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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缆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7-05-22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HANG LAN ELECTRIC TECHNOLOGY CO.,LTD.)
(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工业园桐梓坡西路 223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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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及承诺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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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 3
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 17
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18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18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18
三、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18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20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21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23
七、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情况. 25
八、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28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8
第四节募集资金运用. 40
一、预计募集资金总量及投向. 4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分析. 40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41
第五节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42
一、风险因素. 42
二、其他重要事项.. 46
第六节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49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49
二、本次发行上市重要日期. 49
第七节备查文件. 50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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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锁定承诺及减持价格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俞正元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股份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个月。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上述承诺事项不因本人的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且上述半年期限届满后的一年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2、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唐陕湖、罗兵、谢仕林、李
凯军、薛奇、吴小林、谭祖衡、郭长春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股份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个月。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上述承诺事项不因本人的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且上述半年期限届满后的一年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50%。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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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股东横琴中科、华鸿芙蓉、华摩投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会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会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二、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
为稳定公司股价,保护中小股东和投资者利益,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特制定了股价稳定预案。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公司股价稳定预案作出了相关承诺。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具体如下:
(一)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及程序
1、启动条件和程序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则公司应当在 5日内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后 20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
2、停止条件
在上述启动条件和程序实施期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执行上述启动条件和程序且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满后,若再次触发启动条件,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二)责任主体
稳定股价措施的责任主体包括控股股东、公司及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称“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公司上市时任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的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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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包括:控股股东、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公司回购股票;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的其他稳定股价措施。上述措施可单独或合并采用。
1、增持措施
当触发前述稳定股价启动条件时,公司控股股东、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配合并保证公司按照要求制定并启动稳定股价的实施方案。
公司控股股东、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不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价稳定预案具体方案后的 5个交易日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增持股票数量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增持公司股票。
(1)控股股东增持
①控股股东应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应包括拟增持股票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②控股股东承诺其增持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上一年度控股股东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 20%;连续十二个月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若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控股股东可不再增持公司股份。
③除因继承、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停止条件外,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实施方案期间,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经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①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应包括拟增持股票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②有责任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从公司获取的税前薪酬总和的 20%,但不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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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税前薪酬总和。若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稳定公司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本人可不再增持公司股份。
③公司及控股股东、公司上市时任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成公司新聘任的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本预案并签署相关承诺。
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因其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实施方案期间内不再作为控股股东和/或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2、公司回购股票措施
(1)当触发前述稳定股价启动条件时,公司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采取
公司回购股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的,公司应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公司回购股票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票。
(2)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
公司按照本预案回购股票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公司回购股票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连续十二个月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四)约束措施
1、公司承诺,在启动条件触发后,公司未按照本预案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
董事会应向投资者说明公司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向股东大会提出替代方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对替代方案发表意见。
股东大会审议替代方案前,公司应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公司公共邮箱、网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见面会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控股股东如应按稳定股价具体方案要求增持公司股票,但未按本预案规
定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股票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控股股东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控股股东仍不履行的,每违反一次,应按如下公式向公司计付现金补偿:控股股东按照本预案规定应增持股票金额减去其实际增持股票金额(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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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控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分红。控股股东多次违反上述规定的,现金补偿金额累积计算。
3、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如应按稳定股价具体方案要求增持公司股
票,但未按本预案的规定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仍不履行,应按如下公式向公司计付现金补偿:每名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低增持金额(其上年度从公司获取的税前薪酬总和的 20%)减去其实际增持股票金额(如有)。
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减应向其支付的报酬。
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股票增持义务且情节严重的,控股股东或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更换相关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三、关于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的承诺
(一)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公司招股意向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发生上述应回购情形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董事会将制定并公告回购计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范围包括股票投资损失、佣金和印花税等损失。
(二)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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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公司招股意向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敦促公司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招股意向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
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公司招股意向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有关中介机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保荐机构承诺: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因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机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承诺: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会计师承诺:本所为长缆电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因本所为长缆电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本所能证明无执业过错的除外。
发行人资产评估机构承诺: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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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做出了一系列公开承诺,如未能履行相关承诺,公司将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1、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
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公司未能按照已作出的承诺赔偿投资者损失的,不足部分将全部由控股
股东根据其作出的承诺赔偿。如控股股东未按照其作出的承诺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公司将在控股股东逾期后 30 日内督促其履行赔偿义务,对其采取必要的法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并及时披露进展等。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公开承诺履行情况,和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时采取约束措施的承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俞正元先生就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时采取约束措施的承诺如下:
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做出了一系列公开承诺,如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本人将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
具体原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如未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等的相关承诺,由此
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向公司董事会上缴该等收益。
3、如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且本人未按本人作出的承诺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可以扣减应支付给本人的工资薪酬及向本人支付的分红,直接支付给投资者作为本人对投资者的赔偿。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时采取约束措施
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做出了一系列公开承诺,如相应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相关承诺,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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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1、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俞正元、唐陕湖、罗兵、薛
奇、吴小林、谭祖衡、郭长春、谢仕林、李凯军承诺如未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等的相关承诺,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向公司董事会上缴该等收益。
2、全体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且本人未按本人作出的承诺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可以扣减应支付给本人的工资薪酬,并直接支付给投资者,作为本人对投资者的赔偿。
五、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俞正元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如下:
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在减持前 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两年内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上述承诺事项不因本人的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除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外,公司公开发行前无其他 5%以上的股东。
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成后,公司净资产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将大幅增加,由于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完全实现收益需要一定时间,在上述期间内,公司每股收益等即期回报指标将有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对此,公司承诺采取以下措施填补被摊薄的即期回报,以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1、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公司是专业从事电力电缆附件及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为超高压电缆附件、高压电缆附件、中低压电缆附件。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为各类电缆附件及成套产品,一般来说,电缆附件的电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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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等级越高,产品的技术要求越高,附加值越高。2014年至2016年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8,604.10万元、52,647.02万元和54,657.34万元,复合增长率为6.04%;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8,719.66万元、10,938.00万元及11,521.52
万元,复合增长率为14.95%。在实现收入和利润增长的同时,公司收入结构持续
改善,高附加值的超高压电缆附件收入占比持续上升。
随着我国电网建设的投入持续增大,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广阔,为公司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市场机遇。但同时公司也面临着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市场竞争加剧、电力行业投资趋缓等风险,可能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关于公司面临的风险具体详见招股意向书“第四节风险因素”。
面对上述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产品附加值;在稳定现有客户和市场的基础上,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不断提升售后服务能力;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继续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并与公司发展战略相适应的人才队伍;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扩大资产规模,优化财务结构,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2、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1)积极落实公司战略,努力提升盈利水平
公司将通过对既定发展战略的有效落实,保持在业内的传统优势,积极研发新产品,开拓新客户,以现有业务规模的扩大促进公司盈利水平的提升,降低由本次发行上市导致的投资者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2)加快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尽早实现募投项目收益
本次募集资金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达产后预期收益情况良好。公司将精心组织、合理统筹,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达产,通过经营规模的扩大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
(3)坚持技术创新,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壮大研发队伍,通过对新工艺和新技术的研发,巩固技术优势,开发出技术水平更高、应用领域更为广泛的新产品,以高附加值的产品不断满足客户个性化的市场需求,全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从而促进公司整体盈利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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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成本费用管控,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管控,全面实施精细化管理,减少不必要的支出,有效控制成本费用,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努力实现公司毛利率水平和净利率水平的稳定。
(5)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利润分配制度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
报机制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中完善了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并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和自身经营情况,不断完善和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保证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公司制定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发行人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相关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1)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必要的职务消费行为应低于平
均水平。
(3)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的要求;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制订、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董事会上对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5)承诺在推动公司股权激励(如有)时,应使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董事会上对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6)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
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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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7)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
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②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③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2、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俞正元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得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得侵占公司利益。
(2)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
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
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②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其他股东的补偿责任;③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七、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及本次发行后公司股
利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比例规定
公司 2017年 2月 25日召开的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的剩余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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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公司上市后有关股利分配的主要规定如下: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业务未来发展战略的实际需要,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
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
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
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4、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
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法律规
范允许的其他形式分配利润;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1)公司该年度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
损、提取盈余公积金后剩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
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
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或在考虑实施前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以及该年度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仍能够得到满足。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2)公司未来
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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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的相关规定,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须经董事会批准,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具体条件的前提下,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
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此外,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还审议通过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利分配具体规划做出了进一步的安排。
八、本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下列风险,并请认真阅读“风险因素”
一节的全部内容
(一)宏观经济环境变化风险
电缆附件是输配电设施的配套产品,其需求与电网建设、电源建设、交通基建等国民经济基础设施发展紧密相连,因此电缆附件的行业发展与国民经济的景气程度有较强的相关性。“十二五”期间,我国宏观经济环境总体平稳,城市化进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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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不断提升,电力、高铁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速,为电缆附件制造企业带来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但若未来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发生变化,基础设施投资放缓,将可能影响电力电缆附件行业的发展环境和市场需求,从而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风险
作为连接电力电缆的关键设备,本行业下游客户对电缆附件产品的安全性、产品质量与稳定性要求较高,因此对于行业新进入者存在一定技术、经验和品牌壁垒。但长期来看,随着同行业企业以及新进入者逐渐加大投入,不断实现技术创新,行业内竞争将会日益加剧。除此之外,国外竞争对手通过股权合作或投资建厂等方式进入国内市场,也将加剧行业竞争,导致综合毛利率下降,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尽管公司在产品质量、行业地位、品牌声誉等方面具有竞争优势,但如不能加大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巩固发展自己的市场地位,将面临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风险。
(三)电力行业投资趋缓风险
公司目前的电缆附件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力系统建设特别是电网建设,公司产品市场需求与我国电力系统建设投资规模高度相关。近年来,我国电网工程建设投资额从 2008年的 2,895亿元增长到 2015年的 4,603亿元,年复合增长约 7%,呈稳步增长态势,带来了电缆附件市场规模的提升。报告期内,电力行业是公司最重要的收入来源和利润来源,未来如果我国电力行业尤其是电网建设投资趋缓,规模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则可能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除特别说明外,招股意向书摘要释义与招股意向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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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
序号项目内容
1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 每股面值 1.00元
发行股数及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3,500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4 每股发行价格
【】元(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或按中国证监会规定与市场认可的其它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5 发行市盈率
【】倍(每股收益按照【】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6.95元(按照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发行人
股东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预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按照【】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 发行市净率【】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9 发行方式
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与市场认可的其它发行方式
10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交易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1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12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13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14 发行费用概算 5,802.18万元
(1)承销费用 4,099.55万元
(2)保荐费用 200.00万元
(3)审计费用 471.69万元
(4)律师费用 573.58万元
(5)用于本次发行的信
息披露费用
422.95万元
(6)发行手续费用 34.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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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注册中文名称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HANG LAN ELECTRIC TECHNOLOGY CO.,LTD.
注册资本 102,934,029元
法定代表人俞正元
设立日期 2011年12月19日
公司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工业园桐梓坡西路223号
邮政编码 410205
联系电话 0731-85262635
传真 0731-85570150
互联网网址 http://www.csdlfj.com
电子信箱 cldg@csdlfj.com.cn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公司前身为长沙电缆附件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2月23日。2011年11月29日,长缆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长缆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天健所湖南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湘审[2011]604号),长缆有限以2011年9月30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285,038,472.43元为基础,折合为公司股份
60,206,372股,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2011年12月19日,公司取得了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3019305341)。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总股本为60,206,372股,发起人为长缆有限的原25名股东。各发起人均以其在长缆有限所占注册资本比例,对应折为各自所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比例。
三、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02,934,029 股,公司此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 3,5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37%。发行前后公司
股本变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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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单位:股、%
股东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股份比例股份比例
俞正元 46,860,025 45.52 46,860,025 33.97
横琴中科 1,360,000 1.32 1,360,0.99
华鸿芙蓉 1,360,000 1.32 1,360,0.99
华摩投资 1,360,000 1.32 1,360,0.99
其他自然人 51,994,004 50.52 51,994,004 37.69
本次发行流通股- 35,000,000 25.37
合计 102,934,029 100 137,934,029 100
(二)发行人前10名股东
本次发行之前,公司共有182名股东,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股东持股数持股比例
俞正元 46,860,025 45.52
肖上林 4,212,814 4.09
唐陕湖 2,899,137 2.82
陈均山 2,881,679 2.80
罗兵 2,827,509 2.75
张建纯 2,534,811 2.46
薛奇 2,370,129 2.30
吴跃坚 2,279,549 2.21
郭长春 1,751,725 1.70
母斌 1,399,958 1.36
合计 70,017,336 68.01
(三)公司前10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单位任职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前10名自然人股东在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担任职务持股数持股比例
俞正元董事长 46,860,025 45.52
肖上林- 4,212,814 4.09
唐陕湖董事、副总经理 2,899,137 2.82
陈均山- 2,881,679 2.80
罗兵董事、副总经理 2,827,509 2.75
张建纯- 2,534,811 2.46
薛奇副总经理 2,370,129 2.30
吴跃坚- 2,279,549 2.21
郭长春总工程师 1,751,725 1.70
母斌- 1,399,958 1.36
合计 70,017,336 6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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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四)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部分自然人股东之间存在夫妻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丈夫姓名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妻子姓名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 俞正元 46,860,025 45.52 罗均荷 659,971 0.64
2 唐陕湖 2,899,137 2.82 王跃旗 540,219 0.52
3 陈均山 2,881,679 2.80 吴蓉翔 134,483 0.13
4 吴跃坚 2,279,549 2.21 邓丽娜 65,134 0.06
5 母斌 1,399,958 1.36 杨允辉 61,158 0.06
6 谢涛 1,002,791 0.97 彭双双 47,621 0.05
7 高建国 596,615 0.58 黄爱云 65,005 0.06
8 曾省吾 470,822 0.46 李蓓 79,379 0.08
9 周国立 414,349 0.40 张丽珍 39,063 0.04
10 沈四元 221,166 0.21 王建萍 78,597 0.08
11 肖民樑 119,788 0.12 林与新 72,163 0.07
12 王顺安 111,547 0.11 张幸桃 63,513 0.06
13 姚自强 104,793 0.10 吴金云 65,134 0.06
14 王建明 100,042 0.10 杨嘉玲 61,876 0.06
15 彭国秋 96,832 0.09 邹艳芳 61,953 0.06
16 杨义 65,667 0.06 汤宇红 53,400 0.05
17 沈麓英 55,582 0.05 周蓉 79,318 0.08
18 常律 40,554 0.04 唐继恭 288,295 0.28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系专业从事电力电缆附件及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50多年电缆附件生产经验,具备500kV及以下各电压等级交直流全规格超高压、高压及中低压电缆附件及配套产品的生产能力。
(二)公司的主要产品及用途
作为国内电缆附件行业的骨干企业,公司拥有完整的产品线,主要产品包括超高压电缆附件、高压电缆附件、中低压电缆附件以及其它产品及服务等。公司产品已广泛应用于包括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电网改造工程在内的特大型、大型城市输配电网改造,包括秦山、大亚湾、岭澳核电站二期等在内的核电工程项目建设,包括北京、上海、广州等在内的主要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包括武广高铁、沪昆高铁等在内的干线高铁项目建设以及北京奥运会场馆电力建设、广州亚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21
运会场馆电力建设、三峡工程、厦门柔性直流输电科技示范工程等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是电力、轨道交通、高铁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电力线路中必不可少的关键产品。
(三)公司的产品销售模式及渠道
公司主要通过直销、买断式经销和合作开发模式实现产品的销售。
(四)公司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
公司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金属材料、化工材料、外购零配件及其他材料。上述原材料均为市场化产品,供应充足,公司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五)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创建于 1958 年,是国内专业生产电缆附件历史最长、品种规格最齐全的骨干企业之一。公司在电缆附件领域处于国内技术领先水平,拥有成熟的自主研发实力和完善的研发创新体系,是国内少数在品牌和技术方面可以和国外知名厂商竞争的电缆附件生产企业之一。
一般而言,电压等级越高,对产品技术的要求也越高。中低压电缆附件的技术门槛较低,设备工艺简单,国内有能力生产的厂家众多,市场竞争相对激烈。
高压、超高压产品市场与中低压产品相反,国内具备 110kV、220kV及以上高压、超高压电缆附件生产能力的企业数量较少,竞争环境相对宽松。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房屋建筑物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拥有 15 处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证书号所有权人房屋座落地
规划用途
建筑面积(m2)
登记日期长房权证岳麓字第 711223638号
长缆电工桐梓坡西路 223号工业 30,868.61 2011年 12月 29日
长房权证岳麓字第 711223645号
长缆电工桐梓坡西路 223号工业 7,986.35 2011年 12月 29日
长房权证岳麓字第 711223646号
长缆电工桐梓坡西路 223号工业 3,600.79 2011年 12月 29日
长房权证岳麓字第 711225868号
长缆电工
岳麓区桐梓坡西路223号
工业 14,617.24 2011年 12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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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证书号所有权人房屋座落地
规划用途
建筑面积(m2)
登记日期长房权证岳麓字第 711225869号
长缆电工
岳麓区桐梓坡西路223号
办公 7,017.91 2011年 12月 31日
长房权证岳麓字第 711225870号
长缆电工
岳麓区桐梓坡西路223号
宿舍 3,531.22 2011年 12月 31日
长房权证岳麓字第 711225871号
长缆电工
岳麓区桐梓坡西路223号
工业 2,087.60 2011年 12月 31日
长房权证岳麓字第 711225873号
长缆电工
岳麓区桐梓坡西路223号
工业 14,574.55 2011年 12月 31日
郑房权证字第1501178168号
河南长缆
中原区伏牛路 219号 5号楼东 2单元2层西户
住宅 132.25 2015年 7月 20日
郑房权证字第1501184680号
河南长缆
中原区桐柏南路238号 1号楼 12层1202号
住宅 144.20 2015年 7月 27日
湘(2016)望城
区不动产权第0001343号
长缆电工
长沙市望城经开区普瑞西路 1段 1398号长沙长缆电工材料生产基地值班室101室
其他 29.87 2016年 11月 17日
湘(2016)望城
区不动产权第0001345号
长缆电工
长沙市望城经开区普瑞西路 1段 1398号长沙长缆电工材料生产基地水泵站101室
工业 32.71 2016年 11月 17日
湘(2016)望城
区不动产权第0001346号
长缆电工
长沙市望城经开区普瑞西路 1段 1398号长沙长缆电工材料生产基地倒班宿舍 101室
集体宿舍
4,447.18 2016年 11月 17日
湘(2016)望城
区不动产权第0001347号
长缆电工
长沙市望城经开区普瑞西路 1段 1398号长沙长缆电工材料生产基地食堂101室
其他 4,155.04 2016年 11月 17日
湘(2016)望城
区不动产权第0001361号
长缆电工
长沙市望城经开区普瑞西路 1段 1398号长沙长缆电工材料生产基地3#车间101室
工业 12,119.19 2016年 11月 18日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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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如下:
序号使用权证号使用权人面积(m2)使用期限
取得
方式
用途土地位置长国用(2012)
第 02035号
长缆电工 112,965.27
至 2055年10月 13日
出让工业麓谷工业园望国用(2012)
第 068号
长缆电工 69,334.30
至 2061年11月 30日
出让工业望城区星城镇郑国用(2015)
第 23567号
河南长缆 21.93
至 2072 年01月 16日
出让住宅郑州市中原区
2、专利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已获授权专利 49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 47项。
3、商标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 4 项商标,其中“长缆”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除持有本公司的股权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俞正元先生没有参股或控股其他企业,未有直接经营其他业务,也没有其他任何生产经营性资产,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联交易
1、报告期内的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因独立董事杨黎明同时担任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杯电工”)的独立董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公司向金杯电工及其下属公司的采购成为关联交易。金杯电工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的公司,公司向金杯电工及其下属公司采购电线电缆,用于电缆附件及成套设备生产,具有真实商业背景。金杯电工及其下属公司通过合格供应商评审成为公司供应商,公司与其交易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公平、合理。除独立董事杨黎明同时担任金杯电工的独立董事外,公司与金杯电工及其下属公司之间不存在其它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向金杯电工及其下属公司采购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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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定价
方式
交易
内容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金杯电工及其下属公司
市场价格
电线电缆
1,317.38 6.60 1,320.92 6.62 612.61 2.81
合计 1,317.38 6.60 1,320.92 6.62 612.61 2.81
报告期内,除上述交易及支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外,公司不存其它在经常性关联交易。
2、报告期内的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为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取得银行借款以及银行授信提供保证担保,上述担保已履行完毕。除上述已履行完毕的担保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偶发性关联交易。
3、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4、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履行程序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为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的规定,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发行人在《公司章程(草案)》、《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文件中对关联交易回避制度、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和决策程序等做出了规定,从制度上保证了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的公允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了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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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七、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情况
姓名职务性别出生日期任期起止日期简要经历兼职情况
最近一年
薪酬情况(万元)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股)
与公司的其他利益关系
俞正元董事长男 1939年
2014年 12月至2017年 12月
曾就职于长沙水利机电局、广州军区株洲农药厂、长沙变压器厂。曾任长沙电缆附件厂厂长、党委书记、长缆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绝缘材料董事长 48.78 46,860,025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俞涛副董事长男 1970年
2014年 12月至2017年 12月
曾就职于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长缆有限董事会秘书、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董事。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绝缘材料董事 42.32 --
吴小林
董事、总经理
男 1958年
2014 年 12 月至2017年12月(董事任期自 2016年 03 月至 2017年 12月)
曾就职于株洲渌口玛钢厂。曾任长缆有限车间主任、技术处处长、副总工程师、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绝缘材料董事 38.29 1,298,777 -
唐陕湖
董事、副总经理
男 1957年
2014年 12月至2017年 12月
曾就职于长沙电缆附件厂。曾任长缆有限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绝缘材料董事、总经理 40.90 2,899,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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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6
姓名职务性别出生日期任期起止日期简要经历兼职情况
最近一年
薪酬情况(万元)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股)
与公司的其他利益关系
罗兵
董事、副总经理
男 1968年
2014年 12月至2017年 12月
曾任长沙电缆附件厂财务主管、长缆有限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绝缘材料董事 38.26 2,827,509 -
杨黎明
独立董事
男 1955年
2014年 12月至2017年 12月
曾任国电网武汉高压研究所高级工程师、主任、所长。现任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退休返聘专家、本公司独立董事。
全国电线电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5.00 --
左田芳
独立董事
女 1965年
2015年 06月至2017年 12月
曾就职于湖南财经专科学校。现任长沙理工大学会计学副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
湖南鑫广安农牧股份有限
公司、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5.00 --
何德良
独立董事
男 1969年
2017年 02月至2017年 12月
曾于韩国和法国进行博士后研究工作。
现任湖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博士生导师、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
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耐蚀金属材料专业委员会委员、湖南省腐蚀与防护学会副理事长
0.00 --
谢仕林监事男 1971年
2014 年 12 月至2017年 12月
曾就职于长沙电缆附件厂。曾任长缆有限助理工程师、工艺工装室主任。现任本公司副总工程师、工艺工装室主任、监事会主席。
绝缘材料监事 35.15 1,321,905 -
李凯军监事男 1971年
2016 年 03 月至2017年 12月
曾就职于长沙电缆附件厂。曾任长缆有限车间主任。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监事。
绝缘材料副总经理 15.84 819,551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27
姓名职务性别出生日期任期起止日期简要经历兼职情况
最近一年
薪酬情况(万元)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股)
与公司的其他利益关系
李绍斌监事男 1983年
2014 年 12 月至2017年 12月
曾任长缆有限助理工程师、设计室副主任、设计室主任。现任本公司技术部主任、监事。
无 22.30 --
薛奇副总经理男 1964年
2014 年 12 月至2017年 12月
曾就职于长沙电缆附件厂。曾任长缆有限技术处处长、副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无 36.58 2,370,129 -
谭祖衡副总经理男 1967年
2014 年 12 月至2017年 12月
曾就职于长沙电缆附件厂。曾任长缆有限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总经理、本公司财务部主任。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无 35.33 902,366 -
黄平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男 1975年
2014 年 12 月至2017年 12月
曾就职于湖南开元会计师事务所。曾任湖南爱尔医疗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高级项目经理。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无 36.07 --
郭长春总工程师男 1968年
2014 年 12 月至2017年 12月
曾就职于长沙电缆附件厂。曾任长缆有限技术处处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
现任本公司总工程师。
无 36.56 1,751,725 -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28
八、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俞正元先生。俞正元先生持有公司46,860,02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5.52%,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其简介见上表。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发行人的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94,077,302.17 217,794,902.31 194,288,961.8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4,052,250.13 15,564,579.45 7,111,072.90
应收账款 310,770,301.21 284,966,002.17 260,229,926.74
预付款项 2,545,959.56 5,369,680.18 5,151,793.94
应收利息 775,561.64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4,641,191.65 13,800,839.73 6,563,837.62
存货 118,325,836.57 114,696,178.68 120,489,549.6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209,750.64 1,562,444.76 1,556,983.32
流动资产合计 767,398,153.57 653,754,627.28 595,392,126.01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93,568,683.10 195,139,014.11 161,569,675.47
在建工程 361,320.76 168,158.37 27,008,022.5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37,173,361.38 37,987,593.93 38,833,436.17
开发支出
商誉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29
资产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长期待摊费用 116,183.2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593,366.83 10,166,144.46 8,583,519.01
其他非流动资产 828,112.54 2,684,013.80 346,906.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43,524,844.61 246,144,924.67 236,457,742.39
资产总计 1,010,922,998.18 899,899,551.95 831,849,868.40
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83,992,886.57 170,486,341.36 168,255,228.84
预收款项 20,322,102.96 14,607,743.04 27,556,603.46
应付职工薪酬 12,023,106.56 9,581,628.98 8,608,439.66
应交税费 11,151,295.17 18,521,659.76 33,077,587.02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6,909,799.52 8,073,357.37 8,600,606.4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34,399,190.78 221,270,730.51 246,098,465.4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60,871,162.24 65,324,613.09 70,357,574.28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60,871,162.24 65,324,613.09 70,357,574.28
负债合计 295,270,353.02 286,595,343.60 316,456,039.6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02,934,029.00 102,934,029.00 102,934,0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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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26,157,836.59 226,157,836.59 226,157,836.5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51,464,870.92 40,158,226.01 28,908,440.63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335,095,908.65 244,054,116.75 156,731,977.7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15,652,645.16 613,304,208.35 514,732,283.94
少数股东权益 661,544.77
所有者权益合计 715,652,645.16 613,304,208.35 515,393,828.7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10,922,998.18 899,899,551.95 831,849,868.40
2、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一、营业收入 546,573,425.85 526,470,219.19 486,040,956.16
减:营业成本 245,428,242.82 249,595,548.99 237,818,004.55
营业税金及附加 8,627,641.11 5,986,726.63 5,315,454.47
销售费用 91,182,515.68 83,127,142.46 84,975,111.86
管理费用 74,274,739.74 69,809,214.53 57,597,995.54
财务费用-2,148,244.32 -3,384,826.99 -2,287,143.00
资产减值损失 5,471,358.39 3,858,406.72 9,067,262.1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23,737,172.43 117,478,006.85 93,554,270.57
加:营业外收入 8,362,086.65 8,504,438.72 6,338,637.8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3,319.77 53,495.53 40,417.76
减:营业外支出 32,510.83 381,887.17 370,322.5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7,968.23 367,837.92 236,942.8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32,066,748.25 125,600,558.40 99,522,585.85
减:所得税费用 16,851,557.81 16,367,645.47 12,597,984.27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15,215,190.44 109,232,912.93 86,924,601.5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5,215,190.44 109,379,997.46 87,196,613.42
少数股东损益-147,084.53 -272,011.8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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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项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115,215,190.44 109,232,912.93 86,924,601.5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15,215,190.44 109,379,997.46 87,196,613.4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47,084.53 -272,011.84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1.12 1.06 0.85
(二)稀释每股收益 1.12 1.06 0.85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82,401,364.29 474,027,603.01 441,080,708.32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8,694,997.13 30,629,193.89 29,155,911.9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11,096,361.42 504,656,796.90 470,236,620.2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57,333,622.23 188,154,487.62 166,836,934.9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4,608,637.21 58,660,728.13 46,530,910.82
支付的各项税费 79,704,129.24 88,699,528.60 54,039,450.4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7,465,900.81 105,617,648.49 106,572,046.6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99,112,289.49 441,132,392.84 373,979,342.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1,984,071.93 63,524,404.06 96,257,27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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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
项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69,860.00 146,498.7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2,957,086.27 2,700,000.00 8,691,881.6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3,026,946.27 2,846,498.77 8,691,881.6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2,181,762.11 24,581,140.81 30,840,345.17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1,32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3,501,762.11 24,581,140.81 30,840,345.1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474,815.84 -21,734,642.04 -22,148,463.5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1,807,342.78 10,808,073.05 12,579,118.7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807,342.78 15,808,073.05 12,579,118.7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807,342.78 -15,808,073.05 -12,579,118.7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9,701,913.31 25,981,688.97 61,529,695.1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3,981,110.67 187,999,421.70 126,469,726.5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3,683,023.98 213,981,110.67 187,999,421.70
(二)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公司报告期的非经常损益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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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648.46 -314,342.39 -196,525.04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8,261,788.85 8,235,961.19 5,629,840.52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合并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2,435.43 200,932.75 534,999.8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小计 8,329,575.82 8,122,551.55 5,968,315.28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 1,249,142.76 1,208,983.25 895,247.80
少数股东损益-0.5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7,080,433.06 6,913,568.30 5,073,067.99
(三)公司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34
序号财务指标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1 流动比率 3.27 2.95 2.42
2 速动比率 2.77 2.44 1.93
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8.96 31.69 37.79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的比例(%)
0.08 0.09 0.1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6.95 5.96 5.00
财务指标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6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83 1.93 2.05
7 存货周转率(次) 2.11 2.12 2.18
8 利息保障倍数(倍)---
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5,180.86 14,255.94 11,416.89
1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1,521.52 10,938.00 8,719.6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10,813.48 10,246.64 8,212.35
12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1.09 0.62 0.94
1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39 0.25 0.60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 76,739.82 75.91 65,375.46 72.65 59,539.21 71.57
非流动资产 24,352.48 24.09 24,614.49 27.35 23,645.77 28.43
资产总计 101,092.30 100.00 89,989.96 100.00 83,184.99 100.00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101,092.30万元,其中,流动资
产总额为76,739.8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为75.91%;非流动资产总额为24,352.48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为 24.09%。公司资产结构中流动资产的比重,符合电缆
附件行业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稳定、合理,流动资产以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为主,资产流动性好,可变现能力较强。
(2)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合计 23,439.92 79.38 22,127.07 77.21 24,609.85 77.77
非流动负债合计 6,087.12 20.62 6,532.46 22.79 7,035.76 22.23
负债合计 29,527.04 100.00 28,659.53 100.00 31,645.6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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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5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公司负债总额为 29,527.04万元,包括流动负债和
非流动负债。
2、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198.41 6,352.44 9,625.7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47.48 -2,173.46 -2,214.8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80.73 -1,580.81 -1,257.91
净利润 11,521.52 10,923.29 8,692.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额
-323.11 -4,570.85 933.27
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625.73
万元、6,352.44万元和11,198.41万元,2014年-2016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均为正数,且数额较大,显示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良好。2014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与公司净利润基本匹配。2015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较净利润相差4,570.85万元,主要原因一方面系应收账款等经营性
应收项目继续增加;另一方面系当年应交税费、预收款项等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所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16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较净利润相差323.11
万元,主要原因系应收账款继续增加所致。
3、盈利能力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52,934.18 96.85 50,440.84 95.81 42,747.32 87.95
其他业务收入 1,723.16 3.15 2,206.18 4.19 5,856.77 12.05
营业收入合计 54,657.34 100.00 52,647.02 100.00 48,604.10 100.00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电缆附件及成套产品的销售, 2014年、2015年和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7.95%、95.81%和 96.85%。
(2)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及可能影响盈利能力持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营业收入 54,657.34 52,647.02 48,604.10
营业利润 12,373.72 11,747.80 9,355.43
利润总额 13,206.67 12,560.06 9,9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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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
项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净利润 11,521.52 10,923.29 8,692.4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1,521.52 10,938.00 8,719.66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影响公司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包括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营销和服务能力、领先的行业地位、成本控制能力以及较高的行业进入壁垒。
(3)期间费用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销售费用 9,118.25 16.68 8,312.71 15.79 8,497.51 17.48
管理费用 7,427.47 13.59 6,980.92 13.26 5,759.80 11.85
财务费用-214.82 -0.39 -338.48 -0.64 -228.71 -0.47
营业收入 54,657.34 100.00 52,647.02 100.00 48,604.1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的发生总体保持平稳,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4)毛利率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单位:%
项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
超高压电缆附件 74.73 17.26 78.42 17.08 74.80 12.30
高压电缆附件 61.78 30.45 61.73 31.67 62.73 38.96
中低压电缆附件 57.29 29.20 52.91 28.53 59.30 28.48
其他配套产品 34.93 23.09 29.36 22.72 36.12 20.27
综合毛利率 56.50 - 54.71 - 57.84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57.84%、54.71%和56.50%,一
直维持在较高水平,体现了公司产品具备较高的竞争力和产品附加值。其主要原因包括:电缆附件产品技术门槛高,经济附加值大;行业整体毛利率水平较高;公司行业地位突出,具有明显的品牌优势和良好的市场口碑。
(五)关于股利分配
1、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本公司公开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2)公司
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3)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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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4)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
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5)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
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6)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7)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8)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
注册资本的25%;(9)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
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10)公司利润分配可
以采取现金或/和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2、报告期内公司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1)2013年度股利分配情况
2014年4月27日,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总股本75,686,7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1.50元(含税)进行
现金分红,实际分配现金股利11,353,017.90元,同时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股送红股1.00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60股,公司总股本由
75,686,786股增至102,934,029股。
(2)2014年度股利分配情况
2015年4月28日,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总股本102,934,0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现金1.05元
(含税),实际分配现金股利10,808,073.05元。
(3)2015年度股利分配情况
2016年3月19日,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总股本102,934,0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现金1.25元
(含税),实际分配现金股利12,866,753.63元。
(4)2016年度股利分配情况
2017年2月25日,本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总股本102,934,0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现金1.25
元(含税),实际分配现金股利12,866,753.63元。
3、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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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2015年6月2日,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待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生效。《公司章程(草案)》规定了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详细内容见“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
(2)发行人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了进一步明确本次发行后对新老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发行人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3)制定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5年 5月 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上市后启用的<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在《公司章程(草案)》中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公司上市后适用的股利分配政策,并将议案提交公司于 2015年 6月 2日召开的 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河南长缆、山东长缆、安徽长缆、内蒙古长缆、辽宁长缆,山西长缆、甘肃长缆、江西长缆、黑龙江长缆、绝缘材料等十家。除前述全资子公司外,公司无其他参股公司。子公司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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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所在地主营业务最近一年期财务数据
河南长缆 2013年 8月 9日 300万元郑州市中原区
电力电缆附件及配套产品的销售及服务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资产总额 1,004.14万元,股东权益 312.82
万元;2016年净利润 15.20万元。
山东长缆 2014年 1月 16日 300万元济南市天桥区
电力电缆附件及配套产品的销售及服务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资产总额 575.00万元,股东权益 327.52
万元;2016年净利润 47.57万元。
安徽长缆 2015年 2月 11日 500万元合肥市包河区
电力电缆附件及配套产品的销售及服务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资产总额 408.35万元,股东权益 262.84
万元;2016年净利润 0.33万元。
内蒙古长缆 2015年 2月 13日 300万元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电力电缆附件及配套产品的销售及服务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资产总额 580.64万元,股东权益 223.46
万元;2016年净利润-36.40万元。
辽宁长缆 2015年 3月 26日 500万元沈阳市铁西区
电力电缆附件及配套产品的销售及服务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资产总额 435.19万元,股东权益 273.78
万元;2016年净利润-3.15万元。
山西长缆 2015年 5月 20日 350万元太原市杏花岭区
电力电缆附件及配套产品的销售及服务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资产总额 405.61万元,股东权益 318.81
万元;2016年净利润-36.04万元。
甘肃长缆 2015年 6月 19日 300万元
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
电力电缆附件及配套产品的销售及服务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资产总额 451.73万元,股东权益 222.85
万元;2016年净利润-40.86万元。
江西长缆 2015年 6月 24日 300万元南昌市青山湖区
电力电缆附件及配套产品的销售及服务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资产总额 548.00万元,股东权益 253.31
万元;2016年净利润-30.96万元。
黑龙江长缆 2016年 3月 16日 500万元哈尔滨市南岗区
电力电缆附件及配套产品的销售及服务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资产总额 485.36万元,股东权益 197.24
万元;2016年净利润-102.76万元。
绝缘材料 2016年 4月 21日 3,000万元
湖南望城经济开发区
绝缘材料的研发、生产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资产总额 3,061.84万元,股东权益 3,018.29
万元;2016年净利润 18.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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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预计募集资金总量及投向
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
金额
项目备案文号
500kV及以下交直流电缆附件扩产能项目
45,738.13 45,738.13
长沙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编号:2015109)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599.24 6,599.24
长沙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编号:2015111)
营销体系建设项目 4,675.80 4,675.80
长沙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编号:2015110)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254.65
合计 63,013.17 57,267.82
公司将本着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项目轻重缓急、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以及项目进展情况分期投资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用募集资金先行归还已发生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或借款,剩余部分用于项目的后续建设。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额无法满足上述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则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解决。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本着专款专用原则,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门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分析
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不断推进,我国“十二五”期间,我国电力设施投入稳定增长,与电缆附件直接相关的电网建设投资占电力系统投资的比例不断提高。
未来几年,我国智能电网建设、特高压电网建设将持续推进,新能源建设、农村电网改造也将不断加速,为电缆附件行业带来持续性的市场需求。与此同时,高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加速,也将为特种电缆附件带来增量需求。
近年来,国内电缆附件行业发展迅速。以长缆电工为代表的国内生产厂家在电缆附件结构设计技术、电缆附件绝缘材料和电缆附件生产设备及工艺等关键技术领域与国外领先企业的差距逐步缩短,已逐步打破了国外厂家在高压、超高压电缆附件领域的垄断格局,国产化率逐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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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1
综合以上分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前景广阔,具有可行性。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将有效提升公司服务客户的能力,扩大产能,提升市场份额,进一步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影响力,从而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一)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都将大幅增加,公司的财务状况将得到优化。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1、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将继续保持主营业务的良好发展态势,公司的行业地位将得以巩固和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达产后,每年将新增营业收入 47,470.00
万元、新增净利润 11,540.98万元,公司的盈利能力将会大幅提高。
2、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和摊销费用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包括建筑工程投资和设备投资)为 45,484.72 万元,随着项目的建成投产,公司未来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摊销
费用将会增加。以公司现行固定资产折旧和摊销政策计算,项目达产后年新增折旧和摊销费 3,218.19 万元。按照最近三年公司加权平均主营业务毛利率 56.28%
估算,公司营业收入只需增加 5,718.18 万元(不考虑相关税费),就可以抵销新
增折旧和摊销费的影响。由此可见,项目新增实施新增的折旧和摊销费用对公司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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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2
第五节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招股意向书摘要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列风险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投资决策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发行人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宏观经济环境变化风险
详细内容见“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
(二)市场竞争风险
详细内容见“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
(三)电力行业投资趋缓风险
详细内容见“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
(四)客户集中风险
我国输配电企业主要为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发电行业的集中度也较高,作为电力电缆附件的供应商,长缆电工的客户主要集中在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及其下属企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中来自于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的收入分别为22,494.72 万元、23,575.53 万元和 21,403.85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6.28%、44.78%和 39.16%。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在我国电网建设及维护中占有
主导地位,其采购额对于电力电缆附件市场规模影响重大。目前,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对电缆附件进行采购,近年来其招标方式由下属企业组织招标逐渐转为总部集中采购,对供应商资质要求也趋于提高。公司客户集中于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存在客户集中风险,如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的采购量、招标要求、采购定价政策出现变化,则可能对公司的收入及利润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五)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金属材料(铜材、铝材等)、化工材料(硅橡胶、三元乙丙橡胶、环氧树脂等)、外购零配件(标准件、电器元件、配套件等)及其他材料(包装材料、电缆等)。因原材料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比重较高,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43
因此铜、铝以及硅橡胶等基础原材料价格变化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大。公司采用特殊产品“以销定产”、常规产品“保持合理库存”的生产模式,主要根据订单及销售预计情况安排采购和生产,并在采购时充分考虑当时原材料价格因素。但若原材料价格发生剧烈波动,将引起公司产品成本的大幅变化,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俞正元直接持有 45.52%的公司股份,同时俞正元担任公司
董事长。虽然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各项内控制度,但实际控制人仍有可能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决策、重大人事任免和利润分配等重大问题施加影响,从而出现影响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而影响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七)核心人员及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研发体系,并拥有技术过硬、敢于创新的研发团队。
公司的核心技术来源于研发团队的整体努力,不依赖于个别核心技术人员,但核心技术人员对公司的产品研发、工艺改进起到了关键作用。如果公司出现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或核心技术失密,将会对公司的研发和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八)产品质量风险
电缆附件是关系到电网运行可靠性和安全性的关键设备。公司现已通过了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建立了完善的产品设计管理体系及生产管理体系。对产品的质量控制贯穿了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出厂的全过程,以保证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在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同时,公司还按照国际标准,对部分产品制定了更高要求以满足客户的需求。公司大部分产品除需要满足公司的质量检测要求外,还须经过国家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型式试验。迄今为止,公司未发生产品质量事故或因产品质量问题产生重大纠纷。但由于公司产品涉及的工艺过程和生产环节较多,如果出现生产操作不当或质量控制不严等情形,可能引发质量问题,不仅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而且会对公司的品牌形象和行业声誉造成负面影响。
(九)技术创新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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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创新为企业发展导向,取得多项专利,参与起草和审定国家及行业标准。凭借雄厚的技术优势,公司成为电缆附件领域的引领者,是业内少数具备 500kV 超高压电缆附件型式试验能力的厂商之一。但如果公司在技术研发过程中不能及时准确把握技术、产品和市场的发展趋势,出现技术研发偏离市场需求或与市场需求脱节的情形,公司已有的竞争优势将可能被削弱,从而对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经济效益及发展前景造成不利影响。
(十)募投项目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在充分考虑市场潜力、自身管理能力等因素后确定的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生产、销售、技术研发与设计能力,对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如果项目实施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组织管理不力等原因不能按计划进行,将对公司经营计划的实现和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公司快速发展带来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和资产规模稳定增长,行业地位不断提升。与此相适应,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
本次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总体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这要求公司在战略投资、运营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管理等方面必须根据需要随时调整,以完善管理体系和制度、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以及加强战略方针的执行力度。如果公司管理层不能及时应对市场竞争、行业发展、经营规模快速扩张等内外环境的变化,将可能阻碍公司业务的正常推进或错失发展机遇,从而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
(十二)人力资源风险
持续的技术创新离不开高素质的人才支撑,人力资源队伍的建设对公司在行业内持续保持竞争优势至关重要。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需要建立和培养一支与公司规模扩张相适应的人才梯队,包括核心技术人才以及具有丰富经验的管理、销售人才,要求企业不断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以吸引和培养符合公司战略以及经营规划的人才,但如果未来公司后续人力资源的补充和培养不及时,将有可能无法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从而导致相应的人力资源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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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货款回收期较长,且按行业惯例通常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因此随着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可能会不断增加。2014 年末、2015年末和 2016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26,022.99万元、28,496.60万
元和 31,077.03 万元,分别占公司同期流动资产的 43.71%、43.59%和 40.50%。
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大部分在一年以内,且主要客户为多年合作的客户,具有较强的实力和良好的信誉度,报告期内未发生过重大坏账损失,但应收账款的增加仍可能影响资金周转速度、导致坏账损失等,从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十四)存货金额较大风险
2014年末、2015年末和 2016年末,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 12,048.95万元、
11,469.62 万元和 11,832.58 万元,分别占公司同期流动资产的 20.24%、17.54%
和 15.42%。因受生产流程复杂程度、生产耗时、品种多样等因素的影响,公司
储备原材料和半成品的金额较大,导致公司存货余额较高。公司已通过引入动态存货管理系统,合理降低备库水平,但受经营模式的影响,存货绝对金额仍然较高,且会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而增加。较高的存货金额对公司流动资金占用较大,从而可能导致一定的经营风险。
(十五)毛利率下滑风险
2014年、2015年和 2016年,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57.84%、54.71%
和 56.50%,基本维持在较高水平,主要是因为以超高压、高压电缆附件为代表
的产品生产工艺复杂,技术水平高,相应的产品附加值较高。但随着行业技术水平的提升和市场竞争的加剧,未来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十六)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成功后,将导致公司净资产额大幅增长,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建设到达产需要一段时间,因此公司存在因净资产增长较大而在短期内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十七)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2008年 12月 31日,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0843000208号),2008年至 2010年企业所得税减按 15%的优惠税率计缴;2011年 11月 4日,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取得了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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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201143000252 号),2011 年至 2013 年企业所得税继续减按 15%的优惠税率计缴;2014 年 8 月 28 日,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取得了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443000149号),2014年至 2016年企业所得税仍减按 15%的优惠税率计缴。2014年至 2016年,公司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1,200.18 1,191.89 1,052.39
同期净利润 11,521.52 10,923.29 8,692.46
税收优惠占比 10.42 10.91 12.11
此外,公司子公司山西长缆、江西长缆、黑龙江长缆、内蒙古长缆、安徽长缆和绝缘材料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执行20%企业所得税税率。
如未来公司无法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及复审或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将面临所得税优惠变化风险,从而可能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十八)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经营业绩稳定增长,体现出了较好的成长性。
2014年、2015年和 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48,604.10万元、52,647.02万
元和 54,657.34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8,692.46 万元、10,923.29 万元和 11,521.52
万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提升,有利于公司盈利能力的稳定和抗风险能力的提升。但公司的经营业绩受宏观环境、政策、下游行业发展、市场竞争等外部因素以及公司战略的制定与执行、公司管理水平、团队建设、持续创新能力、市场开拓能力等内部因素的影响,如未来某些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因素出现不利变化,将有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甚至出现下滑幅度超过 50%的风险。
(十九)股市波动风险
股票价格的波动受宏观经济、政治、投资者预期、行业发展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本次公开发行的价格以及上市后的股票交易价格将受股票市场波动影响,有可能对投资者的投资收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公司提请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时特别注意股市价格波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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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正在履行中的重要合同及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包括采购合同、销售合同、主承销协议和保荐协议。
(二)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1、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
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已了结的重大诉讼1项,具体如下:
2015年8月,发行人收到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15)
岳民初字第05627号)等相关文件:公司原股东黄勇作为原告于2015年8月7日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确认其具有被告即发行人的股东资格,确认其合法持有发行人股份1,415股。
黄勇作为长缆有限的隐名股东,在原长缆有限持有1,415股股份,后因其擅自离职被长缆有限按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其持有的长缆有限全部股份已由长缆有限于2005年10月按照《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回购)的暂行规定》予以回购,其过程符合长缆有限当时有效的相关规定。黄勇本次就该部分股权向公司提起诉讼,涉及的股权标的微小,对发行人股权结构的稳定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对发行人经营亦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015年 10月 12日,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就本案进行了审理。2015年 11月 11日,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出具了(2015)岳民初字第 05627
号《民事判决书》,法院认为:被告(发行人)的《长沙电缆附件有限公司章程(2003年)》、《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回购)的暂行规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原告(黄勇)属于《长沙电缆附件有限公司章程(2003年)》、《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回购)的暂行规定》实施前已调离的职工,其现有的证据只能证明其曾经持有被告股份,不能证明被告的《长沙电缆附件有限公司章程(2003年)》、《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回购)的暂行规定》存在无效的情形,故原告要求确认其具有被告的股东资格及合法持有被告股份 1,415股,不符合《长沙电缆附件有限公司章程(2003 年)》、《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回购)的暂行规定》,法院不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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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支持。被告辩称的修改公司章程、制定了股权回购管理办法、股东股权管理规定等制度,对离职职工的股权予以回购,以及回购行为、修改公司章程、制定股权回购管理办法、股东股权管理规定等内容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程序,故合法有效的抗辩理由,法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裁定驳回原告黄勇的诉讼请求。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未接到黄勇就本案上诉的通知,前述判决已经生效,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除上述诉讼,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诉讼或仲裁事项。
2、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者可预见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以预见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刑事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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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名称住所联系电话传真联系人
发行人: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工业园桐梓坡西路223号
0731-85262635 0731-85570150 黄平
保荐人(主承销商):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0755-82828354 0755-82825424 张翊维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高粱桥斜街59院1号楼15层
010-82191604 010-88381869 邹盛武
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98号新世纪大厦19层
0731-85179800 0731-85179801 张笑
资产评估机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198号新世纪大厦20楼
0731-85179817 0731-85172855 张佑民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0755-259380755-25988122
收款银行:
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0755-82083 0755-82083164
二、本次发行上市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时间 2017年 5月 24日至 2017年 5月 25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17年 5月 31日
网上、网下申购日期 2017年 6月 1日
网上、网下缴款日期 2017年 6月 5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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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备查文件
本次股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在公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办公地址查阅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备查文件,查阅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投资者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阅招股意向书全文以及发行保荐书、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全文、法律意见书以及律师工作报告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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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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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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