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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东珠景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17-07-24
b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Dongzhu Landscape Co., Ltd.
(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锡沪中路 90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9 号金融街中心南楼 15 层)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不超过 5,69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
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22,760 万股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
诺:
1、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的席惠明承诺:(1)自发行人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将恪守关于股份限售期的承
诺;在本人任职期间已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
过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
份;(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
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
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
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且不
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2、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浦建芬以及其与控股股东席惠明的子女席盛超、
席晓燕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
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低于发行价(若
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
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
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作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章建良、缪春晓、
苏伟、王长颖、朱正中 5 名自然人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将恪守关于股份限售期的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已持
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人所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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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
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
应调整)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
终止履行。
4、作为发行人监事并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朱亮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将恪守关于股份限售期的承诺;在本人
任职期间已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已持
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承诺
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终止。
5、华群石、沈勤新、席晓飞、钱亚萍、唐筱晔、陆建生、姚建国、许田、
石杰、邢世平、李嘉俊、金鹤鸣、戴怡 13 名自然人股东及复星创泓、西藏路瑞、
景达创投、海通开元、国盛古贤、上海奇福 6 位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单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6、自然人股东张振湖承诺:(1)本人于 2015 年 10 月 6 日自公司控股股东
席惠明处受让的 250 万股股份,若公司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距该部分股份完成转
让交割之日不满十二个月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
股份;若公司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距该部分股份完成转让交割之日已满十二个月
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
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2)本人于 2015 年
10 月 7 日自景达创投处受让的 100 万股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等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自然人股东纪建明承诺:(1)本人于 2015 年 8 月 6 日自章建良、苏伟、包
彦承处受让的 33 万股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该等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2)本人于 2015 年 8 月 6 日
自公司控股股东席惠明处受让的 95 万股股份,若公司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距该
部分股份完成转让交割之日不满十二个月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等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若公司
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距该部分股份完成转让交割之日已满十二个月的,自发行人
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等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等股份。
自然人股东陈怡添承诺:本人于 2015 年 8 月 6 日自公司控股股东席惠明处
受让的 80 万股股份,若公司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距该部分股份完成转让交割之
日不满十二个月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若
公司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距该部分股份完成转让交割之日已满十二个月的,自发
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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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7、上海福挚、上海银湖、无锡金投 3 位股东承诺:本单位于 2015 年 8 月 6
日认购的公司股份,若公司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距该部分股份工商登记手续完成
之日不满十二个月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若公司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距该部分股份工商登记手续完成之日已满十二个月
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
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8、上海福挚的有限合伙人庞彩皖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
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如本人所持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公
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时的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
价格,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王轩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数的 25%;在王轩离职
后 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所持的公司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17 年 7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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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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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
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一)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的席惠明承诺:(1)自发
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将恪守关于股份限售期
的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已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
不超过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
司股份;(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其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且
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二)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浦建芬以及其与控股股东席惠明的子女席盛
超、席晓燕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低于发行价
(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
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
整)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三)作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章建良、缪春晓、
苏伟、王长颖、朱正中 5 名自然人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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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将恪守关于股份限售期的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已持
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人所持公司
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
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
应调整)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
终止履行。
(四)作为发行人监事并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朱亮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将恪守关于股份限售期的承诺;在
本人任职期间已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
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
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终止。
(五)华群石、沈勤新、席晓飞、钱亚萍、唐筱晔、陆建生、姚建国、许田、
石杰、邢世平、李嘉俊、金鹤鸣、戴怡 13 名自然人股东及复星创泓、西藏路瑞、
景达创投、海通开元、国盛古贤、上海奇福 6 位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单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六)自然人股东张振湖承诺:(1)本人于 2015 年 10 月 6 日自公司控股
股东席惠明处受让的 250 万股股份,若公司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距该部分股份完
成转让交割之日不满十二个月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该等股份;若公司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距该部分股份完成转让交割之日已满十二
个月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
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2)本人于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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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0 月 7 日自景达创投处受让的 100 万股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等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自然人股东纪建明承诺:(1)本人于 2015 年 8 月 6 日自章建良、苏伟、包
彦承处受让的 33 万股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该等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2)本人于 2015 年 8 月 6 日
自公司控股股东席惠明处受让的 95 万股股份,若公司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距该
部分股份完成转让交割之日不满十二个月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等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若公司
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距该部分股份完成转让交割之日已满十二个月的,自发行人
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等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等股份。
自然人股东陈怡添承诺:本人于 2015 年 8 月 6 日自公司控股股东席惠明处
受让的 80 万股股份,若公司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距该部分股份完成转让交割之
日不满十二个月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若
公司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距该部分股份完成转让交割之日已满十二个月的,自发
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前已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七)上海福挚、上海银湖、无锡金投 3 位股东承诺:本单位于 2015 年 8
月 6 日认购的公司股份,若公司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距该部分股份工商登记手续
完成之日不满十二个月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
份;若公司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距该部分股份工商登记手续完成之日已满十二个
月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
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八)上海福挚的有限合伙人庞彩皖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如本人所持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
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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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时的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
的价格,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王轩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数的 25%;在王轩离
职后 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所持的公司股份。
二、关于招股意向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影
响发行条件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招股意向书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
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以二级市场价格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三、关于招股意向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赔
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如经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认定,发行人招股
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席惠明及实际控制人浦建芬承诺:如经中国证
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认定,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经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
司法机构认定,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瑞信方正承诺:如因本保荐机构为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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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发行人律师海润承诺: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
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
本次发行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承诺: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
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评估机构江苏中天承诺: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
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
四、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
预案
为稳定公司股价,保护中小股东和投资者利益,特制定以下稳定公司股价预
案:
(一)增持及回购股份以稳定股价的措施
1、在公司 A 股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
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
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回购、增
持等股本变动行为的规定,则触发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非控股股东
提名的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增持义务(简称“触发增持义务”)。
(1)控股股东在触发增持义务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应就其是否增持公司 A
股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如有具体计划,应披露拟增
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且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股份总
数的 2%。
(2)如控股股东未如期公告前述具体增持计划,或明确表示未有增持计划
的,则公司董事会应在首次触发增持义务后的 20 个交易日内公告是否有具体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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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回购计划,如有,应披露拟回购股份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
且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2%。
(3)如公司董事会未如期公告前述股份回购计划,或因各种原因导致前述
股份回购计划未能通过股东大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首次触发增持义务
后的 30 个交易日内(如期间存在 N 个交易日限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
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首次触发增持义务后的 30+N 个交易日内)或前述股
份增持计划未能通过股东大会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如期间存在 N 个交易日限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前述股份增持计划未
能通过股东大会后的 10+N 个交易日内),无条件增持公司 A 股股票,并且各自
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薪酬总额的 20%。
2、在履行完毕上述三项任一增持或回购措施后的 120 个交易日内,控股股
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增持或回购义务自动解除。从履行完毕前述三
项任一增持或回购措施后的第 121 个交易日开始,如果公司 A 股股票收盘价格
连续 20 个交易日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则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增持或回购义务将按照前述(1)、(2)、(3)的顺序自动产
生。
3、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其增持或回购义务时,应
按照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并需符合国有资产监管等相关规定。
(二)其他稳定股价的措施
1、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向董事会提交公司
股份回购计划的议案,并由股东大会审议。
2、任何对本预案的修订均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相关惩罚措施
1、对于控股股东,如已公告增持具体计划但由于主观原因不能实际履行,
则公司应将与控股股东履行增持义务相应金额(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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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下同)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直至控股股东
履行其增持义务;如已经连续两次触发增持义务而控股股东均未能提出具体增持
计划,则公司可将与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应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
予以截留用于股份回购计划,控股股东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如对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股份回购计划投弃权票或反对票,则公司可将与控股股东履行
其增持义务相应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用于下次股份回购计划,
控股股东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主动履行其增持义务,如个人在任职期间因
主观原因未能按本预案的相关约定履行其增持义务,则公司应将与其履行增持义
务相应金额的工资薪酬(上年度薪酬总额的 20%)予以截留代其履行增持义务(由
控股股东截留履行增持义务相应金额的工资薪酬代其履行增持义务);如个人在
任职期间连续两次未能主动履行其增持义务,由控股股东或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同意更换相关董事,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3、如因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等证券监管规则对于社会公众股东最低持
股比例的规定导致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
其增持或回购义务的,相关责任主体可免于前述惩罚,但应积极采取其他措施稳
定股价。
(四)其他说明
在本预案有效期内,新聘任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本预案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义务并按照同等标准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时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其他承诺义务。对于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获
得提名前书面同意履行前述承诺和义务。
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主要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本次发行前,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席惠明、浦建芬及上海福挚。
席惠明、浦建芬及上海福挚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持股意向及减
持意向分别承诺如下:
席惠明承诺:自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将视自身财务情况及
资金需求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或减持。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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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的,每年的减持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 1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格的 120%(如果公司股票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本人减持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减持事宜,在公司公告后再实施减持计划。
如本人减持行为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浦建芬承诺:自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将视自身财务情况及
资金需求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或减持。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
持的,每年的减持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 1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格的 120%(如果公司股票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本人减持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减持事宜,在公司公告后再实施减持计划。
如本人减持行为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上海福挚承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两年内,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本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减持价格为届时的市场价格,减持方式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
法规规定的交易方式。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
发出相关公告。
若席惠明、浦建芬及上海福挚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其减持公司
股份取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六、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本次公开发行结束、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总股本亦相
应增加,从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为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
薄的风险,提高未来回报能力,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提高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和
回报能力:
1、积极稳妥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告,从中长期来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较高的投资回报率,若募集资
金项目能按时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帮助公司拓展业务,显著提升中长期的盈利能
力及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募集资金未到位前,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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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从而提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率和财务回报。
2、提高营运资金规模和运营效率。公司将进一步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应对
行业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同时积极把握行业内的并购机会以使公司跨越
式发展,保证公司长期的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并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此外,公司董事会将制定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方案,在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的情形下,持续履行其在就摊薄即期回报做
出的承诺,促使董事会制定符合前述承诺的现金分红方案,并将在董事会表决相
关议案时投赞成票,从而通过现金分红方式持续回报股东。
公司制定的上述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
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七、违反承诺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履行
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果违反公开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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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事项的,违反承诺方需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以尽
可能保护投资者利益:
发行人承诺:公司如果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作出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
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
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报刊、网站上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
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投资者道歉;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
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方
案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有利于保护公司或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发表意见。如因相关
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
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本人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作出的
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
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通过
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
益;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
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
偿。在完全消除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所有不利影响前,本人不得转让公司
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未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
转让的情形除外),且暂不领取公司现金分红中属于本人的部分。如因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
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
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人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作
出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
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
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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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
的权益;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人违反承诺所得
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
行赔偿。在完全消除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所有不利影响前,本人同意公司
暂停向本人发放工资、奖金、津贴和红利等,并将此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
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
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
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
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八、本次发行方案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5,69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九、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发行人 201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前滚存的利润由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前的老股东和发行后新增加的股东共享。
十、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发行人 201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发行人上市后适用的
《公司章程(草案)》,《公司章程(草案)》关于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1、公司实行连续、稳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在重视对
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基础上,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将实施积极的现金股利分配办法;
3、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
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4、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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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公司可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
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
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
分配。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为:
(1)该年度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2)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
的税后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资产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0%;(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除外)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资产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0%。(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除外)
3、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原
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
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现金分红比例: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在符合现
金分红的条件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5%。
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
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
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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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根据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
合理因素,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
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
分配预案。
6、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
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三)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盈利情况、资金需求提出和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
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进
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2、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
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
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
事会审议;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
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
的问题;
4、在当年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董事会未提出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
配预案或者按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的,还应说明原因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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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在召开股东大会时,
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5、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
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的,就相关政
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审核意见;
6、股东大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
案进行表决。
(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利润分配
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调整后的利润
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议案需分别经监事会和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提案中应详细说明修改
利润分配政策的原因。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
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提供便利。
(五)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公司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
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
因素,征求和听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
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融资、
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因素,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上制定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股利
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并藉此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1)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将采取现金、
股票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分配股票股利,并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进
行中期现金分红。(2)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3)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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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战略需要的前提下,公司优先选择现金分红方式,并保持现
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保证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与修改的具体程序:
(1)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未来发
展计划,在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
意见基础上,每三年制定一次具体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董事会制定的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
(2)若因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修改或公司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
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股东回报规划的,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应限定在利润分配
政策规定的范围内,该等调整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方能通过。
4、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
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具体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
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确保
调整后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不违反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制定的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并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
5、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接
受公司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监督。
十一、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如下风险因素
请投资者对下述重大事项给予特别关注,并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风险因
素”等相关章节。
(一)宏观经济风险
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务与经济发展存在一定的正相关性,即经济发展速度较
快时,该市场也将有所成长,反之则市场容量将有所萎缩。近年来,中国 GDP
增速有所下降,经济发展将进入“新常态”。未来,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将对公
司业务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业务主要来自政府部门或其所属政府投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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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若未来经济发展进一步放缓,地方政府债务压力则可能很难在短期内缓解,
从而影响对生态景观工程的投资,进而影响公司业务发展。
此外,宏观调控尤其是财政政策调控对于市政项目投资主体的投资力度及进
度有着重大的影响,若未来宏观财政政策趋于紧缩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可能
导致地方政府财政实力减弱、财政资金不足,各级政府削减或延缓非刚性的财政
支出项目,有可能出现投资规模缩减、建设期延缓或回款效率下降等不利情况,
从而影响公司市政工程施工业务的拓展和工程款项的回收,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
绩造成较大不利影响,出现利润大幅下滑乃至亏损的情况。
(二)市场竞争风险
生态景观行业发展前景广阔,但由于行业准入门槛相对较低,企业数量众多,
公司所处行业市场竞争较为激烈。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同时具备风景园林
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和园林绿化一级资质的企业约 87 家,具备园林绿化一级
资质的企业约 1,351 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285 家。
目前,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主要集中在华东、华中等地区,在业内具有一定的
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地位。尽管公司已经发展成为一家具有大型项目施工经验和技
术优势的生态景观企业,但因面临较为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经营
业绩可能在市场竞争的过程中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三)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我国生态景观行业的大规模工程项目呈现逐年增多的趋势,行业内的生态景
观企业所承接的生态景观工程项目均有向大型化方向发展的趋势。随着公司在品
牌、资金、技术、经验等方面的综合实力不断增强,近年来承接的中大型生态景
观工程项目逐渐增多,导致公司在报告期内客户集中度较高,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对前 5 名客户实现的营业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 61.47%、69.49%和 70.56%。
鉴于中大型项目能够提升公司业内影响力,提高市场占有率,为公司带来规
模效益,公司未来将继续加强对大型生态景观项目的承接,因此,公司的客户集
中度可能在一个阶段内继续保持较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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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应收款项存在的坏账损失风险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 46,089.45 万元、
81,568.56 万元和 86,745.17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7.41%、36.05%和
35.81%,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长。此外,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
公司长期应收款分别为 21,142.34 万元、24,728.97 万元和 23,879.19 万元,占总
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2.57%、10.93%和 9.86%。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
别为 2.14、1.38 和 1.16,应收账款周转率逐年下降且低于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报告期各期末前十大应收账款余额单位对应项目的合同所约定的结算周期,存在
部分客户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而导致应收账款逾期的情况,逾期金额占余额
比例分别为 15.35%、60.34%和 58.35%。上述应收款项情况反映了公司所在的
生态景观行业的特点。随着公司生态景观施工业务规模逐年增长,特别是大型项
目的承接比例逐渐提高,未来应收款项可能继续保持在较高的水平,相应的坏账
损失风险增加。且应收账款欠款方多数为政府部门或国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主
体,若客户拖延工程款项的支付进度或者支付能力出现问题,公司应收款项的回
收风险将增加。
(五)经营活动现金流导致的偿债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489.91 万元、
27,933.81 万元和 24,640.39 万元。2014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负。目前我国大部分生态景观工程项目采取由发包方按照项目进度分期付款的方
式进行结算和收款或者 BT 模式、PPP 模式,经营活动往往占用大量资金。2014
年,公司业务规模快速扩张,所承接的项目合同金额不断提高,建设周期以及相
应的结算和收款周期较长,对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量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
2015 年、2016 年,随着工程项目结算、收款加快,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大幅改善。但由于公司目前处于业务快速发展的阶段,且公司所执行的项
目规模较大,未来经营活动仍将占用大量资金,公司短期偿债能力将受到一定的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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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存货发生跌价损失的风险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存货余额分别为 87,087.89 万元、
67,286.92 万元和 63,204.94 万元。公司存货由原材料、已完工未结算工程量和
消耗性生物资产组成,其中已完工未结算工程量是存货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最近
三年,占存货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 99.76%、99.44%和 99.26%。报告期内,
公司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果由于客户财务状况恶化或无法按期结算,可能导
致存货中的已完工未结算工程出现存货跌价损失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
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七)业务结算模式导致的营运资金风险
由于生态景观的工程施工业务采取“前期垫付、分期结算、分期收款”的模
式,园林工程业务规模的扩张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资金的周转状况,如果甲
方或发包方不能按时结算或及时付款,将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及使用效率,从而
进一步影响公司工程施工业务的持续发展。
(八)原材料、劳务以及机械租赁费用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为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务。生态景观苗木、机
械费用和人工成本等是构成公司生态景观工程施工成本的主要内容。2014 年度、
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材料费用、机械费用和人工费用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90.57%、85.69%和 86.76%。如果在项目合同期内,生态景观苗木等原材料的价
格、劳动力成本和机械租赁费用上涨幅度过大,将增加公司的经营成本,从而影
响公司的利润水平。
随着公司承接的生态湿地、公园广场等项目的增加,对用于地形改造的大型
机械的需求增加。由于工程设备租赁市场规模庞大,竞争较为充分,公司主要依
靠从项目当地租赁市场租用所需要的设备。但随着公司承接的项目规模及业务覆
盖区域不断扩大,可能将面临短期内设备供应不足,或设备租赁费用上升的风险。
(九)业务资质无法持续取得的风险
公司从事苗木种植、生态景观设计、生态湿地与景观建设工程、景观养护等
园林绿化业务。其中,生态湿地与景观建设工程的业务领域主要包括生态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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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广场、道路绿化、地产园林等,上述业务为公司业绩的主要来源。而该等业
务的开展需要相应的资质,目前,公司拥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风景园
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江苏省环境污染治理甲级资质(生态修复)、市政公
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古建筑工
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以及旅游规划设计乙级资质,
这些资质是公司业务发展的基础。而这些资质能否持续取得在于公司能否持续满
足其续期或备案条件的要求。若公司未来无法满足取得上述资质所需的各项指标
要求,则无法持续取得相关等级资质,进而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补充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项
目、珍稀苗木基地改造项目、购置生态景观工程施工设备项目和生态与湿地环境
修复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用于扩大公司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务和珍稀苗木种植规
模以及加强生态与湿地环境修复的研发能力。虽然公司具有开展生态景观工程业
务的能力和苗木种植的成熟经验以及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并对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仍存在项目建成后因生态景观市场发生不利变
化,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产生的效益无法达到效益预测结果的风险。
(十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珍稀苗木基地改造项目、生态与湿地环境修复研发
能力提升项目所需土地系租赁取得。尽管上述土地的取得符合《土地管理法》、
《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程序,相应
林地的取得符合《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但因募投项目的实施与产出周期较长,如果在租赁期
间内公司与出租方出现争议,可能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十二)PPP 业务模式风险
PPP 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发展起来的一种优化的项目融资与实施模
式,近年来受到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重点鼓励和支持。报告期内公司所承接项目
中采用 PPP 模式的比例逐年提高,PPP 模式已成为生态景观行业新的投融资模
式。自 2014 年开始,公司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先后中标了淮安市白马湖湿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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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杭州市萧山钱江世纪城沿江公园等多个 PPP 项目,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创造
了有利条件。
然而,PPP 模式在我国的推出时间较短,可供借鉴的经验较少,虽然相关主
管部门已针对 PPP 模式的运作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但实践中的项目运作、
财务规范等方面仍存在不完善之处。同时,PPP 业务模式作为公共服务的一种新
的供给方式,PPP 项目公司主要通过政府购买、使用者付费以及可行性缺口补助
三种方式获得投资回报并为支付建设款项的重要来源。由于 PPP 项目往往具有
一定的公益属性,因此 PPP 项目公司的回报更依赖于政府购买或可行性缺口补
助。若 PPP 项目不能按规定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完成登
记备案工作,将无法纳入 PPP 项目实施地的政府中期财政规划及付费期的各年
度财政预算,从而给 PPP 项目公司股东获得投资回报及按期支付建设款项带来
不利影响。同时,即使 PPP 项目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完
成登记备案工作,后期也存在不能纳入当地政府中期财政规划及付费期的各年度
财政预算的风险。除此之外,PPP 项目实施地的政府财政是否健康,能否有足够
的履约能力,也直接影响着 PPP 项目实施的成败。
综上,公司目前所实施的 PPP 项目在承接、建设、运营等方面存在一定风
险。
十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2017 年 1-3 月财务报表主要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3.31 2016.12.31
流动资产 200,248.61 198,861.52
非流动资产 43,585.47 43,398.08
资产总额 243,834.08 242,259.59
流动负债 116,984.07 119,840.68
负债合计 116,984.07 119,840.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26,514.75 122,074.99
所有者权益 126,850.01 122,41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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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上表中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的相关数据业经立信予以审阅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23,913.85 12,206.43
营业利润 5,233.31 1,965.13
利润总额 5,204.83 1,662.56
净利润 4,431.09 1,416.2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439.76 1,440.46
注:上表中 2017 年 1-3 月的相关数据业经立信予以审阅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 1-3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89.95 1,359.1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93 -3.8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63.84 -9,352.7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777.18 -7,997.47
注:上表中 2017 年 1-3 月的相关数据业经立信予以审阅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公司经营状况说明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情况良好,2017 年 1-3 月,公司实现的营
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分别为 23,913.85 万元和 5,233.3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分别
为 95.91%和 166.31%。2017 年 1-3 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439.7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08.22%。2017 年 1-3 月,公司收入及利润增长较
快主要是由于公司承接的淮安市白马湖湿地公园项目、杭州钱江世纪城沿江公园
PPP 项目及梁山县龟山河综合治理 PPP 项目三个 PPP 项目毛利率较高,且 2017
年 1-3 月淮安市白马湖湿地公园项目及梁山县龟山河综合治理 PPP 项目已进入全
面施工阶段,杭州钱江世纪城沿江公园 PPP 项目进入最后工程收尾阶段,上述
项目施工进度较快。
公司主要从事苗木种植、生态景观设计、生态修复与景观工程建设、景观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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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护等生态景观全产业链业务。公司生态景观工程业务主要包括生态湿地修复、地
产景观工程、公园广场景观工程、市政道路景观工程,是公司收入和利润的主要
来源。总体上,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间,公司经营模式,
施工成本,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
重大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2017 年 1-6 月未经审计、审阅的预计经营情况
结合公司在手订单及实际经营情况,公司预计 2017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53,500.00 万元,较 2016 年 1-6 月同比增长 15.20%,预计 2017 年 1-6 月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9,567.49 万元,较 2016 年 1-6 月同比增长 8.84%,预
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9,591.70 万元,较 2016
年 1-6 月同比增长 6.43%。(前述财务数据不代表发行人所做的盈利预测)
公司预计 2017 年 1-6 月不存在业绩大幅下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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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目 录
本次发行概况...............................................................................................................1
发行人声明 ..................................................................................................................4
重大事项提示...............................................................................................................5
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5
二、关于招股意向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影响发行条件回
购公司股份的承诺....................................................................................................8
三、关于招股意向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赔偿投资者损失
的承诺 .......................................................................................................................8
四、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9
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主要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 11
六、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2
七、违反承诺的约束措施 ......................................................................................13
八、本次发行方案..................................................................................................15
九、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15
十、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15
十一、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如下风险因素 ...................................................19
十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24
目 录 ........................................................................................................................27
第一节 释 义 .........................................................................................................33
第二节 概 览 .........................................................................................................37
一、发行人概况 .....................................................................................................37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9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39
四、本次发行情况..................................................................................................41
五、募集资金用途..................................................................................................41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43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43
二、本次发行有关机构的情况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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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的关系 .......................................................45
四、有关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45
第四节 风险因素 .....................................................................................................46
一、宏观经济风险..................................................................................................46
二、市场竞争风险..................................................................................................46
三、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47
四、应收款项存在的坏账损失风险 .......................................................................47
五、经营活动现金流导致的偿债风险 ...................................................................48
六、存货发生跌价损失的风险 ..............................................................................48
七、业务结算模式导致的营运资金风险 ...............................................................48
八、原材料、劳务以及机械租赁费用波动风险 ...................................................48
九、业务资质无法持续取得的风险 .......................................................................49
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风险...........................................................................49
十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风险 .......................................................................50
十二、季节因素带来的业务波动风险 ...................................................................50
十三、自然灾害风险 ..............................................................................................50
十四、潜在诉讼风险 ..............................................................................................50
十五、管理风险 .....................................................................................................51
十六、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的控制风险 ...........................................................51
十七、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51
十八、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52
十九、劳务价格波动风险 ......................................................................................52
二十、劳务用工风险 ..............................................................................................52
二十一、PPP 业务模式风险...................................................................................53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54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54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54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资产重组情况 ................................57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82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和内部组织结构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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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分公司情况 ............................................88
七、发起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03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 132
九、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 135
十、发行人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 ... 141
十一、上市后三年内的公司股价稳定预案 ......................................................... 142
十二、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 142
十三、违反承诺的约束措施 ................................................................................ 142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143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 143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146
三、发行人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 172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 180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 251
六、发行人的经营资质、特许经营权和相关认证情况 ...................................... 258
七、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 .................................................................................... 260
八、发行人的生产技术情况 ................................................................................ 260
九、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 269
十、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 273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274
一、发行人的独立性 ............................................................................................ 274
二、同业竞争 ....................................................................................................... 275
三、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 277
四、关联交易 ....................................................................................................... 280
五、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 283
六、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286
七、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28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 288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 288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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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情况 ....................................................................................................................... 294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 296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 297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外兼职情况....................... 298
六、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的协议或承诺情
况........................................................................................................................... 300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 300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 .......................................... 300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305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
行情况 ................................................................................................................... 305
二、公司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置情况 .............................. 320
三、发行人近三年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 322
四、发行人近三年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
况和对外担保情况................................................................................................ 323
五、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 323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324
一、财务报表主要数据 ........................................................................................ 324
二、审计意见 ....................................................................................................... 331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 331
四、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332
五、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334
六、发行人执行的税收政策、税种及税率 ......................................................... 373
七、发行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收购兼并情况 ..................................................... 377
八、非经常性损益及其影响 ................................................................................ 377
九、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 ............................................................................ 379
十、最近一期末主要负债情况 ............................................................................ 382
十一、所有者权益情况 ........................................................................................ 386
十二、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 ................................................................................ 388
十三、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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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十四、财务指标 ................................................................................................... 392
十五、盈利预测报告 ............................................................................................ 395
十六、资产评估情况 ............................................................................................ 395
十七、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 395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96
一、财务状况分析................................................................................................ 396
二、盈利能力分析................................................................................................ 452
三、现金流量分析................................................................................................ 492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 498
五、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 499
六、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未来趋势分析 ............................................................. 499
七、股东未来分红回报分析 ................................................................................ 500
八、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发行人拟采取的措施 .................................. 502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507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 510
一、公司发展战略................................................................................................ 510
二、公司当年和未来两年的发展计划 ................................................................. 511
三、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 514
四、实施上述计划面临的主要困难 ..................................................................... 514
五、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 515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实现上述业务发展目标的作用 .......................................... 515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 517
一、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 517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 518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519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549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 551
一、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及实际分配情况 ..................................................... 551
二、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及具体规划 ............................................................. 552
三、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 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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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556
一、信息披露制度相关情况 ................................................................................ 556
二、重要合同事项................................................................................................ 556
三、对外担保情况................................................................................................ 571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 571
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571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涉及刑事诉讼情况 ............... 572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573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573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574
发行人律师声明 ................................................................................................... 575
审计机构声明 ....................................................................................................... 576
验资机构声明 ....................................................................................................... 577
验资会计师声明 ................................................................................................... 578
评估机构声明 ....................................................................................................... 579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 580
一、备查文件 ....................................................................................................... 580
二、备查方式 ....................................................................................................... 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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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基本术语
发行人、本公司、
公司、股份公司、 指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东珠景观
发行人前身江苏东珠景观建设有限公司(曾用名:无锡市东珠绿化
东珠有限 指
有限公司)
东方生态 指 无锡东方生态园林发展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茅山苗圃 指 句容市茅山东珠苗圃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绿枫苗圃 指 无锡绿枫苗圃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绿盛苗圃 指 兴国绿盛苗圃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淮安白马湖 指 淮安市白马湖湿地公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参股子公司
南京东珠 指 南京东珠生态园林景观发展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原控股子公司
湖州生态 指 湖州创景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参股子公司
钱江建设 指 杭州萧山钱江世纪城沿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参股子公司
中林东珠设计院 指 中林东珠(北京)景观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梁山环城 指 梁山县环城水系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东兰绿珠 指 东兰县绿珠坡豪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参股子公司
吉木萨尔东珠 指 吉木萨尔县东珠景观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苏区东珠 指 江西苏区东珠景观建设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原控股子公司
湖北鄂旅 指 湖北鄂旅东珠景观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原控股子公司
北京分公司 指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珠分公司,系发行人分公司
上海分公司 指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系发行人分公司
河南分公司 指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系发行人分公司
青岛分公司 指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系发行人分公司
安徽分公司 指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系发行人分公司
苏州分公司 指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系发行人分公司
河北分公司 指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系发行人分公司
渭南分公司 指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公司,系发行人分公司
云南分公司 指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系发行人分公司
新疆分公司 指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系发行人分公司
广西分公司 指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系发行人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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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镇江分公司 指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系发行人已注销分公司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分公司,系发行人已注销分公
龙口分公司 指

龙岩分公司 指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系发行人已注销分公司
宜兴分公司 指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系发行人已注销分公司
南京分公司 指 江苏东珠景观建设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系发行人已注销分公司
崂山分公司 指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崂山分公司,系发行人已注销分公司
即墨分公司 指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分公司,系发行人已注销分公司
黄岛分公司 指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黄岛分公司,系发行人已注销分公司
胶南分公司 指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胶南分公司,系发行人已注销分公司
上海福挚 指 上海福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复星创泓 指 上海复星创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西藏路瑞实业有限公司(曾用名“西藏厦信投资有限公司、西藏恒
西藏路瑞 指
实投资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
景达创投 指 上海景达创业投资行(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海通开元 指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
国盛古贤 指 上海国盛古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上海银湖 指 上海银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
无锡金投 指 无锡金投产业升级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上海奇福 指 上海奇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
科创嘉源 指 成都科创嘉源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原股东
诚丰置业 指 无锡诚丰置业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关联方
东珠装饰、金业装 无锡金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曾用名:无锡东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饰 系发行人原关联方
弘顺典当 指 无锡弘顺典当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原关联方
中国林科院 指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系中林东珠设计院股东
中国林科院林业工
指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工程设计院,系中林东珠设计院的前身
程设计院
瑞信方正、保荐人、
保荐机构、主承销 指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海润、律师、发行
指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人律师
立信、会计师、立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信会计师事务所
江苏中天、发行人
指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评估机构
本招股意向书 指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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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 5,69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
报告期各期末/最近
指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
三年各年末
最近一年 指 2016 年度
2006 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
新会计准则 指
计准则
股东大会 指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
指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
案)》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改委 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住建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无锡市工商局 指 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兴业银行 指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 指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 指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 指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指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 指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银行 指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募投项目 指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专业术语
乔木树冠遮蔽地面的程度,是反映林分密度的指标,以林地树冠垂
郁闭度 指
直投影面积与林地面积之比表示
城市绿化覆盖面积占城市面积的比率。计算公式:城市绿化覆盖率
绿化覆盖率 指
(%)=(城市内全部绿化种植垂直投影面积÷城市面积)×100%
农村人口转化为城镇人口的过程。 反映城镇化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
城镇化 指
指标为城镇化率,即一个地区常住于城镇的人口占该地区总人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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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指 建成区内绿化覆盖面积与建成区面积的比率
城市中向公众开放的以游憩为主要功能,有一定的游憩设施和服务
设施,同时兼有健全生态、美化景观、防灾减灾等综合作用的绿化
公园绿地 指 用地。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和街旁绿地。
公园绿地面积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和街
旁绿地
城市中每个居民平均占有公园绿地的面积。计算公式:人均公园绿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指
地面积(平方米)=城市公园绿地总面积÷城市非农业人口
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建设公司及其他房地
产开发法人单位和附属于其他法人单位实际从事房地产开发或经营
活动的单位统一开发的包括统代建、拆迁还建的住宅、厂房、仓库、
房地产开发投资 指
饭店、宾馆、度假村、写字楼、办公楼等房屋建筑物和配套的服务
设施,土地开发工程(如道路、给水、排水、供电、供热、通讯、
平整场地等基础设施工程)的投资;不包括单纯的土地交易活动
英文 Build(建设)和 Transfer(移交)的缩写形式,意即“建设—
BT 指 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一种项目建设
模式
英文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 的缩写形式,也称 PPP 融资,是指政
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
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
PPP 指
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
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
利的结果
本招股意向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该等
差异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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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二节 概 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
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angsu Dongzhu Landscape Co., Ltd.
注册资本: 17,07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章建良
东珠有限成立日期: 2001 年 7 月 5 日
整体变更设立日期: 2010 年 9 月 3 日
住所: 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锡沪中路 90 号
经营范围: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林古建筑工程施工,风景园林工程设计,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以上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园林苗
木的研究、开发、种植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一贯秉承“创造精品服务社会、奉献自我美化人间”的经营理念,服务
于公共社区、湿地公园、城市广场、市政道路等园林景观工程,在园林绿化各个
领域,特别是生态湿地、公园广场绿化和道路绿化领域具备专业的施工管理和养
护能力。公司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江苏省环境污染治理甲级资质(生态修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环保工
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以及旅游规划设计乙级资质。上述资质基本覆盖了承接各种
类型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可能需要的各项专业资质,使公司在承揽综合性较强的园
林绿化工程项目时竞争优势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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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强”、 “江苏省建筑业最具成长性百强企业”等奖项。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
公司近年来承建了一批优质的园林景观项目,获得“全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
主要社会荣誉、项目获奖情况如下表所示:
社会荣誉
荣誉奖项 颁发单位 获奖时间
骨干环保企业 江苏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17 年 4 月
2016 年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先进 江苏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
2016 年 12 月
单位 协会
2015 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最具成长性百强企
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 2016 年 3 月

中国花卉报社、中国建筑业协
2015 年度全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 50 强 会园林与古建筑施工分会、中 2016 年 4 月
国风景园林学会工程分会
中国花卉报社、中国建筑业协
2014 年度全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 50 强 会园林与古建筑施工分会、中 2015 年 5 月
国风景园林学会工程分会
项目获奖
荣誉奖项 获奖项目 颁发单位 获奖时间
南 通 老 洪 港湿 地 公
优秀工程奖 无锡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17 年 3 月
园一期 BT 建设项目
2016 年度江苏省“扬 九 里 河 生 态环 境 整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 年 12 月
子杯”优质工程奖 治映月湖中央公园
第五届国际园林设 中国建筑学会、国际园林景观
泉山公园景观设计 2015 年 11 月
计大赛荣誉证书 规划设计行业协会
第五届国际园林设 太 湖 新 城 小学 景 观 中国建筑学会、国际园林景观
计大赛荣誉证书 设计 规划设计行业协会 2015 年 11 月
无 锡 国 信 世家 二 期
2014 年度园林绿化 无锡市绿化质量 监督管理中
展 示 区 及 河道 景 观 2015 年 1 月
优良工程奖 心、无锡市绿化行业协会
绿化工程
优秀园林绿化工程 无 锡 贡 湖 湾湿 地 一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2014 年 11 月
奖金奖 期工程 5 标段
2014 年 度 无 锡 市
锡 北 镇 泉 山公 园 工
“太湖杯”优质工 无锡市建设局 2014 年 7 月

程奖
2014 年 度 无 锡 市
东 港 镇 五 星联 河 水
“太湖杯”优质工 无锡市建设局 2014 年 7 月
生态整治工程
程奖
公司确立了“立足江苏市场,打通京沪线,走向全中国”的市场开拓战略,
积极在江苏省内及全国范围内开拓业务,已在江苏以外地区,包括北京、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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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福建、安徽、陕西、内蒙古、河南、四川、湖北等省份,承接了多项园林
绿化工程项目,目前已经形成了覆盖国内多个主要经济地区的跨区域经营格局。
与此同时,公司凭借齐全的业务资质、优质的工程施工、精湛的专业技术和
持续的研发能力,在产业链的设计、施工环节精耕细作,不断强化在特色领域的
优势。一方面,借助设计施工一体化联动的优势,公司将设计理念和工程施工相
结合,对工程项目进度统筹调度和协同指挥,体现出较强的生态景观设计、建设
协同优势。另一方面,业务模式逐步从传统园林绿化向生态湿地修复转变。近年
来,公司承接与实施了淮安白马湖湿地公园、南通老洪港湿地公园、无锡宛山湖
湿地公园、洪泽湖国家湿地公园等一大批业内有影响的项目,从传统单一绿化建
设项目为主转向大型、综合性生态湿地项目。
近年来,发行人保持持续发展态势,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发行人的
营业收入分别为 72,573.02 万元、87,874.29 万元和 97,959.68 万元,2014 年至 2016
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 16.1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2,588.62 万
元、15,124.01 万元和 18,523.34 万元,2014 年至 2016 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
21.30%,显示出发行人良好的盈利能力。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席惠明,实际控制人为席惠明和浦建芬夫妇,最近三年未
发生变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席惠明和浦建芬夫妇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883.02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3.76%,其中席惠明持有公司股份 8,659.0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0.73%;浦建芬持有公司股份 2,224.02 万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13.03%。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根据立信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资产总额 242,259.59 226,249.52 168,15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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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流动资产 198,861.52 186,987.66 142,783.45
非流动资产 43,398.08 39,261.87 25,376.36
负债总额 119,840.68 122,364.41 93,961.24
其中:流动负债 119,840.68 122,364.41 93,961.24
非流动负债 - - -
股东权益总额 122,418.92 103,885.11 74,198.58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97,959.68 87,874.29 72,573.02
营业利润 21,975.43 19,992.12 17,374.05
利润总额 21,785.83 18,755.19 16,841.26
净利润 18,533.81 15,122.54 12,601.9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523.34 15,124.01 12,588.62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640.39 27,933.81 -13,489.9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85.76 -11,908.55 -395.3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988.86 10,211.37 4,870.8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765.78 26,236.64 -9,014.39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资产负债率(合并) 49.47% 54.08% 55.8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0.26% 54.52% 55.65%
流动比率(倍) 1.66 1.53 1.52
速动比率(倍) 1.13 0.98 0.59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 0.02% 0.03% 0.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7.03 5.99 4.65
(元/股)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存货周转率(次) 1.07 0.77 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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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16 1.38 2.14
总资产周转率(次) 0.42 0.45 0.49
利息保障倍数(倍) 37.30 17.45 14.7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2,603.97 20,189.64 18,389.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基本每股收
1.09 0.93 0.80
益(元/股)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
1.09 0.94 0.80
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16.42% 17.54% 18.65%
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
16.53% 17.58% 18.65%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4 1.64 -0.86
(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34 1.54 -0.57
四、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不超过 5,69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本次发行
发行股数
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
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发行定价方式
行。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询价的具体情况与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7.15 元/股(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除以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东账户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中国法律、行政
发行对象
法规、所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
者除外)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承销方式 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发行的股票
五、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 201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第三届第二次董事会、
201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5,690 万股人民币普
通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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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项目备案情况
补充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项
1 78,000.00 不适用

2 珍稀苗木基地改造项目 5,631.13 兴发改字[2015]135 号
3 购置生态景观工程施工设备项目 5,082.08 不适用
4 生态与湿地环境修复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4,988.08 锡山发改备[2015]第 97 号
合 计 93,70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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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5,69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发行股数
不低于 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价格 【】元/股
发行市净率 【】倍(按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倍(每股收益按照发行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发行市盈率
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7.15 元/股(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除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股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
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定价方式
进行。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询价的具体情况
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东账户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中国法律、行政
发行对象
法规、所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
者除外)
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承销方式 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发行的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 预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万元
本次发行费用总计约为 9,742.91 万元,其中承销保荐费用 7,665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不含
审计及验资费用 988 万元、律师费用 440 万元、信息披露费用 600 万
税)
元、发行手续及材料制作费用 49.91 万元
二、本次发行有关机构的情况
1、发行人: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章建良
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锡沪中路 90 号
电话: 0510-88227528
传真: 0510-88209884
联系人: 王轩、谈劭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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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荐人(主承销商):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高利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9 号金融街中心南楼 15 层
保荐代表人: 赵留军、尤晋华
项目协办人 朱正强
项目经办人: 任汉君、郑骁骁、高心然、陈晨
电话: 010-66538666
传真: 010-66538566
3、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朱玉栓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59 号 1 号院 15 层
经办律师: 吴光洋、雷富阳
电话: 010-82653566
传真: 010-88381869
4、审计、验资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 朱建弟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0 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 杨雄、廖家河
电话: 010-68286868
传真: 010-88210608
5、承销商律师: 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刘文华
地址: 上海市杨高南路 729 号 1 号楼 1304 单元
经办律师: 黄剑锋、沈华
电话: 021-61060889
传真: 021-61060990
6、资产评估机构: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宜华
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博爱路 72 号 12 楼
经办注册评估师: 周卓豪、荣季华
电话: 0519-88155678
传真: 0519-88155675
7、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6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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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21-58708888
传真: 021-58754185
8、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地址: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电话: 021-68808888
传真: 021-68804868
9、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展览路支行
户名: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联系电话: 010-68314661
联系人: 周海英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的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
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有关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初询公告日期: 2017 年 07 月 24 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17 年 07 月 31 日
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期: 2017 年 08 月 01 日
网上、网下发行缴款日期: 2017 年 08 月 03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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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此次公开发行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资料
外,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
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宏观经济风险
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务与经济发展存在一定的正相关性,即经济发展速度较
快时,该市场也将有所成长,反之则市场容量将有所萎缩。近年来,中国 GDP
增速有所下降,经济发展将进入“新常态”。未来,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将对公
司业务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业务主要来自政府部门或其所属政府投资建设
主体,若未来经济发展进一步放缓,地方政府债务压力则可能很难在短期内缓解,
从而影响对生态景观工程的投资,进而影响公司业务发展。
此外,宏观调控尤其是财政政策调控对于市政项目投资主体的投资力度及进
度有着重大的影响,若未来宏观财政政策趋于紧缩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可能
导致地方政府财政实力减弱、财政资金不足,各级政府削减或延缓非刚性的财政
支出项目,有可能出现投资规模缩减、建设期延缓或回款效率下降等不利情况,
从而影响公司市政工程施工业务的拓展和工程款项的回收,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
绩造成较大不利影响,出现利润大幅下滑乃至亏损的情况。
二、市场竞争风险
生态景观行业发展前景广阔,但由于行业准入门槛相对较低,企业数量众多,
公司所处行业市场竞争较为激烈。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同时具备风景园林
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和园林绿化一级资质的企业约 87 家,具备园林绿化一级
资质的企业约 1,351 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285 家。
目前,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主要集中在华东、华中等地区,在业内具有一定的
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地位。尽管公司已经发展成为一家具有大型项目施工经验和技
术优势的生态景观企业,但因面临较为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经营
业绩可能在市场竞争的过程中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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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我国生态景观行业的大规模工程项目呈现逐年增多的趋势,行业内的生态景
观企业所承接的生态景观工程项目均有向大型化方向发展的趋势。随着公司在品
牌、资金、技术、经验等方面的综合实力不断增强,近年来承接的中大型生态景
观工程项目逐渐增多,导致公司在报告期内客户集中度较高,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对前 5 名客户实现的营业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 61.47%、69.49%和 70.56%。
鉴于中大型项目能够提升公司业内影响力,提高市场占有率,为公司带来规
模效益,公司未来将继续加强对大型生态景观项目的承接,因此,公司的客户集
中度可能在一个阶段内继续保持较高水平。
四、应收款项存在的坏账损失风险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 46,089.45 万元、
81,568.56 万元和 86,745.17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7.41%、36.05%和
35.81%,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长。此外,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
公司长期应收款分别为 21,142.34 万元、24,728.97 万元和 23,879.19 万元,占总
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2.57%、10.93%和 9.86%。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
别为 2.14、1.38 和 1.16,应收账款周转率逐年下降且低于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报告期各期末前十大应收账款余额单位对应项目的合同所约定的结算周期,存在
部分客户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而导致应收账款逾期的情况,逾期金额占余额
比例分别为 15.35%、60.34%和 58.35%。上述应收款项情况反映了公司所在的
生态景观行业的特点。随着公司生态景观施工业务规模逐年增长,特别是大型项
目的承接比例逐渐提高,未来应收款项可能继续保持在较高的水平,相应的坏账
损失风险增加。且应收账款欠款方多数为政府部门或国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主
体,若客户拖延工程款项的支付进度或者支付能力出现问题,公司应收款项的回
收风险将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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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经营活动现金流导致的偿债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489.91 万元、
27,933.81 万元和 24,640.39 万元。2014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负。目前我国大部分生态景观工程项目采取由发包方按照项目进度分期付款的方
式进行结算和收款或者 BT 模式、PPP 模式,经营活动往往占用大量资金。2014
年,公司业务规模快速扩张,所承接的项目合同金额不断提高,建设周期以及相
应的结算和收款周期较长,对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量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
2015 年、2016 年,随着工程项目结算、收款加快,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大幅改善。但由于公司目前处于业务快速发展的阶段,且公司所执行的项
目规模较大,未来经营活动仍将占用大量资金,公司短期偿债能力将受到一定的
影响。
六、存货发生跌价损失的风险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存货余额分别为 87,087.89 万元、
67,286.92 万元和 63,204.94 万元。公司存货由原材料、已完工未结算工程量和
消耗性生物资产组成,其中已完工未结算工程量是存货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最近
三年,占存货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 99.76%、99.44%和 99.26%。报告期内,
公司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果由于客户财务状况恶化或无法按期结算,可能导
致存货中的已完工未结算工程出现存货跌价损失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
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七、业务结算模式导致的营运资金风险
由于生态景观的工程施工业务采取“前期垫付、分期结算、分期收款”的模
式,园林工程业务规模的扩张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资金的周转状况,如果甲
方或发包方不能按时结算或及时付款,将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及使用效率,从而
进一步影响公司工程施工业务的持续发展。
八、原材料、劳务以及机械租赁费用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为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务。生态景观苗木、机
械费用和人工成本等是构成公司生态景观工程施工成本的主要内容。2014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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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材料费用、机械费用和人工费用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90.57%、85.69%和 86.76%。如果在项目合同期内,生态景观苗木等原材料的价
格、劳动力成本和机械租赁费用上涨幅度过大,将增加公司的经营成本,从而影
响公司的利润水平。
随着公司承接的生态湿地、公园广场等项目的增加,对用于地形改造的大型
机械的需求增加。由于工程设备租赁市场规模庞大,竞争较为充分,公司主要依
靠从项目当地租赁市场租用所需要的设备。但随着公司承接的项目规模及业务覆
盖区域不断扩大,可能将面临短期内设备供应不足,或设备租赁费用上升的风险。
九、业务资质无法持续取得的风险
公司从事苗木种植、生态景观设计、生态湿地与景观建设工程、景观养护等
园林绿化业务。其中,生态湿地与景观建设工程的业务领域主要包括生态湿地、
公园广场、道路绿化、地产园林等,上述业务为公司业绩的主要来源。而该等业
务的开展需要相应的资质,目前,公司拥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风景园
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江苏省环境污染治理甲级资质(生态修复)、市政公
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古建筑工
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以及旅游规划设计乙级资质,
这些资质是公司业务发展的基础。而这些资质能否持续取得在于公司能否持续满
足其续期或备案条件的要求。若公司未来无法满足取得上述资质所需的各项指标
要求,则无法持续取得相关等级资质,进而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补充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项
目、珍稀苗木基地改造项目、购置生态景观工程施工设备项目和生态与湿地环境
修复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用于扩大公司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务和珍稀苗木种植规
模以及加强生态与湿地环境修复的研发能力。虽然公司具有开展生态景观工程业
务的能力和苗木种植的成熟经验以及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并对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仍存在项目建成后因生态景观市场发生不利变
化,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产生的效益无法达到效益预测结果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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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珍稀苗木基地改造项目、生态与湿地环境修复研发
能力提升项目所需土地系租赁取得。尽管上述土地的取得符合《土地管理法》、
《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程序,相应
林地的取得符合《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但因募投项目的实施与产出周期较长,如果在租赁期
间内公司与出租方出现争议,可能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十二、季节因素带来的业务波动风险
生态景观工程业务实施过程中,无论是绿化种植还是土建施工普遍会受到季
节变化的影响。尤其是在北方地区,四季特征分明,适合于绿化种植的最佳季节
是春季,次佳季节是秋季。对于室外园林土建而言,冬季气温低于零下 5 度时,
不适合于大面积施工,另外则是低温环境下土建施工、养护成本和劳务成本将大
幅上升。在南方地区进行生态景观施工,也要考虑到洪涝、冰冻等极端气候条件
的影响。因此,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务的可行性、施工周期和进度安排、成本以
及苗木的采购都应考虑季节因素。
公司业务区域遍及华北、华东、华中等地区,其中华北、华中区域的季节性
对生态景观工程施工的影响比较显著,冬季为施工业务的淡季,因此公司生态景
观施工业务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
十三、自然灾害风险
因苗木种植易受旱、涝、冰雹、霜冻、森林火灾、病虫害、地震等自然灾害
的影响,如果公司苗木种植基地所在地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则将对公司的苗木种
植产生较大影响。另外,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大多在户外作业,不良天气状况(如
暴风雪、台风、暴雨及持续降雨等)及自然灾害(如地震、滑坡或泥石流等)可
能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导致不能按时完成工程项目,增加相应的成本费用。
十四、潜在诉讼风险
公司从事的生态景观工程项目涉及设计、施工等环节,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
中往往将施工环节分包。尽管公司采取了相应的分包风险控制措施,但由于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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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较多,公司可能面临多项责任和风险,如因分包施工质量不合格而导致的赔
偿责任,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以及因拖延付款
导致的债务追索风险等,上述责任及风险均可能导致潜在诉讼,并对公司的正常
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十五、管理风险
公司管理层在生态景观行业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经验,形成了有效
健全的管理体制。但是因业务分包涉及的参与主体较多,相应的管控工作量较大,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展,未来可能存在公司无法预计的分包管理风险。
此外,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果顺利实施,公司的业务规模
将进一步扩大,将对公司管理层的管理能力、引进、留住优秀人才提出更高的要
求。在业务快速发展过程中,如果公司的管理模式未能及时调整和完善,公司经
营管理、市场营销团队和专业技术人才可能出现流失的情况,从而制约公司的未
来经营和发展。
十六、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的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席惠明和浦建芬夫妇合计持有公司 63.76%
的股份,对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虽然公司的《公司章程》对控股股东的诚信义
务、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的回避表决制度做出了规定,并建立了独立董事的监督
制约机制。同时,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等多项承诺,但仍无法完全排除席惠明和浦建芬
夫妇通过对公司经营决策、人事等方面进行控制,从而可能发生利用控制权作出
对自己有利、但有损其他股东或公司利益的行为。
十七、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将有显著增加。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
定的建设期,募集资金产生预期收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公司净利润的增长在短期
内不能与公司净资产增长保持同步,可能导致净资产收益率较以前年度有所下
降,产生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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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受自身经营状况变化的影响,同时,也会受到国际和国内宏观
经济形势、经济政策、资本市场波动、市场心理及突发事件等因素的影响。因此,
公司股价受内因和外因双重影响,存在波动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公司股票时,
应考虑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十九、劳务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为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务,劳务是构成公司生态景观工程
施工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在项目合同期内,劳动力成本上涨幅度过大,将
增加公司经营成本负担,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近年来我国劳动力成本上升
趋势明显,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负面影响。公司未来经营中存在劳务价格波动的
风险。
二十、劳务用工风险
生态景观行业通常会将工程施工中涉及的相关劳务工作交由劳务分包企业
进行现场实施,由公司各项目部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控制、文明施
工和安全生产等具体现场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为发行人提供劳务分包服务的企业中存在部分未取得相关劳务分
包资质的情形。尽管发行人已采取切实措施并承诺:“自 2017 年 3 月 1 日起,
公司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再与任何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
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劳务分包企业签订新的劳务分包合同;对已签订劳务分
包合同但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公司将积极督促其办理相应资质,若无法满足
前述要求,则现有合同执行完毕后,公司将不与其签订新的劳务分包合同。”并
且针对上述情况,无锡市锡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7 年 2 月 16 日出具了《证
明》,确认发行人上述使用部分劳务作业分包企业不具备施工劳务资质的情况不
属于重大违法违规;但如果公司未来仍然出现上述劳务分包企业无资质的问题,
将可能给发行人造成经济与声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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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PPP 业务模式风险
PPP 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发展起来的一种优化的项目融资与实施模
式,近年来受到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重点鼓励和支持。报告期内公司所承接项目
中采用 PPP 模式的比例逐年提高,PPP 模式已成为生态景观行业新的投融资模
式。自 2014 年开始,公司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先后中标了淮安市白马湖湿地公
园、杭州市萧山钱江世纪城沿江公园等多个 PPP 项目,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创造
了有利条件。
然而,PPP 模式在我国的推出时间较短,可供借鉴的经验较少,虽然相关主
管部门已针对 PPP 模式的运作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但实践中的项目运作、
财务规范等方面仍存在不完善之处。同时,PPP 业务模式作为公共服务的一种新
的供给方式,PPP 项目公司主要通过政府购买、使用者付费以及可行性缺口补助
三种方式获得投资回报并为支付建设款项的重要来源。由于 PPP 项目往往具有
一定的公益属性,因此 PPP 项目公司的回报更依赖于政府购买或可行性缺口补
助。若 PPP 项目不能按规定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完成登
记备案工作,将无法纳入 PPP 项目实施地的政府中期财政规划及付费期的各年
度财政预算,从而给 PPP 项目公司股东获得投资回报及按期支付建设款项带来
不利影响。同时,即使 PPP 项目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完
成登记备案工作,后期也存在不能纳入当地政府中期财政规划及付费期的各年度
财政预算的风险。除此之外,PPP 项目实施地的政府财政是否健康,能否有足够
的履约能力,也直接影响着 PPP 项目实施的成败。
综上,公司目前所实施的 PPP 项目在承接、建设、运营等方面存在一定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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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Dongzhu Landscape Co., Ltd.
注册资本:17,07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章建良
东珠有限成立日期:2001 年 7 月 5 日
整体变更设立日期:2010 年 9 月 3 日
住 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锡沪中路 90 号
邮政编码:214101
电话号码:0510-88227528
传真号码:0510-88209884
互联网网址:http://www.jsdzjg.com
电子信箱:jsdzjg@jsdzjg.com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发行人系由东珠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东珠有限成立于 2001
年 7 月 5 日,成立时的名称为“无锡市东珠绿化有限公司”,经过更名后变更为
“江苏东珠景观建设有限公司”。2010 年 8 月 12 日,东珠有限股东席惠明、浦
建芬等 25 名自然人股东作为东珠景观的发起人,以东珠有限 2010 年 7 月 31 日
为基准日,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净资产值 78,955,447.66 元
为基准,将其中的 6,000 万元折为东珠景观 6,000 万股股份,每股面值 1 元人民
币,剩余 18,955,447.66 元计入资本公积,经无锡市工商局核准登记,东珠有限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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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8 月 27 日,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设立出具了天
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 010075 号《验资报告》。公司于 2010 年 9 月 3 日在无
锡市工商局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领取了注册号为 320205000054137 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6,000 万元。
(二)发起人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前后,发行人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原东珠有限
股东即为发行人的发起人。发行人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各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席惠明 4,542.00 75.70
2 浦建芬 493.98 8.23
3 席盛超 387.99 6.47
4 席晓燕 87.99 1.47
5 缪春晓 80.01 1.33
6 章建良 68.01 1.13
7 朱 亮 62.01 1.03
8 华群石 50.01 0.83
9 朱正中 30.00 0.50
10 沈勤新 30.00 0.50
11 席晓飞 30.00 0.50
12 苏 伟 27.99 0.47
13 钱亚萍 18.00 0.30
14 唐筱晔 18.00 0.30
15 陆建生 12.00 0.20
16 姚建国 9.99 0.17
17 许 田 9.99 0.17
18 石 杰 9.99 0.17
19 李嘉俊 6.00 0.10
20 吴佩龙 5.01 0.08
21 金鹤鸣 5.01 0.08
22 俞明伟 5.01 0.08
23 朱青生 5.01 0.08
24 王荣春 3.00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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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25 戴 怡 3.00 0.05
合 计 6,000.00 100.00
(三)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
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改制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前,主要发起人席惠明和浦建芬除分别持有
东珠有限 75.70%和 8.23%的股权外,还拥有以下主要资产:
1、席惠明和浦建芬分别持有东珠装饰 70%和 30%的股权。东珠装饰主要从
事建筑装饰装潢施工和建筑材料销售。
2、席惠明和浦建芬分别持有诚丰置业 50%和 50%的股权。诚丰置业经营范
围为房地产开发业务,目前已无实际经营业务。
3、东珠装饰和诚丰置业分别持有弘顺典当 33%和 18%的股权,席惠明和浦
建芬通过东珠装饰和诚丰置业,间接持有弘顺典当的股权。弘顺典当主要从事典
当业务。
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席惠明、浦建芬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
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系由东珠有限整体变更而设立,承继了东珠有限的全部资产、负债及
业务,公司业务范围包括苗木种植与销售、园林景观设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园林养护等。
(五)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
原企业和发行人业务流程之间的联系
发行人系由东珠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承继了东珠有限的所有业务,改制前后
业务流程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业务流程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
技术”之“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之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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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
及演变情况
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完全分开、独立经营,不存
在生产经营依赖主要股东的情形。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
除为发行人提供担保外,与发行人在生产经营方面无其他关联关系。关联担保的
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关联方
与关联关系”之相关内容。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发行人系整体变更的股份公司,东珠有限的所有资产、负债、权益均由发行
人承继,产权变更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
有限公司阶段
出资比例/
历史沿革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席惠明 63.64
2001 年 7 月,公司前身无锡市东珠绿化有限公司成立,注册
浦建忠 18.18
资本为 55 万元
杨新华 18.18
浦建芬 45.00
2002 年 3 月,东珠有限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 席惠明 35.00
由 55 万元增加至 100 万元 浦建忠 10.00
杨新华 10.00
2004 年 3 月,东珠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第二次增加注册资 席惠明 51.00
本:杨新华和浦建忠转让股权退出;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 万
元增加至 500 万元 浦建芬 49.00
2006 年 3 月,东珠有限第三次增加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 席惠明 50.83
由 500 万元增加至 1,200 万元 浦建芬 49.17
2006 年 7 月,东珠有限第四次增加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 席惠明 53.00
由 1,200 万元增加至 2,000 万元 浦建芬 47.00
2009 年 12 月,东珠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浦建芬转让股权, 席惠明 8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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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 15 位自然人股东 浦建芬 12.50
其余 15 位自
6.80
然人股东
席惠明 75.70
2010 年 7 月,东珠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席惠明、邱成彬、 浦建芬 8.23
王能标、浦建芬转让股权,邱成彬、王能标 2 位自然人股东
席盛超 6.47
退出,引进 10 位自然人股东
其余 22 位自
9.60
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阶段
出资比例/
历史沿革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席惠明 75.70
浦建芬 8.23
2010 年 9 月,东珠景观整体变更设立,注册资本为 6,000
万元 席盛超 6.47
其余 22 位自然
9.60
人股东
席惠明 68.82
浦建芬 16.58
2010 年 10 月,东珠景观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公司注册
资本由 6,000 万元增加至 6,600 万元 席盛超 5.88
其余 22 位自然
8.72
人股东
席惠明 66.60
2010 年 11 月,东珠景观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公司注册 浦建芬 16.04
资本由 6,600 万元增加至 6,820 万元,引进 1 个机构投资
者 席盛超 5.69
其余 23 个股东 11.67
席惠明 66.60
2011 年 12 月,东珠景观第一次股份转让:吴佩龙转让股 浦建芬 16.11
份退出 席盛超 5.69
其余 22 个股东 11.60
席惠明 57.71
2012 年 4 月,东珠景观第三次增加注册资本:公司注册 浦建芬 13.96
资本由 6,820 万元增加至 7,870 万元,引进 7 个投资者 复星创泓 5.08
其余 29 个股东 23.25
席惠明 57.71
2012 年 6 月,东珠景观第四次增加注册资本:公司以 7,870
浦建芬 13.96
万元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本增至 15,740 万元
复星创泓 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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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 29 个股东 23.25
席惠明 57.71
2013 年 9 月,东珠景观第二次股份转让:科创嘉源转让 浦建芬 13.96
股份退出,引进 1 个机构投资者 复星创泓 5.08
其余 29 个股东 23.25
席惠明 57.71
2015 年 6 月,东珠景观第三次股份转让:俞明伟、王荣 浦建芬 14.07
春转让股份退出 复星创泓 5.08
其余 27 个股东 23.14
席惠明 52.19
2015 年 8 月,东珠景观第五次增加注册资本、第四次股
份转让:公司注册资本由 15,740 万元增加至 17,070 万元, 浦建芬 12.97
引进 3 个机构投资者;席惠明、章建良、苏伟、包彦承转 上海福挚 5.57
让股份,引进 2 位自然人股东,包彦承退出
其余 31 个股东 29.27
席惠明 50.73
2015 年 10 月,东珠景观第五次股份转让:席惠明、景达 浦建芬 13.03
创投转让股份,引进 1 位自然人股东和 1 个机构投资者;
朱青生转让股份退出 上海福挚 5.57
其余 32 个股东 30.67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的股本演变情况如下:
1、2001 年 7 月,东珠有限成立
东珠景观的前身无锡市东珠绿化有限公司于 2001 年 7 月 5 日由自然人席惠
明、浦建忠和杨新华分别以现金 35 万元、10 万元和 10 万元共同出资成立,注
册资本为 55 万元。2001 年 7 月 2 日,无锡普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锡
普会分验[2001]562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上述出资的资金已足额缴纳。
2001 年 7 月 5 日,东珠有限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东珠有限设立时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席惠明 35.00 63.64
2 浦建忠 10.00 18.18
3 杨新华 10.00 18.18
合 计 55.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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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2 年 3 月,东珠有限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
2002 年 3 月 12 日,东珠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决定由浦建芬以现金方式增
资 45 万元,将东珠有限的注册资本由 55 万元增加至 100 万元。2002 年 3 月 19
日,无锡普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锡普会分验[2002]419 号”《验资
报告》,审验确认上述增资的资金已足额缴纳。2002 年 3 月 26 日,东珠有限领
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东珠有限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浦建芬 45.00 45.00
2 席惠明 35.00 35.00
3 浦建忠 10.00 10.00
4 杨新华 10.00 10.00
合 计 100.00 100.00
3、2004 年 3 月,东珠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
2004 年 2 月 27 日,经东珠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杨新华和浦建忠分别与席
惠明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杨新华和浦建忠分别将其持有的东珠有限 10 万
元出资额以 1 元/单位出资额的价格转让给席惠明。同日,东珠有限股东会通过
决议,决定由席惠明和浦建芬以现金方式分别增资 200 万元,将东珠有限注册资
本由 100 万元增加至 500 万元。2004 年 2 月 27 日,江苏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出具了“苏方正验[2004]B038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上述增资的资金
已足额缴纳。2004 年 3 月 8 日,东珠有限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东珠有限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席惠明 255.00 51.00
2 浦建芬 245.00 49.00
合 计 500.00 100.00
4、2006 年 3 月,东珠有限第三次增加注册资本
2006 年 2 月 20 日,东珠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决定由席惠明和浦建芬以现
金方式分别增资 355 万元和 345 万元,将东珠有限注册资本由 500 万元增加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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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万元。2006 年 2 月 20 日,江苏恒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苏恒
会内验字[2006]1055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上述增资的资金已足额缴纳。
2006 年 3 月 6 日,东珠有限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东珠有限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席惠明 610.00 50.83
2 浦建芬 590.00 49.17
合 计 1,200.00 100.00
5、2006 年 7 月,东珠有限第四次增加注册资本
2006 年 6 月 25 日,东珠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决定由席惠明和浦建芬以现
金方式分别增资 450 万元和 350 万元,将东珠有限注册资本由 1,200 万元增加至
2,000 万元。2006 年 7 月 7 日,江苏恒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苏恒会
内验字[2006]1297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上述增资的资金已足额缴纳。2006
年 7 月 18 日,东珠有限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东珠有限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席惠明 1,060.00 53.00
2 浦建芬 940.00 47.00
合 计 2,000.00 100.00
6、2009 年 12 月,东珠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9 年 12 月 27 日,为了合理调整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的持股比例,并实
现经营管理团队持股,经东珠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浦建芬与席惠明、席晓燕、
席盛超、席晓飞、缪春晓、章建良、朱亮、朱正中、沈勤新、钱亚萍、唐筱晔、
陆建生、姚建国、李嘉俊、邱成彬和王能标等 16 名自然人签订了《股权转让协
议》,浦建芬将其持有的东珠有限 690 万元出资,以 1 元/单位出资额的价格转
让给席惠明 554 万元、席晓燕 16 万元、席盛超 16 万元;结合东珠有限每股净资
产和未来发展前景,经股权转让各方之间友好协商,以 6 元/单位出资额的价格
转让给缪春晓 20 万元、章建良 16 万元、朱亮 14 万元、朱正中 10 万元、沈勤新
10 万元、席晓飞 10 万元、钱亚萍 6 万元、唐筱晔 6 万元、陆建生 4 万元、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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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2 万元、李嘉俊 2 万元、邱成彬 2 万元和王能标 2 万元。股权转让情况如下表
所示:
转让出资额
序号 出让方 受让方 转让价格
(万元)
1 席惠明 554.00 1 元/单位出资额
2 席晓燕 16.00 1 元/单位出资额
3 席盛超 16.00 1 元/单位出资额
4 缪春晓 20.00 6 元/单位出资额
5 章建良 16.00 6 元/单位出资额
6 朱 亮 14.00 6 元/单位出资额
7 朱正中 10.00 6 元/单位出资额
8 沈勤新 10.00 6 元/单位出资额
浦建芬
9 席晓飞 10.00 6 元/单位出资额
10 钱亚萍 6.00 6 元/单位出资额
11 唐筱晔 6.00 6 元/单位出资额
12 陆建生 4.00 6 元/单位出资额
13 姚建国 2.00 6 元/单位出资额
14 李嘉俊 2.00 6 元/单位出资额
15 邱成彬 2.00 6 元/单位出资额
16 王能标 2.00 6 元/单位出资额
以上受让股权的人员中,席盛超和席晓燕为席惠明和浦建芬夫妇的子女,席
晓飞为席惠明侄子,其他人员均为东珠有限员工。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东珠有限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席惠明 1,614.00 80.70
2 浦建芬 250.00 12.50
3 缪春晓 20.00 1.00
4 章建良 16.00 0.80
5 席晓燕 16.00 0.80
6 席盛超 16.00 0.80
7 朱 亮 14.00 0.70
8 朱正中 10.00 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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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9 沈勤新 10.00 0.50
10 席晓飞 10.00 0.50
11 钱亚萍 6.00 0.30
12 唐筱晔 6.00 0.30
13 陆建生 4.00 0.20
14 姚建国 2.00 0.10
15 李嘉俊 2.00 0.10
16 邱成彬 2.00 0.10
17 王能标 2.00 0.10
合 计 2,000.00 100.00
7、2010 年 7 月,东珠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
为进一步调整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的持股比例,增加经营管理团队持股数
量,激励高管团队,增强企业团队的凝聚力,2010 年 7 月 27 日,经东珠有限股
东会决议通过,席惠明与席盛超,浦建芬与席晓燕、席盛超、华群石、苏伟、缪
春晓、章建良、朱亮、许田、石杰、朱青生、俞明伟、吴佩龙、金鹤鸣、姚建国、
王荣春和戴怡等自然人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席惠明将其持有的东珠有
限 100 万元出资,以 1 元/单位出资额的价格转让给席盛超;浦建芬将其持有的
东珠有限 85.34 万元出资,以 1 元/单位出资额的价格转让给席晓燕 11.33 万元和
席盛超 11.33 万元,结合东珠有限每股净资产和未来发展前景,经股权转让方之
间友好协商,以 9 元/单位出资额的价格转让给华群石 16.67 万元、苏伟 9.33 万
元、缪春晓 6.67 万元、章建良 6.67 万元、朱亮 6.67 万元、许田 3.33 万元、石杰
3.33 万元、朱青生 1.67 万元、俞明伟 1.67 万元、吴佩龙 1.67 万元、金鹤鸣 1.67
万元、姚建国 1.33 万元、王荣春 1 万元和戴怡 1 万元。邱成彬与席晓燕,王能
标与席盛超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邱成彬将其持有的东珠有限 2 万元出
资,以 6 元/单位出资额的价格转让给席晓燕;王能标将其持有的东珠有限 2 万
元出资,以 6 元/单位出资额的价格转让给席盛超;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
下表所示:
转让出资额
序号 出让方 受让方 转让价格
(万元)
1 席惠明 席盛超 100.00 1 元/单位出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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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转让出资额
序号 出让方 受让方 转让价格
(万元)
2 邱成彬 席晓燕 2.00 6 元/单位出资额
3 王能标 席盛超 2.00 6 元/单位出资额
4 席晓燕 11.33 1 元/单位出资额
5 席盛超 11.33 1 元/单位出资额
6 华群石 16.67 9 元/单位出资额
7 苏 伟 9.33 9 元/单位出资额
8 缪春晓 6.67 9 元/单位出资额
9 章建良 6.67 9 元/单位出资额
10 朱 亮 6.67 9 元/单位出资额
11 许 田 3.33 9 元/单位出资额
浦建芬
12 石 杰 3.33 9 元/单位出资额
13 朱青生 1.67 9 元/单位出资额
14 俞明伟 1.67 9 元/单位出资额
15 吴佩龙 1.67 9 元/单位出资额
16 金鹤鸣 1.67 9 元/单位出资额
17 姚建国 1.33 9 元/单位出资额
18 王荣春 1.00 9 元/单位出资额
19 戴 怡 1.00 9 元/单位出资额
以上受让股权人员中,席盛超和席晓燕为席惠明和浦建芬夫妇的子女,其他
人员均为东珠有限员工。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东珠有限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席惠明 1,514.00 75.70
2 浦建芬 164.66 8.23
3 席盛超 129.33 6.47
4 席晓燕 29.33 1.47
5 缪春晓 26.67 1.33
6 章建良 22.67 1.13
7 朱 亮 20.67 1.03
8 华群石 16.67 0.83
9 朱正中 10.00 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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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0 席晓飞 10.00 0.50
11 沈勤新 10.00 0.50
12 苏 伟 9.33 0.47
13 唐筱晔 6.00 0.30
14 钱亚萍 6.00 0.30
15 陆建生 4.00 0.20
16 姚建国 3.33 0.17
17 许 田 3.33 0.17
18 石 杰 3.33 0.17
19 李嘉俊 2.00 0.10
20 朱青生 1.67 0.08
21 俞明伟 1.67 0.08
22 吴佩龙 1.67 0.08
23 金鹤鸣 1.67 0.08
24 王荣春 1.00 0.05
25 戴 怡 1.00 0.05
合 计 2,000.00 100.00
8、东珠有限整体变更为东珠景观
2010 年 8 月 12 日,经东珠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东珠有限以 2010 年 7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7,895.54 万元折合成股本 6,000 万元,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2010 年 8 月 27 日,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设立出具了“天
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 010075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上述增资的资金已
足额缴纳。2010 年 9 月 3 日,东珠景观在无锡市工商局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
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整体变更完成后,东珠景观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席惠明 4,542.00 75.70
2 浦建芬 493.98 8.23
3 席盛超 387.99 6.47
4 席晓燕 87.99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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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5 缪春晓 80.01 1.33
6 章建良 68.01 1.13
7 朱 亮 62.01 1.03
8 华群石 50.01 0.83
9 朱正中 30.00 0.50
10 席晓飞 30.00 0.50
11 沈勤新 30.00 0.50
12 苏 伟 27.99 0.47
13 唐筱晔 18.00 0.30
14 钱亚萍 18.00 0.30
15 陆建生 12.00 0.20
16 姚建国 9.99 0.17
17 许 田 9.99 0.17
18 石 杰 9.99 0.17
19 李嘉俊 6.00 0.10
20 朱青生 5.01 0.08
21 俞明伟 5.01 0.08
22 吴佩龙 5.01 0.08
23 金鹤鸣 5.01 0.08
24 王荣春 3.00 0.05
25 戴 怡 3.00 0.05
合 计 6,000.00 100.00
9、2010 年 10 月,东珠景观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
为满足经营的资金需求,2010 年 10 月 24 日,经东珠景观 2010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浦建芬以 1,800 万元货币资金认购东珠景观新增股份 600
万股,东珠景观注册资本由 6,000 万元增加至 6,600 万元。本次增资价格为 3 元/
股,是在每股净资产的基础上,由东珠景观与增资方协商确定的。
2010 年 10 月 28 日,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次增资出具了“天
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 010109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上述增资的资金已
足额缴纳。2010 年 10 月 29 日,东珠景观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东珠景观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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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席惠明 4,542.00 68.82
2 浦建芬 1,093.98 16.58
3 席盛超 387.99 5.88
4 席晓燕 87.99 1.33
5 缪春晓 80.01 1.21
6 章建良 68.01 1.03
7 朱 亮 62.01 0.94
8 华群石 50.01 0.76
9 朱正中 30.00 0.45
10 席晓飞 30.00 0.45
11 沈勤新 30.00 0.45
12 苏 伟 27.99 0.42
13 唐筱晔 18.00 0.27
14 钱亚萍 18.00 0.27
15 陆建生 12.00 0.18
16 姚建国 9.99 0.15
17 许 田 9.99 0.15
18 石 杰 9.99 0.15
19 李嘉俊 6.00 0.09
20 朱青生 5.01 0.08
21 俞明伟 5.01 0.08
22 吴佩龙 5.01 0.08
23 金鹤鸣 5.01 0.08
24 王荣春 3.00 0.05
25 戴 怡 3.00 0.05
合 计 6,600.00 100.00
10、2010 年 11 月,东珠景观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
为满足经营的资金需求,2010 年 11 月 20 日,经东珠景观 2010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景达创投以 3,300 万元货币资金认购东珠景观新增股份 220
万股,东珠景观注册资本由 6,600 万元增加至 6,820 万元。本次增资价格为 15 元
/股,是参考预计的 2010 年度每股收益水平,由东珠景观与景达创投协商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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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11 月 22 日,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次增资出具了“天
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 010128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上述增资的资金已
足额缴纳。2010 年 11 月 24 日,东珠景观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东珠景观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席惠明 4,542.00 66.60
2 浦建芬 1,093.98 16.04
3 席盛超 387.99 5.69
4 席晓燕 87.99 1.29
5 缪春晓 80.01 1.17
6 章建良 68.01 1.00
7 朱 亮 62.01 0.91
8 华群石 50.01 0.73
9 朱正中 30.00 0.44
10 席晓飞 30.00 0.44
11 沈勤新 30.00 0.44
12 苏 伟 27.99 0.41
13 唐筱晔 18.00 0.26
14 钱亚萍 18.00 0.26
15 陆建生 12.00 0.18
16 姚建国 9.99 0.15
17 许 田 9.99 0.15
18 石 杰 9.99 0.15
19 李嘉俊 6.00 0.09
20 朱青生 5.01 0.07
21 俞明伟 5.01 0.07
22 吴佩龙 5.01 0.07
23 金鹤鸣 5.01 0.07
24 王荣春 3.00 0.04
25 戴 怡 3.00 0.04
26 景达创投 220.00 3.23
合 计 6,820.00 100.00
1-1-68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011 年 12 月,东珠景观第一次股份转让
201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员工股东吴佩龙因离职和浦建芬签订了《股权转
让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吴佩龙将其持有的东珠景观 5.01 万股股份,以 15.78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浦建芬。
上述股份转让价款,主要考虑吴佩龙取得该股份时所支付的对价、持股期间
该对价按银行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收益等因素,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东珠景观的股东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席惠明 4,542.00 66.60
2 浦建芬 1,098.99 16.11
3 席盛超 387.99 5.69
4 景达创投 220.00 3.23
5 席晓燕 87.99 1.29
6 缪春晓 80.01 1.17
7 章建良 68.01 1.00
8 朱 亮 62.01 0.91
9 华群石 50.01 0.73
10 朱正中 30.00 0.44
11 席晓飞 30.00 0.44
12 沈勤新 30.00 0.44
13 苏 伟 27.99 0.41
14 唐筱晔 18.00 0.26
15 钱亚萍 18.00 0.26
16 陆建生 12.00 0.18
17 姚建国 9.99 0.15
18 许 田 9.99 0.15
19 石 杰 9.99 0.15
20 李嘉俊 6.00 0.09
21 朱青生 5.01 0.07
22 俞明伟 5.01 0.07
23 金鹤鸣 5.01 0.07
24 王荣春 3.00 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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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25 戴 怡 3.00 0.04
合 计 6,820.00 100.00
12、2012 年 4 月,东珠景观第三次增加注册资本
为满足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2012 年 3 月 18 日,经东珠景观 2012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复星创泓以 6,400 万元货币资金认购东珠景观新增股
份 400 万股,海通开元以 3,200 万元货币资金认购东珠景观新增股份 200 万股,
西藏路瑞以 4,000 万元货币资金认购东珠景观新增股份 250 万股、科创嘉源以
2,880 万元货币资金认购东珠景观新增股份 180 万股,邢世平以 128 万元货币资
金认购东珠景观新增股份 8 万股、王长颖以 128 万元货币资金认购东珠景观新增
股份 8 万股、包彦承以 64 万元货币资金认购东珠景观新增股份 4 万股。本次增
资价格为 16 元/股,主要考虑未来业务持续增长以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
等因素,由东珠景观与各出资方协商确定。此次增资完成后,东珠景观注册资本
由 6,820 万元增加至 7,870 万元。
2012 年 4 月 6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增资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2]
第 210235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上述增资的资金已足额缴纳。2012 年 4
月 16 日,东珠景观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东珠景观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席惠明 4,542.00 57.71
2 浦建芬 1,098.99 13.96
3 复星创泓 400.00 5.08
4 席盛超 387.99 4.93
5 西藏路瑞 250.00 3.18
6 景达创投 220.00 2.80
7 海通开元 200.00 2.54
8 科创嘉源 180.00 2.29
9 席晓燕 87.99 1.12
10 缪春晓 80.01 1.02
11 章建良 68.01 0.86
1-1-70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2 朱 亮 62.01 0.79
13 华群石 50.01 0.64
14 朱正中 30.00 0.38
15 席晓飞 30.00 0.38
16 沈勤新 30.00 0.38
17 苏 伟 27.99 0.36
18 唐筱晔 18.00 0.23
19 钱亚萍 18.00 0.23
20 陆建生 12.00 0.15
21 姚建国 9.99 0.13
22 许 田 9.99 0.13
23 石 杰 9.99 0.13
24 邢世平 8.00 0.10
25 王长颖 8.00 0.10
26 李嘉俊 6.00 0.08
27 朱青生 5.01 0.06
28 俞明伟 5.01 0.06
29 金鹤鸣 5.01 0.06
30 包彦承 4.00 0.05
31 王荣春 3.00 0.04
32 戴 怡 3.00 0.04
合 计 7,870.00 100.00
13、2012 年 6 月,东珠景观第四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2 年 6 月 22 日,经东珠景观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东
珠景观以 7,870.00 万元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本增至 15,740.00 万元,各股东以
其原股份同比例增加股本。2012 年 6 月 22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增资出
具了“信会师报字[2012]第 210531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7,870 万元资本
公积已经转增为股本。2012 年 6 月 29 日,东珠景观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东珠景观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1-1-71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席惠明 9,084.00 57.71
2 浦建芬 2,197.98 13.96
3 复星创泓 800.00 5.08
4 席盛超 775.98 4.93
5 西藏路瑞 500.00 3.18
6 景达创投 440.00 2.80
7 海通开元 400.00 2.54
8 科创嘉源 360.00 2.29
9 席晓燕 175.98 1.12
10 缪春晓 160.02 1.02
11 章建良 136.02 0.86
12 朱 亮 124.02 0.79
13 华群石 100.02 0.64
14 朱正中 60.00 0.38
15 席晓飞 60.00 0.38
16 沈勤新 60.00 0.38
17 苏 伟 55.98 0.36
18 唐筱晔 36.00 0.23
19 钱亚萍 36.00 0.23
20 陆建生 24.00 0.15
21 姚建国 19.98 0.13
22 许 田 19.98 0.13
23 石 杰 19.98 0.13
24 邢世平 16.00 0.10
25 王长颖 16.00 0.10
26 李嘉俊 12.00 0.08
27 朱青生 10.02 0.06
28 俞明伟 10.02 0.06
29 金鹤鸣 10.02 0.06
30 包彦承 8.00 0.05
31 王荣春 6.00 0.04
32 戴 怡 6.00 0.04
合 计 15,740.00 100.00
1-1-72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4、2013 年 9 月,东珠景观第二次股份转让
2013 年 9 月 5 日,科创嘉源和国盛古贤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经双方
协商一致,科创嘉源将其持有的东珠景观 360 万股股份,以 3,287.9342 万元的价
格(即 9.133 元/股,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3 位)转让给国盛古贤。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东珠景观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席惠明 9,084.00 57.71
2 浦建芬 2,197.98 13.96
3 复星创泓 800.00 5.08
4 席盛超 775.98 4.93
5 西藏路瑞 500.00 3.18
6 景达创投 440.00 2.80
7 海通开元 400.00 2.54
8 国盛古贤 360.00 2.29
9 席晓燕 175.98 1.12
10 缪春晓 160.02 1.02
11 章建良 136.02 0.86
12 朱 亮 124.02 0.79
13 华群石 100.02 0.64
14 朱正中 60.00 0.38
15 席晓飞 60.00 0.38
16 沈勤新 60.00 0.38
17 苏 伟 55.98 0.36
18 唐筱晔 36.00 0.23
19 钱亚萍 36.00 0.23
20 陆建生 24.00 0.15
21 姚建国 19.98 0.13
22 许 田 19.98 0.13
23 石 杰 19.98 0.13
24 邢世平 16.00 0.10
25 王长颖 16.00 0.10
26 李嘉俊 12.00 0.08
1-1-73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27 朱青生 10.02 0.06
28 俞明伟 10.02 0.06
29 金鹤鸣 10.02 0.06
30 包彦承 8.00 0.05
31 王荣春 6.00 0.04
32 戴 怡 6.00 0.04
合 计 15,740.00 100.00
15、2015 年 6 月,东珠景观第三次股份转让
2015 年 6 月,东珠景观员工股东俞明伟与王荣春因自公司离职,自愿转出
其持有的股份。
2015 年 6 月 6 日,俞明伟与浦建芬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经双方协商
一致,俞明伟将其持有的东珠景观 10.02 万股股份,以 16.67 万元的价格(即 1.664
元/股)转让给浦建芬。
2015 年 6 月 7 日,王荣春与浦建芬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经双方协商
一致,王荣春将其持有的东珠景观 6 万股股份,以 9.985 万元的价格(即 1.664
元/股)转让给浦建芬。
上述股份转让价款,主要考虑俞明伟、王荣春取得该等股份时所支付的对价、
持股期间该对价按银行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收益等因素,由转让、受让双方协
商一致确定。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东珠景观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席惠明 9,084.00 57.71
2 浦建芬 2,214.00 14.07
3 复星创泓 800.00 5.08
4 席盛超 775.98 4.93
5 西藏路瑞 500.00 3.18
6 景达创投 440.00 2.80
7 海通开元 400.00 2.54
8 国盛古贤 360.00 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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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9 席晓燕 175.98 1.12
10 缪春晓 160.02 1.02
11 章建良 136.02 0.86
12 朱 亮 124.02 0.79
13 华群石 100.02 0.64
14 朱正中 60.00 0.38
15 席晓飞 60.00 0.38
16 沈勤新 60.00 0.38
17 苏 伟 55.98 0.36
18 唐筱晔 36.00 0.23
19 钱亚萍 36.00 0.23
20 陆建生 24.00 0.15
21 姚建国 19.98 0.13
22 许 田 19.98 0.13
23 石 杰 19.98 0.13
24 邢世平 16.00 0.10
25 王长颖 16.00 0.10
26 李嘉俊 12.00 0.08
27 朱青生 10.02 0.06
28 金鹤鸣 10.02 0.06
29 包彦承 8.00 0.05
30 戴 怡 6.00 0.04
合 计 15,740.00 100.00
16、2015 年 8 月,东珠景观第五次增加注册资本、第四次股份转让
2015 年 8 月 1 日,经东珠景观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
福挚以现金 10,450 万元认购东珠景观新增股份 950 万股;上海银湖以现金 2,200
万元认购东珠景观新增股份 200 万股;无锡金投以现金 1,980 万元认购东珠景观
新增股份 180 万股。此次增资完成后,东珠景观注册资本由 15,740 万元增加至
17,070 万元。
2015 年 9 月 30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增资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
第 211532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上述增资的资金已足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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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5 年 8 月 6 日,席惠明、章建良、苏伟、包彦承和纪建明签订了《股份
转让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席惠明、章建良、苏伟、包彦承分别将其持有的
东珠景观 95 万股、11.02 万股、13.98 万股、 万股股份,分别以 1,045 万元、121.22
万元、153.78 万元、88 万元的价格(即 11 元/股)转让给纪建明。
2015 年 8 月 6 日,席惠明和陈怡添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经双方协商
一致,席惠明将其持有的东珠景观 80 万股股份,以 880 万元的价格(即每股 11
元)转让给陈怡添。
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价格均为 11 元/股,主要考虑未来业务持续增长以及同
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等因素,由东珠景观与各出资方协商确定。
2015 年 8 月 20 日,东珠景观领取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本轮增资及股份转让中,各增资出资方、股份受让方的具体情况如下:
(1)上海福挚的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七、发起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相关内容。
(2)上海银湖
上海银湖成立于 2010 年 9 月 28 日,根据嘉定区市场监管局核发的《营业执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563055427B),其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为王晶,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为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营业期限自 2010
年 9 月 28 日至 2040 年 9 月 27 日。上海银湖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出资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上海鸿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合计 10,000 100.00
上海银湖的间接股东具体如下:
机构股东名称 第一层股东 第二层股东 第三层股东
章辉
上海银湖 上海鸿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高红兵
上海鑫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陈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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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无锡金投
无锡金投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七、发起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六)机构投资者情况”之“8、无锡金投”。
(4)纪建明,男,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码为 13010219630106****,住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近 5 年来主
要从事工作为:担任山东谛爱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5)陈怡添,女,1986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身份
证号码为 33100319860703****,住址为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近 5 年来主
要从事工作为:自由职业。
本次增资及股份转让完成后,东珠景观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席惠明 8,909.00 52.19
2 浦建芬 2,214.00 12.97
3 上海福挚 950.00 5.57
4 复星创泓 800.00 4.69
5 席盛超 775.98 4.55
6 西藏路瑞 500.00 2.93
7 景达创投 440.00 2.58
8 海通开元 400.00 2.34
9 国盛古贤 360.00 2.11
10 上海银湖 200.00 1.17
11 无锡金投 180.00 1.05
12 席晓燕 175.98 1.03
13 缪春晓 160.02 0.94
14 纪建明 128.00 0.75
15 章建良 125.00 0.73
16 朱 亮 124.02 0.73
17 华群石 100.02 0.59
18 陈怡添 80.00 0.47
19 朱正中 60.00 0.35
20 沈勤新 60.00 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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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21 席晓飞 60.00 0.35
22 苏 伟 42.00 0.25
23 钱亚萍 36.00 0.21
24 唐筱晔 36.00 0.21
25 陆建生 24.00 0.14
26 姚建国 19.98 0.12
27 许 田 19.98 0.12
28 石 杰 19.98 0.12
29 邢世平 16.00 0.09
30 王长颖 16.00 0.09
31 李嘉俊 12.00 0.07
32 朱青生 10.02 0.06
33 金鹤鸣 10.02 0.06
34 戴 怡 6.00 0.04
合 计 17,070.00 100.00
17、2015 年 10 月,东珠景观第五次股份转让
2015 年 10 月 6 日,席惠明与张振湖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经双方协商
一致,席惠明将其持有的东珠景观 250 万股股份,以 2,750 万元的价格(即 11
元/股)转让给张振湖。
2015 年 10 月 7 日,景达创投与张振湖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经双方协
商一致,景达创投将其持有的东珠景观 100 万股股份,以 1,100 万元的价格(即
11 元/股)转让给张振湖。
2015 年 10 月 8 日,景达创投与上海奇福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经双方
协商一致,景达创投将其持有的东珠景观 100 万股股份,以 1,100 万元的价格(即
11 元/股)转让给上海奇福。
本次股份转让后,张振湖共计持有东珠景观 350 万股股份;上海奇福持有东
珠景观 100 万股股份。
2015 年 10 月 16 日,朱青生因自公司离职,自愿转出其所持公司股份。经
双方协商一致,朱青生将其持有的东珠景观 10.02 万股股份,以 17.77 万元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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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即 1.77 元/股)转让给浦建芬。转让股份价款,主要考虑朱青生取得该股份
时所支付的对价、持股期间该对价按银行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收益等,经双方
协商一致确定。
(1)景达创投的基本情况及 2015 年退出持股的原因
景达创投的基本情况
景达创投成立于 2008 年 07 月 10 日,根据上海市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77812377J),其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执
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景达恒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
营范围为创业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不含经纪),股权投资。营业期限自
2008 年 7 月 10 日至 2018 年 7 月 9 日。景达创投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出资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万孝先 8,000 40.00
2 黎英 4,000 20.00
3 万军 3,900 19.50
4 赵达峰 3,900 19.50
5 上海景达恒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 1.00
合 计 20,000
景达创投的间接股东具体如下:
机构股东名称 第一层股东 第二层股东
万孝先
黎英
万军
景达创投
赵达峰
赵达峰
上海景达恒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万军
景达创投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景达恒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景达恒
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4 月 13 日,根据上海市工商局核发的《营业
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271392XX),其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为万军,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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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股权投资管理,创业投资,投资咨询。营业期限自 2011 年 4 月 13 日至 2021
年 4 月 12 日。上海景达恒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出资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赵达峰 50 50.00
2 万军 50 50.00
合 计 100 100.00
2015 年退出持股的原因
因部分投资人资金需求,景达创投决定转让其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股份,具体
情况如下:
A、2015 年 10 月 7 日,景达创投和张振湖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
景达创投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100 万股股份转让给张振湖,转让的价格为 1,100 万元。
B、2015 年 10 月 8 日,景达创投和上海奇福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书》,
约定景达创投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100 万股股份转让给上海奇福,转让的价格为
1,100 万元。
(2)上述股份转让中,各股份受让方情况
上海奇福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
人为赵科学,住所为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盈港东路 1389 号 310 室,成立日期为
2008 年 1 月 2 日,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咨询,
经济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海奇福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邱峰 333.33 33.33
2 王珍云 243.33 24.33
3 王春华 236.67 23.67
4 上海晋泰投资有限公司 120.00 12.00
5 马骏 66.67 6.67
合 计 1,000 100.00
上海奇福的间接股东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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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股东名称 第一层股东 第二层股东
邱峰
王珍云
王春华
马骏
上海奇福
蔡建国
蔡友情
上海晋泰投资有限公司
蔡丽婷
蔡永
张振湖,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为 44052419681230****,住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近 5 年来主要从事
工作为:曾担任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东珠景观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席惠明 8,659.00 50.73
2 浦建芬 2,224.02 13.03
3 上海福挚 950.00 5.57
4 复星创泓 800.00 4.69
5 席盛超 775.98 4.55
6 西藏路瑞 500.00 2.93
7 海通开元 400.00 2.34
8 国盛古贤 360.00 2.11
9 张振湖 350.00 2.05
10 景达创投 240.00 1.41
11 上海银湖 200.00 1.17
12 无锡金投 180.00 1.05
13 席晓燕 175.98 1.03
14 缪春晓 160.02 0.94
15 纪建明 128.00 0.75
16 章建良 125.00 0.73
17 朱 亮 124.02 0.73
18 华群石 100.02 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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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9 上海奇福 100.00 0.59
20 陈怡添 80.00 0.47
21 朱正中 60.00 0.35
22 沈勤新 60.00 0.35
23 席晓飞 60.00 0.35
24 苏 伟 42.00 0.25
25 钱亚萍 36.00 0.21
26 唐筱晔 36.00 0.21
27 陆建生 24.00 0.14
28 姚建国 19.98 0.12
29 许 田 19.98 0.12
30 石 杰 19.98 0.12
31 邢世平 16.00 0.09
32 王长颖 16.00 0.09
33 李嘉俊 12.00 0.07
34 金鹤鸣 10.02 0.06
35 戴 怡 6.00 0.04
合 计 17,070.00 100.00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的上述股本情况未发生变动。
(二)发行人资产重组情况
本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一)历次验资情况
发起人自成立以来,先后进行了 11 次验资,具体情况如下:
1、东珠有限成立时的验资情况
东珠有限成立时,注册资本为 55 万元。2001 年 7 月 2 日,无锡普信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锡普会分验(2001)562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
2001 年 7 月 2 日,东珠有限的全体股东实际投入资本总额合计 55 万元,其中席
惠明投入 35 万元,浦建忠投入 10 万元,杨新华投入 1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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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2002 年 3 月,东珠有限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时的验资情况
2002 年 3 月,东珠有限的注册资本由 55 万元增加至 100 万元。2002 年 3 月
19 日,无锡普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锡普会分验(2002)419 号《验资
报告》审验确认,截至 2002 年 3 月 19 日,东珠有限已收到浦建芬以现金方式缴
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45 万元,东珠有限注册资本变更为 100 万元。
3、2004 年 3 月,东珠有限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时的验资情况
2004 年 3 月,东珠有限的注册资本由 100 万元增加至 500 万元。2004 年 2
月 27 日,江苏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苏方正验(2004)B038 号《验
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 2004 年 2 月 27 日,东珠有限已收到席惠明和浦建芬以
现金方式分别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200 万元,东珠有限注册资本变更为 500 万元。
4、2006 年 3 月,东珠有限第三次增加注册资本时的验资情况
2006 年 3 月,东珠有限的注册资本由 500 万元增加至 1,200 万元。2006 年 2
月 20 日,江苏恒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苏恒会内验字(2006)1055 号
《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 2006 年 2 月 20 日,东珠有限已收到席惠明和浦建
芬以现金方式分别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355 万元和 345 万元,东珠有限注册资本
变更为 1,200 万元。
5、2006 年 7 月,东珠有限第四次增加注册资本时的验资情况
2006 年 7 月,东珠有限的注册资本由 1,200 万元增加至 2,000 万元。2006 年
7 月 7 日,江苏恒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苏恒会内验字(2006)1297 号
《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 2006 年 7 月 7 日,东珠有限已收到席惠明和浦建
芬以现金方式分别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450 万元和 350 万元,东珠有限注册资本
变更为 2,000 万元。
6、东珠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的验资情况
2010 年 8 月 27 日,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设立出具了天
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 010075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东珠有限以截至 2010
年 7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7,895.54 万元折合成股本 6,000 万元,其余 1,895.54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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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10 年 10 月,东珠景观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时的验资情况
2010 年 10 月,东珠景观的注册资本由 6,000 万元增加到 6,600 万元。2010
年 10 月 28 日,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
第 010109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 2010 年 10 月 28 日,东珠景观已收到
浦建芬以现金方式缴纳的出资款 1,800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600 万元,其余
1,2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东珠景观注册资本变更为 6,600 万元。
8、2010 年 11 月,东珠景观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时的验资情况
2010 年 11 月,东珠景观的注册资本由 6,600 万元增加到 6,820 万元。2010
年 11 月 22 日,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
第 010128《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 2010 年 11 月 22 日,东珠景观已收到景
达创投以现金方式缴纳的出资款 3,300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220 万元,其余
3,08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东珠景观注册资本变更为 6,820 万元。
9、2012 年 4 月,东珠景观第三次增加注册资本时的验资情况
2012 年 4 月,东珠景观的注册资本由 6,820 万元增加到 7,870 万元。2012 年
4 月 6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2]第 210235 号《验资报告》
审验确认,截至 2012 年 4 月 6 日,东珠景观已收到复星创泓、海通开元等以现
金方式缴纳的出资款 16,800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1,050 万元,其余 15,75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东珠景观注册资本变更为 7,870 万元。
10、2012 年 6 月,东珠景观第四次增加注册资本时的验资情况
2012 年 6 月,东珠景观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注册资本由 7,870 万元增加到
15,740 万元。2012 年 6 月 22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增资出具了信会师报
字[2012]第 210531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 2012 年 6 月 22 日,东珠景
观已将资本公积 7,870 万元转增股本,东珠景观注册资本变更为 15,740 万元。
11、2015 年 8 月,东珠景观第五次增加注册资本时的验资情况
2015 年 8 月,东珠景观的注册资本由 15,740 万元增加到 17,070 万元。2015
年 9 月 30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增资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 211532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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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2010 年 9 月 3 日,东珠有限以 2010 年 7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7,895.54
万元折合成股本 6,000 万元,其余 1,895.54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各股东以其持有
的东珠有限出资对应的净资产折合成本公司的股份。东珠有限的全部资产、负债
和权益由本公司承继。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和内部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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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的内部组织结构图
(三)发行人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确保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重
大事项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保管公司股东名册、
董事名册、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董
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行政人事中心:负责公司公共关系,包括企业活动策划与组织,协助公司企
业形象建设,行政拜访、对外政务接待,与相关单位的关系协调;负责公司证照
的保管、审验,文件编制、收发、文档管理,公司文化建设,以及信息系统建设
与维护。负责公司各项资质的申报、审验、ISO 系列认证,公司工程奖项的申报
及相关资料的报送;负责与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企业沟通、联络;负责公司人力
资源规划,设计薪酬福利体系、绩效考核制度及实施;人员招聘及调配,培训发
展专业部人员;参与公司业务以外的合同审定、法律纠纷处理等事务,制订合同
管理办法,按照规定审查公司合同,协调公司与外部律师等中介机构的关系;负
责公司总务、后勤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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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市场拓展中心:负责组织市场拓展、业务洽谈及相关工作的对接。维护、巩
固老客户,开发新客户及合作平台。仔细研读招标文件并主持参加工程管理中心
召开的项目分析例会。负责本部门的分工组织;负责项目的投标至合同签订前的
全过程管理;负责投标项目的备案,招标信息收集、评审和报名,招标文件的购
买,资格预审文件、商务文件的编制;负责投标过程中资质管理、证件管理、合
同管理,负责联系办理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递交和退还;负责办理封标和送
标的相关工作,建立并维护投标台账和档案等。
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协调公司各区域工程施工的实施和管理并对施工工程进
行监督和检查。下设工程管理部、成本控制核算部、综合部和工程款催收部。工
程管理部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的检查、监督管理及进度与质量的控制;监督项目文
明、安全施工;确保项目得到规范的实施和管理。成本控制核算部对每个项目进
行控制、分析、实施:分析项目具备实施的条件和优势,根据分析决策进行洽谈
及履行市场拓展的合法程序,编制实施方案并安排事业部具体实施;合理控制成
本,以招标形式择优选择材料供应商及专业队伍,审核、确认使用材料的消耗及
专业队伍的工作;协调项目与业主审计团队的对接、工作的确认。综合部负责对
项目内部进行评优,并负责优秀工程的省、部级评优申报工作;负责各项目资料
的对接、收集、整理、归档等内部管理工作。工程款催收部监督和参与工程款的
催收,常态化清理历年剩余项目应收款催讨工作,加大力度确保与业主约定的条
款的履行,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苗圃养护中心:负责公司自营苗圃的筹建、运营管理;负责苗圃生产组织管
理;负责苗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苗木生产的质量控制;负责苗圃新优品种引种、
扩繁;负责苗圃成本控制;负责苗圃经营方向;负责苗圃管理队伍建设与绩效管
理;进行苗木出入圃管理;负责苗木采购队伍管理;苗木询价;苗木采购的组织;
苗木采购款项支付;苗木采购台账管理;负责苗圃产品价格制订;负责苗圃的产
品销售;负责养护项目管理及配合移交;养护队伍组建及管理;养护质量考评;
养护技术培训。
财务运营中心:负责编制公司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表,制定各项财务计
划,提供财务分析报告;负责公司各项费用开支的审计、支付、监督、检查等工
作,审核工程拨款计划,核实工程进度,严格按照管理权限的要求和工程形象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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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拨付工程款;定期协助考核各业务部门计划执行和完成情况,针对经营管理中
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规划设计中心:负责公司“风景园林设计甲级”资质的品牌运营管理工作,
包括设计业务拓展、设计项目的维护与制作、设计服务等;负责风景园林项目的
概念性规划、方案构思、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为公司生产型项目提供
技术支持、艺术顾问并配合工管中心、事业部、项目部等绘制或审定竣工图;负
责统一协调、集中管理各地设计分支机构。
技术研发中心: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市场发展趋势及国内外生态景观园林建
设动态,拟定科研规划、研究领域和主攻方向,确定研发项目;通过自主研发课
题解决公司经营活动中的技术难题,为公司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和技术服务;申
报、完成各级政府科技部门下达的科技项目,通过产学研合作等方式开展行业、
区域相关科技项目的研究和攻关,使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产品或服务,从而促进
行业和地区的经济发展;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促进企业员工整体专业素质
的提升;负责专利、版权、商标等知识产权的开发,资料收集与归档;组织、指
导科技成果转化。
工程事业部(包括一至六分部):负责具体实施并管理各工程项目及与相应客
户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根据公司总部的工程管理制度和各项目的具体情
况,建立、健全并完善相关工程施工规范,调配实施项目所需的人员、资金、材料
等各方面资源,及时把握各项目进度和质量。根据合约及时回笼应收工程款工作。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分公司情况
(一)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情况如下:
注册 股东构成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资本 主营业务 住所

(万元) 其他
发行人
股东
园林绿化,绿化养护,
无锡新区龙山
市政设施施工;苗木、
1 东方生态 2006.05.23 1,000.00 100% - 路 2-81-901、
花卉、盆景的种植;
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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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股东构成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资本 主营业务 住所

(万元) 其他
发行人
股东
花卉、苗木的种植、 句容市茅山镇
2 茅山苗圃 2010.07.13 100.00 100% -
销售 前陵村东 1 号
无锡市锡山区
绿化苗木的种植与销
3 绿枫苗圃 2010.07.25 500.00 100% - 东亭街道锡沪

中路 90 号
城镇绿化苗木种植、 江西省兴国县
4 绿盛苗圃 2014.05.15 1,000.00 100% - 批发、零售;园林绿 潋江镇将军大
化工程施工 道 439 号四楼
旅游开发;园林绿化
工程施工;建筑工程
新疆昌吉州吉
施工;风景园林工程
吉木萨尔 木萨尔县准噶
5 2016.12.05 800.00 100% - 设计;市政工程施工;
东珠 尔路林业局 4
架线和管道工程建筑

施工;林木育种、育
苗、销售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园林古建筑工程施
山东省济宁市
工、风景园林工程设
6 梁山环城 2016.01.29 5,000 80% 20% 梁山县凤园路
计、市政公用工程施
203 号
工、城市及道路照明
工程
北京市海淀区
中林东珠
7 2010.12.29 660.00 51% 49% 工程勘察设计 东小府 2 号东
设计院
院 58 号楼
园林绿化、绿化养护,
湖州市康山街
树木、花卉、建筑材
道陆家兜村相
8 湖州生态 2015.11.23 10,000 40% 60% 料销售,投资管理,
鸡 漾 小 区 79
资产管理(除金融资
号房二楼西
产管理)
设计、建设、运营、
管理市政、园林、生 东兰县长乐镇
9 东兰绿珠 2016.11.29 4,907.00 38.86% 61.14%
态保护与旅游及相关 永模村那路屯
配套设施
设计、建设、运营、 萧山区宁围街
管理钱江世纪城沿江 道市心北路
10 钱江建设 2015.10.12 60,415 16.46% 83.54%
市政园林工程及相关 857 号 2016-1
配套设施 室
景观和绿地设施工程
淮安市清河区
施工;土木工程建筑
淮安 北京北路 100
11 2015.01.29 4,000.00 15% 85% 施工;市政公用工程
白马湖 号河韵大厦
施工;园林绿化工程
901 室
服务;绿化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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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方生态
(1)基本概况
公司全称:无锡东方生态园林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建良
成立日期:2006 年 5 月 23 日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000 万元/1,000 万元
住所:无锡新区龙山路 2-18-901、910
股权结构:东珠景观持有 100%股权
主营业务:园林绿化,绿化养护,市政设施施工;苗木、花卉、盆景的种植;
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2)主要财务数据
东方生态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12.31/2016 年度
总资产 4,537.61
净资产 2,174.49
净利润 -72.66
以上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茅山苗圃
(1)基本概况
公司全称:句容市茅山东珠苗圃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席晓飞
成立日期:2010 年 7 月 13 日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00 万元/1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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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句容市茅山镇前陵村东 1 号
股权结构:东珠景观持有 100%股权
主营业务:花卉、苗木的种植、销售
(2)主要财务数据
茅山苗圃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12.31/2016 年度
总资产 110.77
净资产 92.35
净利润 -1.59
以上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绿枫苗圃
(1)基本概况
公司全称:无锡绿枫苗圃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建良
成立日期:2010 年 7 月 25 日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500 万元/500 万元
住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锡沪中路 90 号
股权结构:东珠景观持有 100%股权
主营业务:绿化苗木的种植与销售
(2)主要财务数据
绿枫苗圃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12.31/2016 年度
总资产 2,22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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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6.12.31/2016 年度
净资产 435.60
净利润 -7.51
以上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绿盛苗圃
(1)基本概况
公司全称:兴国绿盛苗圃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建良
成立日期:2014 年 5 月 15 日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000 万元/1,000 万元
住所:江西省兴国县潋江镇将军大道 439 号四楼
股权结构:东珠景观持有 100%股权
主营业务:城镇绿化苗木种植、批发、零售(有效期至 2017 年 4 月 29 日);
花卉、盆景种植;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建材(不含
危险化学品)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金融、保险、证券、期货等国家有专项
规定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出资情况说明
2014 年 5 月 15 日,东珠景观认缴出资 1,000 万元,在江西省兴国县设立绿
盛苗圃。2015 年 7 月 13 日,无锡东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锡东会验(2015)第
020 号《验资报告》,确认上述注册资本已缴足。
(3)主要财务数据
绿盛苗圃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12.31/2016 年度
总资产 6,73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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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6.12.31/2016 年度
净资产 2,384.65
净利润 824.11
以上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吉木萨尔东珠
(1)公司全称:吉木萨尔县东珠景观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瑞锋
成立日期:2016 年 12 月 5 日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800 万元/0 元
住所: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准噶尔路林业局 4 楼
股权结构:东珠景观持有 100%股权
主营业务:旅游开发;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施工;风景园林工程设
计;市政工程施工;架线和管道工程建筑施工;林木育种、育苗、销售
(2)主要财务数据
吉木萨尔东珠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12.31/2016 年度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以上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6、梁山环城
(1)公司全称:梁山县环城水系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嘉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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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成立日期:2016 年 1 月 29 日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5,000 万元/4,000 万元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凤园路 203 号
股权结构:东珠景观持有 80%股权
主营业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林古建筑工程施工、风景园林工程设计、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以上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梁山环城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12.31/2016 年度
总资产 7,797.64
净资产 3,981.36
净利润 -18.64
以上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7、中林东珠设计院
(1)基本概况
公司全称:中林东珠(北京)景观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席惠明
成立日期:1989 年 5 月 1 日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660 万元/660 万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小府 2 号东院 58 号楼 211 室、217 室
股权结构:东珠景观持有 51%股权,中国林科院持有 49%股权
主营业务:工程勘察设计
(2)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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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林东珠设计院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12.31/2016 年度
总资产 1,660.68
净资产 701.89
净利润 21.36
以上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8、湖州生态
公司全称:湖州创景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钧
成立日期:2015 年 11 月 23 日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住所:湖州市康山街道陆家兜村相鸡漾小区 79 号房二楼西
股权结构:东珠景观持有 40%股权
主营业务:园林绿化、绿化养护,树木、花卉、建筑材料销售,投资管理,
资产管理(除金融资产管理)
9、东兰绿珠
公司全称:东兰县绿珠坡豪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席友清
成立日期:2016 年 11 月 29 日
注册资本:4,907 万元
住所:东兰县长乐镇永模村那路屯
股权结构:东珠景观持有 38.86%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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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市政、园林、生态保护与旅游及相关配
套设施
10、钱江建设
公司全称:杭州萧山钱江世纪城沿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海波
成立日期:2015 年 10 月 12 日
注册资本:60,415 万元
住所:萧山区宁围街道市心北路 857 号 2016-1 室
股权结构:东珠景观持有 16.46%股权
主营业务:设计、建设、运营、管理钱江世纪城沿江市政园林工程及相关配
套设施
11、淮安白马湖
公司全称:淮安市白马湖湿地公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谈银伦
成立日期:2015 年 1 月 29 日
注册资本:4,000 万元
住所:淮安市清河区北京北路 100 号河韵大厦 901 室
股权结构:东珠景观持有 15%股权
主营业务:景观和绿地设施工程施工;土木工程建筑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
工;工程围栏装卸施工;路牌、路标、广告牌安装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服务;古
建筑工程服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服务;市政工程设计服务;市政设施管理;绿
化管理、养护、病虫防治服务;室内装饰、设计;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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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服务;花卉出租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二)报告期内注销及转让的子公司
1、湖北鄂旅
(1)公司设立
湖北鄂旅成立于 2012 年 8 月 17 日,是由东珠景观与湖北省鄂西生态文化旅
游圈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东珠景观出资 1,020 万元,
持股 51%。经营范围为:风景园林设计;装饰装潢设计与施工;林业苗圃设计;
园林绿化施工;园林古建筑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
园林苗木研究、开发、种植与销售。
该公司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
1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1,020
2 湖北省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投资有限公司 980
合 计 2,000
(2)注销及原因
因湖北鄂旅成立以来业务发展缓慢,未达到设立时的初衷,公司决定退出投
资。2013 年 7 月 19 日,经湖北鄂旅召开股东会决议决定,停止公司经营,并依
法向企业主管机关申请注销登记。2014 年 7 月 9 日,武汉市武昌区工商行政管
理局核准工商注销。
2、苏区东珠
(1)公司设立
苏区东珠成立于 2013 年 3 月 28 日,是由东珠景观与何涛、陈永丰共同出资
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东珠景观出资 510 万元,持股 51%。经营范围:园林
景观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
程、室内外装饰装潢设计、施工;苗木种植、销售;园林苗木研究、开发;旅游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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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510
2 何涛 370
3 陈永丰 120
合 计 1,000
(2)转让及原因
因公司成立以来业务发展缓慢,未来经营前景不容乐观,东珠景观决定退出
投资。2014 年 3 月 27 日,苏区东珠召开股东会,同意东珠景观将其持有的全部
股份转让给何涛。随后,东珠景观、何涛、陈永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苏
区东珠股权转让款结算补充协议》,就股权转让、转让款支付方式、员工安置、
固定资产处置、业务和建设项目处置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何涛 880
2 陈永丰 120
合 计 1,000
3、南京东珠
(1)公司设立
南京东珠成立于 2013 年 9 月 26 日,是由东珠景观与孙广仁共同出资设立的
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东珠景观出资 150 万元,持股 60%。经营范围:园林绿化工
程施工;园林古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设计、施工;苗
木种植、销售;农业科技研发。
(2)注销及原因
因南京东珠成立以来业务发展缓慢,未达到设立时的初衷,东珠景观决定予
以注销。2015 年 10 月 19 日,南京市浦口区国家税务局核准税务注销。2016 年
1 月 19 日,南京市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工商注销。
4、报告期注销子公司的损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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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于 2014 年 7 月 9 日注销了湖北鄂旅,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
注销了南京东珠,上述注销子公司损益情况如下:
(1)湖北鄂旅报告期内损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 年 1-7 月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29.54
利润总额 -39.45
净利润 -39.45
以上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南京东珠报告期内损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1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 - -
营业利润 - -5.67 -45.77
利润总额 - -3.65 -45.77
净利润 - -3.65 -45.77
以上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分公司情况
1、北京分公司
北京分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4 月 22 日,营业场所为北京市门头沟区杨坨粮库
院内 CZ0060 室,经营范围为园林绿化;园林绿化技术咨询。
2、上海分公司
上海分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12 月 24 日,营业场所为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 658
弄 17 号乙三层 3141 室,经营范围为接受隶属企业(即发行人)委托办理相关业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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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河南分公司
河南分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1 月 13 日,营业场所为郑州市惠济区江山路 9 号,
经营范围为从事隶属公司经营范围内的业务联络。
4、青岛分公司
青岛分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3 月 11 日,营业场所为青岛市市北区辽源路 279
号-41 号,经营范围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林古建筑工程施工,风景园林工程
设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凭资质经营);园林苗木的研
究、开发(不含种苗)。
5、安徽分公司
安徽分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5 月 20 日,营业场所为合肥市庐阳区亳州路 297
号怡景苑小区 7 幢 202 室,经营范围为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经营。
6、苏州分公司
苏州分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8 月 3 日,营业场所为苏州市高铁新城南天成路
58 号,经营范围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林古建筑工程施工,风景园林工程设
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以上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园
林苗木的研究、开发、种植与销售。
7、河北分公司
河北分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12 月 1 日,营业场所为河北省邯郸市邯郸县世纪
大街 115 号世嘉名苑 16-1-1804 室,经营范围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林古建筑
工程施工,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8、渭南分公司
渭南分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5 月 26 日,营业场所为渭南经开区永兴大道西侧,
经营范围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林古建筑工程施工,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市政
公用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以上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园林苗木的
研究、开发、种植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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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云南分公司
云南分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11 月 19 日,营业场所为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世
纪城 S 段 4-12 号,经营范围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林古建筑工程施工,风景
园林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园林苗木的研究、开
发、种植与销售。
10、新疆分公司
新疆分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7 月 27 日,营业场所为新疆伊犁州奎屯市苏瓦特
-喀什东路 37 幢 10 号,经营范围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林古建筑工程施工;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以上凭有效资质
证书经营);园林苗木的研究、开发、种植与销售。
11、广西分公司
广西分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9 月 20 日,营业场所为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 23
号青秀山庄 A8 号,经营范围为凭公司资质联系业务;园林苗木的研究、开发、
种植与销售(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
(四)报告期内注销的分公司
1、镇江分公司
镇江分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12 月 23 日,营业场所为句容市华阳镇北大街 17
号,经营范围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林古建筑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以及园林苗木的研究、开发、种植与销售。由于当地工程项目实施完成,公司决
定予以注销。2015 年 7 月 9 日,公司取得了镇江市句容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分公司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被准予工商注销登记。
2、龙口分公司
龙口分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8 月 15 日,营业场所为龙口市诸由观镇渤海郭家
村,经营范围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林古建筑工程施工,风景园林工程设计,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以上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园林苗
木的研究、开发、种植与销售。由于当地工程项目实施完成,公司决定予以注销。
2014 年 4 月 9 日,龙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工商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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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龙岩分公司
龙岩分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营业场所为龙岩市新罗区南城大同
乌石路 1 号(龙岩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办公楼副楼 2 层 201 室,经营范围为园林
绿化工程施工,园林古建筑工程施工,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园林苗木的研究、开发、种植与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涉
及许可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由于当地工程项目实施
完成,公司决定予以注销。2014 年 4 月 17 日,龙岩市新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
准工商注销。
4、宜兴分公司
宜兴分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9 月 28 日,营业场所为宜兴市新街街道陆平村,
经营范围为受母公司委托承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前述范
围涉及专项审批的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由于当地工程项目实施完成,公司决
定予以注销。2014 年 10 月 17 日取得了无锡市宜兴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分
公司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被准予工商注销登记。
5、南京分公司
南京分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10 月 26 日,营业场所为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 8
号,经营范围为园林绿化;市政设施施工(按资质证书经营)。由于当地工程项
目实施完成,公司决定予以注销。2015 年 11 月 25 日,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
管理局核准工商注销。
6、崂山分公司
崂山分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12 月 9 日,营业场所为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 178-2
号 3 号楼 12 层 1201 户,经营范围为联络总公司业务。由于当地工程项目实施完
成,公司决定予以注销。2016 年 2 月 16 日,青岛市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
工商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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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即墨分公司
即墨分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8 月 9 日,营业场所为青岛即墨市金华街 1 号,
经营范围为为上级公司承揽业务。由于当地工程项目实施完成,公司决定予以注
销。2016 年 5 月 12 日,即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工商注销。
8、黄岛分公司
黄岛分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27 日,营业场所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太行
山路 601 号,经营范围为为上级公司联系业务。由于当地工程项目实施完成,公
司决定予以注销。2016 年 6 月 17 日,青岛市黄岛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准
工商注销。
9、胶南分公司
胶南分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8 月 9 日,营业场所为青岛市黄岛区凤凰山路(原
青岛路 38 号)18 栋 1 单元 503,经营范围为为上级公司联系“园林绿化工程施
工、园林古建筑工程施工、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
照明工程”的业务。由于当地工程项目实施完成,公司决定予以注销。2016 年 7
月 6 日,青岛市黄岛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准工商注销。
七、发起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
情况
(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东珠景观的发起人为 25 名自然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拥有永久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境外居留权
1 席惠明 否 32022219641012****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
2 浦建芬 否 32022219641225****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
3 席盛超 是 32028319911024****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
4 席晓燕 是 32028319881217****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
5 缪春晓 否 32022219770205****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
6 章建良 否 32022219590907****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
7 朱 亮 否 31010919650221**** 上海市杨浦区松花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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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拥有永久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境外居留权
8 华群石 否 32020319600405**** 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
9 朱正中 否 32022219761119****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
10 沈勤新 否 32022219710217****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
11 席晓飞 否 32028319850629****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
12 苏 伟 否 32080219711207**** 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
13 钱亚萍 否 32022219660813****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
14 唐筱晔 否 32022219741227**** 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
15 陆建生 否 32022219570523****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
16 姚建国 否 32022219740923****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
17 许 田 否 11010119811021****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
18 石 杰 否 21100219831023**** 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
19 李嘉俊 否 32021119771120****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
20 吴佩龙 否 34032219691230****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
21 金鹤鸣 否 32022219800111****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
22 俞明伟 否 32021119760917**** 江苏省无锡市新区****
23 朱青生 否 32092319700316**** 江苏省阜宁县陈集镇****
24 王荣春 否 32108119820223****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
25 戴 怡 否 32022219700328**** 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
(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1、上海福挚
公司全称:上海福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夏菁
成立日期:2011 年 11 月 9 日
出资额:13,400.35 万元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青浦区公园路 348 号 5 层 C 区 559 室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投资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资产管理,
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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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海福挚持有发行人 95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
股本的 5.57%。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海福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 洪 有限合伙人 2,000 14.93%
2 宋环红 有限合伙人 1,650 12.31%
3 庞彩皖 有限合伙人 1,295 9.66%
4 周 祥 有限合伙人 785 5.86%
5 王 乾 有限合伙人 770 5.75%
6 桂 荔 有限合伙人 725 5.41%
7 邱 斌 有限合伙人 680 5.07%
8 程 铨 有限合伙人 680 5.07%
9 马 翔 有限合伙人 670 5.00%
10 蔡建国 有限合伙人 505 3.77%
11 于友才 有限合伙人 385 2.87%
12 刘春捷 有限合伙人 350 2.61%
13 王春华 有限合伙人 330 2.46%
14 赵达峰 有限合伙人 330 2.46%
15 葛冬军 有限合伙人 330 2.46%
16 陈素英 有限合伙人 220 1.64%
17 许晓旻 有限合伙人 220 1.64%
18 倪同本 有限合伙人 220 1.64%
19 郑 权 有限合伙人 175 1.31%
20 肖 玲 有限合伙人 175 1.31%
21 陈 曦 有限合伙人 175 1.31%
22 万 芸 有限合伙人 165 1.23%
23 高义广 有限合伙人 110 0.82%
24 屠 斌 有限合伙人 110 0.82%
25 郁黎君 有限合伙人 110 0.82%
26 赵达琦 有限合伙人 110 0.82%
27 田 锋 有限合伙人 70 0.52%
28 胡 敏 有限合伙人 55 0.41%
29 夏 菁 普通合伙人 0.35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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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 计 13,400.35 100.00%
上海福挚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12.31/2016 年度
总资产 14,039.89
净资产 14,038.49
净利润 157.48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席惠明,实际控制人为席惠明和浦建芬夫妇,其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 10,883.02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3.76%,其中席惠明持有公司股份
8,659.0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0.73%;浦建芬持有公司股份 2,224.02 万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03%。按照本次发行 5,690 万股新股计算,本次发行后,席
惠明、浦建芬将分别持有发行人 38.04%、9.77%的股份(合计 47.81%的股份),
仍将是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席惠明,男,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经
济师。身份证号码为 32022219641012****,住址为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
现任发行人董事长。
浦建芬,女,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身
份证号码为 32022219641225****,住址为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除东珠景观外,实际控制人名下控制的企业为
诚丰置业。
(1)诚丰置业
①基本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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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全称:无锡诚丰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800 万元/8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4 年 4 月 14 日
法定代表人:浦建芬
住所:无锡市锡山区安镇镇安国路 67 号 501 室
股权结构:席惠明和浦建芬各持有 50%股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②主要财务数据
诚丰置业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12.31/2016 年度
总资产 797.44
净资产 797.26
净利润 -0.003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曾经控制和关联的其他重要企业
(1)金业装饰
公司全称:无锡金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000 万元/1,000 万元
成立日期:1999 年 9 月 22 日
法定代表人:周峰
住所:无锡市新吴区天山路 2-18-904
股权结构:曹国良和陆亚娟分别持有 70%和 30%的股权
经营范围:建筑装饰装璜施工(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建筑材料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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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业装饰自成立时起至 2013 年 12 月,金业装饰为席惠明、浦建芬 100%全
资控股的公司。2013 年 12 月席惠明、浦建芬分别与曹国良、陆亚娟签订《股权
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持有的金业装饰 70%、30%的股权转让给曹国良、陆亚娟。
曹国良、陆亚娟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席惠明、浦建芬不存在关联关系。
(2)弘顺典当
公司全称:无锡弘顺典当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2,000 万元/2,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0 年 3 月 31 日
法定代表人:浦建忠
住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锡沪中路 90 号
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
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
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
当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弘顺典当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诚丰置业 360.00
2 金业装饰 660.00
3 王云娥 180.00
4 陈春光 520.00
5 郭霞芬 180.00
6 毛金一 100.00
合 计 2,000.00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发行人及上述企业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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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
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均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五)小股东情况
1、持有发行人 5%以下股份的小股东共计 32 名,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复星创泓 8,000,000 4.69
2 席盛超 7,759,800 4.55
3 西藏路瑞 5,000,000 2.93
4 景达创投 4,400,000 2.58
5 海通开元 4,000,000 2.34
6 国盛古贤 3,600,000 2.11
7 张振湖 3,500,000 1.46
8 上海银湖 2,000,000 1.17
9 无锡金投 1,800,000 1.05
10 席晓燕 1,759,800 1.03
11 缪春晓 1,600,200 0.94
12 纪建明 1,280,000 0.75
13 章建良 1,250,000 0.73
14 朱 亮 1,240,200 0.73
15 华群石 1,000,200 0.59
16 上海奇福 1,000,000 0.59
17 陈怡添 800,000 0.47
18 朱正中 600,000 0.35
19 沈勤新 600,000 0.35
20 席晓飞 600,000 0.35
21 苏 伟 420,000 0.25
22 钱亚萍 360,000 0.21
23 唐筱晔 360,000 0.21
24 陆建生 240,000 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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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25 姚建国 199,800 0.12
26 许 田 199,800 0.12
27 石 杰 199,800 0.12
28 邢世平 160,000 0.09
29 王长颖 160,000 0.09
30 李嘉俊 120,000 0.07
31 金鹤鸣 100,200 0.06
32 戴 怡 60,000 0.04
2、自然人小股东情况
发行人上述 32 名小股东中,自然人股东共计 24 名,其具体情况如下:
(1)席盛超
席盛超,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 32028319911024****,住所为江苏省无
锡市锡山区****,已取得加拿大的居留权。
(2)张振湖
张振湖,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 44052419681230****,住所为广州市天
河区****,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3)席晓燕
席晓燕,女,国籍中国,身份证号 32028319881217****,住所为江苏省无
锡市锡山区****,已取得加拿大的永久居留权。
(4)缪春晓
缪春晓,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 32022219770205****,住所为江苏省无
锡市锡山区****,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5)纪建明
纪建明,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 13010219630106****,住所为北京市崇
文区****,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6)章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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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建良,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 32022219590907****,住所为江苏省无
锡市锡山区****,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7)朱亮
朱亮,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 31010919650221****,住所为上海市杨浦
区****,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8)华群石
华群石,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 32020319600405****,住所为江苏省无
锡市南长区****,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9)陈怡添
陈怡添,女,国籍中国,身份证号 33100319860703****,住所为浙江省台
州市黄岩区****,已取得加拿大的居留权。
(10)朱正中
朱正中,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 32022219761119****,住所为江苏省无
锡市锡山区****,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11)沈勤新
沈勤新,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 32022219710217****,住所为江苏省无
锡市惠山区****,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12)席晓飞
席晓飞,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 32028319850629****,住所为江苏省无
锡市锡山区****,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13)苏伟
苏伟,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 32080219711207****,住所为江苏省南京
市白下区****,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14)钱亚萍
钱亚萍,女,国籍中国,身份证号 32022219660813****,住所为江苏省无
锡市锡山区****,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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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唐筱晔
唐筱晔,女,国籍中国,身份证号 32022219741227****,住所为江苏省无
锡市崇安区****,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16)陆建生
陆建生,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 32022219570523****,住所为江苏省无
锡市锡山区****,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17)姚建国
姚建国,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 32022219740923****,住所为江苏省无
锡市锡山区****,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18)许田
许田,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 11010119811021****,住所为北京市朝阳
区****,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19)石杰
石杰,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 21100219831023****,住所为辽宁省辽阳
市白塔区****,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20)邢世平
邢世平,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 31011019520101****,住所为上海市杨
浦区****,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21)王长颖
王长颖,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 14262319730907****,住所为广东省深
圳市福田区****,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22)李嘉俊
李嘉俊,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 32021119771120****,住所为江苏省无
锡市滨湖区****,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23)金鹤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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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鹤鸣,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 32022219800111****,住所为江苏省无
锡市锡山区****,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24)戴怡
戴怡,女,国籍中国,身份证号 32022219700328****,住所为江苏省无锡
市崇安区****,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3、2015 年入股发行人的自然人股东引入的原因
经查阅发行人的工商登记资料、自然人股东调查表及其签署的确认及承诺文
件、股权转让价款支付证明、对 2015 年入股发行人的自然人股东的访谈,发行
人 2015 年因股权转让引入纪建明、陈怡添和张振湖 3 位自然人股东,具体情况
如下:
(1)2015 年 8 月股份转让
2015 年 8 月 6 日,因资金需求,席惠明、章建良、苏伟、包彦承和纪建明
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席惠明、章建良、苏伟、包彦承分别将其持有的
发行人 95 万股、11.02 万股、13.98 万股和 8 万股股份转让给纪建明,转让的价
格分别为 1,045 万元、121.22 万元、153.78 万元和 88 万元。
同日,席惠明和陈怡添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席惠明将其持有的发
行人 80 万股股份转让给陈怡添,转让的价格为 880 万元。
(2)2015 年 10 月股份转让
2015 年 10 月 6 日,因资金需求,席惠明和张振湖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书》,
约定席惠明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250 万股股份转让给张振湖,转让的价格为 2,750
万元。
2015 年 10 月 7 日,因资金需求,景达创投和张振湖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
书》,约定景达创投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100 万股股份转让给张振湖,转让的价格
为 1,1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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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行人自然人股东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发行人现有股东 35 名,其中自然人股东 26 名,非自然人股东 9 名。截至本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 26 名自然人股东中有 23 名目前或过去五年内在发行人
处任职,其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近 5 年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2012.01-2013.10 任发行人总经理
1 席惠明
2012.01-至今 任发行人董事长
2012.01-2012.04 任发行人监事
2 浦建芬
2012.04-至今 任发行人行政人员
2012.11-2015.12 任发行人总经理助理
3 席盛超
2016.1-至今 任无锡市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4 席晓燕 2013.07-至今 任发行人行政人员
5 缪春晓 2012.01-至今 任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
2012.01-2013.10 任发行人副总经理
6 章建良
2013.10-至今 任发行人董事、总经理
7 朱 亮 2012.01-至今 任发行人监事会主席、行政总监
2013.10-2014.04 任发行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8 华群石
2014.05-至今 华虹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就职
2012.01-2013.10 任发行人董事、总经理助理
9 朱正中
2013.10-至今 任发行人副总经理
10 沈勤新 2012.01-至今 任发行人人力资源部部长
11 席晓飞 2012.01-至今 任发行人苗圃养护中心副主任
2012.01-2016.12 任发行人董事会秘书
12 苏 伟
2012.01-至今 任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
2012.01-2016.09 任发行人财务会计
13 钱亚萍
2016.09-至今 退休
2013.10-2016.10 任发行人证券事务代表
14 唐筱晔
2012.01-至今 任发行人规划设计中心副主任
15 陆建生 2012.01-至今 任发行人工程管理中心副主任
16 姚建国 2012.01-至今 任发行人市场拓展中心副主任
17 许 田 2012.01-至今 任中林东珠副院长
18 李嘉俊 2012.01-至今 任发行人市场拓展中心主任
19 金鹤鸣 2012.10-至今 任发行人项目经理
2012.01-2016.12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20 邢世平
2017.01-至今 任发行人顾问
21 王长颖 2012.05-至今 任发行人董事
22 石 杰 2012.01-2013.01 任发行人业务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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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姓名 近 5 年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2013.01-至今 自由职业
2010.03-2011.05 发行人员工
23 戴 怡
2011.08-至今 任无锡市大元广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上述 26 名自然人股东中有 3 人未在发行人处任职,其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近 5 年的任职情况
1 纪建明 2009.09-至今 山东谛爱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 陈怡添 自由职业
2005.11-2015.04 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
3 张振湖
2015.04-至今 自由职业
(六)机构投资者情况
1、上海福挚
上海福挚为私募投资基金,其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二)持有发行人 5%以
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其基金管理人为上海奇福,上海奇福为发行人的机构股东
之一,其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一)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之
“17、2015 年 10 月,东珠景观第五次股份转让”。
2、复星创泓
复星创泓成立于 2011 年 11 月 30 日,根据上海市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867967381),其注册资本为 147,700 万元,执
行事务合伙人为西藏复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
围为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营业期限自 2011 年 11 月 30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9 日。复星创泓的股权
结构如下: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
1 亚东复星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52,000.00 35.21
2 上海东灿贸易有限公司 10,000.00 6.77
3 亚东乐仁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0 6.77
4 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10,000.00 6.77
5 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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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
6 上海嘉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 3.39
7 上海复星平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000.00 2.71
苏州工业园区鼎晟天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8 2,000.00 1.35
(有限合伙)
9 潘红爱 2,000.00 1.35
10 海南洋浦海悦药业有限公司 3,000.00 2.03
11 上海亲和源置业有限公司 3,000.00 2.03
12 重庆康本保健用品责任有限公司 3,000.00 2.03
13 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100.00 1.42
14 西藏复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00.00 1.02
15 上海九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000.00 0.68
16 王余美 3,000.00 2.03
17 康树森 3,000.00 2.03
18 叶本端 2,000.00 1.35
19 张冬女 2,000.00 1.35
20 章小影 1,000.00 0.68
21 叶朝阳 1,000.00 0.68
22 陈亚忠 1,000.00 0.68
23 林木秀子 1,000.00 0.68
24 张征宇 1,000.00 0.68
25 程佩佩 1,000.00 0.68
26 刘香钗 1,000.00 0.68
27 曹启超 1,000.00 0.68
28 周祖平 700.00 0.47
29 吴一坚 700.00 0.47
30 戴君威 1,000.00 0.68
31 徐新月 1,000.00 0.68
32 张宁 1,000.00 0.68
33 林亚楠 1,000.00 0.68
34 陈旭红 1,000.00 0.68
35 高红 1,000.00 0.68
36 屠熹显 1,000.00 0.68
37 朱家强 1,000.00 0.68
1-1-116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
38 莫亚芬 1,000.00 0.68
39 王顺清 1,000.00 0.68
40 车军 1,000.00 0.68
41 李三平 1,000.00 0.68
42 李有增 1,000.00 0.68
43 杨继军 700.00 0.47
44 赵新岩 1,000.00 0.68
合 计 147,700 100.00
复星创泓的间接股东具体如下:
机构股东 第一层 第二层 第三层 第四层 第五层 第六层 第七层
名称 股东 股东 股东 股东 股东 股东 股东
上海复 复星国
亚东复星 上海复星 上海复
星高科 际有限
工业技术 工业技术 星产业
技(集 公司(香
发展有限 发展有限 投资有
团)有 港上市
公司 公司 限公司
限公司 公司)
重庆东 赵洁红
上海东灿 上海东胜
银控股
贸易有限 股权投资
集团有 罗韶宇
公司 有限公司
限公司
许双军
张磊
贵少波
王玉杰
复星创泓 程玉广
靳志强
亚东乐仁 乐仁堂投 王荣吉
堂投资管 资集团股
宋拥军
理有限公 份有限公
司 司 曹淑敏
任志新
连小国
袁晓利
杨巨福
张新军
唐自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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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机构股东 第一层 第二层 第三层 第四层 第五层 第六层 第七层
名称 股东 股东 股东 股东 股东 股东 股东
刘朝阳
齐飞
栗源
安艳玲
秦建平
周惠
崔新柳
钱书申
赵永和
吴小江
肖同友
王经民
吕庆明
秦勇
徐德华
南京钢
铁创业 杨思明
投资有
陶魄
限公司
南京钢铁 戴登元
集团有限
公司 郭必龙
南京南钢 杨振和
钢铁联合 南京钢
有限公司 铁集团
有限公
司工会
委员会
南京市
南京新
人民政
工投资
府国有
集团有
资产监
限责任
督管理
公司
委员会
复星国
上海复星
际有限
高科技
公司(香
(集团)
港上市
有限公司
公司)
上海复星 上海复 复星国
产业投资 星高科 际有限
1-1-118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机构股东 第一层 第二层 第三层 第四层 第五层 第六层 第七层
名称 股东 股东 股东 股东 股东 股东 股东
有限公司 技(集 公司
团)有限 (香港
公司 上市公
司)
上海复 复星国
上海复星 上海复
星高科 际有限
工业技术 星产业
技(集 公司(香
发展有限 投资有
团)有 港上市
公司 限公司
限公司 公司)
山东招金
招远市人
集团有限
民政府
公司
上海市嘉 上海市
定区集体 嘉定区
经济联合 集体资
上海嘉定 社 产管理
创业投资 委员会
管理有限 上海市嘉 上海市
公司 定区国有 嘉定区
资产经营 国有资
(集团) 产管理
有限公司 委员会
上海复星
上海复星 医药(集
平耀投资 团)股份
管理有限 有限公司
公司 (上市公
司)
苏州鼎 蒋松涛
晟天秤
创业投
资管理 朱小波
有限公
苏州工业 司
园区鼎晟 蒋松涛
苏州工业
天合创业
园区鼎晟 姜阳
投资合伙
天秤创业
企业(有 宋健辉
投资合伙
限合伙)
企业(有 李纳
限合伙)
胡宇明
张云涛
蔡华
杭州夏鼎 北京鼎 周小会
投资管理 晟天平 蒋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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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机构股东 第一层 第二层 第三层 第四层 第五层 第六层 第七层
名称 股东 股东 股东 股东 股东 股东 股东
有限公司 投资有 许洋
限公司
陈庭河
韩慧莉
蒋松涛
何卿
何志平
李奔
刘强
新疆力 张雪莲
天一金
新疆澳达 股权投
新展股权 资管理 谢蕊
投资有限 有限公
合伙企业 司
王玉珠
李奔
何志平
蒋松涛
刘强
许洋
姚连波
曹葵
金维美
房继柱
李东平
白玉光
阎君
毛金龙
付开虎
金李军
张晶财
赵亚静
蔡华
李京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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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机构股东 第一层 第二层 第三层 第四层 第五层 第六层 第七层
名称 股东 股东 股东 股东 股东 股东 股东
何卿
姜阳
潘红爱
海南洋浦 黄荣军
海悦药业
有限公司 黄彩凤
上海浦
东新区
康桥镇
集体资
产管理
有限公

苏慕超
上海康 徐来
桥实业 上海汇
上海浦 发展 闵国华
东新区 弘投资
(集 合伙企 储林祥
康桥镇 团)有
集体资 业(普通
限公司 鞠扬斌
产管理 合伙)
有限公 姚建纲
司 汤柳鶄
上海康诚 上海祺 胡佳佳
投资管理 上海华 格实业
上海亲和
有限公司 服投资 有限公
源置业有 周成建
有限公 司
限公司

周成建
南汇县
横沔镇
经济联
合社
苏慕超
徐来
上海汇
闵国华
弘投资
合伙企 储林祥
业(普通
鞠扬斌
合伙)
姚建纲
汤柳鶄
奚志勇
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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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机构股东 第一层 第二层 第三层 第四层 第五层 第六层 第七层
名称 股东 股东 股东 股东 股东 股东 股东
汤柳鶄
重庆康本 姚昌军
保健用品
责任有限 韦薇
公司
西安金业 王芳
投资有限
公司 郭强
西安智康 常青
金花投资
物业管理
控股集团
服务有限 董波涛
有限公司
公司
吴一坚
徐珊珊
复星国
上海复 上海复
上海复 际有限
星工业 星高科
星产业 公司
技术发 技(集
投资有 (香港
西藏复星 上海复星 展有限 团)有限
限公司 上市公
投资管理 创富投资 公司 公司
司)
有限公司 管理股份
(注 1) 有限公司 上海复 复星国
上海复
星高科 际有限
星产业
技(集 公司(香
投资有
团)有 港上市
限公司
限公司 公司)
北京九瑞 王巍
上海九瑞 天成医药
投资管理 科技开发 崔丽红
中心(有 有限公司
限合伙)
王巍
王余美
康树森
叶本端
张冬女
章小影
叶朝阳
陈亚忠
林木秀子
张征宇
程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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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机构股东 第一层 第二层 第三层 第四层 第五层 第六层 第七层
名称 股东 股东 股东 股东 股东 股东 股东
刘香钗
曹启超
周祖平
吴一坚
戴君威
徐新月
张宁
林亚楠
陈旭红
高红
屠熹显
朱家强
莫亚芬
王顺清
车军
李三平
李有增
杨继军
赵新岩
注:复星创泓的第二层股东乐仁堂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来源于《石家庄乐
仁堂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07 年 9 月 29 日修订)
复星创泓为私募投资基金,其基金管理人为西藏复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
藏复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9 月 9 日,根据亚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23368684758X8),其注册资
本为 1,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启宇,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西藏复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股份有
1 1,000 100.00
限公司
合计 1,000 100.00
1-1-123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西藏路瑞
西藏路瑞成立于 2004 年 12 月 9 日,根据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007692594414),其注册资本为 24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崔扬,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对商业投
资、服务业投资、农业投资、房地产业的投资(不得从事具体经营);高科技产
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新型建筑材料;饲料原料、化肥、橡胶、化工原料(不含
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营业期限自 2004 年 12 月 9
日至 2025 年 12 月 8 日。西藏路瑞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崔扬 20,000 8.33
2 厦门同欣诚工贸有限公司 220,000 91.67
合 计 240,000 100.00
西藏路瑞的间接股东具体如下:
机构股东
第一层股东 第二层股东
名称
崔扬
西藏路瑞 崔扬
厦门同欣诚工贸有限公司
林晓妍
4、景达创投
景达创投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一)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
之“17、2015 年 10 月,东珠景观第五次股份转让”。
5、海通开元
海通开元成立于 2008 年 10 月 23 日,根据上海市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81002684U),其注册资本为 1,06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为张向阳,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
资),经营范围为使用自有资金或设立直投基金,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与股权
相关的债权投资,或投资于与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投资基金;为客户提供与股权
投资相关的投资顾问、投资管理、财务顾问服务;经中国证监会认可开展的其他
业务。海通开元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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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出资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65,000
合 计 1,065,000
6、国盛古贤
国盛古贤成立于 2013 年 4 月 18 日,根据普陀区市场监管局核发的《营业执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7066030333C),其注册资本为 45,00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盛古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类型为有
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除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
专项、除经纪)。营业期限自 2013 年 4 月 18 日至 2020 年 4 月 17 日。国盛古贤
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出资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认缴比例(%)
1 上海国盛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13,050 29.00
2 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9,000 20.00
3 上海永泰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200 11.56
4 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 5,000 11.11
5 保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800 10.67
6 上海永融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500 7.78
7 上海双创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500 5.56
8 上海国大基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500 3.33
上海盛古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9 450 1.00
(有限合伙)
合 计 45,000 100.00
国盛古贤的间接股东具体如下:
机构股东
第一层股东 第二层股东 第三层股东 第四层股东 第五层股东
名称
上海市国有资
上海国盛集团 上海国盛(集
产监督管理委
投资有限公司 团)有限公司
员会
上海科技创业 上海市国有资
上海创业投资
国盛 投资(集团) 产监督管理委
有限公司
古贤 有限公司 员会
上海永泰田投 高迪
资集团有限公
司 高海
上海均瑶(集 王滢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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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机构股东
第一层股东 第二层股东 第三层股东 第四层股东 第五层股东
名称
团)有限公司 王瀚
王均金
王均豪
王超
黄坚
裘东方
保集控股集团 上海佳富投资 黄坚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裘东方
上海拓荣营销 上海佳富投资 黄坚
策略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裘东方
上海永融企业 王惠琼
发展集团有限
陈书达
公司
朱明
陈桐胜
上海双创投资
张赛美
管理有限公司
南通科乐企业 黄炜
管理咨询合伙
李之刚
企业(有限合
伙) 周绍稳
上海双创科技 上海宝山城乡
投资中心(有 建设投资经营 宝山区政府
限合伙) 有限公司
上海创业投资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 上海国有资产监
有限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 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双创投资
上海双创宝励 张赛美
中心(有限合
股权投资管理
伙) 上海双创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 张赛美
限合伙) 有限公司
上海科技创业
上海国有资产监督
投资(集团)
管理委员会
有限公司
上海国大基业 张少刚
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 陈贤信
上海盛古创业 诸葛忠
投资管理合伙
杨高峰
企业
(有限合伙) 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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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机构股东
第一层股东 第二层股东 第三层股东 第四层股东 第五层股东
名称
龚钟明
陈晓静
陆臻峥
丁玲娟
上海国盛古贤 上海古贤投资 诸葛忠
创业投资管理 管理有限公司 高迪
上海永泰田投资集
有限公司(注
团有限公司 高海
2)
上海国盛集团 上海国盛(集团)有 上海市国有资产
投资有限公司 限公司 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盛古贤为私募投资基金,其基金管理人为上海国盛古贤创业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上海国盛古贤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12 月 12 日,根据上
海市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59324325L),
其注册资本为 2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姜鸣,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
股),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管理,股权投资管理,创业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商务信息咨询。营业期限自 2012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1 日。上海国盛
古贤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出资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上海古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 50.00
2 上海国盛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100 50.00
合 计 200 100.00
7、上海银湖
上海银湖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一)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
之“16、2015 年 8 月,东珠景观第五次增加注册资本、第四次股份转让”。
8、无锡金投
无锡金投成立于 2015 年 3 月 16 日,根据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331015901T),其注册资本为 9,800 万
元,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无锡金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为从事非证券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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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自 2015 年 3 月 16 日至 2022 年
3 月 15 日。无锡金投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出资人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认缴比例(%)
1 无锡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00 20.41
2 江苏金羊集团有限公司 1,000 10.21
3 邓钢 1,000 10.21
4 冯忠 1,000 10.21
5 冯建昌 800 8.16
6 周兴昌 500 5.10
7 陆圣 500 5.10
8 林柱英 500 5.10
9 倪玉芬 500 5.10
10 魏忠 500 5.10
11 王永米 500 5.10
12 高保君 240 2.45
13 俞可人 200 2.04
14 邵子佩 195 1.99
15 陈云娣 165 1.68
16 无锡金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00 1.02
17 肖雯 100 1.02
合 计 9,800 100.00
无锡金投的间接股东具体如下:
机构股东
第一层股东 第二层股东
名称
无锡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王锡铭
江苏金羊集团有限公司
胡宇星
邓钢
无锡金投 冯忠
冯建昌
周兴昌
陆圣
林柱英
1-1-128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机构股东
第一层股东 第二层股东
名称
倪玉芬
魏忠
王永米
高保君
俞可人
邵子佩
陈云娣
无锡金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无锡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肖雯
无锡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第一层股 第二层股 第三层股 第四层股 第五层股 第六层股 第七层股
东 东 东 东 东 东 东
无锡城市
无锡市人
发展集团
民政府
有限公司
无锡市国
联发展(集 无锡市人
团)有限公 民政府

无锡市人
无锡市建
无锡市太 民政府国
设发展投
无锡丰润 湖 新 城 发 有资产监
投资有限 资有限公
展集团有 督管理委
公司(注 4) 司
限公司 员会
无锡市交
通产业集 无锡市人
无锡市房 团有限公 民政府
地产开发 司
集团有限 无锡城市
无锡市人
公司 发展集团
民政府
有限公司
无锡广电 无锡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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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一层股 第二层股 第三层股 第四层股 第五层股 第六层股 第七层股
东 东 东 东 东 东 东
产业投资 电视集团
有限公司 (事业法
人)
无锡市人
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
员会
中国人寿
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
(上市公
司)
无锡市人
无锡市建
无锡市建 民政府国
设发展投
融实业有 有资产监
资有限公
限公司 督管理委

国寿(无 员会
锡)城市发 无 锡 丰 润
展产业投 投资有限
资企业(有 公司(见注
限合伙) 4)
无锡国联
无锡市国
实业投资
联物资投
集团有限
资有限公
公司(见注
无锡国联 司
5)
产业投资
无锡国联 无锡市国
有限公司
实业投资 联发展(集 无 锡 市 人
集团有限 团)有限公 民政府
公司(注 5) 司
无锡一棉 无锡市国 无锡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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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一层股 第二层股 第三层股 第四层股 第五层股 第六层股 第七层股
东 东 东 东 东 东 东
纺织集团 联发展(集 民政府
有限公司 团)有限公

无锡市国
联发展(集 无 锡 市 人
团)有限公 民政府

无锡市交
通产业集 无锡市人
团有限公 民政府

无锡国联
无锡市地 实业投资
方电力公 集团有限
司 公司(见注
5)
无锡国联 无锡市国
国联信托
环保能源 联发展(集 无 锡 市 人
股份有限
集团有限 团)有限公 民政府
公司
公司 司
无锡商业
大厦大东
方股份有
限公司(上
市公司)
无锡市国
联发展(集 无 锡 市 人
团)有限公 民政府

无锡市人
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
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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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无锡金投为私募投资基金,其基金管理人为无锡金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无
锡金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2 月 10 日,根据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
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1330849365U),其
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方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
资),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类);资产管理(不含
国有资产);从事非证券股权投资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无锡金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出资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无锡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00 100.00
合 计 2,000 100.00
9、上海奇福
上海奇福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一)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
之“17、2015 年 10 月,东珠景观第五次股份转让”。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 17,070 万股,按照本次公开发行 5,690 万股新股
测算,本次发行股份占发行后股本总额的 25%。
发行前 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席惠明 8,659.00 50.73 8,659.00 38.04
2 浦建芬 2,224.02 13.03 2,224.02 9.77
3 上海福挚 950.00 5.57 950.00 4.17
4 复星创泓 800.00 4.69 800.00 3.51
5 席盛超 775.98 4.55 775.98 3.41
6 西藏路瑞 500.00 2.93 500.00 2.20
7 海通开元 400.00 2.34 400.00 1.76
8 国盛古贤 360.00 2.11 360.00 1.58
9 张振湖 350.00 2.05 350.00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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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前 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0 景达创投 240.00 1.41 240.00 1.05
11 上海银湖 200.00 1.17 200.00 0.88
12 无锡金投 180.00 1.05 180.00 0.79
13 席晓燕 175.98 1.03 175.98 0.77
14 缪春晓 160.02 0.94 160.02 0.70
15 纪建明 128.00 0.75 128.00 0.56
16 章建良 125.00 0.73 125.00 0.55
17 朱 亮 124.02 0.73 124.02 0.54
18 华群石 100.02 0.59 100.02 0.44
19 上海奇福 100.00 0.59 100.00 0.44
20 陈怡添 80.00 0.47 80.00 0.35
21 朱正中 60.00 0.35 60.00 0.26
22 沈勤新 60.00 0.35 60.00 0.26
23 席晓飞 60.00 0.35 60.00 0.26
24 苏 伟 42.00 0.25 42.00 0.18
25 钱亚萍 36.00 0.21 36.00 0.16
26 唐筱晔 36.00 0.21 36.00 0.16
27 陆建生 24.00 0.14 24.00 0.11
28 姚建国 19.98 0.12 19.98 0.09
29 许 田 19.98 0.12 19.98 0.09
30 石 杰 19.98 0.12 19.98 0.09
31 邢世平 16.00 0.09 16.00 0.07
32 王长颖 16.00 0.09 16.00 0.07
33 李嘉俊 12.00 0.07 12.00 0.05
34 金鹤鸣 10.02 0.06 10.02 0.04
35 戴 怡 6.00 0.04 6.00 0.03
36 社会公众股东 - - 5,690.00 25.00
合 计 17,070.00 100 22,760.00
(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席惠明 8,659.00 5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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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2 浦建芬 2,224.02 13.03
3 上海福挚 950 5.57
4 复星创泓 800 4.69
5 席盛超 775.98 4.55
6 西藏路瑞 500 2.93
7 海通开元 400 2.34
8 国盛古贤 360 2.11
9 张振湖 350 2.05
10 景达创投 240 1.41
合 计 15,259.00 89.39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情况及其在发行人任职情况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在发行人的任职情况
(万股) (%)
1 席惠明 8,659.00 50.73 董事长
2 浦建芬 2,224.02 13.03 -
3 席盛超 775.98 4.55 -
4 张振湖 350.00 2.05 -
5 席晓燕 175.98 1.03 -
6 缪春晓 160.02 0.94 董事、副总经理
7 纪建明 128.00 0.75 -
8 章建良 125.00 0.73 董事、总经理
9 朱 亮 124.02 0.73 监事会主席、行政总监
10 华群石 100.02 0.59 -
合 计 12,822.04 75.11
(四)国有股份和外资股份、股东中战略投资者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中不含国有股份和外资股份,公司股东中无战略投资
者。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席惠明先生,其直接持有发行人 8,659.00 万股股份,占发
行人总股本的 50.73%;发行人股东浦建芬系控股股东席惠明之妻,直接持有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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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 2,224.02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13.03%;发行人股东席盛超系控股股东席
惠明之子,直接持有发行人 775.98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4.55%;发行人股东席
晓燕系控股股东席惠明之女,直接持有发行人 175.98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1.03%;发行人股东席晓飞系控股股东席惠明之侄子,直接持有发行人 60.00 万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0.35%。
发行人股东上海福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为上海奇福,上海福挚持有发行人
950 万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5.57%,上海奇福持有发行人 100 万股,占发行人
总股本的 0.59%。
(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
锁定的承诺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
诺”相关内容。
(七)发行人股本的其他情况
发行人设立以来未发行过内部职工股,亦不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
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况。
九、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员工人数分别为 405 人、385 人及 390 人。
(二)员工人数及构成情况
截至报告期期末,发行人员工情况如下:
1、按专业结构划分
专业结构 人 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销售人员 19 4.87%
生产人员 159 40.77%
技术人员 123 31.54%
管理人员 45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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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结构 人 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财务人员 18 4.62%
其他 26 6.67%
合 计 390 100.00%
2、按受教育程度划分
受教育程度 人 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硕士及以上 12 3.08%
本科 135 34.62%
大专 112 28.72%
中专、高中、技校 87 22.31%
其他 44 11.28%
合 计 390 100.00%
3、按年龄结构划分
年龄区间 人 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55 岁以上 31 7.95%
46-55 岁(含 55 岁) 66 16.92%
36-45 岁(含 45 岁) 86 22.05%
26-35 岁(含 35 岁) 177 45.38%
25 岁及以下 30 7.69%
合 计 390 100.00%
(三)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情况
发行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聘用员工,并严
格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的法律法规规定。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
按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员工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
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1、发行人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社会保险 4,462,559.20 4,037,580.37 3,572,36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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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其中:医疗保险 1,224,228.01 1,080,500.39 953,533.88
养老保险 2,943,523.30 2,607,466.36 2,266,362.05
失业保险 137,479.41 181,392.62 163,358.43
生育保险 67,285.77 70,572.68 101,185.61
工伤保险 90,042.71 97,648.32 87,927.17
其 他 - - -
住房公积金 1,036,044.00 859,125.00 760,615.40
合 计 5,498,603.20 4,896,705.37 4,332,982.54
报告期内,发行人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情况如下:
未缴原因及人数
各报告期末 项 目 员工总数 实缴人数
退休反聘人员 其他
社会保险 390 368 22 0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住房公积金 390 368 22 0
社会保险 385 368 17 0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住房公积金 385 368 17 0
社会保险 405 382 23 0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住房公积金 405 382 23 0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共有员工 390 人,其中,22 人系退休返聘
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无需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不低于员工就职
所在地(包括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各地分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行
政主管部门要求的最低比例。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子公司均已取得当地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关于公司
社保缴纳无违法违规的证明;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子公司均已取得当地住房公积
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关于公司住房公积金缴纳无违法违规的证明。
2、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席惠明、浦建芬于 2015 年 12 月出具《承诺函》,承诺“如
果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其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实际缴纳情形而被任何政府
主管部门要求补缴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或被任何政府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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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或被任何政府主管部门、法院或仲裁机构决定、判决或裁定向任何员工或其
他方支付补偿或赔偿,其将以除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以外的其他个人财
产无条件全额承担,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费用。”
(四)劳务派遣情况
1、报告期劳务派遣等用工情况
发行人在 2014 年、2015 年不存在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情况,2016 年因杭州
市萧山钱江世纪城沿江公园 PPP 项目工期的需要,发行人在短期内(2016 年 6-8
月)使用了 95 名劳务派遣用工,工作岗位为绿化工、泥瓦工和木工,均系临时
性、辅助性、可替代性的工作岗位。此后,发行人亦未出现劳务派遣用工的情况。
上述 2016 年 6-8 月发行人使用的 95 名劳务派遣用工均系由南通海润人力资
源有限公司派遣。该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南通海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217974158350
住所 海安县海安镇新宁小区 2-106
法定代表人 田小东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劳务派遣;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策划创意服务。
成立日期 2007 年 1 月 17 日
营业期限 2007 年 1 月 17 日至 2027 年 1 月 16 日
发行人与劳务派遣方南通海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与发行
人发生的上述劳务派遣业务在其当年同类业务中的占比为约 3%。
报告期各期内,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超过当期(年度)用工总量的 10%,但
2016 年 6 月、7 月、8 月存在单月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超过当月用工总量的 10%的
情况。2017 年 1 月 9 日,无锡市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
证明发行人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能够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没有受到该局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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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上述情况,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席惠明、浦建芬已出具《承诺函》:“东
珠景观报告期内存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如东珠景观因采用劳务派遣公司派遣
的劳务用工方式引致诉讼、仲裁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则本人无条件
地全额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东珠景观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2、劳务派遣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监高、普通员工、劳务派遣员工人均薪酬与当地人均薪
酬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月
项目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董监高人均薪酬 13,275.00 13,410.26 13,410.26
普通员工人均薪酬 3,882.99 4,095.86 4,361.09
劳务派遣员工人均薪酬 - - 3,299.55
无锡市城镇私营单位人均薪酬 3,428.92 3,697.58 -
注:(1)薪酬包含工资、奖金及员工福利;董监高人均薪酬=当期董监高工资薪酬总额
/当期领取薪酬董监高人数;普通员工人均薪酬=当期普通员工工资薪酬总额/当期领取薪酬
普通员工人数;劳务派遣员工人均薪酬=当期劳务派遣员工工资薪酬总额/当期领取薪酬劳务
派遣员工人数;(2)上表普通员工人、劳务派遣人员指发行人员工薪酬情况,不包含发行
人子公司、分公司员工薪酬情况;(3)无锡市城镇私营单位人均工资水平数据来源于无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员工薪酬情况
1、公司员工薪酬制度
为更好的激励员工、规范薪酬管理,让公司能够吸引并留住人才,公司根据
自身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
章制度,制定了员工薪酬管理制度。该制度内容如下:
(1)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模式及特点,依据公司发展规划确定所
需岗位;
(2)建立突破年限与资历的人才评估体系,依据岗位与技能确定薪资;
(3)易岗易薪,薪随岗变,多岗多贴相结合;
(4)适当调整工资差异,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5)个别调薪和普遍调薪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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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薪酬结构主要由基本工资、奖金及补贴构成。对于企业管理层而言,
薪酬由基本年薪、年终效益奖、工龄工资、津贴或补贴、福利构成。对于其他员
工而言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考核工资、工龄工资、各种福利、
津贴或补贴组成。
2、公司各级别、各类岗位员工收入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各级别员工年平均薪酬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员工结构
平均薪酬 变动率 平均薪酬 变动率 平均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 184,000.00 0.00% 184,000.00 7.19% 171,650.00
中层人员 106,720.87 2.21% 104,417.91 2.23% 102,144.93
一般职员 52,333.10 6.48% 49,149.79 5.48% 46,595.85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岗位员工年平均薪酬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员工结构
平均薪酬 变动率 平均薪酬 变动率 平均薪酬
管理人员 105,806.58 10.21% 96,002.09 5.07% 91,365.66
行政人员 51,689.88 3.69% 49,852.14 3.26% 48,280.53
项目人员 54,321.55 7.26% 50,642.81 7.28% 47,208.38
3、公司薪酬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的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年平均薪酬均高于江苏省无锡市城镇私营在岗职工年平
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年份 公司员工年平均薪酬 当地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差异绝对值 差异比例
2016 年 59,611.59 - - -
2015 年 56,190.74 44,371.00 11,819.74 26.64%
2014 年 53,117.79 41,147.00 11,970.79 29.09%
注:当地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无锡城镇私营企业平均工资;数据来源于江苏省无锡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 年无锡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尚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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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未来薪酬制度及水平变化趋势
公司每年对上年度员工的薪资重新评估,视下列因素不定期进行薪资调整:
1、公司业绩;2、同行业的薪金水平;3、员工的职责范围及工作表现。
公司将结合社会经济水平、公司未来经营情况、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适时调
整公司薪酬水平。同时,公司将定期依据员工考核情况对薪酬作相应调整,提高
优秀员工的薪酬水平。未来随着社会整体人力成本的提高,以及公司业绩的增长,
预计公司员工收入水平将呈上升趋势。
十、发行人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重要承诺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席惠明、浦建芬、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
及作为发行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作出了所持股份锁定的承诺,
具体内容请参见本节“八、发行人股本情况”之“(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之相关内容。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席惠明、浦建芬作出了避免与发行人同业竞争的承诺,具
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一、同业竞
争”之“(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之相关内容。
(三)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主要
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之相关内容。
(四)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请参见本节“十一、上市后三年内的公司股价稳定预案”之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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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招股意向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请参见本节“十二、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的承诺”之相关内容。
十一、上市后三年内的公司股价稳定预案
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
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十二、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的承诺
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关于招股意向书中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影响发行条件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和“三、关于
招股意向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十三、违反承诺的约束措施
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七、违反承诺的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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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林古建筑工程施工,风景园林工
程设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园林苗木的研究、开发、种
植与销售。
公司拥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江
苏省环境污染治理甲级资质(生态修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环保工
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以及旅游规划设计乙级资质。
公司拥有苗木种植、生态景观设计、生态修复与景观工程建设、景观养护完
整的生态景观产业链。公司生态景观工程业务主要包括生态湿地修复、地产景观
工程、公园广场景观工程、市政道路景观工程。随着公司在生态湿地修复领域竞
争优势的不断加强,生态湿地修复业务在公司主营收入中的占比持续上升,2016
年度,发行人生态湿地修复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74.36%。
近年来公司实施了淮安白马湖湿地公园、杭州钱塘江沿江生态景观工程、南
通老洪港湿地公园、无锡宛山湖湿地公园、河北省永年县广府古城生态景观工程、
洪泽湖国家湿地公园等一系列标志性项目。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部分重点工程项目如下图:
(一)淮安白马湖湿地公园景观工程
淮安白马湖湿地公园位于江苏淮安白马湖,项目占地约为 27 平方公里,投
资 10 亿元。将致力于打造成为中国平原湖泊的天然生态博物馆,人类学习游憩
与自然共生的鱼田园湿地。该项目采取了 PPP 合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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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杭州钱塘江沿江生态景观带景观工程
杭州钱塘江沿江生态景观带位于浙江杭州萧山世纪城,项目占地约为 17 平
方公里,投资 16.57 亿元。项目以多层次的绿化生态组织人和自然,建筑与自然
交融的生态空间,实现建筑景观化,景观功能化。该项目采取了 PPP 合作模式。
(三)南通老洪港湿地公园景观工程
南通老洪港湿地公园位于江苏南通,项目总体规模约为 138 万平方米,工程
投资 1 亿元。该项目主要由水系及植物构成纯粹的湿地公园,注重从各个角度观
赏湿地的美观性,自身形成完整的生态系统,使公园的后期养护由人工型转为自
然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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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江苏无锡宛山湖湿地公园景观工程
宛山湖湿地公园为大型湿地景观项目,占地面积达 311.97 公顷,其中水面
面积 153.77 公顷。公园以湿地生态为特色,公园建成后成为整个锡山开发区锡
东新城的中心绿肺,为新城居民及游客提供集休闲,旅游,观光,生态科普等为
一体的特大型城市景观风光带。
(五)北京翠湖湿地公园(国家级)
翠湖湿地公园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占地面积约 157 公顷,其中水域面积
90 公顷。公园系集生态、休闲、科普、人文为一体的国家级生态湿地公园,配
套湿地科普馆、湿地体验展示中心等教育服务配套设施,使游人在生态湿地休闲
娱乐中,得到科普文化知识的熏陶和便利的服务。东珠景观实施了翠湖国家城市
湿地公园 B 区景观工程四标段,工程面积 7.44 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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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行业概况
1、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的概念
(1)生态修复
生态修复是指对生态系统停止人为干扰,以减轻负荷压力,依靠生态系统的
自我调节能力与自组织能力使其向有序的方向进行演化,或者利用生态系统的自
我恢复能力,辅以人工措施,使遭到破坏的生态系统逐步恢复或使生态系统向良
性循环方向发展;主要指致力于那些在自然突变和人类活动影响下受到破坏的自
然生态系统的恢复与重建工作,恢复生态系统原有的功能与面貌。
(2)景观建设
景观建设是指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运用艺术手段和工程技术,通过改造地
形、种植树木花草、营造建筑和布置园路等途径创作而成的优美的自然环境和游
憩境域。园林景观是融合了设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艺术,是对人类居住环境
进行建设和优化,通过合理地安排自然和人工因素,借助科学技术和人文素养,
创造对人有益、身心愉悦的美好环境。
2、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行业的分类及特点
根据施工对象、施工技术、生态功能、植物种类和后期养护的不同,生态环
境与景观建设可以分为生态修复和景观建设两大类别。
(1)生态修复
①生态修复涵盖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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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修复行业涵盖湿地生态修复、盐碱地生态修复、道路边坡生态修复、矿
山生态修复、水利工程生态修复、沙漠化治理以及其他生态修复工程等领域。随
着生态修复技术的发展以及人类生态环保意识的提高,景观建设领域也呈现生态
化的发展趋势,所以部分地产景观、公园广场景观、市政道路景观项目也具有不
同程度的生态修复属性。
②生态修复产业链
生态修复行业的上游主要为苗木种植业,如绿化苗木和生态型苗木。生态修
复的下游产业主要是各级政府建设单位、铁路与公路等基础建设业主方、矿业公
司、房地产公司等。
(2)景观建设
①景观建设的类型
在园林景观行业的经济实践中,根据投资主体的不同,大致分为市政类园林
和地产类园林。其中,市政类园林主要指由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公共绿地、
市政道路绿化、广场、公园等;地产类园林主要包括地产景观、旅游度假景观等。
②景观建设产业链
景观建设的产业链包括园林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所有环节。上游企业包括苗
木生产商和建筑材料供应商,前者向景观建设承包商出售绿色苗木,后者出售建
筑材料;中游企业包括景观设计、工程施工以及后期养护,景观设计单位为景观
建设项目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施工企业按照设计要求施工,项目完成后移交给
园林养护单位进行养护或者移交发包方。当前景观建设企业正朝着业务涵盖全产
业链的方向发展,即同时具备苗木生产、景观设计、工程施工及养护的能力。
3、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行业特点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
一般来说,在经济总体发展态势良好时,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具体应用领域
投资主体的投资规模较高,在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方面的投资也相对较大。所以,
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行业的发展和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周期具有一定的相关
性。但具体到每一类型的生态环境与景观建设工程项目,周期性的表现并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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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景观建设受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的影响比较大,所以地产景观的投资建设表
现出一定的周期性。公园广场景观建设与市政道路景观建设主要受到城市化进程
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影响。生态修复主要受到政府对退化或者受到污染的
湿地、流域、荒山、沙漠投资规模的影响,尽管近年来经济呈现下行趋势,但政
府对生态修复的投资持续加大,目前尚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特点。
(2)区域性
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行业的发达程度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气候和水资源
条件、地方政府的投入密切相关。我国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行业的发达程度在东
部、中部、西部之间有较为明显的差异。如以沪、浙、苏为中心的长三角地区,
以京、津为中心的环渤海地区和以广深为中心的珠三角地区及其他沿海省份绿地
面积和绿化覆盖率居全国前列,相应的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投资规模也较大。 同
时,由于各地区之间的文化差异,对生态景观设计施工的风格要求也有所不同。
此外,在苗木的种植和使用上也体现出了区域性的特点,不同苗木适应的生长环
境不同,与当地的土壤、气候、水源都有直接的关系。
(3)季节性
由于生态景观项目需要进行植物配置,而进入冬季后,寒冷气候不利于植物
种植,直接影响项目施工进度和效率。我国北方地区,冬季属于园林工程施工业
务的淡季;南方地区因冬季温度相对较高,生态景观施工业务基本不受季节影响。
此外,气候、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也直接影响生态景观工程的施工周期,如
雨水天气将影响绿化施工的进度。
4、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的发展概况
我国生态景观建设行业的发展与城市建设紧密相关,主要为城市绿化与园林
建设。随着城市化进程、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的持续发展,广场绿地、道路景
观、地产景观等逐渐成为生态景观建设的重要部分。此阶段生态景观建设着重以
景观建设为主。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生态环保意识逐渐增强,涉及湿地
修复、水环境治理、矿山生态修复等建设内容的项目逐渐增多,生态景观建设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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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重景观向注重生态功能恢复、生物物种多样性、自然资源保护与节能高效应用
等方面发展。
(二)行业管理体制及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发行人所处行业为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行业,属于《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
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 年度)中的第八类“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
中的“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类”。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公司主要业务所处行业为“建筑业”项下的“土木工程建筑
业”(E48)。
1、行业管理体制
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行业涉及领域众多,涉及的主要主管部门与监管体制如
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生态环境建设行业进行资质管理;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
管理中心对湿地开发修复与保护具有相关管理职责;国家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
对水环境生态治理具有相关管理职责;国家水利部对水土保持具有相关管理职
责;生态景观建设领域的工程施工主管部门为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的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及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
在行业自律组织方面,在园林景观建设领域,全国成立了以学术研究为主要
目的的风景园林学会,部分省市也建立了地方性行业协会;在工程施工环节,中
国工程建设行业协会对行业进行自律管理。目前尚未形成专门的同时包含生态修
复与景观建设的全国性生态环境建设工程行业协会。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1)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
名称 颁布日期 颁布部门
1991 年 6 月 29 日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全国人大
2010 年 12 月 25 日修订
1992 年 6 月 22 日颁布,
《城市绿化条例》 国务院
2011 年 1 月修订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
2001 年 5 月 3 日 国务院
发[2001]20 号)
2000 年 3 月 20 日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
2014 年 8 月 25 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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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颁布日期 颁布部门
《 城市绿 化规划建 设指标 的规定 》(建 城
1993 年 11 月 4 日 建设部
[1993]784 号)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城
1995 年 7 月 4 日 建设部
[1995]383 号)
《 城市绿 化工程施 工及验 收规范 》(建 标
1999 年 2 月 24 日 建设部
[1999]46 号)
2002 年 9 月 9 日颁布,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建设部
2011 年 1 月修订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2002 年 6 月 3 日 建设部
《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 2010 年 8 月 9 日 建设部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2010 年 8 月 9 日 建设部
《生态园林城市申报与定级评审办法》 2012 年 11 月 26 日 住建部
《生态园林城市分级考核标准》 2012 年 11 月 26 日 住建部
《建设部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 2006 年 8 月 23 日颁布,
建设部
工作规程》(建城[2007]27 号) 2007 年 2 月 1 日修订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 号) 2007 年 3 月 29 日 建设部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
2007 年 6 月 26 日 建设部
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60 号)
《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国家林业局令第 32
2013 年 3 月 28 日 林业局
号)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2015 年 4 月 2 日 环保部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城 2006 年 5 月 23 日颁布, 住房和城乡
[2009]157 号) 2009 年 10 月 9 日修订 建设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 住房和城乡
2012 年 11 月 18 日
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城[2012]166 号) 建设部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
2015 年 6 月 12 日 国务院
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662 号)
此外,其他与工程项目管理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还包括:《建
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
办法》、《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
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
(2)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①生态景观建设企业资质管理
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从事各类城市园林绿地规划设计,组织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养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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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生产、养护和经营,提供有关城市园林绿
化技术咨询、培训、服务等业务的所有企业,均应纳入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范
围,进行资质审查管理。
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的
资质管理工作。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查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园林绿化
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分级进行,并统一印制《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城
市园林绿化资质的等级划分、审批机构和经营范围如下表所示:
资质等级 审批机构 经营范围
1、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综合公
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等各类公园,生产绿地、
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各类绿地;
2、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及园林绿化项目配套
的 500 平方米以下的单层建筑(工具间、茶室、卫生设施等)、
国务院建设行 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
一级资质
政主管部门 岸、单跨 15 米以下的园林景观人行桥梁、码头以及园林设施、
设备安装项目等;
3、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
4、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
经营;
5、可从事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培训和信息服务
1、可承揽工程造价在 1,200 万元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包括:
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等各类公园,生产
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各类绿地;
省、自治区建
2、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及园林绿化项目配套
设行政主管部
的 200 平方米以下的单层建筑(工具间、茶室、卫生设施等)、
门、直辖市园
二级资质 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
林绿化行政主
岸、单跨 10 米以下的园林景观人行桥梁、码头以及园林设施、
管部门或其授
设备安装项目等;
权机构
3、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
4、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
经营,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
1、可承揽工程造价在 500 万元以下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综
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等各类公园,生产绿
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各类绿地;
所在城市园林
2、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及小品、花坛、园路、
三级资质 绿化行政主管
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单跨 10 米以下
部门
的园林景观人行桥梁、码头以及园林设施、设备安装项目等。
3、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
4、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
注:根据 2017 年 4 月 13 日印发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城市园林绿化
企业资质核准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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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受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的相关申请;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
得以任何方式,强制要求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等资质作为承
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的条件。
工程设计资质管理。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和《工程设计
资质标准》等规章的相关规定,从事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应当在取得工程设计
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国务院建设主管
部门负责全国工程设计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
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设计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
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其中,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等级划分、审批机构和经营范围如下表所示:
资质等级 审批机构 经营范围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
甲级资质 承担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的类型和规模不受限制
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可承担中型以下规模风景园林工程项目和投资额在
乙级资质 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
2,000 万元以下的大型风景园林工程项目的设计

②生态景观工程项目管理
我国政府对生态景观工程项目管理主要体现以下两个方面:
园林绿化招投标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
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
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
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一些地方政
府还针对生态景观工程项目专门制定了招投标管理办法,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规
范。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作为生态景观工程领域的行业标准,《城市绿化
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范了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生产绿地、
防护绿地、城市风景林地、城市道路绿化等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对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工程监理和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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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近年来我国政府大力推动以 PPP 形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政府投资的生态
修复与景观建设,与 PPP 相关的主要政策法律如下表所示:
政策法规文件 发布时间 发布部门 主要内容
《中共中央关于
全面深化改革若 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
2013 年 11 月 15 日 全国人大
干重大问题的决 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
定》
《关于鼓励和引
导民间投资健康 “新三十六条”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基
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0 年 5 月 7 日 国务院 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公用事
(“新三十六 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
条”)
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
《关于加强地方 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有一定收益的公
政府性债务管理 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营。政府通过特许
2014 年 9 月 21 日 国务院
的意见》(国发 43 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事先
号文) 公开的收益约定规则,使投资者有长
期稳定收益
定义了特许经营的方式、范围、协议
《基础设施和公
内容(包括价格确定和调整、投资回
用事业特许经营 2015 年 4 月 25 日 发改委
报、政府承诺等)、相关利益方的权
法》
利义务等
鼓励和引导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
《关于政府和社
目,以 TOT 等方式转型为 PPP 项目,
会资本合作示范 2014 年 11 月 30
财政部 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存量项目的改
项目实施有关问 日
造和运营,切实有效化解地方政府融
题的通知》
资平台债务风险
高度重视推进 PPP 工作,认真做好 PPP
《关于推进开发 项目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及跟踪指
性金融支持政府 发改委、国家 导;要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破除行
2015 年 3 月 10 日
和社会资本合作 开发银行 业垄断,积极营造良好合作环境;要
有关工作的通知》 加强 PPP 项目库建设,坚持按月调度
分析,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在水污染防治领域形成以合同约束、
信息公开、过程监管、绩效考核等为
《关于推进水污
主要内容,多层次、一体化、综合性
染防治领域政府 财政部、环境
2015 年 4 月 28 日 的 PPP 工作规范体系,实现合作双方
和社会资本合作 保护部
风险分担、利益共享、权益融合。建
的实施意见》
立和完善水污染防治领域稳定、长效
的社会资本投资回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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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文件 发布时间 发布部门 主要内容
高度重视 PPP 项目示范工作,确保示
范项目实施质量。项目采购要严格执
行《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
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规
《关于进一步做 定,充分引入竞争机制,保证项目实
好政府和社会资 施质量。要发挥政府集中采购降低成
2015 年 6 月 25 日 财政部
本合作项目示范 本的优势,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通
工作的通知》 过政府采购平台选择一批能力较强的
专业中介机构,为示范项目实施提供
技术支持。严禁通过保底承诺、回购
安排、明股实债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
将项目包装成 PPP 项目
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政
府的调控引导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
《关于推进海绵
国务院办公 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积极推广政
城 市 建 设 的 指 导 2015 年 10 月 11 日
厅 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
意见》
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海绵
城市建设
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各地要构建
多元化棚改实施主体,鼓励多种所有
《关于加强保障
制企业承接棚改任务。要建立健全城
性安居工程配套
发改委、住房 市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投入与价格补偿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中 2015 年 12 月 17 日
城乡建设部 统筹协调机制,积极推广政府购买服
央预算内投资管
务、特许经营等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理的通知》
(PPP)模式,加快完善与棚改和公租房
项目直接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
综合信息平台是全国 PPP 项目信息的
管理和发布平台。各级财政部门可依
《关于规范政府 托互联网通过分级授权,在信息管理
和社会资本合作 平台上实现项目信息的填报、审核、
2015 年 12 月 28 日 财政部
(PPP)综合信息 查询、统计和分析等功能;在信息发
平台运行的通知》 布平台上发布 PPP 项目相关信息,分
享 PPP 有关政策规定、动态信息和项
目案例
明确试点工作中采取 PPP 模式操作项
目投资占试点工作总投资比例,以及
这些项目工程量占试点工作总工作量
《关于开展 2016
的比例(按地下综合管廊长度计算);
年中央财政支持 财政部、住房
2016 年 2 月 16 日 明确 PPP 实施基础,包括是否吸引管
地下综合管廊试 城乡建设部
线单位、建设方参与合作等;提出合
点工作的通知》
理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方案,
明确资源整合和打包方案,符合财政
部 PPP 工作有关制度规范
④分包资质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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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相关规定
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 第六条 ……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劳务分包企
规定》 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
业。
第七条 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劳务分包资质序列
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
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
第八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各类别等级资质企业承担
工程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
制定。
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 第三部分 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标准》
一、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 30 万元以上。2.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
或本专业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3.……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 10 万元以上。2.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工以
上的技术负责人。3.……
作业分包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木工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
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 5 倍。
二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木工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
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 5 倍。
二、砌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对从事“木工作业、
砌筑作业、抹灰作业、石制作、油漆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
作业、脚手架作业、模板作业、焊接作业、水暖电安装作业、
钣金作业、架线作业”等 13 类劳务作业的劳务分包资质标准、
作业分包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
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第五条 ……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
令第22号,2015年3月1日
实施)
第六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和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担
工程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
有关部门制定。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 第一部分 总则 ……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时,应分
准》(建市[2014]159号, 包给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2015年1月1日施行)
第二部分 标准
(三)施工劳务序列资质标准 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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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相关规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城市园
厅关于做好取消城市园林 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的相关申请。
绿化企业资质核准行政许 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
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 强制要求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建办城[2017]27号) 等资质作为承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的条件。
第九十二条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
(2015修正)》
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三、关于新旧法律规范的适用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 根据行政审判中的普遍认识和做法,行政相对人的行为发生在
<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 新法施行以前,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在新法施行以后,人民法院
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 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时,实体问题适用旧法规定,程序
要>的通知》(法[2004]96 问题适用新法规定,但下列情形除外:(一)法律、法规或规
号) 章另有规定的;(二)适用新法对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更为有利的;(三)按照具体行政行为的性质应当适用新法的
实体规定的。
(三)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行业发展现状
1、生态修复行业发展现状
(1)环境的破坏与污染要求生态修复行业快速发展
分析报告显示,生态环境恶化表现为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沙漠化等方面。
根据全国第二次土地侵蚀遥感调查,我国水土流失面积为 356 万平方公里,沙化
土地 174 万平方公里,每年流失的土壤总量达 50 亿吨,全国 113,108 座矿山中,
采空区面积约为 134.9 万公顷,采矿活动占用或破坏的土地面积 238.3 万公顷,
植被破坏严重。
生态环境恶化对人类不良影响的表现越来越明显,加大生态修复投入以保护
越来越脆弱的生态环境已刻不容缓。为了应对气候变化并改善生态环境,我国政
府提出了 2020 年全国森林覆盖率 20%提高到 23%,2050 年森林覆盖率达到并稳
定在 26%以上的目标。有关部门已开始重点投入矿山生态修复和沙漠化治理等方
面的国土整治工作。生态修复已成为一个新兴的发展领域。
(2)国家立法层面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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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法规政策以保护生态,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实现
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001 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制定了接下来十年城市绿
化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是行业标志性政策,由此揭开生态环境行业高速发展
序幕。
2012 年 11 月,党的十八大报告将“美丽中国”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写
入党章,凸显决策层对生态环保的重视已上升到空前高度。“十八大”后关于生
态建设的规划与政策陆续推出,生态修复行业进入以生态建设为主导的新一轮快
速发展期。同月,住建部发布了《关于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
见》,明确提出了城市园林绿化的发展目标:到 2020 年,全国设市城市要对照
《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完成等级评定工作,达到国家Ⅱ级标准,其中已获得
命名的国家园林城市要达到国家Ⅰ级标准。意见认为,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
康发展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性,要积极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政策的高度重视将对生态修复起到极大促进作用,“十八大”开启了生态修
复行业新一轮发展,生态修复行业将迎来良好发展机遇。
(3)生态修复行业各领域的发展情况
①湿地保护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相继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强湿
地保护与恢复,我国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湿地保护体系。根据《全国湿地保护
工程实施规划》(2011-2015 年),“十一五”规划建设总投资 90.04 亿元,其
中中央投资 42.36 亿元,地方配套 47.68 亿元。实际实施批准实施各类湿地保护
项目 205 个,完成项目总投资 30.3 亿元。“十二五”期间,全国湿地保护工程
总体投资 129.39 亿元,其中中央投资 55.85 亿元,其他属于地方配套。规划的
方向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湿地保护工程,二是湿地综合治理工程,三是可持续利
用示范工程,四是能力建设工程。各类湿地保护项目总共 738 个,包括湿地保护
工程项目 590 个,湿地恢复工程项目 110 个,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项目 26 个,
能力建设工程 12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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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看,我国湿地保护工作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已经取得明显成效。调
查结果表明,我国湿地面积 5,360 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 5.58%。其中,自然湿
地 4,667 万公顷,占全国湿地的 87.07%。截至 2015 年底,全国有国际重要湿地
49 处,不同级别的湿地自然保护区 600 多个,湿地公园 1,000 多个湿地保护率为
44.60%。
②水环境生态治理
目前我国水生态系统受损严重,超过 60%的河流、湖泊和湿地生态系统的结
构和功能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水环境生态治理市场空间巨大。根据《重点流域
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 年)》(环发[2012]58 号),“十二五”期间,重
点流域(不含太湖流域)初步确定规划水污染防治骨干工程项目 6,007 个,估算
投资 3,460.43 亿元;其中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与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合计为 1,278 个,投资额为 1,073.07 亿元,年均为 214.74 亿元;华东地区为 175.16
亿元,年均为 35.03 亿元。
③水土流失防治
依托 2010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我国逐步健全水土保
持生态补偿制度,不断完善配套法规体系建设,依法加强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水
土保持机制创新进一步推进。据统计,自 2010 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
土保持法》施行五年来,我国水土流失治理步伐加快,初步治理水土流失面积约
26.55 万平方公里,全国实施生态修复 10 余万平方公里,治理小流域 20,000 多
条,实施坡改梯 2,000 多万亩,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 1,000 多条。重点治理区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力度不断加大;五年来,中央直接用于水土保持的投
资达 240 多亿元,超过“十五”和“十一五”水土保持投资总和。
④矿山开采生态修复
2008 年,国土资源部发布《全国矿产资源规划 2008-2015 年》。根据《规划》
到 2015 年,新建和生产矿山的矿山地质环境得到全面治理,历史遗留的矿山地
质环境恢复治理率分别达到 25%和 35%,新建和在建矿山毁损土地全面得到复
垦利用,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土地复垦率分别达到 25%和 30%以上。到 2020 年,
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矿区土地复垦水平全面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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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景观建设行业发展现状
(1)新型城镇化与居住消费升级助推景观建设行业产值稳健增长
①城市化进程持续推进,景观建设投资仍有提升空间
新型城镇化的概念首次被提出并纳入国家规划是在 2003 年的“中共十六大”
上,会议将大中城市与小城镇的协调发展作为其初步内涵,而此时中国的城镇化
率仅为 37.7%,约为世界发达国家水平的一半。经过 10 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
城镇化率明显提高,截至 2015 年我国城市化率已提升至 57.35%,年均提高
3.68%。但同时发达国家城镇化率普遍在 75%-80%之间,与此相比,我国城镇
化的未来发展空间仍然十分巨大。此外,国内各区域城市化率程度不一,东部显
著高于中西部,城市化率提升的驱动力仍在。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城市景观建设投资规模不断扩大,2000 年城
市园林绿化固定资产投资额仅为 143.20 亿元,2015 年已达到 1588.03 亿元,年
均增长率为 16.23%。在固定资产投资推动下,我国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由 2006
年的 35.11%增加到 2015 年的 40.12%。
数据来源:W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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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商品房投资增长与居住消费升级支撑地产景观投资稳健增长
新型城镇化将带动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及居民环境品质消费的显著升级,同
时带动商品房需求量的上升。2005~2015 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保持了较快增
长态势,房地产投资额复合增长率为 24%。其中商品房住宅投资占房地产开发投
资比重均在 65%以上,商品房新开工面积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7.21%,商品房销售
面积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4.27%。
(2)园林景观行业各领域的发展情况
①“生态宜居”驱动地产景观投资持续增长
地产园林投资主体为房地产开发商,地产园林产值增速与房地产销售密切相
关,地产园林行业规模的扩大也越来越得益于人民对居住品质的提高、居住环境
的重视,同时也受到国家政策的支持,《城市绿化条例》和《城市绿化规划建设
指标》中规定:新建居住区绿地占居住区总用地比例须达 30%以上;此外,房地
产开发商通过提高地产品质附加值来提高差异化竞争优势,“生态宜居”的理念
有助于提升地产景观投资的持续增长。
2004-2015 年,我国房地产投资完成额年均增速在 19.80%左右。地产景观的
投资规模与房地产销售收入、投资规模紧密相关,仍有较大的增长空间。在实际
施工过程中,房地产配套园林投入占地产销售收入的比例为 1%-4%,其中高层、
小高层住宅投资比例为 1%-3%,别墅或类别墅为 2%-4%。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2015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5 年我国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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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投资额达到 95,979 亿元,假定房地产企业的销售收入近似于房地产开发投资
总额,2015 年我国地产园林市场容量约为 1,919.58 亿元。随着每年房地产投资
完成额的不断增长,地产园林的市场容量还将继续扩大。随着地产行业竞争愈加
激烈,景观工程对于提升地产项目价值的作用愈加凸显,有助于提升景观投资占
房地产总投资的比重。
数据来源:Wind
②道路绿化投资力度得到加强
近年来,我国公路投资继续保持稳步增长的态势,全国公路总里程由 2000
年的 167.98 万公里增长到 2015 年的 457.00 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总里程由 1.63
万公里增长到 2015 年的 12.00 万公里。全国公路投资的稳步增长,特别是高速
公路的快速发展给园林绿化带来大量的业务机会。高速公路的绿化要求较高,据
估计,高速公路每公里的绿化投资至少要 100 万元,高速路进出口的绿化标准更
是与城市公园绿地基本持平。而城市公路沿线绿地是城市公共绿地的重要组成部
分,随着城市绿化覆盖率的不断提高,城市公路的绿化水平和层次也得到不断地
提升。我国铁路沿线的绿化过去以种植种类单一的防护林为主,铁路沿线景观建
设长期以来未得到足够重视。但随着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的大规模兴建,越来越
多的地方政府意识到铁路周边环境直接影响着整个城市的美誉度,因而铁路沿线
的景观绿化将得到持续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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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
③公园绿化
随着城市建成区面积的不断扩大和公共环境的持续改善带动了市政园林单
位投资额的逐年提升,大型公共绿地建设投资由 2003 年的 321.9 亿元增加到
2015 年的 2,075.40 亿元,年复合增速 15.41%。主要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从 2003
年的 6.49 平方米增长到 2015 年的 13.16 平方米,年复合增速 5.59%。近年来,
我国城市园林绿地面积和公园绿地面积分别由 2003 年的 121.17 万公顷和 21.95
万公顷增长至 2015 年的 266.96 万公顷和 61.41 万公顷,年均提高 11.21 万公顷
和 3.04 万公顷。
数据来源:Wind
(四)影响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多重利好因素,生态环境与景观建设行业发展前景广阔
(1)生态环保意识推动生态环境与景观建设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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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国内资源过度消耗、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日益突出,生
态环境问题成为普遍关注的问题。目前,我国土地荒漠化、沙尘暴、水资源短缺
等生态危机频发,已严重威胁社会经济发展。为应对日益严峻的生态问题,近年
来,国家在生态修复、环境治理领域投资加速明显,考虑当前政府和全社会在对
抗生态恶化上的坚决态度以及持续的资金投入,行业景气度将持续提升。
(2)各级政府政策强有力支持,我国生态湿地保护力度将不断加大
“十一五”期间,我国生态湿地的修复和保护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经济快
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形势下,生态湿地不得不面对生态退化趋势持续、湿
地在土地利用竞争中处于劣势等严峻挑战,湿地保护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相继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强湿
地保护与恢复,我国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湿地保护体系。国务院 2012 年批准
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十二五”实施规划》,2011 年-2015 年全国完成中央预
算内基本建设投资 15 亿元,实施了湿地保护、湿地恢复与综合治理、可持续利
用、能力建设等工程。其中,林业湿地项目 179 个,中央预算内投资 11.9 亿元。
2009 年以来,每年中央 1 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都要强调湿地保护工作。
目前除了湿地保护部门规章《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已有 20 个省份制定了省级
湿地保护条例。《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4 年-2030 年)确定湿地保护的
总体目标为:到 2030 年,使全国湿地保护区达到 713 个,国际重要湿地达到 80
个,使 90%以上天然湿地得到有效保护;完成湿地恢复工程 140.4 万公顷,在全
国范围内建成 53 个国家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示范区。截至 2015 年年底,全国共
批准国家湿地公园试点 706 处,2015 年新增 137 处;其中通过试点验收正式授
予国家湿地公园称号的 98 处,2015 年新增 46 处。2010 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要求,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
恢复为主,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保护好草
原和湿地,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2015 年《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山
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全面提升
森林、河湖、湿地、草原、海洋等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
(3)“海绵城市”建设浪潮带动生态环境与景观建设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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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
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
放”并加以利用。
2015 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
称《指导意见》),部署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指出,建设海绵
城市,统筹发挥自然生态功能和人工干预功能,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
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有利于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
增强城市防涝能力,扩大公共产品有效投资,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促进人与自
然和谐发展。《指导意见》明确,通过海绵城市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
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 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 2020 年,城市建成
区 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 2030 年,城市建成区 80%以上的面积达到
目标要求。
此外,根据 2014 年发布的《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的通知》,国家决定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中央财政对海绵
城市建设试点给予专项资金补助,时间为三年,直辖市每年 6 亿元,省会城市每
年 5 亿元,其他城市每年 4 亿元,对采用 PPP 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将按上述
补助基数奖励 10%。未来,生态环境与景观建设行业将在“海绵城市”建设浪潮
中,获得新一轮发展机遇。
(4)国家对水环境保护日益重视,水利投资力度不断加大
2011 年,中央出台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
决定》,文件指出:未来 5-10 年,我国要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采取小
流域综合治理、淤地坝建设、坡耕地整治、造林绿化、生态修复等措施,有效防
治水土流失,搞好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该文件还指出:力争今后 10 年全社
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 2010 年高出一倍,根据《全国水利发展统计公报》 (2010
年),2010 年我国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为 2,319.9 亿元,据此计算,2011-2020
年的水利投资将达到 4.64 万亿元,投资额巨大。根据《全国水利发展统计公报》
(2011 年和 2012 年),在水利总投资中,水土保持及生态环境保护完成投资占
比平均为 3.04%,据此计算,2011 至 2020 年全国水利投资中每年用于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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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投资平均将达到 140.83 亿元。其中,华东地区 2011 至 2020
年每年用于水土保持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投资平均将达到 21.38 亿元。
此外,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 年)》(以下
简称规划),这是我国水土流失防治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规划指出近期目
标任务,到 2020 年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
系,基本实现预防保护;远期目标,到 2030 年建成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实现全面预防保护。规划的出台表明了国家保护生态
环境的决心,未来将进一步加大对水土保持的投资力度。
(5)创建“园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为生态环境与景观建设行业带
来新的发展机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 1992 年开始评选“国家园林城市”。根据《国家园林
城市标准》的相关要求,“国家园林城市”的申报城市在组织管理、规划设计、
景观保护、绿化建设、园林建设、生态建设、市政建设等方面必须符合一系列定
性和定量的标准。截至 2015 年,全国已有 46 个城市、78 个县和 11 个镇分别被
评定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园林县城和国家园林城镇。
2004 年 12 月,为进一步推动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在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基础上,把创建“生态园林
城市”作为建设生态城市的阶段性目标。“生态园林城市”的申报城市必须是获
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的城市,除城市绿化要求之外,还在环保、节能等生态
环境领域有很多控制性指标。
随着我国环境保护和园林绿化意识的逐步加强,将有越来越多的城市和地区
加入到创建“园林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的队伍中去,将有助于提升生态修
复与景观建设投资增速。
(6)城市化进程的持续发展将促进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行业的持续增长
截至 2015 年,我国的城市化率为 56.10%与发达国家平均 75%的城市化率相
比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在城市化进程中,不断增加的城镇人口对城市的生态环
境要求越来越高,对城市管理者来说,不断发展提升城市园林的绿化水平,是维
持城市化进程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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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截至 2015 年末我国城镇人口从 2000 年的 4.59 亿上
升至 2015 年的 7.71 亿;到实现“全面小康”的 2020 年,城镇居民将增长到 8
亿至 8.5 亿人,在此期间约有近 1 亿左右的新增城镇人口需要解决住房问题。同
时原有城市人口同样存在改善住房条件的需求。根据住建部要求,2020 年城镇
居民的人均住房面积要达到 40 平方米,以 2020 年中国 8 亿城镇居民的保守数字
计算,将增加住房面积 40 亿平方米。住房需求的提升和居住环境的改善,也将
提升生态环境与景观建设行业的市场空间。
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对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的挑战。近年来,我国政府日益
重视城市化进程中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现象,持续加大对生态环境治理力度,促进
生态植被修复,为生态修复行业的发展提供的新的机会。
(7)通过 PPP 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将缓解政府对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持
续投入的资金瓶颈
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相当比例的业务来自政府部门或者其所属的基础设施
投资建设主体。2014 年 9 月 21 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
【国发(2014)43 号】提出,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和预算管理、控制
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等;同时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 模
式的推广使用将有助于吸引社会资本,减轻政府的债务压力和资金瓶颈,有利于
政府主导的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PPP 模式与 BT 模式不同,长期投资回收稳定,可实现合作双赢。PPP 模式
是一种私人资本与政府资本合作模式,与传统 BT 模式不同,一般以股权资本设
立项目公司来运作项目,这样既可以吸引长期资本入股,同时项目收益一般比较
稳定,可进行项目融资,从而使公司隔离项目风险。同时,PPP 模式还利用多重
多方协议形式规范各方风险分配,确保合作资本方的地位平等与利益诉求。比如
吸引长期资本要签订股权投资协议,吸引银行贷款要签订借款协议,成立项目公
司要签订 PPP 合同,这些合同协议都对各股权与债权方的权利义务做出明确规
定,避免某方违约对其他方造成不利影响。相对于原有 BT 模式,政府从原有债
务方转变为权益方,行政资源会更加向项目倾斜,以保证项目稳定的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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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影响生态环境与景观建设行业未来发展的不利因素
(1)行业标准体系不完善、行业监管滞后
自 1992 年建设部开展创建“园林城市”和 2001 年国务院召开城市绿化工作
会议以来,我国生态环境与景观建设行业标准化虽然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但存在
标准化程度很低、标准体系结构不合理、系统性不完善、标准体系总体发展不平
衡、标龄过长、技术含量低等一系列问题。我国园林绿化标准体系未能涵盖风景
园林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的主要专业领域,难以真正反映行业的结构和特点,尤
其在资源和生态区域等方面的关注不够。
另一方面,很多地区尚未建立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管理部门的监督、考核机
制,没有把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管理工作纳入各级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
监督和考核,造成生态环境与景观建设管理工作后劲不足。
(2)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行业的快速发展面临较大的专业人才缺口
生态环境建设工程特别是生态修复工程分布于全国各地,其地理环境、植物
习性差异巨大,要求从业人员深入了解各地的自然地理环境、植物习性,同时涉
及水环境治理、水土保持、土壤修复等不同学科领域的知识与技术,且要求专业
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并应用施工技术,提高施工工艺。缺乏拥有丰富经验的施工技
术人才是行业发展的障碍之一。
另一方面,苗木植物是生态环境建设工程的重要原材料,生态修复工程所需
植物需具有一定的抗干旱、耐贫瘠、耐盐碱等特性。目前在相关工程中采用的该
等植物大多通过对野生植物进行驯化、进行相关基因改良等方式获得,将野生植
物驯化并进行基因改良是生物学的重要课题,我国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行业严重
缺乏从事该领域的研发人员。
(3)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
房地产行业是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行业的重要下游行业,房地产调控政策对
行业将产生间接影响。近年来,我国大城市房价涨幅较大,为了遏制房价过快增
长,政府对房地产行业采取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
自 2004 年 10 月央行 10 年来首次宣布上调存贷款利率以来,国家相继于 2005 年
3 月出台“国八条”、2005 年 5 月国务院七部委出台意见加强房地产调控、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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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国务院调控房地产出台“新国十条”等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短期内,生态
修复与景观建设行业由于和房地产市场的高度相关受到一定影响,增速放缓。房
地产投资在宏观调控下增速放缓将会影响地产园林的投资规模和市场需求,生态
修复与景观建设企业地产景观设计和施工业务的开拓和工程款的收回将受到不
利影响。
(4)资金瓶颈制约公司发展壮大
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行业具有资金密集型特点。生态景观工程的实施需要相
当比例的保证金和铺底流动资金为支撑,所承接工程的业务规模会受到公司资金
实力的制约。目前,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行业发展历史较短,市场集中度较低,
行业内公司普遍规模较小且融资能力较弱,资金成为制约行业内企业发展壮大的
瓶颈。
3、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行业发展趋势
(1)区域性竞争为主,跨区域竞争日趋明显
中国行政区划地理跨度较大、气候差异明显,生态景观设计理念、植物的选
取、施工技法、施工周期均有较大差异,对各个区域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行业发
展,构成较大的影响。同时,受各地区经济水平和总量发展的不平衡的影响,导
致市政工程和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在各个区域差异较大,也使生态景观企业在规模
和质量方面形成较强的区域化特征。如江浙沪、北京、广东、福建等地区经济发
达,城市化率较高,园林景观建设投资力度较大,大量生态景观企业也集中在这
些区域。同时随着一批行业优秀的企业在业务模式、资金实力、资质能力等方面
逐渐积累起竞争优势,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行业跨区域竞争的趋势已日益明显。
(2)“一体化经营”成为发展趋势
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行业的“一体化经营”是指企业拥有从绿化苗木种植、
景观设计到景观工程施工、养护的完整业务结构,从而具备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的
综合生态景观服务。从所处的产业链环节划分,我国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行业可
划分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林景观设计、苗木种植和绿化养护等领域。生态修
复与景观建设行业的 4 大业务领域之间存在紧密的内在联系,具有较强的联动性
和互补性。通常情况下,绿化苗木是工程施工业务的主要原材料,拥有绿化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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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的企业能更好地控制工程施工中的原材料质量和采购成本;拥有绿化苗木种
植和养护经验,并具备相关技术的企业在绿化养护方面更具优势,也能为设计业
务中苗木品种方案提供可靠的技术参考。同时具备设计与施工业务能力的企业,
能更好地将设计理念与工程施工相结合,有效减少设计与施工间的沟通障碍,提
高设计和施工效率以及客户满意度。因此,采用一体化经营模式可以避免外购苗
木对设计和施工的限制,减少业务环节,能够将设计理念与工程施工方案有机结
合,降低园林工程施工成本,提高施工效率和服务质量。“一体化经营”已成为
生态环境与景观建设行业发展大趋势。
4、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行业涉及生态修复及园林景观两个领域,两个领域的市
场竞争状况具有不同特点。
(1)生态修复
国内生态修复行业起步较晚并迅速发展,总体看目前仍处成长期阶段。生态
修复领域的竞争主要集中在施工技术及工艺、生态类苗木的研发与培育、跨地域
复杂环境的施工经验等方面。该领域内企业的业务规模相对较小,对生态修复技
术的研发相对不足,相关技术水平较低,在对专业技术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竞争
较为缓和。
(2)景观建设
根据《中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经营状况调查报告(2011-2012)》,全国园
林企业总数已达 16,000 家,参加调查的 98 家企业中,营业收入超过 5 亿有 23
家,2011 年合计营业收入为 224.77 亿元,仅占 2011 年市政公共园林和地产景观
合计市场规模 2,609.91 亿元的 8.61%。由此可见,我国景观建设企业数量众多,
行业整体集中度低,在全国园林绿化市场上尚未出现处于主导地位的企业。
另外,园林景观建设领域竞争梯队层次分明,主要分成 3 个竞争梯队:第一
梯队为同时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和风景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企
业,设计和施工带来的协同效应,使该梯队的企业在开展大型项目建设等方面具
备较强的竞争力;第二梯队为仅具有城市绿化企业一级资质的企业,主要在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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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产业发达地区从事工程施工项目;第三梯队为数量众多的具有城市园林绿化
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的企业。
(五)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行业进入障碍
1、资质壁垒
我国目前对从事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的企业实行市场准入制度。根据企业的
规模、经营业绩、技术、人员构成、设备条件等综合因素,行业主管部门核定企
业的资质等级并颁发相应的资质证书,而且规定了不同资质等级企业的项目承接
范围,例如城市园林绿化二级企业可以承接合同金额在 1,200 万元以下的园林绿
化项目;而合同金额在 1,200 万元以上的园林项目,只有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一级
资质的企业才能参与项目招投标工作。在部分生态景观工程项目发包中,项目发
包方会根据项目具体实施内容,还要求投标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市政公用工程、
园林古建筑工程以及风景园林设计等资质,这类情况在工程体量较大的市政公共
项目中更为明显。因此,业务资质是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之一。
2、资金壁垒
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行业具有资金密集型特点,承接园林工程的业务规模与
企业的资金实力密切相关,企业资金实力的高低是进入本行业的一个重要前提。
作为建筑行业的子行业,生态景观工程施工存在着资金垫付的情况,对资金规模
实力有一定的要求,特别是在部分政府投资类的大型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工程项
目中较为突出。因此,资金实力已成为行业新进入者以及行业内企业实现经营规
模扩张的重要制约因素之一。
3、技术水平、设计能力壁垒
生态修复具有较高的生态功能要求,其目的在于自然环境的自我修复、平衡
和发展,为人类创造一个更美好的生态环境。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生态学、微生
物学、植物学、园艺学、工程机械等多个学科。技术水平是进入生态修复与重构
领域的主要障碍之一。
另外,生态景观工程在美化环境的基础功能上增加了追求文化品位、提升小
环境生态效益等要求,同时,部分客户还提出了节能、环保、低碳等附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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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客户对生态景观产品及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设计能力作为生态景观产品及
服务功能的重要因素之一,也将影响园林企业在未来市场竞争格局中的地位。
4、人力资源壁垒
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行业的经验积累非常重要,从业人员从进入该领域到能
够熟练施工,需要 3-5 年的周期,并且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工程的艺术性和生态
工程属性决定了其行业从业人员不但需要掌握建筑工程的基本技能,而且还应具
有一定的审美观、艺术涵养以及植物学知识,同时工程管理以及统筹协调能力也
是生态环境与景观建设工程管理人员必不可少的专业技能。因此,不断培养和储
备一定数量的行业专业人才成为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企业构建自身软实力的关
键之一,专业人才的缺乏会对企业未来可持续发展构成一定程度的制约。
5、可考业绩壁垒
过往成功的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工程的品质和效果、以及与甲方合作等方面
累积的商业信誉,往往成为客户判断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企业设计施工实力、产
品品质、合作服务意识的考察重点。因此,具有长期良好的商业信誉记录、较好
的过往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工程品质评价,已经逐步成为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企
业获得大中型生态景观项目的基本条件。对于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市场的新进入
者,因缺乏成功的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工程范例以及良好的商业信誉,使其在入
选合格供方以及议价谈判过程中处于相对劣势地位。
(六)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上
下游行业发展状况对本行业及其发展前景的有利和不利影响
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行业涉及向上游行业采购原材料,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
行业主要原材料包括绿化苗木以及沙、石、砖、水泥等建筑材料。其中,乔木、
灌木及地被植物,因品种、规格而异,少数大规格苗木品种及特定品种苗木资源
可能出现阶段性紧缺,市价具有波动性;石材、基础建材、水电配套设备等,相
关材料行业在国内竞争较为充分且产品通用性较强,材料来源较为充足。
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行业下游即为政府投资主体、企事业单位、地产开发商
等需求方,这些生态环境与景观建设投资主体的需求变化引导整个生态环境与景
观建设行业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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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
(一)发行人主要竞争优势
1、企业品牌优势
公司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与积淀,凭借着良好的诚信度、专业的服务、优质的
工程质量和较强的运营管理能力,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公司所承建的多个生
态景观工程项目获得了 2014 年度园林绿化优良工程奖、第五届国际园林设计大
赛荣誉证书、河南省市政公用(园林)优良工程、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
等一系列行业殊荣。公司先后被中国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协会、全国高科技建筑建
材产业化委员会信用工作专业委员会评为全国质量安全信誉 AAA 级优秀施工企
业、全国质量安全管理优秀施工企业、全国工程建设典范企业、全国优秀园林绿
化十强施工企业、全国园林绿化行业龙头企业、全国园林绿化行业最具发展潜力
企业、2015 年度全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 50 强,综合竞争力在国内园林绿化行业
名列前茅。
2、生态湿地修复领域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
发行人一贯秉承“创造精品服务社会、奉献自我美化人间”的公司理念,近
年来凭借齐全的业务资质、优质的工程施工、精湛的专业技术和持续的研发能力,
将生态湿地修复作为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并在该领域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发行人湿地生态修复业务收入占公司总业务
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5.85%、64.84%和 74.36%。
发行人近年来主要承接的生态湿地修复项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份 项目 项目总合同金额
2014 年 贾汪区凤凰泉湿地公园二期工程 2,844.99
2014 年 濮阳金堤河国家湿地公园景观广场项目 2,281.67
2014 年 淮安市白马湖湿地公园工程投资、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100,000.00
2014 年 青岛临港经济开发区园区提升工程 11,000.00
2014 年 永年县广府古城环水观光走廊及岛屿工程 15,862.56
2015 年 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化工程 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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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项目 项目总合同金额
2015 年 濮阳县马颊河南绿地景观项目 3,134.44
2015 年 濮阳马颊河南绿地景观项目(绿化工程)施工二标段 803.08
2015 年 大名县植物园工程 7,708.19
2015 年 武功镇武爱广场、漆水河景观公园建设项目 10,000.00
鹤壁市漓江柳岸住宅小区景观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BT
2015 年 2,985.98
合作项目
2015 年 杭州市萧山钱江世纪城沿江公园 PPP 项目 73,793.38
2016 年 梁山县龟山河综合治理 PPP 项目 12,375.86
2016 年 濮阳县金堤河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8,027.59
2016 年 武功县武功镇漆水河湿地工程 11,024.20
2016 年 东兰县坡豪湖生态保护与旅游建设 PPP 项目 24,537.00
2017 年 洪江市清江湖湿地公园建设 PPP 项目 66,957.57
注:杭州钱江世纪城沿江公园 PPP 项目总投资为 16.57 亿元,其中发行人施工合同金额
73,793.38 万元。
3、跨区域施工优势
跨区域经营是园林绿化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业务规模稳定增长的重要保
障。因此,公司审时度势,在公司进入规模发展的阶段后,在江苏省内及全国范
围内开拓业务,已在江苏以外地区,包括北京、山东、浙江、福建、安徽、陕西、
内蒙古、河南、四川、湖北等省份,承接多项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已经形成了全
国性的跨区域经营格局。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地域有较明显变化,呈现出更分散的分布趋势。
最近三年,来自华东地区的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81.40%、65.83%
和 74.15%。来自华中地区的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重从 2.89%升至 6.10%。
4、大型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务优势
大型生态景观项目具有更强的技术综合性,对承建单位的工程管理、设计施
工协调、人力资源集中调配等能力以及资金、技术有更高的要求。公司经过多年
工程项目施工经验的积累,已成功完成了一批大中型生态景观项目,有效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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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公司的精细化管理能力、区域管理能力等,培育了一批可以承接大型施工项目
的优秀人才,并形成了一定的品牌效应。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及完工的合同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大中型工程施工
项目约 28 个。
公司近年来主要承接的大型工程施工项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份 项目 项目总合同金额
永年县广府古城环水观光走廊及岛屿工程(A 标段、B
2014 年 15,862.56
标段)
2014 年 广府旅游专线花海绿廊景观绿化工程 7,593.59
2014 年 淮安市白马湖湿地公园项目 100,000.00
2014 年 青岛临港经济开发区园区提升工程 11,000.00
2015 年 武功镇武爱广场、漆水河景观公园建设项目 10,000.00
昆明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第三轮园博园中央商务区景
2015 年 7,468.73
观公园(昆明之眼)建设项目
2015 年 杭州市萧山钱江世纪城沿江公园 PPP 项目 73,793.38
2016 年 濮阳县金堤河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8,027.59
2016 年 武功县武功镇漆水河湿地工程 11,024.20
2016 年 梁山县龟山河综合治理 PPP 项目 12,375.86
2016 年 青岛临港经济开发区园区提升工程 6,000.00
2016 年 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化工程 PPP 项目 30,200.00
2016 年 吉木萨尔镇北风貌改造(绿化提升改造二期)项目 14,523.00
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北岸:清川大桥——五
2016 年 象大桥)一期景观工程 1 标(葫芦鼎大桥——五象大桥) 15,436.18
施工
2016 年 东兰县坡豪湖生态保护与旅游建设 PPP 项目 24,537.00
2016 年 枣琚一级路新建及配套建设项目 41,000.00
2017 年 洪江市清江湖湿地公园建设 PPP 项目 66,957.57
注:(1)杭州钱江世纪城沿江公园 PPP 项目总投资为 16.57 亿元,其中发行人施工合同金额
73,793.38 万元。(2)枣琚一级路新建及配套建设项目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已中标但尚未签
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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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拥有突出的工程项目设计与施工能力
发行人拥有园林绿化一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江苏省环境污
染治理甲级资质(生态修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城市及道路
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三级资质及旅游规划设计乙级资质。公司核心资质等级高,其他各项资质覆盖范
围广,有利于公司承接大型综合性生态景观工程。
随着业主方需求的提升,生态景观建设行业呈现出明显的规模化、综合化趋
势。从项目规模看,大型综合性项目具有明显的规模效应,对公司的盈利能力、
行业地位均有重要影响,因此拓展大型综合性项目成为业内优秀企业的发展重
点。发行人凭借多年的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领域的积累,在施工经验、项目管理、
技术应用等方面均拥有较强的竞争力。发行人先后被评为“全国工程建设典范企
业”、“建筑业优秀企业”、“全国质量安全信誉 AAA 级优秀施工企业”、“中
国园林施工 50 强”并于 2015 年成功当选“中国湿地保护协会副会长”单位。
发行人将精湛的施工工艺作为安身立命之本,执着地追求高水平的工程质
量,通过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将工程的每个阶段都纳入到质量
管理体系中来。正是凭借这种对工程质量孜孜以求的执着精神,发行人承接与实
施了淮安白马湖湿地公园、杭州钱塘江沿江生态景观工程、南通老洪港湿地公园、
无锡宛山湖湿地公园、河北省永年县广府古城生态景观工程、洪泽湖国家湿地公
园等一大批业内有影响的项目,获得了 2014 年度园林绿化优良工程奖、江苏省
扬子杯优质工程奖、河南省市政公用(园林)优良工程、江苏省重质量守信誉诚
信施工单位等多项奖项,取得了业内客户的高度认同,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的品牌
知名度。
6、设计施工一体化联动优势
公司是目前国内少数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一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
计专项甲级”资质的企业之一。公司不断壮大的设计团队为公司业务快速发展提
供保障,对于大型生态景观建设工程项目,公司配有专业设计组常驻现场进行设
计调整及深化设计,确保景观效果,提升工程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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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施工团队加强协调配合,有利于工程项目进度安排的统筹调度和协同
指挥,设计施工一体化能更好地将设计理念和工程施工相结合,具有较强生态景
观建设工程设计能力的生态景观建设企业竞争优势更为明显。
近年来,公司先后承接设计了青岛大珠山石门寺景区、山东聊城水城大道、
山东白马庄园等自营项目,项目实施后获得业主一致好评,另外参与了南通老洪
港湿地公园、淮安白马湖湿地公园、无锡锡北泉山公园等公司施工设计一体化项
目。
7、拥有领先的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
发行人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少数拥有自己核心技术与专业研发团队的生
态景观企业之一,一直以来专注于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技术的研发及其实际应
用,通过自主研发、与其他机构合作、授权等方式掌握了生态修复领域的核心技
术。在生态修复领域,公司目前取得的专利有 6 项,已经受理的专利有 4 项,在
景观建设领域,公司取得的有 16 项,已经受理的有 11 项。
公司积极通过与业内科研院所的合作提升自己技术水平、攻克技术难题。公
司与中国林业科学院签署了《产学研全面合作框架协议》,主要由中国林科院为
公司在特色花卉苗木引进与新技术推广、精品园林景观设计建设和相关人才培养
等方面提供全方位帮助;公司与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开展合作,主要在
湿地保护方面进行技术合作;公司与中国林科院亚热带林业实验中心开展合作,
进行园林植物研发方面的合作。
研发能力是发行人保持行业领先优势的关键所在,尤其是生态修复领域,通
过技术壁垒能较大缓解行业内的竞争压力,从而保证相关业务较高的盈利水平,
也保证发行人在承接业务时拥有更大的竞争优势,从而实现业务规模与业务区域
的顺利扩张。
8、拥有优秀、稳定的管理团队
发行人拥有一支富有开拓与创新精神的管理团队,在他们的带领下企业积极
开拓、勇于进取,公司行业地位与综合竞争力持续提升。管理团队抓住了生态湿
地修复行业的发展机遇,在较短时间内将公司发展为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行业的
领先企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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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席惠明先生为代表的核心管理人员拥有长期的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从业
经验,具备优良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发行人的经营管理团队稳定程度高,公
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部门负责人等人员在公司工作时间大多数在 5 年以
上。公司对核心管理团队实施了管理层持股,有利于提高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保
持人才队伍的稳定,为企业的长期发展奠定基础。
(二)公司竞争劣势
1、资金瓶颈及有限的融资渠道制约发行人发展
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工程施工业务具有资金密集型的特点,园林工程业务的
各个环节都需要大量铺底流动资金支撑运行,同上下游客户的结算时间差异降低
了资金周转能力。资金瓶颈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发行人业务的承揽与拓展。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通过私募股权和银行贷款方式进行融资以满足对营运
资金的需求,但是随着业务规模的持续快速扩张,继续依靠私募股权和银行贷款
方式进行融资的规模有限,如不能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难以满足公司业务规模
快速扩张的资金需求。
2、苗木种植规模不能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求
虽然公司具有多年的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苗木种植经验,但由于苗木生长周
期长、前期投资资金需求量大、公司资金主要投入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工程施工
业务等原因,导致公司现有苗木基地的种植规模较为有限,种植品种主要为日常
品种,不能满足公司施工业务发展对苗木品种品质的需求。
3、人才短缺是公司发展的一大挑战
通过多年的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人才,发行人已经拥有一批业务水平高、经
验丰富的项目经理和设计师。但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对人才的需要已
从项目工程技术人员和一般的景观设计人员发展为对生态修复研发人才、投融资
人才等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发行人只有持续吸引优秀人才加盟,完善内部员工的
培训制度和激励制度,为员工创造一个充分发挥个人优秀才能的平台,才能不断
巩固和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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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市场占有率情况
目前国内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行业市场呈现总量规模较大、区域化特征明显
以及行业企业数量众多的发展状况,即使规模较大的上市企业,其所占市场份额
也较小,行业内优势企业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市场整体影响力仍然较低,市场竞
争较为自由和充分,行业未来发展和整合空间均较大。
(四)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和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1、总体竞争地位
发行人是一家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资质、江苏省环境污染治理甲级资质(生态修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
级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以及旅游规划设计乙级资质的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业
务资质齐全且核心资质等级高。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发行人已经从一家以园林绿
化工程施工为核心业务的区域性园林企业,发展为拥有从苗木种植、生态景观设
计、景观工程施工到景观养护完整产业链的跨区域经营企业。
发行人成立以来,承建了生态湿地、公园、广场、道路、居住区、古典建筑
等众多生态景观工程项目,在园林绿化各个领域,特别是生态湿地、公园广场和
道路绿化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技术技巧,所承建的多个生态景观工程项
目获得了 2014 年度园林绿化优良工程奖、第五届国际园林设计大赛荣誉证书、
河南省市政公用(园林)优良工程、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等一系列行业
殊荣。发行人先后被中国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协会、全国高科技建筑建材产业化委
员会信用工作专业委员会评为全国质量安全信誉 AAA 级优秀施工企业、全国质
量安全管理优秀施工企业、全国工程建设典范企业、全国优秀园林绿化十强施工
企业、全国园林绿化行业龙头企业、全国园林绿化行业最具发展潜力企业、2015
年度全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 50 强,综合竞争力在国内园林绿化行业名列前茅。
2、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我国目前大多数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企业仍具有较强的区域性,生态修复与
景观建设行业集中度较低,各地生态景观建设工程项目主要竞争企业一般以当地
的生态环境与景观建设企业为主。近年来,业内较为领先的少数生态修复与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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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企业跨区域经营能力大幅提升,日益在一些大型的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工程
项目上形成经常性的竞争关系。
(1)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1992 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是一家拥有园林工程
设计甲级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市政公用行业(风景园林)甲级工程设
计资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和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园林
绿化企业。该公司主要服务于重点市政公共园林工程、高端休闲度假园林工程、
大型生态湿地工程及地产景观。(资料来源:公司网站及公告)
(2)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1991 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是一家具有城市园林
绿化一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综合性园林企业。业务涵盖了
风景园林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包括景观规划设计与咨询、园林工程施工与养护、
园林苗木生产与销售、园林技术与材料的研发等。(资料来源:公司网站及公告)
(3)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2001 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是一家拥有水污染防
治工程设计甲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城市园林绿化一级、风景园林设计专
项甲级,以及造林工程、旅游规划设计、污染防治工程等多项专业资质的高新技
术企业。公司业务集生态环境建设工程设计、技术研发、工程施工与养护、苗木
种植、生物有机肥生产等产业链于一体。(资料来源:公司网站及公告)
(4)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1995 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拥有国家城市园林绿
化企业一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建筑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公
司主要从事园林工程施工、园林景观设计、苗木种植以及园林养护等业务,为住
宅、旅游度假区和公共绿地等提供园林综合服务。(资料来源:公司网站及公告)
(5)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1996 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司拥有风景园林设
计专项甲级资质、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污染修复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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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拥有废水污染防治乙级、固体废物处理乙级三项环保资质,
并有园林古建、堤防工程、土石方工程、造林施工、造林设计、城乡规划等资质。
公司是一家综合性园林绿化企业,提供从园林景观设计、绿化苗木供应到园林绿
化工程施工、园林养护的产业链一体化园林绿化服务,目前主要以地产园林和市
政园林的绿化工程施工及园林景观设计业务为主。(资料来源:公司网站及公告)
(6)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1998 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拥有城市园林绿化企
业一级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公司主要从事园林工程施工、景
观规划设计、绿化养护和苗木产销等。(资料来源:公司网站及公告)
(7)江苏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2001 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拥有城市园林绿化企
业一级资质、江苏省环境污染治理甲级资质(生态修复)、江苏省造林绿化施工单
位二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资质以及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子公司中景设计拥有风景园林
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为具有“双甲”资质的企业之一。公司是一家综合性园
林绿化企业,提供从园林景观设计、绿化苗木供应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林养
护的产业链一体化园林绿化服务,目前主要以地产园林和市政园林的绿化工程施
工及园林景观设计业务为主。(资料来源:公司网站及公告)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一)主要产品的用途
公司主要从事苗木种植、生态景观设计、生态修复与景观工程建设、景观养
护等生态景观全产业链业务。公司生态景观工程业务主要包括生态湿地修复、地
产景观工程、公园广场景观工程、市政道路景观工程,是公司收入和利润的主要
来源。发行人的园林苗木基地主要通过绿枫苗圃、茅山苗圃和绿盛苗圃三个全资
子公司经营,所种植的苗木主要用于发行人的生态景观工程项目。为打造生态景
观工程设计和施工一体化的完整产业链,加强工程施工和设计业务的协同效应,
发行人已将生态景观设计业务作为公司的发展重点,取得了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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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甲级资质,并与中国林科院合资成立中林东珠(北京)景观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司,全面发展生态景观设计业务。
(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1、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工程施工业务
项 收 项 资 编 合 签
目 报 投
承 集 目 格 制 同 订
揽 信 筛 预 标 评 合

段 息 选 名 审 书 标 审 同
项 编 编 编
目 组
建 制 制 制
准 分 施 施
备 项
目 析 工 工
阶 报 方 预
段 部
告 案 算
工 搭 清
程 施 市政工程施工 工
建 理
施 临 平 工 程
工 时 整
阶 放 景观工程施工 扫
设 场
段 施 地 线 尾
绿化工程施工
验 竣 编 工 工 项
收 工
结 工 制 程 程 程 目
算 款
初 决 审 移 回 总

段 验 算 计 交 收 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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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态景观设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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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经营模式
1、经营模式
发行人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工程施工业务的经营模式可以划分为信息收集、
组织投标、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及结算等业务环节。目前,发行人的生态景观设
计和苗木种植业务主要服务于公司工程施工业务。发行人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如下
图所示:
(1)项目信息收集
在业务承接阶段,发行人通过各种信息渠道,包括各级政府招标网站公示、
行业协会交流会、招商会、客户的推荐或引荐、客户的主动邀请、公司各部门的
信息收集等,来获取生态景观设计和生态景观施工项目的信息。收集各地生态修
复与景观建设工程项目的信息,全面了解发包方的要求,对工程的具体交工进度、
技术质量要求和资金成本水平进行分析,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后决定是否参与投
标。
(2)组织投标
在确定承接工程后,发行人投标部门认真研究工程条件、工程施工范围、工
程量、工期、质量要求及合同主要条件等,依次开展以下工作:
①调查投标环境。着重调查施工现场地理位置、现场地质条件、交通情况,
现场临时供电、供水设施情况、当地劳动资源和材料供应、材料价格等各个方面,
以确定投标策略。
②编制施工计划,制定施工方案。在核实工程量的基础上合理、规范、可行
地制定施工方案,编制施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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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编制投标文件。公司依据招标文件和工程技术规范要求,根据编制的施工
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计算投标报价和编制投标文件。重大或者复杂项目还需要
与其他专业单位合作,或者聘请专家,共同完成标书的编制工作。
④投送投标文件。公司在规定的日期内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招标单位或其指
定的地点。
⑤参加开标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获取方式及各方式下取得的合同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获取方法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招投标 84,422.06 100.00% 90,063.79 54.96% 160,945.44 100.00%
竞争性磋商 0.00 0.00% 73,793.38 45.04% 0.00 0.00%
其他 0.00 0.00% 3,978.73 2.37% 0.00 0.00%
合 计 84,422.06 100.00% 167,835.90 100.00% 160,945.44 100.00%
(3)项目实施
①施工准备阶段
项目开标后,根据中标结果,由公司拟定施工合同交由项目部衔接签订,同
时,项目部进行现场踏勘、核查工作量和图纸分析。由工管部组织竞选项目经理,
再由项目经理组建项目部。项目部组织工管部、预算部、材料部等部门召开施工
分析会,明确项目质量创优等级,确定合理的施工方案,提出优化方案的策略建
议。由项目部筛选单双包队伍报审核部审定,签订单双包合同;衔接材料部确定
材料最高限价,签订供应合同;建议甲方召开项目有关各方参加工程开工协调会,
解决场地、工棚、水电等方面问题。
②施工进行阶段
项目部组织人员、机械、材料按既定施工方案施工。项目工程师、项目施工
员、项目材料员、项目质检员、项目安全员、项目资料员和预算员配合项目经理
履行各自相关职责。施工中严格按总进度计划进行,把握关键时点;协调各方关
系;严格管理单双包及劳务队伍;严把质量关,安全文明施工到位;资料、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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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做随签。建立人工机械材料台账,按月申报验工月报和工程情况月控表;按合
同申报进度计量款,及时催款到位。
由工管部对工程进度、质量、造价、安全文明、资料按工管部要求进行管理;
由项目部牵头会同工管部等部门做好方案的变更,优化定价等过程管理;由采供
部对项目施工的材料按采供部要求进行管理;由预决算部对工程经济资料、造价
按预决算部要求进行管理并指导;由审核部对工程单双包工程量及劳务费进行监
督审核;由财务部对项目部进行支付情况和收款情况按财务部要求管理。
(4)竣工验收及结算阶段
由项目部组织工程竣工决算、送审、催审、收款,预决算部督促主抓;由项
目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工作以及组织后期养护和保修服务工作,工管部督
促配合。
(5)PPP 业务模式
PPP 项目是指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基于合同建立的
一种合作关系,旨在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数量、质量和效率。根据《政府
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 号)的有关规定,
PPP 项目的运作方式众多,包括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BOT)、
建 设 - 拥 有 - 运 营 ( Build-Own-Operate , BOO ) 、 转 让 - 运 营 - 移 交
(Transfer-Operate-Transfer, TOT)等方式。发行人目前参与的 PPP 项目均以 BOT
模式运作。
发行人的 PPP 项目业务模式具体为:由政府部门或其指定的机构通过公开
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形式确定社会资本方,并与确定的
社会资本方组成特殊目的公司(SPV),由特殊目的公司负责融资、建设及经营,
期满后再移交给政府部门或授权机构。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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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 PPP 项目均已通过公开招标或竞争性磋
商等方式完成政府采购程序、签署正式的 PPP 协议和项目施工协议并进入建设
阶段。东兰县坡豪湖生态保护与旅游建设 PPP 项目目前已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传
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库,正在办理列入 PPP 综合信
息平台项目库。发行人其他 4 个 PPP 项目均已根据财政部下发的《关于规范政府
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通知》(财金[2015]166 号)于政府
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已可通过财政预算承
担运营阶段的购买费用或财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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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模式
公司为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并对其进行持续监控,确保其能为公司提供合格的
产品与服务,对供应商的管理制定了《采购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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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算模式
发行人的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务通常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
规定进行工程结算,另有部分项目采取 BT 模式和 PPP 模式进行工程结算。
(1)一般项目的工程价款结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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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
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 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 30%,对重大
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行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发包方提交已完
工程量的报告,由监理工程师和发包方代表等人员进行审核。根据确定的工程计
量结果,发行人向发包方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发包方向发行人支付工程进
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发行人向发包方提交竣工报告和竣工资料,发包
方会同建设各方组织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发行人向发包方递交竣工
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方进行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根据确认的竣工
结算报告,发行人向发包方申请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发包方根据确认的竣工结
算报告,并按照合同约定向发行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保留一定的质量保证
金,在质保期到期后支付。
(2)BT 项目的工程价款结算情况
①BT 项目的工程结算特点
BT(build-transfer,即“建设-转让”)是指政府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领域中
采用的一种投资建设模式。投资者(承包方)通过招投标取得 BT 项目后,负责
建设资金的筹集和项目建设,并在建设期间拥有项目的所有权。在项目完工经验
收合格后,将项目所有权转让给业主,业主按照合同约定向 BT 项目投资者(承
包方)支付回购价款。
BT 项目和一般项目在结算模式上的主要区别在于,BT 项目在建设期间所有
权归投资者,因而投资者(承包方)需自行筹集建设资金,建设单位不向投资者
(承包方)支付预付款或进度款,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将所有权转让给业主
后,业主按照合同约定向 BT 项目投资者(承包方)支付回购价款。
②采取 BT 项目进行工程结算的具体依据
根据建设部 2003 年颁布的《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
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 号),明确提倡具备条件的建设项目,采用
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方式组织建设;鼓励有投融资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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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具备条件的工程项目,根据业主的要求,按照建设—转让(BT)、建设—经
营—转让(BOT)、建设—拥有—经营(BOO)、建设—拥有—经营—转让(BOOT)
等方式组织实施。
(3)PPP 项目的工程价款结算情况
①PPP 模式介绍
PPP 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
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
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
PPP 模式主要特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a.伙伴关系,伙伴关系是 PPP 第一
大特征,所有成功实施的 PPP 项目都是建立在伙伴关系之上的。PPP 模式的本质
是一种基于合约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过程,双方的权利、义务、风险分担、利
益补偿等均以合同明确。在这一合作过程中,政府和社会资本是平等主体,是一
种“伙伴关系”。b.利益共享,任何 PPP 项目都是公益性项目,不以利润最大化
为目的。PPP 中公共部门与民营部门并不是分享利润,而且还需要对民营部门可
能的高额利润进行控制,即不允许民营部门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形成超额利润。共
享利益在这里除了指共享 PPP 的社会成果之外,也包括使作为参与者的私人部
门、民营企业或机构取得相对平和、稳定的投资回报。
②操作模式
根据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PPP 项目运作方式主要
包括委托运营、管理合同、建设-运营-移交、建设-拥有-运营、转让-运营-移交和
改建-运营-移交等。具体运作方式的选择主要由收费定价机制、项目投资收益水
平、风险分配基本框架、融资需求、改扩建需求和期满处置等因素决定。根据国
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PPP 操作模式选择
可分为经营性项目、非经营性项目和准经营性项目。
发行人目前执行中 PPP 项目均为准经营性项目。准经营性项目是经营收费
不足以覆盖投资成本、需政府补贴部分资金或资源的项目,通常通过政府授予特
许经营权附加部分补贴或直接投资参股等措施,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
建设—拥有—运营(BOO)等模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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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操作流程
按照国际惯例,PPP 的工作流程一般可分为五个阶段:项目识别阶段、项目
评估阶段、设计 PPP 项目合同、管理 PPP 项目交易和管理 PPP 项目合同。财政
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 号),共
7 章 37 条,对 PPP 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等操作环节进行了规范。
主要内容:一是在项目投入方式选择上,引入国际通用的物有所值(VFM)评
估方法,判断采取 PPP 模式与政府传统采购模式相比,是否降低项目全生命周
期成本。二是在合作伙伴选择上,根据 PPP 项目采购特点,创新竞争性磋商政
府采购方式,充分鼓励社会资本竞争。三是结合中长期财政规划,将 PPP 项目
涉及的政府支付义务纳入同级政府预算实施统一管理。四是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
政府融资平台项目向 PPP 模式转型,着力化解融资平台公司存量债务。
④发行人 PPP 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承接的 PPP 项目如下表所示:
目前公司在建 PPP 项目有 5 个,分别为淮安市白马湖湿地公园项目、杭州
钱江世纪城沿江公园 PPP 项目、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化工程 PPP 项目、梁山
县龟山河综合治理 PPP 项目及东兰县坡豪湖生态保护与旅游建设 PPP 项目。
项目名称 股权比例 项目公司名称 PPP 合同甲方 施工合同发包方
淮安市白马湖规划建设
淮安市白马湖 淮安市白马湖规
淮安市白马湖湿 管理办公室、淮安市白马
15.00% 湿地公园投资 划建设管理办公
地公园项目 湖湿地公园投资开发有
开发有限公司 室
限公司
杭州萧山钱江世纪城开
杭州萧山钱江 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
杭州钱江世纪城 杭州萧山钱江世
世纪城沿江建 城建第八工程局集团杭
沿江公园 PPP 项 16.46% 纪城开发建设有
设开发有限公 州第一建设有限公司、中
目 限责任公司
司 城建第十三工程局有限
公司
湖州经济技术开 湖州创景生态
浙江湖州环太湖 湖州创景生态建设开发
发区绿化工程 40.00% 建设开发有限
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PPP 项目 公司
梁山县环城水
梁山县龟山河综 山东水泊梁山城 梁山县环城水系建设开
80.00% 系建设开发有
合治理 PPP 项目 建投资有限公司 发有限公司
限公司
东兰县坡豪湖生 东兰县绿珠坡
东兰县绿珠坡豪湖建设
态保护与旅游建 20.00% 豪湖建设开发 东兰县林业局
开发有限公司
设 PPP 项目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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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
1、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1)分业务营业收入构成
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发行人的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72,573.02
万元、87,874.29 万元和 97,959.68 万元,主要为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工程施工业
务收入。报告期内,发行人分业务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生态湿地 72,841.30 74.36 56,973.97 64.84 33,271.95 45.85
公园广场绿化 4,562.88 4.66 4,062.16 4.62 8,204.61 11.31
市政道路绿化 11,252.45 11.49 16,222.52 18.46 19,622.66 27.04
地产景观 6,634.21 6.77 9,062.04 10.31 9,284.53 12.79
其他项目 2,668.41 2.72 1,549.77 1.76 2188.81 3.02
主营业务收入 97,959.25 100.00 87,870.46 100.00 72,572.57 100.00
其他业务收入 0.43 3.83 0.45
营业收入合计 97,959.68 87,874.29 72,573.02
注:其他项目主要为设计收入。
(2)分地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分地区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华东地区 72,635.74 74.15 57,844.08 65.83 59,072.10 81.40
华中地区 5,973.72 6.10 22,283.73 25.36 2,095.17 2.89
华北地区 5,987.67 6.11 5,120.63 5.83 11,405.30 15.72
西北地区 6,401.59 6.53 2,622.02 2.98 - -
西南地区 4,523.35 4.62 - - - -
华南地区 2,437.18 2.49
合 计 97,959.25 100.00 87,870.46 100.00 72,572.57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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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客户群体
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政府投资主体、企事业单位、地产开发商等。
3、近三年主要客户情况
(1)主要客户情况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发行人前 5 名客户的营业收入及其占当
期营业收入比例如下表所示: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占当期营业收
序号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万元) 入比例(%)
杭州萧山钱江世纪城沿 杭州钱江世纪城沿江公
1 33,206.09 33.90
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园 PPP 项目
淮安市白马湖规划建设 淮安市白马湖湿地公园
2 17,619.39 17.99
管理办公室 项目
山东水泊梁山城建设投 梁山县龟山河综合治理
3 7,192.38 7.34
资建设有限公司 PPP 项目
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 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绿
4 5,612.56 5.73
限公司 化工程 PPP 项目
青岛临港经济开发区基
5 山东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础设施提升工程施工总 5,490.93 5.61
承包项目
合 计 69,121.35 70.56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占当期营业收
序号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万元) 入比例(%)
杭州萧山钱江世纪城沿 杭州钱江世纪城沿江公
1 26,936.31 30.65
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园 PPP 项目
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 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绿
2 10,026.56 11.41
限公司 化工程 PPP 项目
淮安市白马湖规划建设 淮安市白马湖湿地公园
3 9,862.34 11.22
管理办公室 项目
濮阳龙文化公园项目 4,788.04 5.45
濮阳马颊河南绿地景观
2,639.08 3.00
工程
濮阳县城市建设投资开
4 濮阳县海通乡莲花池项
发有限公司 119.42 0.14

濮阳县金堤河水生态综
100.69 0.11
合治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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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郑州市高新区锦和公园
5 区管理委员会市政管理 6,589.37 7.50
建设项目

合 计 61,061.81 69.49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占当年营业收
序号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万元) 入比例(%)
淮安市白马湖规划建设 淮 安市白马 湖湿地 公园
1 19,432.80 26.78
管理办公室 项目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 南通老洪港湿地公园 8,738.23 12.04
总公司
青 岛临港经 济开发 区基
3 山东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础 设施提升 工程施 工总 6,780.14 9.34
承包项目
河 北邯郸永 年县广 府古
永年县广府古城文化旅
4 城 环水观光 走廊及 全部 5,899.77 8.13
游开发管理委员会
岛屿
徐州市贾汪都市旅游投
5 徐州潘安湖二期 3,760.95 5.18
资发展有限公司
合 计 44,611.89 61.47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席惠明先生在杭州萧山钱江世纪城沿江建设开发有限公
司担任董事。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
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及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前 5 名客户均不存在关
联关系,也未在其中占有权益。
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营业收入占比提高的原因
2014 年至 2016 年,发行人对前 5 名客户实现的营业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比例分别为 61.47%、69.49%和 70.56%,客户集中度逐年提高。主要是因为随着
公司在行业地位、项目经验等方面的综合实力不断增强,承接并执行的项目金额
与规模越来越大。
发行人 2015 年取得的杭州萧山钱江世纪城沿江公园 PPP 项目,合同金额
73,793.38 万元,2015 年、2016 年分别确认收入 26,936.31 万元、33,206.09 万元。
发行人 2015 年取得的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化工程 PPP 项目,合同金额 30,200
万元,2015 年、2016 年分别确认收入 10,026.56 万元、5,612.56 万元。发行人 2014
年取得淮安市白马湖湿地公园项目,合同金额 10 亿元,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分别确认收入 19,432.80 万元、9,862.34 万元和 17,619.3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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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客户集中度逐年提高,系公司所执行的若干项目规模较大所致,
尤其是杭州萧山钱江世纪城沿江公园 PPP 项目,因需配合杭州 G20 峰会的举办
而致使工期紧张,2015 年、2016 年工程进度较快,对该项目确认收入及占比逐
年提高。
随着杭州市萧山钱江世纪城沿江公园项目、淮安市白马湖湿地公园项目、湖
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化工程 PPP 项目的完成,来自上述项目的收入也将逐步减
少。未来,公司收入将源于尚未执行完毕的合同以及新签订单。
报告期内,收入贡献较大的项目情况
2014 年对发行人收入贡献较大的项目中除淮安市白马湖湿地公园项目、青
岛临港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外,其他项目目前已基本完
工。2015 年对发行人收入贡献较大的项目中除淮安市白马湖湿地公园项目外,
其余主要项目均来源于当年新增客户且均于 2015 年当年实现开工。2016 年,杭
州钱江世纪城沿江公园 PPP 项目、淮安市白马湖湿地公园项目是发行人收入的
主要来源。随着发行人新项目的中标与开工,各期主要客户与前期相比有所差异。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单个客户或项目的营业额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例
超过 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或项目的情况。
钱江世纪城项目对发行人财务的影响
根据《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钱江世纪城作为 G20 峰会的主会场所在地,
规划总用地 22.27 平方公里,规划人口 16 万人。作为钱江世纪城重点项目之一,
杭州钱江世纪城沿江公园 PPP 项目占地 930 亩,绿化面积约 35 万平方米,建筑
面积约 16 万平方米,总投资为 16.57 亿元,其中发行人施工合同金额 73,793.38
万元。该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5 年 9 月 10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6 年 7 月
10 日;实际开工日期为 2015 年 10 月,实际主体竣工日期为 2016 年 9 月,并于
2016 年 12 月完成整体工程及初验工作,目前正在办理正式验收及结算审计工作。
2016 年度杭州钱江世纪城沿江公园 PPP 项目确认收入、毛利及收到工程款
分别为 33,206.09 万元、10,246.58 万元及 22,452.95 万元,分别占 2016 年度公司
总收入、毛利总额以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例的 33.90%、36.20%
以及 25.26%;2015 年度该项目确认收入、毛利及收到工程款分别为 26,93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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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8,893.65 万元及 20,253.00 万元,分别占 2015 年度公司总收入、毛利总额
以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例的 30.65%、31.22%以及 35.84%。该 2016
年度及 2015 年度毛利率分别为 30.86%和 33.02%,与发行人其他生态湿地项目
毛利率基本持平。
杭州钱江世纪城沿江公园 PPP 项目是 G20 峰会重点项目,甲方对项目效果、
工程质量及施工进度均有较高要求,该项目具有工程规模较大、建设进度较快、
毛利率较高、回款情况较好的特点,提升了公司的盈利水平、改善了现金流、并
为公司积累了标杆性大型项目的管理施工经验,加强了公司的大型项目承接能
力。
4、在手订单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新获取合同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年度新获取的合同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业务类别 合同数量 合同金额 合同数量 合同金额 合同数量 合同金额
(个) (万元) (个) (万元) (个) (万元)
生态湿地 4 60,376.63 7 108,124.71 2 101,383.75
公园广场绿化 1 7,261.19 3 11,406.25 4 12,749.89
市政道路绿化 3 15,800.91 3 43,177.48 4 28,910.00
地产景观 2 983.33 5 5,127.46 2 17,901.80
合 计 10 84,422.06 18 167,835.90 12 160,945.44
注:其他项目主要为设计类项目,因占总合同金额比例较小,故此处不予以列示。
2016 年度发行人新获取合同数量和金额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有两点:
①受到国家对生态修复投资增加以及 PPP 项目大力推广的影响,公司 2015
年新获取合同的数量和金额大幅上升,因此 2016 年公司在手订单充足,施工能
力趋于饱和。
②公司 2015 年承接项目如杭州钱江世纪城沿江公园 PPP 项目及湖州经济技
术开发区绿化工程 PPP 项目等项目规模较大、施工内容复杂、施工周期较短,因
此公司为保证在建工程的施工进度以及质量放缓了新项目承接速度。
基于以上两点原因,公司 2016 年有意放缓了获取新合同的速度,从而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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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 2016 年新获取合同数量和金额出现大幅下降。
(2)报告期内公司在手订单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末已获取但尚未执行完毕的合同情况如下:
合同金额(万元)
业务类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生态湿地 118,840.35 137,507.38 81,935.42
公园广场绿化 10,653.57 8,177.30 801.31
市政道路绿化 32,562.39 28,775.63 663.02
地产景观 907.13 7,564.89 11,211.84
其他项目 1,422.44 2,284.71 1,458.93
合 计 164,385.88 184,309.91 96,070.52
注:(1)统计范围为完工进度在 90%以下(含 90%)的合同;(2)合同金额均不包括期末
已中标未签约金额。2016 年末已中标尚未签约的枣琚一级路新建及配套建设项目金额 4.1
亿元;(3)其他项目主要为设计类项目。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在手订单金额分别为96,070.52万元、184,309.91
万元、164,385.88万元,在手订单充足。同时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新
增中标项目合计53,228.11万元,其中新增设计中标项目3,691.24万元,新增工
程中标项目49,536.87万元,并在青海、湖南、云南、河南、湖北及新疆等多个
省份或自治区与相关业主方签订了工程建设的框架协议。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
日,公司新增工程中标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中标项目名称 金额
枣琚一级路新建及配套建设工程施工设计总承包 41,000.00
青海省德令哈市柏树山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6,249.19
银莱阁农庄二期工程 2,287.69
合计 49,536.87
公司目前在手订单充足,且基于已形成的行业美誉度以致潜在客户较多,公
司未来业务发展有较为稳定的保障。
其中,发行人生态湿地项目在手订单 2015 年末较 2014 年末增长 91.85%,
主要是因为发行人近年来顺应生态湿地景观行业的发展趋势,业务发展重点从传
统园林绿化向湿地与生态修复转变,连续承接了多个金额较大的生态湿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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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淮安市白马湖湿地公园项目、杭州钱江世纪城沿江公园 PPP 项目等项目的
实施,奠定了发行人在生态湿地领域的行业地位与竞争优势,有利于发行人在该
业务领域的持续发展。
发行人公园广场绿化项目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在手订单金额分
别为 801.31 万元、8,177.30 万元、10,653.57 万元,呈增长趋势,目前发行人公
园广场绿化项目储备良好,发行人公园广场绿化类业务收入具有可持续性。
发行人市政道路绿化项目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在手订单金额分
别为 663.02 万元、28,775.63 万元、32,562.39 万元,呈增长趋势,目前发行人市
政道路绿化项目储备良好,发行人市政道路绿化类业务收入具有可持续性。
发行人地产景观项目报告期内各期末,在手订单金额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发
行人业务重点转移至生态湿地项目以及因房地产行业易受宏观调控影响故发行
人主动缩减地产景观类业务规模所致。
(3)报告期内签署或执行的主要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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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发行人 2016 年度签署或执行的主要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列示前二十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 取得 结算 合同签署 当期确认
项目名称 合同约定结算时点 合同金额 合同方 实施期
号 类别 方式 方式 时间 收入
杭州萧山钱
江世纪城沿
江开发建设
开发有限责
任公司(PPP
合同、施工合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10%作为预付
同);杭州萧
款,支付合同金额的 10%作为备料款,工程 2015.11.05
165,734.00 山钱江世纪
杭州市萧 过程中进度付款由双方协商支付,合同约定 ( PPP 合
( PPP 项 城 沿 江 建 设 建设期:
山钱江世 的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工作整体全部完成并达 同);
PPP 招投 目 ) ; 开发有限公 300 天;
1 纪城沿江 电汇 到五方验收标准后,支付至跟踪审计与承包 2015.12 33,206.09
项目 标 73,793.38 司、中城建第 运营期:
公园 PPP 人、发包人共同确定的预算造价的 90%,工 (施工合
(施工、承 八 工 程 局 集 10 年
项目 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竣工结算经政府最终审 同、承包协
包总价款) 团 杭 州 第 一
计后支付至审计造价的 95%;工程竣工结算 议)
建设有限公
审定价的 5%留作工程质量保证金
司、中城建第
十三工程局
有限公司(施
工合同、承包
合同、承包协
议)
分期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按照合作公 淮安市白马
2014.06.04
司实际累计投入分期工程的建安费,分三年 湖规划建设
( PPP 协 建设期:3
淮安市白 支付分期工程收购款,分期工程首期收购款 管理办公室
PPP 招投 议); 年;
2 马湖湿地 电汇 为合作公司实际累计投入分期工程的建安费 100,000.00 ( PPP 合 17,619.39
项目 标 2014.07.01 运营期:3
公园项目 的 40%,加上当期建设单位应支付的收购利 同);淮安市
(施工合 年
息;分期工程第二期收购款的合作公司累计 白马湖规划
同)
投入分期工程的建安费的 30%,加上当期建 建设管理办
1-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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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项目 取得 结算 合同签署 当期确认
项目名称 合同约定结算时点 合同金额 合同方 实施期
号 类别 方式 方式 时间 收入
设单位应支付的收购利息,分期工程第二期 公室、淮安市
收购款于本项目分期工程验收合格或交付工 白马湖湿地
期工程之日届满一年的次日起 15 个工作日 公园投资开
内支付;分期工程第三期合作公司实际累计 发有限公司
投入分期工程的建安费的 30%加上当期建设 (施工合同)
单位支付的收款利息
合同签订及项目公司注册资金全部到位、并
且项目开工一周后,支付合同价的 8%作为预
山东水泊梁 建设期:
梁山县龟 付款;按月进度支付工程款,付款比例为审 2016.01
山城建投资 不超过 1
山河综合 PPP 招投 定价的 80%,其中,按月完成审定价的 10% ( PPP 合
3 电汇 12,375.86 有 限 公 司 年; 7,192.38
治理 PPP 项目 标 扣除预付款,扣完为止;在获得融资之前, 同、施工合
(PPP 合同、 运营期:
项目 账户上必须有 500 万以上资金不得动用;项 同)
施工合同) 11 年
目竣工验收后,付到总审定价的 95%;保修
及保活养护期满后,无息付清余款
每月 25 日施工承包人上报当月完成工程量
及造价(计价原则同 PPP 主合同)经监理公 浙江湖州环
司确认后 5 天内,项目公司按当月完成工程 2015.11.04 太湖集团有
湖州经济 建设期:
造价的 65%予以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项 ( PPP 合 限公司(PPP
技术开发 720 天;
PPP 招投 目公司在 5 天内应累计支付不低于已完工程 同); 合同);
4 区绿化工 项目
电汇 30,200.00 运营期: 5,612.56
标 造价的 75%工程款(含工程预付款)。竣工 2016.04.01 湖州创景生
程 PPP 项 建设期+6
后,承包人应在两个月内提交竣工结算,结 (施工合 态建设开发
目 年
算批复后,付至批准结算价的 95%。竣工验 同) 有限公司(施
收合格,保修期满,一个月内结清尾款(延 工合同)
期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发包人不承担)
2014.05.07
青岛临港 根据工程量完成情况按月支付,但不超过完 ( 施 工 合
经济开发 普通 招投 承兑、电 成工程量 70%;提交竣工报告两年内支付最 同); 山东路桥集
5
项目 标 汇
16,000.00 730 天 5,490.93
区园区提 终结算价的剩余部分,同时支付相应资金成 2016.01.10 团有限公司
升项目 本 (补充协
议)
1-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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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项目 取得 结算 合同签署 当期确认
项目名称 合同约定结算时点 合同金额 合同方 实施期
号 类别 方式 方式 时间 收入
昆明新城
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高新技术
总额的 10%作为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以银行
产业基地
转账方式拨入承包人为本项目开具的专项账 昆明国家高
第三轮园
户;施工工程中,根据工程量报表按月拨款 新技术产业
博园中央 普通 招投
6 电汇 至审核完成工作量的 70%;工程竣工验收后, 2015.12.16 7,468.74 开 发 区 国 有 360 天 4,523.35
商务区景 项目 标
工程造价以审计结果为准,造价审计完成后 资产经营有
观 公 园
发包人支付至审计总造价的 95%,剩余 5% 限公司
(昆明之
作为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二十天内一
眼)建设
次性付清
项目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支付到合同价
款的 40%,第一次付款届满 12 个月支付到合 大名县住房
大名县植 普通 招投
7 电汇 同价款的 70%,第一次付款届满 24 个月支付 2015.07.15 7,708.19 和城乡建设 270 天 4,447.40
物园项目 项目 标
到审定总价的 95%,扣留 5%的质量保证金, 局
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如数返还
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月报(每月 25 日上报)
吉木萨尔 经发包人核定后,支付本期工程价款的 70%;
镇北风貌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价的 70%工
新疆兴德隆
改造(绿 普通 招投 程价款;工程审计完成后支付到合同价的
8 电汇 2016.10 14,523.00 建 筑 安 装 工 415 天 3,950.63
化提升改 项目 标 95%工程价款;余款在养护期满后付清。每
程有限公司
造二期) 次付款前,承包人应提供对等金额的有效发
项目 票,当款项付至合同价的 95%时,承包人应
提供全额发票
回购期起始日为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每年一
期,共 5 期。第一期为回购期起始之日三个 郑州高新技
郑州市高
月内支付总价款的 35%;第二期付至总价款 术产业开发
新区锦和 BT 项 招投
9 电汇 的 55%;第三期付至总价款的 70%,第四期 2015.01 11,200.00 区管理委员 300 天 2,890.46
公园建设 目 标
付至总价款的 85%,第五期付至总价款的 会市政管理
项目
100%。在第一笔回购款支付后,每 12 个月 局
支付一次,直至支付完毕
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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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项目 取得 结算 合同签署 当期确认
项目名称 合同约定结算时点 合同金额 合同方 实施期
号 类别 方式 方式 时间 收入
在建设期按进度支付每月完成施工计量总投
资的 30%工程款,在工程开工之日起 12 个月
内支付已完成工程量总投资的 40%;若工程 濮阳县市政
濮阳县龙 工期(以具体开工时间为准)超过 12 个月, 园林管理局、
普通 招投
10 文化公共 电汇 则在第 13 个月内支付已完成工程量总投资 2015.09.28 9,242.23 濮 阳 县 城 市 720 天 2,525.82
项目 标
绿地项目 的 40%;若在 12 个月内完成,则提前支付已 建设投资开
完成工程量总投资的 40%;在工程开工 24 个 发有限公司
月内支付决算总投资的 70%;在工程开工 36
个月内支付结算总投资的 100%
甲方在 2017 年春节前支付乙方完成实际工 2015.05.20
武功县武 程量总价的 30%工程款:主体工程在 2017.5 (施工协
武 功 县 有 邰 2015.05.2
功镇漆水 普通 招投 月底前验收通过,将在 2017.6.30 另行支付乙 议)
11 电汇 11,024.20 置 业 有 限 责 8-2016.12. 2,450.96
河湿地工 项目 标 方完成实际工程量总价的 40%,所有工程审 2016.04.30
任公司 31
程 计完成后甲方再行支付实际总工程量总价的 (补充协
20%,工程质量保证金按照主合同约定履行 议)
在建设期按进度支付每月完成施工计量总额
的 30%工程款,在开工之日起 12 个月内支付
濮阳县金 已完成工程量总投资的 40%;若工程工期(以
堤河水生 具体开工日期为准)超过 12 个月,则在第 濮阳县城市
普通 招投
12 态综合治 电汇 13 个月内支付已完成工程量总投资的 40%; 2016.03.08 8,027.59 建 设 投 资 开 365 天 2,291.73
项目 标
理项目一 若在 12 个月内完成,则提前支付已完成工程 发有限公司
标段 量总投资的 40%;在工程开工 24 个月内支付
决算总投资的 70%;在工程开工 36 个月内支
付结算总投资的 100%
32,102.93 东兰县林业
东兰县坡
( PPP 合 局 ( PPP 合 建设期:
豪湖生态 工程预付款 10%,每月按工程进度支付 80%
PPP 招投 同 ) ; 同); 547 天;
13 保护与旅 项目
电汇 的进度款,审计结束付到审计价的 95%,留 2016.08 1,695.39
标 24,537.00 东兰县绿珠 运营期:
游 建 设 5%的质保金。 ( 施 工 合 坡豪湖建设 8.5 年
PPP 项目 同) 开发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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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项目 取得 结算 合同签署 当期确认
项目名称 合同约定结算时点 合同金额 合同方 实施期
号 类别 方式 方式 时间 收入
司(施工合
同)
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
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90%,工程变更部分
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70%(绿
化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审
广西邕江
计单价的工程量的 90%);工程完工验收达 南宁交通投
综合整治 普通 招投
14 电汇 到质量要求,结算经南宁市审计局或南宁市 2016.09 15,436.18 资 集 团 有 限 360 天 741.79
和开发利 项目 标
公共投资审计中心审定后,且项目工程竣工 责任公司
用工程
资料完成规定移交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
价的 95%(含已支付的):发包人按工程价
款结算总额的 5%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
程质量保修期满后返还(无息)
每月 20 日前乙方上报完成量报表、经监理、
甲方及甲方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后,次
无锡浙大 月 10 日内支付经工程监理与发包人验收合
网新国际 格的当月完成工程量的 70%的工程进度款; 无锡浙大网
科技创新 普通 招投 验收通过且收到发包人和物业公司共同签发 新国际科技
15 电汇 2016.04.02 584.98 80 天 526.94
园项目一 项目 标 的工程移交证书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创新园有限
期绿化景 85%,结算审核完成报告后 10 日内付至工程 公司
观工程 竣工结算造价的 95%;余下 5%作为质量保修
金(不计利息),在保修期满两年后 7 个工
作日内无罚则事项无息退
鹤壁市漓 本项目工程款按三年支付,工程完工并通过
江柳岸住 竣工验收后开始进入支付其,工程竣工后 30 鹤壁市城市
普通 招投
16 宅小区景 电汇 日内支付合同价的 50%,竣工验收满 12 月内 2015 2,985.98 建 设 投 资 有 365 天 326.59
项目 标
观工程项 支付审定工程款的 30%,工程竣工后满 24 个 限公司
目 月支付剩余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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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项目 取得 结算 合同签署 当期确认
项目名称 合同约定结算时点 合同金额 合同方 实施期
号 类别 方式 方式 时间 收入
镇江市城市
本工程竣工时付至合格工程量的 50%(月度
镇江市行 干道工程建
普通 招投 承兑、电 进度款按比例支付),竣工后第二年付至合
17 政机关二 2010.03.30 1,727.55 设办公室、镇 90 天 203.16
项目 标 汇 格工程量总额的 80%,余额净审计后全部付
标段 江市建设工

程代建中心
施工完成 50%且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总价的
中业慧谷.
30%,完成 100%且相应验收合格,支付总价
淮安软件
的 70%,工程全部工程完成并验收合格后, 淮安万恒科
创意科技 普通 招投
18 电汇 支付审计结算价格的 95%,5%作为工程质量 2016.04.05 398.35 技 产 业 园 发 80 天 164.82
园 B 地块 项目 标
保证金,两年后经甲方确认不存在相关质量 展有限公司
道路与雨
问题,扣除相应的未支付维保费后,一次性
污水工程
无息付清
濮阳县污
水处理项 工程完工验收后,支付完成工程金额的 40%; 江苏通达园
普通
19 目(一期 其他 电汇 一年后支付结算金额的 30%,两年后支付结 2015.09.10 569.65 林 工 程 有 限 8 个月 139.04
项目
第 一 部 算金额的 30% 公司
分)工程
在确认完成工程量结果后 14 天内,发包人应
向指定分包人支付当月完成工程量产值的 上海城开(集
70%;在整体工程竣工通过,并经结算后 14 团)无锡置业
上海城开
普通 招投 天内支付至结算价的 95%;景观安装部分二 有限公司、江
20 无锡蠡湖 电汇 2013.02.28 880.06 90 天 70.60
项目 标 年保修期结束后并报请甲方无质量缺陷后支 苏省苏中建
项目
付该部分的余款;绿化部分在一年保修期满 设集团股份
后并报请甲方无质量缺陷后支付绿化部分的 有限公司
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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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发行人 2015 年度签署或执行的主要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列示前二十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 取得 结算 合同签署 当期确认
项目名称 合同约定结算时点 合同金额 合同方 实施期
号 类别 方式 方式 时间 收入
2015.11.05
杭州市萧 ( PPP 合
山钱江世 竞争 同);
PPP
1 纪城沿江 性磋 电汇 见前表 2015.12(施 73,793.38 见前表 300 天 26,936.31
项目
公园 PPP 商 工合同、承
项目 包合同、承
包协议)
2015.11.04
湖州经济
( PPP 合
技术开发
PPP 招投 同);
2 区绿化工 电汇 见前表 30,200.00 见前表 720 天 10,026.56
项目 标 2016.04.01
程 PPP 项
( 施 工 合

同)
淮安市白
PPP 招投
3 马湖湿地 电汇 见前表 2014.06.04 100,000.00 见前表 3年 9,862.34
项目 标
公园项目
郑州市高
新区锦和 BT 招投
4 电汇 见前表 2015.01 11,200.00 见前表 300 天 6,589.37
公园建设 项目 标
项目
濮阳县龙
普通 招投
5 文化公共 电汇 见前表 2015.09.28 9,242.23 见前表 720 天 4,788.04
项目 标
绿地项目
大名县植 普通 招投
6 电汇 见前表 2015.07.15 7,708.19 见前表 270 天 4,334.26
物园项目 项目 标
1-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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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项目 取得 结算 合同签署 当期确认
项目名称 合同约定结算时点 合同金额 合同方 实施期
号 类别 方式 方式 时间 收入
2014.05.07
青岛临港 ( 施 工 合
经济开发 普通 招投 承兑、 同);
7 见前表 16,000.00 见前表 730 天 2,872.29
区园区提 项目 标 电汇 2016.01.10
升项目 ( 补 充 协
议)
在建设期按进度支付每月完成施工计量总
投资的 30%工程款,在工程开工之日起 12
个月内支付已完成工程量总投资的 40%;
濮阳县马 若工程工期(以具体开工时间为准)超过
濮阳县城市
颊河南绿 普通 招投 12 个月,则在第 13 个月内支付已完成工程
8 电汇 2015.01.28 3,134.44 建设投资开 365 天 2,639.08
地景观项 项目 标 量总投资的 40%;若在 12 个月内完成,则
发有限公司
目 提前支付已完成工程量总投资的 40%;在
工 程开 工 24 个 月内支付 决算总投 资的
70%;在工程开工 36 个月内支付结算总投
资的 100%
工程租赁回购期为 4 年,具体支付比例为每
期工程完工后分四年按照 3:3:2:2 支付,即
本项目一期工程完工验收后 30 天内,发包 总投资
人支付招标合同总价款的 30%为第一期租 50,000 万
赁费给合作公司;第一次付款后满 12 个月 元,分三期
汤阴汤河
普通 发包方支付工程结算总价款或招标合同总 建设,第一 汤阴县人民
9 国家湿地 其他 电汇 2015.06.29 3年 2,573.16
项目 价款的 30%作为第二期租赁费给合作公司; 期约 1 亿元, 政府
公园项目
第二次付款后满 12 个月发包方支付工程结 第二期约 2
算总价款 20%作为第三期租赁费给合作公 亿元,第三
司;第三次付款后满 12 个月发包方支付工 期约 2 亿元
程结算总价款的剩余部分作为第四期租赁
费给合作公司,至此所有租赁费用全部付清
1-1-206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项目 取得 结算 合同签署 当期确认
项目名称 合同约定结算时点 合同金额 合同方 实施期
号 类别 方式 方式 时间 收入
2015.05.20
武功县武 ( 施 工 协
议) 2015.05.2
功镇漆水 普通 招投
10 电汇 见前表 11,024.20 见前表 8-2016.12 2,422.01
河湿地工 项目 标 2016.04.30
.31
程 ( 补 充 协
议)
鹤壁市漓
江柳岸住
普通 招投
11 宅小区景 电汇 见前表 2015 2,985.98 见前表 365 天 1,985.78
项目 标
观工程项

工程初步验收前付工程款的 5%,工程施工
亭湖区东
结束并通过相关管理单位初步验收合格后,
绕城公路
付至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 40%,养 盐城市亭湖
(新河路 普通 招投
12 电汇 护期满一年付至已完工程量价款的 70%(要 2015.04.03 1,953.28 区住房和城 40 天 1,945.05
-新洋港 项目 标
求成活率达到 90%以上),余款在养护期 乡建设局
大桥)绿
满后(绿化成活率达 100%),且完成工程
化工程
竣工审计后付清
按月支付进度款,自正式开工之日起计,在
每个月完成计划进度前提下,支付完成合格
工程量价款的 70%,项目一期范围内施工
镇江孔雀 完毕并经当地主管部门验收通过集中交付
镇江幸福基
苑一、二 普通 招投 后,支付至一期已完成工程价款的 85%;
13 电汇 2014.01 1,901.80 业房地产开 743 天 1,901.80
期景观绿 项目 标 剩余区域范围仍执行上述进度款支付方式,
发有限公司
化 合同全部范围内施工完毕并经当地主管部
门验收通过集中交付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85%,本合同结算完成后付至合同结算价款
的 95%,剩余 5%作为质保金
1-1-207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项目 取得 结算 合同签署 当期确认
项目名称 合同约定结算时点 合同金额 合同方 实施期
号 类别 方式 方式 时间 收入
2011.01.05
太湖大道
每月工程进度款按完成工程量的 30%支付, ( 施 工 合
两侧(科
普通 招投 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 40%,养护期满一年 同) 苏州科技城
14 技城段) 电汇 2,957.96 107 天 1,221.24
项目 标 验收合格后,内部审计结束后付至 60%, 2015.01.05 管理委员会
景观整治
国家审计后余款二年内陆续付清 ( 补 充 协
绿化工程
议)
工程进度款按每月的质量合格工程造价的
信达.银 7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5 日内,
合肥庐州房
杏尚郡二 普通 招投 付至完成质量合格工程造价的 80%;工程
15 电汇 2015.05.30 850.68 地产开发有 120 天 850.68
期园林景 项目 标 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价款的 95%,剩余
限公司
观工程 的 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修期结束后,
无息据实支付剩余的 5%质量保修金
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30 日内,付合同价
30%工程款,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付至审
计结算价的 60%+按投标约定利率计算出的
南通老洪 南通市经济
BT 招投 利息费用,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二年付至审计
16 港湿地公 电汇 2013.12.27 10,000.00 技术开发区 172 天 841.94
项目 标 结算价的 80%+按投标约定利率计算出的利
园 总公司
息费用,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三年付至审计结
算价的 100%+按投标约定利率计算出的利
息费用
回购期总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项目经竣工
综合验收合格移交之日起满 6 个月后的 15
龙岩大锦
个工作日内开始第一期支付,每间隔满 6
山环山路
个月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开始下一期支付, 龙岩城市发
沿线园林 BT 招投
17 电汇 共分 6 期支付,每期支付价款的比例分别设 2012.11.03 5,992.00 展集团有限 360 天 767.65
绿化工程 项目 标
定为:第一、二期各为 20%,第三、四、 公司
(BT)项
五、六期各为 15%,工程质保金也按上述

的比例返还。如甲方有偿还能力,有权提前
回购,并扣回相应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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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项目 取得 结算 合同签署 当期确认
项目名称 合同约定结算时点 合同金额 合同方 实施期
号 类别 方式 方式 时间 收入
在建设期按进度支付每月完成施工计量总
投资的 30%工程款,在工程开工之日起 12
个月内支付已完成工程量总投资的 40%;
若工程工期(以具体开工时间为准)超过
濮阳马颊 江苏森洋环
普通 12 个月,则在第 13 个月内支付已完成工程
18 河南绿地 其他 电汇 2015 803.08 境建设集团 365 天 589.87
项目 量总投资的 40%;若在 12 个月内完成,则
绿化工程 有限公司
提前支付已完成工程量总投资的 40%;在
工 程开 工 24 个 月内支付 决算总投 资的
70%;在工程开工 36 个月内支付结算总投
资的 100%
濮阳县污
水处理项 工程完工验收后,支付完成工程金额的 江苏通达园
普通
19 目(一期 其他 电汇 40%;一年后支付结算金额的 30%,两年后 2015.09.10 569.65 林工程有限 8 个月 553.27
项目
第 一 部 支付结算金额的 30% 公司
分)工程
每月 5 日乙方将上月已完工工程量资料整
理好,交监理及甲方现场代表进行审核,每
月 10 日将审核好的工程量交甲方成本中心
进行复核。复核无异议后,乙方按复核好的
价款,并同比例扣回甲供苗木款后之 50%
九如城康 开具工程发票。每月 25 日支付上月工程进 无锡九如城
普通 招投
20 复医院景 电汇 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并将完整的竣工验收资 2015.05.25 710.00 养老产业发 100 天 511.46
项目 标
观工程 料移交至业主档案室存档,且结算完成后付 展有限公司
至结算总价的 60%,结算价的 30%作为乙
方按预售房市场价购买九如城在售房产的
购房款,工程结算完成一年后付至结算价的
95%,工程结算完成两年后付至结算价的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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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发行人 2014 年度签署或执行的主要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列示前二十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 取得 结算 合同约定 合同签署 当期确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合同方 实施期
号 类别 方式 方式 结算时点 时间 认收入
淮安市白
马湖湿地 PPP 招投 19,432.8
1 电汇 见前表 见前表 100,000.00 见前表 3年
公园 PPP 项目 标
项目
南通老洪
BT 招投
2 港湿地公 电汇 见前表 2013.12.27 10,000.00 见前表 172 天 8,738.23
项目 标
园一期
青岛临港
经济开发 普通 招投
3 电汇 见前表 见前表 16,000.00 见前表 730 天 6,780.14
区园区提 项目 标
升项目
单项工程工期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完
永年县广
工当月支付到已确认完成工程款的 30%,
府古城环
再次付款时间以第一次付款时间届满 12 个 永年县广府
水观光走
BT 招投 月,30 天内支付到审定总价款的 60%,最 古城文化旅
4 廊及岛屿 电汇 2014.11.18 15,862.56 280 天 5,899.77
项目 标 后一次付款时间以第一次付款时间届满 24 游开发管理
工程(A
个月,30 天内支付到审计总价款的 100%; 委员会
标段、B
如回购款项发包方未按时支付承包方,发包
标段)
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两倍支付
潘安湖湿 工程项目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付至
地公园二 合同价款的 40%,工程项目竣工并验收合
徐州市贾汪
期基础设 格满一年付至审计价款的 70%,工程项目
普通 招投 电汇、 都市旅游投
5 施及 B、 竣工并验收合格满两年扣除已付款项和质 2014 2,327.27 120 天 3,760.95
项目 标 承兑 资发展有限
C、D 区景 保金后,付清结算审计价款的余款(5%的
公司
观绿化工 质保金除外)。5%质保金在养护期满移交
程 给发包方 15 天后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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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项目 取得 结算 合同约定 合同签署 当期确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合同方 实施期
号 类别 方式 方式 结算时点 时间 认收入
工程竣工的第一个农历年前支付合同款已
滨海新区 完工程量的 50%,竣工 1 年并经审计后付
新城区盐 至审计价的 75%,竣工 2 年并经审计后付
江苏老坝港
土 绿 化 普通 招投 电汇、 至审计价的 90%,余款在下一年度结清(扣
6 2014 3,466.20 沿海开发有 65 天 3,377.12
( 2014-2 项目 标 承兑 除因质量缺陷发生的维修费用)。所有工程
限公司
015 项目) 款项的支付均须扣除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款
三标段 及暂列金。调整价款(包括暂估价)在进度
款中暂不支付,待审计结算后支付
乌兰察布
综合物流
本工程采用“4:3:3”付款方式,工程款
产业园区 乌兰察布综 2014.01.1
普通 招投 分三年支付完成,第一年支付工程量结算价
7 道路绿化 电汇 2014 2,984.76 合物流产业 5-2014.06 2,926.94
项目 标 的 40%,第二年支付工程量结算价的 30%, .30
工程(续 园区
第三年根据绿化成活率支付工程款的 30%
建)第二
标段
嘉祥县环
湖 西 路
(含东湖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内付工程总造 嘉祥县住房
普通 招投
8 景区南段 电汇 价的 40%;第二年内付工程总造价的 30%, 2013.05.20 1,611.05 和城乡规划 120 天 2,665.79
项目 标
A 区)景 第三年内付工程总造价的 30% 建设局
观绿化工

工程项目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付至
贾汪区凤 合同价款的 40%,工程项目竣工并验收合 徐州市贾汪
凰泉湿地 普通 招投 电汇、 格满一年付至审计价款的 70%,工程项目 区政府投资
9 2014 2,844.99 60 天 2,255.62
公园二期 项目 标 承兑 竣工并验收合格满两年扣除已付款项和质 项目代建中
工程 保金后,付清结算审计价款的余款(5%的 心
质保金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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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项目 取得 结算 合同约定 合同签署 当期确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合同方 实施期
号 类别 方式 方式 结算时点 时间 认收入
在建设期按进度支付每月完成施工计量总
投资的 30%工程款,在工程开工之日起 12
月之内支付已完工工程量总投资的 40%;
若工程工期(以具体开工时间为准)超过
河南濮阳
12 个月,则在第 13 个月内支付已完成工程 濮阳县城市
县金堤河 普通 招投
10 电汇 量总投资的 40%;若在 12 个月内完成,则 2013 2,281.67 建设投资开 184 天 2,095.17
国际湿地 项目 标
提前支付已完成工程量总投资的 40%;在 发有限公司
公园
工 程开 工 24 个 月内支 付决算总 投资 的
70%;在工程开工 36 个月内支付结算总投
资的 100%,发包方应配合承包方做好融资
工作
合同价款 10%作为工程预付款。承包人于
每月月末前提交完成工作量计量报告,发包
人核实后于次月月中支付工程进度款,拨款
额为完成工作量(含设计变更工作量)工程
无锡市地
费部分的 75%,工程交工后付至合同价中工
铁 1 号线
普通 招投 承兑、 程费部分的 75%;变更价款同期结算。养护 无锡地铁集
11 沿线景观 2013.11.07 1,988.29 153 天 1,908.28
项目 标 支票 费部分待考评后,视考评结果分期支付。竣 团有限公司
绿化工程
工验收合格,发承包方与接管单位办理交接
1 标段
手续,审计结朿,且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移
交业主档案管理部门后,付至工程费部分的
90%;养护期满一月内结清尾款。付款时,
承包人应出具无锡市税金发票
甲方在工程完工后,按照“4:3:3”模式,即
在工程完工后 30 天内支付总投资的 40%,
广府旅游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工期(以具体开工时 邯郸市交通
专线花海 BT 招投
12 电汇 间为准)超过 12 个月,则在第 13 个月内支 2014.11.27 7,593.59 运输局公路 300 天 1,826.38
绿廊景观 项目 标
付已完成工程款的 40%,在第一次付款后 工程管理处
绿化工程
满 12 个月内支付结算总价款的 70%,在第
一次付款后满 24 个月内支付结算借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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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项目 取得 结算 合同约定 合同签署 当期确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合同方 实施期
号 类别 方式 方式 结算时点 时间 认收入
100%,回购资金的支付按第一次付款的时
间点
预付款按合同金额的 20%拨付,预付款的
青岛广水 起扣点从工程进度款超过合同价 40%时起
路(达川 扣,工程预付款的扣回方式为一次性全额扣 青岛市市政
普通 招投
13 路-规划 电汇 回;进度款按月完成形象进度款拨付,每月 2012 1,669.82 建设发展有 200 天 1,752.23
项目 标
四号线) 拨付当月已完工作量的 80%,如当月形象 限公司
道路绿化 进度未按计划完成,则不予拨付,待下月形
象进度同时完成时给予拨款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后 30 个工作
东快速路
日内付至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下同)
(通甲河
的 40%;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的
-通吕运
普通 招投 30 个工作日内且养护期满,则付至审计审 南通市园林
14 河)两侧 电汇 2014.08 1,383.75 109 天 1,242.10
项目 标 定价的 70%;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 绿化管理处
绿化带景
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根据审计审定价结清余
观工程 H
款(如审计审定价未出具的,付至合同价的

90%,余款待审计审定价出具后结清)
甲方按 5+3+2 付款形式三年内付清工程款。
每单项工程施工完成后,甲方按核定值的工
滨州西沙 程量 50%支付工程款,甲方十个工作日内
河连接段 完成产值核定,两周内拨付工程款,每单项
滨州经济开
及连接线 工程完工验收后满一周年 7 日内甲方支付
普通 招投 发区基础建
15 景观绿化 电汇 乙方该单项工程总造价款至 80%,每单项 2014.03.01 4,000.00 2年 1,210.12
项目 标 设工程指挥
工程投融 工程合同养护期满后,经双方验收合格,乙

资建设项 方及时提报工程计算资料,工程最终造价以
目 甲方审定值为准,在审计机关出具正式审计
报告后,剩余工程款(含保修款)一起支付
给乙方,结清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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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项目 取得 结算 合同约定 合同签署 当期确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合同方 实施期
号 类别 方式 方式 结算时点 时间 认收入
承包人应在每月 25 日前向发包人或监理工
程师提交当月已完工工程量(需相关部门验
收合格后)及相应合同价款的支付报告,发 江苏苏盐沿
苏盐合作
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后 7 天内按设 海合作开发
园区港区
计图纸核实已完工工程量及相应合同价款, 有限公司
片 同 升
普通 招投 并与次月 10 日前支付经发包人或监理工程 (代建单
16 路、同升 电汇 2014.07.10 1,290.75 100 天 1,184.31
项目 标 师核定的相应合同价款的 30%,工程竣工 位:江苏苏
河、同庆
后满两个月经发包人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 盐沿海合作
路景观绿
的 40%;养护期满一年苗木成活率达 95% 开发有限公
化工程
以上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 75%;养 司)
护期满两年苗木成活率达 100%,经审计后
结清。
工程开工后,根据形象进度拨付合同价
平度市林 10%;工程进度达到 50%,拨付至合同价
业局大沽 普通 招投 30%: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合同价 50%; 平度市林业
17 电汇 2013 1,094.77 90 天 763.87
河绿化工 项目 标 验收合格 1 年后,无质量缺陷拨付至合同价 局
程八标段 70%, 年后无质量缺陷拨付至审定价 90%,
余款 1 年后拨付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30%;乔灌木
张家口市 种植工程、水电安装工程、道路墙体维修安
2014.10.1
府广场景 普通 招投 装工程完工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40%;全部 张家口市园
18 电汇 2014.10.18 720.56 8-2015.05 752.21
观绿化提 项目 标 工程完工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林绿化局 .30
升工程 1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最终价的 95%,
养护期结束 30 日内支付全部最终价款
1)根据月工程进度,每期按照审批工程计
九里河生
量款的 45%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结算
态环境整 无锡锡东新
普通 招投 支票、 审计后 15 日内支付至审定价的 50%。(2)
19 治映月湖 2012.07 3,768.89 城建设发展 180 天 676.95
项目 标 承兑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 15 日内,支付
中央公园 有限公司
审定工程价款的 15%。若审定工程价款没
Ⅱ标段
有确定,则按经发包人审核确定的承包人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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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项目 取得 结算 合同约定 合同签署 当期确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合同方 实施期
号 类别 方式 方式 结算时点 时间 认收入
完工程量总和支付 15%
3)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 15 日内,再
支付审定工程价款的 15%。
4)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满三年且保修期满后
15 日内,再支付审定工程价款的 20%
工程开工前发包人支付合同总额 20%的价
款作为预付款;工程进度达到 60%,经验
龙口市徐 龙口市滨海
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 20%;工程完
福文化园 普通 招投 生态建设投
20 电汇 工并验收合格后,工程款支付至合同总额的 2011.08.09 4,530.90 326 天 283.29
(三期) 项目 标 资开发有限
6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一个月内支
园建工程 责任公司
付合同总叙的 2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两
年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20%
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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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项目中除杭州市萧山钱江世纪城沿江公园 PPP 项目、濮阳马颊河南绿
地绿化工程项目、濮阳县污水处理项目和汤阴汤河国家湿地公园项目外,其他项
目均以招投标方式取得。杭州市萧山钱江世纪城沿江公园 PPP 项目为中国城建
开发有限公司、中城建第六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和发行人联合体通过竞争性磋商
方式取得,已于 2015 年 8 月 14 获得《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濮阳马颊河南绿
地绿化工程项目为发行人通过商业谈判从江苏森洋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包
取得,该分包已获得建设方濮阳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同意;濮阳县污
水处理项目为发行人通过商业谈判从江苏通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分包取得,该分
包已获得建设方濮阳县引黄调蓄及生态水系工程建设管理局的同意。汤阴汤河国
家湿地公园项目的建设单位系汤阴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相关规定,该项目应当履行招投标。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该项目尚未履行招
投标程序。针对该项目,汤阴汤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已出具说明,确认相
关手续正在履行和完善中,不存在违规情况;同时,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席惠明、
浦建芬出具《承诺函》:“若东珠景观因汤阴汤河国家湿地公园项目未履行招投
标程序引致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或造成应收账款的损失,则本人无条件
地全额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东珠景观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五)主要原材料及其供应情况
1、近三年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发行人生态环境与景观建设工程施工业务对外采购的原材料或服务主要包
括园林绿化苗木、机械、建筑材料和劳务等。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外采购的具体
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材料费用 38,299.54 54.98 32,372.13 54.51 17,794.23 35.65
机械费用 12,886.69 18.50 11,184.67 18.83 17,846.87 35.76
人工费用 9,252.73 13.28 7,336.26 12.35 9,560.57 19.16
专业分包 7,819.89 11.23 7,285.44 12.27 3,722.13 7.46
费用类 1,398.24 2.01 1,211.75 2.04 984.66 1.97
合 计 69,657.09 100.00 59,390.25 100.00 49,908.46 100.00
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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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报告期内材料明细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苗木 23,625.31 15,849.20 9,140.61
硅酸盐材料 4,931.87 4,578.12 6,159.87
商砼及水泥预制件 1,587.62 3,955.06 621.46
黑色金属 1,180.96 3,197.67 146.36
电器材料 2,144.03 1,111.88 164.82
水暖材料 1,650.79 1,488.96 137.77
木材及其他 3,178.97 2,191.24 1,423.35
合 计 38,299.55 32,372.13 17,794.24
2、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
发行人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的毛利率分别为 31.23%、32.41%
和 28.89%,盈利能力较强,原材料价格波动未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明显影响。
发行人采购的原材料或服务主要包括园林绿化苗木、建筑材料、机械租赁和劳务
等。其中,景观绿化苗木主要包括香樟、栾树、无患子、广玉兰等;建筑材料则
包括石材、水泥、砂石和钢材等。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类苗木、建筑材料的采购均价总体上变动不大,部分常
规苗木、建筑材料由于市场供给充分,采购价格略有下降;部分苗木、建筑材料
采购价格有一定幅度的上涨。机械租赁及劳务服务,发行人按照项目所在地的市
场行情,在询价的基础上与供应商商定采购价格。
发行人已经建立了完善的材料采购流程控制体系,由招投标部门和施工部门
一起向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建立公司统一的材料信息体系并向施工部门公开,
保证各施工部门获得质优价廉的材料,实现了经济、科学的批量采购,并根据施
工计划合理安排材料库存,使材料的供应和购进价格保持相对稳定,降低材料价
格波动对公司成本控制的影响。
3、公司近三年主要供应商情况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发行人前 5 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表
所示:
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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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万元) 占营业成本比例(%)

1 青岛远达路桥有限公司 4,263.39 6.12
郑州广园园林绿化工程有限
2 2,304.76 3.31
公司
江苏中宇生态工程股份有限
3 2,297.50 3.30
公司
4 南通顺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132.45 3.06
5 杭州正方商品混凝土搅拌厂 1,667.42 2.39
合 计 12,665.52 18.18
2015 年度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万元) 占营业成本比例(%)

江苏省乾通建设工程有限公
1 5,162.00 8.69

2 无锡枫和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2,555.30 4.30
3 江苏宏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63.93 3.48
4 无锡华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60.16 3.47
5 蔡望飞 1,701.53 2.86
合 计 13,542.92 22.80
2014 年度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万元) 占营业成本比例(%)

1 扬州瑞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206.30 8.43
2 淮安骏扬工贸有限公司 4,129.53 8.27
3 青岛东方海龙商贸有限公司 1,883.48 3.77
锡山区东亭华介明土石方工
4 1,634.55 3.28
程队
5 南通峰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771.41 3.55
合 计 13,625.27 27.30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发行人前 5 名供应商合计的采购额占当
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7.30%、22.80%和 18.18%,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
单个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采购总金额 50%的情况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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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
及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前 5 名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在
其中占有权益。
4、机械费用、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的具体内涵
(1)具体含义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
(建标[2013]44 号)规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按照费用构成要素划分:由人工
费、材料(包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
费和税金组成。”“施工机具使用费:是指施工作业所发生的施工机械、仪器仪
表使用费或其租赁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以施工机械台班耗用量乘以施工机械台
班单价表示,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由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拆费及场
外运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和税费等七项费用组成。机械费用为发行人的主要
成本构成之一。发行人部分项目较大,对机械使用量较大,多因清理淤泥、垃圾
挖运、混凝土破碎等而产生的相关机械费用。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24 号)
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本办法所称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以下简
称专业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
他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完成的活动。”专业分包是指工
程非主体结构部分的分包。根据发行人的声明并经查阅发行人与供应商签订的专
业分包合同,发行人的专业分包在道路沥青面层摊铺、配套管理用房、配电房等
分项上较为常用,但因项目的实际情况、工期长短、工程量等因素差异较大。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24 号)
第五条第三款规定:“本办法所称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
承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
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劳务分包主要涉及人工采购。
根据发行人的声明并经查阅发行人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发行人通常将
景观工程中涉及劳务工作交由劳务分包队伍进行现场作业,并依据项目工程量来
确定分包合同的金额,主要涉及绿化种植养护、景观面层材料铺装等劳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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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因项目而有所差异。
(2)是否存在规避劳务派遣相关规定的情形
发行人在使用和租赁机械、采用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时,为发行人提供服务
的供应商主要系工程队、建筑工程公司、劳务公司等,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发
行人系向供应商采购完成某项工作任务的服务,供应商按照发行人要求交付一定
工作任务,双方按照工序单价和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不存在约定工作的劳动者
人数及占比、平均工资水平、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等事宜的情形,发行人
与供应商的劳动者之间不存在劳务派遣用工关系;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行人各
项目部负责劳务分包过程中的技术指导,从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等现
场管理工作或者专业分包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及安全等监督检查工作,未发
生以劳务外包的名义,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供应商的劳动者的情形。
5、机械费用情况
报告期发行人机械费用前五名情况如下:
供应商名称 2016 年度支付金额(元) 支付标准
常熟市尚湖镇冶塘大地造田工程队 10,721,937.00 台班小时、土方量结算
锡山区东亭华介明土石方工程队 9,899,065.00 工程量、定额结算
扬州瑞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539,959.00 工程量、定额结算
淮安市金正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4,800,000.00 工程量、定额结算
锡山区文成土方工程队 4,666,672.66 台班小时、土方量结算
合 计 38,627,633.66
供应商名称 2015 年度支付金额(元) 支付标准
锡山区东亭华介明土石方工程队 16,223,071.38 台班小时、土方量结算
常熟市碧溪新区阿峰土石方工程队 10,387,636.50 台班小时、土方量结算
锡山区文成土方工程队 7,984,092.00 台班小时、土方量结算
常熟市尚湖镇冶塘大地造田工程队 7,325,359.00 工程量、定额结算
蔡望飞 5,817,463.33 工程量、定额结算
合 计 47,737,6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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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2014 年度支付金额(元) 支付标准
锡山区东亭华介明土石方工程队 4,873,451.50 台班小时、土方量结算
射阳县临海镇秀连建筑机械租赁服
2,632,010.00 台班小时、土方量结算
务部
无锡市兴创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1,749,318.00 工程量、定额结算
蔡望飞 1,681,100.00 台班小时、土方量结算
无锡市越海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656,631.00 工程量、定额结算
合 计 12,592,510.50
6、劳务分包情况
(1)劳务分包服务内容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生态景观行业,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务通常具有施工地域
跨度大、工程建设内容多样、时间性强、工程业务相对分散的特点。为提高生产
效率,根据现场施工需要,公司通常将园林绿化工程中涉及的部分劳务工作及部
分专项工程交由劳务分包队伍及专业分包队伍进行现场实施。由公司各项目部负
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控制、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等具体现场管理工作。
对劳务和专项工程进行外包是生态景观行业的普遍做法。
报告期内发行人劳务分包前五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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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向发行人提供劳务分包服务的主要企业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法定代 成立 注册 是否存在
序号 名称 住所 金额 股东情况
表人 日期 资本 关联关系
南通顺嘉市政工 如东县新店镇双虹桥村一组 孙宏平、陈
1 陈小兵 2013/12/17 1,118 920.00 否
程有限公司 (工业集中区) 小兵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星都总
云南厚尚建筑劳 郑艳艳
2 郑艳艳 部基地 053 幢 1 单元 3 层 301 2016/3/23 100 762.00 否
务有限公司 金泽文

六安市联诚建筑 毛龙敏
3 毛龙武 安徽省六安市大别山路 2006/4/5 600 610.39 否
劳务有限公司 费成兵
金湖祥润劳务有 金湖县吕良镇赤水村赤水路 1
4 王祥 2015/5/25 500 485.44 王祥 否
限公司 号
邯郸市肥乡区范
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辛安镇
5 庄绿化工程有限 张增福 2015/3/26 300 448.67 张增福 否
镇范庄村村内
公司
2015 年向发行人提供劳务分包服务的主要企业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法定代 成立 注册 是否存在
序号 名称 住所 金额 股东情况
表人 日期 资本 关联关系
河南源发园林绿
1 涂琴 潢川县万亩花木精品博览园 2006/3/10 1,080 1,286.05 涂琴 否
化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省乾通建设 李柏
2 李柏 射阳县合德镇人民路 177 号 2010/8/24 4,068 940.00 否
工程有限公司 游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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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 成立 注册 是否存在
序号 名称 住所 金额 股东情况
表人 日期 资本 关联关系
惠山区洛社镇杨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杨市星 个体工商 经营者:
3 市春东河道整治 孙春东 2010/1/5 540.00 否
火东大街 户 孙春东
工程队
濮阳开州投
河南濮兴路桥工
4 张志超 濮阳县解放路北段 295 号 2005/6/2 10,000 536.49 资集团有限 否
程有限公司
公司
平邑卓越建筑工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平邑镇
5 李培绪 2014/3/25 50 348.04 李培绪 否
程有限公司 建设路南段路西
2014 年向发行人提供劳务分包服务的主要企业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法定代 成立 注册 是否存在
序号 名称 住所 金额 股东情况
表人 日期 资本 关联关系
南通峰逸建设工 启东市汇龙镇长龙街 20 号楼 姜峰云
1 姜峰云 2010/9/29 2,000 1,771.41 否
程有限公司 161-163 门市 陈勇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安澜北
淮安市正盛劳务 朱佳佳
2 朱佳佳 路 3 号总部经济园区 26 号楼 2014/9/24 200 885.52 否
有限公司 王莹
303 室
无锡华航建设工 王爱平
3 于华松 无锡市新惠路 12 号 402 室 2010/8/18 1,000 701.11 否
程有限公司 于华松
河北居然建筑装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滏东路 郭树利
4 郭树利 2011/12/13 300 434.69 否
饰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局家属院 2-1-10 号 杨寿福
王新华
南通威华园林绿 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 C-116 地
5 王芬 2005/3/14 1,008 322.98 王道驹 否
化工程有限公司 块七组团西块底层营业房 A6
王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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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情况
①未取得劳务分包资质企业情况
报告期内为发行人提供劳务分包服务的企业中存在部分未取得相关劳务分包资质的情形,未取得资质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A、2016 年度
单位:万元
序 法定代 成立 注册 合作金
名称 住所 经营范围 股东 合作情况
号 表人 日期 资本 额
昆明新城高新
建筑劳务分包;人力资源信 技术产业基地
云南省昆明
息咨询(国家限制项目除 第三轮博园中
云南厚尚建 市官渡区星
外);市场营销策划;企业营 郑艳艳 央商务区景观
1 筑劳务有限 郑艳艳 都总部基地 2016-03-23 100 762.00
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金泽文 公园(昆明之
公司 053 幢 1 单元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眼)建设项目
3 层 301 号
开展经营活动) 硬景部分等的
劳务施工
金湖县吕良 劳务派遣;建筑材料、五金 淮安市白马湖
金湖祥润劳
2 王祥 镇赤水村赤 2015-05-25 500 产品、电气机械、电器、电 王祥 湿地公园 PPP 485.44
务有限公司
水路 1 号 线电缆、装饰装璜材料(除 项目劳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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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法定代 成立 注册 合作金
名称 住所 经营范围 股东 合作情况
号 表人 日期 资本 额
危险化学品)、劳保用品销
售;房屋修缮;水利工程施
工;机电设备安装服务;建
筑劳务分包;经济与商务咨
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绿化工程施工;花卉、苗木
邯郸市肥乡 河北省邯郸 种植、销售;园林绿化养护
区范庄绿化 市肥乡区辛 管理、乡村街道硬化及墙体 大名植物园工
3 张增福 2015-03-26 300 张增福 448.67
工程有限公 安镇镇范庄 整修、环卫清理。(依法须经 程绿化施工
司 村村内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市奉贤 为国内企业提供劳务派遣服 钱江世纪城安
上海市平瑞 区南桥镇西 务,自有设备租赁(不得从 全生态(沿江
袁琛琳
4 劳务派遣有 施洪平 渡南渡村 2012-04-20 50 事金融租赁),物业管理,人 景观带)一期 174.00
施洪平
限公司 125 号 7 幢 工搬运服务,会务服务,展 工程景观基
623 室 览展示服务,保洁服务,绿 础、市政管线
1-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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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法定代 成立 注册 合作金
名称 住所 经营范围 股东 合作情况
号 表人 日期 资本 额
化养护,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项目的施工
日用百货、工艺礼品、文具
用品、办公用品的批发、零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钢结构工程、城市及道路照
明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园
林绿化工程、机电安装工程、
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智能化
濮阳县龙文化
江苏伟琪建 无锡市新区 系统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
公园绿地工程
5 设工程有限 韩玉财 长江北路 2015-09-06 6,088 程、水暖管道工程的设计、 韩玉财 102.38
水电智能化安
公司 286-926 施工(凭有效资质证书经

营);建材、照明器具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6 芜湖启创装 管春叶 安徽省芜湖 2009-05-20 500 建筑装饰、建筑幕墙工程、 章启水 杭州萧山钱江 90.00
1-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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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法定代 成立 注册 合作金
名称 住所 经营范围 股东 合作情况
号 表人 日期 资本 额
饰工程有限 市南陵县经 建筑外窗制作安装;膜结构 管春叶 世纪城沿江公
公司 济开发区 设计制作;建筑智能化、电 园工程
子产品、装饰材料销售及相 D1#-D3#标段
关产品的配套服务(涉及资 幕墙部分施工
质项目凭资质证经营)。
湖州经济开发
城镇绿化苗种植、零售、批 区绿化工程
长兴金福苗 长兴县水口 发,苗木信息咨询,园林绿 汪敏 PPP 项目沪宁
7 卢金福 2013-12-10 3 87.38
木有限公司 乡徽州庄村 化工程施工。(凭有效资质证 卢金福 高速下庄路段
书经营) 工程绿化施工
养护
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饰装 白马湖湿地公
修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园渔业核心区
无锡市天之 无锡市梁溪 消防工程、桥梁工程的施工 工程综合管线
8 和建设工程 冯智勇 区金桥北楼 2016-06-12 201 (以上经营范围凭有效资质 冯智勇 中管线沟槽的 83.88
有限公司 17-18 证书经营);管道的销售。(依 开挖、管道安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装、回填、多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余土方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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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法定代 成立 注册 合作金
名称 住所 经营范围 股东 合作情况
号 表人 日期 资本 额
动) 附属物的堆砌

昆明新城高新
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与施 技术产业基地
云南省昆明
工;花卉、苗木的种植;花 第三轮博园中
云南青乔园 市官渡区星
卉、苗木、建筑材料的销售 董俊 央商务区景观
9 林绿化有限 金泽文 都总部基地 2016-04-25 1,000 75.20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金泽文 公园(昆明之
公司 053 幢 1 单元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眼)建设项目
3 层 301 室
营活动) 软景部分的施
工及管养
无锡市锡山
无锡友富建 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 钱江世纪城安
区东亭街道 方高琴
10 筑劳务有限 周友福 2015-04-30 1,079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全生态(沿江 70.00
迎宾北路 1 周友福
公司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景观带)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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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015 年度
单位:万元
序 法定 成立 注册 合作
名称 住所 经营范围 股东 合作情况
号 代表人 日期 资本 金额
浙江萧山钱江
惠山区洛社镇 无锡市惠山区 河道清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世纪城沿江公
1 杨市春东河道 孙春东 洛社镇杨市星 2010-01-05 -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 540.00
园项目劳务施
整治工程队 火东大街 活动)

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
山东省临沂市 青岛临港经济
土方工程、绿化工程施工;机械设
平邑卓越建筑 平邑县平邑镇 开发区园区提
2 李培绪 2014-03-25 50 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李培绪 348.04
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路南段路 升工程人行道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西 铺装
活动)
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路基工
青岛市黄岛区 程、隧道工程、土石方工程、房屋
双珠路(原珠海 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钢结构 青岛临港经济
青岛家怀建筑
3 陈本怀 东路 217 号 3 号 2014-10-24 2,000 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照明工程 陈本怀 开发区园区提 202.20
工程有限公司
楼 1 单元 1608 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升工程铺装
室)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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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法定 成立 注册 合作
名称 住所 经营范围 股东 合作情况
号 代表人 日期 资本 金额
临沂力拓建筑 山东省临沂市 建筑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 青岛临港经济
4 安装工程有限 代成涛 沂南县界湖镇 2014-05-08 100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代成涛 开发区园区提 196.22
公司 潘家庄村 经营活动) 升工程铺装
园林绿化养护服务;花卉、苗木的
无锡市锡山区 濮阳马颊河绿
无锡景柏园林 种植、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5 钱勤良 羊尖镇南丰村 2014-09-10 30 钱勤良 地景观工程绿 184.46
绿化有限公司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委旁 化施工
营活动)
交通工程劳务服务;道路附属设施
制作、安装;道路桥隧工程、绿化 青岛临港经济
齐河龙亭路业 齐河县经济开 杨俊娥
6 黄传亭 2005-01-13 1,000 工程、路基工程;工程机械租赁。 开发区园区提 124.36
有限公司 发区金石大街 黄传亭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升工程铺装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
山东省临沂市
土方工程、绿化工程施工;机械设 青岛临港经济
平邑鸿源建筑 平邑县朝阳西
7 张金合 2014-07-02 50 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张金合 开发区园区提 108.39
工程有限公司 路南丰华苑小
经相关部门批准或获取资质证后 升工程铺装
区 11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株洲市建湘园 王育新 无锡市锡山经 2012-07-04 - 许可经营范围:一般经营范围:园 - 映月湖中央公 100.00
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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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法定 成立 注册 合作
名称 住所 经营范围 股东 合作情况
号 代表人 日期 资本 金额
林绿化工程有 (负责 济技术开发区 林绿化;苗木、花卉种植、销售。 园项目劳务施
限公司无锡分 人) 兴业大道凤威 (上述经营范围涉及专项审批的 工
公司 路 38 号 经批准后方可经营,涉及资质经营
的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
郑州高新区锦
9 朱美珍 - - - - - - 和公园工程苗 71.28
木种植
树木种植、销售;花卉盆景种植、 濮阳金堤河国
吴江区桃源镇 销售;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 家湿地公园一
苏州铭川绿化
10 徐利祥 铜罗迎春路 13 2014-01-13 - 绿化养护;园林景观工程。(依法 - 期四周提升部 60.03
园艺场
号一层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分工程绿化施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
C、2014 年度
单位:万元
序 法定 成立 注册 合作
名称 住所 经营范围 股东 合作情况
号 代表人 日期 资本 金额
1 南通峰逸建设 姜峰云 启东市汇龙镇 2010-09-29 2,000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修装 姜峰云 南通市滨海新 1,771.41
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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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法定 成立 注册 合作
名称 住所 经营范围 股东 合作情况
号 代表人 日期 资本 金额
工程有限公司 长龙街 20 号楼 潢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水利水 张勇 区新城区盐土
161-163 门市 电工程、钢结构工程、园林绿化工 绿化
程施工工,建筑设备安装,消防设 (2014-2015
备与管道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三标段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绿化、养护、
经营活动) 盐土处理
建筑劳务分包;水利工程、道
淮安经济技 路工程、桥梁工程、园林景观
淮安市正盛 术开发区安 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 白马湖湿地公
王莹
2 劳务有限公 朱佳佳 澜北路 3 号总 2014-09-24 200 工程、水电工程施工;保洁、 园项目劳务施 885.52
朱佳佳
司 部经济园区 搬运、装卸服务。(依法须经批 工
26 号楼 303 室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交通工程劳务服务;道路附属
齐河县经济 设施制作、安装;道路桥隧工 青岛临港经济
齐河龙亭路 杨俊娥
3 黄传亭 开发区金石 2005-01-13 1,000 程、绿化工程、路基工程;工 开发区园区提 239.13
业有限公司 黄传亭
大街 程机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 升工程铺装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1-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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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法定 成立 注册 合作
名称 住所 经营范围 股东 合作情况
号 代表人 日期 资本 金额
开展经营活动)
湖州南浔苏 湖州市南浔 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装饰材 蔡建华 河南濮阳金堤
4 苑装饰工程 邵敏成 区南浔镇嘉 2014-06-12 60 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 邵敏成 河工程石材铺 200.00
有限公司 业南路 958 号 学品)销售 杨莉妹 装
园林绿化工程、景观工程、市
政基础建设工程的施工、铺装;
江苏绿峰景 锡山区羊尖 绿化养护;花卉、苗木的种植、 潘安湖二期 C
陆伟江
5 观工程有限 陆仲明 镇丽安村陆 2005-07-29 1,000 销售;水产的养殖、销售;家 标景观绿化工 197.00
陆仲明
公司 家塘 10 号 禽的饲养、销售。(依法须经批 程绿化施工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路养护服务;桥梁养护服务;
滕州市泰达 滕州市龙阳 青岛临港工业
绿化苗木管理养护。(依法须经 杜成启
6 路桥养护有 杜成启 镇杜沙土村 2013-07-29 50 园提升工程劳 188.27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苏琳
限公司 142 号 务施工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临沂力拓建 山东省临沂 建筑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 青岛临港经济
7 筑安装工程 代成涛 市沂南县界 2014-05-08 100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代成涛 开发区园区提 172.40
有限公司 湖镇潘家庄 可开展经营活动) 升工程铺装
1-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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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法定 成立 注册 合作
名称 住所 经营范围 股东 合作情况
号 代表人 日期 资本 金额

木质地板、木制品生产、加工;
景观木安装工程施工;木材、
常熟市森霸
杨园镇朱桥 木制品、防腐木、景观木、木 凤凰泉二期工
8 木业有限公 包铭 1996-07-10 100 包铭 141.86
村 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程劳务施工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砌筑作业、抹灰作业、木工作
业、钢筋作业、水暖安装作业
劳务分包;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泰兴市润泰 泰兴市珊瑚 钣金制作;建筑装饰工程施工; 徐州潘安湖二
王龙成
9 建筑劳务服 王龙成 镇红珊瑚路 2008-02-29 200 计算机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 期工程打压杉 141.61
周国俭
务有限公司 22 号 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木桩护坡
网络工程施工、维修。(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济南诚誉建 济阳县垛石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 滨州北海经济
10 王玉芬 2013-03-20 50 王玉芬 118.92
筑工程有限 镇唐庙南街 项目:房屋建筑工程、桥梁建 开发区道路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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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法定 成立 注册 合作
名称 住所 经营范围 股东 合作情况
号 代表人 日期 资本 金额
公司 村 123 号 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装 观绿化工程绿
饰装修工程、市政工程、园林 化铺装
绿化工程的施工;工程规划设
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
监理服务;建筑机械设备租赁。
(须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
得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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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向未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持续进行采购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4 年度不具备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为发行人提供劳务分包服务金额为
4,717.75 万元,占发行人劳务分包总费用的 61.99%;2015 年度不具备劳务分包
资质的企业为发行人提供劳务分包服务金额为 3,694.91 万元,占发行人劳务分
包总费用的 57.75%;2016 年度不具备资质的企业为发行人提供劳务分包服务金
额为 3,420.90 万元,占发行人劳务分包总费用的 51.36%。发行人已进一步敦促
尚未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分包企业尽快办理资质,但劳务分包资质对企业的注册
资本、经营场所、主要人员等都有一定要求,且从申请到实际取得需要一定的时
间,部分劳务分包企业存在短期无法取得资质的客观情形。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生态景观行业,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务具有施工地域跨度
大、工程建设内容多样、时间性强、工程业务相对分散的特点,将部分劳务和专
项工程进行外包是行业的通常做法。报告期内上述情况持续存在的原因及合理性
如下:
A.2016年住建部批准浙江、安徽、陕西3省开展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
工作,取消或逐步取消劳务资质;2017年4月,住建部取消承包城市园林绿化工
程施工业务的资质要求
2016年4月11日,住建部下发《关于批准浙江、安徽、陕西3省开展建筑劳务
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函》(建市函[2016]75号),批准浙江、安徽、陕西3
省开展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劳务用工
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建发[2016]188号)、《关于印发<安徽
省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市函[2016]902号),浙
江省、安徽省试点地区取消劳务资质;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劳务用工管理改革
试点的通知》(陕建字[2016]120号),陕西省试点地区改革建筑业劳务用工管
理方式和机制,弱化、逐步取消劳务资质。随着试点工作的展开,预期我国建筑
劳务用工制度改革将加快推进,对建筑劳务企业的资质要求将弱化。
2017年4月13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676号)关于删除《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六条“城市绿化工程的施
工,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的决定,住建部下发《住房和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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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
的通知》(建办城[2017]27号),通知“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
管部门不再受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的相关申请。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
(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要求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或市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等资质作为承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的条件。”经发行
人律师、保荐机构与住建部工作人员的咨询和确认,自2017年4月13日起,发行
人所从事的城市园林绿化行业取消了相关业务资质要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劳
务分包亦不再有资质的要求。
B.发行人分包的主要劳务不属于法定的13类需要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作业
2015年3月之前,发行人业务分包的资质要求主要适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
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以下简称“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以下简称“原《建筑业企业
资质等级标准》”)的规定。
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对从事“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
石制作、油漆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脚手架作业、模板作业、焊接作业、
水暖电安装作业、钣金作业、架线作业”等13类劳务作业的劳务分包资质标准进
行了明确规定,从事上述13类劳务作业的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
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分包的劳务作业为绿化苗木种植、土地平整、地砖铺装、
搬运作业等,上述劳务作业的技术含量与作业安全风险均较低,不属于上述13
种应当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情况。
C.发行人业务所涉及的地域范围快速扩张等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业务范围正处在不断向全国拓展的过程中,新开拓了包括
新疆、云南、广西、内蒙古、陕西等多个中西部省份的业务,施工地域跨度较大。
在新拓展业务的地区,尤其在中西部地区,选择当地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存在
一定的困难。
关于积极督促该等企业办理相应资质,以及现有合同执行完毕后是否继续
与其签订新的劳务分包合同、是否存在被行政处罚以及法律纠纷风险的情况说明
针对报告期内的相关情况,发行人已进行逐步整改,发行人向该等企业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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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了《关于督促劳务分包企业办理劳务分包资质的通知》,相关企业均已收悉并寄
回了通知回执。此外,针对办理相应资质事宜,无资质劳务分包企业于 2017 年
3 月 1 日后前往发行人处领取款项时,发行人财务部再次要求其进行整改,抓紧
办理分包资质,并与其确认,自 2017 年 3 月 1 日起,发行人将先行核查企业是
否具备分包资质,不再与任何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
求的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企业签订新的分包合同。该等企业领取款项时,签署了
《同意及确认函》,认可发行人的整改要求,同意按照发行人的要求尽快办理并
取得劳务或专业分包的相关资质。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未再与无劳务分包资质
的分包人签订新的劳务分包合同,也不存在与无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现有合同执
行完毕后,继续与其签订新的劳务分包合同的情形。发行人正积极督促该等企业
办理相应资质,不存在现有合同执行完毕后,继续与无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签订
新的劳务合同的情形。报告期内所使用的无相关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的比例逐年
减少。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
号)第九条的规定,劳务作业分包由劳务作业发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通过劳务
合同约定即可,无需取得建设单位同意。发行人的报告期内的主要业务合同中就
劳务分包事项未专门设置建设单位同意的条款;同时,公司报告期的主要客户已
出具书面确认文件,同意并认可上述发行人的上述劳务分包事项,对此不存在争
议或纠纷。经查询相关档案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公示系统,发行人自
成立以来未曾因劳务分包资质问题被相关部门处罚或收到相关投诉,也未因上述
原因与建设单位或劳务分包企业产生纠纷。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不
存在因分包业务给无资质方而产生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
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加强对企业
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后是否满足资质标准和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根据上述规
定,无锡市锡山区住建局是发行人上述事项的主管机关,系发行人劳务分包的相
关事项的监督管理部门,其应为出具证明的有权机关。同时根据前述法律法规及
证明文件,并经对无锡市锡山区住建局、国家住建部相关工作人员的访谈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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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所从事的城市园林绿化行业已取消对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要求,发行人不
会因上述劳务分包资质问题受到相关部门处罚。
同时,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对上述事项可能出现的处罚已出具兜底承诺。发行
人实际控制人席惠明、浦建芬已出具《承诺函》:“若公司因将本次上市前实施
的项目工程中的劳务业务分包给无劳务分包资质企业的原因与建设单位产生纠
纷或赔偿责任,则由此导致发行人受到的损失和责任全部由本人承担,本人保证
发行人不会因上述事由遭受损失。”
有鉴于此,发行人报告期内部分劳务分包企业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不会对
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关于对报告期内的异常无资质劳务分包商情况的说明
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上述前十大无资质劳务分包企业中,各期当年成立的企
业分别为 3 家、0 家和 3 家:2016 年度当年成立的劳务分包企业为云南厚尚建筑
劳务有限公司、无锡市天之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云南青乔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当年成立的劳务分包企业分别为淮安市正盛劳务有限公司、湖州南浔
苏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和临沂力拓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上述 6 家企业主要基于规范自身运营的原因而设立,非为承接发行人的业务
专门设立,其自身设立及发行人与其合作的原因具体如下:
A、2016 年度
序号 企业名称 设立原因 发行人与其合作的原因
云南厚尚建筑 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发行人与在项目就近区
1 规范自身运营
劳务有限公司 域内的企业进行询价和合作
无锡市天之和 该企业股东冯智勇曾与其他企业在园林绿化
2 建设工程有限 规范自身运营 工程劳务业务上合作,信誉较好,质量、价
公司 格合适
云南青乔园林 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发行人与在项目就近区
3 规范自身运营
绿化有限公司 域内的企业进行询价和合作
B、2014 年度
序号 企业名称 设立原因 发行人与其合作的原因
该企业股东朱佳佳曾与其他企业在园林绿化
淮安市正盛劳
1 规范自身运营 工程业务上合作,信誉较好,质量、价格合
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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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南浔苏苑
发行人与该企业股东蔡建华曾在其他项目上
2 装饰工程有限 规范自身运营
合作,质量、价格合适,合作关系稳定
公司
临沂力拓建筑
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发行人与在项目就近区
3 安装工程有限 规范自身运营
域内的企业进行询价和合作
公司
上述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当年成立的劳务分包企业系因规范自身运营的需
要而成立,均非为承接发行人的业务专门设立,且该等劳务分包企业及其股东与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关于无资质劳务分包企业相关劳务价格是否公允以及对发行人经营业绩
的影响的说明
发行人报告期内无资质劳务分包企业相关劳务价格公允,理由如下:
A、报告期各期前十大无资质劳务分包企业与可比有资质劳务分包企业劳务
价格基本一致
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前十大无资质劳务分包企业与同项目或同地区可比有
资质劳务分包企业劳务价格基本一致,无重大差异。
发行人不同项目的劳务价格计价方式不同,基本可分为单价结算、综合单价
取点结算、审定价取点结算。在选取可比有资质劳务分包企业时遵循以下原则:
A.按照以上不同计价方式分类进行对比;B.优先选择与该期无资质劳务分包企业
同项目或同地区的可比有资质劳务分包企业进行对比;C.如不满足前项条件,则
选取与该期无资质劳务分包企业临近一期或周边区域可比有资质劳务分包企业
进行对比。
B、发行人所有劳务分包企业定价方式一致
根据对发行人劳务相关负责人的访谈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文件,发行人
所有劳务分包企业均是以相应定额中人工费用为基础,制定相关劳务价格,该劳
务价格与市场价格基本吻合。
C、无资质劳务分包商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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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主要劳务分
包商的访谈、函证确认,以及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主要劳务分包商
进行的查验。公司无资质劳务分包商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发行人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向无资质劳务分包商进行体外支付费用的情形
根据公司管理层关于不存在利用体外资金支付货款,少计原材料采购数量及
金额,虚减当期成本,虚构利润的情况的书面声明,主要劳务分包商的实地走访,
获取了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主要银行流水并对大额资金收付进行了核查以及发行
人实际控制人的承诺。发行人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向无资质劳务分包商进行体外支
付费用的情形。
7、专业分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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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 年向发行人提供专业分包的主要企业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法定代 成立 注册 是否存在
序号 名称 住所 金额 股东情况
表人 日期 资本 关联关系
青岛市黄岛区珠山街道办
青岛远达路桥 李立忠
1 李立忠 事处铁橛山路(原铁山东路 2011/12/8 2,000 4,263.39 否
工程有限公司 李滨
143 号)
江苏普泰建设 赵仕俊
2 赵仕俊 兴化市城东镇兴盐路北首 2010/4/20 1,000 436.89 否
工程有限公司 陆红忠
淮安市双兴建
淮安市洪泽县朱坝工业集 王守付
3 设工程有限公 王守付 2007/3/27 606 417.48 否
中区明园路 2 号 王佩娟

中城建第八工
程局集团杭州 杭州市拱墅区丽水路 248 中城建第八工程
4 高福明 2001/2/21 10,089 401.62 否
第一建设有限 号1楼 局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
浙江博爱道管 上城区解放路 7 号(浙江省
林秀钗
5 理工程有限公 林秀钗 军用饮食供应站)二号楼 2016/1/25 2,000 393.20 否
缪裕
司 2401 室
(2)2015 年向发行人提供专业分包服务的主要企业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法定代表 是否存在
序号 名称 住所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金额 股东情况
人 关联关系
苏州铝宏建
苏州高新区镇湖街道绣品
1 筑工程有限 姚雪松 2015/3/21 50 1,537.33 姚雪松 否
街 255 号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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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 是否存在
序号 名称 住所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金额 股东情况
人 关联关系
南京嘉联志
南京市雨花台区郁金香路 赵海燕
2 诚建设工程 赵海燕 2011/12/27 5,000 1,473.84 否
36 号 B 座 5 楼 陈洁
有限公司
青岛远达路 青岛市黄岛区珠山街道办
李立忠
3 桥工程有限 李立忠 事处铁橛山路(原铁山东路 2011/12/8 2,000 1,394.30 否
李滨
公司 143 号)
南通嘉浩业
如皋市城北街道纪港村 3
4 园林建设有 陈小兵 2012/2/29 200 1,151.89 陈小兵 否

限公司
南通志业建
南通高新区通吕公路 1678 张明明
5 设工程有限 张明明 2012/5/30 1,018 967.45 否
号古镇灯饰商业城 P 幢 206 冯震
公司
(3)2014 年向发行人提供专业分包的主要企业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是否存在
序号 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金额 股东情况
关联关系
南通志业
南通高新区通吕公路 1678 张明明
1 建设工程 张明明 2012/5/30 1,018 1,080.94 否
号古镇灯饰商业城 P 幢 206 冯震
有限公司
青岛远达 青岛市黄岛区珠山街道办
李立忠
2 路桥工程 李立忠 事处铁橛山路(原铁山东路 2011/12/8 2,000 563.43 否
李滨
有限公司 143 号)
胡振球
江苏景苑
王春蕾
3 绿化建设 盛耀东 无锡市梅园徐巷 82 号 1999/8/4 2,000 473.81 否
盛凯
有限公司
盛耀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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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
序号 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金额 股东情况
关联关系
南通市开
发区市政
4 李兆理 开发区富民路 29 号 1990/11/17 2,043 300.93 李兆理 否
工程有限
公司
任伟;
南通强力 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
南通开发区强力
5 市政工程 任伟 发区中央路新星商厦 701 2008/4/10 790 226.66 否
土石方工程有限
有限公司 室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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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劳务分包商和专业分包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其执行情况
为了控制分包工程的质量,发行人组织了以项目部日常施工管理为主,工程
管理部监督管理为辅的管理体系,具体的质量控制措施如下:
(1)项目部质量控制职责
①对于各项分包工程,项目经理组织选定至少三家工程施工单位,上报至公
司总部。项目经理与工程管理部商议,确定最终的分包方。公司选定最终分包商
一般经过一次磋商、报价、二次磋商、签订合同等程序,重点关注分包商的专业
资质、信誉、业绩、工程施工能力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综合考量,确保能够选取优质的分包商。
②项目部专职质量员负责对分包方的管理,下发相应的技术方案与交底,明
确各分包方的工作职能,保证分包方的施工质量得到有效控制。对于分包工程实
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质量员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根据需要,报请公司
工程管理部,组织专业工程师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确定解决方案。
③分包工程结束后,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初步评估与验
收,形成验收报告,报送公司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组织相关专业工程师对工
程进行质量验收和审核。
(2)工程管理部质量控制职责
①日常巡查。工程管理部组织专业工程师,每月对各项目的分包工程进行例
行月度巡查,考察其质量、进度、安全是否符合工作计划,针对发现的问题协调
项目经理进行整改。例行月度巡查结果登记入档,作为考核分包方的依据。
②随机抽查。工程管理部每月至少抽查一个项目部的所有分包工程,抽查时
间与抽查项目随机确定。通过随机抽查,确保掌握各分包方真实的工作状态,实
施有效管理。随机抽查结果登记入档,作为考核分包方的依据。
③考核奖惩。工程管理部每季度组织各相关专业工程师及项目经理,根据该
季度所有检查结果进行考核评比,对表现优秀的分包方进行奖励,对表现不合格
的分包方进行警告、罚款、直至解除分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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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包协议中有关工程质量的约定及其履约情况
发行人与分包方签订的工程分包协议通常约定,分包工程质量需达到优良,
并达到发行人与业主所签合同的所有要求;如果工程验收及中间验收达不到质量
要求,其返工的人工费、材料费等损失由分包方负责承担,并承担质量不符合要
求的违约金;发行人可以对分包工程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巡查中发现质量问题,
分包方需限期整改;所有隐蔽工程均需报监理验收,重点部位会同发行人和业主
现场管理人员查验。对于分包方负责材料供应的分包工程,进场材料的质量由项
目部验收合格且应符合施工图纸及设计要求后,方可进场施工,以确保质检部门
验收通过。
9、非法人供应商的交易情况
报告期,发行人与非法人供应商的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采购内容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1 苗木 83,987,357.54 37,119,479.00 34,922,812.50
2 机械 14,120,382.20 24,938,134.49 44,371,542.20
3 劳务 7,104,328.05 3,422,092.25 2,872,352.00
4 建材 83,793,347.08 56,141,672.09 21,983,919.42
5 其他 401,340.84 29,611.50 204,500.00
合 计 189,406,755.71 121,650,989.33 104,355,126.12
报告期,发行人与非法人供应商的采购内容主要为苗木、机械、劳务及建材。
发行人的工程施工业务,需要较多向苗圃采购苗木,而部分机械、土方等工程则
与工程队合作较多,这类单位较多为非法人单位。2016 年、2015 年、2014 年发
行人向非法人供应商采购额占总采购额比例分别为 27.19%,20.48%,20.91%。
10、现金采购情况及减少现金交易比例所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
单位:元
年份 现金采购金额合计 占全年采购比例
2014 年度 7,464,143.07 1.53%
2015 年度 8,461,795.91 1.42%
2016 年度 22,558,954.22 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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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2015 年发行人的现金采购占比较小,比较稳定。现金采购主要为
支付的临时劳务作业费及零星材料采购款。2016 年现金采购额增加,主要原因
为公司承接的杭州钱江世纪城沿江公园 PPP 项目工期比较紧张,且项目建设过
程中多次设计变更,导致公司的采购必须随项目设计变更重新安排计划。由于该
项目为 G20 峰会形象工程,公司为了配合政府的进度要求,部分采购只能采用
就近原则优选合格供应商。为节约时间,提高工作效率,项目部依据用款计划安
排,提前将用款申请提交财务,由项目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审批后,公司
将款项以备用金形式转至项目部财务专员银行卡,项目根据采购需求由项目部财
务专员银行卡直接转账支付到供应商,少量零星采购及支出采取提现支付。项目
采购人员采购付款后,将采购发票、报销单、材料采购入库单据,经项目经理、
部门主管、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后,入账报销,财务部门记录工程施工并冲销
其他应收款-备用金。2016 年,杭州钱江世纪城沿江公园 PPP 项目现金采购交易
金额为 13,692,599.09 元,扣除该项目影响后,2016 年现金采购的金额与 2015
年基本持平。
(1)发行人进一步加强现金支出管理,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执
行,减少现金交易。
①进一步控制库存现金余额,保证 3-5 天的零星开支需求,不定期检查落实。
②杜绝产生《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范围以外的现金支出,对出纳和财务
负责人进行绩效考核。
③推广普及银行借记卡和信用卡的使用,员工报销时对大额支出提供银行卡
支付回单,出纳在支付报销款以转账打卡为主,减少现金报销的行为。
④个人借款、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及福利费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
⑤向个人采购农副产品(苗木)及其他零星物资原则上不允许现金支付,统
一由公司转账支付,特殊情况以备用金的方式操作。
(2)由于发行人工程业务的特殊性需求,部分零星材料需要项目人员在项
目现场采购,为确保项目部使用现金的安全规范运作、有效控制资金占用、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就进一步加强项目部现金使用管理作出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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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进一步明确项目部现金使用范围:
A、项目部经常性日常开支:主要包括伙食费、水电费、差旅费、业务招待
费、办公费等。
B、项目部零星采购:主要包括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劳保用品及 2,000
元以下的工具、零星材料等。
C、项目部零星点工、杂工支出:如单人金额超过 3,000 元的,由项目部通
过银行转账支付,减少现金支付。
D、如遇特殊情况,超出以上使用范围的,由项目部报请公司工程管理部、
财务部、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支付(紧急情况可采用短信或微信方式申请)。
E、项目部现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为他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②项目部现金使用管理流程:
A、由财务部安排财务专员负责项目部现金的日常管理,财务专员办理个人
借记卡,借记卡仅用于项目部现金的收支。
B、项目部现金可使用总额度不超过项目合同金额的 1%,单次申请额度不
超过 5 万元(单次超过 5 万元的必须说明原因并经董事长审批),项目部每月制
定现金使用计划,报工程管理部及财务部审核后办理项目部现金使用申请手续。
申请批准后由财务部将项目部现金转账到项目部财务人员银行卡。
项目部现金报销流程:经办人申请、项目经理审核、项目部财务专员审核、
工程管理部审核、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董事长审批。要求各项目部定期(每
月 1 到 2 次)到公司办理报销入账,如前期现金借款未核销,后期不再审批新的
项目部现金申请。
③公司将采取新的措施和方法进一步规范项目部现金的管理、减少现金支
付,针对项目规模较大的项目,由公司统一办理公司名义的银行卡,用于项目部
现金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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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报告期苗木采购情况
(1)报告期自产自用苗木与外购苗木的比例
报告期内,发行人园林工程施工所用苗木主要来自外购,小部分自产。报告
期内,发行人园林工程施工所用苗木的自产及外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6 年度 2016 年度 2016 年度
自产自用苗木(万元)(A) 0.00 107.40 39.76
外购苗木(万元)(B) 23,625.31 15,741.80 9,100.85
苗木总需求(万元)(C=A+B) 23,625.31 15,849.20 9,140.61
苗木自给比例(D=A/C) 0.00% 0.68% 0.43%
(2)报告期外购主要苗木情况
由于园林工程施工行业所用苗木种类繁多,同一品种的苗木由于规格不同价
格差别较大,即使相同品种、相同规格的苗木也由于不同树形而价格有所差异,
苗木作为非标准化产品,其单价难以精确衡量。
报告期内,发行人外购主要苗木品种的数量、均价、总金额如下表所示:
①2016 年度外购主要苗木情况
序号 主要苗木名称 数量(株) 均价(元/株) 总金额(元)
1 香樟 8,250 1,766.83 14,576,370.00
2 银杏 4,281 3,381.70 14,477,053.00
3 大叶女贞 13,147 693.82 9,121,711.00
4 朴树 1,686 4,043.12 6,816,706.00
5 栾树 5,840 1,034.35 6,040,630.00
6 法桐 7,776 756.84 5,885,200.00
7 桂花 4,662 1,203.43 5,610,412.00
8 榉树 1,047 5,202.67 5,447,200.00
9 广玉兰 2,602 2,042.38 5,314,268.00
10 红叶石楠 1,355,521 3.69 5,008,379.75
总 计 78,297,929.75
②2015 年度外购主要苗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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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主要苗木名称 数量(株) 均价(元/株) 总金额(元)
1 香樟 10,435 1,202.60 12,549,085.00
2 银杏 1,196 5,707.82 6,826,550.00
3 榉树 836 5,811.48 4,858,399.00
4 红花继木球 312,874 14.46 4,524,290.00
5 红叶石楠球 67,298 55.38 3,727,050.00
6 红叶石楠 1,032,006 3.59 3,709,290.99
7 朴树 754 4,088.13 3,082,450.00
8 紫花三角梅球 37,877 73.96 2,801,435.00
9 桂花 2,696 1,013.11 2,731,350.00
10 栾树 3,359 795.03 2,670,510.00
总 计 47,480,409.99
③2014 年度外购主要苗木情况
序号 主要苗木名称 数量(株) 均价(元/株) 总金额(元)
1 银杏 2,604.00 2,653.43 6,909,531.84
2 香樟 4,565 1,301.71 5,942,290.27
3 雪松 3,788 703.87 2,666,250.00
4 榉树 485 4,880.74 2,367,160.00
5 水杉 7,934 296.73 2,354,250.00
6 朴树 847 2,701.04 2,287,780.00
7 垂丝海棠 2,638 785.70 2,072,668.00
8 桂花 2,910 638.80 1,858,900.00
9 广玉兰 2,181 843.48 1,839,624.74
10 金叶女贞 715,393 2.34 1,673,446.82
总 计 29,971,901.67
(3)报告期主要苗木品种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外购的主要苗木品种为香樟、银杏、雪松、榉树、朴树等,
部分主要规格的品种均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均价(元/株)
苗木品种 苗木规格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香樟 胸径 15CM 745.29 729.42 1,0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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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价(元/株)
苗木品种 苗木规格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胸径 25CM 2,843.15 3,034.28 2,748.38
胸径 15-20CM 2,111.83 2,251.67 1,446.26
银杏
胸径 30CM 13,040.34 15,204.55 22,440.86
树高 400CM 516.38 404.27 643.24
雪松
树高 500CM 1,801.84 581.31 1,984.76
胸径 15CM 2,576.38 3,000.00 2,864.10
榉树
胸径 25CM 9,254.17 9,006.06 9,882.35
胸径 10-15CM 2,138.81 1,396.59 865.84
朴树
胸径 25CM 6,123.33 5,729.59 5,706.06
公司苗木采购采用询价机制,根据市场公开报价确定供应商和采购价格,因
此,对外采购价格基本代表了苗木公开交易价格。报告期苗木价格有所波动,主
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的相同规格下的苗木存在树型的差异,苗木作为非
标准化产品,其不同的树型难以在价格中量化体现。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固定资产原值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净值 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1,475.31 349.95 1,125.36 76.28
机器设备 624.07 267.65 356.43 57.11
运输工具 468.81 340.26 128.55 27.42
电子设备 242.21 159.88 82.33 33.99
其他设备 23.46 16.08 7.38 31.44
合 计 2,833.86 1,133.82 1,700.04 59.99
发行人的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房屋建筑物和机 器设备的固 定资产净值占固定资产净值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66.20%和 2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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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有房产情况
序 建筑面积
房产证编号 座落位置 取得时间 房屋所有权人
号 (平方米)
无锡市锡山区
锡房权证锡山字
1 838.92 东亭街道锡沪 2010.09.16 东珠景观
第 XS1000369415 号
中路 90 号
无锡市锡山区
锡 房 权 证 字 第
2 1,117.19 东亭街道锡沪 2011.05.05 东珠景观
XS1000478625 号
中路 90 号
金坛市房权证村镇 金珠商业广场
3 54.78 2014.07.04 东珠景观
字第 CZ0101625 号 8-126 号
金坛市房权证村镇 金珠商业广场
4 54.78 2014.07.04 东珠景观
字第 CZ0101628 号 8-127 号
金坛市房权证村镇 金珠商业广场
5 54.78 2014.07.04 东珠景观
字第 CZ0101626 号 8-128 号
金坛市房权证村镇 金珠商业广场
6 51.03 2014.07.04 东珠景观
字第 CZ0101627 号 9-111 号
锡 房 权 证 字 第
7 252.33 龙山路 2-18-910 2014.05.12 东方生态
XQ1000844566 号
锡 房 权 证 字 第
8 87.76 龙山路 2-18-901 2014.05.12 东方生态
XQ1000844559 号
2、租赁房产情况
序 建筑面积
座落位置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价格 租赁期限
号 (平米)
上海市长宁区金钟
上海兰度科 1,5000 元/ 2016.10.20-
1 路 658 弄 17 号乙三 156 东珠景观
技有限公司 年 2017.10.19
层 3141 室
北京市海淀区东小
府 2 号院中国林业 中林东珠 中国林业科 500,000 元/ 2016.1.1-20
2 704.75
科学研究院内西楼 设计院 学研究院 年 19.12.31
二层的房屋整体
青岛市市北
山东省青岛市辽源 区人民政府 24,000 元/ 2016.11.14-
3 160 东珠景观
路 279 号-41 号 辽源路街道 年 2017.11.14
办事处
第一年为
苏州市相城大道 2014.3.20-2
5 217.59 东珠景观 腾春超 130,600
1539 号 1103 室 017.3.19
元,第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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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建筑面积
座落位置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价格 租赁期限
号 (平米)
为 136,600
元,第三年
为 140,600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
2017.2.17-2
6 路世嘉名苑 16 栋 1 151 东珠景观 郝鸿博 3,000 元/月
017.8.15
单元 1804 室
合肥市高新区习友
马鞍山江南
路 1689 号深港数字 10,000 元/ 2014.12.1-
7 150 东珠景观 园艺有限公
化产业园 6 号楼 D 年 2017.11.14

单元 3 楼
郑州市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科学大道 2015.9.28-
8 115.59 东珠景观 侯春芳 5,000 元/年
路 57 号 19 楼 296 2018.9.28

青岛市经济技术开
青岛千业工 25,000 元/ 2015.7.1-
9 发区太行山路 601 160 东珠景观
贸有限公司 年 2018.7.1
号 3 楼 313-316 室
兴国县将军大道 2015.5.1-
10 390 绿盛苗圃 钟海珍 2,500 元/月
439 号四楼、五楼 2020.4.30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
35,000 元/ 2015.11.9-2
11 区世纪城 S 段 4-12 163.34 东珠景观 应兰芳
两年 017.11.8

南宁市青秀区青山
20,000 元/ 2016.8.30-2
12 路 23 号青秀山庄 348.5 东珠景观 雷少洪
月 021.8.29
A8 号
新疆昌吉州吉木萨
吉木萨尔县 2016.11.28-
13 尔县准噶尔路林业 120 东珠景观 5,000 元/年
林业局 2019.12.1
局4楼
新疆奎屯市苏瓦特-
张红胜、连 2016.5.1-20
14 喀什东路 37-10 第 101 东珠景观 2,000 元/月
慧玲 19.5.2
三层房屋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1)自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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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自有土地的相关信息如下表所示:
土地证记 土地
序 土地面积 土地证取 实际
土地证号 座落位置 使用期限 载地类 所有
号 (平方米) 得时间 用途
(用途) 权人
无锡市锡山
锡锡国用
区东亭街道 东珠
1 (2010)第 253.16 2010.03.08 2053.07.15 综合用地 办公
锡沪中路 90 景观
0187 号

无锡市锡山
锡锡国用
区东亭街道 东珠
2 (2011)第 337.13 2011.05.24 2053.07.15 综合用地 办公
锡沪中路 90 景观
1224 号

坛 国 用 金坛市金珠
批发零售 待处 东珠
3 (2014)第 21.7 商业广场 2014.08.07 2049.09.04
用地 置 景观
10981 号 8-126 号
坛 国 用 金坛市金珠
批发零售 待处 东珠
4 (2014)第 21.7 商业广场 2014.08.07 2049.09.04
用地 置 景观
10980 号 8-127 号
坛 国 用
金坛市金珠
(2014)号 批发零售 待处 东珠
5 21.7 商业广场 2014.08.07 2049.09.04
第 10979 用地 置 景观
8-128 号

坛 国 用 金坛市金珠
批发零售 待处 东珠
6 (2014)第 20.3 商业广场 2014.08.07 2049.09.04
用地 置 景观
10982 号 9-111 号
锡新国用
龙 山 路 商务金融 东方
7 (2014)第 19.7 2014.05.16 2060.01.14 办公
2-18-910 用地 生态
009011 号
锡新国用
龙 山 路 商务金融 东方
8 (2014)第 6.9 2014.05.16 2060.01.14 办公
2-18-901 用地 生态
009009 号
(2)土地租赁情况
①2010 年 4 月 22 日,茅山苗圃与句容市茅山镇前陵村村民委员会、句容市
茅山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土地租用合同》,约定茅山苗圃承包句容市茅山镇前陵
村土地,面积共计 298 亩,以实测面积为准,租赁期间自 2010 年 5 月 1 日至 2028
年 4 月 30 日,承包金为 2010 年 5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为 400 元/亩/年,
2020 年 5 月 1 日至 2028 年 4 月 30 日为 500 元/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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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2011 年 3 月 28 日,绿枫苗圃与无锡高精科技农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
租赁协议书》,约定绿枫苗圃租赁无锡高精科技农业有限公司承包的无锡市锡山
区安镇街道胶山村的面积为 177 亩土地,租赁期间自 2011 年 4 月 1 日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土地租金为 1,500 元/亩/年。
2、林地使用权
序号 林权证号 坐落 权利类型 终止日期 面积(亩)
林地使用权、森
古龙岗镇乐
兴国县林证字(2014) 林或林木所有
1 团村圩脑组、 2063.6.30 420.6
第 0711040001 号 权、森林或林木
杨平组
使用权
林地使用权、森
兴国县林证字(2014) 古 龙 岗 镇 乐 林 或 林 木 所 有
2 2063.6.30 275.4
第 0711030001 号 团村水口组 权、森林或林木
使用权
林地使用权、森
兴国县林证字(2014) 古 龙 岗 镇 乐 林 或 林 木 所 有
3 2063.6.30 114.6
第 0711030002 号 团村水口组 权、森林或林木
使用权
林地使用权、森
兴国县林证字(2014) 古 龙 岗 镇 乐 林 或 林 木 所 有
4 2063.6.30 84.5
第 0711030003 号 团村水口组 权、森林或林木
使用权
古龙岗镇万 林地使用权、森
兴国县林证字(2014) 溪村盘溪组、 林或林木所有
5 2063.6.30 274.8
第 0710060001 号 井坵组、水口 权、森林或林木
组 使用权
林地使用权、森
古龙岗镇万
兴国县林证字(2014) 林或林木所有
6 溪村苧窝组、 2063.6.30 139.7
第 0710050001 号 权、森林或林木
盘溪组
使用权
林地使用权、森
兴国县林证字(2014) 古 龙 岗 镇 乐 林 或 林 木 所 有
7 2063.6.30 1.3
第 0711070001 号 团村杨平组 权、森林或林木
使用权
3、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取得的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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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名称 注册人 注册号 服务类别 核定服务项目
庭院设计;庭院风景布置;
园艺;农场设备出租;植
物养护;空中和地面化肥
东珠景观 7906543 第44类
及其他农用化学品的喷
洒;花卉摆放;草坪修整;
树木修剪;风景设计。
东珠景观 7906537 第44类 同上
东珠景观 7362428 第44类 同上
4、专利
(1)专利申请情况
序号 名称 申请号/专利号 申请时间 性质
一 种室 外石 材铺装 防 返
1 201410287422.1 2014 年 6 月 25 日 发明
碱处理方法
盐 碱地 土壤 改良剂 及 制
2 201510743804.5 2015 年 11 月 5 日 发明
备方法
一 种绿 化带 植物组 合 栽
3 201510743802.6 2015 年 11 月 5 日 发明
培方法
一 种屋 顶绿 化基质 及 其
4 201510743439.8 2015 年 11 月 5 日 发明
使用方法
一 种湿 地污 水处理 系 统
5 201510744063.2 2015 年 11 月 6 日 发明
及其方法
6 一种树木防冻剂 201510743484.3 2015 年 11 月 5 日 发明
一种合欢、杜鹃、三叶草
7 201510743673.0 2015 年 11 月 5 日 发明
立体套种技术
一 种草 灌结 合喷播 植 草
8 201610262906.X 2016 年 4 月 26 日 发明
施工方法
一 种废 弃塑 料制作 透 水
9 砖 的方 法及 该透水 砖 的 201610262910.6 2016 年 4 月 26 日 发明
铺装
一 种利 用水 生植物 组 合
10 201610262907.4 2016 年 4 月 26 日 发明
去除水体中氮、磷的方法
一 种彩 叶植 物扦插 繁 殖
11 201610262905.5 2016 年 4 月 26 日 发明
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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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申请号/专利号 申请时间 性质
一 种香 樟杀 虫剂及 制 备
12 201610263518.3 2016 年 4 月 26 日 发明
方法
一 种古 树名 木的复 壮 方
13 201610262909.3 2016 年 4 月 26 日 发明

一 种乡 土植 物构建 地 域
14 201610262908.9 2016 年 4 月 26 日 发明
性景观的方法
一 种小 叶女 贞嫁接 金 银
15 201610262904.0 2016 年 4 月 26 日 发明
花的方法
(2)已取得的专利
序号 名称 专利号 授权时间 性质
一 种 使用 刺苦 草修 复 富
1 ZL201410288748.6 2015 年 10 月 7 日 发明
营养化水体的方法
一 种 园林 绿化 植物 大 棚
2 ZL201420341089.3 2014 年 11 月 19 日 实用新型
种植系统
3 一种多功能太阳能路灯 ZL201420361129.0 2014 年 11 月 19 日 实用新型
随 动 式太 阳能 埋地 灯 装
4 ZL201420361424.6 2014 年 11 月 19 日 实用新型

一 种 雨水 收集 及再 利 用
5 ZL201420341090.6 2014 年 11 月 19 日 实用新型
系统
6 一种雨水收集处理系统 ZL201420340754.7 2014 年 11 月 19 日 实用新型
7 大树地下支撑架 ZL201420361422.7 2014 年 11 月 19 日 实用新型
一 种 办公 室顶 棚雨 水 循
8 ZL201420361423.1 2014 年 12 月 10 日 实用新型
环利用系统
一 种 冻土 地区 直埋 电 管
9 ZL201420341338.9 2015 年 1 月 14 日 实用新型
放管机
一 种 湿地 公园 用船 载 碎
10 ZL201420341066.2 2014 年 11 月 19 日 实用新型
石投料机
一 种 屋顶 节能 环保 绿 化
11 ZL201420340753.2 2014 年 11 月 19 日 实用新型
种植系统
12 框架式吸热人工浮岛 ZL201520878532.5 2016 年 5 月 4 日 实用新型
一 种 双井 盖防 堵式 雨 水
13 ZL201520875539.1 2016 年 3 月 30 日 实用新型

14 一种雨水收集器 ZL201520875259.0 2016 年 3 月 30 日 实用新型
15 栈桥式景观平台台面 ZL201520875253.3 2016 年 5 月 4 日 实用新型
16 一 种 用于 景观 绿化 中 的 ZL201410287117.2 2016 年 5 月 25 日 发明
耐久性强的防腐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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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专利号 授权时间 性质
17 一 种 华北 地区 盐碱 土 壤
ZL201410287425.5 2016 年 9 月 21 日 发明
改良方法
18 一 种 盐碱 地土 壤改 良 系
ZL201410288746.7 2016 年 8 月 24 日 发明
统及其改良方法
19 一 种 景区 数字 化监 控 系
ZL201620356595.9 2016 年 11 月 23 日 实用新型

20 一种新型挡盐板 ZL201620356597.8 2016 年 11 月 23 日 实用新型
21 一 种 立体 花坛 铺设 用 海
ZL201620356596.3 2016 年 11 月 23 日 实用新型
绵层
(3)独占使用许可专利
专利 专利
类 许可 专利申请
名称 专利号 所有权 使用权 许可期限
别 种类 日
人 人
人工浅水
上海应 2014-06-09
发 湖池的绿 东珠 独占
ZL201110370197.4 用技术 2011-11-21 至
明 化植物的 景观 许可
学院 2019-07-08
种植方法
发行人于 2014 年 6 月 9 日与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双方约定,由发行人取得 ZL201110370197.4 号发明专利的独占使用许可,许可
时间为 2014 年 6 月 9 日至 2019 年 7 月 8 日,一次性支付许可使用费 4 万元,许
可范围为全球范围制造其专利的产品,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依照该专
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六、发行人的经营资质、特许经营权和相关认证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不存在特许经营权,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的主要经营
资质和相关认证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资质 持证 授予方/
许可、资质名称 证书编号 有效期
号 等级 单位 认定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CYLZ苏0051 发行
1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 一级 国 住 房 2016.11.24(发证日期)
壹 人
和 城 乡
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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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资质 持证 授予方/
许可、资质名称 证书编号 有效期
号 等级 单位 认定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 发行
2 A132023460 甲级 国 住 房 2013.06.20-2018.06.20
资质 人
和 城 乡
建设部
江 苏 省
建筑业 市政公用工
发行 住 房 和
3 企业资 程施工总承 D232070219 二级 2016.05.17-2021.01.25
人 城 乡 建
质证书 包资质
设厅
城市及道路
发行
照明工程专 三级

业承包资质 无 锡 市
建筑业
4 古建筑工程 住 房 和
企业资 D332102271 发行 2016.11.01-2021.04.11
专业承包资 三级 城 乡 建
质证书 人
质 设局
环保工程专 发行
三级
业承包 人
江 苏 省
(苏)JZ 安许可
发行 住 房 和
5 安全生产许可证 证字 - 2014.12.29-2017.12.28
人 城 乡 建
[2009]020001
设厅
江 苏 省
城市园林绿化 CYLZ苏 东方 住 房 和
6 二级
企业资质 0035贰 生态 城 乡 建 2016.06.28-2019.06
设厅
中林
北 京 市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 东珠
7 A211009396-6/1 乙级 规 划 委 2016.10.08-2021.10.08
资质 设计
员会

江 苏 省
江苏省环境污染治理甲 发行 环 境 保
8 SZ-T-16832 甲级 2016.05.26-2019.05.25
级资质(生态修复) 人 护 产 业
协会
注:根据 2017 年 4 月 13 日印发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城市园林绿化
企业资质核准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
再受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的相关申请;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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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以任何方式,强制要求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等资质作为承
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的条件。
七、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
公司注重生产经营中的安全措施,实施严格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各项指标
均达到国家制订的相关标准,公司成立至今未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等级的生产安
全事故。
本公司所处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自设立以来一直遵守相关的环境保护法
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
规而遭受重大处罚的情形。
八、发行人的生产技术情况
(一)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引进吸收等方式积累了丰富的生态景观建设所需的技
术。公司拥有的主要技术如下表所示:

研发课题 工程项目 攻克难题

城市湿地公 东港镇五星联河水生态整治工程、濮
针对不同的污染源选用不同的方
1 园水质保持 阳县金堤河国家湿地公园景观建设项
法进行水质净化,保持水体水质
技术 目
苏州太湖大道两侧(科技段)绿化工
程 、东西部园区道路景观绿化工程
(BT)、 新坊路等道路景观绿化工程 3
城市绿化中
标(新湖路、大窑路、金城铁路)、 以有效的绿化植物应对 PM2.5,
消减 PM2.5
2 新华路道路两侧景观绿化工程 3 标 减少其对人们的危害,同时满足
污染植物配
段 、南通市通州区北一环北延、袁天 美化效果
植技术
线道路绿化及翠 园绿地景观 绿化工
程、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路及连接线绿
化工程
1、保护地带性外貌;
野花草地的 茅山风景区莲塘九曲游客中心入口景
3 2、减少后期养护用水量与农药
应用技术 观及停车场市政附属工程
量,减少空气污染,保护本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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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课题 工程项目 攻克难题

的动植物;
3、为城市提供美化亮点
1、营造低碳、节约型园林,减少
能源消耗;
低碳式绿化 太科园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1 标
4 2、提高机械化水平,降低人员成
养护技术 段、 春笋路绿化工程
本;
3、提高资源利用率
1、使南方树木的生长区域不断向
北方扩展,南方树木在华北地区
华北地区盐 的移植过冬,以提高南方树木在
滨州北海黄河故道景观整治工程、 河
5 碱土壤改良 华北地区的成活率及生长势;
北邯郸花海绿廊项目工程
技术 2、研究华北地区的景观施工技
术,以提高景观、生态效益及文
化展现
安徽省地质资料库项目室外景观、园
园林绿化中 林绿化及亮化工程、无锡国信世家二 提升园林绿化植物成活率,减少
6 反季节绿化 期展示区及河道景观绿化工程、天一 因补植而产生的环境效益及经济
种植技术 中学景观绿化工程、修武县宁城公园 效益的损失
二期绿化工程
东港镇五星联河水生态整治工程、翠 1、解决了木材长期在户外的环境
景观绿化中 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 B 区景观工程四 中的易腐烂、开裂、损坏情况;
7 防腐木耐久 标段、龙潭公园景观工程及新城区景 2、减少能源消耗;
性技术 观绿轴工程、潘安湖二期工程绿化景 3、具有密度强度高,纹路清晰,
观工程 装饰效果好
桥门式起重机检 测中心景观 绿化工 1、防风固根;
大树地下支
8 程、古隆中风景区门景区景观道路工 2、美观经济;
撑技术
程 3、提高植物学的成活率
1、大量的山体施工开挖,形成大
闽西地区泥
量裸露边坡,修复造成严重的水
石流多发山 大锦山环山路沿线园林绿化工程(BT)
9 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破坏;
地复绿固坡 项目
2、消除坡面上存在的滑坡隐患;
技术
3、美化山体,恢复自然
1、保护建筑物顶部,延长屋顶建
节能环保型
无锡软件园旺庄科技创业中心二期景 材使用寿命;
10 屋顶绿化技
观绿化及照明工程 2、保温隔热,减少空调的使用,

节约能源
刺苦草在富
1、改良水质污染,净化水质;
11 营养化水体 梁鸿二期景观绿化提升工程
2、使水体产生良性循环
修复中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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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课题 工程项目 攻克难题


室外石材铺 中心商贸区核心区湖面一期项目(建
提高建筑与景观的艺术效果与观
12 装防泛碱技 设—转让(BT))、无锡协和双语学
感度
术 校新建工程景观绿化工程
办公环境雨 1、解决水资源需求量的增加;
13 水收集处理 镇江地税局大楼景观设计项目 2、改良水环境的不断恶化;
及利用技术 3、降雨水的循环利用
华北地区全
1、丰富华北地区景观绿化效果,
14 冠苗移植种 滨州北海黄河故道景观整治工程
2、提高植物的成活率
植技术
长江下游滨 1、沙地保水措施,控制植物的成
南通老洪港湿地公园一期 BT 建设项
15 江沙地绿化 活率;2、合理利用沙地,种植多

种植技术 样性植物,创造多样性景观
动物微生物 1、建立完善的生物链系统;
在湿地公园 2、控制利用湿地种群,控制环境
16 徐州市贾汪都市旅游投资发展
中的应用技 污染;
术 3、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
1、搞好湿地的水质净化的基础
上,通过造园艺术手法,提高湿
湿地水质净 濮阳金堤河国家湿地公园景观广场项
地的景观效果,达到湿地生态修
17 化及景观营 目一标段、贾汪区凤凰泉湿地公园二
复与景观营造的统一;
造技术 期工程
2、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实现人
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土壤调节剂 1、苗木移植的成活率;
18 在土壤改良 滨海新区新城区盐土绿化项目(三标) 2、改良土壤板结及盐碱化,恢复
中的应用 土壤活力避免土壤盐碱化
东快速路(通甲河-通吕运河)两侧绿化
草甸型地被种类的选择与组合,
草甸型地被 带景观工程 H 标、青岛临港经济开发
19 营造一个观赏价值高、形似自然、
的应用技术 区园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施工总
管理简单、后期投入少
承包项目
1、为鱼类、鸟类和两栖类生物提
人工浮岛在 供生境和避难所;
河流、湖泊 2、利于浮岛植物净化水质;
20 等生态环境 淮安市白马湖湿地公园项目 3、人工浮岛能通过消浪作用稳定
改造中的应 湖滨带形成相对的静水环境有利
用 于消浪护岸,其浮岛植物又能改
善景观
华北地区南 1、提高南方树木在华北地区的成
21 乌兰察布综合物流园区道路绿化工程
方树木移植 活率与生产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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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课题 工程项目 攻克难题

及过冬、景 2、华北地区的景观施工技术,提
观施工技术 高景观及生态效益
(二)正在研发的主要项目情况
公司主要的正在研发项目如下表所示:
序号 研发课题 进展情况 攻克难题
目前项目已结题,分
析了三层套种技术
利用生长空间的错位,最大限度地发
园林苗木三层立体套 的植物组合,已申请
1 挥空间作用,提高土地利用率、经济、
种技术 一项发明专利:一种
生态效益
合欢、杜鹃、三叶草
立体套种技术。
项目已结题。已申请 1、将雨水视为资源进行调蓄利用;
雨洪管理在城市园林 实用新型和发明专 2、由采用纯工程方法转向与非工程
2
景观中的应用 利各一项:一种雨水 方式相结合,从大型集中处理到分散
收集器 式就地处理,维护健康的水循系统
目前已结题,授权了
1、加强地面对雨水的渗透和利用;
园林硬化地面防雨水 一项实用新型专利:
3 2、对于雨水资源开发利用,改善城
渗透应用技术 一种双井盖防堵式
市生态
雨水井。
1、利用数字化技术,构建行业信息
项目已结题。已授权
化平台;2、准确快捷地了解城市园
数字化技术在城市绿 一项实用新型专利
4 林绿化现状及绿化建设、管理水平;
地建设中的应用 专利:一种景区数字
3、正确评价城市绿地综合效益,客
化监控系统
观分析城市绿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项目已结题,已申请 1、公路沿线自然景观更协调;
喷播植草在公路边坡 一项发明专利专利: 2、单位造价低、工期短、绿化景观
5
防护中的应用 一种草灌结合喷播 效果好。3、有效进行浅表层边坡防
植草施工方法 护
1、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创造不利于害
目前已进入技术研
虫发生而有利于林木及有益生物生
华东地区香樟主要虫 发中试阶段,申请了
长 繁 殖 的 环 境 条 件 ;
6 害与综合防治技术研 一项发明专利:一种
2、把樟树害虫虫口密度控制在经济
究 香樟杀虫剂及制备
允许水平之下,使樟树健康生长,获得
方法。
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项目已结题,初步掌 1、统一道路断面,确保连续性;
基于城市道路景观的
7 握了部分城市道路 2、适应城市开放空间需要的不同功
生态设计和应用
景观生态设计的新 能需求;3、雨水管理系统的设计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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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研发课题 进展情况 攻克难题
工艺和新方法。 应用
本技术研发已基本
结束,正在进行技术
1、更大限度地延长古树名木寿命;
古树名木的保护措施 资料整理、总结中,
8 2 、 更 大 限 度 生 长 季 节 ;
与复壮技术 申请了一项发明专
3、发挥其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利:一种古树名木的
复壮方法
本项目完成了部分
1、丰富城市绿化的景观层次,形成
研发活动,进入技术
大面积的群体景观; 2、
彩叶树种品种的引种 研究第二阶段,已申
9 与绿色植物交相辉映,丰富城市的色
与繁殖技术研究 请了一项发明专利:
彩,弥补城市淡花季节色彩单调的缺
一种彩叶植物扦插

繁殖的方法
1、保持营建果材兼用林亲本材性好、
项目已结题,已申请
结 实 量 大 等 优 良 特 性 ;
园林绿化工程中嫁接 一项发明专利:一种
10 2、更主要的是从根本上解决了园林
的方法 小叶女贞嫁接金银
新品种在园林绿化中应用较慢的问
花的方法

项目已结题,已授权 1、改变了传统观念;
一种立体花坛应用技 一项实用新型专利: 2、强调了景观绿化的实质,不仅满
11
术 一种立体花坛铺设 足美观需求,并且节约资源,更注重
用海绵层 环境因素
(三)最近三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研发支出(万元) 3,242.31 2,820.82 2,341.08
营业收入(母公司)(万元) 96,267.16 87,005.98 71,005.56
占营业收入比重(%) 3.37 3.24 3.30
1、发行人研发费用的归集的会计处理
发行人财务部门根据研发部门提交的研究开发项目课题 ,建立研发项目明
细帐,在“研发支出”科目下设“研发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工程施
工”两个二级科目,按照研究开发项目和费用种类分别核算,以保证各项研发费
用归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研发费用-管理费用”科目主要归集并核算研发人
员的工资薪金及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等费用化支出,之后转入“管理费用”
科目核算。此外,“研发费用-工程施工”科目主要分项目归集研发用材料、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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械、劳务等,如该类研发支出能形成可用研发成果——即可作为工程施工项目中
一部分进行验收结算,则将“研发费用-工程施工”中的此项目费用转入“工程
施工”科目,确认营业成本;若未能形成可用研发成果,则在研发活动结束后将
其由“研发费用-工程施工”转入“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多个研发项目使用共
同资源的,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将研发费用在各个受益项目之间分摊。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已全部进行费用化处理,2016 年度、2015 年度
及 2014 年度,发行人费用化金额分别为 3,242.31 万元、2,820.82 万元及 2,341.08
万元。
2、关于研发费用与主营业务成本是否混同的说明
发行人一直以来专注于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技术的研发及其实际应用,通过
自主研发、与其他机构合作、授权等方式掌握了生态修复领域的核心技术,近年
来为确保行业优势地位更是逐年加大研发投入,其研发活动分为两部分进行:
(1)在总部实验室进行针对土壤改良、数字化技术应用等具有基础性、学
科交叉性特点的生态景观行业前瞻性技术研究。总部实验室定岗定员,其相关人
员、研发费用开支、研发材料耗用均在履行正常审批流程后报公司财务部门进行
费用归集,之后通过“研发费用—管理费用”进行会计核算。
(2)基于工程施工行业的行业特性,除前瞻性研究外,发行人针对种植技
术等进行的研发活动具有偏向一线执行部门、研发场所设置灵活、重实际应用、
实践性强等特点,往往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为避免发生研发费用与营业成本相
混同的情况,发行人已制定了严格的内控流程,具体如下:
①基于施工场所具有区域广、流动性强这一特点,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的研
发活动的具体场所会相对固定于某一区域并予以明确标示,其研发材料均会堆积
于该区域中并登记造册,确保从空间上与生产用原材料相分隔,便于之后的取用、
盘点及耗用后的费用归集。相关人员如需采购、取用研发材料需按以下流程进行:
A、研发人员按照需要的研发材料填写材料采购单或领用单(并送交技术研发中
心主任审核批准;B、采购部门采购材料(如需),或相应研发人员领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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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定期将所有材料采购单、领用单等相关单据送至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研发
项目耗用材料金额归集入账,并在期末对堆积于固定区域的研发材料进行盘点。
②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的研发活动之研发人员将定岗定员定事,具体确定原
则如下:A、技术研发中心编制“研发项目与人员对应表”,并送交技术研发中
心主任审核批准;B、“研发项目与人员对应表”流转到行政人事中心,行政人
事中心编制“研发人员工资表”(分配至各研发项目),行政人事中心主管、财
务部门主管、总经理审核签字批准,经确定的研发人员应专职从事研发相关活动;
C、财务部门按项目正确归集研发人员人工的工资及相关差旅、会务等报销费用。
其中费用报销人报销申请(填制费用报销单)注明用于的具体研发项目并经报销
人部门负责人(或上级主管)确认签字、财务部门主管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方
能付款并入账。
③发行人已对可用研发成果的确认及“研发费用-工程施工”转至“管理费
用”核算制定了严格的内部审核流程:A、一线研发小组在形成可用研发成果后,
需向财务部门提交监理方出具的形象进度确认表、研发项目台账,技术研发中心
主任审核批准后提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在复核无误并经财务部门主管签字后,
将该项目由“研发费用-工程施工”转入“工程施工”核算。B、若在研发活动结
束后未能形成可用研发成果,则一线研发小组应出具专项说明报告并交技术研发
中心主任审核后,将研发项目台账、专项说明报告提交至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在
复核无误并经财务部门主管签字后,将该项目由“研发费用-工程施工”转入
“管理费用”核算。
发行人在报告期内能够严格执行上述研发费用归集的内控制度,确保研发费
用与营业成本不发生混同。
(四)技术研发管理
1、研发体制
本着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为企业生存与发展提供技术支持的原则,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成立了研发中心。研发中心的工作目标是通过技术创新、增强公司
的市场竞争能力、经济效益和发展后劲,强调市场意识、整体意识、效益意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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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意识。公司是研发中心的主体和依托,技术开发的经费由公司提供并主要服
务于公司的技术进步,有条件时还可承担国家、行业、地方和其他企业的研究项
目,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活动以拓宽资金渠道,增
加研发投入,提高研发水平。
(1)研发中心的建设与运行
研发中心实施主管负责制,技术开发课题实施项目负责人负责制。企业技术
创新的选择、立项、计划、实施、监督、验收、评价等工作严格按《ISO9000 设
计开发控制程序》规定的程序进行。
重点课题和经费预算等重大问题的决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创新计划及
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以及技术开发课题的选择论证等工作由技术委员会负责。企
业研发中心的开发经费主要由公司投入,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在年度计
划中按照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列入技术开发经费,并保证及时、足额到位。财务
部为研发中心设专门账户,委派专职会计予以监督管理。
研发中心具有开放的运行模式,广泛收集整理国内外先进的科技成果,筛选
适用技术以便推广应用,注重产学研合作和人才交流,充分利用社会科技资源,
提高研发中心的研发能力和水平。研发中心是公司技术开发、创新体系的核心和
主体,并在公司生产、营销、财务、企管等部门的配合下,推动了技术开发和创
新体系规范运行不断进步。
(2)研发中心工作的考核、奖惩和激励
公司每年度对研发中心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每年年初,研发中心对上一年
度工作进行总结,并结合本公司下年度方针目标制定技术开发和创新工作计划。
研发中心人员的考核按《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实行。
为建立科技成果创新奖励制度,研发中心从公司投入的开发经费中设立奖励
基金。每年根据项目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投资大小予以奖励。公司积极提高
科技人员的综合素质,组织技术人员参加各种学习、培训、考察、调研、技术交
流活动,使其加强创新意识,更新知识结构,同时注重对技术人员进行思想品德
教育,充分发挥其创新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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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发机构设置
研发中心是以技术开发为主兼具技术管理职能的公司常设机构。研发中心的
设置如下:
研发中心
研发中心
主任
研发中心
副主任
部 部 部 部
术 控 估 理
院 技 监 评 管
计 程 量 核 发
设 工 质 审 研
3、研究人员情况
公司历来重视技术研发工作,并拥有一支专业齐全、技术实践经验丰富、管
理体系完备的研发团队。
公司在职研发骨干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学历/职称 研究方向
1 朱正中 大专/工程师 雨水管理及利用技术,立体绿化技术
2 朱亮 本科 景观设计与规划
3 黄翠 本科/工程师 植物生态学,植物培育
4 丁晓峰 本科/工程师 园林绿化种植技术和生态景观学
5 缪春晓 大专 生态环保新材料应用
6 章坚 本科/电气工程师 园林自动化研究
7 马晓红 本科/工程师 重金属污染和修复技术
8 钟琴 大专/工程师 湿地生态修复,生态护坡技术
9 李嘉俊 大专/工程师 土壤改良与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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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金鹤鸣 大专/助工 水体富营养化综合治理,水环境修复
(五)与其他机构合作研发情况
公司与中国林业科学院签署了《产学研全面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就湿地生
态保护及修复技术研究、湿地科学基础理论与应用技术研究、湿地生态系统及生
物多样性保护、湿地重建及退化湿地的生态恢复技术、湿地景观设计与规划管理、
盐碱地土壤改良研究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合作研发。
公司与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开展合作,主要在湿地修复与保护方面
进行研发合作。此外,公司也与中国林科院亚热带林业实验中心开展研发合作。
九、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一)质量控制标准
公司以“科学管理、注重质量、信守合约、真诚服务”的质量方针为指导,
高度重视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公司于 2010 年 11 月公司开始了
ISO9001:2008、ISO14001:2004、ISO18001:2001 标准的贯标工作,建立了完善的
质量控制体系,并在日常经营中严格执行。另外,公司于 2010 年 7 月通过职业
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二)质量控制措施
1、质量控制制度
公司按照 ISO9001:2008 标准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完整的质量
控制制度。公司编制了《质量手册》,明确了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和内容,
包括公司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管理职责、资源管理、产品实现、测量、分析
和改进的内容等;同时,公司制定了《设备管理制度》、《采购物资分类技术要
求》、《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制度》、《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不合格品控
制程序》等一系列程序文件和支持性文件。针对生态环境与景观建设工程的特点,
公司制定了《工程项目管理相关制度》,对公司招投标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工
程技术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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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明确质量管理目标,建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根据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公司在制定质量方针时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方针相适应,体现公司的质量管理宗旨和方向,包括如下方面: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交工后,认真服务于顾客和社会,增强其满意程
度,树立公司在社会上良好形象。
(3)追求质量管理改进,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3、质量控制具体措施
(1)工程施工前,由主任工程师主持召集有关部门,对工程进行质量策划,
确定和配备适宜的控制手段,确保各种程序及有关文件在项目中使用的协调性,
编制关键过程及特殊过程作业指导书,明确过程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要求,规定
验收标准,明确质量记录的要求和方法。
(2)严把材料质量关,对材料供应商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供应商列入“合
格供方名册”,采购部门选择合格供方单位进行采购。对进场材料须进行验证,
按规范进行检验、试验,并实行监理见证取样制,严禁未经验证合格的材料投入
使用。
(3)所有的机械设备进场时须进行调试运行,在使用时注意维修保养,使
机械设备从进场开始就一直能保证正常使用。
(4)施工班组的选用上,推行工程样板段比赛竞选方式,优选技术力量强、
质量责任心强、有实力的班组,从施工人员上保证施工质量。
(5)根据工程特点,选择科学、可行的施工方案,从施工方法上保证施工
质量。
(6)根据工程质量目标,做好质量预控计划,从工程总体到各分部分项都
制定出质量预控目标和质量保证措施,并在施工中严格检查落实质量保证措施的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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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严格执行图样会审、技术交底等技术管理制度。技术交底要求全面、
有针对性,对质量通病和本工种施工重点、难点,进行更为详细的交底,质检员
现场严格把关,督促检查交底的实施。
(8)严格执行各种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各道工序处于受控状态。
(9)坚持质量督查,工程管理部组织各相关项目部经理、公司主管领导、
工程处长分区域进行全面检查,开展质量评比,根据质量评比结果进行奖罚兑现,
根据工地质量情况适时召开质量专题会,赋予质检员对班组的工程质量处罚权、
停工整顿权、奖励建议权等。
(10)关键工序设置质量管理员重点管理,对特殊工序进行监控,从“人、
机、料、法、环”各个环节对特殊过程进行控制。
(11)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成立质控小组,攻克技术难点,探索科学保
证质量的施工方法。
(12)制定施工过程中和竣工交付时的成品保护措施,并设专人负责,使责
任落实到人。
(13)搞好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质量意识,搞好岗位培训工作,
使特种作业人员及主要技术人员持证上岗。
(14)施工过程中做好质量记录技术资料的填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项目部设专职资料员,负责质量记录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做到文件资料的
档案化管理。
(三)质量纠纷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行业相关的质量管理规定,建立了严格、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
在确保每项工程质量合格的基础上,争创优质工程,赢得了业主的高度认可。公
司报告期内未出现重大项目质量纠纷,未因工程质量问题受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或建设主管部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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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分包的质量控制情况
1、公司项目分包情况
公司在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工程施工中,存在将部分专项工程对外分包的情
况。分包管理是施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分包工程的管理,对提高企业信
誉、规避企业风险、扩大经营规模、提高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具有重要的意义。
公司对外分包的专项工程主要包括:(1)部分专项工程操作较为简单、质
量要求不高,如驳岸工程、道路沥青摊铺等,市场上存在大量的工程施工单位可
以胜任这类专项工程的施工;(2)部分专项工程发生频率较低,技术要求特殊,
如喷泉、雕塑、桥梁工程等,将该类工程分包给具有一定比较优势的专业公司。
2、公司分包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分包队伍的工程质量管理纳入项目部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服从总体质量管
理的要求。为了控制分包工程的质量,公司组织了以项目部日常施工管理为主,
工程管理中心监督管理为辅的管理体系,具体的质量控制措施如下:
(1)项目部质量控制职责
①对于各项分包工程,项目经理组织选定至少三家工程施工单位,调查其工
程施工能力及业绩,上报至公司总部。项目经理与工程管理部商议,确定最终的
分包方。
②项目部专职质量员负责对分包方的管理,下发相应的技术方案与交底,明
确各分包方的工作职能,保证分包方的施工质量得到有效控制。对于分包工程实
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质量员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根据需要,报请公司
工程管理部,组织专业工程师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确定解决方案。
③分包工程结束后,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初步评估与验
收,形成验收报告,报送公司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组织相关专业工程师对工
程进行质量验收和审计。
(2)工程管理部质量控制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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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日常巡查。工程管理部组织专业工程师,每月对各项目的分包工程进行例
行月度巡查,考察其质量、进度、安全是否符合工作计划,针对发现的问题协调
项目经理进行整改。例行月度巡查结果登记入档,作为考核分包方的依据。
②随机抽查。工程管理部每月至少抽查一个项目部的所有分包工程,抽查时
间与抽查项目随机确定。通过随机抽查,确保掌握各分包方真实的工作状态,实
施有效管理。随机抽查结果登记入档,作为考核分包方的依据。
③考核奖惩。工程管理部每季度组织各相关专业工程师及项目经理,根据该
季度所有检查结果进行考核评比,对表现优秀的分包方进行奖励,对表现不合格
的分包方进行警告、罚款、直至解除分包关系。
3、分包协议中有关工程质量的约定及其履约情况
公司与分包方签订的工程分包协议通常约定,分包工程质量需达到优良,并
达到公司与业主所签合同的所有要求;如果工程验收及中间验收达不到质量要
求,其返工的人工费、材料费等损失由分包方负责承担,并承担质量不符合要求
的违约金;公司可以对分包工程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巡查中发现质量问题,分包
方需限期整改;所有隐蔽工程均需报监理验收,重点部位还需会同公司和业主现
场管理人员。对于分包方负责材料供应的分包工程,进场材料的质量由项目部验
收合格且应符合施工图纸及设计要求后,方可进场施工,以确保质检部门验收通
过。
十、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进行经营活动,
未拥有境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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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的独立性
发行人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要求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
业务等方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具有完
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独立
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依法办理了相关资产的变更登记,拥有独立、
完整的生产经营所需的资产。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之间的资产产权关系清晰,资产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目前公司不存在以资产或权益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
规占用而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人员独立
发行人已经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建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和分配管理制
度,设立了独立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独立进行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公司的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股东大
会、董事会选举和聘任合法产生。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本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任除董事、监事之外职务的情形。公司的财务人员在
本公司专职工作并领取薪酬,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中兼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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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独立
发行人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
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依法独立纳税,独立做出财
务决策,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
(四)机构独立
发行人依法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下属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经营
管理层等权力、决策、监督及经营管理机构,明确了各自的职权范围,建立了有
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已建立起了一套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的组织结构,各部门
及子公司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组织机构健全完整,运作正常有序,能独立行
使经营管理职权。公司的生产经营、办公机构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状况。
(五)业务独立
发行人设立时,承接了东珠有限的全部业务,具有独立自主地开展业务的权
利和能力。目前,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独立对外签订合同、开展业务,
不存在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或者第三方重大依赖的
情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1、发行人的业务情况
发行人经营范围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林古建筑工程施工,风景园林工
程设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园林苗木的研究、开发、种
植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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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业务情况
(1)实际控制人
席惠明,系发行人董事长,现持有发行人 8,659.0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本
总额的 50.73%;浦建芬,现持有公司股份 2,224.02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03%,席惠明和浦建芬夫妇系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2)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为诚丰置业。其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
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2、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除上述情况外,实际控制人席惠明、浦建芬夫妇不存在控制其他企业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
争情况。
(二)发行人与其他股东及其下属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没有从事与发行人
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今后与发行人可能出现同业竞争的情况,2015 年 12 月,发行人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席惠明和实际控制人浦建芬向发行人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
诺函》,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不存在本人以及本人利用其他控制企业经营
或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同业竞争业务或活动的情形;2、本
人及本人今后或有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今后的任何时间不会以任何方式经营或从
事与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凡本人及本人今后或有控制的其他
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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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本人及本人今后或有控制的其他企业会将上述商业机会优先让予公司。3、
如果本人及本人今后或有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并造成公
司经济损失的,本人同意赔偿相应损失。4、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
直至本人不再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海福挚出具《承诺函》,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不存在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利用其他控制企业
经营或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同业竞争业务或活动的情形;2、
本公司及本公司今后或有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今后的任何时间不会以任何方式经
营或从事与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凡本公司及本公司今后或有
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公司生产经营
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及本公司今后或有控制的其他企业会将上述商业机会优
先让予公司。3、如果本公司及本公司今后或有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声明、
保证与承诺,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同意赔偿相应损失。4、本声明、
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公司不再作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三、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招
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席惠明,实际控制人为席惠明和浦建芬夫妇。其基本情况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 5%以上股
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
况”之“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相关内容。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为诚丰置业。其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
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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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2、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相关内容。
(三)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
除席惠明和浦建芬外,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上海福挚,其
基本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
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持有发行人 5%
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之相关内容。
(四)发行人的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分公司情况”之“(一)控股子公司及
参股子公司情况”之相关内容。
(五)发行人的联营企业
发行人联营企业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之“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分公司情况”之“(一)控股子公司
及参股子公司情况”之相关内容。
(六)关联自然人
发行人的关联自然人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相关内容。
(七)关联自然人控制或在其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
企业
关联自然人席盛超(系本公司董事长席惠明之子)在江苏天益网络信息有限
公司担任董事,持有无锡市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关联自然人吴霞(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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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苏伟的妻子)持有南京九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
事、总经理。关联自然人王增强(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王轩的父亲)在北京东方
红航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在安徽德合药业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
在上海茵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在安徽德合节能环保新
材料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关联自然人庞彩皖(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王轩的母亲)
持有上海茵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0%股权,持有上海财玛商务信息咨询中心
100%股权。
除上述关联企业外,其他关联企业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
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之相关内容和“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外兼职
情况”之相关内容。
(八)报告期内曾经存在的其他关联方
关联自然人章建良、朱亮在报告期内曾经持有无锡市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全部
股权。关联自然人席盛超在报告期内曾经担任无锡弘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高
管。关联自然人王长颖在报告期内曾经担任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董事。
除上述关联方外,报告期内曾经存在的其他关联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
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3、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曾经控制和重要关联的其他企业”之相关内容和“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之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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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交易
(一)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无锡市水利工程有
接受劳务 - 500,000.00 -
限公司
注:发行人关联自然人章建良和朱亮于 2015 年 5 月受让无锡市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
权,无锡市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成为发行人的关联方。目前发行人关联自然人席盛超持有无锡
市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
(二)关联担保情况
1、2014 年度
2014 年 3 月 3 日,席惠明、浦建芬与招商银行无锡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
撤销担保书》,约定无锡金业工程装饰有限公司为招商银行无锡分行向发行人授
信(授信期间自 2014 年 3 月 3 日至 2015 年 3 月 2 日)而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被保证的主债权最高额度为 3,000 万元。
2014 年 7 月 25 日,金业装饰与中信银行无锡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约定金业装饰为中信银行向发行人授信(授信期间自 2014 年 7 月 25 日至 2015
年 7 月 25 日)而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被保证的主债权最高额度为
12,000 万元。
2014 年 10 月 13 日,席惠明与中信银行无锡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约定席惠明为中信银行向发行人授信(授信期间自 2014 年 10 月 13 日至 2015
年 10 月 13 日)而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被保证的主债权最高额度为
12,000 万元。
2014 年 11 月 28 日,金业装饰与兴业银行无锡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约定金业装饰为兴业银行无锡分行向发行人授信(授信期间自 2014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7 日)而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被保证的主债权最
高额度为 6,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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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1 月 28 日,席惠明、浦建芬与兴业银行无锡分行签订《最高额保
证合同》,约定席惠明、浦建芬为兴业银行无锡分行向发行人授信(授信期间自
2014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7 日)而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被
保证的主债权最高额度为 6,000 万元。
2、2015 年度
2015 年 1 月 26 日,席惠明与中信银行苏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约定席惠明为中信银行苏州分行向发行人授信(授信期间自 2015 年 1 月 26 日至
2016 年 1 月 26 日)而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被保证的主债权最高额度
为 5,000 万元。
2015 年 1 月 26 日,浦建芬与中信银行苏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约定浦建芬为中信银行苏州分行向发行人授信(授信期间自 2015 年 1 月 26 日至
2016 年 1 月 26 日)而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被保证的主债权最高额度
为 5,000 万元。
2015 年 1 月 30 日,席惠明、浦建芬与招商银行无锡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
撤销担保书》,约定席惠明、浦建芬为招商银行无锡分行向发行人授信(授信期
间自 2015 年 1 月 30 日至 2016 年 1 月 29 日)而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被保证的主债权最高额度为 3,000 万元。
2015 年 2 月 12 日,席惠明与浦发银行无锡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约定席惠明为浦发银行无锡分行向发行人授信(授信期间自 2015 年 2 月 12 日至
2018 年 2 月 12 日)而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被保证的主债权最高额度
为 5,000 万元。
2015 年 10 月 20 日,席惠明与中信银行苏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约定席惠明为中信银行苏州分行向本公司授信(授信期间自 2015 年 10 月 20 日
至 2016 年 4 月 20 日)而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被保证的主债权最高额
度为 7,000 万元。
2015 年 10 月 20 日,浦建芬与中信银行苏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约定浦建芬为中信银行苏州分行向本公司授信(授信期间自 2015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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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2016 年 10 月 20 日)而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被保证的主债权最高
额度为 7,000 万元。
2015 年 12 月 7 日,席惠明与中信银行无锡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约定席惠明为中信银行向本公司授信(授信期间自 2015 年 12 月 7 日至 2016 年
12 月 7 日)而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被保证的主债权最高额度为 12,000
万元。
2015 年 12 月 30 日,席惠明、浦建芬与华夏银行无锡分行签订《个人最高
额保证合同》,约定席惠明、浦建芬为华夏银行无锡分行向发行人授信(授信期
间自 2015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0 日)而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被保证的主债权最高额度为 5,000 万元。
3、2016 年度
2016 年 4 月 21 日,席惠明与中信银行苏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约定席惠明为中信银行苏州分行向本公司授信(授信期间自 2016 年 4 月 21 日至
2017 年 4 月 21 日)而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被保证的主债权最高额度
为 4,000.00 万元。
2016 年 4 月 21 日,浦建芬与中信银行苏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约定浦建芬为中信银行苏州分行向本公司授信(授信期间自 2016 年 4 月 21 日至
2017 年 4 月 21 日)而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被保证的主债权最高额度
为 4,000.00 万元。
2016 年 5 月 11 日,浦建芬与中信银行无锡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约定浦建芬为中信银行无锡分向本公司授信(授信期间自 2016 年 5 月 11 日至
2017 年 5 月 11 日)而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被保证的主债权最高额度
为 13,800.00 万元。
2016 年 5 月 13 日,席惠明、浦建芬与兴业银行无锡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
合同》,约定席惠明、浦建芬为兴业银行无锡分行向本公司授信(授信期间自
2016 年 5 月 13 日至 2017 年 5 月 12 日)而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被保
证的主债权最高额度为 6,0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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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6 月 13 日,席惠明与中信银行无锡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约定席惠明为中信银行无锡分行向本公司授信(授信期间自 2016 年 6 月 13 日至
2017 年 6 月 13 日)而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被保证的主债权最高额度
为 13,800.00 万元。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应付账款 苏区东珠 - 82,967.12 1,282,967.12
注:2014 年 3 月 27 日,苏区东珠召开股东会,同意东珠景观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转让给何
涛。随后,东珠景观、何涛、陈永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苏区东珠股权转让款结算补充
协议》。2016 年 2 月 4 日,苏区东珠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
(四)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18.60 218.60 216.49
五、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发行人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关
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中对关联交易的回避制度、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等
内容作出了相应规定,具体如下:
(一)关联交易的回避制度
1、《公司章程》第七十五条规定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主动向股东大会说明情
况,并明确表示不参与投票表决。股东没有主动说明关联关系和回避的,其他股
东可以要求其说明情况并回避。该股东坚持要求参与投票表决的,由出席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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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的所有其他股东适用特别决议程序投票表决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和应否回避,表
决前,其他股东有权要求该股东对有关情况作出说明。
股东大会结束后,其他股东发现有关联股东参与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投票的,
或者股东对是否应适用回避有异议的,有权就相关决议根据本章程规定请求人民
法院认定无效。
关联股东明确表示回避的,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
进行审议表决,表决结果与股东大会通过的其他决议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2、《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
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
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二十条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
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
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
人的,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下列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1、交易对方;
2、拥有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
3、被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4、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5、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他
协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或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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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自
然人。”
(二)关联交易的原则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三条规定: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2、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关联人如在股东大会上享有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均应对关联交易事
项回避表决;
4、与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
时,应当回避;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回避,应按本制度规定程序参与表决,但必须
单独出具声明;
5、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
应聘请专业评估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三)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
1、《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五条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有如下具体规定:
“(二)应由董事会批准的关联交易如下: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事
项;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人民
币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应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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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有如下具体规定:
“第八条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应当及时披露。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九条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或者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
易金额超过 30 万元的关联交易,应当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提交议案,经董事会批
准后生效并及时披露。
第十条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
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
交易,或者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超过 300 万元的关联交易,除应当
及时披露外,还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
标的进行评估或审计,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制度第十六条所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
进行审计或评估。
第十一条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持有发行人 5%以下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的,参照前款的规定执行,
有关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六、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发行人独立董事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前述关联交易事
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报告期内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相关合同的签署,
均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合同条款公允、合理,关联交易价格
由交易方根据市场情况及变化协商确定,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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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为规范关联交易,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席惠明和浦建芬承诺:“(1)报告期
内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未经披露的关联交易。本人今后将善意
履行作为公司主要股东的义务,不利用投资以及任职关系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故
意促使公司对与本人及本人今后或有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
行动、故意促使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如
果公司必须与本人及本人今后或有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任何关联交易,则本人承
诺将促使上述交易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商业交易的条件进行。本人及本人今后或
有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
三者更优惠的条件。(2)本人及本人今后或有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
行与公司或有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承诺将不会向公司谋求任何超出上
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3)本人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全部法
律责任,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本人同
意赔偿相应的损失。(4)本声明、保证与承诺将持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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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一)董事
发行人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每届任期 3 年。董事任
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的连任时间不得超过 6 年。发行人现任董事的
基本情况如下:
序 现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管
姓名 任职期间 提名人
号 职务
2016 年 11 月 6 日至
1 席惠明 董事长 席惠明
2019 年 11 月 5 日
2016 年 11 月 6 日至
2 章建良 董事、总经理 席惠明
2019 年 11 月 5 日
2016 年 11 月 6 日至
3 缪春晓 董事、副总经理 席惠明
2019 年 11 月 5 日
2016 年 11 月 6 日至
4 苏 伟 董事、副总经理 席惠明
2019 年 11 月 5 日
2016 年 11 月 6 日至
5 马晓红 董事 席惠明
2019 年 11 月 5 日
2016 年 11 月 6 日至
6 王长颖 董事 复星创泓
2019 年 11 月 5 日
2016 年 11 月 6 日至
7 陆新尧 独立董事 席惠明
2019 年 11 月 5 日
2016 年 11 月 6 日至
8 吴英姿 独立董事 席惠明
2019 年 11 月 5 日
2016 年 11 月 6 日至
9 成荣光 独立董事 席惠明
2019 年 11 月 5 日
1、席惠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 10 月出生,大专
学历,经济师。1981 年至 1988 年就职于无锡县羊尖建筑公司,1989 年至 1998
年就职于锡山市东珠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1998 年至 2001 年任无锡东珠装饰
工程有限公司经理,2001 年至 2010 年 8 月任江苏东珠景观建设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经理,2010 年 8 月至 2013 年 10 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3 年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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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2、章建良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9 年 9 月出生,大专学
历。1978 年至 1981 年于部队服役,1982 年至 1984 年就职于无锡县民政局,1984
年至 1988 年就职于无锡县服装厂,1988 年至 2004 年就职于无锡金羊金属制品
有限公司,2004 年至 2007 年就职于无锡恒安混凝土有限公司,2007 年至 2010
年 8 月任江苏东珠景观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 年 8 月至 2013 年 10 月,
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3 年 10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3、缪春晓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 2 月出生,本科学
历,助理工程师。1998 年至 2001 年任无锡东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
年至 2010 年 8 月任江苏东珠景观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 年 8 月至今,任
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4、苏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 12 月出生,工商管
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持有上海交易所、深圳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1994
年至 1997 年就职于江苏省农行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1997 年至 2000 年就职于
中国长城信托南京证券部,2000 年至 2008 年就职于中国银河证券南京洪武路营
业部,2008 年至 2010 年历任无锡华生精密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江苏明天种业科
技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0 年 7 月至 2010 年 8 月任江苏东珠景观建设有限公
司股改办主任。2010 年 8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2016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5、马晓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 8 月出生,本科学
历,园林绿化二级项目经理、工程师。2000 年至 2003 年就职于超大现代农业集
团,2003 年至 2010 年 8 月就职于江苏东珠景观建设有限公司。2010 年 8 月至今,
任本公司董事、投标部部长。
6、王长颖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 9 月出生,硕士研
究生学历。曾就职于万象集团、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鸿华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庞源机械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西藏复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
理、上海复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健
康控股事业部副总裁、食品饮料事业部总经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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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沈阳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宁波点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杭州点
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众鸣世纪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2 年 5 月至今,任
本公司董事。
7、陆新尧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 年 4 月出生,工商管
理硕士学位,经济师。1976 年至 1984 年于部队服役,1985 年至 1999 年就职于
许昌县第二工业局历任科长、副局长,2000 年至 2011 年就职于河南瑞贝卡发制
品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党委书记,2006
年至 2011 年就职于河南瑞贝卡集团历任董事、副总裁、董事局秘书,2011 年至
今,就职于河南瑞贝卡集团历任董事、副总裁。现任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河南瑞贝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河南瑞贝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2016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8、吴英姿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 10 月出生,博士
研究生学历。2011 年 1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2013 年
10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9、成荣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 11 月出生,大专
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至今,任江苏中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
任会计师。2014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
发行人本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 1 名,全部由股东大会或
职工大会选举产生,任期 3 年。发行人现任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现任公司董事、监事、高
序号 姓名 任职期间 提名人
管职务
2016 年 11 月 6 日至
1 朱 亮 监事会主席 席惠明
2019 年 11 月 5 日
2016 年 11 月 6 日至
2 吴 晶 监事 海通开元
2019 年 11 月 5 日
2016 年 11 月 6 日至
3 章 坚 职工代表监事 职工大会
2019 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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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朱亮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 2 月出生,本科学历,
高级工程师。1984 年至 2003 年就职于上海虹口百货公司,2004 年至 2010 年 8
月历任江苏东珠景观建设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行政总监。2010 年 8 月至今,
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行政总监。
2、吴晶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 12 月出生,硕士研
究生学历。1999 年 9 月至 2004 年 12 月就职于英业达(上海)有限公司,2005
年 1 月至 2009 年 7 月就职于招商和腾创投,2009 年 7 月至今,任海通开元投资
有限公司投资副总裁。2012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3、章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 1 月出生,专科学历,
电气工程师。2010 年 11 月至 2013 年 10 月任本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2013 年
10 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共有 7 名高级管理人员,各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现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职务 任职期间
2016 年 11 月 6 日至
1 章建良 董事、总经理
2019 年 11 月 5 日
2016 年 11 月 6 日至
2 缪春晓 董事、副总经理
2019 年 11 月 5 日
2016 年 11 月 6 日至
3 苏 伟 董事、副总经理
2019 年 11 月 5 日
2016 年 11 月 6 日至
4 黄 莹 财务总监
2019 年 11 月 5 日
2016 年 11 月 6 日至
5 朱正中 副总经理
2019 年 11 月 5 日
2016 年 11 月 6 日至
6 铁 超 副总经理
2019 年 11 月 5 日
2016 年 12 月 25 日至
7 王 轩 董事会秘书
2019 年 11 月 5 日
1、章建良,发行人总经理,简历请参见本节之“(一)董事”部分。
2、缪春晓,发行人副总经理,简历请参见本节之“(一)董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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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苏 伟,发行人副总经理,简历请参见本节之“(一)董事”部分。
4、黄莹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 10 月出生,大专学
历。1996 年 9 月至 1998 年 5 月就职于无锡东佳机电有限公司,1998 年 6 月至
2000 年 4 月就职于柏美(锡山)特种纺织品有限公司,2000 年 5 月至 2008 年
11 月就职于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 12 月至 2010 年 12 月就职于无锡
市锡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010 年 12 月至 2012 年 10 月就职于江苏天禧电
力与照明景观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12 年 10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本公司财务
部部长。2014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5、朱正中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 11 月出生,大专
学历,市政二级建造师、园林工程师。1999 年至 2002 年就职于无锡东珠装饰工
程有限公司,2002 年至 2010 年 8 月历任江苏东珠景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工程科长、总经理助理。2010 年 8 月至 2013 年 10 月,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助理。2013 年 10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6、铁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 6 月出生,本科学历。
2006 年 9 月至 2007 年 10 月就职于无锡常青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07 年 10
月至 2008 年 3 月任职于无锡理想空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08 年 3 月至 2009
年 3 月就职于无锡文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09 年 3 月至 2010 年 6 月就职于无
锡理想空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10 年 6 月加入本公司,2013 年 10 月至今,任
本公司副总经理。
7、王轩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 年 1 月出生,本科学历,
持有上海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独立董事资格。2008 年 6 月至 2008 年 12 月
就职于上海中科合臣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助理,2009 年 3 月至 2012 年 6 月
就职于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助理,2012 年 6 月至 2016 年 12 月,
就职于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2016 年 12 月
加入本公司,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核心技术人员
发行人共有 2 名核心技术人员,各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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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现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职务 任职期间
2016 年 11 月 6 日至
1 朱正中 副总经理
2019 年 11 月 5 日
2 汪闰三 - -
1、朱正中,简历请参见本节之“(三)高级管理人员”部分。
2、汪闰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 3 月出生,本科学
历,建设工程系列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1990 年 9 月至 2011 年 5 月就职于安徽
省安庆市园林处。2011 年 6 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工程管理中心,任总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
亲属关系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1、现任董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1)2016 年 11 月 6 日,发行人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名并
选举席惠明、章建良、缪春晓、苏伟、马晓红、王长颖为董事,选举陆新尧、吴
英姿、成荣光为发行人独立董事,组成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
(2)2016 年 11 月 6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席惠
明为发行人董事长。
2、现任监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1)2013 年 2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职工大会,选举章坚为职工代表监事。
2016 年 11 月 6 日,发行人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名并选举朱亮、
吴晶为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章坚共同组成发行人第三届监事会。
(2)2016 年 11 月 16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朱亮
为发行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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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情况
(1)2016 年 11 月 6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章建
良为总经理,聘任缪春晓、朱正中、苏伟、铁超为副总经理,聘任苏伟为董事会
秘书,聘任黄莹为财务总监。
(2)2016 年 12 月,苏伟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
(3)2016 年 12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聘任王轩为
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
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
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
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如下:
持股
持股数 持股
序号 姓 名 职 务 比例
(万股) 方式
(%)
1 席惠明 董事长 8,659.00 50.73 直接持股
2 章建良 董事、总经理 125.00 0.73 直接持股
3 缪春晓 董事、副总经理 160.02 0.94 直接持股
4 苏 伟 董事、副总经理 42.00 0.25 直接持股
5 王长颖 董事 16.00 0.09 直接持股
6 朱正中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60.00 0.35 直接持股
7 朱 亮 监事会主席 124.02 0.73 直接持股
8 浦建芬 系席惠明之妻 2,224.02 13.03 直接持股
9 席盛超 系席惠明和浦建芬之子 775.98 4.55 直接持股
10 席晓燕 系席惠明和浦建芬之女 175.98 1.03 直接持股
11 庞彩皖 系董事会秘书王轩之母亲 77.50 0.45 间接持股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海福挚持有发行人 95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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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彩皖持有上海福挚 1,295 万元出资额,出资比例为 9.66%。根据上海福挚出具的《上海福
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庞彩皖所持有的上海福挚 1,295 万元出资额
中,投资于发行人的出资额为 852.49 万元,间接持有发行人 77.50 万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0.45%。
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
属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
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质押或冻结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
员及其近亲属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亲属
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变动情况
发行人目前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报告期
内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持股 签署日
姓名
方式 持股数 比例 持股数 比例 持股数 比例 持股数 比例
(万股) (%) (万股) (%) (万股) (%) (万股) (%)
直接
席惠明 8,659.00 50.73 8,659.00 50.73 8,659.00 50.73 9,084.00 57.71
持股
直接
章建良 125.00 0.73 125.00 0.73 125.00 0.73 136.02 0.86
持股
直接
缪春晓 160.02 0.94 160.02 0.94 160.02 0.94 160.02 1.02
持股
直接
苏伟 42.00 0.25 42.00 0.25 42.00 0.25 55.98 0.35
持股
直接
王长颖 16.00 0.09 16.00 0.09 16.00 0.09 16.00 0.10
持股
直接
朱正中 60.00 0.35 60.00 0.35 60.00 0.35 60.00 0.38
持股
直接
朱亮 124.02 0.73 124.02 0.73 124.02 0.73 124.02 0.79
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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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持股 签署日
姓名
方式 持股数 比例 持股数 比例 持股数 比例 持股数 比例
(万股) (%) (万股) (%) (万股) (%) (万股) (%)
直接
浦建芬 2,224.02 13.03 2,224.02 13.03 2,224.02 13.03 2,197.98 13.96
持股
直接
席盛超 775.98 4.55 775.98 4.55 775.98 4.55 775.98 4.93
持股
直接
席晓燕 175.98 1.03 175.98 1.03 175.98 1.03 175.98 1.12
持股
间接
庞彩皖 77.50 0.45 77.50 0.45 77.50 0.45 - -
持股
合 计 12,439.52 72.87 12,439.52 72.87 12,439.52 72.87 12,785.98 81.22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席惠明、章建良、缪春晓、苏伟、王长颖、朱正
中、朱亮、浦建芬、席盛超、席晓燕、庞彩皖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 12,439.52 万
股,占发行人发行前总股本 72.87%。
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
近亲属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除部分持有发行人股份外,其他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姓名 职务 投资标的
(万股) (%)
无锡诚丰置业有限公司 400.00 50.00
席惠明 董事长 无锡弘顺典当有限公司 180.00 9.00
内蒙古席氏家族商贸有限公司 8.00 16.00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2.94 0.13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24 0.34
江苏金刚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91 0.29
王长颖 董事
武汉华康世纪洁净室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2.84 0.04
北京睿至大数据有限公司 1.00 0.02
深圳市宝座品牌展示设计有限公司 5.00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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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姓名 职务 投资标的
(万股) (%)
南京大马士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5.00 15.00
陆新尧 独立董事 河南瑞贝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750.00 5.56
吴英姿 独立董事 南京嘉汉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50.00 16.67
成荣光 独立董事 江苏中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9.60 19.80
南通康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9.43 17.99
王 轩 董事会秘书
上海乐亲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2.01 3.00
除上述人员以外的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持有
发行人关联企业的股权。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一年的薪酬情况如下:
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管及 是否在发行 2016 年度在发行人领
序号 姓名
核心技术人员职务 人领薪 薪(万元)
1 席惠明 董事长 是 32.00
2 章建良 董事、总经理 是 30.00
3 缪春晓 董事、副总经理 是 26.00
4 苏 伟 董事、副总经理 是 18.00
5 马晓红 董事 是 13.00
6 王长颖 董事 否 -
7 陆新尧 独立董事 是 0.45
8 吴英姿 独立董事 是 5.40
9 成荣光 独立董事 是 5.40
10 黄 莹 财务总监 是 16.00
11 朱正中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是 18.00
12 铁 超 副总经理 是 18.00
13 王 轩 董事会秘书 是 -
14 朱 亮 监事会主席 是 15.00
15 吴 晶 监事 否 -
16 章 坚 职工代表监事 是 7.00
17 汪闰三 核心技术人员 是 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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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领取上述薪酬外,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不存在享受发行人其他待遇或退休金计划的情形。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外兼职情况
在兼职单位 兼职单位与
姓名 职务 兼职单位
担任的职务 本公司的关系
中林东珠(北京)景观设计研
董事长 控股子公司
究院有限公司
席惠明 董事长
杭州萧山钱江世纪城沿江建设
董事 参股子公司
开发有限公司
无锡东方生态园林发展有限公 执行董事、总经
全资子公司
司 理
董事、总 执行董事、总经
章建良 兴国绿盛苗圃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经理 理
执行董事、总经
无锡绿枫苗圃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西藏复星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为复
西藏复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星创泓(持有发行
人 5.08%股份)的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复星创业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复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总裁 为西藏复星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控
股股东
上海复星高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
王长颖 董事
持有上海复星产
业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 100%股权,上海复
经理
公司 星产业投资有限
公司持有上海复
星创业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100%股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
董事 无关联关系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
董事 无关联关系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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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兼职单位 兼职单位与
姓名 职务 兼职单位
担任的职务 本公司的关系
沈阳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关联关系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
董事 无关联关系

宁波点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关联关系
杭州点望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关联关系
北京众鸣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关联关系
开望(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关联关系
武汉华康世纪洁净室技术工程
董事 无关联关系
有限公司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关联关系
江苏金刚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
董事 无关联关系
限公司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独立
陆新尧 河南瑞贝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无关联关系
董事
河南瑞贝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关联关系
江苏速升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
独立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吴英姿 公司
董事
南京嘉汉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监事 无关联关系
江苏中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独立 副主任会计师 无关联关系
成荣光 司
董事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南通康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无关联关系
董事会 北京梦百合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关联关系
王轩
秘书 南通恒康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
董事 无关联关系

无锡东方生态园林发展有限公
监事会 监事 全资子公司
朱亮 司
主席
无锡绿枫苗圃有限公司 监事 全资子公司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副总裁 本公司股东
吴晶 监事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关联关系
除上述情况之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无在
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单位兼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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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的
协议或承诺情况
(一)发行人与上述人员签订的协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与在发行人任职并领薪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董事聘任合同》。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承诺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
大事项提示”之相关内容。
(三)上述协议、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
员与发行人签订的协议、承诺均正常履行,不存在违约的情形。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现行公司章程,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情形。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
(一)董事的变动情况
2013 年 10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席惠明、
章建良、王长颖、缪春晓、苏伟、马晓红为董事,选举王丽然、吴惠良、吴英姿
为发行人独立董事,组成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本次董事会成员的变动情况如下:
原董事会
时间 新董事会成员 董事变动 变动原因
成员
2013 年 10 席惠明 席惠明 退出:朱正中 董事会换届过程中对独立董
月 18 日 缪春晓 章建良 万解秋 事、董事个别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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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董事会
时间 新董事会成员 董事变动 变动原因
成员
苏 伟 王长颖 新进:章建良
朱正中 缪春晓 吴英姿
马晓红 苏 伟
王丽然 马晓红
吴惠良 王丽然
万解秋 吴惠良
王长颖 吴英姿
2014 年 4 月,王丽然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本次董事会成员的变动情况如下:
原董事会
时间 新董事会成员 董事变动 变动原因
成员
席惠明
席惠明
缪春晓
章建良
苏 伟
王长颖
朱正中
缪春晓 王丽然因个人原因辞去发行
2014年4月 马晓红 退出:王丽然
苏 伟 人独立董事职务
王丽然
马晓红
吴惠良
吴惠良
万解秋
吴英姿
王长颖
2014 年 5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成荣光为发行人
独立董事。本次董事会成员的变动情况如下:
原董事会
时间 新董事会成员 董事变动 变动原因
成员
席惠明
席惠明
章建良
章建良
王长颖
王长颖
缪春晓
2014年5月 缪春晓 为优化治理结构,发行人聘用
苏 伟 新进:成荣光
30日 苏 伟 成荣光为发行人独立董事
马晓红
马晓红
吴惠良
吴惠良
吴英姿
吴英姿
成荣光
2016 年 11 月 6 日,发行人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名并选举
席惠明、章建良、缪春晓、苏伟、马晓红、王长颖为董事,选举陆新尧、吴英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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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荣光为发行人独立董事,组成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本次董事会成员的变动情
况如下:
原董事会成
时间 新董事会成员 董事变动 变动原因

席惠明 席惠明
章建良 章建良
王长颖 缪春晓
缪春晓 苏 伟
2016年11 退出:吴惠良 董事会换届过程中对独立董
苏 伟 马晓红
月6日 新进:陆新尧 事个别进行调整
马晓红 王长颖
吴惠良 陆新尧
吴英姿 吴英姿
成荣光 成荣光
(二)监事的变动情况
2013 年 2 月 18 日,职工代表监事王能标离职,职工大会选举章坚为职工代
表监事。2013 年 10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朱
亮、吴晶为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章坚共同组成发行人第二届监事会。
本次监事会成员的变动情况如下:
原监事会
时间 新监事会成员 监事变动 变动原因
成员
2013年2月
朱 亮 朱 亮
18日/2013 退出:王能标 监事会换届过程中对监事个
王能标 吴 晶
年10月18 新进:章 坚 别进行调整
吴 晶 章 坚

2016 年 11 月 6 日,发行人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名并选举
朱亮、吴晶为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章坚共同组成发行人第三届监事会。
本次监事会成员无变动。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2013 年 10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章建良为
总经理,聘任华群石、缪春晓、苏伟、朱正中、铁超为副总经理,聘任苏伟为董
事会秘书,聘任华群石为财务总监。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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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原高管成员 新高管成员 高管变动 变动原因
席惠明 章建良
肖誉因个人原因辞去发行人
苏 伟 华群石 退出:席惠明
副总经理职务;为优化管理团
2013年10 章建良 缪春晓 肖 誉
队,席惠明辞去总经理,发行
月18日 缪春晓 苏 伟 新进:朱正中
人聘用朱正中、铁超为副总经
华群石 朱正中 铁 超

肖 誉 铁 超
2014 年 4 月,华群石辞去财务总监职务。2014 年 4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聘任黄莹为财务总监。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如
下:
时间 原高管成员 新高管成员 高管变动 变动原因
章建良 章建良
华群石 黄 莹 华群石因个人原因辞去发行
2014年4月 缪春晓 缪春晓 退出:华群石 人财务总监职务;为优化管理
30日 苏 伟 苏 伟 新进:黄 莹 团队,发行人聘用黄莹为财务
朱正中 朱正中 总监
铁 超 铁 超
2016 年 11 月 16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章建良为
总经理,聘任缪春晓、朱正中、苏伟、铁超为副总经理,聘任苏伟为董事会秘书,
聘任黄莹为财务总监。本次高级管理人员无变动。
2016 年 12 月,苏伟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2016 年 12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聘任王轩为董事会秘书。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如下:
时间 原高管成员 新高管成员 高管变动 变动原因
章建良
章建良
黄 莹
华群石 苏伟因个人原因辞去发行人
缪春晓
2016年12 缪春晓 董事会秘书职务;为优化管理
苏 伟 新进:王 轩
月25日 苏 伟 团队,发行人聘用王轩为董事
朱正中
朱正中 会秘书
铁 超
铁 超
王 轩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主要系职位变动、增加或
更换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所致,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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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发生对公司的持续经营构成不利影响的重大变动,不属于
最近三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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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公司治理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了由公司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
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
机制。
发行人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发行人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3 名独立董事,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发行人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发行人高级管
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
为了更好地确保上市后股东、董事、监事职权的有效履行,发行人 2015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为公司法人治理的规范
化运行提供了进一步的制度保障。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
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本公司于 2010 年 8 月 27 日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选举
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完善了公司治理架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已经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
本公司成立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规定依法规范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本公司股东大会运行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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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大会职权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规范运作,
行使以下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30%的事项;
(14)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关联
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
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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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大会的召集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
的股东均有权提议召集股东大会。
(1)独立董事提议召集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
提出。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
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2)监事会提议召集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
出。对监事会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
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
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征得监事会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提案后十日内未作出反馈的,
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
主持。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召集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书面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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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
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未作出反馈的,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
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
大会,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
召集和主持。
3、股东大会的召开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
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
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
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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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4、股东大会的提案和通知
(1)股东大会的提案
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
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
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
东,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
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前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
作出决议。
(2)股东大会的通知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
事项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应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
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
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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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股东大
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
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股东大会的运行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共召开 23 次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订、投
资和财务决策、股利分配、董事和监事的选举和调整、公司相关制度的制定、本
次发行授权、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等方面作出决议;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决议的内容和签署、授权、重大决策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历次股东大会
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届次 时间
1 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2010 年 8 月 27 日
2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0 年 10 月 24 日
3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0 年 11 月 20 日
4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1 年 1 月 20 日
5 2010 年度股东大会 2011 年 5 月 8 日
6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1 年 11 月 25 日
7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2 年 1 月 15 日
8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2 年 3 月 18 日
9 2011 年度股东大会 2012 年 5 月 18 日
10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2 年 6 月 22 日
11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2 年 8 月 5 日
12 2012 年度股东大会 2013 年 6 月 20 日
13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3 年 9 月 7 日
14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3 年 10 月 18 日
15 2013 年度股东大会 2014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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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届次 时间
16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 年 6 月 30 日
17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 年 12 月 30 日
18 2014 年度股东大会 2015 年 5 月 25 日
19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 年 8 月 1 日
20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 年 11 月 6 日
21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2016 年 4 月 12 日
22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 11 月 6 日
23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 年 2 月 21 日
24 2016 年度股东大会 2017 年 6 月 12 日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运行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
1、董事会构成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独立董事 3 人,董事长由全体
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2、董事会职权
本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本公司重大收购、回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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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
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3)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4)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5)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关联
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16)审议除需由股东大会批准以外的担保事项;
(1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
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有关董事拒不出席或者怠于
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时,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及
时向监管部门报告。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在保障董事充分表
达意见的前提下,经召集人(主持人)、提议人同意,也可以通过视频、电话、
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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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的方式召开。非以现场方式召开的,以视频显示在场的董事、在电话会议中
发表意见的董事、规定期限内实际收到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有效表决票,或者董
事事后提交的曾参加会议的书面确认函等计算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计名和书面方式进行。董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
反对和弃权。与会董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
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有关董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
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提案并形成相关决议,必须有超过公司全体董事人数之
半数的董事对该提案投赞成票。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形成决议
应当取得更多董事同意的,从其规定。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其权限范
围内对担保事项作出决议,除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必须经出席会议的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的同意。不同决议在内容和含义上出现矛盾的,以时间上后形
成的决议为准。
出现下述情形的,董事应当对有关提案回避表决:
(1)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董事应当回避的情形;
(2)董事本人认为应当回避的情形;
(3)公司章程规定的因董事与会议提案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而须回避
的其他情形。
在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
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
事人数不足三人的,不得对有关提案进行表决,而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董事会会议应有记录,与会董事应当代表其本人和委托其代为出席会议的董
事对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和决议记录进行签字确认。董事对会议记录、纪要或者
决议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
报告,也可以发表公开声明。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为十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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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董事会运行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共召开 36 次董事会,历次董事会的召开、决议的内容和签
署、授权、重大决策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历次董事会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届次 时间
1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0 年 8 月 27 日
2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0 年 10 月 8 日
3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0 年 11 月 4 日
4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1 年 1 月 4 日
5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1 年 1 月 16 日
6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1 年 4 月 18 日
7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1 年 8 月 8 日
8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1 年 11 月 10 日
9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1 年 12 月 26 日
10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2 年 3 月 2 日
1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2 年 4 月 21 日
12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12 年 6 月 7 日
13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2 年 7 月 20 日
14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12 年 12 月 18 日
15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13 年 3 月 15 日
16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13 年 5 月 31 日
17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13 年 9 月 6 日
18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13 年 9 月 28 日
19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3 年 10 月 18 日
20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4 年 4 月 30 日
21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4 年 6 月 15 日
22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4 年 9 月 25 日
23 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2014 年 12 月 14 日
24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5 年 4 月 25 日
25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5 年 7 月 16 日
26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5 年 10 月 22 日
27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5 年 10 月 30 日
28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6 年 3 月 15 日
29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6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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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届次 时间
30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6 年 10 月 21 日
31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6 年 11 月 16 日
32 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2016 年 12 月 25 日
33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7 年 2 月 6 日
34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7 年 2 月 20 日
35 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2017 年 4 月 21 日
36 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2017 年 5 月 13 日
37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7 年 5 月 22 日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运行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
1、监事会的构成
本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1 人为职工监事。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
选举和罢免,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
和罢免。监事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2、监事会的职权
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
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5)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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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
诉讼;
(7)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3、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 6 个月召开一次。召开监
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将盖有监事会
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
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全体监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举行。相关监事拒不出
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的,其他监事应当及
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方式进行。监事的表决意向
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监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
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该监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
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经出
席会议的监事过半数同意。
监事会会议应有记录,与会监事应当代表其本人和委托其代为出席会议的监
事对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和决议记录进行签字确认。监事对会议记录、纪要或者
决议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
报告,也可以发表公开声明。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管期限不少
于十年。
4、公司监事会运行情况
公司自 2010 年设立以来共召开 22 次监事会,历次监事会的召开、决议的内
容和签署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历次监事会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届次 时间
1 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0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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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届次 时间
2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1 年 4 月 18 日
3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1 年 8 月 8 日
4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2 年 4 月 21 日
5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2 年 7 月 19 日
6 第一届监事会临时会议 2013 年 1 月 16 日
7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3 年 5 月 31 日
8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3 年 9 月 26 日
9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3 年 10 月 18 日
10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4 年 4 月 18 日
11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4 年 9 月 25 日
12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5 年 3 月 25 日
13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5 年 8 月 16 日
14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5 年 10 月 22 日
15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6年3月15日
16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6年8月18日
17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6 年 10 月 21 日
18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6 年 11 月 16 日
19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7 年 2 月 6 日
20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7 年 2 月 20 日
21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7 年 4 月 21 日
22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7 年 5 月 13 日
23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7 年 5 月 22 日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独立董事聘任情况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包括 3 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为三
分之一,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达到董事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的
监管要求。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多数,
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独立
董事在各专业委员会中的人数和召集人的任职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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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的职权
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
权外,公司还赋予独立董事以下特别职权:
(1)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总额高于 30 万元,
以及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总额高于 3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值的 0.5%的关联交易)应由 1/2 以上的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
立董事作出判断前,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
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2)经 1/2 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后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经 1/2 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后可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经 1/2 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后可提议召开董事会;
(5)经 1/2 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后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6)经 1/2 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后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
投票权。
独立董事除认真履行董事的一般职权和上述特别职权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
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1)提名、任免董事;
(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确定或者调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4)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与公司现有或拟新发生的总额高于 30 万元,或者关
联法人与公司现有或拟新发生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
绝对值的 0.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5)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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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应当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
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
3、独立董事实际发挥作用情况
自本公司设立以来,独立董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有关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谨慎、认真、勤勉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权力和义务,参与了公司的重大经营
决策,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为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起到
了积极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秘书的设置
本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
会聘任或解聘。
2、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1)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准备和提交有关会议文件
和资料;
(2)参加董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
(3)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和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册、控股股东
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会
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4)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董事、监
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
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同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5)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和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册、控股股东
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会
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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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协助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公司章程,以
及上市协议中关于其法律责任的内容;
(7)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或者公司章程时,
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
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同时向证
券交易所报告;
(8)《公司法》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3、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的情况
自公司董事会聘请董事会秘书以来,董事会秘书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有关
规定筹备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并积极配合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对本
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公司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置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等 4 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的统一领导下,为
董事会决策提供建议和咨询意见。董事会已经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一)战略委员会
本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包括席惠明、陆新尧、章建良,席惠明
担任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决定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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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决定或拟订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4)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二)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包括成荣光、陆新尧、缪春晓,
成荣光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5)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6)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三)提名委员会
本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包括陆新尧、吴英姿、席惠明,
陆新尧担任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3)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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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董事候选人和总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5)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包括吴英姿、陆新尧、席
惠明,吴英姿担任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
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2)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
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3)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
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4)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5)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三、发行人近三年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本公司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制度、董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独立董事
制度和董事会秘书制度。自公司设立至今,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依法经营,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
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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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近三年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占用的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
不存在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况。本公司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
控制的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已经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
限和审议程序,从制度上保证了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规范性。
五、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一)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的自我评价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就制定了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不断加以补充和完
善。通过全面的检查与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环境有利于建立
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已建立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
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已构建的内部控制结构和设立的内部控制政策与程序是有
效的,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
也能够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本公司还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工作,梳理业务
流程,完善内部控制政策与程序,使公司所有单位和经济活动在公司内部控制框
架内健康运行,以保障公司经营效益水平的不断提升和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B10059 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
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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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披露或引用的财务会计信息,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或加工自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发行人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有关附注的主
要内容。非经特别说明,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均为发行人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
口径。发行人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招股意向书所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
取详细的财务资料。
一、财务报表主要数据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38,414,426.98 339,551,852.77 55,929,318.12
应收票据 11,200,000.00 350,000.00 550,000.00
应收账款 867,451,680.32 815,685,623.94 460,894,451.05
预付款项 1,023,959.48 23,959.50 766,559.90
其他应收款 38,475,695.59 41,395,900.33 38,815,257.07
存货 632,049,400.68 672,869,222.84 870,878,934.92
流动资产合计 1,988,615,163.05 1,869,876,559.38 1,427,834,521.06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64,510,000.00 106,618,654.12 1,178,654.12
长期应收款 238,791,851.72 247,289,657.24 211,423,360.70
固定资产 17,000,389.00 17,949,918.32 18,926,182.28
无形资产 245,207.20 352,553.78 389,286.75
长期待摊费用 1,333,869.79 1,362,555.19 1,391,240.5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099,449.68 19,045,341.03 20,454,907.17
非流动资产合计 433,980,767.39 392,618,679.68 253,763,631.60
资产总计 2,422,595,930.44 2,262,495,239.06 1,681,598,15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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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7,000,000.00 179,500,000.00 199,500,000.00
应付票据 107,149,341.00 41,291,317.00 21,828,071.00
应付账款 862,968,331.89 863,813,512.41 611,467,632.14
预收款项 19,723,404.50 891,661.32 -
应付职工薪酬 10,671,118.44 12,365,585.93 9,938,938.01
应交税费 50,628,234.09 97,669,426.16 84,598,530.52
其他应付款 31,966,280.91 28,112,632.29 12,279,201.90
其他流动负债 38,300,045.57 - -
流动负债合计 1,198,406,756.40 1,223,644,135.11 939,612,373.57
负债合计 1,198,406,756.40 1,223,644,135.11 939,612,373.57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70,700,000.00 170,700,000.00 157,400,000.00
资本公积 271,317,584.81 271,317,584.81 138,317,584.81
盈余公积 75,607,204.97 57,819,663.11 43,410,121.97
未分配利润 703,125,093.80 535,679,250.92 398,848,730.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合计 1,220,749,883.58 1,035,516,498.84 737,976,437.44
少数股东权益 3,439,290.46 3,334,605.11 4,009,341.6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24,189,174.04 1,038,851,103.95 741,985,779.0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422,595,930.44 2,262,495,239.06 1,681,598,152.66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979,596,787.52 878,742,853.39 725,730,179.70
其中:营业收入 979,596,787.52 878,742,853.39 725,730,179.70
二、营业总成本 760,809,772.77 671,063,977.32 543,012,836.61
其中:营业成本 696,570,934.97 593,902,502.79 499,084,585.80
营业税金及附加 5,280,206.71 30,417,165.59 23,195,832.71
管理费用 47,917,875.76 41,582,517.24 32,987,341.48
财务费用 3,446,092.64 -3,767,066.29 -18,123,468.21
资产减值损失 7,274,409.80 28,611,752.34 20,325,59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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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359,745.39 - 253,766.94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
219,754,326.26 199,921,161.86 173,740,532.19
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1,431,800.00 59,723.60 -
减:营业外支出 3,040,557.82 503,810.31 101,428.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885.73 - 99,066.44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217,858,255.21 187,551,895.01 168,412,632.62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32,520,185.12 36,326,503.29 42,392,819.2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185,338,070.09 151,225,391.72 126,019,813.41
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185,233,384.74 151,240,061.40 125,886,172.73

少数股东损益 104,685.35 -14,669.68 133,640.68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185,338,070.09 151,225,391.72 126,019,813.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
185,233,384.74 151,240,061.40 125,886,172.73
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104,685.35 -14,669.68 133,640.68
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9 0.93 0.80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9 0.93 0.80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88,994,719.94 565,033,328.34 203,245,423.05
收到的税费返还 403,800.0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9,121,306.63 304,252,873.92 81,050,673.4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58,519,826.57 869,286,202.26 284,296,096.5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96,403,313.24 202,655,983.36 226,573,762.1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5,572,593.79 35,030,419.21 29,838,60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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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支付的各项税费 65,638,839.62 54,107,784.44 48,054,119.3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94,501,138.52 298,153,926.11 114,728,720.0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12,115,885.17 589,948,113.12 419,195,204.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6,403,941.40 279,338,089.14 -134,899,107.6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50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6,600.00 - 279,270.00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06,600.00 - 279,27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294,183.79 3,645,457.25 634,563.90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9,070,000.00 115,440,000.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98,099.0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364,183.79 119,085,457.25 4,232,662.9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857,583.79 -119,085,457.25 -3,953,392.9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6,30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21,000,000.00 297,500,000.00 256,5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53,511,447.09 55,046,655.00 39,440,050.2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4,511,447.09 508,846,655.00 295,940,050.2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23,500,000.00 317,500,000.00 192,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6,227,465.82 12,270,030.38 12,170,628.39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4,672,571.67 76,962,879.36 43,060,865.1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4,400,037.49 406,732,909.74 247,231,493.5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9,888,590.40 102,113,745.26 48,708,556.7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7,657,767.21 262,366,377.15 -90,143,943.9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06,706,659.77 44,340,282.62 134,484,226.5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64,364,426.98 306,706,659.77 44,340,28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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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15,188,825.77 331,383,307.41 48,737,064.90
应收票据 8,800,000.00 - 550,000.00
应收账款 876,924,804.47 796,237,755.13 441,051,398.90
预付款项 - - 742,600.40
其他应收款 54,703,109.30 48,508,345.78 48,208,756.82
存货 628,365,348.26 652,843,615.14 839,137,767.72
流动资产合计 1,983,982,087.80 1,828,973,023.46 1,378,427,588.7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64,510,000.00 105,440,000.00 -
长期应收款 164,728,355.76 247,289,657.24 211,423,360.70
长期股权投资 73,841,725.70 33,841,725.70 25,341,725.70
固定资产 14,379,263.61 14,538,428.87 15,716,099.64
无形资产 235,408.47 338,267.70 384,522.02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520,386.39 17,896,514.02 19,156,033.28
非流动资产合计 429,215,139.93 419,344,593.53 272,021,741.34
资产总计 2,413,197,227.73 2,248,317,616.99 1,650,449,330.0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7,000,000.00 179,500,000.00 199,500,000.00
应付票据 107,149,341.00 41,291,317.00 21,828,071.00
应付账款 878,970,777.15 867,665,388.47 592,953,644.00
预收款项 19,626,554.50 - -
应付职工薪酬 9,750,555.02 9,870,885.20 8,909,051.64
应交税费 48,419,990.21 93,496,225.90 82,253,836.90
其他应付款 36,675,218.58 34,041,721.59 12,948,059.18
其他流动负债 35,277,293.80 - -
流动负债合计 1,212,869,730.26 1,225,865,538.16 918,392,662.72
负债合计 1,212,869,730.26 1,225,865,538.16 918,392,662.72
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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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股本 170,700,000.00 170,700,000.00 157,400,000.00
资本公积 273,555,447.66 273,555,447.66 140,555,447.66
盈余公积 75,607,204.97 57,819,663.11 43,410,121.97
未分配利润 680,464,844.84 520,376,968.06 390,691,097.7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00,327,497.47 1,022,452,078.83 732,056,667.3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413,197,227.73 2,248,317,616.99 1,650,449,330.08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962,671,574.79 870,059,763.06 710,055,626.45
减:营业成本 693,923,125.82 598,700,602.98 489,583,574.88
税金及附加 5,169,599.30 29,229,564.34 22,939,633.45
管理费用 42,042,795.55 36,544,494.45 28,230,599.28
财务费用 3,597,065.83 -3,748,877.90 -18,036,632.46
资产减值损失 7,826,676.55 29,189,231.21 19,157,198.3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 -509,899.72 -1,206,605.85
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填列) 210,112,311.74 179,634,848.26 166,974,647.06
加:营业外收入 1,028,000.00 39,500.00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4,00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3,037,465.37 500,000.00 256.2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885.73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208,102,846.37 179,174,348.26 166,974,390.83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30,227,427.73 35,078,936.79 42,131,424.87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177,875,418.64 144,095,411.47 124,842,965.96
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77,875,418.64 144,095,411.47 124,842,965.96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4 0.96 0.75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4 0.96 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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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906,296,164.68 550,546,667.16 179,783,618.21
现金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308,425,647.64 611,171,152.66 529,821,385.04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14,721,812.32 1,161,717,819.82 709,605,003.2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486,028,880.59 197,531,871.26 216,654,597.04
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50,340,907.39 30,156,090.94 25,852,878.91
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61,873,985.60 52,872,818.38 46,574,827.0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324,064,982.38 597,651,869.32 562,015,833.03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22,308,755.96 878,212,649.90 851,098,136.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2,413,056.36 283,505,169.92 -141,493,132.7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810,188.82 8,993,394.1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6,600.00 - -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600.00 810,188.82 8,993,394.1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1,294,183.79 259,085.85 317,025.03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99,070,000.00 115,44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0,364,183.79 115,699,085.85 317,025.0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357,583.79 -114,888,897.03 8,676,369.1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6,30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21,000,000.00 297,500,000.00 256,5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153,511,447.09 55,046,655.00 39,440,050.28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4,511,447.09 498,846,655.00 295,940,050.2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23,500,000.00 317,500,000.00 192,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6,227,465.82 12,270,030.38 12,170,62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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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194,238,742.48 76,302,812.50 34,420,153.16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3,966,208.30 406,072,842.88 238,590,781.5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9,454,761.21 92,773,812.12 57,349,268.7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 - -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2,600,711.36 261,390,085.01 -75,467,494.9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98,538,114.41 37,148,029.40 112,615,524.31
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41,138,825.77 298,538,114.41 37,148,029.40
二、审计意见
本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对本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资
产负债表、合并资产负债表,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的利润表、合并
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股东权益变动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财务
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B10057 号)。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
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财务报表需要
使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影响到财务报告日的资产、负债和或有负债
的披露,以及报告期间的收入和费用。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
本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
况以及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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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
司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是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子公司名称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东方生态 是 是 是
绿枫苗圃 是 是 是
茅山苗圃 是 是 是
中林东珠(北京)景观设计
是 是 是
研究院有限公司
南京东珠 否 否 是
绿盛苗圃 是 是 是
湖州生态 否 是 未成立
梁山环城 是 未成立 未成立
吉木萨尔东珠 是 未成立 未成立
湖北鄂旅东珠景观有限公
否 否 否

江西苏区东珠景观建设有
否 否 否
限公司
(一)南京东珠
因南京东珠成立以来业务发展缓慢,未达到设立时的初衷,发行人决定予以
注销。2015 年 6 月 25 日,子公司南京东珠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注销南
京东珠并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于 2015 年 9 月出具南京东珠清算报告。2015 年 10
月 19 日,南京市浦口区国家税务局同意南京东珠注销税务登记。2015 年注销完
成,合并了南京东珠 2015 年注销日前的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二)绿盛苗圃
2014 年 5 月 15 日,发行人设立绿盛苗圃,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持股 100%,
自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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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湖北鄂旅
因湖北鄂旅成立以来业务发展缓慢,未达到设立时的初衷,发行人决定退出
投资。2013 年 11 月,湖北鄂旅召开股东会,决定公司停止经营,并依法向企业
主管机关申请注销登记。2014 年 7 月 9 日,武汉市武昌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注销。2014 年注销完成,合并了湖北鄂旅 2014 年注销日前的利润表及现金流量
表。
(四)苏区东珠
苏区东珠因成立以来业务发展缓慢,未来经营前景不容乐观,发行人决定退
出投资。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2014 年 3 月 27 日,苏区东珠召开股东会,发
行人将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股东何涛。2014 年股权转让完成后,合并了苏区
东珠 2014 年 1-3 月的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后不再纳入合并。
(五)湖州生态
2016 年 3 月,湖州生态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决定将发行人占湖州生态
60%股权计 6,000.00 万人民币的出资义务无偿转让给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
2016 年 4 月 11 日,双方签订正式协议,转让完成后,发行人持有湖州生态 40%
的股权。PPP 项目公司在引入外部投资者后,公司不再承担主要融资风险,故不
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六)梁山环城
2016 年 1 月 29 日,发行人与山东水泊梁山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
梁山县环城水系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发行人持有 80%
的股权,2016 年纳入合并范围。
(七)吉木萨尔东珠
2016 年 12 月 05 日,发行人设立吉木萨尔县东珠景观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800.00 万,持有 100%股权,2016 年将其纳入合并范围,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尚未实际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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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
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本次申报期间为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
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
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
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
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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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
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
权益。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
司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
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
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
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
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
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
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
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
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
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
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
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
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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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
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
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
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
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
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
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
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
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
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
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
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
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
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
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
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
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
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
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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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
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
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
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
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
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
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
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
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
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
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
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
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
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
的,调整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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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
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
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
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七)合营安排分类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
时,为共同经营。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
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
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
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
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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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
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
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
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
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
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
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提示:若采用此种方法,应
明示何种方法何种口径)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
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十)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
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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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
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
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
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
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
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
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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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
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
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
出,计入当期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
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
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
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
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
形)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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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
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
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
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
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
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
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
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
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
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
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
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
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
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
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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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
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
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
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
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十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单项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经
测试发生了减值的,按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减值损
失,计提坏账准备;对单项测试未减值的应收款项,汇同对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
收款项,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
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 1:应收工程款和其他往来款 账龄分析法
组合 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 3:保证金 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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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
1-2 年(含 2 年) 10
2-3 年(含 3 年) 10
3-4 年(含 4 年) 30
4-5 年(含 5 年) 50
5 年以上 100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存在明显减值迹象的其他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
款项按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
备。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
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发生了减值的,按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
价值的差额,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十二)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周转材料、消耗性生物资产、已完工未结算产值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
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
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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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
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
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
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
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
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和计提:按照单个存货项目以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
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十三)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确认为持有待售:
(1)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
即可立即出售;
(2)公司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
得到股东批准的,已经取得股东大会或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
(3)公司已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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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十四)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
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
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
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
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
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
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
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
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
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
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
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
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
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
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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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
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
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
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
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
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
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
定。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
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
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
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
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
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
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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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
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
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
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
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
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该资产构成业务的,按照本附注同一
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
披露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
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
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
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
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
资损失。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
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
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
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
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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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
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
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
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
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
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
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
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
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
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十五)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
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
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
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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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
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
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
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
内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5 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
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 5 9.5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
租入资产:
(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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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
公允价值;
(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
的差异。
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
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
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十七)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
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
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
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
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
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十八)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
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
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
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
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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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
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
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
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
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
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
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
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
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
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
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
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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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
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
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
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十九)生物资产
1、本公司的生物资产为苗木资产,根据持有目的及经济利益实现方式的不
同,划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
2、生物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3、消耗性生物资产在郁闭前发生的实际费用构成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
郁闭后发生的后续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的林木主要为苗木,根据林木自身生长特点和对郁闭度指标的要求,
苗木的郁闭度确定为 0.2,每年实地勘测确定一次;因择伐、间伐或抚育更新等
生产性采伐而进行补植所发生的支出,予以资本化。
4、消耗性生物资产在出售时按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
5、每年度终了,对消耗性生物资产进行检查,有证据表明消耗性生物资产
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低于金额计提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计
入当期损益;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因素消失的,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转回,转回
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
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
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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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
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
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
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
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
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
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
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
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 据
软件 5年 预计使用年限
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年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4、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
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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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
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5、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
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
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
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一)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
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
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
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
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
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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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
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
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
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
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
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
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
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
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
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二十二)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
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包括苗圃土地租赁费。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摊销年限
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是支付的苗圃土地租赁费,摊销年限分别为土地租
赁期限。
(二十三)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
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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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
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
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
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
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
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
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
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
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
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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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
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
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四)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
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
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
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
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
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
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
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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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
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
面价值。
(二十五)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和计量原则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和计量的总体原则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
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
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2、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1)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确认和计量的总体原则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
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①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
定。
②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1)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确认和计量的总
体原则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
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
的比例确定。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
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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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
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
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
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
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4、确认建造合同收入的依据和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本公司根据完工百分比
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合同成本能够收
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
期确认为合同费用;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
确认合同收入;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本公司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
期费用。
本公司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
工进度。
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
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
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费用。
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合同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合同成本
金额确认提供建造合同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建造合同成本。
(2)已经发生的合同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合同成本
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建造合同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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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确认 BT 项目、PPP 项目收入的依据和方法
本公司 BT 项目的经营方式为“建造—转移(Build-Transfer)”,以 BT(建
设-移交)模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合同授予方是政府(包括政府有关部门
或政府授权的企业),本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项目完工后移交给政
府,政府根据回购协议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回购资金(含占用资金的投资回报)。
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 BT 业务,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 BT 业务的
会计处理规定进行核算:因本公司同时提供建造服务,建造期间,对于所提供的
建造服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成本,
建造合同收入按应收取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同时确认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采用摊余成本计量并按期确认利息收入,实际利率在长期应收款
存续期间内一般保持不变。
本公司 PPP 项目核算参照上述 BT 项目。
(二十六)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
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
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
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
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损益(营业外收
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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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
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用于
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
限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
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本
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二十七)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
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
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
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
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
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
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
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
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
净额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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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
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
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
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
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
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
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
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
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
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
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
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
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
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
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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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财政部于 2014 年修订及新颁布的准则
本公司已执行财政部于 2014 年颁布的下列新的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
《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2)执行《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适用于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
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1)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
税金及附加
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2)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 调 增税 金及附 加本年 金额 320,238.6
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 元,调减管理费用本年金额 320,238.6
年 5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 元。
予调整。
(3)将已确认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 调 增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期 末 余 额
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 38,300,045.57 元,调减应交税费期末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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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税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 额 38,300,045.57 元。
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比较数据不
予调整。
2、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本公司原实施的 PPP 项目参照 BT 业务进行会计处理,作为长期应收
款核算,随着本公司 PPP 项目的增加,本公司与项目公司均签订了 PPP 项目施
工合同,并在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均有在建过程中进度款支付,使本
公司原采用的会计政策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已不能恰当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在这种情况下,改变原有会计政策,按变更后新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以便
对外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将 PPP 项目做为正常的工程施工项目进
行会计处理,并进行了追溯调整。
上述追溯调整对本期和上期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 2016 年受影响的 2015 年受影响的 2014 年受影响的
额(增加+/减少-) 报表项目金额 报表项目金额 报表项目金额
应收账款余额 256,426,809.04 249,315,358.63 184,611,556.73
坏账准备-应收账款 16,380,725.93 16,988,292.05 9,230,577.84
应收账款净额 240,046,083.11 232,327,066.58 175,380,978.89
存货 287,566,854.64 76,411,576.71 9,716,397.73
长期应收款 -543,993,663.68 -325,726,935.34 -194,327,954.46
递延所得税资产 2,457,108.89 2,548,243.81 2,307,644.46
盈余公积 -1,392,361.71 -1,444,004.83 -692,293.34
未分配利润 -12,531,255.33 -12,996,043.41 -6,230,640.04
资产减值损失 -607,566.12 7,757,714.21 9,230,577.84
所得税费用 91,134.92 -240,599.35 -2,307,644.46
净利润 516,431.20 -7,517,114.86 -6,922,933.38
(2)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原在存货核算的已竣工验收项目的未结算部
分,自存货调整至应收账款,按变更后新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以便对外提
供更可靠、更恰当的会计信息。
上述追溯调整对本期和上期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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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 2016 年受影响的 2015 年受影响的 2014 年受影响的
额(增加+/减少-) 报表项目金额 报表项目金额 报表项目金额
应收账款 196,084,711.53 269,522,188.61 104,529,431.31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7,438,964.94 17,151,651.71 5,226,471.57
存货 -196,084,711.53 -269,522,188.61 -104,529,431.31
递延所得得税资产 2,615,844.74 2,572,747.76 1,306,617.89
盈余公积 -1,482,312.03 -1,457,890.40 -391,985.37
未分配利润 -13,340,808.17 -13,121,013.55 -3,527,868.31
资产减值损失 287,313.23 11,925,180.14 5,226,471.57
所得税费用 -43,096.98 -1,266,129.87 -1,306,617.89
净利润 -244,216.25 -10,659,050.27 -3,919,853.68
3、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重要会计估计未变更。
(三十)PPP 项目公司的会计处理及依据
1、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在建的 PPP 项目共有 5 个,简要情况
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PPP 项目公司名称 会计处理方式
淮安市白马湖湿地公园 淮安市白马湖湿地公园建设开发有限 可供出售金融资
1
项目 公司 产
杭州钱江世纪城沿江公 杭州萧山钱江世纪城沿江建设开发有 可供出售金融资
2
园 PPP 项目 限公司 产
湖州经济开发区绿化工 可供出售金融资
3 湖州创景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程 PPP 项目 产
梁山县龟山河综合治理 长期股权投资
4 梁山县环城水系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PPP 项目 (成本法)
东兰县坡豪湖生态保护 可供出售金融资
5 东兰县绿珠坡豪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与旅游建设 PPP 项目 产
淮安市白马湖湿地公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经查阅淮安白马湖工商登记资料、公司章程及《淮安市白马湖湿地公园项目
PPP 合作协议》,淮安白马湖的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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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苏州丰萾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3,400.00 85.00
2 发行人 600.00 15.00
合 计 4,000.00 100.00
淮安白马湖的董事会、管理层构成及发行人委派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是否为发行人委派
1 谈银伦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否
2 朱洁淦 监事 是
发行人与苏州丰萾生态发展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杭州萧山钱江世纪城沿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经查阅钱江建设的工商登记资料、公司章程、《杭州市萧山钱江世纪城沿江公
园 PPP 项目合同书》及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等资料,钱江建设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中城建第八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31,742.35 52.54
2 中城建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12,083.00 21.19
3 发行人 9,944.00 16.46
4 杭州萧山钱江世纪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6,041.50 10.00
5 浙江郡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604.15 1.00
合 计 60,415.00 100.00
钱江建设的董事会、管理层构成及发行人委派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是否为发行人委派
1 潘海波 董事长兼经理 否
2 高建平 董事 否
3 陆正华 董事 否
4 席惠明 董事 是
5 董宁 董事 否
6 李亦斌 监事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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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与钱江建设的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湖州创景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经查阅湖州创景的工商登记资料、公司章程及《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
员会 PPP 绿化工程项目合同书》,湖州创景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 6,000.00 60.00
2 发行人 4,000.00 40.00
合 计 10,000.00 100.00
湖州生态的董事会、管理层构成及发行人委派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是否为发行人委派
1 吴钧 执行董事、经理 否
2 陈锋 监事 否
发行人与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梁山县环城水系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经查阅梁山环城的工商登记资料、公司章程及《梁山县龟山河综合治理 PPP
项目合作协议书》,梁山环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发行人 4,000.00 80.00
2 山东水泊梁山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 20.00
合 计 5,000.00 100.00
梁山环城的董事会、管理层构成及发行人委派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是否为发行人委派
1 李嘉俊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是
2 徐立存 副总经理 否
3 孙超 监事 否
发行人与山东水泊梁山城建投资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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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兰县绿珠坡豪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经查阅东兰绿珠的工商登记资料、公司章程及《东兰县坡豪湖生态保护与旅
游建设 PPP 项目合同》,东兰绿珠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安徽华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3,000.00 61.14
2 发行人 1,907.00 38.86
合 计 4,907.00 100.00
东兰绿珠的董事会、管理层构成及发行人委派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是否为发行人委派
1 席友清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是
2 邵佳君 监事 是
发行人与安徽华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各项目公司章程约定的决策程序
PPP 项目公司做为 PPP 项目的特殊目的公司(SPV),其实际决策事项受
PPP 项目协议的制约,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决策程序一般为形式上的决策程序,
无法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实质性的控制和影响。
目前记载于各项目公司章程上的决策程序如下:
公司名称 股东会决策程序 董事会决策程序 管理层决策程序
普通事项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
淮安白马 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增减注册资 设执行董事,由执行董 设经理,由经理决
湖 本等特殊事项经代表三分之二 事决定 定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全部决议事项需由全体股东一 全部决议事项需由全 设经理,由经理决
钱江建设
致通过 体董事一致通过 定
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
供担保的表决必须由出席会议
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 设执行董事,由执行董 设经理,由经理决
湖州生态
数通过;增减注册资本等特殊事 事决定 定
项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
的股东通过。其余未约定,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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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股东会决策程序 董事会决策程序 管理层决策程序
公司法
所有资金流向需由股东共同签
设执行董事,由执行董 设经理,由经理决
梁山环城 认同意后方可办理。其余未约
定,参照公司法 事决定 定
增减注册资本等特殊事项经代
设执行董事,由执行董 设经理,由经理决
东兰绿珠 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通过。其余未约定,参照公司法 事决定 定
2、关于对 PPP 项目公司是否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说明
(1)PPP 项目公司受到 PPP 协议的约束和控制
PPP 项目的目的是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
果向社会资本支付相应对价,保证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收益,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
系通过 PPP 协议的形式予以固化。其中,PPP 项目是为了生产并交易公共服务,
而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购买方、提供方或补助方其在 PPP 项目中占据主导地位,
由此导致 PPP 协议也侧重于对社会资本在实际运作中的限制和管控。
PPP 项目公司作为依据 PPP 协议而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相应的在实际经营
中受到 PPP 协议的诸多管控,事实上构成了政府或其授权机构对于 PPP 项目公
司的协议控制。PPP 协议通常由政府或其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与社会资本方签
署,现将发行人 PPP 协议中的部分限制性条款摘录如下:
PPP 项目公司名称 PPP 协议中部分限制性的约定
(1)PPP 协议中关于政府监管的约定
对乙方和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本项目进行全程实
时监管。甲方在建设期间对项目公司的建设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钱江建设 包括但不限于在建设期间甲方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专项审
(甲方:杭州萧山钱 计检查,相应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检查周期由甲方合理确定,审计检
江 世纪 城开发 建设 查范围主要包括对乙方的注册资本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项目
有 限责 任公司 —国 进度情况、项目质量情况、项目实施与本协议执行情况等方面……
有独资) (2)PPP 协议中关于资金监管的约定
双方确认,在合同签署生效后,乙方和项目公司应保证专用资金账户
余额满足本项目进度需要,甲方有权随时查询了解专用资金账户的资
金余额和使用情况
梁山环城 (1)PPP 协议中关于政府监管的约定
(甲方:山东水泊梁 甲方和乙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后,甲方与项目公司签署 PPP 补充协
山 城建 投资有 限公 议,甲方参与项目公司决策,对项目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甲方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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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 项目公司名称 PPP 协议中部分限制性的约定
司—国有独资) 期间对乙方的建设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在建设期间
甲方可以指定政府其他部门或机构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检查,检查周
期由甲方合理确定,审计检查范围主要包括对乙方的注册资本到位情
况、资金使用情况项、项目进度情况、项目质量情况、项目实施与本
协议执行情况等方面……
(2)PPP 协议中关于资金监管的约定
资金使用监管:各方在此确认,在本协议签署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建
立项目建设资金共管账户,项目公司所涉及的会计、税务、资金实行
项目公司统一处理、统一支出、封闭试管理。乙方应保证专用资金余
额满足项目进度需要,甲方有权随时查询了解专用资金账户的资金余
额和使用情况。任何一方无权单独支出共管账户的任何款项
(1)PPP 协议中关于资金监管的约定
淮安白马湖 合作公司应开设本项目合作公司专用银行账户,本项目所有收入和支
(甲方/建设单位: 出必须通过本专用银行账户反映,并开通网上银行业务。合作相对方
淮 安市 白马湖 规划 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合作公司银行账户的资金用
建 设管 理办公 室— 于其他项目用途。建设单位有权随时监督合作公司专用银行账户的收
事业单位) 入支出情况,有权在发现合作公司违反本协议约定使用合作公司专用
银行账户资金,要求合作公司在 5 日内纠正
湖州生态
(1)PPP 协议中关于资金监管的约定
(甲方:浙江湖州环
甲方有权对项目公司基本账户实行监管,督促乙方注册资金逐步到
太 湖集 团有限 公司
位,项目公司筹集到的建设资金应专项用于本项建设
—国有独资)
(1)PPP 协议中关于资金监管的约定
东兰绿珠
项目公司要在项目地银行设立项目资金专户,项目资金专门用于项目
(甲方:东兰县林业
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政府有权查看账户资金情况,监督资金是
局—政府机构)
否专款专用
(2)发行人参股 PPP 项目公司的目的为获取订单而非参与经营
发行人目前参与的 PPP 项目主要以 BOT 模式进行,其参股的目的在于获得
“B(Build)阶段”由 PPP 项目公司发包的工程施工订单,而非对项目公司实施
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相关 PPP 项目工程施工主体早在 PPP 项目
公司成立之前即由政府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等方式选定中标方,非由发行
人对 PPP 项目公司通过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而取得。在实践中,发
行人仅作为工程施工方接受 PPP 项目公司对于工程的指令及监管,未实际参与
PPP 项目公司自身的运营活动。在建设阶段,PPP 项目公司的融资更多的是借助
政府影响和运营阶段有政府信用保证的现金流而实现,对于工程施工的监理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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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政府选定的第三方机构实施,对于工程款项的支付更需要以政府的审批为前
提。
因此,参股 PPP 项目公司是发行人获取工程施工合同的一种手段,其在 PPP
项目中基本以施工方职责为主。
而在项目建成后的运营阶段,因为 PPP 项目基本为生态湿地相关的公园等
公共或收费项目,发行人作为一家工程施工企业,没有相关行业的管理经验,而
政府或其授权机构作为公共服务的长期提供者,相关管理经验丰富,将实际管控
PPP 项目的运营阶段的相关工作。发行人仅作为财务投资人享有政府承诺的固定
收益回报,不会对相关 PPP 项目公司产生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从 PPP 项目公司的本质及发行人在 PPP 项目中的具体角色等角
度分析,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发行人均不会对 PPP 项目公司构成控制、
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3、发行人对项目公司投资的会计处理及依据
因为发行人对梁山环城在股权关系的形式上表现为控股且同时委派了相关
人员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并
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发行人对梁山环城确认为以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其余 PPP 项目公司因不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依据《企业会计
准则第 22 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上述项目公司的投资是在活跃市场
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故按成本计量列报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
具体如下表所示:
PPP 项目公司名称 会计处理方式 依 据
不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
淮安白马湖、钱江建设、湖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权益投资,按成本计量列报“可供出
州创景、东兰绿珠
售金融资产”
出于谨慎性原则纳入合并,按成本计
梁山环城 长期股权投资
量列报“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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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执行的税收政策、税种及税率
(一)主要税种和税率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率
业务
税种 计税依据 2016 2015 2014
内容
年度 年度 年度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
工程
增值税 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 3%、11%
建筑
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
设计
增值税 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 6% 6% 6%
服务
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工程 按应税营业收入计缴(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营改
营业税 3% 3% 3%
建筑 增交纳增值税)
城市维护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7% 7% 7%
建设税
教育费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3% 3% 3%
附加
地方教育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2% 2% 2%
费附件
企业所得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15% 15% 25%

无锡东方生态园林发展有限公司
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率
业务
税种 计税依据 2016 2015 2014
内容
年度 年度 年度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
工程
增值税 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 3%、11%
建筑
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工程 按应税营业收入计缴(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营改
营业税 3% 3% 3%
建筑 增交纳增值税)
城市维护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7% 7% 7%
建设税
教育费附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3% 3% 3%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地方教育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2% 2% 2%
费附件
企业所得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25% 25% 25%

中林东珠(北京)景观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率
业务
税种 计税依据 2016 2015 2014
内容
年度 年度 年度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
设计
增值税 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 6% 6% 6%
服务
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城市维护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7% 7% 7%
建设税
教育费附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3% 3% 3%

地方教育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2% 2% 2%
费附加
企业所得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25% 25% 25%

无锡绿枫苗圃有限公司
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率
业务
税种 计税依据 2016 年 2015 2014
内容
度 年度 年度
苗木种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
增值税 植和销 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 13% 13% 13%
售 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城市维护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7% 7% 7%
建设税
教育费附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3% 3% 3%

地方教育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2% 2% 2%
费附加
企业所得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25% 25%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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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茅山东珠苗圃有限公司
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率
业务内
税种 计税依据 2016 2015 2014

年度 年度 年度
苗木种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
增值税 植和销 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 13% 13% 13%
售 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城市维护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7% 7% 7%
建设税
教育费附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3% 3% 3%

地方教育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2% 2% 2%
费附加
企业所得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25% 25% 25%

兴国绿盛苗圃有限公司
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率
业务内
税种 计税依据 2016 2015 2014

年度 年度 年度
苗木种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
植和销 13%、
增值税 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 13% 13%
售、工程 11%
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建筑
城市维护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7% 7% 7%
建设税
教育费附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3% 3% 3%

地方教育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2% 2% 2%
费附加
企业所得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15% 15%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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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县环城水系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率
业务
税种 计税依据 2016 2015 2014
内容
年度 年度 年度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
工程
增值税 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 3%
建筑
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工程 按应税营业收入计缴(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营改增
营业税 3%
建筑 交纳增值税)
城市维护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7%
建设税
教育费附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3%

地方教育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2%
费附加
企业所得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25%

吉木萨尔县东珠景观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率
业务
税 种 计税依据 2016 2015 2014
内容
年度 年度 年度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
工程
增值税 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 3%
建筑
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城市维护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7%
建设税
教育费附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3%

地方教育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2%
费附加
企业所得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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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收优惠
1、企业所得税
公司本部 2015 年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2015 年度、2016 年度享受 15%的所
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
施条例》的规定,子公司无锡绿枫苗圃有限公司、句容市茅山东珠苗圃有限公司、
兴国绿盛苗圃有限公司林木的培育和种植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此外,兴国绿盛苗圃有限公司 2015 年、2016 年度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税收
优惠政策,享受 15%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2、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子公司无锡绿枫苗圃有限公
司及句容市茅山东珠苗圃有限公司、兴国绿盛苗圃有限公司销售自己种植的苗木
免征增值税。
七、发行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收购兼并情况
本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内无重大收购兼并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及其影响
(一)非经常性损益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114.27 20,223.60 -99,066.44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
- - -
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
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1,427,800.00 39,500.00 -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
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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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
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
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 - -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
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
- - -
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
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 - - -
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
- - -
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
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
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 - - -
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
- - -
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
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 321,345.88 - -
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
- - -
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
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 - - -
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 - - -
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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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3,038,672.09 -503,810.31 -2,361.56
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 - -
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 161,283.95 66,613.01 25,357.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16,961.81 665.29 36,406.92
合 计 -1,243,089.80 -376,808.41 -39,664.08
发行人报告期内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单位:元
与资产相关/
补助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与收益相关
直接融资奖励 1,000,000.00 - - 与收益相关
专利赞助 24,000.00 14,500.00 - 与收益相关
区科技局奖励 - 25,000.00 - 与收益相关
赣州市西部大开发企业
403,800.00 - - 与收益相关
所得税优惠
合 计 1,427,800.00 39,500.00 -
(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净利润 185,338,070.09 151,225,391.72 126,019,813.4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5,233,384.74 151,240,061.40 125,886,172.73
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 -1,243,089.80 -376,808.41 -39,664.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186,476,474.54 151,616,869.81 125,925,836.81
净利润
九、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合并报表的资产总额为 2,422,595,930.44
元,其中流动资产为 1,988,615,163.05 元,非流动资产为 433,980,767.39 元,
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应收账款、
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固定资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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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固定资产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固定资产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电子设备 其他设备 合计
1.账面原值
(1)2015.12.31 14,753,076.10 6,221,021.00 4,411,404.58 2,003,297.90 234,605.00 27,623,404.58
(2)本期增加金额 - 19,700.00 916,582.91 418,820.54 - 1,355,103.45
—购置 - 19,700.00 916,582.91 418,820.54 - 1,355,103.45
—在建工程转
- - - - - -

—企业合并增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639,890.60 - - 639,890.60
—处置或报废 - - 85,800.00 - - 85,800.00
—合并范围变
- - 554,090.60 - - 554,090.60
动减少
(4)2016.12.31 14,753,076.10 6,240,721.00 4,688,096.89 2,422,118.44 234,605.00 28,338,617.43
2.累计折旧 -
(1)2015.12.31 2,798,618.94 2,054,363.33 3,364,759.39 1,329,173.59 126,571.01 9,673,486.26
(2)本期增加金额 700,858.86 622,105.75 145,696.70 269,639.93 34,270.23 1,772,571.47
—新增 - - - - - -
—计提 700,858.86 622,105.75 145,696.70 269,639.93 34,270.23 1,772,571.47
(3)本期减少金额 - - 107,829.30 - - 107,829.30
—处置或报废 - - 81,510.00 - - 81,510.00
—合并范围变 26,319.30
- - - - 26,319.30
动减少
(4)2016.12.31 3,499,477.80 2,676,469.08 3,402,626.79 1,598,813.52 160,841.24 11,338,228.43
3.减值准备 - - - - - -
(1)2015.12.31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计提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处置或报废 - - - - - -
(4)2016.12.31 - - - - - -
4.账面价值 - - - - - -
(1)2016.12.31 账面
11,253,598.30 3,564,251.92 1,285,470.10 823,304.92 73,763.76 17,000,389.00
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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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电子设备 其他设备 合计
(2)2015.12.31 账面
11,954,457.16 4,166,657.67 1,046,645.19 674,124.31 108,033.99 17,949,918.32
价值
(二)无形资产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无形资产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 目 软件使用权 合计
1.账面原值
(1)2015.12.31 861,994.29 861,994.29
(2)本期增加金额 45,380.03 45,380.03
—购置 45,380.03 45,380.03
(3)本期减少金额 - -
—减少企业合并单位 - -
(4)2016.12.31 907,374.32 907,374.32
2.累计摊销 - -
(1)2015.12.31 509,440.51 509,440.51
(2)本期增加金额 152,726.61 152,726.61
—计提 152,726.61 152,726.61
(3)本期减少金额 - -
—减少企业合并单位 - -
(4)2016.12.31 662,167.12 662,167.12
3.减值准备 - -
(1)2015.12.3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处置 - -
(4)2016.12.31 - -
4.账面价值 - -
(1)2016.12.31 账面价值 245,207.20 245,207.20
(2)2015.12.31 账面价值 352,553.78 352,55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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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长期待摊费用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本期增加 其他减少
项 目 2015.12.31 本期摊销金额 2016.12.31
金额 金额
苗圃土地租金
1,362,555.19 28,685.40 1,333,869.79
及平整费用
合 计 1,362,555.19 28,685.40 1,333,869.79
(四)递延所得税资产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2016.12.31
项 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 -
计提未交税金及附加 9,432,426.13 1,414,863.92
资产减值准备 69,686,486.95 10,684,585.76
已计提未支付的职工薪酬 - -
合并抵销内部交易利润 - -
合 计 79,118,913.08 12,099,449.68
十、最近一期末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合并报表的负债总额为 1,198,406,756.40
元,全部为流动负债,主要负债项目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
员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等。
(一)短期借款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 77,000,000.00 元,具体明
细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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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 目 2016.12.31
质押、保证借款 30,000,000.00
抵押借款 -
保证借款 20,000,000.00
信用借款 27,000,000.00
合 计 77,000,000.00
(二)应付票据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应付票据余额为 107,149,341.00 元,全部
为银行承兑汇票。
(三)应付账款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应付账款的账面余额为 862,968,331.89 元,
全部为劳务费及材料款,无应付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
或关联方的款项。本公司账龄超过一年的 300 万元以上重要应付账款如下表所
示:
单位:元
项目 2016.12.31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河南千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16,258,630.00 按计划支付
蔡望飞 12,885,876.05 按计划支付
南通志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962,382.00 按计划支付
锡山区东亭华介明土石方工程队 8,899,572.67 按计划支付
淮安骏扬工贸有限公司(孟国良) 7,667,220.00 按计划支付
常州宏腾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7,019,878.03 按计划支付
南京嘉联志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969,818.45 按计划支付
南通顺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6,304,903.87 按计划支付
江苏省乾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931,974.90 按计划支付
丹阳中贝苗木专业合作社 5,052,825.00 按计划支付
邯郸市立通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5,000,000.00 按计划支付
常熟市尚湖镇冶塘大地造田工程队 4,775,565.67 按计划支付
无锡东方生态园林发展有限公司 4,285,714.29 按计划支付
淮安市金正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4,257,253.67 按计划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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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12.31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无锡枫和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4,088,703.49 按计划支付
霍邱县国明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4,022,208.00 按计划支付
无锡思维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3,930,705.00 按计划支付
如皋市野树苗木农地股份合作社 3,448,730.00 按计划支付
泰兴市玉林苗木专业合作社 3,132,856.00 按计划支付
山东合鑫园林有限公司 3,121,021.00 按计划支付
金坛市花都苗木专业合作社 3,100,647.50 按计划支付
常州市逸乐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3,060,000.00 按计划支付
济南春景园林花木有限公司 3,000,000.00 按计划支付
合 计 135,176,485.59 /
(四)应付职工薪酬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为 10,671,118.44 元。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 目 2015.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6.12.31
短期薪酬 12,365,585.93 50,841,132.09 52,535,599.58 10,671,118.44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
- 3,081,002.71 3,081,002.71 -
计划
辞退福利 - -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
合 计 12,365,585.93 53,922,134.80 55,616,602.29 10,671,118.44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 目 2015.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6.12.31
(1)工资、奖金、
12,365,585.93 48,114,781.38 49,809,248.87 10,671,118.44
津贴和补贴
(2)职工福利费 - 308,750.22 308,750.22 -
(3)社会保险费 - 1,381,556.49 1,381,556.49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224,228.01 1,224,228.01 -
工伤保险费 - 90,042.71 90,042.71 -
生育保险费 - 67,285.77 67,28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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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5.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6.12.31
(4)住房公积金 - 1,036,044.00 1,036,044.00 -
(5)工会经费和职
- - - -
工教育经费
(6)短期带薪缺勤 - - - -
(7)短期利润分享
- - - -
计划
(8)其他 - - - -
合 计 12,365,585.93 50,841,132.09 52,535,599.58 10,671,118.44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 目 2015.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6.12.31
基本养老保险 - 2,943,523.30 2,943,523.30 -
失业保险费 - 137,479.41 137,479.41 -
企业年金缴费 - - - -
合 计 - 3,081,002.71 3,081,002.71 -
(五)应交税费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应交税费账面余额为 50,628,234.09 元,具
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税费项目 2016.12.31
增值税 27,244,736.48
营业税 -
企业所得税 13,534,157.41
城市维护建设税 5,039,086.67
教育费附加 3,219,610.40
其他 1,590,643.13
合 计 50,628,2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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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应付款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其他应付款的账面余额为 31,966,280.91 元,
无应付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联方的款项。本公司
其他应付款的账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 目 2016.12.31
1 年以内 24,428,225.45
1-2 年 5,607,042.07
2-3 年 1,064,864.72
3 年以上 866,148.67
合 计 31,966,280.91
十一、所有者权益情况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所有者权益明细
单位: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股本 170,700,000.00 170,700,000.00 157,400,000.00
资本公积 271,317,584.81 271,317,584.81 138,317,584.81
盈余公积 75,607,204.97 57,819,663.11 43,410,121.97
未分配利润 703,125,093.80 535,679,250.92 398,848,730.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220,749,883.58 1,035,516,498.84 737,976,437.44
少数股东权益 3,439,290.46 3,334,605.11 4,009,341.65
合 计 1,224,189,174.04 1,038,851,103.95 741,985,779.09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股本变动情况
1、2014 年股本变动说明
公司 2014 年股本无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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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5 年股本变动说明
2015 年 6 月 7 日,本公司股东俞明伟与浦建芬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
有的本公司 0.06%股权转让给浦建芬。
2015 年 6 月 7 日,本公司股东王荣春与浦建芬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
有的本公司 0.04%股权转让给浦建芬。
2015 年 8 月 6 日,股东席惠明、章建良、苏伟、包彦承将其分别持有的本
公司 95 万元、11.02 万元、13.98 万元、8 万元股权转让给纪建明;股东席惠明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80 万元股权转让给陈怡添。
根据本公司 2015 年 8 月 1 日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本公司申请
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330.00 万元,其中上海银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缴纳新
增出资额人民币 2,200.00 万元,上海福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缴
纳新增出资额人民币 10,450.00 万元,无锡金投产业升级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
限合伙)实际缴纳新增出资额人民币 1,980.00 万元。
2015 年 10 月 9 日,本公司股东朱青生与浦建芬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
有的本公司 0.06%股权转让给浦建芬。
3、2016 年股本变动说明
公司 2016 年股本无变动。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资本公积变动情况
根据本公司 2015 年 8 月 1 日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本公司申请
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330.00 万元,本公司收到上海银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
海福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无锡金投产业升级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
限合伙)分别缴纳的人民币 2,200.00 万元、10,450.00 万元、1,980.00 万元,合计
人民币 14,630.00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330.00 万元,新增资
本公积 13,3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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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期内发行人盈余公积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 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法定盈余公积 75,607,204.97 57,819,663.11 43,410,121.97
报告期内本公司按每年税后母公司利润的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五)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各期未分配利润如下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548,675,294.33 405,079,370.70 285,446,854.52
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合计
-12,996,043.41 -6,230,640.04 -
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535,679,250.92 398,848,730.66 285,446,854.52
加: 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
185,233,384.74 151,240,061.40 125,886,172.73
有者的净利润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7,787,541.86 14,409,541.14 12,484,296.59
期末未分配利润 703,125,093.80 535,679,250.92 398,848,730.66
十二、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6,403,941.40 279,338,089.14 -134,899,107.6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857,583.79 -119,085,457.25 -3,953,392.9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9,888,590.40 102,113,745.26 48,708,556.7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7,657,767.21 262,366,377.15 -90,143,943.95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投资活动。
十三、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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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1、承诺事项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2015 年 8 月 12 日,公司以江苏绿峰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
或“绿峰公司”)为被告向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司诉称:公
司与绿峰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2 日签订《绿化工程施工及养护协议》,由绿峰公
司承包公司发包的邯郸市花海绿廊景观绿化工程中的绿化种植及养护及相关的
权利义务,并明确了养护中死亡的苗木由绿峰公司承担。由于绿峰公司种植及养
护不合理出现了大量绿植死亡。根据双方于 2015 年 3 月 7 日又签订的协议书及
确认的“花海绿廊苗木清点”清单和“东珠补植量及死亡数量”清单,绿峰公司
应赔偿公司苗木损失 4,721,256 元及公司为绿峰公司垫付工资 146,400 元,合计
4,867,656 元,并要求被告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因被告在案件在审期间补种了
绿植,公司已于 2016 年 11 月 28 日撤诉,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出具了
(2015)锡法商初字第 00369 号民事裁定书。
除上述项事项外,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或有事项。
(三)其他重大事项
1、金业装饰原股东为席惠明、浦建芬,原为本公司关联方,自 2013 年 12
月起股权已经全部转让,转让后不再是本公司关联方。金业装饰 2015 年度、2016
年度与公司发生的担保交易和资金往来情况如下:
2015 年 1 月 30 日,无锡金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
锡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约定无锡金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向本公司授信(授信期间自 2015 年 1 月 30 日至 2016
年 1 月 29 日)而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被保证的主债权最高额度为 3,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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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2 月 12 日,金业装饰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分行签订《最高额保
证合同》,约定金业装饰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分行向本公司授信(授信期间
自 2015 年 2 月 12 日至 2018 年 2 月 12 日)而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被
保证的主债权最高额度为 5,000 万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授信担保已解
除。
2015 年 5 月 12 日,本公司向无锡金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借款 2900 万
元,2015 年 5 月 18 日无锡金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归还借款 2900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无余额。
2015 年 7 月 28 日,无锡金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无锡分行签订《最
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无锡金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中信银行向本公司授信(授
信期间自 2015 年 7 月 28 日至 2016 年 7 月 28 日)而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被保证的主债权最高额度为 12,000 万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授信担
保已解除。
2015 年 12 月 31 日,无锡金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无锡分行签订
《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无锡金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华夏银行向本公司授信
(授信期间自 2015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0 日)而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被保证的主债权最高额度为 5,000 万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授信担保已到期。
2016 年 5 月 13 日,无锡金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无锡分行签订《最
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无锡金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兴业银行无锡分行向本公司
授信(授信期间自 2016 年 5 月 13 日至 2017 年 5 月 12 日)而发生的债权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被保证的主债权最高额度为 6,000.00 万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授信担保已解除。
2、金业装饰受让方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2013 年 12 月,席惠明、浦建芬分别与曹国良、陆亚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将其持有的金业装饰 70%、30%的股权分别转让给曹国良、陆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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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国良,男,身份证号:32022219630827****,住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
羊尖镇******。
陆亚娟,女,身份证号:32022219640721****,住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
羊尖镇******。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曹国良、
陆亚娟与发行人及其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3、金业装饰为发行人提供担保的背景、合理性
发行人所从事的生态景观工程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能否有效获得银行
贷款对公司的发展非常重要。在发行人发展过程中,公司规模与综合实力难以满
足银行信用贷款的放款条件,而发行人固定资产规模较小,无法提供有效的资产
抵押,因此银行往往要求第三方对银行授信及贷款做出保证担保。在发行人控股
股东控制的各家公司中,仅有金业装饰能够获得银行的认可为发行人提供担保,
发行人据此取得银行授信及贷款。
为集中精力经营东珠景观业务,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席惠明、浦建芬于 2013
年 12 月将金业装饰的股权转让予曹国良、陆亚娟。除金业装饰之外,发行人及
其控股股东没有其他符合银行要求的主体为发行人的银行授信与贷款提供担保;
此外,发行人一直以来均由金业装饰为发行人提供担保,变更担保方银行内部需
要履行一定的程序,对发行人获得银行授信与贷款造成一定不确定性。为确保发
行人的银行融资渠道短期内不因金业装饰的股权转让受到不利影响,席惠明、浦
建芬与曹国良、陆亚娟约定金业装饰股权转让完成后将继续由该公司为发行人提
供担保,股权转让款分期支付,直至转让款项全部付清则金业装饰解除对发行人
的授信担保。2016 年 10 月,曹国良、陆亚娟将最后一笔股权转让款付清,2016
年 12 月,金业装饰为发行人提供的授信担保全部解除。
因此,报告期内金业装饰为发行人提供担保有利于发行人的业务发展,具有
商业合理性。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金业装饰与发行人的担保已全部解除。
该事项未对发行人产生不利影响。
4、金业装饰与发行人存在资金往来的背景、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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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4 月,金业装饰因临时资金需求向发行人提出借款请求。发行人考
虑到与金业装饰的良好关系同意向金业装饰借款 2,900 万元。
2015 年 4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的第二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同意发行人向金业装饰提供借款 2,900 万元。2015 年 5 月 11 日,发行人与金业
装饰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发行人向金业装饰提供借款 2,9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15 年 5 月 12 日至 2015 年 5 月 18 日。2015 年 5 月 18 日,金业装饰归还了全
部借款本金及 33,833.33 元利息。除该笔借款之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金业装饰
无其他资金往来。
因此,金业装饰与发行人的上述资金往来具有商业合理性,且履行了内部决
策程序,未损害发行人利益。
5、发行人向金业装饰借款收取费用情况
2015 年 5 月 12 日,发行人向金业装饰提供借款 2,900 万元,2015 年 5 月 18
日金业装饰归还借款 2,900 万元,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利率(月利息 0.5%)支付
利息共计 33,833.33 元。
6、金业装饰为发行人提供担保是否收取费用
报告期内,金业装饰为发行人提供担保未收取担保费用。2013 年 12 月,席
惠明、浦建芬分别将其持有的金业装饰的 70%、30%的股权按照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平价转让予曹国良、陆亚娟,分别作价 700 万元、300 万元。席惠明、浦建
芬在转让金业装饰股权的同时,与曹国良、陆亚娟约定金业装饰股权转让完成后
继续由该公司为发行人提供担保,转让款分期支付,直至转让款项全部付清则发
行人解除授信担保。
十四、财务指标
(一)基本财务指标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财务指标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66 1.53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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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财务指标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速动比率(倍) 1.13 0.98 0.5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0.26% 54.52% 55.6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16 1.38 2.14
存货周转率(次) 1.07 0.77 0.6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2,603.97 20,189.64 18,389.49
利息保障倍数(倍) 37.30 17.45 14.71
每股净资产(元) 7.17 6.09 4.7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34 1.54 -0.57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元) 1.44 1.64 -0.86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 0.02% 0.03% 0.05%
上述财务指标除特别说明外,均以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基础计算。相关计算
公式如下:
各项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 = (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 = 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 = 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 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支出+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额+无形资产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 = (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每股净资产 = 期末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 = 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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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情况
按照《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
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计算的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表所示:
加权平均 每股收益(元)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
2016 年 16.42 1.09 1.09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2015 年 17.54 0.93 0.93
股东的净利润
2014 年 18.65 0.80 0.8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016 年 16.53 1.09 1.09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2015 年 17.58 0.94 0.94
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4 年 18.65 0.80 0.80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
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
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
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报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报
告期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
资产从合并日的次月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
利润、净资产均从比较期间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零)。
2、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
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
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
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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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
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
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十五、盈利预测报告
本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十六、资产评估情况
公司在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聘请了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进
行了资产评估。
本次评估主要采取成本法(资产基础法)。依据该《项目评估报告》(苏中
资评报字(2010)第 1038 号),公司的整体资产和负债的评估结论为:在评估
基准日 2010 年 7 月 31 日,总资产价值 25,535.63 万元,总负债 17,440.09 万元,
净资产 7,895.54 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总资产价值 26,182.25 万元,总
负债 17,440.09 万元,净资产为 8,742.16 万元,净资产增值 846.62 万元,增值率
10.72%。
十七、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共进行了 11 次验资,历次验资情况请详见本招股意向
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设立时投入资产
的计量属性”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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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根据本公司最近三年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本公司管理层做
出以下分析。非经特别说明,以下数据均为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43,841.44 18.10 33,955.19 15.01 5,592.93 3.33
应收票据 1,120.00 0.46 35.00 0.02 55.00 0.03
应收账款 86,745.17 35.81 81,568.56 36.05 46,089.45 27.41
预付款项 102.4 0.04 2.40 0.00 76.66 0.05
其他应收款 3,847.57 1.59 4,139.59 1.83 3,881.53 2.31
存货 63,204.94 26.09 67,286.92 29.74 87,087.89 51.79
流动资产合
198,861.52 82.09 186,987.66 82.65 142,783.45 84.91

可供出售金
16,451.00 6.79 10,661.87 4.71 117.87 0.07
融资产
长期应收款 23,879.19 9.86 24,728.97 10.93 21,142.34 12.57
固定资产 1,700.04 0.70 1,794.99 0.79 1,892.62 1.13
无形资产 24.52 0.01 35.26 0.02 38.93 0.02
长期待摊费
133.39 0.06 136.26 0.06 139.12 0.08

递延所得税
1,209.94 0.50 1,904.53 0.84 2,045.49 1.22
资产
非流动资产
43,398.08 17.91 39,261.87 17.35 25,376.36 15.09
合计
资产总计 242,259.59 100.00 226,249.52 100.00 168,159.82 100.00
公司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末(以下简称“报告期内”),总资产分
别为 168,159.82 万元、226,249.52 万元和 242,259.59 万元,2015 年和 2016
年末总资产分别比上期末增长 34.54%和 7.08%。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大幅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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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与公司业务规模快速扩张相适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承接项目多为湿地项
目,项目规模普遍较大且结算周期较慢导致公司应收款项等资产以及应付款项等
负债增加较快。流动资产在公司资产中比重较高,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占总资
产的比例分别为 84.91%、82.65%和 82.09%,其中,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
货是流动资产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截至 2016 年末,上述三项资产占流动资产的
比例分别为 22.05%、43.62%和 31.78%,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97.45%。报
告期内流动资产所占总资产比例总体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为公司近期承接的
BT 项目以及并表类 PPP 项目导致非流动资产有所上升。
公司以流动资产为主的资产结构特征是由生态景观工程行业的施工业务特
点决定的。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务,生态景
观工程施工业务具有资金密集型及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特征,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比
较高,支付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垫付工程款等经营活动需要占用大量货币
资金,并随着项目的建设实施形成较多的应收账款及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5.01%、17.24%
和 17.81%,非流动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为长期应收款、固定资产和递延所得税
资产。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长期应收款主要为梁山县龟山河综合治理
PPP 项目、南通老洪港湿地公园项目等 BT 和并表类 PPP 项目形成的长期应收款。
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这种非流动资产的构成与公司的经营模
式相符,公司进行园林施工所用材料基本在项目当地采购,无需在施工现场建设
厂房仓库,同时公司施工设备主要通过租赁取得,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总
额较低。
经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开数据,公司的同行业
上市公司资产结构与本公司的资产结构特征类似,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较高,
但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高于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原因是公司承接的非并
表类 PPP 项目作为一般工程类项目核算,导致长期应收款占总资产比重相对较
小。同行业上市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详情见下表:
公司简称(股票代码) 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
东方园林(002310) 7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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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称(股票代码) 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
棕榈股份(002431) 77.17
铁汉生态(300197) 60.59
普邦股份(002663) 76.49
文科园林(002775) 87.92
岭南园林(002717) 59.57
花王股份(603007) 68.49
乾景园林(603778) 98.58
农尚环境(300536) 97.91
美尚生态(300495) 59.94
平均值 75.87
本公司 82.09
数据来源:各公司定期报告
1、货币资金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库存现金 14.36 24.49 14.71
银行存款 36,422.08 30,646.18 4,419.32
其他货币资金 7,405.00 3,284.52 1,158.90
合 计 43,841.44 33,955.19 5,592.93
注:公司其他货币资金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履约保函保证金以及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
和通知存款。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5,592.93 万元、33,955.19 万元和
43,841.44 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30%、14.82%和 17.88%。
2014 年至 2016 年货币资金占总资产的比重持续上升,主要原因是公司于
2015 年获得了外部股权投资并且 2015 年及 2016 年间项目回款情况良好,货币
资金余额增长较快。
2016 年末,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较上年末增长 9,886.25 万元,主要是由于
公司大型工程项目如杭州钱江世纪城沿江公园项目、湖州经济开发区绿化工程
PPP 项目等 PPP 项目回款情况良好,同时公司部分项目完成审计验收进入回款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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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末其他货币资金余额较 2015 年末有较大上升,主要原因是由于开展
业务及支付费用的需要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以及履约保证金增加。
2、应收票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银行承兑汇票 1,120.00 35.00 55.00
商业承兑汇票 - - -
合 计 1,120.00 35.00 55.00
根据部分客户的资金支付需求,公司将票据结算作为工程价款的结算手段之
一。最近三年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 55.00 万元、35.00 万元和 1,120.00
万元,均为银行承兑汇票,分别占公司总资产的 0.03%、0.02%和 0.46%。报告
期各期末应收票据余额较低主要是因为公司将收到的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款项。
截至 2016 年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为
3,075.75 万元。
截至 2016 年 6 月末,发行人已背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为 5,374.22 万元,上述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截至 2016 年末,上述票据已全
部到期,未出现被追索情况。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增长较快,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末,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49,377.19 万元、87,685.36 万元和 93,571.68 万元;
2015 年末比 2014 年末增加 38,308.18 万元,增长 77.58%;2016 年末比 2015
年末增加 5,886.31 万元,上升 6.71%。2014 年至 2016 年间公司应收账款增长
较快,主要是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已经办理结算但尚未收取的工程款余额
也相应增加所致。
(1)发行人应收账款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有关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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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应收账款余额 93,571.68 87,685.36 49,377.19
较前期增加金额 5,886.31 38,308.18 --
较前期增加幅度 6.71% 77.58% --
应收账款周转率 1.16 1.38 2.14
应收账款周转率
3.02 3.67 4.23
(同行业均值)
2016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比 2015 年末增加 5,886.31 万元,上升 6.71%,工
程结算和收款情况总体平稳,无重大波动。
2015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比 2014 年末增加 38,308.18 万元,增长 77.58%,
主要原因为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将原在存货中核算的已完工验收但未结算项目
重分类至应收账款,该事项追溯调整导致 2014 年调增应收账款 10,452.94 万元、
2015 年调增应收账款 26,952.22 万元,2016 年调增应收账款 19,608.47 万元。
(2)报告期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长、应收账款周转率大幅下降且低于行业
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其合理性
导致发行人报告期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长、应收账款周转率大幅下降且低于
行业平均水平的原因为:
①根据发行人会计政策,虽基于谨慎性原则对于存货中已竣工验收但未结算
的工程均由存货转入应收账款核算,但相关应收账款按照合同约定未到结算期,
因此导致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长且应收账款周转率降低。例如,发行人
部分项目集中在 2015 年完工验收但未到结算期而导致当年应收账款大幅增长。
其中:河北邯郸永年县广府古城环水观光走廊及全部岛屿项目于 2013 年开工,
2015 年完工验收,未审计结算工程量全部结转至应收账款,新增应收账款
13,204.17 万元;九里河生态环境整治映月湖中央公园二标项目于 2015 年完工
验收,未审计结算工程量全部结转至应收账款,新增应收账款 2,994.33 万元;
徐州潘安湖二期项目于 2015 年完工验收,未审计结算工程量全部结转至应收账
款,新增应收账款 3,227.00 万元;嘉祥县环湖西路(含东湖景区南段 A 区)景
观绿化项目于 2015 年完工验收,未审计结算工程量全部结转至应收账款,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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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 2,747.49 万元。
②部分 PPP 项目未完成融资,导致应收账款出现逾期而使应收账款余额大幅
增长并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降低。例如淮安市白马湖湿地公园项目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逾期 23,857.19 万元,因项目公司尚未完成外部融资,因此未
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③发行人会计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在差异,使应收账款周转率大幅下降且低于行业
平均水平。目前,发行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将已完工但未到结算周期的工程列入存货进
行核算,而发行人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将已竣工验收但未结算的工程均由存货转入应收账
款核算,并相应计提坏账准备。基于此项会计处理,同时竣工决算时点通常滞后于竣工验收,
因此发行人实际较同行业上市公司提前确认了应收款项,从而导致应收账周转率低于同行业
上市公司水平。(3)客户结构、工程结算周期及信用政策的变化
发行人的收入主要来源于生态湿地和市政道路绿化且近年来收入占比逐年
攀升,例如生态湿地项目收入占总收入比例由 2014 年度的 45.85%增长至 2016
年度的 74.36%,发行人的客户已形成以政府、政府授权的投资主体或国有企业
为主的结构。2016 年度、2015 年度、2014 年度前十大应收账款余额单位占应收
账款总额比例分别为 69.96%、72.80%和 71.70%,均为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
所运营的生态湿地、市政工程类项目的欠款。
由于发行人工程项目主要为生态湿地、市政工程,其中大部分项目在招标文
件中已列示了工程项目的结算收款条款;且由于发行人客户主要为政府及国有性
质企事业单位,发行人议价能力相对较弱,发行人给予客户的信用政策依据相关
合同中的结算条款而定,因此发行人的工程结算周期、信用政策一般基于具体项
目的不同情况而变化。但总体而言,项目结算周期基本为自项目初次结算至项目
完工验收后的 1-3 年内;发行人实际执行的信用政策根据工程施工合同一般为:
施工期内支付 20%-40%的计量款,其余部分在项目竣工验收后的 1-3 年内结算;
大部分项目约定了 5%-10%的质保金,在竣工验收后 1-2 年的质保期或养护期结
束后支付。其余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结算条款的项目,实际参照上述信用政策执
行。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客户结构、结算模式、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4)生态景观工程施工项目中涉及应收账款的会计核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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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工程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按照完工百分比法
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按照经发包方确认的工程结算金额确认应收账款,按
照本公司施工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和确认的工程毛利扣除已经与发包方结算的
价款后的余额确认存货(已完工未结算工程量)。完工百分比按照累计实际发生
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计算确定。
公司以单个项目为核算对象进行工程施工核算。项目未完工前,公司通过
“工程施工”科目核算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成本以及确认的合同毛利,通
过“工程结算”科目核算本公司根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向发包方办理结算的价
款。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发包方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计量报告,
由监理工程师和发包方代表等人员进行审核,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公司与
发包方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并确认“应收账款”,按同等金额列示“工程结算”
科目的贷方。报告期末,公司将“工程施工”借方余额与对应的“工程结算”贷
方余额相抵,借方余额列示于“存货”项目,贷方余额列示于“预收款项”项目。
(5)应收账款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46,089.45 万元、81,568.56 万元和
86,745.17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6.05%、35.81%和 43.62%。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及所占总资产比重均有所上升,主要是因为公司业
务量增加所致。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 坏账准备
的比例(%)
淮安市白马湖湿地公园建设开发
24,352.65 26.03 1,573.57
有限公司
永年县广府古城文化旅游开发管
11,284.67 12.06 1,068.48
理委员会
南京东部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6,262.94 6.69 313.15
濮阳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
5,845.04 6.25 322.87

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610.31 3.86 276.49
合计 51,355.61 54.89 3,55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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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应收账款前五名占比合计超过 50%,主要是因为公司近期承接工程多
为生态湿地项目,项目规模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中不含持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单位欠款。
(6)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的账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账 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收账款 比例(%)
1 年以内 57,315.23 61.25 62,847.10 71.67 40,746.11 82.52
1至2年 30,850.09 32.97 21,099.65 24.06 2,841.64 5.75
2至3年 4,359.08 4.66 1,747.39 1.99 4,624.96 9.37
3至4年 597.29 0.64 1,757.57 2.00 392.32 0.79
4至5年 378.71 0.40 142.37 0.16 772.16 1.56
5 年以上 71.29 0.08 91.29 0.10 0.00 0.00
合 计 93,571.68 100.00 87,685.36 100.00 49,377.1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
例分别为 82.52%、71.67%和 61.25%。2014 年至 2016 年间,账龄在 1 年以内
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且较为稳定,主要是因为公司每年均有大量已完工工程通过
竣工审计验收计入了应收账款,以及公司不断加强应收账款的回收工作。截至
2016 年底,2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全账余额比例为 94.22%。总体来看,
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整体账龄较短,且应收账款收取对象主要为政府投资主
体,偿债信用较好。
(7)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分析
公司根据应收账款回收的历史经验,在充分考虑了不同账龄段发生坏账可能
性的基础上,制定了如下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账 龄 坏账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含 1 年)
1-2 年 (含 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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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龄 坏账计提比例(%)
2-3 年 (含 3 年)
3-4 年 (含 4 年)
4-5 年 (含 5 年)
5 年以上
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详见“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五、报告期内采用的主
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十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基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应收账款余额 93,571.68 87,685.36 49,377.19
减:坏账准备 6,826.51 6,116.80 3,287.74
应收账款净额 86,745.17 81,568.56 46,089.45
坏账准备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7.30% 6.98% 6.66%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坏账准备余额分别为 3,287.74 万元、6,116.80 万元和
6,826.51 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6.66%、6.98%和 7.30%。公司
客户主要为政府单位,发生坏账的风险较低,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实际坏账损失。
(8)应收账款与可比公司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对比情况如下表
所示:
公司简称(股票代码)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东方园林(002310) 1.92 1.50 1.43
棕榈股份(002431) 1.77 2.13 3.08
铁汉生态(300197) 9.12 13.40 15.93
普邦股份(002663) 1.86 2.21 4.18
文科园林(002775) 3.25 2.46 2.90
岭南园林(002717) 3.35 4.12 3.20
花王股份(603007) 3.08 3.37 3.53
乾景园林(603778) 1.59 1.66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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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称(股票代码)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农尚环境(300536) 2.79 3.22 3.05
美尚生态(300495) 1.47 2.65 2.87
平均值 3.02 3.67 4.23
中值 2.36 2.56 3.07
公司 1.16 1.38 2.14
数据来源:各公司定期报告和/或招股说明书。
注:进行相关数据分析时,乾景园林尚未披露 2016 年年报,因此在进行相关数据统计时不
予考虑。
报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整体呈下降趋势,公司报告期内
应收账款周转率也呈下降趋势。公司每期应收账款周转率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中值水平,主要是因为公司承建的园林绿化工程以生态湿地、公园广场、道路绿
化项目为主,大多为地方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付款周期相对较长。2015 年及
2016 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较多,主要是因为承接的吉木萨尔镇北风貌改
造(绿化提升改造二期)项目、濮阳龙文化公园项目、泗洪洪泽湖国家湿地公园
旅游工程项目、河北邯郸永年县广府古城环水观光走廊及全部岛屿项目等较大规
模项目加强结算,并于验收后计入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年度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对比情
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简称(股票代码)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东方园林(002310) 59.83% 70.43% 72.01%
棕榈股份(002431) 54.82% 51.54% 37.29%
铁汉生态(300197) 16.46% 9.56% 6.99%
普邦股份(002663) 58.21% 55.18% 27.22%
文科园林(002775) 30.18% 45.44% 39.56%
岭南园林(002717) 38.71% 28.65% 34.58%
花王股份(603007) 34.83% 28.59% 32.43%
乾景园林(603778) 53.11% 63.32% 57.79%
农尚环境(300536) 44.00% 29.71% 36.69%
美尚生态(300495) 115.65% 37.26% 38.79%
平均值 50.30% 41.97% 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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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称(股票代码)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中值 44.00% 41.35% 36.99%
公司 88.55% 92.82% 63.51%
数据来源:各公司定期报告
注:进行相关数据分析时,乾景园林尚未披露 2016 年年报,因此在进行相关数据统计时不
予考虑。
2014 年-2016 年,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63.51%、92.82%和
88.55%;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与公
司甲方多为政府部门的情况紧密相关,政府部门结算手续通常较为繁琐,因此公
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随着报告期内,公司已完工工
程结算速度的加快,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有所上升。
(9)应收账款保理及债权转让的开展情况
为缓解公司运营资金压力,加快应收账款周转,公司对部分应收账款开展了
保理及债权转让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共开展了 3 笔保理及债权转让业务。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及解释中对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相关规定,对于不附任何追索权方式
出售金融资产,企业可以认定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应当终止确认该
金融资产。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在收到转让价款后终止确认所转让债权,转销了
所出售的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的保理及债权转让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①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金融资产转移 与终止确认相关
客户名称 项目 终止确认金额
的方式 的利得或损失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 债权转让
19,355,638.86 1,935,564.86
区规划建设局 区道路绿化工程 (不带追索权)
合 计 19,355,638.86 1,935,564.86
②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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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金融资产转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
客户名称 项 目 终止确认金额
移的方式 利得或损失
枣庄市新时代城市基础 山东枣庄龙潭公 银行买断(不
2,500.00 147.10
设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园项目 带追索权)
河北邯郸永年县
永年县广府古城文化旅 广府古城环水观 银行买断(不
3,000.00 209.50
游开发管理委员会 光走廊及全部岛 带追索权)
屿项目
合 计 5,500.00 356.60
(10)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为控制公司应收账款规模,降低坏账风险,公司已制定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建立客户信用评价制度,对于建设单位资信情况、偿还能力、财务状况
等方面进行全面调查研究。
二是实行对客户资信额度的定期确定制,根据客户信用情况确认初期授信,
并由业务部按季度提出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的申请,由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
定。建立《信用额度期限表》,由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各备存一份。
三是建立应收账款的责任制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是各工程部和项目经
理,保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文明、安全、结算等方面的自身履约,
按合同规定对收款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指导控制,杜绝由于公司自身的原因而导致
回款延迟。
四是建立合理的应收账款考核制度,每月对收款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推行激
励机制,并作为经济责任制考核的主要指标。
五是建立应收账款监控和分析制度,每月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评价应
收账款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并强化与客户的沟通和交流,由项目经理定期访问客
户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措施,提高管理质量和管理效益。
①发行人目前执行的信用政策
发行人《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政策手册》中对不同合作模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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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信用政策规定如下:A.PPP 业务原则上经营期限不超过 10 年,投资回报率不
低于 6.5%,如超出信用政策则在充分考察市场的情况下报管理层会议决定。B.
客户为政府的项目(不包括 PPP 项目),信用政策一般为在施工过程中取得
20%-40%的进度款,其余部分在项目竣工验收后的 1-3 年内结算。对付款条件
低于公司信用政策的政府招投标项目不参加竞争,如超出信用政策则在充分考察
市场的情况下报管理层会议决定。C.客户为地产公司或其他企业,信用政策一般
为在施工过程中应有进度款安排(不低于 40%),其余部分在项目竣工验收后的
3 年内结算。如超出信用政策则在充分考察市场的情况下报管理层会议决定。
②发行人信用政策的执行情况
发行人大部分项目在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收款条款及实际回款情况一般
为:施工期内支付 20%-40%的计量款,其余部分在项目竣工验收或决算后支付;
大部分项目约定了 5%-10%的质保金,在竣工验收后的 1-2 年质保期或养护期结
束后支付,收款条款约定及实际回款周期基本自项目初次结算至项目完工验收后
的 1-3 年内。除前述外,发行人部分项目因业主方为政府或其授权机构,受政府
资金安排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回款滞后,实际回款周期增长。但考虑到政府或其
授权机构信用等级较高,发行人在回款逾期后一般会立即采取主动接触、主动协
商的方式解决逾期应收账款的回收问题,且经发行人努力,相关应收账款逾期情
况在期后也基本能够消除,因此不存在刻意放宽信用政策以承接业务的情况。
(11)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单位情况
2016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大客户如下:
单位:元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
单位名称 款合计数 客户情况
应收账款 账龄 坏账准备
的比例
(%)
应 PPP 项目的需求,
淮安市白马湖
1 年以内、 为实施白马湖 PPP 项
湿地公园建设 243,526,544.66 26.03 15,735,712.71
1-2 年 目需要而设立的项目
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
永年县广府古 112,846,669.09 12.06 1 年以内、 10,684,816.83 隶属河北永年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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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
单位名称 款合计数 客户情况
应收账款 账龄 坏账准备
的比例
(%)
城文化旅游开 1-2 年
发管理委员会
公司成立于 1994 年 6
月 30 日,注册资本
南京东部路桥
62,629,384.73 6.69 1 年以内 3,131,469.24 12.6 亿元,控股股东
工程有限公司
为南京丰盛产业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9
濮阳县城市建 月,注册资本 1 亿元,
1 年以内、
设投资开发有 58,450,403.99 6.25 3,228,704.20 股东濮阳开州投资集
1-2 年
限公司 团有限公司,隶属濮
阳县国有资产管理股
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2
月 7 日,注册资本 34
无锡锡东新城
1 年以内、 亿,隶属全民所有制
建设发展有限 36,103,083.56 3.86 2,764,923.46
1-2 年 公司无锡西东新城商
公司
务区开发建设管理中

合计 513,556,086.03 54.89 35,545,626.44
2015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大客户如下:
单位:元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
单位名称 客户情况
应收账款 款合计数 账龄 坏账准备
的比例(%)
淮安市白马湖
1 年以内、
湿地公园建设 184,142,747.99 21.00 13,729,661.51 见 2016 年客户情况
1-2 年
开发有限公司
永年县广府古
城文化旅游开 132,041,653.10 15.06 1 年以内 10,454,165.31 见 2016 年客户情况
发管理委员会
南京东部路桥
70,171,176.14 8.00 1 年以内 3,523,470.54 见 2016 年客户情况
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湖州环太 应 PPP 项目的需求,
湖集团有限公 65,172,610.64 7.43 1 年以内 3,258,630.53 为实施湖州 PPP 项目
司 需要设立的项目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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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余额
单位名称 占应收账 客户情况
应收账款 款合计数 账龄 坏账准备
的比例(%)
司,具体股东情况详
见本反馈回复
无锡锡东新城
建设发展有限 37,400,386.68 4.27 1 年以内 2,036,085.86 见 2016 年客户情况
公司
合计 488,928,574.55 55.76 33,002,013.75
2014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大客户如下:
单位:元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客户情况
应收账款 合计数的比 账龄 坏账准备
例(%)
淮安市白马湖
湿地公园建设 184,611,556.73 37.39 1 年以内 9,230,577.84 见 2016 年客户情况
开发有限公司
南京东部路桥
33,836,531.73 6.85 1 年以内 2,124,646.43 见 2016 年客户情况
工程有限公司
滨州北海经济 1 年以内、
行政单位,隶属政府
开发区规划建 32,558,728.65 6.59 1-2 年, 2,179,582.91
部门
设局 2-3 年
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8
枣庄市新时代
余额 9 日,注册资本
城市基础设施
22,705,156.03 4.60 1 年以内 1,135,257.80 3.1517 亿,隶属枣庄
建设发展有限
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
公司
中心
泗洪县住房和 行政单位,隶属政府
20,872,443.79 4.23 1 年以内 1,043,622.19
城乡建设局 部门
合计 294,584,416.93 59.66 15,713,687.17
(12)主要欠款单位、欠款金额与主要客户是否匹配
工程施工企业应收账款确认核算方法:应收工程款根据建造合同约定且甲方
或第三方监理审核工程量后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按应结算的金额,借记“应收账
款”,贷记“工程结算”;收到工程结算款时,按收款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
贷记“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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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发行人的工程施工合同一般约定为:施工期内支付 20%-40%的计量款,
其余部分在项目竣工验收或决算后支付,从而形成一定的应收账款余额。工程竣
工决算后,发包方通常向发行人支付至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 40%-90%,余下工
程款在 1-3 年内支付;部分项目约定了 5%-10%的质保金,在竣工验收后 1-2 年
的质保期或养护期结束后支付。这种结算模式导致发行人形成较大的应收账款余
额且结算周期较长,一般结算周期在 1-3 年。
因工程施工企业应收账款核算方法的特殊性,根据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对
客户应收账款的确认滞后于施工项目收入确认时点,导致应收账款主要欠款单位
与当期主要客户存在不一致,但从发行人结算周期总体看保持匹配。
(13)报告期,应收账款增长较快的原因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应收账款余额 93,571.68 87,685.36 49,377.19
较前期增加金额 5,886.31 38,308.18 -
较前期增加幅度 6.71% 77.58% -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增长较快,2016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4 年末,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49,377.19 万元、87,685.36 万元和 93,571.68 万元。
2016年末比2015年末增加5,886.3万元,上升6.71%,主要原因系淮安市白
马湖湿地公园项目于2014年开工,根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确认了当期应结算的工
程进度款,新增应收账款5,938.38万元;吉木萨尔镇北风貌改造(绿化提升改造
二期)项目于2016年开工,根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确认了当期应结算的工程进度
款,新增应收账款3,484.80万元;濮阳龙文化公园项目于2015年开工,2016年完
工,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确认工程结算款项,新增应收款项2,200万元;徐州凤凰
泉二期项目于2013年开工,2014年完工验收,2016年经审计结算后,已完工未结
算工程量全部确认应收账款,新增应收账款2,018.10万元。前述合计新增应收账
款13,641.28万元,占当期新增应收账款的231.75%。
2015年末比2014年末增加38,308.18万元,增长77.58%,主要原因系湖州经
济技术开发区绿化工程PPP项目于2015年开工,根据合同条款约定,2015年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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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当期应结算的工程结算款项,新增应收账款6,517.26万元;泗洪洪泽湖国家湿
地公园旅游工程项目于2012年开工,2013年末完工验收,根据合同条款约定分期
结算,2015年确认了当期应结算的工程结算款项,新增应收账款3,633.46万元;
河北邯郸永年县广府古城环水观光走廊及全部岛屿项目于2013年开工,2015年完
工验收,根据合同条款约定分期结算,2015年确认了当期应结算的工程结算款项,
新增应收账款5,500.00万元。前述合计新增应收账款15,650.72万元,占当年新增
应收账款的40.85%。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增长较快,主要是因为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逐渐扩
大,项目开工建设的增多和前期工程结算的逐年累积,同时发行人积极推进项目
结算及审计进度,导致应收账款增长较快。
(14)报告期各期末,合同约定付款期内、外的应收账款金额和占比,实际
收款进度与合同约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及差异原因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前十大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
分别为 71.70%、72.80%和 69.96%。各期末,前十名应收账款对应项目合同约
定付款期内、外的应收款金额和占比统计表:
单位:万元
占应收 合同付款期 合同付款期 期后回款
报告期截 前十名应收 合同付款期 合同付款期 期后回款金
款余额 内金额占余 外金额占余 占各期末
止日 账款余额 内金额 外金额 额
比例 额比例 额比例 余额比例
2016 年 12 69.96
65,465.22 27,263.66 41.65% 38,201.56 58.35% 5,938.95 15.55%
月 31 日 %
2015 年 12 72.80
63,837.44 25,317.28 39.66% 38,520.16 60.34% 32,066.99 83.25%
月 31 日 %
2014 年 12 71.70
35,401.25 29,966.27 84.65% 5,434.98 15.35% 5,301.89 97.55%
月 31 日 %
注:期后回款统计日期至 2017 年 2 月 20 日
通过分析上述各期末前十大应收账款余额单位对应项目的合同所约定的结
算周期,存在部分客户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而导致应收账款逾期(即合同付
款期外金额)的情况。结合 2014 年和 2015 年应收账款逾期及期后回款情况分析,
逾期款项期后回款金额和此项目按账龄风险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的合计数与客
户应收账款逾期金额无重大差异,不在重大坏账风险,因此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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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逾期应收账款的影响在期后已基本消除。
2016 年度发行人应收账款逾期金额与 2015 年度基本持平,但因淮安市白马
湖湿地公园等项目未完成融资或最终业主方未付给发包方款项而使付款进度滞
后,但所涉项目之客户或最终业主方大多为政府、政府授权部门或国有企事业单
位,虽因付款审批手续繁琐等原因使得付款出现暂时性的滞后,但其资信状况良
好,相关应收款项无重大回收风险。其中,淮安市白马湖湿地公园项目正在积极
进行对外融资,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逾期应收账款金额为 24,352.65 万元,
其中 1 年以内应收账款 17,233.88 万元,占比 70.77%;1-2 年应收账款 7,118.77
万元,占比 29.23%,无两年以上应收账款。目前发行人已按账龄风险参照同行
业上市公司标准充分计提了相关坏账准备,不存在需对单项应收账款进行单独减
值测试并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
2016 年逾期应收账款对应客户及逾期原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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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应 是否存在项目暂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逾期具体原因以及期后回款情况
收账款逾期金额 停或中止情形
此项目为 PPP 项目,发行人与项目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项目公司通过外部
淮安市白马湖湿地公园 淮安市白马湖湿地公 融资或收到最终业主方款项后支付工程款,因项目公司未完成外部融资借款,
23,857.19 否
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园项目 因此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逾期款项在陆续收回中,期后已收回
1,989.49 万元
此项目为自南京东部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分包的市政工程,总承包合同为 BT 项
南京东部路桥工程有限 泗洪洪泽湖国家湿地 目,回款进度受最终甲方付款情况的约束。因项目尚未审计结算,逾期款项为
6,262.94 否
公司 公园旅游工程项目 最后一次回购期待付款项。后续待项目整体审计结算后将付清款项,期后已收
回 290 万元
吉木萨尔镇北风貌改
新疆兴德隆建筑安装工
造(绿化提升改造二 1,895.20 因甲方付款审批流程较为繁琐和资金安排原因。逾期款项在期后已全额收回 否
程有限公司
期)项目
嘉祥县环湖西路(含
嘉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
东湖景区南段 A 区) 1,498.79 甲方因其资金安排原因未按合同约定付款,逾期款项在期后已收回 450.00 万元 否
建设局
景观绿化项目
贾汪区政府投资项目代
徐州凤凰泉二期项目 1,307.29 因甲方资金安排原因未按合同约定付款,逾期款项在期后已收回 700.00 万元 否
建中心
濮阳县城市建设投资开 濮阳马颊河南绿地景 890.45 因甲方资金安排原因未按合同约定付款,逾期款项在期后已收回 100.00 万元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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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应 是否存在项目暂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逾期具体原因以及期后回款情况
收账款逾期金额 停或中止情形
发有限公司 观工程项目
九里河生态环境整治
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
映月湖中央公园二标 767.40 因甲方资金安排原因未按合同约定付款,逾期款项在期后已收回 306.00 万 否
有限公司
项目
嘉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 山东嘉祥县环湖道路
625.84 因甲方资金安排原因未按合同约定付款,逾期款项在期后已收回 50 万 否
建设局 及排水工程
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 无锡协和双语学校新
572.95 甲方因资金安排未按合同约定付款,逾期款项在期后已收回 161.57 万元 否
有限公司 建工程景观绿化工程
濮阳县城市建设投资开 濮阳县金堤河水生态
523.52 甲方因资金安排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发行人正在与甲方协商中 否
发有限公司 综合治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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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2015 年逾期应收账款中除淮安市白马湖湿地公园 PPP 项目因项
目公司未完成外部融资借款而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 2015 年淮安
市白马湖湿地公园 PPP 项目形成逾期应收账款 5,129.28 万元且期后亦未收回外,
其他应收账款逾期情况在期后已基本消除。2014 年应收账款逾期情况在期后已
基本消除。发行人不存在逾期应收账款对应项目存在暂停或中止情形。
(15)报告期各期末,一年以上应收账款的主要欠款单位及对应项目,相关
项目是否存在暂停、延期、重大变更、客户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异常情况
2016 年末,一年以上应收账款欠款余额大于或等于 300 万的单位及对应项
目及未收回原因分析:
单位:万元
一年以上应收账款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工程状态
1-2 年 2-3 年 3-4 年
永年县广府古城文化旅 河北邯郸永年县广府古城环水 已完工验收
10,084.97 - -
游开发管理委员会 观光走廊及全部岛屿 未审计
淮安市白马湖湿地公园
淮安市白马湖湿地公园项目 在建 7,118.77 - -
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 九里河生态环境整治映月湖中 已完工验收
1,744.47 - -
有限公司 央公园二标 未审计
嘉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 嘉祥县环湖西路(含东湖景区 已完工验收
1,686.55 - -
建设局 南段 A 区)景观绿化 未审计
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 亭湖区东绕城公路绿化(新河 已完工已送
1,248.91 - -
乡建设局 路-新洋港大桥)工程 审
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已完工验收
泗洪县古徐大道绿化景观工程 947.68 543.46 -
局 未审计
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已完工验收
泗洪县古徐大道绿化景观工程 947.68 - -
局 未审计
无锡市地铁一号线景观绿化工 已完工验收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908.23 - -
程 未审计
江苏老坝港沿海开发有 南通市滨海新区新城区盐土绿 已完工验收
814.94 - -
限公司 化(2014-2015 项目)三标段 未审计
徐州市贾汪都市旅游投 已完工验收
徐州潘安湖二期 732.79 - -
资发展有限公司 未审计
泗洪县交通工程建设指 泗洪通湖大道先导段与淮河路 已完工验收
722.41 24.70 -
挥部 东延段道路景观工程 未审计
南通市通州区北一环北延、袁
南通富通城市建设有限 已完工验收
天线道路绿化及翠园绿地景观 651.06 - -
公司 未审计
工程
嘉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 嘉祥县环湖西路(含东湖景区 已完工验收
644.42 - -
建设局 南段 A 区)景观绿化 未审计
青岛市市政建设发展有 青岛广水路(达川路-规划四号 已完工未审
629.78 - -
限公司 线)道路绿化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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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以上应收账款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工程状态
1-2 年 2-3 年 3-4 年
濮阳县城市建设投资开 已完工已送
濮阳马颊河南绿地景观工程 612.37 - -
发有限公司 审
项目变更,已
滨州经济开发区基础建 完工部分结
滨州西沙河连接段景观工程 610.98 - -
设工程指挥部 算审计,其余
不再施工
南通东快速路(通甲河-通运 已完工验收
南通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385.16 - -
河)两侧绿化带景观工程 H 段 未审计
镇江幸福基业房地产开 已完工已送
镇江孔雀苑一,二期景观绿化 381.95 - -
发有限公司 审
平度市林业局大沽河绿化工程 已完工已送
平度市林业局 79.07 435.26 -
八标段 审
南通市通州 已完工验收
南通先锋互通绿化工程 41.83 259.11 -
区交通运输局 未审计
枣庄市新时代城市基础 已完工验收
山东枣庄龙潭公园景观工程 - 360.39 -
设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未审计
江苏苏盐沿海合作开发 苏盐合作园区港区片同升路、 已完工已验
- 375.15 -
有限公司 同升河、同庆路景观绿化工程 收
南京久大路桥建设有限 已完工已审
安泰三路项目 - 489.69 -
公司 计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规 滨州西沙河湿地公园景观规划
已完工 - 11.65 341.35
划建设局 设计
无锡市太湖新城建设指 已完工验收
尚贤河项目 - 320.68 -
挥部办公室 未审计
合计 30,994.02 2,820.08 341.35
2015 年末,一年以上应收账款欠款余额大于或等于 300 万的单位及对应项
目及未收回原因分析:
单位:万元
一年以上应收账款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工程状态
1-2 年 2-3 年 3-4 年
淮安市白马湖湿地公园
淮安市白马湖湿地公园项目 在建 9,045.05 - -
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枣庄市新时代城市基础 已完工验收
山东枣庄龙潭公园景观工程 2,272.99 - -
设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未审计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规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黄河故道 已完工验收
1,380.01 - 299.94
划建设局 景观整治工程 未审计
龙口市滨海生态建设投 龙口市徐福文化园三期园建工 已完工验收
1,154.88 - -
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程 正在审计
江苏老坝港沿海开发有 南通市滨海新区新城区盐土绿 已完工验收
1,024.18 - -
限公司 化(2014-2015 项目)三标段 未审计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规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道路绿化 已完工已审
761.49 319.88 -
划建设局 工程 计
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泗洪县古徐大道绿化景观工程 已完工验收 543.46 - -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一年以上应收账款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工程状态
1-2 年 2-3 年 3-4 年
局 未审计
江苏省锡山经济开发区
已完工已审
锡东新城科技园有限公 安泰三路项目 489.69 - -


嘉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 山东嘉祥县环湖道路及排水工 已完工验收
442.75 - -
建设局 程 未审计
平度市林业局大沽河绿化工程 已完工已送
平度市林业局 435.26 - -
八标段 审
江苏苏盐沿海合作开发 苏盐合作园区港区片同升路、 已完工已验
426.49 - -
有限公司 同升河、同庆路景观绿化工程 收
南通市通州 已完工验收
南通先锋互通绿化工程 410.92 - -
区交通运输局 未审计
无锡市太湖新城建设指 已完工验收
尚贤河项目 382.42 - -
挥部办公室 未审计
泗洪县交通工程建设指 泗洪通湖大道先导段与淮河路 已完工验收
324.70 - -
挥部 东延段道路景观工程 未审计
修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已完工验收
修武县宁城公园项目 311.77 - -
局 已审计
无锡锡西城市投资发展 已完工已审
洋溪地块二标段景观绿化工程 154.53 - 316.00
有限公司 计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规 滨州西沙河湿地公园景观规划
已完工 11.65 358.35 -
划建设局 设计
无锡华强房地产开发有 晴山蓝城 A 地块三期景观市政 已完工未验
- 480.00 -
限公司 工程 收未审计
无锡锡西城市投资发展 已完工未验
洋溪地块项目 - - 450.00
有限公司 收未审计
合计 19,572.24 1,158.23 1,065.94
2014 年末,一年以上应收账款欠款余额大于或等于 300 万的单位及对应项
目及未收回原因分析:
单位:万元
一年以上应收账款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工程状态
1-2 年 2-3 年
无锡华强房地产开发 已完工未验
晴山蓝城 A 地块三期景观市政工程 480.00 -
有限公司 收未审计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 已完工已审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道路绿化工程 400.00 -
规划建设局 计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
滨州西沙河湿地公园景观规划设计 已完工 358.35 -
规划建设局
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 已完工已审
泾声路项目 69.15 233.45
人民政府 计
南京东部路桥工程有 已完工验收
泗洪洪泽湖国家湿地公园旅游工程项目 - 865.64
限公司 未审计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一年以上应收账款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工程状态
1-2 年 2-3 年
南通富通城市建设有 南通市通州区北一环北延、袁天线道路绿 已完工验收
- 619.87
限公司 化及翠园绿地景观工程 未审计
浙江良康园林绿化工 已完工已审
东西部园区道路绿化 - 496.34
程有限公司 计
无锡锡西城市投资发 已完工未验
洋溪地块项目 - 450.00
展有限公司 收未审计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黄河故道景观整治工 已完工验收
- 344.94
规划建设局 程 未审计
江苏省锡山经济开发 已完工已审
宛山湖活力区 - 328.96
区开发总公司 计
无锡锡西城市投资发 已完工未验
洋溪地块二标段景观绿化工程 - 316.00
展有限公司 收未审计
合计 1,307.50 3,655.20
2016 年末、2015 年末、2014 年末,一年以上应收账款欠款余额大于或等于
300 万的单位合计欠款余额占报告期末一年以上欠款金额比例分别为 94.21%,
87.75%、57.50%,大部分系项目未审计结算所致。上述相关项目中,滨州西沙
河连接段景观工程和嘉祥县环湖西路(含东湖景区南段 A 区)景观绿化项目发
生重大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①滨州西沙河连接段景观工程
该项目原合同金额 4,000.00 万元,工程进度进行至 30%左右时,由于甲方原
因经发行人和甲方友好协商,对已完成工程量单独进行结算审计,剩余工程量不
再进行施工。报告期累计确认工程量 1,222.37 万元,累计确认工程量较原合同缩
量 69.44%,目前正对已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审计。本项目已取得甲方关于项目
缩量情况的说明,并确认上述项目情况。
②嘉祥县环湖西路(含东湖景区南段 A 区)景观绿化项目
该项目原合同价 1,611.05 万元,后规划 B 区作为增量工程,因增加金额较
大,除前期土方工程外,其余工程量单独招标,按目前已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项目其余部分不再施工。发行人报告期累计实际确认工程量 2,141.12 万元,累计
确认工程量较原合同价增加了 32.90%。本项目已取得甲方关于项目增量情况的
说明,并确认上述项目情况。
(16)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 2014 年末前十大应收账款余额为 35,031.25 万元,至 2017 年 2 月
20 日,期后收款额 5,301.89 万元,期后收款比例为 97.55%;2015 年末前十大
应收账款余额 63,467.44 万元,至 2017 年 2 月 20 日,期后收款额 32,066.99
万元,期后收款比例为 83.25%;2016 年末前十大应收账款余额 65,465.22 万元,
至 2017 年 2 月 20 日,期后收款额 5,938.95 万元,期后收款比例为 15.55%。从
前十大应收账款期后收款情况看,发行人项目期后收款情况良好。
(17)项目质保金收回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执行的部分项目约定了 1-2 年的质保期,质保期从项目竣
工验收时开始计算,质保金通常为决算价款的 5%-10%,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后
由发包方支付给发行人。
截至 2016 年末,发行人已完工工程项目的质保金回收情况如下表所示:
质保金 质保期 质保金
项目名称 验收日期 质保金回收情况
比例 (年) (万元)
尚贤河项目 10.00% 2年 318.68 2011.6.16 因尚未审计未收回
徐州凤凰泉二期项目 5.00% 2年 204.13 2014.8.26 尚未收回
梁鸿湿地公园二期增
10.00% 2年 133.26 2013.6.18 尚未收回
补项目
2015 年审计确定金
茅山红庙项目 5.00% 2年 104.59 2013.06.25
额,2016 年收回
安泰三路项目 5.00% 2年 103.01 2011.12.2 未到付款期未收回
茅山莲塘九曲中心景 2015 年审计确定金
5.00% 2年 89.5 2013.3.1
观配套工程 额,2016 年收回
陆续收回,余 5 万
梁鸿湿地公园二期 10.00% 2年 87.76 2011.6.8
尚未收回
安徽省地质资料库项
2015 年审计确定金
目室外景观、绿化及亮 5.00% 2年 67.94 2012.12.28
额,2016 年收回
化工程、施工
2013 年审计结算,
青石路项目 10.00% 1年 53.81 2010.6.12
2015 年已全部收回
无锡国信世家二期展
2014 年审计结算,
示区及河道景观绿化 5.00% 2年 45.4 2012.9.25
2015 年已收回
工程
中国微纳国际创新园 2016 年审计结算,
5.00% 1年 41.38 2012.12.1
二期工程 2016 年已收回
泾声路项目 5.00% 2年 38.6 2010.8.28 2017 年 1 月已收回
梁鸿湿地公园一期追 陆续回收,最后一
5.00% 2年 35.38 2011 年
加项目 笔在 2015 年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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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金 质保期 质保金
项目名称 验收日期 质保金回收情况
比例 (年) (万元)
2016 年审计结算,
北京阜石路绿化工程 5.00% 1年 33 2011.9.15
2016 年已收回
桃红柳绿园项目 5.00% 1年 29.68 2010.12.8 2015 年收回
2016 年审计确定金
无锡协和双语学校新
2.00% 2年 25.19 2014.1.8 额,根据合同付款
建工程景观绿化工程
约定,未到付款期。
先锋路新建工程五标 5.00% 2年 19.22 2010.6.30 2016 年全部收回
质保期交工后 2 年,
北中路项目 5.00% 2年 16 2011.1.18 陆续回收,最后一
笔在 2015 年回收
泾声路绿化项目 5.00% 2年 9.57 2010.8.28 2015 年收回
发行人到期工程质保金已大部分收回。受决算时间较长或付款习惯(春节前
集中付款)等因素影响,部分项目的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 1-2 年内才得以收。徐
州凤凰泉二期项目质保金 204.13 万元、尚贤河项目质保金 318.68 万元、安泰三
路项目质保金 103.01 万元、梁鸿湿地公园二期增补项目质保金 133.26 万元尚未
收回,具体情况如下:
徐州凤凰泉二期项目质保金 204.13 万元未收回原因为,在审计结算的过
程中,客户提出景观部分块面铺装修补,绿化死苗替换,导致审计结算延迟,现
已于 2016 年 11 月审定,正在与客户积极沟通按约定结清款项。
尚贤河项目质保金 318.68 万元未收回原因为尚贤河项目为整体工程,发
行人只是承包其中一个标段,整体工程尚未复审,待复审后项目尾款和质保金才
能支付。
安泰三路项目质保金 103.01 万元未收回原因为施工合同约定审计后三年
结清尾款,审计报告是 2014 年出具,2016 年尚未到约定付款期,限,客户承诺
将在 2017 年上半年结清质保金。
梁鸿湿地公园二期增补项目 133.26 万元未收回原因为审计结算延迟,于
2016 年 11 月审定,正在与客户积极沟通结清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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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其他应收款余额
往来款 776.86 672.67 680.66
保证金 3,215.78 3,594.25 3,296.24
其他应收款余额合计 3,992.64 4,266.92 3,976.90
减:坏账准备 145.07 127.33 95.37
其他应收款净额 3,847.57 4,139.59 3,881.5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净额分别为 3,881.53 万元、4,139.59 万元和
3,847.57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29%、1.81%和 1.57%。除公司因 2014
年重组事宜产生的重组保证金外,公司其他年度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等保证金及资金往来。投标保证金在工程投标结束后退回给公司、履
约保证金在项目结束或者合同协议约定事项完成后退回给公司。报告期各期末,
公司保证金余额分别为 3,296.24 万元、3,594.25 万元和 3,215.78 万元,占其他应
收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82.88%、84.24%和 80.54%。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前五名单位占其他应收
款期末余额的 73.02%,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期比例(%)
淮安市白马湖湿地公园建设
保证金 2,000.00 1 年以内 50.09
开发有限公司
大名县财政集中支付中心 保证金 500.00 1 年以内 12.52
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
代付款 150.00 1-2 年 3.76
管理处
吉木萨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证金 145.23 1 年以内 3.64
保障局
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保证金 120.00 2-3 年 3.01
合 计 2,915.23 73.02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中不存在应收持有公司 5%
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
(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保证金收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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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中的保证金分别为
3,296.24 万元、3,594.26 万元及 3,215.78 万元,占比分别为 82.88%、84.24%及
80.54%。
报告期内,除安徽合肥包公街道绿化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 20 万元对方尚未
退还保证金,鹤壁市淇水关森林公园设计项目投标保证金 1.8 万元及濮阳污水处
理工程农民工保证金 20 万元正在办理退还手续外,其余到期保证金均按时收回。
(2)除保证金外,其他资金往来的主要内容和背景
发行人除保证金外的其他应收款主要有代付款、征地管理费、项目备用金以
及预征利股红,其中代付款主要为代甲方支付监理费用,征地管理费为向当地政
府缴纳征地费用,项目备用金为预支给员工用于支付工程项目杂项费用备用金,
预征利股红为发行人改制前当地地税局根据发行人各年收入预征的分红应缴的
个人所得税。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中的往来款分别为
680.66 万元、672.67 万元及 776.86 万元,占比分别为 17.12%、15.76%及 19.46%。
5、存货
报告期内,本公司存货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78.40 0.12 37.84 0.06 0.00 0.00
已完工未
结算工程 62,734.57 99.26 66,911.65 99.44 86,878.64 99.76

消耗性生
391.97 0.62 337.42 0.50 209.25 0.24
物资产
合 计 63,204.94 100.00 67,286.92 100.00 87,087.89 100.00
(1)存货构成及变动情况
公司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末存货余额分别为 87,087.89 万元、
67,286.92 万元和 63,204.94 万元。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末的存货余
额较上期分别增长了 10.21%、下降了 22.74%和下降了 6.07%。2015 年及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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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存货余额有所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公司积极推进项目审计验收工作,大
量竣工项目完成审计验收转入了应收账款,如吉木萨尔镇北风貌改造(绿化提升
改造二期)项目、濮阳龙文化公园项目、泗洪洪泽湖国家湿地公园旅游工程项目、
河北邯郸永年县广府古城环水观光走廊及全部岛屿项目等。另一方面,报告期内
是公司 PPP 类型项目占比逐渐增大,该类项目所签订合同中的结算条款通常优于
普通工程施工项目。
公司存货由原材料、已完工未结算工程量和消耗性生物资产组成,其中已完
工未结算工程量是存货最主要的组成部分,符合生态景观工程行业特点,已完工
未结算工程量核算本公司生态景观工程项目已完工但尚未结算的工程量,报告期
各期末占存货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 99.76%、99.44%和 99.26%。截至 2016
年末,已完工未结算工程量中占比最高前五大项目分别为杭州钱江世纪城沿江公
园 PPP 项目、河北大名植物园项目、西安武功县市政景观绿化工程、青岛临港
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化工程
PPP 项目,上述五个项目存货余额合计占存货总额的 63.49%。消耗性生物资产
主要为苗木,报告期内占比较小,余额变动不大。原材料主要为工地上堆积材料,
占原材料比例最高的前五个科目分别为苗木、钢材、石材、商品混泥土和草皮草
种。
① 已完工未结算工程量的形成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已完工未结算工程量账面价值较高,主要是由于生态景观
工程施工行业的结算特点所致。公司的工程结算包括进度款结算和竣工结算。对
于工程合同约定进度款的,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发包方提交已完
成工程量的报告,由监理工程师和发包方代表等人员进行审核,根据确定的工程
计量结果,公司确认工程结算金额和应收账款,并向发包方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
申请,发包方向本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除为支付进度款而进行的工程进度结算
外,剩余工程量将在竣工验收后结算,对于政府投资的项目,竣工结算通常需由
当地审计局或审计局委派的中介机构进行初审和复审,审核完成后才进行结算和
安排付款。因此,除正常在执行项目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工程量外,已竣工项目
的竣工结算期较长也是造成公司已完工未结算工程余额较大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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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至 2016 年,随着工程施工项目规模的扩大和结算方式的改变,公司
存货余额逐年增加。2014 年至 2016 年末随着公司对已完工未结算工程结算速度
的加快,已完工未结算工程余额有所下降。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中的已完工未
结算工程量计算过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累计工程施工 268,882.90 251,416.00 247,429.95
减:预计损失 0.00 0.00 0.00
已办理结算的金额 206,148.33 184,504.35 160,551.31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
62,734.57 66,911.65 86,878.64
算资产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针对工程项目可能出现的不能及时结算的情
况,公司指定工程管理中心督促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缩短项目周期,并负责跟进
工程项目的审计进度,积极配合发包方及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尽量加快工程进
度审核确认的速度、缩短工程结算周期。此外,公司制定了《工程项目风险控制
制度》,明确要求公司签订的工程合同中须明确约定项目竣工决算时间和期限。
同时公司采取了将收款进度与个人业绩挂钩的措施,确保将责任划分到个人,调
动项目负责人的积极性。
同时已完工未结算工程量账面价值较高的情况也将随着公司 PPP 项目的推
广而得到缓解。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建造期间,公司
对于所提供的建造服务确认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建造合同收入按应收取对价的公
允价值计量,同时确认长期应收款;公司未提供建造服务的,应按照建造过程中
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考虑合同规定,确认长期应收款。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的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单个存货
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分项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由于公司存货主要组成部分为已完工未结算资产,且公司大部分客户为地方政
府,存货减值风险较小,因此公司未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可比上市公司中除东
方园林外也均未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货账龄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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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存货金额 45,687.55 13,811.83 459.35 2,494.03 549.88 202.31
占总存货比例 72.28% 21.85% 0.73% 3.95% 0.87% 0.32%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账龄不超过 3 年的存货占总存货余额比例为 94.86%,
账龄超过三年的存货占总存货比重较低,目前公司存货账龄结构与公司大部分项
目的工程周期为 1-3 年的情况基本相符,完工后长期未结算的工程占比较小。
(3)存货与可比公司比较分析
2016 年末,公司与 10 家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存货相关财务指标的情况如
下表:
公司简称(股票代码) 存货净额占总资产比例(%) 存货周转率
东方园林(002310) 36.59 0.73
棕榈股份(002431) 41.43 0.61
铁汉生态(300197) 29.59 1.31
普邦股份(002663) 38.90 0.81
文科园林(002775) 37.18 1.57
岭南园林(002717) 23.80 1.44
花王股份(603007) 30.79 0.86
乾景园林(603778) 48.32 0.70
农尚环境(300536) 31.05 1.19
美尚生态(300495) 15.27 1.82
平均值 33.29 1.10
中值 33.82 1.03
公司 26.09 1.07
数据来源:各公司 2016 年定期报告。
2016 年公司存货占总资产的比例低于可比公司的中值、均值;发行人存货
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基本持平,主要是由于公司承接的 PPP 项目结算
较快,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对已完工项目的结算,放弃承接回款条件不好的
工程项目。公司的存货周转率逐年增长,主要工程项目均在正常建设施工和结算
当中。
(4)发行人工程结算方式(定期结算、按项目节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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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的工程结算主要按项目节点结算。依据发行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
施工合同约定条款,通常情况下,分为建设、验收、移交、养护、审计几个节点,
建设期有计量进度款的,在建设期定期结算。无进度款项目,在项目完工验收后,
按与甲方合同约定的节点进行工程结算。
(5)发行人工程结算的依据及其客观性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行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发包方提交已完
成工程量的报告,由监理工程师和发包方代表等人员进行审核。根据确定的工程
计量结果,发行人向发包方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发包方向发行人支付工程
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发行人向发包方提交竣工报告和竣工资料,发包
方会同建设各方组织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发行人向发包方递交竣工
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方进行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根据确认的竣工
结算报告,发行人向发包方申请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发包方根据确认的竣工结
算报告,按照合同约定向发行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并保留一定的质量保证
金,在质保期到期后支付。
(6)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实际结算进度(包括进度款结算和竣工结算)与
合同约定的差异情况及差异原因,差异较大的项目是否存在暂停、延期、重大变
更、客户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异常情况,是否存在争议或纠纷
经比对,2016 年、2015 年、2014 年,抽取的“存货—工程施工”各期末余
额前十大项目应结算金额(合同约定)与账面实际结算金额的累计差异分别为
1,166.35 万元、1,495.45 万元和 8,724.48 万元,但具体至每个项目而言,应结算
金额与账面实际结算金额的差异绝对金额较小,且差异率较小,平均分别为
2.14%、3.52%、16.15%。差异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①2016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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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6 年期末结
项目名称 情况说明
算差异金额
客户对施工方申报工程量的审核周期一般要 1-2 月,
昆明新城高新技术
尤其对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项的项目客户更加谨
产业基地第三轮博 1,166.35
慎,双方确认的工程结算往往滞后或低于实际完成
园中央商务区
工程量计算的结算数
合 计 1,166.35
②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2015 年期末结
项目名称 情况说明
算差异金额
实际结算较合同约定结算差 10%,因工程尚未审计
泗洪洪泽湖国家湿
结算,客户暂未按合同约定进度比例给予结算; 至
地公园旅游工程项 1,495.45
2016 年期末结算至已完工程量的 95%,因尚未审计,

未全额结算。2015 年期末结算差异已消除
合 计 1,495.45
③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2014 年期末结
项目名称 情况说明
算差异金额
泗洪洪泽湖国家湿
客户未按合同约定办理工程结算,至 2016 年期末结
地公园旅游工程项 3,425.59
算至已完工程量的 95%,结算差异已消除

青岛临港经济开发 项目在 2015 年期末初步验收,按合同约定需结算至
区基础设施提升工 2,232.06 实际完成工程量 40%,已按合同约定结算,结算差
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异已消除
因审计金额尚未确定,甲方未合同约定予以结算;
徐州凤凰泉二期项
1,444.57 2016 年项目已审计结算,已完工程量全额结算;结

算差异已消除
客户对施工方申报工程量的审核周期一般要 1-2
无锡市地铁一号线 月,尤其对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项的项目客户更加
1,233.82
景观绿化工程 谨慎,双方确认的工程结算往往滞后或低于实际完
成工程量计算的结算数
2014 年在建已按 37%办理结算,有部分上报的工程
九里河生态环境整 量未审定 ;2015 年 1 月项目竣工验收,截至 2016
治映月湖中央公园 388.44 年期末,为竣工验收的第二年,根据合同约定应结
二标 算至已完工程量的 80%,2016 年期末已按合同约定
结算至 80%。结算差异已消除
合 计 8,724.48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虽然存在部分工程结算滞后现象,但截至本招股意向书
签署之日,2014 年和 2015 年实际执行中与合同约定的结算差异已基本消除,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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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结算差异主要是因客户在项目未审计结算前,对项目的进度款结算处于谨慎性
考虑,未按发行人报量结算,待项目审计结算后确认。
报告期内公司工程施工余额前 10 大项目,经对比工程施工合同价和预计总
收入,将变动比例超过±30%的项目确认为存在重大变更的项目,主要为:
单位:万元
工程 累计确认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验收日期 合同金额 变动比例
状态 工程量
已完工
徐州凤凰泉二
验收已 2013.9.20 2014.8.26 2,844.99 4,082.70 43.50%
期项目
审计
已完工
徐州潘安湖二
验收未 2013.10.25 2015.10.11 2,327.27 3,800.00 63.28%

审计
嘉祥县环湖西
已完工
路(含东湖景
验收未 2013.10.20 2015.9.20 1,611.05 2,141.13 32.90%
区南段 A 区)
审计
景观绿化
①凤凰泉二期项目中标合同价为 2,844.99 万元,因现场实际绿化施工面积增
加,导致绿化苗木增加,增加了道路、花坛、园路、护栏及旧路基础的破碎、河
道土石方的开挖及翻运和清表等工程量,变更后预计总收入 4,149.89 万元,项目
于 2016 年 11 月审计结算完成,最终审计结算价格为 4,082.69 万元,较原合同价
增加了 45.87%。
②徐州潘安湖二期项目中标合同价为 2,327.27 万元,在施工中根据现场实际
情况及需要,增 加了金沙滩 景观等变更工程量的施工,变更后预计总收入
3,800.00 万元,较原合同价增加了 63.28%。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潘安湖二期
项目已完工验收,但尚未审计,累计结算金额 3,095.12 万元,根据施工合同约定,
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30 天内,付至合同价的 40%,12 个月后 15 天内付至审
计价的 70%,24 个月后 15 天内付清所有工程款。目前累计结算进度 81.45%,
项目尚未审计结算,已高于合同约定结算进度。
③嘉祥县环湖西路(含东湖景区南段 A 区)景观绿化项目中标合同价 1,611.05
万元,施工过程中由于客户方要求增加湖面面积,增加外运土方工程量、增加绿
化种植及变更图纸清单等原因,导致 2014 年该项目变更。变更后预计总收入
2,811.05 万元,2016 年该项目三期工程发生变更,不再由发行人施工建设,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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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报告期累计实际确认工程量 2,141.12 万元,累计确认工程量较原合同价增加了
32.90%。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此项目累计结算金额 1,099.00 万元,累计结算
进度 51.33%,已完工验收满 1 年,但尚未审计,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工程竣工
验收合格后,第一年内付工程总造价的 40%,第二年付工程总造价的 30%,第
三年付工程总造价的 30%,累计结算进度与合同约定基本一致。
除上述项目存在重大变更外,汤阴汤河国家湿地公园项目在施工进度至
25.91%时,经发行人和汤阴汤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友好协商后,双方同意
对项目进行变更,按照已完成工程量进行审计核算,项目其余部分不再进行施工,
双方确认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发行人现已取得客户对此项目变更事项的说
明。其他相关项目不存在暂停、延期、重大变更、客户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异常
情况,不存在争议或纠纷,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7)发行人存货周转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原因
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东方园林 0.73 0.58 0.60
花王股份 0.86 1.06 0.96
棕榈股份 0.61 0.73 0.92
铁汉生态 1.31 1.22 1.20
普邦股份 0.81 0.81 1.45
农尚环境 1.19 1.20 1.24
岭南园林 1.44 1.37 1.36
美尚生态 1.82 6.46 6.99
文科园林 1.57 1.11 1.16
乾景园林 0.70 1.50 2.13
平均值 1.10 1.60 1.80
中值 1.03 1.16 1.22
发行人 1.07 0.62 0.57
数据来源:各公司 2016 年定期报告。
发行人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对比偏低,主要是由于公司承建
的园林绿化工程以生态湿地、公园广场、道路绿化项目为主,大多为地方政府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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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建设的项目,信用风险小,但付款周期较长;部分已完工项目受政府审计时间
长的影响。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和 PPP 项目增多,2016 年公司进一步加强
对已完工项目的结算,放弃承接回款条件不好的工程项目,2016 年末公司的存
货周转率为 1.07。公司的存货周转率逐年增长,主要工程项目均在正常建设施
工和结算当中。
(8)报告期未计提跌价准备的合理性
报告期末,发行人的存货明细构成如下:
单位:元
2016.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78.40 - 78.40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
62,734.57 - 62,734.57
工未结算资产
消耗性生物资产 391.97 - 391.97
合 计 63,204.94 - 63,204.94
发行人的存货由原材料、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消耗性生物资
产组成,其中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是存货的主要构成部分。发行人
的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按单个项目为核算对象,归集所发生的实
际成本,依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工程毛利。期末,按项目核算
的工程施工成本及累计确认的工程施工毛利与对应的工程结算对抵后的余额列
示于存货项目。2016 年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金额占存货总余
额的比例为 99.26%。
6、长期应收款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期末余额 23,879.19 24,728.97 21,142.34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应收款余额分别为 21,142.34 万元、24,728.97 万元和
23,879.19 万元。2015 年 12 月 31 日长期应收款较 2014 年末增长 3,586.63 万元,
增幅为 16.96%;2016 年 12 月 31 日长期应收款较 2015 年 12 月 31 日减少 849.78
万元,增幅为-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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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长期应收款余额基本不变,主要是因为公司报告期新增 BT 类型
业务较少。截至 2016 年末,长期应收款的主要组成项目为梁山县龟山河综合治
理 PPP 项目、南通老洪港湿地公园、郑州市高新区锦和公园建设项目目等 BT 和
PPP 项目。
(1)报告期各期长期应收款前五名客户情况及对应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长期应收款余额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客户情况 工程状况 开工时间
性质 31 日余额
成立于 2008 年 9 月
山东水泊梁 梁山县龟山 1 日,注册资本
山城建投资 河综合治理 PPP 74,063,495.96 11,843.00 万元,股 在建 2015.12.16
有限公司 PPP 项目 东为:梁山县经济投
资管理中心
成立于 1992 年 12 月
南通市经济 26 日,注册资本 2015.9.22
南通老洪港
技术开发区 BT 59,125,236.34 457,546.00 万元,股 已完工验 2014.3.20
湿地公园
总公司 东为:南通经济技术 收,未审计
开发区管委会
郑州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 郑州市高新 2016.4.30
区管理委员 区锦和公园 BT 58,446,524.94 市政管理单位 已完工验收 2015.11.25
会市政管理 建设项目 未审计

广府旅游专 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邯郸市交通 2015.4.5 已
线花海绿廊 9 月 16 日,注册资
建设有限公 BT 45,529,516.83 完工验收, 2013.5.1
景观绿化工 本 18,000.00 万元,股
司 未审计
程 东为邯郸市交通局。
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福建龙岩大 8 月 7 日,注册资本
龙岩城市发 2013.12.31
锦山环山路 45,546.00 万元,股
展集团有限 BT 1,627,077.65 已完工验 2012.6.16
沿线园林绿 东为福建省龙岩市
公司 收,未审计
化工程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合计 238,791,851.72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长期应收款余额明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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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客户情况 工程状况 开工时间
性质 日余额
南通市经
见 2016 年前 5 名 2015.9.22 已
济技术开 南通老洪港
BT 78,869,130.45 长期应收款分析 完工验收, 2014.3.20
发区总公 湿地公园
表 未审计

郑州高新
技术产业
郑州市高新 见 2016 年前 5 名 2015.9.22 已
开发区管
区锦和公园 BT 65,893,679.44 长期应收款分析 完工验收, 2014.3.20
理委员会
建设项目 表 未审计
市政管理

广府旅游专
邯郸市交 见 2016 年前 5 名 2015.4.5 已
线花海绿廊
通建设有 BT 53,287,925.26 长期应收款分析 完工验收, 2013.5.1
景观绿化工
限公司 表 未审计

福建龙岩大
龙岩城市 见 2016 年前 5 名 2013.12.31
锦山环山路
发展集团 BT 28,389,551.55 长期应收款分析 已完工验 2012.6.16
沿线园林绿
有限公司 表 收,未审计
化工程
镇江新区
见 2016 年前 5 名 2012.7.27 已
城市建设 镇江新区景
BT 20,849,370.54 长期应收款分析 完工验收审 2010.12.3
投资有限 观工程
表 计
公司
合计 247,289,657.24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长期应收款余额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性 2014 年 12 月 31 开工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客户情况 工程状况
质 日余额 时间
南通市经
见 2016 年前 5 名
济技术开 南通老洪港
BT 87,734,340.07 长期应收款分析 在建 2014.3.20
发区总公 湿地公园


福建龙岩大
龙岩城市 见 2016 年前 5 名 2013.12.31
锦山环山路
发展集团 BT 53,533,976.04 长期应收款分析 已完工验 2012.6.16
沿线园林绿
有限公司 表 收,未审计
化工程
广府旅游专
邯郸市交 见 2016 年前 5 名
线花海绿廊
通建设有 BT 49,305,690.44 长期应收款分析 在建 2013.5.1
景观绿化工
限公司 表

镇江新区
见 2016 年前 5 名 2012.7.27
城市建设 镇江新区景
BT 20,849,354.15 长期应收款分析 已完工验收 2010.12.3
投资有限 观工程
表 审计
公司
合计 211,423,3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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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长期应收款增长较快的原因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期末余额 23,879.19 24,728.97 21,142.3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收款余额分别为21,142.34万元、24,728.97万元和
23,879.19万元。
其中,2016年12月31日长期应收款较2015年末减少849.78万元,主要系梁山
县 龟 山 河综合治理PPP 项目2016 年度确认已 完成工程量,新增长期应收款
7,406.35万元;而其他BT项目已陆续进入回购期,工程款陆续收回。因此,发行
人长期应收款总体保持平稳。
2015年12月31日长期应收款较2014年末增加3,586.63万元,增幅为16.96%,
主要系郑州市高新区锦和公园BT项目2015年度确认已完成工程量,新增长期应
收款6,589.37万元,由此导致2015年末长期应收款增长较快。
报告期内发行人长期应收款变动趋势符合实际情况,是发行人开展BT业务
及并表类PPP业务的情况相一致。
(3)各期末,合同约定付款期内、外的长期应收款金额和占比,实际收款
进度与合同约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及差异原因
报告期各期末,前 5 名长期应收款对应项目合同约定付款期内、外的长期应
收款金额和占比统计表:
单位:元
占长期 合同付款 合同付款 期后回
报告期截 项目 前五名长期 应收款 合同付款期 期内金额 合同付款 期外金额 期后回款 款占各
止日 性质 应收款余额 余额比 内金额 占余额比 期外金额 占余额比 金额 期末余
例 例 例 额比例
2016 年 12 PPP 7,406.35 31.02% 7,406.35 100.00%
月 31 日 BT 16,472.84 68.98% 14,254.10 86.53% 2,218.74 13.47% 2,633.47 15.99%
合计 23,879.19 100.00% 21,660.45 90.71% 2,218.74 9.29% 2,633.47 11.03%
2015 年 12
BT 24,728.97 100.00% 22,641.30 91.56% 2,087.67 8.44% 13,872.73 56.10%
月 31 日
合计 24,728.97 100.00% 22,641.30 91.56% 2,087.67 8.44% 13,872.73 56.10%
2014 年 12
BT 21,142.34 100.00% 20,071.66 94.94% 1,070.68 5.06% 13,557.34 64.12%
月 31 日
合计 21,142.34 100.00% 20,071.66 94.94% 1,070.68 5.06% 13,557.34 6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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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核对了各期期末长期应收款对应项目的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并结合
合同约定、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回款、期后回款等情况,核查长期应收款对应项目
合同约定付款期内、外的长期应收款金额和占比情况。长期应收款核算项目为
BT项目和纳入合并范围内的项目公司的PPP项目。其中,BT项目在报告期期末
2016年12月31日均已完工验收,但是尚未审计,均进入回购期期间内,BT项目
在报告期期末存在合同约定付款期外金额2,218.74万元。该款项主要为南通老洪
港湿地公园项目工程款,其在2016年12月31日根据合同约定应付而未付主要系付
款审批原因出现付款滞后。截至2017年1月,前述款项已付1,633.47万元,结合期
后回款与合同约定,该工程款付款期间与合同约定无重大差异。发行人并表类
PPP项目在报告期期末2016年12月31日正处于施工状态,根据发行人与甲方签订
的PPP协议中的付款条件分析,该并表类PPP项目在报告期期末不存在合同约定
付款期外的未付款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部分长期应收款相关工程
收款进度与合同约定存在一定差异,除南通老洪港湿地公园项目,工程进度款支
付滞后之外,其他项目实际执行中与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间差异已消除。相关工程
款不存在不可回收风险,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相关项目是否存在暂停、延期、重大变更、客户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
异常情况
各期期末已完工验收项目,取得了发包方、监理方的竣工验收报告,相关项
目不存在暂停、延期、重大变更、客户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异常情况,已完工验
收项目进入回购期或运营期后,回购款或工程款按照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条款在陆
续收回。
各期期末在建项目取得了项目现场监理单位关于项目进度的进度确认单,并
对主要在建项目执行了项目现场查看程序。
(5)长期应收款的可回收性
报告期各项目的当期收款和期后回款情况良好,报告期内各项目合同付款期
内金额占余额比例均超过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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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并表类 PPP 项目目前在建设期间,尚未进入运营期,目前尚未回款。
BT 项目均已完工验收,但尚未审计结算,BT 项目未约定按进度款回款,均是完
工验收后进入回购期。东珠景观 BT 项目回购期一般是 3-5 年,报告期期末长期
应收款对应的项目均在回购期内。
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减值 减值 账面 账面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减值准备
准备 准备 余额 价值
可供出
售权益 16,451.00 - 16,451.00 10,694.00 32.13 10,661.87 150.00 32.13 117.87
工具
合 计 16,451.00 - 16,451.00 10,694.00 32.13 10,661.87 150.00 32.13 117.87
报告期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 16,451.00 万
元,分别为东兰绿珠、湖州生态、钱江建设以及淮安白马湖的投资,2016 年末
发行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在被投
被投资 资单位
单位 本期增 本期 本期 本期 期 持股比
年初 期末 年初
加 减少 增加 减少 末 例(%)
浙江亚林
生物科技
150.00 0.00 150.00 0.00 32.13 0.00 32.13 0.00 -
股份有限
公司
钱江建设 9,944.00 0.00 0.00 9,944.00 0.00 0.00 0.00 0.00 16.46
淮安白马
600.00 0.00 0.00 600.00 0.00 0.00 0.00 0.00 15.00

东兰绿珠 0.00 1,907.00 0.00 1,907.00 0.00 0.00 0.00 0.00 38.86
湖州生态 0.00 4,000.00 0.00 4,000.00 0.00 0.00 0.00 0.00 40.00
合 计 10,694.00 5,907.00 150.00 16,451.00 32.13 0.00 32.13 0.00
8、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原值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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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房屋建筑物 1,475.31 52.06 1,475.31 53.41 1,475.31 55.03
机器设备 624.07 22.02 622.10 22.52 621.83 23.19
运输工具 468.81 16.54 441.14 15.97 381.40 14.23
电子设备 242.21 8.55 200.33 7.25 177.44 6.62
其他设备 23.46 0.83 23.46 0.85 25.09 0.94
原值合计 2,833.86 100.00 2,762.34 100.00 2,681.07 100.00
折旧合计 1,133.82 967.35 788.46
净值合计 1,700.04 1,794.99 1,892.62
报告期内,公司的固定资产净额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12%、0.78%和
0.69%。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在总资产中的比重较低,主要原因是公司自有
房产和机器设备较少。由于公司同时施工地点较多,公司会根据项目施工情况采
用短期租赁的形式解决对大中型机器设备的需求,因此公司机器设备总投资金额
不大。工程所用石材、苗木等材料,由供应商按照现场项目进度的需要,分批陆
续运抵项目工地,施工队伍很快会将运抵材料投入到施工项目中,上述材料于施
工现场合理区域内存放管理,公司无需另行建设厂房仓库进行保管。而集中在总
部办公的员工主要是公司管理人员,人员规模相对较小,因此公司房屋建筑物、
电子设备等固定资产规模相对较小。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使用状况良好,因
此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016 年末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与公司比例对比如
下:
公司简称(股票代码) 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
东方园林(002310) 3.68
棕榈股份(002431) 3.44
铁汉生态(300197) 5.34
普邦股份(002663) 4.84
文科园林(002775) 1.10
岭南园林(002717) 3.18
花王股份(603007) 0.92
乾景园林(603778) 1.28
农尚环境(300536)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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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称(股票代码) 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
美尚生态(300495) 1.28
平均值 2.67
中值 2.41
公司 0.70
数据来源:各公司定期报告
注:进行相关数据分析时,乾景园林尚未披露 2016 年年报,因此在进行相关数据统计时不
予考虑。
从上表可以看出,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固定资产规模普遍较小,占总资产比例
较低。公司的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符合行业特征。
9、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为软件使用权,各期末余额分别为 38.93 万元、35.26
万元以及 24.52 万元,各期末余额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02%、0.02%和 0.01%。
10、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办公室装修费和苗圃土地租金及平整费
用,各期末余额分别为 139.12 万元、136.26 万元以及 133.39 万元,各期末余额
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08%、0.06%和 0.06%。
11、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内各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分别为 2,045.49 万元、1,904.53 万元
和 1,209.94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22%、0.84%及 0.50%。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 目 可抵扣暂时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暂时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暂时 递延所得税
性差异 资产 性差异 资产 性差异 资产
计提未交营业
943.24 141.49 6,116.03 931.34 4,769.05 1,192.26
税金及附加
资产减值准备 6,968.65 1,068.46 6,274.51 973.19 3,412.91 853.23
已计提未支付
- - - - - -
的职工薪酬
合并抵销内部
- - - - - -
交易利润
合 计 7,911.89 1,209.94 12,390.54 1,904.53 8,181.96 2,04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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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产质量分析
公司根据所处生态景观行业的业务特点和资产的实际情况,按照稳健性原
则,制定了合理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提取了坏账准备,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
了减值准备,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其他资产未出现减值的情况,故未计
提减值准备。
近两年末资产减值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12.31 本期增加数 本期转回数 其他减少数 2016.12.31
一、坏账准备 6,244.13 727.45 - - 6,971.58
其中:应收账款 6,116.80 709.71 - - 6,826.51
其他应收款 127.33 17.74 - - 145.07
二、存货跌价准
- - - -

三、固定资产减
- - - - -
值准备
四、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减值准 32.13 - 32.13 - -

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及同行业上市公司比
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票代码 公司简称 1 年以内 1至2年 2至3年 3至4年 4至5年 5 年以上
002310 东方园林 5% 10% 10% 30% 50% 100%
002431 棕榈股份 5% 10% 20% 50% 100% 100%
300197 铁汉生态 5% 10% 15% 20% 50% 100%
002663 普邦股份 5% 10% 10% 30% 50% 100%
002775 文科园林 5% 10% 15% 20% 50% 100%
20%、
002717 岭南园林 5% 10% 50% 80% 100%
30%
603007 花王股份 5% 10% 20% 50% 80% 100%
603778 乾景园林 5% 10% 10% 30% 50% 100%
300536 农尚环境 5% 10% 20% 30% 50% 100%
300495 美尚生态 5% 10% 20% 50% 80% 100%
平均值 5% 10% 16% 36% 64%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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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公司简称 1 年以内 1至2年 2至3年 3至4年 4至5年 5 年以上
中值 5% 10% 15% 30% 50% 100%
发行人 5% 10% 10% 30% 50% 100%
数据来源:各公司定期报告和/或招股说明书
注:岭南园林应收账款计提标准为园林工程施工、景观规划设计、绿化养护和苗木产销业务
2-3 年账龄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20%,主题文化创意业务、4D 特
种影院系统集成业务、特种电影拍摄制作业务 2-3 年账龄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为 30%。
从上表看,公司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
业可比上市公司中东方园林及普邦股份相同,与铁汉生态及文科园林相近,公司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
(三)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短期借款 7,700.00 6.43 17,950.00 14.67 19,950.00 21.23
应付票据 10,714.93 8.94 4,129.13 3.37 2,182.81 2.32
应付账款 86,296.83 72.01 86,381.35 70.59 61,146.76 65.08
预收款项 1,972.34 1.65 89.17 0.07 - -
应付职工薪酬 1,067.11 0.89 1,236.56 1.01 993.89 1.06
应交税费 5,062.82 4.22 9,766.94 7.98 8,459.85 9.00
其他应付款 3,196.63 2.67 2,811.26 2.30 1,227.92 1.31
其他流动负债 3,830.00 3.20 - - - -
流动负债合计 119,840.68 100.00 122,364.41 100.00 93,961.24 100.00
负债合计 119,840.68 100.00 122,364.41 100.00 93,961.2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总额随着业务的持续扩张逐年增加,报告期各期末分别
为 693,961.24 万元、122,364.41 万元和 119,840.68 万元,全部负债均为流动负债,
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交税费和其他应付款等。报告期内,
公司主要负债构成的详细变动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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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短期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的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质押、保证借款 3,000.00 2,000.00 -
抵押借款 - - -
保证借款 2,000.00 13,250.00 17,250.00
信用借款 2,700.00 2,700.00 2,700.00
合 计 7,700.00 17,950.00 19,950.00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余额有所下降主要是因为公司 2015 年及 2016 年应收
账款回收情况较好,并且新增 PPP 类型项目回款速度较快,公司对短期借款需
求下降,同时公司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偿还了部分借款后未新增短期借款。
2、应付票据
单位:万元
种 类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银行承兑汇票 10,714.93 4,129.13 2,182.81
商业承兑汇票 - - -
合 计 10,714.93 4,129.13 2,182.81
为加强资金管理,公司灵活采取票据方式与供应商进行结算。报告期各期末,
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 2,182.81 万元、4,129.13 万元和 10,714.93 万元,占负
债总额的 2.32%、3.37%和 8.94%,全为银行承兑票据。2016 年末应付票据占比
较高主要原因是公司承接的钱江世纪城项目施工进度较快,项目对混凝土、钢材
使用量巨大,采购此类型原材料需要及时结算,同时项目甲方付款均以转账方式
支付,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大,因此公司选择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采购款,这
部分承兑汇票目前还未结算导致了 2016 年末应付票据余额大幅上升。
3、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余额
公司的应付账款全部为应付供应商的苗木、建筑材料等原材料采购费用、工
程款及劳务款项。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61,146.7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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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381.35 万元和 86,296.83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5.08%、70.59%和
72.01%。2014 年-2015 年间,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应付账款金额逐步
增加。2015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账面余额较 2014 年末应付账款余额增长 41.27%,
应付款项增长较大主要是因为公司在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以及公司于 2013 年起调
整了与供应商的信用政策。由于公司钱江世纪城沿江公园项目进展较快,所以公
司与供应商结算周期较短,同时淮安白马湖湿地公园项目部分标段完工后与供应
商结算应付款项,公司 2016 年末应付账款余额较 2015 年末应付账款余额基本持
平。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中不存在应付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绿化、园建劳务、
86,296.83 86,381.35 61,146.76
材料款
合 计 86,296.83 86,381.35 61,146.76
(2)应付账款账龄情况
公司对外采购的原材料或服务主要包括园林绿化苗木、建筑材料、机械租赁
和劳务等,对于不同原材料或服务的采购,公司信用政策有所差异。对于苗木采
购,发行人通常在第一年、第二年按一定比例付款,第三年则付清余款。对于建
材采购,发行人通常在货物到达项目甲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将该批次货款结
清。由于劳务及机械租赁受用工形式、项目个体情况的影响,各供应商提供的服
务有较大差异,因此发行人对各供应商的付款政策也有所不同。对于劳务费用,
发行人通常于合同签订后按合同约定支付一定比例款项,余款则根据甲方合同付
款情况支付。对于机械租赁费用,公司通常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约定时间内根
据甲方审定价按比例分期支付。公司与多家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因此,
公司适时与供应商约定根据项目甲方结算情况向供应商付款。
根据主要供应商的信用政策,公司采购原材料、机械租赁业务以及接受劳务
服务通常于第二年末结算货款的大部分,其对应的应付账款账龄以 1 年以内为
主。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详情请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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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未偿还或结转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的原因
河南千峰园林绿化
1,625.86 - - 按计划支付
工程有限公司
蔡望飞 1,288.59 - - 按计划支付
南通志业建设工程
896.24 1,271.82 112.03 按计划支付
有限公司
锡山区东亭华介明
889.96 1,215.09 - 按计划支付
土石方工程队
淮安骏扬工贸有限
766.72 996.72 - 按计划支付
公司(孟国良)
常州宏腾园林绿化
701.99 - - 按计划支付
有限公司
南京嘉联志诚建设
696.98 - - 按计划支付
工程有限公司
南通顺嘉市政工程
630.49 - - 按计划支付
有限公司
江苏省乾通建设工
593.20 - - 按计划支付
程有限公司
丹阳中贝苗木专业
505.28 231.28 - 按计划支付
合作社
邯郸市立通园林绿
500.00 - - 按计划支付
化有限公司
常熟市尚湖镇冶塘
477.56 850.80 90.24 按计划支付
大地造田工程队
无锡东方生态园林
428.57 291.15 - 按计划支付
发展有限公司
淮安市金正市政工
425.73 905.73 - 按计划支付
程有限公司
无锡枫和园林工程
408.87 - - 按计划支付
有限公司
霍邱县国明园林绿
402.22 20.30 - 按计划支付
化工程有限公司
无锡思维特工程建
393.07 - 593.07 按计划支付
设有限公司
如皋市野树苗木农
344.87 - - 按计划支付
地股份合作社
泰兴市玉林苗木专
313.29 211.84 - 按计划支付
业合作社
山东合鑫园林有限
312.10 312.10 - 按计划支付
公司
金坛市花都苗木专
310.06 - - 按计划支付
业合作社
常州市逸乐园林绿
306.00 - - 按计划支付
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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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偿还或结转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的原因
济南春景园林花木
300.00 300.00 - 按计划支付
有限公司
南京柏岩英建材有
242.66 - - 按计划支付
限公司
江苏金泰翔建筑安
235.40 193.16 - 按计划支付
装工程有限公司
永年县绿林苗圃有
230.00 238.09 - 按计划支付
限公司
江苏河海科技工程
230.00 - - 按计划支付
集团有限公司
扬州瑞骁建筑工程
226.00 2,356.29 - 按计划支付
有限公司
莱州市文峰街道鑫
220.55 275.55 - 按计划支付
龙石材工艺厂
南京市浦口区双荣
216.70 - 228.79 按计划支付
苗圃场
连云港莱福特贸易
214.00 - - 按计划支付
有限公司
杭州卓加苗木专业
213.50 - - 按计划支付
合作社
宿城区苏埠土石方
208.40 - 278.40 按计划支付
工程部
滨海县裕源土石方
206.86 7.37 227.86 按计划支付
工程有限公司
常州市友盛园林绿
202.84 - - 按计划支付
化工程有限公司
无锡昊运达园林市
200.00 - - 按计划支付
政工程有限公司
南通市彭柳园林工
200.00 - - 按计划支付
程有限公司
济南幽兰花卉苗木
197.10 - - 按计划支付
专业合作社
上海齐馆贸易有限
189.84 - - 按计划支付
公司
郯城友大苗木有限
176.85 - - 按计划支付
公司
如皋市甘丰苗木农
156.30 79.30 188.61 按计划支付
地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市大禹防水材
150.00 - - 按计划支付
料经营部
锡山区东亭孜涵琪
150.00 - - 按计划支付
建材经营部
无锡东华柒队市政
150.00 - - 按计划支付
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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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偿还或结转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的原因
常熟市森霸木业有
146.66 312.02 - 按计划支付
限公司
南京市浦口区瑞香
136.32 - - 按计划支付
苗圃场
徐州令宗木业有限
133.78 235.78 - 按计划支付
公司
江苏华邦建设有限
130.00 - - 按计划支付
公司
无锡东华柒队市政
117.75 - - 按计划支付
工程有限公司
长兴林梅苗木专业
116.50 222.39 137.97 按计划支付
合作社
无锡市柳英建材有
104.70 - - 按计划支付
限公司
江浦县珠江镇绿园
100.13 - - 按计划支付
苗圃
无锡良志建筑工程
99.23 250.00 - 按计划支付
有限公司
杭州萧山坎山立华
82.44 35.34 302.25 按计划支付
园艺场
淮安市正盛劳务有
54.98 736.52 - 按计划支付
限公司
无锡市越海市政建
47.48 - 545.71 按计划支付
设工程有限公司
长兴县白岘乡园林
12.09 17.00 74.09 按计划支付
绿化专业协会
无锡华航建设工程
- 581.11 - 按计划支付
有限公司
南通峰逸建设工程
- 1,401.41 - 按计划支付
有限公司
吴中区光福建工石
- - 230.00 按计划支付
材经营部
合 计 19,016.72 13,548.16 3,009.03
报告期内,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占应付账款总额的比例呈上升趋
势,主要是因为随着公司实力的增强,公司承接的工程规模逐步增大,合同约定
结算周期较长,向同一供应商采购的服务或原料金额增大。同时截至 2016 年末,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占应付账款总额的比例为 22.04%,仍然处于较低
水平。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余额的账龄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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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账龄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 年以内 58,744.85 68.07% 69,972.62 81.00% 42,781.27 69.96%
1-2 年 19,206.70 22.26% 10,935.77 12.66% 14,215.72 23.25%
2-3 年 5,122.99 5.94% 3,951.06 4.57% 3,188.96 5.22%
3 年以上 3,222.29 3.73% 1,521.93 1.76% 960.82 1.57%
合 计 86,296.83 100.00% 86,381.35 100.00% 61,146.76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61,146.76 万元、86,381.35 万元、
86,296.83 万元。公司应付账款的账龄较短,报告期各期末两年以内的应付账款
占当期应付账款余额的比例均在 90%以上,其中各期末 1 年以上的应付账款余额
分别为 18,365.5 万元、16,408.76 万元、27,551.98 万元,占当期末应付账款余额
的比例分别为 30.04%、18.99%、31.93%。公司报告期各期末 1 年以上应付账款
金额较大主要是因为:发行人报告期内收入结构逐渐调整,来自于规模大、周期
长的 PPP 项目收入增长较快。基于此,发行人也相应根据承揽项目特点调整了
对供应商的付款流程及政策。2015 年末公司 1 年以上应付账款金额占比有所下
降主要是因为当年开工的杭州萧山钱江世纪城沿江公园 PPP 项目施工周期较短、
期末未支付的采购金额增加较多导致 1 年以内应付账款占比上升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与供应商累计发生 7 笔因付款争议产生的诉讼,总计诉讼金额
1,029.85 万元。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前述应付账款纠纷均已解决。
(3)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分析
应付账款占总负债的比例(%) 应付账款周转率
公司简称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东方园林 33.73 30.65 33.12 1.37 1.23 1.31
棕榈股份 28.67 33.51 44.82 1.23 1.33 1.59
铁汉生态 24.12 17.70 20.89 3.13 2.98 2.88
普邦股份 38.60 44.65 43.24 2.04 2.15 4.20
文科园林 34.30 35.11 48.31 4.30 3.00 2.89
岭南园林 58.62 39.20 41.77 1.41 1.73 1.99
花王股份 55.69 53.52 42.32 1.01 1.33 1.49
乾景园林 46.39 32.28 26.42 1.67 2.83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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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账款占总负债的比例(%) 应付账款周转率
公司简称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农尚环境 41.49 55.17 69.51 2.14 1.81 1.63
美尚生态 34.72 30.03 43.43 1.46 1.66 1.79
平均值 39.63 37.18 40.34 1.98 2.01 2.30
中值 36.66 34.31 42.05 1.57 1.77 1.89
本公司 72.01 70.59 65.08 0.81 0.81 1.02
数据来源:各公司定期报告和/或招股说明书
注:进行相关数据分析时,乾景园林尚未披露 2016 年年报,因此在进行相关数据统计时不
予考虑。
由于生态景观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行业内公司在投标、原材料采购及
工程施工等环节均需要投入或垫付大量资金,因此行业整体应付账款余额较大,
占总负债比例较高,并且近年来应付账款周转率呈明显下降趋势。与可比上市公
司相比,公司应付账款占总负债比例较高,并且应付账款周转率低于可比公司应
付账款周转率中值。主要原因是公司承接项目规模较大,且与上市公司相比,公
司融资渠道有限,需要充分利用与供应商的信用政策。
4、应交税费
报告期内,公司应交税费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税费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增值税 2,724.47 53.81 53.02 0.54 36.54 0.43
营业税 - - 6,278.66 64.28 4,608.21 54.47
企业所得税 1,353.42 26.73 2,454.20 25.13 3,082.61 36.44
城 市维护 建
503.91 9.95 465.16 4.76 341.01 4.03
设税
教育费附加 321.96 6.36 305.81 3.13 222.85 2.63
其他 159.06 3.15 210.08 2.15 168.63 1.99
合 计 5,062.82 100.00 9,766.94 100.00 8,459.85 100.00
2014 年及 2015 年公司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主要为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2016
年公司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主要为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内,公司应交税费
分别为 8,459.85 万元、9,766.94 万元和 5,062.82 万元,2014 年至 2015 年,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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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营业收入的逐年增长,营业税费也相应增加。由于公司于 2015 年获得了高
新企业资格,所得税率下降导致 2015 年应交税费中所得税金额下降。2016 年由
于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影响,待转销项税余额计入其他流动负债科目,因此应交税
费较 2015 年有较大下降。
(四)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偿债能力相关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财务指标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0.26% 54.52% 55.65%
流动比率(倍) 1.66 1.53 1.52
速动比率(倍) 1.13 0.98 0.5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2,603.97 20,189.64 18,389.49
利息保障倍数(倍) 37.30 17.45 14.71
指标计算方法: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负债总额(母公司)÷资产总额(母公司)×100%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支出+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额
+无形资产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2016 年末偿债能力相关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资产负债率
公司简称(股票代码)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母公司)(%)
东方园林(002310) 1.59 0.78 60.67
棕榈股份(002431) 1.75 0.81 65.06
铁汉生态(300197) 1.62 0.83 53.44
普邦股份(002663) 2.29 1.13 40.73
文科园林(002775) 2.20 1.27 43.09
岭南园林(002717) 1.47 0.88 49.86
花王股份(603007) 1.60 0.88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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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
公司简称(股票代码)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母公司)(%)
乾景园林(603778) 2.56 1.30 39.88
农尚环境(300536) 2.58 1.76 38.23
美尚生态(300495) 1.55 1.16 33.10
平均值 1.92 1.08 47.12
中值 1.69 1.01 43.09
本公司 1.66 1.13 50.26
数据来源:各公司定期报告和/或招股说明书
注:进行相关数据分析时,花王股份未披露母公司数据,因此在进行相关数据统计时不予考
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 55.65%、54.52%和
50.26%,流动比率分别为 1.52、1.53 和 1.66,速动比率分别为 0.59、0.98 和
1.13,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近年来有所下降,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近年来
有所上升。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上升主要原因为公司规模增长迅速,承接项目规
模逐步增大,项目周期较长,使得流动资产余额上升较快。同时公司通过外部股
权融资以及加强应收账款催收等方式降低了对短期借款的需求,导致报告期内流
动负债余额变化不大。
随着公司短期借款减少,报告期内资产负债率(母公司)逐年下降,利息保
障倍数处于较高水平,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稳定增长,公司盈利能力较强,偿债
风险较小。截至 2016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及应付款余额合计 104,711.77
万元,报告期内未发生过债务违约的情形,商业信誉良好,为公司的偿债能力提
供了有力的支持。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利润快速增长,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相应由 2014 年度
的 18,389.49 万元上升至 2016 年度的 22,603.97 万元,公司的利息保障倍数由
2014 年度的 14.71 倍上升至 2016 年度的 37.30 倍。
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与行业可比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平均值基
本持平,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略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一方面,
是由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成功募集资金使得其偿债指标普遍改善;另一方面,本公
司在报告期内处于快速扩张期,应收账款增加较快,前期工程项目的结算和回款
相对较慢,不能满足业务扩张的资金需求,部分营运资金依靠商业信用融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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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偏低。公司的偿债指标符合自身经营特点,资产结构符
合行业基本特征。
2014 年至 2016 年间,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由 2014 年末的 55.65%下
降至 2016 年末的 50.26%,流动比率由 2014 年末的 1.52 上升至 2016 年末的 1.66,
速动比率从 2014 年末的 0.59 上升至 2016 年末的 1.13,最近一年回款情况明显
好转。同时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随着公司利润的上升而逐年上升,资产规模持续
增长,总体来说,公司面临的偿债风险较小。
(五)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资产周转能力相关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16 1.38 2.14
存货周转率(次) 1.07 0.77 0.63
总资产周转率(次) 0.42 0.45 0.49
流动资产周转率(次) 0.51 0.53 0.57
指标计算方法: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流动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流动资产平均余额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平均余额
本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资产周转能力相关指标比较分析如下表所示: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存货周转率(次)
公司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东方园林 1.92 1.50 1.43 0.73 0.58 0.60
棕榈股份 1.77 2.13 3.08 0.61 0.73 0.92
铁汉生态 9.12 13.40 15.93 1.31 1.22 1.20
普邦股份 1.86 2.21 4.18 0.81 0.81 1.45
文科园林 3.25 2.46 2.90 1.57 1.11 1.16
岭南园林 3.35 4.12 3.20 1.44 1.37 1.36
花王股份 3.08 3.37 3.53 0.86 1.06 0.96
乾景园林 1.59 1.66 2.11 0.70 1.50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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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尚环境 2.79 3.22 3.05 1.19 1.20 1.24
美尚生态 1.47 2.65 2.87 1.82 6.46 6.99
平均值 3.02 3.67 4.23 1.10 1.60 1.80
中值 2.36 2.56 3.07 1.03 1.15 1.22
本公司 1.16 1.38 2.14 1.07 0.77 0.63
流动资产周转率(次) 总资产周转率(次)
公司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东方园林 0.54 0.40 0.39 0.41 0.35 0.37
棕榈股份 0.38 0.50 0.73 0.30 0.41 0.61
铁汉生态 0.83 0.75 0.78 0.50 0.44 0.46
普邦股份 0.49 0.48 0.81 0.38 0.41 0.71
文科园林 0.83 0.70 0.85 0.77 0.68 0.83
岭南园林 0.93 0.98 0.89 0.57 0.68 0.70
花王股份 0.64 0.89 0.82 0.41 0.57 0.62
乾景园林 0.36 0.54 0.77 0.36 0.52 0.74
农尚环境 0.60 0.77 0.83 0.59 0.75 0.80
美尚生态 0.53 0.69 1.00 0.32 0.43 0.67
平均值 0.61 0.67 0.79 0.46 0.52 0.65
中值 0.57 0.69 0.81 0.41 0.48 0.68
本公司 0.51 0.53 0.57 0.42 0.45 0.49
数据来源:各公司定期报告和/或招股说明书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本公司总资产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值相近,
流动资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值,主要是公司在报告期内处于快速扩张
期,应收账款增加较快,同时公司非并表 PPP 项目按一般工程项目核算,以存
货、应收账款作为会计核算科目,导致公司流动资产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公司
应收账款周转率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值、均值,主要是由于公司经营规模不
断扩大,同时随着公司实力的加强,公司承接了较多大型项目,因工程审计付款
手续繁琐或外部融资尚在进行中等原因,从而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
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主
要是由于公司项目以政府项目为主,验收流程较为繁复,验收周期较长。报告期
内随着公司积极推进工程验收工作,公司存货周转率有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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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呈现稳定增长态势,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的营
业收入分别为 72,573.02 万元、87,874.29 万元和 97,959.68 万元,2015 年和 2016
年分别比上年增长 21.08%和 11.48%,最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复合年均增长率为
16.18%。
1、分业务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生态湿地 72,841.30 74.36 56,973.97 64.84 33,271.95 45.85
公园广场绿化 4,562.88 4.66 4,062.16 4.62 8,204.61 11.31
市政道路绿化 11,252.45 11.49 16,222.52 18.46 19,622.66 27.04
地产景观 6,634.21 6.77 9,062.04 10.31 9,284.53 12.79
其他项目 2,668.41 2.72 1,549.77 1.76 2188.81 3.02
主营业务收入 97,959.25 100.00 87,870.46 100.00 72,572.57 100.00
其他业务收入 0.43 3.83 0.45
营业收入合计 97,959.68 87,874.29 72,573.02
注:其他项目主要为设计收入
公司主要营业收入来自于生态湿地工程、市政道路绿化工程及地产景观工
程。报告期内,来自于这三类工程的收入之和占总收入比例分别为 85.68%、
93.61%及 92.62%,平均占比高于 85%。公司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项目
完工百分比由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计算得出。同时部
分项目合同规定了质保期,并约定一定比例(通常在 5%到 10%之间)的工程款
作为质量保证金将在质保期结束后再支付给公司。该部分作为质量保证金的工程
款也在存货转结收入后计入应收款项。
(1)生态湿地项目收入
报告期各期,生态湿地项目收入分别为 33,271.95 万元、56,973.97 万元及
72,841.30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45.85%、64.84%及 74.36%。党中央、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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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院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相继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
我国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湿地保护体系。根据《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
(2011-2015 年),“十一五”规划建设总投资 90.04 亿元,其中中央投资 42.36
亿元,地方配套 47.68 亿元。实际批准实施各类湿地保护项目 205 个,完成项目
总投资 30.3 亿元。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顺应园林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将生态湿
地工程项目作为目前业务的主要发展方向,加大了在生态湿地方面的研究投入,
积极承接淮安白马湖、南通老洪港、杭州钱江世纪城等一系列生态湿地工程项目,
在报告期内生态湿地项目收入占比增长较快。
报告期内发行人生态湿地项目呈逐年增长态势,生态湿地项目的收入由
2014 年度的 33,271.95 万元增长至 2016 年度的 72,841.30 万元,生态湿地项目收
入占总收入比例由 2014 年度的 45.85%增长至 2016 年度的 74.36%。
发行人报告期前五名生态湿地项目合同、完工进度及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合同金额
项目名称 累计完工 累计完工 累计完工
(含变更) 当期收入 当期收入 当期收入
进度 进度 进度
杭州钱江世纪
城沿江公园 73,793.38 33,206.09 82.62% 26,936.31 36.50% - -
PPP 项目
淮安市白马湖
100,000.00 17,619.39 47.44% 9,862.34 29.30% 19,432.80 19.43%
湿地公园项目
梁山县龟山河
综合治理 PPP 12,375.86 7,192.38 59.85% - - - -
项目
河北大名植物
8,952.56 4,447.40 99.57% 4,334.26 56.23% - -
园项目
南通老洪港湿
10,000.00 3.68 96.15% 841.94 96.15% 8,738.23 87.73%
地公园
合 计 62,468.93 41,974.86 28,171.03
占生态湿地项
85.76% 92.06% 86.02%
目收入比例
报告期内发行人生态湿地项目快速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公司顺应生态湿
地景观行业发展趋势,逐渐由市政绿化、城市公园、地产景观拓展到生态修复、
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和保护、城乡工业遗址和废弃地整治、水系及流域的建设与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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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保护等多个领域。目前公司将生态湿地工程项目作为业务的重要发展方向,调
整优化业务结构,积极推动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工程施工业务的快速发展。
报告期内发行人承接湿地项目的数量与金额均持续增加。公司 2014 年承接
的淮安市白马湖湿地公园 PPP 项目于当年开工,该项目 2014 年度、2015 年度、
2016 年度分别实现收入 19,432.80 万元、9,862.34 万元、17,619.39 万元。公司 2015
年承接的杭州钱江世纪城沿江公园 PPP 项目于当年开工,该项目 2015 年度、2016
年度分别实现收入 26,936.31 万元、33,206.09 万元。公司 2016 年承接的梁山县
龟山河综合治理 PPP 项目于当年开工,2016 年度确认收入 7,192.38 万元。前述
项目的承接与执行大幅增加了报告期内生态湿地类项目的收入。
综上所述,发行人报告期生态湿地项目收入增长是因公司顺应生态湿地景观
行业发展趋势,优化业务结构,积极发展生态湿地业务所致。
(2)公园广场绿化项目收入
报告期各期,公园广场绿化项目收入分别为 8,204.61 万元,4,062.16 万元及
4,562.88 万元,报告期内公园广场绿化项目占总收入比例下降较多,主要是因为
公司新增公园广场绿化项目较少。
(3)市政道路绿化项目收入
报告期各期,市政道路绿化项目收入分别为 19,622.66 万元、16,222.52 万元
和 11,252.45 万元,报告期内市政道路绿化项目收入占总收入比例下降较多,占
总收入的比例从 2014 年度的 27.04%后下降到了 2016 年度的 11.49%,主要是公
司业务重心向生态湿地类型项目转移所致。
2016 年 1-6 月及 2015 年发行人生态湿地类项目、公园广场绿化类项目、市
政道路绿化类项目、地产景观项目及其他类项目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6 年上半年收入
项目 金额 金额
占比(%) 占比(%) 占 2015 年比例(%)
(万元) (万元)
生态湿地 35,958.08 74.19 56,973.97 64.84 63.11
公园广场绿化 1,348.69 4.65 4,062.16 4.62 33.20
市政道路绿化 7,644.49 17.05 16,222.52 18.46 47.12
地产景观 541.79 1.39 9,062.04 10.31 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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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6 年上半年收入
占 2015 年比例(%)
其他项目 945.22 2.72 1,549.77 1.76 60.84
合 计 46,438.27 100.00 87,870.46 100.00 52.85
2016 年 1-6 月,除生态湿地业务及其他类型业务外,公园广场绿化、市政道
路绿化、地产景观业务收入占 2015 年全年比例均不足 50%。
造成上述情况的原因主要为:公司 2015 年承接了较多的生态湿地项目,2016
年上半年在建项目以生态湿地项目居多,其中如杭州钱江世纪城沿江公园 PPP
项目为 G20 形象工程,公司对该项目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确保工程建设,并使
工程进度较快。
因公司新增地产景观及市政道路绿化项目较少,2016 年度地产景观及市政
道路绿化收入同比下降;除此之外,公司 2016 年度生态湿地、公园广场绿化及
其他项目的收入占总收入比例均较 2015 年度增长。
2、分地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华东地区 72,635.74 74.15 57,844.08 65.83 59,072.10 81.40
华中地区 5,973.72 6.10 22,283.73 25.36 2,095.17 2.89
华北地区 5,987.67 6.11 5,120.63 5.83 11,405.30 15.72
西北地区 6,401.59 6.53 2,622.02 2.98 - -
西南地区 4,523.35 4.62 - - - -
华南地区 2,437.18 2.49 - - - -
合 计 97,959.25 100.00 87,870.46 100.00 72,572.57 100.00
公司所处的华东地区是国内园林绿化行业发展较早较快的区域,以江苏省为
首是国内园林产业较为发达的地区,当地政府一直致力于推进园林绿化行业发
展,出台了多项有利于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政策,也逐渐加大了在生态环境建设
和环境整治方面的投资力度,营造了有利于园林绿化企业发展的健康市场环境。
公司以无锡作为大本营,承接了江苏省内大量的生态湿地、道路绿化和公园广场
绿化项目,并取得了快速发展,在华东地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公司
未来向全国其他省市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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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至 2016 年间,借助自身的资质、资金、规模以及知名度优势,公司
着手大力开拓国内其他主要城市的生态景观市场,先后在郑州、西安、青岛、龙
岩、濮阳等地区承接一系列生态景观工程项目,使得业务更为分散,来自华东地
区外市场的项目收入比重有较大的提升。因杭州钱江世纪城沿江公园 PPP 项目、
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化工程 PPP 项目、淮安白马湖湿地公园项目三个大型 PPP
项目的推进,2016 年华东地区收入占比有所上升,但与此同时公司也成功进军
西南地区及华南地区市场,充分展现了公司在全国的影响力以及将业务向全国拓
展的决心。
3、BT 项目营业收入情况
(1)报告期内 BT 项目的营业收入及具体情况
2013 年及 2014 年总营业收入中占比有较大上升。报告期内,本公司的 BT 项目
随着公司综合实力的增强和公司与各地政府的合作进一步深入,BT 项目在
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名称 2016 年收入 2015 年收入 2014 年收入
郑州市高新区锦和公园建设项目 28,904,582.94 65,893,679.44 -
福建龙岩大锦山环山路沿线园林绿化工程 336,548.26 7,676,546.18 360,931.41
南通老洪湿地公园 36,805.90 8,419,382.41 87,382,293.13
广府旅游专线花海绿廊景观绿化工程 30,719.18 3,982,185.65 18,263,816.10
合 计 29,308,656.28 85,971,793.68 106,007,040.64
占当期总收入比例(%) 2.99 9.78 14.61
随着国家政策对地方债务的收紧、存量 BT 项目工程的完工以及公司发展方
向向 PPP 项目的转移,2015 年及 2016 年 BT 项目收入占当期总营业收入比例较
2014 年有较明显下降,占总收入比例分别为 9.78%和 2.99%。
(2)BT 项目的收入确认原则和会计核算方法
2011 年,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发布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
解答》(2011 年第一期,总第五期)对 BT 业务核算规定:“对于符合上述条件
(部分上市公司采用 BT 模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合同授予方是政府有关部
门或政府授权的企业,BT 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项目完工后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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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给政府,政府根据回购协议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回购资金(含占用资金的投资
回报))的 BT 业务,应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对 BOT 业务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进
行核算:项目公司同时提供建造服务的,建造期间,对于所提供的建造服务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建造合同收入
按应收取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同时确认长期应收款;项目公司未提供建造服务
的,应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考虑合同规定,确认长期应收款。其中,
长期应收款应采用摊余成本计量并按期确认利息收入,实际利率在长期应收款存
续期间内一般保持不变。”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确认 BT
项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建造合同收入按应收取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同时确认
长期应收款,长期应收款采用摊余成本计量并按期确认利息收入,实际利率在长
期应收款存续期间内一般保持不变。
4、PPP 项目营业收入情况
得益于 2013 年以来国家的大力推广,PPP 项目模式凭借其在融资及效率等
方面的优势及相关政策和管理措施的出台完善,逐步成为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的重
要工具。PPP 项目作为新兴的业务模式有助于引入社会资本,减发行人轻资金压
力并改善资产结构。2014 年,公司积极响应政府发展 PPP 项目的号召承接了公
司首个 PPP 项目——淮安市白马湖湿地公园项目,该项目位于白马湖规划区南
部洪泽县、金湖县境内,规划面积约 27 平方公里,计划总投资 10 亿元,计划工
程期 3 年,是淮安市政府计划打造的国家级生态旅游休闲度假景区,同时也是全
市十大重点工程之一。公司采用 PPP 项目模式有利于引进社会资本,缓解工程
期内资金占用较大的问题。
PPP项目的操作流程可分为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采购、项目执行和项
目移交等5个阶段,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
[2014]113号,以下简称“《操作指南(试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以下简称“《采购管理办法》”)
和《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通知》(财金
[2015]166号,以下简称“《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加以规
定,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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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阶段 监管内容 具体规定
《操作指南(试行)》第九条第二款:通过物有所值评价
1 项目识别 定量评价
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项目,可进行项目准备。
《操作指南(试行)》第十二条: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
资本合作中心)应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物有所值和财政承
编制项目
2 项目准备 受能力验证,通过验证的,由项目实施机构报政府审核;
实施方案
未通过验证的,可在实施方案调整后重新验证;经重新验
证仍不能通过的,不再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符合采购 《采购管理办法》第四条:PPP项目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
方式 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中标、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中标、成交社会资本签订经
签订PPP项 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的PPP项目合同。
3 项目采购 目合同 需要为PPP项目设立专门项目公司的,待项目公司成立
后,由项目公司与项目实施机构重新签署PPP项目合同,或
者签署关于继承PPP项目合同的补充合同。
《采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采购
缴纳保证
文件中要求社会资本交纳参加采购活动的保证金和履约保

证金。
《操作指南(试行)》第二十三条:社会资本可依法设立
项目公司。政府可指定相关机构依法参股项目公司。项目
设立项目
实施机构和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应监督
公司
社会资本按照采购文件和项目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资设
立项目公司。
《操作指南(试行)》第二十四条:项目融资由社会资本
或项目公司负责。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应及时开展融资方
负责项目
案设计、机构接洽、合同签订和融资交割等工作。财政部
融资
4 项目执行 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和项目实施机构应做好监
督管理工作,防止企业债务向政府转移。
《操作指南(试行)》第三十一条:政府、社会资本或项
目公司应依法公开披露项目相关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
接受社会监督。
披露项目
《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通知》第七条第二款:所有PPP项目
信息
必须列入项目库。省、市、县级财政部门应与相关部门密
切沟通,保证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准确、规范、完整列
入项目库。
《操作指南(试行)》第三十四条: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
应将满足性能测试要求的项目资产、知识产权和技术法律
办理移交
5 项目移交 文件,连同资产清单移交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
手续
机构,办妥法律过户和管理权移交手续。社会资本或项目
公司应配合做好项目运营平稳过渡相关工作。
发行人在建的5个PPP项目均已通过公开招标或竞争性磋商等方式完成政府
采购程序,签署正式的PPP协议和项目施工协议,缴纳了参加采购活动的保证金
和履约保证金,并成立了相关PPP项目公司。东兰县坡豪湖生态保护与旅游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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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目前已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项目库,正在办理列入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发行人其他4个PPP项目
均已列入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中。发行人相关PPP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和政府监管规定。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PPP 项目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19,432.80 万元、
49,398.37 万元及 65,358.64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26.78%、56.21%
及 66.72%,在当期营业收入中占比均较大。
(1)PPP 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2016 年末
单位:万元
工程施工
累计完 已累计确认 累计工程结 长期应收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已完工 应收账款 累计收款
工进度 收入 算 款
未结算)
淮安市白马
湖湿地公园 100,000.00 47.44% 47,436.07 2,371.80 45,064.27 24,352.65 -- 20,711.61
PPP 项目
杭州钱江世
纪城沿江公 73,793.38 82.62% 60,970.58 18,264.63 42,705.95 -- -- 42,705.95
园 PPP 项目
湖州经济技
术开发区绿
30,200.00 52.14% 15,745.05 5,513.86 10,240.03 1,290.03 -- 8,950.00
化工程 PPP
项目
梁山县龟山
河综合治理 12,375.86 59.85% 7,406.35 -- -- -- 7,406.35 --
PPP 项目
广西东兰坡
豪湖国家湿
24,537.00 8.51% 2,097.42 -- 2,097.42 -1,955.58 -- 4,053.00
地公园 ppp
项目
合计 -- -- 133,655.46 26,150.29 100,107.66 23,687.10 7,406.35 76,420.56
2015 年末
单位:万元
累计完 已累计确认 工程施工 累计工程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应收账款 累计收款
工进度 收入 余额 结算
淮安市白马湖湿地
100,000.00 29.30% 29,295.14 1,464.76 27,830.38 18,414.27 9,416.11
公园 PPP 项目
杭州钱江世纪城沿
73,793.38 36.50% 26,936.31 6,683.31 20,253.00 -- 20,253.00
江公园 PPP 项目
湖州经济技术开发 30,200.00 33.42% 10,026.56 3,509.29 6,517.26 6,51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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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绿化工程 PPP 项目
合计 -- -- 66,258.01 11,657.36 54,600.64 24,931.54 29,669.11
2014 年末
单位:万元
累计完工 已累计确 工程施工 累计工程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应收账款 累计收款
进度 认收入 余额 结算
淮安市白马
湖湿地公园 100,000.00 19.43% 19,432.80 971.64 18,461.16 18,461.16 --
PPP 项目
上述 PPP 项目中,除淮安市白马湖湿地公园 PPP 项目因外部融资尚未完成而
使发行人收款存在滞后,以及梁山县龟山河综合治理 PPP 项目尚在施工过程中未
进入回款期外,其他 PPP 项目实施和收款符合实际情况及合同约定,项目运营正
常。
(2)完工进度的确认依据
发行人PPP项目的完工进度依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
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进度,并且定期取得发包方或监理确认的形象进度进行对
比。截止2016年末,PPP项目发行人的完工进度百分比与发包方或监理确认的进
度基本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2016 年度
完工百分比
项目名称 监理或发包方
完工百分比 与发包方确
确认进度
认比例差异
杭州钱江世纪城沿江公园 PPP 项目 85% 83% 2%
淮安市白马湖湿地公园项目 45% 47% -2%
梁山县龟山河综合治理 PPP 项目 60% 60% 0%
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化工程 PPP 项目 50% 52% -2%
广西东兰坡豪湖国家湿地公园 ppp 8% 8% 0%
2015 年度
完工百分比
项目名称 监理或发包方
完工百分比 与发包方确
确认进度
认比例差异
杭州钱江世纪城沿江公园 PPP 项目 35% 37%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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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化工程 PPP 项目 35% 33% 2%
淮安市白马湖湿地公园项目 30% 29% 1%
2014 年度
完工百分比
项目名称 监理或发包方
完工百分比 与发包方确
确认进度
认比例差异
淮安市白马湖湿地公园项目 20% 19% 1%
(3)完工进度与结算进度差异
2016 年度
项目名称
完工进度 结算进度 差异 结算比例
淮安市白马湖湿地公园项目 PPP 项目 47.44% 45.06% 2.38% 95%
杭州钱江世纪城沿江公园 PPP 项目 82.62% 57.87% 24.75% 70%
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化工程 PPP 项目 52.14% 33.91% 18.23% 65%
梁山县龟山河综合治理 PPP 项目 59.85% 0.00% 59.85% --
广西东兰坡豪湖国家湿地公园 ppp 项目 8.51% 8.55% -0.04% 100%
2015 年度
项目名称
完工进度 结算进度 差异 结算比例
淮安市白马湖湿地公园项目 PPP 项目 29.30% 27.83% 1.47% 95%
杭州钱江世纪城沿江公园 PPP 项目 36.50% 27.45% 9.05% 75%
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化工程 PPP 项目 33.42% 21.58% 11.84% 65%
2014 年度
项目名称
完工进度 结算进度 差异 结算比例
淮安市白马湖湿地公园项目 PPP 项目 19.43% 18.46% 0.97% 95%
注:结算比例=结算进度/完工进度
如上表所示,2016年度梁山县龟山河综合治理PPP项目为并表类PPP项目,其
在合并报表层面确认长期应收款,待项目竣工进入运营期后PPP项目方进入结算
阶段,并通过政府付费或财政补助取得项目结算款项。因此,截至2016年末,梁
山县龟山河综合治理PPP项目尚在建设期,结算进度为0.00%。除此之外,其他
项目的结算进度均按合同约定,达到工程量结算节点后(即某一完工百分比)按
一定的结算比例确定结算进度,由此导致上表中完工进度与结算进度产生差异。
(4)PPP项目的结算及回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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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PPP 项目的结算及付款条款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收款是
项目 PPP 合 施工合同发 合同 合同 否存在
结算条款 付款条款
名称 同甲方 包方 期限 总金额 重大不
确定性
由建管办、合作公
淮安市白马
2014 司和施工方共同协
淮安市 湖规划建设
淮 安 市 年7月 商确定预算书,并
白马湖 管理办公 按照 PPP 协议约定比例支付
白 马 湖 10 日 由淮安市审计局审
规划建 室、淮安市 10 亿元 当月已完成工程量对应工 否
湿 地 公 -2017 核。工程量按实结
设管理 白马湖湿地 年 7 月 程款的 95%,余 5%
园项目 算,最终以淮安市
办公室 公园投资开 9日 审计局的审计结果
发有限公司
为准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
的 10%作为预付款,支付合
杭州萧山钱 同金额的 10%作为备料款,
江世纪城开 工程过程中进度付款由双
由建管办、合作公
杭州萧 发建设有限 方协商支付,合同约定的工
2015 司和施工方共同协
杭 州 钱 山钱江 责任公司、 程承包范围内的工作整体
年9月 商确定预算书,并
江 世 纪 世纪城 中城建第八 全部完成并达到五方验收
15 日 由当地审计局审
城 沿 江 开发建 工程局集团 7.38 亿元 标准后,支付至跟踪审计与 否
-2016 核。工程量按实结
公园 PPP 设 有 限 杭州第一建 年 9 月 承包人、发包人共同确定的
算,最终以当地审
项目 责任公 设 有 限 公 14 日 预算造价的 90%,工程竣工
计局的审计结果为 验收合格后,竣工结算经政
司 司、中城建
准 府最终审计后支付至审计
第十三工程
局有限公司 造价的 95%;工程竣工结算
审定价的 5%留作工程质量
保证金
按合同造价的 10%支付预付
预算与结算编制按 款,,项目公司按当月完成
照浙江省市政、园 工程造价的 65%予以支付,
林现行的相关定额 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公司
和最新的市场信息 在 5 天内应累计支付不低于
湖 州 经 价格调价文件;报 已完工工程造价的 75%工程
浙江湖 款(含工程预付款),承包
济 技 术 年 11 价中的人、材、机
州环太 湖州创景生 人须按月足额支付民工工
开 发 区 月4日 采用湖州工程造价
湖集团 态建设开发 3 亿元 资,按材料采购合同约定及 否
绿 化 工 -2016 信息 2015 年最新的
有限公 有限公司 时、足额支付材料款,交工
程 PPP 年 11 信息指导价确定;
司 后,承包人应在两个月内提
项目 月3日 造价信息中没有的 交竣工结算,结算批复后,
材料、机械设备的 付至批准结算价的 95%。竣
价格,经双方市场 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一
调查队可签订后确 个月内结清尾款(延期支付
定 工程款的利息发包人不承
担)
以河南省及安阳市 竣工后经甲方验收合同后
年6月
河 南 汤 汤阴县 当期的市政、园林 进入回购期,第一期工程
暂未签署施 29 日
阴 湖 项 人民政 1.01 亿元 相关定额及配套文 租赁费回购期为 4 年,具 否
工合同 -2018
目 府 年6月 件为计算依据。当 体支付比例为每期工程完
28 日 期信息价低于市场 工后分 4 年按照 3:3:2:2 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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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是
项目 PPP 合 施工合同发 合同 合同 否存在
结算条款 付款条款
名称 同甲方 包方 期限 总金额 重大不
确定性
价的材料或信息价 付
中没有的材料,由
发包方、本公司、
监理公司派出代表
共同组成询价小组
共同询价。本公司
同意以发包方指定
的审计部门对本项
目的审计结果为最
终工程造价
合作期 11 年,建设期不超
过 1 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
格之次日起进入运营期;政
府付费包含:可用性服务费
和运维绩效服务费;可用性
服务费计价:中标人在投标
文件中关于工程建设投资
的报价(未来可根据本项目
招标文件和本协议约定规
梁 山 县 山东水 定的变动计算公式和办法
经监理工程师初 调整)加投资回报(年收益
龟 山 河 泊梁山 山东水泊梁
审,由县政府县审 8%);自开始运营日支付,
综 合 治 城建投 山城建投资 待定 1.24 亿元 否
计部门或指定机构 在运营期内年度付费额均
理 PPP 资有限 有限公司
审核通过后确定 等,每 6 个月支付一次;
项目 公司
运维绩效服务费=项目竣
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之后,县
政府指定的管理部门与项
目公司测算并报财政投资
评审部门或县政府指定的
部门/机构审定的年维护绩
效服务费乘以运营期得出
的金额,自开始运营日支
付,在运营期内年度付费额
均等,每 3 个月支付一次
本 工 程 预 付 款
广 西 东
东兰县绿珠 10%,每月按工程进 本工程预付款 10%,每月按
兰 坡 豪
东兰县 坡豪湖建设 度支付 80%的进度 工程进度支付 80%的进度
湖 国 家 10 年 2.45 亿元 否
林业局 开发有限公 款,审计结束付到 款,审计结束付到审计价的
湿 地 公
司 审计价的 95%,留 95%,留 5%的质保金

5%的质保金
发行人 PPP 项目的回款主要取决于:第一,PPP 项目公司能否在政府主导下
按计划完成对外融资;第二,政府能否通过政府付费、提供财政补助等方式使
PPP 项目公司获取运营收益或补贴。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 PPP 项目
均已通过公开招标或竞争性磋商等方式完成政府采购程序、签署正式的 PPP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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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项目施工协议并进入建设阶段,当地政府将根据约定为 PPP 项目公司的对外融
资提供协助。除东兰县坡豪湖生态保护与旅游建设 PPP 项目正在办理入库过程之
中,发行人其他 PPP 项目均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完成登
记备案工作,已可通过财政预算承担运营阶段的购买费用或财政补助。因此,发
行人 PPP 项目的收款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截止2016年12月31日,PPP项目相关存货26,150.29万元,应收账款余额
23,687.10万元,长期应收款余额7,406.35万元。PPP 项目未来通过财政预算承担
运营阶段的购买费用或财政补助,客户资信良好,双方对工程进度、质量及应收
账款回款不存在纠纷。因此,发行人存货未发现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情况,同
时已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水平对应收账款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发行人对
存货、应收账款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的相关会计处理审慎、充分。
(5)PPP项目的会计处理
并表类PPP项目在发行人合并报表层面采用了与BT项目相同的核算方式;从
项目合同角度考量,并表类PPP项目在发行人母公司层面、非并表类PPP项目在
发行人母公司和合并报表层面均采用了一般工程建设项目的核算方式。
公司在PPP项目中与PPP项目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一般工程建设
项目基本类似,因此以《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为依据将其作为一般
工程建设项目予以核算。发行人依据实际发生的成本归集“工程施工—合同成
本”,依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工程施工—合同
毛利”,依据与项目公司的合同条款确认“工程结算”与应收账款。如果“工程
施工”科目余额大于“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则“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减去“工
程结算”科目余额的差额在存货科目以“已完工未结算资产”项目列示。.如果
“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大于“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则“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减
“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后的差额在预收账款科目中以“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项
目列示。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的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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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增长率 增长率 增长率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营业收入 97,959.68 11.48 87,874.29 21.08 72,573.02 -
营业成本 69,657.09 17.29 59,390.25 19.00 49,908.46 -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拓展,营业成本均有所增长,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
49,908.46 万元、59,390.25 万元和 69,657.09 万元。
2、分类型的营业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照项目类型划分,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生态湿地 51,001.72 73.22 38,733.70 65.22 23,010.40 46.11
公园广场绿化 3,340.32 4.80 2,864.43 4.82 5,821.00 11.66
市政道路绿化 8,077.02 11.60 10,443.33 17.58 13,136.57 26.32
地产景观 5,424.31 7.79 6,270.91 10.56 6,472.50 12.97
其他项目 1,813.72 2.60 1,077.88 1.81 1,467.99 2.94
合 计 69,657.09 100.00 59,390.25 100.00 49,908.46 100.00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承接生态湿地项目增多,生态湿地类型项目成本占比有
较大提升。
3、按性质划分的营业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按照性质划分,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材料费用 38,299.54 54.98 32,372.13 54.51 17,794.23 35.65
机械费用 12,886.69 18.50 11,184.67 18.83 17,846.87 35.76
人工费用 9,252.73 13.28 7,336.26 12.35 9,560.57 19.16
专业分包 7,819.89 11.23 7,285.44 12.27 3,722.13 7.46
费用类 1,398.24 2.01 1,211.75 2.04 984.66 1.97
合 计 69,657.09 100.00 59,390.25 100.00 49,908.46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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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的生态园林工程施工项目主要涉及生态湿地、公园广场绿化、道路
绿化、地产景观等领域,工程项目类别不同,成本结构也有所差异。2015 年及
2016 年公司材料费用较高主要是因为 2015 年及 2016 年施工项目如杭州市萧山
钱江世纪城沿江公园项目等绿化、道路及建筑部分对原材料需求较大。
4、成本确认方法
(1)发行人预计总成本的确定方法
①发行人预计总成本的编制依据
A、项目投标文件、中标清单、合同约定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相关技术
规范、报价数据、会议纪要等。
B、材料费、人工劳务费、机械使用费、专业分包市场行情等。
②发行人预计总成本的编制方法
发行人预计总成本的构成包括人工劳务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现场
文明创建费、临时设施费、材料检测费等其他工程措施费、非生产性开支。签订
合同或中标后,由发行人预算部门结合项目投标文件、中标清单、施工方案、施
工图纸等资料编制工程量清单,具体方法如下:
A、人工劳务费计算依据为中标清单及施工图,计算方法为按市场价核算完
成每条清单子目所需的人工单价乘以工程量,汇总计算后得出人工费成本。
B、材料费计算依据为中标清单及施工图,计算方法为按中标清单及施工图
列出所需材料名称及数量,材料价格已询价的按询价计入,未询价的按系统中的
平均采购单价计入,汇总计算后得出材料费成本。
C、机械费计算依据为中标清单及施工图,计算方法为按市场价核算完成每
条清单子目所需的机械单价乘以工程量,汇总计算后得出机械费成本。
D、管理费计算依据为工程类别及体量,计算方法为按工程项目所包含的专
业及涉及的单位工程造价,计算所需支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工资成本及办公、差旅
交通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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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现场文明创建费计算依据为工程类别及体量,计算方法为按工程项目所
包含的专业及涉及的单位工程造价,计算为满足施工安全、文明、绿色施工以及
环境保护等所需的各项费用。
F、临时设施费、材料检测费等其他工程措施费计算依据为工程类别及体量,
计算方法为按工程项目所包含的专业及涉及的单位工程造价,计算所需搭建的生
活及生产的临时建筑物以及涉及到材料的复检等费用。
G、非生产性开支计算依据为工程类别及体量,计算方法为按工程项目所包
含的专业及涉及的单位工程造价,确定该项目的非生产性开支。
③发行人预计总成本的审核
预计总成本经上述方法由预算部门编制后,经项目经理初核,报工程管理部
负责人审核后,由总经理签字审批,报送财务部门作为项目核算的依据。预计总
成本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④发行人预计总成本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多种因素,会导致预计总成本发生变更,如工程签证、
工程设计变更、因为甲方原因工程增量或缩量等。项目人员依据变更情况,将相
应的变更签证、补充协议、新增项目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等资料,及时提交公司
预算部门。公司预算部门结合变更情况及合同约定的情况,及时调整相应的预计
总收入、预计总成本。调整后的预计总成本经项目经理初核,报工程管理部负责
人审核后,由总经理签字审批,报送财务部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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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已完工的实际总成本与初始预计总成本对比
单位:元
差异率
实际总成本 初始预计总成本 变更后预计总 差异率 1
项目名称 验收时间 2(A-C)
(A) (B) 成本(C) (A-B)/B
/C
无锡协和双语学校新建工程景观绿化工程 2014/1/8 8,531,594.99 8,590,000.00 未变更 -0.68% -
南通市通州区北一环北延、袁天线道路绿化及翠园绿
2014/1/17 20,178,841.19 20,685,472.81 未变更 -2.45% -
地景观工程
南通先锋互通绿化工程 2014/1/21 9,349,240.49 9,827,132.17 未变更 -4.86% -
锡东高级中学景观绿化工程 2014/1 10,768,098.14 10,740,000.00 未变更 0.26% -
徐州凤凰泉二期项目 2014/8/26 28,839,088.66 13,600,000.00 28,953,782.53 52.63% -0.40%
河南濮阳县金堤河国际湿地公园 2014/11/13 16,759,278.90 18,036,000.00 17,629,906.88 -7.24% -4.94%
泗洪县古徐大道绿化景观工程 2014/10/16 18,209,289.80 18,276,126.00 未变更 -0.37% -
苏盐合作园区港区片同升路、同升河、同庆路景观绿
2014/12/30 8,387,976.16 8,962,958.51 未变更 -6.42% -
化工程
九里河生态环境整治映月湖中央公园二标 2015/1/21 31,499,818.60 27,889,773.32 31,535,000.00 11.45% -0.11%
广府旅游专线花海绿廊景观绿化工程 2015/4/5 47,657,652.16 56,550,000.00 49,358,300.00 -18.02% -3.45%
阖闾城遗址博物馆景观绿化工程 2015/4/8 7,765,717.81 8,479,800.00 8,033,760.00 -8.89% -3.34%
濮阳县海通乡莲花池项目 2015/5/30 974,995.96 975,000.00 未变更 0.00% -
张家口市府园林绿化提升工程 2015/6/10 5,494,863.84 5,516,000.00 未变更 -0.38% -
无锡市地铁一号线景观绿化工程 2015/6/26 14,704,583.84 13,918,000.00 14,703,988.19 5.35% 0.00%
亭湖区东绕城公路绿化(新河路-新洋港大桥)工程 2015/8/11 13,805,418.99 13,860,000.00 未变更 -0.39% -
河北邯郸永年县广府古城环水观光走廊及全部岛屿 2015/8/18 97,001,176.63 81,216,000.00 99,356,800.00 15.89% -2.37%
南通东快速路(通甲河-通运河)两侧绿化带景观工程 2015/9/15 9,061,656.95 9,766,495.50 9,766,495.50 -7.22% -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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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率
实际总成本 初始预计总成本 变更后预计总 差异率 1
项目名称 验收时间 2(A-C)
(A) (B) 成本(C) (A-B)/B
/C
H段
2015/9/20 14,818,082.92 11,245,100.00 18.21% -0.34%
嘉祥县环湖西路(含东湖景区南段 A 区)景观绿化 14,869,000.00
南通老洪港湿地公园 2015/9/22 65,332,606.88 67,920,000.00 未变更 -3.81% -
徐州潘安湖二期 2015/10/11 27,054,192.70 26,801,400.00 未变更 0.94% -
南通市滨海新区新城区盐土绿化(2014-2015 项目)三
2016/1/19 23,550,986.06 23,572,200.00 未变更 -0.09% -
标段
2016/4/30 67,899,051.18 79,500,000.00 -14.59% -0.61%
郑州市高新区锦和公园建设项目 68,315,000.00
濮阳马颊河南绿地景观工程 2016/6/13 18,700,536.29 21,880,000.00 18,886,400.00 -14.53% -0.98%
濮阳马颊河南绿地绿化工程 2016/6/13 4,186,774.44 5,700,000.00 4,279,900.00 -26.55% -2.18%
濮阳县污水处理项目 2016/6/22 4,910,626.69 4,018,500.00 4,935,520.00 22.20% 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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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中,发行人已执行完毕部分项目实际总成本与初始预计总成本有一定差
异,但与变更后预计总成本差异较小,属于正常。
报告期内已完工验收的项目中实际总成本与初始预计总成本差异率在 10%以
上的项目具体变更原因如下:
①徐州凤凰泉二期项目于 2013 年开工,2014 年 8 月办理竣工验收,于 2016
年 11 月完成审计。该项目初始预计总成本 13,600,000.00 元,由于发生设计变更,
增加了绿化设施、道路、花坛、园路、护栏及旧路的破碎、河道土石方的开挖及
翻运等工程,变更后预计总成本 28,953,782.53 元,与实际总成本基本一致。
②九里河生态环境整治映月湖中央公园二标于 2012 年开工,2015 年 1 月办理
竣工验收,审计尚未完成。该项目初始预计总成本 27,889,773.32 元,由于发生工
程量增加、应甲方要求工程材料品质提升等原因,变更后预计总成本 31,535,000.00
元,与实际总成本基本一致。
③广府旅游专线花海绿廊景观绿化工程于 2013 年开工,2015 年 4 月办理竣工
验收,审计尚未完成。该项目初始预计总成本 56,550,000.00 元,由于甲方征地未
能全部完成,工程范围减少,变更后预计总成本 49,358,300.00 元,与实际总成本
基本一致。
④河北邯郸永年县广府古城环水观光走廊及全部岛屿于 2013 年开工, 2015
年 8 月办理竣工验收,审计尚未完成。该项目初始预计总成本 81,216,000.00 元。
由于甲方要求将广府古城西南侧护城河与环城路以南鱼塘镇平至环城路等高,工
程量增加,该项目发生变更,变更后预计总成本 99,356,800.00 元,与实际总成本
基本一致。
⑤嘉祥县环湖西路(含东湖景区南段 A 区)景观绿化于 2013 年开工,2015
年 9 月办理竣工验收,尚未审计。该项目初始预计总成 11,245,100.00 元。由于甲
方要求增加湖面面积,增加外运土方工程量及增加绿化种植,变更图纸清单等原
因,变更后预计总成本 14,869,000.00 元,与实际总成本基本一致。
⑥郑州市高新区锦和公园建设项目于 2015 年开工,2016 年 4 月竣工验收,审
计尚未完成。该项目初始预计总成 79,500,000.00 元。该项目为 BT 项目,在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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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中多项工程边设计边施工,项目验收时,实际完工产值小于原合同约定的
112,000,000.00 元。变更后预计总成本 68,315,000.00 元,与实际总成本基本一致。
⑦濮阳马颊河南绿地景观工程和濮阳马颊河南绿地绿化工程 2015 年开工,
2016 年 6 月竣工验收,审计尚未完成。初始的预计总成本分别为 21,880,000.00 元
和 5,700,000.00 元,由于设计图纸变更,减少部分景观工程和绿化施工面积,变更
后的预计总成本分别为 18,886,400.00 元和 4,279,900.00 元,与实际总成本基本一
致。
⑧濮阳县污水处理项目 2015 年开工,2015 年 6 月竣工验收,审计尚未完成。
初始的预计总成本为 4,018,500.00 元,由于原设计湖底面积太小,达不到预期效果,
湖底加宽以扩大水面面积及湖区蓄水量,增加了土方开挖及土方外运,变更后的
预计总成本为 4,935,520.00 元,与实际总成本基本一致。
(3)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的确定依据及其客观性
发行人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主要包括材料费用,机械费、人工劳务费、分包
费用、管理费用等,各成本的确认流程及依据如下:
①材料费用
A、材料费确认依据主要包括:供货合同、送货单、入库单、领料单、材料发
票等。
B、项目配备专职的材料员负责材料的收、发、存管理,项目施工人员和项目
经理对材料的实际采购及使用材料进行审核,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对采购及领用
审核无误后,经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签字审批后交财务部门办理入账手续,计
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费用”。
期末,项目部对项目结存的原材料进行盘点,确定期末原材料余额。
②机械费用
A、确认依据主要包括:机械(土方)合同、台班记录、机械土方完工单、土
方测量清单、审计报告、机械费发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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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由项目部与施工队伍对实际使用机械台班和完成土方进行测量、统计和确
认,填制清单和完工单,经项目经理、工程管理部门审核无误后,经分管副总经
理、总经理签字审批后交财务部门办理入账手续,计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机械
费用”。
③人工劳务费用
A、人工劳务费用主要包括劳务分包费用、劳务作业费用。劳务分包费用的确
认依据主要包括劳务分包合同、劳务结算清单、劳务完工单、劳务费发票等;劳
务作业费用的确认依据主要包括:身份证、出勤统计表、工资表及签收单等。
B、项目人员依据完成的劳务分包量,将上述资料清单及劳务作业人员工资签
收表经项目经理、工程管理部门审核无误后,经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签字审批
后交财务部门办理入账,计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人工费用”和“工程施工-合
同成本-其他直接费用-劳务费”。
④分包费用
A、分包费用的确认依据主要包括:分包合同、分包工程完成清单(定期)、
完工单、审计报告、分包工程发票等。
B、项目人员依据实际完成的分包量,将上述资料经项目经理、工程管理部门
对分包队伍完成的工程量审核后,经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报财务部
门,按审核后的完成工程量部分办理入账手续,计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费
用”。
⑤管理费用
主要包括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员工福利费、业务招待费等,
管理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经项目经理、工程管理部门、分管副总经理、总经
理签字审批后入账,计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管理费”。
发行人项目实际的成本发生,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经审核审批后及时入账,
发包方或监理定期对项目的完工工程量进行确认。
(4)分包对累计发生合同成本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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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分包的情况下,公司定期与分包供应商对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审核,并
由分包供应商出具完工单确认,编制工程量清单,发行人以实际完成的分包工程
量计入累计发生合同成本,计算完工百分比。分包完成的工程量并入项目总工程
量,由监理确认完工进度,分包的进度与监理确认一致。
公司按实际完成的分包工程量确定的金额作为计算完工进度的成本,与项目
工程的实际进度一致。
(5)BT、PPP 业务模式下,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的确定依据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行人按实际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计算完工
进度,由业主、监理、项目公司定期对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审核,出具相关报告,
确认产值进度。发行人累计确认的完工百分比与监理确认的产值进度基本一致。
BT、PPP 项目完工后,发行人向发包方提交竣工报告和竣工资料,发包方会
同建设各方组织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发行人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
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并由发包方指定的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
(三)毛利率分析
1、发行人报告期综合毛利率变动情况分析
发行人按业务类别,报告期毛利率如下: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生态湿地 29.98% 32.02% 30.84%
公园广场绿化 26.79% 29.49% 29.05%
市政道路绿化 28.22% 35.62% 33.05%
地产景观 18.24% 30.77% 30.29%
其他项目 32.03% 30.63% 32.93%
综合毛利率 28.89% 32.41% 31.23%
发行人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8.89%、32.41%和 31.23%,发行人在报告
期内的综合毛利率较为稳定。
2016 年度,发行人各类型项目毛利率较前一年度均有不同程度下降从而导致
综合毛利率降低 3.52 个百分点,主要是受营改增政策的影响。此外,需要说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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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虽然地产景观项目 2016 年度的毛利率较上一年度大幅下滑 12.53 个百分点,
但因其合同收入为 6,634.21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仅为 6.77%,因此对 2016 年
度综合毛利率的影响有限。
2015 年度,发行人综合毛利率为 32.41%,较 2014 年度上升 1.18 个百分点。
排除比较年度毛利率差异在 1%以内的业务并考虑收入权重因素,2015 年度生态湿
地类项目毛利率较上一年度有所上升是当期综合毛利率上升的主要因素。
2、发行人报告期各业务毛利率变动情况分析
(1)生态湿地项目毛利率变动情况分析
2016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4 年度,发行人生态湿地项目分别实现收入
72,841.30 万元、56,973.97 万元及 33,271.95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74.36%、
64.84%及 45.85%。
报告期内,本项目类别对营业收入贡献较大的项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占本类项目
序 2016 年度 2016 年度 2016 年度毛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当期确认收
号 收入 成本 利率
入的比例
杭州钱江世纪
1 生态湿地 城沿江公园 33,206.09 22,959.52 30.86% 45.59%
PPP 项目
淮安市白马湖
2 生态湿地 17,619.39 12,196.40 30.78% 24.19%
湿地公园项目
梁山县龟山河
3 生态湿地 综合治理 PPP 7,192.38 5,189.63 27.85% 9.87%
项目
河北大名植物
4 生态湿地 4,447.40 3,203.94 27.96% 6.11%
园项目
郑州市高新区
5 生态湿地 锦和公园建设 2,890.46 2,112.63 26.91% 3.97%
项目
合 计 65,355.71 45,662.11 30.13% 89.72%
2016 年度生态湿地项目毛利率 29.98%
占本类项目
序 2015 年度 2015 年度 2015 年度毛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当期确认收
号 收入 成本 利率
入的比例
杭州钱江世纪
1 生态湿地 26,936.31 18,042.67 33.02% 47.28%
城沿江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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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 项目
淮安市白马湖
2 生态湿地 9,862.34 6,470.79 34.39% 17.31%
湿地公园项目
郑州市高新区
3 生态湿地 锦和公园建设 6,589.37 4,677.27 29.02% 11.57%
项目
濮阳龙文化公
4 生态湿地 4,788.04 3,345.95 30.12% 8.40%
园项目
河北大名植物
5 生态湿地 4,334.26 3,031.89 30.05% 7.61%
园项目
合 计 52,510.33 35,568.56 32.26% 92.17%
2015 年度生态湿地项目毛利率 32.02%
占本类项目
序 2014 年度收 2014 年度成 2014 年度毛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当期确认收
号 入 本 利率
入的比例
淮安市白马湖
1 生态湿地 19,432.80 13,548.54 30.28% 58.41%
湿地公园项目
南通老洪港湿
2 生态湿地 8,738.23 5,960.09 31.79% 26.26%
地公园
河南濮阳县金
3 生态湿地 堤河国际湿地 2,095.17 1,399.57 33.20% 6.30%
公园
南通东快速路
(通甲河-通运
4 生态湿地 河)两侧绿化 1,242.10 876.67 29.42% 3.73%
带景观工程 H

平度市林业局
5 生态湿地 大沽河绿化工 763.87 568.09 25.63% 2.30%
程八标段
九里河生态环
6 生态湿地 境整治映月湖 676.95 435.25 35.70% 2.03%
中央公园二标
合 计 32,949.12 22,788.21 30.84% 99.03%
2014 年度生态湿地项目毛利率 30.84%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生态湿地类项目 2016 年度毛利率较 2015 年度下降 2.04
个百分点,其中如杭州钱江世纪城沿江公园 PPP 项目、淮安市白马湖湿地公园项
目、河北大名植物园项目等跨期实施的主要项目均出现了类似幅度的毛利率下降。
此情况主要是因为“营改增”的税收政策实施后影响了生态湿地类项目的整体毛
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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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生态湿地类项目 2015 年度毛利率较 2014 年度上升 1.18 个百分点,主
要是因为:杭州钱江世纪城沿江公园 PPP 项目于 2015 年正式进入施工阶段,该项
目工期紧、任务重,相应的工程毛利、毛利率及收入占比均较高,对 2015 年度生
态湿地类项目毛利率有着一定拉升作用。此外,为支持发行人子公司及革命老区
经济发展,发行人在 2015 年度将淮安市白马湖湿地公园项目中的部分绿化业务分
包给全资子公司绿盛苗圃予以实施,在合并报表层面获得了原应由下游分包商享
有的工程毛利且该工程环节毛利率较高,因此淮安市白马湖湿地公园项目 2015 年
度的毛利率较 2014 年度有一定提升,并推动 2015 年度生态湿地类项目毛利率的
上升。
(2)公园广场绿化项目毛利率变动情况分析
2016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4 年度,发行人公园广场绿化项目分别实现收入
4,562.89 万元、4,062.16 万元以及 8,204.61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66%、
4.62%及 11.31%。
报告期内,本项目类别对营业收入贡献较大的项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占本类项目
序 2016 年度收 2016 年度成 2016 年度毛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当期确认收
号 入 本 利率
入的比例
昆明新城高新
公园广场 技术产业基地
1 4,523.35 3,276.27 27.57% 99.13%
绿化 第三轮博园中
央商务区
合 计 4,523.35 3,276.27 27.57% 99.13%
2016 年度公园广场绿化项目毛利率 26.79%
占本类项目
序 2015 年度收 2015 年度成 2015 年度毛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当期确认收
号 入 本 利率
入的比例
公园广场 濮阳马颊河南
1 2,639.08 1,842.21 30.19% 64.97%
绿化 绿地景观工程
福建龙岩大锦
公园广场
2 山环山路沿线 767.65 506.65 34.00% 18.90%
绿化
园林绿化工程
公园广场 濮阳马颊河南
3 589.87 418.68 29.02% 14.52%
绿化 绿地绿化工程
合 计 3,996.60 2,767.54 30.75% 9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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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公园广场绿化项目毛利率 29.49%
占本类项目
序 2014 年度收 2014 年度成 2014 年度毛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当期确认收
号 入 本 利率
入的比例
公园广场 徐州潘安湖二
1 3,760.95 2,652.51 29.47% 45.84%
绿化 期
公园广场 徐州凤凰泉二
2 2,255.62 1,606.59 28.77% 27.49%
绿化 期项目
公园广场 滨州西沙河连
3 1,210.12 851.93 29.60% 14.75%
绿化 接段景观工程
张家口市府园
公园广场
4 林绿化提升工 752.21 518.65 31.05% 9.17%
绿化

合 计 7,978.90 5,629.68 29.44% 97.25%
2014 年度公园广场绿化项目毛利率 29.05%
根据上表所示,发行人公园广场绿化类项目 2016 年度毛利率较 2015 年度下
降 2.7 个百分点,如前所述,主要是因为“营改增”的税收政策影响所致。而 2015
年度与 2014 年度毛利率基本持平,各具体项目毛利率亦未有较大波动。
(3)市政道路绿化项目毛利率变动情况分析
2016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4 年度,发行人市政道路绿化项目分别实现收入
11,252.45 万元(注:市政道路绿化项目 2016 年总收入少于前三大市政道路绿化项
目收入总和主要是因为部分项目工程量核减)、16,222.52 万元以及 19,622.66 万元,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1.49%、18.46%及 27.04%。
报告期内,本项目类别对营业收入贡献较大的项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占本类项目
序 2016 年度 2016 年度 2016 年度毛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当期确认收
号 收入 成本 利率
入的比例
湖州经济技术
市政道路
1 开发区绿化工 5,612.56 3,661.62 34.76% 49.88%
绿化
程 PPP 项目
吉木萨尔镇北
市政道路 风貌改造(绿
2 3,950.63 2,810.08 28.87% 35.11%
绿化 化提升改造二
期)项目
西安武功县市
市政道路
3 政景观绿化工 2,450.96 1,830.50 25.31% 21.78%
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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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12,014.15 8,302.20 30.90% 106.77%
2016 年度市政道路绿化项目毛利率 28.22%
占本类项目
序 2015 年度 2015 年度 2015 年度毛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当期确认收
号 收入 成本 利率
入的比例
湖州经济技术
市政道路
1 开发区绿化工 10,026.56 6,072.74 39.43% 61.81%
绿化
程 PPP 项目
西安武功县市
市政道路
2 政景观绿化工 2,422.01 1,756.68 27.47% 14.93%
绿化

亭湖区东绕城
市政道路 公路绿化(新
3 1,945.05 1,380.16 29.04% 11.99%
绿化 河路-新洋港大
桥)工程
苏州太湖大道
市政道路
4 两侧(科技城 1,221.23 855.25 29.97% 7.53%
绿化
段)
合 计 15,614.85 10,064.83 35.54% 96.25%
2015 年度市政道路绿化项目毛利率 35.62%
占本类项目
序 2014 年度 2014 年度 2014 年度毛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当期确认收
号 收入 成本 利率
入的比例
河北邯郸永年
市政道路 县广府古城环
1 5,899.77 3,539.86 40.00% 30.07%
绿化 水观光走廊及
全部岛屿绿化
南通市滨海新
区新城区盐土
市政道路
2 绿 化 3,377.12 2,342.49 30.64% 17.21%
绿化
( 2014-2015
项目)三标段
乌兰察布综合
市政道路 物流园道路绿
3 2,926.94 2,074.61 29.12% 14.92%
绿化 化(续建)第
二标段
嘉祥县环湖西
市政道路 路(含东湖景
4 2,665.79 1,860.72 30.20% 13.59%
绿化 区南段 A 区)
景观绿化
广府旅游专线
市政道路
5 花海绿廊景观 1,826.38 1,187.15 35.00% 9.31%
绿化
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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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广水路
市政道路 (达川路-规划
6 1,752.23 1,231.82 29.70% 8.93%
四号线)道路
绿化
绿化
合 计 18,448.23 12,236.65 33.67% 94.01%
2014 年度市政道路绿化项目毛利率 33.05%
根据上表所示,发行人市政道路绿化项目 2016 年度毛利率较 2015 年度下降
7.4 个百分点,除如之前所述的“营改增”带来的普遍影响外,占 2016 年、2015
年本类项目当期确认收入比例 50%以上的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化工程 PPP 项目
的毛利率出现下降亦是重要因素,其降低原因为:发行人在 2015 年度将湖州经济
技术开发区绿化工程 PPP 项目中的部分绿化业务分包给全资子公司绿盛苗圃予以
实施,在合并报表层面获得了原应由下游分包商享有的工程毛利且该工程环节毛
利率较高,而该项分包工程于 2015 年完工,因此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化工程 PPP
项目的 2016 年度毛利率低于 2015 年度,并影响到 2016 年度的市政道路绿化项目
整体毛利率水平。
发行人市政道路绿化项目 2015 年度毛利率较 2014 年度上升 2.57 个百分点的
原因为:2015 年度,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化工程 PPP 项目的毛利率达 39.43%,
并占当期本类项目确认收入的比例为 61.81%;而 2014 年度具有相似毛利率水平的
河北邯郸永年县广府古城环水观光走廊及全部岛屿绿化项目,其贡献收入仅占当
期本类项目确认收入的 30.07%。高毛利率项目收入占比的差异导致了比较年度间
毛利率的差异。
(4)地产景观项目毛利率变动情况分析
2016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4 年度,发行人地产景观项目分别实现收入 6,634.21
万元(注:地产景观项目 2016 年总收入少于前五大地产景观项目收入总和主要是
因为部分项目工程量核减)、9,062.04 万元以及 9,284.53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分别为 6.77%、10.31%及 12.79%。
报告期内,本项目类别对营业收入贡献较大的项目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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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占本类项目
序 2016 年度 2016 年度 2016 年度毛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当期确认收
号 收入 成本 利率
入的比例
青岛临港经济
开发区基础设
1 地产景观 5,490.93 4,465.21 18.68% 82.77%
施提升工程施
工总承包项目
无锡浙大网新
国际科技创新
2 地产景观 526.94 392.24 25.56% 7.94%
园项目一期绿
化景观工程
河南鹤壁市漓
3 地产景观 江柳岸住宅小 326.59 238.34 27.02% 4.92%
区景观工程
镇江市行政机
4 地产景观 203.16 168.28 17.17% 3.06%
关二标段
中业慧谷.淮安
软件创意科技
5 地产景观 164.82 121.69 26.17% 2.48%
园 B 地块道路
与雨污工程
合 计 6,712.44 5,385.76 19.76% 101.18%
2016 年度地产景观项目毛利率 18.24%
占本类项目
序 2015 年度 2015 年度 2015 年度毛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当期确认收
号 收入 成本 利率
入的比例
青岛临港经济
开发区基础设
1 地产景观 2,872.29 2,003.13 30.26% 31.71%
施提升工程施
工总承包项目
河南鹤壁市漓
2 地产景观 江柳岸住宅小 1,985.78 1,408.68 29.06% 21.92%
区景观工程
镇江孔雀苑
3 地产景观 一,二期景观 1,901.80 1,353.44 28.83% 21.00%
绿化
安徽信达.银杏
4 地产景观 尚郡二期园林 850.68 591.56 30.46% 9.39%
景观工程
宜兴九如城康
5 地产景观 复医院景观工 511.46 356.17 30.36% 5.65%

合 计 8,122.01 5,712.98 29.66% 89.67%
2015 年度地产景观项目毛利率 30.77%
1-1-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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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本类项目
序 2014 年度 2014 年度 2014 年度毛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当期确认收
号 收入 成本 利率
入的比例
青岛临港经济
开发区基础设
1 地产景观 6,780.14 4,728.47 30.26% 73.03%
施提升工程施
工总承包项目
无锡市地铁一
2 地产景观 号线景观绿化 1,908.28 1,335.80 30.00% 20.55%
工程
合 计 8,688.42 6,064.27 30.20% 93.58%
2014 年度地产景观项目毛利率 30.29%
根据上表所示,发行人地产景观项目 2016 年度毛利率较 2015 年度下降 12.53
个百分点,除如之前所述的“营改增”带来的普遍影响外,主要是由于发行人承
接的青岛临港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影响。该项目原预
计总收入 1.1 亿元,2016 年发生工程增量,增加预计总收入 5,000 万元,增加预计
总成本 4,018 万元。由于工程增量部分毛利率较低,拉低了该项目以及地产景观项
目的整体毛利率。而 2015 年度与 2014 年度毛利率基本持平,各具体项目毛利率
亦未有较大波动。
除上述外,报告期内其他项目收入(主要为设计项目、养护工程及零星工程)
分别确认为 2,668.41 万元、1,553.80 万元以及 2,188.81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 2.72%、1.77%和 3.02%,对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影响较低。
3、发行人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报告期内,发行人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毛利率水平
如下:
公司简称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东方园林 32.83% 32.36% 34.62%
花王股份 32.32% 31.86% 30.14%
棕榈股份 16.69% 17.29% 23.59%
铁汉生态 26.79% 26.89% 3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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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称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普邦股份 16.79% 20.84% 26.13%
文科园林 20.87% 25.37% 25.98%
岭南园林 28.28% 29.58% 29.46%
美尚生态 31.51% 35.66% 34.44%
乾景园林 27.60% 28.33% 26.19%
农尚环境 26.87% 27.83% 30.75%
平均值 26.06% 27.60% 29.23%
发行人 28.74% 32.41% 31.23%
数据来源:各公司定期报告和/或招股说明书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在报告期内的毛利率水平要略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的毛利率平均水平。
(1)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及相关数据对比分析
①2016 年度
单位:万元
收入结构及占比情况
综合毛利
公司简称 营业收入 市政园 生态 市政道 地产景 备注
率 其它
林建设 湿地 路绿化 观
其他中占比较大的为
生态修复、固废处置项
东方园林 32.83% 856,399.70 34.25% 26.51% -- -- 39.24%
目 , 收 入 占 比 为
19.91%、14.21%
花王股份 32.32% 51,088.35 58.35% -- 36.50% 4.43% 0.72%
因棕榈股份未按业务
领域分类披露,但披露
棕榈股份 16.69% 390,606.48 -- -- -- 85.55% 14.45% 以地产园林为核心,所
以将其园林工程类归
入地产景观
其它中占比较大的为
铁汉生态 26.79% 457,326.29 73.54% -- -- -- 25.46% 生态修复项目,收入占
比为 20.38%
其它中占比较大的为
市政景观、环保类项
普邦股份 16.79% 271,853.08 -- -- -- 77.38% 22.62%
目,收入占比分别为
11.05%、10.48%
因文科园林未按业务
文科园林 20.87% 151,712.68 -- -- -- 100.00% -- 领域分类披露,但披露
其以地产园林为核心,
1-1-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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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结构及占比情况
综合毛利
公司简称 营业收入 市政园 生态 市政道 地产景 备注
率 其它
林建设 湿地 路绿化 观
所以将其园林绿化类
项目归入地产景观
因岭南园林未按业务
领域分类披露,所以将
其生态园林项目归入
岭南园林 28.28% 256,769.58 86.11% -- -- -- 13.89%
市政园林建设,其包括
市政园林业务与地产
景观业务
美尚生态披露为生态
修复与重构,业务内容
包括湿地的修复与保
美尚生态 31.51% 105,489.33 9.45% 62.32% -- 25.04% 3.19% 护、城市湿地公园建
设、河道综合治理等,
在此将其归入生态湿
地项目
49.05
乾景园林 27.60% 52,967.34 -- -- 46.54% 4.41%
%
农尚环境 26.87% 38,085.25 49.47% -- -- 50.53% 26.87%
发行人 28.74% 46,438.27 2.90% 77.43% 16.46% 1.17% 2.04%
注:上表信息及数据均来自于各公司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及招股说明书。因各公司对于产品的
分类不尽相同,为便于列示对毛利率变动有较大权重影响的科目,现将各公司收入占比较低的
科目统一以其他列示,同时对部分科目按此表结构进行了合并列示。以下同类表格亦同此注释。
②2015 年度
单位:万元
收入结构及占比情况
公司 综合毛
营业收入 市政园林 市政道 地产景 备注
简称 利率 生态湿地 其它
建设 路绿化 观
其它中占比较
东方 大的为水利市
32.36% 538,067.78 58.93% 14.36% -- -- 26.71%
园林 政项目,收入
占比为 8.53%
花王
31.86% 53,879.29 37.86% -- 51.41% 8.76% 1.98%
股份
棕榈
17.29% 440,050.75 -- -- -- 87.64% 12.36% 同上表
股份
其它中占比较
铁汉 大的为生态修
26.89% 261,327.30 64.41% -- -- -- 35.60%
生态 复项目,收入
占比为 30.96%
普邦
20.84% 243,263.16 -- -- -- 90.06% 9.94%
股份
1-1-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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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结构及占比情况
公司 综合毛
营业收入 市政园林 市政道 地产景 备注
简称 利率 生态湿地 其它
建设 路绿化 观
文科
25.37% 104,594.38 -- -- -- 100.00% -- 同上表
园林
岭南
29.58% 188,886.12 87.96% -- -- -- 12.04% 同上表
园林
美尚
35.66% 58,034.66 26.34% 71.54% -- -- 2.12% 同上表
生态
乾景
28.33% 60,366.83 52.54% -- -- 44.48% 2.98%
园林
农尚
27.83% 35,368.56 55.34% -- -- 44.66% --
环境
发行
32.41% 87,874.29 4.62% 64.84% 18.46% 10.31% 1.77%

③2014 年度
单位:万元
收入结构及占比情况
公司 综合毛
营业收入 市政园 生态 市政道 地产 备注
简称 利率 其他
林建设 湿地 路绿化 景观
其他中占比较大的
东方
34.62% 467,958.87 58.93% 14.36% -- -- 26.71% 为水利市政项目,
园林
收入占比为 8.53%
花王
30.14% 51,042.47 37.69% -- 49.42% 10.18% 2.7%
股份
棕榈
23.59% 500,694.29 -- -- -- 92.68% 7.31% 同上表
股份
其它中占比较大的
铁汉 为生态修复项目,
30.96% 200,309.27 71.23% -- -- -- 28.77%
生态 收 入 占 比 为
24.44%
其它中占比较大的
普邦 为市政绿化项目,
26.13% 316,086.27 -- -- -- 80.25% 19.75%
股份 收 入 占 比 为
19.74%
文科 其园林建设具体为
25.98% 94,470.41 21.43% -- -- 78.57% --
园林 市政园林建设
岭南
29.46% 108,819.29 93.97% -- -- -- 6.03% 同上表
园林
美尚
34.44% 57,272.84 43.26% 54.07% -- -- 2.67% 同上表
生态
乾景
26.19% 60,327.76 57.84% -- -- 37.92% 4.23%
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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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结构及占比情况
公司 综合毛
营业收入 市政园 生态 市政道 地产 备注
简称 利率 其他
林建设 湿地 路绿化 景观
农尚
30.75% 31,257.35 64.36% -- -- 35.64% --
环境
发行
31.23% 72,573.02 11.31% 45.85% 27.04% 12.79% 3.02%

(2)对于发行人毛利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的具体说明
如上述三表所示,在业务领域方面,同行业上市公司一般会覆盖从工程设计、
工程施工、苗木销售到工程养护的产业链各环节,其中工程设计、苗木销售环节
虽然毛利率较高,但毛利额相较工程施工环节而言明显偏小,因此其对综合毛利
率的拉升作用有限。目前,同行业上市公司均以工程施工为主要业务,工程设计、
苗木销售的业务占比较小。同时,通过对比东方园林、棕榈股份、普邦股份等业
务规模较大的业内企业与花王股份、美尚生态与农尚环境等业务规模偏小的企业
可以看出,规模效应对于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行业毛利率的影响有限,这也是由
其上游采购、下游销售均是非标准化的产品、服务的行业特点所决定。因此,收
入结构中来自于高毛利率业务板块的收入占比高低才是决定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
行业公司毛利率高低的关键因素。
在当前的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行业中,市政园林与生态湿地建设是毛利率较
高的两个业务板块,其主要是基于:第一,从项目角度而言,市政园林与生态湿
地类项目一般具有项目规模大、周期长、需要中标企业大量垫资施工、工程款回
收期长等特点,项目参与企业将承担较一般项目更高的商业风险和财务费用,所
以使得市政园林、生态湿地项目与地产景观等其他类型项目相比毛利率较高;第
二,从行业竞争方面来说,基于前述市政园林与生态湿地类项目的特点,该类项
目对于项目参与企业有着更高的资质要求、资金要求及技术要求,因此细分领域
进入门槛较高,竞争适度,参与竞争的业内企业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能够为自
身争取更丰厚的商业利益。而如地产景观类项目,则因资质、资金及技术要求较
低,导致细分领域进入门槛低,竞争激烈,基本为买方市场,毛利率水平相对较
低。
1-1-485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此外,生态湿地类项目相较其他类项目的独特特点也使发行人获取了高于行
业平均水平的毛利率,具体为:(1)随着我国政府和全社会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
生态湿地、水污染防治、山体修复等建设投资稳步增长,同时国家亦出台了《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
等政策支持行业发展,其中“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评审标准将更加注重城市生态
功能提升、自然资源的保护等,“生态湿地刚需”逐渐产生并增强。因此,生态
湿地类项目是园林绿化行业未来增长的最重要抓手,也是一片竞争相对适度的蓝
海领域,具有成长期行业高毛利率的特点,业内如东方园林、文科园林等公司均
确定了积极拓展生态湿地业务的未来发展规划。而发行人是行业内较早进入生态
湿地建设这一领域的企业,并通过淮安市白马湖湿地公园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杭州钱江世纪城沿江公园湿地项目(G20 形象工程)等积累了丰富的项目执行经
验和行业美誉度——于 2015 年当选“中国湿地保护协会副会长单位”,确立了行
业先发地位,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2)生态湿地类项目因为建设面积、工作作
业面较大,其自动化、机械化程度及施工技术要求相对较高,因此毛利率相对较
高。而与之形成对比的地产景观类项目,其建设面积、工作作业面相对较小,施
工环节繁杂,多以使用人工为主,机械化程度较低,因此毛利率水平也相对偏低。
综上所述并简要分析上述三表可以发现,在 2016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4 年
度,排除收入结构明细分类不明确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如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市政
园林建设及生态湿地项目收入合计能够占到当期营业收入的 50%以上,则其综合
毛利率一般会高于行业平均的毛利率水平,如东方园林、花王股份等。具体到与
发行人业务领域、业务规模、收入结构(均以生态湿地为主)都较为类似的美尚
生态,其毛利率同样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因此,发行人来自于生态
湿地类项目的收入占其营业收入的比重较高是导致其毛利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平均水平的主要原因。
(四)经营成果的变化及原因分析
1、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1-1-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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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占营业收入 占营业收入比 占营业收入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例(%) 例(%)
管理费用 4,791.79 4.89 4,158.25 4.73 3,298.73 4.55
财务费用 344.61 0.36 -376.71 -0.43 -1,812.35 -2.50
合 计 5,136.40 5.25 3,781.54 4.30 1,486.39 2.05
公司发生的销售费用较少,因此,销售费用未进行单独核算,与管理费用一
并核算。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 1,486.39 万元、
3,781.54 万元和 5,136.40 万元。研发投入增加及项目利息收入减少是报告期内公司
期间费用持续上升的主要原因。
(1)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职工薪酬 1,706.46 1,845.13 1,851.38
办公费 105.91 75.23 87.79
差旅会议费 412.03 271.95 213.57
业务招待费 206.62 221.29 174.81
折旧及摊销 114.86 121.19 119.58
交通费 76.02 63.71 123.20
房租及水电 103.60 68.87 67.25
防洪基金 - - 37.08
中介费 288.67 122.09 358.06
税费 82.49 183.84 77.08
宣传费 11.96 0.88 52.46
研发费用 1,596.73 1,052.92 -
其他 86.44 131.16 136.48
合 计 4,791.79 4,158.25 3,298.73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中介费、差旅会议费、折旧及摊销、业务
招待费和研发费用等项目,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上述费用项目合
计占管理费用的比重分别为 82.38%、87.40%和 90.27%。
1-1-487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4 年至 2016 年,由于公司开展业务区域增大,差旅会议费及办公费有所上
升,同时由于研究人员工资计入研发费用,职工薪酬有所下降。2014 年中介费为
358.08 万元,较其他年度增幅较大,主要是由于筹备重组上市相关工作产生了相
应中介费用。2015 年及 2016 年公司研发费用增加较多主要是因为公司为保持行业
内的技术竞争优势,加大了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
例总体处于稳定水平,分别为 4.55%、4.73%和 4.89%。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管理费用率如下表
所示:
证券代码 公司名称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002310 东方园林 8.13% 11.04% 9.35%
002431 棕榈股份 8.43% 7.40% 5.94%
300197 铁汉生态 11.61% 11.32% 12.80%
002663 普邦股份 8.81% 8.19% 6.85%
002775 文科园林 7.04% 6.72% 6.17%
002717 岭南园林 13.78% 11.95% 9.71%
603007 花王股份 8.91% 7.61% 8.23%
603778 乾景园林 7.31% 5.58% 5.55%
300536 农尚环境 11.03% 10.90% 10.86%
300495 美尚生态 7.89% 9.31% 8.20%
平均值 9.29% 9.00% 8.37%
中值 8.62% 8.75% 8.22%
发行人 4.89% 4.73% 4.55%
注:管理费用率为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经分析比较,发行人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如下:
①由于各家公司管理费用结构及披露口径存在差异,不完全具有可比性。但
各家公司的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以及与行政管理人员(包括行政人员、管理人员
及财务人员)人数高度相关的差旅费、招待费、房租租赁费或折旧费等明细科目
合计金额均占比较高,因此管理费用与行政管理人员人数相关性较高。经统计,
2016 年发行人营业收入达到 97,959.68 万元,年末行政管理人员共计 63 人,人均
营业收入 1,554.92 万元。而 2016 年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营业收入 286,592.3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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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行政管理人员平均人数为 337 人,人均营业收入仅为 850.42 万元,发行人人
均营业收入远远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上述数据说明与同行业上市公
司相比,发行人所承接的单体项目规模较大,但行政管理人员人数较少,人均产
出高于同行业水平,导致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相比偏低。
②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不高是管理费用率较低的重要因素
A、部分管理费用率较高的上市公司如铁汉生态、东方园林、普邦股份、棕榈
股份及岭南园林均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期权费用在等待期
内摊销计入管理费用,导致管理费用相对较高,而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
B、同行业上市公司上市后,购置了大量固定资产,同时募投项目陆续达到可
使用状况,因此产生了较高的固定资产折旧摊销费用。而公司目前虽拥有八处房
产但总面积仅 2,511.57 平方米,折旧摊销金额较低。如 2016 年度管理费用率排名
前两名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岭南园林、铁汉生态,其当年计入管理费用的折旧摊销
金额分别为 1,113.03 万元、4,424.32 万元,而发行人当年计入管理费用的折旧摊销
金额仅为 114.86 万元。
C、发行人一贯采取较为严格的成本控制措施,使得办公费用及差旅费用均较
低,同时发行人尽可能减少了广告、交通及车辆使用等额外开支,因此使得报告
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金额较低而导致管理费用率偏低。
(2)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财务费用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类 别 2016 年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利息支出 622.75 1,227.66 1,340.84
减:利息收入 318.02 1,635.02 3,288.47
汇兑损益 - - -
其他 39.88 30.65 135.28
合 计 344.61 -376.71 -1,8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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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公司利息收入较高主要是因为公司根据以下各相关项目合同计提了当
期利息收入:2014 年公司根据泗洪洪泽湖国家湿地公园旅游工程合同计提项目利
息收入 1,984.38 万元、南通翠园绿地合同计提项目利息收入 408.28 万元以及镇江
新区景观工程合同计提利息收入 750.45 万元。2015 年及 2016 年公司利息收入下
降较多主要是因为随着以往承接支付利息项目完工,支付利息项目的数量下降。
2、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
(1)营业税金及附加
公司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为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及印花税。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的营业税金及附
加分别为 2,319.58 万元、3,041.72 万元和 528.02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20%、3.46%和 0.54%。2014 至 2015 年间,随着营业收入的逐年增长,营业税金
及附加也相应增加,2016 年公司税金及附加下降较多主要是因为受到营业税改增
值税影响。
(2)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
准备。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 2,032.56 万
元、2,861.18 万元和 727.44 万元。
(3)营业外收支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外收支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外收入 143.18 5.97 -
营业外支出 304.06 50.38 10.1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0.19 - 9.91
营业外收支净额 -160.87 -44.41 -10.14
公司营业外收支的金额较小,2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的营业
外收支净额分别为-10.14 万元、-44.41 万元和-160.88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
例分别为-0.06%、-0.21%和-0.74%。2015 年公司营业外收入中政府补贴为 3.95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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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主要为专利赞助和锡山区科技局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16 年公司营业外收入
中政府补贴为 142.78 万元,主要为直接融资奖励、专利赞助以及赣州市西部大开
发企业所得税优惠,营业外支出为 304.05 万元,主要为捐赠 110.00 万元以及应收
账款转让财务费用 193.56 万元。
(4)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所得税费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2,557.43 3,491.69 5,122.37
递延所得税费用 694.59 140.96 -883.09
合 计 3,252.02 3,632.65 4,239.28
实际税率 14.93% 19.37% 25.17%
报告期内,公司因取得高新企业税收优惠实际税率有所下降,所得税费用也
相应下降。
(五)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0.21 2.02 -9.91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
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 142.78 3.95 -
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
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 - -
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
- - -
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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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
- - -
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
- - -
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
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32.13 - -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
- - -
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
- - -
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03.87 -50.38 -0.2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所得税影响额 16.13 6.66 2.5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1.70 0.07 3.64
合 计 -124.31 -37.68 -3.97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3.97 万
元、-37.68 万元和-124.31 万元,占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0.03%、-0.25%和-0.67%,
对净利润的影响较小。
三、现金流量分析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8,899.47 56,503.33 20,324.54
收到的税费返还 40.38 -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912.13 30,425.29 8,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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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5,851.98 86,928.62 28,429.6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9,640.33 20,265.60 22,657.3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557.26 3,503.04 2,983.86
支付的各项税费 6,563.88 5,410.78 4,805.41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9,450.11 29,815.39 11,472.8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1,211.59 58,994.81 41,919.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640.39 27,933.81 -13,489.91
报告期内,“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和“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
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收到和支付的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报 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489.91 万元、
27,933.81 万元和 24,640.39 万元。以上现金流量的变化与本公司的业务特点和所施
工项目的具体情况密切相关。与生态景观行业中其他公司类似,公司施工合同约
定的工程款结算和款项支付进度通常滞后于实际完工进度,公司向发包方申请支
付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竣工结算款,通常受到监理和发包方等单位的内部审核流程、
结算周期等因素的影响,部分项目的工程结算时间可能较长,从而影响到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因此,公司 2014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表现为净流出。
2015 年度至 2016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出现较大改善,主
要原因为:第一,公司在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的同时,加快了工程结算的进度,
加大了应收账款的回收力度,使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有了一定的增长;第
二,公司与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关系,采用了更优化灵活的信用政策从而减少了
当期营业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第三,2013 年、2014 年承接的工程项目集中于 2015
年及 2016 年进入结算收款期;第四,公司承接多个 PPP 项目,充分发挥 PPP 项目
公司融资功能,提高了资金周转效率。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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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0.66 - 27.9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0.66 - 27.9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29.42 364.55 63.46
投资支付的现金 3,907.00 11,544.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359.8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36.42 11,908.55 423.2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85.76 -11,908.55 -395.34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
为-395.34 万元、-11,908.55 万元和-3,885.76 万元。
2014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处置子公司所产生。2015 年
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为购置办公场所及机器设备和对 PPP 项目公司
投资。2016 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为对 PPP 项目公司投资。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63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2,100.00 29,750.00 25,65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相关的现金 15,351.14 5,504.67 3,944.0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451.14 50,884.67 29,594.0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2,350.00 31,750.00 19,2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22.75 1,227.00 1,217.0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467.26 7,696.29 4,306.0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440.00 40,673.29 24,723.1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988.86 10,211.37 4,870.86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
为 4,870.86 万元、10,211.37 万元和-14,988.86 万元。2016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较多主要是因为公司因运营资金压力较小,所以减少了银行
借款,同时增加了大量为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做担保的保证金和定期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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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与净利润的比较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4,640.39 27,933.81 -13,489.91

净利润 18,533.81 15,122.54 12,601.98
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的
金额 -6,106.58 -12,811.27 26,091.89
其中:
存货增加占用的现金(减少以
“-”号填列) -4,081.98 -19,800.97 6,414.88
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占用的
现金(减少以“-”号填列) 7,905.65 41,680.69 47,895.05
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占用的
-7,726.26 -30,257.08 -25,535.81
现金(增加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准备 727.44 2,861.18 2,032.56
财务费用 622.75 1,227.00 1,340.84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694.59 140.96 -883.09
其他 - - -
2014 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 26,091.89 万元,尽管经营性
应付项目减少了现金占用 25,535.81 万元,但存货增加及经营性应收增加现金占用
分别为 6,414.88 万和 47,895.05 万元;2015 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净
利润 12,811.27 万元,主要是由于存货减少占用资金 19,800.97 万元和经营性应
收项目增加占用资金 41,680.69 万元,同时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占用资金 30,257.08
万元。2016 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净利润 6,106.58 万元,主要是由于
存货减少占用资金 4,081.98 万元和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占用资金 7,905.65 万元,
同时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占用资金 7,726.26 万元。
本报告期内,公司 2014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当期净利润,主
要与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公司业务规模和发展阶段相关。2015 年及 2016 年随着
公司加强收款、与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信用关系以及业务类型向 PPP 项目转移,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了明显上升,高于当期净利润。
(1)铺垫建设资金和收款周期较长属于生态景观的行业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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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生态景观行业的特点来看:
①首先,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企业通常先行支付施工人员工资、施工费用和材
料款,而收到发包方的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比例较低,使得施工企业项目规模迅
速扩张时,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流出将有所增加;尤其是个别项目由
于设计变更或拆迁等客观原因使得工程本身进度放缓,导致项目结算收款更为滞
后。
②其次,施工企业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按照经发包
方确认的工程结算金额确认应收账款,受发包方、监理公司等单位内部审核和付
款审批流程等因素的影响,一般情况下,发包方确认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需要
一定的时间,滞后于工程项目的实际完工进度。
③另外,对于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通常需要由当地审计局或审计局委派
的中介机构进行初审和复审,使得项目的竣工结算时间较长;
④最后,工程合同通常约定一定比例的工程质保金,因此销售商品、提供劳
务收到的现金通常小于同期营业收入的金额。
(2)生态景观企业的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普遍低于当期净利润
由于工程施工阶段垫付资金、工程回款周期较长以及按工程进度付款的项目
较少,在项目规模持续增长的条件下,生态景观行业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普遍低于当期净利润。
近三年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对比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公司简称
金额 与净利润之比 金额 与净利润之比 金额 与净利润之比
-30,349.
东方园林 156,796.83 113.53% 36,775.66 61.09% -46.85%
-66,869.3 -26,420.
棕榈股份 6,704.04 53.07% - -61.71%
4
-24,176.
铁汉生态 -62,744.79 -118.61% -5,690.02 -18.59% -98.92%
-40,055.9 -16,678.
普邦股份 -6,537.04 -60.98% -200.87% -41.9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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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公司简称
金额 与净利润之比 金额 与净利润之比 金额 与净利润之比
-27,378.7 -6,973.1
文科园林 7,709.18 55.23% -282.48% -77.35%
7
-13,732.7 -19,183.
岭南园林 -7,498.97 -28.71% -81.77% -163.95%
6
花王股份 3,053.56 42.44% 5,153.83 76.01% -7,875.25 -141.57%
乾景园林 7.28 0.09% 1,799.10 19.28% -5,111.59 -62.88%
农尚环境 970.48 19.06% 523.90 11.03% -1,066.18 -24.98%
美尚生态 -18,440.48 -88.27% -14,320.18 -129.71% 75.46 0.70%
平均值 8,002.01 -1.32% -12,379.45 -60.67% -13,776.01 -71.94%
中值 488.88 9.58% -9,711.39 -18.59% -12,276.75 -62.30%
东珠景观 24,640.39 132.95% 27,933.81 172.55% -13,489.91 -103.82%
数据来源:各公司定期报告和/或招股说明书
注 1:棕榈股份 2015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均为负数,两数的比例没有参
考意义,故此处未添加棕榈股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
从上表可以看出,2014 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平均
数为负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平均值均低于同期净利润平均值,因此 2014 年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当期净利润符合生态景观行业的特点。2015 年及
2016 年公司承接项目收款情况较好,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3)公司业务重心向生态湿地类型转移
随着公司业务重心向生态湿地类型项目转,项目规模扩大的同时项目结算周
期也有所延长,对公司的现金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 2013 年公司承接了较多
施工周期较长、结算速度较慢的大型工程,公司 2013 年及 2014 年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较少,但随着公司业务类型转变的顺利推进以及完工工程陆续进入收款
期,公司 2015 年及 2016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有了较大改善。
(4)公司最近三年的现金流状况
2014 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3 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有所
改善,从-22,750.87 万元上升到-13,489.91 万元。2015 年及 2016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
量净额分别为 27,933.81 万元和 24,640.39 万元,较 2014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有明显改善,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趋于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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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目前资产负债率合理,获得工商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华夏
银行、兴业银行及中信银行多个银行的大金额授信,降低了因资金短缺影响正常
生产经营的风险
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率为 49.47%,处于合理区间;同时
公司获得了前述银行的授信额度合计约 4.3 亿元,尚未使用额度约为 23,455.00 万
元。在公司急需流动资金时,可以及时获得银行贷款的支持,降低了因资金短缺
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风险。
(6)公司对改善资金周转的针对性措施
① 形成完善的工程管理制度,落实工程管理中心下属各部门的具体责任,成
立高效严格的监管部门,建立投标前工程评估机制,甄选利润率高、收款有保障
的大型工程项目;
② 修订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将应收账款回收情况添加到考核制度中,把催收
责任落实到个人、应收账款监控和分析情况落实到相应交易对手,加强工程竣工
结算管理工作,安排专人积极配合甲方验收审计工作,按合同规定对收款进行严
格的监督和指导控制,加强工程质量控制,保证工程施工的进度和质量,杜绝出
现因自身工程质量或进度原因影响验收审计的情况。
③ 业务重心向 PPP 类型项目转移,充分发挥 PPP 模式的特点,借助 PPP 项
目公司积极引入社会资金,提高资金运转效率,有效减缓公司现金流压力。
综上分析,公司 2013 年、2014 年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低于同期净利润主要是园
林绿化行业特点及公司所承接单个项目规模快速增长所致,属正常情形。同时,
公司针对此情形,积极加强应收账款回收管理、大力发展 PPP 项目并拓展融资渠
道,不断增强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回收和融资能力,可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
正常开展,使得 2015 年及 2016 年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有了明显好转。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无重大资本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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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求量
除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而产生的未来资本性支出外,公司目前不存在重大资本
性支出计划。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
运用”相关内容
五、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对公司的影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
事项。
六、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未来趋势分析
(一)财务状况未来趋势
生态景观行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密不可分,目前由于经济处于转型期,
国民经济增速有所减缓,但整体看来国民经济增长速度仍然处于合理区间,并将
在经济转型成功后再次迎来新的增长,同样,生态景观行业也将搭上国家推广智
慧城市、海绵城市的顺风车,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一方面,国家建设资源节约
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政策导向,将极大地促进生态景观行业的快速发展,党的
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
大计,将生态环保建设提升到了未来发展重要的方向。“十八大”后关于生态建
设的规划与政策正在陆续推出,生态修复行业进入以生态建设为主导的新一轮高
速发展;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进一步深化,
居住环境和生态治理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住建部发布了《关于促进城市园林绿
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城市园林绿化的发展目标:到 2020 年,
全国设市城市要对照《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完成等级评定工作,达到国家Ⅱ
级标准,其中已获得命名的国家园林城市要达到国家Ⅰ级标准。意见认为,促进
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性,要积极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人们对环保的重视以及对居住环境要求的提高使得生态湿地、公园广场等园林绿
化行业的细分领域产生了巨大的市场需求。公司凭借较强的综合优势,提前布局
生态湿地领域,抓住了国家大力提倡生态修复的机遇,将进入快速发展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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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注重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开发,扩大苗木基地种植面积,进一步发挥
生态景观完整产业链的协同效应。同时,公司将继续积极开拓全国主要城市生态
景观市场,通过承接建设更多的精品优质工程,保持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并进
一步做大做强。
随着生态景观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营业收入和盈利水平仍将保持稳定
增长,总资产规模和净资产规模亦将持续增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
司将获得充足的资金,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资产规模,降低资产负债率,使资
本结构更加合理。
(二)盈利能力未来趋势
在生态景观行业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公司近年来的营业收入保持着稳定
的增长速度并保持了较强的盈利能力。公司承继了江南园林的造园手法,凭借专
业的施工工艺和高水平的工程质量,在华东地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同
时,公司也取得省外客户的认可,顺利的开拓了华中地区市场。可以预期,在生
态景观行业整体向好的背景下,公司未来业绩将稳定增长。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大幅上升,尽管公司的营业
收入和净利润仍将保持持续增长,但在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将被摊
薄。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公司工程施工营运资金将得以扩充,为公司
扩大业务规模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绿化苗木基地和园林景观设计院项目实施后,
本公司集苗木、设计、施工、养护为一体的园林绿化产业链将进一步完善,盈利
能力将继续上升,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也将稳步提高。同时随着公司的上市,
公司各项制度将得到进一步的完善,组织结构也将得到进一步的优化,为公司整
体的盈利能力提升打下坚实的基础。
七、股东未来分红回报分析
为了明确本次发行后对新老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草
案)》中关于股利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
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通过广泛征求股东意见、结合公司
所处行业特点、本身资金需求情况以及长期发展规划进行综合分析,制定了《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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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并由 2015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
下:
(一)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
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征求和听取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要求和意愿,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
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因素,
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上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对投资者
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股利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并藉此保持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订原则
1、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将采取现金、股票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
式分配股票股利,并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2、本公司的利润
分配政策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3、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战略需要的前提下,
公司优先选择现金分红方式,并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
保证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三)公司未来三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利润分
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原则上每
年至少进行一次年度股利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在有关法规允许情况下根据公司
的盈利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在满足公司正常的资金需
求、并有足够现金用于股利支付的情况下,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具体分
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需要拟定,并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为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
实现可分配利润的 10%,最近三年以现金的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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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在确保以足额现金利润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根
据发展需要,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分配股票股利的方式回报投资者。
3、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
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
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公司接受
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4、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的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四)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及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
一次具体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
部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
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确保调整后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不违反利润分配政策
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并经独立董事
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
八、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发行人拟采取的措施
(一)本次发行对发行人每股收益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5,69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22,760 万股。鉴于
公司主营业务生态景观行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密不可分,且目前国民经济处
于转型期,增速有所减缓,公司审慎的预估公司 2017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6 年度增幅不超过 10%。假设本次发行于 2017 年
末之前实施完毕,则预计 2017 年度公司每股收益较 2016 年将有所摊薄。(注:上
述假设分析及每股收益测算不构成发行人盈利预测,公司将不承担投资者根据上
述分析进行投资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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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主要用于补充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
金项目、珍稀苗木基地改造项目、购置生态景观工程施工设备项目、生态与湿地
环境修复研发能力提升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对公司现有业务体系的巩
固和完善,并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完善
业务布局、提高研发能力,为公司未来利润增长奠定坚实的基础。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之“三、募集资金具体用途”之“(一)补充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项
目”、“(二)珍稀苗木基地改造项目”、“(三)购置生态景观工程施工设备
项目”及“(四)生态与湿地环境修复研发能力提升项目”部分相关内容。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
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苗木种植、生态景观设计、生态景观工程施工、园林养
护等生态景观全产业链业务。其中,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务为公司收入和利润的
主要来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有利于夯实公司在
生态景观全产业链各业务环节的基础,提升公司在生态景观领域内的综合实力,
加强各项业务之间的协同效应。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项目将提升
公司的自有资金实力,为公司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务快速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
持;珍稀苗木基地改造项目有利于为公司生态景观工程施工项目提供稳定的苗木
供应来源;购置生态景观工程施工设备项目将采购生态湿地工程施工所需的一些
大型设备,提高公司生态湿地的业务承揽、承做能力,保证公司生态湿地施工业
务的顺利进行,防范公司未来在生态湿地工程施工时可能面临的大型施工设备供
应不足的局面;生态与湿地环境修复研发能力提升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生态与
湿地环境修复研发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生态与湿地研发、施工一体化的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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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大幅提升公司生态景观工程的施工能力,有效带动公司
全产业链业务格局的快速发展,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
综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符合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发展方向及战略目标,
是对公司现有业务体系的发展和完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实力,
为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发行人将根据项目投资进展合理配置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所需的管理人员、采购人员、施工人员、研发设计等相关人员。发行人已
经建立了完善的人员培训计划,募投项目所需的工作人员均须培训合格后才能正
式开展工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的管理及主要技术人员将以内部培养为
主,其他工作人员将从外部招聘,以确保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
发行人拥有园林绿化一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园林古建筑工程
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旅游规划设计乙级资质。公司核心资质等级高,其他各项资
质覆盖范围广,有利于公司承接大型综合性生态景观工程。
发行人是少数拥有自己核心技术与专业研发团队的生态景观企业之一,一直
以来专注于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技术的研发及其实际应用,通过自主研发、与其
他机构合作、授权等方式掌握了生态修复领域的核心技术。在生态修复领域,公
司目前取得的专利有 6 项,已经受理的专利有 4 项,在景观建设领域,公司取得
的有 16 项,已经受理的有 11 项。
公司积极通过与业内科研院所的合作提升自己技术水平、攻克技术难题。公
司与中国林业科学院签署了《产学研全面合作框架协议》,主要由中国林科院为
公司在特色花卉苗木引进与新技术推广、精品园林景观设计建设和相关人才培养
等方面提供全方位帮助;公司与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开展合作,主要在
湿地保护方面进行技术合作;公司与中国林科院亚热带林业实验中心开展合作,
进行园林植物研发方面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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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业主方需求的提升,生态景观建设行业呈现出明显的规模化、综合化趋
势。从项目规模看,大型综合性项目具有明显的规模效应,对公司的盈利能力、
行业地位均有重要影响,因此拓展大型综合性项目成为业内优秀企业的发展重点。
发行人凭借多年的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领域的积累,在施工经验、项目管理、技
术应用等方面均拥有较强的竞争力。发行人先后被评为“全国工程建设典范企
业”、“建筑业优秀企业”、“全国质量安全信誉 AAA 级优秀施工企业”、“中
国园林施工 50 强”并于 2015 年成功当选“中国湿地保护协会副会长”单位。公
司凭借自身优秀的设计能力,出色的施工质量获得了良好的口碑,为未来业务发
展提供了保障。
(四)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苗木种植、生态景观设计、生态景观工程施工、园林养
护等生态景观全产业链业务。发行人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与积淀,凭借着良好的诚
信度、专业的服务、优质的工程质量和较强的运营管理能力,树立了良好的品牌
形象。发行人所承建的多个生态景观工程项目获得了全国园林绿化优质工程金奖、
2014 年度园林绿化优良工程奖、第五届国际园林设计大赛荣誉证书、河南省市政
公用(园林)优良工程、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等一系列行业殊荣。发行
人先后被中国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协会、全国高科技建筑建材产业化委员会信用工
作专业委员会、中国工程建设行业协会评为全国质量安全信誉 AAA 级优秀施工企
业、全国质量安全管理优秀施工企业、全国工程建设典范企业、全国优秀园林绿
化十强施工企业、全国园林绿化行业龙头企业、全国园林绿化行业最具发展潜力
企业、2014 年度全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 50 强、2015 年度全国园林绿化优秀施工
企业,综合竞争力在国内园林绿化行业名列前茅。
近年来发行人保持持续发展态势,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2014、2015 年及 2016
年,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72,573.02 万元、87,874.29 万元和 97,959.68 万元,
2015 年和 2016 年分别比上年增长 21.08%和 11.48%,复合年均增长率为 16.1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2,588.62 万元、15,124.01 万元及 18,523.34
万元,2014 年至 2016 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 21.3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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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8.65%、17.58%及 16.53%,体现出良好的业务成长性。
2016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 97,959.6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8,523.34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16.53%。
2、面临的主要风险
发行人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详见发行人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
因素”。
3、改进措施
本次公开发行结束、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总股本亦相
应增加,从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为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
薄的风险,提高未来回报能力,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提高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和
回报能力:
(1)积极稳妥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告,从中长期来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较高的投资回报率,若募集资
金项目能按时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帮助公司拓展业务,显著提升中长期的盈利能
力及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募集资金未到位前,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从而提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率和财务回报。
(2)提高营运资金规模和运营效率。公司将进一步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应对
行业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同时积极把握行业内的并购机会以使公司跨越
式发展,保证公司长期的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并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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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挂钩。
此外,公司董事会将制定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方案,在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的情形下,持续履行其在就摊薄即期回报做
出的承诺,促使董事会制定符合前述承诺的现金分红方案,并将在董事会表决相
关议案时投赞成票,从而通过现金分红方式持续回报股东。
公司制定的上述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
事项的履行情况。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2017 年 1-3 月财务报表主要数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审阅了公司 2017 年 1-3 月财务报表,包括
2017 年 3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 年 1-3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
表,2017 年 1-3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信
会师报字[2017]第 ZB11783 号”审阅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阅意见摘录如下:
“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阅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阅报告,公司 2017 年 1-3 月主要财务数据(合并
口径)及其变动情况如下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3.31 2016.12.31
流动资产 200,248.61 198,861.52
非流动资产 43,585.47 43,39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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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243,834.08 242,259.59
流动负债 116,984.07 119,840.68
负债合计 116,984.07 119,840.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26,514.75 122,074.99
所有者权益 126,850.01 122,418.92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23,913.85 12,206.43
营业利润 5,233.31 1,965.13
利润总额 5,204.83 1,662.56
净利润 4,431.09 1,416.2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439.76 1,440.46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 1-3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89.95 1,359.1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93 -3.8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63.84 -9,352.7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777.18 -7,997.47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情况良好,2017 年 1-3 月,公司实现的营
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分别为 23,913.85 万元和 5,233.3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分别为
95.91%和 166.31%。2017 年 1-3 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439.7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08.22%。2017 年 1-3 月,公司收入及利润增长较快主要是
由于公司承接的淮安市白马湖湿地公园项目、杭州钱江世纪城沿江公园 PPP 项目
及梁山县龟山河综合治理 PPP 项目三个 PPP 项目毛利率较高,且 2017 年 1-3 月淮
安市白马湖湿地公园项目及梁山县龟山河综合治理 PPP 项目已进入全面施工阶段,
杭州钱江世纪城沿江公园 PPP 项目进入最后工程收尾阶段,上述项目施工进度较
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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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从事苗木种植、生态景观设计、生态修复与景观工程建设、景观养
护等生态景观全产业链业务。公司生态景观工程业务主要包括生态湿地修复、地
产景观工程、公园广场景观工程、市政道路景观工程,是公司收入和利润的主要
来源。总体上,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间,公司经营模式,
施工成本,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
重大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
公司经营状况不存在重大不利因素,审计截止日后经营业绩不存在较前期出现下
滑的迹象。
(三)2017 年 1-6 月未经审计、审阅的预计经营情况
结合公司在手订单及实际经营情况,公司预计 2017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53,500.00 万元,较 2016 年 1-6 月同比增长 15.20%,预计 2017 年 1-6 月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9,567.49 万元,较 2016 年 1-6 月同比增长 8.84%,预计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9,591.70 万元,较 2016 年 1-6
月同比增长 6.43%。(前述财务数据不代表发行人所做的盈利预测)
公司预计 2017 年 1-6 月不存在业绩大幅下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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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本业务发展目标是发行人在当前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下,对可预见的未来作
出的计划和安排。不应排除发行人根据经营实际状况和经济发展形势对本业务发
展目标进行调整的可能性。
一、公司发展战略
(一)经营宗旨
公司以“创造精品服务社会,奉献自我美化人间”为发展理念,抓住国家持
续加大环境保护与治理投入的机遇,专注于生态环境与景观建设业务,致力于为
中国的城市化发展,创建更加和谐、自然、低碳的人居环境提供生态环境与景观
建设服务,为国家生态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做出贡献,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同
时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
(二)发展战略
随着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生态文明战略思想和质量总体改善战略目标的确
立,凸显了环境保护在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奠定了新阶段环
境保护工作的方向。公司将积极响应国家“十三五”规划关于实施山水林田湖生
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的号召,不断完善苗木种植、生态景观设计、生态修复与景观
工程建设、景观养护一体化的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全产业链业务格局,重点开拓
以生态湿地领域为主的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业务板块,持续提升设计能力、研发
能力,通过设计能力与研发能力的持续领先推动公司发展,不断深化公司内部管
理和企业文化建设,提升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和品牌优势,致力于发展成为中国生
态环境与景观建设行业综合实力最强的企业之一。
(三)经营目标
未来三年,公司将紧紧围绕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全产业链的业务格局,继续
保持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工程施工业务的快速发展,大力发展生态景观设计业务,
扩大研发团队提高实力业务,将东珠景观设计研究院和中林东珠设计院建成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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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生态景观设计研究院,同时,通过加强苗木基地建设,升级
改造现有苗木基地夯实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全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实现公司生态
修复与景观建设各项业务的协同发展,确保公司各项要素资源能满足公司的发展
要求,不断加强公司在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
二、公司当年和未来两年的发展计划
(一)产业发展计划
在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产业发展方面,公司将坚持以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工
程施工为核心,进一步拓展生态景观设计,提升生态修复研发能力,加速苗木基
地的升级,循序渐进发展景观养护业务,夯实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全产业链的各
个环节,实现公司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各项业务的协同发展。
1、提高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比重,实现设计和施工的良性互动
一个优秀的生态景观项目必然是设计与施工密切配合的结果,设计、施工团
队加强协调配合,有利于工程项目进度安排的统筹调度和协同指挥,更好地将设
计理念和工程施工相结合,实现生态景观项目风格的和谐统一,创造景观精品工
程,提升客户的满意程度。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承接的大型项目逐步增加,
设计施工一体化将显得尤为重要。
公司既可以通过施工业务的发展带动设计水平的不断提高;又可以通过大力
发展设计业务,为施工业务提供技术支持;两者相辅相成,以此保证施工项目达
到较高的质量水平和艺术水准。并通过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经验积累,实现
设计、施工业务之间良好的互动作用。
2、升级苗木基地,实现对施工业务的支持
苗木基地的建设投资金额大,回收期相对较长,但对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务
起到不可低估的支持作用。因此,公司将以上市为契机,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升
级现有苗木基地,根据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对苗木品种、规格的需求,合理安排
苗木的种植结构,兼顾工程项目自用苗木需求和苗木价值最大化,为公司工程项
目提供苗木供应保障,同时保证苗木基地建设投资产生较高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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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力拓展生态湿地工程项目
湿地是地球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森林、海洋一起并称为全球三大生
态系统,具有一系列不可替代的作用。城市生态湿地的建设和自然湿地修复与一
般城市园林建设在水循环、土壤处理、植物配置、微生物结构、生态动物链、污
水处理等方面在技术上有很大差异,湿地项目的艺术效果也具有较高的独特性。
近年来,各地政府及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生态湿地的保护工作,许多城市都制定了
城市湿地公园的建设规划。在此机遇下,公司将继续致力于生态湿地的建造,积
极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人工湿地建设管理模式,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4、借力 PPP 项目模式寻找新赢利点
目前政府大力推广 PPP 模式,公司将借此机会承接更多 PPP 项目。PPP 模
式利用多重多方协议形式规范各方风险分配,确保合作资本方的地位平等与利益
诉求,契约形式更加完备。政府从原有债务方转变为权益方,立场变化使其更加
积极,行政资源和补偿机制会更加向项目倾斜,以保证项目稳定的现金流,从而
使公司产生一个新的赢利点。
(二)技术开发和创新计划
1、加大对生态湿地工程相关技术的研究
公司将深化与中国林科院湿地研究所的合作,加大在湿地水质改善、湿地物
种多样性及生态平衡、湿地植物与景观设计应用等方面的研究,提升公司在生态
湿地工程设计、施工上的技术水平。
2、引进、培育新的苗木品种
在苗木种植方面,公司将利用自身的苗木种植经验,并结合与科研院所的合
作,在募投项目实施后,引进、应用新的苗木品种和栽培技术,在彩色树种、嫁
接品种、苗木驯化等方面取得新的技术突破,使公司苗木产品满足各种不同类型
的园林绿化工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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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才引进及培养计划
针对行业内人才数量相对较少的客观情况,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各种人才
的培养、引进,从社会上吸引技术和管理人才的同时注重对内部技术和管理人才
的挖掘和培养,注重对员工长期提供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以此增强公司的人才团
队优势,培养综合性应用人才。
公司将不断完善奖励制度,鼓励员工通过各种方式提高业务技能,选派优秀
员工参加公司与中国林科院合作举办的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班,提升专
业理论水平,弥补公司因业务快速扩张而产生的专业人才缺口。公司将在适当的
时机推出股权激励计划,以此奖励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实现员工职业生
涯规划与企业发展的有机结合,取得企业与员工双赢局面。公司将加强与林业领
域具有较强优势的高等学校合作,通过专场人才招聘会、设立专项奖学金等方式,
提高公司在高校人才中的影响力,吸引高校优秀毕业生加盟,为公司业务团队的
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四)管理体制变革和企业文化建设计划
在未来五年内,公司将处于一个新的业务快速扩张和发展的阶段,无论是公
司的经营地域、业务范围、人员规模等,与现在相比都将有很大的发展,由此对
公司的内部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公司将本着管理“制度化、程序化、规
范化”的原则,全面提升企业执行力,培养并要求员工提高“团队意识、效率意
识、服务意识、学习意识”,在质量管理和服务管理上实现“标准化、效率化、
人性化”,鼓励“经营、技术、模式”的创新,使公司整体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下
处于不败之地。
在企业文化建设方面,公司将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员工学习企业文化的有关理
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就企业文化建设的核心内涵向员工进行宣讲,增强企业文化
的吸引力,使全体员工积极参与企业文化建设,投身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实践。
(五)融资及收购兼并计划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严格按计划投入募投项目,加
快产业布局,力争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公司将保持并深化与银行长期友好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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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关系,获得持续的银行信贷支持。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上市后形成了较全面
的融资平台,公司将视业务发展的需要,发挥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选择有利于
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融资方式来筹集资金,充分发挥财务杠杆和资本市场的融
资功能,保持稳健的资产负债结构,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公
司将重视股东现金回报,形成融资与分红的良性循环。
公司将在资金实力、管理水平、企业文化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本着对公司、
股东有利的原则,主动寻求与公司主业发展相关的企业作为收购、兼并对象,实
现对外投资和兼并收购,使公司主营业务得到快速发展壮大,加快产业的整合。
三、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1、国家政治、经济政策以及社会环境处于正常发展状态,宏观经济形势基本
稳定,没有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外界因素。
2、国家对园林绿化行业的产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市场发展处于正常状
态,无重大市场突变情况。
3、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与上市工作进展顺利,募集资金及时到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如期实施,并正常运行。
4、公司的经营团队无重大变化,人才引进工作能按计划进行。
5、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实施上述计划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资金来源渠道单一
实施苗木基地升级、大规模业务扩张、扩大市场份额、技术升级和研发能力
提升等发展计划,对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次发行将为本公司上述业务目标
的实现提供资金保证,创立新的融资平台,有力支持上述业务发展目标的实现。
(二)人才短缺和管理能力的提升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及业务发展目标,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尤其是募
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在实现较快扩张、工程施工业务量快速增长的情况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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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设计、技术、项目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人才引进、培养、新老衔接等方面
的问题也将日益突出。如何完善管理模式以适应公司业务快速扩张以及通过合理
的人才激励机制吸引优秀的技术人才、设计人才和管理人才将是公司必须面临的
主要困难。如果公司不能在人才管理上形成完善、科学的管理机制,将会对计划
实施的效果造成一定的影响。
五、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的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是相辅相成的。公司现有业务是公司经营发
展规划的基础,是实现业务发展计划的前提;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则是对公司现有
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和深化。
公司现有业务包括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工程施工、生态景观设计、苗木种植
以及景观养护等。上述业务发展计划是现有主营业务基础上结合行业发展趋势的
有序延伸和规模化扩张,充分利用了公司现有的技术条件、人力资源、管理经验
和客户基础等资源,发挥了现有的管理、营销等优势。上述计划的实施将为公司
进一步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从总体上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实现上述业务发展目标的作用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实现公司业务发展目标具有关键作用,主要表现在:
1、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将提升公司的自有资金实力,为公司生态修复与景观建
设工程施工业务快速扩张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2、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将用于升级公司现有苗木基地,为公司生态修复与景观
建设工程施工提供稳定的苗木供应,降低业务快速扩张可能面临的部分苗木供应
紧张的风险;
3、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将用于购买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工程施工业务所需要的
机器设备,缓解公司在大型生态景观工程施工时面临的施工设备供应不足的局面;
4、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将大幅提升本公司的生态修复研发计能力,提升公司的
市场竞争优势,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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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上,通过本次发行,公司的资金实力及市场竞争力将得到大幅增强,公
司的社会知名度、市场影响力和市场形象将迅速提升,并为公司业务发展拓展了
持续、稳定的融资渠道,能够有力地保障公司业务发展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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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
第三届第二次董事会、201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公开发行 5,69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
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项目名称
号 需求量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补充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务营运
1 78,000.00 根据工程施工业务所需使用该笔资金
资金项目
2 珍稀苗木基地改造项目 5,631.13 3,749.64 1,881.49 -
3 购置生态景观工程施工设备项目 5,082.08 5,082.08 - -
生态与湿地环境修复研发能力提
4 4,988.08 4,988.08 - -
升项目
合 计 93,701.29 - -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情况,暂以自有资金或
负债的形式筹集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若实际募
集资金额不能满足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则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有
资金或银行贷款补足。
补充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项目与购置生态景观工程施工设备项目
均不需要履行项目备案和环评程序。珍稀苗木基地改造项目已经江西省赣州市兴
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兴发改字[2015]135 号文予以备案,并已取得江西省赣州市
兴国县环境保护局兴环评函[2015]130 号环评批复。生态与湿地环境修复研发能力
提升项目已经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锡山发改备[2015]第 97 号文予以
备案,并已获得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环保局备案。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在相关部门备案,取
得环评批复以及林权证等相关文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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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建立了募集资金专项
存储制度。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专
款专用。
2015 年、2016 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87,874.29 万元、97,959.68 万元,报
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 243,741.91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 93,701.29
万元,与公司经营规模相适应。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72,573.02 万元、87,874.29 万元和 97,959.68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12,601.98 万元、15,122.54 万元和 18,533.81 万元,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489.91 万元、27,933.81 万元和 24,640.39 万元。
公司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现金流逐渐改善,各项财务指标良好,与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适应。
公司所执行的项目曾多次获得各项荣誉,核心技术人员长期从事生态景观工
程业务,对行业有着深刻的理解。目前,公司已取得专利 21 项,正在申请的专利
15 项。良好的技术基础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
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
能力相适应。
公司管理层长期从事生态景观方面的业务,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近年来,
公司承接了许多大型项目,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管理方面的能力。同时,公司建立
了合理、有效的管理架构,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围绕主业展开,项目的实施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
对发行人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从事生态景观设计、生态景观工程施工、苗木种植、园林养护等生态景
观全产业链业务。其中,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务为公司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有利于夯实公司在生态景观全
产业链各业务环节的基础,提升公司在生态景观领域内的综合实力,加强各项业
务之间的协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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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项目将提升
公司的自有资金实力,为公司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务快速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
持;珍稀苗木基地改造项目有利于为公司生态景观工程施工项目提供稳定的苗木
供应来源;购置生态景观工程施工设备项目将采购生态湿地工程施工所需的一些
大型设备,提高公司生态湿地的业务承揽、承做能力,保证公司生态湿地施工业
务的顺利进行,防范公司未来在生态湿地工程施工时可能面临的大型施工设备供
应不足的局面;生态与湿地环境修复研发能力提升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生态与
湿地环境修复研发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生态与湿地研发、施工一体化的产业链。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大幅提升公司生态景观工程的施工能力,有效带动公司
全产业链业务格局的快速发展,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补充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项目
1、项目背景
公司主要从事苗木种植、生态景观设计、生态景观工程施工、园林养护等生
态景观全产业链业务。其中,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务为公司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
源。生态景观工程施工属于建筑工程业务,其业务流程及结算方式与其他建筑工
程类似,建筑工程业普遍存在施工企业不同程度铺垫建设资金的情况。随着公司
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运营资金的需求将日益提高。
目前,公司主要通过商业信用、银行借款及项目回款等方式解决营运资金需
求问题。但是,从长期来看,单纯依赖于上述方式难以满足公司持续、快速的业
务增长需求。因此,通过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中的 50,000 万
元用于补充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务的运营资金,从而为保证公司快速发展奠定良
好的基础。
2、补充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的必要性
(1)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务具有资金密集型产业的特征
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务的各个环节和阶段都需要占用营运资金支持,通常情
况下,生态景观工程企业在生态景观工程项目投标阶段需要向招标方支付投标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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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金,中标后则要支付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约定进度完成后,须由发包方审核确
认后,方能取得项目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后,需经过竣工验收、结算审计后才
能与发包方进行全部工程款的结算,且部分款项需留作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
支付,导致生态景观工程企业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占用了大量运营资金。近年来生
态景观工程项目大型化趋势明显,BT 模式也经常为业主方采用,对施工方的资金
实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另外,随着生态景观行业的发展及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务
国内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资金实力已成为国内生态景观施工企业承揽项目和实
施运作的重要条件之一。上述客观情况决定了生态景观行业具有资金密集型的特
征,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决定了公司承建工程项目的能力和规模。公司近几年的
快速发展对资金实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不能妥善解决,资金不足将成为制约
公司业务发展的主要瓶颈。
(2)资金实力体现了公司的竞争能力
在生态景观行业中,资金实力成为影响生态景观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之一。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除了技术、价格和管理水平外,施工方的资产
规模、资金实力、融资能力也成为体现公司竞争力的重要方面,成为政府或业主
衡量施工方实力的关键指标之一。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企业必须满足政府或业主对
施工方资金实力的要求,才能提高项目承揽的成功率。
(3)扩大营运资金规模是公司业务发展的内在需求
近年来,公司业务处于稳定发展阶段,营业收入规模较大,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 72,573.02 万元、87,874.29 万元和 97,959.68 万元。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和综合实力的增强,公司同时参与投标的项目数量越来
越多,中标项目的数量及平均规模也有上升趋势,相应地增加了对工程项目营运
资金的需求。
公司已签订多个在执行及未开工的生态景观工程项目,分布于浙江、江苏、
山东、河南、福建、北京、河北等地。未来几年,公司业务还将持续稳定快速的
发展,公司迫切需要补充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以支持业务的快速发展。
(4)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企业融资渠道有限,限制了公司的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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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景观行业的特点决定了公司属于典型的“轻资产”结构,流动资产比重
较高。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0.69%。由于固定资产比
例较低,公司通过资产抵押方式从银行取得贷款融资的规模有限,公司主要采取
保证贷款、应收账款保理等方式进行银行信贷融资,但采取这些方式进行融资的
规模亦受到保证方综合实力、应收账款规模等因素的影响,难以充分满足公司快
速发展的资金需求。
综上,公司通过募集资金补充生态景观工程施工所需营运资金,可以解决公
司快速发展过程中的营运资金短缺问题,增加公司业务承揽能力和项目执行能力,
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并为股东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
本项目资金将存储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专款专用。根据未来三年内,公司
营运资金的管理将按工程业务在投标阶段对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需求,施
工阶段对工程周转资金的需求等来进行安排,逐步分期投入。
营运资金到位后,公司货币资金将有所增加,流动性将有所提高,偿债能力
有所增强,有助于公司减少负债融资,减少财务费用,优化财务结构。
营运资金与公司主营业务息息相关。生态景观是资金驱动型行业,资金是公
司承接项目的一个重要因素,同时也是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瓶颈。业务实施过程中,
需要大量营运资金。因此,本次补充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将进一步促
进公司承接和运作大型项目的能力。
3、补充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的可行性
(1)公司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务未来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
根据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部分的分析,生态景观行业在一系
列利好因素的影响下,将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同时,随着公司生态景观产业
链的不断完善,跨区域市场战略逐步显现成效,公司未来几年生态景观工程施工
业务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
(2)公司的项目管理能力及人才储备能够适应业务快速扩张的需要
公司在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务方面已经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形成了
较强的大型项目工程管理能力。同时,公司全产业链经营模式,有利于公司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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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质量、进度的把控,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项目管理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
升。另外,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专业人才的选、用、育、留等方面已经形成
了一套科学有效的人才观念,拥有了一支熟练掌握行业技能的一线项目队伍和具
备敏锐商业嗅觉的专业营销队伍。公司将进一步通过加大人才的内部培养和外部
引进力度,为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提供充足的人才储备。
(3)公司业务资质齐全,行业知名度较高
近年来,公司所承建的一些生态景观工程项目获得了无锡市“太湖杯”优质
工程奖和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全国生态景观优质工程金奖等一系列行
业殊荣,施工质量可靠,行业知名度较高。并先后获得“全国质量安全信誉 AAA
级优秀施工企业、全国质量安全管理优秀施工企业、全国工程建设典范企业、全
国优秀园林绿化十强施工企业、全国园林绿化行业龙头企业、全国园林绿化行业
最具发展潜力企业、2015 年度全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 50 强”等荣誉,综合竞争力
在国内生态景观行业名列前茅。
综上所述,公司作为生态景观行业的企业,综合实力较强,具有良好的项目
管理能力和人才储备,公司的项目经验、管理基础和业务快速发展趋势保证了利
用募集资金补充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项目的可行性。
4、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需求分析
(1)当前工程施工业务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工程施工业务实际占用的营运资金情况如下表
所示:
单位:万元
工程营运资金
项目 账面余额 备注
占用金额
货币资金 43,841.44 7,405.00 履约保函、票据保证金占款
客户开具给公司的未到期的
应收票据 1,120.00 1,120.00
票据余额
应收账款 86,745.17 86,745.17 已结算尚未收到的工程款
公司的工程施工相关投标保
其他应收款 3,847.57 3,847.57
证金余额及其他往来款
公司已完工未结算工程量、少
存货 63,204.94 63,204.94
量周转材料及工程备用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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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营运资金
项目 账面余额 备注
占用金额
小计(1) 198,759.12 162,322.68 -
应付票据 10,714.93 10,714.93 与工程相关的应付票据余额
应付账款 86,296.83 87,897.08 与工程相关的应付账款
小计(2) 97,011.76 98,612.01 -
工程营运经营资金占用
101,747.36 65,310.92 -
(1)-(2)
注:报告期内预收账款、预付账款较少,测算过程均予以剔除
由上表可见,2016 年末,公司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务占用的营运资金为
65,310.92 万元。
(2)未来三年营运资金需求预测
基本假设:
① 未来三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30%、25%、25%
生态景观是一个资金驱动型行业,资本实力是该行业内公司在承揽项目过程
中的一个重要考核指标,同时也是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一个掣肘因素,工程施工过
程中,资金被大量占用是该行业的一个显著特征。资金既是业务发展的瓶颈,也
是业务扩张的重要驱动因素。因此,该指标往往成为该行业公司发展的一个重要
分水岭,同行业公司在上市筹到营运资金之后收入增长往往较上市之前快。
报告期内,生态湿地业务占比呈上升趋势,2016 年,该项业务占公司收入的
比重达 74.36%。未来公司业务将继续朝生态湿地方向发展,生态湿地收入将是公
司业绩增长的主要动力。因此,未来三年营运资金缺口主要源于生态湿地业务。
近三年,生态湿地业务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47.96%,假设未来三年公司收入增长率
为 30%、25%、25%。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E 2018E 2019E
营业收入 127,347.58 159,184.48 198,980.60
②未来公司各项保证金等资金占用情况(比例、占用期限)与报告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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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务的营运资金占用主要体现在投标阶段对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占用,施工阶段的工程周转资金的占用以及工程完工后的质保金的
占用三个方面。
(a)投标保证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生态景观工程企业在工程承接过程中往往需要提供各
类工程担保,包括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保函等。投标保证金用于约束投标人
在投标时严格遵守投标规定,保证金比例约为 5%,冻结时间一般为 2-4 个月左右。
投标保证金平均占用期为 3 个月,公司平均中标率在 20%左右
投标保证金=营业收入/中标率*保证金比例*占用期权重
(b)履约保证金
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文件中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中标
人应当提交,公司从事的项目通常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于保证承
包方履行合同职责和义务,此项保证金一般为合同金额的 10%,通常在合同签订
后支付,待项目竣工验收或质量保证期满后退还。根据公司以往的经验,履约保
证金平均冻结期在 12 个月左右,保证金比例在 10%左右,需履约工程项目比例约
为 90%。
履约保证金=营业收入*需履约工程项目比例*履约保证金比例*占用期权重
(c)工程周转资金对营运资金的占用
工程周转资金对营运资金的占用是由于公司对客户的结算与收款和公司先期
投入、垫付资金及公司对供应商的结算与付款存在时间差而产生。根据公司与客
户签订的合同,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工程进度款通常按月结算。公司按照合同约
定的方法和时间,向发包方提交已完工工程量的报告,由监理工程师和发包方代
表等人员进行审核,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公司向发包方提出支付工程进度
款申请,发包方向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在收到工程进度款之前需要公司以自有
资金垫付工程周转资金。并且,在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公司向发包方递交竣工
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方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按照合同约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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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向公司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此阶段将占用公司较大部分工程周转资金。根
据公司目前的业务结构情况,扣除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付款项等抵消资金占用因素
的影响,工程周转资金占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在 35%左右,占用期平均约为 24 个
月。
工程周转资金=营业收入*周转资金比例*占用期权重
(d)工程质保金对营运资金的占用
按合同规定及行业惯例,工程完工结算后业主需保留 5%左右合同金额的资金
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简称“质保金”),在 1-2 年的工程质保期内,视工程质量
和养护程度结算,质保金的平均占用期约为 18 个月。
工程质保金=营业收入 *质保金比例*占用期权重
营运资金需求=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周转资金+工程质保金
未来三年公司各项营运资金占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17E 2018E 2019E
1 投标保证金 7,959.22 9,949.03 12,436.29
2 履约保证金 11,461.28 14,326.60 17,908.25
3 周转资金 89,143.31 111,429.13 139,286.42
4 质保金 9,551.07 11,938.84 14,923.54
合 计 118,114.88 147,643.60 184,554.50
从公司业务发展来看,公司工程施工业务稳步增长,每年新增加的工程项目
和正在执行的累计合同额逐步增长,因此营运资金占用的规模和金额将同步增加。
根据上述测算,公司未来三年需要营运资金 184,554.50 万元,截至 2016 年末,公
司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务占用的营运资金为 65,310.92 万元,因此未来三年需新
增营运资金 119,243.58 万元。即使考虑到公司目前账上已有可用资金 36,436.44
万元(未被工程业务占用的资金),仍存在 82,807.14 万元缺口。
综上测算,公司未来三年营运资金缺口在 78,000 万元以上。公司拟从募集资
金中使用 78,000 万元补充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其余的营运资金需求,
公司将通过银行贷款、内部盈余积累等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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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业务规模增长情况及各工程项目的具
体运行情况逐年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3 年内使用完毕。
5、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东珠景观实施。
(二)珍稀苗木基地改造项目
1、项目必要性
(1)现有常规苗木基地无法满足公司对珍稀品种的需求
随着经济的发展与人均生活水平的提升,人们对生态的要求也愈来愈高。各
地市政绿化建设已不再局限在绿化层级,而是朝生态景观层面提升。生态景观不
仅要满足绿化的基本诉求,还要突出景观的概念。因此,对苗木提出了更高的要
求。普通苗木可以满足绿化的需求,但生态景观的建设需要更为名贵的珍稀苗木。
公司业务定位于生态景观,主打精品生态湿地建设与修复,对于珍稀苗木的
需求非常大。目前,公司现有的兴国苗木基地以普通苗木为主,其配套基础设施
也以满足普通苗木的培育为主。而在公司工程施工业务过程中往往需要大量的珍
稀苗木,现有的苗木基地已无法匹配公司生态景观业务的需求,而对外采购又受
市场供应、质量、规格、采购周期、环节、价格等因素影响,成为影响公司业务
发展的瓶颈。因此,公司迫切需要将兴国苗木基地从普通苗木提升到珍稀苗木。
(2)可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增强协同效应,提升综合竞争力
在生态景观项目中,绿化苗木是最主要的施工材料,因此,苗木的价格直接
影响到项目的利润。随着公司生态景观施工工程业务量的增加,工程项目所需配
套的珍稀苗木也会随之大幅度增加。自有苗木基地的建设必须与公司的工程施工
业务需求同步发展,为公司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务提供稳定、可靠的珍稀苗木供
应。景观设计需要自有苗木基地提供特定的珍稀苗木以符合设计师的设计要求;
而相应的养护管理业务也需要自有苗木基地随时提供所需苗木。如果无法保证稳
定、可靠的苗木材料供应,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形成掣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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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稀苗木基地改造项目将完善公司的产业链,使公司形成以生态景观为核心
的生态研发、苗木培育、景观设计、工程施工、景观养护全产业链布局。完整的
产业链布局有利于实现经营上的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的生态
景观服务。另外,在景观工程施工业务拓展过程中,邀标方在招标过程中越来越
注重投标单位是否拥有高品质的自有苗木基地,珍稀苗木基地越来越成为衡量施
工单位实力的一项重要指标。
因此,珍稀苗木基地改造项目实施后,在投标环节可以提高公司的投标成功
率;在设计环节可以根据客户对景观的需求提供精品设计方案;在施工环节可以
保证高端珍稀苗木的供应,降低珍稀苗木市场变化对施工进度和施工成本的影响;
在养护阶段可为公司高质量的养护服务,因此建设珍稀苗木基地能完善公司的产
业链布局,整体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水平。
2、项目可行性
(1)符合工程业务珍稀苗木需求的趋势
生态景观行业在一系列利好因素的影响下,将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未来
市场空间广阔。同时,随着公司生态景观产业链的不断完善,跨区域市场战略逐
步显现成效,公司未来几年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务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
公司具有多年的生态景观工程从业经验,对城市绿化、园林建设以及生态湿
地的用苗趋势和各种工程项目的用苗需求有着比较透彻的理解。本项目旨在培育
竹柏、栾树、罗汉松球、金丝楠木、罗汉松、红果冬青、香樟、红花继木球、樱
花、红枫、紫薇、红叶石楠球等精品苗木,均为公司在日常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品
种,能被未来公司工程施工业务所消化。
根据公司过去三年的工程用苗情况,保守假设公司未来三年营业收入维持在
2015 年水平,本项目实施后,公司自产苗木可以被公司自身生态景观工程项目消
化。此外,随着我国生态景观市场规模的日益扩大,市场对苗木的需求量也会日
益增加,公司苗木基地项目产出的部分苗木若有阶段性节余可对外销售。
(2)公司拥有丰富的珍稀苗木种植经验和技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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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系在原有基地的提升改造,已经具备一定的技术基础。公司多年来一
直从事生态景观苗木的研发、培育和种植,积累了丰富的苗木种植经验。近年来,
公司施工业务对于珍稀苗木的需求日益旺盛,公司前瞻性的在该领域做了充足的
准备,兴国苗木基地已经在珍稀苗木技术方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珍稀苗木扦
插繁殖、珍稀苗木嫁接、珍稀苗木造型以及病虫害防治等方面拥有较强的技术优
势,能够自行培育、管护多种珍稀苗木品种。
3、项目基地选址
(1)项目基地选址原则
①苗圃选址需要有前瞻性的考虑
与农作物相比,绿化苗木生长周期较长,大部分树种的苗木根系发达,喜欢
大肥大水。因此,选择气候适宜,雨水充沛,土壤深厚、肥沃,具有水浇条件的
土地为佳,而荒地、板结、漏水漏肥或盐碱过重的土壤不宜选用。
②区域性、规模化生产
坚持区域性生产、坚持规模化生产是培育苗木获得长期稳定收入的重要条件。
区域性生产是指在一个地区或地方,根据当地的地理条件和气候条件,选择一种
或几种有发展前景和地方特色的树种,固定生产,长期培育种植,发展客户,形
成畅销的市场效应。规模化经营是指一个苗圃,在坚持区域性生产的前提下,所
生产的品种必须具有一定的面积和规模。品种不一定很多,但主要培育品种在面
积和数量上要占绝对优势。要在以生产商品苗为主的同时,规划出一定的土地,
培育自己下一个生产周期需用的繁殖材料,形成周期性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
③苗木基地分布及苗木品种应符合工程业务需求
由于公司开展苗木种植业务主要用于公司的生态景观工程,苗木基地的分布
应位于公司的业务辐射区域,以减小苗木运输成本及苗木移植风险。另外,各苗
木基地适宜栽植的树种应符合工程用苗的品种与品质需求。
(2)项目基地选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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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对公司多年来生态景观工程用苗的情况及地理条件、气候条件、水资源、
林木资源、交通条件的分析,公司拟对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古龙岗镇乐团村的
1,310.90 亩苗木基地进行升级改造。项目所在地基本情况如下:
①地理条件
江西省兴国县东西长 84 公里,南北宽 71.5 公里,地貌以低山、丘陵为主,局
部有中山、低山,属江西的山区县。雩山支脉绵延全境,东西北三面环山,中南
部丘陵亘绵。南部最低处是龙口乡睦埠村,海拔 127.9 米;北部最高处为枫边乡大
乌山,海拔 1,204 米;东部、西部高山,海拔均在 1,000 米以上;地势由东北西边
缘逐渐向中南部倾向,形成以县城为中心的小盆地。
②气候条件
兴国县属亚热带东南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光照充足,四季分
明。年平均气温 18.9℃,最热为 7 月,平均气温为 29℃,最冷为 1 月,平均气温
7.2℃,极端最高气温为 39.9℃,极端最低气温为零下 6.3℃。平均无霜期 284 天,
最长年份 335 天,最短年份为 242 天。年平均日照为 1,861.4 小时,日照率为 4.2%,
年平均蒸发量为 1,635.8mm,平均相对湿度为 78%,兴国常年主导风为西北风,夏
季为西南偏南风,年平均风速为 1.8m/s,极大风速达 22m/s。年平均降水量为
1,522.3mm,降水天数为 155 天,降水集中在 4~6 月,占全年降水的 48.5%。
③水资源
兴国县水资源总量 76.3 亿立方米。境内河流密布,流域面积 10 平方公里以上
的河流有 53 条,主要干流 788.6 公里,河网密度为每平方公里 0.23 公里。兴国县
多年平均径流总量 26.87 亿立方米,可开发利用的水能资源 29,162 千瓦,全部开
发年发电量可达 1.02 亿度。另外,兴国县还有 10 万亩优质水面,适合发展水面养
殖。
④林木资源
兴国县森林覆盖率为 72.2%,木材蓄积量 296 万立方米,毛竹蓄积量 880 多万
根。林木常见树种有 384 种,按用途可分为三大类:一是用材林。主要有杉树、
松树、樟树、枫树、泡桐、木荷、榕树、黄檀、毛竹等数十种。兴国县现有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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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120 万亩、毛竹 3 万亩可供开发。二是经济林。主要树种有油茶、茶叶、水果、
板栗、山苍子、山桐子、乌桕等十多种。其中油茶林达 100 万亩,被称为“江南
绿色油库”。三是薪炭林。主要有马尾松、白栎、青皮木等。此外,还有被称为
“活化石”的银杏,以及楠木、福建柏、花榈木等珍贵稀有树种。
⑤交通条件
兴国县位属赣州市一小时城市经济圈,距赣州黄金机场、井冈山机场均 1 小
时路程;可通过京九、浙赣铁路与长江三角洲进行经济联系;紧邻广州黄浦港、
深圳蛇口、汕头港、厦门港等港口城市,路程均在 550 公里以内,且都有高速公
路相连接;境内有 319 国道和泉南高速公路经过,泉南高速在兴国段有三个互通
口,距昆厦高速公路 40 公里;兴赣高速现已开工建设;新建南昌至赣州的铁路客
运专线将设兴国西站;随着兴国至井冈山红色旅游高速公路的规划建设,交通将
更加便捷。
(3)项目基地手续办理情况
本项目用地面积共 1,310.90 亩,系在原有林地基础上的改造。2013 年,江西
省赣州市兴国县古龙岗镇相关村民与苏区东珠签署转让合同,将相关林地使用权
转让予苏区东珠。2014 年,苏区东珠与东珠景观签署转让合同将该林地使用权转
让给公司。目前,公司均已取得了林权证,项目用地手续齐全。
(4)募投珍稀苗木基地改造项目用地情况
本项目系在原有土地基础上的改造,所需土地均已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的方式从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取得,并已取得林地使用权。2013 年 8 月至 12 月期
间,苏区东珠与兴国县古龙岗镇乐团村民委员会、兴国县古龙岗镇万溪村民委员
会及当地村民签订《森林资源转让合同》,经各村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
员的同意,将珍稀苗木基地改造项目宗地上的林地使用权流转给苏区东珠经营。
2013 年 9 月,兴国县古龙岗镇人民政府作出同意流转的意见。2014 年 3 月 27 日,
苏区东珠与发行人签订《森林资源转让合同》将其总面积共计 1,310.90 亩的林地
使用权转让给发行人,并由兴国县古龙岗镇乐团村民委员会和兴国县古龙岗镇万
溪村民委员会予以备案。2014 年 4 月 28 日,兴国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向发行人核
发了兴国县已承包林地的林权证,具体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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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面积
林权证号 坐落 权利类型 终止日期 他项权
号 (亩)
兴 国 县 林 证 字 古龙岗镇乐 林地使用权、森林
1 ( 2014 ) 第 团 村 圩 脑 或林木所有权、森 2063.6.30 420.6 -
0711040001 号 组、杨平组 林或林木使用权
兴 国 县 林 证 字 古龙岗镇乐 林地使用权、森林
2 ( 2014 ) 第 团村水口组 或林木所有权、森 2063.6.30 275.4 -
0711030001 号 林或林木使用权
兴 国 县 林 证 字 古龙岗镇乐 林地使用权、森林
3 ( 2014 ) 第 团村水口组 或林木所有权、森 2063.6.30 114.6 -
0711030002 号 林或林木使用权
兴 国 县 林 证 字 古龙岗镇乐 林地使用权、森林
4 ( 2014 ) 第 团村水口组 或林木所有权、森 2063.6.30 84.5 -
0711030003 号 林或林木使用权
兴 国 县 林 证 字 古龙岗镇万 林地使用权、森林
( 2014 ) 第 溪 村 盘 溪 或林木所有权、森
5 2063.6.30 274.8 -
0710060001 号 组、井坵组、 林或林木使用权
水口组
兴 国 县 林 证 字 古龙岗镇万 林地使用权、森林
6 ( 2014 ) 第 溪 村 苧 窝 或林木所有权、森 2063.6.30 139.7 -
0710050001 号 组、盘溪组 林或林木使用权
兴 国 县 林 证 字 古龙岗镇乐 林地使用权、森林
7 ( 2014 ) 第 团村杨平组 或林木所有权、森 2063.6.30 1.3 -
0711070001 号 林或林木使用权
(5)发行人林地使用权的取得和土地承包是否符合相关土地的流转程序和规
定、苗木生产配套用地和用房的土地安排情况、苗木基地设施用地的性质及设施
农用地的用地审批程序
①发行人林地使用权的取得和土地承包是否符合相关土地的流转程序和规定
A、发行人苗木基地的用地及林地使用权证取得情况
a.土地承包及林地使用权取得履行了相关法律程序
a)珍稀苗木基地改造项目林地使用权取得情况
b)茅山苗圃苗木生产基地的用地取得情况
2010 年 4 月 22 日,茅山苗圃与句容市茅山镇前陵村村民委员会、句容市茅山
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土地租用合同》,租赁句容市茅山镇前陵村共计 298 亩土地。
2010 年 7 月 22 日,茅山镇前陵村前陵七队村民会议三分之二村民代表决议同
意村民委员会作为发包方与东珠有限签署土地承包协议。同日,东珠有限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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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山苗圃与句容市茅山镇前陵村村民委员会、句容市茅山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土
地承包合同》。
根据句容市茅山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批准通知书,茅山苗圃承包上述土地已经
句容市茅山镇人民政府同意并予以备案。
c)生态与湿地环境修复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的用地取得情况
2010 年 7 月 15 日,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胶山村村民会议三分之二村民代表
决议同意村民委员会作为发包方与无锡高精科技农业有限公司签署《土地使用权
转让协议》。
2010 年 7 月 20 日,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胶山村民委员会与无锡高精科技农
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由无锡高精科技农业有限公司承包
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胶山村共计 177 亩的土地。
2011 年 3 月 28 日,绿枫苗圃与无锡高精科技农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租赁
协议书》,由绿枫苗圃租赁无锡高精科技农业有限公司承包的上述土地。
根据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安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通知书,其已知晓并同意
绿枫苗圃转租上述土地,并对土地转租事宜予以备案。
B、林权证的取得及土地承包符合相关土地的流转程序和规定
发行人已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办理了林地使
用权登记,并取得了县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核发的林权证,确认了发行人的林地
使用权。
发行人所承包或租赁土地均与土地所属村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成员签订了
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或土地租赁合同,并已取得土地所属各村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
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且通过了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批准,其土地承包及流转
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②苗木生产配套用地和用房的土地安排情况、苗木基地设施用地的性质及设
施农用地的用地审批程序
A、苗木生产配套用地和用房的土地安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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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珍稀苗木基地改造项目
发行人珍稀苗木基地改造项目实施地点为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古龙岗镇乐团
村、万溪村,项目占地面积 1,310.90 亩,定位于珍稀苗木的培育。基地的建设内
容主要为基础设施建设及附属配套工程等。
珍稀苗木基地改造项目建设的主要生产及配套项目如下:
项 目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万元)
办公用房 栋 1 500,000
办公用房
民工宿舍 栋 1 300,000
及民工宿舍等
仓库 栋 1 20,0000
主干路(宽 4.5M) M 10,000 150
园区内道路
次干路(宽 2.5M) M 13,500 60
及停车场等
停车场 M2 175 80 1.4
主管道 M 10,000 60
灌溉系统
支管道 M 15,000 36
b.生态与湿地环境修复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发行人生态与湿地环境修复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实施地点为无锡市锡山区安镇
街道胶山村,项目占地面积 177 亩,主要为生态与湿地环境修复研发能力提升项
目的配套试验苗圃。基地的建设内容主要为办公室、实验室、配套实验苗圃建设。
生态与湿地环境修复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建设的主要生产及配套项目如下:
单价 估算投资
项 目 数量 单位
(元) (万元)
播种区 2,000 M2 500
繁殖区 2,000 M2 500
生产区 引种驯化区 1,000 M2 500
研发基地
玻璃温室 8,900 M2 1,100
设施
塑料大棚 26,000 M2 280
道路建设 10,800 M2 150
辅助区
排灌系统 1 项 810,000
机房建设及安装工程 1 项 600,000
B、苗木基地设施用地的性质及设施农用地的用地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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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珍稀苗木基地改造项目用地已与相关权利方签订土地承包协议,并约
定了土地用途,办理了林权证。珍稀苗木基地改造项目、生态与湿地环境修复研
发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涉及农业设施用地已分别取得兴国县林业局出具的《关于江
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兴国县珍稀苗木基地改造项目土地安排的说明》和江苏
无锡锡山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生
态与湿地环境修复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土地安排的说明》,确认可以根据有关政策
规定按照设施农用地办理相关手续。
③是否存在占用基本农田的情形
A、珍稀苗木基地改造项目
根据兴国县古龙岗镇乐团村民委员会和兴国县古龙岗镇万溪村民委员会出具
的证明,发行人从苏区东珠受让的土地均为林地,不属于基本农田。
B、茅山苗圃苗木生产基地
根据句容市国土资源局茅山国土所出具的证明,茅山苗圃对土地使用权的出
让、转让、租赁等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违法占用农用地的情形。
C、生态与湿地环境修复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根据无锡市国土资源局锡山分局出具的证明,绿枫苗圃承包的土地不在无锡
市锡山区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地块范围内。
发行人募投项目林地使用权的取得和土地承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
行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取得了承包林地的林权证;苗木生产配套用地和
用房的土地等农业设施用地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发行人苗木生产配套
用地不存在占用基本农田的情况。
(6)发行人租赁土地、持有林地使用权的具体用途,取得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是否合法合规
①发行人租赁的土地
发行人租赁土地共有 2 处:茅山苗圃租赁的句容市茅山镇前陵村土地和绿枫
苗圃租赁的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胶山村土地具体用途均为苗木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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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发行人持有的林地使用权
发行人共有 7 项林地使用权,其具体用途为珍稀苗木的培育。
4、项目投资概算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1)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是在原有江西省兴国县普通苗木基地上的升级改造,定位于珍稀苗木
的培育。鉴于部分珍稀苗木的特性,需要新建部分基础设施、新购部分机器设备
并新增部分培育养护技术人员,但用地成本不变(项目投资概算予以剔除)。
本项目总投资为 5,631.13 万元,拟全部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其中,种
苗采购及管护费用 4,694.90 万元、基础设施建设 462.62 万元、机械设备采购 380.27
万元、建设期内人员工资 51.20 万元、项目铺底流动资金 42.14 万元,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 目 金额 占 比(%)
一 种苗采购及管护费用 4,694.90 83.37
1 种苗采购费用 4,154.90 73.78
2 管护费用 540.00 9.59
二 基础设施建设 462.62 8.22
三 机械设备采购 380.27 6.75
四 建设期内人员工资 51.20 0.91
五 铺底流动资金 42.14 0.75
合 计 5,631.13 100.00
①种苗采购及管护费用
(a)种苗采购
项目基地拟种植的苗木包括:竹柏、栾树、罗汉松球、金丝楠木、罗汉松、
红果冬青、香樟、红花继木球、樱花、红枫、紫薇、红叶石楠球等。
序号 种植项目 总数量(株) 价格(元/株) 总价(万元)
8,100 220 178.20
1 香樟
4,000 650 2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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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种植项目 总数量(株) 价格(元/株) 总价(万元)
2 竹柏 7,400 800 592.00
3 罗汉松 5,400 1,000 540.00
4 罗汉松球 22,200 75 166.50
5 红果冬青 5,400 800 432.00
6 栾树 14,800 230 340.40
7 金丝楠木 5,400 850 459.00
8 红花继木球 24,300 50 121.50
9 樱花 15,900 100 159.00
10 红枫 15,900 220 349.80
11 紫薇 15,900 200 318.00
12 红叶石楠球 47,700 50 238.50
合 计 4,154.90
(b)管护费用
苗木的管护费用主要包括苗木种植费、肥料费、农药费、燃料费、人工费等
费用,第二年开始有此项费用,每亩 4,500 元/年计算,需管护 1,200 亩,第二年的
管护费计入项目投资,共计 540 万元。
②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主要由苗木园内工程、园区配套生产管理区工程和园区配套基
础设施工程构成,估算工程费用为 462.62 万元,详见下表:
单价 总价
项 目 单位 数量
(万元) (万元)
办公用房 栋 1 50
办公用房及民工宿舍
民工宿舍 栋 1 30

仓库 栋 1 20
主干路(宽 4.5M) M 10,000 0.015
园区内道路及停车场
次干路(宽 2.5M) M 13,500 0.006

停车场 平方米 175 0.008 1.4
主管道 M 10,000 0.006
灌溉系统
支管道 M 15,000 0.0036
办公设备 台式电脑 套 3 0.56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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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总价
项 目 单位 数量
(万元) (万元)
传真机 台 1 0.12 0.12
数码相机 台 1 0.45 0.45
彩色复印机 台 1 8.8 8.8
针式打印机 台 1 0.25 0.25
立式空调 台 1 0.65 0.65
挂壁式空调 台 6 0.28 1.68
净水机 台 3 0.056 0.168
办公桌椅 套 8 0.07 0.56
会议桌、椅 套 1 0.6 0.6
床、柜 套 20 0.035 0.7
彩电 台 2 0.28 0.56
合 计 462.62
③机械设备采购
根据生产规模需要,结合现有苗木基地的运作实际,本项目拟购买育种、耕
作、病虫害防治等设备,合计投资 380.27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设备型号名称 单价(万元) 台数 总价(万元)
1 打药车 0.22 5 1.1
2 本田打药机 0.26 5 1.3
3 树枝粉碎机 8.6 1 8.6
4 小型挖掘机 45 1
5 中型挖掘机 104 1
6 农用运输车 5.88 2 11.76
7 130货车 17.8 1 17.8
8 潜水泵 0.36 5 1.8
9 叉车 5.5 1 5.5
10 东方红拖拉机(120马力) 20.55 1 20.55
11 拖拉机悬挂旋耕机 21.12 1 21.12
12 履带式吊运机(1.5T) 9.95 2 19.9
13 履带式挖树机 19.9 1 19.9
14 苗木移植机 0.39 10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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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设备型号名称 单价(万元) 台数 总价(万元)
15 吊车(25吨) 93 1
16 新大华油锯 0.26 5 1.3
17 小松绿篱机 0.27 2 0.54
18 苗木挖掘机 0.32 10 3.2
合 计 380.27
④人员工资
项目建设期内的人员工资支出计入项目投资,按招募 8 人计算,人均薪酬 6.4
万,工资支出合计 51.20 万元。
⑤铺底流动资金
铺底流动资金为 42.14 万元。
(2)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该项目的种苗采购、工程建设以及设备购买等投资预计在一年内完成,人工
成本投资、肥料增效投资和水电及其他费用为逐年分期投入。
5、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东珠景观全资子公司绿盛苗圃实施。
6、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两年内完成全部投资,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在一年
内投资完成,种苗投资在两年内完成。根据项目实施进度以及行业发展趋势预测
公司各年出圃数量,参考苗木市场价格情况,合理预计项目所带来的经济效益。
经测算,该项目的 IRR(内部收益率)为 25.86%,项目投资回收期 5.50 年。该项
目投资回收期合理,项目的盈利能力较强,投资可获得良好的收益。
(三)购置生态景观工程施工设备项目
1、项目背景及必要性
(1)租赁已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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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从事生态景观工程业务需要较高的营运资金,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
司主要通过租赁施工设备的方式进行工程施工。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
公司项目数量不断增加,单体项目规模也有较大提高,未来继续依靠设备租赁的
方式已经无法满足公司工程施工的需要。此外,大型湿地项目涉及挖掘机、推土
机、高空修建车、推土机、吊车、修剪机、洒水车、草坪机、打药机等设备,以
提高苗木移植及养护的集约化程度,要求公司必须具备可随时调配的相关设备予
以协作。因此,设备不足成为公司业务发展的瓶颈之一。
(2)控制租赁依赖风险
小型园林企业由于资金实力和业务规模较小,在业务发展过程中主要以租赁
设备的方式开展土方挖掘等工作,但是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对于机械设备的需
求量越来越大,大型项目所需的各类施工设备种类繁多,公司在短期内通过租赁
方式调集大量大型施工设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完全依赖外部租赁则存在
较大的市场风险,尤其是在某些设备租赁市场供应不足的地区实施项目时,会出
现无法租赁到设备的问题。此时,购置自有设备已具有业务上的必要性,更为重
要的是,通过设备购置,公司可以防范短期设备供应不足或设备租赁价格上升的
风险。
(3)有利于控制工程施工关键环节的质量
综合性较强的大型生态景观工程项目,要求施工队伍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能
力和经验,能够准确理解施工方案并予以落实,同时施工团队应具备较高内部协
作水平,以提升工程整体的施工效率和质量。公司通过购置大型生态景观工程项
目中的土方工程及绿化工程所需的关键设备,并配备自己的操作人员,有利于培
养一支专业技术娴熟、协作水平较高的施工队伍,从而有效地控制工程施工关键
环节的质量。
2、项目可行性
(1)新增设备能够得到充分利用
公司近年来生态景观业务规模较大,2015 年公司营业收入已达到 8.79 亿元。
随着生态景观行业的快速发展及公司业务量的提高,预计未来公司的工程施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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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规模仍将保持稳定增长。根据公司目前的业务规模及未来的发展规划,能够保
证本项目所购置的设备生产能力得到充分利用,不会出现设备闲置的情况。
(2)新增折旧不会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以现有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估计,每年因设备购置项目产生的新增折旧费为
965.60 万元,占 2015 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10%,占比较小,且随着公司营业收
入规模不断扩大,新增折旧费的占比将越来越小,对公司未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
3、项目投资概算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万元) 金额(万元)
小型挖掘机 台 8 45.00 360.00
大型挖掘机 台 16 104.00 1,664.00
吊车 台 5 93.00 465.00
洒水车 部 15 27.35 410.25
推土机 台 5 76.85 384.25
货车 辆 15 17.82 267.30
高空修建车 辆 5 15.80 79.00
草坪机 部 32 0.36 11.52
皮卡汽车 辆 4 7.20 28.80
打药机 部 50 0.26 13.00
粉碎机 部 5 8.59 42.95
拖拉机+旋耕机 辆 6 21.50 129.00
平地机 辆 2 32.78 65.56
压路机 辆 10 75.00 750.00
应急发电机 组 20 3.70 74.00
拖拉机 部 15 5.30 79.50
苗木挖掘机 台 5 19.90 99.50
汽油机 部 180 0.36 64.80
潜水泵 台 30 0.60 18.00
割灌机 台 25 0.38 9.50
全站仪 套 30 1.80 54.00
绿篱修剪机 台 45 0.27 12.15
合 计 5,08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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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总投资额为 5,082.08 万元。公司将根据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在募集资
金到位后一年内完成上述工程施工设备的购置。
4、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东珠景观实施。
(四)生态与湿地环境修复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生态与湿地环境修复研发能力提升项目计划使用资金 4,988.08 万元,全部拟
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1、项目背景及必要性
近年来,公司持续坚持研发与创新,通过研发能力的提升推动公司业务发展
升级,公司已经成为国内领先的生态与湿地环境修复企业,形成了良好的业界品
牌和声誉。
湿地存在河滨湿地、海岸湿地、森林湿地、湖泊湿地等不同类型,因而其生
态修复技术也就不尽相同。健康的湿地生态系统,是国家生态安全体系的重要组
成部分,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针对不同类型的湿地生态系统,
开展湿地生态系统修复关键技术的研究,持续提升与加强公司在生态与湿地环境
修复领域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将是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重要手段。
本项目将研究恢复湿地栖息地的各种现代化技术,提升栖息地的稳定性、一
致性,通过对湿地的基底、湿地的水状况以及湿地的土壤修复进行研究,实现湿
地基地的稳固性、湿地水状况的恢复以及湿地土壤的恢复。本项目将研究生物修
复技术,对被破坏的湿地生物物种,通过利用现代生物培育技术、保护技术和生
物物种引进技术,以及种群行为的控制、种群动态的调控技术和群落结构的配置
优化技术、组建技术、演替控制与恢复等技术,对湿地被破坏的生物进行修复或
再植再造,修复湿地的生物生态系统。
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保持和加大生态与湿地环境修复领域的研发领先水
平。通过实施本项目,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技术创新机制,提升公司研发能力。本
项目的实施使得公司得以通过领先的生态湿地环境修复技术提升现有业务技术含
量,拓展新项目,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巩固公司在生态与湿地环境修复领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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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领先地位。同时,公司通过实施本项目,加强生态与湿地环境修复相关的技
术的研发与储备,与国内外领先的行业研究机构合作,探索符合中国生态与湿地
环境修复的技术并推广应用,保持公司在此领域的领先地位和技术先发优势。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我国生态与湿地环境修复技术提升空间巨大
2014 年公布的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结果显示,全国湿地总面积 5,360.26
万公顷,湿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率(即湿地率)为 5.58%。与第一次调查同口径
比较,湿地面积减少了 339.63 万公顷,减少率为 8.82%。其中,自然湿地面积 4,667.47
万公顷,占全国湿地总面积的 87.08%。与第一次调查同口径比较,自然湿地面积
减少了 337.62 万公顷,减少率为 9.33%。
我国的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导致湿地被大规模围垦和改造,湿地面积持续减
少。此外,由于大量排放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以及无节制使用农药和化肥等多种
污染原因,中国湿地水体受到严重污染,生态功能严重退化。按照十八届三中全
会的要求,国家将合理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湿地保护事权,健全湿地保护
公共投入政策,加大湿地保护投入力度;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湿地保护,建立多元
投入机制,拓宽湿地保护资金来源;组织实施好退耕还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
湿地保护奖励试点,推进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调动相关利益群体保护湿
地的积极性。国家将在重点生态功能区、饮用水源地、粮食主产区、鸟类迁飞路
线等区域,规划实施一批新的国家湿地恢复工程,退耕还湖还湿,扩大湿地面积,
修复湿地生态功能。
由于我国湿地环境现状的紧迫性,亟需政府与企业通力合作,充分发挥企业
在生态与湿地环境修复方面的技术优势,实现国家湿地修复与保护的战略目标。
(2)本公司拥有实施本项目的技术基础
本公司非常重视技术研发,公司每年在研发上均有一定的投入。目前,公司
已获得专利 21 项,正在申请的专利有 15 项,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技术体系。
3、项目建设方案
(1)项目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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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旨在建立一个高水平的生态与湿地环境修复研究应用平台;通过整合
内外部资源,结合公司多年来在生态与湿地环境修复领域积累的经验,坚持自主
创新与交流合作并举的原则,持续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积极进行生态
与湿地环境修复技术成果的落地转化,开发适合我国湿地修复所需的相关技术,
服务于我国湿地生态保护事业,实现公司在此领域的持续创新和领先。研发中心
未来主要研究方向为湿地修复、土壤改造、树种繁殖、水土保持等。研发中心未
来将开展的主要研究项目包括:
①湿地生态修复研究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是湖泊水域生态系统和陆域生态系统之间的过渡
带,在拦截陆域污染物、净化湖泊水体、保持湖泊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稳定等
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是湖泊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生态修复具有很强的应用生态学背景,其研究的主要客体是那些在自然灾害
和人类活动的压力下受到破坏的生态系统,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归属于生态工程,
其强调的重点是将生态学原理应用于系统功能的恢复,通过生态工程技术的修复
从而最终达到系统的自我维持,生态功能和人类发展需求的有机统一是生态工程
的基石,公司对湿地生态修复的研究将提升湿地业务能力,强化在该领域的竞争
力。
②园林土壤改良与修复技术
园林绿化是一个城市的“名片”,园林土壤是植物生长的立命之本,土壤肥
力好,抗逆性就强,植物长势就旺盛,因此土壤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园林绿化
的效果,以及后期养护成本和工作量的高低。
园林土壤作为一种城市土壤,其性质和规律不同于一般的自然土,很大一部
分是外来土或添加物。所以,园林土壤质量不仅涉及土壤地力维持,在养护过程
中,既要防止土壤退化或污染;而且要求外来土或添加物的背景值也必须达到园
林种植土的标准。然而,国内外对城市土壤的研究起步较晚,缺乏对城市土壤基
本性质和形成演化规律的系统研究和探讨,也缺乏城市土壤基础数据信息的观测
和积累,更缺少对土壤质量评估的可行性研究,本项目将弥补该缺失,有助于提
高公司差异化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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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彩叶树种品种的引种与繁殖技术研究
彩叶树种以其多种色彩,极大地丰富了城市绿化的景观层次,正成为目前绿
化树种的新宠。彩叶树种的正确选择和科学配置,对有效进行城市森林建设和园
林绿地规划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园林绿化的发展,国内开始重视彩叶树
种品种的引种工作。本项目通过对彩叶植物的引种栽培及部分品种的繁殖技术的
研究,迅速有效的丰富了引种地园林彩叶植物新品种,同时为彩叶植物在该地区的
推广应用、园林配置及良种选育提供了理论基础。
④雨洪管理在城市园林景观中的应用
雨洪管理是城市生态系统中的重要问题,在城市扩张越来越严重的现在尤为
重要。越来越多的硬质铺装改变了原有场地的水循环模式,造成地表径流水量增
大、水质变差。即便是公园绿地,也由于大量人工草坪的使用导致地表水下渗率
减小。为了维护健康的水循系统,由采用纯工程方法转向与非工程方式相结合,
从大型集中处理到分散式就地处理的过程,从对水的恐惧到将其作为珍贵资源加
以收集利用。
⑤景观水土保持林体系研究
景观水土保持林结构配置的目的是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发挥最大的环境与经
济效益,与其它措施结合在一起,根据水肥光热等自然资源在坡面上的层面分布
规律的不同提出不同结构配置模式,建成具有一定规模的水土保持林体系,通过
合理的格局配置,使水土保持林充分发挥其各种功能,达到保持水土和生态观光
的目的。因此,对景观水土保持林体系空间结构配置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
意义。
⑥立体绿化在城市园林景观中的应用
现代城市建筑物高度集中造成绿化用地紧张,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美化,
立体绿化已逐渐成为各城市绿化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城市高速发展的今天, 土
地空间紧张和能源的巨大消耗, 成为城市难以治愈的顽疾。如何在不影响现代化发
展的道路上, 为宜居生活辟出一条绿色节能之路, 正是城市管理者, 特别是大城市
管理者最为关注的问题。立体绿化以其先天条件迅速流行, 并在实践中成就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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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生态需求。立体绿化具有缓解城市热岛效应、减轻太阳辐射、储蓄天然降
水、吸附粉尘、可改善城市生态、美化城市景观、增加城市绿地数量和可视绿量
等诸多益处,是城市传统绿化方式的重要补充。
城市的立体绿化作为城市整体绿化规划的组成部分,在城市的建设中起着不
可忽视的作用。因此在下一步的景观生态的营造中, 将积极关注平时不被注意的角
落, 将绿化向立面、顶面、室内延伸, 进行更加人性化、生态化的设计、满足绿化
设计的三维性。“绿色、低碳”的理念在立体绿化上得到淋漓尽致的表现。
⑦不同水生植物组合对水体氮磷去除效果的研究
以具有较高观赏价值的水生植物为研究对象,分别构建单种植物单元和复合
植物单元,分析其对水体氮磷的净化效应,以期为水生植物在城市景观污染水体
中的合理应用、构建净化能力强、景观优美和结构功能稳定的水生植物群落提供
理论和实际依据。
(2)项目选址
本项目由研发中心和配套实验中心(苗圃)两部分组成,其中,研发中心在
公司现有办公场所无锡市锡沪中路 90 号设立;配套实验中心(苗圃)以在无锡市
锡山区安镇租赁的 177 亩土地作为项目的配套试验苗圃,该土地使用权已由东珠
景观全资子公司绿枫苗圃从无锡高精科技农业有限公司取得,该公司已经无锡市
锡山区安镇街道胶山村村民会决议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与该村委会签署土地
使用权转让协议。
4、项目投资概算
本次上市成功后,公司计划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于生态与湿地环境修复研发
能力提升项目。本项目总投资 4,988.08 万元,建设期一年,其中建安工程费 2,260.00
万元,设备购置费 1,009.08 万元,项目建设其他费 1,136.00 万元,人员工资 300
万元,预备费 283.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内容 投资金额(万元) 占比(%)
1 建安工程 2,260.00 45.31
2 设备购置 1,009.0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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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内容 投资金额(万元) 占比(%)
3 项目建设其他费用 1,136.00 22.77
4 人员工资 300.00 6.01
5 预备费 283.00 5.67
合 计 4,988.08
(1)建安工程
本项目建安工程费主要用于办公室、实验室建设、配套实验苗圃建设,共计
2,260 万元。详情如下表所示:
单位造价/ 估算投资
项目 数量 单位
元 (万元)
播种区 2,000 ㎡ 500
繁殖区 2,000 ㎡ 500
生产区 引种驯化区 1,000 ㎡ 500
研发基地
玻璃温室 8,900 ㎡ 1,100
设施
塑料大棚 26,000 ㎡ 280
道路建设 10,800 ㎡ 150
辅助区
排灌系统 1 项 810,000
机房建设及安装工程 1 项 600,000
合 计 2,260
(2)设备购置
设备投入是提升技术水平、提高科研能力、保证研发进度的基础,本项目设
备购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1 办公设备 164.09
2 控制机房设备及实验设备 844.99
合 计 1,009.08
①办公设备
序号 设备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万元)
1 交通工具 2 辆 250,000
2 办公桌、椅等 50 套 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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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设备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万元)
3 台式机电脑 30 台 5,200 15.6
4 笔记本电脑 10 台 7,000
5 彩色打印机 5 台 3,200 1.6
6 黑白激光打印机 3 台 1,000 0.3
打印机(黑白激光一
7 5 台 1,500 0.75
体机)
8 彩色喷墨式打印机 2 台 2,000 0.4
9 激光彩色打印机 2 台 15,000
10 墨盒 10 个 190 0.19
11 硒鼓 20 个 190 0.38
12 复印机(多功能) 2 台 21,000 4.2
13 激光传真机 2 台 1,600 0.32
14 扫描仪(A3) 1 台 4,800 0.48
15 扫描仪(便捷) 2 台 1,200 0.24
16 单反相机 3 部 4,800 1.44
17 数码卡片相机 1 部 3,500 0.35
18 数码摄像机 1 台 7,500 0.75
19 笔记本硬盘 10 个 460 0.46
20 U盘 10 个 280 0.28
21 鼠标 50 个 70 0.35
22 键盘 50 个 50 0.25
23 投影仪 1 台 7,500 0.75
合 计 164.09
②控制机房设备及实验设备
序号 设备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万元)
1 育苗播种生产线 1 条 860,000
2 上盘仪 50 台 10,000
3 恒温培养箱 5 台 200,000
4 光合仪 1 台 670,000
5 人工气候箱 2 台 20,000
6 冰箱 5 台 10,000
7 显微镜(含照相系统) 5 台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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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设备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万元)
8 体视镜 5 台 120,000
9 超净工作台 2 套 20,000
10 电子天平 10 台 2,000
11 手持式气象站 2 个 8,000 1.6
12 便携式土壤水分测量仪 2 个 58,500 11.7
13 土壤养分测量仪 1 个 8,600 0.86
14 土壤水分测量仪 1 个 6,700 0.67
手持 GPS MAP62S 佳
15 6 个 7,600 4.56

土壤环境测试及分析评
16 1 个 40,000
价系统
17 全站仪 2 个 100,000
18 PH 测定仪 5 个 800 0.4
19 水浴恒温振荡器 1 个 5,000 0.5
20 火焰光度计 2 个 20,000
21 不锈钢电热蒸馏水器 2 个 2,000 0.4
22 雨量桶 DSL2 10 个 5,000
23 移动式水沙观测系统 1 套 10,000
24 激光测距仪 2 台 6,000 1.2
25 解剖镜 5 台 10,000
26 高压灭菌锅 2 台 5,000
27 打药机 5 台 5,000 2.5
28 喷雾器 10 台 100 0.1
29 造型机 1 台 1,500,000
植物生理研究器皿及耗
30 1 套 200,000

便携式土壤水分温度电
31 2 台 5, 000
导率速测仪
智能人工模拟降雨(器)
32 1 套 1,500,000
实验室系统
33 光电式泥沙传感器 1 套 100,000
34 全钢通风柜 3 个 5,000 1.5
35 高纯水制取设备 1 套 100,000
合 计 844.99
(3)项目建设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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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建设其他费用共计 1,136 万元,包括与运营有关的其他费用和与工程有
关的其他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费用金额
苗木及材料购置费用
与运营有关的其 研发人员培训费用
1
他费用 合作研究及技术引进、专利申请费用
技术支持系统,图书信息
与工程有关的其 前期工作费用
2
他费用 后期维护费用
合 计 1,136
(4)人员工资
研发中心拟配置 30 名技术人员,计划投入 300 万元。根据本项目研发和经营
需要,后期将进一步加强专业人才储备,加大高端人才的引进。
(5)预备费
本项目拟以 283 万元作为预备费。
5、项目实施方式
本项目将由绿枫苗圃实施。
6、项目的效益评价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大大提升生态与湿地环境修复领域的研发能力和
技术水平,加快公司技术研发进程,提高公司技术研发合作能力,有助于提升公
司的项目质量和生态效果,从而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行业地位。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补充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
务营运资金项目、珍稀苗木基地改造项目、购置生态景观工程施工设备项目、生
态与湿地环境修复研发能力提升项目。这些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施
工规模及质量,完善从苗木种植、设计、工程施工到养护的全产业链业务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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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跨区域经营能力,为公司业务保持稳定发展势头奠
定坚实的基础。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偿债能力将得到
有效提高,可以显著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拓展公司的融资渠道。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营业收入将有所增长,盈利能力有
所增强;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短期内无法完全发挥经济效益,因此,公司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短期内将会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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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及实际分配情况
(一)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
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
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的 25%。
3、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
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
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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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二)报告期内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规模持续快速增长,由于生态景观行业对铺垫流动资金的需
求量较大,且缺乏有效的、多元化融资渠道,本公司报告期内各年的盈利全部用
于公司的业务发展,未进行股利分配。
二、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及具体规划
2015 年 11 月 6 日,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
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1、公司实行连续、稳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在重视对投
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基础上,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
实施积极的现金股利分配办法;
3、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
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4、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1、公司可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
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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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年度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2)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
税后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0%;(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除外)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0%。(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除外)
3、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原则
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
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现金分红比例: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在符合现金
分红的条件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5%。
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
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
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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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根据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
理因素,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
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
配预案。
6、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该
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三)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
利情况、资金需求提出和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
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2、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
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
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
会审议;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
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在当年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董事会未提出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预案或者按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进行利润分配的,还应说明原因并
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在召开股东大会时,
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5、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
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的,就相关政策、
规划执行情况发表审核意见;
6、股东大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进
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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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利润分配
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调整后的利润
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议案需分别经监事会和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提案中应详细说明修改
利润分配政策的原因。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
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提供便利。
(五)本次发行后股利分红回报规划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七、股东未来分红回
报分析”相关内容。
三、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根据本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6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公司以前年度
滚存的未分配利润以及发行当年实现的利润全部由公司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
持股比例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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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制度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发行人制订
了严格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制度规定公司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及披露信息,体现公开、公正、公平
的原则。
发行人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专门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董事会办公室的负
责人为发行人的董事会秘书。
发行人信息披露负责人:王轩
联系电话:0510-88227528
传 真:0510-88209884
电子邮箱:jsdzjg@jsdzjg.com
地 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锡沪中路 90 号
邮政编码:214101
二、重要合同事项
本节所称的重要合同,是指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正在履行或
即将履行的交易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银行授信合同、银行承兑汇票合同、借款和
担保合同和交易金额超过 7,000 万元的重大业务合同,或者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将
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
(一)银行授信合同
序 被授 授信额度 担保方
合同编号 授信人 授信期限
号 信人 (万元) 式
(2017)银信字第 XC023571 东 珠 中信银行 2017.04.18-
1 2,400 质押
号 景观 苏州分行 2018.04.18
苏银授字 320201001-2017 第 东 珠 苏州银行 2017.01.19- 质押、保
2 5,000
865005 号 景观 无锡分行 2018.01.19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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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被授 授信额度 担保方
合同编号 授信人 授信期限
号 信人 (万元) 式
东 珠 华夏银行 2017.01.09-
3 NJ1603(高融)20170001 10,000 保证
景观 无锡分行 2018.01.09
(二)银行承兑汇票合同
序 出票 汇票金额 担保
合同编号 付款银行 期限
号 人 (万元) 方式
东珠 中信银行无 2017.04.26-2 质押、
1 2017 锡银承字第 00287 号 519.8781
景观 锡分行 017.10.25 保证
东珠 中信银行无 2017.04.07-2 质押、
2 2017 锡银承字第 00233 号
景观 锡分行 017.10.07 保证
苏银银承字 320201001-2017 第 东珠 苏州银行无 2017.01.23-
3 2,946.64585 -
865005 号 景观 锡分行 2017.07.23
苏银银承字 320201001-2017 第 东珠 苏州银行无 2017.01.23-
4 2,299.818 -
865006 号 景观 锡分行 2017.07.23
苏银银承字 320201001-2017 第 东珠 苏州银行无 2017.01.23-
5 609 -
865007 号 景观 锡分行 2017.07.23
东珠 浦发银行无 2017.01.24- 质押、
6 CD84012017880080 2,423.1344
景观 锡分行 2017.07.24 保证
东珠 浦发银行无 2017.01.22- 质押、
7 CD84012017880062 1,000
景观 锡分行 2017.07.22 保证
东珠 华夏银行无 2017.01.22- 质押、
8 NJ160320120170003 5,699.655496
景观 锡分行 2017.07.20 保证
东珠 中信银行无 2017.01.11- 质押、
9 2017 锡银承字第 00014 号 1,463.194592
景观 锡支行 2017.07.11 保证
(三)借款和担保合同
1、借款合同
序 借款金额 担保
合同编号 借款人 贷款银行 年利率 期限
号 (万元) 方式
2017 年(城南)字 00123 东珠景 工商银行无 2017.06.12-
1 2,700 4.611% 抵押
号 观 锡城南支行 2018.06.01
东珠景 兴业银行无 2017.05.11- 保证、
2 11201W817019 1,000 4.785%
观 锡分行 2018.05.10 质押
2017 苏 银 贷 字 第 东珠景 中信银行苏 2017.04.24- 质押、
3 1,000 5.0525%
XC023571 号 观 州分行 2018.04.18 保证
东珠景 中信银行无 2016.09.01-
4 2016 锡流贷字第 00445 号 1,000 4.785% 保证
观 锡支行 2017.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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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质押合同
序 出质 最高限额
合同编号 质权人 抵押期限 出质物
号 人 (万元)
中信银
2017 信锡银保质字第承 东珠 2017.04.26- 公司在中信银行的定
1 行无锡 519.8781
00287-1 号 景观 2017.10.25 期存款
分行
中信银 公司对梁山县龟山河
2017 苏银最权质字第 东珠 2017.04.18-
2 行苏州 2,400 综合治理 PPP 项目的
XC023571 号 景观 2018.04.18
分行 应收账款
中信银
2017 信锡银保质字第承 东珠 2017.04.07- 公司在中信银行的定
3 行无锡
00233-1 号 景观 2017.10.07 期存款
分行
兴业银 公司对淮安市白马湖
东珠 2017.01.10-
4 11002W817008C 行无锡 6,000 湿地公园建设开发有
景观 2018.01.09
分行 限公司的应收账款
公司对南京东部路桥
苏银高质字 苏州银 工程有限公司和对河
东珠 2017.01.19-
5 320201001-2017 第 行无锡 5,000 北省永年县广府古城
景观 2018.01.19
865005 号 分行 文化旅游开发管理委
员会的应收账款
华夏银
东珠 2017.01.22- 公司在华夏银行的定
6 NJ160320120170003-31 行无锡 2,849.827748
景观 2017.07.20 期存款
分行
公司对《湖州经济技
浦发银
东珠 2016.10.27- 术 开 发 区 绿 化 工 程
7 ZZ8401201600000058 行无锡 5,000
景观 2017.10.27 PPP 项目》的应收账
分行

3、保证金账户质押合同
序 出质 担保金额
合同编号 质权人 担保期限 出质物
号 人 (万元)
东珠 浦发银行 2017.01.22- 公司在浦发银
1 YZ8401201788006201 1,000
景观 无锡分行 2017.07.22 行的定期存款
东珠 浦发银行 2017.01.24- 公司在浦发银
2 YZ8401201788008001 2,423.1344
景观 无锡分行 2017.07.24 行的定期存款
(2017)信锡银保质字第 东珠 中信银行 2017.01.11- 公司在中信银
3 1,463.194592
承 00014-1 号 景观 无锡分行 2017.07.11 行的定期存款
4、委托担保合同
序 委托 担保金额 担保
合同编号 受托人 受益人 委托事项
号 人 (万元) 方式
(2016)锡委保字第 东珠 中信银行 山 东 水 泊 梁 山 城 开具工程 保证、
1 1,000
00729 号 景观 无锡分行 建投资有限公司 履约保函 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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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大业务合同
1、洪江市清江湖湿地公园建设 PPP 项目合同
PPP 合同甲方:洪江市人民政府
PPP 合同乙方:东珠景观
工程名称:洪江市清江湖湿地公园建设 PPP 项目合同
工程内容:建设、运营和维护洪江市清江湖湿地公园及配套工程项目
签订日期:2017 年 6 月
合同价款:PPP 项目总投资约 66,957.57 万元,其中一期工程总投资估算为
20,573.44 万元,二期工程总投资估算 46,384.13 万元。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葫芦鼎大桥——英华大桥段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发包人: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东珠景观
专业分包合同工程承包人: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邕江北岸(清川——五象)
一期景观工程 1 标项目经理部
专业分包合同工程分包人:东珠景观
工程名称: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北岸:清川大桥——五象大桥)
一期景观工程 1 标(葫芦鼎大桥——五象大桥)施工
专业分包合同工程名称:葫芦鼎大桥——英华大桥段施工
工程内容: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绿化
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土建工程、场平挡墙工程、给排水工程、驿站、标准厕所、
电气管理用房、配套管理用房、球场管理用房、人行栈道工程、人行景观桥工程)
专业分包合同工程内容:葫芦鼎大桥至英华大桥段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
示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绿化工程、景观工程、挡墙及场平、人行栈桥工
程、骑游道、给排水、照明及电器监控、钢构景廊工程、绿道驿站(土建)、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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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驿站(安装)、标准电器管理用房(土建)、标准电器管理用房(安装)、挑
台(土建)、英华大桥下运动场之极限场地相关的临时征地、临建设施、场站建
设、安全文明施工、检测、施工用水、用电以及施工过程中配合甲方的技术管理
及完成此段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
签订日期:2016 年 9 月 5 日
合同价款:15,436.176881 万元、6,417.10235 万元(专业分包合同)
工程款支付: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
量的 90%,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70%(绿化工程变更
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审定单价的工程量的 9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
量要求,结算经南宁市审计局或南宁市公共投资审计中心审定后,且项目工程竣
工资料完成规定移交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95%(含已支付的);发包人
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5%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返还(无
息)。
专业分包合同工程款支付:甲方在每次结算时扣除当期计价额(不含增值税)
的 10%作为保留金,待业主支付甲方保留金后,甲方无息退回乙方;每次计量时
扣除当期计价额(不含增值税)的 5%作为工程质保金,经双方验收合格且保修期
满后,待业主返还甲方质保金,扣除乙方原因造成的整修、赔偿(含材料在内的
全部费用),且乙方已全部履行完质保义务后,甲方将余额支付乙方(不计息);
由甲方扣除合同规定的扣款后(工程质量保证金、保留金等暂扣款),通过银行
转账分次支付应付款到乙方账户,支付控制比例为 85%,合同履约完成、无任何
经济纠纷签订末次结算协议及合同封闭协议,业主支付甲方保留金后,支付控制
比例为 95%。
3、《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
发包人:新疆兴德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东珠景观
工程名称:吉木萨尔镇北庭路风貌改造(绿化提升改造二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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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内容:(1)高速公路入口、G335 节点、乌奇路节点、准噶尔与北庭路
交叉口节点、北外环与北庭路交叉口节点、余家宫段基础设施及配套附属设施建
设;(2)吉木萨尔镇余家宫段-北庭镇北侧乡道段(包含土方、植物种植、照明亮
化及配套附属设施)的设计及施工。
签订日期:2016 年 10 月
合同价款:14,523 万元
工程款支付: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月报(每月 25 日上报)经发包人核定后,
支付本期工程价款的 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价的 70%工程价款;
工程审计完成后支付到合同价的 95%工程价款;余款在养护期满后付清。每次付
款前,承包人应提供对等金额的有效发票,当款项付至合同价的 95%时,承包人
应提供全额发票。
4、《东兰县坡豪湖生态保护与旅游建设 PPP 项目合同》、《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
PPP 合同甲方:东兰县林业局
PPP 合同乙方:东珠景观
施工合同发包方:东兰县绿珠坡豪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合同承包方:东珠景观
工程名称:东兰县坡豪湖生态保护与旅游建设 PPP 项目
工程内容:东兰县坡豪湖生态保护与旅游建设 PPP 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
维护及期末移交等工作
签订日期:2016 年 8 月
合同价款:PPP 项目总投资约 32,102.93 万元;施工合同总价款为 24,537 万元
工程款支付:工程预付款 10%,每月按工程进度支付 80%的进度款,审计结
束付到审计价的 95%,留 5%的质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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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大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名县水利局
承包人:东珠景观
工程名称:大名县城北坑塘治理工程
工程内容:占地 900 亩,包括湖面、湿地、绿化、广场及公共服务设施等。
签订日期:2016 年 7 月
合同价款:7,261.194487 万元
工程款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支付到合同价款的 40%,第一
次付款届满 12 个月,支付到合同价款的 70%;第一次付款届满 24 个月,支付到
审定总价的 95%,扣留 5%的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如数返还。
6、《施工协议(武功县重点镇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陕西省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及履约补充协议
施工协议甲方:武功县重点镇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施工协议乙方:东珠景观
施工合同发包人:武功县有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合同承包人:东珠景观
工程名称:武功县武功镇漆水河湿地工程
工程内容:武功县武功镇漆水河湿地工程全部内容
签订日期:2015 年 5 月 20 日(施工协议)、2016 年 4 月 29 日(施工合同及
履约补充协议)
合同价款:10,000 万元(施工协议)、11,024.20 万元(施工合同及履约补充
协议)
工程款支付:甲方在 2017 年春节前支付乙方完成实际工程量总价的 30%工程
款:主体工程在 2017 年 5 月底前验收通过,甲方将在 2017 年 6 月 30 日另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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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完成实际工程量总价的 40%工程款;所有工程审计完成后甲方再行支付实际
总工程量总价的 20%工程款。
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濮阳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东珠景观
工程名称:濮阳县金堤河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
工程内容:金堤河南岸景观绿化
签订日期:2016 年 3 月 8 日
合同价款:8,027.59 万元
工程款支付:在建设期按进度支付每月完成施工计量总投资的 30%工程款,
在工程开工之日起 12 个月内支付已完成工程量总投资的 40%;若工程工期(以具
体开工时间为准)超过 12 个月,则在第 13 个月内支付已完成工程量总投资的 40%;
若在 12 个月内完成,则提前支付已完成工程量总投资的 40%;在工程开工 24 个
月内支付决算总投资的 70%;在工程开工 36 个月内支付结算总投资的 100%。
8、《梁山县龟山河综合治理 PPP 项目合作协议书》、《梁山县龟山河综合
治理 PPP 项目施工合同》
PPP 合同甲方:山东水泊梁山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PPP 合同乙方:东珠景观
施工合同甲方:梁山县环城水系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合同乙方:东珠景观
施工合同丙方:山东水泊梁山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梁山县龟山河综合治理 PPP 项目
工程内容:沿河截污管道工程、龟山河西环城河河道及景观工程、西环路向
北延伸道路提升工程
签订日期:2016 年 1 月(PPP 合同)、2016 年 1 月(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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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款:PPP 项目总投资约 12,375.86 万元;施工合同总价款约 12,375.86
万元
价款支付:合同签订及项目公司注册资金全部到位、并且项目开工一周后,
支付合同价的 8%作为预付款;按月进度支付工程款,付款比例为审定价的 80%,
其中,按月完成审定价的 10%扣除预付款,扣完为止;在获得融资之前,账户上
必须有 500 万以上资金不得动用;项目竣工验收后,付到总审定价的 95%;保修
及保活养护期满后,无息付清余款。
9、《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
发包人: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承包人:东珠景观
工程名称:昆明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第三轮园博园中央商务区景观公园(昆
明之眼)建设项目
工程内容:建设总用地面积约 15.2 公顷,其中硬景面积 64,442 ㎡,绿化面积
33,439 ㎡,湖水面积 52,447 ㎡,景观水景面积 1,700 ㎡。
签订日期:2015 年 12 月 16 日
合同价款:项目总投资约 7,468.7371 万元
工程款支付: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 10%作为预
付款。工程进度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拨入承包人为本项目开具的专项账户;施工工
程中,根据工程量报表按月拨款至审核完成工作量的 70%;工程竣工验收后,工
程造价以审计结果为准,造价审计完成后发包人支付至审计总造价的 95%,剩余
5%作为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二十天内一次性付清。
10、《杭州市萧山钱江世纪城沿江公园 PPP 项目合同书》、《建设工程项目
施工合同》、《工程施工承包协议(中城建第八工程局集团杭州第一建设有限公
司)》、《工程施工承包协议(中城建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PPP 合同甲方:杭州萧山钱江世纪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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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 合同乙方:中国城建开发有限公司、中城建第六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东
珠景观
施工合同发包方:杭州萧山钱江世纪城沿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合同承包方:东珠景观
承包协议发包方:中城建第八工程局集团杭州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承包协议承包方:东珠景观
承包协议发包方:中城建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承包协议承包方:东珠景观
工程名称:杭州市萧山钱江世纪城沿江公园 PPP 项目
工程内容:钱江世纪城安全生态带(沿江公园)一期景观绿化工程、钱江世
纪城安全生态带(沿江公园)一期景观市政工程(地铁隧道加固、室外智能监控;
车行桥 1、2、3、4 号桥;先锋河道、临时河道;人行桥 1、2、3、4 号桥;庆丰
闸站工程;综合管道工程;室外灯光亮化)、钱江世纪城安全生态带(沿江景观
带)一期市政工程(钱江世纪城沿江公园土建工程)
签订日期:2015 年 11 月 5 日(PPP 合同)、2015 年 12 月(施工合同、承包
协议)
合同价款:PPP 项目总投资约 165,734 万元;施工合同、承包协议总价款约
73,793.38 万元
价款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10%作为预付款,支付合同金额的 10%
作为备料款;合同过程中的进度付款由双方协商支付;合同约定的工程承包范围
内的工作整体全部完成并达到五方(监理、设计、勘察、施工、建设单位)验收
标准后,支付至跟踪审计与承包人、发包人共同确定的预算造价的 90%;工程竣
工验收合格后,竣工结算经政府最终审计后支付至审计造价的 95%;工程竣工结
算审定价的 5%留作工程质量保证金。
11、《绿化工程项目合同书(PPP)》、《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PPP 合同甲方: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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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 合同乙方:东珠景观
施工合同发包方:湖州创景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合同承包方:东珠景观
工程名称: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化工程
工程内容:杭宁高速两侧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宁杭高铁两侧绿化景观提升工
程、外庄公园工程、新 104 国道绿化及改造段工程、敢山北路(外环北路)西延
一期绿化工程等 5 个单项工程
签订日期:2015 年 11 月 4 日(PPP 合同)、2016 年 4 月 1 日(施工合同)
合同价款:约 30,200 万元
工程款支付:每月 25 日施工承包人上报当月完成工程量及造价(计价原则同
PPP 主合同)经监理公司确认后 5 天内,项目公司按当月完成工程造价的 65%予
以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公司在 5 天内应累计支付不低于已完工程造价的
75%工程款(含工程预付款),承包人须按月足额支付民工工资,按材料采购合同
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材料款。交工后,承包人应在两个月内提交竣工结算,结算
批复后,付至批准结算价的 95%。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一个月内结清尾款
(延期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发包人不承担)。
12、《施工协议(濮阳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濮阳
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发包人:濮阳县市政园林管理局、濮阳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东珠景观
工程名称:濮阳县龙文化主题公园(濮阳县龙文化公共绿地项目施工)
工程内容:濮阳县龙文化公园公共绿地工程(占地面积 17.7 万平方米,约 265
亩,包括绿地面积及四周人行道面积)
签订日期:2015 年 9 月
合同价款:9,242.2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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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支付:在建设期按进度支付每月完成施工计量总投资的 30%工程款,
在工程开工之日起 12 个月内支付已完成工程量总投资的 40%;若工程工期(以具
体开工时间为准)超过 12 个月,则在第 13 个月内支付已完成工程量总投资的 40%;
若在 12 个月内完成,则提前支付已完成工程量总投资的 40%;在工程开工 24 个
月内支付决算总投资的 70%;在工程开工 36 个月内支付结算总投资的 100%。
13、《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大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包人:东珠景观
工程名称:大名县植物园工程
工程内容: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签订日期:2015 年 7 月 15 日
合同价款:7,708.19 万元
工程款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支付到合同价款的 40%,第一
次付款届满 12 个月支付到合同价款的 70%,第一次付款届满 24 个月支付到审定
总价款的 95%,扣留的 5%的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如数返还。
14、《郑州市高新区锦和公园建设项目投资建设与采购合同》
发包人: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管理局
承包人:东珠景观
工程名称:郑州市高新区锦和公园建设项目
工程内容:湖体开挖、绿化种植、游路铺设、广场、公厕、管理中心建设等
签订日期:2015 年 1 月
合同价款:11,200 万元
工程款支付:回购期起始日为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每年一期,共 5 期。第一
期为回购期起始之日三个月内支付总价款的 35%;第二期付至总价款的 55%;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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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付至总价款的 70%,第四期付至总价款的 85%,第五期付至总价款的 100%。
在第一笔回购款支付后,每 12 个月支付一次,直至支付完毕。
15、《广府旅游专线花海绿廊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BT 模式)》
发包人: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管理处
承包人:东珠景观
工程名称:广府旅游专线花海绿廊景观绿化工程施工项目
工程内容:道路绿化
签订日期:2014 年 11 月 27 日
合同价款:7,593.5887 万元
工程款支付:工程验收合格并移交发包人后,按照 4:3:3 模式,即在工程完工
后 30 天内支付总投资的 40%;第一次付款后满 12 个月内支付结算总价款的 70%;
在第一次付款后满 24 个月内支付结算总价款的 100%。
16、《永年县广府古城环水观光走廊及岛屿工程施工合同(A 标段、B 标段)》
发包方:永年县广府古城文化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
承包方:东珠景观
工程名称:永年县广府古城环水观光走廊及岛屿工程(A 标段、B 标段)
工程内容:1-7 号岛屿,东西两侧 701.2 米毛石堤坝及环水挖渠南段、北段的
施工图纸及清单内所含全部工程的施工和维保
签订日期:2014 年 11 月 18 日
合同价款:15,862.56 万元(其中,A 标段 7,193.70 万元,B 标段 8,668.86 万
元)
工程款支付:单项工程工期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完工当月支付到已确认
完成工程款的 30%,再次付款时间以第一次付款时间届满 12 个月,30 天内支付到
审定总价款的 60%,最后一次付款时间以第一次付款时间届满 24 个月,30 天内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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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到审计总价款的 100%。如回购款项发包方未按时支付承包方,发包方按银行
同期贷款利息两倍支付。
17、《淮安市白马湖湿地公园项目 PPP 合作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PPP 协议甲方:淮安市白马湖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PPP 协议乙方:东珠景观
施工合同发包方:淮安市白马湖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淮安市白马湖湿地公
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合同承包方:东珠景观
工程名称:淮安市白马湖湿地公园项目
工程范围和内容:地形整理、绿化园林景观、游客中心、雕塑及入口标识、
景观小品及配套设施等工程
签订日期:2014 年 6 月 4 日(PPP 协议)、2014 年 7 月 1 日(施工合同)
合同价款:100,000 万元
工程款支付:分期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按照合作公司累计投入分期工
程的建安费,分三年支付分期工程款;分期工程首期收购款为合作公司实际累计
投入分期工程建安费的 40%,加上当期建设单位应支付的收购期利息(于本项目
分期工程完工或施工方应建设单位书面通知交付分期工程之日起的一个月内支
付);分期工程第二期收购款为合作公司实际累计投入分期工程建安费的 30%,
加上当期建设单位应支付的收购期利息(于本项目分期工程验收合格或交付分期
工程之日届满的一年的次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分期工程第三期收购款为合
作公司实际累计投入分期工程建安费的 30%,加上当期建设单位应支付的收购期
利息(于本项目分期工程验收合格或交付分期工程之日届满的两年的次日起 15 个
工作日内支付)。
18、《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及其补充协议
承包方:山东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分包方:东珠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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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青岛临港经济开发区园区提升工程
工程内容:部分人行道铺装和部分绿化工程
签订日期:2014 年 5 月 7 日、2016 年 1 月 10 日
合同价款:约 16,000 万元(在原合同和补充协议总价 11,000 万元基础上新增
5,000 万元工作量)
工程款支付:根据工程量完成情况按月支付,但不超过完成工程量 70%;提
交竣工报告两年内支付最终结算价的剩余部分,同时支付相应资金成本。
19、《南通老洪港湿地公园一期 BT 建设项目投资建设合同》
发包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
承包方:东珠景观
工程名称:南通老洪港湿地公园一期
工程内容: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园林景观绿化工程内容
签订日期:2013 年 12 月 27 日
合同价款:10,000 万元
工程款支付: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30 日内,甲方付合同价 30%工程款;竣
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付至审计结算价的 60%(另加计按投标约定利率计算出的利
息费用);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两年付至审计结算价的 80%(另加计按投标约定利
率计算出的利息费用);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三年付至审计结算价的 100%(另加计
按投标约定利率计算出的利息费用)。
20、《联合经营承包合同》
承包人:南京东部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分包人:东珠景观
工程名称:泗洪洪泽湖国家湿地公园旅游大道及绿化工程项目(一标段及其
辅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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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内容:泗洪洪泽湖国家湿地公园旅游大道及绿化工程一标段及其辅助工
程及临淮段 7.28km 范围内工程量清单约定的全部内容和施工过程中增加的所有项

签订日期:2012 年 4 月 12 日
合同价款:18,800 万元
工程款支付:交工验收合格后年度支付工程款比例为 3:3:4,即第一年度支付
总工程款的 30%,第二年支付总工程款的 30%,第三年支付总工程款的 40%。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标的额在 100 万元以上尚未了结的
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亦不存在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或被行政处
罚的情形。
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发行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发
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尚未了结的作为一方当事人
的任何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
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
或者变相公开发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
状态的情形。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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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涉及刑事诉讼情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
员没有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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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席惠明 陆新尧 吴英姿
成荣光 王长颖 章建良
缪春晓 苏 伟 马晓红
全体监事签字:
朱 亮 吴 晶 章 坚
其他非董事高级管理人签字:
黄 莹 朱正中 铁 超
王 轩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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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字:
_____________
朱正强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赵留军 尤晋华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
高 利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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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包括补充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
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相关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会因引用本所告内容而出现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所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字: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吴光洋 雷富阳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_____________
朱玉栓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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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
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
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
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
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_____________
朱建弟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字: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杨 雄 廖家河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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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
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
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
致因上述内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_____________
朱建弟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字: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杨 雄 廖家河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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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会计师声明
本人系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 8 月股份公司设立验资报告、2010
年 10 月增资验资报告及 2010 年 11 月增资验资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江
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
书及其摘要与本人签字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人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引用的本人签字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致
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鉴于人已从原为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的天健正信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离职,特在此做出声明。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会计师事务
所负责人签字: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字: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杨 雄 廖家河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578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
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
意向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签字:
_____________
何宜华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周卓豪 荣季华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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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方式
上述备查文件将置备于下列场所,查阅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00~3:30。
(一)发行人: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锡沪中路 90 号
联系人:王轩、谈劭旸
电话:0510-88227528
传真:0510-88209884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9 号金融街中心南楼 15 层
联系人:赵留军、尤晋华、任汉君、朱正强、郑骁骁、高心然、陈晨
电话:010-66538666
传真:010-66538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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