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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弘信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17-05-02
创业板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
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
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
定。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XiaMen HongXin Electron-tech Co.,Ltd.)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海路 1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封卷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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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公司股东公
发行股数 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25%,且不超过 2,600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7 年 5 月 12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0,40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7 年 5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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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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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应关注以下重大事项提示,并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
书的“第四节 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
一、本次发行方案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
份。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25%,且不超过 2,600
万股。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
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弘信创业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和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实际控制人李强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和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2)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和委托他人
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弘信创业股份,也不由弘信创业回购该部
分股份。(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承诺的股票锁定期限将
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不因职务变
更、离职等原因而不予履行上述承诺。
公司股东上海金投、国泰创投、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达晨聚圣、
李栋清、徐海燕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邱葵、张洪、王毅、李毅峰、何建顺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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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
发行价作相应调整。(3)本人或本人配偶在发行人的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
不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本人或本人配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
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而不予履行上述承诺。
若公司股东违反关于流通限制的承诺,违反的股东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余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相关收益
全部缴付至发行人前,停止领取薪酬和津贴(若有)。发行人进行现金分红的,
可直接从违反承诺的股东应得的现金分红中扣除尚未缴付的收益金额。
三、公司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公司股东弘信创业、邱葵、张洪、王毅、李毅峰承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
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
式。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
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
价,每年减持的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持有数量的 10%。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
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
公司股东上海金投、国泰创投、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达晨聚圣
承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合计可达持股数量的
100%,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
同时,减持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
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拟减持发
行人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
若公司股东违反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违反的股东将在发行人股
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余股东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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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相关收益全部缴付至发行人前,发行人进行现金分红的,可直接从违反承诺股东
应得的现金分红中扣除尚未缴付的收益金额。
四、公司上市后的股价稳定预案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 3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
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
价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做相应调整)
(二)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及顺序
股价稳定措施包括:(1)公司回购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选用前
述方式时应考虑:(1)不能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2)不能迫使控股股
东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
(1)第一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但如果公司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
定上市条件,则顺延至第二选择。
(2)第二选择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在下列情形之一出现,且控股股
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
义务时,将启动第二选择:
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或公司虽
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第三选择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启动该选择的条件为:
无法实施第二选择;或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股票仍未
满足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并且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要约收购义务。
单一会计年度,公司需强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义务限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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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价稳定预案的具体实施程序及违反股价稳定预案的约束措施详见“第五
节 九、(四)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五、关于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承

发行人承诺: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若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
成重大、实质影响,本公司将自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之日起 30 日内依
法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亦不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股份公司股票的加权平均价。
本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若因招股意向书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发行人未履行就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所做的承诺,将在
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
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控股股东承诺: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若招股意向书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
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本公司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将不低于
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亦不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股份公
司股票的加权平均价。若因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控股股东未履行就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所做的承诺,将
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
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
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
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发行人招股意向书
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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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就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真
实、完整、准确、及时所做的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
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津贴或股东分红,所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若因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通力律师事务所承诺: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
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会计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若因本所为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评估机构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若
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六、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 2013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 201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处置方案的议案》,为维护公司新老股东的利益,决
定将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前本公司形成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本次
股票发行完成后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七、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1)股利分配政策: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股利分配政策,股东依照其所持
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或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
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
程中将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中小股东等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股利的分配方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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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利。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除发生特殊事项外,公司以现金
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得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上述特殊事项包括:
① 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0%,且超过 5,000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
除外);
② 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5%(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除外);
③ 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④ 分红年度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或者经营净现金流量为负数。
在公司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时,公司
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同时,应该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制定现金分红比例,基本原则如下:
①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3)股利分配的具体方案:公司每年股利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并由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表决该议案时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董事会在制定
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将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
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明确意见。股东大会对
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将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
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
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4)股利分配政策的变更: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不得随意改变。如现行现
金分红政策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实发生冲突的,
可以调整公司现金分红政策。调整后的现金分红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公司
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方案由董事会拟定,并
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的意见,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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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出具书面审核报告,与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配政策一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经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中如减
少每年现金分红比例的,该议案在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
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除上述规定外,公司制定了《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2017-2019)》,对 2017-2019 年的利润分配作出了进一步安排。
关于股利分配政策及未来分红规划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九
节 十三、股利分配政策”。
八、发行人面临的成长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74,362.34 万元、 93,743.99 万元和
104,815.49 万元,保持持续增长。同期,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的净利润分别为 3,973.89 万元、2,825.31 万元和 3,522.52 万元。2015 年利润指标
出现降低主要是由于公司用银行贷款及融资租赁取得的资金先行投入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导致财务费用及固定成本升高,同时,较长的设备磨合期也给公司
业绩带来了不利影响。随着新生产线磨合完成,公司 2016 年的利润指标恢复增
长。
近年来,FPC 行业及下游移动消费电子行业保持持续增长,为应对下游行业
变化,公司处于产能扩张及技术升级阶段,如果未来出现行业竞争加剧、技术更
新换代等不利因素,导致公司新增产能无法消化,或者公司研发进度或发展方向
无法与行业保持同步,则公司可能面临较大的成长性风险。
本公司已在“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对可能影响公司成长性的市场风险、技
术风险、管理风险等进行了分析并完整披露,提请投资者关注。
九、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意见
经保荐机构核查,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其持续盈利能
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上述因素包括:
1、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
2、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
3、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
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4、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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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存在重大依赖;
5、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十、招股意向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营状况的说明
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报告截止日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在本招股意
向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四、招股意向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
后经营状况的说明”中披露了公司 2017 年 1-3 月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 2017 年 1-3 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但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阅。公司提示投
资者关注本招股意向书已披露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
况。
公司 2017 年 1-3 月的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 1-3 月 增长率
营业收入 36,046.93 17,011.09 111.90%
净利润 1,872.88 -659.82 383.8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20.75 -380.71 578.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758.72 -704.66 349.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1,711.95 -419.29 508.30%
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 2017 年 1-3 月的盈利数据同比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利用自有资
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随着新增的“卷对卷”生产线的磨合逐步顺畅,
以及公司在技术、研发上面投入的效果显现,从 2016 年下半年开始,公司产品
的生产效率及良率均得到稳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得到进一步加强,确保了优质订
单的获取。公司 2016 年下半年良好的经营势头延续到了 2017 年第一季度,充足
的订单确保了公司业绩出现大幅增长。
财务报表截止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之间,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招股意向书中对审计截止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之间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
大事项已如实披露,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司的经营与财务状况正常,
2017 年 1-3 月不存在影响发行条件的重大不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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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发行人声明 ........................................................ 3
重大事项提示 ...................................................... 4
一、本次发行方案 ........................................................ 4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 4
三、公司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 5
四、公司上市后的股价稳定预案 ............................................ 6
五、关于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承诺 .................. 7
六、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8
七、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 8
八、发行人面临的成长性风险 ............................................. 10
九、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意见 ..................... 10
十、招股意向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营状况的说明 ....................... 11
目 录 .......................................................... 12
第一节 释义 ...................................................... 16
一、一般释义 ........................................................... 16
二、专业术语释义 ....................................................... 21
第二节 概览 ...................................................... 25
一、发行人简介 ......................................................... 25
二、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简介 ....................................... 26
三、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 ................................... 26
四、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 28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9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29
二、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30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关系 ......................................... 32
四、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日期 ........................................... 32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33
一、市场风险 ........................................................... 33
二、技术风险 ........................................................... 34
三、管理风险 ........................................................... 34
四、环保风险 ........................................................... 35
五、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 35
六、税收优惠风险 .......................................................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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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业绩下滑的风险 ..................................................... 36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7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 37
二、发行人设立及重组情况 ............................................... 37
三、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架构图 ......................... 39
四、发行人的控股及参股子公司情况 ....................................... 41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基本情况 .................... 51
六、发行人股本情况 ..................................................... 91
七、发行人股权激励计划 ................................................. 94
八、发行人员工情况 ..................................................... 94
九、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或人员的重要承诺 ................................... 96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106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 .............................. 106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及竞争状况 ................................ 122
三、发行人产品销售及主要客户情况 ...................................... 155
四、发行人原料采购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 164
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171
六、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 ............................................ 182
七、发行人的技术情况 .................................................. 182
八、发行人的境外经营情况 .............................................. 187
九、发行人未来的发展规划及实施措施 .................................... 187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191
一、独立运行情况 ...................................................... 191
二、同业竞争 .......................................................... 192
三、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 196
四、关联交易 .......................................................... 202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 ....................... 222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 222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233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重大投资情况 .......... 235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 236
五、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协议、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237
六、近两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 237
七、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238
八、报告期内的违法违规情况 ............................................ 256
1-1-13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九、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 256
十、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 256
十一、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政策及制度安排 .................... 257
十二、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 .............................................. 259
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262
一、财务报表 .......................................................... 262
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 .................................................. 267
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67
四、报告期内的主要税项 ................................................ 280
五、非经常性损益 ...................................................... 281
六、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 282
七、公司盈利预测 ...................................................... 285
八、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285
九、财务状况分析 ...................................................... 285
十、盈利能力分析 ...................................................... 322
十一、现金流量分析 .................................................... 347
十二、填补摊薄即期回报分析 ............................................ 351
十三、股利分配政策 .................................................... 357
十四、招股意向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营状况的说明 .................... 365
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 ............................................. 368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368
二、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 369
三、募投项目与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 371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 372
五、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相关措施 ........................................ 374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 ........................................ 374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76
一、重大合同 .......................................................... 376
二、对外担保情况 ...................................................... 379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 379
第十二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380
一、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80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381
三、律师事务所声明 .................................................... 382
四、审计机构声明 ...................................................... 383
1-1-14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384
六、验资机构声明 ...................................................... 385
七、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 386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 387
一、备查文件 .......................................................... 387
二、查阅地点 .......................................................... 387
三、查阅时间 .......................................................... 388
1-1-15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本公司/公司/股份公司
指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弘信电子
弘信有限 指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前身
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有厦门弘信
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弘信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厦
弘信创业/控股股东 指
门弘信创业工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弘信创业工场投
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毅达发展 指 毅达发展(香港)有限公司,公司原股东,已注销
国泰创投 指 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西藏弘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原股东,曾用名包括厦
弘琪投资 指 门弘信控股有限公司、资阳弘信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关联方
厦门润世 指 厦门润世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关联方
弘宇科 指 厦门弘宇科光电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弘汉光电 指 厦门弘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厦门弘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原弘汉光电全资子公司,已
弘汉智能 指
于 2015 年 12 月转让予非关联方
四川弘信 指 四川弘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弘信华印 指 江苏弘信华印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湖北弘汉 指 湖北弘汉精密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弘汉光电全资子公司
香港弘信 指 弘信电子(香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镇江华印 指 镇江华印电路板有限公司,持有弘信华印的 35%股权
上海华印 指 上海华印电路板有限公司,镇江华印之控股股东
弘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原厦门弘信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弘信物流 指
公司关联方
1-1-16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广西北部湾 指 广西北部湾弘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广西弘信 指 广西弘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南宁弘信 指 南宁弘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宏象物流 指 厦门宏象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宏象运输 指 厦门宏象运输有限公司,弘信创业原控制的公司
漯河弘强 指 漯河市弘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云仓配供应链管理(厦门)有限公司,原厦门象屿保税区
云仓配 指
丰亿物流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弘信报关 指 厦门弘信报关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天津弘信 指 天津弘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南宁弘信创业 指 南宁弘信创业工场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弘信昊昇 指 厦门弘信昊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弘立德 指 厦门弘立德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弘信展会 指 厦门弘信展会商务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弘信智能物流 指 厦门弘信智能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多一点 指 厦门多一点智能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省一点 指 省一点(厦门)石化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弘信供应链 指 弘信供应链管理(厦门)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上糖网 指 上糖网电子商务(厦门)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广西创业 指 广西弘信创业工场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弘信绿通 指 弘信绿通(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北部湾互联 指 广西北部湾弘信移动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广西弘信移动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2016 年 3
广西弘信互联 指
月注销
厦门旗山 指 厦门旗山云创业园区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弘信创业工场(资阳)投资有限公司,原资阳弘信创业工
资阳弘信工场 指
场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1-1-17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厦门普信得贸易有限公司,原厦门弘信租赁有限公司,公
普信得 指
司关联方
弘信租箱 指 厦门弘信租箱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弘信投资 指 弘信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厦门弘信产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名厦门弘信置业有限
弘信地产 指
公司,公司关联方
厦门绿迅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原公司关联方,2016 年 5 月
绿迅机电 指
股权转让予第三方
鞍山弘信创业 指 鞍山弘信创业工场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西藏弘慧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名厦门弘信健康产业
西藏弘慧 指
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厦门品苑 指 厦门品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弘信创业原控制的企业
弘信船务 指 厦门弘信船务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弘信海运控股 指 香港弘信海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云创投资 指 厦门云创兄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关联方
厦弘冠咨询 指 广州市厦弘冠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弘信宝 指 厦门弘信宝金融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弘信远洋 指 香港弘信远洋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海运国际 指 香港弘信国际海运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弘信通讯 指 厦门弘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丰亿达 指 厦门丰亿达商贸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厦门弘信云创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
弘信云创投 指
关联方
厦门弘信移动互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关
弘信移动互联 指
联方
弘信资产管理 指 厦门弘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弘信资本投资 指 厦门弘信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弘鸿伟业投资 指 厦门弘鸿伟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关联方
1-1-18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云创智库 指 厦门市云创智库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云创科创 指 云创智谷(荆门)科创服务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弘信智能装备 指 厦门弘信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云创艾维 指 云创艾维(厦门)传媒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云创资本 指 深圳云创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深圳南山区弘信航空航天机器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弘信航投 指
伙),公司关联方
弘信德桥 指 厦门弘信德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昆山创业 指 弘信创业工场(昆山)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弘益进 指 厦门弘益进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云创科技 指 云创智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西藏弘威 指 西藏弘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弘信节能 指 厦门弘信绿色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上海厦弘 指 上海厦弘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珲春厦弘 指 珲春厦弘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腾捷电子 指 腾捷(厦门)电子有限公司,公司外协厂商
鑫联信 指 厦门鑫联信智能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公司外协厂商
达晨创恒 指 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达晨创泰 指 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达晨创瑞 指 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达晨聚圣 指 厦门达晨聚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达晨创恒、达晨创泰、
达晨创投 指
达晨创瑞、达晨聚圣的管理方
上海金投 指 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远东租赁 指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博格租赁 指 厦门弘信博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天津博格 指 天津滨海新区弘信博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1-1-19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现代租赁 指 现代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一银租赁 指 一银租赁(厦门)有限公司
平安租赁 指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仲信租赁 指 仲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发行人生产厂房之一,位于厦门市翔安区翔岳路 23 号之
翔岳厂 指
102、202、302、402 单元
翔海厂 指 发行人生产厂房之一,位于厦门市翔安区翔海路 19 号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净额为 16,400.40 万元,拟用于建设
募投项目 指
“年产 54.72 万平方米挠性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
报告期 指 本招股意向书的报告期为: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
厦门市国资委 指 厦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厦门火炬管委会 指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国资委 指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
指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兴业证券
发行人律师 指 通力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发行 指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为
招股意向书/本招股意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向书 业板上市的招股意向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1-20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章程、公司章程、本章
指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草案)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17 年
分红规划 指
-2019 年)分红回报规划
二、专业术语释义
Printed Circuit Board,电子零件用的基板,是在通用基材上
PCB 指
按预定设计形成点间连接及印制元件的印制板
Flexible Printed Circuit 挠性印制电路板,以挠性覆铜板为
FPC 指
基材制成的一种电路板
Flexible Copper Clad Laminate 挠性覆铜板,制作 FPC 的重
FCCL 指
要原材料之一
CPCA 指 China Printed Circuit Association,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
International Data Corporation 国际数据公司,全球著名信息
IDC 指
技术、电信行业和消费科技市场咨询机构
IMS 指 IMS research,权威的电子行业研究机构
IPC 指 International Printed Circuit 国际电子工业联接协会
NPD 市场调研公司,专注于平板显示产业与产业链研究的
NPD DisplaySearch 指
全球领先市调机构
TrendForce 指 全球电子产业市场情报的领先提供者
Kantar 指 凯度,全球最大的研究、分析和咨询网络之一
Market Intelligence & Consulting Institute,电子产业情报研
MIC 指
究所
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知名思想库,直属于国家工业和
赛迪智库 指
信息化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
智研咨询 指 国内权威的市场调查、行业分析机构
中国知名的专注于移动互联网、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和电
艾媒咨询 指
子商务等产业研究的权威机构
WECC 指 World Electronic Circuit Council 世界电子电路理事会
IHS Technology 指 电子产业链全球著名的市场调研机构
泛指包含显示功能、连接器、FPC 等组件的模组,包括
显示模组 指
LCM、LED 等方案
1-1-21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LCD Module,液晶显示模组,是指将液晶显示器件、连接
LCM 指
件、电路板、背光源、结构件等装配在一起的组件
TFT-LCD 指 薄膜晶体管型液晶显示屏
低温多晶硅技术(Low Temperature Poly-silicon),应用在
LTPS 指
TFT-LCD 上的一种技术,高端显示屏的解决方案
主 动 矩 阵 有 机 发 光 二 极 体 ( Active-matrix Organic
AMOLED 指 Light-Emitting Diode),LED 的一种,高端显示屏的解决方

触控模组 指 泛指包含触控屏、连接器、FPC 等组件的模组
Capacitive Touch Panel,电容式触摸屏,与过去的电阻式触
摸屏依靠挤压不同,电容式触摸屏主要利用人体的电流感
CTP 指
应进行工作,操作更为方便快捷,为当前智能终端所使用
的触摸屏
将触控屏及显示屏合二为一的方案,即将触控功能嵌入到
In-cell 技术和 On-cell 显示屏里,两者的区别在于 in-cell 触摸面板功能嵌入到液

技术 晶像素中的方法。On-cell 是指将触摸面板功能嵌入到彩色
滤光片基板和偏光板之间的方法。
Chip On Flex,运用软质附加电路板作封装芯片载体将芯片
COF 指 与软性基板电路接合的技术及运用相关技术制作而成的产

HDI 指 High Density Interconnect 高密度互连
LED 指 Light-Emitting Diode 发光二极管
ECU 指 Electronic Control Unit 电子控制单元
RTR 指 Roll To Roll,即“卷对卷”生产工艺流程
SMT 指 Surface Mount Technology 一种电路装连技术
InterFlex 指 韩国大型 FPC 生产商
M-Flex 指 Multi-Fineline Electronix Inc.,美国最大的 FPC 生产商
Nippon Mektron,LTD.,即日本旗胜科技全球最大的 FPC 生
NOK 指
产商
安捷利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专业从事挠性电路板设计、制
安捷利 指
造和销售的企业,香港上市,代码 1639
嘉联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业从事挠性电路板设计、制
嘉联益 指
造和销售的企业,台湾上市,代码 6153
臻鼎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专业从事挠性电路板设计、
臻鼎 指
制造和销售的企业,台湾上市,代码 4958
台郡 指 台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业从事挠性电路板设计、制造
1-1-22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和销售的企业,台湾上市,代码 6269
毅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业从事挠性电路板设计、制造
毅嘉 指
和销售的企业,台湾上市,代码 2402
旭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业从事挠性电路板设计、
旭软 指
制造和销售的企业,台湾上市,代码 3390
上达电子(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专业从事 FPC 产品研
上达电子 指
发、设计、生产及销售,新三板挂牌公司,代码 836298
福建世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专业从事挠性电路板设计、
福建世卓 指
制造和销售的企业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知名的显示技术、产
京东方 指
品与解决方案提供商,深证代码 000725
华为 指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全球知名通讯设备供应商
深圳莱宝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国内著名导电玻璃、彩色滤
莱宝高科 指
光片、TFT-LCD 面板专业制造企业,深证代码 002106
联想集团,全球最大的电子产品生产商之一,香港上市,
联想 指
代码:00992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内领先的精密光电薄膜
欧菲光 指
元器件制造商,深证代码 002456
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富士康旗下 TFT-LCD 面板和模组
群创光电 指
专业制造公司,台湾上市公司,代码:3481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国内知名的液晶显示器制造商,
天马 指
深证代码 000050
三星 指 韩国三星集团,全球知名的电子产品生产商
小米 指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国内知名的智能手机厂商
VIVO 指 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国内知名的智能手机厂商
OPPO 指 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国内知名的智能手机厂商
深圳市深越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国内知名触摸屏制造商,
深越光电 指
公司关联方
日本显示集团(Japan Display Inc.Group),全球最大的中小
JDI 指
尺寸显示模组厂商之一
台湾显示器股份有限公司(Taiwan Display Inc.,简称 TDI)
TDI 指
系 JDI 在台湾设立的子公司
LG Display(LGD),全球知名的电子产品生产商韩国 LG
LGD 指
集团旗下的显示模组厂商
友达光电 指 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台湾著名的显示模组厂商,纳斯
1-1-23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达克上市公司,代码 AUO
设备稼动率 指 机器设备实际的生产数量与可能的生产数量的比值
深圳市鼎力达光电技术有限公司,2015 年 12 月,弘汉光
鼎力达 指
电将弘汉智能的股权转让予该公司
大疆创新 指 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著名的无人机制造商
零度智控 指 零度智控(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著名的无人机制造商
1-1-24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
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aMen HongXin Electron-tech Co.,Ltd.
住 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海路 19 号之 2(1#厂房 3 楼)
法定代表人:李强
注册资本:7,800 万元
经营范围:新型仪表元器件和材料(挠性印制电路板)和其他电子产品的设
计、生产和进出口、批发。
公司前身弘信有限成立于 2003 年 9 月 8 日,注册资本 150 万元。2013 年 6
月,弘信有限整体变更为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取得厦门市工商局
颁发的 350298400001287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7,800 万元。
(二)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挠性印制电路板(FPC)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所处行业为
电子制造业,位于消费电子产业链的中上游。
相比传统的刚性印制电路板(PCB),配线密度高、重量轻、厚度薄且可弯
折的 FPC 更能迎合下游电子产品智能化、便携化、轻薄化的发展趋势,因此近
年来 FPC 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公司的主要目标市场为移动通讯以及各类消费
电子产品,并凭借技术、产品质量等优势,多年来一直与联想、京东方、天马、
欧菲光、群创光电等国内外优秀的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触摸屏、液晶显示模组、
指纹识别模组等制造商保持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公司通过液晶显示模
组、指纹识别模组等厂商间接向华为、OPPO、VIVO、小米、金立等国内知名智
能手机制造商供货,得到了终端品牌的一致认可。
公司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公司研发中心被认定为福建省 FPC 工程技
术研究中心,各类产品的电气性能、精密度等技术指标均达到了国际电子工业联
1-1-25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接协会(IPC)的标准,并以市场化为导向,积极采取自主研发、产学研合作开
发等方式,持续对产品性能、生产流程等提供技术升级助力。
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将围绕高精密度、高难度 FPC 的研发和制造展开,提
升产品的技术附加值,提高在 FPC 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三)发行人市场地位
公司是 FPC 业界最具成长性的企业之一,经过 10 余年的运营和发展,已成
为国内技术领先、实力雄厚、产量产值居前的全国知名 FPC 制造民族品牌,综
合实力在国内 FPC 企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根据中国印制电路协会(CPCA)颁布的《中国印制电路行业排行榜》,公
司 2013 年至 2015 年的销售收入均位居本土专业 FPC 制造企业的第一位。2016
年,公司成为全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之一,是厦门市唯一入选的企业,也是
印制电路板行业唯一入选的企业。
二、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简介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弘信创业。弘信创业持有本公司股
份 3,166.7220 万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40.60%。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李强先生,李强先生目前直接和间接持有弘信创业
39.79%的股权,为弘信创业第一大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三、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致同
审字(2017)第 350ZA0015 号)审计验证。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资产总额 152,647.08 124,798.62 92,613.73
负债总额 103,401.17 79,153.33 50,597.68
股东权益 49,245.92 45,645.29 42,016.0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47,102.39 43,267.57 41,267.65
少数股东权益 2,143.53 2,377.71 748.40
1-1-26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营业收入 104,815.49 93,743.99 74,362.34
营业利润 3,143.04 2,896.90 4,537.25
利润总额 4,417.20 3,550.18 10,209.83
净利润 4,072.63 3,248.61 8,826.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536.81 3,489.02 8,822.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
3,522.52 2,825.31 3,973.89
母公司所有者的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84.19 2,093.38 12,346.8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72.23 -7,446.76 -19,198.5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75.60 5,956.05 4,142.5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497.35 643.15 -2,718.08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比率 1.03 0.97 1.08
速动比率 0.89 0.82 0.91
资产负债率(母) 65.51% 63.54% 55.86%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
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 0.48% 0.75% 0.93%
净资产的比例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2.53 3.17 3.13
存货周转率(次/年) 7.83 9.93 10.1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1,325.69 9,548.33 13,570.54
1-1-27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4,536.81 3,489.02 8,822.48
(万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
3,522.52 2,825.31 3,973.89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4.50 4.53 10.8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77 0.27 1.58
(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45 0.08 -0.35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
6.04 5.55 5.29
产(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04% 8.26% 23.2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8 0.45 1.1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8 0.45 1.13
四、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发行取得的募集资金拟用于现有主导产品的结构升
级和产能扩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 投资预算 拟募集资金使用量
年产 54.72 万平方米挠性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 64,491.86 16,400.40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若募集资金不足,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
款和其他自有资金解决。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充分提高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以上项目的详细情况见“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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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2,600 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发行股数
25%。本次发行不存在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
每股发行价格 【】元
【】元(按本公司【】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发行后每股收益
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盈率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6.04 元(根据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前总股本计算)
【】元(根据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权权益与本次发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行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用网下对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
发行方式
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交所开立 A 股股票账户的境内自然
发行对象
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禁止者除外)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20,202.00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16,400.40 万元
3,801.60 万元,其中承销费及保荐费 2,650.00 万元,审计及验资
发行费用概算* 费 560.00 万元,律师费 275.00 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290.00 万元,发行手续费 26.60 万元
承销方式 采用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上表中发行费用为不含增值税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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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兰荣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保荐代表人:吴小琛 李斌
项目协办人:马锐
项目经办人:黄实彪 阙丰华 杨建兴 王成亮
电话:(0591)3828 1701
传真:(0591)3828 1707
(二)发行人律师:通力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俞卫锋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经办律师:翁晓健 陈鹏 张洁
联系电话:(021)3135 8666
传真:(021)3135 8600
(三)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徐华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纹、廖金辉
联系电话:(010)8566 5588
传真:(010)8566 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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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估机构: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
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健青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 609 号厦门海峡农业科技交流中心 9 层 A、
B、C、D 单元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 609 号厦门海峡农业科技交流中心 9 层 A、
B、C、D 单元
经办评估师:王健青、李谪仙
电话:(0592)5804 752
传真:(0592)5804 760
(五)验资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机构负责人:徐华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纹、廖金辉
联系电话:(010)8566 5588
传真:(010)8566 5120
(六)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七)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5 号
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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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收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联洋支行
户名: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账号:121908768610601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
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日期
询价推介日期 2017 年 5 月 5 日至 2017 年 5 月 8 日
刊登发行公告的日期 2017 年 5 月 11 日
申购日期 2017 年 5 月 12 日
缴款日期 2017 年 5 月 16 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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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新股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
别认真地考虑本节所列的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可能直接或间接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状
况、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以下排序遵循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
策的程度大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市场风险
(一)下游市场需求变化导致的风险
公司产品 FPC 直接或间接用于消费电子产品市场,FPC 行业发展与消费电
子产品行业的发展具有很强的关联性,而消费电子产品的市场需求受国家宏观经
济和国民收入水平的影响较大。目前,全球经济的发展整体呈现不稳定态势,各
区域经济发展的轮动性及周期性转换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加,不排除未来出现全球
经济增长放缓、居民可支配收入减少的情况,导致消费者大量取消或推迟购买消
费电子产品,直接影响电子产品的产销量,导致 FPC 市场需求随之萎缩,进而
影响公司发展。
(二)市场消费偏好变化导致的风险
近年来,消费电子市场的发展日新月异,新的设计理念或技术进步在不断影
响着产业发展方向和行业竞争格局,诸如苹果的快速崛起和诺基亚的瞬间陨落都
给消费电子市场的参与者不断敲响警钟。截至目前,公司的下游客户主要为天马、
京东方、欧菲光、联想等国内一线厂商,且客户集中度较高。近年来,这些国内
一线厂商的发展势头迅猛,已逐步占据了较大的市场份额。但是如果未来公司的
这些主要客户未能及时把握市场先机,在市场竞争中失去优势地位,且公司无法
快速地调整客户结构,则公司经营业绩将面临负面影响。
(三)市场竞争风险
FPC 与消费电子产品为直接配套关系,随着近年来全球智能手机、平板电脑
出货量高速增长,为 FPC 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市场空间。然而 FPC 行业经过多年
发展,已成为全球充分竞争行业。
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外资 FPC 企业(主要是日资企业和台资企业)由于起
步早,资本雄厚,在生产规模、技术水平等方面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过去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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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大多供应苹果、三星等国际品牌,与公司的直接竞争机会不多。近年来,随
着国内品牌(如华为、VIVO、OPPO、小米等)发展势头迅猛,上述外资 FPC
企业开始进入国内市场,公司的竞争压力加大。另外,众多内资企业在巨大的市
场需求吸引下,开始尝试进入 FPC 行业,这些企业由于尚处于起步阶段,在规
模、技术水平和高端设备等方面同公司尚有较大差距,但是数量众多的竞争对手
仍然可能导致国内市场竞争的加剧,甚至出现恶性竞争的局面。因此,在国内外
竞争日益激烈的局面下,如果公司自身产品技术研发、生产不能一直保持优势地
位,公司盈利能力可能面临下行的风险。
综上所述,若上述市场相关风险部分或同时发生,则公司存在上市当年营业
利润下滑 50%以上甚至亏损的风险。
二、技术风险
FPC 行业竞争激烈,产品设计研发和核心技术是竞争的重要因素之一。公司
作为国内最大的本土 FPC 企业,在产品核心的孔距、线宽线距、层数等关键指
标上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拥有一批自主研发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等自主知识产
权,但相比日资企业和台资企业仍有一定差距。
同时,FPC 生产采用定制的模式,随着客户对线宽、线距等工艺要求的提高,
如果公司对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跟不上行业的发展步伐,或对技术、产品及市
场发展趋势的把握出现偏差,将造成公司现有的技术优势和竞争实力下降。
三、管理风险
(一)快速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公司目前已建立了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企业管理制度,运行状况良好。
但近年来,公司收入增长较快,公司管理压力随之增大。随着募集资金到位,经
营规模和生产能力还将出现大幅度增长,公司面临的经营环境也日趋复杂,要求
公司能对市场的需求和变化做出快速反应,对公司资金管理、财务管理、流程管
理、业务质量控制、人力资源管理等管理能力的要求也随之提高。因此,公司面
临快速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二)人力资源的风险
公司经历 10 余年的发展,在生产模式从人工向自动化转变的过程中,逐步
形成了一支高素质的技术及管理团队,同时也建立起了较完善的人才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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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了一系列吸引和稳定人才的措施。但近年来由于 FPC 行业的高速发展,行
业人才尤其是高技术人才一直处于“供小于求”状态,且 FPC 行业人才主要集
中于广东、江浙等地。公司目前主要经营地位于厦门,如果未来出现人才短缺的
现象,将直接影响公司的发展。
四、环保风险
公司属于印制电路板行业,生产流程中涉及到电镀工艺,会产生含金、含镍、
含铜等重金属废水,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在生产经营中,公司受到相关部门的
严格检查,2014 年初公司曾因废水污染物浓度超标而有 2 次处罚记录,合计金
额 1.00 万元。公司对上述情况进行了整改,并按照有关环保法规及相应标准对
污染性排放物进行有效治理,达到了环保规定的标准。2014 年 5 月至今公司未
再出现因环保问题被处罚的情形。
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国家及地方政
府可能在将来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这可能会限制公司的生产及扩张,
或者导致公司为达到新标准而支付更高的环境保护费用,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
司的经营业绩。
五、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对公司产能的提升、经营规模的扩大
和品牌影响力的提高产生重大影响。但是,该项目仍面临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虽然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可行
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
能存在因工程质量、产能释放、产能消化发生变化而导致的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此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中投入的固定资产将在一定期限内计提折旧,如投
资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收益,在投产后的一段时间无法按计划释放产能,将对公司
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六、税收优惠风险
2008 年,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于 2011 年和 2014 年通过了高新
技术企业的复检,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率 15%的税收优惠。报告期内,上述
税收优惠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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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高新享受的税收优惠 506.62 290.34 929.53
净利润(母公司) 5,148.25 3,609.24 8,704.55
占比 9.84% 8.04% 10.68%
2014 年初,福建省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组织开展 2014 年度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和复审工作的通知》,从严把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而《高新技
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对于申请企业的研发费用投入比例、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比
例等方面均有严格的要求。
近年来,公司规模迅速扩张,若公司无法持续满足高新技术企业各项指标的
要求,则有可能无法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进而无法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税
收优惠,将对公司的净利润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且这种影响随着公司营业规模
的扩大而扩大。
七、业绩下滑的风险
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实现的营业利润分别为 4,537.25 万元、2,896.90 万
元和 3,143.04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3,973.89 万元、2,825.31 万元和 3,522.52 万元,上述两个财务指标在报告期内均
呈先降后升的态势。这主要是由于公司用银行贷款及融资租赁取得的资金先行投
入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导致财务费用及固定成本升高,同时,较长的设备磨合
期也给公司业绩带来了不利影响。若未来下游订单无法支撑公司的高固定成本或
者新增设备始终无法达到理想运行状态,公司业绩可能出现进一步下滑,甚至出
现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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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XiaMen HongXin Electron-tech Co.,Ltd
注册资本 7,8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强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3 年 9 月 8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3 年 6 月 28 日
注册地址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海路 19 号之 2(1#厂房 3 楼)
邮政编码
电话 0592-3160382
传真 0592-3155777
公司网址 http://www.fpc98.com/
电子信箱 hxdzstock@fpc98.com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孔志宾
联系电话 0592-3160382
新型仪表元器件和材料(挠性印制电路板)和其他电子产品的设
经营范围
计、生产和进出口、批发
二、发行人设立及重组情况
(一)有限公司的设立情况
2003 年 8 月,弘信创业、薛兴国、邱葵和李毅峰分别以现金出资 45 万元、
45 万元、30 万元、30 万元,共同设立弘信有限,注册资本 150 万元。弘信有限
成立时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厦门弘信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45.00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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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2 薛兴国 45.00 30.00%
3 邱 葵 30.00 20.00%
4 李毅峰 30.00 20.00%
合计 150.00 100.00%
* 现更名为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3 年 9 月 2 日,厦门中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厦中兴会验字【2003】第
173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出资全部到位。
2003 年 9 月 8 日,弘信有限完成设立的工商登记,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向公司核发了 3502002560156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150 万元,实
收资本 150 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强,经营范围:1、挠性电子线路板的设计、生
产和销售;2、电子元器件和组装;3、电子元器件、电子器件、电子仪器、仪表
的设计、生产和销售。
(二)股份公司的设立情况
2013 年 6 月 25 日,弘信有限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整体变更的具体实施
方案,同意将截至 2013 年 5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28,549.33 万元折合为 7,800
万股,剩余金额计入资本公积,弘信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原弘信有限的股
东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持股比例不变。2013 年 6 月 28 日,发行人取得厦门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298400001287)。
本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的发起人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持有股数(万股) 股权比例
1 厦门弘信创业工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166.7220 40.60%
2 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945.3990 12.12%
3 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872.3286 11.18%
4 邱葵 433.1184 5.55%
5 张洪 433.1184 5.55%
6 王毅 419.4606 5.38%
7 李毅峰 419.4606 5.38%
8 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308.6226 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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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 持有股数(万股) 股权比例
9 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95.6902 3.79%
10 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53.6794 3.25%
11 厦门达晨聚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8.0000 1.00%
12 何建顺 78.0000 1.00%
13 李栋清 68.4528 0.88%
14 徐海燕 27.9474 0.36%
合计 7,800.0000 100.00%
* 现更名为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设立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三、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架构图
(一)发行人股权控制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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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股权关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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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股权关系图
李强
99% 100% 33.90%
5.89%
云创投资 弘琪投资 弘信创业
60%
厦弘冠咨询
此外,李强先生的配偶王夏云女士控制的企业股权关系图如下:
王夏云
80% 100%
弘信地产 鞍山弘信创业
90%
丰亿达
100%
Ocean Fortune
100%
100% 65%
弘信船务 弘信海运控股
Orient Fortune
弘信通讯 100%
四、发行人的控股及参股子公司情况
(一)厦门弘宇科光电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弘宇科光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699916548Q
成立时间:2010 年 3 月 12 日
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岳路 23 号 A-14 栋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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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500 万元
实收资本: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毅
经营范围:印制电路板制造。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弘宇科目前从事 FPC 相关产业的加工
服务。
2. 股东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弘宇科的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占股比例
弘信电子 500.00 100.00%
3.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2016 年
总资产 949.38
净资产 592.71
营业收入 4,188.81
净利润 -34.75
* 以上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厦门弘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弘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562849540D
成立时间:2011 年 1 月 5 日
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岳路 23 号 A-14 栋三楼东侧
注册资本:1,500 万元
实收资本:1,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毅
经营范围:智能移动终端及相关部件、电子元器件的设计、生产、销售;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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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移动终端供应链整合方案设计及实施;经营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不另附进
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及技术除外。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弘汉光电目前从事背光板研发生产业
务,为 FPC 的相关产业。
2. 股东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弘汉光电的股东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在弘汉光电任职 在弘信电子及其
股东名称 占股比例
(万元) 情况 关联方任职情况
弘信电子 765.00 51.00% - -
董事,其配偶李奎
李彦昆 300.00 20.00% 无
任总经理
配偶陈国华任销
胡益春 135.00 9.00% 无
售一部总监
谌建文 120.00 8.00% 人力行政总监 无
徐续奇 90.00 6.00% 销售二部总监 无
余启勇 90.00 6.00% 董事,副总经理 无
合计 1,500.00 100.00% -
弘汉光电的 5 名自然人股东或其配偶均在弘汉光电任职,未在弘信电子及其
关联方任职,与弘信创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弘信创业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3. 主要财务数据
弘汉光电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2016 年
总资产 12,567.73
净资产 1,211.33
营业收入 15,355.88
净利润 -505.97
* 以上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 湖北弘汉精密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湖北弘汉精密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02MA48U07G0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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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成立时间:2017 年 2 月 17 日
注册地址:荆门市东宝工业园长兴大道 9 号 D8、D9 栋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实收资本: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奎
经营范围:背光模组相关部件、光学镜头、智能移动终端及相关部件、电子
元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智能移动终端供应链整合方案设计及实施;
相关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湖北弘汉系弘汉光电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拟开展背光板业务,为 FPC 的
相关产业。
湖北弘汉于 2017 年 2 月成立,尚未正式运营。
(三)四川弘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弘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2000071417129Y
成立时间:2013 年 6 月 21 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河埝街 12 号 305 室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实收资本: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毅
经营范围:新型仪表元器件和材料(柔性电子线路板)的设计、制造;本企
业生产所需原材料及产品的进出口贸易。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四川弘信从事 FPC 的研发生产,与发
行人主营业务一致。
四川弘信系公司为在四川投资经营项目而新成立的子公司,目前建设尚在规
划之中。
2. 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占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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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占股比例
弘信电子 5,000.00 100.00%
3.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2016 年
总资产 5,646.60
净资产 4,846.60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64.78
* 以上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江苏弘信华印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弘信华印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00346165419R
成立时间:2015 年 7 月 1 日
注册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南徐大道 308 号-1
注册资本:4,000 万元
实收资本:4,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毅
经营范围:新型仪表元器件(刚挠结合板、挠性印制电路板)的生产、销售;
电子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弘信华印从事刚挠结合板和挠性板的研
发生产,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一致。
弘信华印系发行人与镇江华印电路板有限公司以及弘信华印管理层共同出
资设立的公司,主要从事刚挠结合板和挠性板的研发生产。
2. 设立的原因
首先,弘信华印主要从事刚挠结合板的生产,刚挠结合板是指刚性 PCB 和
FPC 的结合,FPC 部分可以弯曲,刚性 PCB 部分可以承载重的器件,形成三维
的电路板。相比于普通 PCB 或者 FPC 性能更强,稳定性也更高,同时也将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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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范围限制在一个组件内,优化可用空间。目前,智能手机上已有多处部件(如
高像素摄像头模组)使用刚挠结合板,而国内生产刚挠结合板的企业普遍规模较
小,竞争力不足,公司看好刚挠结合板未来的发展。
其次,镇江华印的机器设备均为日本夏普进口设备,技术能力在行业内具有
较强竞争力,但受限于资金实力和品牌声誉,难以开拓大型的下游客户。而公司
产品 FPC 的下游均为国内外著名的电子产品制造商,与刚挠结合板的下游客户
具有较高的重合度。同时,公司长久以来在电子产业链建立的良好口碑及声誉,
也可迅速地发展刚挠结合板业务。
综合以上原因,公司采用货币出资,镇江华印采用设备评估出资,共同出资
设立弘信华印,以达到资源互补、共同发展的目的。
3. 股东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弘信华印的股东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在弘信华印任职 在弘信电子及其
股东名称 占股比例
(万元) 情况 关联方任职情况
弘信电子 2,160.00 54.00% - -
镇江华印电路板
1,400.00 35.00% - -
有限公司
钱小进 240.00 6.00% 执行副总经理 无
黎军 80.00 2.00% 副总经理 无
陈彪 20.00 0.50% 设备部经理 无
李胜伦 20.00 0.50% 技术部经理 无
郑冬华 20.00 0.50% 生产总监 无
胡菊霞 20.00 0.50% 生产部经理 无
陈芬 20.00 0.50% 财务部经理 无
朱桂云 20.00 0.50% 管理部经理 无
合计 4,000.00 100.00% - -
弘信华印的 8 名自然人股东均在弘信华印任职,未在弘信电子及其关联方任
职,与弘信创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弘信创业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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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2016 年
总资产 11,744.59
净资产 3,369.53
营业收入 8,721.63
净利润 -470.12
* 以上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弘信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弘信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编号:2422329
成立时间:2016 年 9 月 1 日
注册地 址: Room 301-2, Hang Seng Wanchai Building 3rd Floor,No.200
Hennessy Road, Wanchai, Hong Kong
注册资本:10,000 美元
董事:李强
经营范围:商贸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从事 FPC 的销售,与发行人主营业务
一致。香港弘信系公司为进一步开拓境外业务而新成立的子公司。
2. 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美元) 占股比例
弘信电子 10,000.00 100.00%
3.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子公司尚未实际运营,认缴出资额尚未到资。
(六)发行人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参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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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报告期内转让的子公司
2015 年 12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弘汉光电将其全资子公司弘汉智能转让予深
圳市鼎力达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力达”)。
1. 弘汉智能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弘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302912902U
成立时间:2014 年 7 月 7 日
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海路 19 号之 2(1#厂房 2 楼)
注册资本:800 万元
实收资本:8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毅
经营范围: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
弘汉智能系弘汉光电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承接原弘汉光电的元器件代理业
务,弘汉光电已于 2015 年 12 月将弘汉智能的股权转让予非关联方。
2. 弘汉智能成立及处置的原因
弘汉光电系弘信电子与 5 名自然人股东合资成立的公司,日常运行由 5 名自
然人股东组成的管理团队负责。弘汉光电设立及处置弘汉智能均是基于业务发展
的角度考虑。
(1)开展元器件代理业务的原因
弘汉光电成立之初目的是做触摸屏业务,后由于市场竞争激烈,触摸屏业务
逐步萎缩。2013 年底,弘汉光电经营团队通过分析市场及自身资源优势,决定
开拓背光板业务及元器件代理业务。背光板业务属于制造业,其主要用于显示屏
模组,与 FPC 的下游客户重合,客户开拓方面具有很好的协同效应,但前期生
产线投入大,投资建设期长,需要比较长的时间才能产生效益。而元器件代理业
务为贸易业,固定投入较低,弘汉光电依靠现有资源可快速发展该业务,从而获
得一定的利润,在背光板业务尚未产生效益时,元器件代理业务的利润可维持公
司日常经营支出。
(2)元器件代理业务的发展及弘汉智能的成立
凭借弘汉光电管理层多年在电子产业链的积累,弘汉光电迅速取得了触控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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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生产商汇顶科技的代理权,并通过代理的方式将汇顶科技的触控芯片销售予触
控模组生产厂商深越光电、业际光电等。
在开展元器件代理业务的同时,弘汉光电同时在发展背光板业务,由于两种
业务属于完全不同的业务模式,为便于管理,弘汉光电于 2014 年 7 月成立全资
子公司弘汉智能,将元器件代理业务划分至弘汉智能开展,而弘汉光电本身则从
事背光板业务。所以从业务主体来看,2013 年元器件代理业务的主体为弘汉光
电,2014 年 7 月开始弘汉光电将业务移交至弘汉智能,2015 年仅有弘汉智能进
行元器件代理业务。
(3)处置弘汉智能的原因
元器件代理业务毛利率低,主要依靠资金做大规模获取收益,而背光板业务
同样需要资金周转运营及扩充产能。弘汉光电自身融资能力有限,母公司弘信电
子由于募投项目提前投入,也缺少资金予以支持,面临两块业务都急需资金投入
的局面,弘汉光电的经营团队只能从两块业务中进行取舍。
相对于元器件代理业务的低门槛,背光板业务在技术、生产、客户等方面都
具有明显的行业门槛,且背光板下游客户与 FPC 重合,利于形成协同效应。2015
年,背光板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8,959.59 万元,并已成功进入日本夏普、天马集团
等国内外知名电子厂商的供应链,未来发展潜力巨大。
基于以上原因,为专注于背光板业务发展,2015 年 12 月,弘汉光电将元器
件代理业务(即弘汉智能)进行了处置。未来不存在继续回购弘汉智能的计划或
安排。
3. 交易条款及交割情况
2015 年 12 月,弘汉光电与鼎力达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弘汉光电将弘汉
智能 100%股权(对应出资额 800 万元)转让予鼎力达,作价 1,232.94 万元,定
价依据参考弘汉智能的注册资本、转让时盈利情况以及公司存货等情况经双方共
同协商确定。
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弘汉智能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11.30/2015.1-11*
总资产 3,218.32
净资产 950.11
营业收入 10,68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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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11.30/2015.1-11*
净利润 101.77
* 以上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鼎力达已将全部 1,232.94 万元转入弘汉光电账户。
2015 年 12 月 31 日,弘汉智能完成工商变更。
4. 交易对方的情况
鼎力达的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号 440301104633943 成立时间 2010 年 4 月 27 日
注册资本 6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耿安民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南头深南大道与前海路东南角海岸时代公寓东座 522 室
主营业务 元器件代理
股东情况 耿安民 70%,胡萍红(耿安民配偶)30%
董监高 胡萍红(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许婉璐(监事)
鼎力达系专业从事元器件代理业务的公司,取得弘汉智能股权后,便于其业
务的开拓及互补。
5. 转让定价公允性
本次转让弘汉智能的股权未经评估,但作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
情形,理由如下:
(1)截至 2015 年 11 月末,弘汉智能的主要资产为流动资产,不存在土地、
房屋等可能增值的非流动资产。若按资产基础法评估,评估结果不会高于账面净
资产。
项 目 期末余额 项 目 期末余额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304.55 应付票据 300.00
应收账款 2,209.37 应付账款 1,871.74
预付款项 2.50 应付职工薪酬 18.34
应收利息 0.83 应交税费 35.79
其他应收款 497.26 其他应付款 42.34
存货 202.40 流动负债合计 2,26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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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期末余额 项 目 期末余额
流动资产合计 3,216.90 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资产: 负债合计 2,268.21
固定资产 0.19 所有者权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2 实收资本(或股本) 800.00
盈余公积 4.83
未分配利润 145.27
非流动资产合计 1.41 所有者权益合计 950.11
资产总计 3,218.3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218.32
(2)本次作价参考了弘汉智能的注册资本、转让时盈利情况以及公司存货
等情况,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了弘汉智能现有的代理权价值、客户价值等,最终
协商确定的交易价格 1,232.94 万元,高于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
产 950.11 万元(致同审字(2016)第 350FC0133 号)。
(3)本次股权的受让方鼎力达为非关联方,不存在利益输送等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转让虽然没有评估,但作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
情形。
6.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交易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价款支付凭据及工商变更记
录,访谈了交易对方鼎力达的实际控制人耿安民,取得了鼎力达营业执照、组织
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等文件,同时取得了鼎力达及耿安民与弘信电子及其关联
方、中介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声明函。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弘汉光电处置
弘汉智能具有合理的商业理由,作价公允,相关价款已支付,工商变更已完成,
双方不存在任何纠纷及潜在争议,鼎力达及实际控制人耿安民与弘信电子及其关
联方、中介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基本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为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弘信电子
40.60%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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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2601355509
成立时间:1996 年 10 月
注册资本:36,342 万元
实收资本:36,342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强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江头台湾街 291 号 608 单元
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厦门市东渡路 258 号银龙大厦 12 层
经营范围:1、创业投资业务;2、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
业投资业务;3、创业投资咨询业务;4、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5、
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的关系:弘信创业主营业务系股权投资,与发行人主营业
务不存在任何关系。
2. 设立情况
弘信创业的前身系于 1996 年 10 月设立的厦门外代租箱代理有限公司。2001
年 7 月,经厦门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外代租箱代理公司变更设
立为厦门弘信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厦体改[2001]61 号)批准,厦门外代
租箱代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厦门弘信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弘信创业股份有限公
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1,800 万元。
厦门诚慧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1 年 7 月 13 日出具厦诚会验字[2001]第 191
号《验资报告》,对厦门弘信创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缴付情况进行审验。
厦门弘信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股本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股份数(万股) 股权比例
1 李 强 480.00 26.67%
2 其余 424 名自然人 1,320.00 73.33%
合计 1,800.00 100.00%
2001 年 7 月 23 日,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厦门弘信创业股份有限公司核
发了注册号为 3502001003524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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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股东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弘信创业股权结构如下:
股权数量 序 股权数量
序号 股东全称 占比 股东全称 占比
(股) 号 (股)
1 李强 123,204,870 33.90% 95 黄剑明 245,470 0.07%
2 毛肖林 29,515,924 8.12% 96 苏东强 244,228 0.07%
3 弘琪投资 21,412,078 5.89% 97 林鹭坚 243,360 0.07%
4 厦门润世 19,740,898 5.43% 98 张健彬 243,360 0.07%
5 李震 15,583,410 4.29% 99 陈静 240,480 0.07%
6 杨辉 12,942,165 3.56% 100 杨文胜 240,000 0.07%
7 王丽萍 12,220,000 3.36% 101 杨善真 225,166 0.06%
8 陈素群 9,936,000 2.73% 102 王凯 210,720 0.06%
9 张乃君 8,441,167 2.32% 103 傅丽荣 206,732 0.06%
10 顾剑玉 8,300,000 2.28% 104 杨倩 200,772 0.06%
11 黄星华 7,020,048 1.93% 105 曾铧强 199,200 0.05%
12 朱琳雯 5,799,092 1.60% 106 庄辉 198,460 0.05%
13 黄晓松 5,241,600 1.44% 107 李东苏 188,698 0.05%
14 杨真真 4,800,000 1.32% 108 李增量 187,200 0.05%
15 陈兰芳 3,880,000 1.07% 109 庄漳兴 179,712 0.05%
16 郭腾 3,581,520 0.99% 110 魏春文 176,323 0.05%
17 吕艳红 2,623,690 0.72% 111 洪国安 174,720 0.05%
18 陈玲 2,466,240 0.68% 112 吴璟为 174,000 0.05%
19 王毅 2,177,809 0.60% 113 许明侨 171,040 0.05%
20 徐海燕 2,160,000 0.59% 114 黄芳 170,352 0.05%
21 江敏贞 1,872,000 0.52% 115 高仁宏 170,182 0.05%
22 戴桂珍 1,868,016 0.51% 116 杨文化 162,875 0.04%
23 杨康康 1,834,560 0.50% 117 吕清海 161,268 0.04%
24 郭梅莲 1,825,200 0.50% 118 黄印红 159,449 0.04%
25 朱来水 1,760,000 0.48% 119 吴文生 159,449 0.04%
26 朱崇渤 1,714,069 0.47% 120 王仕熙 158,087 0.04%
27 王凤兰 1,608,000 0.44% 121 黄毓聪 158,075 0.04%
28 黄丽红 1,533,168 0.42% 122 王鸣晓 156,692 0.04%
29 蔡贤贵 1,520,464 0.42% 123 陈溥 152,806 0.04%
30 李毅峰 1,417,991 0.39% 124 许秀凤 149,011 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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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数量 序 股权数量
序号 股东全称 占比 股东全称 占比
(股) 号 (股)
31 陈玉坤 1,404,000 0.39% 125 黄轶洁 146,162 0.04%
32 何建顺 1,351,948 0.37% 126 李雪贞 144,144 0.04%
33 范明德 1,216,800 0.33% 127 陈骥 141,868 0.04%
34 王丽雅 1,088,928 0.30% 128 康晓昀 140,825 0.04%
35 吕静怡 1,031,248 0.28% 129 佘玉桂 131,040 0.04%
36 游文 953,971 0.26% 130 车小爽 124,800 0.03%
37 吴志斌 880,000 0.24% 131 陈清月 122,653 0.03%
38 陈绍红 876,096 0.24% 132 郑义平 120,960 0.03%
39 张伯轩 820,000 0.23% 133 肖淑萍 120,000 0.03%
40 蒋申榕 809,184 0.22% 134 游嘉琳 120,000 0.03%
41 苏国庆 780,000 0.21% 135 李雪军 119,076 0.03%
42 危炳松 766,584 0.21% 136 周敏 116,026 0.03%
43 林振兴 749,549 0.21% 137 洪小强 114,494 0.03%
44 曾胜财 749,378 0.21% 138 丁惠娟 114,415 0.03%
45 叶锦彬 746,040 0.21% 139 陈嘉福 114,262 0.03%
46 杨艳 681,408 0.19% 140 柯东 112,433 0.03%
47 吴桂珠 681,173 0.19% 141 廖二俐 112,433 0.03%
48 叶小松 654,151 0.18% 142 陈孟贤 109,200 0.03%
49 胡翌红 624,000 0.17% 143 刘晓龙 108,000 0.03%
50 陈慧苹 600,000 0.17% 144 丁跃 104,208 0.03%
51 邵京宁 584,429 0.16% 145 苗守国 102,211 0.03%
52 庄彤晔 578,822 0.16% 146 王涌波 102,211 0.03%
53 陈燕 565,776 0.16% 147 张凤英 102,211 0.03%
54 李小核 519,328 0.14% 148 张润明 101,312 0.03%
55 丁克成 518,544 0.14% 149 陈超波 94,583 0.03%
56 高红红 516,912 0.14% 150 黄素萍 90,688 0.02%
57 胡坤晗 511,056 0.14% 151 黄毅梅 87,780 0.02%
58 徐海英 511,056 0.14% 152 欧阳欣 86,511 0.02%
59 李东虹 511,056 0.14% 153 张健斌 85,304 0.02%
60 许雪莹 504,000 0.14% 154 林岩 79,384 0.02%
61 熊惠芸 503,046 0.14% 155 吴长春 78,624 0.02%
62 杨清泉 488,830 0.13% 156 杨欢欢 78,362 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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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数量 序 股权数量
序号 股东全称 占比 股东全称 占比
(股) 号 (股)
63 黄海 485,594 0.13% 157 刘昌富 78,362 0.02%
64 张海军 456,444 0.13% 158 陈若愚 76,150 0.02%
65 宋峥嵘 450,704 0.12% 159 吴金玉 75,125 0.02%
66 唐庆文 438,048 0.12% 160 黄立安 75,125 0.02%
67 吴美云 438,048 0.12% 161 林学玲 74,880 0.02%
68 赖祖杰 438,048 0.12% 162 杨美专 73,008 0.02%
69 王葆青 422,952 0.12% 163 谢国强 72,000 0.02%
70 林佳 409,174 0.11% 164 吴志玲 72,000 0.02%
71 于海滨 402,480 0.11% 165 陈加兴 71,506 0.02%
72 程鹏 398,880 0.11% 166 吴斌 66,437 0.02%
73 郭滨滨 386,144 0.11% 167 邱永河 66,000 0.02%
74 陈继扬 365,040 0.10% 168 康伟强 64,595 0.02%
75 廖一帆 365,040 0.10% 169 陈朝基 57,774 0.02%
76 傅燕莉 336,960 0.09% 170 李丽华 56,033 0.02%
77 佘明颖 332,393 0.09% 171 刘婷芳 55,440 0.02%
78 吴艳芳 320,592 0.09% 172 王志华 55,430 0.02%
79 洪舜荣 317,117 0.09% 173 丛军 54,512 0.01%
80 王思东 302,080 0.08% 174 陈玉莲 53,311 0.01%
81 吴东杰 300,822 0.08% 175 范维学 51,106 0.01%
82 陈岩 300,000 0.08% 176 张维平 48,000 0.01%
83 欧家乐 289,598 0.08% 177 李君 46,507 0.01%
84 戴重阳 271,440 0.07% 178 吕晓辉 35,774 0.01%
85 陈丽君 268,800 0.07% 179 曾明玲 35,774 0.01%
86 张桂仙 262,080 0.07% 180 郑志奇 35,434 0.01%
87 宋永春 259,312 0.07% 181 黄传沙 34,070 0.01%
88 詹柏荣 255,528 0.07% 182 王伟伟 30,664 0.01%
89 陈世阳 254,592 0.07% 183 肖颖 27,257 0.01%
90 郑新光 253,200 0.07% 184 洪海涛 23,849 0.01%
91 蔡在龙 252,926 0.07% 185 黄书敏 18,307 0.01%
92 周建萍 252,000 0.07% 186 孙理良 17,035 0.00%
93 徐雪梅 251,222 0.07% 187 李培惠 10,720 0.00%
94 苏丽珠 248,976 0.07% 188 石水池 10,222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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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弘信创业共有 188 名股东,其中 186 名自然人股东,2 名法人股东。2 名法
人股东的详细情况如下:
西藏弘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12 月,注册资本 4,400 万元,股
东为李强(100%),该公司的详细情况见本节“五、(四)1. 西藏弘琪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
厦门润世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6 月,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主
营业务为股权投资,股东为李宏(90%,李强之弟)和许璇(10%,李宏配偶),
两人均为弘信创业原股东,为便于股权管理,统一将所持弘信创业股权转至厦门
润世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弘信创业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
他有争议的情况。
弘信创业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2016 年
总资产 86,038.99
净资产 59,734.71
营业收入 2,359.26
净利润 1,913.98
* 上表为母公司财务报表,经厦门泓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李强先生。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李强先生直接
持有弘信创业 33.90%的股权,通过弘琪投资持有弘信创业 5.89%的股权,合计
持有弘信创业 39.79%,为弘信创业的第一大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其通
过控制弘信创业从而对发行人实现间接控制。
李强先生,1969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
35021119690827****,其个人简历详见“第八节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三)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
1.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股权关系图
详见本节“三、(二)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股权关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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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基本情况
(1)弘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737850093M 成立时间 2002 年 4 月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震
股权结构 弘信创业 61.30%
注册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 258 号 14 楼 A02 室
主营业务 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54,767.69 22,939.11 1,118.96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2)广西北部湾弘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0564040622F 成立时间 2010 年 11 月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震
股权结构 弘信物流 72%,天津弘信 10%
注册地址 南宁市总部路 1 号中国-东盟科技企业孵化基地一期 A-2 楼
主营业务 从事交通运输,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15,757.58 9,394.34 1,999.36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3)广西弘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1421075225546T 成立时间 2013 年 8 月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唐大中
股权结构 弘信物流 51%
注册地址 广西扶绥县新宁镇空港大道(县党校内)
主营业务 从事货物运输,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3,125.63 950.30 123.47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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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南宁弘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008361893XC 成立时间 2013 年 11 月
注册资本 50 万 法定代表人 范明德
股权结构 弘信物流 100%
注册地址 南宁市丰达路 28 号厂房四
主营业务 从事物业服务、房屋租赁等,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29.54 27.81 3.81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5)厦门宏象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761741532N 成立时间 2004 年 11 月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震
股权结构 弘信物流 100%
注册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 258 号 14 楼 A03 室
主营业务 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10,516.08 5,513.72 422.78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6)漯河市弘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100584376473N 成立时间 2011 年 10 月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震
股权结构 弘信物流 75%,宏象物流 25%
注册地址 漯河经济开发区人民东路双红运输有限公司院内东二楼
主营业务 从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425.76 425.76 -26.29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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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云仓配供应链管理(厦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776048650R 成立时间 2006 年 1 月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林文良
股权结构 弘信物流 60%
注册地址 厦门现代物流园区(保税区)综合楼 422 之二
主营业务 从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368.15 249.14 38.36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8)厦门弘信报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6051162202Y 成立时间 2012 年 8 月
注册资本 15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震
股权结构 弘信物流 100%
注册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 258 号 14 楼 A01 室
主营业务 从事批发和零售业,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67.83 66.37 -6.19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9)天津弘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8055293947H 成立时间 2012 年 11 月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震
股权结构 弘信物流 100%
天津自贸区(东疆保税港区)兰州道 565 号(海泽物流园 5 号
注册地址
仓库办公区 202 室)
主营业务 从事货运代理、供应链管理,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1,890.91 -313.89 -152.46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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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南宁弘信创业工场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0310175631H 成立时间 2014 年 8 月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震
股权结构 弘信物流 60%,弘信创业 40%
南宁市西乡塘区总部路 1 号中国-东盟科技企业孵化基地一期
注册地址
A-2 栋二楼
主营业务 从事创业投资及咨询,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80.51 30.85 -22.88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11)厦门弘信昊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5302882723H 成立时间 2014 年 6 月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钟仕松
股权结构 弘信物流 51%
注册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钟林路 8 号海投大厦 16 楼
主营业务 从事投资管理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793.16 790.68 -2.43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12)厦门弘立德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53029511008 成立时间 2014 年 8 月
注册资本 5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澍
股权结构 弘信昊昇 60%
注册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钟林路 8 号海投大厦 16 楼
主营业务 从事信息技术咨询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9.31 9.31 -0.38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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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厦门弘信展会商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3028363640 成立时间 2014 年 10 月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震
股权结构 弘信物流 100%
注册地址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高殿路 8 号 606 单元
主营业务 从事会议及展览服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31.79 -194.39 -124.52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14)厦门弘信智能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63028538777 成立时间 2014 年 11 月
注册资本 3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颜建宏
股权结构 弘信物流 100%
注册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殿前街道长浩路 223 号东附楼 5 楼 556 单元
主营业务 从事物流信息技术服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536.88 275.03 81.43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15)厦门多一点智能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5303054743C 成立时间 2015 年 1 月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戴刚
股权结构 弘信物流 53%
注册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 258 号 11 楼 A03 室
主营业务 从事信息技术服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164.64 -121.14 -182.95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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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6)省一点(厦门)石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53031023547 成立时间 2015 年 2 月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戴刚
股权结构 多一点 100%
厦门市海沧区海沧大道 899 号泰地海西中心写字楼 A 座裙楼厦
注册地址
门石油交易中心 2 层 55-03 号
主营业务 从事石油制品等化工产品批发,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142.03 -13.16 -3.14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17)弘信供应链管理(厦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5M000002K7B 成立时间 2015 年 5 月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戴刚
股权结构 弘信物流 51%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港区)海景路 280
注册地址
号 102 单元
主营业务 从事供应链管理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71.94 57.95 11.67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18)上糖网电子商务(厦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M00000XR1L 成立时间 2015 年 5 月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颜建宏
股权结构 弘信物流 51%
注册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高殿路 6 号 5 层 510-512 室
主营业务 从事互联网销售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3,054.36 843.83 19.62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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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9)广西弘信创业工场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7003485146359 成立时间 2015 年 7 月 23 日
注册资本 6,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震
股权结构 弘信物流 66.7%
注册地址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中马大街 1 号公共服务中心 A223
主营业务 创业咨询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4,964.37 2,992.66 -7.34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20)弘信绿通(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号 110101019365963 成立时间 2015 年 06 月 17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海涛
股权结构 弘信物流 53.33%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天坛内东里 5 号 1 幢 2319 室
主营业务 贸易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1,986.72 385.44 -550.27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21)广西北部湾弘信移动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0348509852T 成立时间 2015 年 7 月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震
股权结构 弘信创业 51%,弘信物流 49%
注册地址 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 19 号 B 座 0604 室
主营业务 从事信息技术服务业,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8,811.88 2,683.81 -275.23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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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2)厦门旗山云创业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303110979U 成立时间 2014 年 11 月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震
股权结构 弘信创业 40%,弘信昊昇 10%,普信得 10%
注册地址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高殿路 10 号 101
主营业务 从事投资管理,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12,763.12 567.10 213.43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23)弘信创业工场(资阳)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2000586471298M 成立时间 2011 年 11 月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强
股权结构 弘信创业 99%,弘琪投资 1%
注册地址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河埝街 12 号 301 室
主营业务 从事投资与资产管理,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11,264.80 9,709.30 -290.77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24)厦门普信得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705481844J 成立时间 2001 年 8 月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林秀美
股权结构 弘信创业 61.75%
注册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台东路 68 号 502 室之三
主营业务 从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6,922.72 5,006.12 -11.36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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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5)厦门弘信租箱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7692613571 成立时间 2005 年 1 月
注册资本 3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林秀美
股权结构 普信得 100%
注册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台东路 68 号 502 室之二
主营业务 从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1,886.97 1,182.58 -25.12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26)弘信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号 NO.1235216 成立时间 2008 年 5 月
注册资本 93.6 万港币 股权结构 弘信租箱 100%
注册地 香港
主营业务 从事投资管理,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227.18 102.81 -0.22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27)西藏弘慧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厦门弘信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
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07282894XG 成立时间 2013 年 8 月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毛肖栋
股权结构 弘信创业 80%
注册地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1183 号
主营业务 从事创业投资管理,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240.45 223.39 -147.62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28)厦门弘信宝金融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33031550771 成立时间 2014 年 11 月
1-1-65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册资本 2,025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震
股权结构 弘信创业 46.11%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高殿路 6 号 501-507 单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从事金融技术服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1,736.04 1,652.88 5.52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29)香港弘信远洋有限公司
注册号 NO. 1420491 成立时间 2010 年 2 月
注册资本 3,000 万美元 股权结构 弘信创业 100%
注册地 香港
主营业务 从事航运业,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24,422.02 -3,142.72 -1,491.60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30)香港弘信国际海运有限公司
注册号 NO.1466012 成立时间 2010 年 6 月
注册资本 3,000 万美元 股权结构 弘信创业 100%
注册地 香港
主营业务 从事航运业,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20,021.82 -2,291.53 -929.84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31)厦门弘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M00007RCX5 成立时间 2015 年 6 月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顾剑玉
股权结构 弘信创业 100%
注册地址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翔云一路 40 号盛通中心
1-1-66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之二 A 区 133 单元
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
主营业务
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0.08 -0.20 -0.08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32)厦门弘信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3032601256 成立时间 2015 年 6 月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顾剑玉
股权结构 弘信创业 100%
注册地址 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火炬路 56-58 号火炬广场南楼 203-30
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其他未列明企业管理服
主营业务
务(不含须经审批许可的项目)。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2,380.38 996.88 -2.77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33)厦门弘鸿伟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M0000K048U 成立时间 2015 年 7 月
注册资本 16,000 万元 普通合伙人 弘信资本投资
股权结构 弘信创业 49.38%,弘信资本投资 0.625%
注册地址 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华讯楼 C 区 B1F-013
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
主营业务
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16,689.60 16,689.60 690.84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34)厦门市云创智库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6M0000CMJ9X 成立时间 2015 年 7 月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震
1-1-67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股权结构 弘信资本投资 100%
注册地址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高殿路 10 号 326 单元
主营业务 咨询服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7.66 -49.70 -23.31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35)云创智谷(荆门)科创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802MA48BELX3G 成立时间 2016 年 9 月 5 日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震
股权结构 云创智库 100%
荆门东宝区长兴大道 9 号(电子信息产业园众创空间二楼 210
注册地址
室)
公共创业服务软件平台服务、众创空间运营等,与发行人主营
主营业务
业务不存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505.99 -6.55 -6.55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36)厦门弘信云创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302896324A 普通合伙人 弘信资本投资
弘信资本投资
认缴出资额 1,052.6316 万元 认缴情况
52.25%
合伙期限 2014 年 6 月 12 日至 2019 年 6 月 11 日
注册地址 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华讯楼 A 区 B1F-037
主营业务 股权投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1,222.14 977.44 34.12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37)厦门弘信移动互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302941455X 普通合伙人 弘信云创投
1-1-68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弘信云创投 5%
认缴出资额 20,000 万元 认缴情况
弘信创业 72.5%
合伙期限 2014 年 8 月 1 日至 2019 年 7 月 31 日
注册地址 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华讯楼 A 区 B1F-016
主营业务 股权投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14,151.85 13,736.85 -150.15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38)厦门弘信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M0000LHJ10 成立时间 2015 年 7 月 20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顾剑玉
股权结构 弘信创业 55%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港区)海景南二路 45
注册地址
号 4 楼 02 单元之 102
主营业务 金属切削机床制造等,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0.72 -1.51 -0.33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39)云创艾维(厦门)传媒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6M0000RK60Q 成立时间 2015 年 7 月 28 日
注册资本 3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顾剑玉
股权结构 弘信创业 51%
注册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高殿路 10 号 102 单元
文化、艺术活动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建筑装饰业;互联网
主营业务
销售。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102.24 60.33 -127.33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1-1-69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0)深圳云创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601023429 成立时间 2016 年 2 月 25 日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顾剑玉
股权结构 弘信创业 57.5%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主营业务 投资管理,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20.90 -115.24 -115.24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41)深圳南山区弘信航空航天机器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DT2BYX1 成立时间 2017 年 1 月 9 日
注册资本 4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云创资本
股权结构 弘信创业持股 25%,云创资本持股 2.5%且担任执行合伙人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与科园路交汇处卫星大厦 1606 室
主营业务 创业投资,项目投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 - -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2017 年 1 月成立,无 2016 年数据
(42)厦门弘信德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MA3465AX6J 成立时间 2016 年 2 月 26 日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顾剑玉
股权结构 弘信资本投资 46%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翔云一路 40 号盛通中心
注册地址
之二 A 区 189 单元
主营业务 投资管理,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0.13 -0.19 -0.19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1-1-70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3)弘信创业工场(昆山)投资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1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3MA1MRDLF8R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顾剑玉
股权结构 弘信创业 70%
注册地址 昆山市玉山镇祖冲之南路 1699 号 9 号房 8 层
主营业务 创业投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194.88 144.38 -65.62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44)厦门弘益进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3030582699 成立时间 2015 年 2 月 3 日
注册资本 3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震
股权结构 弘信创业 57.14%
注册地址 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火炬路 56-58 号火炬广场南楼 203-16
主营业务 金属结构制造等,与发行人业务不存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26,780.58 18,239.32 -121.92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45)厦门弘信绿色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5750254282 成立时间 2011 年 7 月 6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杨辉
股权结构 弘信创业 51%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台湾科技企业育成中心 W1005
注册地址

LED 照明系统等的研发、生产、销售,与发行人业务不存在
主营业务
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2,644.77 2,063.54 189.33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1-1-71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6)上海厦弘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20637700533 成立时间 2013 年 3 月 25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杨辉
股权结构 弘信节能 100%
注册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光华路 2118 号第 3 幢六层 C669 室
主营业务 从事节能技术领域内技术开发等,与发行人业务不存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1,502.69 1,408.64 219.16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47)珲春厦弘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2404MA0Y63FP9X 成立时间 2016 年 9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虞彦堃
股权结构 弘信节能 100%
注册地址 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合作区 8#小区
LED 照明系统等的研发、生产、销售,与发行人业务不存在
主营业务
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4.07 -2.43 -2.43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48)云创智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MA009R800N 成立时间 2016 年 11 月 23 日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震
股权结构 弘信创业 70%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 1 号 4 幢 4-30、4-31
主营业务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等,与发行人业务不存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25.03 -585.15 -586.15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1-1-72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9)西藏弘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125MA6T1GED9H 成立时间 2016 年 8 月 31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颜建宏
股权结构 弘信创业 60.3%
注册地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1086 号
主营业务 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等,与发行人业务不存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1,800.00 -0.48 -0.48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四)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
1. 西藏弘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125562837419M 成立时间 2010 年 12 月
注册资本 4,4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强
股权结构 李强 100%
注册地址 西藏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924 号
主营业务 从事创业投资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17,535.31 12,821.04 4,189.49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2. 厦门丰亿达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6693028830G 成立时间 2009 年 11 月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白金龙
股权结构 王夏云*90%
注册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江头台湾街 291 号 112 单元
主营业务 商贸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14,511.04 388.21 -76.91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 李强之配偶
1-1-73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 厦门弘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7912867961 成立时间 2006 年 12 月
注册资本 5,579.76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白金龙
股权结构 丰亿达 100%
注册地址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台湾科技育成中心 W1007 室
从事通信终端设备制造,承接发行人部分 SMT 外协业务,详见
主营业务
“第六节 一、(二)4. SMT 外协加工‖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9,758.95 3,313.13 -719.77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4. 厦门弘信产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699912969P 成立时间 2010 年 3 月
注册资本 4,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宏
股权结构 丰亿达 80%
注册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 57 号 3A 室西侧之十一
主营业务 从事房地产业,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11,071.35 2,822.28 -92.41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5. 鞍山弘信创业工场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号 210300005194543 成立时间 2014 年 2 月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宏
股权结构 弘信地产 100%
注册地址 高新区千山路 368 号
从事产业园、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创业投资业务等,与发行
主营业务
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971.50 539.08 -2.27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1-1-74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6. 厦门弘信船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3685286581U 成立时间 2009 年 7 月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周卫兵
股权结构 丰亿达 65%
注册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塔埔东路 167 号 7 号楼 9 层 901 单元 A 区 103 室
从事货运代理,国际船舶代理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
主营业务
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11,964.96 2,456.48 -379.06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7. 香港弘信海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号 NO.1571929 成立时间 2011 年 3 月
注册资本 50 万美元 股权结构 弘信船务 100%
注册地 香港
主营业务 从事航运业,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1,854.02 357.64 -0.51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8. OCEAN FORTUNE CARRIER LIMITED
注册号 1534320 成立时间 2009 年 6 月
注册资本 5 万美元 股权结构 香港海运控股 100%
注册地 英属维京群岛
主营业务 从事航运业,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1,951.33 479.49 81.86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9. ORIENT FORTUNE CARRIER CO.,LTD
注册号 51551 成立时间 2012 年 1 月
注册资本 5 万美元 股权结构 香港海运控股
1-1-75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00%
注册地 马绍尔群岛
主营业务 从事航运业,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3,925.29 1,763.03 5.62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10. 厦门云创兄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MA34A2W934 成立时间 2016 年 8 月
认缴出资额 5,000 万元 普通合伙人 李强
股权结构 李强 99%,孔志宾 1%
注册地址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高殿路 6 号 B 栋 621 室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投资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 -0.08 -0.08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11. 广州市厦弘冠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11MA59DYE07X 成立时间 2016 年 7 月
认缴出资额 5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杨辉
股权结构 弘琪投资 60%
注册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东胜北街自编 38 号泰丰大厦 610 室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科技咨询业务等,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12.31/2016 15.56 10.54 -14.46
财务数据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五)持股 5%以上股东的基本情况
1. 持股 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基本情况
自然人股 持有公司的 是否拥有永久
序号 国籍 身份证号码
东姓名 股权比例 境外居留权
1-1-76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自然人股 持有公司的 是否拥有永久
序号 国籍 身份证号码
东姓名 股权比例 境外居留权
1 邱葵 5.5528% 中国 51021219681013**** 否
2 张洪 5.5528% 中国 51021319691009**** 是
3 王毅 5.3777% 中国 51040319680604**** 否
4 李毅峰 5.3777% 中国 35021119691229**** 是
2. 持股 5%以上的法人股东基本情况
(1)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见本节“五、(一)公司控股股东”。
(2)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远见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吕厚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0846964P
成立时间:2011 年 3 月 30 日
合伙期限:2011 年 3 月 30 日至 2019 年 3 月 29 日
认缴出资额:9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春晓路 289 号张江大厦 201 室 B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活动以及相关咨询活动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海金投持有公司 12.1205%的股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海金投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比例
1 上海远见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1,000 1.22%
2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 22.22%
3 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50,000 16.67%
4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11.11%
5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100,000 11.11%
6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65,000 7.22%
1-1-77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比例
7 上海恒富三川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50,000 5.56%
8 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0,000 5.56%
9 上海城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39,000 4.33%
10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3.33%
11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0,000 3.33%
12 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000 1.67%
13 宝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4,000 1.56%
14 国创开元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0,000 1.11%
15 南通金优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0,000 1.11%
16 山西银易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1.11%
17 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1.11%
18 上海建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6,000 0.67%
合计 900,000 100.00%
上述合伙人中,除上海远见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普通合伙人外,其
余均为有限合伙人。
上海远见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 认缴出资 序 认缴出资
合伙人名称 认缴比例 合伙人名称 认缴比例
号 额(万元) 号 额(万元)
上海远见投
1 456.23 4.15% 21 姚光军 114.40 1.04%
资有限公司
2 吕厚军 1,614.97 14.68% 22 肖华 113.43 1.03%
3 范寅 964.50 8.77% 23 徐永久 101.50 0.92%
4 陆风雷 961.80 8.74% 24 夏超 100.00 0.91%
5 高立新 841.30 7.65% 25 陆吉 88.00 0.80%
6 吉冬梅 810.30 7.37% 26 李可 83.00 0.75%
7 孙欣 766.80 6.97% 27 何明轩 71.50 0.65%
8 王培刚 422.90 4.03% 28 杨磊 60.50 0.55%
1-1-78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认缴出资 序 认缴出资
合伙人名称 认缴比例 合伙人名称 认缴比例
号 额(万元) 号 额(万元)
9 詹银涛 318.50 2.90% 29 何吉 60.50 0.55%
10 肖刚 286.00 2.60% 30 许文懿 60.50 0.55%
11 田华峰 286.00 2.60% 31 张世鹏 60.50 0.55%
12 齐敬然 286.00 2.60% 32 刘晓楠 50.00 0.45%
13 徐雅珍 286.00 2.60% 33 余正 49.50 0.45%
14 余臻荣 286.00 2.60% 34 秦佳 49.50 0.45%
15 薛峰 286.00 2.60% 35 黄海拉 49.50 0.45%
16 李丽莉 226.67 2.06% 36 吴聃 49.50 0.45%
17 陈汝 150.00 1.36% 37 张牡迅 49.50 0.45%
18 陈广宇 143.00 1.30% 38 李建永 49.50 0.45%
19 陈海燕 143.00 1.30% 39 夏祺洁 26.40 0.24%
20 郑群 136.80 1.24% 40 李宁 20.00 0.18%
上述合伙人中,除上海远见投资有限公司为普通合伙人之外,其余合伙人均
为有限合伙人。
上海远见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 出资额 序 出资额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号 (万元) 号 (万元)
1 吕厚军 202 20.20% 5 郑群 114 11.40%
2 范寅 114 11.40% 6 吉冬梅 114 11.40%
3 陆风雷 114 11.40% 7 孙欣 114 11.40%
4 高立新 114 11.40% 8 肖华 114 11.40%
经保荐机构核查,陆风雷(上海远见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认
缴比例 7.59%,上海远见投资有限公司股东,股权比例 11.40%)系发行人董事
(上海金投提名),除此之外,上海金投及其合伙人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也不存在关联交易或其他利益输送关系。
上海金投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经保荐机构核查,上海金投(基金管理人为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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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备案办法(试行)》等法规的要求完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的备案。
(3)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 年 5 月 20 日
注册资本:49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阴秀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8878675X4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68 号 11F07-09 室
主营业务:使用自有资金对境内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为客户提供直接投资的
财务顾问服务;在有效控制风险、保持流动性的前提下,以现金管理为目的,将
闲置资金投资于依法公开发行的国债、投资级公司债、货币市场基金、央行票据
等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强的证券,以及证券投资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者专
项资金管理计划;证监会同意的其他业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国泰创投持有公司 11.1837%的股权。
国泰创投的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0,000 100.00%
合计 490,000 100.00%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1211.SH)的主要
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94,934.75 25.57%
2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69,860.83 9.16%
3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62,407.19 8.18%
4 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 25,249.11 3.31%
5 其余股东 410,048.12 53.78%
合计 762,500.00 100.00%
经保荐机构核查,国泰创投及其股东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关
联交易或其他利益输送关系。
国泰创投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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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人:刘
昼)
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57312481XF
成立时间:2011 年 4 月 20 日
合伙期限:2011 年 4 月 20 日至 2021 年 4 月 20 日
认缴出资额:125,260 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特区报业大厦 2301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
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
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达晨创泰持有公司 3.9567%的股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达晨创泰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 认缴出资 认缴出资 序 认缴出资 认缴出资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名称
号 额(万元) 比例 号 额(万元) 比例
深圳市达晨财 广州市高科通信
1 智创业投资管 1,260 1.01% 26 技术股份有限公 2,000 1.60%
理有限公司 司
天津歌斐嘉安
股权投资基金
2 14,500 11.58% 27 马朝明 2,000 1.60%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天津歌斐基业
上海中页营销策
股权投资基金
3 10,000 7.98% 28 划事务所(普通 2,000 1.60%
合伙企业(有
合伙)
限合伙)
天津歌斐兴业
股权投资基金
4 5,000 3.99% 29 支文珏 2,000 1.60%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深圳市海富恒盈
5 季平 3,200 2.55% 30 2,000 1.60%
股权投资基金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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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认缴出资 认缴出资 序 认缴出资 认缴出资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名称
号 额(万元) 比例 号 额(万元) 比例
业(有限合伙)
6 丁鼎 3,000 2.40% 31 刘增艳 2,000 1.60%
佛山市凯吉投
7 资服务有限公 3,000 2.40% 32 张维 2,000 1.60%

8 王胜英 2,500 2.00% 33 陈广 2,000 1.60%
9 施海蓉 2,200 1.76% 34 董霞 2,000 1.60%
百世财富(北
10 京)投资有限 2,200 1.76% 35 刘世波 2,000 1.60%
公司
11 查骏 2,000 1.60% 36 李智慧 2,000 1.60%
12 胡敏 2,000 1.60% 37 郁永康 2,000 1.60%
常州市欧凡路
13 2,000 1.60% 38 丁茂 2,000 1.60%
实业有限公司
14 沈军 2,000 1.60% 39 康沙南 2,000 1.60%
15 刘文杰 2,000 1.60% 40 江小满 2,000 1.60%
永康市博绘图
16 文设计合伙企 2,000 1.60% 41 邓晓林 2,000 1.60%
业(有限合伙)
17 张洪忠 2,000 1.60% 42 刘永良 2,000 1.60%
18 王宝明 2,000 1.60% 43 吴应真 2,000 1.60%
19 刘亚东 2,000 1.60% 44 万山 2,000 1.60%
20 叶飞 2,000 1.60% 45 潘腾飞 2,000 1.60%
21 王杭萍 2,000 1.60% 46 刘梦雨 2,000 1.60%
22 范安容 2,000 1.60% 47 徐水友 2,000 1.60%
上海舒涵投资管
23 骆宇彬 2,000 1.60% 48 2,000 1.60%
理服务事务所
24 冯志凌 2,000 1.60% 49 殷俊 1,400 1.12%
25 陈林林 2,000 1.60% 50 于飞 1,000 0.80%
上述合伙人中,除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普通合伙人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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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均为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深圳市达晨创业
1 6,534.00 35.00% 14 熊人杰 298.70 1.60%
投资有限公司
2 刘昼 2,706.94 14.50% 15 梁国智 280.03 1.50%
3 肖冰 2,333.57 12.50% 16 毛小平 280.03 1.50%
4 邵红霞 690.74 3.70% 17 熊维云 205.35 1.10%
5 龙秋云 653.40 3.50% 18 文啸龙 186.69 1.00%
6 胡德华 504.05 2.70% 19 冯硕 186.69 1.00%
7 袁楚贤 466.71 2.50% 20 刘沙白 186.69 1.00%
8 刘旭峰 448.05 2.40% 21 熊云开 186.69 1.00%
9 齐慎 392.04 2.10% 22 曾介忠 186.69 1.00%
10 尹志科 373.37 2.00% 23 唐绪兵 186.69 1.00%
11 廖朝晖 373.37 2.00% 24 汤振羽 93.34 0.50%
12 傅忠红 373.37 2.00% 25 于志宏 93.34 0.50%
13 彭益 373.37 2.00% 26 黄琨 74.67 0.40%
其中,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荣涵投资有限公司 7,500 75.00%
2 上海锡泉实业有限公司 2,500 25.00%
深圳市荣涵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32,000 96.97%
2 上海锡泉实业有限公司 1,000 3.03%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为一家境内上市公司(电广传媒 000917),其控
股股东为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持股比例为 16.66%),
实际控制人为湖南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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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保荐机构核查,傅忠红(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
持股 2.00%)系发行人董事(达晨创投提名),除此之外,达晨创泰及其合伙人
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关联交易或其他利益输送关系。
达晨创泰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经保荐机构核查,达晨创泰(基金管理人为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
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规的要求完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
金的备案。
(5)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人:刘
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3133812C
成立时间:2011 年 4 月 19 日
合伙期限:2011 年 4 月 19 日至 2021 年 4 月 19 日
认缴出资额:123,040 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特区报业大厦 2305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
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
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达晨创恒持有公司 3.7909%的股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达晨创恒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 认缴出资 认缴出资 序 认缴出资 认缴出资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名称
号 额(万元) 比例 号 额(万元) 比例
深圳市达晨财智
1 创业投资管理有 1,240 1.01% 26 金水良 2,000 1.63%
限公司
2 吴培生 6,000 4.88% 27 王一英 2,000 1.63%
3 勇晓京 5,600 4.55% 28 沈海娟 2,000 1.63%
4 昆山歌斐嘉汇股 5,000 4.06% 29 金洪辉 2,000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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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认缴出资 认缴出资 序 认缴出资 认缴出资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名称
号 额(万元) 比例 号 额(万元) 比例
权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
上海歌斐惟勤股
5 权投资中心(有 4,800 3.90% 30 董剑英 2,000 1.63%
限合伙)
6 张姚杰 5,000 4.06% 31 赵丽 2,000 1.63%
7 赵怀刚 4,000 3.25% 32 马丹娟 2,000 1.63%
宁波锐策贸易有
8 邱杨林 3,600 2.93% 33 2,000 1.63%
限公司
9 张国平 3,300 2.68% 34 张铭 2,000 1.63%
陕西协和资产管
10 3,000 2.44% 35 王庆芬 2,000 1.63%
理股份有限公司
张家港保税区聚
11 尚亿文 3,000 2.44% 36 亨咨询服务有限 2,000 1.63%
公司
12 骆丽群 3,000 2.44% 37 卢济荣 2,000 1.63%
13 林琥 2,800 2.28% 38 周雅观 2,000 1.63%
昆山歌斐谨弘股
14 傅忆钢 2,500 2.03% 39 权投资中心(有 2,000 1.63%
限合伙)
15 施玲玲 2,200 1.79% 40 张铁 2,000 1.63%
16 顾菊芳 2,200 1.79% 41 任英 2,000 1.63%
17 王承 2,200 1.79% 42 吴毅 2,000 1.63%
18 魏文杰 2,200 1.79% 43 丁东晖 2,000 1.63%
19 陈坤生 2,000 1.63% 44 王重良 2,000 1.63%
昆山歌斐谨承股
20 权投资中心(有 2,000 1.63% 45 林尊 2,000 1.63%
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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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认缴出资 认缴出资 序 认缴出资 认缴出资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名称
号 额(万元) 比例 号 额(万元) 比例
21 黄丽萍 2,000 1.63% 46 江晓龙 2,000 1.63%
苏州瑞顺创业投
22 濮翔 2,000 1.63% 47 资企业(有限合 2,000 1.63%
伙)
23 吕秀玲 2,000 1.63% 48 於祥军 1,800 1.46%
24 方忠良 2,000 1.63% 49 楼朝明 1,600 1.30%
杭州金临贸易有
25 2,000 1.63%
限公司
上述合伙人除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普通合伙人外,其余
均为有限合伙人。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详细情况见本节
“五、(五)2.(4)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经保荐机构核查,傅忠红(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
持股 2.00%)系发行人董事(达晨创投提名),除此之外,达晨创恒及其合伙人
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关联交易或其他利益输送关系。
达晨创恒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经保荐机构核查,达晨创恒(基金管理人为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
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规的要求完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
金的备案。
(6)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人:刘
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3108297Y
成立时间:2011 年 4 月 19 日
合伙期限:2011 年 4 月 19 日至 2021 年 4 月 19 日
认缴出资额:100,303 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特区报业大楼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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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
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
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达晨创瑞持有公司 3.2523%的股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达晨创瑞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 认缴出资 认缴出资 序 认缴出资 认缴出资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名称
号 额(万元) 比例 号 额(万元) 比例
深圳市达晨财智 江苏汇鸿国际集
1 创业投资管理有 1,003 1.00% 17 团中锦控股有限 2,000 1.99%
限公司 公司
湖南电广传媒股
2 30,000 29.91% 18 黄颖斐 2,000 1.99%
份有限公司
3 朱少东 6,600 6.58% 19 季豪 2,000 1.99%
佛山市新盈科技
4 5,000 4.98% 20 高焕明 2,000 1.99%
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鼎
5 成天晟创业投资 3,400 3.39% 21 杨芸 2,000 1.99%
中心(有限合伙)
6 胡刚 3,300 3.29% 22 蔡昌球 2,000 1.99%
中山市崇锋废旧
上海市杨浦区金
7 金属回收有限公 2,600 2.59% 23 2,000 1.99%
融发展服务中心

8 欧阳强 2,500 2.49% 24 高松 2,000 1.99%
广东恒丰投资集
9 2,200 2.19% 25 王炜 2,000 1.99%
团有限公司
江苏格兰德投资
10 2,200 2.19% 26 李帼珍 2,000 1.99%
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清科凯通投 福城(天津)投
11 资管理合伙企业 2,700 2.69% 27 资管理发展有限 2,000 1.99%
(有限合伙) 公司
12 阮学平 2,000 1.99% 28 任宝根 2,000 1.99%
13 周垂富 2,000 1.99% 29 宾树雄 1,400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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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认缴出资 认缴出资 序 认缴出资 认缴出资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名称
号 额(万元) 比例 号 额(万元) 比例
14 林丽丽 2,000 1.99% 30 杨小玲 1,400 1.40%
常州市久益股权
15 陆金龙 2,000 1.99% 31 投资中心(有限 1,000 1.00%
合伙)
上海古美盛合创
16 杨阳 2,000 1.99% 32 业投资中心(有 1,000 1.00%
限合伙)
上述合伙人中,除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普通合伙人外,
其余合伙人均为有限合伙人。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详细情况
见本节“五、(五)2.(4)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经保荐机构核查,傅忠红(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
持股 2.00%)系发行人董事(达晨创投提名),除此之外,达晨创瑞及其合伙人
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关联交易或其他利益输送关系。
达晨创瑞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经保荐机构核查,达晨创瑞(基金管理人为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
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规的要求完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
金的备案。
(7)厦门达晨聚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达晨海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5878989557
成立时间:2012 年 3 月 1 日
合伙期限:2012 年 3 月 1 日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
认缴出资额:6,400 万元
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曾厝垵北路 1 号 1-206A 单元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服务;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与股权投资
有关的咨询服务(不含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证券、期货及其他金融业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达晨聚圣持有公司 1%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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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达晨聚圣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厦门达晨海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 1.56%
2 厦门海峡投资有限公司 1,500 23.44%
3 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 15.63%
4 河南慧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00 9.38%
5 厦门市鹭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600 9.38%
6 厦门瑞极投资有限公司 500 7.81%
7 宁波坤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 7.81%
8 白静美 400 6.25%
9 吴亚强 300 4.69%
10 余奕达 300 4.69%
11 王承 300 4.69%
12 陶丹 300 4.69%
合计 6,400 100.00%
上述合伙人中,除厦门达晨海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普通合伙人外,其
余合伙人均为有限合伙人。
① 厦门达晨海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00 60.00%
2 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 200 20.00%
3 谭浩 100 10.00%
4 肖冰 100 10.00%
合计 1,000 100.00%
② 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详细情况见本节“五、(五)2.
(4)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③ 厦门海峡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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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8,500 100.00%
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全
资持股的公司。
④ 河南慧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郝秉慧 108 98.18%
2 曹绍群 2 1.82%
合计 110 100.00%
⑤ 厦门市鹭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林佳佳 2,850 95.00%
2 邱志华 150 5.00%
合计 3,000 100.00%
⑥ 厦门瑞极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柯希杰 600 60.00%
2 陈毓秀 400 40.00%
合计 1,000 100.00%
⑦ 宁波坤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 认缴出资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比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比例
额(万元) 额(万元)
宁波坤鼎股权投
1 30 0.28% 14 戴雪娣 300 2.81%
资管理有限公司
2 毛成辉 1,335 12.49% 15 陈维真 300 2.81%
3 韩飞翔 1,310 12.26% 16 高伟群 300 2.81%
4 陆焕云 925 8.66% 17 冯迪 300 2.81%
5 单谟君 800 7.49% 18 赵庆 200 1.87%
6 傅意桥 700 6,55% 19 卢富菊 200 1.87%
宁波明德坤鼎股
7 权投资合伙企业 637 5.96% 20 许桂萍 200 1.87%
(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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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出资 认缴出资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比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比例
额(万元) 额(万元)
8 全益军 600 5.61% 21 全英 200 1.87%
9 夏云才 500 4.68% 22 周红辉 200 1.87%
10 李德祥 400 3.74% 23 袁莉 150 1.40%
11 蔡晓宇 300 2.81% 24 毛琪挺 100 0.94%
12 张益君 300 2.81% 25 刘小聪 100 0.94%
13 王兆君 300 2.81%
其中,宁波坤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执行合伙人,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 出资额 序 出资额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号 (万元) 号 (万元)
1 韩飞翔 34 34.00% 5 张益君 11 11.00%
宁波锦林进出口
2 11 11.00% 6 陆焕云 11 11.00%
有限公司
3 单谟君 11 11.00% 7 柳阳 11 11.00%
4 毛成辉 11 11.00%
经保荐机构核查,傅忠红(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
持股 2.00%)系发行人董事(达晨创投提名),除此之外,达晨聚圣及其合伙人
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关联交易或其他利益输送关系。
达晨聚圣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经保荐机构核查,达晨聚圣(基金管理人为厦门达晨海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规的要求完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
的备案。
六、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总股本为 7,80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2,600 万
股,且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具体发行数量届时根据发行推介情况确定。
按照全部发行新股 2,600 万股计算,发行前后公司股本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类 股东名称 发行前 发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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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 股权数量 股权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万股) (万股)
弘信创业 3,166.7220 40.60% 3,166.7220 30.45%
上海金投 945.3990 12.12% 945.3990 9.09%
国泰创投(SS) 872.3286 11.18% 612.3286 5.89%
邱葵 433.1184 5.55% 433.1184 4.16%
张洪 433.1184 5.55% 433.1184 4.16%
王毅 419.4606 5.38% 419.4606 4.03%
有限售 李毅峰 419.4606 5.38% 419.4606 4.03%
条件股 达晨创泰 308.6226 3.96% 308.6226 2.97%
份股东 达晨创恒 295.6902 3.79% 295.6902 2.84%
达晨创瑞 253.6794 3.25% 253.6794 2.44%
达晨聚圣 78.0000 1.00% 78.0000 0.75%
何建顺 78.0000 1.00% 78.0000 0.75%
李栋清 68.4528 0.88% 68.4528 0.66%
徐海燕 27.9474 0.36% 27.9474 0.27%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 - - 260.0000 2.50%
小计 - 7,800.00 100.00% 7,800.00 75.00%
社会公
- - - 2,600.00 25.00%
众股
合计 - 7,800.00 100.00% 10,400.00 100.00%
注:SS 表示国有股股东(State-own shareholder)。
(二)本次发行前后的前十名股东
假设本次发行新股 2,600 万股,则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序号 股权数量 股权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股) (万股)
1 弘信创业 3,166.7220 40.5990% 弘信创业 3,166.7220 30.4493%
2 上海金投 945.3990 12.1205% 上海金投 945.3990 9.0904%
3 国泰创投(SS) 872.3286 11.1837% 国泰创投(SS) 612.3286 5.8878%
4 邱葵 433.1184 5.5528% 邱葵 433.1184 4.1646%
5 张洪 433.1184 5.5528% 张洪 433.1184 4.1646%
6 王毅 419.4606 5.3777% 王毅 419.4606 4.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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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序号 股权数量 股权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股) (万股)
7 李毅峰 419.4606 5.3777% 李毅峰 419.4606 4.0333%
8 达晨创泰 308.6226 3.9567% 达晨创泰 308.6226 2.9675%
9 达晨创恒 295.6902 3.7909% 达晨创恒 295.6902 2.8432%
全国社保基金
10 达晨创瑞 253.6794 3.2523% 260.0000 2.5000%
理事会
- 合计 7,547.5998 96.7641% 合计 7,293.9204 70.1340%
注:SS 表示国有股股东(State-own shareholder)。
2014 年 6 月 20 日,上海市国资委、上海市财政局出具《关于厦门弘信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及部分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复函》(沪国资委
产权[2014]149 号),同意公司的国有股权管理设置及转持方案。若公司发行上市,
国有股东国泰创投将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的证券账户标注“SS”标识,同
时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60 万股转予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具体转持数量
按公司实际发行数量确定。
(三)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担任的职务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担任的职务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职务 股权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邱葵 无 433.1184 5.5528%
2 张洪 无 433.1184 5.5528%
3 王毅 董事、总经理 419.4606 5.3777%
4 李毅峰 董事、副总经理 419.4606 5.3777%
5 何建顺 无 78.0000 1.0000%
6 李栋清 无 68.4528 0.8776%
7 徐海燕 无 27.9474 0.3583%
本次发行后的前十大自然人股东根据发行结果方能确定。
(四)发行人最近一年新增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新增股东的情况,公司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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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持股数量在最近一年内亦未发生变化。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1)股东王毅先生和邱葵女士为夫妻关系;
(2)股东李毅峰先生和张洪女士为夫妻关系;
(3)股东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达晨聚圣受达晨创投同一控制;
(4)王毅持有弘信创业 0.60%股权;
(5)李毅峰持有弘信创业 0.39%股权;
(6)何建顺持有弘信创业 0.37%股权;
(7)徐海燕持有弘信创业 0.59%股权。
七、发行人股权激励计划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正在执行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如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
股票期权等)及其他制度安排。
八、发行人员工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员工人数变化情况如下:
序号 员工类别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1 正式员工(人) 3,096 3,089 1,785
2 劳务派遣员工(人) 261 460
合计 3,357 3,549 2,223
2015 年,公司员工人数(含劳务派遣)比 2014 年底增加 1,326 人,增幅较
大的原因如下:
① 2015 年公司新设控股子公司弘信华印以及弘汉光电新开拓的业务背光
板发展迅速,扣除弘信华印及弘汉光电的人数影响,公司 2015 年比 2014 年增加
791 人。
② 2014 年和 2015 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74,362.34 万元和 93,743.99 万
元,主要产品 FPC 的产量分别为 28.28 万平米和 36.83 万平米,随着业务量的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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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增加,公司总人数随之增加。同时,2015 年第四季度公司主要产品 FPC 的营
业收入比 2014 年第四季度增长 56.30%,第四季度销售较旺导致公司年底的人数
增加。
③ 2015 年公司指纹识别用 FPC 的销售金额为 3,424.96 万元,其中 70%以
上为 2015 年第四季度完成,指纹识别用 FPC 需贴装大量的钢片,由于指纹识别
用 FPC 系新出现的应用领域,公司原有的自动贴钢片机无法满足下游客户的要
求,公司只能通过人工贴钢片来完成,导致 2015 年底的人数增加。
2016 年末,公司员工总人数较 2015 年末略有下降主要原因如下:
① 2016 年公司在补强贴合、SMT 等工序引进了多台自动化设备,通过自动
化程度的提升减少了一线生产员工用工数量。
② 受到春节在 2017 年 1 月的影响,2016 年 12 月底,部分一线生产员工出
现提前离职的情形。
(二)发行人员工的专业结构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正式员工按专业结构的构成情况
如下:
专业构成 人数(人) 比例
生产人员 2,598 83.91%
研发人员 324 10.47%
销售人员 57 1.84%
管理人员及其他 117 3.78%
合计 3,096 100.00%
(三)发行人的员工劳务派遣情况
FPC 体积小、数量多,生产后端的贴胶纸、贴补强、包装等辅助工序需要大
量手工操作,而公司下游客户处于消费电子行业,该行业受到季节性、消费者偏
好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波动较大,这使得公司员工人数很难与生产需求良好匹配,
时常出现旺季缺人,淡季闲置的情况。加之制造业一线生产员工流动性本身较大,
这都给公司的人员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从 2013 年 2 月份开始,与厦门知行力人才管理服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知行力”)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建立了劳务派遣用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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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公司根据计件或计时的方式计算出该员
工当月的工资,由公司先行向知行力支付,知行力于当天即向被派遣人员支付上
述报酬和缴纳五险。
根据 2013 年 7 月 1 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修订案)和
2014 年 3 月 1 日开始施行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的劳务派
遣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1)与发行人发生劳务派遣业务的劳务派遣公司——知行力满足《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法》(修订案)对劳务派遣公司的资质要求。
(2)被派遣的员工与发行人正式员工同工同酬。
(3)发行人的劳务派遣用工满足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原则。
(4)发行人劳务派遣员工人数虽然比较多,但基本都是一线生产工人,工
作较为简单,不影响公司重要生产工序的进行。
(5)发行人 2014 年及 2015 年劳务派遣员工占比高于《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中 10%的上限,针对这个问题,发行人已从如下方面降低劳务派遣用工数量:
① 对现有的劳务派遣用工进行梳理,逐渐将满足公司要求的人员转为正式
用工。
② 进一步加大自动化设备的引入和更新,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
发行人已制定相应的调整用工方案,同时,发行人出具了承诺,承诺在两年
内按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要求将劳务派遣人数降低到规定标准。承诺的详
细内容见本节“九、(七)关于降低劳务派遣人数的承诺”。
报告期内,劳务派遣人数逐渐减少。截至 2016 年末,劳务派遣员工人数占
公司员工总数的比重已低于 10%,满足《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和公司承诺的要求。
九、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或人员的重要承诺
(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弘信创业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和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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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李强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和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2)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和委托他人
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弘信创业股份,也不由弘信创业回购该部
分股份。(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承诺的股票锁定期限将
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不因职务变
更、离职等原因而不予履行上述承诺。
公司股东上海金投、国泰创投、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达晨聚圣、
李栋清、徐海燕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邱葵、张洪、王毅、李毅峰、何建顺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
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
发行价作相应调整。(3)本人或本人配偶在发行人的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
不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本人或本人配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
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而不予履行上述承诺。
若公司股东违反关于流通限制的承诺,违反的股东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余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相关收益
全部缴付至发行人前,停止领取薪酬和津贴(若有)。发行人进行现金分红的,
可直接从违反承诺的股东应得的现金分红中扣除尚未缴付的收益金额。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弘信创业、实际控制人李强先生已作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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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内容如下:
1、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弘信电子外的其
他企业,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弘信电子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
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弘信电子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
控制的除弘信电子外的其他企业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弘信电子生产的产品构成
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弘信电子经营的业务构成
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弘信电子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
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弘信电子外的其他企业将不
与弘信电子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弘信电子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
竞争,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弘信电子外的其他
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
到弘信电子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
免同业竞争;
4、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本人)将向弘信电子
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且弘信电子有权扣留现金分红或薪酬津贴,直至本公
司(本人)履行上述相关义务之日止。
(三)关于避免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
股东已就避免及规范关联交易作出承诺,内容如下:
本公司(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厦门
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关于关联交易的管理规定,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自觉维
护股份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利用本公司(本人)在股份公司中的地位,为
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在与弘信电子或其控股子公司的关
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如果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与弘信电子或其控股子公
司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本公司(本人)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依法诚
信地履行股东的义务,不会利用关联人的地位,就上述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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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使弘信电子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侵犯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弘信电子或其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之
间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确保交易价格公允,不损害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
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本人)将向弘信电子赔偿
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且弘信电子有权扣留现金分红或薪酬津贴,直至本公司(本
人)履行上述相关义务之日止。
(四)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 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 3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
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
价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做相应调整)
2. 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及顺序
股价稳定措施包括:(1)公司回购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选用前
述方式时应考虑:(1)不能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2)不能迫使控股股
东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
(1)第一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但如果公司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
定上市条件,则顺延至第二选择;
(2)第二选择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在下列情形之一出现,且控股股
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
义务时,将启动第二选择:
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或公司虽
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第三选择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启动该选择的条件为:
无法实施第二选择;或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股票仍未
满足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并且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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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要约收购义务。
单一会计年度,公司需强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义务限一次。
3. 实施公司回购股票的程序
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且公司回购股票不会导致公司不满足法
定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在 10 日内召开董事会,依法作出实施回购股票的
决议、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应公告程序。公司将在董事会决议出具之日起
30 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对实施回购股
票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同时承诺,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回购
股票的议案后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及通知债权人等义务。在满足法
定条件下依照决议通过的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回
购。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
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且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达到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
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
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 6 个月内回购股票:
(1)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
(2)继续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单次实施回购股票完毕或终止后,本次回购的公司股票应在实施完毕或终止
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并及时办理公司减资程序。
4. 实施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1)启动程序
1)公司未实施股票回购计划
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并且在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
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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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
东将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且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公司股东大
会作出不实施回购股票计划的决议之日起 30 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
案并由公司公告。
2)公司已实施股票回购计划
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将在公司股票回
购计划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起 30 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
公告。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在履行相应的公告等义务后,控股股东将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方案中所规
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增持。
控股股东增持股票的金额不低于控股股东上年度从公司领取分红的 30%,且
不超过控股股东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分红总数,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实施增持公
司股票提供资金支持。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控股股东将在增持方案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实施增持公
司股票计划:
1)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
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控股股东未计划
实施要约收购。
5.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在控股股东无法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方案,或增持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仍未
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并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或触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约收购义务的情况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 90 日内增持公司股票,且用于增持股票
的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的薪酬和分红总额的 30%,不超过其上一年度
于公司取得的薪酬和分红总额。具体增持股票的数量等事项将提前公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在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况下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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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
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6. 违反稳定股价预案的措施
若发行人未履行就股价稳定预案所做的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全体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若控股股东未履行就股价稳定预案所做的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
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停止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
红,同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
毕时为止。
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就股价稳定预案所做的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
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
取薪酬、津贴或股东分红,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承
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五)关于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若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
成重大、实质影响,本公司将自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之日起 30 日内依
法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亦不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股份公司股票的加权平均价。
本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若因招股意向书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发行人未履行就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所做的承诺,将在
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
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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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承诺: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若招股意向书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
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本公司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将不低于
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亦不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股份公
司股票的加权平均价。若因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控股股东未履行就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所做的承诺,将
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
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停
止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
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发行人招股意向书
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就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真
实、完整、准确、及时所做的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
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津贴或股东分红,所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若因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通力律师事务所承诺: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
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会计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若因本所为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评估机构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若
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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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六)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公司股东弘信创业、邱葵、张洪、王毅、李毅峰承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
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
式。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
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
价,每年减持的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持有数量的 10%。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
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
公司股东上海金投、国泰创投、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达晨聚圣
承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合计可达持股数量的
100%,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
同时,减持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
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拟减持发
行人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
若公司股东违反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违反的股东将在发行人股
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余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相关收益全部缴付至发行人前,发行人进行现金分红的,可直接从违反承诺股东
应得的现金分红中扣除尚未缴付的收益金额。
(七)关于降低劳务派遣人数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严格控
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承诺在 2016 年 3 月 1 日前,将本公司派遣用工数量降至
本公司用工总量的 10%以下。
本公司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
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
关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公司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截至 2016 年 12 月末,公司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已降至用工总量的 1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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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未来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草
案)》、《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17 年-2019 年)分红
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若发行人未履行就利润分配政策所做的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
(九)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承诺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为了保障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承诺:
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利益输送,亦不会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对自身日常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行使自身职权以促使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
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未来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将行使自身职权以保障股权激励
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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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介绍
1. 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概况
弘信电子是专业从事 FPC 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营
范围包括新型仪表元器件、材料(挠性印制电路板)和其它电子产品的设计、生
产和进出口、批发(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
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公司是 FPC 业界最具成长性的企业之一,经过 10
多年的成长和运营,已成为国内技术领先、实力雄厚、产量产值居前、综合实力
位居一流水平的知名 FPC 制造企业。
公司是福建省挠性印制电路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唯一依托单位,荣获
“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2012 年厦门市技术进步先进工业企
业”、“厦门市优秀创新型企业”、“全国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企业”、“厦
门市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中国印制电路板行业优秀民族品牌”、“福建
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单位”、“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高成长企业”、“福建省名
牌产品”、“厦门市首批龙头骨干民营企业”等荣誉及称号。公司各类产品的电
气性能、精密度等技术指标均达到国际电子工业链接协会(IPC)的标准,多项
产品被评为“国家重点新产品” 、“国家重点科技转化项目” ,并荣获“全国
科技进步二等奖”、“福建省科技进步二等奖”等荣誉。2016 年,公司成为全
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之一,是厦门市唯一入选的企业,也是印制电路板行业
唯一入选的企业。
公司坚持以市场化为导向,积极采取自主研发、产学研合作开发等方式,持
续对产品性能、生产流程等提供技术升级助力。公司质量控制体系完备,已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TS16949 汽车质量管理体系、QC080000(RoHS)有害
物质管理体系、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等认证。
公司秉承“诚信、卓越、合作、发展”的经营理念,以客户为中心,以良好
的品质、合理的价格、优质的服务为根本,以不断超越自我为目标,为客户提供
优质产品。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凭借技术、产品质量、供货效率等优势,与联想、
京东方、深天马、群创光电、欧菲光、莱宝高科等国内外知名的智能手机、平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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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触摸屏、液晶显示模组、指纹识别模组等制造商建立了良好、稳定的战略
合作关系。
2. 发行人主要产品简介
印制电路板(PCB)为电子产品组装零件用的基板,是在通用基材上按预定
设计形成点间连接的印制板。PCB 作为电子零件装载的基板和关键互连件,主
要起到连接及信号传输的作用,素有“电子产品之母”之称。按柔软度划分,PCB
可分为刚性印制电路板、挠性印制电路板(FPC)和刚挠结合印制电路板。
FPC 是以挠性覆铜板为基材制成的一种具有高度可靠性、绝佳可挠性的印刷
电路板。作为 PCB 的一种重要类别,FPC 具有配线密度高、重量轻、厚度薄、
可折叠弯曲、三维布线等其他类型电路板无法比拟的优势,更符合下游行业中电
子产品智能化、便携化发展趋势,被广泛运用于现代电子产品。
根据各种电子产品设计及使用位置不同,发行人产品 FPC 的形式多种多样,
下图为部分 FPC 产品样图。
公司生产的 FPC 产品样图
按层数划分,FPC 可分类为单层 FPC、双层 FPC、多层 FPC;相关制造技
术以单层 FPC 制造技术为基础,通过迭层压合技术实现,具体如下:
产品 介绍 特点
重量轻、厚度薄,适用于消费类电子
单层 FPC FPC 中最基本结构,只有一个导电层。
产品。
中间为绝缘层,两侧有导电铜,通过中 在同样体积下,信号传输能力大于单
双层 FPC
间导孔联通,实现信号传输。 层 FPC。
通过压合设备将多个单层 FPC 压合在一 具备单层 FPC 的优势,通过迭层使单
多层 FPC 起,通过钻孔后,对孔进行金属化处理 位面积上能够负载的高精度线路数量
使多层电路导通形成多层 FPC。 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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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介绍 特点
刚挠结合 软板和硬板的结合,软板部分可以弯曲, 相比普通产品性能更强,稳定性也更
印制电路 硬板部分可以承载重的器件,形成三维 高,同时也将设计的范围限制在一个
板 的电路板。 组件内,优化可用空间。
公司生产的 FPC 主要产品叠成结构
单层板结构 镂空板结构
双层板结构 多层板结构
3. FPC 的应用领域
20 世纪 90 年代后,电子产品向轻薄化方向发展,FPC 产品特性与之相符,
得以伴随电子产业快速成长,应用领域不断扩展,被广泛应用于大部分电子产品
中,成为电子产品领域最重要的元器件之一。
FPC 的应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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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显示模组是在电子产品中实现显示功能的组件,目前市场以液晶显示
模组(LCM)为主。显示模组上再覆盖一层触控模组以实现触控功能,目前市
场以电容式触摸屏(CTP)为主。而指纹识别模组是伴随着指纹识别功能而新出
现的组件。FPC 不仅可以通过显示模组、触控模组、指纹识别模组、摄像头模组
等进入下游,也可直接用于终端消费品。
以一台智能手机为例,大约需要 10-15 片 FPC,智能手机拆解图如下:
上图中标有数字的器件含有 FPC,具体名称如下:
序号 器件名称 序号 器件名称 序号 器件名称
闪光灯&电源线用
1 6 次摄像头用 FPC 11 SIM 卡座用 FPC
FPC
2 天线用 FPC 7 主板用 FPC 12 独立背光用 FPC
耳机孔和麦克风用
3 振动器用 FPC 8 主摄像头用 FPC 13
FPC
显示模组用及触控模
4 扬声器用 FPC
组用 FPC
5 侧键用 FPC 10 Home 键用 FPC
由于每款手机设计不同,使用的 FPC 也会存在差异,上图是以苹果手机为
例做的拆解,实际中“第 5 项 侧键用 FPC”和“第 11 项 SIM 卡座用 FPC”在
苹果手机上并未使用,但在大部分国产手机中均有使用,所以在上表中仍然列示。
同时,由于苹果采用的“in-cell”技术,显示模组与触控模组合二为一,但
由于需要两块芯片,所以需要两块 FPC,只是两块 FPC 贴合在一起,见上图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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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9。另外,随着智能手机的进一步发展,近年来出现了指纹识别模组、电池等
新的需要使用 FPC 的部件。总之,智能手机上几乎所有的部件都需要 FPC 将其
与主板相连。
公司主要产品终端应用知名品牌如下:
4.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发行人专业从事 FPC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明确。发行人共有 6
家子公司及孙公司,从事 FPC 或相关电子产业。报告期内,FPC 销售收入占公
司总收入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FPC 销售收入 80,822.44 72,916.63 65,932.96
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104,815.49 93,743.99 74,362.34
占比 77.11% 77.78% 88.66%
5. 发行人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类别 说明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发行人子公司
背光板 弘汉光电的主 15,061.36 14.53% 8,959.59 10.82% 278.42 0.41%
营业务
发行人子公司
刚挠结合
弘信华印的主 7,532.37 7.27% 203.64 0.25% - -

营业务
合计 - 22,593.73 21.80% 9,163.23 11.07% 278.42 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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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为 FPC,子公司弘汉光电的主要产品为背光板,子公司弘
信华印的主要产品为刚挠结合板。
2014 年至 2016 年,发行人主要产品 FPC 的毛利贡献占比分别为 96.16%、
89.57%及 84.89%,贡献了报告期内大部分的毛利。报告期内,背光板及刚挠结
合板对盈利状况的影响较小。所以在本章节以下分析的过程中,主要针对 FPC
产品展开。
(二)主要经营模式
1. 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严格的原材料供应商备选制度,对原材料供应商的服务、规模、交
货能力以及价格进行综合考评。公司原材料采购下单由微软 ERP 系统自动生成。
销售部门接到客户订单后,ERP 系统根据内部生产表设定原材料采购数量,并自
动将数据分解后送至采购部,由采购部联系上游供应商下单。目前采购部门人员
配备完善,工作职责定位清晰。
在供应链管理方面,建立在双方信任和紧密合作的前提下,公司要求某些特
定材料的供应商建设 HUB 仓制度(即原材料预先存放在公司的仓库,领用材料
时才视同提货)。公司通过订单系统将建立 HUB 仓制度的原材料的日存货数据
每日整理提交供应商,原材料供应商则根据 HUB 仓剩余的材料数量下达发货指
令。HUB 仓制度在采购流程上与普通采购流程无大差别,但在生产中更加有利
于公司原材料提用和生产顺利进行。目前,采用 HUB 仓模式的主要是主材 FCCL、
屏蔽膜、化学品和部分通用元器件的供应商。
原材料采购下单流程
公司与原材料供应商的采购款往往通过银行承兑汇票的形式交付。某些原材
料供应商由于原材料特性或产品具有垄断性而拒绝接受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方式
的,则通过银行转帐的形式支付。
2014 年下半年,公司为降低采购成本,针对某些采购量大、供应商较多的
材料,如部分通用的 FCCL、元器件等,开始使用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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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生产模式
由行业特性决定,FPC 产品针对性明显,某种样式的 FPC 产品特定用于客
户对应的某种电子产品。该行业特性决定了公司采用按客户订单生产的生产模
式,即根据客户提供的图纸或设计方案进行产品设计,再通过小规模试产制作样
品,待样品技术参数通过客户检验后再进行批量生产的生产模式。
首先,设计部门根据客户提供的设计图纸和电路布局图进行产品设计,并生
产小批量样品供客户检验。客户检验合格后,生产部以确定的产品质量标准以及
具体订单安排生产。最后,产品质量经过品质部门检验合格后,安排物流交货。
行业特性决定了公司难以对未来的下游厂商需求情况进行预判和提前生产,
但订单生产也能有效避免公司自行制定生产计划可能带来的盲目库存。公司有规
划地制定原材料采购和生产计划,可以降低库存积压导致的存货跌价风险。以销
定产的生产模式还最大限度控制了原材料库存,提高了资金利用率,降低了仓储
物流投入成本。
3. 销售模式
公司现阶段通过与客户面对面商谈的形式进行销售,未采取代理商模式。一
方面该模式可以了解客户真实需求,减少信息流通摩擦,做到更好地与客户沟通、
为客户服务;另一方面,该模式剔除了代理商等中间环节,使公司产品具有更大
的让利空间,更具性价比优势和市场竞争力。
由行业特性决定,客户订单和产品发货均具有非常高的即时性,多数电子产
品生产商要求在数天内交货,公司会统筹安排客户订单,按日发货。
同时,公司与联想集团的合作采用的是 HUB 仓模式(也称寄售模式),即
公司按照订单生产出相应产品后,将完工产成品送至联想仓库,联想按照每月领
用的数量与公司对账,公司相应确认收入。未领用的暂存于联想仓库,货权未转
移,仍属于公司的产品。若 HUB 仓中的产品 6 个月内仍未被领用,则视为领用,
联想需支付相应价款。未来,公司与其他客户也可能采用 HUB 仓的交易模式。
由于公司主要面向大客户销售,目前大部分收款为银行承兑汇票,为了提高
资金利用效率,公司常以票据贴现的方式获得流动资金。
公司收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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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SMT 外协加工
(1)SMT 外协加工介绍
公司通过外协完成的是表面贴装工序(Surface Mounted Technology,简称
“SMT”),SMT 是指通过专业的机器设备,将各类元器件(如电容、电阻、连
接器、芯片等)贴装到 FPC 裸板上。
(2)SMT 外协加工的必要性
功能手机时代,在 FPC 上贴合元器件的需求并不多,所以由下游终端客户
自行或者寻找专业的 SMT 厂商完成即可。随着智能手机的出现,越来越多的元
器件需要贴合在 FPC 上。此时,若还是由终端客户完成 SMT,不仅会增加其设
备投入成本(SMT 主要依靠机器设备),还会增加其生产成本(芯片等元器件的
价值升高,若在 SMT 过程中出现损耗,成本将大幅增加),而且 SMT 后 FPC 若
出现品质问题,比较难以追溯是 FPC 生产造成还是 SMT 加工造成,所以下游终
端客户出于成本控制以及便于管理的角度,将 SMT 工序交由上游的 FPC 厂商完
成。对于 FPC 厂商采用外协完成,下游客户会将该外协厂商列入其二级供应商
名目,进行审查,公司也会派出管理人员对 SMT 供应商进行辅导及管控,以确
保外协加工符合终端客户的要求。
从公司的角度,鉴于近几年持续扩产,投资额较大,资金优先用于购置公司
无法外协的关键工序设备,同时出于订单季节性波动的原因,SMT 外协也能在
一定程度上让公司规避阶段性设备闲置的风险,所以公司采用了外协的方式,而
不是全部由公司投资建设 SMT 生产线。
(3)SMT 外协加工对业务完整性的影响
SMT 是 FPC 生产加工最后端的工序,相对独立,由公司向 SMT 外协厂商
提供 FPC 裸板及需贴装的元器件,SMT 外协厂商完成 SMT 后,交付成品。该
工序主要依靠机器设备,技术较为成熟,除资金投入较大外,行业门槛较低,并
不是 FPC 生产加工过程中的核心工艺,因此 SMT 工序外协加工不影响公司业务
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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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 FPC 裸板及元器件
公司 SMT 外协厂商
完成 SMT,交付成品
(4)SMT 外协加工的财务分析
① SMT 的数量分析
由于公司 FPC 产品分为需 SMT 的 FPC 和不需 SMT 的 FPC,为增强可比性,
下表以需 SMT 的 FPC 产销量作为对比依据。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外协 SMT 加工数量(万片) 12,557.24 9,403.09 8,768.92
需 SMT 的 FPC 入库数量(万片) 18,070.08 12,529.62 12,804.95
占比 69.49% 75.05% 68.48%
需 SMT 的 FPC 销售数量(万片) 17,952.51 12,454.56 12,523.71
占比 69.95% 75.50% 70.02%
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占比保持稳定。
② 外协加工的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自行完成 SMT 工序与外协完成 SMT 工序的成本对比如下:
年度 自行完成(元/片) 外协完成(元/片) 差异
2014 年 0.23 0.39 -41.20%
2015 年 0.25 0.37 -33.08%
2016 年 0.16 0.30 -45.14%
公司自行完成 SMT 与外协完成 SMT 的成本差异较大,原因如下:
第一,自行完成 SMT 的成本仅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折旧费等,外协完成
SMT 成本为公司外协价格,包括了外协厂商的资金成本、管理费以及合理利润
率,特别是资金成本,SMT 主要依靠设备,对资金的占用较大。
第二,SMT 属于定制服务,不同料号之间由于 FPC 设计及元器件的不同,
SMT 的具体要求差异很大,成本也不相同。公司为便于管理及提高 SMT 效率,
对于同一料号会选择由单一外协厂商或直接自己完成,相互之间重叠较少,所以
按照总成本除以生产片数来计算单位成本,相互之间的比较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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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来看,SMT 外协加工的金额占当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SMT 3,753.20 5.25% 3,560.59 5.84% 3,386.75 6.32%
* 上表中的主营业务成本为母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由于当期发生的 SMT 金额部分包含在期末存货之中,而
当期发生的主营业务成本包含了上期的 SMT 金额,所以该比例不完全配比,仅供参考。
(5)外协厂商的情况及关联关系
由于公司大部分产品均需要进行 SMT,所以需频繁的进行外协产品收发,
为提高运输效率,公司选取的外协厂商均位于同一地区。报告期内,与公司发生
SMT 外协业务的厂商交易及基本情况如下:
2016 年,公司仅有四家外协厂商。
加工 数量 单价 金额
序号 公司名称 占比
内容 (万片) (元/片) (万元)
1 腾捷(厦门)电子有限公司 SMT 6,343.06 0.33 2,077.67 55.36%
厦门鑫联信智能系统集成有限
2 SMT 6,117.37 0.27 1,645.90 43.85%
公司
3 厦门弘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SMT 54.71 0.48 26.26 0.70%
4 厦门锐迅达电子有限公司 SMT 42.10 0.08 3.37 0.09%
合计 - 12,557.24 - 3,753.20 100.00%
2015 年,公司仅有三家外协厂商。
加工 数量 单价 金额
序号 公司名称 占比
内容 (万片) (元/片) (万元)
1 腾捷(厦门)电子有限公司 SMT 5,109.21 0.39 2,003.72 56.28%
厦门鑫联信智能系统集成有限
2 SMT 3,887.26 0.36 1,390.95 39.07%
公司
3 厦门弘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SMT 406.63 0.41 165.92 4.66%
合计 - 9,403.09 - 3,560.59 100.00%
2014 年,公司仅有三家外协厂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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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加工 数量 单价 金额
序号 公司名称 占比
内容 (万片) (元/片) (万元)
1 腾捷(厦门)电子有限公司 SMT 4,890.71 0.43 2,084.39 61.55%
厦门鑫联信智能系统集成有限
2 SMT 3,307.94 0.34 1,116.74 32.97%
公司
3 厦门弘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SMT 570.28 0.33 185.62 5.48%
合计 - 8,768.92 - 3,386.75 100.00%
a. 腾捷(厦门)电子有限公司
统 一 社 会信
91350200776012375P 成立时间 2005 年 8 月 法定代表人 曾镇聪
用代码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岳路 23 号 201 单元-A
主营业务 SMT 业务
股东姓名 持股比例
曾镇聪 62.27%
股东情况
周建辉 20.18%
周建育 17.55%
腾捷电子是专业从事 SMT 的生产厂商,自 2008 年开始,就与发行人开始合
作,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其生产地址位于发行人主要生产厂房——翔岳
厂旁,便于外协产品的收发。经过保荐机构核查,腾捷电子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
关系,也不存在相互之间员工兼职的情况。
b. 厦门鑫联信智能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 913502000511877
成立时间 2012 年 11 月 法定代表人 刘开发
代码 09X
注册资本 1,500 万元 实收资本 1,500 万元
注册地址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建业楼 L103 室
主营业务 SMT 业务
股东姓名 持股比例 股东姓名 持股比例
股东情况 刘开发 50% 黎忠良 10%
刘虎 30% 郭进 10%
鑫联信成立于 2012 年 11 月,其实际控制人刘开发控制的另一家公司厦门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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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 SMT 设备的代理销售业务,是发行人 SMT 设备
的供应商,其对 SMT 行业十分熟悉,所以投资设立了鑫联信公司,专业从事 SMT
业务。为保证与发行人外协产品的及时收发,鑫联信成立后即租用发行人翔海厂
2#号厂房进行生产。
经过保荐机构核查,鑫联信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相互之间员
工兼职的情况。发行人 2014 年与鑫联信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租赁价格为 10.5
元/平米,该厂房为毛坯房,由鑫联信自行装修,该价格在 2014 年与市场价格相
符。同时,发行人考虑将厂房出租于鑫联信主要以配套经营为目的,便于公司生
产以及质量控制,并不是以获取租金为目的,所以当时约定三年内租金不变。该
价格为双方结合实际情况商业谈判的结果,作价公允,不存在潜在的利益输送。
c. 厦门弘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 法定代表
913502007912867961 成立时间 2006 年 12 月 白金龙
用代码 人
注册资本 5,579.76 万元 实收资本 5,579.76 万元
注册地址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台湾科技育成中心 W1007 室
主营业务 通信终端设备制造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情况
厦门丰亿达商贸有限公司 100%
弘信通讯是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详细情况见“第五节 五、
(四)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系发行人的关联方,公司 SMT
加工 90%以上通过腾捷电子、鑫联信及公司自有贴片生产线完成,弘信通讯只是
在公司订单增长太快而腾捷电子、鑫联信及公司自身 SMT 配套产能不足情况下,
为确保及时交货的补充供应商。报告期内,弘信通讯与公司形成少量关联交易。
d. 厦门锐迅达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号 350200400025436 成立时间 2003 年 11 月 法定代表人 廖泳
注册资本 1,020 万元 实收资本 1,020 万元
注册地址 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美溪道思明工业园 71-72 号
主营业务 从事集成电路、计算机软硬件等的加工生产
股东姓名 持股比例
股东情况 香港和达公司 75%
厦门信和达电子有限公司 25%
厦门锐迅达电子有限公司与公司的 SMT 交易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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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外协定价的依据
SMT 是通过机器设备将元器件贴装在 FPC 裸板上,贴装会形成焊接点,SMT
通常以单个焊接点的价格计算收费,若元器件较为复杂或价值高,需要多个焊接
点,相应计算的价格较高,若元器件较为简单或价值低,焊接点较少,相应计算
的价格较低。对于部分特殊的焊接工艺,公司单独报价。
公司所有的外协 SMT 厂商均适用相同的焊接点价格,详细报价情况如下:
普通工艺(元/焊接点) 特殊工艺(元/焊接点) 单面最
时间 极小尺 连接器 低价(元
LCM 板 非 LCM 板 AK 焊盘
寸器件 PIN 脚 /面)*
2014 年 8 月 0.014 0.014 0.014 0.00427 0.006 0.13
2015 年 3 月 0.013 0.013 0.013 0.004 0.006 0.115
2016 年 1 月 0.011 0.011 0.011 0.003 0.005 0.104
*若按照焊接点计算出的单面价格低于最低单面价,则按照最低单面价结算。
根据上述焊接点报价,结合具体型号的不同工艺,则可计算出相应的 SMT
价格。由于 SMT 的定制化特性,为便于外协厂商设备调试及控制良率,公司通
常将同一型号的 SMT 交由同一外协厂商完成,不会在不同外协厂商之间交叉。
下表选取了报告期内公司主要 SMT 型号的价格计算情况,以说明 SMT 的价格
计算过程:
普通工艺(点) 特殊工艺(点) 计算单 单面最 最终结
时间 供应商 型号 LCM 非 LCM 极小尺 连接器 AK 焊 价(元/ 低价 算价
板 板 寸器件 PIN 脚 盘 片) (元/片) (元/片)
腾捷电子 M3020202624DA - 5 3 52 - 0.33404 0.14000 0.33404
2014 年
鑫联信 M3020300056DA - 20 2 45 - 0.50015 0.14000 0.50015
8月
弘信通讯 S3020203063CA - 23 - 12 - 0.37324 0.14000 0.37324
腾捷电子 M3020202722EA02 - 29 - 12 - 0.413 0.115 0.413
2015 年
鑫联信 M3020202547DA02 3 - - - - 0.038 0.115 0.115
3月
弘信通讯 M3020203622MA - 23 - 12 - 0.337 0.115 0.337
腾捷电子 M3020202262PB04 61 - - - - 0.694 0.104 0.639
2016 年
鑫联信 M3040200341AA - - - 10 - 0.035 0.104 0.104
1月
弘信通讯 M3020203863LA02 - 12 12 48 - 0.440 0.104 0.438
由上表计算可知,SMT 价格不同主要是由于工艺不同造成的,计算 SMT 价
格的基础报价相同,所以外协作价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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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外协加工的质量控制
从成本占比的角度来看,外协加工所占的比重不大,但外协加工的品质优劣
对于最终产品的质量仍有所影响,所以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加强对外协加工的质
量控制:
①与外协加工厂商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公司与各家外协厂商均是
战略合作关系,对其设备、技术水平、质量控制措施等都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下
游客户若提出 SMT 方面的质量问题或者新要求,公司均会第一时间与外协厂商
进行沟通,共同协商解决问题并提高彼此的技术水平。
②采取更加严格的供应商定期评估机制。公司品质部和采购部会定期从批合
格率、异常投诉、交货及时率、价格、售后服务等五个方面对外协供应商进行评
估,一旦评估结果达不到要求,会将该外协厂商剔除出合格供应商目录。
③品质部对于每批入库的外协产品都要进行细致的质量检测,并逐一登记在
案,以便发生任何质量问题,进行追溯检查。
公司成立以来,外协质量控制情况良好,从未发生因外协产生的重大产品质
量问题。
(8)公司针对外协业务的规划
由 FPC 厂商完成 SMT 已经是行业不可逆转的趋势,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
SMT 的需求量也将逐渐扩大。目前公司拥有 12 条 SMT 生产线,均属于行业内
领先水平,已初具规模,但仍无法满足公司业务规模的迅速扩张。公司在资金预
算可行的情况下,会继续添置 SMT 生产线,但由于 SMT 设备价格昂贵,短期
内难以增加足够的设备以满足公司 SMT 需求,所以公司预计未来 SMT 仍需要
外协加工完成。
公司计划未来自行完成工艺复杂、品质要求高、价值高产品的 SMT,而对
于工艺简单、品质要求低、价值低产品的 SMT,则仍采用外协加工的方式,这
样可以尽可能地保证主要产品的质量,提升公司产品整体的品质。
5. 采用上述经营模式的原因及未来变化
由于 FPC 行业处于电子产业链的中游位置,无法直接面对终端消费者,所
以其经营模式主要受到下游厂商的影响。而国内 FPC 产业经过 10 年的发展,已
形成一套成熟的产业链,经营模式较为固定。公司目前的经营模式与行业保持一
致,并无特别的创新之处。
近年来,随着下游厂商需求的变化,公司经营模式产生了一定的变化,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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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B 仓模式、SMT 业务前移等,但从整体来看,公司经营依然遵循着“以销定
产”的基本模式,预计未来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三)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公司设立以来,始终专业从事 FPC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主要
产品和主要经营模式均无重大变化。
(四)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公司在 FPC 生产过程中,主要采用的是“片对片”生产工艺。2014 年底,
公司新建的“卷对卷”生产线正式投入使用,两种生产工艺最大的不同是在生产
流程的前端。
“片对片”生产流程图
黑孔或化学沉
原材料 IQC 下料 机械钻孔

显影、蚀刻、 垂直连续电镀
覆盖膜贴合 曝光 贴干膜
脱膜 铜
覆盖膜快速压
阻焊丝印 阻焊曝光 阻焊显影 丝印字符

电测 补强贴合 冲孔 表面涂覆 表面前处理
SMT 成型 ICT测试 FQC 包装
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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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对卷”(RTR)生产流程图
RTR 垂直连续电
原材料 RTR 激光钻孔 RTR Plasma RTR Shadow
镀铜
RTR AOI RTR DES RTR 曝光 RTR 贴干膜 RTR 干膜前处理
RTS 裁切 覆盖膜贴合 覆盖膜传统压合 阻焊丝印 阻焊曝光
冲孔 表面涂覆 表面前处理 丝印字符 阻焊显影
补强贴合 电测 SMT 成型 ICT测试
入库 包装 FQC
片对片与卷对卷在主要工序上的对比
由于生产 FPC 的主要原材料 FCCL 是成卷提供,在“片对片”生产工艺下,
需 将 成 卷 的 FCCL 裁 剪 成 一 片 一 片 ( 规 格 根 据 产 品 设 计 不 同 , 通 常 在
250mm*320mm),方能进行后端生产。而在“卷对卷”生产工艺下,直接将成
卷的 FCCL 加工生产,在生产流程的后端再按照设计的要求进行剪裁,“卷对卷”
生产工艺一旦达到稳定状态,将极大地提升了生产效率及生产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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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及竞争状况
(一)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规和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在的 FPC 行业属
于“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 行业主管部门
公司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其主要职责
包括: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订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
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等。
公司所处行业除受到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主要管理外,还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的监管。在生产中产生的废气和废水排放还需要符
合相应的环保标准,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部的监督。
2. 行业自律组织
公司所处行业自律组织是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CPCA)。
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是隶属工业和信息化部、经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国家一级行业协会。CPCA 成立于 1990 年 6 月,由印制电路板生
产企业、原辅材料生产企业、专用设备及相关的科研院校组成。下属九个国家二
级分会,现有会员单位近 800 家。
CPCA 是世界电子电路理事会(WECC)的成员之一。WECC 于 1999 年成
立,其目的是为了行业的利益培养国际合作。主要活动包括:举办世界电子电路
大会、制定行业标准、统计全球行业数据等。
CPCA 发动广大企业参与制订 WECC 标准,编辑出版印制电路信息报刊和
专业书籍;组织每年春季、秋季国际 PCB 信息/技术论坛;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和
各类讲座;进行行业调查及每年公布“中国电子电路百强企业排行榜”等活动。
3. 行业主要政策
PCB 作为发展电子工业的重要电子元器件之一,受到政府的鼓励和支持。
政府出台多项政策扶持 PCB、FPC 行业发展,对发行人的经营发展有着积极影
响,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 时间 颁布部门 内容
《国家重点支持的 重点支持刚挠结合板和 HDI 高密度积
2008-4-14 商务部
高新技术领域》(国 层板等。
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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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时间 颁布部门 内容
科发火[2008]172 号)
《电子基础材料和
将多层挠性板、刚挠印制电路板列为电
关键元器件“十一 2008-10-30 工信部
子元器件产业的发展重点。
五”专项规划》
指出要加快电子元器件产品升级。充分
《电子信息产业调 发挥整机需求的导向作用,提高新型印
整和振兴规划》(国 2009-4-15 国务院 刷电路板等产品的研发生产能力,初步
发[2009]7 号) 形成完整配套、相互支撑的电子元器件
产业体系。
《电子信息产业技
术进步和技术改造 国家发改委、 重点支持高端印制电路板及覆铜板材
2009-9-10
投资方向》(发改办 工信部 料。
高技[2009]1817 号)
《鼓励进口技术和
国家发改委、
产品目录(2011 版)》 将挠性印制电路板列为鼓励发展的重
2011-4-29 财政部、商务
发 改 产 业 [2011]937 点行业。


《当前优先发展的
国家发改委、
高技术产业化重点
科技部、工信 优先发展高密多层印制电路板和挠性
领域指南(2011 年 2011-11-10
部、商务部、 印制电路板等新型元器件。
度)》(2011 年第 10
知识产权局
号公告)
《工业转型升级规
支持印制电路板等产品的技术升级及
划(2011—2015 年)》 2012-1-18 国务院
工艺设备研发。
(国发[2011]47 号)
对印制电路行业成长实现销售收入
1700 亿元的目标进行了规划,指出工作
《电子基础材料和
重心和发展要点,加强高密度互连板、
关键元器件“十二 2012-2-29 工信部
特种印制板、LED 用印制板的产业化,
五”规划》
研发印制电子技术和光电印制板并推
动产业化。
《产业结构调整指
高密度印刷电路板和柔性电路板被列
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2-16 国家发改委
为鼓励类目录。
2013 年修订
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
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
(以下统称“四基”)等工业基础能力
《中国制造 2025》
2015-5-8 国务院 薄弱,是制约我国制造业创新发展和质
(中国工业版 4.0)
量提升的症结所在。要坚持问题导向、
产需结合、协同创新、重点突破的原则,
着力破解制约重点产业发展的瓶颈。
《国家智能制造标 加快推进智能制造,实施《中国制造
2015-12-30 工信部
准体系建设指南》 2025》,落实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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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时间 颁布部门 内容
打造制造强国战略举措。
深入实施《中国制造 2025》,以提高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
造业创新能力和基础能力为重点,推进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2016-3-16 发改委 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深度融合,促进制
展第十三个五年规
造业朝高端、智能、绿色、服务方向发
划纲要》
展,培育制造业竞争新优势。
(二)行业发展概述
1. 行业发展历程
FPC 制造工业出现于 20 世纪 60 年代,美国等电子技术发达的国家最早将
FPC 应用于航天及军事等高精尖电子产品应用领域。冷战结束后,FPC 开始用于
民用产品。21 世纪初,消费类电子产品市场迅速发展,推动 FPC 产业进入高速
发展期。但由于欧美国家的生产成本不断提高,FPC 生产重心逐渐转向亚洲,形
成了第一次 FPC 产业转移浪潮。此浪潮使得具备良好制造业基础及生产经验的
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 FPC 产业迅速成长。近年来,日本、韩国
和中国台湾同样面临生产成本持续攀升的问题,FPC 产业开始了新一次的产业转
移。发达国家的 FPC 制造商纷纷在中国投资设厂,中国作为 FPC 产业主要承接
国,在新一次产业转移浪潮中受益。
中国内地 FPC 行业发展稍晚,20 世纪 80 年代末开始出现零星的 FPC 工艺
研发,产品主要用于军工和高端电子生产。90 年代早期中国大陆电子产品发展
较慢,FPC 产业发展迟缓。90 年代末期,受到 FPC 技术进步加快、电子产品工
业不断向中国大陆地区转移等因素的影响,FPC 需求迅速旺盛,产业开始爆发。
2. 全球行业发展现状
2005 年以来,智能电子产品开始逐步普及,FPC 作为最适用于智能电子产
品的印制电路板,成为智能电子产业发展中的最大受益者之一,其应用领域不断
扩大,成为成长速度最快的 PCB 类型,占 PCB 市场比重不断上升。世界电子电
路理事会(WECC)发布数据显示,2012 年世界 PCB 总产值受全球经济复苏放
缓的影响,较 2011 年仅增长了 2.56%,但是其中 FPC 同比增长高达 23.62%,占
总产值的 17.72%(所占比例较 2011 年增加了 3.02%),在主要 PCB 类型中仅次
于刚挠结合板,位于第二位。2013 年和 2014 年,在经历了 2012 年的高速增长
之后,全球 FPC 市场增速放缓,但增速仍高于 PCB 整体增速。
2015 年,全球 PCB 产值达到 576.28 亿美元,比 2014 年减少了 4.19%,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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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汇率变动因素和物价变动因素,2015 年 PCB 产值实际增长了 1%,而 FPC 仍
同比增长 6.08%,达到 118.42 亿美元。
2012-2015 年全球不同种类 PCB 的增长率(按产品类型分;单位:百万美元)
类别 2012 年 增长率 2013 年 增长率 2014 年 增长率 2015 年 增长率
刚性单/双面板 6,687 -6.51% 6,446 -3.60% 6,147 -4.64% 5,751 -6.44%
刚性多层板 23,025 -3.87% 22,354 -2.91% 23,200 3.78% 21,374 -7.87%
HDI 8,951 10.77% 8,978 0.30% 9,339 4.02% 9,188 -1.62%
封装基板 9,127 -5.85% 8,739 -4.25% 8,310 -4.91% 7,621 -8.29%
挠性线路板 10,708 23.62% 10,788 0.75% 11,163 3.48% 11,842 6.08%
刚挠结合板 1,495 54.12% 1,531 2.41% 1,288 -15.87% 1,168 -9.32%
其他 425 6.52% 676 59.06% 704 4.14% 683 -2.98%
合计 60,418 2.56% 59,512 -1.50% 60,149 1.07% 57,628 -4.19%
数据来源:WECC
截至 2015 年,全球 FPC 市场约 118.42 亿美元,占 PCB 的比重上升至 20.55%。
到 2017 年世界 PCB 总产值预计将达到 657 亿美元,其中 FPC 产值将达到 157
亿美元,在 PCB 产值的比重进一步上升到 23.90%,成为 PCB 行业中增长最快
的子行业。
2005-2015 年及 2017 年全球 PCB 及 FPC 行业市场规模及预测
单位:亿美元
数据来源:WE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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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全球 FPC 产业分布
全球 FPC 生产企业以日本、韩国、中国台湾为主,2015 年全球排名前十的
FPC 企业中来自这三个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占据了 9 席,规模优势明显。
另一方面,由于发达国家生产成本不断增加且国际贸易自由度不断提高,
FPC 产业逐渐向中国等具有一定技术实力且生产成本较低的国家或地区转移,国
际大型 FPC 厂商纷纷在国内投资设厂,所以尽管国内 FPC 企业规模较小,但中
国地区的 FPC 产值位于全球领先地位。WECC 发布报告显示,近年来,中国地
区 FPC 产值占全球产值的比值不断提升,已从 2005 年的 6.74%提高至 2015 年
的 47.97%,未来很可能将保持这个比例。
2005-2015 年全球 FPC 产值分布(按产地)
资料来源:WECC
4. 国内 FPC 行业现状
根据 WECC 发布的报告显示,2006 年以来,中国 FPC 生产总值虽然个别年
份增长放缓甚至降低,但整体呈现上升态势,2015 年中国 FPC 产值达 353.22 亿
元,9 年间的复合增长率为 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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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15 年中国 FPC 产值规模
数据来源:WECC
中国大陆地区 FPC 产值不断上升,占比已接近全球 FPC 产值的 50%,但大
部分产值为合资企业、外资企业所占据。合资企业、外资企业依托母公司强大的
研发实力和完整的上下游产业链,技术及产能规模均具有明显的优势。
由于重要的上游原材料和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多为国外厂家,国内未形成完
整的民族产业链条,内资厂商受限于设备和原材料等产业的配套不足,在国际市
场上竞争力较弱,局限于国内市场,整体市场占有率偏低。但以发行人为代表的
部分内资企业受益于近几年本土电子产品产业的高速发展,通过自身技术改进、
产能提升,依托同国内客户良好的合作关系,国内市场份额随之增长,技术水平
和生产规模与外资企业的差距正在不断缩小。
5. 行业发展动力分析
目前,公司 FPC 产品主要通过显示模组、触控模组、指纹识别模组等进入
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终端消费品市场,也有部分 FPC 直供于终端消费品市场,
用于侧键、电源键等部分,所以上述市场的发展与 FPC 行业的发展息息相关。
近年来,以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电子设备为首的消费类电子产品市场
高速增长,极大地推动了作为其主要连接配件 FPC 的市场发展,同时,汽车智
能化使得车载 FPC 的需求增速较快。另外,可穿戴智能设备、无人机等新兴消
费类电子产品市场的快速兴起也为 FPC 产品带来新的增长空间。同时,各类电
子产品显示化、触控化的趋势也使得 FPC 借助中小尺寸液晶屏及触控屏进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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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更为广阔的应用空间,市场需求日益增长。
(1)智能手机市场
1)全球智能手机市场保持稳定增长
IDC 数据显示,2013 年至 2015 年全球手机出货量分别为 18 亿部、18.9 亿
部和 19.8 亿部。2016 年全球手机出货量小幅下降,全年约 19.5 亿部,预计 2020
年全球手机出货量上升至 20.1 亿部。
2007-2020 年全球手机出货量预测
数据来源:IDC
手机市场的快速发展为 FPC 市场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其中智能手机是 FPC
市场应用增长的主要动力。TrendForce 数据显示,在经历了 2010 年-2012 年的爆
发式增长后,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增速有所放缓。2013 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
达到 10.04 亿台,2014 年至 2016 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分别为 11.67 亿台、
12.98 亿台和 13.60 亿台,保持稳定增长。2017 年全球智能手机总出货量预计为
14.59 亿台,同比增长 7.31%,整体仍保持增长的态势。除受出货量不断增长的
影响外,增加大量功能组件的智能手机对内置 FPC 的数量和质量要求也在不断
提升,推动了单部手机的 FPC 应用数量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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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17 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
单位:百万台/%
1600 1459 50%
1359.6 45%
1400 1298.3
1167 40%
1200
1004 35%
1000 30%
800 722 25%
600 20%
15%
400
10%
200 5%
0 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 增速
数据来源:TrendForce
2)国产智能手机市场份额不断升高
TrendForce 研究数据显示,中国作为全球智能手机生产的重要地区,2013
年以来出货量在全球占比始终稳定在 40%以上,智能手机出货量从 2013 年的 3.43
亿台增长至 2015 年的 5.36 亿台,2016 年全年出货量为 6.29 亿台,中国手机制
造业的繁荣,为中国大陆 FPC 产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2011-2017 年中国智能手机出货量预测
单位:百万台/%
1,600 1,459 60%
1,360
1,400 1,298
50%
1,167
1,200
1,004 40%
1,000
800 722 703 30%
600 494
453 20%
400
175 10%
200 81
- 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E
中国品牌 全球品牌 占比
数据来源:TrendFo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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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智能手机虽然与苹果、三星等国际知名品牌存在一定差距,但以华为、
OPPO、VIVO、小米等为首的国产品牌凭借性价比高、个性应用符合顾客使用习
惯等优点,获得国内外市场的普遍认同,在全球手机市场中份额不断增长。
2016 年第四季度,三星和苹果在全球市场的占有率已从 2013 年的超过 50%
降低至 36.4%,与之相对应的,华为、OPPO、VIVO 三家公司在全球市场的合
计份额已从 2015 年第四季度的 14.8%上升到 23.7%,呈现快速上升的趋势。
智能手机品牌在全球销量市场份额
数据来源:IDC
在国内市场方面,国产品牌市场占有率的优势更为明显,2016 年,排名国
内智能手机市场份额前三大的厂商依次为 OPPO、华为和 VIVO,三家公司共同
占据了 48%的市场份额,而 2015 年三家公司的市场份额仅为 31%。
2016 年中国智能手机市场各品牌市场份额
单位:百万台/%
2016 年出货 2016 年市场 2015 年出货 2015 年市场
品牌名称 同比增长
量 份额 量 份额
OPPO 78.4 16.8% 35.3 8.2% 122.20%
华为 76.6 16.4% 62.9 14.6% 21.80%
VIVO 69.2 14.8% 35.1 8.2% 96.90%
苹果 44.9 9.6% 58.4 13.6% -23.20%
小米 41.5 8.9% 64.9 15.1% -36.00%
其他 156.7 33.5% 173.4 40.3% -9.60%
合计 467.3 100.0% 429.9 100.0% 8.70%
数据来源:I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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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坚持大客户发展战略,除与联想、摩托罗拉、美图建立直接供货关系外,
还通过下游显示模组、触控模组及指纹识别模组厂商与华为、OPPO、VIVO、小
米、金立等品牌建立了密切的间接合作关系。随着公司产能的进一步增加,公司
已经与华为、OPPO、VIVO、小米等国内知名智能手机制造商就直接合作事宜进
行接洽,国产智能手机厂商的快速发展必将拉动国内 FPC 供应链的发展。
3)数据传输技术的发展为智能手机发展带了新的增长点
目前,手机数据传输已进入 4G 时代,4G 技术在信号传输速度及功能方面
相比 3G 技术均有明显优势,智能手机 4G 的更新换代基本结束。但随着技术的
发展,未来一旦出现 5G、6G 等新的数据传输技术,智能手机又将面临新一轮的
更新换代浪潮,这为智能手机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增长点。
4)新技术拓展了 FPC 在智能手机上的应用
① 指纹识别
指纹识别技术愈趋成熟,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无论是解锁手机、取代密码,
还是移动支付,指纹识别都有着无限的想象空间,间接推动了指纹识别用 FPC
的出货量,成为近年来 FPC 增长最为迅速的细分应用领域。
全球指纹识别需求增长迅速,根据赛迪顾问的数据,2015 年,全球智能终
端指纹识别芯片的出货量达到 4.78 亿颗,市场销售额达到 21.1 亿美元。预计到
2018 年,全球智能终端指纹识别芯片市场规模将达到 11.99 亿颗,年复合增长率
约 36%,销售额将达到 30.7 亿美元。
2014-2018 年全球指纹识别芯片市场规模及增长
数据来源:赛迪智库
我国智能手机指纹识别需求同样强劲,根据旭日产研发布的报告,201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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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发布的智能手机中,有超过 30 款手机搭载指纹识别功能,指纹识别在国内
智能手机中的渗透率达到 25%,指纹识别模组需求超过 1 亿组,2016 年指纹识
别在国内智能手机中的渗透率为 40%。随着越来越多的手机厂商把指纹识别功能
应用到智能手机上,预计未来 5-10 年内,指纹识别将能成为智能手机的标配,
预计到 2020 年国内指纹识别在智能手机中的渗透率能达到 75%,国内指纹识别
模组的需求将超过 3.4 亿组。国内指纹识别需求的迅速增长,将为指纹识别用 FPC
带来巨大的增量市场。
② 柔性屏智能手机
2016 年初,加拿大的研究人员推出了全球首款柔性屏智能手机 Reflex,研
究人员表示,ReFlex 是首款全彩色、高分辨率、支持无线的柔性手机,将彻底
改变用户与设备的交互方式。
柔性屏智能手机 Reflex
目前该产品尚处于实验室阶段,未来 5 年有望实现量产并投入市场。可见,
柔性化是智能手机未来的发展趋势,FPC 本身的轻、薄、可弯曲的特点将使其在
柔性手机时代得到更大的发展。
(2)平板电脑市场
2010 年,苹果 iPad 在全世界掀起了平板电脑热潮,平板电脑以小型、方便
携带、触摸操控的特性对整个电子产品行业带来了革命性的影响。平板电脑的兴
起成为近年 FPC 市场增长的另一主要动力。IDC 数据显示,2010 年平板电脑的
出货量仅有 1,900 万台,2013 年达到 2.17 亿台,年均增速 125.20%。在经历 2010
年-2013 年的高速发展之后,未来平板电脑可能进入稳步发展期,2015 年全球平
板电脑出货量为 2.345 亿台,预计 2019 年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将达 2.694 亿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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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15 年及 2019E 年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及预测
单位:百万台
数据来源:IDC
中国作为电子产品的生产大国,平板电脑的出货量随着全球平板电脑市场的
爆发呈现快速增长态势。NPD 数据显示,2012 年我国平板电脑出货量近 6,000
万台,2013 年已达 6,500 万台。市场调研机构 Kantar 数据显示,截至 2013 年年
底,日本和美国平板电脑渗透率分别为 18%和 37%,全球约 6%的人口拥有平板
电脑。根据我国近年平板电脑销售数量统计,当前我国平板电脑渗透率约 2.5%
(不考虑设备更新换代),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未来仍有较大市场发展空间。
在全球平板电脑快速发展的浪潮中,国产品牌技术实力迅速壮大,竞争力不
断增强,市场影响力持续提升。IDC 数据显示,由于技术、品牌方面的差距不断
缩小,以联想、华为、小米等为主的国产品牌在平板电脑市场中的占有率不断提
高。2014 年联想以 5.6%的市场份额超越亚马逊,位列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第三
位。2015 年联想进一步巩固了其全球第三的地位,将与第四位亚马逊的市场份
额差距拉大到了 2.5%。随着国内领先的平板电脑厂商在全球市场中的地位逐步
确立,国产平板电脑品牌已经成为全球市场的有力竞争者。
2013-2016 年平板电脑前五大品牌市场排名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E
排名
品牌 份额 品牌 份额 品牌 份额 品牌 份额
1 苹果 37.8% 苹果 33.0% 苹果 29.4% 苹果 25.0%
2 三星 21.5% 三星 21.4% 三星 19.9% 三星 20.0%
3 亚马逊 4.6% 联想 5.6% 联想 5.8% 联想 5.7%
4 联想 3.2% 华硕 4.2% 亚马逊 3.3% 亚马逊 3.5%
5 谷歌 2.8% 亚马逊 2.0% 华硕 3.2% 华硕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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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E
排名
品牌 份额 品牌 份额 品牌 份额 品牌 份额
- 其他 30.1% 其他 33.9% 其他 38.5% 其他 42.5%
数据来源:TrendForce
平板电脑厂商出货量的增加,推动了以其为主要客户的 FPC 企业的快速发
展。公司凭借雄厚的技术实力、稳定的产品质量以直接供应或间接供应的方式成
为三星、联想、华为、华硕等平板电脑厂商的供应商。
(3)车载 FPC 市场
FPC 由于其可弯曲、体积小等特性,近年来作为连接组件被广泛应用在汽车
的 ECU(Electronic Control Unit,电子控制单元)上,如表板显示、音响、显示
器等具有高信号传输量和高信赖度要求的设备。
科技的发展把汽车产业由电子化时代带入自动化时代,汽车智能化水平不断
提高,汽车的自动化、动力控制、影音系统等辅助功能不断完善。智能汽车需装
载大量车身传感器及显示屏,所搭载的电子产品远多于普通汽车。IMS 2013 年
发布报告称,2020 年全球汽车电子产品市场的产业规模预计将达到 2,400 亿美
元,与 2010 年相比提升 50%。
夏普预测,2012 年-2020 年,车载显示屏的配备数量将增长 233%,于 2020
年超过汽车年产量,达到 1 亿个/年以上。车载显示屏的大型化、功能化的发展
趋势及数量规模的增长,对车载显示屏用 FPC 的数量及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车用 FPC 主要应用范围
车载的电子产品由于频繁在抖动的环境下工作,对 FPC 的品质稳定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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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高,目前车载 FPC 市场仍由日本旗胜等全球领先的 FPC 制造商占据。公司已
有多年向深天马提供少量车载 FPC 的经验,之前由于产能受限,并未作为公司
产品的主要发展方向,但已有各项体系认证基础。随着公司新的“卷对卷”生产
线投产以及围绕智能制造自动化设备、信息化体系的提升,尤其是 SFIS 可追溯
品质体系的开发投入运行,公司已经具备拓展车载用 FPC 的软硬件条件。同时,
公司通过了摩托罗拉的产品认证,该认证采用了最高的车载产品要求,这意味着
公司在应用设计、技术、品质等方面得到了下游行业认可,有利于车载客户的顺
利开拓,未来车载用 FPC 有望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4)新兴消费类电子产品市场
1)可穿戴设备
随着全球可穿戴市场的兴起,谷歌、微软、苹果、三星、索尼等国际大型电
子设备生产商纷纷加大可穿戴设备的投入和研发,国内企业中百度、腾讯、奇虎
360、小米等行业龙头也纷纷布局可穿戴设备领域。IDC 数据显示,2016 年全球
可穿戴设备市场增长 32.6%,其中中国出货了 4,000 多万件可穿戴设备。预计 2020
年全球可穿戴设备出货达到 2.37 亿件,而中国出货可以达到 0.83 亿件。
我国可穿戴设备市场规模迅速扩大,赛迪顾问研究报告显示,2014 年市场
进入深入试探期,中国可穿戴设备市场交易规模达到 26.50 亿元,2015 年市场交
易规模急剧扩大到 136.80 亿元,增速高达 416.20%,预计 2016 年至 2018 年仍保
持较高速增长。
2012-2018 中国可穿戴设备市场规模及预测
数据来源:赛迪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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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穿戴设备根据不同的场景,产品应用已经覆盖到运动健康、娱乐、睡眠、
智能家居、生活、医疗、军事等多个领域,涵盖了智能手表、健身追踪设备、智
能眼镜、智能服装、医疗设备、耳机、助听器以及电子表等多种产品类别。
FPC 具备轻薄、可弯曲的特点,与可穿戴设备的契合度最高,是可穿戴设备
的首选连接器件,FPC 行业将成为可穿戴设备市场蓬勃发展最大的受益者之一。
2)消费级无人机
随着无人机技术的不断成熟,民用无人机在日常生活中逐步普及,消费级无
人机销售尤其火爆,其主要运用于个人航拍等娱乐行业,并向商业影视拍摄等领
域拓展。
全球消费级无人机市场销量及规模 深圳海关消费级无人机出口额(亿元)
数据来源:智研咨询、艾媒咨询
目前无人机市场销量最大的为消费级无人机,消费级无人机近几年来高速增
长,全球市场需求旺盛。全球消费级无人机销量从 2013 年的 10 万架增长到 2015
年的约 38 万架,市场规模从 2013 年的 14.95 亿元增长至 2015 年的 110.50 亿元,
年复合增长率为 171.87%。中国消费级无人机出口同样增长迅速,深圳海关出口
数据显示,深圳海关消费级无人机出口额从 2014 年一季度的 0.1 亿元,增长到
2015 年四季度的 12.2 亿元,实现了急速的增长。
我国无人机产业链上已经出现了许多代表性公司,在消费级无人机方面,甚
至出现了一批世界级的公司。在最新的世界无人机公司排名中,有四家国内公司
上榜,分别是大疆创新(第 1)、零度智控(第 5)、极飞(第 7)与臻迪科技(第
9),中国消费级无人机具备制造优势,并且市场空间广阔。
由于无人机对于核心零部件均有轻薄的要求,所以其对 FPC 的需求较大,
一台无人机的 FPC 用量在 10 片以上,其中最为核心的 FPC 在于航拍稳定器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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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台中的主板。该产品对 FPC 的要求很高,公司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及先进“卷
对卷”生产线,已完全具备了无人机用 FPC 的生产能力。2016 年,公司已经开
始与零度智控等无人机制造商合作。
(5)中小尺寸显示屏市场和触控屏市场
目前,显示屏和触控屏的应用领域较为集中在上述提到的智能手机、平板电
脑等市场,但随着智能家居等产品的出现,显示化、触控化的需求将延伸到生活
中的各个领域,FPC 可依托于显示屏市场和触控屏市场进入到更为广阔的应用领
域中,这两个行业的未来发展情况也将带动 FPC 行业的发展。
1)中小尺寸显示屏
中小尺寸显示屏即 AA(ActiveArea)区域对角线长度为 10 寸以下的显示屏,
主要应用于各类消费电子产品。据 NPD DisplaySearch 预计,2016 年全球中小尺
寸面板出货量将达到 30.07 亿片。FPC 作为中小尺寸显示屏同主板的重要连接器
件,与中小尺寸显示屏市场呈正相关关系。
2010-2016 年中小尺寸显示屏市场
数据来源:NPD DisplaySearch
显示屏作为起显示作用的组件,其变化主要在于不断提高的分辨率及稳定性
上。2013 年,高端智能手机的分辨率通常在 720P(HD),而 2015 年,智能手机
已全面进入 1080P(FHD)的时代。目前 主流的高端显示模组 解决方案为
LTPS-TFT LCD( Low Temperature Poly-silicon,低温多晶硅)和 AMOLED
(Active-matrix 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主动矩阵有机发光二极体),苹果
手机及大部分品牌均使用的 LTPS,三星使用的是 AMOL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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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高分辨率在中端手机快速渗透,2015 年预计 LTPS 出货量在 5.5 亿片左
右,2016、2017 年出货有望分别达 7.11 亿片、8.44 亿片,同比增长分别达 29.4%、
18.6%,在所有手机显示模组出货中的占比将分别达 33%和 38%。同样,AMOLED
在三星手机上的成功也促使该产品在显示模组厂商中快速推广,预计 2017 年,
AMOLED 的出货占比将上升至 17.2%,与 LTPS 共同占据了显示模组全部出货量
的 65.2%,而这个数字在 2013 年和 2015 年分别为 29.7%和 39.0%。
2013-2017 年全球手机显示模组分技术出货比重
数据来源:IHS Technology
无论哪种解决方案均要求 FPC 的线宽、线距更为精细,孔径更小,对 FPC
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新的“卷对卷”生产线即是为了应对这样的变化而
投资建设的。
2)触控屏市场(CTP)
触控屏作为一种最新的电子消费品输入配件,是目前最简单、方便、自然的
人机交互方式之一。触控屏是提供触控功能的电子屏,显示屏是提供显示功能的
电子屏,分别需要独立的 FPC 同其他的电子元件连接。以电容式触摸屏(CTP)
为例,触控电路处于高频工作状态,其数据传输需要凭借 FPC 优良的导电性和
耐热性。智能终端产品的普及带动触摸屏产业规模快速增长,2014 年全球触摸
屏出货量近 18 亿片,同比增长约 20%。触摸屏已成为智能终端系统中最为关键
的技术,在工商业及社会生活各方面的渗透继续加深。预计至 2017 年,全球触
摸屏产品出货量有望达到 35-40 亿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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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7 年全球触摸屏市场规模
单位:亿张
数据来源:赛迪智库
新兴消费电子产品的需求未来几年仍将高速增长,带动中小尺寸显示模组和
触控模组的出货量,从而间接带动 FPC 市场需求。
(三)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市场地位、市场竞争力分析
1. 进入行业的壁垒分析
(1)技术及人才壁垒
行业发展初期,FPC 产品线宽较粗,制作加工水平不高,技术参数要求不严
格,技术壁垒较低。许多制造和技术研发能力较差的小型作坊也能够进行 FPC
生产。近年来,下游消费类电子产品不断进行技术升级,朝更轻、更薄、更智能
化的应用方向发展,从而对显示技术、数据传送及处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迫
使 FPC 在有限的面积内布置更多导线,不断向线宽细、布线密、工艺精等超精
细化方向发展。
此外,由于 FPC 需根据终端电子产品的特性设计,其规格和布线随电子产
品变化而改变,因此,FPC 设计存在很高的自由度和人为因素。在有限的面积内
用更少的原材料和更便捷的工艺流程实现下游厂商的产品要求,可以更好地控制
原材料成本、降低损耗、体现竞争优势。目前,行业内领先的 FPC 企业可根据
基材材质和厚度、客户要求的线宽和线间距的大小及精度、产品结构及客户指定
的其它特殊要求,结合自身的技术特点,进行个性化设计并生产。随着技术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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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升级速度不断提升,不具备一定技术实力、缺乏技术储备的企业将无法适应
市场的发展。
企业为实现有序生产,掌握技术不仅限于“制造”,还需拥有一系列配套技
术。由于 FPC 产品没有标准的生产设备,核心工序没有相应的行业标准,企业
必须不断积累适应自身的生产经验。根据企业的设备情况和生产情况,对设备参
数进行调整和测试,对化学制剂用量和比例进行调配。因此 FPC 企业拥有高新
设备的同时,还需配置大量具有专业知识和实操经验的生产团队和技术团队。
FPC 企业专业人才需求
所需专业 技术需求
机械 FPC 设备的参数调整和维护工作,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
化工 生产流程中使用的化学制剂配比和用量调试
电子 设计电路板路线及产品开发
材料 根据下游厂商需求选定性价比和适用性最高的材料
市场 把握行业前沿,对市场需求进行提前预判,方便企业技术储备
(2)资金壁垒
本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生产设备、生产车间、流动资金、技术研发均需
投入大量资金形成行业准入门槛。由于生产工序繁多,从原材料投放到成品出库
经历数十道工序,需运用多种大型设备和生产线,FPC 生产前期设备投入较大。
同时,企业必须对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把控和检测,均需投入相应的
检测设备以保证产品的良率。另外,由于 FPC 制造中电路板蚀刻等工艺使用盐
酸、硫酸等化工产品,还需要投入相应的环保设备进行回收和处理。
FPC 的生产对生产车间也有较高的要求。为了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设计车
间时除考虑设备生产线一体化外,还应考虑到无尘要求、温控要求、车间人员工
作的便利性、安全性等因素,预留空间以便设备调试和维护。场地空间需求大、
无尘生产环境要求高等特点加大了 FPC 企业工厂的建设资金投入要求。
除了原材料日常储备需要预备相应的资金外,在产品销售过程中,由于 FPC
下游企业往往规模较大,收货确认付款需要经过一定流程和时间周期。企业必须
预留一定的流动资金保证正常运营,随着企业规模不断扩大,流动资金需求也不
断增加。
为了配合市场的发展,公司还必须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生产工艺、生产技术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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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和升级,以保证产品的技术领先性,这同样需要企业拥有一定的资金实力。
(3)规模壁垒
当前市场竞争格局下,制造型企业不断向规模化发展,该特点在 FPC 制造
行业尤为明显。
当前电子产品市场不断呈现集中化趋势,市场反响良好的电子产品往往会在
短期内大幅追加生产。由于电子产品销售周期短的特点,产品交货排期十分紧凑。
为了保证 FPC 能够稳定供应,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选择 FPC 供应商的首要考察
条件是对市场的应变速度及生产规模。因此,缺乏足够的产能不但影响企业对商
机的把握能力,也影响了企业与大型电子产品生产企业的合作紧密度。
从原材料采购角度看,企业生产规模扩大,原材料需求量随之加大,与原材
料供应商的谈判将越为有利。企业发展初期规模较小,且上下游合作关系不够紧
密,在与原材料供应商的谈判中往往处于劣势,难以有效控制原材料采购成本,
在行业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此外,优质的 FPC 原材料(如 FCCL、覆盖膜、元
器件等)呈现一定稀缺性。FPC 原材料供应商往往选择向规模较大、订单稳定且
总量较大的企业优先供应原材料。规模较小的企业在原材料资源紧张的时期,将
面临原材料不足的困境。
(4)客户壁垒
FPC 下游客户通常是显示模组、触摸模组、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大型消费
电子产品制造商,选择合适的配件供应商是这些大型电子产品制造商发展战略的
重要部署。电子产品制造商选择 FPC 供应商时,一般需经过 1-3 季度长时间的
严格考核。考核从企业实力、产品情况等多个方面着手,内容涵盖企业规模、生
产配合度、产品稳定性、技术能力、未来技术发展方向、服务情况等。即使达成
上下游合作关系,双方也是采用逐步加大订单及供应量的方式进行合作。
电子产品具有市场快速变化、个性化程度高、研发周期短的行业特性。电子
产品制造商往往需要 FPC 制造商参与共同研发,以保证产品研发效率,实现电
子工程、品质工程以及结构工程的迅速匹配。上下游厂商的配合需要通过长期合
作才能深入了解双方的产品特性,建立品质信赖关系。在深度合作研发中,公司
不可避免地接触终端产品制造商的技术机密,这需要双方具备深厚的信任基础。
行业企业与下游厂商达成合作具有相当高的难度,一旦形成产业链关系,往
往能紧密结合,双方相辅相成,实现共同发展。客户来源作为企业业务增长关键
点,在很大程度上形成行业准入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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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保壁垒
由于 FPC 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硫酸、盐酸等化工原料,蚀刻、清洗等生产工
艺存在废气、废水的排出,国家为保证 FPC 生产企业清洁生产,设置了较高的
环保准入门槛。环保部于 2009 年 2 月 1 日发布实施《清洁生产标准-印制电路板
制造业》,适用于印制电路板制造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也
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我国政府还颁布了《电子信
息产品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宣布将秉持科学发展观,以“节能、减排、降耗、
增效”作为发展的首要目标,用于管理电子信息产业产品污染问题。
行业内企业为实现国家和国际环保标准,不仅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购置环保设
备用于废气、废水、废弃物的处理,还需具备环保处理方面的专业技术。由于企
业所使用的原材料和化学制剂配方不同,企业的废物处理方式存在差异,无法生
搬硬套。新介入的 FPC 制造企业由于环保处理经验不足,不仅会对企业正常经
营造成不利的影响,甚至会对环境造成一定危害。因此,国家环保部门对新入
FPC 企业的环评较为严格,造成较高的环保壁垒。
2. 行业整体竞争概况
2015 年,全球排名前十位的 FPC 生产企业如下:
排名 国家 厂商 收入(亿美元)
1 日本 NOK(Nippon Mektron)旗胜 35.70
2 台湾 ZDT(臻鼎) 25.71
3 日本 SUMITOMO ELECTRIC 住友电工 15.02
4 日本 FUJIKURA 藤仓 7.36
5 台湾 FLEXIUM(台郡) 6.79
6 美国 M-FlEX 6.78
7 台湾 Career Technology(嘉联益) 5.09
8 日本 Nitto Denko 日东电工 5.02
9 韩国 INTERFLEX 永丰 4.43
10 韩国 SI FLEX 世一 4.12
数据来源:水清木华研究中心
(1)外资企业占绝对主导地位
欧美国家工业较为发达,FPC 生产制造起步早,生产经验和生产设备均处于
世界领先水平,引领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产品以高质量著称,占据高精密 FPC
产品市场。日资企业最早将 FPC 用于民用行业,且占据 FCCL、覆盖膜等 F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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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供应市场的主导地位,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世界领先,在全球 FPC 市场
占有最大份额,日本企业在 2015 年全球前十大 FPC 厂商排行榜中占据四席。韩
国 FPC 企业受惠于三星、LG 等电子厂商的崛起,近年来发展迅速,在上述榜单
中占据两席。
(2)台资企业处于中流地位,市场份额较高
中国台湾的 FPC 企业深受日资企业的影响,注重企业管理,技术及设备水
平稍弱于日资、美资企业,综合实力优于中国大陆企业。凭借其终端电子产品代
工的区域优势,在中档 FPC 产品领域占有大部分的市场份额,是亚洲重要的 FPC
产区。在 2015 年全球前十大 FPC 厂商中台资企业占据 3 席,其中臻鼎排名第二,
台郡排名第五位,嘉联益排名第七。
台湾 FPC 产值前五企业情况(单位:亿元人民币)
2015 2014
企业名称* 股票代码
收入 净利润 收入 净利润 收入 净利润
臻鼎 4958 171.48 15.46 151.91 13.47 128.97 10.94
嘉联益 6153 31.43 1.24 32.24 0.81 27.02 1.31
台郡 6269 36.20 5.00 26.14 2.97 27.21 3.86
毅嘉 2402 14.77 0.11 22.45 2.14 19.18 0.73
旭软 3390 1.56 0.12 2.57 0.34 2.24 0.49
* 为便于理解,上表按 1 元人民币=5 元新台币简单折算
(3)国内企业普遍规模小、生产管理水平低
中国大陆 FPC 产业发展迅速,已涌现一批初具规模和技术领先的本土 FPC
生产企业,但综合竞争力与国际领先企业仍然存在一定差距,生产效率、人均产
值、产品良率等重要指标均低于国际水平。由于产业发展时间较短,上下游供应
链建设不足、产业资金不足等原因,国内企业规模普遍偏小。2015 年,根据《第
十五届(2015)中国印制电路行业排行榜》,公司 2015 年销售收入 9.37 亿元,
位居本土专业 FPC 制造企业的第一位,而 2015 年全球排名第十位的 FPC 制造商
韩国世一的收入规模约 27.52 亿元,国内企业与全球领先的 FPC 制造商仍有较大
差距。
近年来,由于中国大陆消费电子市场快速发展,良好的市场环境推动 FPC
行业成长,国内企业技术实力及设备水平得到快速提升,呈现一批以发行人为代
表的在技术上直追日资、台资先进企业的新兴 FPC 民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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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竞争成为行业竞争的主导力量
随着消费电子向小型化、轻型化发展,FPC 也正在向高密度、超精细、多
层化方向发展,技术的竞争将主导未来行业的发展。而 FPC 的技术体现在细小
孔加工技术、微米级线路布线技术、FPC 迭层技术等三个方面。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贯注重工艺改进与技术创新,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自主
研发创新原则,取得了多项国内外先进或领先水平的核心技术,且核心技术均为
自主研发,使公司产品与同类产品相比具有技术水平领先、品质高等特点。
技术水平对比
技术指标 说明 微小孔孔径 精细线路线宽 迭层数量 阻抗值
国际领先 国际领先企业可大
40μm -50μm 30μm-40μm 8-12 层 100±5Ω
水平 规模量产的水平
公司量产 公司可大规模量产
70μm -80μm 40μm-50μm 6-8 层 100±10Ω
水平 的水平
公司技术 公司在实验室已完
50μm -60μm 30μm -40μm 12 层 100±5Ω
储备 成
其中,公司技术储备是指在实验室已完成,处于研究阶段,尚无法量产。目
前,公司技术储备已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而预期实现量产时间要根据市场需求
变化和公司设备投入来确定,根据公司目前情况,随着“卷对卷”生产线投入使
用,公司量产水平已接近国际领先水平,并足以满足所有订单的技术需求。但下
游技术发展较快,对 FPC 的要求越来越高,公司也做好了技术升级的准备。
3. 发行人的行业竞争地位
(1)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根据中国印制电路协会(CPCA)颁布的《第十五届(2015)中国印制电路
行业排行榜》中,公司 2013 年至 2015 年销售收入位居本土专业 FPC 制造企业
的第一位,是国内 FPC 行业的领军企业之一。
近年来公司成长迅速,利用公司自身优势和优良的产业环境,不断缩小与国
际知名企业的差距。目前,公司已与多家台湾 FPC 制造商形成竞争关系,逐步
迈向国际市场。未来公司将依托于严格的管理制度、有效的成本把控、领先的研
发技术等优势,从管理、经营、技术各个角度提升自身综合竞争力。
注1
2013-2015 年国内主要 FPC 生产企业的销售情况
注2
销售收入(亿元)
企业名称 性质
2015 2014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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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
销售收入(亿元)
企业名称 性质
2015 2014 2013
珠海紫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日本旗胜科技独资 102.31 48.51 47.79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土企业 9.37 7.44 6.71
深圳市新宇腾跃电子有限公司 本土企业 7.01 5.74 -
上达电子(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本土企业 7.00 5.80 -
奈电软性科技电子(珠海)有限公司 本土企业 6.74 4.77 4.02
安捷利(番禹)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本土企业 6.31 6.22 6.47
深圳市三德冠精密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本土企业 5.90 4.00 -
深圳市精诚达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土企业 5.58 5.78 4.57
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土企业 5.82 4.21 4.08
注 1:该表仅列举专业从事 FPC 生产制造的企业,部分既生产 FPC 又生产其他产品的公司未列入
注 2:该处收入数据以协会公布的为准,招股书其余部分披露的收入数据以该企业的审计报告(若有)为

(2)主要竞争对手
从全球 FPC 市场竞争来看,仍然是由日资、美资、韩资企业占据主导地位,
台湾企业凭借其终端电子产品代工的区域优势,占据 FPC 行业的第二集团,国
内 FPC 企业发展时间较短,受到资金、规模、技术储备、上下游的限制,综合
竞争力与国际领先企业仍然存在一定差距,这样的竞争格局预计短期内不会发生
较大改变。
从国内 FPC 市场竞争来看,近年来,受惠于国内消费电子市场的快速发展,
国内 FPC 企业的规模得到快速提升,开始缩短与外资 FPC 企业技术实力及设备
水平方面的差距。由于过去国产手机多为中低端机型, FPC 生产企业达到一定
的技术储备之后,均能按客户要求完成订单,公司国内主要的竞争对手为深圳精
诚达、珠海元盛等企业。
公司国内主要竞争对手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发展情况
(万元)
深圳市精诚达电路科技股份 国内专业 FPC 制造商,2015
1 深圳 12,390
有限公司 年营业收入 5.58 亿元
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国内专业 FPC 制造商,2015
2 珠海 7,030
公司 年营业收入 5.82 亿元
3 深圳市三徳冠精密电路有限 深圳 2,000 国内专业 FPC 制造商,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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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发展情况
(万元)
公司 年营业收入 5.90 亿元
国内 PCB+FPC 制造商,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
4 深圳 36,000 2015 年营业收入 26.77 亿元

(含 PCB 和 FPC)
上达电子(深圳)股份有限 国内专业 FPC 制造商,2015
5 深圳 8,376
公司 年营业收入 6.08 亿元*
* 此表中上达电子 2015 年的收入以其披露的审计报告为准,与协会公布的收入数据存在不一致
随着国产手机的迅速发展,特别是国产高端机型的出现(如华为 mate 系列、
华为P系列、VIVO X 系列、小米 note 系列等等),其对 FPC 的性能要求越来越
高,技术门槛的提升使得国内部分 FPC 企业失去了竞争力,但国产手机的高速
发展同时也吸引了台湾 FPC 厂商的注意,台湾 FPC 厂商纷纷在国内投资设厂。
2014 年以来,公司已有多款产品直接与台湾企业(如嘉联益、毅嘉等)竞争。
同时,由于公司进入 MOTO 等品牌的供应链,也开始直接和韩国 FPC 厂商竞争。
公司台湾主要竞争对手基本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业务发展情况 国内设厂的情况
专业 FPC 制造商,2015 年营业
在深圳、营口、秦皇岛、淮安等
1 臻鼎 收入折合人民币约 171.48 亿元,
地投资建厂
全球排名第二
专业 FPC 制造商,2015 年营业
在昆山、苏州、深圳等地投资建
2 嘉联益 收入折合人民币约 31.43 亿元,

全球排名第七
专业 FPC 制造商,2015 年营业
3 毅嘉 在苏州、中山投资建厂
收入折合人民币约 14.77 亿元
专业 FPC 制造商,2015 年营业
4 Inter-FLex 收入折合人民币约 28.80 亿元, -
全球排名第三
4. 发行人的竞争优势和竞争劣势
(1)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技术优势
A. 技术研发
虽然公司的经营时间相比国际大型企业较短,技术实力与国际顶尖水平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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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定差距,但随着规模的不断扩大、技术研发实力日益增强,这个差距在逐渐
缩小。在 10 多年发展过程中,公司建立了强大的技术研发团队,发展为省级 FPC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通过自主研发,目前掌握了行业内领先的高精密制造技术及
迭层技术。
B. 生产经验
由于 FPC 产品具有非标准性,因此生产经验对把控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良率
和生产效率十分重要。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不断对设备技术和加工工艺进行改进,
在原材料准备、线路制作、表面涂覆、辅助加工、外形加工、品检包装入库等工
序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验,并以此指导生产。
C. 设备优势
公司不仅专注于 FPC 技术研发和生产管理,还注重引进高新设备。公司通
过引进自动化设备,实现产品关键部件加工、产品装配、在线自动检测、完工检
测、仓储等制造流程的一体化,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产品质量。公司注重生
产技术和生产设备的综合提升,以国际一流企业设备水平为目标,根据生产实际
情况和实际需求,将生产设备按照制造工序进行拆分,分段引进当前世界最先进
的生产设备,契合行业发展规律,使公司设备水平保持在行业内领先地位。公司
现已拥有国内行业中最先进的“卷对卷”生产线,并组建了国内一流的检测车间
和无尘车间。
2)成本优势
A. 市场地位及规模化生产带来的采购成本优势
公司经营稳健且有诚信的经营理念、良好的商业信用以及日益扩大的市场规
模,众多行业知名供应商愿意与公司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成长。
作为国内 FPC 行业龙头和标志性企业,公司在业内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
是规模最大的内资 FPC 制造企业,原材料采购量大且稳定,原材料供应商愿意
通过降价等方式争取公司份额,利用公司的行业示范效用为其产品背书,引导其
他 FPC 企业使用其产品,与公司实现“双赢”。从内部制度上,公司为有效把控
成本,将每年原材料采购的降价率列为采购部门的重要考核指标,有效监督和考
核采购部门的日常工作,降低了公司的原材料采购成本。
B. 产品良率控制
公司通过技术引进、制度建设、人员培养、软件控制四个方面控制、提高产
品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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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介绍
聘请了多位 FPC 行业知名专家对生产线布局、生产工艺流程等关键环节进行
技术引进
技术指导,并引入国际先进工艺和生产技术,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组织大量人力建设品质部门,从原材料采购、生产流程监控、产品检测等各
制度建设
个角度进行产品流程品质管理,使产品良率得到有效把控。
注重生产部门一线员工的培训及基层生产干部的培养,将先进的生产技术和
人员培养
严格的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SPC(Statistical Process Control)统计制程控制,以对 FPC 制作过程中的各
软件控制
项关键性能实时监控,含:线宽、线距、外形尺寸、化学药水浓度监控等。
多层次的生产环节把控,使公司产品良率保持在行业领先水平,有效控制了
公司的产品生产成本,保证了公司的盈利能力。
3)客户优势
根据 IHS Technology 的资料显示,2015 年,全球中小尺寸显示模组(应用
于智能手机及平板电脑,公司主要目标市场)市场占有率(以收入划分)如下:
上述排名全球十位的中小尺寸显示模组生产商中,有 7 家已是公司客户,分
别是 TDI(JDI 在台湾的全资子公司)、群创光电、友达光电、京东方、天马微
电子、夏普电子和信利光电,另外,LGD 也处于接洽及打样过程中。
除了显示模组生产商外,国内外知名电子产品生产商——联想及摩托罗拉;
国内知名触控模组制造商及最大的指纹识别模组厂商——欧菲光等也为公司的
重要直接客户。同时,公司产品通过显示模组、触控模组及指纹识别模组间接供
给三星、华为、小米、OPPO、VIVO、酷派、魅族等国内外知名电子产品制造商。
公司以优质的产品和优良的服务在业界享有盛名,名列“联想移动优秀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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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 2011 年度优秀供应商”,并于 2013 年获得京东方“品质贡献奖”、联想“合
作共赢奖”、天马“专项贡献奖”,2014 年和 2015 年蝉联“天马年度优秀供应商
奖”,同下游客户端业务关系稳固。
4)品牌优势
公司是国内排名首位的本土 FPC 领军企业,产品质量优良、内部管理规范,
下游客户群体广泛、实力雄厚,具有良好信誉及业界口碑,这为公司的品牌奠定
了坚实基础。公司可充分发挥在行业内已确立的品牌优势,以优良的产品质量和
完善的售后服务牢固树立弘信品牌在用户中的信任度,利用品牌优势进一步拓展
业务。
5)服务优势
公司为了提高客户忠诚度,在保证产品高质量的同时,为下游厂商提供各种
优质服务。除了基础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外,更注重定期与客户进行互动交
流。
服务内容 负责部门 介绍
就客户需求和市场趋势共同探讨,有效提升双方技术水平,为
技术交流 研发中心
客户提供更深层次的技术服务
在主要采购商附近设立办事处,提供贴身服务,时时了解客户
品质交流 品质部
情况,就客户在产品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意见反馈调查
加强沟通并加深业务合作紧密性,把从上游收集的信息传输给
商务交流 高层团队 下游,利用现有技术情况和市场调研收集的信息,对下游厂商
的生产、设计以及技术研发趋势进行反向指导。
此外,公司作为产业链的重要成员,在业界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
仅提供 FPC 产品,更提供终端产品供应链解决方案,积极配合下游客户甚至终
端客户研发,使消费类电子产品上下游形成密不可分的整体,同时也使公司成为
下游厂商及终端产品制造商设计、研发、原材料供应的重要环节。
6)管理优势
A. 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在十年的运营中,积累了一批具有丰富管理经验及不同专业技术的核心
骨干,严格把控公司生产、管理、销售、财务、技术开发等生产运营的各个重要
环节,形成强大的综合竞争力,参与到激烈的 FPC 行业竞争中,使公司成为拥
有雄厚技术实力和生产规模的 FPC 制造民族品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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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核心人员简介
加盟公
姓名 现任职位 简介
司时间
职称:高级工程师
专业:煤化工专业
王毅 总经理 2003 年 拥有丰富的制造企业生产、管理经验;1998 年即开始接
触 FPC 行业,并经营 FPC 制造企业,负责企业管理、产
品销售等关键环节,对行业有深入了解
职称:高级工程师
专业:金属材料专业
何耀忠 总工程师 2006 年 行业知名专家,1989 年接触 FPC 行业,具有丰富的行业
经验;参与公司高精密 FPC、阻抗板技术研发等多项专利、
技术研发项目
专业:机械专业
陈嘉彦 副总经理 2009 年 行业知名专家,曾任职多家日系、台系行业领先企业;把
控公司生产的各个方面
职称:高级工程师
专业:电子工程专业
李毅峰 副总经理 2003 年
电子工程专业出身,拥有丰富的电子产品销售经验和经营
管理经验,参与主导公司采购系统和管理制度
副总经理 职称: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国际高级会计师
兼财务负
孔志宾 2003 年 丰富的制造业财务经验,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财务管理体
责人、董
秘 系
B. 管理制度优势
公司建立了全面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现场管理体系,运营管理系统规
范高效,管理水平居于领先地位。公司还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所有电脑实行内
部联网,并已实施 ERP、OA、SPC 等信息化管理系统,从产品选型报价、方案
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到采购、仓储、生产调度和财务等环节实现紧密联系和信
息化管理。
软件管理系统 应用情况介绍
企业运用信息管理系统将财务管理从会计核算型向经营决策型转变,
Microsoft
最终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财务系统可与业务系统无缝集成,构成财
Dynamics AX
务与业务集成化的企业应用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全面管理供应链业
2009
务。
SPC ( Statistical SPC 通过自动采集数据分析,对超出预先设定的情况自动发出警示。
Process Control) 当前公司利用该系统,工作效率、生产成本控制能力、客户服务水平、
统计制程控制 管理水平均得到有效提高,并降低批量异常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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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产学研合作优势
公司在大力投入自主研发的同时,积极寻求外部合作,对具有市场前景的
FPC 前沿技术进行前瞻性开发,深化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公司以市场为
导向的研发体系与高等学府从理论创新出发的研发体系相结合,有效利用高校学
术研究的优势,使公司研发能力获得迅速提升。同时,通过公司的产业化平台,
将科研技术转化为先进生产力,为公司创造价值的同时,推动电子行业技术革新。
(2)发行人的竞争劣势
1)生产规模有待进一步提升
虽然公司生产规模在内资 FPC 企业排名第一位,但相比国内外资企业和国
际大型企业仍然有较大差距。
近年来 FPC 产业发展迅速,公司提前完成了对原有厂区的发展规划和设备
引进,但受制于资金规模不足、生产场地不足等问题,产能仍严重受限。2015
年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提前投入,公司产能不足的局面得到了有效缓
解。但下游客户对公司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公司若想保持竞争地位,仍
需要不断地扩大产能,缩小与国际大型 FPC 生产企业的差距。
2)资金规模较小
FPC 制造行业是一个兼具技术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的行业,企业日常运营和
扩大再生产均需要大量的资金。为了保持技术先进性,公司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生
产技术研发和先进设备引进。现阶段电子产品轻薄、小巧的要求不断提高,使
FPC 的线宽线距、孔径和面积布线数量等指标要求日益提升,公司技术研发费用
也成比例增长。FPC 生产需要用到大量机器设备和生产线,支持高精密制造技术
的先进设备尤为昂贵,价格从几十万到上百万不等。由于 FPC 行业各项投入较
多,日常维护费用较高,而公司目前资金规模偏小,企业成长受到较大限制。
5. 发行人竞争地位的变化趋势
2010 年之前,公司除了联想、京东方、深天马等大客户之外,还供应部分
从事山寨手机生产的小厂商。2010 年,公司通过分析行业发展趋势,特别是下
游消费电子行业的变化,制定了新的发展战略,紧紧抓住显示模组和触摸模组两
个市场,以这两个市场为载体进军下游广阔的消费电子领域,同时更为坚定地执
行大客户战略。
2011 年,公司营业收入突破 2 亿元,排在国内 PCB 百强榜的第 80 位,国内
专业 FPC 厂商的第 5 位。经过两年的发展,公司凭借优质的客户基础、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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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口碑,同时借助下游行业的快速发展,2013 年营业收入突破 6.7 亿元,年复
合增长率超过 80%,跃居至国内 PCB 百强榜的第 39 位,本土专业 FPC 厂商第 1
位。2014 年及 2015 年,公司均保持了本土专业 FPC 厂商第一的位置。
整体来看,国内 FPC 企业规模较小,与全球领先的外资 FPC 企业仍有一定
差距,但公司作为本土最大的专业 FPC 生产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以及不断地
技术升级,目前已具备了与外资 FPC 企业竞争的能力。
目前,公司市场竞争的变化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方面随着公司生产能力及技
术水平的提升,公司已进入群创集团、友达集团、台湾显示器等全球排名前列的
外资企业供应链,本身在这个供应链中,公司就要面对嘉联益、臻鼎、台郡等台
湾 FPC 厂商的竞争。另一方面,随着华为、联想、天马、京东方等国内企业的
崛起,其高端机型或者高端显示模组也会吸引日本、台湾等 FPC 企业加入竞争
行列。未来国内 FPC 行业的竞争将最终分化为技术实力较强的国内 FPC 企业与
国外企业在高端领域竞争,技术实力较弱的国内 FPC 企业在中低端领域中相互
竞争。
近年来,公司投资数亿元建设全新的“卷对卷”生产线及现有生产线的自动
化升级,目的始终是为了实现公司愿景“致力于将公司打造成为全球电路板行业
的驰名品牌”,在这个过程中,必然会面临上述竞争的变化,而且公司乐于接受
这样的竞争变化。因为在与国内 FPC 企业的竞争中,公司处于领先地位,竞争
者不断通过压价来获取订单,而公司又不断加大投入,固定成本升高,削弱公司
竞争优势。而若公司通过技术进步及生产线升级进入到外资 FPC 企业竞争中,
由于竞争对手规模均较大,技术及门槛的壁垒将带来部分产品溢价,公司竞争反
而会处于有利地位。
FPC 行业的竞争形势变化是公司事先预期的,并做好了充足的准备,未来,
公司将进一步巩固在技术、管理、客户、品牌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应对行业竞争,
保持行业内有利的竞争地位。
(四)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及不利因素
1. 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推动行业快速发展
PCB 与电子产品发展息息相关,是具有多功能、集成化特点的重要电子组
件。PCB 在电子产品产业链中处于重要地位,发展 PCB 行业对促进我国信息化
与工业化结合、提升综合国力和高新技术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受到国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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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的大力扶持。FPC 是印制电路板的重要类型,是 PCB 行业未来重要的发展方
向之一,尤其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
(2)下游市场增长带动 FPC 产业增长
下游电子产品市场需求主导 FPC 的市场需求,近年来,FPC 行业受经济复
苏、智能手机及平板电脑销量迅速增长等因素的影响,保持高速增长。此外,手
机功能的不断完善以及液晶显示和触摸屏技术的发展,推动了 FPC 需求快速上
升。车载智能系统、可穿戴智能设备、智能家居、无人机等新兴电子产品市场的
快速崛起,成为 FPC 未来需求增长亮点。
(3)全球产业转移为中国 FPC 行业发展带来机遇
中国投资环境良好,具有明显的人力成本优势及资源优势。国际知名的日本
企业 NOK、日东电工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臻鼎、嘉联益、台郡等全球主要 FPC
制造商均在中国大陆设立了生产基地。
虽然国内企业在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上与国际大型企业有一定差距,但行业
的紧密交流将有效带动国内企业迅速提升。国内企业借助于产业转移,通过加强
与国外厂商的合作、引进先进生产设备,提升自身管理能力,积累研发经验,提
高国际市场份额,增强市场竞争力。
(4)产品被替代可能性低
FPC 具有其他类型 PCB 无法比拟的优势,在现阶段电子产品应用上,被替
代的可能性较低。WECC 报告显示,FPC 在 PCB 的市场占比将从 2015 年的 20.55%
提升至 2017 年的 23.90%,成为 PCB 行业中增长最快的子行业。
FPC 产品优势特点
产品特点 介绍
可挠性、体积小、 相同载流量下,与刚性 PCB 相比,重量减轻约 90%,节省空间约
重量轻 60%-90%。
装连的一致性 装连接线时不会发生错接。
电气参数设计可
可控制电容、电感、特性阻抗、延迟和衰减等。
控性
1.端口连接、更换方便;
低成本
2.结构设计简化,减少线夹和其固定件。
(5)产业发展良性化
国内 FPC 行业发展初期技术门槛较低,简单的作坊式生产即可实现大额产
值,且利润率普遍高于其他 PCB 产品。近年来电子产品应用领域不断增加,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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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要求持续提升,FPC 的产业格局随之发生变化,生产不规范的小作坊被淘汰,
具备一定生产规模、管理规范、研发优势的企业快速发展,行业规范性得到大幅
提升。
2. 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行业下游产业技术革新迅速,对企业应变能力要求高
FPC 产品是电子产品的重要组件,技术革新以电子产品发展需求为导向。当
前移动电子产品市场蓬勃兴起,对 FPC 的简单数据连接需求提升为对信息传导
和图像显示等功能的新需求,同时也对 FPC 线宽和布线密度提出了新要求。众
多未能及时进行技术提升的 FPC 企业均由于无法适应产业格局变化纷纷退出市
场。在目前激烈的竞争环境中,能及时适应市场变化,符合产业技术发展方向的
FPC 企业才能得到迅速成长的机会。
(2)行业上游配套依赖国外厂商,短期内无法改变
FPC 产品对原材料性能有非常高的要求。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市场对 FPC
的技术要求越来越高,使得 FPC 对原材料质量提出新的标准。目前,FPC 最主
要原材料 FCCL 和覆盖膜的生产主要集中在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
全球 FCCL 和覆盖膜的主要原材料生产厂家
国家 厂家名称
日本 新日铁化学
韩国 斗山
台湾 新扬、雅森、台虹、联茂
除了 FCCL 和覆盖膜之外,越来越多元器件被贴装在 FPC 中,而芯片等高
端元器件仍是由日本等国外厂商提供。为保证产品质量,国内厂商多选择国外品
牌原材料,生产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上游原材料供应的限制。虽然已有部分国内厂
商开始寻求与国外企业合作解决技术难题,但优质原材料在一定程度上依赖国外
厂商的格局短期内无法改变。
(3)大部分本土企业规模较小,且受到来自国外大型企业的竞争
虽然国内 FPC 行业经过产业调整后,集中度有所提高,并出现了部分初具
规模的生产企业,但与国外大型企业相比,仍存在着较大差距。例如,全球最大
的 FPC 生产商——日本 NOK2015 年营收规模在 210 亿人民币左右,而弘信电子
排名国内厂商第一位,2015 年营业收入仅为 9.37 亿元人民币。规模上的劣势,
使得本土 FPC 企业难以投入大额资金扩大产能或进行技术研发,难以获得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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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客户的大型订单。同时,国外大型企业在资金实力、生产规模、技术水平、
供应链管理能力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其服务范围的不断扩大和综合实力的不断
提高,给本土 FPC 企业带来了更大的挑战。
三、发行人产品销售及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 FPC 贡献了 80%以上的收入及 90%以上的毛利,
所以本章节主要分析 FPC 的销售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 FPC 的产能、产量及销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产能利用及产销量情况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期末年产能(万平方米) 49.54 49.54 30.00
实际产量(万平方米) 33.52 35.93 28.28
产能利用率 67.66% 72.53% 94.27%
销量(万平方米) 34.67 34.79 28.08
产销率 103.43% 96.83% 99.29%
* 公司新增的卷对卷生产线 2014 年 12 月底方正式投产,所以在列示 2014 年产能时,仍按两条片对片生产
的产能列示
** 由于年产能列示的是弘信电子 FPC 的生产能力,为增强匹配关系,此表仅包括弘信电子 FPC 的产销量,
不含弘信华印 FPC 产销量。若未特别指明,本招股书其余位置列示的 FPC 产销量为含弘信华印的产销量,
与此处存在差异。
1. 产能与产量
FPC 的生产涉及多道工序,衡量 FPC 生产线的产能通常以核心工序的生产
能力计算,同时在生产过程中,公司需不断补充完善其他工序的设备,方能达到
FPC 生产线的设计产能。
(1)2014 年
2014 年,公司全年产能利用率达到了 94.27%,考虑到 FPC 定制化生产模式
所需要的生产线切换时间,该产能利用率已使公司生产线处于满负荷运转状态。
2014 年,公司用自有资金先行投入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于 2014 年 12
月完成核心设备的安装、试生产,正式进入量产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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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5 年
2015 年,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先行投入,截至 2015 年底,公司产能已
由 2014 年的 30 万 m2/年扩大至 49.54 万 m2/年,全年产能利用率 72.53%比 2015
年有所降低,降低的原因如下:
① 公司用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设备在 2015 年陆续补
充,生产能力处于逐步提升的状态,“49.54 万 m2”是 2015 年末的产能数据,以
期末产能数据计算的年产能利用率偏低;
② 由于新客户要求公司具有相应产能才能洽谈业务合作,而公司产能扩充
之后,新客户仍需要时间对新生产线进行考察和评估,所以新客户的开拓速度滞
后于产能扩充,公司订单增长有限,未能完全消化新增产能。
(3)2016 年
2016 年公司的产能利用率为 67.66%,略低于 2015 年,主要原因系公司受到
新增生产线磨合的影响,2016 年上半年订单不如预期,上半年 FPC 产量仅为 13.62
万平米,产能利用率为 54.99%。下半年随着新生产线完成磨合,产品生产良率
和产品品质更为稳定,同时以华为、VIVO、OPPO 为首的国产智能手机持续发
力,公司订单随之增加,下半年公司 FPC 产量为 19.90 万平米,产能利用率为
80.34%。
2. 产量与销量
由于 FPC 为非标准品,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业务模式,产品生产以订单为
准,所以产品的产销率基本维持在 100%左右。
(二)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销售价格变化情况
1. FPC 的销售收入变化情况
2014 年-2016 年,公司 FPC 销售额分别为 65,932.96 万元、72,916.63 万元和
80,822.44 万元,受惠于下游显示模组及智能手机等终端消费品的持续拉动,同
时,公司新生产线建成投产,产能逐步释放,报告期内,公司 FPC 的销售收入
稳定增长。
2. 影响 FPC 价格的因素
FPC 为订制产品,影响价格的因素较多,现将主要因素列举如下:
① FPC 的大小
由于 FPC 应用在终端产品的位置不同,可能是手机中的显示屏,也可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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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键,相互之间的大小差异很大。在下图中,同样大小的主材 FCCL 上,FPC 可
排版到 3 片至 84 片不等,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面积越大的 FPC 单价越高。
不同大小的 FPC 排版情况
3片 6片 12 片 84 片
② 工艺难度及良率
同等大小的 FPC,由于应用领域、客户要求等方面的不同,在线宽、线距、
孔径等各个方面均有很大差异。工艺难度的不同会在几方面影响最终价格:第一,
难度高意味着竞争者少,可拥有较高的溢价;第二,工艺难度高通常良率会降低,
公司在报价时会考虑良率的影响;第三,难度高本身意味着更多的原材料投入。
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线宽线距越细,孔径越小,所代表的工艺难度越高,
相应 FPC 的价格也越高。
A 型号 B 型号
线路多,线路设计图中截取放大部分线宽/ 线路较少,线路设计图中截取放大部分线
线距为 0.035/0.035mm 宽/线距为 0.090/0.075mm
③ 贴装元器件的影响
由于目前由 FPC 厂商完成元器件的贴装,所以 FPC 的最终售价中包含了元
器件的价格,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需要贴装的元器件越多或价格越高,FPC
的单价越高。
A 型号 B 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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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贴装 97 个元器件 需要贴装 2 个元器件
④ 辅材的影响
随着下游行业的变化,近年来除了贴装元器件,部分订单还需要贴装钢片补
强、泡棉、胶纸、PI 补强等各类辅材,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需要贴装的
辅材越多或价格越高,FPC 的单价越高。
A 型号 B 型号
需贴钢片补强、泡棉、胶纸、PI 补强总计
需贴钢片、胶纸总计 2 个
10 个
报告期内,公司量产的 FPC 型号及最高最低价格如下: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量产型号数(款) 488 660
最高售价(元/片) 44.30 56.84 65.27
最低售价(元/片) 0.29 0.39 0.34
* 上表仅包括量产的 FPC,不包括样品
报告期内,公司量产的 FPC 型号逐步降低说明公司执行大订单战略,大订
单可有效保证生产良率,并降低生产线的切换成本。尽管如此,公司量产的 FPC
型号数量依然较多,2016 年公司共有 488 款 FPC 处于量产阶段,最高价格为 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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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片,最低价格仅有 0.29 元/片,不同的 FPC 产品间价格差异很大。
3. 报告期内 FPC 平均销售价格的变动
本部分关于价格变动的分析只能基于平均层面,造成不同年度间价格差异的
核心原因还是 FPC 为非标准品,不同年度间订单不同。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 FPC 产品销售收入、平均销售价格及其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FPC 销售额(万元) 80,822.44 72,916.63 65,932.96
销量(万 M2) 34.97 35.58 28.08
单价(元/M2) 2,311.19 2,049.44 2,348.04
2014 年-2016 年,公司 FPC 的平均价格为 2,348.04 元/m2、2,049.44 元/m2 和
2,311.19 元/m2,可见,2015 年 FPC 的价格下降明显,2016 年价格回升,这主要
是由于产品结构的变化及相同型号产品客户降价的影响。
① 产品结构的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以应用分类的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类别*
销售金额 占 FPC 单价(元 销售金额 占 FPC 的 单价(元 销售金额 占 FPC 单价(元
2
(万元) 的比重 /m ) (万元) 比重 /m ) (万元) 的比重 /m2)
LCM 板 45,786.97 56.65% 2,014.62 57,560.84 78.94% 1,926.09 44,317.40 67.22% 2,073.63
CTP 板 5,606.33 6.94% 2,523.52 5,849.53 8.02% 2,870.37 13,771.75 20.89% 3,002.80
手机板 15,268.84 18.89% 4,978.50 5,493.20 7.53% 4,290.89 7,628.33 11.57% 3,653.41
指纹识别板 13,412.41 16.59% 2,128.61 3,429.25 4.70% 2,173.71 188.55 0.29% 8,342.92
其他 747.89 0.93% 1,144.96 583.81 0.80% 735.28 26.93 0.04% 1,937.41
合计 80,822.44 100.00% 2,311.19 72,916.63 100.00% 2,049.37 65,932.97 100.00% 2,348.04
* LCM 板指用于显示模组的 FPC,CTP 板指用于触控模组的 FPC,手机板是指直接用于手机的侧键、按键
等使用的 FPC,指纹识别板指用于指纹识别模组的 FPC
2015 年,应用在 CTP 和手机板上的 FPC 收入占比分别为 8.02%和 7.53%,
而 2014 年的占比分别为 20.89%和 11.57%,而这两类 FPC 的单价较高,收入占
比的下降直接导致 2015 年整体单价的降低。
2016 年,FPC 单价较 2015 年有所回升。主要是单价较高的手机板占比由
7.53%提升到 1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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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CTP 板单价较高和收入占比降低的原因
过去 FPC 厂商只需提供 FPC 裸板,而近年来大部分产品需要 FPC 厂商完成
元器件 SMT,所以 FPC 产品的售价中不仅包含了 FPC 裸板的价格,还包含了元
器件的价格。而 CTP 板需要贴合芯片、连接器等元器件,其价格甚至会远远高
于 FPC 裸板的价格,导致 CTP 板单价较高。
近年来,CTP 行业竞争激烈,下游客户给予 FPC 供应商的降价压力较大。
同时,Incell 和 Oncell 技术的出现,使得 LCM 和 CTP 合二为一,那么拥有玻璃
资源的 LCM 制造商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因此在 2015 年,公司调整了销售
策略,对 CTP 板订单进行了有选取性筛选,仅保留优质的订单,导致 CTP 板收
入占比较低。
同时,由于消费电子行业的特性,产品新推出时,定价较高,随后逐步降价,
所以在公司调整销售策略,缺少新的 CTP 订单补充的情况下,CTP 板的单价也
随之降低。
b. 手机板单价较高和收入占比变化的原因
公司手机板客户主要为联想集团,包括用于手机侧键、按键等的 FPC,其单
价较高主要由于手机直接用 FPC 面积小,又需要贴合胶纸、钢片、环氧板等附
加物,对人工的需求非常高,品质检测与包装也同样需要耗费较多人力,十分占
用公司产能,所以单价较高。2016 年,公司手机板主要销售予联想集团旗下的
摩托罗拉,其产品除贴合胶纸、钢片等附加物外,还需要贴合价值较高的元器件,
导致 2016 年手机板的单价进一步上升。
2015 年,手机板销售占比降低的原因主要为联想自身手机业务发展不如预
期。2016 年,手机板销售占比上升的原因则是公司于 2016 年 3 月正式向摩托罗
拉(已被联想收购)供货,其手机业务在海外市场发展良好,带动公司手机板订
单的增加。
c. 指纹识别板收入占比上升的原因
2016 年指纹识别板占比为 16.59%,比 2015 年的 4.70%大幅上升,主要由于
指纹识别板为新兴产品,公司提前布局该产品的研发及客户端打样,从 2015 年
下半年开始取得客户量产订单,随着指纹识别在智能手机的应用上更为普及,
2016 年公司指纹识别板订单快速增长。
② 客户降价的影响
FPC 处于电子产业链中游,其降价的压力来源于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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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FPC 的主要化工原材料为铜和石油,报告期内上述两种商品的价格均
大幅降低,基础化工原材料的降价导致整个电子产业链均处于降价趋势。
第二,FPC 产品的终端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近年来发展
迅速,吸引了众多厂商进入该领域,下游竞争激烈,下游客户给予上游供应商降
价的压力较大。
由于公司产品为非标准品,且每年产品订单均不相同,用销售额除以销量得
出的平均单价不具有可比性。以下选取相同料号的产品三年价格变动来说明降价
的情况: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料号 收入(万 单价(元 收入(万 单价(元 收入(万 单价(元
降价 降价
元) /片) 元) /片) 元) /片)
料号 1 178.04 3.09 -7.26% 1,346.60 3.34 -12.48% 92.98 3.81
料号 2 164.57 4.48 -9.35% 184.50 4.94 -9.88% 0.83 5.48
料号 3 142.41 6.56 -23.84% 1,847.41 8.61 -2.27% 4.34 8.81
料号 4 112.75 2.52 -2.63% 135.62 2.59 -4.34% 222.30 2.71
料号 5 101.15 4.47 -2.71% 992.96 4.60 -4.16% 11.14 4.80
* 单个料号的价格信息属于商业机密,予以隐藏。由于 FPC 每个型号对应的是一款终端消费品,很少有一
款终端消费品能够持续、稳定地销售三年,上表筛选出报告期内各期均有销售、2016 年销售金额最大的 5
个料号。
可见,在料号相同的情况下,公司产品价格逐年降低。
(三)报告期内向前五名客户销售的情况
期间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金额(万元) 所占比例
FPC 24,728.61 23.59%
天马集团
背光板 7,299.33 6.96%
FPC 17,868.11 17.05%
欧菲光集团 刚挠结合板 6,092.95 5.81%
2016 年
背光板 288.09 0.27%
京东方集团 FPC 12,966.58 12.37%
联想集团 FPC 8,910.57 8.50%
群创集团 FPC 4,778.35 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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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金额(万元) 所占比例
合计 - 82,932.58 79.12%
FPC 24,715.08 26.36%
天马集团
背光板 817.70 0.87%
FPC 20,075.76 21.42%
京东方集团
元器件 483.74 0.52%
2015 年 欧菲光集团 FPC 7,069.20 7.54%
FPC 565.70 0.60%
深圳市深越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元器件 5,850.57 6.24%
深圳市雅视科技有限公司 背光板 5,882.64 6.28%
合计 - 65,460.39 69.83%
天马集团 FPC 23,988.91 32.26%
京东方集团 FPC 13,692.86 18.41%
联想集团 FPC 7,724.54 10.39%
2014 年
欧菲光集团 FPC 7,658.30 10.30%
群创集团 FPC 6,122.93 8.23%
合计 - 59,187.53 79.58%
注 1:表中“天马集团”包括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武汉天马微电子
有限公司、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成都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等;
注 2:表中“联想集团”包括联想移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摩托罗拉(武汉)移动技术通信有限公司(原
联想移动通信(武汉)有限公司)、北京神奇工场科技有限公司等;
注 3:表中“京东方集团”包括京东方现代(北京)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京东方(河北)移动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成都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
注 4:表中“群创集团”包括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群志光电有限公司、宁波群友光电有限公司、
宁波群志光电有限公司等;
注 5:表中“欧菲光集团”包括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南昌欧菲光科
技有限公司、南昌欧菲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南昌欧菲生物识别技术有限公司等。
1. 客户集中度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的集中度较高,2014 年-2016 年,前五大客户分别占到
了全年销售收入的 79.58%、69.83%和 79.12%,这主要是由行业特性决定的。
① 公司专注于移动消费电子领域,产品直接或间接(通过显示模组、触控
模组及指纹识别模组)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而国内能够大规模
生产显示模组的企业并不多,天马集团和京东方集团已经是行业的领先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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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巨大,目前其订单需求量仍远远大于公司产能。群创集团是全球排名前五的显
示模组制造商,全球规模还大于天马集团和京东方集团,订单需求同样巨大。在
触控模组领域及指纹识别领域也存在类似的情形,欧菲光集团已是国内触控模组
排名前列的公司,在指纹识别行业欧菲光集团排名第一位。而公司奉行的是“大
客户”战略,下游可供选择的大客户有限,决定了公司销售的集中程度。
② 电子消费品行业十分讲究供应链管理,无论是 FPC、显示模组还是触控
模组,最终都会用到智能手机等终端消费品上,而终端消费品的制造商一般规模
较大(如华为、联想等),这些公司会在供应链的每个环节培养属于自己的核心
供应商,并且要求其核心供应商必须有足够的产能为其生产配套,使该核心供应
商很难有足够的资源和产能切入到其他终端消费品制造商的供应链中,导致 FPC
行业内会有专做一两家客户的企业存在。这种情况在为大规模消费电子制造商
(如苹果和三星)供货的台湾 FPC 企业更为明显,这在无形中会提高 FPC 销售
的集中度。
③ 表面上看,销售集中度较高会带来一定的市场风险,但事实上公司销售
的都是集团公司的独立分部,整体来看风险可控。比如天马集团,公司同时在为
深圳天马、上海天马、武汉天马、厦门天马、成都天马等五家提供 FPC,虽然这
五家都属于天马系,但彼此之间较为独立,无论是订单下达还是财务结算,五家
公司均是独立完成。另外,五家公司各自的业务定位不同,比如 2012 年新建成
的厦门天马主要生产 LTPS 等方案的显示模组,武汉天马则是生产其他方案的显
示模组,深圳天马更侧重于车载产品,所以五家公司同时发生风险的比较低。类
似的情况,同样存在于联想集团、京东方集团、欧菲光集团、莱宝集团等。
综上所述,公司客户集中的现象是由行业特性决定的,公司客户集中的风险
整体可控,但公司未来还是会在产能提升的前提下不断尝试开拓新的优质大客
户,以进一步降低客户集中的风险。
2. 新增客户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 FPC 的核心客户较为稳定,包括显示模组领域的
天马集团、京东方集团和群创集团,触控模组及指纹识别领域的欧菲光集团,直
接用于手机领域的联想集团等。
2015 年,公司前五大客户变化较大,深越光电及深圳雅视均为新进入前五
大的客户,上述两家客户的业务量增大主要是因为与弘汉光电的交易增加所致。
深越光电为国内触控模组制造商,从 2011 年弘信电子即与其开始合作,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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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内容为 FPC。2014 年,弘汉光电新开拓元器件代理业务,主要代理的产品为
触控芯片,该产品为触控模组的主要构成部分之一,深越光电随即成为弘汉光电
代理业务的主要客户之一。2015 年,弘汉光电与深越光电的元器件交易额为
5,850.57 万元,使深越光电成为合并口径下的第四大客户。目前,深越光电系上
市公司星星科技(300256)的全资子公司。
深圳雅视为国内显示模组制造商,2015 年之前曾向公司采购 FPC,但采购
量较小。2015 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弘汉光电开拓背光板业务,其主要客户为深
圳雅视,当年交易额即达到 5,882.64 万元,使深圳雅视成为合并口径下第五大客
户。目前,深圳雅视系上市公司宇顺电子(002289)的全资子公司。
上述客户均为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子公司,运作规范,经保荐机构核查,
除深越光电外,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深越光电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见
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四、发行人原料采购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一)主要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所需的能源以电力为主。电力由公司经营所在地的电力公司统
一供应,所在地区内翔安马巷 220 千伏变电站和东浦 110 千伏变电站均已建成投
入使用,整体电力供应有充分的保证,完全可以满足公司生产需求。
公司报告期内对电力的采购明细如下:
用电量 占营业成本 用电量与 FPC
年份 单价(元/度) 金额(万元)
(万度) 的比重 产量的比值
2014 年 2,160.78 0.66 1,432.97 2.66% 76.41
2015 年 3,532.63 0.63 2,209.68 3.62% 98.32
2016 年 3,713.13 0.61 2,246.93 3.13% 110.78
* 上表仅含弘信电子的数据(即生产 FPC 的用电情况),未含子公司,营业成本为母公司的
营业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用电的采购价格保持稳定,不存在大幅波动,对经营业绩的
影响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用电量与 FPC 产量的比值整体呈现上升的趋势,主要原因
为公司投入了大量自动化设备,必然会出现用电量的上升。2015 年,公司用电
量上升幅度较大,除了因为新建的全自动“卷对卷”生产线本身用电量增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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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还因为公司新厂房是按照四条“卷对卷”生产线的规模建造,但目前仅建成
一条“卷对卷”生产线,而空调、无尘车间等设备的使用无法仅针对一条生产线
开启,所以公司用电量增长迅速。
2016 年,单位 FPC 耗用的电量由 2015 年的 98.32 度上升到 110.78 度,主要
系 2016 年上半年产能利用率仅为 54.99%,远低于 2015 年的 72.53%,在产能利
用率不足的情况下,固定用电(如空调、无尘车间)大幅拉高了 FPC 的单位耗
电量。
(二)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 FPC 贡献了 80%以上的收入及 90%以上的毛利,
所以本章节主要分析 FPC 的原材料采购情况。
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期间 原材料类别 采购数量* 采购单价** 采购金额(万元) 所占比例
FCCL 42.30 77.04 3,258.56 6.74%
覆盖膜 77.51 17.99 1,394.24 2.88%
元器件 2,560.40 0.10 26,014.42 53.81%
屏蔽膜 30.21 85.47 2,582.33 5.34%
2016 年
胶纸*** - - 2,298.70 4.75%
钢片*** - - 3,117.74 6.45%
电镀添加剂 133.50 123.46 1,648.17 3.41%
干膜 83.37 6.49 540.80 1.12%
FCCL 47.70 88.72 4,231.39 10.00%
覆盖膜 90.66 18.46 1,673.28 3.96%
元器件 2,921.39 0.07 20,261.80 47.90%
屏蔽膜 35.65 84.87 3,025.56 7.15%
2015 年
胶纸 - - 1,642.53 3.88%
钢片 - - 1,326.56 3.14%
电镀添加剂 150.00 109.41 1,641.21 3.88%
干膜 98.71 8.35 824.39 1.95%
FCCL 34.92 95.32 3,328.85 9.20%
2014 年 覆盖膜 67.92 20.9 1,420.71 3.93%
元器件 2,214.60 0.07 16,170.30 4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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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 原材料类别 采购数量* 采购单价** 采购金额(万元) 所占比例
屏蔽膜 21.46 117.88 2,529.78 6.99%
胶纸 - - 2,057.19 5.69%
钢片 - - 1,029.86 2.85%
电镀添加剂 141.10 116.6 1,645.25 4.55%
干膜 73.93 10.16 751.17 2.08%
* 采购数量:FCCL、覆盖膜、干膜、屏蔽膜的单位为万平米,元器件的单位为百万片,电镀添加剂的单位
为千克
**采购单价:FCCL、覆盖膜、干膜、屏蔽膜的单位为元/平米,元器件的单位为元/片,电镀添加剂的单位
为元/克
*** 公司采购胶纸和钢片,共有三种计量单位:平米(成卷采购)、张(单张采购)、片(单片采购),所以
采购数量及单价较难统计,上表不予列示
公司生产所必须的主要原材料包括:FCCL、覆盖膜、元器件、屏蔽膜、胶
纸、钢片、电镀添加剂、干膜等八大类。公司处于电子产业链,影响原材料采购
价格最重要的因素为技术更替和市场竞争,但整体来看,大部分原材料价格均呈
现逐年降低的趋势,这与电子产业链的行业特性相符。
1. FCCL
挠性覆铜板(FCCL)是生产 FPC 最重要的基材,FPC 的所有加工工序均是
在 FCCL 上完成,FCCL 的采购量直接反映了公司 FPC 的产量。同时,公司产量
也受到了生产技术、良率、FCCL 利用率的影响,所以报告期内公司 FCCL 的采
购量与产量呈现一致变动关系,但并不绝对配比。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FCCL 采购量(万平米) 42.30 47.70 34.92
FPC 产量(万平米)* 33.52 35.93 28.28
比值 1.26 1.33 1.23
* 弘信电子 FPC 产量,不含子公司。
报告期内,FCCL 的价格始终处于下降阶段,主要原因如下:
① FCCL 的主要生产原材料为铜,铜的价格在报告期内基本处于下跌阶段。
沪铜主力期货合约价格走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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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东方财富网
根据沪铜主力期货合约价格,铜价在 2014 年、2015 年一直呈下跌趋势,2016
年前三季度比较平稳,四季度有所回升。铜价在 2014 年初接近 50,000 元/吨,2016
年三季度末接近 39,000 元/吨,跌幅约 22.00%(2016 年 11 月由于市场炒作等原
因,铜的价格大幅提升,对 FCCL 全年采购均价影响有限,对比跌幅时剔除四季
度数据)。而公司采购 FCCL 的均价,2016 年比 2014 年降低了约 19.18%,降幅
趋势保持一致。
② 2013 年,由于 FCCL 行业竞争加剧,同时公司成为国内 FPC 行业排名第
一的内资制造商,行业地位进一步提升,众多 FCCL 供应商为加大与公司的合作,
纷纷采用降价的方式以期提高供应份额,使得公司 2014 年至 2016 年的 FCCL 的
采购单价有所降低。
2. 覆盖膜
报告期内,覆盖膜属于成熟市场,未发生重大变更,市场竞争激烈,每年价
格保持一定的降幅,属合理范畴。
3. 元器件
随着下游消费电子品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元器件被要求贴合在 FPC 上,公
司采购的元器件型号多,差异大,最贵的元器件可以达到 40 元/片,最便宜的元
器件不足 1 厘/片,而且同型号不同年度用量变化大,因此不同年度的单价量比
困难。
2016 年,元器件采购金额为 26,014.42 万元,采购数量为 25.60 亿片,平均
单价 0.10 元/片,比 2015 年的 0.07 元/片有所上升,主要是受到产品结构及下游
客户需求变化的影响。2016 年,元器件采购中芯片(平均单价在 3.15 元/片)的
采购占比从 2015 年 27%上升至 33%,从而拉高了整体元器件的平均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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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屏蔽膜
FPC 中添加屏蔽膜主要目的是屏蔽干扰,从而保护信息传输。2014 年以来,
公司采购屏蔽膜的单价下降明显,这主要是由于之前的屏蔽膜市场主要由日系产
品垄断,近年来出现了价格较低但性能没有明显差距的国产品牌,屏蔽膜市场的
充分竞争拉低了整个屏蔽膜的市场价格。
5. 胶纸
公司目前所生产的部分 FPC 产品在完工后需要在特定的部位贴上胶纸,以
便于下游客户将 FPC 粘合到其他部件上,其中直接用于手机上的 FPC 使用胶纸
最多。报告期内,公司直接用于手机的 FPC 产品占 FPC 销售的比例分别为
11.57%、7.53%和 18.89%,胶纸的采购金额随之变化,分别为 2,057.19 万元、
1,642.53 万元和 2,298.70 万元。
6. 钢片
报告期内,公司对钢片的采购金额分别为 1,029.86 万元、1,326.56 万元和
3,117.74 万元,采购金额呈现逐步上升的趋势。这主要是根据下游客户的需求,
公司有时需要将生产出的 FPC 贴上钢片以达到补强、支撑和加固的目的。特别
是指纹识别用 FPC 的生产工艺对钢片的需求较高,公司指纹识别用 FPC 从 2014
年的占比 0.29%上升到 2016 年 16.59%,导致钢片采购金额快速增加。
7. 电镀添加剂
公司使用的电镀添加剂的主要成分为黄金,价格变动直接与黄金价格变化有
关。
沪金主力期货合约价格走势图
数据来源:东方财富网
由上图可知,黄金期货价格在 2014 年至 2015 年整体呈下降趋势,截至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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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黄金期货价格约维持在 240 元/克,比 2014 年初的 260 元/克降低了约 8%。
公司电镀添加剂的采购均价从 2014 年的 116.60 元/ m2 降低至 2015 年的 109.41
元/ m2,降幅约 6.17%。2016 年底,黄金期货价格约 270 元/克,较年初增加约
12.50%,2016 年电镀添加剂的采购均价较 2015 年增加 12.84%。整体上看,电
镀添加剂的采购价格变动与黄金价格的变动趋势一致。
8. 干膜
2015 年以来,公司干膜采购价格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原因为 2015 年之前公
司干膜主要向日本品牌旭化成采购,从 2015 年开始,公司导入了美国品牌杜邦
干膜和日本品牌日立干膜,加大了供应商之间的竞争,所以价格下降幅度较大。
(三)报告期内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期间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金额(万元) 所占比例
3M 材料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反射片、增光片 3,245.26 4.64%
厦门弘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元器件等 3,005.25 4.30%
京东方集团 元器件、胶纸等 2,876.60 4.11%
2016 年
厦门北岛电子有限公司 元器件 2,111.69 3.02%
益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元器件 2,000.79 2.86%
合计 - 13,239.59 18.93%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元器件 10,177.55 16.45%
京东方集团 元器件 3,311.45 5.35%
广州松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FCCL 2,347.10 3.79%
2015 年
东莞视迅电子有限公司 元器件 2,216.96 3.58%
泰州市欣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电镀添加剂 1,641.21 2.65%
合计 - 19,694.27 31.82%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元器件 6,669.26 15.56%
广州松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FCCL 2,379.96 5.55%
莱宝集团** 元器件 2,381.20 5.56%
2014 年
东莞视迅电子有限公司 元器件 2,187.61 5.10%
深圳嘉升宏力伟电子有限公司 元器件 2,077.79 4.85%
合计 - 14,985.08 34.97%
* 表中“京东方集团”包括京东方现代(北京)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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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京东方(河北)移动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 表中“莱宝集团”包括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金徕镀膜有限
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供应商的变动分析:
1. 京东方集团及莱宝集团
2014 年的莱宝集团以及 2015 年和 2016 年的京东方集团既是公司供应商又
同时为公司的客户,这主要是随着电子产品的发展,显示模组及触控模组均需要
贴合芯片等高价值和高要求的元器件,为保证产品质量和控制成本,通常都由下
游制造商采购所需的元器件后,提供予上游 FPC 制造商进行贴合加工。下游制
造商提供元器件的模式通常有两种:一种是以客供器件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下,
不需要交易结算,下游制造商提供一定数量的元器件,待 FPC 制造商加工完成
后,收回相应数量的 FPC 成品;另一种是以正常交易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下,
下游制造商提供元器件时,按正常交易结算,FPC 制造商加工完成后,再按含元
器件价格的 FPC 卖回予下游制造商。近年来,公司客户越来越倾向于采用第二
种模式,由于该类元器件的价值通常较高,所以体现出公司向莱宝集团、京东方
集团采购的金额较高。
2.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及 2015 年,公司第一大供应商为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汇顶科技”),该供应商为报告期内新增。经过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
控股子公司弘汉光电 2013 年开始涉足元器件代理业务,而汇顶科技为该元器件
的主要供应商。由弘汉光电向汇顶科技采购元器件,再销售予下游客户。由于该
业务门槛低,固定投入小,所以发展迅速,2014 年弘汉光电(含弘汉智能)元
器件代理业务即实现销售收入 6,728.02 万元,导致当期向汇顶科技的采购金额增
幅较大,使其跃居公司第一大供应商(合并口径)。2015 年,弘汉智能向汇顶科
技采购 10,177.55 万元的元器件用于代理销售。
2015 年 12 月,公司将从事元器件代理的弘汉智能转让予第三方,自身不再
从事元器件代理业务,所以 2016 年公司向汇顶科技的采购金额大幅降低,汇顶
科技不再为公司前五大供应商。
3. 2016 年的供应商变化分析
2016 年,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变化较大,主要是由于业务发展及下游客户需
求变化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① 3M 材料技术(苏州)有限公司:3M 公司作为全球知名的膜材料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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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弘汉光电背光板业务最大的原材料供应商。背光板主要依靠原材料,成本结构
中 80%以上为直接材料成本,2015 年及 2016 年,背光板业务实现收入 8,959.59
万元和 15,061.36 万元,背光板业务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公司向 3M 公司的采购金
额。
② 厦门弘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弘汉智能原为弘汉光电的控股子公司,其
设立及转让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四、 六)报告期内转让的子公司”。
2016 年,公司新取得的武汉天马订单,根据产品的设计要求,武汉天马要求公
司提供的 FPC 贴合汇顶科技的触控芯片。依据汇顶科技的销售政策,这些终端
客户需要汇顶科技的元器件时,只能从固定的某一个代理商处采购。而与武汉天
马对接的代理商是弘汉智能,所以公司在 2016 年接到上述武汉天马的订单后,
与弘汉智能发生采购交易。
③ 益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益登科技(3048.TWSE)系全球知名的元器件
代理商。公司 2016 年开始与摩托罗拉正式合作,益登科技为摩托罗拉指定的元
器件供应商,所以 2016 年公司向益登科技采购的金额较高。
④ 厦门北岛电子有限公司:北岛电子系元器件代理商,公司 2009 年即与其
开始合作。2016 年,公司销售予苏州欧菲光的产品需要大量使用某型号元器件,
北岛电子能从该元器件的生产厂家获得大量、稳定的货源,保障公司的生产,所
以 2016 年公司向其采购的金额较高。
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概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价值及成新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项目 成新率
(万元) (万元) (万元)
房屋建筑物 20,684.78 2,821.08 17,863.70 86.36%
机器设备 44,948.48 8,907.25 36,041.23 80.18%
运输设备 230.45 147.86 82.59 35.84%
电子设备 755.00 399.46 355.53 47.09%
办公家具及其他 747.05 312.67 434.38 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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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项目 成新率
(万元) (万元) (万元)
合计 67,365.75 12,588.31 54,777.44 81.31%
2. 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已办理产权证的房屋及建筑物情
况如下:
序 使用 使用
地址 证书编号 用途 面积(m2)
号 权人 年限
弘信 翔安区翔岳路 厦国土房证第
1 通用厂房 50 2,473.86
电子 23 号 102 单元 01159948 号
弘信 翔安区翔岳路 厦国土房证第
2 通用厂房 50 2,663.31
电子 23 号 202 单元 01159949 号
弘信 翔安区翔岳路 厦国土房证第
3 通用厂房 50 2,663.31
电子 23 号 302 单元 01159951 号
弘信 翔安区翔岳路 厦国土房证第
4 通用厂房 50 2,663.31
电子 23 号 402 单元 01159953 号
翔安区翔海路 半地下室为车
弘信 厦国土房证第
5 19 号之 2(1#厂 库、地上 1-4 50 17,952.95
电子 01150083 号
房) 层为生产车间
闽(2016)厦门
弘信 翔安区翔海路
6 市不动产权第 工业/车间 50 39,037.99
电子 19 号之 6
0030723 号
闽(2016)厦门 工业/车库、生
弘信 翔安区翔海路
7 市不动产权第 产车间、梯间、 50 4,050.41
电子 19 号之 9
0030722 号 电梯机房等
闽(2016)厦门
弘信 翔安区翔海路 工业/生产车
8 市不动产权第 50 1,637.96
电子 19 号之 10 间、梯间
0030719 号
闽(2016)厦门 工业/车库、生
弘信 翔安区翔海路
9 市不动产权第 产储备水池、 50 16,789.82
电子 19 号之 4-之 5
0030730 号 办公室等
弘信 同安区同龙二路 厦国土房证第
10 宿舍 50 60.41
电子 936 号 202 室 01255887 号
弘信 同安区同龙二路 厦国土房证第
11 宿舍 50 60.41
电子 936 号 203 室 01256141 号
弘信 同安区同龙二路 厦国土房证第
12 宿舍 50 60.41
电子 936 号 302 室 0125593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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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证书编号 用途 面积(m2)
号 权人 年限
弘信 同安区同龙二路 厦国土房证第
13 宿舍 50 60.41
电子 936 号 303 室 01255947 号
弘信 同安区同龙二路 厦国土房证第
14 宿舍 50 60.41
电子 936 号 402 室 01255897 号
弘信 同安区同龙二路 厦国土房证第
15 宿舍 50 60.41
电子 936 号 403 室 01255910 号
弘信 同安区同龙二路 厦国土房证第
16 宿舍 50 60.41
电子 936 号 502 室 01256089 号
弘信 同安区同龙二路 厦国土房证第
17 宿舍 50 56.12
电子 938 号 304 室 01256416 号
弘信 同安区同龙二路 厦国土房证第
18 宿舍 50 56.12
电子 938 号 404 室 01256398 号
弘信 同安区同龙二路 厦国土房证第
19 宿舍 50 56.12
电子 938 号 504 室 01256419 号
弘信 同安区同龙二路 厦国土房证第
20 宿舍 50 56.12
电子 938 号 604 室 01256424 号
弘信 同安区同龙二路 厦国土房证第
21 宿舍 50 56.12
电子 938 号 704 室 01256464 号
弘信 同安区同龙二路 厦国土房证第
22 宿舍 50 56.12
电子 938 号 804 室 01255544 号
弘信 同安区同龙二路 厦国土房证第
23 宿舍 50 56.12
电子 938 号 904 室 01255597 号
弘信 同安区同龙二路 厦国土房证第
24 宿舍 50 56.12
电子 938 号 1004 室 01255470 号
弘信 同安区同龙二路 厦国土房证第
25 宿舍 50 56.12
电子 938 号 1104 室 01255849 号
弘信 同安区同龙二路 厦国土房证第
26 宿舍 50 56.12
电子 938 号 1204 室 01255519 号
弘信 同安区同龙二路 厦国土房证第
27 宿舍 50 56.12
电子 938 号 1304 室 01255866 号
弘信 同安区同龙二路 厦国土房证第
28 宿舍 50 56.12
电子 938 号 1404 室 01256584 号
弘信 同安区同龙二路 厦国土房证第
29 宿舍 50 56.12
电子 938 号 2104 室 01256557 号
弘信 同安区同龙二路 厦国土房证第
30 宿舍 50 56.12
电子 938 号 2204 室 01256496 号
弘信 同安区同龙二路 厦国土房证第
31 宿舍 50 56.12
电子 940 号 202 室 0125645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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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使用 使用
地址 证书编号 用途 面积(m2)
号 权人 年限
弘信 同安区同龙二路 厦国土房证第
32 宿舍 50 56.12
电子 940 号 302 室 01256448 号
弘信 同安区同龙二路 厦国土房证第
33 宿舍 50 56.12
电子 940 号 402 室 01256438 号
弘信 同安区同龙二路 厦国土房证第
34 宿舍 50 56.12
电子 940 号 502 室 01256430 号
弘信 同安区同龙二路 厦国土房证第
35 宿舍 50 56.12
电子 940 号 702 室 01256146 号
弘信 同安区同龙二路 厦国土房证第
36 宿舍 50 56.04
电子 940 号 802 室 01255564 号
弘信 同安区同龙二路 厦国土房证第
37 宿舍 50 56.04
电子 940 号 1002 室 01255462 号
弘信 同安区同龙二路 厦国土房证第
38 宿舍 50 56.04
电子 940 号 1102 室 01255851 号
弘信 同安区同龙二路 厦国土房证第
39 宿舍 50 56.04
电子 940 号 1202 室 01255452 号
弘信 同安区同龙二路 厦国土房证第
40 宿舍 50 56.04
电子 940 号 1302 室 01256603 号
弘信 同安区同龙二路 厦国土房证第
41 宿舍 50 56.04
电子 940 号 1402 室 01256662 号
弘信 同安区同龙二路 厦国土房证第
42 宿舍 50 56.12
电子 940 号 1702 室 01256510 号
弘信 同安区同龙二路 厦国土房证第
43 宿舍 50 56.12
电子 940 号 1902 室 01256685 号
弘信 同安区同龙二路 厦国土房证第
44 宿舍 50 56.12
电子 940 号 2002 室 01256481 号
弘信 同安区同龙二路 厦国土房证第
45 宿舍 50 56.12
电子 940 号 2202 室 01256633 号
弘信 同安区同龙二路 厦国土房证第
46 宿舍 50 56.12
电子 940 号 2602 室 01256541 号
弘信 同安区同龙二路 厦国土房证第
47 宿舍 50 56.12
电子 940 号 2702 室 01256112 号
弘信 同安区同龙二路 厦国土房证第
48 宿舍 50 56.12
电子 940 号 2802 室 01256125 号
弘信 同安区同龙二路 厦国土房证第
49 宿舍 50 56.12
电子 940 号 2902 室 01255986 号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尚未办妥产权证的房屋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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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主要生产设备(按照设备同名称确认分
类)如下表:
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成新率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成新率
1 垂直连续电镀机 2 58.17% 13 自动覆盖膜假贴机 16 73.99%
柔性板环形连续电镀自动
2 非接触式自动曝光机 2 61.54% 14 1 66.75%
生产线
3 黑孔机(线) 2 43.38% 15 数控钻 11 46.55%
4 激光钻孔机 16 86.41% 16 显影蚀刻去膜机 1 48.54%
5 卷对卷垂直连续电镀线 1 74.67% 17 化学镍金自动线 2 70.95%
6 卷对卷单列蚀薄铜线 1 74.67% 18 补强板预贴机 31 72.82%
7 卷对卷非接触自动曝光机 2 79.84% 19 自动光学外观检查设备 20 70.73%
8 卷对卷覆盖膜冲型机 1 68.33% 20 卷对卷等离子除胶渣机 3 86.56%
9 卷对卷双列黑影处理机 1 74.67% 21 自动覆盖膜预贴机 6 80.68%
10 卷对卷双列双面蚀刻机 1 74.67% 22 扫描电镜 1 91.29%
11 高速贴片机 8 54.40% 23 卷对卷软板前处理机 1 90.50%
12 平行曝光机 10 69.35% 24 全自动加强片贴合机 8 92.97%
(二)无形资产
1. 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明细如下:
土地使用权情况
序 使用
地址 证书编号 用途 使用年限 取得方式 面积(m2)
号 权人
厦国土房证第
01159948 号、
弘信 翔安区翔 工业 2006.3.31-2056
1 01159949 号、 出让 11,382.37
电子 岳路 23 号 自用 .3.30
01159951 号、
01159953 号
翔安区翔
弘信 厦国土房证第 2006.12.25-205
2 海路 19 号 工业 出让 45,281.32
电子 01150083 号 6.12.25
之2
1-1-175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使用
地址 证书编号 用途 使用年限 取得方式 面积(m2)
号 权人
雁江区
松涛镇
资阳国用
四川 歇马村 工业 2014.8.1-2063.
3 (2014)第 出让 66,692.00
弘信 (南市区 用地 10.9
BA214668 号
五显小
区)
厦国土房证第
01255887 号、
01256141 号、
01255930 号、
01255947 号、
01255897 号、
01255910 号、
01256089 号、
01256416 号、
01256398 号、
01256419 号、
01256424 号、
01256464 号、
01255544 号、
01255597 号、
01255470 号、
01255849 号、
01255519 号、
同安区同 01255866 号、
弘信 01256584 号、 2007.4.30-2057
4 龙二路 工业 出让 16,095.79
电子 01256557 号、 .4.30
938 号
01256496 号、
01256455 号、
01256448 号、
01256438 号、
01256430 号、
01256146 号、
01255564 号、
01255462 号、
01255851 号、
01255452 号、
01256603 号、
01256662 号、
01256510 号、
01256685 号、
01256481 号、
01256633 号、
01256541 号、
01256112 号、
01256125 号
1-1-176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使用
地址 证书编号 用途 使用年限 取得方式 面积(m2)
号 权人
01255986 号
2. 注册商标
公司拥有已注册商标如下表所示:
注册商标情况

商标 类别 注册号 注册有效期 注册人 缴费情况

2010.11.14 - 商标申请注册费
1 第9类 6519700 弘信电子
2020.11.13 用均已缴纳
3. 专利技术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含子公司)拥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 10
项发明专利,60 项实用新型专利。
公司专利及专有技术
序 取得 有效
专利名称 类别 申请日 专利号 专利权人
号 方式 期限
一种电镀铜阴极挡板 2007 年 3 月 ZL2007100 申请
1 发明 弘信电子 20 年
制造工艺及装置 6日 08667.6 取得
一种柔性电路板的生 2008 年 11 ZL2008100 申请
2 发明 弘信电子 20 年
产工艺 月 12 日 72133.4 取得
软硬结合电路板组合 2009 年 12 ZL2009101 申请
3 发明 弘信电子 20 年
工艺 月9日 12981.8 取得
一种单面柔性线路板 2010 年 8 月 ZL2010102 申请
4 发明 弘信电子 20 年
的制作方法 26 日 67104.0 取得
一种单面双接触柔性 2010 年 8 月 ZL2010102 申请
5 发明 弘信电子 20 年
线路板的制作方法 26 日 68713.8 取得
柔性线路板后工序的 2010 年 10 ZL2010105 申请
6 发明 弘信电子 20 年
制作方法 月 20 日 17701.4 取得
一种软硬结合线路板 2013 年 6 月 ZL2013102 申请
7 发明 弘信电子 20 年
及其制作方法 7日 25730.7 取得
匹配电测机设备的自 2014 年 6 月 ZL2014102 弘信电子 申请
8 发明 20 年
动送料机 20 日 78243.1 工科设备 取得
2014 年 7 月 ZL2014103 弘信电子 申请
9 冲床自动送料机械手 发明 20 年
25 日 58023.X 工科设备 取得
1-1-177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取得 有效
专利名称 类别 申请日 专利号 专利权人
号 方式 期限
柔性电路板钢片补强 实用 2009 年 12 ZL2009201 申请
10 弘信电子 10 年
贴合治具 新型 月9日 81731.5 取得
实用 2010 年 7 月 ZL2010202 申请
11 一种固化用叠加册 弘信电子 10 年
新型 16 日 63627.3 取得
一种过显影蚀刻脱膜 实用 2010 年 7 月 ZL2010202 申请
12 弘信电子 10 年
用导板 新型 16 日 63568.X 取得
柔性线路板的金手指 实用 2010 年 8 月 ZL2010205 申请
13 弘信电子 10 年
结构 新型 26 日 12147.6 取得
柔性线路板的补强层 实用 2010 年 10 ZL2010205 申请
14 弘信电子 10 年
压治具 新型 月 20 日 74788.4 取得
柔性线路板冲切偏位 实用 2012 年 1 月 ZL2012200 申请
15 弘信电子 10 年
的电检结构 新型 10 日 08608.5 取得
线路板垂直连续镀铜 实用 2012 年 4 月 ZL2012201 申请
16 弘信电子 10 年
线结构 新型 18 日 65266.8 取得
实用 2012 年 9 月 ZL2012204 申请
17 卷膜机 弘信电子 10 年
新型 19 日 78457.X 取得
一种柔性线路板用双 实用 2012 年 12 ZL2012206 申请
18 弘信电子 10 年
面铜箔 新型 月 14 日 91628.7 取得
柔性线路板的电镀挂 实用 2013 年 4 月 ZL2013202 申请
19 弘信电子 10 年
具 新型 22 日 04610.4 取得
柔性线路板外形冲切 实用 2013 年 8 月 ZL2013205 申请
20 弘信电子 10 年
模具 新型 30 日 34947.1 取得
实用 2014 年 11 ZL201420 弘信电子 申请
21 半自动烧录机 10 年
新型 月 13 日 676447.6 工科设备 取得
非接触曝光机菲林 实用 2014 年 11 ZL201420 申请
22 弘信电子 10 年
安装平台 新型 月 26 日 730280.7 取得
柔性线路板的简易 实用 2014 年 12 ZL201420 申请
23 弘信电子 10 年
拼板治具 新型 月 30 日 855028.9 取得
柔性线路板的保压 实 用 2015 年 1 ZL201520 申请
24 弘信电子 10 年
治具 新型 月 29 日 062920.6 取得
集成匹配电测机设备 实用 2015 年 2 月 ZL2015200 弘信电子 申请
25 10 年
的自动送料机 新型 6日 84971.9 工科设备 取得
柔性线路板焊盘的改 实用 2015 年 5 月 ZL2015202 申请
26 弘信电子 10 年
进结构 新型 5日 82932.X 取得
实用 2015 年 5 月 ZL2015203 弘信电子 申请
27 ICT 测试机械手 10 年
新型 18 日 20174.6 工科设备 取得
1-1-178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取得 有效
专利名称 类别 申请日 专利号 专利权人
号 方式 期限
实用 2015 年 6 月 ZL2015204 申请
28 镀铜槽铜箔限位装置 弘信电子 10 年
新型 16 日 14003.X 取得
实用 2015 年 6 月 ZL2015204 申请
29 镀铜收料滚筒 弘信电子 10 年
新型 25 日 42313.2 取得
柔性线路板冲切模具 实用 2015 年 7 月 ZL2015204 申请
30 弘信电子 10 年
的共用模架 新型 1日 62534.6 取得
柔性线路板前处理线 实用 2015 年 7 月 ZL2015204 弘信电子 申请
31 10 年
的上板机 新型 9日 91929.9 工科设备 取得
实用 2015 年 9 月 ZL2015206 弘信电子 申请
32 前处理线板机 10 年
新型 6日 81299.1 工科设备 取得
实用 2015 年 9 月 ZL2015206 弘信电子 申请
33 VCP 上板机 10 年
新型 6日 81090.5 工科设备 取得
用于柔性电路板电镀 实用 2015 年 10 ZL2007200 申请
34 弘信电子 10 年
工艺的阴极挡板结构 新型 月 26 日 06475.7 取得
活性炭化处理酸析污 实用 2016 年 4 月 ZL2016203 申请
35 弘信电子 10 年
泥脱水系统 新型 15 日 14847.1 取得
实用 2016 年 4 月 ZL2016203 弘信电子 申请
36 ICT 转盘测试系统 10 年
新型 25 日 55072.2 工科设备 取得
集成匹配电测机设备 实用 2016 年 5 月 ZL2016203 弘信电子 申请
37 10 年
的自动送料机 新型 3日 86188.2 工科设备 取得
发行人子公司专利
软硬双面电路板制作 2013 年 9 月 ZL2013104 申请
1 发明 弘信华印 20 年
方法 10 日 06846.0 取得
一种偏光片的标识治 实用 2011 年 10 ZL2011204 申请
2 弘宇科 10 年
具 新型 月 21 日 04461.7 取得
一种偏光切片的取板 实用 2011 年 10 ZL2011204 申请
3 弘宇科 10 年
棒 新型 月 21 日 04459.X 取得
实用 2011 年 10 ZL2011204 申请
4 一种偏光片的量角器 弘宇科 10 年
新型 月 27 日 16130.5 取得
偏光片磨边治具的夹 实用 2011 年 10 ZL2011204 申请
5 弘宇科 10 年
具 新型 月 21 日 04445.8 取得
实用 2011 年 10 ZL2011204 申请
6 偏光片的包装盒 弘宇科 10 年
新型 月 21 日 04446.2 取得
实用 2011 年 10 ZL2011204 申请
7 偏光片的裁切载板 弘宇科 10 年
新型 月 21 日 04449.6 取得
1-1-179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取得 有效
专利名称 类别 申请日 专利号 专利权人
号 方式 期限
实用 2012 年 7 月 ZL2012203 申请
8 点胶治具 弘汉光电 10 年
新型 17 日 45915.2 取得
实用 2012 年 7 月 ZL2012203 申请
9 液晶屏的邦定治具 弘汉光电 10 年
新型 17 日 45904.4 取得
电子产品框架与触摸 实用 2012 年 9 月 ZL2012204 申请
10 弘汉光电 10 年
屏的组装治具 新型 24 日 88852.6 取得
实用 2012 年 11 ZL2012206 申请
11 功能片的定位治具 弘汉光电 10 年
新型 月 21 日 18977.6 取得
触控屏背胶泡棉的贴 实用 2013 年 1 月 ZL2013200 申请
12 弘汉光电 10 年
覆治具 新型 15 日 19952.9 取得
实用 2013 年 2 月 ZL2013200 申请
13 触控屏改良结构 弘汉光电 10 年
新型 22 日 81899.5 取得
液晶面板邦定段的热 实用 2013 年 3 月 ZL2013201 申请
14 弘汉光电 10 年
压缓冲材安装机构 新型 13 日 13747.9 取得
实用 2015 年 8 月 ZL2015205 申请
15 塑胶框模具 弘汉光电 10 年
新型 11 日 99697.9 取得
实用 2015 年 8 月 ZL2015205 申请
16 注塑模具的水路结构 弘汉光电 10 年
新型 7日 89914.6 取得
注塑模具流道的改进 实用 2015 年 8 月 ZL2015205 申请
17 弘汉光电 10 年
结构 新型 7日 90212.X 取得
实用 2015 年 8 月 ZL2015205 申请
18 刚性高的动模结构 弘汉光电 10 年
新型 7日 90411.0 取得
实用 2016 年 4 月 ZL2016203 申请
19 一种导光板产品结构 弘汉光电 10 年
新型 19 日 26903.3 取得
实用 2016 年 4 月 ZL2016203 申请
20 一种导光板模具 弘汉光电 10 年
新型 19 日 26871.7 取得
一种背光源组件的导 实用 2016 年 4 月 ZL2016203 申请
21 弘汉光电 10 年
光板与塑胶框结构 新型 19 日 26977.7 取得
一种超窄边框的背光 实用 2016 年 6 月 ZL2016205 申请
22 弘汉光电 10 年
模组 新型 3日 29701.9 取得
一种超窄极薄的背光 实用 2016 年 6 月 ZL2016205 申请
23 弘汉光电 10 年
模组 新型 3日 29707.6 取得
一种用于刚挠接合板 实用 2015 年 10 ZL2015208 申请
24 弘信华印 10 年
加工的模具 新型 月 26 日 33209.6 取得
一种用于刚挠接合板 实用 2015 年 10 ZL2015208 申请
25 弘信华印 10 年
加工的粘尘滚轮 新型 月 26 日 34994.7 取得
ZL2015208
26 一种用于刚挠接合板 实用 2015 年 10 弘信华印 申请 10 年
33251.8
1-1-180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取得 有效
专利名称 类别 申请日 专利号 专利权人
号 方式 期限
加工的打孔机 新型 月 26 日 取得
一种刚挠接合板加工 实用 2015 年 10 ZL2015208 申请
27 弘信华印 10 年
用的加热装置 新型 月 26 日 33866.0 取得
一种刚挠接合板加工 实用 2015 年 10 ZL2015208 申请
28 弘信华印 10 年
用的冷却装置 新型 月 26 日 32323.7 取得
一种刚挠接合板加工 实用 2015 年 10 ZL2015208 申请
29 弘信华印 10 年
用的热压机 新型 月 26 日 33868.X 取得
一种刚挠接合板加工 实用 2015 年 10 ZL2015208 申请
30 弘信华印 10 年
用的冲压机 新型 月 26 日 30279.6 取得
一种用于刚挠接合板
实用 2015 年 10 ZL2015208 申请
31 加工的 VCP 上挡水滚 弘信华印 10 年
新型 月 26 日 35022.X 取得
轮支架
一种用于刚挠接合板 实用 2015 年 10 ZL2015208 申请
32 弘信华印 10 年
的检测机 新型 月 26 日 33867.5 取得
一种用于刚挠接合板 实用 2015 年 10 ZL2015208 申请
33 弘信华印 10 年
加工的 VCP 上夹头 新型 月 26 日 34995.1 取得
* “工科设备”指“厦门工科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4. 非专利技术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多项非专利技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 7
项非专利技术情况如下:
非专利技术情况
序号 技术名称 所有权归属 技术来源
1 微小孔的加工技术 弘信电子 自主研发
2 一阶盲孔和二阶盲孔的加工技术 弘信电子 自主研发
3 非金属的金属化工艺和微小孔电镀技术 弘信电子 自主研发
4 精密线路的图形制作技术 弘信电子 自主研发
5 精密线路的电镀技术 弘信电子 自主研发
6 精密线路的蚀刻技术 弘信电子 自主研发
7 增层法、盲埋孔、分层法等生产工艺 弘信电子 自主研发
1-1-181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5.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首次发表
序号 软件名称 著作权人 登记日期 登记号
日期
1 AVI 考试软件 发行人 2014-6-4 2015-5-21 2015SR087045
2 AOI 模拟软件 发行人 2014-6-19 2015-5-21 2015SR087049
3 LPF450 模拟软件 发行人 2014-5-15 2015-5-21 2015SR087040
4 出入门禁管理软件 发行人 2015-10-10 2016-6-28 2016SR158447
5 设计师标准培训考试系统 发行人 2015-12-5 2016-5-9 2016SR097990
AOI 自动化采集数据良率
6 发行人 2015-12-5 2016-4-18 2016SR079539
超出报警系统
AVI 自动化采集数据良率
7 发行人 2015-12-5 2016-4-18 2016SR079379
超出报警系统
FQC 检验标准规范电化教
8 发行人 2015-12-5 2016-4-18 2016SR079081
学软件
六、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无特许经营权。
七、发行人的技术情况
(一)公司主要技术及核心技术情况
公司一贯注重工艺改进与技术创新,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自主研发创新原
则,取得了多项国内外先进或领先水平的核心技术,且核心技术均为自主研发,
使公司产品与同类产品相比具有技术水平领先、品质高等特点,在国内居领先地
位,本公司掌握的主要核心技术如下表:
核心技术情况
序 技术 技术保
技术名称 用途
号 来源 护状态
电镀铜阴极
实现镀层厚度的均匀性通过阴极挡板的合理开孔 自主
1 挡板制造工 授权发明
来控制。 研发
艺及装置
使得电路板卷中所有的挠性电路板能够一次性全
部完成电镀工序,避免了片式生产中由于沉铜工
柔性电路板 艺环境的变化而导致不同挠性电路板上镀铜厚度 自主
2 授权发明
的生产工艺 分布不同的情况,确保了稳定的生产品质,并且 研发
无需一张一张地手工搬动至下一流程。适用于批
量挠性电路板的生产。
1-1-182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技术 技术保
技术名称 用途
号 来源 护状态
在保证四层 HDI 刚挠结合板刚性和厚度的同时,
软硬结合电
方便地控制外层盲孔孔深,提高盲孔的沉镀铜质 自主
3 路板组合工 授权发明
量,结构简单易制作,成本低,提高产品的电性 研发

能。
通过激光切割,避免覆盖膜溢胶对金手指的影响,
单面柔性线 提高底层基材开口尺寸的精度,保证金手指的焊
自主
4 路板及其制 接和接插面积,金手指周边有基材保护,提高金 授权发明
研发
作方法 手指的抗剥离强度,从而提高单面挠性线路板产
品的制作良率。
单面双接触 使得金手指周边得到底层覆铜板基材的支撑,加
柔性线路板 强金手指在生产过程及后续使用过程中的抗皱折 自主
5 授权发明
及其制作方 变形能力,提高产品制作良率,减少成本的浪费, 研发
法 且线路板结构简单、性能佳。
在两次外形加工段中,不会发生产品丢失而造成
柔性线路板
不必要的损失,采用低粘保护膜包装,产品排列 自主
6 后工序的制 授权发明
整齐,方便统计,成本更低,减少转移过程中产 研发
作方法
品摩擦等不良,降低运输成本。
微小孔的加 自主 非公开技
7 导通孔微小化
工技术 研发 术
一阶盲孔和
自主 非公开技
8 二阶盲孔的 激光钻孔的应用。
研发 术
加工技术
非金属的金
属化工艺和 自主 非公开技
9 一阶盲孔和二阶盲孔的导通孔的金属化和电镀。
微小孔电镀 研发 术
技术
精密线路的
线宽由 0.15mm -0.1mm 减小到 0.08mm - 0.03mm 自主 非公开技
10 图形制作技
的图形制作技术。 研发 术

精密线路的 尺寸 320*250mm 电镀铜后均匀性在 自主 非公开技
11
电镀技术 0.002-0.003mm 内。 研发 术
精密线路的 自主 非公开技
12 0.03mm -0.05mm 精密线路的蚀刻。
蚀刻技术 研发 术
增层法、盲埋
增层法、盲埋孔、分层法保证多层线路板各层图 自主 非公开技
13 孔、分层法等
形对位精确。 研发 术
生产工艺
公司是专业从事 FPC 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科技企业,上述核心技术应用
于 FPC 生产的各个环节,所以公司所有的 FPC 产品均为核心技术产品,公司核
心技术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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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FPC 销售收入(万元) 80,822.44 72,916.63 65,932.96
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万元) 104,815.49 93,743.99 74,362.34
FPC 销售收入占比 77.11% 77.78% 88.66%
(二)公司研发成果及技术市场化情况
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取得的科研成果包括 10 项发明专利,60 项实用新型专
利。在技术研发过程中,公司研发部门始终保持同市场部门的密切交流沟通,坚
持以市场为导向进行研发,使核心技术均能有效的转移到生产过程中,使生产工
艺得到改进、生产效率得到提高。
从公司自身的纵向角度看,近几年在不断的技术创新和应用过程中,公司的
FPC 制程能力也随之得到了有效的提升。
FPC 量产的制程能力
项目 2010 年 2016 年
线宽/线距 75μm 40μm
最小 PTH 孔孔径 200μm 70μm
焊盘与线路的距离 0.1mm 0.075mm
导通盘尺寸 0.45mm 0.25mm
丝印对位公差 ±0.2mm ±0.075mm
空径/孔位公差 ±0.05mm ±0.025mm
从同行业竞争对手的横向比较角度看,在 FPC 生产制造过程中,“最小线
宽/线间距”、“导线尺寸精度”以及“孔径尺寸精度”等是衡量企业技术水平
的重要指标。公司在不断的技术改进和创新过程中,技术实力处于国内行业领先
地位,其中部分指标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具体参数如下:
技术参数
指标项目 国际领先量产水平 公司量产水平
最小线宽/线间距 30μm 40μm
最小导通孔孔径(PTH) 50μm 70μm
最小盲孔孔径 50μm 80μm
导线尺寸精度 ±0.002 mm ±0.003mm
孔径尺寸精度 ±0.03mm ±0.03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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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项目 国际领先量产水平 公司量产水平
外形尺寸精度 ±0.05mm ±0.05mm
绝缘电阻 ≥1.1*1011Ω ≥1.1*1011Ω
绝缘耐压 1000V 30sec 1000V 30sec
抗疲劳性 R=1500 10 万次 R=1500 15 万次
抗剥离程度 ≥1.86kgf/cm2 ≥1.9kgf/cm2
加强板抗剥离强度 ≥1.4kgf/cm2 ≥1.5kgf/cm2
可焊性:230℃ 1 秒浸润 不起泡、不分层 不起泡、不分层
耐焊性:260±5℃ 5 秒浸润 不起泡、不分层 不起泡、不分层
阻燃性 94V-0 94V-0
丙酮 10 秒浸泡 不起泡、不分层 不起泡、不分层
耐化学 10%盐酸 1 分钟 不起泡、不分层 不起泡、不分层
品药性 10%氢氧化钠 5 分钟 不起泡、不分层 不起泡、不分层
无水乙醇 10 秒 不起泡、不分层 不起泡、不分层
(三)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过程中,公司始终将 FPC 技术研发作为保持核心竞争力
的重要保证,技术研究与开发的持续投入确保公司技术工艺水平始终保持国内前
列,并逐渐缩短同国际竞争对手的差距。近年公司研发投入持续增长,研发费用
占收入比超过 3%。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表:
研发投入情况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研发投入(万元) 3,974.49 3,535.78 2,766.40
营业收入(万元) 104,815.49 93,743.99 74,362.34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79% 3.77% 3.72%
(四)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1. 研发组织体系
公司研发中心自 2005 年设立以来,规模和研发技术不断提升,于 2010 年成
功发展为“福建省挠性印制电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发中心配套有材料实验
室、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等专业实验室,并下设设计部、制技部、技术部。
其中设计部负责公司技术、制程、工艺标准的制定,并依据公司立项或客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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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新产品的设计和开发;制技部负责公司各线整体制程能力提升,通过案例收
集、整理与追踪,实现异常最低化;技术部负责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
艺等研究项目的可行性评估及开发过程的控制。
研发中心组织架构
公司在研发过程中坚持从客户和市场出发,构建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
向的研发体系,通过市场部对下游行业信息的收集和分析,以未来市场需求为导
向,不断修正研发方向,使其尽量与市场发展方向相吻合。此外,公司在不断完
善和发展自身研发体系的同时,还积极寻求外部产学研合作。
2. 研发人员情况
公司研发中心自成立以来,始终重视技术研发人才的引进、培养和储备。随
着研发投入的加大,公司科研人员队伍不断壮大,成为公司发展的基石,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母公司)拥有技术研发人员 250 人,占母公司总
人数的 10.11%。研发团队以总工程师何耀忠和副总经理陈嘉彦为核心,团队成
员拥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和丰富的行业经验。
总工程师何耀忠先生在 1989 年 FPC 尚未民用时便接触该领域,作为国内最
早从事 FPC 研发和推广应用的工程技术人员之一,对于整个 FPC 行业的技术发
展趋势有独到见解。同时,何耀忠先生兼任福建省挠性印制电路工程技术研究中
心主任,承担多项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发改委的重要 FPC 产业化研发项
目,在 FPC 制造领域具有较高的业界声誉,研发项目多次获得福建省和厦门市
科技进步奖,并获得多项专利。此外,何耀忠先生还以公司技术带头人的身份,
致力于公司技术团队组建,为公司培养了大量技术型人才。
副总经理陈嘉彦先生,是台湾 FPC 行业资深专家,曾以技术骨干的身份任
职日本 NOK、台湾毅嘉等国际知名的 FPC 企业,拥有 25 年行业技术经验。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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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一职以来,陈嘉彦先生借鉴国际大型企业的先进管理
模式和管理理念,针对工艺设计、生产流程、质量管控、厂务规划等方面进行改
进,使公司技术不断提高,逐渐接近国际领先水平。
公司研发中心研发项目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荣誉,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利用情况 所取得的荣誉
国家重点新产品认定
高精度特性阻抗挠性印制 市优秀新产品奖一等奖
1 已用于生产
电路板 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市科技进步二等奖
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高挠性超精细(2mil 以下) 市优秀新产品奖一等奖
2 已用于生产
多层分层挠性印制电路板 全国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省优秀新产品奖三等奖
提高了 FPC 产品的布线 国家重点新产品认定
多层分层 HDI 挠性印制电
3 密度,满足多功能产品 全国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路板项目
的需要。 省科学技术三等奖
TFT-LCM 模组, 省优秀新产品奖二等奖
4 COF 挠性印制电路板 TFT-CTP 模组,数码产 市科技进步奖三等奖
品高分辨率显示器件。 优秀新产品 2010 年二等奖
多层刚-挠结合挠性印制电 FPC 和 PCB 的结合,满
5 市科技进步奖三等奖
路板 足多功能产品的需要。
八、发行人的境外经营情况
2016 年 9 月 1 日,公司在香港成立全资子公司弘信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为 FPC 的销售,香港弘信系公司为进一步开拓境外业务而新成立的子
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香港弘信并未实际开展业务。
九、发行人未来的发展规划及实施措施
(一)未来三年的发展规划及目标
未来三年,公司将以稳固的业务资源为基础,坚持创新,紧密把握消费电子
行业的发展脉搏,不断巩固并扩大技术、产品品质等方面的优势,使公司业务保
持稳定增长。在保持并提高公司国内 FPC 行业市场地位和下游厂商认可度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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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强化与上下游厂商的合作力度,拓宽业务渠道。公司将继续致力于高精密度、
高难度 FPC 的研究和制造,以技术密集型、智力密集型的专家型企业为目标,
将“弘信电子”打造成为 FPC 行业的世界知名品牌。
具体实施措施如下:
1. 产能扩张
公司对产能扩张有详细的规划,紧随市场发展脉络,分阶段、有计划地进行
一期和二期厂区建设。目前,公司翔海路厂区的一期建设已完工达产,公司已用
自有资金开始了二期厂区(即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待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成后,将大幅提升公司的自动化生产水平,实现生产工艺由“片对片”向“卷
对卷”的变革。
2. 产品研发
FPC 正在向高密度、超精细、多层化方向发展,主要技术要点体现在细小孔
加工、微米级线路布线、FPC 迭层等三个方面。公司一直致力于自主研发能力的
提升,立足终端市场需求,以行业新技术新工艺的发展趋势为导向,在超精细技
术方面拥有了一定的技术储备。公司计划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引进行业顶尖人
才,在继续扩大公司双层板、多层板等产品优势的同时,深化超精细 FPC 制造
研发能力,实现超精细 FPC 产品的批量化生产。并继续坚持新技术提前储备的
理念,站在行业技术的前沿,开发精密线路丝印刷技术等高新技术,提前应对可
能的技术变革。
此外,公司通过加强与厦门大学、集美大学、华侨大学等院校的产学研合作
开发,推动FPC产品的技术升级。计划将现有省级研发中心发展至国家级研发中
心,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
3. 人员扩充计划
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公司将从外部人才吸引和内部人才培养两方面着手,坚
持以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合适的岗位、健全的职业发展规划和优秀的企业文化来
吸引高端人才,进行后备人才梯队的建设。
随着募投项目计划的实行,公司一线生产人员、技术研发人员及管理人员等
队伍均需要进行大规模扩充。目前,公司在原有储备干部培训制度的基础上,通
过专业的行业网站及专业猎头公司招聘具有行业经验的基层干部,并通过优厚的
薪资、良好的职业发展前景吸引拥有先进行业经验的外资企业员工加入,同时加
强校企合作和人才培养,吸收一批优秀的高校毕业生,进一步深化储备干部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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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
4. 筹资计划
随着近年消费电子市场的迅速发展,FPC行业及公司均处于快速发展期。公
司当前的生产能力已经无法满足行业的发展和下游需求。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把
握行业机会,继续保持快速发展,充分发挥公司技术研发优势、产品优势、管理
优势的重大举措。但由于新建厂房和设备引进等工作所需资金较大,公司需要开
拓新的融资渠道和方式。为此,公司将积极推动上市进程,从而优化公司的资本
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并进一步加强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二)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本公司拟定上述规划主要依据以下假设条件:
1、公司所遵循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尤其是国家对挠性印
制电路板产业扶持政策无重大变化;
2、国家现行的利率、汇率、税收政策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处于相对正常的发展状态,原材料价格、能源价格
等处于相对正常变动范围之内,不出现重大的市场突变性;
4、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区以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稳定,无重大
变化情形;
5、公司本次股票发行顺利成功,募集资金及时到位,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
如期完成;
6、无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或不可预见因素对本公司经营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
(三)实现上述计划将面临的主要困难
1、目前公司业务发展所需要资金主要通过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和自有资金
解决,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现有融资渠道不能满足公司未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
因此,资金不足是公司实施上述规划的最大困难;
2、规模和产能的扩大给公司的管理带来了更大的压力,公司需要加强战略
管理和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建设和执行。同时,人才储备及人力资源管理也需要进
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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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确保实现上述发展计划拟采用的方法或途径
1、本次募集资金为公司实现上述规划提供了资金支持,公司将严格按照募
投项目的计划,积极推进项目实施,提升 FPC 产品生产工艺水平和自动化水平,
扩大产能,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优势。同时,本次股票发行也为公司建立了直接
融资的渠道,改变公司融资渠道单一的局面;
2、严格加强内部规范运作,强化各项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性,通过各种途
径引进适用的高素质人才,加快内部培训体系建设,提高中基层管理人员的能力
和水平,推行标杆管理和绩效考核,打造一支有创新活力、富有激情的管理团队;
3、保证研发的投入,切实做好产品研发创新;整合内外资源,扩大市场营
销网络,发挥品牌优势,培养营销团队的整体执行能力,确保业务目标实施;
4、通过本次股票发行,公司将由非公众公司转变为公众公司,这必将促进
公司进一步转换内部经营机制,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实现管理体制的全面升级,
进而推动公司良性发展,并通过定期报告持续公告规划实施和目标实现的情况。
(五)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上述业务发展计划是以本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为基础,以现有的技术和客户资
源为依托,实施产品档次的提升和技术工艺的升级,有效解决公司生产瓶颈,使
公司的生产能力、技术水平获得提升,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产品质量、提升产
品良率,扩大公司规模,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是使现有主营业务保持继续增长
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企业快速发展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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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独立运行情况
本公司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
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独立规范运作。
(一)资产完整
公司独立、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各项土地、房产、生产设备以及专利、
非专利技术、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公司与股东之间生产经营场所独立,资产
产权界定清晰,不存在依靠股东的生产经营场所而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公司不
存在以自身资产、权益或信誉为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对所有资产拥有
完全的控制支配权。
(二)人员独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
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没有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公司的财务人员没有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具有规范的财务会
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人员独立,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公司依法独立在银行设立账户,未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进行纳税
申报及履行纳税义务。
(四)机构独立
公司已经依据《公司法》的要求,建立起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规范
的公司治理结构,并根据自身经营管理的需要设置了各项职能部门。公司能够独
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混合
经营、合署办公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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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业务独立
公司主要从事 FPC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独立的技术研发支持系统、
采购渠道、生产技术工艺和市场营销系统,业务体系完整,不存在依赖于各股东
的情况,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因此,发行人作为生产经营型企业,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研发、制造、销
售系统,在资产、业务、人员、机构、财务方面与发行人股东相互独立,具有独
立完整的业务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六)弘信华印的独立运作情况
弘信华印成立于 2015 年 7 月,合作方式为发行人及自然人股东(弘信华印
经营团队)货币出资,镇江华印用原有设备出资,鉴于设备搬迁不便,目前弘信
华印部分生产厂房向镇江华印租赁。同时,由于弘信华印自成立之初就具有生产
能力。但下游客户对于新成立的公司需要考察及审厂时间,为避免设备闲置,所
以 2015 年部分订单由弘信华印销售予镇江华印,后者再对外销售。
除了上述原因导致弘信华印部分生产厂房和业务依赖镇江华印之外,弘信华
印独立拥有生产设备以及专利、非专利技术、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且人员、
财务、机构均保持独立。从 2016 年开始,弘信华印已逐步完成客户的导入,实
现了独立对外销售。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
独立于公司各主要股东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拥有完整的研
发、供应、生产和销售系统,具备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
力。发行人子公司弘信华印 2015 年在厂房及业务方面存在依赖镇江华印的情况,
该情况主要是由于弘信华印新成立造成的。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除厂房之
外,弘信华印在生产设备等主要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
立。
二、同业竞争
(一)同业竞争情况说明
1.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弘信创业主营业务为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
等,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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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公司控股股东弘信创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持股情况 主要从事业务
1 弘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直接持股 61.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广西北部湾弘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2 通过弘信物流持股 72% 交通运输

3 广西弘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弘信物流持股 51% 货物运输
4 南宁弘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弘信物流持股 100% 物业服务
5 厦门宏象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弘信物流持股 10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 漯河市弘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弘信物流持股 75% 货物运输
云仓配供应链管理(厦门)有限公
7 通过弘信物流持股 6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 厦门弘信报关有限公司 通过弘信物流持股 100% 批发和零售业
9 天津弘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弘信物流持股 100% 货运代理、供应链管理
直接持股 40%,通过弘信
10 南宁弘信创业工场投资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及咨询
物流持股 60%
11 厦门弘信昊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弘信物流持股 51% 投资管理业务
12 厦门弘立德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通过弘信昊昇持股 60% 信息技术咨询业务
13 厦门弘信展会商务有限公司 通过弘信物流持股 100% 会议及展览服务
14 厦门弘信智能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弘信物流持股 100% 物流信息技术服务
15 厦门多一点智能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弘信物流持股 53% 信息技术服务
16 省一点(厦门)石化有限公司 通过多一点持股 100% 石油化工产品批发
17 上糖网电子商务(厦门)有限公司 通过弘信物流持股 51% 互联网销售
18 广西弘信创业工场有限公司 通过弘信物流持股 66.7% 创业投资服务
弘信绿通(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 通过弘信物流持股
19 贸易业务
司 53.33%
广西北部湾弘信移动互联科技有限
20 直接持股 51% 信息技术服务
公司
21 弘信供应链管理(厦门)有限公司 通过弘信物流持股 51% 供应链管理
22 厦门旗山云创业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直接持股 40% 投资管理
弘信创业工场(资阳)投资有限公
23 直接持股 99% 投资与资产管理

24 厦门普信得贸易有限公司 直接持股 61.7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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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司名称 持股情况 主要从事业务
25 厦门弘信租箱有限公司 通过普信得持股 1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6 弘信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通过弘信租箱持股 100% 投资服务
医疗、医药、健康产业的
27 西藏弘慧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直接持股 80% 投资及各类商品和技术的
进出口
28 厦门弘信宝金融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直接持股 46.11% 金融技术服务
29 香港弘信远洋有限公司 直接持股 100% 航运业
30 香港弘信国际海运有限公司 直接持股 100% 航运业
31 厦门弘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直接持股 100% 资产管理
32 厦门弘信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直接持股 100% 投资管理
厦门弘鸿伟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33 直接持股 49.38% 投资管理
合伙)
34 厦门市云创智库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弘信资本持股 100% 互联网科技
云创智谷(荆门)科创服务有限公
35 通过云创智库持股 100% 创业服务

厦门弘信云创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 通过弘信资本投资持股
36 投资管理
企业(有限合伙) 52.25%
厦门弘信移动互联股权投资合伙企
37 直接持股 72.5% 投资管理
业(有限合伙)
38 厦门弘信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直接持股 55% 设备制造
39 云创艾维(厦门)传媒有限公司 直接持股 51% 传媒策划
40 深圳云创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直接持股 57.5% 投资管理
直接持股 25%,云创资本
深圳南山区弘信航空航天机器人投
41 持股 2.5%且担任执行合 投资管理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伙人
厦门弘信德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 通过弘信资本投资持股
42 投资管理
司 46%
弘信创业工场(昆山)投资有限公
43 直接持股 70% 创业投资

44 厦门弘益进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直接持股 57.14% 金属结构制造
LED 照明系统的研发、销
45 厦门弘信绿色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直接持股 51%

46 上海厦弘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弘信节能持股 100% 节能技术开发
47 珲春厦弘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弘信节能持股 100% LED 照明系统开发、销售
48 云创智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直接持股 70% 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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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司名称 持股情况 主要从事业务
49 西藏弘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直接持股 60.3% 供应链管理及服务
经过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控股股东弘信创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均不涉足电子
产品行业,与发行人不构成同业竞争关系。
3. 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李强先生。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李强先生或其配偶王夏云女士控制的其他企业如
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持股情况 主要从事业务
1 西藏弘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李强持股 100% 创业投资业务
2 厦门丰亿达商贸有限公司 王夏云 90% 商贸业务
3 厦门弘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丰亿达持股 100% 通信行业
4 厦门弘信产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丰亿达持股 80% 房地产业
5 鞍山弘信创业工场投资有限公司 通过弘信地产持股 100% 投资管理
6 厦门弘信船务有限公司 丰亿达持股 65% 货运代理
7 香港弘信海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弘信船务控股 100% 航运业务
OCEAN FORTUNE CARRIER 通过香港弘信海运控股
8 航运业务
LIMITED 100%
ORIENT FORTUNE CARRIER 通过香港弘信海运控股
9 航运业务
CO.,LTD 100%
厦门云创兄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0 李强持股 99% 投资管理
合伙)
11 广州市厦弘冠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弘琪投资持股 60% 科技咨询
上表企业中,仅有弘信通讯从事通讯电子产品的生产制造,与发行人同属电
子产品制造行业。
经过保荐机构核查,弘信通讯主要从事通讯电子产品的生产、制造,同时涉
足印制电路板后端的表面贴装(SMT)业务,主要是针对 PCB 客户,承接小部
分 FPC 订单。SMT 是完全独立于 FPC 生产制造的一项工艺流程,仅当 FPC 裸
板生产完成后,为满足客户需要所补充进行的工艺,而发行人的核心产品、核心
技术及核心优势均体现在 FPC 上。虽然发行人也进行 SMT 工序的生产,但仅是
针对自身的产品,不对外接受 SMT 订单,所以弘信通讯与发行人并不构成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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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
除去弘信通讯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均不涉足电子产品行业,与发
行人不构成同业竞争关系。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有关协议和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弘信创业、实际控制人李强已作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详
细内容见“第五节 九、(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三、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为弘信创业,弘信创业目前持有公司 40.60%的股权;公司实
际控制人为李强先生,李强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弘信创业 33.90%的股权,同时通
过弘琪投资持有弘信创业 5.89%的股权,合计持有弘信创业 39.79%,为弘信创
业的第一大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详见 “第五节、五、(三)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和“第五节、
五、(四)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
(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序号 公司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备注
1 上海金投 公司主要股东 持有本公司 12.12%股权
2 国泰创投 公司主要股东 持有本公司 11.18%股权
3 邱葵 公司主要股东,王毅配偶 持有本公司 5.55%股权
4 张洪 公司主要股东,李毅峰配偶 持有本公司 5.55%股权
公司主要股东,公司董事、
5 王毅 持有本公司 5.38%股权
总经理
公司主要股东,公司董事、
6 李毅峰 持有本公司 5.38%股权
副总经理
达晨创瑞、达晨创泰、 公司主要股东,系一致行动
7 合计持有本公司 12.00%股权
达晨创恒、达晨聚圣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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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序号 公司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持股比例
1 弘宇科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2 弘汉光电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有其 51%股权
3 湖北弘汉 弘汉光电全资子公司 弘汉光电持有其 100%股权
4 四川弘信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5 弘信华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有其 54%股权
6 香港弘信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五)关联自然人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包括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
庭成员。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关联方姓名 关联关系 序号 关联方姓名 关联关系
董事长、实际控制 副总经理兼财务负
1 李强 17 孔志宾
人 责人兼董事会秘书
李强之兄,任职弘
2 王毅 董事、总经理 18 李震
信物流董事、高管
李强之弟,任职弘
3 李毅峰 董事、副总经理 19 李宏
信地产董事、高管
4 李为巍 董事 20 王夏云 李强配偶
王毅配偶,持有公
5 袁平 董事 21 邱葵
司 5.55%股权
李毅峰配偶,持有
6 陆风雷 董事 22 张洪
公司 5.55%股权
孔志宾配偶,持有
7 傅忠红 董事 23 何建顺
公司 1.00%股权
公司原董事、控股
8 翁君奕 独立董事 24 杨真真
股东董事
9 李常青 独立董事 25 赖文华 公司原董事
10 邓学君 独立董事 26 陈素群 控股股东董事
11 周建平 独立董事 27 木志荣 控股股东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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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姓名 关联关系 序号 关联方姓名 关联关系
12 邹涛(已离任) 监事会主席 28 沈军虹 控股股东董事
13 杨辉(现任) 监事会主席 29 郑新光 控股股东监事
14 尹雪帆 监事 30 郭滨滨 控股股东监事
15 贺雅 监事 31 邹湘湘 控股股东监事
控股股东董事、总
16 陈嘉彦 副总经理 32 顾剑玉
经理
(六)其他关联方
1. 关联自然人控制的其他法人
序号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公司原股东,受公司总经理王毅及副总经理
1 毅达发展(香港)有限公司
李毅峰共同控制,已于 2014 年 6 月注销
2 厦门市泓盈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副总经理李毅峰配偶张洪控制的公司
由公司总经理王毅、邱葵(王毅配偶)、王
3 厦门润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刚(王毅之兄)出资设立的公司,已于 2013
年 7 月注销
西藏弘仁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公司控股股东的董事李震担任执行事务合
4
合伙) 伙人的公司
百越德润(昆山)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公司控股股东的董事、总经理顾剑玉担任执
5
合伙) 行事务合伙人的公司
亭林资本(珠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公司控股股东的董事、总经理顾剑玉担任执
6
限合伙) 行事务合伙人的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的董事木志荣担任执行董事
7 厦门奥斯汀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兼总经理的公司
2.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或高管的其他法人
序号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1 厦门乃尔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李强担任董事长的公司
2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李强担任董事的公司
3 厦门品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李强担任董事的公司
4 嘉兴中易碳素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李强担任董事的公司
5 上海箩箕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李强曾担任董事的公司,已于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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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年 12 月辞去董事职务
6 深圳鸿益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李强担任董事的公司
7 厦门基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李强担任董事的公司
8 鞍山万盛弘信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李强担任董事的公司
9 沃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袁平担任董事的公司
10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陆风雷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11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陆风雷担任董事的公司
12 上海金浦欣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陆风雷担任董事的公司
13 博昱科技(丹阳)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陆风雷担任董事的公司
14 上海金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陆风雷担任执行董事的公司
15 上海万仞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陆风雷担任总经理的公司
16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傅忠红担任董事的公司
17 上海四维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傅忠红担任董事的公司
18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傅忠红担任董事的公司
19 上海鸿辉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傅忠红担任董事的公司
20 上海企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傅忠红担任董事的公司
21 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傅忠红担任董事的公司
22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傅忠红担任董事的公司
23 湖南利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傅忠红担任董事的公司
24 广州易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傅忠红担任董事的公司
25 上海童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傅忠红担任董事的公司
26 上海西域机电系统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傅忠红担任董事的公司
27 上海嘉洁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傅忠红担任董事的公司
28 唯美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傅忠红担任董事的公司
29 北京元培世纪翻译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傅忠红担任董事的公司
30 鹭燕(福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翁君奕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31 厦门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翁君奕担任非执行董事的公司
美甘齐动(厦门)物料输送工程股份有
32 公司独立董事翁君奕担任非执行董事的公司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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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33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翁君奕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34 传孚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翁君奕担任非执行董事的公司
35 厦门君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邓学君担任总裁的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邓学君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36 河南中福商通实业有限公司
的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邓学君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37 河南快销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的公司
38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李常青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39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李常青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40 厦门亿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李常青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41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李常青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42 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李常青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43 前海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李常青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44 兔顽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周建平担任高管的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的董事沈军虹之配偶毛肖林担
45 深圳市深越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任董事长、高管的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杨真真担任副董事长的公
46 厦门弘信博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天津滨海新区弘信博格融资租赁有限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杨真真担任执行董事的公
47
公司 司
48 厦门中恒信净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监事杨辉担任董事的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总经理顾剑玉担任董事
49 厦门弘信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长的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总经理顾剑玉担任独立
50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的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总经理顾剑玉担任董事
51 神州图骥地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的公司
52 厦门海投弘信产业园区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李震担任董事的公司
53 厦门网成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李震担任董事的公司
54 厦门瑞科际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木志荣担任董事的公司
55 耕保土壤固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木志荣担任董事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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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深越光电与公司关联关系形成的原因如下:
毛肖林先生原为深越光电的实际控制人,深越光电成立于 2006 年,2011 年
即与弘信电子开始合作。2013 年 8 月,星星科技(300256)公布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草案,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越光电 100%的股权。2014 年 3
月,本次收购完成,深越光电变为星星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收购前,毛肖林先生持有深越光电 63.31%的股权,在本次交易中取得
了大量现金对价,存在对外投资的需求。弘信创业依托于“云创业”投资理念,
着力打造创业投资服务平台,尤其针对移动互联产业,弘信创业已投资了多家公
司。毛肖林先生基于对弘信创业“云创业”理念的认可,看好弘信创业的未来发
展,于 2014 年投资入股弘信创业。同时,其配偶沈军虹女士于 2014 年担任弘信
创业的董事。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控股股东的董事担任高管的企业”为关联方,所以深越
光电为弘信电子的关联方。
3. 过去 12 个月转让或注销的关联方
序号 公司名称 备注
原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2016 年 3
1 广西弘信移动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月注销
原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实际控
2 厦门绿迅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制人之配偶控制的企业)。2016 年 5 月股权
转让予第三方。
原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2016 年 8
3 厦门品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月股权转让予第三方
原为弘汉光电子公司,2015 年 12 月股权转
4 厦门弘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让予第三方
原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2016 年 12
5 厦门宏象运输有限公司
月股权转让予第三方
4. 基于谨慎性原则认定的关联方
报告期内,李彦昆(持有弘汉光电 20%股权)、李奎(李彦昆配偶,任弘汉
光电总经理)为弘汉光电提供了担保,镇江华印电路板有限公司(持有弘信华印
35%股权)和上海华印电路板有限公司(镇江华印控股股东)与弘信华印发生了
销售、采购等交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合营方(即控股子公司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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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不为关联方,但基于谨慎性原则,将上述各方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四、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简要汇总表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简要汇总表如下:
交易分类 交易内容 交易对方 关联关系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或高管
深圳市深越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的其他法人
镇江华印电路板有限公司 持有弘信华印 35%股权
关联销售
上海华印电路板有限公司 镇江华印的控股股东
关联自然人过去一年曾担任
上海箩箕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或高管的其他法人
实际控制人配偶控制的其他
厦门弘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
厦门弘信绿色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原控制的企业
经常性关
弘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联交易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或高管
深圳市深越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的其他法人
关联采购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或高管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其他法人
关联自然人过去一年曾担任
上海箩箕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或高管的其他法人
厦门弘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2 个月内曾为公司的子公司
镇江华印电路板有限公司 持有弘信华印 35%股权
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公司为关联 厦门弘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方提供担保 江苏弘信华印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偶发性关 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联交易 弘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关联方为公
司提供担保 李强 关联自然人
王夏云 关联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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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分类 交易内容 交易对方 关联关系
王毅 关联自然人
李毅峰 关联自然人
孔志宾 关联自然人
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担保费 李强 实际控制人
弘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或高管
厦门弘信博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的其他法人
融资租赁
天津滨海新区弘信博格融资租赁有限公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或高管
司 的其他法人
关联租赁 镇江华印电路板有限公司 持有弘信华印 35%股权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或高管
关联保理 厦门弘信博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的其他法人
(二)经常性关联交易
1.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交易内 定价方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关联方
容 式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深圳市深越光电技术 参照市
元器件 - - 5,850.57 6.24% 4,005.35 5.39%
有限公司 场价
FPC、刚
深圳市深越光电技术 参照市
挠结合 1.51 0.00% 565.70 0.60% 1,292.19 1.74%
有限公司 场价

镇江华印电路板有限 刚挠结 参照市
615.92 0.59% 1,083.75 1.16% - -
公司 合板等 场价
上海华印电路板有限 刚挠结 参照市
23.58 0.02% 27.06 0.03% - -
公司 合板等 场价
上海箩箕技术有限公 参照市
FPC 69.37 0.07% 4.04 0.01% - -
司 场价
(1)深圳市深越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深越光电系国内知名的电容式触摸屏制造商,智能手机兴起之后,电容式触
摸屏行业高速发展,公司凭借 FPC 产品的良好口碑,进入到深越光电的供应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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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2011 年即开始合作。2014 年,深越光电的董事长、总经理毛肖林先生投资成
为公司控股股东弘信创业的股东,其配偶沈军虹女士于 2014 年 5 月担任弘信创
业董事,那么毛肖林、沈军虹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深越光电为公司关联法人。公
司除向深越光电销售 FPC 外,控股子公司弘汉光电还向深越光电销售元器件。
报告期内,公司与深越光电的交易严格按照市场方式定价,价格公允,双方不存
在任何纠纷或异议。
深越光电的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号 440306102860263 成立时间 2006 年 09 月 04 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毛肖林
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黎光社区黎光新工业区 118 号 1 栋,2 栋厂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电容式触摸屏(CTP)的研发、生产
股权结构 浙江星星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256)100%
日期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13.12.31/2013 57,972.56 18,747.03 7,481.20
2014.12.31/2014 125,935.03 41,840.48 9,523.37
2015.12.31/2015 194,391.07 53,044.45 11,203.97
(2)镇江华印电路板有限公司
镇江华印持有弘信华印 35%的股权,出于谨慎性原则,将公司与镇江华印的
交易列为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与镇江华印发生交易的主体为弘信华印。弘
信华印成立于 2015 年 7 月,合作方式为弘信电子货币出资,镇江华印用原有设
备出资,即弘信华印自成立之初就具有生产能力。但由于下游客户对于新成立的
公司需要考察及审厂时间,为避免弘信华印设备闲置,所以 2015 年部分订单由
弘信华印销售予镇江华印,后者再对外销售。从 2016 年开始,弘信华印逐步完
成客户导入。2016 年全年,弘信华印对镇江华印的销售金额为 615.92 万元,其
中 2016 年上半年为 552.70 万元。可见,从 2016 年下半年开始,弘信华印已基
本独立对外销售,对镇江华印的销售大幅下降。报告期内,公司与镇江华印的交
易严格按照市场方式定价,价格公允,双方不存在任何纠纷或异议。
镇江华印的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号 321100000080991 成立时间 200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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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3,077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赵晶凯
注册地址 镇江市润州工业园区戴家门路西侧
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印制电路板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等
股权结构 上海华印电路板有限公司 68.80%、赵晶凯 31.20%
(3)上海华印电路板有限公司
上海华印系镇江华印控股股东,出于谨慎性原则,将公司与上海华印的交易
列为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与上海华印发生交易的主体为弘信华印,交易产
生的原因同镇江华印。报告期内,公司与上海华印的交易严格按照市场方式定价,
价格公允,双方不存在任何纠纷或异议。
上海华印的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号 310000400151458 成立时间 1996.7.25
注册资本 410 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 赵晶凯
注册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春光路 99 弄 18 号 1 幢 403 室
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生产印刷线路板及插件,销售自产产品。
股权结构 上海闵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75%、日祥五洋通商株式会社 25%
(4)上海箩箕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箩箕系公司董事李强在过去一年曾担任董事的公司,2016 年 12 月,李
强已辞去该公司的董事职务。上海箩箕主营业务为指纹识别芯片的研发和生产,
为公司下游,2015 年开始,与公司有少量交易,金额较小。报告期内,公司与
上海箩箕的交易严格按照市场方式定价,价格公允,双方不存在任何纠纷或异议。
2.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交易内 定价方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关联方
容 式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厦门弘信通讯科技有 外协 参照市
26.26 0.04% 165.92 0.38% 185.62 0.47%
限公司 SMT 场价
厦门弘信绿色节能科 采购材 参照市
- - - - 28.54 0.07%
技有限公司 料 场价
弘信物流集团有限公 物流服 参照市 - - 0.37 0.00% 0.16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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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内 定价方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关联方
容 式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司 务 场价
深圳市深越光电技术 采购材 参考市
- - 134.33 0.31% 3.38 0.01%
有限公司 料 场价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 采购材 参考市
- - - - 7.61 0.02%
股份有限公司 料 场价
镇江华印电路板有限 采购材 参考市
7.73 0.01% 296.20 0.68% - -
公司 料 场价
上海箩箕技术有限公 采购材 参考市
8.77 0.01% - - - -
司 料 场价
厦门弘汉智能科技有 采购材 参考市
3,005.25 4.30% - - - -
限公司 料 场价
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 参考市
培训 0.22 0.00% - - - -
团股份有限公司 场价
(1)厦门弘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弘信通讯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其在夏新电子重组的过程中,
承接了一部分夏新电子的 SMT 设备,从而具备了开展 SMT 业务的能力,但弘
信通讯规模不大,且拥有的设备较为陈旧,工艺精度不高,主要客户为 PCB 厂
商,所以公司将其作为外协补充厂商。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当腾捷电子及鑫联信
满产,且订单较为简单的情况下,公司交由弘信通讯完成。2017 年 1 月,弘信
通讯已将 SMT 设备处置,不再从事 SMT 业务。
弘信通讯的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7912867961 成立时间 2006 年 12 月
注册资本 5,579.76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白金龙
注册地址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台湾科技育成中心 W1007 室
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通信终端设备制造
股权结构 厦门丰亿达商贸有限公司 100%
(2)厦门弘信绿色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绿色节能系弘信创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交易的内容为 LED 节能灯,
产生该交易的原因为公司新建厂房的过程中,向绿色节能采购了部分 LED 节能
灯。报告期内,公司与绿色节能的交易已经全部完成,相关价款已支付,双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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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存在任何纠纷或异议。
(3)弘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弘信物流系弘信创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交易的内容为物流运输服务,
产生该交易的原因为公司部分进口设备在运达厦门港口后,由弘信物流将其运至
公司生产经营地。报告期内,公司与弘信物流的交易已经全部完成,相关价款已
支付,双方不存在任何纠纷或异议。
(4)深圳市深越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与深越光电发生的少量采购业务系元器件,产生该交易的原因分为两种
情况:
第一,2015 年之前,深越光电与公司交易的部分订单,其元器件(主要为
芯片)由深越光电按照一定的预估损耗提供予公司,公司生产 FPC 并完成上述
元器件的 SMT 后交货。当公司在生产过程中,超过预估损耗,则需要向深越光
电采购相关元器件进行补充,2014 年采购金额较小。
第二,从 2015 年开始,需由深越光电提供的元器件(主要为芯片)不再采
用客供(无需结算,由客户直接提供)的方式,而是采用结算(按正常交易结算)
的方式,所以体现为公司向深越光电的采购金额增加。
第三,2016 年,公司已基本停止和深越光电合作,全年销售金额仅 1.51 万
元,所以不存在采购元器件的行为。
(5)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恒坤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强担任董事的企业,与公司交易的内容为胶
纸,产生该交易的原因为厦门恒坤是公司胶纸供应商之一,报告期内交易金额较
低。报告期内,公司与厦门恒坤的交易已经全部完成,相关价款已支付,双方不
存在任何纠纷或异议。
(6)镇江华印电路板有限公司
镇江华印持有弘信华印 35%的股权,公司与镇江华印的采购业务交易主体均
为弘信华印。弘信华印成立于 2015 年 7 月,公司与镇江华印在洽谈合作方式时,
约定公司以货币出资,镇江华印以原有设备出资,同时,镇江华印还有部分用于
该设备生产的原材料,原计划一并纳入评估出资,但为了避免镇江华印将实际使
用价值不大的原材料纳入,双方约定,原材料不纳入出资范畴,由弘信华印成立
之后,根据生产需要向镇江华印采购,而新的原材料由弘信华印独立向外采购。
因此,弘信华印存在向镇江华印采购的情况。2015 年 7-12 月,弘信华印向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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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华印采购金额为 296.20 万元,其中 223.40 万元发生在 7 月和 8 月。2016 年,随
着原有材料逐渐消化完毕,弘信华印向镇江华印的采购额仅为 7.73 万元。
(7)上海箩箕技术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上海箩箕向公司采购了少量 FPC。对于部分订单,箩箕要求贴合
其指定的元器件。而这些元器件由上海箩箕提供,双方采用结算方式进行交易,
所以体现为公司向上海箩箕采购元器件。
(8)厦门弘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弘汉智能原系弘汉光电的子公司,王毅担任其执行董事,弘汉光电于 2015
年 12 月将其股权转让予非关联方。因股权转出至今尚不足 12 个月,基于谨慎性
原则,公司将其认定为关联方。2016 年,公司新取得的武汉天马订单,根据产
品的设计要求,武汉天马要求公司提供的 FPC 贴合汇顶科技的触控芯片。依据
汇顶科技的销售政策,这些终端客户需要汇顶科技的元器件时,只能从固定的某
一个代理商处采购。而与武汉天马对接的代理商是弘汉智能,所以公司在 2016
年接到上述武汉天马的订单后,与弘汉智能发生采购交易。
上述武汉天马的订单均为公司 2016 年新承接的订单, 2014 年及 2015 年公
司向弘汉智能采购的金额较小,分别为 3.80 万元和 4.54 万元,由于 2014 年和
2015 年,弘汉智能尚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所以关联交易表格中,
公司 2014 年及 2015 年向弘汉智能采购的金额未予列示。
1)向弘汉智能采购的原因及内容
公司的核心产品为 FPC,FPC 根据下游客户的需求,需要贴装各类元器件,
对于芯片等价值较高的元器件,客户通常会指定元器件的供应商或代理商,弘汉
智能主要代理汇顶科技的各类芯片。
2016 年,公司向弘汉智能的采购内容及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占比 对应的销售方
物料号―10800600348‖,即汇顶科技触控
1 3,001.26 99.87% 武汉天马
芯片 GT615
2 其他 3.99 0.13% -
合计 3,005.25 100.00%
上述交易模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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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① 采购定价模式
根据汇顶科技招股书披露显示:“对经销商实行统一的销售价格政策,对经
销商向其下游客户的销售提供指导售价”,因此弘汉智能作为代理商,其销售价
格主要受到生产商汇顶科技及市场波动的影响,弘汉智能本身对价格的影响程度
有限。
② 交易价格
根据公司的业务模式,公司采购元器件贴合于 FPC 上,再按含元器件价格的
FPC 卖予下游客户。
2016 年,公司向弘汉智能采购元器件的平均单价为 2.96 元/片,在向下游
客户报价时,平均销售单价为 3.14 元/片,平均毛利率为 5.53%,公司在向下游
客户报价时会综合考虑生产良率及资金成本等因素,所以上述毛利率属于合理范
畴,定价公允。
整体来看,2016 年,公司向弘汉智能采购的元器件最终实现收入 2,841.51
万元,对应毛利额 150.77 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毛利总额的 1.03%,对公司业
绩的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公司向弘汉智能的采购价格公允,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较小。
(9)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弘信创业系公司控股股东,2016 年因培训活动,公司向其支付 0.22 万元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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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费,相关交易已经全部完成,相关价款已支付,双方不存在任何纠纷或异议。
3. 报告期内,公司同时向深越光电销售及采购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与深越光电的交易情况如下表
交易内容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销售 FPC 及元器件等(万元) 1.51 6,416.27 5,297.54
采购元器件(万元) - 134.33 3.38
公司向深越光电销售分为两部分,分别是 FPC 等主要产品以及控股子公司
弘汉光电代理的元器件。2016 年,随着公司不再从事元器件代理业务,同时公
司有选择地降低了 CTP(深越光电的主要产品)用 FPC 订单,导致 2016 年双方
发生的交易大幅降低。
公司向深越光电存在少量采购,原因如下:
① 2015 年之前,深越光电与公司交易的部分订单,其元器件由深越光电按
照一定的预估损耗提供予公司,公司生产 FPC 并完成上述元器件的 SMT 后交货。
当公司在生产过程中,超过预估损耗,则需要向深越光电采购相关元器件进行补
充, 2014 年采购金额较小。
② 2015 年之后,需由深越光电提供的元器件不再采用客供(无需结算,由
客户直接提供)的方式,而是采用结算(按正常交易结算)的方式,所以体现为
公司向深越光电的采购金额增加。
上述交易中,销售 FPC 给深越光电以及向深越光电采购元器件,系弘信电
子的 FPC 业务模块。而销售元器件给深越光电系弘信电子控股子公司弘汉光电
的业务模块,从业务团队到财务核算都是完全独立进行,包括客户关系维护、收
发货、对账、财务核算、收付款等等,均是各自独立完成。综上所述,公司同时
向深越光电销售商品并采购原材料具有合理理由。
综上所述,公司同时向深越光电销售商品并采购原材料具有合理理由。
(三)偶发性关联交易
1. 报告期内,公司为关联方担保情况
(1)发行人为控股子公司弘汉光电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了担保,担保金额
为 860 万,担保期限为 2015 年 5 月 28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9 日。本次关联担保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发行人为控股子公司弘汉光电 1,500 万元对卓华电子(香港)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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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采购货款提供了担保,担保期限为 2015 年 1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0 月 31 日。
本次关联担保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发行人为控股子公司弘信华印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了担保,担保金额
为 700 万元,担保期限为 2016 年 5 月 26 日至 2018 年 3 月 26 日。本次关联担保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4)发行人为控股子公司弘汉光电的借款提供了担保,担保金额为 600 万
元,担保期限为 2016 年 6 月 15 日至 2019 年 7 月 20 日。本次关联担保经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5)发行人为控股子公司弘汉光电的银行授信提供了担保,担保金额为
1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 2016 年 6 月 21 日至 2017 年 6 月 20 日。本次关联担保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6)发行人为控股子公司弘汉光电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了担保,担保金额
为 580 万元,担保期限为 2016 年 6 月 25 日至 2020 年 5 月 25 日。本次关联担保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7)发行人为控股子公司弘汉光电与博格租赁 1,024.05 万元的应收账款保
理业务提供担保,保理的期限为 2016 年 6 月 27 日至 2016 年 9 月 27 日。本次关
联担保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8)发行人为控股子公司弘信华印与仲信租赁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了担保,
担保期限为 2016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6 日。本次关联担保经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9)发行人为控股子公司弘汉光电的 1,000 万元对东莞华港国际贸易有限
公司的采购货款提供了担保,担保期限为 2016 年 11 月 8 日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本次关联担保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10)发行人为控股子公司弘汉光电与博格租赁 1,000 万元的应收账款保理
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 2016 年 11 月 30 日至 2019 年 3 月 13 日。本次关联
担保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11)发行人为控股子公司弘信华印与博格租赁 700 万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
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 2016 年 12 月 22 日至 2019 年 7 月 17 日。本次关联担
保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公司担保及收取担保费的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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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 保 方 担保金额(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终止日
弘信创业、李强 750.00 2014.05.20 2017.08.19
弘信创业、李强 750.00 2014.05.20 2017.11.19
弘信创业、李强 750.00 2014.05.20 2018.02.19
弘信创业、李强 750.00 2014.05.20 2018.05.19
弘信创业、李强 500.00 2014.05.20 2018.08.19
弘信创业、李强 500.00 2014.05.20 2019.05.19
弘信创业、李强 500.00 2014.06.20 2018.08.19
弘信创业、李强 1,000.00 2014.06.20 2018.11.19
弘信创业、李强 1,000.00 2014.06.20 2019.02.19
弘信创业、李强、王夏云 1,000.00 2016.02.24 2017.02.24
弘信创业、李强 2,000.00 2016.05.27 2017.05.26
弘信创业、李强 1,100.00 2016.06.29 2017.06.28
弘信创业、李强 900.00 2016.06.30 2017.06.29
弘信创业、李强、王夏云 1,983.38 2016.07.22 2017.07.20
弘信创业、李强、王夏云 910.00 2016.10.19 2017.10.17
弘信创业、李强、王夏云 1,500.00 2016.11.10 2017.11.09
弘信创业、李强 2,000.00 2016.11.14 2017.11.14
弘信创业、李强 1,000.00 2016.11.15 2017.11.14
弘信创业、李强、王夏云 2,000.00 2016.11.21 2017.11.20
弘信创业、李强 1,000.00 2016.11.22 2017.11.21
弘信创业、李强、王夏云 1,900.00 2016.12.02 2017.12.01
弘信创业、李强、王夏云 1,600.00 2016.12.12 2017.12.11
李强、王毅、李毅峰、孔志宾 2,007.58 2014.05.27 2017.06.25
李强、王毅、李毅峰、孔志宾 868.46 2014.08.07 2017.08.07
李强 890.08 2014.11.06 2017.11.06
李强、王毅、李毅峰 800.00 2015.06.03 2017.07.02
李强、王毅、李毅峰 3,400.00 2015.05.31 2017.04.30
李强、王毅、李毅峰、孔志宾 1,500.00 2015.12.14 2017.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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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 保 方 担保金额(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终止日
李毅峰、王毅 2,090.00 2016.03.26 2020.02.26
李毅峰、王毅、孔志宾、李强 2,671.20 2016.06.26 2020.05.26
李毅峰、王毅、孔志宾、李强 1,400.00 2016.10.25 2019.9.25
李毅峰、王毅、孔志宾、李强 1,377.78 2016.10.25 2019.9.25
李毅峰、王毅、李强 3,000.00 2017.01.12 2020.12.12
从 2014 年开始,发行人控股股东弘信创业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维护其股
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针对集团内部的关联担保,制定了《担保管理暂
行制度》,在市场行情的基础上设定了担保费率,要求被担保方就担保金额支付
相应的担保费用。
原担保收费标准如下:弘信创业、弘信物流等关联法人按被担保方实际取得
融资金额的 2%(若同时担保,合计 2%)收取担保费;实际控制人按被担保方
实际取得融资金额的 1%收取担保费。例如:关联法人为被担保方向 A 银行提供
最高额 3,000 万担保,被担保方实际取得融资金额为 1,500 万元,被担保方同时
提供估值 500 万的物权担保,则被担保方需要向关联法人及实际控制人支付担保
费的融资金额为 1,000 万元,即需支付关联法人担保费 20 万元/年,实际控制人
担保费 10 万元/年。
2014 年 9 月,弘信创业对担保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约定当弘信创业及其
他关联法人同时提供担保的情况下,不再需要向其他关联法人支付担保费,按实
际取得融资额的 2%支付予弘信创业即可,同时实际控制人的收费标准下调至
0.5%。在上文的例子中,按新收费标准,发行人需向弘信创业支付 20 万元/年,
实际控制人担保费 5 万元/年。
按照上述计算规则,2014 年至 2016 年,发行人支付予关联方的担保费如下: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关联方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金额 金额 金额
易金额的 易金额的 易金额的
(万元) (万元) (万元)
比例 比例 比例
弘信创业 - - 47.66 59.99% 226.04 63.29%
李强 - - 29.34 36.93% 117.49 32.90%
弘信物流 - - 2.44 3.07% 13.62 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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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关联方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金额 金额 金额
易金额的 易金额的 易金额的
(万元) (万元) (万元)
比例 比例 比例
合计 - - 79.44 100.00% 357.15 100.00%
2015 年,公司关联担保费大幅降低的原因系:第一,抵押房产增加,公司
3-5#厂房 2014 年底完工,公司以其作为抵押物向银行借款,按关联担保费支付
规则,有抵押房产的部分可免于支付担保费;第二,公司在银行借款时,尽可能
采用公司管理层个人担保的方式,减少让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担保。
2016 年,李强、弘信创业和弘信物流未向公司收取担保费。主要原因是 2016
年起,持有公司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王毅、李毅峰为公司向关联担保方弘信创业
及李强提供反担保。根据弘信创业 2013 年 11 月 21 日颁布的《担保管理暂行制
度》,规定“对具有产业公司股东与高管双重身份人员提供个人无限责任反担保,
原则上不得向产业公司收取担保费”。
3. 报告期内,与博格租赁的融资租赁
报告期内,公司与厦门弘信博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天津滨海新区弘信博格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共签订了 7 份融资租赁合同,合同概况如下:
合同序号 租赁公司 签订时间 合同本金 合同期限
1 博格租赁 2013.12 2,500.00 48 个月
2 博格租赁 2014.02 1,300.00 36 个月
3 博格租赁 2014.05 1,400.00 36 个月
4 天津博格 2015.04 3,340.00 24 个月
5 天津博格 2015.06 860.00 30 个月
6 天津博格 2015.07 3,400.00 24 个月
7 天津博格 2016.02 2,090.00 48 个月
合同的详细内容见“第十一节 一、(二)售后回租合同”。
因公司同时还与远东租赁、现代租赁等公司开展了类似的售后回租业务,保
荐机构对该融资租赁的价格公允性进行了核查,融资租赁合同对比如下:
签署时 融资金额 手续费 保证金 期限 内含报酬
公司 利率*
间 (元) (元) (元) (年) 率(I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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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时 融资金额 手续费 保证金 期限 内含报酬
公司 利率*
间 (元) (元) (元) (年) 率(IRR)*
2013.11 17,862,060 760,201 2,232,760 3 5.59% 9.69%
2014.03 9,142,857 318,571 1,142,857 2 5.59% 10.41%
远东 2014.05 20,075,806 752,843 2,509,476 3 6.55% 10.04%
租赁 2014.07 8,684,571 325,671 1,085,571 3 6.55% 9.92%
2016.04 5,800,000 222,720 464,000 4 6.38% 8.36%
2016.04 26,711,950 1,025,739 2,136,956 4 6.38% 8.36%
2013.12 25,000,000 - 2,500,000 4 10.07% 10.81%
博格
2014.02 13,000,000 - - 3 12.85% 11.16%
租赁
2014.05 14,000,000 - - 3 12.18% 10.46%
现代
2014.11 8,900,803 195,261 1,112,600 3 7.60% 10.14%
租赁
2015.04 33,400,000 - 3,340,000 3 7.71% 8.33%
天津 2015.05 8,600,000 474,623 430,000 2.5 6.09% 9.43%
博格 2015.07 34,000,000 - 3,400,000 2 7.37% 8.56%
2016.02 20,900,000 - 900,000 4 8.68% 8.03%
一银
2015.06 8,000,000 60,840 - 2 10.53% 9.55%
租赁
平安
2015.11 15,000,000 550,260 1,875,000 2 4.65% 9.27%
租赁
仲信
2016.04 7,000,000 - - 2 11.74% 10.19%
租赁
* 上表的利率及 IRR 测算按央行降息后计算,非合同签订的利率及 IRR。
融资租赁具体实施模式相对灵活,是否收取保证金,是否收取手续费,或者
收取手续费的时间段不一样都会对融资成本产生影响,因此,融资租赁合同中的
“年利率”指标不能如实反映融资租赁的资金费率高低,融资租赁行业通常以内
含报酬率(IRR)作为衡量融资成本高低的指标。影响 IRR 的因素包括年利率、
手续费、保证金、期限等。如远东租赁和现代租赁都收取了保证金和手续费,所
以合同列示的“名义利率”看起来比较低,但若统一测算出 IRR 则相对接近,
不完全相同则是每次业务合作前正常商务谈判的结果。
可见,在近似时间签订合同的前提下,博格租赁与远东租赁的 IRR 差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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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例如同是 2014 年 5 月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远东租赁 IRR 为 10.04%,博格
租赁 IRR 为 10.46%,远东租赁仍会略低于博格租赁的原因如下:
① 远东租赁规模较大,且在香港拥有上市公司,资金成本较低,所以其可
以较低利率开展业务;
② 远东租赁为开展厦门地区业务,在与公司的第一次合作中,给予了公司
较大的优惠,IRR 仅为 9.69%。
2015 年 4 月,公司与天津博格(博格租赁的子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
的 IRR 为 8.33%,较低的原因主要系央行降息的影响。2014 年以来,央行多次
降息,3-5 年期的基准利率降幅为 18%。而公司与博格融资的 IRR 从之前一笔交
易的 10.46%降至 8.33%,降幅为 17%,基本吻合央行降息幅度。
2015 年 5 月,公司与天津博格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的 IRR 为 9.43%,略高
于 4 月份的合同,主要系本次合同的主体为公司子公司弘汉光电,由于其规模较
小,所以 IRR 较高。
2015 年 7 月,母公司为合同主体与天津博格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的 IRR 为
8.56%,与 4 月份的合同(IRR 为 8.33%)接近。
2016 年 2 月,母公司为主体与天津博格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的 IRR 为 8.03%,
与 2016 年 4 月同远东租赁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 IRR(8.36%)较为接近;比弘信
华印同一时间与仲信租赁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 IRR(10.19%)低,主要原因是弘
信华印系新设立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认为其风险比母公司高。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认为关联融资租赁的价格系正常的市场化谈判结果,不
存在彼此间利益输送的情况。
4. 报告期内,与镇江华印的租赁情况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内容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镇江华印电路板有限公司 厂房 39.50 16.46 -
由于弘信华印系 2015 年 7 月新设立,且与镇江华印位于同一工业园中,部
分生产场所暂时租赁镇江华印的厂房用于生产,上述租赁合同尚在履行中。弘信
华印与镇江华印之间的厂房租赁价格遵循市场化定价的原则,租赁价格、租金支
付方式等与弘信华印租赁独立第三方的交易一致,定价具有公允性。
5. 报告期内,与博格租赁的保理业务
2015 年 12 月,因经营规模扩大,弘汉光电资金较为紧张,在短期内无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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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银行借款的情况下,与博格租赁签署《国内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合同》及《应收
账款质押合同》,约定弘汉光电以 774.33 万元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标的,取得博格
租赁 514.80 万元借款,借款期限为 3 个月,借款费用为一次性支付 14.80 万元。
2016 年 6 月,弘汉光电用同样的方式,以 1,550.50 万元应收账款为质押标
的,取得博格租赁 1,024.05 万元借款,借款期限为 3 个月,保理费用为一次性支
付 24.05 万元。
2016 年 11 月,弘汉光电用同样的方式,以 1,032.13 万元应收账款作为质押
标的,取得博格租赁 1,000 万元借款,借款期限为 3 个月,保理费用为一次性支
付 22.20 万元。
2016 年 12 月,弘信华印用同样的方式,以 755.23 万元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标
的,取得博格租赁 700 万元借款,借款期限为 7 个月,保理费用为一次性支付
39.80 万元。
(四)关联交易保障公允性的措施
1. 关联销售
是否持
关联方 交易内容 保障交易公允性的措施
续发生
深圳市深越光电 严格按照市场化竞争的定价模式进行合作,遵守
FPC 是
技术有限公司 市场化竞价原则,避免价格出现不公允的情况
深圳市深越光电
元器件 否 -
技术有限公司
PCB、刚
镇江华印电路板
挠结合板 否 -
有限公司

上海华印电路板 刚挠结合
否 -
有限公司 板等
交易金额较小,严格按照市场化竞争的定价模式
上海箩箕技术有
FPC 是 进行合作,遵守市场化竞价原则,避免价格出现
限公司
不公允的情况
2. 关联采购
是否持
关联方 交易内容 保障交易公允性的措施
续发生
厦门弘信通讯
外协 SMT 否 -
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弘信绿色 采购节能 是 对于相同交易内容,公司将向至少 2 家供应商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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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持
关联方 交易内容 保障交易公允性的措施
续发生
节能科技有限 灯等 价,以保证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公司
弘信物流集团 对于相同交易内容,公司将向至少 2 家供应商询
物流服务 是
有限公司 价,以保证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深圳市深越光
采购元器 该交易产生于超额损耗或客供器件,由采购价格
电技术有限公 是
件 深越光电决定,公司未赚取差价

厦门恒坤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 采购胶纸 否 -
限公司
镇江华印电路 采购原材
否 -
板有限公司 料
上海箩箕技术 采购元器 该交易产生于客供器件,采购价格由上海箩箕决

有限公司 件 定,公司未赚取差价
该交易产生于代理器件,其中代理器件的价格主
厦门弘汉智能 采购元器
是 要由生产商汇顶科技决定,公司按其制定的市场
科技有限公司 件
价格与弘汉智能交易
弘信创业工场
投资集团股份 培训 否 -
有限公司
3. 关联担保费
弘信创业制定的《担保管理暂行制度》针对旗下所有企业,计算依据、计算
标准一致,并未对公司有特别优惠或其他规定,且厦门市场的担保公司对于担保
费的收取标准约在 3%左右,与弘信创业并无明显差异,价格较为公允。
4. 关联融资租赁
公司目前已与远东租赁、一银租赁、平安租赁、中海租赁、仲信租赁等公司
开展了融资租赁业务,未来将继续严格按照市场化竞争的模式进行比较,继续遵
守市场化竞价原则,避免与博格租赁的价格出现不公允的情况。
5. 关联租赁
公司已参照当地市场价格,与镇江华印约定了厂房租赁价格,未来将继续坚
持市场化定价的原则,避免出现租赁价格不公允的情况。
6. 关联保理
弘汉光电及弘信华印已与博格租赁签订了保理业务合同,并按照市场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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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理费用。
7. 对独立性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2015
内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关联销售 710.38 0.68% 7,531.12 8.04% 5,297.54 7.87%
关联采购 3,048.23 4.36% 462.31 1.37% 225.31 0.57%
关联担保费 - - 79.44 - 357.15 -
关联租赁 39.50 - 16.46 - - -
关联保理费 86.05 - 14.80 - - -
2014 年及 2015 年关联销售占比较高主要是由于弘汉智能与深越光电发生的
元器件代理业务,但由于该业务毛利率低,对利润的影响较小。同时,2015 年
12 月,公司将弘汉智能的股权全部转让,从 2016 年开始,已不再发生上述关联
交易。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收入 毛利 收入 毛利
弘汉智能与深越光电(万元) 5,850.57 143.24 4,005.35 165.00
弘信电子合并报表(万元) 93,743.99 12,623.57 74,362.34 13,091.90
占比 6.24% 1.13% 5.39% 1.26%
2016 年,公司的关联采购金额较大,主要系向弘汉智能采购汇顶科技生产
的元器件,该等采购交易遵循汇顶科技统一的经销制度和销售价格政策,弘汉智
能仅作为代理商提供服务,独立性较强。公司当期向弘汉智能采购的元器件对外
销售影响的毛利金额大约为 150 万元,占公司毛利总额的 1%,对公司业绩的影
响较小。
公司的所有关联交易具有合理商业逻辑,均为正常的商业往来,交易金额占
公司业绩比重较小,对公司业务、资产等独立性不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未来将严
格遵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关联交易决
策制度》的规定进行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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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1、关联交易履行程序情况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公司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确立并规范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对于股份公司设立后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均已经按照前述公司章程等规章
制度的要求,在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取得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的审议批准。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审议情况:
序号 审议事项 审议程序
关于为厦门弘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与厦门弘信博格融资租赁有限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
2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 2014 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内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
3 关联方提供担保并向关联担保方支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付担保费的议案
关于 2014 年度向厦门弘信博格融资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
4
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 为控股子公司弘汉光电提供担保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6 为控股孙公司弘汉智能提供担保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审议通过
7 2015 年度关联交易的预案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审议通过
关于修改《2015 年度关联交易的预
8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审议通过
案》的议案
9 2016 年度关联交易的预案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审议通过
为控股子公司弘汉光电及弘信华印
10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提供担保
2、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弘信电子之《公司
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制度对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法律、法
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已履行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的审议程
序,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损害非关联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对公司及全体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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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是平等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六)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弘信创业、实际控制人李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包括王毅、李毅峰、邱葵、张洪、上海金投、国泰创投、
达晨创泰、达晨创瑞、达晨创恒、达晨聚圣)已作出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详细
内容见“第五节 九、(三)关于避免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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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
本公司董事会由 11 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本届董事会任期情况如下:
姓名 公司职务 本届任期
李强 董事长 2016 年 6 月 25 日-2019 年 6 月 24 日
王毅 董事、总经理 2016 年 6 月 25 日-2019 年 6 月 24 日
李毅峰 董事、副总经理 2016 年 6 月 25 日-2019 年 6 月 24 日
李为巍 董事 2016 年 6 月 25 日-2019 年 6 月 24 日
袁平 董事 2016 年 6 月 25 日-2019 年 6 月 24 日
陆风雷 董事 2016 年 6 月 25 日-2019 年 6 月 24 日
傅忠红 董事 2016 年 6 月 25 日-2019 年 6 月 24 日
翁君奕 独立董事 2016 年 6 月 25 日-2019 年 6 月 24 日
李常青 独立董事 2016 年 6 月 25 日-2019 年 6 月 24 日
邓学君 独立董事 2016 年 6 月 25 日-2019 年 6 月 24 日
周建平 独立董事 2016 年 6 月 25 日-2019 年 6 月 24 日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各董事简历如下:
1、李强先生:1969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
汉理工大学管理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1991-1997 年任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
公司箱管部科长/副经理;1996-2001 年任厦门外代租箱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同
时于 1998-1999 年兼任厦门港务集团企业管理部副经理;1999-2001 年兼任中国
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 年至今任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3 年至今任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6 年 9 月至今担任弘信电子(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同时担任厦门市总商会
副会长、厦门大学客座教授/MBA 导师、厦门市青年企业家协会荣誉会长等职务;
荣获“中国 MBA 十大创业精英”、“福建省‘五四’青年奖章”、“福建省优秀青
年企业家”、“厦门市十大杰出创业青年”等荣誉。
2、王毅先生:1968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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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理工大学化学工程系煤化工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1-1992 年任四
川省攀枝花市龙洞焦化厂助理工程师,1993-1994 年任厦门灿坤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现场管理 干部, 1994-1995 年任厦 门内 田 电器股份 有限公 司 管理干部,
1996-1997 年创建厦门森江工贸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1998-2003 年创建厦门
福莱克斯电子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4 年至今任厦门弘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兼任厦门弘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弘宇科光电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江苏弘信华印电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副
理事长。荣获“2006 年度福建省优秀青年企业家”、“2007 年度厦门十佳火炬
青年”、“2008 年度福建省科技青年奖”、“2010 年厦门市五一劳模”、“2011
年海西创业英才”、 2013 年度火炬优秀青年企业家”、 2015 年厦门市拔尖人才”
等荣誉。
3、李毅峰先生:1969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境外永久居
留权,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1-1998
年任交通部集美航海学院航海系电子技术实验室教师、主任,1998 年任厦门市
森江工贸有限公司工程部副经理, 1999-2005 年任新加坡世健系统有限公司驻厦
门代表处销售经理, 2005 年至今任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副总
经理,兼任厦门弘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及江苏弘信华印电路科技有限公司的董
事。
4、李为巍先生:1972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1994-2000 年任中国厦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业务经
理,2001-2004 年任厦门电视台记者,2005-2008 年任 ECCO 皮革集团(Ecco
Leather B.V)物流部经理/项目发展部经理,2008-2009 年任厦门易得信息咨询有
限公司营运总监,2010-2011 年任中国春天百货总裁特别助理,2011 年至 2014
年任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 年至今任弘信创业
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弘信创业工场(资阳)投资有限公司监
事。
5、袁平先生:196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1989-1993 年任中行上海分行信贷部职员,1993-1995
年任上海国际财务有限公司信贷部副经理,1995-1999 年任万宝海外(上海)有
限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总经理,1999-2010 年任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金融资
产管理部总经理,2010 年-至今任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沃特
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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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陆风雷先生:1971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1997-2005 年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社会保险基金部证券
投资业务主管,2005-2010 年任海富产业基金管理公司投资副总裁、执行总经理。
2010 年 1 月至今,任金浦产业基金管理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 年起担任上海金
浦欣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高
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金浦欣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博昱科技(丹
阳)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金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上海万仞山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总经理。
7、傅忠红先生:1968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
于华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工程师。1993-1997 年任广东省建材工业总公司
部门主管,1997-1997 年任南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1997- 2000 年任广东
省技术改造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2000-2003 年任广东光存储科技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2003-2006 年任广州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IT 投资总监,2006 年至
今任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伙人,兼任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四维
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鸿辉光
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企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双飞无油轴
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南利洁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易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童石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上海西域机电系统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嘉洁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唯美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和北京元培世纪翻译有限公司董事。
8、翁君奕先生:1955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厦门大学,经济学博士,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71-1978 年,
任山西临汾纺织印染厂铸造工,1985 年 1 月至今任教于厦门大学,现任厦门大
学管理学院 MBA 教育中心闽江学者特聘教授,企业管理专业战略管理方向博士
生导师。兼任鹭燕(福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美甘齐动(厦门)物料
输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大学资产经
营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传孚科技(厦门)有限公司董事、拾联(厦门)信息科技
有限公司监事。曾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成果三等奖(合作);孙冶方经济科
学著作奖(合作);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三等奖(合
作);厦门市优秀教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9、李常青先生:1968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厦门大学会计系,会计学博士,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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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1993 年至今在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从事教师工作,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
院财务学系主任。曾获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厦门市第七批拔尖人
才。兼任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亿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前海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0、邓学君先生:1969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
于中国石油大学,本科学历。1991-1994 年任山东鱼台机械厂出口部经理,
1994-2001 年任山东孔府宴酒业集团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2001-2006 年任厦
门银鹭集团副总经理,2006 年至今任厦门君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裁。兼任河
南中福商贸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河南快销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兼总经理、厦门锦誉商贸有限公司监事。
11、周建平先生:1968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
于电子科技大学自动控制专业,硕士研究生。1992-1998 年任电子科技大学研究
室副主任,1998-2009 年任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总经理、事业部总经
理,2009-2009 年任厦门融创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 2012 年任职于北京
创智无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 年至 2014 年 3 月任天和电子香港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目前任兔顽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
(二)监事
公司监事会由 3 人组成,其中贺雅女士为职工代表选举的监事,本届监事会
任期如下:
姓名 公司职务 本届任期
邹涛 监事会主席 已离任
杨辉 监事会主席 2016 年 6 月 25 日-2019 年 6 月 24 日
尹雪帆 监事、人力与行政中心总监 2016 年 6 月 25 日-2019 年 6 月 24 日
贺雅 监事、风控管理师、证券事务代表 2016 年 6 月 25 日-2019 年 6 月 24 日
本公司监事任期三年,各监事简历如下:
1、邹涛先生:1970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厦门大学 MBA,硕士研究生。1992-1994 年任职于厦门时代机电有限公司,
1995-1999 年任厦门卓越电脑有限公司经理,1999-2002 年就读于厦门大学 MBA,
2002-2005 年任厦门东方伟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2006-2009 年任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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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天成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09 年至 2015 年 3 月任厦门弘信创
业工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私人银行部总经理。邹涛先生因个人原因,已于 2015
年 5 月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2、杨辉先生:1968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厦
门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系,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1993-1999 年任厦门港东渡
码头有限公司调度室主任、总经理办公室主任,1999-2002 年任厦门港务集团机
电工程有限公司综合发展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02-2004 年任厦门弘信创业股
份有限公司企划部经理、总经办副总经理,2004-2008 年任厦门弘信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行政副总经理,2009—2013 年任厦门弘信创业工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助
理总裁及云创业中心总经理、厦门弘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厦门弘
信绿色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 年至今任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副总裁暨厦门弘信绿色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兼任厦门中恒信净
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厦弘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市厦弘冠
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厦门市云创智库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3、尹雪帆女士:1974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结业于
厦门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班。1999-2000 年任厦门辑美彩印科技有限公司人
事主管,2001-2005 年任厦门新凯复材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科长,2011 年至今
任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06 年至今任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综合发展部经理、人力行政中心总监。兼任厦门弘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及厦门弘宇科光电有限公司监事。
4、贺雅女士:198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厦
门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硕士研究生。2010-2013 年任厦门弘信创业工场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法务专员、融资主管,2013 年至今任厦门弘信电子科技有限股份公司
风控管理师、证券事务代表。
(三)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公司职务 本届任期
王毅 总经理 2016 年 6 月 25 日-2019 年 6 月 24 日
李毅峰 副总经理 2016 年 6 月 25 日-2019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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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嘉彦 副总经理 2016 年 6 月 25 日-2019 年 6 月 24 日
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兼
孔志宾 2016 年 6 月 25 日-2019 年 6 月 24 日
董事会秘书
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 3 年,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
下:
1、王毅先生:详见本节“一、(一)董事”部分。
2、李毅峰先生:详见本节“一、(一)董事”部分。
3、陈嘉彦先生:1963 年 3 月出生,中国台湾籍,毕业于台湾国立海洋大学
船舶机械专业,本科学历。1989-1999 年任 MEKTEC(日企)工程师、技术经理,
2000-2003 年任毅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2004-2008 年任日翔软板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 年至今任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
陈嘉彦先生在日本 NOK、台湾毅嘉等 FPC 企业工作时,未有明确的研发成
果或获得的奖项,也未签订任何竞业禁止协议,不存在潜在的技术纠纷。
陈嘉彦先生在公司任职之后,参与的研发项目成果或获奖情况如下:
时间 成果或奖项
2010 年 12 月 全国工商联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多层分层 HDI 挠性印制电路板
2011 年 2 月 厦门市优秀新产品奖二等奖-COF 挠性印制电路板
2011 年 12 月 厦门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COF 挠性印制电路板
全国工商联科技进步奖二等奖-高挠性超精细(2mil 以下)多层分层挠性
2011 年 12 月
印制电路板
2012 年 1 月 福建省优秀新产品奖二等奖-COF 挠性印制电路板
2012 年 9 月 【柔性线路板冲切偏位的电检结构】实用新型专利-ZL2012 20008608.5
2013 年 2 月 厦门市优秀新产品奖一等奖-高精度特性阻抗挠性印制电路板
2013 年 12 月 厦门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高精度特性阻抗挠性印制电路板
2014 年 1 月 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高精度特性阻抗挠性印制电路板
2015 年 1 月 【冲床自动送料机械手】实用新型专利-ZL2014 20414160.6
4、孔志宾女士:1970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
于福建农学院农村金融专业,本科学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国际高级会计师。
1992-1994 年任厦门仪表厂财务科出纳,1994-1995 年任厦门维哥木制品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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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会计、财务主管,1995-2002 年任厦门通迈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
2002-2008 年任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兼厦门弘信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9-2013 年任厦门弘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2013 年 6 月至今任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现兼任厦门弘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及江苏弘信华印电
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湖北弘汉精密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四)核心技术人员
1、王毅先生:详见本节“一、(一)董事”部分。
2、李毅峰先生:详见本节“一、(一)董事”部分。
3、陈嘉彦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一、(三)高级管理人员”部分。
4、何耀忠先生:1962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 7 月毕业于江西南昌航空工业学院,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3 年-1995 年
在航空工业部中原电测仪器厂(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任中心试验室主任、
1995 年-2000 年任厦门福莱克斯电子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0 年-2004 年任
TCL-BH 精密电路(惠州)有限公司厂长。2006 年至今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兼任厦门市高新技术发展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副会长、福建省
挠性印制电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主要成果及获得的奖项:
时间 成果或奖项
2007 年 3 月 【一种电镀铜阴极挡板制造工艺及装置】发明专利-ZL2007 10008667.6
2008 年 2 月 厦门市优秀新产品奖一等奖-挠性超精细多层分层挠性印制线路板
2008 年 11 月 【一种柔性电路板的生产工艺】发明专利-ZL200810072133.4
2009 年 1 月 福建省优秀新产品奖三等奖-挠性超精细多层分层挠性印制线路板
2010 年 1 月 厦门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多层分层 HDI 挠性印制线路板
2010 年 2 月 福建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多层分层 HDI 挠性印制线路板
2010 年 12 月 全国工商联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多层分层 HDI 挠性印制线路板
厦门市优秀新产品二等奖-COF 挠性印制线路板,多层分层 HDI 挠性印制
2011 年 2 月
线路板
2011 年 12 月 全国工商联科学技术进奖二等奖-高挠性超精细多层分层挠性印制线路板
2012 年 1 月 福建省优秀新产品奖二等奖-COF 挠性印制线路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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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怡峰女士:1967 年 11 月出生,中国台湾籍,毕业于国立勤益工商专
校工业工程与管理系及私立真理大学外文系,本科学历。1994-1998 年担任旗胜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品保工程师、1998-2000 年任台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品保工程
师、2000-2005 年华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 PM 课长、2005-2006 年任
宝成集团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元崧电子品保处副理、2006-2007 年任毅嘉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品保部经理、2007-2008 年任日翔软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品保部经
理、2009-2014 年任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品质部经理、制造总监,2015
年至今任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品质总监。
所获得的资格及认证包括:ISO 13485:2003 稽核员,ISOTS16949 稽核员,
ISO9000:2000 主任稽核员,ISO14000 稽核员,TL 9000 稽核员,六西格玛绿带。
(五)董事、监事提名和选聘情况
1. 董事提名和选聘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独立董事 4
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任期 3 年。
2016 年 6 月 21 日,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第一届董事会提
名的李强、王毅、李毅峰、李为巍、袁平、陆风雷、傅忠红、翁君奕、李常青、
邓学君、周建平等 11 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其中,翁君奕、李常青、邓
学君、周建平为独立董事。
2016 年 6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强为董事长。
2. 监事提名和选聘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 1 人,职工代表
监事不低于 1/3。
2016 年 6 月 21 日,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杨辉、尹雪帆担
任公司监事,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贺雅担任公司监事。同时,监事会选举杨辉担任
监事会主席。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姓名 本公司职务 兼任单位 兼任职务 兼职单位与本公司的关系
弘信创业 董事长 本公司控股股东
李强 董事长
弘琪投资 执行董事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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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本公司职务 兼任单位 兼任职务 兼职单位与本公司的关系
资阳弘信工场 执行董事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弘信物流 董事长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弘信船务 董事长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弘信地产 董事长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厦门乃尔电子有限公司 董事长 -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董事 -

厦门品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
嘉兴中易碳素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
深圳鸿益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董事 -

厦门基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
弘信远洋 董事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海运国际 董事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弘信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厦门云创兄弟合伙企业(有限合 执行事务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伙) 合伙人
深圳云创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云创智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鞍山万盛弘信置业有限公司 董事 -
弘汉光电 董事长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董事、总经 执行董事、
王毅 弘宇科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理 总经理
弘信华印 董事长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董事、副总 弘汉光电 董事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李毅峰
经理 弘信华印 董事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弘信创业 副总裁 本公司控股股东
李为巍 董事
资阳弘信工场 监事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国泰创投 副总裁 本公司股东
袁平 董事
沃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
陆风雷 董事 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 本公司股东上海金投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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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本公司职务 兼任单位 兼任职务 兼职单位与本公司的关系
理 理方
上海金浦欣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博昱科技(丹阳)有限公司 董事 -
上海金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
上海万仞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
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监事 本公司股东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
上海四维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
上海鸿辉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
上海企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
董事 -
公司
傅忠红 董事
湖南利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
广州易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
上海童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
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
上海西域机电系统有限公司 董事 -
上海嘉洁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
唯美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董事 -
北京元培世纪翻译有限公司 董事 -
鹭燕(福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美甘齐动(厦门)物料输送工程 非执行董
-
股份有限公司 事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翁君奕 独立董事
厦门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
-

非执行董
传孚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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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本公司职务 兼任单位 兼任职务 兼职单位与本公司的关系
拾联(厦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
厦门大学财务系 主任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厦门亿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李常青 独立董事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前海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厦门君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总裁 -
执行董事
河南中福商贸实业有限公司 -
兼总经理
邓学君 独立董事
执行董事
河南快销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兼总经理
厦门锦誉商贸有限公司 监事 -
首席技术
周建平 独立董事 兔顽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厦门弘信绿色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弘信创业 副总裁 本公司控股股东
厦门中恒信净化科技股份有限公
董事 -
杨辉 监事 司
上海厦弘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广州市厦弘冠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厦门市云创智库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副总经理、 弘汉光电 董事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财务负责 弘信华印 董事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孔志宾
人、董事会
秘书 湖北弘汉 监事 弘汉光电全资子公司
监事、人力 弘汉光电 监事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尹雪帆 与行政中心
弘宇科 监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总监
除上述情况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兼职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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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间的亲属关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辅导情况
2013 年 7 月,保荐机构向厦门证监局提交了《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辅导备案申请》。辅导期内,保荐机构会同会计师、律师对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采取集中授课、组织自学等方式详细介绍了股票发行上
市的相关法律法规。
2014 年 5 月,厦门证监局在辅导验收期间,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等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闭卷考试,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均顺利通过。保
荐机构认为,通过上市辅导工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已
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法定义务责任。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
属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一)直接持股情况
姓名 与本公司关系 直接持股数(股) 直接持股比例
王毅 董事、总经理 4,194,606 5.38%
李毅峰 董事、副总经理 4,194,606 5.38%
邱葵 王毅配偶 4,331,184 5.55%
张洪 李毅峰配偶 4,331,184 5.55%
何建顺 孔志宾配偶 780,000 1.00%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
亲属均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二)持股变化情况
近三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的变化情况详见“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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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间接持股情况
弘信创业持有发行人 3,166.7220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40.60%,下列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通过持有弘信创业股份而间接持
有发行人股份:
姓名 与本公司关系 间接持股主体 间接持股数(股)* 间接持股比例**
李强*** 董事长 弘信创业 144,616,948 39.79%
王毅 董事、总经理 弘信创业 2,177,809 0.60%
李毅峰 董事、副总经理 弘信创业 1,417,991 0.39%
何建顺 孔志宾配偶 弘信创业 1,351,948 0.37%
李震 李强之兄 弘信创业 15,583,410 4.29%
吕艳红 李震配偶 弘信创业 2,623,690 0.72%
李宏*** 李强之弟 弘信创业 19,740,898 5.43%
* 间接持股数是指相关人员持有间接持股主体的股份数量;
**间接持股比例是指相关人员持有间接持股主体的比例;
***李强持股数量包含其通过弘琪投资间接持有弘信创业的股份,李宏通过厦门润世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弘信创业的股份。
陆风雷作为上海金投间接合伙人及间接合伙人的股东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详见“第五节 五、(五)、2.(2)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傅忠红作为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和达晨聚圣间接合伙人的股东间
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详见“第五节 五、(五)、2.(4)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
企业(有限合伙)、(5)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6)深圳市
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7)厦门达晨聚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
亲属均未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所
持股份的质押或冻结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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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争议。上述人员持有的弘信创
业股权情况如下:
根据厦门市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出具的《弘信创
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显示:(1)厦门润世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为李宏)直接持有弘信创业 19,740,898 股,其中 15,840,000 股已办
理股权质押;(2)李震直接持有弘信创业 15,583,410 股,其中 6,617,600 股已办
理股权质押;(3)杨辉直接持有弘信创业 12,942,165 股,其中 8,900,000 股已办
理股权质押;(4)吕艳红(李震配偶)直接持有弘信创业 2,623,690 股,其中
2,430,000 股已办理股权质押。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重
大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对外重大投资(持股比例在 20%以上)的其他公司情况如下:
姓名 持股公司名称 持股方式 注册资本 出资比例
李强 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直接 36,342 万元 33.90%
李强 西藏弘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直接 4,400 万元 100%
李强 厦门云创兄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直接 5,000 万元 99%
厦门弘信云创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李强 直接 1,000 万元 20%
(有限合伙)
通过弘琪
李强 厦门品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00 万元 20%
投资
王毅 毅达发展(香港)有限公司* 直接 1 万港币 25%
王毅 厦门润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直接 100 万元 35%
邓学君 厦门锦誉商贸有限公司 直接 500 万 30%
* 毅达发展(香港)有限公司已于 2014 年 6 月注销;
** 厦门润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已于 2013 年 7 月注销。
上述公司的基本情况详见“第七节 三、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除本招股意向书已经披露的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
心技术人员无其他对外重大投资。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
人员的上述其他对外投资情况与本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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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和奖
金两部分。其中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6 年的薪资考核方案(包括基本月薪及
年度绩效考核)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总额占
各期发行人利润总额的比重如下: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薪酬总额占利润总额的比重 6.47% 7.01% 2.65%
2014 年,公司由于收到政府补助 5,000 万元,当年利润总额较高,导致薪酬
总额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为报告期内最低。2015 年及 2016 年,发行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总额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基本持平。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2016 年在本公司及关联企
业领取薪酬的情况如下:
2016 年从发行 2016 年从发行人
姓 名 职 务 人处领取的税 关联方领取的税 备 注
前薪酬(万元) 前薪酬(万元)
李强 董事长 5.5 74.00 -
王毅 董事、总经理 56.75 - -
李毅峰 董事、副总经理 34.04 - -
在控股股东弘信创
李为巍 董事 - 18.05 业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领薪
袁平 董事 - - 在国泰创投领薪
陆风雷 董事 - - 在上海金投领薪
傅忠红 董事 - - 在达晨创投领薪
翁君奕 独立董事 6.00 -
李常青 独立董事 6.00 -
邓学君 独立董事 6.00 -
周建平 独立董事 6.00 -
杨辉 监事 - 21.18 在控股股东弘信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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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从发行 2016 年从发行人
姓 名 职 务 人处领取的税 关联方领取的税 备 注
前薪酬(万元) 前薪酬(万元)
业领薪
尹雪帆 监事 18.21 -
贺雅 监事 11.21 -
陈嘉彦 高管 50.76 -
孔志宾 高管 34.05 -
何耀忠 核心技术人员 17.44 -
李怡峰 核心技术人员 33.86 -
五、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
协议、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与公司签订的协议或合同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与公司签订了聘任合同。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与公
司签订了技术保密协议。
(二)重要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股份锁定的承诺详见“第五节 九、本
次发行相关机构或人员的重要承诺”有关内容。
六、近两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一)公司董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任职变动情况如下:
时间 董事会成员
李强(董事长)、王毅、李毅峰、李为巍、袁平、傅忠红、陆风雷、
2013-06 至今
翁君奕、李常青、邓学君、周建平
2013 年 6 月,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由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
东大会选举李强先生、王毅先生、李毅峰先生、李为巍先生、袁平先生、傅忠红
先生、陆风雷先生、翁君奕先生、李常青先生、邓学君先生、周建平先生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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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其中,翁君奕先生、李常青先生、邓学君先生、周建平先生
为独立董事。
因第一届董事任职到期,2016 年 6 月 21 日,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二届董事会人选,人员构成未发生变化。
(二)公司监事变动情况
时间 监事人员
2013-06 至 2015-05 邹涛、尹雪帆、贺雅
2015-05 至今 杨辉、尹雪帆、贺雅
2013 年 6 月,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由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
东大会选举邹涛先生、尹雪帆女士为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由职工代表大
会选举贺雅女士为职工代表监事。同时,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选举邹涛先生为
监事会主席。
2015 年 5 月,邹涛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监事一职。2015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选举杨
辉先生担任公司监事。
因第一届董事任职到期,2016 年 6 月 21 日,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选举了杨辉先生、尹雪帆女士担任公司监事,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贺雅女士担
任公司监事,人员构成未发生变化。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时间 总经理 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2013-06 至今 王毅 李毅峰、陈嘉彦、孔志宾 孔志宾 孔志宾
2013 年 6 月,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由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命孔
志宾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其余高管近三年无变化。
因高管任职到期,2016 年 6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任命了
新一届高管,人员构成保持不变。
七、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章程,建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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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2013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
监事会,并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独立董事
的权责和运作进行了具体规定。
公司随后陆续建立了专门委员会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并通过《内部控制实
施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授权管理制度》、《信息沟通与管理制度》等一
系列制度的颁布和实施,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制度。
(二)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1)股东的权利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①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② 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
使相应的表决权;
③ 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④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予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⑤ 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
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⑥ 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⑦ 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
股份;
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2)股东的义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①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② 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③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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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
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⑤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
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
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⑥ 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2. 股东大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以下权利:
①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②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③ 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④ 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⑤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⑥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⑦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⑧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⑨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⑩ 修改本章程;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
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
并报表总资产 30%的事项;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审议批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
的其他事项。
对公司发生的交易(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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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
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②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③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
④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⑤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
前款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①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②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
③ 提供财务资助;
④ 提供担保;
⑤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⑥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⑦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⑧ 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⑨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⑩ 签订许可协议。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
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
内。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①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
并报表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② 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③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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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 10%的担保;
⑤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⑥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
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
⑦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
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3.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股东大会的召开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
东大会每年召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①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②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 1/3 时;
③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④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⑤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⑥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2)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
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
充通知,通知临时提案的内容。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20 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
召开 15 日前通知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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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① 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② 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③ 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④ 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⑤ 公司年度报告;
⑥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
事项。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①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② 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以及变更公司形式;
③ 本章程的修改;
④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合并报表总资产 30%的;
⑤ 股权激励计划;
⑥ 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
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4. 股东大会的运作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股份公司阶段公司股东大会的运作情况具体如
下:
时间 会议 通过事项
创立大会暨 2013 年 审议《关于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
2013.06
第一次股东大会 报告与公司创立的议案》等议案
2013 年第二次临时
2013.08 审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议案
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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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会议 通过事项
2013 年第三次临时 审议关于修改《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2013.11
股东大会 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3 年第四次临时 审议《关于与厦门博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
2013.12
股东大会 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等议案
2013 年第五次临时 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13.12
股东大会 股票并上市的议案》等议案
2014 年第一次临时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14.04
股东大会 股票并上市的议案>》等议案
2013 年年度股东大
2014.04 审议通过《董事会工作报告》等议案

2014 年第二次临时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08
股东大会 章程(上市草案)>的议案》等议案
2014 年第三次临时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章程附件-股东信息表的议案》
2014.09
股东大会 的议案
2014 年年度股东大
2015.05 审议通过《董事会工作报告》等议案

2015 年第一次临时 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审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2015.10
股东大会 通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的议案》等议案
2015 年第二次临时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2015 年度关联交易的预案>的议
2015.12
股东大会 案》等议案
2016 年第一次临时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涉及摊薄即期回
2016.03
股东大会 报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2016 年第二次临时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
2016.04
股东大会 的预案>的议案》等议案
2015 年年度股东大 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
2016.06
会 议案
2016 年第三次临时
2016.06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等议案
股东大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7 年-2019 年)分红
2017.02
股东大会 回报规划的议案》等议案
经保荐机构核查,上述股东大会的召开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董事会
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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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 董事会的构成
公司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构成,其中包括 4 名独立董事。公司设董事长 1 人。
2. 董事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的职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 召集股东大会, 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②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③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④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⑤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⑥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⑦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⑧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⑨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⑩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
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在公司当年累计银行授信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70%的
前提下,决定公司在单个银行的年度首席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
并低于净资产 50%的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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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全体与会人员。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
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在会议召开 5 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与会人
员。
4. 董事会运行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股份公司阶段董事会的运作情况如下表所示:
时间 会议名称 会议内容
审议《关于选举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2013.06 第一届第一次董事会
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等议案
2013.07 第一届第二次董事会 审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议案
2013.10 第一届第三次董事会 审议《内部控制实施管理制度》等议案
审议《关于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
2013.11 第一届第四次董事会
务的议案》等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
2013.12 第一届第五次董事会
市的议案》等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2014.03 第一届第六次董事会
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等议案
2014.04 第一届第七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董事会工作报告》等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2014.07 第一届第八次董事会
司章程(上市草案)>的议案》等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 2011-2013 年度及 2014 年
2014.08 第一届第九次董事会
1-6 月财务报表的议案》等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为厦门弘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
2014.09 第一届第十次董事会
保的议案》等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为厦门弘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
2014.12 第一届第十一次董事会
保的议案》等议案
审 议 通 过 《 关 于 报 出 公 司 2014 年 财 务 报 表 及
2015.03 第一届第十二次董事会
2012-2014 年三年财务报告》等议案
2015.04 第一届第十三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董事会工作报告》等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报出公司 2012-2014 年及 2015 年 1-6
2015.08 第一届第十四次董事会
月三年一期财务报告》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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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会议名称 会议内容
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审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2015.09 第一届第十五次董事会
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的议案》等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2015 年度关联交易的预案>的
2015.12 第一届第十六次董事会
议案》等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涉及摊薄即期
2016.02 第一届第十七次董事会
回报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
2016.04 第一届第十八次董事会
价的预案>的议案》等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6.05 第一届第十九次董事会
等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等议
2016.06 第一届第二十次董事会

2016.06 第二届第一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强担任董事长的议案》等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报出公司 2013-2015 年及 2016 年 1-6
2016.09 第二届第二次董事会
月三年一期财务报告》等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为厦门弘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
2016.11 第二届第三次董事会
保的议案》等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报出公司 2014-2016 年财务报告》等
2017.02 第二届第四次董事会
议案
经保荐机构核查,上述董事会的召开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董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四)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 监事会的构成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监事会设主席 1
名。
2. 监事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的职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 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② 检查公司财务;
③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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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④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予以纠正;
⑤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
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⑥ 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⑦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
讼;
⑧ 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⑨ 列席董事会会议;
⑩ 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 监事会的议事规则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4. 监事会的运作情况
股份公司阶段监事会的运作情况如下表所示:
时间 会议 通过事项
2013.06 第一届第一次监事会 选举邹涛为监事会主席
2013.07 第一届第二次监事会 审议通过《监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近三年关联交易公允性、必
2013.12 第一届第三次监事会
要性等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14.04 第一届第四次监事会 审议通过《监事会工作报告》等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11 年-2013 年及 2014 年
2014.07 第一届第五次监事会 1-6 月关联交易公允性、必要性等事宜的议案》等议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内部
2014.08 第一届第六次监事会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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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会议 通过事项
审议通过《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
2015.03 第一届第七次监事会
议案
2015.04 第一届第八次监事会 审议通过《监事会 2014 年度工作报告》等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杨辉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等
2015.06 第一届第九次监事会
议案
2016.02 第一届第十次监事会 审议通过《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
2016.04 第一届第十一次监事会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等议案
2016.05 第一届第十二次监事会 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议案
2016.06 第二届第一次监事会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杨辉担任监事会主席》等议案
审议通过《2016 年 1-6 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
2016.09 第二届第二次监事会
议案
2017.02 第二届第三次监事会 审议通过《2016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
经保荐机构核查,上述监事会的召开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董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 独立董事制度的设立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 4 人,人数超过董事会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规定。
2.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② 具有中国证监会颁布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③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④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⑤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① 在公司或者公司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
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子
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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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
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③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 5 名
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④ 最近一年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⑤ 为公司或者公司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⑥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⑦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3. 独立董事的职权与职责
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具
有以下特别权利:
① 以下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做出判
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a. 关联交易总额或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就同一标的或者
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自然人在连续 12 个月内达成的交易累计金
额高于 30 万元的交易事项;
b. 关联交易总额或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法人就同一标的或者公
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法人在连续 12 个月内达成的交易累计金额高
于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交易事项。
② 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③ 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④ 提议召开董事会;
⑤ 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⑥ 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
意见:
① 提名、任免董事;
② 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③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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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关联交易(含公司向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提供资金);
⑤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⑥ 《公司章程》及《创业板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
⑦ 股权激励计划;
⑧ 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事项;
⑨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应当就上述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
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应当明确、
清楚。
独立董事出现意见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时,董事会应将各独立董事的意见分别
记入会议记录。
4. 独立董事制度运作情况
时间 审议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2 年度考核结果及 2013 年度董事长
2013.07 同意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资考核方案的议案》
2013.07 《关于 2013 年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同意
《关于与厦门弘信博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
2013.11 同意
议案》
2013.11 《关于为厦门弘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2013.12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4 年-2016 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
2013.12 《关于审议公司近三年关联交易公允性、必要性等事宜的议案》 同意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3 年度考核结果及 2014 年度董事长
2014.04 同意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资考核方案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 2011 年-2013 年及 2014 年 1-6 月关联交易公允
2014.07 同意
性、必要性等事宜的议案》
2014.09 《关于为厦门弘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2014.12 《关于为厦门弘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关于分红调整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2015.04 《关于 2015 年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
《关于审议高级管理人员 2014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15 年度薪酬方
同意
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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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审议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关于 2015 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内接受关联方担保并向关联
同意
担保方支付担保费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 2014 年关联交易公允性、必要性等事宜的议案》 同意
《关于 2015 年度关联交易的预案》 同意
《关于修改<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草案)
同意
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未来三年(2014 年-2016 年)分红规划的议案》 同意
2015.12 《关于修改<2015 年度关联交易的预案>的议案》 同意
2016.04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同意
《关于 2016 年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
《关于审议高级管理人员 2015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16 年度薪酬方
同意
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2016.05
《关于 2016 年度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授信额度内接受关联方
同意
担保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 2015 年关联交易公允性、必要性等事宜的议案》 同意
《关于 2016 年度关联交易的预案》 同意
2016.06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
2017.02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7 年-2019 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
(六)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 董事会秘书设立情况
公司聘请了董事会秘书,制订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对董事会秘书的
任职资格、职责等作了详细的规定。董事会秘书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秘
书工作细则》履行了职责。
2.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根据《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规定,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如下:
①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从业经验;
②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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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
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④ 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良好的处事和沟通能力;
⑤ 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① 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②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
③ 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④ 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⑤ 公司现任监事;
⑥ 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担任。
3. 董事会秘书职责
根据《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规定,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为:
① 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
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
②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
③ 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的培训,协助前述人
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
④ 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切实履
行其所作出的承诺;
⑤ 《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七)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及运行情况
1. 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根据 201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在董事会下设了 4 个专
门委员会,包括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相应制订了各个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
各委员会的成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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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名称 召集人 成员
李强、王毅、李毅峰、邓学君、周建平、袁
战略委员会 李强
平、翁君奕
审计委员会 李常青 李常青、翁君奕、李为巍、袁平、邓学君
提名委员会 翁君奕 翁君奕、邓学君、李常青、陆风雷、李为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邓学君 邓学君、周建平、李为巍、傅忠红、李常青
2. 专门委员会的职权及运行情况
(1)战略委员会
根据《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① 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② 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略、研发
战略、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③ 对公司重大战略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④ 对公司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⑤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⑥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跟踪检查;
⑦ 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报告期内,发行人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勤勉地履行职责,运行情况良好。
(2)审计委员会
根据《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① 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
协调内部控制审计;
② 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③ 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④ 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⑤ 审查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⑥ 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⑦ 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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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12 次会议,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勤勉地履行职责,运行情况良好。
(3)提名委员会
根据《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① 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
董事会提出建议;
② 研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或聘任标准和程序,并向
董事会提出建议;
③ 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总经理人选;
④ 在董事会换届选举时,向本届董事会提出下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的建议;
⑤ 在总经理聘期届满时,向董事会提出新聘总经理候选人的建议;
⑥ 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在必要时根
据评估结果提出更换董事、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或建议;
⑦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授权的其他事宜。
报告期内,发行人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勤勉地履行职责,运行情况良好。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① 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
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② 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
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③ 审查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
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④ 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⑤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报告期内,发行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均严格按照《公司章
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勤勉地履行职责,运行情况良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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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报告期内的违法违规情况
2014 年初,公司存在排放废水污染物浓度超过《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DB21900-2008)和《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5/322-2011)限值
的情况。经查,超标主要是由于公司在新建及改建废水处理站期间,施工、调试
及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所致。执法人员根据检查结果,对公司处以罚款(见下
表)并下达限期整改要求。
时间 违规事项 罚款金额(元)
2014 年 3 月 27 日 总排放口超标 8,176
2014 年 4 月 28 日 总排放口超标 1,827
厦门市环境保护局翔安分局针对该事项出具了证明,证明该处罚不构成环保
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且已整改完毕,公司自 2014 年 5 月以来不存在环保处罚
的事项。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九、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发行人执行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公司资金或资产的情况,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十、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
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发表了自我评估
意见,认为:“本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完
整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总体上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在一
定程度上降低了管理风险,并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所有
重大事项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专字(2017)第 350ZA0031
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认为,弘信电子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
相关规定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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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
十一、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政策及制度安排
(一)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针对自身业务特点,制定了《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从授权与审批、现
金管理、银行存款管理、银行账户管理、网上银行管理等各个方面对公司日常的
货币资金管理事项做出了规范。
(二)对外投资制度
公司股东大会 2014 年 4 月 28 日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
案》,修订后该制度对公司对外投资做出如下规定: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
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人民币;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
时披露: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
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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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
交易标的为“购买或出售资产”时,应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作
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达到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 30%的事项,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交易标的为“股权”时,公司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会计师事务所对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审计截止日距
协议签署日不得超过六个月;若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其他资产,公司应当聘请
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距协议签
署日不得超过一年。”
(三)对外担保制度
公司股东大会于 2014 年 4 月 28 日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
案》,修订后该制度对公司对外担保做出如下规定: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任何人无
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
会审批。以下情形的对外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批:
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
并报表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3、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 10%的担保;
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5、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
金额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7、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担保
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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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 4 项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
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四)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切实执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未发生违反相关制
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四川弘信,该事项经公司前身弘信有
限第四届第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2014 年,控股子公司弘汉光电投资设立了全
资子公司弘汉智能,该事项经弘汉光电 2014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
年,公司投资设立了控股子公司弘信华印,该事项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除上述所列对外投资事项之外,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余对外
投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担保事项的执行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事项 审核情况
1 2014.09 为控股子公司弘汉光电提供担保 经第一届第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2 2014.12 为控股孙公司弘汉智能提供担保 经第一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3 2015.04 为控股子公司弘汉光电提供担保
通过
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4 2015.12 为控股子公司弘汉光电提供担保
通过
为控股子公司弘信华印及弘汉光电 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5 2016.05
提供担保 通过
为控股子公司弘信华印及弘汉光电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6 2016.11
提供担保 过
除上表所列担保事项之外,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余对外担保事项。
十二、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
本公司《公司章程》第四章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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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
使相应的表决权;
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5.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
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
股份;
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同时,公司制定了一些措施以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主要
包括:
①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应当及时、公平、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保证
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② 已经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了对外担
保、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决策程序、审查内容和责任等,并规定对公司以及投资者
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必须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
利。
③ 《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均明确“股东大会在选举两名
及以上董事(包括独立董事)或监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度。”
④ 《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均明确“公司上市后将提供网
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中如减
少每年现金分红比例的,该议案在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时,公司应安排网络投票方
式进行表决。”
⑤ 《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均明确“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
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
当及时公开披露。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
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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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
低持股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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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以下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告(致同审字(2017)第 350ZA0015 号)。本公司提醒投资
者,除阅读本节所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外,还应关注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
的财务资料。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4,762.93 6,930.64 3,810.26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11,803.16 3,821.60 6,247.57
应收账款 45,035.43 37,339.95 21,454.39
预付款项 1,072.26 1,141.26 239.88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2,753.99 2,137.60 1,397.89
存货 12,464.61 9,478.38 6,167.5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325.71 931.75 102.13
流动资产合计 88,218.09 61,781.17 39,419.6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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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固定资产 54,777.44 54,110.84 48,771.23
在建工程 1,627.08 2,365.60 181.12
工程物资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无形资产 2,272.64 2,426.20 2,529.66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58.7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872.19 480.34 213.44
其他非流动资产 4,820.94 3,634.46 1,498.64
非流动资产合计 64,429.00 63,017.45 53,194.09
资产总计 152,647.08 124,798.62 92,613.7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1,193.38 12,784.80 5,9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17,798.81 9,931.75 4,849.08
应付账款 34,258.74 30,068.62 18,963.87
预收款项 9.00 - 1.59
应付职工薪酬 1,903.12 1,595.32 1,229.74
应交税费 474.58 334.30 954.66
应付利息 44.40 32.49 27.62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186.31 98.58 656.3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9,605.12 8,823.94 3,862.49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85,473.46 63,669.80 36,445.42
非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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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长期借款 5,000.00 6,500.00 6,500.00
应付债券 - - -
长期应付款 7,506.28 4,411.40 5,417.92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5,365.25 4,522.83 2,202.79
递延所得税负债 56.18 49.30 31.55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7,927.71 15,483.54 14,152.26
负债合计 103,401.17 79,153.33 50,597.68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7,800.00 7,800.00 7,800.00
资本公积 21,071.20 21,071.20 20,766.30
减:库存股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2,358.58 1,843.76 1,482.83
未分配利润 15,872.61 12,552.62 11,218.5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7,102.39 43,267.57 41,267.65
少数股东权益 2,143.53 2,377.71 748.40
所有者权益合计 49,245.92 45,645.29 42,016.0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52,647.08 124,798.62 92,613.73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一、营业收入 104,815.49 93,743.99 74,362.34
减:营业成本 90,138.50 81,120.43 61,270.44
税金及附加 541.19 285.70 220.44
销售费用 1,458.08 1,281.39 1,051.77
管理费用 6,636.64 6,131.55 4,94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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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财务费用 2,234.63 2,076.42 1,957.26
资产减值损失 663.40 235.46 392.2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 - -
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83.84 10.7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 - -

二、营业利润 3,143.04 2,896.90 4,537.25
加:营业外收入 1,765.94 798.60 5,847.00
减:营业外支出 491.78 145.31 174.42
三、利润总额 4,417.20 3,550.18 10,209.83
减:所得税费用 344.57 301.57 1,383.02
四、净利润 4,072.63 3,248.61 8,826.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536.81 3,489.02 8,822.48
少数股东损益 -464.18 -240.41 4.33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4,072.63 3,248.61 8,826.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4,536.81 3,489.02 8,822.4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64.18 -240.41 4.33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0.58 0.45 1.1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58 0.45 1.13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4,256.46 75,812.14 76,757.47
收到的税费返还 1,126.41 550.01 62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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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09.21 790.22 6,144.3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6,792.08 77,152.37 83,527.6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2,440.14 50,640.79 51,026.24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8,546.77 15,662.27 14,924.26
支付的各项税费 4,097.20 3,704.25 3,404.9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723.78 5,051.68 1,825.3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0,807.89 75,058.99 71,180.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84.19 2,093.38 12,346.8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0.93 10.7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 - 2.00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 1,228.40 -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74.00 2,390.00 13,134.6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74.00 3,619.32 13,147.4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8,146.23 10,266.09 20,265.97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26.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 - -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00.00 12,054.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146.23 11,066.09 32,345.9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72.23 -7,446.76 -19,198.5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30.00 210.00 49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230.00 210.00 490.00
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6,432.43 18,634.80 15,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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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524.19 9,900.00 6,795.3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186.63 28,744.80 23,085.3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7,561.99 19,217.78 14,448.8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364.97 2,989.74 4,219.8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4.06 581.22 274.1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011.02 22,788.75 18,942.8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75.60 5,956.05 4,142.5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9.79 40.48 -8.8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497.35 643.15 -2,718.0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868.41 2,225.26 4,943.3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365.77 2,868.41 2,225.26
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财务审计机构,
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
报 表 附 注 进 行 了 审 计 , 并 出 具 了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 致 同 审 字 (2017) 第
350ZA0015 号”《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弘信电子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
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弘信电子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招股意向书中仅列示了发行人的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若需了解全部
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请阅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
告(致同审字(2017)第 350ZA001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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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入
1. 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1)销售商品
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
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
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
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
对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按完
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
地计量;(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3)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
确定;(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
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资产使用权让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及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时,发行人确认收入。
2.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发行人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发行人国内销售时, HUB 仓供货模式的客户,在 HUB 仓存货被客户实际
领用情况下,发行人按月与客户对账确认后以对账单作为货物转移凭据,进行收
入确认;非 HUB 仓供货模式的客户,在货物发给客户情况下,取得客户收到货
物的签收单作为货物转移凭据,确认商品销售收入。
发行人出口销售时,将产品报关离境并收到海关结关单或中国电子口岸结关
信息后确认出口产品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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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期末余额达到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
以上的应收款项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
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
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再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涉诉款项、客户信用状况恶化的应收款项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准备
3.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
以及未单独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按以下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
组合类型 确定组合的依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状态 账龄分析法
应收出口退税、押金、保证
其他组合 金、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关联 不计提坏账准备
方往来、备用金等
对账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0-3 个月 0% 0%
3 个月-1 年 5% 5%
1-2 年 10% 10%
2-3 年 30% 30%
3 年以上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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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发行人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行人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存货时按先进先出法计价。低值易
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
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
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发行人
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
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发行人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四)长期股权投资
发行人的长期股权投资均为对子公司的投资。
1. 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
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
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
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
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编制个别财务
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
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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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对子公司的投资,发行人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本节“三、(十三)资产减
值”。
(五)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发行人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
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
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发行人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发行人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
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
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发行人确定各类
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及残值率如下:
类别 使用年限(年) 残值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35 5%
机器设备 8-12 5%
运输工具 5-8 0-5%
电子设备 3-5 5%
办公家具及其他 3-5 0-5%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
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3. 固定资产的减值
固定资产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本节“三、(十三)资产减值”。
4.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当发行人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
资产:
① 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发行人。
② 发行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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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发行人将会行
使这种选择权。
③ 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④ 发行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
赁资产公允价值。
⑤ 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发行人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
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
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
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
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
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
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
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 每年年度终了,发行人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
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
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6. 大修理费用
发行人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
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
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六)在建工程
发行人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
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本节“三、(十三)资产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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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发行人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
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
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
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
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发行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借款费
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
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
的利息收入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
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
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八)无形资产
发行人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及非专利技术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
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
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
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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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残值率 使用寿命 摊销方法
土地使用权 0% 按 50 年或受益年限 平均年限法
办公软件 0% 3-5 年 平均年限法
非专利技术 0% 10 年 平均年限法
发行人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
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
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本节“三、(十三)资产减值”。
(九)研究开发支出
发行人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
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
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
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
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
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发行人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
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十)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
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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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
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平均分
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
损失,则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则计入递延
收益,于费用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
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
益。
(十一)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发行人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
益。
发行人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
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发行
人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
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于资产负债表日,发行人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
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
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发行人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
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
予以转回。
(十二)经营租赁及融资租赁
发行人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
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1. 发行人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发行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
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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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行人作为承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开始日发行人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
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
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
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发行
人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发行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
本或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十三)资产减值
发行人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存货、
递延所得税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发行人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
象的,发行人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发行人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
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
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
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发行人将其账面价值减记
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四)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发行人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发行人股份支付的公允价值按最近一期公司股东向第三方投资者转让股权
的定价来确定。
3.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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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
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
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发行人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
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发行人承担负
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
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
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发行人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
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
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发行人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
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
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
增加。
(十五)职工薪酬
1. 职工薪酬的范围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
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
2. 短期薪酬
发行人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
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离职后福利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为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
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4.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
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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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1. 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发行人拥有对被
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
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
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2. 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以发行人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
料,由发行人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发行人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
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
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发行人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
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因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发行人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
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发行人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
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
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
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
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
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
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
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
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 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
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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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
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
益。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
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
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十七)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变更
1. 会计政策变更
2014 年 1 月,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最新要求,公司需将超过 1 年以上的政
府补助从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调整到递延收益项目列报。该事项经过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6 年 12 月 3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6)22 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等有关规定,自 2016
年 5 月 1 日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
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
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
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该事项经过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 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针对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规定
如下:
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
以及未单独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按以下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
组合类型 确定组合的依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状态 账龄分析法
其他组合 应收出口退税、押金、保证金、 不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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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类型 确定组合的依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关联方往来、备用金等
由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中对于关联方的认定范围与《企业会计准则》不同,为进一步明确“其他组
合”中“关联方往来”范围,保持会计的谨慎性,公司将“关联方往来”修订为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关联方往来”,其余部分不变。上述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未来适用法。
该事项经过公司 2016 年 4 月 14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报告期内的主要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法定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17%
营业税 应税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流转税额 5%
教育费附加 应交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应交流转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16.5%、25%
房产税 自用房产原值的 75%、出租房产收入 1.20%、12.00%
土地使用税 自有土地面积 4 元/平方米
注:发行人 2014 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弘汉光电从 2016
年开始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弘宇科、四川弘信、弘信华印
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弘信香港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6.5%。
(二)税收优惠及批文
1. 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
弘信电子于 2008 年 12 月 26 日取得由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和福建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
书号 GR200835100066),有效期三年。2011 年 9 月 26 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
业复检,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 GF201135100077),有效期三年。
2014 年 9 月 30 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检,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
书号 GR201435100144),有效期三年。报告期内,弘信电子企业所得税率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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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弘汉光电于 2016 年 12 月 1 日取得由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厦
门市国家税务局和福建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
号 GR201635100196),有效期三年,从 2016 年开始企业所得税率为 15%。
2.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
施条例》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3. 专用设备投资抵免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条规
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
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
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4.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税[2014]75 号),公司 2014 年 1 月 1 日后购进并专门用于研发活动
的单位价值不超过 100 万元的设备,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另
外,公司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 5,000 元的固定资产,也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
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主管税务机关证明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分别取得了当地主管税务
机关纳税资信证明,证明报告期内“公司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未发现因违反税收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重大违法行为而被我局行政处罚的情形”。
五、非经常性损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进行
了鉴证,并出具《关于非经常性损益的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17)第 350ZA0028
号)。公司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2015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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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2015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15.23 280.45 -12.3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
1,516.42 765.65 5,814.27
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
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227.03 -109.97 -129.3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00 10.74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1,274.16 937.12 5,683.32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197.05 155.42 827.85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077.11 781.71 4,855.47
净利润 4,072.63 3,248.61 8,826.80
剔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995.52 2,466.90 3,971.34
其中: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1,014.29 663.71 4,848.58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4,536.81 3,489.02 8,822.48
剔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发行人股
3,522.52 2,825.31 3,973.89
东的净利润
六、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指标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所属期间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4 年 23.27% 1.13 1.13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2015 年 8.26% 0.45 0.45
股东的净利润
2016 年 10.04% 0.58 0.58
2014 年 10.48% 0.51 0.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2015 年 6.69% 0.36 0.36
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6 年 7.80% 0.45 0.45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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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
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
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
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
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
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
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
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
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
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二)其他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财务指标除特别注明外,为合并报表口径。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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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比率 1.03 0.97 1.08
速动比率 0.89 0.82 0.91
资产负债率(母) 65.51% 63.54% 55.86%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
0.48% 0.75% 0.93%
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2.53 3.17 3.13
存货周转率(次/年) 7.83 9.93 10.1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1,325.69 9,548.33 13,570.54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4,536.81 3,489.02 8,822.48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
3,522.52 2,825.31 3,973.89
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4.50 4.53 10.8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0.77 0.27 1.58
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45 0.08 -0.35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6.04 5.55 5.29
/股)
计算公式如下: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净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额+无形资产
摊销额+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额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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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资产÷期末股本总

七、公司盈利预测
公司未制作盈利预测报告。
八、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其他未予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
项。
(二)或有事项
发行人为控股子公司弘汉光电、弘信华印提供了担保,详细情况见“第七节
四、(三)偶发性关联交易”。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未予披露的或有事项。
(三)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可能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
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或有事项。
九、财务状况分析
在以下章节中,为便于投资者更好地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时鉴于目前国
内 A 股市场尚无专业从事 FPC 生产制造的上市公司,招股意向书选取了新三板
挂牌公司(上达电子)、香港上市公司(安捷利)以及台湾上市公司(嘉联益、
毅嘉、旭软、臻鼎、台郡)作为可比上市公司进行对比。上述公司是专业从事
FPC 研发生产的行业内知名企业,具有一定的业务规模,且业务模式与发行人相
近,具备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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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状况分析
1. 总体概况
(1)资产总量持续增长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资产 152,647.08 22.31% 124,798.62 34.75% 92,613.73 -
负债 103,401.17 30.63% 79,153.33 56.44% 50,597.68 -
所有者权益 49,245.92 7.89% 45,645.29 8.64% 42,016.05 -
资产负债率(合并) 67.74% - 63.42% - 54.63% -
从变动趋势来看,2015 年和 2016 年公司资产规模保持了一个持续增长的势
头,分别增长 34.75 及 22.31%,现将总资产增长的驱动因素分解如下:
驱动因素 2016.12.31 2015.12.31
流动负债 17.47% 29.40%
非流动负债 1.96% 1.44%
实收资本 0.00% 0.00%
资本公积 0.00% 0.33%
盈余公积 0.41% 0.39%
未分配利润 2.66% 1.44%
少数股东权益 -0.19% 1.76%
合计 22.31% 34.75%
2015 年末及 2016 年末,公司总资产同比增长 34.75%及 22.31%,其中流动
负债所占的权重分别为 29.40%和 17.47%。流动负债增加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公
司收入规模增长,采购规模随之增长,导致期末的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增加;另
一方面,公司仍处于扩产阶段,不得不通过融资租赁取得投资建设资金,而一年
内到期的融资租赁款列入流动负债,最终导致流动负债同比大幅增加。
(2)资产结构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结构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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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式生产是公司的主要生产模式,实际接单时间以及相应的备料时间具有
一定的不确定性,且客户对订单完成时间要求严格,该等生产模式客观上需匹配
较高比例的流动资产。报告期内,各期末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42.56%、49.50%和 57.79%。
近年来,随着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下游产品应用的兴起,市场对于 FPC
的需求快速增加,产能已成为制约公司发展的主要瓶颈。从 2013 年底开始,公
司用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4 年 12 月完成厂房建设及核心设
备的购置,导致 2014 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比 2013 年末增长了 68.74%。随着上
述厂房及设备的建设完成,公司非流动资产的增速有所放缓,2015 年及 2016 年
同比增幅下降到 18.47%和 2.24%。
2. 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化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货币资金 14,762.93 16.73% 6,930.64 11.22% 3,810.26 9.67%
应收票据 11,803.16 13.38% 3,821.60 6.19% 6,247.57 15.85%
应收账款 45,035.43 51.05% 37,339.95 60.44% 21,454.39 54.43%
预付款项 1,072.26 1.22% 1,141.26 1.85% 239.88 0.61%
其他应收款 2,753.99 3.12% 2,137.60 3.46% 1,397.89 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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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存货 12,464.61 14.13% 9,478.38 15.34% 6,167.53 15.65%
其他流动资产 325.71 0.37% 931.75 1.51% 102.13 0.26%
流动资产合计 88,218.09 100.00% 61,781.17 100.00% 39,419.64 100.00%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存在一定波动性,但总体结构保
持稳定。公司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存货占了全部流动资产的 90%
以上。
a. 公司期末货币资金的持有量主要受到年底取得融资金额、销售回款、票
据贴现、年底款项支出、汇票保证金等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呈现逐步上升的趋
势,反映了公司良好的资金状况。
b.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占比最高,报告期各期末占比分
别为 70.28%、66.63%和 64.43%。公司客户主要是大型电子产品生产商,赊销的
信用期通常在 90 天至 120 天,信用期满后,这部分客户大部分采用银行承兑汇
票结算,销售规模的扩大尤其是下半年的销售规模波动是报告期内应收款项变动
的主要原因。
c. 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余额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有所增加,整体占比较
为稳定,略有下降。公司按订单生产,产品完工后立即发货,存货库存时间短,
存货流转速度较快。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内,货币资金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现金 0.39 0.76 0.16
银行存款 6,365.38 2,867.65 2,225.10
其他货币资金 8,397.17 4,062.23 1,585.00
合计 14,762.93 6,930.64 3,810.26
报告期内,公司的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构成。根据公司
财务制度的要求,大额开支均需要银行转账,不能通过现金支取。公司现金余额
很低,仅作为日常行政管理使用,反映了公司规范的现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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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货币资金主要是各类保证金,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2015
年及 2016 年末余额较大,主要系采购规模的增长带动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增加,
进而导致汇票保证金增加。
(2)应收票据
2014 年末-2016 年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 6,247.57 万元、3,821.60 万
元和 11,803.16 万元,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回收的风险较低,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银行承兑汇票 11,635.66 3,821.60 6,247.57
商业承兑汇票 167.50 - -
合计 11,803.16 3,821.60 6,247.57
公司下游客户多为国内知名厂商,如欧菲光、京东方、天马等,按行业惯例,
该类客户多倾向于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公司期末应收票据余额的变动主要受
到公司第四季度贴现或背书行为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承兑日在下一期的应收票据 29,473.45 15,231.72 14,598.21
其中:贴现或背书的票据 17,670.29 11,410.12 8,350.64
期末应收票据 11,803.16 3,821.60 6,247.57
贴现或背书比例 59.95% 74.91% 57.20%
公司在日常运营过程中,会根据现有资金量情况及未来资金支付计划,选择
持有或贴现应收票据。以 2015 年为例,公司 2015 年承兑日在下一期的应收票据
金额为 15,231.72 万元,比 2014 年增加 633.51 万元,若不发生贴现或背书行为,
上述金额都将作为期末应收票据,但公司 2015 年的贴现或背书比例为 74.91%,
远高于 2014 年的 57.20%,导致公司 2015 年末应收票据余额比 2014 年低 2,425.97
万元。
2016 年,一方面由于公司下半年为销售旺季,取得的应收票据较 2015 年大
幅增加,另一方面也由于期末贴现或背书比例为 59.95%,远低于 2015 年的
74.91%,最终导致 2016 年末应收票据余额比 2015 年高 7,981.56 万元。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整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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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序号 类别 坏账准 坏账准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备金额 备金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1 - - - - - -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 45,220.91 185.48 45,035.43 36,404.40 168.40 36,235.99
的应收账款
按其他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 - - - 1,103.96 - 1,103.96
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
4 73.28 73.28 - - - -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45,294.18 258.76 45,035.43 37,508.36 168.40 37,339.95
2014.12.31
序号 类别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金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1 - - -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 20,475.73 108.72 20,367.01
的应收账款
按其他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 1,087.38 - 1,087.38
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
4 - - -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21,563.11 108.72 21,454.39
其中,“按其他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系公司应收关联方的款项,
根据公司原有规定,“关联方往来”划入“其他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考虑到
《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对
于关联方的认定范围与《企业会计准则》不同,为进一步明确“其他组合”中“关
联方往来”的范围,保持会计谨慎性,公司将“关联方往来”修订为“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关联方往来”,该事项经 2016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适用未来适用法。由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系
2015 年审计报告出具之日后的变更,所以 2015 年审计数字中关于应收款项坏账
计提的事项仍沿用原有规定。
另外,2014 年和 2015 年末,公司应收关联方的账款均在 3 个月内,即使按
照账龄组合划分,也不计提坏账准备,所以本次变更对财务报表没有实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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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收账款波动及周转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波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应收账款(万元) 45,035.43 37,339.95 21,454.39
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例 51.05% 60.44% 54.43%
应收账款增长率 20.61% 74.04% -
当期最后一季度营业收入 32,406.70 28,690.74 16,178.68
当期最后一季度营业收入增长率 12.95% 77.34% -
应收账款与当期最后一季度营业收
138.97% 130.15% 132.61%
入的比例
应收账款波动较大,这主要与收入的季节性波动有关。公司大部分客户的信
用期为 90 天至 120 天,所以期末的应收账款多为最后一季度销售形成。2015 年
及 2016 年第四季度的收入增长率分别为 77.34%及 12.95%,相应的期末应收账
款增长率为 74.04%及 20.61%,可见,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与当期最后一季度营业
收入的增长比率基本保持稳定,出现略微不一致的情形,主要是由于公司部分客
户的信用期为 120 天,第三季度形成的收入也会影响期末的应收账款金额。
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重 应收账款周转率
公司名称*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安捷利 69.46% 55.27% 57.44% 3.53 3.52 3.51
嘉联益 42.67% 41.10% 46.29% 2.93 2.85 2.65
台郡 24.60% 19.29% 30.80% 5.14 4.85 2.64
旭软 - 23.03% 44.62% - 1.59 2.22
臻鼎 28.71% 23.81% 28.24% 5.33 6.00 3.91
毅嘉 - 32.38% 40.02% - 2.39 3.09
上达电子 - 33.27% 24.05% - 5.59 3.61
平均 41.36% 32.59% 38.78% 4.23 3.83 3.09
弘信电子 51.05% 60.44% 54.43% 2.53 3.17 3.13
*截至 2017 年第一季度末,尚有部分公司未披露 2016 年年报数据。
从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重来看,由于 FPC 行业的下游多为知名的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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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制造商,这些公司凭借品牌及贴近消费者的优势地位,通常较为强势,所给
予供应商的账期较长,导致各家 FPC 厂商的期末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均
较高,公司在同行业中处于较高的水平。2016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
的比重所有降低,占比为 51.05%。
从应收账款周转率来看,2014 年、2015 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维持在 3 倍
左右,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差异不大;2016 年由于业绩集中于下半年,年末应收
账款余额较多,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较 2015 年略有下降。
2)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大情况
日期 客户名称 金额(万元) 占比
欧菲光集团 12,163.63 26.85%
天马集团 11,788.54 26.03%
京东方集团 5,069.45 11.19%
2016.12.31
联想集团 3,203.23 7.07%
群创集团 2,242.32 4.95%
合计 34,467.18 76.10%
京东方集团 8,084.84 21.55%
天马集团 7,850.83 20.93%
欧菲光集团 4,654.15 12.41%
2015.12.31
深圳市雅视科技有限公司 3,248.51 8.66%
群创集团 2,838.84 7.57%
合计 26,677.16 71.12%
京东方集团 5,968.50 27.68%
天马集团 5,260.89 24.40%
2014.12.31
欧菲光集团 3,035.83 14.08%
联想集团 1,608.61 7.46%
群创集团 1,324.74 6.14%
合计 17,198.57 79.76%
从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较为稳定,变动较小,均为下游
行业知名大型企业,2014 年末-2016 年末前五大客户应收账款占全部应收账款的
比重分别为 79.76%、71.12%和 76.10%,占比较高。公司从 2010 年开始,立足
于大客户开拓策略,导致公司销售相对较为集中。但是这类优质客户订单需求量
大、持续稳定,自身经营风险低,信誉保证度高,发生坏账的概率低,有利于公
司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经营风险。重点围绕优质大客户,优化客户群体结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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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成立以来一贯的经营策略,销售逐步向此类客户群体集中是公司执行此发
展战略的自然结果。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关联方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深圳市深越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0.21 113.29 1,087.38
镇江华印电路板有限公司 273.62 955.40 -
上海华印电路板有限公司 6.70 32.23 -
上海箩箕技术有限公司 23.31 3.04 -
合计 303.84 1,103.96 1,087.38
占比 0.67% 2.94% 5.04%
以上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详见“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
联交易”。
3)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公司按账龄分组的应收账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3 个月内 41,593.42 91.98% 33,385.65 91.71% 18,366.71 89.70%
3 个月-1 年 3,594.20 7.95% 2,930.94 8.05% 2,043.64 9.98%
1-2 年 21.08 0.05% 22.42 0.06% 65.38 0.32%
2-3 年 12.21 0.03% 65.38 0.18% - -
3 年以上 - - - - - -
合计 45,220.91 100.00% 36,404.40 100.00% 20,475.7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账龄分布结构合理,无大额长期应收账款。
4)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同行业上市平均坏账计提比例
公司**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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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安捷利 0.01% 3.96% 4.06%
嘉联益 10.40% 6.88% 4.81%
台郡 0.02% 0.03% 0.02%
旭软* - 0.43% -
臻鼎 0.09% 0.12% 0.11%
毅嘉 - 0.40% 0.25%
上达电子 - 5.01% 5.03%
平均 2.63% 2.40% 2.38%
弘信电子 0.57% 0.45% 0.50%
*由于旭软 2014 年计提了大笔坏账准备,导致其当期坏账计提比例达到了 15%,为明显异
常值,予以剔除。
**截至 2017 年第一季度末,尚有部分公司未披露 2016 年年报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处于同行业中游的位置。同行业上市公
司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坏账准备的计提政策差异较大,例如台湾上市公司,坏账
准备的计提政策较为自主,通常表述为“若存在减值迹象,将账面金额与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计入坏账损失”,并未针对账龄制定硬性的计提比例。国
内的上达电子则是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计提 5%的坏账准备。以 2016 年为例,安
捷利、台郡、臻鼎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均不足 0.1%,远低于公司的 0.57%。
公司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按账龄制订了合理的坏账计提政策,具体为:
项目 3 个月以内 3 个月至 1 年 1至2年 2至3年 3 年以上
计提比例 0% 5% 10% 30% 100%
报告期内,公司账期在 3 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分别占全部应收账款 89.70%、
91.71%和 91.98%,因而按照上述政策,坏账准备计提较少。公司采取该坏账准
备计提政策的依据如下:
①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应收账款管理体系
前端控制:公司成立销售市场部,负责销售前端的风险控制,由专门的人员
根据客户的财务状况、资金实力、发展前景等评估客户的信用状况,若评估不合
格,则不能进入公司客户名单。
业务中控制:公司业务部业务员会随时跟踪订单的执行情况,并随时关注客
户业务的变化情况,若发现客户有任何降低其信用评级的状况出现,如财务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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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困难等,公司立即停止与该客户的合作,并催收账款。
后端控制:产品交付完成后,由公司业务员负责催收款项,若客户出现超过
信用期未付款的情形,公司将停止该客户发货,正是由于公司在应收账款收款方
面的强硬,报告期内极少出现超过信用期未付款的情形。
② 公司实施“大客户”策略,客户资信情况良好,还款风险低
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实施“大客户”销售策略,公司大部分客户均为上市
公司,包括联想集团(00992.HK)、深天马 A(000050.SZ)、京东方 A(000725.SZ)、
欧菲光(002456.SZ)、群创光电(3481.TWSE)等,这些客户资金实力雄厚,在
各自的细分领域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且为公司长期稳定的合作客户,还款风险
很低。
③ 根据历史记录,客户付款及时,回款情况良好。
保荐机构针对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进行了期后回款的抽查,抽查比例高于
80%。抽查结果显示,上述客户付款十分及时,基本上都能在约定时间内付款,
这部分货款无发生坏账的迹象。
④ 实际发生的坏账比例低
2011 年至 2016 年,公司各年实际核销的坏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核销的金额 - - 71.74 4.40 0.29 -
2014 年,公司核销的 71.74 万元应收账款中有 64 万系与信源通科技(深圳)
有限公司交易产生。2013 年,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交货,但对方一直拖欠货款。
2014 年,公司提起诉讼,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判决公司胜诉,但信源
通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无力支付货款,所以公司 2014 年将该笔应收账款全额
核销,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实际发生的坏账金额很低。
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符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坏账
计提审慎合理。
(4)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的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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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 - -
其他应收账款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账款
账龄组合 80.34 52.34 23.25
其他组合 2,673.65 2,085.26 1,374.63
组合小计 2,753.99 2,137.60 1,397.89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2,753.99 2,137.60 1,397.89
上表中,账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计提坏账准备,适用与应收账款同样的坏账
计提政策,即 3 个月以内 0%、3 个月-1 年 5%、1-2 年 10%、2-3 年 30%、3 年以
上 100%。报告期内,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如下: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账龄结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额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额
3 个月以内 80.34 100.00% - 80.34 52.34 100.00% - 52.34
3 个月-1 年 - - - - - - - -
1-2 年 - - - - - - - -
2-3 年 - - - - - - - -
3 年以上 - - - - - - - -
合计 80.34 100.00% - 80.34 52.34 100.00% - 52.34
2014.12.31
账龄结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额
3 个月以内 23.25 100.00% - 23.25
1 年以内 - - - -
1-2 年 - - - -
2-3 年 - - - -
3 年以上 - - - -
合计 23.25 100.00% - 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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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的“其他组合”为融资租赁保证金等。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金额(万元) 账龄 性质或内容 比例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897.38 三年以内 融资租赁保证金 32.58%
天津滨海新区弘信博格融资租赁
807.00 两年以内 融资租赁保证金 29.30%
有限公司
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 270.00 一年以内 融资租赁保证金 9.80%
厦门弘信博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50.00 三年以上 融资租赁保证金 9.08%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
187.50 两年以内 融资租赁保证金 6.81%
公司
合计 2,411.88 - - 87.58%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中存在关联关系的为天津博
格和博格租赁,金额分为 807 万元和 250 万元,合计占比 38.38%,均为融资租
赁保证金,上述关联方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详见“第七节 三、(六)其他关联方”。
除此之外,公司其他应收款的余额中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5)预付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的预付账款账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账龄结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486.85 45.40% 959.03 84.03% 150.61 62.79%
1-2 年 438.04 40.85% 94.23 8.26% 56.27 23.46%
2-3 年 147.37 13.74% 55.00 4.82% 33.00 13.75%
3 年以上 - - 33.00 2.89% - -
合计 1,072.26 100.00% 1,141.26 100.00% 239.88 100.00%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预付账款主要为预付中介机构费用,明细如
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金额 占比
IPO 中介机构上市费 572.00 53.35%
3M 材料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181.52 1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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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金额 占比
镇江华印电路板有限公司 59.75 5.57%
厦门弘信博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53.59 5.00%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32.06 2.99%
合计 898.91 83.83%
(6)存货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账面余额 13,187.67 9,826.24 6,507.13
跌价准备 723.07 347.86 339.60
账面价值 12,464.61 9,478.38 6,167.53
1)整体情况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存货的规模有所提升,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各类存货期末账面价值达 12,464.61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 14.13%,总资产的
8.17%。
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流动及周转情况
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重 存货周转率*
公司名称**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安捷利 18.64% 21.79% 19.00% 9.01 8.89 7.63
嘉联益 12.70% 17.92% 19.59% 7.70 6.11 6.78
台郡 11.61% 11.16% 12.87% 7.70 7.48 5.82
旭软 - 6.57% 6.98% - 7.64 9.91
臻鼎 11.90% 10.45% 11.35% 10.64 11.57 11.30
毅嘉 - 8.21% 7.80% - 10.31 11.90
上达电子 - 49.59% 26.78% - 3.56 3.60
平均 13.71% 17.96% 14.91% 8.76 7.94 8.14
弘信电子 14.13% 15.34% 15.65% 8.22 10.37 10.56
*部分公司未披露存货账面余额,此处周转率统一按存货账面价值计算,故此处发行人的存货周转率计算结
果与财务指标章节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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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7 年第一季度末,尚有部分公司未披露 2016 年年报数据。
同行业上市公司中,上达电子的存货占比明显高于其余公司,若剔除上达电
子,公司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当,且存货周转率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原材料采购量大幅增加,使得公司越来
越重视存货的流转速度,在采购端,通过 HUB 仓等形式,尽可能地减少自身的
原材料持有量。2014 年及 2015 年,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0.56 和 10.37,优于
大部分同行业公司。2016 年随着销售规模的进一步扩大,期末存货余额增加,
导致存货周转率有所降低,但整体仍处于行业中上游水平。
2)存货构成及波动分析
报告期内,存货(账面余额)分类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存货分类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原材料 3,744.60 2,725.59 1,482.15
在产品 4,079.51 2,366.29 1,421.39
库存商品 5,363.56 4,734.35 3,603.59
合计 13,187.67 9,826.24 6,507.13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余额逐年增加,主要原因为公司期末订单增加所致。对
于公司主要产品 FPC,公司客户通常要求公司在 15 天-20 天之内交货,而公司
平均的产品生产周期在 15 天左右,因此公司在接到新订单后,会立即进行原材
料备货及产品生产。意味着公司 12 月份新接订单的金额将直接影响期末的存货
余额,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 12 月份新接的订单金额分别为 5,555 万元、12,651
万元和 17,596 万元,新接订单的增加导致报告期内各期末原材料及在产品的余
额增加,随着相关产品生产入库,期末库存商品余额随之增加。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存货增长较大,原因如下:
① 原材料:2015 年底,公司原材料增加 1,243.44 万元,主要系新设子公司
弘信华印(期末原材料 212 万元)和弘汉光电新增背光板业务(期末原材料增加
767 万元)所致。
② 在产品:2015 年底,公司在产品增加 944.90 万元,主要系 2015 年 12
月份新接订单较多所致。
③ 库存商品:2015 年底,公司库存商品增加 1,130.76 万元,主要原因为公
司 12 月底订单较多,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 2015 年最后一周已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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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对方尚未签收的金额约 832 万元,这部分产品由于在 2015 年不满足收入确认
条件,所以计入库存商品中,导致期末库存商品上升。这部分产品在 2016 年 1
月已全额确认收入。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存货账面余额比 2015 年底增加 3,361.43
万元,主要原因为 2016 年底,公司订单较多导致期末存货金额增加,具体分析
如下:
① 原材料:2016 年底,公司原材料增加 1,019.01 万元,主要原因是:第一,
弘信电子卷对卷生产线经过 1 年多的磨合,产品品质已经得到客户的认可,加之
国内手机市场快速增长,公司承接的订单较多,带动原材料备货增加 853.17 万
元;第二,弘信华印的客户导入逐步完成,销售规模增长较快,带动原材料备货
增加 214.90 万元。
② 在产品:2016 年底,公司在产品增加 1,713.22 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 2016
年下半年 FPC 和软硬结合板订单增加,期末 FPC 的在产品比 2015 年底增加
1,183.59 万元,软硬结合板的在产品比 2015 年底增加 529.70 万元。
③ 库存商品:2016 年底,公司库存商品增加 629.21 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
控股子公司弘汉光电及弘汉华印因下游客户计划调整,导致部分按计划应发货的
库存商品递延。
3)存货跌价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原材料跌价准备 135.53 17.73 23.72
产成品跌价准备 587.54 330.13 315.88
合计 723.07 347.86 339.60
存货跌价计提比例 5.48% 3.54% 5.22%
公司结合盘点、存货通用性及库龄等情况对期末存货进行识别、分类,并按
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金额计提跌价准备。
① 存在毁损、残次的存货
对于存在毁损、残次的存货,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② 不存在毁损、残次的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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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原材料:公司的原材料中仅有电子元器件存在较强的时限性及产品专属
性,因此发生减值的原材料主要是电子元器件;其他原材料基本为共耗材料,且
保质期较长,不具有较强的时限性及产品专属性,发生的跌价较少。
b. 库存商品:公司产品是按订单生产的模式,绝大部分库存商品均有相应
的订单支持,理论上不存在跌价的情形。但部分商品由于客户端需求变化,客户
可能会要求打折处理,同时由于生产良率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也可能存在少量的
订单外产品。基于以上两个因素,公司针对库存商品,根据库龄以及历史销售经
验来确定预计售价,在预计售价的基础上,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
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方式确定跌价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分别为 5.22%、3.54%和 5.48%,公司存
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与实际运营情况相符,不存在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未充分计
提的情形。
(7)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324.30 931.74 87.02
预缴企业所得税 - 0.0006 15.11
税控服务费 0.03 - -
预缴其他税费 1.38 - -
合计 325.71 931.75 102.13
2014 年以来,公司新购入大量设备,导致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加,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会计部编制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
析》、《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
[2012]13 号)等文件的要求及精神,“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的科目期末余
额应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或“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目列示。考虑到公司业务处于发展阶段,具有持续稳定的增值税销项税,预计
该增值税留抵税额在短期内可予以抵减,所以公司将其列示在“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下。
3. 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化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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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固定资产 54,777.44 85.02% 54,110.84 85.87% 48,771.23 91.69%
在建工程 1,627.08 2.53% 2,365.60 3.75% 181.12 0.34%
无形资产 2,272.64 3.53% 2,426.20 3.85% 2,529.66 4.76%
长期待摊费用 58.71 0.09%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872.19 1.35% 480.34 0.76% 213.44 0.40%
其他非流动资产 4,820.94 7.48% 3,634.46 5.77% 1,498.64 2.82%
非流动资产合计 64,429.00 100.00% 63,017.45 100.00% 53,194.09 100.00%
从构成来看,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系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报告期内,两者
合计金额占非流动资产的 90%左右。
(1)固定资产
公司为生产型企业,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构成。由于产品
生产过程复杂,产品精度高,对生产设备要求较高,因此公司的固定资产投入较
大,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分 2016.12.31 2015.12.31
类 原值 净值 占比 成新率 原值 净值 占比 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20,684.78 17,863.70 32.61% 86.36% 20,579.43 18,490.47 34.17% 89.85%
机器设备 44,948.48 36,041.23 65.80% 80.18% 41,704.26 34,947.52 64.59% 83.80%
运输设备 230.45 82.59 0.15% 35.84% 218.70 104.17 0.19% 47.63%
电子设备 755.00 355.53 0.65% 47.09% 467.23 191.71 0.35% 41.03%
办公家具及
747.05 434.38 0.79% 58.15% 648.69 376.97 0.70% 58.11%
其他
合计 67,365.75 54,777.44 100.00% 81.31% 63,618.31 54,110.84 100.00% 85.06%
固定资产分 2014.12.31
类 原值 净值 占比 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20,025.65 18,650.17 38.24% 93.13%
机器设备 34,455.41 29,592.28 60.68% 85.89%
运输设备 172.34 87.60 0.18% 5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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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设备 390.94 214.10 0.44% 54.77%
办公家具及
419.27 227.08 0.47% 54.16%
其他
合计 55,463.60 48,771.23 100.00% 87.93%
2013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的原值为 2.62 亿元,截至 2016 年末,公司固定资
产原值达到 6.74 亿元,累计增加 4.12 亿元。这主要是由于公司看好市场前景,
为扩大生产规模及提升自动化水平不断增加机器设备投资所致。2014 年,公司
机器设备原值的增长率达到 90.97%,2015 年以来有所放缓,公司机器设备原值
的同比增长率分别为 21.04%和 7.78%。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机器设备在固
定资产中的占比达到了 65.80%,成新率为 80.18%,大部分生产设备均为近两年
购买的新设备。
2016 年,公司固定资产原值变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6.12.31
房屋及建筑物 20,579.43 105.35 - 20,684.78
机器设备 41,704.26 19,799.43 16,555.21 44,948.48
运输设备 218.70 11.75 - 230.45
电子设备 467.23 291.14 3.37 755.00
办公家具及其他 648.69 227.85 129.49 747.05
合计 63,618.31 20,435.52 16,688.07 67,365.75
公司本期增加及减少的设备金额较高,主要是因为公司实行售后回租方式的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方式上:进行售后回租的设备需先体现“售后”减少再体现
“融资租回”增加。售后回租的合同情况详见“第十一节 一、(二)售后回租合
同”。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资产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房屋及建筑物 110.25 15.58 94.68
机器设备 34,190.91 5,474.40 28,716.51
办公家具及其他 29.33 4.26 25.07
合计 34,330.49 5,494.23 28,8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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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融资租入的房屋建筑物系用于售后回租的中央空调。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比例如下:
类别 使用年限(年) 残值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35 5%
机器设备 8-12 5%
运输设备 5-8 0-5%
电子设备 3-5 5%
办公设备 3-5 0-5%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未发现减值迹象。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的期末余额分别为 181.12 万元、2,365.60 万元和
1,627.08 万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彩钢改造工程 - 4.68 -
挠性印制电路板工业园一期项目 291.74 260.72 181.12
外包施工成本 115.79 1.21 -
待调试设备 1,190.25 2,099.00 -
更新改造设备 29.30 - -
合计 1,627.08 2,365.60 181.12
2014 年,公司完成 3#-5#厂房的建设,在建工程期末余额大幅降低。2015
年末及 2016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主要系新增设备尚未安装完毕。
(3)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一、原价合计 2,996.67 2,973.29 2,888.52
土地使用权 2,203.05 2,203.05 2,203.05
ERP 及软件 577.41 554.04 46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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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阻抗板项目 216.21 216.21 216.21
二、累计摊销额合计 724.03 547.09 358.86
土地使用权 166.80 120.96 62.53
ERP 及软件 452.73 343.25 235.07
阻抗板项目 104.50 82.88 61.26
三、账面价值合计 2,272.64 2,426.20 2,529.66
土地使用权 2,036.25 2,082.09 2,140.52
ERP 及软件 124.68 210.79 234.19
阻抗板项目 111.71 133.33 154.95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保持稳定增长,主要构成为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
权的详细情况见“第六节 五、(二)1. 土地使用权”。
公司无形资产摊销比例如下:
类别 残值率 使用寿命 摊销方法
土地使用权 0% 按 50 年或受益年限 平均年限法
办公软件 0% 3-5 年 平均年限法
非专利技术 0% 10 年 平均年限法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没有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无形资产中,“阻抗板项目”系公司研发费用资本化形成。经过中介机
构的核查,该资本化项目系“特性阻抗板电路板技术开发项目”,该项目符合资
本化的条件:
1)该研发项目处于开发阶段
公司 2009 年开始接触阻抗项目,早期做了很多研究及调查工作,2011 年开
始针对阻抗板项目,进行大规模的试生产,满足开发阶段的定义。
2)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011 年,公司经过前期的研究工作,已完成初步的计划和设计工作,具备
开发所需的技术条件,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和其他不确定性,从技术层面的角度,
完全具有可行性。
3)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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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进行阻抗板项目的开发,且成熟的阻抗技术能
够有效增强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公司具备完成该项目开发并使用的意图。
4)该无形资产预期能产生经济效益
随着手机信号传输越发趋于高频性,其对阻抗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具有阻抗
特性的 FPC 具备竞争优势,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
5)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公司针对阻抗板项目,成立了专门的开发小组,进行了完整的项目立项和资
金预算,为该项目的完成做出了充足的准备,拥有足够的资源完成该阻抗项目的
开发,并有能力将该技术运用于生产经营。
6)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计量
资本化金额主要是项目开发所必须的材料费和人工费。研发所用材料在领料
时,需经过专项审核,以区别日常生产所用材料;人工费为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
大部分研发人员为专职人员,少量兼职人员的工资薪金已按照工时分摊入资本化
部分。可见,归属于该项目的支出能够可靠计量。
资本化的起止时点:该项目公司在 2011 年之前进行了充分的理论论证和研
究设计,于 2011 年 1 月开始,大规模投入材料,进行进一步的样品制造和测试,
所以选取 2011 年 1 月作为资本化的开始时点。到了 2011 年 12 月,该项研发基
本结束,停止资本化。
(4)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设备供应商、建筑施工方等长期
资产的款项及因售后回租形成的递延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递延收益-未实现的售后回租损益 4,201.13 2,696.24 1,066.88
预付工程款 0.59 20.00 40.64
预付房屋、设备款等 619.22 918.22 391.12
合计 4,820.94 3,634.46 1,498.64
2015 年末及 2016 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幅较大,主要系融资租赁形
成的递延收益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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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减值准备期末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一、坏账准备 258.76 168.40 108.72
二、存货跌价准备 723.07 347.86 339.60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 -
四、其他 - - -
合计 981.83 516.26 448.32
公司已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制订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政策,
符合谨慎性和公允性的要求;报告期内发行人已足额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主
要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与资产质量实际状况相符,不存在潜在资产损失及未予
计提减值准备而导致的财务风险。
关于减值准备的具体分析见本节“九、(一)2、(3)应收账款”、 “九、
(一)2、(4)其他应收款”和“九、(一)2、(6)存货”等章节。
(二)负债构成及变化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结构如下图:
单位:%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总额大幅增加,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负债总额分
别同比增加 56.44%和 30.63%。截至 2016 年末,公司负债总额达 103,401.17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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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其中流动负债 85,473.46 万元,非流动负债 17,927.71 万元。负债快速增长的
主要原因有:
① 公司近年产能扩张迅速,购置了大量自动化设备,所需资金大多由银行
借款取得。
② 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原料采购量相比于过去有较大提升,所对应的应付
账款和应付票据金额增长迅速。
③ 公司从 2013 年开始采取了设备售后回租的方式融入资金,形成了长期应
付款,增加了非流动负债的金额。
1. 流动负债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短期借款 21,193.38 24.80% 12,784.80 20.08% 5,900.00 16.19%
应付票据 17,798.81 20.82% 9,931.75 15.60% 4,849.08 13.31%
应付账款 34,258.74 40.08% 30,068.62 47.23% 18,963.87 52.03%
预收款项 9.00 0.01% - - 1.59 0.00%
应付职工薪酬 1,903.12 2.23% 1,595.32 2.51% 1,229.74 3.37%
应交税费 474.58 0.56% 334.30 0.53% 954.66 2.62%
应付利息 44.40 0.05% 32.49 0.05% 27.62 0.08%
其他应付款 186.31 0.22% 98.58 0.15% 656.38 1.8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9,605.12 11.24% 8,823.94 13.86% 3,862.49 10.60%
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85,473.46 100.00% 63,669.80 100.00% 36,445.42 100.00%
总体来看,流动负债结构在报告期内保持稳定。
a. 短期借款的比重逐步上升。短期借款的波动与公司当年选取的主要融资
方式有关,2014 年公司取得了 6,500 万元长期借款,短期借款的占比较低。2015
年及 2016 年,公司为缓解资金压力,更多地采用短期借款取得资金,短期借款
占流动负债的比重随之上升。
b. 各报告期末,公司经营应付款项(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之和)占流动负
债的比例分别为 65.34%、62.83%和 60.90%,占比保持稳定。
c. 2014 年末至 2016 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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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2.49 万元、8,823.94 万元和 9,605.12 万元 ,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10.60%、13.86%和 11.24%,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融资租赁增加所致。
(1)短期借款
公司短期借款为保证借款、抵押借款和质押借款。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子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 21,193.38 万元,明细如下:
序 贷款机 贷款金额 贷款
借款日 还款日 担保方 抵押物
号 构 (万元) 利率
兴行新 弘信创业、李 翔安区翔
1 2016-11-10 2017-11-9 1,500.00 5.50%
港支行 强、王夏云 岳路 23 号
兴行新 弘信创业、李 102、202
2 2016-11-21 2017-11-20 2,000.00 5.50%
港支行 强、王夏云 单元,同
兴行新 弘信创业、李 安区同龙
3 2016-12-2 2017-12-1 1,900.00 5.50%
港支行 强、王夏云 二路 938
兴行新 弘信创业、李 号 304 室
4 2016-12-12 2017-12-11 1,600.00 5.50%
港支行 强、王夏云 等房产
翔安区翔
工行翔 弘信创业;李 岳路 23 号
5 2016-7-20 2017-7-20 1,983.38 3.20%
安支行 强、王夏云 302 单元、
402 单元;
同安区同
工行翔 弘信创业;李 龙二路
6 2016-10-19 2017-10-17 910.00 5.44%
安支行 强、王夏云 936 号 202
室等房产
农行湖 弘信创业、李
7 2016-6-29 2017-6-28 1,100.00 4.79%
里支行 强 翔安区翔
农行湖 弘信创业、李 海路 19 号
8 2016-6-30 2017-6-29 900.00 4.79%
里支行 强 之 2、之
农行湖 弘信创业、李 4-之 5、之
9 2016-11-15 2017-11-14 1,000.00 4.35%
里支行 强 6、之 9、
农行湖 弘信创业、李 之 10
10 2016-11-22 2017-11-21 1,000.00 4.35%
里支行 强
厦门国 弘信创业、李
11 2016-11-14 2017-11-14 2,000.00 5.22% -
际银行 强
中行翔 弘信创业、李
12 2016-2-24 2017-2-24 1,000.00 5.22% -
安支行 强
光大厦 弘信创业、李
13 2016-5-27 2017-5-26 2,000.00 5.22% -
门分行 强
中行翔
14 2016-7-21 2017-7-21 600.00 5.87% 弘信电子 -
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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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贷款机 贷款金额 贷款
借款日 还款日 担保方 抵押物
号 构 (万元) 利率
*
弘信电子、李
博格租
15 2016-11-30 2017-2-28 1,000.00 - 奎、李彦昆、 应收账款
赁**
王毅
弘信电子、钱
博格租
16 2016-12-22 2017-7-27 700.00 - 小进、彭美兰、 应收账款
赁***
王毅
* 第 14 笔系弘汉光电的银行借款;
** 第 15 笔系弘汉光电与博格租赁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贷款费用为一次性支付 22.20 万元。
*** 第 16 笔系弘信华印与博格租赁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贷款费用为一次性支付 39.80 万元。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 18,963.87 万元、30,068.62 万元和 34,258.74
万元,2015 年及 2016 年应付账款余额明显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规模扩张所致。
公司应付账款分类别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货款 26,229.80 21,419.25 10,632.29
设备及工程款 3,867.29 5,773.58 4,596.18
暂估货款 4,161.66 2,875.79 3,735.40
合计 34,258.74 30,068.62 18,963.87
2014 年以后,公司处于投资建设期,所以应付账款中设备及工程款明显增
加,同时由于部分建设款及设备购置款作为保证款,需在房屋建筑物或设备使用
2-3 年后方才支付,所以公司也出现了一定金额的 1 年期以上应付款项。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款为: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未结转的原因
Enrich Group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LTD 208.11 尚未办理结算
深圳德森精密设备有限公司 412.81 尚未办理结算
合计 620.92 -
报告期内,应付账款前五名的供应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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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供应商名称 金额 账龄 占比 性质
广州松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44.57 1 年以内 3.05% 货款
厦门北岛电子有限公司 939.59 1 年以内 2.74% 货款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926.13 1 年以内 2.70% 货款
2016.12.31
深圳市三惠科技有限公司 842.33 1 年以内 2.46% 货款
广州联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794.97 1 年以内 2.32% 货款
合计 4,547.60 - 13.27% -
深圳德森精密设备有限公司 1,529.88 注释 5.09% 设备款
京东方集团 1,421.46 1 年以内 4.73% 货款
广州松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320.09 1 年以内 4.39% 货款
2015.12.31
深圳市三惠科技有限公司 988.26 1 年以内 3.29% 货款
广州联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953.16 1 年以内 3.17% 货款
合计 6,212.85 - 20.66% -
昆山雅森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745.44 1 年以内 3.93% 货款
摩托罗拉(武汉)移动技术通信有
713.55 1 年以内 3.76% 货款
限公司
2014.12.31 东莞视迅电子有限公司 594.30 1 年以内 3.13% 货款
伊欧激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576.68 1 年以内 3.04% 设备款
深圳市汇顶股份有限公司 465.55 1 年以内 2.45% 货款
合计 3,095.51 - 16.32% -
注:深圳德森精密设备有限公司为公司设备供应商,截至 2015 年末有 13.58 万元的款项超过 1 年,为设备
的质保金。
其中,摩托罗拉(武汉)移动技术通信有限公司和京东方集团均同时为公司
客户,这是由于上述两家客户在提供元器件时,按正常交易结算,公司加工完成
后,再将含元器件价格的 FPC 卖回,因此会产生应付账款,对于该采购模式的
介绍详见“第六节 四、(三)报告期内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3)应付票据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种类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1-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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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 17,798.81 9,483.25 4,849.08
国内信用证 - 448.50 -
合计 17,798.81 9,931.75 4,849.08
2014 年末及 2016 年末,公司应付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2015 年末,应付
票据的余额为 9,931.75 万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为 9,483.25 万元,国内信用证为
448.50 万元。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为缓解资金压力,公司尽量与供应商采用应
付票据结算,应付票据将维持在比较高的金额。2016 年末,随着公司采购规模
的扩大,期末应付票据的余额达到 17,798.81 万元。
(4)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付款的期末余额分别为 656.38 万元、98.58 万元和
186.31 万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付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履约保证金 39.30
其他单位往来款及个人款 147.01
合计 186.31
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中不存在占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等关联方资金的情形。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短期薪酬 1,903.12 1,573.42 1,216.71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1.90 13.03
合计 1,903.12 1,595.32 1,229.74
公司 2015 年末应付职工薪酬比 2014 年增加,主要系期末员工人数增加所致。
公司 2016 年末应付职工薪酬比 2015 年末增加,主要系期末计提的职工教育
经费累积增加,以及 2016 年下半年公司业绩回升,计提的年终奖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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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税项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增值税 89.43 108.32 260.80
营业税 - 1.35 -
企业所得税 328.69 167.47 625.25
个人所得税 17.51 13.72 9.27
城市维护建设税 10.93 18.48 15.77
教育费附加 6.56 11.09 9.46
地方教育附加 4.37 7.39 6.31
房产税 2.97 2.62 22.06
其他税种 14.12 3.87 5.76
合计 474.58 334.30 954.66
2015 年末及 2016 年末,公司应交税费期末余额比 2014 年末均有所降低,
主要原因为一方面公司新购大量设备,导致增值税可抵扣的进项税增加,应交增
值税税额降低;另一方面公司当期利润总额下降,导致应交企业所得税降低。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内,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分别为 3,862.49 万元、
8,823.94 万元和 9,605.12 万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大额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系融资
租赁形成的长期应付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500.0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7,751.37
一年内到期的递延收益 353.76
合计 9,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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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非流动负债构成及变化情况分析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借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长期抵押及保证借款 6,500.00 6,500.00 6,500.0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500.00 - -
合计 5,000.00 6,500.00 6,500.00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长期借款明细如下:
序 贷款金额 贷款利 抵押
贷款机构 借款日 还款日 担保方
号 (万元) 率* 物
2017.08.19 750.00
2017.11.19 750.00
农行湖里 2018.02.19 750.00 弘信创 翔海路
1 2014.05.20 5.225%
支行 2018.05.19 750.00 业、李强 厂房
2018.08.19 500.00
2019.05.18 500.00
2018.08.19 500.00
农行湖里 弘信创 翔海路
2 2014.06.20 2018.11.19 1,000.00 5.225%
支行 业、李强 厂房
2019.02.19 1,000.00
* 由于 2015 年中国人民银行借款基准利率下调,因此长期借款利率相应下调。
(2)长期应付款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长期应付款余额为 7,506.28 万元,全部系融
资租赁形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应付融资租赁款 16,481.39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1,223.74
小计 15,257.65
减:一年内到期长期应付款 7,75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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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12.31
合计 7,506.28
(3)递延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收益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政府补助 4,257.74 4,115.58 2,401.99
减:一年内到期的政府补助 353.76 321.02 199.20
融资租赁递延收益 1,461.26 728.27 -
合计 5,365.25 4,522.83 2,202.79
其中,融资租赁递延收益系融资额与租赁设备账面价值的差额。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所形成的递延收益明
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投资 1,241.50
挠性印刷电路板生产体系建设项目 869.18
四川弘信基础设施补贴 800.00
2016 年第一批智能制造专项资金补助 403.23
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创新和改造项目支持资金 342.42
2015 年双面卷对卷挠性印制电路板生产线建设 125.27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科技研发项目支持资金 97.80
省工商发展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 80.00
2012 年工业基础建设扶持基金 71.00
2014 年第一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补助 64.10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技术创新资金无偿资助项目支持资金 48.56
厦门市财政局技术改造专项补助资金 41.52
2013 年市会计计划第三批定额扶持项目 35.00
2016 年厦门市企业购买货梯补助资金 2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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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12.31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8.78
合计 4,257.74
(三)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1. 短期偿债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如下: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公司名称*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安捷利 0.92 0.98 1.30 0.74 0.76 1.04
嘉联益 1.40 1.79 1.42 1.16 1.41 1.08
台郡 2.95 2.84 1.57 2.26 2.40 1.29
臻鼎 1.30 1.45 1.34 0.95 1.04 1.05
毅嘉 - 3.00 2.54 - 2.65 2.27
上达电子 - 0.78 0.86 - 0.39 0.63
平均 1.64 1.81 1.50 1.28 1.44 1.23
弘信电子 1.03 0.97 1.08 0.89 0.82 0.91
现金比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流动负债
公司名称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安捷利 0.06 0.11 0.20 - 0.19 0.14
嘉联益 0.56 0.66 0.42 0.22 0.20 0.19
台郡 1.48 1.72 0.65 0.20 0.97 0.38
臻鼎 0.46 0.55 0.45 0.20 0.38 0.38
毅嘉 - 0.89 0.68 - 0.51 0.41
上达电子 - 0.08 0.09 - 0.10 0.03
平均 0.64 0.67 0.41 0.21 0.39 0.25
弘信电子 0.17 0.11 0.10 0.07 0.03 0.34
*同行业上市公司中,旭软比较特殊,其经营规模和资产规模远小于其他公司,主要依靠自我资金积累,没
有银行借款,因而其偿债能力指标大幅优于其余公司,可比性较差,在同行业分析中属于干扰项,因此在
做偿债能力分析时将其从样本中剔除。截至 2017 年第一季度末,尚有部分公司未披露 2016 年年报数据,
安捷利未披露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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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指标略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这主要是因为
公司报告期内处于高速成长阶段,必须依靠大量的银行借款来筹措资金,投资于
新的厂房及生产设备以扩充产能,而同行业上市公司均已处在成熟阶段,投资需
求较低,举债动力相应降低,从而短期偿债指标较高。
2015 年,公司大力推进新生产线的投资建设,所需资金不得不通过举债取
得,导致流动比率下降。
截至 2016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流动负债的指标分别为:1.03、0.89、0.17 和 0.07,相关偿债指标均
比 2015 年末有所上升,公司整体短期偿债风险可控。
2. 长期偿债能力
资产负债率(合并) 带息负债率*
公司名称**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安捷利 50.69% 40.45% 35.45% 27.01% 37.54% 32.03%
嘉联益 50.12% 46.96% 57.67% 9.44% 29.27% 20.12%
台郡 33.96% 30.67% 55.39% 19.72% 11.26% 24.22%
臻鼎 59.72% 53.70% 62.54% 38.50% 44.92% 33.47%
毅嘉 - 38.60% 41.38% - 53.73% 46.41%
上达电子 - 84.40% 87.13% - 24.34% 23.20%
平均 48.62% 49.13% 56.59% 23.67% 33.51% 29.91%
弘信电子 67.74% 63.42% 54.63% 41.54% 40.68% 42.45%
*带息负债率=(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应付公司债)/总负债,弘信电子还加上了融资租赁形成的
长期应付款。
**截至 2017 年第一季度末,尚有旭软、毅嘉、上达电子未披露 2016 年年报数据。
与短期偿债指标类似,公司各项长期偿债指标也略差于可比公司。2016 年
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及带息负债率分别为 67.74%和 41.54%,比 2015
年末仍有所上升。预计未来几年,公司资产负债率仍将维持在较高的水平上。本
次公开发行有助于公司解决快速增长的资金需求,降低资产负债率,从而提升盈
利能力和优化财务结构。
(四)营运能力指标分析
公司名称** 应收账款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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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安捷利 3.53 3.52 3.51 9.01 8.89 7.63
嘉联益 2.93 2.85 2.65 7.70 6.11 6.78
台郡 5.14 4.85 2.64 7.70 7.48 5.82
旭软 - 1.59 2.22 - 7.64 9.91
臻鼎 5.33 6.00 3.91 10.64 11.57 11.30
毅嘉 - 2.39 3.09 - 10.31 11.90
上达电子 - 5.59 3.61 - 3.56 3.60
平均 4.23 3.83 3.09 8.76 7.94 8.14
弘信电子 2.53 3.17 3.13 8.22 10.37 10.56
流动资产周转率 总资产周转率
公司名称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安捷利 2.28 2.07 2.06 0.91 0.77 0.85
嘉联益 1.34 1.33 1.44 0.89 0.89 0.97
台郡 1.15 1.22 0.95 0.84 0.86 0.67
旭软 - 0.62 0.95 - 0.47 0.75
臻鼎 1.41 1.56 1.62 0.89 0.97 0.97
毅嘉 - 0.88 1.45 - 0.59 0.93
上达电子 - 1.72 1.03 - 1.04 0.77
平均 1.54 1.34 1.36 0.88 0.80 0.84
弘信电子 1.40 1.85 1.81 0.76 0.86 0.89
注:因部分公司未披露存货账面余额,上表中存货周转率计算使用的是存货账面价值,所以此处披露的弘
信电子存货周转率与本招股意向书其余章节不同。
**截至 2017 年第一季度末,尚有部分公司未披露 2016 年年报数据。
公司客户为行业领先的大中型企业,如联想、京东方、天马微电子等,均有
较好的信誉保证,大部分应收账款账龄在 3 个月以内,回款状况良好,无大额长
期应收账款。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处于行业中游水平,2016 年有所
降低,主要系第四季度销售金额较高,导致期末应收账款的余额较大,拉低了应
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原材料采购量大幅增加,使得公司越来
越重视存货的流转速度,在采购端,通过 HUB 仓等形式,尽可能地减少自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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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持有量。2014 年及 2015 年,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0.56 和 10.37,优于
大部分同行业公司。2016 年随着销售规模的进一步扩大,期末存货余额增加,
导致存货周转率有所降低,但整体仍处于行业上游水平。
公司流动资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也都处于行业中上游水平,反映了公司
良好的资产运营以及管理能力。
(五)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股本(或实收资本) 7,800.00 7,800.00 7,800.00
资本公积 21,071.20 21,071.20 20,766.30
盈余公积 2,358.58 1,843.76 1,482.83
未分配利润 15,872.61 12,552.62 11,218.5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47,102.39 43,267.57 41,267.65
少数股东权益 2,143.53 2,377.71 748.40
所有者权益合计 49,245.92 45,645.29 42,016.05
1. 股本(或实收资本)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未发生持股变动。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1 弘信创业 3,166.7220 3,166.7220 3,166.7220
2 国泰创投 872.3286 872.3286 872.3286
3 上海金投 945.3990 945.3990 945.3990
4 邱葵 433.1184 433.1184 433.1184
5 张洪 433.1184 433.1184 433.1184
6 王毅 419.4606 419.4606 419.4606
7 李毅峰 419.4606 419.4606 419.4606
8 达晨创泰 308.6226 308.6226 308.6226
9 达晨创恒 295.6902 295.6902 295.6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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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10 达成创瑞 253.6794 253.6794 253.6794
11 达晨聚圣 78.0000 78.0000 78.0000
12 何建顺 78.0000 78.0000 78.0000
13 李栋清 68.4528 68.4528 68.4528
14 徐海燕 27.9474 27.9474 27.9474
合计 7,800.0000 7,800.0000 7,800.0000
2. 资本公积
报告期内,资本公积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资本公积 21,071.20 21,071.20 20,766.30
公司资本公积主要由以下原因形成:
(1)引入投资者
2013 年 4 月,公司引入外部投资者达晨创投及上海金投,两家公司共出资
11,666.66 万元,其中 1,085.3256 万元计入股本,10,581.3344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股份支付
2013 年 5 月,公司股东弘信创业、厦门弘信控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西藏
弘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王毅、张洪以每元出资额 5.54 元的单价合计转让 1%
公司股权(对应出资额 77.5233 万元)予何建顺。由于何建顺系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董秘孔志宾配偶,本次转让视为“为获取职工服务”产生的交易,
根据会计准则中对于《股份支付》的要求,将该价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
为股份支付。在本次股权转让的同时,公司股东厦门弘信控股有限公司、王毅、
邱葵、张洪还以每元出资额 10.80 元的价格转让了部分股权予外部投资者李栋清
和徐海燕,该价格可视为公允价格。因此将两者之间的差额 407.77 万元确认为
股份支付,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
(3)整体变更
2013 年 6 月,公司以 2013 年 5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整体变更为
股份公司,整体变更前的未分配利润及盈余公积计入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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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设控股子公司
2015 年,公司资本公积有所增加,主要系新设控股子公司弘信华印,其中
弘信华印股东镇江华印以机器设备评估出资,评估值超过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弘
信华印资本公积。
3. 盈余公积
报告期内,盈余公积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法定盈余公积 2,358.58 1,843.76 1,482.83
合计 2,358.58 1,843.76 1,482.83
公司各年度均按照当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10% 计提定盈余公积。
4. 未分配利润
报告期内,未分配利润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期初未分配利润 12,552.62 11,218.52 5,372.50
加:本期归属于所有者的净利润 4,536.81 3,489.02 8,822.48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14.83 360.92 870.45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702.00 1,794.00 2,106.00
转入资本公积 - - -
未分配利润余额 15,872.61 12,552.62 11,218.52
公司按母公司当年净利润的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报告期内,公司实施的
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 2,106 万元、1,794 万元和 702 万元。
5. 少数股东权益
报告期内,少数股东权益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少数股东权益 2,143.53 2,377.71 74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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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143.53 2,377.71 748.40
2015 年,由于新增控股子公司弘信华印,公司持有其 54.00%的股份,所以
少数股东权益增加。
2016 年,由于控股子公司弘汉光电及弘信华印均亏损,所以少数股东权益
有所降低。
十、盈利能力分析
(一)主要盈利数据整体变动概述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一、营业收入 104,815.49 11.81% 93,743.99 26.06% 74,362.34 -
减:营业成本 90,138.50 11.12% 81,120.43 32.40% 61,270.44 -
税金及附加 541.19 89.43% 285.70 29.60% 220.44 -
销售费用 1,458.08 13.79% 1,281.39 21.83% 1,051.77 -
管理费用 6,636.64 8.24% 6,131.55 24.03% 4,943.64 -
财务费用 2,234.63 7.62% 2,076.42 6.09% 1,957.26 -
资产减值损失 663.40 181.75% 235.46 -39.98% 392.28 -
加:投资收益 - -100.00% 283.84 2,542.83% 10.74 -
二、营业利润 3,143.04 8.50% 2,896.90 -36.15% 4,537.25 -
加:营业外收入 1,765.94 121.13% 798.60 -86.34% 5,847.00 -
减:营业外支出 491.78 238.43% 145.31 -16.69% 174.42 -
三、利润总额 4,417.20 24.42% 3,550.18 -65.23% 10,209.83 -
减:所得税费用 344.57 14.26% 301.57 -78.19% 1,383.02 -
四、净利润 4,072.63 25.37% 3,248.61 -63.20% 8,826.80 -
归属于母公司所
4,536.81 30.03% 3,489.02 -60.45% 8,822.48 -
有者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464.18 -93.08% -240.41 -5,652.19% 4.33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迅速,主要利润指标波动幅度较大,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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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增幅与营业收入增幅不匹配的主要原因如下:
① 销售费用的变化主要受当期市场开拓力度的影响,同时,FPC 的产品特
点决定了营业收入与运费不存在绝对匹配的关系,导致销售费用波动与营业收入
波动不一致。
② 财务费用主要受当期借款、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的影响。报告期内,
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融资租赁等方式取得资金,先行投入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导致财务费用较高。
③ 2015 年投资收益金额较大,主要系处置弘汉智能确认的投资收益。
④ 2014 年营业外收入较大系公司取得了厦门火炬管委会“一企一策”的专
项扶持资金 5,000 万元。
(二)营业收入
1. 营业收入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主营业务收入 103,665.94 25.23% 82,781.77 23.01% 67,294.22 -
其他业务收入 1,149.55 -89.51% 10,962.22 55.09% 7,068.13 -
营业收入 104,815.49 11.81% 93,743.99 26.06% 74,362.34 -
(1)主营业务收入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来源于各类 FPC 的销售,2015 年及 2016 年还包含了弘汉
光电的背光板业务及弘信华印的刚挠结合板业务。
① 按产品分类
按发行人及子公司的业务内容,主营业务收入可分为:FPC、触摸屏、背光
板和刚挠结合板等,报告期内,各自实现的销售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类别 说明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FPC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80,822.44 77.96% 72,916.63 88.08% 65,932.96 97.98%
发行人子公司弘汉
触摸屏 - - 279.79 0.34% 1,082.83 1.61%
光电的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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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类别 说明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发行人子公司弘汉
背光板 15,061.36 14.53% 8,959.59 10.82% 278.42 0.41%
光电的主营业务
发行人子公司弘信
硬板* 249.77 0.24% 422.12 0.51% - -
华印的主营业务
刚挠结 发行人子公司弘信
7,532.37 7.27% 203.64 0.25% - -
合板 华印的主营业务
合计 - 103,665.94 100.00% 82,781.77 100.00% 67,294.22 100.00%
* 弘信华印的主营业务为刚挠结合板,刚挠结合板系硬板及 FPC 组合而成,所以弘信华印具备生产硬板的
能力。由于弘信华印 2015 年 7 月刚成立,刚挠结合板客户尚处于导入阶段,为避免设备闲置,承接了部分
硬板订单。
发行人主营业务明确,报告期内约 80%的销售额为 FPC。根据层数划分,
FPC 可分为单面板、双面板和多层板。报告期,公司 FPC 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
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双面板 78,531.29 97.17% 68,230.27 93.57% 62,692.43 95.09%
单面板 792.94 0.98% 430.34 0.59% 656.61 1.00%
多层板 1,274.11 1.58% 4,042.50 5.54% 2,264.88 3.44%
其它 224.10 0.28% 213.51 0.29% 319.04 0.48%
总计 80,822.44 100.00% 72,916.63 100.00% 65,932.9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 FPC 产品以双面板为主,占比稳定在 95%左右,这主要是
受下游终端产品的影响。公司产品的终端销售以智能手机为主,而智能手机上所
用的 FPC 大部分为双面板,所以相应的公司销售以双面板为主。
② 按销售区域分类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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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销 85,779.50 82.75% 69,824.77 84.35% 60,908.25 90.51%
外销 17,886.43 17.25% 12,957.00 15.65% 6,385.97 9.49%
合计 103,665.94 100.00% 82,781.77 100.00% 67,294.22 100.00%
公司的外销收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直接销售予位于境外的群创股份、台
湾显示器以及伟创力集团(摩托罗拉指定的海外代工厂商)等客户;另一部分是
销售予联想集团、群创集团、夏普集团在国内投资建立的公司,上述公司位于当
地保税区,公司与其交易必须填列出口报关单,办理相关出口手续,并采用美元
结算,所以也将其收入列为外销收入。
(2)其他业务收入
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50%、
11.69%和 1.10%,占比先增后降,主要是受到弘汉光电元器件代理业务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的主要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其他业务收入明细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元器件代理业务 - 10,661.98 6,728.02
原材料 523.40 27.14 199.43
废料 304.62 138.87 82.95
其他 321.53 134.23 57.73
合计 1,149.55 10,962.22 7.068.13
元器件代理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弘汉光电的业务。2011 年 1 月,弘汉光电成
立之初目的是做触摸屏业务,后由于市场竞争激烈,触摸屏业务逐步萎缩。2013
年底,弘汉光电决定开展元器件代理业务及背光板业务。随后,弘汉光电取得了
汇顶科技触控芯片的代理权,并将其销售予下游的深越光电、业际光电等触控屏
生产商。由于元器件代理投入少、门槛低,元器件代理业务迅速发展。
2014 年 7 月,为便于管理,弘汉光电设立全资子公司弘汉智能,专门从事
元器件代理业务。
报告期内,元器件代理业务收入及毛利情况如下: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元器件代理业务收入(万元) 10,661.98 6,728.02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11.37% 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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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元器件代理业务毛利率 2.86% 4.32%
元器件代理业务毛利贡献占比 2.42% 2.22%
由上表可见,虽然元器件代理业务收入较高,但毛利率较低,对公司整体的
毛利影响不大。2015 年 12 月,弘汉光电出于业务发展的考虑,将弘汉智能 100%
股权转让,未来不再从事元器件代理业务,详细内容见“第五节 四、(二)5.
弘汉智能的处置”。
2. 收入增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稳步增长,2016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4,815.49
万元,比 2014 年的 74,362.34 万元增长 40.95%,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8.72%。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收入类别
金额 增长率 占比 金额 增长率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FPC 80,822.44 10.84% 77.11% 72,916.63 10.59% 77.78% 65,932.96 88.66%
主营业务-背光板 15,061.36 68.10% 14.37% 8,959.59 3118.01% 9.56% 278.42 0.37%
主营业务-刚挠结合板 7,532.37 3598.93% 7.19% 203.64 - 0.22% - -
其他业务-元器件代理 - - - 10,661.98 58.47% 11.37% 6,728.02 9.05%
小计 103,416.17 11.76% 98.66% 92,538.20 26.87% 98.93% 72,939.40 98.09%
其他收入 1,399.32 39.63% 1.34% 1,002.15 -29.57% 1.07% 1,422.94 1.91%
营业收入合计 104,815.49 11.81% 100.00% 93,743.99 26.06% 100.00% 74,362.34 100.00%
由上表可见,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一方面是由于主要产品 FPC 保持持续增长,
FPC 销售收入分别为 65,932.96 万元、72,916.63 万元和 80,822.44 万元。另一方
面也是由于弘汉光电的新业务背光板以及弘信华印的新业务刚挠结合板收入增
加,2016 年,上述两项业务合计实现营业收入 22,593.73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
重达到 21.56%。
3. 收入的季节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 FPC 收入分月度波动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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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 FPC 收入分月度波动情况(单位:万元)
公司产品 FPC 主要用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这类产品的
销售受节假日影响较大。由于国庆节、圣诞节、元旦节等均在下半年,加上提前
备货的春节,所以通常第四季度为行业 FPC 的生产及销售旺季,而第一季度由
于受到春节放假的影响,营业收入通常占比不高。
2014-2016 年每季度 FPC 收入占全年 FPC 收入的比例
年度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2014 年 27.10% 27.93% 23.42% 21.55%
2015 年 20.80% 23.56% 24.94% 30.70%
2016 年 16.04% 23.19% 30.20% 30.56%
报告期内,2015 年和 2016 年基本遵循了 FPC 行业第一季度较淡,第四季度
较旺的行业规律,但在 2014 年却出现了下半年业绩不如上半年业绩的情况。主
要是因为 2014 年为 3G 手机向 4G 手机过渡的元年,移动运营商推出系列补贴政
策,导致上半年手机厂商出现大量铺货现象,到下半年则放缓了手机出货的速度,
下游对 FPC 的需求随之降低。
4. 单价分析
主要产品的销售单价分析详见“第六节 三、(二)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销
售价格变化情况”。
(三)营业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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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主营业务成本 89,415.75 26.48% 70,697.67 29.50% 54,592.67 -
其他业务成本 722.75 -93.07% 10,422.76 56.08% 6,677.77 -
营业成本 90,138.50 11.12% 81,120.43 32.40% 61,270.44 -
公司主要产品 FPC 的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41,766.26 63.54% 36,638.50 59.49% 32,749.22 60.40%
直接人工 8,986.27 13.67% 9,368.56 15.21% 9,234.71 17.00%
制造费用 14,982.22 22.79% 15,580.64 25.30% 12,251.11 22.60%
合计 65,734.75 100.00% 61,587.71 100.00% 54,235.03 100.00%
* 由于公司采取标准成本法,为了提高分析的准确性,上表中的成本分解是按照当年生产的已结案产成品
数量,而不是按照销售产品的数量,所以成本总额与财务报表中的营业成本不同
公司是制造加工类企业,直接材料占到了成本的 60%左右。生产所必需的直
接材料包括 FCCL、覆盖膜、元器件、屏蔽膜、胶纸、钢片、电镀添加剂、干膜
等八大类。2016 年,FPC 成本结构中直接材料的占比明显上升,主要原因系公
司 FPC 产品结构的变化。2016 年,公司用于指纹识别及直接用于手机的 FPC 产
品分别为 16.59%和 18.89%,大幅高于 2015 年的 4.70%和 7.53%,而上述两种应
用领域的产品需要添加大量元器件、胶纸、钢片等直接材料。2016 年,公司对
上述三种材料的采购额为 3.14 亿元,比 2015 年的 2.32 亿元增加 0.82 亿元,最
终导致 2016 年 FPC 成本结构中直接材料的大幅上升。
因 FPC 生产通常涉及到 20 多道生产工序,需要结转的各项制造费用较多,
占到全部生产成本的 20%以上。2015 年,公司新增生产线并加大了自动化设备
的投入,制造费用占比从 2014 年的 22.60%增加到了 2015 年的 25.30%,相应的
人工占比从 17.00%降低至 15.21%。2016 年,制造费用占比有所降低,主要是受
到直接材料占比增加的影响,大量自动化设备的使用使得直接人工占比进一步降
低 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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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毛利率及变动情况分析
1. 毛利的整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 FPC 贡献的毛利占比分别为 96.16%、89.57%及 84.89%,FPC
为公司的核心产品,公司分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2016 年
分类 营业收入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毛利总额 毛利占比
FPC 80,822.44 77.11% 15.42% 12,459.75 84.89%
硬板 249.77 0.24% -23.64% -59.04 -0.40%
刚挠结合板 7,532.37 7.19% 9.52% 717.39 4.89%
触摸屏 - - - - -
背光板 15,061.36 14.37% 7.52% 1,132.09 7.71%
其他业务收入 1,149.55 1.10% 37.13% 426.8 2.91%
合计 104,815.49 100.00% 14.00% 14,676.98 100.00%
2015 年
分类 营业收入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毛利总额 毛利占比
FPC 72,916.63 77.78% 15.51% 11,306.91 89.57%
硬板 422.12 0.45% -37.29% -157.43 -1.25%
刚挠结合板 203.64 0.22% 3.46% 7.05 0.06%
触摸屏 279.79 0.30% 1.78% 4.99 0.04%
背光板 8,959.59 9.56% 10.30% 922.59 7.31%
其他业务收入 10,962.22 11.69% 4.92% 539.46 4.27%
合计 93,743.99 100.00% 13.47% 12,623.57 100.00%
2014 年
分类 营业收入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毛利总额 毛利占比
FPC 65,932.96 88.66% 19.09% 12,588.60 96.16%
硬板 - - - - -
刚挠结合板 - - - - -
触摸屏 1,082.83 1.46% 11.12% 120.41 0.92%
背光板 278.42 0.37% -2.68% -7.46 -0.06%
其他业务收入 7,068.13 9.50% 5.52% 390.36 2.98%
合计 74,362.34 100.00% 17.61% 13,091.91 100.00%
从公司整体毛利率来看,2015 年和 2016 年持平,但均低于 2014 年,这主
要是受到两个因素的影响:
① 低毛利率的其他产品收入比重上升
公司核心产品为 FPC,近年来控股子公司弘汉光电及弘信华印陆续开拓新业
务,由于新业务尚处于开拓期,产品毛利率较低,拉低了公司整体的毛利率。2015
年,弘汉光电的元器件代理及背光板业务合计占营业收入的 20.93%,但元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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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业务的毛利率约 3%,背光板为 10.30%,对整体毛利率的拉低作用明显。2016
年,弘汉光电的背光板业务收入占比 14.37%,毛利率为 7.52%,弘信华印的刚
挠结合板业务收入占比 7.19%,毛利率为 9.52%,仍然大幅低于 FPC 的毛利率,
拉低了公司整体营业收入的毛利率。
② 核心产品 FPC 的毛利率降低
报告期内,公司 FPC 产品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88.66%、77.78%和 77.11%,对
应的毛利贡献占比分别为 96.16%、89.57%和 84.89%,其毛利率的波动直接决定
了公司整体毛利率的变化。报告期内,FPC 的毛利率分别为 19.09%、15.51%和
15.42%,2015 年与 2014 年相比下降幅度较为明显,2016 年与 2015 年基本持平,
以下章节将着重分析报告期内 FPC 产品的毛利变动原因。
2. FPC 产品毛利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不同 FPC 产品类型的毛利率变化情况如下表:
报告期内公司 FPC 产品毛利率变化情况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毛利率 占比 毛利率 占比 毛利率 占比
双面板 15.59% 97.17% 15.46% 93.57% 19.50% 95.09%
单面板 30.34% 0.98% -18.88% 0.59% -24.30% 1.00%
多层板 -0.20% 1.58% 21.89% 5.54% 29.71% 3.44%
其它 -8.88% 0.28% -22.36% 0.29% -47.06% 0.48%
报告期内,公司 FPC 产品的主要类别为双面板,占比在 95%左右,其次多
层板,多层板多用于平板电脑。2015 年,受到扩产带来的固定成本升高、设备
与人工调试成本、设备稼动率不足等综合因素的影响,毛利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
滑。2016 年,双面板的毛利率与 2015 年持平,略有上升。
3. FPC 产品毛利率及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FPC 收入 80,822.44 72,916.63 65,932.96
FPC 毛利率 15.42% 15.51% 19.09%
(1)2015 年毛利率变动分析
近年来,终端消费品的分辨率要求不断提高,2013 年,高端智能手机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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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 率 通 常 在 720P ( 720*1280 ), 而 2015 年 , 智 能 手 机 已 全 面普 及 1080P
(1080*1920),分辨率达到 2K(1152*2048)的产品也开始面向市场,未来将很
有可能进入 4K(2160*4096)时代。在这个变化过程中,终端消费品对起到信号
传输作用的 FPC 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应对下游的这种变化趋势,公司用自有资金提前进行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间所带来的固定成本升高、良率调试等问题导致
2015 年 FPC 产品毛利率仅为 15.51%,比 2014 年降低 3.58 个百分点,详细分析
如下:
① 提前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固定成本升高
折旧方面:2014 年,公司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的原值合计增加 28,905.41
万元,2015 年,上述两项合计增加 7,802,63 万元,直接导致了公司计入“制造
费用-折旧费”的固定成本大幅上升。2014 年,公司全年计入“制造费用-折旧费”
的金额为 2,143.33 万元,而 2015 年则上升至 3,875.70 万元,增加 1,732.37 万元,
同比增幅为 80.83%,相当于每月将增加折旧费用 144.36 万元进入成本。
电费方面:由于公司新建厂房是按照四条生产线的规模建造,但目前仅建成
一条生产线,而空调、无尘车间等设备的使用无法仅针对一条生产线开启,所以
公司用电量增长迅速。2015 年,公司月均电费支付 184.14 万元,而 2014 年的月
均电费支付仅为 119.41 万元,月均增加电费 64.73 万元。
上述增加折旧费及电费每月将给公司带来约 209.09 万元的固定成本,2015
年,公司月平均 FPC 收入为 6,076.39 万元,增加的固定成本占收入的比重为
3.44%,直接拉低了公司 2015 年的毛利率。
② 生产线尚处于磨合阶段,生产良率较低
2014 年底,公司新建的“卷对卷”生产线正式投入使用,由于该条生产线
为全新的生产工艺,设备还需要一段时间磨合,方能达到理想的运行状态。2015
年,该条生产线尚处在磨合阶段,生产良率波动较大。
2015 年 FPC 空板生产良率对比分析*
期间 1 月份 2 月份 3 月份 4 月份 5 月份 6 月份 半年良率
2015 年 89.45% 92.36% 93.02% 85.74% 88.48% 92.11% 90.06%
2014 年 90.76% 91.83% 91.65% 92.43% 92.81% 94.15% 92.31%
期间 7 月份 8 月份 9 月份 10 月份 11 月份 12 月份 全年良率
2015 年 90.90% 88.69% 89.76% 91.39% 89.04% 90.69% 9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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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93.07% 92.10% 92.29% 92.25% 91.53% 90.92% 92.20%
* 空板良率是即 SMT 前的良率,最能真实反应 FPC 生产的良率。半年良率和全年良率是根据全年产量计
算得出,非 12 个月算术平均。
整体来看,2015 年公司 FPC 空板的生产良率比 2014 年低 2.12%,这直接影
响了 2015 年公司 FPC 产品的毛利率。
③ 下游处于扩产阶段,需求传导至上游存在滞后性
公司投资建设的“卷对卷”生产线主要目标为高端显示模组,包括 LTPS 及
AMOLED 等方案,目前,国内显示模组厂商中具备稳定 LTPS 生产能力的为厦
门天马和鄂尔多斯京东方,厦门天马的第二条 LTPS 生产线以及武汉天马、成都
京东方的新生产线在 2014 年-2015 年也处于建设及调试过程中。
下游显示模组客户的 LTPS 或 AMOLED 尚处于磨合或扩产阶段,订单释放
存在一定的滞后,导致公司扩产的“卷对卷”生产线未能在短时间内达到设计产
能,在产能利用率不足的情况下,固定成本升高对于毛利率的拉低作用更为明显。
(2)2016 年毛利率变动分析
2016 年,公司 FPC 的毛利率为 15.42%,略低于 2015 年的 15.51%,主要原
因是受到上半年毛利率较低的影响。2016 年上半年公司 FPC 毛利率为 14.54%,
2016 年下半年公司 FPC 的毛利率上升至 15.99%,2016 年下半年 FPC 毛利率回
升的原因如下:
① 产能利用率较高,摊薄了固定成本
近年来,由于公司投入大量自动化设备,固定成本升高,产能利用率对于单
位成本及毛利率的影响更加明显。2016 年下半年,随着国产智能手机在中高端
领域的快速发展,以及下游显示模组行业新增产能的逐步释放,公司订单随之增
多,2016 下半年公司实现 FPC 销售收入 4.86 亿元,比 2016 年上半年增长 52.86%,
在公司产能没有明显增加的情况下,2016 年下半年充足的产品订单带来的高产
能利用率摊薄了产品的固定成本,最终拉升了 FPC 的毛利率。
② 新增生产线更加稳定,生产良率提升
2016 年下半年,公司 FPC 空板的平均良率为 94.46%,高于 2016 年上半年
的 93.25%,这是由于公司新建的“卷对卷”生产线经过 1 年多时间的磨合,在
2016 年下半年生产更加稳定,生产效率提升的同时,也有效保证了 FPC 产品的
良率、品质。
③ 订单结构发生变化,生产效率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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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智能手机在经历了长时间的中低端机型价格竞争之后,终于在 2016 年
迎来了高端明星机型的整体爆发,公司从 2015 年末及 2016 年上半年即开始布局
相关明星机型的打样工作。目前,公司已直接或间接向华为 mate9、华为 P9、
OPPO R9、VIVO X7 等国内一线明星机型供货。进入上述机型的供应链,意味
着公司单个订单的金额增加,且订单较为稳定,避免因单个订单较小而频繁切换
生产线的成本,生产效率得到极大提升,进而提高了产品毛利率,该因素对公司
产品的毛利率正面影响在未来可能会更加明显。
(五)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销售费用 1,458.08 13.79% 1,281.39 21.83% 1,051.77 -
管理费用 6,636.64 8.24% 6,131.55 24.03% 4,943.64 -
财务费用 2,234.63 7.62% 2,076.42 6.09% 1,957.26 -
合计 10,329.35 8.85% 9,489.35 19.32% 7,952.67 -
1. 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运费 565.37 507.26 427.93
员工薪酬 441.27 385.93 371.68
招待费 247.31 208.98 132.65
差旅费 114.49 76.12 51.5
租赁费 43.52 33.03 33.01
通讯费 6.25 6.01 3.74
折旧费 3.49 5.29 5.83
其他 36.38 58.76 25.43
合计 1,458.08 1,281.39 1,051.77
销售费用的明细主要为运费、员工薪酬等。其中运费与营业收入比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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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运费 565.37 507.26 427.93
运费增长率 11.46% 18.54% -
销售收入 104,815.49 93,743.99 74,362.34
营业收入增长率 11.81% 26.06% -
运费占营业收入比例 0.54% 0.54% 0.58%
公司运费随营业收入增长而增长,但增长率不完全一致,主要原因系公司发
货基本采用快递的方式,按重量计收运费。由于 FPC 产品体积较小,重量轻,
而相同体积及重量的 FPC 因产品工艺、应用领域等不同,价格相差悬殊,所以
在相同运费情况下,所对应的收入不一致。
从运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来看,报告期内该比例维持在 0.54%至 0.58%之间,
较为稳定。
除了运费之外,近年来公司为开拓新客户,员工薪酬及招待费也增长较快,
2016 年两者合计为 688.58 万元,同比增长 15.75%。
同行业上市销售费用率对比分析表
公司**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安捷利 1.93% 2.59% 2.76%
嘉联益 3.30% 1.95% 4.49%
台郡 0.67% 0.72% 0.98%
旭软* - 3.21% 1.36%
臻鼎 1.20% 1.41% 1.23%
毅嘉 - 2.53% 2.17%
上达电子 - 1.88% 1.90%
平均 1.78% 2.04% 2.13%
弘信电子 1.39% 1.37% 1.41%
*旭软 2014 年核销了大额坏账,按台湾会计准则将其计入销售费用中,与国内准则处理不同,
上表将这部分影响剔除
**截至 2017 年第一季度末,尚有部分公司未披露 2016 年年报数据。
2014 年至 2016 年,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平均分别为 1.98%。整体而
言,公司的销售费用率水平处于同行业中游偏低的位置,主要原因为公司执行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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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战略,销售相对集中,报告期内,公司前十大客户(合并口径)销售占比分
别为 96.16%、89.59%、90.61%,上述客户均与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合作关系,
客户维护成本较低。
2. 管理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研究开发费 3,974.49 3,535.78 2,766.40
职工薪酬 1,321.29 1,173.31 997.72
折旧费 410.91 421.92 161.41
无形资产摊销 176.94 188.23 124.79
水电费 147.68 74.49 37.79
中介服务费 94.74 61.63 197.36
税金 85.94 276.47 153.77
车辆使用费 69.91 61.61 57.44
业务招待费 45.69 49.24 139.14
通讯费 43.74 42.73 33.52
办公费 42.75 58.26 72.53
财产保险费 26.93 - -
差旅费 18.03 28.31 26.33
广告宣传费 11.32 5.96 12.4
其他 166.28 153.61 163.05
合计 6,636.64 6,131.55 4,943.64
公司近年来管理费用增长较快,主要是由于人员数量增长、薪酬水平的提高,
同时公司加大了对研发的投入,费用化的研究费用随之增加。报告期内,公司研
发费用平均占管理费用的比重达到 58.02%,反映了公司对研究开发活动的重视
程度。
3. 财务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利息支出 1,262.23 1,006.66 98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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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减:利息资本化 - - 477.03
减:利息收入 63.29 64.74 87.37
承兑汇票贴息 423.28 409.27 500.61
汇兑损益 -409.85 -289.59 -9.09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 1,022.26 1,014.82 1,043.66
合计 2,234.63 2,076.42 1,957.26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主要分为三部分:
一是利息支出。2014 年,公司新厂房处于建设期,对应的银行借款利息满
足资本条件,进行了资本化处理,导致 2014 年公司费用化的利息支出金额较低。
随着新厂房建设的完成,公司停止了利息资本化,2015 年的借款利息已全部费
用化。总体上,公司利息支出不断增加,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通过银
行融资的资金需求不断增加所致。
二是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费用。由于公司下游多为规模较大的上市公司,管
理规范,对于大额交易货款,均通过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结算。公司在收到汇票
后,除部分背书转让外,大部分均采用直接贴现的方式回笼资金。预计未来该项
费用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还将继续增加。
三是银行手续费及其他。2014 年之后,银行手续费及其他增长较多,主要
为支付的关联担保费及融资租赁摊销的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明细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关联担保费 - 79.44 357.14
融资性售后租回摊销 864.96 833.45 587.69
转账手续费 80.96 42.61 37.45
汇票手续费 20.24 7.11 61.38
银行融资咨询费 53.02 52.21 -
其他 3.08 - -
合计 1,022.26 1,014.82 1,04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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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
1. 营业外收入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6.20 0.01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6.20 0.01 -
政府补助 1,516.42 765.65 5,814.27
其他 243.32 32.94 32.73
合计 1,765.94 798.60 5,847.00
公司是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同时,又得到了本地政府
的大力支持,所获得政府补助金额较高。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大于 5
万元的政府补助情况如下:
(1)2014 年政府补助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 补助名称 金额 资金来源 补助主体 补助性质
1 一企一策专项扶持资金 5,000.00 厦门火炬管委会 弘信电子 与收益相关
2013 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财政增值
2 178.31 厦门火炬管委会 弘信电子 与收益相关
税扶持
弘信电子、
3 2013 年度支持企业发展补贴资金 145.68 厦门市财政局 与收益相关
弘汉光电
4 IPO 上市奖励资金 100.00 厦门火炬管委会 弘信电子 与收益相关
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创新和改造项
5 87.00 厦门市财政局 弘信电子 与资产相关
目支持资金
厦门市企业上市辅导备案证监会
6 40.00 厦门市财政局 弘信电子 与收益相关
受理奖励
7 2013 年用电补贴款 39.53 厦门市财政局 弘信电子 与收益相关
弘信电子、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
8 32.79 厦门火炬管委会 弘宇科、弘 与收益相关
委员会社保补差
汉光电
9 上市股改补助款 30.00 厦门火炬管委会 弘信电子 与收益相关
10 品牌企业生产发展扶持资金 21.00 厦门市财政局 弘信电子 与收益相关
厦门市 2013 年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11 20.00 厦门市财政局 弘信电子 与资产相关
专项资金
12 福建 2013 年科技进步二等奖 20.00 厦门市财政局 弘信电子 与收益相关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科技研发项目
13 18.33 厦门火炬管委会 弘信电子 与资产相关
支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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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补助名称 金额 资金来源 补助主体 补助性质
14 2012 年工业基础建设扶持基金 12.00 厦门市财政局 弘信电子 与资产相关
省工商发展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
15 12.00 厦门市财政局 弘信电子 与资产相关
专项资金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技术
16 11.85 厦门火炬管委会 弘宇科 与资产相关
创新资金无偿资助项目支持资金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
17 11.00 厦门火炬管委会 弘信电子 与收益相关
委员会劳动协作奖励金
2013 年度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引
18 10.00 厦门火炬管委会 弘信电子 与收益相关
才资助
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投
19 6.50 厦门市财政局 弘信电子 与资产相关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
20 6.00 厦门火炬管委会 弘信电子 与收益相关
委员会纳税大户奖励
21 2013 年第三批定额扶持项目 5.00 厦门市财政局 弘信电子 与资产相关
2014 年 12 月,公司从厦门火炬管委会处取得单笔 5,000 万元的政府补助,
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全额计入了当期非经常性损益。保荐机构核查了
该笔政府补助的申请文件、政府证明及进账单,该笔政府补助系厦门火炬管委会
按“一企一策”的精神,给予公司的奖励金,用于扶持公司的进一步发展。经核
查,保荐机构未发现相关证据证明该笔补助与资产相关,全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
损益符合公司现行的会计政策。
(2)2015 年政府补助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 补助名称 金额 资金来源 补助主体 补助性质
1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 236.00 厦门市财政局 弘信电子 与收益相关
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创新和改造项
2 87.00 厦门市财政局 弘信电子 与资产相关
目支持资金
2014 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财政扶持
3 84.48 厦门火炬管委会 弘信电子 与收益相关
资金
弘信电子、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
4 45.63 厦门火炬管委会 弘宇科、弘 与收益相关
委员会社保补差
汉光电
任意阶层埋孔技术开发项目贴息 厦门市科学技术
5 37.41 弘信电子 与收益相关
补助 局
6 海西创业英才奖励 36.00 厦门市公务员局 弘信电子 与收益相关
挠性印刷电路板生产体系建设项
7 29.98 厦门市财政局 弘信电子 与资产相关

2015 直供区省级高成长企业调峰
8 28.21 厦门市财政局 弘信电子 与收益相关
生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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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补助名称 金额 资金来源 补助主体 补助性质
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投
9 26.00 厦门市财政局 弘信电子 与资产相关

厦门市 2013 年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10 20.00 厦门市财政局 弘信电子 与资产相关
专项资金
11 2013 年用电补贴款 19.30 厦门市财政局 弘信电子 与收益相关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科技研发项目
12 18.33 厦门火炬管委会 弘信电子 与资产相关
支持资金
13 2015 年品牌生产发展扶持资金 18.00 厦门市财政局 弘信电子
14 2012 年工业基础建设扶持基金 12.00 厦门市财政局 弘信电子 与资产相关
省工商发展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
15 12.00 厦门市财政局 弘信电子 与资产相关
专项资金
2014 年第一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16 11.31 厦门市财政局 弘信电子 与资产相关
补助
2015 年双面卷对卷挠性印制电路
17 9.11 厦门市财政局 弘信电子 与资产相关
板生产线建设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
18 8.00 厦门火炬管委会 弘信电子 与收益相关
委员会纳税大户奖励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
19 7.21 厦门火炬管委会 弘信电子 与收益相关
委员会劳动协作奖励金
20 2013 年第三批定额扶持项目 5.00 厦门市财政局 弘信电子 与资产相关
(3)2016 年政府补助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 补助名称 金额 资金来源 补助主体 补助性质
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创新发
1 399.00 厦门市财政局 弘信电子 与收益相关
展专项项目补助资金
弘信电子、
2 研发经费补助 175.14 厦门市财政局 与收益相关
弘汉光电
3 高新技术企业财政扶持资金 117.44 厦门火炬管委会 弘信电子 与收益相关
挠性印刷电路板生产体系建设项
4 100.85 厦门市财政局 弘信电子 与资产相关

5 2015 年度融资贴息项目资金通知 100.00 厦门市财政局 弘信电子 与收益相关
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创新和改造项
6 87.00 厦门市财政局 弘信电子 与资产相关
目支持资金
7 用电奖励 85.06 厦门市财政局 弘信电子 与收益相关
8 引进专家补助 50.00 厦门市公务员局 弘信电子 与收益相关
厦门市工业企业台风灾后重建补
9 50.00 厦门火炬管委会 弘信电子 与收益相关
助金
弘信电子、
10 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稳岗补贴款 37.78 厦门市社保局 与收益相关
弘汉光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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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补助名称 金额 资金来源 补助主体 补助性质
弘宇科
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加计扣除奖金 弘信电子、
11 30.00 厦门市财政局 与收益相关
奖励 弘汉光电
12 商务局进口贴息款 27.34 厦门市商务局 弘信电子 与收益相关
2015 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
13 27.00 厦门市财政局 弘宇科 与收益相关
励资金
弘信电子、
14 劳务协作奖励金 26.60 厦门火炬管委会 弘汉光电、 与收益相关
弘宇科
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投
15 26.00 厦门市财政局 弘信电子 与资产相关

弘信电子、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
16 23.10 厦门市财政局 弘汉光电、 与收益相关
委员会社保补差
弘宇科
厦门市 2013 年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17 18.33 厦门市财政局 弘信电子 与资产相关
专项资金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科技研发项目
18 18.33 厦门火炬管委会 弘信电子 与资产相关
支持资金
2015 年双面卷对卷挠性印制电路
19 15.62 厦门市财政局 弘信电子 与资产相关
板生产线建设
20 2012 年工业基础建设扶持基金 12.00 厦门市财政局 弘信电子 与资产相关
省工商发展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
21 12.00 厦门市财政局 弘信电子 与资产相关
专项资金
2014 年第一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22 11.31 厦门市财政局 弘信电子 与资产相关
补助
2016 年第一批智能制造专项资金
23 10.77 厦门市财政局 弘信电子 与资产相关
补助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 弘信电子、
24 8.00 厦门火炬管委会 与收益相关
委员会纳税大户奖励 弘宇科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技术
25 7.54 厦门火炬管委会 弘宇科 与资产相关
创新资金无偿资助项目支持资金
弘信电子、
26 应届生高校补贴 7.07 厦门火炬管委会 弘汉光电、 与收益相关
弘宇科
厦门市财政局技术改造专项补助
27 5.36 厦门市财政局 弘汉光电 与资产相关
资金
厦门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费用资
28 5.30 厦门火炬管委会 弘信电子 与收益相关

29 2013 年第三批定额扶持项目 5.00 厦门市财政局 弘信电子 与资产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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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营业外支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21.43 2.40 12.36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21.43 2.40 12.36
对外捐赠 6.60 0.03 22.00
产品质量不良扣款 247.31 40.58 31.05
原材料报废损失 180.68 94.72 55.27
其他 35.76 7.59 53.75
合计 491.78 145.31 174.42
由于 FPC 行业的特性,原材料及库存商品会定期存在呆滞品(相关分析见
“第九节 九、(一)2. (6)存货”),公司除了会在期末合理估计存货价值,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外,还会定期将不用的原材料及库存商品进行报废处理,相关支
出计入“营业外支出-原材料报废损失”。
2016 年,公司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客户扣款的金额达到 247.31 万元,主要是
由于 2016 年上半年新生产线调整过程中带来的产品品质不稳定问题,2016 年上
半年因产品质量不良扣款为 168.52 万元,2016 年下半年随着生产线的稳定,因
质量问题扣款已逐渐减少。
(七)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15.23 280.45 -12.3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 1,516.42 765.65 5,814.27
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27.03 -109.97 -129.3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00 10.74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1,274.16 937.12 5,683.32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197.05 155.42 82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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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077.11 781.71 4,855.47
其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1,014.29 663.71 4,848.58
净利润 4,072.63 3,248.61 8,826.80
其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536.81 3,489.02 8,822.48
剔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995.52 2,466.90 3,971.34
其中:剔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3,522.52 2,825.31 3,973.89
的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 4,855.47 万元、781.71 万元和
1,077.11 万元,占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 55.01%、24.06%和 26.45%。2014 年,公
司取得厦门火炬管委会按“一企一策”专项扶持基金 5,000 万元,导致当年非经
常性损益净额占净利润的比重达到了 55.01%。2015 年和 2016 年,公司非经常性
损益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均在 25%左右,公司属于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又
是厦门市唯一入选“全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所以得到了厦门市
政府的大力支持。报告期内,公司取得的政府补助金额较高,导致公司非经常性
损益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较高。
(八)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营业收入 104,815.49 11.81% 93,743.99 26.06% 74,362.34 -
营业利润 3,143.04 8.50% 2,896.90 -36.15% 4,537.2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4,536.81 30.03% 3,489.02 -60.45% 8,822.48 -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归属于母公司 3,522.52 24.68% 2,825.31 -28.90% 3,973.89 -
股东的净利润
其中,公司 2014 年的净利润较高,主要是受到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公司
2014 年取得厦门火炬管委会单笔 5,000 万元的政府补助,全额计入非经常性损
益,该笔补助的详细情况见本节“十、(六)1.(3)2014 年政府补助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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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数据来看,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出现先降后升的态势,
主要原因如下:
1. 2015 年业绩下降的原因
① 核心产品 FPC 毛利率降低
2014 年,公司核心产品 FPC 的毛利率为 19.09%,毛利总额为 12,588.60 万
元。2015 年,该产品毛利率降低至 15.51%,毛利总额为 11,306.91 万元,降低
1,281.69 万元。可见,核心产品 FPC 的毛利率降低是 2015 年业绩下滑的主要原
因。FPC 毛利率下降的原因包括公司处于扩产阶段带来固定成本升高,新生产线
及设备处于磨合阶段导致良率降低等,详细分析见本节“十、(四)毛利及变动
情况分析”。
② 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财务费用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为保持市场竞争力,实现战略发展目标,用自有资金先行投
入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4 年及 2015 年,公司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现金支出
分别为 20,265.97 万元和 10,266.09 万元。而这些投资的资金均来源银行借款、融
资租赁等融资方式,2015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的
合计为 32,199.13 万元元,比 2014 年末的 21,481.21 元增加了 49.89%,导致公司
2015 年财务费为 2,076.42 万元。
③ 坚持研发投入,提升技术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虽然业绩不如预期,但仍然坚持研发投入,2015 年,公司
研发费用为 3,535.78 万元,为公司技术水平的提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④ 积极开拓新业务,承担短期亏损
2015 年 7 月,公司与镇江华印合作设立弘信华印,专业从事刚挠结合板的
生产,公司看好该产品的未来发展前景。由于弘信华印新设立,客户导入及设备
调试均需要时间,2015 年弘信华印亏损 724.98 万元,拉低了公司整体的净利润。
但从产业布局和产业互补的角度考虑,投资设立弘信华印仍有巨大的潜力,有望
在未来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2. 2016 年业绩回升的原因
公司 201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522.52 万
元比 2015 年的 2,825.31 万元增长 24.68%,其中,2016 年上半年该数字仅为 665.65
万元,2016 年下半年,公司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2,856.87 万元,业绩回升的迹象更为明显,造成公司 2016 年下半年业绩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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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的主要原因如下:
① 新增生产线逐步磨合完成,公司产品竞争力得到提升
随着新增的“卷对卷”生产线的磨合逐步顺畅,以及公司在技术、研发上面
投入的效果显现,公司产品的生产效率及良率均得到稳步提升。2016 年,公司
FPC 空板的良率达到 94.17%,远高于 2015 年的 90.08%,产品良率的提升,不
仅提升了公司利润,还提升了公司的竞争力,保障了优质订单的获得。2016 下
半年公司实现 FPC 销售收入 4.86 亿元,比 2016 年上半年增长 52.86%,在公司
产能没有明显增加的情况下,2016 年下半年充足的产品订单带来的高产能利用
率摊薄了产品的固定成本,拉升了 FPC 的毛利率。
② 国产智能手机持续发力,有效拉升公司发展
2016 年,国产智能手机厂商经过多年的积累,同时受惠于三星“炸机门”
及苹果 Iphone 7 创新不足的影响,国产智能手机迎来全面增长。2016 年第四季
度,从全球市场占有率来看,排名前两位的三星和苹果市场占有率已从 2013 年
的超过 50%降低至 36.4%,华为、OPPO、VIVO 分列全球第三至第五位,合计
市场占有率达到 23.7%,比 2015 年第四季度的 14.8%增加 8.9 个百分点,呈现快
速增长的趋势。从国内市场占有率来看,国产品牌的优势更为明显,2016 年,
国内智能手机市场的前三大厂商依次为 OPPO、华为和 VIVO,三家公司共同占
据了 48%的市场份额,而 2015 年三家公司的市场份额仅为 31%。上述国产智能
手机厂商均是公司产品最重要的终端需求方,下游的快速发展,有效拉动了公司
自身的发展。
③ 着眼高端领域,逐步改变订单结构
近年来,国产智能手机不仅在整体出货量上持续增长,在智能手机的中高端
领域也持续发力。仅 2016 年,国产智能手机厂商就先后推出了华为 mate9、华
为 P9、OPPO R9、VIVO X7 等明星机型,且市场反响良好。公司依托于“卷对
卷”生产线的技术实力,从 2015 年末和 2016 年初即开始布局上述明星机型的打
样工作。目前,公司已成功向上述机型供货,进入高端明星机型的供应链,意味
着公司单个订单的金额增加,且订单较为稳定,避免因单个订单较小而频繁切换
生产线的成本,生产效率得到极大提升。同时,高端供应链对 FPC 产品的性能
及质量要求更高,排除了部分同行业的价格竞争厂商,公司可以利用生产设备及
技术实力的优势确保相应的利润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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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报告期公司缴纳的税项及税额分析
1. 报告期内公司缴纳的税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税项为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缴纳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期间 项目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期初未交数 628.01 575.52
本期应交数 1,356.96 1,271.26
2014 年
本期已交数 1,359.72 1,585.99
期末未交数 625.25 260.80
期初未交数 625.25 260.80
本期应交数 551.95 1,853.36
2015 年
本期已交数 1,009.73 2,005.84
期末未交数 167.47 108.32
期初未交数 167.47 108.32
本期应交数 729.54 1,726.80
2016 年
本期已交数 568.32 1,745.69
期末未交数 328.69 89.43
2. 所得税优惠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由于发行人子公司净利润规模较小或处于亏损状态,所以本章节仅分析发行
人母公司所得税优惠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公司于 2008 年 12 月 26 日取得由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福建
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和福建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号 GR200835100066),有效期三年。2011 年和 2014 年分别通过了高新技
术企业复审,公司所得税税率为 15%。
同时,公司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环保设备抵税、技术转让免税及固定资
产加速折旧的税收优惠,上述税收优惠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1 高新技术企业减免 506.62 290.34 92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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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2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335.59 305.76 269.20
3 环保设备抵免 4.58 8.85 68.66
4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41.46 52.58
合计 846.79 646.41 1,319.97
净利润 4,072.63 3,248.61 8,826.80
税收优惠占净利润的比例 20.79% 19.90% 14.95%
从公司整体来看,公司不存在经营业绩对税收优惠严重依赖的情形。
(十)盈利能力指标分析
毛利率 净利率
公司名称*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安捷利 21.33% 12.57% 17.14% 3.37% -0.05% 4.82%
嘉联益 12.28% 13.19% 16.35% 0.53% 3.93% 2.53%
台郡 23.77% 26.55% 22.13% 11.91% 15.24% 11.37%
旭软 - 16.02% 29.19% - 7.92% 13.12%
臻鼎 15.22% 19.16% 18.86% 4.19% 9.02% 8.87%
毅嘉 - 6.50% 16.96% - 0.72% 9.53%
上达电子 - 18.08% 21.45% - 3.61% 1.66%
平均 18.15% 16.01% 20.30% 5.00% 5.57% 7.41%
弘信电子 14.00% 13.47% 17.61% 3.89% 3.47% 11.87%
*截至 2017 年第一季度末,尚有部分公司未披露 2016 年年报数据,尚有部分公司未披露 2016
年年报数据。
由于 FPC 属于订制产品,毛利率受到产品类型、下游客户、生产良率、订
单大小等多个因素的影响,所以 FPC 行业中不同公司之间的毛利率差别较大。
例如同行业竞争对手中,台郡的毛利率相对较高,主要是由于该公司大多给苹果
公司供货,一方面苹果公司产品终端售价较高,上游可享受一定的品牌溢价,另
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苹果产品型号较为单一,利于上游供应商提升良率,控制成
本,所以该公司的毛利率较高。
2014 年-2016 年,同行业竞争对手的平均毛利率为 20.30%、16.01%和 18.15%,
而同时期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17.61%、13.47%和 14.00%,FPC 产品的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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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为 19.09%、15.51%和 15.42%。整体来看,公司的盈利能力在行业中处于中游
水平,与同行业竞争对手不存在明显差异。
公司 2014 年净利率较高系当年取得政府补助 5,000 万元,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 2015 年及 2016 年的净利率分别为 3.47%和 3.89%,在行业中处于中游水平,
随着公司新增生产线磨合完毕,净利率有望进一步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及净利率的详细分析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九节 十、
(四)毛利率及变动情况分析”及“第九节 十、(八)净利润”。
(十一)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结论
经保荐机构核查,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其持续盈利能
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上述因素包括:
1、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
2、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
化;
3、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
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4、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
户存在重大依赖;
5、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十一、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84.19 2,093.38 12,346.84
其中: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6,792.08 77,152.37 83,527.6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0,807.89 75,058.99 71,180.7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72.23 -7,446.76 -19,198.57
其中: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74.00 3,619.32 13,147.4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146.23 11,066.09 32,34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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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75.60 5,956.05 4,142.52
其中: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186.63 28,744.80 23,085.3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011.02 22,788.75 18,942.8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9.79 40.48 -8.8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497.35 643.15 -2,718.0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868.41 2,225.26 4,943.3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365.77 2,868.41 2,225.26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4,256.46 75,812.14 76,757.47
收到的税费返还 1,126.41 550.01 625.8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09.21 790.22 6,144.3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6,792.08 77,152.37 83,527.6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2,440.14 50,640.79 51,026.2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8,546.77 15,662.27 14,924.26
支付的各项税费 4,097.20 3,704.25 3,404.9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723.78 5,051.68 1,825.3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0,807.89 75,058.99 71,180.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84.19 2,093.38 12,346.84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2,346.84 万元、2,093.38 万元和
5,984.19 万元。
2014 年,公司经营现金流量净额较高主要系当期收到 5,000 万元的政府补助
(详细情况见“第九节 十、(六)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计入“收到其
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5 年,公司经营现金流量净额有所降低,主要系当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减
少,同时支付的各类保证金增多所致。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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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84.19 2,093.38 12,346.84
净利润 4,072.63 3,248.61 8,826.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6.94% 64.44% 139.88%
占净利润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139.88%、64.44%
和 146.94%。2015 年,公司该指标有所降低,但整体来看,公司经营状况良好,
经营风险较低。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0.93 10.7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 - 2.00
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
- 1,228.40 -
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74.00 2,390.00 13,134.6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74.00 3,619.32 13,147.4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8,146.23 10,266.09 20,265.97
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26.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00.00 12,054.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146.23 11,066.09 32,345.9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72.23 -7,446.76 -19,198.57
报告期内,公司处于扩产期,加大了对厂房基地、机器设备等的投资力度,
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现金支出分别为 2.03 亿元、1.03
亿元和 0.81 亿元,导致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为负。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大额“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系公司购买
短期理财产品所支付的资金。“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系赎回上述
短期理财产品所取得的资金以及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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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30.00 210.00 49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6,432.43 18,634.80 15,8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524.19 9,900.00 6,795.3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186.63 28,744.80 23,085.3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7,561.99 19,217.78 14,448.8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3,364.97 2,989.74 4,219.8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4.06 581.22 274.1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011.02 22,788.75 18,942.8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75.60 5,956.05 4,142.52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均为正数。其中,2014 年,公司
采取银行长期借款及融资租赁的方式取得资金,筹资活动净现金流入 4,142.52
万元。2015 年及 2016 年,公司采取短期借款及售后回租的融资租赁方式取得资
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中,“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系融资租赁款。
综上所述,公司现金流量状况良好,符合公司处于快速成长期的发展状况。
(四)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扩大生产规模,在厦门市翔安区弘信电子产业园内新建厂
房及购买设备产生了大额的资本支出,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购建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合计”分别为 20,265.97 万元、10,266.09 万
元和 8,146.23 万元,先行进行了募集资金项目“年产 52.74 万 m2 挠性印制电路
板扩建项目”的投入建设。
(五)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公司预计的重大资本性支出将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投入,项目具体情
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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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填补摊薄即期回报分析
重要提示:特别提示投资者,本公司制订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填补措施》之相关信息不等于公司对自身未来的经营利润做
出保证,亦不构成对本公司的盈利预测。
(一)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分析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本为 7,800 万股,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公
司拟发行股数不超过 2,600 万股,股本规模将较大幅增加,公司摊薄后的即期及
未来每股收益可能面临下降的风险。
1. 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 2,600 万股,最终发行股数以经证监会核准发行
的股份数量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方案于 2017 年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为公司估计,最
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4)假设公司 2017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2014 年-2016 年的复合增长率,
销售净利率、扣非后销售净利率与 2016 年保持一致;
(5)不考虑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
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不代表公司对 2017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
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 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和说明,公司测算了配股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的
影响如下:
2016年 2017年
项目
(首次公开发行前) (首次公开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7,800 10,40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4,536.81 5,386.2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扣非后) 3,522.52 4,182.05
基本每股收益(元) 0.58 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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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释每股收益(元) 0.58 0.52
基本每股收益(元,扣非后) 0.45 0.40
稀释每股收益(元,扣非后) 0.45 0.40
根据上述测算,在完成本次发行后,预计短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
股收益将会出现一定程度摊薄。
(二)公司通过本次发行实现直接融资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分析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系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在充分的市场
研究基础上提出,能够通过生产规模扩大,更好地满足客户需要,进一步增强公
司的核心竞争力。
1. 本次融资有利于公司提升产能,从而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
产能是 FPC 下游行业企业考核 FPC 供应商的重要指标。下游厂商选择 FPC
供应商时,会考虑 FPC 供应商的规模、配合度、未来技术发展情况等诸多因素。
消费电子产品市场发展迅速,公司重要客户(如京东方、天马、欧菲光等)近年
来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扩产,产业规模迅速提升,对 FPC 的需求也快速增加,这
为公司带来市场机遇,也带来了更大的挑战。为了满足下游厂商不断增长的产业
规模、保证市场占有率,公司需要进一步扩大产能。
2. 本次融资有利于公司提升自动化水平,提升生产效率及良率
FPC 行业的设备自动化程度对生产效率和产品良率都有较大影响,进而影响
公司盈利能力。在前段工序使用自动化设备,可有效减少由手工操作造成的残次
品数量;在后端工序中,通过设备改善,可实现更加严格的质量管控,从而全面
提升良率,进而对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有非常显著的促进作用。
FPC 具有材质软、易褶皱的特点,频繁的手工操作容易产生失误造成产品折
痕或破损,越来越多的生产流程已不适合继续通过手工操作或半自动化机械操作
完成。本次募投项目采用行业先进的双面“卷对卷”生产技术。该技术工艺改变
现有“片对片”生产环节中先裁切再制造的工艺,可一次性全自动完成前期繁复
的放卷、清洁、压膜、收卷等多道工序,再对半成品进行裁切,大幅提高生产效
率,公司将由目前的半自动化生产向全自动化生产迈进。
3. 本次融资将有利于公司应对行业竞争,巩固行业地位
FPC 原主要生产地区——日本、中国台湾等地制造成本不断上升,促使其将
FPC 制造产业向具有成本优势的中国大陆转移,推动了国内 FPC 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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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随着近年来国产智能手机厂商的崛起,越来越多的国际 FPC 厂商进入到
了国产供应链的竞争,行业竞争加剧。作为国内产值第一的本土 FPC 生产企业,
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积极面对国内外企业的竞争,通过本次融资,公司的产
能、生产设备、技术实力将进一步得到提升,行业地位得到巩固。
4. 本次融资有利于实现企业愿景,不断缩小与国际大型企业的差距
为了实现公司“致力于超精细、高难度电路板及相关元器件的研究和制造;
致力于把企业发展成为技术密集型、智力密集型的专家型企业;致力于将公司打
造成为全球电路板行业的驰名品牌”的目标,公司必须迅速扩大产能,提高自身
实力。
国内 FPC 企业的成本优势较为明显,但技术水平和生产规模相对薄弱。公
司以行业领先的生产技术为导向,以成为全球领先的 FPC 生产企业为目标,通过
实施本次融资,以缩小与国际知名企业的差距。本次融资的募投项目实施后,公
司将由“片对片”生产向“卷对卷”生产转变,生产规模、技术实力、设备水平、
人均产值迅速提高,这对于公司实现企业愿景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三)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从事募投项
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 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投项目为“年产 54.72 万平方米挠性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该项目
是公司在现已掌握的生产工艺基础上通过对生产设备布局、工艺控制等方面进行
优化和改进所实施的规模化扩产,与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及核心技术有极高的关
联度,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从产业链来看,本募投项目围绕着公司现有主营业务进行,其产业链与公司
现有主营业务产业链相同,上游能提供稳定的供给,下游行业能提供广阔的市场
需求。
从技术关联性来看,公司作为 FPC 产品的大型生产企业,在多年的生产经
营中积累了丰富的生产技术和配方工艺。依托这些既有的成熟技术和工艺,募投
项目的技术风险大大降低。募投项目中采用的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均经过了
公司技术专业人员及国外技术顾问的反复实验及论证,从而使募投项目的不确定
性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募投项目产品与现有主营业务产品的技术关联度高。
从主营业务市场来看,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客户群体对公司产品的质量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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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募投项目通过新建厂区、配备新设备等所带来产品性能
的提高和量产的扩大,切实满足了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募投项目与现有主营业
务的市场关联度较高。
2. 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方面
在人才队伍储备方面,公司将从外部人才吸引和内部人才培养两方面着手,
坚持以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合适的岗位、健全的职业发展规划和优秀的企业文化
来吸引高端人才,进行后备人才梯队的建设。目前,已有来自于澳大利亚、台湾
等国家和地区的 4 位外籍员工在公司担任重要岗位,上述人员均有国际知名 FPC
厂商的工作经历,这对于公司提升技术水平、管理水平都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针对一线生产人员、技术研发人员及管理人员等队伍,公司一方面通过专业
的行业网站及猎头公司招聘具有行业经验的基层干部,另一面加强储备干部培训
制度的建设,并通过优厚的薪资、良好的职业发展前景降低员工离职率,同时加
强校企合作和人才培养,吸收一批优秀的高校毕业生,进一步深化储备干部培养
机制。
(2)技术方面
公司一贯注重工艺改进与技术创新,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自主研发创新原
则,取得了多项国内外先进或领先水平的核心技术,且核心技术均为自主研发,
使公司产品与同类产品相比具有技术水平领先、品质高等特点,在国内居领先地
位。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取得的科研成果包括 10 项发明专利,60 项实用新型专
利,公司现有技术实力完全可以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需求。
(3)市场方面
目前,公司已与多家具有知名度的下游厂商建立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其中
包括:国内知名的显示模组生产商——京东方、深天马;国内知名电子产品生产
商——联想;国内知名触控模组制造商及指纹识别模组——欧菲光;全球领先的
显示模组生产商——群创光电、友达光电、台湾显示器等。公司产品通过显示模
组、触控模组及指纹识别模组间接供给三星、华为、小米、OPPO、VIVO、魅族
等国内外知名电子产品制造商。公司以优质的产品和优良的服务在业界享有盛
名,名列“联想移动优秀供应商”、“天马 2011 年度优秀供应商”,并于 2013
年获得京东方“品质贡献奖”、联想“合作共赢奖”、天马“专项贡献奖”,2014
年-2015 年蝉联“天马年度优秀供应商奖”,同下游客户端业务关系稳固。上述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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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对于 FPC 的需求量远远大于公司产能,而且近年来大部分下游客户还进一步
扩大了生产规模,所以公司本次募投新增的产能具有明确的市场方向。
综上所述,公司针对本次融资的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具有
充足的储备。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利用自有资金先行进行募投项目
建设,目前募投项目中的第一条“卷对卷”生产线已投入使用。
(四)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公司拟通过坚持技术研发、加强生产管理、抓住市场机遇提升市场份额、加
强人力建设、加快募投项目建设等措施来提升公司整体实力,提高销售收入,增
厚未来收益,同时,坚持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
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
1. 坚持技术研发,加强生产管理,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十分重视技术的研发,已建立了强大的技术研发团队,发展
为省级 FPC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通过自主研发,目前掌握了行业内领先的高精
密制造技术及迭层技术。未来,公司将坚持市场化的研发方向,进一步加大研发
投入,以维持公司的技术领先地位。
由于 FPC 的长工艺流程和非标准化特性,生产控制尤为重要,直接关系良
率的高低,长达 20 多道生产流程之间的衔接和控制成为影响 FPC 厂商经营优劣
的关键因素。公司在 10 多年生产经验的基础上,根据设备、产品类型、生产环
境等实际生产情况,不断地改进设备技术和加工工艺,加强生产每个环节的管理
和控制,以提升生产效率、良率和产品质量,进而提高公司产品的竞争力。
2. 抓住市场发展机遇,进一步巩固市场地位,提升市场份额
近年来,受惠于下游消费电子行业的需求拉动,FPC 行业高速增长。未来,
受到智能手机更新换代、平板电脑渗透、智能汽车推广、智能可穿戴设备普及等
因素影响,消费电子行业预期将保持持续增长的态势,这为 FPC 行业的发展提
供了保障。
根据中国印制电路协会(CPCA)颁布的《第十五届(2015)中国印制电路
行业排行榜》中,公司 2015 年销售收入位居本土专业 FPC 制造企业的第一位。
目前,公司直接或间接客户包括京东方、联想、深天马、欧菲光、群创光电、华
为、OPPO、VIVO、三星、小米等国内外优秀的电子产品制造商。未来,公司将
抓住市场发展机遇,坚持大客户战略,进一步巩固市场地位,努力提升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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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加大人力资源开发力度,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公司需要更多的高水平技术开发人才和经验丰富的经
营管理人才。公司把提高员工素质和引进高层次人才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之
一,建立并完善科技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的引进机制,积极引进各种技术人才及
管理人才,努力加强人才梯队建设,以良好的工作环境与发展机遇吸引并留住人
才。
4. 加快募投项目建设,早日实现预期收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募集资金拟投资建设年产
54.72 万平方米挠性印制电路板生产线。该生产线运用行业最先进的双面“卷对
卷”生产技术,该技术工艺改变现有片状生产环节中先裁切再制造的工艺,可一
次性全自动完成前期繁复的放卷、清洁、压膜、收卷等多道工序,再对半成品进
行裁切,大幅提高生产效率。
目前,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包括厂房建设、部
分设备购置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
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
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5. 坚持现金分红,重视投资者回报
公司历来重视对股东的分红回报,根据《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上市草案)》和《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17 年-2019
年)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分红规划》),公司承诺除发生《分红规划》规
定的特殊事项外,未来三年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得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
分配利润的 20%。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
施的承诺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为了保障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承诺:
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利益输送,亦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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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对自身日常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行使自身职权以促使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
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未来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将行使自身职权以保障股权激励
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
响分析及填补措施等相关事项的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针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填
补措施相关事项所形成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并对相关议案中涉及的预测
财务指标、假设前提、计算过程等实施分析性复核程序,同时保荐机构对公司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查阅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
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书面承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分析遵循
了谨慎性与合理性的原则,公司针对填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所做出的相关承诺事项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
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 号)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
的精神。
十三、股利分配政策
(一)股利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1. 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对股利分配的有关规定如下: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
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
再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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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
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的 25%。
第一百四十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
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四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现金或股票方式。在公司经营状况良
好、现金流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可以积极地实施现
金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进行中
期现金利润分配。”
2. 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2014 年 4 月,经弘信电子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针对 2013 年
年末未分配利润进行现金分红,每股分红 0.27 元(含税),共计 2,106 万元。2014
年 6 月,完成本次分红。
2015 年 5 月,经弘信电子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针对 2014 年
末未分配利润进行现金分红,每股分红 0.23 元(含税),共计 1,794 万元。2015
年 6 月,完成本次分红。
2016 年 6 月,经弘信电子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针对 2015 年
末未分配利润进行现金分红,每股分红 0.09 元(含税),共计 702 万元。2016
年 7 月,完成本次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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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014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改<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草案)>的议案》,修改后的
《公司章程(上市草案)》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内容如下: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
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
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
(二)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在满足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应当主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即:
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进行现金分红;公
司董事会可以综合考虑公司的股本规模、公司股票的市场流动性、公司业绩扩张
速度等因素,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利润分配议案由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股东
大会表决该议案时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三)现金分红比例:除发生特殊事项外,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得
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30%,上述特殊事项包括:
① 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0%,且超过 5,000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
除外);
② 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5%(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除外);
③ 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④ 分红年度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或者经营净现金流量为负数。
同时,应该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
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制定现金分红比例,基本原则如下:
①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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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可以根据盈利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五)公司在上一个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
后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
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六)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
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七)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不得随意改变。如现行现金分红政策与公司生产
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实发生冲突的,可以调整公司现金分红
政策。调整后的现金分红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方案由董事会拟定,并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的
意见,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出具书面审核报告,与
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配政策一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中如减少每年现金分红比例的,
该议案在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
与股东大会表决。”
为切实落实《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增加股
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制定了
《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相关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九节 十三、(三)
公司未来分红回报分析”。
4. 现金分红政策的变更
2015 年 5 月,公司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了调整,将每年现金分红的最低比
例从 30%降低至 20%,同时修订了《公司章程(草案)》及《公司未来分红回报
规划》。
(1)变更的原因
① 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投资需求大
近年来,下游终端技术的快速发展对 FPC 的要求不断提高,公司为保证自
身的竞争优势及行业地位,必须尽快进行新生产线、新技术的投资建设。同时,
公司从 2013 年开始,始终处于满产阶段,产能的限制对现有客户的考核及新客
户的导入都产生不利影响。所以在 IPO 进度不如预期的情况下,公司通过银行
借款、融资租赁等方式取得资金提前进行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2013 年、
和 2014 年,公司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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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分别为 1.34 亿元和 2.03 亿元,资金压力较大。由于 FPC 生产多工序、多设
备的特点,公司后续还将根据实际生产情况陆续补充或升级相关设备,以使得生
产线达到理想的运行状态。
综上所述,预计未来 1-2 年的时间内,公司仍然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投资
需求大,资金压力大。
② 资金成本高
在 IPO 进度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况下,公司仅能通过银行借款或融资租赁取
得资金,公司银行借款的利率通常在基准利率上浮 10%-30%左右,再考虑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收取的担保费(合计按实际取得融资金额的 2.5%收取,详细
情况见“第七节 四、(三)2.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公司担保及收取担保费的情
况”),银行借款的综合成本在 10%左右。而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综合考虑租金、
手续费、保证金等因素计算的内含报酬率也在 10%左右,可见公司目前的资金成
本较高。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公司认为若保持高比例的现金分红政策与公司现有的生
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存在一定的冲突,为降低资金压力,减少资金
成本,保证公司长期规划,公司降低了现金分红的比例。
(2)变更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拟定了《关于修改<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
草案)>的议案》及《关于修改公司未来三年(2014 年-2016 年)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上述两个议案统称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
2015 年 4 月 11 日,公司 4 名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出具了事先
认可。
2015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政
策调整方案。
2015 年 4 月 21 日,公司监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出具了书面审核报
告。
2015 年 5 月 28 日,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了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
公司所有股东全票通过。
5. 保荐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关于股利分
配的相关政策,重视对股东的现金回报,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均为现金分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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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注重给予投资者稳
定的分红回报,有利于继续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行人董事会制定的《公司
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对发行人的股利分配作出了制度性安排,从而保证了发行人
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015 年,发行人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调整,降低了现金分红的最低比例,
该调整具备合理的理由,且充分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章程
(草案)》和《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
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及本招股意向书中对利润分配事项的规定和相
关信息披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股利分配决策机制
健全、有效,且有利于保护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和
较快的资金周转速度,具备持续分红能力,发行人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其自
身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
(二)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2013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本
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后由公司发行后新老股东按持
股比例共享。
(三)公司未来分红回报分析
2017 年 2 月 16 日,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未
来三年(2017 年-2019 年)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分红规划如下:
1. 发行人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在综合考虑发展战略规划、经营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股东要求和意愿、
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
展,对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利分配政策进行了积极、稳妥的规划。
(1)利润分配的原则: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充分考虑公司可持
续发展的需求和能力,建立对投资者的回报规划与机制,进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
度性安排,以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也可以采
取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鉴于公司未来三年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
金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 20%。
在公司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时,公司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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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现金分红比例:除发生特殊事项外,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上述特殊事项包括:
① 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0%,且超过 5000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
除外);
② 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5%(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除外);
③ 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④ 分红年度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或者经营净现金流量为负数。
同时,考虑到公司未来三年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
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 20%。
(4)决策机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
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表决并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
决通过,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并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
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5)制定周期:公司董事会应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公司未来分红回
报规划》,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发展所处阶段、现金流量状况及未来的资金需
求情况,可以对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的调整,并重新制定未来三年的《股
利分配计划》;
(6)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 安排及
筹划投资者会面接待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
东关心的问题,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
董事会审议;
(7)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
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 发行人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合理性分析
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是实现投资者投资回报的重要形式,因此,公司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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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草案)》及《公司未来三年(2017 年-2019 年)分红回报规划》中均明
确公司应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并且每年分配的现金股利不低于当期实现
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1)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合计
当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489.02 8,822.48 12,311.50
当期现金分红* 702.00 1,794.00 2,496.00
占比 20.12% 20.33% 20.27%
*“当期现金分红”是指依据当年经营状况,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现金分红金额,其实际发生在下一年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尚未召开,2016 年分
红事宜尚未确定。
公司历来重视对股东的分红回报,2014 年至 2015 年平均现金分红比例为
20.27%,公司发行上市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
利润的 20% ,是对报告期内股东回报机制的延续。
(2)公司盈利状况
近年来,受惠于下游消费电子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业绩稳定增长,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74,362.34 万元、93,743.99 万元和 104,815.49
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8.72%。同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8,822.48 万元、3,489.02 万元和 4,536.81 万元。随着新产线的投产和磨合成功,
预计未来公司仍可保持较好的持续盈利能力,净利润水平有望稳步增长。稳定的
行业发展前景及公司良好的经营业绩为实施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奠定了基
础。
(3)公司的现金流状况
2014 年-2016 年,公司经营现金流量呈现逐渐增长的趋势,经营现金流量净
额分别为 12,346.84 万元、2,093.38 万元和 5,984.19 万元,合计为 20,424.41 万元,
持续稳定的现金流为公司现金分红提供了保证。
(4)公司未来资金需求及融资环境
公司未来三年的资本性支出主要为募投项目的投资需要,这部分资金一方面
依靠自身经营积累,一方面通过银行贷款、融资租赁、上市融资等融资渠道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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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已取得多家银行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厦门弘信
博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公司达成设备售后回租的协议,进一步扩宽了公司融资
渠道。公司制订不低于 20% 的现金分红比例是充分考虑了未来的资金需求和融
资环境,以及公司降低财务风险和优化资本结构的需要。
综上所述,公司整体运营情况良好,现金流健康,具有持续稳定的盈利能力,
上述分红规划是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的经营现状、发展规划等因素制
定的,具体分红规划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十四、招股意向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营状况的说明
特别说明:本公司 2017 年 1-3 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但已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阅。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盈利情况
公司 2017 年 1-3 月的主要盈利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 1-3 月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36,046.93 17,011.09 111.90%
毛利 5,403.89 1,531.55 252.84%
毛利率 14.99% 9.00% 66.51%
营业利润 1,875.21 -896.47 309.18%
利润总额 2,010.22 -843.61 338.29%
净利润 1,872.88 -659.82 383.8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20.75 -380.71 578.2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108.80 38.57 182.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1,711.95 -419.29 508.30%
股东的净利润
2017 年 1-3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6,046.93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11.95 万元,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 111.90%及
508.30%。整体来看,公司盈利数据同比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利用自有资
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随着新增的“卷对卷”生产线的磨合逐步完成,
以及公司在技术、研发上投入的效果显现,从 2016 年下半年开始,公司产品的
生产效率及良率均得到稳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得到进一步加强,确保了优质订单
的获取。公司 2016 年下半年良好的经营势头延续到了 2017 年第一季度,充足的
订单确保了公司业绩出现大幅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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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要产品毛利率保持稳定
2017 年 1-3 月,公司主要产品 FPC 及背光板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 1-3 月 2016 年度
项目
销售收入 占比 毛利率 销售收入 占比 毛利率 销售收入 占比 毛利率
FPC 27,264.65 75.64% 15.35% 13,702.55 80.55% 10.28% 80,822.44 77.96% 15.42%
背光板 6,163.97 17.10% 19.25% 2,682.45 15.77% -0.22% 15,061.36 14.53% 7.52%
合计 33,428.62 92.74% - 16,385.00 96.32% - 95,883.80 92.49% -
2016 年 1-3 月,受到新增生产线磨合的影响,公司订单不如预期,导致整体
毛利率偏低。随着新增生产线磨合完成,公司订单恢复增长,从 2016 年全年来
看,FPC 的毛利率已恢复至 15.42%。2017 年 1-3 月,公司订单延续了 2016 年下
半年的发展势头,当期实现 FPC 收入 27,264.65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98.98%,
占 2016 年全年 FPC 收入的 33.73%。2017 年 1-3 月,公司 FPC 产品的毛利率为
15.35%,与 2016 年的 15.42%基本持平。公司背光板的毛利率为 19.25%比 2016
年出现大幅增长,主要原因系背光板产量增加,摊薄了单位生产成本。
2. 客户结构稳定
2017 年 1-3 月,公司前五大客户分别为天马集团、欧菲光集团、京东方集团、
联想集团及群创集团,合计收入占比为 84.45%,上述 5 家客户 2014 年至 2016
年的合计收入占比分别为 79.59%、66.65%和 74.54%。公司坚持大客户战略,客
户均为国内外知名的电子产品制造商,客户结构保持稳定。
3. 期间费用占比稳定
2017 年 1-3 月,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 1-3 月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收入比 金额 占收入比 金额 占收入比
销售费用 400.82 1.11% 256.42 1.51% 1,458.08 1.39%
管理费用 2,011.56 5.57% 1,406.74 8.27% 6,636.64 6.33%
财务费用 826.70 2.29% 699.72 4.11% 2,234.63 2.13%
合计 3,239.07 8.97% 2,362.88 13.89% 10,329.35 9.85%
营业收入 36,128.43 - 17,011.09 - 104,815.49 -
整体来看,公司期间费用占收入的比重随着收入的变化有所变化。2017 年
1-3 月,公司期间费用的占比有所降低,主要是当期实现的营业收入增加,摊薄
了部分固定的期间费用。从绝对金额来看,公司三项期间费用均保持增长,整体
结构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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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 2017 年 1-3 月的各项盈利数据较为稳定,延续了 2016 年下
半年良好的经营势头。从 FPC 行业传统来看,因春节因素的影响,第一季度普
遍为淡季,且春节前后,生产线员工流动性较大对生产成本、期间费用、生产良
率及生产效率都有不利影响。但公司在此情况下,2017 年第一季度仍然实现了
1,711.95 万元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7 年全年的
业绩有望同比大幅增长。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资产负债表情况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3.31 2016.12.31 变动比例
资产总计 158,571.74 152,647.08 3.88%
负债总计 107,452.94 103,401.17 3.9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8,923.13 47,102.39 3.87%
所有者权益合计 51,118.80 49,245.92 3.80%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较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未发生较大变
化,负债总额较去年期末增加 4,051.77 万元,增长幅度为 3.92%,主要是因为 2017
年 1-3 月新增短期借款及子公司湖北弘汉精密光学科技有限公司获得 2,000 万政
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所致。所有者权益的增长主要是因为 2017 年 1-3 月实现利
润导致未分配利润增加。
(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现金流量情况
2017 年 1-3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675.89 万元,较去年
同期的 102.70 万元大幅增加,主要是因为销售收入增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收到的现金增加。
财务报表截止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之间,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招股意向书中对审计截止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之间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
大事项已如实披露,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公司的经营与财务状况正常,2017
年 1-3 月不存在影响发行条件的重大不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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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发行将主要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筹集企业发展
所需要的资金。公司董事会拟定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董事会一致认为募投
项目实施后将快速提高公司生产能力、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和提高产品档次,进一
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将围绕主营业务,着重对现有主导产
品进行结构升级和产能扩张,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览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对公司主导产品进行的结构升级和产能扩张,进一
步提升公司产品的综合竞争实力。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户集中管
理,做到专款专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由董事
会负责实施,简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 投资预算 拟募集资金使用量
年产 54.72 万平方米挠性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 64,491.86 16,400.40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时间进度
1.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若募集资金不足,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
款和其他自有资金解决。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充分提高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2. 募集资金使用的时间进度
本次扩建项目投资总额为 64,491.86 万元,预计项目建设期为 30 个月,包含
两条生产线。其中,第一条生产线预计于第二年中建成及开始批量生产,第二条
生产线在第三年初设备全部到位,第四年及以后年度为达产年。
单位:万元
T0~T1 T1~T2 T2~T3 T3~T4 建设期 预计竣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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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投入 计划投入 计划投入 计划投入 间
土地款 基建款 设备款、铺底流动资金 设备款
30 个月 T3 年中
480.00 17,394.30 21,965.18 24,652.39
二、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年产 54.72 万平方米 FPC 建设项目,解决公司
目前的产能瓶颈。该项目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明确的下游客户意向。
(一)国产终端消费电子品的发展拉动高端 FPC 市场发展
根据 WECC 发布的报告显示,2006 年以来,中国 FPC 生产总值虽然个别年
份增长放缓甚至降低,但整体呈现上升态势,2015 年中国 FPC 产值达 353.22 亿
元,9 年间的复合增长率为 9.48%。
FPC 位于电子产业链的中游,其发展一定与下游行业息息相关。FPC 行业目
前由日本、韩国等企业占据主导地位,一方面是由于上述国家 FPC 产业起步早,
另一方面更重要的原因是上述国家下游产业仍处于领先地位,从而带动了本地
FPC 企业的发展。例如 FPC 的下游显示模组厂商,日本的 JDI、夏普,韩国的
LG、三星过去牢牢控制着全球高端显示模组的市场份额,而这部分 FPC 采购自
然倾向于本国的供应链。
近年来,以华为、小米、VIVO、OPPO 等为首的国产智能手机高速发展,
无论是手机出货量还是高端机型的销量已经在市场上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终
端消费电子品的发展开始拉动京东方、天马等国产显示模组厂商的发展,并逐步
传导至上游的 FPC 产业链。
在整个行业拉动的过程中,终端消费电子品特别是高端产品(如华为 mate
系列、小米 note 系列等等)对 FPC 的性能要求越来越高,目前这部分高端 FPC
仍掌握在日企、台企手中,而国产供应未来出于成本和合作便利的角度考虑,将
逐步将这部分高端 FPC 订单转移至具有技术实力的本土企业手中,未来国内高
端 FPC 市场的发展潜力巨大。
(二)较强的研发能力为产能扩张提供技术保障
公司历来注重研发体系建设、积极自主创新,并形成了“市场导向性研发”
与“前瞻性研发”相结合的研发体系,建立自主研发与产学研合作开发相结合的
研发模式。公司还造就了一支经验丰富、创新力强的高素质研发团队,负责 F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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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研究、开发以及产品试验。研发团队为公司创造了丰富的研究成果,是至今公
司产销量均能够快速增长的关键因素。
公司研发中心下辖技术部、设计部、制技部、样品课、物理性能实验室、化
学实验室、计量实验室等科室,每年的产品研发投入占到年销售额的 3%以上。
成立至今,公司立项开展的科研课题大部分已经转化为直接生产力。未来,研发
团队将为公司创造越来越多的专利技术和知识产权,为公司新增的产能提供强有
力的技术支持,带动生产和销售同时增长。
(三)优良的客户基础保障了募投产能的消化
公司自成立以来规模不断扩大,2016 年营业收入超过人民币 10.48 亿元,公
司发展速度高于同行业竞争对手。这得益于公司优良的客户基础及市场开拓体
系,针对募投项目达产后,每年将新增的 54.72 万平米产能,公司应对措施如下:
1. 现有客户处于扩产阶段,有利保证了募投产能的消化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卷对卷生产线主要目标为高端显示模组,包括
LTPS 及 AMOLED 等方案,目前,国内显示模组厂商中具备 LTPS 生产能力的仅
有厦门天马的 5.5 代线(月产能 3 万片,2015 年初量产)和鄂尔多斯京东方的
5.5 代线(含 AMOLED 月产能 5.4 万片,2014 年初量产),产能仍显不足,公司
的主要客户也处于扩产阶段。
公司客户的扩产情况
工厂 生产线 设计产能 预计投产时间
成都京东方 6 代 LTPS /AMOLED 生产线 4.5 万片/月 2017 年上半年
鄂尔多斯京东方 5.5 代 AMOLED 生产线 5.4 万片/月 2014 年初
武汉天马 6 代 LTPS 生产线 3 万片/月 2017 年上半年
厦门天马 6 代 LTPS 生产线 3 万片/月 2016 年下半年
上海天马 5.5 代 AMOLED 生产线 1.5 万片/月 2016 年底
昆山友达 6 代 LTPS 生产线 2-3 万片/月 2016 年
群创集团 6 代 LTPS 生产线 2.4 万片/月 2016 年 4 月
公司现有客户不断扩产将有利保证募投产能的消化。根据 FPC 产品的特性
和公司经营的特点,公司制定了大客户战略,针对大型客户进行重点开拓,使公
司销售订单的稳定增长得到有效保证。公司依靠产品质量、快速供应、技术部门
和品质部门定期沟通、市场信息共享、行业前瞻性技术引导等优良的服务和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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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产品,与下游厂商形成牢固的上下游关系链,公司的 FPC 产品成为下游客户
的首选配件。
2. 不断接洽新的客户群体,开拓新的业务来源
公司除了在原有客户中不断争取更大的份额占比,也建立了完善的客户储备
制度,积极寻求与其他国际大型电子产品生产商的合作机会。由于国际大型企业
对原材料来源稳定性、供应商产能有相当高的要求。未来项目投产后,公司生产
能力将迅速提高,达到国际大型电子产品生产商考核基础指标,有望与国际大型
企业达成密切合作。
终端消费领域,公司与华为、VIVO、OPPO 等已有初步合作,但主要是通
过京东方、天马、欧菲光等中间生产商建立的间接合作方式。目前,公司与上述
公司就上下游直接合作进行接洽,已取得初步成效,未来上述大型电子产品生产
商的订单将成为公司业绩增长的亮点。公司与国际知名的电子产品生产商合作,
有利于公司品牌的推广和知名度的提升,将吸引越来越多的下游厂商主动寻求合
作,为公司未来业绩持续发展提供全方位、稳定的来源,可顺利消化募投项目的
产能增加。
三、募投项目与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本募投项目是公司在现已掌握的生产工艺基础上通过对生产设备布局、工艺
控制等方面进行优化和改进所实施的规模化扩产,与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及核心
技术有极高的关联度,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从产业链来看,本募投项目围绕着公司现有主营业务进行,其产业链与公司
现有主营业务产业链相同,上游能提供稳定的供给,下游行业能提供广阔的市场
需求。
从技术关联性来看,公司作为 FPC 产品的大型生产企业,在多年的生产经
营中积累了丰富的生产技术和配方工艺。依托这些既有的成熟技术和工艺,募投
项目的技术风险大大降低。募投项目中采用的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均经过了
公司技术专业人员及国外技术顾问的反复实验及论证,从而使募投项目的不确定
性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募投项目产品与现有主营业务产品的技术关联度高。
从主营业务市场来看,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客户群体对公司产品的质量和性
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募投项目通过新建厂区、配备新设备等所带来产品性能
的提高和量产的扩大,切实满足了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募投项目与现有主营业
务的市场关联度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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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一)项目选址、投资概算
1. 项目选址
本项目将设于福建省厦门市翔安火炬产业园区翔海路 19 号弘信电子工业
园。项目所在地为福建省厦门市火炬翔安产业园区,是厦门火炬高新区“一区多
园”中最大的综合性园区。
2. 投资概算
年产 54.72 万平方米挠性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新增总投资 64,491.86 万元,
其中土地投资 480.00 万元,土建工程投资 17,394.30 万元,机器设备投资 36,670.63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投资 9,946.93 万元。如下表所示:
投资估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 占资金总量比例
1 土地费用 480.00 0.74%
2 土建工程 17,394.30 26.97%
3 机器设备 36,670.63 56.86%
4 铺底流动资金 9,946.93 15.42%
5 建设项目总投资 64,491.86 100.00%
投资使用计划明细
单位:万元
T0 T1 T2 T3
项目 合计
土地款 基建款 设备款+铺底流动资金 设备款
公司自筹 480.00 4,064.93 4,946.93 - 9,491.86
上市募集 - 13,329.37 17,018.25 24,652.39 55,000.00
合计 480.00 17,394.30 21,965.18 24,652.39 64,491.86
占比 0.74% 26.97% 34.06% 38.23% 100.00%
公司自筹部分资金主要通过银行借款、融资租赁等方式取得。
(二)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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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项目实施内容
1 季度 2 季度 3 季度 4 季度 1 季度 2 季度 3 季度 4 季度 1 季度 2 季度
项目筹备
工程实施
第一批设备订货
及招标
第一批生产设备
安装调试
第一批人员招聘
及培训
投产
第二批设备订货
及招标
第二批生产设备
安装调试
人员招聘及培训
投产
(三)项目备案情况
本募投项目为年产 54.72 万平方米挠性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涉及到固定资
产投资,已获得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备案,备案号为“厦高管[2013]139 号备
案”。
(四)项目环保情况
FPC 生产制造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属于
国家管制的重污染行业。公司严格落实环保体系和管理制度,逐步对环境保护进
行建设和投入,目前已建有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含镍废水处理系统、废气吸收塔、
废气净化塔等环保设施。
同时,公司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
产生和排放,公司不断改进工艺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
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以减轻或者消除对环境的危害。公司建设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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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节能节水措施,并有效实施,生产车间布局先进,生产设备自动化程度高,
有安全、节能功效。
针对本次募投项目,公司已规划并制定了详细的环保方案,包括厂区布局、
工艺选取、环保设施的建设等,2013 年 11 月 7 日,本扩建项目取得了厦门市环
保局的环评批准报告(厦环监[2013]64 号)。
(五)用地取得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用地系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地,位于厦门市翔安区翔海路
19 号,发行人已于 2006 年取得该处土地,用地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使用权人 地址 证书编号 用途 使用年限 面积(m2)
翔安区翔海路 厦国土房证第 工业 2006.12.25-20
1 弘信电子 45,281.32
19 号之 2 01150083 号 自用 56.12.25
五、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相关措施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
与监督等事项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
及时存入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的卷对卷生产线对于提升公司技术水平及行业
地位均有重大意义,所以在 2013 年第四季度公司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备案
及环评后,即开始使用自有资金投入建设该项目。
2014 年,公司完成全部基建工作,并开始第一条生产线核心设备的安装调
试,2014 年 12 月部分生产线达到预定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由于 FPC 生产
线涉及多道工序,每道工序均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设备方能达到生产线的设计产
能。2015 年,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得公司的 FPC
产能从 30 万平米/年提升至 49.54 万平米/年,该生产线系国内本土 FPC 企业第一
条卷对卷生产线,有效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016 年下半年,随着新生产线的磨合完毕,公司产品良率和产品品质更为
稳定,公司订单随之增加。2016 年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公司生产线始终处
于饱和状态,下半年的产能利用率为 8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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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已超过 3 亿元。
随着本次募集资金的后续到位,公司将继续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积极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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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公司的主要产品 FPC 系订单式生产,下游客户通常采取小订单并要求快速
交货的模式,公司单个销售订单的金额基本在 100 万以下。公司取得销售订单后,
再分解为采购订单进行采购,相应的单个采购订单金额也较小,因此公司不存在
应予以披露的重大销售合同及采购合同。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正在履行的或已履行完毕,但对公司生产经
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如下:
(一)长期借款及抵押担保合同
序 贷款机 贷款金额 贷款利
合同编号 借款日 还款日 担保方 抵押物
号 构 (万元) 率*
2017.08.19 750.00
2017.11.19 750.00
农行湖里 83010420140 2018.02.19 750.00 弘信创 翔海路
1 2014.05.20 5.225%
支行 000078 2018.05.19 750.00 业、李强 厂房
2018.08.19 500.00
2019.05.18 500.00
2018.08.19 500.00
农行湖里 83010420140 弘信创 翔海路
2 2014.6.20 2018.11.19 1,000.00 5.225%
支行 000091 业、李强 厂房
2019.02.19 1,000.00
1、2014 年 5 月 19 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厦门湖里支行签署《固定资产
借款合同》,合同编号“83010420140000078”;借款金额:4,000 万元;分期还款;
利率:6.05%;弘信创业、李强分别为该合同提供了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为
“ 83100520130000786 ”, 同 时 提 供 抵 押 担 保 ,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为
“83100620160000200”,抵押物为公司位于翔海路的厂房(包括翔安区翔海路
19 号之 2、之 4-之 5、之 6、之 9、之 10)。
2、2014 年 6 月 20 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厦门湖里支行签署《固定资产
借款合同》,合同编号“83010420140000091”;借款金额:2,500 万元;分期还款;
利率:6.05%;弘信创业、李强分别为该合同提供了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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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100520130000786 ”, 同 时 提 供 抵 押 担 保 ,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为
“83100620160000200”,抵押物为公司位于翔海路的厂房(包括翔安区翔海路
19 号之 2、之 4-之 5、之 6、之 9、之 10)。
3、2016 年 5 月 4 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厦门翔安支行签订编号为 2016
年翔抵字 0412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根据该合同的约定,公司以位于同安区的
20 处房产(用途为宿舍)以及位于翔安区翔岳路 23 号 302、402 单元的房产为
抵押物,为公司自 2014 年 10 月 30 日至 2019 年 10 月 30 日期间,在人民币 1,458.41
万元的最高额度内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
4、2016 年 8 月 11 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编号为
兴银厦业六额抵字 2016066 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根据该合同的约定,公司
以位于厦门市翔安区翔岳路 23 号 102、202 单元及同安区同龙二路 938 号 304
室等共二十二套工业房地产为发行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于 2016
年 8 月 11 日签订的编号为兴银厦业六额字 2016066 的《基本额度授信合同》提
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公司在该抵押合同签订之前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
的借款,均转入该抵押合同项下。
(二)售后回租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在履行的金额在 1,000 万以上的融资租赁
合同如下:
1. 与远东租赁的合同
(1)2014 年 5 月,公司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所有权转让协议》
( 合 同 号 “ IFELC14D292197-P-01 ”) 和 《 售 后 回 租 租 赁 合 同 》( 合 同 号
“IFELC14D292197-L-01”),采用售后回租的方式将 AOI 测试机及检修站、AOI
机等生产设备用以融资,租赁期为 36 个月。公司每月偿付租金,起租日为 2014
年 6 月,公司于 2014 年 7 月支付首期租金。
(2)2016 年 4 月,公司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所有权转让协议》
( 合 同 号 “ IFELC16D2963R9-P-01 ”) 和 《 售 后 回 租 租 赁 合 同 》( 合 同 号
“IFELC16D2963R9-L-01”),采用售后回租的方式将水平式卷对卷镀铜线、激光
钻机等生产设备用以融资,租赁期为 48 个月。公司每月偿付租金,起租日为 2016
年 5 月,公司于 2016 年 6 月支付首期租金。
(3)2016 年 9 月,公司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所有权转让协议》
( 合 同 号 “ IFELC16D293S7Z-P-01 ”) 和 《 售 后 回 租 租 赁 合 同 》( 合 同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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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ELC16D293S7Z-L-01”),采用售后回租的方式将双轴补强板预贴机、片状非
接触式平行曝光机等生产设备用以融资,租赁期为 36 个月。公司每月偿付租金,
起租日为 2016 年 10 月,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支付首期租金。
(4)2016 年 9 月,公司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所有权转让协议》
( 合 同 号 “ IFELC16D29YRK7-P-01 ”) 和 《 售 后 回 租 租 赁 合 同 》( 合 同 号
“IFELC16D29YRK7-L-01”),采用售后回租的方式将全自动加强片贴合机、激
光钻机等生产设备用以融资,租赁期为 36 个月。公司每月偿付租金,起租日为
2016 年 10 月,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支付首期租金。
2. 与博格租赁的合同
(1)2013 年 12 月,公司与厦门弘信博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售后回
租合同》(合同号“厦弘融租 2013(租赁)-062”)及《补充协议》(合同编号:
“厦弘融租 2013(租赁)-062(补)-1”和“厦弘融租 2013(租赁)-062 补-02”),
采用售后回租的方式将平行光曝光机、全自动基准冲孔机等生产设备用以融资,
租赁期为 48 个月,每月偿付租金,起租日为博格租赁支付货款的当日,实际为
2013 年 12 月,公司于 2014 年 1 月开始支付首期租金。
(2)2014 年 2 月,公司与厦门弘信博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售后回租
合同》(合同号“厦弘融租 2014(BD 租赁)-003”)及《补充协议》(合同编号:
“厦弘融租 2014(BD 租赁)-003 补-1”和“厦弘融租 2014(BD 租赁)-003 补
-02”),采用售后回租的方式将中走丝、线切割机床等生产设备用以融资,租赁
期为 36 个月,每月偿付租金,起租日为博格租赁支付货款的当日,实际为 2014
年 2 月,公司于 2014 年 3 月开始支付首期租金。
(3)2014 年 5 月,公司与厦门弘信博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
合同》(合同编号:2014BD006FL)及《补充协议》(合同编号:2014BD006SA01),
采用售后回租的方式将洁净型精密热风烤箱、自动对位冲孔机等生产设备用以融
资,租赁期为 36 个月,每月偿付租金,起租日为博格租赁支付货款的当日,实
际为 2014 年 05 月,公司于 2014 年 07 月开始支付首期租金。
3. 与天津博格的合同
(1)2015 年 4 月,公司与天津滨海新区弘信博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
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2015BD006FL),采用售后回租的方式将平行曝光机、
非接触式自动曝光机等设备用以融资,租赁期为 24 个月,每月偿付租金,起租
日为公司支付首笔贷款之日,实际为 2015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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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5 年 7 月,公司与天津滨海新区弘信博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
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2015BD020FL),采用售后回租的方式将卷对卷非接触
式自动曝光机、激光钻机等设备用以融资,租赁期为 24 个月,每月偿付租金,
起租日为公司支付首笔贷款之日,实际为 2015 年 7 月。
(3)2016 年 2 月,公司与天津滨海新区弘信博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
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2016BD003FL),采用售后回租的方式将冲床机、平行
光曝光机等设备用以融资,租赁期为 48 个月,每月偿付租金,起租日为公司支
付首笔贷款之日,实际为 2016 年 3 月。
4. 与平安租赁的合同
2015 年 11 月,公司与平安租赁签订《售后回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2015PAZL(TJ)3027-ZL-01),采用售后回租的方式将覆盖膜假贴机、多功能贴片
机等设备用以融资,租赁期间 24 个月,每月偿付租金,起租日为平安租赁按合
同约定支付租赁物协议款的当日,实际为 2015 年 12 月。
5. 与中远海运的合同
2016 年 12 月,公司与中原海运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合同
编号:201660205)及《售后回租赁之买卖合同》(合同编号:201660205-1),采
用售后回租的方式将废水处理设备、净化设备等设备用以融资,租赁期间 48 个
月,每月偿付租金,起租日为 2017 年 1 月。
二、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弘汉光电及弘信华印提供了关联担保,详细内容见“第七
节 四、(三)1. 报告期内,公司为关联方担保情况”。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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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
构声明
一、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李 强 王 毅 李毅峰 李为巍
袁 平 陆风雷 傅忠红 翁君奕
李常青 邓学君 周建平
邹 涛 尹雪帆 贺 雅
陈嘉彦 孔志宾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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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兰 荣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__
吴 小 琛 李 斌
项目协办人:__________
马 锐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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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
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
俞 卫 锋
经办律师:_________ __________
翁 晓 健 陈 鹏 张 洁
通力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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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审
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
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
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
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__________
徐 华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 __________
陈 纹 廖 金 辉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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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
意向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
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__________
王 健 青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__________ __________
王 健 青 李 谪 仙
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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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
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
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验资机构负责人 __________
徐 华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 __________
陈 纹 廖 金 辉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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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
的验资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
引用的验资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验资机构负责人 __________
徐 华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 __________
陈 纹 廖 金 辉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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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附:发行人成长性专项意见)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意向书的确认意见;
(四)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五)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六)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七)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八)公司章程(草案);
(九)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十)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到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
查阅。
1. 发行人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强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翔海路 19 号弘信电子工业园
联系人:贺雅
联系电话:0592-3160382
传真:0592-3155777
2. 保荐机构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兰荣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证券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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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巍
联系电话:0591-38281701
传真:0591-38281707
三、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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