015.6.14-
8 42 14191562 原始取得 元成传媒
文字 2025.6.13
图形加 2015.6.7-
9 9 14191501 原始取得 元成传媒
文字 2025.6.6
图形加 2015.4.28-
10 35 14191519 原始取得 元成传媒
文字 2025.4.27
图形加 2015.6.14-
11 36 14191531 原始取得 元成传媒
文字 2025.6.13
2016.9.21-
12 文字 39 17506772 原始取得 元成传媒
2016.9.20
1-1-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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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21-
13 文字 41 17506485 原始取得 元成传媒
2016.9.20
图形加 2012.2.7- 园林设计
14 44 9071734 原始取得
文字 2022.2.6 院
图形加 2012.4.7- 园林设计
15 42 9071720 原始取得
文字 2022.4.6 院
4、专利技术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取得专利权62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
新型专利60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类别 申请日 取得方式 专利权人
绿化地带节约用水
1 ZL200510026220.2 发明 2005.5.24 受让所得 元成股份
的自动浇灌系统
具有组合型瓷砖饰
2 ZL201210256331.2 发明 2012.07.17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面的弧形景观墙
3 一种隐形窨井盖 ZL201120251761.6 实用新型 2011.7.18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一种便携式园林放
4 ZL201120251772.4 实用新型 2011.7.18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样工具
一种简易式园林苗
5 ZL201120251787.0 实用新型 2011.7.18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木转运车
一种园林铺装自动
6 ZL201120251794.0 实用新型 2011.7.18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洗地机
一种冰梅纹石材的
7 ZL201120286182.5 实用新型 2011.8.8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裁切放样辅助工具
一种大型苗木卸载
8 ZL201120286202.9 实用新型 2011.8.8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工具
一种石材倒角的辅
9 ZL201120286185.9 实用新型 2011.8.8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助装置
10 爬藤植物固定工具 ZL201220094896.0 实用新型 2012.3.8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11 大树浇灌工具 ZL201220094898.X 实用新型 2012.3.8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一种道路作业面中
12 ZL201220094879.7 实用新型 2012.3.8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线放样工具
13 块石搬运辅助工具 ZL201220094824.6 实用新型 2012.3.8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14 石板勾缝工具 ZL201220094878.2 实用新型 2012.3.8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树篱养护用绿篱机
15 ZL201220094825.0 实用新型 2012.3.8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机架
16 一种 U 型斗推车 ZL201220233326.5 实用新型 2012.5.17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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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铺装用圆角切
17 ZL201220233308.7 实用新型 2012.5.17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割放样装置
一种盆栽花卉用于
18 室内外垂帘绿化的 ZL201220233297.2 实用新型 2012.5.17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挂架
一种多用手动修枝
19 ZL201220233332.0 实用新型 2012.5.17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20 便携式微型吊机 ZL201220233336.9 实用新型 2012.5.17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21 一种夹式搬运机构 ZL201220233348.1 实用新型 2012.5.17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废弃花树枝叶就地
22 ZL201220233354.7 实用新型 2012.5.17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沤肥处理装置
23 坡地景观的路沿石 ZL201220358047.1 实用新型 2012.7.17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24 一种排水沟盖板 ZL201220357995.3 实用新型 2012.7.17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一种混凝土搅拌机
25 ZL201220500765.8 实用新型 2012.9.27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用挡料板
26 管道检测器 ZL201320002304.2 实用新型 2013.1.5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27 一种塑料排水盲沟 ZL201320005654.4 实用新型 2013.1.7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28 树根积水抽吸装置 ZL201320024634.1 实用新型 2013.1.17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一种给排水管网深
29 ZL201320298772.9 实用新型 2013.5.29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井取污装置
可拆卸的植物养护
30 ZL201320298773.3 实用新型 2013.5.29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用网架
一种苗木转运用板
31 ZL201320300996.9 实用新型 2013.5.29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一种不损伤树干的
32 ZL201320402156.3 实用新型 2013.7.8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悬挂式树铭牌
33 高位打孔辅助装置 ZL201320504636.0 实用新型 2013.8.19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水系改良中种植水
34 ZL201420026713.0 实用新型 2014.1.16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生植物的浮床
一种苗木运输中包
35 ZL201420026795.9 实用新型 2014.1.16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覆土球的土球袋
园艺花境造景用种
36 ZL201420168957.2 实用新型 2014.4.9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植床
施工场地用可拆装
37 ZL201420168987.3 实用新型 2014.4.9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围挡
一种屋顶绿化景观
38 ZL201420292686.1 实用新型 2014.6.4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装置
一种屋顶绿化蓄排
39 ZL201420292126.6 实用新型 2014.6.4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水板
40 一种园路结构 ZL201420417732.6 实用新型 2014.7.28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一种亲水园林中临
41 ZL201420418114.3 实用新型 2014.7.28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水游步道
42 一种固定于墙壁的 ZL201420460855.8 实用新型 2014.8.15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1-1-196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花盆
一种土壤改良淋洗
43 ZL201420460584.6 实用新型 2014.8.15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装置
一种修复土壤搅拌
44 ZL201420460852.4 实用新型 2014.8.15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设备
45 辅助吊树装备 ZL201420634743.X 实用新型 2014.10.29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一种同时具有修剪
46 侧边和正面的手推 ZL201420759493.2 实用新型 2014.12.8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式绿篱修剪机
47 可移动遮阳网装置 ZL201520027863.8 实用新型 2015.1.15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一种景观用的可移
48 动模块式的绿块装 ZL201520229406.7 实用新型 2015.4.16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一种高山杜鹃花卉
49 ZL201520229381.0 实用新型 2015.4.16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栽培装置
园林透水型泄水排
50 ZL201520229047.5 实用新型 2015.4.16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水管
一种苗木土球起挖
51 ZL201520200469.X 实用新型 2015.4.3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工具
一种适合栎树扦插
52 ZL201520771775.9 实用新型 2015.10.8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的营养盆
一种景观树种造型
53 ZL201520773392.5 实用新型 2015.10.8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用可拆卸组件
一种彩叶植物的盆
54 ZL201520773113.5 实用新型 2015.10.8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一种适用于郁金香
55 ZL201620563981.5 实用新型 2016.6.13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的育苗植箱
一种观赏湖水生态
56 ZL201620565683.X 实用新型 2016.6.13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治理系统
一种环保型网袋树
57 ZL201620213637.3 实用新型 2016.3.18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穴盖板
58 一种机械搅拌土机 ZL201620212468.1 实用新型 2016.3.18 原始取得 元成股份
一种仿自然式组合 园林设计
59 ZL201320651933.8 实用新型 2013.10.22 原始取得
驳岸 院
坡地雨水收集及循 园林设计
60 ZL201320652033.5 实用新型 2013.10.22 原始取得
环利用系统 院
园林设计
61 一张透水地坪结构 ZL201620056170.6 实用新型 2016.1.20 原始取得

一张潜流人工湿地 园林设计
62 ZL201620060068.3 实用新型 2016.1.20 原始取得
结构 院
5、软件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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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有软件著作权40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软件著作权名称 登记号 权利范围 取得方式 首次发表日 著作权人
元成苗木报价系统
1 2011SR040376 全部权利 原始取得 2006.06.12 元成股份
软件 V1.0
元成园林招投标系
2 2011SR040380 全部权利 原始取得 2008.06.04 元成股份
统软件 V1.0
元成大规格造型苗
3 木交易中心软件 2011SR040378 全部权利 原始取得 2009.04.20 元成股份
V1.0
元成园林植保病虫
4 害诊断系统软件 2011SR040383 全部权利 原始取得 2009.11.02 元成股份
V1.0
元成造型石景观石
5 库交易中心软件 2011SR040239 全部权利 原始取得 2010.10.11 元成股份
V1.0
元成客户服务管理
6 系统软件[简称:元 2011SR057840 全部权利 原始取得 2011.07.22 元成股份
成客服系统]V1.0
元成园林工程项目
7 2014SR177608 全部权利 原始取得 2014.6.30 元成股份
管理软件 V1.0
元成园林通软件
8 2009SR036138 全部权利 原始取得 2007.06.01 元成传媒
V1.0
元成《鲁班图库》
9 2013SR038536 全部权利 原始取得 2010.04.05 元成传媒
数据库软件 V1.0
元成园林工程招投
10 标管理系统软件 2012SR130860 全部权利 原始取得 2011.06.20 元成传媒
V1.0
元成园林人才信息
11 2012SR130863 全部权利 原始取得 2011.11.20 元成传媒
平台系统软件 V1.0
元成植物数据库系
12 2012SR130475 全部权利 原始取得 2012.05.01 元成传媒
统软件 V1.0
元成园林景观设计
13 2012SR130608 全部权利 原始取得 2012.05.20 元成传媒
库系统软件 V1.0
元成园林名人堂系
14 2012SR130613 全部权利 原始取得 2012.06.20 元成传媒
统软件 V1.0
元成园林网络交易
15 博览会系统软件 2013SR038359 全部权利 原始取得 2012.06.30 元成传媒
V1.0
元成园林资材交易
16 2012SR130468 全部权利 原始取得 2012.07.01 元成传媒
中心系统软件 V1.0
元成园林古建信息
17 2013SR038760 全部权利 原始取得 2012.07.10 元成传媒
平台系统软件 V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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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元成家庭园艺信息
18 2013SR038362 全部权利 原始取得 2012.11.02 元成传媒
平台系统软件 V1.0
“园易”园林供应
19 商管理系统软件 2016SR064150 全部权利 原始取得 2014.01.08 元成传媒
V1.0
\"园易”园林工程项
20 2016SR064266 全部权利 原始取得 2014.01.08 元成传媒
目管理软件 V1.4
\"园易“园林智能招
21 2016SR067688 全部权利 原始取得 2014.01.09 元成传媒
投标管理软件 V2.0
元成园林行业企业
22 电子样刊发布系统 2015SR146089 全部权利 原始取得 2014.12.29 元成传媒
软件 V1.0
元成园林办公自动
23 化系统管理软件 2015SR145850 全部权利 原始取得 2015.02.04 元成传媒
V1.0
元成“园易”园林设
24 计院综合管理软件 2015SR145834 全部权利 原始取得 2015.03.06 元成传媒
V1.0
元成“园易”园林苗
25 圃综合管理软件 2015SR148959 全部权利 原始取得 2015.04.03 元成传媒
V1.0
元成“中国园林
26 网”APP 手机应用软 2015SR146472 全部权利 原始取得 2015.04.07 元成传媒
件(安卓版)V1.0
元成园林行业造型
27 苗木云数据库系统 2015SR146121 全部权利 原始取得 2015.04.10 元成传媒
软件 V1.0
元成园林苗木价格
28 信息监测系统软件 2015SR145856 全部权利 原始取得 2015.04.10 元成传媒
V1.0
\"园易”园林微商铺
29 2016SR064176 全部权利 原始取得 2015.05.08 元成传媒
管理软件 V1.1
“园易”园林大规
30 格苗木数据库系统 2016SR065012 全部权利 原始取得 2015.09.09 元成传媒
软件 V1.0
\"园易“园林景观石
31 数据库系统软件 2016SR064960 全部权利 原始取得 2015.10.08 元成传媒
V1.0
浙风景院景观设计 园林设计
32 2013SR161633 全部权利 原始取得 2011.07.10
软件 V1.0 院
浙风景院绿地节水 园林设计
33 2013SR161682 全部权利 原始取得 2012.01.10
灌溉设计软件 V1.0 院
34 浙风景院文档管理 2013SR162402 全部权利 原始取得 2012.01.16 园林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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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系统软件 V1.0 院
浙风景院绿地整理 园林设计
35 2013SR161605 全部权利 原始取得 2012.01.31
规划设计软件 V1.0 院
浙风景产业园规划 园林设计
36 2013SR161976 全部权利 原始取得 2012.02.07
设计软件 V1.0 院
浙风景院土方计算 园林设计
37 2013SR162509 全部权利 原始取得 2012.08.10
地形分析软件 V1.0 院
浙风景院绿地整理 园林设计
38 2015SR183843 全部权利 原始取得 2015.01.20
规划设计软件 V2.0 院
浙风景院景观设计 园林设计
39 2015SR183846 全部权利 原始取得 2014.12.10
软件 V2.0 院
浙风景院土方计算 园林设计
40 2015SR183870 全部权利 原始取得 2015.01.30
地形分析软件 V2.0 院
七、发行人拥有的经营资质及特许经营权
(一)经营资质
发行人已取得了生产经营所必需的相关业务许可和经营资质,具体情况如
下:
序 业务 资质/证书名
被授予方 授予时间 授予方 证书编号 有效期
号 范围 称及等级
城市园林绿
CYLZ. 浙 .0045. 2015.11.30
1 化企业资质 2015.11.30 住建部
壹 -2018.11.29
壹级
市政公用工 浙江省住房
2 程施工总承 2016.6.27 和城乡建设 D233016624 至 2021.2.3
包贰级 厅
古建筑工程 浙江省住房
3 专业承包贰 2016.6.27 和城乡建设 D233016624 至 2021.2.3
园 林 级 厅
元成股份 施工 建筑工程施
杭州市城乡
4 工总承包叁 2016.7.8 D333016621 至 2021.7.7
建设委员会

绿化造林施 浙江省营造
浙营林施资证 2016 年检通
5 工乙级(二 2013.1.14 林专业委员
字 10027 过
级) 会
浙江省住房
安全生产许 [浙]JZ 安许证字 2017.1.14
6 2005.1.13 和城乡建设
可证 [2005]010382 -2020.1.13

7 景 观 绿化造林设 2013.1.14 浙江省营造 浙营林设资证 2016 年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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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设计 计乙级(二 林专业委员 字 10007 过
级) 会
林木种子生 杭州市林业 浙林生 0100 第
8 2014.4.11 至 2017.4.11
苗 木 产许可证 水利局 0022 号
种植 林木种子经 杭州市林业 浙林经 0100 第
9 2014.4.11 至 2017.4.11
营许可证 水利局 0032 号
风景园林工
10 程设计专项 2012.12.28 住建部 A133003231 至 2017.12.28
园林设计 景 观 甲级
院 设计 绿化造林设 浙江省营造
浙营林设资证 2016 年检通
11 计乙级(二 2010.4.9 林专业委员
字 10008 过
级) 会
旅游设计 景 观 旅游规划设 至 2016.6.15
12 2014.6.16 国家旅游局 旅规甲 12-2011
公司 设计 计资质甲级 注
杭州市江干
出版物经营 新 出 发 字 第
13 2016.5.30 区文化广电 至 2022.5.30
许可证 00166 号
新闻出版局
增值电信业
信 息 浙江省通信
14 元成传媒 务经营许可 2016.4.22 浙 B2-20100396 至 2020.10.23
服务 管理局

短消息类服 号
15 务接入代码 2012.10.9 工信部 [2007]00365-A0 至 2017.7.12
使用证书
林木种子生
苗 木 金湖县农业 3208312017000
16 金湖元成 产经营许可 2017.1.1 至 2021.12.31
种植 委员会 1

林木种子生 菏泽市牡丹 鲁生 R(2014)
18 2014.7.24 至 2017.7.24
苗 木 产许可证 区林业局 第(0002)号
菏泽元成
种植 林木种子经 菏泽市牡丹 鲁经 R(2014)
19 2014.7.24 至 2017.7.24
营许可证 区林业局 第(0002)号
注:2016 年 11 月 22 日,浙江省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委员会出具《旅游规
划资质证明》:浙江旅游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正在申请资质复核,新的证书还未下发,
该旅游规划资质等级为甲级,旅游规划资质证书编号为旅规甲 12-2011。
(二)特许经营权
发行人无特许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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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研发概况及主要技术情况
(一)发行人研发概况
发行人注重研发团队建设,致力于通过技术手段,研究开发园林绿化行业新
材料、新工艺和新方法。经过多年绿化苗木种植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实践,
公司不断引进技术人才、加大自主开发力度,已经在苗木培育、种植和园林绿化
施工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经验,其研发中心被评定为“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
究开发中心”、“省级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省级中小企业技术中心”。公司
致力发展成为一家科技创新能力强、信息化程度高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一体化
综合园林企业。公司研发中心的组织结构图如下:
技术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
研发中心负责人
苗 笕
工 设 软
木 桥
艺 计 件
研 研
研 研 研
发 发
发 发 发
组 基
组 组 组

公司还通过完善《技术研发中心绩效考核奖励制度》,并建立了鼓励自主创
新的绩效评价体系,为技术创新提供全面的研发体制保障,同时给专业技术人才
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积极吸引园林绿化研发专业技术人才。此外,公司为避免
技术泄密,在员工手册中规定了保密及竞业禁止管理相关条款,并与核心技术人
员及相关研发人员签订了相关《信息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
公司主要依靠企业研发中心为主开展研发,同时,积极利用社会力量合作研
发。目前,公司与浙江大学生态规划与景观设计研究所、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浙江农林大学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旅游与健康学院、浙江省林产品质量检测站
等签订了产学研合作协议,与浙江科技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签订了校企共建实习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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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地协议书,与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签订了技术服务合同,在科学研究、科技成
果产业化应用、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有效提高了公司研发效率和技术
水平。
(二)技术研发情况
1、已完成的主要技术研发情况
(1)苗木移栽土壤改良技术研究
我国新疆等西北地区,碱性土壤分布较广,只有红柳等少数植物能在这种碱
性土壤中存活,导致在这些地区的城市绿化过程中可选择栽种的苗木品种单一。
该研究提供一种利用羊粪为主要成分的土壤改良方法,综合利用各种农牧业废弃
物,有效降低土壤的 PH 值,且无需大型灌溉排水系统的配合,也无需粉碎秸秆,
降低了成本,提高了绿化植物的存活率。
(2)提高林草转运存活率的研究及应用
园林建造工程中,目前的搬运工具很难搬运大量的 U 型渠和带较大土球的
树木,且大型搬运机械不易在拥挤的场地中使用。该研究设计了一种适用于搬运
U 型渠和带较大土球树木的手推车、一种便携式微型吊机和一种夹式搬运机构,
通过在运输过程中保证转运的效率与安全性,从而提高了林草转运存活率,具有
良好经济效益。
(3)污染厂矿遗弃地营造公园绿地技术研究
该研究针对城市规划二次开发公园绿化用地的原电化厂、农药厂和硫酸厂等
污染企业搬迁后留下的典型污染区块,阐明了该区域的污染状况,提出了酸碱置
换、增施泥炭和蛭石吸附污染物和改善地力、砌筑暗沟淋洗污染物进行湿地化处
理,以及结合公园绿化的植物修复等原地修复技术,研发出采取营造小丘地形、
地下隔离、覆盖客土和客土回填等绿化保育技术,并综合分析了污染因子对绿化
植物生长的影响,根据污染区块,筛选出适合种植的乔灌木等绿化植物百余种。
(4)浙江水生植物种类资源及利用现状研究
水生植物是指在水中能够正常生长的植物,或至少有一部分生命阶段是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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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中度过的植物。水生植物具有净化水质、保护湿地生态系统、促进水产养殖、构
建生态河道和生物驳岸及园林景观建设等广泛的应用价值。虽然有关水生植物的
开发利用曾有较多的报导,但缺乏系统性和全面性。该研究针对浙江区域,通过
广泛的调查研究,揭示浙江水生植物的种类资源,分析开发利用的现状和问题,
表明水生植物在净化水质、保护湿地、促进养殖、构建生态河道和生物驳岸及园
林景观建设中的应用前景,以进一步推进浙江水生植物的开发与利用。
(5)受损山体边坡森林化修复工程技术研究
随着全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深化,矿山开采、公路建设、山区水利
水电建设和房地产开发,都会对自然山体及其森林植被产生一定程度的破坏而形
成白化的岩石边坡,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扬尘和视觉污染等,甚至引发崩塌等
地质灾害。因此,受损山体边坡必须进行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本研究从森林生
态学角度,遵循植被的自然演替规律,采取工程性措施,成功实现以草养灌、以
灌促乔的边坡森林技术模式,取得有关物种边坡选择和配置、基质配制和本土型
基质研发、养护技术和边坡森林化技术工艺与质量评价体系等技术成果。
(6)城市住宅小区植物多样性和优化配置技术研究
本研究针对当前住宅绿化的重通透而轻遮蔽、重草坪而轻树木、重平面而轻
立体、重硬装而轻绿地、重绿化而轻生态的五大误区,跟踪当前生态住宅、绿色
建筑、健康住宅等住宅建设新形势,较系统地揭示城市住宅小区的绿化植物的多
样性组成、群落结构、区系特征和生态效益,从物种多样性、区系组成和生态效
益角度提出住宅小区绿化树种的多样性选择和住宅区公共组团绿地、宅旁绿地、
道路绿地、大门绿地、边际绿地、湿地绿地等区块的生态优化配置模式,具有一
定的创新性。
(7)元成园林资材交易中心系统软件项目
元成园林资材交易中心系统软件是一个大型的网络资材交易平台,在可持续
发展的运行机制下,向资材采购商、供应商等不同用户提供便捷的网络服务。项
目开发了一种适用于网络资材交易平台的系统软件,主营石材石景、护栏、喷灌
设计、温室大棚、景观灯具、膜结构、栽培基质、肥料、种植袋、排水材料、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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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工具等,产品覆盖 40 个资材类别、1,300 多个品种,可供区域遍及 20 多个省
份。
(8)园林行业项目管理 ERP(工程版)项目
园林行业项目管理 ERP(工程版)系统融入了先进项目管理思想,整个系统
以计划为龙头,以合同为约束,以进度为主线,以成本控制为目标,实现在限定
的时间内,在限定的资源(人、材、机等)条件下,以尽可能快的速度、尽可能
低的成本或投资圆满的完成项目任务。该系统解决了分散作业与集中管理的矛
盾,并做到了实时预警和动态监控。该项目深度整合了园林行业信息与服务资源,
构建多个大型行业基础应用数据库,改善了行业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提高整个行
业的基础信息化服务水平。
(9)元成园林工程企业管理软件项目
元成园林工程企业管理软件,是基于 SQL Server 数据库开发的集内部 OA
系统、项目招标和项目管理为一体的园林工程项目管理平台,共分为三大版块及
客户管理、项目管理(含文档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HR、采购管理
SCM、行政办公、投标管理、资产管理八个子系统,涵盖项目全生命周期、项
目要素和管理软件,对项目成本、项目投标、合同、工程质量、采购、人力资源、
风险、协作等领域进行深入管理。元成园林工程企业管理软件适用于各种以园林
项目的方式进行业务管理的组织,如工程建设、设计、监理等。帮助企业控制项
目成本、合理规划资源使用、跟踪项目进度、监控项目质量与风险,为项目组织
中各个管理层级提供全生命周期的精细化项目管理。
2、正在进行的主要技术研发情况
(1)景观墙等护岸结构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护岸工程既是河势控制规划中的重要工程措施,也是防洪工程体系的组成部
分。我国传统河道防护工程中多采用江砌或干砌块石、现浇或预制混凝土等刚性
材料护坡,这类护坡形式对河道可以发挥一定的防洪、排涝等功效,且具有稳定
性好等优点。但是这类护坡形式会对环境带来不良影响,容易引起生态退化。本
项目研究一种景观墙等护岸结构技术,开发具有组合型瓷砖饰面的弧形景观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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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岩护岸结构,在保证对堤岸土体进行有效围护的同时,有利于堤岸两侧植物的
生长。
(2)通气透水型园林植物复合种植土的研究与应用
城市园林绿化土壤的性质不同于一般土壤。一方面,大部分土壤为外来土或
深层土,另一方面由于人为因素的影响,城市园林绿化土壤普遍存在土壤紧实、
容量大、通气孔隙差、有机质含量和土壤肥力低下等缺陷。而且由于目前一些园
林绿化工程使用建筑垃圾土种植植物,这类高碱性土壤造成植物根系无法正常生
长甚至植物死亡。因此,为了提供园林植物良好的生长环境,需研制一种满足植
物各种营养需要以及通气性透水性等结构良好的种植土。
(3)基于河塘淤泥为主体材料的喷播绿化基质研发
土壤是植物生长的基础,岩石边坡的植被由于缺乏土壤而很难自然修复,因
此,要对受损山体岩石边坡进行复绿,就需要一定的土壤供给。在目前废弃矿山
边坡绿化中,无论采用厚层基质喷播绿化,还是马道(平台)和坡脚挡墙内侧种
植绿化,都需要一定厚度的人工配制的土壤,成本相对较高。泥炭是沼泽在形成
过程中的产物,泥炭富含有机质,广泛用于花卉栽培和土壤改良等,开发利用量
逐年增加,资源量逐年减少,价格也不断提升。因此,开发利用本土型多功能喷
附植生基质以替代外来泥炭材料是我省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
该项目将以河塘淤泥为主体材料,进行岩石边坡喷播绿化基质研发,开发以塘泥
为基本材料的本土型喷附植物生长基质,既节约泥炭资源,又将河塘淤泥得到资
源化利用,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4)库区消落带自然植被的结构与消长规律研究
消落带是指水库季节性水位涨落而使周边被淹没土地周期性地出露水面的
一段特殊区域,是水生生态系统和陆生生态系统交替控制的过渡地带,是一类特
殊的、生态功能十分脆弱的湿地生态系统。消落带的生态条件十分恶劣,水陆界
面亲和性差,形成水生生态系统与陆生生态系统之间的隔离带,个别地段成为滞
留、汇集废物的垃圾滩。消落带经常受浪浊或水位涨落影响,干湿交替频繁,水
土流失严重,自然植被逐渐被剥离,土层长期受到剥蚀,逐渐演化或退化成C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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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露的风化基岩消落带。因此,开展消落带自然植被的结构与消长规律研究,对
于促进并开展消落带湿地植被重建研究,以进一步推进浙江省生态建设、改善生
态环境、实践“五水共治”、提升消落带生态服务功能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5)药用植物园的风景园林化设计研究
药用植物类型多样,功能广泛,生态效益较好且又有益于人类的健康。其中
一些既有药用价值又可观赏使用的植物被称作药用观赏植物。众多药用植物,形
态迥异,风姿万千,具有较高的观赏价值,在城乡绿化中特别是在城市园林绿化
方面,具有多方面的效益,如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等。因此将药用植
物与风景园林有机地结合起来,将园林艺术与健康森林有机地结合,将园林艺术
由观赏提升到生态和至关人类健康的高度,将对园林艺术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
响。
(三)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投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研发费用(万元) 2,050.56 2,139.09 2,120.78
营业收入(万元) 54,550.66 44,352.51 52,064.34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3.76% 4.82% 4.07%
九、质量控制情况
(一)质量控制标准
发行人以“百年大计,质量第一”为质量管理方针,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园
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元成股份于 2011 年 9 月通过 ISO9001:2008 质量管
理体系认证,取得了北京中安质环认证中心颁发的注册号为 02811Q10640ROM
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园林设计院于 2013 年 1 月通过 ISO9001:2008 质
量管理体系认证,取得了北京中安质环认证中心颁发的注册号为
02813Q10056ROS 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发行人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在日常经营中贯彻执行,不断查找薄弱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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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并进行完善,确保了质量体系的具体落实、持续改进和有效运行,每年均通过
监督审核。
(二)质量控制措施
发行人严格执行 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不断强化对景观规划设
计、园林工程施工、绿化养护等业务的质量管理,加大质量控制力度,确保项目
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及客户的要求。
此外,发行人建立了完善的园林绿化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具体措施包括:
1、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
发行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其中包括《质量管理机构责任制》、
《质量例会制度》、《质量检查制度》、《工程质量评定及验收制度》、《成品保护制
度》、《工程质量奖罚制度》、《样板引入制度》、《质量保修制度》和《工程质量信
息管理制度》等。
2、明确项目质量管理职责
发行人建立的质量管理制度明确了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对项目
工程质量全过程及质量结果负责,组织项目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活动。项目部设项
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及质检员,分工协作、各司其职。项目技术负责人全面负
责工程施工、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协助项目经理贯彻落实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施工员负责指挥生产、组织生产例会、参加监理例会,负责协调好工期与质量的
关系,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质检员负责现场施工质量标准控制,实时上报
工程质量情况。
3、确保项目质量的可控性
发行人组织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对工程项目严格执行“自检-质检-监检”的三
级检查制度。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项目经理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改,确保
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另外,公司按照现行质量标准对各检验批分项、
分部、分单位工程进行检查评定。其中检查批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
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职质检员进行验收;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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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单位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分部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
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自行组织
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三)产品质量纠纷
公司设计、施工及养护项目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客户的要
求。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设计方案、施工质量和养护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纠
纷。
杭州市江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证明,证明元成股份自设立以来未发生
因违反有关国家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而受到处罚的情
形;未发现报告期内园林设计院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且未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江干分局出具证明,证明元成股份报告期内未受到质
量技术监督方面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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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独立性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与公司股东完
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
发行人由元成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原元成有限的资产和人员全部进入公司。
公司合法拥有生产经营所需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对所有生产经营所需的资产
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
(二)人员独立
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在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
发行人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
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发行人依法独立纳税,独立对外签订合
同。
(四)机构独立
发行人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
策及监督机构,同时建立了独立完整的内部组织机构,各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在各
自职责范围内独立决策、规范运作。发行人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不存在合署办公、机构混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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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业务独立
发行人主要从事园林施工、景观设计、绿化养护、苗木种植业务,业务独立
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已承诺未来不经营与公司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前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发行人建立并
不断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与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完全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二、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
业竞争
祝昌人先生除直接持有发行人 47.64%的股份外,同时还通过北嘉投资控制
发行人 16%的股份。祝昌人先生合计控制发行人 63.64%的股份,为发行人的实
际控制人。此外,祝昌人先生持有杭州崇福众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
出资额、杭州崇福锐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75%出资额、景德镇崇
福元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出资额。除上述情况外,祝昌人先生
未拥有其他公司股权,也未通过其他形式经营与本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公司
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在未来经营中产生同业竞争,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利益,保证公司的正
常经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祝昌人先生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
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承诺人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
企业或组织,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对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
动,或拥有与元成股份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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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今后的业务中,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与元成股份及其子公司
业务产生同业竞争,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的从事与元成股份及其子公司业
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3、如元成股份或其子公司认定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现有业务或将来
产生的业务与元成股份及其子公司业务存在同业竞争,则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将在元成股份或其子公司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该业务。
4、在元成股份或其子公司认定是否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同业
竞争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有关的董事、股东代表
将按公司章程规定回避,不参与表决。
5、承诺人不会利用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地位,
占用元成股份及其子公司的资金,将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企业资金往来的规定。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元成股份及其
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回避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
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6、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利用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元成股份
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7、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有违反并给元成股份或其子公司造成损失,承
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序号 股东姓名 关联关系
直接持有发行人 47.64%的股份外,另持有北嘉投资
1 祝昌人
48.30%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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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祝美娟 祝昌人之配偶
2、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自然人股东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关联关系
1 北嘉投资 直接持有发行人 16%的股份
2 陈芝浓 直接持有发行人 6.40%的股份
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序号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1 元成传媒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2 园林设计院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3 金湖元成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4 菏泽元成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5 旅游设计公司 园林设计院全资子公司
4、本公司参股公司
序号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1 格润基金 本公司认缴出资 1,98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9.80%
2 景德镇建设管理公司 本公司认缴出资 57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9.00%
5、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其他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含离职未满 12 个月的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人员控制或在其中担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均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对外投资及兼职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相关内容。
6、其他关联方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1 杭州热电偶厂 公司董事金德立的父亲个人投资经营
2 杭州平和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钱屹俊的兄弟所控制的企业
3 杭州萧山新街镇锦磷园艺场 公司监事沈国太个人投资经营
4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5%以上股东陈芝浓配偶的兄弟所控制的企业
5 上海兴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5%以上股东陈芝浓任该公司经理
6 常州祥光股权投资中心 公司5%以上股东陈芝浓控制的企业
杭州创工规划设计研究院有 严力蛟持有该公司51%的股权,同时其配偶任该公司
7
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严力蛟曾任本公司董事,于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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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8月13日辞去董事职务)
(二)经常性关联交易
1、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交易 占同类交易 占同类交易 占同类交易
关联方名称 金额 金额 金额
内容 金额的比例 金额的比例 金额的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工程设计、
景德镇建设管理公司 6,442.82 11.81 1,762.53 3.97 - -
施工
合计 6,442.82 - 1,762.53 - - -
2015 年 12 月,发行人与景德镇建设管理公司签订了《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由发行人担任三宝瓷谷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实施该项目。
(1)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2015 年 10 月 23 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作出决
议,同意发行人就三宝瓷谷项目与景德镇三宝瓷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格润
基金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
2015 年 11 月 25 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作出决
议,同意发行人承接三宝瓷谷项目,并与项目公司签订相关合同。
2015 年 12 月 10 日,发行人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作出决
意,同意发行人承接三宝瓷谷项目,并与项目公司签订相关合同。
经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后认为:发行人与景德镇建设管理公司所发生
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
(2)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性
根据发行人与景德镇建设管理公司所签订的《设计-施工承包合同》,规划费
按 2004 中规秘字第 022 号文件精神计取;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
定》(计价格[2002]10 号)文件精神计取并结合周边省份同等资质、同等经验的
规划/设计机构询价的平均价作为计费参考依据,经发行人与景德镇建设管理公
司确认后作为最终规划费/设计费合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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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发行人与景德镇建设管理公司所签订的《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工程造
价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4—2013)、
《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4)、《景
德镇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江西省造价信息》、施工设计图纸编制,各专业工
程定额套用江西省现行定额。
经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向景德镇建设管理公司提供的
工程设计、施工服务系以相关计价规范为依据并结合了市场的实际情况,关联交
易价格公允。
2、关联租赁
报告期内,北嘉投资与元成股份、园林设计院及元成传媒之间存在房产租赁,
具体情况如下:
租赁费 出租方房
出租方 承租方 用途 定价方式 租赁期限
(万元) 产性质
北嘉投资 元成传媒 办公场所 7.73 协议价 2014.1.1-2014.3.14 转租
园林设计
北嘉投资 办公场所 12.89 协议价 2014.1.1-2014.2.28 转租

3、支付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津贴和薪酬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
心技术人员最近一年薪酬情况”。
(三)偶发性关联交易
1、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情况如下:
借款期限/ 担保金额
序号 借款银行 担保方 担保方式
债权确定期间 (万元)
祝昌人
1 2013.7.22-2014.7.18 2,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祝美娟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祝昌人
2 江城支行 2013.11.11-2014.11.7 2,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祝美娟
3 2014.7.21-2015.7.17 祝昌人 1,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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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美娟
祝昌人
4 2014.7.29-2015.7.27 1,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祝美娟
祝昌人
5 2014.11.19-2015.11.18 500.00 连带责任保证
祝美娟
祝昌人
6 2015.1.28-2016.1.27 1,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祝美娟
祝昌人
7 2015.2.11-2016.2.11 500.00 连带责任保证
祝美娟
祝昌人
8 2015.3.10-2016.3.4 1,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祝美娟
祝昌人
9 2015.7.2-2016.7.1 1,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祝美娟
祝昌人
10 2015.7.14-2016.7.13 1,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祝美娟
祝昌人
11 2015.12.1-2016.12.1 500.00 连带责任保证
祝美娟
祝昌人
12 2016.1.6-2017.1.5 1,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祝美娟
祝昌人
13 2016.1.19-2017.1.13 500.00 连带责任保证
祝美娟
祝昌人
14 2016.2.23-2017.2.17 1,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祝美娟
祝昌人
15 2016.7.5-2017.7.3 1,650.00 连带责任保证
祝美娟
祝昌人
16 2016.7.8-2017.7.7 350.00 连带责任保证
祝美娟
祝昌人
17 2016.12.2-2017.12.1 500.00 连带责任保证
祝美娟
祝昌人 最高额连带责
16 2014.10.28-2016.10.28 2,4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祝美娟 任保证
公司杭州开元支行 祝昌人 最高额连带责
17 2016.11.1-2019.11.1 2,500.00
祝美娟 任保证
祝昌人 最高额连带责
18 2014.9.26-2015.9.23 1,200.00
祝美娟 任保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祝昌人 最高额连带责
19 2015.10.12-2016.8.23 1,200.00
杭州市开元支行 祝美娟 任保证
祝昌人 最高额连带责
20 2016.10.27-2017.8.25 2,000.00
祝美娟 任保证
祝昌人 最高额连带责
21 2014.7.25-2015.7.24 1,5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祝美娟 任保证
杭州凤起支行 祝昌人 最高额连带责
22 2015.9.11-2016.9.10 1,500.00
祝美娟 任保证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10.17-2016.8.3 祝昌人 1,500.00 连带责任保证
23
南湖支行 2016.7.27-2017.7.26 祝昌人 1,500.00 连带责任保证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祝昌人 最高额连带责
24 2015.8.28-2016.8.28 2,000.00
杭州分行 祝美娟 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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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昌人 最高额连带责
25 2015.11.25-2016.11.25 2,000.0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祝美娟 任保证
杭州余杭支行 祝昌人 最高额连带责
26 2016.7.27-2017.7.27 3,000.00
祝美娟 任保证
2、2014 年 10 月 10 日,淮阴区张棉、徐溜、三凌、南陈集、渔沟工业园区
道路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发布。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人需分三次为招标人合计
融资 25,000 万元,年利率为 10%,其中首期融资 5,000 万元须于中标公示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第二期融资 10,000 万元须于中标公示结束后 20 个工作
日内办理完毕,第三期融资 10,000 万元须于中标公示结束后 30 个工作日内办理
完毕。
发行人为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积极落实融资事宜,为此发行人联系到湖州昊
天。由于时间紧迫且无法及时寻找到符合招标利率条件的融资方,发行人为满足
招标条件,同意由湖州昊天向淮安园兴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融资并向其按照年利率
10%收取利息,另由发行人向湖州昊天支付财务咨询费用以弥补其合理利润,由
发行人股东对湖州昊天享有的债权提供担保。
2014 年 10 月,湖州昊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淮安园兴、淮安
市淮阴区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订《投资框架协议》,并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淮安分行、淮安园兴签订《委托贷款合同》,湖州昊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通过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委托贷款 5,000 万元给淮安园兴,
用于淮安市淮阴区 5 个工业园区道路工程项目的建设;本公司与湖州昊天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财务顾问协议》,本公司因承接上述工业园区道
路工程项目,由湖州昊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融资服务,本公司
支付相应的服务咨询费 225 万元;本公司股东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祝昌人、
周金海、张建和、沈国太、陈平、孔伟波、杨富金、陈芝浓与湖州昊天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上述股东为以上《投资框架
协议》、《委托贷款合同》、《财务顾问协议》中的债务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湖州昊天已全额收回其对淮安园兴投资有限公司
的委托贷款,发行人股东对湖州昊天所享有债权提供的担保也已解除。
3、2016 年 4 月,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开立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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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由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就景德镇市珠山区三宝瓷谷 PPP
项目为公司出具履约保函,保函金额为人民币 12,600,000.00 元,保函期限为 2016
年 4 月 15 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 30 日内,最迟不超过 2018 年 4 月 18 日。
深圳市高新投保证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与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
履约保函提供反担保,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 428,400.00 元,同时由祝昌人向深圳
市高新投保证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4、公司委托杭州市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作为保函申请人向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宝石支行申请开具“菏泽七里河河道综合治理景观工程第一期
第二标项目施工”项目的履约保函。保函受益人为菏泽市牡丹区水务局,金额为
人民币 6,788,679.57 元,保函期限至 2017 年 5 月 22 日,同时祝昌人向杭州市中
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5、公司委托杭州市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作为保函申请人向杭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西湖支行申请开具“淮沭河自来水厂三期、西宋集、刘老庄、码头、西
城供水加压站项目”项目的工程履约保函。保函受益人为淮安市淮阴区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金额为人民币 13,069,531.76 元,保函期限至 2017 年 7 月 28 日,同
时祝昌人向杭州市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6、2015 年 12 月 23 日,发行人、格润基金、景德镇三宝瓷谷文化旅游发展
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景德镇建设管理公司,其中发行人以货币资金出资 570
万元,占注册资本 19%;格润基金以货币资金出资 1,470 万元,占注册资本 49%;
景德镇三宝瓷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 960 万元,占注册资本
32%。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向景德镇建设管理公司提供工程设计
施工、向杭州创工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购劳务以及向关联方租赁房产。上
述经常性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均按市场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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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关联方担保等,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五)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应收账款
景德镇建设管理公司 252.32 323.87 -
合计 252.32 323.87 -
四、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与程序规定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规范关联交易进行了制度安排。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关联交
易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回避制度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对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十三条定价原则和定价方法
(一)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商业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
原则;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
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
(二)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相关的关
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
(三)市场价: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四)成本加成价:在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加一定的合理利润确
定交易价格及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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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协议价:由关联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及费率。公司必须取得或要求
关联方提供确定交易价格的合法、有效的依据,作为签订该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
第十四条公司独立董事、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对重大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
是否公允合理发表意见。
第十七条公司下列关联交易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
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协议没有具体交易金额的;
(三)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
当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发生第一款关联交易情形的,还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审计。但是,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
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者评估。
第十八条 股东大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事先申明表决
事项与其有关联关系,会议主持人应宣布有关关联股东的名单,关联股东应回避
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主持人宣布出席大会的对上述关联交易
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和占公司总股份数的比例后,非关联股东对上述关联交
易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第十九条 董事会有权决定如下关联交易事项:
(一)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的单次关联
交易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或金额低于 3000 万元的关联交
易;
(二)公司与关联方就同一标的或者公司与同一关联方在连续十二个月内达
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或金额低于 3000
万元的关联交易。
需由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由公司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认可并出具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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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通过。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发现公司董事会所作出的关联交易决定有损害公司或者
股东权益的,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质询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第二十七条公司关联人与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协议,任何人只能代表一方签署
协议,关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公司的决定。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
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
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表
决。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十八条关联董事的回避措施为:
(一)董事会会议在讨论和表决与某董事有关联关系的事项时,该董事须向
董事会报告并做必要的回避,有应回避情形而未主动回避的,其他董事、列席监
事可以向主持人提出回避请求,并说明回避的详细理由;
(二)董事会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该董事不得参加表决,并不得被
计入此项表决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九条 股东大会就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
决;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第三十条 关联股东的回避措施为:
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三日前将其与审议事项的关
联关系以书面方式向股东大会披露,并在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时,应当主
动向股东大会说明情况,并明确表示不参与投票表决。股东没有主动说明关联关
系并回避的,其他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可以要求其说明情况并回避。
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关联股东
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股份数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和会
议记录中作出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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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
“第九条 公司应当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一)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公司还应当赋予独立董事以下特别职权:
1、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人民币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
净资产的 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
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第十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下述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五)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提供担保)、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
五、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执行情况
(一)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
的意见
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增强了规范运作意识,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并据以履行相关程序,保障了公司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
2014 年 8 月 18 日、2014 年 9 月 3 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
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发行人 2011 年至 2014
年 1-6 月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2015 年 3 月 16 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对发行人 2012 年至 2014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2015 年 8
月 27 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发行人 2012 年至 2015 年 6 月发
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2016 年 2 月 15 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对发行人 2013 年至 2015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
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性及交易价格的公
允性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涉及提供工程设计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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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劳务及向关联方租赁房产等日常关联交易,以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
司资金往来、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等交易事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
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所有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
易价格公允。公司各项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
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不存在
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对上述交易事项无异议。
(二)发行人关于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未来公司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
交易,公司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基本商业原则;切实履行信
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不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避免和消除
可能出现的公司股东利用其地位而从事损害本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等,对
规范关联交易进行了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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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一)董事
公司董事会由9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9名董事均为中国国籍,均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公司董事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本公司职务 本届任职起止时间
1 祝昌人 董事长、总经理 2016 年 5 月 22 日-2019 年 5 月 21 日
2 孔伟波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2016 年 5 月 22 日-2019 年 5 月 21 日
3 周金海 董事、副总经理 2016 年 5 月 22 日-2019 年 5 月 21 日
董事、副总经理、园林设计
4 张建和 院总经理、旅游设计公司执 2016 年 5 月 22 日-2019 年 5 月 21 日
行董事、总经理
5 金德立 董事 2016 年 5 月 22 日-2019 年 5 月 21 日
6 高延庆 董事 2016 年 5 月 22 日-2019 年 5 月 21 日
7 章良忠 独立董事 2016 年 5 月 22 日-2019 年 5 月 21 日
8 许文 独立董事 2016 年 5 月 22 日-2019 年 5 月 21 日
9 钱屹俊 独立董事 2016 年 5 月 22 日-2019 年 5 月 21 日
上述董事简历如下:
1、祝昌人先生,汉族,1967 年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
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99 年创办元成有限;1999 年至 2012 年,任元成有
限执行董事;2012 年 12 月至今,任元成股份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 年 4 月至今,
任格润基金董事。目前,祝昌人先生同时担任园林设计院执行董事、元成传媒执
行董事兼经理、北嘉投资执行董事、金湖元成执行董事兼经理、菏泽元成执行董
事兼经理。祝昌人先生为杭州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常务理事、杭州市国内来杭投
资企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
祝昌人先生多年来潜心研究苗木培育及园林工程的技术创新,作为主要人员
参与发明“爬藤植物固定工具”、“树篱养护用绿篱机机架”、“高位打孔辅助装置”
等 60 项实用新型专利,这些专利技术的取得,提高了公司苗木培育、工程施工
的质量,奠定了公司在苗木培养及园林工程领域的技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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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孔伟波先生,汉族,1966 年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副董
事长、副总经理。1987 年至 1993 年,就职于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1993 年至
2010 年,任杭州市江干区市政园林养护所所长;2010 年至 2012 年,任元成有限
副总经理;2012 年 12 月至今,任元成股份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
3、周金海先生,汉族,1968 年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1991 年至 1999 年,任杭州大光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1999 年至 2012 年,历任元成有限项目经理、经理;2012 年 12 月至今,任元成
股份董事、副总经理。目前,周金海先生同时担任金湖元成监事、菏泽元成监
事。
周金海先生 20 多年来,致力于工程项目的实施与研究工作,曾获得“全国
优秀项目经理”称号。周金海先生全面负责公司的工程施工工作,其负责的“青
岛龙湖白沙河项目一期大区景观工程(二标段)”、“杭州龙湖杭政储[2009]87 号
地块示范区外景观工程”等项目多次获得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绿化工程金
奖;周金海先生在工程项目领域的成就,为公司的发展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
4、张建和先生,汉族,1961 年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1994 年至 1995
年间,赴日本国福井县综合绿色中心研修造园和营林管理专业。现任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园林设计院总经理、旅游设计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1982 年至 1995
年,就职于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1995 年至 2004 年,历任浙江省园林绿化副
总经理、浙江省园林副总经理;2005 年至 2010 年,任元成有限总工程师;2010
年至今,任园林设计院总经理;2012 年 12 月至今,历任元成股份董事、副总经
理;2014 年 11 月至今,任旅游设计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张建和先生潜心研究园林设计,其负责的“全椒南屏山森林公园规划设计”
项目获得艾景奖金奖、“凯旋公园景观设计”项目获得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
二等奖,其主要参与的“木本景观攀缘植物的应用推广项目”获得浙江省林业厅
三等奖。
5、金德立先生,汉族,1969 年生,大专学历。现任公司董事。1988 年至
1996 年,就职于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1996 年至 1997 年,就职于杭州市江干
区人民检察院;1997 年至 2003 年,任浙江钱江律师事务所律师;2003 年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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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杭州杰鲨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 年至今,任浙江天信房地产咨询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9 年至今,任浙江鑫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总经理;2013 年至今,任杭州润贸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
年 2 月至今,任浙江博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 年 2 月至今,
任杭州米果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 年 8 月至今,任元成股份董事。
6、高延庆先生,汉族,1964 年生,EMBA(工商管理硕士),中级会计师。
现任公司董事。1984 年至 1990 年,任浙江省商业干部学校助理讲师;1990 年至
1998 年,任浙江省轻工业厅副处长;1998 年至 2007 年,任杭州天安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总会计师,期间出任广西康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07 至
2011 年,任浙江天元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11 年至 2012 年,
任诺华集团浙江天元生物药业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执行委员会成员;2012 年
至今,任杭州浙科友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监事;2015 年 11 月至今,
任上海鑫方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2 月至今,任江苏默乐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 年 6 月至今任元成股份董事。
7、章良忠先生,汉族,1969 年生,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93 年至 2000 年,任
浙江会计师事务所(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技术委员会成员;2000
年至 2005 年,历任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600776)财务部总经理、内部审计
部总经理、监事会办公室主任;2005 年至 2009 年,任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600571)财务总监;2009 年至 2010 年,任中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00270)财务部负责人;2010 年至 2013 年,任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
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13 年至 2015 年 4 月,任杭州中
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5 年 4 月至 12 月,就职
于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 11 月至今,任杭州中威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6 年 10 月至今任浙江杭开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目前,章良忠先生同时兼任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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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许文先生,汉族,1967 年生,硕士研究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89
年至 2001 年,就职于浙江省国际广告公司;2001 年至 2003 年,任浙江省外经
贸厅外贸服务中心经理;2003 年至 2004 年,任浙江众联通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长;2004 年至 2012 年 6 月,历任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组长助理、
财务部副总经理、资产管控中心总经理;2012 年 6 月至 2016 年 8 月,任信泰人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 年 8 月至今,任万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9、钱屹俊女士,汉族,1972 年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独立
董事。1997 年至 2009 年,曾任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监事;2009
年至今,任恒生鼎汇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目前,钱屹俊女士还同时担任浙江
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杭州恒生数字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二)监事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2 名,以上人员均为中国国
籍,均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公司监事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本公司职务 本届任职起止时间
1 沈国太 监事会主席 2015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9日
2 应玉莲 监事、成本控制一部经理 2015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9日
3 何姗 监事、研发中心总经理助理 2015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9日
上述监事简历如下:
1、沈国太先生,汉族,1964 年生,初中学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沈国
太先生拥有 20 多年苗木相关工作经验,自 1984 年起,个人经营苗木生意;1989
年至 1991 年,任杭州市新街镇新街村苗圃(村集体所有)负责人;1991 年至今,
自营苗圃生意;2012 年至今任元成股份监事会主席。
2、应玉莲女士,汉族,1983 年生,本科学历,工程师。现任公司监事、成
本控制一部经理。2004 年至 2012 年,任元成有限预算部员工;2012 年至 2014
年,任元成股份监事、成本控制部经理;2015 年至今,任元成股份监事、成本
控制一部经理。
3、何姗女士,汉族,1986 年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监事、研发中心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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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助理。2008 年至 2012 年,任元成有限养护部经理;2012 年至今,任元成股份
监事、研发中心总经理助理。
(三)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6名高级管理人员均为中国国籍,均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具体情况如
下:
序号 姓名 本公司职务 本届任职起止时间
1 祝昌人 董事长、总经理 2016 年 5 月 22 日-2019 年 5 月 21 日
2 孔伟波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2016 年 5 月 22 日-2019 年 5 月 21 日
3 周金海 董事、副总经理 2016 年 5 月 22 日-2019 年 5 月 21 日
董事、副总经理、园林设计 2016 年 5 月 22 日-2019 年 5 月 21 日
4 张建和 院总经理、旅游设计公司执
行董事、总经理
5 陈平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016 年 5 月 22 日-2019 年 5 月 21 日
6 姚丽花 副总经理 2016 年 5 月 22 日-2019 年 5 月 21 日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如下:
1、祝昌人先生:参见本节“一、(一)董事”。
2、孔伟波先生:参见本节“一、(一)董事”。
3、周金海先生:参见本节“一、(一)董事”。
4、张建和先生:参见本节“一、(一)董事”。
5、陈平先生,汉族,1973 年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现
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1995 年至 1997 年,任金华生化制药厂主办会计;
1997 年至 1999 年,任尖峰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主办会计;1999 年至 2005 年,任
杭州医药物资有限公司主办会计;2005 年至 2011 年,任浙江天惠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11 年至今,历任元成股份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
秘书。
6、姚丽花女士,汉族,1981 年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2004
年至 2005 年,任杭州锦江科技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助理;2005 年至 2007 年,任
杭州国政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2007 年至 2008 年,任杭州原创广告有
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8 年至 2014 年,历任骏龙包装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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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财务总监;2014 年至今,历任元成股份资本运营部经理、副总经理。
(四)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 6 人,具体情况如下:
1、祝昌人先生:参见本节“一、(一)董事”。
2、孔伟波先生:参见本节“一、(一)董事”。
3、周金海先生:参见本节“一、(一)董事”。
4、张建和先生:参见本节“一、(一)董事”。
5、毛忠先生,汉族,1968 年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总工程
师。1988 年至 1991 年,任杭州市园林文物局园林工程公司助理施工员;1991
年至 1996 年,任杭州市园林设计事务所设计师;1998 年至 2004 年,任杭州申
华景观建设有限公司园林部经理、总工程师;2004 年至 2009 年担任绍兴园林建
设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办事处工程经理。
毛忠先生专注于园林设计、施工及技术工作 20 多年,精通园林施工技术;
2013 年至今,毛忠先生主要负责园林施工技术及苗木的研发工作。
6、周兆莹先生,汉族,1977 年生,本科学历,工程师。周兆莹先生从事园
林设计相关工作逾 15 年,自 1999 年起即开始个人从事园林设计相关工作,在园
林设计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2005 年 1 月至今,任园林设计院副总经理。
周兆莹先生参与的“全椒南屏山森林公园规划设计”、“中国棋院杭州分院
(天元大厦)屋顶绿化设计”项目获得艾景奖金奖;此外,周兆莹先生曾在《城
市建设》、《中华民居》及《建材发展导向》等期刊上发表《试论园林绿化工程
建设项目管理及控制》、《浅谈园林工程建设的进度管理》及《论园林景观工程
施工中水生植物的应用》等多篇文章。
(五)董事、监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1、董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2012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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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祝昌人、周金海、张建和、孔伟波、章良忠、严力蛟、易开刚 7 人为公司董事,
其中章良忠、严力蛟、易开刚为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选举祝昌人为公司董事长、孔伟波为副董事长。
2013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免去祝昌人、
周金海、张建和、孔伟波、章良忠、严力蛟、易开刚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职务,
选举祝昌人、孔伟波、周金海、张建和、高延庆、林金坤、章良忠、严力蛟、
易开刚 9 人为公司董事,其中章良忠、严力蛟、易开刚为独立董事。同日,公司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祝昌人为公司董事长、孔伟波为副董事长。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林金坤辞
去董事职务,并选举李文忠为公司董事,其他董事继续留任。同日,公司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确认祝昌人为公司董事长、孔伟波为副董事长。
2014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李文忠、
严力蛟、易开刚辞去董事职务,并选举金德立、许文、钱屹俊为公司董事,其中
许文、钱屹俊为独立董事,其他董事继续留任。2014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确认祝昌人为公司董事长、孔伟波为副董事长。
2016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祝昌人、
孔伟波、周金海、张建和、金德立、高延庆、章良忠、许文、钱屹俊 9 人为公
司董事,其中章良忠、许文、钱屹俊为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选举祝昌人为公司董事长、孔伟波为副董事长。
2、监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2012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创立大会,选
举沈国太为公司监事,并与职工代表大会推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应玉莲、何姗
共同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
沈国太为监事会主席。
2015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沈国太为
公司监事,并与职工代表大会推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应玉莲、何姗共同组成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沈国太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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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主席。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
属直接或间接持股情况
(一)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
属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在本公司职务 直接持股数量(万股) 直接持股比例(%)
1 祝昌人 董事长、总经理 3,573 47.64
董事、副总经理、园林
设计院总经理、旅游设
2 张建和 351 4.68
计公司执行董事、总经

3 沈国太 监事会主席 336 4.48
4 周金海 董事、副总经理 246 3.28
5 陈平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60 0.80
6 孔伟波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54 0.72
合计 4,620 61.60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祝昌人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周金海之表兄。除上述情
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
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动。
(二)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
属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北嘉投资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 16%的股份,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通过北嘉投资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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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间接持股比例(%)
1 祝昌人 9.66
2 祝昌彦 1.84
3 周金海 1.75
4 应玉莲 0.25
5 周兆莹 0.25
6 何姗 0.08
合计 13.83
祝昌人为祝昌彦之兄弟、祝昌人为周金海之表兄。除上述持股情况外,公司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其他间接方式持有公
司股份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通
过北嘉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未发生变动。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所持股
份的质押或冻结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
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
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出资额 出资比 与发行人是否
序号 姓名 在本公司职务 对外投资企业
(万元) 例(%) 存在利益冲突
北嘉投资 579.60 48.30
杭州崇福众康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 500.00 10.00
伙)
1 祝昌人 董事长、总经理 杭州崇福锐鹰创业 否
投资合伙企业(有 300.00 3.75
限合伙)
景德镇崇福元成创
10,000.00
业投资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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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2 周金海 董事、副总经理 105.00 8.75
监事、成本控制
3 应玉莲 15.00 1.25
一部经理
园林设计院副总 北嘉投资
4 周兆莹 15.00 1.25
经理
监事、研发中心
5 何姗 4.80 0.40
总经理助理
6 沈国太 监事会主席 杭州萧山新街镇锦磷园艺场(个体工商户)
杭州润贸商业发展
650.00 65.00
有限公司
浙江华盈置业投资
1,040.00 52.00
有限公司
杭州杰鲨实业有限
400.00 40.00
公司
7 金德立 董事
杭州柏润房地产开
1,200.00 20.00
发有限公司
杭州米屋信息技术
62.50 10.00
有限公司
杭州途之妙网络科
100.00 20.00
技有限公司
上海鑫方讯通信科
8 高延庆 董事 450.00 5.00
技有限公司
杭州中威投资管理
9 章良忠 独立董事 合伙企业(有限合 40.00 8.00
伙)
杭州恒生数字设备
10 钱屹俊 独立董事 1.54 0.15
科技有限公司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一年
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2016 年度在元成股份及其
子公司领取的薪酬(独立董事领取津贴)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姓名 本公司职务 从本公司领取薪酬(万元)
1 祝昌人 董事长、总经理 35.74
2 孔伟波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23.50
3 周金海 董事、副总经理 29.74
董事、副总经理、园林设计院总经理、游设计
4 张建和 29.74
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5 金德立 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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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高延庆 董事 -
7 章良忠 独立董事 6.05
8 许文 独立董事 6.05
9 钱屹俊 独立董事 6.05
10 沈国太 监事会主席 -
11 应玉莲 监事、成本控制一部经理 13.68
12 何姗 监事、研发中心总经理助理 8.92
13 陈平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3.74
14 姚丽花 副总经理 23.74
15 毛忠 总工程师 23.74
16 周兆莹 园林设计院副总经理 26.18
除以上所列收入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
在公司及关联企业享受其他待遇,也没有制定退休金计划。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外兼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兼职情况如下表:
在本公 在兼职 兼职单位与发行
姓名 兼职单位
司职务 单位任职 人关系
北嘉投资 执行董事 发行人股东
董事长、 杭州市国内来杭投资企业联合会 常务副会长 无关联关系
祝昌人
总经理 杭州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 常务理事 无关联关系
格润基金 董事 发行人参股公司
杭州杰鲨实业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存在关联关系
浙江鑫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存在关联关系
浙江天信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存在关联关系
金德立 董事
杭州润贸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存在关联关系
浙江博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存在关联关系
杭州米果置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 存在关联关系
总经理助理 发行人股东之执
杭州浙科友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行事务合伙人
高延庆 董事
上海鑫方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存在关联关系
江苏默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存在关联关系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存在关联关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存在关联关系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存在关联关系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存在关联关系
章良忠 独立董事
杭州中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执行事务合伙人 存在关联关系
限合伙)
副总经理、财务总
浙江杭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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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文 独立董事 万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存在关联关系
杭州恒生鼎汇科技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 存在关联关系
钱屹俊 独立董事 浙江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无关联关系
杭州恒生数字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无关联关系
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未有在
其他企业担任职务的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
存在的亲属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祝昌人为周金海之表兄外,公司其余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七、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的协议、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的协议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在公司领薪的董事、监事均在发
行人处任职,均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均与公司签订
了《保密协议》。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均与公司签订了《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
发行人未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签订其他协议。
(二)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的重要
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情况见本
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
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的相关内
容。
八、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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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现行《公司章程》,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和《证
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有关规定的情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具备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
九、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如下:
(一)董事变动情况
2012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
举祝昌人、孔伟波、周金海、张建和、章良忠、严力蛟、易开刚 7 人为第一届
董事会成员,其中章良忠、严力蛟、易开刚为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祝昌人为董事长,孔伟波为副董事长。
2013 年 5 月,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 1,500 万元并新增股东六位,新增股东推
荐林金坤、高延庆担任公司董事。2013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免除第一届董事会全体董事,选举祝昌人、孔伟波、周金
海、张建和、高延庆、林金坤、章良忠、严力蛟、易开刚 9 人为第二届董事会
成员,其中章良忠、严力蛟、易开刚为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祝昌人为董事长,孔伟波为副董事长。
2013 年 12 月,公司董事林金坤因个人工作精力原因,向董事会提出辞职申
请。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林金坤辞
去董事职务,同时选举李文忠为公司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确认祝昌人为公司董事长、孔伟波为副董事长。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
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 号)和《执行中组发[2013]18 号文件有关问
题的答复意见》(组厅字[2013]50),以及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转发<关于进一
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和<执行中组发[2013]18
号文件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的通知》(教人司[2014]14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
董事李文忠、严力蛟、易开刚向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2014 年 8 月 13 日,公司
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李文忠、严力蛟、易开刚辞去董事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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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并选举金德立、许文、钱屹俊为公司董事,其中许文、钱屹俊为独立董
事,其他董事继续留任。2014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确认祝昌人为公司董事长、孔伟波为副董事长。
2016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祝昌人、
孔伟波、周金海、张建和、金德立、高延庆、章良忠、许文、钱屹俊 9 人为公
司董事,其中章良忠、许文、钱屹俊为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选举祝昌人为公司董事长、孔伟波为副董事长。
(二)监事变动情况
2012 年 12 月 9 日,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沈
国太为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应玉莲、何姗共同组成第一届
监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沈国太为监事会主
席。
2015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沈国太为
公司监事,并与职工代表大会推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应玉莲、何姗共同组成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沈国太为
监事会主席。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2 年 12 月 9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聘任祝昌人为公
司总经理,孔伟波、周金海为公司副总经理,陈平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
书。
2013 年 5 月 22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聘任祝昌人为公
司总经理,孔伟波、周金海为公司副总经理,陈平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
书。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聘
任张建和、姚丽花为公司副总经理,由张建和分管设计业务,由姚丽花分管资
本运营。2015 年 10 月 23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聘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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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和、姚丽花为公司副总经理。
2016 年 5 月 22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聘任祝昌人为公
司总经理,孔伟波、周金海、张建和、姚丽花为公司副总经理,陈平为公司财
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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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公司治理
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中国证监会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
治理水平。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
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相互之间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规
范了公司日常决策、管理和经营活动。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
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
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
出建议或者质询;(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
所持有的股份;(5)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
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2)依其所认
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4)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
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
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
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
任;(5)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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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大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
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
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根据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
制度行使相关职权;(12)对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作出决议;(13)对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作出决议;(14)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
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
2012 年 12 月 9 日,公司创立大会暨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4 年 6 月 25 日,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对《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
和通知、召开方式、召开条件、表决方式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治
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且与该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实质差异。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
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
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
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
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召集人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
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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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
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
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
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通知临时提案的内容。除上述情
况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
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1)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2)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案;(3)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报酬
和支付方法;(4)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公司年度报告;(6)对公
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7)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司章
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1)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2)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
公司形式;(3)《公司章程》的修改;(4)公司在一年内购买或者出售重大资产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的事项;(5)股权激励计划;(6)公司
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的担保事项;(7)法
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
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四)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股份公司设立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了 16 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及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
开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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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2 年 12 月 9 日 创立大会暨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2013 年 5 月 13 日 2012 年度股东大会
3 2013 年 5 月 14 日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4 2013 年 5 月 22 日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5 2013 年 5 月 22 日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6 2013 年 7 月 22 日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7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8 2014 年 3 月 12 日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9 2014 年 6 月 25 日 2013 年度股东大会
10 2014 年 8 月 13 日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1 2014 年 9 月 3 日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12 2015 年 4 月 7 日 2014 年度股东大会
13 2015 年 12 月 10 日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4 2016 年 3 月 7 日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15 2016 年 5 月 22 日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6 2016 年 8 月 4 日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上述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
决议的内容及签署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股东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要求行使职
权的行为。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董事
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设副董事长一名。
(一)董事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大会
会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
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
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
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选举和更换董事长、副董事长;(12)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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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13)听取公司总经理的
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14)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管理制
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行使相关职权;(15)《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
2012 年 12 月 9 日,公司创立大会暨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组成及其职权、董事长的职权、董事会会议
的议事和表决程序、董事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及公告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
定,符合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且与该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实
质差异。
《董事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一年召开二次,时间分别为
每年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召开。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将
书面会议通知通过专人送达、以预付邮资函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全
体董事和监事以及总经理。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
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未兼任董事的,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董事认为有必要的,
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董事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书面委托
公司董事会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
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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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运行情况
股份公司设立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程序召开了 29 次董事会,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1 2012 年 12 月 9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 2013 年 3 月 11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3 2013 年 4 月 23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4 2013 年 4 月 29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5 2013 年 5 月 7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6 2013 年 5 月 22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7 2013 年 6 月 25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8 2013 年 7 月 7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9 2013 年 12 月 11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10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11 2014 年 2 月 24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12 2014 年 5 月 21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13 2014 年 7 月 29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14 2014 年 8 月 13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15 2014 年 8 月 18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16 2014 年 12 月 13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17 2015 年 3 月 16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18 2015 年 4 月 10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19 2015 年 8 月 27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 2015 年 10 月 23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1 2015 年 11 月 25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2 2016 年 2 月 15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3 2016 年 5 月 6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4 2016 年 5 月 22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5 2016 年 6 月 7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6 2016 年 7 月 20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7 2016 年 10 月 26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8 2016 年 11 月 17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9 2017 年 1 月 16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公司上述历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
议的内容及签署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董事会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要求行使职
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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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 1
人,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 2 人,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并报登记机关备案。监事会设主席 1 人。
(一)监事会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
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
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5)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6)依照有
关法律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8)选举和更换监事会主席;(9)《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
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
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监事会议事规则
2012 年 12 月 9 日,公司创立大会暨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会的组成及其职权、监事会主席的职权、监事会
会议的召集及通知程序、监事会会议的议事和表决程序、监事会会议记录、监事
会会议决议和公告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
求,且与该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实质差异。
《监事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定期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
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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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2)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
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
规定的决议时;(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
者严重影响公司社会声誉时;(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
诉讼时;(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 1 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应当提前五日将盖有监事会印章的书面会
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以预付邮资函件、传真、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全体监事
和董事会秘书。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
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举手方式进行。监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
意、反对和弃权。与会监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
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该监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
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监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监事的
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监事对决议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决议中说明。
(三)监事会运行情况
股份公司设立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程序召开了 15 次监事会,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1 2012 年 12 月 9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 2013 年 4 月 23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3 2013 年 4 月 29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4 2013 年 12 月 11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5 2014 年 5 月 21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6 2014 年 8 月 18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7 2015 年 3 月 16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8 2015 年 4 月 10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9 2015 年 8 月 27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10 2015 年 11 月 25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11 2015 年 12 月 10 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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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2016 年 2 月 15 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13 2016 年 7 月 20 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14 2016 年 11 月 17 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15 2017 年 1 月 16 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公司上述历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
议的内容及签署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监事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要求行使职权
的行为。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中需至少包含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且独
立董事中至少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经 2012 年 12 月 9 日公司创立大会暨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选举章良忠、严力蛟、易开刚为第一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2013 年 5 月 22 日,因董事会拟变更董事人数,公司召开 2013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章良忠、严力蛟、易开刚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4 年 8 月 13 日,因严力蛟、易开刚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许文、钱屹俊为独立董事。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3 名,其中章良忠为会计专业人士。
(一)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制度安排
2012 年 12 月 9 日,公司创立大会暨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选聘、任期、职权、独立意见
发表等作了详细规定。
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
分之一独立董事,且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亲自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公司还应当赋予独立董事以下特别职权:(1)公
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人民币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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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
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2)向董事会提
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提议召
开董事会;(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6)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
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规定的特别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
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如上述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公司应将有
关情况予以说明。
(二)独立董事实际发挥作用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
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了权利和义务。各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公司召开
的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讨论决策有关重
大事项。
公司董事会做出重大决策前,向独立董事提供足够的材料,充分听取了独立
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对于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谨慎把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营
管理、发展方向及发展战略的选择起到良好的作用。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独立董事未曾对董事会的历次决议或有关决策事
项提出异议。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
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 2012 年 12 月 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聘
任陈平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并通过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对董事会
秘书的权利、职责进行了明确约定。
(一)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根据《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规定,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2)负责公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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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证券服务机
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3)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
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
作并签字确认;(4)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
时,及时向公司报告;(5)关注公共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
及时回复所有问询;(6)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及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
(7)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证券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
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地向有关证券管理部门报告;(8)协助
董事会的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相
关工作;(9)《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本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
保管以及本公司股权管理、信息披露等事宜建立了与股东的良好关系,为公司治
理结构的完善和董事会、股东大会正常行使职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及运行情况
(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立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并通过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
则,选举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2014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改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中担任主任委员的独
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各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委员会名称 委员 主任委员 召开次数
审计委员会 章良忠、许文、祝昌人 章良忠 1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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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委员会 许文、钱屹俊、祝昌人 许文 7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章良忠、钱屹俊、孔伟波 章良忠 8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祝昌人、张建和、周金海 祝昌人 5次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1、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对公司总体和专项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
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
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监督、检查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的执行
情况;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并提出建议;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的制定、评价及实
施;促进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情况;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情况;审查须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重大关
联交易等事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拟订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
标准和程序,提请董事会决定;就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
行初步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提名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
会主任除外)和委员;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拟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办法,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办法(其中监事的薪酬办法应当征询监事会的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组织
董事的业绩考核,提出对董事薪酬分配的建议,提交董事会审议;组织对高级管
理人员的业绩考核,提出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的建议,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高级管理层提交的公司人力资源和薪酬政策及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董事会决
定,并监督相关政策和基本管理制度的执行;拟订股权激励方案,提交董事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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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事宜。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立至今,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对涉及职权范围内的重大决策、高管选聘、
考核、财务审计等事项进行审议,较好地履行了职责。股份公司成立至本招股意
向书签署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2012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013 年 4 月 23 日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2013 年 7 月 23 日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013 年 9 月 30 日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2014 年 2 月 24 日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2014 年 5 月 21 日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2014 年 8 月 13 日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审计委员会
2014 年 12 月 13 日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2015 年 3 月 16 日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2015 年 6 月 30 日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2015 年 8 月 27 日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6 年 4 月 18 日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2016 年 6 月 28 日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016 年 9 月 30 日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2013 年 5 月 7 日 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013 年 7 月 10 日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013 年 11 月 30 日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提名委员会 2014 年 7 月 28 日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2014 年 8 月 13 日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2015 年 10 月 15 日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2016 年 4 月 18 日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2012 年 12 月 29 日 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013 年 4 月 23 日 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2013 年 7 月 10 日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薪酬与考核 2014 年 1 月 5 日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委员会 2014 年 8 月 13 日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2015 年 3 月 31 日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2016 年 4 月 18 日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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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013 年 1 月 15 日 第一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战略与发展
2014 年 3 月 20 日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委员会
2015 年 3 月 31 日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2016 年 4 月 18 日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自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来,各专门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勤勉尽职地履行职权,依法对需要其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意见,提高了
董事会决策的有效性和科学性,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发挥了积极
的作用。
七、公司针对其股权结构、行业等特点建立的保证其内控
制度完整合理有效、公司治理完善的具体措施
为了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合理、有效,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采取
了如下具体措施:
1、公司在 2012 年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即建立了完善、良好的法人治理结
构,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
细则》,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权限划分及分工作出
了明确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由各股东推荐人选,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之间及内部形成了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机制。
2、公司在历次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召开过程中,在不违反相关制度的情况下,
尽可能邀请全体股东参加。股东的充分参与,提高了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
合理性。
3、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现金管理控制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防范大股
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确保公司内控制度的完整、合理、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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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针对所处行业特点,公司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设置了 14 个内部职能
部门,覆盖了生产管理、财务核算、技术支持、物资采购、人事管理、内部审计
等经营管理环节,且在全面加强管理的基础上,对现金管理、资金筹措、财务管
理、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等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控制,形成了规范的内部管理体系。
针对公司所处的园林绿化行业的特点,公司制定了《工程项目管理岗位设置
与职责》、《工程项目投标工作管理制度》、《项目实施管理制度》、《工程成本控制
制度》、《工程结算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工程施工管理制度。制度涉及工程项目投
标、预算、合同签订及管理、项目实施、工程款结算、项目决算等各环节,从整
个流程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控制。工程项目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管理规定
和控制措施进行业务操作,有效保证了公司工程项目正常开展,提高了工作效率
和工程质量。
在苗圃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苗木入场验收制度》、《苗木出库管理制度》、
《苗木基地肥料农药管理制度》、《苗木基地养护管理制度》、《苗木基地安全工作
制度》等相关制度。各项制度规定了苗木的入场验收、出库定价、苗木养护、移
植、安全作业等各环节的作业规则,提升了公司苗木种植流程控制,有利于提高
公司苗木的质量。
5、为保障公司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公司审计部门
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与检查。审计部门定期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缺
陷,评估其执行的效果和效率,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年度报
告的同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
6、公司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的同时,每年度要求会计师事务
所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核查,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八、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公司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
度。自成立至今,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被相关主管
机关重大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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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关联
方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十、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一)管理层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说明
公司管理层对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过程、信息系统与沟通、控制活动、
对控制的监督等要素在内所有方面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估。公司认为根据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本公司内部控制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
2017 年 1 月 16 日,天健会计师出具了天健审[2017]27 号《关于浙江元成园
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鉴证结论如下:“我们认为,元成股
份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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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披露或引用的财务会计信息,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7]26 号)。非经特别说明,本节引用的财务数
据均为发行人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口径。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9,705,735.05 49,875,981.46 41,798,623.22
应收票据 10,974,175.20 100,000.00 -
应收账款 94,119,408.46 72,265,448.26 82,514,070.98
预付款项 1,709,652.96 3,103,456.45 2,366,007.04
其他应收款 33,973,059.42 30,299,720.36 27,597,013.77
存货 568,152,415.32 469,211,308.43 328,139,989.9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3,800,000.00 3,800,000.00 29,710,363.50
其他流动资产 3,204,958.69 25,301.95 241,346.54
流动资产合计 775,639,405.10 628,681,216.91 512,367,414.98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46,704,000.10 90,623,200.00 75,060,283.50
长期股权投资 16,978,311.36 5,163,400.88 -
投资性房地产 5,744,443.04 5,964,822.11 6,186,747.18
固定资产 30,673,867.13 29,478,135.21 28,550,394.08
在建工程 - 899,500.00 1,952,140.00
无形资产 67,500.00 82,500.00 97,500.00
长期待摊费用 2,785,112.78 4,899,522.45 564,753.2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67,074.49 1,485,856.88 1,474,711.98
其他非流动资产 5,000,000.00 5,000,0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9,620,308.90 143,596,937.53 113,886,530.02
资产总计 885,259,714.00 772,278,154.44 626,253,945.00
流动负债:
1-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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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借款 134,000,000.00 101,000,000.00 76,000,000.00
应付账款 285,963,798.00 252,694,895.38 190,998,868.11
预收款项 2,366,167.31 10,125,957.97 2,965,232.50
应付职工薪酬 10,496,935.44 5,919,645.36 6,787,292.75
应交税费 8,602,222.54 24,846,006.35 20,574,642.09
应付利息 202,392.23 176,657.22 153,513.55
其他应付款 755,216.50 250,522.31 168,626.6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00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28,610,903.37 - -
流动负债合计 470,997,635.39 410,013,684.59 297,648,175.6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15,000,000.00
预计负债 2,986,893.70 2,670,442.07 4,225,626.81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356,412.81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986,893.70 4,026,854.88 19,225,626.81
负债合计 473,984,529.09 414,040,539.47 316,873,802.46
所有者权益:
股本 75,000,000.00 75,000,000.00 75,000,000.00
资本公积 117,008,362.73 117,008,362.73 117,008,362.73
盈余公积 22,611,487.73 17,351,523.17 12,285,994.30
未分配利润 196,655,334.45 148,877,729.07 105,085,785.5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411,275,184.91 358,237,614.97 309,380,142.54
所有者权益合计 411,275,184.91 358,237,614.97 309,380,142.5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85,259,714.00 772,278,154.44 626,253,945.00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545,506,612.64 443,525,085.57 520,643,361.37
减:营业成本 410,277,986.12 311,693,393.12 385,786,222.68
营业税金及附加 1,395,514.86 12,126,252.81 13,782,353.29
管理费用 60,470,879.51 54,390,678.29 50,786,229.19
财务费用 7,632,788.45 6,923,309.98 5,049,325.13
资产减值损失 2,636,453.22 2,212,979.08 3,910,644.87
加:投资收益 -106,838.61 -83,971.90 -
二、营业利润 62,986,151.87 56,094,500.39 61,328,586.21
加:营业外收入 526,808.60 3,295,812.00 1,432,053.2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8,139.48 - 4,311.89
减:营业外支出 166,437.54 236,288.84 156,98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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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5,901.91 91,469.32 21,217.78
三、利润总额 63,346,522.93 59,154,023.55 62,603,657.32
减:所得税费用 10,308,952.99 10,296,551.12 9,969,507.99
四、净利润 53,037,569.94 48,857,472.43 52,634,149.3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3,037,569.94 48,857,472.43 52,634,149.33
少数股东损益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
- - -
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
- - -
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53,037,569.94 48,857,472.43 52,634,149.3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
53,037,569.94 48,857,472.43 52,634,149.33
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 - -
总额
七、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0.71 0.65 0.70
稀释每股收益 0.71 0.65 0.70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99,291,157.34 340,952,555.60 358,554,488.84
收到的税费返还 25,301.9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871,289.64 4,327,742.81 1,510,926.9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00,187,748.93 345,280,298.41 360,065,415.8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85,396,358.31 249,420,831.76 341,412,612.5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40,456,629.50 39,889,231.53 31,134,861.62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5,044,874.75 20,805,772.28 23,846,619.9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38,685,610.81 24,457,163.22 25,536,010.8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89,583,473.37 334,572,998.79 421,930,104.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604,275.56 10,707,299.62 -61,864,689.1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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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274,908.3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1,217.83 89,864.08 57,246.99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 - -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10,000,000.00 - 2,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031,217.83 89,864.08 2,332,155.3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2,607,428.06 13,574,763.57 4,798,184.67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9,560,000.00 5,94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 - 2,083,980.38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 - 1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167,428.06 19,514,763.57 16,882,165.0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136,210.23 -19,424,899.49 -14,550,009.6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 - -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34,000,000.00 109,000,000.00 91,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 19,500,000.00 15,9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4,000,000.00 128,500,000.00 106,9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16,000,000.00 84,000,000.00 67,5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6,638,311.74 7,247,204.85 5,313,000.23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 - -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 19,500,000.00 15,9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2,638,311.74 110,747,204.85 88,713,000.2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61,688.26 17,752,795.15 18,186,999.7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 - -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829,753.59 9,035,195.28 -58,227,699.0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9,875,981.46 40,840,786.18 99,068,485.2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9,705,735.05 49,875,981.46 40,840,78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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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2016 年度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
项目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益
一、本年年初余额 75,000,000.00 117,008,362.73 17,351,523.17 148,877,729.07 - 358,237,614.97
二、本年增减变动额 - - 5,259,964.56 47,777,605.38 - 53,037,569.94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53,037,569.94 - 53,037,569.9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2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4.其他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5,259,964.56 -5,259,964.5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5,259,964.56 -5,259,964.56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3.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4.其他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4.其他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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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项储备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六)其他 - - - - - -
三、本期期末余额 75,000,000.00 117,008,362.73 22,611,487.73 196,655,334.45 - 411,275,184.91
(2)2015 年度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
项目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益
一、本年年初余额 75,000,000.00 117,008,362.73 12,285,994.30 105,085,785.51 - 309,380,142.54
二、本年增减变动额 - - 5,065,528.87 43,791,943.56 - 48,857,472.43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48,857,472.43 - 48,857,472.4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2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4.其他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5,065,528.87 -5,065,528.8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5,065,528.87 -5,065,528.87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3.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4.其他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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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4.其他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六)其他 - - - - - -
三、本期期末余额 75,000,000.00 117,008,362.73 17,351,523.17 148,877,729.07 - 358,237,614.97
(3)2014 年度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
项目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益
一、本年年初余额 75,000,000.00 117,008,362.73 6,437,860.47 58,299,770.01 - 256,745,993.21
二、本年增减变动额 - - 5,848,133.83 46,786,015.50 - 52,634,149.33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52,634,149.33 - 52,634,149.3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2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4.其他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5,848,133.83 -5,848,133.8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5,848,133.83 -5,848,133.83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3.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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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4.其他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六)其他 - - - - - -
三、本期期末余额 75,000,000.00 117,008,362.73 12,285,994.30 105,085,785.51 309,380,14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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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3,783,181.88 37,188,162.21 30,400,963.41
应收票据 10,974,175.20 100,000.00 -
应收账款 83,800,513.54 61,661,806.37 74,020,890.82
预付款项 1,235,115.25 1,636,905.45 699,104.00
其他应收款 58,337,681.37 48,670,988.36 35,832,061.32
存货 536,049,226.07 438,815,584.37 304,608,784.8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3,800,000.00 3,800,000.00 29,710,363.50
其他流动资产 3,204,958.69 - -
流动资产合计 741,184,852.00 591,873,446.76 475,272,167.85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46,704,000.10 90,623,200.00 75,060,283.50
长期股权投资 47,978,311.36 36,163,400.88 31,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5,744,443.04 5,964,822.11 6,186,747.18
固定资产 27,167,254.74 26,027,353.27 25,102,884.16
在建工程 1,052,640.00
无形资产 67,500.00 82,500.00 97,500.00
长期待摊费用 2,785,112.78 4,899,522.45 409,563.2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83,053.07 1,300,801.99 1,334,237.17
其他非流动资产 5,000,000.00 5,00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36,929,675.09 170,061,600.70 140,243,855.29
资产总计 878,114,527.09 761,935,047.46 615,516,023.1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34,000,000.00 101,000,000.00 76,000,000.00
应付账款 279,835,265.19 240,083,912.30 179,946,241.17
预收款项 7,551,441.40 -
应付职工薪酬 6,729,465.13 4,278,298.43 4,847,449.73
应交税费 7,509,040.37 24,198,668.33 20,395,323.54
应付利息 202,392.23 176,657.22 153,513.55
其他应付款 117,327.44 95,620.83 79,563.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5,00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28,610,903.37
1-1-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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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负债合计 457,004,393.73 392,384,598.51 281,422,090.9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15,000,000.00
预计负债 2,986,893.70 2,670,442.07 4,225,626.81
其他非流动负债 1,356,412.81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986,893.70 4,026,854.88 19,225,626.81
负债合计 459,991,287.43 396,411,453.39 300,647,717.8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75,000,000.00 75,000,000.00 75,000,000.00
资本公积 117,008,362.73 117,008,362.73 117,008,362.73
盈余公积 22,611,487.73 17,351,523.17 12,285,994.30
未分配利润 203,503,389.20 156,163,708.17 110,573,948.31
所有者权益合计 418,123,239.66 365,523,594.07 314,868,305.3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78,114,527.09 761,935,047.46 615,516,023.14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546,403,904.00 428,961,516.07 502,638,571.03
减:营业成本 421,543,499.12 307,974,617.11 377,677,523.66
营业税金及附加 1,273,455.84 12,032,404.97 13,685,354.45
管理费用 45,480,567.59 40,104,995.57 36,937,390.82
财务费用 7,630,182.13 6,924,136.02 5,057,682.97
资产减值损失 2,173,848.70 1,906,617.09 2,224,974.08
加:投资收益 -6,388,676.71 -2,133,011.93 -
二、营业利润 61,913,673.91 57,885,733.38 67,055,645.05
加:营业外收入 518,571.19 2,976,837.42 1,256,575.6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8,139.48 - 4,311.89
减:营业外支出 138,095.73 179,951.19 135,983.9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5,901.91 60,472.33 19,556.22
三、利润总额 62,294,149.37 60,682,619.61 68,176,236.78
减:所得税费用 9,694,503.78 10,027,330.88 9,694,898.48
四、净利润 52,599,645.59 50,655,288.73 58,481,338.30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52,599,645.59 50,655,288.73 58,481,338.30
七、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 - -
稀释每股收益 - - -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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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73,135,276.93 320,920,169.64 335,129,455.04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34,664.83 3,715,927.81 1,315,373.1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73,769,941.76 324,636,097.45 336,444,828.2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72,742,523.71 238,420,628.99 328,267,406.1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29,467,261.34 28,838,638.82 21,658,540.10

支付的各项税费 23,469,893.23 19,755,799.93 21,731,307.8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0,982,328.85 29,209,813.60 28,680,545.3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66,662,007.13 316,224,881.34 400,337,799.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07,934.63 8,411,216.11 -63,892,971.1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274,908.3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1,217.83 80,000.00 56,911.99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 - -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000,000.00 - 2,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031,217.83 80,000.00 2,331,820.3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2,345,821.05 12,558,975.42 3,178,959.18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9,560,000.00 5,94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 - -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1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905,821.05 18,498,975.42 13,178,959.1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874,603.22 -18,418,975.42 -10,847,138.8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34,000,000.00 109,000,000.00 91,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500,000.00 15,9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4,000,000.00 128,500,000.00 106,9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16,000,000.00 84,000,000.00 67,5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6,638,311.74 7,247,204.85 5,313,000.23
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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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500,000.00 15,9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2,638,311.74 110,747,204.85 88,713,000.2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61,688.26 17,752,795.15 18,186,999.7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 - -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595,019.67 7,745,035.84 -56,553,110.2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7,188,162.21 29,443,126.37 85,996,236.5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3,783,181.88 37,188,162.21 29,443,1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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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2016 年度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本年年初余额 75,000,000.00 117,008,362.73 17,351,523.17 156,163,708.17 365,523,594.07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 - 5,259,964.56 47,339,681.03 52,599,645.59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52,599,645.59 52,599,645.5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4.其他 - - - - -
(三)利润分配 - - 5,259,964.56 -5,259,964.56 -
1.提取盈余公积 - - 5,259,964.56 -5,259,964.56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3.对股东的分配 - - - - -
4.其他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4.其他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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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期使用 - - - - -
(六)其他 - - - - -
三、本期期末余额 75,000,000.00 117,008,362.73 22,611,487.73 203,503,389.20 418,123,239.66
(2)2015 年度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本年年初余额 75,000,000.00 117,008,362.73 12,285,994.30 110,573,948.31 314,868,305.34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 - 5,065,528.87 45,589,759.86 50,655,288.73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50,655,288.73 50,655,288.7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4.其他 - - - - -
(三)利润分配 - - 5,065,528.87 -5,065,528.87 -
1.提取盈余公积 - - 5,065,528.87 -5,065,528.87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3.对股东的分配 - - - - -
4.其他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4.其他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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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项储备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六)其他 - - - - -
三、本期期末余额 75,000,000.00 117,008,362.73 17,351,523.17 156,163,708.17 365,523,594.07
(3)2014 年度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本年年初余额 75,000,000.00 117,008,362.73 6,437,860.47 57,940,743.84 256,386,967.04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 - 5,848,133.83 52,633,204.47 58,481,338.30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58,481,338.30 58,481,338.3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4.其他 - - - - -
(三)利润分配 - - 5,848,133.83 -5,848,133.83 -
1.提取盈余公积 - - 5,848,133.83 -5,848,133.83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3.对股东的分配 - - - - -
4.其他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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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4.其他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六)其他 - - - - -
三、本期期末余额 75,000,000.00 117,008,362.73 12,285,994.30 110,573,948.31 314,868,3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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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意见
本公司已委托天健会计师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包括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4 年度、
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
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天健会计师出具了天健审
[2017]26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
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规定
(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
制。
四、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如下:
权益 是否合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比例 并报表
服务:风景园林设计、建设设计、市政
园林设计
浙江杭州 500 万元 100% 工程设计,园林、建筑工程总承包,工 是

程监理、工程技术咨询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
务;零售:图书报刊;服务:经济信息
咨询,文化信息咨询,承办会务、展览、
元成传媒 浙江杭州 800 万元 100% 是
展销,企业形象策划,国内广告设计、
制作、代理;批发、零售:苗木、花卉、
园艺工具
金湖元成 江苏金湖 1,500 万元 100% 苗木新品种研发;林木育苗、销售 是
菏泽元成 山东菏泽 300 万元 100% 林木种植销售 是
编制旅游业发展规划、旅游区规划,相
旅游设计
浙江杭州 1,000 万元 100% 关业务的咨询服务,旅游活动的策划, 是
公司
会展服务,旅游项目的投资及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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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报告期新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 纳入合并范围时间 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合并比例
旅游设计公司 2014 年 11 月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00%
五、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收入确认和计量的具体方法
1、建造合同
(1)建造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
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建造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
若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
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若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
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2)固定造价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表明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合同总收
入能够可靠计量、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
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
地计量。成本加成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表明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与合同相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3)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为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造价占合同预计总
工作量造价的比例。
(4)当期未完成的建造合同,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
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确认当期合同收入;按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
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费用,确认当期合同费用。当期完成的建造合同,按
照实际合同总收入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按
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确认当期合同费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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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产负债表日,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
为当期费用。执行中的建造合同,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待执行的亏损合
同,按其差额确认预计负债。
(6)BT 业务
BT 业务经营方式为“建设-移交”,即政府或代理公司与 BT 业务承接方签
订市政工程项目 BT 投资建设回购协议,并授权 BT 业务承接方代理其实施投融
资职能进行市政工程建设,工程完工后移交政府,政府根据回购协议在规定的期
限内支付回购资金(含投资回报)。公司提供建造服务,对 BT 业务采用以下方
法进行会计核算:
建造期间,对于所提供的建造服务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确
认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建造合同收入应当按照收取或应收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
同时确认“长期应收款-建设期”。于工程完工并审定工程造价后,将“长期应
收款-建设期”科目余额(实际总投资额,包括工程成本与工程毛利)与回购基
数之间的差额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结转“长期应收款-建设期”至“长期
应收款-回购期”。回购款总额与回购基数之间的差额,采用实际利率法在回购
期内分摊投资收益。
对于长期应收款,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可回购的部分,转入一年内到期
的非流动资产核算。对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若有客观证据表
明其发生了减值,根据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
失,计提坏账准备。
(7)建造合同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建筑施工行业中,工程量指工程的实物数量,是以物理计量单位或自然计量
单位所表示各个分项或子分项工程和构配件的数量。工作量造价是指施工方完成
由建设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工作量所标定的造价金额,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
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等。工作量造价以工程量为依据,运用相关规范规则(如
工程量清单计价)计算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作量的造价金额,即园林绿化工程
中各个分项或子分项工程和构配件的数量与单价乘积后的汇总金额数。经甲方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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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第三方监理确认的已完成工作量造价,通常是施工方向甲方办理工程价款进度
结算或决算的重要依据。
①公司对合同预计总工作量造价的确定依据
A、处于建设期的工程项目:成本控制部根据合同约定的总体施工图分项数
量和经甲方或者第三方监理确认的工程变更联系单确定的工程量分项数量与单
价乘积后的汇总金额,计算合同预计总工作量造价。
B、已完工未审价的工程项目:成本控制部根据经甲方或者第三方监理确认
的竣工图工程量分项数量与单价乘积后的汇总金额,计算合同预计总工作量造
价。
C、已完工且已审价的工程项目:根据工程审价报告审核的工程量分项数量
与单价乘积后的汇总金额,计算合同预计总工作量造价。
②公司对已完成合同工作量造价的确定依据
A、处于建设期的工程项目:公司各工程事业部以据实统计的已完成工程量
分项数量与单价乘积后的汇总金额,计算已完成工作量造价,报经公司工程管理
部和成本控制部审核后,向甲方或者第三方监理办理确认手续。经甲方或者第三
方监理确认后,作为公司已完成工作量造价及甲方申请办理工程进度款的重要依
据。
B、已完工项目:已完成合同工作量造价与合同预计总工作量造价一致。
2、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
务的收入,并按已经提供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
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
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
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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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公司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主要包括园林景观设计收入和园林绿化养护收入,
以及中国园林网会员服务收入、广告发布收入,各类收入具体的收入确认方法为:
(1)园林景观设计收入
景观规划设计业务通常分为四个阶段:出具设计方案阶段、扩初阶段、出具
施工图纸阶段和服务跟踪阶段。根据设计合同,公司在完成每一阶段工作,提交
工作成果并经客户认可后,按照园林景观设计项目所处阶段分阶段确认收入。一
般情况下,出具设计方案阶段结算合同总价款的 30%左右,扩初阶段结算合同总
价款的 20%左右,施工图纸阶段结算合同总价款的 40%左右,剩余 10%左右的
收入于工程施工验收完毕后结算。
(2)园林绿化养护收入
公司单独承接的绿化养护劳务,根据提供养护的绿化面积和合同约定的价
格,在合同约定的养护期间内分期确认收入。
公司园林项目质保期内涉及的绿化养护服务,不确认绿化养护收入,发生的
养护费用计入相应的园林项目合同成本。
(3)会员服务收入、广告发布收入
公司提供中国园林网会员服务和广告发布服务,预收的会员服务费和广告发
布费,在合同约定的会员服务和广告发布期间内分期确认收入。
3、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
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
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
地计量。
4、让渡资产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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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
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
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
计算确定。
(二)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
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
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1)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
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2)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
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
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
外:(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2)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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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
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3)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
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
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
累积摊销额后的余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
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在资产持
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
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
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
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
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
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
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
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
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放
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2)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
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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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
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
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
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
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
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
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
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
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
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
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
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
计提减值准备。
(2)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先将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
区分开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
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
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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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其发生
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①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
A.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
C.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
步;
D.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因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债务工具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F.其他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况。
②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
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以及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
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公司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对于以
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若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
50%(含50%)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则表明其发
生减值;若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20%(含20%)但尚未
达到50%的,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6个月(含6个月)但未超过12个月的,
本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
发生减值。对于以成本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公司综合考虑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
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判断该权益工具是否
发生减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
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回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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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
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回升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
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
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予转回。
(三)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 金额 100 万元以上(含)且占应收款项账面余额 10%以
标准 上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
备的计提方法 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具体组合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账龄分析法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以下同) 5
1-2 年 10
2-3 年 20
3-4 年 30
4-5 年 50
5 年以上 100
(3)其他方法
组合名称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
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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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对应收票据、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四)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消耗性生物资产、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工程施工等。其中消耗性
生物资产为苗木成本。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
3、消耗性生物资产及工程施工成本的具体核算方法
(1)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具体核算方法
消耗性生物资产在郁闭前的相关支出予以资本化,郁闭后的相关支出计入当
期费用。
郁闭度依据本公司苗木基地所栽苗木的生物学特性和形态特征,分为乔木
类、灌木类与地被类三个类型分别进行确定。
(2)工程施工成本的具体核算方法
以工程项目为核算对象,按支出分别核算各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成本。期末,
建造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与已结算的价款在资产负债表
中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之和超过已结算
价款的部分作为存货-工程施工列示。
4、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
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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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
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
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
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
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5、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6、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五)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
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
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
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
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
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
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
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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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
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
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
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
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
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
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
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
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①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
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
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
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
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
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
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受益除外。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
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
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
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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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
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
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确认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合并财务报表
①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
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
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
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
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
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
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
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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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
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
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七)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
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15-40 5 2.375-6.33
工程设备 年限平均法 3-10 5 9.5-31.67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3-8 5 11.875-31.67
办公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5 19-31.67
(八)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
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
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九)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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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
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
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摊销年限(年)
专利权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
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
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
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
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
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
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
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 1 年以上(不含 1 年)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
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
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十一)部分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
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
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
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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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
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
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
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
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
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
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
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
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
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
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
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十三)预计负债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
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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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
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十四)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
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
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
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
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
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
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
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
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
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
的交易或者事项。
(十五)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
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
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
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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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
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十六)经营租赁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
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
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十七)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
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
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
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
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
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八)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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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六、主要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3%、6%、11%[注 1]
营业税 应纳税营业额 3%、5%[注 2]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
房产税 除 30%后余值的 1.2%计缴;从租 1.2%,12%
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 12%计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5%、7%[注 3]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25%[注 4]
注 1:根据《关于在北京等 8 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
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 号)的规定,自 2012 年 12 月 1 日起,
子公司园林设计院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 6%税率计征增值税;自 2014
年 11 月 1 日起,子公司元成传媒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 6%税率计征增
值税;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
的规定,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本公司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老项目按
3%征收率简易征收增值税,新项目按 11%税率征收增值税;子公司旅游规划设
计公司 2016 年 9 月 1 日起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 6%税率计征增值税。
子公司金湖元成、菏泽元成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 3%税率计征增值税。
注 2:本公司增值税营改增之前,工程项目施工、园林绿化养护收入按 3%
计征营业税;其他收入按 5%税率计征。
注 3:外地经营项目根据当地实际税率计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注 4: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元成股份 15% 15%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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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成传媒 15% 15% 15%
园林设计院 15% 15% 15%
旅游规划设计公司 20% 25% 25%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25% 25% 25%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各类业务的影响如下:
营改增实 实施前计征方
公司名称 涉及业务 实施后计征方法、适用税率
施时点 法、适用税率
老项目按 3%征收率简易计算应
工程施工、 营业额的 3%计
元成园林 2016.5.1 纳增值税额;新项目按 11%计算
绿化养护 算应纳营业税额
销项税额
园林设计 营业额的 5%计
景观设计 2012.12.1 按 6%计算销项税额
院 算应纳营业税额
2012.12.1-2016.8.31 作 为 增 值 税
小规模纳税人按 3%计算应纳增
旅游规划 营业额的 5%计
景观设计 2012.12.1 值税额
设计公司 算应纳营业税额
2016.9.1-2016.12.31 作 为 增 值 税
一般纳税人按 6%计算销项税额
2012.12.1-2014.10.31 作为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按 3%计算应纳增
营业额的 5%计
元成传媒 信息服务 2012.12.1 值税额
算应纳营业税额
2014.11.1-2016.12.31 作为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按 6%计算销项税额
(二)税收优惠及批文
根据《关于认定杭州天宽科技有限公司等 329 家企业为 2012 年第二批高新
技术企业的通知》(浙科发高〔2012〕313 号),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有效期 3 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优惠期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率。根据《关于浙江省 2015 年第一批复审高新技
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5〕254 号),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
业,认定有效期 3 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优惠期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率。
根据《关于认定杭州罗莱迪思照明系统有限公司等 535 家企业为 2013 年第
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浙科发高〔2013〕292 号),子公司元成传媒被认
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 3 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优惠期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率。根据《关于浙江省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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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6〕149 号),子公司元成
传媒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 3 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优惠期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率。
根据《关于浙江省 2014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
〔2015〕29 号),子公司园林设计院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 3 年,
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优惠期适用 15%
的企业所得税率。
子公司浙江旅游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企业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减半征
税政策和 20%的优惠税率。
七、分部信息
(一)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明细情况
1、营业收入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54,550.66 44,352.51 52,064.34
其他业务收入 - - -
合计 54,550.66 44,352.51 52,064.34
2、营业成本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主营业务成本 41,027.80 31,169.34 38,578.62
其他业务成本 - - -
合计 41,027.80 31,169.34 38,578.62
(二)按类别列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1、主营业务收入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工程施工收入 51,955.64 42,195.17 50,07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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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设计收入 1,907.87 1,549.60 1,293.46
绿化养护收入 221.21 80.01 192.55
信息服务及其他收入 465.94 527.73 507.02
合计 54,550.66 44,352.51 52,064.34
2、主营业务成本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工程施工成本 39,864.91 30,239.67 37,607.00
景观设计成本 892.54 791.26 777.96
绿化养护成本 218.08 76.06 160.75
信息服务及其他成本 52.26 62.35 32.91
合计 41,027.80 31,169.34 38,578.62
(三)按地区列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1、主营业务收入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华东 46,861.98 36,184.40 34,110.99
西北 4,999.75 6,434.64 11,131.60
华中 2,545.19 1,702.91 6,554.31
其他地区 143.74 30.56 267.44
合计 54,550.66 44,352.51 52,064.34
2、主营业务成本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华东 34,467.89 24,309.36 24,894.90
西北 4,415.08 5,354.33 8,957.27
华中 2,071.32 1,428.66 4,519.93
其他地区 73.50 76.99 206.52
合计 41,027.80 31,169.34 38,578.62
八、最近一年重大收购兼并情况
最近一年,本公司无重大收购兼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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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0.78 -9.15 -1.69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
48.10 315.88 140.76
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
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
- 49.38 59.42
金占用费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0.26 11.65 1.43

小计 47.58 367.76 199.93
减:所得税费用 7.13 55.38 27.50
少数股东损益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40.45 312.37 172.4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303.76 4,885.75 5,263.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5,263.31 4,573.38 5,090.99
的净利润
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0.76% 6.39% 3.28%
利润的比例
十、最近一期末的主要资产
(一)投资性房地产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6.12.31
账面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 627.88 9.60 - 637.47
小计 627.88 9.60 - 637.47
累计摊销
房屋及建筑物 31.39 31.63 - 63.03
小计 31.39 31.63 - 63.03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596.48 - - 574.44
合计 596.48 - - 57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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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固定资产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6.12.31
账面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 2,294.06 89.95 - 2,384.01
工程设备 364.85 324.49 10.16 679.19
运输工具 1,208.47 59.22 39.32 1,228.38
办公设备 505.17 46.48 1.92 549.73
小计 4,372.56 520.14 51.40 4,841.30
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 281.48 64.36 - 345.84
工程设备 128.61 91.36 8.48 211.49
运输工具 756.05 149.70 37.76 868.00
办公设备 258.60 91.25 1.27 348.59
小计 1,424.74 396.67 47.50 1,773.92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2,012.58 - - 2,038.17
工程设备 236.24 - - 467.70
运输工具 452.42 - - 360.38
办公设备 246.57 - - 201.14
合计 2,947.81 - - 3,067.39
公司固定资产状态良好,不存在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三)无形资产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形资产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6.12.31
账面原值
专利权 15.00 - - 15.00
小计 15.00 - - 15.00
累计摊销
专利权 6.75 1.50 - 8.25
小计 6.75 1.50 - 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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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价值
专利权 8.25 - - 6.75
合计 8.25 - - 6.75
十一、最近一期末的主要负债
(一)短期借款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借款性质 金额
抵押保证借款 1,650.00
保证借款 11,750.00
合计 13,400.00
(二)应付账款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账款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应付材料及苗木款 16,969.88
应付劳务款 5,799.29
应付工程分包款 2,431.06
应付制作费 319.26
应付设备款 168.19
其他 2,908.69
合计 28,596.38
(三)预收款项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预收款项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预收信息服务费 236.62
合计 23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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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应交税费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交税费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税种 金额
增值税 45.50
企业所得税 664.49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8.89
城市维护建设税 80.19
印花税 0.23
教育费附加 35.21
地方教育附加 23.69
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2.03
合计 860.22
十二、股东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者权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股本 7,500.00 7,500.00 7,500.00
资本公积 11,700.84 11,700.84 11,700.84
盈余公积 2,261.15 1,735.15 1,228.60
未分配利润 19,665.53 14,887.77 10,508.5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1,127.52 35,823.76 30,938.01
所有者权益合计 41,127.52 35,823.76 30,938.01
(一)股本
公司股本形成及变化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
况”之“三、(一)公司股本的形成及变化”。
(二)资本公积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公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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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11,700.84 11,700.84 11,700.84
合计 11,700.84 11,700.84 11,700.84
(三)盈余公积
报告期内,公司盈余公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法定盈余公积 2,261.15 1,735.15 1,228.60
合计 2,261.15 1,735.15 1,228.60
2014 年度公司盈余公积增加 584.81 万元,系按元成股份 2014 年度实现净利
润的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2015 年度公司盈余公积增加 506.55 万元,系按元成股份 2015 年度实现净利
润的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2016 年度公司盈余公积增加 526.00 万元,系按元成股份 2016 年度实现净利
润的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四)未分配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未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期初未分配利润 14,887.77 10,508.58 5,829.98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5,303.76 4,885.75 5,263.41
利润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26.00 506.55 584.81
期末未分配利润 19,665.53 14,887.77 10,508.58
报告期增加均系各期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转入。
2014 年度公司未分配利润减少 584.81 万元,系按元成股份 2014 年度实现净
利润的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2015 年度公司未分配利润减少 506.55 万元,系
按元成股份 2015 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2016 年度公司未分
配利润减少 526.00 万元,系按元成股份 2016 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计提法定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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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公积。
十三、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60.43 1,070.73 -6,186.4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13.62 -1,942.49 -1,455.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6.17 1,775.28 1,818.7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82.98 903.52 -5,822.77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987.60 4,084.08 9,906.8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970.57 4,987.60 4,084.08
本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承诺事项
2015 年 4 月 15 日,本公司与杭州国际机场大厦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
预订协议》,约定在签订后的三年内购买位于金投金融大厦的 14、15 层,总价为
人民币 93,469,799.73 元,公司已于 2015 年 4 月和 2015 年 7 月分两次支付预购
定金合计 500 万元。同时,本公司与杭州国际机场大厦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租赁
合同》和《金投金融大厦地下车库车位租赁协议(长期)》、《金投金融大厦地
下车库车位租赁协议(临时)》,约定本公司承租杭州金投金融大厦第 14、15 层,
租赁期限自 2015 年 6 月 15 日起至 2018 年 6 月 14 日止,年租金 5,248,548.00 元,
其中免租期 60 天,自 2015 年 6 月 15 日起至 2015 年 8 月 14 日止;公司承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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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大厦地下停车位 30 个,年租金 345,600.00 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
1、子公司园林设计院于 2013 年 12 月 12 日就杭州厚仁商业街开发经营有限
公司拒付设计费事宜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杭州厚仁商业街开
发经营有限公司支付设计费 1,675,000 元及逾期违约金,后双方上诉至杭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5 年 1 月 30 日作出(2014)浙杭民终字
第 229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杭州厚仁商业街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
日起十日内支付园林设计院设计费 418,750 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园林设计
院已于 2015 年 4 月收到上述设计费及利息 495,220 元,并在 2015 年确认了该项
目设计费收入。
2、2014 年 10 月,湖州昊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淮安园兴、
淮安市淮阴区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订《投资框架协议》,并与苏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淮安分行、淮安园兴签订《委托贷款合同》,湖州昊天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通过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委托贷款 5,000 万元给淮安
园兴,用于淮安市淮阴区 5 个工业园区道路工程项目的建设;本公司与湖州昊天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财务顾问协议》,本公司因承接上述工业
园区道路工程项目,由湖州昊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包括投融资
服务在内的财务顾问服务,本公司支付相应的服务咨询费 225 万元;本公司股东
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祝昌人、周金海、张建和、沈国太、陈平、孔伟波、杨
富金、陈芝浓与湖州昊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连带责任保证合
同》,上述股东为以上《投资框架协议》、《委托贷款合同》、《财务顾问协议》中
的债务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担保已经解除。
十五、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比率(倍) 1.65 1.53 1.72
速动比率(倍) 0.42 0.37 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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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2.38% 52.03% 48.84%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5.48 4.78 4.13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
0.02% 0.02% 0.03%
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财务指标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6.00 5.29 6.82
存货周转率(次) 0.79 0.78 1.3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7,594.73 7,070.79 7,136.02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303.76 4,885.75 5,263.41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5,263.31 4,573.38 5,090.99
的净利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10.51 9.14 12.7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0.14 0.14 -0.82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13 0.12 -0.78
注:财务指标计算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为母公司口径)
4、每股净资产=以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期末总股本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总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税前利润+利息费用+折旧支出+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额+无形资
产摊销
8、利息保障倍数=(税前利润+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二)报告期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
本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 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每股收益(元/股)
项目 报告期
益率(%) 基本 稀释
2016 年度 13.78 0.71 0.71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2015 年度 14.64 0.65 0.65
东的净利润
2014 年度 18.59 0.70 0.7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2016 年度 13.68 0.70 0.70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2015 年度 13.70 0.61 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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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的净利润 2014 年度 17.99 0.68 0.68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
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
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
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基本每股收益=P÷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
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
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
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3、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
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
《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十六、资产评估情况
(一)资产评估情况
本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聘请坤元评估以 2012 年 10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
对公司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坤元评估
于 2012 年 11 月 23 日出具了坤元评报[2012]432 号《评估报告》,具体评估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一、流动资产 23,919.80 24,541.22 621.43 2.60
二、非流动资产 4,009.77 4,746.98 737.20 18.39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1,300.00 1,628.66 328.66 25.28
固定资产 2,519.50 2,926.04 406.54 16.14
无形资产 13.00 15.00 2.00 15.3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7.27 177.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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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资产合计 27,929.57 29,288.20 1,358.63 4.86
三、流动负债 17,077.84 17,077.84 - -
四、非流动负债 50.89 50.89 - -
负债合计 17,128.73 17,128.73 - -
净资产合计 10,800.84 12,159.47 1,358.63 12.58
(二)资产评估复核情况
1、对浙武资评报字(2006)第 1014 号《兰溪市梅江风景苗木场苗木资产评
估报告书》的评估复核
2006 年 3 月 8 日,浙江武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浙武资评报字(2006)
第 1014 号《兰溪市梅江风景苗木场苗木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截至 2006 年 2
月 28 日,兰溪苗木场所属的苗木资产评估价值为 1,434.80 万元。2012 年 11 月
20 日,坤元评估师对上述资产评估报告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了坤元评报[2012]430
号《关于“浙武资评报字(2006)第 1014 号<资产评估报告>”的复核报告》。
评估复核结论为:“通过实施上述复核程序,我们认为,浙武资评报字(2006)
第 1014 号《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对象和范围与企业申报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
评估目的明确;遵循了评估的基本原则;实施的评估程序基本到位;评估方法基
本符合相关规范要求;评估报告格式基本符合报告出具时的规范要求;评估结果
基本合理。”
2、对浙武资评报字(2009)第 1055 号《兰溪市梅江风景苗木场租赁苗圃苗
木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复核
2009 年 9 月 22 日,浙江武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浙武资评报字(2009)
第 1055 号《兰溪市梅江风景苗木场租赁苗圃苗木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截至
2009 年 8 月 31 日,兰溪苗木场所属的苗木资产评估价值为 1,051.80 万元。2012
年 11 月 20 日,坤元评估师对上述资产评估报告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了坤元评报
[2012]431 号《关于“浙武资评报字(2009)第 1055 号<资产评估报告>”的复核
报告》。评估复核结论为:“通过实施上述复核程序,我们认为,浙武资评报字
(2009)第 1055 号《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对象和范围与企业申报评估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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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一致;评估目的明确;遵循了评估的基本原则;实施的评估程序基本到位;
评估方法基本符合相关规范要求;评估报告格式基本符合报告出具时的规范要
求;评估结果基本合理。”
十七、历次验资情况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先后进行了 8 次验资,历次资本变动与资金到位情况相
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序 验资 验证实收
出具日期 验资机构 验资报告文号
号 目的 资本金额
1 1999 年 12 月 22 日 设立 50 万元 杭州市审计事务所 杭审事验字[1999]1111 号
2 2002 年 3 月 11 日 增资 150 万元 浙江天诚会计师事务所 浙天验字(2002)第 721 号
3 2003 年 2 月 27 日 增资 360 万元 浙江天诚会计师事务所 浙天验字(2003)第 247 号
4 2006 年 4 月 10 日 增资 1,440 万元 浙江众恒会计师事务所 浙众恒验字[2006]92 号
5 2009 年 10 月 22 日 增资 2,000 万元 浙江天惠会计师事务所 浙天惠验字(2009)第 188 号
6 2010 年 12 月 20 日 增资 2,000 万元 浙江天惠会计师事务所 浙天惠验字(2010)第 257 号
整体
7 2012 年 12 月 10 日 6,000 万元 天健会计师 天健验[2012]223 号
变更
8 2013 年 6 月 5 日 增资 1,500 万元 天健会计师 天健验[2013]16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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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管理层结合报告期内的财务资料以及经营等相关情况,对公司财务状
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情况及未来趋势分析如下: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及变化情况分析
1、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970.57 6.74 4,987.60 6.46 4,179.86 6.67
应收票据 1,097.42 1.24 10.00 0.01 - -
应收账款 9,411.94 10.63 7,226.54 9.36 8,251.41 13.18
预付款项 170.97 0.19 310.35 0.40 236.60 0.38
其他应收款 3,397.31 3.84 3,029.97 3.92 2,759.70 4.41
存货 56,815.24 64.18 46,921.13 60.76 32,814.00 52.4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380.00 0.43 380.00 0.49 2,971.04 4.74
其他流动资产 320.50 0.36 2.53 0.00 24.13 0.04
流动资产合计 77,563.94 87.62 62,868.12 81.41 51,236.74 81.81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4,670.40 5.28 9,062.32 11.73 7,506.03 11.99
长期股权投资 1,697.83 1.92 516.34 0.67 - -
投资性房地产 574.44 0.65 596.48 0.77 618.67 0.99
固定资产 3,067.39 3.46 2,947.81 3.82 2,855.04 4.56
在建工程 - - 89.95 0.12 195.21 0.31
无形资产 6.75 0.01 8.25 0.01 9.75 0.02
长期待摊费用 278.51 0.31 489.95 0.63 56.48 0.0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6.71 0.19 148.59 0.19 147.47 0.24
其他非流动资产 500.00 0.56 500.00 0.6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962.03 12.38 14,359.69 18.59 11,388.65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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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合计 88,525.97 100.00 77,227.82 100.00 62,625.39 100.00
报告期内,随着业务的不断拓展,公司资产总额也逐年增长。2014 年末、
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资产总额分别为 62,625.39 万元、77,227.82 万元和
88,525.97 万元。2015 年末、2016 年末资产总额分别较上年末增长 23.32%和
14.63%。
从资产构成来看,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较高,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1.81%、81.41%和 87.62%。
公司所从事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具有资金密集型的特点,项目开拓和实施过
程中需支付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垫付资金购买工程材料和支付劳务费用。
随着工程项目的实施,形成了金额较大的工程施工成本和应收工程施工结算款,
导致公司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流动资产占用的资金较多,因此流动资产
的规模较大。
公司所从事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项目分散,工期较紧,大型工程设备一
般采取较为经济灵活的就地租赁方式满足需求,经营管理等办公用房亦可采取租
赁的方式满足需求。公司主要非流动资产为经营管理所需的写字楼和运输工具等
固定资产,非流动资产的规模较小,符合行业经营特点。报告期内,随着公司通
过 BT 业务模式陆续承接了全椒县南屏山核心区域改造工程、星光路道路建设盐
河南北污水管道建设工程、兰溪赤山湖旅游度假区启动区市政工程 BT 项目兰溪
赤山湖旅游度假区启动区景观及景观建筑工程(I 标)和浙江兰湖(赤山湖)旅
游度假区启动区景观及景观建筑工程(Ⅱ)标,导致报告期产生长期应收款,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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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长期应收款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1.99%、
11.73%和 5.28%。
发行人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同行业上市公司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岭南园林 - 64.70% 78.32%
普邦园林 - 82.19% 87.35%
铁汉生态 - 58.64% 57.31%
棕榈园林 - 80.32% 82.34%
东方园林 - 81.56% 94.88%
平均值 - 73.48% 80.04%
发行人 87.62% 81.41% 81.81%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差异不大,符合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行业的特点。
2、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的构成如下表: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货币资金 5,970.57 7.70 4,987.60 7.93 4,179.86 8.16
应收票据 1,097.42 1.41 10.00 0.02 - -
应收账款 9,411.94 12.13 7,226.54 11.49 8,251.41 16.10
预付款项 170.97 0.22 310.35 0.49 236.60 0.46
其他应收款 3,397.31 4.38 3,029.97 4.82 2,759.70 5.39
存货 56,815.24 73.25 46,921.13 74.63 32,814.00 64.0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380.00 0.49 380.00 0.60 2,971.04 5.80
其他流动资产 320.50 0.41 2.53 0.00 24.13 0.05
流动资产合计 77,563.94 100.00 62,868.12 100.00 51,236.74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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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构成,2014 年末、2015 年
末和 2016 年末,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8.31%、94.06%和 93.08%,各主要流动资产项目具体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货币资金分别为 4,179.86 万元和 4,987.60
万元和 5,970.57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16%、7.93%和 7.70%。
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构成,具体明细如下: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占比(%) 占比(%)
(万元) (万元) (万元)
现金 6.75 0.11 5.61 0.11 4.56 0.11
银行存款 5,963.82 99.89 4,981.99 99.89 4,079.51 97.60
其他货币资金 - - - - 95.78 2.29
合计 5,970.57 100.00 4,987.60 100.00 4,179.86 100.00
(2)应收账款
①应收账款净额变动分析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8,251.41 万元、
7,226.54 万元和 9,411.94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6.10%、11.49%
和 12.13%。公司应收账款主要由如下两部分构成:一是由于结算时间与实际收
到工程款的时间存在差异,形成应收账款;二是处于质保期内工程项目 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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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质保金。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应收款项主要由应收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和长期应收款构成,经营性应收款项净额占营业收入比重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应收账款净额 9,411.94 7,226.54 8,251.4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净额 380.00 380.00 2,971.04
长期应收款净额 4,670.40 9,062.32 7,506.03
经营性应收款项净额合计 14,462.34 16,668.86 18,728.47
营业收入 54,550.66 44,352.51 52,064.34
经营性应收款项净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26.51% 37.58% 35.97%
经营性应收款项净额增长率 -13.24% -11.00% -
营业收入增长率 22.99% -14.81% -
2015 年末经营性应收款项净额较 2014 年末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 2015 年
度营业收入较 2014 年度有所下降所致。2016 年末经营性应收款项净额较 2015
年末下降,主要是由于公司收到 BT 项目回购款,长期应收款余额下降所致。
②应收账款构成及可回收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构成情况如下: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工程项目应收账款 9,070.06 88.74 6,766.34 85.17 7,869.02 89.30
其中:工程进度款 7,119.44 69.66 4,572.92 57.56 6,661.05 75.59
工程质保金 1,950.62 19.08 2,193.42 27.61 1,207.97 13.71
设计业务应收账款 1,150.91 11.26 1,178.13 14.83 942.97 10.70
合 计 10,220.97 100.00 7,944.47 100.00 8,811.99 100.00
A、应收工程进度款
公司从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过程中,甲方或第三方监理对项目完成工作
量确认后,还需在履行完其内部审批手续,落实资金的条件下才能向公司付款,
形成了应收工程进度款。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应收工程进度款金额为 7,119.44
万元,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为 69.66%。公司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工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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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款比例较高,工程进度款收款较为及时。
B、应收工程质保金
工程合同通常约定合同金额的 5%-10%的部分作为项目质保金,待质保期
(通常项目竣工验收后 1-2 年)满后支付给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应
收工程质保金金额为 1,950.62 万元,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为 19.08%。报
告期内仅 2014 年度核销了应收工程质保金 1.48 万元,公司应收工程质保金无法
收回而核销的金额较小。
C、应收设计费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设计费金额为 1,150.91 万元,占应收账款账
面余额的比例为 11.26%。
公司工程施工和景观设计业务客户主要为大型房产公司或国有企业,信用情
况良好,应收账款可回收性不存在重大风险。
③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账龄 账面金 占比 坏账 账面 占比 坏账 账面 占比 坏账
额 (%) 准备 金额 (%) 准备 金额 (%) 准备
1 年以内 8,206.34 80.29 410.32 4,281.78 53.90 214.09 7,180.11 81.48 359.01
1-2 年 707.06 6.92 70.71 2,556.24 32.18 255.62 1,350.77 15.33 135.08
2-3 年 813.32 7.96 162.66 946.53 11.91 189.31 202.58 2.30 40.52
3-4 年 469.79 4.60 140.94 135.58 1.71 40.67 66.39 0.75 19.92
4-5 年 0.13 0.00 0.06 12.22 0.15 6.11 12.12 0.14 6.06
5 年以上 24.35 0.24 24.35 12.12 0.15 12.12 - - -
合计 10,220.97 100.00 809.03 7,944.47 100.00 717.93 8,811.99 100.00 560.58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账龄 1 年以上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
1,631.87 万元、3,662.69 万元和 2,014.63 万元,占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比分
别为 18.52%、46.10%和 19.71%。受到宏观经济下行、房地产市场持续调控、地
方政府财政收支趋紧的影响,2015 年公司账龄 1 年以上应收账款增长较大。
房地产市场的持续调控对园林绿化企业的地产园林工程施工业务造成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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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程度的影响。近两年我国房地产市场增速放缓,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及全国
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出现回落,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下降导致园林工程施工业务规
模增速放缓;部分房地产开发商受到宏观调控影响,去库存压力较大,资金紧张,
支付账期延长。
市政园林的主要投资主体是地方政府,市政园林的市场规模受政府基础设施
建设投资规模、地方政府财政实力等因素的影响。随着宏观经济增速下滑,地方
政府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国家对地方政府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和甄别,将地方政府
债务全部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并实行限额管理,从而导致了部分市政园林工程
款项账期延长。
2015 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分布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同行业上市公司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岭南园林 58.68% 14.07% 12.74% 7.41% 6.05% 1.05%
普邦园林 73.58% 13.09% 9.95% 2.58% 0.61% 0.19%
铁汉生态 78.71% 13.11% 4.03% 1.01% 1.28% 1.86%
棕榈园林 64.41% 23.01% 6.68% 2.80% 1.98% 1.12%
东方园林 46.40% 22.26% 22.30% 4.71% 2.00% 2.33%
平均值 64.36% 17.11% 11.14% 3.70% 2.38% 1.31%
发行人 53.90% 32.18% 11.91% 1.71% 0.15% 0.15%
数据来源:同行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2015 年末,账龄 1 年以上应收账款金额及占比较高,主要是由于应收泊头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23.46 万元泊头人民公园项目工程款所致,其账龄 1-2 年,
占 2015 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比例为 14.14%。2015 年末,公司积极催收上述款
项,并于 2016 年 2 月前全部收回。剔除该笔应收账款影响,2015 年末发行人账
龄 1 年以上应收账款比例为 31.96%,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账龄 1 年以上应收账款
比例 35.64%不存在重大差异。
④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
A、2016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总
序号 客户名称 账龄
(万元) 额比例(%)
1 杭州临安湍口众安氡温泉度假酒店有 1,860.46 1 年以内 18.20
1-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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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
2 浙江兰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843.85 1 年以内 8.26
3 杭州振兴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688.00 1 年以内 6.73
4 荆州中大豪盛置业有限公司 548.10 1 年以内 5.36
5 杭州昆仑西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43.14 1 年以内 5.31
合计 4,483.55 43.87
B、2015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总
序号 客户名称 账龄
(万元) 额比例(%)
1 泊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23.46 1-2 年 14.14
2 富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公司 667.83 1 年以内 8.41
1 年以内、1-2
3 青岛龙湖置业拓展有限公司 510.14 6.42
年、2-3 年
4 新疆俊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494.24 1 年以内 6.22
1-2 年、2-3
5 杭州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67.99 4.63

合计 3,163.65 39.82
C、2014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
序号 客户名称 账龄
(万元) 总额比例(%)
1 泊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923.46 1 年以内 33.18
1 年以内、1-2
2 青岛龙湖置业拓展有限公司 581.14 6.59

1 年以内、1-2
3 杭州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67.59 5.31

4 杭州振兴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366.09 1 年以内 4.15
杭州临安湍口众安氡温泉度假酒店有
5 360.00 1 年以内 4.09
限公司
合计 4,698.27 53.32
⑤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分别为 560.58
万元、717.93 万元和 819.03 万元,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 6.36%、9.04%
和 8.01%。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表:
同行业上市公司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岭南园林 5% 10% 20% 50% 8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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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普邦园林 5% 10% 10% 30% 50% 100%
铁汉生态 5% 10% 15% 20% 50% 100%
棕榈园林 5% 10% 20% 50% 100% 100%
东方园林 5% 10% 10% 30% 50% 100%
平均值 5% 10% 15% 36% 66% 100%
发行人 5% 10% 20% 30% 50% 100%
数据来源:同行业上市公司年度报告
如上表所示,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大额坏账损失,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合理。
(3)预付款项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 236.60 万元、310.35
万元和 170.97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46%、0.49%和 0.22%,比例较
小。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主要为预付的工程材料、苗木采购款以及已
支付未摊销的苗圃土地租金、办公用房租金。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如下:
名称 金额(万元) 占比(%) 账龄 款项性质
杭州国际机场大厦开发有限公司 48.74 28.51 一年以内 预付办公楼租金
菏泽市牡丹区财务监管领导小组
42.23 24.70 一年以内 预付土地租金
办公室
兰溪市马涧镇横木村经济合作社 37.47 21.91 一年以内 预付土地租金
杭州市江干区笕桥滨河社区居民
19.14 11.20 一年以内 预付土地租金
委员会
胡迎春 10.81 6.33 一年以内 预付办公楼租金
合计 158.38 92.64
(4)其他应收款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净额分别为 2,759.70
万元、3,029.97 万元和 3,397.31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39%、4.82%
和 4.38%。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由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备用金、拆借款等构成。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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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金额(万元) 占比(%) 账龄 款项性质
浙江兰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1,625.00 43.65 1 年以内 押金保证金
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86.15 15.74 1 年以内 押金保证金
瑞安市恒富中梁置业有限公司 183.50 4.93 1-2 年 押金保证金
广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77.98 4.78 1-2 年 押金保证金
杭州市萧山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
103.25 2.77 1 年以内 押金保证金
会计结算中心
合计 2,675.89 71.8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及坏账准备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账龄 账面金 占比 坏账 账面 占比 坏账 账面 占比 坏账
额 (%) 准备 金额 (%) 准备 金额 (%) 准备
1 年以内 2,762.84 74.21 138.14 1,930.66 64.50 96.53 1,552.60 74.30 77.63
1-2 年 533.03 14.32 53.30 782.16 26.13 78.22 374.02 17.90 37.40
2-3 年 110.00 2.95 22.00 252.73 8.44 50.55 122.97 5.88 24.59
3-4 年 231.84 6.23 69.55 27.78 0.93 8.33 40.00 1.91 12.00
4-5 年 85.19 2.29 42.59 - - - 0.17 0.01 0.08
5 年以上 0.17 0.00 0.17 0.17 0.01 0.17 - - -
合计 3,723.06 100.00 325.75 2,993.50 100.00 233.79 2,089.75 100.00 151.71
(5)存货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32,814.00 万
元、46,921.13 万元和 56,815.24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4.04%、74.63%
和 73.25%。
①存货构成及变动分析
公司存货主要由工程施工、消耗性生物资产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
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占比(%) 占比(%)
(万元) (万元) (万元)
工程施工 52,058.90 91.63 41,529.14 88.51 27,987.44 85.29
消耗性生物资产 4,752.26 8.36 5,388.55 11.48 4,821.55 14.69
低值易耗品 4.08 0.01 3.44 0.01 5.02 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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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56,815.24 100.00 46,921.13 100.00 32,814.00 100.00
如上表所示,工程施工及消耗性生物资产是公司存货的主要组成部分,符合
园林绿化施工行业的特点。报告期内,存货占营业成本比重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存货 56,815.24 46,921.13 32,814.00
营业成本 41,027.80 31,169.34 38,578.62
存货占营业成本比例 138.48% 150.54% 85.06%
存货增长率 21.09% 42.99% 40.45%
营业成本增长率 31.63% -19.21% 30.51%
②工程施工
A、工程施工明细及变动分析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工程施工分别为 27,987.44 万元、
41,529.14 万元和 52,058.90 万元,占存货的比例分别为 85.29%、88.51%和 91.63%。
报告期各期末,工程施工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合同成本 113,083.90 95,256.41 83,160.45
合同毛利 41,879.20 34,821.89 26,411.08
工程结算 102,904.19 88,549.15 81,584.10
工程施工期末余额 52,058.90 41,529.14 27,987.44
公司工程施工余额主要为累计已发生的合同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之和
超过已结算价款的部分。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通常约定建设方根据形象进度按
月或分阶段结算支付工程进度款,结算支付比例通常为工程完工量的 70%-8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方向公司累计结算支付至合同暂定总价的 75%-85%,
经审计并办理工程竣工决算手续后,建设方向公司累计结算支付至工程决算总价
的 90%-95%。
2015 年末工程施工的余额较 2014 年末增加 13,541.70 万元,主要原因如下:
①淮阴区张棉、徐溜、三凌、南陈集、渔沟工业园区道路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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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上期增加 8,451.31 万元,该工程规模大、结算周期长,期末余额较大;②2015
年新开工项目兰溪越龙谷国际度假中心道路及生态修复工程、三宝瓷谷项目工程
和宁连路(杨湾立交-王兴收费站段)道路绿化提升工程开工,2015 年末工程施
工余额合计增加 5,802.57 万元。
2016年末工程施工的余额较2015年末增加10,529.76万元,主要是由于2016
年新开工项目越龙山国际旅游度假区花谷、止观园、游客中心景观工程以及淮沭
河自来水厂三期、西宋集、刘老庄、码头、西城供水加压站工程,2016年末工程
施工余额合计增加12,697.89万元。
报告期公司同一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的结算进度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不同项目
合同约定结算进度存在不同程度差异,符合各自项目特点,报告期工程项目不存
在争议或纠纷。
B、工程施工前五名情况
a.2016 年 12 月 31 日工程施工前五名工程
单位:万元
工程施 工程施 占工程施工
合同 完工 工程 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 工-合同 工-合同 余额总额的
金额 进度 结算 余额
成本 毛利 比例(%)
淮阴区张棉、徐溜、三
凌、南陈集、渔沟工业 25,290.82 82.96% 12,616.93 8,277.90 9,295.77 11,599.06 22.28
园区道路基础设施工程
越龙山国际旅游度假区
花谷、止观园、游客中 32,500.00 33.77% 7,307.86 3,704.03 4,250.00 6,761.88 12.99
心景观工程
淮沭河自来水厂三期、
西宋集、刘老庄、码头、 13,069.53 45.36% 4,122.49 1,813.51 - 5,936.00 11.40
西城供水加压站工程
三宝瓷谷项目工程 15,004.12 73.34% 8,235.97 2,785.16 7,112.85 3,908.28 7.51
宁连路(杨湾立交-王兴
收费站段)道路绿化提 5,132.02 94.99% 3,199.74 1,684.18 1,700.00 3,183.92 6.12
升工程
合计 31,389.15 60.30
b.2015 年 12 月 31 日工程施工前五名工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合同 完工 工程施 工程施 工程 工程施工 占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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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进度 工-合同 工-合同 结算 余额 余额总额的
成本 毛利 比例(%)
淮阴区张棉、徐溜、三
凌、南陈集、渔沟工业 25,290.82 71.14% 10,942.53 7,191.65 4,229.37 13,904.82 33.48
园区道路基础设施工程
兰溪越龙谷国际度假中
3,199.60 100.00% 2,929.25 1,275.49 1,676.57 2,528.17 6.09
心道路及生态修复工程
三宝瓷谷项目工程 15,004.12 14.42% 1,679.81 555.56 - 2,235.37 5.38
杭州临安湍口众安氡温
4,300.00 100.00% 3,934.72 1,892.41 4,280.00 1,547.13 3.73
泉度假酒店园林工程
湖北荆州西干渠 2,356.09 100.00% 1,665.84 684.16 970.30 1,379.70 3.32
合计 21,595.19 52.00
c.2014 年 12 月 31 日工程施工前五名工程
单位:万元
工程施 工程施 占工程施工
合同 完工 工程 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 工-合同 工-合同 余额总额的
金额 进度 结算 余额
成本 毛利 比例(%)
淮阴区张棉、徐溜、三
凌、南陈集、渔沟工业 25,290.82 21.28% 3,146.25 2,307.25 - 5,453.50 19.49
园区道路基础设施工程
杭州临安湍口众安氡温
4,300.00 100.00% 3,899.24 1,927.89 4,280.00 1,547.13 5.53
泉度假酒店园林工程
湖北荆州西干渠 2,356.09 100.00% 1,636.57 713.43 870.30 1,479.70 5.29
绿城新疆蔚蓝公寓一期
3,600.00 100.00% 2,481.50 395.05 1,565.00 1,311.55 4.69
景观环境硬质工程
楚天都市佳园一期 B 区
园林景观及道路排水工 2,640.00 100.00% 1,770.95 869.05 1,350.29 1,289.71 4.61

合计 11,081.60 39.59
③消耗性生物资产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分别为 4,821.55
万元、5,388.55 万元和 4,752.26 万元,占存货的比例分别为 14.69%、11.48%和
8.36%。
2015 年末消耗性生物资产的余额较 2014 年末增加 567.01 万元,主要是由于
子公司金湖元成以及菏泽元成利用自有资金对金湖苗木基地以及菏泽苗木基地
进行了先期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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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末消耗性生物资产的余额较 2015 年末减少 636.29 万元,主要是由于
由于宁连路(杨湾立交-王兴收费站段)道路绿化提升工程需要数量较多的香樟、
三角枫等树种,且规格型号各异,从市场采购需要花费较长时间。公司下沙苗圃
储备了项目所需的香樟、三角枫,为了保障工程的工期,公司使用了下沙苗圃的
苗木。
④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工程施工项目的预计总成本均未超过预计总收入,已确认的合同收入
剩余工程款预计能够收回,各期末工程施工项目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跌
价准备。
公司对病变、死亡的苗木及时审批报废,期末苗木生产状况良好,常用品
种苗木主要为工程项目自用,预计领用苗木成本均能够得到补偿,非自用苗木
市场价值一般是不断增长的,公司苗木未见减值迹象。同行业上市公司仅花王
股份、蒙草生态计提了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且跌价准备金额占消耗性生物
资产余额比例较低,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未计提跌价准备符合行业惯例。
3、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结构及变化情况如下: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长期应收款 4,670.40 42.61 9,062.32 63.11 7,506.03 65.91
长期股权投资 1,697.83 15.49 516.34 3.60 - -
投资性房地产 574.44 5.24 596.48 4.15 618.67 5.43
固定资产 3,067.39 27.98 2,947.81 20.53 2,855.04 25.07
在建工程 - - 89.95 0.63 195.21 1.71
无形资产 6.75 0.06 8.25 0.06 9.75 0.09
长期待摊费用 278.51 2.54 489.95 3.41 56.48 0.5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6.71 1.52 148.59 1.03 147.47 1.29
其他非流动资产 500.00 4.56 500.00 3.4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962.03 100.00 14,359.69 100.00 11,388.65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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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的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长期应收款和固定资产,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长期应收款和固定资产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 90.98%、
83.64%和 70.59%,各项非流动资产项目具体分析如下:
(1)长期应收款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7,506.03
万元、9,062.32 万元和 4,670.40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5.91%、63.11%
和 42.6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收款均为从事 BT 业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公司
BT 业务的相关会计核算方法详见“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之“五、(一)1、(6)
BT 业务”的相关内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收款账龄情况如下:
账 龄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1 年以内 2,405.40 5,180.26 4,946.26
1-2 年 248.52 2,946.26 2,559.76
2-3 年 2,016.48 935.80 -
合 计 4,670.40 9,062.32 7,506.03
长期应收款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收款不存在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情
况,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BT 项目的长期应收款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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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当期确认 累计确认 长期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完工进度
收入 收入 应收款
全椒县城乡建设 全椒县南屏山核心区域
15,000.00 7,350.00 100.00% 2,205.00
局 改造工程
淮安市淮阴区住 星光路道路建设、盐河南
2,256.50 -55.92 2,402.98 100.00% 60.00
房和城乡建设局 北污水管道建设工程
兰溪赤山湖旅游度假区
启动区市政工程 BT 项
目、兰溪赤山湖旅游度假 10,406.87 1,006.29 9,449.81 100.00% 1,480.00
兰溪市赤山湖旅
区启动区景观及景观建
游度假区开发有
筑工程(I 标)
限公司
浙江兰湖(赤山湖)旅游
度假区启动区景观及景 4,056.70 2,525.73 3,330.63 83.70% 925.40
观建筑工程(Ⅱ)标
合计 4,670.40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BT 项目的长期应收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当期确认 累计确认 长期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完工进度
收入 收入 应收款
全椒县城乡建设 全椒县南屏山核心区域
15,000.00 248.52 7,350.00 100.00% 2,205.00
局 改造工程
淮安市淮阴区住 星光路道路建设、盐河南
2,256.50 - 2,458.90 100.00% 608.90
房和城乡建设局 北污水管道建设工程
兰溪赤山湖旅游度假区
启动区市政工程 BT 项
目、兰溪赤山湖旅游度假 10,406.87 4,126.84 8,443.52 81.13% 5,443.52
兰溪市赤山湖旅
区启动区景观及景观建
游度假区开发有
筑工程(I 标)
限公司
浙江兰湖(赤山湖)旅游
度假区启动区景观及景 4,056.70 804.90 804.90 19.84% 804.90
观建筑工程(Ⅱ)标
合计 9,062.32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BT 项目的长期应收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当期确认 累计确认 长期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完工进度
收入 收入 应收款
全椒县城乡建设 全椒县南屏山核心区域
15,000.00 1,158.28 7,101.48 100.00% 2,130.44
局 改造工程
淮安市淮阴区住 星光路道路建设、盐河南 2,256.50 471.30 2,458.90 100.00% 2,058.90
1-1-320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房和城乡建设局 北污水管道建设工程
兰溪市赤山湖旅
兰溪赤山湖旅游度假区
游度假区开发有 4,683.09 4,316.68 4,316.68 92.18% 3,316.68
启动区市政工程 BT 项目
限公司
合计 7,506.03
(2)长期股权投资
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为 516.34 万元和 1,697.83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3.60%和 15.49%。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为对联营企
业格润基金及景德镇建设管理公司的投资,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构
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6.12.31 2015.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格润基金 1,679.35 - 1,679.35 516.34 - 516.34
景德镇建设管理公
18.48 - 18.48 - - -

合计 1,697.83 - 1,697.83 516.34 - 516.34
格润基金及景德镇建设管理公司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
行人基本情况”之“六、(二)发行人参股公司情况”。
(3)投资性房地产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为房屋及建筑物,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构成
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净值 占比 净值 占比 净值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房屋及建筑物 574.44 100.00 596.48 100.00 618.67 100.00
合计 574.44 100.00 596.48 100.00 618.67 100.00
2014 年新增投资性房地产,是根据公司与烟台龙湖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抵
扣协议书》及三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公司受让其开发的坐落于烟台市牟平区
滨海东路葡醍海湾小区三套商品房,并将本公司购房款抵偿其应付本公司工程款
613.05 万元。三套商品房具体情况如下:
合同编号 房号 房屋 建筑面积 购房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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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类型 (㎡) (万元)
牟预字第 141229120070 11-6 号楼 1 单元 1 层 102 号房 住宅 212.14 298.44
牟预字第 150107120039 10-11 号楼 1 层 112 号房 商业 65.10 164.32
牟预字第 150107120040 10-11 号楼 2 层 213 号房 商业 103.33 150.29
小计 380.57 613.05
注:投资性房地产入账价值 618.67 万元与抵偿工程款 613.05 万元的差额系实测面积与
合同面积差异房价款及物业维修基金。
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办妥上述三套商品房的收房手续,并拟通过出租或者出
售上述三套商品房获得收益,故作为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法核算。目前,上述
房产已办妥房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尚在办理中。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未
发现上述三套商品房的账面净值低于市场价格的情况,故未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
值准备。
(4)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及其他设
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净值 占比 净值 占比 净值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房屋及建筑
2,038.17 66.45 2,012.58 68.27 2,071.32 72.55

工程设备 467.70 15.25 236.24 8.01 232.26 8.14
运输工具 360.38 11.75 452.42 15.35 446.82 15.65
办公设备 201.14 6.56 246.57 8.36 104.63 3.66
合计 3,067.39 100.00 2,947.81 100.00 2,855.0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净额小幅稳步增长。房屋及建筑物主要为公司位于
采荷嘉业大厦 5 幢的办公场所,工程设备主要是工程项目施工所用的中小型施工
机械、绿化养护机械。
报告期内,公司的固定资产使用状况良好,未发现由于价值持续下跌或技术
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情况,故
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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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 195.21 万元、
89.95 万元和 0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1.71%、0.63%和 0%。
2016 年度,公司主要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 期初数 本期增加 转入固定资产 转入长期待摊费用 期末数
金湖园区道路工程 89.95 - 89.95 - -
合计 89.95 - 89.95 - -
2015 年,公司主要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 期初数 本期增加 转入固定资产 转入长期待摊费用 期末数
研发中心温室房 105.26 12.38 117.65 - -
金湖园区道路工程 89.95 - - - 89.95
合计 195.21 12.38 117.65 - 89.95
2014 年,公司主要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 期初数 本期增加 转入固定资产 转入长期待摊费用 期末数
研发中心办公用房及配
- 36.91 - 36.91 -
套用房
研发中心温室房 - 105.26 - - 105.26
金湖园区道路工程 - 89.95 - - 89.95
合计 - 232.12 - 36.91 195.21
(6)无形资产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专利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
所示: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净值 占比 净值 占比 净值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专利权 6.75 100.00 8.25 100.00 9.75 100.00
合计 6.75 100.00 8.25 100.00 9.75 100.00
(7)商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情况如下表所示:
1-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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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账面 减值 账面 减值 账面 减值
净值 净值 净值
原值 准备 原值 准备 原值 准备
旅游设计公司 208.43 208.43 0.00 208.43 208.43 0.00 208.43 208.43 0.00
合计 208.43 208.43 0.00 208.43 208.43 0.00 208.43 208.43 0.00
2014 年商誉账面原值增加 208.43 万元,产生于公司收购旅游设计公司在购
买日支付的收购价款 220 万元与旅游设计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11.57 万元
的差额部分。
2014 年末,公司对旅游设计公司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全额计提了减值
准备 208.43 万元。
(8)长期待摊费用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 56.48 万元、
489.95 万元和 278.51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50%、3.41%和 2.5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租入办公用房装修
254.98 91.55 457.71 93.42 15.52 27.48
支出
研发中心围墙修建 2.55 0.92 3.89 0.79 5.22 9.24
研发中心办公用房
20.98 7.53 28.36 5.79 35.74 63.28
及配套用房
合计 278.51 100.00 489.95 100.00 56.48 100.00
2014 年新增研发中心办公用房及配套用房主要为笕桥苗圃基地的办公用房
及配套用房建设。2015 年末,长期待摊费用较 2014 年末增加 433.48 万元,主要
是由于 2015 年 4 月,本公司与杭州国际机场大厦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
约定向其租赁位于金投金融大厦第 14、15 层写字楼,租赁期为三年,公司租入
写字楼装修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9)递延所得税资产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 147.47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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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148.59 万元和 166.71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29%、1.03%和
1.52%。
公司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是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原因,各报告
期末,公司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资产减值准备 121.90 108.53 84.09
预计负债 44.80 40.06 63.38
合计 166.71 148.59 147.47
4、主要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余额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坏账准备 1,144.79 1,015.67 794.37
商誉减值准备 208.43 208.43 208.43
合计 1,353.22 1,224.10 1,002.80
公司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制定了具体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会
计政策,并严格按照既定政策执行;报告期内已根据上述会计政策以及各项资
产的实际情况,足额计提了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未来不存在公司主要资产因减
值准备计提不足而发生大额减值的风险;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稳健,减
值准备提取与资产质量实际状况相符,有利于公司实现资本保全并保障持续经
营能力。
(二)负债构成情况
1、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金额
占比(%) 占比(%)
(万元) (%) (万元)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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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3,400.00 28.27 10,100.00 24.39 7,600.00 23.98
应付账款 28,596.38 60.33 25,269.49 61.03 19,099.89 60.28
预收款项 236.62 0.50 1,012.60 2.45 296.52 0.94
应付职工薪酬 1,049.69 2.21 591.96 1.43 678.73 2.14
应交税费 860.22 1.81 2,484.60 6.00 2,057.46 6.49
应付利息 20.24 0.04 17.67 0.04 15.35 0.05
其他应付款 75.52 0.16 25.05 0.06 16.86 0.05
一年内到期的非
- - 1,500.00 3.62 - -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2,861.09 6.04
流动负债合计 47,099.76 99.37 41,001.37 99.03 29,764.82 93.9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 1,500.00 4.73
预计负债 298.69 0.63 267.04 0.64 422.56 1.33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135.64 0.33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98.69 0.63 402.69 0.97 1,922.56 6.07
负债合计 47,398.45 100.00 41,404.05 100.00 31,687.38 100.00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负债总额分别为 31,687.38 万元、
41,404.05 万元和 47,398.45 万元。2015 年末、2016 年末负债总额分别较上年末
增长了 30.66%和 14.48%。
2、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的构成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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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短期借款 13,400.00 28.45 10,100.00 24.63 7,600.00 25.53
应付账款 28,596.38 60.71 25,269.49 61.63 19,099.89 64.17
预收款项 236.62 0.50 1,012.60 2.47 296.52 1.00
应付职工薪酬 1,049.69 2.23 591.96 1.44 678.73 2.28
应交税费 860.22 1.83 2,484.60 6.06 2,057.46 6.91
应付利息 20.24 0.04 17.67 0.04 15.35 0.05
其他应付款 75.52 0.16 25.05 0.06 16.86 0.0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1,500.00 3.66 - -
其他流动负债 2,861.09 6.07 - - - -
流动负债合计 47,099.76 100.00 41,001.37 100.00 29,764.82 100.00
公司的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应交税费构成,2014 年末、
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应交税费合计占流动负债的比例
分别为 96.62%、92.32%和 90.99%,各主要流动负债项目具体分析如下:
(1)短期借款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 7,600 万元、10,100
万元和 13,400 万元 ,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25.53%、24.63%和
28.45%。报告期各期末,短期借款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抵押保证借款 1,650.00 3,500.00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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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借款 11,750.00 6,600.00 4,000.00
质押保证借款 - - 1,600.00
合计 13,400.00 10,100.00 7,600.00
(2)应付账款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 19,099.89 万元、
25,269.49 万元和 28,596.38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64.17%、
61.63%和 60.71%。公司应付账款主要由建造合同项目施工过程中采购直接材
料、劳务作业分包、专业工程分包以及苗圃外购苗木产生。2014 年末至 2016 年
末,公司应付账款逐年增长,主要是由于随着工程施工业务规模的逐年扩大,
公司与项目当地的供应商逐步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可利用的商业信用金额也
逐年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变动的具体原因如下:
2015 年末应付账款较 2014 年末增加 6,169.60 万元,增幅为 32.30%,主要原
因如下:①随着淮阴区张棉、徐溜、三凌、南陈集、渔沟工业园区道路基础设
施工程的持续施工,公司在项目当地采购额也随之增加,供应商给予的商业信
用金额也随之增加,项目应付供应商账款金额增加 2,418.88 万元,达到 5,390.73
万元;②兰溪越龙谷国际度假中心道路及生态修复工程和三宝瓷谷项目工程分
别于 2015 年 9 月和 2015 年 10 月开工,项目当年采购金额分别为 2,882.26 万元
和 1,643.70 万元,采购货款大部分在信用期内,2015 年末上述两项目应付供应
商账款金额分别为 2,351.58 万元、1,570.02 万元。
2016 年末应付账款较 2015 年末增加 3,326.89 万元,主要原因为越龙山国际
旅游度假区花谷、止观园、游客中心景观工程以及淮沭河自来水厂三期、西宋
集、刘老庄、码头、西城供水加压站工程分别于 2016 年 7 月和 2016 年 9 月开
工,项目当年采购金额分别为 7,188.44 万元和 4,075.93 万元,采购货款大部分在
信用期内,2016 年末上述两项目应付供应商账款金额分别为 2,485.99 万元、
2,123.26 万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账款的前五名情况如下表所示:
名称 金额(万元) 占比(%) 账龄 款项性质
杭州常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1,646.97 5.76 1 年以内 劳务款
杭州东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1,273.23 4.45 1 年以内 劳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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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三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1,222.91 4.28 1 年以内 劳务款
杭州班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699.82 2.45 1 年以内 劳务款
工程分包
淮安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67.07 2.33 1 年以内

合计 5,509.99 19.27
(3)预收款项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预收款项分别为 296.52 万元、1,012.60
万元和 236.62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00%、2.47%和 0.50%。
2015 年末预收款项较 2014 年末增加 716.07 万元,主要是由于 2015 年公司
收到了客户预付工程款 755.14 万元。2016 年末预收账款较 2015 年末减少 775.98
万元,主要系预收工程款减少所致。各期末预收款项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预收信息服务费 236.62 257.45 296.52
预收工程款 - 755.14 -
合计 236.62 1,012.60 296.52
(4)应交税费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 2,057.46 万元、
2,484.60 万元和 860.22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6.91%、6.06%和 1.8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增值税 45.50 27.13 13.53
营业税 - 1,486.77 1,181.41
企业所得税 664.49 772.21 706.46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8.89 8.48 6.88
城市维护建设税 80.19 104.22 78.12
印花税 0.23 0.42 0.17
教育费附加 35.21 45.40 35.83
地方教育附加 23.69 30.27 23.87
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2.03 9.69 11.20
文化事业建设费 - 0.02 0.00
合计 860.22 2,484.60 2,0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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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应付款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 16.86 万元、25.05
万元和 75.52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0.06%、0.06%和 0.16%。公司其他
应付款主要为保证金及代扣个人社保及公积金等内容。
3、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如下: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占比(%) 占比(%)
(万元) (万元) (万元)
长期借款 - - - - 1,500.00 78.02
预计负债 298.69 100.00 267.04 66.32 422.56 21.98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135.64 33.68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98.69 100.00 402.69 100.00 1,922.56 100.00
(1)长期借款
2014 年末,公司长期借款为 1,500 万,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为 78.02%,该
长期借款为保证借款。
(2)预计负债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预计负债别为 422.56 万元、267.04
万元和 298.69 万元。
预计负债系工程质保期内公司应承担绿化养护义务而合理预计的绿化养护
费用。工程施工合同一般约定,在竣工验收后开始计算质保期(一般为 1-2 年),
故各期末公司根据本期竣工验收的绿化养护面积、剩余养护期及上年平均单位养
护费计提预计负债。质保期内发生养护费用时,冲减预计负债;若发生的养护费
用多于计提的预计负债时,则计入主营业务成本。质保期结束后,已计提但未实
际使用的养护费用冲减当期主营业务成本。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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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比率(倍) 1.65 1.53 1.72
速动比率(倍) 0.42 0.37 0.5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2.38% 52.03% 48.84%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倍) 10.51 9.14 12.7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7,594.73 7,070.79 7,136.02
1、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72、1.53 和 1.65,
基本保持稳定。2015 年,随着公司大型工程施工项目的陆续开工,存货增长较
为明显,速动比率呈现下降趋势。
公司长期以来与银行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资信状况良好,未发生过贷款
逾期等信用不良行为;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互信合作,商业信誉良
好。
2、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 48.84%、
52.03%和 52.38%,基本保持稳定。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7,136.02
万元、7,070.79 万元和 7,594.73 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12.73、9.14 和 10.51。
利息保障倍数保持较高水平,说明公司的借款利息支出占公司经营利润的比例较
小,公司息税前利润完全可以足额偿还借款利息。此外,公司没有或有负债、表
外融资等影响偿债能力的事项。
综上,公司偿债能力较强。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融资能力将大幅提高,
尤其是可以通过资本市场筹集长期资金,进一步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偿债能
力,对未来的持续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3、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比较
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的比较情况如下:
同行业上市公司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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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流动比率(次)
岭南园林 - 1.06 1.36
普邦园林 - 3.67 4.08
铁汉生态 - 1.76 1.10
棕榈园林 - 2.06 1.59
东方园林 - 1.49 2.18
平均值 - 2.01 2.06
发行人 1.65 1.53 1.72
2、速动比率(次)
岭南园林 - 0.48 0.76
普邦园林 - 1.87 2.21
铁汉生态 - 1.01 0.58
棕榈园林 - 0.99 0.59
东方园林 - 0.76 1.21
平均值 - 1.02 1.07
发行人 0.42 0.37 0.51
3、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岭南园林 - 73.79% 61.38%
普邦园林 - 32.04% 34.13%
铁汉生态 - 53.29% 59.32%
棕榈园林 - 62.90% 67.92%
东方园林 - 63.91% 58.77%
平均值 - 57.18% 56.30%
发行人 52.38% 52.03% 48.84%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
水平,主要是由于公司缺少权益性融资手段,主要依靠短期借款来补充流动资金
不足,流动资产的增长主要来源于流动负债的增加。随着本次股票发行成功,公
司将发挥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改善公司现有的财务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的
偿债能力。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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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6.00 5.29 6.82
存货周转率(次) 0.79 0.78 1.37
总资产周转率(次) 0.66 0.63 0.92
1、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6.82 次、
5.29 次和 6.00 次。报告期内,公司严格管理工程款的结算情况,及时跟踪应收
账款的收回情况,应收账款周转率也维持较高水平。
2、存货周转率分析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37 次、0.78
次和 0.79 次。
2015年公司存货周转率大幅下降,主要是由于2015年末存货余额增加较多及
当年营业成本下降所致。其中,淮阴区张棉、徐溜、三凌、南陈集、渔沟工业园
区道路基础设施工程2015年末工程施工余额较2014年末增加8,451.31万元,该项
目2015年末工程施工余额增加的原因如下:①合同约定按完工节点(形象进度)
进行结算,而非按月进行按支付证书确认工程量,导致应结算进度相对滞后;②
由于业主方审批等因素,该项目实际结算进度滞后于合同约定应结算进度。此外,
2015年度受到营业收入下降的影响,营业成本相应下降。
2016年公司存货周转率较2015年基本保持平稳。
3、总资产周转率分析
2013 年和 2014 年,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基本保持稳定。2015 年,受到公司营
业收入下降的影响,总资产周转率也随之下降。公司资产规模小于同行业上市
公司,通过精细化管理,有效提高了整体资产的营运能力。
4、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比较
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的比较情况如下:
同行业上市公司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1、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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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园林 - 4.12 3.20
普邦园林 - 2.21 4.18
铁汉生态 - 13.40 15.93
棕榈园林 - 2.13 3.08
东方园林 - 1.50 1.43
平均值 - 4.67 5.56
发行人 6.00 5.29 6.82
2、存货周转率(次)
岭南园林 - 1.37 1.36
普邦园林 - 0.81 1.45
铁汉生态 - 1.22 1.20
棕榈园林 - 0.73 0.92
东方园林 - 0.58 0.60
平均值 - 0.94 1.11
发行人 0.79 0.78 1.37
3、总资产周转率(次)
岭南园林 - 0.68 0.70
普邦园林 - 0.41 0.71
铁汉生态 - 0.44 0.46
棕榈园林 - 0.41 0.61
东方园林 - 0.35 0.37
平均值 - 0.46 0.57
发行人 0.66 0.63 0.92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
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业绩数据如下: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营业收入 54,550.66 22.99 44,352.51 -14.81 52,064.34 -
营业成本 41,027.80 31.63 31,169.34 -19.21 38,578.62 -
营业利润 6,298.62 12.29 5,609.45 -8.53 6,132.86 -
利润总额 6,334.65 7.09 5,915.40 -5.51 6,260.37 -
1-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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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股
5,303.76 8.56 4,885.75 -7.18 5,263.41 -
东的净利润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52,064.34 万元、
44,352.51 万元和 54,550.6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5,263.41 万
元、4,885.75 万元和 5,303.76 万元。2015 年度,受到部分大型工程施工项目开工
时间延迟的影响,营业收入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数有所下
降。2016 年度,原承接的大型工程施工项目持续施工,新开工的大型工程施工
项目有所增加,营业收入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数有所增加。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的构成及变化情况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52,064.34 万元、
44,352.51 万元和 54,550.66 万元,均为主营业务收入。
公司产业链齐全,各项业务收入协同发展。公司拥有从事园林施工、景观设
计、绿化养护、苗木种植到信息服务完整产业链,业务范围已经涵盖了园林绿化
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景观设计、绿化养护及信息服务各项业
务协同发展,是公司收入增长的内在动力。
报告期内,本公司在市政园林业务与地产景观业务实现了均衡发展,市政
园林项目为公司贡献了较高的毛利率,而地产景观园林项目为公司带来了更快
的回款速度和更高的品牌知名度,这种均衡发展的模式使得本公司不必依赖于
单一市场,是公司收入稳定增长的重要因素。
2、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别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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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园林工程施工收入、景观设计收入、绿化养护收入
及信息服务收入。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业务类别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
下: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增幅 金额 占比 增幅 金额 占比
(万元) (%) (%) (万元) (%) (%) (万元) (%)
工程施工收入 51,955.64 95.24 23.13 42,195.17 95.14 -15.73 50,071.30 -
其中:地产园林 27,115.32 49.71 33.41 20,324.38 45.82 -31.36 29,609.69 -
市政园林 24,840.32 45.54 13.58 21,870.79 49.31 6.89 20,461.61 -
景观设计收入 1,907.87 3.50 23.12 1,549.60 3.49 19.80 1,293.46 -
绿化养护收入 221.21 0.41 176.48 80.01 0.18 -58.45 192.55 -
信息服务及其他
465.94 0.85 -11.71 527.73 1.19 4.09 507.02 -
收入
合计 54,550.66 100.00 22.99 44,352.51 100.00 -14.81 52,064.34 -
(1)工程施工收入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工程施工收入分别为 50,071.30 万
元、42,195.17 万元和 51,955.64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6.14%、
95.14%和 95.24%。公司工程施工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高,是公司最主
要的收入来源。报告期内,公司工程施工收入来自于地产园林与市政园林,具体
构成情况如下: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占比(%) 占比(%)
(万元) (万元) (万元)
地产园林 27,115.32 52.19 20,324.38 48.17 29,609.69 59.14
市政园林 24,840.32 47.81 21,870.79 51.83 20,461.61 40.86
合计 51,955.64 100.00 42,195.17 100.00 50,071.30 100.00
①地产园林工程施工收入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地产园林工程施工收入分别为 29,609.69
万元、20,324.38 万元和 27,115.32 万元,占工程施工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9.14%、
48.17%和 52.19%。
2014 年度,地产园林工程施工收入为 29,609.69 万元。2014 年以来,中国经
济呈现出新常态,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增速有所放缓,园林绿化工
1-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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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建设资金呈趋紧态势,商品房销售面积、销售额同比自 2008 年金融危机以后
首次出现负增长。公司谨慎拓展新的地产园林工程施工项目,实施的地产园林工
程施工项目主要来自于合作多年且信誉良好的客户。
2015 年度,地产园林工程施工收入为 20,324.38 万元,占工程施工收入由 2014
年度 59.14%下降至 48.17%。2015 年度,地产园林工程施工收入金额及占比较
2014 年度有所下降。
2016 年度,地产园林工程施工收入为 27,115.32 万元,收入金额及占比较 2015
年度有所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地产园林工程施工项目的收入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越龙山国际旅游度假区花谷、止观园、
9,887.39 - -
游客中心景观工程
瑞祥新区 B-2-1、B-2-2 地块(玉海首府)
4,023.97 - -
景观绿化工程
瓯海中心单元 E-07 地块景观绿化工程 1,982.84 1,700.23 -
楚天都市雅园园林景观工程 1,530.43 - -
新 疆 首 府 公 馆 项 目 一 期 别 墅
812.25 - -
(2-16#~29#)园林景观工程
绿城蓝湾小镇一期 36 栋硬质景观工程 735.41 - -
楚天都市朗园一期 A 区景观工程 644.85 240.00 -
嘉兴市秀洲储 2016-028 号地块项目 549.55 - -
丽水市蔚蓝水岸北侧地块示范区景观工
518.06 - -

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 E-10 地块景观
874.41 310.00 -
工程
兰溪越龙谷国际度假中心道路及生态修
- 4,204.73 -
复工程
南湖 D-3-03 地块景观建设工程 - 2,339.19 410.81
绿城新疆百合公寓三期商业街景观工
126.35 1,210.00 500.00

浦江绿谷云溪一期大区(Ⅱ)标段景观
270.15 1,150.00 -
工程
绿城南山阳光二期环境景观(硬质景观)
482.76 1,053.63 -
工程
杭政储出(2007)70 号地块硬质景观工
205.74 880.93 9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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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南湖 D-5-04a 地块景观园林工程 - 688.04 1,170.19
楚天都市沁园展示区园林景观 - 460.28
楚天都市佳园一期 C 区 - 369.01 510.99
瑞安绿城玉园景观工程 - 269.54 3,175.37
绿城新疆百合公寓三期一标景观环境
- 200.00 1,620.00
工程
楚天都市佳园一期 B 区园林景观及道路
- - 2,640.00
排水工程
绿城南山阳光一期环境景观工程 - - 2,139.56
杭政储出[2011]15 号普福地块景观工程 13.61 - 1,901.35
烟台龙湖葡醍海湾小区 A1 项目交房三
-8.21 - 1,300.66
组团标段十景观工程
济宁太白路万达广场 1,2,3 地块组团
外及 5、6、7#地块园林绿化景观工程(一 - - 1,206.35
标段)
烟台龙湖 C 地块里蹦岛公园及 1 号路两
- - 1,181.49
侧景观工程
新芯智谷 GHI 楼园艺景观工程 -63.14 - 1,060.43
绿城新疆蔚蓝公寓一期景观环境硬质
- - 1,000.05
工程
其他地产园林项目 4,528.91 5,248.80 9,698.15
合计 27,115.32 20,324.38 29,609.69
A、2014 年度,地产园林工程施工收入为 29,609.69 万元,主要项目情况如
下:
a.瑞安绿城玉园景观工程、绿城南山阳光一期环境景观工程、绿城新疆蔚
蓝公寓一期景观环境硬质工程等以前年度项目在 2014 年度确认收入具体情况如
下:瑞安绿城玉园景观工程于 2013 年开工,2013 年度、2014 年度分别确认收入
425.86 万元、3,175.37 万元;绿城南山阳光一期环境景观工程于 2013 年开工,
2013 年度、2014 年度分别确认收入 150 万元、2,139.56 万元;绿城新疆蔚蓝公
寓一期景观环境硬质工程于 2012 年开工,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分别
确认收入 556.25 万元、1,320.25 万元、1,000.05 万元。
b.楚天都市佳园一期 B 区园林景观及道路排水工程、杭政储出[2011]15 号普
福地块景观工程、绿城新疆百合公寓三期一标景观环境工程、烟台龙湖葡醍海
湾小区 A1 项目交房三组团标段十景观工程、济宁太白路万达广场 1,2,3 地块
组团外及 5、6、7#地块园林绿化景观工程(一标段)等新增项目,于 2013 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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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 2014 年开工,并于 2014 年内完成主要施工工程量,2014 年度分别确认收入
2,640 万元、1,901.35 万元、1,620 万元、1,300.66 万元、1,206.35 万元。
B、2015 年度,地产园林工程施工收入为 20,324.38 万元,较 2014 年度有所
减少,其原因及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a.瑞安绿城玉园景观工程、绿城新疆百合公寓三期一标景观环境工程、瓯
海区南湖 D-5-04a 地块景观园林工程等以前年度项目在 2015 年度完成施工工程
量并予以确认收入的金额较少,具体情况如下:瑞安绿城玉园景观工程 2014 年
度、2015 年度分别确认收入 3,175.37 万元、269.54 万元;绿城新疆百合公寓三
期一标景观环境工程 2014 年度、2015 年度分别确认收入 1,620.00 万元、200.00
万元;瓯海区南湖 D-5-04a 地块景观园林工程于 2014 年开工,2014 年度、2015
年度分别确认收入 1,170.19 万元、688.04 万元。
b.2015 年,公司新签订合同并开工旅游地产园林项目兰溪越龙谷国际度假中
心道路及生态修复工程完成施工工程量并予以确认收入 4,204.73 万元。除兰溪越
龙谷国际度假中心道路及生态修复工程之外,受到房地产市场景气度波动的影
响,新开工的地产项目较少且合同金额较低。
C、2016 年度,地产园林工程施工收入为 27,115.32 万元,较 2015 年度有所
增加,其原因及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2016 年,公司新签订合同并开工旅游地产园林项目越龙山国际旅游度假区
花谷、止观园、游客中心景观工程完成施工工程量并予以确认收入 9,887.39 万元;
新开工瑞祥新区 B-2-1、B-2-2 地块(玉海首府)景观绿化工程完成施工工程量
并予以确认收入 4,023.97 万元。
②市政园林工程施工收入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市政园林工程施工收入分别为 20,461.61
万元、21,870.79 万元和 24,840.32 万元,占工程施工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0.86%、
51.83%和 47.81%。
2014 年度,市政园林工程施工收入为 20,461.61 万元,由于 2014 年以来房
地产行业出现的不利变化,公司将大型市政园林工程施工项目做为收入增长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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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实施了淮阴区张棉、徐溜、三凌、南陈集、渔沟工业园区道路基础设施工程
以及兰溪赤山湖旅游度假区启动区市政工程 BT 项目等重大市政园林工程施工项
目,上述两个项目合同金额分别为 25,290.82 万元和 4,683.09 万元,2014 年度分
别实现收入 5,382.32 万元和 4,316.68 万元。
2015 年度,市政园林工程施工收入为 21,870.79 万元,占工程施工收入由 2014
年度 40.86%上升至 51.83%。2015 年度,市政园林工程施工收入金额及占比较
2014 年度有所上升;2016 年度,市政园林工程施工收入为 10,578.67 万元,占工
程施工收入比例进一步上升,主要是由于受到房地产市场持续调整的影响,公司
主动选择体量大、毛利率高的市政园林工程施工项目。
2016 年度,市政园林工程施工收入为 24,840.32 万元,收入金额较 2015 年
度有所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市政园林工程施工项目的收入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三宝瓷谷项目工程 6,119.62 1,542.53 -
淮沭河自水厂三期、西宋集、刘老庄、码
5,340.50 - -
头、西城供水加压站工程
宁连路(杨湾立交-王兴收费站段)道路绿
3,776.21 998.00 -
化提升工程
淮阴区张棉、徐溜、三凌、南陈集、渔沟
2,814.59 12,609.02 5,382.32
工业园区道路基础设施工程
浙江兰湖(赤山湖)旅游度假区启动区景
2,525.73 804.90 -
观及景观建筑工程(Ⅱ)标
菏泽七里河河道综合治理景观工程一期第
2,370.72 - -
二标段
兰溪赤山湖旅游度假区启动区市政工程
BT 项目、兰溪赤山湖旅游度假区启动区景 1,006.29 4,126.84 4,316.68
观及景观建筑工程(I 标)
绿城紫金花园 1#-9#楼的园林及绿化工程 -52.04 449.70 3,040.30
西干渠路(塔桥路-红星北路)绿化工程 238.04 - 2,350.00
乌鲁木齐市紫金花园园林道路建设工程 1.32 336.66 2,043.34
全椒县南屏山核心区域改造工程 - 248.52 1,158.28
开发区市北区块建设四路北侧景观和绿化
-36.67 - 1,103.61
工程
其他市政园林项目 736.01 754.62 1,067.08
合计 24,840.32 21,870.79 20,46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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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014 年度,市政园林工程施工收入为 20,461.61 元,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淮阴区张棉、徐溜、三凌、南陈集、渔沟工业园区道路基础设施工程于 2014 年
开工,合同金额 25,290.82 万元,2014 年确认收入 5,382.32 万元;兰溪赤山湖旅
游度假区启动区市政工程 BT 项目、兰溪赤山湖旅游度假区启动区景观及景观建
筑工程(I 标)于 2014 年开工,合同金额 10,406.87 万元,2014 年确认收入 4,316.68
万元。
B、2015 年度,市政园林工程施工收入为 21,870.79 万元,较 2014 年度有所
增加,2015 年主要项目如下:
a.淮阴区张棉、徐溜、三凌、南陈集、渔沟工业园区道路基础设施工程和兰
溪赤山湖旅游度假区启动区市政工程 BT 项目、兰溪赤山湖旅游度假区启动区景
观及景观建筑工程(I 标)等以前年度项目在 2015 年度持续完成施工工程量,并
分别确认收入 12,609.02 万元、4,126.84 万元。
b.三宝瓷谷项目工程、宁连路(杨湾立交-王兴收费站段)道路绿化提升工程、
浙江兰湖(赤山湖)旅游度假区启动区景观及景观建筑工程(Ⅱ)标等大型项目
于 2015 年内新签订合同并陆续开工,2015 年完成部分施工工程量,分别确认收
入 1,542.53 万元、998.00 万元、804.90 万元。
C、2016 年度,市政园林工程施工收入为 24,840.32 万元,较 2015 年度有所
增加,2016 年主要项目如下:
a. 三宝瓷谷项目工程、宁连路(杨湾立交-王兴收费站段)道路绿化提升工
程、淮阴区张棉、徐溜、三凌、南陈集、渔沟工业园区道路基础设施工程等以前
年度项目在 2016 年度持续完成施工工程量,并分别确认收入 6,119.62 万元、
3,776.21 万元、2,814.59 万元。
b. 淮沭河自水厂三期、西宋集、刘老庄、码头、西城供水加压站工程、菏
泽七里河河道综合治理景观工程一期第二标段等大型项目于 2016 年内新签订合
同并陆续开工,2016 年完成部分施工工程量,分别确认收入 5,340.50 万元、
2,370.72 万元。
(2)景观设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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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景观设计收入分别为 1,293.46 万元、
1,549.60 万元和 1,907.87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48%、3.49%和
3.50%。公司景观设计业务由子公司园林设计院和旅游设计公司专门负责开展,
报告期内,公司景观设计收入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占比(%) 占比(%)
(万元) (万元) (万元)
地产园林 782.47 41.01 643.21 41.51 219.70 16.99
市政园林 1,125.40 58.99 906.39 58.49 1,073.76 83.01
合计 1,907.87 100.00 1,549.60 100.00 1,293.46 100.00
2014 年度,公司景观设计收入为 1,293.46 万元,园林设计院实施了南屏山
居住区规划建筑景观设计,亳州市南部新区公园及水系环境治理方案优化及施工
图设计二标段和高峰镇现代农业生态示范园规划编制等大型景观设计项目,分别
实现景观设计收入 264.15 万元、167.25 万元和 121.13 万元。
2015 年度,公司景观设计收入为 1,549.60 万元,随着设计-施工一体化优势
的体现,园林设计院及旅游设计公司实施了兰溪越龙谷国际度假中心道路及生态
修复工程、景德镇三宝瓷谷 PPP 项目、宁连路(杨湾立交-王兴收费站段)道路
绿化提升工程等项目的景观设计及旅游规划,分别实现收入 390.12 万元、220.00
万元、111.65 万元。
2016 年度,公司景观设计收入为 1,907.87 万元,园林设计院实施了兰溪越
龙谷国际度假中心景观工程设计、景德镇三宝瓷谷设计项目等大型景观设计项目
分别实现 617.69 万元、323.20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景观设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的比较情况
如下:
同行业上市公司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岭南园林 - 2.88% 3.26%
普邦园林 - 5.31% 5.46%
铁汉生态 - 3.29% 3.20%
棕榈园林 - 3.91% 4.86%
东方园林 - 3.82% 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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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值 - 3.84% 4.26%
发行人景观设计收入占
3.50% 3.49% 2.48%
营业收入比例
数据来源:同行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如上表所示,同行业上市公司中景观设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较低。发
行人景观设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为稳定,略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但不存在
重大差异。
(3)绿化养护收入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绿化养护收入分别为 192.55 万元、
80.01 万元和 221.21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37%、0.18%和 0.41%。
公司养护收入主要包括市政道路、河道及公园的绿化养护及设施维护服务等。报
告期内,公司主要承担了艮山东路、文一路、古墩路、莫干山路、石祥路、富春
路、钱江路等多条道路,蔡家河、笕桥港、六号港等河道,草荡公园、凯旋公园
等公园的养护任务。
报告期内,绿化养护收入金额较小,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的劳务成本持续提
高,对养护成本控制形成了不利影响,公司承接的绿化养护项目较少。
(4)信息服务及其他收入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信息服务及其他收入分别为 507.02
万元、527.73 万元和 465.94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97%、1.19%
和 0.85%。
公司信息服务业务由子公司元成传媒专门负责,旗下运营国内领先的大型专
业园林门户网站——中国园林网,信息服务收入主要包括会员服务收入、广告发
布收入等。报告期内,虽然信息服务及其他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低,但
中国园林网在为公司提供全面的市场信息、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市场知名度和品
牌影响力发挥重大作用。
3、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地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按业务地区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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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增幅 金额 占比 增幅 金额 占比
(万元) (%) (%) (万元) (%) (%) (万元) (%)
华东 46,861.98 85.91 29.51 36,184.40 81.58 6.08 34,110.99 -
西北 4,999.75 9.17 -22.30 6,434.64 14.51 -42.19 11,131.60 -
华中 2,545.19 4.67 49.46 1,702.91 3.84 -74.02 6,554.31 -
其他地区 143.74 0.26 370.36 30.56 0.07 -88.57 267.44 -
合计 54,550.66 100.00 22.99 44,352.51 100.00 -14.81 52,064.34 -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华东地区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34,110.99 万元、36,184.40 万元和 46,861.98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5.52%、81.58%和 85.91%。公司所在的华东地区经济发达、地方政府财政实力
雄厚,具有庞大的市场需求,是公司最早开拓的市场。报告期内,华东地区的主
营业务收入占比保持稳定,收入持续增长。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西北地区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1,131.60 万元和 6,434.64 万元和 4,999.75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1.38%、14.51% 和 9.17%。公司进入西北地区市场的时间较早,实施的乌鲁木
齐市绿城新疆玫瑰园三、四期环境景观工程获得中国风景园林学会颁发的“优秀
园林绿化工程”大金奖。公司在西北地区良好的品牌效应,使得公司持续承接西
北地区工程,形成了稳定的收入来源。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华中地区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6,554.31
万元、1,702.91 万元和 2,545.19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2.59%、
3.84%和 4.67%。2013 年以来,公司在华中实施了楚天都市佳园一期(A、B 施
工段)景观工程、楚天都市佳园一期 B 区园林景观及道路排水工程、西干渠路
(塔桥路-红星北路)绿化工程、港湾江城首期示范样板区园林景观工程等一系
列项目。随着公司在华中地区市场的不断开拓,华中地区将成为稳定的业务来源
地区。
(二)营业成本分析
1、主营业务成本按业务类别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业务类别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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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增幅 金额 占比 增幅 金额 占比
(万元) (%) (%) (万元) (%) (%) (万元) (%)
工程施工成本 39,864.91 97.17 31.83 30,239.67 97.02 -19.59 37,607.00 -
其中:地产园林 21,319.34 51.96 31.49 16,214.04 52.02 -30.47 23,320.69 -
市政园林 18,545.57 45.20 32.23 14,025.63 45.00 -1.82 14,286.31 -
景观设计成本 892.54 2.18 12.80 791.26 2.54 1.71 777.96 -
绿化养护成本 218.08 0.53 186.73 76.06 0.24 -52.68 160.75 -
信息服务及其他
52.26 0.13 -16.18 62.35 0.20 89.47 32.91 -
成本
合计 41,027.80 100.00 31.63 31,169.34 100.00 -19.21 38,578.62 -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主要为工程施工成本、景观设计成本、绿
化养护成本及信息服务成本,与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一致,并与主营业务收
入的变动趋势匹配。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工程施工成本占主营业
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97.48%、97.02%和 97.17%,是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构成。
2、主营业务成本按性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按性质构成情况如下: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直接材料 21,580.69 52.60 18,723.30 60.07 23,961.27 62.11
其中:绿化苗木 6,543.14 15.95 4,002.11 12.84 6,101.23 15.82
石材 2,854.03 6.96 2,313.82 7.42 4,623.80 11.99
水泥混凝土 2,941.99 7.17 2,273.50 7.29 3,354.50 8.70
水电材料 1,454.50 3.55 2,778.39 8.91 2,974.41 7.71
砂石砖瓦 3,390.44 8.26 3,311.41 10.62 3,015.71 7.82
其他材料 4,396.60 10.72 4,044.07 12.97 3,891.61 10.09
工程施工费 12,408.90 30.25 8,677.47 27.84 10,964.16 28.42
其中:劳务作业分包 9,128.06 22.25 7,267.23 23.32 9,502.53 24.63
专业工程分包 3,280.84 8.00 1,410.24 4.52 1,461.63 3.79
机械使用费 3,959.89 9.65 1,544.76 4.96 1,315.61 3.41
人工费用 1,446.04 3.52 1,118.53 3.59 1,069.93 2.77
工程管理费及其他 1,632.27 3.98 1,105.28 3.55 1,267.66 3.29
合计 41,027.80 100.00 31,169.34 100.00 38,578.62 100.00
各成本构成要素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因具体的项目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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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软质景观工程是指以植物、水体为主的景观工程,绿化苗木占比较高;硬质景
观工程是指以人工材料处理的道路铺装、小品设施等为主的景观,石材、水泥混
凝土、砂石砖瓦等材料占比较高。
直接材料主要包含了绿化苗木、石材、水泥混凝土、水电材料、砂石砖瓦等
内容。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约为 50%-60%,而直接材
料成本中绿化苗木占比最高。
工程施工费主要为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劳务作业分包及专业工程分包
费用。公司通常将工程施工中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报告期
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工程施工费占比约为 30%,该比例较为稳定。
(三)毛利来源及毛利率分析
1、毛利来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情况如下: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增幅 金额 占比 增幅 金额 占比
(万元) (%) (%) (万元) (%) (%) (万元) (%)
工程施工毛利 12,090.73 89.41 1.13 11,955.50 90.69 -4.08 12,464.30 92.43
其中:地产园林 5,795.98 42.86 41.01 4,110.34 31.18 -34.64 6,289.00 46.63
市政园林 6,294.75 46.55 -19.76 7,845.16 59.51 27.04 6,175.30 45.79
景观设计毛利 1,015.33 7.51 33.89 758.34 5.75 47.11 515.50 3.82
绿化养护毛利 3.13 0.02 -20.81 3.95 0.03 -87.58 31.80 0.24
信息服务及其他
413.68 3.06 -11.11 465.38 3.53 -1.84 474.11 3.52
毛利
合计 13,522.86 100.00 2.58 13,183.17 100.00 -2.24 13,485.71 100.00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 13,485.71 万
元、13,183.17 万元和 13,522.86 万元,基本保持稳定。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工程施工业务的毛利占比分别为 92.43%、
90.69%和 89.41%,占比较高且为公司最主要的毛利来源。
2、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及分业务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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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工程施工 23.27% 28.33% 24.89%
景观设计 53.22% 48.94% 39.85%
绿化养护 1.41% 4.94% 16.52%
信息服务及其他 88.78% 88.19% 93.51%
主营业务毛利率 24.79% 29.72% 25.90%
报告期内,各类业务对主营业务毛利率贡献情况如下:
信息服务及
期间 项目 工程施工 景观设计 绿化养护 合计
其他
毛利率 23.27% 53.22% 1.41% 88.78%
2016 年度 收入占比 95.24% 3.50% 0.41% 0.85% 100.00%
毛利率贡献 22.16% 1.86% 0.01% 0.76% 24.79%
毛利率 28.33% 48.94% 4.94% 88.19%
2015 年度 收入占比 95.14% 3.49% 0.18% 1.19% 100.00%
毛利率贡献 26.96% 1.71% 0.01% 1.05% 29.72%
毛利率 24.89% 39.85% 16.52% 93.51%
2014 年度 收入占比 96.17% 2.48% 0.37% 0.97% 100.00%
毛利率贡献 23.94% 0.99% 0.06% 0.91% 25.90%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5.90%、
29.72%和 24.79%。2015 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4 年度上升 3.82 个百分点,
2016 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5 年度下降 4.93 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工程施工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约为 90%,工程施工毛利率
逐年变动是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工程施工毛利率分别为 24.89%、
28.33%和 23.27%。2015 年度工程施工毛利率较 2014 年度上升 3.44 个百分点。
市政园林工程施工项目垫支比例较高、周转速度慢,因而毛利率较高;地产
园林工程施工项目垫支比例相对较低、回款较快,因而毛利率较低。报告期内,
公司综合考虑市政园林和地产园林的市场变化情况、公司的战略目标和经营策略
以及每个工程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主动选择承接园林工程施工项目。报告期内,
各类园林工程施工项目对工程施工毛利率贡献情况如下:
期间 项目 地产园林 市政园林 合计
2016 年度 毛利率 21.38% 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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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占比 52.19% 47.81% 100.00%
毛利率贡献 11.16% 12.12% 23.27%
毛利率 20.22% 35.87%
2015 年度 收入占比 48.17% 51.83% 100.00%
毛利率贡献 9.74% 18.59% 28.33%
毛利率 21.24% 30.18%
2014 年度 收入占比 59.14% 40.86% 100.00%
毛利率贡献 12.56% 12.33% 24.89%
A、地产园林工程施工毛利率分析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地产园林工程施工毛利率分别为
21.24%、20.22%和 21.38%。报告期内,地产园林工程施工项目的毛利率较为稳
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地产园林工程施工项目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①2016 年度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占地产园林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工程施工收

(万元) (万元) 入比例
越龙山国际旅游
度假区花谷、止观 浙江兰梅旅游
1 9,887.39 7,270.97 26.46% 36.46%
园、游客中心景观 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
瑞祥新区 B-2-1、
瑞安市恒富中
B-2-2 地块(玉海
2 梁置业有限公 4,023.97 3,017.73 25.01% 14.84%
首府)景观绿化工


瓯海中心单元
温州市中梁红
3 E-07 地块景观绿 1,982.84 1,461.91 26.27% 7.31%
置业有限公司
化工程
武汉菩提金楚
楚天都市雅园园
4 天房地产开发 1,530.43 1,266.83 17.22% 5.64%
林景观工程
有限公司
温州市龙湾城市
温州市中梁龙
5 中心区 E-10 地块 874.41 695.67 20.44% 3.22%
置业有限公司
景观工程
新疆首府公馆项
新疆俊发房地
目 一 期 别 墅
6 产开发有限责 812.25 720.13 11.34% 3.00%
(2-16#~229#)园
任公司
林景观工程
7 绿城蓝湾小镇一 新疆绿城置业 735.41 641.35 12.79% 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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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 36 栋硬质景观 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
小 计 19,846.69 15,074.58 73.19%
上述项目中,新疆首府公馆项目一期别墅(2-16#~229#)园林景观工程、绿
城蓝湾小镇一期 36 栋硬质景观工程毛利率较低主要是由于项目施工内容主要系
土方工程、小区道路铺装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等硬质景观,加之新疆属于西北地
区,因地域和天气等因素影响,一年当中可施工期较短,造成人工成本较高,毛
利率偏低。此外,2016 年度公司主要地产园林工程施工项目的毛利率基本稳定。
②2015 年度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占地产园林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工程施工收

(万元) (万元) 入比例
兰溪越龙谷国际
浙江兰梅旅游
1 度假中心道路及 4,204.73 2,929.25 30.33% 20.69%
开发有限公司
生态修复工程
南湖 D-3-03 地块 温州市金中梁
2 2,339.19 1,939.53 17.09% 11.51%
景观建设工程 置业有限公司
瓯海中心单元
温州市中梁红
3 E-07 地块景观绿 1,700.23 1,306.09 23.18% 8.37%
置业有限公司
化工程
绿城.新疆百合公 新疆俊发绿城
4 寓三期商业街景 房地产开发有 1,210.00 1,049.90 13.23% 5.95%
观工程 限公司
浦江绿谷云溪一
浦江绿谷置业
5 期大区(Ⅱ)标段 1,150.00 895.36 22.14% 5.66%
有限公司
景观工程
绿城南山阳光二 新疆中化房地
6 期环境景观(硬质 产开发有限公 1,053.63 907.72 13.85% 5.18%
景观)工程 司
杭政储出〔2007〕 杭州天城房地
7 70 号地块硬质景 产开发有限公 880.93 724.81 17.72% 4.33%
观工程 司
新疆.首府公馆项
新疆俊发房地
目一期园林景观
8 产开发有限责 797.46 700.28 12.19% 3.92%
工程(A 区、B 区
任公司
硬质景观)
瓯海区南湖 温州市中梁华
9 D-5-04a 地块景观 成置业有限公 688.04 571.95 16.87% 3.39%
园林工程 司
1-1-349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新疆绿城广场写 新疆俊发绿城
10 字楼 2A、2B 区域 房地产开发有 516.63 421.56 18.40% 2.54%
景观工程 限公司
楚天都市沁园展 武汉楚天都市
11 460.28 357.35 22.36% 2.26%
示区园林景观 置业有限公司
小 计 15,001.12 11,803.80 73.81%
上述项目中,绿城.新疆百合公寓三期商业街景观工程、绿城南山阳光二期
环境景观(硬质景观)工程、新疆.首府公馆项目一期园林景观工程(A 区、B
区硬质景观)毛利率较低主要是由于项目施工内容为硬质景观且项目位于新疆导
致项目毛利率较低。此外,2015 年度公司主要地产园林工程施工项目的毛利率
基本稳定。
③2014 年度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占地产园林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工程施工收

(万元) (万元) 入比例
瑞安绿城玉园景 广瑞集团股份
1 3,175.37 2,749.01 13.43% 10.72%
观工程 有限公司
楚天都市佳园一
荆州中大豪盛
2 期 B 区园林景观 2,640.00 1,770.95 32.92% 8.92%
置业有限公司
及道路排水工程
绿城.南山阳光 新疆中化房地
3 一期环境景观工 产开发有限公 2,139.56 1,839.72 14.01% 7.23%
程 司
杭政出〔2011〕
15 号普福地块景 杭州德远瑞祥
4 1,901.35 1,468.30 22.78% 6.42%
观工程(远洋心 置业有限公司
里)
绿城.新疆百合 新疆俊发绿城
5 公寓三期一标景 房地产开发有 1,620.00 1,381.58 14.72% 5.47%
观环境工程 限公司
烟台龙湖葡醍海
湾小区 A1 交房 烟台龙湖置业
6 1,300.66 801.99 38.34% 4.39%
三组团景观工程 有限公司
之十标段
济宁太白路万达
广场 1、2、3、 济宁太白路万
7 地块组团外及 5、 达广场有限公 1,206.35 881.02 26.97% 4.07%
6、7#地块园林绿 司
化景观工程(一
1-1-350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标段)
烟台龙湖 C 地块
里蹦岛公园及 1 烟台龙湖置业
8 1,181.49 890.28 24.65% 3.99%
号路两侧景观工 有限公司

瓯海区南湖 温州市中梁华
9 D-5-04a 地块景 成置业有限公 1,170.19 961.45 17.84% 3.95%
观园林工程 司
新芯智谷 C6 地
杭州富民投资
10 块 GHI 楼景观园 1,060.43 848.60 19.98% 3.58%
有限公司
艺工程
绿城.蔚蓝公寓 新疆祥汇绿城
11 一期景观环境硬 房地产开发有 1,000.05 863.95 13.61% 3.38%
质工程 限公司
杭州昆仑西润
昆仑府景观提升
12 房地产开发有 875.70 715.43 18.30% 2.96%
工程
限公司
滨江.金色黎明 杭州滨江三花
13 二期项目市政配 房地产开发有 737.50 634.24 14.00% 2.49%
套工程 限公司
杭州滨凯房地
凯旋门项目市政
14 产开发有限公 690.00 595.52 13.69% 2.33%
配套工程

武汉晨鸣万兴港
湾江城首期示范 武汉晨鸣万兴
15 660.95 505.34 23.54% 2.23%
样板区园林景观 置业有限公司
工程
小 计 21,359.60 16,907.38 72.14%
上述项目中,瑞安绿城玉园景观工程项目毛利率为 13.43%,主要是由于 2014
年该项目竣工,当年实际发生的死苗更换费用及其他施工费用较高导致项目毛利
率较低。绿城.南山阳光一期环境景观工程、绿城.新疆百合公寓三期一标景观环
境工程、绿城.蔚蓝公寓一期景观环境硬质工程毛利率较低主要是由于项目施工
内容为硬质景观且项目位于新疆导致项目毛利率较低。滨江.金色黎明二期项目
市政配套工程、凯旋门项目市政配套工程毛利率较低,主要是由于工程施工内容
主要为小区道路铺装工程和地面铺贴工程,加之客户为滨江集团控股子公司,公
司出于维护优质客户的考虑,以较低价格承接项目。此外,2014 年度公司主要
地产园林工程施工项目的毛利率基本稳定。
B、市政园林工程施工毛利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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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市政园林工程施工毛利率分别为
30.18%、35.87%和 25.34%。
2015 年度市政园林工程施工毛利率较 2014 年度上升 5.69 个百分点,主要是
由于 2015 年度公司实施并确认工程量的市政园林工程施工项目中淮阴区张棉、
徐溜、三凌、南陈集、渔沟工业园区道路基础设施工程实现的收入占 2015 年度
市政园林工程施工收入比例为 57.65%,项目毛利率为 38.74%。2016 年度市政园
林工程施工毛利率较 2015 年度下降 10.53 个百分点,主要是 2016 年度公司实施
并确认工程量的市政园林工程施工项目中由于三宝瓷谷项目工程及淮沭河自水
厂三期、西宋集、刘老庄、码头、西城供水加压站工程实现的收入占 2016 年度
市政园林工程施工收入比例分别为 24.64%及 21.50%,项目毛利率分别为 23.26%
及 22.96%。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市政园林工程施工项目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①2016 年度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占市政园林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工程施工收

(万元) (万元) 入比例
景德镇三宝瓷
三宝瓷谷项目工
1 谷建设管理有 6,119.62 4,696.45 23.26% 24.64%

限公司
淮沭河自水厂三
淮安市淮阴区
期、西宋集、刘老
2 住房和城乡建 5,340.50 4,114.44 22.96% 21.50%
庄、码头、西城供
设局
水加压站工程
宁连路(杨湾立交
-王兴收费站段) 淮安园兴投资
3 3,776.21 2,336.94 38.11% 15.20%
道路绿化提升工 有限公司

淮阴区张棉、徐
溜、三凌、南陈集、 淮安园兴投资
4 2,814.59 1,812.78 35.59% 11.33%
渔沟工业园区道 有限公司
路基础设施工程
浙江兰湖(赤山
兰溪市赤山湖
湖)旅游度假区启
5 旅游度假区开 2,525.73 1,885.34 25.35% 10.17%
动区景观及景观
发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Ⅱ)标
菏泽七里河河道 菏泽市牡丹区
6 2,370.72 1,837.85 22.48% 9.54%
综合治理景观工 水务局
1-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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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一期第二标段
小 计 22,947.37 16,683.80 92.38%
上述项目中,宁连路(杨湾立交-王兴收费站段)道路绿化提升工程项目 2016
年度毛利率较 2015 年度上升 10.46 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该项目需要数量较多
的香樟、三角枫等树种,且规格型号各异,从市场采购需要花费较长时间,公司
下沙苗圃储备了项目所需的香樟、三角枫,为了保障工程的工期,公司使用了下
沙苗圃的苗木,导致项目预计总成本减少,毛利率有所上升。此外,2016 年度
公司主要市政园林工程施工项目的毛利率基本稳定。
②2015 年度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占市政园林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工程施工收

(万元) (万元) 入比例
淮阴区张棉、徐
溜、三凌、南陈集、 淮安园兴投资
1 12,609.02 7,724.62 38.74% 57.65%
渔沟工业园区道 有限公司
路基础设施工程
兰溪市赤山湖旅 兰溪市赤山湖
2 游度假区启动区 旅游度假区开 4,126.84 2,593.79 37.15% 18.87%
项目 发有限公司
景德镇三宝瓷
三宝瓷谷项目工
3 谷建设管理有 1,542.53 1,146.44 25.68% 7.05%

限公司
宁连路(杨湾立交
-王兴收费站段) 淮安园兴投资
4 998.00 722.02 27.65% 4.56%
道路绿化提升工 有限公司

浙江兰湖(赤山
兰溪市赤山湖
湖)旅游度假区启
5 旅游度假区开 804.90 581.03 27.81% 3.68%
动区景观及景观
发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Ⅱ)标
小 计 20,081.29 12,767.90 91.82%
上述项目中,淮阴区张棉、徐溜、三凌、南陈集、渔沟工业园区道路基础设
施工程项目 2015 年度毛利率较 2014 年度下降 4.13 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施工
过程中天气因素引起部分单项工程的施工费用以及工程管理费用增加较多,预计
总成本增加,毛利率有所下降。此外,2015 年度公司主要市政园林工程施工项
目的毛利率基本稳定。
1-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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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2014 年度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占市政园林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工程施工收

(万元) (万元) 入比例
淮阴区张棉、徐
溜、三凌、南陈集、 淮安园兴投资
1 5,382.32 3,075.07 42.87% 26.30%
渔沟工业园区道 有限公司
路基础设施工程
兰溪市赤山湖旅 兰溪市赤山湖
2 游度假区启动区 旅游度假区开 4,316.68 2,665.62 38.25% 21.10%
项目 发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
绿城紫金花园 治区机关事务
3 1#-9#楼的园林及 管理局、新疆 3,040.30 2,220.49 26.96% 14.86%
绿化工程 绿城置业投资
有限公司
荆州西干渠路(塔 湖北江汉明珠
4 桥路-红星北路) 实业有限责任 2,350.00 1,636.57 30.36% 11.48%
绿化工程 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
乌鲁木齐市紫金 治区机关事务
5 花园园林道路建 管理局、新疆 2,043.34 1,663.11 18.61% 9.99%
设工程 绿城置业投资
有限公司
全椒县南屏山核 全椒县城乡建
6 1,158.28 1,032.16 10.89% 5.66%
心区域改造工程 设局
杭州萧山经济
开发区市北区块
技术开发区国
7 建设四路北侧景 1,103.61 910.92 17.46% 5.39%
有资产经营有
观和绿化工程
限公司
小 计 19,394.53 13,203.94 - 94.78%
上述项目中,全椒县南屏山核心区域改造工程项目 2014 年度毛利率较低,
主要是由于该项目于 2014 年 12 月竣工验收,部分已完成工作量甲方未及时确认,
导致项目毛利率下降。此外,2014 年度公司主要市政园林工程施工项目的毛利
率基本稳定。
(2)景观设计毛利率分析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景观设计毛利率分别为 39.85%、
48.94%和 53.22%。
1-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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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景观设计毛利率较 2014 年度上升 9.08 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随
着景观设计收入的增长,尤其是兰溪越龙谷国际度假中心道路及生态修复工程、
景德镇三宝瓷谷 PPP 项目、宁连路(杨湾立交-王兴收费站段)道路绿化提升工
程等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收入的增长。
2016 年度,景观设计毛利率较 2015 年度上升 4.28 个百分点,主要是景观设
计收入进一步增长,规模效应逐步提现。
(3)绿化养护毛利率分析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绿化养护毛利率分别为 16.52%、
4.93%和 1.41%。2015 年度绿化养护毛利率较 2014 年度下降 11.58 个百分点,2016
年度绿化养护毛利率较 2015 年度下降 3.52 个百分点。报告期内,绿化养护毛利
率呈下降趋势,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承接的绿化养护项目较少,绿化养护收
入金额较小,考虑绿化养护相关固定成本,故毛利率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
(4)信息服务及其他业务毛利率分析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信息服务及其他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93.51%、88.18%和 88.78%。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服务业务毛利率维持在较高水
平,符合信息服务业务高毛利的行业特点。
3、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同行业上市公司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岭南园林 - 29.58% 29.46%
普邦园林 - 20.84% 26.13%
铁汉生态 - 26.89% 30.96%
棕榈园林 - 17.29% 23.59%
东方园林 - 32.36% 34.62%
平均值 - 25.39% 28.95%
发行人综合毛利率 24.79% 29.72% 25.90%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发行人综合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上市不存在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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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具体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占期间 占营业 占期间 占营业 占期间 占营业
项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费用比 收入比 费用比 收入比 费用比 收入比
(万元) (万元) (万元)
(%) (%) (%) (%) (%) (%)
管理费用 6,047.09 88.79 11.09 5,439.07 88.71 12.26 5,078.62 90.96 9.75
财务费用 763.28 11.21 1.40 692.33 11.29 1.56 504.93 9.04 0.97
期间费用
6,810.37 100.00 12.48 6,131.40 100.00 13.82 5,583.56 100.00 10.72
合计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0.72%、13.82%和 12.48%,具体分析如下:
1、销售费用
根据公司销售模式的特点,发生的销售费用主要为市场经营部人员从事工程
项目的承接及风险评估工作、执行公司营销计划工作所发生的费用。此外,市场
经营部人员还承担公司客户信用管理及评估、施工过程中的项目回访工作及客户
满意度调查等管理职能,由于该部门发生的总费用金额较小,为简化财务核算,
提高财务工作效率,未单独列示销售费用,与管理费用一并核算。
2、管理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研发费用 2,050.56 2,139.09 2,120.78
职工薪酬 1,416.04 1,245.04 904.11
折旧摊销费 326.62 237.61 252.03
税金 198.78 131.78 108.87
办公费 424.35 272.09 256.76
差旅费 150.72 100.18 100.43
审价咨询费 42.23 69.38 322.75
中介机构费 74.58 65.60 111.10
业务招待费 119.30 96.96 143.15
租赁费用 859.21 559.53 363.40
苗场费用 145.69 100.63 130.68
其他 238.99 421.19 26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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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6,047.09 5,439.07 5,078.62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9.75%、12.26%和 11.09%。
2015 年度,公司管理费用较 2014 年度增加 360.44 万元,增幅为 7.10%。公
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较 2014 年度增加 2.51 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受到部
分大型工程施工项目开工时间延迟的影响,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数有所下降,而
管理费用中由研发费用、职工薪酬、折旧摊销费、办公费等相对较为固定,导致
了管理费用率上升。
2016 年度,公司管理费用较 2015 年度增加 608.02 万元,增幅为 11.18%。
随着 2016 年营业收入的增长,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较 2015 年度有所下
降。
3、财务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利息支出 666.40 727.03 533.84
减:利息收入 6.06 56.79 67.74
手续费 30.38 22.08 38.84
担保费 72.56 - -
合计 763.28 692.33 504.93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0.97%、1.56%和 1.40%,占比较小。报告期内,随着有息负债金额的增长,财务
费用逐年增长。
4、期间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期间费用率的比较情况如下:
同行业上市公司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1、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岭南园林 - 0.32% -
普邦园林 - 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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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汉生态 - - -
棕榈园林 - 0.77% 0.99%
东方园林 - 0.22% 0.11%
平均值 - 0.29% 0.22%
发行人 - - -
2、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岭南园林 - 11.95% 9.71%
普邦园林 - 8.19% 6.85%
铁汉生态 - 11.32% 12.80%
棕榈园林 - 7.40% 5.94%
东方园林 - 11.04% 9.35%
平均值 - 9.98% 8.93%
发行人 11.09% 12.26% 9.75%
3、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岭南园林 - 1.48% 0.68%
普邦园林 - 0.90% 0.78%
铁汉生态 - 5.50% 5.50%
棕榈园林 - 2.53% 2.52%
东方园林 - 4.21% 4.77%
平均值 - 2.92% 2.85%
发行人 1.40% 1.56% 0.97%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如上表所示,铁汉生态等同行业上市公司亦未单独列示销售费用,其他同行
业上市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较小未单
独列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财务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无明显差异。
(五)其他利润表项目分析
1、营业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税金及附加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税 48.16 1,075.22 1,228.98
城市维护建设税 52.73 79.71 83.77
1-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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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 23.22 34.60 39.29
地方教育附加 15.45 23.09 26.20
合计 139.55 1,212.63 1,378.24
2014 年度至 2015 年度,营业税金及附加随着营业收入的变动而波动。根据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在全国
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于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对文件涉及的建筑业、
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故 2016 年度营业税金额
下降。
2、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坏账损失 263.65 221.30 182.64
商誉减值损失 - - 208.43
合计 263.65 221.30 391.06
坏账损失系根据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于各期末计提或冲回的应收账款及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3、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
-10.68 -8.40 -
资收益
合计 -10.68 -8.40 -
投资收益系格润基金和景德镇建设管理公司等联营企业各期净利润公司享
有的部分。
4、营业外收支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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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外收入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81 - 0.43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1.81 - 0.43
政府补助 48.10 315.88 140.76
其他 2.77 13.70 2.01
营业外收入合计 52.68 329.58 143.21
营业外支出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59 9.15 2.12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2.59 9.15 2.12
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11.55 12.43 13.00
公益性捐赠支出 1.00 - -
其他 1.51 2.06 0.58
营业外支出合计 16.64 23.63 15.70
营业外收支净额 36.04 305.95 127.51
营业外收支净额占利润总额的
0.57% 5.17% 2.04%
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支净额分别为 127.51 万元、305.95 万元和 36.04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 2.04%、5.17%和 0.57%,占比较小。
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政
府补助如下:
(1)2016 年度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项目 金额(万元) 批准文件/批准单位
杭州市江干区财政局零余额账户农业项
40.00 江农〔2016〕15 号
目财政补助
2015 年省专利示范企业补助经费 5.00 浙财教〔2015〕37 号
高污染柴油车淘汰补助 1.80 杭环发〔2011〕325 号
专利补助款 1.00 杭政办函〔2015〕141 号
其他 0.30
合计 48.10
(2)2015 年度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项目 金额(万元) 批准文件/批准单位
江干区 2014 年度经济工作会议奖励 95.00 江委〔2015〕9 号、凯工委〔2015〕13 号
2014 年度杭州市培育农业企业上市扶持 市农办〔2014〕121 号、杭财农会〔2014〕296
70.00
资金 号
2014 年度经济发展产业综合资助 40.62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凯旋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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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项目 金额(万元) 批准文件/批准单位
2014 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化贴息 30.00 浙财农〔2014〕215 号
2014 年度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扶持资金 25.00 杭财企〔2014〕1269 号
2014 年杭州市农业科研攻关项目补助经 杭科农〔2014〕151 号、杭财教会〔2014〕159
20.00
费 号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20.00 江委[2011]1 号
江干区笕桥人民政府土地流转补贴金 7.83 江财发[2015]49 号
2014 年度江干区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 5.00 江农办〔2015〕4 号
专利奖励 1.43 江干区科技局
2010 年商贸服务行业统计体系补助资金 1.00 浙财企(2010)418 号
合计 315.88
(3)2014 年度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项目 金额(万元) 批准文件/批准单位
2013 年度经济发展财政综合资助 73.70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凯旋街道办事处
省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17.00 江委[2011]1 号
2013 年度经济发展财政综合资助 13.46 江财发〔2014〕22 号
市级研发技术中心奖励 10.00 江委[2011]1 号
优秀骨干企业奖励 10.00 江委[2011]1 号
2013 年自主创新项目财政资助资金 6.80 杭财农〔2013〕1235 号
2013 年度杭州市品牌奖励资金 5.00 杭财企〔2014〕444 号
2013 年度江干区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 3.00 江农办〔2014〕3 号
专利奖励 1.80 江干区科技局
合计 140.76
5、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1,049.02 1,030.77 1,009.04
递延所得税费用 -18.12 -1.11 -12.09
所得税费用合计 1,030.90 1,029.66 996.95
利润总额 6,334.65 5,915.40 6,260.37
所得税费用占利润总额的
16.27% 17.41% 15.92%
比例
报告期内,随着利润增长,公司所得税费用持续增长,所得税费用分别占
当期利润总额的 15.92%、17.41%和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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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享受了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
策,具体情况详见招股意向书“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之“六、主要税项(二)
税收优惠及批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利润总额 6,334.65 5,915.40 6,260.37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 695.36 672.69 590.45
所得税优惠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 10.98% 11.37% 9.43%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0.75%、11.37%和 10.98%,占比较低,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
-0.78 -9.15 -1.69
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
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
48.10 315.88 140.76
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
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
49.38 59.42
资金占用费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0.26 11.65 1.43
支出
小计 47.58 367.76 199.93
减:所得税费用 7.13 55.38 27.50
少数股东损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
40.45 312.37 172.4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303.76 4,885.75 5,263.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5,263.31 4,573.38 5,090.99
东的净利润
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0.76% 6.39% 3.28%
净利润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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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3.28%、6.39%和 0.7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5,090.99 万元、4,573.38 万元和 5,263.31 万元。报告期内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政府补助、资金拆借利息收入,金额以及占净利润的比
例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流量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60.43 1,070.73 -6,186.4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13.62 -1,942.49 -1,455.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6.17 1,775.28 1,818.7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82.98 903.52 -5,822.77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987.60 4,084.08 9,906.8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970.57 4,987.60 4,084.08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9,929.12 34,095.26 35,855.45
收到的税费返还 2.5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7.13 432.77 151.0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0,018.77 34,528.03 36,006.5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8,539.64 24,942.08 34,141.2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045.66 3,988.92 3,113.49
支付的各项税费 2,504.49 2,080.58 2,384.6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868.56 2,445.72 2,553.6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8,958.35 33,457.30 42,193.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60.43 1,070.73 -6,186.47
1、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分别为-6,186.47 万元、1,070.73 万元和 1,060.43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小或为负数,主要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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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所从事的工程施工业务为资金密集型业务
通常情况下,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通常约定建设方根据形象进度按月或分
阶段结算支付工程进度款,结算支付比例通常为工程完工量的 70%-80%,工程
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方向公司累计结算支付至合同暂定总价的 75%-85%,经审
计并办理工程竣工决算手续后,建设方向公司累计结算支付至工程决算总价的
90%-95%;余下的 5%-10%工程款作为工程质保金,工程质保金在工程质保期(一
般为 1-2 年)结束后收回。此外,工程项目在投标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实施过
程中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上述行业结算惯例使得公司从事工程施工业务时需要占
用大量的资金。
(2)公司工程施工业务尚处于快速成长阶段
报告期内公司工程施工业务拓展速度较快,承接项目的规模较大,尤其承接
了对资金要求更高的市政园林工程施工项目。由于新项目开工建设,而工程的计
量结算周期较长,工程款的收回慢于采购款的支付,亦形成了大量的资金需求。
(3)公司苗圃建设尚处于投入期
公司目前拥有浙江兰溪、杭州下沙、杭州笕桥、江苏金湖及山东菏泽五大苗
木基地。报告期内,公司对苗圃进行了投入,相关苗圃的苗木采购及种植费用对
公司的资金形成了一定的占用。
2、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为-4,055.31
万元,同期公司净利润累计为 15,452.92 万元,采用间接法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
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净利润 5,303.76 4,885.75 5,263.41
加:资产减值准备 263.65 221.30 391.06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
428.31 356.85 322.60
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1.50 1.50 1.5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63.87 70.00 17.7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0.78 9.15 1.69
(收益以“-”号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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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666.40 677.66 474.41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0.68 8.4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8.12 -1.11 -12.09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9,894.11 -14,107.13 -9,450.87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71.44 1,151.06 -7,602.2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4,505.16 7,797.32 4,406.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60.43 1,070.73 -6,186.47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当期净利润的主要
原因为存货和经营性应收款项金额的大幅增加。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27.4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3.12 8.99 5.72
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00.00 - 2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03.12 8.99 233.2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260.74 1,357.48 479.82
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956.00 594.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
- - 208.4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1,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16.74 1,951.48 1,688.2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13.62 -1,942.49 -1,455.00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
为-1,455.00 万元、-1,942.49 万元和-1,213.62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和支付
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出借及其收回资金、对参股公司出资;取得投
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主要包括收到上述借出资金的利息等。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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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3,400.00 10,900.00 9,1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50.00 1,59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400.00 12,850.00 10,69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1,600.00 8,400.00 6,75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63.83 724.72 531.3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50.00 1,59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263.83 11,074.72 8,871.3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6.17 1,775.28 1,818.70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
为 1,818.70 万元、1,775.28 万元和 1,136.17 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持续净流
入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借款增加所致。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重大的资本性支出。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本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支出分别为
479.82 万元、1,357.48 万元和 260.74 万元。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
“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关投资外,发行人其他重大
资本性支出计划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之“十四、资产负
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三)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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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公司主要从事园林施工、景观设计、绿化养护、苗木种植及信息服务等业务,
重点服务于地产景观、休闲度假园林、市政公共园林、生态湿地等园林绿化相关
领域。目前,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强,随着本次募集资金项目
的投入,将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拓展经营区域,提高市场占有率,继续增加营
业收入,不断优化财务状况、提升整体盈利水平和持续发展能力。
(一)影响发行人财务状况以及盈利能力的主要因素
1、行业发展前景
近年来,随着国家“十一五”规划、“十二五”规划及“国家园林城市”、“国
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美丽中国”等标准的陆续出台,地方
政府在城市建设中开始重视对园林绿化的规划布局;同时,在城市化进程不断推
进的背景下,全社会对城市居住舒适度的要求及房地产消费能力的提高刺激了园
林绿化覆盖率的不断上升。园林绿化行业被认为是“永远的朝阳产业”,其独特的
绿色环保和生态概念已经获得愈来愈多的认同,园林绿化行业开始进入加速发展
时期。行业发展及相关政策将直接影响发行人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园林绿化行业施工业务流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包括参与投标时缴纳的投标
保证金、签订合同后缴纳的履约保证金、项目建设过程中所需的工程进度周转金
及竣工验收后的质保金等。发行人作为轻资产的公司,较难获得银行抵押贷款,
融资渠道较为单一。
由于苗木生长周期长、前期投入资金量大,公司苗木种植规模仍较为有限。
公司苗木基地种植产量和品种不能满足工程项目全部的苗木需求,苗木自给率
低,大部分苗木仍然靠外购解决。
如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公司资金实力及自有苗木使用率
都将得到大幅提升,财务状况将进一步优化、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将迈上一个新
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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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状况的未来趋势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总额逐年增长,资产周转状况良好。公司将注重提高
资产质量,加强应收账款和存货的管理,加大工程款回收力度,提高工程施工项
目的结算速度,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资产规模将出现较大幅度的增
长,资产负债率将显著降低,债务结构将更加合理,以往由于融资渠道单一造成
的公司短期债务偏高的局面将得到根本改善。同时,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预计今后几年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规模将保持较快速度的增
长。
(三)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
报告期内,发行人盈利基本保持稳定,公司将继续专注于园林施工、景观设
计、绿化养护、苗木种植及信息服务等业务,并随着市场需求不断增加、经营规
模不断扩大,经营区域不断拓展,市场占有率持续提高。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也将
进一步上升,将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稳步增长提供有力保障。但由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建成达产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短期内将降低公司的每股收益、净
资产收益率等盈利指标。
六、本次发行对即期收益的摊薄情况及填补回报措施
(一)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公司拟向众投资者发行不超过 2,500 万股股票,本次发
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 7,500 万股增至 10,000 万股,股本规模将有所增加。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到金湖苗木基地建设项目、菏泽苗木
基地建设项目、补充工程流动资金项目三个项目,以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将会增加,为了降低募投项目周期,
尽快给投资者回报,公司已开始募投项目的建设,如在发行当年公司尚未完成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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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项目的建设或尚未达到生产条件,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及
稀释每股收益将低于发行上年度水平,致使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即期回报被摊
薄。
(二)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实现发展目标
目前,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为公司收入及利润的主要来源,公司也将此项
业务作为发展的核心,而景观设计、苗木种植作为园林绿化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
分,公司也将加大投入力度。同时,中国园林网通过整合行业资源所带来的信息
服务使公司主营业务结构不断优化,实现园林绿化全产业链均衡发展。尽管公司
通过多年经营积累持续稳定发展,但现有资本规模仍难以满足公司长远发展需
求,需要通过本次发行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实现发展目标。
2、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提高长期盈利能力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达产并逐步释放利润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可
能会导致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出现一定程度下降。本次发行后,
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逐步建成达产,公司长期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高,每股收
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也将有一定幅度提高。
(三)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从事募投项目的
储备情况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园林施工、景观设计、绿化养护、苗木种植及信息服务业
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主营业务开展,在原有的业务基础上对公司对
业务规模进行扩大。“金湖苗木基地建设项目”和“菏泽苗木基地建设项目”的
建设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园林绿化产业链,将使公司在绿化苗木的引种、驯化、
培育、生产等领域有更大进步,继续保持行业的领先地位,使公司获得更大的利
润空间。“补充工程流动资金项目”使公司的营运资金更加充裕,为公司在园林
绿化行业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
意向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目前,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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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了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各项条件,具体如下:
1、人员方面。公司目前已经形成了一批稳定、结构完善、高素质的人才团
队。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工程和技术人员 271 人、设计人员 55
人。稳定、结构完善、高素质的人才团队为公司未来经营业务的发展及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奠定了人才基础。
2、技术方面。经过多年绿化苗木种植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实践,公司
不断引进技术人才、加大自主开发力度,已经在苗木培育、种植和园林绿化施工
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经验,其研发中心被评定为“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
发中心”、“省级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省级中小企业技术中心”。公司
已取得专利技术 62 项,其中发明专利 2 项,实用新型专利 60 项。
3、市场方面。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不断在全国范围内拓展业务,通
过多年来的市场开拓、经验积累、管理模式探索以及人才培养,已经具备了一定
的跨区域经营能力。公司在市政园林业务与地产景观业务实现了双轮驱动、均衡
发展,这种均衡发展的模式使得本公司不必依赖单一市场,从而有效地降低公司
经营风险,保持持续稳定发展。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面临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主要涵盖园林施工、景观设计、绿化养护、苗木种植及
信息服务业务等领域。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现有业务面临着市场竞争风险、下游房地产宏观调控及政府基础设施建
设投资波动风险、材料和劳务价格大幅上涨的风险、工程业务结算方式对营运资
金安排的风险等,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风险因素”。公司通过制
定切实可行的业务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从品牌经营及市场开拓、技术开发和创
新、人才引进及培养、融资及收购兼并和组织架构调整及企业文化建设等五个方
面开拓,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优势和持续发展能力。
2、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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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公司发展目标积极推进发展战略,不断改善公司经营业绩
公司致力于生态文明及园林信息化建设,系集园林施工、景观设计、绿化养
护、苗木种植及信息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园林绿化企业,重点服务于地产景观、
休闲度假园林、市政公共园林、生态湿地等园林绿化相关领域。未来,公司将充
分利用园林绿化行业发展所带来的机遇,立足自己的优势业务,突出发展重点,
保持并进一步发展公司业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以降低上市后即期回报被摊薄
的风险。
(2)积极稳妥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扩充业务规模、提升资金实力、抵御市场竞争
风险、提高综合竞争实力。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降低上市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3)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
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使用规范,并接受保荐机构、开户银行、
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有权部门的监督。
(4)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
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公司治理结构,
夯实了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未来几年,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
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另外,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
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为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
渠道,控制公司资金成本,节省财务费用支出。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加强企业内
部控制,进一步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
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5)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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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草案)》关于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
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的要求。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制定的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
据此进行投资决策,特此提示。
(五)保障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填补公司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投资者即期回报减少,保障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承诺,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
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七、保障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六)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针对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分别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5年度股东大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发行人制
定了具体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对公司填
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相关承诺主体对违反承诺制定了
处理机制。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
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
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关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规定。
七、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分析
(一)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增加
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便于社会公众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经本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和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批准了
《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公司的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
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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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目标、股
东要求和意愿、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
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
定性。
2、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
事的意见,坚持以现金股利为主要分红方式,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
规划,保证投资者回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至少每三年对公司的分红回报规划进行重新审阅,并充分听取和考虑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
策做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期的分红回报计划。
公司分红回报规划由董事会提出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
须对公司分红回报规划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应对公司分红回报
规划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4、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以
后,每年向股东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
十。其次,若公司快速成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予以分配。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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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
和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
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还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
情况。
5、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及执行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等因
素,结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制定当期利润分配方案,并经
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
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事项。
6、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安排情况
结合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及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公司未分配利润除用于现金
和股票分红外拟主要运用于:随着公司业绩增长补充配套流动资金;加快发展苗
木基地,实现业务协同效应;加强市场开拓,扩大市场规模;加强技术创新与技
术研发能力。
(二)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合理性分析
1、盈利状况
公司属于园林绿化行业,下游市场规模较大,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公司报
告期内盈利能力良好,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
为 52,064.34 万元、44,352.51 万元和 54,550.66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5,090.99 万元、4,573.38 万元和 5,263.31 万元。稳
定的行业发展前景及公司良好的经营业绩为实施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奠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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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基础。
2、公司未来的资金需求
随着园林行业的不断发展,公司营业收入规模逐年增大,承接工程项目数量
和金额稳步增长。公司经过多年与知名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市政建设单位合作,公
司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客户群,积累了在各类自然地理条件下项目施工管理经验,
具备大型工程施工优势,实现了跨区域的经营。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进一步发展完善苗木培育,为公司承接大型工
程项目创造条件,增强公司经营的抗风险能力;同时补充公司园林工程施工业务
的营运资金,保证公司业务的市场扩张和顺利开展。公司上市后,将通过募集资
金进一步提升工程施工业务的承接能力、提高自有苗木的供给比例,从而进一步
提高公司利润水平,为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与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收益。
园林绿化行业具有资金密集型特征,公司在工程施工业务不断扩大的情况
下,融资渠道单一,资金需求仍然较紧。但公司认为,实施每年现金分红金额占
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比例 10%的规划符合公司上市后的经营状况,具备合理
性。
3、股东要求和意愿
股东的投入是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任,公司将通过业务的快速发展为股东投
入的资金创造更大的收益,对股东的投入和信任给予更好的回报。股东一方面期
望公司通过良好的经营增强竞争能力与盈利能力,保持快速发展;另一方面期望
得到稳定的投资回报,即对稳定、持续的现金股利的要求。因此,公司分红回报
规划综合考虑了公司短期现金分红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满足股东各种利益
的平衡。
4、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 52.38%。公司制定
不低于 10%的现金分红比例是充分考虑了当前的资金成本和融资环境,以及公司
降低财务风险和优化资本结构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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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此,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充分考虑全体股东的利
益,并结合公司的经营业绩、现金流量、资本性支出计划及外部融资环境等相关
因素,对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利分配政策进行了上述积极、稳妥的规划,从而进
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多的利润,与股东共享公司成长收益。
八、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主要采购模式、销售模式等均未发生重大
变化,审计截止日后发行人经营模式稳定。公司采购主要包括:绿化苗木、水泥
混凝土、石材、砂石砖瓦、水电材料等直接材料、劳务作业分包及专业工程分包
产生的工程施工费和机械使用费等;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工程施工、景观设
计、绿化养护及信息服务;公司正在执行的工程施工项目不存在异常,发行人业
务规模保持稳定;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
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2017 年 1-3 月预计营业收入区间为 5,985.00 万元至 6,615.00 万元,上年同期
数(未经审计)为 3,138.44 万元,变动幅度为 90.70%至 110.68%;2017 年 1-3
月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区间为 40.20 万元至 117.81 万元,上年同期数
(未经审计)为-492.57 万元,较上年同期数增长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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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一、公司总体发展规划
(一)总体发展目标
公司以卓越设计为引领,以园林信息化为突破,以园林工程为中心,以研发
和苗圃为两翼,打造成为一流的现代园林产业综合服务商,以优异的经营业绩回
报股东和社会。
(二)经营理念
企业使命:精耕园林,创享绿色艺术
企业愿景:打造一家专注精品园林,实现园林艺术与生态和谐之美的百年企

经营理念:服务精诚、管理精细、成果精品。卓越设计与精湛施工相结合、
工程信息化和精细化管理相结合、精品园林和优质服务相结合
(三)主营业务发展目标
公司从事园林施工、景观设计、苗木种植、绿化养护及信息服务等业务,业
务范围已涵盖园林绿化产业链的各个环节。目前,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为公司
收入及利润的主要来源,公司也将此项业务作为发展的核心,而景观设计、苗木
种植作为园林绿化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也将加大投入力度。同时,中国
园林网通过整合行业资源所带来的信息服务使公司主营业务结构不断优化,实现
园林绿化全产业链均衡发展。公司主营业务板块的具体发展目标如下:
1、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在未来几年仍将占据公司的核心地位。公司坚持
市政园林及地产园林齐头并进,均衡发展。公司在“乌鲁木齐市绿城新疆玫瑰
园三、四期环境景观工程”、“青岛龙湖白沙河项目一期大区景观工程(二标段)”、
“杭州市和家园懿园景观绿化工程”、 杭州中国茶叶博物馆环境整合工程”及“湖
北京山文峰公园改扩建工程”等项目上积累了丰富的工程施工经验。公司在巩固
现有区域的基础上,将继续在公司战略发展区域的城市中拓展业务,保持并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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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跨区域经营的优势。
2、园林绿化景观设计业务将是公司重点发展的方向之一。公司目前拥有风
景园林工程施工专项甲级资质、旅游规划设计甲级资质及行业领先的设计图库-
“鲁班图库”,未来三年,公司将继续以优异的设计质量、标准化流程和快速反
应为客户提供服务,利用“园林绿化景观设计管理软件”提升设计业务的综合管
理能力,并加强与国外优秀设计公司的合作,提高景观设计业务的竞争力。同时,
公司将进一步发挥景观设计与工程施工的协同效应,提升公司的设计施工一体化
能力。
3、苗木种植作为园林绿化产业链的上游,是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蓄水池。
公司拟运用募集资金在金湖、菏泽建设 2,135.30 亩苗木基地,种植乔木、亚乔木、
大乔木、球类等多个主流苗木品种,使公司在绿化苗木的引种、驯化、培育、生
产等领域有更大进步。未来三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苗木基地全国化布局,扩大
苗木资源的自给规模,进而匹配园林工程施工业务快速扩张所带来的大量苗木需
求。同时,公司将利用“园易 e 苗圃管家”进一步提升苗圃管理能力,尽早实现
公司全苗圃信息化管理。
4、公司将园林绿化相关软件研发作为元成传媒未来的主要发展方向之一,
已陆续开发出针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绿化养护的“园林通”、针对苗木种植的
“园易 e 苗圃管家”等软件,未来将开发适应景观设计的“园林绿化景观设计管
理软件”。此外,公司将通过中国园林网在苗圃集中区域提前布局,收集信息,
整合地方资源,并为苗木种植、景观设计及工程施工等业务进行前端市场开拓,
同时也为中国园林网发展成一个全国领先的园林绿化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提供基
础。
二、发行当年和未来两年的具体发展计划
(一)品牌经营及市场开拓计划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品牌建设,注重“元成园林”品牌的维护及工程项目口碑
的提升。公司未来将着力承揽高端地产、高端生态旅游度假区及大型生态公园、
湿地公园等工程项目,打造优质示范作品,以此带动一线城市乃至全国市场的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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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公司将在巩固现有华东区域市场地位的同时,继续开拓华中、西北等地区业
务,并适时开拓华北、西南、华南地区;区域之间业务的均衡发展将在一定程度
上消除季节、气候、地方经济发展等因素对工程施工业务的影响,提高公司抗风
险能力和盈利能力。公司将全面加强向二三线城市的“跨区发展”和“品牌输出”
力度,努力切入一线城市的高端工程和设计市场,以点带面,形成多区域利润增
长点。公司还将不断加强与现有战略客户的深度合作,力争与全国房地产龙头企
业开展战略性合作。
(二)技术开发和创新计划
公司将依托现有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注重研发技术人员的培
养,进一步完善企业技术中心的研发环境和人才结构,计划近期将研发中心建设
成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
此外,公司将继续加大在工程施工及苗木培育方面的研发投入,利用自身经
验,并结合与高校院所的合作,引进新的苗木品种和栽培技术,使公司苗木种类
满足各类园林绿化工程的需求。
公司也将进一步加强包括工程招投标管理、园林绿化工程管理、景观设计管
理及苗圃管理等园林绿化全产业链综合管理软件及其他相关子软件的研发升级
工作,利用软件平台提升业务的承接能力及管控能力,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三)人才引进及培养计划
公司将坚持“尊重人、培养人、成就人”的理念,高度重视并继续完善人力
资源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激励、绩效及培训体系。公司将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
结合员工专业技能及个人素质,为员工定制职业规划,并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形成公司内部良性竞争机制,建立学习型组织,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同时,公
司将不断吸纳优秀的园林绿化专业人才,尤其是工程施工、景观设计、苗木种植
及研发等方面的人才,打造敬业爱岗、专业过硬、善于创新、执行力强的优秀团
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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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融资及收购兼并计划
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决定了经营过程中流动资金需求量较大。若公司上市成
功,公司的资金需求将得到缓解,通过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以加快公司的
战略布局,并极大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为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奠定坚实基础。
公司上市后形成了较全面的融资平台,有助于公司分阶段、低成本地筹集短期流
动资金或长期资本,充分发挥财务杠杆和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形成稳健的资产
负债结构,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公司将重视股东现金分红,
形成融资与分红的良性循环。
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考虑在各产业链的优劣势,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
及对公司发展有利的原则,择机收购对公司业务具有显著互补性或支持性的企
业、资产或技术标的,实现协同效应与规模效应。
(五)组织架构调整及企业文化建设计划
未来三年,公司将处于一个业务快速扩张和发展的阶段,届时公司的规模及
业务水平都将有很大的发展,由此对公司的内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
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化管理,不断完善公司组织架构并健全内部控制
制度,规范对子公司及各部门的管理机制,降低经营风险。
企业文化是企业长久发展的土壤和精髓,公司将树立“用文化管企业”、“以
文化兴企业”的理念,对原有文化进行整合和创新,营造并培育先进的企业文化,
使其能渗透、注入到公司的各项工作中去,推动公司全面系统的发展。
三、拟定上述发展计划依据的假设及面临的困难
(一)拟定上述发展计划依据的假设
1、本次发行能如期完成,募集资金能够及时足额到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能够按计划顺利实施并如期完工;
2、国家宏观经济、政治、法律和社会环境处于正常发展状态,不会对公司
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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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所处的行业及上下游领域能够按目前的态势正常发展,不会出现重
大、不利的市场突变情形;
4、公司无重大决策失误导致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公司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人
员保持稳定,不会出现重大变动;
5、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或不可预见因素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二)实施上述计划将面临的主要困难
1、公司上述计划的实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作为保障,仅依靠自身经营积
累难以满足规模扩张的资金需要。因此,获得充足的发展资金是公司未来计划能
否顺利实施的关键因素。
2、随着公司规模的快速扩张,对各类高素质人才尤其是复合型园林绿化人
才的需求将愈发迫切,人才短缺将会给公司的发展带来一定影响。
3、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给公司的
战略、组织结构、经营机制及管理模式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整体经营
管理能力若不能与未来业务快速发展的要求相适应,将会对计划实施的效果产生
一定的影响。
四、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之间的关系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园林施工、景观设计、苗木种植、绿化养护及信息服务等。
公司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在上述领域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凭借良好的市场口
碑积累了稳定的客户资源。公司制定上述业务发展计划是基于目前主营业务现状
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目标,并结合园林绿化行业发展趋势而制定的,与现有业务
具有一致性和延续性,是现有主营业务的延伸和完善。
公司将以上市为契机,充分利用业务经验、人员储备、客户资源等条件,发
挥公司跨区域经营、产业链齐全、市场把控能力强、口碑良好等优势,根据行业
发展适时调整业务结构,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逐步发展成
为园林绿化行业的领先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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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募集资金对实现上述发展目标的作用
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将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重要影响,主要体现在:
1、公司将利用募集资金扩大苗木种植规模,降低业务快速扩张所带来的苗
木供应紧张的风险。
2、公司将利用募集资金提升公司资金实力,为公司业务快速扩张提供必要
的资金支持。
3、为公司建立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平台,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控
制财务风险,推动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管理体
制的升级,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
4、有利于加强公司管理和技术团队建设,吸引和凝聚人才资源。
5、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社会知名度和商业信誉,强化公司的品牌影响力。
综上,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将对本公司实施发展战略,实现业务发展目标
起到极大的推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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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概况
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和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批准,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2,500 万股,具
体发行价格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询价结果确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后,拟投资以下三个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
号 投入总额 净额 第一年 第二年
金湖苗木基地
1 12,175.92 10,187.04 10,187.04 金湖元成 4,453.61 5,733.43
建设项目
菏泽苗木基地
2 4,980.44 4,686.67 4,686.67 菏泽元成 2,367.48 2,319.19
建设项目
补充工程流动 根据园林工程施工所
3 - 20,000.00 11,841.29 元成股份
资金项目 需使用该笔资金
合计 - 34,873.71 26,715.00 - -
注:公司将通过增资全资子公司金湖元成实施金湖苗木基地建设项目,通过增资全资子公
司菏泽元成实施菏泽苗木基地建设项目。
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计为 26,715.00 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
前,公司可根据上述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募集
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专款专用,用于支付上述项目剩余款项及置换先期已投入
资金。如果本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缺口部分由
公司自筹解决。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立项和环评情况

项目名称 立项备案文号 备案有效期限 环评批复文号

金湖苗木基 金环表复[2014]12
1 金发改投资备[2014]13 号 两年
地建设项目 号
菏泽苗木基 菏 泽 市牡 丹区 发展 和改革 局 菏 环 报 告 表
2 一年
地建设项目 《山东省建设项目登记备案证 [2014]5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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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登记备案号:1417020004)
补充工程流
3 - -
动资金项目
保荐人及律师认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
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
公司就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
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
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金湖、菏泽苗木基地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近年来国家在加强城市化建设的同时努力做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致力于创
造宜居的生活环境。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已成为我国城市建设工作
的重中之重。
在市政园林领域,一方面,随着科学发展观及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政策全
面落实,以及我国居民生活需求的不断提高,我国市政园林建设取得显著成果,
2003 年至 2014 年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面积、
建成区绿地率、城市公园绿地面积等绿化指标均有较大的提升。另一方面,尽管
各地城市绿化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我国城市绿地总量仍然不足、发展不均衡,
出现很多城市还达不到国务院规定的指标,城市内部区域之间绿地不平衡,城市
中心区和老城区绿化量不足,西部地区园林绿化总体发展滞后等现象。可见,未
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规模仍将稳步上升。
在地产园林领域,随着我国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居民对住房的需求将保持在
较高的水平。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也是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2003
年至 2015 年,我国房地产开发总投资额从 10,154 亿元增长到 95,979 亿元,年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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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增长率为 20.59%。按照房地产投资额的 2%用于园林投入计算,2015 年我
国地产园林市场容量近 2,000 亿元。虽然目前房地产市场受到政府调控,未来投
资增速或将放缓,但房地产市场的理性回归有助于其未来长期健康成长,而开发
商也将从以前的盲目追求开发规模扩张转向关注地产项目的品质,对通过园林景
观投资提高项目品质的趋势也将愈发凸显。此外,休闲度假园林建设、生态旅游
建设也成为园林绿化行业新增长点。
因此,我国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方兴未艾,未来我国园林绿化行业都将处于
快速发展阶段,市场前景十分广阔,绿化苗木作为园林绿化行业的核心材料将持
续保持旺盛的市场需求。
目前,我国从事绿化苗木种植的市场主体多为农户及合作社等小型苗木种植
单位,规模小且分散,受土地规模、资金实力和技术储备的约束,采取科学化、
集约化、规模化现代经营方式的较少,品种结构调整存在一定盲目性、趋同性和
滞后性。我国绿化苗木种植的产业化发展水平不高的现状,意味着当前苗木供应
状况难以有效满足日益增长的城市绿化苗木市场需求。
鉴于上述市场背景,公司结合自身园林工程施工业务开展情况和苗木基地供
应情况,拟在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工农村建设 1,523.30 亩苗木基地,种植乔木、
亚乔木、大乔木、球类共计 46 个苗木品种,在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安兴镇船郭
庄村建设 612 亩苗木基地,种植乔木、亚乔木、大乔木、球类共计 31 个苗木品
种,从而为公司的园林施工、景观设计、绿化养护、苗木种植到信息服务全产业
链战略增加有力的资源保障。金湖、菏泽苗木基地项目规划建设期均为 2 年,在
建设期内将完成基地建设所用土地整理、基地配套设施建设、种苗种植及人员配
置等工作。结合本公司过去积累的本行业技术及经验,苗木基地项目的建设将进
一步完善公司的园林绿化产业链,将使公司在绿化苗木的引种、驯化、培育、生
产等领域有更大进步,继续保持行业的领先地位,使公司获得更大的利润空间。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苗木基地建设有利于巩固公司的一体化产业链优势
园林绿化行业中的苗木种植、景观设计、工程施工和绿化养护等各个环节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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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独立又相互影响。由于各地具体条件和环境的不同,对园林绿化建设功能定
位也不尽相同,不同的园林工程,其设计、施工、养护都有一定的特殊性,适用
的苗木种类也不尽相同,而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市政和地产园林绿
化行业的下游对绿化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从绿化的美观性到施工质量,都提出
了较高的标准。园林绿化企业须有效实现各个环节深度互动,密切协同,才能够
发挥真正意义上的规模效应,才能真正对每项工程的具体标准和要求有更精准把
握,才能赢得市场先机。
苗木基地项目的建设将为公司引进特色苗木品种,通过充分地发挥公司自主
研发、培育新品种的技术优势,增强公司产品的自主性和对需求趋势变化的预见
性和引导性;有助于公司运用先进的生产技术从产业链最前端加强材料质量控
制,保证整个生产过程的科学化、专业化、标准化,培育出高质量、高观赏价值
的苗木,进而提高工程质量和附加值,保障工程施工进度和效率,增强公司产品
的市场竞争力;同时,也将使公司在园林绿化建设方面已经形成的各种优势资源
实现深度整合,各个环节之间能够相互引导,彼此促进,从而巩固并强化已经形
成的全产业链优势,助推公司拓展更多的市场渠道,对于公司实现未来发展的战
略目标,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
此外,在园林工程施工业务拓展过程中,能否为工程项目提供优质的苗木资
源也是发包方衡量投标单位实力的一项重要指标;对于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而
言,公司可凭借自有的丰富多样的苗木品种,有效避免公司出图的绿化设计方案
可能因为市场缺苗而不具有可行性的情况,能够在施工过程中更好的体现公司设
计师的设计理念,实现预期的设计效果。因此,苗木基地的建设可以促进提升公
司承接大型园林绿化项目(包括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能力。
(2)苗木基地建设为公司工程施工业务的全国性布局提供苗木保障
我国南北地区受气候环境以及地域文化等方面的影响,园林风格差异很大。
北方园林设计强调实用性,风格稳重、宏丽,由于水资源相对匮乏,苗木以耐寒
常绿的松树、柏树、槐树、榆树为主;而南方园林设计关注细节,风格小巧、纤
丽,苗木种类繁多,可塑性强。为满足不同的市场需求,承接风格各异的园林绿
化项目并保证工程施工效果,园林企业只有不断丰富自有苗木种类,融合南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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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才能够在激烈的竞争中抢占市场份额。
目前,我国经济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城市绿化大多已经进入补植、改造、
更新阶段,这类地区未来需要的苗木将以品质高、观赏效果好的景观苗为主;而
华北地区是我国生态建设的重点区域,正处于城市园林绿化大力发展时期,国家
已启动并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重大生态工程,适应北方寒冷气候的绿化苗
木市场需求非常旺盛;我国中西部地区整体绿化水平远低于东部地区,随着中西
部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生态文明建设投入的加大,园林绿化的需求潜力将得
到逐步释放。
近年来,公司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发展迅速。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
和 2016 年度实现工程施工收入 50,071.30 万元、42,195.17 万元和 51,955.64 万元。
与此同时,公司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已拓展至华东、华北、华中以及西北地
区。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在华东地区的收入稳定在 70%左右,华东地区仍然是公
司的核心市场,其他地区具有很大的业务拓展空间。
因此,公司拟在南北气候及土壤分界线——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建设苗木基
地,以南北驯化为目标,栽种和培育同时符合南北方地区生产条件以及市场需求
的苗木品种,提升公司承接南北各地园林绿化项目时的竞争力,从而提升公司在
园林绿化行业的市场占有率。山东省菏泽市地处苏鲁豫皖四省交界之间,交通便
利,在这一区域建设苗圃基地,将为公司更好地打开山东乃至整个北方的园林绿
化建设市场提供极大的便利,就地取材便于公司把握项目进度,使公司在该等区
域内的品牌效应和影响力持续扩大,为公司赢得更为广阔的市场提供坚实基础。
(3)苗木基地建设有助于公司提高苗木资源的储备能力,增强主营业务盈
利水平
作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的重要配套环节,自有苗木种植不仅能促进工程
质量、工程进度的管控,而且能有效降低公司施工成本,从而提高公司的利润水
平。苗木资源已成为园林绿化企业的重要竞争优势之一。
当前苗木市场对大规格、高品质、耐盐碱、适应性强的乔木,以及特色苗木
树种需求量很大。此类苗木管理水平要求高,受生长周期的制约,培养周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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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供应量普遍偏小且呈刚性特征。旺盛的市场需求导致苗木资源日趋稀缺,苗
木价格出现上涨趋势。同时,苗木供应商对苗木品种需求结构调整的反应往往表
现出盲目、趋同且滞后的特点,导致绿化苗木市场出现结构性供需失衡和投机行
为,进而加剧了苗木市场价格的波动。
公司尽管拥有一定规模的苗木基地,仍然难以满足快速发展的市场需求。公
司近几年工程施工项目,苗木自给率低,大部分苗木仍然靠外购解决。因此,公
司拟通过加大建设自有绿化苗木基地,储备战略性苗木资源,实现产业链向上游
的深度延伸,从而提高苗木自给率,降低工程施工项目的苗木采购成本,一定程
度上规避苗木价格波动和品种、规格短缺的风险。金湖、菏泽苗木基地建成后,
将使公司的苗木种植基地布局更加合理,突出苗木供应整体的层次性和功能性,
公司的产业链及产品结构将进一步适应市场需求的多样性及变化趋势。
其中,金湖苗木基地项目在对市场进行深入研究和理解的基础上,将引进大
规格的朴树、榔榆、丝棉木、国槐等市场需求旺盛的优良树种,大叶黄杨球、红
叶石楠球、金边黄杨球、红叶李等彩色苗木,以及花石榴、枇杷等观赏果树,并
对其进行储备性栽种和培育。该等苗木具有很大的升值空间,不仅能通过降低部
分苗木的采购成本,强化公司对工程施工项目的成本控制能力,将来还能通过适
当的苗木外销,提升公司的利润水平。
菏泽苗木基地项目将引进的乔木具有根系发达,对土壤、气候等外界条件适
应性强,观赏价值高,同时对空气有较好的净化作用等优点;球类植物则具有较
好的抗寒性、抗旱性和较高的观赏价值,这些植物在未来都具备较大增值空间,
经济效益可观。
3、项目选址情况
(1)金湖苗木基地
金湖县属亚热带温润季风气候带,四季分明,气候温和,光、热、水资源
均较丰富。金湖县年平均温度 14.6℃,年均降水量 1,085 毫米,全年降水日数
110 天左右,金湖县年均日照总时数 2,183 小时。金湖县位于淮河下游、江苏省
中部偏西地区,方位在长江以北、苏北灌溉总渠以南、洪泽湖以东、大运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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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金湖县属里下河水网地区,境内湖泊众多,沟渠纵横。全国知名的淮河入
江水道自西而东横贯金湖,金湖县域自东北部到东部、东南部分别为白马湖、
宝应湖、高邮湖三大湖泊。
金湖县交通便利,设施完善。有国道 2 条,205 国道、344 国道;有省道 2
条,331 线(盐金国防公路)、226 线(金湖—铜城)。2010 年建成金宝南线,实
现了与京沪、宁连和宁宿徐三条高速公路的互通。金湖县有丰富的林木资源。金
湖人有植树造林传统,农户家前屋后、沟河堤旁、农田圩埂均遍植树木,意杨、
泡桐、水杉、池杉等优良树种经济效益显著,早在 1985 年被评为“全国平原绿化
先进县”。全县现有成片林保存面积 6,560 公顷,农田林网 3.42 万公顷,活立木
总蓄积量 89.8 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 21.5%。
(2)菏泽苗木基地
菏泽市属暖温带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热同季。无霜期年
平均 213 天,年均降雨量 650 余毫米,年平均气温 18℃。菏泽市地处黄河下
游,境内除巨野县有 10 平方公里的低山残丘外,其余均为黄河冲积平原,地势
平坦,土层深厚,属华北平原新沉降盆地的一部分。菏泽淡水资源丰富。水资
源可利用总量 39.37 亿立方米,黄河入境水量为 256 亿立方米。
菏泽市是铁路公路运输枢纽城市之一。京九铁路与新兖铁路在菏泽“十”字交
汇;公路运输能力持续增强,交通条件进一步改善。
4、项目投资情况
(1)金湖苗木基地
该项目投资金额总额为 12,175.92 万元,截至 2014 年 7 月 31 日公司已经使
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 1,988.88 万元进行管理用房的建设,挖机、打药机、洒水车
等部分机械设备以及部分种苗的采购,剩余 10,187.04 万元拟使用本次发行筹集
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投资总额 已投入自筹资 拟投入募集资
序号 名称 比例
(万元) 金(万元) 金(万元)
1 固定资产 2,157.18 17.72% 64.37 2,092.81
1.1 建筑工程费用 1,538.18 12.63% 44.02 1,49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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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设备购置费用 619.00 5.08% 20.35 598.65
2 土地租赁费用 274.19 2.25% 224.20 49.99
3 种苗投资及管护费用 9,295.24 76.34% 1,700.31 7,594.93
3.1 种苗采购费 8,990.58 73.84% 1,565.70 7,424.88
3.2 管护费 304.66 2.50% 134.61 170.05
4 植地改良费 341.45 2.80% - 341.45
5 预备费 107.86 0.89% - 107.86
合计 12,175.92 100.00% 1,988.88 10,187.04
①固定资产投资
A、建筑工程费用
本项目的建筑工程主要包括道路、排灌系统以及仓库、管护房、办公室、供
电系统、停车场、围墙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建设资金共计 1,538.18 万元。项目建
筑工程总投资明细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价(元) 金额(万元)
1 道路
1.1 主干道(m2) 18,688.60 180.00 336.39
1.2 次干道(m ) 64,353.00 150.00 965.30
2 排灌系统
2.1 明渠(m) 5,339.60 150.00 80.09
2.2 储水池(个) 14 50,000.00 70.00
3 配套设施
3.1 仓库(m2) 400.00 300.00 12.00
3.2 管护房(m ) 600.00 300.00 18.00
3.3 办公区(m ) 400.00 300.00 12.00
3.4 供电系统(套) 1 100,000.00 10.00
3.5 停车场(m ) 1,200.00 180.00 21.60
3.6 围墙(m) 320.00 400.00 12.80
合计 1,538.18
B、设备购置明细
根据公司对投资项目的规划,并结合公司现有苗木基地的运作情况,本项目
计划购置的设备包括搬运设备、生产机械和设备、生产工器具等,设备投资总额
为 619.00 万元。项目购置设备总明细如下表所示: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 单价(元) 金额(万元)
1 树木移植机 10 7,000.00 7.00
2 旋耕机 20 5,500.00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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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挖机(PC120) 2 800,000.00 160.00
4 吊机(25T) 1 1,200,000.00 120.00
5 抽水机 100 2,500.00 25.00
6 担架式喷药机 30 3,500.00 10.50
7 打药机 20 2,000.00 4.00
8 洒水车 3 150,000.00 45.00
9 厢式货车 3 120,000.00 36.00
10 货车(8T 载重) 3 200,000.00 60.00
11 叉车 2 100,000.00 20.00
12 柴油发电机 25 4,000.00 10.00
13 方向盘拖拉机 15 20,000.00 30.00
14 小型工具(锄头、铲子等) 若干 3.00
15 办公设备 若干 15.00
16 零星材料 若干 62.50
合计 619.00
②土地租赁费用
项目选址于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工农村,基地占地面积为 1,523.30 亩。按
照公司与工农村村民委员会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土地年租金为 900.00 元/亩,
建设期土地租赁费用共计 274.19 万元,全部计入项目投资。
③种苗投资及管护费用
项目建设期的种苗采购和管护费用均计入项目投资。种苗采购费用为
8,990.58 万元,具体种苗采购明细详见本节之“二(一)7、苗木投资方案”。
参考公司现有基地的运作情况,并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基地的管护费用按
照 1,000.00 元/亩计算,两年建设期共计 304.66 万元。
④植地改良费
根据项目当地土地的实际情况,本项目生产用地需要进行植地改良,通过
增加疏松介质及有机肥和塘泥等改良介质,改善苗木种植区土壤的容重比和孔
隙度及有机质含量,使土壤的结构和成分有利于苗木的健康成长。考虑到道
路、仓库、管护房、办公区以及排灌系统等用地不需要进行植地改良,本项目
需要植地改良的用地面积为 1,365.80 亩,植地改良费用按照 2,500.00 元/亩计
算,共计 341.45 万元。
⑤预备费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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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项目建设期材料价格等因素变化可能引起工程造价增加,本项目将按
照建筑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用等合计值的 5%计取预备费,共计 107.86 万元。
(2)菏泽苗木基地
该项目投资金额总额为 4,980.44 万元,截至 2014 年 7 月 31 日公司已经使用
自筹资金先期投入 293.77 万元进行管理用房的建设,部分机械设备以及种苗的
采购,剩余 4,686.67 万元拟使用本次发行筹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明细如下表
所示:
项目投资总额 已投入自筹资金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名称 比例
(万元) (万元) (万元)
1 固定资产 1,057.72 21.24% 46.50 1,011.22
1.1 建筑工程费用 713.97 14.34% 25.93 688.04
1.2 设备购置费用 343.75 6.90% 20.57 323.18
2 土地租赁费用 202.03 4.06% 152.04 49.99
3 种苗投资及管护费用 3,533.55 70.95% 95.23 3,438.32
3.1 种苗采购费 3,411.15 68.49% 91.70 3,319.45
3.2 管护费 122.40 2.46% 3.53 118.87
4 植地改良费 134.25 2.70% - 134.25
5 预备费 52.89 1.06% - 52.89
合计 4,980.44 100.00% 293.77 4,686.67
①固定资产投资估算
A、建筑工程和其他费用
本项目的建筑工程主要是新建动力、道路、绿地等公用配套设施,包括:新
建供电系统;新建厂区道路、储水池等基础设施;新建仓库、排灌系统等生产配
套设施。建筑工程费用共计 713.97 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价(元) 金额(万元)
1 道路
1.1 主干道(m2) 23,109.30 150 346.64
1.2 次干道(m ) 27,226.50 60 163.36
2 排灌系统
2.1 大田灌溉系统—明渠(m) 3,683.20 150 55.25
2.2 打井(口) 5 30,000 15.00
2.3 储水池(个) 5 100,000 50.00
3 配套设施
3.1 仓库、管护房(m2) 572.76 300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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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围墙(m) 96.00 400 3.84
3.3 大门(m ) 18.00 500 0.90
3.4 桥梁(m ) 156.00 3,000 46.80
3.5 停车场(m ) 500.00 200 10.00
3.6 供电系统 - - 5.00
合计 713.97
B、设备购置明细
本项目计划购置的设备包括搬运设备、生产机械和设备、生产工器具等,设
备投资总额为 343.75 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 单价(元) 金额(万元)
1 树木移植机 10 8,000.00 8.00
2 箱式货车 3 120,000.00 36.00
3 货车(8T 载重) 3 200,000.00 60.00
4 叉车 2 100,000.00 20.00
5 吊机(25T) 1 1,200,000.00 120.00
6 挖机(PC120) 1 800,000.00 80.00
7 小型工具(锄头、铲子等) 若干 - 1.50
8 担架式喷药机 5 3,500.00 1.75
9 柴油发电机 10 4,000.00 4.00
10 抽水机 10 2,500.00 2.50
11 方向盘拖拉机 5 20,000.00 10.00
合计 343.75
②土地租赁费用估算
本项目建设用地位于山东省菏泽市,用地面积 612 亩,土地租赁合同约固定
每亩租金 1,200 斤小麦,按租地当年小麦市场价 1.31 元/斤折算,当年租金为 1,572
元/亩,参照小麦历史价格波动情况,租金按每年 10%速度递增估计,建设期第
一年租金为 96.20 万元,第二年租金为 105.83 万元,两年租金共计 202.03 万元。
③种苗投资及管护费用估算
项目建设期的种苗采购和管护费用均计入项目投资。种苗采购费用为
3,411.15 万元,具体种苗采购明细详见本节之“二(一)7、苗木投资方案”。
根据本项目所在区位及配套条件,苗木基地的管护费用按 1,000 元/年.亩计算,
两年建设期管护费用共计 122.4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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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植地改良费估算
考虑到土地的实际情况,本项目生产用地需要进行植地改良,通过增加疏
松介质及有机肥和塘泥等改良介质,改善苗木种植区土壤的容重比和孔隙度及
有机质含量,使土壤的结构和成分有利于苗木的健康成长。考虑到道路、仓
库、管护房、办公区以及排灌系统等用地不需要进行植地改良,本项目需要植
地改良的用地面积为 537 亩,植地改良费用按照 2,500 元/亩计算,共计 134.25
万元。
⑤预备费估算
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预备费用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的 5%提取,建设期共提
取预备费 52.89 万元。
5、建设方案
用地面积(m2)
区域名称
金湖苗木基地 菏泽苗木基地
乔木区 389.89 162.26
亚乔木区 412.16 124.75
生产用地 大乔木区 458.33 249.99
球类区[注] 563.75 249.99
小计 1,365.80
仓库、管护房、办公区、排灌系统 26.00
辅助用地 道路系统 131.50
小计 157.50
合计 1,523.30
注:金湖苗木基地球类种植面积为 563.75 亩,其中 105.42 亩球形植物单独种植,剩余
458.33 亩球形植物套种在大乔木下;菏泽苗木基地球形植物种植面积为 249.99 亩,全部套
种在大乔木下。
6、生产流程和技术方案
(1)生产流程
该项目生产流程详见“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四、(二)3、苗木种植业务
流程图”。
(2)技术方案
①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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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苗圃区划。根据苗木的建设定位,主要分为绿化区、亚乔木区、乔木
区、球形区、水生植物区、大容器自动喷灌区、草坪养殖区、管理办公区等功能
区块。
B、整地。种植前先整地,包括:翻土(繁殖区为 25—30cm,栽培区为
30cm)修筑排灌沟、作畦、土壤消毒。
C、施肥。施肥以基肥为主,追肥为辅。基肥于翻地前施入,撒布均习。
D、轮作与休闲。为提高土壤肥力,减少病虫害,育苗地区实行轮作和休
闲。
②苗木定植
A、幼苗抚育。对通扦插、分株、外购等方式培育的小苗,根据生长态
势,适时进行浇灌、除草、施肥、病虫害防治等作业。
B、大苗培育。1—2 年生小苗必须移植、移植期以春季为主。大苗移植入
圃以带土球移植为主,株行距根据生长需要而定,新入场苗木在捆、运、栽过
程中尽量缩短时间,栽植后立即支护、灌水。
C、标识。为工程定向培育的苗木要设立标识,注明工号、植物名称、数
量、栽植时间、管护专责人。
D、检验。外购种、苗按质量标准进行检验,验收合格方可入圃培育并填
写 DDTJ10—01A 苗木验收单。
③养护
A、浇水。按科学管护方法适时、合理为苗木浇水,防止出现旱情、涝
情、初冬要灌冻水,保障苗木茁壮成长。
B、修剪。修剪方式因树种及培养目的而定,因树造型轻量勤修。技术要
求和标准按《CJ/4—86 标准》作业。
C、中耕、除杂草。苗木在雨水和灌水后表土微干时进行中耕,要经常清
除苗圃床面、步道和沟渠中的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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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其它措施。包括预防风、雹、严寒等自然灾害及人、畜损伤,提高苗
木存活率。
④病虫害防治
A、设专人负责病虫害防治工作。
B、未经检疫合格的种苗不能引进入圃。
C、做好土壤和种苗消毒。
D、区别树木苗种、虫害状况及时打药、防止虫害。
E、打药过程中认真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人畜安全。
⑤苗木出圃
A、苗木出圃前,将准备出圃的苗木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进行统计和
检验,并做好标识。
B、苗木出圃掘苗规格按《CJ14—86 标准》作业。
C、出圃苗木应符合园林苗木产品标准和工程要求,做到品种不对,规格
不符,质量不合格,有病虫害不出圃。
D、出圃苗木防止风干和失水,及时组织打包和装运。掘苗土壤含水量不
能低于 17%,带土球的土壤含水量不低于 15%。带土球苗的土球应打包扎紧。
E、苗木出圃时要填写苗木验收单,经过苗圃质量检验员和工程工地负责
人验收签字。
7、苗木投资方案
金湖苗木基地项目将引进乔木、亚乔木、大乔木、球类等四大类共计 46 个
品种(规格),种苗投资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品种 规格(cm) 数量(株) 单价(元) 金额(万元)
栾树 Ф8 9,600 120 115.20
白蜡 Ф15 1,250 2,000 250.00
乔木
合欢 Ф8 1,600 150 24.00
樟树 d10 4,000 120 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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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酸枣 d12 3,200 300 96.00
广玉兰 d8 4,800 300 144.00
枫香 d10 4,800 260 124.80
无患子 Ф8 4,000 200 80.00
早樱 d7 6,900 250 172.50
晚樱 d7 6,900 250 172.50
榉树 Ф10 4,800 800 384.00
西府海棠 d6 9,000 200 180.00
垂丝海棠 d5 8,580 150 128.70
红瑞木 4,500 35 15.75
木瓜海棠 d6 8,000 300 240.00
美人梅 d6 3,000 200 60.00
紫荆 4,500 50 22.50
锦带 P200 4,500 200 90.00
紫薇 d5 23,300 100 233.00
木槿 d5 7,500 50 37.50
亚乔木 花石榴 P120 7,500 50 37.50
榆叶梅 d6 7,500 100 75.00
枇杷 Ф10 6,000 350 210.00
丁香 Ф8 6,500 30 19.50
鸡爪槭 d6 6,900 400 276.00
红梅 d6 9,000 200 180.00
红叶李 d6 1,500 100 15.00
楸树 Ф8 3,200 150 48.00
丛生朴树 2,500 3,500 875.00
朴树 Ф25 以上 2,000 3,800 760.00
朴树 Ф20 2,300 2,000 460.00
榔榆 Ф25 2,000 3,000 600.00
黄连木 Ф25 1,000 3,000 300.00
大乔木
丝棉木 Ф25 500 2,000 100.00
女贞 Ф15 2,000 750 150.00
丛生女贞 2,500 600 150.00
国槐 Ф25 480 1,800 86.40
桂花 P250 3,000 400 120.00
海桐球 P80 45,000 35 157.50
大叶黄杨球 P80 45,000 35 157.50
红叶石楠球 P80 45,000 35 157.50
水蜡球 P80 45,000 35 157.50
球类
金森女贞球 P80 45,000 35 157.50
瓜子黄杨球 P80 45,000 35 157.50
荚蒾球 P80 45,000 35 157.50
金边黄杨球 P80 45,000 35 157.50
合计 551,110 - 8,34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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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苗木基地项目将引进乔木、亚乔木、大乔木、球类等四大类共计 31 个
品种(规格),种苗投资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品种 规格(cm) 数量(株) 单价(元) 金额(万元)
广玉兰 Φ8 2,000 400 80.00
Φ10 720 300 21.60
黄连木
Φ25 200 4,500 90.00
乔木 单干沙朴 Φ25 2,015 4,500 906.75
北京栾树 Φ10 1,250 400 50.00
白蜡 Φ10—12 2,000 350 70.00
合欢 Φ10 1,500 300 45.00
老石楠 Φ150—200 950 150 14.25
西府海棠 Φ4—5 6,600 120 79.20
Φ10 1,800 350 63.00
八棱海棠
Φ18—20 500 6,000 300.00
亚乔木 Φ8—10 750 230 17.25
皂角树
Φ15—20 400 1,500 60.00
鸡爪槭 Φ6 750 450 33.75
红叶李 Φ4—5 3,000 50 15.00
木瓜 Φ8 750 280 21.00
白皮松 H250 1,900 600 114.00
Φ15 900 800 72.00
国槐
Φ25 400 4,000 160.00
雪松 Φ300 1,000 300 30.00
大乔木 女贞 Φ10—12 1,500 300 45.00
千头椿 Φ15 2,250 1,000 225.00
无患子 Φ8 3,250 200 65.00
柿子树 Φ25 1,450 3,500 507.50
樱花 Φ7 1,900 250 47.50
红叶石楠球
大叶黄杨球
金叶女贞球
球类 P80 150,000 35 525.00
瓜子黄杨球
金森女贞球
海桐球
合计 189,735 - 3,411.15
8、土地取得情况
金湖、菏泽苗木基地建设项目土地租赁具体情况如下:
序 面积
名称 座落位置 租赁期 租金
号 (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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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苗木 江苏省淮安市 882.00 2012.9.30-2028.9.30
年租金为 900 元/亩,此后每
1 基地建设 金湖县黎城镇 85.80 2013.6.1-2028.5.30
三年租金上浮 5%
项目 工农村 555.50 2013.9.30-2028.9.30
菏泽苗木 山东省菏泽市 年租金 1,200 斤小麦/亩(价
2 基地建设 牡丹区安兴镇 612.00 2013.9.30-2028.9.30 格以每年支付租金时当地市
项目 船郭庄村 场价为准)
(1)金湖元成与金湖县黎城镇工农村村民委员会分别签订了 3 份《土地租
赁协议书》,约定金湖县黎城镇工农村将面积合计为 1,523.3 亩的土地租赁给金湖
元成用于各类植物的培育、种植。金湖县工农村村民委员会系受相关农户委托,
将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行租赁经营。
上述租赁事项经金湖县黎城镇工农村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通过,并取得金湖县
黎城镇人民政府的批准同意。金湖县黎城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就金湖元成与黎
城镇工农村村民委员会签署的《土地租赁协议书》进行了鉴证。根据金湖县国土
资源局出具的《证明》,金湖元成租赁的金湖县黎城镇工农村土地为村集体所有,
土地性质为一般农用地(非基本农田)。
(2)菏泽元成与菏泽市牡丹区安兴镇船郭庄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土地租
赁协议书》,约定牡丹区安兴镇船郭庄村将面积为 612 亩的土地租赁给菏泽元成
用于各类植物的培育、种植。安兴镇船郭庄村村民委员会系受相关农户委托,将
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行租赁经营。
上述租赁事项经牡丹区安兴镇船郭庄村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通过,并取得牡丹
区安兴镇人民政府的批准同意。牡丹区安兴镇人民政府就菏泽元成与郭庄村村民
委员会签署的《土地租赁协议书》进行了鉴证。根据菏泽市国土资源局牡丹区分
局出具的《证明》,菏泽元成租赁的菏泽市牡丹区安兴镇船郭庄村土地为村集体
所有,土地性质为一般农用地(非基本农田)。
综上,本项目的土地租赁手续及土地使用性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9、环境影响评价
(1)环保批文
2014 年 3 月 20 日,金湖县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关于金湖元成园林苗木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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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限 公司金湖苗木 基地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金环 表复
[2014]12 号),认为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在拟定场地建设是可行的,同意本
项目按照确定的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组织实施。
2014 年 4 月 1 日,菏泽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关于菏泽元成园林苗木科技
有限公司苗木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菏环报告表[2014]52 号),
认为该项目在落实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后,能够满足环境保护要求,从环保
角度同意该项目建设实施。
(2)环保措施
①化肥
在施肥方面,公司将采取措施,采用穴肥施肥方式,尽量减少化肥用量。在
远离村庄的地块改施鸡、鸭等农家有机粪肥,并将单一的化肥改为与农家有机肥
混合使用。
②农药
公司在病虫害防治方面,将采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矿物、生物等药物,
不漫灌水,以减少对河流水系的污染。使用对鱼、虾等水生生物低毒农药。苗木
花期禁用菊酯类农药,改用啶虫脒等对蜜蜂低毒的农药。
③扬尘
对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设立临时仓库,专人管理;若需要堆放散装粉、
粒状材料在室外,采用雨棚、雨布覆盖或经常性地喷洒水,以保持湿润,减少扬
尘;施工拌料时,即用即拌,设置围护工棚,防止粉尘吹散产生扬尘。运输车辆
在运载工程废土、回填土和散粒状建筑材料时,按载重量装载并设防护措施。施
工中尽可能采取集中性、大规模的操作方式,尽可能使用密闭槽车、气力输送管
道、封闭料仓等施工器具。
④噪声
施工单位尽量选用低噪声或者做过消声降噪处理的施工机械设备,并定期检
验机械设备的噪声声级,以便有效地缩小施工期的噪声影响范围。施工部门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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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好施工时间,根据施工作业各阶段的具体情况,尽量避免高噪声机械设备集
中使用或几台声功率相同的设备同时、同点作业,以减少作业时的噪声声级。
⑤地表水
本项目施工期对地表水的影响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人员可
充分利用厂区附近现有单位的卫生及生活设施,将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⑥固体废物
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将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主要为平整土地和开挖基槽的残
土碎石,工程施工过程中残留的混凝土机构件、破碎废弃建筑材料和装潢材料等。
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将及时清运。
10、市场前景
苗木基地项目生产的苗木主要由公司工程施工项目自用,以保障公司自身
项目高效完成,并提高盈利能力,将来也可实现部分直接投放市场。公司从事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园林景观设计业务多年,在综合考虑景观价值、生态适应
能力、生长繁殖等方面因素基础上,结合公司项目建设地金湖、菏泽的气候、
土壤、地形等客观条件,科学制定了苗木产品方案。苗木生产基地所规划种植
的苗木品种均符合行业需求,是行业未来所采用的主流绿化品种,市场前景广
阔。
11、项目先期投入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金湖苗木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前期投入情
况如下:建筑工程费用89.95万元,设备购置费用0.89万元,土地租赁费用
301.45万元,种苗采购费880.71万元,管护费118.59万元,合计投入1,391.59万
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菏泽苗木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前期投入
情况如下:建筑工程费用 9.19 万元,设备购置费用 54.39 万元,土地租赁费用
179.18 万元,种苗采购费 593.67 万元,管护费 19.72 万元,合计投入 856.15 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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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加快项目进度,公司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部分前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12、项目经济指标
金湖苗木基地项目预计建设期两年,预计项目建设期完成后第四年达产,营
运期年均收入 10,381.39 万元,年均实现净利润 4,561.85 万元,投资利润率达到
37.47%,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47.93%,投资回收期 5.22 年(含建设期);菏泽苗
木基地项目预计建设期两年,预计项目建设期完成后第四年达产,营运期年均收
入 4,484.99 万元,年均实现净利润 1,956.52 万元,投资利润率达到 39.28%,税
后内部收益率为 40.57%,投资回收期 5.70 年(含建设期)。苗木基地项目盈利性
良好,经济效益显著,可为公司带来较大盈利空间,同时具备良好的抗风险能力。
(二)补充工程流动资金项目
1、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1)园林工程施工业务具有资金密集型特点
园林工程施工业务包括市场开拓、施工方案设计、参与投标、相关原材料及
建材辅料的采购、项目施工、项目移交及后期的养护管理等环节。在工程价款结
算方面,目前大部分园林工程施工项目经双方约定,由发包方按照项目进度分期
交付进度款,在项目完工时通常保留 5%-10%项目质保金。因此,企业业务规模
的扩张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资金的周转状况,其中包括投标时缴纳的投标保
证金、中标后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园林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进度周转金(发
包方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与承包方实际发生的工程投入之间存在时间差)以及竣工
验收后的质保金等。
同时,由于园林工程项目各环节需考虑因素多,工程耗时长,导致园林工程
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对企业资金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园林绿化企业的资金实
力及融资能力也成为发包方考察投标企业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成为制约其进一步
发展的瓶颈之一。园林绿化行业的资金密集型特点使得园林绿化企业要成功中标
及承做大型工程项目,必须进行大量的资金投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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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企业众多、市场集中度较低。行业内各企业的实力
和资质水平也是参差不齐、差距较大,行业总体竞争格局已形成了三个梯队。行
业内如东方园林、棕榈园林等规模较大的公司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增
强了自身资金实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了快速的成长,进一步巩固了其在
园林绿化行业内的优势。
为了在未来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发挥规模效应,加大资金投入
已成为园林企业快速发展的必然选择。本公司 2015 年营业收入为 4.44 亿元,与
行业东方园林(2015 年营业收入为 53.81 亿元)和棕榈园林(2015 年营业收入
为 44.01 亿元)9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本项目成功实施后,在缓解大型工程项目
所带来的资金紧张同时,也将增强公司的业务拓展能力,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
缩小与上述公司的差距,从而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胜出。
(2)公司承接业务规模逐步增加,进一步加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公司近年来凭借大面积的自有苗圃储备、优秀的工程施工质量及良好的市场
口碑,承揽了一系列重大工程项目,例如合同金额 5,000 万元的大湖城邦 01 地
块室外景观市政工程、合同金额 4,954.28 万元的泊头人民公园项目施工工程等大
型园林绿化工程。随着园林工程项目造价逐渐增加,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工程进度周转金、工程质保金等资金占用,将对公司流动资金形成巨大需求;此
外,BT 模式要求承包方承担工程移交前工程建设的所有资金,因此对承包方的
资金实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例如公司承接的合同金额 15,000 万元的全椒县南
屏山核心区域改造工程 BT 项目、合同金额 10,406.87 万元的兰溪赤山湖旅游度
假区启动区市政工程 BT 项目兰溪赤山湖旅游度假区启动区景观及景观建筑工程
(I 标)、合同金额 4,056.70 万元的浙江兰湖(赤山湖)旅游度假区启动区景观及
景观建筑工程(Ⅱ)标。本投资项目所筹集资金到位后,将有效缓解公司大规模
业务扩展所带来的资金紧张,使得本公司拥有更大的项目承揽能力和业务拓展能
力。
(3)公司融资渠道有限,制约着公司的发展
由于园林绿化企业轻资产运营的特点,公司的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占总资产
9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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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比例较低,通过资产抵押方式从银行取得贷款融资的规模有限,目前公司为获
得业务发展的营运资金,主要是依靠银行抵押借款和保证借款。公司近年来持续
快速发展,迫切需要增加园林工程施工项目配套资金以支持业务的快速扩张,而
目前融资渠道的单一已经严重制约了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本项目的实施将降
低本公司财务风险,提高企业信用评级和偿债能力,提升本公司在园林绿化行业
中的形象和地位,有助于本公司进一步发展。
2、公司园林工程施工业务流动资金需求分析及测算依据
园林工程施工业务中投入主要以工程存货、应收账款以及保证金等流动资产
形式存在;项目施工周期往往较长,而且流动资金占用存在于项目周期的各个阶
段,因此资金占用的持续期较长;公司目前处于业务扩张期,工程施工业务量快
速增长,项目盈余难以满足业务扩张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公司根据对市场的调研,并进行了严谨的可行性分析,基于本公司历史业绩
和财务数据,编制了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 2011-2013 年本公司
园林工程施工业务的发展状况和业务发展规划,对未来三年(T+3),公司的园
林工程施工业务占用营运资金的总量进行预测。基于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假设前
提,以本公司 2013 年业务状况做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测算的基期,按照谨慎性
原则,作出如下假设:
(1)工程收入预测
作为集园林施工、景观设计、绿化养护、苗木种植及信息服务于一体的综合
性园林绿化企业,公司近年来凭借丰富的工程项目施工经验、优秀的工程施工质
量及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口碑,承揽了一系列大型工程项目。
公司 2011 年度、2012 年度、2013 年度实现工程施工收入 20,560.45 万元、
27,612.58 万元、37,299.30 万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34.69%。考虑募集资金到位
后对公司业务的促进作用,假设 T+1 年至 T+3 年公司园林工程施工收入保持
34.69%的年增长率,在同一年度内收入在各个季度间平均分布,市政园林和地产
园林收入占比分别为 40%和 60%,则 T+1 年至 T+3 年公司工程项目收入预测情
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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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T+1 年 T+2 年 T+3 年
市政园林 20,095.31 27,066.30 36,455.49
地产园林 30,142.97 40,599.45 54,683.23
合计 50,238.28 67,665.74 91,138.72
(2)投标保证金
①测算依据
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出具的,以一定金额表
示的投标责任担保。其目的在于保证投标人在其投标被接受后对其投标书中规定
的责任不得撤销或者反悔。否则,招标人将对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对于未中标
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一定时间内,尽快退还给投标人。依据
相关规定,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一般为投标价的 2%左右;公司投标保证金测算依
据如下表所示:
投标保证金比例规定 公司实际情况 测算参数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 公司投标保证金一般为现 投标保证金比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 金;公司大部分项目都通过投 例:2%;
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 标获得,被要求提交投标保证 中标率:考虑未
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 金的项目为 100%; 来项目的扩张,中标
金支票。 公司市政项目中标率约为 率会出现下降,假设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 12% , 地 产 项 目 中 标 率 约 为 市政项目为 10%,地
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 25%; 产项目为 20%;
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 公司投标保证金占用时间 投标保证金平均
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10 约为 3 个月左右。 占用时间:3 个月。
②测算过程
T+3 年
序号 项目
市政园林 地产园林
(1) 工程施工收入(万元) 9,113.87 13,670.81
(2) 中标率 10% 20%
(3)=(1)/(2) 投标总金额(万元) 91,138.72 68,354.04
(4) 投标保证金比例 2% 2%
(5)=(3)*(4) 需占用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1,822.77 1,367.08
合计(万元) 3,189.86
注:由于投标保证金的占用期为 3 个月,本表工程施工收入构成如下:市政项目收入为
T+3 年 10 月 1 日至 T+3 年 12 月 31 日的收入;地产项目收入为 T+3 年 10 月 1 日至 T+3 年
10
资料来源:《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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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 31 日的收入。
(3)履约保证金
①测算依据
在工程承包中,发包方为避免承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而给自身造成损失,会
要求承包方或供货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保函),以制约对方行为。履约保证金即
是应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发包方(受益人)做出的一种履约保证承
诺。如果承包方日后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所承建的工程,则承包方(或
银行)将向发包方支付一笔占合约金额一定比例的款项。履约保证金测算依据如
下表所示:
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实际情况 测算参数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对于部分 需提交履约 履约保证
中标人应当提交;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
保函的项目,公司主要通过 金比例为 10%;
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
付给担保公司手续费方式 市政项目
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
提供,该部分需占用保函保 平均履约保证
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
证金;履约保证金比例一般 金占用周期为
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1
为项目金额的 10%; 15 个月;
招标人不履行与中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应
公司市政 项目履约保 地产项目
当双倍返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给中标人造
证金占用周期为 15 个月左 平均履约保证
成的损失超过返还的履约保证金的,还应当对
右,地产项目履约保证金占 金占用周期为 9
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用周期为 9 个月左右。 个月。
应当对中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2
②测算过程
T+3 年
序号 项目
市政园林 地产园林
(1) 工程施工收入(万元) 43,222.06 41,012.43
(2) 履约保证金比例 10% 10%
(3)=(1)*(2) 需占用履约保证金金额(万元) 4,322.21 4,101.24
合计(万元) 8,423.45
注:由于市政和地产工程的履约保证金平均占用期分别为 15 个月和 9 个月,本表工程
施工收入构成如下:市政项目收入为 T+2 年 10 月 1 日至 T+3 年 12 月 31 日的收入;地产项
目收入为 T+3 年 4 月 1 日至 T+3 年 12 月 31 日的收入。
(4)工程进度周转金
11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2
资料来源:《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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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测算依据
工程进度周转金是由发包方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与承包方实际发生的工程投
入之间存在时间差引起的。工程进度款是指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按逐月完
成的工程数量(或形象进度等)计算的价款与承包方进行结算。工程进度款一般
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支付申请签证,工程竣工后再办理竣工结算。
2011 年-2013 年,公司市政园林工程项目的平均毛利率为 26.60%,地产景
观工程项目的毛利率约为 20.98%。市政园林工程项目和地产景观工程项目的进
度款支付周期分别为 4 个月和 3 个月。工程进度款周转资金测算依据如下表所示:
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实际情况 测算参数
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承包人向发包 在工程施工方面,公
工程成本
人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14 天内,发包 司市政工程成本占收入的
占收入的比例:
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 60%,不高于工程价 比率约为 73.40%,地产项
市 政项 目为
款的 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约定时 目约为 79.02%;市政项目
73.40%,地产项
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 一般按照 70%比例付进度
目为 79.02%;
结算抵扣;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 款,竣工结算后付至 85%,
工程进度
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要求 工程审计完成后付至
款支付周期:市
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 95%,剩余 5%作为质保
政项目 4 个月,
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 金,18 个月后收回;公司
地产项目 3 个
议,经承包人同意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 地产项目一般按照 80%比
月;
期支付的时间和从工程计量结果确认后第 15 例付进度款,竣工结算后
项目施工
天起计算应付款利息;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 付至 85%,工程审计完成
工期:市政项目
付工程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 后付至 95%,剩余 5%作
15 个月,地产
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 为质保金,18 个月后收
项目 9 个月。
包人承担违约责任13。 回。
②测算过程
T+3 年
序号 项目
市政园林 地产园林
(1) 工程施工收入(万元) 43,222.06 41,012.43
(2) 工程成本在收入中占比 73.40% 79.02%
(3)=(1)*(2) 工程进度款金额(万元) 31,724.40 32,409.65
(4)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周期(月) 4
(5) 工程施工周期(月) 15
(6)=(3)*(4)/(5) 需占用工程进度周转金(万元) 8,459.84 10,803.22
合计(万元) 19,263.06
注:由于市政和地产工程的平均施工周期分别为 15 个月和 9 个月,本表工程施工收入
13
资料来源:《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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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如下:市政项目收入为 T+2 年 10 月 1 日至 T+3 年 12 月 31 日的收入;地产项目收入为
T+3 年 4 月 1 日至 T+3 年 12 月 31 日的收入。
(5)工程质保金
①测算依据
工程质保金是指为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项目发包方与承包
方在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一定比例资金,用以保证承包
方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出现的缺陷(如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
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等情况)进行维修。工程质保金测算依据
如下表所示:
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实际情况 测算参数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
办理竣工结 质保金占
结算资料后,应按规定的期限(合同约定有期限的,
算后,发包方一般 施工收入的比
从其约定)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会保留 5%-10%左 例:市政项目
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
右的工程质保金, 10%,地产项目
工结算价款,保留 5%左右的质量保证(保修)金,
平均在 1-2 年质保 5%;
待工程交付使用一年质保期到期后清算(合同另有约
期届满后支付完 质保期:18
定的,从其约定),质保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应在
毕。 个月。
质量保证(保修)金内扣除。14
②测算过程
T+3 年
序号 项目
市政园林 地产园林
(1) 工程施工收入(万元) 35,371.21 61,806.00
(2) 质保金比例 10% 5%
(3)=(1)*(2) 质保金金额(万元) 3,537.12 3,090.30
合计(万元) 6,627.42
注:由于市政和地产工程的平均施工周期分别为 15 个月和 9 个月,质保期均为 18 个月,
T+1 年 4 月 1 日至 T+2 年 9 月 30 日开工的项目的市政项目在 T+2 年 6 月 30 日至 T+3 年 12
月 31 日完工,需要占用质保金;T+1 年 10 月 1 日至 T+3 年 3 月 31 日开工的地产项目在 T+2
年 6 月 30 日至 T+3 年 12 月 31 日完工,需要占用质保金。因此,本表工程施工收入构成如
下:市政项目收入为 T+1 年 4 月 1 日至 T+2 年 9 月 30 日的收入;地产项目收入为 T+1 年
10 月 1 日至 T+3 年 3 月 31 日的收入。
综上,预计至T+3年末,因本公司工程施工业务增长而新增的流动资金需求
测算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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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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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1 T 年末公司流动资金占用金额 17,008.03
1.1 流动资产合计 41,491.81
1.2 流动负债合计 24,483.78
2 T+3 年末预计工程施工业务流动资金占用金额合计 37,503.78
2.1 投标保证金 3,189.86
2.2 履约保证金 8,423.45
2.3 工程进度周转金 19,263.06
2.4 工程质保金 6,627.42
3=2-1 未来三年流动资金需求缺口 20,495.75
为保证公司工程施工业务的持续快速增长,在未来三年内公司至少需要补充
投入流动资金20,495.75万元,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20,000万元,其余部分本公司将利用项目盈余、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
3、补充流动资金的管理运营安排
募集资金到位后,为有效控制项目资金运作的风险,本公司将根据各工程项
目的运行情况制定年度营运资金使用计划,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报董事
会审批。按规定权限须经股东大会批准的,由董事会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按批准后的使用计划支出相应募集资金。如超过年度
计划的额度,公司需另行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4、补充流动资金对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作用
公司主营业务集园林工程施工、景观设计、绿化养护、苗木种植及信息服务
于一体,其中园林工程施工是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园林施工普遍存
在对施工企业不同程度的资金占用情况。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结合公司园
林工程施工业务流动资金的历史占用情况,预计公司 T+3 年末的园林工程施工
业务流动资金需求量约为 37,503.78 万元,扣除 T 年末公司园林工程施工业务流
动资金实际占用额 17,008.03 万元,公司的园林工程施工业务流动资金缺口为
20,495.75 万元。公司一方面加大财务杠杆的使用力度,以商业信用和银行借款
的方式进行资金补充,一方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资金的内部流转速度。但
长期而言,单纯依赖公司的内部积累难以满足公司持续、快速的业务增长。该项
目的成功实施将使公司的营运资金更加充裕,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公司在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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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绿化行业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可促进本公司净资产及每股净资产大幅度增长,本公司
的资产负债率随之降低,资本结构得以优化,债务融资能力将显著提高,防范财
务风险能力增强。本次发行成功后,本公司将拥有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届时,
公司可以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股权或债权直接融资,也可以通过银行借款方式间接
融资,多种融资渠道相结合将有效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
需求。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股本、净资产迅速扩张,短期内将对每股收益、
净资产收益率造成摊薄效应,长远来看,募集资金的运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盈
利能力将产生积极有利的影响。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资金实力大大增强,
将会有效缓解园林工程施工项目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有助于公司争取更多的业务
机会,为客户提供更优质、及时的服务,迅速扩大公司工程施工业务规模。金湖、
菏泽苗木基地建设项目可以部分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对苗木资源的需求,进一
步完善公司的产业链,有利于提高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减少经营性现金流出,全
面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四、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方案的议案》,认为: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均投资于公司主营业务,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项目完成后将
给公司带来良好效益。具体分析如下:
1、经营规模方面。截至 2016 年末,公司共有苗木基地 3,005.80 亩,苗木资
产 4,752.26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苗木基地的投入及流动资金的补充与公
司现有经营规模及对未来发展预期总体相符。
2、财务状况方面。公司总体资产质量较高,盈利能力稳定,各项财务指标
良好,有能力支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及后续运营。
3、技术水平方面。经过多年绿化苗木种植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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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断引进技术人才、加大自主开发力度,已经在苗木培育、种植和园林绿化
施工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经验,其研发中心被评定为“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
究开发中心”、“省级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省级中小企业技术中心”。公司
已取得专利技术62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60项。
4、管理能力方面。公司目前已经形成了一批稳定、结构完善、高素质的人
才团队,完全能应对产能扩大带来的管理要求,为本次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
保障。
综上,公司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
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产生同业竞争情况,也不
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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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 2012 年 12 月 9 日公司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制订的《公司章程》,
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
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
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
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2、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
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的 25%。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
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4、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
利润范围。
公司的利润分配注重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
则,实施在充分考虑公司经营连续性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的利润分配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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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
二、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
三、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将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有关利润分
配的主要规定如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
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3、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
资本的 25%。
4、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
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5、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实行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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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公司利润
分配政策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一)公司视具体情况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
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
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二)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利润分配,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
金需求等情况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的具体条件为:(1)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
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或收购
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在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的条件下,公司可以
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四)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
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
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2)公司发展
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
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五)公司每年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盈利及资
金需求等情况提出、拟订。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
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
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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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在审议利润分配方
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定公司利
润分配方案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全体
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如公司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但不提出现金分红方案,或公司拟分配的现
金利润总额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董事会应就具体原因、留存
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收益情况进行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
意见,监事会应当审核并对此发表意见,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七)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
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八)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
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
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应由董事会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并形成书面论证报告,独
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
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
政策)有关事项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九)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
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
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
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
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为了明确本次发行后对新老股东股利分红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草
案)》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
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制定了《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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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来三年的股利分配进行了规划。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管
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一)发行人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四、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根据 2014 年 9 月 3 日召开的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新老股东按持股
比例共享。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目前的《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后适用的《公
司章程(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注重给予投资者稳定的分红回报,
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制定的《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对发行人的股利分配作出了制度性安排,从而保证了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
性和稳定性;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及本招股意向书中对利润分配事项的
规定和相关信息披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股利分配
决策机制健全、有效,且有利于保护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具有良好的盈
利能力和较快的资金周转速度,具备持续分红能力,发行人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
符合其自身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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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制度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
关要求,及时披露所有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或者证券监管机构
要求披露的属于公司或者与公司有关的情况或事项的信息,并确保信息披露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为投资人提供
及时、准确的服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其联系方式如下:
信息披露负责人:陈平
联系电话:0571-81025756
传真:0571-86751210
电子邮箱:ycyuanlin@vip.163.com
二、重要合同
(一)融资合同、抵押合同、保证合同
1、借款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如下:
借款金额
序号 合同编号 贷款银行 年利率 期限 担保方式
(万元)
2015 年授字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2016.8.26 祝昌人、祝美娟提供连
1 1,500.00 5.52%
第 140 号 公司杭州凤起支行 -2017.3.9 带责任保证
010C1102016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2016.2.23 祝昌人、祝美娟提供连
2 1,000.00 5.44%
00026 公司江城支行 -2017.2.17 带责任保证
公司将 11 处房屋产权
010C1102016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2016.7.5 做为抵押;祝昌人、祝
3 1,650.00 5.44%
00077 公司江城支行 -2017.7.3 美娟提供连带责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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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C1102016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2016.7.8 祝昌人、祝美娟提供连
4 350.00 5.44%
00079 公司江城支行 -2017.7.7 带责任保证
2016 年 8041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 2016.7.27 祝昌人提供连带责任
5 委 托 字 第 1,500.00 4.35%
公司南湖支行 -2017.7.26 保证
X00006 号
祝昌人、祝美娟、园林
HZ0910120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2016.7.27
6 736.91 6.06% 设计院提供连带责任
60064 公司杭州余杭支行 -2017.7.27
保证
祝昌人、祝美娟、园林
HZ0910120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2016.8.8
7 263.09 6.06% 设计院提供连带责任
60067 公司杭州余杭支行 -2017.8.8
保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2016.10.28 祝昌人、祝美娟提供连
8 16LRJ101 公司杭州市开元支 776.37 5.00%
-2017.10.28 带责任保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2016.11.11 祝昌人、祝美娟提供连
9 16LRJ107 公司杭州市开元支 423.62 5.00%
-2017.11.11 带责任保证

012020001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2016 年(开 2016.11.15 祝昌人、祝美娟提供连
10 有限公司杭州开元 800.00 5.74%
元)字 00041 -2017.11.11 带责任保证
支行

010C1102016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2016.12.2 祝昌人、祝美娟提供连
11 500.00 5.44%
00123 公司江城支行 -2017.12.1 带责任保证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95042016280 2016.12.19 园林设计院、金湖元成
12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1,000.00 4.79%
285 -2017.6.19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西湖支行
祝昌人、祝美娟、园林
HZ0910120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2017.1.4
13 1,000.00 4.79% 设计院提供连带责任
70001 公司杭州余杭支行 -2018.1.4
保证
010C1102017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2017.1.6 祝昌人、祝美娟提供连
14 1,500.00 5.22%
00005 公司江城支行 -2018.1.4 带责任保证
012020001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2017 年(开 2017.1.16 祝昌人、祝美娟提供连
15 有限公司杭州开元 900.00 5.74%
元)字 00004 2018.1.12 带责任保证
支行

2、抵押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抵押合同如下:
最高融资余额
合同编号 抵押人 抵押权人 抵押标的 债权确定期间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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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银行股份有 11 处房
010C1102016000771 元成股份 2,550.00 2016.7.5-2020.7.3
限公司江城支行 屋产权
发行人作为抵押标的的 11 处房屋产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产权证号 建筑面积 房屋座落 用途 所有权人
1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13511117 号 83.64 ㎡ 采荷嘉业大厦 5 幢 501 室 非住宅 元成股份
2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13511101 号 93.22 ㎡ 采荷嘉业大厦 5 幢 502 室 非住宅 元成股份
3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13511096 号 120.43 ㎡ 采荷嘉业大厦 5 幢 503 室 非住宅 元成股份
4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13511086 号 93.22 ㎡ 采荷嘉业大厦 5 幢 504 室 非住宅 元成股份
5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13511076 号 120.43 ㎡ 采荷嘉业大厦 5 幢 505 室 非住宅 元成股份
6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13511071 号 96.43 ㎡ 采荷嘉业大厦 5 幢 506 室 非住宅 元成股份
7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13511063 号 160.19 ㎡ 采荷嘉业大厦 5 幢 507 室 非住宅 元成股份
8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13511062 号 66.84 ㎡ 采荷嘉业大厦 5 幢 508 室 非住宅 元成股份
9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13511057 号 46.32 ㎡ 采荷嘉业大厦 5 幢 509 室 非住宅 元成股份
10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13511045 号 122.61 ㎡ 采荷嘉业大厦 5 幢 510 室 非住宅 元成股份
11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13511034 号 124.98 ㎡ 采荷嘉业大厦 5 幢 511 室 非住宅 元成股份
3、保证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保证合同如下:
最高融资余
序号 合同编号 保证人 债权人 债务人 债权确定期间
额(万元)
HZ09(高保)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2016.7.27
1 园林设计院 元成股份 3,000.00
20160038 公司杭州余杭支行 -2017.7.2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ZB950420160 2016.11.15
2 园林设计院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元成股份 3,000.00
0000036 -2017.11.15
西湖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ZB950420160 2016.11.15
3 金湖元成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元成股份 3,000.00
0000039 -2017.11.15
西湖支行
(二)重大业务合同
1、园林工程施工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元成股份正在履行的 1,500 万元以上重大园林工
程施工合同如下:
签订 合同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客户/业主
日期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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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龙山国际旅游度假区花谷、止
1 浙江兰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16.5 32,500.00
观园、游客中心景观工程
淮阴区张棉、徐溜、三凌、南陈
2 集、渔沟工业园区道路基础设施 淮安园兴投资有限公司 2014.11 25,290.82
工程
景德镇三宝瓷谷建设管理有限公
3 三宝瓷谷项目工程 2015.12 15,827.00

淮沭河自来水厂三期、西宋集、
4 刘老庄、码头、西城供水加压站 淮安市淮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8 13,069.53
工程
杭州临安湍口众安氡温泉度假酒 杭州临安湍口众安氡温泉度假酒
5 2016.12 8,000.00
店二期景观工程 店有限公司
菏泽七里河河道综合治理景观工
6 菏泽市牡丹区水务局 2016.8 6,788.68
程一期第二标段
宁连路(杨湾立交-王兴收费站段)
7 淮安园兴投资有限公司 2015.6 5,132.02
道路绿化提升工程
浙江兰湖(赤山湖)旅游度假区
兰溪市赤山湖旅游度假区开发有
8 启动区景观及景观建筑工程(Ⅱ) 2015.12 4,056.70
限公司

绿城新疆百合公寓三期商业街景 新疆俊发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9 2014.9 1,800.00
观工程 司
2、园林景观设计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园林设计院正在履行的金额在 200 万元以上的
重大设计合同情况如下:
签订 合同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发包方
日期 (万元)
中国兰溪越龙谷国际度假中心景
1 浙江兰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15.8 1,194.50
观工程设计
亳州市南部新区公园及水系环境
2 治理方案优化及施工图设计二标 亳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2013.8 601.14

中国兰溪越龙谷国际度假中心景
3 浙江兰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16.3 483.40
观工程设计
高峰镇现代农业生态示范园规划
4 贵州贵安新区农林水务局 2014.5 428.00
编制
5 楚天都市沁园项目园林景观设计 武汉楚天都市置业有限公司 2014.5 303.18
颍上县五里湖湿地公园南北端、保
丰大沟段湿地景观及颍上县高速
6 颍上县城乡规划局 2016.11 286.00
互通、南照高速互通、阜颍公路分
界牌处节点绿化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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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土地租赁合同
面积 土地
序号 地块 承租方 出租方 租金 租赁期
(亩) 性质
兰溪市马涧
农用地
兰溪市马涧 镇 横 木 村 经 晚稻谷 250 公斤/年. 2012.12.1-
1 432.5 (非基
镇横木村 济合作社管 亩 2022.10.31
本农田)
理委员会
杭州经济技
术开发区 11
杭州和达市 国有土
号路(20 号 2014.6.12-
2 50 元 成 政园林建设 1,300 元/年.亩 地(非基
路-沿江大道 2017.6.11
股份 有限公司 本农田)
段)道路西侧
至 5 号路
租期为 3 年、3 年、
杭州市笕桥 杭州市笕桥 4 年,首个租期为 农用地
2013.8.7-
3 镇浜河社区 43.5 镇浜河社区 6,000 元/年.亩,此后 (非基
2023.8.6
居委会对面 居民委员会 每个租期比上个租 本农田)
期金额上涨 10%
三年为一个租金周
期,首个租金周期为 农用地
2012.9.30-
4 882 900 元/亩.年,此后 (非基
2028.9.30
每个租金周期均比 本农田)
前一个租金上浮 5%
三年为一个租金周
期,首个租金周期为 农用地
2013.9.30-
5 555.5 900 元/亩.年,此后 (非基
2028.9.30
每个租金周期均比 本农田)
江苏省金湖 金湖县黎城
金湖 前一个租金上浮 5%
县黎城镇工 镇工农村村
元成 三年为一个租金周
农村 民委员会
期,首个租金周期为 农用地
2013.6.1-
6 85.8 900 元/亩.年,此后 (非基
2028.5.30
每个租金周期均比 本农田)
前一个租金上浮 5%
三年为一个租金周
期,首个租金周期为 农用地
2015.1.1-
7 344.5 900 元/亩.年,此后 (非基
2028.9.30
每个租金周期均比 本农田)
前一个租金上浮 5%
山东省菏泽 山东省菏泽 小麦 1,200 斤/年.亩,
农用地
市牡丹区安 菏泽 市牡丹区安 价格以每年支付租 2013.9.30-
8 612 (非基
兴镇船郭庄 元成 兴镇船郭庄 金时当地市场价为 2028.9.30
本农田)
村 村村民委员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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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荐协议与承销协议
2014 年 9 月,本公司与海通证券签订了《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2017
年 1 月,本公司与海通证券签订了《补充承销协议》,上述协议约定,公司聘任
海通证券为本次股票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负责推荐本公司股票发行
上市,负责本公司股票发行的主承销工作,并持续督导本公司履行相关义务。
(五)其他合同
1、2015 年 4 月,本公司与杭州国际机场大厦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
预订协议》,约定公司以 9,346.98 万元向其购买位于金投金融大厦 14、15 层商品
房,购房定金 500 万元。公司应在《商品房预订协议》签订后 3 年内与杭州国际
机场大厦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
2、2015 年 4 月,本公司与杭州国际机场大厦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租赁协
议》,约定公司向其租赁位于金投金融大厦 14、15 层商品房,租赁期限自 2015
年 6 月 15 日至 2018 年 6 月 14 日止,日租金 5 元/天/平方米,租金每半年支付一
次。
3、2016 年 4 月,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开立保函
合同》,约定由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就景德镇市珠山区三宝瓷谷 PPP
项目为公司出具履约保函,保函金额为 1,260 万元,保函期限为 2016 年 4 月 15
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 30 日内,最迟不超过 2018 年 4 月 18 日。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四、重大诉讼与仲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无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
动、未来前景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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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和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
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均未涉及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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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
机构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祝昌人 孔伟波 周金海
张建和 高延庆 金德立
章良忠 许文 钱屹俊
全体监事签名:
沈国太 应玉莲 何珊
1-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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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祝昌人 孔伟波 周金海
张建和 陈平 姚丽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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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1-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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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_____________
周 舟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潘 晨 赵 鑫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
周 杰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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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
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
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名: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夏勇军王丹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
王丽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1-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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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
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7﹞26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天
健审﹝2017﹞27 号)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矛盾之处。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
要中引用的上述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施其林 王 润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胡少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一七年 月 日
1-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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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
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及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
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及复
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周越柴铭闽黄祥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_____________
俞华开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月日
1-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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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承担验资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
要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12〕223 号和天健验〔2013〕163 号)
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
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
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施其林 卢娅萍
(离职)
莫文斌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胡少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一七年 月 日
1-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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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字注册会计师离职的说明
本所作为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验资机构,出具
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2〕223 号和天健验〔2013〕163 号),验资报告签
字注册会计师为施其林同志、卢娅萍同志和莫文斌同志。
莫文斌同志已于 2016 年 7 月从本所离职,故无法在《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之 “验资机构声明”中签字。
专此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一七年 月 日
1-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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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地点
(一)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 9 点至 11 点,下午 1 点至 5 点。
(二)查阅地点
1、发行人: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江干区采荷嘉业大厦 5 号楼 5 楼 501 室
联系人:陈平
电话:0571-81025756
2、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联系人:潘晨、赵鑫
电话:021-23219000
1-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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