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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运电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7-04-06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OLYMPIC CIRCUIT TECHNOLOGY CO., LTD
(广东省鹤山市共和镇世运路 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 36号证券大厦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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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公司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及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及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及招股意向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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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和说明
(一)股份锁定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新豪国际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
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3)发行人
上市后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2、公司股东深圳沃泽、鹤山联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
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公司股东无锡天翼、中和春生、伸光制作所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佘英杰承诺:鉴于
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现就相关事宜承诺如下:(1)自发行人
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本
人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间届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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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发行价。(4)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5)
本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内容的,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应向公司董事会上缴该等收益。
5、除佘英杰以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佘俊杰承诺:(1)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
(2)本人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间届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4)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6、除佘英杰以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杨振球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2)本人在
上述股份锁定期间届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4)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7、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黄其义、谢新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本人在上述股
份锁定期间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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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8、其他董事(除独立董事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佘晴殷、佘卓铨、卢
锦钦、罗焕光、徐毓湘、王汉晖承诺: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二)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主体和实施措施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及相关主体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
(1)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2)公司回购公司股票;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本预案中应采取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责任主体包括控股股东、公司以及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预案中规定的应采取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董事特指公司的非独立董事,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本预案中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在公司上市时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触发股价稳定方案时,控股股东增持股票为第一顺位,发行人回购公司股票为第二顺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为第三顺位。控股股东增持到承诺最大数量后,公司股价仍未达到停止股价稳定方案的条件的,则由发行人实施回购;发行人用尽最大回购资金后,公司股价仍未达到停止股价稳定方案的条件的,则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增持义务。控股股东履行完强制增持义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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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后,可自愿增持。
2、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限定条件、启动时点和责任追究机制
(1)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限定条件
以上股价稳定方案的任何措施都以不影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对于上市公司股权分布的要求为前提。
(2)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时点
自股价稳定方案触发之日起,公司应在 5 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25 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开始实施。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在执行股价稳定方案时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所关于增持或回购股票的时点限制。
(3)责任追究机制
自股价稳定方案触发之日起,公司应在 5 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及时公告将采取的具体措施并履行后续法律程序。董事会不履行上述义务的,全体董事以上一年度薪酬为限对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控股股东承诺在本次发行前持股数量的 10%以内承担增持义务,控股股东不履行前述义务的,在限售期满解禁时由公司零元回购上述数量的股票并注销。
公司承诺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 10%以内承担增持义务,公司不履行前述义务的,以其承诺的最大回购金额为限对流通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履行增持义务的,公司从未来的薪酬中扣除其承诺的最大增持金额。
3、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安排
(1)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公司控股股东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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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法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在确保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原则上单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单一会计年度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前述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公司回购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公司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在确保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原则上公司单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股份总数的 1%,单一会计年度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股份总数的 2%;公司回购行为及信息披露、回购后的股份处置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稳定股价承诺,并要求其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提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在确保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原则上用于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其本人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 10%,但不超过其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30%。上述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对于未来拟新聘的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在其作出承诺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稳定股价承诺要求后,方可聘任。
4、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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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 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5、股价稳定措施的再度触发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若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未能实现,则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股价稳定方案自第 91 日起自动重新生效,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继续按照前述承诺继续履行股价稳定措施,或董事会需另行提出并实施新的股价稳定方案,直至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出现。
(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承诺,若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在相关行政处罚或判决作出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所有新股,回购价格以发行价格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和相关行政处罚或判决作出之日前 3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在发行人上市后至上述期间,如果发行人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上述发行价格亦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招股意向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控股股东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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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控股股东新豪国际承诺,若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在相关行政处罚或判决作出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以发行价格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和相关行政处罚或判决作出之日前 3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在发行人上市后至上述期间,如果发行人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上述发行价格亦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若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佘英杰承诺,若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1、本次发行的保荐人金元证券承诺:金元证券为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依法出具相关文件,金元证券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因金元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本次发行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所承诺:因本所为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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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本所没有过错的除外。
3、本次发行的律师服务机构懋德律所承诺: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并能举证证实的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五)公司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公司控股股东新豪国际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发行前,新豪国际持有公司 81.56%的股权。鉴于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针对新豪国际持有的公司股份,新豪国际持有、减持意向如下:
新豪国际在锁定期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公司已做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锁定期满两年内,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以下条件:
(1)减持前提:在锁定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违反本公司在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2)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
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4)减持数量: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内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上市日新豪国际
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5%;锁定期满后第二年内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上市日新豪国际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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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减持期限:应按照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股份减持的
信息披露义务,提前 3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并在 6个月内完成股份减持。
2、公司第二大股东无锡天翼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发行前,无锡天翼持有公司 7.60%的股权,其持有、减持意向如下:
无锡天翼在锁定期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单位已做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锁定期满两年内,本单位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以下条件:
(1)减持前提:在锁定期内,本单位不存在违反本单位在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2)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
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4)减持数量:锁定期满后第 1 年内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无锡天翼所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 50%;锁定期满后第 2 年内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无锡天翼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5)减持期限:应按照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股份减持的
信息披露义务,应提前 3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并在 6个月内完成股份减持。
3、间接持股超过 5%股东佘俊杰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发行前,佘俊杰控制的沃泽科技和联智投资合计持有公司 5.85%的股权,
其持有、减持意向如下:
沃泽科技和联智投资在锁定期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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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单位已做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锁定期满两年内,本单位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以下条件:
(1)减持前提:在锁定期内,本单位不存在违反本单位在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2)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
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4)减持数量:锁定期满后两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
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5)减持期限:应按照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股份减持的
信息披露义务,应提前 3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并在 6个月内完成股份减持。
(六)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发行人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若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应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相应的约束措施:
(1)对于未能履行稳定股价的承诺,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对于未能履行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方面
的承诺,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发布公告或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补救措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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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同时,致使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对于未能履行其他承诺导致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2、公司控股股东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时采取约束措施的承诺
本企业作为世运电路的控股股东,将严格履行本企业就世运电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若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应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1)对于未能履行股份锁定期、减持价格或意向的承诺,本企业将回购减
持的股份,若回购价格低于减持价,则所得收益(扣除手续费、税费等合理费用)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 5 个工作日内将所得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同时,本企业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 3 个月,或本企业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该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 3个月锁定期。
(2)对于未能履行稳定股价的承诺,本企业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
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获得股东分红,并扣减当年年度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企业持有的世运电路股份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对于未能履行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方面
的承诺,本企业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获得股东分红,并扣减当年度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发布公告或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补救措施;同时,本企业持有的世运电路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回购股份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4)对于未能履行前述三项涉及的承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致使投资者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对于未能履行其他承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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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时采取
约束措施的承诺
本人作为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股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应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1)对于未能履行股份锁定期、减持价格或意向的承诺,本人将回购减持
的股份,若回购价格低于减持价,则所得收益(扣除手续费、税费等合理费用)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 5个工作日内将所得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同时,本人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 3个月,或本人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该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 3个月锁定期。
(2)对于未能履行稳定股价的承诺,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
作日内停止在公司获得津贴或薪酬;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对于未能履行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方面
的承诺,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获得津贴或薪酬,发布公告或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补救措施;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回购股份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4)对于未能履行前述三项涉及的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致使投资者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对于未能履行其他承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4、未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时采取约束措施的承诺
未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佘晴殷、佘卓铨、卢锦钦 3 名自然人作出承诺:“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应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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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未能履行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方面
的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获得津贴或薪酬,发布公告或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补救措施;若致使投资者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未能履行其他承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时采取约束措施的承诺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周台、朱健明、吴德龙、黄其义、罗焕光、谢新 6 名自然人作出承诺:“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应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1)对于未能履行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方面
的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获得股东分红、津贴或薪酬,扣减当年度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发布公告或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补救措施;若致使投资者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人担任公司监事并持有股份的,该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2)对于未能履行其他承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七)本次公开发行中公司股东公开转让老股的情况
本次发行不存在公司股东公开转让老股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余额(即扣除发行上市前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进行利润分配后的剩余累积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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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一)本次公开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为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全体股东提供稳定持续的投资回报,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上市修订草案)》,本次发行后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政策:
(1)分配原则:公司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
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2)分配方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利润分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3)分配周期:公司原则上按年进行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提议进行中期
利润分配。
(4)分配条件:公司当期盈利,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
(5)可分配利润:公司按本章程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确定可供分配利
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6)现金分红最低限: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
展的前提下,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7)保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
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方案;利润分配应当符合本章程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公司在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其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被占用的资金。
(8)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公司因生
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利润分配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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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变更发表意见。
(9)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10)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在满足前项所述现金分红的基础上,公司可采
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应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
2、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董事会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
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独立发表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2)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批准
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除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外,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同时开通网络投票方式,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多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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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渠道和方式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便于广大股东充分行使表决权。
(3)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调整或变更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时,均
需按本章程规定的特别决议表决。
(4)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公司分红政策、董事会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
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公司对有关利润分配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政策发表的独立意见应当一并披露。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本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当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报告期盈利但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以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二)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为了明确本次发行后对新老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进一步细化《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修订草案)中关于股利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特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1、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方案的制定应当依据相关规定,着眼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行业特点、公司经营发展规划、投资者意愿、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平衡股东的投资回报需求和公司未来发展,建立对股东持续、稳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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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合理的回报机制。
2、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1)公司盈利并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要求的前提下,实行持续、稳定
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实施积
极的现金股利分配办法。
(3)在利润分配政策及方案制定或调整的决策或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
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
3、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对公司即时生效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并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目前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
4、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的形式及时间: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
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按照年度进行现金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利润分配不得超过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未来 3 年,公司在足额预留盈余公积金以
后,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3)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在确保公司当年累计可分配利润满足当年
现金分红的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可同时考虑股票股利的发放。
(4)具体分红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
出预案,报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分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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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还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5、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
(1)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扩大业务规模,
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现金使用。
(2)投入能够为股东带来稳定回报的项目,促进公司快速发展,使股东资
产保值增值,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风险因素
(一)市场风险
1、全球宏观经济波动导致公司下游产品需求发生变化的风险
印刷线路板作为电子元器件基础行业,其景气程度与宏观经济及电子信息产业的整体发展状况存在较为紧密的联系。宏观经济波动对 PCB 下游行业如消费电子、网络通讯、电脑周边、汽车电子等将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进而影响PCB 行业的需求增长。我国已逐渐成为全球印刷线路板的主要生产基地,我国印刷线路板行业受全球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日趋明显。
本公司产品主要为出口外销, 2014年、2015年及 2016年公司产品的出口比例分别为 93.70%、93.30%、91.50%。未来若全球经济出现较大波动,将对包
括本公司在内的 PCB 厂商造成消极影响。
2、市场竞争导致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目前全球 PCB 行业竞争比较充分,市场集中度不高。根据国际调研机构N.T.Information 的统计,全球 PCB 生产企业约 2800 家,多数分布在美国、日本、韩国、中国大陆及台湾地区。根据 CPCA统计,我国大约有 PCB企业 1500家,市场高度分散,行业竞争较为充分,大部分企业分布在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
如果公司技术水平不能有效提高,生产规模不能有效扩大,激烈的市场竞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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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将有可能导致产品价格下降,进而显著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给公司带来风险。
(二)经营风险
1、主要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2014年度、2015年度及 2016年度,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4.06%、43.68%、45.53%,客户集中度较高。
如果公司主要客户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者减少对本公司的采购量,本公司产品的销售将会受到影响,给公司的经营带来风险。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2014年度、2015年度及 2016年度,公司直接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61.04%、58.65%、58.39%,公司直接原材料价格主要受国际铜价和
国际石油价格的影响。
报告期内,受全球经济的影响,国际铜价和石油价格波动较大,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也出现一定波动。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的波动,一方面对公司成本管理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另一方面,若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与原材料价格变动幅度、变动方向不能同步,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将导致公司毛利率发生变动,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
(三)人民币汇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销售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3.70%、93.30%、
91.50%,外销区域主要集中在日本、韩国、欧洲、香港等地区,外销主要以美
元结算。
报告期内,人民币汇率变动对公司利润总额及净利润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境外销售收入 147,241.21 128,159.43 113,504.05
境外采购 34,937.12 34,098.12 31,0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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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销售收入-境外采购)(A) 112,304.09 94,061.31 82,471.62
当年汇率变动(B) 6.62% 1.54%-0.72%
当年财务费用-汇兑收益(C) 2,139.95 1,454.79 -173.93
当年汇率变动对利润总额的影响(D=A*B+C) 9,569.37 2,905.83 -764.52
当年汇率变动对净利润的影响(E=D*(1-所得税率))
8,133.97 2,469.96 -649.85
当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F)
26,372.80 17,626.79 15,177.46
当年汇率变动对净利润的影响百分比(G=E/F) 30.84% 14.01%-4.28%
注释 1:当年汇率变动=(本年按月平均汇率-上年按月平均汇率)/上年按月平均汇率
报告期内,公司与外销客户的销售价格一般以美元计价。通常情况下,随着汇率的大幅变化,客户也会根据汇率变动结合其他因素对美元计价的价格进行调整,但由于该等价格调整无法量化至汇率因素,因此,上述汇率变动对利润的影响,是以客户不根据汇率变化调整价格为假设前提,换言之,上述数据是汇率影响利润的极限值。
在上述假设前提下,2014年、2015年、2016年,汇率波动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分别为-649.85万元、2,469.96万元、8,133.97万元,占当年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4.28%、14.01%、
30.84%。
如果未来人民币大幅升值,将会直接影响公司出口产品售价,产生汇兑损益,进而影响公司净利润。人民币升值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环保风险
PCB 在生产中由于涉及到电镀、蚀刻等加工工序,对环保的要求较高,企业必须投入大量的资金建设环保设施,对相关废弃物进行净化处理。
近年来国家对工业生产企业的环保监管越来越严厉,PCB 企业在环保设施方面的投资需求也越来越高。虽然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目前的生产线以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保投入能够保证各项环保指标达到国家和地方的相关环保标准,但如果国家提高对 PCB 行业的环保要求,本公司的环保投入将会进一步增加,环保成本相应增大,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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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税收政策变动风险
1、所得税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广东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粤科高字【2013】1544 号文,公司已于 2013 年 12 月 3 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取得编号为GF20134400029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据此,公司 2013 -2015 年按照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新一周期的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编号(GR201644002359),有效期自 2016年 11月 30日至 2019年 11月30日。
报告期内,假设公司执行 25%的所得税率,2014年、2015年、2016年增加当期所得税费用 1,500.14万元、1,536.98万元、2,322.09万元,占当期净利润比
例分别为 10.43%、9.79%、8.77%。
如果公司未来无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将对公司的净利润造成不利影响,但影响较为有限,发行人经营成果对上述税收优惠政策不存在严重依赖,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2、出口退税政策变化的风险
本公司出口产品销售的增值税采用“免抵退”政策,印制电路板属于国家鼓励发展行业,退税率为 17%。报告期内,本公司外销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超过 90%。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利润总额 31,339.03 18,595.58 17,126.06
申报表当期应退税额 8,586.16 6,249.24 6,086.99
占比 27.40% 33.61% 35.54%
公司出口执行“免、抵、退”增值税税收政策。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直接出口享受的出口退税率为 17%,2014年、2015年、2016年,假设公司出口退税率降至 13%,其对主营业务成本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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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免抵退税额-退税率为 17% 15,150.36 12,808.59 12,556.17
免抵退税额-假设退税率为 13% 11,585.57 9,794.80 9,601.77
增加的主营业务成本 3,564.79 3,013.78 2,954.39
主营业务成本 115,275.65 104,048.01 90,697.14
增加的主营业务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3.09% 2.90% 3.26%
利润总额 31,339.03 18,595.58 17,126.06
增加的主营业务成本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11.37% 16.21% 17.25%
注 1:免抵退税额=(直接外销收入-免税购进原材料)*退税率;
注 2:增加的主营业务成本=(直接外销收入-免税购进原材料)*退税率变动之差
假设公司出口退税率降至 13%,2014年、2015年、2016年,增加主营业务成本 2,954.39万元、3,013.78万元、3,564.79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成本比例为
3.26%、2.90%、3.09%,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7.25%、16.21%、11.37%,
出口退税率调整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较为有限。
如果国家出口退税的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较为有限。
(六)技术风险
PCB 是一个多学科交叉的复合型高科技行业,具有很高的技术难度。首先,PCB 制造融合了电子、机械、计算机、光学、材料、化工等多门学科,技术集成度高、开发难度大,需要经过长期的学习和积累、并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生产能力,才能保证产品生产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其次,PCB 产品品种繁多、应用领域广泛,新工艺、新材料层出不穷,不同下游行业、不同客户对PCB 产品的品种类型、技术性能、材料性质等要求各不相同。因此,PCB 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很强的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才能及时研发和生产出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适应电子产品不断创新变化的发展趋势。第三,PCB 产品的制造过程工序众多、工艺复杂,每个工序参数的设置要求都非常严格,对产品精密度要求也很高,企业必须同时具备良好的理论水平、长期的经验积累、先进的生产工艺才能制造出高性能、高精度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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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目前技术水平、生产工艺能够满足公司现有产品需求,公司对未来产品更新换代也进行了大量的技术储备。但未来本公司若无法保持对新技术的吸收应用以及对新产品、新工艺的持续开发,将面临丧失目前技术优势的风险。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如期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 125,756.26 万元,分别用于年产 200 万平米/年
高密度互连积层板、精密多层线路板项目和补充 3亿元流动资金项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详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审慎考虑了市场环境、公司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资金状况等方面因素,预期募投项目能够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但如果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或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其他不利情形,将会直接影响到募投项目的实施,使得募投项目的预期效益难以如期实现,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八)管理风险
1、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佘英杰本次发行前通过新豪国际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5,527.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1.56%,对公司绝对控股;本次发行后,佘英
杰通过新豪国际间接持股比例为 63.53%,仍居绝对控股地位。
尽管公司已经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且公司设立以来未发生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股股东地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但是如果发行人无法有效做到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相互制衡,则存在大股东侵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2、人力资源风险
PCB行业是综合型高科技行业,生产企业不仅需要具备对 PCB产品结构、制造工艺进行深入研究和创新开发的能力,还需要具备向下游企业提供产品建设性解决方案的能力,以帮助其完善相关产品的布线结构、提高产品的可靠性。这就需要企业拥有大量的高素质综合性人才。而综合型专业人才的培育必须经过大量的知识体系训练和长期的行业经验积累,如果未来公司经营、管理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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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技术人员流失或不能及时引进新人员,将对公司的发展带来风险。
(九)安全生产风险
2015 年 12 月 22 日,广东世运发生火灾事故,本次火灾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失合计约为 1,006.63 万元,未造成人员伤亡,相关财产均已投保。公司在运营
过程中,存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公司制定了相关消防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但仍不排除未来发生火灾或生产安全事故的可能性。
上述风险都直接或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第四节风险因素”及其他章节的相关资料,并特别关注上述风险的描述。
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发行人所处行业不具备较强的周期性特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16 年12月 31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期间,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发行人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亦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结合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状况、发行人 2016 年已实现的经营业绩及后续订单情况等因素,据公司预计,2017 年 1-3 月公司营业收入区间为35,290万元至 38,81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0%至 10%,净利润区间为 4,800万元至 5,28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0%至 1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区间为 4,900 万元至 5,39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0%至 10%。
(前述数据并非公司所作的盈利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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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发行股数
不超过 8,88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2.1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价格【】元/股
发行市盈率
【】倍(每股收益按照【】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2.93元(按公司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按公司截至【】年【】月【】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加上本次发行筹资净额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市净率【】倍(按每股发行价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的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预计发行费用 8,154.14万元
其中:承销保荐费用 6,660.74万元
审计、验资费用 883.00万元
律师费用 5.30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
信息披露费用
500.00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 105.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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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概况
公司名称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Olympic Circuit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 31,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佘英杰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5年 5月 11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3年 5月 24日
公司住所鹤山市共和镇世运路 8号
邮政编码 529728
联系电话 0750-8911888
传 真 0750-8919888
经营范围
研发、生产、销售线路板(含高密度互联积层板、柔性线路板)及混合集成电路,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自产产品及其辅料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自产产品售后服务、技术服务及咨询服务(上述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涉及专项规定、许可经营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互联网址: www.olympicpcb.com
电子信箱: olympic@olympicpcb.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本公司是经 2012年 12月 25日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核发《关于合资企业鹤山市世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转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粤外经贸资字【2012】668号)的批准,由鹤山世运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 2012年 7月 5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深审【2012】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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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9号),鹤山世运截至 2012年 5月 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 449,389,129.01
元,其中的 313,000,000.00元按 1:1的比例折为 31,3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元,其余 136,389,129.01元净资产列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将鹤山世
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本公司于 2013年 5月 24日在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440700408504)。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公司发起人为新豪国际、无锡天翼、沃泽科技、中和春生、联智投资和伸光制作所。
2013年5月24日,鹤山世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时候,本公司发起人为鹤山世运的全体股东,公司变更设立时承继了鹤山世运的整体资产,发起人投入的资产即为鹤山世运的整体资产。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拟发行的股份及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 31,300 万股,如本次拟公开发行 8,880.00 万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2.10%,则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二)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发行前股本结构发行后股本结构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13,000,000 100.00 313,000,000 77.90
1 新豪国际 255,272,580 81.56 255,272,580 63.53
2 无锡天翼 23,790,433 7.60 23,790,433 5.92
3 中和春生 12,390,851 3.96 12,390,851 3.08
4 联智投资 9,390,000 3.00 9,390,000 2.34
5 沃泽科技 8,927,402 2.85 8,927,402 2.22
6 伸光制作所 3,228,734 1.03 3,228,734 0.80
本次发行流通股- 88,800,000 22.10
合计 313,000,000 100.00 401,80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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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为:联智投资与沃泽科技同受佘俊杰控制,分别持有发行人 3.00%和 2.85%的股份,合计持有发行人 5.85%的股份。
佘英杰控制的新豪国际持有发行人 81.56%的股份,佘英杰与佘俊杰为兄弟
关系,新豪国际与联智投资、沃泽科技互为关联方。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三)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新豪国际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
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3)
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2、公司股东深圳沃泽、鹤山联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
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公司股东无锡天翼、中和春生、伸光制作所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佘英杰承诺:鉴于
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现就相关事宜承诺如下:(1)自发行人
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本
人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间届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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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4)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5)本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内容的,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应向公司
董事会上缴该等收益。
5、除佘英杰以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佘俊杰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2)本人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间届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4)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6、除佘英杰以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杨振球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2)本人在
上述股份锁定期间届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4)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7、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黄其义、谢新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本人在上述股
份锁定期间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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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8、其他董事(除独立董事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佘晴殷、佘卓铨、卢
锦钦、罗焕光、徐毓湘、王汉晖承诺: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相关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与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营业务为各类印制电路板(PCB)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目前公司主导产品包括单面板、双面板、多层板等,广泛应用于计算机及周边设备、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工业控制、医疗设备等领域。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营业务及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产品销售方式及渠道
由于印制电路板属于定制化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均采用买断式直接销售模式。有关销售模式情况具体如下:
(1)取得订单的方式
公司取得客户订单的方式,分为公司内部销售人员直接开拓客户方式取得订单和通过外部销售顾问介绍取得客户订单两种方式。
由于印制电路板属于定制化产品,公司在上述两种方式下均采用与终端客户签订买断式直接销售购销合同或订单,客户按需向公司发出具体采购订单,并约定具体技术要求,销售价格、数量、支付条款、交货时间、送货方式等。
对于内部销售人员直接开拓客户的情形,公司按照内部制度发放相关薪酬并反映在销售费用的职工薪酬;对于外部销售顾问介绍客户的情形,公司在收到客户销售款后按照一定比率向外部销售顾问支付佣金,并记录在销售费用下的“销售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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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上述两种方式下收入确认时点、确认金额、信用期、产品毛利率、产品售后退回或维修等方面不存在差异。具体如下:
1)直接开拓客户销售方式
在直接开拓客户销售方式下,公司销售人员直接去开拓客户,并取得订单。
2)外部销售顾问介绍客户销售方式
为有效开拓海外市场,提升销售收入,公司采取了外部销售顾问介绍客户销售方式。在该模式下,公司与外部销售顾问签订销售顾问协议,但具体合同由公司与外部销售顾问所介绍的客户直接签署,公司按照销售回款的一定比率向外部销售顾问支付销售佣金;一般情况下,外部销售顾问须履行以下职责:
?对有关公司与客户之间的交易信息保守秘密;
?在与客户沟通时须遵守公司规定;
?帮助公司获取有关客户相关信息;
?促使公司与客户建立联系;
?向潜在客户推销公司产品并获得客户相关资料;
?跟踪交货计划并确保客户及时收货;
?督促客户及时支付货款。
在外部销售顾问介绍客户销售方式下,有关产品的型号、数量、价格、质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付款等由公司直接与客户进行协商并签署相应协议。
直接开拓客户销售方式与外部销售顾问介绍客户销售方式有以下共同点:
?公司直接与客户签署协议;
?公司直接将产品运往客户;
?公司直接将发票开给客户;
?客户直接将货款支付给公司。
直接开拓客户销售方式与外部销售顾问介绍客户销售方式差异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客户订单是公司直接取得还是通过外部销售顾问介绍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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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由外部销售顾问给公司提供相应的销售服务;
?公司是否需要向外部销售顾问支付佣金。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直接开拓客户销售方式和外部销售顾问介绍客户销售方式实现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接开拓客户销售方式
97,660.32 60.69% 84,284.12 61.36% 66,391.01 54.81%
外部销售顾问介绍客户销售方式
63,258.20 39.31% 53,074.59 38.64% 54,739.47 45.19%
合计 160,918.52 100.00% 137,358.71 100.00% 121,130.47 100.00%
(2)客户类型
公司客户数量较多,客户类型分电子产品制造商及 PCB贸易商两大类。由于印制电路板属于定制化产品,公司对上述两类客户均采用买断式直接销售模式。
客户类型定义代表性客户
电子产品制造商
本公司电子产品制造商类客户包括终端客户、电子制造服务商(EMS)。其中:
?终端客户:指拥有自主品牌终端电子产品的客户,其采购线路板直接用于生产加工。
?电子制造服务商(EMS公司):指为电子产品类客户提供包括产品设计、代工生产等服务的厂商。
Jabil(捷普)、
Flextronics(伟创力)、
Diehl(代傲)、
Wkk(王氏港建)、
Hana(恒诺)等。
PCB贸易商
? PCB 贸易商:指主要是利用自身的优势(如全球网点优势、物流服务、技术支持等)获取终端客户订单后,再向PCB 工厂下单采购线路板,以赚取买卖差价。
Shinko (伸光制作所)、
Staci Group、
Elmatica Group、
ICAPE Group、
NCAB Group、
DAEDUCK等。
报告期内,公司向电子产品制造商、PCB贸易商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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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类型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电子产品制造商
108,314.04 67% 86,647.98 63% 68,257.97 56%
PCB贸易商 52,604.48 33% 50,710.72 37% 52,872.49 44%
合计 160,918.52 100% 137,358.71 100% 121,130.47 100%
公司与 PCB贸易商类客户是互相依存关系。由于公司所在行业具有订单多、数量多、批次多、送货次数多等特点。加之国外客户维护成本高、信息获取具有滞后性,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并争取在第一时间内获得客户的最新研发和业务拓展信息,公司会在国外客户所在地寻找一家具备 PCB 服务或销售能力的专业 PCB贸易商来维护客户。
(3)境内、境外销售流程
公司销售分为国内销售和国外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以出口为主,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均超过 90%,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均为本公司主要外销客户。境内、境外销售具体流程如下:
1)境内销售
采用直销方式,货物直接通过陆运等方式直接送达至客户。
2)境外销售
公司境外销售均通过公司香港子公司世运线路版实现,具体的商务谈判由公司直接与客户洽谈。产品生产完毕后,通常采取 FOB 香港的配送货物方式(即公司将货物发往客户在香港指定的装运港或仓库,交货之前的所有费用和风险都由卖方承担;当货物装船后,风险随即转移给了买方,且之后的费用,包括运费等皆由买方承担)将产品送到客户指定地点。
公司外销通过世运线路版进行销售的原因主要是:将香港作为外销业务的分送中心,提高物流效率。公司产品报关出口至香港后,通过香港进行中转将货物配送至全球。通过世运线路版来负责货物到香港后的协调工作,能大大提高物流效率,减少货物在途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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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客户的开发方式、交易背景、合同订单的签订依据、执行过程具体情况如下:
A.境外客户的开发方式
公司销售统一由市场部负责,直接面对客户,按照订单生产,实现销售。公司境外客户开发方式分为直接开拓客户方式及外部销售顾问介绍客户方式两种方式。
在直接开拓客户方式下,公司直接与客户接触,与客户就产品的品种、质量、价格和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洽谈,并签订订单。
在外部销售顾问介绍客户方式下,销售顾问向公司介绍客户,公司直接与客户洽谈并签订订单,公司在收到销售货款后支付佣金给销售顾问。
B.交易背景
公司客户类型分电子产品制造商及PCB贸易商两大类。
其中,电子产品制造商包括拥有自主品牌终端电子产品的客户,也包括为电子产品类客户提供包括产品设计、代工生产等服务的厂商。公司电子产品制造商类客户根据自身实际生产经营需要,采购本公司线路板后将直接用于生产加工,对于拥有自主品牌终端电子产品的客户,完成整机生产后进行销售;对于其他制造商,通过对电路板进行加工之后再销售给下游制造企业继续加工。
对于 PCB 贸易商类客户,该类客户在当地具有较强的信息获取能力、及时服务能力,同时具有丰富的采购渠道和销售渠道,因此可以实现其从多家 PCB企业采购、销售给多家下游企业的功能,从而赚取中间差价。对于 PCB 制造企业来说,通过 PCB 贸易商销售可以降低进入目标市场的开拓成本,也可批量进入电子产品制造商的供应商目录,比如公司主要客户中,通过伸光制作所可以进入日本松下、三菱等诸多客户,但相对直接销售给终端客户,通常毛利率会略低。
而对于下游的电子产品制造商,PCB 贸易商的存在也减少了其沟通成本,且贸易商具有属地化的服务能力。同时,由于 PCB 行业具有订单多、数量多、批次多、送货次数多等特点,国外大部分中小型终端客户和部分大型终端客户为了提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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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沟通效率,往往将其需求提交给专业的 PCB 贸易商,PCB 贸易商汇集需求后向 PCB企业提交订单。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本行业上市公司景旺电子(股票代码:603228)也采取了向贸易商销售的方式,其主要贸易商类客户包括:ICAPE(艾佳普)、Opulent(熥昱)、Suntech Circuits、Wurth、SHINKO CO.,LTD、环球线路有限公司、熥昱电子等。崇达技术(股票代码:002815)也采取了向贸易商销售的方式,其主要贸易商类客户包括:NCAB Group、Suntech Circuits,Inc、PCB Connect、EPEC
LLC、Prodigy、Fineline Global PTE LTD.、ICAPE等。
上述客户中 NCAB Group、ICAPE Group、Shinko(伸光制作所)等全球知名度较高的 PCB 贸易商均为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贸易商类客户,并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此外,由于印制电路板属于定制化产品,客户为了保证其所购产品质量,不论电子产品制造商类客户亦或 PCB贸易商类客户,PCB制造企业通常都需要通过终端客户较长的考察周期和严格的审查认证,而且终端客户(尤其是大型知名终端客户)的考察和认证要求往往比行业认证标准更高。因此,客户一般会与本公司实施长期规模化合作,若无特殊情况,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
C.合同订单的签订依据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订单数量较多,年度外销订单数量均在 3.5万笔以上,
平均每天约达 100笔。报告期内,公司与客户确定订单方式通常为先签定无固定期限合作框架性协议,实际采购时客户按需向公司发出具体采购订单。
订单确定依据均为客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签署或确定后的订单发给公司确认,订单中约定具体技术要求,销售价格、数量、支付条款、交货时间、送货方式等。公司在收到邮件订单后在约定时间内经电子邮件回复确认并与客户确定交货期后开始组织安排生产。
D.境外销售执行过程
报告期内,公司海外销售均通过公司香港子公司世运线路版实现,产品境外销售方式均为直接出口。具体执行过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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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直接与境外客户进行具体商务洽谈;
?客户提供设计图纸,公司根据工艺流程及生产成本向客户报价;
?世运线路版与境外客户签订订单;
?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及其提供的设计图纸,按照要求组织生产;
?公司生产完毕后报关出口;
?公司通常采用 FOB香港的配送货物方式将产品送到客户指定地点,并由世运线路版来负责货物到香港后的协调工作,最终实现通过香港进行中转将货物配送至全球;
?公司向世运线路版开具发票,同时世运线路版向客户出具发票;
?客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产品验收;
?客户根据支付条款的约定向世运线路版支付货款;
?世运线路版定期再将货款支付予公司。
(4)销售收入确认
公司 PCB 经营按“依订单生产、以销定产”实施,按客户需要订单组织生产及交货,具有订单多、数量多、批次多、送货次数多等特点,与客户之间需要进行对账并实行“月结”,即每月陆续送货,按月对帐。
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将货物送达客户指定地点客户组织验收,公司根据送货单与客户就货物品名、数量、金额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开具发票确认收入,当月发出但尚未验收的商品销售计入发出商品。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将货物报关出口或香港港口直接出港,公司根据送货单、装箱单、运单等单据确认收入,对于部分存在供方库的客户,在客户领用或上线使用时,公司确认销售收入。
公司对电子产品制造商类客户及 PCB 贸易商类客户收入确认会计政策一致。
(5)信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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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业惯例,公司销售货款按月结算,以赊销为主,即授予客户一定的信用期限和信用额度,客户按信用期限向公司支付货款,主要客户信用期限最短为30 天、最长不超过 120 天,信用额度则视具体情况而定。报告期内,公司对主要电子产品制造商类客户及前五大主要 PCB贸易商类客户信用期情况如下:
电子产品制造商信用期 PCB贸易商信用期
Wkk
(王氏港建) 75天
SHINKO CO., LTD
(注 2)
30天、60天
Hana(恒诺) 45天
DAEDUCK GDS
CO.,LTD
45天
Flextronics
(伟创力集团) 90天 Staci Group 60天
Jabil(捷普) 90天 NCAB Group 60天
Diehl(代傲)
(注 1)
60天、120天 ICAPE Group 60天
Computime Group 60天 Elmatica Group 60天
-- DAP CORP. 45天
注 1:信用期于 2015年 9月由 60天变更为 120天
注 2:信用期于 2016年 4月由 30天变更为 60天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对 PCB 贸易商类客户信用期限略短,主要原因系公司综合考虑与 PCB 贸易商类客户合作关系及对其销售单价略有小幅折让所致。
(6)产品售后退回或维修情况
由于印制电路板属于定制化产品,公司不存在除质保问题以外的退换货协议。当公司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公司会根据具体的产品质量问题,采取检测修复或退换货方式处理。公司产品质量控制严格,报告期内退换货金额较小,具体情况如下:
A.报告期内退换货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退货金额 407.62 460.67 54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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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货金额 293.53 622.64 390
退换货合计 701.15 1,083.32 933.58
主营业务
收入
160,918.52 137,358.71 121,130.47
比例 0.44% 0.79% 0.77%
发生退换货时,会计处理如下:冲减销售收入和应收账款,同时增加存货及减少营业成本。期末存货做报废处理,存货成本列入营业成本。公司完成补货时,增加销售收入,同时结转营业成本。
B.报告期内,向电子产品制造商及 PCB贸易商销售退换货具体情况如下:
○A 电子产品制造商退换货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退货金额 73.58 429.66 34.96
换货金额 248.96 406.87 247.42
退换货合计 322.54 836.53 282.38
电子产品制造商
销售收入
108,314.04 86,647.98 68,257.97
比例 0.30% 0.97% 0.41%
○b 报告期内 PCB贸易商退换货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退货金额 334.04 31.01 508.62
换货金额 44.57 215.78 142.57
退换货合计 378.61 246.79 651.19
PCB贸易商
销售收入
52,604.48 50,710.72 52,872.49
比例 0.72% 0.49% 1.23%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向电子产品制造商类客户、PCB 贸易商类客户销售产品售后退回或维修情况基本一致。
(7)定价政策
公司以成本加成的原则通过报价系统报价。成本按照公司产品的工序成本,毛利率按不同层次设置,通常来说层次越高,毛利率设置的相对较高。对于不同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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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的成本根据产品的工序成本予以设定,再根据不同客户的产品要求相应的确定其生产成本作为报价成本,确保在报价阶段控制成本,达到事前控制的目的。
(8)毛利率情况
公司产品类型分单面板、双面板、多层板三类;公司客户类型分电子产品制造商、PCB 贸易商两类。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比为 25.12%、24.25%和 28.36%。报告期公司产品毛利率情况具体如下:
A、按照客户类型划分,单面板毛利率情况
项 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单面板毛利率 13.97% 13.76% 14.02%
电子产品制造商: 14.02% 13.82% 14.08%
PCB贸易商: 12.80% 12.13% 12.93%
电子产品制造商与 PCB贸易商毛利率差异 1.22% 1.69% 1.15%
B、按照客户类型划分,双面板毛利率情况
项 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双面板毛利率 24.32% 21.57% 21.69%
电子产品制造商: 25.23% 22.22% 22.24%
PCB贸易商: 22.05% 19.78% 20.13%
电子产品制造商与 PCB贸易商毛利率差异 3.18% 2.44% 2.11%
C、按照客户类型划分,多层板毛利率情况
项 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多层板毛利率 33.12% 27.67% 29.05%
电子产品制造商: 34.64% 29.69% 31.48%
PCB贸易商: 30.80% 25.60% 27.54%
电子产品制造商与 PCB贸易商毛利率差异 3.84% 4.09% 3.94%
综上,报告期内,除定价政策方面公司考虑不同类型客户合作关系及其在销售环节为 PCB终端客户提供的服务等因素对 PCB贸易商类客户销售产品价格有小幅折让,导致不同类型客户毛利率有所差异外。在收入确认、信用期、产品售后退回或维修政策方面基本一致。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与公司交易的主要电子产品制造商类客户及 PCB贸易商类客户是真实的。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与公司交易的主要电子产品制造商类客户及PCB贸易商类客户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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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销售回款情况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 Shinko(伸光制作所)、Wkk(王氏港建)、Hana(恒诺)、Flextronics(伟创力)、Jabil(捷普)、Diehl(代傲)等优质客户,该类客户具有信用程度高、合作关系稳定等特点,销售回款有可靠保证。
(三)主要原材料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覆铜板、半固化片、铜箔、铜球、菲林、油墨、氰化金钾等。本公司主要材料均通过议价方式选定供应商,并以市场价格进行采购。本公司原材料供货渠道顺畅,供货能够及时保证生产需要。
(四)行业竞争情况及本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国际市场竞争格局
全球 PCB 生产主要集中在中国大陆、日本、台湾、韩国四个地区,美国和欧洲则保留了部分高端产品的生产。从产业技术水平来看,日本是全球最大的高端 PCB生产地区,产品以高阶 HDI板、封装基板、高层挠性板为主,产品技术层次不断向高难度化发展。美国保留了高复杂性 PCB 的研发和生产,产品以高端多层板为主,主要应用于军事、航空、通信应用等领域,美国仍是全球最大的18 层以上多层板产地。韩国和台湾高端产品的生产技术也得到了很大的突破,产品结构也逐渐向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领域发展,生产的产品中 HDI 板、封装基板占了很高的比重,目前韩国、台湾和日本一起掌握了全球绝大部分封装基板的生产。相对而言,中国大陆的产品整体技术水平与美国、日本、韩国、台湾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但近年来,随着产业规模的快速扩张,中国大陆 PCB产业的升级进程也得到了加快,高端多层板、挠性板、HDI板等产品的生产能力实现了很大的提高。
2、国内市场竞争格局
我国 PCB 市场巨大的发展空间吸引了大量国际企业的进入,绝大部分世界知名 PCB生产企业都在我国建立了生产基地,并在积极扩张。目前,我国 PCB市场形成了台资、港资、美资、日资、韩资以及本土内资企业多方共同竞争的格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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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其中,外资企业普遍投资规模较大,生产技术和产品专业性都有一定优势;内资企业数量众多,但企业规模和水平与外资企业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
根据 CPCA统计,我国大约有 PCB企业 1500家。目前,国内市场竞争激烈,大规模企业集中占有市场份额较高,中小企业较为分散。2015年,入选“中国印制电路行业百强企业排行榜”的销售收入 1亿元以上的企业达 131家,合计销售收入 1,598.03亿元,较 2014年同比增长了 9.4%,占全国 PCB总销售额的 89.69%。
我国本土内资企业的发展水平仍相对不足,与我国 PCB 行业的发展地位不相适应。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仍然是全球 PCB 产业投资与转移的重要目的地。为此,我国企业必须拓宽融资渠道,通过规模化发展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企业综合实力和市场占有率,以应对国内外市场竞争。为了增加企业融资渠道,提高企业发展水平和竞争能力,我国不少 PCB 企业开始寻求上市。目前已实现上市的 PCB 生产企业有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
国内 PCB上市企业简介
股份简称基本情况
沪电股份
公司成立于 1992年,一直立足于 PCB的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3.77亿元,其中 PCB 收入 32.44亿元。公司 PCB产品以 14-28
层企业通讯市场板为主,产品主要应用于通讯、汽车市场。
依顿电子
公司成立于 2000 年,主要从事高精度、高密度双层及多层印刷线路板的制造和销售。2015年营业收入 29.28亿元,其中双面板 8.26亿元、占 28.21%,
四层板 12.77亿元、占 43.61%,六层板 6.15亿元、占 21.00%,八层及以上
板 2.10亿元、占 7.17%。
超声电子
公司成立于 1997年,产品范围包括印制电路板(PCB)、液晶显示器(LCD)、覆铜板(CCL)及超声电子仪器等。PCB 产品以双面板、多层板与 HDI 板为主,包含部分快板业务,产品可应用于电脑、通讯、工业控制、医疗、汽车、航空航天等领域。2015年公司营业收入 36.39亿元,其中 PCB收入 18.61
亿元。
兴森科技
公司成立于 1999年,主要从事 PCB样板、小批量板的设计和制造服务。产品及服务主要应用于通信、国防军工、航天、医疗电子、工业控制、计算机应用等领域。2015年公司营业收入为 21.19亿元,其中 PCB样板收入 9.64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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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PCB小批量板收入 10.37亿元。
超华科技
公司成立于 1999年,主要从事 PCB、CCL及其上游的电子铜箔、专用木浆纸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 PCB 行业中少数具有垂直一体化产业链的生产企业之一,形成了从电子铜箔、专用木浆纸、CCL 到 PCB 的较为完整的系列产品线,其中 PCB产品主要是单面板。2015年公司营业收入 10.48
亿元,其中 PCB收入 5.57亿元。
中京电子
公司成立于 2000 年,主要从事新型电子元器件(高密度印刷线路板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网络通讯、计算机周边、汽车电子和工业控制等领域。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 5.79亿元,其中 PCB收入
5.66亿元(包括单面板 226.71万元,双面板 1.78亿元,多层板 3.86亿元)。
胜宏科技
公司成立于 2006年 7月 28日,主要从事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双层板和多层板。2015 年实现营业收入 12.84 亿元,其中 PCB
收入 12.60亿元。
崇达技术
公司成立于 1995年 5月,主要从事小批量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产品主要应用于通信设备、工业控制、医疗仪器、安防电子和航空航天等高科技领域。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 17.11亿元。
景旺电子
公司成立于 1993 年 3 月,主要从事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产品主要包括双面及多层刚性电路板、柔性电路板(含贴装)和金属基电路板。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6.77亿元。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
3、公司主要竞争对手
目前公司以多层板为主导产品,并正在大力向 HDI 板领域发展,产品应用领域主要面向计算机及周边设备、通信设备、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工业控制、医疗仪器等。公司市场竞争主要来自于生产同类型产品的企业,包括: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固定资产
1、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主要房屋及建筑物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房屋座落地
面积
(m2)
用途
所有权人
房权证号码
他项权利 鹤山市共和镇世运路 8号 A座
25,738.40 非住宅
广东世运
粤房地权证鹤山字第 0100030057号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44 鹤山市共和镇世运路 8号 B座
5,383.30 非住宅
广东世运
粤房地权证鹤山字第 0100030058号
无 鹤山市共和镇世运路 8号 C座
2,145.22 非住宅
广东世运
粤房地权证鹤山字第 0100030059号
无 鹤山市共和镇世运路 8号 D座
2,989.88 非住宅
广东世运
粤房地权证鹤山字第 0100030060号
无 鹤山市共和镇世运路 8号 E座
4,959.88 非住宅
广东世运
粤房地权证鹤山字第 0100054855号
无 鹤山市共和镇世运路 8号 F座
9,158.14 非住宅
广东世运
粤房地权证鹤山字第 0100054856号
无 鹤山市共和镇世运路 8号 A2座
27,598.40 非住宅
广东世运
粤房地权证鹤山字第 0100054355号
无 鹤山市共和镇世运路 8号 A3座
18,802.21 非住宅
广东世运
粤房地权证鹤山字第 0100054356号

2、主要机器设备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子公司主要机器设备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类别资产名称数量原值净值成新率 数控钻孔设备
数控钻机 156 14,339.46 6,784.16 47.31%
2 镭射钻机 4 1,201.53 916.9 76.31% 自动对位设备
X-Ray 自动对位靶机
1 144.93 16.25 11.22% 孔位量测机
1 58.88 28.74 48.81% 检测设备
光学检测设备 32 2,796.95 1,520.40 54.36%
6 菲林检查机 1 69.72 8.68 12.45%
7 检查机 48 2,039.97 1,133.48 55.56%
8 飞针测试机 5 270.15 113.7 42.09%
9 测试机 76 1,207.07 797.31 66.05% 表面处理设备
除胶渣机 1 79.68 54.65 68.59%
11 去污机 1 376.57 257.95 68.50%
12 抗氧化机 5 237.58 107.55 45.27%
13 研磨机 45 1,263.83 670.03 53.02%
14 沉铜生产线 3 545.92 312.43 57.23%
15 电镀生产线 14 3,916.52 1,983.91 50.65%
16 喷锡机
6 169.76 106.68 62.84%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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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对位冲孔机 3 438.48 252.33 57.55%
18 蚀刻机 20 1,736.27 852.57 49.10%
19 棕化机 6 295.81 138.12 46.69%
20 涂布机 6 640.3 313.24 48.92%
21 洗板机 10 374.76 191.96 51.22% 水平沉锡生产机
1 471.22 437.63 92.87% 外型加工设备
CCD热熔机 1 172.07 121.65 70.70%
24 压合机 6 1,866.94 828.84 44.40%
25 压力机 12 247.61 180.46 72.88%
26 叠合线 4 1,062.47 487.16 45.85%
27 磨边机 6 112.16 56.56 50.43%
28 V槽加工机 10 547.36 218.47 39.91%
29 成型机 51 2,500.82 1,306.41 52.24% 印刷设备
网印机 78 1,325.46 717.76 54.15%
31 喷印机 3 157.64 114.48 72.62%
32 丝印机 8 20.7 14.8 71.49% 光成像设备
曝光机 65 5,652.14 2,613.80 46.24%
34 绿油前处理机 8 419.74 187.56 44.68%
35 绿油显影机 6 229.15 89.87 39.22%
36 显影机 5 92.54 52.87 57.13%
37 干膜前处理机 8 417.34 201.19 48.21%
38 贴膜机 5 432.13 159.89 37.00%
39 压膜机 3 273.62 194.25 70.99%
40 光绘机 3 259.59 96.47 37.16%
41 开料设备自动裁板机 2 112.59 48.57 43.14% 其他设备
冷水机组 7 458.89 248.8 54.22%
43 空压机组 12 300.93 112.31 37.32%
合计 49,337.23 25,050.87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子公司机器设备抵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机器设备名称数量原值净值
1 钻孔机 29 2,801.60 69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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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检测设备 37 1,969.22 1,058.41
3 电镀线 5 1,712.26 803.32
4 曝光机 14 1,613.25 588.75
5 蚀刻机 8 815 306.07
6 镭射钻孔机 2 592.52 517.47
7 压合机 2 577.31 94.07
8 刷、研磨机 6 522.86 293.18
9 水平沉锡生产机 1 471.22 437.65
10 热风输送炉 10 465.25 264.19
11 真空层压设备 1 442.01 323.04
12 涂布机 3 360.77 171.32
13 CNC PCB 成型机 6 306.49 110.7
14 贴膜机 3 300.85 101.49
15 MASS LAM叠合拆板线系统 1 268.25 30.4
16 除胶渣机 3 260.58 89.68
17 前处理机 5 245.77 133.18 光绘机 2 234.76 86.01
19 冷水机 3 191.56 60.46
20 成型机 4 187.89 126.9
21 洗板机 4 180 96.9
22 三菱MGS柴油发电机组
MGS1500B(7PF) 163.29 18.51
23 2 points X-Ray Target Drill 1 145.54 16.49
24 加工机 2 136.52 22.14
25 收、放板机 25 133.62 100.1
26 网印机 10 115.25 98.31
27 棕化机 2 110.81 37.19
28 沉银机 1 103.62 11.74
29 测试机 2 97.19 37.39
30 压力机 4 81.37 72.35
31 CAM Genesis2000 1 72.31 8.2
32 上下料机 4 27.23 23.78
33 烘箱 2 16.32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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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30格刺幅式翻板机 3 16.07 12.45
35 干燥机 2 0.98 0.86
36 其他设备 11 252.06 151.77
合计 15,991.6 7,009.95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机器设备名称数量原值净值
1 Benz GR793 1 156.06 72.01
2 检修站 3 32.03 17.60
3 空气干燥机 2 1.12 0.77
4 雷射钻孔机 2 609.01 399.43
5 钻孔机 10 888.33 629.49
6 上料机 2 15.53 10.65
7 下料机 2 15.53 10.65
8 自动光学检查机 3 160.13 87.98
合计 1,877.74 1,228.58
(二)无形资产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公司所拥有的无形资产主要系国有土地使用权和软件使用权,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类别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净值
土地使用权 1,631.26 208.56 - 1,422.70
办公软件 292.12 165.61 - 126.51
合计 1,923.38 374.17 - 1,549.21
1、国有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号
位置
面积
(平方米)
使用权人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权利
终止日
使用权类型
他项权利
1 鹤山市共和镇铁 72,344.1 广东鹤国用(2013)第 2055年 9 出让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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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居委会世运 004297号月 15日 鹤山市共和镇铁岗居委会
31,979.9
世安电子
鹤国用(2012)第2055年 9月 15日
出让无
2、软件使用权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公司拥有的软件使用权系公司购买的 AutoCAD等软件,用于提升公司办公管理水平。
3、专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 16 项实用新型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类型
名称专利号权利期限
1 广东世运
实用新型
一种用于铣机的吸尘组件 ZL 2012 2 0513268.1
自 2012.9.29
起 10年
2 广东世运
实用新型
一种打气检验装置 ZL 2012 2 0515391.7
自 2012.9.29
起 10年
3 广东世运
实用新型
一种用于加工印刷电路板外形的精冲模组件
ZL 2012 2 0511549.3
自 2012.9.29
起 10年
4 广东世运
实用新型
一种用于沉铜工艺中的挂蓝 ZL 2012 2 0515394.0
自 2012.9.29
起 10年
5 广东世运
实用新型
一种用于印刷电路板的传送装置
ZL 2012 2 0515298.6
自 2012.9.29
起 10年
6 广东世运
实用新型
一种用于印刷电路板的小推车
ZL 2012 2 0515414.4
自 2012.9.29
起 10年
7 广东世运
实用新型
一种用于印刷电路板的冷却处理装置
ZL 2012 2 0515171.4
自 2012.9.29
起 10年 广东世运
实用新型
一种在 AOI上使用的自动粘尘装置
201520697131.X
自 2015.9.8
起 10年
9 广东世运
实用新型
一种用于印刷电路板钻孔工艺的万用刀盘
201520692894.5
自 2015.9.8
起 10年
10 广东世运
实用新型
一种用于印刷电路板 PTH工序中的水循环利用装置
201520697163.X
自 2015.9.8
起 10年
11 广东世运
实用新型
一种用于 PCB电镀的挂具装置
201520723549.3
自 2015.9.16
起 10年
12 广东世运
实用新型
一种用于测试 PCB板上螺旋感抗线圈短路的装置
201520692934.6
自 2015.9.8
起 10年
13 广东世运实用一种电路板除胶喷淋水循环 201520692990.X 自 201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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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系统起 10年
14 广东世运
实用新型
一种新型印刷电路板结构 201520718662.2
自 2015.9.16
起 10年
15 广东世运
实用新型
一种 PCB板烤箱节能装置 201520692118.5
自 2015.9.8
起 10年
16 广东世运
实用新型
一种 PCB板化学镀铜缸溢流液回收铜系统
201520710473.0
自 2015.9.14
起 10年
(三)公司资产许可或被许可使用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发行人租赁房屋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详细座落位置
出租方名称
租赁面积(M2)
租赁起止时间
租金标准
(元/年)
房屋用途 共和镇宝丰新城 10幢305房
王艳娥 78
2016.3.20-2
017.3.20 员工宿舍 共和镇宝丰新城 6座 501房
马永真 100.65
2016.9.30-2
017.9.30 员工宿舍 共和镇宝丰新城 7座 502房
黄金喜 100.65
2016.11.15-
2017.11.15 员工宿舍 共和镇宝丰新城 3座1003房
杨忠 76.56
2016.5.15-2
017.5.15 员工宿舍 共和镇宝丰新城 5座1005房
钟秋云 67.37
2016.6.15-2
017.6.15 员工宿舍
就上述租赁房屋,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有关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书、房屋买卖合同等有关资料及确认,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所租赁上述房屋的面积较小,用途均为为员工提供宿舍,发行人未在上述租赁房屋内从事任何生产经营活动,如公司未能继续使用上述租赁房屋的,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及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发行人子公司租赁房屋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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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承租人出租人地址租赁期间租金用途
1 世运线路版朝佳有限公司
香港九龙开源道 54号
丰利中心 8字楼 04室
2015.5.1-
2017.04.30
3.5万港币/月工商业
2 世运线路版朝佳有限公司
香港九龙开源道 54号
丰利中心 8字楼 10A室
2017.1.1-
2017.12.31
0.65万港币/月工业
3 世运线路版卓豫有限公司香港寿山村道 6号榛园 1座
2011.4.1-
2017.4.1
14万港币/月住宅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就上述租赁房屋,发行人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发行人有权在租赁期限内使用上述租赁房屋。发行人未在上述租赁房屋内从事任何生产活动,如公司未能继续使用上述租赁房屋的,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及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1、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各类印制电路板(PCB)的生产与销售。
公司控股股东为新豪国际,持有公司 81.56%的股份,主营投资业务。截至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新豪国际除持有公司股份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况,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佘英杰,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佘英杰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立日期股本总额(港币)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新豪国际 2010.8.19 1,000万 100.00%投资控股
世运电路板(中国)
1999.8.18 100万 100.00%生产及贸易
世运环球投资 2004.5.19 390万 100.00%股权投资及一般贸易
朝佳有限公司 1988.7.15 350万 99.96%投资及贸易
祥隆实业 1983.7.1 --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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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祥隆实业为香港个人企业,由佘英杰个人经营。
2、经营情况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世运环球投资和祥隆实业均无实际经营;世运电路版(中国)、朝佳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房屋租赁业务。
单位:港元
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净利润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世运电路板(中国)
996,800.00 0 807,260.00 -107,774.81
世运环球投资 0 0 -8,346.70 -8,694.70
朝佳有限公司 1,565,500.00 1,497,501.91 470,693.00 142,456.87
祥隆实业 0 0 0 0
注:祥隆实业为香港注册的无限责任公司,根据香港法律法规规定,其无注册资本要求,由股东对公司及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祥隆实业未实际开展任何业务,所以没有实际的资产,负债,营业收入以及净利润等数据均为零。
3、资产状况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世运电路板(中国)、世运环球投资、朝佳有限公司、祥隆实业资产状况如下:
单位:港元
公司名称
总资产净资产
2015.12.31 2016.12.31 2015.12.31 2016.12.31
世运电路板(中国) 48,747,104.07 48,512,272.45 27,237,503.07 27,103,071.45
世运环球投资 345,605.49 336,559.99 -8,379,959.44 -8,389,004.94
朝佳有限公司 18,439,490.00 18,509,405.87 8,274,225.00 8,352,640.87
祥隆实业 0 0 0 0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世运电路板(中国)、朝佳有限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为自有房产。世运环球投资、祥隆实业无自有房屋及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
4、人员情况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世运电路版(中国)、世运环球投资、朝佳有限公司、祥隆实业人员情况如下: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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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世运电路板(中国)世运环球投资朝佳有限公司祥隆实业
员工人数(人) 1 1 1 1
5、业务和技术及未来业务发展规划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世运电路板(中国)、世运环球投资、朝佳有限公司、祥隆实业业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如下:
公司名称主营业务未来三年规划
世运电路板(中国)房产租赁保持现有房产租赁业务
世运环球投资无实际经营无实际经营
朝佳有限公司房产租赁保持现有房产租赁业务
祥隆实业无实际经营无实际经营
世运电路板(中国)、朝佳有限公司业务为房产租赁,主要核心资源为自有房产,不存在其他技术。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实际控制人佘英杰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2、关于实际控制人亲属从事 PCB业务的说明
A、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实际控制人近亲属从事 PCB 业务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佘英杰的近亲属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注册地经营范围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卓豫有限公司 400万港币香港一般贸易
佘晴殷 46.25%
佘卓铨 53.75%
优易市场顾问有限公司
5万港币香港
市场调查,数据分析,市场定位及策划公关活动
佘卓銓 100.00%
沃泽科技 50万元深圳
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佘俊杰 98.00%
蒋莉 2.00%
联智投资 2,400万元鹤山股权投资佘俊杰 70.00%
Uniwell International 5万美元英属维尔京投资庄跃灿 40.00%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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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mited 群岛庄跃森 35.00%
庄育隆 25.00%
同昌(庄氏)集团有限公司
1万港币香港投资
Uniwell
International
Limited
100.00%
同昌电子有限公司
150万港币香港电子产品制造
Uniwell
International
Limited
100.00%
东莞同昌电子有限公司
7,414万港币东莞
生产和销售新型电子元器件:高密度互连积层板、多层挠性板、刚挠印刷电路板。
同昌电子有限公司
100.00%
佘晴殷为佘英杰之女,佘卓铨为佘英杰之子,庄跃灿、庄跃森、庄育隆为佘英杰之妻弟,佘俊杰为佘英杰之弟,蒋莉为佘俊杰之妻。
上述公司中,卓豫有限公司、优易市场顾问有限公司、沃泽科技、联智投资、同昌(庄氏)集团有限公司及 Uniwell International Limited未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同昌电子有限公司、东莞同昌电子有限公司均从事 PCB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存在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形。
同昌电子、东莞同昌为庄跃灿、庄跃森、庄育隆共同控制的公司,发行人为佘英杰控制的公司,自发行人设立以来,庄跃灿、庄跃森、庄育隆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权,未对发行人形成过控制或重大影响;自同昌电子、东莞同昌设立以来,佘英杰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同昌电子、东莞同昌的股权,未对同昌电子、东莞同昌形成过控制或重大影响。佘英杰与庄跃灿、庄跃森、庄育隆均对对方控制的企业不构成控制关系、也不构成重大影响、也均未在对方担任任何职务,在生产经营和管理决策方面,发行人与同昌电子、东莞同昌均独立经营,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1)发行人与同昌电子、东莞同昌自设立至今不存在共有股东的情况
1)同昌电子历史沿革
①同昌电子有限公司设立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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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同昌电子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公司章程,公司名称为“同昌电子有限公司(英文名称:Uniwell Electronic Ltd)”,公司注册地为香港,法定股本为 10,000港币。
1988年 11月 25日,香港公司注册处签发了《公司注册证书》,同昌电子有限公司注册成立。
同昌电子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名单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
累计所持已发行股本(港元)
占已发行股本的比例
1 Comsec Management Limited 1 50.00%
2 Grand Faith Limited 1 50.00%
合计 2 100.00%
② 1988年 12月,第一次股权转让及第一次增资
1988年 12月 5日,同昌电子有限公司原股东 Comsec Management Limited、Grand Faith Limited分别与 Uniwell International Limited、庄育隆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股份转让给 Uniwell International Limited和庄育隆,转让价格为 1港元。
同日,同昌电子有限公司增加法定股本 1,490,000万股,每股面值 1港元,发行价格为 1港元/股,发行对象为 Uniwell International Limited和庄育隆。
本次股本增加及股权转让完成后,同昌电子有限公司的股东名单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
累计所持已发行股本(港元)
占已发行股本的比例
1 Uniwell International Limited 1,125,000 75.00%
2 庄育隆 375,000 25.00%
合计 1,500,000 100.00%
③ 2011年 11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1年 11月 4日,庄育隆与 Uniwell International Limited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同昌电子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 Uniwell International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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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mited。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同昌电子有限公司的股东名单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
累计所持已发行股本(港元)
占已发行股本的比例 Uniwell International
Limited
1,500,000 100.00%
合计 1,500,000 100.00%
2)东莞同昌历史沿革
①东莞同昌设立
东莞同昌设立于 1993年 8月 10日,其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780万港元。根据东莞同昌设立时的《东莞同昌电子有限公司章程》及《合作经营东莞同昌电子有限公司合同》,东莞同昌设立时的投资者为同昌电子及东莞市大朗外资引进公司,其中东莞大朗以有期有偿使用形式提供场地 3330 平方,同昌电子无息投资780万港币,合作企业的营业总收入,在扣除一切生产成本费开支后,税前利润缴所得税和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净利润,按东莞大朗占 30%,同昌电子占 70%的比例进行分配。
东莞同昌设立时,股东及权益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权益比例
1 同昌电子有限公司 70.00%
2 东莞市大朗外资引进公司 30.00%
合计 100.00%
②第一次增资
1995年 11月 7日,东莞同昌的注册资本增至 873万港币,新增投资额由同昌电子以设备投资的方式进行,其他事项仍按原合同条款执行。本次增资完成后,东莞同昌股东及权益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权益比例
1 同昌电子有限公司 70.00%
2 东莞市大朗外资引进公司 30.00%
合计 100.00%
③第二次增资
1995年 12月 27日,东莞同昌注册资本增至 1,004万港币,由同昌电子增加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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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资金 131万港币,其他事项仍按原合同条款执行。
本次增资完成后,东莞同昌股东及权益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权益比例
1 同昌电子有限公司 70.00%
2 东莞市大朗外资引进公司 30.00%
合计 100.00%
④第三次增资
1997年 8月 18日,东莞同昌注册资本增至 1,164万港币,由同昌电子增加投入设备资金 160万港币,其余事项按原合同条款执行。
本次增资完成后,东莞同昌股东及权益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权益比例
1 同昌电子有限公司 70.00%
2 东莞市大朗外资引进公司 30.00%
合计 100.00%
⑤第四次增资
2001年 7月 9日,东莞同昌注册资本增至 2,369万港币,新增 1,205万港币中,包括设备资金 905万港币及建造费 300万港币,上述新增注册资本由同昌电子缴足,其他事项仍按原合同条款执行。
本次增资完成后,东莞同昌股东及权益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权益比例
1 同昌电子有限公司 70.00%
2 东莞市大朗外资引进公司 30.00%
合计 100.00%
⑥第五次增资
2002年 2月 20日,东莞同昌注册资本增至 4,117万港币,新增 1748万港币全部为设备作价,由同昌电子缴足,其他事项仍按原合同条款执行。
本次增资完成后,东莞同昌股东及权益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权益比例
1 同昌电子有限公司 70.00%
2 东莞市大朗外资引进公司 30.00%
合计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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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第六次增资
2002年 10月 29日,东莞同昌注册资本增加 3,297万港币,由同昌电子无息以进口设备作价出资。增资完成后,东莞同昌的注册资本变更为 7,414万港币,其他事项仍按原合同执行。
本次增资完成后,东莞同昌股东及权益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权益比例
1 同昌电子有限公司 70.00%
2 东莞市大朗外资引进公司 30.00%
合计 100.00%
⑧第一次股权变更,由合作企业变更为独资企业
2005年 7月 19日,就东莞大朗向同昌电子转让其持有的东莞同昌全部股权事宜,东莞同昌取得了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据此,东莞大朗在东莞同昌的全部股权由同昌电子承接,东莞大朗不再持有东莞同昌的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东莞同昌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港元)
持股比例
1 同昌电子有限公司 7,414万 100.00%
合计 7,414万 100.00%
(2)发行人与同昌电子、东莞同昌产品差异较大,难以形成替代或竞争关系
1)发行人与同昌电子、东莞同昌线路板层数差异较大
报告期内,同昌电子、东莞同昌与发行人各层产品实现的销售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如下:
项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东莞
同昌
同昌
电子
发行人
东莞
同昌
同昌
电子
发行人
东莞
同昌
同昌
电子
发行人
单面板 31.45% 25.48% 6.79% 25.77% 21.04% 7.03% 27.51% 24.95% 5.58%
双面板 66.07% 67.12% 39.28% 72.06% 71.55% 40.09% 69.24% 71.00% 41.93%
多层板 2.48% 7.40% 53.93% 2.17% 7.41% 52.88% 3.25% 4.05% 52.48%
合计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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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结构与同昌电子、东莞同昌存在较大差异。公司的产品主要为多层板和双面板,同昌电子、东莞同昌的产品主要为单面板和双面板。报告期内,东莞同昌所销售的多层板均为委外加工或直接从外部采购,自身并不具备多层板的生产能力;而同昌电子属于贸易公司,并不从事产品制造。
通常来说,PCB产品的层数越多,技术难度也越高。多层板的生产较单、双面板的生产需要更高的生产技术,一般单、双面板的生产线无法实现多层板的生产。因此,发行人的技术水平、产品档次显著高于东莞同昌和同昌电子。
2)发行人与同昌电子、东莞同昌产品应用领域差异较大
印制电路板为非标准化产品,即使层数相同的产品,由于下游应用领域及终端产品的不同,对印制电路板的尺寸、性能、电路等参数的要求也会不同。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昌电子、东莞同昌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按应用领域分类占比如下:
项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同昌
电子
东莞
同昌
发行人
同昌
电子
东莞
同昌
发行人
同昌
电子
东莞
同昌
发行人
家电类 74.14% 79.10% 29.61% 50.28% 55.39% 31.17% 47.84% 50.90% 31.54%
汽车类 1.27% 4.34% 24.62% 1.53% 3.47% 22.18% 2.35% 5.19% 26.54%
通信及电脑周边产品类
17.09% 8.99% 16.19% 42.89% 33.89% 18.20% 46.83% 40.50% 16.80%
工业设备类 0.00% 0.00% 21.80% 0.00% 0.00% 16.19% 0.00% 0.00% 14.42%
医疗类 4.38% 3.57% 2.31% 0.79% 0.73% 2.21% 0.05% 0.35% 2.62%
其他 3.12% 4.00% 5.47% 4.51% 6.52% 10.05% 2.93% 3.06% 8.08%
合计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应用于家电、汽车、工业设备、通信及电脑周边产品等多个领域;同昌电子、东莞同昌产品主要应用于家电产品。
二者的产品应用领域存在较大差异。
PCB是制造电子产品的关键元件,不同领域、不同客户均需进行相关验收或认证。首先,PCB 产品必须通过品质、环保方面的一些必要的行业标准认证,如 ISO9000标准品质认证、ISO14001 标准环保认证等。其次,不同应用领域的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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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B 产品必须通过下游产品的相关认证才能应用到下游产品中,比如汽车电子用 PCB产品需要通过汽车产品相关的 ISO/TS 16949认证,医疗领域使用的 PCB产品需要通过医疗产品相关的 ISO 13485认证等。因此,不同领域之间的切换存在现实的难度。
3)印制电路板属于定制产品,难以形成替代关系
发行人及同昌电子、东莞同昌的产品均为各类印制电路板,但由于印制电路板的特性,致使各类印制电路板产品均存在差异,即使在同一应用领域,由于终端电子产品的不同所需配备的印制电路板也各不相同,如不同品牌的手机、电脑,同一品牌下不同型号的手机、电脑等所使用的印制电路板尺寸、性能、层次、电路等均存在差异。因此,下游客户向 PCB 生产商采购的产品均为定制产品,不同供应商之间难以形成替代关系。
4)发行人与同昌电子、东莞同昌未来发展方向不同
经访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佘英杰先生及同昌电子、东莞同昌共同实际控制人、董事庄育隆先生,发行人与东莞同昌、同昌电子的未来发展战略不同。未来三年,发行人将不断开发新型高质量、高密度、更高层线路板产品;同昌电子、东莞同昌则将继续重点开发中小批量、附加值较高的单、双面印制电路板。
(3)发行人与同昌电子、东莞同昌销售独立
东莞同昌为同昌电子全资子公司,同昌电子为香港注册公司,自身并不从事产品制造,报告期内,同昌电子所销售的全部产品均从东莞同昌和江苏同昌采购,其中向东莞同昌的采购比例各期均在 90%以上。东莞同昌向同昌电子的销售金额占其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各期均在 70%以上。以下数据中各期客户和供应商家数为同昌电子、东莞同昌合计家数,主要财务数据为单体财务数据,未进行合并。
1)与发行人相比,同昌电子、东莞同昌规模较小
报告期内,同昌电子、东莞同昌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① 2016年 12月 31日/2016年度
项目同昌电子(万港币)东莞同昌(万元)广东世运(万元)
净资产 7,823.26 8,173.35 91,68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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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 25,184.07 13,312.69 144,372.19
营业收入 10,997.50 9,900.45 163,487.47
净利润 58.60 117.50 26,468.38
② 2015年 12月 31日/2015年度
项目同昌电子(万港币)东莞同昌(万元)广东世运(万元)
净资产 7,764.66 8,124.87 77,110.73
总资产 26,127.07 12,763.00 121,393.17
营业收入 14,070.82 9,895.62 140,049.11
净利润 357.20 99.49 15,693.01
③ 2014年 12月 31日/2014年度
项目同昌电子(万港币)东莞同昌(万元)广东世运(万元)
净资产 7,407.46 8,042.25 73,111.61
总资产 27,002.38 11,927.52 116,908.66
营业收入 13,959.93 11,798.82 124,157.83
净利润 356.87 0.87 14,388.08
注:如前所述,东莞同昌为同昌电子全资子公司,但未编制合并报表。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资产、销售规模显著高于同昌电子、东莞同昌,同昌电子、东莞同昌对公司不构成影响。
2)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昌电子、东莞同昌存在个别客户重叠,但总体差异很大
保荐机构核查了报告期内发行人和同昌电子、东莞同昌的全部客户名单,核查比例达到 100%。
经核查,报告期内,同昌电子、东莞同昌与发行人各有客户 67家、52家、53家和 227家、262家、277家,其中重叠客户的家数分别为 4家、4家、4家,发行人向共同客户销售的金额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44%、5.96%
和 2.40%,占比较小。
对发行人而言,重叠客户中销售金额较大且持续的客户为 Bitron、Icape。
Bitron和 Icape均为国际大型知名企业,该等客户管理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完善,采购严格按照其内部制度流程进行,不存在配合发行人进行利润调节、利益输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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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发行人与同昌电子虽存在客户重叠的情况,但公司各期向重叠客户的销售占比均较小,不存在共用销售渠道的情况,也不会对发行人的销售构成重大影响。
3)行业特点导致很难形成订单转移或者利益输送
发行人的销售模式为买断式直接销售。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要客户较为稳定,均为国际知名优质企业,该类优质企业对供应商的选择较为严格,其供应商认证程序为:公司基本情况调查——基本财务数据评价——现场审查(包括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工艺流程、生产设备、人员素质、日常运作情况等审查)——小批量样板——样板检测——通过了进入客户供应商系统,认证内容不仅包括产品性能、质量和稳定性等,还包括稽核程序文件、6S管理、工厂作业规范、生产程序、环保、员工福利和社会责任等软性指标。上述认证过程时间约为半年到一年左右,时间较长。同时,由于印制电路板的定制特点,一家 PCB企业要进入客户的供应商目录,都需要客户对 PCB企业的工厂和生产线进行一对一的认证,不会因为广东世运与同昌电子、东莞同昌股东之间存在亲属关系而将广东世运的订单转移至同昌电子或东莞同昌生产,反之,广东世运或者同昌电子、东莞同昌也不可能对客户有该等影响力。包括公司主要客户需要定制新产品时,也要对公司的生产能力进行重新认证。
4)发行人与同昌电子、东莞同昌销售体系、销售行为独立
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与同昌电子、东莞同昌共同客户与发行人签订的销售合同,不存在发行人联合同昌电子、东莞同昌与客户共同签订销售合同的情形。
同时,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客户进行走访或访谈,走访和访谈覆盖比例分别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 70.53%、73.25%和 62.71%,根据访谈结果,发行
人与同昌电子、东莞同昌在销售时均独立销售,单独定价,不存在捆绑销售或共同议价情形,双方的销售渠道彼此独立。因此,公司与同昌电子不存在共用销售渠道的情况,也不会产生利益转移或订单转移的情形。
(4)发行人与同昌电子、东莞同昌采购独立
1)发行人与同昌电子、东莞同昌存在部分供应商重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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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和东莞同昌的主要原材料为覆铜板、半固化片、铜箔、铜球、菲林、油墨、氰化金钾等。发行人和东莞同昌均为直接向供应商采购,不存在共用采购渠道的情形。
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及东莞同昌全部供应商名单,核查比例达到 100%。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东莞同昌的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分别有 374家、368家、391家和 230家、215家、178家。2014年至 2016年,发行人和东莞同昌重叠供应商家数分别为 21 家、19 家和 16 家。发行人向共同供应商采购的金额占各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2.72%、18.98%和 1.25%。报告期内,双方共
同供应商的变化致使上述比例变动较大。发行人的覆铜板主要从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东莞同昌的覆铜板主要从广东建滔积层板销售有限公司、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其中,从广东建滔积层板销售有限公司的采购占比较高,2016 年,东莞同昌未从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采购。上述原材料供应商为行业内大型知名企业,其供给的原材料质量优良,规格齐全,规模效应显著,在上游行业内优势较大。PCB 制造企业中景旺电子、崇达技术、依顿电子等众多企业均从该等供应商采购。该等供应商管理规范,不存在配合发行人进行利润调节、利益输送的情形。
2)区域性特点及上游行业的竞争导致 PCB制造企业对上游供应商的采购较为集中
报告期内,公司与东莞同昌的供应商存在部分重叠的情况主要系由以下原因形成:
① PCB产业的区域性:目前,PCB产业主要集中在亚洲,其中中国大陆是全球最大的 PCB生产地区,在国内,目前已经形成了以珠三角地区、长三角地区为核心区域的 PCB产业聚集带。公司与东莞同昌均属珠三角地区,由于 PCB产业的区域性,为减少运输成本,双方出现供应商重叠的情况具有合理性;
②原材料行业的集中性:在上游原材料中,覆铜板、铜球是制作 PCB的基础材料,同时覆铜板主要应用于 PCB的制造,两者具有较强的相互依存关系。
目前,覆铜板、铜球行业发展较为成熟,价格透明度较高,行业内优质生产企业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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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度相对较高,为提高产品质量,PCB制作企业对该类供应商的选择较为集中,因此,公司与东莞同昌对覆铜板、铜球的供应商选择存在重叠的情况具有其合理性。
3)报告期内,发行人原材料采购价格与行业平均水平相近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平均单价与同行业公司比较如下:
① 2016年
项目
覆铜板
(元/平方米)
半固化片
(元/平方米)
铜箔(元/KG)铜球(元/KG)
景旺电子 81.21 10.75 49.37 33.82
崇达技术 85.31 12.48 56.00 33.57
胜宏科技----
行业平均单价 83.26 11.62 52.69 33.70
世运电路 90.78 11.78 61.42 35.84
注:根据同行业公开资料显示,上表数据中景旺电子为 2016年 1-6月数据,崇达技术为 2016年 1-3月数据。
② 2015年
项目
覆铜板
(元/平方米)
半固化片
(元/平方米)
铜箔(元/KG)铜球(元/KG)
景旺电子 82.01 10.71 54.41 37.97
崇达技术 87.36 12.54 60.65 39.01
胜宏科技----
行业平均单价 84.69 11.63 57.53 38.49
世运电路 88.80 11.64 58.57 38.20
③ 2014年
项目
覆铜板
(元/平方米)
半固化片
(元/平方米)
铜箔(元/KG)铜球(元/KG)
景旺电子 84.51 10.70 60.54 45.02
崇达技术 90.31 12.87 67.42 46.14
胜宏科技 94.44 9.04 59.96 45.11
行业平均单价 89.75 10.87 62.64 45.42
世运电路 89.66 11.56 63.33 44.58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64
注:上述数据来源为同行业公司公开数据
报告期内,2014年、2015年公司主要原材料平均单价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基本相近,差异较小。其中覆铜板、半固化片、铜箔系由于其产品型号、规格的差异,导致公司该类产品平均单价略高于同行业公司;铜球主要跟铜的价格有关,市场价格较为透明,2014年、2015年,公司铜球价格与同行业公司价格相近。
2016年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较同行业平均水平高,主要系由于统计口径差异所致。2016年下半年,覆铜板、铜球、铜箔等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公司原材料采购单价系 2016年全年平均水平,而同行业公司为 2016年上半年平均水平或2016年 1-3月平均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与行业市场价格波动一致,价格波动合理,具体情况参见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五、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
体情况”之“(五)主要产品的原材料采购情况”。
4)发行人与同昌电子、东莞同昌采购独立
保荐机构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进行了走访或访谈,访谈覆盖比例分别占各期采购总额的 66.04%、66.36%和 63.36%。根据访谈结果,发行人与东莞同
昌在采购时均独立采购,单独定价,不存在捆绑采购或共同议价的情形,双方的采购渠道彼此独立。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与东莞同昌存在部分供应商重叠的情况系行业市场情况导致,但鉴于双方独立采购,采购价格互不影响,双方不存在共用采购渠道的情形,不存在利用相同供应商进行利益交换或输送的情形。
(5)公司与同昌电子、东莞同昌在资产、人员、业务、技术方面相互独立,
不存在潜在利益交换的情形
1)同昌电子、东莞同昌资产与公司独立
①同昌电子
同昌电子不进行产品生产,其产品均从东莞同昌采购,同昌电子无自有土地、房产,其办公场所为租赁房产,租赁地址为:香港九龙兴业街 14号永兴工业大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65
厦 13楼。
②东莞同昌
东莞同昌生产厂房为自有房产,地址位于东莞市大朗镇黄竹溪工业开发区。
东莞同昌主要固定资产为自有房产及生产用机器设备,该类设备均为其自行购置且置于东莞同昌厂房进行生产。
公司与同昌电子、东莞同昌不存在共用资产、互相占用资产以及利用资产相互担保的情形,资产独立。
2)同昌电子、东莞同昌人员与公司独立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同昌电子在册员工为 4人,东莞同昌在册员工为364人,经核查员工花名册,公司与同昌电子、东莞同昌在人员方面不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的情况,双方人事管理上互不干预,人员独立。
3)同昌电子、东莞同昌独立经营其业务
同昌电子、东莞同昌自设立以来,其股东与公司股东均未参与对方企业经营或从中谋取利益,且相互之间亦不存在对于市场的划分、独占等限制性安排,同昌电子、东莞同昌与公司各自独立运营发展。
4)同昌电子、东莞同昌在技术上与公司独立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行业内领先企业,公司所有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均为公司所有,不存在与同昌电子、东莞同昌共同拥有的情形。公司的产品覆盖单层板、双层板和多层板,东莞同昌主要生产单层板、双层板,从生产水平上,公司的技术主要体现在大规模机器设备投入下的自动化、规模化生产技术,而东莞同昌生产、销售规模相对较小。
公司与同昌电子、东莞同昌自设立以来,各自独立发展,不存在任何技术纠纷情况。双方在业务技术上相互独立。
(6)报告期内,公司与同昌电子、东莞同昌不存在资金往来和关联交易的
情况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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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同昌电子、东莞同昌的客户、供应商明细表,公司银行流水及往来科目明细表,报告期内,公司与同昌电子、东莞同昌各自独立运营,不存在资金往来和关联交易的情况。
(7)公司与同昌电子、东莞同昌不存在同业竞争
同昌电子、东莞同昌与公司所从事的业务相同,存在竞争关系,但不属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的同业竞争情形。该等规定中所涉同业竞争是指:若上市公司(包括拟上市公司,下同)从事的业务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所从事的业务相同或近似,双方即构成同业竞争。
同昌电子、东莞同昌系庄跃灿、庄跃森、庄育隆共同控制的公司,发行人是佘英杰实际控制的公司,双方自设立以来不存在以投资关系、协议或其他安排对对方形成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情况;双方不存在就对方的经营活动、经营利益实施交换或输送的特殊安排;双方资产、人员、财务、业务、技术各自独立。因此,发行人与同昌电子、东莞同昌间不构成同业竞争。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认为:虽然同昌电子、东莞同昌之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亲属关系,但其设立系出于庄跃灿、庄跃森、庄育隆个人创业目的,同昌电子、东莞同昌与发行人相互独立运行、各自发展,双方实际控制人对对方不存在控制关系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系;双方独立运营,报告期内不存在任何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情况,不存在通过第三方进行利益交换或输送的特殊安排。因此,同昌电子、东莞同昌与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
B、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从事 PCB业务后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佘英杰配偶的弟弟庄跃灿、庄跃森、庄育隆除投资同昌电子、东莞同昌外,还曾投资设立了江苏同昌。
(1)报告期期初,江苏同昌基本情况
报告期期初,江苏同昌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江苏同昌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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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庄跃灿
注册资本 2990万美元
成立日期 2006年 3月 9日
住所扬州市江都区沿江开发区
经营范围
挠性电路板、刚性电路板(高密度印制板)、挠刚结合电路板、表面帖片代工及相关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服务,提供产品技术服务。
股权结构同昌(庄氏)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江苏同昌主营业务为各类印制电路板的生产和销售,报告期期初,江苏同昌股权结构如下图:
报告期期初至 2015年 3月 11日破产重整,江苏同昌未发生股权变更。
(2)江苏同昌破产重组情况
江苏同昌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于 2015年 3月 11日向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同日,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作出(2015)扬
江商初字第 01-1号、(2015)扬江商初字第 01-2号《决定书》,受理江苏
同昌电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并指定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作为管理人。2016年 2月 19日,江苏同昌完成破产重组,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江苏同昌股东由同昌(庄氏)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高瀚有限公司,同日,江苏同昌在江苏省扬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变更登记,并取得《外商

40% 35% 25%
同昌(庄氏)集团有限公司
Uniwell International Limited
庄跃灿
100.00%
庄跃森庄育隆
100.00%
江苏同昌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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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8
投资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外商投资公司变更登记[2016]第 02190002号)。
高瀚有限公司为在香港注册的公司,截至 2016年 2月 19日,高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高瀚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陈垂阳
已发行股本 1港币
成立日期 2015年 11月 19日
注册办事处地址
Units 1603-4,16th Floor,Causeway Bay Plaza I,No.489
Hennessy Road,Hong Kong
经营范围投资
股权结构陈垂阳持有期已发行的 100%的股权
陈垂阳及高瀚有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庄跃灿、庄跃森、庄育隆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2016年 3月 17日,江苏同昌名称变更为江苏高瀚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破产重组完成后,江苏同昌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江苏高瀚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垂阳
注册资本 3,294.20万美元
成立日期 2006年 3月 9日
住所扬州市江都区沿江开发区
经营范围
挠性电路板、刚性电路板(高密度印制板)、挠刚结合电路板、表面帖片代工及相关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服务,提供产品技术服务。
截至 2016年 2月 19日的股权结构高瀚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截至 2016年 2月 19日,江苏同昌股东由同昌(庄氏)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无关联第三方之后,公司与江苏同昌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公司与江苏同昌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3)报告期期初至 2016年 2月破产重组完毕,公司与江苏同昌的交易情况
2015年 1月,江苏同昌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采购订单,由广东世运为江苏同昌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加工一批印制线路板,订单金额为 215,231.90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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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2015年 1月,由于江苏同昌面临破产重组,生产线需进行停产清算,因此,少数其未完成的客户订单委托广东世运进行加工生产。本次交易金额为215,231.90元,产品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
除上述交易外,自报告期期初至江苏同昌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日,公司与江苏同昌不存在其他交易及资金往来的情况。
综上所述,发行人与同昌电子有限公司、东莞同昌电子有限公司等关联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独立性的要求和不存在同业竞争的规定。
(二)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世运线路版向关联方租赁情况如下:
出租方承租方租赁地址租赁期限租赁费(港币/月)
朝佳有限公司世运线路版
香港九龙开源道 54号豊利中心 8楼 804室
2013.11.1-2015.10.31 35,000
朝佳有限公司世运线路版
香港九龙开源道 54号豊利中心 8楼 804室
2015.5.1-2017.04.30 35,000
朝佳有限公司世运线路版
香港九龙开源道 54号豊利中心 8楼 810A室
2013.1-2016.12.31 6,000
朝佳有限公司世运线路版
香港九龙开源道 54号豊利中心 8楼 810A室
2017.1-2017.12.31 6,500
卓豫有限公司世运线路版香港寿山村道 6号榛园 1座 2011.4.1-2017.4.1 140,000
其中,世运线路版支付给朝佳有限公司的租赁费分别为 35,000港币/月、6,000港币/月、6,500港币/月,根据网络搜索香港房屋租赁资料显示,同等时间相同地段的租金分别在 28,000-34,000港币/月、6,000-7,000港币/月之间;世运线路版支付给卓豫有限公司的租赁费为 140,000港币/月,根据网络搜索香港房屋租赁资料显示,同等时间相同地段的租金约为 160,000港币/月,世运线路版支付朝佳有限公司及卓豫有限公司的月租金与市场基本一致,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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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江苏同昌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采购订单,由广东世运为江苏同昌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加工一批印制线路板,订单金额为 215,231.9元。
上述交易价格系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订单金额占公司 2015 年上半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为 0.03%。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2)关联担保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情况如下:
1)广东世运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公司存在关联方为其向银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的情况,具体如下:
担保方被担保方债权人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
新豪国际广东世运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19,000万元最高额保证 2012.1.1-2022.12.31
2)世运线路版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世运线路版存在关联方为其借款、融资租赁事项提供担保的情况,具体如下:
A、关联方为世运线路版借款授信提供担保情况
序号担保方被担保方债权人担保金额担保方式 新豪国际
佘英杰
世运线路版
澳新银行香港分行
4,000万港币无限额保证
2 佘英杰世运线路版
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4,200万港币无限额保证 新豪国际
佘英杰
世运线路版
东亚银行有限公司
6,000万港币无限额担保 新豪国际
佘英杰
世运线路版
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6,000万港币无限额担保
B、关联方为世运线路版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情况
序号担保方被担保方债权人
月租金
(港币)
合同编号期限起始日期
1 佘英杰世运线路版东亚银行有 30,331 11201-2100297904 48个月 20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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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1
限公司
2 佘英杰世运线路版
东亚银行有限公司
47,316 11201-2100297905 48个月 2013.5.20
3 佘英杰世运线路版
东亚银行有限公司
179,957 11201-2100422201 48个月 2013.9.23
4 佘英杰世运线路版
东亚银行有限公司
237,868 11201-2100422202 48个月 2014.1.27
5 佘英杰世运线路版
永亨银行有限公司
34,719 0830-073223894-000 48个月 2014.5.30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余额
科目关联方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预付款项(港币)朝佳有限公司-- 47,000.00
其他应付款(元)佘英杰-- 1,067,005.50
其他应收款(港币)朝佳有限公司 47,000.00 47,000.00 -
公司预付给朝佳有限公司的款项为租赁朝佳有限公司旗下房屋的押金,按协议约定租赁香港九龙开源道54号豊利中心8楼804室押金为一个月租金为35,000港币,租赁 810室押金为两个月租金 12,000港币。
2014年末,公司应付佘英杰余额为此前年度佘英杰代公司支付相关费用导致。
(四)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经常性关联交易的情况。偶发性关联交易性质明确简单,主要为房屋租赁、关联担保,公司与关联方租赁房屋金额较小,占公司营业收入或成本的比例较低,关联租赁价格公允。此外,为提高资产的独立性,公司逐步清理了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系由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而进行的,该等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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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2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新豪国际、无锡天翼、深圳沃泽、联智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亲属关系持股情况
佘英杰董事长、总经理-
通过持有新豪国际 100%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佘俊杰
董事、副总经理
佘英杰之弟
通过持有深圳沃泽 98%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董事、副总经理
通过持有联智投资 70%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杨振球董事-
通过投资无锡天翼 9.88%的投资
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谢新监事-
通过持有联智投资 3%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黄其义监事-
通过持有联智投资 3%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发行前无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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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3
姓名职位性别年龄任期起止日简要简历兼职情况
2016年从发行人领取薪酬(元)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佘英杰
董事长、总经理
男 59
2016.5.23-
2019.5.23
曾任深圳世运电路总经理;鹤山世运董事长。2013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现兼任世运环球投资董事;世运电路板中国董事;朝佳有限公司董事;新豪国际董事;世运电路科技董事;世运线路版董事;祥隆实业(个人企业)负责人。
3,249,143.40 无直接持股
佘俊杰
董事、副总经理
男 48
2016.5.23-
2019.5.23
曾任深圳维达京电脑有限公司董事;深圳世运电路副总经理;鹤山世运董事、副总经理。2013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现任沃泽科技董事;联智投资董事;世运线路版董事;世安电子执行董事、总经理
1,847,251.40 无直接持股
佘晴殷董事女 30
2016.5.23-
2019.5.23
曾任鹤山世运董事。2013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内审部经理。
现任卓豫有限公司董事;世安电子监事;2009年10月至今历任世运线路版财务经理助理、财务经理、董事。
1,234,809.05 无
佘卓铨董事男 28
2016.5.23-
2019.5.23
曾任鹤山世运监事。2013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现任卓豫有限公司董事;世运线路版董事助理;深圳世运执行董事、总经理;优易市场顾问有限公司董事、优易策划设计(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13,543.66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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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4
姓名职位性别年龄任期起止日简要简历兼职情况
2016年从发行人领取薪酬(元)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杨振球董事男 51
2016.5.23-
2019.5.23
曾任深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深圳市创新投投资公司投资部经理;中科智长富创业投资公司总经理;光大控股创优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南资本有限公司创始管理合伙人。
2013年 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现任上海科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华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珠海领先互联高新技术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36,000.00 无直接持股
卢锦钦董事男 50
2016.5.23-
2019.5.23
曾任长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庄士塑料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现任深圳庄士塑料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丝路国际集团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华闽丝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36,000.00 无
周台独立董事男 51
2016.5.23-
2019.5.23
曾任珠海巨人集团华南区审计总监;深圳中庆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深圳业信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13 年 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深圳德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太湖县科佳电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深圳市迪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36,000.00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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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5
姓名职位性别年龄任期起止日简要简历兼职情况
2016年从发行人领取薪酬(元)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事。
朱健明独立董事男 39
2016.5.23-
2019.5.23
曾任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二部部门主管;工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门副主管。2013年 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中国国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深圳市国银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北京星河康帝思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6,000.00 无
吴德龙独立董事男 51
2016.5.23-
2019.5.23
曾任浙江富春有限公司企业融资主管;华伯特证券有限公司投行部董事;元富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投资银行部主管;群益亚洲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企业金融部主管;丰盛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投资银行部主管;农银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13年 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盛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北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锦兴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华融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SAR Pine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董事。
36,000.00 无
黄其义监事男 61
2016.5.23-
2019.5.23
曾任福建省石狮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工程师(项目经理);鹤山世运土建总工程师。2013 年 2 月至今担任公司土-- 108,000.00 无直接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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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6
姓名职位性别年龄任期起止日简要简历兼职情况
2016年从发行人领取薪酬(元)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建总工程师;2014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
罗焕光监事男 46
2016.5.23-
2019.5.23
曾任广州惠亚线路科技有限公司工艺部高级工程师;依顿(广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工艺部高级经理;广州本立电子有限公司制造系统副总经理;鹤山世运工艺部高级经理及市场部高级经理。
2013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兼市场部高级经理。
-- 397,440.00 无
谢新监事男 36
2016.5.23-
2019.5.23
曾任雅新电子(东莞)有限公司新生管部副主任;鹤山世运计划部经理。2013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兼计划部经理。
现兼任联智投资监事。 232,408.50 无直接持股
王汉晖财务总监男 39
2016.5.23-
2019.5.23
曾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审计经理、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内审主管、广东康元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世运电路财务经理。2014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 554,152.21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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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7
姓名职位性别年龄任期起止日简要简历兼职情况
2016年从发行人领取薪酬(元)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徐毓湘
董事会秘书
女 43
2016.5.23-
2019.5.23
曾任广东高露华电视机有限公司财务部长;中山大洋电机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江门金豪摩托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佳鑫电子设备(深圳)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鹤山世运董事会秘书。2013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440,524.98 无
1-2-78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新豪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新豪国际持有公司 25,527.26万股,持股比例为 81.56%。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佘英杰先生,佘英杰先生持有新豪国际 100%的股权。
佘英杰先生,1957年 9月出生,中国香港人士,身份证号码为 D598*,住所为香港寿山村道***。
九、财务会计信息
(一)近三年财务报表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7〕3-12号《审计报告》,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36,007,710.94 273,283,938.62 261,464,599.5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3,224,684.45 131,850.49
应收票据 50,000.00
应收账款 405,423,043.57 301,349,538.05 232,133,940.16
预付款项 919,300.79 1,527,259.94 1,704,076.25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571,085.85 567,377.01 473,503.13
存货 139,581,820.91 97,327,234.50 88,970,632.4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6,628,436.79 10,210,428.86 9,279,314.04
流动资产合计 902,406,083.30 684,397,627.47 594,026,06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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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458,453,389.45 499,058,174.54 556,985,090.82
在建工程 62,113,491.71 7,287,592.71 553,960.21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5,492,052.15 15,348,046.52 15,291,038.23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3,164,994.14 5,353,899.71 2,230,451.38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91,871.00 2,486,427.75
非流动资产合计 541,315,798.45 529,534,141.23 575,060,540.64
资产总计 1,443,721,881.75 1,213,931,768.70 1,169,086,606.20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负债和股东权益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0,000,000.00 65,000,000.00 67,402,735.5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15,308,467.91 22,127,134.46 5,182,186.03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318,859,860.38 255,292,166.86 224,608,145.07
预收款项 6,916,604.12 637,799.40 993,722.27
应付职工薪酬 44,611,924.80 32,551,012.60 27,634,231.82
应交税费 20,594,267.97 16,170,375.19 7,632,56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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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0
应付利息 137,478.54 134,920.30 1,453,478.84
应付股利 9.76 9.76 9.76
其他应付款 10,645,776.53 7,617,088.42 9,434,009.8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7,315,400.85 23,752,924.21 47,510,321.99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474,389,790.86 423,283,431.20 391,851,402.8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51,564,805.86 16,234,000.00 34,854,224.06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2,516,766.75 10,660,386.64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932,425.60 790,225.64 604,515.03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52,497,231.46 19,540,992.39 46,119,125.73
负债合计 526,887,022.32 442,824,423.59 437,970,528.53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313,000,000.00 313,000,000.00 313,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41,712,005.70 141,712,005.70 141,712,005.7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17,033,221.99 4,529,475.32 -3,731,651.9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70,430,943.29 49,809,339.96 35,254,926.6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374,658,683.94 262,056,520.43 244,880,79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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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916,834,854.92 771,107,341.41 731,116,074.29
少数股东权益 4.51 3.70 3.38
所有者权益合计 916,834,859.43 771,107,345.11 731,116,077.6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443,721,881.75 1,213,931,768.70 1,169,086,606.20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一、营业收入 1,634,874,693.85 1,400,491,163.17 1,241,578,307.34
减:营业成本 1,152,756,478.23 1,040,480,130.27 906,971,407.50
税金及附加 6,720,906.66 6,163,194.04 6,600,574.10
销售费用 63,660,768.78 54,684,634.94 52,507,540.15
管理费用 107,554,013.75 101,090,698.32 88,079,007.47
财务费用-17,495,540.12 -13,095,262.94 9,086,830.27
资产减值损失 9,391,125.98 2,039,941.44 -2,304,448.0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911,500.51 -16,813,097.94 -6,854,893.18
净敞口套期损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578,116.25 381,222.78 -3,382,140.7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13,620,324.83 192,695,951.94 170,400,361.93
加:营业外收入 666,800.64 4,204,328.02 960,263.9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55,306.10 110,755.95
减:营业外支出 896,809.07 10,944,434.45 100,0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499,732.15 1,078,570.9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13,390,316.40 185,955,845.51 171,260,625.88
减:所得税费用 48,706,548.75 29,025,705.29 27,379,835.4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64,683,767.65 156,930,140.22 143,880,790.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64,683,766.84 156,930,139.90 143,880,790.27
少数股东损益 0.81 0.32 0.21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2,503,746.67 8,261,127.22 351,321.9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2,503,746.67 8,261,127.22 351,32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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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2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2,503,746.67 8,261,127.22 351,321.98
其中: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2,503,746.67 8,261,127.22 351,321.98
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277,187,514.32 165,191,267.44 144,232,112.4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77,187,513.51 165,191,267.12 144,232,112.2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0.81 0.32 0.21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85 0.50 0.46
(二)稀释每股收益 0.85 0.50 0.46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579,227,306.39 1,367,739,459.65 1,281,944,380.70
收到的税费返还 82,887,264.35 62,492,384.84 64,864,330.49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311,912.04 8,461,843.86 2,447,952.1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64,426,482.78 1,438,693,688.35 1,349,256,663.2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11,763,087.73 880,055,800.51 778,521,5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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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55,056,956.02 235,468,127.12 195,943,676.22
支付的各项税费 51,536,464.53 29,193,868.45 41,601,046.1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3,605,175.32 74,325,135.55 61,587,726.2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91,961,683.60 1,219,042,931.63 1,077,653,968.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2,464,799.18 219,650,756.72 271,602,694.3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10,105.75 239,589.04 268,312.3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4,979.49 204,438.25 214,469.75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89,700.41 6,4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5,085.24 1,133,727.70 6,882,782.0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87,112,673.77 35,473,492.78 86,772,425.75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788,222.00 547,956.43 3,650,453.1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5,900,895.77 36,021,449.21 90,422,878.8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5,675,810.53 -34,887,721.51 -83,540,096.7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权益性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8,353,496.71 160,093,618.43 132,141,639.75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964,236.18 62,728,088.35 7,455,342.1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3,317,732.89 222,821,706.78 139,596,981.9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94,228,189.97 191,748,867.20 137,579,588.0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136,057,941.33 131,345,050.42 37,236,86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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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4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979,261.00 23,882,653.72 77,251,343.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8,265,392.30 346,976,571.34 252,067,791.9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4,947,659.41 -124,154,864.56 -112,470,810.0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16,894,272.34 13,939,256.74 -386,271.6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8,735,601.58 74,547,427.39 75,205,515.8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68,026,043.64 193,478,616.25 118,273,100.3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26,761,645.22 268,026,043.64 193,478,616.25
4、非经常性损益
天健所对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天健审〔2017〕3-15号《关于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依据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及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9.97 -102.33 11.0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3.33 387.89 84.6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33.34 -1,643.19 -1,023.7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3.78 13.7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6.36 -959.58 -9.72
小 计 114.11 -2,303.42 -937.68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 18.54 -369.65 -148.29
少数股东损益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95.58 -1,933.78 -78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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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5
5、主要财务指标
指标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比率(合并) 1.90 1.62 1.52
速动比率(合并) 1.61 1.39 1.2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7.10% 35.36% 34.21%
资产负债率(合并) 36.50% 36.48% 37.46%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2.93 2.46 2.34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的比例
0.14% 0.10% 0.05%
指标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4.45 5.08 4.90
存货周转率 9.73 11.17 10.0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元) 399,381,231.28 262,737,690.38 248,824,872.3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元) 264,683,766.84 156,930,139.90 143,880,790.27
归属于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263,728,008.78 176,267,893.91 151,774,643.43
利息保障倍数(倍) 71.00 39.53 21.20
每股经营性净现金流量(元/股) 0.87 0.70 0.87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19 0.24 0.24
6、报告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财务指标和期间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
财务指标年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6 32.63% 0.85 0.85
2015 21.80% 0.50 0.50
2014 21.38% 0.46 0.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6 32.51% 0.84 0.84
2015 24.49% 0.56 0.56
2014 22.55% 0.48 0.48
注: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按《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率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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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6
(1)资产状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 90,240.61 62.51% 68,439.76 56.38% 59,402.61 50.81%
非流动资产 54,131.58 37.49% 52,953.41 43.62% 57,506.05 49.19%
资产总计 144,372.19 100.00% 121,393.18 100.00% 116,908.66 100.00%
2014年、2015年、2016年,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资产规模逐年增长,公司 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资产总额分别较上年末增长了 3.84%和
18.93%,与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趋势相一致。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0.81%、56.38%、62.51%,非流动资产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9.19%、
43.62%、37.49%,流动资产比重逐年增加,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
公司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余额等流动资产规模随之增加。
(2)负债结构及偿债能力分析
1)债务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 4,000.00 7.59% 6,500.00 14.68% 6,740.27 15.39%
衍生金融负债
1,530.85 2.91% 2,212.71 5.00% 518.22 1.18%
应付账款 31,885.99 60.52% 25,529.22 57.65% 22,460.81 51.28%
预收款项 691.66 1.31% 63.78 0.14% 99.37 0.23%
应付职工薪酬
4,461.19 8.47% 3,255.10 7.35% 2,763.42 6.31%
应交税费 2,059.43 3.91% 1,617.04 3.65% 763.26 1.74%
应付利息 13.75 0.03% 13.49 0.03% 145.35 0.33%
应付股利 0.001 0.00% 0.001 0.00% 0.001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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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付款 1,064.58 2.02% 761.71 1.72% 943.40 2.1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731.54 3.29% 2,375.29 5.36% 4,751.03 10.85%
流动负债合计
47,438.98 90.04% 42,328.34 95.59% 39,185.14 89.47%
长期借款 5,156.48 9.79% 1,623.40 3.67% 3,485.42 7.96%
长期应付款- 0.00% 251.68 0.57% 1,066.04 2.43%
递延所得税负债
93.24 0.18% 79.02 0.18% 60.45 0.14%
非流动负债合计
5,249.72 9.96% 1,954.10 4.41% 4,611.91 10.53%
负债合计 52,688.70 100.00% 44,282.44 100.00% 43,797.05 100.00%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43,797.05 万元、
44,282.44 万元、52,688.70 万元。2016 年末较 2015 年末,公司负债总额增加了
8,406.26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尚未支付的材料及设备工程款增加及长期借款增
加所致。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公司负债结构中主要以流动负债为主,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9.47%、95.59%、90.04%;非流动负债
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0.53%、4.41%、9.96%。
2)公司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偿债能力相关的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资产负债表指标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比率 1.90 1.62 1.52
速动比率 1.61 1.39 1.29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36.50% 36.48% 37.46%
利润表指标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 71.00 39.53 21.20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52、1.62、1.90,
速动比率分别为 1.29、1.39、1.61。2016 年末与 2015 年末相比,公司流动比率
和速动比率有所上升,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流动资产随之有所增加,流动资产增加了 31.85%,而随着公司 2016年偿还到期的短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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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得流动负债增长幅度较低,仅增加了 12.07%。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7.46%、36.48%、
36.50%。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保持比较稳定。
2014年、2015年、2016年,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21.20、39.53、71.00,公
司无法支付借款利息的风险很低。
2、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经营成果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163,487.47 140,049.12 124,157.83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160,918.52 137,358.71 121,130.47
营业利润 31,362.03 19,269.60 17,040.04
利润总额 31,339.03 18,595.58 17,126.06
净利润 26,468.38 15,693.01 14,388.0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468.38 15,693.01 14,388.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6,372.80 17,626.79 15,177.46
(1)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在 97%以上,主营业务突出,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销售废料收入,占比很小,报告期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160,918.52 98.43% 137,358.71 98.08% 121,130.47 97.56%
其他业务收入 2,568.95 1.57% 2,690.41 1.92% 3,027.36 2.44%
营业收入合计 163,487.47 100.00% 140,049.12 100.00% 124,157.83 100.00%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24,157.83 万元、
140,049.12 万元、163,487.47 万元,2016 年和 2015 年与上年相比分别增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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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和 12.80%。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分类列示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单面板 10,927.16 6.79% 9,654.07 7.03% 6,762.28 5.58%
双面板 63,202.64 39.28% 55,073.17 40.09% 50,795.59 41.93%
多层板 86,788.72 53.93% 72,631.47 52.88% 63,572.60 52.48%
合计 160,918.52 100.00% 137,358.71 100.00% 121,130.47 100.00%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高精度双面板及多层板, 2014年、2015年、2016年,双面板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1.93%、40.09%、
39.28%,多层板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52.48%、52.88%、53.93%。2016
年和2015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与上年相比分别增长了23,559.81万元和16,228.24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主要源自市场对多层板需求的不断增长,2016 年和2015年公司多层板销售收入分别较上年增长了 14,157.25万元和 9,058.88万元。
3)利润来源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单面板 1,526.98 3.35% 1,328.87 3.99% 947.88 3.11%
双面板 15,369.14 33.67% 11,881.55 35.67% 11,015.04 36.19%
多层板 28,746.75 62.98% 20,100.27 60.34% 18,470.40 60.69%
合计 45,642.87 100.00% 33,310.69 100.00% 30,433.33 100.00%
2014年、2015年、2016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30,433.33万元、33,310.69
万元、45,642.87 万元,增长态势良好,主要得益于公司产销规模不断扩大,营
业收入不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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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自于双面板和多层板,2014年、2015年、2016年,双面板毛利占比 36.19%、35.67%、33.67%,多层板毛利占比分别为 60.69%、
60.34%、62.98%。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246.48 21,965.08 27,160.2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567.58 -3,488.77 -8,354.0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494.77 -12,415.49 -11,247.0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873.56 7,454.74 7,520.55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同期营业收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同期营业成本的比值情况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57,922.73 136,773.95 128,194.44
营业收入 163,487.47 140,049.12 124,157.83
比值 96.60% 97.66% 103.2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1,176.31 88,005.58 77,852.15
营业成本 115,275.65 104,048.01 90,697.14
比值 87.77% 84.58% 85.84%
2014年、2015年、2016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比值分别为 103.25%、97.66%、96.60%,销售回款与营业收入匹配度较高,公
司销售回款及时,销售获现能力较强。
2014年、2015年、2016年,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营业成本比值分别为 85.84%、84.58%、87.77%,公司合理安排生产,注重采购和存货
管理,将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款项的支付进度控制在合理水平。
4、未来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趋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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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状况未来趋势分析
若本次发行能顺利进行,随着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股本金和资本公积金将会有较大幅度增长,所有者权益进一步扩大,资产负债率将会有所下降,资本结构将会更加稳健,财务风险进一步降低;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也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短期偿债能力有所增强。
(2)盈利能力未来趋势分析
随着电子产品在全球范围内的大规模普及应用,PCB 行业市场需求持续保持稳定增长的态势,PCB产品市场前景广阔。公司多年来专注于各类 PCB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凭借先进的技术、优质的产品和丰富的行业经验,经过多年的市场拓展和品牌经营,积累了大量优质稳定的高端客户资源,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获得了市场的认可。随着公司的品牌号召力和市场影响力逐步加大,下游客户的订单量逐年增长,公司的销售收入呈现增长态势。通过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更好地把握市场快速发展的良好机遇,实现利润增长与市场开拓的良性循环,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公司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业务收入和利润水平也将进一步提高。
5、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发行人所处行业不具备较强的周期性特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16 年12月 31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期间,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发行人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亦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结合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状况、发行人 2016 年已实现的经营业绩及后续订单情况等因素,据公司预计,2017 年 1-3 月公司营业收入区间为35,290万元至 38,81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0%至 10%,净利润区间为 4,800万元至 5,28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0%至 1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区间为 4,900 万元至 5,39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0%至 10%。
(前述数据并非公司所作的盈利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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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利分配政策和实际分配情况
1、股利分配政策和实际分配情况
(1)公司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本公司股票股利分配遵循“同股同利”的原则,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额,以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现金股利以人民币派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股份公司设立后的利润分配政策(2013年 2月至今)
本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后,世运电路的股利分配政策为: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分配。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给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股本的,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25%)。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公司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时间利润分配金额(元)
2014年(注 1) 28,170,000.00
2015年(注 2) 125,2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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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 3) 131,460,000.00
注 1:于 2014年 6月 25日经发行人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 2::于 2015年 3月 17日经发行人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 3:于 2016年 3月 15日经发行人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上述利润分配已经全部实施完毕。
(3)公司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上市后适用的<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修订草案)的议案》,本次发行后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分配原则:公司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分配方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分配周期:公司原则上按年进行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提议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分配条件:公司当期盈利,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
可分配利润: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现金分红最低限: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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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下,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保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方案;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公司在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其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被占用的资金。
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变更发表意见。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在满足前项所述现金分红的基础上,公司可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应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
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董事会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独立发表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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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除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外,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同时开通网络投票方式,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渠道和方式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便于广大股东充分行使表决权。
3)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调整或变更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时,均需按本章程规定的特别决议表决。
4)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公司分红政策、董事会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公司对有关利润分配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政策发表的独立意见应当一并披露。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当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报告期盈利但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以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2、本次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
经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余额(即扣除发行上市前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进行利润分配后的剩余累积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四)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简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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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三家全资子公司,一家控股子公司,无参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世运电路科技
公司名称:世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 2月 7日
法定股本:港币 80,000,000元
已发行股本:港币 77,990,641元
住 所:香港九龙官塘开源道 54号丰利中心 8楼 4室
经营范围:生产及贸易
股权结构:广东世运持有 100%股权
世运电路科技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总资产(元) 65,660,931.42 65,703,995.19 65,707,339.87
净资产(元) 65,634,632.83 65,660,240.45 65,695,546.87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净利润(元)-42,971.08 12,578,551.67 -28,364.90
审计情况经审计
2、世安电子
公司名称:鹤山市世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 7月 24日
注册资本:1,800万元
实收资本:1,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佘俊杰
住 所:鹤山市共和镇铁岗居委会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线路板(含高密度互联积层板、柔性线路板)及混合集成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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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广东世运持有 100%股权
世安电子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总资产(元) 74,813,134.40 22,172,959.59 16,943,318.14
净资产(元) 15,786,855.39 16,576,881.00 16,844,660.64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净利润(元)-790,025.61 -267,779.64 -391,056.73
审计情况经审计
3、世运线路版
公司名称:世运线路版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85年 6月 25日
法定股本:港币 100,000,000元
已发行股本:港币 79,418,795元
住 所:香港九龙官塘开源道 54号丰利中心 8楼 4室
经营范围:电气和电子制造
股权结构:世运电路科技持有 99.9%,Sia Beng Pue持股 0.001%
世运线路版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总资产(元) 763,129,366.15 541,388,594.22 422,626,103.60
净资产(元) 196,168,420.89 123,571,773.30 102,825,418.77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净利润(元) 60,110,264.38 25,134,729.22 16,786,337.66
审计情况经审计
4、深圳世运
公司名称:深圳世运线路版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 12月 25日
注册资本: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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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佘卓铨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耀华创建大厦第一栋 1座 22层 2206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商务信息咨询;线路板销售。(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经批准的项目,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
股权结构: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深圳世运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总资产(元) 418,530.44 451,091.70 -
净资产(元)-1,327,778.98 -113,872.13 -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净利润(元)-1,213,906.85 -1,113,872.13 -
审计情况经审计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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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经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计划向社会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016年 9月 12 日,公司 2016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并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投资额
项目备案号 年产 200万平方米/年高密度互连积层板、精密多层线路板项目
108,000.00 108,000.00
2016-440784-39-03-008623
2 补充 3亿元流动资金项目 30,000.00 17,756.26
合计 138,000.00 125,756.26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 138,000.00 万元,拟用募集资金投入
125,756.26万元。募集资金如有不足,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项目的发展前景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年产200万平方米/年高密度互连积层板、精密多层线路板项目”和“补充3亿元流动资金项目”。公司董事会认为:
年产200万平方米/年高密度互连积层板、精密多层线路板项目将有利于公司扩大产能,提高自动化生产水平,提升公司产品档次、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对公司长期保持良好的利率水平、实现经营效益具有重要意义;补充3亿元流动资金项目可以增加公司营运资本,减少对银行贷款的依赖,有效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并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增强公司的营运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未来业务的持续发展提供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具有可行性。
从生产经营规模方面来看,公司2016年的产能利用率为98.79%,本次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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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投资项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世安电子新建200万平方米印制电路板生产线,随着公司的迅速发展,公司原有产能不足,本次募投项目进一步扩大了公司的生产规模,为公司加强与客户合作,提升核心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率奠定了基础,投资规模合理;从财务状况方面来看,2016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6.50%,高于
同行业平均水平,公司本次拟投入募集资金125,756.26万元,有助于改善公司资
产负债结构、降低财务风险;从技术水平方面来看,公司各类印制电路板的研发和生产技术较为成熟,该等技术储备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0万平方米/年高密度互连积层板、精密多层线路板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技术基础;从管理能力方面来看,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各类印制电路板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管理经验,目前公司员工超过3,000人,公司成熟的管理经营经验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了管理保障。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具有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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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此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摘要提供的其他章节资料以外,应特别注意下述各项风险。下述各项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市场风险
1、全球宏观经济波动导致公司下游产品需求发生变化的风险
印刷线路板作为电子元器件基础行业,其景气程度与宏观经济及电子信息产业的整体发展状况存在较为紧密的联系。宏观经济波动对 PCB 下游行业如消费电子、网络通讯、电脑周边、汽车电子等将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进而影响PCB 行业的需求增长。我国已逐渐成为全球印刷线路板的主要生产基地,我国印刷线路板行业受全球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日趋明显。
本公司产品主要为出口外销,2014年、2015年及 2016年公司产品的出口比例分别为 93.70%、93.30%、91.50%。未来若全球经济出现较大波动,将对包括
本公司在内的 PCB 厂商造成消极影响。
2、市场竞争导致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目前全球 PCB 行业竞争比较充分,市场集中度不高。根据国际调研机构N.T.Information 的统计,全球 PCB 生产企业约 2800 家,多数分布在美国、日本、韩国、中国大陆及台湾地区。根据 CPCA统计,我国大约有 PCB企业 1500家,市场高度分散,行业竞争较为充分,大部分企业分布在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
如果公司技术水平不能有效提高,生产规模不能有效扩大,激烈的市场竞争将有可能导致产品价格下降,进而显著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给公司带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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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营风险
1、主要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2014年度、2015年度及 2016年度,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4.06%、43.68%、45.53%,客户集中度较高。
如果公司主要客户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者减少对本公司的采购量,本公司产品的销售将会受到影响,给公司的经营带来风险。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2014年度、2015年度及 2016年度,公司直接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61.04%、58.65%、58.39%,公司直接原材料价格主要受国际铜价和
国际石油价格的影响。
报告期内,受全球经济的影响,国际铜价和石油价格波动较大,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也出现一定波动。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的波动,一方面对公司成本管理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另一方面,若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与原材料价格变动幅度、变动方向不能同步,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将导致公司毛利率发生变动,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
(三)人民币汇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销售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3.70%、93.30%、
91.50%,外销区域主要集中在日本、韩国、欧洲、香港等地区,外销主要以美
元结算。
报告期内,人民币汇率变动对公司利润总额及净利润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境外销售收入 147,241.21 128,159.43 113,504.05
境外采购 34,937.12 34,098.12 31,032.43
(境外销售收入-境外采购)(A) 112,304.09 94,061.31 82,471.62
当年汇率变动(B) 6.62% 1.54%-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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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财务费用-汇兑收益(C) 2,139.95 1,454.79 -173.93
当年汇率变动对利润总额的影响(D=A*B+C) 9,569.37 2,905.83 -764.52
当年汇率变动对净利润的影响(E=D*(1-所得税率))
8,133.97 2,469.96 -649.85
当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F)
26,372.80 17,626.79 15,177.46
当年汇率变动对净利润的影响百分比(G=E/F) 30.84% 14.01%-4.28%
注释 1:当年汇率变动=(本年按月平均汇率-上年按月平均汇率)/上年按月平均汇率
报告期内,公司与外销客户的销售价格一般以美元计价。通常情况下,随着汇率的大幅变化,客户也会根据汇率变动结合其他因素对美元计价的价格进行调整,但由于该等价格调整无法量化至汇率因素,因此,上述汇率变动对利润的影响,是以客户不根据汇率变化调整价格为假设前提,换言之,上述数据是汇率影响利润的极限值。
在上述假设前提下,2014年、2015年、2016年,汇率波动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分别为-649.85万元、2,469.96万元、8,133.97万元,占当年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4.28%、14.01%、
30.84%。
如果未来人民币大幅升值,将会直接影响公司出口产品售价,产生汇兑损益,进而影响公司净利润。人民币升值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环保风险
PCB 在生产中由于涉及到电镀、蚀刻等加工工序,对环保的要求较高,企业必须投入大量的资金建设环保设施,对相关废弃物进行净化处理。
近年来国家对工业生产企业的环保监管越来越严厉,PCB 企业在环保设施方面的投资需求也越来越高。虽然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目前的生产线以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保投入能够保证各项环保指标达到国家和地方的相关环保标准,但如果国家提高对 PCB 行业的环保要求,本公司的环保投入将会进一步增加,环保成本相应增大,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五)税收政策变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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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得税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广东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粤科高字【2013】1544 号文,公司已于 2013 年 12 月 3 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取得编号为GF20134400029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据此,公司 2013 -2015 年按照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新一周期的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编号(GR201644002359),有效期自 2016年 11月 30日至 2019年 11月30日。
报告期内,假设公司执行 25%的所得税率,2014年、2015年、2016年增加当期所得税费用 1,500.14万元、1,536.98万元、2,322.09万元,占当期净利润比
例分别为 10.43%、9.79%、8.77%。
如果公司未来无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将对公司的净利润造成不利影响,但影响较为有限,发行人经营成果对上述税收优惠政策不存在严重依赖,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2、出口退税政策变化的风险
本公司出口产品销售的增值税采用“免抵退”政策,印制电路板属于国家鼓励发展行业,退税率为 17%。报告期内,本公司外销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超过 90%。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利润总额 31,339.03 18,595.58 17,126.06
申报表当期应退税额 8,586.16 6,249.24 6,086.99
占比 27.40% 33.61% 35.54%
公司出口执行“免、抵、退”增值税税收政策。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直接出口享受的出口退税率为 17%,2014年、2015年、2016年,假设公司出口退税率降至 13%,其对主营业务成本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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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免抵退税额-退税率为 17% 15,150.36 12,808.59 12,556.17
免抵退税额-假设退税率为 13% 11,585.57 9,794.80 9,601.77
增加的主营业务成本 3,564.79 3,013.78 2,954.39
主营业务成本 115,275.65 104,048.01 90,697.14
增加的主营业务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3.09% 2.90% 3.26%
利润总额 31,339.03 18,595.58 17,126.06
增加的主营业务成本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11.37% 16.21% 17.25%
注 1:免抵退税额=(直接外销收入-免税购进原材料)*退税率;
注 2:增加的主营业务成本=(直接外销收入-免税购进原材料)*退税率变动之差
假设公司出口退税率降至 13%,2014年、2015年、2016年,增加主营业务成本 2,954.39万元、3,013.78万元、3,564.79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成本比例为
3.26%、2.90%、3.09%,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7.25%、16.21%、11.37%,
出口退税率调整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较为有限。
如果国家出口退税的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较为有限。
(六)技术风险
PCB 是一个多学科交叉的复合型高科技行业,具有很高的技术难度。首先,PCB 制造融合了电子、机械、计算机、光学、材料、化工等多门学科,技术集成度高、开发难度大,需要经过长期的学习和积累、并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生产能力,才能保证产品生产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其次,PCB 产品品种繁多、应用领域广泛,新工艺、新材料层出不穷,不同下游行业、不同客户对PCB 产品的品种类型、技术性能、材料性质等要求各不相同。因此,PCB 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很强的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才能及时研发和生产出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适应电子产品不断创新变化的发展趋势。第三,PCB 产品的制造过程工序众多、工艺复杂,每个工序参数的设置要求都非常严格,对产品精密度要求也很高,企业必须同时具备良好的理论水平、长期的经验积累、先进的生产工艺才能制造出高性能、高精度的产品。
公司目前技术水平、生产工艺能够满足公司现有产品需求,公司对未来产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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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更新换代也进行了大量的技术储备。但未来本公司若无法保持对新技术的吸收应用以及对新产品、新工艺的持续开发,将面临丧失目前技术优势的风险。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如期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 125,756.26 万元,分别用于年产 200 万平米/年
高密度互连积层板、精密多层线路板项目和补充 3亿元流动资金项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详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审慎考虑了市场环境、公司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资金状况等方面因素,预期募投项目能够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但如果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或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其他不利情形,将会直接影响到募投项目的实施,使得募投项目的预期效益难以如期实现,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八)管理风险
1、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佘英杰本次发行前通过新豪国际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5,527.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1.56%,对公司绝对控股;本次发行后,佘英
杰通过新豪国际间接持股比例为 63.53%,仍居绝对控股地位。
尽管公司已经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且公司设立以来未发生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股股东地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但是如果发行人无法有效做到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相互制衡,则存在大股东侵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2、人力资源风险
PCB行业是综合型高科技行业,生产企业不仅需要具备对 PCB产品结构、制造工艺进行深入研究和创新开发的能力,还需要具备向下游企业提供产品建设性解决方案的能力,以帮助其完善相关产品的布线结构、提高产品的可靠性。这就需要企业拥有大量的高素质综合性人才。而综合型专业人才的培育必须经过大量的知识体系训练和长期的行业经验积累,如果未来公司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流失或不能及时引进新人员,将对公司的发展带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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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安全生产风险
2015 年 12 月 22 日,广东世运发生火灾事故,本次火灾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失合计约为 1,006.63 万元,未造成人员伤亡,相关财产均已投保。公司在运营
过程中,存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公司制定了相关消防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但仍不排除未来发生火灾或生产安全事故的可能性。
上述风险都直接或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第四节风险因素”及其他章节的相关资料,并特别关注上述风险的描述。
二、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目前正在履行的合同主要为银行授信合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重大业务合同等,无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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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当事人名称住所联系电话传真联系人
发行人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鹤山市共和镇世运路 8号 0750- 徐毓湘
保荐人
(主承销商)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口市南宝路 36号证券大厦四楼 010- 崔健民
发行人律师
北京懋德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7号华贸中心 3号写字楼 33层 3306室
010-580912010-58091251
李裕国
发行人会计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 0571- 张立琰
资产评估机构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19号东乐大厦 1008室 0755- 黄西勤
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388748021-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021- 除上述相关当事人之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信息如下:
户名: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
二、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发行安排时间
初步询价日期 2017年 4月 10日至 2017年 4月 11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7年 4月 13日
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期 2017年 4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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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网下发行缴款日期 2017年 4月 18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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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文件,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查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上市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查阅地点和查阅时间
(一)查阅地点:
1、发行人: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鹤山市共和镇世运路 8号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8号盈泰中心 2号楼 16层
(二)查阅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下午 14:00-17:00。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 4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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