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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诚意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7-02-23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Cheng Yi Pharmaceutical Co., Ltd.
(住所: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化工路 11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层、1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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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
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
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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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
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颜贻意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每年
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上年末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 2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并于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如果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前述锁定期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任后六个
月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
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
超过 50%。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者
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二)持股 5%以上股东的承诺
1、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中原九鼎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次发行前本机构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机构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将减持所有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每股净资产值的 150%(若公司在上市后至本机构减
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行为,本机构减持时每股净资产值将进行相应调整);本
机构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减持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本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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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将于
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机构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2、公司持股 5%以上自然人股东颜茂林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
公司股份,自本人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总量不超过本人首次减持年度
上年末所持有公司股票的 5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事项的,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本人减持公司股票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
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并将于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三)持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厉市生、庄小萍、沈爱兰、任秉
钧、邱克荣、张孚甫、茆利平、张志宏、吕孙战、林昕晨及公司原副总经理曹华
杰承诺:
除本次发行中符合条件的股东涉及的公开发售股份外,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所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前述锁定期期满后,
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在本人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
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
人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
止或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柯泽慧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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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每年
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上年末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 2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的,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并于减持前 3 个
交易日予以公告。如果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前述锁定期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任后六个月
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
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
过 50%。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或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四)其他自然人股东的承诺
岑均达、谢旭一、陈后强、陈海燕、张向荣、颜怡恰、江丕坚、张高桥、曾
焕群、林宝贵、杨楚楚、姚其正等 12 名自然人股东承诺:
除本次发行中符合条件的股东涉及的公开发售股份外,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自然人股东林子津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每年
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上年末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 2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的,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并于减持前 3 个
交易日予以公告。如果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二、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为稳定公司股价,保护中小股东和投资者利益,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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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管理人员就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作出了承诺。公司上市后三年内
的股价稳定方案如下:
(一) 稳定股价预案启动的条件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公司发生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的,收盘
价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因利润
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
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则本公司
及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相关措施。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按以下顺序实施:
1、公司回购
(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
过,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3)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
票。
(4)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
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①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②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
资金的总额;
③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原则上不得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④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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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
均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应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
事宜,且在未来 3 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
2、控股股东增持
(1)公司用于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使用完毕后,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公司
控股股东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
增持:
①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连续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份收盘
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 3 个月内稳定股价的条件再次被触
发。
(2)控股股东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原则上不低于本人自公司上市后累
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20%,且不超过本人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
所获得现金分红总额;自公司上市后每 12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2%。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控股股东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累计超过其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
司所获得现金分红总额后,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届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前提下,对公司
股票进行增持:
①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连续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份
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②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 3 个月内稳定股价的条件再次被
触发。
(2)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
货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上年度薪酬总额的 20%,但不超
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上年度薪酬总额。公司全体有义务增持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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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完成后,如果公司股票价格再次出现连
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则公司应依
照本预案的规定,依次开展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增持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工作。
5、公司新聘任将从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将促使该新聘
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本预案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
(三)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1、公司回购
(1)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内
做出回购股份的决议;
(2)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
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3)公司回购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应
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 30 日内实施完毕;
(4)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并在 10 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条件
触发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做出增持公告。
(2)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
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 30 日内实施完毕。
三、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颜贻意承诺
1、所持诚意药业股份,自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此后减持价格不低于诚意药业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2、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诚意药业股票总量不超过减持年度上年末
所持诚意药业股票的 2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事项的,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方式为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或大
宗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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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若减持诚意药业股票,将于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4、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诚意药业股份,因减持
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诚意药业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
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处罚;
5、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者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二)发行人股东中原九鼎承诺
1、本机构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将减持所有诚意药业股份,减
持价格不低于诚意药业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每股净资产值的 150%(若诚意药
业在上市后至本机构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行为,本机构减持时每股净资产值
将进行相应调整);
2、本机构减持诚意药业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
方式等;
3、本机构减持诚意药业股份时,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将于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机构持有诚意药业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4、如本机构违反本承诺函所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诚意药业股份的,
将在诚意药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的原因并公开道歉,且本机构持有的诚意药业股份自本机构未履行上
述减持意向承诺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5、如本机构违反承诺违规减持,则本机构违规减持诚意药业股份的所得(以
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诚意药业所有。本机构将在获得违规减持所得之日起的
五日内将该所得支付至诚意药业指定的账户。如本机构未及时上缴的,则诚意药
业有权扣留应付本机构现金分红中与本机构应上缴的违规减持所得加自延期之
日起至现金红利派发日止每日万分之三的滞纳金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该等现金
分红作为本机构应上缴诚意药业的违规减持所得并归诚意药业所有。
(三)发行人股东颜茂林承诺
1、所持诚意药业股份,自本人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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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持有的诚意药业股票总量不超过本人
首次减持年度上年末所持有诚意药业股票的 5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3、若本人减持诚意药业股票,本人将于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4、本人减持诚意药业股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5、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诚意药业股份,因减持
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诚意药业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
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处罚。
四、关于招股意向书披露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的承诺
(一) 发行人承诺
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
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自有权机关作出相应决定之日起五个交
易日内启动回购程序,回购价格按照二级市场价格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
价格孰高原则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自
有权机关作出相应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该
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颜贻意承诺:若诚意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
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诚意药业是否符合法律
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
开发售的原限售股份(如有),并自有权机关作出相应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
启动购回程序,购回价格按照二级市场价格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孰
高原则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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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诚意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如对此负有法律责任的,本
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自有权机关作出相应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启动
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
为限。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果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如对此负有法律责任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自
有权机关作出相应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该
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
(四)相关中介机构承诺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承诺: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
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因本保荐机构为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承诺: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本所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
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 号)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相应修订,则按
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执行。本所承诺将严格按生效司法文书所认定的
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进行赔偿,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发行人会计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本所为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
形;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证明
自己无过错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无责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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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资产评估机构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
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中国证监会
认定无责任的除外。
五、相关责任主体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1、公司应当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
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公司应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做出如下承诺:
1、本人应当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
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
3、本人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将应付给本人的现金
分红予以暂扣,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义务为止。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做出如下承诺:
1、本人应当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
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
3、本人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的薪酬予
以暂扣,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义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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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六、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根据 2014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公司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成功,则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上市后
全体新老股东共享。
七、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
(一)公司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
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 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
分配利润的范围。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方式优先于
股票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
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以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和维持适当股本规模为前
提,并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除年度利润分配外,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利润分配的条件及比例
(1)现金分红
当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即为具备现金分红条件: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供分
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②审计机构
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
供分配利润的 1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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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2)股票股利
若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
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基础上,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4、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
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
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对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中未分配部分及以股票股利形式
分配的部分,董事会应说明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
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形成利润
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二
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
意见。
如公司董事会做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的方案中不含现金分红
的,应就其作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的方案中不含现金分配方式的理
由及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
立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并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
过。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及监事会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对利
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公司公共邮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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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见面会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
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5、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改变。如现行政策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
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实发生冲突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
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利
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议案需分别经监事会和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
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提案应详细说明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
原因,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调整
利润分配政策有关事项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
会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
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
同意。
此外,《公司章程》(草案)还规定: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
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
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
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
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
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如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
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公司发行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股东提供稳定持续的投资回报,有
利于公司股东投资收益最大化的实现,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
报规划》,并由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本次发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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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不超过 2,130 万股,均为公开发行新股,原股东不公
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后,公司的股权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
人未发生变更,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未产生重大影响。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营情况
结合当前医药行业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状况以及发行人经营情况,2017
年第一季度公司仍将保持稳健经营,预计 2017 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区间为
8,550.00 万元至 9,400.00 万元,相比上年同期的增长幅度将在 21%~33%之间;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 1,300 万元至 1,420 万元,相比上年同期的增
长幅度将在 14%~24%之间;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 1,300
万元至 1,400 万元,相比上年同期的增长幅度将在 14.44%~23.24%之间。2017
年第一季度业绩预测未经注册会计师审核)
十、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文
件之要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
承诺等事项。
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实现公
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措施请
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本次发行对即
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相关内容。
为了保障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承诺:
“(一)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三)同意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四)同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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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情况相挂钩;
(五)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方案,则拟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中关于行权
条件的约定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严格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若未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
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公开说明未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具体原因并
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
虽然本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所制定的
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特别风险提示
(一)药品降价风险
随着国家药品价格改革、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入以及其他政策、法规的调
整或出台,公司部分产品的价格可能会因此降低;公司未来出于进一步扩大市场
份额等因素的考虑,可能也需要对部分产品价格进行主动下调;另外,随着医药
产品市场竞争的进一步加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以省级行政区为单位集
中批量采购最大限度降低采购成本的逐渐推行、医院药品招投标方式采购的进一
步推广,公司部分药品品种存在降价风险。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预计将新增固定资产 22,472 万元。
按公司现有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政策,公司每年将新增固定资产折旧 1,883.85
万元。如果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不能实现,公
司可能因固定资产折旧的大量增加而出现利润下滑的风险。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制剂大楼技术改造项目的主要投资内容为建设
总设计生产能力为 9,000 万支/年安瓿瓶小容量注射剂、2.1 亿片/年片剂、9.5 亿
粒/年胶囊剂、1.2 亿包/年颗粒剂的生产线及相关辅助生产设施。上述生产设施
建成后,须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认证并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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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GMP 证书后方能进行批准及认证范围内的药品生产。由于项目工程建设存在不
可预见因素,公司存在因未能按计划取得相关生产许可而延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产生效益时间的风险。
3、新增产能导致的市场销售风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制剂将增加 1,500 万支/年针剂、2.1 亿片/
年片剂、6.0 亿粒/年胶囊剂和 1.2 亿包/年颗粒剂产能。项目建成后能否顺利扩大
市场销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如果公司产品下游市场需求发生不利变动或市
场容量增速低于预期,或公司不能有效开拓市场,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新增产
能将不能及时消化,公司存在一定的市场销售风险。
4、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净资产将大幅提高,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
的建设周期,在短期内难以全部产生效益,公司净利润难以与净资产保持同步增
长,因此公司存在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此外,项目实际建成后的产
品市场需求、销售价格、生产成本等都有可能与公司的预测产生差异,如果募集
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项目延期实施、市场环境突变或行业竞争加剧等情况发生,
将会给项目的预期效益带来较大影响,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盈利水平与
预测的盈利水平出现差异,或收益增长幅度低于净资产的增长幅度,公司净资产
收益率也会有所下降。
(三)环保风险
本公司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污染性排放物,
如果处理不当会污染环境,给人民的生活带来不良后果。公司存在因设施设备故
障、工艺不完善、生产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意外环保事故的风险。一旦发生重大
环保事故,公司将面临被国家有关部门处罚、责令关闭或停产的可能,进而严重
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同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社会对环境保护意识的
不断增强,国家及地方政府可能在将来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
保护标准,可能会导致公司为达到新标准而支付更高的环保费用,在一定程度上
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四)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颜贻意先生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2,505万股,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9.20%,本次发行完成后颜贻意先生的持股
比例将下降到30%以下。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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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面具有重大影响,如公司上市后,公司遭遇敌意收购或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
化,将直接影响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并对公司未来发展带来不确定性影响。
(五)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将大幅增长,但由于
募集资金使用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公司在发行当年的每股收益存在下降的
可能,即期回报(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存在摊薄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
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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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一般术语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诚
指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意药业、股份公司
温三药 指 温州市第三制药厂
铜山制药厂 指 洞头县铜山制药厂,温三药前身
浙江诚意 指 浙江诚意药业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
江苏诚意 指 江苏诚意药业有限公司
温三药进出口 指 温州三药进出口有限公司
洞头县诚意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洞头区诚意
诚意小贷公司 指
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诚意房产 指 温州诚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动物研究所 指 温州市利祥动物实验研究所
中原九鼎 指 苏州夏启中原九鼎医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海南生命元 指 海南生命元医药有限公司
湖南生命元 指 湖南生命元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A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发行新股不超过 2,130 万股人民币
本次发行 指
普通股的行为
报告期 指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公司章程 指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为本次发行之目的,自公司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章程(草案) 指 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的《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草案)
股东大会 指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 指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
招股意向书 指
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 指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锦天城律师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中汇会计师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中汇会计师事务

事务所 所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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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科技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国家食药监局、CFDA 指

国家环保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海关总署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统计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浙江食药监局 指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江苏食药监局 指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卫生部 指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 2013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年 3 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

/国家卫生计生委 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原国家卫生部与国家人口
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合并组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澳大利亚 TGA 指 澳大利亚治疗商品管理局
美国 FDA 指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欧盟 EMEA 指 欧洲药品评价局
欧盟 EDQM 指 欧洲药品质量管理局
新加坡 HAS 指 新加坡卫生科学局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知识产权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科技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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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专业术语
英文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的缩写,《药品生产质量
GMP 指
管理规范》
USP 指 英文 United States Pharmacopeia 的缩写,《美国药典》
英文 Current 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s 的缩写,动态药品
cGMP 指
生产管理规范
英文 Good Supplying Practice 的缩写,《药品经营质量管理
GSP 指
规范》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11 年 1 月 17 日发布的《药品生
新版 GMP 指 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年修订)(卫生部令第 79 号),自
201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由食药监局组织 GMP 评审专家对企业人员、培训、厂房设施、
生产环境、卫生状况、物料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销
GMP 认证 指
售管理等企业涉及的所有环节进行检查,评定是否达到国家
GMP 要求的过程
同一种成分或相同配方组成的药品在中国境内的通用名称,
通用名 指
具有强制性和约束性
药品生产厂商自己确定,经国家食药监局核准的产品名称,
商品名 指
以区别于其他厂家生产的药品
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对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
改变给药途径、增加新适应症的药品注册按照新药申请的程
新药 指
序申报。但是对于改变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以及增加新
适应症的注册申请获得批准后不发给新药证书
国家食药监局已批准上市的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的注册申请
仿制药 指
为仿制药申请,由该注册申请而获得批准的药品是仿制药
首仿药 指 首先研究申报国外已上市而在国内未上市的药品
由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或审定,需凭医师或其他有处方权
处方药 指 的医疗专业人员开写处方,并在医师、药师或其他医疗专业
人员监督或指导下方可使用的药品
英文 Over The Counter 的缩写,在医药行业中特指非处方
OTC(非处方药) 指 药,是消费者可不经过医生处方,直接从药房或药店购买的
药品
原料药 指 具有药理活性的,用于制剂生产的物质
医药中间体,用于药品合成工艺过程中的一些化工原料或化
中间体 指
工产品
为治疗需要,按照片剂、胶囊剂等剂型所制成的,可以最终
制剂 指
提供给用药对象使用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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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国家食药监局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建议,按照临床治疗必需、
基本药物目录 指 疗效好的原则制定的,用于指导临床医生合理用药,引导药
品生产企业生产方向的药品目录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13 年 3 月 13 日发布的《国家基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指 本药物目录》(2012 年版)(卫生部令第 93 号),自 2013 年
(2012 年版)
5 月 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Pharmacopoeia of The People's
《中国药典》 指
Republic of China),缩写为 CP
《部颁标准》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编制的《国家基本医
国家医保目录 指
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09 年版)》
国家食药监局批准药品生产企业能够生产该品种药品而发给
药品批准文号 指
的法定文件中列示的批准文号
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国家食药监局的直属机构,拥有多个
专业医药信息数据库、中国医药经济运行分析系统、中国药
CFDA 南方所 指
品零售终端监测系统和中国中成药与化学药医院终端监测系

HDM 系统 指 广州标点医药信息有限公司建设的医院用药分析系统
RDM 系统 指 广州标点医药信息有限公司建设的零售用药分析系统
药物管理档案,是由生产商提供的某药品生产全过程的详细
资料,内容包括:生产、加工、包装和贮存某一药物时所用
DMF 指
的具体厂房设施和监控的资料,以确定药品的生产是通过
GMP 得到保证的
COS/CEP 认证 指 欧洲药典适应性证书
STP 指 标准技术流程
SMP 指 标准管理规程
SOP 指 标准作业程序
QA 指 质量保证
QC 指 质量控制
艾美仕市场研究公司,制药和保健行业全球领先的市场情报
IMS 指
资源提供商
GBI Research 指 美国市场调查资讯公司
TOC 指 英文 Total Organic Carbon 的缩写,总有机碳
反应收率,一般用于化学及工业生产,是指在化学反应或相
收率 指 关的化学工业生产中,投入单位数量原料获得的实际生产的
产品产量与理论计算的产品产量的比值
又称甲壳质,化学名称β -(1→4)-2-乙酰氨基-2-脱氧-D-葡
甲壳素 指 萄糖,广泛存在于低等植物菌类、虾、蟹、昆虫等甲壳动物
的外壳、真菌的细胞壁等
甲酯 指 三氮唑羧酸甲酯
髓袢 指 形成髓质渗透梯度的重要结构,主要功能是执行尿液的稀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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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主要作用于髓袢升支薄段的一类利尿药。由于其利尿作用强,
髓袢利尿剂 指
又称高限利尿剂
医药生产企业到医药流通企业开一次票,医药流通企业到医
两票制 指
疗机构开一次发票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如存在尾数上的差异,均
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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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130 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均为新股,原
发行股数
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
每股发行价格 【】元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6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发行市盈率 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
总股本计算)
4.38 元(按照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者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元(按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资产及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用网下向符合资格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市值申购
发行方式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的境
发行对象
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5,548.97 万元
保荐承销费用 3,590.00 万元
审计验资费用 850.00 万元
律师费用 512.50 万元
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
567.00 万元
披露费用
发行手续费用 29.4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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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注册中文名称: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英文名称: Zhejiang Cheng Yi Pharmaceutical Co.,Ltd.
注册资本: 6,39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颜贻意
成立日期: 2001 年 6 月 22 日
公司住所: 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化工路 118 号
邮政编码:
电话: 0577-63484842
传真: 0577-63484842
公司网址: http://www. chengyipharma.com
公司信箱: office@chengyipharma.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本公司系由浙江诚意药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2013 年 2 月 22 日,浙江
诚意药业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通过决议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以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汇会审[2013]0129 号《审计报
告》得出的净资产 225,107,135.75 元为基准,扣除利润分配金额 13,227,900.00
元,剩余净资产 211,879,235.75 元,按 3.3158:1 的折股比例折合股份总数
6,390.00 万股,超过折股部分的净资产计入资本公积。
2013 年 3 月 24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中汇会验[2013]0707 号《验
资报告》,确认全体发起人股东出资都已缴纳完毕。2013 年 5 月 7 日,浙江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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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取得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
330322000001788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资产的内容
本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7 日由浙江诚意整体变更设立,发起人为颜贻意等
27 名自然人股东和苏州夏启中原九鼎医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三、有关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公司发行前总股本为 6,39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130 万股,占
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有关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参见本招股意
向书摘要之“重大事项提示”。
(二)本次发行前股本结构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份(万股) 持股比例(%)
1 颜贻意 2,505 39.20
2 中原九鼎 1,140 17.84
3 颜茂林 330 5.16
4 庄小萍 300 4.69
5 岑均达 210 3.29
6 任秉钧 210 3.29
7 沈爱兰 195 3.05
8 柯泽慧 192 3.00
9 茆利平 150 2.35
10 邱克荣 120 1.88
11 曹华杰 93 1.46
12 张孚甫 90 1.41
13 林子津 90 1.41
14 谢旭一 60 0.94
15 林昕晨 60 0.94
16 陈后强 60 0.94
17 陈海燕 60 0.94
18 张向荣 60 0.94
19 张志宏 60 0.94
20 厉市生 60 0.94
21 颜怡恰 45 0.70
22 江丕坚 45 0.70
23 吕孙战 45 0.70
24 张高桥 45 0.70
25 曾焕群 45 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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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份(万股) 持股比例(%)
26 林宝贵 45 0.70
27 杨楚楚 45 0.70
28 姚其正 30 0.47
合 计 6,390 100.00
(三)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
1 颜贻意 2,505 39.20 —
2 柯泽慧 192 3.00 颜贻意的外甥女
3 林子津 90 1.41 颜贻意配偶的弟弟
除上述关联关系之外,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四、主要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
本公司专业从事化学药品原料药及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覆盖范围
涉及关节炎类、利尿类、安神补脑类、抗病毒及抗肿瘤类等,主要产品包括盐酸
氨基葡萄糖原料药及制剂、托拉塞米注射液及胶囊、天麻素原料药、利巴韦林及
硫唑嘌呤原料药等。其中,盐酸氨基葡萄糖原料药及制剂、托拉塞米制剂及天麻
素原料药主攻国内市场,利巴韦林及硫唑嘌呤原料药主要出口。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本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盐酸氨基葡萄糖原料药及胶囊、托拉塞米注射液及胶
囊、天麻素原料药、利巴韦林及硫唑嘌呤原料药等,分别属于关节类、利尿类、
安神补脑类、抗病毒类和抗肿瘤类。
本公司生产的原料药及制剂的主要用途如下:
名称 用途
盐酸氨基葡萄糖 全身所有部位骨关节炎的治疗和预防。
适用于需要迅速利尿或不能口服利尿剂的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
托拉塞米
肾脏疾病所致的水肿患者。
抗病毒。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
利巴韦林
病毒感染。
用于神经衰弱、神经衰弱综合征及血管神经性头痛等症(如偏头痛、三
叉神经痛、枕骨大神经痛等)亦可用于脑外伤性综合征、眩晕症如美尼
天麻素
尔病、药性眩晕、外伤性眩晕、突发性耳聋、前庭神经元炎、椎基底动
脉供血不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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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名称 用途
硫唑嘌呤 主要用于自身免疫性疾病,临床用于治疗恶性白血病。
(三)销售方式和渠道
(1) 国内销售
公司国内原料药及中间体绝大部分直接销售给下游制药厂或加工企业,付款
信用期通常 45 天。制剂销售一般采用经销模式,主要制剂品种款到发货、其他
制剂品种实行 90 天的付款信用期,个别客户根据实际情况延长。
(2) 国外销售
公司出口的原料药及中间体部分与国外终端客户直接交易,其余通过国外贸
易商销售,客户主要分布在美国、欧洲及英国。出口模式为自营出口,货款主要
采用 T/T 结算方式,对于新客户原则上款到发货;对于长期合作的客户按销售合
同的规定,信用期从提单日开始计算,海运一般为 45~60 天,空运一般为 30~45
天。
(四)主要原材料和能源
本公司所用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主要来自于市场采购,主要包括:甲壳素、天
麻素四乙酰物、空心胶囊、硫酸阿米卡星、胶囊小盒等。公司与上游原材料供应
商保持长期合作关系,可保证原材料及时供应、质量稳定、价格波动小。
本公司生产主要消耗的能源为水、电、煤、蒸汽。其中,浙江诚意生产用水
由洞头县水务有限公司供应;电由洞头县供电局供应;煤由温州市信合燃料有限
公司供应。江苏诚意生产用水由淮安市自来水公司供应;电由江苏省电力公司淮
安供电公司供应;蒸汽由淮安市汇能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供应。报告期内,公司水
电煤汽供给充足,水、电供应价格有所上涨,但能源成本占生产成本比重较小。
(五)行业竞争情况及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盐酸氨基葡萄糖市场发展及竞争情况
近年来我国盐酸氨基葡萄糖的销售额每年均以 20%以上的增速向上攀升。
自 2009 年的 4.31 亿元上升至 2015 年的 23.09 亿元,年平均增长率达 32.28%,
明显高于骨关节炎总体用药市场的增速,说明盐酸氨基葡萄糖是一个具有市场潜
力的上升品种。根据 CFDA 南方所的预测,到 2018 年国内盐酸氨基葡萄糖制剂
的市场规模或将突破 41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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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目前国内生产盐酸氨基葡萄糖制剂排在前四位的厂家分别为:诚意药业(商
品名:维尔固)、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商品名:九力)、澳美制药(商品
名:奥泰灵)和山西中远威药业有限公司(商品名:葡立)。根据 CFDA 南方所
的统计,2015 年前四位厂家产品市场占有率总计 79.66%,公司盐酸氨基葡萄
糖制剂市场占有率从 2011 年的 9.97%上升到 2015 的 26.11%,排名第一。
2、托拉塞米市场发展及竞争情况
托拉塞米是新一代高效髓袢利尿剂,多年临床应用证实,托拉塞米适应症广,
利尿作用迅速强大且持久,不良反应发生率低,更符合药物经济学要求,是临床
上值得推广的一类高效利尿剂。根据 CFDA 南方所的数据,托拉塞米在利尿剂
市场中的份额从 2010 年的 66.13%上升至 2015 年的 76.45%,上升趋势明显,
与其他品种的优势继续拉大,成为利尿剂药物中的领导品种。托拉塞米近年来的
市场表现向好,2008-2015 年销售额由 3.24 亿元增加至 11.18 亿元,市场复合
增长率为 19.35%。根据 CFDA 南方所的预测,到 2018 年托拉塞米药物整体市
场规模将突破 17 亿元。
目前国内生产托拉塞米制剂排在前三位的厂家分别为:南京优科制药有限公
司(商品名:特苏尼)、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商品名:泽通)、浙江诚意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商品名:丽泉、丽芝)。根据 CFDA 南方所的统计,2015
年前三位厂家产品市场占有率总计 84.94%,本公司托拉塞米制剂市场占有率为
12.39%,排名第三。
3、天麻素市场发展及竞争情况
近年来我国天麻素制剂销售额稳步增长,对原料药的需求也逐年水涨船高,
整体市场销售额增长较快。另一方面,由于我国有一些厂家生产的天麻素原料药
主要用于企业自身进行天麻素制剂的生产而不外销给其他企业,因此对天麻素原
料药销售规模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尽管如此,我国天麻素原料药销售额由2010
年的3,301.80万元(以含税价计,以下同)增长至2015年的8,110.67万元,复合
增长率达19.69%。天麻素原料药行业内竞争者较少,竞争格局已定,未来市场
产量及销量均保持稳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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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内生产销售合成天麻素原料药的厂家仅三家:诚意药业、重庆西南制
药二厂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汉斯通药业有限公司。近三年诚意药业销售量保持第
一,占一半左右的市场,2015年销售量市场份额为48.93%。
4、利巴韦林市场发展及竞争情况
受到2009年流感疾病的影响,利巴韦林原料药需求量大增,价格上升至高
峰点,随后两年需求量回稳,价格也呈逐渐下降趋势,导致2010年和2011年利
巴韦林原料药的市场规模有所缩小,分别为2.65亿元与2.51亿元。2012年出口
量的增加及总体销售价格的提升使得当年我国利巴韦林原料药市场规模扩容。受
内外需求量及价格回调等因素的影响,2015年整体市场规模收缩至2.22亿元。
利巴韦林原料药作为广谱抗病毒药,有很广泛的应用基础,上市初期很多企
业看好其发展前景,以致于初期原料药的生产企业达到 20 家以上,至今为止,
具有批准文号的企业也还有 18 家。经过十来年的市场调整,利巴韦林原料药市
场竞争格局基本稳定,形成以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领头羊,新
乡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和诚意药业为追随者的市场格局,三者就占了近 9 成左右的
市场。根据 CFDA 南方所的统计,2015 年公司利巴韦林原料药市场占有率约
5.57%,排名第三。
5、硫唑嘌呤市场发展及竞争情况
根据 CFDA 网站数据显示,中国具有硫唑嘌呤原料药生产批文的厂家只有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常州亚邦制药有限公司。2011 年至 2015 年,诚
意药业硫唑嘌呤原料药销量超过总体硫唑嘌呤原料药市场的 80%,几乎处于无
竞争对手状态,起主导市场作用。
过去几年,中国硫唑嘌呤原料药市场销量波动较大,市场规模较小,以出口
为主。2014 年出现负增长,2015 年快速回升,市场销量为 31.41 吨。2010 至
2015 年间,复合增长率为 24.92%。根据 CFDA 南方所的预测,未来 2 年内,
硫唑嘌呤原料药市场销量将呈现增长趋势。预估到 2017 年,我国硫唑嘌呤原料
药市场销量将达到 34.93 吨,但仍以出口为主。
公司硫唑嘌呤生产采用先进工艺,杂质限度低于法定标准限度,与欧美多家
大型制药公司长期合作,为国内硫唑嘌呤原料药最大出口商,出口量占比超过八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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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总体情况
公司主要固定资产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及其他设备等。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24,457.93 万元,净值 11,821.83
万元,总体成新率 48.34%,固定资产使用状态良好,
2、房屋建筑物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江苏诚意拥有房产 12 宗,主要为厂房、
仓库及办公楼等,建筑物总面积为 41,100.16 平方米,均已取得相应的房屋所有
权证书。
(二)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江苏诚意共拥有 13 宗土地,总面积
235,897.52 平方米,全部以出让方式取得,均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注册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注册商标 17 项,均为申请取得,均已
办理商标注册证。
3、专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8 项已授权专利,全部为发明专利,均
为申请取得,专利权期限自申请日起二十年,法律状态均为专利权维持,均已获
得专利证书。江苏诚意拥有 4 项已授权专利,均为申请取得,法律状态均为专利
权维持。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除控制本公司外,公司实际控制人颜贻意先生未投资、控制或实际控制其它
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公司、经营实体等,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
竞争的情形。
公司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中原九鼎和颜茂林先生及其控制的
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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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东均已出具《关于不从事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二) 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为公司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
酬,2016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4 年度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
的金额分别为 560.33 万元、398.35 万元和 588.83 万元。除向关联方支付薪酬
外,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未发生其他经常性关联交易。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担保情况
①公司为关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为关联方担保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被担保主 主债权是
担保合同 被担 担保合同 主债权借款 主债权
担保人 债权人 债权发生 担保金额 主债权期间 否已履行
签署日 保人 编号 合同编号 金额
期间 完毕
2013 年 5 月
1,000.00 20 日-2014 是
年 5 月 19 日
2013 年 5 最高额不
中国农业银行 2013 年 6 月
2013 年 5 诚意小 331005201 月 4 日 超过 330101201
诚意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14 日-2014 是
月4日 贷公司 30008320 ~2014 年 4,500.00 30019384
洞头县支行 年 6 月 13 日
5月3日 万元
2013 年 7 月
1,000.00 15 日-2014 是
年 7 月 14 日
本公司为诚意小贷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洞头县支行的借款提
供保证担保,该借款已于 2014 年 3 月 31 日前偿还完毕。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
署日,公司无对关联方的担保。
②关联方为公司担保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被担保主 主债权是
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 主债权借款 主债权
担保人 被担保人 债权人 债权发生 担保金额 主债权期间 否已履行
签署日 编号 合同编号 金额
期间 完毕
2013 年 8 颜 贻 意 、 中 国 农 业 银 3310062011 2013 年 8 最高额不 330101201 2013 年 8 月
诚意药业 270.00 是
月 13 日 吕孙战 行 股 份 有 限 0032238-1 月 13 日 超过 30026262 5 日~201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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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主 主债权是
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 主债权借款 主债权
担保人 被担保人 债权人 债权发生 担保金额 主债权期间 否已履行
签署日 编号 合同编号 金额
期间 完毕
公司洞头县 ~2013 年 6,000.00 8月4日
支行 12 月 24 万元 2013 年 7 月
日 370.00 31 日 ~2014 是
年 7 月 30 日
2013 年 7 月
480.00 31 日 ~2014 是
年 7 月 30 日
2013 年 4 月
1,000.00 17 日 ~2014 是
年 4 月 16 日
2013 年 4 月
1,730.00 8 日~2014 年 是
4月7日
2013 年 1 月
900.00 15 日 ~2014 是
年 1 月 14 日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关联方无对公司的担保。
②关联方应收应付往来余额
金额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5/12/31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其他应付款
颜茂林 5.00 — 5.00 — 5.00 —
3、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以及拆借资金给公司,有效地
缓解了公司快速发展过程中资金紧张的问题,保证了公司生产的顺利进行,对公
司的经营成果带来了积极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逐步清理、规范,并遵
守公司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
运的效率与效果以及公司内部控制未产生重大影响。
2014年度,诚意药业按照《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规定,经过2013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为关联方诚意小贷公司提供最高额4,500.00万元的流动资
金借款担保。上述担保事项在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的基础上,有力的支持了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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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意小贷公司的业务开展。该担保主债权已在2014年3月31日履行完毕,未对公司
的生产经营状况产生影响。
4、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履行程序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履行程序的合法性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发表了意见,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向实际控制人、股东等
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公司已与关联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了各关联交易合同、协议,合同、
协议规定了关联交易的标的和定价原则等内容,合同、协议的订立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交易
原则。
公司关联交易的处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相关规
定的要求,履行了法定批准程序,公司关联方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公司
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及时、充分、准确,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
所对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公司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内部控制合法有效。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成员组成,其中马士可、周群、金爱娟 3 人为公司独立
董事。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
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任期最长不得超过 6 年。本届董事会任期至 2019 年
3 月 11 日期满。董事会成员均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公司董事简历如下:
颜贻意先生:1949 年生,大专学历,高级经营师。历任洞头县铜山制药厂
厂长,温州市第三制药厂厂长,浙江诚意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温三药
进出口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江苏诚意执行董事、诚意小贷公司董事长,温州
市利祥动物实验研究所董事长、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颜贻意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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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 2011 年度浙江省中小企业优秀企业家、2013 年度温州市优秀企业家称号、
2014 年度温州市功勋企业家、2015 年度温州市优秀企业家称号。
任秉钧先生:1965 年出生,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历
任绍兴制药厂研究所副所长、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总工程师、副
总经理、总经理,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厦门福满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浙江诚意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全面负责公司日常运行。任秉钧先生一直从事药品研发、生产管理及营销等工作,
先后负责和主持了多个药品的研制及上市,在产品策略、知识产权、企业运行与
发展战略等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厉市生先生:1951 年生,大专学历,历任温州第二制药厂副厂长,浙江瑞
邦大药厂副厂长,浙江诚意药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浙江诚意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庄小萍女士:1964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营师。历任温州市第三制药
厂销售员、供销部经理,浙江诚意药业有限公司华东销售部经理,董事;现任浙
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沈爱兰女士:1955 年出生,高中学历。历任洞头县铜山制药厂财务科长,
温州市第三制药厂财务科长、副厂长,浙江诚意药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
现任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冀文宏先生:1981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天津股权交易所高级业
务经理、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业务总监、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
副总监、苏州祥瑞九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现任河
南蓝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殴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博格工业用布
有限公司董事、拉萨百泉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上海新华联
制药有限公司董事、南京优科生物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中旗作物保
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资产处置部执行总经理,2014 年
5 月起担任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马士可先生:1944 年出生,大专学历,主管药师,曾担任温州市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局局长,香港永星化工(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现已退休);2013
年 9 月起担任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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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群先生:1965 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温州会计师事务所
评估部副主任、主任,温州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一部经理、瑞安分所所长、总
经理助理,现任温州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龙湾农村商业银行独立董事;2013 年 9 月起担任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金爱娟女士:1963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一级律师。曾任浙江中坚律师
事务所律师、副主任、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现为浙江震瓯律师事
务所律师、温州国际商事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温州仲裁委员会副主任,2013 年
9 月起担任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 监事会成员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股东代表监事和 1 名职工代表
监事。监事会成员均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发行人监事每届任期三年,
可连选连任。本届监事会任期至 2019 年 3 月 11 日期满。
公司监事简历如下:
邱克荣先生:1959 年出生,高中学历。历任温州市第三制药厂车间主任、
副厂长,浙江诚意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现任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助理。
张孚甫先生:1951 年出生,高中学历。曾先后担任洞头县铜山制药厂车间
主任、温州市第三制药厂技术科长、浙江诚意药业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为浙
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苏丽萍女士:1974 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浙江诚意药业有限公司办公室
主管、董事长秘书;现任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浙江诚
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3、 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现有高级管理人员 7 名,皆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分别为总
经理任秉钧、副总经理厉市生、副总经理茆利平、副总经理张志宏、副总经理林
昕晨、财务负责人吕孙战、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柯泽慧。前述高级管理人员任
期至 2019 年 3 月 11 日期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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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任秉钧先生:公司总经理,简历见本节“1、董事会成员”。
厉市生先生: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简历见本节“1、董事会成员”。
茆利平先生:1963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温州第二制药厂
技术员、浙江康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张志宏先生:1969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洞头县化工
厂技术员、办公室主任、技术科科长、厂长助理,浙江诚意药业有限公司车间技
术员、车间班长、车间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志宏先生全面负责公司生产、工程、安全和环保工作,一
直从事药品、中间体等产品工艺合成的研究及生产,在原料药的合成及生产方面
具有丰富的经验。其论文“叔丁基苯乙腈肟碳酸酯的合成”2009 年获温州市药
学会优秀论文三等奖,参与研发的“托拉塞米原料药及其制剂开发”2010 年获
温州市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林昕晨先生:1971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历任温州市第三
制药厂车间主任、QC 经理,浙江诚意药业有限公司 QA 经理、办公室主任、销
售部经理、重庆销售部经理,2015 年 12 月起担任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
吕孙战先生:1978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高级经营师。历
任温州市第三制药厂财务部副经理,浙江诚意药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副总经
理,现任浙江诚意药业股份公司财务总监。
柯泽慧女士:1986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营师。2009 年起历任浙
江诚意药业有限公司外贸部业务员、QC 实验员、车间操作工、102 车间副主任,
201 车间副主任,市场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秘书,2015 年 12 月起同时担任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兼职和薪酬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
持股情况如下,上述人员无间接持股。
姓名 公司职务/亲属关系 直接持股比例(%) 是否质押或冻结
颜贻意 董事长、江苏诚意执行董事 39.20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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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市生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0.94 否
沈爱兰 董事 3.05 否
庄小萍 董事 4.69 否
任秉钧 董事、总经理 3.29 否
邱克荣 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助理 1.88 否
张孚甫 监事 1.41 否
茆利平 副总经理 2.35 否
张志宏 副总经理 0.94 否
林昕晨 副总经理 0.94 否
吕孙战 财务总监 0.70 否
柯泽慧 董事会秘书 3.00 否
林子津 颜贻意妻弟 1.41 否
除上述人员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
有发行人的股份。
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具体兼职情况如下:
在公司 兼职单位与
姓名 兼职情况
职务 公司关联关系
江苏诚意执行董事 全资子公司
颜贻意 董事长 诚意小贷公司董事长 本公司参股公司
动物研究所董事长 本公司参股机构
河南蓝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同一人担任董事
殴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同一人担任董事
上海博格工业用布有限公司董事 同一人担任董事
拉萨百泉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
同一人担任董事
冀文宏 董事 董事
上海新华联制药有限公司董事 同一人担任董事
南京优科生物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同一人担任董事
江苏中旗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无
中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资产处置部执行总经理 无
温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无
金爱娟 独立董事 温州国际商事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无
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律师 无
温州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主

任会计师
周群 独立董事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同一人担任独立董事
龙湾农村商业银行独立董事 同一人担任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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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以上已经披露的兼职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其他单位兼职的情况。
3、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16 年度,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领取薪
酬情况如下:
姓名 公司职务 税前薪酬(万元)
颜贻意 董事长、江苏诚意执行董事 84.61
厉市生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42.60
沈爱兰 董事 3.56
庄小萍 董事 4.56
任秉钧 董事、总经理 62.71
冀文宏 董事 3.56
马士可 独立董事 10.59
金爱娟 独立董事 10.59
周 群 独立董事 10.59
邱克荣 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助理 22.80
张孚甫 监事 5.91
苏丽萍 监事 13.90
茆利平 副总经理 26.86
张志宏 副总经理 27.17
林昕晨 副总经理 13.15
吕孙战 财务总监 29.29
柯泽慧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8.22
吕志东 总经理助理兼质量保证部经理 15.82
八、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颜贻意先生,其直接持有本公司 2,505 万股
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39.20%。除此之外,实际控制人未控制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
质押、查封、冻结和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1-2-39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财务会计报表和主要财务指标
1、合并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8,215,570.59 64,112,206.42 37,813,044.3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 — —
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10,226,969.87 5,137,442.00 4,821,018.44
应收账款 34,160,344.72 40,484,337.76 45,075,064.41
预付款项 4,854,238.58 9,914,650.97 5,520,935.80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437,511.26 607,471.56 1,146,094.77
存货 52,993,262.26 47,455,326.57 53,580,364.84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108,437.22 — —
流动资产合计 180,996,334.50 167,711,435.28 147,956,522.6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25,522,647.17 24,912,381.54 26,669,507.26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118,218,283.23 124,895,076.78 124,169,242.66
在建工程 7,968,652.26 3,201,557.84 2,126,721.42
工程物资 43,553.05 52,540.13 44,344.02
固定资产清理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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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无形资产 22,084,247.89 23,276,151.12 24,423,577.93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84,822.63 1,226,359.75 863,695.72
其他非流动资产 8,354,978.99 857,099.50 3,462,764.4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3,277,185.22 178,421,166.66 181,759,853.41
资产总计 364,273,519.72 346,132,601.94 329,716,376.0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2,000,000.00 25,000,000.00 21,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 — —
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3,000,000.00 —
应付账款 25,660,064.46 18,835,412.11 19,945,737.21
预收款项 4,990,057.45 2,635,802.08 5,431,377.21
应付职工薪酬 9,865,044.29 6,755,792.60 7,887,772.54
应交税费 11,056,500.87 7,008,241.77 11,521,303.27
应付利息 15,993.70 53,224.93 51,563.83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18,161,399.20 21,165,696.58 15,270,251.5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81,749,059.97 84,454,170.07 81,108,005.5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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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专项应付款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2,358,517.56 1,756,728.34 1,661,748.34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358,517.56 1,756,728.34 1,661,748.34
负债合计 84,107,577.53 86,210,898.41 82,769,753.9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63,900,000.00 63,900,000.00 63,9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股 — — —
资本公积 122,870,134.68 122,870,134.68 122,870,134.68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24,596,527.13 17,617,683.02 10,900,466.38
未分配利润 68,799,280.38 55,533,885.83 49,276,021.0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80,165,942.19 259,921,703.53 246,946,622.08
少数股东权益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280,165,942.19 259,921,703.53 246,946,622.0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64,273,519.72 346,132,601.94 329,716,376.01
2、合并利润表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321,223,084.21 316,953,907.22 320,232,009.08
减:营业成本 157,056,252.07 148,597,607.72 156,095,772.00
税金及附加 4,424,086.13 3,217,750.37 3,022,533.02
销售费用 35,119,068.50 45,138,403.04 45,140,304.05
管理费用 48,666,277.24 49,527,390.33 46,481,192.15
财务费用 -60,618.42 286,038.51 2,950,228.48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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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资产减值损失 2,370,959.18 7,187,514.58 6,887,017.8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067,765.63 1,542,874.28 3,571,109.9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2,067,765.63 1,542,874.28 3,571,109.91
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75,714,825.14 64,542,076.95 63,226,071.41
加:营业外收入 4,229,414.87 4,633,399.07 2,692,391.8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308,545.30 67,564.00 53,062.00
减:营业外支出 723,236.44 1,012,619.66 859,541.6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93,202.32 694,647.22 315,983.0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79,221,003.57 68,162,856.36 65,058,921.62
减:所得税费用 11,051,764.91 10,457,774.91 11,205,132.6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8,169,238.66 57,705,081.45 53,853,788.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8,169,238.66 57,705,081.45 53,853,788.94
少数股东损益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 — —
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 — —
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 — —
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
— — —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 —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
— — —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
— — —
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6、其他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 — —

1-2-43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六、综合收益总额(综合亏损总额以”—”
68,169,238.66 57,705,081.45 53,853,788.94
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68,169,238.66 57,705,081.45 53,853,788.9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1.07 0.90 0.84
(二)稀释每股收益 1.07 0.90 0.84
3、合并现金流量表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99,316,220.18 305,114,718.22 279,703,080.47
收到的税费返还 850,714.39 701,526.10 1,275,226.3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780,528.39 9,836,398.49 5,149,206.4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7,947,462.96 315,652,642.81 286,127,513.2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9,446,210.97 85,474,904.00 69,992,643.5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7,116,537.44 44,327,498.47 39,544,902.87
支付的各项税费 38,194,858.33 45,339,369.21 38,873,426.0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8,110,275.22 58,568,233.48 53,607,830.8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2,867,881.96 233,710,005.16 202,018,803.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5,079,581.00 81,942,637.65 84,108,709.9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457,500.00 3,300,000.00 1,90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72,129.82 93,013.39 260,931.51
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49,971.60 299,800.00 1,333,4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79,601.42 3,692,813.39 3,494,331.5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21,632,928.17 16,788,037.62 25,012,874.29
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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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632,928.17 16,788,037.62 25,012,874.2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253,326.75 -13,095,224.23 -21,518,542.7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9,800,000.00 177,800,000.00 73,7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5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1,300,000.00 177,800,000.00 73,7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2,800,000.00 173,800,000.00 124,2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现金 48,694,415.91 46,548,251.34 19,620,850.98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1,494,415.91 221,848,251.34 143,820,850.9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194,415.91 -44,048,251.34 -70,120,850.9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8,474.1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603,364.17 24,799,162.08 -7,530,683.8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2,612,206.42 37,813,044.34 45,343,728.1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8,215,570.59 62,612,206.42 37,813,044.34
4、非经常性损益表
报告期内,公司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核验的以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基础的非
经常性损益项目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15,342.98 -627,083.22 -262,921.07
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
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3,255,730.65 4,154,306.51 2,228,297.54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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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38,389.89 385,961.64 148,381.9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税前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3,709,463.52 3,913,184.93 2,113,758.44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497,453.94 493,662.79 324,803.82
税后非经常性损益金额 3,212,009.58 3,419,522.14 1,788,954.62
减:少数股东损益影响金额(税后) — — —
扣除少数股东损益后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3,212,009.58 3,419,522.14 1,788,954.6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8,169,238.66 57,705,081.45 53,853,788.9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4,957,229.08 54,285,559.31 52,064,834.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95.29% 94.07% 96.68%
润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
5、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6.80 19.29 20.02
流动比率(倍) 2.21 1.99 1.82
速动比率(倍) 1.57 1.42 1.16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
1.74 2.15 2.54
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比率(%)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4.38 4.07 3.86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7.94 6.88 7.20
存货周转率(次) 2.78 2.59 2.36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9,552.24 8,576.93 8,374.28
利息保障倍数(倍) 99.94 38.45 22.5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6,816.92 5,770.51 5,385.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6,495.72 5,428.56 5,206.48
净利润(万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1.49 1.28 1.32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24 0.39 -0.12
注:财务指标计算过程中涉及到 2016 年 1-6 月的相关利润表数据按照“账面发生额÷6×12”的方式进行
年化处理。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管理层结合 2016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
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情况及未来趋势作如下讨论与分
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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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公司的主导产品包括盐酸氨基葡萄糖、利巴韦林、天麻素、硫唑嘌呤、托拉
塞米等原料药和制剂产品,以及腺苷、双丙叉果糖等医药中间体,报告期内,公
司营业收入总体呈稳定增长态势。
公司收入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收入,2016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4 年度 公
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3.32%、95.76%和 93.36% ,主营
业务突出。其他业务收入系中间体贸易类业务以及废料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
比重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关节类药物、抗病毒药物、抗肿瘤
药物、安神补脑类药物、利尿类药物和中间体等六大类产品。2016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4 年度合计分别实现销售收入 26,928.10 万元、27,709.93 万元和
27,333.64 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9.83%、91.30%和 91.42%。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拓展毛利率较高的产品市场,增加销售收入,增强了公司的
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构成与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一致,主要毛利额来自关节类
药物、抗病毒药物、抗肿瘤药物、安神补脑类药物、利尿类药物和中间体等六大
类产品。2016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4 年度,上述产品的毛利额累计占主营业
务毛利额的比例分别为 96.57%、97.57%和 96.04%,总体呈逐年上升态势。随
着公司产品结构调整以及生产工艺的提升,关节类药物中的盐酸氨基葡萄糖原料
药及制剂、抗肿瘤药物中的硫唑嘌呤原料药、利尿类药物中的托拉塞米注射液以
及安神补脑类药物中的天麻素原料药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比重将逐步上升,其贡
献的毛利也将不断提高。
2016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4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53.55%、54.30%和 53.03%。公司为兼有高毛利率制剂产品和低毛利率原料药
中间体产品生产销售的综合性制药企业。报告期内,公司保持了较高的主营业务
综合毛利率,主要系近年来公司高毛利率的关节类药物保持高速稳定发展,市场
份额持续占据行业内前列所致。2016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4 年度,公司高毛
利率的关节类药物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 46.68%、47.82%和 46.38%。
1-2-47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2)净利润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公司营业利润、营业外收支、利润总额、净利润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营业利润 7,571.48 95.57 6,454.21 94.69 6,322.61 97.18
营业外收入 422.94 5.34 463.34 6.80 269.24 4.14
营业外支出 72.32 -0.91 101.26 -1.49 85.95 -1.32
利润总额 7,922.10 100.00 6,816.29 100.00 6,505.90 100.00
净利润 6,816.92 — 5,770.51 — 5,385.38 —
从利润构成来看,2016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4 年度,营业利润占利润总
额的比重分别为 95.57%、94.69%和 97.18%,是本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而营
业外收支净额及占利润总额的比重较小。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总额和净利润持续
增长主要依赖于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额的持续增长。
(3)影响公司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影响公司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包括:市场因素、产品销售价
格因素、产品结构调整、原材料价格上涨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否顺利实施
等。
2、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18,099.63 49.69 16,771.14 48.45 14,795.65 44.87
非流动资产 18,327.72 50.31 17,842.12 51.55 18,175.99 55.13
资产总额 36,427.35 100.00 34,613.26 100.00 32,971.64 100.00
2016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4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36,427.35 万元、
34,613.26 万元和 32,971.64 万元,资产总额增长率分别为 5.24%、4.98%和
-1.23%。报告期内各年末公司资产总额稳步增长。
2016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4 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49.69%、48.45%和 44.87%,这一资产结构与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和化学药品
制剂制造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以及公司的规模相适应。除 2014 年末因归还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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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导致该年末流动资产占比较低外,报告期内其他各期末
公司资产结构基本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质量优良、结构合理,使用情况良好,公司已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制定了合理、稳健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并按照资产的
实际状况,足额地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未来不存在因资产减值准备提取不足而
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均保持了比较稳定的水平,总
资产周转率保持了较高的水平,具有较强的资产周转能力;公司偿债指标整体上
与可比上市公司持平,且与公司目前规模、行业特点相符合,指标数值处于合理
水平。公司资产负债率不高,经营性现金流量充足,利息保障倍数较高,具有较
强的偿还到期借款本息的能力。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资产质量优良,运营效率
较高,为公司长期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30,794.75 31,565.26 28,612.7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21,286.79 23,371.00 20,201.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507.96 8,194.26 8,410.8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237.96 369.28 349.4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2,163.29 1,678.80 2,501.2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25.33 -1,309.52 -2,151.8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7,130.00 17,780.00 7,37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13,149.44 22,184.83 14,382.0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19.44 -4,404.83 -7,012.09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85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60.34 2,479.92 -753.07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数,表明公司盈利良好,确
保了公司在利润增长的同时,有充足的运营资金。公司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主要是公司加大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投入。公司现
金流量的状况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相符。
4、未来趋势分析
基于以下几点,公司管理层认为在可预见的未来,公司具备持续稳定的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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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且盈利规模将持续增长:
(1)资产状况趋势
公司资产结构中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相当,流动资产中以货
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的比重最高,因此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和存货的质量状
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极其重要。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在一年以内比例为
87%以上,公司多年以来实际发生的坏账比例很低,应收账款将来发生减值的可
能性较小;公司存货周转速度一般,减值准备计提充足。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规模将出现较大幅度增长。同时,随着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预计今后几年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保持快速增长。
(2)负债状况趋势
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保持合理水平,负债多以流动负债为主,息税折旧摊销前
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较高。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本结构将会产生
较大的变化,资产负债率将进一步下降,公司的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
增强。
(3)盈利能力未来趋势
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化,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支出占人们生活总开
支的比例将进一步提高。因此,公司的关节类药物、利尿类药物、安神补脑类药
物和抗肿瘤类药物等产品的市场空间逐年加大。公司将抓住药品行业继续保持快
速发展的机遇,主要通过扩大销售规模、降低成本和提升产品功效与附加值来保
证未来盈利能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产能和销售规模将大幅增长,盐酸氨基葡萄
糖原料药及制剂、托拉塞米注射液、天麻素原料药及制剂等主导产品市场份额将
不断提升。公司将持续改善生产工艺,节约能源,降低产品单位成本,保持产品
毛利率水平。同时,公司将充分利用技术、质量等方面优势,加大研发投入,不
断提升产品功效和附加价值,并持续保持新产品的研发和投产。随着公司生产规
模、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进一步得到提高,本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有望得到
进一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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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报告内股利分配政策、股利分配情况、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
策及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一)报告期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利分配的政策为: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
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
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
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
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
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
例分配。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
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不参与分配利润。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
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
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2014 年 5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2013 年年度股利分
配方案,决议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3 元,合计分配股利 8,307,000
元。
2015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2014 年年度股利分
配方案,决议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7 元,合计分配股利 44,730,000
元。
2016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2015 年年度股利
分配方案,决议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7.5 元,合计分配股利
47,925,000 元。
上述股利已经全部分配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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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 2014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关于审议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成功,则公司
本次发行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上市后全体新老股东共享。
(四)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之“重大事项提示”。
十一、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江苏诚意药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4 年 7 月 15 日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实收资本: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颜贻意
公司住所:江苏省淮安市西安南路 328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江苏省淮安市
股权结构:诚意药业出资 2,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
经营范围:原料药(肌苷、利巴韦林)生产、销售(限销售本公司产品)。
医药中间体(经营时须标明具体产品名称;不含专项审批项目或品种)生产、回
收、提纯、销售;化学制品(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除外)销售;经营本企
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科研、检测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
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
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诚意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胞苷酸、L-缬氨酸、腺苷、腺苷酸等医药中
间体的生产销售,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2、财务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江苏诚意的总资产为 10,265.07 万元,净资产为
-3,611.96 万元,2016 年净利润为-192.79 万元(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温州三药进出口有限公司(已注销)
成立时间:2001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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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100 万元
实收资本:1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颜贻意
公司住所:温州市洞头县化工路 118 号
股权结构:诚意药业出资 1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业务、技术进出口业务,医药中间体、化工原料(不
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
因温三药进出口长期无实际经营活动,于 2014 年 4 月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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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用途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经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排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总投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建设期 备案文号 环保批复文件
号 资额 投资额
洞 经 技 备 案
[2013]7号、洞经
技 延 期 [2014]3 浙 环 建
1 制剂大楼技术改造项目 19,008 19,008 2年
号、洞经技延期 [2013]102号
[2015]1号、洞经
技延期[2016]1号
洞 发 改 固 备
2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4,055 4,055 3年 —
[2016]56号
洞 经 技 备 案 洞 环 管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013 4,956.83 3年
[2016]3号 [2016]18号
合计 30,076 28,019.83
如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的资金需求量,不足部分将由本公
司自筹解决,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市场情况,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
公司需要对上述拟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则公司将用自筹资金投入,待募集资
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自筹资金。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法规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均将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在目前主营业
务基础上进行产能扩充或工艺、设备技术改造、提升研发检测水平、扩展营销网
络,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的建设项目已经温
州市洞头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和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的环境
影响报告书(表)已经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和温州市洞头区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
相关建设项目均在公司已取得土地权证的出让土地上建设,不涉及新增用地的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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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大大提升公司制剂产品的产能,提高公司研发和检
测能力,扩大公司营销网络的覆盖区域。通过研发中心建设,提升公司新药研发
能力和实验检测能力。通过制剂大楼技术改造项目,公司主要产品盐酸氨基葡萄
糖制剂和托拉塞米制剂的产能得到了显著提升,公司在扩大原有优势产品产能的
同时,规划生产一些新的潜在市场需求旺盛的制剂产品,扩展了新的剂型和规格,
有助于现有产品市场占有率的进一步扩大并逐步形成公司多层次丰富的产品结
构。通过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扩大公司现有营销覆盖区域,加深加精重点区域的
营销网络布局。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整体提升公司研发、生产、销售
的能力,不断推动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公司董事会经分析后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联系紧
密,是现有业务的有益拓展。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规模、
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
力,公司能够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项目基本情况
(一)制剂大楼技术改造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拥有年产 9,000 万支安瓿瓶小容量注射剂、2.1 亿片
片剂、9.5 亿粒胶囊制剂、1.2 亿包颗粒剂的生产能力,从而可进一步丰富公司
产品线,提升公司产品在医药制剂领域的竞争力,增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 19,008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13,008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6,000
万元。
3、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进度
本项目由本公司自行实施。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 2 年,投产期 2 年。投产
当年达到设计产量的 50%,投产第二年达到设计产量。新增建设投资和流动资
金分别在建设期和达产期内按各年所需投入使用。
4、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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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项目建成达产后主要财务评价指标如下:
序号 经济指标 单位 数据 备注
1 达产年营业收入 万元 64,835.00 不含税收入
3 达产年总成本费用 万元 52,676.37
4 达产年利润总额 万元 11,668.47
5 达产年净利润 万元 8,751.35
6 财务内部收益率 % 29.33 所得税后
7 总投资收益率 % 35.35
8 投资回收期 年 5.89 所得税后,含建设期
9 生产能力盈亏平衡点 % 58.04
注:所得税税率按 25%计算
(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拥有建筑面积为 6,200 平方米的六层研发中心大楼。功
能分布为:第一层:办公中心、会议中心、产品展示中心、培训技术交流中心;
第二层和第三层:药物研发中心。第四层:制剂开发中心;第五层:微生物检测
中心;第六层:化学检测中心。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 7,013 万元,其中建筑工程 1,764 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
4,733 万元,工程及其他费用 246 万元,预备费 270 万元。
3、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进度
本项目由本公司自行实施。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 3 年。
(三)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项目建成后形成覆盖全国的销售网络,并在上海建立公司营销中心,在全国
设立 20 个销售大区和 78 个销售地区,并安装营销网络信息系统,提升企业营
销管理效率。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 4,055 万元,其中购买和租赁办公用房 2,232 万元,购置办公
设施及交通工具 621 万元,营销网络信息系统建设 660 万元,市场及学术推广
费 322 万元,人员培训费用 220 万元。
3、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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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由本公司自行实施。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 3 年,第一年投入 2,433
万元,第 2 年投入 811 万元,第 3 年投入 81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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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本招股意向书摘要“重大事项提示”部分披露的风险外,投资者应特别
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药品降价风险
随着国家药品价格改革、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入以及其他政策、法规的调
整或出台,公司部分产品的价格可能会因此降低;公司未来出于进一步扩大市场
份额等因素的考虑,可能也需要对部分产品价格进行主动下调;另外,随着医药
产品市场竞争的进一步加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以省级行政区为单位集
中批量采购最大限度降低采购成本的逐渐推行、医院药品招投标方式采购的进一
步推广,公司部分药品品种存在降价风险。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预计将新增固定资产 22,472 万元。
按公司现有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政策,公司每年将新增固定资产折旧 1,883.85
万元。如果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不能实现,公
司可能因固定资产折旧的大量增加而出现利润下滑的风险。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制剂大楼技术改造项目的主要投资内容为建设
总设计生产能力为 9,000 万支/年安瓿瓶小容量注射剂、2.1 亿片/年片剂、9.5 亿
粒/年胶囊剂、1.2 亿包/年颗粒剂的生产线及相关辅助生产设施。上述生产设施
建成后,须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认证并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
GMP 证书后方能进行批准及认证范围内的药品生产。由于项目工程建设存在不
可预见因素,公司存在因未能按计划取得相关生产许可而延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产生效益时间的风险。
3、新增产能导致的市场销售风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制剂将增加 1,500 万支/年针剂、2.1 亿片/
年片剂、6.0 亿粒/年胶囊剂和 1.2 亿包/年颗粒剂产能。项目建成后能否顺利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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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销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如果公司产品下游市场需求发生不利变动或市
场容量增速低于预期,或公司不能有效开拓市场,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新增产
能将不能及时消化,公司存在一定的市场销售风险。
4、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净资产将大幅提高,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
的建设周期,在短期内难以全部产生效益,公司净利润难以与净资产保持同步增
长,因此公司存在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此外,项目实际建成后的产
品市场需求、销售价格、生产成本等都有可能与公司的预测产生差异,如果募集
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项目延期实施、市场环境突变或行业竞争加剧等情况发生,
将会给项目的预期效益带来较大影响,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盈利水平与
预测的盈利水平出现差异,或收益增长幅度低于净资产的增长幅度,公司净资产
收益率也会有所下降。
(三)环保风险
本公司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污染性排放物,
如果处理不当会污染环境,给人民的生活带来不良后果。公司存在因设施设备故
障、工艺不完善、生产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意外环保事故的风险。一旦发生重大
环保事故,公司将面临被国家有关部门处罚、责令关闭或停产的可能,进而严重
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同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社会对环境保护意识的
不断增强,国家及地方政府可能在将来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
保护标准,可能会导致公司为达到新标准而支付更高的环保费用,在一定程度上
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四)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颜贻意先生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2,505 万股,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39.20%,本次发行完成后颜贻意先生的持
股比例将下降到 30%以下。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
等方面具有重大影响,如公司上市后,公司遭遇敌意收购或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
大变化,将直接影响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并对公司未来发展带来不确定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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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新产品开发和推广风险
由于新药产品开发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投入
大,新药研发风险较大。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新药注
册一般需经过临床前基础工作、新药临床研究审批、新药生产审批等阶段,如果
最终未能通过新药注册审批,则可能导致新药研发失败,进而影响到公司前期投
入成本的回收和经济效益的实现。另外,公司研发药品的生产需要经历实验室研
究、小试研究、中试研究和规模化生产工艺研究等环节,任何环节研发失败将造
成公司无法实现规模化生产的风险。同时药品规模化生产后可能存在市场需求不
足的风险,或者在市场推广方面出现了阻碍,则将对公司的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
产生不利影响。
(六)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医药产业关系国计民生,是我国重点发展也是严格监管的产业。我国近年
来对医药行业结构正在进行逐步调整。2010 年 10 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卫生部、国家食药监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医药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明
确了加快调整医药行业产品结构、技术结构、组织结构、区域结构和出口结构
的具体内容。同时,我国正逐步开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09 年 3 月发布的《中
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出了
明确要求。医改方案是我国完善医疗卫生体制的重要措施,其相关政策内容对
于药品市场供求关系和医药生产经营企业的产销状况、营销模式具有重要的影
响,如果公司不能及时、较好地适应政策调整变化,将可能面临经营业绩下滑
的风险。
2011 年 1 月,卫生部新修订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年修订)》
大幅提高了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资质、厂房设施、设备、生产管理以
及药品安全保障等方面的要求。未来如果医药产业政策或监管政策发生进一步
变化,或者国家监管部门出台更严格的监管要求,都会对公司经营带来一定影
响。
2016 年 4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2016 年重点
任务》,提出:优化药品购销秩序,压缩流通环节,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在全省
范围内推行“两票制”,积极鼓励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推行“两票制”,压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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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未来随着“两票制”的推行,制药企业的销售模式相应
发生变化,如果公司不能根据政策变化相应调整,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造成不
利影响。
(七)税收优惠政策风险
1、所得税政策变化的风险
本公司于 2008 年 12 月 26 日被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
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认定为浙江省 2008 年度第四批高新技术企
业,并分别于 2011 年 10 月 14 日和 2014 年 10 月 27 日通过复审,每次认定
有效期为三年,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减按 15%的税率缴
纳企业所得税。
2016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4 年度,公司因此享受的所得税税收优惠占利
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30%、10.23%、11.48%。如果上述税收优惠期满,或者
国家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导致
公司不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公司将不能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
税优惠,并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2、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出口执行国家关于出口产品增值税“免、抵、退”政策,报告期内,公司
出口退税率为 9%、13%和 15%。2016 年、2015 年度和 2014 年度 ,公司外销
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4.33%、19.01%和 18.40% 。
受出口退税政策的影响,2016 年、2015 年度和 2014 年度,“增值税进项税
额转出”分别增加公司营业成本 229.17 万元、282.05 万元和 452.29 万元,占同
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1.46%、1.90%和 2.90% 。另外,公司“免、抵、退”
增值税额分别为 550.44 万元、609.20 万元和 411.90 万元,合计 1,571.54 万元。
如果未来该政策发生变化,或本公司产品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下调或取消,将对公
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带来不利影响。
(八)未能通过国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审计的风险
公司作为美国、欧洲等地区医药厂商的原料药供应商,需定期接受美国 FDA、
欧盟 EMEA 等国家地区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对药品生产工艺及其各个环节是否符
合当地监管要求的 GMP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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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外 GMP 审计标准的日趋严格,如果公司项目组织管理不力,未能通
过相关机构的审计,导致相应产品无法进入欧美市场,从而失去国外客户和订单,
对公司经营业绩将产生不利影响。
(九)产品质量风险
药品作为特殊商品,与人民群众健康密切相关,产品质量尤为重要。随着公
司经营规模的持续增长,以及国家新版 GMP 的推行,对公司产品质量管理水平
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的产品质量控制能力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变化,将可
能对公司的品牌形象及产品销售产生不利影响。目前公司部分盐酸氨基葡萄糖胶
囊制剂产品委托山西同达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公司面临委托生产所带来的质量控
制风险。
(十)存货跌价风险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 6,072.90 万元、
5,386.86 万元和 5,896.46 万元,占同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1.05%、32.12%
和 32.58%。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预计未来期末存货余额将继续保持
较大金额,如果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则存在因某类或者某几类产品滞销而导致存
货跌价的风险。
(十一)财产抵押风险
为获得银行借款,本公司抵押了部分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抵押的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分别为 23,369.57
平方米和 101,826.63 平方米,占期末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总面积的比例分
别为 56.86%和 43.17%。如出现公司不能按时偿还以上述财产作为抵押的银行
借款的情况,则抵押权人有可能依法行使抵押权处置该等资产,从而对公司的正
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二)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随着本次发行上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规模
都将迅速扩大,经营活动、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也将趋于复杂,使管理任务加重、
管理难度加大。若公司的组织模式、管理制度和人员素质不能适应公司的快速发
展,将会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公司将面临管理能力制约企业发展及决策
失误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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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风险
公司地处浙江东南部沿海的岛屿,属于台风高发区,在台风经过本地区时,
将可能给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同样,如果遇到其他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力
事件,也会使公司面临潜在的风险,造成公司的损失。
(十四)子公司连续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江苏诚意 2016 年、2015 年和 2014 年净利润分别为
-192.79 万元、-1,016.69 万元和-1,457.44 万元,如江苏诚意未来盈利能力仍未
有改善,将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十五)“两票制”政策推广范围扩大的风险
2016 年 4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16 年重点
工作任务》,提出:优化药品购销秩序,压缩流通环节,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在
全省范围内推行“两票制”,积极鼓励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推行“两票制”,
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目前公司产品销售主要在福建、新疆地区执行“两
票制”政策,随着执行“两票制”政策区域的进一步扩大,公司目前主要产品总经
销模式将会受到影响,如果公司不能根据政策变化相应调整,可能对公司未来经
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六)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将大幅增长,但由于
募集资金使用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公司在发行当年的每股收益存在下降的
可能,即期回报(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存在摊薄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
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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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正在履行或即将履行的金额较大
(合同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含 100 万元),或者虽然金额不大但对公司生产
经营、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包括:销售合同、采购及委托加
工合同、融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等。此外,公司还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
订了《保荐协议》。
(二)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
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子公司均不存
在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的情况。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子公司报告
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
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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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情况
经办人
当事人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或联系人
浙江省温州市洞
浙江诚意药业股
发行人 头 县 化 工 路 118 0577-63484842 0577-63484842 柯泽慧
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
保荐人(主 东兴证券股份有 朵莎、杨
融大街5号(新盛 010-66555183 010-66555103
承销商) 限公司 志
大厦)12、15层
上海市浦东新区
上海市锦天城律 花园石桥路 33 号 章晓洪、
发行人律师 021-61059000 021-61059100
师事务所 花旗集团大厦 14 李波

杭州市江干区新
中汇会计师事务
会计师事务 业路 8 号华联时 谢贤庆、
所(特殊普通合 0571-88879199 0571-88879000
所 代大厦 A 幢 601 翟晓宁
伙)

杭州市江干区新
吴小强、
资产评估机 天源资产评估有 业路 8 号华联时
0571-88879668 0571-88879992 陈彬(已
构 限公司 代大厦 A 幢 1202
离职)

中国证券登记结
股票登记机 上海市浦东新区
算有限责任公司 021-38874800 021-58754185
构 陆家嘴东路166号
上海分公司
拟上市的证 上海市浦东南路
上海证券交易所 021-68808888 021-68804868
券交易所 528号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询价推介的日期: 2017 年 2 月 27 日-2017 年 2 月 28 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7 年 3 月 2 日
申购日期: 2017 年 3 月 3 日
缴款日期: 2017 年 3 月 7 日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股票在上海证券交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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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备查文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上全文披露,投资者
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查询。本次股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于工作日上
午 9:00-11:00、下午 14:30-16:30 在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住所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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