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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17-05-2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杭大路 1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12、15 层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仅限于新股发行,拟发行股票数量为 33,333.34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0%),在该上限范围
内,最终发行股票数量由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相关规
定及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价格 8.45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17 年 6 月 13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为 333,333.34 万股
公司本次发行前全体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下述法律、法
规及政策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锁股期限。
在锁股期限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持有或管理股东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1、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
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不得转让。
2、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慎监管的有关要求,证券公司在申
请 IPO 上市监管意见书前三年发生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
的,对于存在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证券公司,其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增持的,应承诺自持股日起 60
股份的流通限制、股 个月内不转让,其他新增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应承诺自持
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 股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对于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定的承诺 制人的证券公司,新增持股份的股东应承诺自持股日起
48 个月内不转让。股东所持股权因证券公司合并、分
立、重组、风险处置等特殊原因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发生
股权变更的,不视为违反承诺。持股日按照股权变更获
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或向中国证监会报备之日确认。
如股东违反上述承诺内容,其承诺违规减持本公司股票
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本公司所有,如股
东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本公司,则本公司有权按照股
东应上交本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应暂扣应付股东
现金分红,直至股东履行该等承诺。同时,若股东应履
行而未履行该等承诺超过 30 日,则本公司可将上述暂扣
的现金分红直接冲抵股东应向本公司支付的违规所得,
股东放弃并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现金分
红不足赔偿的部分股东将自愿按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决形
式认定的、剩余未赔偿的损失金额申请冻结所持有的本
公司相应市值的股票,为股东赔偿投资者损失提供保
障。
根据财企[2009]94 号《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
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国资委浙国资
产权[2013]9 号《关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首发上
市国有股转持方案的批复》和浙江省国资委浙国资产权
[2015]10 号《关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变动
有关事项的批复》,对于本公司国有股东划转至全国社会
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理事会将承继国有股东的锁定承诺。
此外,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
改革的意见》,本公司控股股东上三高速就锁定股份期限
及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作出承诺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
(1)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上三高速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等股
份。
(2)上三高速于 2011 年增持的股份,自 2011 年 1 月 6
日起六十个月内或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以孰长原则为准),上三高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该等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3)上三高速于 2012 年整体变更时增持的股份,自
2012 年 7 月 10 日起六十个月内或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以孰长原则为准),上三高速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该等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等股
份。
(4)本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
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上三高速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对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上三高速所持的本
公司股票,在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上三高速减持
已解除限售的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本公司
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
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上述减持计划应在减
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2)上三高速于锁定期届满时起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
时,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5%。
3、关于承诺履行
上三高速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
做的所有相关承诺,自愿接受监督机关、社会公众及投
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上三高速如违反上述“1、关于股份锁定”和“2、关于持股
意向及减持意向”载明的承诺擅自减持本公司股份的,其
承诺违规减持本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
得”)归本公司所有,如上三高速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
本公司,则本公司有权按照上三高速应上交本公司的违
规减持所得金额相应暂扣应付上三高速现金分红。
此外,若上三高速应履行而未履行相关承诺超过 30 日,
则本公司可将上述暂扣的现金分红用于代上三高速履行
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向投资者赔偿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决
形式认定的损失等),上三高速放弃并丧失对相应金额现
金分红的追索权。现金分红不足赔偿的部分,上三高速
同意按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决形式认定的、剩余未赔偿的
损失金额冻结所持有的本公司相应市值的股票,为上三
高速赔偿投资者损失提供保障。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7 年 5 月 22 日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重要声明
重要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
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
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书
存在本款前述违法违规情形之日起的 30 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应公告回购新股的
回购计划,包括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股份回购计划还
应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回购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新股发行价格与银行同
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底价相应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
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招股说明书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而本公司自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作出认定之日起 30 个交易
日内仍未开始履行上述承诺,则本公司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
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同时,若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
易中遭受损失且损失数额经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决形式予以认定的,本公司将自
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冻结自有资金,为本公司需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赔
偿投资者损失提供保障。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
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
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重要声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
事项提示:
一、股利分配政策
(一)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并于 2014 年 12 月 3 日召开 201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及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发行人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
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
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
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
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公司还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方式分配股利或者以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
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
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在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
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
中期分红。
此外,为增加公司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可预见性和可操作性,明确本次
发行后对股东权益的分红回报,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已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根据修订后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鉴于公司业务增长稳定、分支机构及子公司业务逐步成长、公司新型业务
将快速发展,公司目前正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并且未来几年仍
将保持良好增长态势,因此,未来三年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股东未来
分红回报分析”部分及“第十五节股利分配政策”之“一、股利分配政策”部分。
(二)公司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01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决议,为兼顾新老股东的
利益,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
(包括现有股东和将来持有本次发行股份的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
享有。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股东对所持
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本次发行前全体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下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同
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锁股期限。在锁股期限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持有或
管理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1、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慎监管的有关要求,证券公司在申请 IPO 上市监管意
见书前三年发生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的,对于存在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
证券公司,其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增持的,应承诺自持股日起 60 个月内不
转让,其他新增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应承诺自持股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对于不
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证券公司,新增持股份的股东应承诺自持股日起
48 个月内不转让。股东所持股权因证券公司合并、分立、重组、风险处置等特
殊原因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发生股权变更的,不视为违反承诺。持股日按照股权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变更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或向中国证监会报备之日确认。
如股东违反上述承诺内容,其承诺违规减持本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
规减持所得”)归本公司所有,如股东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本公司,则本公司
有权按照股东应上交本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应暂扣应付股东现金分红,
直至股东履行该等承诺。同时,若股东应履行而未履行该等承诺超过 30 日,则
本公司可将上述暂扣的现金分红直接冲抵股东应向本公司支付的违规所得,股
东放弃并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现金分红不足赔偿的部分股东将
自愿按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决形式认定的、剩余未赔偿的损失金额申请冻结所持
有的本公司相应市值的股票,为股东赔偿投资者损失提供保障。
根据财企[2009]94 号《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国资委浙国资产权[2013]9 号《关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A 股首发上市国有股转持方案的批复》和浙江省国资委浙国资产权[2015]10
号《关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变动有关事项的批复》,对于本公司国
有股东划转至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理事会将承继国有股东的锁定承诺。
此外,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本公
司控股股东上三高速就锁定股份期限及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作出承诺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
(1)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上三高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
司回购该等股份。
(2)上三高速于 2011 年增持的股份,自 2011 年 1 月 6 日起六十个月内或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孰长原则为准),上三高速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该等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3)上三高速于 2012 年整体变更时增持的股份,自 2012 年 7 月 10 日起
六十个月内或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孰长原则为准),上三
高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等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4)本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上三高速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对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上三高速所持的本公司股票,在股票
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上三高速减持已解除限售的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
价格(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上述减持计划应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2)上三高速于锁定期届满时起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时,每年减持股份
数量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5%。
3、关于承诺履行
上三高速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相关承
诺,自愿接受监督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上三高速如违反上述“1、关于股份锁定”和“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载明的承诺擅自减持本公司股份的,其承诺违规减持本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
称“违规减持所得”)归本公司所有,如上三高速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本公
司,则本公司有权按照上三高速应上交本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应暂扣应
付上三高速现金分红。
此外,若上三高速应履行而未履行相关承诺超过 30 日,则本公司可将上述
暂扣的现金分红用于代上三高速履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向投资者赔偿司法机
关以司法裁决形式认定的损失等),上三高速放弃并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
追索权。现金分红不足赔偿的部分,上三高速同意按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决形式
认定的、剩余未赔偿的损失金额冻结所持有的本公司相应市值的股票,为上三
高速赔偿投资者损失提供保障。
本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承诺锁定期限
控股股东(申请 IPO 上市监管意见书前三年内增持股份,于 2011 年 1 月 6 日就增持股份取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于 2012 年 7 月 10 日就发行人整体变更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自 2012 年 7 月 10 日起发行人整体变更时增持的
上三高速
股份锁定六十个月,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市之日起锁定三十六个月。
根据孰长原则,锁定期限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之日起锁定三十六个月。
其他股东(申请 IPO 上市监管意见书前三年内增持股份,于 2012 年 7 月 10 日就发行人整体变更取得中国
证监会核准)
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
义乌市裕中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裕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振东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中义集团有限公司 自 2012 年 7 月 10 日起发行人整体变更时增持的
西藏朴仁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原丽水市和信投资有 股份锁定三十六个月(该承诺期限已过),自公
限公司) 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锁定十二个月。
兰州新兴热力有限公司
浙江和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孰长原则,锁定期限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义乌市博汇投资有限公司 易所上市之日起锁定十二个月。
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义乌联顺投资有限公司
义乌市金瑞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泾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股东(申请 IPO 上市监管意见书前三年内受让股份,于 2014 年 12 月 19 日就受让股份取得浙江证监
局核准)
自 2014 年 12 月 19 日起受让的股份锁定三十六个
月,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锁定十
台州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个月。
根据孰长原则,锁定期限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之日起锁定十二个月。
注:丽水市和信投资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5 月 11 日迁至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并更名为西藏朴仁济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

(一)我国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出现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
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我国证券公司的业务经营及收入利润情况与证券市场表现具有很强的相关
性。而证券市场受到宏观经济表现、宏观经济政策、市场发展程度、国际经济
形势和境外金融市场波动以及投资者行为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呈现一定的周期
性且波动性较大,导致业绩可能在短期内出现大幅波动。这将给本公司的经纪
业务、投行业务、自营业务、信用交易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以及其他业务的经
营和收益带来直接影响,并且这种影响还可能产生叠加效应,从而放大本公司
的业绩波动风险。
我国证券市场成立时间较短,相较于国外发达国家证券市场一百多年的运
行经验,我国证券市场还属于新兴市场,市场发展不成熟,表现为证券市场在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短期内的大涨大跌。以上证指数为例,2013 年度上证指数最高上涨至 2,444.80
点,最低下探至 1,849.65 点,全年大部分时间内在 2,000~2,200 点区间范围内运
行;2014 年末,上证指数上涨至 3,234.68 点,全年涨幅为 52.87%;2015 年上
半年,上证指数从年初 3,234.68 点上涨至 6 月中旬的 5,178.19 点,半年之间最
高涨幅达到 60.08%,而后开始快速下跌,直至 2017 年 3 月底在 3,200 点上下震
荡。
证券市场的大幅波动,对本公司收入、利润造成直接影响。例如在股指大
幅上涨期间,会带来二级市场成交量的大幅提高,从而带动公司经纪业务、融
资融券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收入的大幅增长。同时,二级市场股票估值的提
高,使公司自营业务产生的投资收益大幅增长,而在股指大幅下跌期间,市场
成交量的萎缩导致公司经纪等业务收入的下降和自营业务投资收益的减少。因
此,本公司存在因证券市场周期性、波动性而导致收入、利润波动的风险,未
来不排除在证券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等极端情形下,本公司营业利润大幅下降甚
至亏损的可能。
(二)地域集中的风险
公司证券营业部主要集中在浙江省境内,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
在浙江省具备从事经纪业务资质的分支机构共 62 家,占具有从事经纪业务资质
分支机构总数的 62.00%。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公司从浙江省取得的证
券经纪业务收入合计占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4.66%、86.25%及
87.75%。而目前公司财务顾问业务及场外市场业务的承揽、资产管理产品的销
售等亦主要依靠浙江省内企业及客户资源。未来,若各证券公司在浙江省内各
项业务的竞争进一步加剧,将给本公司业绩表现带来不利影响;同时,若未来
浙江省经济的景气程度走低,在一定程度上也会给公司的各项业务造成不利影
响。
(三)经纪业务风险
经纪业务是证券公司主要业务之一,目前仍为证券公司的重要利润来源。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公司经纪业务贡献的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总
额的比例分别为 29.38%、43.04%及 29.73%。报告期内经纪业务贡献的营业收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入占比较大,经纪业务是本公司的重要业务。
证券市场交易量方面,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市场资金面及投资者信心
等诸多因素影响,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沪深市场股票基金权证交易量分
别为 78.96 万亿元、270.32 万亿元及 138.91 万亿元,本公司同期的沪深市场股
票基金权证交易量分别为 1.72 万亿元、6.49 万亿元及 3.51 万亿元,与市场波动
趋势基本一致。
证券交易佣金方面,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规定,自 2002 年 5 月起,对
证券交易佣金费率实行设定最高上限并向下浮动的政策。由于证券市场经纪业
务竞争日趋激烈以及证券交易方式的变化,该政策的出台导致市场经纪业务佣
金费率持续下滑。2014 年以来,受证券公司设立营业部主体资质的放开、证券
公司客户非现场见证开户和网上开户政策的实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等影响,
行业及公司佣金费率均出现下滑。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证券市场平均净
佣金费率分别为 0.66‰和 0.50‰及 0.38‰。同期,本公司的经纪业务净佣金费
率为 0.59‰、0.42‰及 0.35‰。同时,互联网公司利用用户数量优势、资金优
势,纷纷开展金融产品销售、网上投顾等业务,抢占客户财富管理市场,给证
券公司经纪业务带来进一步压力。随着未来竞争环境的变化,公司面临经纪业
务平均净佣金费率水平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综上,公司存在因二级市场交易活跃度降低、证券交易佣金费率下滑而导
致经纪业务未来盈利能力下滑的风险。
(四)资产管理业务风险
2013 年 4 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商资管正式成立,并于 2013 年 7 月取得
经营业务许可证,浙商资管承继了原由浙商证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并负责开
展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资产管理规模约 1,372.23 亿
元。
尽管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标的逐渐丰富,但目前国内证券市场仍不成熟,
投资品种较少,风险对冲机制依旧较为欠缺,收益分配机制尚不健全。在此市
场环境下,本公司为客户设定的资产管理产品的收益水平可能会由于市场波
动、投资标的选择不当、风险管理措施不妥等原因受到影响,进而影响本公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及业绩。
同时,随着金融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深入,资产管理产品的替代产品日益丰
富,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亦面临着银行、保险、信托、基金等其他金融机构的
竞争。若公司资产管理的产品线无法满足投资者的需求,可能对本公司资产管
理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本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受托管理资产规模较大,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管理规模超过 800 亿元。若该类业务管理费费率因市场竞争加剧而
下降,则本公司可能面临资产管理业务收入下降的风险。同时若在开展该类业
务的过程中未能完善执行尽职调查或相关业务操作制度,则本公司可能面临受
托管理资产发生损失引发的潜在纠纷,进而对公司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五)自营业务风险
目前本公司自营业务主要涉及股票、债券等投资品种。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本公司自营业务贡献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8,937.94 万元、45,136.46 万
元及 25,878.60 万元。本公司自营业务主要面临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投资产
品的内含风险和投资决策不当及操作失误风险。
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证券市场的走势容易受到国内外经济形势及投资
者心理预期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产生较大幅度和较频繁波动;同时,尽管股指
期货等创新业务的陆续推出为投资者在风险管理手段上提供了更多选择,但总
体而言,我国资本市场金融工具尚不完善,投资品种较少,本公司无法通过应
用各类投资工具完全规避市场风险。因此,公司自营业务的业绩与市场景气程
度存在相关性,市场疲软时公司自营业务面临业绩下滑的风险。
投资产品的内含风险。本公司自营业务亦面临投资产品的内含风险,如债
券可能面临发行主体违约或信用评级下降导致债券价格下跌甚至无法兑付的风
险,股票可能面临上市公司业绩下降、上市公司虚假信息披露或其他突发事件
导致股票价格下跌的风险,从而导致公司自营业务收益出现下滑。
投资决策不当及操作失误风险。公司在选择证券投资品种、证券买卖时的
投资决策不当和操作失误,也会对证券自营业务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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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资银行业务风险
目前,本公司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财务顾问业务
和场外市场业务等。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本公司投资银行业务贡献的
营业收入分别为 22,914.43 万元、28,928.09 及 45,235.70 万元,占本公司营业收
入的比例分别为 7.10%、4.67%及 9.84%。其中,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对证券承
销与保荐业务有较强的依赖。因此,宏观经济、企业盈利情况与融资需求、证
券一级市场的发行节奏、本公司保荐及承销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将对本公司投
资银行业务收入产生较大影响。若中国证监会等项目审批速度放慢,一级市场
投资者认购意愿不强,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将受到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同时,投资银行业务从承揽、执行、报批到发行上市的整个过程受到诸多
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其本身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大部分的
收入一般在证券发行完成后一次性取得,更增加了投资银行业务收入的不确定
性。此外,未来亦不排除由于改制上市方案设计不合理、对企业发展前景和市
场系统性风险的判断失误、未能尽职勤勉、持续督导工作不到位、发行人或者
其他发行当事人的欺诈或者不当行为、以及其他突发事件而导致发行申请被否
决、推荐企业发行证券失败、受到监管措施、受到行政处罚或涉诉,并由此给
公司带来声誉和经济损失的可能。另外,如本公司在保荐业务过程中为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需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此外,随着投资银行业务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公司通常采用余额包销方
式进行证券承销,如果公司对企业发展前景和市场系统性风险判断出现偏差或
发行方案本身设计不合理,导致股票发行价格或债券的利率和期限设计不符合
投资者的需求,或出现对市场走势判断失误、发行时机掌握不当等情形,公司
将可能承担因发行失败导致全额包销或者大比例包销而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七)期货业务风险
本公司通过子公司浙商期货开展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
咨询、资产管理业务,并通过其子公司浙期实业开展期货相关的仓单服务、合
作套保、第三方风险管理、定价服务和基差交易业务。2014 年、2015 年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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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05,131.90 万元、121,949.69 万元及 130,620.16 万
元,占本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2.58%、19.70%及 28.43%。
随着期货市场竞争加剧、各期货公司的加大投入,公司期货业务将面临激
烈的市场竞争。其中,由证券公司控股的期货公司数量在逐步增加,若控股证
券公司原本就有较为充足的营业部资源,并将其与所控股期货公司进行有效整
合,则公司的期货业务将面临该等期货公司的较强冲击,并且未来由于期货交
易所调整佣金费率以及市场竞争加剧均有可能导致佣金费率下滑,进而对期货
业务的业绩造成不利影响。若公司在投资者风险提示、交易监管等方面出现疏
漏,则有可能面临诉讼、赔偿等风险,对公司的声誉及财产造成损害。
此外,若浙商期货子公司浙期实业在开展仓单服务、合作套保等业务过程
中未能做好流动性管理、交易对手管理,亦有可能出现流动性不足、交易对手
违约的情形,进而对公司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八)融资融券等证券信用交易业务风险
本公司已于 2012 年 6 月正式开展融资融券业务。2012 年下半年起,公司陆
续获批开展约定式购回、股票质押式回购等证券信用交易业务。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本公司融资融券等证券信用交易业务分别实现收入 66,887.11 万
元 、171,689.60 万 元 及 117,315.91 万 元, 占本公司 营业收入 的 比例分别为
20.73%、27.74%及 25.53%。
目前,行业内融资融券等证券信用交易业务普遍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如
果公司未能在市场竞争中保持和扩大市场份额,拓展优质客户,或者资金储备
不足,可能导致融资融券等证券信用交易业务萎缩、收入下降的风险。
此外,本公司在开展融资融券等证券信用交易业务的过程中面临因担保物
市场价格急剧下跌导致的市场风险、交易对手方无法偿还欠款的信用风险、强
制平仓引起纠纷的法律风险、内控制度建设未能跟随业务变化及时调整导致内
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的制度风险等,从而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
响。
(九)盈利模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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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股指期货、融资融券等创新业务的逐步发展,以及行业管制的逐步放
松,我国境内资本市场正在向着多元化的方向迈进。但就现阶段而言,我国境
内资本市场投资品依旧较少,金融衍生品尚处在发展初期,证券公司业务种类
较为单一,主要收入仍然来源于经纪、投资银行、自营、资产管理等业务,各
证券公司业务同质化竞争加剧,从而降低了经营收入,对证券公司的盈利能力
产生不利影响。同时,盈利模式的单一导致证券公司的业绩与外部环境和市场
行情高度相关。一旦市场较为低迷,包括本公司在内的证券公司的经营状况将
受到较大影响。
(十)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中国证券公司数量已达 129 家。然而,证券公司
平均规模较小,证券行业内的市场竞争亦日益加剧。一方面,部分证券公司利
用自身优势通过收购兼并、增资扩股、上市等方式扩大经营规模,增强资本实
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随着金融市场的竞争加剧,银行、保险、基
金、信托公司利用其客户、渠道方面的优势逐步进入以资产管理等为主的相关
业务领域,此外互联网金融的渗入一方面快速打破过去证券公司的渠道覆盖和
区域优势,另一方面也将推动包括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
研究业务的交叉服务和产品整合,促使证券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
同时,境外证券机构逐步渗透的趋势依旧延续。随着我国逐步履行加入
WTO(世界贸易组织)后证券行业对外开放的承诺,外资在国内市场的参与度
将进一步加深,经营领域将进一步扩大。部分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在管理经验、
资金实力、营销网络、品牌声誉和激励机制等多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使得我国
内资证券公司将在业务创新、人才储备和市场开拓等方面面临激烈的竞争。此
外,根据内地与香港、澳门签署的《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CEPA)补充协议十,内地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对港澳地区进一步开
放,允许符合设立外资参股证券公司条件的港资、澳资金融机构设立全牌照证
券公司最高持股比例可达到 51%。政策的放宽为国际投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提
供了更多机会,未来我国证券行业竞争可能越发白热化。
综上,在证券行业内外部竞争加剧的情况下,如本公司未能充分把握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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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行业改革创新机遇,将存在行业竞争地位和盈利能力受到一定挑战的风险。
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
本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价稳定计划》,主要内容如
下: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收盘价
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第 20 个交易日
构成“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每股净资产需相应进行调整,下同),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监
管机构对于回购、增持等股本变动行为的规定,则本公司、控股股东及本预案
载明的相关主体将启动稳定股价的相应措施。
2、增持或回购股份以稳定股价的措施
公司上市后,拟采取以下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应组织公司的业绩发
布会或业绩路演,积极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进行沟通。
(2)控股股东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应将其增持公
司 A 股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增持计划包括
但不限于拟增持公司 A 股股票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且该
次计划增持总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控股股东将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 180 个自然日内通过公司
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完成增持事项。
(3)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经有权提案的人士或股
东提案,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并通知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进行表决。回购股份的议案至少包含以下内容:回购目的、方式,价格或价
格区间、定价原则,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其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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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回购期限,预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结构
的变动情况,管理层对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的影响的分析报
告。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可以实施回
购股份。公司将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 180 个自然日内通过交易所完成回
购事项。
(4)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稳定股价方案。
公司及相关主体可以根据公司及市场情况,采取上述一项或同时采取多项
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具体措施实施时应以维护公司上市地位,保护公司及
广大投资者利益为原则,遵循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应按照交易
所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其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
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将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
(2)继续增持或回购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结构不符合上市条件。
4、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1)对于控股股东,如其未按承诺向公司提供增持计划,则公司有权暂不
支付应付控股股东的现金分红,直至其向公司提供增持计划或稳定股价方案终
止;如已公告增持具体计划但由于其主观原因不实际履行的,则公司有权按照
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相应暂扣应付控股股东的现金分红,直至控
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如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股份回购计划投弃权票或反对
票,则公司有权将之前暂扣的、与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控
股股东现金分红用于下次股份回购计划,控股股东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
追索权。
(2)前述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由相关主体提出,并由公司依据信息披
露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告,如达到实施条件而不履行的,相关主体将承担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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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因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等证券监管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
低持股比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不批准相关稳定股价方案导致公司及控股股东等
相关主体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其增持或回购义务的,相关责任主体可免于前
述惩罚,但亦应积极采取其他合理且可行的措施稳定股价。
(二)关于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1、发行人的承诺
发行人浙商证券承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
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
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书
存在本款前述违法违规情形之日起的 30 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应公告回购新股的
回购计划,包括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股份回购计划还
应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回购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新股发行价格与银行同
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底价相应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
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招股说明书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而本公司自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作出认定之日起 30 个交易
日内仍未开始履行上述承诺,则本公司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
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同时,若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
易中遭受损失且损失数额经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决形式予以认定的,本公司将自
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冻结自有资金,为本公司需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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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投资者损失提供保障。
2、控股股东承诺
控股股东上三高速承诺:
“浙商证券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对判断浙商证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
司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浙商证券招
股说明书存在本款前述违法违规情形之日起 30 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公告购回
股份的计划,包括购回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购回价格不低
于本次发行的新股发行价格与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期间公司如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购回底价相应进行调
整。并且,本公司作为浙商证券的控股股东,将督促浙商证券依法回购首次公
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
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相关承诺,
自愿接受监督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则浙商证券有权将应付本公司的现金分红予以暂
扣,直至本公司实际履行上述各项承诺义务为止。
此外,若本公司应履行而未履行相关承诺超过 30 日,则浙商证券可将上述
暂扣的现金分红用于代本公司履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向投资者赔偿司法机关
以司法裁决形式认定的损失等),本公司放弃并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
权。现金分红不足赔偿的部分,本公司同意按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决形式认定
的、剩余未赔偿的损失金额冻结所持有的浙商证券相应市值的股票,为本公司
赔偿投资者损失提供保障。”
3、实际控制人承诺
实际控制人交投集团承诺:
“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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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本公司未能履行公司本次发行前本公司作出的公开承诺,则本公司将依
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在证券监管部门或有关政府机构认定前述承诺未得
到实际履行起 30 日内,或司法机关认定因前述承诺未得到实际履行而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起 30 日内,本公司将自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申请冻结
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相应市值的股票,为本公司根据法
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赔偿投资者损失提供保障。”
4、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本人未能履行公司本次发行前本人作出的公开承诺,则本人将依法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在证券监管部门或有关政府机构认定前述承诺未得到实际
履行起 30 日内,或司法机关认定因前述承诺未得到实际履行而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起 30 日内,本人自愿将在公司上市当年全年从公司所领取薪
金的 50%对投资者先行进行赔偿。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因职务职责而应履行的承
诺。
5、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承诺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保荐机构已对招股说明
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因本保荐机构首次公开发
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直
接经济损失的,将依法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发行律师服务机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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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
所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
定职责而导致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本所将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
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发行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本所及签字注
册会计师已阅读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
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
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
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
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发行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本所及签字
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
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
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
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发行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如因本机构为浙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经依法认定后,将依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
6、业绩摊薄的填补措施及承诺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将用于补充资本金,由于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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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的投入和产出需要一定的业务周期,可能导致公司在发行当年及以后一定
时期内存在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为降低公司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公司拟通过
大力发展主营业务提高公司整体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完善利润分配等措施,以提高对股东的即期回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出具承诺。相关措施的具体内容及承诺参见
本招股说明书“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的测算及相关填补回报措施”。
公司提醒投资者,以上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五、提醒投资者关注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主要财
务信息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2017 年第 1 季度,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有所上升,根
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阅报告》([2017]5353 号),
2017 年第 1 季度,公司经审阅后的主要财务报表项目及同期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3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幅度
总资产 5,465,799.20 5,373,724.56 1.71%
所有者权益 982,663.70 956,549.89 2.73%
项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 1-3 月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100,927.42 95,870.02 5.28%
营业利润 34,623.73 26,591.57 30.21%
利润总额 35,134.51 27,608.03 27.26%
净利润 26,392.13 19,814.65 33.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392.13 19,814.65 33.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25,999.35 19,013.51 36.74%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2,093.01 -395,944.21 66.64%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预计 2017 年 1-6 月经营情况
如下:
项目 金额 变动幅度
2017 年 1-6 月预测营业收入 18.55 亿元至 20.53 亿元 -13.41%至-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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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变动幅度
2017 年 1-6 月预测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19 亿元至 6.01 亿元 -4.31%至 10.81%
2017 年 1-6 月预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5.11 亿元至 5.93 亿元 -4.00%至 11.39%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分别为 100,927.42 万元、
26,392.13 万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 5.28%、33.20%,业绩变动趋势与行业变
动趋势基本一致。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模式未发生重
大不利变化,公司在税收政策等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未发
生重大变化。公司所属证券行业的经营环境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的
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八、财务报告审
计截止日后公司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目录
目 录
重要声明 ....................................................................................................................... 4
重大事项提示 ............................................................................................................... 6
目录.............................................................................................................................. 25
第一节 释义 ............................................................................................................... 29
第二节 概览 ............................................................................................................... 34
一、发行人简介 ...................................................................................................... 34
二、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36
三、本次发行情况 .................................................................................................. 38
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 39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40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40
二、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 ...................................................................................... 41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 43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44
一、经营及业务风险 .............................................................................................. 44
二、行业风险 .......................................................................................................... 52
三、信息技术风险 .................................................................................................. 53
四、管理风险 .......................................................................................................... 54
五、政策法律及合规风险 ...................................................................................... 54
六、财务风险 .......................................................................................................... 55
七、其他风险 .......................................................................................................... 56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58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58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 58
三、本公司股本结构的形成和变化情况 .............................................................. 79
四、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79
五、股权质押或其他有争议情况说明 .................................................................. 80
六、历次验资情况 .................................................................................................. 85
七、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 86
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 ...................................... 96
九、本公司的组织结构、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 ................................................ 104
十、本公司的股本情况 ........................................................................................ 132
十一、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 134
十二、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136
十三、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 136
十四、关于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 136
十五、发行人对加强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教育工作以及对按照规定完成阶段性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目录
专项工作情况说明的承诺 .................................................................................... 137
十六、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相关承诺的核查意见 ................ 137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139
一、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概况 ................................................................................ 139
二、中国证券行业概况 ........................................................................................ 139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156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 165
五、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情况 ............................................................ 227
六、公司持有的业务许可文件 ............................................................................ 269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275
一、公司独立性 .................................................................................................... 275
二、同业竞争 ........................................................................................................ 276
三、关联交易 ........................................................................................................ 280
第八节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299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299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 304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的关系及兼职情况 ........................ 304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 305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 305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本公司签定的协议、所作承诺及其履行情
况 ............................................................................................................................ 306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 307
八、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近三年内变动情况 .................................... 307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310
一、概述 ................................................................................................................ 310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依法运作情况 .... 310
三、近三年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 319
四、控股股东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况以及本公司为控股股东担保的情况 .... 321
五、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审核 .................................................................... 321
第十节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 322
一、风险管理 ........................................................................................................ 322
二、内部控制 ........................................................................................................ 336
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信息 ......................................................................................... 354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 354
二、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 354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 374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说明 ................................................................ 374
五、税项 ................................................................................................................ 397
六、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399
七、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 40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目录
八、分部报告 ........................................................................................................ 403
九、主要资产情况 ................................................................................................ 406
十、主要债务情况 ................................................................................................ 411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414
十二、或有事项 .................................................................................................... 414
十三、承诺事项 .................................................................................................... 415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 415
十五、主要财务指标和监管指标 ........................................................................ 418
十六、非经常性损益 ............................................................................................ 420
十七、资产评估情况 ............................................................................................ 421
十八、验资情况 .................................................................................................... 421
第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422
一、资产负债表重要项目分析 ............................................................................ 422
二、经营业绩及利润表重要项目分析 ................................................................ 445
三、现金流量分析 ................................................................................................ 465
四、资本性支出情况 ............................................................................................ 471
五、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发展前景分析 ............................................................ 472
六、股东未来分红回报分析 ................................................................................ 472
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测算及相关填补回报措施 ................ 476
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483
第十三节 业务发展目标 ......................................................................................... 487
一、公司发展战略目标 ........................................................................................ 487
二、公司发展战略 ................................................................................................ 487
三、实施上述计划依据的假设条件和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 ............................ 491
四、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 493
第十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 494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 494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 ............................................................................ 494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 495
第十五节 股利分配政策 ......................................................................................... 496
一、股利分配政策 ................................................................................................ 496
二、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 499
三、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安排 ............................................................ 500
第十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501
一、信息披露制度及为投资者服务的安排 ........................................................ 501
二、重大合同 ........................................................................................................ 501
三、对外担保情况 ................................................................................................ 507
四、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 .................................................................................... 508
五、其他事项 ........................................................................................................ 513
第十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51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目录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515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531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 532
四、发行人会计师声明 ........................................................................................ 533
五、验资机构声明 ................................................................................................ 534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535
第十八节 备查文件 ................................................................................................. 536
一、备查文件 ........................................................................................................ 536
二、查阅地点和查阅时间 .................................................................................... 536
三、信息披露网址 ................................................................................................ 53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一节释义
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或名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浙商证
指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券、公司、本公司
浙商有限 指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金信证券 指 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系浙商有限前身
发行人根据本招股说明书所载条件公开发行人民币
本次发行 指
普通股(A 股)的行为
交投集团,省交通
指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
沪杭甬 指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上三高速 指 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西子联合 指 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
裕中投资 指 义乌市裕中投资有限公司
台州国投 指 台州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台州金投 指 台州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裕隆实业 指 浙江裕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振东集团 指 振东集团有限公司
中义集团 指 浙江中义集团有限公司
丽水和信 指 丽水市和信投资有限公司
西藏朴仁济 指 西藏朴仁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新兴热力 指 兰州新兴热力有限公司
浙江和信 指 浙江和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博汇投资 指 义乌市博汇投资有限公司
华川实业 指 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顺投资 指 义乌联顺投资有限公司
金瑞投资 指 义乌市金瑞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泾渭 指 上海泾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一节释义
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金华市信托投
金信信托 指
资股份有限公司,系金信证券的发起人
浙商期货有限公司,原名为浙江天马期货经纪有限
浙商期货 指
公司
天马期货 指 浙江天马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浙期实业 指 浙江浙期实业有限公司
浙商资本 指 浙江浙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东方聚金 指 宁波东方聚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东方聚金嘉华 指 宁波东方聚金嘉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浙商资管 指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商基金 指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股交中心 指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宁波美诺华 指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汉洋友创 指 杭州汉洋友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聚金嘉为 指 杭州聚金嘉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虞基金 指 绍兴上虞产业并购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沛投资 指 上海成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兴源聚金 指 杭州兴源聚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分众传媒 指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创新资本 指 浙江浙商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浙商国际金融 指 浙商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浙铁集团,省铁路
指 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
宁波股权交易中心 指 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聚金嘉同 指 杭州聚金嘉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大数据 指 浙江大数据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IPO 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一节释义
企业为规避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
股票价格风险等,指定一项或一项以上套期工具,
套期保值 指
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
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证券公司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交由独立的第三方
(即具备第三方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存管。在第
三方存管模式下,存管银行负责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客户证券交易结算 的存管,为客户提供银证转账、资金存取和查询等

资金第三方存管 服务;证券公司负责投资者的证券交易、股份管理
以及根据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的交易结算数据清
算投资者的资金和证券,证券公司不再向客户提供
交易结算资金存取服务
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
司开展各项业务、设立分支机构等存在可能导致净
风险资本准备 指 资本损失的风险,应当按一定标准计算风险资本准
备并与净资本建立对应关系,确保各项风险资本准
备有对应的净资本支撑
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
融资融券 指
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证券金融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和证券出
转融通 指 借给证券公司,以供其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活

股票价格指数期货,是以某种股票指数为基础资产
的标准化的期货合约,买卖双方交易的是一定时期
股指期货 指
后的股票指数价格水平,在合约到期后,股指期货
通过现金结算差价的方式来进行交割
证券公司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寻找并发现优质投资
直接投资、直投 指 项目或公司,以自有或募集资金进行股权投资,并
以获取股权收益为目的的业务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一节释义
政府之外的主体发行的、约定了确定的本息偿付现
金流的债券。具体包括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
信用债 指
券、中期票据、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
次级债等品种
证券公司接受期货公司委托,为期货公司介绍客户
IB 业务 指
参与期货交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
符合条件的客户以约定价格向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
约定式购回证券交
指 司卖出标的证券,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另一

约定价格从证券公司购回标的证券的交易
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指 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约定在

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新三板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即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
公募基金 指
的基金
中国、我国、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本招股说明书中,如无特别说
内、全国、境内、 指 明,不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
国家 湾地区
上证指数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价格综合指数
WIND 资讯 指 万得资讯金融终端
GDP 指 国内生产总值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商标局 指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浙江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浙江省工商局 指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浙江省国资委 指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一节释义
保荐机构/保荐人/
指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浙江
天健 指 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浙江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于 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新《基金法》 指 30 次会议修订后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
《公司章程》 指 公司现行有效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浙商证券股份有
《公司章程(草 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取

案)》 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后生效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元 指 人民币元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14 年、2015 年及(和)2016 年
注:本招股说明书中所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招股说明书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直接
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二节概览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本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
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概况
发行人名称:(中文)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ZHESHANG SECURITIES CO., LTD.
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成立日期:2002 年 5 月 9 日
住所:杭州市杭大路 1 号
邮政编码:310007
联系电话:0571-87901964
传真号码:0571-87901955
互联网网址:http://www.stocke.com.cn/
电子信箱:zszq@stocke.com.cn
2、公司简要历史沿革
本公司系由浙商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浙商有限的前身为金信证券。
2002 年 4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同意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业
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2]104 号),同意金信证券开业。2002 年 5 月 9 日,浙
江省工商局向金信证券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0001008689)。
金信证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52,000 万元。
2006 年 6 月 14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二节概览
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6]109 号),核准上三高速受让金信证券股东出资额。
本次股权变更后,上三高速合计持有金信证券注册资本的 70.46%,为金信证券
的控股股东。
2006 年 8 月 4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公司
名称及核准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6]181 号),同
意“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7 年 10 月 8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
注册资本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7]254 号),同意浙商有限股东认购浙商有限
新增注册资本,浙商有限注册资本由 52,000 万元变更为 152,000 万元。
2008 年 2 月 15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
注册资本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260 号),核准浙商有限将资本公积转增实收
资本,浙商有限注册资本由 152,000 万元变更为 212,000 万元。
2011 年 1 月 6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
注册资本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20 号),核准浙商有限股东认购浙商有限新
增注册资本,浙商有限注册资本由 212,000.00 万元变更为 291,470.1986 万元。
2012 年 7 月 10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
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918 号),核准浙商有限变更为股份有
限公司,变更后公司名称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300,000 万
元。2012 年 9 月 12 日,浙江省工商局向发行人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
册号:330000000000503)。
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的历史
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部分。
3、经营范围
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
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
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简介
1、控股股东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二节概览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三高速持有本公司 212,482.5159 万股股份,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70.8275%,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上三高速注册资本为 240,00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240,000.00 万元,住所
为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2 楼,法定代表人骆鉴湖,公司类型为
有限责任公司。
上三高速的经营范围为:高等级公路的投资、建设、收费、养护、管理,
高速公路配套项目的开发经营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沪杭甬持有上三高速 73.625%股权,为上三高
速的控股股东。交投集团持有沪杭甬 66.99%股份,为沪杭甬的控股股东。交投
集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授权经营的省级交通类国有资产营运机
构,浙江省国资委代表浙江省人民政府行使出资人的职能,对交投集团实行国
有资产授权经营,并由交投集团对其下属参、控股企业实施统一管理。因此,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交投集团。
交投集团前身为浙江省高等级公路投资有限公司,系省政府直属国有独资
公司。2001 年,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国有
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省级营运机构组建方案>的通知》(浙委[2000]26 号)以及
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通
知》(浙政发[2001]42 号),在原浙江省高等级公路投资有限公司的基础上吸收
浙江省交通厅所属其他企业的国有资产,设立交投集团。
二、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公司经天健审计的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53,737,245,553.09 55,490,018,737.54 35,151,225,708.95
负债总计 44,171,746,651.36 47,040,902,477.71 28,595,677,246.55
所有者权益总计 9,565,498,901.73 8,449,116,259.83 6,555,548,462.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9,565,498,901.73 8,444,235,955.35 6,555,548,462.40
权益合计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二节概览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营业收入 4,594,902,987.59 6,188,903,157.42 3,226,844,444.08
营业支出 2,969,356,376.11 3,673,093,310.46 2,227,628,402.52
利润总额 1,643,219,655.04 2,525,081,495.76 1,010,887,217.47
净利润 1,240,999,462.08 1,834,338,303.77 750,242,395.4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1,240,892,309.04 1,834,457,999.29 750,242,395.43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1,225,483,854.04 1,823,885,436.83 739,138,528.22
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5,891,247,386.88 3,639,972,892.94 8,235,753,856.21
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188,018,762.91 -60,765,148.82 -663,699,202.61
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699,618,511.49 9,101,870,466.73 1,347,869,170.05
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5,379,136,718.68 12,681,445,210.85 8,919,923,823.65
增加额
(四)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净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85.10% 259.02% 199.2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74.03% 72.15% 66.58%
每股净资产(元) 3.19 2.82 2.19
长期投资比率 1.14% 0.50% 0.49%
固定资本比率 10.01% 11.64% 4.75%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总资产收益率 3.46% 6.47% 4.28%
营业费用率 42.20% 39.52% 41.71%
净利润率 27.01% 29.64% 23.25%
每股现金流量净额(元) -1.79 4.23 2.97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 -1.96 1.21 2.75
注 1:净资产负债率=(期末负债总额-期末代理买卖证券款-期末代理买卖承销款)/期末净资产
注 2:资产负债率=(期末负债总额-期末代理买卖证券款-期末代理买卖承销款)/(期末总资产-期末代理
买卖证券款-期末代理买卖承销款)
注 3: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总额/期末股本总额
注 4:长期投资比率=期末长期投资账面价值/期末净资产
注 5:固定资本比率=固定资产期末净值/期末净资产
注 6: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初和期末的(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买卖承销款)的平均余额
注 7:营业费用率=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注 8:净利润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注 9:每股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期末总股本
注 10: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二节概览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 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利润 报告期间
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2016 年 13.82% 0.41 0.41
2015 年 24.46% 0.61 0.61

2014 年 12.19% 0.25 0.25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 2016 年 13.65% 0.41 0.41
2015 年 24.32% 0.61 0.61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4 年 12.01% 0.25 0.25
3、主要监管指标
2014 年、2015 年,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
理办法(2008 年修订版)》中规定的计算公式得出各项监管指标。
公司各项监管指标均在监管标准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预警标准 监管标准
净资本(万元) 634,163.69 455,017.24 — —
净资产(万元) 750,020.46 589,828.21 — —
净资本/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 515.54% 570.19% ≥120% ≥100%
净资本/净资产 84.55% 77.14% ≥48% ≥40%
净资本/负债 32.64% 38.72% ≥9.6% ≥8%
净资产/负债 38.61% 50.20% ≥24% ≥20%
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净资本 39.20% 15.66% ≤80% ≤100%
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净资本 53.89% 40.54% ≤400% ≤500%
2016 年,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16 年 6 月发布的《关于修改〈证券公司
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决定》中最新的计算公式得出的各项监管指标。
公司各项监管指标均在监管标准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预警标准 监管标准
核心净资本(万元) 510,674.02 — —
附属净资本(万元) 195,000.00 — —
净资本(万元) 705,674.02 — —
净资产(万元) 818,701.51 — —
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 520,767.14 — —
风险覆盖率 135.51% ≥120% ≥100%
资本杠杆率 17.70% ≥9.6% ≥8%
流动性覆盖率 558.85% ≥120% ≥100%
净稳定资金率 132.98% ≥120% ≥100%
净资本/净资产 86.19% ≥24% ≥20%
净资本/负债 30.23% ≥9.6% ≥8%
净资产/负债 35.08% ≥12% ≥10%
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净
30.31% ≤80% ≤100%
资本
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
135.61% ≤400% ≤500%
净资本
注:上表为母公司口径
三、本次发行情况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二节概览
1、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1.00 元
3、发行数量:本次发行仅限于新股发行,拟发行股票数量为 33,333.34 万
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0%),在该上限范围内,最终发行股票数量由
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相关规定及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4、发行价格:8.45 元/股
5、定价方式: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或通过发行
人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等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方式确
定发行价格
6、发行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下向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
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或认可的其他方

7、发行对象: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
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规定要求,且同时满足发行人和主承销
商设定的具体条件的投资者
8、承销方式:本次发行采取由主承销商牵头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
式承销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股
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扩展相关业务。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1.00 元人民币
3、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本次发行仅限于新股发行,拟发行
股票数量为 33,333.34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0%),在该上限范围
内,最终发行股票数量由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相关规定及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4、每股发行价格:8.45 元
5、定价方式: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或通过发行
人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等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方式确
定发行价格
6、发行后每股收益:0.37 元(按 2016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7、发行市盈率:22.98 倍(按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8、发行前每股净资产:3.19 元(按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合并资产
负债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9、发行后每股净资产:3.70 元(按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合并资产
负债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合计数除以发行后总股本
计算)
10、发行市净率:2.29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11、发行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下向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
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或认可的其他
方式
12、发行对象: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
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规定要求,且同时满足发行人和主承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销商设定的具体条件的投资者
13、承销方式:本次发行采取由主承销商牵头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
方式承销本次发行的股票
14、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2,816,667,230.00 元和 2,756,801,553.75 元
(募集资金总额根据询价后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乘以发行股数确定,募集资金
净额则由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确定)
15、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59,865,676.25 元,其中包括保荐
承 销 费 用 47,883,342.91 元 、 审 计 验 资 费 用 4,300,000.00 元 、 律 师 费 用
2,100,000.00 元、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450,000.00 元、发行手续费
用 1,132,333.34 元,上述费用均为含税金额,发行人已与本次发行中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充分沟通,并承诺本次发行所支付的
保荐承销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所获得的增值税发票,不抵扣进项增值税。
二、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杭大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电话:0571-87901964
传真:0571-87901955
联系人:李雪峰、姬锐、韦小柯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12 层-15 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电话:010-66555196
传真:010-66555645
保荐代表人:王璟、廖卫江
项目协办人:袁浩
项目经办人:张冠林、李铁楠、张伟、李智、曹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三)分销商: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C 座 506
法定代表人:张伟
电话:010-56673708
传真:010-56673708
联系人:李锦芳
(四)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F408
负责人:郭斌
电话:010-66413377
传真:010-66412855
经办律师:贺伟平、陈鹤岚
(五)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 4-10 层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王越豪
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经办会计师:葛徐、吴懿忻
(六)资产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教工路 18 号世贸丽晶城 A 座欧美中心 C 区 1105 室
法定代表人:俞华开
电话:0571-88216941
传真:0571-87178826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潘华锋、闵诗阳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七)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6 楼
电话:021-58708888
传真:021-58899400
(八)申请上市的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九)收款银行:中国银行北京金融中心支行
户名: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22056023692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上述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
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询价推介时间:2017 年 5 月 18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7 年 6 月 12 日
网上网下申购日期:2017 年 6 月 13 日
网上网下缴款日期:2017 年 6 月 15 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风险因素
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
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经营及业务风险
(一)经营风险
1、我国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出现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
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我国证券公司的业务经营及收入利润情况与证券市场表现具有很强的相关
性。而证券市场受到宏观经济表现、宏观经济政策、市场发展程度、国际经济
形势和境外金融市场波动以及投资者行为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呈现一定的周期
性且波动性较大,导致业绩可能在短期内出现大幅波动。这将给本公司的经纪
业务、投行业务、自营业务、信用交易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以及其他业务的经
营和收益带来直接影响,并且这种影响还可能产生叠加效应,从而放大本公司
的业绩波动风险。
我国证券市场成立时间较短,相较于国外发达国家证券市场一百多年的运
行经验,我国证券市场还属于新兴市场,市场发展不成熟,表现为证券市场在
短期内的大涨大跌。以上证指数为例,2013 年度上证指数最高上涨至 2,444.80
点,最低下探至 1,849.65 点,全年大部分时间内在 2,000~2,200 点区间范围内运
行;2014 年末,上证指数上涨至 3,234.68 点,全年涨幅为 52.87%;2015 年上
半年,上证指数从年初 3,234.68 点上涨至 6 月中旬的 5,178.19 点,半年之间最
高涨幅达到 60.08%,而后开始快速下跌,直至 2017 年 3 月底在 3,200 点上下震
荡。
证券市场的大幅波动,对本公司收入、利润造成直接影响。例如在股指大
幅上涨期间,会带来二级市场成交量的大幅提高,从而带动公司经纪业务、融
资融券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收入的大幅增长。同时,二级市场股票估值的提
高,使公司自营业务产生的投资收益大幅增长,而在股指大幅下跌期间,市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风险因素
成交量的萎缩导致公司经纪等业务收入的下降和自营业务投资收益的减少。因
此,本公司存在因证券市场周期性、波动性而导致收入、利润波动的风险,未
来不排除在证券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等极端情形下,本公司营业利润大幅下降甚
至亏损的可能。
2、地域集中的风险
公司证券营业部主要集中在浙江省境内,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
在浙江省具备从事经纪业务资质的分支机构共 62 家,占具有从事经纪业务资质
分支机构总数的 62.00%。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公司从浙江省取得的证
券经纪业务收入合计占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4.66%、86.25%及
87.75%。而目前公司财务顾问业务及场外市场业务的承揽、资产管理产品的销
售等亦主要依靠浙江省内企业及客户资源。未来,若各证券公司在浙江省内各
项业务的竞争进一步加剧,将给本公司业绩表现带来不利影响;同时,若未来
浙江省经济的景气程度走低,在一定程度上也会给公司的各项业务造成不利影
响。
3、经纪业务风险
经纪业务是证券公司主要业务之一,目前仍为证券公司的重要利润来源。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公司经纪业务贡献的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总
额的比例分别为 29.38%、43.04%及 29.73%。报告期内经纪业务贡献的营业收
入占比较大,经纪业务是本公司的重要业务。
证券市场交易量方面,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市场资金面及投资者信心
等诸多因素影响,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沪深市场股票基金权证交易量分
别为 78.96 万亿元、270.32 万亿元及 138.91 万亿元,本公司同期的沪深市场股
票基金权证交易量分别为 1.72 万亿元、6.49 万亿元及 3.51 万亿元,与市场波动
趋势基本一致。
证券交易佣金方面,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规定,自 2002 年 5 月起,对
证券交易佣金费率实行设定最高上限并向下浮动的政策。由于证券市场经纪业
务竞争日趋激烈以及证券交易方式的变化,该政策的出台导致市场经纪业务佣
金费率持续下滑。2014 年以来,受证券公司设立营业部主体资质的放开、证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风险因素
公司客户非现场见证开户和网上开户政策的实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等影响,
行业及公司佣金费率均出现下滑。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证券市场平均净
佣金费率分别为 0.66‰和 0.50‰及 0.38‰。同期,本公司的经纪业务净佣金费
率为 0.59‰、0.42‰及 0.35‰。同时,互联网公司利用用户数量优势、资金优
势,纷纷开展金融产品销售、网上投顾等业务,抢占客户财富管理市场,给证
券公司经纪业务带来进一步压力。随着未来竞争环境的变化,公司面临经纪业
务平均净佣金费率水平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综上,公司存在因二级市场交易活跃度降低、证券交易佣金费率下滑而导
致经纪业务未来盈利能力下滑的风险。
4、资产管理业务风险
2013 年 4 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商资管正式成立,并于 2013 年 7 月取得
经营业务许可证,浙商资管承继了原由浙商证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并负责开
展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资产管理规模为 1,372.23 亿
元。
尽管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标的逐渐丰富,但目前国内证券市场仍不成熟,
投资品种较少,风险对冲机制依旧较为欠缺,收益分配机制尚不健全。在此市
场环境下,本公司为客户设定的资产管理产品的收益水平可能会由于市场波
动、投资标的选择不当、风险管理措施不妥等原因受到影响,进而影响本公司
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及业绩。
同时,随着金融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深入,资产管理产品的替代产品日益丰
富,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亦面临着银行、保险、信托、基金等其他金融机构的
竞争。若公司资产管理的产品线无法满足投资者的需求,可能对本公司资产管
理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本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受托管理资产规模较大,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管理规模超过 800 亿元。若该类业务管理费费率因市场竞争加剧而
下降,则本公司可能面临资产管理业务收入下降的风险。同时若在开展该类业
务的过程中未能完善执行尽职调查或相关业务操作制度,则本公司可能面临受
托管理资产发生损失引发的潜在纠纷,进而对公司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风险因素
5、自营业务风险
目前本公司自营业务主要涉及股票、债券等投资品种。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本公司自营业务贡献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8,937.94 万元、45,136.46 万
元及 25,878.60 万元。本公司自营业务主要面临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投资产
品的内含风险和投资决策不当及操作失误风险。
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证券市场的走势容易受到国内外经济形势及投资
者心理预期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产生较大幅度和较频繁波动;同时,尽管股指
期货等创新业务的陆续推出为投资者在风险管理手段上提供了更多选择,但总
体而言,我国资本市场金融工具尚不完善,投资品种较少,本公司无法通过应
用各类投资工具完全规避市场风险。因此,公司自营业务的业绩与市场景气程
度存在相关性,市场疲软时公司自营业务面临业绩下滑的风险。
投资产品的内含风险。本公司自营业务亦面临投资产品的内含风险,如债
券可能面临发行主体违约或信用评级下降导致债券价格下跌甚至无法兑付的风
险,股票可能面临上市公司业绩下降、上市公司虚假信息披露或其他突发事件
导致股票价格下跌的风险,从而导致公司自营业务收益出现下滑。
投资决策不当及操作失误风险。公司在选择证券投资品种、证券买卖时的
投资决策不当和操作失误,也会对证券自营业务产生负面影响。
6、投资银行业务风险
目前,本公司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财务顾问业务
和场外市场业务等。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本公司投资银行业务贡献的
营业收入分别为 22,914.43 万元、28,928.09 及 45,235.70 万元,占本公司营业收
入的比例分别为 7.10%、4.67%及 9.84%。其中,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对证券承
销与保荐业务有较强的依赖。因此,宏观经济、企业盈利情况与融资需求、证
券一级市场的发行节奏、本公司保荐及承销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将对本公司投
资银行业务收入产生较大影响。若中国证监会等项目审批速度放慢,一级市场
投资者认购意愿不强,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将受到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同时,投资银行业务从承揽、执行、报批到发行上市的整个过程受到诸多
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其本身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大部分的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风险因素
收入一般在证券发行完成后一次性取得,更增加了投资银行业务收入的不确定
性。此外,未来亦不排除由于改制上市方案设计不合理、对企业发展前景和市
场系统性风险的判断失误、未能尽职勤勉、持续督导工作不到位、发行人或者
其他发行当事人的欺诈或者不当行为、以及其他突发事件而导致发行申请被否
决、推荐企业发行证券失败、受到监管措施、受到行政处罚或涉诉,并由此给
公司带来声誉和经济损失的可能。另外,如本公司在保荐业务过程中为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需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此外,随着投资银行业务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公司通常采用余额包销方
式进行证券承销,如果公司对企业发展前景和市场系统性风险判断出现偏差或
发行方案本身设计不合理,导致股票发行价格或债券的利率和期限设计不符合
投资者的需求,或出现对市场走势判断失误、发行时机掌握不当等情形,公司
将可能承担因发行失败导致全额包销或者大比例包销而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7、期货业务风险
本公司通过子公司浙商期货开展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
咨询、资产管理业务,并通过其子公司浙期实业开展期货相关的仓单服务、合
作套保、第三方风险管理、定价服务和基差交易业务。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05,131.90 万元、121,949.69 万元及 130,620.16 万
元,占本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2.58%、19.70%及 28.43%。
随着期货市场竞争加剧、各期货公司的加大投入,公司期货业务将面临激
烈的市场竞争。其中,由证券公司控股的期货公司数量在逐步增加,若控股证
券公司原本就有较为充足的营业部资源,并将其与所控股期货公司进行有效整
合,则公司的期货业务将面临该等期货公司的较强冲击,并且未来由于期货交
易所调整佣金费率以及市场竞争加剧均有可能导致佣金费率下滑,进而对期货
业务的业绩造成不利影响。若公司在投资者风险提示、交易监管等方面出现疏
漏,则有可能面临诉讼、赔偿等风险,对公司的声誉及财产造成损害。
此外,若浙商期货子公司浙期实业在开展仓单服务、合作套保等业务过程
中未能做好流动性管理、交易对手管理,亦有可能出现流动性不足、交易对手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风险因素
违约的情形,进而对公司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8、融资融券等证券信用交易业务风险
本公司已于 2012 年 6 月正式开展融资融券业务。2012 年下半年起,公司陆
续获批开展约定式购回、股票质押式回购等证券信用交易业务。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本公司融资融券等证券信用交易业务分别实现收入 66,887.11 万
元 、171,689.60 万 元 及 117,315.91 万 元, 占本公司 营业收入 的 比例分别为
20.73%、27.74%及 25.53%。
目前,行业内融资融券等证券信用交易业务普遍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如
果公司未能在市场竞争中保持和扩大市场份额,拓展优质客户,或者资金储备
不足,可能导致融资融券等证券信用交易业务萎缩、收入下降的风险。
此外,本公司在开展融资融券等证券信用交易业务的过程中面临因担保物
市场价格急剧下跌导致的市场风险、交易对手方无法偿还欠款的信用风险、强
制平仓引起纠纷的法律风险、内控制度建设未能跟随业务变化及时调整导致内
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的制度风险等,从而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
响。
9、基金管理业务风险
浙商基金为公司的联营企业。根据新《基金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以及专门从事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业务的资产管理机构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亦可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这
将导致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牌照稀缺性降低和市场竞争加剧,由此对公司现有基
金管理业务产生潜在的不利影响。
此外,本公司基金产品的收益水平可能会由于市场波动、投资标的选择不
当、资产管理措施不妥等原因受到影响,进而影响本公司基金管理业务的规模
及业绩。
10、直接投资业务风险
直接投资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寻找并发现优质投资项
目,以自有或募集资金进行股权投资,以获取股权投资收益为目的的业务。本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风险因素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浙商资本开展直接投资业务。直接投资业务具有高风险、
高收益的属性,开展此业务将使公司面临较高的投资风险。
本公司的直接投资业务决策主要基于对投资对象的技术能力、经营能力、
市场潜力和特定行业发展前景的判断。如果本公司的判断出现失误,或者投资
对象遭遇突发事件影响,均可致使投资项目失败,进而使本公司遭受损失。此
外,直接投资业务的投资回报周期相对较长,通常需要若干年的经营周期,在
此期间投资难以自由转让,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直接投资业务的流动性风险。
11、业务创新风险
由于创新业务具有超前性和较大不确定性的特征,本公司可能因创新产品
的设计存在不足、对创新产品的研究缺乏深度而引发客户纠纷,甚至给本公司
带来经济损失、法律纠纷和信誉风险。同时,由于对创新业务的风险管理机制
的完善需要时间,在此过程中可能因对创新业务的风险源识别不够、对创新业
务的风险估计不足、对创新业务的风险控制机制不健全以及对创新业务的风险
控制措施不完善或执行不力等因素,创新业务可能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
不利影响。
(二)业务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
证券行业属于国家特许经营行业,任何证券公司开展的业务均需要获得监
管机构的批准和许可。证券公司具体开展业务时,需在净资本、风险管理、公
司治理、人才储备、机构设置、合规运营等一系列方面满足监管部门要求方能
取得相应业务资格。如果公司未能持续符合监管要求,则可能面临现有业务不
再获得批准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随着国内金融管制的逐步放松与市场建设的逐步完善,证券市场的
新业务与新产品将不断推出,如果本公司未能在资本实力、公司治理、风险控
制、人才储备等诸多方面做好准备,达到监管部门开展新业务的各项要求,本
公司将存在新业务不获批准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盈利产生负面影响。
(三)分类监管评级变动风险
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将证券公司分为 A(AAA、AA、A)、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风险因素
B(BBB、BB、B)、C(CCC、CC、C)、D、E 等 5 大类 11 个级别,A、B、C 三
大类中各级别公司均为正常经营公司。本公司 2014 年和 2015 年分类评价结果
均为 A 类 A 级,2016 年为 B 类 BBB 级。公司未来将进一步提升风险控制能
力,但仍可能面临分类评价结果变动的风险,并将可能对本公司在业务开展等
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四)人才流失与人才储备不足的风险
中国证券行业的高速发展对人才的知识更新和储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
才的竞争已经成为当前证券行业竞争的关键。国内各金融机构对人才的竞争日
益激烈,而外资证券公司和外国机构投资者的涌入也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对金
融人才的争夺,从而造成本公司人才流失的风险。同时,证券行业不断创新发
展对公司的人才储备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难以保证目前的人才储备能够满足
未来各项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存在人才储备不足的风险。
(五)信用风险
本公司提供的诸多金融服务均建立在相关方诚信自律的基础上,如果业务
相关方有隐瞒或虚报事实、违约、信用评级下降等情形,而本公司未能及时发
现并有效处置,可能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六)员工道德风险
本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程仍可能无法杜绝员工个人的不当行为,
包括:玩忽职守、操作不当、故意隐瞒风险、未经授权或超过权限的交易等。
此类行为一旦发生且本公司未能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则可能会导致本公司的
名誉和财务状况受到损害,甚至不排除本公司涉及诉讼、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或
者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
(七)固定资产减值风险
本公司现租赁的总部办公场所主要位于杭州市杭大路黄龙世纪广场写字楼
A 区第 6-7 层、B 区第 5 层、B 区第一层东南角。该处房屋由杭州市古荡镇黄龙
股份经济合作社、浙江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授权浙江世纪广场投资有
限公司经营,并对外签署租赁合同。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风险因素
本公司上述租赁房产所在地块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因此本公司以
租赁形式取得该房产使用权,使用权期限自 2002 年起共 45 年。本公司已支付
全部 45 年租金合计 4,927.40 万元。该租赁房产计入本公司固定资产。
为担保上述房屋租赁合同的履行,浙江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于 2002 年
2 月 4 日作出《担保书》,承诺若因承租人过错以外的其他一切原因而导致承租
人丧失上述房屋的承租权,浙江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将为浙江世纪广场投
资有限公司的租金返回、违约金支付等提供连带保证。
由于上述房屋使用权系以租赁方式取得,因租赁房屋产权瑕疵而导致浙商
证券、浙商资管在租赁期间不能正常使用租赁房屋的,在出租方无法全额赔偿
本公司损失,且浙江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无法对本公司提供上述连带保证
的情况下,将有可能发生本公司无法全额追回租金的情形,相关固定资产将面
临减值风险。
二、行业风险
(一)盈利模式风险
随着股指期货、融资融券等创新业务的逐步发展,以及行业管制的逐步放
松,我国境内资本市场正在向着多元化的方向迈进。但就现阶段而言,我国境
内资本市场投资品依旧较少,金融衍生品尚处在发展初期,证券公司业务种类
较为单一,主要收入仍然来源于经纪、投资银行、自营、资产管理等业务,各
证券公司业务同质化竞争加剧,从而降低了经营收入,对证券公司的盈利能力
产生不利影响。同时,盈利模式的单一导致证券公司的业绩与外部环境和市场
行情高度相关。一旦市场较为低迷,包括本公司在内的证券公司的经营状况将
受到较大影响。
(二)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中国证券公司数量已达 129 家。然而,证券公司
平均规模较小,证券行业内的市场竞争亦日益加剧。一方面,部分证券公司利
用自身优势通过收购兼并、增资扩股、上市等方式扩大经营规模,增强资本实
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随着金融市场的竞争加剧,银行、保险、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风险因素
金、信托公司利用其客户、渠道方面的优势逐步进入以资产管理等为主的相关
业务领域,此外互联网金融的渗入一方面快速打破过去证券公司的渠道覆盖和
区域优势,另一方面也将推动包括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
研究业务的交叉服务和产品整合,促使证券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
同时,境外证券机构逐步渗透的趋势依旧延续。随着我国逐步履行加入
WTO(世界贸易组织)后证券行业对外开放的承诺,外资在国内市场的参与度
将进一步加深,经营领域将进一步扩大。部分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在管理经验、
资金实力、营销网络、品牌声誉和激励机制等多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使得我国
内资证券公司将在业务创新、人才储备、和市场开拓等方面面临激烈的竞争。
此 外 ,根据内地与香 港、澳门签署的《关 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 系的安排》
(CEPA)补充协议十,内地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对港澳地区进一步开
放,允许符合设立外资参股证券公司条件的港资、澳资金融机构设立全牌照证
券公司最高持股比例可达到 51%。政策的放宽为国际投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提
供了更多机会,未来我国证券行业竞争可能越发白热化。
综上,在证券行业内外部竞争加剧的情况下,如本公司未能充分把握新一
轮行业改革创新机遇,将存在行业竞争地位和盈利能力受到一定挑战的风险。
三、信息技术风险
信息技术系统是证券公司业务运行与管理的重要载体,客户证券交易、公
司管理、会计核算、网上交易、资金清算、第三方存管、售后服务和产品研发
等多个方面均需要信息技术系统的支持。信息系统的安全性、有效性及合理性
将对证券公司的业务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本公司的多项业务依赖信息技
术系统的保障与支持。
公司不能排除本公司信息系统出现硬件故障、软件差错、通信线路中断、
遭受病毒和黑客攻击、数据丢失与泄露等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若未能及时有
效地解决该等问题,将可能导致信息系统运行出现中断、差错、效率低下或信
息丢失的情况。同时,如果未来证券市场行情出现剧烈震荡,本公司的交易系
统可能存在实际处理能力不足以应对交易需求的情况,从而相应影响本公司服
务质量和信誉,甚至会给本公司带来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风险因素
随着公司不断扩大业务规模及发展新业务,公司面临的风险日益复杂,公
司相关信息系统需要不断升级。如果公司不能有效地对信息系统进行升级和完
善,提高其业务支持能力,将对本公司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管理风险
由于公司业务处于动态发展的环境中,用以识别、监控风险的模型、数
据、信息难以确保准确和完整,管理风险的政策和程序也存在失效和无法预见
全部风险的可能。并且,任何内控管理措施都可能因其自身的变化、内部治理
结构及外界环境的变化、风险管理当事者对某项事务的认识不够和对现有制度
执行不严格、员工行为不当等原因导致风险。如果不能有效控制上述风险,可
能会对本公司的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损失。
目前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涉及经纪、投资银行、资产管理、自营、直接投
资、融资融券、期货等多项业务,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创新程度的
提高以及公司规模的扩大,本公司将提供更为多元化的产品和服务,存在因相
关制度和程序设计不尽完善给公司业务经营造成不确定性的风险。
五、政策法律及合规风险
(一)政策法律风险
目前,中国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仍处于逐步丰富与完善的阶段。但法律
法规建设相对于市场经济活动有一定的滞后性,在金融创新日趋活跃的情况
下,个别业务领域存在着相关法律法规缺位或其规定不尽明确的现象。由于地
域间发展不平衡,个别地区还存在执法环境不完善等情况。这些都会使公司业
务开展面临缺乏相应法律依据、相关权益难以得到法律保障的情形,进而对本
公司经营及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证券行业是受到严格监管的行业,证券公司开展业务时需符合一系列法
律、法规、监管政策的要求,国家关于证券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
可能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而不断调整、完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
文件的变化可能会影响证券业的经营模式和竞争方式,使得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在开展业务时未及时关注相关法规的变更,也有可能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风险因素
出现由于业务操作未及时调整而引起诉讼的情况。
(二)合规风险
合规风险,是指因证券公司或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其他准则而使证券公司受到法律制裁、被采取监管措
施、遭受财产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不能排除本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在经营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可能。
本公司如违反法律、法规将受到相关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撤销相关业务许可、责令关闭等;还可能因违反法律法规及监
管部门规定而被监管机关采取监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业务活动,责令
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新业务,限制分配红利,限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支付报酬和提供福利,限制转让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责令
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限
制有关股东行使股东权利,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或者撤销
等。
若发行人因违规原因受到处罚或制裁,将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或声誉造成
损失。
六、财务风险
目前,我国证券监管部门对证券公司实施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
控制指标监管,新业务的开展、证券市场行情的波动、经营中突发事件的发生
等都会影响到本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的变化,当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监管要求
时,证券公司的业务开展将会受到限制,甚至被取消部分业务资格。如果本公
司不能及时调整资产结构和风险控制指标,可能失去一项或多项业务资格,给
业务经营及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本公司还面临流动性风险。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要求,证券公司的
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指压力情景下公司持有的优质流动性资产与未来
30 天的现金净流出量之比)和净稳定资金率(净稳定资金率指可用稳定资金与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风险因素
所需稳定资金之比)应达到 80%。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流动性覆盖
率和净稳定资金率分别为 558.85%和 132.98%。在目前的政策制度下,证券公
司的融资渠道相对有限,如未来本公司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杠杆水平
未能保持在合理范围内,短期资金调动不力,或本公司业务经营出现异常变
动,如发生投资银行业务大额包销、信用业务规模过大或资产负债期限错配、
自营投资组合中出现判断失误、自营业务投资的产品不能以合理的价格变现等
事项,一旦本公司不能及时获得充足的融资款项,本公司将面临相应的流动性
风险。
七、其他风险
(一)控股股东控制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三高速持有本公司股份 212,482.5159 万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70.8275%,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在本届董事会 9 名董事
中,上三高速单独提名董事 7 名;在本届监事会 3 名监事中,上三高速单独提
名监事 1 名。
为防止控股股东控制、损害本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公司已经建
立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旨在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
公司治理机制。上三高速已出具相关书面承诺,不与本公司产生同业竞争,不
会进行有损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尽力避免及规范关联交易。但是,
若未来上三高速利用其控股股东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本公司的人
事、经营决策等进行干预,仍可能会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募集资金运用风险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
入后到各项业务实现相应发展并产生效益需要经过一定运营时间,且本公司的
业绩表现与证券市场的景气程度密切相关,因此本次发行后,本公司可能面临
由于净资产数额增长较快,而相应收益短期内无法同步增长导致的净资产收益
率下降的风险以及募集资金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募集资金运用风险。
(三)股东资格不能获得监管机构批准的风险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风险因素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未经中国证监会或其授权的派出机构批
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或者实际控制公司 5%以上股权,否
则应当限期改正;未改正前,相应股份不具有表决权。因此,投资者存在购买
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而股东资格未能获得监管机构批准
的风险。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发行人名称:(中文)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ZHESHANG SECURITIES CO., LTD.
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成立日期:2002 年 5 月 9 日
住所:杭州市杭大路 1 号
邮政编码:310007
联系电话:0571-87901964
传真号码:0571-87901955
互联网网址:http://www.stocke.com.cn
电子信箱:zszq@stocke.com.cn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和发起人
中国证监会于 2012 年 7 月 10 日核发《关于核准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918 号),核准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30 亿元。2012 年 9 月 12 日,浙江省
工商局向本公司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000000000503)。
本公司的发起人在设立时的持股情况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股) 持股比例
1 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124,825,159 70.8275%
2 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 146,140,436 4.8713%
3 义乌市裕中投资有限公司 144,000,000 4.8000%
4 台州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15,476,969 3.8493%
5 浙江裕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09,638,003 3.654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股) 持股比例
6 振东集团有限公司 64,009,663 2.1337%
7 浙江中义集团有限公司 60,000,000 2.0000%
8 丽水市和信投资有限公司 37,893,891 1.2631%
9 兰州新兴热力有限公司 37,608,047 1.2536%
10 浙江和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4,794,037 1.1598%
11 义乌市博汇投资有限公司 30,155,824 1.0052%
12 义乌联顺投资有限公司 30,155,824 1.0052%
13 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30,155,824 1.0052%
14 义乌市金瑞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00 1.0000%
15 上海泾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146,323 0.1715%
合计 3,000,000,000 100.0000%
(二)发行人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业务
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发起人为上三高速。上三高速的主要业务范
围为:高等级公路的投资、建设、收费、养护、管理,高速公路配套项目的开
发经营及服务。本公司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上三高速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
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三)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由浙商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本公司成立时拥有与经营证券业务相关
的主要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办公设备、电子设备、房产、无形资产等。关于本
公司资产的更多信息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五、公司主要固
定资产、无形资产情况”部分。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从事的主要业务为: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
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
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四)发行人设立前后的业务流程及其联系
本公司系由浙商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整体变更前后,本公司的业务情况及
业务流程未发生变化。本公司目前具体业务流程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
与技术”之“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部分。
(五)发行人设立以来在业务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
关系及演变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本公司由浙商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在业务经营方面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
份的主要发起人上三高速的关联关系未发生重大变化。本公司与主要发起人的
关联关系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
交易”部分。
(六)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本公司系由浙商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各发起人以其在浙商有限中享有的经
审计的净资产折合为相应比例的股份作为出资,公司设立后整体承继原浙商有
限所有资产。除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五、公司主要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情况”所述部分房产尚待办理产权证及变更产权证权利人外,本公司已
经完成了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七)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1、2002 年金信证券设立
浙商证券系由浙商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浙商有限的前身为金信证券。
2001 年 4 月 27 日,中国证监会向浙江省人民政府出具《关于浙江省证券经
营机构重组问题的复函》(证监函[2001]77 号),同意由金华市信托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与温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联合组建证券经纪公司,并由浙江省人民政府
督促加快信托投资公司与证券的分业工作。
2001 年 10 月 11 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向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调整金华市
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温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联合组建证券机构方案的函》
(浙政函[2001]214 号),将筹建证券公司的方案调整为:以金华市信托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为主发起人,联合绍兴、台州两市的信托公司,共同发起组建金信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温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不再参与组建工作。
2001 年 12 月 27 日,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筹)第一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有关金信证券的筹建情况以及《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根据该公
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为 5.2 亿元,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占总注册资本
1 金华市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44,670,000 47.05%
2 绍兴市天然集团有限公司 59,330,000 11.4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占总注册资本
3 台州市信托投资公司 52,000,000 10.00%
4 金华金信投资有限公司 52,000,000 10.00%
5 上海国通电信有限公司 52,000,000 10.00%
6 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00 7.69%
7 湖北声广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0 3.85%
合计 520,000,000 100.00%
其中,金华信托及台州市信托投资公司分别以其所拥有的证券业务经营性
净资产出资,其他股东以现金出资。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金华市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投入金信证券的与证
券经纪业务有关的相关资产、负债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和
评报字第 V101013 号),评估基准日为 2001 年 6 月 30 日,金华信托投入金信证
券的证券业务经营性净资产包括金华信托下属上海长乐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广
东路证券营业部、义乌证券营业部、青春路证券交易营业部、天津多伦道证券
交易营业部、深圳证券营业部、永康证券交易营业部及东阳证券营业部等 8 家
证券营业部的全部资产。金华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对评估结果出具《关于金华市
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目审核意见的批复》(金市国资评[2001]135
号)。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台州市信托投资公司拟投入金信证券的与证券经纪业
务有关的相关资产、负债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和评报字第
V101015 号),评估基准日为 2001 年 6 月 30 日,台州市信托投资公司投入金信
证券的证券业务经营性净资产包括台州信托下属台信证券营业部及黄岩证券营
业部的全部资产。台州市财政局对评估结果出具《关于台州市信托投资公司(证
券)资产评估结果审核的批复》(台财国资[2001]340 号)。
2002 年 1 月 21 日,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深华
验字(2002)第 008 号),证明截至 2001 年 12 月 31 日,金信证券(筹)已收
到出资各方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52,000 万元,其中以货币出资 22,333 万元,以
证券业务经营性净资产出资 29,667 万元。
2002 年 2 月 6 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筹建方案
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2]37 号),同意由金华信托、台州信托、金华金信投
资有限公司(2001 年 12 月 20 日更名为“通和投资”)、国通电信、天然集团、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海交运、湖北声广共同出资设立金信证券,注册资本为 52,000 万元。
2002 年 4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同意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业
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2]104 号),同意金信证券开业,并于 2002 年 4 月 23
日向金信证券颁发编号为 Z39833000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业务许可
证》。
2002 年 5 月 9 日,金信证券在浙江省工商局完成设立的工商登记手续。
金信证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占总注册资本 出资方式
1 金华市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44,670,000 47.05% 证券类经营性资产
2 绍兴市天然集团有限公司 59,330,000 11.41% 现金
3 台州市信托投资公司 52,000,000 10.00% 证券类经营性资产
4 通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2,000,000 10.00% 现金
5 上海国通电信有限公司 52,000,000 10.00% 现金
6 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00 7.69% 现金
7 湖北声广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0 3.85% 现金
合计 520,000,000 100.00%
注:2002年1月16日,金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金华金信投资有限公司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
其公司名称变更为“通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金信证券的设立已经中国证监会
核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金华信托、台州市信托投资公司的出资资
产合法、所履行的法律程序符合当时适用的《公司法》、《证券法》等中国法律
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2、2002 年 12 月股权转让
2002 年 9 月 25 日,湖北声广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与义乌市和信置业有限公司
签署《出资转让协议》,约定湖北声广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金信证券
3.85%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 2,000 万元)以 2,5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义乌市和
信置业有限公司。
2002 年 12 月 5 日,金信证券 200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股东转让出资的议案》,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2002 年 12 月 26 日,金信证券就上述股权转让在浙江省工商局办理了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金信证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占总注册资本
1 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44,670,000 47.05%
2 绍兴市天然集团有限公司 59,330,000 11.41%
3 台州市台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2,000,000 10.00%
4 通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2,000,000 10.00%
5 上海国通电信有限公司 52,000,000 10.00%
6 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00 7.69%
7 义乌市和信置业有限公司 20,000,000 3.85%
合计 520,000,000 100.00%
注:2002年5月18日,金信证券200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章
程>的议案》,股东“金华市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台州
市信托投资公司”名称变更为“台州市台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前述名称变更已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
3、金信证券重组并更名为浙商有限
由于金信信托违规经营、挪用金信证券资金,并因重大经营风险被浙江省
人民政府及相关监管机构勒令停业整顿,造成金信证券资不抵债,为及时有效
化解金融风险,浙江省人民政府决定对金信证券进行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1)上三高速受让金信证券合计 53.05%股权
2006 年 3 月 20 日,浙江省国资委核发《关于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
公司出资重组金信证券的批复》(浙国资企改[2006]7 号),同意由沪杭甬控股的
上三高速重组金信证券。
2006 年 3 月,上三高速分别与金信信托、台州市台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
署《关于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金信信托、台州市台信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金信证券 47.05%、6%股权均以零价格转让给
上三高速。
2006 年 3 月 31 日,金信证券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金
信信托、台州市台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金信证券 47.05%、6%
的股权均以零价格转让给上三高速;上三高速受让前述股权后负责对金信证券
进行重组。
(2)金信信托受让金信证券 11.41%股权后转让上三高速
① 金信信托受让金信证券 11.41%股权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2006 年 2 月 27 日,就金信信托与绍兴市天然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借贷合同
纠纷,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06)金中民二初字
第 62 号),判决绍兴市天然集团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 10 日内返还金信信托借
款本金 150 万元,支付利息 80,535 元。2006 年 4 月 19 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
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06]金中民执字第 181 号),载明鉴于浙江勤
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显示金信证券所有者权益为负数,且金信
信托书面函告该院愿以 50 万元接受绍兴市天然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金信证券
11.41%股权,以清偿其等额的债务,故该院裁定:绍兴市天然集团有限公司持
有的金信证券 11.41%股权作价 50 万元交金信信托所有,以清偿其等额债务;
金信信托可以持该裁定书向有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金信证券据此就上述
11.41%股权从绍兴市天然集团有限公司转让给金信信托事宜在浙江省工商局办
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② 上三高速受让金信证券 11.41%股权
2006 年 4 月,上三高速与金信信托签署了《关于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41%)股权转让协议》,金信信托将其持有的金信证券 11.41%股权以零价
格转让给上三高速。
2006 年 5 月 15 日,金信证券 200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有关
上述股权转让的决议。
(3)上三高速受让金信证券 6%股权
2006 年 4 月,上三高速与通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金信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通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金信证券 6%股
权以零价格转让给上三高速。
2006 年 5 月 15 日,金信证券 200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有关
上述股权转让的决议。
(4)台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受让金信证券 4%股权
2006 年 3 月,台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台州市台信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签署《关于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台州市台信投资管理有限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将其持有的金信证券 4%股权以零价格转让给台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
司。前述股权转让已于 2006 年 4 月 14 日获得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台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金信证券公司 4%
股权的批复》(台国资[2006]18 号)同意。
2006 年 5 月 15 日,金信证券 200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有关
上述股权转让的决议。
2006 年 6 月 14 日,中国证监会就上述(1)、(2)、(3)股权转让事项核发
《关于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6]109 号),核
准了上三高速分别受让金信信托持有的金信证券 30,400 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
本的比例为 58.46%)、台州市台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金信证券 3,120 万元
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6%)、通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金信证券
3,120 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6%);该次股权变更后,上三高速合计
持有金信证券 36,640 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70.46%)。
2006 年 8 月 4 日,中国证监会就上述(4)股权转让事项核发《关于金信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及核准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批复》(证监
机构字[2006]181 号),对该等股权转让予以核准。
2006 年 6 月 28 日,金信证券就上述(1)、(2)、(3)、(4)股权转让后的股
权结构在浙江省工商局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重组完成后,金信证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占总注册资本
1 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366,400,000 70.46%
2 上海国通电信有限公司 52,000,000 10.00%
3 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00 7.69%
4 台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800,000 4.00%
5 通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800,000 4.00%
6 浙江和信置业有限公司 20,000,000 3.85%
合计 520,000,000 100.00%
注:2003年9月26日,金信证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
股东“义乌市和信置业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和信置业有限公司”。前述名称变更已办理了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
(5)金信证券更名为浙商有限
2006 年 7 月 1 日,金信证券 200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将公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司名称由“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修改
原《公司章程》,并审议通过《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006 年 8 月 4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公司
名称及核准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6]181 号),对
“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变更为“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无异议,并核准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006 年 8 月 15 日,浙商有限就此次公司名称及章程变更在浙江省工商局办
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金信证券 2006 年股权转让系在其
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依据浙江省国资委的批复进行的重组行为,不属于国有产权
无偿划转。本次股权转让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当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定,合法有效。绍兴市天然集团有限
公司将其持有的金信证券 11.41%股权作价 50 万元转让给金信信托用作清偿债
务系依据生效《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等司法文书进行,金信信托合法
取得该等股权,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抵偿债务金额系依据生效《民事
裁定书》确定,合法有效。
4、2007 年 7 月股权转让
2007 年 5 月 26 日,上海国通电信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义集团、裕中投资、丽
水和信签署《关于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并分别与上述股东于
2007 年 5 月 27 日签署《关于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
议》,约定上海国通电信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浙商有限 2%股权(对应的出
资额为 1,040 万元)、4.8%的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 2,496 万元)、3.2%的股权
( 对 应 的 出 资 额 为 1,664 万 元 ) 分 别 以 2,216.48 万 元 、 5,419.552 万 元 、
3,546.368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中义集团、裕中投资、丽水和信。
2007 年 5 月 28 日、29 日,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新兴热力、西子
联合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浙商有
限 3.8462%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 2,000 万元)、3.8462%股权(对应的出资额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为 2,000 万元)均以 4,5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兴热力、西子联合。
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浙商有限股权经过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
司四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
告》,上海交运所持浙商有限 7.69%股权的评估价值为 8,637.41 万元。本次股权
转让没有履行评估备案及进场交易程序。但基于:(1)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的总价款为 9,100 万元(约 2.275 元/股),该价格与同时期浙商有
限其他股权转让价格接近,高于其原始出资额 4,800 万元且高于浙商有限 2006
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1.08 元;(2)本次股权转让已取得浙江证监局备案并
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3)自本次股权转让完成至今,本次股权转让未发
生纠纷,亦没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本次股权转让的法律效力提出过异议;
(4)公司目前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股东资格、股权结构均已经有权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因此,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本次股权转让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不影响本次股权转让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不存在股权纠纷,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浙商证券历史沿革清晰,历次股
本变动已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上海
交运 2007 年 7 月转让其所持浙商有限股权、浙商有限 2011 年 2 月增资未造成
国有资产流失,不影响股权转让及增资行为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不存在股权纠
纷,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发行人历次股本变动涉及的其他
国有股权转让、增资及股权变更等行为不存在纠纷和潜在纠纷,未造成国有资
产流失,合法有效。
2007 年 5 月 29 日、30 日,浙江和信置业有限公司分别与裕隆实业、浙江
和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浙江和信置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浙商有限
2.6923%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 1,400 万元)、1.1538%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
600 万元)分别以 3,542 万元、1,411.8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裕隆实业、浙江和
信。
2007 年 6 月 13 日,浙商有限 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2007 年 6 月 28 日,浙江证监局核发《关于对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
让的备案通知》(浙证监机构字[2007]79 号),对浙商有限原股东上海交运股份
有限公司、浙江和信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国通电信有限公司分别转让 5%以下股
权的行为无异议。
2007 年 7 月 4 日,浙商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在浙江省工商局办理完成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浙商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占总注册资本
1 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366,400,000 70.4615%
2 义乌市裕中投资有限公司 24,960,000 4.8000%
3 台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800,000 4.0000%
4 通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800,000 4.0000%
5 兰州新兴热力有限公司 20,000,000 3.8462%
6 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 20,000,000 3.8462%
7 丽水市和信投资有限公司 16,640,000 3.2000%
8 浙江裕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4,000,000 2.6923%
9 浙江中义集团有限公司 10,400,000 2.0000%
10 浙江和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000,000 1.1538%
合计 520,000,000 100.0000%
5、2007 年 11 月增加注册资本至 152,000 万元
2007 年 6 月 6 日,上三高速、裕中投资、台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通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新兴热力、西子联合、丽水和信、裕隆实业、中义集
团及浙江和信分别与浙商有限签署《增资认购协议》,分别按其当前持股比例以
1:1 的价格同比例对浙商有限增资 70,461.54 万元、4,800 万元、4,000 万元、
4,000 万元、3,846.155 万元、3,846.155 万元、3,200 万元、2,692.35 万元、2,000
万元及 1,153.80 万元。
2007 年 6 月 30 日,浙商有限 200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浙 商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 股的议案》,同意浙商有限注册资本增加至
152,000 万元,浙商有限股东以 1:1 的价格按持股比例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2007 年 10 月 8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
注册资本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7]254 号),同意浙商有限变更注册资本,注
册资本由 52,000 万元变更为 152,000 万元。
2007 年 10 月 26 日,天健出具《验资报告》(浙天会验[2007]第 109 号),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对本次新增注册资本情况进行了验证核实,证明截至 2007 年 9 月 30 日,浙商
有限已收到上述浙商证券全体股东缴纳的全部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100,000 万
元,均以货币出资。
2007 年 11 月 5 日,浙商有限就上述增资在浙江省工商局办理完成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浙商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占总注册资本
1 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071,015,400 70.4615%
2 义乌市裕中投资有限公司 72,960,000 4.8000%
3 台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60,800,000 4.0000%
4 通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60,800,000 4.0000%
5 兰州新兴热力有限公司 58,461,550 3.8462%
6 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 58,461,550 3.8462%
7 丽水市和信投资有限公司 48,640,000 3.2000%
8 浙江裕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40,923,500 2.6923%
9 浙江中义集团有限公司 30,400,000 2.0000%
10 浙江和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7,538,000 1.1538%
合计 1,520,000,000 100.0000%
6、2008 年 4 月增加注册资本至 212,000 万元
浙商有限于 2007 年 10 月 18 日召开 200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关于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预案》,同意将浙商有限账面的 60,000 万元资
本公积转增为注册资本,使浙商有限注册资本从 152,000 万元增至 212,000 万
元,浙商有限各股东按其出资比例增加对公司的出资额。
2008 年 2 月 15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
注册资本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260 号),核准浙商有限变更注册资本,注册
资本由 152,000 万元变更为 212,000 万元。
2008 年 3 月 14 日,天健出具《验资报告》(浙天会验[2008]31 号),证明截
至 2008 年 3 月 14 日,浙商有限已将资本公积 60,000 万元转增实收资本,变更
后的注册资本为 212,000 万元。
2008 年 4 月,浙商有限就上述增资在浙江省工商局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浙商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占总注册资本
1 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493,784,400 70.4615%
2 义乌市裕中投资有限公司 101,760,000 4.8000%
3 台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84,800,000 4.0000%
4 通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84,800,000 4.0000%
5 兰州新兴热力有限公司 81,538,750 3.8462%
6 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 81,538,750 3.8462%
7 丽水市和信投资有限公司 67,840,000 3.2000%
8 浙江裕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57,077,300 2.6923%
9 浙江中义集团有限公司 42,400,000 2.0000%
10 浙江和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4,460,800 1.1538%
合计 2,120,000,000 100.0000%
7、2008 年 9 月股权转让
2008 年 5 月 30 日,浙商有限 2007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通和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转让所持 4%浙商证券股权的议案》,同意通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分别向博汇投资、金瑞投资、联顺投资、华川实业各转让其持有的浙商有限 1%
股权(对应出资额均为 2,120 万元),转让价格均分别为 6,063.20 万元。
2008 年 5 月,通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就上述股权转让分别与博汇投资、金
瑞投资、联顺投资和华川实业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08 年 9 月 9 日,浙江证监局核发《关于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
5%以下股权股东无异议的函》(浙证监机构字[2008]177 号),对博汇投资、金
瑞投资、联顺投资、华川实业分别受让通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持的浙商有限
2,120 万元出资额、合计 8,480 万元出资额无异议。
2008 年 9 月 22 日,浙商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在浙江省工商局办理完成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浙商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占总注册资本
1 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493,784,400 70.4615%
2 义乌市裕中投资有限公司 101,760,000 4.8000%
3 台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84,800,000 4.0000%
4 兰州新兴热力有限公司 81,538,750 3.8462%
5 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 81,538,750 3.8462%
6 丽水市和信投资有限公司 67,840,000 3.2000%
7 浙江裕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57,077,300 2.6923%
8 浙江中义集团有限公司 42,400,000 2.0000%
9 浙江和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4,460,800 1.1538%
10 义乌市博汇投资有限公司 21,200,000 1.0000%
11 义乌市金瑞投资有限公司 21,200,000 1.0000%
12 义乌联顺投资有限公司 21,200,000 1.000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占总注册资本
13 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1,200,000 1.0000%
合计 2,120,000,000 100.0000%
8、2008 年 12 月股权转让
2008 年 8 月 4 日,丽水和信与西子联合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丽水和信同
意将其持有的浙商有限 2,120 万元的股权(占总注册资本的 1%)转让给西子联
合,转让价格为 2,777.5096 万元。
2008 年 8 月 31 日,浙商有限 200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丽水和信拟将所持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股权转让给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
的议案》,同意丽水和信将其持有的浙商有限 1%股权转让给西子联合。
2008 年 11 月 21 日,浙江证监局核发《关于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
有 5%以下股权股东无异议的函》(浙证监机构字[2008]224 号),对西子联合受
让丽水和信所持浙商有限 2,120 万元股权(占出资总额 1%)无异议。
2008 年 12 月 30 日,浙商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在浙江省工商局办理完成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浙商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占总注册资本
1 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493,784,400 70.4615%
2 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 102,738,750 4.8462%
3 义乌市裕中投资有限公司 101,760,000 4.8000%
4 台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84,800,000 4.0000%
5 兰州新兴热力有限公司 81,538,750 3.8462%
6 浙江裕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57,077,300 2.6923%
7 丽水市和信投资有限公司 46,640,000 2.2000%
8 浙江中义集团有限公司 42,400,000 2.0000%
9 浙江和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4,460,800 1.1538%
10 义乌市博汇投资有限公司 21,200,000 1.0000%
11 义乌市金瑞投资有限公司 21,200,000 1.0000%
12 义乌联顺投资有限公司 21,200,000 1.0000%
13 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1,200,000 1.0000%
合计 2,120,000,000 100.0000%
9、2009 年 6 月股权转让
2009 年 4 月 23 日,丽水和信与裕隆实业签署《协议书》,约定丽水和信将
其持有的浙商有限 0.9434%的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 2,000 万元)以 4,300 万元
的价格转让给裕隆实业。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2009 年 4 月 29 日,浙商有限 2008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丽水和信投
资拟将所持浙商证券 0.9434%股权转让给浙江裕隆实业的议案》,同意上述股权
转让。
2009 年 5 月 27 日,浙江证监局核发《关于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
5%以下股权股东无异议的函》(浙证监机构字[2009]86 号),对裕隆实业受让丽
水和信所持的浙商有限 2,000 万元股权(占出资总额 0.9434%)无异议。
2009 年 6 月 4 日,浙商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在浙江省工商局办理完成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浙商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占总注册资本
1 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493,784,400 70.4615%
2 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 102,738,750 4.8462%
3 义乌市裕中投资有限公司 101,760,000 4.8000%
4 台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84,800,000 4.0000%
5 兰州新兴热力有限公司 81,538,750 3.8462%
6 浙江裕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77,077,300 3.6357%
7 浙江中义集团有限公司 42,400,000 2.0000%
8 丽水市和信投资有限公司 26,640,000 1.2566%
9 浙江和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4,460,800 1.1538%
10 义乌市博汇投资有限公司 21,200,000 1.0000%
11 义乌市金瑞投资有限公司 21,200,000 1.0000%
12 义乌联顺投资有限公司 21,200,000 1.0000%
13 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1,200,000 1.0000%
合计 2,120,000,000 100.0000%
10、2010 年 5 月股权转让
2010 年 3 月 9 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2010]甘民二
初字第 10 号),载明新兴热力、振东集团于 2010 年 3 月 9 日签署调解协议:双
方确认新兴热力欠振东集团贷款本金 10,710 万元及相应利息、罚息;新兴热力
同意于调解协议签署之日起 7 日内偿还贷款本息,如不能按期还款,新兴热力
同意将质押给振东集团的浙商有限 4,500 万元股权依法拍卖予以清偿。
由于新兴热力未能按期还款,2010 年 4 月 2 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向浙
商有限董事会作出《拍卖通知书》([2010]甘执字第 07 号),载明其已委托有关
中介机构对被执行人新兴热力持有的浙商有限 4,500 万元股权进行拍卖,并请
浙商有限通知公司所有股东确认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2010 年 4 月 7 日,浙商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有限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关于 4500 万股权拍卖有关事项的通知》,告知公司
股东经通知未到场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0 年 4 月 15 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2010]甘执
字第 07 号),载明振东集团于 2010 年 4 月 13 日以每股 3.31 元的最高价竞得新
兴热力持有的浙商有限 4,500 万元股权,裁定新兴热力持有的浙商有限 4,500 万
元股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振东集团所有,财产权自该裁定送达振东集团时起
转移。
2010 年 5 月 20 日,浙商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在浙江省工商局办理完成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
2010 年 7 月 30 日,浙江证监局核发《关于对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
有 5%以下股权股东无异议的函》(浙证监机构字[2010]124 号),对振东集团受
让新兴热力所持浙商有限 4,500 万元股权(占出资总额 2.12264%)无异议。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浙商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占总注册资本
1 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493,784,400 70.4615%
2 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 102,738,750 4.8462%
3 义乌市裕中投资有限公司 101,760,000 4.8000%
4 台州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4,800,000 4.0000%
5 浙江裕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77,077,300 3.6357%
6 振东集团有限公司 45,000,000 2.1226%
7 浙江中义集团有限公司 42,400,000 2.0000%
8 兰州新兴热力有限公司 36,538,750 1.7236%
9 丽水市和信投资有限公司 26,640,000 1.2566%
10 浙江和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4,460,800 1.1538%
11 义乌市博汇投资有限公司 21,200,000 1.0000%
12 义乌市金瑞投资有限公司 21,200,000 1.0000%
13 义乌联顺投资有限公司 21,200,000 1.0000%
14 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1,200,000 1.0000%
合计 2,120,000,000 100.0000%
注:2010 年 3 月 1 日,浙商有限召开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
条款的议案》,因股东台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已整体变更为台州国投,同意将公司章程作相应修
改。前述股东名称变更已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6 号)
进行本次拍卖,未损害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发行人股东对新兴热力拍卖的
浙商有限 4,500 万元股权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11、2011 年 2 月增加注册资本
2010 年 9 月 15 日,浙商有限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资格实施增资扩股的议案》,同意浙商有限实施增资扩股,由
浙商有限现有股东按其出资比例以公司 2009 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1.51 元
的价格实施增资扩股。如果现有股东不认购、不足额认购或经中国证监会审核
后无资格认购,则该部分剩余增资额由其他有认购资格和意愿的现有股东进行
认购。拟通过本次增资扩股增加注册资本 794,701,986 元,共募集资金 120,000
万元,增加资本公积 405,298,014 元。各股东应于 2010 年 10 月 25 日前支付增
资认购款,如未如期支付增资认购款的,则视为放弃本次增资认购权,由公司
其他股东认购。
2010 年 11 月 3 日,天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344 号),证明截
至 2010 年 10 月 25 日,浙商有限已收到 13 家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
资本)合计 794,701,986 元,上述股东均以货币出资。新兴热力未如期支付增资
认购款,视为放弃认购本次增资,裕中投资、中义集团、金瑞投资放弃认购新
兴热力放弃的增资部分,其余股东按照股东会确定的方法分配各自的出资额
度 。 浙 商 有 限 变 更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2,914,701,986 元 , 实 收 注 册 资 本
2,914,701,986 元。
2011 年 1 月 6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
注册资本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20 号),核准浙商有限变更注册资本,由
2,120,000,000 元变更为 2,914,701,986 元。
2011 年 2 月 11 日,浙商有限就上述增资在浙江省工商局办理完成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浙商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占总注册资本
1 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64,410,704 70.8275%
2 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 141,985,273 4.8713%
3 义乌市裕中投资有限公司 139,905,695 4.8000%
4 台州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17,193,650 4.0208%
5 浙江裕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06,520,702 3.6546%
6 振东集团有限公司 62,189,697 2.1337%
7 浙江中义集团有限公司 58,294,040 2.0000%
8 丽水市和信投资有限公司 36,816,466 1.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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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占总注册资本
9 兰州新兴热力有限公司 36,538,750 1.2536%
10 浙江和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3,804,750 1.1598%
11 义乌市博汇投资有限公司 29,298,413 1.0052%
12 义乌联顺投资有限公司 29,298,413 1.0052%
13 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9,298,413 1.0052%
14 义乌市金瑞投资有限公司 29,147,020 1.0000%
合计 2,914,701,986 100.0000%
本次增资导致浙商有限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增加,经核查,本次增资未履行
相应的资产评估及备案程序。但基于:(1)本次增资的方案系由浙商有限全体
股东同比例增资,由于新兴热力放弃本次增资,其他有意愿股东按比例参与认
购而导致本次增资完成后的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增加;(2)本次增资系按照浙商
有限 2009 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1.51 元进行;(3)本次增资已取得中国证
监会核准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4)自本次增资完成至今,本次增资未
发生纠纷,亦没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本次增资的法律效力提出过异议;
(5)公司目前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股东资格、股权结构均已经有权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因此,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本次增资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不影响本次增资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不存在股
权纠纷,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12、2012 年 3 月股权转让
2010 年 10 月 28 日,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关于
同意转让浙商证券有限公司 3,000 万股国有股权的批复》(台国资[2010]44 号),
同意台州国投转让浙商有限 3,000 万股国有股权。2010 年 11 月 17 日,台州市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台州国投申报的《浙商证券有限公司增资
扩股后 3,000 万股股权股权价值估价报告》(中天评报[2010]第 209 号)依法予
以备案,经备案的浙商有限的 3,000 万元出资额在 2010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时
的评估值为 7,200 万元。
2011 年 1 月 21 日,浙商有限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台
州国投拟挂牌转让部分浙商证券股权的议案》,同意台州国投公开转让其持有的
浙商有限 3,000 万元出资额。
台州国投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出售其持有的浙商有限 500 万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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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额。2011 年 8 月 18 日,台州国投与上海泾渭签署挂牌号为 G311SH1005422-
2 的《产权交易合同》,上海泾渭以 1,490 万元的对价受让台州国投持有的浙商
有限 500 万元出资额。2011 年 8 月 30 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就前述交易出具
编号为 G311SH1005422-2 的《产权交易凭证》。
2012 年 2 月 27 日,浙江证监局核发《关于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浙证监机构字[2012]16 号),对上海泾渭受让台
州国投所持的浙商有限 500 万元股权(占出资总额 0.1715%)无异议。
2012 年 3 月 14 日,浙商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在浙江省工商局办理完成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浙商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占总注册资本
1 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64,410,704 70.8275%
2 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 141,985,273 4.8713%
3 义乌市裕中投资有限公司 139,905,695 4.8000%
4 台州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12,193,650 3.8493%
5 浙江裕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06,520,702 3.6546%
6 振东集团有限公司 62,189,697 2.1337%
7 浙江中义集团有限公司 58,294,040 2.0000%
8 丽水市和信投资有限公司 36,816,466 1.2631%
9 兰州新兴热力有限公司 36,538,750 1.2536%
10 浙江和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3,804,750 1.1598%
11 义乌市博汇投资有限公司 29,298,413 1.0052%
12 义乌联顺投资有限公司 29,298,413 1.0052%
13 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9,298,413 1.0052%
14 义乌市金瑞投资有限公司 29,147,020 1.0000%
15 上海泾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0 0.1715%
合计 2,914,701,986 100.0000%
13、2012 年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及更名
2012 年 2 月 15 日,天健出具《审计报告》(天健审[2012]1533 号),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浙商有限经审计的母公司净资产为 4,987,893,553.50 元。
2012 年 3 月 30 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拟
进行股份制改制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
[2012]86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9 月 30 日,浙商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价
值为 7,177,580,000.00 元,上述评估结果已经浙江省国资委备案。
2012 年 4 月 6 日,经浙商有限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浙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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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各发起人同意将浙商有限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的母公司净资产值按 60.1456%的比例全部折为股份公
司的股份,其中,300,000 万元作为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净资产余额中的
215,632,524.58 元计入一般风险准备,214,056,780.35 元计入交易风险准备,
1,558,204,248.57 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设立前后,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保持
不变。
2012 年 6 月 15 日,浙江省国资委核发《关于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
更设立为股份公司及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浙国资产权[2012]30 号),同
意采用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组织形式的方式,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将浙
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2 年 7 月 10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
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918 号),核准浙商有限变更为股份有
限公司,变更后公司名称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30 亿元。
2012 年 8 月 9 日,天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2]282 号),证明截至
2012 年 7 月 31 日,发行人收到全体出资者以净资产缴纳的实收资本 30 亿元。
2012 年 9 月 1 日,公司召开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
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浙商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9 月 12 日,本公司就上述改制设立及更名在浙江省工商局办理完成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改制设立后,浙商证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股) 占总注册资本
1 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124,825,159 70.8275%
2 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 146,140,436 4.8713%
3 义乌市裕中投资有限公司 144,000,000 4.8000%
4 台州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15,476,969 3.8493%
5 浙江裕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09,638,003 3.6546%
6 振东集团有限公司 64,009,663 2.1337%
7 浙江中义集团有限公司 60,000,000 2.0000%
8 丽水市和信投资有限公司 37,893,891 1.2631%
9 兰州新兴热力有限公司 37,608,047 1.2536%
10 浙江和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4,794,037 1.1598%
11 义乌市博汇投资有限公司 30,155,824 1.0052%
12 义乌联顺投资有限公司 30,155,824 1.0052%
13 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30,155,824 1.005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股) 占总注册资本
14 义乌市金瑞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00 1.0000%
15 上海泾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146,323 0.1715%
合计 3,000,000,000 100.0000%
14、2014 年 12 月股权无偿划转
2014 年 10 月 15 日,台州国投与台州金投签署《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台州国投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15,476,969 股股份(占总股份 3.8493%)无偿划转
给台州金投。2014 年 10 月 23 日,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
出《关于无偿划转台州银行等国有股权的批复》(台国资[2014]51 号),同意前
述无偿划转。2014 年 12 月 19 日,浙江证监局作出《关于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变更持有 5%以下股权股东无异议的函》(浙证监机构字[2014]81 号),对台
州金投受让台州国投持有的公司 11,547.6969 万股股份(占总股份 3.8493%)事
项无异议。
本次股权无偿划转后,浙商证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股) 占总注册资本
1 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124,825,159 70.8275%
2 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 146,140,436 4.8713%
3 义乌市裕中投资有限公司 144,000,000 4.8000%
4 台州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15,476,969 3.8493%
5 浙江裕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09,638,003 3.6546%
6 振东集团有限公司 64,009,663 2.1337%
7 浙江中义集团有限公司 60,000,000 2.0000%
8 丽水市和信投资有限公司 37,893,891 1.2631%
9 兰州新兴热力有限公司 37,608,047 1.2536%
10 浙江和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4,794,037 1.1598%
11 义乌市博汇投资有限公司 30,155,824 1.0052%
12 义乌联顺投资有限公司 30,155,824 1.0052%
13 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30,155,824 1.0052%
14 义乌市金瑞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00 1.0000%
15 上海泾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146,323 0.1715%
合计 3,000,000,000 100.0000%
2017 年 3 月 14 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中有关事项确认的函》(浙政办发函[2017]12
号),同意交投集团关于浙商证券历史沿革的确认意见:“浙商证券历史沿革清
晰,公司的成立、历次股本变动与股权转让均得到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或备
案,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未发生过纠纷,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了发行人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的资
金来源、股东持股性质,历次股权转让的原因、价格及定价依据,以及相关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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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变动所履行的程序后,认为浙商证券历史沿革清晰,历次股本变动已经证券
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上海交运 2007 年 7 月
转让其所持浙商有限股权、浙商有限 2011 年 2 月增资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不
影响股权转让及增资行为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不存在股权纠纷,不构成本次发
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发行人历次股本变动涉及的其他国有股权转让、增
资及股权变更等行为不存在纠纷和潜在纠纷,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合法有
效。
三、本公司股本结构的形成和变化情况
(一)股本结构的形成和变化情况
本公司于 2012 年由浙商有限整体变更设立,2014 年 12 月台州国投将其持
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无偿划转至台州金投。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各
股东的持股数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股) 持股比例
1 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124,825,159 70.8275%
2 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 146,140,436 4.8713%
3 义乌市裕中投资有限公司 144,000,000 4.8000%
4 台州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15,476,969 3.8493%
5 浙江裕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09,638,003 3.6546%
6 振东集团有限公司 64,009,663 2.1337%
7 浙江中义集团有限公司 60,000,000 2.0000%
西藏朴仁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原
8 37,893,891 1.2631%
丽水市和信投资有限公司)
9 兰州新兴热力有限公司 37,608,047 1.2536%
10 浙江和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4,794,037 1.1598%
11 义乌市博汇投资有限公司 30,155,824 1.0052%
12 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30,155,824 1.0052%
13 义乌联顺投资有限公司 30,155,824 1.0052%
14 义乌市金瑞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00 1.0000%
15 上海泾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146,323 0.1715%
合计 3,000,000,000 100.0000%
注:丽水市和信投资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5 月 11 日迁至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并更名为西藏朴仁济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公司章程》对股东持股行为作出的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未经中国证监会或其授权的派出机构批准,任何
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或者实际控制公司 5%以上股权,否则应当限
期改正;未改正前,相应股份不具有表决权。”
四、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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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八)3、金信证券重组并
更名为浙商有限”部分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五、股权质押或其他有争议情况说明
(一)质押
截 至 2017 年 4 月 14 日 , 共 有 6 家 发 行 人 股 东 将 其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243,125,237 股股份(占发行人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8.10%)设定质押,用以为其
自身或第三方(非发行人和/或发行人子公司)的银行融资、授信提供担保,不
涉及发行人的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质押股份数 对应发行人股
序号 股东名册 质权人
(万股) 份总数的比例
1 中义集团 6,000 2.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支行
1,664 0.55%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
2 振东集团 1,664 0.55%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
2,072.9663 0.69%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2,000 0.67%
3 博汇投资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行
1,000 0.33%
3,295.98 1.1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
4 裕隆实业
2,180 0.7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中支行
5 华川实业 3,015.58 1.0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市分行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
420 0.14%
6 丽水和信 支行
1,000 0.33% 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轻纺城支行
合计 24,312.53 8.10%
注:上表所述裕隆实业 2,180 万股质押系该股东在浙商有限阶段设立的股权质押,在浙商证券设立后,相
关股东(出质人)、质权人尚未办理质押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
(二)冻结及查封
截至 2017 年 4 月 14 日,共有 2 家发行人股东持有的发行人 60,155,824 股
股份(占发行人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0052%)被司法机关冻结或查封,具体情
况如下:
1、金瑞投资
2013 年 12 月 16 日,浙江省永康市公安局向浙江省工商局作出永公(经)
冻财字[2013]10008 号《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该文载明,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金瑞投资的股东及原法定代表人朱紫键涉嫌非法吸收
公众存款,冻结金瑞投资持有的浙商证券 1%的股份,冻结期限自 2013 年 12 月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16 日至 2014 年 6 月 16 日。2014 年 12 月 15 日,浙江省永康市公安局作出《协
助冻结财产通知书》(永公(经)冻财字[2014]10038 号),该文载明,因朱紫键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冻结金瑞投资持有的浙商证券 1%的股份,冻结期限自
2014 年 12 月 16 日至 2015 年 6 月 16 日。2014 年 1 月 17 日,浙江省武义县人民
法院作出(2014)金武商初字第 43 号《民事裁定书》,在原告施俊江与被告朱
紫键、浙江春风健身器材有限公司、永康市兴平县贸易有限公司、金瑞投资民
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原告提出的财产保全的申请,法院作出裁定如下:冻结
被告朱紫键、浙江春风健身器材有限公司、永康市兴平县贸易有限公司、金瑞
投资银行存款 800 万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上述《民事裁定书》发生
法律效力后因财产保全的需要,查封金瑞投资持有的浙商证券 1%股权及收益,
查封期限自 2014 年 1 月 17 日至 2016 年 1 月 16 日。
根据永康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出具的《情况说
明》,永康市公安局于 2012 年 7 月 30 日对犯罪嫌疑人朱紫键涉嫌非法吸收公众
存款罪立案侦查,并在 2012 年 9 月 17 日对犯罪嫌疑人朱紫键采取刑事拘留,
进行网上追逃。2013 年 8 月 28 日,永康市公安局经永康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朱紫键(因在逃未能执行)。目前,朱紫键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仍在永康市
公安局侦查过程中。
武义县人民法院已作出[2014]金武商初字第 43-2 号、[2014]金武商初字第
43-3 号《民事裁定书》。根据前述《民事裁定书》,因该案被告朱紫键涉嫌非法
吸收公众存款罪并已被永康市公安局立案侦查,该案不属于经济纠纷案件,而
有经济犯罪嫌疑,应移送公安机关。因此,武义县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原告施俊
江的起诉,并裁定解除对被告朱紫键、浙江春风健身器材有限公司、永康市兴
平贸易有限公司及金瑞投资银行存款 800 万元及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的查
封。
2015 年 6 月 12 日,永康市公安局作出《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永公
(经)冻财字[2015]10006 号),该文载明,因朱紫键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冻结金瑞投资持有的浙商证券 1%的股份,冻结期限自 2015 年 6 月 16 日至
2015 年 12 月 16 日。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2015 年 12 月 15 日,永康市公安局作出《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永公
(经)冻财字[2015]10014 号),该文载明,因朱紫键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冻结金瑞投资持有的浙商证券 1%的股份,冻结期限自 2015 年 12 月 16 日至
2016 年 6 月 16 日。
2016 年 6 月 12 日,永康市公安局作出《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永公
(经)冻财字[2016]20006 号),该文载明,因朱紫键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请浙江省工商局协助冻结金瑞投资持有的浙商证券 1%的股份,冻结期限自
2016 年 6 月 16 日至 2016 年 12 月 16 日。
2016 年 12 月 12 日,永康市公安局作出《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永公
(经)冻财字[2016] 20029 号),该文载明,因朱紫键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请浙江省工商局协助冻结金瑞投资持有的浙商证券 1%的股份,冻结期限自
2016 年 12 月 16 日至 2017 年 6 月 16 日。
2、博汇投资
(1)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而被查封的情况
2014 年 10 月 20 日,义乌市人民法院作出《协助执行通知书》([2014]金义
商初字第 3674 号),该文载明,原告义乌市浪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
郑以法、张卿、杨进进、胡思琴、杨玉龙、义乌市红太阳印刷有限公司及博汇
投资等的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该院作出的(2014)金义商初字第 3674 号民
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财产保全的需要,查封博汇投资持有的浙商证
券 1.0052%股份,查封期限自 2014 年 10 月 24 日至 2016 年 10 月 23 日。
2015 年 4 月 27 日,义乌市人民法院向浙江省工商局作出《协助执行通知
书》([2014]金义商初字第 3674-6 号)。该文载明,博汇投资持有的浙商证券
1.0052%股份因义乌市浪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继续被
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期限二年。
2015 年 4 月 28 日,义乌市人民法院作出《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
书》([2014]金义商初字第 3674 号),判决如下:被告郑以法、张卿于判决生效
后 15 日内归还原告义乌市浪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 970 万元及相应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利息;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 66,500 元;原告对被告义乌市红太阳印刷有限公司
提供的抵押物处置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郑承前、杨进进、胡思琴、骆樟
栋、金良仙、杨志玲、杨苏芳、金向荣、郑均文、龚旭峰、杨玉龙、陈紫阳、
义乌市红太阳印刷有限公司、义乌森加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博汇投资、浙江华
陇化纤有限公司、浙江皇园实业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及诉讼费用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
根据博汇投资提供的资料及书面说明 ,郑以法、张卿、骆樟栋、金良仙、
金向荣、郑均文、龚旭峰、义乌市红太阳印刷有限公司、义乌森加家居用品有
限公司、浙江皇园实业有限公司不服上述判决,已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
院递交上诉状,该案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2016 年 4 月 18 日,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2016]
浙 0782 执 751-4 号)及《协助执行通知书》([2016]浙 0782 执 751-4 号),上述
文件载明,博汇投资持有的浙商证券 1.0052%股份因义乌市浪莎小额贷款股份
有限公司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继续被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期限
二年。
(2)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而被查封的情况
2015 年 7 月 14 日,义乌市人民法院向浙江省工商局作出《协助执行通知
书》([2015]金义廿三里商初字第 609 号),该文载明,在原告浙江绍兴瑞丰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行与被告义乌市红太阳印刷有限公司、浙江华
陇化纤有限公司、博汇投资、义乌市盛隆化纤有限公司、杨志玲、王兰芳、杨
苏苏、杨可明、张卿、杨玉龙、郑以法、杨进进、郑承前、胡思琴的金融借款
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财产保全需要,请浙江省工商局协助查封博汇投资持有的
浙商证券 100 万股股份,查封期限为 3 年。
2016 年 4 月 18 日,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2015]
金义廿三里商初 609-4 号)及《协助执行通知书》([2015]金义廿三里商初 609-4
号),上述文件载明,博汇投资持有的浙商证券 100 万股股份因浙江绍兴瑞丰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继续被浙江省义乌市
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期限二年。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2017 年 2 月 13 日,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16]
浙 0782 执 11563 号)及《协助执行通知书》([2016]浙 0782 执 11563 号),上述
文件载明,因申请执行人朱眉飞与被执行人杨进进、博汇投资、杨玉龙民间借
贷纠纷一案,查封博汇投资持有的浙商证券 1.0052%的股份,查封期限为三
年。
2017 年 3 月 29 日,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17]
浙 0782 民初 4001 号)及《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浙 0782 民初 4001 号),上
述文件载明,因申请人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义乌市盛隆
化纤有限公司、博汇投资、杨玉龙等被申请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查封博
汇投资所有的在浙商证券的股权(以认缴出资额 900 万元为限),查封期限为
24 个月。
截至 2017 年 4 月 14 日,发行人股东在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上设定质押,
系为其自身或第三方(非发行人和/或发行人子公司)的银行融资、授信提供担
保,不涉及发行人的业务。金瑞投资所持发行人股份被永康市公安局冻结,博
汇投资所持发行人股份被义乌市人民法院查封,亦不涉及发行人的业务。
发行人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均系其合法、真实所有,不存在信托持股、委
托持股等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不一致的情况,股权清晰,不存在股权纠纷或潜
在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
定》等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被质押、冻结或查
封后,发行人股东对相应股份的处分权受到限制,但其仍享有该等股份的所有
权,上述 7 家发行人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被质押、冻结或查封的情况不会影
响发行人的股权清晰。
此外,截至 2017 年 4 月 14 日,发行人股份被质押、冻结及查封的比例分
别为 8.10%、1%及 1.0052%,发行人股份被质押、冻结及查封的比例较低,即
使该等股份全部被行使质权或被执行,亦不会对上三高速的控股股东地位以及
发行人的股权结构稳定产生重大影响。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截至 2017 年 4 月 14 日,6 家发行人股东在
其持有的发行人 243,125,237 股股份(占发行人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8.10%)上设
立了质押,用以为其自身或第三方(非发行人和/或发行人子公司)的银行融
资、授信提供担保;2 家发行人股东所持发行人 60,155,824 股股份(占发行人
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0052%)被司法机关冻结或查封。发行人股东持有发行人
股份的质押、冻结及查封事项不涉及发行人的业务,不会影响发行人的股权清
晰。发行人股份被质押、冻结及查封的比例较低,即使该等股份全部被行使质
权或被执行,亦不会对上三高速的控股股东地位以及发行人的股权结构稳定产
生重大影响。
除上述股东外,截至 2017 年 4 月 14 日,发行人其他股东未在其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上设定质押权或其他第三方权利。
六、历次验资情况
(一)2002 年金信证券设立时的验资
2002 年 1 月 21 日,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华验字(2002)第
008 号《验资报告》,验证核实截至 2001 年 12 月 31 日,金信证券已收到出资各
方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52,000 万元,其中以货币出资 22,333 万元,以证券业务
经营性净资产出资 29,667 万元。
(二)2007 年 11 月增资扩股的验资
2007 年 10 月 26 日,天健出具浙天会验[2007]第 109 号《验资报告》,证明
截至 2007 年 9 月 30 日,浙商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100,000 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三)2008 年 4 月增资扩股的验资
2008 年 3 月 14 日,天健出具浙天会验[2008]31 号《验资报告》,证明截至
2008 年 3 月 14 日,浙商有限已将资本公积 60,000 万元转增实收资本,变更后
的注册资本为 212,000 万元。
(四)2011 年 2 月增资扩股的验资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2010 年 11 月 3 日,天健出具天健验[2010]344 号《验资报告》,证明截至
2010 年 10 月 25 日,浙商有限已收到 13 家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794,701,986 元,上述股东均以货币出资,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2,914,701,986
元。
(五)2012 年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验资
2012 年 8 月 9 日,天健出具天健验[2012]282 号《验资报告》,证明截至
2012 年 7 月 31 日,发行人收到全体出资者以净资产缴纳的实收资本 30 亿元。
七、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三高速持有本公司股份 212,482.5159 万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70.8275%。上三高速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唯一股东。上三高速的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1998 年 1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骆鉴湖
住所: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2 楼
注册资本:240,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240,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高等级公路的投资、建设、收费、养护、管理,高速公路配套
项目的开发经营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上三高速的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元) 出资比例
1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1,767,000,000 73.6250%
2 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441,000,000 18.3750%
3 浙江省天台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20,000,000 5.0000%
4 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公司 72,000,000 3.0000%
合计 2,400,000,000 100.0000%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三高速总资产为 566.60 亿元,净资产为 122.82
亿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 18.69 亿元。以上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交投集团持有沪杭甬 290,926.00 万股股份,占
沪杭甬总股本 66.99%,并通过沪杭甬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上三高速 73.625%股
权,交投集团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交投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2001 年 12 月 29 日
法定代表人:俞志宏
住所:杭州市文晖路 303 号
注册资本:50 亿元
实收资本:50 亿元
经营范围:以下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汽车修理,住宿,卷烟、雪茄
烟、音像制品、书刊的零售,定型包装食品的销售,中式餐供应。交通基础设
施投资、经营、维护及收费,交通工程物资经营,交通运输及物流服务,实业
投资,培训服务,交通工程的施工,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仓储服务(不含
危险品),旅游项目的投资开发,车辆清洗,车辆救援服务,建筑材料、花木、
文化用品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将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追溯至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图如下图所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交投集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授权经营的省级交通类国有资产
营运机构,浙江省国资委代表浙江省人民政府行使出资人的职能,对交投集团
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并由交投集团对其下属参、控股企业实施统一管理。
因此,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交投集团。
交投集团前身为浙江省高等级公路投资有限公司,系省政府直属国有独资
公司。2001 年,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国有
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省级营运机构组建方案>的通知》(浙委[2000]26 号)及浙
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
(浙政发[2001]42 号),在原浙江省高等级公路投资有限公司的基础上,吸收了
浙江省交通厅所属其他企业的国有资产,设立交投集团。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交投集团总资产为 2,824.56 亿元,净资产为
901.09 亿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 43.14 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其他发起人
除上三高速外、本公司的其他发起人包括西子联合、裕中投资、台州国
投、裕隆实业、振东集团、中义集团、丽水和信、新兴热力、浙江和信、博汇
投资、华川实业、联顺投资、金瑞投资、上海泾渭。
1、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西子联合于 2003 年 3 月 12 日成立,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58,000 万
元,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58,000 万元,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私营法人
独资)。西子联合法定代表人为王水福,住所为杭州市江干区庆春东路 1-1 号西
子联合大夏 21 楼,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其他无
须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西子联合总资产为 13.56 亿元,净资产为 12.03
亿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 4,871.94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西子联合持有本公司股份 14,614.0436 万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 4.8713%。
2、义乌市裕中投资有限公司
裕中投资于 2007 年 5 月 29 日成立,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10,032 万
元。法定代表人为陈溪俊,住所为浙江省义乌市稠城街道稠州北路 1121 号福田
大厦 903 室,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裕中投资的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陈凌云等 35 名自然人 9,022.81 89.94%
2 浙江傲哥服饰有限公司 556.16 5.54%
3 浙江大通轻纺有限公司 274.2 2.73%
4 义乌市孟都进出口有限公司 178.83 1.78%
合计 10,032.00 100%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裕中投资总资产为 13,218.59 万元,净资产为
10,057.06 万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22.33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裕中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 14,400 万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的 4.8000%。
3、台州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台州国投于 2000 年 3 月 9 日成立,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33,600 万元,
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 33,600 万元,属国有独资的有限
责任公司。台州国投法定代表人为周琳东,住所为台州市纬二路 19 号,经营范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围为:国有资本金的投资、参股经营(非融资性经营业务);投资咨询、财务咨
询;土地收购储备开发。
2014 年 10 月 15 日,台州国投与台州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国有
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台州国投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15,476,969 股股份(占总股
份 3.8493%)无偿划转给台州金投。
台州金投于 2014 年 7 月 16 日成立,注册资本为 320,000 万元,台州市财政
局出资 320,000 万元,属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2016 年 6 月 24 日,台州市
财政局将其持有的台州金投 100%股份无偿划转给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台州金投的股东由台州市财政局变更为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 年 12 月 13 日,台州金投的股东变更为台州市国有资本
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台州金投法定代表人为蒋洪,住所为台州市市府大道 489
号,经营范围为:金融股权投资、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资产管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台州金投总资产为 84.96 亿元,净资产为 62.98
亿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 17,062.62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台州金投持有本公司股份 115,476,969 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的 3.8493%。
4、浙江裕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裕隆实业于 2001 年 12 月 19 日成立,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8,866 万
元。裕隆实业法定代表人为高郎根,住所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镇,经
营范围为:家用纺织品、装饰布、箱包布、化纤布、皮革制品、工艺品、窗
纱、台布、餐垫、坐垫、垫毯、服装的生产、加工、销售;针纺织品原料、鞋
帽、工艺品、建材、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石油制品
(不含成品油及化学危险品)、太阳能光伏产品、环保设备、钢材、有色金属
(除贵金属)、初级食用农产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裕隆实业的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裕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722.20 75.8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2 绍兴柯桥太平洋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982.44 22.36%
3 高郎根 161.36 1.82%
合计 8,866.00 100.00%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裕隆实业总资产为 58,415.40 万元,净资产为
35,799.15 万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 1,555.48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裕隆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 10,963.8003 万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 3.6546%。
5、振东集团有限公司
振东集团于 2000 年 6 月 22 日成立,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10,000 万
元。法定代表人为李鹏勇,住所为中国轻纺城柯西工业区双亭路,经营范围
为:批发、零售:轻纺原料、针纺织品、服装、服饰、汽车配件、精密金属标
准件、五金配件、染料(除危险化学品)、五金建材、钢材;货物进出口(法
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对外实业投资;物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不含证
券、期货咨询)(依法必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振东集团的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鹏勇 9,000 90%
2 李鹏程 1,000 10%
合计 10,000 100%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振东集团总资产为 90,828.55 万元,净资产为
58,804.23 万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 1,511.52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振东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6,400.9663 万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 2.1337%。
6、浙江中义集团有限公司
中义集团于 1995 年 12 月 8 日成立,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为应军毅,住所为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 122 号世贸大厦 A 座 1703
室,经营范围为:服务: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
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除
中介),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批发、零售:日用百货,纺织品及原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料,工艺美术品,家用电器,日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第一类易制
毒化学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电产品(除小轿车),摩托车及配件,汽
车及配件;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合法项目。(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义集团的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应军毅 3,000 60%
2 杨敏敏 2,000 40%
合计 5,000 100%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中义集团总资产为 128,980.63 万元,净资产为
44,683.78 万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 842.6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义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6,000 万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的 2.0000%。
7、丽水市和信投资有限公司
丽水和信于 2001 年 12 月 28 日成立,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3,000 万
元。法定代表人为徐庆,住所为浙江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 422 号 352 室,经营
范围为:项目投资、实业投资、及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的对外投资。(国家
法律法规规定需审批的审批后经营,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准经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丽水和信的股东情况如下
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杭州鼎华实业有限公司 1,310.8110 43.6937%
2 绍兴凯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126.1250 37.5375%
3 翁庆彪 563.0640 18.7688%
合计 3,000.0000 100%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丽水和信总资产为 4,331.33 万元,净资产为
3,466.10 万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 184.48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017 年 3 月 22 日,丽水和信收到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企业迁移
登记注册通知函》((丽工商)登记内迁出字[2017]第 000737 号),同意丽水和
信迁移至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截至本招股说明
书签署日,丽水和信已完成迁入登记手续,现更名为西藏朴仁济创业投资有限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西藏朴仁济持有本公司股份 3,789.3891 万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2631%。
8、兰州新兴热力有限公司
新兴热力于 1997 年 11 月 6 日成立,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2,1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为王林,住所为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 329 号,经营范围
为:供热(凭许可证许可范围及有效期限经营);管网安装、维修。新兴热力的
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上海瀵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890 90%
2 赵德荣 210 10%
合计 2,100 100%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新兴热力总资产为 10,742.26 万元,净资产为
10,515.36 万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 56.9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新兴热力持有本公司股份 3,760.8047 万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 1.2536%。
9、浙江和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和信于 2003 年 2 月 20 日成立,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8,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为孟圣喜,住所为义乌市江滨中路 366 号,经营范围为:实业投
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高新技术的开发、咨询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
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浙江和信的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孟圣喜 3,060 38.25%
2 韩佳英 2,960 37.00%
3 孟源 1,980 24.75%
合计 8,000 100%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浙江和信总资产为 25,929.88 万元,净资产为
10,728.08 万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 456.81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浙江和信持有本公司股份 3,479.4037 万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 1.1598%。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10、义乌市博汇投资有限公司
博汇投资于 2008 年 3 月 25 日成立,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6,063.20 万
元。法定代表人为杨玉龙,住所为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机场路 689 号,经营
范围为:实业投资;玩具、工艺品、饰品、日用百货、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
版物)、服装、鞋、帽、围巾、手套、体育用品、宠物日用品、户外野营用品、
家具、文化用品(不含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箱包、五金工
具、服装辅料、家用电器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博汇投资的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胡思琴 4,850.56 80%
2 杨玉龙 1,212.64 20%
合计 6,063.20 100%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博汇投资总资产为 7,298.29 万元,净资产为
5,991.44 万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26.9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博汇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 3,015.5824 万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 1.0052%。
11、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华川实业于 1998 年 12 月 17 日成立,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20,350 万
元。法定代表人为冯小义,住所为浙江省义乌市赤岸镇华川南路 72 号,经营范
围为:造纸、纸制品的加工销售;垃圾焚烧发电、蒸汽供应(《排污许可证》有
效期至 2019 年 8 月 12 日止)(与有效《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同时使用);蒸
压煤渣灰标砖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废塑料的收购(限分支
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华
川实业的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冯潮兴 11,800 57.98%
2 冯宪金 7,250 35.63%
3 冯小义 1,300 6.39%
合计 20,350 100%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华川实业总资产为 119,113.12 万元,净资产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70,569.35 万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 6,367.23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华川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 3,015.5824 万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 1.0052%。
12、义乌联顺投资有限公司
联顺投资于 2008 年 5 月 14 日成立,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6,084.4 万
元。法定代表人为龚尚钟,住所为浙江省义乌市稠城香港城 8 区 19-3-201,经
营范围为:实业投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不含证券、期货等金
融业务、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 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
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联顺投资 5%以上的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龚尚钟 1,090.6 17.92%
2 叶福有 861.0 14.15%
3 龚辉潮 717.5 11.79%
4 赵成钧 631.4 10.38%
5 王芳大 574.0 9.43%
6 叶菁华等 6 名自然人 2,209.9 36.32%
合计 6,084.4 100.00%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联顺投资总资产为 7,294.66 万元,净资产为
6,218.49 万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 151.17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联顺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 3,015.5824 万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 1.0052%。
13、义乌市金瑞投资有限公司
金瑞投资于 2008 年 5 月 16 日成立,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 6,12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为李建华,住所为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机场路 689 号,经营范围
为: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金瑞投资的股东情况如下表
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王小琴 1,224.0000 20.0000%
2 曹都 1,152.0533 18.8244%
3 朱紫键 1,107.7200 18.100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4 李周思豫 872.3448 14.2540%
5 陈曙光 807.8400 13.2000%
6 朱光均 706.8600 11.5500%
7 徐绍洪 203.7960 3.3300%
8 丁颖平 45.3859 0.7416%
合计 6,120.0000 100.0000%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金瑞投资总资产为 7,491.80 万元,净资产为
6,262.63 万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 156.86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金瑞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 3,000 万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的 1.0000%。
14、上海泾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泾渭于 2007 年 1 月 10 日成立,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1,600 万元,
为秦爱仙的个人独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秦永恒,住所为上海新河经济小区
(上海市崇明县新河镇新开河路 825 号 8 幢 234 室),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
咨询,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海泾渭总资产为 1,561.59 万元,净资产为
1,561.59 万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1.0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海泾渭持有本公司股份 514.6323 万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 0.1715%。
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发行人以外,上三高速无控股子公司。
(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交投集团控股的沪杭甬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上
三高速 176,700 万股股权,占上三高速总股本的 73.625%。沪杭甬的基本情况如
下:
成立时间:1997 年 3 月 1 日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詹小张
住所: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2 楼
注册资本:4,343,114,500 元
实收资本:4,343,114,500 元
股份代码:0576.HK
经营范围:沪杭甬高速公路的建设、设计、收费、养护、管理、技术咨询
及配套服务;沪杭甬高速公路配套的沿线加油站、汽车拯救、清洗、仓储(不
含危险品)、餐饮(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将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沪杭甬的股份由内资股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组成,内资股由交投集
团持有 2,909,260,000 股,占沪杭甬全部已发行股本 66.99%,其余 1,433,854,500
股为 H 股,占沪杭甬全部已发行股本 33.01%。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沪杭甬总资产为 740.22 亿元,净资产为 244.58
亿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 38.17 亿元。以上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交投集团控制一级子公司有 24 家,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住所 经营范围
(万元) 2016.12.31 2016.12.31 2016 年
沪杭甬高速公路的建设、设计、收费、养护、
杭州市杭大路 管理、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沪杭甬高速公路
浙江沪杭甬
1 号黄龙世纪 配套的沿 线加油 站、汽 车拯 救、清洗 、仓储
1 高速公路股 1997/3/1 434,311.45 74,022,014,180.98 24,458,406,441.59 3,816,689,335.40
广场 A 座 12 (不含危 险品) 、餐饮 (限 分支机构 经营)
份有限公司
楼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将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水路运输业务(范围详见《水路运输许可
证》,有效期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国际船
舶普通货物运输(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
浙江省海运 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7 年 4 月
杭州市文晖路
2 集团有限公 1981/2/1 121,527 16 日),国内船舶管理,国际船舶管理。 机电 2,206,435,894.04 -1,114,448,953.94 -2,572,509,746.56
303 号 8 层
司 设备(不含汽车)、船舶修造工具、船舶修造
材料的销售;房产租赁;物业管理,经营进出
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宿和餐饮服务(限下属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
证经营) 道路、桥梁、隧道、港口、航道、船
闸、机场、市政、铁路、城市轨道等交通工程
勘察、设计咨询、施工、养护、技术服务,地
浙江交工集 杭州市滨江区 下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及咨询服
3 团股份有限 1999/5/20 80,000 江陵路 2031 务,材料 试验, 商品混 凝土 、建筑材 料的销 15,820,739,999.32 2,008,321,436.42 486,694,865.39
公司 号钱江大厦 售,工程机械的修造和租赁(不含起重设备维
修),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工程项目管理,
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详见外经贸部批
文),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路、桥梁、隧道、岩土工程及建筑材料的检
浙江省交通 杭州市上城区 测技术服务,公路、桥梁、隧道建设及工程养
4 集团检测科 2014/10/8 2,000 清吟街 108 号 护工程技术研发、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38,234,698.14 22,837,796.57 2,665,873.00
技有限公司 426 室 的项目, 经相关 部门批 准后 方可开展 经营活
动)
5 浙江台州甬 2003/5/12 110,000 临海市柏叶西 货运: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站场:货运 8,067,409,351.10 1,749,976,023.23 64,566,331.7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住所 经营范围
(万元) 2016.12.31 2016.12.31 2016 年
台温高速公 路 599 号 站(场)经营(货运配载、货运代理、仓储理
路有限公司 货)(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高速公路投资、
建设、收费、维护服务;物资仓储(以上除前
置许可项目外);场地租赁;建筑材料批发、
零售;设计、制作国内各类广告、兼自有媒介
广告发布。以下项目限东、西加油站经营:汽
油、柴油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杭州市江干区 房地产开发、经营:批发、零售;装饰材料,
浙江省交投
明珠国际商务 建筑材料;服务;实业投资,道路养护,园林
6 地产集团有 2003/8/27 50,000 2,696,369,282.14 1,043,026,131.60 -212,389,545.10
中心 2 幢 301 绿化工程施工,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
限公司
室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下限分支 机构凭有 效许可 证经营:餐 饮服
务,机动车维修,出版物、音像制品、预包装
食品、散装食品、卷烟、雪茄烟的零售。 房地
产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物
浙江省交通 业管理,机械设备的租赁,商用车及汽车配件
投资集团实 杭州市文晖路 的销售,信息系统工程的设计,计算机软件的
7 2003/10/23 34,500 1,671,655,176.98 1,134,705,679.89 756,515,566.60
业发展有限 303 号 开发与咨 询服务 ,园林 绿化 工程的设 计、施
公司 工,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各类广告;工艺美
术品、百货、五金交电、机电设备、计算机及
零配件、花木的销售,培训服务(不含办班培
训),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高速公路及普通公路、隧道、桥梁的投资、建
设、经营、维护、管理、施救清障、清洗及收
费服务;货物仓储(除化学危险品);物业管
浙江宁波甬
宁波保税区商 理服务;房地产开发;建筑材料、润滑油的销
8 台温高速公 2004/4/26 122,000 1,780,505,751.93 1,693,210,135.24 252,780,362.74
务大厦 736 室 售;国内 陆路货 物运输 代理 ;房屋、 设备租
路有限公司
赁;广告服务;旅游项目投资;日用品批发、
零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舟山市定海区 汽油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 一般经营项
浙江舟山跨
金塘镇山潭东 目:高速 公路投 资、筹 建、 建设、维 护、管
9 海大桥有限 2004/11/12 360,669 10,207,690,786.85 2,440,173,374.28 -157,599,676.66
堠社区(甬舟 理、拯救 、清洗 ;设备 租赁 ;广告制 作、代
公司
高速金塘收费 理、发布;建筑材料采购与供应;普通货物仓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住所 经营范围
(万元) 2016.12.31 2016.12.31 2016 年
站旁) 储、房地产开发的配套服务;日用百货零售,
展览展示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物流、
旅游、餐饮、住宿等的配套服务,柴油、预包
装食品、卷烟、雪茄烟、音像制品、报刊的零
售。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高速公路的投资开发、建设及
浙江龙丽丽 杭州市梅花碑 经营管理,仓储,物资租赁,建筑材料、润滑
10 龙高速公路 2005/4/8 406,065.6565 4 号 2 号楼 7 油、润滑脂的销售,汽油、柴油的零售(限分 8,228,530,310.85 -1,476,234,228.64 -425,701,303.36
有限公司 楼 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设计、制作、代理国
内各类广告。(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
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高速公路的投资、建设、维护、管理,汽车拯
救与清洗服务,仓储、物资租赁,建筑材料、
文化用品 、花卉 的销售 ,技 术与信息 咨询服
浙江金丽温 杭州市拱墅区 务;成品 油(限 汽油、 柴油 、煤油) 、润滑
11 高速公路有 2005/4/30 420,000 半山路 131 号 油、卷烟、副食品、书刊的零售及餐饮、汽车 7,168,252,279.41 3,470,515,221.69 92,808,370.88
限公司 1209 室 快修(限分支机构经营,具体范围及有效期以
各许可证核定的为准),设计、制作、代理国
内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收费、
维护、管理;建筑材料销售;设计、制作、代
浙江杭新景 衢州市柯城区
理、发布国内广告;道路清障服务;自有光缆
12 高速公路有 2010/7/16 71,153.66 荷四路 296 号 10,802,077,371.77 3,367,353,470.47 -31,643,729.53
设施、房屋租赁;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文具
限公司 3楼
用品、五金交电、花卉、水果零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杭州市江干区
浙江省交通 经营中国银 行业监督 管理委 员会依照有 关法
钱江新城五星
投资集团财 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
13 2012/11/9 200,000 路 199 号明珠 18,410,306,324.93 2,265,938,747.15 122,516,667.50
务有限责任 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国际商务中心
公司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号楼 8 层
浙江省交通 杭州市湖墅南 高速公路投资开发、建设、维护与运行管理,
14 2013/5/28 3,417.72 5,989,524,425.28 1,305,394,047.70 -314,072,453.57
投资集团高 路 186 号 10 汽车救援(不含修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住所 经营范围
(万元) 2016.12.31 2016.12.31 2016 年
速公路管理 楼 品),物资租赁,建筑材料、文化用品、花卉
有限公司 的销售,技术与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上述经
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在批准的有效期内
方可经营)。服务:受托企业资产管理,投资
杭州市江干区 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除证券、期
浙江交投资
明珠国际商务 货),财务咨询(除代理记账),物业管理;
15 产管理有限 2013/10/10 34,001 819,348,231.51 796,200,731.97 18,342,577.74
中心 3 幢 403 农业技术开发;批发、零售:花木(除种
公司
室 苗),初级食用农产品(除食品);其他无需
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收费、维护服务,物资
仓储(以上除前置许可项目外),场地租赁,
浙江乐清湾
玉环县经济开 建筑材料批发、零售,设计、制作国内各类广
16 高速公路有 2014/3/20 10,000 6,464,946,653.61 3,173,930,000.00 -
发区南浦路 告、兼自有媒介广告发布;服务区经营(限分
限公司
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高速公路投资与建设、维护与管理,汽车救援
与清洗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化品)、物资
浙江临金高 浙江省杭州市
租赁,建筑材料、文化用品、花卉销售,技术
17 速公路有限 2014/11/20 10,000 上城区清吟街 404,533,490.45 254,040,000.00 -
与信息咨询服务,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发
公司 108 号 630 室
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货运及货运代理(凭许可证经营)。 物流信息
咨询,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装卸包装服
浙江省杭州市 务,配送服务(不含运输),金属材料及其制
萧山区萧山经 品、建筑材料、橡胶及其制品、装饰材料、机
浙江高速物 济技术开发区 电产品、办公设备与用品、日用百货、针纺织
18 2015/7/23 30,000 462,594,397.78 307,873,159.57 7,709,121.43
流有限公司 启迪路 198 号 品、工程机械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及交通安全
A- B102-355 设施产品、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铁路机车、
室 汽车及配件、初级食用农产品、燃料油(不含
成品油)、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
及易制毒化学品)、服饰服装、石料的销售,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住所 经营范围
(万元) 2016.12.31 2016.12.31 2016 年
电子商务技术开发,从事进出口业务,沥青的
研发与销售,设备租赁,旅游服务(不含旅行
社),实业投资,新能源的开发,招标代理,
企业管理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商务信息
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矿产品、金属材料、贵金属制品、建材、非危
险及监控的化工产品等国内贸易、国际贸易及
网上销售 ;电子 商务平 台的 研发;供 应链管
理;以自有资金进行矿产资源、出租汽车业、
餐饮娱乐业、汽车销售租赁服务业、交通运输
长沙市芙蓉区
业的投资;仓储物流服务(不含危险品和监控
物产中拓股 五一大道 235
19 1999/4/12 39,293.2669 品);货运代理;合同能源管理;汽车销售及 7,283,394,184.78 1,880,333,617.42 118,546,354.68
份有限公司 号湘域中央 1
售后服务;出租车营运;金属材料剪切加工和
栋 401 号
配送;提供机械设备、自有房屋租赁服务;物
业管理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
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公路工程建设及养护管
理,资产管理,物业管理,投资咨询,道路、
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工程设计咨询,
浙江省杭州市
浙江交通资 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的租赁、维修,石料、矿
江干区九环路
20 源投资有限 2015/8/10 20,000 产品、沥青、有色金属、建筑材料、节能环保 244,525,154.03 178,497,780.11 41,067,552.53
63 号 7 幢 3 楼
公司 产品、交通安全设施产品、养护材料及设备、
326 室
苗木的销售,从事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一般经营项目:交通机电系统集成技术、信息
技术的开发、转让及咨询服务,交通安全设施
的设计、开发、销售、施工,计算机系统工
浙江高速信
杭州市文晖路 程、信息系统工程及公路配套 系统工程设计、
21 息工程技术 2004/7/22 10,100 337,720,897.27 104,944,111.45 15,129,362.46
303 号 施工,计算机系统集成,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
有限公司
计、施工和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及外
围设备的销售,防雷系统设计与安装。(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住所 经营范围
(万元) 2016.12.31 2016.12.31 2016 年
经营活动)
一般经营项目:铁路、城际及其他轨道交通工
程项目的投资、建设、运作管理,铁路、城际
浙江省铁路 杭州市求是路 及其他轨道交通的客货运项目、仓储项目以及
22 投资集团有 2001/11/15 1,000,000 8 号公元大厦 铁路沿线配套项目投资经营的管理。高新技术 71,272,457,013.66 33,739,814,647.83 883,707,553.41
限公司 北楼 25 楼 产业、先进装备业、新型材料产业、精细化工
产业、房地产业、国内外贸易业、现代服务业
的投资管理,资产投资管理。
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
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
舟山市定海区 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服务)、建
浙江舟山北 临城街道千岛 设 、 收 费 、 维 护 、 拯 救 、 管 理 , 汽 车 清 洗 服
23 向大通道有 2016/10/20 50,000 路 225 号(民 务,普通货物仓储,房屋及场地、设备租赁, 686,002,463.29 659,800,000.00 -
限公司 政大楼东楼) 建筑材料、文化用品、花卉销售,技术与信息
705 室 咨询服务,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以
下限分支机构经营:润滑油与油滑脂、卷烟、
副食品、书刊的零售,餐饮服务、汽车修理。
服务:高速公路投资开发、建设、维护、管
理,汽车维修与冲洗,仓储(除危险化学
杭州都市高 杭州市西湖区 品),交通技术与信息咨询服务,国内广告的
24 速公路有限 2015/5/11 20,000 三墩镇西园路 设计、制作、发布(除网络广告);批发、零 3,411,664,442.44 1,400,000,000.00 -
公司 9 号 A617 室 售:建筑材料,文化用品,花卉;零售:润滑
油,卷烟,书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 1:2015 年 10 月 26 日,浙江金基置业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省交投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注 2:2016 年 6 月 13 日,交投集团获得浙江高速信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该公司成为其控制下的全资一级子公司;
注 3:根据 2016 年 10 月 9 日的《浙江省国资委关于省交通集团公司吸收合并省铁路集团公司方案的批复》(浙国资企改[2016]9 号),交投集团正在进行吸收合并浙铁集团的工作,截
止到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尚未完成工商注销程序;
注 4:浙江乐清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临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舟山北向大通道有限公司、杭州都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所管辖的公路尚未开通,因此未编制利润表;
注 5:除浙江省交通集团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数据为经审计数据,上述其他交投集团一级子
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三)持股 5%以上的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是
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上三高速持有本公司
212,482.5159 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 70.8275%;沪杭甬
持有上三高速 176,700 万股股份,占上三高速总股本的 73.625%;本公司实际控
制人交投集团持有沪杭甬 290,926 万股股份,占沪杭甬总股本的 66.99%。
上述股份均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九、本公司的组织结构、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
(一)公司组织结构图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公司组织机构运行情况
1、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情况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证券公
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规
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设有审计
委员会、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四个专
门委员会,并制定了各自的议事规则。公司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公司治理框架,
并充分发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形
成了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制衡机制。
2、公司部门职能简介
本公司主要部门职能如下:
(1)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筹备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组织股东大会、董事会议案材料的制
作;负责起草、拟订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及有关文件;制作股东大会、董事
会会议记录;负责具体协调组织信息披露事宜,与监管机构建立有效的沟通渠
道;负责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沟通的有效渠道;负责
公司股权管理事务,建立和管理公司股东名册;负责保管董事会会议决议、会
议记录、会议纪要及其他有关文件;董事会、董事会秘书交办的其他工作。
(2)战略企划部
负责拟定公司发展战略、目标任务、改革举措等文件,研究公司发展方向
和竞争策略,起草年度目标及其实施方案、年度重点工作并督促工作的落实,
收集行业发展信息,宣传企业文化。
(3)行政管理总部
负责接待外部来访、维护公共关系、专题会议会务工作、管理非电子类固
定资产、供应、保管、领用后勤物资、发放员工福利、治安管理、消防管理、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办公大楼的设计装修及维护、总部前台管理、信函报刊收发、文件送签、总部
车辆调派使用及车辆维护管理、接待处理突发事件、来信及来访。
(4)办公室
负责公司文秘事务、机要事务、协助领导开展规划,拟制企业发展相关策
略及措施、组织实施重点工作、协助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公司治理的
相关工作,对公司品牌进行策划及宣传。
(5)党群工作部
负责党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的起草,承
办党委会议、学习和重要活动、党务、宣传、纪检、工会等日常工作,开展基
层党组织的建设、发展党员、管理和评优评先工作,定期开展党务干部和入党
积极分子的培训、党内统计报表、党费的收缴与管理及使用、党员组织关系接
转和政审外调、制定并落实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协助党委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
工作。
(6)纪检监察室
负责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路
线、方针和上级决策部署、公司发展战略等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协助公司党
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文化建
设;受理信访举报,依纪依法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7)人力资源部
负责建立、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并监督其运行;负责编制公司人力
预算和拟定年度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的薪酬管理办法、绩效管理体
系等的制订和实施,并对绩效考核结果汇总、分析及运用;负责干部管理工
作,考察选拨干部,储备人才;负责公司各项评优、奖励管理;负责公司员工
劳动合同、五险一金、人事档案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劳动用工制度的规
范及劳动关系的处理工作;负责各项证券从业资格、高管资格管理及资格年检
工作;参与公司各业务专业技术系列评聘管理办法的拟定、组织和实施。
(8)计划财务部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负责建立各项业务目标财务模型,全面预算管理,全面成本控制;负责财
务数据分析系统的管理,全面支持公司的经营决策,建立与公司战略发展相匹
配财务组织架构,健全财务风险预防体系。
(9)客户资产存管部
负责对客户资产登记、存管业务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对客户资金及证券的
清算、相关资金交收业务和划拨、对公司法人结算系统与交易股份的对账、公
司与经纪业务各相关系统间的资金核对、协助保障客户交易正常与稳定。
(10)信息技术部
负责对信息技术规划、项目建设、系统运行维护、信息安全、应急演练、
应急处置进行集中统一管理,为公司的业务和管理工作提供信息技术保障。
(11)培训中心
负责建立分级、分层的培训体系,提升员工整体素质,培养企业发展需要
的关键人才、策划并实施重点培训项目,对业务发展进行推动、搭建网络学
院,传播企业文化,为企业知识管理与员工专业能力的提升提供智力平台。
(12)研究所
负责对宏观、策略、行业及公司的研究分析工作,并将形成的研究报告经
合规审核后通过研究所知识管理平台对外统一发布,同时也接受客户要求组织
对上市公司的调研以及上市公司与机构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活动。
(13)网点运营管理总部
负责对营业网点的运营提供支持、服务和管理。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营业网
点经营的统筹管理和考核督导、网点布局及建设管理、运营管理制度制订与组
织实施、组织投资者教育与适当性管理、营业网点经营团队的考核管理等。
(14)资本市场部
负责投行项目的销售、发行等资本市场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组织实施
投行各类项目的发行工作,并与监管部门、交易所、登记公司和报社等机构做
好沟通,对资本市场股票和债券发行情况、规律、技术进行研究和统计等。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15)财富管理中心(事业部)
①财富管理部
负责公司业务拓展。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分析行业财富管理发展动态,积极
整合公司内外部渠道资源,筛选引进优秀的、多元化的金融产品,丰富公司的
财富管理业务产品线,满足客户大类资产配置的需求,推动各类金融产品的销
售等。
②财富运营部
负责金融产品的质量控制及产品规划与新业务培育部门,包括产品设计团
队和质量控制团队。主要工作包括机构及产品准入标准的制订,制度和流程的
审核、监督、执行,产品销售和运行情况的监测和督导等。
③财富支持部
负责产品保障支持,包括托管外包团队和 OTC 平台支持团队。主要工作包
括综合托管、外包服务、系统支持、数据报送等。
(16)投资银行业务总部
负责投资银行业务,包括 IPO、公开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可转债、
公司债等保荐和承销业务,开拓与实施资产重组或收购兼并等财务顾问业务;
负责制定部门业务的经营目标和年度计划,组织所属项目小组、人员完成经营
指标和利润计划;负责项目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并协助投资银行管理总部制定、
实施各项与投资银行业务相关的制度,并完成对本部门全体员工工作业绩的进
行考核、激励。
(17)投资银行管理总部
负责投资银行业务的统一管理和支持,对投资银行业务相关协议、工作底
稿等文件进行档案管理、管理公司内部培训、沟通、协调等综合事务;负责核
查投资银行业务项目的现场、非现场、并对相关的协议、申报文件等资料进行
审核;负责对资本市场发行情况进行统计、研究与分析、配合投资银行业务总
部完成市场开发及承销组团工作、对投资银行业务的发行进行方案设计、路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演、信息披露。
(18)投资银行质量控制部
投资银行质量控制部负责投行的质量管理、各类投行项目的质量控制和合
规风控工作,并承担内核小组常设机构相关职能。包括制定立项标准;负责对
公司 IPO 项目、上市公司再融资、场外市场项目、并购重组类财务顾问项目、
公司承担持续督导职责的项目进行审核,出具相应的核查报告;负责组织召开
投行业务内核会议;负责贯彻和监督内核小组审核意见及建议的实施情况。
(19)兼并收购总部
负责策划并协助实施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收购与反收购;策划并协助实施上
市公司资产收购、出售或置换;协助大型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进行行业整合,提
升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优化方案设计;企业跨境并
购。
(20)中小企业投资银行总部
定位以统筹管理和推进全公司场外市场业务发展为核心,开拓和服务公司
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企业客户和机构投资客户。以新三板、区域股权交易中心为
重点,负责管理并开展各级场外市场的挂牌业务、融资业务、做市交易业务,
指导和推动营业网点场外市场业务的开展,确立场外市场业务的盈利模式,打
造投行优质项目后备库。
(21)债券投行总部
负责投资银行项目的开拓、实施和持续督导,以债券投行业务为主,包括
转换公司债、公司债等保荐和承销业务,其他各类债券承销业务等。
(22)证券投资部
负责具体投资项目的决策和执行、完善可投资证券品种的投资论证机制、
建立股票池制度,根据权益类证券自营规模和可承受风险限额进行证券投资、
建立健全业务运作止盈止损机制、制定业务操作流程、对业务数据进行资料备
份。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23)融资融券部
负责具体管理和运作融资融券等业务,拟订业务流程、对业务进行复核与
审批、对客户进行资格管理、征信与授信管理、日常风险监控与盯市平仓、资
券管理、转融通头寸管理、业务培训和投资者教育、业务营销及督导。
(24)衍生品经纪业务总部
负责衍生品经纪业务资格管理、业务核算分析、合规管理、提供网点的业
务支持、建设并管理专项业务人员队伍,策划、推动并协调衍生品经纪业务相
关的营销活动与对外宣传、提供相关培训支持并进行期货日常研究。
(25)固定收益总部
负责开展公司的固定收益业务,协助债券投行发行业务,负责公司固定收
益方式的融资安排(公司债除外)。主要业务类型包括代表公司行使固定收益投
资业务、投资顾问业务及其他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产品的申购、交
易、市场化销售等;负责公司作为发行主体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
务等融资安排;代表公司参与同行业固定收益业务的同业交流、培训以及公司
内部涉及的固定收益业务的应尽义务。
(26)股票销售交易部
负责协同证券研究所为各类机构投资者提供研究销售服务;负责协助投资
银行业务部门推进股票、市场销售以及特定客户的交易执行服务;为上市公司
提供综合性的金融服务。
(27)金融衍生品部
负责进行量化投资交易与日常风险监控、场外衍生品业务的开发(包括产
品设计、对冲交易的实施以及日常风险的监控)、以及公司股票期权、股指期权
的做市商业务。
(28)互联网金融部
负责线上、线下协同,特别是借助互联网营销服务手段,推动公司零售经
纪业务发展。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零售业务互联网营销与服务、线上线下协同服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务展业、互联网平台、渠道的建设管理,以营业网点和呼叫中心为主体的基础
客户服务体系建设。
(29)合规审计部
负责制定、完善各项合规管理制度和流程;对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和业务流
程、重大决策、新业务、新产品等进行合规审查;定期组织评估各部门、分支
机构合规管理的有效性,并提出整改意见;实施公司各项业务的全面稽核;推
动公司信息隔离制度建设和实施;组织员工合规培训,对各业务部门及营业部
提供合规业务指导、合规咨询并推动落实公司的合规文化建设;为公司决策
层、管理层和业务部门提供合规咨询。
(30)风险管理部
负责拟定公司各项风险管理制度,审核业务部门与风险管理有关的办法、
流程;拟定公司整体的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和风险限额;同时还参与公司重
大业务及创新产品的设计流程,对风险进行独立评估;组织实施对各类业务的
风险识别、监测、评估、管控等工作,并撰写公司经营风险分析报告;审核各
业务部门的产品定价、风险敞口;负责公司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起草和复核;审
核协议、合同;对公司决策或业务活动提供法律咨询。
3、本公司的分支机构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设立的分支机构共 107 家,其中 17 家
分公司、90 家证券营业部。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1)分公司
序 营运资金 职员人数
分公司名称 营业场所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上海、陕西、山东、福建、贵州、四川、重庆、江苏的证券承销
1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1219 号 17 楼 1,000.00 15
上海分公司 与保荐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首南西路 88 号
2 证券承销与保荐 500.00
宁波分公司 B 幢 8 层东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温州市温迪路 26 号城开花苑 2 幢二层 证券承销与保荐(仅限项目承揽、项目信息传递与推荐、客户关系维
3 500.00 11
温州分公司 东首 护等辅助工作)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 76 号空港商
4 证券承销与保荐 500.00
天津分公司 务园西区 8-1,2-10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 台州市黄岩东城街道环城东路 198 号 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经营证券业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500.00
台州分公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 168 号黄龙体育 证券承销与保荐(仅限项目承揽、项目信息传递与推荐、客户关系维
6 500.00 13
杭州分公司 中心武术馆大楼 1 楼 5 楼 501-510 室 护等辅助工作)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经营证券业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依法经批
7 浙江省绍兴市人民中路 106 号 1,000.00 45
绍兴分公司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丽水市花园路 581 号阳光商务 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经营证券业务(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8 800.00 43
丽水分公司 大厦二、三层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央大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问;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介业务;代销
9 道 998 号绿地中央广场 C 区 C1 办公楼 500.00 22
江西分公司 金融产品;证券承销与保荐(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1101 室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与证券交易、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333 号 2
10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仅限项目承揽,项目 500.00 11
四川分公司 栋 1 单元 11 层 1107、1108 号
信息传递与推荐、客户关系维护等辅助工作)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 2 号(龙世中
11 经营证券业务 300.00 30
江苏分公司 心)8 层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咨询有关的财务顾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济南市历下区和平路 43 号省水产大厦
12 问;融资融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 500.00 18
山东分公司 十二层
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承销与保荐(以上凭许可证经营)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 31 号
13 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与证券交易、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 500.00 11
厦门分公司 803A
务;代销金融产品;承销与保荐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 366 号隆盛小区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14 500.00 29
福建分公司 1#楼 A 区、B 区连体 4 层 11-13 室 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项目的推介与承揽。(依法须经批准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 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一路 148 号 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承销与保荐(以 800.00 21
重庆分公司
上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核定期限内从事经营)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经营证券业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
16 金华市婺城区后街 63 号综合楼 B4 楼 300.00 10
金华分公司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市中山区港兴路 6 号大连万达中
17 金融产品;承诺与保荐(仅限项目承揽、项目信息传递与推荐、客户 500.00 12
大连分公司 心写字楼 38 层 10、11 单元
关系维护等辅助工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 1:原绍兴人民路证券营业部变更为绍兴分公司、原丽水花园路证券营业部变更为丽水分公司、原南昌红谷中大道证券营业部变更为江西分公司、原南京广州路证券
营业部变更为江苏分公司、原济南和平路证券营业部变更为山东分公司、原厦门港务大厦证券营业部变更为厦门分公司、原福州华林路证券营业部变更为福建分公司、
原重庆中山一路证券营业部变更为重庆分公司、原大连港兴路证券营业部变更为大连分公司。
注 2:上表中职员人数均为各分支机构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数据。
注 3:上表中的营运资金为公司实际下划分公司的营运资金。
(2)证券营业部
序号 证券营业部名称 营业场所 营运资金(万元) 职员人数(人)
1 北京朝阳门北大街证券营业部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 2,250.00
2 东阳新南路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东阳市新南路 36 号 1,000.00
3 杭州玉古路证券营业部 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 168 号武术馆大楼 1 楼东侧 1,000.00
4 杭州萧山恒隆广场证券营业部 萧山区北干街道恒隆广场 1 幢 1 楼、幢 9 楼 500.00
5 湖州双子大厦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湖州市苕溪西路 89 号双子大厦一楼商铺及八楼整层 500.00
6 嘉兴梅湾街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嘉兴市梅湾商务中心 1 号楼 1101 室 500.00
7 金华后街证券营业部 金华市后街 63 号 600.00
8 临海崇和路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临海市城关镇崇和路 171 号 800.00
9 龙游太平西路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龙游县龙洲街道太平西路 375 号 800.00
10 衢州荷花中路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荷花中路 2 幢 201 室 1,135.00
11 上海长乐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长乐路 1219 号 2,000.00
12 上海万航渡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静安区万航渡路 789 号 800.00
13 绍兴解放北路证券营业部 绍兴市解放北路 258 号宾馆二三楼中楼、西南首及 518、509 房间 1,000.00
14 深圳福华一路证券营业部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98 号卓越大厦 10 楼 1004-1006 室 600.00
15 台州环城东路证券营业部 台州市黄岩区环城东路 198 号 800.0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序号 证券营业部名称 营业场所 营运资金(万元) 职员人数(人)
16 天津永安道证券营业部 天津市河西区永安道 221 号罗马商务中心 G 座 15 层 900.00
17 温州温迪路证券营业部 温州市温迪路 26 号城开花苑 2 幢二层 765.00
18 义乌江滨北路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义乌市江滨北路 1 号 1,500.00
19 永康九铃东路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永康市九铃东路 3090 号一楼、三楼、五楼 500.00
20 海宁水月亭西路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海宁市水月亭西路 99 号 500.00
21 永嘉双塔路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永嘉县瓯北镇双塔路码道大厦 3 楼 500.00
22 瑞安罗阳大道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瑞安市罗阳大道 1148 号、1150 号、1152 号 500.00
23 诸暨艮塔路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艮塔路 9 号银证大厦 12 楼 500.00
24 温岭人民东路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东路 96 号二楼 500.00
25 临安万马路证券营业部 临安市锦城街道钱王街 968 号 500.00
26 舟山人民南路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南路 10 号内 C 楼三、四层 500.00
27 宁波四明中路证券营业部 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中路 956 号 3 楼 500.00
28 缙云溪滨北路证券营业部 浙江五云镇溪滨北路 104 号 500.00
29 三门南山路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三门县南山路 105 号 1 楼、2 楼 500.00
30 武义解放南街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解放南街 136 号 500.00
31 厦门文康路证券营业部 厦门市集美区文康路 377 号 105 店面 500.00
32 广州天河东路证券营业部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 67 号 19 层 03-04 单元 500.00
33 富阳文教路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富阳市富春街道文教路 50-5 号 1-2 楼 500.00
34 象山靖南大街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靖南大街 360 号 500.00
35 北京广安门外大街证券营业部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 1 号深圳大厦 411 室 500.00
36 杭州余杭朝阳东路证券营业部 余杭(临平)东湖街道朝阳东路 183-1 号星星大厦十楼 500.00
37 绍兴金柯桥大道证券营业部 绍兴县金柯桥大道 1056 号外贸大厦写字楼 12 楼整层及 13 层 500.00
38 江门迎宾大道中证券营业部 江门市蓬江区迎宾大道中 131 号第五层 505 500.00
39 余姚四明西路证券营业部 宁波余姚市四明西路 660、662 号 500.00
40 长沙芙蓉中路证券营业部 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三段 269 号神农大酒店商务楼第 6 楼 500.00
41 成都董家湾北街证券营业部 成都市武侯区董家湾北街 3 号 500.00
42 青岛深圳路证券营业部 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深圳路 177 号 2 号楼三阳中心 305 室 500.00
43 杭州滨江威陵大厦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80 号威陵大厦 500.00
44 天台赤城路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天台县赤城街道赤城路 225 号 500.00
45 台州解放南路证券营业部 台州市椒江区解放南路 295 号邮政大楼 4 楼 500.00
46 重庆北城天街证券营业部 重庆市江北区北城天街九街高屋 39 楼 500.00
47 南宁金湖路证券营业部 南宁市兴青秀区金湖路 26-1 号东方国际商务港 3B1、3B2、3B4 500.00
48 玉环长兴路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玉环县玉城街道长兴路 32 号 500.00
49 江山南市街证券营业部 江山市虎山街道南市街 48 号 11 楼 500.00
50 浦江和平南路证券营业部 浦江县和平南路 198 号(嘉和公寓 A、B 幢 B-105、106 商铺) 500.0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序号 证券营业部名称 营业场所 营运资金(万元) 职员人数(人)
51 云和解放东街证券营业部 云和县同心水境佳苑 9 幢 201 室 500.00
52 青田华庭街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青田县鹤城镇华庭街 16、18、20 号 500.00
53 松阳长松路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松阳县西屏镇长松路 26、28 号 500.00
54 仙居环城南路证券营业部 台州仙居县环城南路 374 号二楼 500.00
55 磐安文溪南路证券营业部 磐安县文镇文溪南路 28 号 500.00
56 开化芹南路证券营业部 开化县城关镇芹南路 11 号 7 楼 500.00
57 淳安明珠路证券营业部 淳安县千岛湖镇明珠路 71 号及明珠花园名雅苑 1 幢 203 室 500.00
58 乐清双雁路证券营业部 乐清市乐成街道双雁路 387 号 500.00
59 温州西山东路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西山东路 186 号 3 楼 500.00
60 宁波百丈东路证券营业部 宁波江东区百丈东路 901 号兴业大厦 16 楼 500.00
61 郑州黄河路证券营业部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 25 号 2 层西 3 厅 500.00
62 昆明武成路证券营业部 云南省昆明市武成路洪化桥丰园大厦写字楼 18 层 18-08、18-09 500.00
63 保定朝阳北大街证券营业部 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北大街 899 号华康大厦 A 区 307-311 室 500.00
64 天津中北大道证券营业部 天津市西青区中北大道 62 号二层 500.00
65 上虞江扬路证券营业部 上虞市百官街道江扬路 888 号 A1 幢 17 层 500.00
66 衢州衢化南一道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南一道 1 号 101 室 500.00
67 横店万盛北街证券营业部 江省东阳市横店镇万盛北街 106、108 号一、二层 500.00
68 桐乡世纪大道证券营业部 桐乡市梧桐街道世纪大道 7 幢 1299 号 500.00
69 石家庄广安大街证券营业部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东区中山东路 11 号乐汇城 03 单元 2104 500.00
70 路桥南官大道证券营业部 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南南官大道 20-22 号 500.00
71 长春生态大街证券营业部 长春市生态大街 2099 号伟峰东第 11 号楼 2506 室 500.00
72 重庆万州新城路证券营业部 重庆市万州区新城路 266 号 4 层 1 号房 500.00
73 慈溪三北西大街证券营业部 宁波市慈溪三北西大街 316-318(三北名都)一、二层 500.00
74 常州怀德中路证券营业部 常州市怀德中路 50 号申龙商务广场 801、807 室 300.00
75 苏州旺墩路证券营业部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旺墩路 188 号建屋大厦 1 幢 702 室 300.00
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7 号的中商广场写字楼 B 座 26 层 26-B1、26-B2、26-B3、
76 武汉中南路证券营业部 500.00
26-B4 房
77 西安金花北路证券营业部 西安市金花北路 176 号陕西电子商务酒店三层 500.00
78 南通青年东路证券营业部 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东路 81 号 B 幢 1802 室 300.00
79 平阳人民路证券营业部 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凌志花苑 107-108 房 500.00
80 绍兴钱清文化路证券营业部 绍兴市柯桥区钱清镇文化路(永通国贸大厦 F 幢 1、2、3 号) 500.00
81 无锡蠡溪路证券营业部 无锡市湖滨区蠡溪路 149 号 500.00
82 合肥南二环路证券营业部 合肥市蜀山区南二环路 3818 号合肥天鹅湖万达广场 1-8 幢 2-办 1006、1007 室 500.00
83 上海桃浦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普陀区桃浦路 226 号北幢 323 室 500.00
84 泉州云鹿路证券营业部 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鲲鹏国际中心 5 楼 509 500.0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序号 证券营业部名称 营业场所 营运资金(万元) 职员人数(人)
85 上海浦东南路证券营业部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 1111 号 17 楼 500.00
86 绍兴袍江世纪街证券营业部 绍兴袍江南岸花园东区 C#商务楼世纪东街 131、133 号 500.00
87 杭州凤起东路证券营业部 杭州市江干区凤起东路 189 号新城时代广场 1 幢 903 室 500.00
88 宁波北仑明州路证券营业部 宁波市北仑区新碶明州路 248、250 号 500.00
89 宁波沧海路证券营业部 宁波高新区沧海路 48 号 1-4、50 号 1-5 300.00
90 宁海银河东路证券营业部 宁海县跃龙街道银河东路 22 号 300.00
注 1:上表中职员人数均为各分支机构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数据。
注 2:上表中的营运资金为公司实际下划营业部的营运资金。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三)控股公司
1、浙商期货有限公司
浙商期货的前身天马期货为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
司,成立日期为 1995 年 9 月 7 日。
(1)历史沿革
①发行人收购前天马期货的简要历史沿革情况
天马期货是由浙江省物资开发总公司和浙江天海实业开发公司共同出资设
立的期货经纪公司。其中,浙江省物资开发总公司出资 800 万元,浙江天海实
业开发公司出资 200 万元。1995 年 8 月 4 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期审字
[1995]109 号《关于浙江天马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其设立。
1995 年 11 月,天马期货股东大会决议将注册资本从 1,000 万元增加至 3,000
万元。增资后浙江省物资开发总公司出资 2,400 万元,浙江天海实业开发公司
出资 600 万元。
2000 年 8 月,浙江省物资开发总公司将其所持的天马期货 80%股权以
2,297.24 万元价格转让给杭州市财务开发公司;股东浙江天海实业开发公司将
其所持有的天马期货 20%股权以 574.31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杭州中财实业发展有
限公司,并相应签署转让协议。
②发行人收购天马期货 100%股权并增资
2007 年 10 月,本公司收购天马期货 100%股权并对天马期货增资,本次收
购及增资完成后,天马期货注册资本增加至 1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天马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
目予以核准的函》(杭财综[2007]44 号),浙江东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06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天马期货进行了资产评估并出具《浙江天马期货
经纪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浙东评报字[2007]第 5 号),该
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天马期货净资产评估值为 3,524.433365 万元。
2007 年 5 月 16 日,杭州企业产权交易所作为主持人、浙商有限作为拟受让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人签署《浙江天马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询价确认书》。该询价确认
书载明,受财开投资、中财实业的委托,杭州企业产权交易所主持天马期货
100%股权转让询价,浙商有限被确认为本次股权受让的拟受让人,以 6,600 万
元受让天马期货 100%股权。
2007 年 6 月 5 日,浙商有限与财开投资、中财实业签署《关于浙江天马期
货经纪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约定浙商有限以 6,600 万元的价格受
让财开投资、中财实业持有的天马期货 100%股权,该协议同时约定由浙商有限
对天马期货增资 7,000 万元。
2007 年 7 月 5 日,财开投资向杭州市财政局上报《关于要求同意浙江天马
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请示》(杭财投[2007]11 号),向杭州市财政局提
请同意其与浙商有限、中财实业签署的《关于浙江天马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之股
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的内容。同日,杭州市财政局同意财开投资的前述请示。
2007 年 8 月 17 日,天健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浙天会验[2007]第 70
号),证明截至 2007 年 8 月 15 日,天马期货已收到浙商有限缴纳的新增注册资
本、实收资本 7,000 万元,均以现金出资,本次增资后天马期货的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变更为 10,000 万元。
2007 年 10 月 10 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核准浙江天马期货经纪有限公
司变更注册资本和股权的批复》(证监期货字[2007]205 号),核准天马期货的注
册资本由 3,000 万元变更为 10,000 万元;核准天马期货股权由“财开投资出资
2,4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0%;中财实业出资 6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
变更为“浙商有限出资 1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
2007 年 10 月 24 日,浙江省工商局核准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事项,并向天
马期货换发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后认为:浙商有限收购天马期货 100%股权的价
格系浙商有限在参与杭州企业产权交易所公开询价程序过程中,参考经核准的
天马期货资产评估价值,根据浙商有限对天马期货商业价值的认识和当时期货
业发展的判断确定,定价合理。浙商有限通过参与产权交易所询价程序收购天
马期货 100%股权,该项收购已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记,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当时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合法有效。
③发行人收购后天马期货的股权沿革情况
2010 年 1 月,本公司对天马期货增资 5,000 万元,本次增资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0]36 号《关于核准浙江天马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
复》批准。本次增资完成后,天马期货注册资本增至 15,000 万元,本公司持股
比例为 100%。同月,天马期货更名为“浙商期货有限公司”,并完成了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
2011 年 2 月,本公司对浙商期货增资 35,000 万元,本次增资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0]1927 号《关于核准浙商期货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批
准。本次增资完成后,浙商期货注册资本增至 50,000 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2)基本情况
浙商期货基本情况如下:
住所:杭州庆春路 173 号 8-10 层
法定代表人:胡军
成立时间:1995 年 9 月 7 日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
询、资产管理。一般经营项目:无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浙商期货总资产为 679,526.28 万元,净资产为
126,875.29 万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 13,922.85 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
2、浙江浙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经浙江证监局浙证监机构字[2011]97 号《关于对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
展直接投资业务无异议的函》批准,本公司于 2012 年 2 月出资 3 亿元设立全资
控股的浙商资本,注册资本为 3 亿元,本公司的持股比例为 100%。2014 年,
综合考虑本公司、浙商资本的资金和业务发展状况,浙商资本将注册资本由 3
亿元减少到 1 亿元。
浙商资本基本情况如下: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2305 室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成立时间:2012 年 2 月 9 日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财务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浙商资本总资产为 46,138.63 万元,净资产为
24,689.41 万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 1,424.88 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
3、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会证监许可[2012]1431 号《关于核准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
立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批准,本公司于 2013 年 4 月出资 5 亿元设立全
资控股的浙商资管,注册资本为 5 亿元,本公司的持股比例为 100%。
浙商资管的基本情况如下: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天水巷 25 号
法定代表人:李雪峰
成立时间:2013 年 4 月 18 日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浙商资管总资产为 334,520.47 万元,净资产为
105,204.86 万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 22,765.05 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
4、浙江浙期实业有限公司
经中国期货业协会中期协函字[2013]51 号《关于浙商期货有限公司设立子
公司开展以风险管理服务为主的业务试点备案申请的复函》批准,浙商期货于
2013 年 4 月出资 1 亿元发起设立浙期实业,注册资本为 1 亿元,浙商期货的持
股比例为 10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2014 年 9 月,浙商期货对浙期实业增资 1 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浙期实
业注册资本增至 2 亿元,浙商期货持股比例为 100%。
浙期实业基本情况如下:
住所:淳安千岛湖镇新安大街 75 号 502 室
法定代表人:张敏
成立时间:2013 年 4 月 9 日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经营范围:批发:不带储存经营,其他危险化学品:甲醇、乙醇[无水]、
硝化甘油乙醇溶液[含硝化甘油≤10%]、煤焦沥青(凭证经营);实业投资;投资
管理、咨询(证券、期货除外);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原料
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针织纺品、五金交电、日用百
货、电子计算机及配件、机械产品(除专控)、汽车配件、初级食用农产品(凭
证经营项目除外)、贵金属、黄金白银制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
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
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浙期实业总资产为 25,902.12 万元,净资产为
25,417.91 万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 629.85 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
5、浙商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浙商期货出资 1,000 万元港币在中国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浙
商期货(香港)有限公司。2015 年 4 月 23 日,浙商国际金融取得公司注册证明
书(编号:No.2228250)。2016 年 5 月,浙商期货(香港)有限公司更名为浙
商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浙商国际金融总资产为 8,668.63 万元港币,净资
产为 773.40 万元港币,2016 年实现净利润-140.99 万元港币。以上数据经吴洁
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6、宁波东方聚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浙商资本于 2014 年 3 月出资 100 万元发起设立东方聚金,注册资本为 10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万元,浙商资本的持股比例为 100%。
东方聚金基本情况如下:
住所:余姚市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冶山路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成立时间:2014 年 3 月 25 日
注册资本:100 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财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东方聚金总资产为 1,026.22 万元,净资产为
572.84 万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 312.85 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
7、宁波东方聚金嘉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014 年 4 月,东方聚金作为普通合伙人、浙商资本及两位自然人(张戎、
刘洁海)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设立了东方聚金嘉华。东方聚金、浙商资本分别
持有东方聚金嘉华 1.00%、30.39%的合伙份额。东方聚金嘉华各合伙人出资情
况如下表所示:
合伙人 承担责任方式 认缴出资额(元) 合伙份额
东方聚金 无限连带责任 291,500.00 1.00%
浙商资本 有限责任 8,858,500.00 30.39%
张戎 有限责任 10,000,000.00 34.31%
刘洁海 有限责任 10,000,000.00 34.31%
合计 29,150,000.00 100.00%
东方聚金嘉华基本情况如下:
主要经营场所: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三号办公楼 13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东方聚金(委派代表:杨晨)
成立时间:2014 年 4 月 11 日
认缴出资额:2,915 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
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东方聚金嘉华总资产为 2,806.96 万元,净资产为
2,806.96 万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29.61 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
8、杭州聚金嘉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5 年 4 月,东方聚金作为普通合伙人,浙商资本及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
司、浙江君傲建设有限公司、自然人张忠义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设立了聚金嘉
为。东方聚金、浙商资本分别持有聚金嘉为 0.050%、44.978%的合伙份额。聚
金嘉为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合伙人 承担责任方式 认缴出资额(元) 合伙份额
东方聚金 无限连带责任 103,000.00 0.050%
浙商资本 有限责任 92,700,000.00 44.978%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 61,800,000.00 29.985%
浙江君傲建设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 41,200,000.00 19.990%
张忠义 有限责任 10,300,000.00 4.997%
合计 206,103,000.00 100.000%
聚金嘉为基本情况如下:
主要经营场所:上城区清吟街 108 号 636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东方聚金(委派代表:龚伯勇)
成立日期:2015 年 4 月 15 日
经营范围:服务: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聚金嘉为总资产为 31,742.56 万元,净资产为
28,868.51 万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 235.97 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
(四)参股公司
1、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 年 10 月,本公司与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通联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通联资本”)、养生堂有限公司各出资 2,500 万元发起设立浙商
基金。浙商基金的设立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312 号《关于核准设立浙
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浙商基金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
本公司持股比例 2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2012 年 7 月,本公司与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通联资本、养生堂有
限公司各出资 5,000 万元对浙商基金增资。本次增资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2]837 号《关于核准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章程的批
复》批准。增资完成后,浙商基金注册资本增至 30,000 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
为 25%,浙商基金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 出资额(元) 占总注册资本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5,000,000.00 25.00%
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 75,000,000.00 25.00%
通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75,000,000.00 25.00%
养生堂有限公司 75,000,000.00 25.00%
合计 300,000,000.00 100.00%
浙商基金基本情况如下: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 208 号 1801 室
法定代表人:肖风
成立时间:2010 年 10 月 21 日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从事基金管理业务(范围详见《基金管理资格
证书》)。一般经营项目:无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浙商基金总资产为 15,903.84 万元,净资产为
12,416.54 万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 500.41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9 日在浙江产
权交易所发布转让公告,将其持有的浙商基金 25%股权挂牌转让,并最终由通
联资本通过电子网络竞价的方式竞得。2014 年 8 月 14 日,公司与通联资本签订
股权交易合同,约定公司将其持有的浙商基金 25%股权以 2.07 亿元的价格转让
予通联资本。目前,上述转让正在进行中,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按照
协议约定收取了部分股权转让款 1.656 亿元。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该转让暂未
获得证监会核准。
2、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2 年 8 月,本公司与浙江省金融市场投资有限公司、上证所信息网络有
限公司、温州市国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浙江股交中心。浙江股交中心设立获得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浙江股交中
心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1 亿元,本公司的持股比例为 10%,浙江股交中心股权
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 出资额(元) 占总注册资本
浙江省金融市场投资有限公司 40,000,000.00 40.00%
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20,000,000.00 20.00%
温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00 20.0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0 10.00%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0 10.00%
合计 100,000,000.00 100.00%
浙江股交中心基本情况如下: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 290 号钱江国际时代广场 3 幢 17 层
法定代表人:蒋潇华
成立时间:2012 年 9 月 3 日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为省内企业提供股权、债权和其他权益类产品的转让和融资服
务(涉及相关审批事项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
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浙江股交中心总资产为 53,375.31 万元,净资产
为 11,291.00 万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 1,538.12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4 月,东方聚金嘉华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了宁波美诺华 225.00 万
股股份,占宁波美诺华股本的 2.50%。宁波美诺华已于 2017 年 4 月完成 A 股上
市,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东方聚金嘉华持有宁波美诺华 1.88%的股份。
宁波美诺华主要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宁波美诺华控股有限公司 33,250,000 27.71%
姚成志 7,200,000 6.00%
宁波金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300,000 5.25%
熊基凯 4,100,000 3.42%
上海锐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900,000 3.25%
周君明 3,420,000 2.85%
宁波华建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2,790,000 2.33%
上海盈盛投资有限公司 2,700,000 2.25%
上海金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700,000 2.25%
上海归朴投资有限公司 2,700,000 2.25%
合计 69,060,000 57.5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宁波美诺华基本情况如下:
住所:高新区扬帆路 999 弄 1 号 1406 室
法定代表人:姚成志
成立时间:2004 年 2 月 19 日
注册资本:9,000 万元
实收资本:9,0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片剂、胶囊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在许可证
有效期内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医药原料及中间体、化工原料及产品的销售;
医药原料、制剂、硬胶囊及中间体的研发;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但国家禁止或限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宁波美诺华总资产为 95,529.17 万元,净资产为
73,102.34 万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 8,512.30 万元。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杭州汉洋友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5 年 1 月,浙商资本等 5 家法人及 3 名自然人作为有限合伙人、浙江浙
大友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设立了汉洋友创。浙商资本持有
汉洋友创 12%的合伙份额。汉洋友创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合伙人 承担责任方式 认缴出资额(元) 合伙份额
浙江浙大友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无限连带责任 1,000,000 1%
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 26,000,000 26%
杭州高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 25,000,000 25%
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 21,000,000 21%
浙江浙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 12,000,000 12%
浙江大学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 10,000,000 10%
潘建根 有限责任 3,000,000 3%
施继红 有限责任 1,000,000 1%
孙雷民 有限责任 1,000,000 1%
合计 100,000,000 100%
汉洋友创基本情况如下:
主要经营场所:上城区金色海岸住宅区 12 幢 1 单元 201-9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浙大友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金晖)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5 年 1 月 29 日
经营范围: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
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汉洋友创总资产为 8,365.57 万元,净资产为
8,364.47 万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204.79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浙江浙商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浙商资本与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金融市场投
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浙江浙商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浙商创新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 亿元,浙商资本的持股比例为 40%。浙江浙商创新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 出资额(元) 占总注册资本
浙商资本 40,000,000.00 40.00%
杭州复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000,000.00 30.00%
浙江省金融市场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00.00 30.00%
合计 100,000,000.00 100.00%
浙商创新资本基本情况如下:
住所: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 23 号 178 室
法定代表人:王青山
成立时间:2015 年 05 月 29 日
注册资本:1 亿元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
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浙商创新资本总资产为 6,784.64 万元,净资产为
6,663.27 万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 1,407.38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2 日 , 聚 金 嘉 为 受 让 GIO2 HONG KONG HOLDINGS
LIMITED 持有的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0.44%股权。2015 年 12 月
22 日,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喜控股”)完成重大资产置换并发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100%股权,发行完成
后聚金嘉为获得七喜控股 19,043,876 股股份,占比 0.44%。2016 年 4 月 18 日,
七喜控股更名为分众传媒。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聚金嘉为持有分众传媒
38,087,752 股股份,占比 0.22%。
分众传媒基本情况如下: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知识城凤凰三路 8 号 2 号楼 2130 室
法定代表人:刘杰良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注册资本:8,736,833,500 元
经营范围: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网
络技术的研究、开发。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分众传媒总资产为 120.75 亿元,净资产为 79.90
亿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 44.51 亿元。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
7、绍兴上虞产业并购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5 年 9 月,浙商资本作为普通合伙人、上虞杭州湾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上虞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
有限合伙人出资设立了上虞基金。浙商资本持有上虞基金 0.005%的合伙份额。
上虞基金各合伙人认缴情况如下表所示:
合伙人 承担责任方式 认缴出资额(元) 合伙份额
浙商资本 无限连带责任 100,000.00 0.005%
上虞杭州湾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 500,000,000.00 24.999%
上虞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 500,000,000.00 24.999%
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 1,000,000,000.00 49.997%
合计 2,000,100,000.00 100.00%
上虞基金基本情况如下:
住所: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 1007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浙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杨晨)
成立日期:2015 年 9 月 1 日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债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除金融、证券、期货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虞基金总资产为 59,167.66 万元,净资产为
56,502.51 万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 803.91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上海成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15 年 2 月,自然人邢山虎与陈松共同出资设立上海成沛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其中,邢山虎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 860 万元,
陈松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140 万元;2015 年 6 月,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
有限公司与管建忠、韩建红等 17 名自然人作为有限合伙人、东方聚金作为普通
合伙人共同增资成沛投资,注册资本变更为 26,000 万元;2015 年 10 月,原合
伙人邢山虎和陈松退出成沛投资,成沛投资的注册资本变更为 25,000 万元。东
方聚金持有成沛投资 0.04%的合伙份额。成沛投资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表所
示:
合伙人 承担责任方式 认缴出资额(元) 合伙份额
宁波东方聚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无限连带责任 97,200 0.04%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 200,000,000 80.00%
管建忠、韩建红等 17 人 有限责任 49,902,800 19.96%
合计 250,000,000 100.00%
成沛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主要经营场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太路 29 号 1 幢东部 304-
A63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东方聚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杨晨)
成立时间:2015 年 2 月 10 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成沛投资总资产为 25,233.25 万元,净资产为
25,001.21 万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1.52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杭州兴源聚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2016 年 1 月,东方聚金作为普通合伙人,浙商资本及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设立了兴源聚金。东方聚金、浙商资本分别持有聚
金嘉为 0.17%、16.64%的合伙份额。聚金嘉为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合伙人 承担责任方式 认缴出资额(元) 合伙份额
宁波东方聚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无限连带责任 100,000.00 0.05%
浙商资本 有限责任 10,000,000.00 5.00%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 50,000,000.00 25.00%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 139,900,000.00 69.95%
合计 200,000,000.00 100.00%
兴源聚金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日期 :2016 年 1 月 7 日
住 所:杭州市西湖区里东山弄 8 号 115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东方聚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杨晨)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实业投资。(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兴源聚金总资产为 20,005.99 万元,净资产为
20,005.07 万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 5.07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浙商资本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宁波股权交易中心 2,000 万
股股权,持股比例为 40%。宁波勇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
行工会委员会、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各持有 20%股权。宁波股权交易中
心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元) 占总注册资本
浙江浙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00.00 40.00%
宁波勇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00.00 20.00%
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工会委员会 10,000,000.00 20.00%
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 10,000,000.00 20.00%
合计 50,000,000.00 100.00%
宁波股权交易中心基本情况如下: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贸城西路 157 号 2339 室
法定代表人:王青山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5 年 8 月 3 日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为企业提供股权、债权、票据和其他权益类产品的挂牌、登
记、托管、结算、转让、融资服务;从事金融资产交易及相关服务、互联网信
息服务、金融信息咨询服务(法律法规和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总资产为 5,749.60 万元,净资
产为 4,651.22 万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350.49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1、浙江大数据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6 年 5 月 18 日,浙商资本出资 1,980 万元与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百分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浙江大数据。浙商资本持股比例为
19.8%。浙江大数据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元) 占总注册资本
浙江浙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9,800,000.00 19.80%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3,200,000.00 53.20%
北京百分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2,000,000.00 22.00%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00 5.00%
合计 100,000,000.00 100.00%
浙江大数据基本情况如下:
主要经营场所:桐乡市乌镇镇子夜路 93 号
法定代表人:张雪南
成立时间:2016 年 5 月 18 日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大数据资产交易及相关服务(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监管部门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浙江大数据总资产为 9,279.87 万元,净资产为
9,223.06 万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 276.94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2、杭州聚金嘉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6 年 3 月,东方聚金作为普通合伙人,浙商资本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设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立了聚金嘉同。东方聚金、浙商资本分别持有聚金嘉同 0.005%、10.00%的合伙
份额。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聚金嘉同尚未实缴到位,认缴情况如下表所
示:
合伙人 承担责任方式 认缴出资额(万元) 合伙份额
东方聚金 无限连带责任 10 0.005%
浙商资本 有限责任 20,000.00 10.00%
中信证券 有限责任 180,000.00 90.00%
合计 200,010.00 100.00%
聚金嘉同基本情况如下:
主要经营场所:拱墅区湖墅南路 481 号七层 720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东方聚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杨晨)
成立日期:2016 年 3 月 15 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贷)(以上两项经
营范围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
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聚金嘉同尚未开展业务。
十、本公司的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总股本为 300,000 万股,本次发行 33,333.34 万股,占
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0%。
根据财企[2009]94 号《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实施办法》、浙江省国资委浙国资产权[2013]9 号《关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A 股首发上市国有股转持方案的批复》和浙江省国资委浙国资产权[2015]10
号《关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变动的批复》,在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
时,公司国有独资股东台州金投应按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履行国有股转持义
务,将其所持部分国有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公司混合所有制
国有股东上三高速应代其国有出资人履行转持义务,将转持股份对应的等额资
金上缴中央金库。
以发行 33,333.34 万股计,本次发行前后,本公司总股本的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发行前 发行后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持有股份 持有股份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股)
1 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SS) 2,124,825,159 70.8275% 2,124,825,159 63.7448%
2 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 146,140,436 4.8713% 146,140,436 4.3842%
3 义乌市裕中投资有限公司 144,000,000 4.8000% 144,000,000 4.3200%
4 台州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SS) 115,476,969 3.8493% 113,758,635 3.4128%
5 浙江裕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09,638,003 3.6546% 109,638,003 3.2891%
6 振东集团有限公司 64,009,663 2.1337% 64,009,663 1.9203%
7 浙江中义集团有限公司 60,000,000 2.0000% 60,000,000 1.8000%
8 西藏朴仁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7,893,891 1.2631% 37,893,891 1.1368%
9 兰州新兴热力有限公司 37,608,047 1.2536% 37,608,047 1.1282%
10 浙江和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4,794,037 1.1598% 34,794,037 1.0438%
11 义乌市博汇投资有限公司 30,155,824 1.0052% 30,155,824 0.9047%
12 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30,155,824 1.0052% 30,155,824 0.9047%
13 义乌联顺投资有限公司 30,155,824 1.0052% 30,155,824 0.9047%
14 义乌市金瑞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00 1.0000% 30,000,000 0.9000%
15 上海泾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146,323 0.1715% 5,146,323 0.1544%
16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 - - 1,718,334 0.0516%
17 公众股股东 - - 333,333,400 10.0000%
合计 3,000,000,000 100.0000% 3,333,333,400 100.0000%
注:1、股东名称后 SS(即 State-owned Shareholder 的缩写)标识的含义为国有股东
2、混合所有制国有股东上三高速以上缴资金方式代其国有出资人履行转持义务
上表所列本次发行前各国有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性质系根据浙江省国资
委《关于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及国有股权管理方案
的批复》(浙国资产权[2012]30 号)和浙江省国资委《关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国有股东变动的批复》(浙国资产权[2015]10 号)界定。
(二)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的前 10 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发行前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124,825,159 70.8275%
2 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 146,140,436 4.8713%
3 义乌市裕中投资有限公司 144,000,000 4.8000%
4 台州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15,476,969 3.8493%
5 浙江裕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09,638,003 3.6546%
6 振东集团有限公司 64,009,663 2.1337%
7 浙江中义集团有限公司 60,000,000 2.0000%
8 西藏朴仁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7,893,891 1.2631%
9 兰州新兴热力有限公司 37,608,047 1.2536%
10 浙江和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4,794,037 1.1598%
合计 2,874,386,205 95.8129%
(三)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本公司现有股东中不存在战略投资者。
(四)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
股比例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
的承诺
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份的流通限制和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部分。
十一、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基本情况
1、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本公司报告期的员工人数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母公司员工人数 2,588 2,493 2,060
子公司员工人数 587 534
总人数 3,175 3,027 2,632
2、员工构成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按年龄、专业和受教育程度划分的员工人
数如下表所示:
母公司员工 子公司员工 总人数
人员结构 占比 占比 占比
人数(人) 人数(人) (人)
30 岁以下 1,128 43.59% 238 40.55% 1,366 43.02%
年龄 31 岁~40 岁 914 35.32% 255 43.43% 1,169 36.82%
分布 41 岁~50 岁 468 18.08% 72 12.27% 540 17.01%
50 岁以上 78 3.01% 22 3.75% 100 3.15%
管理人员 378 14.61% 70 11.93% 448 14.11%
专业
业务人员 1,133 43.78% 202 34.41% 1,335 42.05%
构成
业务支持人员 1,077 41.61% 315 53.66% 1,392 43.84%
博士研究生 13 0.50% 9 1.53% 22 0.69%
教育 硕士研究生 431 16.65% 160 27.26% 591 18.61%
结构 本科 1,646 63.61% 323 55.03% 1,969 62.02%
大专及以下 498 19.24% 95 16.18% 593 18.68%
(二)公司执行社会保障情况
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
定,及时为员工办理了各项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障,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
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
行为。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各分支机构社会保险、公积金缴纳情况如下表所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员工总数(人) 2,588 2,493 2,060
社保缴纳人数(人) 2,585 2,459 2,046
缴纳比例 99.9% 98.64% 99.32%
未缴纳社保人数(人) 3 34
未缴纳原因: -
新入职员工及非正式员工社保手
0 29
续正在办理中(人)
营业部筹建中,社保账户暂未设
1 5 -
立,员工暂无法缴纳社保(人)
公司总部外籍员工尚未取得人才
居留证,按相关政策规定,不能缴纳 1 - -
(人)
公司总部员工以个人名义按机关事
0 - -
业单位标准缴纳(人)
营业部员工在原事业单位缴 1 -
营业部员工入职前为某公司法定
代表人,因其为该公司系内有员工未
0 -
转出,导致其社保无法转出,也无法
缴纳
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员工总数(人) 2,588 2,493 2,060
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 2,585 2,446 2,011
缴纳比例 99.9% 98.11% 97.62%
未缴纳住房公积金人数 3 47
未缴纳原因:
新入职员工及非正式员工社保手
- 42
续正在办理中(人)
营业部筹建中,公积金账户暂未
1 5 -
设立,员工暂无法缴纳(人)
公司总部外籍员工尚未取得人才
居留证,按相关政策规定,不能缴纳 1 -
公积金(人)
营业部员工在原事业单位缴 1 -
营业部员工自愿不缴纳住房公积
- -

营业部员工入职前为某公司法定
代表人,因其为该公司内有员工公积 - -
金未转出,导致无法缴纳
报告期内,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社会保险、公积金缴纳情况如下表所示:
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子公司员工总数 587 534
社保缴纳人数 587 534
缴纳比例 100% 100% 100%
未缴纳社保人数 - - -
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子公司员工总数 587 534
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 587 534
缴纳比例 100% 100% 100%
未缴纳住房公积金人数 - - -
企业和个人的缴费比例情况如下:
社保险种/住房公积金 单位 个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社保险种/住房公积金 单位 个人
养老 14% 8%
医疗 11.5% 2%
失业 1% 0.5%
工伤 0.2% -
生育 1% -
住房公积金 12% 12%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及子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数分别
为 14 人、34 人和 3 人。除新入职员工及非正式员工社保手续正在办理、少数营
业部因在筹建中暂未设立社保账户、外籍员工尚未取得人才居留证、员工以个
人名义按机关事业单位标准缴纳、员工在原事业单位缴纳等情形以外,公司及
子公司已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不存在应缴未缴的情形。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及子公司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数分别为 49 人、47
人和 3 人。除新入职员工及非正式员工社保手续正在办理、少数营业部因在筹
建中暂未设立公积金账户、外籍员工尚未取得人才居留证、员工在原事业单位
缴纳、员工自愿不缴纳等情形以外,公司及子公司已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
公积金,不存在应缴未缴的情形。
十二、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作出的重要承
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控股股东关于不竞争和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一、(三)避
免同业竞争的制度安排”部分和“三、(六)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二)本次发行前主要股东就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
定股份的承诺
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份的流通限制和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部分。
十三、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一)关于上市后稳定
股价的预案”部分。
十四、关于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二)关于招股说明书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部分。
十五、发行人对加强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教育工作以及对
按照规定完成阶段性专项工作情况说明的承诺
(一)本公司承诺:本公司上市后,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
露的各项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结合证券公司特点,在定期报告中充分披
露客户资产保护状况,以及由证券公司业务特点所决定的相关风险及内部控
制、风险管理情况、公司合规管理、业务开展等信息;并切实采取有关措施,
强化对投资者的风险揭示和风险教育。同时,本公司将在《招股说明书》中公
开披露上述有关加强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教育的承诺。
若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因
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损失数额经司法机
关以司法裁决形式予以认定的,本公司将相应进行赔偿。
(二)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将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披露下述按照中国
证监会统一部署的机构监管专项工作:1、全面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
管,按期完成账户规范工作;2、按要求实施合规管理制度;3、建立符合监管
要求的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体系,确保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在任何时点都符合
规定;4、按照监管要求,平稳规范证券经纪业务营销活动,建立健全证券经纪
业务营销有关的管理制度、内控机制和技术系统,规范营销人员执业行为;5、
按照监管要求实施风险控制指标压力测试;6、建立全面有效的信息隔离墙制
度。若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损失数额
经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决形式予以认定的,本公司将相应进行赔偿。
十六、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相关承诺的
核查意见
根据证监会于 2013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
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出具了相关的承诺及声明。
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
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已经根据《意见》出具了相关承诺,发行人及其股东履行
了出具承诺的相应决策程序,该等承诺的内容合法、合理。
(2)关于股份锁定期及其延长、控股股东减持、稳定股价等承诺具有可操
作性,证券交易所可以依据相关主体的承诺依法采取监管措施。
(3)关于申报文件的承诺符合法律规定,如发生违反承诺事项,发行人可
以依据该等承诺、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在依法履行决策程
序后,履行回购义务;或控股股东依据该等承诺履行购回义务及赔偿义务。
(4)承诺的主要约束措施包括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发行人有权暂
扣分红、并在暂扣分红中取得赔偿、回购新发行股份、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
份、依法赔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以在发行人上市当年全年从发
行人所领取薪金的 50%对投资者先行进行赔偿等,并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已经明确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有关承诺,具有可操作
性,且有效。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认为,该等承诺合法、合理、有效,就具体承诺事项
及其约束措施,有效且预期可执行。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其他股东、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上述承诺以及所提
出的承诺约束措施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概况
发行人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
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
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
全资子公司浙商期货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
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浙商期货全资子公司浙期实业从事的主要业务为:
仓单服务、合作套保、第三方风险管理、定价服务和基差交易。浙商期货全资
子公司浙商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期货合约交易、就期货
合约提供意见。
全资子公司浙商资本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
理、资产管理、财务咨询服务。浙商资本全资子公司东方聚金从事的主要业务
为:投资管理、财务咨询。浙商资本、东方聚金参股子公司东方聚金嘉华、聚
金嘉为、聚金嘉同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实业投资。
全资子公司浙商资管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参股公司浙商基金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
参股公司浙江股交中心、宁波股交中心从事的主要业务为:为省内企业提
供股权、债权和其他权益类产品的转让和融资服务。
二、中国证券行业概况
(一)中国证券市场发展概况
新中国证券市场的萌生源于 20 世纪 80 年代小型国有和集体企业的股份制
尝试、国家国库券的发行和转让等活动。之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成立标志着中国证券集中交易市场的诞生。1992 年,中国证监会成立,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并在《公司法》和《证券法》的制度框架下,陆续推动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
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等证券市场法规建设,
使证券市场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2004 年 1 月,《国务院关于推进资
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出台标志着中央政府对证券市场发
展的高度重视。随后,制约证券市场发展的制度性问题得以陆续解决,主要包
括: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对证券公司进行综合治理;健全
发行制度;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建立多层次市场体系和多样化产品结构等。
2013 年 11 月,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
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推进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健全多
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
规范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上述改革将进一步提高证券市场的市场化
程度,促使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多年来,中国证券行业通过锐意变革取得了快速发展。股票市场方面,截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中国沪深两市共有上市公司 3,052 家,总市值达到 50.77
万亿元,2009 至 2016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达到 7.45%和 7.22%;债券市场方
面,2016 年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发行规模分别为
5,925.70 亿元、27,807.32 亿元、33,675.85 亿元和 11,448.10 亿元,2009 至 2016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7.79%、57.49%、28.21%和 6.54%。
2009-2016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年 年均复合增
长率
股票市场
上市公司
数量 1,718 2,063 2,342 2,494 2,489 2,613 2,827 3,052 7.45%
(家)
上市公司
总市值 290,727.18 305,214.86 250,115.90 267,848.81 272,487.50 428,620.57 531,304.20 507,685.89 7.22%
(亿元)
债券市场发行规模
企业债券
3,252.33 2,827.03 2,485.48 6,499.31 4,752.30 6,971.98 3,421.02 5,925.70 7.79%
(亿元)
公司债券
734.9 511.5 1,291.20 2,623.31 1,699.53 1,326.06 10,373.91 27,807.32 57.49%
(亿元)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短期融资
券 ( 亿 4,612.05 6,892.35 10,122.30 14,753.47 19,040.70 25,964.43 32,806.30 33675.85 28.21%
元)
中期票据
6,897.65 4,970.57 7,335.93 8,559.32 6,978.59 9,780.70 12,779.46 11,448.10 6.54%
(亿元)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我国衍生品市场增长显著,其中期货市场发展尤其突出。根据中国期货业
协会统计, 2015 年全国期货市场累计成交额为 554.23 万亿元,近 8 年年均复合
增长率达到 27.25%。2016 年,由于股指期货成交金额锐减,全国期货市场累计
成交额仅为 195.63 万亿元,相较 2015 年同期下降 64.70%。
中国证券市场在改善融资结构、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
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中国证券行业的监管情况
1、行业监管体制
中国证券行业具有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体系:中国证监会为国务院直属
事业单位,依法对中国证券行业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中国证券业协会和证
券交易所则是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指导下的自律组织,行使对会员自律管理职
能。集中监管和自律管理的结合,构成了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的有机组成部
分。
(1)中国证监会的集中监管
中国证监会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
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中国
证监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 36 个证券监管局,以及上海、
深圳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中国证监会在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中履行下列
主要职责:
①依法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依法行使审批或者核
准权;
②依法对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登记、存管、结算进行监督管理;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③依法对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
券服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证券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④依法制定从事证券业务人员的资格标准和行为准则,并监督实施;
⑤依法监督检查证券发行、上市和交易的信息公开情况;
⑥依法对证券业协会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⑦依法对违反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⑧可以和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合作机制,
实施跨境监督管理;
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2)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
中国证券业协会系证券业自律性组织,属于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通过
证券公司等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对证券行业实施自律管理,并接受中国证
监会和国家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证券业协会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①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证券法律、行政法规;
②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
求;
③收集整理证券信息,为会员提供服务;
④制定会员应遵守的规则,组织会员单位的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会
员间的业务交流;
⑤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证券业务纠纷进行调解;
⑥组织会员就证券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
⑦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协会章程的,按照规
定给予纪律处分;
⑧证券业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3)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证券交易所归属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
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证券交易所履行如下主要职
责:
①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
②制定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③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
④组织、监督证券交易;
⑤对会员、上市公司进行监管;
⑥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
⑦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职能。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目前,中国已经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证券行业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主要
可以分为四个层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颁布的《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由国务院制定并颁布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
行政法规;由证券监管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由证券交易所、中
国证券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制定的自律性规则。其中,对证券
公司的监管主要体现在行业准入管理、业务监管和日常经营监管三个方面:
监管项目 管理内容 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规则
从证券公司设立的基本条件、 《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外资参股
股东资格、业务范围等方面对 证券公司设立规则》、《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
证券公司进行行业准入的监 定》、《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证券市
管;从证券业从业人员的资 场禁入规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行业准入管理
格、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及 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行 办法》等
为规范等方面对证券业的从业
人员进行行业准入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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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项目 管理内容 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规则
从各项证券业务的经营资格、 《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
申请程序、业务规程、违规责 风险处置条例》、《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
任及处罚措施等方面对证券公 定》、《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指引》、《证券发行与
司从事经纪、投行、自营、资 承销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产管理等业务进行管理 法》、《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指引》、《证券投资顾问业
务暂行规定》、《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
《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证券公司直接投
资业务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机构内部控制
有关问题的通知》、《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内部控
制指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参
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指引》、《非上市公众公
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客
户交易终端信息等客户信息管理的规定》、《沪港股
业务监管 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证券公
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
定》、《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
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证券公司客户资料管理
规范》、《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审计规范》、《股票期
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参与股
票期权交易试点指引》、《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
法》、《证券公司开展场外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试点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
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协议回
购交易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转让条件确认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业务指引》、《证券公司
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等
从证券公司的公司治理、财会 《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
制度、内控制度、风险控制指 治理准则》、《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
标、分支机构设立、信息披 《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
露、日常监督检查等方面对证 行规定》、《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证券公司分
券公司的日常活动进行管理 支机构监管规定》、《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
日常经营监管
《关于证券公司信息公示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
完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规范的意见》、《证
券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和附注》、《证券公司年度报告
内容与格式准则》、《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试点
办法》等
(三)中国证券行业竞争情况
1、证券行业竞争格局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不断出台,行业监
管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我国证券行业得以快速发展。2007 年,中国证监会颁
布了《证券公司分类监管工作指引(试行)》,并于 2009 年在对此进行全面修订
的基础上制定了《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对证券公司的分类改为以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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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为基础,结合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合规状况为标准,将证券公司分为 A
(AAA、AA、A)、B(BBB、BB、B)、C(CCC、CC、C)、D、E 等 5 大类
11 个级别,监管机构对不同类别的证券公司实施区别对待的监管政策。目前,
我国证券行业竞争情况呈现以下特点:
(1)证券公司数量众多,但整体规模较小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证券公司 2016 年经营数据进行的统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我国共有 129 家证券公司,证券公司总资产为 5.79 万亿元,净
资产为 1.64 万亿元,净资本为 1.47 万亿元,客户资金余额(含信用交易资金)
为 1.44 万亿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我国证券公司的净资产较 2015 年增
长了 13.10%,净资本较 2015 年增加了 17.60%。我国证券行业经过了综合治理
整顿和近几年的有序发展,各家证券公司的资本实力有所提升。但与国外经济
发达国家证券公司的平均规模相比,我国证券公司在规模上仍有较大差距,未
来增长空间巨大。
(2)传统业务收入占比较高,收入结构单一
与境外发达市场相比,我国资本市场的金融产品较少,较为复杂的金融衍
生产品的发展受到一定的限制,证券公司业务种类较为单一,收入主要来自经
纪、投资银行和自营三项业务。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统计数据,2016 年我国
证券公司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总计为 3,279.94 亿元,其中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
收入、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净收入和证券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分别为
1,052.95 亿元,519.99 亿元和 568.47 亿元,三项业务收入合计占总收入的比重
达 65.29%,显示出证券公司的传统业务收入占比较高,收入结构较为单一。
(3)行业集中度较高
自 2004 年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后,中国证券行业进入快速成长期。部分证券
公司把握市场机遇,通过兼并收购、托管、重组、上市等方式扩大了市场份
额。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 2015 年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排名情况统计显示,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位列行业前 10 名证券公司的资产总值达到全
部证券公司资产总值的 49.13%;2015 年,营业收入位列行业前 10 名证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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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市场份额达到 44.39%。随着部分证券公司在资本、网络、业务和人才等竞争
优势的不断增强,其市场份额也在不断提高,主要业务如经纪等业务收入的集
中度较高。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 2015 年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排名情况统计
显示,2015 年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位列行业前 10 名证券公司的市场份额
达到 48.37%。
(4)证券行业加深对外开放,行业竞争加剧
处在成长期的中国资本市场吸引了境外证券公司通过各种方式取得国内证
券业务资格,国际领先的投资银行陆续在中国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国内证券公
司与拥有雄厚实力的国际投资银行展开了正面竞争。合资证券公司沿用了国际
投资银行的业务体系,拥有更全面的风险控制能力,同时可以为国内企业提供
境外金融产品和服务,较本土证券公司有一定的竞争优势。随着中国证券行业
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境外金融机构对本土证券公司的冲击将日益明显,
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
(5)证券行业内外部环境变化催生新的竞争格局
随着金融市场的竞争加剧,银行、保险、基金、信托公司利用其客户、渠
道等方面的优势逐步进入以资产管理等为主的相关业务领域。此外,互联网金
融的渗入一方面将快速打破过去证券公司的渠道覆盖和区域优势,另一方面也
将推动包括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研究业务的交叉服务和
产品整合,促使证券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
2、行业进入壁垒
(1)行业准入管制
证券行业在现代金融业中处于重要地位,很多国家都对证券行业设置了严
格的行业准入制度。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在我国设立证券公司首先需要通
过中国证监会的审查批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后方
可经营证券业务。受到法律监管措施的限制,一般个人或企业无法自由从事证
券经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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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本进入壁垒
由于我国证券行业开展较晚,且开展初期制度尚未完善,基于对金融安全
和保护投资者的考虑,我国证券行业要求具有较高的初始投入资本,且监管部
门根据资本投入规模的不同,设定了不同的业务开展标准。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公司经营业务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5,000 万
元;经营业务为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和其他证券业务之
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1 亿元,经营上述业务中两项以上的,则注册资本
最低限额为 5 亿元。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国务院证券监督管
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和各项业务的风险程度,可以调整注册资本最低限
额,但不得少于法定最低限额。
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
业务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
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一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同时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
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一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 1
亿元;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
务中两项及两项以上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 2 亿元。
(3)人才壁垒
证券行业是人才密集型行业,优秀人才的规模是证券公司发展的核心竞争
力。证券公司一般人员均要求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还有专业要求较高的保荐
代表人资格、证券公司高管资格、合规管理人员资格等。对专业知识的高要求
与对技能型人才的高需求也提高了证券行业的准入门槛。
(四)中国证券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原因
我国证券行业发展至今,证券公司未能摆脱盈利模式单一的特点,营业收
入主要依赖经纪、投资银行和自营等传统业务。而其中经纪业务和自营业务与
二级市场的波动高度相关,二级市场的走势又将制约市场的融资能力,从而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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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的承销收入造成负面影响。因此,我国证券公司利润水平随证券市场
的景气度变化而呈现较为剧烈的波动。
近年来,我国二级市场及证券行业利润水平经历了数次明显的波动:
1、2001 年至 2005 年市场低迷
上证指数从 2001 年 6 月的 2,245 点开始下挫,直至 2005 年 6 月最低的 998
点。受市场影响,2002 年至 2005 年证券行业整体亏损。
2、2006 年至 2007 年市场反弹
在 2005 年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实施和证券公司的有效治理下,2006 年证
券行业扭亏为盈,全行业盈利约 257 亿元;2007 年伴随着证券市场的回暖和指
数的屡创新高,证券行业实现净利润 1,307 亿元,为历史最高。
3、2008 年金融危机致使市场回落
2008 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放缓,股票市场大幅下
挫,上证指数从 2007 年历史最高的 6,124 点,下跌至 2008 年最低的 1,665 点。
2008 年全行业累计实现净利润 494 亿元,较 2007 年同比下降 62.20%。
4、2009 年至 2013 年股市不断震荡
2009 年,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使我国经济基本面持续向
好,股票市场显著回升,证券行业 2009 年实现净利润 934 亿元,较 2008 年上
升 89.07%。2010 年和 2011 年,全球经济受到欧债危机和全球经济二次探底的
影响,股票市场呈波动走势,经纪业务收入逐步下滑,2010 年和 2011 年证券
行业净利润水平分别为 784 亿元和 390 亿元。2012 年,受欧债危机持续、我国
出口贸易额下降等因素影响,我国经济增长放缓,证券市场继续在低位震荡,
2012 年证券行业实现净利润 331 亿元。2013 年,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市场流
动性趋紧及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正式提出退出量化宽松政策的共同影响,证券
市场继续震荡,2013 年证券行业实现净利润 440 亿元。
5、2014 年下半年股市回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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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上半年,证券市场仍然处于整体震荡的状态中;2014 年下半年起,
证券市场逐渐回暖,交易量不断放大,上证指数出现大幅上升。2014 年证券行
业实现净利润 965.54 亿元,相比 2013 年有大幅上升。
6、2015 年股市冲高后快速回落并保持震荡
2015 年在 2014 年下半年证券市场回暖的基础上,交易量进一步放大,上
证指数冲高后快速回落并保持震荡,证券公司各项业务快速拓展。2015 年证券
行业全年实现净利润为 2,447.63 亿元,相比 2014 年有较大幅度增长。
7、2016 年股市震荡,但整体走势趋稳
在经历了 2015 年的大幅调整之后,2016 年初国内证券市场持续小幅震
荡,整体走势趋稳,年中呈现逐步回暖的态势,2016 年交易量较 2015 年同期
呈现明显萎缩。根据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未经审计的数据显示,2016 年全国 129
家证券公司当期实现净利润 1,234.45 亿元,各项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明显下
滑。
(五)影响证券行业的发展因素
1、有利因素
(1)宏观经济稳步发展助推证券市场
稳步发展的宏观经济是我国证券市场快速发展的源动力。根据国家统计局
数据显示,2006 年至 2016 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从 219,438 亿元上升至 744,127
亿元,实现大幅增长。尽管全球经济形势并不明朗,但我国宏观经济持续向
好,平稳发展的经济大环境为我国企业持续盈利创造了条件,同时刺激了国内
企业的融资需求。另外,随着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高,我国居民财产
中,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资产的比重将不断提高,居民对证券产品的需求
也日渐旺盛。证券市场需求和供给的扩大,为证券公司业务发展创造了良好的
契机,有利于业务规模的进一步增长。
(2)创新政策陆续出台,行业进入加速创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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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融资融券、股指期货、中小企业私募债、场外市场业务等新业务
在证券市场相继推出,揭开了中国证券行业创新的篇章。
近期证券行业创新政策和主要内容如下表所示:
时间 政策 主要内容
2012 年 10 月 19 日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 集合理财产品发行实行备案制、适度扩大投资
业务管理办法》及配套细 范围、增加资产运用方式(允许参与融资融券
则 及回购交易)、调整资产管理的相关投资限
制、允许集合计划份额分级和有条件转让、删
除“理财产品连续 20 个交易日资产净值低于 1
亿元人民币应终止”的规定
2012 年 11 月 2 日 《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 直投基金转为事后备案管理;投资范围扩大到
规范》 包括股权、与股权相关的债权、与股权投资相
关的其他投资基金;证券公司直投除可设立与
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外,还可设立创业投资基
金、并购基金、夹层基金等直投基金;放宽证
券公司直投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不得负债经营
的限制
2013 年 2 月 8 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做市方式、竞价方式转
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让;挂牌公司股东人数可以超过二百人,不受
股东所有制性质的限制,不限于高新技术企
业;机构投资者包括注册资本 500 万元以上的
法人机构、实缴出资总额 500 万元以上的合伙
企业、集合信托计划、证券投资基金、银行理
财产品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自然人投资
者则需证券类资产市值 300 万元以上
2013 年 2 月 28 日 “转融券”业务出台 证券公司融券业务的配套机制得到进一步完
善,试点期内转融券标的证券为 90 只股票,首
批试点证券公司 11 家
2013 年 3 月 15 日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 允许证券公司自主决定营业部组织形式和业务
规定》 范围,放开设立营业网点的主体资格限制和地
域限制
2013 年 8 月 13 日 《证券公司创新业务(产 加快新业务新产品创新进程,进一步完善行业
品)专业评价工作指引》 创新专业评价的引导机制、组织保障机制、审
慎评价与创新推广机制
2013 年 11 月 30 日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 推进新股发行市场化进程,减少行政审批,突
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 出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加大信息公
意见》 开力度,着力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明确中介
机构责任
2014 年 5 月 9 日 《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 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健全多层次资
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本市场体系;提高证券期货服务业竞争力,具
体包括放宽业务准入、促进中介机构创新发
展、引导证券期货互联网业务有序发展等措施
2014 年 5 月 15 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 建设现代投资银行;支持业务产品创新,推动
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 资产管理业务发展,支持开展固定收益、外汇
和大宗商品业务,支持融资类业务创新,稳妥
开展衍生品业务,发展柜台业务,支持自主创
设私募产品;推进监管转型,深化审批改革,
放宽行业准入,实施业务牌照管理
2014 年 9 月 26 日 《证券公司资本补充指 鼓励证券公司多渠道补充资本,并清理取消有
引》 关证券公司股权融资的限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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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政策 主要内容
2012 年 10 月 19 日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 集合理财产品发行实行备案制、适度扩大投资
业务管理办法》及配套细 范围、增加资产运用方式(允许参与融资融券
则 及回购交易)、调整资产管理的相关投资限
制、允许集合计划份额分级和有条件转让、删
除“理财产品连续 20 个交易日资产净值低于 1
亿元人民币应终止”的规定
2014 年 11 月 17 日 “沪港通”试点启动 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允许上海
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投资者通过当地
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
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2015 年 1 月 15 日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 将证券公司债券的发行、交易或转让纳入公司
理办法》 债券管理:同时扩大公司债券发行主体范围,
丰富债券发行方式,全面建立非公开发行制
度,增加交易场所,简化发行审核流程,加强
债券市场监管,强化债券持有人的保护
2015 年 7 月 24 日 《证券公司开展场外股权 拓展中小微企业的股权融资空间,完善报价系
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试点 统和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开放市场机制,为场外
办法》 市场提供流动性,丰富证券市场产品种类,进
一步维护证券市场稳定
2015 年 10 月 9 日 《证券期货市场程序化交 建立申报核查制度,程序化交易者需要事先进
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行信息申报;加强系统接入管理;建立指令审
稿)》 核制度、程序化交易和非程序化交易的风险隔
离机制;实施差异化收费;严格规范境外服务
器的使用;加强监察执法,对程序化交易的实
时监控,规定程序化交易者以及证券公司、期
货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违反《管理办法》的法
律责任。
2015 年 11 月 20 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中 探索放开挂牌同时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新增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 股东人数 35 人的限制,加快推出储架发行制度
的若干意见》 和授权发行机制;实施全国股转系统内部分
层,现阶段先分为基础层和创新层,逐步完善
市场层次结构;支持证券公司设立专业子公司
统筹开展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业务,不受同业竞
争限制。
注:《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于 2013 年 6 月 26 日发布修订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于 2013 年 12 月 30 日发布修订版,《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规范》于 2014 年 1
月 3 日发布修订版。
随着证券行业新政的陆续颁布,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得到进一步扩大,融
资渠道得到进一步拓宽,创新能力得到进一步释放,资本市场环境得到进一步
改善,有利于证券公司改善收入结构,提高综合盈利能力。
(3)推进监管转型,提高市场效率,完善监管机制
2013 年以来,中国证监会进一步推进监管转型,将监管重心由事前审批、
审核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简化、取消部分行政审批事项,提高市场效率,
对提高证券公司业务效率产生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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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监管转型的背景下,市场效率将大幅提高,证券公司也将具有更大的创
新自由度,实现资本市场更加多样化、均衡的发展。优质证券公司可以结合自
身情况发展有特色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差异化发展;另一方面,中国证监会将
更重视事中、事后的监管,市场规则、监管机制将更加完善,对证券公司的合
规经营将提出更高要求,有利于市场整体的健康发展。
(4)投资需求增加,拓展行业发展空间
个人投资者是中国证券市场的主要参与者,根据上交所统计年鉴显示,
2008 年至 2015 年自然人投资者平均交易量占比为 83.98%,2008 年至 2015 年
按投资者类型划分的上交所交易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2008 年 2009 年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平均
自然人投资者 83.21% 85.36% 84.59% 83.52% 80.78% 82.24% 85.19% 86.91% 83.98%
一般法人 3.96% 3.82% 2.43% 2.09% 2.10% 2.46% 2.98% 2.06% 2.74%
专业机构 12.83% 10.82% 12.98% 14.39% 17.12% 15.3% 11.60% 10.47% 13.19%
随着我国经济的平稳增长、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未来投资者需求将进一
步扩大:
①人均收入快速累积,可投资资产增加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6 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33,616
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 12,363 元,2008 年至 2016 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
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9.91%和 12.67%。随着
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上升、财富的不断积累,个人投资者对于资产配置的需求
将逐步加大。
②高净值人群数量提高,驱动证券市场创新
近年来,我国高净值人群数量正迅速上升,根据波士顿咨询公司发布的
《2016 年全球财富报告》显示,2015 年中国百万美元资产家庭的数量达到 210
万户,继续保持全球百万美元资产家庭第二多的国家。根据《福布斯》中文版
等机构编写的报告显示,年末中国私人可投资资产总额达到 114.5 万亿人民
币,较 2014 年增长 7.8%。高净值人群对于金融产品的需求更旺盛,要求更
高,不断增加的高净值人群数量和可投资资产规模将促进证券市场进一步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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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
2、不利因素
(1)资本规模小,抵御风险能力较弱
我国大多数证券公司的资本规模偏小,以中小证券公司为主体的状况并未
得到根本改观。较低的资本规模,不仅会降低证券公司的风险抵御能力,同时
也会限制公司的市场竞争力。随着证券业创新的不断深入,证券公司的经营风
险逐步加大,一旦证券市场出现不利行情、证券公司出现决策失误,则会对资
本规模较低的证券公司产生较大的影响。
(2)业务单一,同质化竞争严重
虽然我国证券行业正在快速发展的进程中,但是尚未摆脱过渡依赖传统业
务的特点。国外的证券公司主营业务范围除了传统的经纪、投资银行和自营业
务外,还从事全球范围内的企业兼并收购、受托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基金管
理、资产证券化、衍生产品开发销售等业务,实现了收入的多元化发展。相比
之下,国内证券公司收入较为单一,不仅使得其受二级市场波动的影响较大,
而且导致了严重的同质化竞争。
(3)行业开放加速,混业化和国际化竞争加剧
目前,我国已有多家外资参股证券公司。部分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在机制、
资本、技术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未来在行业不断开放的背景下,我国
证券行业的竞争将更加激烈。
其次,随着对混业经营限制的逐步放开,证券行业也面临着来自银行、基
金、保险等其他非证券金融机构的竞争。虽然证券公司拥有自身的专业技能,
但金融产品销售方面明显落后于银行和保险等金融机构,主要体现在客户资源
和渠道不足。证券公司与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合作中多数处于劣势,缺少议价能
力。
(六)中国证券行业发展的主要特点
证券市场发展情况与宏观经济发展息息相关。证券市场活跃意味着市场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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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需求高,将拉动宏观经济发展。反之,良好的宏观经济背景是提振证券市场
信心的基础。从历史发展来看,经济周期性波动是一种社会规律,经济周期大
体经历四个阶段:繁荣、衰退、萧条和复苏。证券市场对应上述四个阶段也会
呈现出“牛市”和“熊市”交替的周期。由于中国证券公司主要收入来自经纪、自
营等与二级市场直接相关的业务,因此,中国证券公司的收入情况呈现出很强
的周期性特点。
(七)中国证券行业发展趋势
中国证监会通过以净资本及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以防
范化解风险为基础,将加强证券公司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未来我国证券公司
服务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的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1、盈利模式多元化
我国证券公司业务收入来源主要由传统的经纪、投资银行和自营三大业务
构成,其中尤其对经纪业务依赖较为严重。根据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证券行
业的发展情况和规律,传统业务收入占比将随着创新类业务的开展而逐步下
降。
随着近年创新类业务如集合理财、QDII、直接投资、融资融券、股指期
货、中小企业私募债、场外市场等业务的逐步推出,证券公司盈利渠道不断拓
宽。根据 WIND 资讯统计,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证券公司发布的集合理
财产品数分别为 3,310 个、5,108 个和 7,566 个;融资融券自 2010 年启动后发展
迅速,根据 WIND 资讯统计,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融资融券余额分别为 10,256.56 亿元、11,742.67 亿元和
9,392.49 亿元;股指期货自 2010 年 4 月 16 日开始交易并发展迅速,根据期货业
协会统计,2014 年、2015 年沪深 300 股指累计成交金额分别为 163.14 万亿元、
341.91 万亿元。为抑制市场过度投机,监管层出台了多项对股指期货市场的管
控措施,2016 年,沪深 300 股指累计成交金额为 4.01 万亿元。
此外,各类创新政策的出台加快了证券公司盈利能力的释放,资产管理业
务方面,集合理财产品发行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投资范围得到拓宽,且证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公司可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产品发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这将大幅提升证券公
司在财富管理领域的竞争力;自营业务方面,证券公司自有资金运用范围扩
大,可以有效降低对权益投资的过分依赖;收益凭证的推出将丰富证券公司的
融资渠道,进一步提高证券公司的杠杆率,有利于增强证券公司的盈利能力。
未来,各类创新业务将在行业发展中占据更重要的地位,成为证券公司主要的
战略发展方向,证券行业盈利模式将逐步多元化。
2、经营管理规范化
通过证券公司综合治理,证券行业在规范业务发展、基础性制度建设和优
化行业竞争格局等方面都取得了有效成果,国债回购、自营和委托理财等高风
险业务得到了有效规范,以净资本及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监控机制已经建立,
证券公司的风险已得到有效释放,证券行业经营步入合规经营的阶段。同时随
着证券行业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日益成熟以及证券公司合规建
设的纵深推进,为行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3、业务发展规模化
为了加强证券公司风险监管,中国证监会发布实施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
指标管理办法》,建立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证券公司的业务
规模将直接取决于证券公司的资本规模。
在新的监管体系下,证券公司发展的规模化不仅体现在业务规模的快速扩
张,而且主要表现为资本实力的快速提升,截至 2015 年,我国净资本排名前
10 的证券公司净资本总额已达 5,841.86 亿元,占当年证券行业净资本总额的
47.37%。
2006 年以来,部分优质证券公司通过借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方式寻求
上市,实现资本实力的大幅度提升,从而支持加大对创新业务的开拓力度,使
收入结构得到优化。
4、竞争国际化
竞争国际化表现在国际投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参与竞争和我国证券公司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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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两方面。
根据 2007 年中美第三次战略经济对话的承诺,我国已取消外资证券公司进
入国内市场的禁令,并将逐步扩大符合条件的外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允许
其从事证券经纪、自营和资产管理等业务。2012 年,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
改〈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的决定》,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可拥有的权益比
例进一步提高,累计不得超过 49%。根据内地与香港、澳门签署的《关于建立
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补充协议十,内地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
机构对港澳地区进一步开放,允许符合设立外资参股证券公司条件的港资、澳
资金融机构设立全牌照证券公司最高持股比例可达到 51%。政策的放宽为国际
投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提供了更多机会,未来我国证券行业竞争可能越发白热
化。
随着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一体化日趋紧密,以及我国证券公司发展壮大,
进入国际市场、拓展国际业务成为我国证券公司进一步发展壮大的有效途径。
目前,我国已有多家证券公司在香港设立了子公司,部分证券公司在香港发行
了 H 股,标志着中国证券公司进入国际舞台的趋势已经初见端倪。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近年来,本公司努力把握证券市场的发展机遇、积极开展各项业务,已经
发展成为一家综合类中型证券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净资本规模
为 70.57 亿元,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在中
国证监会评定的 2016 年证券公司分类中被评为 B 类 BBB 级证券公司。
2014 年、2015 年,本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排名情况如下:
项目 2014 年 2015 年
总资产 31
净资产 42
净资本 42
营业收入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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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4 年 2015 年
净利润 48
资料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经纪业务方面,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 2014 年、2015 年证券公司客
户资金余额排名(合并口径),本公司分别位列第 25 名、第 23 名;2014 年、
2015 年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排名(合并口径),本公司分别位列第 23 名和
第 19 名。
资产管理业务方面,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 2014 年、2015 年证券公
司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排名,本公司均位列第 15 名。
期货业务方面,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 2016 年期货公司分类评价结果,浙
商期货被评为 BBB 类期货公司。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的统计,2015 年底浙商
期货净资产行业排名第 18 名,2015 年浙商期货净利润行业排名第 17 名。
(二)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公司多年来始终秉承“浙商”文化,形成了以“诚实做人、踏实做事”为核心
的务实经营风格。经过近年的积累和发展,公司业务范围和业务规模逐步扩
大,并形成了下列独具特色的竞争优势:
1、区域优势明显的发展平台
浙江省是国内经济最为发达、富裕的省份之一。2016 年浙江省实现生产总
值 4.65 万亿元,比上年增长 7.50%。浙江省工业水平发达,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较快。2016 年,浙江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为 4,323 亿元,比上年增长
16.1%,利润总额增速高于全国 7.6 个百分点。
浙江省民间资本较为活跃,是全国优质中小企业和高净值人群聚集地之
一,为公司投资和融资业务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截至 2016 年底,浙
江省拥有在册市场主体 528.6 万户。其中,全省拥有在册企业 175.5 万户,在册
个体工商户 383.5 万户,市场主体总量居全国第四,人均市场主体拥有量居全
国第一。2016 年,私营企业对出口增长的贡献率持续提高,出口额为 13,380 亿
元,较上年增长 6.5%,高出全省出口平均增速 3.5 个百分点,占全省出口总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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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75.74%。固定资产投资方面,2016 年民间投资额为 16,441 亿元,较 2015 年
增长 2.06%,占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例为 55.6%。浙江省强大的经济
发展平台孕育了浙江省大批优秀企业的诞生。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浙江省
拥有 A 股上市公司共 357 家,位列全国第 2。2014 年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全
国新增 A 股上市公司 575 家,其中注册地址为浙江省的公司为 78 家,位列全国
第 2。
公司扎根浙江省,牢牢把握区域内发达的经济背景和资本市场带来的区域
优势,对各项业务进行了针对性布局,并在浙江省内形成了较强的竞争优势。
经纪业务方面,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浙江省内拥有 62 家具备经纪
业务资质的营业网点,覆盖浙江省所有地市和主要发达县镇。投资银行业务方
面,报告期内公司完成 10 单浙江省内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以及多单浙江省内
企业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及浙江股权交易中心私募债券项目。为更好的服务浙
江省内中小企业,公司参股浙江股交中心,通过场外市场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
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共推荐 9 家企业在浙江股交中心实现挂牌交易。依托浙江
省良好的经济基础及活跃的民营资本市场,近年来公司资产管理规模及融资融
券余额也实现了快速增长。公司在浙江省内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2、战略布局合理且服务专业的经纪业务
经纪业务是证券公司最主要的业务,也是证券公司最重要的收入来源。公
司依托浙江省发达的资本市场,凭借营业网点的合理布局、高素质的团队建设
和全面的服务体系,经纪业务实现稳定发展。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统计,
2014 年、2015 年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合并口径)排名分别位列行业
第 23 位、第 19 位,均为行业中位数水平以上。报告期内,公司经纪业务股
票、基金、权证市场占有率均维持在 1%以上,在竞争日趋激烈的行业环境中发
展平稳。此外,公司正常交易的经纪业务资金账户总数由 2009 年底的 59.81 万
户,上升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 121.78 万户,期间经纪业务资金账户总数上升
103.61%,客户规模实现较快增长。
公司近年来积极扩大经纪业务规模和覆盖范围,精心规划设计网点布局,
具备经纪业务资质的分支机构数量从 2009 年初的 20 家增加至 2016 年 12 月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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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的 100 家,其中浙江省 62 家,覆盖浙江省所有地市;浙江省外地区 38 家,
覆盖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深圳、广州、济南、南京、厦门、福州等国内
主要城市。上述地区经济健康繁荣,资本市场认可度高并拥有较大业务体量,
对公司整体业务布局具有战略意义。截至目前,公司已基本形成“立足浙江,深
耕长三角,拓展长江沿线,择机环渤海和珠三角”的战略布局。
公司专业化的服务是经纪业务稳定发展的有力保障。公司为满足客户需求
建立了以投资性服务、适当性服务和系统化服务为核心的服务体系。投资性服
务为向客户提供以“财富慧金”命名的投资服务,包括向客户提供套餐化、个性
化的财富管理解决方案、多样化的股票组合和专业化的投资交流平台;适当性
服务为总部呼叫中心与营业部通过对客户进行回访、客户管理和电话咨询,及
时了解客户的投资需求和风险偏好,妥善处理客户的意见和建议;系统化服务
为公司通过系统平台和“浙商慧金手机客户平台”为客户提供即时的证券行情、
证券买卖、账户查询和证券资讯等服务。此外,公司经纪业务提供的理财产品
丰富,在传统的股票等交易品种基础上,推出了融资融券、代销基金及金融产
品等业务,满足不同客户的投资需求。为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公司建立起了一
支具备相当规模和良好业务素质的营销团队和投资顾问队伍。
3、盈利和风控能力兼备的期货业务
2006 年以来,国内期货公司纷纷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中国期货行业进入了
良性快速发展阶段。浙商期货在国内期货行业具备较强的竞争力,根据中国期
货业协会统计,2015 年度浙商期货手续费收入、净利润和净资产规模分别位列
行业 19 位、17 位和 18 位。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2016 年期货公司分类评价结
果,浙商期货被评为 B 级 BBB 类期货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浙商期
货拥有 21 家期货营业部及 1 家分公司,覆盖了浙江省内 13 个重点城市以及北
京、上海、天津、广州、武汉、大连等经济发达地区,拥有较为成熟的营销网
络。
同时,浙商期货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和危机处理能力。公司针对期货
业务风险性较强的特点,制定了统一的风险预警、风险通知及强行平仓等制
度,对客户的风险进行统一的管理和控制。一旦客户的资金风险达到约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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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公司将及时通过电话、短信、交易软件信息跳出页等风险预警方式通知客
户进行风险控制;对符合强行平仓条件的、公司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置。2008
年金融危机时,国内期货行业出现大规模穿仓情况,浙商期货通过采取提高保
证金、预先判断行情走势、及时通知客户补仓等一系列措施尽最大可能避免了
损失,穿仓金额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此外,浙商期货还拥有较强的创新能力。2010 年,中国股指期货业务正式
开启,股指期货全国开户第一单产生于浙商期货;2013 年 4 月,浙商期货出资
1 亿元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浙期实业,并于 2014 年 9 月增资 1 亿元,开展仓
单服务、合作套保、第三方风险管理、定价服务和基差交易等期货行业创新业
务。近年公司重点开展运营演练、境外期货公司对接、客户培育和储备等工
作,境外业务蓄势待发。
目前浙商期货已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屡获各期货交易所颁发的荣誉
奖项,2014 年至 2016 年浙商期货获得的重要奖项情况如下:
颁奖机构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股指期权仿真交易推广评
比活动二等奖
股指期权做市商仿真交易
中国金融交易所 优秀会员金奖 - 大赛评比活动三等奖
优秀会员金奖
产品创新奖
优秀会员奖 优秀会员奖 优秀会员奖
大连商品交易所
产业创新服务奖 最佳产业拓展奖 最佳产业拓展奖
交易优胜会员
产业服务优胜会员
上海期货交易所 - -
黄金产业服务优胜会员奖
钢材产业服务优胜会员奖
市场发展优秀会员
PTA— 品 种 成 长 优 秀 会 员

郑州商品交易所 - 市场发展优秀会员 玻璃—品种发展优秀会员

动力煤—品种发展优秀会
员奖
4、特色化、差异化的资产管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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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发展稳定。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统计,2010
年公司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合并口径)为 16,579.89 万元,位列行业
第 4 位,业务增长率排名第 5 位。2011 年、2012 年和 2013 年受证券市场低迷
的影响,公司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合并口径)有所下降,但行业排
名仍居前列,分别位列第 13 位、19 位和 16 位。2014 年、2015 年,随着证券市
场回暖,公司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合并口径)大幅上升,并保持行
业排名位居前列,两年均位列第 15 位。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坚持走特色化、
差异化的道路,围绕“理念创新、产品创新及平台式资产管理业务的创建”开展
业务。
理念创新方面,公司以“立足选股、锁定成长、聚焦转型”为股票投资理
念,强调选股的重要性,相对淡化对大盘走势的考虑比重,重点关注公司成长
性和业务发展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努力挖掘在经济转型中受益的企业作为
投资对象。独有的投资理念帮助公司推出的产品业绩在行业内处于较好水平。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管理的存续期内的主动管理类(即不包括量化和
固收)的集合理财产品共 28 个,其中包括新三板产品 8 个。所有集合理财产品
中,除去 2016 年新成立的 2 个产品及专门投资新三板的 8 个产品外,共有 9 个
产品业绩排名位于同类产品的前 50%,有 5 个产品业绩排名位于同类产品的前
25%。
产品创新方面,公司根据不同投资人的理财需求设计了多种类型的资产管
理产品,并打造了“聚金汇银”系列产品线向各类客户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理
财服务。公司于 2010 年成功发行了公司第一单定向股指期货期现套利产品,
2012 年 10 月公司设计的“聚银 1 号”股票质押回购式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得了中
国证监会行政许可批复,浙商资管于 2014 年 12 月募集首只公募基金“浙商汇金
转型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 2015 年 7 月成立了“浙商汇金转型驱动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 2015 年 12 月成立了“浙商汇金转型升级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创新能力位于行业前列。
平台式资产管理业务的创建是以撮合投融资、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需求为宗
旨,以提供预测收益率产品、满足居民财富管理的现实诉求为目的的新型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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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业务。平台式资产管理业务覆盖类信托、类资产证券化、类银行等领域,
是实现“银证合作、信证合作、政证合作、企证合作、保证合作”的重要载体。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平台式资产管理业务受托资金管理规模为 835.18
亿元,通过多样化的产品开发空间将有利于提升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整体实力。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在市场上广受好评,曾在 21 世纪经济报道主办的 21 世
纪最佳基金、券商机构“金帆奖”评选活动中,荣获“2016 年最佳主动管理资管大
奖”;2016 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评选活动中,荣获“2016 最具竞争力券商资产
管理公司”;在证券时报主办的 2016 中国最佳财富管理机构评选中,荣获“2016
中国最佳资产管理券商”、“2016 中国最佳权益类投资团队”,公司副总经理李雪
峰荣获“2016 中国最佳资产管理领军人物”;公司员工陈雯在中国基金报主办的
2016 第三届“中国基金业英华奖”的评选活动中,分别荣获三年期和五年期“权益
类资管最佳投资主办”的称号;2015 年中国券商“金方向”奖评选中,荣获“2015
年度最佳券商资管公司”、“ 2015 年度最佳资产管理公司”、“2015 年度最具潜力
投资机构”;荣获证券日报社主办的第十一届中国证券市场年会“中国证券市场
2015 改革贡献“龙鼎奖”等;证券时报主办的“2014 中国最佳财富管理机构”评选
活动中,荣获 “2014 中国最具成长性资产管理券商”。
5、把握机遇全面发展的投资银行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是证券公司收入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公司通过合
理的战略定位和高效的资源利用,实现了投资银行业务的综合发展。
股权融资方面,公司以中小企业客户为业务目标,依托公司在浙江省内的
业务优势,通过下设的部门及分支机构充分挖掘客户资源,实现了股权融资业
务的稳步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 22 单股票承销项目,累计承销金额达
165.02 亿元,实现承销净收入共计 2.57 亿元。
债券融资方面,公司积极开拓公司债和企业债等债券承销项目资源,报告
期内,公司完成了 72 次债券承销,累计承销金额达 461.62 亿元,实现承销收
入共计 3.36 亿元。
此外,公司于 2012 年 3 月成立了场外市场业务部,2016 年 4 月更名为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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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银行总部,2012 年 9 月浙江股交中心正式成立,公司持有其 10%的股
权,公司场外市场业务开展平台已搭建完成,业务稳健推进。报告期内,公司
已成功协助 117 家企业实现在新三板挂牌交易,推荐 9 家企业在浙江股交中心
实现挂牌交易。
近年来,公司投资银行品牌在行业中已颇具影响力,公司在《证券时报》
主办的“2014 中国区优秀投行评选”活动中荣获“2014 中国区最具成长性投行”、
“2014 中国区最佳私募债券承销商”两个奖项;公司在 2015 年中国券商“金方向”
奖评选中,荣获“2015 年度中国最具发展潜力投资银行”奖,同时被《21 世纪经
济报道》评为“中国区最佳债券融资投行”。
6、稳定卓越的管理团队及高素质的员工队伍
本公司管理团队稳定,且公司高管具有金融行业从业时间长、管理经验丰
富、业务能力强等特点,这是公司近年来快速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同时,本
公司各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均在证券业务领域有着资深的从业经历和丰富的管
理经验,长期服务于本公司,对公司文化高度认同,保证了公司决策的强大执
行力。
此外,本公司务实的工作作风不但使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更重要的是
迅速培养了一批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同时,公司培训中心通过多层次的培训体
系分别对新进员工和业务人员提供新员工培训和日常业务培训,丰富了员工的
业务知识结构。此外,公司综合性的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提升了团队的凝聚力
与战斗力。
7、务实稳健的企业文化和严密的风控体系
企业文化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柱,代表了企业精神、价值观和
经营理念。公司运用具有“浙商”特色的企业文化管理公司的理念,帮助公司在
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了可持续发展。公司以“诚实做人、踏实做事”作为公司
发展的核心价值观,并融合浙商群体具有的诚信、创新、团结、奋进的精神,
形成了浙商证券“务实、稳健”的企业文化。同时,公司主张将企业文化融入到
日常各项工作活动中,树立“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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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深刻体会浙商证券务实的企业文化为其创造的价值。
合规风控是证券公司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在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方面,
公司为所有部门分别制定了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同时为每项业务制订了风险
管理办法和业务决策流程,并在主要部门设有风险控制专员,对各项业务开展
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把控。另外,公司积极宣传合规文化,倡导“合规从高层做
起、合规人人有责、合规创造价值、细节决定成败”的合规理念,并努力将该理
念深入每一个员工。公司合理而严密的风控体系和合规理念,已成为公司未来
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公司企业文化和合规风控在日常经营中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以波动性
较大的自营业务为例,公司的股票投资将风险控制作为首要考虑因素,选择具
有良好诚信和高成长性的企业进行价值投资。近年来,股票市场波动较大,公
司适时调整投资策略,扩大债券投资比例,并注重投资低风险、收益稳健、波
动较小的产品。
(三)发行人的竞争劣势
1、净资本规模有待提高
在以净资本及流动性为核心的监管体系下,净资本水平的高低不仅决定着
各项业务规模的大小而且直接影响着新业务资格的取得。本公司目前净资本水
平仍然较低,对于公司开展大型股票和债券承销业务、创新类业务的进一步扩
大产生掣肘。这将限制公司改善业务结构、拓展业务范围和业务规模,对本公
司下一步发展形成一定制约。
2、收入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本公司报告期内的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证券经纪及期货业务。金融市场的
波动和行业同质化竞争剧烈直接制约了公司上述业务的发展空间。虽然近年来
公司注重创新业务的发展,并且各项业务的开展情况良好,但创新业务收入所
占的比重仍然较低,可能因行业周期波动而对本公司收入产生不利影响。
3、业务人才有待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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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行业是人才密集型行业,高素质的业务团队是公司发展的核心竞争
力。国内金融人才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受地域因素影响,公司
招纳一流人才有一定困难。公司未来将通过在国内重点城市增设分支机构、扩
大业务规模增加公司品牌影响力等方式,吸引人才加盟,加强团队建设。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业务收入和利润主要来自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
期货业务和融资融券等证券信用交易业务等。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营业收
入、营业成本和营业利润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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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6 年
项目 融资融券等证
投资银行业 总部后台及其
证券经纪业务 期货业务 自营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 券信用交易业 直投业务 抵销 合计
务 他

营业收入 136,599.07 130,620.16 25,878.60 57,630.96 45,235.70 117,315.91 2,012.04 -55,798.53 -3.61 459,490.30
占比 29.73% 28.43% 5.63% 12.54% 9.84% 25.53% 0.44% -12.14% 0.00% 100.00%
营业成本 76,687.82 112,365.86 3,112.10 32,201.82 23,921.77 3,016.82 541 45,314.02 -225.59 296,935.64
占比 25.83% 37.84% 1.05% 10.84% 8.06% 1.02% 0.18% 15.26% -0.08% 100.00%
营业利润 59,911.25 18,254.30 22,766.50 25,429.13 21,313.93 114,299.09 1,471.03 -101,112.55 221.98 162,554.66
占比 36.86% 11.23% 14.01% 15.64% 13.11% 70.31% 0.90% -62.20% 0.14% 100.00%
单位:万元
2015 年
项目 融资融券等证券 总部后台及
证券经纪业务 期货业务 自营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 直投业务 抵消 合计
信用交易业务 其他
营业收入 266,386.48 121,949.69 45,136.46 63,170.99 28,928.09 171,689.60 739.36 -75,424.58 -3,685.77 618,890.32
占比 43.04% 19.70% 7.29% 10.21% 4.67% 27.74% 0.12% -12.19% -0.60% 100.00%
营业成本 122,002.23 105,311.01 2,824.80 40,309.33 11,189.36 19,428.18 489.48 65,757.66 -2.72 367,309.33
占比 33.22% 28.67% 0.77% 10.97% 3.05% 5.29% 0.13% 17.90% 0.00% 100.00%
营业利润 144,384.25 16,638.68 42,311.66 22,861.66 17,738.73 152,261.41 249.88 -141,182.23 -3,683.05 251,580.98
占比 57.39% 6.61% 16.82% 9.09% 7.05% 60.52% 0.10% -56.12% -1.46% 100.00%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融资融券等证券 总部后台及
证券经纪业务 期货业务 自营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 直投业务 抵消 合计
信用交易业务 其他
营业收入 94,810.17 105,131.90 18,937.94 30,032.08 22,914.43 66,887.11 1,821.65 -16,850.85 -1,000.00 322,684.44
占比 29.38% 32.58% 5.87% 9.31% 7.10% 20.73% 0.56% -5.22% -0.31% 100.00%
营业成本 61,771.02 92,470.33 1,333.29 18,112.17 16,164.97 5,886.62 637.07 26,318.72 68.66 222,762.84
占比 27.73% 41.51% 0.60% 8.13% 7.26% 2.64% 0.29% 11.81% 0.03% 100.00%
营业利润 33,039.15 12,661.58 17,604.64 11,919.92 6,749.46 61,000.49 1,184.58 -43,169.56 -1,068.66 99,921.60
占比 33.07% 12.67% 17.62% 11.93% 6.75% 61.05% 1.19% -43.20% -1.07%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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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营业收入来源于经纪业务比例较高,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
本公司经纪业务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9.38%、43.04%和
29.73%,始终保持较高比例。
为抵御证券行业周期性风险,实现公司各项业务均衡发展,公司大力发展
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和期货业务,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上述
三项业务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8.99%、34.58%和 50.81%。此外,
公司积极开拓创新业务,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融资融券等证券信用交易
业务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分别达到 20.73%、27.74%和 25.53%。公司综合
业务能力得到稳步提高。
公司将遵循中国证监会推进证券公司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的政策导向,稳
步发展各项业务,努力打造更加全面的业务体系和更加均衡的业务结构,提高
公司综合盈利能力。
(一)经纪业务
1、基本情况
经纪业务主要是指证券代理买卖业务,即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买
卖有价证券,还包括代理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鉴证以及代理登
记开户等服务,是证券公司最基本的一项服务。我国证券公司从事经纪业务必
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证券营业部或核准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
本公司经纪业务主要由零售业务总部负责零售客户的产品营销;由机构业
务总部负责针对机构等高净值客户的开发和维护;由网点运营管理总部提供客
户服务及对各营业部进行经纪业务管理、网点建设、营业网点的督导和考核、
基础客户服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 107 家分支机构中,具备从事经纪业务资
质的分支机构共有 100 家,其中浙江省 62 家,覆盖浙江省所有地市;浙江省外
地区 38 家,覆盖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深圳、广州、济南、南京、厦门、
福州等国内主要城市,本公司沪深两市证券账户有效开户数为 222.72 万户。
2、业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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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 营业部 存管银行 公司总部 交易所、登记公司
投资者交易
客户
风险承受能力测评
柜台业务
(签署开户协议,
持续服务
开立账户,变更、
转销户等)
持续服务 资金存取
发送客户交易 交易撮合
指令 发送交易清算数据
交割单 集中清算
撤销第三方
撤销指定、转托管
存管
3、浙江省内主要竞争者情况
浙江省为国内经济最为发达,民间资本最为活跃的省份之一,各家证券公
司争相抢占省内市场。根据 WIND 的统计数据,截至 2016 年底,浙江省内证券
营业部数量超过 680 个,市场竞争较为激烈。
除公司外,主要在浙江省内开展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原“中信证券(浙江)”,2015 年 9 月中信证券(浙江)被中信证券整体
吸收合并,现已注销。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和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财通证券”),其基本情况如下:
(1)中信证券
2015 年 9 月,中信证券完成对中信证券(浙江)的整体吸收合并。2015 年
10 月 20 日,深交所发布《关于注销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会员会籍
的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信证
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解散。依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相关规定,自即日起正式注销该公司会员会
籍。”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10.17 亿元,其经营范围为:证券经
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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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
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
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
截至 2016 年底,中信证券在浙江省内设有 68 家营业部。根据中国证券业
协会的统计,中信证券 2015 年底总资产为 4,841.25 亿元,行业排名第 1 位,净
资产为 1,162.08 亿元,行业排名第 1 位,净资本为 894.15 亿元,行业排名第 1
位;2015 年营业收入为 340.93 亿元,行业排名第 1 位,净利润为 150.98 亿元,
行业排名第 1 位,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为 137.65 亿元,行业排名第 5 位。
(2)财通证券
财通证券为注册于浙江省的证券公司,注册资本为 32.3 亿元,其经营范围
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资产管理;
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
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截至 2016 年 12 月,财通证券设有 102 家营
业部。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统计,2015 年底,财通证券总资产为 598.05 亿
元,行业排名第 26 位;净资产为 112.18 亿元,行业排名第 33 位;净资本为
102.15 亿元,行业排名第 32 位。2015 年,营业收入为 46.94 亿元,行业排名第
31 位;净利润为 21.14 亿元,行业排名第 27 位,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为
24.78 亿元,行业排名第 26 位。
浙商证券作为浙江省内领先的证券公司之一,采取“精英化”人才培养路
线,着重全面的专业化培训,提升人才的工作技能,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培训
和考核机制,保持了较为有利的竞争地位,并在业务增长、创收能力方面保持
了领先。
根据 WIND 资讯交易数据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证券公司财务数据统
计,本公司报告期内的交易量、市场份额及经纪业务净收入均位居浙江辖区前
列,2014 年至 2016 年,本公司交易量复合年增长率为 35.91%,位居浙江省前
列。
4、最近三年业务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纪业务交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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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亿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证券种类
交易额 市场份额 交易额 市场份额 交易额 市场份额
A股 34,809.44 1.38% 63,807.91 1.25% 16,990.94 1.15%
B股 17.89 0.62% 42.10 0.57% 6.91 0.34%
基金 322.18 0.14% 1,051.11 0.34% 244.50 0.26%
权证 - - - - - -
国债 6.25 0.21% 9.00 0.10% 0.17 0.01%
企业债 9.83 0.06% 87.22 0.15% 7.14 0.01%
其他债券 17,517.32 0.37% 7,409.24 0.29% 11,272.33 0.62%
公司充分结合所在区域经济发达的特点,针对性地在浙江省所有地市和国
内经济发达城市设立了营业网点,在浙江省经纪业务领域形成了明显的区域优
势,并向国内重点区域辐射。
报告期内,各期代理的已兑付债券金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公司债 172,959.1 118,000.00 19,040.90
企业债 58,000 45,000.00 -
中小企业私募债 109,000 104,000.00 35,500.00
私募债 10,000 133,000.00 35,500.00
合计 349,959.1 400,000.00 90,040.90
交易佣金是本公司经纪业务的主要收入来源,报告期内证券市场平均净佣
金费率和公司佣金费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市场平均净佣金费率水平 0.38‰ 0.50‰ 0.66‰
公司平均净佣金费率水平 0.35‰ 0.42‰ 0.59‰
市场股票基金权证交易量(亿元) 1,383,823.61 2,703,237.16 789,617.92
公司股票基金权证交易量(亿元) 35,149.51 64,901.12 17,242.35
注:市场平均净佣金率水平=当年全部证券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总和/市场股票基金权证交易量
公司平均净佣金率水平=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公司市场股票基金权证交易量
资料来源:全部证券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总和数据来自中国证券业协会,股票基金权证交易量数
据来自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统计数据、WIND 资讯数据
2014 年以来,受证券公司设立营业部主体资质的放开、证券公司客户非现
场见证开户、网上开户政策的实施和同一投资者申请开立多个证券账户的政策
放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等影响,证券行业及本公司佣金费率均出现下滑。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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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互联网公司利用用户数量优势、资金优势,纷纷开展金融产品销售、网上
投顾等业务,抢占客户财富管理市场,给证券公司经纪业务带来挑战。
浙江省作为国内经济和资本市场最为发达的区域之一,是各家证券公司争
相抢占的市场,省内经纪业务竞争较为激烈,加之近年股票市场较为低迷,公
司经纪业务开拓也存在一定难度。因此,公司在早期主要采取具有竞争力的费
率巩固市场占有率,略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近年来,公司虽然遵循浙江地区新
开营业部佣金费率不低于 1‰的行业自律规范,但仍持续保持整体佣金费率的
竞争优势。
由于经纪业务是证券公司最基本的业务,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
大,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进一步增强经纪业务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①优化网点布局,降低经营成本
为尽快从传统通道业务向综合投融资服务转型,公司以长三角、珠三角等
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作为新业务的发展重点,并根据各地市场体量和业务经
营模式将分支机构划分为标 I、标 II、标 III、小微四类,对各类分支机构进行
标准化成本设定,力争以最低的成本进行经纪业务开拓。公司 107 家分支机构
中,标 I 型分支机构总数为 21 家,标 II 型分支机构总数为 32 家,标 III 型分支
机构总数为 32 家,小微型分支机构总数为 21 家,另有 1 家未做分类。
②加强增值服务
为了给客户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服务,公司将整体客户按五级分类,并向不
同客户提供差异化的佣金套餐,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公司已推出了“财富慧
金”品牌服务,为客户提供自助解决方案、一站式解决方案、全套解决方案和个
性化全套解决方案,基本覆盖了所有层次的客户需求,使客户能够准确的找到
适合自己的方案。公司还为高净值客户特别推出了“慧金沙龙”投资交流平台,
向其传递研究成果,解读专业投资技能。
③营业部由传统通道服务向财富管理转型
面对行业的竞争压力,公司转变经营理念,逐渐改变经纪业务单一地为客
户提供通道服务的盈利模式,通过深化投资顾问等收费性服务,进一步丰富公
司产品线。公司总部设立了零售业务总部,大力培育投资顾问队伍,充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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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的支持功能,通过丰富产品类型来满足客户个性化的需求,营业部除
销售标准化的产品外,还可推广营业部自身品牌的产品,同时加快发展一对一
的个性化协议服务,将营业部建设成为当地的财富管理中心。
④整合资源强化互联网金融业务实力
公司将呼叫中心团队、投资顾问团队、互联网营销团队、业务办理互联网
化团队全部整合至互联网金融部,使互联网金融部成为具有后台业务运行支
持、基础客户服务内容、业务互联网实现、互联网营销服务综合能力的业务部
门。
⑤推动证券业务互联网化
利用公司完整的互联网金融业务体系,积极推进业务办理互联网化、产品
销售互联网化及用户服务互联网化,积极开发上线互联网业务、销售及服务系
统及平台,实现互联网途径上对客户的全面服务;同时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
进一步加强渠道引流,同时创新与传统渠道如银行等渠道合作模式,线上线下
结合,实现优势互补,进一步扩大客户基础。
5、销售服务模式
(1)零售客户销售服务模式
本公司零售经纪业务以零售业务总部为主管部门,以网点运营管理总部作
为客户服务部门,以各营业部作为营销业务执行部门,具体负责传统经纪业务
产品、代销金融产品等的销售。公司零售业务根据不同的客户需求采取不同的
营销服务策略,公司通过创建的“财富慧金”品牌向自主交易客户提供投资咨询
服务;财富管理方面公司拥有“聚金汇银”系列资产管理品牌,为委托理财客户
提供服务,从而满足零售业务客户的需求。公司还通过不同的营销服务模式扩
展业务规模,包括服务营销、体验式营销、投理顾融合展业,以及走进企业、
走进社区等,为客户提供专业、便利、全面的投资理财服务。
(2)机构客户销售服务模式
本公司机构客户经纪业务由机构业务总部负责,具体业务包括为金融机构
和高净值客户提供综合投融资服务,获得交易佣金、咨询服务等收入。公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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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销售或推介前,综合公司近期的产品销售计划,上报产品品种、特点、适
合投资人群情况,统一协调销售档期。然后,通过约见目标客户、安排拜访与
现场推介所掌握的信息,有针对性地为客户推荐产品及产品组合。
(二)期货业务
1、基本情况
本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浙商期货为客户提供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和资
产管理服务。浙商期货目前为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全面结算会员,并且是上海
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会员。
2013 年 4 月,浙商期货出资 1 亿元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浙期实业,并于
2014 年 9 月增资 1 亿元。浙期实业主要从事仓单服务、合作套保、第三方风险
管理、定价服务和基差交易业务。其中仓单服务为浙期实业目前主要开展的业
务,服务内容为浙期实业以自有资金与客户进行仓单买断式交易,买入的仓单
约定销售给客户或在市场上进行交易;合作套保为浙期实业以自有资金协助客
户进行套期保值,主要模式为浙期实业协助客户购买原材料以锁定成本,并约
定未来分批向客户出售;第三方风险管理业务为浙期实业运用自身对期货行业
的专业知识、风险控制能力,向投资者提供期货交易相关的风险管理解决方
案;定价服务为浙期实业与客户约定在未来某一时点对预定的商品进行实物交
收,并以交货当天指定市场价格及双方事先约定的调整比率确定货物价格;基
差交易为浙期实业利用商品在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的价格波动,在某种商品在
期现货市场价格产生较大差别(基差)时,同时在期现货市场操作,锁定基差
收益的策略。其中浙期实业在从事仓单业务、合作套保业务、定价服务和基差
交易过程中,在不约定销售的情况下,均通过期货市场进行全额对冲交易,保
证风险可控。
2015 年 4 月,浙商期货出资 1,000 万元港币在中国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浙
商期货(香港)有限公司,并于 2016 年 5 月更名为浙商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
司。浙商国际金融主要从事期货合约交易、期货合约咨询业务,上述业务尚属
于拓展期。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浙商国际金融尚未实现盈利。
2、业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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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期货业务流程图
客户提供证件、资料 核实开户资料 股指期货培训
股指期货知识测试
签署合同、采集影响、
股指期货验证可用资金
揭示风险
申请交易编码
客户获取资金账号和密码
期货公司回访客户
开户流程
下单(委托)

竞价成交



结算
交割(若进入交割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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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仓单服务业务流程图
项目计划书 根据业务洽谈结果,制订业务项目计划书
客户资信调查 客户资信调查登记,评估客户信用风险
业务决策授权 董事会及公司总经理授权意见
签订购货协议及约
定销售协议 风控岗位审核并签署意见
如不约定销售
,进行期货市
场对冲交易 郑州、大连交易所的仓单通过期货公司,
仓单过户 上海交易所的仓单通过电子仓单系统直接
过户
签署合同后预付一定比例货款,确认物权
约定销售预收货款 付款 转移后支付剩余货款
风险监控
仓单价格未触及警戒线 仓单价格触及警戒线
追加货款 未追加货款
约定销售 不约定销售 处置仓单收回货款
郑州、大连市场的仓单委托期货公司进行过户,
到期销货 上海市场仓单由公司自行过户
郑州、大连市场的仓单货款由期货公司进行划
收款 转,上海市场仓单公司在收到一定比例货款时将
仓单过户至客户名下
3、最近三年业务经营情况
近年来,浙商期货稳步发展,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浙商期货已在北
京、天津、上海、广州、武汉、大连和浙江省内的杭州、宁波、温州、金华等
地共开设了 21 家期货营业部,在上海设立了上海分公司。初步形成了遍布全国
经济发达城市的营销网络。
(1)浙商期货经纪业务指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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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成交金额(亿元) 42,053.56 150,882.00 86,062.74
成交金额市场占有率 1.07% 1.36% 1.47%
公司平均佣金率水平 0.050‰ 0.012‰ 0.020‰
市场平均佣金率水平 - 0.011‰ 0.018‰
日均客户权益(亿元) 52.15 56.57 44.11
母公司营业收入(万元) 35,652.22 34,521.24 28,354.07
注:成交金额为双边计算额
公司平均佣金率水平=公司手续费净收入(母公司口径)/公司成交金额
市场平均佣金率水平=全国期货公司手续费净收入总和/市场成交金额
数据来源:中国期货业协会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浙商期货成交金额分别为 86,062.74 亿元、
150,882.00 亿元及 42,053.56 亿元,成交金额市场占有率分别为 1.47%、1.36%及
1.07%,受部分客户获得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资格使得对浙商期货代理
结算需求下降以及市场竞争加剧的影响,浙商期货 2014 年以来成交金额市场占
有率逐步下降。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浙商期货平均佣金率水平分别为 0.020‰、
0.012‰及 0.050‰,2014 年、2015 年,市场平均佣金率水平分别为 0.018‰、
0.011‰。浙江省作为国内经济发达、民间资本活跃的地区,期货交易活跃,省
内期货业务竞争激烈。2015 年,期货市场波动剧烈,期货公司间竞争持续加
剧,同时受互联网金融影响,公司佣金费率明显下浮。2016 年,由于股指期货
相关政策调整,公司金融期货经纪业务急剧萎缩,而商品期货佣金费率较金融
期货经纪业务费率更高,因此平均佣金费率水平大幅提升。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浙商期货日均客户权益分别为 44.11 亿元、
56.57 亿元及 52.15 亿元;母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8,354.07 万元、34,521.24 万
元及 35,652.22 万元。
(2)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自 2014 年以来,浙商期货有限公司共开展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31 项,其中
包括套利专项咨询 21 项,品种专项咨询 10 项。报告期内,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客户总数为 31 个,其中机构客户 21 个,自然人客户 10 个。
浙商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规模及损益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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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数量 客户数量 营业收入(万 营业费用(万 营业利润(万
年份/项目
(项) (个) 元) 元) 元)
2014 年 15 15 411.53 261.32 150.21
2015 年 5 5 3.10 60.10 -57.00
2016 年 11 11 8.1 58.80 -50.7
合计 31 31 422.73 380.22 42.51
(3)资产管理业务
浙商期货于 2012 年 11 月起开展“一对一”资产管理业务,并于 2014 年 12
月起开展“一对多”的资产管理业务。
2014 年,浙商期货发行一对一资产管理计划 48 个,初始发行规模为 7.22 亿
元;发行一对多资产管理计划 1 个,初始发行规模为 0.12 亿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浙商期货在运行资产管理计划为 47 个,运行规模为 7.55 亿元。
2015 年,发行一对一资产管理计划 34 个,初始发行规模为 6.80 亿元。发行
一对多资产管理计划 46 个,初始发行规模为 7.30 亿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浙商期货在运行资产管理计划为 54 个,运行规模为 19.73 亿元。
2016 年,公司发行一对一资产管理计划 14 个,初始发行规模为 0.67 亿元。
发行一对多资产管理计划 40 个,初始发行规模为 7.40 亿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浙商期货在运行资产管理计划为 61 个,运行规模为 12.65 亿元。
浙商期货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及损益情况如下:
资管计划数量 营业收入 营业费用 营业利润
年份/项目
(个) (万元) (万元) (万元)
2014 年 47 18.66 420.72 -402.06
2015 年 54 732.48 503.05 229.43
2016 年 61 1,161.01 962.98 198.03
2014 年至 2016 年,浙商期货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分别为 18.66 万元、732.48
万元及 1,161.01 万元,自 2015 年起大幅上升,主要原因系 2014 年 12 月 15 日
实施的《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中期协字[2014]100 号)标
志着监管部门对期货资管“一对多”业务的放开。浙商期货于 2015 年及 2016
年发行了多个一对多资管计划,导致其资管业务收入较 2014 年大幅上升。另一
方面,期货资管“一对多”业务的放开,使浙商期货原本进行期货投资咨询的
单一客户转为购买其“一对多”期货资产管理产品,在大幅拉低浙商期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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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业务收入的同时,带来资产管理业务收入的大幅提升。
(4)浙商期货居间人
期货经纪业务方面,期货居间人作为第三方服务人为浙商期货介绍订约或
提供订约机会的个人或法人,并从客户的交易佣金中抽取提成。浙商期货居间
人数量、佣金支付金额及相关手续费收入贡献情况如下:
由居间人带 浙商期货母
居间人数量 平均佣金 佣金总额 来的手续费 公司手续费 占比
年份
(人) (万元) (万年) 收入 收入总计 (%)
(万元) (万元)
2014 年 729 3.00 2,184.89 5,298.28 17,547.26 30.19%
2015 年 695 2.94 2,044.11 4,980.31 18,212.20 27.35%
2016 年 567 2.94 1,666.61 3,665.63 21,174.83 17.26%
注:考虑到行业竞争,结合居间人具体情况,佣金支付标准由浙商期货与居间人一对一进行协商确
定。
(5)期货子公司
2012 年 12 月,中国期货业协会颁布《期货公司设立子公司开展以风险管
理服务为主的业务试点工作指引》以来,期货公司纷纷设立风险管理子公司开
展业务,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统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已成立了 51 家
期货公司的风险管理子公司。浙期实业 2013 年起陆续开展了仓单服务、合作套
保、第三方风险管理、定价服务和基差交易等业务,受益于市场的成长,业务
规 模 快 速 扩 大 , 2014 年 、 2015 年 及 2016 年 , 浙 期 实 业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73,679.31 万元、82,346.52 万元及 107,181.79 万元。浙期实业各项业务指标情况
如下: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仓单销售业务(笔) 384 325
仓单采购业务(笔) 303 52
合作套保业务(笔) - 5
签署第三方风险管理协议(份) 8 6
营业收入(万元) 107,181.79 82,346.52 73,679.31
注:仓单服务中包括定价服务和基差交易业务
浙期实业仓单销售、采购、合作套保、风险管理业务的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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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仓单购销业务(主营业务收入-主
12,690.46 -1,869.84 -2,087.38
营业务成本)
合作套保业务(主营业务收入-主
- 72.54 8.89
营业务成本)
期货合约损益 -12,453.20 4,984.31 3,320.76
风险管理业务(主营业务收入) 2,496.94 612.60 2,537.94
经核查,保荐机构、会计师认为:浙期实业仓单销售、采购、合作套保、
风险管理业务各环节的会计处理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发行人已
如实披露了报告期内浙期实业仓单购销业务、合作套保业务以及风险管理业务
的损益情况。
4、风险控制措施
在风险控制方面,浙商期货制订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
作细则、交易风险管理制度,并设立了独立董事以及向董事会负责的首席风险
官等职位,浙商期货通过上述制度、人员以及稽核部对公司业务进行全面风险
监测与管控。浙商期货还针对信息技术系统风险制订了应急风险管理办法,并
设立了 IT 治理委员会,对公司信息系统安全及风险管理进行综合管理。
浙期实业在业务开展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资金流动性风险、仓单价格波
动风险、客户违约风险等。浙期实业制定了业务授权体系,规模 1,000 万元以
上项目需由董事会批准。项目开展需制定项目计划书,对客户情况、交易品种
的市场价格波动情况进行评估,并最终需获得风险决策委员会审核通过。所有
合同需经董事会或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支付货款。在约定销售的情况下,公司将
收取一定比例保证金,并设置价格警戒线,如仓单价格波动超过警戒线,公司
要求客户相应增加保证金,如客户不增加保证金,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直接在
市场上进行仓单销售;在不约定销售的情况下,公司在期货市场进行全额对冲
交易,规避价格波动风险。此外,浙期实业内部设立风险控制岗位,对日常业
务执行进行风险监测,由专人填制每日业务流水报表,并在风险控制部门备
案。
5、销售服务模式
浙商期货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宗旨,围绕“发现需求、满足需求、创造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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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方面开展工作。首先,浙商期货通过下属营业部发现客户需求;其次,发
挥研发部门的能力,通过期货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将研究成果送到客户手中;此
外,公司持续强化创新能力,努力为客户创造新的需求。
浙商期货通过其营销网络采用多种形式结合的方式开展期货业务的营销工
作。浙商期货各营业部业务团队与本公司期货 IB 业务部门合作,进行团队营销
和会议推广营销,将自身的服务产品介绍给广大投资者,为公司期货业务积累
了较强的品牌影响力。
浙期实业自成立以来业务发展稳定,目前浙期实业业务开展主要依托公司
及浙商期货现有客户资源,进行业务挖掘。未来,浙期实业计划主要针对大型
优质企业进行业务推广,并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服务方案,逐步扩大市场份
额。
(三)自营业务
1、基本情况
证券自营业务是指证券经营机构根据监管法规运用自有资金买卖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基金、债券等有价证券以及利用股指期货进行套期保
值,并自行承担风险和收益的投资行为,是证券公司的重要收入和利润来源之
一。
公司自营业务由下属三个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操作,证券投资部主要负责股
票二级市场的投资经营,固定收益总部主要负责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投资交易,
金融衍生品部主要负责衍生品投资。公司自营业务实行“集中运作、分级授权、
分级决策”的运作模式。公司对外产品投资由公司资产负债委员会及下设的分管
各自营产品的专业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领导,为有效降低和
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止损止盈办法,二级市场投资整体亏损达
到 12%后,由证券投资部和固定收益总部提议相应的投委会对风险进行评估并
做相应决策,二级市场投资整体亏损达到 15%后,即触发全面清仓指令,证券
投资部和固定收益总部立即着手止损操作;在整体盈利达到 30%后,每增加
10%,由证券投资部和固定收益总部提议相应的投委会讨论是否止盈。对于金
融衍生品投资,公司严格控制单一及总体资金规模及风险敞口,并且根据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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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策略的性质制定了相应的止损金额,当投资亏损达到止损金额时,由金融
衍生品部提议金融衍生品决策委员会进行讨论是否止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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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务流程图
(1)权益类及债券类证券投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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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融衍生品类证券投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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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近三年业务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自营业务的主要产品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规模 收益 收益率 规模 收益 收益率 规模 收益 收益率
股票 42,531.41 2,780.61 6.54% 16,531.36 3,509.49 21.23% 5,151.08 2,683.27 52.09%
固定收益产品 512,880.63 30,311.00 5.91% 329,221.00 32,382.00 9.84% 142,750.82 15,674.41 10.98%
金融衍生品 492.00 -35.51 -7.22% 12,925.83 4,305.71 33.31% 4,855.73 436.23 8.98%
注 1:规模=报告期内自营证券占用成本累计日积数/报告期天数
收益=自营证券差价收入+期末结存证券浮动盈亏-期初结存证券浮动盈亏
收益率=收益/规模×100%
注 2:金融衍生品投资规模及收益包括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中应用的股指期货、股票、基金及信托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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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延续了以债券投资为主的投资策略,适当调整股票产品的
资产配置,公司整体投资收益情况良好。
(四)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1、基本情况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与客户签订资产管理合同,根据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对客
户资产进行经营,为客户提供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投资管理服务的行为。本公
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主要包括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专项资
产管理业务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2013 年 4 月,浙商资管正式成立,并于 2013 年 7 月取得经营业务许可证正
式营业,浙商资管承继了原由浙商证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并负责开展公司资
产管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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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务流程图
(1)集合资产管理产品业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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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向资产管理产品业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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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专项资产管理产品业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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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募基金产品业务流程图
3、最近三年业务经营情况
本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以差异化目标聚集战略为导向,以金融工程平台
为支持,坚持“立足选股、锁定成长、聚焦转型”的独特股票投资理念,报告期
内业务取得了稳步发展。目前公司推出了“聚金汇银”系列产品线,根据不同投
资人的理财需求设计了多种资产管理产品,下设“聚金”、“汇金”、“聚银”、“金
惠”等子品牌,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理财服务,以满足不同风险偏好
的投资人需求。
报告期内,本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平均受托管理资金 3,089,393.59 1,291,040.80 365,797.77
受托资金总体损益 -54,042.71 235,212.41 62,000.34
平均受托资产管理收益率 -1.75% 18.22% 16.95%
注:上表统计与股票、债券有关的资产管理计划资金收益情况
以下为报告期内公司各类资产管理产品的经营情况:
(1)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集合资产管理产品为公司同时接受多个客户委托,与客户签订合同,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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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通过客户的账户管理客户委托资产的活
动。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分为大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和小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冠以“汇金”系列产品名称,主要帮助大众客户在风险
可控的基础上实现资产长期稳定增值;公司小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冠以“金惠”系
列产品名称,以高净值客户需求为核心,产品设计和投资管理较为灵活,致力
于为投资者创造超额收益。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存续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 146 个,客
户总数为 29,163 户,受托管理资金规模为 456.88 亿元。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产
品情况如下:
首发募集 单位累计
序 产品代 总净值 总份额 累计收益
集合资管计划 金额 净值
号 码 (亿元) (亿份) 率
(亿元) (元)
浙商金惠聚焦定增 2 号集合
1 S53845 2.28 1.09 1.34 0.8181 -18.19%
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新三板启航 6 号集
2 S54839 1.17 1 1.17 0.8521 -14.79%
合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亮剑 1 号集合资产
3 S55459 0.46 0.07 0.09 0.7633 -23.67%
管理计划
浙商恒天金惠钛晶 1 号集合
4 S55460 0.38 0.97 1.27 0.8463 -15.37%
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新三板启航 7 号集
5 S59893 0.35 0.32 0.35 0.9147 -8.53%
合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东证做市增强 1 号
6 S70508 1.37 0.58 0.64 0.8984 -10.16%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健康产业 1 号集合
7 S75788 0.31 0.21 0.27 0.8044 -19.56%
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聚焦定增 3 号集合
8 SF8438 0.36 0.35 0.36 0.9606 -3.94%
资产管理计划
SG141 浙商金惠领先 1 号集合资产
9 0.3 0.24 0.26 0.9262 -7.38%
9 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 1 号集合资产管理
10 S00711 1.9 0.11 0.11 1.1865 18.65%
计划
浙商金惠 2 号集合资产管理
11 S00693 3.37 0.08 0.08 1.3919 39.19%
计划
浙商金惠 3 号集合资产管理
12 S00695 2.58 0.24 0.13 1.9203 92.03%
计划
浙商金惠引航集合资产管理
13 S00705 2.72 0.44 0.29 1.5444 54.44%
计划
浙商汇金大消费集合资产管
14 S00699 8.76 1.03 0.97 1.5646 56.46%
理计划
浙商汇金灵活定增集合资产
15 S00710 7.42 10.79 11.13 1.8617 86.17%
管理计划
浙商汇金精选定增集合资产
16 S00381 2.32 12.26 14.17 1.965 96.50%
管理计划
浙商汇金新经济第二季集合
17 S00604 1.29 0.06 0.06 1.0728 7.28%
资产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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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金惠新经济第三季集合
18 S16416 0.99 0.1 0.11 1.0263 2.63%
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转型成长集合资产
19 S17256 0.3 0.12 0.13 1.3624 36.24%
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优选定增集合资产
20 S43174 1.6 1.36 1.62 1.2051 20.51%
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聚焦定增集合资产
21 S43637 1.7 0.92 1.13 1.1642 16.42%
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先锋 1 号集合资产
22 S48120 0.5 0.57 0.5 1.149 14.90%
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新三板扬帆 1 号集
23 S50795 0.5 0.37 0.5 0.7471 -25.29%
合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新机遇 1 号集合资
24 S51227 2.37 0.73 1.12 0.6527 -34.73%
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新三板启航 1 号集
25 S51458 2.82 2.03 2.82 0.7218 -27.82%
合资产管理计划
金惠新三板启航 3 号集合资
26 S51786 0.76 0.49 0.76 0.6478 -35.22%
产管理计划
金惠新三板启航 2 号集合资
27 S52280 2.62 1.97 2.62 0.7525 -24.75%
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量化多利 1 号集合
28 S73542 0.92 0.55 0.52 1.1503 15.03%
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量化多策略 1 号集
29 SF8715 0.49 0.69 0.66 1.148 14.80%
合资产管理计划
SG270 浙商金惠量化多策略 2 号集
30 0.46 0.46 0.47 1.0812 8.12%
2 合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汇金 1 号集合理财管理
31 S00694 22.93 3.12 2.02 1.8184 81.84%
计划
浙商金惠转型成长量化对冲
32 S40023 0.32 0.1 0.1 2.2202 122.02%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中证转型成长指数
33 S45805 0.33 0.11 0.1 1.4588 45.88%
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量化多利 2 号集合
34 SP8046 0.42 0.42 0.42 0.995 -0.50%
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镇江新区城投集合
35 S73078 0.59 0.59 0.59 1.0504 5.04%
资产管理计划
SG570 浙商金惠合肥恒大帝景系列
36 2.99 3.1 2.99 1.035 3.50%
8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鞍山城投集合资产
37 S56253 0.35 0.38 0.35 1.1598 15.98%
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美都能源 1 号股票
38 SF0926 质押式回购集合资产管理计 1.2 0 0 1.083 8.30%

浙商金惠宝龙集合资产管理
39 SF4246 0.5 0.5 0.5 0.9998 -0.02%
计划
浙商金惠德奥通航 1 号股票
40 SF4667 质押式回购集合资产管理计 0.6 0.66 0.6 1.0946 9.46%

浙商金惠深大通 1 号股票质
41 SF4046 1.7 1.79 1.7 1.0543 5.43%
押式回购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广物地产集合资产
42 SF8437 1 1.02 1 1.0495 4.95%
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广物地产 2 号集合
43 SF9467 0.7 0.71 0.7 1.0472 4.72%
资产管理计划
SG013 浙商金惠广物地产 3 号集合
44 0.85 0.87 0.85 1.047 4.70%
7 资产管理计划
SG408 浙商金惠耀达集合资产管理
45 2.45 2.5 2.45 1.0205 2.05%
1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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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金惠康盛股份 2 号股票
SG427
46 质押式回购集合资产管理计 1.3 1.34 1.3 1.0278 2.78%
4

浙商金惠常山股份 1 号股票
SG799
47 质押式回购集合资产管理计 0.3 0.31 0.3 1.0273 2.73%
0

SG799 浙商金惠开封建投 6 号集合
48 0.96 0.98 0.96 1.0205 2.05%
2 资产管理计划
SG993 浙商金惠盾安集合资产管理
49 0.4 0.41 0.4 1.0209 2.09%
8 计划
浙商金惠成都恒锦集合资产
50 S47962 0.67 0.71 0.68 1.047 4.70%
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盐城海瀛环保集合
51 S51567 0.59 0.6 0.59 1.1292 12.92%
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三胞集团 2 号集合
52 SP2339 0.3 0.31 0.3 1.0178 1.78%
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三胞集团集合资产
53 SP2338 1.19 1.21 1.19 1.0178 1.78%
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星星集合资产管理
54 SP3113 0.69 0.7 0.69 1.0163 1.63%
计划
浙商金惠泰禾中夏集合资产
55 SP5772 0.86 0.86 0.86 0.9996 -0.04%
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星星 2 号集合资产
56 SP4740 0.8 0.81 0.8 1.0126 1.26%
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阳光天地集合资产
57 SP9506 0.7 0.7 0.7 1 0.00%
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凯迪阳光集合资产
58 SP8074 0.51 0.51 0.51 0.9997 -0.03%
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陕西旅游集团集合
59 SP9522 0.5 0.5 0.5 1.0049 0.49%
资产管理计划
SQ076 浙商金惠凯迪阳光 2 号集合
60 0.33 0.33 0.33 0.9998 -0.02%
7 资产管理计划
SG697 浙商金惠天业股份流动资金
61 1 1 1 1.0233 2.33%
2 贷款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恒大地产 1 号集合
62 SP2469 2.5 2.53 2.5 1.0296 2.96%
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恒大地产 3 号集合
63 SP3114 1.48 1.5 1.48 1.0287 2.87%
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恒大地产 4 号集合
64 SP5766 0.32 0.32 0.32 1.0122 1.22%
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华中租赁 1 号集合
65 SP5308 0.3 0.3 0.3 1 0.00%
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华中租赁 2 号集合
66 SP7182 0.37 0.37 0.37 1 0.00%
资产管理计划
SQ282 浙商金惠华中租赁 3 号集合
67 0.66 0.66 0.66 1 0.00%
4 资产管理计划
SG588 浙商金惠恒大武汉 1 号集合
68 0.99 0.99 0.99 1.0119 1.19%
3 资产管理计划
SQ313 浙商金惠恒大武汉 2 号集合
69 0.3 0.3 0.3 0.9999 -0.01%
1 资产管理计划
SQ183 浙商金惠泰禾南京集合资产
70 1.55 1.55 1.55 1 0.00%
2 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季季聚利 12 号集合
71 S53044 2.51 2.72 2.69 1.1294 12.94%
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季季聚利 13 号集合
72 S53048 2.69 2.69 2.62 1.105 10.50%
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季季聚利 16 号集合
73 S56040 2.88 3.06 3.05 1.1078 10.78%
资产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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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金惠季季聚利 17 号集合
74 S56043 3.05 3.21 3.18 1.1153 11.53%
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季季聚利 15 号集合
75 S57441 2.07 2.14 2.12 1.1516 15.16%
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季季聚利 18 号集合
76 S71602 3.06 3.31 3.2 1.1002 10.02%
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恒天季季聚利 1 号集合
77 S71841 2.96 3.1 3.07 1.0965 9.65%
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恒天季季聚利 2 号集合
78 S72251 2.97 3.03 3.01 1.1026 10.26%
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恒天季季聚利 3 号集合
79 S72254 3.06 3.08 3.06 1.1024 10.24%
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恒天季季聚利 4 号集合
80 S72496 2.97 3.07 2.99 1.095 9.50%
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恒天季季聚利 5 号集合
81 S72742 2.97 3.01 2.94 1.0904 9.04%
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季季聚利 19 号集合
82 S73071 2.34 2.41 2.36 1.0879 8.79%
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恒天季季聚利 6 号集合
83 S73378 2.97 2.94 2.87 1.0903 9.03%
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恒天季季聚利 8 号集合
84 S73624 2.97 2.96 2.89 1.0882 8.82%
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恒天季季聚利 7 号集合
85 S73615 2.97 2.79 2.72 1.0862 8.62%
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恒天季季聚利 9 号集合
86 S74475 1.8 1.82 1.79 1.0864 8.64%
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恒天季季聚利 10 号集合
87 S74480 1.71 1.77 1.74 1.0855 8.55%
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双季聚利 1 号集合
88 S74735 0.55 0.59 0.56 1.1052 10.52%
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恒天季季聚利 11 号集合
89 S75188 3.02 2.99 2.94 1.0808 8.08%
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双季聚利 2 号集合
90 S76356 2.67 2.8 2.71 1.0783 7.83%
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双季聚利 3 号集合
91 S76513 2.35 2.46 2.38 1.0758 7.58%
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海利 1 号债券分级
92 SF2286 2.1 0.33 0.3 1.1572 15.72%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双季聚利 4 号集合
93 SF2289 1.98 2.05 2.02 1.0563 5.63%
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双季聚利 5 号集合
94 SF4039 1.8 1.88 1.81 1.0563 5.63%
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海利 2 号债券分级
95 SF4253 2.8 2.97 2.8 1.06 6.00%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稳进聚利 1 号集合
96 SF9250 3.02 3.55 3.55 1.0277 2.77%
资产管理计划
SG032 浙商金惠双季稳利 1 号集合
97 0.86 0.33 0.32 1.0363 3.63%
9 资产管理计划
SG270 浙商金惠稳进聚利 2 号集合
98 2.23 1.35 1.35 1.0256 2.56%
3 资产管理计划
SG191 浙商金惠多增益 1 号集合资
99 5 40.63 40.63 1 0.00%
7 产管理计划
SG427 浙商金惠多增利 1 号集合资
100 1.02 18.23 18.23 1 0.00%
0 产管理计划
SG437 浙商金惠稳进聚利 3 号集合
101 4.96 3.82 3.82 1.0255 2.55%
3 资产管理计划
SG437 浙商金惠安心 1 号 1 期集合
102 3.64 3.48 3.48 1.0234 2.34%
2 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SG506 浙商金惠多增益 2 号集合资
103 1.08 47.7 47.7 1 0.00%
1 产管理计划
SG506 浙商金惠安心 1 号 2 期集合
104 3.26 3.26 3.26 1 0.00%
2 资产管理计划
SG641 浙商金惠安心 1 号 3 期集合
105 2.62 2.62 2.62 1 0.00%
9 资产管理计划
SG678 浙商金惠多增益 3 号集合资
106 2 27.5 27.5 1 0.00%
0 产管理计划
SG703 浙商金惠稳进聚利 4 号集合
107 2.69 2.69 2.69 1 0.00%
1 资产管理计划
SG703 浙商金惠稳进聚利 6 号集合
108 2.6 2.6 2.6 1 0.00%
3 资产管理计划
SG703 浙商金惠稳进聚利 5 号集合
109 2.75 2.75 2.75 1 0.00%
2 资产管理计划
SG703 浙商金惠稳进聚利 7 号集合
110 2.7 2.7 2.7 1 0.00%
5 资产管理计划
SG703 浙商金惠安心 1 号 4 期集合
111 1.19 1.19 1.19 1 0.00%
0 资产管理计划
SG799 浙商金惠多增益 4 号集合资
112 2 35.42 35.42 1 0.00%
1 产管理计划
SG833 浙商金惠安心 1 号 5 期集合
113 0.65 0.65 0.65 1 0.00%
2 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汇金增强聚利集合资产
114 S00702 2.91 9.45 9.41 1.2139 21.39%
管理计划
浙商汇金金算盘集合资产管
115 S00635 1.07 8.13 8.13 1 0.00%
理计划
浙商金惠月月聚利集合资产
116 S11532 0.53 2.17 2.16 1.1562 15.62%
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月月聚利 2 号集合
117 S17371 0.76 0.92 0.91 1.1248 12.48%
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季季聚利集合资产
118 S17375 5 3.84 3.82 1.1392 13.92%
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季季聚利 2 号集合
119 S18271 5 3.82 3.81 1.132 13.20%
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季季聚利 4 号集合
120 S19226 2.5 2.37 2.35 1.1277 12.77%
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季季聚利 3 号集合
121 S19223 2.5 2.49 2.47 1.148 14.80%
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季季聚利 5 号集合
122 S47613 2.36 2.6 2.5 1.151 15.10%
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季季聚利 6 号集合
123 S48166 2.43 2.53 2.47 1.1384 13.84%
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季季聚利 7 号集合
124 S48871 2.5 2.7 2.63 1.1433 14.33%
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季季聚利 10 号集合
125 S49860 2.78 3.02 2.95 1.135 13.50%
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季季聚利 8 号集合
126 S49854 2.87 3.12 3.04 1.138 13.80%
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季季聚利 9 号集合
127 S49857 2.78 3.06 2.98 1.1366 13.66%
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季季聚利 11 号集合
128 S53041 2.7 2.83 2.76 1.1046 10.46%
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多增益 5 号集合资
129 SP1654 2.01 14.01 14.01 1 0.00%
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多增益 6 号集合资
130 SP1610 2 18 18 1 0.00%
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安心 3 号 1 期集合
131 SP2440 2.02 2.02 2.02 1 0.00%
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浙商金惠安心 3 号 2 期集合
132 SP4723 0.78 0.78 0.78 1 0.00%
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安心 3 号 3 期集合
133 SP7577 3.23 3.23 3.23 1 0.00%
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璞玉 1 号 1 期集合
134 SP6516 4.98 4.98 4.98 1 0.00%
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多增利 2 号集合资
135 SP8736 1.01 1.01 1.01 1 0.00%
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多增利 3 号集合资
136 SP8697 0.19 0.39 0.39 1 0.00%
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年年稳利 1 号集合
137 SP8276 0.97 0.76 0.76 0.999 -0.10%
资产管理计划
138 SP8113 浙商金惠季季添利 1 号 1 期 2 2 2 1 0.00%
SQ307 浙商金惠稳进聚利 12 号集合
139 2.99 2.99 2.99 1 0.00%
8 资产管理计划
SQ278 浙商金惠稳进聚利 11 号集合
140 1.86 1.86 1.86 1 0.00%
0 资产管理计划
SQ259 浙商金惠稳进聚利 10 号集合
141 2.99 2.99 2.99 1 0.00%
6 资产管理计划
SQ238 浙商金惠稳进聚利 9 号集合
142 2.99 2.99 2.99 1 0.00%
8 资产管理计划
SQ111 浙商金惠稳进聚利 8 号集合
143 0.93 0.93 0.93 1 0.00%
6 资产管理计划
SQ048 浙商金惠多增益 9 号集合资
144 2 2 2 1 0.00%
6 产管理计划
SQ043 浙商金惠多增益 7 号集合资
145 0.75 0.75 0.75 1 0.00%
6 产管理计划
SQ044 浙商金惠多增益 8 号集合资
146 0.75 0.75 0.75 1 0.00%
8 产管理计划
注 1:2013 年至今设立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均采取后期备案方式,无相关批复
注 2:累计收益率=(单位累计净值-1)*100%
截止 2017 年 2 月 22 日,浙商资管管理的单一集合资管计划下设不同期限
子份额的产品合计 12 支,产品规模 285.15 亿元。浙商资管单一资管计划下设
不同期限子份额的产品 2016 年度的管理人报酬收入为 2,875.13 万元,占浙商
资管 2016 年度营业收入 4.99%,占浙商证券 2016 年度合并营业收入 0.63%,
占比不高,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不大。
公司根据监管要求计划于 2018 年 3 月底前对该类产品压缩完毕,截至本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已压缩至 248.59 亿元,没有延后整改情形,未对公司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认为,浙商资管单一资管计划下设不同
期限子份额的产品 2016 年度的管理人报酬收入为 2,875.13 万元,占浙商资管
2016 年度营业收入 4.99%,占浙商证券 2016 年度合并营业收入 0.63%,占比
不高,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不大,不存在为避免对当期业绩冲击而延后整改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压缩的情形。
(2)定向资产管理产品
定向资产管理产品是证券公司接受单一客户委托,与客户签订合同,根据
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通过客户的账户管理客户委托资产的活
动。委托人包括自然人和机构,委托资产为货币资金或股票、债券等证券类资
产或货币资金与证券的组合形态。对于证券类资产,由管理人评估后决定是否
接受客户的委托。
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主要分主动管理类和被动管理类两类定向资产管理
业务模式。被动管理类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主要指由委托人向管理人发出明确交
易指令,由管理人按照委托人指令将委托资产投资于委托人指定标的资产管理
业务。主动管理类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主要指由管理人根据合同约定主动进行投
资管理的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设立的“聚金”系列产品为定向资产管理产品,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发行的存续期内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共 187 个,期末定向资产管理
受托管理资金规模为 889.35 亿元,主要投资于股票、理财产品、股票质押
权、票据等产品。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产品具体投
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受托管理资金规模(万元) 占比
信托贷款 2,036,314.51 22.90%
委托贷款 1,131,652.55 12.72%
福费廷 271,854.58 3.06%
资产收益权 1,635,818.28 18.39%
理财产品 224,602.41 2.53%
票据 668,841.47 7.52%
股票等综合 849,668.07 9.55%
同业存款 350,000.00 3.94%
其他 1,724,745.18 19.39%
合计 8,893,497.06 100.00%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中,公司作为管理人负责账户管理、清算分配以及配合
委托人出具必要文件等执行性事务。公司主要通过在合同文本中设计相关责任
条款来明确委托人所承担的风险,避免由管理人承担与收益不匹配的风险。在
主动管理类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中,公司还承担主动管理职责,审慎尽责的原则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管理和运用委托资产,但不保证本资产管理计划一定盈利或不受损失,也不保
证最低收益。具体投资风险仍由委托人承担。
(3)专项资产管理产品
专项资产管理产品是证券公司针对客户的特殊要求和资产的具体情况,设
定特定投资目标,通过专门账户为客户提供的资产管理服务。
公司设立的“聚银”系列产品为专项资产管理产品,本公司设计的“聚银 1
号”专项资产管理产品是以股票质押为保障,对股票收益权进行转让和约定回
购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该产品已于 2012 年 10 月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发行的存续期内的专项资产管理产品 12 个,资产净
值共计 13.00 亿元。
(4)公募基金产品
2013 年 2 月,中国证监会发布《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业务暂行规定》,符合条件的资产管理机构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可以开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浙商资管于 2014 年 8 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并于 2014 年 12 月募集首只公募基金
“浙商汇金转型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发
行的存续期内的公募基金管理产品 6 个,受托管理资金规模为 17.31 亿元。
(5)自有资金参与自身发起设立资管产品
2014 年公司自有资金参与自身发起设立资管产品的情况:
持仓比
例(占产 公允价值 是否 是否
序 自有资金 期末份额 份额 是否承担 发行人风
产品名称 产品总份额 品总份 (期末市 承诺 承诺
号 投资金额 数量 类型 亏损 险敞口
额的比 值) 收益 保本
例)
以自有参
浙商汇金一 非分
与金额为
1 号集合资产 6,420.00 6,417.60 34,187.91 18.77% 9,222.09 级产 否 否 9,222.09
限,承担
管理计划 品
有限亏损
以自有参
浙商汇金增
劣后 与金额为
2 强聚利普通 4,750.00 4,735.34 41,924.09 11.30% 4,744.81 否 否 4,744.81
级 限,承担

有限亏损
浙商金惠月 以自有参
劣后
3 月聚利普通 3,808.00 3,678.41 28,241.13 13.02% 3,715.19 否 否 与金额为 3,715.19

级 限,承担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有限亏损
以自有参
浙商金惠月
劣后 与金额为
4 月聚利 2 号 1,260.00 1,249.78 9,096.06 13.74% 1,249.78 否 否 1,249.78
级 限,承担
普通级
有限亏损
以自有参
浙商金惠季
劣后 与金额为
5 季聚利普通 4,000.00 4,000.00 38,572.26 10.37% 4,536.00 否 否 4,536.00
级 限,承担

有限亏损
非分
浙商金惠温
6 2,000.00 1,980.00 14,671.80 13.50% 2,102.56 级产 否 否 否 2,102.56
州城投 2 号

非分
浙商金惠来
7 800.00 792.00 9,078.30 8.72% 790.89 级产 否 否 否 790.89
宾城投 1 号

以自有参
浙商金惠季
劣后 与金额为
8 季聚利 2 号 4,000.00 4,000.00 29,150.27 13.72% 4,204.00 否 否 4,204.00
级 限,承担
普通级
有限亏损
非分
浙商金惠来
9 450.00 445.50 3,197.70 13.93% 444.97 级产 否 否 否 444.97
宾城投 2 号

非分
浙商金惠青
10 900.00 886.50 6,382.80 13.89% 881.89 级产 否 否 否 881.89
州城投 1 号

以自有参
浙商金惠季
劣后 与金额为
11 季聚利 3 号 2,500.00 2,500.00 25,000.39 10.00% 3,252.50 否 否 3,252.50
级 限,承担
普通级
有限亏损
以自有参
浙商金惠季
劣后 与金额为
12 季聚利 4 号 2,500.00 2,500.00 25,000.41 10.00% 3,170.00 否 否 3,170.00
级 限,承担
普通级
有限亏损
以自有参
浙商金惠慈 劣后 与金额为
13 2,000.00 2,000.00 7,950.00 25.16% 1,932.47 否 否 1,932.47
建 级 限,承担
有限亏损
合计 35,388.00 35,185.13 272,453.12 12.91% 40,247.15 40,247.15
2015 年公司自有资金参与自身发起设立资管产品的情况:
持仓比
例(占产 公允价值 是否 是否
序 自有资金 期末份额 份额 是否承担 发行人风
产品名称 产品总份额 品总份 (期末市 承诺 承诺
号 投资金额 数量 类型 亏损 险敞口
额的比 值) 收益 保本
例)
以自有参
浙商汇金一 非分
与金额为
1 号集合资产 4,482.28 4,480.60 24,842.98 18.04% 7,333.85 级产 否 否 7,333.85
限,承担
管理计划 品
有限亏损
以自有参
浙商汇金增
劣后 与金额为
2 强聚利普通 5,900.00 5,782.37 56,547.82 10.23% 4,874.54 否 否 4,874.54
级 限,承担

有限亏损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以自有参
浙商金惠月
劣后 与金额为
3 月聚利普通 3,808.00 3,678.41 30,673.27 11.99% 3,759.33 否 否 3,759.33
级 限,承担

有限亏损
以自有参
浙商金惠月
劣后 与金额为
4 月聚利 2 号 1,260.00 1,249.78 11,127.34 11.23% 1,092.31 否 否 1,092.31
级 限,承担
普通级
有限亏损
以自有参
浙商金惠季
劣后 与金额为
5 季聚利普通 4,000.00 4,000.00 38,752.10 10.32% 4,000.00 否 否 4,000.00
级 限,承担

有限亏损
以自有参
浙商金惠季
劣后 与金额为
6 季聚利 2 号 4,000.00 4,000.00 38,649.08 10.35% 4,000.00 否 否 4,000.00
级 限,承担
普通级
有限亏损
非分
浙商金惠青
7 900.00 886.50 6,382.80 13.89% 930.20 级产 否 否 否 930.20
州城投 1 号

以自有参
浙商金惠季
劣后 与金额为
8 季聚利 3 号 2,508.00 2,506.10 24,835.20 10.09% 2,506.10 否 否 2,506.10
级 限,承担
普通级
有限亏损
以自有参
浙商金惠季
劣后 与金额为
9 季聚利 4 号 2,500.00 2,500.00 24,899.16 10.04% 2,500.00 否 否 2,500.00
级 限,承担
普通级
有限亏损
以自有参
浙商金惠双
劣后 与金额为
10 季聚利 1 号 620.00 620.01 5,507.05 11.26% 697.26 否 否 697.26
级 限,承担
普通级
有限亏损
以自有参
浙商金惠海
劣后 与金额为
11 利 1 号进取 3,000.00 3,000.00 21,000.00 14.29% 2,982.30 否 否 2,982.30
级 限,承担

有限亏损
以自有参
浙商金惠双
劣后 与金额为
12 季聚利 4 号 2,300.00 2,300.00 19,775.25 11.63% 2,282.06 否 否 2,282.06
级 限,承担
普通级
有限亏损
公募
浙商汇金转
基金
型成长混合
13 1,000.00 809.64 31,302.00 2.59% 890.60 (不 否 否 否 890.60
型证券投资

基金
级)
公募
浙商汇金转
基金
型驱动混合
14 1,000.00 999.90 107,123.34 0.93% 981.90 (不 否 否 否 981.90
型证券投资

基金
级)
合计 37,278.28 36,813.30 441,417.40 8.34% 38,830.45 38,830.45
2016 年公司自有资金参与自身发起设立资管产品的情况:
持仓比
公允价值 是否 是否
序 自有资金 期末份额 例(占产 份额 是否承担 发行人风
产品名称 产品总份额 (期末市 承诺 承诺
号 投资金额 数量 品总份 类型 亏损 险敞口
值) 收益 保本
额的比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例)
以自有参
浙商汇金一 非分
与金额为
1 号集合资产 3,031.73 3,030.60 20,175.23 15.02% 4,692.58 级产 否 否 4,692.58
限,承担
管理计划 品
有限亏损
以自有参
浙商汇金增
劣后 与金额为
2 强聚利普通 9,850.00 10,185.80 94,074.63 10.83% 10,399.7 否 否 10,399.7
级 限,承担
级 B1
有限亏损
以自有参
浙商金惠月
劣后 与金额为
3 月聚利普通 3,808.00 3,678.41 21,639.89 17.00% 3,737.26 否 否 3,737.26
级 限,承担

有限亏损
以自有参
浙商金惠月
劣后 与金额为
4 月聚利 2 号 1,260.00 1,249.78 9,144.31 13.67% 1,251.03 否 否 1,251.03
级 限,承担
普通级
有限亏损
以自有参
浙商金惠季
劣后 与金额为
5 季聚利普通 4,000.00 4,000.00 38,172.07 10.48% 4,004.00 否 否 4,004.00
级 限,承担

有限亏损
以自有参
浙商金惠季
劣后 与金额为
6 季聚利 2 号 4,000.00 4,000.00 38,058.84 10.51% 4,000.00 否 否 4,000.00
级 限,承担
普通级
有限亏损
以自有参
浙商金惠季
劣后 与金额为
7 季聚利 3 号 2,508.00 2,506.10 24,699.18 10.15% 2,508.61 否 否 2,508.61
级 限,承担
普通级
有限亏损
以自有参
浙商金惠季
劣后 与金额为
8 季聚利 4 号 2,500.00 2,500.00 23,483.12 10.65% 2,502.50 否 否 2,502.50
级 限,承担
普通级
有限亏损
以自有参
浙商金惠季
劣后 与金额为
9 季聚利 6 号 1,900.00 1,662.29 24,695.95 6.73% 2,011.37 否 否 2,011.37
级 限,承担
普通级
有限亏损
以自有参
浙商金惠季
劣后 与金额为
10 季聚利 15 号 2,000.00 2,070.39 21,163.08 9.78% 2,211.18 否 否 2,211.18
级 限,承担
普通级
有限亏损
以自有参
浙商金惠双
劣后 与金额为
11 季聚利 1 号 620.00 620.01 5,625.62 11.02% 872.29 否 否 872.29
级 限,承担
普通级
有限亏损
以自有参
浙商金惠海
劣后 与金额为
12 利 1 号进取 3,000.00 3,000.00 3,000.00 100.00% 3,336.00 否 否 3,336.00
级 限,承担

有限亏损
以自有参
浙商金惠双
劣后 与金额为
13 季聚利 4 号 2,300.00 2,300.00 20,200.28 11.39% 2,587.27 否 否 2,587.27
级 限,承担
普通级
有限亏损
以自有参
浙商金惠双
劣后 与金额为
14 季聚利 5 号 2,000.00 2,000.00 18,124.86 11.03% 2,322.20 否 否 2,322.20
级 限,承担
普通级
有限亏损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以自有参
浙商金惠海
劣后 与金额为
15 利 2 号进取 4,000.00 4,000.00 28,000.00 14.29% 4,540.00 否 否 4,540.00
级 限,承担

有限亏损
以自有参
浙商金惠双
劣后 与金额为
16 季稳利 1 号 500.00 500.00 3,234.81 15.46% 538.00 否 否 538.00
级 限,承担
普通级
有限亏损
非分
浙商金惠年
17 300.00 300.00 7,649.39 3.92% 299.70 级产 否 否 否 299.70
年稳利 1 号

公募
浙商汇金转
基金
型成长混合
18 1,000.00 809.64 25,208.07 3.21% 565.13 (不 否 否 否 565.13
型证券投资

基金
级)
公募
浙商汇金转
基金
型驱动混合
19 1,000.00 999.90 75,603.61 1.32% 719.93 (不 否 否 否 719.93
型证券投资

基金
级)
公募
浙商汇金转
基金
型升级混合
20 2,500.00 2,500.00 5,905.31 42.33% 2,400.00 (不 否 否 否 2,400.00
型证券投资

基金
级)
公募
浙商汇金鼎
基金
盈灵活配置
1,000.00 1,000.00 22,736.01 4.40% 1,000.10 (不 否 否 否 1,000.10
21 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级)
浙商汇金中 公募
基金
证转型成长
22 1,000.00 1,000.00 22,513.98 4.44% 1,001.00 (不 否 否 否 1,001.00
指数型证券 分
投资基金 级)
合计 54,077.73 53,912.92 553,108.24 9.75% 57,499.85 57,499.85
(6)公司承诺收益、保本或承担亏损的资管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起设立任何承诺收益或承诺保本的资管产品。上表所
列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自身发起设立的资管产品,亦不存在对委托人承诺收益
或承诺保本的约定。
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自身发起的分级资管产品劣后级份额约定以公司自有
参与金额为限,承担有限亏损。此外,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的“浙商汇金一号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非分级资管产品为浙商资管发起设立的第一支非分级资管
产品,该产品说明书中约定公司作为管理人将用所认购的计划份额在集合计划
到期时所对应的净值有限承担委托人的投资损失。除该产品之外,公司发起设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立的其他非分级产品说明书中均不存在同类承担亏损的约定。
(7)公司资产管理产品的风险敞口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风险敞口总额为 57,499.85 万元。其中,公
司风险敞口金额中的 47,121.11 万元对应的资管产品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
债、评级较高的信用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整体投资风险较低;公司风险敞口
金额中的 10,378.74 万元对应的资管产品主要投资于权益类资产,与公司资本
规模和营业利润相比占比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影响。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如实披露资管业务收入构成,自有资金
参与自身发起设立资管产品的情况,以及发行人承诺收益、保本或承担亏损的
资管产品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起设立任何承诺收益或承诺保本的资管产
品,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自身发起设立的资管产品,亦不存在对委托人承诺收
益或承诺保本的约定。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风险敞口总额为
57,499.85 万元。其中,公司风险敞口金额中的 47,121.11 万元对应的资管产品
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评级较高的信用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整体投资风
险较低;公司风险敞口金额中的 10,378.74 万元对应的资管产品主要投资于权
益类资产,与公司资本规模和营业利润相比占比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或经营
成果不存在重大影响。
4、销售服务模式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拥有多个营销渠道,包括银行渠道、营业部渠道及基金
代销机构渠道等。公司与网点较多和销售能力较强的银行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
系,主要合作银行有光大银行、农业银行、浦发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及
中国银行等,各家银行根据产品情况安排销售档期。同时,公司与深圳众禄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合作,由各家基金代销机构
销售基金。
(五)投资银行业务
1、基本情况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本公司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财务顾问业务及场外
市场业务等。其中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为本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主要收入来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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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务流程图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主承销)项目业务流程图
总裁办公会议和
内核小组对投入
暂缓立项
必要时进行 较大、风险较高
或不同意
现场调查 项目进行讨论 出具内核意
立项
见,对材料
未通过 通过 进一步修改
完善


形 召 展 通过
前 作 项 制 投行
目 成 开 签 签 辅
期 立 初 立 分管投 订 订 作 管理
负 导
尽 项
责 步 项 通过 行业务
通过 改 改 辅 申 总部
结 评 制 制 导 与 公司内核
职 申 人 领导复 请 提交
论 估 协 协 尽
调 请 审 审 材 初审
查 意 会 议 议 职
查 报 见 议 料 报告


查 不通过
项目终止
项目终止
落实反馈意见


签 不合格 取 系
落 料
订 得 交
通 通 实 封 发
保 报 证监会 发 易 材 持
过 发审 过 发 卷 行
荐 送 发行监 行 所 上 料 续
辅导验收 会审 审
承 材 管部审 核 市 归 督
核 委 准 划
销 合格 料 核 准 组 档 导
意 备 款
协 文 织
见 发
议 发现重大 不通过 件 路

问题 演
项目终止 项目终止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2)上市公司再融资保荐(主承销)项目业务流程图
总裁办公会议和
内核小组对投入
必要时进行 暂缓立项或
较大、风险较高
现场调查 不同意立项
项目进行讨论
未通过 通过


开 形 召
前 作 项 成 开 制
信 目
期 立 初 立 分管投 作
息 负 通过
尽 项 步 项 行业务 申
了 责 结 评
职 申 人 领导复 请
解 论 估
调 请 审 审 材
、 意 会
查 报 查 见 议 料



出具内核意
见,对材料
投 进一步修改 落实反馈意见
完善 联
行 材

管 签 通 料 取

理 订 过 封 得 发

总 保 报 卷 发 行 材 持
通过 荐 中国证 所
部 送 发审会 行 上 料 续
公司内核 监会审
提 承 材 审核 核 市 归 督

交 销 料 准 准 划 档 导

初 协 备 文 款

审 议 发现重大 不通过 发 件
不通过 路
报 问题 行


项目终止 项目终止 项目终止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3)债券承销业务流程图
前期尽职调查 前期流程
不通过
项目终止 召开立项会议
项目启动
全面尽职调查
不通过
召开内核会议
准备、制作申报材料
审批流程
取得反馈意见, 获得发行批文
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启动发行销售
并回复 确定发行时间
后续流程
存续期管理,督促信息披露,安排还本付息事宜 到期还本付息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4)财务顾问业务流程图
项目介绍及基
本信息填报
项目初步尽职调查
不通过
项目终止 项目立项
签署项目协议
详细尽职调查
不通过
项目内核
出具财务顾问意见
申报及披露
3、最近三年业务经营情况
(1)股票承销与保荐业务
本公司通过投资银行管理总部、投资银行业务总部以及分公司开展股票承
销与保荐业务。近年来,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实现较快发展,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公司股票承销金额分别为 383,326.95 万元、474,191.05 万元和 792,703.61
万元,承销收入分别为 7,038.48 万元、7,812.80 万元和 10,875.46 万元。报告期
内,本公司成功完成了盛洋科技(603703.SH)、三祥新材(603663.SH)IPO,
并 完 成 了 浙 江 龙 盛 ( 600352.SH )、 三 七 互 娱 ( 002555.SZ )、 三 川 智 慧
(300066.SZ)、浙大网新(600797.SH)、银江股份(300020.SH)、华海药业
(600521.SH)、凯撒股份(002425.SZ)、古越龙山(600059.SH)、巨化股份
(600160.SH)、宝信软件(600845.SH)、杭氧股份(002430.SZ)、大立科技
(002214.SZ)、中捷资源(002021.SZ)、江特电机(002176.SZ)、春晖股份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000976.SZ)、美欣达(002034.SZ)、中昌数据(600242.SH)等上市公司的再
融资项目。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报告期内,公司股票承销业务情况如下:
承销次数(次) 承销金额(万元) 承销收入(万元)
发行 承担角色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主承销 1 1 - 17,714.40 26,036.00 - 1,886.79 2,000.00 -
IPO 副主承销 - - - - - - - - -
分销 1 - 1 - - - 4.72 - 5.00
主承销 5 5 5 774,989.21 366,959.83 272,179.55 8,983.95 5,012.80 5,844.14
增发 副主承销 - - - - - - - - -
分销 - 2 - - 81,195.22 - - 800.00 -
主承销 - - 1 - - 111,147.39 - - 1,189.34
配股 副主承销 - - - - - - - - -
分销 - - - - - - - - -
主承销 - - - - - - - - -
可转债 副主承销 - - - - - - - - -
分销 - - - - - - - - -
合计 7 8 7 792,703.61 474,191.05 383,326.95 10,875.46 7,812.80 7,038.48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2)债券承销业务
本公司债券承销业务主要由债券投行总部负责,投资银行业务总部协同开
展,主要业务品种为公司债、企业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区域股权市场私募债
等。
公司债券投行总部下设债权融资一部和债权融资二部,另在上海、北京设
有业务小组负责区域业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先后完成 101 次
债券承销工作,获得了良好的市场信誉和一定的经济效益。公司作为国内首批
具有中小企业私募债承销资格的证券公司,自业务开展以来,已与多家企业签
订了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承销协议。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承销业务情况如下:
承销次数(次) 承销金额(万元) 承销收入(万元)
发行类型 承担角色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主承销 30 12 16 2,673,750.00 908,900.00 913,500.00 16,419.49 7,142.30 8,814.53
债券发行 副主承销 2 - - 100,000.00 - - 1,068.40 - -
分销 4 3 5 20,000.00 - - 161.89 6.00 9.00
合计 36 15 21 2,793,750.00 908,900.00 913,500.00 17,649.78 7,148.30 8,8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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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务顾问业务
目前,本公司财务顾问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企业改制上市财务顾问、企业
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企业资产管理类财务顾问、企业投融资财务顾问、企业常
年财务顾问、以资产证券化为核心的结构性融资财务顾问等六大类业务。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公司的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分别为 5,834.18
万元、12,643.56 万元及 16,050.23 万元。
(4)场外市场业务
公司场外市场业务主要包括推荐非上市公司股份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新三板业务),以及推荐企业进入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进行挂牌融资业
务(四板业务)。
2010 年 10 月,公司获得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2012 年 3 月,公司
成立场外市场业务部,报告期内公司成功推荐 117 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交易。
2012 年 9 月,浙江股交中心成立,标志着浙江省股权交易市场的诞生。浙
江省中小企业数量众多,通过四板市场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将会为公司带
来发展机遇。报告期内,公司共推荐 9 家企业在浙江股交中心实现挂牌交易。
4、销售服务模式
(1)依托公司品牌和股东优势
公司在浙江省内具有较强的品牌优势,能够获得较高的客户认同。公司股
东在浙江省拥有良好的社会资源,可以为公司获得新业务提供帮助。未来公司
将充分依托自身品牌和股东帮助,在浙江省进一步发掘业务机会。
(2)业务部门相互协作
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公司充分发挥各业务部门的协同效应。公司下属营业
部作为直面客户的重要渠道,更有机会了解企业客户的融资需求,公司将营业
部业务推荐情况计入考核范围之内,鼓励营业部提供投资银行业务机会和信
息。
(3)注重资源维护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客户的长期合作也是公司的业务来源之一。公司注重客户资源的关系维
护,在项目结束后与其保持良好的沟通,积极了解客户的发展情况,并提供后
续与其发展阶段相吻合的资本市场产品,在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的同时,寻找
新的业务机会。
(六)融资融券等证券信用交易业务
1、基本情况
证券信用交易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或出借证券,并收取担保
物的经营活动。公司的证券信用交易主要包括融资融券业务、约定式购回证券
交易业务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融资融券是指投资者向具有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
入上市证券或借入上市证券并卖出的行为,主要包括证券公司对投资者的融
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于 2012 年 6
月启动,融资融券部负责该业务的执行,承担融资融券业务复核与审批、融资
融券业务流程的拟订、融资融券客户的资格管理、征信与授信管理、日常风险
监控与盯市平仓、资券管理等工作,指导融资融券业务培训和投资者教育等工
作。
2012 年下半年起,公司加快创新业务开展,获批开展约定式购回证券交易
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其中约定式购回证券交易为投资者以约定价格向
具有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卖出标的证券,并约定在未来某日按照另一约定价格
购回的交易;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为投资者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
向具有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
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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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务流程图
3、风险控制措施
在新业务开展方面,公司建立了由营业部初审,由公司总部复审的融资融
券审批流程。其中营业部实行融资融券专员、运保部经理、总经理三岗审核;
总部实行审核、复审岗分离原则,公司授信额度的审批采取分级授权方式进
行,即对一般额度申请由融资融券部负责人审批,大额申请还需报公司分管领
导或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委员会审批。
公司注重对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客户筛选,通过客户信用动态管理对处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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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合同期限内的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复查,公司主要审查客户的基本信
息、财产状况、交易经验、信用状况等,并根据复查结果对授信额度进行持续
管理和动态调整,以最小化风险。此外,公司设定了强制平仓标准及应急机
制,以对突发性事件引起的风险进行有效防范。
4、最近三年业务经营情况
2013 年以来,证券行业经纪业务有所回升,受证券交易活跃的带动以及公
司业务的积极开拓,公司融资融券等证券信用交易业务实现跨越式发展。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融资融券余
额分别为 85.76 亿元、105.51 亿元和 79.54 亿元。根据 WIND 资讯统计,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融资融券余额位于行业第 28 位,2016 年客户累计融资买
入交易量市场占比为 0.99%,位于行业第 26 位。
报告期内,公司融资融券等业务规模及主要收入来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信用账户(户) 36,166 34,666 22,721
证券经纪资金账户(户) 1,179,048 1,022,535 902,801
信用账户占比 3.07% 3.39% 2.52%
融资余额 795,187.77 1,055,086.28 854,591.28
融券余额(市值) 195.85 17.34 2,992.24
合计: 795,383.62 1,055,103.62 857,583.52
平均融资融券余额 21.99 30.59 37.83
期末维持担保比例 296.38% 300.55% 293.48%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平均融资年利率 8.34% 8.41% 8.6%
平均融券年利率 10.35% 9.05% 10.6%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26,292.28 53,822.88 17,644.18
融资融券利息净收入 64,990.55 98,851.62 36,588.45
注:平均融资融券余额 =(融资余额+融券余额(市值))/信用账户数
期末维持担保比例 = 有负债客户的担保资产/负债总额
公司 2012 年开展融资融券业务以来,受证券经纪业务回升等影响,实现了
快速发展,自 2015 年下半年起,受股票市场异常波动及政策调整等影响,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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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券业务增速逐渐放缓,在 2016 年甚至出现负增长。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融资融券余额分别为 85.76
亿元、105.51 亿元和 79.54 亿元,2015 年末同比增长 23.03%,2016 年末比
2015 年 末下降 24.61%。同期,上市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余额总额分别为
6,771.92 亿元、7,646.16 亿元和 6,081.17 亿元; 2015 年末同比增长 12.91%,
2016 年末比 2015 年末下降 20.47%。公司报告期内融资融券业务规模变化趋势
与上市证券公司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等证券信用业务规模及主要收入来源情况
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融入方家数 66 56
平均融资金额 10,473.72 11,732.53 3,781.36
平均质押率水平 36.59% 25.90% 21.89%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平均利率 6.65% 8.1% 8.2%
股票质押式回购利
23,553.81 10,008.29 6,696.49
息收入
约定购回利息收入 1,494.41 506.40 2,988.47
注:平均融资金额=期末待购回金额/期末融入方家数
公司 2013 年 7 月取得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资格后,迅速开展该项业务,在
2013 年至 2015 年保持了高速增长的态势,2016 年受股票市场异常波动及政策
调整等影响,业务规模有所减小。根据 WIND 资讯数据,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公司交易质押股票参考市值分别为 51.87 亿元、181.51 亿元和 101.29
亿元,2015 年同比增长 249.96%,2016 年则比 2015 年下降 44.19%。同期,上
市证券公司交易质押股票参考市值总额分别为 6,653.93 亿元、15,218.78 亿元和
15,201.02 亿元,2015 年同比增长 128.72%,2016 年比 2015 年降低 0.12%。公
司报告期内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变化趋势与上市证券公司基本一致。
此外,2014 年起公司开展了小额股票质押式回购的创新业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共有 287 家融入方,期末待回购金额 8,178.9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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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销售服务模式
本公司以证券经纪存量客户为主要发展目标,公司零售业务总部负责组织
各营业部开展营销工作。公司在各营业部设有融资融券专员,专门负责融资融
券客户的投资者教育工作,对客户进行初步征信调查,并根据公司融资融券业
务拓展计划及营销活动安排,组织客户参与相关营销活动,通过对客户资质、
证券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需求的综合判断,向其提供可行的产品解
决方案。
(七)研究业务
1、基本情况
本公司研究所主要开展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建立了以宏观经济、投资
策略、行业与公司研究为主的研究团队,形成了以浙江区域经济、战略性新兴
产业、中小市值成长股为主的研究体系。研究所以浙江为基础,在服务本地资
本市场的同时,逐步辐射整个中国市场。
2、最近三年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研究所根据市场情况,建立了两个研究部门,并在相关领域形成了自
身的研究特色:
(1)宏观策略部
主要负责宏观经济研究和投资策略研究,包括宏观经济和投资策略研究两
个小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市场流动性、盈利增长预期、估值吸引力、资金供
求、宏观经济和宏观政策等影响因素的跟踪研究,对证券市场未来走势进行分
析预测,提出大类资产配置建议;通过对各行业估值吸引力、盈利增长趋势和
发展前景的比较分析,提出行业配置建议。经过长期实践,该部门已建立了一
套独特的宏观策略研究体系,从全球视野、经济周期、和产业结构角度对资本
市场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
(2)行业公司部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主要负责电力设备、新能源、TMT(电子、软件、传媒、电信)、有色金
属、化工新材料、原料药、中药、家用电器、商业、食品饮料和纺织服装等行
业及公司研究。行业公司部包括科技、消费、机械电力三个研究小组。行业公
司部兼顾内部与外部服务,沿着“整合内外资源——突出相对优势——打造特色
研究——实现跨越发展”的路线稳步向前发展,逐步形成“大消费研究”和“浙江
区域研究”两大研究特色。
报告期内形成的研究成果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6 年报告数 2015 年报告数 2014 年报告数
市场 248 255
宏观策略 153 163
债券 3 - -
基金 - 5
公司报告 354 321
行业报告 125 55
金融工程 - 36
其他 79 32
合计 962 867
报告期内,研究所的获奖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奖单位/个
获奖年度 奖项 评比(颁奖)单位

汤森路透 StarMine 全
汽车机械设备
2016 年 行业选股能力第二名 球券商及卖方分析师

评选
第一财经最佳分析师
2016 年 电力设备行业的第二名 郑丹丹
评选
“天眼”中国最佳分
2016 年 电子行业第一名 吴起涤
析师评选
2015 年 “最具潜力研究机构”第二名 新财富 研究所
2015 年 商业零售最佳分析师第五名 第一财经 程艳华
2015 年 ( 暨 2014 年
2015 年 电子行业最佳选股分析师奖 度)“天眼”中国最佳 周小峰
分析师评选
2015 年 ( 暨 2014 年
2015 年 最佳策略分析师 度)“天眼”中国最佳 戴方
分析师评选
2015 年 最佳策略分析师 2015 年 ( 暨 2014 年 张延兵
度)“天眼”中国最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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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单位/个
获奖年度 奖项 评比(颁奖)单位

分析师评选
starmine 全球卖方分析师评选中国大陆及香港地区
2014 年 汤森路透 刘迟到
信息技术及耐用消费品最佳盈利预测第一名
starmine 全球卖方分析师评选中国大陆及香港地区
2014 年 汤森路透 史海昇
信息技术及耐用消费品行业最佳选股第一名
2014 年 东方财富中国最佳分析师医药生物行业 东方财富 杜永宏
报告期内,本公司研究经费及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研究经费(万元) 4,850.34 4,420.11 2,875
占营业收入比例 1.06% 0.71% 0.89%
3、研究人员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研究所共有人员 78 名,其中所长 1 名、副
所长 1 名、所长助理 2 名;研究员 54 名,包括资深研究员 9 名、高级研究员 12
名、一级研究员 28 名、二级研究员及助理研究员 5 名;机构销售人员 13 名;
后台技术人员 7 名。年龄结构方面,35 岁以上 20 人;30-35 岁 28 人;30 岁以
下 30 人。学历结构方面,博士学历 3 人;硕士学历 71 人;本科学历 4 人。
(八)基金业务
1、基本情况
本公司通过参股的浙商基金开展基金业务。浙商基金成立于 2010 年 10 月
21 日,本公司与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通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养生堂
有限公司分别各自持有浙商基金 25%股权。
2、最近三年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浙商基金发行的存续期内的基金产品有 14 个,
总体规模为 114.64 亿元。公司发行的存续期内的基金产品收费情况如下:
管理费率 托管费率 最高申购 最高赎回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类型
(年) (年) 费率 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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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聚潮产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1 混合型 1.50% 0.25% 1.50% 0.50%
基金
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2 混合型 1.50% 0.25% 1.50% 0.50%

浙商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3 股票型 1% 0.22% 1.20% 0.50%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4 债券型 0.70% 0.20% 0.80% 0.10%

浙商聚潮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5 混合型 0.60% 0.25% 1.50% 0.50%
基金
6 浙商日添利货币市场基金 货币型 0.30% 0.10% - -
7 浙商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型 0.30% 0.10% 0.80% 0.10%
浙商聚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8 混合型 0.50% 0.10% 1.50% 1.50%
基金
9 浙商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型 0.30% 0.10% 0.80% 0.10%
浙商惠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10 债券型 0.50% 0.10% 0.80% 0.75%
基金
11 浙商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型 0.30% 0.10% 0.80% 0.10%
12 浙商惠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型 0.30% 0.10%
13 浙商惠南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型 0.30% 0.10%
14 浙商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 货币型 0.15%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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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浙商基金各个基金产品收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基金名称 期末基金 期末基金 期末基金
期末净资产 期末净值 期末净资产 期末净值 期末净资产 期末净值
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
(万元) 增长率 (万元) 增长率 (万元) 增长率
(元) (元) (元)
浙商聚潮产业成长混合
60,061.00 1.590 -4.10% 23,343.41 1.658 56.71% 30,463.28 1.058 19.28%
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型
156,912.41 1.754 -2.00% 19,444.72 2.554 47.04% 6,633.85 1.737 45.72%
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沪深 300 指数分级
2,540.83 1.127 -10.41% 6,104.19 1.287 4.44% 8,684.15 1.261 48.35%
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份 5,673.58 1.032 1.46% 5,612.69 1.169 -2.91% 5,926.62 1.204 19.44%
额)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C 类份 96.55 1.026 1.03% 158.95 1.154 -3.27% 407.94 1.193 19.06%
额)
浙商聚潮策略配置混合
80,857.13 1.0530 2.93% 300,036.59 1.023 2.30% - - -
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惠盈纯债债券型证
1,943.18 1.060 7.32% 20,023.71 1.000 0.00% - - -
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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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基金名称 期末基金 期末基金 期末基金
期末净资产 期末净值 期末净资产 期末净值 期末净资产 期末净值
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
(万元) 增长率 (万元) 增长率 (万元) 增长率
(元) (元) (元)
浙商日添利货币市场基
5,331.78 1.000 2.63% 17,086.82 1.000 - - - -
金(A 类份额)
浙商日添利货币市场基
110,691.92 1.000 2.87% 129,466.46 1.000 - - - -
金(B 类份额)
浙商聚潮灵活配置混合
80,156.29 1.0373 3.73% - - - - - -
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惠享纯债债券型证
351,232.54 1.0106 1.06% - - - - - -
券投资基金
浙商惠丰定期开放债券
49,882.71 0.997 -0.30% -
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惠利纯债债券型证
22,084.53 1.0037 0.37%
券投资基金
浙商惠裕纯债债券型证
48,719.67 0.9747 -
券投资基金
浙商惠南纯债债券型证
150,182.13 1.0019 -
券投资基金
浙商日添金货币市场基 14.81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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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基金名称 期末基金 期末基金 期末基金
期末净资产 期末净值 期末净资产 期末净值 期末净资产 期末净值
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
(万元) 增长率 (万元) 增长率 (万元) 增长率
(元) (元) (元)
金(A 类份额)
浙商日添金货币市场基
20,053.55 1.000 - - - - - - -
金(B 类份额)
注:计算“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产品期末净值增长率时,根据相关法规及合同要求考虑了定期折算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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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基金于 2013 年 2 月 28 日出资人民币 2,000.00 万元设立了全资子公司
上海聚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潮资管”),主要从事资产管理业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聚潮资管设立的存续期内的资产管理产品共计 21
个,资产规模总计为 41.71 亿元。
3、投资决策流程
(1)重大项目审批
浙商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基金经理提供的上一季度投资策略计划的回
顾总结以及季度投资策略计划、投资管理部提供的宏观策略研究及资产配置建
议、金融工程小组提供的组合评价及资产配置建议,对阶段性投资策略(大类
资产配置和类别资产配置)进行决策,提出指导意见,并就基金经理申报的重
大投资项目进行审批。
(2)月度投资策略计划
基金经理依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审定的资产配置比例和投资重点,根据每周
的投资研究联席会议,辅以每日晨会对当日重大讯息和行业、公司调研动态进
行讨论,对上月投资策略与计划进行回顾与总结,并制定本月投资策略与计
划,报投资总监审批。
(3)季度投资策略计划
基金经理参考分析报告和内外部研究成果,依据本基金产品的投资原则、
投资限制等要求,结合自身对证券市场的研究、分析和判断,遵循本公司对股
票选择的规定,对上季度投资策略与计划进行回顾与总结,并制定当季投资策
略与计划,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审定。
4、销售服务模式
浙商基金采用“管家式”的基金销售服务模式,通过已建立基金销售关系的
代销机构销售各类基金产品,实现与渠道销售人员及持有人的有效沟通。目
前,浙商基金已经建立起以总部为中心,结合北方、华东、华南三区紧密联动
的运作体系,对重点区域实行特别推广活动,除举办专业的投资市场分析及产
品报告会外,浙商基金还会联合销售渠道进行特色讲座、网点诊断、辅助营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销、走入企业、走入社区、走入学校等活动。全面的服务内容将成为浙商基金
持续发展的基础。
(九)直投业务
1、基本情况
本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浙商资本开展直投业务。报告期内,浙商资本及
其下属子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年度 投资主体 投资对象 出资额 持股比例
浙商资本 东方聚金 100.00 万元 100.00%
浙商资本出资 885.85 浙商资本持有
2014 年 浙商资本、东方聚金 东方聚金嘉华 万元,东方聚金出资 30.39%,东方聚金持
29.15 万元 有 1.00%
东方聚金嘉华 宁波美诺华 225.00 万元 1.88%
浙商资本 汉洋友创 1,200.00 万元 12.00%
东方聚金 成沛投资 9.72 万元 0.04%
浙商资本出资 浙商资本持有
浙商资本、东方聚金 聚金嘉为 9,270.00 万元,东方 44.98%,东方聚金持
2015 年
聚金出资 10.30 万元 有 0.05%
浙商资本 浙商创新资本 4,000.00 万元 40.00%
浙商资本 上虞基金 10.00 万元 0.005%
聚金嘉为 分众传媒 20,000.00 万元 0.22%
浙商资本出资 浙商资本持有
浙商资本、东方聚金 兴源聚金 1,000.00 万元,东方 5.00%,东方聚金持
聚金出资 10.00 万元 有 0.05%
浙商资本 浙江大数据 1,980.00 万元 19.80%
2016 年 浙商资本 宁波股权交易中心 2,000.00 万元 40.00%
浙商资本出资
浙商资本持有
20,000.00 万元,东
浙商资本、东方聚金 聚金嘉同 10.00%,东方聚金持
方聚金出资 10.00 万
有 0.005%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公司直接投资业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82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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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739.36 万元和 2,012.04 万元。
2、业务流程图
项目筛选 项目立项 尽职调查
交易方案设计与项目
风险评估 项目谈判
审批
投资决策 投资实施 跟踪管理
退出安排
3、投资决策流程
浙商资本已经制定了健全的投资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为投资业务决策的
最高权力机构,并在章程规定的限额内授权浙商资本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投资
决策。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规则、聘任投资决策委员会委
员,并对 3,000 万以上的重大投资业务作出最终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成立
后,负责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投资项目评审,有权对单笔投资总额为 3,000
万元以下的项目进行投资决策,3,000 万以上的项目由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后上
报董事会审核批准。
4、销售服务模式
浙商资本制定了良好的投资策略,关注朝阳行业的发展,将有限的资源集
中投资于发展趋势良好的专业领域,获得在专门领域的服务优势,赢得市场声
誉,以便获得更多的业务机会。
五、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情况
(一)本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运输工具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等。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047,436,175.16 172,431,310.87 - 875,004,864.29 83.54%
通用设备 16,158,015.58 12,883,551.01 - 3,274,464.57 20.27%
专用设备 283,097,668.03 211,607,333.24 - 71,490,334.79 25.25%
运输工具 35,689,119.09 32,557,932.79 - 3,131,186.30 8.77%
其他设备 35,444,740.24 30,369,811.82 - 5,074,928.42 14.32%
合计 1,417,825,718.10 459,849,939.73 - 957,975,778.37 67.57%
(二)本公司自有房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共有 102 处自有房产,其中 101 处已经
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共计 52,268.12 平方米。前述 102 处自有房产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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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使用权 对应土地使用
序号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证号 房地坐落 对应土地权证号 用途 登记时间
(m2) 类型 权面积(m2)
台房权证黄字第 东城街道桔乡社区环城东路 黄岩国用(2013)
商业服务 787.44 出让 171.09 2013.7.19
307834 号 186 号 第 01602419 号
台房权证黄字第 东城街道桔乡社区环城东路 黄岩国用(2013) 商业服
1,337.50 出让 278.24 2013.7.18
307793 号 198 号 第 01602492 号 务、夹层
海宁房权证海房字 海宁市硖石街道水月亭西路 海国用(2013)第
商业 2,763.54 出让 297.5 2012.12.26
第 00267320 号 97、99、101、103 号 00188 号
金房权证婺字第 后街 63 号四世一品综合楼 B 金市国用(2013)
商业 870.44 出让 170.2 2012.12.26
00364705 号 幢 YPYB-400 号 第 102-00741 号
金房权证婺字第 后街 63 号四世一品综合楼 B 金市国用(2013)
商业 46.57 出让 9.1 2012.12.26
00364650 号 幢 YPYB-108 号 第 102-00742 号
金房权证婺字第 后街 63 号四世一品综合楼 B 金市国用(2013)
商业 653.77 出让 127.8 2012.12.26
00364648 号 幢 YPYB-200 号 第 102-00743 号
金房权证婺字第 后街 63 号四世一品综合楼 B 金市国用(2013)
商业 143.12 出让 28 2012.12.26
00364649 号 幢 YPYB-106、107 号 第 102-00836 号
金房权证婺字第 金市国用(2013)
青春路南侧 办公 1,528.33 出让 211.8 2012.12.26
00364647 号 第 102-00740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江干区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杭江国用(2016)第
1 浙商证券 办公 441.09 出让 35.1 2015.12.2
15192611 号 1405 室 002063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江干区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杭江国用(2016)第
办公 357.32 出让 28.4 2015.12.2
15192610 号 1404 室 002061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江干区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杭江国用(2016)第
办公 98.02 出让 7.8 2015.12.2
15192989 号 1403 室 002060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江干区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杭江国用(2016)第
办公 357.32 出让 28.4 2015.12.2
15192947 号 1402 室 002058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江干区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杭江国用(2016)第
办公 282.27 出让 22.4 2015.12.2
15192952 号 1401 室 002057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江干区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杭江国用(2016)第
办公 441.09 出让 35.1 2015.12.2
15192843 号 1305 室 002056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江干区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杭江国用(2016)第
办公 98.02 出让 7.8 2015.12.2
15193074 号 1303 室 002054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江干区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杭江国用(2016)第
办公 357.32 出让 28.4 2015.12.2
15193077 号 1302 室 002053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江干区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杭江国用(2016)第
办公 282.27 出让 22.4 2015.12.2
15192895 号 1301 室 002052 号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建筑面积 使用权 对应土地使用
序号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证号 房地坐落 对应土地权证号 用途 登记时间
(m2) 类型 权面积(m2)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江干区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杭江国用(2016)第
办公 441.09 出让 35.1 2015.12.2
15192898 号 1205 室 002051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江干区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杭江国用(2016)第
办公 357.32 出让 28.4 2015.12.2
15192735 号 1204 室 002049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江干区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杭江国用(2016)第
办公 98.02 出让 7.8 2015.12.2
15192727 号 1203 室 001952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江干区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杭江国用(2016)第
办公 357.32 出让 28.4 2015.12.2
15193078 号 1202 室 001954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江干区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杭江国用(2016)第
办公 282.27 出让 22.4 2015.12.2
15192994 号 1201 室 001956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江干区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杭江国用(2016)第
办公 732.71 出让 58.3 2015.12.2
15192987 号 1102 室 001957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江干区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杭江国用(2016)第
办公 368.46 出让 29.3 2015.12.2
15192940 号 1101 室 001938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江干区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杭江国用(2016)第
办公 851.54 出让 67.7 2015.12.2
15192899 号 1002 室 001939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江干区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杭江国用(2016)第
办公 684.47 出让 54.4 2015.12.2
15192793 号 1001 室 001940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江干区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杭江国用(2016)第
办公 381.68 出让 30.3 2015.12.2
15193066 号 202 室 001800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江干区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杭江国用(2016)第
办公 301.51 出让 24 2015.12.2
15193003 号 201 室 001816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江干区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杭江国用(2016)第
办公 301.51 出让 24 2015.12.2
15192858 号 801 室 001948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江干区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杭江国用(2016)第
办公 471.15 出让 37.5 2015.12.2
15192865 号 704 室 001949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江干区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杭江国用(2016)第
办公 381.68 出让 30.3 2015.12.2
15192903 号 703 室 001950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江干区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杭江国用(2016)第
办公 381.68 出让 30.3 2015.12.2
15192967 号 702 室 001951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江干区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杭江国用(2016)第
办公 301.51 出让 24 2015.12.2
15192970 号 701 室 001945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江干区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杭江国用(2016)第
办公 471.15 出让 37.5 2015.12.2
15192612 号 604 室 001946 号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建筑面积 使用权 对应土地使用
序号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证号 房地坐落 对应土地权证号 用途 登记时间
(m2) 类型 权面积(m2)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江干区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杭江国用(2016)第
办公 301.51 出让 24 2015.12.2
15192846 号 501 室 001810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江干区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杭江国用(2016)第
办公 471.15 出让 37.5 2015.12.2
15192852 号 404 室 001820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江干区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杭江国用(2016)第
办公 381.68 出让 30.3 2015.12.2
15192854 号 403 室 001818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江干区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杭江国用(2016)第
办公 381.68 出让 30.3 2015.12.2
15192753 号 402 室 001805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江干区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杭江国用(2016)第
办公 301.51 出让 24 2015.12.2
15192745 号 401 室 001803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江干区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杭江国用(2016)第
办公 357.32 出让 28.4 2015.12.3
15193139 号 1304 室 002055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江干区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杭江国用(2016)第
办公 381.68 出让 30.3 2015.12.3
15193689 号 803 室 001936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江干区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杭江国用(2016)第
办公 381.68 出让 30.3 2015.12.3
15193695 号 802 室 001937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江干区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杭江国用(2016)第
办公 381.68 出让 30.3 2015.12.3
15193163 号 603 室 001815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江干区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杭江国用(2016)第
办公 381.68 出让 30.3 2015.12.3
15193162 号 602 室 001822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江干区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杭江国用(2016)第
办公 301.51 出让 24 2015.12.3
15193174 号 601 室 001813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江干区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杭江国用(2016)第
办公 471.15 出让 37.5 2015.12.3
15193164 号 504 室 001812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江干区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杭江国用(2016)第
办公 381.68 出让 30.3 2015.12.3
15193171 号 503 室 001811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江干区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杭江国用(2016)第
办公 381.68 出让 30.3 2015.12.3
15193177 号 502 室 001821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江干区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杭江国用(2016)第
办公 402.7 出让 32 2015.12.3
15193144 号 205 室 001802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江干区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杭江国用(2016)第
办公 381.68 出让 30.3 2015.12.3
15193152 号 203 室 001801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江干区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杭江国用(2016)第
办公 471.15 出让 37.5 2015.12.4
15194524 号 904 室 001942 号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建筑面积 使用权 对应土地使用
序号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证号 房地坐落 对应土地权证号 用途 登记时间
(m2) 类型 权面积(m2)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江干区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杭江国用(2016)第
办公 381.68 出让 30.3 2015.12.4
15194530 号 903 室 001944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江干区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杭江国用(2016)第
办公 381.68 出让 30.3 2015.12.4
15194535 号 902 室 001931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江干区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杭江国用(2016)第
办公 301.51 出让 24 2015.12.4
15194536 号 901 室 001933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江干区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杭江国用(2016)第
办公 471.15 出让 37.5 2015.12.4
15194534 号 804 室 001935 号
丽房权证莲都区字 丽国用(2013)第
莲都区阳光商务大厦 201 室 办公 822.07 出让 62.25 2012.12.20
第 01201589 号 148 号
丽房权证莲都区字 丽国用(2013)第
莲都区阳光商务大厦 301 室 办公 822.07 出让 62.25 2012.12.20
第 01201590 号 147 号
临房权证杜桥镇字 临杜国用(2013)
临海市杜桥镇杜川路 519 号 办公 1,583.79 出让 511.69 2012.12.18
第 187548 号 第 0373 号
沪房地徐字(2015) 沪房地徐字(2015)
上海市长乐路 1219 号 办公 3,189.15 转让 481.4 2015.12.11
第 026091 号 第 026091 号
台房权证黄字第 东城街道桔乡社区环城东路 黄岩国用(2013)
住宅 144.45 出让 31.39 2013.7.9
307648 号 178 号 2 幢 2 单元 401 室 第 01602438 号
台房权证黄字第 东城街道桔乡社区环城东路 黄岩国用(2013)
住宅 144.45 出让 31.39 2013.7.9
307646 号 178 号 2 幢 2 单元 501 室 第 01602436 号
台房权证黄字第 东城街道桔乡社区环城东路 黄岩国用(2013)
住宅 111.4 出让 24.2 2013.7.9
307647 号 178 号 2 幢 2 单元 402 室 第 01602417 号
台房权证黄字第 东城街道桔乡社区环城东路 黄岩国用(2013)
住宅 106.61 出让 23.16 2013.7.9
307649 号 178 号 2 幢 2 单元 302 室 第 01602429 号
144.45,另
台房权证黄字第 东城街道桔乡社区环城东路 黄岩国用(2013) 有架空层
住宅 出让 31.39 2013.7.9
307630 号 178 号 2 幢 2 单元 301 室 第 01602435 号 车库
17.33m2
台房权证黄字第 东城街道桔乡社区环城东路 黄岩国用(2013)
住宅 111.4 出让 24.2 2013.7.10
307644 号 178 号 2 幢 2 单元 602 室 第 01602437 号
台房权证黄字第 东城街道桔乡社区环城东路 黄岩国用(2013)
住宅 224.07 出让 48.68 2013.7.10
307641 号 178 号 1 幢 2 单元 301 室 第 01602422 号
台房权证黄字第 东城街道桔乡社区环城东路 黄岩国用(2013)
住宅 228.9 出让 49.73 2013.7.10
307639 号 178 号 1 幢 2 单元 501 室 第 01602407 号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建筑面积 使用权 对应土地使用
序号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证号 房地坐落 对应土地权证号 用途 登记时间
(m2) 类型 权面积(m2)
台房权证黄字第 东城街道桔乡社区环城东路 黄岩国用(2013)
住宅 111.4 出让 24.2 2013.7.10
307642 号 178 号 2 幢 2 单元 701 室 第 01602434 号
台房权证黄字第 东城街道桔乡社区环城东路 黄岩国用(2013)
住宅 228.9 出让 49.73 2013.7.10
307638 号 178 号 1 幢 2 单元 601 室 第 01602415 号
台房权证黄字第 东城街道桔乡社区环城东路 黄岩国用(2013)
住宅 144.45 出让 31.39 2013.7.10
307643 号 178 号 2 幢 2 单元 601 室 第 01602439 号
台房权证黄字第 东城街道桔乡社区环城东路 黄岩国用(2013)
住宅 111.4 出让 24.2 2013.7.10
307668 号 178 号 2 幢 2 单元 502 室 第 01602431 号
台房权证黄字第 东城街道桔乡社区环城东路 黄岩国用(2013)
住宅 105.93 出让 23.02 2013.7.10
307636 号 178 号 3 幢 2 单元 302 室 第 01602424 号
台房权证黄字第 东城街道桔乡社区环城东路 黄岩国用(2013)
住宅 228.9 出让 49.73 2013.7.10
307640 号 178 号 1 幢 2 单元 401 室 第 01602409 号
台房权证黄字第 东城街道桔乡社区环城东路 黄岩国用(2013)
住宅 140.78 出让 30.59 2013.7.10
307637 号 178 号 1 幢 2 单元 701 室 第 01602493 号
京(2016)东城区不
京房权证市东其字 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 8 号 2-
动产权第 0012362 住宅 2,531.62 出让 - 2016.2.4
第 0690042 号 56、2-57

房地证津字第 河西区绍兴道与永安道交口西 房地证津字第
非居住 1,354.07 出让 245.1 2013.7.4
103021307263 号 南侧罗兰花园 7-1501 103021307263 号
台房权证黄字第 东城街道桔乡社区环城东路
— 车库 22.97 — — 2013.7.10
307666 号 178 号 3 幢 3-6
台房权证黄字第 东城街道桔乡社区环城东路
— 车库 23.21 — — 2013.7.10
307669 号 178 号 1 幢 1-5
台房权证黄字第 东城街道桔乡社区环城东路
— 车库 22.97 — — 2013.7.10
307665 号 178 号 3 幢 3-7
台房权证黄字第 东城街道桔乡社区环城东路
— 车库 23.21 — — 2013.7.10
307667 号 178 号 1 幢 1-4
义乌房权证稠城字 义乌国用(2014)
江滨北路 1 号 — 5,918.49 出让 734 2014.7.24
第 b00183274 号 第 001-06951 号
沪房地虹字 沪房地虹字
上海市中山北一路 160 号 1002
(2013)第 (2013)第 001669 住宅 77.03 出让 — 2013.2.7
浙商证券上海 室
001669 号 号
2 长乐路证券营
沪房地普字 沪房地普字
业部
(2013)第 上海市长寿路 181 弄 2 号 (2013)第 005053 居住 105.2 出让 — 2013.2.27
005053 号 号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建筑面积 使用权 对应土地使用
序号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证号 房地坐落 对应土地权证号 用途 登记时间
(m2) 类型 权面积(m2)
沪房地徐字 沪房地徐字
(2013)第 上海市石龙路石龙小区 14 号 (2013)第 002744 居住 190.79 出让 374.4 2013.2.16
002744 号 号
深房地字第 深房地字第
荔湖花苑 B 栋 3A-A 商住楼 99.93 出让
3000746652 号 3000746652 号
深房地字第 深房地字第
荔湖花苑 B 栋 3A-B 商住楼 99.93 出让
3000746649 号 3000746649 号
深房地字第 深房地字第
荔湖花苑 B 栋 3A-C 商住楼 101.18 出让
3000746638 号 3000746638 号
深房地字第 深房地字第
浙商证券深圳 荔湖花苑 B 栋 3A-D 商住楼 94.99 出让
3000746639 号 3000746639 号
3 福华一路证券 4,106.65 2014.3.6
深房地字第 深房地字第
营业部 荔湖花苑 B 栋 3A-E 商住楼 94.99 出让
3000746635 号 3000746635 号
深房地字第 深房地字第
荔湖花苑 B 栋 3A-F 商住楼 101.09 出让
3000746637 号 3000746637 号
深房地字第 深房地字第
荔湖花苑 A 栋 3A-A 商住楼 99.93 出让
3000746613 号 3000746613 号
深房地字第 深房地字第
荔湖花苑 A 栋 3A-B 商住楼 99.93 出让
3000746654 号 3000746654 号
临房权证古城街道 临城国用(2013)
— 2,812.89 出让 471.58
字 193289 号 第 4551 号
浙商证券临海
临房权证古城街道 临城国用(2013)
4 崇和路证券营 临海市古城街道崇和路 171 号 — 122.02 出让 19.16 2013.4.16
字 193288 号 第 4476 号
业部
临房权证古城街道 临城国用(2013)
— 8.16 出让 1.28
字 193287 号 第 4475 号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杭江国用(2016)第
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304 室 办公 471.15 出让 37.5
15192740 号 001289 号
2015.12.2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杭江国用(2016)第
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303 室 办公 381.68 出让 30.3
15192906 号 001288 号
5 浙商资管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杭江国用(2016)第
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302 室 办公 381.68 出让 30.3
15193143 号 001283 号
2015.12.3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杭江国用(2016)第
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301 室 办公 301.51 出让 24
15193147 号 001283 号
101 房地证 2008 101 房地证 2008 字
6 浙商有限 重庆市中山一路 148 号第 3 层 非住宅 545.82 出让 38.16 2008.12.6
字第 42571 号 第 42571 号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建筑面积 使用权 对应土地使用
序号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证号 房地坐落 对应土地权证号 用途 登记时间
(m2) 类型 权面积(m2)
101 房地证 2008 重庆市中山一路 148 号第 10 101 房地证 2008 字
非住宅 1,400.14 出让 97.88
字第 42572 号 层 第 42572 号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在上述本公司已经取得房产证的 101 处房屋中,99 处房屋房产证登记的权
利人为浙商证券及其分支机构,2 处房屋房产证登记的权利人为浙商有限,尚
待办理房产证登记权利人由浙商有限更名为浙商证券的手续。
除上述已取得房产权属证书的自有房产以外,本公司自有的 1 处位于北京
市和平里小黄庄的和平西苑 7 号楼 1507 室的房屋尚未取得房产证。该处房屋目
前作为本公司北京朝阳门北大街证券营业部员工宿舍使用,本公司拥有该处房
屋的所有权,不存在产权纠纷。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合法取得并拥有 102 处房屋的所有
权,其中 99 处房屋房产证登记的权利人为浙商证券,2 处房屋房产证登记的权
利人为浙商有限,该等 2 处房屋房产证登记权利人更名事项不存在法律障碍;
就 1 处位于北京市和平里小黄庄的和平西苑 7 号楼 1507 室的房屋,在发行人取
得该处房屋的房产证之前,发行人不能转让、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该处房
屋,该等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目前的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构成本
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三)本公司及分支机构租赁房产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下属分公司、证券营业部、浙商期货及
其营业部、浙期实业、浙商资本、浙商资管、东方聚金、聚金嘉华、聚金嘉为
共承租了 241 处房屋。
1、本公司租赁房产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序号 出租方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证 租赁房屋地址 面积(m2) 租金 租赁期间
2002.3.1
租金合计 2,210 万元 —
该处租赁房屋未办 2022.2.28
理房产证;相关方 杭州市杭大路 3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区 2022.3.1
在相应文件中对发 6-7 层、B 区第 5 层、B 区第一层东南 5,350 租金合计 2,210 万元 —
行人做出了补偿承 角 2042.2.28
浙江世纪广场投资有 诺 2042.3.1
1 —— 租金合计 555 万元 —
限公司
2047.2.28
该处租赁房屋未办
理房产证;相关方 2017.1.1
在相应文件中对发 杭大路 1 号 C 区第三层 305、307 室 262.36 191,522.80 元 —
行人做出了补偿承 2017.6.30

该处租赁房屋未办
理房产证;出租方 杭州市杭大路 3 号黄龙世纪广场 C 区第 2017.1.1
在租赁合同中对发 6 层 02、03、06、07 号房 600、601、 1,079.59 1,576,201.4 元/年 —
行人做出了补偿承 602、606、607 室 2017.6.30

该处租赁房屋未办
理房产证;出租方 2017.1.1
杭州市杭大路 3 号黄龙世纪广场 C 区第
在租赁合同中对发 260.34 38.00964 万元/年 —
4 层 05 号房 410、412 室
行人做出了补偿承 2017.6.30
杭州富翔物业管理有 诺
2 ——
限公司 该处租赁房屋未办
理房产证;出租方 2017.1.1
杭州市杭大路黄龙世纪广场写字楼 C
在租赁合同中对发 262.36 329,699 元/年 —
区第 4 层 02 号房 407、405 室
行人做出了补偿承 2017.6.30

该处租赁房屋未办
理房产证;出租方 2017.1.1
黄龙世纪广场写字楼 C 区第 4 层 01 号
在租赁合同中对发 116.62 13,834.05 元 —
房 409 室
行人做出了补偿承 2017.6.30

2013.3.26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 中国网络通信集团 杭房权证高新字第 滨江区滨盛路 2000 号浙江联通大厦 2
3 1,200 525.60 万元/年 —
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09076370 号 号楼 11 楼 2018.9.3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序号 出租方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证 租赁房屋地址 面积(m2) 租金 租赁期间
2016.8.1
滨江区滨盛路 2000 号浙江联通大厦 2
1,200 133.59 万元/年 —
号楼 16 楼 2021.7.31
2015.5.1
上海浦东南路 1111 号 17 层 1,258.52 199,056 元/月 -
百联(香港)有限 浦字 2007 第 004200 2018.4.30
4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 号 2015.8.1
上海浦东南路 1111 号 16层 1,258.52 199,056 元/月 -
2018.7.31
杭州市江干区下沙经济开发区 4 号大街
28-2 号 MDC 数据中心二楼设备调试办 315
公区、三楼监控中心 前五年:22500 元/年,后五年
上调一次,增幅最高不超 2015.12.7
杭州网银互联科技股 杭州液压件有限公 杭房权证经字第
5 15%;三楼监控中心租赁费:2 —
份有限公司 司 0007071-0007073 号
元/日;园区别墅第三层租赁 2025.12.6
杭州市江干区下沙经济开发区园区别墅 费:2.4 万元/半年
第三层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1)承租黄龙世纪广场 A 区、B 区的房屋
杭州市古荡镇黄龙股份经济合作社、浙江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1 年 6 月 18 日向浙江世纪广场投资有限公司作出《授权书》,授权浙江世纪
广场投资有限公司有权以自己名义经营黄龙世纪广场的房屋,并对外签署租赁
合同,授权经营期限自 2002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47 年 2 月 28 日。浙江世纪广场
投资有限公司对外签署的租赁合同需经杭州市古荡镇黄龙股份经济合作社书面
同意后方可生效。
2002 年 2 月,金信证券与浙江世纪广场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楼寓租赁合
同》,约定金信证券承租位于杭州市杭大路黄龙世纪广场写字楼 A 区第 6-7 层、
B 区第 5 层、B 区第一层东南角;建筑面积为 5,350 平方米;租赁期间为 20
年,自 2002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若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未出现根
本违反合同的情形,该合同届满后,双方将依据该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合同,
租赁期限为 20 年,即 2022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42 年 2 月 28 日止;若双方在履
行续订的合同中未出现根本违反合同的情形,双方将依据该合同约定的条件再
次续订合同,租赁期限为 5 年,即 2042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47 年 2 月 28 日止;
合同项下 2002 年 3 月 1 日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的租金合计为 2,210 万元,续订
期间自 2022 年 3 月 1 日至 2042 年 2 月 28 日的租金合计为 2,210 万元,续订期
间自 2042 年 3 月 1 日至 2047 年 2 月 28 日的租金合计为 555 万元。
杭州市古荡镇黄龙洞村村民委员会、杭州市古荡镇黄龙股份经济合作社于
2002 年 2 月 28 日作出《黄龙世纪广场楼宇租赁许可书》,确认上述房屋为杭州
市古荡镇黄龙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并同意浙江世纪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将上述
房屋出租给金信证券。
金信证券(浙商有限、浙商证券)实际使用该处房产至今,金信证券已按
上述《楼寓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了租金。
(2)承租黄龙世纪广场 C 区的房屋
杭州黄龙股份经济合作社于 2003 年 6 月 23 日作出《授权书》,授权杭州富
翔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及租赁有关房屋。
2014 年 1 月,本公司与杭州富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楼宇租赁合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同》,约定承租坐落于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 3 号黄龙世纪广场 C 区第 6 层 02、
03、06、07 房 600、601、602、606、607 室,租赁面积为 1,079.59 平方米,年
租金为 1,497,391.33 元,租赁期限自 2014 年 4 月 1 日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
2014 年 3 月,本公司与杭州富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楼宇租赁合
同》,约定承租坐落于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 3 号黄龙世纪广场 C 区第 4 层 05 号
房 410、412 室,租赁面积为 260.34 平方米,年租金为 380,096.4 元,租赁期限
为 2014 年 4 月 4 日起至 2015 年 4 月 3 日。
2014 年 11 月,本公司与杭州富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楼宇租赁合
同》,约定承租其坐落于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 3 号黄龙世纪广场 C 座第 4 层 02
号房 407、405 室,建筑面积为 262.36 平方米,年租金为 383,045.6 元,租赁期
间自 2014 年 11 月 21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0 日。
2015 年 1 月,本公司与杭州富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楼宇租赁合
同》,约定承租坐落于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 3 号黄龙世纪广场 C 区第 6 层 02、
03、06、07 房 600、601、602、606、607 室,租赁面积为 1,079.59 平方米,年
租金为 1,576,201.4 元,租赁期限自 2015 年 4 月 1 日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3 月,本公司与杭州富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楼宇租赁合
同》,约定承租坐落于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 3 号黄龙世纪广场 C 区第 4 层 05 号
房 410、412 室,租赁面积为 260.34 平方米,年租金为 380,096.4 元,租赁期限
为 2015 年 4 月 4 日起至 2016 年 4 月 3 日。
本公司与杭州富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楼宇租赁合同》,约定承租其
坐落于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 3 号黄龙世纪广场 C 座第 4 层 02 号房 407、405
室,建筑面积为 262.36 平方米,年租金为 329,699 元,租赁期限自 2015 年 11
月 2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本公司与杭州网银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数据中
心服务协议》,约定承租位于杭州市江干区下沙经济开发区 4 号大街 28-2 号
MDC 数据中心办公场所以及园区内别墅第三层,租赁面积为 473.00 平方米,
长期租赁,租金为 138,975.00 元/半年,租赁期限为 2015 年 12 月 7 日至 2025 年
12 月 6 日。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本公司与杭州富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楼宇租赁合同》,约定承租坐
落于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 3 号黄龙世纪广场 C 区第 6 层 02、03、06、07 房
600 、 601 、 602 、 606 、 607 室 , 租 赁 面 积 为 1,079.59 平 方 米 , 年 租 金 为
1,576,201.4 元,租赁期限自 2016 年 4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本公司与杭州富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楼宇租赁合同》,约定承租坐
落于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 3 号黄龙世纪广场 C 区第 4 层 05 号房 410、412 室,
租赁面积为 260.34 平方米,租金为 380,096.4 元,租赁期限为 2016 年 4 月 1 日
起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本公司与浙江世纪广场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楼寓租赁合同>之补充协
议》,约定承租坐落于杭大路 1 号 C 区第三层 305、307 室,租赁面积为 262.36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2016 年 5 月 16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租金共计
432,894.00 元。
2015 年 8 月,本公司与杭州富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楼宇租赁合
同》,约定承租坐落于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 3 号黄龙世纪广场 C 区第 4 层 01 号
房 409 室,租赁面积为 116.62 平方米,租金为 166,008.57 元/年 ,租赁期限为
2015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
本公司与杭州富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楼宇租赁合同》,约定承租坐
落于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 3 号黄龙世纪广场 C 区第 4 层 01 号房 409 室,租赁面
积为 116.62 平方米,租金为 13,834.05 元/月 ,租赁期限为 2016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3)租赁房屋的产权瑕疵
因黄龙世纪广场所在的土地性质为集体,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
司承租的上述黄龙世纪广场的房屋均未取得房产证。黄龙世纪广场的建设取得
了下列批复:
A、1998 年 3 月 25 日,杭州市规划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
号:[98]浙规建 010068),同意黄龙洞村作为用地单位将杭大路东体育中心西地
块作为“农居点、三产用房”,该块用地面积为 64,971 平方米。
B、1999 年 4 月 21 日,杭州市规划局核发《浙江省建设用地许可证》(浙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土杭土证字[1998]第 073 号),同意黄龙洞村村民委员会作为建设用地单位在杭
大路地块建设“农居点、三产用房”,批准用地面积 64,970 平方米(无耕地),土
地性质为“集体”。
C、1999 年 12 月 21 日,杭州市计划委员会作出《关于黄龙大酒店建设项
目计划调整的批复》(杭计市场(1999)707 号),同意项目名称更改为“浙江新
世纪广场”。
D、2000 年 10 月 12 日,杭州市规划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000]年浙规建证 0100559 号),建设单位为黄龙洞村村民委员会,建设项目
名称为浙江新世纪广场,建设位置为西湖杭大路 45#,建设规模为 74,310 平方
米。
E、2000 年 10 月 26 日,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证》(编号:330100200010260401),建设单位为黄龙洞村村民委员会,工程名
称为浙江新世纪广场,建设地址为杭大路,建设规模为 74,310 平方米。
(4)补偿承诺
为确保本公司不因上述租赁房屋的产权瑕疵而遭受损失,相关方在相应文
件中对本公司做出了补偿承诺,具体包括:
A、本公司于 2013 年 3 月与浙江世纪广场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楼寓租
赁合同>之补充合同》,根据该补充合同:(1)双方进一步明确,《楼寓租赁合
同》及补充合同项下标的房屋的承租方为浙商证券。(2)出租方承诺,《楼寓租
赁合同》第三条“租赁期限”项下第 3.1 条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后,若出租方与承
租方均未出现根本违反《楼寓租赁合同》的情形,则双方将续订合同至第 3.2
条约定的租赁期限,第 3.2 条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后,若出租方与承租方仍未
出现根本违反续订的租赁合同的情形,则双方将再次续订租赁合同至第 3.3 条
约定的租赁期限,即自 2002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47 年 2 月 28 日止。(3)出租方
确认,承租方在《楼寓租赁合同》第六条“租金”项下的 45 年租金已经全部支付
完毕,承租方无需再行支付租金。(4)出租方确认,在租赁期限(包括续展后
的租赁期限)内,经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有权将标的房屋全部
或部分转租、转借或用其他方式与其他方使用或合用,但承租方不因上述行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而减免其在《楼寓租赁合同》项下出租方应承担的义务。
为担保《楼寓租赁合同》履行,浙江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于 2002 年 2
月 4 日作出《担保书》,承诺若因承租人过错以外的其他一切原因而导致承租人
丧失上述房屋的承租权,浙江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将为浙江世纪广场投资
有限公司的租金返回、违约金支付等提供连带保证。
B、就本公司 2014 年 1 月、2014 年 3 月、2014 年 11 月,2015 年 1 月、
2015 年 3 月、2015 年 11 月,2016 年 1 月、2016 年 3 月、2017 年 1 月分别与杭
州富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楼宇租赁合同》,杭州富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作为出租方,承诺其保证不会因上述房屋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而影响本公司正
常及完整地使用上述房屋,并愿意承担上述房屋所有权存在瑕疵而可能导致本
公司所遭受的任何损失。
2、分支机构租赁房产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1)本公司分公司租赁
序号 分公司名称 出租方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证 租赁房屋地址 面积(m2) 租金 租赁期间
2013.7.15-2013.12.31:
免租金
天津空港经济区环 2014.1.1-2015.12.31:
天津天保建 2013.7.15
天津保税区投 房地证津字第 115051000041 河北路 76 号空港 26,507 元/月
1 天津分公司 设发展有限 484.14 —
资有限公司 号 商务园西区 8-1,2- 2016.1.1-2017.12.31:
公司 2018.7.14
101 27,979 元/月
2018.1.1-2018.5.31:
30,924 元/月
宁波市鄞州区钟公 2014.3.1
陈明伦、陈春 鄞房权证钟字第 200811460 第一年租金 4 万元,之后每年
2 宁波分公司 陈明伦 庙街道都市森林 1 50.44 —
伦 号 递增 2 千元
幢 1 号 323 室 2019.2.28
浙江省绍兴市人民 2017.1.1
绍兴银行股 绍兴市商业银 房权证绍自移字第
3 绍兴分公司 路 106 号原信托大 2,950 108 万/年 —
份有限公司 行 0000000221 号
楼 1-6 层 2019.12.31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
洪房权证红谷滩新区字第 红谷中大道 998 号 租金前两年为 17.8046 万元,第 2017.3.1
4 江西分公司 牟文岚 牟文岚 235.51 —
1001098146 号 绿地中央广场 C 区 三年租金为 18.6948 万元
2020.2.29
C1 办公楼 1101 室
中海振兴 成都市高新区交子 第一、二、三年
中海振兴(成 2016.1.18
(成都)物 成房权证监证字第 3532027 大道 333 号中海国 20,237.04 元/月
5 四川分公司 都)物业发展 249.84 —
业发展有限 号 际中心 E 座 11 层 第四年 21,248.89 元/月
有限公司 2021.1.17
公司 7-8 单元 第五年 22,310.71 元/月
第一年 76 万元
南京龙世宝 南京龙世宝业 宁房权证鼓初字第 333197 南京市鼓楼区广州 2015.11.19
第二个租赁年度起,每年租赁
6 江苏分公司 业房地产开 房地产开发有 号、宁房权证鼓初字第 路 2 号龙世中心 8 469.77 --
费在上年基础上递增 5%,即第
发有限公司 限公司 333198 号 层 2020.12.18
二年租赁费为 79.8 万元
山东分公司
山东省中鲁 该处租赁房屋未办理房产 济南市和平路 43 2016.10.17
(原济南和 50 万元/年(含 8 万元楼顶广告
7 远洋渔业股 —— 证;出租方出具承诺函,确 号中鲁远洋大厦十 678 —
平路证券营 位使用费)
份有限公司 认有权出租该处房屋 二层(整层) 2019.10.16
业部)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序号 分公司名称 出租方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证 租赁房屋地址 面积(m2) 租金 租赁期间
第一至四个月 40.5 元/平方米,
厦门分公司
厦门港务控 该处租赁房屋未办理房产 第五个月起 81 元/平方米; 2013.6.1
(原厦门港 厦门市湖里区东港
8 股集团有限 —— 证;出租方出具承诺书,确 299 第二年上调 5%,第三年上调 —
务大厦证券 北路 31 号 803
公司 认有权出租该处房屋 5%,第三年后每满 1 年上调 2018.5.31
营业部)
3%
福建分公司
福州市晋安区华林 2015.5.1
(原福州华 福州国美电 北京鹏泽置业 184,392 元/年(租赁起始日至
9 榕房权证 R 字第 0965136 号 路 366 号隆盛小区 256.1 —
林路证券营 器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31 日免租金)
1#楼 4 层 2018.4.30
业部)
大连市中山区港兴
大连万达商 大连万达商业 2015.6.1
大连港兴路 路 6 号大连万达中 第一年:31,344.元/月;
10 业地产股份 地产股份有限 (中股份)2012200589 号 224.51 —
证券营业部 心写字楼 38 层 第二年、第三年:35,851 元/月
有限公司 公司 2018.5.31
10、11 单元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2)本公司营业部租赁
序号 营业部名称 出租方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证 租赁房屋地址 面积(m2) 租金 租赁期间
2014.5.23
浙江益民纺织 浙江益民纺织 房权证诸字第 B0000005745
375.71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号 诸暨市艮塔路 9 号 5
诸暨艮塔路 2017.5.22
1 楼、12 楼及地下车 65 万元/年
证券营业部 浙江华都进出 浙江华都进出 房权证诸字第 B0000005834
2017.5.23
库 807.28 —
口有限公司 口有限公司 号
2020.5.22
2014.4.1

该处租赁房屋未办理房产证; 租赁延续期间(2014.4.1 2015.4.30,如出租
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
出租方出具承诺函,确认有权 647.00 至 2017.4.30 日期间) 方自 2015 年 5 月 1
168 号一楼东侧 日起仍具有合法转
出租该处房屋 75.57 万元/年
租经营权的,则自
杭州玉古路 浙江通力投资 浙江省黄龙体 动延续至 2017.4.30
2
证券营业部 有限公司 育中心 2012.6.16

2012.6.6 至 2014.3.31 期
该处租赁房屋未办理房产证; 2015.4.30,如出租
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 间,租金 69.98 万元
出租方出具承诺函,确认有权 639.07 方自 2015 年 5 月 1
168 号五楼 501-510 2014.4.1 至 2015.4.30 期 日起仍具有合法转
出租该处房屋
间,租金 74.64 万元
租经营权的,则自
动延续 2017.4.30
2014.12.1 至 2015.5.31,为
舟山人民南 中国电信股份 中国电信股份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南
225,844 元;自 2015.6.1 起 2014.12.1—
3 路证券营业 有限公司舟山 有限公司舟山 舟房权证定字第 1125476 号 路 10 号 C 楼 3 层、4 752
为 41.25 万元/年,第二年 2017.11.30
部 分公司 分公司 层西一半
起每年递增 3%
杭州萧山恒 浙江省杭州市山阴路 2015.12.7
杭州众安恒隆 浙江众安盛隆 杭房权证萧移字第 13318808 第一年 58.01 万元
4 隆广场证券 恒隆广场 2 幢 901- 1,059.62 —
商厦有限公司 商业有限公司 号 第二年 63.82 万元
营业部 907 室及储藏室 2017.12.6
该处租赁房屋未办理房产证; 第一年 30.00 万元 2015.7.12
玉环长兴路 浙江省玉环县 玉环县长兴路 32 号
5 —— 出租方出具承诺函,确认有权 757 第二年 31.5 万元 —
证券营业部 交通运输局 三楼
出租该处房屋 第三年 33.075 万元 2018.7.11
重庆北城天 重庆市江北区天街 2013.2.2
103 房地证 2013 字第 04483 19.81 万元/年,第二年起
6 街证券营业 邱孝明、赵娣 邱孝明、赵娣 46 号 37 楼 1 号房 1 253.97 —
号 在前一年基础上递增 6%
部 栋 A座 2017.11.1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序号 营业部名称 出租方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证 租赁房屋地址 面积(m2) 租金 租赁期间
云和解放东 2016.10.1
云房权证 2011 字第 00021198 浙江省云和县同心水
7 街证券营业 林跃华 林跃华 770.59 每年 14 万元 —
号 镜佳苑 9 幢 201 室
部 2019.9.30
第一年 179,292 元 2015.10.13
厦门文康路 厦门好程酒店 厦门杏林宝康 厦门市杏林文康路
8 厦地房证第 00340521 号 223 第二年起在前一年基础上 —
证券营业部 有限公司 工贸有限公司 377 号 105 店面
递增 7% 2019.7.12
徐永君、朱成
温岭人民东 芳、江利凭、 2017.3.29
徐永君、江奔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东 第一年至第三年租金合计
9 路证券营业 徐秀玲、徐永 温房权证城区字第 250677 号 997 —
驰 路 96 号 2 楼 129 万元
部 华、江绿云、 2020.3.28
徐建、江奔驰
2016 年 5 月 30 日至 2017
年 5 月 29 日,租金
27.6652 万元;2017 年 5
月 30 日至 2018 年 5 月 29
武义解放南
浙江省武义县解放南 日,租金 31.0702 万元;
街营业部 2016.5.30
房权证武字第 200905447 号、 街 136 号(江南明珠 2018 年 5 月 30 日至 2019
10 (原为武义 项军听、金侠 项军听 609.22 —
房权证武字第 200905423 号 一号楼)第二层房产 年 5 月 29 日,租金
中兴街营业 2021.5.29
及底层店面一间房产 32.3131 万元;2019 年 5
部)
月 30 日至 2020 年 5 月 29
日,租金 33.6056;2020
年 5 月 30 日至 2021 年 5
月 29 日
2007.5.1
40.60 万元/年 —
永康九铃东 中国邮政集团 中国邮政集团 浙江省永康市九铃东
永康房权证东城字第 2017.4.30
11 路证券营业 公司浙江省永 公司浙江省永 路 3090 号 1、3、5 2,500
00032304 号 2017.5.1
部 康市分公司 康市分公司 楼
70 万元/年 —
2022.4.30
永嘉县江北街 该处租赁房屋未办理房产证; 2016.2.18
永嘉双塔路 浙江省永嘉县瓯北镇 前三年 25.95 万元/年,最
12 道码道村股份 —— 出租方出具承诺函,确认有权 500 —
证券营业部 双塔路码道大厦 3 楼 后两年 26.73 万元
经济合作社 出租该处房屋 2021.2.17
2015.12.16
温州温迪路 温房权证鹿城区字第 252662 温州市温迪路 26 号
13 潘岳生 潘岳生 1,186.90 118.80 万元/年 —
证券营业部 号 2幢2层 2018.12.1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序号 营业部名称 出租方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证 租赁房屋地址 面积(m2) 租金 租赁期间
仙居环城南 2017.2.1
浙江永丰贵金 浙江永丰贵金 浙江省仙居县环城南
14 路证券营业 仙房权证城关字第 0035872 号 430 10 万元/年 —
属有限公司 属有限公司 路 374 号 2 层
部 2020.1.31
象山靖南大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 2017.2.1
象房权证丹城镇字第 2005-
15 街证券营业 象山新闻中心 象山新闻中心 靖南大街 360 号 2 层 1,000 10 万元/年 —
011804 号
部 及育才路部分房屋 2020.1.31
2015.6.6-2016.6.5:
220,000 元
杭州余杭朝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 2015.6.6
杭州余杭投资 杭州余杭投资 余房权证临移字第 07014015 2016.6. 6-2017.6.5:
16 阳东路证券 东湖街道朝阳东路 790 —
控股有限公司 控股有限公司 号 226,600 元
营业部 183-1 号第 10 层 2018.6.5
2017.6.6-2018.6.5:
233,400 元
第一年、第二年租金
上海万航渡 2014.1.1
上海苏峰投资 上海苏峰投资 沪房地静字(2008)第 000773 上海市静安区万航渡 92.8979 万元/年
17 路证券营业 1,018.06 —
发展有限公司 发展有限公司 号 路 789 号 8、9 楼 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
部 2018.12.30
租金 97.3571 万元/年
天台赤城路
证券营业部 天台县国有资 该处租赁房屋未办理房产证; 前 5 年房屋年租金含税总 2016.9.1
天台县水利水 天台县赤城街道赤城
18 (原为天台 产经营有限公 房屋所有权人出具承诺函,确 660 额 203,000 元,后 5 年租 —
电局 路 225 号
劳动路证券 司 认有权出租该处房屋 金按 2021 年评估价格确定 2026.8.31
营业部)
松房权证西屏字第 008636 号
浙江省松阳县西屏镇 2016.12.1
松阳长松路 曾龙法、王发 曾龙法、王发 松房权证西屏字第 008638 号
19 长松路 26、28 号 1-2 420 17 万元 —
证券营业部 女 女 松房权证西屏字第 009049 号
层 2017.11.30
松房权证西屏字第 009051 号
前两年每年 11.90 万元
瑞安市房权证瑞(房)字第 瑞安市安阳街道罗阳
徐启余 徐启余 142.17 从 2015.3.16 起,每年在上
00164364 号 大道 1148 号
瑞安罗阳大 年基础上递增 8% 2013.3.6
20 道证券营业 瑞安市房权证安阳字第 瑞安市安阳街道罗阳 —
97.74 前两年每年 14 万元
部 00119005 号 大道 1150 号 2018.3.15
许光敏 许光敏 从 2015.3.16 起,每年在上
瑞安市房权证安阳字第 瑞安市安阳街道罗阳
97.74 年基础上递增 8%
00119006 号 大道 1152 号
2016.12.1
青田华庭街 青房权证鹤城字第 00045853 浙江省青田县华庭街
21 李悦、郭胜华 李悦、郭胜华 503 26 万元/年 —
营业部 号 16、18、20 号 2017.11.3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序号 营业部名称 出租方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证 租赁房屋地址 面积(m2) 租金 租赁期间
青房权证鹤城字第 00045858

2016 年 7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租金为
14.364 万元,2017 年 7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租金为 14.364 万元,
2018 年 7 月 1 日至 2019
浦江县嘉和公寓 A、
朱锋焕 朱锋焕 浦房权证浦阳字第 045758 号 303.02 年 6 月 30 日,租金为
B 幢 B-105 商铺
14.6513 万元,2019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租金为 14.9443 万
元,2020 年 7 月 1 日至
浦江和平南 2021 年 6 月 30 日,租金 2016.7.1
22 路证券营业 为 15.2432 万元 —
部 2021.6.30
2016 年 7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租金为
9.576 万元,2017 年 7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租金为 9.576 万元,2018
浦江县嘉和公寓 A、 年 7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葛新建 葛新建 浦房权证浦阳字第 046437 号
B 幢 B-106 商铺一层 30 日,租金为 9.7676 万
元,2019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租金
为 9.9629 万元,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租金为 10.1622 万元
鄞房权证钟字第 200811452 号
鄞房权证钟字第 200811454 号
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
宁波四明中 陈明伦、陈春 2014.3.1
陈明伦 鄞房权证钟字第 200811456 号 街道都市森林 1 幢 1 第一年租金 51 万元,以后
23 路证券营业 伦 818.56 —
号 301-307;318- 每年递增 1.80 万元
部 鄞房权证钟字第 200811458 号 2019.2.28
322、324 室
鄞房权证钟字第 200811459 号
鄞房权证钟字第 200811461 号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序号 营业部名称 出租方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证 租赁房屋地址 面积(m2) 租金 租赁期间
鄞房权证钟字第 200811462 号
鄞房权证钟字第 200808864 号
鄞房权证钟字第 200808865 号
鄞房权证钟字第 200808870 号
鄞房权证钟字第 200808871 号
鄞房权证钟字第 200808873 号
鄞房权证钟字第 200808874 号
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中 第一年 2.1 万元、第二年 2015.9.1
鄞房权证钟字第 200811460 号 路都市森林 1 幢 1 号 50.44 4.4 万元、以后每年递增 —
323 室 2,000 元 2019.2.28
邕房权证字第 01958712 号 南宁市金湖南路 26-1 前三年 32,949 元/月 2015.12.25
南宁金湖路
24 梁淑君 梁淑君 邕房权证字第 01958700 号 号东方商务国际港 B 439.32 第四年起,在原租金上递 —
证券营业部
邕房权证字第 01958711 号 座 3B1、3B2、3B4 增 6% 2020.12.24
2015.7.1
浙江省绍兴县金柯桥
绍房权证柯桥字第 31439 号 200 12 万元/年 —
绍兴金柯桥 绍兴县新纺织 绍兴县新纺织 大道 1052 号 1 楼 2018.6.30
25 大道证券营 品外贸有限公 品外贸有限公 浙江省绍兴县金柯桥 2015.7.1
业部 司 司 绍房权证柯桥字第 31209 号 大道 1056 号 12 楼、 1,580 43.80 万元/年 —
13 楼 2018.6.30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2012.5.1
开化芹南路 浙江省开化县城关镇
26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房权证开字第 01050051 号 395 1 万元/年 —
证券营业部 芹南路 11 号 7 楼
衢州分行 开化支行 2017.4.30
缙云溪滨北 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浙江省缙云县五云镇 2016.8.1
27 路证券营业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缙房权证字第 A017598 号 溪滨北路 104 号 2-3 630 12 万元/年 —
部 缙云县支行 缙云县支行 层 2017.7.31
台州解放南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 2015.1.1
蔡建兵、俞其 9.335 万元/年,自第三年
28 路证券营业 台州市邮政局 台房权证椒字第 11002486 号 解放南路 295 号邮政 200 —
旦 起年租金递增 5%
部 大楼 4 楼 2021.10.30
深圳福华一 深房地字第 3000594879 号 2013.5.11-2013.6.10:免租 2013.5.11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
29 路证券营业 罗伟浩 罗伟浩 612.11 金 —
1004、1005、1006
部 深房地字第 3000594770 号 2013.6.11-2014.6.10:每月 2018.6.1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序号 营业部名称 出租方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证 租赁房屋地址 面积(m2) 租金 租赁期间
104,058.70 元
2014.6.11-2015.6.10:每月
110,179.80 元
2015.6.11-2016.6.10:每月
深房地字第 3000594773 号 116,300.90 元
2016.6.11-2017.6.10:每月
122,422 元
2017.6.11-2018.6.10:每月
128,543.10 元
第一、二年 65 万元
台房权证三字第 05461102-101
第三年 68.20 万元 2012.2.1
三门南山路 富尔达集团有 富尔达集团有 号 浙江省三门县南山路
30 1,234 第四年 66.70 万元 —
证券营业部 限公司 限公司 105 号 1 楼、2 楼
台房权证三字第 05461102-201 第五年 70.20 万元 2018.1.31
号 第六年 74 万元
绍兴市解放北路 256
绍兴解放北 2015.1.1
新湖中宝股份 新湖中宝股份 绍房权证绍市字第 号宾馆二三楼中楼、
31 路证券营业 2,150 84 万元/年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F0000194364 号 西南首及 518、509
部 2017.12.31
房间
金华市后街 63 号四 2015.7.1
金华后街证 金华市国际商 金华市国际商 9 万元/年,第二年起逐年
32 金房权证婺字第 00243724 号 世一品综合楼 B 幢 361.50 —
券营业部 会 会 按 3%递增
YPYB-302 号 2018.6.30
杭州凤起东 杭州滨江房产 杭州滨江房产 前三年 577,110 元/年,第 2015.9.1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12143041 杭州市江干区新城时
33 路证券营业 集团股份有限 集团股份有限 451.75 四年起租金为 634,821 元/ —
号 代广场 1 幢 903
部 公司 公司 年 2021.8.31
房权证字第 S005993 号 江山市南市街 48 幢
房权证字第 S005994 号 11 楼 1106 室
房权证字第 S006036 号 江山市南市街 48 幢
2016.12.2
江山南市街 张石海 张石海 房权证字第 S006037 号 11 楼 1107 室
34 630 22 万元/年 —
证券营业部 饶爱宝 饶爱宝 房权证字第 S006017 号 江山市南市街 48 幢 2017.12.2
房权证字第 S006018 号 11 楼 1108 室
房权证字第 S005977 号 江山市南市街 48 幢
房权证字第 S005978 号 11 楼 1109 室
江门迎宾大 该处租赁房屋未办理房产证; 江门市蓬江区迎宾大 2015.6.1
江门市龙骏置 10,161 元/月,第二年起逐
35 道中证券营 —— 出租方出具承诺函,确认有权 道中 131 号第 5 层 181.44 —
业有限公司 年按 5%递增
业部 出租该处房屋 505 号 2018.5.3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序号 营业部名称 出租方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证 租赁房屋地址 面积(m2) 租金 租赁期间
第一年至第三年 75.74 万
元/年,第四年至第六年在 2008.3.1
嘉兴梅湾街 嘉兴鼎信投资 嘉兴鼎信投资 嘉兴市梅湾商务中心
36 嘉房权证禾字第 00204603 号 1,891.40 第一年基础上递增 3%, —
证券营业部 担保有限公司 担保有限公司 1 号楼 1101 室
第七年至第十年在第一年 2018.3.1
基础上递增 6%
湖房权证湖州市字第
110200896 号
湖房权证湖州市字第 湖州市苕溪西路 89 2015.1.1 至 2015.4.25 为
湖州双子大 2012.4.26
110200880 号 号双子大厦一楼商铺 470,917 元;2015.4.26 至
37 厦路证券营 湖州市总工会 湖州市总工会 564.06 —
湖房权证湖州市字第 及 8 楼 801 部分、 2017.4.25 每年在上年租金
业部 2017.4.25
110200882 号 804、805 单元 基础上递增 3.5%
湖房权证湖州市字第
110200885 号
临安市房权证锦城字第
0011285 号
戴芳红 戴芳红 629.78 21 万元/年
临安市房权证锦城字第
0011328 号
临安市房权证锦城字第
0013313 号 2016.9.1
临安万马路 临安市钱王街锦福新
38 —
证券营业部 临安市房权证锦城字第 村1号 2021.8.31
0013314 号
盛伟栋、金丹 盛伟栋、金丹 566.86 34 万元/年
临安市房权证锦城字第
0013315 号
临安市房权证锦城字第
0013316 号
2014.10.16 至 2014.10.31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 期间,免租;
广州天河东 广州丰伟房地 2014.10.16
广州丰伟装饰 路 67 号丰兴广场 A 2014.11.1 至 2016.10.31 期
39 路证券营业 产开发有限公 09 登记 01805000 号 377.49 —
工程有限公司 座第 19 层 03-04 单 间,53,226 元/月;
部 司 2017.10.31
元 2016.11.1 至 2017.10.31 期
间,56,419 元/月
龙游太平西 2017.1.1
龙房权证龙游镇字第 3- 浙江省龙游县太平西
40 路证券营业 卢明成 卢明成 约 1,500 43 万元/年 —
018109 号 路 375 号
部 2019.12.3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序号 营业部名称 出租方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证 租赁房屋地址 面积(m2) 租金 租赁期间
青岛市崂山区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015.11.1
青岛深圳路 青岛诚基置业 第一年 2.3 元/天/平,第三
41 人民政府中韩 青房地权市字第 201149597 号 177 号 2 号楼(三阳 511.2 —
证券营业部 有限公司 年起每三年递增 5%
街道办事处 中心)305-311 室 2021.11.30
2011.11.15 至 2014.11.14
期间,租金 7 万元/年
磐安文溪南 2011.11.15
磐安县国家税 磐安县国家税 磐房权证磐安字第 660099-03 磐安县安文镇文溪南 2014.11.15 至 2015.11.14
42 路证券营业 260 —
务局 务局 号 路 28 号 期间,租金 6 万元/年
部 2020.11.14
2015.11.15 至 2020.11.14
期间,租金 4 万元/年
78.4 万元/年,第三年起每
衢州荷花中 2014.12.1
浙江鸿基控股 浙江鸿基控股 衢房权证衢州字第 201117562 衢州市荷花中路 2 幢 年递增 3%;场地使用费
43 路证券营业 1202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号 201 室 19.6 万元/年,第三年起每
部 2019.11.30
年递增 3%
租金自 2014 年 12 月 8 日 2014.10.8
富阳文教路 浙江省富阳市文教路
44 潘新星、林英 潘新星、林英 富房权证移字第 108709 号 376.08 起算,第一年为 21.38 万 —
证券营业部 50-5
元,以后每年递增 5% 2019.12.7
东房权证吴宁字第 249878 号
东房权证吴宁字第 249879 号
东阳市凯明休 东阳市凯明休 东房权证吴宁字第 249880 号 浙江省东阳市新南路 2017 年为 75 万元,此后 2017.1.1
东阳新南路
45 闲用品有限公 闲用品有限公 3600 每年在前一年的基础上递 -
证券营业部 东房权证吴宁字第 249881 号 36 号
司 司 增 5% 2019.12.31
东房权证吴宁字第 249882 号
东房权证吴宁字第 249883 号
成都市武侯区董家湾
第一、二、三年 70 万元/
成都董家湾 北街 3 号附 8 号 1 2015.8.1
成都长城实业 成都长城实业 成房权证监证字第 2470118 号 年
46 北街证券营 楼、4 楼(董家湾北 585.28 —
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 第四年 735,000 元/年
业部 街 3 号 3 幢 1 层、4 2020.7.31
第五年 771,750 元/年
层)
成房权证监证字第 2470119 号
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 租金自 2015.8.21 起算
长沙芙蓉中 路三段 269 号神农大 2015.8.21-2018.8.20 2015.7.21
长 沙 神 农 酒 店 湖 南 省 烟 草 公 长房权证雨花字第 00643733
47 路证券营业 酒店商务楼第 6 层 453 446,431.5 元/年 —
管理有限公司 司长沙市公司 号
部 ABMLK 室 2018.8.21-2021.8.20 2021.8.20
496,035 元/年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序号 营业部名称 出租方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证 租赁房屋地址 面积(m2) 租金 租赁期间
杭州滨江威 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 2014.6.16
威陵集团有限 威陵集团有限 杭房权证高新更字第
48 陵大厦营业 道 380 号威陵大厦 1 645.08 442,654 元/年 —
公司 公司 11078873 号
部 幢 505、506、507 室 2019.6.15
前三年每年租金 108 万元
(首年免租期 1 个月,故
北京广安门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 首年实际租金 99 万元), 2015.7.30
深圳大厦有限 深圳大厦有限
49 外大街证券 京房权证宣其字第 01985 号 外大街 1 号深圳大厦 423 第四年起租金每年 3%-5% --
公司 公司
营业部 4 层 411-412 号 的比例递增(具体以次年 2020.7.29
补充协议中确定数额为
准)
淳安县千岛湖镇明珠 第一年 8.60 万元
淳房权证千移字第 64479 号 46.20
路 71 号 第二年 9.10 万元 2012.12.15
淳安明珠路
50 王祝华 王祝华 淳安县千岛湖镇明珠 第三年 9.70 万元 —
证券营业部 淳房权证千岛湖镇字第 79201
路明珠华苑名雅苑 1 146.87 第四年 10.30 万元 2017.12.14

幢 203 室 第五年 10.90 万元
乐清市成套装 乐清市成套装 2016.11.22
乐清双雁路
51 璜材料有限公 璜材料有限公 乐房权证乐成镇字第 24950 号 乐成镇双雁路 387 号 155 19.5 万元/年 —
证券营业部
司 司 2021.12.31
衢州衢化南 中国银行股份 中国银行股份 衢州市衢化南一道 1 2015.7.15
衢房权证柯城区字第 011050
52 一道证券营 有限公司衢州 有限公司衢州 号中国银行衢化支行 61 三年共计 12.61 万元 —

业部 市衢化支行 市衢化支行 大楼内 1 楼 2018.7.14
2013.6.20
梧桐街道世纪大道 7
桐乡世纪大 郭敏辉 郭敏辉 桐房权证桐字第 00212463 号 204 每年 6.78 万元 —
幢 1299 号 2018.7.1
53 道证券营业
2016.10.15
部 梧桐街道世纪大道 9
方建光 方建光 桐房权证桐字第 00088971 号 160 每年 7.9 万元 —
幢 1303 号 2021.7.1
李建 台房权证路字第 S0046040 号 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南 2013.8.3
路桥南官大 李健、郑伟根 153 每年 15.27 万 —
郑伟根 台房权证路字第 312750 号 南官大道 20-22 号 2018.8.2
54 道证券营业
2016.10.27
部 台房权证路字第 路桥区南官大道 22
郑伟根 郑伟根 35 每年 0.6 万元 —
312750 号 号三楼 2018.8.2
温州市景山街道西山
温州西山东 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第一年 4 万元 2016.7.1
温房权证瓯海区字第 095592 东路 186 号第三层
55 路证券营业 股份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区 150 第二年 4.12 万元 —
号 (门牌号由 86 号变
部 温州瓯海支行 支行 第三年 4.25 万元 2019.6.30
更到 186 号)
56 横店万盛北 厉军民、陈蔚 厉军民 东房权证横店字第 142079 号 东阳市横店镇万盛北 150 第一年 3.69 万元 2013.7.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序号 营业部名称 出租方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证 租赁房屋地址 面积(m2) 租金 租赁期间
街证券营业 兰 街 106 号一、二层 第二年 3.8745 万元 —
部 第三年 4.068225 万元 2018.8.19
陈蔚兰 东房权证横店字第 142080 号
第四年 4.271636 万元
第五年 4.485218 万元
厉军伟 东房权证横店字第 142279 号 第一年 3.69 万元
第二年 3.8745 万元 2013.7.5
厉军伟、周金 东阳市横店镇万盛北
150 第三年 4.068225 万元 —
英 周金英 东房权证横店字第 142280 号 街 108 号一、二层
第四年 4.271636 万元 2018.8.19
第五年 4.485218 万元
上虞市江扬 第一年 13 万元,第二年起 2013.8.1
上虞市房权证百官街道字第 上虞市百官街道江扬
57 路证券营业 徐炯程 徐炯程 300 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 —
00235913 号 路 888 号 A1 幢 17 层
部 上增加 5% 2018.7.30
第一年 167,000 元
甬房权证江东字第 200816108 宁波市江东区百丈东
宁波百丈东 第二年 172,000 元 2013.6.1
号 路 901 号 16-3
58 路证券营业 戎爱儿 戎爱儿 230 第三年 179,000 元 —
部 甬房权证江东字第 200816107 宁波市江东区百丈东 第四年 186,000 元 2018.5.31
号 路 901 号 16-4 第五年 193,000 元
2015 年 12 月 21 日--2016
年 6 月 20 日为 103856
郑州市景辰企 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 元;2016 年 6 月 21 日--- 2015.12.21
郑州黄河路
59 业管理咨询有 刘影 郑房权证字第 1201067075 号 25 号经津大厦二层 241.84 2017 年 6 月 20 日为 —
证券营业部
限公司 西三厅 218097 元;2017 年 6 月 2018.6.20
21 日---2018 年 6 月 20 日
为 229002 元
第一年租金为 111,911
天津中北大 天津市御泽资 西青区中北镇星光路 元, 2016.10.15
天津御河沿置 房地证津字第 111051400029
60 道证券营业 产管理有限公 80 号天津节能大厦 208.79 第 二 年 租 金 为 121,933 —
业有限公司 号
部 司 14 层 IJ 室 元, 2019.10.14
第三年租金为 129,554 元
武成路洪化桥丰园大 2013.6.21
昆明武成路 昆房权证(昆明市)字第
61 马艺鸣 马艺鸣 厦 18 层 18-08、18- 169.63 每年 125,390.50 元 —
证券营业部 201357010 号 2018.6.20
保定市房权证字第
保定朝阳北 范波、刘春英 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北 2013.8.1
0201522963 号 前三年 220,000 元
62 大街证券营 范波 大街 899 号华康大厦 221.84 —
保定市房权证字第 后两年 237,600 元
业部 范波、刘春英 三楼 307 室-311 室 2018.7.31
020152289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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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营业部名称 出租方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证 租赁房屋地址 面积(m2) 租金 租赁期间
保定市房权证字第
范波
0201610571 号
保定市房权证字第
范波
0201610588 号
保定市房权证字第
范波
0201610567 号
石家庄广安
大街证券营
石家庄和正物 东方泰安置业 石家庄市广安大街 2016.11.10
业部(原为 每天每平方米 2.2 元(含
63 业服务有限公 有限公司石家 石房权证长字第 190000274 号 86 号财富大厦裙楼 317 —
石家庄中山 税)
司 庄分公司 一层 1-A3 2021.12.9
东路证券营
业部)
长春生态大 该处租赁房屋尚未取得房产 长春市生态大街 2013.10.21
41.975 万元/年(租赁起始
64 街证券营业 宋权 —— 证;出租方出具承诺书,确认 2099 号彩宇新城第 460 —
日至 2013.12.21 免租金)
部 有权出租该处房屋 一期 11 号楼 2005 室 2018.12.20
常州怀德中 上药集团常州 上药集团常州 常州市怀德中路 50 2017.2.1
65 路证券营业 药业股份有限 药业股份有限 常房权证字第 00321384 号 号申龙商务广场 184.67 8.088 万元/年 —
部 公司 公司 801、807 室 2019.1.31
南通青年东 吴声龙、张秀 吴声龙、张秀 2016.11.30
南通市青年东路 81
66 路证券营业 红、王永培、 红、王永培、 南通房权证字第 130076322 号 152.42 14.8 万元/年 —
号 B 幢 1802 室
部 吴琳 吴琳 2019.11.30
第一年、第二年 27.18 万
慈溪三北西 浒山街道三北西大街 元/年; 2013.10.15
67 大街证券营 方冬莉 方冬莉 慈房权证 2007 字第 010624 号 316-318 号(三北名 253.94 第三年 28.53 万元; —
业部 都) 第四年、第五年 29.96 万 2018.12.14
元/年
重庆万州新 2013.10.16
301 房地证 2013 字第 02915 重庆市万州区新城路
68 城路证券营 向建军 向建军 168.95 4.66 万元/年 —
号 266 号 4 层 1 号房
业部 2018.11.15
西安金花北 西安市金花北路 176 2014.1.15
陕西电子商务 陕西省电子技 西安市房权证碑林区字第 22.764 万元/年(租赁起始
69 路证券营业 号陕西电子商务酒店 660 —
酒店 术研究所 1150108019-3_3-14 号 日至 2014.2.15 免租金)
部 三层 2019.1.14
武汉中江房地 武汉中江房地 武房权证昌字第 200510234 号 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2017.2.17
武汉中南路
70 产开发有限公 产开发有限公 武房权证昌字第 200510230 号 7 号中商广场写字楼 268 2.01 万元/月 —
证券营业部
司 司 武房权证昌字第 200510229 号 B 座 26 层 26-B1、 2020.2.1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序号 营业部名称 出租方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证 租赁房屋地址 面积(m2) 租金 租赁期间
26-B2、26-B3、26-
武房权证昌字第 200510221 号
B4 房
深证市方正信 深证市方正信 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2017.2.17
息系统有限公 息系统有限公 武房权证昌字第 200408622 号 7 号中商广场写字楼 105.34 7900.5 元/月 —
司 司 B 座 26 层 B11 房 2020.2.16
第一年 277,665.20 元(租
赁起始日至 2014.1.27 免租
苏房权证园区字第 00288155 苏州市工业园区旺敦 金) 2013.12.12
徐伟祖、尹莉
徐伟祖 号、苏房权证园区字第 路 188 号建屋大厦 1 270.13 第二年 317,331.70 元 —

苏州旺墩路 00288154 号 幢 702 室 第三年 330,127.30 元 2018.12.11
71
证券营业部 第四年 343,562.70 元
第五年 357,669.90 元
苏州市工业园区旺敦 2016.7.21
苏房权证园区字第 00211324
冯济国 冯济国 路 188 号建屋大厦 1 159.12 19.4052 万/年 -

幢 909-1 室 2018.8.14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 前两年为 49.50 元/平方/
合肥市政务区南二环
合肥南二环 8110094663 号 月,第三年为 53.46/元/平 2014.1.27
路 3818 号合肥天鹅
72 路证券营业 陈洪周 陈洪周 206.94 方/月,第四年为 57.74/元/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 湖万达广场 2 幢
部 平方/月,第五年为 62.36/ 2019.2.26
8110094499 号 1006、1007
元/平方/月
平阳县房权证昆阳镇字第 昆阳镇京都花苑 A 前三年租金为 25,810.73 元
尤小茹 尤小茹 44.783
028895 号 幢 119 号 /年,后两年年递增 5%
2016.8.18
平阳人民路 平阳县房权证昆阳镇字第 昆阳镇京都花苑 A 前三年租金为 25,820.73 元
73 叶钢坚 叶钢坚 51.06 —
证券营业部 027969 号 幢 118 号 /年,后两年年递增 5% 2021.8.1
平阳县房权证昆阳镇字第 昆阳镇京都花苑 A 前三年租金为 25,820.73 元
黄禾 黄禾 48.16
028007 号 幢 116 号 /年,后两年年递增 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序号 营业部名称 出租方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证 租赁房屋地址 面积(m2) 租金 租赁期间
第一年租金为 27,050.28
元,第二年租金为
平阳县房权证昆阳镇字第 昆阳镇京都花苑 A 27,050.28 元,第三年租金
蔡伶俐 蔡伶俐 51.06
027967 号 幢 117 号 为 29,755.31 元,第四年租
金为 29,755.31 元,第五年
租金为 32,730.84 元。
绍兴钱清文 绍兴柯桥永道 该处租赁房屋尚未取得房产 柯桥区钱清镇东江村 第一年为 62,000 元,以后 2017.3.1
74 化路证券营 物业管理有限 —— 证;出租方出具承诺书,确认 永通国贸大厦 F 幢底 100 每年租金按上一年度租金 —
业部 公司 有权出租该处房屋 层 1 号、2 号、3 号 的 5%增长 2020.2.29
锡房权证滨湖字第
WX1000328870 号
2014.3.1
无锡蠡溪路 周宸君、韩勤 周宸君、韩勤 锡房权证滨湖字第 万达广场 C 区蠡溪路
75 140 每年 15.75 万元 —
证券营业部 芬、周建宏 芬、周建宏 WX1000328871 号 149 号 2019.2.28
锡房权证滨湖字第
WX1000328872 号
上海西大堂科 上海市桃浦路 226 号 2016.5.20
上海桃浦路 上海明丰实业 沪房地普字(2004)第
76 技投资发展有 普通民营科技企业总 76.82 6,308 元/月 —
证券营业部 有限公司 054386 号
限公司 部大厦北幢 323 室 2017.5.19
2014.9.1-2014.10.31:免租
北京师范大学泉州附 金;
2014.9.1
泉州云鹿路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泉房权证丰泽区(丰)字第 属中学校园生活区综 2014.11.1-2016.10.31:
77 182.21 —
证券营业部 泉州附属中学 泉州附属中学 201401354 号 合楼鲲鹏国际中心 5 154,176 元; 2018.10.31
层 509、508-2 单元 2016.11.1-2018.10.31:
166,512 元
第一年 5.83 万元
绍兴袍江世 绍兴市星元房 绍兴市星元房 绍兴袍江南岸花园东 第二年 6.73 万元 2015.3.30
绍房权证袍江字第
78 纪街证券营 地产开发有限 地产开发有限 区 C#商务楼世纪东 193.41 第三、四、五年租金分别 —
F0000025359 号
业部 公司 公司 街 131、133 号 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上浮 2020.3.29
6%
第一、二年
宁波北仑明 宁波市北仑区新碶明 2016.1.1
甬房权证仑(开)字第 7.3 万元
79 州路证券营 金芸琴 金芸琴 州路 248 号 1 幢 248 108.87 —
2010806714 号 第三、四、五年
业部 号 2021.1.31
7.7 万元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序号 营业部名称 出租方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证 租赁房屋地址 面积(m2) 租金 租赁期间
第一、二年
2016.1.1
甬房权证仑(开)字第 宁波市北仑区新碶明 11.3 万元
鲍锦琼 鲍锦琼 169.6 —
2006006920 号 州路 250 号 第三、四、五年 2021.1.31
11.96 万元
第一年 26.5 万元
余姚四明西 第二年 27.56 万元 2016.3.15
余房权证城区字第 A1307364 余姚市城区四明西路
80 路证券营业 徐玮宏 徐玮宏 299.29 第三年 28.62 万元 —
号 660、662 号
部 第四年 29.68 万元 2021.4.14
第五年 30.74 万元
第一年 26.5 万元
宁波市高新区嘉利广
第二年 26.5 万元 2016.4.25
宁波沧海路 浙(2016)宁波市(高新)不 场 9 号楼沧海路 48
81 王亚琴 王亚琴 129.14 第三年 27.95 万元 —
证券营业部 动产证明第 0036439 号 号 1-4 房、沧海路 50
第四年 27.95 万元 2021.5.24
号 1-5 房
第五年 27.95 万元
第一年 17.064 万元
宁海县跃龙街道银河 第二年 17.928 万元
宁房权证宁海字第 X0111504
龚淼 龚淼 东路 22 号 1-7、2-7 238.26 第三年 18.792 万元

号 第四年 19.656 万元
宁海银河东 2016.6.23
第五年 19.656 万元
82 路证券营业 —
第一年 4.32 万元
部 2021.7.22
宁海县跃龙街道银河 第二年 4.536 万元
宁波得力物业 丰泽园全体业 宁房权证宁海字第 X0111526
东路 22 号 1-8、2-8 66.36 第三年 4.752 万元
服务有限公司 主 号
号 第四年 4.968 万元
第五年 5.4 万元
哈尔滨红旗 香坊区红旗大街 235 2016.12.1
哈房权证开字第 201305523 号
83 大街证券营 孙曙光、杨宏 孙曙光、杨宏 号天洋华府小区 1 栋 218.75 287,557.20 元 —
哈房权证开字第 201305524 号
业部 15 层 C 号 2019.11.30
新昌江滨西 新昌县江滨西路 556 2016.11.1
王小斌、黄亚 王小斌、黄亚 浙(2016)新昌县不动产权第
84 路证券营业 号(滨江一号花园 4 253.56 17.2 万元/年 —
春 春 0002499 号
部 幢) 2020.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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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子公司租赁房产
(1)浙商期货总部租赁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证 租赁房屋地址 面积(m2) 租金 租赁期间
交通银行股份 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 2014.4.30
交通银行杭州
有限公司浙江 杭上字第 17929 号 173 号交通银行大楼 4,401.50 5,622,916.25 元/年 —
分行 2017.4.30
省分行 8 层-10 层
2017.3.1-2017.5.31 为装修期,2017.6.1-
杭州市下城区环城西 2019.2.28,月租金 27,540.47 元/月,2019.3.1- 2017.3.1
杭房权证下移字第
路 108 号耀江发展中 226.36 2020.2.29,月租金 28,366.68 元/月,2020.3.1- —
15023957 号
心大厦 1 层 2021.2.28,月租金为 29,192.89 元/月, 2022.2.28
国开金融有限 国开金融有限 2021.3.1-2022.2.28,月租金为 30,087.96 元/月
责任公司 责任公司 杭房权证下移字第 2017.3.1-2017.5.31 为装修期,2017.6.1-
1 浙商期货
15023900 号 杭州市下城区环城西 2019.2.28,月租金 247,783.9 元/月,2019.3.1- 2017.3.1
路 108 号耀江发展中 2,327.52 2020.2.29,月租金 255,571.39 元/月,2020.3.1- —
杭房权证下移字第
心大厦 10、11 层 2021.2.28,月租金为 263,358.89 元/月, 2022.2.28
15023920 号
2021.3.1-2022.2.28,月租金为 271,146.38 元/月
2017.3.1-2017.5.31 为装修期,2017.6.1-
2018.2.28,月租金 134,511.26 元/月,2018.3.1- 2017.3.1
浙江亚夏装饰 浙江亚夏装饰 杭房权证下更字第 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
1,163.76 2019.2.28,月租金 138,546.6 元/月,2019.3.1- —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08056673 号 路 305 号 20 室
2020.2.29,月租金为 142,703 元/月,2020.3.1- 2022.2.28
2022.2.28,月租金为 146,984.09 元/月
(2)浙商期货营业部租赁
房屋所有权
序号 营业部名称 出租方 房屋所有权证 租赁房屋地址 面积(m2) 租金 租赁期间

杭房权证上移字第 08573078 号
杭州佳圆进 中河中路金峰大厦 2013.5.15
杭州中河中路 杭州佳圆进出口 杭房权证上移字第 08573079 号
1 出口有限公 1505、1506、1507、 423.96 33.27 万元/年 —
营业部 有限公司 杭房权证上移字第 08573080 号
司 1508 室 2018.5.14
杭房权证上移字第 0857308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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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
序号 营业部名称 出租方 房屋所有权证 租赁房屋地址 面积(m2) 租金 租赁期间

浙江中大技 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 第一年,第二年 2015.7.21
浙江中大技术进
2 萧山营业部 术进口有限 杭房权证萧移第 13304514 号 济开发区东方世纪中 237.11 138,472.24 元 —
口有限公司
公司 心 1801 室 第三年 145,395.85 元 2018.7.20
第一年:759,747.5
浙江天科高 2015.1.10
杭州黄姑山路 浙江天科高新技 杭州市黄姑山路 9 号 元;
3 新技术发展 杭房权证西移字第 0132563 号 905 —
营业部 术发展有限公司 天科大厦 9 楼 第二年和第三年:
有限公司 2018.1.9
792,780 元/年
宁波市海曙区南站东
甬房权证海曙字第 200735760 号 88.86
路 16 号 11-3
宁波市海曙区南站东
甬房权证海曙字第 200735738 号 88.86
路 16 号 11-4
宁波市海曙区南站东
甬房权证海曙字第 200735767 88.79 第一年和第二年 50 万
路 16 号 11-5
元 2013.5.16
宁波市海曙区南站东
4 宁波营业部 庄惠君 庄惠君 甬房权证海曙字第 200735758 号 40.38 第三年和第四年 —
路 16 号 11-7
52.174 万元 2018.5.15
宁波市海曙区南站东
甬房权证海曙字第 200735769 号 86.30 第五年 54.3478 万元
路 16 号 11-10
宁波市海曙区南站东
甬房权证海曙字第 200735764 号 86.30
路 16 号 11-11
宁波市海曙区南站东
甬房权证海曙字第 200737074 号 86.22
路 16 号 11-12
湖房权证湖州市字第
110322607/110322608 号
湖房权证湖州市字第
110322536/110322537 号
湖房权证湖州市字第
湖州市吴兴区现代广 2016.1.1
沈新民、沈 110322512/110322513 号
5 湖州营业部 沈新民、沈远 场 3 楼 12A08- 337.25 12.5 万元/年 —
远 湖房权证湖州市字第 2018.12.31
12A12、12A15
110322480/110322481 号
湖房权证湖州市字第
110322478/110322479 号
湖房权证湖州市字第
110322546/11032254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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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
序号 营业部名称 出租方 房屋所有权证 租赁房屋地址 面积(m2) 租金 租赁期间

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 第一年和第二年 14 万 2016.7.1
项亮、尚樱
6 台州营业部 项亮 台房权证路字第 S0065477 号 道西路桥大道 555 号 242.18 元/年 —

天时大厦 1203 室 第三年另行协商 2019.6.30
北京诺安企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2017.1.1
北京光华路营 北京诺安企业管
7 业管理有限 X 京房权证朝字第 816186 号 甲 14 号 1 幢第 12 层 148.6 2.35 万元/月 —
业部 理有限公司
公司 1203 室 2019.12.31
2015.6.1
天津鑫昌投资有 天津鑫昌投 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
8 天津营业部 房地证津字第 114020805728 号 185 23 万元/年 —
限公司 资有限公司 51 号 W5-C1-401-3 2018.5.31
嘉房权证禾字第 00223427 号 嘉兴市秀洲区中山路
嘉房权证禾字第 00223428 号 2017.2.1
国浩广场 5F、5A、
9 嘉兴营业部 金克 金克 629.93 20 万元/年 —
嘉房权证禾字第 00223429 号 5B1、5B2、5C、 2018.1.31
嘉房权证禾字第 00223430 号 5D、5E1、5E2、5F8
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
路 129 号大连国际金 2014.10.1
融中信 A 座大连期货 233 26,096.00 元/月 —
大厦第 28 层 2802 房 2017.9.30
大连商品交 间
10 大连营业部 大连商品交易所 (沙国有)2013600448 号
易所 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
路 129 号大连国际金 2015.4.3
融中心 A 座大连期货 288 30,240.00 元/月 —
大厦第 23 层 2301 房 2018.4.2

上海城建置 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 2016.10.14
上海城建置业发
11 上海营业部 业发展有限 沪房地浦字(2013)第 068460 号 路 500 号 17 层 02 单 181.3 45,825.84 元/月 —
展有限公司
公司 元 2019.5.31
第一年 125,748 元,
2015.8.1
瑞安市手工业合 瑞安市二轻 瑞安市房权证安阳镇字第 长虹花园城第一幢 5 租金年递增率 5%
12 瑞安营业部 345.63 —
作联社 工业联社 00092786 号 层 (2016 年 7 月 31 日 2018.7.31
后另协商确定)
舟山市沈家门街道东 2015.9.16-2015.11.30 为
舟山市普陀 免租金装修期
舟山市普陀嵩佳 舟房权证普字第 5110371 号 海西路 2115 号普陀鑫
13 舟山营业部 嵩佳建材有 223.67 7.5 万元/年 2015.12.1
建材有限公司 舟房权证普字第 5110561 号 材国际广场 1510 室、
限公司 —
1512 室 2018.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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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
序号 营业部名称 出租方 房屋所有权证 租赁房屋地址 面积(m2) 租金 租赁期间

绍兴颐高科 绍兴市越城区二环北 2016.1.25
绍兴颐高科技创 绍房权证镜字第 201506255 号
14 绍兴营业部 技创业园有 路 329 号颐高广场 1 334.61 385,022 元 —
业园有限公司 绍房权证镜字第 201506257 号
限公司 幢 2303、2304 室 2019.1.24
2015.4.1 至 2015.4.30
免租期
广州丰伟房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 2015.5.1 至 2017.3.31 2015.4.1
广州丰伟装饰工
15 广州营业部 地产开发有 09 登记 01805000 号 路 67 号第 6 层 09 单 92.65 12,600 元/月 —
程有限公司
限公司 元 2017.4.1 至 2018 年 2018.3.31
3.31
13,356 元/月
义乌市宾王路 223 号 65 万元/年,每 2 年上 2010.7.1
浙江恒风集团有 浙江恒风集 义乌房权证稠城字第 c00048837
16 义乌营业部 恒风交通大厦主楼第 910 浮一次,幅度为上一 —
限公司 团有限公司 号
九层和一楼营业部 年租金 10% 2020.6.30
丽水市莲都 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 第一年 169,830 元,
丽水市莲都区浙 丽房权证莲都区字第 01197874 号 2016.1.1
区浙兴小额 198 号 202-2 室 第二年和第三年
17 丽水营业部 兴小额贷款股份 537 —
贷款股份有 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 145,800 元,第四年和
有限公司 丽房权证莲都区字第 01197875 号 2020.12.31
限公司 198 号 201-3 室 第五年 153,090 元
中国农业银
中国农业银行股 2015.7.1
行股份有限 温州市鹿城区飞霞北
18 温州营业部 份有限公司温州 温房权证鹿城区字第 570702 号 551.7 —— —
公司温州分 路 175 号 9 楼
中山支行 2020.6.30

武汉市江汉区解放大 2017.4.8
19 武汉营业部 吴恒 吴恒 武房权证市字第 2007017279 号 道 358 号武汉广场写 126.28 1.08484 万/月 —
字楼 16 层 07 室 2018.4.7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 2016.5.5
吴春熠、杜
吴春熠、杜鹃 房产证办理中 路 129 号祥泰广场 1 111.78 14.959724 万元/年 —

号楼 901 室 2019.5.4
20 济南营业部
该处租赁房屋未办理房产证;出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 2016.9.1
张高畅 张高畅 租方在租赁合同中对承租方做出 路 129 号祥泰广场 1 106.85 138,089.76 元 —
了补偿承诺 号楼 410 室 2017.8.31
王学铭、王 金房权证婺字第 00203472 号 金华市八一北街 118 第一年 25.4861 万元/
2016.6.1
21 金华营业部 王学铭、王敏敏 448.42 —
敏敏 金房权证婺字第 00203473 号 号汇金商务公寓 年,第二年 26.6446 2019.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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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
序号 营业部名称 出租方 房屋所有权证 租赁房屋地址 面积(m2) 租金 租赁期间

707、708、709 室 万元/年,第三年
金房权证婺字第 00203474 号
27.8030 万元/年
(3)浙商国际租赁的经营性房屋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证 租赁房屋地址 面积(m2) 租金 租赁期间
OFFICE UNIT 1206 ON
万俊投资有限公司 万俊投资有限公司 12TH FLOOR BANK OF
AMERICA TOWER 2016.10.11
(MAXSMART (MAXSMART
1 浙商国际 —— (FORMERLY KNOW AS —— 每月港币 40,000 元 —
INVESTMENT INVESTMENT
GAMMON HOUSE) NO. 12 2017.10.10
LIMITED) LIMITED) HARCOURT ROAD, HONG
KONG
(4)浙商期货分公司租赁的经营性房屋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证 租赁房屋地址 面积(m2) 租金 租赁期间
沪房地浦字 2016.12.1
浙商期货上海 上海城建置业发展有 上海城建置业发展有限公 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500
1 2013 第 068460 309.2 78,154.17 元/月 —
分公司 限公司 司 号 17 层 01 单元
号 2019.5.31
(5)浙商资管租赁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证 租赁房屋地址 面积(m2) 租金 租赁期间
2013.3.1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政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政 杭州市下城区天水巷
杭房权证下字第 04082347 号 188.16 —— —
府天水街道办事处 府天水街道办事处 25 号 2018.2.28
杭州市杭大路黄龙世
纪广场写字楼 C 区
1 浙商资管 该处租赁房屋未办理房产 第 11 层 03、07、06 2017.1.1
杭州富翔物业管理有
—— 证;出租方在租赁合同中对 号房 1101、1103、 1,079.59 788,100.7 元 —
限公司
发行人做出了补偿承诺 1102、1104、1105、 2017.6.30
1106、1107、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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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证 租赁房屋地址 面积(m2) 租金 租赁期间
沪房地徐字(2014)第
006526 号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2015.5.1
汇发商务咨询(上 汇发商务咨询(上 沪房地徐字(2014)第
1219 号 1504、 322.88 36,828.5 元/月 —
海)有限公司 海)有限公司 006310 号
1505、1506 室 2017.4.30
沪房地徐字(2014)第
006311 号
上实投资(上海)有 上实投资(上海)有 沪房地徐字(1999)第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2017.3.1
640.8 78,818.40 元/月 —
限公司 限公司 00625 号 1219 号 10 楼
2019.2.28
(6)浙期实业租赁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证 租赁房屋地址 面积(m2) 租金 租赁期间
该处租赁房屋未办理房产 2017.3.29
淳安县青溪新城物业 淳安县千岛湖镇珍珠
1 浙期实业 - 证;出租方在租赁合同中对 60 2,400 元/年 —
管理有限公司 大道 136 号 301 室 2019.3.28
承租方做出了补偿承诺
(7)浙商资本租赁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证 租赁房屋地址 面积(m2) 租金 租赁期间
杭州市江干区四季青 杭州市新业路 8 号华 2017.1.1.
杭州华联置业有限公
1 浙商资本 街道公有资产管理中 杭房权证江字第 11380583 号 联时代大厦 A 幢 23.75 无偿 —

心 2305 室 2018.1.1
(8)东方聚金租赁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证 租赁房屋地址 面积(m2) 租金 租赁期间
第一年免租金;
余姚市经济开发区城
第二年 4,556.20 元/ 2014.3.20
余姚市名邦科技创业 余姚市名邦科技创业 余房权证城区字第 A1002664 东新区冶山路以北市
1 东方聚金 113 年; —
发展有限公司 发展有限公司 号 科技创业中心 4 号孵
第三年 7,593.60 元/ 2017.3.19
化楼 4 层

注:东方聚金已与余姚市名邦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就续租事宜达成一致,续租手续尚在办理过程中。
(9)聚金嘉华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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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证 租赁房屋地址 面积(m2) 租金 租赁期间
该处租赁房屋未办理房产 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 2014.4.1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管
1 聚金嘉华 —— 证;出租方承诺有权出租该 道商务中心三号办公 30 —— -
理委员会
处房屋 楼 132 室 2020.4.9
(10)聚金嘉为租赁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证 租赁房屋地址 面积(m2) 租金 租赁期间
2015.4.15
杭州小营房地产开发 杭州小营房地产开发 杭房权证上更字第 0017144 上城区清吟街 108 号
1 聚金嘉为 38 无偿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号 636 室 2017.4.14
注:聚金嘉为已与杭州小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续租事宜达成一致,续租手续尚在办理过程中。
本公司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承租的房屋中,有 20 处房屋存在出租方未提供该等房屋的权属证明文件或其有权出租该等
房屋函件的情形,上述 20 处房屋出租方已在租赁合同中作出承诺或出具书面承诺函,承诺赔偿本公司因所租赁房屋存在权利
瑕疵而可能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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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总部及分支机构、控股子公
司承租的产权有瑕疵的房屋合计 20 处。如因前述房屋产权瑕疵导致无法继续租
赁的,本公司可以在相关区域内找到替代房屋并搬迁,该等搬迁不会对本公司
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造成实质性影
响。
发行人律师认为,如果出租方未拥有出租房屋的房屋所有权或其未经合法
授权,则其无权出租该等房屋,在此情况下,如果第三方对租赁事宜提出异
议,则可能影响发行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继续承租使用该等房
屋;对于上述 20 处房屋,发行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可依据出租方
已出具的书面承诺函或租赁合同的约定向其进行索赔。
(四)主要无形资产
本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域名、软件和交易席
位等。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及分支机构拥有 101 处房屋所对应的土
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本公司及分支机构合法取得并拥有该等土地
使用权,该等土地使用权的行使无限制,不存在担保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
况。除本节“五、(二)本公司自有房产情况”中房屋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外,本
公司未拥有其他出让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拥有 1 处房屋所对应的位于上海市长乐
路的一宗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为:
根据沪房地徐字(2015)第 026091 号《房地产权证》及上海市人民政府于
1994 年 12 月 31 日作出的《关于批准上海长鑫房地产开发公司上海技术监督中
心业务楼工程划拨使用国有土地的通知》(沪府土征(1994)463 号),本公司
上海长乐路营业部的房屋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转让(实质上属于划拨),
面积为 481.4 平方米,本公司已完成该宗土地使用权证的更名手续,本公司与
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协商,计划办理该宗土地使用权的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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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名下 1 宗划拨土地使用权不会影响发行人目前的
经营活动,亦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2、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已获准注册的商标如下表所示:
注册号/
序号 商标名称 商品类别 取得方式 有效期限
申请号
1 7771514 36 注册 2011.2.21—2021.2.20
2 7771511 36 注册 2011.2.21—2021.2.20
3 7771473 36 注册 2011.2.21—2021.2.20
4 7771476 36 注册 2011.2.21—2021.2.20
5 7771464 36 注册 2011.2.21—2021.2.20
6 7771469 36 注册 2011.2.21—2021.2.20
7 7771484 36 注册 2011.2.21—2021.2.20
8 9262116 36 注册 2012.3.28—2022.3.27
9 9262148 36 注册 2012.4.7—2022.4.6
10 9338578 36 注册 2012.5.14—2022.5.13
11 11444617 36 注册 2015.08.14-2025.08.13
12 13897366 36 注册 2015.11.07-2025.11.06
13 14522340 36 注册 2016.03.21-2026.03.20
3、域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拥有的域名如下表所示:
序号 域名 持有人/注册人
1 967777.cn
2 967777.com
3 967777.net
4 stocke.com.cn
5
6 浙商证券网
7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 股易
9 Stocke
10 股易网 浙商证券
1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1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13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络
14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om
1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net
1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c
17 浙商证券.中国
18 浙商证券.cc
19 股易.com
20 股易.net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序号 域名 持有人/注册人
21 zszbgl.com
22 zszbgl.cn
23 zxzbgl.com.cn
24 浙商证券网.com
25 浙商证券网.net
26 浙商证券网.cn
27 浙商证券网.中国
28 浙商证券网.公司
29 浙商证券网.网络
30 浙商证券
31 浙商证券.com
32 浙商证券.net 浙商有限
33 浙商证券.公司
34 浙商证券.网络
35 zjtmqh.com 天马期货
36 cnzsqh.com 浙商期货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合法拥有该等域名,且该等域名不存在担保或其
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上述第 30 项至第 34 项域名的持有人仍记载为浙商有
限,该等域名持有人更名为浙商证券不存在法律障碍。
4、软件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拥有的软件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类别 原价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软件使用权 14,857.05 9,571.40 - 5,285.65
5、交易席位
截至 2017 年 4 月 5 日,本公司拥有的交易席位及交易单元数量如下表所
示:
交易场所 席位数(个) 交易单元(个)
上海证券交易所 35 103(含出租:58)
深圳证券交易所 16 94(含出租:67)
合计 51 197(含出租:125)
六、公司持有的业务许可文件
本公司所处的证券行业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本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已
获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书或资格证书。
(一)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1、本公司持有中国证监会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000738442972K 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2、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 90 家证券营业部均持有中国证监会颁
发的《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 17 家分公司均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
《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二)其他主要业务资格
1、浙商证券
序号 证书名称/资质名称 资质内容 发证机关 核发时间
《关于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股票承销商资格的批复》(证 核准股票承销商资格 中国证监会 2002.8.1
监机构字[2002]232 号)
《关于核准金信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资格的 核准从事受托投资管理
2 中国证监会 2002.10.12
批 复 》 ( 证 监 机 构 字 业务资格
[2002]311 号)
《关于同意金信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从事我所 B 股经纪业务 同意从事上交所 B 股经
3 及 A 股席位转为 B 股有形席 纪业务,B 股有形席位 上交所 2002.12.9
位 的 函 》 ( 上 证 会 字 号为 NO.90172
[2002]153 号)
《关于同意金信证券有限责任 同意金信证券从事申请
4 公司申请 B 股席位的批复》 B 股席位,B 股席位编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02.12.12
(深证复[2002]318 号) 号为 077000
《关于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等十六家证券公司网上证券委 核准从事网上证券委托
5 中国证监会 2003.2.8
托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信 业务资格
息字[2003]1 号)
《关于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准予公司参与全国银行
加入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系统 全国银行间同业
6 间同业拆借中心组织的 2003.2.24
的通知》(中汇交发[2003]41 拆借中心
债券交易
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东吴证券
批准公司成为全国银行
有限责任公司等 7 家证券公司
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
7 成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 中国人民银行 2003.4.1
从事同业拆借业务,核
成员的批复》(银复[2003]68
定拆借限额为 2.1 亿元
号)
《关于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 股票主承 销商资 格的 批复》 核准股票主承销商资格 中国证监会 2003.4.17
(证监机构字[2003]95 号)
《关于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 核准开办开放式证券投
9 中国证监会 2004.6.23
资格的批 复》( 证监 基金字 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
[2004]90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证 授予浙商证券深圳证券
10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07.4
书》(会员编号:000648) 交易所会员资格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证 授予浙商证券上海证券
11 上交所 2007.4.27
书》(会员编号:0072) 交易所会员资格
《关于核准浙商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 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
12 中国证监会 2008.4.1
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 绍业务
[2008]483 号)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序号 证书名称/资质名称 资质内容 发证机关 核发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 授予浙商证券上海证券
13 统合格投资者资格证书》(证 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合 上交所 2008.6.6
号:A00035) 格投资者资格
《关于同意浙商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申请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 同意申请设立集合资产
14 浙江证监局 2009.1.12
划的确认函》(浙证监函 管理计划
[2009]5 号)
《关于同意浙商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 同意开展定向资产管理
15 浙江证监局 2009.1.12
确 认 函》 ( 浙证 监函 [2009]6 业务
号)
16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证》 会员资格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09.2.12
《关于对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无异议的
17 直接投资业务 浙江证监局 2011.8.26
函》(浙证监机构字[2011]97
号)
《关于核准浙商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融资 融券业 务资 格的批
18 融资融券业务 中国证监会 2012.4.27
复 》 ( 证 监 许 可 [2012]608
号)
《关于反馈证券公司中小企业
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试点实施方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
19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12.6.11
案专业评价结果的函》(中证 业务
协函[2012]388 号)
《关于浙商证券开展约定式购
回证券交易业务试点的无异议 约定式购回证券交易业
20 中国证监会 2012.9.18
函 》 ( 机 构 部 部 函 [2012]494 务
号)
《关于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继续经营外汇业务无异议的 同意公司换领《证券业
21 浙江证监局 2012.12.10
函》(浙证监机构字[2012]96 务外汇经营许可证》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业务外
汇经营许 可证》 (汇 资字第
批准从事“外币有价证
22 SC201305 号 ; 有 效 期 为 :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3.3.12
券经纪业务”
2012 年 12 月 9 日至 2015 年
12 月 8 日)
《关于核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的
23 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浙江证监局 2013.3.18
批复》(浙证监许可[2013]23
号)
同意公司作为主办券商
全国中小企业股
《主办券商业务备案函》股转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24 份转让系统有限 2013.3.21
系统函[2013]94 号 让系统从事推荐业务和
责任公司
经纪业务
《关于确认浙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 确认公司股票质押式回
25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3.7.1
权限的通知》(上证会字 购业务交易权限
[2013]85 号)
《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权
同意公司开通股票质押
26 限开通的通知》(深证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3.7.2
式回购交易权限
[2013]60 号)
《关于反馈浙商证券权益类互
换交易业务方案专业评价结果 通过浙商证券权益类互
27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14.4.21
的 函 》( 中 证 协 函 2014[198] 换业务方案
号)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序号 证书名称/资质名称 资质内容 发证机关 核发时间
《关于确认金融衍生品业务方
对浙商证券收益互换业
案 备 案 的 函 》( 中 证 协 函 2014.5.23
务方案予以备案
[2014]269 号)
《关于反馈浙商证券场外期权
通过浙商证券场外期权
28 业务方案专业评价结果的函》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14.7.18
业务实施方案
(中证协函 2014[434]号)
同意浙商证券作为做市 全国中小企业股
《主办券商业务备案函》(股
29 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份转让系统有限 2014.8.6
转系统函[2014]1166 号)
转让系统从事做市业务 责任公司
《关于同意开展柜台市场试点
30 的 函 》( 中 证 协 函 [2014]631 同意开展柜台市场试点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14.10.14
号)
《关于同意开展互联网证券业
同意开展互联网证券业
31 务 试 点 的 函 》( 中 证 协 函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14.11.20
务试点
[2014]725 号)
《关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的 对浙商证券开展私募基 中国证券投资者
32 2015.1.13
无异议函》(证保函 2015[27] 金综合托管业务无异议 保护基金公司
号)
2、浙商期货
(1)浙商期货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期货业务许可证》;
(2)浙商期货 21 家营业部和 1 家分公司均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期货
公司营业部经营许可证》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2007 年 11 月 27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证监期货字[2007]308 号文,核
准浙商期货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
(4)2007 年 12 月 18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证监期货字[2007]342 号文,核
准浙商期货金融期货全面结算业务资格;
(5)2011 年 8 月 12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证监许可[2011]1287 号文,核准
浙商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6)2012 年 11 月 15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证监许可[2012]1502 号文,核准
浙商期货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7)浙商期货目前分别持有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
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颁发的会员证书。
(8)2016 年 3 月 9 日,浙商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曾用名:浙商期货
(香港)有限公司)获得由香港证监会颁发的编号为(F)235108 的期货业务
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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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浙商资管
(1)浙商资管持有中国证监会于 2016 年 8 月 9 日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 91330000066913005R 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2)浙商资管 3 家分公司均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
证》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2014 年 8 月 19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证监许可[2014]857 号文,核准浙
商资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
4、浙期实业
(1)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于 2013 年 3 月 19 日出具的《关于浙商期货有限
公司设立子公司开展以风险管理服务为主的业务试点备案申请的复函》(中期协
函字[2013]51 号),对浙商期货提出的关于设立风险管理服务子公司开展以风险
管理服务为主的业务试点予以备案,备案试点业务为仓单服务、合作套保和第
三方风险管理;
(2)浙期实业持有淳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颁发的
编号为:浙杭(淳)安经字[2016]13003366 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
范围为:不带储存经营其他危险化学品:甲醇、乙醇[无水]、硝化甘油乙醇溶
液[含硝化甘油≤10%]、煤焦沥青;
(3)浙期实业持有编号为 01411102 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4)浙期实业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于 2013 年 7 月 23 日颁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5)浙期实业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于 2013 年 7 月
29 日颁发的《自理报检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
(6)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于 2014 年 10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浙江浙期实
业有限公司新增试点业务备案申请的复函》(中期协函字[2014]382 号),对浙期
实业提出的新增业务予以备案,新增备案试点业务为定价服务、基差交易。
5、东方聚金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等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取得《私募投资
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登记编号:P100797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公司独立性
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公司
资产完整,业务、人员、机构、财务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
立经营的能力。
1、资产完整情况
本公司具有开展证券业务所必备的独立完整的资产,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产权关系明确,资产界定清晰,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
均产权完整、明确。本公司对其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权和支配权,不存在以委
托经营或其他类似方式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开展经
营的情况,也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2、业务独立情况
本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证券业务体系,自主经营,并在《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及《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所核定的业务范围内独立开展业务。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本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
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公司业务
开展不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经营的业务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未受到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非法干涉、控制,也未因与本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关联关系,而使得本公司经
营自主权的独立性和完整性受到不良影响。
3、人员独立情况
本公司建立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制度,设立专门的人力资源部,劳动人事
管理与股东单位完全分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或领取薪酬。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规定,任职资格均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批复。
公司财务会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
4、机构独立情况
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依照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各机构均依法独立行使各自职权。本公司根据经
营需要设置完善的组织架构,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各部门进行明确分工,
各部门依照规章制度和部门职责行使各自职能。本公司的组织机构完全独立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
5、财务独立情况
本公司设置独立的计划财务部,履行公司自有资金管理、会计核算、会计
监督及财务管理等职能。计划财务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各项财务会计和
内部控制制度、办法和计划,组织指导各分支机构、子公司财务部门的日常工
作。公司实行独立核算,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依法独立
纳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与资产、业务、
人员、机构和财务的独立运行情况。
二、同业竞争
(一)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
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
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商期货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
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浙商期货全资子公司浙期实业从事的主要业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务为:仓单服务、合作套保、第三方风险管理、定价服务和基差交易;本公司
全资子公司浙商资本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
产管理、财务咨询服务;浙商资本全资子公司东方聚金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投
资管理、财务咨询;浙商资本及东方聚金参股但东方聚金作为唯一普通合伙人
的东方聚金嘉华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实业投资;本公司
全资子公司浙商资管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证券资产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
本公司控股股东上三高速从事的主要业务为:高等级公路的投资、建设、
收费、养护、管理,高速公路配套项目的开发经营及服务。
上三高速的控股股东沪杭甬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沪杭甬高速公路的建设、
设计、收费、养护、管理、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沪杭甬高速公路配套的沿线
加油站、汽车拯救、清洗、仓储(不含危险品)、餐饮(限分支机构经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将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交投集团从事的主要业务为:以下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
经营:汽车修理,住宿,卷烟、雪茄烟、音像制品、书刊的零售,定型包装食
品的销售,中式餐供应。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经营、维护及收费,交通工程物
资经营,交通运输及物流服务,实业投资,培训服务,交通工程的施工,高速
公路的养护、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旅游项目的投资开发,车辆清
洗,车辆救援服务,建筑材料、花木、文化用品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将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与上三高速、沪杭甬和交投集团均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二)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同
业竞争情况
上三高速、沪杭甬和交投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中,除本公司外,均
未从事证券业务。故本公司与上三高速、沪杭甬和交投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均
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交投集团控制的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交投资产管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理有限公司及浙江交通资源投资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如下: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主营业务

以下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餐饮服务,
机动车维修,出版物、音像制品、预包装食品、
散装食品、卷烟、雪茄烟的零售。 房地产投资,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物业管理,机
械设备的租赁,商用车及汽车配件的销售,信息 主要从事高速公
浙江省交通投
系统工程的设计,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咨询服 路服务区经营、
1 资集团实业发
务,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设计、制作、 加油站、高速广
展有限公司
代理国内各类广告;工艺美术品、百货、五金交 告及相关业务
电、机电设备、计算机及零配件、花木的销售,
培训服务(不含办班培训),企业管理咨询(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初级食用
农产品(除食品、药品);服务:接受企业委托
从事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
交投集团存量资
期货),物业管理,汽车租赁,仓储服务(除危
产(不动产)经
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房产中介,自有房
营管理、酒店
浙江交投资产 屋租赁,小型车停车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通信
2 (宾馆)经营、
管理有限公司 设备租赁,通信网络工程、通信系统工程施工;
停车场业务、高
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
速公路通信管道
一切合法项目(未经金融等监督部门批准,不得
开发
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
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路工程建设及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公路工程建设及养护管
养护管理、矿产
理,资产管理,物业管理,投资咨询,道路、园
资源及旅游资源
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工程设计咨询,工程
投资开发、石材
浙江交通资源 机械设备及配件的租赁、销售、维修,石料、矿
3 加工,石料、矿
投资有限公司 产品、沥青、有色金属、建筑材料、节能环保产
产品、沥青、建
品、交通安全设施产品、养护材料及设备、苗木
筑材料经营以及
的销售,从事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交通领域的 PPP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投资项目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交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
江交通资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投资,均系基于交投集团交通主业
相关的产业投资。
综上,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交投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及浙江交通资源投资有限公司均未从事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监管的证券相
关业务,其对外投资均系基于交投集团交通主业相关的产业投资,与发行人及
其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或业务竞争关系,不存在可能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
形。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实业发展有限
公司、浙江交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浙江交通资源投资有限公司均未从事须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或监管的证券相关业务,其对外投资均系基于交投集团交通主
业相关的产业投资,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或业务竞争关系,不
存在可能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浙
江交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浙江交通资源投资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
存在同业竞争或业务竞争关系,不存在可能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发行人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已出具合法有效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避免
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从而损害发行人的利益。
(三)避免同业竞争的制度安排
为避免与本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上三高速、沪杭甬和交投集团已出具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上三高速、沪杭甬和交投集团确认,于承诺函签署之日,上三高速、沪杭
甬和交投集团及其直接、间接控制的公司、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
资经营、合作经营以及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其他公司或企业)不存在与浙商
证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
上三高速、沪杭甬和交投集团承诺,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将采取有效措
施,保证上三高速、沪杭甬和交投集团及其直接、间接控制的公司、企业不会
在中国境内以任何形式从事或参与与浙商证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
构成竞争的业务和经营。
上三高速、沪杭甬和交投集团保证,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不利用对浙商
证券的控制关系,从事或参与损害浙商证券、浙商证券子公司以及浙商证券其
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若上三高速、沪杭甬和交投集团因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内容而导致浙商证
券、浙商证券子公司或浙商证券其他股东权益受到侵害,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
责任,并妥善处置后续事宜。
上述承诺将持续有效,直至上三高速、沪杭甬和交投集团不再处于浙商证
券的控制地位为止。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承诺函及承诺函项下的说明、承诺不可撤销。
三、关联交易
(一)本公司的关联方及其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及相关法律、法
规,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关联方主要包括:
1、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上三高速和交投集团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
况”之“七、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基本情况”部分。
2、持有本公司 5%以上(含 5%)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除上三高速以外持有本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
3、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上三高速和交投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方。上三高速
和交投集团的一级子公司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部分。
报告期内,与本公司存在关联交易或往来余额的企业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关联关系
1 浙江高速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交投集团控制
2 杭州金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同受交投集团控制
3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交投集团控制
4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同受交投集团控制
4、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合营及联营企业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九、(三)控股公司”部分。
本公司合营及联营企业:
序号 企业名称 关联关系
1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2 浙江浙商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3 杭州兴源聚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4 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5 浙江大数据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6 绍兴上虞产业并购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企业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四)参股公
司”部分。
报告期内,与本公司存在关联交易或往来余额的企业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关联关系
1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5、其他主要关联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本公司及母公司的关键管理
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受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
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方。关键管理人员是
指有权力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
指在处理与本公司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以下简称“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该等人员直接或者间接
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法人为本公司关联方。此外,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的董监高,以
及该等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均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报告期内,与本公司存在交易或往来余额的其他主要关联法人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关联关系
公司原监事楼敏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担任董事、
1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之公司
公司原监事楼敏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担任董事、
2 浙江浙大网新图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之公司
公司原监事楼敏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担任董事之
3 快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
公司原独立董事章国华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担任
4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公司
5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沪杭甬原监事刘海生担任董事之公司
上三高速董事、公司原董事章靖忠担任负责人之
6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二)重大关联交易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委托关联方发布广告
报告期内,本公司接受关联方浙江高速广告有限责任公司广告发布服务金
额及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交易对方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浙江高速广告有限责任公
51.40 2.02% 504.00 23.96% 490.84 35.63%

(2)接受关联方的法律服务
报告期内,关联方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相关
律师费及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交易对方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341.04 89.57% 247.20 72.13% 211.00 57.27%
(3)代销关联方的金融产品
报告期内,本公司代销关联方浙商基金的基金产品,相关代销收入金额及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交易对方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浙商基金 0.31 0.01% 0.64 0.01% 0.61 0.05%
(4)向关联方提供交易席位
报告期内,本公司向关联方浙商基金管理的基金提供交易席位并收取手续
费佣金,相关手续费佣金收入及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交易对方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浙商基金管理的基金 14.12 0.29% 11.28 0.25% 10.77 0.35%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如下表所示:
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接受关联方广告发布服务 按照市场原则,进行商业谈判后确定
接受关联方的法律服务 按照市场原则,进行商业谈判后确定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代销关联方的金融产品 按照市场原则,进行商业谈判后确定
向关联方提供交易席位 市场价格
(5)董监高薪酬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本公司董监高领取的报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对方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董事 50.38 49.68 43.63
监事 123.03 139.30 152.41
高级管理人员 1,569.08 1,179.19 1,123.94
合计 1,742.49 1,368.17 1,319.98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向关联方出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提供财务顾
问服务、承销及认购关联方债券等关联交易,由于上述业务均为根据产品或客
户需求定制,不是常年持续发生的业务,故公司将相关关联交易列入偶发性关
联交易。
(1)向关联方购买房产
2014 年,本公司及浙商资管分别向金基房产购买位于杭州市江干区的明珠
国际商务中心 1 幢。其中本公司购买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的 1、2 及 4 至 14
层合计 46 间商品房及地下 159 个停车位,浙商资管购买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的第 3 层 4 间商品房。上述协议约定的总价款为 6.97 亿元,其中本公司购房价
款为 6.45 亿元,浙商资管购房价款为 0.52 亿元。2014 年 12 月,金基房产向本
公司及浙商资管交付房屋。截至 2014 年末,本公司及浙商资管已分别向金基房
产支付购房价款 6.38 亿元及 0.51 亿元。此外,根据协议,金基房产向本公司及
浙商资管交付房屋产权证书时,本公司及浙商资管将向金基房产支付尾款
712.65 万元。2015 年底,本公司及浙商资管合计已全额支付房款 6.97 亿元。
随着近年来业务的发展,公司新设立融资融券部、互联网金融部等业务部
门,并成立浙商资管、浙商资本等子公司,办公场所已显拥挤。此外,公司子
公司浙商期货及其子公司浙期实业租赁的办公地点与总部距离较远,不利于与
总部间的高效沟通。因此,从公司业务发展及提高集中办公效率的角度,公司
购置新办公楼作为总部及下属子公司的办公场所具有必要性。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明珠国际商务中心所处的钱江新城为杭州核心金融区。工商银行、建设银
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等大型金融机构的浙江省分行以及浙商银
行、浙江农村信用社、浙商保险等浙江省当地的金融机构总部均有计划迁入该
区。从提升品牌形象,加强与其他金融机构沟通和协同作用的角度考虑,公司
购买明珠国际商务中心办公楼具有一定合理性。
公司及浙商资管向金基地产采购房产作价主要依据公司委托深圳市戴德梁
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戴德梁行”)针对明珠国际商务广场 1
幢出具的 V/B/1309/1093 号估价报告。公司及浙商资管向金基地产采购房产的
地上建筑单价为 33,900 元/平方米,停车位单价为 286,000 元/个(其中机械升降
停车位根据市场价格调整为 229,000 元/个),与戴德梁行出具的估价报告一致。
保荐机构核查了项目周边同类写字楼及停车位售价,经核查,公司及浙商
资管采购项目的地上建筑及停车位定价与周边第三方项目的可比价格基本一
致,定价公允。
与 2012 年取消采购的明珠国际商务广场 B4 楼相比,公司 2014 年 7 月采购
的明珠国际商务广场 1 幢的地上建筑物单价增加 16.71%,停车位单价增加
20.68%。上述房产项目同属金基地产在钱江新城开发的明珠国际商务广场项
目。但由于明珠国际商务广场 1 幢的购买时间点较公司 2011 年 12 月采购的明
珠国际商务广场 B4 楼晚 31 个月。因此,公司的购买单价有所提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浙商证券已取得该等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对
应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2)向关联方出售资产管理产品
报告期内,本公司向关联方出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报告期内各期
末,关联方持有由本公司或浙商资管募集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如
下:
①2016 年
单位:元
关联方 产品 份额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关联方 产品 份额
公司董事、监事及关键管理人员(以下简
称“董监高”)及其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 2,787,688.88
浙商汇金灵活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的董
监高
公司董监高及其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
浙商金惠量化多策略 1 号集合资产管 2,037,965.85
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的董监
理计划

公司董监高及其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
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的董监 浙商金惠先锋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000,019.44

公司董监高及其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
浙商金惠新三板扬帆 1 号第三季集合 2,000,019.44
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的董监
资产管理计划

公司董监高及其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
浙商汇金鼎盈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296,550.69
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的董监
券投资基金

公司董监高及其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
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的董监 浙商金惠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667,676.73

公司董监高及其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
浙商汇金中证转型成长指数型证券投 198,056.74
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的董监
资基金

公司董监高及其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
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的董监 浙商汇金精选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80,492.25

公司董监高及其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
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的董监 浙商汇金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99,006.00

合计 10,267,476.02
②2015 年
单位:元
关联方 产品 份额
浙商金惠开封建投 2 号集合资产管理
沪杭甬 19,800,000.00
计划
本公司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浙商汇金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747,450.19
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的董监高
本公司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浙商汇金灵活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787,688.88
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的董监高
本公司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浙商金惠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58,024.85
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的董监高
本公司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浙商金惠先锋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000,019.44
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的董监高
本公司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浙商金惠新三板扬帆 1 号第三季集合
2,000,019.44
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的董监高 资产管理计划
本公司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浙商金惠转型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011,988.75
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的董监高
本公司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浙商汇金精选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80,492.25
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的董监高
合计 29,085,683.80
③2014 年
单位:元
关联方 产品 份额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关联方 产品 份额
沪杭甬 金惠安吉旅发二期 10,000,000.00
沪杭甬 金惠来宾城投 19,800,000.00
沪杭甬 金惠开封建投 2 号 19,800,000.00
本公司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汇金 1 号 670,820.06
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的董监高
本公司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金惠 2 号 800,058.00
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的董监高
本公司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汇金灵活定增 2,787,688.88
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的董监高
本公司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金惠来宾城投 2,277,000.00
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的董监高
本公司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金惠转型成长 1,011,988.75
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的董监高
合计 57,147,555.69
注:“汇金 1 号”原系本公司发行的集合理财产品,并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该产品说明书中约定:委
托人在推广期参与的计划份额,如果持有至集合计划到期时的计划份额净值+持有期累计分红<份额面
值,本公司作为管理人将用所认购的计划份额在集合计划到期时所对应的净值有限承担委托人的投资损
失,直至该部分计划份额的份额净值+持有期累计分红=份额面值,或本公司所认购的计划份额在集合计划
到期时所对应的净值全部补偿完为止。本公司并且承诺参与该计划的资金在集合计划存续期内及展期期间
(如有展期)不会提前退出。浙商资管成立后,该理财产品从本公司划转到浙商资管名下并继续持有,上
述约定之义务及本公司之承诺亦由浙商资管继承。“汇金 1 号”于 2010 年 4 月 30 日正式设立,存续期为 7
年,于 2017 年到期。
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上三高速的控股股东,沪杭甬董事会定期授权其管理层
一定的投资额度,允许其管理层使用该公司自有资金购买证券、理财产品进行
投资。浙商资管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具有较高的收益率,符合沪杭甬的投
资目标。因此,在综合考虑浙商资管的资产管理能力,沪杭甬自身风险承受能
力等因素后,沪杭甬在报告期内认购了由浙商资管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上表中关联自然人持有浙商资管作为管理人的资产管理计划,均为个人依
据投资需求、风险承受能力做出的投资决定。
报告期内,本公司向关联方出售的资产管理产品均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
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为通过营业部渠道向符合资格的投资者发售,关联
方在认购相关产品时,遵循统一的认购规则和时间安排,认购费率及认购方式
与其他投资者一致,不存在享有优先购买权利的情况。同时,关联方认购的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均为不分级产品,其享有的收益与其他投资者不存在差
异。
(3)向关联方借款并支付利息
2014 年 1 月,浙期实业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投财务”)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浙期实业为支付购货款向交投财务借款
5,850.00 万元,借款期限由 2014 年 1 月 16 日至 2014 年 6 月 5 日,借款利率为
6.16%。浙期实业已向交投财务还清上述借款,并支付利息 122.56 万元。
2013 年 4 月,浙江浙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期实业”)成立并陆
续开展了仓单服务、合作套保、第三方风险管理、定价服务和基差交易等业
务,上述业务对资金的需求较大,需通过融资支持业务发展。由于浙期实业成
立时间较短,且无土地、房产等有价值的固定资产用于抵押,因此难以获得银
行授信额度或抵押贷款。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交投集团的下属子公司交投财务系合法设立的财务公
司,可以依法向交投集团内企业提供借款,在借款审批上有完整的信用评价体
系。交投财务在综合考虑浙期实业的业务资质、信用风险等多方面因素后,同
意向其提供贷款。同时根据行业特点,贷款利率 6.16%系参考同期中国人民银
行基准利率上浮 10%(六个月内贷款基准利率为 5.6%)。浙期实业将该等借款
用于开展仓单服务业务,已于借款到期后还清上述借款 5,850.00 万元并支付利
息 122.56 万元。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2014 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2014 年 1-3 月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各利率区间占比情况如下:
上浮
月份 下浮 基准
10%以下 10%-30% 30%-50% 50%-100% 100%以上
1月 8.20% 22.81% 17.90% 27.39% 11.00% 9.78% 2.92%
2月 7.56% 24.96% 20.61% 26.09% 10.13% 8.05% 2.60%
3月 8.35% 21.40% 18.81% 27.69% 11.17% 9.56% 3.02%
注:资料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
如上表,2014 年 1 月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以及基准利率 1.1 倍之间的贷款
的占比达到 40.71%,浙期实业向交投财务借款的利率符合当时市场环境。浙期
实业与交投财务的借款利率公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浙期实业成立初期资金紧张,且可
用作抵押的固定资产较少,向银行贷款难度较大,因此向交投财务借款
5,850.00 万元用于开展仓单服务业务。经核查,浙期实业与交投财务的借款利
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六个月内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10%确定,利率定价公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允。交投集团不存在要求浙商证券及其子公司将一定比例资金存入集团财务公
司或从集团财务公司借款的情形。
(4)向关联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2013 年 6 月,银江股份有限公司聘请本公司担任财务顾问,本公司 2013
年、2014 年分别实现财务顾问业务收入 200.00 万元、495.00 万元。
2015 年 2 月,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聘请本公司担任财务顾问,本
公司 2016 年实现财务顾问业务收入 92.45 万元。
2015 年 6 月,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聘请本公司担任财务顾问,本公
司 2015 年实现财务顾问业务收入 800.00 万元。
(5)承销及认购关联方发行的证券
2013 年 10 月,浙江浙大网新图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 2013 年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协议,聘请本公司担任其于上交所备案的 2013 年中小企
业私募债券的承销商,以包销方式承销该期债券。该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500.00
万元,本公司 2013 年收到相应承销费用 1.00 万元,并以 500.00 万元认购其发
行的债券。2014 年 10 月,本公司持有的上述 500.00 万元债券到期,已由浙江
浙大网新图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兑付。
公司承销私募债券属于日常经营范围。公司根据浙江浙大网新图灵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需求,承销其发行的私募债券,为公司日常业务开展需要,具有必
要性及合理性。
公司承销浙江浙大网新图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行的私募债券费率与公司
同期承销的第三方发行的私募债券费率一致,不存在明显有失公允的情况。
2014 年 8 月,银江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承销协议,聘请本公司担任其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以代销方式承销本次股票发行。该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5,000 万股
(含 5,000 万股),本公司收到承销费 1,400.00 万元。
2015 年 5 月,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独立财务顾问协
议,聘请本公司担任其 2015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本公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收到相应承销费用 200.00 万元。
2015 年 10 月,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 2015 年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承销协议,聘请本公司担任其 2015 年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主承销
商组织承销团以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债券。第一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15 亿元,2015
年 12 月,本公司收到相应承销费用 535.00 万元;第二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30 亿
元,2016 年 3 月,本公司收到相应承销费用 1,457.00 万元。
2016 年 2 月,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 2016 年可续期公
司债券承销协议,聘请本公司担任其 2016 年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组
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债券。第一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20 亿元,2016
年 3 月,本公司收到相应承销费用 932.00 万元。
(6)向关联方提供保荐服务
2014 年 8 月,银江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保荐协议,聘请本公司担任其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以代销方式承销本次股票发行。该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5,000 万股
(含 5,000 万股),本公司 2014 年、2015 年分别实现保荐业务收入 100.00 万
元、17.24 万元。
(7)向关联方销售公司发行的次级债券
公司近年来积极开展融资融券等多项创新业务。随着业务不断发展,规模
逐渐放大,公司的融资需求也逐渐增大。为满足监管要求及公司的风险管理,
公司需要在发展业务的同时补充资本金以保证公司的流动性水平。长期次级债
券可以按一定比例计入净资本,可以用于补充公司净资本。此外,公司发行次
级债券可以有效调整公司的负债结构,使资产负债匹配更为合理。综合以上因
素,公司决定发行 2014 年次级债券(以下简称“14 浙商债”)。
2014 年 9 月,本公司发行了 14 浙商债,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票面利率为
6.30%。沪杭甬认购了其中的 3 亿元次级债券,并于 2014 年 9 月 22 日缴付了认
购款项。
14 浙商债发行时间为 9 月中下旬,公司当时的主体评级为 AA+,同期发行
的相同期限、主体评级为 AAA 的证券公司次级债券发行利率为 5.90%左右,根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据中债估值曲线,AA+与 AAA 的估值利差在 0.3%至 0.5%区间,因此,公司确
定询价区间为 6.2%至 6.4%之间,并通过询价,结合公司发行意愿及投资者报
价,确定最终发行利率 6.3%,与同期主体评级为 AAA 级的证券公司次级债利
差为 0.4%,属于合理范围。
2015 年、 2016 年 公 司分别 向沪 杭甬 支付 次级债 利息 1,890.09 万元、
1,890.00 万元。
(8)关联方担保及反担保
公司于 2015 年 2 月发行了 2014 年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
规模为 15 亿元,票面利率为 4.9%,期限为 5 年。该次债券由沪杭甬提供无条
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期债券本金及其利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根据浙江省国资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
强省属企业对外担保管理的通知》,省属企业对外担保业务一律实施反担保,根
据上述规定,公司与沪杭甬于 2015 年 3 月签署了反担保协议,约定为沪杭甬向
本公司提供的公司债券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将公司位于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
广场 A 座 6 楼和 7 楼的办公场所使用权及位于杭州市江干区的明珠国际商务中
心 1 幢的房产抵押给沪杭甬。如果公司不能按时偿还沪杭甬所担保的到期债
务,造成沪杭甬损失,沪杭甬有权处置上述资产,如处置收入不足以补偿损
失,公司将以现金资产补齐不足部分。
2015 年、2016 年公司所承担担保费分别为 137.50 万元、144.34 万元。
(9)接受关联方提供的财务顾问服务
根据浙商证券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关于浙江
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5 亿元公司债券之财务顾问协议》,公司委托浙江省
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交投集团 45 亿元公司债券申报发行的财务
顾问,财务顾问费用为交投集团发行公司债券实际募集款项的 1.125‰。
根据浙商证券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关于浙江
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0 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之财务顾问协议》,公司委托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交投集团 50 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申
报发行的财务顾问,财务顾问费用为交投集团发行公司债券实际募集款项的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1.2095‰。第一期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 20 亿元。
2015 年和 2016 年,公司向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支
付财务顾问费 168.75 万元和 579.40 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如下表所示:
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向关联方购买房产 以独立第三方评估结果为基准,进行商业谈判后确定
向关联方出售资产管理产品 市场价格
向关联方借款并支付利息 参照同期人民币贷款利率,进行商业谈判后确定
向关联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按照市场原则,进行商业谈判后确定
承销及认购关联方发行的债券 按照市场原则,进行商业谈判后确定
向关联方提供保荐服务 按照市场原则,进行商业谈判后确定
关联方认购公司发行的次级债券 市场询价确定
关联方担保及反担保 按照市场原则,进行商业谈判后确定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财务顾问服务 按照市场原则,进行商业谈判后确定
3、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报告期内,关联方往来款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交易对方 科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沪杭甬 其他应收款 461.79 612.50 -
沪杭甬 应付利息 - 517.81 517.81
沪杭甬 应付债券 - 30,000.00 30,000.00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
其他应付 13.65 168.75 -

金基房产 其他应付 - - 712.65
浙江高速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应付 8.60 -
快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应付 5.00 5.00 5.00
(三)未来可预见的重大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15 年 2 月发行了 2014 年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该次
债券由沪杭甬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根据浙江省国
资委规定,公司与沪杭甬于 2015 年 3 月签署了反担保协议,约定为沪杭甬向本
公司提供的公司债券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根据协议,上述担保及反担保期限
至上述公司债券到期日 6 个月(即 2020 年 8 月 3 日)止。具体情况详见本节
“三、关联交易(二)重大关联交易 2、偶发性关联交易”部分。
除上述担保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未来可预见的重
大关联交易。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
1、《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决策与程序的规定
本公司《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决策与程序作出了规范,主要如下:
“第四十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
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
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
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
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
第四十一条公司与其股东或股东的关联方之间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向股东做出最低收益、分红承诺;
(二)持有股东的股权,但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
外;
(三)向股东直接或间接提供融资或担保;
(四)股东占用公司资产或客户存放在公司的资产;
(五)公司通过购买股东大量持有的证券等方式向股东输送不当利益;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二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十四)审议批准第四十三条规定担保事项及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
本条所称重大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
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受赠
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单纯减免公司义务除外)。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第八十条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
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中应当
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应由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非关联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但是,
属于本章程第七十八条规定的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一百一十六条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下述标准的,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批
准:
(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
……
第一百二十六条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所涉及的事项有关联关系的,不得
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
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
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四十条
……
对于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未达到本章程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款
所规定的标准的,总经理有权做出审批决定。”
2、《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决策与程序的规定
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决策与程序作出了规范,主要如
下: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第二条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符合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主要根据市场价
格确定,与对非关联人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
(三)关联人如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应当回避表决;
(四)与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
应当回避;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
要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独立财务顾问。
第十三条公司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交易金额大小和性质不同分别履行下列
审议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授权总裁批准以下关联交易: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 30 万元的关联交
易;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 300 万元的关联交易
或交易金额高于 300 万元,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 0.5%
的关联交易。
3、关联自然人认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行的金融产品总额低于 300 万元的
关联交易。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以下关联交易: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
交易;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
(三)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下关联交易: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受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
保、单纯减免公司义务除外)。
相应的审议程序为: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并交由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做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同时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
核,形成书面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报告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独
立财务顾问出具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
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者评估。
第十六条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
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
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
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前款所称关联董事包括下列董事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
(一)为交易对方;
(二)为交易对方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
(三)在交易对方任职,或者在能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该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职;
(四)为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五)为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六)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基于其他理由认定的,其独立商
业判断可能受到影响的董事。
第十七条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前款所称关联股东包括下列股东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
(一)为交易对方;
(二)为交易对方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三)被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
(四)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
(五)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
其他协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和影响的股东;
(六)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可能造成公司利益对其倾斜
的股东。
3、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的评价意见
对于报告期内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发行人的独立董事进行了评价,认为发
行人在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原
则,定价公允,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交易当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
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4、发行人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履行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已根据公司现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其中,需要由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的关联交
易及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如下:
序号 关联交易 内部决策程序
浙商证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速公
发行人通过浙江高速广告有
路路牌广告投放的议案》,同意浙江高速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为浙
1 限责任公司在有关高速路段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广告服务,广告合同金额 504 万元。
投放广告
(关联董事詹小张、章靖忠、吴俊毅、吴承根回避表决)
浙商有限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办公楼
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 8.095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置杭州钱江新城
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B4 办公楼作为公司总部办公楼,股东会批准
后,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房产购置、产权办理、装修施工和搬迁
使用等相关事宜(关联董事詹小张、章靖忠、吴俊毅、吴承根回
避表决);
浙商有限 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办
公楼的议案》,授权经营层办理购楼所需手续(关联股东上三高
发行人及浙商资管于 2014 速回避表决);
2 年向金基房产购买明珠国际 浙商证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商务中心办公楼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办公楼购买方案的议案》,同意不再购买
杭州钱江新城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B4 楼,改为单价不超过 B4 楼,
总额不超过 6.1888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 B6 楼(关联董事詹小
张、章靖忠、吴俊毅、吴承根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上三高速回避
表决);
浙商证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B6 楼办公楼购买价格的议案》,确认调
整发行人购买房产的关联交易的价格(关联董事詹小张、章靖
忠、吴俊毅、吴承根回避表决 ,关联方股东上三高速回避表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决);
浙商证券第一节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明珠国际商务中心办公楼购买主体的议
案》,同意追认办公楼购买主体调整事项(关联董事詹小张、章
靖忠、吴俊毅、吴承根回避表决,关联方股东上三高速回避表
决)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浙期实业与集
浙期实业于 2014 年 1 月向
3 团财务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确认浙期实业向交投财务借
交投财务借款 5,850.00 万元
款(关联董事詹小张、章靖忠、吴俊毅、吴承根回避表决)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沪杭甬公司认购浙商证券 2014 年次级债的议
沪杭甬认购 3 亿元发行人发
4 案》,确认沪杭甬认购发行人发行的 2014 年次级债券(关联董事
行的 14 浙商债
詹小张、章靖忠、吴俊毅、吴承根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上三高速
回避表决)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发行人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担 过了《关于发行证券公司债券的议案》,确认发行人向沪杭甬提
5
保方沪杭甬提供反担保 供反担保(关联董事詹小张、章靖忠、吴俊毅、吴承根,关联股
东上三高速回避表决)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及确认关联方
购买公司理财产品的议案》,确认关联方在认购公司相关产品
发行人对关联方购买公司理 时,遵循统一的认购规则和时间安排,认购费率及认购方式与其
6
财产品的审核及确认 他投资者一致,不存在享有优先购买权利的情况。同时,关联方
认购相关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其享受的收益与其他同级别投
资者不存在差异(关联董事詹小张、骆鉴湖、吴承根回避表决)
综上,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已履行了必要的决
策程序,并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现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的规定采取了回避措施。
(五)发行人律师对本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与关联方的关联关系清晰、明确。
2、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
重大关联交易已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及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
策程序,该等重大关联交易合法、有效,不存在对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造成
重大损害的情况。
3、发行人已在《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治理文件中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公允
决策程序,该等规定合法有效。发行人已采取必要的措施对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进行保护。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已出具《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
承诺函》,该等承诺函合法有效。
4、《招股说明书》已对关联方、重大关联交易及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及措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施进行了充分披露,无重大遗漏或隐瞒。
(六)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
关规章制度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独立董事制度》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
策权限和决策程序作出了严格规定,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相关披露充分、
及时,以保护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三高速、沪杭甬、交投集团已出具《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函》,主要内容如下:
上三高速、沪杭甬、交投集团承诺,在维持浙商证券的控制地位期间,上
三高速、沪杭甬、交投集团及其直接、间接控制的公司、企业将尽力避免及规
范与浙商证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
对于无法避免或确有必要的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浙商证券内
部制度的规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保证关联交
易的公允性。
若上三高速、沪杭甬、交投集团因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内容而导致浙商证
券、浙商证券股东权益和其他利益方受到侵害,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
妥善处置后续事宜。
上述承诺将持续有效,直至上三高速、沪杭甬、交投集团不再处于浙商证
券的控制地位为止。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节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
3 名。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任,但独立董事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共有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
司现任 9 名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本届任期 提名人
詹小张 董事长 2015 年 10 月 16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5 日 上三高速
姚慧亮 副董事长 2015 年 12 月 1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5 日 上三高速
骆鉴湖 董事 2015 年 10 月 16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5 日 上三高速
吴承根 董事 2015 年 10 月 16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5 日 上三高速
蒋洪 董事 2015 年 10 月 16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5 日 台州金投
陈溪俊 董事 2015 年 10 月 16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5 日 裕中投资、联顺投资、丽水和信
沈田丰 独立董事 2015 年 12 月 1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5 日 上三高速
杨端平 独立董事 2015 年 10 月 16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5 日 上三高速
王宝桐 独立董事 2015 年 10 月 16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5 日 上三高速
注:董事任职时间以股东大会选举日期与任职资格批复日期的孰后者为准;姚慧亮在 2015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中被选举为公司副董事长,沈田丰在在 2015 年 10 月 16 日召开
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中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12 月 1 日,浙江证监局核准姚慧亮先
生担任浙商证券副董事长职务的任职资格、沈田丰先生担任浙商证券独立董事职务的任职资格。
本公司各董事的简历如下:
詹小张先生,1964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硕士,高级经济师。1985 年 8 月至 1991 年 6 月任浙江省交通厅航运管理局
技术员、科员;1991 年 6 月至 1998 年 2 月任浙江省交通厅团委副书记、书记;
1998 年 2 月至 2002 年 10 月任浙江省交通厅航运管理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2002 年 10 月至 2003 年 3 月任浙江省交通厅人事劳资处副处长;2003 年 3 月至
2006 年 6 月任浙江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06 年 6
月至 2009 年 3 月任交投集团总经理助理兼发展研究部经理;2006 年 11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兼任浙江金基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 年 3 月至今历任沪杭甬
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党委书记;2009 年 3 月至今担任上三高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速董事长;2011 年 12 月担任交投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6 年 10 月至今
担任交投集团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浙商证券董事长、党委书记。
姚慧亮先生,197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高级会计师。1990 年 8 月参加工作,曾担任浙江浙通公路经营有限
公司项目管理主管、甬台温高速公路宁波二期管理委员会的财务部经理,宁波
高速公路公司的总经理助理及财务经理,以及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管理部
副经理和财务中心副主任,目前担任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
经理。现任浙商证券副董事长。
骆鉴湖女士,1971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律师,高级经济师。曾任浙江省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秘书,交投集团董事会秘书处秘书、主任助理,法律事务部副主任、主任,董
事会秘书处副主任、主任,投资发展部经理等职务,2012年6月起担任沪杭甬执
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浙商证券董事。
吴承根先生,1965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硕士。1983 年 7 月至 2006 年 1 月先后在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国家外
汇管理局浙江分局、浙江省人民政府证券期货监管办公室、中国证监会浙江监
管局工作;2006 年 2 月至 2006 年 6 月任浙江省人民政府金信证券重组工作组常
务副组长;2007 年 1 月至今在浙商证券工作,现任浙商证券董事、总裁,兼任
浙商期货董事长、浙商资本董事长、浙商资管董事长。
蒋洪先生,1972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曾任临海市外经贸局办公室副主任、临海市府办公室副主任、临海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临海市委市政府政策研究室主任、临海桃渚镇镇长、台州
市财政地税局办公室主任。现任台州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
理。
陈溪俊先生,1964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大专。1984 年 6 月至 1996 年 10 月任义乌市第二茶厂厂长;1995 年 9 月至
今任浙江雅尔兰制衣有限公司董事长;1996 年 11 月至 2010 年 11 月任义乌市大
陈镇大陈二村书记;2008 年 12 月至今任裕中投资董事长。现任浙商证券董
事。
沈田丰先生,1965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科。曾任杭州市法律学校教师,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律师,2001 年 1 月
至今,任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执行合伙人、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商证券独立董事。
杨端平女士,197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澳
大利亚注册会计师,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金融方向)领军(后备)人才,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首批资深会员,浙江省企业内部控制咨询委员会委员,浙
江省审计学会理事。1994 年 7 月至 1996 年 12 月在浙江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
审计员;1997 年 1 月至今历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合伙人、高级合伙
人。现任浙商证券独立董事。
王宝桐先生,1958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博士。曾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司副处长、中国证监会期货处处
长、政策研究室处长、重庆市证监局副局长,2001 年至 2011 年任浙江证监局
局长(2011 年辞去公职),现任浙江九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万华化学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现任浙商证券独立董
事。
(二)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
监事 1 人。公司监事由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
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监事每届任期 3 年,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共有监事 3 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公司现任 3 名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本届任期 提名人
王青山 监事会主席 2016 年 1 月 11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5 日 职工代表大会
龚尚钟 监事 2015 年 10 月 16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5 日 联顺投资、裕中投资
王育兵 监事 2017 年 2 月 9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5 日 上三高速
注:监事任职时间以股东大会选举日期与任职资格批复日期的孰后者为准。2016 年 1 月 11 日,浙江
证监局核准王青山先生担任浙商证券监事主席职务的任职资格。
本公司各监事的简历如下: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王青山先生,1981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硕士。曾任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5 年
12 月至今任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兼浙商证券党委书记,
2016 年 1 月至今任浙商证券监事会主席,兼任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公司董
事、宁波股权交易中心董事长、浙江浙商创新资本管理公司董事长、浙江大数
据交易中心董事。
龚尚钟先生,1973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硕士。1995 年 7 月至 1996 年 11 月为浙江省农村经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职
员;1996 年 12 月至 2001 年 10 月在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管理总部任财
务总办;2004 年 8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浙江恒风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董事
会秘书;2008 年 5 月至今任联顺投资执行董事。现任浙商证券监事。
王育兵先生,196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1991年7月至1993年5月为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职员;1993年6月至
1996年6月在杭州肯德基有限公司任财务部主任;1996年7月至1997年6月在浙江
联通租赁有限公司任财务部会计;1997年6月至今在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
限公司历任计划财务部专员、内审部业务主管、法务审计部副经理。现任浙商
证券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任职时间
吴承根 总裁 2015 年 11 月 18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5 日
李雪峰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2015 年 11 月 18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5 日
周跃 副总裁 2015 年 11 月 18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5 日
赵伟江 副总裁 2015 年 11 月 18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5 日
高玮 副总裁、首席风险官 2015 年 11 月 18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5 日
盛建龙 财务总监 2015 年 11 月 18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5 日
许向军 合规总监 2017 年 3 月 6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5 日
注: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时间以董事会聘任日期与任职资格批复日期的孰后者为准
本公司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如下:
吴承根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一、(一)董事”部分。
李雪峰先生,197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硕士,中国证券业协会资产管理业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市系统
工程学会副理事长。1991 年 9 月至 1994 年 9 月在江苏南通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
工作;1997 年 3 月至 2002 年 8 月任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资深高级分析师;2002
年 9 月至 2005 年 5 月任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所长;2005 年 6 月至
2008 年 7 月任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部门总经理。2008 年 8 月起在浙商证券工
作。现任浙商证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任浙商资本董事、浙商资管董事、
总经理。
周跃先生,197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注册税务师、证券期货业特许注册
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95 年 7 月至 2000 年 10 月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任部门
副经理;2000 年 10 月至 2011 年 1 月历任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上市公司监管
一处副处长、机构监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上市公司监管一处处长、信息调
研处处长,兼任浙江证监局首席会计师。2011 年 1 月至 2012 年 1 月,在沪杭甬
工作。2012 年 1 月起在浙商证券工作,现任浙商证券副总裁,兼任浙商基金董
事。
赵伟江先生,196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硕士。1986 年 7 月至 1997 年 7 月为杭州金融管理干部学院教师;1997 年
10 月至 2006 年 6 月为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负责人;2006 年 7 月
起在浙商证券工作,历任技术总监、监事长。现任浙商证券副总裁,兼任浙商
期货副董事长、浙江股交中心董事、宁波股交中心董事。
高玮女士,1968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博士。1996 年 6 月至 2006 年 6 月任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原浙江财
政证券公司)电脑中心副经理、市场管理总部经理、稽核部经理、职工监事。
2006 年 7 月起在浙商证券工作。现任浙商证券副总裁、首席风险官,兼任浙商
期货董事、浙商资本董事、浙商资管董事、浙商资管合规风控总监。
盛建龙先生,1971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高级会计师。1994 年 8 月至 2000
年 2 月在杭州市民防局从事财务管理工作;2000 年 3 月至 2006 年 6 月历任沪杭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甬计划财务部经理助理、内审部副主任、主任;2006 年 7 月起在浙商证券工
作,历任总裁助理兼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任浙商证券财务总监,兼任浙商期
货董事、浙商资本董事。
许向军先生,197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1998 年至 2000 年在浙江联创软件有限公司任助理工程师;2000 年
至 2002 年在浙江省工商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员;2002 年至 2010 年在浙
江省证监局任科员、科长、副处长;2010 年起在浙商证券任技术总监。现任浙
商证券合规总监。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陈溪俊先生对本公司股东裕中投资
持股比例为 11.48%,裕中投资持有本公司 4.80%的股份;本公司监事龚尚钟先
生对本公司股东联顺投资持股比例为 17.92%,联顺投资持有本公司 1.01%的股
份。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直接
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的关系及兼职
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均
不存在亲属关系。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如下表所示:
在本公司任 兼职单位与本公司
姓名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职 的关联关系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总经理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詹小张 董事长 本公司股东的控股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股东
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董事长 本公司控股股东
姚慧亮 副董事长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部经理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股东的控股
骆鉴湖 董事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股东
浙商期货有限公司 董事长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吴承根 董事、总裁
浙江浙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在本公司任 兼职单位与本公司
姓名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职 的关联关系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台州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本公司股东
蒋洪 董事 浙江台州信息经济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无
台州市金控租赁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无
义乌市裕中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本公司股东
陈溪俊 董事
浙江雅尔兰制衣有限公司 董事长 无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 执行合伙人 无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沈田丰 独立董事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杨端平 独立董事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无
浙江九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无
王宝桐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董事会战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无
略委员会委员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宁波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无
王青山 监事会主席
浙江浙商创新资本管理公司 董事长 本公司参股公司
浙江大数据交易中心 董事 本公司参股公司
龚尚钟 监事 义乌联顺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本公司股东
本公司股东的控股
王育兵 监事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务审计部副经理
股东
副总裁、董 浙江浙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李雪峰
事会秘书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周跃 副总裁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本公司参股公司
浙商期货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赵伟江 副总裁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董事 本公司参股公司
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董事 本公司参股公司
浙商期货有限公司 董事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副总裁、首
高玮 浙江浙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席风险官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合规风控总监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浙商期货有限公司 董事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盛建龙 财务总监
浙江浙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无任何
与本公司存在利益冲突的对外投资。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6 年在本公司领取薪酬情况如下表所
示: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2016 年薪酬总额
詹小张 董事长 -
姚慧亮 副董事长 4.19
骆鉴湖 董事 -
吴承根 董事、总裁 317.69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 职务 2016 年薪酬总额
蒋洪 董事 4.19
陈溪俊 董事 4.19
沈田丰 独立董事 12.6
杨端平 独立董事 12.6
王宝桐 独立董事 12.6
王青山 监事会主席 117.09
楼敏 原监事 1.75
龚尚钟 监事 4.19
李雪峰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255.39
周跃 副总裁 234.73
赵伟江 副总裁 270.52
高玮 副总裁、首席风险官 238.05
盛建龙 财务总监 252.70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本公司签定的协议、
所作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本公司职工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与本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截
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订
包括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在内的重大商务合同的情况。
(二)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加强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教育工作
承诺如下: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后,将严格遵守有
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各项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结合证券公司特
点,在定期报告中充分披露客户资产保护状况,以及由证券公司业务特点所决
定的相关风险及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情况、公司合规管理、业务开展等信息;
并切实采取有关措施,强化对投资者的风险揭示和风险教育。同时,公司将在
《招股说明书》中公开披露上述有关加强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教育的承诺。若本
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就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的机构监管专项工作承
诺如下:
1、全面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按期完成账户规范工作;
2、按要求实施合规管理制度;
3、建立符合监管要求的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体系,确保各项风险控制指
标在任何时点都符合规定;
4、按照监管要求,平稳规范证券经纪业务营销活动,建立健全证券经纪业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务营销有关的管理制度、内控机制和技术系统,规范营销人员执业行为;
5、按照监管要求实施风险控制指标压力测试;
6、建立全面有效的信息隔离墙制度。
若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具体请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二)关
于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部分。
(五)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
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则该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
的情形。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均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核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八、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近三年内变动情况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近三年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情况如下:
(一)董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董事会成员为 9 名,分别是詹小张、章靖忠、吴俊毅、吴
承根、李战胜、陈溪俊,独立董事杨端平、杨小苹、章国华。
董事章靖忠、独立董事杨小苹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2015 年 1 月 15 日,公
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骆鉴湖、王宝桐分别为公司董事、独
立董事。
董事李战胜为公司原股东台州国投提名,台州国投所持公司股份于 2014 年
12 月无偿划转至台州金投,李战胜申请辞职。2015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蒋洪为公司董事。
2015 年 10 月,公司董事会换届,吴俊毅、章国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选
举詹小张、姚慧亮、骆鉴湖、吴承根、蒋洪、陈溪俊、杨端平、王宝桐、沈田
丰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公司近三年董事会成员调整不是因为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而引起,报告
期内控股股东上三高速单独提名 4 名非独立董事中有 1 名发生变化,上三高速
派出董事的变动为控股股东内部组织和人事安排调整,未对公司持续经营构成
不利影响。本公司近三年董事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监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监事会成员为 3 名,分别是李坚路、楼敏、龚尚钟。
2015 年 9 月,浙商证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坚路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
工代表监事。2015 年 10 月,浙商证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同意龚尚钟、楼敏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2015 年 10 月,浙商证券第二
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作出决议,同意李坚路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2015 年 10 月,李坚路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2015 年 12 月
23 日,浙商证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青山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16 年 1
月,公司召开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选举王青山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监事会主席。
2016 年 12 月 6 日,浙商证券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大会作出决议,同意选
举王育兵先生为公司新任监事,在王育兵先生取得任职资格前,由楼敏女士继
续履行监事职责。2016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已向浙江证监局作出《关于申请王
育兵监事任职资格的请示》。2017 年 2 月 9 日,浙江证监局作出《关于核准王育
兵证券公司监事任职资格的批复》(浙证监许可[2017]5 号),核准王育兵证券公
司监事任职责任。
本公司上述监事的变动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 7 名,分别是总裁吴承根,副总裁李雪
峰、吴斌、周跃、赵伟江,合规总监高玮,董事会秘书李雪峰,财务总监盛建
龙。
2015 年 1 月 20 日,吴斌因个人原因辞去副总裁职务并完成离职手续。
2015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聘请吴承根、李雪峰、周跃、赵伟江、高玮、盛建龙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
2016 年 12 月 29 日,浙商证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作出决议,同意
高玮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合规总监,聘任许向军先生为公司合规总监,待监管部
门核准任职资格后履职;同意聘任高玮女士为公司副总裁、首席风险官。
2017 年 3 月 6 日,浙江证监局作出《关于核准许向军证券公司经理层高级
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浙证监许可[2017]7 号),核准许向军证券公司经理
层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公司现有 7 名高级管理人员,其中 6 名高级管理人员吴承根、李雪峰、周
跃、赵伟江、高玮、盛建龙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至今均已满三年。
综上,公司近三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均为正常的人事变动,且履
行了相关人事变动程序,并未发生对公司持续经营构成不利影响的重大变动。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九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概述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公司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
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裁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独立董事、总裁及董事会秘书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制定了《合规管理
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应配套的规章制度,为公司治理的规范化运行进一
步提供制度保证。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提
名与薪酬委员会以及战略发展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
则,明确了权责和决策程序。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
书依法运作情况
本公司自设立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
均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规范、有效运作。
(一)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职权
股东大会职权主要包括: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九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公司的年度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1)决定在境外设立、收购或者参股证券经营机构;
(12)修改本章程;
(13)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14)审议批准对外担保事项及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审议公司在最近一年内对外股权投资、购买、出售或处置重大资
产、资产抵押、贷款、委托理财累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扣
除客户保证金后)30%的事项;
(16)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7)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
的其他事项。
2、股东大会运作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
及会议记录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要求规范运作,对公司董事、监
事、独立董事的选举、公司财务预算、利润分配、募集资金投向等重大事宜均
作出有效决议。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九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2014 年以来,本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22 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 召开时间
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 年 1 月 13 日
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 年 3 月 22 日
3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 2014 年 4 月 22 日
4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 年 6 月 10 日
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 年 9 月 14 日
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 年 10 月 8 日
7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 年 12 月 3 日
8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 年 1 月 15 日
9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 2015 年 4 月 17 日
1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 年 6 月 12 日
1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 年 9 月 16 日
1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 年 10 月 16 日
13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 1 月 15 日
14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 3 月 25 日
1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2016 年 4 月 15 日
1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 5 月 20 日
17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 7 月 30 日
18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 9 月 12 日
19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 11 月 18 日
2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 12 月 6 日
2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 12 月 30 日
2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 年 4 月 7 日
(二)董事会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现由 9 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 3 名。
1、董事会职权
董事会职权主要包括: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九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营业网点和分支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合规总监、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
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等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16)听取合规总监的工作报告并审议公司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及定期合规
报告,监督合规政策的实施等,对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
(1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2、董事会运作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
议及会议记录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要求规范运作,对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考核选聘、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公司主要管理制度的制定等重大事宜
均作出有效决议。
2014 年以来,本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43 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 召开时间
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4 年 1 月 13 日
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14 年 3 月 7 日
3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14 年 3 月 31 日
4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14 年 4 月 8 日
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14 年 5 月 26 日
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14 年 6 月 16 日
7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14 年 7 月 21 日
8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14 年 8 月 30 日
9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14 年 9 月 19 日
1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014 年 11 月 17 日
1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2014 年 12 月 30 日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九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序号 会议 召开时间
1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015 年 2 月 16 日
13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2015 年 3 月 16 日
14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2015 年 3 月 27 日
1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2015 年 4 月 7 日
1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2015 年 5 月 27 日
17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2015 年 8 月 18 日
18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2015 年 9 月 1 日
19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2015 年 9 月 21 日
2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2015 年 9 月 25 日
2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5 年 10 月 16 日
2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5 年 11 月 18 日
23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4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6 年 2 月 15 日
2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6 年 3 月 10 日
2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6 年 3 月 25 日
27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6 年 4 月 15 日
28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6 年 5 月 5 日
29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6 年 5 月 10 日
3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6 年 7 月 15 日
3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6 年 8 月 26 日
3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16 年 9 月 30 日
33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6 年 11 月 3 日
34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16 年 12 月 15 日
3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16 年 12 月 22 日
3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16 年 12 月 28 日
37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16 年 12 月 29 日
38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17 年 1 月 6 日
39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17 年 3 月 3 日
4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17 年 3 月 14 日
4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17 年 3 月 23 日
4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017 年 4 月 7 日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
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授权下开展工作,
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1)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杨端平女士担任主席,现任成员包括杨端
平、沈田丰、姚慧亮。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年度审计工作,就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信
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判断,提交董事会审议;提议聘请、续聘或
更换外部审计机构,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工
作程序、质量和结果;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指导、评估内部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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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机构的工作,强化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
其披露;审查并监督公司的内控制度;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2)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王宝桐担任主席,现任成员包括
姚慧亮、蒋洪、王宝桐。
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对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的总体目
标、基本政策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对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的机构设置及其职
责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对需董事会审议的重大决策的风险和重大风险的解决
方案进行评估并提出意见;对需董事会审议的合规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
议并提出意见;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3)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沈田丰先生担任主席,现任成员包括
沈田丰、陈溪俊、王宝桐。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标准和
程序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意见,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对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并提出建议;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4)战略发展委员会
战略发展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詹小张先生担任主席,现任成员包括詹
小张、吴承根、姚慧亮、骆鉴湖、王宝桐。
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和重大投资决
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章程规定的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融资方案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董事会
授权的其他事项。
(三)监事会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现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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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1、监事会职权
监事会职权主要包括:
(1)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
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
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9)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监事会运作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
议及会议记录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要求规范运作,对公司财务状
况、风险管理及控制、董事会运作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重大
事宜实施有效监督。
2014 年以来,本公司共召开监事会 10 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 召开时间
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4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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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会议 召开时间
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4 年 8 月 30 日
3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5 年 3 月 27 日
4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5 年 9 月 25 日
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5 年 10 月 16 日
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5 年 10 月 22 日
7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6 年 1 月 11 日
8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6 年 3 月 25 日
9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6 年 11 月 18 日
1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7 年 4 月 7 日
(四)独立董事
为完善公司董事会结构,加强董事会的决策功能,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公
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相关要求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公司董事会设有 3 名独立董
事,不少于董事会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
则,公司独立董事分别担任了审计委员会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召集人。
1、独立董事的聘任与职权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规定独立董事除《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赋予董事的
职权外,还拥有以下职权:
(1)对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
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
见;
(2)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拒绝召开的,可以向监事会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
(4)基于履行职责的需要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
(5)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7)就公司的分红具体方案,可以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
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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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本公司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独立董事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
求,独立履职、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在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与规范化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
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董事会秘书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领导董事会办公室的工作;
(2)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公司信息对外公布,协调公司信息披露
事务,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3)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投资者、证券服务
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4)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会
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5)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
(6)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培
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
(7)知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或公司作出或可能作出违反相关规定的决
策时,应当提醒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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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建立和管理公司股东名册;
(9)《公司法》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三、近三年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2014 年,由于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恒铁路”)公
开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与募集资金账户内资金实际存放情况不符,
中国证监会天津证监局向作为国恒铁路 200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和持续督导保荐
机构的浙商证券及其两名保荐代表人作出津证监措施字[2014]6 号及津证监措施
字[2014]7 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浙商证券及其两名保荐代表人采取出
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出具警示函的行
政监管措施”系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作出,其性质为非行政
处罚性监管措施,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构成本
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2014 年 7 月,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对本公司苏州旺墩路
证券营业部作出《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苏园国税告[2014]2059 号)及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苏园国税简罚[2014]2054 号),因苏州旺墩路证券营
业部逾期未申报 2014 年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对其处以罚款 310 元。该营业部
已在规定时期内及时足额缴纳了罚款。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根据苏州
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出具的证明,苏州旺墩路证券营业部受到的
税务处罚非重大处罚,该等处罚不会对本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亦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2016 年 2 月 29 日,由于本公司青田华庭街证券营业部、开化芹南路证券营
业部存在向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等级不匹配的客户推介金融产品、从业人
员替客户办理证券交易操作、未按规定办理《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变更手续
等行为,以及本公司原监事会主席李坚路存在私下接受客户委托理财引发诉讼
纠纷等问题,浙江证监局向浙商证券作出浙证监措施字[2016]6 号《行政监管措
施决定书》,对浙商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保荐机构及发行人
律师认为,上述“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系依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作出,其性质为非行政处罚性监管措施,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九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利影响,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报告期内由于浙商证券个别工作人员专业能力、职业操守存在欠缺,同时
个别客户合规意识不强,导致公司在执业过程中产生被行政监管行为,公司于
2014 年收到天津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于 2016 年收到浙江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未导致发行人承
担重大损失,公司整改措施有效,2016 年发行人分类评级下降将导致公司投资
者保障基金缴纳比例自 2016 年起由 0.5%上调至 1.5%,相应增加营业成本
2,011.71 万元,营业利润相应减少,但不会对发行人业务开展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相关信息已充分披露,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情形。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认为,上述委托理财、投资顾问业务诉
讼纠纷和其他违规行为不会导致发行人承担重大损失,发行人针对上述违规行
为所采取的整改措施有效,相关内控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有效;发
行人分类评级下降不会对发行人业务开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相关信息已充分
披露,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情形。
2017 年 5 月 8 日,浙江证监局公告《关于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
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主要内容为发现本公司存在以下问题:本公司江苏分
公司员工苏海明在 2015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从事经纪业务营销活动过程
中,存在私下接受多名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的行为;本公司对客户金光华的异常
交易监控预警信息处理不到位,客户回访工作未能起到及时发现并纠正员工违
法违规行为的作用;以及本公司对江苏分公司员工苏海明的入职管理及执业行
为管理不到位,未能有效防范和控制员工违法违规风险等问题。根据《证券公
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本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
政监督管理措施。
本公司高度重视合规经营和内部控制,针对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中所提及的问题,公司已按照监管要求对公司全体员工是否存在私下接受客户
委托买卖证券及代客操作等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并整改,持续全面完善公司的内
部控制和合规管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相关问题整改已获浙江证监局
验收通过。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九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 2017 年 5 月收到的浙江证监局行政监
管措施的性质为非行政处罚性监管措施,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存在严重违
法违规行为,未受到证券监管部门、相关监管机构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的重大处
罚。
四、控股股东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况以及本公司为控股
股东担保的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
方式占用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况。
五、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审核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之“二、内部控制”部分。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第十节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近年来,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
定》、《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推进合规
管理、健全风险管理制度与架构、强化员工风险意识,建立了多层次的风险管
理体系和内部控制机制。
一、风险管理
(一)风险管理概述
本公司内部风险管理制度涵盖公司治理、业务管理、人事管理、行政管
理、财务会计、信息技术、存管结算、合规管理、稽核审计等多方面,涉及公
司管理规章、部门管理制度、业务操作环节等多个层次,从制度安排上规范了
公司各专业组织、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的职责、权限和操作流程,形成了较为
完善的风险管理架构与体系。
(二)风险管理架构
目前,本公司形成了“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总裁室及其下属
风险控制委员会、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专职风险管理部门、合规风控专
员”的风险管理架构,建立以董事会为最高决策机构,经营管理层为执行管理机
构,风险管理部门为统筹、协调、监督实施机构,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为执
行落实主体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1、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
(1)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是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并确定公司风险管理组
织架构和政策;审议并确定公司风险限额和风险容忍度;审议重大风险处置事
项等。董事会通过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和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行风险管理
职能。
①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负责提议聘请、续聘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工作,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工作程序、质量和结果;监督公司的内部
审计制度及其实施;指导、评估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强化内部审计与外部审
计之间的沟通;监督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②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风险控制情况进
行监督,对公司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提出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完善建
议,以确保公司能够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计划应对与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各种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风险。
(2)监事会
监事会主要负责对公司经营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
合规性进行监督。
2、总裁室及其下属风险控制委员会与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
总裁室是公司风险管理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执行落实经董事会批准的风
险管理政策;拟定公司风险管理战略规划;审议公司风险管理规章制度;制定
公司各项业务风险限额;组织实施日常风险管理工作。
总裁室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拟订具体的风险管理目标和战略规划;
审议公司风险管理工作计划;对公司整体风险状况进行评估,提出完善建议;
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风险应对或处置方案;对公司重大事项进
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或处置方案等。风险控制委员会下设工作小
组,依据风险控制委员会的授权,对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风险进
行识别、评估和控制。
合规总监由董事会聘任,为公司合规负责人,负责对公司及员工的经营管
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和监督。合规总监不兼任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
突的职务,不分管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的部门。
首席风险官由公司任命一名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负责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首席风险官不兼任或者分管与其职责相冲突的职务和部门。
3、专职风险管理部门、合规风控专员
(1)专职风险管理部门
风险管理部及合规审计部为专职风险管理部门,接受合规总监和首席风险
官的直接领导。
风险管理部下设决策支持部、业务风控部及法律事务部三个二级部门。
风险管理部负责拟定公司各项风险管理制度,审核业务部门与风险管理有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关的办法、流程;拟定公司整体的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和风险限额;同时还
参与公司重大业务及创新产品的设计流程,对风险进行独立评估;组织实施对
各类业务的风险识别、监测、评估、管控等工作,并撰写公司经营风险分析报
告;审核各业务部门的产品定价、风险敞口;负责公司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起草
和复核;审核协议、合同;对公司决策或业务活动提供法律咨询。
合规审计部下设合规管理部、新业务合规支持部及审计监察部三个二级部
门。合规审计部负责制定、完善各项合规管理制度和流程;对公司内部规章制
度和业务流程、重大决策、新业务、新产品等进行合规审查;定期组织评估各
部门、分支机构合规管理的有效性,并提出整改意见;实施公司各项业务的全
面稽核;推动公司信息隔离制度建设和实施;组织员工合规培训,对各业务部
门及营业部提供合规业务指导、合规咨询并推动落实公司的合规文化建设;为
公司决策层、管理层和业务部门提供合规咨询。
(2)合规风控专员
公司主要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设有专职或兼职的合规风控专员,负责所在
部门或分支机构合规风控事宜。合规风控专员有权参加或者列席所在部门、分
支机构与其履行职责相关的会议。合规风控专员由公司委派,其合规工作接受
合规审计部垂直管理,并在风险管理部的监督和指导下展开风险管理工作。兼
职的合规风控专员不得履行客户营销、客户账户及客户资金存管、技术管理等
与合规、风控管理存在冲突的职责。合规风控专员的合规管理与风险管理工作
是其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风险管理体系
1、风险管理制度体系
本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的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包括:《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总裁工作制度》等相关议事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合
规管理制度》、《全面风险管理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信用风险管理
办法(试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试行)》、《操作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营业部合规分级管理暂行办法》、《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合规风控人员管理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办法》、《压力测试管理办法》、《信息隔离墙管理办法》等公司一般管理制度;
及《证券投资交易管理办法》、《投资银行业务管理总则》、《研究所部门管理制
度》、《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投行业务质量控制合规手册》、《权益类互换
交易业务管理办法》、《股票期权经纪业务管理办法》、《柜台交易市场产品管理
办法》、《做市股票管理办法》等业务规章等。
2、信息隔离墙体系
2011 年,《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正式实施后,公司根据相关规
定,对 2009 年制定的《信息隔离墙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修订后的信息
隔离墙制度包括保密管理、跨墙管理、名单管理等信息隔离墙的一般规定,投
资银行业务、研究业务、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具体业务隔离措施,以及
员工证券投资行为管理等,明确了管理流程和操作标准。合规审计部是公司负
责处理有关信息隔离相关事务的主要管理部门。
业务隔离方面,公司经纪、自营、投行、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等各项业务
相互独立。
物理隔离方面,公司投行、自营、研究、经纪业务部门及浙商资管均有独
立的办公场所。
人员隔离方面,自营、资产管理、投资银行业务等应当隔离的部门人员相
互独立,业务分管副总裁分别由不同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不存在跨部门、跨
业务履职的情形。
资金及账户隔离方面,公司资金管理实现“集中统一、严格分类、计划管
理、有偿使用”的管理模式,公司自有资金与客户资金严格分开,各类业务相关
资金相互独立,分离运作,账务分开,分别核算。公司自营、资产管理、经纪
业务等业务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银行账户和结算备付金账户等各类账户独
立设置、分开管理,不存在混用或互相借用的情况。
系统隔离方面,公司采取了有效技术措施实现了交易系统、办公系统与互
联网三者间的有效隔离。同时,公司建立了自营、资产管理及经纪业务交易系
统,各业务系统互相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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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同时建立了保密制度、跨墙管理机制以及限制名单管理机制,在信
息隔离墙制度中做到了管理职责明确、管理流程清晰、隔离措施完备、运行机
制良好,有效地防范了内幕交易,避免了利益冲突。
3、以净资本及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
本公司于 2009 年 5 月正式上线运行风险控制指标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监
控系统”),建立了包含净资本指标监控模块在内的实时动态风险监控系统。
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规定的监管标准和预警标准,公
司在监控系统中对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设置了相应的阀值,实现了风险控制指
标的动态实时监控和自动预警:对于“不得低于”一定标准的风险控制指标,公
司预警标准是监管标准的 140%;对于“不得超过”一定标准的风险控制指标,公
司预警标准是监管标准的 70%。
公司财务系统数据、经纪业务相关数据及证券自营的数据,通过监控系统
与财务系统等系统的对接,自动采集。需要手工录入的数据,由公司相关业务
部门指定人员在业务开展后规定时间内报计划财务部,由计划财务部门手工录
入到监控系统中。监控系统基于采集的数据,逐日生成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
动态监控报表,实现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的 T+1 日监控。
2016 年 6 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修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
办法〉的决定》强调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建立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公司已
在经营过程中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要求及公司业务的发展情况,对监控系统
进行实时调整,确保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在任何时点都符合监管规定。
公司在现有风险管理基础上,继续推进投资风险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量
化风险监控指标体系。在对外部监管指标、董事会风险限额指标、合同约定资
产配置比例等规模指标进行监控的同时,公司也不断加强对市场风险、信用风
险、流动性风险类量化风险指标的研究、设计和应用。
(四)主要风险的管理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主要面临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承销风险、操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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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技术风险等主要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均制
定了有效的应对措施,确保公司整体风险水平处于“可控、可测、可承受”的状
态。
1、市场风险管理
本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为持有的金融资产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等
发生变动而产生潜在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市场风险管理主要包括限额管理、风险监控及风险隔离等方面。
限额管理方面,董事会每年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确定相关业务的年度总体
规模。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的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审批在公司整体限额之内,
各业务部门、交易策略、金融品种的市场风险限额分配和调整。风险管理部负
责与各业务部门沟通,拟订风险限额的制定、分配与调整方案,提交董事会或
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并对各层级市场风险限额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测与报
告。
风险监控方面,公司通过监控系统对证券投资等业务的总体规模及单品种
集中度、盈亏比例、在险价值(VAR 值)及相关敏感性指标等市场风险控制指
标进行监控,结合对持有金融产品的估值管理,强化风险预警体系,及时对业
务过程中的风险进行提示和管理,将潜在损失控制在预定的可承受的范围内。
同时,公司建立了市场风险重大事项报告处置流程,确保在重大事项发生时第
一时间得到妥善处理应对。
此外,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每日编制报表,每月总结业务活动开展情况,专
职风险管理部门向管理层提交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通过上述报表、报告,及
时向管理层提示业务风险隐患,使公司及时掌握各业务及分支机构经营中的市
场风险情况,确保在出现异常时能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2、信用风险管理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为由于交易对手、客户、中介机构、债券发行人及
其他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机构违约,而造成公司损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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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信用风险的管理主要包括交易对手筛选以及授信管理。
交易对手筛选方面,公司在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中,充分了解对手方的经
营状况和历史履约情况,选择资本实力强,盈利状况好,管理运作规范,信用
良好的金融机构或个人作为交易对手;在债券销售交易等业务中,公司根据交
易对手的资产状况、盈利能力、历史信用等情况,对交易对手进行分类管理,
分别设定交易上限;在信用交易中,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投资者审查制度,明确
客户筛选标准,通过客户问卷、征信调查等措施,对客户资产、信用等情况进
行尽职调查,评估风险,选择风险承受能力强、信用好的客户。在业务开展
前,各参与人员事先确认交易对手是否符合公司选择的标准。
授信管理方面,在结合自身资本情况制定的总体额度框架下,公司制定了
严格的授信制度,根据特定的交易对手、客户或证券发行人的信用评级状况设
置相应的信用风险限额,采用信用强化的机制作为额外保障(包括要求交易对
手或客户提供母公司的信用担保、价值相当的保证金或担保品、或购买信用风
险缓释工具等),并对交易对手或客户的信用变动及担保物情况进行追踪,以确
保所有客户始终在其限定额度范围内从事信用交易。
3、承销风险管理
本公司承销风险主要表现在证券承销项目的质量风险、发行风险、政策法
规风险及员工道德风险等方面。公司主要采取了下列措施来控制承销风险:
(1)质量风险管理
公司建立了从项目组、投资银行质量控制总部、内核小组逐级上报审核的
分级质量控制和评价体系。在立项阶段,严格执行立项审核程序,按照立项标
准,对项目组报送的尽职调查材料等立项申请资料进行整体分析,就重大问题
进行讨论,决定是否立项;在内核阶段,投资银行质量控制总部及内核小组根
据项目进展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确保申报材料的质量。
(2)发行风险管理
公司重视证券发行中的定价和配售等关键环节的决策管理,建立了完善的
承销风险评估与处理机制,通过项目组的尽职调查、资本市场部的估值与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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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演、投资银行质量控制总部的综合分析,并经由分管(副)总裁、合规总
监、项目负责人等集体决策,有效控制项目的包销风险。
(3)政策法规风险的管理
公司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相关培训,确保部门员工能够及时、全面、透
彻地理解政策法规,从而在开展业务时能够合理控制风险。
(4)员工道德风险管理
公司制定了明确的奖惩机制,对积极提高职业道德和为维护公司形象做出
贡献的员工,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相关职业道德和损害公司形象的人员,
予以批评和处罚。
4、操作风险管理
本公司面临的操作风险涉及公司的各个业务、各个管理层面,主要源于:
人员胜任能力不足、存在不道德行为;流程制定不完善、执行不严格或缺位
等。
本公司操作风险管理主要内容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与审核、权限管
理、风险监控等方面:
(1)风险识别
公司针对各类业务的特点,通过采取自我评估、流程分析、案例总结等多
种手段,对业务开展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类操作风险进行辨识,分析可能给公司
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拟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制订了各部门“合规控制表”。
在此基础上,公司不断完善各项业务制度、业务流程和相应的业务表单,加强
对各业务操作环节的风险控制措施。
(2)风险评估与审核
公司将风险管理工作的重心前移,在各营业部和主要业务部门设置合规风
险管理人员,在项目或重要业务初期,合规风险管理人员、合规风险管理部门
就介入合同、协议或业务流程的审核、业务流程的设计及技术可实现性的探
讨,以便及时控制操作风险。业务部门将风险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相关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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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等材料提交公司风险管理部门或风险控制委员会进行分析、评估,并根据
评估结果或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决议要求,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3)权限管理
公司明确界定部门、分支机构及不同工作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遵循
重要部门、关键岗位之间分离、制衡及相互监督的原则,建立健全授权管理制
度,明确授权的范围、方式、权限、时效和责任,并建立相应的授权反馈制
度,禁止越权执行业务,确保授权管理的有效落实。
(4)风险监控
公司建立证券风险监控系统,通过设定全方位的风险监控指标体系对业务
过程的关键风险点进行监督,及时发现业务异常的可能线索并及时进行处理。
此外,公司建立了内部控制管理学习培训体系,通过系统培训提高员工执
业道德和自觉规范意识;不断完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确保设备、数据、系统
的安全,建立了应急风险处置预案并定期演练。
5、流动性风险管理
本公司面临的流动性风险主要源于不能以合理的价格处置持有的金融资产
以及其他可能导致公司资金不足、资金周转出现问题的潜在事项。为应对流动
性风险,公司主要建立了净资本预警机制,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了以净资本及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预警机制,确保风险
控制指标及有关财务指标持续符合相关规定。为有效防范证券投资带来的流动
性风险,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风险控制指标中有关规定比例进行证券投资,
并设定了更为严格的公司预警指标,对达到公司预警指标的投资及时跟踪和处
置。此外在风险控制指标压力测试过程中,还充分考虑投资品种的变现能力、
模拟市场极端情况等因素,通过压力测试检验公司的流动性状况。
公司对分支机构财务人员实行垂直管理,并坚持资金营运安全性、流动性
和效益性相统一的经营原则,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强化资金的集中统一管
理,各分支机构不得自行从事资金的拆借、借贷、抵押、担保等融资活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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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还通过资金业务的授权审批机制,强化重大资金投向的集体决策,对特别授
权的资金业务进行特别审批。
6、合规风险管理
公司面临的合规风险主要源于公司或员工的不恰当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
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因此可能受到法律制裁、被采取监管措施、遭受财产损
失或声誉损失。
本公司对合规工作高度重视,通过聘任合规总监、设立合规审计部、设置
合规风控专员、制定一系列合规管理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合规管理体系,
确保公司能够有效识别、评估和监测合规风险。
同时,公司加强合规培训,通过制定各部门“合规与风险控制表”、与各部
门签订“合规管理与风险控制目标考核责任书”、从业人员签订“合规执业承诺
书”、举办合规培训、组织法律法规知识测试等方式,在内部构建起良好的合规
氛围,培育和提高每一位员工的合规意识和合规技能。
此外,公司加大合规问责力度,通过实施合规考核,加强业务合规性在绩
效考核中的力度,综合发挥合规建议书、整改通知书在合规管理及问责中的作
用。
7、技术风险管理
本公司面临的技术风险是指由于公司经营的多项证券业务均高度依赖于电
脑系统计算机网络和信息管理软件的支持,如信息系统出现软、硬件故障、病
毒和黑客攻击,将可能使公司的信誉和服务质量受到不利影响,甚至会给公司
带来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
本公司通过不断完善技术建设,对系统进行持续升级改造,确保系统稳定
运行。同时,公司制定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信息安全保障方案,确保信息技
术系统的安全。
(五)公司完成机构监管专项工作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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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按期完成账户规范
工作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自 2007 年 8 月重点开展证券营业部账户清理工作,全面梳理、核查
客户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公司派出现场审计小组,对账户规范完成情况实
施了专项审计,审计范围实现了对公司账户规范工作的全面覆盖,并已于 2008
年 5 月底通过了浙江证监局的账户规范验收检查。
公司建立了专项客户结算备付金账户、客户保证金账户以及客户交易结算
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公司严格执行《证券法》确定的结算原则和制度要求,严
禁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和自由资金账户之间划拨资金。公司在制
度和技术方面进行了充分准备,将有效地防范未来业务中可能出现的证券交收
违约、证券挪用和盗卖,保障了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安全、高效运行。
公司成立以来先后与多家银行合作开展第三方存管业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除开展账户规范活动前已存在的休眠账户外,公司所有营业部已
100%完成第三方存管业务上线。
2、实施合规管理制度建设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根据《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的要求,由董事会聘任了合规
总监,并在其下设立了合规审计部,在营业部及主要业务部门聘任了合规风控
专员或兼职合规风控专员,形成了由合规总监、合规审计部和合规风控专员组
成的垂直合规管理体系。自实施合规管理制度以来,公司根据业务发展情况,
结合公司实际,不断完善合规管理制度体系,构建了以《合规管理制度》为基
本制度,《合规风控人员管理办法》、《合规手册》、《违规违纪处罚暂行办法》、
《营业部合规分级管理暂行办法》等合规管理相关办法为专项配套制度的合规
管理制度体系。
公司倡导细节决定成败的合规理念,在全公司范围内推行诚信建设,通过
对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全体员工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的内外部培训,分析
各地监管部门的违法违规事件通报和证券市场暴露的风险案例,促进公司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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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与外部监管的有效互动,不断提升全体员工对合规重要性的认识。公司要
求各级管理人员掌握合规风险管理的原理、内涵和工作方法,带领一线员工立
足从我做起,在业务技能提高的同时,牢固树立合规意识,自觉防范和抵制各
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公司通过实施合规分级评价,对合规管理能力强的营
业部在授权管理、绩效考核、合规监督、业务审计、年度评优等方面给予优惠
政策,从正面引导各部门、各营业部及全体员工树立依法合规意识;通过制定
实施合规考核办法、违规违纪处罚办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追究责
任,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从而教育警示员工主动避免违法违规行
为。
公司合规总监及合规管理部门切实履行合规咨询、合规培训、合规审核、
合规监测、合规检查、信息隔离、创新业务支持、法律法规跟踪、投诉举报、
合规风险处置、合规报告、监管配合、反洗钱等合规管理职责, 积极推动公司合
规管理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和细化,使各层级合规主体责任明确,按照监管规定
及公司合规制度开展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各类违规风险。
3、建立符合监管要求的风险控制指标实时动态监控体系,确保
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在任何时点都符合规定的情况说明
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一、(三)3、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部
分。
4、按照监管要求,平稳规范证券经纪业务营销活动,建立健全
证券经纪业务营销有关的管理制度、内控机制和技术系统,规范营
销人员执业行为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加强了对营销人员营销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强化了营销人员的职业
操守教育,并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在具备实施经纪人制度的条件并进行承诺
后,公司经浙江证监局批准,于2009年12月31日正式实施证券经纪人制度。
为了加强营销活动的管理,公司在对营销活动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清理的基
础上,引进了 CRM 管理系统,开发了客户关系、经纪人信息、风险控制、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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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与绩效等多项管理功能,实现了统一的人员、资格及合同管理,建立了统一
的营销工作及服务标准流程。
公司完善了涵盖执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合同管理、档案管理、培训管理、
客户回访、薪酬、绩效考核、执业行为规范等的制度体系和一系列内控措施,
由零售业务总部负责营销人员的日常管理和风险管理。同时,公司重视营销人
员的执业前培训和后续执业培训,通过系统培训提升营销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专
业技能。公司亦构建了以合规审计部、风险管理部为主要管理部门、各相关职
能部门分工协作、各营业部执行落实的营销风险管理体系,引导规范营销人员
的执业行为。
5、按照监管要求实施风险控制指标压力测试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自2009年度即开始开展风险控制指标的压力测试工作,并按照要求
定期向监管层上报压力测试报告。公司制定了《压力测试管理办法》,对压力测
试工作的决策机制、实施流程、报告路径、应用结果、检查评价、档案管理等
内容进行了详尽的规定,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压力测试机制。
2011年3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证券公司压力测试指引(试行)》(以下
称《指引》),对证券公司的压力测试工作做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公司据
此对原有压力测试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了组织架构、测试流程、
报告路径、结果应用等内容。
公司压力测试包括定期压力测试和专项压力测试。定期压力测试主要为年
度压力测试,测试综合公司的各项财务预测和业务计划在年度结束后一定时间
内完成;专项压力测试则在管理层认为公司面临潜在重大风险时进行,如重大
或新兴业务开展前、进行重大投资决策前、重大现金支出及净资本相关风控指
标监控显示公司经营存在重大风险前等,旨在严控风险,为管理层的决策提供
有价值的参考。
6、建立全面有效的信息隔离墙制度的情况说明
信息隔离墙制度建设情况详见本节“一、(三)2、信息隔离墙体系”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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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部控制
本公司遵从健全、合理、制衡、独立的原则,并依据《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会计法》、《证券法》及《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内部控
制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多层次的内部控制制度,涵盖了公司
经营的各个方面,对本公司的内部控制要素作出规范。
(一)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1、内部控制的目标
(1)保证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防范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
(3)保障客户及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4)保证公司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的可靠、完整、及时。
(5)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
2、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要
求。
(2)健全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部
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内部控制
的空白或漏洞。
(3)重要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兼顾全面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针对重要业务与事项、高风
险领域与环节采取更为严格的控制措施,确保不存在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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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效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能够为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公司全体员工应
当自觉维护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当
能够得到及时的纠正和处理。
(5)制衡性原则
公司的机构、岗位设置和权责分配应当科学合理并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要
求,确保不同部门、岗位之间权责分明和有利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履行内
部控制监督检查职责的部门应当具有良好的独立性。任何人不得拥有凌驾于内
部控制之上的特殊权力。
(6)适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合理体现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业务特点、风险状况以
及所处具体环境等方面的要求,并随着公司外部环境的变化、经营业务的调
整、管理要求的提高等不断改进和完善。
(7)成本效益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保证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前提下,合理权衡成本与效益的关
系,争取以合理的成本实现更为有效的控制。
(8)前瞻性原则
内部控制须含有风险评估过程,风险评估过程能准确、及时地预期可能发
生的风险。
(二)公司主要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1、控制环境
(1)对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的沟通与落实
本公司一贯重视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氛围的营造和保持,制定了《员工手
册》、《合规手册》等一系列的内部规范,积极向员工宣扬诚信和道德价值观,
并通过处罚制度将这些价值观进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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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胜任能力的重视
本公司重视特定工作岗位所需的能力水平的设定,以及对达到该水平所必
需的知识和能力的要求。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公司针对不同岗位展开多种形
式的培训,使员工都能胜任目前所处的工作岗位。
(3)治理层的参与程度
治理层的职责在公司的章程和政策中已经予以明确规定。治理层通过其自
身的活动,监督公司会计政策以及内部、外部的审计工作和结果。治理层的职
责还包括了监督用于复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政策和程序设计是否合理,执行是
否有效。
(4)管理层的理念和经营风格
管理层负责企业的运作以及经营策略和程序的制订、执行与监督。董事
会、监事会或类似机构对其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层对收到的有关内部控制薄
弱点及违规事件报告及时作出处理。
(5)组织结构
本公司确定了组织单位的形式和性质,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
划分了每个组织单位内部的责任权限,形成了相互制衡机制。同时,公司做到
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五独立”。公司已指
定专门的人员具体负责内部稽核,保证相关重大控制制度的贯彻实施。
(6)职权与责任的分配
本公司采用向部门或个人分配控制职责的方法,建立了一套执行特定职能
(包括交易授权)的授权机制,并确保每个人都清楚地了解报告关系和责任。
为对授权使用情况进行有效控制及对公司的活动实行监督,公司建立了预算控
制制度,能较及时地按照情况的变化修改会计系统的控制政策。计划财务部通
过各种措施保证交易和事项以正确的金额,在恰当的会计期间较及时地记录于
适当的账户,使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7)人力资源政策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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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已建立了聘用、培训、轮岗、考核、奖惩、晋升和淘汰等人事管理
制度,并聘用足够的人员,使其能完成所分配的任务。
2、风险评估过程
本公司建立了有效的风险评估过程,并设立有合规审计部、风险管理部、
计划财务部等部门,运用包括敏感性分析和压力测试在内的多种手段,识别和
应对公司可能遇到的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重大且有普遍影
响的变化。
3、信息系统与沟通
本公司建立了合适的信息系统,信息系统人员能够有效地履行赋予的职
责。管理层也提供了适当的人力、财力以保障整个信息系统的正常、有效运
行。
本公司针对可疑的不恰当事项和行为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机制,使管
理层就员工职责和控制责任能够进行有效沟通。组织内部沟通的充分性使员工
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与客户、供应商、监管者和其他外部人士的有效沟
通,使管理层面对各种变化能够及时采取适当的进一步行动。
4、控制活动
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都有必要的控制政策和程序。管理层在财务和经营业
绩都有清晰的目标,公司对这些目标都有清晰的记录和沟通,并且对其加以监
控。计划财务部建立了适当的保护措施保证对资产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
适当的授权,账面资产与实存资产定期核对相符。
为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程序,主要包括:交
易授权控制、责任分工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独
立稽查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等。
(1)交易授权控制:明确了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
容,各级员工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办理相应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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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责任分工控制:合理设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
相分离及每一个人工作能自动检查另一个人或更多人工作的原则,形成相互制
衡机制。不相容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
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
(3)凭证与记录控制:制订了凭证流转程序,业务人员在执行交易时能及
时编制有关凭证,编妥的凭证及早送交各职能部门以便记录,已记录凭证依序
归档。各种交易必须作相关记录,并且将记录同相应的分录独立比较。
(4)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
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以使各种财产安
全完整。
(5)独立稽查控制:公司指定了专门的内部稽核人员,对经纪业务、自营
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行业务、融资融券、约定式购回证券交易及股票质押
式回购交易等各业务工作环节进行稽核。
(6)公司已制订了较为严格的电子信息系统控制制度,在电子信息系统开
发与维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等方面做了较多的工作。
5、对控制的监督
本公司定期对各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同时建立各种机制使相关人员在履
行正常岗位职责时,能够获得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证据。管理层重视内部控制
的各职能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报告及建议,并采取各种措施及时纠正控制运行中
产生的偏差。
(三)主要业务内部控制措施
1、经纪业务控制
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制定了一系列经纪业务管理制度,
以保证经纪业务的平稳、高效运行。
营业部基础管理方面,公司统一制定了《营业部标准化后台管理规范》,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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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规定业务范围、业务标准、业务流程和业务过程操作规范四个要素来标准化
各项业务内容,涵盖柜面业务操作,后台管理,综合业务操作等。同时,公司
在 OA 系统中建立“标准化后台建设”平台,包含后台管理规范、后台管理规范
修订、营业部意见与建议等板块,为已制定规范的公开、修订及吸收合理化建
议提供了平台。网点运营管理总部以现场检查、远程检查等方式对营业部标准
化后台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并在年底发布考评意见。
授权控制方面,公司制定了《营业网点柜台业务操作权限管理暂行办法》,
实行总部直接授权制度,加强对营业网点各岗位柜台系统操作权限的管理。营
业网点柜员权限按照最小化原则设置,其余权限均收归总部,特殊权限使用需
经总部审批。
客户适当性方面,公司制定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销售、代销金
融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要求在全面了解客户情况、客户风险评估分类的基础
上,提供与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服务或产品,引导客户从自身实际情况
出发,审慎投资,合理配置金融资产。
客户回访方面,公司制定《客户回访管理办法(2013)》,由基础客户服务
部负责执行指定范围客户的回访服务以及回访结果的整理汇总、处理反馈、记
录归档等工作,并由合规审计部对回访工作流程进行检查,对具体的回访工作
实施稽核审计。
客户投诉处理方面,公司建立了《客户投诉受理管理办法(修订)》制度,
在总部网点运营管理总部设立客户投诉岗,在各营业部安排专人处理客户的投
诉,实行“客户投诉首问责任制”,在接到客户投诉的三个交易日内将处理意见
反馈给客户,并在投诉处理完后五个交易日内,对所受理的核心客户和不满情
绪极为严重的客户进行回访,与客户确定投诉处理结果,并了解客户对处理结
果的满意度,听取客户的意见和建议。
证券营销人员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证券经纪人管理办法》、《理财顾问
管理办法》、《证券营销管理办法》等办法,由零售业务总部负责证券经纪人及
内部营销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通过营销人员的执业前培训和后续执业培
训,以提升营销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公司构建了以合规审计部为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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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门、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各营业部执行落实的证券经纪人风险管
理体系,建立了通畅、高效、完善的证券营销人员风险报告及处理流程。同
时,公司建立了针对各类营销人员的考核管理办法,将营销人员的客户服务情
况、投诉以及其职业道德、职业规范、营销行为的合格情况等纳入到考核体系
中,以此来引导规范营销人员的执业行为。
实时监控方面,公司通过监控系统,实时监控营业部的资金动向、交易动
向和其他业务操作行为,便于公司及时发现和应对营业部的各类风险。公司根
据《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规定,按时向中国人民银
行反洗钱监控中心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数据,定期向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
心支行报送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报告。
2、证券自营业务控制
本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制定了自营业务相关管理办法,包括《权益类证券自
营业务管理办法》、《权益类证券投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权益类证券自营业
务交易管理办法》、《权益类证券自营业务分级授权决策办法》、《权益类证券自
营业务证券池管理办法》、《债券自营业务管理办法》、《债券自营业务合规与风
险控制管理办法》、《债券自营业务交易管理办法》、《债券自营业务分级授权决
策办法》、《债券池管理办法》、《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办法》、《金融衍生品业务
分级授权决策办法》、《金融衍生品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等一系列制度规则。
投资决策控制方面,公司自营业务根据投资板块分别由公司专门机构负
责,实行“集中运作、分级授权、分级决策”的运作模式。公司自营业务投资决
策体系包括董事会、资产负债委员会及其下设的各专业投资决策委员会、证券
投资部、固定收益总部和金融衍生品部。董事会是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的最高决
策机构,以董事会决议的形式确定证券自营业务的投资规模。资产负债委员会
及其下设的各专业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的专业委员会,负责公司资产负债的
配对管理和流动性管理等工作、确定资产配置策略、审核重点投资品种。证券
投资部、固定收益总部和金融衍生品部是自营业务的执行机构,负责落实资产
负债委员会和各专业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决议,进行日常投资运作。
自营资金管理方面,证券投资部、固定收益总部和金融衍生品部经办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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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授权的额度范围内提出自营资金需求,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后提交
计划财务部执行。
隔离墙制度落实方面,公司自营业务的资金由总部集中统一管理,存放于
公司主办存管银行账户,通过专用席位、专用账户进行交易;公司严格执行隔
离墙制度,通过物理隔离与制度隔离相结合的方式,将自营业务从业人员、信
息、核算等各个方面与其他部门完全分开。
人员控制方面,公司通过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监督制度,
规范、约束员工行为,减少各种故意或无意违规、失误的可能性。同时,加强
对员工业务行为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投资银行业务控制
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投资银行业务管理总则》,由高级管理层
对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战略、目标定位、组织结构、风险控制、薪酬与激
励、投资银行业务制度的建立与修订及其他重要事项进行管理和集中决策,并
设立投资银行管理总部负责全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统一归口管理和支持工作。
公司对投行项目实行立项审批制度,项目小组、项目负责人、投资银行业
务总部、投资银行管理总部、投资银行质量控制总部对项目风险层层把关。公
司对投资银行业务的申报材料实行统一格式和集中报送制度,投资银行质量控
制总部对保荐项目的持续督导提供支持,项目小组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出具相关文件和报告。公司同时设立内核小组,对按中国证监会规定及
公司《内核小组工作规则》规定需经内核小组审核的投资银行相关业务文件进
行审核。
4、资产管理业务控制
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资产管理
业务投资管理办法》、《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控制制度》、《资产管理业务公平交易
管理办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操作流程》、《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操作流程》、
《股权质押融资类资产管理业务暂行办法》、《资产支持类资产管理业务暂行办
法》、《通道中介类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银证合作委托人管理细则》、《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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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管理业务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股权融资类资产管理项目准入标准》等规
章制度,形成了由资产管理业务决策委员会、资产管理业务执行委员会、投资
主办组成的三级投资决策体系,由资产管理业务决策委员会作为公司资产管理
业务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计划财务部设置专员进行账务处理。合规审计部、
风险管理部通过事前审核、事中识别、事后检查等措施防范和控制风险,定期
完成对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运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并提出相关建议。各岗位的
设置实现了决策、执行和监督环节的相互独立与制衡,以有效地控制风险。
公司针对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制定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产品
开发环节,主要通过资产管理业务产品管控委员会、资产管理业务决策委员会
对产品进行审评,从合规性、可行性、技术性等方面对产品开发进行风险控
制;投资决策环节,通过建立资产管理业务分级决策体系、资产管理业务证券
池等方法对投资决策进行管理;投资执行环节,通过实行集中交易管理、信息
系统进行风险指标阀值设置和自动控制、由风险管理部监控人员对投资整个环
节实时监控等办法对风险进行控制;
隔离墙制度落实方面,公司还建立了资产管理业务防火墙制度,在办公场
所、人员、业务等方面与其他业务部门相互隔离,并将资产管理业务会计核算
与公司会计核算在业务岗位上严格分离,由专人负责对资金清算与核算,在组
织机构、资金财务、信息传播、业务等方面做到隔离,取得了较好的控制效
果。公司建立了《资产管理业务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在投资过程中严禁直接或
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间进行利益输送。
紧急事项处理方面,公司制定了《资产管理业务紧急事项应变制度》,成立
紧急事项应变小组,负责紧急事项处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公司针对资产管理
业务中可能出现的突发超额销售、客户异常骚乱、投资交易失误、登记系统瘫
痪、估值核算系统瘫痪、净值计算错误等情况制定了紧急事项预案,并就其他
重大紧急事项确定了相关处理原则,由紧急事项应变小组及时召开会议商定处
理方案,不断对紧急事项的处理进行跟踪评估和总结。
浙商资管成立后,本公司上述决策体系及控制措施已完整平移至浙商资
管。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5、研究咨询业务控制
本公司制定了《研究所部门管理制度》、《研发所研究报告审核及发布管理
办法》、《研究所研究报告质量管控委员会议事规则》、《研究所股票研究覆盖基
本制度》、《研究所研究管理平台权限管理办法》、《客户适当性管理制度》等制
度,对业务管理、业务流程、人员管理、适当性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研究报告起草及发布流程、质量控制程序和保存规
则。研究员调研完成后进行封闭式的报告起草,并严格实施信息隔离墙制度。
起草完成后研究员向合规风控专员提交审核申请,并经由资深研究人员组成的
投资研究委员会审核通过后通过研究所知识管理平台统一对外发布。研究报告
及相关资料存放于研究所服务器硬盘中,定时备份,保存期限不少于 5 年。
6、投资顾问业务
本公司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了《投资顾问
管理办法》、《投资顾问业务实施方案》、《证券投资顾问服务业务规范》等制度
用以规范公司投资顾问业务。
公司开展投资顾问业务人员均具投资顾问执业资格,人员信息在公司网站
及营业场所公示,公司按要求对投顾人员进行后续培训,并明确了投资顾问行
为的合规性作为其考核的重点之一。公司开展投顾业务时与客户签订投顾业务
协议,协议中包含《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要求的必备条款。公司根据
了解的客户情况,在评估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和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向客户提供
适当且具有合理依据的建议服务,并按规定提示潜在的投资风险。公司投顾业
务与媒体合作情况向监管部门报备,投资顾问参与媒体节目经内部审批,参与
媒体人员具备投资咨询执业资格。
7、期货业务管理
本公司通过子公司浙商期货开展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
咨询、资产管理业务,并通过其子公司浙期实业开展期货相关的仓单服务、合
作套保、第三方风险管理、定价服务和基差交易业务。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期货经纪业务方面,浙商期货建立了各项经纪业务的内控制度,完善了交
易、结算、财务、风控等岗位责任制,做到前、中、后台业务分开,相关的岗
位职责健全,流程清晰,人员安排合理且符合监管要求,并设立了首席风险官
及稽核部门,负责公司内部合规管理,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合规开展。浙商
期货执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结算部门与财务部门、交易所结算数据的对账
制度;财务部门独立,分工明确,账簿完整齐全;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中国期货
业协会的要求,配备符合条件的信息技术专职人员,技术岗位设置齐全,职责
明确。
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方面,浙商期货的岗位设置、人员配置及业务规则均遵
循防范利益冲突的原则,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进行信息公示。
浙商期货所有营业部人员配备齐全,岗位设置合理。浙商期货对营业部统
一结算、统一风险控制、统一资金调拨、统一财务和会计管理。同时,浙商期
货已要求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并根据内控制度及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
管的要求开展各项反洗钱工作。
浙期实业在开展仓单服务、合作套保业务的过程中对每一份合同均实行报
备制度,付款前需经过业务人员逐级授权,货物购入及售出均有专人管理,并
每日编制库存报表。此外,浙期实业建立了客户筛选制度,并遵守不进行单边
交易的交易纪律。
8、直接投资业务管理
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浙商资本开展直投业务。
浙商资本制定了《治理准则 1 号——独立性治理暂行办法》、《授权管理制
度》、《公司财务规定》、《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治理准则
3 号——投资决策委员会章程》、《治理准则 4 号——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规则
(草案)》、《直接投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业务开发奖励办法》、《与投资银行
业务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规范。
浙商资本员工均为全职,无在浙商证券兼职的情形。同时,浙商资本已按
照《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规范》的规定建立了业务内部控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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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与立项环节,浙商资本建立了利益冲突的核查机制,对可能引发与浙
商证券潜在利益冲突的项目予以回避。除浙商资本的主核查外,浙商证券要求
相关项目信息同步至浙商证券合规审计部,由其同步核查潜在的利益冲突。
项目方案审批环节,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对项目具体方案进行审批。对于规
模较大、投资架构较复杂的项目,需提交浙商资本董事会审议。
投资决策环节,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项目投资进行最终决策。
9、融资融券业务、约定式购回证券交易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业务控制
本公司制定了《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融资融券业务合规检查管理办
法》、《融资融券业务征信与授信管理办法》、《融资融券投资者教育工作细则》、
《融资融券客户服务管理办法》、《融资融券担保物与标的证券管理细则》、《融
资融券业务盯市监控和强制平仓管理办法》、《融资融券风险管理办法》、《约定
式购回证券交易管理制度》、《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管理制度》、《股票质押式回
购交易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管理制度及流程》、
《小额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浙商 e 融宝)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业务流
程,覆盖了公司对融资融券、约定式购回证券交易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中的各类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公司构建了由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部、合规审计部—融资融券部、
证券营业部等业务执行部门组成的融资融券、约定式购回证券交易及股票质押
式回购交易业务风险管理体系。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审批融资融券业务、约定
式购回证券交易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各类风险指标、风险评估、风险
控制方法以及重大风险处置方案。风险管理部负责业务风险评估,协同融资融
券部拟订和完善业务风险管理制度、方案和流程,并对业务主要环节进行监
控;合规审计部同时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公司的规定组织定期、不定期的合
规检查,会同融资融券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及证券营业部对违约客户进行追索。
融资融券部、证券营业部等业务执行部门执行对融资融券业务、约定式购回证
券交易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风险监控、预警、通知等日常工作,定期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开展自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采取措施,确保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约定式购
回证券交易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中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在开户环节,由营业部对申请交易的客户进行严格初审,并由公司总部进
行复审,充分了解、识别和评估客户。
在授信环节,公司采取分级授权方式,大额申请除需经融资融券部负责人
审批外,还需报公司分管领导或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委员会审批。
在交易环节,公司严格执行各种监控标准与流程,确保及时发现预警指标
低于警戒线的客户,及时采取措施,有效地遏制风险。
同时,公司制定了《融资融券投资者教育工作细则》,遵从长期性、实用性
和有效性的原则,通过营业部现场集中授课、制作投资者教育手册、利用融资
融券系统进行风险提示等方式,由融资融券部和各营业部合力落实投资者教育
工作,使之贯穿于开(销)户、证券交易、营销、客户服务等各项业务环节
中。
董事会根据业务发展、自有资金情况、风险管理指标等因素审议批准融资
融券等证券信用业务总规模。董事会审议融资融券等证券信用业务总额度前,
由计划财务部对拟调整的总额度进行压力测试,确认拟调整额度符合监管指标
要求。
日常交易中,根据公司整体资金统筹和运用情况,由业务部门在系统中设
置交易阀值,并由风险管理部监督,确保业务规模不超过董事会审批规模。同
时,计划财务部根据融资融券等证券信用业务开展需求,进行资金调配及资产
负债匹配工作,并参与日常资金头寸的规模设置和管理,确保公司每日头寸交
收与清算。
报告期内,公司融资融券等证券信用业务均按照董事会审批的规模开展,
资金调配合理,日常头寸交收与清算正常。
公司针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制定了全面的资质审查、标的证券管理、标
的证券市场风险监控等风险管理制度。
公司针对机构和个人融入方进行合法合规、信用记录、财务状况、收入来
源、风险承受能力等方面的资格审查,通过营业部初审、复核及公司融资融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部的审批,确保融入方具备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资质及风险承受能力。
公司融资融券部根据融入方风险承受能力、资产情况、交易经验和诚信记录等
指标,确定融入方的初始交易额度。公司在待购回期间对融入方的履约资质进
行动态跟踪;根据融入方履约资质或违约情况将调整客户资质评级和交易折扣
率。
公司针对标的证券制定了明确的筛选标准,将符合条件的标的证券计入标
的证券池进行动态管理和维护。公司研究所针对标的证券池中的证券进行研
究,根据公司基本面、市场估值、流动性、波动性等方面确定标的证券的折算
率。公司标的证券池每季度至少更新一次。同时,如遇到标的证券池中的证券
发生重大事项对上市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不符合公司标的证券的筛选标准,则
立即通过将相应证券从标的证券池中删除等方式处置。
公司融资融券部对待购回期间的交易进行逐日盯市管理并对违约交易的标
的证券进行处置;合规审计部、风险管理部跟踪监督盯市操作,并监控公司违
约处置行为。
(四)流动性及财务会计控制
本公司制定了《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由董事会、经营管理层、风险管理
部及计划财务部等职能部门组成流动性风险管理架构。董事会根据公司风险控
制需求审议通过年度风险偏好的量化指标,根据监管指标要求设置预警线。在
报告期内公司净资产/负债指标下降,负债结构中应付债券、应付短期融资券等
债务增加的情况下,公司设定了高于监管要求的预警标准,密切监控相关流动
性风险控制指标的变化,确保相关指标的合规性。
公司对证券信用业务、自营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及直接投
资业务等各项涉及自有资金的业务进行限额管理。董事会根据各项业务开展情
况,并依据公司计划财务部进行的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审议通过各项涉及自
有资金的业务开展限额。
对于证券信用业务,公司设置了业务总规模额度,并分别对其中的融资融
券、股票质押式回购和约定购回业务设置相应的规模额度。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对于自营业务,公司对权益类自营业务、固定收益类自营业务及金融衍生
品类自营业务分别设置了投资规模总额;同时,对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
品/净资本、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净资本等净资本风险控制监管指标设定限额。
对于投资银行的承销保荐业务业务,公司设定股票及债券余额包销限额并
限定包销率;对于新三板做市业务,公司限定做市业务额度,并设置较为严格
的做市股票调研和筛选标准,降低项目风险和市场流动性风险。
对于资产管理业务,公司设定了分级产品规模、自有资金认购劣后级产品
规模等额度限制。
对于直投业务,公司设定了对外投资规模,控制直投业务的资金使用额
度,降低流动性风险。
公司通过流动性风险监控信息系统,监控资产负债期限错配、融资来源、
优质流动性资产、流动性风险限额等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计划财务部定期将
监管指标报告至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根据监管指标情况,对接近监管标准
或警戒线的监管指标向计划财务部做出风险提示,由计划财务部制定相应的解
决方案,并按照公司审批权限提交经营管理层或董事会审批后进行处置。
公司经营管理层成立了资产负债委员会,负责制定资金筹集与运用的方针
政策、当年杠杆比例和中长期杠杆规划,确定公司总资本结构,并对公司的资
金筹措、投资业务及其流动性进行管理,公司资产负债的配对管理和流动性管
理工作。资产负债委员会通过其下设的工作小组,具体实施公司日常资金筹集
与运用、杠杆比例及偿债能力监控、资产负债的配对管理和流动性管理等工
作。
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性管理执行情况良好,公司持续满足证监会风险控
制相关监管指标的要求。
本公司对各单独核算的分支机构实行财务垂直管理,确保分支机构会计核
算的一致性。公司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财务人员的职责与分工及具体业务核算办法,强化
会计基础工作,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客户资产存管部负责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结算和头寸管理工作,实现
客户资金与自有资金严格分离。公司对自有资金集中管理,严格控制业务部
门、分支机构之间在授权范围之外的直接横向资金往来。
公司制定了《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总部费用管理办法》、《营业网点日常
费用管理办法》,进行全面预算管理来加强费用开支管理,将各部门及分支机构
的费用开支纳入公司绩效考核。同时,公司建立了严格的费用审批制度,对于
不同金额的费用经不同级别责任人签字审批。
公司强化资产登记保管工作,采用实物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公司
及客户资产的安全完整,同时强化重要空白凭证及财务印鉴的管理,保证公司
资金安全。
(五)信息系统管理与控制
本公司按照《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信息技术治理工作指引(试行)》的要求建
立了相对完善的 IT 治理机制。信息技术部是公司行使信息技术管理职能的部
门。公司信息技术工作实行统一归口管理,营业部的信息技术工作归口信息技
术部统一业务指导。公司信息系统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
司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公司在信息系统中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分级授权机制,建立了相关的信息技
术岗位和业务岗位隔离制度,实现技术与业务分离、开发与维护分离、前台与
后台分离,信息技术人员任职做到专岗专责。同时,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
息系统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岗位手册和风险控制制度等。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息安全体系,从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
施、安全审计和评估三方面入手,强化信息安全管理。同时,公司建立了《信
息系统应急预案》、《集中交易系统应急预案》、《集中交易中心机房设备应急备
份方案》等应急机制,在上海建立了灾备中心,以应对各类突发情况对信息系
统造成的影响。
(六)人力资源管理与控制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机构和人员岗位职责,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强公司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力资源统一管理,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公司制订了《公司机构、岗位设置
和人员编制管理办法》、《证券营业网点架构和岗位设置指引》等制度,加强员
工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员工的胜任能力,注重高素质员工的招聘,以及员工能力与
工作岗位要求的匹配。公司还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不同岗位展开多种形
式的后期培训教育,使员工的知识技能水平能始终胜任所处岗位的需要。
为适应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的需要,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针对不
同业务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绩效考核细则,如《投资顾问薪酬考核办法》、《经纪
人绩效考核管理细则》、《营销薪酬考核办法》、《资产管理总部绩效考核办法》、
《投资银行股权业务绩效考核办法》、《证券投资部绩效考核办法》,并建立了严
格的责任追究机制。计划财务部、信息技术部、合规审计部等职能管理部门亦
配备了相应的考核细则与问责机制。
(七)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的措施
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业务快速发展和管理要求的提高,公司内部控制需
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进一步加强证券经纪业务客户账户管理,严格按照反洗钱法律法规及客
户适当性管理等制度的规定,不断完善开户及其他相关业务规程,确保客户资
料更新及时,手续完备。加强客户回访管理,提高客户尤其是存量客户的回访
成功率;
2、进一步加强合规风控人员的培训,增添合规、风险管理人员,并不断完
善风险管理系统,提高对各项业务的风险评估、风险监测和风险控制能力;
3、切实保障决策会议纪要等文件的签字记录,提高内部效率;
4、加强与托管行的联系与沟通,严格执行与托管行的对账制度;
5、进一步加强信息系统建设,适当适时地引入部分监控及管理软件,强化
测试阶段的信息脱敏工作,明确信息系统人员的岗位职责划分,加强信息安全
的落实。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八)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管理层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具体规范,本公司内部控制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九)会计师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意见
根据天健出具的《关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天健
审[2017]2289 号),认为:“浙商证券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
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相关具体规
范,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十)保荐机构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浙商证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
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相关具体规范,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信息
天健受本公司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本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
表, 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
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
并出具了天健审[2017]228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节引用的财务会
计信息主要引自上述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本节如无特别约定,财务数据单位统
一为元。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二、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18,670,317,088.80 25,100,131,661.68 12,273,465,726.81
其中:客户存款 15,874,773,691.17 23,271,632,253.94 10,331,020,486.24
结算备付金 5,710,662,917.12 4,656,378,654.25 4,801,599,378.27
其中:客户备付金 3,025,885,429.13 2,917,299,908.06 4,217,547,274.88
拆出资金 - - -
融出资金 7,910,031,759.37 10,550,590,068.34 8,545,912,773.6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8,064,132,355.50 3,681,223,599.30 2,044,739,747.90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371,342.11 2,287,536.9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965,329,124.74 4,959,154,989.08 2,724,598,053.71
应收款项 154,942,578.48 76,001,424.82 53,210,340.79
应收利息 292,500,154.00 262,857,353.47 153,813,473.70
存出保证金 2,137,357,170.27 1,906,905,478.71 2,371,066,734.8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134,298,247.78 2,649,014,000.39 679,448,534.66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股权投资 109,400,731.99 42,308,302.58 31,817,497.43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957,975,778.37 983,801,656.02 311,326,291.88
在建工程 44,167,204.74 - 655,445,652.0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无形资产 52,856,485.36 51,607,206.47 45,611,429.82
商誉 19,845,342.58 19,845,342.58 19,845,342.58
递延所得税资产 267,422,626.64 244,727,683.97 127,959,053.61
其他资产 2,245,634,645.24 303,183,778.94 311,365,677.33
资产总计 53,737,245,553.09 55,490,018,737.54 35,151,225,708.95
负债:
短期借款 - - -
应付短期融资款 3,328,340,000.00 1,616,100,000.00 883,570,000.00
拆入资金 700,000,000.00 200,000,000.00 1,94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293,658,405.2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838,572.41 4,257,678.69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7,486,743,189.15 5,385,379,780.83 6,299,057,197.26
代理买卖证券款 14,817,305,866.34 20,350,646,694.98 11,231,991,620.06
代理承销证券款 - 2,349,999,525.52 -
应付职工薪酬 1,294,587,065.50 1,304,826,075.99 606,777,649.12
应交税费 200,780,561.20 357,289,183.85 244,487,834.72
应付款项 25,403,697.14 68,924,389.36 3,136,977.28
应付利息 261,262,899.41 347,940,435.19 81,873,693.36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
预计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9,700,000,000.00 9,900,000,000.00 1,500,0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64,573,750.78 58,386,240.36 32,595,230.83
其他负债 5,998,252,644.15 5,097,152,472.94 5,772,187,043.92
负债合计 44,171,746,651.36 47,040,902,477.71 28,595,677,246.55
股东权益:
股本 3,000,000,000.00 3,000,000,000.00 3,000,000,000.00
资本公积 1,557,312,748.30 1,557,312,748.30 1,557,312,748.30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146,310,460.85 108,439,823.51 54,210,329.85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323,584,159.84 237,545,626.16 85,250,785.22
一般风险准备 1,301,108,402.29 1,069,938,879.56 710,535,960.53
未分配利润 3,237,183,130.45 2,470,998,877.82 1,148,238,638.5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9,565,498,901.73 8,444,235,955.35 6,555,548,462.40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4,880,304.48 -
股东权益合计 9,565,498,901.73 8,449,116,259.83 6,555,548,462.4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3,737,245,553.09 55,490,018,737.54 35,151,225,708.95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一、营业收入 4,594,902,987.59 6,188,903,157.42 3,226,844,444.08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594,629,884.98 3,925,196,973.29 1,742,261,114.49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1,317,497,580.59 2,851,798,042.51 1,019,895,075.64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452,356,988.44 291,797,550.31 229,442,262.57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583,085,201.78 593,375,729.19 284,953,125.2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利息净收入 720,169,782.33 855,158,997.57 502,353,335.18
投资收益 299,849,681.69 534,653,909.60 213,006,050.9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5,396,934.76 -1,609,194.85 -8,063,279.3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89,053,752.22 37,034,586.46 44,277,679.81
汇兑收益 2,794,025.74 2,266,139.66 124,423.80
其他业务收入 1,066,513,365.07 834,592,550.84 724,821,839.89
二、营业支出 2,969,356,376.11 3,673,093,310.46 2,227,628,402.52
税金及附加 96,028,250.22 307,779,483.57 129,709,454.25
业务及管理费 1,939,215,612.73 2,445,940,303.95 1,345,844,131.84
资产减值损失 9,361,009.52 80,958,979.37 18,245,805.08
其他业务成本 924,751,503.64 838,414,543.57 733,829,011.35
三、营业利润 1,625,546,611.48 2,515,809,846.96 999,216,041.56
加:营业外收入 22,586,751.44 17,519,641.16 15,318,986.14
减:营业外支出 4,913,707.88 8,247,992.36 3,647,810.23
四、利润总额 1,643,219,655.04 2,525,081,495.76 1,010,887,217.47
减:所得税费用 402,220,192.96 690,743,191.99 260,644,822.04
五、净利润 1,240,999,462.08 1,834,338,303.77 750,242,395.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40,892,309.04 1,834,457,999.29 750,242,395.43
少数股东损益 107,153.04 -119,695.52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7,870,637.34 54,229,493.66 51,458,150.28
七、综合收益总额 1,278,870,099.42 1,888,567,797.43 801,700,545.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278,762,946.38 1,888,687,492.95 801,700,545.7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07,153.04 -119,695.52 -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41 0.61 0.25
(二)稀释每股收益 0.41 0.61 0.25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107,013,038.11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4,728,913,745.16 6,150,813,521.72 2,630,377,151.33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500,000,000.00 - 1,630,000,0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3,109,356,132.33 - 4,448,713,143.55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2,653,827,446.20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9,118,655,074.92 6,450,201,814.7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697,947,884.57 3,788,846,083.90 3,161,517,947.8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690,045,208.26 19,058,314,680.54 18,427,823,095.58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 2,040,859,326.32 5,609,863,739.77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 5,533,340,828.64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4,187,384,979.06 1,472,071,037.28 900,804,489.23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406,415,213.16 742,777,883.40 170,282,608.68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 - 1,740,000,000.00 -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 - 3,193,070,277.36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97,555,757.98 1,000,279,965.76 623,841,747.56
支付的各项税费 871,306,468.65 1,021,482,321.98 325,647,555.3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285,289,347.65 4,207,800,975.50 2,561,629,098.7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581,292,595.14 15,418,341,787.60 10,192,069,239.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91,247,386.88 3,639,972,892.94 8,235,753,856.2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2,100,000.00 103,5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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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83,784.34 1,012,393.25 927,162.7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83,784.34 63,112,393.25 104,427,162.72
投资支付的现金 86,699,820.46 12,100,000.00 27,50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102,702,726.79 111,777,542.07 740,626,365.33
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
- -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9,402,547.25 123,877,542.07 768,126,365.3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8,018,762.91 -60,765,148.82 -663,699,202.6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5,800,000.00 20,0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
- 125,800,000.00 20,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62,5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11,128,340,000.00 13,233,560,000.00 5,333,57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128,340,000.00 13,359,360,000.00 5,416,07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9,616,100,000.00 4,101,030,000.00 4,012,5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800,121,488.51 156,459,533.27 55,700,829.9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
- -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5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428,721,488.51 4,257,489,533.27 4,068,200,829.9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9,618,511.49 9,101,870,466.73 1,347,869,170.0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510,919.62 367,000.00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379,136,718.68 12,681,445,210.85 8,919,923,823.6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756,510,315.93 17,075,065,105.08 8,155,141,281.4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377,373,597.25 29,756,510,315.93 17,075,065,105.08
合并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240,999,462.08 1,834,338,303.77 750,242,395.43
加:资产减值准备 9,361,009.52 80,958,979.37 18,245,805.08
固定资产折旧 63,649,307.61 56,368,131.76 33,883,030.84
无形资产摊销 16,639,887.70 16,508,894.35 13,313,647.85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4,582,421.57 17,833,653.57 25,728,236.7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
613,701.97 247,659.59 458,093.86
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89,053,752.22 -37,034,586.46 -44,277,679.81
利息支出(收益以“-”号填列) 550,586,351.46 467,706,069.12 66,684,862.66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9,172,623.43 1,609,194.85 8,063,279.38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3,155,889.45 -116,307,683.58 -70,918,205.44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21,462,723.18 7,040,391.66 13,756,433.3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4,178,804,480.04 -1,609,164,229.65 -882,344,104.49
融资产等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076,459,697.92 -5,720,318,365.54 -8,705,033,602.2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4,720,597,262.83 8,640,186,480.13 17,007,951,662.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91,247,386.88 3,639,972,892.94 8,235,753,85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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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24,377,373,597.25 29,756,510,315.93 17,075,065,105.08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29,756,510,315.93 17,075,065,105.08 8,155,141,281.43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379,136,718.68 12,681,445,210.85 8,919,923,82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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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2016 年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项目 专

项 其
股本 资本公积 库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储 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3,000,000,000.00 1,557,312,748.30 108,439,823.51 237,545,626.16 1,069,938,879.56 2,470,998,877.82 4,880,304.48 8,449,116,259.83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3,000,000,000.00 1,557,312,748.30 108,439,823.51 237,545,626.16 1,069,938,879.56 2,470,998,877.82 4,880,304.48 8,449,116,259.8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 - - 37,870,637.34 86,038,533.68 231,169,522.73 766,184,252.63 -4,880,304.48 1,116,382,641.90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37,870,637.34 1,240,892,309.04 107,153.04 1,278,870,099.4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
- - - - - - - - - -5,000,000.00 -5,000,000.00
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5,000,000.00 -5,000,000.00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
- - - - - - - - - - -
权益的金额
3.其他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86,038,533.68 231,169,522.73 -474,708,056.41 - - 12,542.48 -157,487,457.52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86,038,533.68 - -86,038,533.68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231,169,522.73 -231,169,522.73 - - - -
3.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157,500,000.00 12,542.48 -157,487,457.52
4.其他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
- - - - - - - - - - -
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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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3,000,000,000.00 1,557,312,748.30 146,310,460.85 323,584,159.84 1,301,108,402.29 3,237,183,130.45 - 9,565,498,9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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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2015 年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项目 专
: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项 其
股本 资本公积 库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储 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3,000,000,000.00 1,557,312,748.30 54,210,329.85 85,250,785.22 710,535,960.53 1,148,238,638.50 - - - 6,555,548,462.40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3,000,000,000.00 1,557,312,748.30 54,210,329.85 85,250,785.22 710,535,960.53 1,148,238,638.50 6,555,548,462.40
三、本期增减变动
- - - 54,229,493.66 152,294,840.94 359,402,919.03 1,322,760,239.32 4,880,304.48 1,893,567,797.43
金额
(一)综合收益总
- - - 54,229,493.66 - - 1,834,457,999.29 -119,695.52 1,888,567,797.43

(二)所有者投入
- - - - - - - - - 5,000,000.00 5,000,000.00
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
- - - - - - - - - 5,000,000.00 5,000,000.00

2.股份支付计入
- - - - - - - - - - -
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152,294,840.94 359,402,919.03 -511,697,759.97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152,294,840.94 -152,294,840.94 - - - -
2.提取一般风险
- - - - - 359,402,919.03 -359,402,919.03 - - - -
准备
3.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 -
内部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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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项目 专
: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项 其
股本 资本公积 库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储 他



1.资本公积转增
- - - - - - - - - - -
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 - - - - - - - - - -
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 - - - - - - - - - -
亏损
4.其他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3,000,000,000.00 1,557,312,748.30 - 108,439,823.51 237,545,626.16 1,069,938,879.56 2,470,998,877.82 - - 4,880,304.48 8,449,116,25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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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2014 年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项目 少数
减: 股东 股东权益合计
专项 其
股本 资本公积 库存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权益
储备 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3,000,000,000.00 1,557,312,748.30 - 2,752,179.57 31,381,371.72 572,369,761.65 590,031,855.45 - - - 5,753,847,916.69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3,000,000,000.00 1,557,312,748.30 - 2,752,179.57 31,381,371.72 572,369,761.65 590,031,855.45 - - - 5,753,847,916.6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 - - 51,458,150.28 53,869,413.50 138,166,198.88 558,206,783.05 - - - 801,700,545.71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51,458,150.28 - - 750,242,395.43 - - - 801,700,545.7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 -
3.其他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53,869,413.50 138,166,198.88 -192,035,612.38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53,869,413.50 - -53,869,413.50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138,166,198.88 -138,166,198.88 - - - -
3.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2014 年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项目 少数
减: 股东 股东权益合计
专项 其
股本 资本公积 库存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权益
储备 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3,000,000,000.00 1,557,312,748.30 - 54,210,329.85 85,250,785.22 710,535,960.53 1,148,238,638.50 - - - 6,555,548,462.4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信息
(五)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14,284,409,277.24 21,253,644,328.21 8,584,717,059.24
其中:客户存款 12,059,169,345.36 20,075,068,409.36 7,347,021,499.86
结算备付金 5,282,085,699.53 4,312,391,675.22 4,368,503,990.36
其中:客户备付金 2,761,068,221.09 2,620,590,596.10 3,879,936,810.86
拆出资金 - - -
融出资金 7,910,031,759.37 10,550,590,068.34 8,545,912,773.6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7,809,440,895.86 3,598,652,464.21 1,891,445,165.90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8,602.00 2,287,536.9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965,329,124.74 4,959,154,989.08 2,724,598,053.71
应收款项 25,650,806.31 19,600,067.23 23,875,213.76
应收利息 290,237,372.01 258,866,668.50 140,264,258.25
存出保证金 119,664,965.04 230,366,148.67 210,272,834.2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174,775,207.27 1,873,340,016.65 139,202,247.87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股权投资 1,237,041,342.59 1,165,542,719.63 1,167,817,497.43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897,003,773.23 920,707,929.48 300,999,437.11
在建工程 44,167,204.74 - 603,432,204.00
无形资产 38,940,183.58 38,099,901.37 38,518,706.04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5,153,918.78 198,189,438.17 101,052,503.20
其他资产 2,076,426,644.70 256,164,279.20 62,558,541.92
资产总计 46,370,366,776.99 49,637,598,230.90 28,903,170,486.69
负债:
短期借款 - - -
应付短期融资款 3,328,340,000.00 1,616,100,000.00 983,570,000.00
拆入资金 700,000,000.00 200,000,000.00 1,94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196,362,998.8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1,910.00 4,257,678.69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7,486,743,189.15 5,385,379,780.83 6,299,057,197.26
代理买卖证券款 14,842,469,538.10 20,360,479,736.70 11,254,773,564.37
代理承销证券款 - 2,349,999,525.52 -
应付职工薪酬 1,123,017,002.61 1,119,209,435.93 536,757,541.49
应交税费 119,681,449.12 269,182,377.07 184,817,282.39
应付款项 25,403,697.14 68,924,389.36 3,136,977.28
应付利息 261,262,899.41 347,940,435.19 81,873,693.36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
预计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9,700,000,000.00 9,900,000,000.00 1,500,0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25,216,185.63 50,847,760.79 18,691,102.24
其他负债 374,852,777.73 465,072,523.71 202,211,023.73
负债合计 38,183,351,647.70 42,137,393,643.79 23,004,888,382.1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信息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股东权益:
股本 3,000,000,000.00 3,000,000,000.00 3,000,000,000.00
资本公积 1,557,312,579.87 1,557,312,579.87 1,557,312,579.87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75,444,051.50 91,518,846.08 12,544,772.97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323,584,159.84 237,545,626.16 85,250,785.22
一般风险准备 1,127,932,273.43 955,855,206.07 651,265,524.19
未分配利润 2,102,742,064.65 1,657,972,328.93 591,908,442.32
所有者权益合计 8,187,015,129.29 7,500,204,587.11 5,898,282,104.5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6,370,366,776.99 49,637,598,230.90 28,903,170,486.69
(六)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一、营业收入 2,692,307,569.63 4,367,160,462.75 1,866,988,057.63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787,045,300.55 3,149,175,929.04 1,256,344,645.33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1,319,131,212.51 2,851,798,042.51 1,019,895,075.64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452,356,988.44 289,697,550.31 229,144,262.57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 -
利息净收入 593,721,044.22 689,540,155.02 383,565,169.16
投资收益 373,972,592.28 488,046,157.65 157,501,983.4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1,703,128.31 -2,274,777.80 -8,063,279.3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82,938,184.98 21,459,597.87 56,043,643.81
汇兑收益 2,794,025.74 2,266,139.66 124,423.80
其他业务收入 17,712,791.82 16,672,483.51 13,408,192.04
二、营业支出 1,561,324,135.52 2,274,855,844.20 1,146,111,231.06
税金及附加 78,867,056.43 261,990,371.31 101,744,347.02
业务及管理费 1,479,975,701.43 1,928,804,190.19 1,031,820,499.46
资产减值损失 -2,326,255.60 80,958,979.37 10,915,973.46
其他业务成本 4,807,633.26 3,102,303.33 1,630,411.12
三、营业利润 1,130,983,434.11 2,092,304,618.55 720,876,826.57
加:营业外收入 5,450,061.96 3,244,739.91 4,403,763.69
减:营业外支出 3,900,904.95 6,485,071.06 2,248,784.11
四、利润总额 1,132,532,591.12 2,089,064,287.40 723,031,806.15
减:所得税费用 272,147,254.36 566,115,877.97 184,337,671.12
五、净利润 860,385,336.76 1,522,948,409.43 538,694,135.03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6,074,794.58 78,974,073.11 17,022,100.91
七、综合收益总额 844,310,542.18 1,601,922,482.54 555,716,235.94
(七)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3,818,220,975.71 5,213,943,481.05 2,023,377,123.57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500,000,000.00 - 1,630,000,0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3,109,356,132.33 - 4,428,213,143.5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信息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融出资金减少额 2,653,827,446.20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9,105,706,172.33 6,471,717,668.8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3,620,092.21 2,637,520,082.61 66,239,462.8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285,024,646.45 16,957,169,735.99 14,619,547,398.78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 2,040,859,326.32 5,609,863,739.77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 5,518,010,198.60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4,013,661,506.67 1,558,627,987.54 821,703,861.44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406,415,213.16 743,382,694.36 170,282,608.68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 - 1,740,000,000.00 -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 - 3,193,070,277.36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053,621,767.26 838,199,305.56 494,969,910.14
支付的各项税费 675,403,873.08 858,618,283.45 226,439,270.4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173,619,930.00 2,259,454,502.22 466,926,344.7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840,732,488.77 13,232,212,376.81 7,790,185,735.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55,707,842.32 3,724,957,359.18 6,829,361,663.5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2,100,000.00 303,5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0,000,000.00 10,000,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
- - -
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191,537,896.09 979,222.44 916,303.6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91,537,896.09 103,079,222.44 314,416,303.69
投资支付的现金 70,000,0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93,641,773.12 91,292,094.52 678,027,569.89
产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
- - -
净额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187,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50,641,773.12 91,292,094.52 678,027,569.8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59,103,877.03 11,787,127.92 -363,611,266.2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 - -
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11,128,340,000.00 13,233,560,000.00 5,433,57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128,340,000.00 13,233,560,000.00 5,433,57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9,616,100,000.00 4,201,030,000.00 3,95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796,969,307.31 156,459,533.27 52,951,676.6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 - -
利润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413,069,307.31 4,357,489,533.27 4,002,951,676.6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5,270,692.69 8,876,070,466.73 1,430,618,323.3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999,541,026.66 12,612,814,953.83 7,896,368,720.7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566,036,003.43 12,953,221,049.60 5,056,852,328.8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566,494,976.77 25,566,036,003.43 12,953,221,049.60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信息
量:
净利润 860,385,336.76 1,522,948,409.43 538,694,135.03
加:资产减值准备 -2,326,255.60 80,958,979.37 10,915,973.46
固定资产折旧 55,974,359.14 48,455,416.49 28,616,034.60
无形资产摊销 13,955,981.80 14,124,095.67 11,647,172.0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2,482,202.40 16,257,208.28 20,282,588.5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458,711.95
604,358.08 250,948.87
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82,938,184.98 -21,459,597.87 -56,043,643.81
利息支出 549,635,909.23 468,125,347.97 64,198,232.86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703,128.31 -37,725,222.20 -1,936,720.62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 -48,162,787.05
-16,964,480.61 -97,136,934.97
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 14,509,511.24
-20,341,478.76 5,831,967.52
列)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等的减少(增加以“-” -4,098,778,366.06 -1,686,166,965.17 -876,978,346.99
号填列)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 -7,709,637,717.84
3,558,725,726.88 -6,279,301,403.94
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 14,832,798,520.14
-5,550,296,192.25 9,689,795,109.73
填列)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55,707,842.32 3,724,957,359.18 6,829,361,663.55
2.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 -
- -
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19,566,494,976.77 25,566,036,003.43 12,953,221,049.60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25,566,036,003.43 12,953,221,049.60 5,056,852,328.87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999,541,026.66 12,612,814,953.83 7,896,368,720.73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信息
(八)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2016 年
项目 减:库 专项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存股 储备
一、上年年末余额 3,000,000,000.00 1,557,312,579.87 91,518,846.08 237,545,626.16 955,855,206.07 1,657,972,328.93 7,500,204,587.11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3,000,000,000.00 1,557,312,579.87 - 91,518,846.08 237,545,626.16 955,855,206.07 1,657,972,328.93 - 7,500,204,587.1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 - - -16,074,794.58 86,038,533.68 172,077,067.36 444,769,735.72 - 686,810,542.18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16,074,794.58 860,385,336.76 - 844,310,542.1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
- - - - - - - - -
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
- - - - - - - - -
权益的金额
3.其他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86,038,533.68 172,077,067.36 -415,615,601.04 - -157,5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86,038,533.68 -86,038,533.68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172,077,067.36 -172,077,067.36 - -
3.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157,500,000.00 - -157,500,000.00
4.其他 - - - - - - -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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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项目 减:库 专项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存股 储备
1.本期提取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3,000,000,000.00 1,557,312,579.87 - 75,444,051.50 323,584,159.84 1,127,932,273.43 2,102,742,064.65 8,187,015,1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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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2015 年
项目 减:库 专项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存股 储备
一、上年年末余额 3,000,000,000.00 1,557,312,579.87 - 12,544,772.97 85,250,785.22 651,265,524.19 591,908,442.32 - 5,898,282,104.57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3,000,000,000.00 1,557,312,579.87 12,544,772.97 85,250,785.22 651,265,524.19 591,908,442.32 - 5,898,282,104.5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
- - - 78,974,073.11 152,294,840.94 304,589,681.88 1,066,063,886.61 - 1,601,922,482.54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78,974,073.11 - - 1,522,948,409.43 - 1,601,922,482.54
(二)所有者投入和
- - - - - - - - -
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 - - - - - - - -
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152,294,840.94 304,589,681.88 -456,884,522.8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152,294,840.94 - -152,294,840.94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304,589,681.88 -304,589,681.88 - -
3.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四)股东权益内部
- - - - - - - - -
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信息
2015 年
项目 减:库 专项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存股 储备
2.本期使用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3,000,000,000.00 1,557,312,579.87 - 91,518,846.08 237,545,626.16 955,855,206.07 1,657,972,328.93 - 7,500,204,58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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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2014 年
项目 减:库 专项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存股 储备
一、上年年末余额 3,000,000,000.00 1,557,312,579.87 - -4,477,327.94 31,381,371.72 543,526,697.19 214,822,547.79 - 5,342,565,868.63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3,000,000,000.00 1,557,312,579.87 - -4,477,327.94 31,381,371.72 543,526,697.19 214,822,547.79 - 5,342,565,868.6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 - - 17,022,100.91 53,869,413.50 107,738,827.00 377,085,894.53 - 555,716,235.94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17,022,100.91 - - 538,694,135.03 - 555,716,235.9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
- - - - - - - - -
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 - - - - - - - -
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53,869,413.50 107,738,827.00 -161,608,240.5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53,869,413.50 - -53,869,413.5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107,738,827.00 -107,738,827.00 - -
3.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3,000,000,000.00 1,557,312,579.87 - 12,544,772.97 85,250,785.22 651,265,524.19 591,908,442.32 - 5,898,282,1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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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说明
(一)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的
会计期间为 201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
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
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
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
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
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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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五)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
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
用。
(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
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七)外币业务折算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
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
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
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
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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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
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
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
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八)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本公司收到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放在存管银行的专门账户上,与自有资
金分开管理,为代理客户证券交易而进行资金清算与交收的款项存入交易所指
定的清算代理机构,在结算备付金中核算。公司在收到代理客户买卖证券款的
同时确认为资产及负债,公司代理客户买卖证券的款项在与清算代理机构清算
时,按规定交纳的经手费、证管费、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等相关费用确认为手续
费支出,按规定向客户收取的手续费,确认为手续费收入。
(九)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
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①交易性金融资产
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A.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回购或赎回;
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公司近期采用
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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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属于衍生工具。
②在初始确认时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
A.对于包括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果不是以下两种情
况,公司将其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a.
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b.类似混合工具所嵌入的
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
B.除混合工具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当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能够产生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则将其直接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表明
直接指定能产生更相关的会计信息:a.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
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而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和计量方面的不一致的情
况;b.公司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以
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公司将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
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3)贷款和应收款
公司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对于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金融资产,且公司没有将其划分为其他三类
的,公司将其直接指定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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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的分类标准
①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
产:
A. 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
B. 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
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C. 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
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
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
下列各类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
A. 贷款和应收款项;
B. 持有至到期投资;
C.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②公司的分类标准
公司根据持有意图和所持金融资产的交易市场活跃度来判断划分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司将持有意图为短期获利、且交易市场活跃、可以实现短期内出售的股
票、债券、基金等,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
公司将持有意图不是短期获利或持有意图不明确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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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的分类程序
根据前述金融资产分类的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投资的金融资产分类依据及
执行情况如下:
①对于公司自营部门投资的金融资产,一般情况下视为“短期内出售、获
利、以赚取差价为目的”,在满足流动性的条件基础上,一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自营部门若购买的金融资产无法在活
跃市场交易的,需要和计划财务部进行充分沟通,主要根据投资意愿,分类为
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
②对于非自营部门投资的金融资产,公司一般情况下将其列入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包括但不限于:
A. 对被投资单位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
B. 以非交易方式取得的尚处于冻结状态的证券;
C. 新三板做市股票;
D. 为开展融券业务持有的金融资产;
E. 取得时根据相关部门投资目的,并非为了赚取差价,预计不会在短期内
出售的金融资产。
(7)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分类的一贯性
在报告期内,在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时,公司一直按所制定的分类标准执行。
(8)公司对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实际操作策略或方式与初始分类的一致性
公司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较为频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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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交易较不频繁,与投资时的持有意图一致。公司在进行实
际投资和处置上述两类金融资产时,与初始分类一致。
(9)报告期内金融资产重分类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金融资产重分类的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已如实披露了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具体分类标准、程序及一
贯性等情况,其实际操作策略或方式与初始分类保持一致,报告期内不存在金
融资产重分类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
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
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
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1)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
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2)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
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
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
除外:(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
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2)与在活跃市场
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
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3)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
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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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积摊销额后的余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
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资
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
的金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按实
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
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
资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
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
全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
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
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
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2)未放弃对该金融
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
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
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
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
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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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
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
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
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
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
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
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
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
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
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做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
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
的,计提减值准备。
(2)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
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
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
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
减值测试。
(3)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期末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
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在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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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
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
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
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客观依据
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
①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
③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
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因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债务工具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⑥其他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况。
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
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
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
本超过 50%(含 50%)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的,
则表明其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发生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
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
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
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
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上升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十)应收款项
对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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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十一)证券承销业务核算方法
本公司证券承销的方式包括余额包销和代销,于承销业务提供的相关服务
完成时确认收入。在余额包销方式下,对发行期结束后未售出的证券按约定的
发行价格转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
本公司将在发行项目中发生的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十二)买入返售与卖出回购款项的核算方法
买入返售交易是指按照合同或协议以一定的价格向交易对手买入相关资产
(包括债券、股票及票据),合同或协议到期日再以约定价格返售相同之金融产
品。买入返售按买入返售相关资产时实际支付的款项入账,在资产负债表“买入
返售金融资产”项目列示。
公司对买入返售交易采用个别计提结合组合计提的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对
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的买入返售交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其他的,约定
购回业务按照 0.8%、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按 1.50%的比例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卖出回购交易是指按照合同或协议以一定的价格将相关的资产(包括债券
和票据)出售给交易对手,到合同或协议到期日,再以约定价格回购相同之金
融产品。卖出回购按卖出回购相关资产时实际收到的款项入账,在资产负债表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项目列示。卖出的金融产品仍按原分类列于公司的资产
负债表内,并按照相关的会计政策核算。
买入返售及卖出回购的利息收支,在返售或回购期间内以实际利率确认。
实际利率与合同约定利率差别较小的,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利息收支。
(十三)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核算方法
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分为定向资产管理业务、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专项
资产管理业务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1、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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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合并财务报表
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
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合并范围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
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例如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支持融资
工具、部分投资基金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
类似权利作为决定因素而设计的主体。
2、同行业证券公司对于各类资管产品的会计政策
同行业证券公司对各类资管产品是否纳入合并报表的核心判断标准均是以
其对该类资管产品是否享有实质控制权为基础予以确定的,同行业证券公司通
过评估公司对资管产品是否拥有对被投资者的权力、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者的
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者的权力影响其回报的金
额的三大要素来确定对该资管计划是否具有控制权。若最终判断对该资管计划
拥有控制权,则将该资管计划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3、公司对于各类资管产品的会计政策
按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管理人为公司或子公司、且公司或子公
司以自有资金参与、并满足准则规定“控制”定义的各类资管产品纳入合并范
围。
报告期内公司对各类资管产品是否控制的判断标准如下:
(1)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公司或子公司在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担任管理人,可以决定产品的
投资组合,不存在单独一方拥有实质性罢免权;
(2)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获得可变回报
公司在纳入合并范围的资管产品中持有份额,通过收取管理费、业绩报酬
及直接持有权益(包括优先级和次级份额)享有的可变回报。公司所享有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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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回报相对于资管产品预期回报的比重超过 30%以上;
(3)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公司通过担任管理人,按照合同约定管理资管产品,享有决策权,可以决
定产品的投资组合,从而影响到回报金额。
经比较,发行人对资管产品是否纳入合并报表的会计政策与同行业证券公
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需要纳入合并财
务报表范围资产管理业务外,其他资产管理业务形成的资产和负债不在公司资
产负债表内反映,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列示。
经核查,保荐机构、会计师认为:同行业公司对资管产品是否纳入合并报
表的标准与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差异,发行人对各类资管产品纳入合并报表的会
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十四)融资融券业务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者出借证券供其
卖出,并由客户交存相应担保物的经营活动。公司发生的融资融券业务,分为
融资业务和融券业务两类。
融资业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有关规
定进行会计处理。公司融出的资金,确认应收债权,并确认相应利息收入。
融券业务,融出的证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有
关规定,不终止确认该证券,并确认相应利息收入。
公司对融资融券业务采用个别计提结合组合计提的方法计量减值准备。对
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的融资融券业务,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其他按照 0.5%
的比例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对客户融资融券并代客户买卖证券时,作为证券经纪业务进行会计处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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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转融通业务核算方法
公司通过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业务融入资金或证券的,对融入的资金确认
为一项资产,同时确认一项对借出方的负债,转融通业务产生的利息费用计入
当期损益;对融入的证券,由于其主要收益或风险不由公司享有或承担,不将
其计入资产负债表。
公司根据借出资金及违约概率情况,合理预计未来可能发生的损失,充分
反映应承担的借出资金及证券的履约风险情况。
(十六)发起设立或发行产品业务核算方法
公司发起设立资产管理分级产品,并以自有资金认购次级部分,依据管理
层持有意图,通过相关金融资产科目核算自有资金认购部分,并根据承担风险
的程度,确认相应的预计负债。
(十七)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
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
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
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
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
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
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
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
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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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
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
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
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
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
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
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①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
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
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
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
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
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
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
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
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
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
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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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的处理
方法
(1)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
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的,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
(2)合并财务报表
①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
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
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
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
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
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
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
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
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
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
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
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十八)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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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
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资产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50 5% 4.75%-1.90%
专用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5% 31.67%-19.00%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5 4%-5% 19.20%-19.00%
通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 19.00%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 19.00%
(十九)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
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
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二十)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
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
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
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摊销年限(年)
软件使用权
交易席位费
(二十一)部分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
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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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
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该等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十二)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 1 年以上(不含 1 年)的各项
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
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
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二十三)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持有存货系为期货交易而持有以备出售的商品。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个别计价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
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
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
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
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
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二十四)期货客户保证金的管理与核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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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客户缴存的保证金全额存入本公司指定的结算银行,单独立户管理,
按每一客户开设保证金账户进行明细核算。对客户委托的交易,控制在客户存
入保证金所允许的风险范围内,并根据当日结算的浮动盈亏,调整客户保证金
存款账户余额。
(二十五)期货质押品的管理与核算方法
接受期货客户因追加保证金而缴入的质押品,其中上市流通的国债按市值
折价的比率不低于 10%折价。在客户发生损失而客户不能及时追加保证金时,
本公司按协议规定强制平仓,并依法处置质押品,其处置质押品所得收入,用
以弥补损失后,多余部分返还客户。
(二十六)期货实物交割的管理与核算方法
在期货合约到期时,根据各期货交易所制订的规则和程序进行实物交割,
分别按照买入交割和卖出交割的实际发生额核算。
(二十七)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
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①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
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
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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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
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
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③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
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
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
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
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
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4、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
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
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
费用时。
5、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
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
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
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
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
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八)预计负债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
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
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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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
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二十九)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根据金融工具相关准则和《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
定》(财会〔2014〕13 号),对发行的优先股/永续债(例如长期限含权中期票
据)/认股权/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金融工具,公司依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
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
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等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
负债或权益工具。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
配作为公司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对于归类为金
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
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
(三十)收入
1、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在代买卖证券交易日确认收入。
(2)证券承销业务收入,采用余额包销、代销方式的,待发行证券的手续
费收入在发行期结束后,与发行人结算发行价款时确认。
(3)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在资产管理合同到期或者定期与委托单
位结算收益或损失时,按合同规定收益分成方式和比例计算的应该享有的收益
或承担的损失,确认为受托投资管理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4)期货经纪业务,在与客户办理买卖期货合约款项清算时确认收入。
2、投资收益
公司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红息或现金股利
确认为当期收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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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时,取得的价款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的和与该金融
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利息收入
在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收到时,按资金使用时
间和约定的利率确认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在当期到期返售的,按返售价格与买入价格的差额确认
当期利息收入;在当期没有到期的,期末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计提利息,确认为
当期利息收入。
融出资金、融出证券按资金使用时间和约定的利率确认当期利息收入。
4、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反映公司从事除证券经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实现的收入,
包括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或债务重组等实现的收入以及投资性房地产
取得的租金收入,该等收入于劳务已提供、资产已转让、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
款项的证据时确认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还包括销售商品收入。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
予以确认:(1)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公司不
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
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5)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三十一)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
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
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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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
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
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三十二)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
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
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
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
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
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
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
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
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
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
的交易或者事项。
(三十三)经营租赁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
本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
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
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
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三十四)一般风险准备金和交易风险准备金
本公司按当年实现净利润的 10%分别计提一般风险准备和交易风险准备
金。
(三十五)分部报告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需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本
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
其业绩;
3、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
息。
当存在相似经济特征的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
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1)各单项产品或劳务的性质相同或相似;(2)生产过
程的性质相同或相似;(3)产品或劳务的客户类型相同或相似;(4)销售产品
或提供劳务的方式相同或相似;(5)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受法律、行政法规的
影响相同或相似。
本公司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分部会计政策与合并财务报表会
计政策一致。分部间转移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与各分部共同使用的资产、
相关的费用按照收入比例在不同的分部之间分配。
五、税项
公司需要缴纳的税费如下表所示: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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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3%、6%、13%、17%
营业税 应纳税营业额 5%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30%后余值的 1.2%
房产税 1.2%、12%
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 12%计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5%、7%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6.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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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一)子公司情况
1、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注册资本 期末实际出资 表决权 是否合 少数股东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经营范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持股比例
(亿元) 额(亿元) 比例 并报表 权益
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全资子公 杭州 股权
浙商资本 1.00 财务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913300005905605761 1.00 100% 100% 是 -
司 市 投资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
全资子公 杭州 资产
浙商资管 5.00 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91330000066913005R 5.00 100% 100% 是 -
司 市 管理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批发:不带储存经营,其他危险化学品:甲
醇、乙醇[无水]、硝化甘油乙醇溶液[含硝化甘
油≤10%]、煤焦沥青(凭证经营);实业投资;
投资管理、咨询(证券、期货除外);批发、
零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
(除化学危险品及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针
全资子公
织纺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电子计算机及
司浙商期 杭州 金融
浙期实业 2.00 配件、机械产品(除专控)、汽车配件、初级 913301270639756303 2.00 100% 100% 是 -
货的全资 市 贸易
食用农产品(凭证经营项目除外)、贵金属、
子公司
黄金白银制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
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除外,法律、行政法
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其
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全资子公 余姚 股权 投资管理、财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东方聚金 0.01 330281000267405 0.01 100% 100% 是 -
司浙商资 市 投资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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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期末实际出资 表决权 是否合 少数股东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经营范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持股比例
(亿元) 额(亿元) 比例 并报表 权益
本的全资
子公司
受全资子
公司东方 股权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
东方聚金嘉 宁波
聚金控制 0.29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0.09 31.39% 100% 是 68.61%
华 市 投资
的有限合 动)
伙企业
全资子公
浙商国际金 司浙商期 金融 0.1(港
香港 期货合约交易、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见 - 0.08 100% 100% 是 -
融 货的全资 贸易 币)
子公司
全资子公 投资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除证券、期
司浙商资 杭州 与资
聚金嘉为 2.06 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91330102328202132G 0.93 45.03% 100% 是 54.97%
本的参股 市 产管
后在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子公司 理
注 1:浙商资本和东方聚金分别持有东方聚金嘉华 30.39%和 1.00%的股权。但东方聚金是东方聚金嘉华唯一普通合伙人,且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企业事务,故将其纳入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注 2:浙江浙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宁波东方聚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杭州聚金嘉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4.98%和 0.05%的出资,且宁波东方聚金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作为该企业唯一普通合伙人执行该企业事务,故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注 3:浙商国际金融于 2016 年 5 月更名为浙商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注册资本 期末实际出资额 表决权比 是否合并 少数股东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经营范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持股比例
(亿元) (亿元) 例 报表 权益
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
全资子公
浙商期货 杭州市 金融业 5.00 货经纪、期货投资咨 91330000100022442E 5.36 100% 100% 是 -

询、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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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说明
1、新设子公司的合并范围变动
本公司子公司浙商资本 2014 年出资设立东方聚金,于 2014 年 3 月 25 日办
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该公司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浙商资本出资 100.00 万
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本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
表范围。
本公司子公司浙商资本、东方聚金与自然人张戎、刘洁海 2014 年共同出资
设立东方聚金嘉华,于 2014 年 4 月 11 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该公司注册
资本为 2,915.00 万元,浙商资本和东方聚金分别出资 885.85 万元和 29.15 万
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30.39%和 1.00%。因东方聚金为该公司唯一普通合伙人且
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企业事务,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本公司将其纳入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子公司浙商资本、东方聚金与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浙江君傲建
设有限公司及自然人张忠义共同出资设立聚金嘉为,于 2015 年 4 月 15 日办妥
工商设立登记手续,该公司注册资本为 20,610.30 万元,浙商资本和东方聚金分
别出资 9,270.00 万元和 10.3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44.98%和 0.05%。因东方
聚金是该公司唯一普通合伙人且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企业事务,故自该公
司成立之日起,本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子公司浙商期货 2015 年出资设立浙商国际金融,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已完成公司注册登记,并于 2016 年 5 月更名为浙商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资本 1000.00 万港币,浙商期货出资 1000.00 万港币,占其注册资本
的 100%。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本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报告期新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2015 年,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将本公司或子
公司作为管理人且可变回报重大的结构化主体纳入了合并报表范围,包括:浙
商期货春晓 1 号资产管理计划和浙商期货星海 1 号资产管理计划。上述资产管
理计划已于 2016 年到期清算。
2016 年,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将本公司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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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作为管理人且可变回报重大的结构化主体纳入了合并报表范围,包括:浙
商期货大道 5 号资产管理计划、浙商期货厚德进取 1 号资产管理计划、浙商期
货开心就好 2 号资产管理计划、浙商期货量化趋势 1 号资产管理计划、浙商期
货龙井 7 号资产管理计划、浙商期货南太湖 5 号资产管理计划、浙商期货期权
1 号资产管理计划、浙商期货润泽 1 号资产管理计划、浙商期货盛世汉武 1 号资
产管理计划和浙商期货喜世润励春 6 号资产管理计划。
七、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的影响
(一)报告期内发生的会计政策变更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重要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会计估计变更
2015 年,本公司发生的会计估计变更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
本公司对融资融券业务采用个别计提结
合组合计提的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原组 融出资金 -31,810,824.32
合计提比例为 0.2%。为了控制风险,自
2015 年 12 月 31 日起,组合计提的比例
修改为 0.5%。此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4,835,925.56
来适用法。 本次变更经公
本公司对买入返售交易采用个别计提结 司二届三次董
合组合计提的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原组 事会审议通
合计提比例为零。为了控制风险,自 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20.23
2015 年 12 月 31 日起,约定购回业务的
组合计提的比例修改为 0.8%,股票质押
式回购业务的组合计提的比例修改为
1.5%。此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 资产减值损失 76,647,270.11
法。
除上述变更外,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其他重要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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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分部报告
(一)2016 年
单位:元
融资融券等证券信
项目 证券经纪业务 自营投资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 直接投资业务 期货业务 总部后台及其他 抵消 合计
用交易业务
(一)营业收入 1,365,990,721.17 258,786,033.26 576,309,550.26 452,356,988.44 1,173,159,101.76 20,120,351.35 1,306,201,595.73 -557,985,275.00 -36,079.38 4,594,902,987.59
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102,058,212.30 - 571,475,128.03 452,356,988.44 223,300,153.37 - 238,497,805.30 9,329,946.44 -2,388,348.90 2,594,629,884.98
2、投资收益 - 358,640,051.16 12,419,928.11 - 13,629,412.81 19,062,341.22 -107,957,449.44 1,703,128.31 2,352,269.52 299,849,681.69
3、其他收入 263,932,508.87 -99,854,017.90 -7,585,505.88 - 936,229,535.58 1,058,010.13 1,175,661,239.87 -569,018,349.75 - 1,700,423,420.92
(二)营业支出 766,878,233.45 31,121,042.07 322,018,218.15 239,217,696.40 30,168,192.98 5,410,038.31 1,123,658,605.14 453,140,234.46 -2,255,884.85 2,969,356,376.11
(三)营业利润 599,112,487.72 227,664,991.19 254,291,332.11 213,139,292.04 1,142,990,908.78 14,710,313.04 182,542,990.59 -1,011,125,509.46 2,219,805.47 1,625,546,611.48
(四)资产总额 13,865,847,001.13 12,475,999,553.27 3,357,067,373.18 33,166,941.70 12,179,953,248.26 461,998,480.89 6,795,262,776.75 7,803,537,223.64 -3,235,587,045.73 53,737,245,553.09
(五)负债总额 14,761,279,673.75 5,409,023,954.65 2,293,155,936.18 121,711,141.45 9,867,104,339.80 217,561,681.62 5,526,509,855.35 8,024,232,538.05 -2,048,832,469.49 44,171,746,651.36
(六)补充信息 - - - - - - - - - -
1、折旧和摊销费用 46,156,236.36 941,843.35 9,104,353.26 805,606.24 553,371.18 154,501.29 7,514,968.20 29,640,737.00 - 94,871,616.88
2、资本性支出 79,815,598.20 1,436,039.24 9,014,847.20 664,954.50 414,436.29 48,779.73 6,484,948.56 4,823,123.07 - 102,702,726.79
3、资产减值损失 1,365,990,721.17 - 8,832,296.52 25,100,815.70 -27,427,071.30 - 2,722,504.55 - 132,464.05 9,361,009.5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信息
(二)2015 年
单位:元
融资融券等证券
项目 证券经纪业务 自营投资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 直接投资业务 期货业务 总部后台及其他 抵消 合计
信用交易业务
(一)营业收入 2,663,864,817.00 451,364,568.27 631,709,925.74 289,280,883.64 1,716,895,966.77 7,393,606.15 1,219,496,855.14 -754,245,772.93 -36,857,692.36 6,188,903,157.42
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315,087,710.83 - 586,144,156.70 289,280,883.64 538,227,719.68 2,100,000.00 187,776,887.55 6,579,614.89 - 3,925,196,973.29
2、投资收益 - 437,662,433.24 33,160,971.84 - 12,658,502.21 2,730,790.91 48,178,492.52 37,725,222.20 -37,462,503.32 534,653,909.60
3、其他收入 348,777,106.17 13,702,135.03 12,404,797.20 - 1,166,009,744.88 2,562,815.24 983,541,475.07 -798,550,610.02 604,810.96 1,729,052,274.53
(二)营业支出 1,220,022,337.59 28,248,010.48 403,093,286.90 111,893,617.85 194,281,846.26 4,894,810.86 1,053,110,067.67 657,576,572.06 -27,239.21 3,673,093,310.46
(三)营业利润 1,443,842,479.41 423,116,557.79 228,616,638.84 177,387,265.79 1,522,614,120.51 2,498,795.29 166,386,787.47 -1,411,822,344.99 -36,830,453.15 2,515,809,846.96
(四)资产总额 19,381,405,346.66 5,891,767,703.81 1,124,667,191.62 2,353,056,132.17 17,202,173,415.29 263,734,927.93 5,592,028,565.25 4,809,195,632.97 -1,128,010,178.16 55,490,018,737.54
(五)负债总额 19,870,897,078.53 3,577,110,728.08 319,430,164.08 2,464,315,568.57 11,688,986,318.91 139,088,659.59 4,455,756,892.82 4,536,083,949.70 -10,766,882.57 47,040,902,477.71
(六)补充信息 - - - - - - - - - -
1、折旧和摊销费用 46,109,263.99 499,251.46 7,100,529.63 571,785.31 448,841.88 135,915.71 8,178,160.49 27,666,931.21 - 90,710,679.68
2、资本性支出 71,578,137.00 2,056,355.61 16,755,775.48 1,532,771.93 166,324.44 77,936.00 9,650,313.02 9,959,928.59 - 111,777,542.07
3、资产减值损失 - - - - 80,958,979.37 - 27,239.21 - -27,239.21 80,958,979.37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三)2014 年
单位:元
融资融券等证券
项目 证券经纪业务 自营投资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 直接投资业务 期货业务 总部后台及其他 抵消 合计
信用交易业务
(一)营业收入 948,101,737.54 189,379,386.32 300,320,834.94 229,144,262.57 668,871,129.15 18,216,514.68 1,051,319,036.83 -168,508,457.95 -10,000,000.00 3,226,844,444.08
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843,453,273.72 - 284,766,480.11 229,144,262.57 176,441,801.92 298,000.00 200,851,989.05 7,305,307.12 - 1,742,261,114.49
2、投资收益 - 140,397,742.51 2,369,527.76 - 15,167,520.36 10,973,304.51 52,161,235.15 1,936,720.62 -10,000,000.00 213,006,050.91
3、其他收入 104,648,463.82 48,981,643.81 13,184,827.07 - 477,261,806.87 6,945,210.17 798,305,812.63 -177,750,485.69 - 1,271,577,278.68
(二)营业支出 617,710,203.49 13,332,939.56 181,121,666.34 161,649,671.77 58,866,189.44 6,370,671.24 924,703,255.73 263,187,191.00 686,613.95 2,227,628,402.52
(三)营业利润 330,391,534.05 176,046,446.76 119,199,168.60 67,494,590.80 610,004,939.71 11,845,843.44 126,615,781.10 -431,695,648.95 -10,686,613.95 999,216,041.56
(四)资产总额 11,688,510,443.22 3,205,393,038.91 797,446,097.70 236,417,472.65 11,798,848,921.43 146,481,567.01 6,556,159,406.73 1,973,767,279.24 -1,251,798,517.94 35,151,225,708.95
(五)负债总额 10,734,413,523.66 2,445,196,485.99 147,532,244.89 159,191,191.77 6,580,187,217.27 24,284,200.52 5,568,985,388.56 3,069,636,209.92 -133,749,216.03 28,595,677,246.55
(六)补充信息 - - - - - - - - - -
1、折旧和摊销费用 48,747,738.39 139,104.87 3,487,568.38 506,138.59 444,748.09 134,578.35 11,456,137.18 8,008,901.61 - 72,924,915.46
2、资本性支出 38,771,902.65 831,940.13 60,589,438.26 308,191.25 24,930.00 9,590.00 5,865,731.88 640,411,786.40 - 746,813,510.57
3、资产减值损失 - - - - 10,915,973.46 - 6,643,217.67 - 686,613.95 18,245,805.08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信息
九、主要资产情况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投资 公允价 账面 投资 公允价 账面 投资 公允价 账面
成本 值变动 价值 成本 值变动 价值 成本 值变动 价值
债券 671,940.48 -360.78 671,579.70 317,505.12 9,250.60 326,755.72 181,586.45 4,128.04 185,714.49
股票 7,425.38 -525.75 6,899.64 24,148.71 -1,978.79 22,169.92 7,972.42 1,019.53 8,991.96
基金 127,605.33 328.57 127,933.90 18,071.07 1,125.64 19,196.71 9,249.61 517.92 9,767.53
合计 806,971.20 -557.96 806,413.24 359,724.91 8,397.45 368,122.36 198,808.49 5,665.49 204,473.97
(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约定式购回证券 18,300.40 19,940.00 19,600.00
股票质押式回购 194,700.23 288,271.50 121,165.60
债券质押式回购 52,550.00 40,000.00 20,947.66
债券买断式回购 134,049.19 152,187.59 110,746.54
减:减值准备 3,066.91 4,483.59 -
合计 396,532.91 495,915.50 272,459.81
注: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开展约定购回业务融出资金收取的担保物价值为 401,044,228.04
元,开展股票质押回购业务融出资金收取的担保物价值为 5,994,315,299.51 元,开展债券质押式回购和债
券买断式回购业务收取的担保债券的净价为 1,847,116,115.00 元。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投资 公允价 账面 投资 公允价 账面 投资 公允价 账面
成本 值变动 价值 成本 值变动 价值 成本 值变动 价值
债券 3,650.00 - 3,000.00 5,650.00 - 5,000.00 6,650.00 - 6,000.00
股票 42,745.12 18,592.00 58,827.04 36,574.59 7,395.45 43,970.04 597.59 278.53 876.11
基金 14,503.05 236.67 14,459.64 7,923.61 982.94 8,906.55 403.49 133.52 537.02
理财产品 88,233.90 5,767.53 93,398.28 58,446.28 4,830.26 63,276.54 45,529.22 5,555.41 51,084.63
信托计划 1,000.00 - 1,000.00 1,000.00 - 1,000.00 2,050.00 520.84 2,570.84
融出证券 152.94 42.91 194.87 12.37 4.97 17.25 2,252.49 739.75 2,986.26
股权投资 4,899.40 - 4,499.72 4,899.40 - 4,499.72 4,289.68 - 3,890.00
证金公司权
136,901.00 1,149.27 138,050.27 136,901.00 1,330.30 138,231.30 - - -
益互换业务
合计 292,085.41 25,788.38 313,429.82 251,407.25 14,543.91 264,901.40 61,772.47 7,228.04 67,944.85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存在限售期限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理财产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信息
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 目 期末数 限售期限
浙商汇金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注 1] 46,925,821.40 4 个月
浙商金惠季季聚利 6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0,113,735.77 3 个月
浙商金惠双季稳利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997,000.00 5 个月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315,878,122.56 2年
小 计 385,914,679.73 -
[注 1]:原系本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本公司发行的集合理财产品。按该产品说明书之约定,委托人在
推广期参与的计划份额,如果持有至该集合计划到期时的计划份额净值+持有期累计分红<份额面值,本
公司作为管理人,将以所认购的计划份额在集合计划到期时所对应的净值为限承担委托人的投资损失,直
至该部分计划份额的净值+持有期累计分红=份额面值。本公司承诺参与该计划的资金在集合计划存续期内
及展期期间(如有展期)不会提前退出。子公司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后,该理财产品从本
公司划转到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名下并继续持有,上述约定之义务及承诺亦由浙江浙商证券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继承。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公司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明细
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被投资单位名称 账面 减值 账面 账面 减值 账面 账面 减值 账面
余额 准备 价值 余额 准备 价值 余额 准备 价值
江苏省铁路发展股份
399.68 399.68 - 399.68 399.68 - 399.68 399.68 -
有限公司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有
1,000.00 - 1,000.00 1,000.00 - 1,000.00 1,000.00 - 1,000.00
限公司
期货交易所会员资格
140.00 - 140.00 140.00 - 140.00 140.00 - 140.00
投资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
2,750.00 - 2,750.00 2,750.00 - 2,750.00 2,750.00 - 2,750.00
有限公司
杭州汉洋友创投资合
600.00 - 600.00 600.00 - 600.00 - - -
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成沛投资中心
9.72 - 9.72 9.72 - 9.72 - - -
(有限合伙)
合计 4,899.40 399.68 4,499.72 4,899.40 399.68 4,499.72 4,289.68 399.68 3,890.00
(四)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 减值 账面 账面 减值 账面 账面 减值 账面
余额 准备 价值 余额 准备 价值 余额 准备 价值
浙商基金 3,104.13 - 3,104.13 2,954.27 - 2,954.27 3,181.75 - 3,181.75
浙商创新资本 3,029.51 - 3,029.51 1,266.56 - 1,266.56 - - -
绍兴上虞产业并购引
10.04 - 10.04 10.00 - 10.00 - - -
导基金
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有
1,860.72 - 1,860.72 - - - - - -
限公司
杭州兴源聚金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1,010.26 - 1,010.26 - - - - - -
伙)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信息
浙江大数据交易中心
1,925.41 - 1,925.41 - - - - - -
有限公司
合计 10,940.07 - 10,940.07 4,230.83 - 4,230.83 3,181.75 - 3,181.75
(五)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公司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 1,047,436,175.16 1,047,740,071.16 366,513,294.26
通用设备 16,158,015.58 15,968,494.02 15,789,958.44
专用设备 283,097,668.03 258,154,102.63 223,808,702.89
运输工具 35,689,119.09 36,019,027.03 40,113,898.70
其他设备 35,444,740.24 36,326,185.74 35,763,630.14
合计 1,417,825,718.10 1,394,207,880.58 681,989,484.43
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 172,431,310.87 140,517,632.55 110,360,371.75
通用设备 12,883,551.01 11,897,974.39 10,470,133.29
专用设备 211,607,333.24 195,701,732.93 187,054,498.53
运输工具 32,557,932.79 31,676,157.43 32,729,623.16
其他设备 30,369,811.82 30,612,727.26 30,048,565.82
合计 459,849,939.73 410,406,224.56 370,663,192.55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875,004,864.29 907,222,438.61 256,152,922.51
通用设备 3,274,464.57 4,070,519.63 5,319,825.15
专用设备 71,490,334.79 62,452,369.70 36,754,204.36
运输工具 3,131,186.30 4,342,869.60 7,384,275.54
其他设备 5,074,928.42 5,713,458.48 5,715,064.32
合计 957,975,778.37 983,801,656.02 311,326,291.88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已有账面价值 33,882,492.70 元的固定资产用于反
担保措施。
(六)在建工程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公司的在建工程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工程名称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 - 655,445,652.00
明珠国际商务中心写字楼装修工程 44,167,204.74 - -
合计 44,167,204.74 - 655,445,652.0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信息
2014 年 12 月,金基房产向本公司及浙商资管交付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已达到使用标准,故转固定资
产。关于本公司购买房产的情况,请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
交易”之“二、(二)2、偶发性关联交易”部分。
(七)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公司无形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无形资产账面原值
软件使用权 148,570,525.26 130,681,358.67 108,261,687.67
交易席位费 26,340,000.00 26,340,000.00 26,340,000.00
合计 174,910,525.26 157,021,358.67 134,601,687.67
累计摊销
软件使用权 95,714,039.90 79,074,152.20 62,650,257.85
交易席位费 26,340,000.00 26,340,000.00 26,340,000.00
合计 122,054,039.90 105,414,152.20 88,990,257.85
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软件使用权 52,856,485.36 51,607,206.47 45,611,429.82
交易席位费 - - -
合计 52,856,485.36 51,607,206.47 45,611,429.82
其中,软件使用权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原值 148,570,525.26 130,681,358.67 108,261,687.67
交易软件 99,357,917.40 90,449,897.29 77,795,105.59
后台支持软件 29,016,083.61 24,956,196.65 20,029,219.24
风控软件 7,685,972.51 6,659,500.00 5,343,046.72
财务软件 6,759,311.01 3,815,050.00 2,863,035.89
行情分析软件 3,732,524.73 3,571,866.73 1,626,019.45
杀毒软件 2,018,716.00 1,228,848.00 605,260.78
累计摊销 95,714,039.90 79,074,152.20 62,650,257.85
交易软件 61,088,363.36 54,420,602.50 45,019,466.53
后台支持软件 21,296,391.75 15,422,035.31 11,590,764.72
风控软件 5,192,550.16 3,890,169.49 3,091,982.60
财务软件 3,446,834.34 2,281,209.15 1,656,818.22
行情分析软件 3,303,021.99 2,176,472.99 940,965.73
杀毒软件 1,386,878.30 883,662.76 350,260.05
账面价值 52,856,485.36 51,607,206.47 45,611,429.82
交易软件 38,269,554.04 36,029,294.79 32,775,639.06
后台支持软件 7,719,691.86 9,534,161.34 8,438,454.52
风控软件 2,493,422.35 2,769,330.51 2,251,064.12
财务软件 3,312,476.67 1,533,840.85 1,206,217.67
行情分析软件 429,502.74 1,395,393.74 685,053.72
杀毒软件 631,837.70 345,185.24 255,0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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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交易席位费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原值 26,340,000.00 26,340,000.00 26,340,000.00
上海交易所 16,800,000.00 16,800,000.00 16,800,000.00
其中:A 股 16,200,000.00 16,200,000.00 16,200,000.00
B股 600,000.00 600,000.00 600,000.00
深圳交易所 9,540,000.00 9,540,000.00 9,540,000.00
其中:A 股 8,940,000.00 8,940,000.00 8,940,000.00
B股 600,000.00 600,000.00 600,000.00
累计摊销 26,340,000.00 26,340,000.00 26,340,000.00
上海交易所 16,800,000.00 16,800,000.00 16,800,000.00
其中:A 股 16,200,000.00 16,200,000.00 16,200,000.00
B股 600,000.00 600,000.00 600,000.00
深圳交易所 9,540,000.00 9,540,000.00 9,540,000.00
其中:A 股 8,940,000.00 8,940,000.00 8,940,000.00
B股 600,000.00 600,000.00 600,000.00
账面价值 - - -
上海交易所 - - -
其中:A 股 - - -
B股 - - -
深圳交易所 - - -
其中:A 股 - - -
B股 - - -
上述无形资产均处于正常使用中。
(八)商誉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公司商誉均为 19,845,342.58 元。
2007 年,公司购买浙商期货(原浙江天马期货经纪有限公司)100%的股
权,支付对价 13,600.00 万元中超过购买日浙商期货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11,615.47 万元的 1,984.53 万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列做商誉。
公司完成对浙商期货收购后,逐步加大了对浙商期货的投资,支持其网点
的扩建和业务开展并取得了良好的发展成果。浙商期货为 B 类 BBB 级期货公
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浙商期货拥有 21 家期货营业部及 1 家分公司,
覆盖了浙江省内 13 个重点城市以及北京、上海、天津、广州等发达地区。浙商
期货连续多年保持盈利和业绩增长,净利润由 2007 年的 730.16 万元上升至
2016 年的 13,922.85 万元,公司认为收购浙商期货产生的商誉不存在减值迹
象。
(九)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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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公司其他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保本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 - 1,700.00
应收款项类投资 - - -
其他应收款 199,441.34 20,912.39 1,768.96
预付账款 5,226.30 2,018.61 7,867.25
待摊费用 1,893.88 1,637.68 2,078.68
长期待摊费用 2,132.61 2,971.55 3,293.42
存货 15,107.48 1,892.22 13,956.11
其他 761.84 885.93 472.15
合计 224,563.46 30,318.38 31,136.57
其他资产中的其他应收款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1)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1,982,273,164.55 201,940,172.97 11,618,526.61
1-2 年 6,388,582.31 2,023,838.90 757,732.60
2-3 年 1,862,710.35 556,170.55 1,062,770.33
3-4 年 426,281.23 1,032,229.66 797,175.99
4-5 年 640,510.76 597,531.17 1,312,058.16
5 年以上 2,822,172.39 2,973,923.64 2,141,302.17
合计 1,994,413,421.59 209,123,866.89 17,689,565.86
(2)金额较大的单位欠款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前 5 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占其他应收款
款项性质 坏账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账龄 余额的比例
或内容 准备
(%)
浙商金惠多增利 1 号集合资 代垫款
398,919,209.17 1 年以内 19.99
产管理计划 (流动性支持款)
浙商金惠多增益 2 号集合资 代垫款
312,768,816.96 1 年以内 15.67
产管理计划 (流动性支持款)
浙商金惠海利 1 号债券分级 代垫款
229,989,204.44 1 年以内 11.52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流动性支持款)
浙商金惠稳进聚利 3 号集合 代垫款
215,000,000.00 1 年以内 10.77
资产管理计划 (流动性支持款)
浙商聚银 1 号银江股份股票
代偿款
收益权 3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 97,510,000.00 1 年以内 4.89
(流动性支持款)

小 计 1,254,187,230.57 62.84
十、主要债务情况
(一)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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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7,486,743,189.15 5,385,379,780.83 6,299,057,197.26
(二)代理买卖证券款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普通经纪业务 1,348,558.23 1,836,531.66 1,025,665.47
其中:个人 1,246,900.51 1,693,915.12 866,284.55
机构 101,657.72 142,616.54 159,380.93
信用业务 129,872.21 197,109.81 97,533.69
其中:个人 129,604.18 196,514.75 97,527.26
机构 268.03 595.06 6.43
股票期权业务 3,300.14 1,423.19 -
其中:个人 2,746.56 1,363.16 -
机构 553.58 60.03 -
合计 1,481,730.59 2,035,064.67 1,123,199.16
(三)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927,587,417.83 1,076,328,907.10 453,644,820.97
职工福利费 - 548,670.00 -
医疗保险费 155,074,996.48 99,993,583.74 70,860,521.93
养老保险费 76,292,526.38 27,415,467.18 39,408,504.50
失业保险费 125,324.60 406,739.68 6,859.95
工伤保险费 24,937.52 52,058.78 1,287.86
生育保险费 121,058.12 51,903.51 2,386.09
住房公积金 1,464,872.66 50,961.80 8,184.00
工会经费 75,997,206.87 62,617,139.61 39,635,871.44
职工教育经费 57,898,725.04 37,360,644.59 3,209,212.38
合计 1,294,587,065.50 1,304,826,075.99 606,777,649.12
(四)应交税费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公司应缴税费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税种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增值税 1,964,083.34 - -
营业税 518,895.02 25,326,731.82 21,503,423.03
企业所得税 147,696,076.60 298,339,532.64 201,504,565.07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9,237,126.01 29,938,989.34 17,966,684.58
城市维护建设税 591,252.82 1,830,788.29 1,798,00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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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种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房产税 70,489.74 111,882.14 117,165.38
教育费附加 262,715.28 826,099.79 690,078.00
地方教育附加 163,805.40 534,613.42 452,267.43
利息税 164,783.93 46,960.53 99,915.52
其他 111,333.06 333,585.88 355,726.79
合计 200,780,561.20 357,289,183.85 244,487,834.72
(五)应付利息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公司应付利息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拆入资金 8,483,333.33 5,985,000.00 30,248,999.99
其中:转融通融入资金 8,483,333.33 5,985,000.00 30,144,833.32
应付客户保证金 45,611.87 276,603.64 45,611.87
应付短期融资款 2,810,771.53 40,517,268.90 989,022.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9,257,721.07 8,600,192.10 29,935,264.98
应付债券利息 240,665,461.61 292,561,370.55 20,654,794.52
合计 261,262,899.41 347,940,435.19 81,873,693.36
(六)应付债券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公司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次级债 5,500,000,000.00 6,500,000,000.00 1,500,000,000.00
公司债 3,400,000,000.00 1,500,000,000.00 -
一年以上的收益凭证 800,000,000.00 1,900,000,000.00 -
合计 9,700,000,000.00 9,900,000,000.00 1,500,000,000.00
(七)其他负债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公司其他负债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付款 46,710.99 55,257.33 31,803.10
预收款项 1,009.12 1,852.38 5,333.49
应付货币保证金 523,807.69 430,899.52 531,079.49
代理质押保证金 1,805.25 - 236.00
期货风险准备金 8,600.00 7,544.54 6,640.15
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 74.24 49.00 15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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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 17,817.98 14,112.47 1,973.75
合计 599,825.26 509,715.25 577,218.70
其他负债中,其他应付款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经纪人佣金 3,714.73 4,233.09 1,972.13
应付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2,347.96 1,804.01 687.49
应付代销费用 8,019.78 8,263.10 3,493.95
应付交易所质押保证金 - - 3,727.15
应付房屋租金 343.60 405.27 784.00
应付保证金、押金 916.37 8,645.63 2,011.41
股权转让款 16,560.00 16,560.00 10,350.00
债券持续跟踪督导费 4,340.00 2,880.00 -
客户维护费 2,570.53 3,200.00 -
其他 7,898.03 9,266.24 8,776.99
合计 46,710.99 55,257.33 31,803.10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二、或有事项
(一)2017 年 1 月 16 日,在本公司开户的投资者金光华来函,要求公司按
照其提供的编号为 2015-TG-NJ-023 的投顾及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投顾协议),
归还其 5,000 万元本金及逾期利息。
经本公司委托专业机构鉴定,该投顾协议加盖之本公司印章涉嫌伪造,公
司已向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报案并获立案。截至本财务报告签署日,该案
尚在公安侦查过程中,本公司亦未就该投顾协议所涉事项收到金光华及相关人
士起诉本公司之文件。
鉴于本公司从未签署该投顾协议,本公司并未就上述事项计提预计负债。
(二)2017 年 3 月,戴毅凌向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起诉,诉称陆俊德
(曾在浙商证券天津永安道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天津永安道营业部”)、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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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证券天津中北大道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天津中北大道营业部”)任职,已
于 2014 年离职)擅自将戴毅凌存于天津永安道营业部的股票投资款项移出,陆
俊德向其出具了相应的借款文书但到期后未归还相应款项。因陆俊德曾经在上
述营业部任职,戴毅凌认为上述营业部对其投资款项具有监管和保护的义务,
因此主张上述营业部承担连带责任。戴毅凌请求判决陆俊德、天津永安道营业
部、天津中北大道营业部偿还借款共计人民币 250 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截至
本财务报告签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且标的金额较小,故本公司未计提
相关预计负债。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或
有事项。
十三、承诺事项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购买的杭州市钱江新城明珠国际商务中心写字楼尚在装修中,预计装修款为
7,500 万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已支付装修费 2,357.06 万元。
明珠国际商务中心写字楼的反担保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
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交易(二)重大关联交易 2、偶发性关联交易”部分。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经营租赁
报告期内,公司以后年度将支付的不可撤销最低租赁付款额如下:
单位:元
剩余租赁期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49,010,490.76 42,070,867.08 16,331,873.19
1-2 年 33,435,607.84 35,185,194.19 14,871,528.21
2-3 年 21,125,108.75 20,131,627.84 15,705,605.88
3 年以上 65,688,820.84 12,140,889.14 12,254,828.81
合计 169,260,028.19 109,528,578.25 59,163,836.09
(二)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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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层次公允 第二层次公允 第三层次公允
合计
价值计量 价值计量 价值计量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
3,885,132,355.50 4,179,000,000.00 - 8,064,132,355.50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 3,885,132,355.50 4,179,000,000.00 - 8,064,132,355.50
①债务工具投资 2,536,797,034.20 4,179,000,000.00 - 6,715,797,034.20
②权益工具投资 1,348,335,321.30 - - 1,348,335,321.30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62,385,405.88 2,726,915,641.90 - 3,089,301,047.78
(1)债务工具投资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2)股票 272,392,250.28 315,878,122.56 - 588,270,372.84
(3)基金 88,044,418.32 56,552,000.00 - 144,596,418.32
(4)理财产品 - 933,982,795.07 - 933,982,795.07
(5)信托计划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6)融出证券 1,948,737.28 - - 1,948,737.28
(7)证金公司权益互换业务 - 1,380,502,724.27 - 1,380,502,724.27
3.衍生金融资产 - 371,342.11 - 371,342.11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 11,153,804,745.3
4,247,517,761.38 6,906,286,984.01 -
总额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196,362,998.81 97,295,406.47 - 293,658,405.28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交易性金融负债 196,362,998.81 - - 196,362,998.81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 97,295,406.47 - 97,295,406.47
融负债
5.衍生金融负债 - 838,572.41 - 838,572.41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
196,362,998.81 98,133,978.88 - 294,496,977.69
总额
注 1: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注 2: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采用估
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
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
公司采用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主要为信托计划、理财产品及活跃
市场无报价的债券。对于信托计划、理财产品,公司采用的估值技术为取得管
理人提供的对账单,按对账单所列示的净值估值;对于非活跃市场有报价的债
券,采用的估值技术为根据中债估值网提供的估价数据估值。
(三)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1、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单位:元
资产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受托管理资金存款 3,286,593,955.92 2,265,963,830.95 769,007,323.13
客户结算备付金 54,402,560.99 42,391,990.89 17,421,111.99
存出保证金 35,612,681.82 3,389,108.95 2,102,68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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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款项 1,184,230,589.30 279,656,246.84 64,354,828.10
受托投资 55,679,669,999.11 17,380,348,111.32 7,975,289,860.49
其中:投资成本 55,837,119,381.39 18,504,270,788.82 8,356,490,275.58
已实现未结算损益 -157,449,382.28 -1,123,922,677.50 -381,200,415.09
合计 60,240,509,787.14 19,971,749,288.95 8,828,175,809.76
负债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受托管理资金 45,687,856,110.22 18,768,383,095.98 8,764,694,594.21
应付款项 14,552,653,676.92 1,203,366,192.97 63,481,215.55
合计 60,240,509,787.14 19,971,749,288.95 8,828,175,809.76
2、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单位:元
资产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受托管理资金存款 420,335,958.14 504,479,716.86 851,717,793.34
客户结算备付金 3,669,170.72 - -
存出保证金 16,950,025.98 - -
应收款项 79,648,032.13 25,010,745.69 22,207,759.15
受托投资 90,694,965,923.16 73,487,917,781.58 70,864,122,751.73
其中:投资成本 90,592,382,309.61 73,603,132,132.18 71,453,040,864.61
已实现未结算损益 102,583,613.55 -115,214,350.60 -588,918,112.88
合计 91,215,569,110.13 74,017,408,244.13 71,738,048,304.22
负债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受托管理资金 88,934,970,593.45 73,432,184,323.93 71,663,397,328.88
应付款项 2,280,598,516.68 585,223,920.20 74,650,975.34
合计 91,215,569,110.13 74,017,408,244.13 71,738,048,304.22
3、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单位:元
资产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受托管理资金存款 128,896,658.33 6,247,417.58 6,515,360.62
客户结算备付金 5,000.00 - -
存出保证金 - - -
应收款项 444,599.82 51,675.19 104,599.99
受托投资 1,174,063,652.35 3,796,279,886.13 1,195,261,839.83
其中:投资成本 1,155,389,321.42 3,835,055,788.66 1,204,995,736.56
已实现未结算损益 18,674,330.93 -38,775,902.53 -9,733,896.73
合计 1,303,409,910.50 3,802,578,978.90 1,201,881,800.44
负债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受托管理资金 1,299,889,300.00 3,798,174,660.00 1,159,052,210.00
应付款项 3,520,610.50 4,404,318.90 42,829,590.44
合计 1,303,409,910.50 3,802,578,978.90 1,201,881,800.44
4、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单位:元
资产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受托管理资金存款 179,353,139.52 364,299,711.14 1,568,483,824.64
客户结算备付金 24,834,209.55 51,991,464.50 -
存出保证金 719,092.84 1,324,196.57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信息
资产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款项 7,963,328.08 1,336,669.03 173,232.41
受托投资 1,573,024,050.49 1,056,607,546.24 132,564.10
其中:投资成本 1,320,842,535.06 986,770,500.76 120,075.00
已实现未结算损益 252,181,515.43 69,837,045.48 12,489.10
合计 1,785,893,820.48 1,475,559,587.48 1,568,789,621.15
负债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受托管理资金 1,731,059,102.86 1,384,253,395.39 1,568,594,317.69
应付款项 54,834,717.62 91,306,192.09 195,303.46
合计 1,785,893,820.48 1,475,559,587.48 1,568,789,621.15
十五、主要财务指标和监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净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85.10% 259.02% 199.2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74.03% 72.15% 66.58%
每股净资产(元) 3.19 2.82 2.19
长期投资比率 1.14% 0.50% 0.49%
固定资本比率 10.01% 11.64% 4.75%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总资产收益率 3.46% 6.47% 4.28%
营业费用率 42.20% 39.52% 41.71%
净利润率 27.01% 29.64% 23.25%
每股现金流量净额(元) -1.79 4.23 2.97
每股经 营活 动现 金流 量净
-1.96 1.21 2.75
额(元)
注 1:净资产负债率=(期末负债总额-期末代理买卖证券款-期末代理买卖承销款)/期末净资产
注 2:资产负债率=(期末负债总额-期末代理买卖证券款-期末代理买卖承销款)/(期末总资产-期末代理
买卖证券款-期末代理买卖承销款)
注 3: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总额/期末股本总额
注 4:长期投资比率=期末长期投资账面价值/期末净资产
注 5:固定资本比率=固定资产期末净值/期末净资产
注 6: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初和期末的(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买卖承销款)的平均余额
注 7:营业费用率=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注 8:净利润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注 9:每股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期末总股本
注 10: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信息
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要求计算的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
股收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加权平均 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利润 报告期间
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6 年 13.82% 0.41 0.41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5 年 24.46% 0.61 0.61
2014 年 12.19% 0.25 0.25
2016 年 13.65% 0.41 0.41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
2015 年 24.32% 0.61 0.61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4 年 12.01% 0.25 0.25
(三)主要监管指标
2014 年、2015 年,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
理办法(2008 年修订版)》中规定的计算公式得出各项监管指标。
公司各项监管指标均在监管标准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预警标准 监管标准
净资本(万元) 634,163.69 455,017.24 — —
净资产(万元) 750,020.46 589,828.21 — —
净资本/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 515.54% 570.19% ≥120% ≥100%
净资本/净资产 84.55% 77.14% ≥48% ≥40%
净资本/负债 32.64% 38.72% ≥9.6% ≥8%
净资产/负债 38.61% 50.20% ≥24% ≥20%
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净资本 39.20% 15.66% ≤80% ≤100%
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净资本 53.89% 40.54% ≤400% ≤500%
2016 年,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16 年 6 月发布的《关于修改〈证券公司
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决定》中最新的计算公式得出的各项监管指标。
公司各项监管指标均在监管标准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预警标准 监管标准
核心净资本(万元) 510,674.02 — —
附属净资本(万元) 195,000.00 — —
净资本(万元) 705,674.02 — —
净资产(万元) 818,701.51 — —
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 520,767.14 — —
风险覆盖率 135.51% ≥120% ≥100%
资本杠杆率 17.70% ≥9.6% ≥8%
流动性覆盖率 558.85% ≥120% ≥100%
净稳定资金率 132.98% ≥120% ≥100%
净资本/净资产 86.19% ≥24% ≥20%
净资本/负债 30.23% ≥9.6% ≥8%
净资产/负债 35.08% ≥12% ≥1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信息
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净
30.31% ≤80% ≤100%
资本
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
135.61% ≤400% ≤500%
净资本
注:上表为母公司口径
十六、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天健出具的天健审[2017]2291 号《关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
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的具体情
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613,701.97 -247,659.59 -458,093.86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越权审批,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
- - -
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
20,779,205.77 15,432,550.61 8,866,822.35
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
- - -
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
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 - - -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
- - -
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
- - -
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
- - -
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
- - -
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
- - -
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
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 - -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信息
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389,865.06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
- - -
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
- - -
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97,461.80 -1,087,458.28 5,885,727.0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小计 20,562,965.60 14,097,432.74 14,684,320.59
减:所得税费用 5,154,510.60 3,524,870.28 3,580,453.38
少数股东损益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5,408,455.00 10,572,562.46 11,103,867.21
十七、资产评估情况
2012 年 3 月 30 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浙商有限股份制改制事项出具
了坤元评报[2012]86 号《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拟进行股权制改制涉及的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 2011 年 9 月 30 日,浙商
有限净资产的评估值为 498,789.36 万元。
十八、验资情况
公司历次验资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本公
司设立以来的历次验资情况”部分。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第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管理层结合经天健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及其他相关的财务和业务
数据对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进行讨论和分析。
本节财务数据除特别说明外,均为合并财务报表口径。
一、资产负债表重要项目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政策稳健、资产配置合理,资产质量和流动性优良,
以净资本为核心的各项风险监控指标均优于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要求。
(一)资产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公司的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1,867,031.71 34.74% 2,510,013.17 45.23% 1,227,346.57 34.92%
其中:客户存
1,587,477.37 29.54% 2,327,163.23 41.94% 1,033,102.05 29.39%

结算备付金 571,066.29 10.63% 465,637.87 8.39% 480,159.94 13.66%
其中:客户备
302,588.54 5.63% 291,729.99 5.26% 421,754.73 12.00%
付金
拆出资金 - - - - - -
融出资金 791,003.18 14.72% 1,055,059.01 19.01% 854,591.28 24.31%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
806,413.24 15.01% 368,122.36 6.63% 204,473.97 5.82%
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37.13 0.001% 228.75 0.01% - -
买入返售金融
396,532.91 7.38% 495,915.50 8.94% 272,459.81 7.75%
资产
应收款项 15,494.26 0.29% 7,600.14 0.14% 5,321.03 0.15%
应收利息 29,250.02 0.54% 26,285.74 0.47% 15,381.35 0.44%
存出保证金 213,735.72 3.98% 190,690.55 3.44% 237,106.67 6.75%
划分为持有待
- - - - - -
售的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
313,429.82 5.83% 264,901.40 4.77% 67,944.85 1.93%
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10,940.07 0.20% 4,230.83 0.08% 3,181.75 0.09%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固定资产 95,797.58 1.78% 98,380.17 1.77% 31,132.63 0.89%
在建工程 4,416.72 0.08% - - 65,544.57 1.86%
无形资产 5,285.65 0.10% 5,160.72 0.09% 4,561.14 0.13%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商誉 1,984.53 0.04% 1,984.53 0.04% 1,984.53 0.06%
递延所得税资
26,742.26 0.50% 24,472.77 0.44% 12,795.91 0.36%

其他资产 224,563.46 4.18% 30,318.38 0.55% 31,136.57 0.89%
资产总计 5,373,724.56 100.00% 5,549,001.87 100% 3,515,122.57 100.00%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总资产分别为 351.51 亿元、554.90 亿元及 537.37 亿元。报告期内,公司的总资
产结构稳定,以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融出资金为主,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
占比较低。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为 186.70 亿元,占总资产的
比例为 34.74%;结算备付金为 57.11 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10.63%;融出资
金为 79.10 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14.72%。
证券公司的总资产由自有资产及客户资产组成。客户资产包括客户资金存
款、客户结算备付金及客户存出保证金,占公司总资产比例较大。扣除上述客
户资产后,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公司的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279,554.34 8.51% 182,849.94 6.63% 194,244.52 10.44%
结算备付金 268,477.75 8.17% 173,907.87 6.30% 58,405.21 3.14%
拆出资金 - - - - - -
融出资金 791,003.18 24.08% 1,055,059.01 38.24% 854,591.28 45.9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806,413.24 24.55% 368,122.36 13.34% 204,473.97 10.99%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37.13 0.001% 228.75 0.01%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96,532.91 12.07% 495,915.50 17.97% 272,459.81 14.64%
应收款项 15,494.26 0.47% 7,600.14 0.28% 5,321.03 0.29%
应收利息 29,250.02 0.89% 26,285.74 0.95% 15,381.35 0.83%
存出保证金 15,039.12 0.46% 19,781.90 0.72% 37,448.80 2.0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
- - - - - -
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13,429.82 9.54% 264,901.40 9.60% 67,944.85 3.65%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10,940.07 0.33% 4,230.83 0.15% 3,181.75 0.17%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固定资产 95,797.58 2.92% 98,380.17 3.57% 31,132.63 1.67%
在建工程 4,416.72 0.13% - - 65,544.57 3.52%
无形资产 5,285.65 0.16% 5,160.72 0.19% 4,561.14 0.25%
商誉 1,984.53 0.06% 1,984.53 0.07% 1,984.53 0.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26,742.26 0.81% 24,472.77 0.89% 12,795.91 0.69%
其他资产 224,563.46 6.84% 30,318.38 1.10% 31,136.57 1.67%
资产总计 3,284,962.04 100.00% 2,759,200.01 100.00% 1,860,607.92 100.0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扣除客户资产后,公司的总资产主要由融出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构成,
资产的整体流动性良好。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扣除客户资金后的总资
产 余 额 为 328.50 亿元 , 其 中 融 出 资金为 79.10 亿 元 , 占 总资 产 的 比 例 为
24.08%;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为 80.64 亿元,占
总资产的比例为 24.5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为 39.65 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12.0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1.34 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9.54%。
1、货币资金及结算备付金
货币资金及结算备付金是公司资产中主要的组成部分。报告期内,各期期
末公司的货币资金及结算备付金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客户资金存款 1,587,477.37 65.11% 2,327,163.23 78.21% 1,033,102.05 60.50%
客户结算备付金 302,588.54 12.41% 291,729.99 9.80% 421,754.73 24.70%
小计 1,890,065.91 77.52% 2,618,893.22 88.01% 1,454,856.78 85.20%
自有货币资金 279,554.34 11.47% 182,849.94 6.14% 194,244.52 11.38%
自有结算备付金 268,477.75 11.01% 173,907.87 5.84% 58,405.21 3.42%
小计 548,032.09 22.48% 356,757.81 11.99% 252,649.73 14.80%
合计 2,438,098.00 100.00% 2,975,651.03 100% 1,707,506.51 100.00%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货币资金及结算备付金余额合计分别为 170.75 亿元、297.57 亿元及 243.81 亿
元。
(1)客户资金存款及结算备付金
由于 2014 年下半年起证券市场回暖、交投活跃,大量新增客户资金涌入股
市,2015 年 12 月 31 日,客户资金存款较上年同期增加 125.26%。随着 2016 年
证券市场的交易量大幅回落,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客户资金存款较 2015 年
末下降 31.78%。
结算备付金是指为证券交易的资金清算与交收而存入清算代理机构的款
项。报告期内,客户结算备付金的变动主要受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以及证券交
易的清算交收金额的影响。
(2)自有货币资金及结算备付金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自有货币资金及结算备
付金分别较上年末上升 41.21%、53.61%,主要原因是为抓住机遇迅速发展业
务,公司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券、收益凭证等方式融入资金,使得公
司的货币资金及结算备付金规模持续增长。
2、融出资金
公司于 2012 年 6 月正式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融资融券业务产生的融出资金账
面价值分别为 85.46 亿元、105.51 亿元及 79.10 亿元,其中融出资金客户以个人
为主,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个人客户 794,576.50 1,059,485.94 841,128.26
机构客户 656.73 1,130.04 15,401.78
减:减值准备 4,230.06 5,556.97 1,938.77
账面价值 791,003.18 1,055,059.01 854,591.28
公司对融出资金采用个别计提结合组合计提的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对有确
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的融出资金,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其未
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其他融出资金 2014 年按
照 0.2%的比例组合计提减值准备,2015 年 12 月 31 日后按照 0.5%的比例组合
计提减值准备。
在个别计提减值准备实际操作中,融资融券部和风险管理部对融出资金进
行双重盯市,对担保物最低维保比例进行管理。其中,维保比例=收市担保资产
/(融出资金+融出证券+应收利息)*100%。公司设定了 150%和 130%两个维保
比率。其中,150%系警示比例,当担保比例低于 150%但大于 130%时,融资融
券部会通知相关营业部及客户,要求其予以关注;130%系最低比例,当担保比
例低于 130%时,融资融券部会通知客户增加担保物或进行强制平仓。计划财务
部按日终清算数据记账,经强制平仓后,如仍有未收到融出资金的违约情况存
在,则按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减
值准备。
公司制定上述减值计提政策主要依据融资融券业务特点及公司历年的风控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情况,并参照了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处理方法。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根据融出资金的坏账计提政策及部分客户实际情况,对期末融出资金余额分别
计提了 1,938.77 万元、5,556.97 万元及 4,230.06 万元的减值准备。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公司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投资 公允价 账面 投资 公允价 账面 投资 公允价 账面
成本 值变动 价值 成本 值变动 价值 成本 值变动 价值
债券 671,940.48 -360.78 671,579.70 317,505.12 9,250.60 326,755.72 181,586.45 4,128.04 185,714.49
股票 7,425.38 -525.75 6,899.64 24,148.71 -1,978.79 22,169.92 7,972.42 1,019.53 8,991.96
基金 127,605.33 328.57 127,933.90 18,071.07 1,125.64 19,196.71 9,249.61 517.92 9,767.53
合计 806,971.20 -557.96 806,413.24 359,724.91 8,397.45 368,122.36 198,808.49 5,665.49 204,473.97
注: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有 44.46 亿元债券
为公司卖出回购业务的抵押物,有 1.25 亿元债券为公司转融通业务的抵押物。
报告期内,公司所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规模逐渐增长,账面价值由 2014 年底的 20.45 亿元增加至 2016 年的 80.70 亿
元,主要因为公司债券持有量的不断扩大。
公司投资风格稳健,自营业务部门的投资主要集中于债券市场。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持有的债券账面
价 值 占 公 司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90.83% 、 88.76% 及
83.28%。
公司自营业务部门根据二级市场整体行情灵活调整股票投资规模,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持有的股票
账 面 价 值 占 公 司 交 易性 金 融 资 产 账 面 价 值的 比 例 分 别 为 4.40% 、 6.02% 及
0.86%。
2014 年起,为提高自有资金利用效率,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入货币基金,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持有
的基金账面价值占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 4.78%、5.21%及
1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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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公司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约定式购回证券 18,300.40 19,940.00 19,600.00
股票质押式回购 194,700.23 288,271.50 121,165.60
债券质押式回购 52,550.00 40,000.00 20,947.66
债券买断式回购 134,049.19 152,187.59 110,746.54
减:减值准备 3,066.91 4,483.59 -
合计 396,532.91 495,915.50 272,459.8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主要来源于公司约定购回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及
债券逆回购业务(包括债券质押式回购和债券买断式回购)向客户融出的资
金。
2012 年 9 月,公司取得约定式购回证券交易业务资格后,积极开展该业
务。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约定购回业务融出资金余额为 1.96 亿元。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约定购回融出资金余额为 1.99 亿元,基本保持稳
定。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约定购回融出资金余额为 1.83 亿元,较
2015 年末小幅下降。
2013 年 7 月,公司取得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资格后,迅速开展该业务,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融出资金余额
分别为 12.12 亿元、28.83 亿元,2015 年末较上年末增加 16.71 亿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融出资金余额为 19.47 亿元,较 2015 年有
所下降。
公司约定购回业务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减值准备计提政策为:对买入
返售交易采用个别计提结合组合计提的方法计提减值准备,2014 年组合计提比
例为零,2015 年 12 月 31 日起,约定购回业务的组合计提比例修改为 0.8%,股
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组合计提比例修改为 1.5%。对个别计提的,如期末有客观
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
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公司主要依据上述业务的业务特点、历年的风控情况、并
参照了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处理方法确定约定购回业务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
减值准备计提政策。
债券逆回购业务是指公司按照合同或协议的约定,以一定的价格向交易对
手买入债券,并在合同或协议到期日以约定价格返售该债券的交易行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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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向银行间市场的金融机构及客户融出资金并收取相应的
资金收益,该业务属于低风险业务。2014 年下半年公司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及市
场资金情况,积极开展债券质押式回购和债券买断式回购业务,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债券质押式回购及债券买断式回购的融
出资金余额分别为 2.09 亿元、11.07 亿元和 4.00 亿元、15.22 亿元。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债券质押式回购及债券买断式回购的融出资金余额分别为
5.26 亿元、13.40 亿元。
5、应收款项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公司应收款项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资产管理费 12,929.18 5,640.14 2,933.51
应收席位佣金 2,565.08 1,760.01 1,763.02
应收财务顾问收入 - - 624.50
应收承销收入 - 200.00 -
应收款项合计 15,494.26 7,600.14 5,321.03
减: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 - -
合计 15,494.26 7,600.14 5,321.03
各期期末公司应收款项的账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账龄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坏账 坏账 坏账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准备 准备 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5,322.26 98.89% - 7,438.04 97.87% - 5,184.53 97.43% -
1-2 年 158.46 1.02% - 146.67 1.93% - 121.20 2.28% -
2 年以上 13.53 0.09% - 15.44 0.20% - 15.31 0.29% -
合计 15,494.26 100% - 7,600.14 100% - 5,321.03 100.00% -
各期期末,公司应收款项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1)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前五名应收款项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内容 金额 占比 账龄
聚金系列产品 定向产品管理费收入 738.09 13.87% 1 年以内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收入 582.00 10.94% 1 年以内
聚银系列产品 专项产品管理费收入 310.66 5.84% 1 年以内
1 年以内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单元席位保证金及席位佣金 274.27 5.15%
及 1-2 年
金惠安吉旅发二期 集合产品管理费收入 151.51 2.85% 1 年以内
合计 2,056.53 38.65%
(2)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五名应收款项客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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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内容 金额 占比 账龄
金惠系列产品 集合产品管理费收入 3,843.77 50.57% 1 年以内
聚金系列产品 定向产品管理费收入 1,135.27 14.94% 1 年以内
1 年以内
汇金系列产品 集合产品管理费收入 1,051.51 13.84% 及 1-2 年
华泰柏瑞深 392098 席位佣金 300.16 3.95% 1 年以内
上投摩根沪 32555 席位佣金 294,18 3.87% 1 年以内
合计 6,624.89 87.17%
(3)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五名应收款项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内容 金额 占比 账龄
金惠系列产品 集合产品管理费收入 8,928.09 57.62% 1 年以内
聚金系列产品 定向产品管理费收入 1,584.82 10.23% 1 年以内
汇金系列产品 集合产品管理费收入 1,170.22 7.55% 1 年以内
聚银系列产品 专项理财管理费收入 882.57 5.70% 1 年以内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公司 席位佣金 279.89 1.81% 1 年以内
合计 12,845.59 82.91%
6、应收利息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公司应收利息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债券 18,268.58 11,933.25 7,270.57
存放金融同业 219.05 399.07 1,157.64
融资融券 10,221.87 13,016.39 5,494.29
买入返售 540.51 937.02 1,458.85
合计 29,250.02 26,285.74 15,381.35
报告期内,公司随着公司融资融券、约定购回、股票质押式回购等创新业
务的开展,公司当期期末应收利息也相应增加。公司的应收利息主要来源于自
营业务持有债券及公司融资融券产生的利息。
7、存出保证金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公司存出保证金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保证金 206,931.70 176,445.52 219,295.04
信用保证金 1,654.64 5,574.63 995.55
其他保证金 5,149.38 8,670.39 16,816.08
合计 213,735.72 190,690.55 237,106.67
公司的存出保证金主要来源于证券业务及期货业务的交易保证金,其期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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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与证券市场及期货市场交易量的变动呈同向变动,当证券及期货市场交易
活跃时,公司用于清算交收的交易保证金也随之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的交易保证金主要为期货业务的保证金。其中,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交易保证金中期
货保证金的余额分别为 21.44 亿元以、16.10 亿元及 19.51 亿元。
信用保证金为公司融资融券等信用业务产生的存出保证金,而其他保证金
为公司转融通借入资金对应的保证金。
8、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投资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债券 3,650.00 - 650.00 3,000.00
股票 42,745.12 18,592.00 2,510.08 58,827.04
基金 14,503.05 236.67 280.07 14,459.64
理财产品 88,233.90 5,767.53 603.16 93,398.28
信托计划 1,000.00 - - 1,000.00
融出证券 152.94 42.91 0.98 194.87
股权投资 4,899.40 - 399.68 4,499.72
证金公司权益互换
136,901.00 1,149.27 - 138,050.27
业务
合计 292,085.41 25,788.38 4,443.97 313,429.82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投资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债券 5,650.00 - 650.00 5,000.00
股票 36,574.59 7,395.45 - 43,970.04
基金 7,923.61 982.94 - 8,906.55
理财产品 58,446.28 4,830.26 - 63,276.54
信托计划 1,000.00 - - 1,000.00
融出证券 12.37 4.97 0.09 17.25
股权投资 4,899.40 - 399.68 4,499.72
证金公司权益互换
136,901.00 1,330.30 - 138,231.30
业务
合计 251,407.25 14,543.91 1,049.77 264,901.40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投资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债券 6,650.00 - 650.00 6,000.00
股票 597.59 278.53 - 876.11
基金 403.49 133.52 - 537.02
理财产品 45,529.22 5,555.41 - 51,084.63
信托计划 2,050.00 520.84 - 2,570.84
融出证券 2,252.49 739.75 5.98 2,98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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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 4,289.68 - 399.68 3,890.00
证金公司权益互换
- - - -
业务
合计 61,772.47 7,228.04 1,055.66 67,944.85
(1)债券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浙商期货持有的湖州金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的 650.00 万元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生兑付危机,公司预计本金无法收回,故全
额计提了减值准备。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未发生除
上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外的减值情况。经逐项检查,公司报告期各期末持
有的其他债券均按期还本付息,无重大负面消息、未出现减值迹象,故未计提
减值准备。
(2)股票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股票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876.11 万元、43,970.04 万元及
58,827.04 万元,主要为作为新三板做市商持有的股票。计提减值准备的股票系
本公司持有的股转市场股票科洋科技、浙江力诺和科马材料。上述股票期末公
允价值低于成本持续时间已超过 12 个月或下跌幅度超过 50%,公司根据成本高
于期末公允价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
(3)基金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基金投资账面价值分别为 537.02 万元、8,906.55 万元及
14,459.64 万元,主要为公司持有的 ETF 基金份额。
(4)理财产品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持有的理财产品账面价值分别为 5.11 亿元、6.33 亿及 8.82 亿元,其中持有的由
子公司浙商资管或浙商期货作为管理人发行的理财产品账面价值分别为 4.02 亿
元、4.54 亿元及 5.90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投资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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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投资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账面价值
汇金转型成长混合型证
1,000.00 -434.87 565.13
券投资基金
汇金转型驱动灵活配置
1,000.00 - 719.93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汇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
2,500.00 -100.00 2,400.00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汇金中证转型成长混合
1,000.00 1.00 1,001.00
型证券投资基金
汇金鼎盈定增灵活配置
1,000.00 0.10 1,000.10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汇金 1 号 3,523.38 1,169.21 4,692.58
汇金增强聚利 9,850.00 549.70 10,399.7
金惠海利 1 号债券分级 3,000.00 336.00 3,336.00
金惠海利 2 号债券分级 4,000.00 540.00 4,540.00
浙商-光大-季季聚利 4,000.00 4.00 4,004.00
金惠季季聚利 2 号 4,000.00 - 4,000.00
金惠季季聚利 3 号 2,508.00 0.61 2,508.61
金惠季季聚利 4 号 2,500.00 2.50 2,502.50
金惠季季聚利 6 号 1,900.00 111.37 2,011.37
金惠季季聚利 15 号 2,000.00 211.18 2,211.18
金惠年年稳利 1 号 300.00 -0.30 299.70
金惠双季聚利 1 号 620.00 252.29 872.29
金惠双季聚利 4 号 2,300.00 287.27 2,587.27
金惠双季聚利 5 号 2,000.00 322.20 2,322.20
金惠双季稳利 1 号 500.00 38.00 538.00
金惠月月聚利 3,808.00 -70.74 3,737.26
金惠月月聚利 2 号 1,260.00 -8.97 1,251.03
浙商期货梦航 1 号 300.00 19.80 319.80
浙商多策略精选 4 号 200.00 13.00 213.00
浙商期货龙井 3 号 500.00 46.50 546.50
浙商期货和沣 1 期 200.00 - 200.00
富唐西子 8 号 206.17 7.83 214.00
小 计 55,483.90 3,789.31 58,993.14
单位: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投资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账面价值
汇金 1 号 4,482.28 2,851.57 7,333.85
金惠月月聚利 3,808.00 -48.67 3,759.33
金惠慈建 - - -
聚银 1 号京新药业股票
- - -
收益权 1 号
金惠超越 1 号 - - -
汇金增强聚利 5,900.00 -1,025.46 4,874.54
金惠月月聚利 2 号 1,260.00 -167.69 1,092.31
浙商-光大-季季聚利 4,000.00 - 4,000.00
金惠温州城投 2 号 - - -
金惠来宾城投 - - -
金惠季季聚利 2 号 4,000.00 - 4,000.00
金惠来宾城投 2 号 - - -
金惠青州城投 1 号 900 30.2 930.2
金惠季季聚利 3 号 2,508.00 -1.9 2,506.1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投资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账面价值
金惠季季聚利 4 号 2,500.00 - 2,500.00
草原阳光 240 15.89 255.89
爵盛滚雪球 1 号 1,390.00 87.99 1,477.99
金惠双季聚利 1 号 620 77.26 697.26
金惠双季聚利 4 号 2,300.00 -17.94 2,282.06
金惠海利 1 号 3,000.00 -17.7 2,982.30
汇金转型驱动灵活配置
1,000.00 -18.1 981.9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汇金转型成长混合型证
1,000.00 -109.4 890.6
券投资基金
梦航 1 号 600 39.48 639.48
鸿瑞 1 号 600 35.52 635.52
莲城 1 号 600 33.92 633.92
丹阳 1 号 250 12.74 262.74
善成 6 号 1,500.00 61.34 1,561.34
柏榕佳禾 1 号 100 4.01 104.01
浙期 9 号 650 0.65 650.65
南太湖 2 号 300 -0.3 299.7
小计 43,508.28 1,843.40 45,351.68
单位:万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投资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账面价值
汇金 1 号 6,420.00 2,802.09 9,222.09
金惠月月聚利 3,808.00 -92.81 3,715.19
金惠慈建 2,000.00 -67.53 1,932.47
聚银 1 号京新药业股票
- - -
收益权 1 号
金惠超越 1 号 - - -
汇金增强聚利 4,750.00 -5.19 4,744.81
金惠月月聚利 2 号 1,260.00 -10.22 1,249.78
浙商-光大-季季聚利 4,000.00 536.00 4,536.00
金惠温州城投 2 号 2,000.00 102.56 2,102.56
金惠来宾城投 800.00 -9.11 790.89
金惠季季聚利 2 号 4,000.00 204.00 4,204.00
金惠来宾城投 2 号 450.00 -5.03 444.97
金惠青州城投 1 号 900.00 -18.11 881.89
金惠季季聚利 3 号 2,500.00 752.50 3,252.50
金惠季季聚利 4 号 2,500.00 670.00 3,170.00
小计 35,388.00 4,859.14 40,247.15
公司认购汇金 1 号主要因为根据产品说明书约定,公司需要认购一定比例
的份额,对其他投资人参与的份额以公司认购本金为限对其他投资人在集合计
划到期时的损失进行补偿。
同时,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升产品的安全性及吸引力,报告期
内公司作为产品管理人认购了金惠月月聚利、金惠月月聚利 2 号、浙商-光大-
季季聚利、金惠季季聚利 2 号、金惠季季聚利 3 号、金惠季季聚利 4 号、汇金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增强聚利等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的劣后级份额,为优先级投资者提供有限本金和
收益保障。
计提减值准备的理财系子公司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
认购其发行的浙商汇金增强聚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普通级。该产品期末公允价
值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已超过 12 个月,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根据成本高于期末公允价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
(5)信托计划
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信托计划为公司 2014 年下半年起开展的金融衍
生品投资策略中应用的金融资产。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
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信托计划的账面价值均为 1,000.00 万元。
(6)融出证券
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融出证券为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向客户融出的证
券。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的融出证券账面价值分别为 2,986.26 万元、17.25 万元及 194.87 万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融出证券维
持担保比例均大于 130%,不存在单项减值迹象,公司根据融资融券的坏账计提
政策对当期期末融出证券分别计提了 5.98 万元、0.09 万元及 0.98 万元的组合坏
账准备。
(7)股权投资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股权投资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被投资单位名称 账面 减值 账面 账面 减值 账面 账面 减值 账面
余额 准备 价值 余额 准备 价值 余额 准备 价值
江苏省铁路发展
399.68 399.68 - 399.68 399.68 - 399.68 399.68 -
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股权交易中
1,000.00 - 1,000.00 1,000.00 - 1,000.00 1,000.00 - 1,000.00
心有限公司
期货交易所会员
140.00 - 140.00 140.00 - 140.00 140.00 - 140.00
资格投资
宁波美诺华药业
2,750.00 - 2,750.00 2,750.00 - 2,750.00 2,750.00 - 2,750.00
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汉洋友创投
600.00 - 600.00 600.00 - 600.00 - - -
资合伙企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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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合伙)
上海成沛投资中
9.72 - 9.72 9.72 - 9.72 - - -
心(有限合伙)
合计 4,899.40 399.68 4,499.72 4,899.40 399.68 4,499.72 4,289.68 399.68 3,890.00
公司 2012 年出资 1,000 万元参股设立浙江股交中心并持有其 10%股权。此
外,公司的其他股权投资还包括期货交易所会员资格及对江苏省铁路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的投资。其中,公司对江苏省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 399.68 万
元为原浙江省丽水地区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证券营业部(现已并入本公司上海万
航渡路证券营业部)1996 年购入的资产,由于预计该投资难以收回,公司已全
额计提减值准备。
2014 年 4 月,东方聚金嘉华出资 2,750.00 万元收购宁波美诺华 2.50%的股
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宁波美诺华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2,750.00 万元。
2015 年 1 月,浙商资本出资 120 万元设立了汉洋友创,浙商资本持有汉洋
友创 12%的合伙份额。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汉洋友创的长期股权投
资账面价值为 600.00 万元。
2015 年 6 月,东方聚金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 9.72 万元增资成沛投资,东方
聚金持有成沛投资 0.0389%的合伙份额。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成沛
投资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9.72 万元。
(8)证金公司权益互换业务
证金公司权益互换业务系本公司为履行维持证券市场稳定发展及作为市场
参与者的社会责任,向中国证券金融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的专户投资,该专户由
中国证券金融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统一运作以投资管理。
9、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被投资单位名称 账面 减值 账面 账面 减值 账面 账面 减值 账面
余额 准备 价值 余额 准备 价值 余额 准备 价值
浙商基金 3,104.13 - 3,104.13 2,954.27 - 2,954.27 3,181.75 - 3,181.75
浙商创新资本 3,029.51 - 3,029.51 1,266.56 - 1,266.56 - - -
绍兴上虞产业并 10.04 - 10.04 10.00 - 1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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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被投资单位名称 账面 减值 账面 账面 减值 账面 账面 减值 账面
余额 准备 价值 余额 准备 价值 余额 准备 价值
购引导基金
宁波股权交易中
1,860.72 - 1,860.72 - - - - - -
心有限公司
杭州兴源聚金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 1,010.26 - 1,010.26 - - - - - -
(有限合伙)
浙江大数据交易
1,925.41 - 1,925.41 - - - - - -
中心有限公司
合计 10,940.07 - 10,940.07 4,230.83 - 4,230.83 3,181.75 - 3,181.75
公司 2010 年出资 2,500.00 万元参股设立浙商基金并持有其 25%股权。由于
浙商基金设立后二级市场整体环境较差,基金行业竞争激烈,导致浙商基金
2013 年至 2015 年持续亏损。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对浙商基金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分别为 3,181.75 万元、2,954.27 万元。
由于 2016 年浙商基金扭亏为盈,公司对浙商基金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有所
增长,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账面价值为 3,104.13 万元。
浙江浙商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 亿元,浙商资本的持股比例
为 40%。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浙商创新资本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
值为 3,029.51 万元。
浙商资本作为普通合伙人持有上虞基金 0.005%的合伙份额。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上虞基金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10.04 万元。
2016 年 1 月,东方聚金作为普通合伙人,浙商资本及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设立了杭州兴源聚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东方聚金、浙商资本分别持有聚金嘉为 0.17%、16.64%的合伙份额。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杭州兴源聚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长
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1,010.26 万元。
2016 年 3 月,浙商资本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00 万股股权,持股比例为 40%。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宁波股权
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1,860.72 万元。
2016 年 5 月,浙商资本出资 1,980 万元与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百分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浙江大数据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浙商资本
持股比例为 19.8%。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浙江大数据交易中心有限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1,925.41 万元。
10、商誉
公司的商誉来源于 2007 年收购浙商期货时产生的收购溢价,具体情况详见
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之“九、(七)商誉”部分。
11、其他资产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公司其他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保本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 - 1,700.00
其他应收款 199,441.34 20,912.39 1,768.96
预付账款 15,107.48 2,018.61 7,867.25
待摊费用 2,132.61 1,637.68 2,078.68
长期待摊费用 5,226.30 2,971.55 3,293.42
存货 1,893.88 1,892.22 13,956.11
其他 761.84 885.93 472.15
合计 224,563.46 30,318.38 31,136.57
(1)保本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2012 年 2 月,公司出资 3.00 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浙商资本从事股权类投
资,为确保上述资金的有效利用,浙商资本认购了部分保本短期银行理财产
品。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浙商资本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的账面余额为
1,700.00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浙商资本均不持
有保本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2)预付账款
公司预付账款主要为预付的房租、押金、资产购置款及浙期实业购买现货
商品支付的预付款等。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预付账款为 15,107.48 万
元。
(3)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装修费 1,473.19 1,754.10 2,683.59
其他 659.43 802.69 609.83
合计 2,132.61 2,556.79 3,29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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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公司装修总部及营业部经营场所发生的装修费
支出。
(4)存货
公司持有的存货为浙期实业以开展仓单服务、合作套保等业务为目的所持
有的现货商品。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 1,893.88 万元。
(5)其他应收
公司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款项性质、金额及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如下表:
单位:元
款项性质 期末数 坏账准备计提金额
代垫款(流动性支持款) 1,744,520,513.28
代偿款 228,700,000.00
押金保证金等 22,609,908.31 1,417,000.00
合计 1,995,830,421.59 1,417,000.00
公司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中 174,452.05 万元流动性支持款系本期子公司浙
商资管管理的固收产品部分协议回购业务因技术性原因导致未按时结算,浙商
资管为其提供流动性支持,其中 174,427.70 万元已于 2017 年 1 月 24 日前收
回。公司应收款项的坏账计提政策为:对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
异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因上述款项期后均已收回,故未计提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中 22,870.00 万元待偿款系本期子公司浙商资管管理的浙商聚银
1 号银江股份股票收益权 1、2、3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因融资方出现违约而难
以兑付,公司为该 3 个资产管理计划提供了流动性支持,因融资方为上述资产
管理计划提供的质押物价值可完全覆盖债权,故未对该款项计提减值准备,符
合会计政策的规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款项尚未收回。
其余 2,260.99 万元主要系公司支付的押金保证金、应收暂付款等,金额较
小,对于其中收回有困难的款项已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关于浙商资管对产品流动性支持款的合法合规性分析如下:
①根据浙商资管的营业执照以及其已经取得的业务许可,浙商资管可以作
为资管产品的管理人合法发行相关资管产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②浙商资管发行的相关资管产品均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备案。
③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浙商资管提供借款,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
④浙商资管将借款用于向资管产品提供暂时的流动性支持,维护产品稳
定,属于其正常的经营活动。
因此,浙商资管对产品流动性支持款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法合
规。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认为,公司期末其他应收款中流动性支
持款不存在坏账风险,公司已对期末其他应收款中剩余款项充分合理计提了坏
账准备,相关交易和事项合法合规。
12、主要资产的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公司主要资产的减值准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 141.70 120.00 120.00
融出资金坏账准备 4,230.06 5,556.97 1,938.7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4,443.97 1,049.77 1,055.66
存货跌价准备 263.80 - 82.9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066.91 4,483.59 -
合计 12,146.43 11,210.33 3,197.41
公司通过对每项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来确认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并计提
相应的减值准备。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为 120.00 万元、120 万元、141.70 万元。
公司融出资金计提的减值准备分别详见本节“一、(一)2、融出资金”部
分,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详见本节“一、(一)8、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部分,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详见“一、(一)4、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部分。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为浙期实业根据所持有存货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额
所计提的减值准备。
13、资产的其他组成部分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相关情况请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情况”部分。其余资产情况请详见本招股说
明书“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之“九、主要资产情况”部分。
(二)负债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公司的负债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 - - - - -
应付短期融资款 332,834.00 7.53% 161,610.00 3.44% 88,357.00 3.09%
拆入资金 70,000.00 1.58% 20,000.00 0.43% 194,000.00 6.7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29,365.84 0.66% - - - -
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83.86 0.00% 425.77 0.01%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748,674.32 16.95% 538,537.98 11.45% 629,905.72 22.03%
代理买卖证券款 1,481,730.59 33.54% 2,035,064.67 43.26% 1,123,199.16 39.28%
代理承销证券款 - 0.00% 234,999.95 5.00% - -
应付职工薪酬 129,458.71 2.93% 130,482.61 2.77% 60,677.76 2.12%
应交税费 20,078.06 0.45% 35,728.92 0.76% 24,448.78 0.85%
应付款项 2,540.37 0.06% 6,892.44 0.15% 313.70 0.01%
应付利息 26,126.29 0.59% 34,794.04 0.74% 8,187.37 0.2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
- - - - - -

预计负债 - - - - - -
长期借款 - - - - - -
应付债券 970,000.00 21.96% 990,000.00 21.05% 150,000.00 5.25%
递延所得税负债 6,457.38 0.15% 5,838.62 0.12% 3,259.52 0.11%
其他负债 599,825.26 13.58% 509,715.25 10.84% 577,218.70 20.19%
负债合计 4,417,174.67 100.00% 4,704,090.25 100% 2,859,567.72 100.00%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总负债分别为 285.96 亿元、470.41 亿元及 441.72 亿元。公司的负债主要为代理
买卖证券款,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代理买卖证券款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9.28%、43.26%及 33.54%。
1、应付短期融资款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应付短期融资款为 8.84 亿元,为公司发行
的收益凭证。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应付短期融资款为 16.16 亿元,为公司发
行的短期融资券及收益凭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应付短期融资款为 33.28 亿元,为公司发
行的短期融资券及收益凭证。
2、拆入资金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的拆入资金余额分别为 19.40 亿元、2.00 亿元及 7.00 亿元,为公司向银行拆入
的资金及融资融券业务转融通拆入的资金。公司拆入资金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
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拆入资金 - - 50,000.00
转融通融入资金 70,000.00 20,000.00 144,000.00
合计 70,000.00 20,000.00 194,000.00
公司的银行拆入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日常运营资金,转融通业务拆入资金均
运用于融资融券业务。
3、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公司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债券质押式回购 504,215.60 202,990.40 202,908.86
债券买断式回购 14,458.72 145,547.58 37,116.86
收益权转让卖出回购 230,000.00 190,000.00 389,880.00
合计 748,674.32 538,537.98 629,905.7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主要来源于债券正回购业务(包括债券质押式回购和债
券买断式回购)、收益权转让卖出回购融入的资金。其中,债券正回购业务是指
公司按照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出售证券等金融产品给交易对手,并在合同或协
议到期日以约定价格回购金融产品的交易行为。公司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向
银行间市场金融机构短期(一般在一个月以内)融入资金并支付相应资金成
本。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及市场资金情况适度运用财务杠杆,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债券正回购融入资金规
模为 24.00 亿元、34.85 亿元及 51.87 亿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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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当期末收益权转让卖出回购融入资金规
模为 38.99 亿元、19.00 亿元及 23.00 亿元。
4、代理买卖证券款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普通经纪业务 1,348,558.23 1,836,531.66 1,025,665.47
其中:个人 1,246,900.51 1,693,915.12 866,284.55
机构 101,657.72 142,616.54 159,380.93
信用业务 129,872.21 197,109.81 97,533.69
其中:个人 129,604.18 196,514.75 97,527.26
机构 268.03 595.06 6.43
股票期权业务 3,300.14 1,423.19 -
其中:个人 2,746.56 1,363.16 -
机构 553.58 60.03 -
合计 1,481,730.59 2,035,064.67 1,123,199.16
2014 年,随着证券市场逐步回暖,市场交易量放大,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为 112.32 亿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
较 2014 年底增长 81.18%,2016 年证券市场持续震荡,市场交易量较 2015 年明
显下降,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较 2015 年底减少 27.19%。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公司的应付职工薪酬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工资、奖金、津贴
92,758.74 107,632.89 45,364.48
和补贴
职工福利费 - 54.87 -
医疗保险费 15,507.50 9,999.36 7,086.05
养老保险费 7,629.25 2,741.55 3,940.85
失业保险费 12.53 40.67 0.69
工伤保险费 2.49 5.21 0.13
生育保险费 12.11 5.19 0.24
住房公积金 146.49 5.10 0.82
工会经费 7,599.72 6,261.71 3,963.59
职工教育经费 5,789.87 3,736.06 320.92
合计 129,458.71 130,482.61 60,677.76
公司各期末的应付职工薪酬均为正常结算余额,变动主要来源于公司报告
期内人员的变动及业绩的波动。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较
2014 年增长 115.04%,主要因为 2015 年公司业绩同比上年出现较大增长,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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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公司计提且尚未发放的职工薪酬相应增加。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应付职工薪酬为 12.95 亿元,与 2015 年基本持平。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应付奖金。由于经营业绩逐年
提升、且公司采取递延方式发放奖金,公司报告期内各期末应付奖金余额逐年
上升。公司根据递延发放奖金的具体政策,于期后进行奖金的发放。截至 2016
年末,公司 2014 年、2015 年末应付奖金余额中大部分已完成发放;未付的
2016 年末应付奖金余额将按照公司奖金发放政策陆续发放。
除应付奖金外,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中,工资部分为各年 12 月
未发放工资,均于次年 1 月发放;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工会经费及
职工教育经费则根据公司政策及相关政策规定计提。
6、应付债券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应付债券余额为公司累计发行完成的证券
公司次级债券、公司债以及一年以上固定收益凭证,累计余额为 97.00 亿元。
7、其他负债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公司的其他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付款 46,710.99 55,257.33 31,803.10
预收款项 1,009.12 1,852.38 5,333.49
应付货币保证金 523,807.69 430,899.52 531,079.49
代理质押保证金 1,805.25 - 236.00
期货风险准备金 8,600.00 7,544.54 6,640.15
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 74.24 49.00 152.74
其他 17,817.98 14,112.47 1,973.75
合计 599,825.26 509,715.25 577,218.70
公司的其他负债主要为其他应付款、预收款项及应付货币保证金。
(1)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公司的其他应付款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经纪人佣金 3,714.73 4,233.09 1,972.13
应付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2,347.96 1,804.01 687.49
应付代销费用 8,019.78 8,263.10 3,49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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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交易所质押保证金 - - 3,727.15
应付房屋租金 343.60 405.27 784.00
应付保证金、押金 916.37 8,645.63 2,011.41
股权转让款 16,560.00 16,560.00 10,350.00
债券持续跟踪督导费 4,340.00 2,880.00 -
客户维护费 2,570.53 3,200.00 -
其他 7,898.03 9,266.24 8,776.99
合计 46,710.99 55,257.33 31,803.10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应付代销费用为 3,493.95 万元、8,263.10 万元及 8,019.78 万元,为浙商资管资产
管理产品应付代销机构的销售费用;应付交易所质押保证金为浙期实业仓单质
押融资产生的应付期货交易所的交易保证金,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应付交
易所质押保证金为 3,727.15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应付交易所质押保证金。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股权转让款为
16,560.00 万元,为公司转让浙商基金 25%股权收取的部分款项,具体情况详见
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四)参股公司”部分。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付款的其他部分包括应付房屋装修款等。
(2)预收款项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预收款项为 5,333.49 万元、1,852.38 万元及 1,009.12 万元,主要为浙期实业预收
客户的采购定金及预付款项。
(3)应付货币保证金
公司的应付货币保证金为浙商期货收到的客户资金后,存入保证金账户,
用于客户自身进行期货交易和结算的期货保证金。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货币保证金为 53.11 亿元、
43.09 亿元及 52.38 亿元。报告期内,随着浙商期货业务的发展及期货市场的波
动,公司应付货币保证金总体保持增长态势。
8、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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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指定为以公允价 指定为以公允价 指定为以公允价
为交易目的而 为交易目的 为交易目的
项目 值计量且其变动 值计量且其变动 值计量且其变动
持有的金融负 而持有的金 而持有的金
计入当期损益的 计入当期损益的 计入当期损益的
债 融负债 融负债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
债券 196,362,998.81 - - - - -
结构化主体
其他投资者 - 97,295,406.47 - - - -
享有的份额
合计 196,362,998.81 97,295,406.47 - - - -
二、经营业绩及利润表重要项目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经营业绩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营业收入 459,490.30 618,890.32 322,684.44
营业支出 296,935.64 367,309.33 222,762.84
营业利润 162,554.66 251,580.98 99,921.60
利润总额 164,321.97 252,508.15 101,088.72
净利润 124,099.95 183,433.83 75,024.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4,089.23 183,445.80 75,024.24
2014 年,随着二级市场逐渐回暖并且下半年交易量放大,证券行业及公司
的整体经营业绩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二级市场回暖、融资融券等信用业务迅速
发展的带动下及浙期实业业务快速增长的有利影响下,当期实现营业收入 32.27
亿元,实现净利润 7.50 亿元。
2015 年,二级市场呈现冲高后快速回落并保持震荡的态势,交易量急剧放
大,证券行业及公司业绩均快速增长。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证券公司 2015 年
度未经审计的经营数据进行的统计,2015 年证券行业实现营业收入 5,751.55 亿
元 , 同 比 上 升 120.97% ; 2015 年 累 计 实 现 净 利 润 2,447.63 亿 元 同 比 上 升
153.50%。公司 2015 年在二级市场回暖,融资融券规模快速增长,资产管理规
模不断增大等有利因素的影响下,当期实现营业收入 61.89 亿元,同比增长
91.79%;实现净利润 18.34 亿元,同比增长 144.50%。
2016 年,证券市场维持震荡调整的态势,交易量较 2015 年同期有较大幅
度的萎缩,导致证券行业及公司业绩相应下滑。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对 129 家
证券公司 2016 年未经审计的经营数据进行的统计,2016 年证券行业实现营业
收入 3,279.94 亿元,同比下降 42.97%;2016 年累计实现净利润 1,234.45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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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比下降 49.57%。公司受二级市场交易量下降的影响,证券经纪、融资融券以
及资产管理等业务收入呈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当期实现营业收入 45.95 亿元,
实现净利润 12.41 亿元。
(一)营业收入——会计核算口径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59,462.99 56.47% 392,519.70 63.42% 174,226.11 53.99%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
131,749.76 28.67% 285,179.80 46.08% 101,989.51 31.61%
净收入
投资银行业务手
45,235.70 9.84% 29,179.76 4.71% 22,944.23 7.11%
续费净收入
资产管理业务手
58,308.52 12.69% 59,337.57 9.59% 28,495.31 8.83%
续费净收入
利息净收入 72,016.98 15.67% 85,515.90 13.82% 50,235.33 15.57%
投资收益 29,984.97 6.53% 53,465.39 8.64% 21,300.61 6.6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539.69 0.12% -160.92 -0.03% -806.33 -0.25%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8,905.38 -1.94% 3,703.46 0.60% 4,427.77 1.37%
汇兑收益 279.40 0.06% 226.61 0.04% 12.44 0.00%
其他业务收入 106,651.34 23.21% 83,459.26 13.49% 72,482.18 22.46%
合计 459,490.30 100.00% 618,890.32 100.00% 322,684.44 100.00%
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272,844.05 416,842.73 180,895.35
证券经纪业务 145,106.93 309,495.84 108,648.24
其中: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132,379.84 296,158.71 104,343.50
交易单元席位租赁 7,655.82 4,452.80 3,115.64
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5,071.27 8,884.33 1,189.10
期货经纪业务 20,184.09 17,438.83 17,117.06
投资银行业务 45,259.59 29,186.76 22,954.73
其中:证券承销业务 28,541.24 14,961.10 15,862.02
证券保荐业务 668.12 1,372.09 1,228.73
财务顾问业务 16,050.23 12,853.56 5,863.98
资产管理业务 58,308.52 59,337.57 28,495.31
投资咨询业务 3,362.21 1,231.99 3,680.00
托管收入 622.72 151.74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3,381.06 24,323.03 6,669.23
证券经纪业务 13,357.17 24,316.03 6,658.73
投资银行业务 23.89 7.00 10.50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59,462.99 392,519.70 174,2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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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是公司营业收入的最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来源于公司
的证券经纪、期货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及资产管理业务产生的收入。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公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分别为 17.42 亿元、39.25 亿
元及 25.95 亿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 53.99%、63.42%及 56.47%。
2015 年,公司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上升 125.29%,主要来源于证券
经纪、投资银行及资产管理业务收入的提升。
2016 年,公司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下降 33.90%,主要因为 2016 年
证券市场持续震荡,市场交易量较 2015 年大幅减少导致。
由于证券经纪、投资银行及资产管理业务与证券市场行情具有较强的联动
性,报告期内公司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的变动趋势与证券市场行情的变动趋
势基本一致。
2、利息净收入
公司的利息收入主要为存放金融同业的资金所产生的利息及融资融券业务
产生的利息。利息支出则主要来源于客户资金利息支出、拆入资金利息支出及
应付短期融资款利息支出。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收支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利息收入 154,270.92 179,998.00 73,911.56
存放金融同业利息收入 51,261.84 68,858.84 26,694.17
其中:自有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2,812.65 4,715.21 4,798.13
客户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48,449.19 64,143.63 21,896.0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37,958.69 11,554.22 10,628.94
其中:约定购回利息收入 1,494.41 506.40 2,988.47
股票质押回购利息收入 23,553.81 10,008.29 6,696.49
债券质押式回购利息收入 1,522.35 468.01 653.37
债券买断式回购利息收入 11,388.13 571.53 290.60
融资融券利息收入 64,990.55 98,851.62 36,588.45
其他 59.84 733.32 -
利息支出 82,253.95 94,482.10 23,676.23
客户资金存款利息支出 5,658.90 8,627.38 2,423.46
拆入资金利息支出 3,689.91 6,777.66 5,439.52
其中:转融通利息支出 886.83 6,520.98 5,228.3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 17,693.35 32,060.02 9,144.76
应付短期融资款利息支出 32,007.01 10,356.48 4,354.34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应付债券利息支出 22,956.58 36,456.05 2,065.48
其他 248.19 204.50 248.66
利息净收入 72,016.98 85,515.90 50,235.33
利息净收入是公司稳定的业务收入来源之一,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公司分别实现利息净收入 5.02 亿元、8.55 亿元及 7.20 亿元,占公司当期营
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5.57%、13.82%及 15.67%。
利息收入方面,2013 年以来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约定购回及股票质押式回
购业务规模整体呈现增长趋势, 2014 年、2015 年公司当年融资融券利息收入
分别为 3.66 亿元、9.89 亿元,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分别达到 1.06 亿元、
1.16 亿元,逐年增长。受上述情况综合影响,公司 2014 年、2015 年实现利息收
入 7.39 亿元、18.00 亿元,同比增长 62.79%、143.53%。2016 年,公司当年融
资融券利息收入为 6.50 亿元,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3.80 亿元,全年实现
利息收入 15.43 亿元,较 2015 年稍有下降。
利息支出方面,2014 年公司的利息支出为 2.37 亿元,主要来源于拆入资金
利息支出 0.54 亿元、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 0.91 亿元、应付短期融资款利
息支出 0.44 亿元及次级债利息支出 0.21 亿元。2015 年公司的利息支出增加至
9.45 亿元,主要来源于客户资金存款利息支出 0.86 亿元、拆入资金利息支出
0.68 亿元、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 3.21 亿元、应付短期融资款利息支出
1.04 亿元及应付债券利息支出 3.65 亿元。2016 年,公司的利息支出为 8.23 亿
元,主要来源于客户资金存款利息支出 0.57 亿元、拆入资金利息支出 0.37 亿
元、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 1.77 亿元、应付短期融资款利息支出 3.20 亿元
及应付债券利息支出 2.30 亿元。
3、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539.69 -160.92 -806.33
金融资产投资收益 29,067.71 53,626.31 22,106.93
其中:持有期间取得的收益 42,418.94 32,368.19 12,873.9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37,358.00 25,843.34 11,817.07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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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 - -1.57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163.73 6,395.11 807.09
—衍生金融工具 897.21 112.66 -
—其他资产 - 17.08 251.34
处置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 -13,351.23 21,258.12 9,233.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8,577.78 12,780.05 5,973.73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18.82 -1.77 -7.69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587.43 6,541.58 2,970.62
—衍生金融工具 -12,379.69 1,774.09 272.16
—其他资产 - 164.18 24.18
结构化主体其他投资者享有的收益 365.66 - -
其他 11.91 - -
合计 29,984.97 53,465.39 21,300.61
投资收益是公司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主要来源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
产期间产生的利息收益。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公司实现的投资收益分
别为 21,300.61 万元、53,465.39 万元及 29,984.97 万元。
基于公司稳健的自营策略,报告期内公司所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债券
投资为主,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公司持有的债券日均投资规模分别为
14.28 亿元、32.92 亿元及 51.29 亿元,因此公司在报告期内持有债券产生的收益
较高。
2014 年及 2015 年,公司出售了部分前期购买的债券、理财产品等金融产
品,取得了 9,233.00 万元及 21,258.12 万元的处置收益,这也使得公司 2015 年
投资收益出现了较大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来源于参股子公司浙商基
金,浙商基金在经历了连续亏损后,在 2016 年实现扭亏,因此权益法核算的长
期股权投资收益也在同期转正。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8,955.41 2,731.96 6,137.06
损益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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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衍生金融工具 50.04 971.50 -1,709.29
合计 -8,905.38 3,703.46 4,427.77
2014 年及 2015 年,由于证券市场逐步回暖,公司当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为 4,427.77 万元和 3,703.46 万元。2016 年,受市场环境影响,公司持有的部分
债券及基金公允价值较 2015 年有所下降,当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 8,955.41
万元。
5、其他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租赁收入 652.80 839.05 775.08
货物销售收入 104,684.85 81,733.92 71,141.36
其他 1,313.69 886.28 565.74
合计 106,651.34 83,459.26 72,482.18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 7.25 亿元、8.35 亿
元及 10.67 亿元,主要来源于浙期实业基于以开展仓单服务、合作套保等为目
的货物销售收入。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浙期实业的货物销售收入具体内容如下表所
示:
单位:万元
品种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橡胶 44,842.84 42,450.82 29,627.79
棕榈油 - - 12,639.38
强麦 - - 11,371.21
豆粕 - 1,834.37 5,167.05
焦煤 - - 4,697.44
胶合板 14.23 5,103.14 3,852.36
沥青 7,192.23 - 1,857.01
PTA 2,179.50 941.09 910.04
焦炭 - 1,973.42 411.62
铝 300.93 459.76 290.25
纤维板 - - 188.30
豆油 - 614.78 114.41
早籼稻 - -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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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 150.46 - -
白糖 2,420.02 4,048.64 -
菜粕 4,645.31 804.05 -
甲醇 27,653.03 1,229.78 -
聚丙烯 484.07 8,010.48 -
螺纹钢 632.76 330.99 -
棉花 - 12,792.44 -
钢坯 10,322.83 318.90 -
热轧卷 62.18 165.68 -
玉米淀粉 - 72.31 -
玉米 - 314.63 -
聚乙烯 1,157.92 - -
镍 1,584.52 - -
铜 1,028.73 - -
铁矿石 0.82 268.64
菜籽油 12.48
合计 104,684.85 81,733.92 71,141.36
浙期实业上述货物销售的前五大销售客户、前五大供应商及其采购金额如
下表所示:
前五大客户及销售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比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比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比
五矿金牛进出
双冠控股集团 浙江金铭镇实
18,802.04 17.96% 口贸易(上 11,061.95 13.53% 8,770.34 12.33%
有限公司 业有限公司
海)有限公司
国贸启润资本 双冠控股集团 杭州融策实业
8,151.47 7.79% 8,814.49 10.78% 7,863.52 11.05%
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青岛全美橡胶 远大石化有限 中粮贸易有限
6,088.75 5.82% 8,010.47 9.80% 5,058.85 7.11%
轮胎有限公司 公司 公司
浙江省公路物 上海韬睿实业 日照华策电力
6,035.00 5.76% 4,640.93 5.68% 4,920.35 6.92%
资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燃料有限公司
平安商贸有限 杭州金投商贸 舟山良海粮油
5,177.33 4.95% 3,764.27 4.61% 4,706.42 6.62%
公司 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合计 44,254.59 42.27% 合计 36,292.11 44.40% 合计 31,319.48 44.03%
前五大供应商及采购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比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比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比
五矿金牛进出
浙江金铭镇实业 双冠控股集团
14,269.66 15.51% 口 贸 易 ( 上 15,901.19 19.04% 11,227.09 15.33%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海)有限公司
国贸启润资本管 浙江金运达实 浙江正大橡胶
5,975.88 6.50% 11,672.97 13.97% 10,497.25 14.34%
理有限公司 业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浙江宝盈物资集 浙江正大橡胶 云南惠嘉进出
5,086.06 5.53% 6,831.96 8.18% 7,769.91 10.61%
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口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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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比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比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比
中粮祈德丰投
青岛全美橡胶轮 双冠控股集团
4,343.01 4.72% 6,381.21 7.64% 资服务有限公 5,250.00 7.17%
胎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上海茂高物产贸 浙江物产经贸 云南润寰商贸
4,341.63 4.72% 4,302.41 5.15% 3,564.10 4.87%
易有限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合计 34,016.24 36.98% 合计 45,089.74 53.98% 合计 38,308.35 52.32%
(二)营业收入——经营分部口径
公司的经营分部主要包括证券经纪业务、期货业务、自营投资业务、资产
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融资融券等证券信用交易业务、直接投资业务及其
他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分部口径的营业收入主要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证券经纪业务 136,599.07 29.73% 266,386.48 43.04% 94,810.17 29.38%
期货业务 130,620.16 28.43% 121,949.69 19.70% 105,131.90 32.58%
自营投资业务 25,878.60 5.63% 45,136.46 7.29% 18,937.94 5.87%
资产管理业务 57,630.96 12.54% 63,170.99 10.21% 30,032.08 9.31%
投资银行业务 45,235.70 9.84% 28,928.09 4.67% 22,914.43 7.10%
融资融券等证
券信用交易业 117,315.91 25.53% 171,689.60 27.74% 66,887.11 20.73%

直接投资业务 2,012.04 0.44% 739.36 0.12% 1,821.65 0.56%
总部后台及其
-55,798.53 -12.14% -75,424.58 -12.19% -16,850.85 -5.22%

抵消 -3.61 -0.001% -3,685.77 -0.60% -1,000.00 -0.31%
合计 459,490.30 100.00% 618,890.32 100.00% 322,684.44 100.00%
证券经纪业务是公司的传统主营业务。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公司
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分别为 94,810.17 万元、266,386.48 万元及 136,599.07 万元,
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9.38%、43.04%及 29.73%。随着 2015 年市场交
易量放大,经纪业务活跃,证券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净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上升
至 43.04%;2016 年,证券市场小幅震荡但整体趋稳,交易量相比 2015 年下
降,因此 2016 年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占营业收入比重较 2015 年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期货业务稳步发展。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公司期
货业务收入分别为 105,131.90 万元、121,949.69 万元及 130,620.16 万元,占公司
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2.58%、19.70%及 28.43%,当中包括的浙期实业的收
入分别为 73,679.31 万元、82,346.52 万元及 107,181.7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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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受二级市场走势影响,公司的自营投资业务收入存在一定波
动。但受益于稳健的自营策略,公司在报告期内主要投资债券等低风险资产,
并根据市场行情灵活调整股票等高风险资产规模,在不利的市场情况下取得了
较好的收益。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公司实现的自营业务净收入分别为
18,937. 94 万元、45,136.46 万元及 25,878.60 万元。
资产管理业务是公司较具竞争优势的业务之一。2013 年以来,公司积极拓
展资管业务,受托资产管理业务规模有所增长,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公
司实现的资产管理业净收入分别为 30,032.08 万元、63,170.99 万元及 57,630.96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31%、10.21%及 12.54%。
公司积极发展投资银行业务,并根据市场情况灵活调整具体业务类型,在
报告期内股票承销业务波动的情况下,公司大力发展债券承销业务及财务顾问
业务,保持了投资银行整体业务收入的相对稳定。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分别为 22,914.43 万元、28,928.09 万元及 45,235.70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10%、4.67%及 9.84%。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融资融券等证券信用交易业务收入 66,887.11 万元、
171,689.60 万元及 117,315.91 万元,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比例达 20.73%、
27.74%及 25.53%,该业务已经成为公司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1、证券经纪业务收入
(1)按收入类别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收入按收入类别划分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
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代理买卖证券手续
96,863.90 70.91% 214,887.65 80.67% 78,510.98 82.81%
费净收入
产品销售净收入 5,234.63 3.83% 8,884.33 3.34% 1,189.10 1.25%
出租席位净收入 4,797.50 3.51% 4,414.13 1.66% 3,115.64 3.29%
利息净收入 26,393.25 19.32% 34,877.71 13.09% 10,464.85 11.04%
其他收入 3,309.79 2.42% 3,322.66 1.24% 1,529.61 1.61%
合计 136,599.07 100.00% 266,386.48 100.00% 94,810.17 100.00%
① 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净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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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净收入构成了公司经纪业务收入中的主要部分,该业
务与证券市场的景气程度、公司市场交易份额及佣金费率紧密相关。报告期
内,公司的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净收入的变动趋势与证券市场行情波动趋势及
市场整体交易量呈同向变动。
② 出租席位净收入
公司的出租席位净收入来源于基金公司客户租用公司交易席位,按发生交
易量支付的佣金收入。随着公司研究实力的增强及服务能力的提升,公司出租
席位净收入呈逐年上升的发展趋势。
③ 利息净收入
经纪业务的利息净收入来源于客户资金存款规模及银行支付给公司的金融
同业利率与公司支付给客户活期存款利率之间的息差。随着报告期内公司客户
资金存款余额的上升,公司报告期内经纪业务的利息净收入稳步增长。
(2)按区域类别划分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 100 家具备经纪业务资质的分支机构正
式运营。其中 62 家分支机构分布在浙江地区,38 家分布于北京、上海、天
津、深圳、重庆、广州等沿海省市及内陆经济发达地区。公司经纪业务收入按
营业网点所在区域划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区域
网点数量 收入 比例 网点数量 收入 比例 网点数量 收入 比例
浙江省内 62 119,870.52 87.75% 57 229,763.73 86.25% 56 80,265.02 84.66%
其中:
8 31,721.84 23.22% 8 71,427.38 26.81% 8 25,864.38 27.28%
金华区域
台州区域 9 17,071.18 12.50% 9 36,045.78 13.53% 9 12,565.33 13.25%
绍兴区域 7 12,281.44 8.99% 7 24,038.18 9.02% 6 8,602.00 9.07%
杭州区域 8 30,835.95 22.57% 8 45,322.00 17.01% 8 7,637.27 8.06%
其他区域 29 27,960.11 20.47% 25 52,930.39 19.87% 25 25,596.03 27.00%
浙江省外 38 16,728.55 12.25% 38 36,622.75 13.75% 37 14,545.16 15.34%
合计 100 136,599.07 100.00% 95 266,386.48 100.00% 93 94,810.17 100.00%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公司的经纪业务收入中浙江省内营业网点贡
献的比例分别为 84.66%、86.25%及 87.75%。
2、期货业务净收入
(1)按收入类别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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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手续费净收入 23,849.78 18.26% 18,777.69 15.40% 20,085.20 19.10%
其中:交易手续
11,870.69 9.09% 13,952.48 11.44% 12,758.48 12.14%
费净收入
交易手续
8,254.66 6.32% 3,467.49 2.84% 4,358.58 4.15%
费返还
投资咨询
7.74 0.01% 3.10 0.00% 411.53 0.39%
服务收入
资产管理
1,161.01 0.89% 732.48 0.60% 18.66 0.02%
业务收入
子公司手
续费净收 2,496.94 1.91% 612.60 0.50% 2,537.94 2.41%

质押手续
58.74 0.04% 9.54 0.01% - -
费净收入
利息净收入 13,040.84 9.98% 15,639.76 12.82% 10,120.35 9.63%
其他业务收入 104,686.51 80.15% 81,786.77 67.07% 71,141.36 67.67%
其他 -10,956.97 -8.39% 5,746.47 4.71% 3,784.99 3.60%
合计 130,620.16 100.00% 121,949.69 100.00% 105,131.90 100.00%
公司的期货业务净收入主要来源于手续费净收入及子公司浙期实业的商品
销售收入。报告期内,手续费净收入占公司期货业务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9.10%、15.40%及 18.26%;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浙期实业的商品销售收入,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占公司期货业务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7.67%、
67.07%及 80.15%,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其他业务实现的利润分别为-
2,078.50 万元、-1,744.45 万元及 12,692.12 万元,利润占比相对较低。
浙期实业系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颁布的《期货公司设立子公司开展以风险
管理服务为主的业务试点工作指引》,成立的以期货风险管理服务为主营业务的
子公司,其业务主要包括仓单服务、合作套保、第三方风险管理、定价服务和
基差交易等业务,其中仓单服务为浙期实业目前主要开展的业务,服务内容为
浙期实业以自有资金与客户进行仓单买断式交易,买入的仓单约定销售给客户
或在市场上进行交易,在不约定销售的情况下,均通过期货市场进行全额对冲
交易,保证风险可控,由于对冲因素的存在,浙期实业整体利润规模较小,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浙期实业经审计净利润分别为 2,185.26 万元、
1,612.65 万元及 629.85 万元,浙期实业净利润对期货业务整体损益影响较小。
①交易手续费净收入
公司期货业务的交易手续费净收入来源于向客户提供的期货经纪业务,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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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期货市场的景气度、公司的期货经纪市场份额及佣金费率相关。2014 年、
2015 年及 2016 年,我国期货市场的总体交易额分别为 291.99 万亿元、554.23
万亿元及 195.63 万亿元,浙商期货的交易手续费净收入分别为 12,758.48 万
元、18,777.69 万元及 23,849.78 万元。由于浙商期货以商品期货交易为主,因
此当 2015 年下半年至 2016 年股指期货交易量大幅降低带动期货市场总体交易
额下降时,浙商期货的交易手续费净收入未受到明显影响。
②交易手续费返还
公司期货业务的交易手续费返还来源于期货交易所返还的手续费。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期货交易所的交易手续费返还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手续费返还金额(万元) 8,254.66 3,467.49 4,358.58
手续费返还比率 24.92% 7.62% 14.66%
手续费返还次数(次) 36 35
③投资咨询服务收入
浙商期货为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提供投资咨询服务,主要包括风险管理顾
问、研究分析、交易咨询等方面服务。浙商期货通常参考客户期货交易资金规
模,并根据客户需求,与客户协商确定收费金额。2014 年,浙商期货在交易手
续费率企稳的情况下,向客户提供多样化投资咨询服务,全面满足客户投资咨
询需求,实现了投资咨询业务收入的提升。2014 年 12 月 15 日实施的《期货公
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中期协字[2014]100 号),明确“期货公司
及子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包括为单一客户办理资产管理业务和为特定多个客
户办理资产管理业务”。期货资管“一对多”业务的放开,使原本进行期货投资
咨询的单一客户转为购买“一对多”期货资产管理产品。因此投资咨询业务收
入在 2015 年及 2016 年大幅下降,同时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大幅提升。
④利息净收入
浙商期货的利息收入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及客户结算保证金存款利息。报
告期内,浙商期货自有资金及客户结算保证金存款利息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自有资金利息 599.85 1,460.14 1,8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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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客户结算保证金利息 12,431.65 14,179.62 8,261.16
公司期货利息收入增长主要来源于客户结算保证金利息的增长。2014 年、
2015 年及 2016 年,浙商期货日均客户权益分别为 44.11 亿元、56.57 亿元及
52.15 亿元。随着日均客户权益的增加,2014 年-2016 年公司的日均客户结算保
证金存款逐年增加,分别为 19.85 亿元、31.97 亿元及 38.41 亿元,导致公司客
户结算保证金利息持续增长。此外,2013 年以来,浙商期货与中信银行、兴业
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行签署了银期转账业务合作协议,
相比此前签约的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提供的存款利率相对较高,也是浙
商期货客户结算保证金利息增长的原因之一。
⑤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浙期实业基于以开展仓单服务、合作套保等为目的的
货物销售收入。2013 年浙期实业设立以来业务迅速发展,商品销售收入大幅增
加。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期货业务中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 7.11 亿元、
8.18 亿元及 10.47 亿元。
(2)按区域类别划分的手续费净收入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区域 网点 网点 网点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数量 数量 数量
浙江省内 16 22,338.38 93.66% 16 17,384.47 92.58% 16 18,754.89 93.38%
浙江省外 9 1,511.40 6.34% 7 1,393.22 7.42% 7 1,330.31 6.62%
合计 25 23,849.78 100% 23 18,777.69 100.00% 23 20,085.20 100.00%
注:网点数量统计包含浙商期货总部及浙期实业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16 家期货网点分布在浙江省内,9 家期货
网点分布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武汉、大连等经济发达地区。报告期
内,公司代理买卖期货手续费净收入主要来源于浙江省,占公司代理买卖期货
手续费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3.38%、92.58%及 93.66%。
(3)按交易品种划分的手续费净收入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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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商品期货经纪业务 19,688.05 82.55% 11,128.64 59.27% 13,384.56 66.64%
金融期货经纪业务 244.56 1.03% 6,300.87 33.56% 3,732.50 18.58%
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7.74 0.03% 3.10 0.02% 411.53 2.05%
资产管理业务 1,161.01 4.87% 732.48 3.90% 18.66 0.09%
浙期实业咨询服务业务 2,496.94 10.47% 612.60 3.26% 2,537.94 12.64%
浙商国际期货经纪业务 251.48 1.05% - - - -
合计 23,849.78 100.00% 18,777.69 100.00% 20,085.2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代理买卖期货手续费净收入主要来源于商品期货经纪业
务 , 占 公 司 代 理 买 卖 期 货 手 续 费 净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66.64% 、 59.27% 及
82.55%。随着股指期货等业务的逐步开展,公司的金融期货经纪业务净收入也
成为公司期货业务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2014 年及 2015 年分别占公司代理买
卖期货手续费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8.58%及 33.56%,由于股市异常波动,
2015 年 9 月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出台了对股指期货交易的限制措施,随后股指
期货交易量骤降,导致 2016 年公司金融期货经纪业务净收入占比下降至
1.03%。
3、自营投资业务净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自营投资业务净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
36,044.27 139.28% 24,471.25 54.22% 9,423.28 49.76%
取得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
347.51 1.34% 429.29 0.95% 555.79 2.93%
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
-9,035.87 -34.92% 12,753.89 28.26% 5,910.44 31.21%
的投资收益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7,730.56 29.87% 7,802.34 17.29% 2,239.26 11.82%
得的投资收益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8,054.09 -31.12% 1,524.82 3.38% 5,137.11 27.13%
变动收益
其他 -1,153.78 -4.46% -1,845.13 -4.10% -4,327.94 -22.85%
合计 25,878.60 100.00% 45,136.46 100.00% 18,937.9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自营投资业务净收入按证券投资品种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
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收益 比例 收益 比例 收益 比例
股票 2,238.98 8.65% 9,054.89 20.06% 5,194.43 27.43%
基金 -21.00 -0.08% -323.25 -0.72% 194.27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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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收益 比例 收益 比例 收益 比例
信用债 19,713.17 76.18% 33,396.33 73.99% 15,674.41 82.77%
集合理财产品 - - - - - -
股指期货 -43.85 -0.17% -1562.47 -3.46% -4,318.67 -22.80%
国债期货 -147.48 -0.57% - - - -
信托计划 45.05 0.17% 4,491.14 9.95% 2,193.50 11.57%
权益互换 1,094.22 4.23% -84.36 -0.19% - -
定向资管计划 3,002.21 11.60% - - - -
其他 -2.70 -0.01% 164.18 0.37% - -
合计 25,878.60 100.00% 45,136.46 100.00% 18,937.94 100.00%
公司的自营投资业务收益主要来源于信用债投资。
2014 年、2015 年股票市场回暖,公司当期实现股票收益 5,194.43 万元、
9,054.89 亿元。2016 年,二级市场走势趋稳,公司根据市场行情适时减少了股
票投资规模,当期实现股票投资收益 2,238.98 万元。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信用债业务分别实现投资收益 15,674.41 万元、
33,396.33 亿元及 19,713.17 万元,主要原因系 2014 年起公司加大了信用债的投
资规模,同时引入了专业团队人才,信用债投资收益明显提升。
此外,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中应用了股指期货、信托计划等金
融资产,2014 年、2015 年公司实现股指期货收益、信托计划投资收益分别为-
4,318.67 万元、2,193.50 万元及-1,562.47 亿元、4,491.14 亿元。2016 年,由于股
指期货交易限制,公司减少了对股指期货的投资,当期实现股指期货投资收益-
43.85 万元。同时,信托计划受证券市场震荡影响,收益大幅下滑,公司当期实
现信托计划投资收益 45.05 万元。
4、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主要包括定向资产管理业务、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和专项
资产管理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向客户收取的资产管理费和业绩报酬。报告期
内,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6,615.75 5,102.52 4,592.69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含公募基金) 47,889.91 51,027.54 22,369.53
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2,461.85 2,484.36 1,514.43
其他 663.45 4,556.57 1,555.43
合计 57,630.96 63,170.99 30,0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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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秉承差异化的竞争策略,坚持“立足选股、锁定成长、聚
焦转型”的独特理念。在报告期内取得了较好的业绩,成为公司最具竞争优势的
业务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构成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管理费 30,779.02 24,657.51 11,495.39
业绩分成 22,323.47 31,046.86 13,429.49
申购费 3,498.29 2,730.13 3,323.74
赎回费 546.74 179.92 228.02
利息净收入 -308.22 750.87 1,318.48
投资收益(亏损总额以“-
1,241.99 3,316.10 236.95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450.33 489.61 -
以\"-\"号填列)
合计 57,630.96 63,170.99 30,032.08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资管业务,受托资产管理业务规模有所增长。
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分别为 3.00 亿元、6.32 亿元及
5.76 亿元。
5、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
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包括证券承销业务净收入、证券保荐业务净收入
及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等。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的具体构成情
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证券承销净收入 28,517.35 63.04% 14,954.10 51.61% 15,851.52 69.18%
股票承销业务净收入 10,874.46 24.04% 7,809.80 26.96% 7,027.98 30.67%
债券承销业务净收入 17,642.89 39.00% 7,144.30 24.66% 8,823.53 38.51%
证券保荐业务净收入 668.12 1.48% 1,372.09 4.74% 1,228.73 5.36%
财务顾问净收入 16,050.23 35.48% 12,643.56 43.63% 5,834.18 25.46%
合计 45,235.70 100.00% 28,969.76 100.00% 22,914.43 100.00%
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报告期内呈现良好的发展趋
势。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分别为 22,914.43 万
元、28,969.76 万元及 45,235.70 万元。
2014 年,公司完成 6 单股票再融资主承销业务,实现 7,027.98 万元股票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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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业务净收入;同时公司债券承销业务继续保持较好的发展势头,实现
8,823.53 万元业务净收入。2015 年,实现 7,809.80 万元股票承销业务净收入;
同时公司债券承销业务实现 7,144.30 万元业务净收入。2016 年,公司实现
10,874.46 万元股票承销业务净收入;同时公司债券承销业务实现 17,642.89 万
元业务净收入。此外,公司加强对企业并购重组等财务顾问类业务的投入,财
务顾问净收入在报告期内持续增长。
6、融资融券等证券信用交易业务净收入
公司于 2012 年 6 月正式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
公司融资融券等证券信用交易业务净收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26,292.28 22.41% 53,822.77 31.35% 17,644.18 26.38%
融资融券利息收入 64,990.55 55.40% 98,851.62 57.58% 36,588.45 54.70%
约定购回利息收入 1,494.41 1.27% 506.40 0.29% 2,988.47 4.47%
股票质押式回购利息收入 23,553.81 20.08% 10,008.29 5.83% 6,696.49 10.01%
其他 984.86 0.84% 8,500.52 4.95% 2,969.53 4.44%
合计 117,315.91 100% 171,689.60 100.00% 66,887.11 100.00%
公司融资融券等证券信用交易业务净收入主要来源于利息收入,利息收入
主要取决于业务规模和利差水平。业务规模受二级市场行情影响较大,而利差
对市场流动性较为敏感。因为客户的融资利率较为固定,所以市场流动性越宽
松,融资成本越低,利差空间越大。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公司融资融券等证券信用交易业务净收入分
别为 66,887.11 万元、171,689.60 万元及 117,315.91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融资融
券等证券信用交易业务净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是融资融券利息收入,分别占比
54.70%、57.58%及 55.40%。
(三)营业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支出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税金及附加 9,602.83 3.23% 30,777.95 8.38% 12,970.95 5.82%
业务及管理费 193,921.56 65.31% 244,594.03 66.59% 134,584.41 6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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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资产减值损失 936.10 0.32% 8,095.90 2.20% 1,824.58 0.82%
其他业务成本 92,475.15 31.14% 83,841.45 22.83% 73,382.90 32.94%
合计 296,935.64 100.00% 367,309.33 100.00% 222,762.84 100.00%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公司营业支出分别为 22.28 亿元、36.73 亿元
及 29.69 亿元,主要由税金及附加、业务及管理费和其他业务成本构成。
1、税金及附加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公司税金及附加分别为 0.96 亿元、3.08 亿元
及 1.30 亿元,占营业支出的比例分别为 5.82%、8.38%及 3.23%。2016 年 5 月,
我国全面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方案,导致 2016 年公司税金及附加占比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营业税 7,057.73 73.50% 27,514.34 89.40% 11,594.01 89.38%
城市维护建设税 1,473.98 15.35% 1,876.10 6.10% 813.35 6.27%
教育费附加 639.87 6.66% 826.18 2.68% 335.2 2.58%
地方教育附加 423.2 4.41% 560.6 1.82% 228.14 1.76%
其他 8.03 0.08% 0.73 0.00% 0.24 0.00%
合计 9,602.83 100.00% 30,777.95 100.00% 12,970.95 100.00%
2、业务及管理费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公司业务及管理费分别为 13.46 亿元、24.46
亿元及 19.39 亿元,占营业支出的比例分别为 60.42%、66.59%及 65.31%。
业务及管理费主要包括的费用明细及占业务及管理费的比例情况如下表所
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129,658.03 66.86% 170,106.15 69.55% 88,622.23 65.85%
代销费用 10,631.52 5.48% 10,002.17 4.09% 2,813.57 2.09%
租赁费 7,208.86 3.72% 6,446.15 2.64% 6,020.10 4.47%
折旧费 6,364.93 3.28% 5,636.81 2.30% 3,388.30 2.52%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5,088.47 2.62% 4,545.08 1.86% 1,551.04 1.15%
广告宣传费 2,539.95 1.31% 2,103.70 0.86% 709.77 0.53%
招待费 2,392.14 1.23% 2,612.87 1.07% 2,181.77 1.62%
差旅费 2,137.59 1.10% 2,143.53 0.88% 1,939.50 1.44%
邮电通讯费 2,189.15 1.13% 2,101.72 0.86% 2,013.47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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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费 1,674.76 0.86% 2,025.77 0.83% 1,811.83 1.35%
其他 24,036.16 12.39% 36,870.08 15.07% 23,532.83 17.49%
合计 193,921.56 100.00% 244,594.03 100.00% 134,584.41 100.00%
公司的业务及管理费主要由职工薪酬、租赁费及折旧费等构成,业务及管
理费增长主要来源于职工薪酬的增长。根据公司的薪酬政策,职工薪酬水平主
要与当期经营业绩和平均薪酬水平相关。
公司的薪酬政策主要依据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及证券公司相关薪酬管理
规定进行制定。公司对各职级、岗位的薪酬标准制定、绩效考核、发放原则等
进行了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薪酬管理体系。公司薪酬架构主要由固定工
资、绩效奖金、津贴及福利组成。根据证券行业特点,结合管理需求和风险控
制等管理要求,公司的具体薪酬发放形式包括:固定薪酬由公司按月固定发
放,其中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固定薪酬中的考核工资按月发放 60%,其他 40%于
年度考核后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奖金由董事会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决定,按照 40%以上采取延期支付的方式,且延期支付期限
不少于 3 年,业务部门、职能部门人员绩效奖金经年度考核后,根据年度绩效
方案进行递延发放。
报告期内,公司定期发放固定薪酬,并根据绩效考核情况,计算各年考核
奖金、绩效工资等,在财务系统中相应计提了递延发放的部分。公司的薪酬主
要与当期实现的经营业绩相关。
报告期内,公司各级别、岗位员工的平均薪酬水平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公司领导及部门负责人 237.26 292.95 227.63
业务部门 68.29 85.38 51.41
中层 124.91 131.79 81.49
员工 62.44 79.48
职能部门 50.32 55.59 44.39
中层 112.05 130.53 96.76
员工 44.37 48.55 35.22
营业部 24.34 39.81 20.42
总经理 85.1 106.62 62.97
员工 20.84 36.33 17.81
公司员工年平均薪酬 40.84 56.23 33.67
2015 年,受公司经营业绩提升,优化员工结构等因素影响,公司整体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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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保持了平稳上升的态势,较 2014 年增长 67.00%。2016 年,公司员工年平
均薪酬为 40.84 万元,较 2015 年下降 27.37%。
3、其他业务成本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公司的其他业务成本为 7.34 亿元、8.38 亿元
及 9.25 亿元,占营业支出的比例分别为 32.94%、22.83%及 31.14%。主要为浙
期实业商品销售成本。
(四)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2.87 36.08 10.47
政府补助 2,077.92 1,543.26 886.68
奖励款 85.70 120.85 125.92
其他 92.18 51.78 508.82
合计 2,258.68 1,751.96 1,531.9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金额较小,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公司政府补助分别为 886.68 万元、1,543.26 万元
及 2,077.92 万元,主要来源于财政扶持资金、财政补助及税收返还。其中税收
返还主要为 2014 年浙期实业和浙商资管因将税收落户在相关地区分别获得的当
地政府机构税收返还 174.83 万元及 169.67 万元;2015 年浙商资管和浙期实业因
将税收落户在相关地区分别获得的当地政府机构税收返还 750.97 万元及 169.67
万元。2016 年公司收到杭州市下城区财税局税收返还 989.30 万元。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64.24 60.85 56.28
违约和赔偿支出 16.23 25.12 11.09
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288.99 482.58 262.33
捐赠支出 105.51 222.70 2.74
盘亏毁损损失 - 11.14 1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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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其他 16.40 22.41 14.49
合计 491.37 824.80 364.78
(五)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当期所得税费用 44,683.88 80,001.05 31,780.66
递延所得税费用 -4,461.86 -10,926.73 -5,716.18
合计 40,222.02 69,074.32 26,064.48
2015 年,公司营业利润上升至 25.16 亿元,相应的所得税费用增加。2016
年,公司营业利润为 16.26 亿元,相应的所得税费用降低。报告期内,公司当
期所得税费用变化与营业利润变化趋势一致。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69,004.52 1,905,831.47 1,842,782.3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58,129.26 1,541,834.18 1,019,206.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9,124.74 363,997.29 823,575.3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8.38 6,311.24 10,442.7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940.25 12,387.75 76,812.6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801.88 -6,076.51 -66,369.9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12,834.00 1,335,936.00 541,607.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42,872.15 425,748.95 406,820.0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961.85 910,187.05 134,786.9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51.09 36.70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37,913.67 1,268,144.52 891,992.3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75,651.03 1,707,506.51 815,514.1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37,737.36 2,975,651.03 1,707,506.51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10,701.30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472,891.37 615,081.35 263,037.72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50,000.00 - 16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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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310,935.61 - 444,871.31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265,382.74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911,865.51 645,020.1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69,794.79 378,884.61 316,151.7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69,004.52 1,905,831.47 1,842,782.31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 204,085.93 560,986.37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 553,334.08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418,738.50 147,207.10 90,080.45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40,641.52 74,277.79 17,028.26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 - 174,000.00 -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 - 319,307.03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9,755.58 100,028.00 62,384.17
支付的各项税费 87,130.65 102,148.23 32,564.7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28,528.93 420,780.10 256,162.9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58,129.26 1,541,834.18 1,019,206.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9,124.74 363,997.29 823,575.39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来源于公司从事经纪业务、投
资银行业务及资产管理业务等产生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或支出、融资融
券业务产生的现金流、回购业务产生的现金流及经纪业务代理客户买卖证券产
生的客户现金流。
1、代理买卖证券业务产生的现金流为公司经纪业务客户资金存款的净增减
额。受二级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在 2014 年产生资金净流
入 64.50 亿元,2015 年产生资金净流入 91.19 亿元,2016 年产生资金净流出
55.33 亿元。代理买卖证券业务产生的现金流与二级市场波动直接相关,是影响
经营活动现金流变化的最重要因素,2016 年代理买卖证券业务产生的现金流由
前一年度的净流入变为净流出,直接导致 2016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出现负值。
2、公司报告期内回购业务资金变动主要为公司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调整经营
策略,通过买入返售及卖出回购资产进行资金融通业务所产生。公司回购业务
在 2014 年产生资金净流入 44.49 亿元,2015 年产生资金净流出 31.93 亿元,
2016 年产生资金净流入 31.09 亿元。公司报告期内回购业务资金变动与公司经
营策略密切相关,是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变化的重要因素。
3、2014 年公司拆入资金净增加额为 16.30 亿元;2015 年公司拆入资金净减
少额为 17.40 亿,2016 年公司拆入资金净增加额为 5.00 亿元。2014 年、2015
年,公司融出资金净增加额为 56.10 亿元、20.41 亿元;2016 年,公司融出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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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减少额 26.54 亿元。公司拆入与融出资金规模受市场及公司经营策略多方面
因素影响,同样是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变化的重要因素。
4、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公司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产生
的现金流入分别为 26.30 亿元、61.51 亿元及 47.29 亿元。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公司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产生的现金流出分别为 1.70 亿
元、7.43 亿元及 4.06 亿元。
5、公司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收回代垫产品款 182,448.91 - -
代理承销证券款净增加 - 234,999.95 -
应付货币保证金净增加 130,741.94 - 192,900.05
销售收到的现金 121,133.30 90,840.53 80,342.88
存出保证金净减少 11,070.12 13,737.02 -
应收款项类投资、保本短期银行理财
- 1,700.00 15,600.00
产品、中小企业私募债净减少净减少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益 7,587.43 6,541.58 3,777.72
收到权益互换业务的客户保证金 - 7,700.00 -
其他 16,813.10 23,365.53 23,531.14
合计 469,794.79 378,884.61 316,151.79
应付货币保证金来源于公司期货经纪业务中客户存入的交易资金。2014 年
及 2016 年,随着公司期货经纪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期货客户存入公司的客户
资金也持续净流入,以此带来的应付货币保证金净流入分别为 19.29 亿元和
13.07 亿元。
2015 年,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系代理承销证券款净
增加 23.50 亿元。
6、公司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应付货币保证金净减少 - 63,875.12 -
采购支付的现金 123,550.49 77,309.58 97,004.74
存出保证金净增加 - - 78,915.54
代理承销证券款净减少 234,999.95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 40,442.93 189,320.55 23,036.22
现金支付的业务及管理费 51,493.82 62,414.84 37,325.02
预付的股票债券申购款 - 17,528.74 -
代垫产品款(流动性支持款) 356,900.96 - -
代偿产品款 22,87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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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应付货币保证金净减少 - 63,875.12 -
其他 98,270.78 10,331.26 19,881.39
合计 928,528.93 420,780.10 256,162.91
存出保证金主要来源于公司开展期货业务向交易所存出的交易保证金,
2014 年,随着公司期货业务客户持仓规模的增加而净流出 7.89 亿元。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产生的现金净流出则来源于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产品的投资。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公司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导致的现金流出分
别为 2.30 亿元、18.93 亿元及 4.04 亿元。
2016 年,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系代理承销证券款净
减少 23.50 亿元。
2016 年公司支付流动性支持款共计 35.69 亿元,主要系 2016 年 12 月 19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浙商资管管理的固收类理财产品协议回购业务因技术性
原因、市场流动性不佳等原因,导致与资金拆借对手方无法及时完成交易,为
保障投资者利益,浙商证券以资金拆借对手方的形式,对浙商资管累计支持资
金 35.64 亿元,2016 年内已还款 18.19 亿元,期末流动性支持款余额为 17.45 亿
元,已于期后全部归还。
报告期内,浙商资管合计为产品流动性支持款为 356,400.96 万元,收回
181,948.91 万 元 , 期 末 余 额 为 174,452.05 万 元 , 期 后 已 全 部 收 回 , 其 中
174,427.70 万元已于 2017 年 1 月 24 日前收回。
虽然上述流动性支持款系公司为浙商资管管理的产品提供流动性支持,其
期限较短、风险较小,且期末流动性支持款期后也已全部收回,但如长期占用
或无法归还,将直接对公司流动性产生影响。公司已制定一系列措施,加强流
动性风险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有针对性的改善了交易技术环境,优化了交易技术手段,降低了
技术上发生上述情形的风险;
(2)为防范资金拆借交易对手违约,公司已建立专项流动性储备,保障了
公司的流动性安全。
7、发行人 2016 年度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为-58.91 亿元,主要原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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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 55.33 亿元。2016 年证券市场行情较低
迷,代理买卖证券款减少,代理买卖证券款系客户资金,使用受限,故该部分
现金流量的减少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期浙商资管为其管理的产品提供流动性支持,导致经营性现金净流
出 17.45 亿元,该事件为偶发性事件,浙商证券公司筹资能力较强,该事件未
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剔除上述两项的影响后,公司 2016 年经营性现金流量为 13.87 亿元,2016
年底自有货币资金余额为 27.96 亿元,可以支撑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上
述交易事项符合主管部门关于证券公司流动性管理的相关规定,且经公司董事
会批准执行,合法合规。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认为,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如实披露
流动性支持款的具体内容、主要的风险点、报告期内发展情况、公司主要的风
险控制措施以及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为负的影响,公司对产品流动性支持不违反
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法合规。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210.00 10,35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8.38 101.24 92.7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8.38 6,311.24 10,442.72
投资支付的现金 8,669.98 1,210.00 2,75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0,270.27 11,177.75 74,062.64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940.25 12,387.75 76,812.6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801.88 -6,076.52 -66,369.92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014 年,
公司转让浙商基金 25%股权,按照协议约定向通联资本收取部分股权转让款
10,350.00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
(四)参股公司”部分。2015 年,公司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为 6,21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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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投资支付的现金及购建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的具体情况详
见本节“一、(一)8、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部分。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主要发生在 2014 年和 2015 年,2014 年,公司及浙
商资管购买位于杭州市江干区的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支付的购房款为 6.90 亿
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二)2、
偶发性关联交易”部分;2015 年,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支付的现金为 1.12 亿元。2016 年,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主要为浙商资本进行
股权投资 6,190.00 万元;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现金为 1.03 亿元。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580.00 2,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580.00 2,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6,25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1,112,834.00 1,323,356.00 533,357.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12,834.00 1,335,936.00 541,607.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961,610.00 410,103.00 401,25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80,012.15 15,645.95 5,570.08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5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42,872.15 425,748.95 406,820.0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961.85 910,187.05 134,786.92
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主要来源于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和偿还债务支
付的现金。
2014 年 1 月,公司发行 2014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筹资资金 10.00 亿元,
并于 2014 年 4 月完成兑付;2014 年 4 月,公司发行 2014 年第二期短期融资券
筹资资金 10.00 亿元,并于 2014 年 7 月完成兑付;2014 年 7 月,公司发行 2014
年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 9.50 亿元,并于 2014 年 10 月完成兑付。2014 年
9 月及 2014 年 11 月,公司分别发行 2014 年第一期及第二期次级债券,分别筹
资资金 10.00 亿元及 5.00 亿元。2014 年 10 月至 2014 年末,公司共发行了 1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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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凭证,共计筹资 10.84 亿元,累计兑付收益凭证 2.009 亿元。
2015 年 2 月,公司发行了 2014 年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5.00 亿元。2015 年 5 月,公司发行了 2015 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筹集资金 5.00
亿元,并于 2015 年 8 月完成兑付,2015 年 11 月,公司发行了 2015 年第二期短
期融资券筹资资金 6.00 亿元,并于 2016 年 2 月完成兑付。2015 年公司共发行
了五期次级债券,累计筹资资金 60.00 亿元,其中 2015 年第三期 10 亿元已于
2016 年 4 月完成兑付。2015 年,公司共发行了 38 期收益凭证,累计筹集资金
46.3356 亿元,累计兑付收益凭证 37.0103 亿元。
2016 年 4 月,公司发行了 2016 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筹集资金 10.00 亿元,
并于 2016 年 7 月完成兑付。2016 年 9 月,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了公司
债券(简称“16 浙证债”),筹资资金 19.00 亿元。2016 年,公司共发行了两期
次级债券,累计募集资金 20 亿元。2016 年,公司发行了 30 期收益凭证,累计
筹集资金 62.28 亿元,累计兑付收益凭证 40.74 亿元。
此外,2014 年,本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 6,250.00 万元,主要为浙期
实业分别向交投财务及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借款 5,850.00 万元及 400.00 万元。浙
期实业向交投财务借款的情况请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
易”之“二、(二)2、偶发性关联交易”部分。浙期实业在 2014 年已偿还上述借
款。
四、资本性支出情况
(一)报告期内资本性支出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本性支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购建固定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出 8,481.35 8,914.72 72,600.03
购置无形资产支出 1,788.92 2,263.03 2,081.32
合计 10,270.27 11,177.75 74,681.35
公司的资本性支出中,固定资产主要为购建电子设备、办公设备及运输设
备的相关支出,其他长期资产为总部及营业部的装修费用,无形资产主要为购
买软件费用的支出。2014 年,公司购建固定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出 7.29 亿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元,其中购建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作为总部办公用房支出了 6.90 亿元,具体
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二)2、偶发性关
联交易”部分。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2014 年,本公司购建了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1 幢作为总部办公用房。金基房
产已于 2014 年 12 月交付了该房屋。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处房屋尚在装
修中,公司预计未来将支出 7,500 万元用于该房屋的装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截止日,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未来可预见
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五、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发展前景分析
通过报告期内业务的发展,公司建立了包括证券经纪、资产管理、投资银
行、融资融券、证券自营、财务顾问、投资咨询、期货 IB、直接投资等多元化
的业务体系,为广大客户提供了综合性投融资服务。在此期间,公司的综合实
力也得到显著的提升,服务能力不断加强,赢得市场良好口碑,并成为经营规
范、富有特色、业绩优良及与浙江经济地位相匹配的国内优质证券服务商。
未来,浙商证券将秉承浙商精神,运用浙商智慧,弘扬浙商文化,以“同创
同享同成长”为核心企业文化,努力打造最具浙商特色的财富增值服务商,致力
于撮合投融资需求,管理居民财富,积极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在坚持稳健经
营策略的同时,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风险管控能力、优化运行机制,努力实现
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六、股东未来分红回报分析
(一)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向股东提供稳定持续的投资回报,实现公司
价值和股东收益的最大化,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3-2015 年)》,并
于 2014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监管要求对前述规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划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4-2016
年)》,2014 年 12 月 3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前述规划进一步
修订,制定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自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开始实施,以下简称“《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主要内容
如下:
1、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着眼于长远、可持续的发展,综合分析考虑
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证券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股东方的要求和
意愿,以求为投资者建立合理、科学、有效的回馈机制,从而保证公司实行连
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股东分红回报具体规划
(1)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利润分配
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在选择利
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
式。
(2)发放现金分红、股票股利条件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
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公司发放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如下:
①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
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的上一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若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可分配利润为负或审计机构对公司上一会计年度财务
报告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当年将不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还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方式分配股利或者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采
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合理因素。
(3)现金分红政策
考虑到:
①近年来证券业快速增长,预计未来几年,证券业将保持持续增长;
②未来几年,证券业发展将面临国民经济升级转型、金融结构调整、多层
次资本市场建设、业务创新蓬勃发展等诸多变化,行业发展机遇和挑战并存;
③最近三年公司业务稳定增长,新增营业部、分公司、子公司的业务发展
处于成长期。同时,公司融资融券等新型业务也将迎来快速发展的机遇。基于
上述,未来几年公司仍有望保持良好的增长。
因此,公司目前正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未来三年公司在进
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利润分配期间间隔
在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
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5)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公司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
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
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
议。
公司当期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董事会
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发
表明确独立意见。对于公司当年的利润分配计划,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结合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及未来业务
发展规划,公司未分配利润将主要运用于充实净资本以作为未来持续发展的保
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公司公共邮箱、
网络平台、电话等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
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未做出年度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年度现金利润分配比例不足
15%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公司留存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安排,独立
董事应当对此发表明确独立意见,同时,监事会应当进行审核,并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6)利润分配时间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应在股东大会召开
后两个月内完成实施。
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及决策机制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情况,每三年对《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章程》
中相关利润分配政策进行重新审阅和披露。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当根据行业监管政策,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充
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不得违反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
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董事会拟定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全
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独立意见。
同时,监事会应当进行审核,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当董事会做出的调整
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及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监事会有权要求董事会予以纠正。
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并且相关股东大会会议
应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与利润分配政策的
制定或修改提供便利。
公司制定、修改《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当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之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股东回报规划的合理性分析
公司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结合了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目标,并综合分析公司
发展战略规划、行业发展趋势、股东回报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对公司的影
响,具有合理性。
自成立以来,公司经营业绩良好,盈利能力良好,现金流量状况良好,净
资本规模持续高于监管标准,同时公司积极致力于国内资本市场证券业务的开
拓,已形成了富有特点、业绩优良的优质证券公司。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盈
利能力及现金流为公司持续、稳定的向股东提供分红回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备可行性。
另一方面,公司近年来业务快速增长,公司规模持续扩张,已成长为具有
突出竞争优势及品牌效应的证券公司,且未来规划通过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来
提高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力。同时,结合证券行业以净资本为核心的监管体
系,公司的传统业务扩张、创新业务发展将持续依赖于公司整体规模的扩大。
因此,除了给予股东稳定的回报之外,公司将留存部分利润用于业务的持续发
展,在巩固、提高现有传统业务的基础上,加大对融资融券、直接投资、其他
业务等创新业务的投入,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提高公
司的盈利能力,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制定的股利分配规划具有合理
性。
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测算及相关填补
回报措施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指标
的影响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将用于补充资本金,由于募集
资金的投入和产出需要一定的业务周期,可能导致公司在发行当年及以后一定
时期内存在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为降低公司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公司拟通过
大力发展主营业务提高公司整体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完善利润分配等措施,以提高对股东的即期回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
就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出具了承诺。
(二)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扩
展相关业务,为公司巩固并拓展各项业务提供充足的资本和资金支持,促进公
司战略发展目标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实现。
1、扩大对资产管理业务投入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2 年修订后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
法》,证券公司今后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在强化监管和防控风险的基础上,将减少
管制和放宽限制。资产管理业务作为证券公司的重要业务之一,其灵活性的释
放和投资范围的扩大,将进一步提高产品创新空间,并带动整个证券公司的业
务创新。公司将视浙商资管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考虑向其追加投资,帮助浙
商资管引进优秀投研人员、营销人员和产品设计开发人员,积极建设业务团
队,完善产品线,建设投研体系,完善现有的投研决策流程,提高效率,推进
业务创新。公司将通过浙商资管加强资产管理产品和业务创新,提高产品业绩
回报,并加快建设平台式资产管理业务、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通过多样化的
产品开发提升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实力。
2、优化证券营业网点建设,提升营业部渠道服务和增值服务,并向财富管
理中心转型;贯彻公司发展战略,对目标发展区域增设营业网点,提高经纪业
务的市场占有率水平
经纪业务作为证券公司的一项传统业务,是证券公司的主要收入和利润来
源之一,巩固经纪业务是公司的重要战略目标之一。公司浙江省外营业网点偏
少,部分省外重点城市和经济发达区域并未覆盖,制约了公司经纪业务收入和
市场份额的进一步提升。本次融资完成后,公司将择机在长三角、环渤海和珠
三角区域加强省会和经济城市的网点建设,形成对全国营销网点的布局,进一
步提高经纪业务市场占有率水平。此外,公司将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建设,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客户提供线上开户、线上咨询、线上产品销售等服务,以提高营业网点经营效
率。
传统的经纪业务侧重于提供交易通道,服务功能单一,公司营业网点将逐
步向财富管理中心转型,坚持独特的股票投资研究理念、打造特色的系列产品
线,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理财服务,以满足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人需求,以
此提升营业部渠道服务和增值服务能力,将各营业网点逐步向综合营销与服务
平台转变。
3、扩大投资银行业务规模,增强承销实力,做大做强投资银行业务
相比较国外成熟市场,我国企业的融资体系中直接融资占比相对较低,具
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近年来,证券公司的债券承销业务取得了较快发展,成为
行业新的利润增长点,缓解了直接融资中股债比例严重失衡的问题;同时,新
三板、场外市场等业务也逐步开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结构逐渐完善,促使证
券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加快转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的管理要求,证券公司承销股
票、公司债券和政府债券的,应当按承担包销义务的承销金额的 15%、8%和
4%计算风险资本准备。投资银行业务是公司发展的主要业务之一,为提高公司
投资银行的业务实力,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充实投资银行业务资金,提高风险
资本准备,提升承销实力及承销规模。团队建设方面,公司将积极引进股权、
债权融资等人才,提高投资银行整体业务能力。
4、根据市场和公司资本金情况适当调整自营业务规模及结构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证券公司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上限
为公司净资本的 100%,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上限为公司净资本的 500%。在此
政策范围内,公司将充分利用本次募集资金扩充公司净资本,进一步加强自营
业务团队建设,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资本金情况适当调
整证券自营业务规模,有效配置资金规模以及投资方向。
5、扩充研究团队,提升卖方研究实力
公司将充分利用本次募集资金提升公司卖方研究实力,一方面通过引进研
究人员、增设债券研究团队,逐步形成整体稳定、梯队合理、凝聚力强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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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另一方面,公司将完善研究部门基础数据库建设,加快研究信息化进
程。公司研究所将根据业务定位逐步实现浙江省内上市公司资源的较全覆盖,
打造具有较强市场影响力的卖方研究品牌,提升基金分佣收入水平。
6、补充子公司资本金,扩大期货、直投等业务规模
期货业务具有抗周期的特点,在未来中国资本市场发展中有着巨大的发展
前景。浙商期货作为国内领先的期货公司,近年来稳步发展,已经成为公司的
重要收入来源。未来,浙商期货需要进一步开拓市场,加强创新力度,为投资
者提供更丰富的产品选择。此外,《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于 2013
年 7 月开始实施,正式建立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期货公司风险控制指标体系。
公司将视浙商期货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考虑向其追加投资,使其成为国内优
秀的专业化期货理财增值服务商。
同时,公司非常关注直接投资业务的发展,直投业务不仅可以协助优质企
业募集资金支持快速发展,同时亦能帮助公司获得高额回报,进而提高公司的
整体核心竞争力。公司将运用募集资金,视市场情况适当扩大直投业务规模。
7、进一步开展创新业务,加大对融资融券、场外市场等业务的投入规模
融资融券业务作为我国证券市场重要的制度创新,将为证券公司带来巨大
的发展机遇,有利于活跃市场交易行为。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将实现三大利润增
长点,即放大经纪业务交易量、增加中间业务收入和提供市场下跌获利的机
会。2013 年以来,证券行业融资融券业务处于快速上升期,公司融资融券业务
亦发展良好,已成为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之一。公司可利用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支
持该项业务继续稳定发展。
约定购回业务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是证券市场中重要的融资渠道。随着
国内证券市场的发展与深化,潜在客户需求与规模巨大,是未来证券公司一个
重要的发展机遇。证券公司可以利用专业优势,在合理控制业务风险的同时,
为客户提供优质的融资服务。公司将利用本次募集资金加大约定购回业务及股
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发展力度,提高对公司业绩的贡献度。
场外市场业务的扩容和发展将会给证券公司带来新的业务机会。公司将积
极推进场外市场业务的发展,立足浙江省,辐射长三角,为客户提供挂牌、交
易、上市一站式服务。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将有利于公司开展场外市场业务,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互联网金融业务是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的重要方向,也将是未来服务客户的
重要渠道与平台。公司将利用本次募集资金加大互联网金融的系统建设力度,
结合公司现有业务推进经纪业务互联网化、金融产品网络销售、非标产品及投
融资服务的网络撮合及客户保证金网络支付等服务,进一步优化服务质量,提
升经营效率。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逐渐成熟、行业创新力度的加大,金融衍生品市场发
展将是未来行业的增长点之一。公司计划在未来加大在金融衍生品、量化投资
和对冲交易方面的人才的投入和培养;加强境内资本市场、股指期货、OTC 等
金融衍生品的研究;稳妥推进各项金融衍生品试点业务,做好金融衍生品的风
险控制和投资者教育工作,为实现业务良好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8、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提升后台综合服务能力
信息技术是公司发展的战略资源,关系到公司的战略部署、业务发展和品
牌形象。一个安全、稳定、高效的信息技术运营环境是公司业务和管理发展创
新的根本保证。公司将结合行业信息技术发展动向、公司业务和管理信息化需
求,将募集资金用于构建公司信息系统大平台、优化交易系统、重建管理系
统、扩展服务系统,为客户提供更全面、安全、高效的信息技术服务,加快互
联网金融系统建设,在公司前台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提升后台服务支撑。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
司开展该等项目的准备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公司原有的业务基础上,对公司现有业务进行
的补充和扩大。具体包括:1、扩大对资产管理业务投入;2、优化证券营业网
点建设,提升营业部渠道服务和增值服务,并向财富管理中心转型;贯彻公司
发展战略,对目标发展区域增设营业网点,提高经纪业务的市场占有率水平;
3、扩大投资银行业务规模,增强承销实力,做大做强投资银行业务;4、根据
市场和公司资本金情况适当调整自营业务规模及结构;5、扩充研究团队,提升
卖方研究实力;6、补充子公司资本金,扩大期货、直投等业务规模;7、进一
步开展创新业务,加大对融资融券、场外市场等业务的投入规模;8、加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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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建设,提升后台综合服务能力。
目前,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已经具备了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各项条件,具体如下:
人员方面,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职员工(包括控股子公司)
3,175 人,其中管理人员 448 人,业务人员 1,335 人,业务支持人员 1,392 人,
完善的人员结构为发行人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奠定了人力基础。技术
方面,首先,公司专业化的服务是经纪业务稳定发展的有力保障,公司为满足
客户需求建立了以投资性服务、适当性服务和系统化服务为核心的服务体系,
公司经纪业务提供的理财产品丰富,在传统的股票等交易品种基础上,推出了
融资融券、代销基金及金融产品等业务,满足不同客户的投资需求;其次,公
司全资子公司浙商期货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危机处理能力以及较强的创
新能力,目前浙商期货已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屡获各期货交易所颁发的
荣誉奖项;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在市场上广受好评,包括 2015 年中国券商“金方
向”奖评选中,荣获“2015 年度最佳券商资管公司”、“2015 年度最佳资产管理
公司”、“2015 年度最具潜力投资机构”,荣获证券日报社主办的第十一届中国
证券市场年会“中国证券市场 2015 改革贡献龙鼎奖”等; 近年来,公司投资
银行品牌在行业中已颇具影响力,多次在《证券时报》、《21 世纪经济报道》以
及《新财富》杂志举办的投行业务评选中获奖。
市场方面,首先,浙江省是国内经济最为发达、富裕的省份之一,2016 年
浙江省实现生产总值 4.65 万亿元,比上年增长 7.5%;其次,浙江省民间资本较
为活跃,是全国优质中小企业和高净值人群聚集地之一,为公司投资和融资业
务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最后,浙江省工业水平发达,高新技术产业
发展较快,公司扎根浙江省,牢牢把握区域内发达的经济背景和资本市场带来
的区域优势,对各项业务进行了针对性布局,并在浙江省内形成了较强的竞争
优势。
(四)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为降低公司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公司拟通过
大力发展主营业务提高公司整体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完善利润分配等措施,以提高对股东的即期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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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
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
的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帐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
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配合监管银行
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
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投资者回报及权益保护
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
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经公司 2014 年第六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通过以上程序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
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
分配的决策机制和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
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加大落实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
回报,从而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提升经营业绩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
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满
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
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资金管控风险。
4、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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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六、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协议、所作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分析
合理,发行人制定了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了填补措施
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
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和
《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相
关要求。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
导意见》,上述议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

(一)会计师的审阅意见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
息披露指引》的要求,天健会计师对公司截止 2017 年 3 月 31 日的财务报表进
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天健审[2017]5353 号)。经审阅,天健会计
师发表审阅意见:“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浙商
证券公司 2017 年第 1 季度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
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浙商证券公司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
(二)发行人的专项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专项声明,
保证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中未经审计的 2017 年第 1 季度的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出具专项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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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保证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中未经审计的 2017 年第 1 季度的财务报表真实、准
确、完整。
(三)主要财务信息
发行人 2017 年第 1 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但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审阅报告》(天健审[2017]5353 号)。公司 2017 年
第 1 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分析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3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幅度
总资产 5,465,799.20 5,373,724.56 1.71%
负债 4,483,135.50 4,417,174.67 1.49%
所有者权益总计 982,663.70 956,549.89 2.7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982,663.70 956,549.89 2.73%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5,465,799.20 万元,较 2016 年末增
长 1.71%;公司净资产为 982,663.70 万元,较 2016 年末增长 2.73%,整体变动
幅度较小。
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 1-3 月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100,927.42 95,870.02 5.28%
营业支出 66,303.68 69,278.45 -4.29%
营业利润 34,623.73 26,591.57 30.21%
利润总额 35,134.51 27,608.03 27.26%
净利润 26,392.13 19,814.65 33.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392.13 19,814.65 33.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25,999.35 19,013.51 36.74%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17 年第 1 季度, 公司营 业收 入和 净利 润分别 为 100,927.42 万元和
26,392.13 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5.28%和 33.20%,主要系公司投资银行业
务及自营投资业务经营良好所致。
3、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 1-3 月 变动幅度(绝对值)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2,093.01 -395,944.21 263,851.2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59.55 -2,698.50 61.0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项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 1-3 月 变动幅度(绝对值)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8,280.17 -153,947.10 84,333.0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73,132.73 -552,589.81 179,457.08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64,604.63 2,423,061.22 358,456.59
2017 年第 1 季度,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及代理承销证券款较去年同期流出
减少,公司流动性支持款回笼,且融资融券业务融出资金较去年同期下降,导
致公司整体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减少;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系公司
兑付了 2015 年第二期次级债券及部分收益凭证;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变化较小。公司现金流量变化主要系市场行情波动导致客户交易资金规模调整
导致。
4、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 1-3 月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
-9.84 -5.01
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 338.00 1,026.31
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95.54 46.89
小 计 523.69 1,068.19
减:企业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减少以“-”表
130.92 267.05
示)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392.77 801.15
2016 年以来,公司各季度经营业绩主要受市场行情影响,出现一定波动。
随着 2017 年市场交易逐步恢复平稳,公司 2017 年第 1 季度业绩平稳,与行业
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预计 2017 年 1-6 月经营情况
如下:
项目 金额 变动幅度
2017 年 1-6 月预测营业收入 18.55 亿元至 20.53 亿元 -13.41%至-4.17%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项目 金额 变动幅度
2017 年 1-6 月预测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19 亿元至 6.01 亿元 -4.31%至 10.81%
2017 年 1-6 月预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5.11 亿元至 5.93 亿元 -4.00%至 11.39%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分别为 100,927.42 万元、
26,392.13 万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 5.28%、33.20%,业绩变动趋势与行业变
动趋势基本一致。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模式未发生重
大不利变化,公司在税收政策等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未发
生重大变化。公司所属证券行业的经营环境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的
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三节业务发展目标
第十三节 业务发展目标
一、公司发展战略目标
本公司的战略目标是打造最具浙商特色的财富增值服务商,进入国内一流
券商行列。布局“浙江市场纵深发展、全国市场创新局面”的金融服务网络,
重点拓展上市公司、私募机构、中小企业和高净值个人客户,重点发展多层次
“大资管”、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和资本驱动业务三大方向,以证券公司为核
心、多元金融协同发展,全方位打造大类金融资产配置平台。
二、公司发展战略
本公司以“六个坚持”为指导思想,重点推进多层次“大资管”、中小企
业投融资服务、资本驱动业务三大核心模式,通过“六大融合”打造全方位金
融资产配置平台,实施“三大核心战略”,通过“四大驱动要素”、“四大核
心举措”的战略路径和“六大职能支持”的战略保障。
(一)重点推进“大资管”、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资本驱动
业务三大核心模式
以多层次“大资管”作为公司的核心发展引擎和各项业务链接的枢纽,以
中小企业投融资业务作为优质项目的输送渠道,以资本驱动型业务作为信用、
固收和对冲类产品的供应渠道,强化产品创设和资产配置能力,通过“六个融
合”构建全方位金融资产配置平台,塑造产品交易平台的领先优势。
1、大资管业务。公司将构建覆盖全系列金融产品的“大资管”,整体框架包
括财富端和资产端,由多渠道的财富管理和多层次的资产管理共同组成。以“财
富管理+OTC 业务”打造投资交易平台,以产品化服务为抓手,加快财富管理业
务培育,加快对公司经纪业务客户的转化,做大财富管理资金规模。资产管理
以产品创设能力为抓手,大类资产全线配置,积极推进全产业链布局,细分领
域突出特色,形成“团队多元化+产品多元化”的多层次资管业务集群。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三节业务发展目标
2、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公司将构建全产业链服务体系,提供中小企业全
生命周期的资产负债管理服务。公司以新三板、债券、并购作为投行业务三大
主攻方向,以投资业务作为调整收入结构的重点支点。探索“股权研究、投资银
行、股权投资”三位一体的协同发展,推动投行业务间、投行与信用业务、投行
与“大资管⑦”等跨业务、跨板块、跨机构的协同合作,打通业务链,建立市场化
的内部定价机制,创新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盈利模式。
3、资本驱动业务。公司将以财务杠杆作为撬动发展的重要支点,通过放大
杠杆提高收入和收益率,加大资本消耗型业务的投入,提升公司自有资本经营
的能力。通过建立顺畅的资本补充机制,扩大低成本资金来源,合理安排杠杆
比率和负债资金投向,持续提升资金定价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资本驱动业务
由资本中介、FICC 业务和做市商等资本消耗型业务组成,作为公司改变收入结
构的支柱,深化由通道服务商向具备金融杠杆功能的现代投资银行的转型。
(二)向“集团化、技术化、品牌化”的方向发展。
公司将实施“互联网+”、金融控股和品牌经营三大战略,将科学技术转化为
公司新的生产力,以集团化兼顾专业化和综合化发展、顺应金融混业趋势,以
品牌化顺应差异化竞争、提升客户忠诚度。
1、“互联网+”战略。公司将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全面推进“互联网+”战
略,包括:以经纪业务为基础实施互联网化转型,逐步实现全部标准化产品与
服务的线上化;通过投资互联网企业,有效推动技术资源整合,以技术融合升
华互联网金融的开发能力;与领先互联网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建立优势互补、
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在互联网平台、渠道、客户资源和业务创新等方面创造
合作价值;通过投资、培育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新兴企业,适时推进整
合,与时俱进保持创新。
2、金融控股战略。公司将战略选择金融控股集团的组织模式,打造以证券
公司为核心,银行、保险、信托、金融租赁等多元金融协同发展的金融控股集
团。主要采用三大路径:优先做强做大证券业务,持续推进业务专业化发展,
设立专业化子公司,打造核心业务组成的证券控股集团;通过上市公司平台进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三节业务发展目标
行投资收购,实施证券业纵向延伸和横向整合,逐步实现对银行、保险、信托
等其他类别金融机构的控股或参股;对牌照金融和创新型金融机构进行投资、
孵化,适时推进集团层面的整合,形成以证券为核心,证券板块、综合金融板
块和金融投资板块组成的业务布局。
3、品牌经营战略。公司以全方位金融资产配置平台作为核心优势,以为客
户提供最具浙商特色的财富增值服务作为品牌核心价值。打造具备较强的渗透
力和融合力、较大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的证券和综合金融的知名品牌。实现全国
客户对公司品牌从认识、认知、到认同核心价值观,对公司产品与服务从被动
了解、到主动选择和持续使用。系统构建和完善与公司组织结构和业务结构相
适应的品牌架构。
(三)采取机制、资本、创新和并购等四大驱动要素。
在证券业创新转型中,积极探索业务创新、模式创新、组织创新和技术创
新。实现内涵与外延式增长并举。
1、以机制创新作为公司发展的首要驱动力,向市场化机制要效益,坚持把
股东利益放在第一位,推进体制改革、机制创新、管理转型。
2、以多渠道、多样化的资本补充机制作为公司不断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市
场影响力的重要保障。
3、以业务创新、组织创新、技术创新作为公司保持基业长青、奋发向上的
动力源泉。
4、以并购驱动公司驶向发展快车道,以稳健的内生增长作为外延扩张的基
础和保障,以并购驱动业务的快速制胜,实现内生增长与外延扩张的有效联
动。
(四)实施业务协同、客户聚焦、管理转型和组织创新等四
大核心战略举措。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三节业务发展目标
公司将打通业务链、强化业务联动,持续优化客户结构,加快推进营销组
织转型,实现管理与业务发展相匹配。
1、建立跨条线、跨部门的业务资源整合与协同工作机制,形成以客户为导
向的综合金融服务矩阵,以团队作战增强区域影响和辐射力。
2、深化公司客户聚焦策略,稳步推进客户结构调整,大幅度提升机构客户
占比,重点拓展一批上市公司、私募机构、优质中小企业和高净值个人客户。
3、建立符合行业竞争规律的健全科学的管理体系,全面激发公司的经营活
力和业务潜力,为公司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4、营业网点将由垂直化管理向区域化管理、单一化发展向综合化发展转
变,作为公司各项业务的综合营销服务平台。
(五)持续强化党建工作、财务管理、人力资源、信息技
术、合规风控、企业文化等“六大职能支持”。
1、以“坚持政治正确”为指导思想,全力推动公司廉洁发展、创新发展、安
全发展。
2、财务工作重心由日常财务管理与核算向决策和业务支持进行转换,提升
财务信息系统水平,提升财务管理效率。
3、坚持共享发展,健全公司人力资源体系,探索长期激励机制,完善培训
中心功能,为公司发展提供人力资本保障。
4、信息技术工作重心从业务运行保障向业务创新保障转换,为公司实施
“互联网”战略和提高管理运营效率提供信息技术支撑与保障。
5、坚持合规经营理念,推进合规分控文化的形成与推广,提升全员的合规
风控意识,落实“有规可依、有规必依、违规必究”的合规风险管理原则。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三节业务发展目标
6、紧扣“党建引领文化,文化提升管理”的主题,深入推进企业文化建设,
完善企业文化体系,加强企业文化落地。
7、落实公司品牌战略,完善品牌宣传体系,加强自媒体运营和推广,提升
公共关系维护能力。
三、实施上述计划依据的假设条件和可能面临的主要困

(一)依据的假设条件
1、国家宏观经济、政治、法律和社会环境处于稳定发展态势,国际经济环
境稳定,没有发生系统性危机,没有对公司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不可抗力
事件及不可预见因素发生。
2、金融行业整体改革背景下,中国金融市场金融脱媒化、利率市场化和投
资多元化的大趋势保持不变,股权时代、“双创”经济和多层次资本市场构成的
金融生态演变与本规划报告的判断保持一致,没有因为市场需求的逆转导致公
司业务布局需要大幅度调整。
3、监管层对证券公司净资本要求相对放松,主要融资工具、融资方式和融
资渠道保持放开,使得行业加杠杆过程在规划期内可持续,没有因为政策变化
和融资环境恶化对公司杠杆经营模式形成重大冲击。
4、金融互联网化和互联网金融化两大趋势持续发展,并对行业整体形成向
上的拉动作用,没有因为颠覆性的创新和监管政策的转变使公司陷入非常不利
的劣势地位。
5、国家金融体系运行平稳,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和连续
性,国家对资本市场和证券行业的政策没有重大的不可预期的改变。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三节业务发展目标
6、公司在规划前期即成功上市,募集资金按计划及时到位,没有因为资本
金补充不及时而导致资金配置不到位从而对业务发展形成严重制约的情况发
生。
7、没有其他不可预见但对公司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不可抗力因素发生。
(二)可能面临的困难
1、公司战略目标和战略路径,是根据目前宏观经济发展趋势、资本市场运
行情况和行业监管政策导向制定的。若未来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发生较大的波
动,监管政策和竞争环境出现重大变化,公司如果不能有效应对该种波动和变
化,将影响公司预期战略规划的实现。
2、目前公司资本规模与行业排名领先的证券公司有较大差距,若公司未能
尽快通过公开发行股票补充净资本或公开发行时因证券市场因素导致募集资金
量不足,若资本增长速度落后于业务发展速度,业务拓展会受到制约,可能影
响公司实现预期战略目标。
3、随着公司经营规模迅速扩张,公司在战略规划、制度建立、组织设计、
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都面临更大的挑战。特别是对高级管理人才和其他
专业人才的引进、培养和留用,如果规划中薪酬、绩效、考核、激励和混改等
措施没有实施或效果不理想时,可能会造成公司对人才吸引力不足,高级人才
流失的问题,从而影响公司战略的实施。
4、“互联网+”战略是公司本次规划的核心战略,是公司实现“弯道超车”的
重要推力。公司业务与互联网的全面结合,需要公司上上下下全面参与互联网
化改造,实现一切思维、行为、习惯和操作方式的互联网化,对公司的技术能
力、组织转型等方面提出很高的要求,若公司投入不足、进展过慢,可能会影
响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三)实现上述战略拟采用的方式、方法或途径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三节业务发展目标
本公司实现上述战略拟采取的方式、方法或途径在本公司发展计划中已有
相应阐述,并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战略推进进度适时调整,最终达到将本公
司打造成为“最具浙商特色的财富增值服务商”的长远发展战略目标。
四、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公司业务发展计划在公司目前的资产规模、行业地位、业务范围和团队
建设的基础上,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和发展趋势,围绕巩固和提升市场地位这一
目标而制定。上述计划将帮助公司进一步提升竞争能力,为公司实现战略发展
目标提供有力支持。本公司将充分利用现有的业务优势和经验,根据市场和客
户的需求,大力推动业务和组织结构创新,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盈利能
力和抗风险能力,使现有的业务运作和发展计划形成良性互动,为股东创造价
值。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四节募集资金运用
第十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本公司分别于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16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 A
股发行上市方案。根据发行方案,本次发行仅限于新股发行,拟发行股票数量
为 33,333.34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0%),在该上限范围内,最终
发行股票数量由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相关规定及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募集资
金总额将根据询价后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乘以发行股数确定。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
为了切实提高本公司的净资本规模并推动各项业务的开拓和发展,本次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扩展相关业
务。为公司巩固并拓展各项业务提供充足的资本和资金支持,促进本公司战略
发展目标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实现。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为:
1、扩大对资产管理业务投入;
2、优化证券营业网点建设,提升营业部渠道服务和增值服务,并向财富管
理中心转型;贯彻公司发展战略,对目标发展区域增设营业网点,提高经纪业
务的市场占有率水平;
3、扩大投资银行业务规模,增强承销实力,做大做强投资银行业务;
4、根据市场和公司资本金情况适当调整自营业务规模及结构;
5、扩充研究团队,提升卖方研究实力;
6、补充子公司资本金,扩大期货、直投等业务规模;
7、进一步开展创新业务,加大对融资融券、场外市场等业务的投入规模;
8、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提升后台综合服务能力。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四节募集资金运用
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和市场状况确定合理的资金
使用计划,以取得良好的投资效益。若上述拟定的每一用途所使用资金额度不
足,则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补充;若募集资金用途未能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准或某
一用途所使用资金额度有剩余,则剩余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

1、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的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将增加,净资产收
益率将相应发生变化;
2、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净资本将进一步增加,提升本公司的经营
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奠定基础;
3、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可能在短时间内无法提升本公司的盈利能力,但
长期看来,有利于增强资本实力及推进各项业务的发展,从而有利于提高公司
的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五节股利分配政策
第十五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股利分配政策
(一)公司上市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负责制订,并由股东大会负责审议及批准。
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公司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按税后利润弥补以前年度公司亏损后的
10%比例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 50%时,可以不再
提取;
3、提取一般风险准备。一般风险准备按税后利润弥补以前年度公司亏损后
不低于 10%比例提取,用于弥补经营亏损,公司一般风险准备金累计额为公司
注册资本的 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4、提取交易风险准备。交易风险准备按税后利润弥补以前年度公司亏损后
的 10%比例提取,用于弥补证券交易的损失;
5、经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6、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上述各项公积后所余利润,按股东持有股份比例分
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
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二)公司发行上市后拟定的股利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基本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五节股利分配政策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
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在选择利
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
式。
3、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
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公司发放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如下:
(1)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
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上一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若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可分配利润为负或审计机构对公司上一会计年度财务
报告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当年将不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还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方式分配股利或者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采
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
合理因素。
4、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五节股利分配政策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前款所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系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或收购资产或其他由于业务拓展的资
金支出或投资预计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或收购资产或其他由于业务拓展的资金
支出或投资预计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扣除客户保
证金后)的 10%;
(3)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5、利润分配期间间隔
在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
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6、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
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
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
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当期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董事会
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发
表明确独立意见。对于公司当年的利润分配计划,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结合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及未来业务
发展规划,公司未分配利润将主要运用于充实净资本以作为未来持续发展的保
证。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公司公共邮箱、
网络平台、电话等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
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五节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董事会未做出年度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年度现金利润分配比例不足
15%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公司留存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安排,独立
董事应当对此发表明确独立意见,同时,监事会应当进行审核,并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该等年度现金利润分配的议案时,应当提供网络投
票表决方式为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7、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当根据行业监管政策,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充
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不得违反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
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董事会拟定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全
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独立意见。
同时,监事会应当进行审核,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当董事会做出的调整
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及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监事会有权要求董事会予以纠正。
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并且相关股东大会会议
应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与利润分配政策的
制定或修改提供便利。
8、股利分配的顺序
公司上市后的股利分配顺序与上市前的股利分配顺序一致。
二、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一)2014 年股利分配情况
2014 年,公司未进行股利分配。
(二)2015 年股利分配情况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五节股利分配政策
2016 年 3 月 25 日,发行人第二届第六次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派发现金红利
分配的方式,以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0 亿元为基数,按当年可
分配利润的 15%进行分配。
2016 年 4 月 15 日,发行人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2015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同意分配利润 157,500,000 元,折合每股 0.0525 元。
(三)2016 年股利分配情况
2016 年,公司未进行股利分配。
三、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安排
2012 年 12 月 28 日,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决议: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
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包括现有股东和将来持有本次发行股份的股东)按照发行
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制度及为投资者服务的安排
(一)信息披露制度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
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董事会秘书室具体承担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
(二)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服务
本公司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部门为董事会秘书室,联系方式
如下:
联系人:李雪峰、姬锐、韦小柯
地址:杭州市杭大路 1 号
电话:0571-87901964
传真:0571-87901955
电子信箱:zszq@stocke.com.cn
二、重大合同
(一)承销保荐及财务顾问协议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在履行中的承销保荐协议包括:与 1 家公
司签署的关于浙商证券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的保荐协议及承销协议;与 2 家公司签署的关于浙商证券担任其非公开发行股
票之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保荐协议及承销协议。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在履行中的财务顾问协议包括与 3 家公司
签署的关于向其提供财务顾问服务的协议。
(二)债券承销协议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浙商证券尚在履行中的债券承销协议为 14 份。
(三)第三方存管协议
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 18 家银行签署
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协议,将本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委托前述银行进行
第三方存管。
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 7
家银行签署了客户信用资金存管协议,将本公司客户信用资金委托前述银行进
行第三方存管。
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银衍转账总协议,将本公司客户衍生
品结算资金委托前述银行进行第三方存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协议、客户信用资金
存管协议以及银衍转账总协议均在有效期内。
(四)重大房屋租赁合同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尚在履行中的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房
屋租赁合同如下:
2002 年 2 月,金信证券与浙江世纪广场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楼寓租赁合
同》,约定金信证券承租位于杭州市杭大路黄龙世纪广场写字楼 A 区第 6-7 层、
B 区第 5 层、B 区第一层东南角;建筑面积为 5,350 平方米;租赁期间为 20
年,自 2002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若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未出现根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本违反合同的情形,该合同届满后,双方将依据该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合同,
租赁期限为 20 年,即 2022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42 年 2 月 28 日止;若双方在履
行续订的合同中未出现根本违反合同的情形,双方将依据该合同约定的条件再
次续订合同,租赁期限为 5 年,即 2042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47 年 2 月 28 日止;
合同项下 2002 年 3 月 1 日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的租金合计为 2,210 万元,续订
期间自 2022 年 3 月 1 日至 2042 年 2 月 28 日的租金合计为 2,210 万元,续订期
间自 2042 年 3 月 1 日至 2047 年 2 月 28 日的租金合计为 555 万元。
本公司于 2013 年 3 月与浙江世纪广场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楼寓租赁合
同>之补充合同》,根据该补充合同:(1)双方进一步明确,《楼寓租赁合同》及
补充合同项下标的房屋的承租方为浙商证券。(2)出租方承诺,《楼寓租赁合
同》第三条“租赁期限”项下第 3.1 条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后,若出租方与承租方
均未出现根本违反《楼寓租赁合同》的情形,则双方将续订合同至第 3.2 条约
定的租赁期限,第 3.2 条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后,若出租方与承租方仍未出现
根本违反续订的租赁合同的情形,则双方将再次续订租赁合同至第 3.3 条约定
的租赁期限,即自 2002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47 年 2 月 28 日止。(3)出租方确
认,承租方在《楼寓租赁合同》第六条“租金”项下的 45 年租金已经全部支付完
毕,承租方无需再行支付租金。(4)出租方确认,在租赁期限(包括续展后的
租赁期限)内,经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有权将标的房屋全部或
部分转租、转借或用其他方式与其他方使用或合用,但承租方不因上述行为而
减免其在《楼寓租赁合同》项下出租方应承担的义务。
(五)子公司重大合同
1、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浙商资管尚在履行中的资产净值在 10 亿元以上
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共计 9 份。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当事方
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 浙商汇金精选定增集合资产管理合同
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 浙商汇金灵活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
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金惠多增益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 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
理合同 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浙商金惠多增益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 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
理合同 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金惠多增益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 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
理合同 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金惠多增益 4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 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
理合同 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金惠多增益 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 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
理合同 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金惠多增益 6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 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
理合同 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金惠多增利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 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
理合同 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合同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浙商资管尚在履行中的资产净值在 10 亿元以上
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共计 21 份。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当事方
委托人: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聚
1 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金 9 号定向资产管理合同
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委托人: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聚金稠州银行 2 号定向资产管
2 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理合同
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浙商聚金光大杭州 1 号定向资产管
3 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理合同
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委托人: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聚金南粤 3 号定向资产管理业
4 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务资产管理合同
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浙商聚金浦发广州 1 号定向资产管
5 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合同
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委托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浙商聚金浦发杭州 2 号定向资产管
6 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理合同
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委托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浙商聚金浦发杭州 6 号定向资产管
7 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理合同
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委托人: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聚金稳增莱商 1 号定向资产管
8 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理合同
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浙商聚金兴业深圳 1 号定向资产管
9 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委托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浙商聚金招商杭州 2 号定向资产管
10 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理计划
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浙商聚金浙银杭州 1 号定向资产管
11 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浙商聚金浙银温州 1 号定向资产管
12 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浙商聚金浙银温州 4 号定向资产管
13 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
浙商聚金浙银舟山 1 号定向资产管
14 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
浙商聚金浙银舟山 3 号定向资产管
15 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聚金烟台银行 1 号定向资产管
16 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理合同
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聚金浙商银行 7 号定向资产管
17 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浙商聚金浙银杭州 2 号定向资产管
18 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广西北部湾银行
浙商聚金北部湾 1 号定向资产管理
19 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
托管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聚金浙商银行 1 号定向资产管
20 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理计划
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聚金浙银 8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
21 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划资产管理合同
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合同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浙商资管尚在履行中的资产净值在 1 亿元以上的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共计 3 份。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当事方
浙商聚银 1 号新潮实业股票收益权 1 号专 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
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浙商聚银 1 号德奥通航股票收益权 7 号专 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
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3 浙商聚银 1 号商赢环球股票收益权 1 号专 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4、公募基金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浙商资管尚在履行中的公募基金对应的托管协议
共计 6 份。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当事方
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 浙商汇金转型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汇金转型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
投资基金 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
投资基金 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汇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
投资基金 托管人: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汇金鼎盈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
投资基金 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汇金中证转型成长指数型证券投资 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
基金 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浙商期货私募基金投资协议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浙商期货尚在履行中的资产净值在 1,000 万元以
上的私募基金投资协议共计 3 份,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当事方
委托人:浙商期货有限公司
1 骐骏跨市套利 6 号混合型私募基金合同 管理人:上海骐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托管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浙商期货有限公司
2 骐骏跨市套利 8 号混合型私募基金合同 管理人:上海骐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托管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期货南太湖 5 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 管理人:浙商期货有限公司
3
管理合同 托管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重大房屋租赁合同
2014 年 4 月,浙商期货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签订《房屋租
赁合同》,约定承租位于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 173 号交通银行大楼 8 层-10 层的
房屋,面积 4,401.50 平方米,租赁期间为 3 年,自 2014 年 4 月 30 日至 2017 年
4 月 30 日。合同项下租金为每年 562.29 万元,合计 1,686.87 万元。
(六)其他
2013 年 1 月,公司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中国证券金融股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合同》,约定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转融
通服务的相关事项。
融资融券业务方面,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与客户已签署的且交
易金额达到 2,500 万元以上的尚在履行中的协议包括 3 份融资融券业务合同及
风险揭示书。
约定式购回业务方面,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与客户已签署的且
交易金额达到 1 亿元以上的尚在履行中的协议包括 1 份约定式购回证券交易客
户协议及风险提示书。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方面,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与客户已签署
的且交易金额达到 1 亿元以上的尚在履行中的协议包括 8 份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易业务协议书、风险揭示书及附属交易协议书。
三、对外担保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15 年 1 月 12 日作出的《关于核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8 号)核准,2015 年 2 月,浙商证券完成
公开发行 15 亿元债券“14 浙证债”的发行工作,本期公司债券期限为 5 年(附
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为
4.90%。
2014 年 6 月 20 日,浙商证券与沪杭甬就“14 浙证债”签署《担保协议
书》,公司发行的“14 浙证债”由沪杭甬提供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期公司债券的本金、利息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
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2015 年 3 月 17 日,浙商证券与沪杭甬于签
署《反担保协议书》,约定浙商证券为沪杭甬向其提供的“14 浙证债”担保事
项提供反担保。
保荐机构经上述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向沪杭甬提供反担保事项,系发行人
为其自身履行公司债券本金、利息等债务偿还义务的担保,非为股东之债务提
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发行人自身的合法权益。且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
在违反《公司章程》或《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向沪杭甬提供反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序,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或《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除上述反担保事项外,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
担保的情况。
四、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
(一)发行人、发行人的子公司、发行人的分支机构尚未了
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1、浙商期货与湖州金泰及其实际控制人潘建华债券回售纠纷
2012 年 7 月 13 日,浙商期货认购湖州金泰非公开发行 2012 年中小企业私
募债债券,根据湖州金泰《非公开发行 2012 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募集说明书》和
《担保函》等有关规定,浙商期货有权选择在该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即 2014 年 7 月 10 日)将持有的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湖州金泰。
2014 年 6 月 19 日,浙商期货选择在 2014 年 7 月 10 日将持有的债券全部回售给
湖州金泰。湖州金泰未在 2014 年 7 月 10 日向浙商期货兑付本金和利息。浙商
期货于 2014 年 10 月 29 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
提起仲裁申请,请求裁决湖州金泰向其支付债券本金 650 万元、利息 71.5 万
元,并自 2014 年 7 月 11 日起每天按 721.5 万元的万分之二点一向浙商期货支付
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请求裁决潘建华对湖州金泰的前述债务承担连带责
任。贸仲已于 2014 年 11 月 14 日受理。贸仲于 2015 年 6 月 5 日作出《裁决
书》([2015]中国贸仲京(沪)裁字第 091 号),主要裁决内容包括:1)确认
湖州金泰应向浙商期货支付本案债券本金 650 万元,利息 71.5 万元(合计
721.5 万元)以及因逾期支付本金给浙商期货造成的损失;2)潘建华对湖州金
泰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仲裁费 96,985 元,由湖州金泰、潘
建华承担。由于浙商期货已全额预缴本案仲裁费,故湖州金泰、潘建华应直接
向浙商期货支付其应承担的本案仲裁费 96,985 元。2015 年 8 月 19 日,浙商期
货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强制执行上述裁决。2015 年 9 月 7 日,浙江
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执行案件通知书》
([2015]浙湖执民字第 77 号),决定立案受理浙商期货前述强制执行申请。
2015 年 11 月 25 日,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行裁定书》([2015]浙湖执民字第 77-2 号),裁定终结上述执行程序,待湖州
金泰、潘建华有财产可供执行时,申请执行人可再次申请恢复执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被执行人湖州金泰尚在破产重整过程中,重整
方案或者清算方案尚未确定,浙商期货系湖州金泰的普通债权人;如湖州金
泰、潘建华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时,浙商期货可以请求法院恢复执行。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案件标的额相对于发行人的净资产及盈
利能力,数额较小,浙商期货已就上述案件本金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该案不
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
碍。
2、浙商资管与东飞马佐里纺机有限公司、江苏东达集团股份公
司及盐城东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2 东飞 02”债券纠纷
2013年3月21日,浙商资管管理的“汇金增强聚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从深圳
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买入私募债“12东飞02”10万张,金额1,000万元,
该债券期限2年,到期日为2015年3月21日。债券到期日,该债券债务人“东飞马
佐里纺机有限公司”未兑付本息。2015年9月16日,浙商资管作为产品管理人向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1、被告一(债务人:东飞马佐里
纺机有限公司)、被告二(债券担保人:江苏东达集团股份公司)、被告三(债
券担保人:盐城东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共同偿付公司产品项下
1,000万债券本息1,095万元,并支付违约期间利息605,657.53元;2、浙商资管有
权以江苏东达名下位于盐城市区规划双元路南、人民路两侧的宗地编号为盐国
用(2014)第607468号土地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及其上的在建工程折价或者以拍
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3、本案各项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2015年9月23
日,浙商资管已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的受理通知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浙商资管与东飞马佐里纺机有限公司、江苏东
达集团股份公司及盐城东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2 东飞02”债券纠纷,已
于2017年4月20日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案件诉讼标的额相对于发行人的净资产
及盈利能力,数额较小,不属于重大诉讼,如发行人在上述诉讼中承担败诉的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损失,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
实质性障碍。
3、浙商资管与李欣股票收益权合同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件以及
浙商资管与银江股份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2015年4月28日,浙商资管与李欣分别签署《浙商聚银1号银江股份股票收
益权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股票收益权买入回购合同》及其质押合同、《浙商聚
银1号银江股份股票收益权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股票收益权买入回购合同》及
其质押合同、《浙商聚银1号银江股份股票收益权3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股票收益
权买入回购合同》及其质押合同,李欣向浙商资管转让其持有的银江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银江股份”)相应股票收益权,并根据合同约定溢价回购相应
股票收益权;同时,李欣以其持有的前述买入回购合同约定的银江股份股票为
其履行买入回购合同项下义务提供质押担保,该等股份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质押登记,质押股份合计12,642,555股(送转之后的
股份数量为27,813,840股)。同日,浙商资管与李欣在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公证处
办理了上述买入回购合同及质押合同的强制执行公证,如李欣不履行、延迟履
行或不完全履行其在上述合同项下的义务时,浙商资管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同时,李欣放弃对浙商资管直接申请强制执行的抗辩
权。
2016年4月14日,李欣向浙商资管出具函件,确认其已无能力履行上述买入
回购合同,同意浙商资管按照《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向有管
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质押给浙商资管的银江股份股票。
2016年5月3日,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公证处出具《执行证书》([2016]浙杭钱
证执字第64号)、《公证书》([2016] 浙杭钱证执字第65号)及《公证书》([2016]
浙杭钱证执字第66号),证明申请执行人浙商资管与被申请执行人李欣签署的上
述买入回购合同及质押合同经其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浙商资管可向有管
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浙商
资管申请执行浙商资管与李欣公证债权文书一案,并决定立案执行,执行标的
合计276,060,713.6元。
2016年7月20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201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浙01执异26号),载明该院在执行浙商资管与李欣股票收益权合同公证债权文书
案件中,于2016年5月9日作出了[2016]浙01执字第306号、[2016]浙01执字第307
号、[2016]浙01执字第308号执行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对被执行人李欣所持
银江股份限售股进行冻结,案外人银江股份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异议。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驳回银江股份的异议。案外人银
江股份因不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其执行异议的裁定,于
2016年8月,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请求判令
停止对被告李欣所持有银江股份股份的强制执行。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13日作出《民事判决书》([2016]
浙01民初899号),判决驳回银江股份的诉讼请求。银江股份不服前述判决,于
2017年3月30日,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由于李欣未按期支付本金和利息,为保护浙商聚银1号银江股份项目投资者
利益,浙商资管已筹集资金对浙商聚银1号银江股份项目提供流动性支持。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浙江省杭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已对本案所涉被执行人李欣持有的银江股份股份进行冻结,该等冻
结股份的市值高于执行标的金额;同时,上述案件执行标的相对于发行人的净
资产及盈利能力,数额较小,上述案件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4、浙商证券与陈晓平融资融券交易纠纷案件
陈晓平在浙商证券开立信用账户开展融资融券交易,因陈晓平信用账户盘
后维持担保比例降低且未在发行人指定的时间内补充足额担保物,浙商证券遂
根据合同的约定实施强制平仓,执行强制平仓成功后陈晓平仍欠发行人融资本
金加利息一直未清偿。
2016年9月,发行人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起诉并请求判令陈晓平理解偿
还融资融券债务本金915,152.78元,及自2013年9月10日起至融资融券业务本息
全部付清之日止的利息及罚息;判令陈晓平支付发行人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
用60,000元;请求判令由陈晓平承担诉讼费用。
2016年10月,西湖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并根据浙商证券的申请保全了陈
晓平房产二处,机动车一辆。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2017年3月6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16]浙0106
民初8810号),判决陈晓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浙商证券915,152.78
元并支付利息、罚息641,911.65元(利息、罚息暂计至2016年9月8日,此后至款
清之日止的利息、罚息按《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合同》约定继
续计算)。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已对上述案件被告陈
晓平的相关资产进行了保全,且上述案件相对于发行人的净资产及盈利能力,
数额较小,上述案件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构成本
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5、陆俊德、浙商证券天津永安道营业部、浙商证券天津中北大
道营业部与戴毅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7 年 3 月,戴毅凌向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起诉,诉称陆俊德(曾在浙
商证券天津永安道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天津永安道营业部”)、浙商证券天
津中北大道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天津中北大道营业部”)任职,已于 2014
年离职)在戴毅凌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司法机关调查期间,擅自将戴毅凌
存于天津永安道营业部的股票投资款项移出,陆俊德向其出具了相应的借款文
书但到期后未归还相应款项。因陆俊德曾经在天津永安道营业部、天津中北大
道营业部任职,戴毅凌认为天津永安道营业部、天津中北大道营业部对其投资
款项具有监管和保护的义务,因此主张天津永安道营业部、天津中北大道营业
部承担连带责任。戴毅凌请求判决陆俊德、天津永安道营业部、天津中北大道
营业部偿还借款共计人民币 250 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案件诉讼标的额相对于发行人的净资产
及盈利能力,数额较小,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构
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经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案件
外,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的标的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重大
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二)持有发行人 5%及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尚未
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持有公司 5%及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诉讼、仲裁
案件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
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五、其他事项
2017 年 1 月 16 日,本公司收到金光华发来的《通知函》,要求公司履行与
其签署的编号为 2015-TG-NJ-023 的《投顾服务协议》及《补充协议书》(以下
简称“投顾及补充协议”)约定的相关条款,归还其 5,000 万元本金及逾期利
息。
本公司相关印章的使用均须通过专项流程审批后,由公司总部统一签署使
用。金光华所提供的编号为 2015-TG-NJ-023 的投顾及补充协议,在公司没有任
何审核、审批的流程记录。
同时,经比对,金光华提供的投顾及补充协议复印件上加盖的印章与本公
司持有的印章存在明显差异。公司委托了杭州明皓司法鉴定所(以下简称“明
皓鉴定所”)对金光华所提供的投顾及补充协议复印件中的印文进行了鉴定。
2017 年 1 月 24 日,明皓鉴定所出具了《文书司法鉴定意见书》(杭州明皓
【2017】文鉴字第 50 号),鉴定认为:确定投顾及补充协议中加盖的其中一枚
印文与样本中同名印文不是出自同一枚印章,倾向认为上述协议中加盖的另外
两枚印文与样本中同名印文不是出自同一枚印章。
公司已就编号为 2015-TG-NJ-023 的投顾及补充协议涉嫌伪造浙商证券相关
印章事宜向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报案,并于 2017 年 1 月 24 日收到《立案
告知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被伪造公司印章一案尚在杭州市公安局西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湖区分局侦查过程中,公司目前尚未就投顾及补充协议及其相关纠纷收到应诉
通知书,投顾及补充协议纠纷尚未形成诉讼。在浙商证券未签署投顾及补充协
议的情况下,浙商证券根据投顾及补充协议的相关保底约定,向金光华承担赔
偿责任的可能性较低。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浙商证券未与金光华签署编号为
2015-TG-NJ-023 的投顾及补充协议,投顾及补充协议上加盖的印章涉嫌伪造浙
商证券印章;金光华提供的投顾及补充协议约定的部分条款违反了中国证监会
对于证券公司投资顾问业务的强制性规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浙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一案尚在杭州
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侦查过程中;投顾及补充协议所涉纠纷尚未形成诉讼。在
浙商证券未签署投顾及补充协议的情况下,浙商证券根据投顾及补充协议的相
关保底约定,向金光华承担赔偿责任的可能性较低。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七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

第十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
构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詹小张 姚慧亮 骆鉴湖
吴承根 蒋 洪 陈溪俊
杨端平 王宝桐 沈田丰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七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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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七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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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七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七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七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七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王青山 楼 敏 龚尚钟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七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董事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李雪峰 周 跃 赵伟江
高 玮 盛建龙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七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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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魏庆华
保荐代表人:
王 璟
廖卫江
项目协办人: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七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
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并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
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
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郭 斌
经办律师:贺伟平
陈鹤岚
年 月 日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七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

四、发行人会计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
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
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
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王越豪
签字注册会计师:
葛 徐
吴懿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七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

五、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
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
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
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王越豪
签字注册会计师:
葛 徐
吴懿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七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
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评估师对发
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
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俞华开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潘华峰
闵诗阳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八节备查文件
第十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2、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4、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5、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6、《公司章程(草案)》;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和查阅时间
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投资者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上述备查文
件,也可到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查阅上述备查文件,查
阅时间为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 9:30-11:30,13:30-17:00。
三、信息披露网址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公司网站:http://www.stocke.com.cn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八节备查文件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之
盖章页)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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