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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17-06-12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Jinlongyu Group Co., Ltd.
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办上水径冷水坑猪肉窝
金龙羽工业园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1-4-1
本次发行概况
项目 具体信息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8,000.00 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均为新股,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
发行股数
发售(即老股转让)的情形
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
发行方式
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后总股本 42,500.00 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17 年 6 月 13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6.20 元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郑有水承诺:本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
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
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5.00%;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本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00%;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离职后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 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 50.00%;
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 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2、公司股东郑会杰、郑美银、郑凤兰承诺:本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一年内不得转让;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
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3.00%。
3、公司股东黄丕勇承诺:本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自公司上市至上述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上述承诺中所述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7 年 6 月 12 日
1-4-2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1-4-3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对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的影响
(一)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方案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8,000.00 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8.82%,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即老股转让)的情形。
(二)股东公开发行股份对发行人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
的影响
郑有水本次发行前直接持有公司 24,600.00 万股股份,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 71.30%,郑有水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会杰本次发行前直接
持有公司 3,600.00 万股股份,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43%,郑会杰报告
期内未参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仅作为家族成员持有公司股权参与分红。本次公
开发行后,郑有水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会杰亦不参与经营管理,
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二、公司股东股份锁定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郑有水承诺:本人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每年减
持的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5.00%;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本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
过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00%;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离职后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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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
超过 50.00%;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2、公司股东郑会杰、郑美银、郑凤兰承诺:本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
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所持公
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3.00%。
3、公司股东黄丕勇承诺:本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
内不得转让;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自公司上市至上述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承诺中所述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规定
(一)本次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根据公司 2017 年 3 月 9 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次股票发行上市后
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方式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取
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利润。
2、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
(1)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上市修订草案)》的规
定,在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
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在具备下列所述现金分红条件
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现金分红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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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
后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除上述分红条件外,股票上市后内,公司董事会还将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
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
区分下列情形确定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的最低比例: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拟进行重大投资、收购或者
购买资产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2)股票股利发放的具体条件
若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情况与公司不断发展的经营规模不相匹配时,在满足
最低现金股利分配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股票股利发放条件:
①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当期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
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
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并已在公开披露文件中对相关因素的合理性进行
必要分析或说明,且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
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3、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
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
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具体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及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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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状况依职权制订并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
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4、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盈利情况、资金需求提出和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
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进
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2)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
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
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
董事会审议。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
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
问题。
(4)在当年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董事会未提出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
分配预案或者按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进行利润分配的,还应说明原
因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在召开股东大会
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5)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
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的,就相关
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审核意见。
(6)股东大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
案进行表决。
5、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程序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利润分配
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调整后的利润
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议案需分别经监事会和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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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提案中应详细说明修改
利润分配政策的原因。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
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提供便利。
6、公司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
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
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
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
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拟发行证券、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或者因收购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的,应当在募集说明书或发行预案、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或者
收购报告书中详细披露募集或发行、重组或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公司的现金分红
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明等信息。
(三)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计划
根据公司 2015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审议通过
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如下:
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计划:公司在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
后,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股票上市
后三年内在具备下列所述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
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若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情况与公司不断
发展的经营规模不相匹配时,在满足最低现金股利分配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
加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提出和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并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
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
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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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
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
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关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 股利
分配政策‖。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上市后三年内
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如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均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若因
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
(二)稳定股价措施的方式及实施顺序
1、稳定股价措施的方式
(1)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2)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增持公司股票;(3)公司回购股票。
选用前述方式时应符合以下条件:(1)不能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2)不能迫使相关义务主体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2、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顺序
第一选择为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第二选择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下列情形
之一出现时将启动第二选择:(1)控股股东无法实施增持公司股票;(2)控股
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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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将启动第三选择:(1)董
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增持公司股票;(2)董事(不含独立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虽实施增持公司股票计划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3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
五、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
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
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的当日
通过公司进行公告,并在三个交易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
开董事会并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经相关主管部门
批准/核准/备案后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公司承诺按市场价格进行回购,如因中国
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导致公司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时公司股票已停牌,则回购
价格为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平均交易价格(平均交易价格=当日总成交额/
当日总成交量)。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
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中国证监会及有
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
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
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
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
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若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
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中国证监会及有关
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2、控股股东郑有水承诺: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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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本人已公开发售的原限售股份。本人将在
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的三日内通过公司进行公告,本人承诺按当时公司
股票二级市场价格进行回购,如因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导致本人启动股
份回购措施时公司股票已停牌,则回购价格为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平均交
易价格(平均交易价格=当日总成交额/当日总成交量)。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
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
则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公
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
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
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
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
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公
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公司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
进行赔偿。
3、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
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
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
直接经济损失。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
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中国证监会及有关
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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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中介机构关于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1、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若因本公司为金龙羽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如因本公司未能按照
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
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承担审计、验资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亚太会计师承诺:因本所为金龙羽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是能够证
明本所没有过错的除外。
3、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承诺:因本所为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司法机关生效判决认定后,本所将依法赔偿投
资者因本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而遭受的损失。
4、评估机构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因本机构为金龙羽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是能够证明本
公司没有过错的除外。
七、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一)公司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本公司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
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
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
采取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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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3)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
但可以视情况需要进行职务变更;
(4)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
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过
程中所作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
施: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二)控股股东郑有水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本人在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
作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
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在
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公司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
者进行赔偿。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
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
客观原因导致本人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过程中
所作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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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如本人在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
作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承诺在本人未实际履行
上述约束措施前不辞去在发行人的职务。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本人在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
作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
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在
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公司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
者进行赔偿。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
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
客观原因导致本人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过程中
所作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如本人在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
作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承诺在本人未实际履行
上述约束措施前不辞去在发行人的职务。
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首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4-14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完善,使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在推动公司股权激励(如有)时,使公布的公司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
出解释并道歉,并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股东的补偿责任。
九、持股 5.00%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本公司 5.00%以上股份的股东分别为郑有水、郑会杰、
郑美银、郑凤兰。
(一)郑有水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首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额的
5.00%,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第二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
额的 5.00%;
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
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
的合法方式;
本人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
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处理)根据当时的二
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在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本公
司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办理。
1-4-15
(二)郑会杰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首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额的
3.00%,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第二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
额的 3.00%;
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
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
的合法方式;
本人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
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处理)根据当时的二
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在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本公
司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办理。
(三)郑美银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首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额的
3.00%,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第二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
额的 3.00%;
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
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
的合法方式;
本人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
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处理)根据当时的二
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在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1-4-16
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本公
司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办理。
(四)郑凤兰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首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额的
3.00%,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第二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
额的 3.00%;
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
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
的合法方式;
本人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
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处理)根据当时的二
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在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本公
司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办理。
十、特别风险提示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电线电缆产业属于典型的―料重工轻‖行业,铜、铝等主要原材料在产品的成
本构成中占据较大比例。铜、铝等大宗商品受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主要生
产国的生产状况等因素影响,近年来市场价格曾出现巨幅波动,对电线电缆企业
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主要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可能将
使企业的成本压力增加,并可能造成流动资金紧张;而主要原材料的持续下跌,
可能将降低企业库存产品存货价值,从而增加企业经营负担。
1-4-17
发行人产品主要原材料为铜、电缆料等,其中铜材料占发行人产品总成本
86%左右,铜价波动导致其占公司产品总成本的比重亦略有波动。由于铜成本占
发行人产品成本比例较高,铜价的波动将会加大发行人的经营压力,影响发行人
销售收入、销售利润等经营业绩。发行人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二)存货跌价损失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末的存货余额数量较大,报告期内,各期末存货余额
分别为 14,141.49 万元、23,013.04 万元、24,141.54 万元,占发行人同期资产总额
的比例分别为 13.98%、20.34%、20.68%,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6.96、7.59、6.36。
发行人坚持以销定产为主,辅之以安全库存的生产模式,严格管控存货规模,报
告期各期末,公司不存在重大存货跌价损失的风险,但随着发行人规模的进一步
扩大,存货余额可能随着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增加而增加,鉴于铜等电线电缆原
材料价格的不确定性,发行人的存货仍存在发生跌价损失的风险。
十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
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证监会公告[2013]45 号),申报会计
师审阅了金龙羽 2017 年 3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 年 1-3 月的合
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
报表附注,并出具亚会 A 阅字(2017)0007 号《审阅报告》。
公司 2017 年 1-3 月经审阅的财务数据为: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资产总额
为 105,364.87 万元,负债总额为 29,426.3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
益为 75,938.55 万元;2017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为 36,297.31 万元,较 2016 年
同期增长 15.5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119.24 万元,较 2016 年同期
增长 1.43%,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87.80 万元,较
2016 年同期下降 0.09%。
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财务报告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具体情
况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
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1-4-18
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保证该等财务
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
计机构负责人声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
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其
他税收政策与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相比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也未发生其他
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2017 年 1-6 月预计营业收入区间为 77,050.00 万元至 80,013.00 万元,上年同
期数 76,362.98 万元,变动幅度为 0.90%至 4.78%;2017 年 1-6 月预计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区间为 4,832.03 万元至 5,051.52 万元,上年同期数为
4,809.80 万元,变动幅度为 0.46%至 5.03%;2017 年 1-6 月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区间为 4,645.62 万元至 4,861.5 万元,上年
同期数为 4,619.78 万元,变动幅度为 0.56%至 5.23%。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重大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关内
容。
1-4-19
目录
重大事项提示................................................................................................................ 4
目录.............................................................................................................................. 20
第一节 释义.............................................................................................................. 21
第二节 概览.............................................................................................................. 25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29
第四节 风险因素...................................................................................................... 33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39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87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173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 191
第九节 公司治理结构............................................................................................ 201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213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50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354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359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377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382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390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397
1-4-20
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或名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基本术语
本公司、公司、发行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文意需要亦包括其
人、股份公司、金龙 指
所有子公司

金龙羽有限 指 金龙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前身
保荐机构(主承销
指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亚太会计师、申报会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

计师 前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惠州金龙羽 指 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金龙羽超高压 指 惠州市金龙羽超高压电缆有限公司
金龙羽电力 指 深圳鹏能金龙羽电力有限公司
金龙羽电商 指 深圳市金龙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金龙羽国贸 指 深圳市金龙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尊安实业 指 深圳市尊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至千里 指 深圳市至千里投资有限公司
金俊业 指 深圳市金俊业贸易有限公司
金瑞涛 指 深圳市金瑞涛贸易有限公司
炜东科技 指 深圳市炜东科技有限公司
合胜通 指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合胜通建材商行
新达线缆 指 深圳市新达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深宏达 指 深圳市深宏达电缆有限公司
恒荣泰 指 深圳市恒荣泰贸易有限公司
深圳广顺 指 深圳市广顺五金电器有限公司
东莞广顺 指 东莞市广顺贸易有限公司
金恒宇 指 深圳市金恒宇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新旺达 指 深圳市新旺达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金和成 指 深圳市金和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金安业 指 深圳市金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金伟业 指 深圳市金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金建业 指 深圳市金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铭盈科技 指 深圳市铭盈科技有限公司
1-4-21
鹏达科技 指 深圳市创兴鹏达科技有限公司
诚润源科技 指 深圳市诚润源科技有限公司
粤网电力 指 深圳市粤网电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建三局一建 指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南方电网 指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电网 指 国家电网公司
万科 指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宝能集团 指 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星河地产 指 深圳市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时代地产 指 广州市时代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招商地产 指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华侨城 指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华润万家 指 华润万家有限公司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蓝思科技(长
蓝思科技 指
沙)有限公司
伯恩光学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伯恩光学(深圳)有
伯恩光学 指
限公司、伯恩光学(惠州)有限公司
比亚迪 指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南洋股份 指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太阳电缆 指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中超控股 指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金杯电工 指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电缆 指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杭电股份 指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远程电缆股
睿康股份 指
份有限公司)
上上电缆 指 江苏上上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宝胜集团 指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修订并通过的《金龙
《公司章程(上市修
指 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修订草案)》,该
订草案)》
公司章程将于本次发行上市后生效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 指 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
本次发行 指 本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8,000 万股人民币
1-4-22
普通股股票的行为
A股 指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的普通股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行业术语
用以传输电(磁)能、传递信息或实现电磁能转换
电线电缆 指
的线材产品
相对于普通电线电缆而言,在用途、使用环境、性
能以及结构等方面有别于常规产品的的专用电线
特种电线电缆 指 电缆产品,具有技术含量较高、使用条件较严格、
附加值较高的特点,往往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
工艺生产
导体 指 电缆中具有传导电流等特定功能的部件
在外力作用下使金属强行通过模具,金属横截面积
拉丝 指 被压缩,并获得所要求的横截面积形状和尺寸的技
术加工方法
电缆中具有耐受电压特定功能的绝缘材料,用以将
绝缘 指 带电体隔离或者包裹起来,以对触电起保护作用的
不导电材料
使线型或支链型高分子链间以共价键连接成网状
交联 指
或体形高分子结构的过程
均匀连续的金属或非金属材料管状包覆层,通常挤
护套 指
出形成
与绝缘内外表面紧密接触达到使绝缘表面光滑目
屏蔽 指
的的半导电层,或者用于隔离电磁场干扰的功能层
在产品上加装的保护层,以保护内部的效用层在运
铠装 指
输、安装和运行时不受到损坏
成缆 指 将绝缘线芯按照一定的规则绞合起来的工艺过程
kV 指 千伏,电压单位
国家质检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认监委 指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强制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
于 2002 年 5 月 1 日开始实施,是国家对强制性产
品认证使用的统一标志。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
3C/CCC 认证 指
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
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销
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简称国标(Guóbiāo,
GB 指 GB,按汉语拼音发音),强制标准冠以―GB‖,推
荐标准冠以―GB/T‖
BASEC 指 British Approvals Service for Cables 的简称。BASEC
1-4-23
认证是目前国际上体系及产品认证中要求最严格
的认证,取得该认证需要企业先通过英国皇家认
证,再进行产品认证,产品检测合格后并颁发证书
后,每年还需接受专家组不少于三次监督审核
Underwriter Laboratories Inc.美国保险商实验室,是
UL 指
美国最权威的从事安全试验和鉴定的检测机构
CE 是法语的缩写,在英文里意为―European
Conformity―,即欧洲共同体。加贴 CE 标志的产品
CE 指 已通过相应的合格评定程序和/或制造商的合格声
明,符合欧盟有关指令规定,并以此作为该产品被
允许进入欧共体市场销售的通行证
Energy-using Products,为―能源相关产品‖设置生态
化设计要求的框架指令。―能源相关产品‖是指任何
Eup 指
在使用过程中对能源消耗产生影响的产品,也包括
一些待合成的、环保性能可独立评估的零部件
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Directive
(2002/96/EC),报废的电子电气设备指令。欧洲议
WEEE 指 会和理事会于 2003 年 1 月发布 WEEE 指令,对废
弃物处理流程进行了优化,以保护环境和降低对自
然资源的浪费
关于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毒有害物
质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RoHS 指 由欧盟制定的一项法规,于 2006 年 7 月 1 日开始
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
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
CPR(RETULATION (EU) No 305/2011 – CPR),
CPR 指 欧盟于 2011 年 3 月颁布新的建筑产品法规,该指
令于 2013 年 7 月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注:本招股说明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合计
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4-24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
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425168B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办上水径冷水坑猪肉窝金龙羽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郑有水
注册资本:34,500.00 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6 年 4 月 12 日
设立日期:2014 年 11 月 17 日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
的项目除外);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
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
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生产电线电缆、PVC 管材;普通货
运;电线电缆的检测和技术咨询。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公司由金龙羽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发起人为郑有水、郑会杰、
郑凤兰、郑美银、黄丕勇。公司以其截至 2014 年 4 月 30 日经亚太会计师审计的
净资产人民币 587,436,409.42 元,扣减拟分配的 2013 年及以前年度累计未分配
利润中的 60,000,000.00 元,按 1:0.654107 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 34,500.00 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剩余部分人民币 182,436,409.42 元计入资本公积,各发起
人以其在金龙羽有限的股权比例对应的净资产认缴并折为股份公司相应比例的
股份。
1-4-25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
发行人专业从事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主要电线电缆产品达
10 多个系列,100 多个型号,5,600 多种规格,主要包括:500kV 及以下交联聚
乙烯绝缘电力电缆;0.6/1kV 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架空绝缘电
缆;钢芯铝绞线;铜铝芯电力电缆;计算机电缆及控制电缆;预制分支电缆;特
种低烟无卤、低烟低卤、阻燃、耐火系列电线电缆。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郑有水先生直接持有金龙羽 24,600.00 万股股份,
占金龙羽总股本的 71.30%,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郑有水先生简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44030719580604****,住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坂田杨美村金竹五巷 1
号。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88,535.65 83,705.41 70,032.91
非流动资产 28,203.74 29,415.39 31,117.20
资产总额 116,739.39 113,120.80 101,150.11
流动负债 38,929.16 44,500.10 39,344.17
非流动负债 79.52 16.02 -
负债总额 39,008.68 44,516.12 39,344.1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77,730.71 68,604.68 61,805.94
所有者权益 77,730.71 68,604.68 61,805.94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179,168.38 167,801.76 156,859.68
营业利润 15,840.71 13,332.67 11,590.16
1-4-26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利润总额 16,275.35 13,599.38 11,538.06
净利润 11,798.69 9,556.48 7,768.7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1,798.69 9,556.48 7,768.73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17,593.98 2,485.22 7,724.52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554.22 -1,056.87 -1,435.67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9,035.67 -408.51 -16,816.1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025.91 1,136.60 -10,540.81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 2.27 1.88 1.78
速动比率 1.65 1.36 1.4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5.03% 41.35% 40.53%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 0.01% 0.02% 0.04%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4.64 4.34 4.48
存货周转率(次) 6.36 7.59 6.96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0,365.12 18,651.35 16,343.31
利息保障倍数 13.94 7.13 6.65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0.51 0.07 0.22
每股净现金流量 0.23 0.03 -0.31
注: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净资产;
5、应收款项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额+无形资产摊
销额;
8、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9、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普通股期末数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普通股期末数
1-4-27
四、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为 8,00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8.82%
发行价格:6.20 元/股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
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投资者
五、募集资金运用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所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高阻燃耐火特种电线电缆建设项目 16,791.49 16,791.49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340.34 5,340.34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181.70 3,181.70
4 补充营运资金 22,000.00 20,424.33
合计 47,313.53 45,737.86
若本次股票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缺口由公司通
过自筹资金予以解决;在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公司根据拟投资项
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且公司履行相关程序
后,公司将用募集资金置换该项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过程中,公司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
用‖有关内容。
1-4-28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项目 具体信息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8,000.00 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均为新股,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
发行股数
发售(即老股转让)的情形
本次发行股票占发行后总
18.82%
股本的比例
每股发行价格 6.20 元
发行后每股收益 0.27 元
发行市盈率 22.96 倍
2.25 元/股(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本)
2.91 元/股(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
发行方式
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投资者
承销方式 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49,600.00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45,737.86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3,862.14 万元
(1)保荐和承销费用 2,996.23 万元
(2)审计、验资及评
200.94 万元
估费用
(3)律师费用 75.47 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
424.53 万元
信息披露费用
(5)发行手续费、材
164.97 万元
料制作费及其他
注:上述发行费用不含税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办上水径冷水坑猪肉窝金龙羽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郑有水
电话:0755-28475155
1-4-29
传真:0755-28475155
网址:http://www.szjly.com
电子信箱:xl@szjly.com
联系人:夏斓
(二)保荐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电话:0512-62601555
传真:0512-62938812
保荐代表人:郭春江、汤迎旭
项目协办:谭超
其他成员:李佳佳、赵雯亮、赵雪静、谢锐
(三)分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4336、0755-22940775
传真:0755-82133303
联系人:王建忠、黄雪莹
(四)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十二层
负责人:王丽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经办律师:贺存勖、苏启云、吴永富
(五)会计师事务所: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1-4-30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1 号楼(B2)座 301 室
法定代表人:王子龙
电话:010-88395449
传真:010-88395449
经办会计师:陈浩、徐华燕
(六)发行人验资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1 号楼(B2)座 301 室
法定代表人:王子龙
电话:010-88395449
传真:010-88395449
经办会计师:陈浩、徐华燕
(七)评估机构: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开发区广场东路 20 号滨海金融街 E6505 室
法定代表人:施耘清
电话:022-23201483
传真:022-23201482
经办评估师:刘立、匡向北
(八)股票登记机构: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层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7132
(九)股票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东路 5045 号
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164
1-4-31
(十)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营
业部
户名: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2201988236052500135
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
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日期:2017 年 6 月 6 日-2017 年 6 月 7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7 年 6 月 12 日
申购日期:2017 年 6 月 13 日
缴款日期:2017 年 6 月 15 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发行完毕尽快安排上市
1-4-32
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
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并不表示会依次发生。
一、市场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电线电缆产业属于典型的―料重工轻‖行业,铜、铝等主要原材料在产品的成
本构成中占据较大比例。铜、铝等大宗商品受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主要生
产国的生产状况等因素影响,近年来市场价格曾出现巨幅波动,对电线电缆企业
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主要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可能将
使企业的成本压力增加,并可能造成流动资金紧张;而主要原材料的持续下跌,
可能将降低企业库存产品存货价值,从而增加企业经营负担。
发行人产品主要原材料为铜、电缆料等,其中铜材料占发行人产品总成本
86%左右,铜价波动导致其占公司产品总成本的比重亦略有波动。由于铜成本占
发行人产品成本比例较高,铜价的波动将会加大发行人的经营压力,影响发行人
销售收入、销售利润等经营业绩。发行人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二)市场竞争风险
国内的线缆企业数量众多,但产业集中度低,行业内多数企业具有规模小、
技术落后、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致使产品结构性矛盾突出,虽然行业总体
产能过剩,但具有品牌优势、技术优势的特种线缆仍然供应不足,而中低端产品
则产能过剩,市场竞争激烈。部分企业社会责任缺失,通过不正当手段进行恶性
竞争,以劣质低价产品冲击市场,严重破坏了市场流通秩序。此外,国外电线电
缆生产厂商直接或通过联营、合资等间接方式进入国内市场,加剧了行业竞争。
与国际大型电线电缆企业相比,我国电线电缆企业无论在投入的资金、人力、物
力,还是在研发领域均有一定差距,使得我国电线电缆企业在高端电线电缆产品
1-4-33
领域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因此,发行人如不能加大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持续
优化产品结构,将面临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风险。
(三)依赖单一市场的风险
电线电缆需求与经济发展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高度相关,其业务规模和发展
水平主要依赖于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程度,行业内企业主要集中在江苏、广东、
浙江、安徽、山东等省份。此外,由于公司主要立足民用及工程行业,客户采购
频次高、单次采购规模相对较小、采购需求规格型号多样化的特点决定了公司销
售行为具有区域集中的特点,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以深圳为中心的广东地区。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广东省内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131,766.25 万元、140,989.93
万元、156,161.78 万元,占比分别为 84.12%、84.16%、87.28%;深圳市内的销
售收入分别为 106,566.61 万元、118,767.73 万元、131,609.42 万元,占比分别为
68.03%、70.89%、73.56%。
虽然广东省经济处于持续增长态势,发行人在广东省,尤其是深圳市区域内
销售网络健全、流通渠道通畅、客户群较为稳定,与国内竞争者相比具有明显的
区域市场优势,但由于发行人对广东省市场的依赖程度较高,因此发行人存在依
赖单一市场的风险。
(四)宏观经济不景气的风险
电线电缆作为国民经济中最大的配套行业之一,是各产业的基础,广泛应用
于国民经济各个领域,被喻为国民经济的―血管‖与―神经‖,其产品广泛应用于建
筑、民用、电力、通信、船舶以及石油化工等领域,被喻为国民经济的―血管‖
与―神经‖,与国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因此电线电缆行业受宏观经济景气度的影
响十分明显。
发行人产品结构中建筑用线所占比例较高,其生产经营与基础设施投资、房
地产等产业具有很强的关联性,而前述行业易受国家宏观经济环境、房地产政策
调控等因素的影响,从而对发行人产品生产、销售产生较大的周期性影响。目前,
我国经济正在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经济发展进
入新常态,改革开放以来的国民经济高速增长已难以持续,经济转型过程中,可
1-4-34
能出现宏观经济不景气,进而导致发行人面临电线电缆市场需求出现周期性下滑
的风险。
(五)超高压生产设备闲置风险
2013 年 12 月起,金龙羽超高压因订单减少,导致两条 35-500 千伏交联电缆
立式生产线处于停工状态,根据停工报告及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同意,公司对
前述两条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计提停工损失,将原值为 6,410.43 万元的生产设备
相应的停工月份折旧及直接人工计入―管理费用-停工损失‖。
发行人对上述闲置生产线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推行与西安交通大学技术
交流与合作,并在深耕细作供电系统领域的基础上,拓展高压、超高压电缆的房
地产、民用及工程领域。目前已签订相关合同及已中标未签订合同预计可实现销
售金额合计为 8,047.48 万元,未来收益将有显著提升。但若未来供电系统领域竞
争进一步加剧,发行人仍面临超高压电缆订单减少,相关生产线闲置的风险。
二、财务风险
(一)存货跌价损失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末的存货余额数量较大,报告期内,各期末存货余额
分别为 14,141.49 万元、23,013.04 万元、24,141.54 万元,占发行人同期资产总额
的比例分别为 13.98%、20.34%、20.68%,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6.96、7.59、6.36。
发行人坚持以销定产为主,辅之以安全库存的生产模式,严格管控存货规模,报
告期各期末,公司不存在重大存货跌价损失的风险,但随着发行人规模的进一步
扩大,存货余额可能随着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增加而增加,鉴于铜等电线电缆原
材料价格的不确定性,发行人的存货仍存在发生跌价损失的风险。
(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2.58%、14.45%、15.82%。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而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建设到达产需要一段时间,短期盈利能力难以立即实现相应
幅度的提升,因此公司存在因净资产增长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1-4-35
(三)上市当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高阻燃耐火特种电线电缆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由于项目有一定的建设期和达
产期,预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能够增加公司经营周转资金,
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减少财务费用外,在此期间股东回报仍将通过公司现有
业务产生收入和利润实现。在公司股本有所增加的情况下,如果高阻燃耐火特种
电线电缆建设项目未能在上市当年完全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则公司净利润的增
长可能未能超过股本扩张速度,从而导致公司上市当年每股收益及稀释后每股收
益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四)第三方代付回款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代付回款金额分别为 648.73 万元、2,348.86 万元、
2,622.31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41%、1.40%、1.46%,第三方代付回
款主要以集团内部代付货款为主,亦存在公司下游部分民用及工程客户如装饰企
业、施工单位、小型民营企业在零星采购过程中出于行业惯例,为了提高自身付
款的便利性,存在委托采购人员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货款的情形,报告期内,金
额分别为 122.79 万元、64.86 万元、254.04 万元。
虽然公司已建立健全了商品销售及款项收付的内控制度,并明确了第三方支
付回款的管理要求,但是如果未来第三方支付比例不能得到有效降低,则会给公
司财务收款的管理及核算增加难度。
三、经销商管理风险
公司产品销售模式主要分为经销模式和直销模式,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经销
模式实现的收入分别为 22,820.31 万元、21,470.07 万元、26,474.67 万元,占主营
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4.57%、12.82%、14.80%。若经销商出现自身经营不善、
违法违规等行为,或者经销商与公司发生纠纷,或者经销商与公司合作关系终止
等不稳定情形出现,可能导致公司产品在该区域销售出现下滑,从而影响公司产
品销售。
1-4-36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新增产能消化的市场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将新增年产 148,000.00 千米高阻燃耐火
电线电缆生产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和达产期,在项目
实施过程中和项目实际建成后,如果市场环境、技术、相关政策等方面出现重大
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难以消化的市场风险。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
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固定资产 11,768.10 万元,项目
投入运营后,年折旧、摊销将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段时
间,如果市场环境、生产经营等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能如期达产并产生预期的经济效益,公司将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及摊
销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影响。
五、管理风险
发行人拥有良好的生产经营管理体系,具有扎实的管理基础,但随着发行人
经营规模和资产规模扩张,以及本次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实施,发行人规模和管
理工作的复杂程度都将显著增大,面临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管理、人力资源
管理、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市场营销等多方面的管理问题,对公司管理层提出
了更高要求。公司管理层如果不能及时提高管理水平和建立起更加科学有效的管
理体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将使公司面临一定的管理风险。
六、专业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
随着我国电线电缆行业的发展,电线电缆企业对人员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
高层次的技术、管理人才以及高技能的技术工人成为影响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根本保障,人才队伍的建设对发行人的发展至关重要。随着发
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完成,将需要大量管理、营销、技术等各方面的人才。
1-4-37
尽管公司历来重视人才的培养与储备工作,建立了完善的薪酬考核激励制度,为
公司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了良好的职业发展规划和晋升空间,但随着电线电缆行业
对专业技术人才需求的增长和竞争的加剧,公司存在人才短缺和流失的风险。如
果不能吸引、培养和储备充足的专业技术人才,公司核心竞争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七、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目前公司总股本 34,500.00 万股,郑有水持有公司 24,600.00 万股股份,持股
比例为 71.30%,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假设发行
8,000.00 万股新股,郑有水仍持有公司 57.88%的股份。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的人事、财务和经营决策等
进行不当控制,可能会使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
1-4-38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改制重组及设立情况
(一)设立方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由金龙羽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改制设立。2014
年 9 月 15 日,郑有水、郑会杰、郑凤兰、郑美银、黄丕勇作为全体发起人,共
同签署发起人协议,并于同日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根据亚太会计师出具的亚会
B 审字(2014)第 248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4 年 4 月 30 日,金龙羽有限母
公司净资产 58,743.64 万元,公司同意以母公司金龙羽有限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累积未分配利润为基础,按全体股东持股比例分配现金股利 6,000.00 万元,并
以剩余净资产 52,743.64 万元作为出资设立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中
34,500.00 万元折合股本 34,5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其余 18,243.64 万元
作为出资溢价计入资本公积。2014 年 10 月 28 日,亚太会计师出具―亚会 B 验字
【2014】058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注册资本到位情况进行验证。
(二)发起人情况
金龙羽共有五位发起人股东,均为自然人,具体发起设立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发起人 股份数 持股比例
1 郑有水 24,600.00 71.30%
2 郑会杰 3,600.00 10.43%
3 郑凤兰 3,000.00 8.70%
4 郑美银 3,000.00 8.70%
5 黄丕勇 300.00 0.87%
合计 34,500.00 100.00%
(三)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
从事的主要业务
郑有水是公司改制设立股份公司的主要发起人,在公司改制设立前后,郑有
水除持有公司 71.30%股权以外,还以投资方式分别直接持有金和成 100.00%股
1-4-39
权、直接持有金安业 1.00%的股权,并通过金和成持有金安业 99.00%股权以及
通过金和成持有金建业 66.83%股权,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四)发行人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承继自金龙羽有限的整体资产,以电线电缆的
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为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五)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
及原企业和发行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金龙羽以整体变更方式承继金龙羽有限的整体资产与负债,在改制前后业务
流程未发生变化,公司的具体业务流程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
术‖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之―(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
系及演变情况
发行人拥有从事业务所需的完整生产体系以及面向市场的独立经营能力,自
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金龙羽有限的全部资产产权已全部变更办理至股
份公司名下,发起人用于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
二、发行人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演变图示
1-4-40
1996 年 4 月 12 日,公司成立,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股东为郑有水、尊安实业
因股东尊安实业系代股东郑有水出资所以其于 2002 年 7 月退出公司,股东郑有水将其持有的 68.90%
股权转让给郑会杰
2002 年 8 月,股东郑有水增资 1,177.00 万元,注册资本增至 1,377.00 万元
2003 年 8 月,股东郑有水、股东郑会杰分别增资 2,180.70 万元、242.30 万元,注册资本增至 3,800.00 万元
2005 年 3 月,股东郑有水和股东郑会杰以未分配利润 1,051.68 万元和资本公积 148.32 万元增资,注册资本增至 5,000.00
万元;同年 9 月,出资方式变更,股东郑有水、股东郑会杰分别以现金 1,051.68 万元及资本公积 148.32 万元增资
2007 年 1 月,股东郑有水、郑会杰分别出资 7,200.00 万元、800.00 万元,注册资本增至 13,000.00 万元
2007 年 6 月,股东郑有水、股东郑会杰分别出资 10,800.10 万元、1199.90 万元,注册资本增至 25,000.00 万元
2007 年 7 月,股东郑有水、股东郑会杰分别出资 4,499.90 万元、500.10 万元,注册资本增至 30,000.00 万元
2012 年 3 月,股东郑有水将持有的 2.00%股权转让给郑会杰;股东郑有水将持有的 10.00%股权转让给
郑凤兰;股东郑有水将持有的 10.00%股权给郑会伟
2012 年 9 月,公司确认 2005 年的增资的出资方式由股东郑有水和股东郑永汉以未分配利润 1,051.68
万元和资本公积 148.32 万元增资变更为分别以现金 1,051.68 万元、资本公积 148.32 万元增资
2012 年 10 月,股东郑有水将持有的 1.00%股权转让给至千里
2013 年 3 月,已故股东郑会伟持有的 10.00%股权由其配偶郑美银继承
2013 年 8 月,股东郑有水出资 4,500.00 万元,注册资本增至 34,500.00 万元
2013 年 12 月,股东至千里持有的 0.87%股权转让给黄丕勇
2014 年 11 月,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以净资产总计人民币 52,743.64 万元,扣减分配的 2013 年及以前累计未分
配利润中的 6,000.00 万元,按照 1:0.654107 的折股比例折成 34,5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超过股份总额的部分
净资产 18,243.64 万元作为溢缴出资,计入资本公积
1-4-41
(二)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1、1996年4月,公司成立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公司名称为深圳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
限公司(后更名为:金龙羽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6 年 4 月 12 日,注册资
本 200.00 万元,深圳市审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实收资本进行验资,并出具了―深审
所验字[1996]275 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郑有水 180.00 90.00%
2 尊安实业 20.00 10.00%
合计 200.00 100.00%
1996 年 4 月 12 日,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注册登记手续,领取了《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尊安实业及其关联公司的工商登记材料显示,尊安实业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尊安实业成立于 1996 年 3 月 27 日,系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控股孙公司深圳
中天商业咨询有限公司控股的国有企业。因未参加 96-97 年度年检,尊安实业于
1-4-42
1998 年 11 月 4 日被吊销营业执照,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尊安实业仍处于
已吊销状态。
尊安实业于金龙羽有限成立之初所持公司 10.00%股权系代郑有水持有,实
际并未履行出资义务。根据当时适用的《公司法》(1993 年 12 月 29 日)第二
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为顺利注册
公司尽快开展生产经营,郑有水委托有关中介办理注册公司相关的工商登记事
宜,其实际履行出资义务的 10.00%股权由尊安实业代为持有。
2、2002年7月,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2 年,郑有水拟将其包括上述委托代持股权在内的部分股权对外转让。
2002 年 7 月 6 日,公司在《深圳法制报》刊登公告,声明尊安实业并未实际出
资,其所持 10.00%金龙羽股权系代郑有水持有。2002 年 7 月 1 日,公司股东会
通过决议,同意未出资股东尊安实业退出公司,同意郑有水将其对公司的部分出
资 68.90%作价 137.80 万元转让给郑会杰。
深圳市公证处于 2002 年 7 月 10 日对郑有水(转让方)与郑会杰(受让方)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事宜进行了公证,并出具了(深证经字第 454 号)《公证
书》。
2002 年 7 月 11 日,深圳中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鹏会特审字[2002]第 708
号‖《审计报告》,对公司截至 2002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及经营情况进行了审验。
该《审计报告》附注记载,深圳中鹏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实收资本进行了审查
验证,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由股东郑有水分期筹集投入,截至 200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从未收到尊安实业的投资款。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郑有水 62.20 31.10%
2 郑会杰 137.80 68.90%
合计 200.00 100.00%
2002 年 7 月 16 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此次变更事项予以核准。
2013 年 5 月 31 日,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出具确认函对尊安实业代郑有水持
有金龙羽有限股权事实予以确认,证实尊安实业自设立以来未实际投资金龙羽有
1-4-43
限,其于 1996 年作为金龙羽有限显名股东所持股权系代郑有水持有,2002 年金
龙羽有限股权转让事宜系尊安实业代持股权的还原,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等情
形。
郑会杰,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44052419490716****,住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布吉中海怡翠山庄。1949 年
出生,初中学历。2002 年 7 月至 2002 年 8 月任发行人监事;2002 年 8 月至 2012
年 1 月任发行人董事,现已退休。
根据发行人历次有效的公司章程、发行人的确认、郑会杰出具的确认及填写
的调查表并经核查,郑会杰所持股权均系其真实受让所得,不存在委托持股、信
托持股等情形。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在上市公司
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
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 (九)持有投
资者 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
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
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郑有水、郑会杰为一致
行动人。
保荐机构查阅了金龙羽有限设立及第一次股权转让的相关工商底档以及股
权设置与变更的验资报告、审计报告,调阅了尊安实业、深圳中天商业咨询有
限公司、深圳市华金电子有限公司等相关方的工商登记材料并尝试走访该等公
司及有关经办人员,并走访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相关人员,认为尊安实业在金
龙羽有限设立之初作为显名股东代郑有水持有 10.00%股权该项事宜事实清晰,
代持行为已经 2002 年股权转让事宜予以还原,股权代持行为导致的股权瑕疵已
经消除;且尊安实业与深圳中天商业咨询有限公司已于多年前被吊销营业执照,
人员亦已解散,深圳市华金电子有限公司因未进行 2013 年度年检并无法联系公
司人员而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出
具确认函对尊安实业代郑有水持有金龙羽有限股权以及后续还原行为予以确
认,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因此公司股权结构设置清晰,股权转让真实、有
效。
3、2002年8月,公司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
1-4-44
2002 年 7 月 18 日,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1,177.00 万元,
新增注册资本由股东郑有水以生产电线电缆用机器设备作为出资认缴。
2002 年 6 月 3 日,深圳利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利商评报字[2002]第 004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对郑有水用于出资的实物资产价值进行评估,确认评
估后资产价值 1,177.16 万元。
2002 年 7 月 30 日,深圳正风利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注册资本、投入资本
变更情况进行验资,并出具了―深正验字(2002)第 253 号‖《验资报告》,证明
截至 2002 年 6 月 30 日,股东郑有水投入的资本为 1,177.0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郑有水 1,239.20 90.00%
2 郑会杰 137.80 10.00%
合计 1,377.00 100.00%
2002 年 8 月 5 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此次变更事项予以核准。
4、2003年8月,公司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
2003 年 8 月 5 日,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郑有水以及郑会杰按持股比
例以生产电线电缆用机器设备对公司增资,其中股东郑有水以设备出资 2,180.70
万元,郑会杰以设备出资 242.30 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3,800.00
万元。
2003 年 7 月 31 日,深圳正风利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正资评字(2003)
第 B008 号‖资产评估报告,对股东郑有水、郑会杰用于出资设备进行评估,评
估价值为 2,499.09 万元。
2003 年 7 月 31 日,深圳正风利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注册资本、投入资本
变更情况进行验资,并出具了深正验字(2003)第 B123 号《验资报告》,证明
截至 2003 年 7 月 31 日公司已收到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2,423.0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郑有水 3,419.90 90.00%
2 郑会杰 380.10 10.00%
1-4-45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3,800.00 100.00%
2003 年 8 月 12 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此次变更事项予以核准。
5、2005年3月,公司第三次增加注册资本
2005 年 2 月 18 日,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以未分配利润 1,051.68 万元和资
本公积 148.32 万元按股东持股比例转增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5,000.00
万元。
2005 年 3 月 14 日,深圳民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民会验字[2005]第 038 号‖
《验资报告》,对公司本次增资事项予以验证。
2005 年 3 月 22 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此次变更事项予以核准。
2005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变更 2005 年 2 月增资事宜
的出资方式,未分配利润转增部分改由股东按出资比例以货币资金出资 1,051.68
万元,原资本公积转增部分维持不变,出资形式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仍为
5,000.00 万元。
2005 年 9 月 20 日,深圳联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联创立信所验字[2005]
第 056 号‖《验资报告》,证实股东郑有水与郑会杰以现金 1,051.68 万元及资本
公积 148.32 万元增资 1,200.00 万元,并以银行进账单作为验资附件。公司据此
办理了增资事项财务处理。
2012 年 8 月 10 日,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按照 2005 年 9 月 10 日股东
会提出的改变增资方式的建议,将公司 2005 年 2 月 18 日增资事项中部分新增注
册资本的出资方式由以未分配利润 1,051.68 万元转增注册资本变更为以现金
1,051.68 万元增加注册资本,资本公积 148.32 万元转增资本仍按照原方案执行。
2012 年 8 月 6 日,亚太会计师对公司截至 2005 年 9 月 12 日的 2005 年度新
增注册资本出资情况进行了查验,并出具―亚会验字(2012)027 号‖《验资复核
报告》,证明公司各股东均按 2005 年 9 月达成的变更出资方式的约定实际缴存
了投资款人民币 1,051.68 万元,以资本公积 148.32 万元按照股权比例转增注册
资本部分维持不变,本次增资后公司实收资本为 5,000.00 万元。
2012 年 9 月 19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变更事项予以核准。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1-4-46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郑有水 4,500.00 90.00%
2 郑会杰 500.00 10.00%
合计 5,000.00 100.00%
6、2007年1月,公司第四次增加注册资本
2006 年 10 月 13 日,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5,000.00
万元增至 13,0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原股东按出资比例以货币资金认缴。
2006 年 12 月 28 日,深圳万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注册资本、投入资本变
更情况进行验资,并出具了―深万达验字(2006)第 041 号‖《验资报告》,证明
截至 2006 年 12 月 27 日,郑有水新增出资 7,320.00 万元,其中溢价出资部分为
人民币 120.00 万元,郑会杰新增出资 1,260.00 万元,其中溢价出资部分为 460.0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郑有水 11,700.00 90.00%
2 郑会杰 1,300.00 10.00%
合计 13,000.00 100.00%
2007 年 1 月 31 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此次注册资本变更事项予以核
准。
7、2007年6月,公司第五次增加注册资本
2007 年 5 月 18 日,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13,000.00
万元增加至 25,000.00 万元,增加 12,000.00 万元,新增出资由原股东认缴,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新增认缴 出资形式 持股比例
10,680.10 货币资金
1 郑有水 90.00%
120.00 资本公积
739.90 货币资金
2 郑会杰 10.00%
460.00 资本公积
合计 12,000.00 100.00%
1-4-47
2015 年 4 月 13 日,股东郑有水出具声明,同意按资本公积来源而非持股比
例确定各股东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比例,对上述转增事项予以确认。
2007 年 5 月 29 日,深圳万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注册资本、投入资本变更
情况进行验资,并出具了―深万达验字[2007]9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7 年 5
月 24 日公司已收到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12,000.0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郑有水 22,500.10 90.00%
2 郑会杰 2,499.90 10.00%
合计 25,000.00 100.00%
2007 年 6 月 1 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此次变更事项予以核准。
8、2007年7月,公司第六次增加注册资本
2007 年 7 月 5 日,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其中股东郑有水以现金方式认缴 4,499.90 万元,股东郑会杰以现金方式认
缴 500.10 万元。
2007 年 7 月 25 日,深圳建纬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注册资本、投入资本变更
情况进行验资,并出具―建纬验资报字[2007]45 号‖《验资报告》,证明截至 2007
年 7 月 25 日公司已收到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5,000.0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郑有水 27,000.00 90.00%
2 郑会杰 3,000.00 10.00%
合计 30,000.00 100.00%
2007 年 7 月 31 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此次变更事项予以核准。
9、2012年3月,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2 年 2 月 17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股东郑有水将其持有的
2.00%公司股权转让给大哥郑会杰,将其持有的 10.00%公司股权转让给已故三哥
的配偶郑凤兰,将其持有的 10.00%公司股权转让给二哥郑会伟。
1-4-48
2012 年 2 月 17 日,郑有水与郑会杰、郑凤兰、郑会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并由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公证处分别出具―(2012)深龙证字第 1771 号‖、―(2012)
深龙证字第 1772 号‖、―(2012)深龙证字第 1773 号‖《公证书》对上述股权转
让协议进行公证。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为: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郑有水 20,400.00 68.00%
郑会杰 3,600.00 12.00%
郑会伟 3,000.00 10.00%
郑凤兰 3,000.00 10.00%
合计 30,000.00 100.00%
2012 年 3 月 5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变更事项予以核准。
郑会伟,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1 年出生,于 2012
年 11 月逝世。
郑凤兰,女,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44052419540302****,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发展兴苑玉兰阁。1954
年出生,小学学历。家庭主妇。
根据发行人历次有效的公司章程、发行人的确认、郑凤兰出具的确认及填写
的调查表并经核查,郑会伟、郑凤兰所持股权均系其真实受让所得,不存在委托
持股、信托持股等情形。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在
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
行动人。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 (九)
持有投资者 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
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郑有水、郑会
杰、郑会伟、郑凤兰为一致行动人。
10、2012年10月,公司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2 年 9 月 17 日,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股东郑有水将其持有的公司
1%的股权转让给至千里。
1-4-49
2012 年 9 月 21 日,郑有水与至千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1.00%的股权以人民币 389.15 万元转让给至千里。
2012 年 9 月 21 日,深圳市龙岗公证处出具―(2012)深龙证字第 12300 号‖
《公证书》对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予以公证。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为: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郑有水 20,100.00 67.00%
郑会杰 3,600.00 12.00%
郑会伟 3,000.00 10.00%
郑凤兰 3,000.00 10.00%
至千里 300.00 1.00%
合计 30,000.00 100.00%
2012 年 10 月 9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公司股权变更事宜予以核准。
公司名称:深圳市至千里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918609760
法定代表人:李明
注册资本:48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2 年 2 月 21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软件产业基地 2 栋 C 座 15 楼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信息咨询(不含证券、保
险、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
根据发行人历次有效的公司章程、发行人的确认、至千里出具的确认并经核
查,至千里所持股权均系其真实受让所得,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情形,
与其他股东之间亦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至千里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深圳市汇博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80.00 100.00%
合计 480.00 100.00%
至千里历史沿革情况如下:
(1)2012 年 2 月,公司设立
1-4-50
至千里成立于 2012 年 2 月 21 日,注册资本 480.00 万元,中兴财光华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所对公司实收资本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中兴财光
华深圳验字[2012]2 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480.00 100.00%
合计 480.00 100.00%
2012 年 2 月 21 日,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注册登记手续,领
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15 年 10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至千里召开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
司将持有的至千里 100.00%股权转让给深圳市汇博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深圳市国资委关于深圳市至
千里投资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协议转让事项的批复》(深国资委函[2015]436 号),
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项。
2015 年 10 月 13 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
GZ20151013006 的《产权交易鉴证书》对本次交易符合法定程序进行鉴证。本次
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深圳市汇博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80.00 100.00%
合计 480.00 100.00%
2015 年 10 月 22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次股权转让事宜予以核准。
11、2013年3月,公司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2 年 11 月 17 日,公司股东郑会伟去世,其法定继承人王美英、郑钟洲、
郑永坚、郑少琴均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并经深圳市龙岗公证处公证,公司
股权由郑会伟配偶郑美银继承。
本次股权变动后,公司股权结构为: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郑有水 20,100.00 67.00%
1-4-51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郑会杰 3,600.00 12.00%
郑美银 3,000.00 10.00%
郑凤兰 3,000.00 10.00%
至千里 300.00 1.00%
合计 30,000.00 100.00%
2013 年 3 月 20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变更事项予以核准。
郑美银,女,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44052419530220****,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龙华民治龙岸花园。1953 年
出生,小学学历。家庭主妇。
根据发行人历次有效的公司章程、发行人的确认、郑美银出具的确认及填写
的调查表并经核查,郑美银所持股权均系其真实受让所得,不存在委托持股、信
托持股等情形。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在上市公司
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
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 (九)持有投
资者 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
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
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郑有水、郑会杰、郑美
银、郑凤兰为一致行动人。
12、2013年8月,公司第七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3 年 6 月 20 日,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决定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4,5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股东郑有水以现金方式出资。股东郑有水共出资 7,000.00
万元,其中 4,500.00 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剩余 2,500.00 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
积。
2013 年 7 月 26 日,亚太会计师对公司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查验,并出
具―亚会验字(2013)029 号‖《验资报告》,证明截至 2013 年 7 月 9 日止,公
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34,50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34,500.00 万元。
本次增资行为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郑有水 24,600.00 71.30%
1-4-52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郑会杰 3600.00 10.43%
郑美银 3,000.00 8.70%
郑凤兰 3,000.00 8.70%
至千里 300.00 0.87%
合计 34,500.00 100.00%
2013 年 8 月 12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变更事项予以核准。
13、2013年12月,公司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3 年 9 月 23 日至 2013 年 10 月 23 日,国有独资有限公司至千里将其持
有的公司 0.87%股权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挂牌期间只产生黄丕勇一
个意向受让方。
2013 年 10 月 29 日,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股东至千里将其持有的公
司 0.87%的股权全部转让给黄丕勇。
2013 年 10 月 29 日,至千里与黄丕勇签订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合同,将其所
持有的公司 0.87%的股权以人民币 575.00 万元转让给黄丕勇。
2013 年 11 月 6 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编号为 GZ20131106003 号的《产
权交易鉴证书》,证明本次国有产权转让、受让各方提交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
交易行为符合法定程序。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为: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郑有水 24,600.00 71.30%
郑会杰 3600.00 10.43%
郑美银 3,000.00 8.70%
郑凤兰 3,000.00 8.70%
黄丕勇 300.00 0.87%
合计 34,500.00 100.00%
2013 年 12 月 23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公司股权变更事宜予以核准。
黄丕勇,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44172219760920****,住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鸿翔北二街。1976 年出生,
大专学历。1997 年至 2000 年任阳江市粤西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工程师;2000 年至
2005 年任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业务员;2010 年至今任广东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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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工程师,于 2011 年 11 月至 2015 年兼任惠州市龙塑贸易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
根据发行人历次有效的公司章程、发行人的确认、黄丕勇出具的确认及填写
的调查表并经核查,黄丕勇所持股权均系其真实受让所得,不存在委托持股、信
托持股等情形,与其他股东之间亦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14、2014年11月,公司整体变更
2014 年 9 月 15 日,金龙羽集团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金龙羽
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
日,金龙羽集团有限公司全体股东郑有水、郑会杰、郑美银、郑凤兰、黄丕勇作
为发起人签订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根据股东会决议及发起人协议,同意金龙羽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截至 2014 年
4 月 30 日经亚太会计师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 58,743.64 万元,扣减拟分配的 2013
年及以前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中的 6,000.00 万元,按 1:0.654107 的比例折合股
份总额 34,5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剩余部分人民币 18,243.64 万元计
入资本公积,各发起人以其在金龙羽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对应的净资产认缴
并折为股份公司相应比例的股份。
2014 年 10 月 28 日,亚太会计师对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时的注册资本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亚会 B 验字【2014】058 号‖《验资报告》,验证注册
资本已由各发起人足额缴纳。
2014 年 11 月 17 日,发行人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301102735459。
股份公司设立后,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郑有水 24,600.00 71.30%
郑会杰 3,600.00 10.43%
郑美银 3,000.00 8.70%
郑凤兰 3,000.00 8.70%
黄丕勇 300.00 0.87%
合计 34,5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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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变更,历次新引进股东与公
司之间不存在特殊协议或安排,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影响和潜在影响
公司股权结构的事项。
(三)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关于公司是否存在国有股情形,其股权转让过程是否履行
国有资产转让的评估和招拍挂程序,是否存在侵害国有资产权益情
形,是否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的处置行为是
否符合当时生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公司是否已提供有权部门提供的国有股权转让合法合规确认文件的
说明
保荐机构会同发行人律师调阅了发行人设立以来的全套工商登记备案材料,
调阅了深圳市尊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中天商业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华金
电子有限公司、至千里等相关方的全套工商登记备案材料并尝试走访该等公司及
/或有关经办人员,访谈了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有水,走访了国网甘
肃省电力公司并访谈了相关人员,取得了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出具的确认函以及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具的批复,取得了黄丕勇出具的确认函,调取了黄丕
勇及其配偶在取得股权前 12 个月及后 12 个月名下所享有的资产及银行账户情
况,访谈了黄丕勇及至千里,查询了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经核查确认:
1、公司初始设立时曾经存在国有股东代持情形并已还原
金龙羽成立于 1996 年 4 月 12 日,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公司设立时股权
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郑有水 180.00 90.00%
2 深圳市尊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00 10.00%
合计 2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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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安实业所持金龙羽 10.00%股权系代郑有水持有,实际并未履行出资义务。
根据当时适用的《公司法》(1993 年 12 月 29 日)第二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
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为顺利注册公司尽快开展生产经
营,郑有水委托有关中介办理注册公司相关的工商登记事宜,其实际履行出资义
务的 10.00%股权由尊安实业代为持有。
2002 年,郑有水拟将其包括上述委托代持股权在内的部分股权对外转让。
2002 年 7 月 6 日,公司在《深圳法制报》刊登公告,声明尊安实业并未实际出
资,其所持 10.00%金龙羽股权系代郑有水持有。2002 年 7 月 1 日,公司股东会
通过决议,同意未出资股东尊安实业退出公司,同意郑有水将其对公司的部分出
资 68.90%作价 137.80 万元转让给郑会杰。
深圳市公证处于 2002 年 7 月 10 日对郑有水(转让方)与郑会杰(受让方)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事宜进行了公证,并出具了(深证经字第 454 号)《公证
书》。
2002 年 7 月 11 日,深圳中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鹏会特审字[2002]第 708
号‖《审计报告》,对公司截至 2002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及经营情况进行了审验。
该《审计报告》附注记载,深圳中鹏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实收资本进行了审查
验证,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由股东郑有水分期筹集投入,截至 200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从未收到尊安实业的投资款。
2013 年 5 月 31 日,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出具确认函对尊安实业代郑有水持
有金龙羽有限股权事实予以确认,证实尊安实业自设立以来未实际投资金龙羽有
限,其于 1996 年作为金龙羽有限显名股东所持股权系代郑有水持有,2002 年金
龙羽有限股权转让事宜系深圳市尊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代持股权的还原,不存在
纠纷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郑有水 62.20 31.10%
2 郑会杰 137.80 68.90%
合计 2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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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年 7 月 16 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此次变更事项予以核准,至此,
公司国有股东代持情形得以还原,股权代持瑕疵业已消除。
2、公司发展过程中曾经存在国有股情形并已消除
2012 年 9 月 17 日,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股东郑有水将其持有的公司
1.00%的股权转让给至千里。
2012 年 9 月 21 日,郑有水与至千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1.00%的股权以人民币 389.15 万元转让给至千里。
2012 年 9 月 21 日,深圳市龙岗公证处出具―(2012)深龙证字第 12300 号‖
《公证书》对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予以公证。
至千里受让股权时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为: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郑有水 20,100.00 67.00%
郑会杰 3,600.00 12.00%
郑会伟 3,000.00 10.00%
郑凤兰 3,000.00 10.00%
至千里 300.00 1.00%
合计 30,000.00 100.00%
2012 年 10 月 9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公司股权变更事宜予以核准。
2013 年 8 月,因郑有水增资事宜,至千里持股比例稀释至 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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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9 月 23 日至 2013 年 10 月 23 日,国有独资有限公司至千里将其持
有的公司 0.87%股权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挂牌期间只产生黄丕勇一
个意向受让方。
2013 年 10 月 29 日,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股东至千里将其持有的公
司 0.87%的股权全部转让给黄丕勇。
2013 年 10 月 29 日,至千里与黄丕勇签订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合同,将其所
持有的公司 0.87%的股权以人民币 575.00 万元转让给黄丕勇。
2013 年 11 月 6 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编号为 GZ20131106003 号的《产
权交易鉴证书》,证明本次国有产权转让、受让各方提交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
交易行为符合法定程序。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为: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郑有水 24,600.00 71.30%
郑会杰 3600.00 10.43%
郑美银 3,000.00 8.70%
郑凤兰 3,000.00 8.70%
黄丕勇 300.00 0.87%
合计 34,500.00 100.00%
2013 年 12 月 23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公司股权变更事宜予以核准,
至此,公司不存在国有股情形。
针对本次股权受让,股东黄丕勇出具确认函确认,―本人真实受让上述国有
股权,且依法履行了国有股权的受让程序,并依法支付完毕全部股权转让款,不
存在代他人持有发行人股权的情形‖。
3、公司目前不存在国有股
自至千里退出公司以来,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国有股,截至本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郑有水 24,600.00 71.30%
郑会杰 3600.00 10.43%
郑美银 3,000.00 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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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郑凤兰 3,000.00 8.70%
黄丕勇 300.00 0.87%
合计 34,500.00 100.00%
4、股权转让过程合法合规性说明
(1)尊安实业股权转让过程合法合规性说明
尊安实业退出公司系国有股东代持情形还原,实质上并非国有股权对外转
让,并非国有资产处置行为,从而不适用国有股权对外转让的评估和招拍挂程序,
不适用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侵害国有资产权益情形。
根据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出具的确认函,尊安实业代持金龙羽股权一事事实
清晰,2002 年股权转让系对代持事项予以还原,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情形。
(2)至千里股权转让过程合法合规性说明
①至千里内部决策程序
2013 年 2 月 25 日,至千里股东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作出决定,同意至千里对外转让所持金龙羽全部股权。
②至千里对外转让股权的批准程序
2013 年 4 月 9 日,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具《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关于转让金龙羽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批复》(深投控【2013】179 号),
同意至千里对外转让所持金龙羽全部股权,并要求在办理审计、评估手续后采取
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进行转让。
③标的股权的审计、评估程序
2013 年 6 月 5 日,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所出具―中联深所
专审字【2013】第 781 号‖《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关于金龙羽集
团有限公司(合并)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清产核资的专项财务审计报
告》,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发行人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情况
进行清产核资审计。
2013 年 6 月 17 日,深圳市中企华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深中企华评报
字【2013】第 21 号‖《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
圳市至千里投资有限公司拟挂牌转让金龙羽集团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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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按收益法对发行人全部股东权益进行评估,评
估值为 57,400.60 万元。
④标的股权的招拍挂程序
2013 年 9 月 23 日,至千里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国有产权对外
转让公告,拟挂牌公开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 0.87%股权,拟挂牌转让价格为
575.00 万元,挂牌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挂牌起止日期为 2013
年 9 月 23 日至 2013 年 10 月 23 日。
经公开征集,本次股权转让只产生黄丕勇一个意向受让方,双方于 2013 年
10 月 29 日签订《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合同》,转让股权为至千里所持发行人 0.87%
股权,转让价格为 575.00 万元。2013 年 11 月 6 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编
号为 GZ20131106003 号的《产权交易鉴证书》,证明本次国有产权转让、受让
各方提交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交易行为符合法定程序。
⑤至千里股权转让过程的合法合规性
至千里作为国有控股公司,在转让所持金龙羽 0.87%股权过程中严格按照国
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以及外部批准程序,取得了深圳市人
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出资企业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同意对外
转让股权的批复。根据金龙羽审计、评估结果,至千里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挂
牌公开转让了所持金龙羽 0.87%股权,转让过程不存在侵害国有资产权益情形,
未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的处置行为符合当时生效的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5、发行人是否已提供有权部门提供的国有股权转让合法合规确认文件
(1)尊安实业股权转让确认文件
2013 年 5 月,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出具函件,确认尊安实业并未实际投资
发行人,2002 年尊安实业将其代持股权转出系代持事项还原,不存在纠纷或潜
在纠纷。
(2)至千里股权转让确认文件
2013 年 4 月,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所出资企业,出具―深投控【2013】179 号‖《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关于转让金龙羽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批复》,同意至千里在办理资产审
计、评估及备案手续后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对外转让所持金龙羽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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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批复自发文之日起十二月内有效。2013 年 12 月,至千里据此完成对外股
权转让,所持有金龙羽股权由黄丕勇受让取得。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股东出资、股本变化的验资情况
序号 验资机构 验资事由 注册资本 出资方式 验资明细
深圳市审计师事务 郑有水出资 180.00 万元,尊安实
1 1996 年 4 月公司成立验资 200.00 货币资金
所 业代为出资 20.00 万元
深圳市正风利富会 2002 年 8 月公司第一次增
2 1,377.00 实物资产 郑有水以设备增资 1,177.00 万元
计师事务所 资验资
深圳正风利富会计 2003 年 8 月公司第二次增
3 3,800.00 实物资产 郑有水和郑会杰同比例增资
师事务所 资验资
深圳民生会计师事 2005 年 3 月公司第三次增 未分配利润及
4 5,000.00 郑有水和郑会杰同比例增资
务所 资验资 资本公积
深圳联创立信会计 2005 年 9 月对第三次增资 货币资金及资
5 5,000.00 郑有水和郑会杰同比例增资
师事务所 变更出资形式验资 本公积
深圳万达会计师事 2007 年 1 月公司第四次增
6 13,000.00 货币资金 郑有水和郑会杰同比例增资
务所 资验资
深圳万达会计师事 2007 年 6 月公司第五次增 货币资金及资
7 25,000.00 郑有水和郑会杰同比例增资
务所 资验资 本公积
深圳建纬会计师事 2007 年 7 月公司第六次增
8 30,000.00 货币资金 郑有水和郑会杰同比例增资
务所 资验资
对 2007 年 6 月公司第五次增资验
9 亚太会计师 2012 年 9 月验资复核 30,000.00 不适用
资事项予以复核
2013 年 8 月公司第七次增
10 亚太会计师 34,500.00 货币资金 郑有水以现金增资 4,500.00 万元
资验资
2014 年 11 月公司整体变
11 亚太会计师 34,500.00 净资产折股 现有股东同比例折股
更验资
公司自成立以来共进行了 11 次验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设立验资
1996 年 4 月 10 日,深圳市审计师事务所出具―深审所验字【1996】275‖号
《验资报告书》,验证截至 1996 年 4 月 10 日,公司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实
收资本 200.00 万元。
(二)第一次增资验资
2002 年 7 月 30 日,深圳正风利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正验字(2002)第
253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2 年 6 月 30 日,郑有水新增投入生产电线
电缆用机器设备 1,177.00 万元,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 1,377.00 万元,实
收资本 1,377.00 万元。
(三)第二次增资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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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年 7 月 31 日,深圳正风利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正验字(2003)第
B123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3 年 7 月 31 日,郑有水新增投入生产电线
电缆用机器设备 2,180.70 万元,郑会杰新增投入生产电线电缆用机器设备 242.30
万元,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 3,800.00 万元,实收资本 3,800.00 万元。
(四)第三次增资验资
2005 年 3 月 14 日,深圳民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民会验字【2005】第 038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5 年 3 月 14 日,郑有水以未分配利润与资本公
积增资 1,080.00 万元,郑会杰以未分配利润与资本公积增资 120.00 万元,本次
变更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实收资本 5,000.00 万元。
(五)对第三次增资变更出资形式验资
2005 年 9 月 20 日,深圳联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联创立信所验字
【2005】第 056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5 年 9 月 12 日,郑有水变更出
资形式,以货币资金与资本公积增资 1,080.00 万元,郑会杰变更出资形式,以货
币资金与资本公积增资 120.00 万元,本次变更出资形式后,公司注册资本与实
收资本未发生变化,均为 5,000.00 万元。
(六)对第三次增资变更出资形式验资复核
2012 年 8 月 6 日,亚太会计师出具―亚会验字(2012)027 号‖《验资复核报
告》,对 2005 年第三次增资及变更出资形式验资情况进行复核。根据复核结果,
截至 2005 年 9 月 12 日,公司第三次增资及变更出资形式后新增注册资本已出资
到位。
(七)第四次增资验资
2006 年 12 月 28 日,深圳万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万达验字(2006)第 041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6 年 12 月 27 日,郑有水以货币资金新增出资
7,320.00 万元,其中 7,200.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2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郑
会杰以货币资金新增出资 1,260.00 万元,其中 800.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460.00
1-4-62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 13,000.00 万元,实收资本
13,000.00 万元。
(八)第五次增资验资
2007 年 5 月 29 日,深圳万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万达验字【2007】9 号‖
《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7 年 5 月 24 日,郑有水以货币资金新增出资 10,800.10
万元,以资本公积新增出资 120.00 万元,郑会杰以货币资金新增出资 1,199.90
万元,以资本公积新增出资 460.00 万元。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
25,000.00 万元,实收资本 25,000.00 万元。
(九)第六次增资验资
2007 年 7 月 25 日,深圳建纬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建纬验资报字【2007】45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7 年 7 月 25 日,郑有水以货币资金新增出资 4,499.90
万元,郑会杰以货币资金新增出资 500.10 万元。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注册资
本 30,000.00 万元,实收资本 30,000.00 万元。
(十)第七次增资验资
2013 年 7 月 26 日,亚太会计师出具―亚会验字(2013)029 号‖《验资报告》,
验证截至 2013 年 7 月 9 日止,郑有水以货币资金新增出资 7,000.00 万元,其中
4,500.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50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变更完成后,公
司注册资本 34,500.00 万元,实收资本 34,500.00 万元。
(十一)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验资
2014 年 10 月 28 日,亚太会计师出具―亚会 B 验字【2014】058 号‖《验资报
告》,验证公司各股东以其拥有的截至 2014 年 4 月 30 日经审计所有者权益
58,743.64 万元,扣减拟分配的 2013 年及以前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中的 6,000.00
万元,按 1:0.654107 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 34,500 万股,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 34,500.00 万元,实收资本 34,500.00 万元。
1-4-63
四、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金龙羽股权结构如下:
郑有水 郑会杰 郑美银 郑凤兰 黄丕勇
71.30% 10.43% 8.70% 8.70% 0.87%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77.56% 100% 100% 100%
惠 压惠 深 深 深
实州 贸圳 商圳
业市 电州 力圳
有金 缆市 鹏
有能 易市
有金
务市
有金
限龙 有金 限金
公羽 限龙 公龙 限龙
公羽
限龙
公羽
司电 公羽 司羽
司超 司国 司电
缆 高 电 际 子
22.44%
(二)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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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委员会
股东大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监事会 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秘书 总经理
审计委员会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总工 财务总监

销 采 生 总 综 财 券 审
售 购 产 工 合 务 投 计
部 部 部 办 部 部 资 部


户 运 机 电 电 塑 环 行 网 仓
质 研 技 计 保 会 出 统
服 输 修 缆 线 料 境 政 络 储
检 发 术 量 安 计 纳 计
务 班 车 车 车 车 安 人 信 中
中 中 中 室 队 室 室 室
中 间 间 间 间 全 事 息 心
办 心 心 心
心 办 中
公 公 心
室 室
实 检 标
木 杂 电
验 验 书
工 工 缆
室 组 组
班 班 班
深圳市金龙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惠州市金龙羽超高压电缆公司 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鹏能金龙羽电力有限公司 深圳市金龙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4-65
(三)发行人职能部门设置及职责情况

部门 职责

协助建立销售战略,组织实施销售方案;负责市场推广,根据订单需求组织合同拟订及评审;
1 销售部 根据确认后的销售合同下达生产计划通知书,并跟进生产进度;安排产品发运,根据财务部
出具的对账单跟进货款催收
制订年度采购目标及采购计划;制订采购工作程序及规章制度;负责原材料、半成品、辅料、
2 采购部 包装材料、办公用品及生产用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对原材料采购市场趋势作出分析,负责供
应商的遴选工作。
制定并下发生产计划并对生产过程进行统一安排和调度,对产品质量进行监控,协调生产过
3 生产部 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关心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条件的改善,加
强女工保护并协助做好伤害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
制定技术攻关计划和产品质量升级创优规划及质量改进措施计划,组织解决产品质量中的重
4 总工办 大技术问题,负责质量管理的技术业务指导;负责设备保养、节能降耗等技术性工作;主持
公司技术工作例会,组织学术交流及对外科研活动。
负责公文收发、文件档案管理、会议及接待工作、公司日常维保、网络信息安全等一般事务
性工作;负责人员招聘、入职及在岗培训、劳动合同签订和存档、社保和公积金缴纳、考勤
5 综合部
和绩效管理、薪酬核算等人力资源方面的工作;负责物资进库验收工作,确保物资质量,负
责物资的管理、储存、保管和发放工作,按公司要求及时编制物资报表。
负责公司日常财务核算,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根据公司资金状况合理调配资金;负责组织部
6 财务部 门编制收支计划,以及公司月度、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计划;负责编制公司月度、季度、
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表;负责保管财务档案。
负责建立并完善信息披露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
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内幕信息保密制度;负责
证券投资
7 公司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中介机构之间的及时沟通和联络,负责投资者关系

管理,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等;负责公司在证
券媒体的形象宣传工作。
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经济活动及相关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
效益性,对公司财务预算、财务决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司的年度经营指标的完成
8 审计部
情况进行确认;向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审计计划和审计报告,监督公司管理层执行股东大
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的情况。
五、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情况
(一)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5 年 4 月 14 日
注册资本:16,810.00 万元
实收资本:16,8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郑有水
注册地址:博罗县罗阳镇鸡麻地村麦洞
办公地址:博罗县罗阳镇鸡麻地村麦洞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线电缆;国内商业(不含国家专营、专控、专项
审批的项目)。
1-4-66
主营业务: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2、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金龙羽持有惠州金龙羽 100.00%股权。
3、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2016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31,124.34
净资产 29,884.29
净利润 1,839.02
注:上述财务数据业经亚太会计师出具“亚会 A 审字(2017)0015 号”《审计报告》审计。
(二)惠州市金龙羽超高压电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6 年 2 月 27 日
注册资本:15,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15,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郑永汉
注册地址:博罗县罗阳镇鸡麻地村麦洞
办公地址:博罗县罗阳镇鸡麻地村麦洞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线电缆;国内贸易
主营业务:高压、超高压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2、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金龙羽直接持有金龙羽超高压 77.56%股权,通
过控股惠州金龙羽间接持有金龙羽超高压 22.44%股权。
3、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2016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8,448.90
净资产 8,127.46
净利润 -1,165.96
注:上述财务数据业经亚太会计师出具“亚会 A 审字(2017)0043 号”《审计报告》审计。
(三)深圳鹏能金龙羽电力有限公司
1-4-67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6 年 9 月 20 日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2,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亮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吉华路 288 号金龙羽工业园办公楼 607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吉华路 288 号金龙羽工业园办公楼 607 号

经营范围:电力产品的购销和相关的技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主营业务:电线、电缆产品的销售及服务
2、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金龙羽持有金龙羽电力 100.00%股权。
3、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2016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6,812.97
净资产 2,379.13
净利润 -9.10
注:上述财务数据业经亚太会计师出具“亚会 A 审字(2017)0016 号”《审计报告》审计。
(四)深圳市金龙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4 年 8 月 7 日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实收资本:5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陆枝才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上水径冷水坑猪肉窝金龙羽工业园办公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上水径冷水坑猪肉窝金龙羽工业园办公楼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
1-4-68
主营业务:电线、电缆产品的出口销售及服务
2、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金龙羽持有金龙羽国贸 100.00%股权。
3、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2016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227.25
净资产 706.20
净利润 127.65
注:上述财务数据业经亚太会计师出具“亚会 A 审字(2017)0018 号”《审计报告》审计。
(五)深圳市金龙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4 年 8 月 7 日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郑焕然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上水径冷水坑猪肉窝金龙羽工业园办公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上水径冷水坑猪肉窝金龙羽工业园办公楼
经营范围:经营电子商务;电线电缆技术开发与销售及其它国内贸易;企业
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从事广告业务;经营进出口业务
主营业务:电线、电缆电子商务平台销售
2、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金龙羽持有金龙羽电商 100.00%股权。
3、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2016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46.50
净资产 109.65
净利润 18.47
注:上述财务数据业经亚太会计师出具“亚会 A 审字(2017)0017 号”《审计报告》审计。
1-4-69
六、发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序 永久境外
名称 国籍 身份证号码 住所
号 居留权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坂田杨美村金竹五
1 郑有水 中国 无 44030719580604****
巷1号
2 郑会杰 中国 无 44052419490716**** 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陇田镇仙家沟北 5 号 101
3 郑凤兰 中国 无 44052419540302**** 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陇田镇仙家沟北 5 号 103
4 郑美银 中国 无 44052419530220**** 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陇田镇仙家沟北 5 号 102
5 黄丕勇 中国 无 44172219760920****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鸿翔北二街 12 号 615 房
(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共有 4 位,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发起人 股份数 持股比例
1 郑有水 24,600.00 71.30%
2 郑会杰 3,600.00 10.43%
3 郑凤兰 3,000.00 8.70%
4 郑美银 3,000.00 8.70%
合计 34,200.00 99.13%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郑有水持有公司 24,600.00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
为 71.30%,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郑有水除持有公司 71.30%股权以外,还通过直
接或间接持股方式控制三家房地产企业,分别是金和成、金安业、金建业,具体
情况如下:
(1)金和成
公司名称:深圳市金和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郑有水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
1-4-70
成立时间: 2010 年 8 月 5 日 实收资本: 10,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和成世纪名园 3 栋 A 座 2109
办公场所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和成世纪名园 3 栋 A 座 2109
股东构成: 郑有水持有其 100.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会计年度/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 年度/2016 年 12 月 31 日 71,962.56 8,558.94 -625.93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金安业
公司名称:深圳市金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郑有水 注册资本: 10,000.00万元
成立时间: 2011 年 1 月 18 日 实收资本: 1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和成世纪名园 3 栋 A 座 2108
办公场所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和成世纪名园 3 栋 A 座 2108
股东构成: 郑有水直接持有其 1%的股权,并通过金和成持有其 99%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会计年度/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 年度/2016 年 12 月 31 日 21,193.02 16,391.39 900.14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金建业
公司名称:深圳市金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郑有水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成立时间: 2016 年 9 月 6 日 实收资本: 0.00万元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和成世纪名园 3 栋 A 座 2107
办公场所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和成世纪名园 3 栋 A 座 2107
郑有水通过金和成持有其 66.38%股权,深圳市坂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
股东构成:
公司持有其 33.17%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会计年度/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 年度/2016 年 12 月 31 日 31,832.41 16.85 -283.15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质押或其他有争议
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
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1-4-71
七、发行人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34,500.00 万股,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发行不超过
8,0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且发行数量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10.00%。本次发
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发行前 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1 郑有水 24,600.00 71.30% 【】 【】
2 郑会杰 3,600.00 10.43% 【】 【】
3 郑凤兰 3,000.00 8.70% 【】 【】
4 郑美银 3,000.00 8.70% 【】 【】
5 黄丕勇 300.00 0.87% 【】 【】
6 社会公众股 - - 不超过 8,000.00 不低于 10.00%
合计 34,500.00 100.00%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五位自然人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1 郑有水 24,600.00 71.30%
2 郑会杰 3,600.00 10.43%
3 郑凤兰 3,000.00 8.70%
4 郑美银 3,000.00 8.70%
5 黄丕勇 300.00 0.87%
合计 34,500.00 100.00%
2015 年 1 月 13 日,黄丕勇与非关联自然人田开兴签署《借款合同》,向田
开兴借款 1,000.0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15 年 1 月 13 日至 2017 年 1 月 12 日止,
黄丕勇以持有的发行人 300.00 万股出质,为协议项下借款本息提供质押担保。
同日,黄丕勇与田开兴签署了相应的《股份质押协议》,担保期限同于借款期限。
2015 年 3 月 2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企业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
同意办理上述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备案手续。
1-4-72
因上述借款协议到期,2017 年 1 月 12 日,黄丕勇与田开兴签署《借款合同》,
向田开兴借款 1,000.0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17 年 1 月 12 日至 2019 年 1 月 11 日
止,黄丕勇以持有的发行人 300.00 万股出质,为协议项下借款本息提供质押担
保。同日,黄丕勇与田开兴签署了相应的《股份质押协议》,担保期限同于借款
期限。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相关股权出资登记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三)发行人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五位自然人股东,其持股及担任职务情
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担任职务
1 郑有水 24,600.00 71.30% 董事长
2 郑会杰 3,600.00 10.43% 无
3 郑凤兰 3,000.00 8.70% 无
4 郑美银 3,000.00 8.70% 无
5 黄丕勇 300.00 0.87% 无
合计 34,500.00 100.00%
(四)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战略投资者持股情况。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各股东关联关系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
1 郑有水 24,600.00 71.30% 控股股东
2 郑会杰 3,600.00 10.43% 郑有水大哥
3 郑凤兰 3,000.00 8.70% 郑有水三哥配偶
4 郑美银 3,000.00 8.70% 郑有水二哥配偶
5 黄丕勇 300.00 0.87% 无
合计 34,500.00 100.00%
(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

1-4-73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郑有水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郑有水承诺:本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每年减持的
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5.00%;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本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
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
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00%;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离职后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
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
50.00%;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2、公司股东郑会杰、郑美银、郑凤兰承诺
本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
的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3.00%。
3、公司股东黄丕勇承诺
本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自公司上市至上述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承诺中所述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八、发行人内部职工股的情况
公司未发行过内部职工股。
1-4-74
九、发行人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
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情况,股东数
量未超过二百人。
十、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公司在册员工的变动情况
2014~2016 年末,公司员工人数分别为 644 人、758 人、795 人。报告期内,
公司员工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受教育程度、职工薪酬的情况如下:
1、员工专业结构
单位:人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岗位类别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管理人员 41 5.16% 42 5.54% 38 5.9%
技术人员 47 5.91% 46 6.07% 42 6.52%
销售人员 56 7.04% 35 4.62% 32 4.97%
财务人员 35 4.40% 32 4.22% 32 4.97%
行政人员 69 8.68% 73 9.63% 59 9.16%
生产人员 547 68.81% 530 69.92% 441 68.48%
合计 795 100.00% 758 100.00% 644 100.00%
2、员工年龄结构情况
单位:人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年龄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30 岁以下 293 36.86% 279 36.81% 234 36.34%
31-40 岁 309 38.87% 300 39.58% 256 39.75%
41-50 岁 168 21.13% 155 20.45% 132 20.50%
51 岁以上 25 3.14% 24 3.17% 22 3.42%
合计 795 100.00% 758 100.00% 644 100.00%
3、员工受教育程度情况
单位:人
序 受教育程度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4-75
号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24 3.02% 20 2.6% 18 2.8%
2 大专学历 75 9.43% 67 8.8% 53 8.23%
3 大专及以下学历 696 87.55% 671 88.50% 573 88.98%
合计 795 100.00% 758 100.00% 644 100.00%
4、职工薪酬的情况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员工人数(人) 795 758
职工薪酬(万元) 8,223.76 7,170.72 5,718.50
营业收入(万元) 179,168.38 167,801.76 156,859.68
占营业收入比例 4.59% 4.27% 3.65%
销售数量(公里) 735,522.85 629,716.11 531,898.64
每公里费率(元/公里) 111.81 113.87 107.51
报告期内,公司为扩大业绩规模,加大了生产和销售的投入,由此为支持生
产和销售而相应增加了对生产人员、销售人员及后勤支持人员的招聘。职工薪酬
支出与营业收入具有紧密联系,对扩大业务规模十分必要。
职工薪酬合计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由 3.65%提高到 4.59%,主要系铜价持续
下行导致,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铜杆年度均价分别为 4.84 万元/吨、4.07
万元/吨、3.82 万元/吨,持续下跌。报告期内,公司市场拓展卓有成效,销售数
量持续增加,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年复合增长率为 17.59%,公司每公里销售数
量所需支出的职工薪酬分别为 107.51 元、113.87 元、111.81 元,较为稳定。因
此公司在册员工的变动与公司业务发展及业绩的变动趋势一致。
(二)公司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情

报告期内,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与所有在册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的
聘用和解聘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的规定执行。公司按照国家及深圳市、惠州市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
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报告期公司―五
险一金‖实际缴纳情况如下:
1、公司 2016 年“五险一金”缴纳情况
1-4-76
单位:人
五险一金 缴纳人数 未缴纳人数
基本养老保险 793
医疗保险 793
失业保险 793
工伤保险 795
生育保险 793
住房公积金 792
(1)2016年末,公司社会保险应缴人数与实缴人数存在差异的原因
公司有2名员工为深圳市龙岗区街道社区居民,其因股份合作制公司分红条
件限制而选择以居民小组的名义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根据上述
2名员工的确认,其分别与发行人签署劳动合同并建立了劳动关系,但因其街道
社区分红的要求,其自愿以其街道社区居民小组的名义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并放弃以发行人名义缴纳社会保险。同时,因上述2名员工已在其社
区缴纳社会保险,故发行人亦无法为其办理失业保险缴存手续。
(2)2016年末,公司住房公积金应缴人数与实缴人数存在差异的原因
1名员工因个人姓名变更导致公司暂时无法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
该名员工已经出具确认,确认其与发行人签署劳动合同并建立了劳动关系,但因
其姓名变更原因暂时无法在深圳市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而并非发行人原因
未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其自愿承担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的
法律后果,并放弃追究发行人责任的任何诉求。报告期内,公司为该名员工提供
免费职工宿舍。
2名新进人员入职时间晚于当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需顺延至下月缴存。
2、公司 2015 年―五险一金‖缴纳情况
单位:人
五险一金 缴纳人数 未缴纳人数
基本养老保险 756
医疗保险 756
失业保险 756
工伤保险 758
生育保险 756
住房公积金 733
(1)2015年末,公司社会保险应缴人数与实缴人数存在差异的原因
1-4-77
公司有2名员工为深圳市龙岗区街道社区居民,其因股份合作制公司分红条
件限制而选择以居民小组的名义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根据上述
2名员工的确认,其分别与发行人签署劳动合同并建立了劳动关系,但因其街道
社区分红的要求,其自愿以其街道社区居民小组的名义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并放弃以发行人名义缴纳社会保险。同时,因上述2名员工已在其社
区缴纳社会保险,故发行人亦无法为其办理失业保险缴存手续。
(2)2015年末,公司住房公积金应缴人数与实缴人数存在差异的原因
1名员工因个人姓名变更导致公司暂时无法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
该名员工已经出具确认,确认其与发行人签署劳动合同并建立了劳动关系,但因
其姓名变更原因暂时无法在深圳市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而并非发行人原因
未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其自愿承担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的
法律后果,并放弃追究发行人责任的任何诉求。报告期内,公司为该名员工提供
免费职工宿舍。
24名新进人员入职时间晚于当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需顺延至下月缴存。
3、公司 2014 年“五险一金”缴纳情况
单位:人
五险一金 缴纳人数 未缴纳人数
基本养老保险 655
医疗保险 657
失业保险 657
工伤保险 660
生育保险 321
住房公积金 648
(1)2014年末,公司社会保险应缴人数与实缴人数存在差异的原因
公司有3名员工为深圳市龙岗区街道社区居民,其因股份合作制公司分红条
件限制而选择以其所在居民小组的名义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根
据上述3名员工的确认,其分别与发行人签署劳动合同并建立了劳动关系,但因
其街道社区分红的要求,其自愿以其街道社区居民小组的名义缴纳养老保险、医
疗保险、生育保险,并放弃以发行人名义缴纳社会保险。同时,因上述3名员工
已在其社区缴纳社会保险,故发行人亦无法为其办理失业保险缴存手续。
1-4-78
公司有2名员工在原居住地缴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故无意愿重复在发
行人处缴纳养老保险。鉴于合法合规的经营考虑,2015年3月,发行人要求并完
成该2名员工在发行人处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
公司有4名新入职人员晚于当月社会保险缴存时间,需顺延至下月缴存。
343名非深户员工参加的深圳三档医疗保险包含生育保险内容,无需单独缴
纳生育保险。具体原因如下: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二条规定,深
圳市实行多层次、多形式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政府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和地方补
充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根据缴费及对应待遇分设一档、二档、三档三种形式。
该办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深圳市生育保险制度实施之前(2015年1月1日开始
实施),年满18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参保人按下
列规定同时参加生育医疗保险:(一)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按其基本医疗
保险缴费基数的0.5%按月缴交生育医疗保险费;(二)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
按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0.2%按月缴交生育医疗保险费。该办法未规定三档
需要单独缴纳生育保险。
(2)2014年末,公司住房公积金应缴人数与实缴人数存在差异的原因
16名新进人员入职时间晚于当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需顺延至下月缴存。
4、“五险一金”的缴纳基数及比例
(1)公司2016年末―五险一金‖的缴纳基数及比例
①深圳地区
个人缴纳
险种 员工户籍 缴纳基数 公司缴纳比例
比例
深户 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新参加工作、重新就 14%
业的职工首月缴费基数为其首月工资总
基本养老 额。工资总额超过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
8%
保险 非深户 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超过部分不计 13%
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深圳市政
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月工资总额,月工资总额超过深圳市
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300%的,按
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深户(一档) 6.2% 2%
300%缴费;月工资总额低于深圳市上年
医疗保险 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60%的,按深圳市
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缴费。
非深户(二档) 深圳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0.6% 0.2%
非深户(三档) 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0.45% 0.1%
发行人 0.9%、金
龙羽电力、金龙羽
失业保险 深户及非深户 深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0.5%
电子商务及国际
贸易 0.8%
工伤保险 深户及非深户 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新参加工作、重新就 发行人 0.63%、金 --
1-4-79
个人缴纳
险种 员工户籍 缴纳基数 公司缴纳比例
比例
业职工首月缴费基数为其首月工资总额。 龙羽电力、金龙羽
工资总额超过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 电子商务及国际
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超过部分不计入 贸易 0.28%
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深圳市公布
的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新参加工作、重新就
业职工首月缴费基数为其首月工资总额。
工资总额超过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
生育保险 深户及非深户 0.5% --
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超过部分不计入
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深圳市公布
的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
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
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 发行人、金
工本人当月工资。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 发行人、金龙羽电 龙羽电子
住房公积 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 子商务及国际贸 商务及国
深户及非深户
金 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住 易 5% 、金龙羽电 际贸易
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深圳市公布 力 6% 5% 、金龙
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 羽电力 6%
过深圳市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
月平均工资的 5 倍。
②惠州地区
个人缴纳
险种 员工户籍 缴纳基数 公司缴纳比例
比例
基本
养老 惠户及非惠户 缴费工资(下限 2906 元、上限 16575 元) 13% 8%
保险
医疗 缴费工资(下限 2356 元、上限 11781 元) 0.5%+(2%或 6.5%) 2%
惠州及非惠户
保险 社平工资(下限 3927 元、下限 3927 元) 2% -
失业
惠户及非惠户 缴费工资(下限 1350 元、上限 14652 元) 0.8% 0.2%
保险
工伤
惠户及非惠户 缴费工资(下限 2906 元、上限 16575 元) 0.20% -
保险
生育
惠户及非惠户 含于医疗保险 -- --
保险
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
工作的职工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单位
新调入的职工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月
住房 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惠州市公布的上一年
公积 惠户及非惠户 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规定倍数。职工月 5% 5%
金 工资未超过以上限额的,以实际工资额
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月工
资超过以上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住房
公积金月缴存基数。
(2)公司2015年末“五险一金”的缴纳基数及比例
①深圳地区
个人缴纳
险种 员工户籍 缴纳基数 公司缴纳比例
比例
基本 深户 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新参加工作、重新 14%
养老 就业和新成立用人单位的职工首月缴 8%
保险 非深户 费基数为其首月工资总额。工资总额超 13%
1-4-80
个人缴纳
险种 员工户籍 缴纳基数 公司缴纳比例
比例
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百
分之三百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
数;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
低工资标准。
以本人月工资总额,本人月工资总额超
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30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
深户(一档) 均工资的 300%缴费;月工资总额低于 6.2% 2%
医疗 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60%
保险 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的 60%缴费。
非深户(二档) 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0.6% 0.2%
非深户(三档) 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0.45% 0.10%
发行人及金龙羽电力
失业
深户及非深户 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0.8%、金龙羽电子商务 0.5%
保险
及国际贸易 1%
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新参加工作、重新
就业职工首月缴费基数为其首月工资
发行人 0.48%、金龙羽
工伤 总额。工资总额超过深圳市上年度在岗
深户及非深户 电力 0.1%、金龙羽电子 --
保险 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超过部
商务及国际贸易 0.2%
分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不得低于
深圳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新参加工作、重新
就业职工首月缴费基数为其首月工资
生育 总额。工资总额超过深圳市上年度在岗
深户及非深户 0.5% --
保险 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超过部
分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不得低于
深圳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
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
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 发行人、
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新调入的职工 金龙羽电
住房 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 发行人、金龙羽电子商 子商务及
公积 深户及非深户 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 务及国际贸易 5% 、金 国际贸易
金 人当月工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 龙羽电力 6% 5% 、金
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 龙羽电力
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 6%
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
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5 倍。
②惠州地区
个人缴
险种 员工户籍情况 缴纳基数 公司缴纳比例
纳比例
基本养 缴费工资(下限 2408 元、上限 14958
惠户及非惠户 13% 8%
老保险 元)
医疗保 缴费工资(下限 2356 元、上限 11781 2%
惠户及非惠户 0.5%+(2%或 6.5%)
险 元) -
失业保 缴费工资(下限 1350 元、上限 13395
惠户及非惠户 0.5% 0.5%
险 元)
工伤保 缴费工资(下限 2408 元、上限 14958
惠户及非惠户 0.2% -
险 元)
生育保
惠户及非惠户 含于医疗保险 - -

住房公 惠户及非惠户 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 5% 5%
1-4-81
个人缴
险种 员工户籍情况 缴纳基数 公司缴纳比例
纳比例
积金 工作的职工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单位
新调入的职工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月
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惠州市公布的上一
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规定倍数。职工
月工资未超过以上限额的,以实际工资
额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月
工资超过以上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住
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
(3)公司2014年末“五险一金”的缴纳基数及比例
①深圳地区
个人缴纳比
险种 员工户籍 缴纳基数 公司缴纳比例

深户 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新参加工作、重新 14%
就业和新成立用人单位的职工首月缴
基本 费基数为其首月工资总额。工资总额超
养老 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百 8%
保险 非深户 分之三百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 13%
数;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
低工资标准。
以本人月工资总额,本人月工资总额超
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30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
深户(一档) 均工资的 300%缴费;月工资总额低于 6.2% 2%
医疗 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60%
保险 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的 60%缴费。
非深户(二档) 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0.6% 0.2%
非深户(三档) 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0.45% 0.10%
发行人、金龙羽电力
失业
深户及非深户 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1.6%、金龙羽电子商 1%
保险
务及国际贸易 2%
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新参加工作、重新
就业职工首月缴费基数为其首月工资 发行人 0.8%、金龙
工伤 总额。工资总额超过深圳市上年度在岗 羽电力 0.2%、金龙
深户及非深户 --
保险 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超过部 羽电子商务及国际
分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不得低于 贸易 0.4%
深圳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深户(一档) 同于医疗保险 0.5% --
生育
非深户(二档) 同于医疗保险 0.2% --
保险
非深户(三档) -- -- --
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
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
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
发行人、金
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新调入的职工
龙羽电子商
住房 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 发行人、金龙羽电子
务及国际贸
公积 深户及非深户 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 商务及国际贸易
易 5% 、金
金 人当月工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 5% 、金龙羽电力 6%
龙羽电力
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
6%
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
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
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5 倍。
1-4-82
②惠州地区
员工户 个人缴纳
险种 缴纳基数 公司缴纳比例
籍 比例
基本 惠户 惠户:(下限 2075 元、上限 13404 元)
缴费
养老 12% 8%
非惠户 工资 非惠户:(下限 1130 元、上限 13404 元)
保险
医疗 惠户及 缴费
下限 2356 元、上限 11781 元 0.5%+(2%或 6.5%) 2%
保险 非惠户 工资
失业 惠户及
缴费工资(下限 1130 元、上限 11781 元) 0.5% 0.5%
保险 非惠户
惠户:缴费工资(下限 2075 元、上限 13404
惠户
工伤 缴费 元)
1% -
保险 工资 非惠户:缴费工资(下限 1130 元、上限
非惠户
13404 元)
生育 惠户及
含于医疗保险 -- --
保险 非惠户
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
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为职工本
住房 人当月工资。月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惠州市公布的上
惠户及
公积 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规定倍数。职工月工资未 5% 5%
非惠户
金 超过以上限额的,以实际工资额计算住房公积金月
缴存基数;职工月工资超过以上限额的,以该限额
作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第二十条规
定,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
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助相结合。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
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
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
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
的罚款。
1-4-83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
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根据上述规定,发行人未为上述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不符合
《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但鉴于发行人报告期内的3名社区员工已在
其社区缴纳社会保险,客观上发行人无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缴存手续,且3名员
工亦分别出具确认自愿以其街道社区居民小组的名义缴纳社会保险,并放弃以发
行人名义缴纳社会保险;鉴于合法合规的经营考虑,2015年3月,发行人已要求
并完成2名农村员工在发行人处的养老保险缴纳,发行人1名员工因其姓名变更原
因暂时无法在深圳市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而并非发行人原因未为其办理住
房公积金。该员工亦出具确认,其自愿承担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
手续的法律后果,并放弃追究发行人责任的任何诉求,且发行人为该名员工提供
免费职工宿舍。并且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因该事项受到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且
主管部门已出具证明文件,证明发行人报告期内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合
法、合规。因此,上述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
不构成重大影响。
5、主管部门证明
根据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和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博罗分局出
具的证明,金龙羽、金龙羽电力、金龙羽电商、金龙羽国贸、惠州金龙羽和金龙
羽超高压能够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没有因违反社保相关法律法规而被处罚的情
况。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
金龙羽(母公司)、金龙羽电力、金龙羽电商、金龙羽国贸、惠州金龙羽和金龙
羽超高压能够按时缴纳住房公积金,未违反国家、地方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
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且未受到相关处罚。
6、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有水已出具承诺:“如应有权部门的要求或决
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被要求为其员工补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或发行人
及其子公司因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
失,则本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补缴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及由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保证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会因此受到任何损失。”
1-4-84
(三)公司劳务用工合法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与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劳动合同约定
的用人单位的义务,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依法为劳动
者缴纳“五险一金”,依法按期足额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由此报告期
内,公司劳务用工符合《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公司劳务派遣情况
公司不存在劳务派遣情形。
十一、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
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有水、持股 5.00%以上股东郑会
杰、郑美银、郑凤兰出具避免同业竞争与减少关联交易承诺函
有关承诺的具体事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二)有关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股东有关股份锁定的承诺请参见本节之―七、发行人有关股本的情况‖
之―(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三)有关上市后三年稳定股价的承诺
有关承诺的具体事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重大事项提示‖。
(四)有关减持股份的承诺
有关承诺的具体事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重大事项提示‖。
(五)有关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的承

有关承诺的具体事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重大事项提示‖。
1-4-85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首次发行摊薄即期回
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有关承诺的具体事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重大事项提示‖。
1-4-86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一)主营业务与产品
发行人专业从事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主要产品包括电线和
电缆两大类,其中电线分为普通电线和特种电线,电缆分为普通电缆和特种电缆。
公司以顾客价值为中心,以产品质量为核心,以技术创新促发展,全面推进
―金龙羽‖名牌战略。发行人于 2002 年被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列入《全国城乡电
网建设与改造所需要设备产品及生产推荐目录》,金龙羽牌电线电缆系列于 2005
年获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产品质量免检证书‖,自 2007 年以来连续多次获得
―广东省著名商标‖,2007 年经深圳市人民政府认定为―深圳市民营领军骨干企
业‖,2008 年获得―捐助汶川地震灾区及产品与服务质量保障杰出贡献奖‖,2014
年获得―深圳市质量强市骨干企业‖称号。金龙羽牌 6~35kV 交联聚乙烯电力电缆、
0.6/1kV 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110~220kV 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450~750V
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等多种产品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发行人积极推动行
业标准的发展,曾参与多个电线电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起草及修订工作。
―金龙羽‖品牌经过多年的市场考验,在深圳乃至广东地区广大消费者心目中
已有相当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并进而转化为美誉度和信任度,产品多年来一直保
持畅销。凭借较强的竞争优势,发行人获得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多个省市电网
产品入网许可,知名企业客户包括蓝思科技、伯恩光学、万科、招商地产、华侨
城、宝能集团、星河地产、时代地产、华润万家、比亚迪等,产品曾应用于众多
重点工程项目,如:国家电网及南方电网相关工程项目、深圳世界之窗、深圳大
剧院、深圳体育馆、深圳机场、深圳市民中心、深圳会展中心、深圳地铁、世界
大学生运动会龙岗体育馆、白云机场、广州地铁、广州大学城、奥林匹克体育中
心、东莞大剧院、东莞国际会展中心、大亚湾核电站、厦门中航城、九江中航城、
南昌地铁、沈阳环球金融中心等。此外,公司产品出口新加坡、澳大利亚、香港
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1-4-87
(二)发行人设立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电线电缆概念及分类
电线电缆按国际电工名词术语定义为―用以传输电(磁)能、信息和实现电
磁能转换的线材产品‖,它是输送电能、传递信息和制造各种电机、电器、仪表
所不可缺少的器材,被誉为国民经济的―血管‖和―神经‖。电线电缆制造业是国民
经济中最大的配套行业之一,是机械行业中仅次于汽车行业的第二大产业,电线
电缆产品广泛应用于能源、交通、通信、汽车以及石油化工等产业,其发展受国
际、国内宏观经济状况、国家经济政策、产业政策走向以及各相关行业发展的影
响,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
―电线‖和―电缆‖并没有严格的界限,通常将芯数少、产品直径小、结构简 单
的产品称为电线,没有绝缘的称为裸电线,绝缘电线称为布电线,其他的称为电
缆。目前我国的电线电缆产品按其用途可分成下列五大类:
类别 主要产品
仅有导体而无绝缘层的产品,如钢芯铝绞线、铝绞线、铜绞线。产品主要用在
裸电线
电网主干线、铁路电气化、轨道交通接触网线。
在电力系统的主干线路中用以传输和分配大功率电能的电缆产品,如交联聚乙
电力电缆
烯绝缘电力电缆等。产品主要用在发、配、变、供电线路中的强电电能传输。
从电力系统的配电点把电能直接传送到各种用电设备、器具的电源连接线路用
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
的电线电缆。如控制电缆、布电线等。
通信电缆和通信光缆 传输电话、电报、电视、广播、传真、数据和其他电信信息的数据缆、光缆等。
以绕组的形式在磁场中切割磁力线感应产生电流,或通以电流产生磁场作用的
绕组线
电线,主要用于各种电机、仪器仪表等。如漆包线。
(二)行业监管体制和行业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分类,
电线电缆行业隶属于―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4-88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2011),电线电缆行业属于
―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大类下的―C383 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
中类,行业代码为 C3831。
1、行业监管体制和行业主管部门
我国电线电缆行业的管理体制为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控下,遵循市场化调
节的管理体制。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对电线电缆行业实施宏观指导和调控。国
家质检总局根据发布《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电线电缆产品的,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
证。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对部分产品实行强制认证(CCC 认证),确保产品的安
全性。
电线电缆行业自律管理组织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其主要职能
是协助政府进行自律性行业管理、代表和维护电线电缆行业的利益及会员企业的
合法权益、组织制订电线电缆行业共同信守的行规行约,为企业提供信息、技术
引导服务,构筑行业内、外交流平台等。
目前,电线电缆行业标准架构由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等四级标准构成。国家标准由国家质检总局下属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
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由国家发改委负责,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对电
线电缆行业标准制定过程的起草、技术审查、编号、报批、备案、出版等工作进
行管理。没有颁布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电线电缆产品,可参照国际标准执行或
比国际标准更加严格的企业标准组织生产。
2、行业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1-4-89
政府及各行政机构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电线电缆行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加以监督与管理,行业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具体如下:
欧盟于 2003 年 1 月通过 RoHS 指令,并于 2005 年对该指令进行补充,明确
规定了六种有害物质的最大限量值。
2006 年 6 月,公安部颁布《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
(GB20286-2006),对公共场所应用阻燃制品及阻燃制品标识作出了明确的强
制性规定。
根据《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
知》(国质检监联[2006]632 号)的有关规定,凡申请生产电线电缆产品的企业
应按规定合法生产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2013 年 4 月,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2013)》,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电线电缆产
品的,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实施细则
规定的电线电缆产品。
国家认监委于 2014 年 7 月颁布《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电线电缆》,
该规则基于电线电缆产品的安全风险和认证风险制定,规定了电线电缆产品进行
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2015 年 9 月 1 日,国家能源局批准的《额定电压 0.6/1kV 铝合金导体交联聚
乙烯绝缘电缆》正式实施。这标志着铝合金电缆的相关标准已经配备完整,将有
利于执法部门的监管和提升行业门槛,规范铝合金电缆的制造和市场竞争次序,
推动铝合金电缆行业的健康发展。
(2)行业主要产业政策
电线电缆行业的发展受电力、建筑、通信等多个行业发展的影响,与国民经
济发展形势密切相关。为促进行业的规范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国家出
台了一系列产业政策,具体如下:
2006 年 2 月,国务院发布《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将―超大规模输配电和电网安全保障‖列为优先主题,明确了重点研究开
发大容量远距离直流输电技术和特高压交流输电技术与装备,间歇式电源并网及
输配技术,电能质量监测与控制技术,大规模互联电网的安全保障技术,西电东
1-4-90
输工程中的重大关键技术,电网调度自动化技术,高效配电和供电管理信息技术
和系统。
2006 年 9 月,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发布《电线电缆行业―十一五‖
发展规划建议》,明确了电线电缆行业的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及指导思想,提出
电线电缆行业要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鼓励发展―专而精‖的专业
生产模式;发展一批具有专业生产特色的中小企业群;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推动
产业升级换代,倡导环保电缆。
2011 年 4 月,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发布《电线电缆行业―十二五‖
发展指导意见》,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电线电缆―十二五‖发展的主线,
将―转型升级、提高行业核心竞争力‖作为主要目标。从三个方面提出具体业务发
展目标:保持行业经济的稳健增长,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做强做大企业,优
化产业组织结构;提升技术水平。
2016 年 11 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
(2016-2020 年)》,提出要优化电网结构,提高系统安全水平,升级改造配电
网,推进智能电网建设。
2016 年,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发布《电器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
提出提升电线电缆出口产品质量、档次与技术含量,鼓励电线电缆产业集聚地建
设以及行业打假工作,从而促进电线电缆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电线电缆行业发展概况及趋势
1、国际电线电缆行业发展概况
(1)全球电线电缆行业整体呈增长态势
近年来全球金属绝缘线缆需求量呈现增长态势。2008 年全球金属绝缘线缆
需求量达 1,470 万吨,2009 年受金融危机影响同比下降 7.7%,2010 年市场需求
量恢复至金融危机前水平,2015 年全球金属绝缘电线电缆达到 1,714 万吨,同比
增长 1.8%。2008-2015 年全球金属绝缘电线电缆市场消费量情况如下:
1-4-91
资料来源:CRU、电缆网(http://www.cableabc.com/)
(2)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大型企业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上世纪 90 年代以来,随着市场增速下降、竞争加剧、设备利用率下降,全
球电线电缆高端市场逐渐向专业化发展,中低端市场则逐渐趋向同质化竞争。市
场的两极化发展趋势促使大型电线电缆企业重新审视并调整其自身发展战略,通
过有选择地进入高端领域和主动退出同质化市场,不断优化产品结构;通过整合
全球范围内资源,加速全球市场开拓和区域布局。随着行业内重组兼并加剧,产
业集中度不断提升。部分优势企业业务规模持续扩大,研发能力和产品服务能力
显著提高,形成了广泛的国际影响力和强大的市场竞争力。
(3)产品的安全环保要求持续升级,各国认证等级不断提高
为加强对包括电线电缆在内的重要产品的监管,全球主要地区、国家和机构
均发布了相关的资质认证,例如美国 UL 认证、欧盟 CE 认证、英国 BASEC 认
证等。随着产品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尤其是欧盟、美国等地区和国家对电线电
缆产品安全、环保性能要求的升级,各项认证等级也随之提高。以欧盟为例,继
WEEE、RoHS、EuP 指令之后,欧盟于 2013 年 7 月 1 日起开始强制执行最新的
建筑产品法规——CPR 法规,根据规定,涉及健康、安全、环保的建筑产品进
入欧盟市场均须拥有 CE 标志。
2、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发展概况
(1)电线电缆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
电线电缆作为国民经济中最大的配套行业之一,是各产业的基础,其产品广
泛应用于电力、建筑、民用、通信、船舶以及石油化工等领域,被喻为国民经济
1-4-92
的―血管‖与―神经‖,与国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按产值规模计算,电线电缆行业
在我国机械工业的细分行业中,仅次于汽车整车制造和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位
居第二;是电工电器行业 20 多个细分行业中规模最大的子行业,占据约四分之
一的产值规模。1
近年来,我国电线电缆行业保持了较快发展势头,继续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
要地位。2015 年,电线电缆行业产值达到 12,588.61 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
重为 1.83%。2008-2015 年电线电缆行业产值及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如下:
注:(1)因未公布 2012-2015 年电线电缆行业工业总产值,故用销售产值计算;(2)资料
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工业统计年鉴》(历年)
(2)市场规模稳步增长,行业拓展新增长点
作为重要的基础性配套产业,伴随着下游市场需求的持续拉动,我国电线电
缆行业市场规模逐年增长。2008-2015 年,电线电缆行业市场规模由 6,358.59 亿
元增至 12,458.61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0.09%;2008-2015 年电线电缆行业
市场规模如下:
单位:亿元
1
《电线电缆行业“十二五”发展指导意见》
1-4-93
注:资料来源:《中国机械工业年鉴》、《中国工业统计年鉴》(历年)
电线电缆行业市场规模总体稳步扩大的同时,行业内企业发展呈现两极分化
特征。随着生产成本上升、铜价大幅波动以及市场竞争加剧,部分生产低端产品
的中小型电线电缆企业原本有限的利润空间被逐步压缩,面临生存困境,纷纷退
出市场;行业领先企业凭借品牌、技术、资金、管理优势持续推动新产品研发,
不断拓展新的市场增长点,重点发展环保电缆、城市轨道交通电缆、新能源电缆、
阻燃耐火电缆等特种电缆。
(3)产业集群已经形成,区域市场特征显著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电线电缆行业产业集群已经形成,呈现出显著的区域性
特征,华东地区和华南地区成为行业发展重点区域。以电力电缆为例,2014 年
江苏、广东、天津、安徽、浙江五省的电力电缆产量合计达到 3,246.00 万公里,
占全国的比重为 58.27%。2014 年我国主要省市电力电缆产量占比如下:
1-4-94
注:资料来源:《2015 中国机械工业年鉴》
(4)出口市场持续增长,进口替代趋势明显
随着全球市场的持续增长,尤其是发展中国家需求的较快增长,我国领先企
业逐步开始重视国外市场的开发,促进了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出口规模的稳步扩
大。2008-2015 年,电线电缆行业出口量由 169.39 万吨上升至 217.00 万吨,年均
复合增长率为 3.60%。我国电线电缆企业近年来更加注重产品研发,在特种电线
电缆领域不断取得突破,使得行业内进口量不断下降。2008-2015 年我国电线电
缆进口量由 33.77 万吨降至 26.27 万吨,行业进口替代趋势较明显。
3、行业发展趋势
(1)特种电线电缆将成为行业主要的增长点
低端电线电缆产品技术水平较低,设备工艺简单,进入门槛相对较低,呈现
供过于求、产能过剩局面。环保、阻燃耐火等特种电线电缆产品生产工艺较复杂,
存在较高的进入壁垒,市场主要由少量外资企业、合资企业和国内领先企业占据。
相对于普通线缆,特种线缆具有技术含量高、适用条件较严格、附加值高等
特点,具有更优越的特定性能,如绿色环保、阻燃耐火、耐高温、耐酸碱、防白
蚁、耐腐蚀、耐辐射等。随着科技的进步、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
业和高端制造业的大力发展,我国经济社会进一步向绿色环保、低碳节能、信息
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国家智能电网建设、现代化城市建设、城乡电网大面积改
造、新能源电站建设等领域均对电线电缆的应用提出了更高要求,为特种电线电
缆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例如,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
布的国家标准《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
(GB20286-2006),对公共场所应用阻燃制品及阻燃制品标识作出了明确的强
制性规定。此外,矿用电缆、通用橡套电缆、电梯电缆、家用电器用线缆均有不
同程度阻燃要求,阻燃、防火线缆应用已扩大到前述多个领域。
(2)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目前我国电线电缆产销量全球第一,但产业集中度低下,企业在产品品种、
选用技术方面存在严重趋同性,缺乏核心竞争力,形成了行业同质化竞争趋势。
截至 2015 年底我国电线电缆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已达到 3,836 家,其中大部分为
规模相对较小、竞争力较弱的中小企业。行业集中度低,高度分散化的格局不利
于行业的持续发展,结构调整已成为发展趋势。近年来,行业领先企业通过并购
1-4-95
等方式,进一步扩大规模和提高竞争力,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行业的结构调整。
随着行业内竞争的升级,未来产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3)行业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将持续提升
我国电线电缆企业经过多年发展,在技术上已取得较大成绩,但在高端电线
电缆研发方面还很薄弱,与国际大型电线电缆企业相比,在技术水平和研发投入
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随着下游产业对电线电缆配套产业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
为把握新的发展机遇,近年来行业内领先企业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完善研发体系,
不断增强自身综合创新能力和技术实力,推动了行业整体技术水平的提升。
(4)品牌与营销网络成为竞争关键因素
现阶段我国电线电缆行业企业数量较多,市场竞争仍以价格竞争为主。行业
部分领先企业已逐步摆脱低端的价格竞争,通过不断强化品牌效应、拓展营销渠
道等方式参与中高端市场的竞争。随着行业结构调整的不断推进以及细分市场需
求的升级,品牌与营销网络将成为行业内企业之间竞争的关键因素。行业优势企
业也将凭借在品牌、资金、规模、营销、研发等各方面的竞争优势,获得更大的
市场份额和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4、行业市场前景预测
(1)全球电线电缆市场规模预测
近年来全球金属线缆需求量整体呈现出增长态势。未来随着全球经济的持续
发展,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经济的较快发展,对金属线缆的需求也将持续增长。根
据 CRU 预测,2016-2018 年增速将保持在 4%-4.5%左右,即使按 4%的保守估计,
2018 年全球金属线缆的需求量也将达到 1,981 万吨。2016-2018 年全球电线电缆
行业市场消费量预测如下:
单位:万吨
1-4-96
注:资料来源:CRU
(2)我国电线电缆市场规模预测
我国电线电缆行业经历了长期高速发展后,随着市场规模基数的不断增长,
未来行业增速将有所下降,但仍将保持较快增长态势。根据 Market Research
Reports 预测,到 2020 年中国电线电缆产能有望突破 1.1 亿千米,产值突破 1.6
万亿元。2
(四)行业竞争格局
1、行业竞争格局
(1)全球电线电缆行业竞争格局
全球领先的企业多集中于欧洲、美国、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目前,
知名跨国企业在全球范围内通过兼并重组、对外投资等方式不断扩大市场份额,
提升其在全球范围内的市场影响力。根据电线电缆行业专业信息服务商英特杰发
布的公告,2015 年电缆巨头普睿司曼和耐克森依然位居全球电线电缆制造商百
强前两位,其在北美、南美、欧洲、非洲以及亚洲均设有生产厂或运营公司。在
过去几年的排名中,中国亦有超 30 家企业入围全球电线电缆企业百强名单。此
外,中东地区的 Elsewedey 和印度电线电缆制造商也在迅速崛起。
(2)我国电线电缆行业竞争格局
①企业数量较多,产业集中度低
2
http://news.cableabc.com/gc/20150714005529.html
1-4-97
随着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制造规模不断扩大,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整体呈现出
企业数量多,集中度低的显著特点。截至 2015 年底,我国电线电缆行业规模以
上企业数量已达 3,836 家,企业规模整体偏低,同质化竞争现象明显。
②行业企业呈现三级梯队分布
我国电线电缆行业中参与竞争的企业呈现出三级梯队分布特征。第一梯队主
要为知名跨国公司及在我国的合资、独资企业,拥有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雄
厚的研发创新能力,占据国内高端电线电缆市场。第二梯队主要为国内规模较大、
知名度较高的领先企业,凭借规模、质量、研发、品牌等方面的优势,在国内市
场占据重要地位。除此以外,国内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属于第三梯队,规模相对
较小,自主研发创新能力不足,整体竞争力较弱,多以价格竞争为主。我国电线
电缆行业企业梯队分布情况如下:
梯队 主要代表企业
第一梯队 普睿司曼、耐克森、住友、古河等跨国公司及其在我国的合资、独资企业
宝胜集团、上上电缆、汉缆股份、杭电股份、东方电缆、太阳电缆、金杯电工、睿康股份、
第二梯队
金龙羽等国内领先企业
第三梯队 数量众多的国内中小企业
③外资进入加剧国内行业竞争
我国经济的持续较快发展、较为强劲的市场需求以及较低的制造成本为电线
电缆企业营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全球排名前列的电线电缆制造商,如耐克森、
普睿司曼、住友等均已在我国建立合资或独资企业,其产品主要面向具有较高技
术壁垒和利润水平的高端市场。外资企业的进驻进一步加剧了我国电线电缆市
场,尤其是高端市场的竞争。
2、进入本行业的主要壁垒
电线电缆行业的低端市场进入门槛较低,导致行业内中小企业较多;在中高
端市场,成为行业内有竞争力的企业则需要突破较高的行业壁垒。
(1)生产许可和品质认证壁垒
电线电缆行业作为与国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基础配套产业,其产品的安全
性和可靠性对国民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有重大影响。国家对电线电缆产品的生产
实行严格的生产许可证制度。企业从事生产列入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电线电缆产
品,必须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从事强制性产品认
证的产品目录里的电线电缆产品,必须获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 3C 认证;要求
1-4-98
进入特定行业或者特定应用领域的产品,还需要取得相应的资质和认证。取得各
行业、各目标市场所要求的生产许可和品质认证成为进入电线电缆行业的主要壁
垒之一。
(2)质量和品牌壁垒
品牌是公司管理能力、技术水平、产品性能、产品安全运行记录、售后服务
水平等多个要素的综合体现,是企业在行业内多年积累的成果。随着电线电缆行
业的发展,行业市场竞争已逐步由价格竞争转向品牌竞争。在电线电缆产品的招
投标中,以电力行业为例,品牌因素逐渐成为进入国家电网以及下属各省企业招
标入围时的重要考量因素,电线电缆企业需凭借良好的产品质量和信誉度,才能
获得客户对产品品牌的认可,并与客户建立中长期合作关系;在电线电缆产品的
终端消费市场,消费者越来越注重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对质量优、品牌知名
度高的产品具有较高忠诚度。品牌的建立需要长期的开拓和维护,因此,缺乏为
客户所接受的品牌是新企业进入本行业的重要壁垒。
(3)技术壁垒
生产技术直接决定了产品品质、生产效率,是电线电缆企业发展的基石。随
着制造业向纵深发展,下游产业对电线电缆产品在环保性、耐用性、可靠性等方
面提出了更高要求,这需要生产企业具有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尤其是特种电缆、
超高压电缆等产品,从试制到最终完成开发需要经过研发、试制、型式试验等一
系列过程,有较高的技术壁垒。
(4)管理能力壁垒
企业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企业管理能力和精细程度决定企业运作的效率和
成本。对于电线电缆生产企业而言,企业内部管理能力、品牌推广能力、营销渠
道维护能力、新产品开发能力等都需要较长时间的积累。目前,电线电缆企业的
利润水平日趋平均化,只有成本控制能力较好、具有一定规模优势的企业才能持
续保持竞争优势。
(5)资金和规模壁垒
电线电缆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采购先进的成套生产线、建设厂房仓库
等各方面均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同时电线电缆行业具有料重工轻的特点,对流
动资金的规模和资金周转效率的要求较高。此外,企业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铜、
铝的价格波动较大,也增加了企业资金管理的难度。
1-4-99
电线电缆行业具有明显的规模经济效应。首先,行业内较大规模的企业产量
较高,长期平均成本较低,有利于保持较高的利润率水平;其次,规模较大的企
业可以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提高与供应商的议价能力,降低采购成本;
第三,规模较大的企业经营管理相对规范,并具备相对便利和快捷的销售渠道和
客户资源,有助于提高产品周转率和资金周转率;最后,规模较大的企业有利于
打造品牌效应,提升产品吸引力和客户忠诚度。
相对而言,行业内新进入者起步规模较小,原材料采购成本较高,企业经营
管理不够完善,需要大规模的资金、人力等成本开拓市场,市场抗风险能力不强,
既面临外部规模企业的强势竞争,又面临内部资金、质控、销售等多方面的发展
制约,在市场竞争中很难取得有利地位。
3、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原因及变动趋势
(1)行业利润水平变动情况
随着电线电缆市场规模的持续扩大,行业利润总额逐年增长。2008-2015 年,
电线电缆行业利润总额由 327.25 亿元增长至 676.22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0.93%。2008-2015 年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利润总额如下:
单位:亿元
注资料来源:《中国机械工业年鉴》、《中国工业统计年鉴》(历年)
根据细分市场定位的不同,利润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在低端领域,产品附加
值低,企业数量较多,市场竞争较为激烈,除非具备一定的品牌效应和成本管控
能力,否则难以获得较高的利润水平;而在高端领域,如阻燃耐火、环保等特种
电缆领域,技术水平和进入门槛较高,品牌效应明显,一般具备较高的利润水平。
1-4-100
(2)影响利润水平变动的原因
电线电缆行业是典型的―料重工轻‖行业,原材料价格的波动是影响行业利润
水平的重要因素。此外,由于企业规模、品牌影响力、成本控制、技术水平、产
品结构与质量、客户结构、经营管理水平等诸多方面的差异,行业内企业的利润
水平存在较大区别。
(五)行业市场需求
1、民用领域
民用领域电线电缆主要用于满足家庭装修以及电器、装饰照明用等方面。近
年来我国整体经济形势向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不断提高。2008-2016
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 15,781 元增长至 33,616 元,年均复合增长
率为 9.91%;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由 11,243 元增至 23,079 元,年均复合增长
率为 9.41%。城镇居民收入及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有助于拉动包括家装在内的
居住消费支出,从而促进电线电缆在民用领域的需求增长。2008-2016 年我国城
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如下:
注: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2、电力领域
(1)电网投资
近年来在全社会用电量持续增长的情况下,电网投资增速保持较高水平。
2009-2016 年,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的年电网投资额合计维持在 3,400 亿元以上,
2016 年仅国家电网投资便达到 4,977 亿元。2016 年,国家电网 110 千伏及以上
1-4-101
输电线长度达到 93.80 万千米。2009-2016 年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的电网建设情
况如下:
国家电网 南方电网
年份 电网投资 110 千伏及以上输电线 电网投资 110 千伏及以上输电线
(亿元) 长度(万千米) (亿元) 长度(万千米)
2016 年 4,977 93.8 - -
2015 年 4,518 89.0 674 20.1
2014 年 3,855 84.4 658 19.1
2013 年 3,035 104.5 638 18.2
2012 年 3,054 71.3 671 16.6
2011 年 3,019 65.5 697 16.3
2010 年 2,644 61.9 833 15.2
2009 年 3,032 56.1 915 13.9
资料来源: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社会责任报告书(历年),2016 年南方电网社会责任报告
尚未发布
(2)农网改造
我国现有农网已经无法满足农牧民的生产生活需求,对农网的改造和建设将
持续推进。2010-2015 年,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对农网改造建设投资额合计均超
过 600 亿元。由于农网改造建设速度仍滞后于主干网建设和县乡用电需求,未来
改造及新建的投资力度有望继续增强。2010-2015 年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的农网
改造建设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注:资料来源: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社会责任报告书(历年)
(3)未来发展前景
1-4-102
未来我国将继续大力加强电网建设,使电网发展速度与电力需求和装机规模
相匹配,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2009 年 5 月,国家电网提出了―国家坚强智能电网‖的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坚
强智能电网‖的建设将分三个阶段推进,其中―十二五‖为第二阶段,主要目标是
建设特高压电网和城乡配电网,建成智能电网运行控制和互动服务体系,实现关
键技术和装备突破并广泛应用,到 2020 年最终建成统一的―坚强智能电网‖。3
2013 年南方电网发布了《南方电网发展规划(2013-2020 年)》,根据规划
预测南方五省(区)2020 年用电量将达到 13,630 亿千瓦时,―十三五‖年均增长
5.3%。规划还提出,到 2015 年南方电网建成―八交八直‖的西电东送输电通道,
送电规模达到 3,980 万千瓦;到 2020 年,再建设 6-8 个输电通道,满足云南、藏
东南和周边国家水电向广东、广西送电要求。4
2016 年 11 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 (2016-2020
年)》,指出―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合理布局能源富集地区外送,建设特高压输
电和常规输电技术的―西电东送‖输电通道,新增规模 1.3 亿千瓦,达到 2.7 亿千
瓦左右;电网主网架进一步优化,省间联络线进一步加强,形成规模合理的同步
电网。严格控制电网建设成本。全国新增 500 千伏及以上交流线路 9.2 万公里,
变电容量 9.2 亿千伏安。‖
根据中电联发布的《电力的价值》白皮书预计,2020 年我国发电装机容量
将达到 19.35 亿千瓦时左右,110 千伏及以上线路达到 176 万千米。5
随着我国经济延续平稳增长态势,电力行业将得以持续发展,从而拉动对电
力电缆的需求。根据《中国电线电缆行业―十二五‖发展指导意见》预计,至 2016
年电网建设用中、低压电力电缆平均增长 9%-10%左右,66kV 及以上高压电缆
将达到 12%以上。至―十二五‖末,1kV 电力电缆需求将达 62-66 万千米,10kV-35kV
电力电缆需求将达 28-30 万千米,66kV 及以上高压电力电缆需求将达 1.7-2.0 万
千米,绝缘架空电缆需求将达 24-26 万千米。预计 2016-2019 年电力电缆仍将处
于中高速发展期。
3、建筑领域
3
国家电网公司绿色发展白皮书——绿色平台篇章
4
http://www.csg.cn/nwgsxw/2013/mtgz/201309/t20130917_66763.html
5
中电联:http://www.cec.org.cn/zhuanti/2012nianzhuantihuigu/dianlidejiazhi/
1-4-103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持续推进,城镇化取得了显著成绩。2008-2016 年,
我国城镇化率由 46.99%上升至 57.35%。城市化建设带来的大量基础设施的投资
建设将集中于城市的公共设施、公共建筑等方面。根据麦肯锡发布的《迎接中国
十亿城市大军》报告预测,到 2025 年中国城市将增加 3.5 亿人口,百万人口以
上的城市将达 221 个,总建筑面积将达到 400 亿平方米。随着城市数量的迅速增
加,城市规模的急剧膨胀,城市人口的迅猛增长,城市建设规模将不断扩大,对
电线电缆需求也将持续增长。
4、交通领域
(1)铁路运输
随着我国经济的较快发展,对铁路运输需求量稳步扩大,铁路及相关建设持
续进行。2008-2016 年,我国铁路营业里程由 8.0 万公里增至 12.40 万公里,年均
复合增长率为 5.63%。2008-2016 年我国铁路运营状况如下:
注: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交通运输部
根据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的《中长期铁路网规划
(2016 年调整)》,到 2020 年,我国铁路网规模达到 15 万公里,其中高速铁
路 3 万公里,覆盖 80%以上的大城市。到 2025 年,铁路网规模达到 17.5 万公里
左右,其中高速铁路 3.8 万公里左右,网络覆盖进一步扩大,路网结构更加优化,
骨干作用更加显著,更好发挥铁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展望到 2030 年,
基本实现内外互联互通、区际多路畅通、省会高铁连通、地市快速通达、县域基
本覆盖。
1-4-104
(2)城市轨道交通
城市化进程的发展促使城市轨道交通迅猛发展,城市轨道交通不仅能改善和
缓解城市人口出行的交通压力,还能减少城市资源的浪费,引领城市规划。以地
铁和轻轨为主要方式的城市轨道交通是我国大城市客运交通的发展方向和主要
形式。截至 2015 年底,我国共有 25 个城市开通了轨道交通。2008-2015 年运营
线路总长度由 835 公里增至 3,195 公里,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1.13%;运营车辆由
4,530 辆增至 19,941 辆,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3.58%。2008-2015 年我国城市轨道
交通运营情况如下:
注:资料来源:交通运输部
截至 2015 年底,我国共有 44 个城市的轨道交通规划获批。6麦肯锡预测,
至 2025 年我国将新建 170 个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新建 2.8 万公里的地铁。
(3)船舶
近年来我国船舶工业总体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但受国际经济形势和国际贸易
景气度影响,交船难、盈利难、融资难等问题依然存在,行业部分经济指标仍有
不同程度的下降。2015 年我国造船完工 3,922 万载重吨,占全球比重达 40.8%;
承接新船订单 2,916 万载重吨,占全球比重达 30.2%;截至 2015 年底手持船舶订
单 12,737 万载重吨,占全球比重为 42.0%。7船用电缆主要品种为船用电力电缆、
6
新华社: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16-06/14/c_1119040853.htm
7
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
http://www.cansi.org.cn/index.php/Information/detail/id/419?PHPSESSID=42b9d96fd5d896ed12a7e5b368d3d87f
1-4-105
船用控制电缆、船用通信电缆等,随着我国船舶工业订单的逐步释放,对电线电
缆的需求也有望同步增长。
5、通信领域
2013 年 8 月 1 日,国务院发布―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宽带迎来新一
轮快速发展。在固网宽带方面,近年来中国联通及中国电信两大运营商每年在固
网宽带领域均维持较大规模的建设资本投资,中国移动亦于 2013 年 12 月 4 日获
得固定通信业务经营许可;在移动通信方面,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已经成为三大运
营商的主要投资领域。随着―宽带中国‖以及 3G/4G 的持续建设,以及未来 5G 的
推进与建设,必将拉动数据电缆、组合通讯电缆等各种通信线缆的市场需求。
6、新能源
(1)风电
随着我国对风力等清洁能源的大力开发,风电在电力行业中的地位稳步提
高。2010-2016 年,风力装机容量由 2,958 万千瓦上升至 14,864 万千瓦,年均复
合增长率达 30.87%;风力发电量由 494 亿千瓦时上升至 2,410 亿千瓦时,年均复
合增长率为 30.23%。2010-2016 年我国风力发展情况如下:
注:资料来源:中电联
根据能源局 2016 年 11 月发布的《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显示,到 2020
年底,我国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确保达到 2.1 亿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风电并网
装机容量达到 500 万千瓦以上;风电年发电量确保达到 4200 亿千瓦时,约占全
1-4-106
国总发电量的 6%。―十三五‖期间,我国风电的大规模建设将有效拉动对电线电
缆的市场需求。
(2)新能源汽车
在国家扶持政策密集出台的背景下,我国新能源汽车驶入快速发展轨道。
2010 年 6 月起,国家在上海、长春、深圳、杭州、合肥等 5 个城市启动私人购
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2010 年 7 月,国家将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示范推广试点城市由 20 个增至 25 个。选择 5 个城市进行对私人购买节能与新能
源汽车给予补贴试点。新能源汽车正进入全面政策扶持阶段。与此同时,新能源
汽车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也陆续展开。2010 年-2015 年,国家电网和南方南电网的
充换电站合计数量由 97 个增长至 1,551 个,充电桩数量则由 0.74 万个增长至 3.27
万个,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74.09%和 34.61%。2010-2015 年国家电网和南方
电网新能源汽车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如下:
国家电网 南方电网
年份
充换电站(座) 充电桩(万个) 充换电站(座) 充电桩(万个)
2015 年 1,537 2.96 14 0.31
2014 年 618 2.4 15 0.31
2013 年 400 1.97 18 0.33
2012 年 359 1.8 18 0.32
2011 年 251 1.5 15 0.30
2010 年 87 0.70 10 0.04
注:资料来源: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社会责任报告书及绿色发展报告
根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 年)》规划,到 2020
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达 200 万辆,累计产销量超过
500 万辆。8相关配套设施如充换电站、充电桩等建设投入也将随之扩大。根据《中
国电线电缆行业―十二五‖发展指导意见》数据显示,每个充电站包括电力电缆、
变压器、配电柜等的配电成本约 200 万元,因此新能源汽车发展将对应用于该领
域的电力电缆产品带来新的需求。
(六)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宏观经济整体向好为电线电缆行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8
国务院网站:http://www.gov.cn/zwgk/2012-07/09/content_2179032.htm
1-4-107
近年来,我国宏观经济保持较快增长,国家不断加大对国民经济结构的调整
力度,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由投资拉动型向注重投资质量和投资效益转变,
提倡发展低碳、绿色、高效、节能型经济。―十二五‖期间,我国工业化发展在主
要工业产品已经可以基本满足国内需求的同时,重点任务转向发展先进生产力,
逐步淘汰落后产能、加速全面升级产业结构、全面提升传统工业、推进节能减排、
发展高端制造业、发展现代制造服务业以及新能源、新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等。
目前,我国经济正在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
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发展方式正从规模速
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结构正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
量、做优增量并存的深度调整,经济发展动力正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
新常态将给中国带来新的发展机遇。首先,经济增长更趋平稳,增长动力更为多
元;其次,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发展前景更加稳定;再次,政府大力简政放权,
市场活力进一步释放。
2014 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明确提及将重点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
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三大战略,其中―一带一路‖位列三大战略之首。后续将逐
步落实―一带一路‖战略规划,发展沿线关键通道、关键节点和重点工程,启动港
口、铁路、能源资源开发等战略性合作项目,提升陆路、海路通达水平。预计未
来五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率将维持中高速增长。
电线电缆行业作为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各个领域的基础性配套行业,将受益
于国家宏观经济总体向好和结构优化升级。
(2)行业竞争环境不断改善
电线电缆行业是我国制造业的重要基础性配套产业,其产品是维系国家经济
社会正常运转和不断发展所必不可少的―血管‖和―神经‖。国家不断加强对电线电
缆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转型,提升产品
质量、品牌建设,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
中低端电线电缆企业品牌、质量意识薄弱,缺乏核心竞争力,随着中低端市
场竞争日益激烈,以及国家不断加强对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的引导和监管,众多产
业规模小、技术实力弱、产品质量差的企业逐步退出市场竞争,电线电缆行业加
快淘汰落后的技术和工艺,呈现良性发展的趋势。此外,部分电线电缆企业凭借
1-4-108
长远的发展规划、强烈的产品质量意识和灵活的经营机制,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扩大产业规模,市场影响力持续提升,自主创新机制逐步完善,自主创新能力显
著提高,已经具备自主研发和制造多种高端、特种产品的能力,引领电线电缆行
业向品牌化、质量化、服务化方向发展。
(3)绿色、环保、节能的行业发展趋势有利于特种电线电缆的快速发展
资源环境制约已成为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加快发展节能
环保产业,加大节能减排政策的推广与绿色环保材料的应用,对实现经济可持续
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电线电缆行业,绿色、环保、节能已成为行业发展
的趋势,有关节能环保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不断出台,将为电线电缆行业的发展提
供新的市场空间。
2、不利因素
(1)行业集中度低,产业结构不合理,低端市场竞争激烈
国内的线缆企业数量众多,但产业集中度低,行业内多数企业具有规模小、
技术落后、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致使产品结构性矛盾突出,虽然行业总体
产能过剩,但具有品牌优势、技术优势的特种电缆仍然供应不足,而中低端产品
则产能过剩,市场竞争激烈。
(2)自主研发及创新能力有待提升
虽然电线电缆行业从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到再创新的发展历程为整个行业带
来了技术和质量的提升,但是仍不能满足行业持续发展的需要。科研基础薄弱、
研发投入少、高级人才匮乏等不足制约了企业的自主研发、自主创新能力。同时,
行业应用性基础研究长期以来难以有效、系统地开展,导致众多制约技术水平提
高的瓶颈问题尚未得到解决。与国际大型电线电缆企业相比,我国电线电缆企业
无论在投入的资金、人力、物力,还是在研发领域均有一定差距,使得我国电线
电缆企业在高端电线电缆产品领域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
(3)主要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
电线电缆产业属于典型的―料重工轻‖行业,铜、铝等主要原材料在产品的成
本构成中占据很大比例。铜、铝等大宗商品受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主要生
产国的生产状况等因素影响,近年来市场价格曾出现大幅波动,对电线电缆企业
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主要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将使电
1-4-109
线电缆企业的成本压力增加,并可能造成流动资金紧张;而主要原材料的持续下
跌,将降低企业库存产品价值,增加企业经营负担。
(七)电线电缆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我国电线电缆行业经过多年发展,整体技术水平取得了明显进步,但与国外
大型电线电缆企业相比仍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为:重短期经济效益,轻长
期规划,基础研究和基础应用薄弱;行业内多数企业缺乏技术创新意识,研发投
入滞后,研发能力不足;关键技术和产品的进口依赖度较高,严重制约行业向高
端技术、高端产品的发展。
随着我国近年来电线电缆行业的快速发展,行业技术水平得到较大幅度的提
升,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新材料与新工艺的应用
各种性能合成材料的研发和应用能力是衡量电线电缆企业技术水平的重要
标志。随着乙丙胶、三元乙丙胶、硅橡胶等新材料合成技术与新配方的成功开发,
大批新材料在电线电缆行业得到应用和推广,满足了各种恶劣和特殊应用环境对
电线电缆产品安全性、可靠性的要求,推动了特种电线电缆产品的发展。
在线缆的制造过程中,随着拉丝—退火—镀锡—挤出、绞合—挤出、在线检
测、大容量、高速化等新工艺的采用,生产设备自动化程度日渐提高,显著提高
了生产的效率和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2、清洁能源和低碳经济催生了大量的电线电缆新产品
目前国家大力开展清洁能源和低碳经济建设,以核电、光伏、风能以及潮汐
等新能源为代表的绿色能源正蓬勃发展,而这些新能源相关设施均对电线电缆产
品有着相应的特殊要求,如风能发电用电缆要求耐反复弯曲、耐高寒和盐碱等。
传统电线电缆产品无法满足上述要求,因而在需求拉动下,催生了大量的新型电
线电缆产品。
3、超高压交联电缆技术应用和发展
―十一五‖期间后,我国超高压交联电缆得到快速发展,超高压电缆技术取得
显著进步,形成规模化生产的超高压交联电缆产品从 220 千伏、330 千伏到 500
千伏,有效满足了市场对超高压电缆的需求。
1-4-110
(八)电线电缆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
1、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电线电缆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铜、铝以及交联绝缘料、护套料等。铜、
铝多通过―即期订单‖和―远期订单‖的方式完成采购。对于即期订单,企业直接通
过现货市场购入相应数量的原材料;对于远期订单,企业多通过铜、铝期货套期
保值锁定成本。绝缘料、护套料、屏蔽料等辅料则多通过向供应商询价和招标的
方式进行采购。
(2)生产模式
电线电缆产品型号、规格繁多,下游客户对产品的要求存在较大差异。此外,
电线电缆行业存在―料重工轻‖的特点,近年来铜价波动幅度较大,导致存货管理
风险较大。因此,电线电缆行业企业一般实行―以销定产‖的模式,根据客户订单
情况安排组织生产。
(3)销售模式
国网、南网以及大型建筑、房地产、船舶、石化等领域下游企业客户一般通
过招投标的方式获得订单。企业在签订购销合同时,一般在成本的基础上加上一
定的毛利或毛利率确定销售价格。
此外,行业部分企业与经销商签订经销协议,经销协议一般是年度性的,双
方合作一般具有较强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经销‖方式有利于企业扩大销售渠道,
提升销售业绩。
2、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
(1)周期性
电线电缆作为国民经济中最大的配套行业之一,是各产业的基础,广泛应用
于国民经济各个领域,被喻为国民经济的―血管‖与―神经‖,其发展状况与国民经
济运行周期密切相关。目前我国经济仍处于中高速发展阶段,―一带一路‖、京津
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成为新时期国家战略,将促进电
力、建筑、民用、通信等下游行业需求增长,进而推动电线电缆行业稳步发展。
(2)区域性
1-4-111
电线电缆需求与经济发展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高度相关,其业务规模和发展
水平主要依赖于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程度,行业内企业主要集中在江苏、广东、
浙江、安徽、山东等省份。此外,电线电缆行业中民用及工程行业客户采购频次
高、单次采购规模相对较小、采购需求规格型号多样化的特点。受前述因素影响,
定位于该等细分市场的电线电缆企业的销售存在一定区域性。
(3)季节性
电线电缆主要应用领域包括电力、建筑、民用及工程等,电力行业一般在一、
二季度进行招标,供货则集中于二、三、四季度;建筑、民用及工程行业受气候
和春节假期影响较大,一般集中于二、三季度。受前述因素影响,电线电缆企业
的销售存在一定的季节性。
(九)电线电缆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1、行业所处产业链分析
电线电缆行业的上游行业包括铜材、铝材、交联绝缘料、屏蔽料、护套料等,
通过直销和经销渠道应用到电力、民用、建筑、通信、船舶以及石油化工等诸多
行业。行业产业链如下图所示:
2、上游行业发展及与本行业的关联性
1-4-112
(1)上游行业发展情况
发行人的上游行业包括铜材、铝材、化工原料等,其中铜材对线缆行业的影
响最大。从供需情况来看,安泰科数据显示,2016 年 1-10 月我国精铜产量为 631.00
万吨,净进口量为 260.70 万吨,整体供应量为 891.70 万吨,消费量为 852.00 万
吨,供应过剩 39.70 万吨。供过于求的局面依然存在,我国精铜的供应量能够充
分满足包括电线电缆在内的下游行业需求。从价格来看,2011-2016 年 10 月,铜
价整体呈持续下跌走势。SHFE 当月期铜均价由 66,010 元/吨下降至 44,687 元/
吨。
(2)上游行业发展与本行业的关联性
电线电缆行业是典型的―料重工轻‖行业,铜和铝是最重要的基础材料,以铜
为例,其占电线电缆成本达 80%左右,价格的剧烈波动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
较大影响。大中型企业一般通过采取期货保值、签订远期合同、降低库存等方式
规避价格波动风险。近年来国内外铜、铝价格的下降,电解铜和电解铝整体供过
于求,能够满足下游行业所需。
3、下游行业发展及与本行业的关联性
(1)下游行业发展情况
电线电缆行业主要应用领域发展情况请参见本节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
基本情况‖之―(四)行业市场需求‖。
(2)下游行业发展与本行业的关联性
下游行业的需求状况直接影响到电线电缆行业的发展。目前与电线电缆行业
密切相关的电力、民用、建筑、通信、船舶、石油化工等行业的发展较为平稳,
拉动电线电缆行业持续增长。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专业从事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经过近
20 年的持续较快发展,已经成长为我国电线电缆行业领先的民营企业之一,是
华南地区规模最大、产品最齐全、技术最先进的电线电缆企业之一。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部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1-4-113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企业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南洋股份 283,426.74 8,057.89 228,149.05 6,646.24 225,889.33 6,108.56
太阳电缆 348,311.35 17,473.08 360,337.38 14,795.35 335,354.25 14,462.34
金杯电工 312,336.51 17,862.69 323,613.14 16,269.34 317,712.82 14,003.85
发行人 179,168.38 15,840.71 167,801.76 13,332.67 156,859.68 11,590.16
注:资料来源:南洋股份、太阳电缆、金杯电工 2014-2015 年数据来自其年度报告,2016 年
数据来自其该年度业绩快报
发行人重视产品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IEC 标准、BS 标准
等组织实施生产,先后通过了 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 18001:2007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发行人取
得了相应的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英国 BASEC 认证、
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等。
―金龙羽‖品牌经过多年的市场考验,在深圳乃至广东地区广大消费者心目中
已有相当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并进而转化为美誉度和信任度,产品多年来一直保
持畅销;凭借较强的竞争优势,发行人获得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多个省市电网
的产品入网许可,知名企业客户包括蓝思科技、伯恩光学、万科、招商地产、华
侨城、宝能集团、星河地产、时代地产、华润万家、比亚迪等,产品曾应用于众
多重点工程项目,如:国家电网及南方电网相关工程项目、深圳世界之窗、深圳
大剧院、深圳体育馆、深圳机场、深圳市民中心、深圳会展中心、深圳地铁、世
界大学生运动会龙岗体育馆、白云机场、广州地铁、广州大学城、奥林匹克体育
中心、东莞大剧院、东莞国际会展中心、大亚湾核电站、厦门中航城、九江中航
城、南昌地铁、沈阳环球金融中心等。此外,公司产品出口新加坡、澳大利亚、
香港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二)主要竞争对手分析
1、南洋股份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南洋股份,股票代码:002212)
创建于 1985 年,总部设在汕头,现有 4 家全资子公司:广州南洋电缆有限公司、
南洋电缆(天津)有限公司、广东南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洋新能源有限
公司。2008 年 2 月 1 日南洋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2016 年度,
1-4-114
南洋股份实现营业收入 283,426.74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946.58
万元。
南洋股份的主要产品有 220kV、110kV、35kV 及以下交联电力电缆、低压
电线电缆、控制电缆、架空电缆,耐火电缆、阻燃电缆、低烟低(无)卤电线电
缆、预制分支电缆、铝合金电缆、矿物质柔性电缆、变频环保电缆、耐高温、防
水、防鼠、防蚁电线电缆等特种电缆等。NAN 南牌电线电缆广泛应用于全国城
乡电网改造、电力工程、输配变电系统、全国各重点工程,并已出口到澳大利亚、
也门、尼日利亚、蒙古、澳门等国家和地区。9
2、太阳电缆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太阳电缆,股票代码:002300)
始创于 1958 年,是我国从事专业研发和生产电线电缆历史最为悠久的企业之一。
2009 年 10 月 21 日太阳电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16 年度,太阳电缆实现
营业收入 348,311.35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661.37 万元。
太阳电缆主要产品有:数据电缆;500kV 及以下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含阻
燃、耐火、无卤低烟、耐水树);全塑电力电缆(含阻燃、耐火);架空绝缘电
缆等;特种架空导线;钢芯铝绞线;计算机电缆;B、R 系列塑料线;汽车线;
控制电缆、射频电缆;通用橡套电缆;矿用电缆;船用电缆;机车电缆;核电站
电缆;风力电缆;不可重接电源插头线;环保电线电缆;环保电线电缆。产品获
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 认证)、美国 UL
认证等。10
3、金杯电工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金杯电工,股票代码:002533)是湖南
省最大的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其前身成立于 1999 年 9 月,2004 年 5 月改制为股
份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金杯电工拥有―金杯‖
和―能翔‖商标,其中―金杯‖商标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公司现有长沙环科园生产
基地、麓谷生产基地、衡阳雁峰区产销基地、合肥生产基地、湘潭生产基地、成
都生产基地六大基地,总占地面积 750 余亩。2016 年度,金杯电工实现营业收
入 312,336.51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905.84 万元。
9
南洋股份官网:http://www.nanyangcable.com//及南洋股份 2015 年年度报告、2016 年业绩快报
10太阳电缆官网:http://www.npcable.com/太阳电缆 2015 年年度报告、2016 年业绩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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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杯电工主导产品为 110kV 级及以下交联聚乙烯电力电缆、布电线、1,000kV
级以下架空线、特种电缆和电磁线(换位导线、纸包线、无氧铜杆等),并能生
产通信电缆等共 5 大类 10,000 多个规格品种的产品。所生产的产品均取得―全国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 CCC 认证;其中电线产品还通过了―C‖标志计量认证,
在全国范围内拥有免检资格。11
(三)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产品质量优势
产品质量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公司品牌建设的基石。提供优质的产
品和服务,是公司对消费者的郑重承诺。发行人自成立以来极其重视产品质量,
将产品质量管理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发行人为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会
员单位、深圳市质量强市促进会会员单位,通过了 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
系认证、ISO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QHSAS18001:2007 职业健康安
全管理体系认证。发行人获得英国 BASEC 认证,BASEC 认证是目前国际上体
系及产品认证中要求最严格的认证之一,取得该认证需要企业先通过英国皇家认
证,再进行产品认证,产品检测合格并颁发证书后,每年还需接受专家组不少于
三次监督审核。
发行人在采购、生产、售后服务等环节制定了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并建立
了高效的质保体系,注重从硬件平台建设、工艺系统完善、管理模式提升等方面
持之以恒地推进产品精益制造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以优良的工艺水准、科学的管
理和完善的检测手段,严格现场管理和质量控制,有力提升了生产效率和产品可
靠性。
2、品牌优势
电线电缆行业存在着较高的品牌壁垒,下游客户更倾向于选择品牌知名度
高、信誉良好的电线电缆产品。公司以产品质量为核心,以顾客价值为中心,以
技术创新促发展,全面推进―金龙羽‖名牌战略。发行人于 2002 年被国家经济贸
易委员会列入《全国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所需要设备产品及生产推荐目录》,金
龙羽牌电线电缆系列于 2005 年获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产品质量免检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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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07 年以来连续多次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称号,2007 年经深圳市人民政府
认定为―深圳市民营领军骨干企业‖,2008 年获得―捐助汶川地震灾区及产品与服
务质量保障杰出贡献奖‖,2014 年获得―深圳市质量强市骨干企业‖称号,金龙羽
牌 6~35kV 交联聚乙烯电力电缆、0.6/1kV 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110~220kV 交
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450~750V 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等多种产品获得―广东省
名牌产品‖。
―金龙羽‖品牌经过多年的市场考验,在深圳乃至广东地区广大消费者心目中
已有相当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并进而转化为美誉度和信任度,产品多年来一直保
持畅销;凭借较强的竞争优势,发行人获得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多个省市电网
的产品入网许可,知名企业客户包括万科、宝能集团、星河地产、时代地产、招
商地产、华侨城、华润万家、蓝思科技、伯恩光学、比亚迪等,产品曾应用于众
多重点工程项目,如:国家电网及南方电网相关工程项目、深圳世界之窗、深圳
大剧院、深圳体育馆、深圳机场、深圳市民中心、深圳会展中心、深圳地铁、世
界大学生运动会龙岗体育馆、白云机场、广州地铁、广州大学城、奥林匹克体育
中心、东莞大剧院、东莞国际会展中心、大亚湾核电站、厦门中航城、九江中航
城、南昌地铁、沈阳环球金融中心等。此外,公司产品出口新加坡、澳大利亚、
香港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3、技术优势
发行人公司坚持以创新促发展,不断自主研发,推陈出新,坚持不懈地研发
技术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的电线电缆产品,不断提升企业的技术水平,使公司
的创新技术水平始终处于行业前列。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团队建设,始终坚持以技术研发为主导的专业化发展战
略。通过实施引进和自我培养相结合的技术研发人才战略,建立了完善的人才选
拔、任用机制和符合行业、公司发展特点的研发激励机制,多年来广泛吸收行业
技术精英,造就了一支―优秀、精干、高效、稳定‖的研发团队。核心研发人员均
具备行业内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能够运用综合技术知识满足公司产品开发方案的
技术要求。同时发行人与西安交通大学等科研院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充分利用
金龙羽在电缆领域的产业优势和西安交通大学在电线电缆专业技术领域理论和
试验研究的科研技术平台,全面开展―产、学、研、用‖合作,提升金龙羽公司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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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创新能力。发行人曾参与多个电线电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起草及修订工作,
积极推动行业标准的发展。
发行人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设施完善,技术装备能力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是
国内少数拥有 3,500mm2 大截面电力电缆生产能力的企业之一,也是前述产品少
数试制成功并通过国家检测机构型式认可的企业之一。发行人在电线电缆产品的
阻燃耐火技术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目前国内大多数的耐火电缆只符合
IEC60331 标准要求。根据国家电线电缆检测中心出具的耐火检验报告,根据国
际标准和 BS6387 标准要求,金龙羽耐火电缆通过了 CWZ 性能试验,满足耐火
试验、耐火振动试验、耐火喷淋试验等要求,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4、管理优势
(1)优秀的管理团队
金龙羽核心管理团队成员一直保持稳定,大部分从事本行业达十年以上,综
合技术能力突出,积累了丰富的企业管理和市场营销经验,能及时、准确把握行
业发展动态和市场变化,快速调整公司经营策略。
(2)成本管控优势
电线电缆行业作为传统的制造业,成本管理水平的差异较大程度上影响企业
的经营效益。近年来发行人狠抓成本管理,确保成本管理优势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在原材料采购方面,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保持了良好、稳固的长期合作关系,
为公司及时、低价地采购奠定了基础。在生产方面,发行人通过发挥规模效应、
改进工艺流程等方法以降低成本。此外,发行人凭借近二十年的经验积累,形成
了较强的生产组织能力,在确认订单后能快速、合理地组织生产,有效提高资金
运营效率,保证发行人的盈利水平。在经营管理方面,发行人注重提高经营管理
效率,并且随着市场竞争形势的变化,不断优化自身的组织架构。通过加强人员
培训、定岗定编以及考核激励制度等措施,进一步提高了经营管理效率。近年来,
尽管铜价波动幅度较大,但是发行人盈利能力一直保持稳健增长,充分体现了生
产组织和成本控制上的优势。
5、区位优势
发行人位于国内最早建立的经济特区深圳,是华南地区规模最大、产品最齐
全、技术最先进的电线电缆企业之一,产品主要服务于广东省内客户。广东是我
国的经济强省,也是经济发展最为活跃的地区,广东省电线电缆行业配套产业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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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域产业化促进了技术、人才和信息的集中与流动,从而形成了区域产业聚
集效应,是国内电线电缆行业主要的产业集聚区之一,2014 年广东省电力电缆
产量稳居全国第二位,占全国的比重达到 15.50%。
由于公司主要立足民用及工程行业,客户采购频次高、单次采购规模相对较
小、采购需求规格型号多样化的特点决定了公司销售行为具有区域集中的特点,
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以深圳为中心的广东地区,广东省内电线电缆旺盛的市场需
求,为近年来发行人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发行人利用质量、品牌、
规模等优势在竞争激烈的广东省内地区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形成了自身的核心竞
争力,并成长为广东省乃至华南地区知名的电线电缆企业。未来,随着珠三角地
区经济向着更有效益、更高质量的持续发展,发行人的区位优势将更加显著。
(四)公司的竞争劣势
1、融资渠道单一,资金相对不足
电线电缆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原材料采购、新产品研发等需要大量的
资金,同时客户付款周期相对较长,因此企业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近年来,发
行人经营规模快速扩大,并加大了对技术含量高的特种电缆的开发,资金不足已
成为制约公司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如果未来发行人无法改变主要依靠自身发展
积累和银行借款融资的方式,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公司的发展。
2、区域市场相对集中,品牌知名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目前发行人主要市场集中在深圳、广州、东莞等珠三角城市,市场区域性特
征较为明显。为实现公司的持续较快发展,发行人亟需在更大范围内提高品牌知
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开拓和深耕珠三角以外的市场。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发行人专业从事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主要产品包括电线和
电缆两大类。其中电线分为普通电线和特种电线,电缆分为普通电缆和特种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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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电线电缆相对于普通电线电缆而言,在用途、使用环境、性能以及结构
等方面有别于常规产品,具有技术含量较高、使用条件较严格、附加值较高的特
点,往往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生产。
特种电线和特种电缆的具体分类如下:
项目 具体类别
低烟无卤电线、低烟无卤阻燃电线、耐火低烟无卤电线、耐火电线、阻燃电线、高
特种电线
性能铝合金电线等
低烟无卤电缆、低烟无卤阻燃电缆、耐火低烟无卤电缆、耐火电缆、阻燃电缆、特
特种电缆
种 YJV 电缆、防水电缆、防蚁电缆、分支电缆、特种架空电缆、控制电缆等
报告期内各类产品的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普通电线 72,691.10 69,962.38 74,809.47
电线 特种电线 23,829.16 19,710.56 14,994.13
小计 96,520.26 89,672.94 89,803.59
普通电缆 7,890.55 12,193.16 17,335.71
电缆 特种电缆 74,514.22 65,662.37 49,500.17
小计 82,404.77 77,855.52 66,835.88
合计 178,925.03 167,528.46 156,639.47
(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公司产品种类较多,除个别工艺环节外,各种产品的总体生产工艺和流程基
本相同,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1、低压电线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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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压电力电缆
3、高压及超高压电力电缆
(三)主要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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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模式
(1)铜采购模式
由于铜占产品成本比重高、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公司根据市场订单情况和库
存补充需要,严格控制铜材采购量。对于当期订单,公司直接通过现货市场购入
相应数量的原材料;对于单笔销售金额超过 200.00 万元、供货时间超过两个月
且确定了价格及数量的订单,公司采用套期保值方式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委托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买入铜期货执行套
期保值政策,具体购买情况如下:
单位:吨
时期 期初结存 买入 卖出 期末结存
2016 年度 625 1,195 1,510
2015 年度 125 915 415
2014 年度 100 280 255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会计处理如下:
套期保值业务科目设置及其核算内容
一级科目 二级科目 三级科目 核算内容
其他货币资 套期保证
货币资金 期货保证金账户中非受限的保证金及其变动
金 金
期货保证金 - 期货保证金账户中开仓及平仓占用的保证金
其他流动资产 公允价值变
- 期货合约因价格变动计入本期损益的保证金变化额

公允价值变动损
- - 期货合约因价格变动形成的浮动盈亏

主营业务收入/主 套保收入/套
用于核算套期项目终止时的损益结转金额
营业务成本 保成本
为保证生产不脱节和控制采购成本,公司一般选择多家有实力、有信用、有
资质的供应商参与询价。对于供应能力强、信用良好的企业,公司一般与其发展
成为长期合作伙伴关系。
(2)其他物品采购模式
其他物品主要指护套料、绝缘料等。对于用量大的辅助材料,公司一般采取
招标、议标方式采购;对于临时性采购的辅助材料,公司一般采取询价、比价方
式采购。
2、生产模式
发行人始终坚持―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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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部分日常销量较大、标准化的产品,公司执行安全库存策略,并
根据铜价波动趋势在制度允许范围内灵活调整库存。销售部、采购部、生产部等
共同确定存货的库存标准,包括高中低三种库存方案;销售部和采购部定期进行
铜材行情走势预测,根据市场行情需要,经总经理同意变更库存标准。
(2)针对大部分规格型号产品,公司采取订单式生产模式,根据项目合同
或订单决定采购和生产进度,严格控制库存规模。公司根据订单情况编制生产计
划,并按生产任务制订每个项目的计划安排。公司生产车间按照计划要求组织生
产,各零部件生产完成后,统一进行组装及自检。
3、销售模式
发行人采用―直销+经销‖的双渠道经营模式,其中直销模式为公司目前主要
的销售模式。
(1)直销模式
直销为发行人主要的销售渠道。公司根据客户特征,在主要市场派驻业务员,
直接面向各地行业客户和工程客户,并向其提供快捷服务。
发行人主要通过参与招投标方式或商务谈判方式获取销售合同。一般的销售
流程为:获取客户采购信息,确认参加报价或者竞标,按照客户要求进行报价或
者竞标,成功后获取供货资格,最后签订销售合同。
合同签订后,公司派专业的营销人员负责订单的执行、跟踪、协调等相关工
作。产品送达客户目的地后,公司派专业的售后服务团队协助现场安装敷设、产
品检测、远程指导,并定期跟踪回访。
(2)经销模式
公司与经销商签订经销协议,由发行人签发经营证书,销售―金龙羽‖牌系列
线缆产品。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授权经销商共计 19 家。
各经销商经营一级批发市场,并兼顾工程市场,也可协助公司承继各项工程
订单。公司鼓励和扶持经销商发展壮大,给予经销商的进货价与市场价有一定的
价差,以保证经销商的经营利润,目前公司经销商均在各自区域市场基本形成稳
定的销售终端。
发行人主要立足民用及工程行业,客户采购频次高、单次采购规模相对较小、
采购需求规格型号多样化的特点决定了公司销售行为具有区域集中的特点。发行
人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以深圳为中心的广东地区,发行人经销商亦集中在以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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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中心的广东地区。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 19 家经销商中,16 家在
深圳市,2 家在惠州市,1 家在珠海市。
报告期内各期末,发行人经销商数量分别为 22 家、21 家及 19 家,自 2014
年末至 2016 年末累计减少 4 家、新增 1 家经销商。报告期内发行人所减少的 4
家经销商中,金俊业及金瑞涛系发行人关联方,发行人基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
分别于 2015 年年初、2016 年 2 月与上述 2 家经销商终止经销关系;其他 2 家系
因其自身业务经营与发展规划调整,提出与发行人解除经销关系,经双方协商后
终止经销关系。
(四)主要产品产销情况
1、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情况
公司报告期间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情况如下表:
单位:km
电线 电缆
年度 项目
普通电线 特种电线 普通电缆 特种电缆
产能 430,000.00 150,000.00 1,500.00 10,000.00
2016 年 产量 547,142.27 173,779.78 1,066.31 10,805.82
产能利用率 127.24% 115.85% 71.09% 108.06%
产能 420,000.00 120,000.00 2,500.00 9,000.00
2015 年 产量 494,753.77 144,532.66 1,819.46 11,229.31
产能利用率 117.80% 120.44% 72.78% 124.77%
产能 420,000.00 90,000.00 4,500.00 7,000.00
2014 年 产量 429,025.24 92,631.83 1,962.71 7,450.83
产能利用率 102.15% 102.92% 43.62% 106.44%
电线电缆生产设备具有较高的通用性,尤其是拉丝、绞线等设备,同样的设
备可用于生产不同的产品,由于各产品本身的规格型号、工艺流程的不同,造成
同样的设备在生产不同的产品情况下,其产能存在较大差异。故上述产品的产能
为理论产能,在实际生产中可能存在差异。
因特种电线市场需求增长较快,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公司对生产线进
行了技改,导致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特种电线产能同比增长;2016 年,
公司亦对普通电线进行技改,导致 2016 年普通电线产能同比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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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2016 年度,为满足特种电缆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对部分
普通电缆生产线进行技改,在现有产能基础上增加特种电缆的生产能力,从而普
通电缆产能由 2014 年的 4,500km 减少至 2016 年的 1,500km,而特种电缆产能则
相应增加。为更好地迎合市场需求,公司已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先行投
入资金进行高阻燃耐火特种电线电缆项目建设。
公司报告期间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情况如下表:
单位:km
电线 电缆
年度 项目
普通电线 特种电线 普通电缆 特种电缆
产量 547,142.27 173,779.78 1,066.31 10,805.82
2016 年 销量 552,093.67 171,341.77 1,129.03 10,958.38
产销率 100.90% 98.60% 105.88% 101.41%
产量 494,753.77 144,532.66 1,819.46 11,229.31
2015 年 销量 482,046.43 135,494.80 1,719.52 10,455.36
产销率 97.43% 93.75% 94.51% 93.11%
产量 429,025.24 92,631.83 1,962.71 7,450.83
2014 年 销量 430,023.47 92,347.63 2,022.74 7,504.81
产销率 100.23% 99.69% 103.06% 100.72%
根据行业惯例,产销率通常用公里数衡量计算,但是发行人产品规格型号众
多,报告期内生产销售线缆的截面覆盖从 0.5mm2 至 3,500mm2 约 5,600 多个规格,
不同规格、电压等级的线缆由于截面直径不同,其用铜量区别较大。在发行人采
取―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并严控库存的情况下,当客户产品需求可由库存商品满
足时,直接消化现有库存,因此当年度所销售产品包含上年末存货余额。发行人
对部分日常销量较大、标准化的产品执行安全库存策略并灵活调整,需随时根据
新的库存要求安排生产任务,因此本年度所生产产品部分形成本年末的存货余
额。本年度消化库存部分和新增库存部分在产品构成上的差异,导致以―m‖为计
量单位计算出来的产销率与公司实际用铜量存在区别。
2、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米
产品类别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普通电线 1.32 1.45 1.74
电线
特种电线 1.39 1.45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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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别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普通电缆 69.89 70.91 85.70
电缆
特种电缆 68.00 62.80 65.96
(2)铜价走势及横截面因素对公司产品价格波动的影响
公司采取行业内通行的定价模式,即―成本+目标毛利率‖。由于铜材采购占
公司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达 90%左右,因此铜的现货价格是影响公司电线电缆
销售价格的主要因素。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铜年度均价分别为 4.84 万
元/吨、4.06 万元/吨、3.82 万元/吨,虽然 2016 年 11 月、12 月铜价大幅上涨,但
就全年平均铜价而言,报告期内铜价仍持续下跌,其价格走势图如下:
注:数据来源同花顺 ifind
发行人产品价格区间及横截面区间如下:
序号 产品 一般价格区间 一般横截面区间
1 普通电线 0.3 元/米~540 元/米 0.5mm2 ~1000mm2
2 特种电线 0.31 元/米~594 元/米 0.5mm2 ~1000mm2
3 普通电缆 1.4 元/米~2800 元/米 1.5mm2~3500 mm2
4 特种电缆 1.41 元/米~3080 元/米 1.5mm2~3500 mm2
注:一般价格区间为目前铜价水平下的一般价格区间,其随铜价波动而波动
报告期内,铜价持续下跌,公司电线类产品销售单价与铜均价变动趋势一致;
而公司电缆类产品销售单价则与铜均价变动趋势不完全一致,主要系:对电缆而
言,由于不同规格电缆产品直径差异较大,导致不同规格电缆产品单位用铜量、
成本及售价差异亦较大,从而公司不同规格电缆产品销售结构的变动将引起其销
售单价变动与铜均价变动趋势不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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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因公司销售之普通电缆中直径较大产品占比较特殊电缆中直径较大产
品占比高,从而导致报告期内特殊电缆销售单价低于普通电缆单价。
报告期内,特种电缆平均毛利率为 14.87%,较普通电缆平均毛利率为 10.94%
高出 3.93%;主要系特种类电缆产品增加如耐火、阻燃、低烟无卤等特殊性能,
能满足特殊环境的需求,产品附加值较高,盈利能力高于普通类电线、电缆类产
品。
(3)定价模式
公司与不同客户均采取―成本+目标毛利率‖定价模式,原材料价格时点确定
如下:
客户类型 原材料价格时点
一般以客户下订单或与客户签订合同时最新铜价水平及公
境外客户
司最近一次采购铜价为基础确定产品销售价格
以当前铜价水平为基础确定产品经销价格,并根据后续铜
经销客户
价波动情况对经销价格进行调整
通常按最新铜价水平确定销售价格或按招标方确定的调价
公式、铜价水平确定方式等在下订单时对原中标价格进行
供电系统 调整确定该次订单销售价格(存在调价情形的,合同中一
般约定下订单时铜价波动在一定范围内时不予调价,此时
按原中标价格结算)
一般按合同中约定的调价公式、基准产品单价、铜价水平
确定方式等在下订单时对原基准产品单价进行调整确定该
境内客户
地产类客户 次订单销售价格(存在调价情形的,合同中一般约定下订
直销客户
单时铜价波动在一定范围内时不予调价,此时按原基准产
品单价结算)
一般按合同中约定的调价公式、基准产品单价、铜价水平
确定方式等在下订单时对原基准产品单价进行调整确定该
次订单销售价格(存在调价情形的,合同中一般约定下订
民用及工程类客户
单时铜价波动在一定范围内时不予调价,此时按原基准产
品单价结算)或以合同签订或下订单时最新的价格水平及
公司最近一次采购铜的价格为基础确定产品销售价格
在现行定价模式下,目标毛利率由公司根据不同客户采购量、议价能力、产
品类型等多种因素自行确定,亦不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
一般而言,若公司产品销量不变,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时,公司产品售价相
应上涨,将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增加,在目标毛利率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公司净利
润亦将随之增加;反之,若原材料价格持续下跌,则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将随
之降低。报告期内,除普通电缆外,公司其他产品销量均保持增长,因此报告期
内,铜价格虽然整体呈下降趋势,但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整体上仍保持一定增
长。
3、主要客户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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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期发行人主要客户情况及对销售的影响
单位:万元
2016 年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 销售比例
1 炜东科技及其关联方合胜通 7,169.69 4.01%
2 深宏达 5,538.42 3.10%
3 金恒宇 2,801.79 1.57%
4 铭盈科技 2,661.91 1.49%
5 鹏达科技 2,592.70 1.45%
合计 20,764.51 11.61%
2015 年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 销售比例
1 新达线缆 4,256.52 2.54%
2 炜东科技及其关联方合胜通 4,243.80 2.53%
3 深宏达 3,806.20 2.27%
4 蓝思科技 3,319.32 1.98%
5 中建三局一建 3,035.75 1.81%
合计 22,309.32 11.13%
2014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 销售比例
1 炜东科技及其关联方合胜通 8,899.63 5.67%
2 蓝思科技 5,478.05 3.49%
3 诚润源科技 2,702.00 1.72%
4 中建三局一建 2,384.21 1.52%
5 金恒宇 2,162.40 1.38%
合计 21,626.29 13.79%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 13.79%、11.13%、11.61%,
不存在向单一客户销售比例超过营业收入 50%的情况,不存在对主要客户严重依
赖的情况,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对公司销售不构成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发生变化的原因如下:
序号 客户 销售占比变动原因
铭盈科技(2016 年第四大客户,报告期其他 采购公司电线电缆用于兴建厂房或工业园,在其
1
年份不在前五大) 上述项目建设的特定阶段可能需要较大量的电
鹏达科技(2016 年第五大客户,报告期其他 线电缆,从而可导致对应期间公司对其销售大幅
2
年份不在前五大) 增加,而在其他建设阶段或项目竣工后不再需要
蓝思科技(2014 年、2015 年分别为公司第二 或不再大量需要电线电缆,则导致对应期间公司
3
大、第四大客户,报告期其他年份不在前五大) 对其销售大幅下降或不再对其销售
诚润源科技(2014 年为公司第三大客户,报 采购公司电线电缆用于生产自身产品,其自身产
4
告期其他年份不在前五大) 品销量的波动引起其对公司采购额的波动
1-4-128
序号 客户 销售占比变动原因
中建三局一建(2014 年、2015 年分别为公司
主业为工程建设,其承接工程量及工程进度的差
5 第四大、第五大客户,报告期其他年份不在前
异引起不同时期对公司采购量的波动
五大)
深宏达(2015 年、2016 年分别为公司第三大、
6
第二大客户,报告期其他年份不在前五大)
新达线缆(2015 年公司第一大客户,报告期
7 为公司经销商,其对外销售公司电线电缆数量波
其他年份不在前五大)
动导致其对公司采购量的波动
炜东科技及其关联方合胜通(2014 年、2015
8 年、2016 年分别为公司第一大、第二大、第
一大客户)
金恒宇(2014 年、2016 年分别为公司第五大、
9 因自身原因导致其对公司采购发生变动
第三大客户,报告期其他年份不在前五大)
(2)报告期发行人按销售模式和产品应用领域前五大客户销售基本情况
①2016 年,发行人按销售模式、产品应用领域分类前五大客户明细如下:
1)按销售模式:
I、经销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销售额 销售比例
1 炜东科技及其关联方合胜通 电线、电缆 7,169.69 4.01%
2 深宏达 电线、电缆 5,538.42 3.10%
3 深圳广顺 电线、电缆 2,132.03 1.19%
4 新达线缆 电线、电缆 1,758.62 0.98%
5 深圳市宝安区龙华新华威灯饰材料行 电线、电缆 1,739.93 0.97%
II、直销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销售额 销售比例
1 金恒宇 电线、电缆 2,801.79 1.57%
2 铭盈科技 电线、电缆 2,661.91 1.49%
3 鹏达科技 电线、电缆 2,592.70 1.45%
4 粤网电力 电线、电缆 2,155.49 1.20%
5 深圳市宏仁电子有限公司 电线、电缆 2,145.08 1.20%
2)按产品应用领域
I、房地产领域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销售额 销售比例
1 时代地产 电线、电缆 2,112.21 1.18%
2 深圳市方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电线、电缆 1,141.53 0.64%
3 万科 电线、电缆 1,084.44 0.61%
1-4-129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销售额 销售比例
4 梅州市山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电线、电缆 1,063.10 0.59%
5 深圳市鸿荣源实业有限公司 电线、电缆 896.62 0.50%
II、供电系统领域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销售额 销售比例
1 粤网电力 电线、电缆 2,155.49 1.20%
2 深圳市宝供供电服务有限公司 电线、电缆 1,991.52 1.11%
3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 电线、电缆 1,607.94 0.90%
4 深圳市福供供电服务有限公司 电线、电缆 1,382.20 0.77%
5 深圳市南供供电服务有限公司 电线、电缆 1,276.69 0.71%
III、民用及工程领域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销售额 销售比例
1 炜东科技及其关联方合胜通 电线、电缆 7,169.69 4.01%
2 深宏达 电线、电缆 5,538.42 3.10%
3 金恒宇 电线、电缆 2,801.79 1.57%
4 铭盈科技 电线、电缆 2,661.91 1.49%
5 鹏达科技 电线、电缆 2,592.70 1.45%
IV、外贸领域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销售额 销售比例
1 HILLY ELECTRICAL COMPANY LIMITED 电线、电缆 1,021.73 0.57%
2 MING FAT ELECTRICAL COMPANY LIMITED 电线、电缆 1,021.15 0.57%
3 MILLION INDUSTRIES LIMITED 电线、电缆 827.64 0.46%
TAI SIN ELECTRIC CABLES MANUFACTURER
4 电线、电缆 756.54 0.42%
LIMITED
5 YUE CHEONG ELECTRICAL COMPANY LIMITED 电线、电缆 630.99 0.35%
②2015 年,发行人按销售模式、产品应用领域分类前五大客户明细如下:
1)按销售模式:
I、经销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销售额 销售比例
1 新达线缆 电线、电缆 4,256.52 2.54%
2 炜东科技及其关联方合胜通 电线、电缆 4,243.80 2.53%
3 深宏达 电线、电缆 3,806.20 2.27%
1-4-130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销售额 销售比例
4 金瑞涛 电线、电缆 1,643.08 0.98%
5 深圳市创利电气有限公司 电线、电缆 1,304.75 0.78%
II、直销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销售额 销售比例
1 蓝思科技 电线、电缆 3,319.32 1.98%
2 中建三局一建 电线、电缆 3,035.75 1.81%
3 金恒宇 电线、电缆 2,468.95 1.47%
4 时代地产 电线、电缆 1,976.28 1.18%
5 深圳市中和电子有限公司 电线、电缆 1,965.86 1.17%
2)按产品应用领域
I、房地产领域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销售额 销售比例
1 时代地产 电线、电缆 1,976.28 1.18%
2 万科 电线、电缆 816.15 0.49%
3 宝能集团 电线、电缆 505.86 0.30%
4 深圳市中天红房地产投资策划有限公司 电线、电缆 91.56 0.05%
5 星河地产 电线、电缆 75.30 0.04%
II、供电系统领域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销售额 销售比例
1 粤网电力 电线、电缆 1,456.01 0.87%
2 福建石狮市天易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电线、电缆 1,017.45 0.61%
3 南安市电力服务公司 电线、电缆 916.17 0.55%
4 广东电网责任有限公司东莞供电局 电线、电缆 713.04 0.43%
5 深圳市南供供电服务有限公司 电线、电缆 220.58 0.13%
III、民用及工程领域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销售额 销售比例
1 新达线缆 电线、电缆 4,256.52 2.54%
2 炜东科技及其关联方合胜通 电线、电缆 4,243.80 2.53%
3 深宏达 电线、电缆 3,806.20 2.27%
4 蓝思科技 电线、电缆 3,319.32 1.98%
1-4-131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销售额 销售比例
5 中建三局一建 电线、电缆 3,035.75 1.81%
IV、外贸领域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销售额 销售比例
1 MING FAT ELECTRICAL COMPANY LIMITED 电线、电缆 800.82 0.48%
TAI SIN ELECTRIC CABLES MANUFACTURER
2 电线、电缆 738.42 0.44%
LIMITED
3 HILLY ELECTRICAL COMPANY LIMITED 电线、电缆 565.65 0.34%
4 POWERMAC CABLES PTY LTD 电线、电缆 526.11 0.31%
5 DCW LIMITED 电线、电缆 389.21 0.23%
③2014 年,发行人按销售模式、产品应用领域分类前五大客户明细如下:
1)按销售模式:
I、经销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销售额 销售比例
1 炜东科技及关联方合胜通 电线、电缆 8,899.63 5.67%
2 金俊业 电线、电缆 1,874.42 1.20%
3 深宏达 电线、电缆 1,784.22 1.14%
4 金瑞涛 电线、电缆 1,613.30 1.03%
5 惠州市善清贸易有限公司 电线、电缆 1,448.34 0.92%
II、直销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销售额 销售比例
1 蓝思科技 电线、电缆 5,478.05 3.49%
2 诚润源科技 电线、电缆 2,702.00 1.72%
3 中建三局一建 电线、电缆 2,384.21 1.52%
4 金恒宇 电线、电缆 2,162.40 1.38%
5 深圳市龙侨华实业有限公司 电线、电缆 1,688.06 1.08%
2)按产品应用领域
I、房地产领域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销售额 销售比例
1 星河地产 电线、电缆 1,378.02 0.88%
2 深圳市祥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电线、电缆 236.20 0.15%
1-4-132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销售额 销售比例
3 深圳市中天红房地产投资策划有限公司 电线、电缆 200.35 0.13%
4 时代地产 电线、电缆 63.92 0.04%
5 东莞市名巨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电线、电缆 29.69 0.02%
II、供电系统领域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销售额 销售比例
1 深圳市南供供电服务有限公司 电线、电缆 1,489.35 0.95%
2 南安市电力服务公司 电线、电缆 1,273.31 0.81%
3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电线、电缆 1,092.64 0.70%
4 漳州市漳电贸易中心 电线、电缆 860.63 0.55%
5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阳供电局 电线、电缆 681.48 0.44%
III、民用及工程领域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销售额 销售比例
1 炜东科技及其关联方合胜通 电线、电缆 8,899.63 5.67%
2 蓝思科技 电线、电缆 5,478.05 3.49%
3 诚润源科技 电线、电缆 2,702.00 1.72%
4 中建三局一建 电线、电缆 2,384.21 1.52%
5 金恒宇 电线、电缆 2,162.40 1.38%
IV、外贸领域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销售额 销售比例
1 MING FAT ELECTRICAL COMPANY LIMITED 电线、电缆 1,107.21 0.71%
2 POWERMAC CABLES PTY LTD 电线、电缆 715.82 0.46%
3 WING WO WATER&ELECT. CONST.CO. 电线、电缆 228.94 0.15%
TAI SIN ELECTRIC CABLES MANUFACTURER
4 电线、电缆 163.73 0.10%
LIMITED
5 BAMBACH WIRES&CABLES PTY LIMITED 电线、电缆 74.65 0.05%
1-4-133
(3)发行人前五大客户的基本情况、发行人与前五大客户的合作历史、订单合同的签订方式(类型和期限)、定价政策
与发行人 订单合同
序号 客户名称 基本情况 定价政策
合作历史 签订方式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办翻身大道南侧住宅商业楼(46 区怡景 A 栋)125
号(一楼之 B、之 C)
统一社会信用码:91440300553856511B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培平
成立日期:2010 年 4 月 21 日
深宏达主营电线电缆、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电线电缆、低压电气设备及配件的销售;信息咨 按年签署框架性经 以当前铜价水平为基础确
灯具等销售,在深圳地
询(不含限制项目,涉及审批事项的,须获得有关批准文件方可经营);国 销协议,公司再以 定产品经销价格,并根据后
1 深宏达 区具备较广泛的销售
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 接收其订单的方式 续铜价波动情况对经销价
渠道,于 2012 年起成
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普通货运。 安排生产 格进行调整
为公司经销商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陈培平 18.00 60%
2 陈培光 12.00 40%
合计 30.00 100.00%
1-4-134
与发行人 订单合同
序号 客户名称 基本情况 定价政策
合作历史 签订方式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后亭第二工业区 47 号一楼西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76657811G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锦缄
成立日期:2008 年 7 月 1 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特种电缆、500 千伏及以上超高压电缆、电线、 一般与公司签署年 以其下订单时最新铜价水
电缆的生产与销售;五金交电、电器的研发与销售;国内贸易。(法律、行 由公司业务员开拓,于
度框架协议,公司 平及公司最近一次采购铜
2 金恒宇 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 2014 年成为公司直销
再以接收其订单的 价为基础确定产品销售价
无 客户
方式安排生产 格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林锦缄 70.00 70.00%
2 周秋生 20.00 20.00%
3 林佩光 10.00 10.00%
合计 100.00 100.00%
1-4-135
与发行人 订单合同
序号 客户名称 基本情况 定价政策
合作历史 签订方式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东方社区大田洋工业区(华美路段)E 栋三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70049217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罗少勇
成立日期:2007 年 12 月 6 日 以其下订单时(签署年度框
因其兴建工业园等需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音箱、充电器、自拍杆、手机及其周边配件、电 签署年度框架协议 架协议时)或合同签订时
要电线电缆产品,于
脑及其周边配件、电源适配器、连接线、电子产品、非晶、纳米晶产品的开 或具体业务合同, (具体业务合同时)最新铜
3 铭盈科技 2014 年成为公司直销
发、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项目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 公司再以接收其订 价水平及公司最近一次采
客户,系由公司业务员
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及禁止项目);许可经营项目:音箱、充电器、自拍杆、 单的方式安排生产 购铜价为基础确定产品销
开拓。
手机及其周边配件、电脑及其周边配件、电源适配器、连接线、电子产品、 售价格
非晶、纳米晶产品的生产。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罗少勇 40.00 80.00%
2 罗少波 10.00 20.00%
合计 50.00 100.00%
1-4-136
与发行人 订单合同
序号 客户名称 基本情况 定价政策
合作历史 签订方式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固戍社区茶西下围园工业区 A 栋 2 楼 A 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557172002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资本: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苏圣亭
成立日期:2010 年 6 月 7 日 以其下订单时(签署年度框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电线、电源线、连接线、机内线、耳机线、耳机、 因其兴建厂房需要电 年度框架性合同或 架协议时)或合同签订时
连接器、自拍器、电脑及其配件、家用电器、手机配件、塑胶制品、五金制 线电缆产品,由公司业 具体业务合同,公 (具体业务合同时)最新铜
4 鹏达科技
品、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 务员于 2014 年开拓为 司再以接收其订单 价水平及公司最近一次采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 公司直销客户 的方式安排生产 购铜价为基础确定产品销
电线、电源线、连接线、机内线、耳机线、耳机、连接器、自拍器、电脑及 售价格
其配件、家用电器、手机配件、塑胶制品、五金制品的生产。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苏圣亭 500.00 100.00%
合计 500.00 100.00%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上星社区新沙路 173 号(办公场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91859027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50 万元 新达线缆主营电线电
法定代表人:林国胜 缆销售,其实际控制人
按年签署框架性经 以当前铜价水平为基础确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具备多年的电线电缆
销协议,公司再以 定产品经销价格,并根据后
5 新达线缆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电线电缆的销售;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 销售经验及较丰富的
接收其订单的方式 续铜价波动情况对经销价
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渠道资源,其于 2012
安排生产 格进行调整
股权结构: 年起与公司合作,成为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公司经销商
1 林国胜 40.00 80.00%
2 林惠师 10.00 20.00%
合计 50.00 100.00%
1-4-137
与发行人 订单合同
序号 客户名称 基本情况 定价政策
合作历史 签订方式
1、深圳市炜东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 45 区翻身路 398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94346737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静
成立日期:2012 年 4 月 18 日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
市场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兴办餐饮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餐饮
经营管理(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合
得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中餐制售。 胜通建材商行 2012 年 按年签署框架性经 以当前铜价水平为基础确
炜东科技及其 股权结构: 成为公司经销商,深圳 销协议,公司再以 定产品经销价格,并根据后
6
关联方合胜通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市炜东科技有限公司 接收其订单的方式 续铜价波动情况对经销价
1 陈静 500.00 50.00% 2014 年成为公司经销 安排生产 格进行调整
2 陈新忠 500.00 50.00% 商
合计 1,000.00 100.00%
2、深圳市宝安区新安合胜通建材商行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 45 区翻身路富源工业区 1 号宿舍楼(一楼 7#
店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300L27834817T
企业类型:个体(个人经营)
注册资本:3 万元
经营者:陈新忠
成立日期:2009 年 4 月 17 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五金、建材的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无
1-4-138
与发行人 订单合同
序号 客户名称 基本情况 定价政策
合作历史 签订方式
1、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浏阳生物医药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796852865Y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注册资本:218,160.2772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群飞
成立日期:2006 年 12 月 21 日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与销售光学镜片,玻璃制品,金属配件,TFT-LCD、
PDP、OLED、FED 平板显示屏、3D 显示屏及显示屏材料,触控开关面板及
模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构架:
序号 股东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蓝思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163,998.00 75.17%
2 长沙群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16,002.00 7.33%
因兴建厂房需要电线
3 其他 38,160.28 17.50%
电缆,通过询价对比 框架性协议,具体 以下订单时最新铜价水平
合计 218,160.2772 100.00%
7 蓝思科技 后,于 2012 年开始与 采购时由其直接向 及公司最近一次采购铜价
公司合作,成为公司直 公司下订单 为基础确定产品销售价格
2、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
销客户
住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湘路 99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567699262E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资本:111,425 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周群飞
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26 日
经营范围:光学镜片,玻璃制品,金属配件,TFT-LCD、PDP、OLED、FED
平板显示屏,3D 显示屏及显示屏材料,触控开关面板及模组的研发、生产与
销售。(涉及审批及许可经营的凭批准文件及许可证经营)
股权构架: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3,568.75 75.00%
2 蓝思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27,856.25 25.00%
合计 111,425.00 100.00%
1-4-139
与发行人 订单合同
序号 客户名称 基本情况 定价政策
合作历史 签订方式
住所:东西湖区台商投资区东吴大道特 1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48315774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按合同中约定的调价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式、基准产品单价、铜价
法定代表人:陈卫国 水平确定方式等在下订单
成立日期:2002 年 12 月 26 日 时对原基准产品单价进行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电力工程、化工石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公司直销客户,2003 调整确定该次订单销售价
信息咨询;建筑技术开发与转让;机械设备租赁;路桥建设、建筑劳务输出; 年前即开始与公司合 按项目签订合同, 格(存在调价情形的,合同
8 中建三局一建 防雷工程施工;建筑工程设计;防雷工程设计;对外承包工程;机械设备, 作,其采购公司的电线 而后具体采购时再 中一般约定下订单时铜价
电力设备销售;房屋预制构件,金属预制构件的生产、组装及销售;进出口 电缆主要用于所承建 由其向公司下订单 波动在一定范围内时不予
贸易(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许可经营 的工程 调价,此时按原基准产品单
项目经营期限与许可证核定的期限一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价结算)或以合同签订时最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的价格水平及公司最近
股权构架: 一次采购铜的价格为基础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确定产品销售价格
1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00 100.00%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洲石路勒竹角厚背夫山厂房 1 栋局部三区五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65490493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贤娜
成立日期:2013 年 3 月 28 日 以合同签订时最新的价格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移动电源、电源适配器、充电器、电源板、线路 由业务员于 2013 年开 每次采购单独签署 水平及公司最近一次采购
9 诚润源科技
板、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许可经营 拓为公司直销客户 合同和订单 铜的价格为基础确定产品
项目: 移动电源、电源适配器、充电器、电源板、线路板的生产。 销售价格
股权构架: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黄志彦 210.00 70.00%
2 林贤娜 90.00 30.00%
合计 300.00 100.00%
1-4-140
关于经销商注册资本较小但与公司交易额度较大的商业合理性分析
①发行人经销商均为商贸流通类企业,国家相关部门、发行人以及经销商之
终端客户等对其注册资金均未提出强制要求,经销商注册资金较小未影响其与公
司及终端客户日常业务合作,故实际经营过程中经销商未增加注册资本;
②公司在确定经销商时,除了解经销商自身经营情况、销售渠道、信誉等情
况外,还会进一步了解其实际控制人资金状况等,以确定其在与发行人正常业务
往来过程中有足够的资金支持;
③经销商虽注册资本较小,但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其实际控制人会以自有资
金以往来款形式投入公司使用,或者以自有房产等为经销商对外借款提供担保
等,因此经销商虽然注册资金较小,但日常运营中可以动用的资金往往远大于其
注册资本;
④为支持经销商正常开展业务并控制自身风险,公司对经销的款项结算采取
月结方式,即当月发货次月结算,对于未能按期付款的经销商,公司则视情况采
取减少供货或停止供货的措施,从而可以有效防范与该类公司的业务风险。
公司已与经销商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截至目前,尚未发生经销商拖欠货
款导致发行人出现坏账损失之情形。
(五)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的供应情况
报告期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金额 129,061.98 130,082.05 107,533.06
数量(吨) 38,895.38 36,584.14 25,387.61
铜材
单价 3.32 3.56 4.24
占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 91.44% 91.67% 92.18%
化工原 金额 8,732.12 8,680.67 6,931.43
料 占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 6.19% 6.12% 5.94%
金额 3,345.68 3,137.70 2,190.451
其他
占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 2.37% 2.21% 1.88%
注:公司铜材包括铜杆、铜带,化学原料包括绝缘料、护套料、外屏蔽料、内屏蔽料等。
1-4-141
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为铜材、化工原料,其中铜材采购金额占原材料采购总
额的 90%左右。报告期内公司采购铜材价格成逐年下降趋势。
2014 年-2016 年,铜市场均价分别为 4.84 万元、4.06 万元、3.82 万元,上述
铜价为含税价格;同期,发行人铜采购均价分别为 4.24 万元、3.56 万元、3.32
万元,上述价格为不含税价格,将发行人采购均价还原为含税价格并与市场价格
对比,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吨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市场均价(含税) 3.82 4.06 4.84
金龙羽采购均价(不含税) 3.32 3.56 4.24
金龙羽采购均价(含税) 3.88 4.17 4.96
金龙羽采购均价(含税)-市场均价(含税) 0.06 0.11 0.12
据上表,报告期内发行人铜含税采购均价均比市场含税均价略高,主要原因
在于发行人上述铜采购均价还包含加工费(主要为将铜加工成公司可用于生产的
一定规格的铜杆),上述加工费一般在 0.07 万元/吨至 0.14 万元/吨之间。
综上,考虑增值税及加工费因素后,发行人铜采购价格与铜市场均价相近,
不存在重大差异。
2、主要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能源主要为电、水,供应充足,不存在供应风险,报告期内价
格基本稳定,对公司的影响较小。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数量(万千瓦) 2,314.65 2,230.01 2,019.51
电 金额 1,646.90 1,592.31 1,357.45
单价 0.71 0.71 0.67
数量(万吨) 14.02 13.69 10.20
水 金额 51.57 46.53 40.60
单价 3.68 3.40 3.98
3、主要供应商情况
(1)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全部采购额
年度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金额
的比例
2016 年 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广州有限公司 铜杆 54,969.65 38.95%
1-4-142
占全部采购额
年度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金额
的比例
佛山市顺德区广铜顺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铜杆 37,223.09 26.37%
佛山市祥盈盛金属实业有限公司 铜杆 30,041.13 21.28%
湖北橙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铜杆 7,866.40 5.57%
广州市塑料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树脂粉 1,566.69 1.11%
合计 131,666.96 93.29%
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广州有限公司 铜杆 58,822.46 41.05%
佛山市祥盈盛金属实业有限公司 铜杆 42,266.45 29.50%
佛山市顺德区广铜顺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铜杆 27,896.29 19.47%
2015 年
广东仁信集团有限公司 树脂粉 1,334.90 0.93%
交联料、绝缘料、
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1,203.74 0.84%
屏蔽料
合计 131,523.84 91.79%
佛山市顺德区广铜顺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铜杆 28,252.78 24.22%
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广州有限公司 铜杆 23,552.20 20.19%
上海鹰美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铜杆 17,399.03 14.91%
2014 年
佛山市祥盈盛金属实业有限公司 铜杆 17,159.81 14.71%
上海中易信金属有限公司 铜杆 16,794.09 14.40%
合计 103,157.91 88.4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关联方及持有公司 5.00%以上股份的
股东均未在上述供应商中持有权益。
报告期公司采购比较集中的原因为:公司所需铜材占公司原材料采购总额的
90%左右,通过原材料的集中采购,可降低采购成本,保证采购产品质量。公司
与供应商建立了长期良好合作关系,建立了供应商考核评价体系,对供应商的原
材料供应情况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价管理,通过长期以来的业务合作,逐步形成了
目前供应商较为集中的局面。
(2)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基本情况及与发行人合作历史如下:
序号 供应商 基本情况 与发行人合作历史
1-4-143
序号 供应商 基本情况 与发行人合作历史
住所:广州市珠海区革新路 137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552381964L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耕
成立日期:2010 年 3 月 25 日
经营范围: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技术
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
中船重工物
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 该供应商从 2014 年开始为公司
资贸易集团
1 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预包装食品批发; 供应铜杆,至今已与公司形成稳
广州有限公
酒类零售。 定的合作关系

股权结构:
出资额
序号 股东 出资比例
(万元)
中船重工物资贸易贸
1 1,100.00 73.3333%
易集团有限公司
许鸿斌等 43 位自然
2 400.00 26.6667%
人股东
合计 300.00 100.00%
住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松夏工业园创业北路 1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559012175XH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张毓
佛山市祥盈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16 日 该供应商从 2014 年开始为公司
2 盛金属实业 经营范围:铜杆、铜线、铜基线材制造、销售;国内贸易、 供应铜杆,至今已与公司形成稳
有限公司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定的合作关系
股权结构:
出资额
序号 股东 出资比例
(万元)
1 吴张毓 250.00 50.00%
2 吴倩云 250.00 50.00%
合计 500.00 100.00%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石洲村委会岗北工业区伟业大
道 19 号之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669830516Q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佛山市顺德 法定代表人:毕志刚
该供应商从 2010 年开始为公司
区广铜顺业 成立日期:2007 年 12 月 11 日
3 供应铜杆,至今已与公司形成稳
金属材料有 经营范围:销售:金属材料
定的合作关系
限公司 股权结构:
出资额
序号 股东 出资比例
(万元)
1 毕志刚 100.00 50%
2 邓巧琴 100.00 50%
合计 200.00 100.00%
1-4-144
序号 供应商 基本情况 与发行人合作历史
住所:潮州市新洋路汇通大厦 4 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100707827132J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88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邱汉周
成立日期:1999 年 2 月 5 日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服装,工艺绣品,珠绣,针织品,
绣衣,陶瓷,美术瓷,五金制品,塑料制品;销售:钢材,
不锈钢,冶金矿产品(除国家限制外),建筑材料,塑料 该供应商从 2008 年开始为公司
广东仁信集 原料,电子产品,旅游工艺品,机械设备,包装材料,通
4 供应树脂粉,至今已与公司形成
团有限公司 讯器材,五金交电;货物、技术进出口;房屋租赁。 稳定的合作关系。
股权结构:
出资额
序号 股东 出资比例
(万元)
1 邱汉周 4,190.00 38.511%
2 邱汉义 3,130.00 28.7684%
3 黄丽华 2,120.00 19.4853%
4 周如容 1,440.00 13.2353%
合计 10,880.00 100.00%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燕子岗南路 50 号 1 号楼 2 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521295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2,289.7297 万元
法定代表人:傅勇国
成立日期:1993 年 09 月 20 日
经营范围:塑料板、管、型材制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塑料薄膜制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日用塑料制品制造
(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塑料保护膜制造(仅限分支机构
经营);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广州市塑料 该供应商从 2010 年开始为公司
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
5 工业集团有 供应树脂粉,至今已与公司形成
仓储);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限公司 稳定的合作关系。
道路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
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
外);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市场经营管理、摊位出租;
软件服务;软件开发
股权结构:
出资额
序号 股东 出资比例
(万元)
广州轻工工贸集团
1 22,289.7297 100.00%
有限公司
合计 22,289.7297 100.00%
1-4-145
序号 供应商 基本情况 与发行人合作历史
住所:浙江省临安市经济开发区南环路 63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5723628889X
企业类型: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
业控股)
注册资本:22,390.191300
法定代表人:张丹凤
成立日期:2000 年 5 月 23 日
经营范围:高分子材料产品(化学交联聚乙烯电缆用绝缘
料、硅烷交联聚乙烯电缆料、PVC 系列电缆料)、35KV
及以下中压屏蔽料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成果转
让及咨询服务:低烟无卤电缆料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
技术成果转让及咨询服务(在许可项目批准的有效期内方 该供应商从 2003 年开始为公司
浙江万马高
可经营)。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 供应交联料、绝缘料、屏蔽料等,
6 分子材料有
电子器材、建筑装饰材料(除砂石)的销售;经营进出口 至今已与公司形成稳定的合作
限公司
业务(范围详见《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登记证书》)。 关系。
股权结构:
出资额
序号 股东 出资比例
(万元)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
1 14,940.00 66.7259%
公司
浙江万马集团特种
2 4,478.00 19.9999%
电子电缆有限公司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
3 2,972.10 13.2742%
公司
合计 22,289.7297 100.00%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2550 号 2609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7690110409R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卢英
成立日期:2009 年 5 月 26 日
经营范围:销售:金属制品、有色金属材料、电线电缆、
上海鹰美有 该供应商 2010 年至 2014 年为公
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办公用品、服饰鞋帽、儿童用品,
7 色金属有限 司供应铜杆,后因其自身原因双
从事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公司 方终止合作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出资额
序号 股东 出资比例
(万元)
1 卢英 990.00 99.00%
2 卢致华 10.00 1.00%
合计 1,000.00 100.00%
1-4-146
序号 供应商 基本情况 与发行人合作历史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蕰北公路 1755 弄 25 号 375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97230331H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炜
成立日期:2009 年 12 月 08 日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及制品(钢材、稀有金属除外)、贵
金属、矿产品(氧化铝、铝土矿、铁矿石除外)、五金交
电、机电设备(特种设备除外)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
上海中易信 该供应商 2012 年至 2014 年为公
理(拍卖除外)。(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
8 金属有限公 司供应铜杆,后因其报价较高公
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
司 司终止与其合作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出资额
序号 股东 出资比例
(万元)
G.T.CU TRADING
1 600.00 60.00%
LIMITED
上海胡金投资咨询
2 400.00 40.00%
有限公司
合计 1,000.00 100.00%
住所:黄石市下陆区下陆大道 43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00MA488H4FX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00 万
法定代表人:罗泽亮
成立日期:2016 年 01 月 12 日
经营范围:网上及实体店零售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矿产
品、建筑材料、木材、汽车及摩托车配件、机电设备、五
金交电、电子产品、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除卫星地面接
收装置)、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
湖北橙石电
计算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 该供应商自 2016 下半年开始为
9 子商务有限
术服务;网上商务信息咨询(不含证券和期货)、物流信 公司供应铜杆
公司
息咨询;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仓储服务(除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普通货运及货运代理服务;
装卸服务;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和限制类)。
(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
出资额
序号 股东 出资比例
(万元)
上海橙芯投资管理
1 10,000.00 100.00%
有限公司
合计 10,000.00 100.00%
关于湖北橙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相关问题说明
①关于湖北橙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核查程序
1)取得并检查公司对湖北橙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采购涉及之全部合同、入
库单、发票、记账凭证、款项支付凭证等,未见异常;
2)实地走访了湖北橙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部及其相关业务部门;
3)访谈了湖北橙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了解其主营业务、与金
龙羽的合作情况等;
1-4-147
4)取得了湖北橙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出具的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承诺函;
5)对湖北橙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函证,取得了其盖章确认的回函;
6)取得湖北橙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6 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了解其 2016
年对外销售额。
②关于湖北橙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前五大供应商的合理性分析
1)湖北橙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主营有色金属交易,本身不从事有色金属的制
造、加工等,其业务开展无须经过厂房、生产线建设、产品生产等过程,成立后
较短时间内即可开展业务;
2)湖北橙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人员均来自台一江铜(广州)有限
公司、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在加入橙石电子商务之前,均已具备较丰富的
行业经验及客户、供应商资源等;
3)湖北橙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可提供江西江铜、天津大无缝等金龙羽较为
熟悉和常用品牌铜杆,公司基于扩大原材料采购来源、增强自身铜杆采购议价能
力考虑,在其提供相同品牌的铜杆或者相同质量的铜杆时收取的加工费较其他供
应商低的情况下,会考虑向其采购。故 2016 年下半年,公司向其采购了一定量
的铜杆。
(六)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电线电缆行业不属于高污染行业,公司的生产过程主要是机械加工制造,主
要工序及环节均无高危情况,公司在内部管理制度中就生产过程中的规范操作进
行了相应规定,并在职工岗前培训中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有效保障了安全生产。
发行人通过了 ISO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2007 职业健
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报告期内未发生因违反安全生产受到处罚的情况。
公司在生产过程使用的冷却水和润滑液采取循环使用,不排出厂外,不会对
周围的环境产生废水污染;其废气排放浓度符合国家环保标准,不构成环境污染;
拉丝工艺中会产生微量铜粉,该铜粉随润滑液回流到润滑液池沉淀后回收利用。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4-148
1、主要生产设备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研发设备、办公
及其他设备等。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固定资产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综合成新率 折旧年限
房屋及建筑物 19,896.85 5,383.40 - 14,513.45 72.94% 20-40
机器设备 20,241.31 14,920.54 - 5,320.77 26.29% 5-10
运输工具 1,504.79 1,011.83 - 492.96 32.76% 5-10
研发设备 650.59 457.71 - 192.88 29.65% 5-10
办公及其他设备 669.32 365.26 - 304.06 45.43% 5
合计 42,962.86 22,138.74 0.00 20,824.12 48.47% -
2013 年 12 月起,惠州市金龙羽超高压电缆有限公司因订单减少,导致两条
35-500 千伏交联电缆立式生产线处于停工状态,根据公司出具的停工报告及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同意,对前述两条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计提停工损失,将原值
为 64,104,319.46 元的生产设备相应的停工月份折旧及直接人工计入“管理费用-
停工损失”。
发行人已聘请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金龙羽超高压生产设备价值进
行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评估报告采用重置成本法。2014 年末、2015 年末、
2016 年末,超高压两条 35-500 千伏交联电缆立式生产线评估价值减去处置费用
后的可收回金额的大于其账面价值,未发生减值。
发行人机器设备成新率较低主要系早期购置的 35-500 千伏交联电缆立式生
产线及超高压生产设备等设备原值较大,折旧年限均为 10 年,对发行人机器设
备综合成新率的计算影响较大。上述设备至今仍运行良好。
发行人机器设备根据设备精度要求不同,一般使用年限为 15-25 年,且发行
人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原则上对机器设备每运行 500 小时进行检测维
护,机器设备运行情况良好,亦未出现需更新换代的情形;发行人根据生产工艺、
生产技术改进需要,对机器设备进行技术改进,相关费用计入当期制造费用,部
分设备折旧期满后仍能适应公司日常生产的需要。因此,发行人机器设备综合成
新率较低不会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主要设备系购买取得,能够满足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1-4-149
单位:万元
数量
序 折旧 一般使
设备名称 设备类别 取得时间 (台/ 原值 净值 权属人
号 年限 用年限
套)
1 拉丝机 生产设备 2007 年 6 月 4 105 10.24 金龙羽 10 年 20-25 年
2 变压器 生产设备 2007 年 12 月 3 98 14.21 金龙羽 10 年 20-25 年
3 框绞机 生产设备 2007 年 11 月 1 97 13.30 金龙羽 10 年 20-25 年
4 起重机 生产设备 2008 年 7 月 3 90.7 18.18 金龙羽 10 年 20-25 年
5 连续退火中拉伸机 生产设备 2007 年 12 月 3 77.25 11.20 金龙羽 10 年 15-20 年
6 挤出机 生产设备 2008 年 10 月 3 68 15.24 金龙羽 10 年 20-25 年
7 框绞机 生产设备 2007 年 11 月 1 65 8.91 金龙羽 10 年 20-25 年
8 挤出机 生产设备 2008 年 10 月 2 62 13.90 金龙羽 10 年 20-25 年
9 C1246 摇盘机 生产设备 2014 年 12 月 8 54.7 44.31 金龙羽 10 年 20-25 年
6-110 千伏交联电 金龙羽
10 生产设备 2008 年 10 月 2 4,958.27 1,111.48 10 年 20-25 年
缆立式生产线 超高压
35-500 千伏交联电 金龙羽
11 生产设备 2008 年 10 月 1 2,519.16 564.71 10 年 20-25 年
缆立式生产线 超高压
35-500 千伏交联电 金龙羽
12 生产设备 2008 年 10 月 1 2,182.49 489.24 10 年 20-25 年
缆立式生产线 超高压
金龙羽
13 超高压生产设备 生产设备 2009 年 10 月 1 2,169.10 692.30 10 年 20-25 年
超高压
500 千伏交联电缆 金龙羽
14 生产设备 2008 年 10 月 1 633.25 141.95 10 年 20-25 年
局部放电测试系统 超高压
金龙羽
15 JLK630 绞线机 生产设备 2009 年 12 月 1 427.35 143.16 10 年 20-25 年
超高压
立体连续硫化交联 金龙羽
16 生产设备 2008 年 10 月 1 385.61 86.44 10 年 20-25 年
管 超高压
金龙羽
17 超高压生产设备 生产设备 2009 年 12 月 1 208.32 69.79 10 年 20-25 年
超高压
金龙羽
18 屏蔽室 研发设备 2008 年 11 月 18 200 46.42 10 年 20-25 年
超高压
金龙羽
19 氩弧焊管生产线 生产设备 2009 年 2 月 1 182.7 46.74 10 年 20-25 年
超高压
交联管内电缆偏心 金龙羽
20 生产设备 2008 年 10 月 1 175.74 39.40 10 年 20-25 年
壁厚分析测系统 超高压
电线电缆挤出生产 金龙羽
21 生产设备 2008 年 10 月 1 162 36.32 10 年 20-25 年
线 超高压
金龙羽
22 导体预热装置 生产设备 2008 年 10 月 1 120.96 27.12 10 年 20-25 年
超高压
冲击电压发生器本 金龙羽
23 研发设备 2010 年 4 月 1 104.1 38.17 10 年 20-25 年
体 超高压
金龙羽
24 电梯 生产设备 2009 年 10 月 1 100.94 32.22 10 年 20-25 年
超高压
1-4-150
数量
序 折旧 一般使
设备名称 设备类别 取得时间 (台/ 原值 净值 权属人
号 年限 用年限
套)
交联管内电缆偏心 金龙羽
25 生产设备 2008 年 10 月 1 94.77 21.24 10 年 20-25 年
壁厚分析测系统 超高压
金龙羽
26 起重机 生产设备 2010 年 3 月 1 72.65 26.06 10 年 20-25 年
超高压
MH 型电动葫芦门 金龙羽
27 生产设备 2008 年 10 月 1 64.2 14.39 10 年 20-25 年
式起重机 超高压
三层共挤干法交联 惠州金
28 生产设备 2006 年 10 月 2 446 22.30 10 年 20-25 年
高速生产线 龙羽
11 模连续退火铜 惠州金
29 生产设备 2007 年 9 月 1 127 15.40 10 年 15-20 年
大拉机 龙羽
11 模高速铝大拉 惠州金
30 生产设备 2007 年 9 月 1 96 11.64 10 年 20-25 年
机 龙羽
惠州金
31 屏蔽室 研发设备 2010 年 5 月 1 76.92 28.81 10 年 20-25 年
龙羽
惠州金
32 护套生产线 生产设备 2007 年 11 月 1 70 9.60 10 年 20-25 年
龙羽
惠州金
33 起重机 生产设备 2007 年 12 月 1 63.85 9.26 10 年 20-25 年
龙羽
惠州金
34 起重机 生产设备 2007 年 12 日 1 58.96 8.55 10 年 20-25 年
龙羽
惠州金
35 起重机 生产设备 2007 年 6 月 2 54.44 5.31 10 年 20-25 年
龙羽
惠州金
36 连续互锁铠装机 生产设备 2015 年 10 月 1 52.99 43.34 10 年 20-25 年
龙羽
惠州金
37 10 头中拉机 生产设备 2015 年 12 月 1 141.88 128.40 10 年 15-20 年
龙羽
金属氩弧焊管机生 惠州金
38 生产设备 2016 年 5 月 1 85.30 80.57 10 年 20-25 年
产线 龙羽
惠州金
39 SNJ630 型绞线机 生产设备 2016 年 4 月 11 76.15 69.52 10 年 20-25 年
龙羽
惠州金
40 卧式双层包带机 生产设备 2016 年 9 月 2 51.28 46.82 10 年 15-20 年
龙羽
钢丝铠装机(笼绞 惠州金
41 生产设备 2016 年 9 月 1 71.45 69.76 10 年 20-25 年
机) 龙羽
惠州金
42 8 头小拉机 生产设备 2016 年 9 月 1 70.09 68.42 10 年 15-20 年
龙羽
惠州金
43 8 头中拉机 生产设备 2016 年 9 月 1 92.31 90.12 10 年 15-20 年
龙羽
2、房屋所有权
1-4-151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拥有的房产情况如下:
是否存
建筑面积
序号 权属人 房产证号 坐落 用途 在他项
(m2)
权利
惠州金 粤房地证字第
1 博罗县罗阳镇鸡麻地村麦洞 2,346.64 研发楼 抵押
龙羽 C6987927
惠州金 粤房地证字第 博罗县罗阳镇鸡麻地村五组、
2 5,236.38 宿舍楼 抵押
龙羽 C3856709 号 九组位于秀岭咀
惠州金 粤房地权证字第 博罗县罗阳镇鸡麻地金龙羽
3 7,350.83 水平车间 抵押
龙羽 DJ00129106 号 (惠州)工业园(水平车间)
惠州金 粤房地权证字第 博罗县罗阳镇鸡麻地金龙羽
4 9,480.60 水平车间 抵押
龙羽 DJ00129105 号 (惠州)工业园(水平车间)
惠州金 粤房地权证字第 博罗县罗阳镇鸡麻地金龙羽
5 3,799.16 交联车间 抵押
龙羽 DJ00129104 号 (惠州)工业园(交联车间)
惠州金 粤房地证字第 博罗县罗阳镇鸡麻地金龙羽
6 4,822.35 立塔车间 抵押
龙羽 DJ00129103 号 (惠州)工业园(立塔车间)
惠州金 粤房地证字第 管材管件
7 博罗县罗阳镇鸡麻地村麦洞 11,894.71 抵押
龙羽 C6987926 号 车间
惠州金 粤房地证字第 博罗县罗阳镇鸡麻地村五组、
8 10,127.16 高压车间 抵押
龙羽 C4357858 号 九组位于秀岭咀
惠州金 粤房地证字第 钢塑管车
9 博罗县罗阳镇鸡麻地村麦洞 6,196.84 抵押
龙羽 C6987924 号 间
惠州金 粤房地证字第 博罗县罗阳镇鸡麻地村五组、
10 6,638.84 电线车间 抵押
龙羽 C4357859 号 九组位于秀岭咀
惠州金 粤房地证字第 博罗县罗阳镇鸡麻地村五组、
11 12,875.44 低压车间 抵押
龙羽 C4357857 号 九组位于秀岭咀
惠州金 粤房地证字第 博罗县罗阳镇鸡麻地村五组、
12 10,709.44 导体车间 抵押
龙羽 C4357856 号 九组位于秀岭咀
惠州金 粤房地证字第
13 博罗县罗阳镇鸡麻地村麦洞 4,028.24 材料车间 抵押
龙羽 C6987925 号
惠州金 粤房地证字第 博罗县罗阳镇鸡麻地村五组、
14 6,250.38 办公楼 抵押
龙羽 C3856708 号 九组位于秀岭咀
厂房及配
深房地字第
15 金龙羽 龙岗区布吉街道 66,469.47 套设施、住 抵押
6000672041 号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是否
使用权
序 权属 使用权 地类 设定 履行
权证号 坐落 面积 终止日期 取得时间
号 人 类型 (用途) 他项 程序
(㎡)
权利
罗阳镇鸡麻
惠州 博府国用
地村五组、
1 金龙 (2005)第 25,853 2055-11-20 出让 工业 抵押 2005.11.24 出让
九组位于秀
羽 011015 号
岭咀
罗阳镇鸡麻
惠州 博府国用
地秀岭咀八
2 金龙 (2012)第 5,672 2050-03-07 出让 工业 否 2012.07.10 转让
组、九组鸡
羽 010965 号
麻地
1-4-152
是否
使用权
序 权属 使用权 地类 设定 履行
权证号 坐落 面积 终止日期 取得时间
号 人 类型 (用途) 他项 程序
(㎡)
权利
惠州 博府国用 罗阳镇鸡麻
3 金龙 (2008)第 地村麦洞地 29,990 2050-03-07 出让 工业 抵押 2008.08.04 转让
羽 010657 号 段
惠州 博府国用 罗阳镇鸡麻
4 金龙 (2008)第 地村麦洞地 29,990 2049-09-04 出让 工业 抵押 2008.08.04 转让
羽 010656 号 段
惠州 博府国用 罗阳镇鸡麻
5 金龙 (2008)第 地村麦洞地 29,990 2050-03-07 出让 工业 抵押 2008.08.04 转让
羽 010655 号 段
惠州 博府国用 罗阳镇鸡麻
6 金龙 (2008)第 地村麦洞地 29,498 2050-03-07 出让 工业 抵押 2008.08.04 转让
羽 010654 号 段
惠州 博府国用 罗阳镇鸡麻
7 金龙 (2008)第 地村麦洞地 2,674 2050-03-07 出让 工业 抵押 2008.08.04 转让
羽 010653 号 段
惠州 博府国用
罗阳镇鸡麻
8 金龙 (2008)第 29,990 2049-09-04 出让 工业 抵押 2008.08.04 转让
地村麦洞
羽 010652 号
罗阳镇鸡麻
惠州 博府国用
地村第五组
9 金龙 (2006)第 27,733 2056-03-09 出让 工业 抵押 2006.04.12 出让
牛头坝(土
羽 010470 号
名)地段
罗阳镇鸡麻
惠州 博府国用
地村委会博 工业 挂牌
10 金龙 (2014)第 23,256 2064-05-29 出让 否 2014.06.27
惠公路边 用地 出让
羽 010807 号
(土名)
深房地字第
发行 龙岗区布吉 工业
11 6000672041 96,561,57 2043-12-23 受让 抵押 2005.02.2 转让
人 街道 用地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取得 11 项土地使用权,报告期内不存在租
用土地的情形。
2、专利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共有 3 项实用新型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授予公告日 他项权利
一种单芯高压
1 超高压 ZL2014201798724 实用新型 申请取得 2014.08.20 无
电缆牵引头
一种电缆石墨
2 超高压 ZL201420179871X 实用新型 申请取得 2014.08.20 无
粉涂覆装置
一种屏蔽抗拉
西安交通
轻量的电动汽 ZL201620642200.
3 大学、惠 实用新型 申请取得 2016.11.23 无
车直流充电桩 1
州金龙羽
电缆结构
3、商标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共有 15 项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适用 他项
序号 商标图形 商标权人 注册地 取得时间 有限期 注册号
类别 权利
1-4-153
适用 他项
序号 商标图形 商标权人 注册地 取得时间 有限期 注册号
类别 权利
1 9 发行人 中国 2008-1-21 2018-1-20 4573584 无
2 9 发行人 中国 2014-1-28 2024-1-27 11420141 无
3 9 发行人 中国 2014-1-28 2024-1-27 11420169 无
4 9 发行人 中国 1997-9-14 2017-9-13 1102617 无
5 44 发行人 中国 2009-6-28 2019-6-27 4573538 无
6 45 发行人 中国 2009-4-21 2019-4-20 4573539 无
7 36 发行人 中国 2009-5-21 2019-5-20 4573580 无
8 17 发行人 中国 2008-7-21 2018-7-20 4573582 无
9 37 发行人 中国 2009-5-28 2019-5-27 4573536 无
10 43 发行人 中国 2009-5-28 2019-5-27 4573537 无
11 7 发行人 中国 2008-1-21 2018-1-20 4573585 无
12 10 发行人 中国 2008-1-21 2018-1-20 4573583 无
13 6 发行人 中国 2008-1-21 2018-1-20 4573586 无
14 9 发行人 中国 2005-9-14 2025-9-13 3174934 无
6/9/2
15 发行人 香港 2014-10-16 2024-10-15 无
0
4、非专利技术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共拥有 7 项非专利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技术名称 技术说明 取得时间 取得方式
原装牵引储线器牵引力变动幅度较大,影响拉丝线径
一种自动 的稳定性,继而影响绞线工序的质量状况,采用重物
1 2006 年 原始取得
储线器 牵引储线器后,因牵引力恒定,可保证拉丝线径稳定,
可保证后工序产品质量及精确调节储线器的储线量。
原来在铜丝退火过程中使用水蒸气,容易造成退火后
铜丝退火 的导体氧化及退火不充分的现象,采用氮气取代水蒸
2 2006 年 原始取得
装置 气后,因氮气温度比水蒸气高,且为保护性惰性气体,
退火充分、不易氧化。
原装机头为一体化,比较笨重,拆卸机头时需要两三
电缆挤塑
个人合作,并且有安全隐患,后续维护不方便,后经
3 机模块化 2006 年 原始取得
过改造,机头模块化、易于拆卸、便于维护,减少了
机头
拆卸人手,消除了安全隐患。
该龙门式吊具主要对大体积、超重量盘具量身打造,
龙门式吊 该吊具可从两侧夹持重物,吊具悬挂部分装有防脱、
4 2010 年 原始取得
具 防滑螺丝,可有效防止重物晃动、脱落,保证财物及
操作者人身安全
原来油压制动压力不稳,且有漏油状况,后续维护耗
绞线机制
5 油较多,采用气动力取代现有的油压制动,制动效果 2010 年 原始取得
动装置
更稳定且结构清洁、易于维护,节省能源。
电缆用高 原配方产品存在绝缘性能差、加工性能不稳定等状况,
6 性能 PET 后经改进后,新型高性能 PET 配方具有高绝缘、抗老 2015 年 原始取得
材料 化、易于成型等特点
该矿物电缆由铜绞线、矿物化合物绝缘及护套构成,
BBTRZ 矿
该材料具有 1000℃以上的高熔点,该电缆在火焰条件
7 物绝缘电 2016 年 原始取得
下可以正常输电,可通过 BS 6387:2013 C、W、Z

试验
1-4-154
六、发行人拥有的主要资质情况
(一)发行人取得的相关业务许可资质情况如下: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1)许可的具体内容
发行人持有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 年 12 月 8 日核发的证书编号为(粤)
XK06-001-00158 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准的工业产品为电线电缆,
有效期至 2018 年 5 月 22 日。核准的具体单位名称及产品明细为:
单位名称 产品明细
发行人 1.塑料绝缘控制电缆;2.额定电压 1KV 和 3KV 挤包绝缘电力电缆。
1.架空绞线;2.塑料绝缘控制电缆;3.额定电压 1KV 和 3KV 挤包绝缘电力电缆;4.额定电
金龙羽电缆
压 6KV 到 35KV 挤包绝缘电力电缆;5.架空绝缘电缆。
(2)许可的具体影响及重要程度
我国电线电缆为依法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对生产
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
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由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
门制定,并征求消费者协会和相关产品行业协会的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
公布。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的产品。企业未依照
本条例规定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由工业产品生产许
可证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处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等
值以上 3 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综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为发行人开展业务的必备许可,是发行人业
务开展的合法合规的必要前提。
(3)取得方式:申请取得
(4)维持或再次取得
经核查,发行人上述资质尚在有效期内,到期届满日为 2018 年 5 月 22 日。
1-4-15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证书有效期
届满,企业需要继续生产的,应当在生产许可证期满 6 个月前向企业所在地省级
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延续申请。质检总局、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依照本办法
规定的程序对企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延续,但生产许可证编号不变。
经核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均满足以下条件:有与拟从事的
生产活动相适应的营业执照;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与所生
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
工艺文件;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
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
的情况。故,发行人上述证书不存在无法续期的风险。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1)许可的具体内容
发行人持有深圳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 2014 年 12 月 8 日核发的《对
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备案登记表编号:02013565,进出口企业代码:
4403192425168。
发行人子公司金龙羽国际贸易持有深圳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 2014
年 9 月 16 日核发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备案登记表编号:01600842,
进出口企业代码:4403311891816。
(2)许可的具体影响及重要程度
我国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
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
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
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
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商务部委托的机构
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对
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本办法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的报关验放手
续。
综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金龙羽国际贸易如不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
记,则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
1-4-156
(3)取得方式:申请取得
(4)维持或再次取得
根据《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登记表》上的任何登记事
项发生变更时,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在 30 日内办理《登记表》的变更手续,逾期
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其《登记表》自动失效。备案登记机关收到对外贸易经营者
提交的书面材料后,应当即时予以办理变更手续。对外贸易经营者已在工商部门
办理注销手续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自营业执照注销或被吊销之日起,《登记表》
自动失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相关规定,商务部决定禁止有
关对外贸易经营者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期限内从事有关货物或者技术的进出
口经营活动的,备案登记机关应当撤销其《登记表》;处罚期满后,对外贸易经
营者可依据本办法重新办理备案登记。
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金龙羽国际贸易不存在在工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不存在被商务部决定禁止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期限
内从事有关货物或者技术的进出口经营活动的情形,依法及时办理了《登记表》
上的任何登记事项的变更事宜。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金龙羽国际贸易的上述证
书不存在无法续期的风险。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1)许可的具体内容
发行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 2014 年 12 月 15 日核发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企业经营类别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海
关注册登记编码:440316210B,证书有效期为长期。
发行人子公司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 2014 年 9 月 26 日核发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企业经营类别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海关注册登记编码:4403160D56,证书有效期为长期。
(2)许可的具体影响及重要程度
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海关规章另有规定外,办理报关业务的报关单位,应
当按照该规定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通过本单位所属的
报关人员办理报关业务,或者委托海关准予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由报关企业所
属的报关人员代为办理报关业务。报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予以警告,
责令其改正,可以处 1 万元以下罚款:报关单位企业名称、企业性质、企业住所、
1-4-157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海关注册登记内容发生变更,未按照规定向海关办理变
更手续的;向海关提交的注册信息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综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金龙羽国际贸易如不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则无
法办理报关业务。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金龙羽国际贸易未及时办理报关登记的变
更手续或登记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取得方式:申请取得
(4)维持或再次取得
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金龙羽国际贸易的上述证书有效期均为长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进出口货
物收发货人企业名称、企业性质、企业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海关注册
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持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
本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以及复印件,到注册地海关办理变更手续。所属报关人员发
生变更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在变更事实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持变更证
明文件等相关材料到注册地海关办理变更手续。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上述
证书上登记信息与其各自实际情况相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进出口货
物收发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注册地海关办理注销手续。海
关在办结有关手续后,应当依法办理注销注册登记手续。破产、解散、自行放弃
报关权或者分立成两个以上新企业的;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销登记或者吊销营
业执照的;丧失独立承担责任能力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者外商投资
企业批准证书失效的;其他依法应当注销注册登记的情形。经核查。发行人及其
子公司金龙羽国际贸易不存在以上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的情形。
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金龙羽国际贸易均在每年 6 月 30 日前向注册地
海关提交《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
综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金龙羽国际贸易的上述证书不存在无法续期的风
险。
4、《自理报检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
(1)许可的具体内容
1-4-158
发行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4 年 12 月 16 日核发
的《自理报检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备案登记号:4707600273,备案日期(最
初):2005 年 4 月 22 日,该证书有效期 5 年。
发行人子公司金龙羽国际贸易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4 年 10 月 10 日核发的《自理报检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备案登记号:
4700643563,备案日期(最初):2014 年 10 月 10 日,该证书有效期 5 年。
(2)许可的具体影响及重要程度
报检企业办理报检业务应当向检验检疫部门备案。《报检企业备案表》、《报
检人员备案表》中载明的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 30 日内
持变更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向备案的检验检疫部门办理变更手续。报检企业可以
向备案的检验检疫部门申请注销报检企业或者报检人员备案信息。报检企业注销
备案信息的,报检企业的报检人员备案信息一并注销。因未及时办理备案变更、
注销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报检企业承担。综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金龙羽国际贸
易作为报检企业应当依法备案,报检登记表相关信息发生变更应依法办理变更登
记,否则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取得方式:申请取得
(4)维持或再次取得
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金龙羽国际贸易的上述证书尚在有效期内,不存
在无法续期的风险。
5、《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 认证)
(1)许可的具体内容
发行人现持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核发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如
下:
序号 证书编号 产品名称 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 有效期
聚氯乙烯绝缘软 GB/T 5023.5-2008/IEC 60227-5:2003,JB/T
1 2002010105011574 2019.12.11
电缆电线 8734.3-2012
聚氯乙烯绝缘无 GB/T 5023.3-2008/IEC 60227-3:1997,JB/T
2 2002010105010611 2019.12.11
护套电缆电线 8734.2-2012
聚氯乙烯绝缘聚 GB/T 5023.4-2008/IEC 60227-4:1997
3 2002010105010612 2019.12.11
氯乙烯护套电缆 JB/T 8734.2-2012
聚氯乙烯绝缘屏
4 2010010105395941 JB/T 8734.5-2012 2019.12.11
蔽电线
通用橡套软电缆 GB/T 5013.4-2008/IEC 60245-4:2004,JB/T
5 2002010104011572 2019.12.11
电线 8735.2-2011
6 2002010104011569 橡皮绝缘电焊机 GB/T 5013.6-2008/IEC 60245-6:1994 2019.12.11
1-4-159
电缆
(2)许可的具体影响及重要程度
国家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统一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统一
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认证标志,统一收费标准。
列入目录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进口商(以下统称认证委托人)应当委托经
国家认监委指定的认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对其生产、销售或者进口的产
品进行认证。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
活动中使用的,由地方质检两局依照认证认可条例规定予以处罚。经核查,除阻
燃电线电缆(轨道交通车辆用电缆电线除外)、耐火电线电缆、裸电线、电力电
线、控制电缆、架空绝缘电缆、通信电缆和光缆、绕组线产品及认证依据标准中
未列明的型号、规格的电线电缆外,发行人的其他电线电缆产品均需依法进行认
证,否则,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由地方质检两
局依照认证认可条例规定予以处罚。
(3)取得方式:申请取得
(4)维持或再次取得
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规定,认证证书有效期为 5 年。经核查,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强制性认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认证机构应当注销认证证书的以下情形之
一: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认证委托人未申请延续使用的;获证产品不再生产的;
获证产品型号已列入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生产的产品目录的;认证委托人申请
注销的;其他依法应当注销的情形。
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认证机构应当按照认证规则规定的期限暂
停认证证书的以下情形之一:产品适用的认证依据或者认证规则发生变更,规定
期限内产品未符合变更要求的;跟踪检查中发现认证委托人违反认证规则等规定
的;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跟踪检查或者跟踪检查发现产品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
的;认证委托人申请暂停的;其他依法应当暂停的情形。
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认证机构应当撤销认证证书的下列情形之
一:获证产品存在缺陷,导致质量安全事故的;跟踪检查中发现获证产品与认证
委托人提供的样品不一致的;认证证书暂停期间,认证委托人未采取整改措施或
1-4-160
者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认证委托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认证证书的;
其他依法应当撤销的情形。
(二)发行人取得的其他资质情况如下:
1、BASEC认证
发行人拥有 BASEC 认证证书,具体如下:
序号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体系标准 有效期至 公司名称
Quality BRITISH APPROVALS
ISO
1 Management CS1-246 SERVICE FOR CABLES 2017.04.09 金龙羽
9001:2008
System (BASEC)
Quality BRITISH APPROVALS
BASEC 产品
2 Management PCR-246 SERVICE FOR CABLES 2017.04.09 金龙羽
System (BASEC) 认证要求
BASEC 认证是目前国际上体系及产品认证中要求最严格的认证之一,取得
该认证需要企业先通过英国皇家认证,再进行产品认证,产品检测合格并颁发证
书后,每年还需接受专家组不少于三次监督审核。
2、管理体系认证
发行人拥有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下: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体系标准 有效期至 公司名称

GB/T
质量管理体 方圆标志认证 发行人、金龙羽电
1 00216Q13546R1M 19001-2008/ISO 2018.09.15
系认证证书 集团有限公司 缆、金龙羽超高压
9001:2008
GB/T
环境管理体 方圆标志认证 发行人、金龙羽电
2 00216E21511R1M 24001-2004/ISO 2018.09.15
系认证证书 集团有限公司 缆、金龙羽超高压
14001:2004
GB/T
职业健康管 方圆标志认证 发行人、金龙羽电
3 00216S11210R1M 28001-2011/OHS 2019.06.21
理体系认证 集团有限公司 缆、金龙羽超高压
AS 18001:2007
3、燃烧性能等级标识授权使用证书
发行人持有的《燃烧性能等级标识授权使用证书》情况如下:
序号 证书编号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有效期至
1 NFTC:Fs2014452 阻燃电缆 ZR-IVA-BV-450/750V 1X2.5 2018.02.11
2 NFTC:Fs2014451 耐火电缆 NH-IVA-VV-0.6/1.0kV 4X25+1X16 2018.02.11
4、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广东省采用国际标准产品认可证书

证书名称 对应产品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1-4-161

证书名称 对应产品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采用国际标准产 普通聚氯乙 (2016)4400 C 广东省质量
1 2016-7-8 2021-7-8
品标志证书 烯护套软线 21098 技术监督局
采用国际标准产 橡皮绝缘电 (2016)4400 C 广东省质量
2 2016-7-8 2021-7-8
品标志证书 焊机电缆 21099 技术监督局
采用国际标准产 通用橡套软 (2016)4400 C 广东省质量
3 2016-7-8 2021-7-8
品标志证书 电缆电线 21100 技术监督局
一般用途单
采用国际标准产 (2016)4400 C 广东省质量
4 芯硬导体无 2016-7-8 2021-7-8
品标志证书 21101 技术监督局
护套电缆
铜芯交联聚
乙烯绝缘钢
采用国际标准产 (2016)4400 C 广东省质量
5 带铠装聚氯 2016-7-8 2021-7-8
品标志证书 21102 技术监督局
乙烯护套电
力电缆
铜芯交联聚
乙烯绝缘聚
采用国际标准产 (2016)4400 C 广东省质量
6 氯乙烯护套 2016-7-8 2021-7-8
品标志证书 21103 技术监督局
阻燃 C 类电
力电缆
铜芯交联聚
乙烯绝缘聚
采用国际标准产 (2016)4400 C 广东省质量
7 氯乙烯护套 2016-7-8 2021-7-8
品标志证书 21104 技术监督局
耐火电力电

铜芯交联聚
采用国际标准产 乙烯绝缘聚 (2016)4400 C 广东省质量
8 2016-7-8 2021-7-8
品标志证书 氯乙烯护套 21105 技术监督局
电力电缆
广东省采用国际
普通聚氯乙 广东省质量
9 标准产品认可证 20705 2016-7-8 2021-7-8
烯护套软线 技术监督局

广东省采用国际
橡皮绝缘电 广东省质量
10 标准产品认可证 20706 2016-7-8 2021-7-8
焊机电缆 技术监督局

广东省采用国际
通用橡套软 广东省质量
11 标准产品认可证 20707 2016-7-8 2021-7-8
电缆电线 技术监督局

广东省采用国际 一般用途单
广东省质量
12 标准产品认可证 芯硬导体无 20708 2016-7-8 2021-7-8
技术监督局
书 护套电缆
1-4-162

证书名称 对应产品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铜芯交联聚
广东省采用国际 乙烯绝缘钢
广东省质量
13 标准产品认可证 带铠装聚氯 20709 2016-7-8 2021-7-8
技术监督局
书 乙烯护套电
力电缆
铜芯交联聚
广东省采用国际 乙烯绝缘聚
广东省质量
14 标准产品认可证 氯乙烯护套 20710 2016-7-8 2021-7-8
技术监督局
书 阻燃 C 类电
力电缆
铜芯交联聚
广东省采用国际 乙烯绝缘聚
广东省质量
15 标准产品认可证 氯乙烯护套 20711 2016-7-8 2021-7-8
技术监督局
书 耐火电力电

铜芯交联聚
广东省采用国际
乙烯绝缘聚 广东省质量
16 标准产品认可证 20712 2016-7-8 2021-7-8
氯乙烯护套 技术监督局

电力电缆
七、发行人技术与研究开发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产品的技术水平
1、发行人技术特点及竞争优势
公司注重研发中心和实验室建设,在新产品开发、新材料和新技术的应用等
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公司关键生产工序引进国内外先进的设备设施,并在引进、
消化吸收及再创新的基础上,掌握了国内外先进的生产技术,通过技改及工艺优
化等手段,不断加强公司工艺装备水平和制造能力。经过多年的技术创新和生产
经验积累,在原材料选择、检测及使用,生产设备配置、设备改造及工艺流程再
造,以及生产过程控制等方面逐步形成技术优势。
(1)3500mm2 超大截面 500kV 超高压电力电缆技术
500kV 超高压电力电缆对技术要求极其严格,目前国内主要依赖进口满足市
场需求,而超大截面分割导体 500kV 超高压电力电缆更是成为行业重点攻关的
项目。公司目前已经完成 500kV 超高压交联电力电缆系统的技术开发和试产,
1-4-163
全面掌握了 500kV 交联电缆内部结构以及生产工艺控制要点。在导体 3500mm2
超大截面 500kV 超高压电力电缆领域,发行人采用分割导体―1+6‖瓦形结构的技
术创新,解决了目前国内电缆企业无法攻克的技术难题,是少数试制成功并通过
了国家检测机构型式认可的企业之一。
(2)高阻燃耐火特种电线电缆技术
发行人在电线电缆产品的阻燃耐火技术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目前国内
大多数的耐火线缆只符合 IEC60331 标准要求,根据该标准,线缆需达到持续耐
受火焰温度 950℃,并持续通电时间达到 105 分钟的燃烧实验要求。金龙羽高阻
燃耐火特种电线电缆不仅满足前述 IEC60331 标准,且能满足更为严格的 BS6387
标准和其他国际相关标准要求,BS6387 标准增加了 CWZ 性能试验、耐火试验、
耐火振动试验、耐火喷淋试验等要求,更符合火灾现场线缆的运行状态,符合该
标准的线缆能够在火灾现场更有效地运行。
根据上海电缆研究所出的耐火检验报告:依据 BS6387 标准和其他国际相关
标准要求,金龙羽耐火电缆通过了 CWZ 性能试验,满足耐火试验、耐火振动试
验、耐火喷淋试验等要求,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3)导体线芯生产核心技术
公司拥有电线电缆线芯高精度成型专有技术,可以稳定、高精度生产各种形
状的线芯,在提高绞制异形线芯截面精度方面具有非常明显的效果,保证导电线
芯截面均匀性和紧密性,提高铜材料利用率。公司拥有分割导体(可达到 7 分割)
专有瓦块成型技术,采用合理的结构设计,保证电缆的紧凑性和圆整性,达到国
际先进水平。高压、超高压交联电缆的导体主要有紧压圆形绞合导体结构和分割
导体结构,对于分割导体,公司已经掌握了关键的导体结构设计及瓦形块压轮设
计技术,在分割导体绞合时,采用高精度相位跟踪技术通过变频控制实现导体的
无应力绞合,生产出高质量的分割导体。目前公司已生产出国内最大的 3500mm2
导体并应用于 500kV 交联电缆的生产。
(4)绝缘双层一次性挤出工艺技术
发行人通过在专用挤出机组上配置专用的机头、螺杆和挤出模具,控制挤出
温度、挤出速度、线速度、挤出外径等工艺,达到绝缘材料双层共挤,并在电线
1-4-164
挤出绝缘后通过恒温水槽,解决急冷却对电线电缆绝缘的内应力问题,提高产品
的抗开裂性能。
(5)环保型阻燃护套生产技术
电缆外护套生产采用 Φ200+Φ120 大口径挤出设备,沥青涂敷、外护套挤出
和石墨涂覆等工序可一次性完成。电缆外护套可选用聚烯烃基料,通过添加不含
卤元素和重金属的无机阻燃剂,以提升电缆的环保性能和阻燃性能。电缆使用高
氧指数阻燃聚烯烃护套料能达到电缆 A 类阻燃要求。外导电层以 EVA 为基料,
采用共挤技术与外护套一次挤出成型工艺,达到外导电层与外护套层紧密结合,
具有不易脱落、不起皱等优点,有效避免了电缆敷设和运行时出现导电层滑脱和
起皱现象,使生产过程更环保。复合外护套双层挤出可满足用户双护套要求,外
层挤包一层退灭虫材料,可满足防鼠、防白蚁要求的同时,达到环保要求。
(6)绿色环保型电缆生产技术
绿色环保型电缆,即低烟、无卤、无毒的阻燃、耐火电缆,是随着―绿色环
保‖概念的推广而发展起来的。绿色环保型电缆生产的关键技术是低烟无卤阻燃
材料的挤包加工技术。由于低烟无卤阻燃材料配方中添加了大量无卤阻燃剂,使
得材料在挤出加工时剪切应力很大,需要采用压缩比小的螺杆,以降低材料在挤
出加工过程中的剪切力。为此,公司设计、更新了挤塑机的螺杆,实现了在普通
挤塑机上挤包低烟无卤阻燃材料的技术,保证了绿色环保型电缆的正常生产。
以无卤低烟硅烷交联绝缘材料作为电缆绝缘料,提高了电缆的阻燃等级,减
少辐照交联工序,从而避免辐照交联设备这一庞大的投资,但交联后的绝缘材料
均可达到辐照交联方式的无卤低烟绝缘材料的各项性能指标,减少了生产成本,
与同类产品相比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
2、发行人主要产品的技术特征
(1)输配电架空导线
公司研发的超高压大截面稀土铝导线,具有高强度、高蠕变能力、低电晕、
高导电性的特点,可显著改善导线经济电流密度,降低电能损耗,提高电网输送
效率,增强导线使用寿命,有效满足超高压电网建设的需要。
(2)轨道交通用电缆
1-4-165
公司研制的特殊金属护套轨道交通用电缆,综合了目前国内各类普通轨道交
通电缆的性能,具有优良的防鼠、防蚁、阻燃(耐火)、无卤、防水、屏蔽、隔
磁、耐酸碱、耐油浸、抗压、抗穿刺、无毒、环保等特点。另外,该产品与其他
轨道交通电缆相比,对安装敷设要求较低,适用于各种复杂环境和地形,可缩短
电缆敷设周期;由于防护性能优异,有利于保证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正常安全运
行;由于散热性能好、载流量大,同等规格的电缆可满足更高的动力要求,可降
低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行成本。
(3)无卤低烟阻燃电缆
公司生产的无卤低烟阻燃电缆,在安全性、可靠性和使用寿命方面具有更优
良的性能。前述产品除具有生产材料特殊的特点外,工艺技术上强调对阻燃耐火、
屏蔽等关键工序的控制,如导体和绝缘之间采用聚脂薄膜作为隔离层,阻挡了金
属离子迁移到绝缘层,从而延缓了交联聚乙烯材料的热老化过程。
(4)无毒低烟电缆
随着产品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尤其是欧盟、美国等地区和国家对电线电缆
产品安全、环保性能要求的升级,设置的―绿色壁垒‖也随之提高。发行人无毒低
烟电缆产品在保持低烟性能的同时,汞、铅、镉、六价铬、聚溴联苯、聚溴二苯
醚等重金属物质含量完全符合 RoHS 等标准要求,增加了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5)耐高温电缆
可承受 500℃高温的特种电缆,通过采用玻纤、云母带高温防火涂料和云母
带绕包绝缘等工艺进行生产,主要应用于钢铁、冶炼行业;耐火程度低于 250℃
的特种电缆,则选用国内外优质的耐高温高分子材料,采用设备温度恒定控制连
续挤出方式生产绝缘和护套,改变了行业内以绕包烧结工艺生产耐高温电缆的传
统。
(6)生态环境防护型电缆
公司所在的南方地区天气湿热,鼠蚁较多,线缆企业多采用在护套材料中添
加有毒化学药物成分,以防止鼠蚁对线缆造成危害。前述线缆对自然环境造成不
同程度的破坏,此外,线缆中的药物成分会随着时间衰减,从而降低防鼠蚁效果。
公司通过采用物理机械防护及特种防护材料生产生态环境防护型特种电缆,可有
效防止鼠、白蚁等对电缆造成的危害,同时可避免对自然环境的污染。
(7)高压超高压电力电缆
1-4-166
公司采用先进的电缆工艺模拟和设计软件计算 500kV 工艺参数,并根据多
年生产经验调整后导入计算机自动控制系统。导体屏蔽、绝缘、绝缘屏蔽采用三
层共挤氮气保护生产工艺,主机房除采取一系列防尘、防潮措施,公司还专门建
立了百级净化室(目前线缆行业最高级别净化室),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工艺要
求执行,全程自动监控,有效地控制了三层共挤工序质量,导体屏蔽、绝缘和绝
缘屏蔽的厚度,偏心度(500kV 电缆控制在 3%以内),局部放电量(500kV 电
缆无局部放电量)等,各类参数均优于国家标准。
(二)发行人研究开发情况
1、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
自成立以来,公司注重电线电缆技术的自主研究和开发,建立了良好的创新
机制,拥有丰富的电线电缆技术储备,为公司保持在国内电线电缆行业的技术领
先地位奠定了基础。公司电线电缆技术研发模式以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与客户需求
为导向、以严格的质量控制为手段、以行业前沿技术为目标,确保技术研发的高
转化率。目前公司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从事的新产品研发项目 项目类型 进展情况
1 超高压电缆局放耐压测试技术 新工艺 基础研究
2 超高压绝缘结构改进与电气性能分析 新工艺 基础研究
3 超高压超大截面分割导体结构改进研究 新工艺 基础研究
4 高压、超高压电缆敷设技术参数研究 新技术 基础研究
5 直流电缆及系统研究开发 新产品、新技术 基础研究
6 直流电缆绝缘材料性能分析 新技术 基础研究
7 直流电缆试验系统研究 新技术 基础研究
8 风力发电用系列电力电缆 新产品 开发阶段
9 风力发电用耐扭曲软电缆 新产品 基础研究
10 光伏电缆系列产品 新产品 基础研究
11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研究 新技术 基础研究
12 耐热铝合金导线 新产品 基础研究
13 特高压输配电导线型线同心绞技术研究 新技术 基础研究
14 碳纤维复合导线 新产品 基础研究
15 高阻燃、高耐火、低烟无毒特种电缆等 新产品 开发阶段
16 环保型阻燃交联电缆 新产品 开发阶段
17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用电缆 新产品、新技术 试制阶段
1-4-167
2、研发费用投入情况
公司在惠州市设立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开展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新工
艺等方面的技术研发。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公司的研发经费支出分别为
134.98 万元、204.09 万元、220.16 万元。发行人注重将研发融入生产环节,在生
产过程中,开展数据的收集、参数的分析、工艺的改进等研发工作,不仅大大节
省研发费用,也显著提升了研发效果。
3、研发机构设置
公司设立研发中心作为独立的研发机构,研发中心下设技术委员会、技术中
心、中心实验室和中试车间等。公司研发中心主要职责如下:
(1)技术委员会
负责确定研发中心发展方向和重要研究领域,聘任研发中心主任,审议和批
准财务预决算等重大事宜的决策,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鉴定,推动和促进公司内
外部的技术交流和科技合作,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的制定。
(2)技术中心
负责研发中心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工作,批准
研发中心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引进和培养研发人才,结合公司制定的研发
方向,持续引进和开发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
(3)中心实验室
承担新产品开发研制的分析工作,进行产品的故障分析和定位,促进产品
的可生产性,并对原材料进行进厂验收检测、产品抽样试验和型式试验,分析
产品故障,为改进产品工艺提供依据。
(4)中试车间
主要负责各类研发产品的试制和取样工作,并通过研发产品小样和小批量试
生产,寻找研发产品在生产环节碰到的技术难题,提出合理改进建议,以保证新
研发产品符合设计要求,并通过技术鉴定。
4、技术创新机制
实施科技创新是提升企业科技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也是调整产业
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公司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建立起一套行
之有效的、符合企业实际的技术创新机制,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4-168
(1)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
研发实力已成为行业内企业持续发展的基础。本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
入,通过提升节能降耗、改进关键工艺、完善自控生产手段等措施,不断开发并
沉淀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不断增强技术优势。公司准备将本次发行所募集
的资金部分用于扩建研发中心,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研发实力。
(2)完善技术开发流程和技术创新体系
公司根据各部门在实践中充分收集的有关新产品的需求信息,以系统化方式
反馈至研发中心,并经充分论证后启动研发项目。在新产品开发的整个过程中,
从市场调研、决策开发到试制生产环环相扣、缺一不可。公司采取―市场、开发、
试制、生产‖四位一体的思路,有效提升技术研发工作的经济效益。
(3)进一步加强科研队伍建设
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方式,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实现企业的
高效率、高效益。公司从体制、政策、环境等方面为科技人才创造了良好的学习
环境和工作条件,通过积极进行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培养和造就了一批高素质
的科技人才队伍。
(4)实施科技创新考核激励机制
激励制度是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制度保障,是调动企业经营管理者、技术
人员及普通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重要基础。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在
科技研发过程中,公司建立了一系列激励机制。一是退出机制,对于不能胜任项
目的研发工作,达不到阶段目标要求的,实行退出机制;二是目标责任制,对于
能胜任研发工作,但是达不到预期目标的,对其进行处罚;三是实行项目奖金制,
对承担项目的技术人员,按照工作量的大小和难易程度经过评审,并进行奖励;
四是技术岗位津贴制,对评出的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和高级技工实行技术津
贴。通过科技创新考核激励机制的实施,极大的调动了广大职工科技创新、质量
创优的积极性。
(5)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
公司重视与科研院所的技术交流和合作,与西安交通大学建立了长期的技术
交流和合作制度,充分利用金龙羽在电缆领域的产业优势和西安交通大学在电线
电缆专业技术领域理论和试验研究的科研技术平台,全面开展―产、学、研、用‖
1-4-169
合作,大力开展工艺改造创新和技术攻关,应用先进技术和工艺,降低生产成本,
提高产品质量,加快公司技术创新的步伐。
金龙羽与西安交通大学具体合作内容如下:
①西安交通大学为金龙羽本次募投项目中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提供全面技
术支持。
②西安交通大学协助金龙羽逐步组建申报国家级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
开展高水平的电气工程技术领域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以及技术交流与培训。
③深入开展高压、超高压交联电缆系统的基础研究及关键技术研究,推动高
压、超高压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系列的国产化。
④加强新能源、智能电网系统的关键材料、设备及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
⑤西安交通大学根据自身优势,协助金龙羽不断加深与各相关学科专业的交
流与合作,培育新产品与新技术,共同促进双方的长期发展。
⑥密切校企合作,建设西安交通大学学生教学实践基地和高级应用型人才培
养基地。
八、发行人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发行人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及用户要求组织生产、提供产品,取得了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发行人在生产上严格实行三检制度,即原材料进厂检验、
过程检验、出厂检验;在生产流转过程中采用自检、互检、专检等措施来保证产
品质量,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厂。
(一)质量控制相关制度
发行人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电线电缆产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在此
基础上,制定了自身的企业标准。为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发行人还制定了企业
自身的质量方针、目标。
发行人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公司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和职业健
康管理等多个支持性管理标准及其它工艺守则、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确保公
司产品生产过程的有效运行。
(二)质量控制流程、主要措施
1-4-170
1、质量管理体系
发行人深知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抓好产品质量是树立―金龙羽‖品牌、提高企
业竞争力的核心环节。发行人依据 ISO9001 标准制定了质量管理体系,对发行
人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管理程序和要求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有效运行,逐步形成了―人人重视质量,事事按程序办理‖
的良性运行机制,产品质量和整体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2、质量控制流程
根据质量方针,围绕质量体系,发行人建立了质量检验工作流程,使发行人
的各项工作有秩序地进行。发行人整体质量控制流程简要概括如下:
(1)采购
发行人采购部根据合格供应商名单进行采购,取得每批次进货原材料的质保
书。发行人质检部按相关要求对原材料进行检验,产品检验合格方可办理原材料
入库手续。不合格材料除拒收外,及时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到期不能整改的,
撤销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发行人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质量分析和跟踪调查,如发现
问题则及时通知其整改。
(2)生产
发行人各个部门在生产过程中各司其职,有效衔接,保证了生产各环节的持
续稳健运行。生产部中心负责调配生产计划,各生产车间按计划进度、工艺文件、
操作规程组织生产,确保产品交货期;生产部负责配备生产资源,组织专用设备,
以保障生产的有序进行;技术中心负责设计合理的工艺技术文件,解决生产过程
中的技术问题,监督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质检中心负责监督产品质量,对半
成品、产成品抽样检验。
发行人严格控制产品质量,操作工人严格按标准、工艺规范操作,采用自检、
互检、抽检的检验制度,层层把关,确保不合格的材料不使用、不合格的半成品
不转移、不合格的成品不出厂。生产过程如发现不合格情况,质检中心将及时组
织有关部门分析原因,并监督责任部门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3)质检
1-4-171
发行人建立了完善的检测体系,拥有先进的检测设备和经验丰富的检测人
员,具备原材料检验、抽样检验和型式试验及出厂检验的能力,确保产品从原材
料入库到成品出库均符合质量控制的相关要求。
(4)售后服务
发行人对产品实行―三包‖政策,期间发生质量问题时,服务人员将及时处理
用户意见,在接到通知书后及时作出处理意见,对由于其它原因造成的问题,发
行人积极协助用户予以解决。用户反馈的产品质量问题及处理结果,发行人将予
以存档,并进行综合分析和及时整改。
(三)产品质量纠纷
发行人建立了较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并严格执行质量控制流程,系列产品
均符合国家及行业产品标准要求,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质量纠纷。
根据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
能遵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未受过任何有关产品质
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行政处罚。
1-4-172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的独立性
(一)资产完整性
公司由金龙羽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从事业务所需的完整资产已自金龙羽有限
全部承继,拥有完整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以及配套设施,并拥有与生产经
营相关的厂房、土地、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
权,不存在资产被股东占用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性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公
司工作并领取报酬,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
的职务或领取报酬;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兼职。
(三)财务独立性
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规的要
求建立完整的财务规章制度以及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与财务核算以及报表编制
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有效。
公司设立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股东单位共用银行账户的现象,有关资
金计划与使用均根据公司长短期规划作出,不存在股东干预资金安排的情况。
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并履行纳税义务。
(四)机构独立性
公司建立了完整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根据三会议事
规则履行相应职权,总经理根据相应工作细则带领管理团队全面负责企业的日常
经营管理,各职能部门均独立运作,与股东单位之间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
的情形。
1-4-173
(五)业务独立性
公司以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为主要业务,并拥有与此相关的
独立生产及辅助生产系统,采购、销售系统以及研发系统,具有面向市场独立经
营的能力,不依赖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其不存在同
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
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上述发行人的独立运营情况真实、
准确、完整。
二、同业竞争
(一)同业竞争情况
1、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郑有水持有公司 71.30%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2、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郑有水除持有公司 71.30%股份以外,还以投资
方式直接持有金和成 100.00%股权、直接持有金安业 1.00%的股权,并通过金和
成持有金安业 99.00%股权以及通过金和成持有金建业 66.83%股权,从事房地产
开发业务,与金龙羽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将来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郑有水、郑会杰、郑美银、郑凤兰出具了
有关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事项如下:
―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拥有权益的企业均未开发、生产任何与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
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投资
于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其他企业。
1-4-174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拥有权益的企业将不开发、生产任何与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
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
投资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可
能构成同业竞争的其他企业。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如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
范围,本人及本人拥有权益的企业将不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
业务相竞争;若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的,本人
及本人拥有权益的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产品或业务的方式,或者将
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
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人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在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本承诺均为有效。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
的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发行人赔偿一切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截至本招股说
明书签署日,公司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1、持有公司 5.00%以上股份的股东
单位:万股
序号 发起人 股份数 持股比例
1 郑有水 24,600.00 71.30%
2 郑会杰 3,600.00 10.43%
3 郑凤兰 3,000.00 8.70%
4 郑美银 3,000.00 8.70%
合计 34,200.00 99.13%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关联关系
1 金和成 房地产开发业务 郑有水直接持有其 100.00%股权
2 金安业 房地产开发业务 郑有水直接持有其 1.00%的股权,并通过金和成持有其 99.00%股权
1-4-175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关联关系
3 金建业 房地产开发业务 通过金和成持有金建业 66.83%股权
3、发行人子公司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关联关系
1 惠州金龙羽 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金龙羽全资子公司
2 金龙羽超高压 高压、超高压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金龙羽全资子公司
3 金龙羽电力 电线、电缆产品的销售及服务 金龙羽全资子公司
4 金龙羽电商 电线、电缆电子商务平台销售 金龙羽全资子公司
5 金龙羽国贸 电线、电缆产品的出口销售及服务 金龙羽全资子公司
4、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 人员 职务
1 郑有水 董事长
2 郑永汉 董事、总经理
3 夏斓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4 李四喜 董事
5 范强 董事、总工程师
6 陈广见 独立董事
7 吴爽 独立董事
8 邱创斌 独立董事
9 熊忠红 监事会主席
10 魏秀兰 监事
11 黄凯城 职工代表监事
12 程华 董事、副总经理,分管深圳工业园生产、公司采购事宜
13 陆枝才 副总经理,分管电网系统销售
14 吴淅期 副总经理,分管行政及人事
15 冯波 副总经理,分管惠州工业园生产事宜
16 艾玲 原董事、财务总监
17 钟其方 原董事
18 吴振波 原监事
19 段邦湖 原独立董事
5、其他关联方
序号 关联方 主营业务 关联关系
1 金伟业 房地产开发 公司股东郑有水任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2 金俊业 国内贸易 公司股东郑会杰儿子郑永城持有其 51.00%股权
深圳市永讯达科技 公司股东郑美银儿子郑永坚持有其 70.00%股
3 手机销售与服务
有限公司 权,并任监事
4 广东瑞涛集团有限 投资 公司股东郑美银儿子郑永坚持有其 95.00%股
1-4-176
序号 关联方 主营业务 关联关系
公司(原名惠州市 权,并出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瑞涛实业发展有限
公司)
公司股东郑美银儿子郑永坚持有其 44%股权,
惠州市瑞涛汽车贸
5 起亚汽车销售与服务 并出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瑞涛
易有限公司
集团持有其 51%的股权
惠州市元一实业有 公司股东郑美银儿子郑永坚持有其 100%股权,
6 房地产开发与销售
限公司 并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7 金瑞涛 国内贸易、电线电缆的购销 公司股东郑美银儿子郑永坚持有其 90.00%股权
惠州市金瑞欣汽车 公司股东郑美银儿子郑永坚持有其 49.00%股
8 一汽大众汽车销售与服务
销售有限公司 权,并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公司股东郑美银儿子郑永坚持有其 44%股权,
惠州市瑞涛投资发
9 尚未开展经营 并出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瑞涛
展有限公司
集团持有其 51%的股权
惠州市金瑞兴丰田 公司股东郑美银儿子郑永坚持有其 30.00%股
10 汽车销售服务有限 丰田汽车销售与服务 权,出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郑
公司 永坚配偶郑玉璇出任监事。
公司股东郑美银儿子郑永坚配偶郑玉璇弟弟郑
广东康腾企业集团
11 生产、经营饮料及饮用水 玉涛持有其 80%的股权,郑玉涛母亲陈文卿出
有限公司
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公司股东郑会杰女婿谢旭东持有其 100.00%股
旭东环保科技(惠
12 生产、销售浴帘等塑胶制品 权,并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郑
州)有限公司
会杰女儿郑静琴任监事
高新技术企业孵化;新型电
子元器件专用生产设备和电
子元器件的设计、生产和销
13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邱创斌担任其独立董事
售;水质净化厂的建设、运
营、管理、咨询及相关环保
项目的开发等
深圳市财安合伙会 公司独立董事邱创斌担任副所长职务,并持有其
14 审计服务
计师事务所 6.00%的出资额
深圳正风利富会计
公司独立董事陈广见担任副所长,为普通合伙
15 师事务所(普通合 审计服务
人,持有其 0.50%的出资额
伙)
深圳市龙岗区维曼 公司独立董事邱创斌配偶徐群持有其 30.00%出
16 首饰道具、首饰盒的产销
首饰礼品包装厂 资额
黄金饰品、铂金饰品、K 金
饰品、钯金饰品,白银、翡
深圳市雪银珠宝有 翠、钻石、有色宝石、珠宝 公司独立董事邱创斌配偶徐群持有其 100%出资
17
限公司 镶嵌饰品、首饰包装盒的销 额,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
业务。
深圳市格致实验室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夏
18 尚未开展经营
有限公司 斓持有 20.00%股权
瑞涛集团持有其 95.00%股权,公司股东郑美银
惠州市金瑞鸿汽车
19 汽车销售服务 儿子郑永坚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
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人)
国浩(深圳)律师
20 法律服务 独立董事吴爽为合伙人
事务所
深圳金曼熙贸易有 郑有水女儿郑敏霞持股 100%的股权,并担任执
21 化妆品贸易
限公司 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深圳市龙岗区金曼
22 美容服务 郑有水女儿郑敏霞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熙美容会所
深圳市海信景达物 郑有水女婿吴永奕持股 35%的股权,并担任监
23 物流服务
流有限公司 事,其姐夫张少鹏持股 15%
24 深圳市金和成物业 物业服务 郑有水女婿吴永奕持有 100%的股权,并担任总
1-4-177
序号 关联方 主营业务 关联关系
服务有限公司 经理、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关联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瑞涛 - - 1,922.40 1.02% 1,887.56 1.10%
金俊业 - - - - 2,193.07 1.28%
金安业 0.88 0.001% 7.28 0.00% 13.05 0.01%
合计 0.88 0.001% 1,929.68 1.02% 4,093.68 2.39%
①与金俊业、金瑞涛之间关联交易公允性说明
金瑞涛、金俊业系公司经销商,报告期内根据客户需求向公司采购电线、电
缆产品,公司的经销价格由公司根据铜价走势定期调整,并通过发送调价通知方
式统一告知经销商,并不存在区别对待从而差别定价情形。
由于报告期内金俊业、金瑞涛销售产品覆盖公司四大类产品数百个规格型
号,不同规格型号定价差别较大,不同经销商采购规格型号存在差别,因此,公
司无法逐一对比分析向金俊业、金瑞涛销售的产品与向无关联经销商销售的同种
规格型号的产品价格。由于 2016 年公司与金俊业、金瑞涛之间不再发生经销业
务,2013-2015 年公司与金俊业、金瑞涛之间以及公司与其他销售规模较大的无
关联经销商之间四大类产品平均销售单价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米(含税)
2015 年度
项目 金瑞涛 金俊业 炜东科技以及合胜通 深宏达 新达线缆
普通电线 1.60 - 1.39 1.39 1.47
特种电线 1.68 - 1.30 1.28 1.72
普通电缆 56.52 - 51.41 49.31 90.75
特种电缆 32.22 - 67.33 49.67 63.82
2014 年度
项目 金瑞涛 金俊业 炜东科技以及合胜通 深宏达 新达线缆
普通电线 2.17 1.94 2.15 2.03 1.41
特种电线 1.95 1.88 1.92 1.62 1.57
1-4-178
普通电缆 49.50 75.49 65.29 51.20 33.91
特种电缆 41.87 52.11 58.74 67.00 68.23
公司与经销商之间经销业务的分产品销售单价受不同规格型号影响差异较
大,不具有可比性。2014-2015 年公司与金俊业、金瑞涛之间经销业务毛利率以
及公司与其他无关联经销商之间经销业务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平均毛利率
无关联经销商 13.42% 16.56% 14.95%
金俊业 - 17.70% 16.08%
金瑞涛 15.85% 16.71% 14.96%
公司与关联方金俊业、金瑞涛之间的经销业务毛利率与其他无关联经销商基
本一致,公司与关联方金俊业、金瑞涛之间的关联交易由双方根据市场供求关系
按照统一的经销制度实行市场化定价方法,定价公允,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
易。
2014 年底发行人与金俊业协商确定终止经销关系,2015 年起金俊业不再作
为公司经销商销售公司电线电缆,双方不再发生关联交易,往来款项余额于 2015
年 4 月底前结清。
2016 年 1 月末发行人与金瑞涛 2015 年度的经销协议到期,经双方协商,2016
年 2 月起金瑞涛不再作为公司经销商销售公司电线电缆,双方不再发生关联交
易,往来款项余额已于 2015 年 12 月底前结清,2016 年未发生相关交易。
②与金安业之间关联交易公允性说明
金安业在报告期内因业务需要存在向公司零星采购行为,采购价格系公司对
外销售市场价格,不存在区别对待从而差别定价情形。金安业在报告期内向公司
采购的具体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普通电线 - 5.36 0.32
特种电线 - 1.92 4.29
普通电缆 - - -
特种电缆 0.88 - 8.44
合计 0.88 7.28 13.05
1-4-179
金安业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向公司采购电线、电缆,采购金额较小,采购行为
具有随机性。公司对其销售价格受规格型号和铜价波动的双重影响,主要销售品
种销售价格对比分析如下:
单位:元/米(含税)
时期 产品 规格 金安业 深圳市中和电子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特种电缆 ZCYJV/4*70+1*35/0.6/1kV 135.60 136.95
时期 产品 规格 金安业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 特种电线 ZCBVR(水)/6/450/750V 3.20 2.88
时期 产品 规格 金安业 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2 月 普通电线 BVR(水)/6/450/750kV 3.28 3.19
时期 产品 规格 金安业 深圳市纳力电子有限公司
2014 年 1 月 特种电缆 YJV/4*35+1*16/0.6/1kV 96.33 96.40
时期 产品 规格 金安业 深圳市恒之光科技有限公司
2014 年 4 月 特种电线 ZCBVR(水)/2.5/450/750kV 1.55 1.55
时期 产品 规格 金安业 深圳市博盛来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2014 年 11 月 普通电线 BVR(水)/6/450/750kV 3.21 3.21
时期 产品 规格 金安业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8 月 普通电线 BVR(水)/4/450/750kV 2.54 2.54
时期 产品 规格 金安业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2013 年 1 月 普通电缆 YJV22/3*300/8.7/15kV 590.56 584.43
时期 产品 规格 金安业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宏源发五金店
2013 年 10 月 普通电缆 BVR(水)/16/450/750kV 9.81 9.80
注:上表中抽取的比价规格为金安业采购金额较大的产品。
(2)关联租赁
单位:万元
关联 关联交易定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关联方 交易 价方式及决 占同类交易 占同类交易 占同类交易
金额 金额 金额
内容 策程序 金额的比例 金额的比例 金额的比例
旭东环保 厂房
协议价 91.37 67.65% 72.55 62.82% 59.29 35.44%
科技(惠 租赁
州)有限 水电
政府指导价 254.79 28.98% 239.32 54.82% 226.68 24.45%
公司 费
旭东环保科技(惠州)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公司租赁惠州工业园区内
部分闲置厂房并由公司代收代付水电费用,租赁价格由双方在周边厂区平均市场
租赁价格基础上由双方根据租赁期、付款条件协商确定,水电费用由公司根据旭
东环保科技(惠州)有限公司具体用水用电量代为收取并支付。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4-180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领取的薪酬合计分别为 280.15
万元、295.25 万元、288.66 万元。
(4)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担保主要是公司股东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
担保,相关担保履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综合授信 授信协议下的单 担保起始 担保到期
银行名称 关联担保人
额度 笔借款金额 日 日
中国银行深 郑有水、郑会杰、郑凤兰、郑
1,000.00 2013/1/11 2014/1/11
圳布吉支行 美银、郑会伟
中国银行深 郑有水、郑会杰、郑凤兰、郑
4,000.00 2013/1/18 2014/1/18
圳布吉支行 美银、郑会伟
中国银行深 郑有水、郑会杰、郑凤兰、郑
2,000.00 2013/5/8 2014/5/8
圳布吉支行 美银、郑会伟
中国银行深 郑有水、郑会杰、郑凤兰、郑
1,000.00 2013/4/2 2014/4/2
圳布吉支行 美银、郑会伟
45,000.00
中国银行深 郑有水、郑会杰、郑凤兰、郑
3,000.00 2013/3/26 2014/3/26
圳布吉支行 美银、郑会伟
中国银行深 郑有水、郑会杰、郑凤兰、郑
3,000.00 2013/3/6 2014/3/6
圳布吉支行 美银、郑会伟
中国银行深 郑有水、郑会杰、郑凤兰、郑
4,000.00 2013/3/18 2014/3/18
圳布吉支行 美银、郑会伟
中国银行深 郑有水、郑会杰、郑凤兰、郑
2,000.00 2013/5/4 2014/5/3
圳布吉支行 美银、郑会伟
中国银行深 郑有水、郑会杰、郑凤兰、郑
7,000.00 2013/12/31 2014/6/30
圳布吉支行 美银
中国银行深 郑有水、郑会杰、郑凤兰、郑
3,000.00 2014/4/9 2015/4/9
圳布吉支行 美银
中国银行深 郑有水、郑会杰、郑凤兰、郑
45,000.00 4,000.00 2014/6/20 2015/5/18
圳布吉支行 美银
中国银行深 郑有水、郑会杰、郑凤兰、郑
3,000.00 2014/7/11 2015/5/18
圳布吉支行 美银
中国银行深 郑有水、郑会杰、郑凤兰、郑
4,000.00 2014/7/22 2015/5/18
圳布吉支行 美银
1-4-181
综合授信 授信协议下的单 担保起始 担保到期
银行名称 关联担保人
额度 笔借款金额 日 日
中国银行深 郑有水、郑会杰、郑凤兰、郑
6,000.00 2014/5/23 2015/5/18
圳布吉支行 美银
中国银行深 郑有水、郑会杰、郑凤兰、郑
3,000.00 2014/8/14 2015/5/18
圳布吉支行 美银
郑有水﹑吴玉花﹑郑永汉﹑郑
恒生银行惠
2,000.00 2013/10/10 2014/2/26 焕然﹑郑会杰﹑郑会伟﹑郑凤
州支行

郑有水﹑吴玉花﹑郑永汉﹑郑
恒生银行惠
5,000.00 1,388.00 2014/4/9 2014/8/7 焕然﹑郑会杰﹑郑会伟﹑郑凤
州支行

郑有水﹑吴玉花﹑郑永汉﹑郑
恒生银行惠
1,000.00 2014/5/5 2014/9/2 焕然﹑郑会杰﹑郑会伟﹑郑凤
州支行

上海浦发银
12,000.00 2,000.00 2013/3/14 2014/3/14 郑有水﹑郑永汉
行布吉支行
平安银行深
4,000.00 2013/1/5 2014/1/4 郑有水
圳分行
15,000.00
平安银行深
3,000.00 2013/4/17 2014/4/17 郑有水
圳分行
平安银行深
4,000.00 2015/4/28 2016/4/28 郑有水
圳分行
平安银行深
3,000.00 2015/5/4 2016/5/4 郑有水
圳分行
平安银行深
2,500.00 2015/11/23 2016/9/23 郑有水
圳分行
15,000.00
平安银行深
4,500.00 2016/3/1 2016/10/31 郑有水
圳分行
平安银行深
3,000.00 2016/10/12 2017/10/17 郑有水
圳分行
平安银行深
2,000.00 2016/11/28 2017/11/29 郑有水
圳分行
中国银行深 郑有水、郑会杰、郑凤兰、郑
2,500.00 2015/5/7 2016/5/6
圳布吉支行 美银
中国银行深 郑有水、郑会杰、郑凤兰、郑
45,000.00 1,200.00 2015/3/16 2015/9/16
圳布吉支行 美银
中国银行深 郑有水、郑会杰、郑凤兰、郑
4,800.00 2015/4/16 2016/4/16
圳布吉支行 美银
1-4-182
综合授信 授信协议下的单 担保起始 担保到期
银行名称 关联担保人
额度 笔借款金额 日 日
中国银行深 郑有水、郑会杰、郑凤兰、郑
6,000.00 2015/4/2 2016/4/2
圳布吉支行 美银
中国银行深 郑有水、郑会杰、郑凤兰、郑
1,000.00 2015/3/17 2016/3/17
圳布吉支行 美银
中国银行深 郑有水、郑会杰、郑凤兰、郑
3,000.00 2015/3/25 2016/3/17
圳布吉支行 美银
中国银行深 郑有水、郑会杰、郑凤兰、郑
5,500.00 2015/5/18 2016/5/18
圳布吉支行 美银
中国银行深 郑有水、郑会杰、郑凤兰、郑
5,000.00 2015/6/2 2016/6/2
圳布吉支行 美银
中国银行深 郑有水、郑会杰、郑凤兰、郑
5,000.00 2015/7/13 2016/1/13
圳布吉支行 美银
中国银行深 郑有水、郑会杰、郑凤兰、郑
5,000.00 2016/3/23 2017/3/23
圳布吉支行 美银
中国银行深 郑有水、郑会杰、郑凤兰、郑
5,000.00 2016/5/4 2017/5/4
圳布吉支行 美银
中国银行深 郑有水、郑会杰、郑凤兰、郑
3,500.00 2016/6/2 2017/6/2
圳布吉支行 美银
中国银行深 郑有水、郑会杰、郑凤兰、郑
3,500.00 2016/6/30 2017/6/30
圳布吉支行 美银
中国银行深 郑有水、郑会杰、郑凤兰、郑
4,500.00 2016/1/14 2016/1/18
圳布吉支行 美银
中国银行深 郑有水、郑会杰、郑凤兰、郑
4,000.00 2016/12/8 2017/8/7
圳布吉支行 美银
中国银行深 郑有水、郑会杰、郑凤兰、郑
4,000.00 2016/10/10 2017/8/9
圳布吉支行 美银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系控股股东郑有水代公
司支付 700.00 万土地购置款。
2007 年,公司为购买目前金龙羽注册所在地(原宗地号为 G04501-2 号)土
地需要,向深圳市上水径股份合作公司支付 700.00 万元土地青苗平整补偿款。
因财务人员未能及时取得相关协议与收款凭证,该笔款项作为其他应收款长期挂
账。
2011 年公司启动上市工作,对历史财务核算予以清理及规范,在上述土地
青苗平整补偿款资料尚未齐备而无法厘清款项支付事实依据的情况下,为保障公
1-4-183
司利益,控股股东郑有水于 2011 年向公司支付 700.00 万元承接了该笔债权,公
司―其他应收款-上水径村委‖科目无余额。
2014 年公司取得支付上述土地青苗平整补偿款的协议以及收据等资料,为
准确核算土地成本,还原真实交易过程,申报会计师追溯调整了相关账务处理,
将控股股东郑有水向公司支付 700.00 万元款项作为其他应付款予以核算,并由
公司在 2014 年向郑有水归还了该笔款项。
根据《贷款通则》第七十三条―……企业之间擅自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的,
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出借方按违规收入处以 1 倍以上至 5 倍以下罚款,并由中国人
民银行予以取缔。‖该通则禁止擅自提供贷款的主体为―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
股份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农村合作基金会、其他基金会和企业‖。报告
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事项均为发行人自然人股东向公司提供周
转资金,提供的贷款的主体不属于《贷款通则》所禁止的擅自提供贷款的主体,
从而上述资金拆借行为并不属于《贷款通则》禁止的―借贷行为‖,并未违反《贷
款通则》的有关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的《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
为效力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三号)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郑有水向公司
提供周转资金系―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
借贷‖,且不属于下列任一情形:
(一)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二)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三)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公司与股东郑有水之间的资金拆借行为均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与此同时,
公司向股东郑有水无息拆入资金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确认且拆借资金现已全
部归还。因此发行人曾向关联方拆借资金的行为并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并未损
害公司利益,不会对本次发行造成实质性影响。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4-184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金瑞涛 - - 1,417.92
应收账款余
金俊业 - - 2,553.26

金安业 - - 0.23
其他应收款 旭东环保科技(惠州)有限
8.15 6.05 6.05
余额 公司
因公司与金俊业终止经销合作关系,2015 年公司与金俊业不再发生关联交
易,应收账款余额已全部收回,截至 2015 年 4 月底,金俊业应收账款无余额。
因公司与金瑞涛终止经销合作关系,2016 年公司与金瑞涛不再发生关联交
易,应收账款余额已全部收回,截至 2015 年 12 月底,金瑞涛应收账款无余额。
(2)应付关联方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无应付关联方款项。
(三)公司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1、《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
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
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交易、利润
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六)证券交易所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发生的交易(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1-4-185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
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发生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交易时,应当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
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达
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已按照前款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三千万
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应当及
时披露外,还应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
的进行评估或者审计,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评估。
公司发生的交易仅达到四十一条第三款第(三)项或者第(五)项标准,且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 0.05 元的,公司可以向证券交易
所申请豁免适第四十一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规定。
第七十九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该关
联事项的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
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下列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一)交易对方;
(二)拥有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权的;
1-4-186
(三)被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
(四)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者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
(五)在交易对方任职,或者在能直接或者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单位
或者该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单位任职的(适用于股东为自然人的);
(六)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
他协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或者影响的;
(七)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
或者自然人。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
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在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审议完毕且进行表决前,关联股东应向会议主持
人提出回避申请并由会议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代理
人)、出席会议监事也可向会议主持人提出关联股东回避该项表决的要求并说明
理由,被要求回避的关联股东对回避要求无异议的,在该项表决时不得进行投票;
如被要求回避的股东认为其不是关联股东不需履行回避程序的,应向股东大会说
明理由,被要求回避的股东被确定为关联股东的,在该项表决时不得进行投票。
如有前述情形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人员应在会议记录中详细记录上述情形。在
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不得就该事项进行投票,并且由出席会议
的监事予以监督。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
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
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
1-4-187
本章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之外的担保,由董事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担保事
项时,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 30 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
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
易,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
(七)决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 30 万元的关联交易,以
及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 300 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绝对值 0.5%的关联交易;
2、《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六条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 30.00 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发生
的交易金额在 30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0%以
上的关联交易,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并及时披露。
第七条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
在 3,00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00%以上的关联
交易,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
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审计,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八条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持有本公司 5.00%以下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的,参照前款的规定执
行,有关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对关联交易的规定
第十六条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和其他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外,公司还应当赋予独立董事行使以
下职权:
(一)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人民币或者高于公司最近经审
计净资产 5%的关联交易,应当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
1-4-188
作出判断前,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
(四)公司股东、董事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执行情况的意见
2015 年 4 月 9 日,发行人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就发行人 2012-2014
年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2012-2014 年间发行人关联交易
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或已经其他非关联股东认可,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
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作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
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发行人董事会及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 2012-2014 年间的关联交易进
行确认,认为发行人 2012-2014 年间的关联交易签署了相应的合同,不存在利益
输送的情形,交易公允、必要。
2015 年,发行人关联交易均依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相关管理制度履行必
要的程序,交易真实、公允,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
董事亦针对 2015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6 年,发行人关联交易均依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相关管理制度履行必
要的程序,交易真实、公允,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
董事亦针对 2016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首先,公司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制度中对关联交易原
则、关联交易回避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作出详细规定,并在未来生产经营
中,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尽可能避免、减少和规范关
联交易;
其次,公司聘任了 3 位独立董事,并通过《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的有关规
定,增强独立董事在关联交易决策中的监督作用;
第三,公司控股股东郑有水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5.00%以上股份的股东作出承
诺如下:
1-4-189
―一、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避免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
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能够通过市场方式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
由发行人或其子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向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拆借、占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或采取由公司或子公司代垫
款项、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
二、对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可避免
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
公平合理地进行。
三、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均以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形式明确约定,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履行各项批准程序并按有关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发行人其他股
东及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
五、本承诺函的出具、履行与解释均适用中国境内(不包括台湾、香港和澳
门地区)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承诺经本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
最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不涉及关联交易。
1-4-190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
本公司现有董事 9 名、监事 3 名、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5 名、财务总监 1
名、董事会秘书 1 名、总工程师 1 名,任期为 3 年。上述人员均为中国国籍,均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公司未遴选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共 9 人)
1、董事长郑有水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 年出生,高中
学历。1996 年至 2006 年 4 月任公司前身深圳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
事长兼总经理,2006 年 4 月至 2007 年 1 月任公司前身深圳市金龙羽集团有限公
司董事长,2007 年 1 月至 2012 年任公司前身金龙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
理,2012 年至 2014 年任公司前身金龙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
任金伟业总经理、金和成执行董事和总经理、金安业执行董事和总经理、金建业
执行董事和总经理。
2、董事郑永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出生,东北财
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在读。2003 年至 2006 年 4 月任公司前身深圳市金龙羽电缆
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6 年 4 月至 2007 年 1 月任公司前身深圳市金龙
羽集团有限公司销售部副经理,2007 年 1 月至 2009 年任公司前身金龙羽集团有
限公司销售部副经理,2009 年至 2012 年任公司前身金龙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2012 年至 2014 年任公司前身金龙羽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
3、董事夏斓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出生,毕业于重
庆大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专业,注册会计师,经济师。1992 年至 2001 年历
任贵州凯涤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投资部副经理、证券部副经理,2001
年至 2004 年任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2004 年至 2005 年任
上海吉昊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05 年至 2011 年任深圳市赛格达声(零七)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深圳市新业典当公司总经理,2011 年下半年任珠
海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1 年底加入公司前身任金龙
1-4-191
羽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4、董事程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出生,毕业于哈
尔滨电工学院,本科学历,电气绝缘技术专业,工程师。1987 年至 1996 年任广
州电缆厂科长助理,1997 年至 2002 年任深圳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
工程师和副总经理,2002 年至 2006 年 4 月任公司前身深圳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
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 年 4 月至 2007 年 1 月任公司前身深圳市金龙羽集团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 年 1 月至 2014 年任公司前身金龙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5、董事李四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出生,毕业于
山西省太原理工大学,本科学历,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专业,工程师。1984 年
至 1998 年任山西省榆次电缆厂设备科科长,1998 年至 2004 年任河北省新华立
达超高压电缆有限公司技术设备处处长,2005 年至 2007 年任天津市天津塑力超
高压电缆有限公司集团技术中心主任,2008 年加入公司前身金龙羽集团有限公
司任副总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工程师。
6、董事范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出生,毕业于西
安交通大学,硕士学历,电气工程专业,工程师。1989 年至 1999 年历任山东电
缆厂技术员、质检处长,1999 年至 2003 年任山东鲁能泰山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副
总工程师,2003 年至 2006 年任特变电工山东鲁能泰山电缆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
2007 年至 2009 年任青岛华光电缆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9 年加入公司前身金龙
羽集团有限公司,任总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总工程师。
7、独立董事陈广见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出生,毕
业于安徽财贸学院,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会
计师。2003 年至 2005 年任深圳财安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5 年至 2016 年
8 月任深圳市计恒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16 年 8 月至今任深圳正风利富会计师
事务所(普通合伙)副所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8、独立董事吴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出生,毕业
于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历,1996 年 7 月至 1999 年 10 月任中国远洋集团运输
总公司法律专员,2012 年 4 月至 2012 年 11 月任中国装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
1-4-192
司独立董事,1999 年 11 月至今为国浩(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公司独立
董事。
9、独立董事邱创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出生,毕
业于汕头大学,本科学历,应用数学师范专业,司法会计鉴证人、注册会计师。
2004 年至 2014 年历任深圳市财安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副所长,2014
年 4 月至 2014 年 6 月任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分所合伙人,2014 年下
半年至今任深圳市财安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12 年 9 月至今任力合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9 月至今任深圳市品质消费研究院监事;现任公司
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共 3 人)
1、监事黄凯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出生,毕业于
广州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大专学历,国际贸易专业。2006 年至 2007 年 1 月任职
于公司前身深圳市金龙羽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2007 年 1 月至 2009 年任职于公
司前身深圳市金龙羽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2010 年至 2014 年任职于公司前身金
龙羽集团有限公司销售部;现任公司监事。
2、监事魏秀兰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出生,广东省
广播电视大学,大专学历,会计电算化专业,助理会计师。2003 年至 2006 年任
惠州市濠福涂装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7 年加入公司前身金龙羽集团有限公司,
先后任会计、财务部副经理,现任公司审计部副经理、监事。
3、监事熊忠红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出生,毕业于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信息学院,本科学历,信息系统管理专业。2001 年至 2002
年任大大电子行政科人事文员,2002 年至 2004 年任深圳市红门机电有限公司总
经理办公室助理,2004 年 6 月至 2004 年 7 月任天基集团人力资源主管,2004
年加入公司前身深圳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任办公室主任至 2006 年 4
月,2006 年 4 月至 2007 年 1 月任公司前身深圳市金龙羽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
任,2007 年至今任公司前身金龙羽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监事会
主席。
(三)高级管理人员(共 7 人)
1-4-193
1、总经理郑永汉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简历请参见本节之―一、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2、副总经理程华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简历请参见本节之―一、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3、副总经理陆枝才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出生,毕
业于哈尔滨电工学院,大专学历,电气绝缘与电缆专业,高级技师。1999 年至
2006 年 4 月历任公司前身深圳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车间主任、质检
部经理,2006 年 4 月至 2007 年 1 月任公司前身深圳市金龙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2007 年 1 月至 2014 年任公司前身金龙羽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现任
公司副总经理。
4、副总经理冯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出生,毕业
于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学历,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1998 年至 2000 年任湖北
红旗电缆厂二分厂技术部经理,2000 年至 2001 年任杭州三利电器有限公司技术
部经理,2001 年至 2006 年 4 月历任公司前身深圳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
司技术部经理、生产部经理,2006 年 4 月至 2007 年 1 月任公司前身深圳市金龙
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 年 1 月至 2014 年任公司前身金龙羽集团有限公
司任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5、副总经理吴淅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生,毕业
于北京兴华大学,本科学历,企业管理专业,助理经济师。1983 年至 1989 年于
深圳武警六支队服兵役,1989 年至 1993 年任大埔县外贸局人秘股副股长,1993
年至 1995 年任中国天诚深圳公司南宁分公司总经理,1995 年至 1997 年任中国
天诚深圳公司物业部经理,2001 年至 2002 年任深圳市技安防盗技术有限公司业
务部经理,2002 年至 2004 年任深圳市红门机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4 年至
2006 年 4 月任公司前身深圳市金龙羽电缆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6 年 4
月至 2007 年 1 月任公司前身深圳市金龙羽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7 年 1
月至 2009 年任公司前身金龙羽集团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09 年至 2014 年
任公司前身金龙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6、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夏斓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简历请参见本节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1-4-194
7、总工程师范强先生:公司董事、总工程师,简历请参见本节之―一、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对外投资情
况如下:
职务 姓名 被投资公司名称 直接/间接持股比例
金和成 100.00%
董事长 郑有水 金安业 100.00%
金建业 66.83%
董事、董事
会秘书、财 夏斓 深圳市格致实验室有限公司 20.00%
务总监
独立董事 陈广见 深圳正风利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0.50%
独立董事 吴爽 国浩(深圳)律师事务所 出资 20.00 万元
独立董事 邱创斌 深圳市财安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6.00%
除上述列明的投资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对外投
资。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

(一)上述人员发行前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本公
司股份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股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姓名 职位或亲属关系
持股数量 比例 持股数量 比例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
郑有水 董事长 24,600.00 71..30% -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之亲属
郑会杰 郑有水的大哥 3600.00 10.43% - -
郑美银 郑有水二哥的配偶 3,000.00 8.70% - -
郑凤兰 郑有水三哥的配偶 3,000.00 8.70% - -
1-4-195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姓名 职位或亲属关系
持股数量 比例 持股数量 比例
合计 34,200.00 99.13% - -
截至目前,上述人员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形。
(二)近三年持股变动情况
近三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权
变动情况如下:
姓名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直接或间接持有
郑有水 71.30% 71.30% 71.30% 直接持有
郑会杰 10.43% 10.43% 10.43% 直接持有
郑美银 8.70% 8.70% 8.70% 直接持有
郑凤兰 8.70% 8.70% 8.70% 直接持有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
权比例未发生变化。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领取的税前薪酬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郑有水 董事长 13.54 13.49 13.34
郑永汉 董事、总经理 32.18 32.19 32.09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夏斓 25.94 25.79 25.62
务总监
艾玲 前任董事、前任财务总监 - 8.03 19.67
范强 董事、总工程师 21.26 25.54 25.83
李四喜 董事 19.75 19.62 19.86
陈广见 独立董事 5.00 5.00 -
邱创斌 独立董事 5.00 5.00 -
吴爽 独立董事 0.42 - -
段邦湖 原独立董事 4.58 5.00 -
熊忠红 监事 19.93 17.03 17.89
1-4-196
姓名 职务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魏秀兰 监事 19.26 16.39 11.50
黄凯城 监事 19.34 19.61 19.58
程华 董事、副总经理 25.76 25.46 18.37
陆枝才 副总经理 24.97 25.70 25.62
冯波 副总经理 25.82 26.04 25.80
吴淅期 副总经理 25.91 25.36 24.98
合计 288.66 295.25 280.15
本公司三名独立董事自任职之日起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 5
万元(含税)标准。本公司独立董事除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外,不享有其他福利待
遇。除独立董事以外的董事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岗位
工资、全勤工资、住房补贴和绩效工资等组成,其薪酬发放系按照公司与上述人
员签订的《劳务合同》中有关劳动报酬条款,并经过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审议,履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最近三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分
别占各期发行人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43%、2.17%、1.7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公司关联企业领取收入,也未享受其他
待遇或退休金计划。
(二)同行业同地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
平比较情况
广东省内电线电缆上市企业截至目前仅有一家,为南洋股份,2014 年度-2016
年度发行人董监高薪酬水平与其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董监高税前 人 人均 董监高税前 人均 董监高税前 人均
人数 人数
薪酬合计 数 薪酬 薪酬合计 薪酬 薪酬合计 薪酬
南洋股份 - - - 402.90 18 22.38 380.07 18 21.12
发行人 288.66 16 18.04 295.25 16 18.45 280.15 13 21.55
2014 年度-2016 年度发行人董监高税前人均薪酬分别为 21.55 万元、18.45
万元、18.04 万元,2015 年度与 2016 年度较 2014 年度下降系 2014 年 11 月 3 日,
发行人创立大会选举 3 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薪酬为每人每年 5 万,按年度发放,
从而使 2015 年度、2016 年度人均薪酬水平降低。2014 年度-2016 年度发行人除
1-4-197
独董外董监高税前人均薪酬分别为 21.55 万元、21.56 万元、22.81 万元,董监高
薪酬水平较稳定。
在考虑独立董事薪酬对董监高平均薪酬水平影响的情况下,2014 年度-2015
年度,发行人董监高薪酬水平略低于南洋股份,主要系发行人按照市场化原则制
定薪酬制度,而发行人公司规模、经营规模对比南洋股份均较小,公司管理难度
相对较低。
(三)发行人上市后对薪酬水平的具体安排
发行人在上市后薪酬水平将不会发生重大变化,继续按照市场化原则制定薪
酬制度,薪酬水平将结合发行人的公司规模、经营规模、盈利能力及行业平均水
平、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进行调整。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职务 姓名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兼职单位与公司关系
金伟业 总经理 郑有水任其总经理
深圳鹏能金龙羽电力有限公司 董事 控股子公司
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长 控股子公司
董事长 郑有水 金和成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郑有水直接持有其 100.00%股权
郑有水直接持有其 1.00%的股
金安业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权,并通过金和成持有其 99.00%
股权
郑有水通过金和成持有其
金建业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66.83%股权
董事、总经 惠州市金龙羽超高压电缆有限公司 董事长 控股子公司
郑永汉
理 深圳鹏能金龙羽电力有限公司 董事 控股子公司
深圳市金龙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控股子公司
副总经理 陆枝才 惠州市金龙羽超高压电缆有限公司 董事兼总经理 控股子公司
深圳鹏能金龙羽电力有限公司 总经理 控股子公司
董事、总工
范强 惠州市金龙羽超高压电缆有限公司 董事 控股子公司
程师
副总经理 冯波 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兼总经理 控股子公司
独立董事 陈广见 深圳正风利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副所长 无关联关系
深圳市财安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副所长 无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 邱创斌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深圳市品质消费研究院 监事 无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 吴爽 国浩(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 无关联关系
董事、副总
程华 深圳市金龙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总经理 控股子公司
经理
1-4-198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兼职。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除董事长郑有水与总经理郑永汉为父子关系外,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选严格履行了相关的法律程序,
上述人员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
职资格。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与发行人签定
的协议及其履行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与发行人签订的协议及其履行
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具体情况如
下:
年份 职务 人员 变动情况 履行程序
郑有水、郑永汉、夏斓、程华、李四 2016 年 9 月 19
段邦湖辞去独立董事职
董事 喜、范强、陈广见(独立董事)、吴 日,股东大会
务,选举吴爽为独立董事
爽(独立董事)、邱创斌(独立董事) 通过
2016 年
监事 魏秀兰、黄凯城、熊忠红 未变 -
郑永汉、夏斓、程华、陆枝才、冯波、
高管 未变 -
吴淅期、范强
郑有水、郑永汉、夏斓、程华、李四
2015 年 5 月 5
喜、范强、陈广见(独立董事)、段 艾玲辞去董事职务,选举
董事 日,股东大会
邦湖(独立董事)、邱创斌(独立董 程华为董事
通过
2015 年 事)
监事 魏秀兰、黄凯城、熊忠红 未变 -
郑永汉、夏斓、程华、陆枝才、冯波、 同意艾玲辞去职务,聘任 2015 年 4 月 18
高管
吴淅期、范强 夏斓 日董事会通过
1-4-199
年份 职务 人员 变动情况 履行程序
同意钟其方不再担任董事
郑有水、郑永汉、夏斓、艾玲、李四
职务,新选举李四喜、范
喜、范强、陈广见(独立董事)、段
董事 强为董事,选举陈广见、 2014 年 11 月 3
邦湖(独立董事)、邱创斌(独立董
段邦湖、邱创斌为独立董 日,由创立大
事)
2014 年 事 会选举
免去吴振波监事职务,选
监事 魏秀兰、黄凯城、熊忠红
举熊忠红为监事
郑永汉、夏斓、艾玲、程华、陆枝才、 -
高管 未变
冯波、吴淅期、范强
近三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主要系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管
理需要进行的增补或换选,2015 年 4 月,因个人身体原因,艾玲辞去公司董事、
财务总监职务,2016 年 8 月 25 日,段邦湖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公司
就上述人员变动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近三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团队稳
定。
1-4-200
第九节 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设立以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章程进行了修订,逐步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总经
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融
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
部审计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
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
则》、《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
了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规范化的法人治理结构。
自公司设立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规范运作,履行
职责,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得到完善。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
工作制度的运行情况
(一)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
公司章程中规定了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及股东大会会议的基本制度;同时,
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针对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制度了详
细规则。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的职权包括:
第四十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1-4-201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证券交易所规定应
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
行使。
第四十一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
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六)证券交易所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发生的交易(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
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1-4-202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发生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交易时,应当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
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达
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已按照前款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三千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应当
及时披露外,还应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
标的进行评估或者审计,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评估。
公司发生的交易仅达到四十一条第三款第(三)项或者第(五)项标准,且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 0.05 元的,公司可以向证券交易
所申请豁免适第四十一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规定。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主要内容包括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会议通知、
会议登记、会议召开、会议议题的审议、表决、决议、会议决议、公告、决议执
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等内容。
2、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自创立大会以来召开 11 次股东大会,历次
股东大会均按照《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程序召开。公司
股东大会运行规范,主要对《公司章程的》修改、董事与监事的任免、利润分配、
主要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决策和募集资金投向等重点事
1-4-203
宜进行了审议并作出了有效决议,切实发挥了股东大会的作用,保证了公司治理
有效性,促进了经营活动的有效开展。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召开方式、决议的内容及签署情
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
违反、违规情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东大会实际运行情况如下表: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股东出席情况 议案表决情况
1 股份公司创立大会 2014-11-3 全部出席 100%表决通过
2 临时股东大会 2014-12-20 全部出席 100%表决通过
3 临时股东大会 2015-1-22 全部出席 100%表决通过
平银转贷、北银转
贷议案 100%表决
通过;金瑞涛年度
4 临时股东大会 2015-1-31 全部出席 经销议案 99.13%关
联股东回避,0.87%
非关联股东表决通

5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5-4-9 全部出席 100%表决通过
6 临时股东大会 2015-5-5 全部出席 100%表决通过
7 临时股东大会 2016-1-20 全部出席 100%表决通过
8 临时股东大会 2016-3-2 全部出席 100%表决通过
9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6-4-20 全部出席 100%表决通过
10 临时股东大会 2016-9-19 全部出席 100%表决通过
11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7-3-9 全部出席 100%表决通过
(二)董事会
1、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
公司章程中规定了董事会的职责、权限及董事会会议的基本制度;同时,作
为公司章程附件的《董事会会议规则》,针对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制度了详细规则。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
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
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的职权包括:
第一百零七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1-4-204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股份、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
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证券交易所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零八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
审计意见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
第一百零九条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
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
该规则规定董事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董事会议事规则作为章程的附件,由
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百一十条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
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1-4-205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本章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之外的担保,由董事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担保事
项时,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 30 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
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
易,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作为章程附件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了董事
会议召集和通知、会议议事和表决、会议决议和记录、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等内容。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2015 年 3 月 13 日,公司董事会决定: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会,选举邱创斌、
陈广见、郑永汉为审计委员会委员,邱创斌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董事会
下设提名委员会,选举段邦湖、邱创斌、郑永汉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段邦湖为提
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在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选举陈广见、段邦湖、郑
永汉,陈广见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选举郑
有水、段邦湖、陈广见,郑有水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2016 年 9 月 25 日,因
段邦湖辞去董事职务,公司召开董事会,选举吴爽分别为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职责:
(1)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提议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
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2)提名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1-4-206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研究董事与经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
出建议;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4)战略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公司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工作细
则,积极履行本委员会职责。
3、董事会的运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自创立大会以来召开 16 次董事会,历次董
事会均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召开。董事会运行规
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除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之外,董事会对
公司生产经营方案、管理人员任命、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基本管理制度的设定
等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了有效决议;同时,董事会将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切实发挥了董事会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方式、决议的内容及签署情况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
违规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实际运行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董事出席情况 议案表决情况
1 董事会 2014-11-3 全部出席 100%表决通过
2 董事会 2014-11-26 艾玲缺席 88.88%表决通过
3 董事会 2014-12-3 全部出席 100%表决通过
4 董事会 2014-12-31 全部出席 100%表决通过
平银转贷、北银转贷议案
100%表决通过;金瑞涛年
5 董事会 2015-1-12 全部出席 度经销议案 2 名关联董事
回避,8 名非关联董事表
决通过
6 董事会 2015-3-13 全部出席 100%表决通过
7 董事会 2015-4-18 艾玲缺席 88.88%表决通过
8 董事会 2015-8-24 全部出席 100%表决通过
9 董事会 2016-1-4 全部出席 100%表决通过
10 董事会 2016-1-18 全部出席 100%表决通过
11 董事会 2016-2-18 全部出席 100%表决通过
12 董事会 2016-3-31 全部出席 100%表决通过
13 董事会 2016-8-5 全部出席 100%表决通过
1-4-207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董事出席情况 议案表决情况
14 董事会 2016-9-1 全部出席 100%表决通过
15 董事会 2016-9-25 全部出席 100%表决通过
16 董事会 2017-2-16 全部出席 100%表决通过
(三)监事会
1、监事会制度的设立健全
公司章程中规定了监事会的职责、权限及监事会会议的基本制度;同时,作
为公司章程附件的《监事会议事规则》针对监事会的召开程序制度了详细规则。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为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一名为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的职权包括:
第一百四十四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
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
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本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作为章程附件的《监事会议
事规则》,规定了监事会议召集和通知、会议议事和表决、会议决议和记录等内
容。
2、监事会的运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自创立大会以来召开 6 次监事会,历次监事
会均按照《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召开。监事会运行规范,
1-4-208
除审议日常事项之外,还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
行为、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等重大事宜实施有效监督,发挥重要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方式、决议的内容及签署情况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
违规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会实际运行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监事出席情况 议案表决情况
1 监事会 2014-11-3 全部出席 100%表决通过
2 监事会 2015-3-13 全部出席 100%表决通过
3 监事会 2015-12-18 全部出席 100%表决通过
4 监事会 2016-3-31 全部出席 100%表决通过
5 监事会 2016-8-5 全部出席 100%表决通过
6 监事会 2017-2-16 全部出席 100%表决通过
(四)独立董事
1、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目前设有三名独立董事,其中,邱创斌、陈广见为会计专业人士,吴爽
为法律专业人士。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核心人员‖相关内容。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占三分之二。
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独立董事除应具有《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其他法律、法规赋予董事职权外,还具有下列特殊职权:
(1)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人民币或者高于公司最近经审
计净资产 5%的关联交易,应当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
作出判断前,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可提议召开董事会;
(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6)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1-4-209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布独立意
见:
(1)提名、任免董事;
(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确定或者调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4)公司当年盈利但年度董事会未提出包含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预案;
(5)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
担保)、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投资等重大事项;
(6)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股权激励计划;
(7)独立董事认为有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事项;
(8)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2、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情况
本公司自 2014 年 11 月选聘独立董事以来,独立董事依据《公司章程》和《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了职责,并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
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建议与公司治理监督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对公司有关决策事项提出异议。
(五)董事会秘书
1、董事会秘书的设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
人员,对董事会和公司负责。2014 年 11 月 3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聘任夏
斓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 3 年,自 2014 年 11 月到 2017 年 11 月。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
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和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
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媒
体之间的信息沟通;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
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负
1-4-210
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漏时,及时向证券交易所
报告并公告;关注公共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证券
交易所所有问讯等。
2、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情况
本公司自选聘董事会秘书以来,董事会秘书夏斓先生依据《公司章程》和《董
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了职责,依法筹备了历次董事会
及股东大会会议,确保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依法召开,在改善公司治理方
面发挥重要作用,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二、发行人近三年违法违规情况
自公司设立以来,公司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展开经营管理活动,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未发生过环保事故亦
未因环保事项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不存在环保违法违规行为。
三、股东发行人近三年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自公司设立以来,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展开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制定了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
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或其
他方式占用的情形。公司的《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
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
担保的情形。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1、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
公司已经根据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报告期内,
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
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1-4-211
2017 年,公司将继续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
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发展实际
需要,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和内部控制管理,增强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及时查
找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有效提高公司风险防范能力,为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
整性,以及公司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促进公司稳步、健康发展。
2、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亚太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亚会 A 专审
字(2017)0006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鉴证意见如下:―我们认为,金龙
羽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1-4-212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审计意见类型及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发行人已聘请亚太会计师对近三年母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
流量表进行了审计。亚太会计师出具了编号为―亚会 A 审字(2017)0013 号‖的
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亚太会计师认为:―金龙羽集团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金龙羽集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财务报表
1、合并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37,952,189.91 92,336,170.32 129,673,203.8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 - -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37,181,240.01 31,804,981.00 34,923,400.80
应收账款 364,423,106.79 407,958,070.62 364,937,181.76
预付款项 8,877,264.93 4,093,835.70 7,848,169.25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7,830,505.69 6,146,405.43 8,357,512.06
存货 241,415,425.15 230,130,440.54 141,414,886.56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87,676,764.41 64,584,188.31 13,174,719.53
流动资产合计 885,356,496.89 837,054,091.92 700,329,073.83
非流动资产:
1-4-213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208,241,245.66 219,837,254.62 236,624,699.11
在建工程 1,030,756.00 2,042,884.70 -
工程物资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56,518,510.79 58,330,542.56 60,145,007.96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397,416.73 112,083.38 201,750.02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849,440.66 13,831,134.33 14,200,557.05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282,037,369.84 294,153,899.59 311,172,014.14
资产总计 1,167,393,866.73 1,131,207,991.51 1,011,501,087.97
(续上表)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00,000,000.00 353,000,000.00 30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 - -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14,644,863.26 18,382,223.62 29,920,273.49
预收款项 38,499,302.35 41,594,595.27 44,617,281.08
应付职工薪酬 19,023,940.16 15,065,071.44 11,595,500.77
应交税费 16,570,788.59 15,417,810.80 1,540,487.57
应付利息 478,500.00 511,002.74 617,589.04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74,211.00 1,030,333.85 5,150,574.84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389,291,605.36 445,001,037.72 393,441,706.79
非流动负债:
1-4-214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专项应付款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795,200.65 160,187.5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795,200.65 160,187.50 -
负债合计 390,086,806.01 445,161,225.22 393,441,706.79
股本 345,000,000.00 345,000,000.00 345,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182,436,409.42 182,436,409.42 182,436,409.42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7,736,507.80 4,463,130.93 2,040,569.36
盈余公积 26,734,965.01 16,754,357.15 7,685,342.73
未分配利润 215,399,178.49 137,392,868.79 80,897,059.67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777,307,060.72 686,046,766.29 618,059,381.18
少数股东权益 - - -
股东权益合计 777,307,060.72 686,046,766.29 618,059,381.18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167,393,866.73 1,131,207,991.51 1,011,501,087.97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791,683,841.37 1,678,017,580.37 1,568,596,769.38
减:营业成本 1,500,043,342.45 1,410,687,881.16 1,323,382,663.25
营业税金及附加 9,493,891.19 4,472,664.43 8,429,556.88
销售费用 49,221,104.55 47,674,205.83 40,428,131.88
管理费用 58,842,961.25 59,202,365.53 58,385,919.20
财务费用 11,109,076.67 20,534,978.87 19,157,194.60
1-4-215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资产减值损失 7,088,647.32 2,843,319.64 2,646,910.1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522,318.76 724,500.00 -264,750.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58,407,136.70 133,326,664.91 115,901,643.45
加:营业外收入 4,560,040.23 3,074,834.75 2,893,982.8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 -
减:营业外支出 213,641.32 407,686.93 3,414,981.0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72,986.36 6,502.44 84,723.2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62,753,535.61 135,993,812.73 115,380,645.23
减:所得税费用 44,766,618.05 40,428,989.19 37,693,310.7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17,986,917.56 95,564,823.54 77,687,334.4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7,986,917.56 95,564,823.54 77,687,334.47
少数股东损益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117,986,917.56 95,564,823.54 77,687,334.4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17,986,917.56 95,564,823.54 77,687,334.4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34 0.28 0.2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34 0.28 0.23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112,736,864.29 1,902,431,727.37 1,744,585,897.54
收到的税费返还 8,217,259.74 3,469,764.62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1,142,753.30 29,568,452.98 20,630,015.8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62,096,877.33 1,935,469,944.97 1,765,215,913.3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709,202,206.98 1,669,445,844.97 1,384,950,629.3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7,962,730.30 67,606,570.59 54,932,202.40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6,444,372.78 68,842,904.00 138,183,750.74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2,547,775.18 104,722,389.65 109,904,166.4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86,157,085.24 1,910,617,709.21 1,687,970,748.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5,939,792.09 24,852,235.76 77,245,164.46
1-4-216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280.00 130,000.00 18,793.82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 - -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0.00 130,000.00 18,793.8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5,542,431.33 10,698,707.00 14,375,469.50
产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 - -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542,431.33 10,698,707.00 14,375,469.5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42,151.33 -10,568,707.00 -14,356,675.6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权益性投资
- - -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90,000,000.00 435,000,000.00 393,88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500,000.00 - 11,8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99,500,000.00 435,000,000.00 405,68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43,000,000.00 382,000,000.00 493,88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2,356,694.90 52,085,053.01 79,961,228.8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现金股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500,000.00 5,000,000.00 -
其中:子公司减资支付给少数股东的现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89,856,694.90 439,085,053.01 573,841,228.8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0,356,694.90 -4,085,053.01 -168,161,228.8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218,136.58 1,167,525.19 -135,332.3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0,259,082.44 11,366,000.94 -105,408,072.4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7,693,107.47 126,327,106.53 231,735,178.9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7,952,189.91 137,693,107.47 126,327,106.53
1-4-217
2、母公司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7,223,880.19 66,224,511.36 108,369,678.9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 - -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37,181,240.01 31,256,371.00 34,373,400.80
应收账款 299,625,715.93 370,580,246.76 285,730,801.73
预付款项 6,361,602.93 2,762,337.40 7,190,369.25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6,390,209.18 4,572,203.55 6,116,599.00
存货 190,199,246.11 172,691,569.54 122,338,205.0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81,496,463.00 43,701,390.00 3,669,205.41
流动资产合计 708,478,357.35 691,788,629.61 567,788,260.1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313,929,676.70 323,979,001.62 323,979,001.62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59,495,028.17 62,589,953.97 65,630,295.89
在建工程 - 1,012,128.70 -
工程物资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20,799,598.98 21,618,779.22 22,437,959.46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6,398,483.64 2,941,139.59 2,690,485.05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400,622,787.49 412,141,003.10 414,737,742.02
1-4-218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1,109,101,144.84 1,103,929,632.71 982,526,002.20
(续上表)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00,000,000.00 303,000,000.00 300,000,000.00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
- -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50,000,000.00 -
应付账款 23,284,209.45 43,675,495.11 25,354,510.99
预收款项 36,860,961.73 35,311,205.04 25,612,523.50
应付职工薪酬 13,229,856.71 10,180,392.35 8,332,340.95
应交税费 13,887,514.77 12,662,870.44 810,301.01
应付利息 478,500.00 511,002.74 617,589.04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21,492.80 960,092.80 37,443,055.7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387,762,535.46 456,301,058.48 398,170,321.2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专项应付款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790,767.19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60,187.5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790,767.19 160,187.50 -
负债合计 388,553,302.65 456,461,245.98 398,170,321.20
股本 345,000,000.00 345,000,000.00 345,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182,436,409.42 182,436,409.42 182,436,409.42
1-4-219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7,736,507.80 4,463,130.93 2,040,569.36
盈余公积 26,734,965.01 16,754,357.15 7,685,342.73
未分配利润 158,639,959.96 98,814,489.23 47,193,359.49
股东权益合计 720,547,842.19 647,468,386.73 584,355,681.0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109,101,144.84 1,103,929,632.71 982,526,002.20
(2)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710,078,178.36 1,620,256,083.86 1,307,052,293.57
减:营业成本 1,470,933,301.50 1,394,069,671.88 1,100,930,912.02
营业税金及附加 6,952,571.73 4,143,589.63 7,538,388.53
销售费用 44,697,787.43 44,443,392.82 37,199,848.15
管理费用 32,959,400.99 34,188,078.03 31,238,319.97
财务费用 11,900,331.43 21,290,841.92 18,348,666.13
资产减值损失 13,829,376.17 2,710,868.19 3,756,815.2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2,522,318.76 724,500.00 -264,750.00
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31,327,727.87 120,134,141.39 107,774,593.57
加:营业外收入 3,931,069.35 3,061,780.65 1,895,705.5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 -
减:营业外支出 47,285.28 406,979.96 3,388,938.8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7,032.13 6,502.44 58,681.0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35,211,511.94 122,788,942.08 106,281,360.29
减:所得税费用 35,405,433.35 32,098,797.92 29,427,933.0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9,806,078.59 90,690,144.16 76,853,427.26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99,806,078.59 90,690,144.16 76,853,427.26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037,249,706.90 1,770,993,502.35 1,495,693,532.82
1-4-220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49,749,203.68 131,181,191.04 184,102,703.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86,998,910.58 1,902,174,693.39 1,679,796,235.8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795,630,019.44 1,546,343,141.21 1,080,787,791.4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4,439,350.41 48,541,166.18 39,051,041.07
支付的各项税费 88,803,535.86 56,855,032.81 114,701,044.63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38,615,047.37 195,887,677.56 312,091,922.6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77,487,953.08 1,847,627,017.76 1,546,631,799.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9,510,957.50 54,547,675.63 133,164,436.1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 130,000.00 18,395.82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 - -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0,000.00 18,395.8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3,497,866.49 5,063,943.77 5,402,679.15
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6,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 - -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97,866.49 5,063,943.77 11,402,679.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97,866.49 -4,933,943.77 -11,384,283.3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45,000,000.00 373,000,000.00 37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500,000.00 - 1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4,500,000.00 373,000,000.00 38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48,000,000.00 370,000,000.00 45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41,655,819.90 52,085,053.01 78,862,388.8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500,000.00 5,0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94,155,819.90 427,085,053.01 528,862,388.8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655,819.90 -54,085,053.01 -148,862,388.8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85,160.57 229,188.09 -135,332.38
1-4-221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6,442,431.68 -4,242,133.06 -27,217,568.4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0,781,448.51 105,023,581.57 132,241,150.0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7,223,880.19 100,781,448.51 105,023,581.57
二、发行人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

(一)发行人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母公
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
料由发行人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金龙羽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
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发行人将该子公司合并当
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
现金流量表,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因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发行人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
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
期初数和对比数;在报告期内,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发行人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
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
流量表,且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子公司的股东(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发行人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
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
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
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所有者)权益中
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但没有丧失对该子公司控
制权的交易,作为权益性交易核算,调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和少
数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以反映其在子公司中相关权益的变化。少数股东权益的调
1-4-222
整额与支付/收到对价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
的,调整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
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
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
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
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
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
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
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
发行人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
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
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
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
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不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
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前两段)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
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一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
理。
(二)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子公司情况
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 5 家,具体包括:
子公司类 业务性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经营范围
型 质 (%) 例(%)
生产、销售:电线、电缆;
国内商业(不含国家专
惠州市金龙羽电 营、专控、专项审批的项
全资子公
缆实业发展有限 惠州 制造业 目)。(法律、行政法规、 100.00 100.00

公司 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
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
经营)
惠州市金龙羽超 全资子公 生产、销售:电线电缆;
惠州 制造业 100.00 100.00
高压电缆有限公 司 国内贸易(国家规定的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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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类 业务性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经营范围
型 质 (%) 例(%)
司 营、专控、专项审批项目
除外)。(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
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
经营)
电力产品的购销和相关
深圳鹏能金龙羽 全资子公
深圳 贸易 的技术咨询(不含限制项 100.00 100.00
电力有限公司 司
目)。
经营电子商务;电线电缆
技术开发与销售及其它
深圳市金龙羽电 全资子公 国内贸易;企业管理咨
深圳 贸易 100.00 100.00
子商务有限公司 司 询、经济信息咨询;从事
广告业务;经营进出口业
务。
深圳市金龙羽国 全资子公 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
深圳 贸易 100.00 100.00
际贸易有限公司 司 务。
2、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发行人 2014 年合并报表范围新增 2 家子公司,新增子公司相关情况如下:
成立日 注册资本 持股比 新增
子公司名称 股东 经营范围
期 (万元) 例(%) 原因
电线电缆技术开发与销售及其他国
深圳市金龙羽 内贸易;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
2014 年 投资
电子商务有限 金龙羽 100.00 询(不含人才中介、证券、保险、基 100.00
8月7日 新设
公司 金、金融业务及其他限制项目);从
事广告业务;经营进出口业务等。
电线电缆技术开发与销售及其他国
深圳市金龙羽 际贸易;国际贸易简单加工,物流分
2014 年 投资
国际贸易有限 金龙羽 500.00 拨配送,商务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 100.00
8月7日 新设
公司 各类商品进出口业务、从事货物进出
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等。
三、发行人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收入确认和计量的具体方法
1、一般原则
(1)销售商品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
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
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
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
1-4-224
对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发行人于资产负债表日按
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
计量;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④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
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发行人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
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
分别处理;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
独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3)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资产使用权让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及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时,发行人确认收入。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根据不同的销售模式及销售区域,发行人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为:
(1)国内销售
直销模式:公司通过招投标等方式获得订单并签订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将
商品发送至约定地点,经客户验收合格后,在收到货款或预计很可能收回货款,
且成本能够可靠计量之时确认收入。
经销商销售模式:公司每年与经销商签订《电线电缆经销协议书》,每月根
据经销商要求逐笔发货,每月定期与经销商对账并确认收入。
(2)国外销售
公司发出商品并完成出口报关及商品成功装船后,在收到货款或预计很可能
收回货款,且成本能够可靠计量之时确认收入。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条件、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保持前后
期一致。
1-4-225
发行人收入确认原则符合自身业务特点及操作流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
在显著差异。发行人收入确认时点准确,不存在提前或延迟确认收入的情况。
(二)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
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发行人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
分。发行人(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
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
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发行人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
律形式,结合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
时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
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
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
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
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
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1-4-226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发行人有明
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
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均计入当期损益。
(3)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
融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
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
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以及除上述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
后续计量,其折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除减值损失及外币
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
动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与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发行人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
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
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
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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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
入当期损益。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发行人衍生金融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货币汇率互换合同、利率互换合同
及外汇期权合同等。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
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
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
定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
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
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
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
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发行人将活跃市场中的现行出价或现
行要价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
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发行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采用估
值技术得出的结果,反映估值日在公平交易中可能采用的交易价格。估值技术包
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
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发行人选择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
性的估值技术确定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时,发行人尽可能使用市场参与者在金融工具定价时考虑的所有市场参数和相同
金融工具当前市场的可观察到的交易价格来测试估值技术的有效性。
6、金融资产减值
发行人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
1-4-228
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
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则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
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计入当
期损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金融资产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
相关担保物的价值。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
减值,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
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或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
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
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
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发行人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
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
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
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
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
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
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
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3)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
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金
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
1-4-229
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
认,不得转回。
7、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
方(转入方)。
发行人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
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
认该金融资产。
发行人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
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
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三)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期末余额达到 300 万元(含 300 万元)
以上的应收款项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
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
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再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涉诉款项、客户信用状况恶化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3、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
以及未单独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按以下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
1-4-230
组合类型 确定组合的依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状态 账龄分析法
对账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6 个月(含 6 个月,以下同) 0.50 5.00
7-12 个月 5.00 5.00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30.00 30.00
3-5 年 50.00 5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四)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发行人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周转材料、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行人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发出时采
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
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
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
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发行人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
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
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
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发行人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4-231
发行人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
周转用包装物按照一次摊销法计入成本费用。
(五)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发行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
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发行人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
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
1、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
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
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
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以及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
本(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
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
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
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
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
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
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
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
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
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
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
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
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
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
1-4-232
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
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
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
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发行人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
款、发行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
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
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
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发行人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
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
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
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发行人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
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
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发行人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
投资成本;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
损益。
1-4-233
发行人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
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
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
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
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
入所有者权益。
发行人在按权益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时,先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
行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方
面的调整,再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
发行人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
例计算归属于发行人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
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
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
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
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
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
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
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
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
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
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
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
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
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
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
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
1-4-234
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
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
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
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
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
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
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
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
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3、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发行人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
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
则视为发行人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发行人对该单独主体的净
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
定判断发行人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
营,发行人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
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发行人通过以下一
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
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
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4-235
资产负债表日,若存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大于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
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等类似情况时,发行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
减值》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
计提减值准备。具体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请参见本节之―三、发行人主要会计政策
和会计估计‖之―(八)资产减值准备‖。
(六)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发行人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
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
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发行人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发行人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
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
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发行人确定各
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使用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40 5 2.38-4.75
机器设备 5-10 5 9.50-19.00
运输设备 5-10 5 9.50-19.00
研发设备 5-10 5 9.50-19.00
办公设备及其他 5 5 19.00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
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请参见本节之“三、发行
人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八)资产减值准备”。
4、每年年度终了,发行人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
进行复核。
1-4-236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
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5、大修理费用
发行人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
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
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七)无形资产
发行人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财务软件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
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
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
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 使用寿命(年) 摊销方法
土地使用权 40-50 直线法
财务软件 5 直线法
商标 10 直线法
发行人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
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
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请参见本节之―三、发行人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
估计‖之―(八)资产减值准备‖。
(八)资产减值准备
发行人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
程、无形资产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
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发行人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
象的,发行人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
1-4-237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
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发行人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
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
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
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发行人将其账面价值减记
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
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
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
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发行人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
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
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
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九)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发行人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
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
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
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4-238
发行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
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
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
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
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
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
当期损益。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
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
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
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
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
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
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
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
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
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
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十)主要税项及税收优惠政策
1、主要税项
税种 计税依据 法定税率或税额
增值税 应税收入 17%
营业税 应税收入 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20%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5%
1-4-239
税种 计税依据 法定税率或税额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2%
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30%后余值的
房产税 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 1.2%、12%
的 12%计缴。
注:出口货物享受―免、抵、退‖税收政策,主要线缆产品退税率为 17%、钢芯铝绞线退税率
13%。
子公司金龙羽电缆、金龙羽超高压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为 5%。
2、税收优惠政策
发行人子公司金龙羽国贸根据财税〔2015〕34 号文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
优惠政策中的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减半征收,再按照 20.00%的税率计算
所得税额的减免税优惠政策。
(十一)报告期内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2014 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 号、7 号、8 号、10 号、11 号、14 号、
16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
(2014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 年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
投资(2014 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要求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
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 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
要求在 2014 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
列报。
发行人于 2014 年 7 月 1 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 7 项新
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 2014 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
列报准则,前述新准则对发行人申报财务报表无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1-4-240
四、公司最近一年收购兼并情况
公司最近一年未发生收购兼并情况。
五、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亚太会计师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审核报告》(亚会 A 核字(2017)0007
号)。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发生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72,986.36 -6,502.44 -84,723.22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
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 3,903,874.47 2,603,129.00 1,350,000.00
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
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
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
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
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
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
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1-4-241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
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15,510.80 70,521.26 -1,786,275.0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4,346,398.91 2,667,147.82 -520,998.22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1,094,297.00 765,421.96 -55,846.90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3,252,101.91 1,901,725.87 -465,151.32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税
后)
合计 3,252,101.91 1,901,725.87 -465,151.32
六、最近一期末公司主要资产情况
(一)固定资产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类别 折旧年限 原值 折旧 减值 净值
房屋及建筑物 20-40 198,968,496.13 53,833,955.00 - 145,134,541.13
机器设备 5-10 202,413,115.29 149,205,393.93 - 53,207,721.36
运输工具 5-10 15,047,892.11 10,118,332.65 - 4,929,559.46
研发设备 5-10 6,505,932.41 4,577,118.94 - 1,928,813.47
办公及其他设备 5 6,693,236.48 3,652,626.24 - 3,040,610.24
合计 429,628,672.42 221,387,426.76 - 208,241,245.66
(二)无形资产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类别 摊销年限 原值 摊销 减值准备 净值
土地使用权 40-50 72,360,317.88 15,937,640.22 - 56,422,677.66
商标权 10 500,000.00 404,166.87 - 95,833.13
财务软件 5 200,928.82 200,928.82 - -
合计 73,061,246.70 16,542,735.91 - 56,518,510.79
1-4-242
七、最近一期末公司主要债项情况
(一)短期借款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抵押借款 300,000,000.00
合计 300,000,000.00
上述抵押借款构成明细如下:
1、中国银行深圳布吉支行 250,000,000.00 元借款
金龙羽以账面价值 20,703,765.85 元的土地使用权及账面价值 46,153,871.87
元的房屋建筑物提供抵押担保,子公司惠州金龙羽以账面价值 24,328,552.29 元
的土地使用权及账面价值 92,871,421.72 元的房屋建筑物提供抵押担保,并由本
公司股东郑有水、郑会杰、郑凤兰、郑美银及子公司惠州金龙羽、金龙羽超高压
提供保证担保。
2、平安银行深圳观澜支行 50,000,000.00 元借款
金龙羽以价值 75,000,000.00 元的铜材、裸铜线、电线电缆现有及将有物作
抵押,并由股东郑有水及惠州金龙羽、金龙羽超高压提供保证担保。
(二)应付账款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结构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4,080,276.63 96.14%
1-2 年 370,414.89 2.53%
2-3 年 5,271.74 0.04%
3 年以上 188,900.00 1.29%
合计 14,644,863.26 100.00%
1-4-243
(三)预收账款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预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结构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37,017,986.02 96.15%
1-2 年 1,057,394.29 2.75%
2-3 年 423,922.04 1.10%
3 年以上 - -
合计 38,499,302.35 100.00%
(四)应付职工薪酬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短期薪酬 19,023,940.16
设定提存计划
短期辞退福利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 19,023,940.16
(五)其他应付款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付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结构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41,641.20 56.11%
1-2 年 12,588.00 16.96%
2-3 年 14,792.80 19.93%
3 年以上 5,189.00 6.99%
合计 74,211.00 100.00%
1-4-244
(六)应交税费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交税费情况如下:
单位:元
税项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增值税 1,186,488.74
企业所得税 14,522,420.72
个人所得税 152,772.15
土地使用税 241,403.93
房产税 167,371.46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59,324.44
城市维护建设税 78,951.15
其他 162,056.00
合计 16,570,788.59
八、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有者权益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所有者权益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股本 345,000,000.00 345,000,000.00 345,000,000.00
资本公积 182,436,409.42 182,436,409.42 182,436,409.42
专项储备 7,736,507.80 4,463,130.93 2,040,569.36
盈余公积 26,734,965.01 16,754,357.15 7,685,342.73
未分配利润 215,399,178.49 137,392,868.79 80,897,059.6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777,307,060.72 686,046,766.29 618,059,381.18
股东权益合计 777,307,060.72 686,046,766.29 618,059,381.18
(二)股本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股东名称
股本金额 比例 股本金额 比例 股本金额 比例
郑有水 246,000,000 71.30% 246,000,000 71.30% 246,000,000 71.30%
郑会杰 36,000,000 10.43% 36,000,000 10.43% 36,000,000 10.43%
1-4-245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股东名称
股本金额 比例 股本金额 比例 股本金额 比例
郑凤兰 30,000,000 8.70% 30,000,000 8.70% 30,000,000 8.70%
郑美银 30,000,000 8.70% 30,000,000 8.70% 30,000,000 8.70%
黄丕勇 3,000,000 0.87% 3,000,000 0.87% 3,000,000 0.87%
合计 345,000,000 100.00% 345,000,000 100.00% 345,000,000 100.00%
(三)资本公积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本公积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本溢价 182,436,409.42 182,436,409.42 182,436,409.42
合计 182,436,409.42 182,436,409.42 182,436,409.42
(四)盈余公积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盈余公积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法定盈余公积 26,734,965.01 16,754,357.15 7,685,342.73
合计 26,734,965.01 16,754,357.15 7,685,342.73
(五)未分配利润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期初未分配利润 137,392,868.79 80,897,059.67 206,179,510.47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7,986,917.56 95,564,823.54 77,687,334.47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9,980,607.86 9,069,014.42 7,685,342.73
应付普通股股利 30,000,000.00 30,000,000.00 60,000,000.00
净资产折股 - - 135,284,442.54
期末未分配利润 215,399,178.49 137,392,868.79 80,897,059.67
1-4-246
九、报告期内现金流量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62,096,877.33 1,935,469,944.97 1,765,215,913.3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86,157,085.24 1,910,617,709.21 1,687,970,748.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5,939,792.09 24,852,235.76 77,245,164.4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0.00 130,000.00 18,793.8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542,431.33 10,698,707.00 14,375,469.5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42,151.33 -10,568,707.00 -14,356,675.6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99,500,000.00 435,000,000.00 405,68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89,856,694.90 439,085,053.01 573,841,228.8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0,356,694.90 -4,085,053.01 -168,161,228.8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18,136.58 1,167,525.19 -135,332.3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0,259,082.44 11,366,000.94 -105,408,072.4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7,952,189.91 137,693,107.47 126,327,106.53
十、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期后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及承诺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及承诺事
项。
(三)其他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流量表中税费返还等项目存在错报,该差错业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对差错进行了更正,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1-4-247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表项目 累积影响数
2015 年度
收到的税费返还 +3,469,764.62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8,503.75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391,260.87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以上重要事项以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需要披
露的重要事项。
十一、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 2.27 1.88 1.78
速动比率 1.65 1.36 1.4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5.03% 41.35% 40.53%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 0.01% 0.02% 0.04%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4.64 4.34 4.48
存货周转率(次) 6.36 7.59 6.96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0,365.12 18,651.35 16,343.31
利息保障倍数 13.94 7.13 6.65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0.51 0.07 0.22
每股净现金流量 0.23 0.03 -0.31
注: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净资产;
5、应收款项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额+无形资产摊
销额;
8、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9、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普通股期末数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普通股期末数
1-4-248
(二)报告期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
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和每
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
年度 报告期利润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6.27% 0.3420 0.3420
2016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
15.82% 0.3326 0.3326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4.68% 0.2770 0.2770
2015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
14.39% 0.2715 0.2715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51% 0.2252 0.2252
2014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
12.58% 0.2265 0.2265
股东的净利润
十二、资产评估情况
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金龙羽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制改制项目进
行了评估,以 2014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以金龙羽集团有限公司净资产价
值为评估对象,并于 2014 年 8 月 25 日出具了《金龙羽集团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份
制改制项目净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华夏金信评报字[2014]205 号)。
本次资产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金龙羽集团有限公司评估前总资产
账面价值为 90,708.61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31,964.96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
为 58,743.65 万元。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评估结果为:总资产 110,595.08 万元,
评估增值 19,886.47 万元,评估增长率 21.92%;总负债 31,883.49 万元,评估增
值为-81.47 万元;净资产 78,711.59 万元,净资产评估增值 19,967.94 万元,评估
增值率 33.99%。
本次资产评估仅为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参考,评估结果未进行调账。
十三、历次验资情况
历次验资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
人设立以来股东出资、股本变化的验资情况‖。
1-4-249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分析
(一)主要资产情况分析
1、主要资产构成情况
各报告期末,发行人资产简要构成情况如下图:
各报告期末,发行人主要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13,795.22 11.82% 9,233.62 8.16% 12,967.32 12.82%
应收票据 3,718.12 3.18% 3,180.50 2.81% 3,492.34 3.45%
应收账款 36,442.31 31.22% 40,795.81 36.06% 36,493.72 36.08%
预付款项 887.73 0.76% 409.38 0.36% 784.82 0.78%
其他应收款 783.05 0.67% 614.64 0.54% 835.75 0.83%
存货 24,141.54 20.68% 23,013.04 20.34% 14,141.49 13.98%
其他流动资产 8,767.68 7.51% 6,458.42 5.71% 1,317.47 1.30%
流动资产合计 88,535.65 75.84% 83,705.41 74.00% 70,032.91 69.24%
固定资产 20,824.12 17.84% 21,983.73 19.43% 23,662.47 23.39%
在建工程 103.08 0.09% 204.29 0.18% - -
无形资产 5,651.85 4.84% 5,833.05 5.16% 6,014.50 5.95%
1-4-250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期待摊费用 39.74 0.03% 11.21 0.01% 20.18 0.02%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84.94 1.36% 1,383.11 1.22% 1,420.06 1.4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8,203.74 24.16% 29,415.39 26.00% 31,117.20 30.76%
资产总计 116,739.39 100.00% 113,120.80 100.00% 101,150.1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较为稳定,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
101,150.11 万元、113,120.80 万元、116,739.39 万元。
公司资产构成具有较高的流动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
比例分别为 69.24%、74.00%、75.84%,流动资产占比较大的项目主要为货币资
金、应收账款及存货,报告期各期末其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0.82%、
87.26%、84.01%;非流动资产占比较大的项目主要为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报
告期各期末其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5.37%、94.57%、93.87%。
2、主要资产变化情况分析
各报告期末,发行人主要资产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变化率 金额 变化率 金额
货币资金 13,795.22 49.40% 9,233.62 -28.79% 12,967.32
应收票据 3,718.12 16.90% 3,180.50 -8.93% 3,492.34
应收账款 36,442.31 -10.67% 40,795.81 11.79% 36,493.72
预付款项 887.73 116.84% 409.38 -47.84% 784.82
其他应收款 783.05 27.40% 614.64 -26.46% 835.75
存货 24,141.54 4.90% 23,013.04 62.73% 14,141.49
其他流动资产 8,767.68 35.76% 6,458.42 390.21% 1,317.47
流动资产合计 88,535.65 5.77% 83,705.41 19.52% 70,032.91
固定资产 20,824.12 -5.27% 21,983.73 -7.09% 23,662.47
在建工程 103.08 -49.54% 204.29 100.00% -
无形资产 5,651.85 -3.11% 5,833.05 -3.02% 6,014.50
长期待摊费用 39.74 254.57% 11.21 -44.44% 20.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84.94 14.59% 1,383.11 -2.60% 1,420.06
非流动资产合计 28,203.74 -4.12% 29,415.39 -5.47% 31,117.20
资产总计 116,739.39 3.20% 113,120.80 11.83% 101,150.11
发行人 2015 年末资产总额较 2014 年末资产总额增加 11,970.69 万元,增幅
11.83%,主要系发行人根据铜价变动及客户满意度调查中反映的交货期延长较大
1-4-251
的情况,增加部分日常销量较大、标准化产品的备货,导致存货金额增加;且发
行人营业收入增加,导致应收账款增加。
发行人 2016 年末资产总额较 2015 年末资产总额增加 3,618.59 万元,增幅为
3.20%,主要系发行人营业收入增加导致收款增加,从而增加货币资金及其他流
动资产,同时根据销售情况增加部分产品备货导致存货增加所致。
(1)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存
货构成,流动资产简要构成如下图所示:
注: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其他包括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
①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库存现金 8.15 0.06% 7.12 0.08% 31.48 0.24%
银行存款 13,462.10 97.59% 8,586.88 93.00% 12,498.27 96.38%
其他货币资金 324.97 2.36% 639.61 6.93% 437.57 3.37%
合计 13,795.22 100.00% 9,233.62 100.00% 12,967.32 100.00%
发行人 2016 年 12 月 31 日货币资金余额为 13,795.22 万元,较 2015 年末增
加 4,561.60 万元,增幅 49.40%,主要系销售收入增加及收回应收款项导致经营
性现金净流入增加所致;2015 年 12 月 31 日货币资金余额为 9,233.62 万元,较
1-4-252
2014 年末减少 3,733.70 万元,减幅 28.79%,主要系公司增加存货备货导致付款
金额增加、发放现金股利及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②应收票据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票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 1,766.42 47.51% 1,793.85 56.40% 3,087.58 88.41%
商业承兑汇票 1,951.71 52.49% 1,386.65 43.60% 404.76 11.59%
合计 3,718.12 100.00% 3,180.50 100.00% 3,492.34 100.00%
发行人 2016 年 12 月 31 日应收票据余额 3,718.12 万元,较 2015 年末增加
537.63 万元,增幅为 16.90%,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 1,766.42 万元,较 2015
年末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减少 27.43 万元,略有下降,降幅为 1.53%;商业承兑汇
票余额为 1,951.71 万元,较 2015 年末商业承兑汇票余额增加 565.06 万元,增幅
为 40.75%,主要系炜东科技、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在 2016 年 4 季度增加商业
汇票结算所致,其二者开具的商业汇票情况如下:
出票人 收到汇票日期 金额(万元)
炜东科技 2016 年 9 月、12 月 532.81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344.57
合计 877.38
2015 年末,发行人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 1,793.85 万元,较 2014 年末减少
1,293.73 万元,减幅为 41.90%,主要系 2014 年 4 季度发行人客户增加银行承兑
汇票进行结算所致,主要系炜东科技、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阳供电局、国网
上海市电力公司增加银行汇票结算所致,2014 年末应收银行汇票金额三者合计
为 1,694.50 万元;发行人 2015 年末商业承兑汇票金额为 1,386.65 万元,较 2014
年末增加 981.89 万元,增幅为 242.59%,主要系 2015 年发行人工程类及房地产
类收入增加导致收到的大型房地产企业及大型工业客户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增
多所致。
③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占比情况及变动情况
1-4-253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应收账款净额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
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应收账款余额 39,078.51 42,842.55 38,241.22
应收账款净额 36,442.31 40,795.81 36,493.72
营业收入 179,168.38 167,801.76 156,859.68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
21.81% 25.53% 24.38%
的比例
应收账款净额占营业收入
20.34% 24.31% 23.27%
的比例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占当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4.38%、25.53%、21.81%,公司在营业收入不断扩大的同时应收账款规模管控
取得良好成效。
报告期内,宏观经济形势整体上呈现下行态势,受益于珠三角地区良好的经
济基础,广东地区经济发展增速降中趋稳,总体发展较为平稳,但是公司业绩的
持续增长仍面临较大挑战。为充分保障业务良性、持续增长,在保证项目盈利水
平前提下公司积极开拓市场,导致 2015 年度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略有增
长。公司随之同步加强应收账款账龄管理,注重应收账款催收工作,2016 年末,
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在营业收入扩大的同时有效缩减,同比减少 3,764.04 万元,占
营业收入的比例降为 21.81%。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应收账款净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2015 年末 2014 年度
600973.SH 宝胜股份 25.93% 26.85%
002212.SZ 南洋股份 30.99% 29.59%
002276.SZ 万马股份 29.76% 33.50%
002300.SZ 太阳电缆 18.30% 18.20%
002471.SZ 中超控股 56.82% 46.15%
002498.SZ 汉缆股份 41.90% 31.59%
603333.SH 明星电缆 80.36% 91.70%
002692.SZ 睿康股份 44.52% 45.35%
603606.SH 东方电缆 22.36% 25.07%
平均值 38.99% 38.67%
1-4-254
应收账款净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2015 年末 2014 年度
发行人 24.31% 23.27%
由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大多深耕于电力、石化、钢铁等细分市场,下游客户具
有较强主导权,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重较大,而公司主要定位于民用及工程细
分市场,受益于在以深圳为主的广东地区较强品牌知名度,公司制订了较为严格
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低于同行业上市公
司,该财务指标与差异化市场战略相一致,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特点。
2)公司信用政策和结算方式
发行人结合客户的行业背景、企业性质、公司规模、市场信用、与发行人采
取的合作方式、已合作时间长短等因素,对不同类型客户采取差异化的信用政策,
具体情况如下:
A.经销商
经销商每月根据自身业务需求不定期向发行人下订单进行采购,月末发行人
与经销商进行对账确认收入并同时开具发票,次月开始进行款项结算。
报告期内,发行人针对经销商的信用政策保持稳定,发行人经销商需严格遵
守公司信用政策,对于不能有效执行发行人经销商信用政策的经销商,发行人采
取减少供货、终止合作等措施以降低经销商的回款风险。
B.直销客户
a.民用及工程类
民用类客户中,针对首次采购的客户,公司要求先款后货或给予不超过 3
个月的信用期;对于长期合作客户、大型国企及上市公司等质地较好客户,鉴于
其信用保障程度较高,公司通常给予不超过 6 个月的信用期。
工程类客户中,基于其供货期长、项目进度不确定性较大等特点,公司采取
逐月对账,次月按照约定结算比例收款的信用政策,并于项目完成后与客户办理
结算验收手续,收取剩余货款。存在质保金条款的,在质保期限完成后收取相应
质保金。
b.供电系统类客户
由于大部分供电系统类客户约定于工程竣工并经通电验收后进行款项结算
事宜,且供电系统客户基于其自然垄断性质具有较大定价话语权,公司给予上述
1-4-255
客户的信用期限一般为工程竣工并通电验收后的 12 个月内;少部分供电系统类
客户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条件为分批次送货至工地,并经现场验收后,按照合同约
定的比例进行货款结算,信用期限一般为全部货物送达并经验收后的 3 个月内,
对于需预留质保金或要求发行人提供质量保函的电网类客户,相关质保金期限一
般为 1~3 年。
c.房地产类客户
房地产类客户与工程类客户信用及结算政策相同。
d.海外类客户
发行人对于海外客户采取较为谨慎的信用政策,针对首次进行采购的海外客
户,公司采取先款后货的结算政策;对于长期合作、信用较好的海外采购客户,
公司通常先行收取部分预收货款,剩余款项的信用期限为发货后的 2 个月。
在各类信用政策有效实行的基础上,发行人还建立了严谨有效的追款体系,
采取积极、合理手段进行应收账款催还。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按照客户行业性质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客户类别 应收账款余 账龄 1 年以内 占应收账款 账龄 1 年以上 占应收账款
比例
额 应收账款余额 余额比例 应收账款余额 余额比例
经销客户 5,503.32 14.08% 5,503.32 100.00% - -
直销客户 33,575.19 85.92% 26,187.73 78.00% 7,387.46 22.00%
合计 39,078.51 100.00% 31,691.05 81.10% 7,387.46 18.90%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客户类别 应收账款余 账龄 1 年以内 占应收账款 账龄 1 年以上 占应收账款
比例
额 应收账款余额 余额比例 应收账款余额 余额比例
经销客户 1,995.79 4.66% 1,987.48 99.58% 8.31 0.42%
直销客户 40,846.76 95.34% 35,173.93 86.11% 5,672.83 13.89%
合计 42,842.55 100.00% 37,161.41 86.74% 5,681.14 13.26%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客户类别 应收账款余 账龄 1 年以内 占应收账款 账龄 1 年以上 占应收账款
比例
额 应收账款余额 余额比例 应收账款余额 余额比例
经销客户 5,107.14 13.36% 4,746.95 92.95% 360.19 7.05%
直销客户 33,134.08 86.64% 26,855.88 81.05% 6,278.20 18.95%
合计 38,241.22 100.00% 31,602.84 82.64% 6,638.39 17.36%
1-4-256
公司销售主要采取直销方式进行,直销客户是公司应收账款主要客户类别。
报告期内公司为规范公司治理,减少关联交易,加强经销商管理,与金俊业、金
瑞涛停止了经销合作关系,同时由于个别经销商调整业务重心,公司经销收入与
对应应收账款相应减少,账龄结构亦得到优化,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销
客户账龄 1 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为 100.00%。
直销客户账龄 1 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分别为 81.05%、
86.11%、78.00%,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合理。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按照客户行业性质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行业类别 应收账款 账龄 1 年以内 占应收账款 账龄 1 年以上 占应收账款
比例
余额 应收账款余额 余额比例 应收账款余额 余额比例
民用及工程 27,731.12 70.96% 23,239.88 83.80% 4,491.24 16.20%
供电系统 8,770.93 22.44% 6,403.37 73.01% 2,367.56 26.99%
房地产 2,207.84 5.65% 1,679.19 76.06% 528.65 23.94%
外贸 368.61 0.94% 368.61 100.00% - -
合计 39,078.51 100.00% 31,691.05 81.10% 7,387.46 18.90%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行业类别 应收账款 账龄 1 年以内 占应收账款 账龄 1 年以上 占应收账款
比例
余额 应收账款余额 余额比例 应收账款余额 余额比例
民用及工程 35,008.21 81.71% 31,958.91 91.29% 3,049.30 8.71%
供电系统 5,291.24 12.35% 2,915.05 55.09% 2,376.19 44.91%
房地产 1,954.72 4.56% 1,699.07 86.92% 255.65 13.08%
外贸 588.38 1.37% 588.38 100.00% - -
合计 42,842.55 100.00% 37,161.41 86.74% 5,681.14 13.26%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行业类别 应收账款 账龄 1 年以内 占应收账款 账龄 1 年以上 占应收账款
比例
余额 应收账款余额 余额比例 应收账款余额 余额比例
民用及工程 30,161.69 78.87% 26,646.75 88.35% 3,514.94 11.65%
供电系统 7,123.32 18.63% 4,238.89 59.51% 2,884.43 40.49%
房地产 817.56 2.14% 578.54 70.76% 239.02 29.24%
外贸 138.66 0.36% 138.66 100.00% - -
合计 38,241.22 100.00% 31,602.84 82.64% 6,638.39 17.36%
报告期各期末,民用及工程类客户应收账款主要集中在 1 年以内,账龄 1
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分别为 88.35%、91.29%、83.80%,账
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账款余额主要系民用及工程类客户中根据项目进度安排供货
1-4-257
并进行款项结算以及预留的相关质保金等情形;供电系统客户账龄 1 年以内应收
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分别为 59.51%、55.09%、73.01%,占比较低,主
要系供电系统客户款项结算政策一般为工程竣工并经通电验收后进行款项结算,
工程周期的长短及预留质保金的情况导致其账龄较长;房地产客户账龄 1 年以内
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分别为 70.76%、86.92%、76.06%,占比的波
动主要系房地产项目进度的影响导致结款的期限有所波动;外贸客户应收账款账
龄均为 1 年以内。
发行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信用政策,具体业务开展过程相关信用政策得
以有效执行,信用账期符合各个行业结算特点,各行业应收账款账期与信用账期
基本相符。
3)应收账款质量情况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账面金 坏账准 账面金 坏账准 账面金 坏账准
比例 比例 比例
额 备 额 备 额 备
1-6 个月 24,611.75 62.98% 145.80 34,381.30 80.25% 174.80 26,575.47 69.49% 132.88
7-12 月 7,079.31 18.12% 126.51 2,780.11 6.49% 139.01 5,027.36 13.15% 251.37
1至2年 4,184.08 10.71% 570.08 2,720.08 6.35% 543.73 4,490.78 11.74% 449.08
2至3年 876.22 2.24% 251.97 1,456.59 3.40% 436.98 798.10 2.09% 239.43
3至5年 1,652.69 4.23% 867.38 1,504.47 3.51% 752.23 1,349.50 3.53% 674.75
5 年以上 674.45 1.73% 674.45 - - - - - -
合计 39,078.51 100.00% 2,636.20 42,842.55 100.00% 2,046.74 38,241.22 100.00% 1,747.51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2.64%、86.74%、81.10%,应收账款总体质量较高。
发行人 2015 年末、2016 年末有按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 坏账准 计提比 应收账款 坏账准 计提比
余额 备 例 余额 备 例
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司深圳分公司
因薪金矛盾,公司销售业务员私自和客户协商改变结算对价支付方式,取得
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汇票 100.00 万元并挪为他用。公
1-4-258
司在信用期末催收款项发现该事项后立即积极采取措施以追回款项,相关事宜尚
未完结,鉴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对该笔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4)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分析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坏账准备提取政策比较分析表如下:
坏账准备计提标准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0-6 个月 6-12 个月 1-2 年 2-3 年 3-5 年 5 年以上
600973.SH 宝胜股份 5% 5% 10% 20% 30%-50% 100%
002212.SZ 南洋股份 0.5% 0.5% 20% 50% 80% 80%
002276.SZ 万马股份 1% 1% 10% 30% 100% 100%
002300.SZ 太阳电缆 0.5%-5% 5.0% 10% 30% 50%-80% 100%
002471.SZ 中超控股 0.5% 5% 10% 30% 50%-80% 100%
002498.SZ 汉缆股份 5% 5% 10% 50% 100% 100%
603333.SH 明星电缆 1%-5% 1%-5% 20% 50% 100% 100%
002692.SZ 睿康股份 1% 1% 10% 30% 100% 100%
603606.SH 东方电缆 5% 5% 10% 40% 80% 100%
平均范围 0.5%-5% 0.5%-5% 10%-20% 20%-50% 30%-100% 80%-100%
本公司 0.5% 5% 10% 30% 50% 100%
发行人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政策中各档次的计提比例均处于同行业可比上
市公司计提比例范围之中,且发行人 1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说明发行人
坏账计提政策符合谨慎性原则。
5)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
序 与发行人
期间 单位名称 账龄 金额 款总额的
号 关系
比例
1 炜东科技 非关联方 1-6 个月 3,774.25 9.66%
1-6 个月 1,372.17 3.51%
7-12 个月 71.36 0.18%
2 深圳市福供供电服务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2 年 51.17 0.13%
2016 年
3-5 年 50.43 0.13%
12 月 31
深圳市粤网电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光
日 3 非关联方 1-6 个月 1,292.43 3.31%
明服务公司
4 深圳市宝供供电服务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6 个月 1,047.35 2.68%
1-6 个月 765.46 1.96%
5 中建三局一建 非关联方
7-12 个月 189.41 0.48%
1-4-259
占应收账
序 与发行人
期间 单位名称 账龄 金额 款总额的
号 关系
比例
合计 8,614.03 22.04%
1 中铁五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1-6 个月 1,633.21 3.81%
1-6 个月 1,053.87 2.46%
2 中建三局一建 非关联方 7-12 个月 132.14 0.31%
1-2 年 129.99 0.30%
2015 年 1-6 个月 729.14 1.70%
3 深圳市兰源通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2 月 31 7-12 个月 140.87 0.33%
日 1-6 个月 834.26 1.95%
4 广东电网责任有限公司东莞供电局 非关联方 1-2 年 1.1 0.00%
2-3 年 34.27 0.08%
5 深圳市远东皓星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6 个月 747.39 1.74%
合计 5,436.24 12.69%
1-6 个月 1,503.07 3.93%
1 金俊业 关联方 7-12 个月 690 1.80%
1-2 年 360.19 0.94%
1-6 个月 679.52 1.78%
2014 年 2 金瑞涛 关联方
7-12 个月 738.4 1.93%
12 月 31
3 深圳市龙侨华实业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6 个月 920.55 2.41%

4 铭盈科技 非关联方 1-6 个月 636.11 1.66%
1-6 个月 521.7 1.36%
5 深圳市罗供供电服务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2 年 102.22 0.27%
合计 6,151.76 16.09%
6)第三方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第三方回款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期 金额 占收入比例
2016 年度 2,622.31 1.46%
2015 年度 2,348.86 1.40%
2014 年度 648.73 0.41%
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三方回款涉及的具体原因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占营
原因类型 占营业 占营业
业收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收入的 金额 占比 收入的
入的
比例 比例
比例
1-4-260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占营
原因类型 占营业 占营业
业收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收入的 金额 占比 收入的
入的
比例 比例
比例
集团内部
2,108.44 80.40% 1.18% 1,530.11 65.14% 0.91% 513.43 79.14% 0.33%
代付货款
房地产领
域建设单
位与施工 259.84 9.91% 0.15% 356.15 15.16% 0.21% 12.52 1.93% 0.01%
单位之间
代付货款
电网系统
内部代付 - - - 397.14 16.91% 0.24% - - -
货款
客户采购
员代付货 254.04 9.69% 0.14% 64.86 2.76% 0.04% 122.79 18.93% 0.08%

政府机关
之间代付 - - - 0.58 0.02% 0.0003% - - -
货款
合计 2,622.31 100.00% 1.46% 2,348.86 100.00% 1.40% 648.73 100.00% 0.41%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代付回款金额分别为 648.73 万元、2,348.86 万元、
2,622.31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41%、1.40%、1.46%,第三方代付回
款主要以集团内部代付货款为主,该种类型第三方代付回款占所有第三方代付回
款比例分别为 79.14%、65.14%、80.40%。公司下游部分民用及工程客户如装饰
企业、施工单位、小型民营企业在零星采购过程中出于行业惯例,为了提高自身
付款的便利性,存在通过书面方式明确委托采购人员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货款的
情形,报告期内,金额分别为 122.79 万元、64.86 万元、254.04 万元。
④预付账款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877.23 98.82% 381.30 93.14% 784.82 100.00%
1至2年 10.50 1.18% 28.09 6.86% - -
2至3年 - - - - - -
3 年以上 - - - - - -
合计 887.73 100.00% 409.39 100.00% 784.82 100.00%
发行人预付账款主要系预付设备、原材料采购款及广告费等,且账期主要在
一年以内。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784.82 万元、409.39 万元、
887.73 万元。2015 年末预付账款较 2014 年末减少 375.43 万元,减幅 47.84%,
1-4-261
主要系 2014 年预付广告费于本期摊销所致;2016 年末预付账款较 2015 年末增
加 478.34 万元,增幅 116.84%,主要系预付铜材等供应商采购货款所致。报告期
内,公司无预付持有发行人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截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预付关联方款项。
⑤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由投标保证金、厂房租金及其他构成,具
体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投标保证金 769.72 563.29 792.03
厂房租金 11.91 45.02 69.05
其他 202.29 117.08 100.33
合计 983.92 725.39 961.41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592.14 60.18% 29.61 451.82 62.29% 22.59 504.53 52.48% 25.23
1至2年 147.30 14.97% 14.73 91.46 12.61% 9.15 285.07 29.65% 28.51
2至3年 82.79 8.41% 24.84 60.20 8.30% 18.06 69.90 7.27% 20.97
3至5年 60.00 6.10% 30.00 121.90 16.80% 60.95 101.90 10.60% 50.95
5 年以上 101.70 10.34% 101.70 - - - - - -
合计 983.92 100.00% 200.87 725.39 100.00% 110.75 961.41 100.00% 125.65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账龄超过 1 年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公司向国
家电网、南方电网、湖北正信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公司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⑥存货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存货种类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原材料 1,436.30 1,213.62 1,159.99
在产品 6,997.61 8,021.33 6,022.25
库存商品 15,200.71 13,232.27 6,805.24
周转材料 506.93 452.60 154.01
委托加工物资 - 93.23 -
1-4-262
合计 24,141.54 23,013.04 14,141.49
A.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30 天以内 31-180 天 181 天以上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及周转材料 1,124.39 57.86% 523.74 26.95% 295.09 15.19%
库存商品 9,326.76 61.36% 4,101.90 26.98% 1,772.05 11.66%
在产品 6,174.99 88.24% 159.73 2.28% 663.10 9.48%
合计 16,626.15 68.87% 4,785.37 19.82% 2,730.24 11.31%
2015 年 12 月 31 日
30 天以内 31-180 天 181 天以上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及周转材料 699.84 42.00% 580.33 34.83% 386.05 23.17%
库存商品 7,592.06 57.38% 4,713.66 35.62% 926.55 7.00%
在产品 7,961.55 99.25% 59.78 0.75% - -
委外加工物资 93.23 100.00% - - - -
合计 16,346.68 71.03% 5,353.77 23.26% 1,312.60 5.70%
2014 年 12 月 31 日
30 天以内 31-180 天 181 天以上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及周转材料 891.04 67.81% 310.38 23.62% 112.57 8.57%
库存商品 4,608.14 67.71% 1,156.87 17.00% 1,040.23 15.29%
在产品 5,964.56 99.04% 57.69 0.96% - -
合计 11,463.74 81.06% 1,524.95 10.78% 1,152.80 8.15%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铜价走势对存货规模进行动态、积极管理,存货库龄较
短,各期期末库龄在 180 天以内的存货余额占比分别为 91.85%、94.29%、88.6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存货跌价准备 29.29 - -
其中:在产品 2.01
库存商品 27.27
合计 29.29 - -
1-4-263
报告期内,公司按存货类别计提跌价准备具体分析如下:
a.原材料及周转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及周转材料主要系生产辅料及低值易耗品,期末余额
较小,占存货账面价值比例较低。公司根据生产需要定期按批购买生产辅料及低
值易耗品,原材料及周转材料库龄较短,报告期各期末,库龄在 180 天以内的原
材料及周转材料占比分别为 91.43%、76.83%、84.81%。公司原材料及周转材料
通用性较强,报告期各期末经测试原材料及周转材料未发生减值。
b.在产品及库存商品
在产品及库存商品是公司期末存货的主要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占存货的比例
分别为 90.71%、92.35%、91.95%。公司在产品及库存商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30 天以内 31-180 天 181 天以上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库存商品 9,326.76 61.36% 4,101.90 26.98% 1,772.05 11.66%
在产品 6,174.99 88.24% 159.73 2.28% 663.10 9.48%
合计 15,501.75 69.83% 4,261.63 19.20% 2,435.15 10.97%
2015 年 12 月 31 日
30 天以内 31-180 天 181 天以上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库存商品 7,592.06 35.72% 4,713.66 22.18% 926.55 4.36%
在产品 7,961.55 37.46% 59.78 0.28% - -
合计 15,553.61 73.18% 4,773.44 22.46% 926.55 4.36%
2014 年 12 月 31 日
30 天以内 31-180 天 181 天以上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库存商品 4,608.14 35.92% 1,156.87 9.02% 1,040.23 8.11%
在产品 5,964.56 46.50% 57.69 0.45% - -
合计 10,572.70 82.42% 1,214.56 9.47% 1,040.23 8.11%
报告期各期末,库龄在 180 天以内的在产品及库存商品占合计在产品及库存
商品的比例分别为 91.89%、95.64%、89.03%。
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期末按可变现净值对存货进行跌价测试,并对跌
价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为,在各期末以公司订单
1-4-264
对期末产成品进行覆盖,对于订单覆盖的存货,按订单单价扣除销售费用确定存
货的可变现净值;期末存货结存数量大于订单的部分,按近期产成品销售单价扣
除销售费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对于小部分近期无销售且无订单覆盖的部
分,采用公司期末对外报价金额确定。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存货管控,在产品及库存商品库龄较短,2014 年末及
2015 年末,经存货跌价测试未发生减值情况。2016 年末,公司在产品、库存商
品分别计提跌价准备 2.01 万元、27.27 万元,主要系公司主要原材料铜价格于 2016
年 11 至 12 月迅速上升,导致公司部分―以销定产‖类产品锁定价格较其成本上升
出现减值情况导致在产品、库存商品相应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B.存货结构同行业对比分析
发行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宝胜股份(600973.SH)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6,329.09 6.16% 5,923.33 6.92% 26,058.92 21.51%
在产品 47,381.79 46.13% 48,073.23 56.17% 61,796.26 51.02%
库存商品 47,192.07 45.94% 31,529.43 36.84% 32,390.90 26.74%
其他 1,818.49 1.78% 63.96 0.07% 876.93 0.72%
合计 102,721.44 100.00% 85,589.95 100.00% 121,123.01 100.00%
南洋股份(002212.SZ)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 - 6,838.00 14.61% 10,950.74 24.18%
在产品 - - 12,736.46 27.21% 17,116.08 37.80%
库存商品 - - 27,226.24 58.17% 17,219.41 38.02%
其他 - - - - - -
合计 - - 46,800.70 100.00% 45,286.24 100.00%
万马股份(002276.SZ)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 - 7,754.80 15.79% 8,382.86 20.72%
在产品 - - 13,079.45 26.64% 13,862.96 34.26%
库存商品 - - 27,397.47 55.79% 17,089.68 42.24%
其他 - - 873.05 1.78% 1,124.46 2.78%
合计 - - 49,104.77 100.00% 40,459.96 100.00%
1-4-265
太阳电缆(002300.SZ)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 - 11,364.53 25.26% 12,505.90 36.17%
在产品 - - 2,498.41 5.55% 3,370.15 9.75%
库存商品 - - 31,126.14 69.19% 18,697.78 54.08%
其他 - - - - - -
合计 - - 44,989.08 100.00% 34,573.83 100.00%
中超控股(002471.SZ)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 - 11,887.25 6.61% 10,024.14 8.62%
在产品 - - 37,746.63 20.99% 27,127.85 23.33%
库存商品 - - 90,570.14 50.35% 61,420.81 52.82%
其他 - - 39,667.69 22.05% 17,716.60 15.23%
合计 - - 179,871.71 100.00% 116,289.40 100.00%
汉缆股份(002498.SZ)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 - 33,515.31 40.61% 37,951.00 35.66%
在产品 - - 7,592.03 9.20% 15,794.49 14.84%
库存商品 - - 39,478.07 47.84% 48,850.83 45.91%
其他 - - 1,942.21 2.35% 3,816.60 3.59%
合计 - - 82,527.62 100.00% 106,412.92 100.00%
明星电缆(603333.SH)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 - 2,684.17 26.82% 1,705.49 19.84%
在产品 - - 2,979.83 29.77% 3,294.02 38.31%
库存商品 - - 3,842.22 38.39% 3,023.08 35.16%
其他 - - 502.06 5.02% 575.73 6.70%
合计 - - 10,008.29 100.00% 8,598.32 100.00%
睿康股份(002692.SZ)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 - 7,788.35 20.97% 9,551.32 23.32%
在产品 - - 11,586.85 31.20% 10,867.28 26.53%
库存商品 - - 17,759.33 47.82% 20,536.30 50.14%
其他 - - - - - -
合计 - - 37,134.53 100.00% 40,954.91 100.00%
1-4-266
东方电缆(603606.SH)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 - 8,483.38 20.86% 9,420.05 25.87%
在产品 - - 13,304.75 32.72% 12,292.31 33.75%
库存商品 - - 18,806.18 46.24% 14,585.72 40.05%
其他 - - 72.15 0.18% 119.47 0.33%
合计 - - 40,666.45 100.00% 36,417.55 100.00%
报告期内,同行业存货类别比例与发行人各类别比例如下表所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存货类别 发行人 发行人
行业平均比例 行业平均比例
比例 比例
原材料 19.83% 5.27% 23.99% 8.20%
在产品 26.61% 34.86% 29.95% 42.59%
库存商品 50.07% 57.50% 42.80% 48.12%
其他 3.49% 2.37% 4.89% 1.09%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科目主要核算绝缘料、护套料、屏蔽料等辅料,公司
生产用主要原材料铜杆在在产品科目核算。
公司所处电线电缆行业属于典型的―料重工轻‖行业,生产用主要原材料铜是
产品成本的主要构成。报告期内,由于铜价持续下行,为避免由此造成的跌价风
险,公司严格控制采购规模,根据在手订单及生产周期科学测算每日铜需求量,
供应商据此配送铜至公司生产车间,铜存货较少,备货周期亦相应缩短。由于铜
供应环节与产品生产环节紧密衔接,为提高生产效率、减少铜在不同产地之间搬
迁发生的成本及安全问题,公司铜采购入库后直接流转至在产品车间进入生产环
节,因此,公司在产品科目核算内容包括生产所需的铜原材料,从而导致公司存
货结构中原材料占比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报告期内,同行业存货中原材料及在产品比例与发行人原材料及在产品比例
如下表所示: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存货类别 行业平均比 行业平均比 发行人 发行人
发行人比例 行业平均比例
例 例 比例 比例
原材料及在
34.94% 46.44% 40.13% 53.94% 50.79%
产品
库存商品 62.96% 50.07% 57.50% 42.80% 48.12%
1-4-267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存货类别 行业平均比 行业平均比 发行人 发行人
发行人比例 行业平均比例
例 例 比例 比例
其他 2.10% 3.49% 2.37% 4.89% 1.09%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发行人各期期末原材料与在产品合计占存货比例分别为 50.79%、40.13%、
34.94%,2014 年末、2015 年末,原材料与在产品合计占存货比例的行业平均数
分别为 53.94%、46.44%,2014 年末、2015 年末差异较小。
C.委托加工物资
a.委托加工物资类型及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委托加工类型包括废铜加工、导体加工、电线辐照加工、废
护套料加工。
废铜加工是公司将在电线电缆生产产生的边角料或废品送至铜杆加工厂加
工,因对废铜进行加工需要熔炉,为降低公司产品生产成本,对于废铜的加工会
委托外单位进行。废铜加工主要工序包括:选铜、投料、将配好的小包进行投入
熔炉里面融化成铜水;将熔炉里的铜水进行打氧、扒渣和还原;将做好的铜水浇
注成铜坯,上轧机轧成铜杆。对于上述经委托加工后获取的铜杆,公司在检测合
格后将其重新投入生产使用。
2014 年,为应对存货跌价风险,保障经营稳健性,公司于 2014 年实施更为
谨慎的存货管理制度,以安全库存为基础科学管理存货与生产之间的联动、有机
关系,稳步、持续减少存货规模,在有效控制存货跌价风险,提高经营效率的同
时,也导致公司供货周期延长,部分产品供不应求,因此,公司在 2014-2015 年
存在部分订单的导体加工环节委托外单位进行。受托加工工厂根据公司要求的规
格型号和技术指标对铜杆进行拉丝、绞线、包装等工序后制成导体。对于上述经
委托加工后获取的导体,公司在检测合格后将其投入生产使用。随着公司统筹安
排生产周期以及安全库存,相应增加消费频次较高的、标准化产品的备货,2015
年导体委托加工订单较少,2016 年公司不再发生导体委托加工事宜。
电线辐照加工是公司部分产品出厂之前,为保证产品质量,需要进行电线辐
照检测与加工,而从事电线辐照检测业务需要特定资质,公司不具备该资质,对
于需要进行电线辐照检测及加工时会委托外单位进行。电线辐照加工工序主要包
括辐照前准备、开机辐照、辐照交联、包装等。
1-4-268
废护套料加工是公司需要将废护套料经过加工后能够重新使用,因废护套料
单价较低而购买相应的设备的成本较大,为降低公司产品生产成本,对于废护套
料的加工会委托外单位进行。废护套料加工工序主要包括配料、混合、拉出、热
切、风冷、包装等。对于上述经委托加工后获取的护套料,公司在检测合格后将
其重新投入生产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委托加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加工类型
发出金额 收回金额 发出金额 收回金额 发出金额 收回金额
废铜加工 1,954.77 2,048.00 2,692.05 2,598.82 2,466.04 2,466.04
导体加工 61.86 61.86 346.05 346.05
电线辐照加工 88.87 88.87 88.11 88.11 - -
废护套料加工 36.59 36.59 44.87 44.87 - -
废铝加工 53.84 53.84 - - - -
合计 2,134.07 2,227.30 2,886.89 2,793.66 2,812.09 2,812.09
报告期内,公司委托加工物资主要为废铜加工,报告期内各期发出金额分别
为 2,466.04 万元、2,692.05 万元、1,954.77 万元。
b.2015 年新增委托加工物资的原因
公司 2015 年末委托加工物资余额为 93.23 万元,2015 年新增委托加工物资
的原因是公司 2015 年 12 月末向宏创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宏利兴金属制品厂发出
183.88 万元废铜,2015 年收回 90.65 万元,未收回金额 93.23 万元,2015 年未收
回金额已于 2016 年 1 月份收回。
c、主要委托加工客户及其金额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接受他方委托从而为他方提供加工服务的情形。发
行人报告期内的委外加工主要系委托他方进行废铜加工、导体加工、电线辐照加
工、废护套料加工、废铝加工等。报告期内,发行人上述委托业务的受托方及金
额如下:
单位:万元
受托加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序号 受托加工方名称
工内容 发出金额 加工费 发出金额 加工费 发出金额 加工费
1-4-269
佛山市顺德区宏创
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废铜加
1 1,954.77 96.99 2,692.05 120.58 2,466.04 89.88
利宏创兴金属制品 工

佛山市高明区雅柏
2 - - 15.88 0.89 346.05 13.51
五金有限公司 导体加
深圳中伸发实业发 工
3 - - 45.99 2.49 - -
展有限公司
广州凯恒特种电线 辐照加
4 88.87 4.10 88.11 3.12 - -
电缆有限公司 工
普宁市赤岗大成塑 废护套
5 36.59 16.74 44.87 16.31 - -
料厂 料加工
广东双利电缆有限 废铝加
6 53.84 9.19 - - - -
公司 工
合计 2,134.07 127.02 2,886.89 143.39 2,812.09 103.39
d、废铜加工业务受托加工方的基本情况,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双
方的业务合作历史
公司废铜加工业务的受托加工方为佛山市顺德区宏创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利
宏创兴金属制品厂。佛山市顺德区宏创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7 月 4
日,注册资本 5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区惠洪,经营范围为―收购:废旧金属;销
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型材(由分公司经营)‖,股东为区惠洪、陈绮馨,
各持股 50%。
发行人与其自 2012 年开始业务合作,双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e、在电线电缆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废铜的成本核算方法,废铜委托加工为铜
杆的会计核算方法
I、在电线电缆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废铜的成本核算方法
公司在生产过中出现废损等情况需报废的须统一回收,由杂工班进行产品初
加工,形成裸铜材,车间统计员统计初加工后裸铜材重量,财务部根据裸铜材重
量与上月耗用铜杆平均单价计算得出待发出废铜成本。
II、废铜委托加工为铜杆的会计核算方法
废铜退库:公司对废铜成本进行归集后办理退库处理,由生产成本结转至原
材料。
废铜发出:废铜委外发出并办理出库时,由原材料科目结转至委托加工物资
科目。
废铜收回:废铜委外加工为铜杆并办理入库之后,废铜成本及加工费计入原
材料科目。
1-4-270
f、报告期内每年废铜发出金额与电线电缆产销量是否匹配
报告期内,每年废铜发出金额与电线电缆产销量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废铜发出金额 1,954.77 2,692.05 2,466.04
自产线缆金额 151,701.77 147,222.03 122,060.76
主营业务成本 149,876.99 140,916.24 132,264.37
废铜发出金额/自产线缆金额 1.29% 1.83% 2.02%
废铜发出金额/主营业务成本 1.30% 1.91% 1.86%
据上表,报告期内每年废铜发出金额占自产线缆金额、主营业务成本均较低,
考虑铜价波动、良品率波动等因素后,发行人每年废铜发出金额与电线、电缆产
销量匹配。
g、废铜加工业务的定价机制及价格的公允性,每年废铜发出金额、收回金
额相同或存在差异的原因
发行人委托佛山市顺德区宏创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利宏创兴金属制品厂进行
废铜加工业务按吨支付费用,除此外不再支付其他费用。上述价格由双方根据行
业水平并结合受托加工方人工费、水电费、加工过程中的损耗等协商确定,不存
在利益输送,定价公允。
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佛山市顺德区宏创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利宏创兴金属制
品厂需要 1:1 的比例提供废铜加工,即发行人发给其委托加工的废铜质量(吨)
与收到经过其加工的铜杆质量(吨)应相等,原发行人披露的废铜发出金额与回
收金额仅用以体现发行人废铜的发出量和废铜加工成的铜杆量,故通常情况下,
该发出金额与收回金额应该一致(即废铜质量【吨】*上月耗用铜杆平均单价=
收回铜杆质量【吨】*对应废铜上月耗用铜杆平均单价)。因 2015 年末发出的部
分废铜在 2016 年初才加工成铜杆回收,故 2015 年的废铜发出金额与经废铜加工
成的铜杆回收金额不一致,由此导致 2016 年的废铜发出金额与经废铜加工成的
铜杆回收金额亦不一致,其差额均为 93.23 万元。
在会计核算上,废铜委外加工为铜杆并办理入库之后,公司会将废铜成本及
加工费计入原材料科目。
D.2014-2016 年末库存商品变动分析
2014-2016 年末,公司库存商品变动情况如下:
1-4-271
单位:万元
a.库存商品余额 2015 年末较 2014 年末大幅增加的原因分析
库存商品余额 2015 年末较 2014 年末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增加
了日常销量较大、标准化产品的备货。
自 2014 年公司执行严格的存货管理制度以来,存货规模得到有效控制,库
龄结构得以优化,在铜价下行背景下公司抵御跌价风险能力得以提升,2014 年
末公司未发生存货跌价情况。与此同时,随着公司销售规模持续扩大,不断降低
的存货水平导致公司交货周期延长,产品供需之间矛盾开始显现。2014 年公司
客户满意度调查中交货期不达预期成为客户反馈的主要问题之一,在一定程度上
限制了公司业务的良性发展。因此公司加大对市场调研及消费分析的投入以统筹
安排生产周期以及安全库存,相应增加消费频次较高的、标准化产品的备货,库
存商品余额稳步提升至 13,232.27 万元。
b.库存商品余额 2016 年末较 2015 年末有所增加的原因分析
2016 年度,公司主要原材料铜材价格在 2016 年 10 至 11 月快速上升,导致
公司订单增加,―以销定产‖部分存货金额有所上升,同时,公司适当增加消费频
次较高的、标准化产品的备货,导致公司库存商品余额上升至 15,200.71 万元,
较 2015 年末增加 1,968.44 万元,增幅为 14.88%。
E.主要原材料采购、主营业务成本及期末存货之间配比关系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原材料采购及期末存货关系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1-4-272
2016 年/2016 年 12 月 31 2015 年/2015 年 12 月 31 2014 年/2014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主营业务成本 149,876.99 140,916.24 132,264.37
主要原材料采购 139,339.38 138,762.72 114,464.49
存货 24,141.54 23,013.04 14,141.49
主要原材料采购占主营业
92.97% 98.47% 86.54%
务成本比例
存货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16.11% 16.33% 10.69%
配比比例 92.22% 92.18% 93.90%
注:主要原材料采购为铜材及化工原料采购;配比比例=(上期末存货+本期主要原材料采
购-本期末存货)/主营业务成本
报告期内,发行人配比比例分别为 93.90%、92.18%、92.22%,各年度配比
比例较为稳定,报告期各期主要原材料采购、主营业务成本及期末存货金额能够
有效配比。
F.存货核查审计程序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会同申报会计师对公司存货执行核查审计程序如下:
a.在各期期末的结账日后对全部存货进行监盘,核对仓库中各存货卡片数量
与监盘明细表数量是否相符,现场抽取部分存货验证存货实际数量与存货卡片数
量是否相符。报告期内,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监盘情况如下:
异地是 是否存在 是否存在损 监盘金额与
监盘
项目 否同时 盘盈及盘 毁、残次、 账面金额核 存货监盘方法
比例
盘点 亏 滞销 对一致
2016 年 12
100% 是 否 否 是 核对仓库中各存货卡片数
月 31 日
量与监盘明细表数量是否
2015 年 12
100% 是 否 否 是 相符;现场抽取部分存货验
月 31 日
证存货实际数量与存货卡
2014 年 12
100% 是 否 否 是 片数量是否相符
月 31 日
经实地监盘,各期期末公司存货管理符合公司的存货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各
期末存货监盘金额与账面金额核对一致,存货的品质状况较好,未发现存货存在
损毁、残次、滞销情况,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恰当。
b.报告期内,各期随机选取一个月按照公司会计政策重新计算当月自制产品
生产成本,核对各产品测试单位成本与当月入库明细表单位成本是否相符。经重
新计算,各产品测试单位成本与当月产成品入库单位成本一致,不存在具有重大
差异的情况。
c.选取存货明细表中期末存货余额较大的原材料、产成品进行计价测试,核
对存货发出计价方法是否正确,核对原材料采购单价与入库单、采购合同、采购
1-4-273
发票是否一致,核对测试样本各月发出单价与账面记录是否相符,分析各月入库
及出库单价波动情况是否合理。经过测试,测试样本存货发出计价方法正确,入
库单价、发出单价与相关资料核对相符,价格波动情况合理。
d.对报告期各期末存货执行截止测试,各期抽取符合重要性水平的样本进
行测试,查阅存货明细账出库时间、出库记录、存货明细账入库时间、入库记录。
经测试,公司存货核算未存在跨期现象。
e.对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测试进行复核,查阅报告期内铜价波动情况,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电线电缆的销售价格波动情况,分析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库龄
结构表中的库龄结构,核对发行人各期期末跌价准备测试情况。经过复核,各期
期末跌价准备的计提充分。
f.从库存商品借方明细账随机抽取样本,取得库存商品入库明细表、抽取产
成品入库单,核对产成品入库单中产品名称、产品数量与库存商品入库明细表,
经复核,财务系统与业务系统有效衔接,核算具有一致性。
g.从库存商品贷方明细账随机抽取样本,取得库存商品出库明细表、送货清
单,核对送货清单中产品名称、数量及金额与库存商品出库明细表,核对送货清
单是否经发货人员、客户签字,经复核,公司发货流程内控规范,在生产经营过
程中得到有效执行。
⑦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待认证/待抵扣进项税 274.32 707.82 950.55
预缴企业所得税 - - 306.16
期货套保工具 149.65 370.14 60.76
应收出口退税 343.71 300.46 -
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8,000.00 5,080.00 -
合计 8,767.68 6,458.42 1,317.47
注:2016 年 12 月末购买的理财产品已于 2017 年 1 月 3 日赎回 3,000.00 万元,余款 5,000.00
万元于 2017 年 1 月 4 日赎回
报告期内,公司为控制铜价波动风险,对主要原材料铜执行套期保值政策,
按照套期保值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单笔销售金额超过 200.00 万元、供货时间超
过两个月且确定了价格及数量的订单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委托中国国际期货有限
公司在上海期货交易所进行铜期货的买卖。
1-4-274
报告期内,公司的铜期货合约均为买入期货合约,不存在卖出期货合约,不
存在同向交易,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吨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期货开仓量 1,195.00 915
期货平仓量 1,510.00 415
被套期项目用铜量 1,394.47 415.66 259.62
本期铜采购量 38,895.38 36,584.14 25,387.61
公司为套期保值政策的运用设置了较为严格的前置条件,旨在控制铜价波动
对公司销售业绩的不利影响,根据销售合同的生产进度决策期货开仓及平仓事
宜,不存在没有对应销售合同的期货合约买卖行为,套期保值期货合约开仓量与
公司的销售行为相匹配。
(2)非流动资产
①固定资产
发行人固定资产主要系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研发设备、办
公及其他设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类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原值小计 42,962.86 41,562.00 40,799.16
房屋及建筑物 19,896.85 19,685.27 19,192.00
机器设备 20,241.31 19,353.12 19,292.73
运输工具 1,504.79 1,452.97 1,338.80
研发设备 650.59 654.28 589.21
办公及其他设备 669.32 416.36 386.41
累计折旧小计 22,138.74 19,578.28 16,974.24
房屋及建筑物 5,383.40 4,716.50 4,064.16
机器设备 14,920.54 13,348.27 11,729.35
运输工具 1,011.83 773.28 566.34
研发设备 457.71 405.81 309.11
办公及其他设备 365.26 334.41 305.28
减值准备小计 - - 162.45
房屋及建筑物 - - -
机器设备 - - 162.45
运输工具 - - -
研发设备 - - -
1-4-275
类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办公及其他设备 - - -
账面价值合计 20,824.11 21,983.73 23,662.47
房屋及建筑物 14,513.45 14,968.76 15,127.85
机器设备 5,320.77 6,004.85 7,400.93
运输工具 492.96 679.69 772.47
研发设备 192.88 248.47 280.10
办公及其他设备 304.06 81.95 81.12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原值规模保持稳定,与发行人目前所处的平
稳发展阶段相适应。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金龙羽以账面价值为 46,153,871.87 元的房屋建筑
物及子公司惠州金龙羽以账面价值为 92,871,421.72 元的房屋建筑物作为抵押物
向中国银行布吉支行借款。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固定资产综合成新率为 48.47%,发行人各
类固定资产的成新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原值 比例 账面净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9,896.85 46.31% 14,513.45 72.94%
机器设备 20,241.31 47.11% 5,320.77 26.29%
运输工具 1,504.79 3.50% 492.96 32.76%
研发设备 650.59 1.51% 192.88 29.65%
办公及其他设备 669.32 1.56% 304.06 45.43%
合计 42,962.86 100.00% 20,824.12 48.47%
在日常经营中,发行人根据生产需要对原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固定资产质
量良好。
②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财务软件等,主要
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类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原值小计 7,306.12 7,306.12 7,306.12
土地使用权 7,236.03 7,236.03 7,236.03
商标权 50.00 50.00 50.00
财务软件 20.09 20.09 20.09
1-4-276
类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累计摊销小计 1,654.27 1,473.07 1,291.62
土地使用权 1,593.76 1,418.78 1,243.79
商标权 40.42 35.42 30.42
财务软件 20.09 18.88 17.42
减值准备小计 - - -
账面价值合计 5,651.85 5,833.05 6,014.50
土地使用权 5,642.27 5,817.25 5,992.24
商标权 9.58 14.58 19.58
财务软件 - 1.22 2.68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金龙羽以账面价值为 20,703,765.85 元土地使用权
及子公司惠州金龙羽以账面价值为 24,328,552.29 元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
中国银行深圳布吉支行借款。
③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主要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可抵扣暂 递延所得 可抵扣暂 递延所得 可抵扣暂 递延所得
时性差异 税资产 时性差异 税资产 时性差异 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2,866.36 716.54 2,157.49 539.37 2,035.61 508.90
可抵扣亏损 1,098.69 274.67 1,465.48 364.95 2,868.41 717.10
期货套保工具公允价值
- - - 8.38 2.09
变动
资产折旧 1,721.89 430.47 1,224.58 306.14 767.83 191.96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653.02 163.26 690.63 172.66 - -
合计 6,339.96 1,584.94 5,538.18 1,383.11 5,680.22 1,420.06
④在建工程
2015 年公司开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2016 年公
司开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阻燃耐火特种电线电缆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本期转入 本期其他减
工程名称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固定资产 少
废气处理工程 101.21 3.30 104.51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3.08 - - - 103.08
高阻燃耐火特种电线 - 199.95 199.95 - -
1-4-277
电缆建设项目
合计 204.29 203.25 304.46 - 103.08
本期转入
工程名称 2014年12月31日 本期增加 本期其他减少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固定资产
室外排水系统改造工程 - 130.00 130.00 - -
废气处理工程 - 101.21 - - 101.21
车间地面处理工程 - 363.26 363.26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03.08 - - 103.08
合计 - 697.55 493.26 - 204.29
3、资产减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情况主要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坏账损失 679.58 284.33 264.69
存货跌价损失 29.29 - -
合计 708.87 284.33 264.69
报告期内,公司坏账损失的变化主要是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和账
龄结构的影响。
2016 年末存货跌价准备 29.29 万元,主要系公司主要原材料铜价格于 2016
年 10 至 11 月迅速上升,导致公司部分―以销定产‖类产品锁定价格较其成本上升
出现减值情况导致在产品、库存商品相应计提减值准备所致。报告期内其他年度
末未发生存货减值情况。
(二)主要负债情况分析
1、主要负债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主要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30,000.00 76.91% 35,300.00 79.30% 30,000.00 76.25%
应付账款 1,464.49 3.75% 1,838.22 4.13% 2,992.03 7.60%
预收款项 3,849.93 9.87% 4,159.46 9.34% 4,461.73 11.34%
应付职工薪酬 1,902.39 4.88% 1,506.51 3.38% 1,159.55 2.95%
应交税费 1,657.08 4.25% 1,541.78 3.46% 154.05 0.39%
1-4-278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付利息 47.85 0.12% 51.10 0.11% 61.76 0.16%
其他应付款 7.42 0.02% 103.03 0.23% 515.06 1.31%
流动负债合计 38,929.16 99.80% 44,500.10 99.96% 39,344.17 1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79.52 0.20% 16.02 0.04%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79.52 0.20% 16.02 0.04% - -
负债合计 39,008.68 100.00% 44,516.12 100.00% 39,344.17 100.00%
各报告期末,负债构成中以流动负债为主,流动负债占比在 99%以上。2015
年末,公司负债总额较 2014 年末有所增加,2016 年末,发行人负债总额较 2015
年末有所下降。
2、主要负债变化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主要负债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变化率 金额 变化率 金额
短期借款 30,000.00 -15.01% 35,300.00 17.67% 30,000.00
应付账款 1,464.49 -20.33% 1,838.22 -38.56% 2,992.03
预收款项 3,849.93 -7.44% 4,159.46 -6.77% 4,461.73
应付职工薪酬 1,902.39 26.28% 1,506.51 29.92% 1,159.55
应交税费 1,657.08 7.48% 1,541.78 900.84% 154.05
应付利息 47.85 -6.36% 51.10 -17.26% 61.76
其他应付款 7.42 -92.80% 103.03 -80.00% 515.06
流动负债合计 38,929.16 -12.52% 44,500.10 13.10% 39,344.17
递延所得税负债 79.52 396.42% 16.02 10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79.52 396.42% 16.02 100.00% -
负债合计 39,008.68 -12.37% 44,516.12 13.15% 39,344.17
2015 年末发行人负债总额较 2014 年末增加 5,171.95 万元,增幅 13.15%,主
要系发行人增加存货备货导致短期借款金额增加所致;2016 年末发行人负债总
额较 2015 年末减少 5,507.44 万元,减幅 12.37%,主要系发行人归还短期借款所
致。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4-279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抵押借款 30,000.00 35,300.00 30,000.00
合计 30,000.00 35,300.00 30,000.00
2015 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为 35,300.00 万元,较 2014 年末增加 5,300.00 万
元,增幅 17.67%,主要系 2015 年发行人根据铜价变动及客户满意度调查中反映
的交货期延长较大的情况,增加销量大、标准化产品备货,导致日常经营周转资
金增加,从而增加短期借款金额;2016 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为 30,000.00 万元,
较 2015 年末减少 5,300.00 万元,减幅 15.01%,主要系发行人根据日常资金的需
求情况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信用记录良好,不存在逾期偿还银行借款的情形。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货款 1,366.09 -21.20% 1,733.52 -40.14% 2,896.08
其他 98.40 -6.02% 104.70 9.12% 95.95
合计 1,464.49 -20.33% 1,838.22 -38.56% 2,992.03
2016 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较 2015 年末减少 373.74 万元,减幅 20.33%,主
要系公司根据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付款周期对财务成本的影响适当调整付款期限
所致;2015 年末应付账款较 2014 年末减少 1,153.80 万元,减幅 38.56%,主要系
一方面,铜作为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下跌;另一方面,公司综合考虑付款周期对
财务成本的影响后和供应商协商确定缩短付款期限,以争取优惠结算价格所致。
(3)预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预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货款 3,849.93 -7.44% 4,159.46 -6.77% 4,461.73
合计 3,849.93 -7.44% 4,159.46 -6.77% 4,461.73
预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15% 2.48% 2.84%
1-4-280
2014 年末至 2016 年末,发行人预收账款分别为 4,461.73 万元、4,159.46 万
元、3,849.93 万元,逐年下降。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预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84%、2.48%、
2.15%,占比较低。
(5)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押金及保证金 4.31 -95.60% 97.83 -73.64% 371.14
往来款 - -100.00% 142.04
其他 3.11 -40.19% 5.21 177.60% 1.88
合计 7.42 -92.80% 103.03 -80.00% 515.06
2016 年末其他应付款较 2015 年末减少 95.61 万元,减幅 92.80%,2015 年末
其他应付款较 2014 年末减少 412.02 万元,减幅 80.00%,主要原因系退回销售保
证金及归还往来款所致,发行人自 2014 年起不再对经销商收取销售保证金,逐
步退还已收取的销售保证金。
(三)现金流量分析
1、主要现金流量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流量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593.98 2,485.22 7,724.5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4.22 -1,056.87 -1,435.6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035.67 -408.51 -16,816.12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1.81 116.75 -13.5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025.91 1,136.60 -10,540.81
2、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593.98 2,485.22 7,724.52
净利润 11,798.69 9,556.48 7,768.73
1-4-281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 149.12% 26.01% 99.43%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具体形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补充资料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净利润 11,798.69 9,556.48 7,768.73
加:资产减值准备 708.86 284.33 264.69
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2,628.90 2,641.45 2,574.60
无形资产摊销 181.20 181.45 182.3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1.47 8.97 6.7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7.30 0.22 1.52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0.43 6.95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252.23 -72.45 26.48
财务费用 1,232.42 2,198.87 1,970.15
投资损失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201.83 36.94 348.54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63.50 16.02 -4.53
存货的减少 -1,157.78 -8,871.56 9,730.4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2,489.54 -3,678.03 -7,229.37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278.08 -138.61 -8,244.61
其他 352.03 320.71 321.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593.98 2,485.22 7,724.52
2014 年度,发行人实现净利润 7,768.73 万元,同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为 7,724.52 万元,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与实现的净利润基本持平,2014
年度净利润基本都以现金形式收回,经营性现金流量变现良好。
2015 年度,发行人实现净利润 9,556.48 万元,同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为 2,485.22 万元,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实现的净利润,2015 年度经
营性应收项目增加 3,678.03 万元,存货增加 8,871.56 万元,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
138.61 万元,主要系发行人增加存货备货导致采购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016 年度,发行人实现净利润 11,798.69 万元,同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为 17,593.98 万元,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实现的净利润,2016 年度经
营性应收项目减少 2,489.54 万元,导致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实现的净
利润,经营性现金流量变现良好。
3、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1-4-282
随着发行人业务持续发展,发行人对生产设备的需求不断增加,报告期内,
发行人相应地购置及更新了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净流出
1,435.67 万元、1,056.87 万元、554.21 万元,均为负值。
4、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以银行借款方式融入资金。报告期内,发行人业务规
模逐年增长,而生产电线电缆所需的原材料铜杆等单位价值较高,对发行人短期
资金周转带来了一定的压力。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发行人的财务结构进
一步优化,发行人的综合筹融资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四)偿债能力分析
1、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1)短期偿债能力指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 2.27 1.88 1.78
速动比率 1.65 1.36 1.42
2015 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较 2014 年末略有上升,速动比率较 2014 年度
略有下降,主要系发行人增加部分存货备货所致;2016 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较 2015 年末均有上升,短期偿债能力有所提升。
(2)同行业短期偿债能力指标对比分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600973.SH 宝胜股份 1.16 0.96 1.14 0.93
002212.SZ 南洋股份 3.59 1.66 2.87 2.01
002276.SZ 万马股份 2.60 2.06 2.17 1.92
002300.SZ 太阳电缆 0.97 0.67 1.03 0.77
002471.SZ 中超控股 1.25 0.89 1.5 1.14
002498.SZ 汉缆股份 2.18 1.65 2.74 2.09
603333.SH 明星电缆 4.27 3.42 4.7 4.23
002692.SZ 睿康股份 1.41 1.15 1.46 1.16
603606.SH 东方电缆 1.45 1.00 1.48 1.06
平均值 2.10 1.49 2.12 1.70
发行人 1.88 1.36 1.78 1.42
1-4-283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发行人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平均值。主要原因在于,同行业上市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得各项偿
债指标明显改善。发行人上市后,发行人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将得以提升。
总体而言,2014 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处于正常水平且有所上
升,财务结构稳健且不断改善;2015 年末,发行人因增加部分存货备货导致流
动比率较 2014 年度略有上升,速动比率较 2014 年度略有下降,但短期内不存在
较大偿债风险;2016 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 2015 年度均有所上升。
此外,发行人银行资信状况良好,间接融资能力较强。但发行人目前仍然存在融
资渠道单一的情形。本次发行上市有助于发行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利用资本
市场进行股权融资。
2、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1)长期偿债能力指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5.03% 41.35% 40.5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0,365.12 18,651.35 16,343.31
利息保障倍数 13.94 7.13 6.65
2015 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为 41.35%,较 2014 年末有所上升,
主要系公司经营性负债上升所致;2016 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为
35.03%,较 2015 年末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偿还短期银行借款所致。报告期内,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逐年增加,发行人长期偿债能力较好。
(2)同行业长期偿债能力指标对比分析
同行业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的比较情况见下表: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600973.SH 宝胜股份 73.99% 75.64%
002212.SZ 南洋股份 43.01% 36.74%
002276.SZ 万马股份 39.19% 35.64%
002300.SZ 太阳电缆 56.44% 53.61%
002471.SZ 中超控股 68.06% 59.77%
002498.SZ 汉缆股份 33.40% 30.86%
1-4-28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603333.SH 明星电缆 15.79% 12.46%
002692.SZ 睿康股份 52.83% 43.33%
603606.SH 东方电缆 53.69% 54.11%
平均值 48.49% 44.68%
发行人 41.35% 40.53%
2014 年末、2015 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均略低于同行业水平,
发行人长期偿债能力较好。
(五)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主要资产周转率变动分析
发行人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4.64 4.34 4.48
存货周转率(次) 6.36 7.59 6.96
总资产周转率(次) 1.56 1.57 1.44
2、同行业主要资产周转率对比分析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应收账款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应收账款 存货周转率 总资产周 存货周转 总资产周
周转率
周转率(次) (次) 转率(次) 率(次) 转率(次)
(次)
600973.SH 宝胜股份 3.92 11.51 1.49 4.07 11.06 1.58
002212.SZ 南洋股份 3.32 4.21 0.74 3.66 4.51 0.76
002276.SZ 万马股份 3.43 13.02 1.41 3.25 13.12 1.34
002300.SZ 太阳电缆 5.68 7.87 1.24 5.47 7.73 1.25
002471.SZ 中超控股 1.99 2.97 0.71 2.26 4.17 0.86
002498.SZ 汉缆股份 2.60 3.56 0.69 3.36 3.57 0.85
603333.SH 明星电缆 1.18 5.72 0.36 0.98 5.64 0.32
002692.SZ 睿康股份 2.45 6.41 1.02 2.54 5.39 0.95
603606.SH 东方电缆 4.52 4.20 1.08 4.01 3.94 1.05
平均值 3.23 6.61 0.97 3.29 6.57 1.00
本公司 4.34 7.59 1.57 4.48 6.96 1.44
1-4-285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4.48、4.34、4.64,2014 年末至 2015
年末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同期均值,发行人应收账款回款能力较强,营业
收入质量较好。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6.96、7.59、6.36,2016 年末较 2015
年末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主要原材料铜材价格持续稳步上升,公司订单产品增
加,同时,公司适当增加消费频次较高的、标准化产品的备货,导致公司存货增
加所致。发行人存货周转率 2014 年至 2015 年逐年升高,2014 年发行人存货周
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同期均值,主要系发行人有效推行―以销定产‖模
式,且判断未来铜价将不断下降,从而逐步降低库存。2015 年末,发行人根据
铜价变动及客户满意度调查中反映的交货期延长的情况,增加销量大、标准化产
品的备货量,导致公司存货金额较 2014 年末有所上升。
报告期内,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1.44、1.57、1.56,2014 年至 2015
年有所升高,且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同期均值,资产运营情况良好,发行
人总资产周转率 2016 年较 2015 年略有下降。
二、发行人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178,925.03 99.86% 167,528.46 99.84% 156,639.47 99.86%
其他业务收入 243.36 0.14% 273.30 0.16% 220.21 0.14%
合计 179,168.38 100.00% 167,801.76 100.00% 156,859.68 100.00%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电线电缆的生产、研发、销售及服务,报告期
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为特种及普通类电线、电缆产品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均在 99%以上,是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房租收入、
材料销售收入等,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156,859.68 万元、167,801.76 万元、179,168.38 万元。
1-4-286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56,639.47 万元、167,528.46 万元、
178,925.03 万元,复合增长率为 6.88%;公司产品销量分别为 531,898.64 公里、
629,716.11 公里、735,522.85 公里,复合增长率为 17.59%。2015 年度主营业务收
入较 2014 年度上升,主要系发行人销量增加所致。2016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 2015
年度有所上升主要系发行人销量增加。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销量及铜价的情况如下图所示:
(1)分产品类别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产品类别分类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类别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电线 96,520.26 53.94% 89,672.94 53.53% 89,803.59 57.33%
普通电线 72,691.10 40.63% 69,962.38 41.76% 74,809.47 47.76%
特种电线 23,829.16 13.32% 19,710.56 11.77% 14,994.13 9.57%
电缆 82,404.77 46.06% 77,855.52 46.47% 66,835.88 42.67%
普通电缆 7,890.55 4.41% 12,193.16 7.28% 17,335.71 11.07%
特种电缆 74,514.22 41.65% 65,662.37 39.19% 49,500.17 31.60%
合计 178,925.03 100.00% 167,528.46 100.00% 156,639.47 100.00%
特种类电线电缆主要包括耐火类、阻燃类、低烟无卤类、防蚁、防水等特殊
性能电线电缆,其他无特殊性能的电线电缆为普通类电线电缆。报告期内,发行
1-4-287
人电线类收入略高于电缆类收入,其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7.33%、
53.53%、53.94%。
报告期内,发行人电线类收入中普通电线类收入为主要收入,其各期收入额
分别为 74,809.47 万元、69,962.38 万元、72,691.10 万元,其收入额占电线类收入
合计的比重分别为 83.30%、78.02%、75.31%,普通电线类收入占比逐年下降,
主要是特种类电线市场需求增加,特种类电线收入比重上升所致。报告期内,发
行人特种电线类收入额分别为 14,994.13 万元、19,710.56 万元、23,829.16 万元,
呈逐年上升趋势。
报告期内,发行人电缆类收入中特种电缆类收入为主要收入,其各期收入额
分别为 49,500.17 万元、65,662.37 万元、74,514.22 万元,其收入额占电缆类收入
合计的比重分别为 74.06%、84.34%、90.42%,占比逐年增加。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产品类型分类变化情况如下图所示:
报告期内,发行人电线类收入合计分别为 89,803.59 万元、89,672.94 万元、
96,520.26 万元,复合增长率为 3.67%。2015 年电线类收入较 2014 年略有下降,
主要系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铜的价格持续下降,导致发行人电线类产品单价有所下
降,在销量持续增长的情况下电线类收入有所波动;2016 年电线类收入较 2015
年增加 6,847.32 万元,增幅为 7.64%,主要系电线类产品销量增加所致。报告期
内,发行人电线销量分别为 522,371.10 公里、617,541.23 公里、723,435.44 公里,
1-4-288
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销量逐年增加,主要系发行人客户类型主要是民用及工程
类,市场需求逐年增加;其中普通电线类收入 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年复合增长
率为-1.43%,特种电线类收入年复合增长率为 26.06%,特种电线类收入快速上
升。
报告期内,发行人电缆类收入合计分别为 66,835.88 万元、77,855.52 万元、
82,404.77 万元,逐年上升,2014 年至 2016 年复合增长率为 11.04%。
(2)分地区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按照地区分类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地区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国内 173,369.89 96.90% 163,014.75 97.31% 154,171.23 98.42%
广东省内 156,161.78 87.28% 140,989.93 84.16% 131,766.25 84.12%
其中:深圳 131,609.42 73.56% 118,767.73 70.89% 106,566.61 68.03%
广东省外 17,208.10 9.62% 22,024.81 13.15% 22,404.98 14.30%
国外 5,555.14 3.10% 4,513.71 2.69% 2,468.24 1.58%
合计 178,925.03 100.00% 167,528.46 100.00% 156,639.47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市场主要以国内为主,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8.42%、97.31%、96.90%;发行人国内市场主要集中在广东省内,广东省内的
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4.12%、84.16%、87.28%,发行人在深圳市
获取的收入占绝对优势,其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8.03%、70.89%、
73.56%。报告期内,发行人广东省内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图所示:
单位:万元
1-4-289
发行人十余年来一直从事电线电缆的生产销售,以稳定的产品品质在广东地
区累积了良好的口碑,报告期内,发行人除在巩固广东地区的销售优势以外,不
断扩展广东省外市场,报告期内,广东省外市场收入分别为 22,404.98 万元、
22,024.81 万元、17,208.10 万元。
①发行人在广东省内和广东省外的销售模式及销售策略
发行人目前在广东省内采取―直销模式+经销模式‖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公司
成立至今,销售市场主要扎根于珠三角地区,发行人在广东省内客户主要集中在
民用及工程领域,―金龙羽‖品牌经过多年的市场考验,在深圳乃至广东地区广大
消费者心目中已有相当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已在广东地区成为民用及工程领域电
线电缆的重要品牌,发行人与知名企业客户包括万科、宝能集团、时代地产、伯
恩光学、比亚迪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另外,广东省内电线电缆的批发商基
于对―金龙羽‖的品牌效应、产品品质等因素的考虑,与公司建立长期的经销关系,
各经销商在广东省内经营一级批发市场,并兼顾工程市场,亦可协助发行人承接
各项工程订单。
发行人目前在广东省外只采取直销模式,重点以工程项目、房地产项目、工
厂类项目为主,发行人通过在广东省内的品牌影响力逐步向广东省外市场进行拓
展。
②发行人在广东省内和省外的产品差异
1-4-290
鉴于电线电缆产品在中国市场已经属于成熟产品,国家对相关电线电缆产品
具有统一的要求及标准,客户对各类应用领域使用的电线电缆产品亦已无重大差
异。发行人自成立以来,销售市场主要集中在民用及工程领域,主要产品类型为
普通电线及特种电缆,发行人在广东省内及广东省外主要销售产品无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发行人广东省内前十大客户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期间 客户名称 金额
炜东科技及其关联方合胜通 7,169.69
深宏达 5,538.42
金恒宇 2,801.79
铭盈科技 2,661.91
鹏达科技 2,592.70
2016 年度 粤网电力 2,155.49
深圳市宏仁电子有限公司 2,145.08
深圳广顺 2,132.03
时代地产 2,112.21
深圳市宝供供电服务有限公司 1,991.52
合计 31,300.82
新达线缆 4,256.52
炜东科技及其关联方合胜通 4,243.80
深宏达 3,806.20
金恒宇 2,468.95
深圳市中和电子有限公司 1,965.86
2015 年度 时代地产 1,976.28
深圳市信优润线艺电子有限公司 1,917.24
铭盈科技 1,782.98
诚润源科技 1,659.42
金瑞涛 1,643.08
合计 25,720.33
炜东科技及其关联方合胜通 8,899.63
诚润源科技 2,702.00
金恒宇 2,162.40
金俊业 1,874.42
2014 年度 深宏达 1,784.22
深圳市龙侨华实业有限公司 1,688.06
金瑞涛 1,613.30
深圳市长征电器有限公司 1,589.71
深圳市南供供电服务有限公司 1,489.35
1-4-291
期间 客户名称 金额
惠州市善清贸易有限公司 1,448.34
合计 25,251.43
(3)分客户类型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按照客户类型分类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类别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民用及工程 153,396.03 85.73% 153,426.64 91.58% 141,532.56 90.36%
供电系统 12,858.65 7.19% 6,109.92 3.65% 10,036.10 6.41%
房地产 7,115.21 3.98% 3,476.40 2.08% 1,948.66 1.24%
外贸 5,555.14 3.10% 4,515.51 2.70% 3,122.15 1.99%
合计 178,925.03 100.00% 167,528.46 100.00% 156,639.47 100.00%
①民用及工程领域收入变动分析
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采取差异化竞争战略,立足民用及工程市场,不断丰富
产品线,大力拓展民用及工程领域销售业务。近年来,凭借良好的产品质量、知
名的品牌形象,金龙羽已成为广东省内民用及工程领域电线电缆重要品牌,报告
期内,民用及工程领域细分市场销售收入保持稳定,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构成,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0.36%、91.58%、85.73%。
报告期内,供电系统、房地产、外贸领域的细分市场收入变动趋势如下:
单位:万元
1-4-292
②供电系统领域收入变动分析
电力行业作为电线电缆产品的主要细分市场,历来是电线电缆企业必争之
地,但是输电、配电环节的自然垄断性质决定了电力行业的主要客户——国家电
网和南方电网掌握定价话语权,具有较强的行业垄断地位。通过招投标方式,国
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在供电系统领域引导形成充分竞争格局,导致市场竞争更为激
烈。因此,发行人未将电力行业作为公司重点布局领域,在重点拓展民用及工程
领域收入的前提下,公司在供电系统投入了相对合理、有限的资源,供电系统领
域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低。
2012 年以来,南方电网对其供电区域进行招投标改革,电线电缆产品需求
多进行集中采购,由各分省评标专家综合考评后确定中标供应商,进一步加剧该
区域内的市场竞争,因此 2015 年度公司在供电系统的市场份额有所下降,占公
司营业收入的比重亦有所下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收入 变动额 收入
南方电网供电区域 2,891.84 -2,506.94 5,398.78
供电系统 6,109.92 -3,926.18 10,036.10
南方电网供电区域收入贡献 47.33% 63.85% 53.79%
1-4-293
近年来公司根据南方电网集中采购的各项要求,积极调整自身品牌推广策
略,对下游供电区域的采购需求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切实有效的投标方案,2015
年以来陆续中标南方电网供电区域内的大型物资采购项目以及深圳地铁 6 号线、
10 号线等市政施工工程项目,从而导致 2016 年度南方电网供电区域收入大幅增
加,并进一步导致发行人 2016 年供电系统收入较 2015 年度增加 6,748.73 万元,
增幅为 110.46%,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
收入 变动额 收入
南方电网供电区域 9,804.03 6,912.19 2,891.84
供电系统 12,858.65 6,748.73 6,109.92
南方电网供电区域收入贡献 76.24% 102.42% 47.33%
③房地产领域收入变动分析
公司在民用及工程市场业务规模的稳步提升既为公司塑造了优秀的品牌形
象,也为公司适时拓展细分市场,确保主营业务良性、可持续增长奠定了坚实的
基础。近年来,国内大型房地产商逐步推行集中采购模式,以期提升产品品质,
塑造企业形象,对电线电缆产品的品牌知名度、质量稳定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发
行人借助在民用及工程领域积累的良好口碑,成功抓住房地产开发领域的产业变
革,顺利切入房地产领域,与万科、宝能集团、星河地产、时代地产等国内知名
房地产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收入规模以及对房地产领域的收入贡献持续增加,
从而促使公司在房地产领域细分市场收入稳步提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时代地产 2,112.21 1,976.28 63.92
万科 1,084.44 816.15 -
星河地产 30.19 75.30 1,378.02
宝能集团 - 505.86 -
合计 3,226.83 3,373.59 1,441.94
占房地产收入比例 45.35% 97.04% 74.00%
2016 年度,公司在继续与大型房地产公司保持合作的基础上,加大在房地
产领域的拓展,与本土房地产商建立业务合作,带动房地产领域收入快速增加,
具体情况如下:
1-4-294
新增客户名称 2016 年度收入
深圳市方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1,141.53
梅州市山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63.10
深圳市鸿荣源实业有限公司 896.62
合计 3,101.25
占房地产收入比例 43.59%
④外贸领域收入变动分析
公司产品主要出口香港地区,报告期内,香港地区出口业务收入变动是导致
外贸领域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地区
收入 变动额 收入 变动额 收入
香港 4,340.53 1,161.13 3,179.40 1,776.72 1,402.68
香港以外地区 1,214.62 -121.49 1,336.11 -383.36 1,719.47
合计 5,555.14 1,039.63 4,515.51 1,393.36 3,122.15
公司自 2012 年开始拓展海外业务,近年来,公司在香港地区的市场培育取
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2015 年香港地区销售收入较 2014 年增加 1,776.72 万元,
2016 年香港地区销售收入较 2015 年增加 1,161.13 万元,从而导致海外收入相应
增加。2014-2016 年,香港地区当年销售金额不低于 100.00 万元的主要客户销售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序号 客户 收入 占香港地区收入比例
1 HILLY ELECTRICAL COMPANY LIMITED 1,021.73 23.54%
2 MING FAT ELECTRICAL COMPANY LIMITED 1,021.15 23.53%
3 MILLION INDUSTRIES LIMITED 827.64 19.07%
4 YUE CHEONG ELECTRICAL COMPANY LIMITED 630.99 14.54%
5 MAN KWONG ELECTRIC CO 152.10 3.50%
6 DCW LIMITED 131.18 3.02%
7 CHUNG HING ELECTRIC CO.LTD 122.73 2.83%
8 NIKCON ELECTRICAL SUPPLIES CO., LTD. 109.89 2.53%
主要客户收入合计 4,017.40 92.56%
香港地区收入合计 4,340.53 100.00%
2015 年度
序号 客户 收入 占香港地区收入比例
1-4-295
1 MING FAT ELECTRICAL COMPANY LIMITED 800.82 25.19%
2 HILLY ELECTRICAL COMPANY LIMITED 565.65 17.79%
3 DCW LIMITED 389.21 12.24%
4 MILLION INDUSTRIES LIMITED 385.47 12.12%
5 YUE CHEONG ELECTRICAL COMPANY LIMITED 351.39 11.05%
6 MAN KWONG ELECTRIC CO 121.42 3.82%
7 FAR EAST METAL&HARDWARE COMPANY 113.71 3.58%
主要客户收入合计 2,718.92 85.52%
香港地区收入合计 3,179.40 100.00%
2014 年度
序号 客户 收入 占香港地区收入比例
1 MING FAT ELECTRICAL COMPANY LIMITED 1,107.21 78.94%
2 WING WO WATER&ELECT. CONST.CO. 228.94 16.32%
主要客户收入合计 1,235.87 88.11%
香港地区收入合计 1,402.68 100.00%
综上所述,公司在细分领域内的销售收入变动是公司坚持差异化发展战略的
体现,与对应行业的发展现状相符合。
(4)分销售模式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按照销售模式分类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类别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直销客户 152,450.36 85.20% 146,058.39 87.18% 133,819.16 85.43%
经销商 26,474.67 14.80% 21,470.07 12.82% 22,820.31 14.57%
合计 178,925.03 100.00% 167,528.46 100.00% 156,639.47 100.00%
发行人主要采取直销方式进行销售,报告期内,直销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133,819.16 万元、146,058.39 万元、152,450.36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 85.43%、87.18%、85.20%,发行人直销客户收入稳定。
在经销经营模式下,公司以买断性质销售给经销商,经销商再将产品销售给
直接消费者或下游零售、批发商,但并未发展二级经销商。
发行人经销商的主要经营模式如下:
①制订并下达采购订单
公司经销商一方面结合过往实际销售情况,对销量较好、市场需求较稳定的
规格型号的线缆进行销量预计,在此基础上估算需要备货的数量,并根据自身库
1-4-296
存情况制订采购计划,向发行人下达采购订单;另一方面,经销商在多年市场拓
展过程中积累了一定的工程客户资源,其采购行为具有个性化、多样化的特点,
经销商往往采取以销定采的经营模式,在与其达成明确的购销合意后根据其下游
工程客户的采购清单向公司下单采购订单。
②结算及付款
经销商每月根据自身业务需求不定期向发行人下订单进行采购,月末发行人
与经销商进行对账确认收入并同时开具发票,次月开始进行款项结算。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以及统筹规划经销商管理,公司经
销商家数有所减少,2014 年至 2016 年末,公司经销商数量分别为 22 家、21 家
及 19 家,报告期内,经销商收入及家数变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2014-2016 年,发行人经销商销售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收入 变动 收入 变动 收入
经销商销售收入 26,474.67 5,004.60 21,470.07 -1,350.24 22,820.31
金俊业销售收入 - - - -1,874.42 1,874.42
金瑞涛销售收入 - -1,643.08 1,643.08 29.78 1,613.30
关联经销商销售收入合计 - -1,643.08 1,643.08 -1,844.64 3,487.72
无关联经销商销售收入合计 26,474.67 6,647.67 19,827.00 494.40 19,332.59
1-4-297
①2015 年度公司经销收入变动原因分析
2015 年,金俊业不再与公司发生经销往来,经销业务收入由 1,874.42 万元
减至零,从而导致 2015 年经销收入合计减少 1,350.24 万元。
②2016 年度公司经销收入变动原因分析
2016 年,公司经销商销售收入较 2015 年增加 5,004.60 万元,增幅为 23.31%,
主要原因在于:
(1)与 2015 年相比,2016 年公司新增经销商新旺达,2016 年公司对其销
售额为 1,513.08 万元;同时,2015 年公司对东莞市创能电器有限公司、深圳市
华科源五金电器有限公司销售额分别为 311.66 万元、136.11 万元,而 2016 年公
司未与上述经销商发生交易;
(2)与 2015 年相比,2016 年公司对新达线缆、深圳灿兴达科技有限公司、
惠州市善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额均下降,下降金额分别为 2,497.91、551.28、
173.26;
(3)除上述情形外,与 2015 年相比,2016 年公司对其他经销商销售额均
上升,其中对炜东科技及其关联方合胜通、深宏达、深圳广顺销售额上升最多,
分别为 2,925.88 万元、1,732.22 万元、1,383.89 万元。
上述因素综合影响使得 2016 年公司经销收入较 2015 年增加 5,004.60 万元。
3、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季度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季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第一季度 33,071.71 18.48% 31,232.82 18.64% 29,215.24 18.65%
第二季度 43,146.23 24.11% 43,983.07 26.25% 41,540.38 26.52%
第三季度 47,088.51 26.32% 42,067.01 25.11% 45,701.97 29.18%
第四季度 55,618.58 31.08% 50,245.56 29.99% 40,181.87 25.65%
合计 178,925.03 100.00% 167,528.46 100.00% 156,639.47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一季度销售收入低于其他三个季度销售收入,主要系农
历春节主要在第一季度,春节前后为产品销售淡季。
4、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影响因素分析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销量及单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1-4-298
单位:千米、元/米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类别
销量 销售单价 销量 销售单价 销量 销售单价
普通电线 552,093.67 1.32 482,046.43 1.45 430,023.47 1.74
特种电线 171,341.77 1.39 135,494.80 1.45 92,347.63 1.62
普通电缆 1,129.03 69.89 1,719.52 70.91 2,022.74 85.70
特种电缆 10,958.38 68.00 10,455.36 62.80 7,504.81 65.96
(1)销量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电线类收入、销量变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单位:千米、万元
报告期内,普通电线销量分别为 430,023.47 千米、482,046.43 千米、552,093.67
千米,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逐年增加,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年复合增长率为
13.31%;特种电线销量分别为 92,347.63 千米、135,494.80 千米、171,341.77 千米,
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逐年增加,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年复合增长率为 36.21%。
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普通、特种电线收入的复合增长率分别为-1.43%、
26.06%,均低于普通、特种电线销量的复合增长率,主要系铜价逐年下降,产品
单价逐年下降,导致普通、特种电线收入增长率低于销量的增长率。
报告期内,电缆类收入、销量变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单位:千米、万元
1-4-299
报告期内,普通电缆销量分别为 2,022.74 千米、1,719.52 千米、1,129.03 千
米,普通电缆销量呈下降趋势;特种电缆销量分别为 7,504.81 千米、10,455.36
千米、10,958.38 千米,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逐年增加,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
年复合增长率为 20.84%。
(2)平均单价变动情况分析
发行人主营业务产品定价策略为以铜价为基准根据电线、电缆的工艺、特性
进行成本加成作为基准价,根据铜价的波动浮动适时调整销售单价。特种、普通
类电线、电缆产品中根据芯数和截面尺寸的不同分为多种规格型号,鉴于特种类
电线、电缆类产品相较于普通类电线、电缆产品增加特殊性能,因此同种规格的
特种类电线、电缆产品的销售单价高于普通类电线、电缆类产品。但每种类别产
品中各个规格型号电线、电缆产品的单位耗铜量大小不同导致销售单价差异较
大,各类产品内不同规格型号产品销售结构的改变将会造成平均销售单价的波
动。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单价及变动情况如下表: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类别
单价 变化率 单价 变化率 单价
普通电线(元/米) 1.32 -9.28% 1.45 -16.59% 1.74
特种电线(元/米) 1.39 -4.40% 1.45 -10.20% 1.62
普通电缆(元/米) 69.89 -1.44% 70.91 -17.26% 85.70
特种电缆(元/米) 68.00 8.27% 62.80 -4.79% 65.96
铜价(万元/吨) 3.82 -5.81% 4.06 -16.21% 4.84
1-4-300
报告期内,发行人电缆产品平均销售单价变动较大,主要系不同规格、电压
等级的线缆由于截面直径不同,其用铜量区别较大。报告期内公司生产销售截面
从 0.5mm-3,500mm约 5,600 多个型号、规格的线缆产品,产品单价从几元/米到
几千元/米不等。各期销售的不同截面规格产品构成的变化,导致平均单价波动
较大。
报告期内,电线类平均单价及铜价变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报告期内,发行人电线类产品平均销售单价随铜价的的下跌而逐年下降,产
品销售单价的变动幅度低于铜价波动幅度。2014 年度至 2015 年度特种类电线产
品平均销售单价略低于或等于普通类电线产品平均销售单价主要系两类产品销
售结构不同,普通类电线产品中单价高产品销量占比较高,导致其平均销售单价
略高于特种类电线产品平均销售单价,2016 年特种类电线产品平均销售单价略
高于普通类电线产品平均销售单价。
报告期内,电缆类平均单价及铜价变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1-4-301
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伴随铜价均价的下降,发行人普通类电缆产品平均
销售单价持续下降。
发行人 2016 年特种电缆平均销售单价较 2015 年度有所上升,2015 年度特
种电缆平均销售单价较 2014 年度下降幅度低于铜价下降幅度,主要系明细产品
销售结构改变导致产品平均销售单价的波动,特种类电缆产品中截面积较大的高
销售单价产品销量较高的年度,其当年度平均销售单价较高。
报告期内,特种类电缆产品平均销售单价低于普通类电缆产品平均销售单价
主要系两类产品销售结构不同,普通类电缆产品中单价高产品销量占比较高,导
致其平均销售单价高于特种类电缆产品平均销售单价。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成本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 149,876.99 99.92% 140,916.24 99.89% 132,264.37 99.94%
其他业务成本 127.35 0.08% 152.55 0.11% 73.90 0.06%
合计 150,004.33 100.00% 141,068.79 100.00% 132,338.27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均超过 99%,是营业成本
的主要构成。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 132,264.37 万元、140,916.24
1-4-302
万元、149,876.99 万元。2015 年度主营业务成本较 2014 年上升了 6.54%,2016
年度主营业务成本较 2015 年上升了 6.36%。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变化趋势如下图所示: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成本与营业收入基本配比且变化趋势相符。
2、主营业务成本分析
(1)主营业务成本分产品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分产品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类别
成本 比例 成本 比例 成本 比例
电线 80,309.39 53.58% 74,071.93 52.56% 73,927.27 55.89%
普通电线 61,015.03 40.71% 57,924.97 41.11% 61,606.41 46.58%
特种电线 19,294.36 12.87% 16,146.95 11.46% 12,320.86 9.32%
电缆 69,567.60 46.42% 66,844.32 47.44% 58,337.10 44.11%
普通电缆 6,887.80 4.60% 10,836.55 7.69% 15,776.96 11.93%
特种电缆 62,679.80 41.82% 56,007.76 39.75% 42,560.14 32.18%
合计 149,876.99 100.00% 140,916.24 100.00% 132,264.37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分产品变化情况如下图所示:
1-4-303
(2)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构成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材料 140,755.78 93.92% 132,177.24 93.80% 124,417.43 94.07%
其中:铜 128,170.33 85.52% 121,187.50 86.00% 117,725.63 89.01%
直接人工 3,570.92 2.38% 3,316.44 2.35% 2,678.21 2.02%
制造费用 5,550.29 3.70% 5,422.57 3.85% 5,168.73 3.91%
合计 149,876.99 100.00% 140,916.24 100.00% 132,264.37 100.00%
发行人产品成本主要为材料成本,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
比例分别为 94.07%、93.80%、93.92%,均值为 93.93%;其中主要原材料为铜,
报告期内原材料铜的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89.01%、86.00%、
85.52%,均值为 86.84%。
(3)主营业务分产品成本及单位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产品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普通电线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材料 57,477.78 94.20% 54,688.30 94.41% 58,138.00 94.37%
其中:铜 54,766.27 89.76% 50,567.16 87.30% 55,209.04 89.62%
直接人工 1,575.51 2.58% 1,403.64 2.42% 1,285.74 2.09%
1-4-304
制造费用 1,961.74 3.22% 1,833.03 3.16% 2,182.67 3.54%
合计 61,015.03 100.00% 57,924.97 100.00% 61,606.41 100.00%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特种电线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材料 18,169.17 94.17% 15,194.73 94.10% 11,611.45 94.24%
其中:铜 15,832.70 82.06% 14,080.58 87.20% 11,005.95 89.33%
直接人工 482.61 2.50% 378.72 2.35% 260.60 2.12%
制造费用 642.58 3.33% 573.50 3.55% 448.81 3.64%
合计 19,294.36 100.00% 16,146.95 100.00% 12,320.86 100.00%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普通电缆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材料 6,461.57 93.81% 10,026.84 92.53% 14,741.60 93.44%
其中:铜 5,777.59 83.88% 8,851.06 81.68% 13,694.45 86.80%
直接人工 145.02 2.11% 232.25 2.14% 268.15 1.70%
制造费用 281.20 4.08% 577.46 5.33% 767.21 4.86%
合计 6,887.80 100.00% 10,836.55 100.00% 15,776.96 100.00%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特种电缆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材料 58,647.26 93.57% 52,267.35 93.32% 39,926.38 93.81%
其中:铜 51,793.77 82.63% 47,688.68 85.15% 37,816.19 88.85%
直接人工 1,367.78 2.18% 1,301.83 2.32% 863.72 2.03%
制造费用 2,664.77 4.25% 2,438.58 4.35% 1,770.04 4.16%
合计 62,679.80 100.00% 56,007.76 100.00% 42,560.1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产品单位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元/米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普通电线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材料 1.04 94.20% 1.13 94.41% 1.35 94.37%
其中:铜 0.99 89.76% 1.05 87.30% 1.28 89.62%
直接人工 0.03 2.58% 0.03 2.42% 0.03 2.09%
制造费用 0.04 3.22% 0.04 3.16% 0.05 3.54%
合计 1.11 100.00% 1.20 100.00% 1.43 100.00%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特种电线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材料 1.06 94.17% 1.12 94.10% 1.26 94.24%
其中:铜 0.92 82.06% 1.04 87.20% 1.19 89.33%
直接人工 0.03 2.50% 0.03 2.35% 0.03 2.12%
制造费用 0.04 3.33% 0.04 3.55% 0.05 3.64%
1-4-305
合计 1.13 100.00% 1.19 100.00% 1.33 100.00%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普通电缆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材料 57.23 93.81% 58.31 92.53% 72.88 93.44%
其中:铜 51.17 83.88% 51.47 81.68% 67.70 86.80%
直接人工 1.28 2.11% 1.35 2.14% 1.33 1.70%
制造费用 2.49 4.08% 3.36 5.33% 3.79 4.86%
合计 61.01 100.00% 63.02 100.00% 78.00 100.00%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特种电缆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材料 53.52 93.57% 49.99 93.32% 53.20 93.81%
其中:铜 47.26 82.63% 45.61 85.15% 50.39 88.85%
直接人工 1.25 2.18% 1.25 2.32% 1.15 2.03%
制造费用 2.43 4.25% 2.33 4.35% 2.36 4.16%
合计 57.20 100.00% 53.57 100.00% 56.71 100.00%
①主营业务分产品单位成本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单位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构成,根
据连环替代法测算的各因素影响力具体情况如下:
普通电线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单位成本变动 -8.03% -16.12% -9.27%
影响因素分析
直接材料变动影响 -7.77% -15.18% -10.39%
直接人工变动影响 -0.05% -0.05% 0.35%
制造费用变动影响 -0.21% -0.89% 0.77%
合计 -8.03% -16.12% -9.27%
特种电线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单位成本变动 -5.51% -10.68% -10.90%
影响因素分析
直接材料变动影响 -5.12% -10.19% -12.10%
直接人工变动影响 0.02% -0.02% 0.41%
制造费用变动影响 -0.40% -0.47% 0.79%
合计 -5.51% -10.68% -10.90%
普通电缆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单位成本变动 -3.20% -19.20% -35.24%
影响因素分析
直接材料变动影响 -1.71% -18.68% -34.00%
直接人工变动影响 -0.10% 0.03% -0.20%
制造费用变动影响 -1.38% -0.56% -1.03%
1-4-306
合计 -3.20% -19.20% -35.24%
特种电缆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单位成本变动 6.78% -5.54% -26.87%
影响因素分析
直接材料变动影响 6.58% -5.66% -24.53%
直接人工变动影响 0.01% 0.17% -0.44%
制造费用变动影响 0.19% -0.05% -1.91%
合计 6.78% -5.54% -26.87%
报告期内,受直接材料价格下降影响,公司电线类产品单位成本呈下降趋势,
电缆类产品因规格型号众多,内部销售结构调整导致特种电缆单位成本 2016 年
度较 2015 年度有所上升。
②直接材料变动及其原因分析
电线电缆生产行业具有―料重工轻‖的典型特点,公司生产产品所需的主要直
接材料铜采购支出是各产品成本的主要构成,因此铜价价格波动会直接影响公司
分产品可比规格型号单位成本的变动。铜作为大宗商品,天然具有价格波动大的
特点,报告期内,铜价总体上呈震荡下降趋势,导致公司四大类产品的直接材料
成本随之下降,进而导致单位成本亦呈下降趋势。
报告期内,根据连环替代法测算的直接材料变动影响因素分析如下:
项目 时期
普通电线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直接材料变动 -8.23% -16.09% -10.83%
影响因素分析
铜变动影响 -5.03% -17.37% -11.53%
其他材料变动影响 -3.21% 1.29% 0.70%
合计 -8.23% -16.09% -10.83%
特种电线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直接材料变动 -5.44% -10.81% -12.60%
影响因素分析
铜变动影响 -10.27% -12.14% -13.03%
其他材料变动影响 4.83% 1.32% 0.43%
合计 -5.44% -10.81% -12.60%
普通电缆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直接材料变动 -1.85% -19.99% -35.98%
影响因素分析
铜变动影响 -0.52% -22.27% -34.47%
1-4-307
项目 时期
其他材料变动影响 -1.34% 2.28% -1.50%
合计 -1.85% -19.99% -35.98%
特种电缆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直接材料变动 7.06% -6.03% -26.34%
影响因素分析
铜变动影响 3.31% -8.98% -25.61%
其他材料变动影响 3.75% 2.95% -0.73%
合计 7.06% -6.03% -26.34%
2016 年,特种电缆单位成本中直接材料增长 7.06%,与同期铜价走势以及电
线类产品单位成本中直接材料变动趋势出现背离,主要系公司当期特种电缆销售
结构变化所致。公司销售产品覆盖的规格型号较多,不同规格型号单价差别较大,
特种电缆销售单价为 68.00 元,较 2015 年增长 8.28%,从而导致特种电缆单位成
本中直接材料相应增加。
③直接人工变动及其原因分析
公司线缆产品业已形成成熟的工艺流程,销售价格的差异主要由不同规格型
号线缆产品耗铜量不同所致,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单位成本构成中直接
人工单位成本支出较为稳定。
④制造费用变动及其原因分析
公司根据耗用的直接材料分配当期制造费用,制造费用变动趋势与直接材料
变动趋势保持较强一致性。
(4)分产品营业成本与营业收入变动一致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营业成本与营业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普通电线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金额
营业收入 72,691.10 3.90% 69,962.38 -6.48% 74,809.47
营业成本 61,015.03 5.33% 57,924.97 -5.98% 61,606.41
变动方向 一致 一致 -
变动比例 一致 一致 -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特种电线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金额
营业收入 23,829.16 20.90% 19,710.56 31.46% 14,994.13
营业成本 19,294.36 19.49% 16,146.95 31.05% 12,320.86
1-4-308
变动方向 一致 一致 -
变动比例 一致 一致 -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普通电缆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金额
营业收入 7,890.55 -35.29% 12,193.16 -29.66% 17,335.71
营业成本 6,887.80 -36.44% 10,836.55 -31.31% 15,776.96
变动方向 一致 一致 -
变动比例 一致 一致 -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特种电缆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金额
营业收入 74,514.22 13.48% 65,662.37 32.65% 49,500.17
营业成本 62,679.80 11.91% 56,007.76 31.60% 42,560.14
变动方向 一致 一致 -
变动比例 一致 一致 -
报告期内,公司销量持续扩大,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公司销量分别为
531,898.64 公里、629,716.11 公里、735,522.85 公里,逐年增加,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年复合增长率为 17.59%。受主要原材料铜价格持续下降影响,报告期内公
司分产品营业成本出现波动,营业收入随之变动,两者在变动方向与变动比例上
一致性较强,表明公司产品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较好地转移了上游原材料铜价
波动对公司业绩稳定性的不利影响。
(5)成本结构与同行业对比分析
2014-2015 年,公司成本结构与同行业对比分析情况如下:
2015 年度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直接材料占比 直接人工占比 制造费用占比
600973.SH 宝胜股份 95.59% 1.73% 2.68%
002212.SZ 南洋股份 95.10% 1.18% 3.72%
002276.SZ 万马股份 91.52% 2.09% 6.39%
002300.SZ 太阳电缆 92.70% 2.37% 4.93%
002471.SZ 中超控股 97.03% 1.28% 1.69%
002498.SZ 汉缆股份 - - -
603333.SH 明星电缆 90.20% 2.63% 7.16%
002692.SZ 睿康股份 - - -
603606.SH 东方电缆 94.86% 1.01% 4.13%
平均值 93.86% 1.76% 4.39%
发行人 93.80% 2.35% 3.85%
2014 年度
1-4-309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直接材料占比 直接人工占比 制造费用占比
600973.SH 宝胜股份 96.20% 1.48% 2.31%
002212.SZ 南洋股份 95.58% 0.99% 3.41%
002276.SZ 万马股份 92.36% 1.83% 5.81%
002300.SZ 太阳电缆 93.66% 1.84% 4.50%
002471.SZ 中超控股 96.75% 1.51% 1.75%
002498.SZ 汉缆股份 - - -
603333.SH 明星电缆 90.26% 2.76% 6.98%
002692.SZ 睿康股份 - - -
603606.SH 东方电缆 94.67% 1.02% 4.31%
平均值 94.21% 1.63% 4.15%
发行人 94.07% 2.02% 3.91%
注 1:汉缆股份、睿康股份未在年报中披露成本结构
注 2: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涉及多种业务,上表中成本结构选取其电线电缆业务成本数

电线电缆行业具有―料重工轻‖的典型特点,以铜、铝等为主的原材料是生产
成本的最主要构成,且行业内业已形成较为成熟的生产工艺及流程,同行业上市
公司除定位于不同细分市场采取差异化销售策略以外,生产成本结构不存在明显
差异,2014-2015 年度,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成本结构较为一致。
(6)主营业务成本主要核算方式和流程以及成本核算真实性和完整性
公司产品种类较多,除个别工艺环节外,各种产品的总体生产工艺和流程基
本相同,产品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组成。
①直接材料的归集分配过程
公司根据各类产品的材料耗用定额标准结合本期实际入库数量计算定额总
成本,月末各产品按材料定额成本占比进行分摊本期实际生产用材料的成本。
②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的归集分配过程
由于公司期末在产品数量较多、各月在产品数量变化较大,直接材料成本在
生产成本中所占比重较大且材料在生产开始时全部投入,因此公司在产品按所耗
原材料计价,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由产成品分摊。
③主营业务成本结转
公司根据产品销售情况采取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方法核算当期销售产品的主
营业务成本。
1-4-310
(三)营业毛利构成及毛利率分析
1、营业毛利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毛利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毛利 29,048.04 99.60% 26,612.22 99.55% 24,375.11 99.40%
其他业务毛利 116.01 0.40% 120.75 0.45% 146.31 0.60%
营业毛利 29,164.05 100.00% 26,732.97 100.00% 24,521.41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占营业毛利总额的比重在 99%以上,发行人
营业毛利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
2、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按分产品类别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度 2014 年
类别
毛利 贡献率 毛利 贡献率 毛利 贡献率
普通电线 11,676.07 40.20% 12,037.41 45.23% 13,203.06 54.17%
特种电线 4,534.80 15.61% 3,563.60 13.39% 2,673.27 10.97%
普通电缆 1,002.74 3.45% 1,356.60 5.10% 1,558.74 6.39%
特种电缆 11,834.42 40.74% 9,654.60 36.28% 6,940.03 28.47%
主营业务毛利 29,048.04 100.00% 26,612.22 100.00% 24,375.11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 24,375.11 万元、26,612.22 万元、
29,048.04 万元,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逐年增加,年复合增长率为 9.17%。
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主要来源于普通电线、特种电缆,特种电线对公司毛
利贡献逐年增加。
普通电线毛利分别为 13,203.06 万元、12,037.41 万元、11,676.07 万元,2015
年度普通电线毛利较 2014 年度减少 8.83%,2016 年度普通电线毛利较 2015 年度
减少 3.00%,普通电线毛利对毛利的贡献率分别为 54.17%、45.23%、40.20%,
与其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逐年变化趋势相符。
特种电缆毛利分别为 6,940.03 万元、9,654.60 万元、11,834.42 万元,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逐年上升,年复合增长率为 30.58%,其对毛利的贡献率分别为
28.47%、36.28%、40.74%。
1-4-311
特种电线毛利分别为 2,673.27 万元、3,563.60 万元、4,534.80 万元,2014 年
度至 2016 年逐年增加,年复合增长率为 30.24%,其对毛利的贡献率分别为
10.97%、13.39%、15.61%,2014 年度至 2016 年逐年上升,与其收入占主营业务
收入的比例逐年上升趋势相符。
3、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以及分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类别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普通电线 16.06% 17.21% 17.65%
特种电线 19.03% 18.08% 17.83%
普通电缆 12.71% 11.13% 8.99%
特种电缆 15.88% 14.70% 14.02%
主营业务毛利率 16.23% 15.89% 15.56%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5.56%、15.89%、16.23%,公司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稳重有升。
从产品类别来看,电线类毛利率高于电缆类毛利率,主要系电线类产品主要
销往民用及工程类市场,发行人经过多年的市场及口碑积累,产品议价能力相对
较高,毛利率水平相对较高;电缆类产品主要销往电网、大型工程等市场,客户
主要通过―招投标‖形式获得,议价能力相对较弱,毛利率相对较低。
发行人特种类电线、电缆毛利率均高于普通类电线、电缆。报告期内,特种
电线平均毛利率为 18.31%,较普通电线平均毛利率为 16.97%高出 1.34%,特种
电缆平均毛利率为 14.87%,较普通电缆平均毛利率为 10.94%高出 3.93%;主要
系特种类电线、电缆产品增加如耐火、阻燃、低烟无卤等特殊性能,能满足特殊
环境的需求,产品附加值较高,盈利能力高于普通类电线、电缆类产品。
发行人 2015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4 年度上升 0.33%个百分点,主要系一
方面,伴随铜价持续下行,公司虽然也会调整销售单价,但是实际执行中销售单
价的调整会晚于铜价的调整,两者在时间上并不同步,因此公司部分产品毛利率
均得到提升;同时由于发行人产能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发行人扣除直接材料成本
等随产量同比增加的成本外,其他成本如制造费用及直接人工保持稳定,导致公
司各类产品单位成本有所下降;另一方面,发行人特种电线、电缆类产品收入对
公司收入贡献持续增加,从 2014 年度的 41.17%提高至 50.96%,而特种电线、
1-4-312
电缆类产品鉴于其特殊性能等毛利率水平高于普通电线、电缆类毛利率,销售结
构得到优化,导致发行人盈利能力上升,毛利率水平提高。
发行人 2016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5 年度上升 0.35%个百分点,主要系发
行人特种电线、电缆类产品收入对公司收入贡献持续增加,从 2015 年度的
50.96%提高至 54.96%,而特种电线、电缆类产品鉴于其特殊性能等毛利率水平
高于普通电线、电缆类毛利率,销售结构得到优化,导致发行人盈利能力上升,
毛利率水平提高。
4、公司分产品毛利率及其收入占比变动对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的敏感性分

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毛利率及其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类别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普通电线 16.06% 40.63% 17.21% 41.76% 17.65% 47.76%
特种电线 19.03% 13.32% 18.08% 11.77% 17.83% 9.57%
普通电缆 12.71% 4.41% 11.13% 7.28% 8.99% 11.07%
特种电缆 15.88% 41.65% 14.70% 39.19% 14.02% 31.60%
主营业务毛利 16.23% 100.00% 15.89% 100.00% 15.56%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销售结构的变动及各产品毛利率的变动情况对主营业
务毛利率的影响情况如下:
2016 年度较 2015 年度 2015 年度较 2014 年度
类别 产品毛利率 产品销售结 对毛利率影 产品毛利率 产品销售结 对毛利率影
变动影响 构变动影响 响合计 变动影响 构变动影响 响合计
普通电线 -0.47% -0.20% -0.66% -0.18% -1.06% -1.24%
特种电线 0.13% 0.28% 0.41% 0.03% 0.39% 0.42%
普通电缆 0.07% -0.32% -0.25% 0.16% -0.34% -0.18%
特种电缆 0.49% 0.36% 0.85% 0.27% 1.06% 1.33%
合计 0.22% 0.13% 0.35% 0.28% 0.05% 0.33%
注:产品毛利率变动影响=(产品本期毛利率-产品上期毛利率)×该类产品本期销售收入占
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产品销售结构变动影响=(该类产品本期销售收入占本期主营业务收入
比-该类产品上期销售收入占上期主营业务收入比)×该类产品上期的毛利率。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始终采取差异化竞争战略,立足民用及工程市场,不断丰
富产品线,凭借良好的产品质量、知名的品牌形象,金龙羽业已成为广东省内民
用及工程领域电线电缆重要品牌。发行人基于在民用及工程领域多年的深耕拓
1-4-313
展,实时关注该领域电线电缆的产品需求,并根据相应需求的调整及时进行自身
产品结构的相应变化。
近年来,鉴于特种电线、电缆产品诸如阻燃、耐火、防水等特性,民用及工
程领域对特种类电线、电缆产品需求呈现增长趋势,发行人据此逐步调整公司产
品结构,从而导致发行人特种电线、电缆产品销售规模逐步增加。报告期内,特
种电线、电缆产品的收入分别为 64,494.30 万元、85,372.93 万元、98,343.39 万元,
其二者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1.17%、50.96%、54.96%,占比逐年上升;
其二者销售占主营业务的比重增加对毛利率变动的影响比例合计分别为 1.46%、
0.64%。
特种电线、电缆产品因其附加的特殊性能,同规格的特种电线、电缆产品毛
利率高于普通电线、电缆类产品;同时,特种电线、电缆在民用及工程领域需求
的增加,导致发行人此类产品的盈利能力有所上升,报告期内,发行人特种电线
毛利率分别为 17.83%、18.08%、19.03%,特种电缆毛利率分别为 14.02%、14.70%、
15.88%,逐年上升,其二者毛利率上升对毛利率变动的影响比例合计为 0.30%、
0.62%。
因此,特种电线、电缆产品销售规模的增加,其二者毛利率的上升,导致发
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上升。
5、发行人各产品单价、产品结构及单位成本构成对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的
影响情况分析
(1)发行人各产品单价及单位成本变动情况对毛利率变动的影响分析
报告期内,伴随铜价持续下行,发行人虽然也会调整销售单价,但是实际执
行中销售单价的调整会晚于铜价的调整,两者在时间上并不同步,因此公司部分
产品毛利率得到提升。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产品单价及单位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米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类别 销售 销售单价 单位 单位成本 销售 销售单价 单位 单位成本 销售 单位
单价 变动率 成本 变动率 单价 变动率 成本 变动率 单价 成本
普通电线 1.32 -9.20% 1.11 -8.03% 1.45 -16.67% 1.20 -16.12% 1.74 1.43
特种电线 1.39 -4.09% 1.13 -5.51% 1.45 -10.49% 1.19 -10.68% 1.62 1.33
普通电缆 69.89 -1.44% 61.01 -3.20% 70.91 -17.26% 63.02 -19.20% 85.70 78.00
特种电缆 68.00 8.28% 57.20 6.78% 62.80 -4.79% 53.57 -5.54% 65.96 56.71
1-4-314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电线销售单价下降幅度均高于单位成本下降幅度,导致
其毛利率逐年下降;公司特种电线销售单价下降幅度均低于单位成本下降幅度,
导致其毛利率逐年增加;普通电缆销售单价下降幅度均低于单位成本下降幅度,
导致其毛利率逐年增加;特种电缆 2016 年度较 2015 年度销售单价上升幅度高于
其单位成本上涨幅度,2015 年度较 2014 年度销售单价下降幅度低于其单位成本
下降幅度,导致其毛利率逐年增加。
(2)发行人各产品单位成本构成变动对毛利率变动的影响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产品单位成本构成及其对毛利率变动的影响情况如下
表:
单位:元/米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普通电线 平均单位成本 对毛利率变 平均单位成本构 对毛利率变动 平均单位成本构
构成金额 动影响 成金额 影响 成金额
直接材料 1.04 -0.90% 1.13 -0.45% 1.35
其中:铜 0.99 -3.06% 1.05 1.52% 1.28
直接人工 0.03 -0.16% 0.03 -0.29% 0.03
制造费用 0.04 -0.08% 0.04 0.30% 0.05
合计 1.11 -1.14% 1.20 -0.44% 1.43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特种电线 平均单位成本 对毛利率变 平均单位成本构 对毛利率变动 平均单位成本构
构成金额 动影响 成金额 影响 成金额
直接材料 1.06 0.84% 1.12 0.35% 1.26
其中:铜 0.92 5.00% 1.04 1.96% 1.19
直接人工 0.03 -0.10% 0.03 -0.18% 0.03
制造费用 0.04 0.21% 0.04 0.08% 0.05
合计 1.13 0.95% 1.19 0.25% 1.33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普通电缆 平均单位成本 对毛利率变 平均单位成本构 对毛利率变动 平均单位成本构
构成金额 动影响 成金额 影响 成金额
直接材料 57.23 0.34% 58.31 2.80% 72.88
其中:铜 51.17 -0.63% 51.47 6.41% 67.70
直接人工 1.28 0.07% 1.35 -0.36% 1.33
制造费用 2.49 1.17% 3.36 -0.31% 3.79
合计 61.01 1.58% 63.02 2.13% 78.00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特种电缆 平均单位成本 对毛利率变 平均单位成本构 对毛利率变动 平均单位成本构
构成金额 动影响 成金额 影响 成金额
1-4-315
直接材料 53.52 0.89% 49.99 1.06% 53.20
其中:铜 47.26 3.12% 45.61 3.77% 50.39
直接人工 1.25 0.15% 1.25 -0.24% 1.15
制造费用 2.43 0.14% 2.33 -0.14% 2.36
合计 57.20 1.18% 53.57 0.68% 56.71
注:平均单位成本构成金额=各产品各期各项成本构成金额/该产品该期销售数量;对毛利率
变动影响=各产品各项成本上期平均单位成本构成金额/该产品上期平均销售单价-各产品各
项成本本期平均单位成本构成金额/该产品本期平均销售单价。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发行人分产品毛利率逐年增长主要系主要原材料铜
的价格波动造成,报告期内发行人原材料铜的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平均为
86.84%,发行人虽然也会伴随铜价变动而调整销售单价,但是实际执行中销售单
价的调整会晚于铜价的调整,两者在时间上并不同步,从而导致铜杆单位成本下
降幅度大于销售单价下降幅度导致毛利率上升。
6、同行业毛利率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综合毛利率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600973.SH 宝胜股份 8.37% 7.23%
002212.SZ 南洋股份 14.95% 12.30%
002276.SZ 万马股份 14.86% 14.68%
002300.SZ 太阳电缆 13.09% 12.43%
002471.SZ 中超控股 14.86% 15.91%
002498.SZ 汉缆股份 19.45% 16.78%
603333.SH 明星电缆 15.40% 15.11%
002692.SZ 睿康股份 17.98% 16.60%
603606.SH 东方电缆 11.03% 13.02%
平均值 14.44% 13.78%
发行人 15.93% 15.63%
(1)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差异的原因
电线电缆行业作为关系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石性行业,已被广泛运用于多个下
游领域,规格型号众多,产品特性丰富。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基于不同发展战
略定位于不同的细分市场,主要销售产品亦存在差别,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根据自
身经营环境、客户偏好采取差异化销售模式及策略、市场推广方式、信用政策及
结算方式,导致毛利率虽然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较为接近但仍存在一定差别。
1-4-316
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15.63%、15.93%、16.28%,逐年上升,
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盈利能力较好的特种线缆销售规模持续扩大,公司销售结构
得到优化,推动综合毛利率有所提升。
(2)发行人毛利率高于同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南洋股份的原因
南洋股份产品主要为电力电缆及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报告期内,发行人、
南洋股份及行业平均毛利率如下表所示:
综合毛利率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002212.SZ 南洋股份 14.95% 12.30%
行业平均值 14.44% 13.78%
发行人 15.93% 15.63%
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均高于南洋股份综合毛利率,主要系南洋股份
主要产品为电力电缆,主要面向电网类客户销售,其客户主要通过―招投标‖形式
获得,单个客户销售规模较大,南洋股份议价能力相对较弱,毛利率相对较低。
报告期内,南洋股份主要产品为电力电缆,而发行人主要产品为电线类产品,
其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类别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南洋股份电力电缆毛利率 15.07% 12.34%
发行人电线类产品毛利率 17.40% 17.68%
2014 年度、2015 年度,南洋股份电力电缆收入占总收入比例分别为 69.22%、
80.24%;同期,发行人电线收入占总收入比例分别为 57.25%、53.44%,发行人
高毛利电线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高,从而导致其综合毛利率高于南洋股份
综合毛利率。
7、销量及铜价变动对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的敏感性分析
(1)销量变动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分析
假定产品销售单价、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保持不变,仅考虑
销量因素,报告期内,电线电缆产品销量变动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分
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1-4-317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主营业务收入 178,925.03 167,528.46 156,639.47
主营业务成本 149,876.99 140,916.24 132,264.37
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93.92% 93.80% 94.07%
销量变动幅度 1% 1% 1%
对主营业务收入的影响 1,789.25 1,675.28 1,566.39
对主营业务成本的影响 1,407.71 1,321.77 1,244.17
对主营业务毛利的影响 381.54 353.51 322.22
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 0.21% 0.21% 0.21%
0.2135% 0.2110% 0.2057%
注:对主营业务收入的影响=主营业务收入×销量变动幅度
对主营业务成本的影响=主营业务成本×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ⅹ销量变动幅度
对主营业务毛利的影响=对主营业务收入的影响-对主营业务成本的影响
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对主营业务毛利的影响/主营业务收入
(2)铜价变动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分析
报告期内,原材料铜的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平均为 86.84%,铜价的
变动对于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毛利影响较大。假定产品销售单价、销
售数量、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保持不变,报告期内铜价的变动对
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主营业务收入 178,925.03 167,528.46 156,639.47
主营业务成本 149,876.99 140,916.24 132,264.37
原材料铜的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85.52% 86.00% 89.01%
铜价变动幅度 1% 1% 1%
对主营业务毛利的影响 -1,281.69 -1,211.88 -1,177.26
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 -0.72% -0.72% -0.75%
注:对主营业务毛利的影响=-主营业务成本ⅹ原材料铜的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ⅹ铜价
变动幅度
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对主营业务毛利的影响/主营业务收入
公司为避免原材料铜价格波动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发行人主营业务产品定价采取成本加目标毛利率的模式,其中,成本
主要以铜材价格作为计量基础。发行人根据铜材价格的波动相应调整产品价格,
有效降低铜材价格波动对公司毛利变动的影响。
(2)公司对部分日常销量较大、标准化的产品实行保持适度的安全库存策
略并灵活调整,以满足市场需求,对大部分产品则采取―订单生产、以销定产‖
的经营模式,销售部根据产品交货期限下达生产指令,生产部门制定生产计划,
1-4-318
采购部门根据计划和市场情况采购铜材,从而降低产品库存风险严格控制库存规
模。
(3)公司紧密跟踪铜价变动趋势,根据铜价走向采取相应的库存策略:当
铜价处于下降趋势,则尽可能降低存货,当铜价处于上升趋势,则适度增加存货。
报告期内,铜价整体处于下降趋势,公司不断降低库存,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原材
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毛利率的负面影响。
(4)公司注重技术含量高、盈利能力强的特种电线电缆产品的研发,不断
优化产品结构,持续提升特种线缆产品的销售比例。
(四)经营成果变化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成果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变化率 金额 变化率 金额
营业收入 179,168.38 6.77% 167,801.76 6.98% 156,859.68
营业成本 150,004.33 6.33% 141,068.79 6.60% 132,338.27
营业税金及附加 949.39 112.26% 447.27 -46.94% 842.96
销售费用 4,922.11 3.24% 4,767.42 17.92% 4,042.81
管理费用 5,884.30 -0.61% 5,920.24 1.40% 5,838.59
财务费用 1,110.91 -45.90% 2,053.50 7.19% 1,915.72
资产减值损失 708.86 149.31% 284.33 7.42% 264.6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52.23 248.15% 72.45 -373.65% -26.48
营业利润 15,840.71 18.81% 13,332.67 15.03% 11,590.16
营业外收入 456.00 48.30% 307.48 6.25% 289.40
营业外支出 21.36 -47.60% 40.77 -88.06% 341.50
利润总额 16,275.35 19.68% 13,599.38 17.87% 11,538.06
所得税费用 4,476.66 10.73% 4,042.90 7.26% 3,769.33
净利润 11,798.69 23.46% 9,556.48 23.01% 7,768.7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798.69 23.46% 9,556.48 23.01% 7,768.73
1-4-319
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发行人营业毛利、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及净利润逐
年增长,各指标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9.06%、16.91%、18.77%、23.24%,发行
人利润主要来源于营业利润。
1、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具体分析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二、发行人盈利能力分析‖
之―(一)营业收入分析‖相关内容。
2、营业成本
营业成本具体分析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二、发行人盈利能力分析‖
之―(二)营业成本分析‖相关内容。
3、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发行人税金及附加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税 1.66 5.77 8.36
城市维护建设税 345.56 255.28 480.12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256.58 186.21 354.48
1-4-320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印花税 117.63 - -
土地使用税 94.76 - -
房产税 130.19 - -
车船税 2.90 - -
其他 0.11 - -
合计 949.39 447.27 842.96
注: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 号)的要求,―营
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
2014 年、2015 年,发行人营业税主要为租赁厂房缴纳的营业税金;其余营
业税金及附加为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计征基础为当期
应交增值税和营业税等流转税额。
2015 年度,发行人营业税金及附加较 2014 年度有所减少,主要系发行人增
加部分日常销量较大、标准化产品的备货,导致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缴纳的增
值税额减少所致。
2016 年度,发行人税金及附加科目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
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 号)的要求进行核算,将原计入管理费用核算的
印花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等税金纳入税金及附加科目进行核算,其
中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合计金额为 603.80
万元,较 2015 年度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金额增加 156.53 万元,主要系公司营业
收入增加导致缴纳增值税增加,从而增加相应附加税金额所致。
4、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期间费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销售费用 4,922.11 4,767.42 4,042.81
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75% 2.84% 2.58%
管理费用 5,884.30 5,920.24 5,838.59
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28% 3.53% 3.72%
财务费用 1,110.91 2,053.50 1,915.72
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0.62% 1.22% 1.22%
三项费用合计 11,917.31 12,741.16 11,797.12
三项费用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6.65% 7.59% 7.52%
1-4-321
报告期内,发行人三项费用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52%、7.59%、
6.65%,2014 年度至 2015 年度基本保持稳定,2016 年度由于会计科目核算调整,
将原计入管理费用核算相关税金调整至税金及附加科目进行核算,导致管理费用
核算金额减少,若将原有税金调整回管理费用核算,调整后三项费用占营业收入
的比例为 6.84%,较 2015 年度下降 0.75%,主要系公司降低财务费用所致报告
期内,发行人期间费用控制情况良好。
各项期间费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构成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变化率 金额 占比 变化率 金额 占比
宣传广告费 1,224.31 0.68% -1.20% 1,239.19 0.74% 27.21% 974.11 0.62%
咨询服务费 1,111.17 0.62% -0.83% 1,120.48 0.67% 25.56% 892.42 0.57%
职工薪酬 600.90 0.34% 47.18% 408.26 0.24% 8.52% 376.21 0.24%
运输费用 674.60 0.38% 7.60% 626.97 0.37% 22.41% 512.19 0.33%
业务招待费 324.82 0.18% 12.26% 289.35 0.17% 45.49% 198.87 0.13%
差旅费 181.85 0.10% 10.53% 164.53 0.10% -5.24% 173.63 0.11%
折旧费 106.65 0.06% 3.27% 103.28 0.06% 23.76% 83.45 0.05%
办公费 202.94 0.11% -4.55% 212.62 0.13% -19.03% 262.58 0.17%
汽车费用 261.71 0.15% 3.90% 251.89 0.15% -14.96% 296.20 0.19%
其他 233.15 0.13% -33.55% 350.86 0.21% 28.45% 273.15 0.17%
1-4-322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变化率 金额 占比 变化率 金额 占比
合计 4,922.11 2.75% 3.24% 4,767.42 2.84% 17.92% 4,042.81 2.58%
发行人销售费用主要是宣传广告费、咨询服务费、职工薪酬、运输费用、业
务招待费及汽车费用等,报告期内,上述费用占销售费用的比例在 80%以上。
报告期内,公司咨询服务费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咨询服务费 1,111.17 1,120.48 892.42
销售费用合计 4,922.11 4,767.42 4,042.81
咨询服务费占销售费用比例 22.58% 23.50% 22.07%
咨询服务费主要由招标服务费以及为开拓市场发生的市场调研及咨询费用
构成。一方面,公司在供电系统以及房地产领域内的客户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遴
选电线电缆产品供应商,公司为参加招投标需向对应招投标服务单位支付招标服
务费;另一方面,电线电缆产品规格型号众多,行业技术不断升级以及行业标准
日趋完善推动消费需求重点也随之变化,民用及工程领域存在客户群体众多,消
费频次较高,产品需求多样化的特点,报告期内,公司密切关注消费热点以及铜
价走势,定期进行市场调研以及消费分析,统筹安排生产周期以及安全库存,实
现生产效益最大化,由此产生市场调研以及咨询费用。
报告期内,广告宣传费与咨询服务费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广告宣传费 1,224.31 1,239.19 974.11
咨询服务费 1,111.17 1,120.48 892.42
合计 2,335.48 2,359.67 1,866.53
占销售费用比例 47.45% 49.50% 46.17%
占营业收入比例 1.30% 1.41% 1.19%
销售数量(公里) 735,522.85 629,716.11 531,898.64
每公里费率(元/公里) 31.75 37.47 35.09
2014 年度至 2015 年度,公司为扩大销售规模,加大了市场营销与品牌推广
的力度,导致广告宣传费与咨询服务费支出有所增加,2016 年度,公司广告宣
传费与咨询服务费较 2015 年度保持稳定,但是相关费用与营业收入具有紧密联
系,对于拓展业务十分必要。
1-4-323
广告宣传费与咨询服务费合计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19%、1.41%、
1.30%,二者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波动主要系铜价持续下行导致,报告期内,
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铜杆年度均价分别为 4.84 万元/吨、4.07 万元/吨、3.82 万元/
吨,持续下跌。报告期内,公司市场拓展卓有成效,销售数量持续增加,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年复合增长率为 17.59%,公司每公里销售数量所需支出的广告
宣传费与咨询服务费分别为 35.09 元、37.47 元、31.75 元,相对较为稳定。2016
年每公里费率下滑,系因 2016 年公司广东省内收入增长了 10.76%,深圳市内销
售收入增长了 10.81%。发行人十余年来一直从事电线电缆的生产销售,以稳定
的产品品质在广东地区累积了良好的口碑,在以深圳为中心的广东地区品牌溢出
效应较为明显。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分别为 4,042.81 万元、4,767.42 万元、4,922.11
万元,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58%、2.84%、2.75%,销售费用规模
及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基本保持稳定,发行人销售费用与发行人销售情况相匹配,
控制情况良好。
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如下表所示:
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600973.SH 宝胜股份 2.73% 2.19%
002212.SZ 南洋股份 3.49% 3.90%
002276.SZ 万马股份 4.93% 4.03%
002300.SZ 太阳电缆 2.92% 2.51%
002471.SZ 中超控股 3.72% 3.25%
002498.SZ 汉缆股份 3.58% 3.86%
603333.SH 明星电缆 7.24% 7.82%
002692.SZ 睿康股份 4.06% 3.92%
603606.SH 东方电缆 3.24% 3.14%
平均值 3.99% 3.85%
发行人 2.84% 2.58%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同
期均值,主要系公司汽车、运输费用以及差旅费支出水平较低。一方面,上述同
行业上市公司主要客户领域均为电力、石化、钢铁等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细分行
业,销售行为取决于客户的投资需求,具有覆盖地域广、销售配套服务要求高的
1-4-324
特点,导致上述上市公司汽车、运输费用以及差旅费支出规模较大;另一方面,
公司主要立足民用及工程行业,客户采购频次高、单次采购规模相对较小、采购
需求规格型号多样化的特点决定了公司销售行为具有区域集中的特点,销售区域
主要集中在以深圳为中心的广东地区,从而与营业收入密切相关的汽车、运输费
用以及差旅费支出较少。2014-2015 年同行业汽车、运输费用以及差旅费支出金
额及其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600973.SH 宝胜股份 15,252.99 1.17% 12,997.51 1.07%
002212.SZ 南洋股份 1,972.91 0.86% 2,076.13 0.92%
002276.SZ 万马股份 17,430.57 2.55% 8,011.86 1.37%
002300.SZ 太阳电缆 7,049.98 1.96% 5,605.85 1.67%
002471.SZ 中超控股 7,796.69 1.51% 5,685.92 1.17%
002498.SZ 汉缆股份 5,946.21 1.43% 7,043.58 1.52%
603333.SH 明星电缆 1,240.64 1.97% 1,327.82 2.19%
002692.SZ 睿康股份 4,665.01 1.53% 2,946.43 1.18%
603606.SH 东方电缆 2,007.99 1.10% 1,725.82 1.08%
平均值 7,244.89 1.60% 5,392.98 1.38%
发行人 1,043.39 0.62% 982.02 0.63%
(2)管理费用
1)发行人管理费用的主要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构成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变化率 金额 占比 变化率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2,085.52 1.16% 15.19% 1,810.58 1.08% 10.39% 1,640.23 1.05%
折旧 407.36 0.23% -0.24% 408.32 0.24% 7.69% 379.18 0.24%
摊销 202.67 0.11% 6.44% 190.41 0.11% 0.70% 189.08 0.12%
业务招待费 204.90 0.11% 32.78% 154.32 0.09% -10.46% 172.35 0.11%
税金 158.94 0.09% -66.22% 470.55 0.28% 0.62% 467.63 0.30%
保险费 37.03 0.02% 174.21% 13.50 0.01% 206.52% 4.41 0.00%
办公费 181.26 0.10% 15.65% 156.74 0.09% -6.85% 168.26 0.11%
差旅费 108.75 0.06% -16.47% 130.19 0.08% 85.48% 70.19 0.04%
水电费 80.89 0.05% -5.88% 85.94 0.05% 16.66% 73.67 0.05%
安全生产费 352.03 0.20% 9.77% 320.71 0.19% -0.36% 321.87 0.21%
1-4-325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变化率 金额 占比 变化率 金额 占比
顾问费 164.69 0.09% -43.08% 289.34 0.17% -7.51% 312.82 0.20%
工会经费与职工教育经费 228.14 0.13% 11.69% 204.26 0.12% 23.36% 165.58 0.11%
停工损失 1,010.49 0.56% 0.78% 1,002.70 0.60% -23.10% 1,303.94 0.83%
其他 661.64 0.37% -3.08% 682.67 0.41% 19.89% 569.39 0.36%
合计 5,884.30 3.28% -0.61% 5,920.24 3.53% 1.40% 5,838.59 3.72%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自身财务系统中设置“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科目进行
研发费用的归集及核算,在合并报表中的财务报表附注列示时,鉴于发行人研发
费用金额较小,研发费用计入“管理费用-其他”进行合并披露。
报告期内,增加披露研发费用项目后,发行人管理费用明细及其占营业收入
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变化率 金额 占比 变化率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2,085.52 35.44% 15.19% 1,810.58 1.08% 10.39% 1,640.23 1.05%
折旧 407.36 6.92% -0.23% 408.32 0.24% 7.69% 379.18 0.24%
摊销 202.67 3.44% 6.44% 190.41 0.11% 0.70% 189.08 0.12%
业务招待费 204.90 3.48% 32.78% 154.32 0.09% -10.46% 172.35 0.11%
税金 158.94 2.70% -66.22% 470.55 0.28% 0.62% 467.63 0.30%
研发费用 220.16 3.74% 7.88% 204.09 0.07% -10.75% 134.98 0.09%
保险费 37.03 0.63% 174.32% 13.50 0.01% 206.52% 4.41 0.00%
办公费 181.26 3.08% 15.64% 156.74 0.09% -6.85% 168.26 0.11%
差旅费 108.75 1.85% -16.47% 130.19 0.08% 85.48% 70.19 0.04%
水电费 80.89 1.37% -5.88% 85.94 0.05% 16.66% 73.67 0.05%
安全生产费 352.03 5.98% 9.76% 320.71 0.19% -0.36% 321.87 0.21%
顾问费 164.69 2.80% -43.08% 289.34 0.17% -7.51% 312.82 0.20%
工会经费与职工
228.14 3.88% 11.69% 204.26 0.12% 23.36% 165.58 0.11%
教育经费
停工损失 1,010.49 17.17% 0.78% 1,002.70 0.60% -23.10% 1,303.94 0.83%
其他 441.48 7.50% -7.75% 478.58 0.34% 29.42% 434.41 0.28%
合计 5,884.30 100.00% -0.61% 5,920.24 3.53% 1.40% 5,838.59 3.65%
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分别为 5,838.59 万元、5,920.24 万元、5,884.30
万元,保持稳定,其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72%、3.53%、3.28%,逐年下降。
发行人 2016 年度管理费用金额较 2015 年度有所下降,主要系根据《财政部关于
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 号)的要求,原计入管理费
1-4-326
用核算相关税金调整至税金及附加科目进行核算,导致管理费用核算金额减少,
若将原有税金调整回管理费用核算,管理费用模拟计算金额为 6,229.88 万元,较
2015 年度增加 309.65 万元,增幅为 5.23%,管理费用模拟计算金额占营业收入
的比例为 3.48%。
同行业上市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如下表所示:
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600973.SH 宝胜股份 1.60% 1.47%
002212.SZ 南洋股份 4.96% 4.25%
002276.SZ 万马股份 4.82% 5.22%
002300.SZ 太阳电缆 3.77% 2.94%
002471.SZ 中超控股 4.80% 4.84%
002498.SZ 汉缆股份 5.60% 4.26%
603333.SH 明星电缆 12.47% 9.95%
002692.SZ 睿康股份 4.08% 3.91%
603606.SH 东方电缆 3.61% 3.44%
平均值 5.08% 4.48%
发行人 3.53% 3.72%
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逐年降低,2014 年度、2015
年度,其比重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同期均值,发行人有效控制日常经营管
理费用支出。
(3)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财务费用构成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变化率 金额 占比 变化率 金额 占比
利息支出 1,258.20 0.70% -43.33% 2,220.10 1.32% 8.75% 2,041.56 1.30%
减:利息收入 82.59 0.05% -10.96% 92.76 0.06% -33.93% 140.39 0.09%
汇兑损益 -83.18 -0.05% -8.26% -90.67 -0.05% 1071.51% -7.74 -0.01%
手续费及其他 18.48 0.01% 9.81% 16.83 0.01% -24.51% 22.29 0.01%
合计 1,110.91 0.62% -45.90% 2,053.50 1.22% 7.19% 1,915.72 1.22%
报告期内,发行人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22%、1.22%、0.62%,
2015 年度发行人财务费用金额较 2014 年度略有上升,主要系发行人增加存货备
货量导致财务费用日常短期资金需求增加,导致借款增加相应利息支出比例增
1-4-327
加。2016 年,发行人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 2015 年度有所下降,主要系
减少短期银行借款导致财务费用降低所致。
同行业上市公司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如下表所示:
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600973.SH 宝胜股份 1.98% 1.86%
002212.SZ 南洋股份 2.78% 2.96%
002276.SZ 万马股份 0.56% 0.88%
002300.SZ 太阳电缆 1.82% 2.18%
002471.SZ 中超控股 3.04% 3.46%
002498.SZ 汉缆股份 0.26% 0.72%
603333.SH 明星电缆 1.29% 2.31%
002692.SZ 睿康股份 2.24% 2.44%
603606.SH 东方电缆 1.20% 1.96%
平均值 1.68% 2.09%
发行人 1.22% 1.22%
报告期内,发行人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2014 年、2015 年
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同期均值,主要系发行人控制存货规模,降低经营资金
压力,减少短期银行借款所致,发行人通过未来上市融资将进一步改善财务结构,
降低资金成本。
2)停工损失
①计提停工损失的背景
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采取差异化竞争战略,立足民用及工程市场,通过在民
用及工程市场业务规模的稳步提升及良好的产品质量为公司塑造了优秀的品牌
形象,从而为公司适时拓展细分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出于拓展房地产领域及供电系统领域细分市场,确保主营业务良性、可持续
增长的需要,公司积极开拓自身高压、超高压电缆研发及生产能力。2006 年 4
月,金龙羽超高压开始建设两条 35-500 千伏交联电缆立式生产线,并于 2008 年
10 月投入使用。
上述两条 35-500 千伏交联电缆立式生产线建成投产初期即迎合了下游细分
市场的采购需求,带动金龙羽超高压营业收入快速增加。
1-4-328
2012 年以来,南方电网对其供电区域进行招投标改革,电线电缆产品需求
多进行集中采购,由各分省评标专家综合考评后确定中标供应商,加剧了该区域
内的市场竞争,导致上述两条 35-500 千伏交联电缆立式生产线订单减少,金龙
羽超高压营业收入下降较为明显,在相关订单不足情况下,两条 35-500 千伏交
联电缆立式生产线未能满负荷运转。
2013 年 12 月起,因订单减少,上述两条 35-500 千伏交联电缆立式生产线出
现较为频繁的停工状态。根据停工报告及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同意,公司对前
述两条生产线按具体停工天数测算计提停工损失。
综上所述,两条 35-500 千伏交联电缆立式生产线建成投产初期取得收入可
观,后续订单不足和至今未能完全复工系因招投标改革加剧市场竞争所致,不存
在不适应市场需求的情况
②公司针对闲置生产线采取的措施与安排
公司针对闲置生产线采取的措施与安排情况如下:
A.推行技术交流与合作,提高产品技术含量与竞争优势
公司重视与科研院所的技术交流与合作,与西安交通大学建立了长期的技术
交流和合作制度,充分利用金龙羽在电缆领域的产业优势和西安交通大学在电线
电缆专业技术领域理论和试验研究的科研技术平台,全面开展―产、学、研、用‖
合作,大力开展工艺改造创新和技术攻关,应用先进技术和工艺,降低生产成本,
提高产品质量,加快公司技术创新的步伐。公司通过深入开展高压、超高压交联
电缆系统的基础研究及关键技术研究,推动高压、超高压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系
列的国产化,从而提高公司高压、超高压产品的竞争优势。
B.深度分析供电系统需求,提出切实有效的投标方案
近年来公司根据南方电网集中采购的各项要求,积极调整自身品牌推广策
略,对下游供电系统的采购需求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切实有效的投标方案,2015
年以来陆续中标南方电网的大型物资采购项目。未来公司将持续关注下游供电区
域的采购需求以提高投标方案的中标率。
2015 年以来陆续中标南方电网供电区域内的大型物资采购项目以及深圳地
铁 6 号线、10 号线等市政施工工程项目并签订相关合同。
C.拓展高压、超高压电缆的房地产、民用及工程领域
1-4-329
近年来公司积极调整高压、超高压电缆的推广及销售政策,在致力于深度分
析供电系统需求并调整招投标方案的基础上,亦大力拓展房地产、民用及工程领
域。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和良好的品牌形象等优势,公司高压、超高压电缆于房
地产、民用及工程领域逐渐获得客户的认可并签订相关合同。
随着上述合同及中标业务的逐步执行,公司上述两条 35-500 千伏交联电缆
立式生产线未来收益将有显著提升,从而极大降低减值风险,明显提升公司盈利
能力。
5、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坏账损失 679.58 284.33 264.69
存货跌价损失 29.29 - -
合计 708.87 284.33 264.69
2015 年度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较 2014 年度增加 19.64 万元,增加 7.42%,
为坏账损失计提增加所致;2016 年度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为 708.87 万元,较 2015
年度增加 424.53 万元,增加 149.31%,主要系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损失增加及计
提的存货跌价损失所致。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其他流动资产 252.23 72.45 -26.48
其中:套保工具 252.23 72.45 -26.48
合计 252.23 72.45 -26.48
7、营业外收支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外收支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外收入 456.00 307.48 289.40
营业外支出 21.36 40.77 341.50
营业外收支净额 434.64 266.71 -52.10
1-4-330
营业外收支净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2.67% 1.96% -0.45%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外收支净额分别为-52.10 万元、266.71 万元、434.64
万元,其波动主要是由政府补助项目的变化而引起的。营业外收支净额占利润总
额的比例较低,对发行人盈利能力的影响较小。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
政府补助 390.39 260.31 135.00
无法支付款项 - - 98.48
其他 65.62 47.17 55.92
合计 456.00 307.48 289.40
报告期内,发行人政府补助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6 年区政府扶持资金项目补助 179.59 - -
失业稳岗补贴 10.80 - -
2015 年品牌培育推广项目资助 100.00 - -
2016 年上市培育项目资助 100.00 - -
2014 年区政府扶持资金项目补助 - 100.00 -
2014 年品牌培育推广项目资助 - 100.00 -
2013 年度优化外贸结构扶持资金 - 2.06 -
2015 年上市培育项目资助 - 45.15 -
出口信用保险资助资金 - 11.16 -
2013 年品牌培育推广项目资助 - - 100.00
2014 年广东省名牌产品扶持项目补助 - - 20.00
黄标车提前报废奖励补贴 - 1.94 15.00
合计 390.39 260.31 135.00
根据 2016 年 11 月 2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区政府扶持资金管理联席会议
的审定,补助金龙羽电机能效提升项目资金 9.59 万元,上市培育项目资金 30.00
万元,金龙羽已于 2016 年 12 月 1 日、2016 年 12 月 20 日收到深圳市龙岗区财
政局拨付的该两项扶持资金 39.59 万元;根据 2016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 2016 年
1-4-331
第三次区政府扶持资金管理联席会议的审定,补助金龙羽总部企业成长贡献扶持
项目资金 60.00 万元,上市培育项目资金 80.00 万元,金龙羽已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2016 年 12 月 20 日收到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拨付的该两项扶持资金 140.00
万元,2016 年度共计收到区政府扶持资金项目补助 179.59 万元。
根据深人社规【2016】1 号文件《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
政委员会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金龙羽于 2016
年 9 月 20 日收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拨付的 10.80 万元元失业稳岗补贴
资金。
根据深经贸信息预算字【2015】297 号文件《市经贸信息委、市财政委关于
下达 2015 年度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其他优势产业品牌培育项目资助计划的
通知》,金龙羽已于 2016 年 5 月 9 日收到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拨付
的该项资助资金 100.00 万元。
根据深经贸信息中小字【2016】138 号文件《深圳市经贸信息委、深圳市财
政委关于下达 2016 年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改制上市培育项
目资助计划的通知》,金龙羽已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收到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署
拨付的该项资助经费 100.00 万元。
根据《市经贸信息委、市财政委关于下达 2014 年度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
金品牌培育项目资助计划的请示》深经贸信息预算字【2015】33 号,金龙羽于
2015 年 6 月 23 日收到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拨付的转型升级及品牌培
育资助资金 100.00 万元。
根据 2014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三次区政府扶持资金管理联席会议
审定,认定本公司为总部企业认定类扶持项目,金龙羽于 2015 年 1 月 26 日收到
总部企业认定类扶持资金 100.00 万元。
根据《市经贸信息委关于申报 2013 年度优化外贸结构扶持资金的通知》,
发行人已于 2015 年 7 月 6 日收到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拨付的该项扶持资金 2.06 万
元。
根据深经贸信息中小字【2015】121 号文件《深圳市经贸信息委、深圳市财
政委关于下达 2015 年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改制上市培育项
目资助计划的通知》,发行人已于 2015 年 9 月 24 日收到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署
拨付的该项资助经费 45.15 万元。
1-4-332
根据《深圳市出口信用保险资助资金实施细则》(深经贸信息外贸字【2014】
248 号)及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龙岗区 2014 年保费资助的通
知,发行人分别于 2015 年 11 月 6 日收到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的保费
资助 4.96 万元,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收到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的保费资助 6.20
万元
根据《深圳市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2013 年-2015 年)》,发行人
2015 年度提前报废的黄标车按办法规定申请奖励补贴共计 1.94 万元。
根据《市经贸信息委、市财政委关于下达 2013 年度深圳市品牌培育专项资
助和资助资金的通知》深经贸信息预算字【2014】12 号,金龙羽于 2014 年 3 月
19 日收到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拨付的深圳品牌培育专项资金 100.00 万元。
根据 2014 年 7 月 18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二次区政府扶持资金管理联席会议
审定,认定金龙羽为质量发展类扶持项目,金龙羽于 2014 年 9 月 28 日收到广东
省名牌扶持项目资金 20.00 万元。
根据《深圳市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2013 年-2015 年)》,金龙羽
2014 年度提前报废的黄标车按办法规定获得奖励补贴共计 15.00 万元。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7.30 0.65 8.47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7.30 0.65 8.47
对外捐赠 10.00 0.36 -
其他 4.07 39.76 333.03
合计 21.36 40.77 341.50
金龙羽根据深龙住建罚【2015】8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
向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国库缴纳罚款 39.41 万元,上述罚款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
存在未组织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的情况。
金龙羽于 2004 年 8 月 10 日由长鸿地产开发(深圳)有限发行人处取得
G04501-2 号宗地的土地使用权,由于长鸿地产开发(深圳)有限发行人未按深
龙地合字(1993)091 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约定时间竣工,发行
人于 2014 年 12 月 24 日代其缴纳土地违约金 137.72 万元。
1-4-333
根据 2015 年 3 月 16 日金龙羽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签
订的深龙地合字(1993)091 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补充协议(补
1),因与深圳市规划道路冲突,调出 G04501-2 号宗地 6,986.04 平方米用地无偿
收回国有,其所对应的土地账面价值 170.66 万元作为非常损失计入 2014 年度营
业外支出。
8、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所得税费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4,614.99 3,989.94 3,425.31
递延所得税调整 -138.33 52.96 344.02
所得税费用合计 4,476.66 4,042.90 3,769.33
利润总额 16,275.35 13,599.38 11,538.06
所得税费用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27.51% 29.73% 32.67%
9、同行业净利率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净利率情况如下所示:
净利率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600973.SH 宝胜股份 1.28% 1.06%
002212.SZ 南洋股份 2.47% 2.29%
002276.SZ 万马股份 4.03% 4.05%
002300.SZ 太阳电缆 5.26% 5.22%
002471.SZ 中超控股 2.22% 3.08%
002498.SZ 汉缆股份 8.37% 5.13%
603333.SH 明星电缆 0.53% -11.40%
002692.SZ 睿康股份 4.88% 4.40%
603606.SH 东方电缆 2.77% 4.08%
平均值 3.53% 1.99%
剔除明星电缆后平均值 3.91% 3.66%
发行人 5.70% 4.95%
注 1:因明星电缆报告期内存在经营性亏损,表中列示剔除明星电缆净利率的同行业净利率
平均值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率分别为 4.95%、5.70%、6.59%,2014 年度、2015 年
度相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净利率平均值较高,主要系发行人综合毛利率高于同行业
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同时发行人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销售费用占营业
1-4-334
收入的比例及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比例,具体
分析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发行人盈利能力
分析‖之―(三)营业毛利构成及毛利率分析‖及―(四)经营成果变化情况分析‖
相关内容。
(五)影响发行人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发行人致力于普通电线、特种电线、普通电缆和特种电缆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已形成稳定的经营模式和较强的竞争优势。可能影响发行人盈利能力连续性
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如下:
1、市场竞争状况与发行人综合竞争力
目前国内的线缆企业数量众多,但产业集中度低,市场竞争日益加剧。部分
企业社会责任缺失,通过不正当手段进行恶性竞争,以劣质低价产品冲击市场,
严重破坏了市场流通秩序。此外,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升级,对电线电缆行
业内企业在研发能力、产品性能、管理水平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
发行人是深圳地区规模最大、产品最齐全、技术最先进的电线电缆企业,产
品主要服务于广东省内客户。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发行人在产品质量、品牌
影响力、技术积累、管理能力等方面积累了较强的竞争优势。未来,发行人将进
一步在研发能力、质量控制、品牌推广、市场开拓等方面加大投入,增强盈利能
力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宏观经济景气度
电线电缆行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景气度紧密相关。若国内宏观经济景气度提
升,投资和消费需求旺盛,将促进电线电缆产品需求增长,有利于发行人开拓市
场业务。反之,若国内宏观经济持续不景气,投资和消费需求受到不利影响,电
线电缆产品需求亦将下降,从而可能对发行人业务发展构成不利影响。
3、原材料价格波动
电线电缆产业属于典型的―料重工轻‖行业。报告期内,铜在发行人产品的成
本构成中占据 89.01%、86.00%、85.52%。铜价受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主
要生产国的生产状况等因素影响,近年来市场价格曾出现大幅波动。如主要原材
料价格大幅上涨,将使发行人成本压力增加,并可能造成流动资金紧张;如主要
原材料持续下跌,将降低发行人库存产品价值,影响发行人营业利润的稳定增长。
1-4-335
(六)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和不能合并报表的投资收益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434.64 266.71 -52.10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109.43 76.54 -5.5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税后) 0.00 0.00 0.00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325.21 190.17 -46.52
净利润 11,798.69 9,556.48 7,768.73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净利润的比重 2.76% 1.99% -0.60%
报告期内,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46.52 万
元、190.17 万元、325.21 万元,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政府补助、固定资产
处置取得的收益等营业外收支净额。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发行人净利润的比例较
低,对发行人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非经常性损益的详细情况请详见本招股说明
书―第十节 财务与会计信息‖之―五、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表‖。
报告期内,发行人没有不能合并报表的投资收益。
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市场发展良好,盈利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故发行人
的盈利能力并不存在对非经常性损益或合并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的依赖,同时,
也未有可以预见的可能对发行人盈利能力构成重大影响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三、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分
别为 1,437.55 万元、1,069.87 万元、554.24 万元,主要为发行人进行改扩建办公
住所,购买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及研发设备和购置土地使用权支出,均根据发行
人主营业务的发展情况进行。
(二)发行人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求量
发行人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为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
目,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1-4-336
四、发行人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重大期后事项及
其他重要事项对发行人的影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对外担保。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重大诉讼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其他或有事项、重大期后事项及其他重要
事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十、期后事项、或有事项
及其他重要事项‖。
五、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一)发行人财务状况的未来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符合电线电缆行业―料重
工轻‖的行业特点,发行人资产流动性较好。发行人严格管理应收账款,应收账
款回款能力较高,坏账风险较小。发行人逐步控制存货规模,经营风险逐年降低。
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处于正常范围内,发行人不存在较
大的短期偿债风险。发行人负债结构合理,银行信誉高,报告期内不存在逾期未
偿还债务,财务政策稳健。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项资产周转率较为稳定,发行人资产管理能力良好。随
着发行人盈利能力和资产规模的进一步提高,发行人资产运营效率将进一步提
升。
随着发行人的持续发展和未来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发行人存货、应收账款
规模的增加将增加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另因发行人产品成本中单位成本高的原材
料铜占比较高,未来发行人将面临原材料铜价格波动带来的压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将进一步下降,资本结构也将
得到进一步优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之后,发行人规模将进一步增加,
规模效应将不断提升,财务状况将得到改善。
1-4-337
(二)发行人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经过多年的发展、积累,发行人电线电缆产品生产技术不断完善、产品质量
不断提升,市场需求不断扩大,规模效益得到良好体现,盈利能力逐年增强。
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陆续建成投产,发行人将进一步提升自身的研发
水平,扩大―高阻燃耐火特种电线电缆‖的生产能力,未来发行人稳定、连续的盈
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六、股东未来分红回报分析
(一)未来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规范发行人股票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
保证投资者分享发行人的发展成果,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同时便于
股东对发行人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发行人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发行人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发行
人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的指示精神并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及《金龙羽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上市修订草案)》的相关规定,发行人董事会制定了《金龙羽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1、《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的因素
发行人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发展战略、社会资金成本、
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发行人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
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等情况,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
期利益,对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从而建立对投资者持续、
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机制,以保证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
稳定性。
2、《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1)遵循《发行人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
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发行人章程(上市修订草案)》的有关规定。
(2)兼顾发行人的可持续发展与对发行人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在保证发
行人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发行人应实施积极、稳定、连续的利润分配政策。
1-4-338
(3)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诉求)、独立董事、监事的
意见,维护股东决策参与权、知情权和投资收益权。
3、《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
(1)利润分配形式
①发行人采取现金、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
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②发行人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市修订草案)》的规定,在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且现金能够
满足发行人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发行人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在具备下列
所述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发行人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
的可分配利润的 10%。现金分红条件如下:
I 发行人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发行人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
的税后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II 审计机构对发行人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除上述分红条件外,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发行人董事会还将综合考虑发行人
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
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确定发行人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的最低比例:
I 发行人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II 发行人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III 发行人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发行人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拟进行重大投资、收购或
者购买资产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③若董事会认为发行人股本情况与发行人不断发展的经营规模不相匹配时,
在满足最低现金股利分配前提下,发行人可以另行增加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
润分配。股票股利发放条件:
I 发行人未分配利润为正,当期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发行人现金流可以满足
发行人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1-4-339
II 审计机构对发行人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III 董事会认为发行人股票价格与发行人股本规模不匹配,发行人具有成长
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并已在公开披露文件中对相关因素的合
理性进行必要分析或说明,且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发行人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
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2)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发行人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
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发行人董事会可以根据发行人盈利情况及资金需
求状况提议发行人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具体分配方案由发行人董事会根据发行人
实际经营及财务状况依职权制订并由发行人股东大会批准,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发
行人资金情况的,发行人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
金。
(3)利润分配政策、方案的决策机制
①发行人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发行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结合发行人章程的
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提出和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独立董
事同意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
预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②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发行人现金分红的
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
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
事会审议。
③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
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④在当年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董事会未提出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预案或者按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的,还应说明原因并在
年度报告中披露,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发
行人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1-4-340
⑤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
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的,就相关
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审核意见。
⑥股东大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
进行表决。
4、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程序
发行人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利润分
配政策的,应由发行人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提请股
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调整后的
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议案需分别经监事会和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提案中应详细说明
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原因。发行人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
为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提供便利。
(二)未来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合理性分析
发行人制定未来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到发行人盈利规模、现金流量情
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融资规模、银行信贷等因素,
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可以保持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的
连续性和稳定性。
七、上市当年即期回报摊薄测算及填补回报的措施
(一)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拟用于高阻燃耐火特种电线电缆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由于项目有一定的建设期和达
产期,预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能够增加公司经营周转资金,
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减少财务费用外,在此期间股东回报仍将通过公司现有
业务产生收入和利润实现,公司现有业务预计经营稳定,未有重大变化。按照本
次发行 8,000.00 万股,公司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预计募集资金到位当
1-4-341
年,公司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稀释后每股收益)受股本
摊薄影响,在现有利润未实现增长或增长较小的情况下相对上年度每股收益呈下
降趋势。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公司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 0.2252 元/股、
0.2770 元/股、0.3420 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 0.2265
元/股、0.2715 元/股、0.3326 元/股。
在公司股本有所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净利润的增长未能超过股本扩张速
度,公司摊薄后的即期每股收益将下降。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具体情况如下:
1、影响分析的假设条件
(1)本次公开发行于 2017 年 6 月前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
公开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
准;
(2)本次公开发行数量预计为 8,000.00 万股;
(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 47,313.53 万元,不考虑发行费
用等的影响;
(4)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
发生重大变化;
(5)2016 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798.69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1,473.48 万元。此次测算,假设 2017 年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较 2015 年增长 0.00%、5.00%和 10.00%。
前述利润值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
摊薄即期回报对每股收益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2、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如下:
2017年度发行后
项目 2016年度 净利润增长率
0.00% 5.00% 10.00%
普通股股数(股) 345,000,000 425,000,000 425,000,000 425,000,000
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股数(股) - - - -
1-4-342
2017年度发行后
项目 2016年度 净利润增长率
0.00% 5.00% 10.00%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7,986,917.56 117,986,917.56 123,886,263.44 129,785,609.32
(元)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4,734,815.65 114,734,815.65 120,471,556.43 126,208,297.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420 0.3065 0.3218 0.3371
稀释每股收益(元) 0.3420 0.3065 0.3218 0.3371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3326 0.2980 0.3129 0.3278
(元)
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3326 0.2980 0.3129 0.3278
(元)
注:公开发行按照2017年6月完成进行测算。
(二)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1、本次融资的必要性
(1)项目实施是顺应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电线电缆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配套产业之一,逐渐趋向同质化竞争,而中高
端市场逐渐向品牌化、专业化、特种化方向发展。我国电线电缆领先企业尽管已
具备较强的竞争实力,但与国际大型电线电缆企业相比,在技术水平、产业规模、
品牌影响力等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下游产业对电线电缆配套产业逐渐提出更
新、更高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行业发展趋势,有利于公司
增强市场竞争力。
(2)项目建设是贯彻公司战略要求、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必要举措
近年来,随着阻燃耐火电线电缆市场的较快发展,公司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
和良好的品牌形象等优势,迎来了快速发展期。随着建筑、轨道交通等下游产业
需求的快速增长,公司现有高性能阻燃耐火电线电缆产能已不能满足未来市场需
求的增长,迫切需要引进新的生产设备,升级生产基地规模,提升特种电缆尤其
是高性能阻燃耐火电缆的生产能力。
品牌与营销网络将成为行业内企业之间竞争的关键因素,公司拟在广州等 7
个城市建立营销网点,扩大并完善营销网络,加大市场营销力度,进一步增强网
络渗透能力,提升公司品牌价值和市场地位,确保在今后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
地位,保持公司在广东地区的市场领先优势。
通过积极开发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抢占国内高端市场是公司的重要发展
方向。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加大研发投入,优化产品结构,向高附加值的新
1-4-343
产品升级和向新领域拓展,并快速实现新产品的产业化和规模化,获得技术创新
效益。
2、本次融资的可行性
(1)我国特种电线电缆行业市场前景广阔
随着科技的进步、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制造业的大
力发展,我国经济社会进一步向绿色环保、低碳节能、信息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电力、建筑、通信、交通运输、新能源等下游产业均对电线电缆的应用提出了更
高要求,为阻燃、耐火等特种电线电缆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和广阔的市场
前景。
(2)公司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公司是一家国内领先的民营电线电缆企业,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公司
已拥有较完善的产品线,形成了较强的品牌影响力,积累了较深厚的技术实力和
服务能力,打造了一支具有战斗力的人才队伍。
(3)公司将进一步巩固技术实力和研发优势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研发先行、技术致胜‖这一发展战略,不断加大研发投入,
完善研发体系,激发公司创新活力,通过不断研发新的工艺和技术,扩展产品线,
有效满足客户需求;进一步完善人才储备和技术积累机制,通过内部培养、外部
引进及聘请专家顾问等方式,进一步扩充技术人才队伍,增强公司技术实力,为
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4)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市场营销力度和完善客户服务体系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营销渠道建设和客户服务体系,通过引进和培养专业素质
过硬、综合能力较强的营销人才,不断深化市场营销网络布局,扩大公司市场覆
盖范围,提升公司市场影响力;通过不断增强内部管理能力,完善客户服务体系,
不断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和客户满意度。此外,公司将针对大客户完善服务平台,
通过配备专业的服务团队,为其提供专家式的综合服务。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
募集资金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1-4-344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别为高阻燃耐火特种电线电缆建设项目、营销
网络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是围绕现有业务提升市场竞
争力和技术优势、增强盈利能力的举措。其中高阻燃耐火特种电线电缆建设项目
旨在提高公司现有高性能阻燃耐火电线电缆的生产能力,优化产品结构;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有利于公司快速完成现有产品升级换代,提高高附加值领域的技术储
备优势,获得技术创新效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可增强公司在广东省内深圳以外
地区的网络渗透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价值和市场地位,保障公司在广东地
区的市场领先优势;公司利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降低债务压力,
减轻财务负担,提高持续盈利能力。
2、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已在电线电缆行业耕耘多年,积累了较强的产品质量优势、品牌优势、
技术优势、管理优势,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业务联系紧密,公司已根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相应进行人员、技术、市场等资源的储备,确保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可以顺利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具备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心技术
公司注重技术革新,根据市场需求热点不断改进产品性能,提高产品质量以
满足日趋多样化、精细化的客户偏好,在新产品开发、新材料和新技术的应用等
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公司关键生产工序引进国内外先进的设备设施,并在引进、
消化吸收及再创新的基础上,掌握了国内外先进的生产技术,通过技改及工艺优
化等手段,不断加强公司工艺装备水平和制造能力。经过多年的技术创新和生产
经验积累,在原材料选择、检测及使用,生产设备配置、设备改造及工艺流程再
造,以及生产过程控制等方面逐步形成技术优势。公司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已成
功开发出 10 多个系列、100 多个型号、5,600 余种规格的电线电缆产品,拥有耐
火低烟无卤电线电缆、耐火电线电缆、阻燃电线电缆、低烟无卤电缆等产品系列,
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自主开发体系。公司是国内少数拥有 3,500mm2 大截面电力电
缆生产能力的企业之一,在电线电缆产品的阻燃耐火技术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
势,在目前国内大多数的耐火电缆只符合 IEC60331 标准要求的情况下,公司耐
火电缆通过了 CWZ 性能试验,满足耐火试验、耐火振动试验、耐火喷淋试验等
要求,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同时,发行人还与西安交通大学等科研院所签署战略
合作协议,充分利用金龙羽在电缆领域的产业优势和西安交通大学在电线电缆专
1-4-345
业技术领域理论和试验研究的科研技术平台,全面开展―产、学、研、用‖合作,
提升金龙羽公司技术创新能力;此外,发行人还曾参与多个电线电缆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的起草及修订工作,积极推动行业标准的发展。
(2)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积极储备配套业务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实施引进和自我培养相结合的人才战略,建立了完善的
人才选拔、任用机制,符合行业、公司发展特点的研发激励机制,多年来广泛吸
收行业精英,在研发、生产、销售、管理等各个环节积累、培养了大量专业人员。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职员工 795 人,较 2015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37
人,具体情况如下: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序号 岗位类别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1 管理人员 41 5.16% 42 5.54%
2 技术人员 47 5.91% 46 6.07%
3 销售人员 56 7.04% 35 4.62%
4 财务人员 35 4.40% 32 4.22%
5 行政人员 69 8.68% 73 9.63%
6 生产人员 547 68.81% 530 69.92%
合计 795 100.00% 758 100.00%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配套人员主要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招聘相结合的方
式储备。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经营管理上与公司现有业务保持一致性,
所需管理人员主要通过内部培养方式获取;相应技术人员、生产一线员工则主要
通过外部招聘取得,并辅之以新老员工传帮带的内部培训制度。公司已指定副总
裁、总工程师、销售主管负责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上述主要负责人均
具有多年的行业经验;同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公司还配置了相应经
验丰富的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作为募投项目研发、生产、管理、销售的骨干力量,
以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打下良好的人力资源基础。
(3)珠三角地区区位优势为公司提供潜力巨大的消费市场
公司位于国内最早建立的经济特区深圳,是华南地区规模最大、产品最齐全、
技术最先进的电线电缆企业之一。广东是我国的经济强省,也是经济发展最为活
跃的地区。由于公司主要立足民用及工程行业,客户采购频次高、单次采购规模
相对较小、采购需求规格型号多样化的特点决定了公司销售行为具有区域集中的
1-4-346
特点,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以深圳为中心的广东地区,广东省内电线电缆旺盛的
市场需求,为近年来公司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公司利用质量、品
牌、规模等优势在竞争激烈的广东省内地区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形成了自身的核
心竞争力,并成长为广东省乃至华南地区知名的电线电缆企业。未来,随着珠三
角地区经济向着更有效益、更高质量的持续发展,公司的市场优势将更加显著,
从而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创造良好条件。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兼顾公司短期产能扩张以及长期保持技术先进
性的战略需要,统筹考虑长期资产投资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对资金使用计划的节奏
性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达产实施后,首先将有效缓解特种电缆产能不足
对公司销售市场拓展的限制,辅之以公司营销网络的搭建及完善,公司市场占有
率有望得以进一步提高;其次,公司流动资金充裕情况下可以偿还银行贷款,减
少利息支出,优化债权融资与股权融资结构,并为生产过程的有序进行提供充分
的流动性支持;最后,研发中心建成后,将进一步巩固公司技术实力和研发优势,
为保持公司持续竞争优势奠定坚实基础,从而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四)填补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具体措施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
公司专业从事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主要产品包括电线和电
缆两大类,其中电线分为普通电线和特种电线,电缆分为普通电缆和特种电缆。
公司于 2002 年被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列入《全国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所需
要设备产品及生产推荐目录》,并积极推动行业标准的发展,曾参与多个电线电
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起草及修订工作。―金龙羽‖品牌经过多年的市场考验,
在深圳乃至广东地区广大消费者心目中已有相当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并进而转化
为美誉度和信任度,产品多年来一直保持畅销。凭借较强的竞争优势,公司获得
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多个省市电网产品入网许可,知名企业客户包括蓝思科技、
伯恩光学、万科、招商地产、华侨城等,产品曾应用于众多重点工程项目如国家
电网及南方电网相关工程项目、深圳世界之窗、深圳大剧院、深圳体育馆、深圳
机场、深圳市民中心、深圳会展中心等,同时出口新加坡、澳大利亚、香港等多
个国家和地区。
1-4-347
随着科技的进步、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制造业的大
力发展,特种电线电缆成为行业主要的增长点,为公司特种电线电缆生产销售业
务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公司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完善研发体系,不断增强自身
综合创新能力和技术实力,拟进一步提升特种电线电缆业务的市场竞争力。
2、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电线电缆产业属于典型的―料重工轻‖行业,铜、铝等主要原材料在产品的成
本构成中占据较大比例。铜、铝等大宗商品受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主要生
产国的生产状况等因素影响,近年来市场价格曾出现巨幅波动,对电线电缆企业
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主要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可能将
使企业的成本压力增加,并可能造成流动资金紧张;而主要原材料的持续下跌,
可能将降低企业库存产品存货价值,从而增加企业经营负担。
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为铜、电缆料等,其中铜材料占公司产品总成本 90%
左右,由于铜成本占公司产品成本比例较高,铜价的波动将会加大公司的经营压
力,影响公司销售收入、销售利润等经营业绩。
为应对原材料价格变动风险,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执行安全库存策
略,并根据铜价波动趋势在制度允许范围内灵活调整库存,针对已签订项目合同
业务则采取订单式生产模式,根据项目合同或订单决定采购和生产进度,严格控
制库存规模,此外在―远期订单‖采购模式下,公司通过铜、铝期货套期保值锁定
成本。
(2)市场竞争风险
国内的线缆企业数量众多,但产业集中度低,行业内多数企业具有规模小、
技术落后、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致使产品结构性矛盾突出,虽然行业总体
产能过剩,但具有品牌优势、技术优势的特种线缆仍然供应不足,而中低端产品
则产能过剩,市场竞争激烈。部分企业社会责任缺失,通过不正当手段进行恶性
竞争,以劣质低价产品冲击市场,严重破坏了市场流通秩序。此外,国外电线电
缆生产厂商直接或通过联营、合资等间接方式进入国内市场,加剧了行业竞争。
与国际大型电线电缆企业相比,我国电线电缆企业无论在投入的资金、人力、物
力,还是在研发领域均有一定差距,使得我国电线电缆企业在高端电线电缆产品
1-4-348
领域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因此,公司如不能加大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持续优
化产品结构,将面临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风险。
为应对市场竞争风险,一方面,公司与西安交通大学等科研院所签署战略合
作协议,充分利用金龙羽在电缆领域的产业优势和西安交通大学在电线电缆专业
技术领域理论和试验研究的科研技术平台,全面开展―产、学、研、用‖合作,提
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另一方面,公司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 5,340.34 万元建
设研发中心,从而优化产品结构,向高附加值的新产品升级和向新领域拓展,并
快速实现新产品的产业化和规模化,获得技术创新效益。
3、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
措施
公司将通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水平等措施,提高投资
者回报。具体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从而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盈利能力的提升效应。公司拟建设
的高阻燃耐火特种电线电缆项目预计建设周期为两年,达产后净利润预计为
5,459.00 万元,按发行后股本计算,可使每股收益增加 0.1284 元,有望弥补本次公
开发行对即期每股收益的摊薄。
(2)提升市场开拓能力
公司拟用募集资金在广州等 7 个城市建立营销网点,从而扩大并完善营销网
络,加大市场营销力度,进一步增强网络渗透能力,提升公司品牌价值和市场地
位,以进一步扩大营业收入规模并充分消化高阻燃耐火特种电线电缆项目新增产
能。
(3)加大成本管控力度
公司 2016 年度财务费用支出达到 1,110.91 万元,其中利息支出 1,258.20 万
元。假设公司于 2016 年底使用募集资金 20,424.33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按平均银
行贷款利率 6.00%来测算,全年可节约利息费用 1,225.46 万元。公司利用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降低债务压力、减轻财务负担,提高持续盈利能
力。
1-4-349
上述填补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措施并不等同于对未来利润情况作出预测,投资
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责
任。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发行人 2017 年 1-3 月主要财务信息
发行人已聘请亚太会计师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 2101 号——财
务报表审阅》,对发行人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的合并及发行人资产负债表,
2017 年 1-3 月的合并及发行人利润表、合并及发行人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发行
人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亚会 A 阅字(2017)
0007 号《审阅报告》。亚太会计师认为,其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其相信金龙
羽集团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
允反映金龙羽集团 2017 年 3 月 31 日的合并及发行人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 1-3
月的合并及发行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保证该等财
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
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人 2017 年 1-3 月及 2016 年 1-3 月财务信息未经审计,但已经亚太会计
师审阅。相关简要财务信息列表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3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比例
资产合计 105,364.87 116,739.39 -9.74%
货币资金 2,674.53 13,795.22 -80.61%
应收账款 38,257.41 36,442.31 4.98%
存货 29,354.60 24,141.54 21.59%
流动资产合计 77,861.41 88,535.65 -12.06%
固定资产 20,182.89 20,824.12 -3.08%
无形资产 5,606.85 5,651.85 -0.8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7,503.46 28,203.74 -2.48%
负债合计 29,426.32 39,008.68 -24.56%
1-4-350
短期借款 20,000.00 30,000.00 -33.33%
应付账款 3,188.51 1,464.49 117.72%
预收账款 3,597.89 3,849.93 -6.55%
所有者权益合计 75,938.55 77,730.71 -2.31%
从上表情况看,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总资产为 105,364.87 万元,
较 2016 年末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归还短期借款及向股东分红所致;发行人所
有者权益 75,935.55 万元,较 2016 年末减少 1,792.16 万元,主要系向股东分红及
累计未分配利润增加所致。
2、利润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 1-3 月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36,297.31 31,401.19 15.59%
营业利润 2,929.22 2,848.95 2.82%
利润总额 2,971.16 2,848.76 4.30%
净利润 2,119.24 2,089.44 1.4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19.24 2,089.44 1.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87.80 2,089.74 -0.09%
从上表情况看,发行人 2017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36,297.31 万元,较 2016
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15.59%,2017 年第一季度发行人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
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较 2016 年同期有所上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6 年同期略有下降。
3、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发行人 2017 年 1-3 月及 2016 年 1-3 月纳入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项目和金额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 1-3 月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0.7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发行人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13.70 -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8.24 0.51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41.94 -0.19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10.49 0.11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31.44 -0.30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税后) - -
1-4-351
项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 1-3 月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31.44 -0.30
发行人 2017 年 1-3 月非经常性损益扣除所得税费用影响后合计 31.44 万元,
占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48%,相对较小。2017 年 1-3 月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较 2016 年同期有所上升,主要系政府补助及
其他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增加所致。
4、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 1-3 月 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41.62 7,593.27 -163.7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5.75 -15.96 -562.6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170.96 -14,018.75 -1.0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120.69 -6,444.53 -196.70%
从上表情况看,2017 年第一季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4,841.62 万元,主要系第一季度内公司增加存货备货同时销售收入增加相应应
收账款增加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所致。发行人投资活
动现金流量为负主要是发行人为适应业务规模持续扩大而购建固定资产的资本
性支出。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负,主要因为发行人偿还银行借
款及支付向股东分红款所致。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发行人主要从事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发行人业务进入平
稳发展阶段,不具备明显的周期性特征。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
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
成、其他税收政策与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相比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也未
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1-4-352
(三)2017 年 1-6 月业绩预计情况
2017 年 1-6 月预计营业收入区间为 77,050.00 万元至 80,013.00 万元,上年同
期数 76,362.98 万元,变动幅度为 0.90%至 4.78%;2017 年 1-6 月预计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区间为 4,832.03 万元至 5,051.52 万元,上年同期数为
4,809.80 万元,变动幅度为 0.46%至 5.03%;2017 年 1-6 月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区间为 4,645.62 万元至 4,861.5 万元,上年
同期数为 4,619.78 万元,变动幅度为 0.56%至 5.23%。
1-4-353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一、发行人发展战略和主要经营目标
(一)发展战略
金龙羽坚持以―让人类安居乐业‖为使命,以现代企业理念为导向,以质量为
立足之本,以创新为发展之源,以―追求极致‖的精神不断创新,持续开发出科技
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的电线电缆产品,努力将公司打造成为一个受人尊敬、国
内一流的知名电线电缆供应商。
(二)主要经营目标
金龙羽将围绕上述发展战略,充分发挥自主创新优势,构建高效率和高品质
的制造体系,坚持品牌化和差异化竞争路线,巩固和提高细分市场相对优势,以
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在现有产品基础上积极开发新产品,优化公司
产品结构;立足珠三角,加大区域扩张力度,适时推进国际市场开拓步伐;适当
利用资本杠杆开展并购、业务合作,实现外延式发展。
二、具体业务发展计划
(一)产能扩大和产品结构升级计划
随着建筑、轨道交通等下游产业线缆需求的持续增长,公司现有高阻燃耐火
电线电缆产能已不能满足未来市场需求,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引进新
的生产设备,改进产品生产线,提升高阻燃耐火电线电缆的生产能力。同时,在
现有产品基础上,积极研发具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特种电线电缆产品,不
断丰富产品线和优化产品结构。
(二)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计划
在公司发展战略的基础上,通过有效整合公司资源,制定科学合理的营销网
络和品牌建设计划,继续深化市场营销网络布局,进一步加大品牌建设力度。
1、公司将进一步完善营销渠道建设和客户服务体系,通过引进和培养专业
素质过硬、综合能力较强的营销人才,不断深化市场营销网络布局,扩大公司市
1-4-354
场覆盖范围,提升公司市场影响力;通过不断增强内部管理能力,完善客户服务
体系,不断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和客户满意度。此外,本公司将在立足于国内市场
的同时,抓住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历史性机遇,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业务。
2、同时,为更好的扩展新市场和深耕现有市场,公司将在品牌建设方面增
加投入,进一步扩大公司品牌知名度,提高市场占有率。品牌建设措施包括在各
类媒体(包括报纸、杂志、电视、电台、网站、户外等其他载体)实施的各类硬
性广告、软性新闻宣传,参与各类公益性赞助活动,组织各类庆典、新闻发布会、
促销推广、招商展览活动等,随着网络新媒体的兴起,公司也将越来越注重通过
网络平台对公司品牌及产品进行宣传。
3、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部分用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根据项目规划,拟在
深圳总部建设营销服务支撑平台,在广州、珠海、东莞、汕头、河源、湛江、
清远等七个城市设立营销分支机构和进行广告投入,从而建立覆盖广东市场主
要城市的营销服务体系,增强在广东省内主要城市的品牌影响力。
(三)技术开发与创新计划
公司计划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准备将本次发行所募集的部分资金用于
建设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研发中心。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加强研发创新团
队建设,全面提升研发中心软硬件实力,确保在新材料应用、新工艺研究、新产
品开发等方面的重大研发项目取得成效,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
未来三年公司将不断完善研发管理体系,在研发战略的指导下制定切实可行
的研发策略、研发方针和研发技术路线,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采用项目开发奖
励、设立企业创新基金等激励措施,激发公司创新活力。
(四)人力资源开发计划
人才是公司保持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公司将根据发展战略和业务需要,不断
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完善以绩效和能力为核心的专业人力资
源管理体系。
1、努力创建学习型企业,通过多种形式持续开展员工的培训工作,形成赶、
学、超的氛围,全面建设多层次、复合型的人才队伍,全面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1-4-355
2、加强高端人才的引进工作,重点解决高级技术人才、高级营销人才、高
级管理人才的短缺问题,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必要的人才储备。
3、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员工激励机制,继续完善以绩效为导向的人力资源
管理制度,利用企业文化培育人,强化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责任感,增强团队
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实现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五)管理体制优化计划
1、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本公司将充分利用本次发行上市的契机,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进
一步完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的相关职责,
强化公司监事会以及内部审计部的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2、建立和完善精细化管理体系
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实施精细化管理,以成本管理和质量管理为核
心,一方面进一步拓宽降低成本的思路,研发新型替代性材料,强化工艺纪律和
过程控制,提高产品一次合格率,降低材料消耗,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产、
供、销各部门对成本实行目标管理,并落实到车间,建立准确有效的成本核算体
系和考核制度,进一步提高本公司的成本管理水平;另一方面继续重点推进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加大体系的执行力度,实现产品质量的持续改
进,促进公司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六)兼并收购计划
在自身稳步发展的同时,公司将根据市场状况和自身实力,依托资本市场积
极开展并购行动,在业务拓展方面,积极寻找与公司业务和企业文化相契合的并
购对象,通过并购减少细分行业的无序竞争,增强盈利能力,降低生产成本及风
险,巩固公司在电线电缆行业的领先地位。未来公司对外扩张将坚持科学性、合
理性、必要性原则,秉承实事求是、优势互补、量力而行理念,避免盲目扩张。
(七)资金筹措与运用计划
本次股票发行上市后,公司资本实力和资产规模都将得到提升,融资渠道也
将得到进一步拓展。公司将以规范的运作、持续向好的经营业绩、稳定的投资回
1-4-356
报给投资者以信心,构建公司多样化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风险和成本,实现股
东利益最大化。
三、拟定未来三年发展计划的假设条件
本公司拟定上述业务发展计划和目标,主要基于以下假设条件:
1、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政治、法律和社会环境处于正常发展状态,没有
对公司发展产生重大不可抗力影响的现象发生;
2、国家对电线电缆行业的产业政策无重大转变,或者政策转变不会对公司
的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紧密围绕国家政策方向发展业务;
4、公司不发生重大经营决策失误和足以严重影响本公司正常运转的人事变
动;
5、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成功,募集资金按时足额到位,投资项目如期进行;
6、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实现发展计划面临的主要困难
1、资金不足是公司实施上述计划和目标所面临的主要困难。如果不能顺利
募集到足够的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很可能无法按计划实施,公司发展计
划将难以如期实现。本次发行对公司发展计划能否顺利实施具有重要影响。
2、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张,公司对管理、技术、营销等方面人才有着更为迫
切的需求,人才的引进、培养将对公司发展计划能否顺利实施产生关键性作用。
3、公司主营业务及其延伸产业受国家宏观调控和投资规模的影响较大,公
司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定是基于公司对行业发展现状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判断,
未来如果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较大波动或者行业出现难以预期的下滑,均会对
公司发展规划的实现造成不利影响。
五、业务发展规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上述业务发展计划是公司对现有业务发展状况、公司在电线电缆行业的经营
经验和市场地位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行业发展状况和趋势拟
1-4-357
定的。公司现有业务发展情况及趋势是制定公司业务发展技术的重要依据,也是
公司业务发展计划顺利实现的基础。
上述发展计划的实施,是公司现有业务的进一步扩张和深化,与现有业务有
紧密的一致性和延续性,有利于公司在生产能力、营销网络、品牌知名度、技术
创新、现代管理能力等方面的改进,对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实现公
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1-4-358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基本情况
(一)募投项目概况
经公司董事会、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
超过8,0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7,313.53万元。本次拟募集资金用于―高
阻燃耐火特种电线电缆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及―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紧密围绕本公司主营业务,实施后将进一步提高本
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 拟投入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编号 项目环评编号
号 总投资 募集资金
高阻燃耐火特种电 博环建(2015)
1 16,791.49 16,791.49 15132238311100077
线电缆建设项目 82 号
深龙岗发改备案(2015)
2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181.70 3,181.70 不适用
0005 号
博环建(2015)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340.34 5,340.34 15132238311100076
79 号
4 补充流动资金 22,000.00 20,424.33 - -
合计 47,313.53 45,737.86 - -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额,公司将根
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
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
决;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多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额,则多余部分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
况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筹集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
置换。
除补充流动资金以外,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完成项目主管部门的
备案程序,通过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核准批复,并取得了项目建设用地的相关
土地使用权。由此,保荐人与发行人律师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1-4-359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安排
根据《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存储制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款专用。募
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与保荐
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总体分析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公司董事会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确信投资项
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1、项目实施是顺应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电线电缆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配套产业之一,目前仍处于较快发展期。但随
着竞争加剧、市场增速和行业利润水平下降,电线电缆低端领域逐渐趋向同质化
竞争,而中高端市场逐渐向品牌化、专业化、特种化方向发展。
目前我国电线电缆产销量全球第一,但产业集中度低下,企业在产品品种、
选用技术方面存在严重趋同性,缺乏核心竞争力,形成了行业同质化竞争的趋势。
截至 2015 年底我国电线电缆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已达到 3,836 家,其中大部分为
规模相对较小、竞争力较弱的中小企业。行业集中度低,高度分散化的格局导致
产品的结构化矛盾突出,即低端产品呈现供过于求、产能过剩局面,而高端产品
则产能相对不足,不利于行业的持续发展。近年来,行业领先企业通过并购等方
式,进一步扩大规模和提高竞争力,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行业集中度的提升和产品
的结构调整。此外,我国电线电缆领先企业尽管已具备较强的竞争实力,但与国
际大型电线电缆企业相比,在技术水平、产业规模、品牌影响力等方面仍存在较
大差距。随着下游产业对电线电缆配套产业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近年来行业
内领先企业不断提升产品创新能力和加大品牌建设力度,综合竞争优势日益明
显。
随着电线电缆行业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不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中小型电线电
缆企业将逐步退出市场,领先企业将通过整合资源、兼并收购等方式做大做强。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行业发展趋势,有利于公司增强市场竞争力。
1-4-360
2、项目建设是贯彻公司战略要求、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必要举措
金龙羽自成立以来,通过不断扩大业务规模,提升技术实力,强化公司品牌,
已成长为国内领先的电线电缆企业,具备较强的综合竞争优势。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增强研发实力,拓展营销渠道,是贯
彻公司战略要求,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必要举措。
(1)提升特种电线电缆生产能力,扩大业务规模、优化产品结构的需要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们对安全、环保的日益重视,地铁、机场、高层建
筑等特定场合要求电线电缆具有低烟、无卤、防火、阻燃等特性,例如 2008 年
北京奥运会、2010 年上海世博会等众多要求高质量和高度安全的大型项目,都
使用了耐火阻燃的特种电缆。随着对电缆的阻燃、耐火、无卤、低烟等性能的要
求将不断提高,需求量也将持续扩大,特别是国家《民用建筑耐火设计规范》、
《高层建筑耐火设计规范》等一系列标准、条例的出台,阻燃耐火电线电缆在各
行业中的应用将更为普遍。环保、阻燃耐火等特种电线电缆产品生产工艺较复杂,
存在较高的进入壁垒,市场主要由少量外资企业、合资企业和国内领先企业占据。
近年来,我国电线电缆行业领先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已取得较明显的技术储
备优势。
金龙羽自成立以来,经过十几年发展,产品经过多年的市场考验,赢得了广
泛的认可和赞誉,在行业中具备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积累了较深厚的
技术实力和服务能力。近年来,随着阻燃耐火电线电缆市场的较快发展,公司凭
借过硬的产品质量和良好的品牌形象等优势,迎来了快速发展期。随着建筑、轨
道交通等下游产业需求的快速增长,公司现有高性能阻燃耐火电线电缆产能已不
能满足未来市场需求的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特种电线电缆产能利用率如下:
单位:千米
年度 项目 特种电线 特种电缆
产能 150,000.00 10,000.00
173,779.78
2016 年 产量 10,805.82
产能利用率 115.85% 108.06%
产能 120,000.00 9,000.00
2015 年 产量 144,532.66 11,229.31
产能利用率 120.44% 124.77%
1-4-361
产能 90,000.00 7,000.00
2014 年 产量 92,631.83 7,450.83
产能利用率 102.92% 106.44%
据上表,报告期内,公司特种电线电缆产能利用率均处于饱和或超负荷状态,
而 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阻燃耐火电线电缆销量分别为 77,050.00 千米、
141,769.28 千米、178,133.64 千米,增长迅速,因此公司迫切需要引进新的生产
设备,升级生产基地规模,提升特种电缆尤其是高性能阻燃耐火电缆的生产能力
以满足未来市场需求的增长,进一步增强自身竞争力。
(2)加强营销渠道建设,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现阶段我国电线电缆行业企业数量较多,市场竞争仍以价格竞争为主。行业
部分领先企业已逐步摆脱低端的价格竞争,通过不断强化品牌效应、拓展营销渠
道等方式参与中高端市场的竞争。随着行业结构调整的不断推进以及细分市场需
求的升级,品牌与营销网络将成为行业内企业之间竞争的关键因素。行业优势企
业也将凭借在品牌、资金、规模、营销、研发等各方面的竞争优势,获得更大的
市场份额和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由于公司的营销分支机构主要集中在广东省内部分城市,除深圳以外的广东
其他地区还有广阔的发展空间。结合现有营销网络,综合考虑各地经济发展程度、
客户资源分布、客户渠道资源分布等因素,公司拟在广州等7个城市建立营销网
点。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扩大并完善营销网络,加大市场营销力度,进一步增强
网络渗透能力,提升公司品牌价值和市场地位,确保在今后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有
利地位,保持公司在广东地区的市场领先优势。
(3)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需要
近年来外商对中国电线电缆制造业的投资保持增长态势,世界排名前列的电
线电缆制造商耐克森、普睿司曼、住友、古河、藤仓等均已在我国建立合资、独
资企业,在我国电线电缆市场中占有相当份额。外资投资多选择高技术、高附加
值产品,在高端领域优势明显。我国电线电缆企业虽然在局部技术方面取得了一
定成绩,但在高端电线电缆研发方面还很薄弱,与国际大型电线电缆企业相比,
技术水平和研发投入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据统计,我国仅有 30%的电线电缆品
种达到国际市场能接受和可参与竞争的水平,还有 70%的电线电缆品种急需提高
产品水平和档次。
1-4-362
随着下游产业对电线电缆配套产业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为把握新的发展
机遇,近年来行业内领先企业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完善研发体系,不断增强自身
综合创新能力和技术实力。通过积极开发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抢占国内高端
市场是公司的重要发展方向。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加大研发投入,优化产品
结构,向高附加值的新产品升级和向新领域拓展,并快速实现新产品的产业化和
规模化,获得技术创新效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1、我国特种电线电缆行业市场前景广阔
目前,我国经济正在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
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发展方式正从规模速
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结构正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
量、做优增量并存的深度调整,经济发展动力正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
新常态将给中国带来新的发展机遇。电线电缆行业作为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各个
领域的重要的、基础性的配套行业,将受益于国家宏观经济总体向好和结构优化
升级。
随着科技的进步、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制造业的大
力发展,我国经济社会进一步向绿色环保、低碳节能、信息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电力、建筑、通信、交通运输、新能源等下游产业均对电线电缆的应用提出了更
高要求,为阻燃、耐火等特种电线电缆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和广阔的市场
前景。
2、公司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发行人是一家国内领先的民营电线电缆企业,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公
司已拥有较完善的产品线,形成了较强的品牌影响力,积累了较深厚的技术实力
和服务能力,打造了一支具有战斗力的人才队伍。公司竞争优势参见本招股说明
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之(三)发行人的竞争
优势‖。
3、公司将进一步巩固技术实力和研发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团队建设,始终坚持以技术研发为主导的专业化发展战
略,形成了较强的技术实力和研发优势。公司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已成功开发出
1-4-363
10 多个系列、100 多个型号、5,600 余种规格的电线电缆产品,拥有耐火低烟无
卤电线电缆、耐火电线电缆、阻燃电线电缆、低烟无卤电缆等产品系列,形成了
较为完整的自主开发体系。公司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的生产制造技
术,加之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经过多年的生产经验积累,在原材料选择、检测
及使用,生产设备配置、设备改造及工艺流程再造,以及生产过程控制等各方面
打造出自身的技术优势,逐步形成了自身特有的核心技术和工艺。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强化―研发先行、技术致胜‖这一发展战略,不断加大研
发投入,完善研发体系,激发公司创新活力,通过不断研发新的工艺和技术,扩
展产品线,有效满足客户需求;进一步完善人才储备和技术积累机制,通过内部
培养、外部引进及聘请专家顾问等方式,进一步扩充技术人才队伍,增强公司技
术实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4、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市场营销力度和完善客户服务体系
目前,公司在珠三角部分地区建立了较完善的营销网络,形成了较快捷的营
销渠道和客户服务体系,客户遍布建筑、民用、电力等多个领域,并通过经销商
扩大公司销售渠道。公司拟通过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的实施,在广州、
珠海、东莞、汕头、河源、湛江、清远等七个城市新设营销网点,并通过户外广
告、电视广告、纸媒宣传等其他媒体投放形式,进一步完善在广东省的营销网络,
增强品牌影响力。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完善营销渠道建设和客户服务体系,通过引进和培养专
业素质过硬、综合能力较强的营销人才,不断深化市场营销网络布局,扩大公司
市场覆盖范围,提升公司市场影响力;通过不断增强内部管理能力,完善客户服
务体系,不断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和客户满意度。此外,公司将针对大客户完善服
务平台,通过配备专业的服务团队,为其提供专家式的综合服务。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高阻燃耐火特种电线电缆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通过新建阻燃耐火生产线,改造现有厂房,包括导体车间、低压车间、
电线车间等,进一步提升公司高阻燃耐火电线电缆的生产能力及市场占有率。项
1-4-364
目达产后预计实现 148,000 公里高阻燃耐火电线电缆生产能力,产品类别包括低
烟无卤电线电缆、低烟无卤阻燃电线电缆、耐火低烟无卤电线电缆、耐火电线电
缆、阻燃电线电缆等。
公司报告期间阻燃耐火线缆产品的产能、产量情况如下表:
单位:km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销量 产量 销量 产量 销量 产量
阻燃耐火电线 169,901.79 171,094.84 134,195.34 143,559.67 74,013.61 73,932.99
阻燃耐火电缆 8,231.85 7,963.30 7,573.94 8,342.53 3,036.38 3,022.89
合计 178,133.64 179,058.14 141,769.28 151,902.20 77,050.00 76,955.88
公司阻燃耐火线缆产品具备了较强的技术和品牌优势,报告期内产量和销售
均保持了良好的增长态势,目前产能已难以满足市场需求。本次募集资金拟部分
用于阻燃耐火线缆产品的研发和扩产,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在阻燃耐火线缆产
品领域的竞争优势。
2、投资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 16,791.49 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投资 10,764.00 万元,占比
64.10%,包括建安工程费、设备购置安装费;基本预备费 1,076.40 万元,占比
6.41%;铺底流动资金 4,951.09 万元,占比 29.49%,投资概算情况如下:
投资估算(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占总投资比例
T+12 T+24 总计
1 工程建设费用 1,995.00 8,769.00 10,764.00 64.10%
1.1 土建工程 1,995.00 - 1,995.00 11.88%
1.2 设备购置及安装 - 8,769.00 8,769.00 52.22%
2 基本预备费 199.50 876.90 1,076.40 6.41%
3 铺底流动资金 - 4951.09 4,951.09 29.49%
项目总投资 2,194.50 14,596.99 16,791.49 100.00%
3、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新购置设备 104 台(套),技改设备 83 台(套)。新购置设备
7,776.00 万元,技改设备 993.00 万元。本项目设备购置明细如下:
单价 总金额
序号 投资内容 品牌/规格 数量(台套)
(万元) (万元)
新购置设备 104 - 7,776.00
1 铝大拉机 LFDL450/11 2 180.00 360.00
1-4-365
单价 总金额
序号 投资内容 品牌/规格 数量(台套)
(万元) (万元)
2 铜大拉机 LFD450/11 3 200.00 600.00
3 铜中拉机 DZL-280 15 70.00 1,050.00
4 铜细拉机 D24 6 15.00 90.00
5 框绞机 JLK630/6+12+18+24+30 3 280.00 840.00
6 连硫线 65 型 2 300.00 600.00
7 盘式拉伸机 Φ1200 1 280.00 280.00
8 退火炉 ROE215/40/800 1 300.00 300.00
9 挤出机 JS-Φ150 2 120.00 240.00
10 挤出机 JS-Φ50 1 18.00 18.00
11 挤出机 JS-Φ60 2 23.00 46.00
12 挤出机 JS-Φ70 3 30.00 90.00
13 挤出机 JS-Φ80 2 40.00 80.00
14 挤出机 JS-Φ90 3 46.00 138.00
15 束丝机 630 6 12.00 72.00
16 悬臂绞线机 1250 1 70.00 70.00
17 管绞机 630 4 80.00 320.00
18 成缆机 1+6/630 1 60.00 60.00
19 成缆机 1+6/1000 2 78.00 156.00
20 成缆机 2+3/1600 1 108.00 108.00
21 大耐火绕包机 BD-400WP 4 40.00 160.00
22 小耐火绕包机 BD-300WP23D 10 35.00 350.00
23 单绞机 Φ1000 2 28.00 56.00
24 氧化镁电缆设备 YHM-00 4 35.00 140.00
25 小退火 32 头 1 20.00 20.00
26 编织机 HGSB-24 2 12.00 24.00
27 大成圈机 HD210 2 25.00 50.00
28 叉车 CPCD30 4 10.00 40.00
29 叉车 CPCD50 4 22.00 88.00
30 叉车 CPCD100 2 60.00 120.00
31 叉车 CPCD200 2 125.00 250.00
32 胶料设备 MYPJ 6 160.00 960.00
技改设备 83 - 993.00
1 绞线设备 - 16 8.00 128.00
2 成缆设备 - 11 8.00 88.00
3 造粒机冷却除尘 - 3 35.00 105.00
1-4-366
单价 总金额
序号 投资内容 品牌/规格 数量(台套)
(万元) (万元)
4 塑料挤出设备 - 25 6.00 150.00
5 拉丝设备 - 18 9.00 162.00
6 交联线设备 - 3 50.00 150.00
7 测偏仪 - 7 30.00 210.00
合计 187 - 8,769.00
4、项目建设周期及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分六个阶段实施完成,包括:可行性研究、初步设
计、建安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人员招聘及培训、试运行,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T+24
阶段/时间(月)
1 2 3 4~12 13~17 18 19~22 23 24
可行性研究
初步设计
建安工程
设备购置及安装
人员招聘及培训
试运营
5、项目实施主体及选址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惠州金龙羽,建设地点为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金龙羽工业
园。
6、主要原材料及能源的供应情况
(1)所需主要原材料及其供应
本项目所需原材料主要为铜材和化工原料,均为国内市场常见材料,供应充
足,不存在对个别供应商依赖的情况。目前原材料的采购已有稳定的供货渠道,
公司与供应商建立了长期良好合作关系,以保证公司原材料采购供应量和产品质
量。
(2)所需能源及其供应
本项目主要消耗能源为电力、水等,项目实施地给水、排水、电力等公用工
程设施齐全,公用配套工程能够满足项目需求。
7、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措施
1-4-367
本项目不采购设备噪声高于国家标准的工艺设备;产生少量冷却液,经处理
后循环使用;产生的粉尘和废气经专门过滤设备过滤后符合国家烟气排放标准;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主要为废铜丝、废塑料,经相关生产厂家回收后进行再加
工。
8、项目效益分析
项目主要财务评价指标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年营业收入 万元 73,640.00 达产年
2 年利润总额 万元 7,279.00 达产年
3 年所得税 万元 1,820.00 达产年
4 年净利润 万元 5,459.00 达产年
5 投资利润率 % 43.38% 达产年
6 投资利税率 % 59.50% 达产年
7 内部收益率(全部投资,税后) % 22.34%
8 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税后) 年 6.89 静态
(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建成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研发中心。研发中心由技术委员会、技术
中心、中心实验室、中试车间等四个部分组成。
技术委员会确定研发中心发展方向和重要研究领域,聘任研发中心主任,审
议和批准财务预决算等重大事宜的决策。
技术中心拟设立新材料应用、新产品开发、新工艺研究及信息情报中心四个
实验室,未来将结合公司制定的研发方向,开发出满足市场需求并具有国内先进
水平的各种电线电缆产品及新型材料。
中心实验室拟按照试验性能分类,建设物理性能实验室、材料加工性能评价
实验室、燃烧耐火特性实验室、电缆综合评价实验室等,承担新产品开发研制的
分析工作,进行产品的故障分析和定位,促进产品的可生产性,并对原材料进行
进厂验收检测、产品抽样试验和型式试验,分析产品故障,为改进产品工艺提供
依据。
1-4-368
中试车间主要对新产品达到预定的质量水平的小批量试制并及时协调中试
生产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推进产品量产进度。
本项目主要研发方向如下:
研发方向 具体研发内容
在用电需求迅速增长以及资源能源日益紧张的情况下,低耗型、环保型、节约型、大容
量型的线缆研发显得尤为必要,公司在新材料铝合金线缆方面的研发内容如下:
1、全铝合金线缆:全铝合金导线具有弧垂特性高、耐腐蚀、表面耐损伤、伸长率大、线
损小以及抗蠕变性能好等优点,在国外应用较为普遍,目前在国内尚未普及。
2、耐热铝合金线缆:对改善导线的耐软化性和耐蠕变性有显着的效果,钢芯采用铝包钢,
新材料应用
可减少电腐蚀。
3、超耐热铝合金线缆:该线缆除具有耐热铝合金线缆的性能外,其承载温度可达 230℃,
载流量也提高 2 倍。
4、新型复合材料合成芯线缆:该线缆具有重量轻、强度高、热稳定性好、驰度低、载流
量大、耐腐蚀的特点,适用于老线路的改造。
电线电缆的衍生/新产品主要是因应用场合、应用要求不同及装备的方便性和降低装备成
本等的要求,而采用新材料、特殊材料、或改变产品结构、或提高工艺要求、或将不同品种
新产品开发 的产品进行组合而产生。公司新产品开发将在扩大原有产品品种范围、拓宽电缆应用领域、
提升线缆在导电性能、抗蠕变性能、抗拉强度和延伸率、热膨胀系数、自重承载能力、防腐
蚀性能、柔韧性、铠装特性、紧压特性等方面加大投入。
新工艺研究是针对线缆品质提升的研究,大部分电缆的绝缘材料,除必须有较高的绝缘
电阻、耐电压强度或低的介电损耗外,还必须兼顾良好的物理机械性能,如抗拉、抗弯曲、
抗振动、抗扭等;护套材料则由于要适应不同的使用环境和场合,有抗撕裂、耐高低温、耐
新工艺研究
气候、耐油、耐溶剂等要求;有些则是针对成品电缆提出的综合要求,如径向、纵向压力密
封性、阻燃、耐火、防火等。公司将在现有工艺的基础上,通过新工艺研究进一步强化产品
品质,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本项目通过加大研发及检测设备投入,加强研发创新团队建设,建立迅速响
应市场并从事中长期超前研究的技术创新与保障体系,建成集研究、开发、试制、
试验与管理为一体的研发中心,通过持续在实验设备购置、技术人才引进等方面
大力投入,提高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改善产品结构,实现企业的长期持续发展。
2、投资概况
项目拟使用资金总量 5,340.34 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投资 4,113.40 万元,
占比 77.03%,基本预备费 411.34 万元,占比 7.70%,研发启动费用 815.60 万元,
占比 15.27%。项目总投资概算表如下:
投入时间 总金额
序号 投资内容 占比
T+12 T+24 (万元)
1 工程建设投资 1,276.00 2,837.40 4,113.40 77.03%
1-4-369
投入时间 总金额
序号 投资内容 占比
T+12 T+24 (万元)
1.1 建安工程费 1,276.00 - 1,276.00 23.89%
1.2 设备购置费 - 2,837.40 2,837.40 53.13%
2 基本预备费 127.60 283.74 411.34 7.70%
3 研发启动费用 - 815.60 815.60 15.27%
合计 1,403.60 3,936.74 5,340.34 100.00%
3、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资 2,837.40 万元。主要设备投资明细如下:
序 数量 单价 金额
设备 厂商/型号
号 (台套) (万元/台) (万元)
1 100 吨拉力试验机 广州广材 WD-1000KE 1 85.00 85.00
2 金属金相光谱分析仪 - 2 120.00 240.00
3 塑性流变仪 哈理工 RM 系列 1 150.00 150.00
4 电线电缆结构参数全自动测量系统 上海捷胜 WCDMS-参 2 50.00 100.00
5 塑胶老化试验箱 上海实验 401B 6 0.80 4.80
6 紫外光加速老化试验箱 江苏安特稳 ZH-P 2 6.00 12.00
7 氙灯老化试验箱 江苏安特稳 2 17.00 34.00
8 臭氧老化试验箱 江苏安特稳 CY/A-250 2 7.00 14.00
9 空气、氧弹老化试验仪 呼市德塔 YDY-弹 1 3.90 3.90
10 耐环境应力开裂试验仪 河北承德 NYK-06 1 6.50 6.50
11 耐热应力开裂试验装置 呼市德塔 JR-12.5 1 5.80 5.80
12 橡塑拉力试验机 广州广材 XLD-1000A 1 2.50 2.50
13 热冲击试验机 呼市德塔 JR-12.5 1 13.00 13.00
14 橡胶疲劳龟裂试验机 江苏精艺 JGLL-100 1 1.30 1.30
15 橡塑低温冲击试验机 呼市德塔 JR-12.5 1 28.00 28.00
16 热延伸试验仪 呼市德塔 RYS-验 2 0.35 0.70
17 弯曲试验机 嘉兴凯博 WQ 1 1.00 1.00
18 反复弯曲试验机 呼市德塔 JR-12.5 1 1.50 1.50
19 抗开裂卷绕试验机 呼市德塔 JR-12.5 1 1.20 1.20
20 低温卷绕试验机 呼市德塔 DJJ-试 1 3.50 3.50
21 低温冲击试验仪 呼市德塔 DCJ-试 1 3.00 3.00
22 低温拉伸试验仪 呼市德塔 DLY-试 1 2.30 2.30
23 落锤式冲击试验机 江苏精艺 TF-2069 1 8.00 8.00
24 电线扭曲试验机 呼市德塔 NJY 1 8.50 8.50
25 外护套耐刮磨试验机 上海捷胜 JSGM 1 5.00 5.00
26 邵氏硬度计 江苏精艺 JLX-A 1 0.30 0.30
27 橡胶双头磨片机 江苏精艺 JMP-3 1 1.50 1.50
28 橡胶气动冲片机 上海捷胜 JSS-005 1 2.00 2.00
1-4-370
序 数量 单价 金额
设备 厂商/型号
号 (台套) (万元/台) (万元)
29 试验型密炼机 江苏精艺 XK-160 1 5.00 5.00
30 开放式炼塑机 江苏精艺 SK-160 1 3.00 3.00
31 平板硫化机 江苏精艺 QLB 2 6.00 12.00
32 无转子橡胶硫化仪 江苏精艺 JLH-2 1 9.50 9.50
33 橡胶门尼黏度测试仪 江苏精艺 JND-黏 1 3.00 3.00
34 橡胶可塑度试验机 江苏精艺 JSK-49 1 1.20 1.20
35 转矩流变仪 哈理工 RM 系列 1 30.00 30.00
36 小型挤出机(Φ20mm;L/D=25,20,15) 哈理工 1 23.00 23.00
37 塑料燃烧氧指数测定仪 上海捷胜 HC-胜 1 1.50 1.50
38 数显式分析天平 上海精密 FA-2004N 1 0.80 0.80
成束电缆燃烧试验系统 上海捷胜 CS-胜
39 1 77.00 77.00
电缆耐火特性试验系统 上海捷胜 NH-胜
40 电缆燃烧烟密度测量系统 上海捷胜 JONSON-测 2 35.00 70.00
41 卤酸气体释出测定装置 上海捷胜 SL-胜 2 28.00 56.00
42 PH 仪 上海精密 PHS-2F 2 0.50 1.00
43 电导率仪 上海精密 DDS-307 2 0.60 1.20
44 氟含量检测仪 梅特勒 S400 2 4.50 9.00
45 本生灯试验装置 - 1 0.20 0.20
46 谐振电抗器及配套设施 海沃 1 600.00 600.00
47 数字型局放测系统 海沃 1 60.00 60.00
48 油终端系统 海沃 1 8.00 8.00
49 去离子水终端系统 海沃 1 180.00 180.00
50 介电常数试验仪 上海熙凌 KSMB 1 5.00 5.00
51 精密恒温水槽 嘉兴凯博 WXT-水 1 0.80 0.80
52 绝缘电阻测试仪 上海太欧 ZC-90E 1 1.00 1.00
53 电缆衰减/串音测试仪 希波 1 2.50 2.50
54 导体直流电阻测试仪 上海太欧 PC36 2 15.00 30.00
55 分电机铝合金型线拉丝机 杰创 LDD-560+450/11 1 144.00 144.00
神马 LFDL(拉 560+Φ450)
56 分电机铝大拉丝机 4 129.00 516.00
/11
57 铝合金连锁铠装机 神马 KRH100 2 70.00 140.00
58 铝合金线材时效、退火炉 宏浩台车式 1 80.00 80.00
59 复绕机 - 2 4.00 8.00
60 手提电脑 - 10 0.50 5.00
61 办公一体化机 - 4 1.50 6.00
62 台式计算机 - 21 0.40 8.40
合计 - 117 - 2837.40
4、项目建设周期及实施进度
1-4-371
本项目建设周期两年,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T+24
阶段/时间(月)
1 2 3 4~12 13~17 18 19~22 23 24
可行性研究
初步设计
建安工程
设备采购
人员招聘
试运营
5、项目实施主体及选址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惠州金龙羽,建设地点为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金龙羽工业
园。
6、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措施
本项目不采购设备噪声高于国家标准的工艺设备;产生少量冷却液,经处理
后循环使用;产生的粉尘和废气经专门过滤设备过滤后符合国家烟气排放标准;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主要为废铜丝、废塑料,经相关生产厂家回收后进行再加
工。
7、项目效益评价
研发中心虽然没有直接创造利润,但是,研发设计中心的建设将有力地提高
新产品的开发速度和开发质量。对公司提高产品的技术量,加速产品的更新换代,
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大幅度增加产品的市场份额等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三)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计划在深圳总部建设营销服务支撑平台,在广州、珠海、东莞、汕
头、河源、湛江、清远等七个城市设立营销分支机构,从而建立覆盖广东市场主
要城市的营销服务体系。
营销服务分支机构负责各自所在地的业务拓展和支持工作,总部营销支撑平
台建设将加强深圳总部对各地营销分支机构的管理和支撑,从而建立起广东省内
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人员配备充足、反应迅速的营销网络。公司还计划采用户
外广告、电视广告、纸媒宣传等媒体投放形式,增强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1-4-372
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巩固公司在重点市场的竞争优势,维护与核心客户的合作关
系,提高公司品牌的认知度,扩大公司的市场影响力,为未来公司业务的持续增
长奠定坚实基础。
2、投资概况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3,181.70 万元,其中场地投入 921.00 万元,占项目总投
资 28.95%;设备投入 161.70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 5.08%;备货 350.00 万元,占
项目总投资 11.00%;品牌建设及推广 1,100.00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 34.57%;其
他启动资金 649.00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 20.04%。项目投资概算表如下:
投入时间 总金额
序号 投资内容 占比
T+12 T+24 (万元)
1 场地投入 444.00 477.00 921.00 28.95%
2 设备投入 92.40 69.30 161.70 5.08%
3 备货 200.00 150.00 350.00 11.00%
4 品牌建设及推广 400.00 700.00 1,100.00 34.57%
5 其他启动资金 236.00 413.00 649.00 20.40%
合计 1,372.40 1,809.30 3,181.70 100.00%
3、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为 24 个月。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合理安排营
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T+12 T+24
阶段/时间(月)
1 2 3 4 5 6 7~12 13 14 15 16 17 18~24
可行性研究
场地租赁与装修
设备购置及安装
人员招聘与培训
4、项目实施主体及选址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金龙羽。在深圳总部建设营销服务支撑平台,在广州、珠
海、东莞、汕头、河源、湛江、清远等七个城市设立营销分支机构。广东是我国
的经济强省,也是经济发展最为活跃的地区,广东省电线电缆行业配套产业齐全,
区域产业化促进了技术、人才和信息的集中与流动,从而形成了区域产业聚集效
应,是国内电线电缆行业主要的产业集聚区之一。2013年广东省电力电缆产量稳
居全国第二位,占全国的比重达到16.5%。
1-4-373
5、环境影响及措施
本项目为营销网络建设,不存在环境污染的情况。
6、项目效益分析
营销网络建设,是公司的一项长期战略投入,有利于消化公司扩产及技术改
造建设项目新增产能,将显著提升公司未来的经济效益和整体竞争力。
(四)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共计 20,424.33 万元,其使用方向及必要
性和合理性分析如下:
1、增强企业持续发展能力的需要
公司所处的电线电缆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具有料重工轻的特点,各类
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高,开展招投标业务需占用一定比例的保证金,销售回
款存在一定的期限,对流动资金的规模要求较高。根据公司未来几年的经营战略
和规划,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公司也规划了其他新项目的研发和建设。为顺
利推动项目的开展,前期研发、试产、小批量生产阶段直到大规模批量生产需要
较多的流动资金。
2、减少财务费用,增加盈利能力
公司 2016 年度财务费用支出达到 1,110.91 万元,其中利息支出 1,258.20 万
元。假设公司于 2016 年底使用募集资金 20,424.33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按平均银
行贷款利率 6.00%来测算,全年可节约利息费用 1,225.46 万元。公司利用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降低债务压力、减轻财务负担,提高持续盈利能
力。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与公司产能变动的匹配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别为高阻燃耐火电线电缆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项目达产后的营业收入与公司报告期内 2013-2016 年
6 月的营业收入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
项目 募投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固定资产 11,768.10 20,824.12 21,983.73 23,662.47
1-4-374
报告期内
项目 募投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73,640.00 179,168.38 167,801.76 156,859.68
营业收入/固定资产 6.26 8.60 7.63 6.63
从上表可以看出,2014-2016 年的每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可产生的营业收入平
均为 7.62 万元,而募投项目达产后每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可产生的营业收入为 6.26
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分
别为 2,837.40 万元和 161.70 万元;该部分投资虽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对
于公司提高整体运营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具有重要作用,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
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及每股净资产都将大幅提高,这将进一步壮大
公司整体实力,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二)对资产负债结构和资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总额将大幅提高,短期内资产负债率将大
幅下降,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债务融资能力,降低财务风险;同时本次发行将增加
公司资本公积,使公司资本结构更加稳健,有利于今后公司股本的进一步扩张。
(三)对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水平的影响
虽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科学论证,预期效益良好,但募投项目从建
设、投产到产生效益需要一段时间,因此,本公司短期内存在因净资产大幅增加
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从中长期来看,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均具有较高
的投资回报率,随着募投项目陆续产生效益,公司销售收入和利润水平将有大幅
提高,使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增强,竞争力不断提高。项目达产后,公司可新增销
售收入 73,640.00 万元,新增利润总额 7,279.00 万元。
(四)对同业竞争或独立性影响
1-4-375
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公司的独立性产
生不利影响。
1-4-376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一)股改前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
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股东按照实缴的
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股东会或者董事会违法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
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法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二)股改后至发行前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本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同股同利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决策,公司
利润分配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及法律法规许可
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
3、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公司每一年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通常由
股东大会审议上一年的利润分配方案。
4、利润分配的顺序:在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具
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5、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
司当年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
润的,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1-4-377
6、公司在制定年度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的时
机、条件和比例,调整条件和及决策程序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7、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要调整利润分
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分别经过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
同意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报告期内公司实际的股利分配情况
经发行人于 2014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 2013 年及以前
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中的 6,000 万元(含税)由股东按股权比例分配。
经发行人于 2015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869 元(含
税),共派发现金股利 3,000 万元(含税)。
经发行人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869 元(含
税),共派发现金股利 3,000 万元(含税)。
经发行人于 2017 年 3 月 9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159 元(含
税),共派发现金股利 4,000 万元(含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股利分
配已经实施完毕。
三、发行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本公司股票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百五十二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
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1-4-378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五十三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
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的 25%。
第一百五十四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
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
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决策
程序和机制如下:
(一)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
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公司盈利且
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股票具备下列所述现金分
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的 10%。现金分红条件如下:(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
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
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除上述分红条件外,公司董事会还将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
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确
定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的最低比例。
若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情况与公司不断发展的经营规模不相匹配时,在满足
最低现金股利分配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股票股利发放条件:(1)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当期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
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
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
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并
1-4-379
已在公开披露文件中对相关因素的合理性进行必要分析或说明,且发放股票股利
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
股利分配预案。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
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
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具体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及财
务状况依职权制订并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
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
情况、资金需求提出和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
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
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
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
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
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在当年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董事会未提出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预
案或者按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进行利润分配的,还应说明原因并在
年度报告中披露,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公
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
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的,就相关政策、
规划执行情况发表审核意见。
股东大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进
行表决。
(三)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条件、决策程序和机制
1-4-380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利润分配
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调整后的利润
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议案需分别经监事会和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提案中应详细说明修改
利润分配政策的原因。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
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提供便利。
(四)定期报告对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的说明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
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
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
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
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拟发行证券、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或者因收购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的,应当在募集说明书或发行预案、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或者
收购报告书中详细披露募集或发行、重组或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公司的现金分红
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明等信息。
四、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 2017 年 3 月 9 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
配方案如下: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由公司本次发行
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1-4-381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本节披露的重大合同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签署的正在履行中且合同标的额
为 500 万元以上的合同,或标的额虽未达到 500 万元,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有重要影响的合同。
(一)原材料采购合同
公司目前正在履行的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标的物 合同性质 签订日期 有效期至
佛山市顺德区广铜顺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铜杆 购销协议 2017.2.25 2017.12.31
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广州有限公司 铜杆 框架协议 2017.1.19 2017.12.30
深圳江铜营销有限公司 铜杆、铜线 框架协议 2017.1.5 2017.12.20
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广州有限公司 铜杆 购销协议 2017.03.21 --
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广州有限公司 铜杆 购销协议 2017.03.21 --
佛山市顺德区广铜顺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铜杆 购销协议 2017.03.15 --
(二)销售合同
1、直销合同
公司目前正在履行的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同他方 签订时间 有效期至 合同标的 合同金额 合同性质
1 深圳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 2014.03.14 2015.12.31 电线电缆 -- 框架性
深圳前海深粤供应链有限公
2 2014.07.17 2015.07.16 电线电缆 -- 框架性

3 华润万家有限公司 2014.09.01 2016.06.30 电线电缆 -- 框架性
4 深圳市明通辉电子有限公司 2015.02.05 -- 电线电缆 4,000.00 框架性
深圳市创兴鹏达科技有限公
5 2015.02.10 -- 电线电缆 3,800.00 框架性

深圳市聚龙湾投资发展有限
6 2014.06.01 2015.12.31 电线电缆 557.00 项目合同
公司
惠州市利万房地产开发有限
7 2014.04.01 2015.12.31 电线电缆 700.00 项目合同
公司
8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 2014.09.22 -- 电线电缆 613.18 项目合同
1-4-382
序号 合同他方 签订时间 有效期至 合同标的 合同金额 合同性质
责任公司安装分公司
广州市丰拓房地产开发有限
9 2014.07.09 -- 电线电缆 652.03 项目合同
公司
珠海市锦荣房地产开发有限
10 2014.11.12 -- 电线电缆 627.34 项目合同
公司
佛山市三水裕华房地产发展
11 2014.02.24 -- 电线电缆 652.03 项目合同
有限公司
清远市喜龙房地产开发有限
12 2014.12.12 -- 电线电缆 658.80 项目合同
公司
厦门富铭九天湖置业有限公
13 2012.11.27 -- 电线电缆 781.11 项目合同

厦门富铭九天湖置业有限公
14 2014.03.17 -- 电线电缆 218.57 项目合同
司(补充协议)
15 厦门富铭杏博置业有限公司 2012.10.28 -- 电线电缆 519.71 项目合同
厦门富铭杏博置业有限公司
16 2012.10.29. -- 电线电缆 213.03 项目合同
(补充协议)
长沙京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17 2015.03.13 -- 电线电缆 1,198.90 项目合同

18 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 2014.10.23 -- 电线电缆 954.39 框架性
中铁五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
19 2015.05.27 电线电缆 1,854.35 项目合同
责任公司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
20 2015.06.23 -- 电线电缆 -- 框架性
公司
21 中铁二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2015.08.20 -- 电缆 658.22 购销合同
深圳市金恒宇电线电缆有限
22 2015.11.25 -- 电线电缆 10,000.00 框架性
公司
金华科电子(深圳)有限公
23 2015.10.16 -- 电线电缆 1,500.00 购销合同

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
24 2015.12.01 -- 电线电缆 781.42 项目合同
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
25 2015.12.14 -- 电缆 1,332.98 项目合同
责任公司安装分公司(沪)
26 深圳市日日辉照明有限公司 2015.10.12 -- 电线电缆 1,200.00 购销合同
东莞市依维柯电子科技有限
27 2015.10.16 -- 电线电缆 1,500.00 购销合同
公司
深圳市宝供供电服务有限公
28 2015.11.19 2016.11.19 电缆 853.20 购销合同

29 深圳市创城投资有限公司 2015.12.10 -- 电缆 600.60 项目合同
30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015.11.20 2016.04.30 电缆 -- 框架性
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
31 2016.04.16 -- 电线电缆 -- 项目合同
司深圳分公司
32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07 2019.02.05 电线电缆 -- 框架性
1-4-383
序号 合同他方 签订时间 有效期至 合同标的 合同金额 合同性质
中建五局工业设备安装有限
33 2016.04.02 -- 电线电缆 653.15 购销合同
公司
东莞市科力机电设备安装工
34 2016.06.01 -- 电线电缆 710.92 购销合同
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西安装工程有限公
35 2016.04.15 -- 电线电缆 951.55 项目合同

深圳市方大置业发展有限公
36 2016.06.07 -- 电缆 1,344.00 项目合同

菱亚能源科技(深圳)股份
37 2016.05.09 -- 电线电缆 2,047.24 购销合同
有限公司
38 深圳市宏仁电子有限公司 2016.05.03 -- 电线电缆 3,500.00 框架性
39 深圳市铭盈科技有限公司 2016.04.05 -- 电线电缆 6,000.00 框架性
深圳市金洪实业投资发展有
40 2016.07.08 -- 电线电缆 507.96 项目合同
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
41 2016.07.08 -- 电线电缆 1,378.91 项目合同

长沙市拉克锐装饰设计工程
42 2016.05.04 2017.12.31 电线电缆 --
有限公司
重庆市拉克锐装饰设计工程
43 2016.05. 04 2017.12.31 电线电缆 -- 框架性
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
44 2016.01.01 2017.12.31 电线电缆 -- 框架性

梅州市山水城房地产开发有
45 2016.07.07 -- 电线电缆 536.17 项目合同
限公司
深圳正中物业经营管理有限
46 2016.04.20 -- 电线电缆 869.15 项目合同
公司
大中华国际集团(中国)有
47 2016.08.23 -- 电线电缆 -- 框架性
限公司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
48 2016.04.23 -- 电线电缆 1,026.81 项目合同
公司
49 海南中装速配科技有限公司 2016.09.18 2016.12.31 电线电缆 -- 购销合同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
50 责任公司安装分公司福建经 2016.04.21 -- 电线电缆 746.06 项目合同
理部
深圳市鸿荣源实业有限公司
51 2016.05.31 -- 电线电缆 713.00 项目合同
(含补充协议)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
52 2016.11.16 2017.08.31 电线电缆 -- 框架性

53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 2016.11.25 -- 电线电缆 -- 框架性
深圳市万城建设工程有限公
54 2016.09.30 2018.08.30 电线电缆 -- 框架性

55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 2016.09.30 -- 电线电缆 1,590.79 项目合同
1-4-384
序号 合同他方 签订时间 有效期至 合同标的 合同金额 合同性质

56 汕尾市大中华实业有限公司 2016.10.08 -- 电线电缆 515.64 项目合同
57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2016.10.17 -- 电缆 547.58 项目合同
深圳市鸿荣源房地产开发有
58 2016.10.31 -- 电缆 1,045.00 项目合同
限公司(含补充协议)
深圳市颐安投资集团有限公
59 2016.09.30 2018.09.30 电线电缆 6,699.75 购销合同

60 深圳泛华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16.10.25 -- 电线电缆 879.05 项目合同
61 深圳招商房地产业有限公司 2016.12.27 -- 电线电缆 565.33 项目合同
62 阳春市汇鑫投资有限公司 2017.01.05 -- 电线电缆 627.25 项目合同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
63 2016.10.08 -- 电线电缆 838.60 项目合同
服务中心
深圳市宝供供电服务有限公
64 2016.12.01 -- 电线电缆 642.96 购销合同

65 伯恩光学 2016.12.12 -- 电线电缆 566.77 购销合同
66 深圳市锦粤达科技有限公司 2017.03.07 -- 电线电缆 1,086.90 购销合同
浙江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67 深圳分公司、深圳市秋铭投 -- 电线电缆 753.52 购销合同
2017.03.01
资发展有限公司(含补充)
68 深圳市安泰达实业有限公司 2017.02.27 电线电缆 3,725.31 项目合同
69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 2017.03.02 电线电缆 614.93 项目合同
泰豪科技(深圳)电力技术
70 2017.03.13 -- 电缆 1,498.56 框架性
有限公司
71 伯恩光学 2017.01.20 -- 电线电缆 501.72 购销合同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
72 2017.03.25 -- 电线电缆 1,174.94 项目合同
责任公司
73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7.03.20 -- 电线电缆 3,172.96 框架性
74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7.03.20 -- 电线电缆 3,172.96 框架性
中建五局工业设备安装有限
75 2017.03.13 -- 电线电缆 570.74 项目合同
公司
中建五局工业设备安装有限
76 2017.03.13 -- 电线电缆 519.94 项目合同
公司
中建五局工业设备安装有限
77 2017.03.13 -- 电线电缆 3,000.00 框架性
公司
2、经销合同
公司同以下企业签订了年度框架经销协议:
序号 客户/经销商 合同签署期/有效期 与发行人关系
1 深圳市佳德荣科技有限公司 2017.02.01-2018.01.31 无关联关系
2 深圳市金双合贸易有限公司 2017.02.01-2018.01.31 无关联关系
1-4-385
3 恒荣泰 2017.02.01-2018.01.31 无关联关系
4 深圳市金广新五金电器有限公司 2017.02.01-2018.01.31 无关联关系
5 深圳市金明通贸易有限公司 2017.02.01-2018.01.31 无关联关系
6 深宏达 2017.02.01-2018.01.31 无关联关系
7 新达线缆 2017.02.01-2018.01.31 无关联关系
8 惠州市善清贸易有限公司 2017.02.01-2018.01.31 无关联关系
9 深圳灿兴达科技有限公司 2017.02.01-2018.01.31 无关联关系
10 深圳市金振泰商贸有限公司 2017.02.01-2018.01.31 无关联关系
11 深圳市创利电气有限公司 2017.02.01-2018.01.31 无关联关系
12 合胜通 2017.02.01-2018.01.31 无关联关系
13 炜东科技 2017.02.01-2018.01.31 无关联关系
14 深圳广顺 2017.02.01-2018.01.31 无关联关系
15 深圳市宝安区龙华新华威灯饰材料行 2017.02.01-2018.01.31 无关联关系
16 惠州市金盛达贸易有限公司 2017.02.01-2018.01.31 无关联关系
17 珠海市金博贸易有限公司 2017.02.01-2018.01.31 无关联关系
18 深圳迈盛科科技有限公司 2017.02.01-2018.01.31 无关联关系
19 深圳市华南新兴电缆有限公司 2017.02.01-2018.01.31 无关联关系
20 新旺达 2017.02.01-2018.01.31 无关联关系
21 深圳市安飞达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2017.02.01-2018.01.31 无关联关系
(三)借款合同
公司目前正在履行的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存
贷款人 借款人 借款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利率
在担保
中国银行深圳布吉支行 金龙羽 45,000.00 2016.02.17 2019.02.17 综合授信 是
5,000.00 2016.05.04 2017.05.04 5.22% 是
3,500.00 2016.06.02 2017.06.02 5.22% 是
3,500.00 2016.06.28 2017.06.28 5.22% 是
基础利率
中国银行深圳布吉支行 金龙羽 报价平均
4,000.00 2016.12.13 2017.08.13 是
利率加 92
基点
基础利率
报价平均
5,000.00 2017.03.07 2018.03.07 是
利率加 92
基点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金龙羽 15,000.00 2016.10.12 2017.10.12 综合授信 是
基准利率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金龙羽 5,000.00 2017.02.23 2018.02.23 是
上浮 20%
注:其中中国银行深圳布吉支行 5,000.00 万元的借款已于 2017 年 01 月 13 日偿还 3,000.00
万元,剩余 2,000.00 万元;中国银行深圳布吉支行 3,500.00 万元的借款已于 2017 年 01 月
24 日偿还 3,000.00 万元,剩余 500.00 万元。
1-4-386
郑有水、金龙羽超高压、惠州金龙羽分别签署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金龙羽
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 15,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协议项下全部债务提供最
高额保证担保;金龙羽以价值为 7,500.00 万元的铜材、(铜杆、铜线)裸铜线、
电线电缆为金龙羽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 15,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协议项
下全部债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2016 年 2 月 17 日,金龙羽电缆、金龙羽超高压、郑有水、郑会杰、郑美银
及郑凤兰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
性质为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保证金额为 45,000.00 万元;同日,金龙羽电缆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担保金额为
57,814,868.00 元,抵押物为以下土地:博府国用(2005)字第 011015 号;博府国
用(2006)字第 010470 号;博府国用(2008)字第 010652 号;博府国用(2008)
字第 010653 号;博府国用(2008)010654 号;博府国用(2008)字第 010655
号;博府国用(2008)字第 010656 号;博府国用(2008)字第 010657 号;金龙
羽电缆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担保金额
为 123,040,716.00 元,抵押物为金龙羽电缆名下所有房产;发行人与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担保金额为 49,042,316.00 元,
担保物为发行人名下所有房地产。
(四)其他合同
公司目前正在履行的其他重大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合同相对人 标的额 合同签订日期 有效期 性质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15/5/11 -- 主承销协议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15/5/11 -- 保荐协议
二、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事项。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公司诉讼情况
1-4-387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情况如下:
2015 年 12 月 29 日,因与惠州市金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一)、蓝建
钟(被告二)、梁健舟(被告三)、王志强(被告四)买卖合同纠纷,金龙羽电
力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5 年 12 月 29 日,深圳市龙岗区
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件。事实与理由为:被告一与原告签署电线电缆采购合同并拖
欠原告 3,704,316.94 元的电线电缆货款,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为上述合同提
供担保。金龙羽电力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一支付拖欠原告货款本金人民币
3,704,316.94 元;判令被告一按逾期付款总额每延期 1 个工作日以中国人民银行
同期贷款利率四倍标准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自 2015 年 1 月 21 日起计至
实际还清货款本金及违约金之日止);判令被告二对上述诉讼请求承担连带偿还
责任;判令被告三、被告四在人民币 2,000,000 元范围内对上述诉讼请求承担连
带偿还责任;判令四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本案尚未审结。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
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的诉讼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的诉讼情况如
下:
郑有水(原告)与蓝建钟(被告一)、惠州市金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被告
二)、广东鑫龙跃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三)民间借贷纠纷。
2016 年 1 月 20 日,因与蓝建钟(被告一)、惠州市金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二)、广东鑫龙跃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三)民间借贷纠纷,郑有水(原
告)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6 年 1 月 27 日,深圳市龙岗区
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件。事实与理由为:原告与被告于 2012 年 3 月 21 日签署《借
款协议》,确认被告一向郑有水借款 1,000.00 万元,被告二、被告三作为担保人
为上述借款及预期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一偿还欠款本
金人民币 1,000.00 万元;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
贷款利率四倍标准,自 2014 年 5 月 2 日起计至实际还清本息之日止);判令被
告二、被告三就上述诉讼请求向原告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全
部诉讼费用。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1-4-388
除上述诉讼事项,不存在其他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
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四)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涉及刑事诉讼事项。
四、其他诉讼事项
2013 年 6 月 3 日,陈孝虎与刘定新签订股权投资协议书,约定陈孝虎以刘
定新名义向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16 万元,按 2.5 元/股的价格购买金龙
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4 万原始股。发行人确认对该协议的签署及款项的支付均
不知情。
2017 年 4 月 28 日,发行人收到陈孝虎的起诉状。陈孝虎的诉讼请求为:“1.
确认原告享有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身份;2.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2017 年 5 月 4 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人民币 100 元,由原告承担。
首先,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金龙羽股本数量为 34,500.00 万股,上述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诉讼金额较小,涉及的股份数量较低,占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
仅为 0.02%;第二,该案件中原告陈孝虎系因为第三人刘定新原因而主观认为享
有发行人的股权,但并无任何证据证明其为发行人股东身份,且发行人对签署的
协议及款项支付并不知情,故该诉讼案件并不影响发行人的股权明晰;第三,深
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已依法驳回陈孝虎诉讼请求,亦证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真
实。综上所述,该涉及股权的诉讼不构成重大诉讼。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涉及股权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1-4-389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郑有水郑永汉程华
李四喜范强夏斓
段邦湖邱创斌陈广见
熊忠红魏秀兰黄凯城
吴淅期陆枝才冯波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1-4-390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郭春江汤迎旭
项目协办人签名:
谭超
法定代表人签名:
范力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1-4-391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
股说明书中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
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名:
贺存勖苏启云吴永富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1-4-392
四、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
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
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
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内部控制
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
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陈浩徐华燕
审计机构负责人签名:
王子龙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1-4-393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
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
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
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名:
刘立匡向北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签名:
施耘清
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月日
1-4-394
六、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
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
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陈浩徐华燕
审计机构负责人签名:
王子龙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1-4-395
1-4-396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文件,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四)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五)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六)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七)《公司章程》(上市修订草案)
(八)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九)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下午 5:00
三、备查文件查阅地址
(一)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办上水径冷水坑猪肉窝金龙羽工业园
电话:0755-28475155
传真:0755-28475155
联系人:夏斓
(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电话:0512-62601555
传真:0512-62938812
联系人:郭春江、汤迎旭
1-4-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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