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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通热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7-08-07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Beijing HuaYuanYiTong Thermal Technology Co., Ltd.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三区 8 号楼 8 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保荐人(主承销商)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2发行人声明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3释义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普通词语
本招股意向书指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发行人、本公司、公司、华通热力、股份公司、华远意通指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通有限指北京华远意通供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实际控制人指赵一波华通兴远指北京华通兴远供热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意龙达指北京华意龙达供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华通指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华通供热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能兴科指中能兴科(北京)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能至远指中能至远(北京)节能技术培训有限公司,中能兴科控股子公司济南分公司指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本公司下属的分公司天津分公司指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本公司下属的分公司平谷分公司指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平谷分公司,本公司下属的分公司马驹桥分公司指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马驹桥分公司,本公司下属的分公司实地创业投资指北京实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昆仑投资指克拉玛依昆仑朝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用投资指中山通用科技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科桥投资指北京科桥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4臻诚投资指克拉玛依臻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桃花源投资指新疆桃花源壹号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振银投资指北京振银投资有限公司联宜华信指北京联宜华信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华远三联指华远三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华远三联能源投资(北京)有限公司)A股指在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指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 3,000万股的行为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指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即《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改委、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北京市发改委指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市政市容委指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供热办指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供热管理办公室最近三年一期,报告期指2014年、2015年和 2016年和 2017年 1-3月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永中和指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恒律师事务所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新会计准则指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财政部(财会[2006]3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5号文)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存货》等 38项具体准则募投项目指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的项目
二、专业术语
供热指利用热源,供应生产、生活(含采暖、生活热水等)所需热能。以解决用热方生产、生活等用热需求的社会服务。
供汽指向用户供应一定压力、温度的蒸汽。
集中供热指以热水或蒸汽作为热媒,由一个或多个热源通过热网向城市、镇或其中某些区域热用户供应热能的方式。
热电联产指由热电厂同时生产电能和可用热能的联合生产方式。
供热规划指根据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和国民经济计划,按照近远期结合的原则,确定集中供热分期发展规模和步骤的工作。
供热面积指所供暖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供热成本指为生产和输配热能所发生的各项生产经营费与折旧费之和。
供热介质指又称热媒。是指在供热系统中用以传送热能的中间媒介物质。
供热系统指由热源通过热网向热用户供应热能的系统总称。由热源、热网和热用户组成。
热负荷指供热系统的热用户(或用热设备)在单位时间内所需的供热量。
供暖热负荷指供暖期内可维持房间在要求温度下的热负荷。
烟气余热回收指回收锅炉燃烧燃料所排烟气中的显热和潜热。
冷凝指气体或液体遇冷而凝结。
区域供热指城市某一个区域的集中供热。
供热投资运营模式指供热公司与房地产开发商等单位签署合同,供热公司负责投资、建设供热设施,并获得一定期限内供热项目的经营权,合同期限届满时,供热公司无偿将该供热设施移交给开发商等单位,或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继续经营权。
供热经营权收购模式指供热公司不参与供热设施建设,直接收购供热项目的长期经营权。在合同期限内,供热公司负责供热设施运营,并拥有项目供热系统的经营权。
承包运营模指供热公司不参与供热设施建设,也不收购供热项目的经营权,仅在合同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6式期内拥有供热系统的经营权,同时支付管理费,并履行向用户提供供热服务及设备维护的义务等。
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数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或部分比例指标与相关数值直接计算的结果存在尾数差异,均系四舍五入导致。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7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
一、本次发行情况及股东对股份的锁定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9,000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12,000万股。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赵一波承诺:自发行人 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股份承诺锁定期结束后,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发行人 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如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时,将以市价且不低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进行减持。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发出相关公告。
本公司股东克拉玛依昆仑朝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山通用科技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科桥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克拉玛依臻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新疆桃花源壹号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振银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
除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陈秀明、杨勇、石秀杰、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8李赫、王随林、重键承诺: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自股份承诺锁定期结束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个月。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除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比例规定
根据公司 2015年 9月 10日召开的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草案)》,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可持续发展;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原则上按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也可以根据公司实际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形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9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分配方式以现金分红的方式为主。
(四)利润分配的条件及比例:、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在现金流能满足公司正常资金需求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除特殊情况外,以母公司报表口径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特殊情况是指:以合并报表口径当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当年或者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内部投资、对外投资或者收购资产等投资项目单笔金额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的 10%。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募集资金项目除外)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的发展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2.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股本规模与股权结构合理、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同步的情况下,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以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和维持适当股本规模为前提,并综合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10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1、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经
营业绩拟定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预案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
2、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独立
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同意。
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提供便利。
5、公司年度盈利但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
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预留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六)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研究论证,结合行业竞争、公司财务状况、公司资金需求规划等因素详细说明原因,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经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明确独立意见。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提供便利。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11此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公司 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上市后三年现金分红比例、未分配利润的用途、上市后三年具体股利分配规划作出了进一步安排。
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和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四章股利分配政策”。
四、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1、控股股东赵一波
若本人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该股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实际资金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时,将以市价且不低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进行减持;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发出相关公告。同时本人承诺,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人如未履行上述股份持有及减持承诺,则违反承诺减持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6个月。
2、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陈秀明
若本人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该股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实际资金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12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同时本人承诺,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人如未履行上述股份持有及减持承诺,则违反承诺减持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6个月。、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克拉玛依昆仑朝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中山通用科技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若本合伙企业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该股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实际资金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合伙企业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合伙企业如未履行上述股份持有及减持承诺,则违反承诺减持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合伙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6个月。
五、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相关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1、《招股意向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
形,且本公司对《招股意向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意向书》所载之内容存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13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公司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1)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
易之阶段内,则本公司就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公告回购计划,并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本公司将于股份回购义务产生之日起 3个月内完成回购。
(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
则本公司将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告回购计划,并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1年期存款利息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价格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于股份回购义务产生之日起 6个月内完成回购。
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若《招股意向书》所载之内容出现前述第二点所述之情形,则本公司承
诺在按照前述安排实施新股回购的同时将极力促使本公司控股股东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全部原限售股份。、若《招股意向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能举证证实的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不包括间接损失。赔偿金额依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二)实际控制人赵一波承诺:
1、《招股意向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
形,且本人对《招股意向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14
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意向书》所载之内容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人承诺将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告回购计划,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1年期存款利息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价格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全部原限售股份。本人将于股份回购义务产生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回购。
3、若《招股意向书》所载之内容出现前述第二点所述之情形,则本人承诺
在按照前述安排实施原限售股份购回的同时将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若《招股意向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金额依据本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相关监管部门认定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人因此承担责任的,本人在收到该等认定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经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或者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赔偿
金额后,依据前述沟通协商的方式或其它法定形式进行赔偿。
3、招股意向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上述承诺内容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有效,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15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上述承诺不因其本人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四)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已对招股意
向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发行的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发行的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及经办律师已
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本次发行的验资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本次发行的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本机构及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16
六、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稳定预案
发行人2015年9月10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该预案规定了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下,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以及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按照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采取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前述启动条件的监测。在启动条件满足的当日,公司应发布公告提示公司股价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相关责任方将开展措施稳定股价,并发出召开董事会通知。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
1、回购公司股份
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公司可以启动公司回购股份:
(1)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2)股份回购金额: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超过回购股份事项发
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每年总计不超过50%;
(3)股份回购期限:自回购之日起至本年度回购资金额度用完为止;
(4)公司回购计划需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承诺:公司在上述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触发后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回购股份以稳定股价相关议案,并于 30个交易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股份回购议案。、要求控股股东拟定增持股份的方案
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控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以买入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资金来源为自筹。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17控股股东在 6个月内增持的公司权益的股份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2%。
即控股股东可以自首次增持之日起算的未来6个月内,从二级市场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累积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2%(含首次已增持部分)。
同时控股股东在此期间增持的股份,在增持完成后2年内对其增持的股份不得出售。
控股股东在增持前应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具体实施计划方案,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公告。
控股股东承诺:在稳定股价方案生效后未按该方案执行的,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且公司有权将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实际履行上市承诺义务为止。
3、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
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作出决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以买入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资金来源为自筹。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自首次增持之日起算的未来 6个月内,从二级市场上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合计累积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含首次己增持部分)。
在此期间增持的股份,在增持完成后2年内对其增持的股份不得出售。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时应提前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具体实施计划方案,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公告。
本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如未履行承诺,相关责任方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须先行签署本承诺,本承诺对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同样的约束力。
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分析,提出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18了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同时相关承诺主体出具了承诺。上述事项已经发行人于2016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行人于2016年 9月 9日召开的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和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承诺通过各种方式,增厚未来收益,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具体落实如下:、运用自有资金巩固和拓展现有业务,扩大经营规模
公司一直致力于节能技术研发、节能供热投资及节能技术改造,成长为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未来公司将在现有业务稳定增长的基础上,扩大经营规模,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能力。
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效益。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3、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强化公司回报股东的意识,树立上市公司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的观念,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公司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
其他非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外,将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19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八、关于失信补救措施的承诺函
发行人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做出的全部公
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若本公司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
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
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对本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3)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20
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
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如下:
(一)本人将严格履行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做出的
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若本人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
本人承诺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
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因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
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发行人分配利润中归属于其自身的部分;
(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交易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5)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意向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其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6)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意向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其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21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
资者利益。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一)本人将严格履行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做出的
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若本人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
本人承诺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
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如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则将不得转让发行人股份(但因被强制执行、
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且暂不领取发行人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
(2)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3)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
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
资者利益。
九、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及本次招股的如下风险
(一)产业政策变动风险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22公司属于供热行业,经营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受国家产业政策的影响。作为公用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供热行业在服务价格、服务标准、质量控制等方面需要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而调整。
供热系统是现代化北方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关系到民众的基本生活需要和生活质量。政府高度重视供热行业的平稳、健康发展。如果未来我国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动,政府部门调整相关规定,有可能加大行业内企业的竞争、增加市场风险,有可能对公司盈利产生负面影响。
供暖收费标准的变动直接影响到企业和民众的切身利益。政府对供暖价格实行政策性调控,公司自身不具备定价权。如果政府不能适时调整供暖价格,能源价格、人工成本等方面发生较大变化,将对公司经营构成压力。
(二)财政补贴风险
1、燃料补贴
供热行业受到国家和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国供热行业主要在北方地区,这些地区的供暖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政府制定了较为刚性的居民供暖价格。
当燃料价格持续上涨时,居民供暖价格保持稳定,这对供暖企业的盈利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对此,北京市政府高度重视,设置了对企业的补偿机制:根据能源价格的波动,向居民供暖项目发放燃料补贴,当燃料价格持续上涨时,燃料补贴上涨,反之则随燃料价格而下降。燃料补贴的波动对冲了能源价格的波动,使得供热企业的经营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北京市政府给予供暖企业的补贴随燃料价格波动而调整。2014年至2017年一季度,公司燃料补贴收入的金额分别为16,399.96
万元、18,241.85
万元、12,536.29万元和 7,364.3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2.35%、21.31%、
14.53%和 14.25%。
北京市的相关政策符合国家的政策导向。《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实施意见》提出:“(四)完善价格和财政补贴机制。
逐步理顺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形成机制,制定合理的价格,使经营者能够补偿合理成本、取得合理收益”、“城市人民政府应建立相应的激励和补贴机制,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23鼓励民间资本为社会提供服务”。
如果现行补贴机制在未来取消或者减弱,而供暖价格又未能充分市场化,即企业不能在取消补贴机制的情况下根据市场供需来定价,则公司的盈利会遭受不利影响。
热力服务收入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 90%以上,对发行人的总体盈利水平起到决定性影响。目前,在政府对燃料价格和供暖价格两端定价的政策环境下,发行人热力服务的收入与成本呈现出基本一致的变动趋势,保证了该项业务毛利率的稳定,从而确保发行人整体毛利率波动较小。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分别为
19.49%

18.68%

18.82%

32.22%
,2017年一季度因季节性原因发行人毛利率较高,2014年至2016年发行人毛利率较为稳定。若未来供热行业政策环境发生变化,无法继续维持两端价格联动机制,则发行人会面临毛利率波动较大的风险。
2015-2016供暖季,北京市燃料补贴价格和天然气价格同时下调,燃料补贴价格下降幅度高于天然气价格下降幅度,发行人盈利水平受到一定影响。如果燃料补贴进一步下降,会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如果仅考虑燃料补贴价格、天然气价格变化,不考虑发行人供暖面积变化、气温变化、能耗水平变化、商务折扣变化等其他因素,2015-2016供暖季发行人供热毛利下降的金额为1,312.05
万元,其中,对2015年毛利的影响金额为-492.02
万元,对 2016年毛利影响金额为-820.03万元。、其他政府补助
近年来,政府鼓励节能减排,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改造、热计量改造项目给予较大的支持。公司秉承“专注节能、绿色供热”的理念,有很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和热计量改造项目。根据规定,公司获取了相关政府补助。如果现行补贴机制在未来取消或者减弱,则公司的盈利会遭受不利影响。
(三)业务地域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区域主要集中在北京地区,该地区人口密集,集中供暖需求量较大,而且地方政府为供暖行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报告期内,公司在北京地区实现的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都在90%以上。目前公司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24正在其他地区拓展市场,开展业务。如果公司不能加快其他地区市场开拓的进度,对北京地区依赖性过高,当北京地区经济发生重大变动时,公司可能面临区域性经营风险。
(四)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享受下列税收优惠,主要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
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8号)规定:“2011年供暖期至 2015年 12月 31日,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2011年供暖期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向居民收取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94号)规定:“自 2016年 1月 1日至 2018年供暖期结束,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供暖结束本公司向居民收取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本公司提供商业供暖费收入按照 13%税率计缴;本公司销售商品按照 17%税率计缴;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
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规定,本公司享有以下税收优惠:
(1)本公司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
营业税。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
(2)本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
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 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
2016〕36号),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第二十七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1)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技术,应当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25规定的技术要求。2)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其合同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等规定。
本公司之子公司华通兴远、华意龙达、中能兴科享有此优惠政策。
如果未来上述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不再延续,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拟投资总额为 46,793.45万元,拟用于扩大
供暖投资运营、节能改造工程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全部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项目投资建设完成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业务范围,扩大市场占有率,同时减少能耗、增强技术水平、改善公司盈利能力,还将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募投项目经济效益信息为预测性信息,客观上也存在不能如期达到预期目标或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由于项目的回报周期较长,从项目的建设到运营,并逐年收取供暖费用,周期较长,涉及的环节也较多,项目运作经营期间可能受到能源和原材料价格、竞争对手的发展、市场供需环境及其它因素变动的影响,进而影响项目的投资收益,从而形成一定的项目投资风险。
十、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基准日期为2017年3月31日,发行人2017年6月 30日资产负债表、2017年 1-6月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已经发行人申报会计师信永中和审阅并出具《审阅报告》(XYZH/2017BJA20497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专项声明,保证公司审计截止日后出具的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出具专项声明,保证公司审计截止日后出具的财务报表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之后经审阅(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26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财务数据(经审阅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项目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流动资产 44,093.51 61,929.86
非流动资产 66,849.45 63,373.07
资产总计 110,942.97 125,302.93
流动负债 56,352.11 76,699.46
非流动负债 13,002.76 14,634.49
负债总计 69,354.87 91,333.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0,079.32 3,2361.60
(二)利润表主要财务数据(经审阅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 1-6月营业收入 53,830.68 48,856.82
营业成本 40,497.78 37,877.06
销售费用 388.76 516.44
管理费用 2,800.59 2,879.23
财务费用 1,186.79 1,108.05
净利润 7,619.12 4,753.47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7,717.72 5,191.20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7,510.42 5,176.44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财务数据(经审阅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 1-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800.87 -15,203.1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68.80 -1,146.2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88.52 7,206.2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381.15 -9,143.11
(四)主要经营情况
2017年1-6月,公司保持良好的经营态势,实现营业收入53,830.68
万元,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27较上年同期增长 10.18%;实现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510.4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5.09%

2017年 1-9月,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 54,900.00万元至 55,100.00万元,较
上年同期增长
3.96%

4.34%
;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000.00万元至 3,60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4.67%至 49.61%。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自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17年3月31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经营模式、主要成本类别及采购规模、主要业务类型及服务规模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经营情况良好。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28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3、发行数量:不超过 3,000万股,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 25%、发行价格:【】元
/股、发行市盈率:
【】倍(每股收益按照【】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倍(每股收益按照【】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3.60
元(按照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 9,000.00万股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按照【】年【】月【】日净资产与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市净率: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前每股净资产计算)【】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9、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或采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开立股票账户的
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1、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29
12、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及净额:预计募集资金总额约为【】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万元
13、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4、本次发行费用概算:预计发行费用总金额为 3,918.55万元(发行费用均
为不含税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费用种类金额(万元)1 保荐费及承销费用 3,301.89
2 审计费用 42.45
3 律师费用 56.60
4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471.70
5 发行手续费和印刷费 45.91
合计 3,918.55
二、本次新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名称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号三区 8号楼 8层法定代表人赵一波电话 010-52917878传真 010-52917676联系人石秀杰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楼法定代表人霍达保荐代表人周晋峰、谢丹项目协办人李锐项目经办人谢凌宇、唐开元电话 010-57601799传真 010-57601770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30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9号富凯大厦 B座 12层负责人王丽电话 010-52682888传真 010-52682999经办律师杨继红、杨兴辉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法定代表人叶韶勋电话 010-65542288传真 010-65547190经办会计师叶韶勋、宗承勇
(五)验资机构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9层法定代表人叶韶勋电话 010-65542288传真 010-65547190经办会计师叶韶勋、宗承勇
(六)评估机构
名称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号月坛大厦 A座 23层 2306A室法定代表人孙建民电话 010-68083097传真 010-68081109经办评估师杨立红、周丽梅
(七)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中央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楼电话 0755-2189
(八)收款银行
收款银行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31地址深圳市华强北路 3号深纺大厦 B座 1楼户名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号 819589051810001本公司与本次公开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三、预计时间表
序号事项日期1 刊登初步询价公告日期 2017年 8月 7日2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17年 8月 15日3 网上网下申购日期 2017年 8月 16日4 缴款日期 2017年 8月 18日5预计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请投资者关注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相关媒体披露的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32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Beijing HuaYuanYiTong Thermal Technology Co., Ltd.注册资本: 9,000万元实收资本:
9,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赵一波成立日期: 2002年 12月 12日,于 2014年 10月 24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三区8号楼8层邮政编码: 100070电话号码:
010-52917878传真号码: 010-52917676互联网网址:
http://www.huatongreli.com/电子信箱: htrl@huatongreli.com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热力供应;施工总承包;维修办公设备;销售锅炉、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空调制冷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33本公司前身为华通有限,华通有限于 2014年 10月 24日依法整体变更为华通热力,并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登记注册,《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10106005185253,注册资本为:9,000万元,实收资本为:9,000万元。
(二)发起人及其出资
2014年 8月 25日,信永中和出具了 XYZH/2014A2049号《审计报告》。根据该《审计报告》,截至 2014 年 4 月 30 日,华通有限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56,336,973.45元。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天兴评报字(2014)第 0856号《北
京华远意通供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截至 2014年 4月 30日华通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 29,967.33万元,本公司
设立时未按照评估值调账。
2014年 8月 29日,华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华通有限全体股东共计 38名作为发起人,将华通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将华通有限经审计的以 2014年 4月 30日为基准日的账面净资产值 256,336,973.45元中的 90,000,000
元折合为股份公司的股份 9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为 90,000,000元。
2014年 8月 29日,全体发起人签署了《关于北京华远意通供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2014年 9月 2日,信永中和出具了 XYZH/2014A2049-1号《验资报告》。
2014年 9月 25日,本公司创立大会召开。
2014年 10月 24日,本公司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 110106005185253的营业执照。
股份公司设立时,本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股份数额(股)股权比例出资方式1 赵一波 33,884,820 37.6498%净资产折股
2 陈秀明 26,705,610 29.6729%净资产折股
3 昆仑投资 7,142,850 7.9365%净资产折股
4 通用投资 5,714,280 6.3492%净资产折股
5 科桥投资 2,857,140 3.1746%净资产折股
6 臻诚投资 2,568,870 2.8543%净资产折股
7 桃花源投资 1,542,780 1.7142%净资产折股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348 振银投资 1,428,570 1.5873%净资产折股
9 杨勇 1,069,380 1.1882%净资产折股
10 王英俊 1,043,280 1.1592%净资产折股
11 陈秀清 895,500 0.9950%净资产折股
12 刘景芳 486,900 0.5410%净资产折股
13 石秀杰 478,170 0.5313%净资产折股
14 李赫 456,480 0.5072%净资产折股
15 陈义君 328,680 0.3652%净资产折股
16 杨连军 295,560 0.3284%净资产折股
17 张中丽 269,550 0.2995%净资产折股
18 孙洪江 223,470 0.2483%净资产折股
19 王麟红 191,250 0.2125%净资产折股
20 李昕 182,610 0.2029%净资产折股
21 王随林 182,610 0.2029%净资产折股
22 重键 165,150 0.1835%净资产折股
23 焦文瑞 147,780 0.1642%净资产折股
24 郭俊永 147,780 0.1642%净资产折股
25 唐文志 147,780 0.1642%净资产折股
26 李闯法 143,460 0.1594%净资产折股
27 张东胜 143,460 0.1594%净资产折股
28 杜红波 127,800 0.1420%净资产折股
29 徐凯 127,800 0.1420%净资产折股
30 张建华 122,580 0.1362%净资产折股
31 刘恕涵 104,310 0.1159%净资产折股
32 张国庆 104,310 0.1159%净资产折股
33 杨林江 99,990 0.1%净资产折股
34 赵国武 99,990 0.1%净资产折股
35 卢宏广 99,990 0.1%净资产折股
36 王建兵 91,260 0.1014%净资产折股
37 沙建峰 91,260 0.1014%净资产折股
38 徐中堂 86,940 0.0966%净资产折股
合计 90,000,000 100.0%-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9,000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12,000万股。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35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赵一波承诺:自发行人 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股份承诺锁定期结束后,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发行人 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如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时,将以市价且不低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进行减持。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发出相关公告。
本公司股东克拉玛依昆仑朝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山通用科技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科桥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克拉玛依臻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新疆桃花源壹号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振银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
除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陈秀明、杨勇、王英俊、石秀杰、李赫、王随林、重键承诺: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自股份承诺锁定期结束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36如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个月。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除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发起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股东姓名股份数额(股)股权比例1 赵一波 33,884,820 37.6498%
2 陈秀明 26,705,610 29.6729%
3 昆仑投资 7,142,850 7.9365%
4 通用投资 5,714,280 6.3492%
5 科桥投资 2,857,140 3.1746%
6 臻诚投资 2,568,870 2.8543%
7 桃花源投资 1,542,780 1.7142%
8 振银投资 1,428,570 1.5873%
9 杨勇 1,069,380 1.1882%
10 王英俊 1,043,280 1.1592%
合计83,957,580 93.2862%
(三)发起人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
(四)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情况
序号股东姓名股份数额(股)股权比例1 赵一波 33,884,820 37.6498%
2 陈秀明 26,705,610 29.6729%
3 杨勇 1,069,380 1.1882%
4 王英俊 1,043,280 1.1592%
5 陈秀清 895,500 0.9950%
6 刘景芳 486,900 0.5410%
7 石秀杰 478,170 0.5313%
8 李赫 456,480 0.5072%
9 陈义君 328,680 0.3652%
10 杨连军 295,560 0.3284%
合计65,644,380 72.9382%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37公司无国有股份和外资股份。
(五)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股东昆仑投资和臻诚投资同为本公司董事欧阳昕直接或间接持股的合伙企业。具体为:本公司董事欧阳昕持有克拉玛依金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4%的股权,金誉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东昆仑投资 3.65%的股权,同时,欧阳昕持有新
疆昆仑朝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70%的股权,新疆昆仑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东昆仑投资 14.60%的股权;欧阳昕持有本公司股东臻诚投资 1%的股权并担任执行事务合
伙人。
本公司股东陈秀清、陈秀明为兄弟关系,其中股东陈秀明持26,705,61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9.6729%,股东陈秀清持 895,5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9950%,除此之外,本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的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服务内容
公司主营业务为热力供应、节能技术服务,自成立以来未发生重大变化。
1、热力供应业务
公司热力供应业务,主要是向最终用户提供供暖服务,同时向部分用户提供生活热水。热力供应能够解决我国北方居民冬季采暖的基本生活需求。
城市居民供暖的温度要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及当地供暖行业主管部门对温度的要求。北京地区供暖期一般为当年 11月 15日至次年 3月 15日(特殊地区除外),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气候情况进行调节。
2、节能技术服务
公司向用能单位或同行业企业提供节能服务,包括:改造供热设施和管网、改进排烟除尘系统、污染物达标排放等,充分挖掘设备及系统的潜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环境质量,还可以使客户用节能收益来为设备升级,以降低运行成本。
(二)主要经营模式、采购模式
(1)能源采购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38公司主要经营地在北京,北京地区供暖主要为天然气供暖。因此,公司采购的能源主要为天然气。
每个供暖季前,公司综合考虑历史需求量、气候变化、预计供暖面积变动情况等因素,制定天然气采购计划,并在保证供暖质量达标的前提下,结合各个项目实际需要量进行采购。公司的安全库存能够满足未来至少一周的用气需求。
公司天然气的主要供应商为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模式主要为充值卡式采购,实质上属于现款现货。公司天然气采购流程如下:
编制《燃气采购计划》办理付款审批程序办理支票支付天然气采购燃气充值
(2)设备采购
在”供暖投资运营”模式中,公司负责投资建设供暖设施,需采购锅炉、水泵、水处理器、控制柜等设备。
公司建立了合格供应商管理体系。为保障供暖质量,公司非常重视设备供应商的选择。公司审核供应商资质后,再进行现场考察,确认合格后,才将其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公司与房地产开发商等单位签订“供暖投资运营”合同后,再根据项目的相关要求,向供应商订货。在采购设备时,公司通常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按合同约定逐期付款。
(3)材料采购
在各类运营模式中,公司均需采购管材、阀门、电线等材料。在具体采购过程中,公司对主要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价格、供货期进行比较,并参考市场综合情况,择优采购。公司通常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按合同约定逐期付款。
2、生产服务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热力供应和节能技术服务业务两种业务类型。公司根据客户不同的需求开展不同的生产服务模式。
(1)热力供应
①“供暖投资运营”模式的流程公司与房地产开发商等单位签署合同,公司负责投资、建设供暖设施,并获得一定期限内供暖项目的经营权,合同期限届满时,公司无偿将该供暖设施移交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39给房地产开发商等单位,或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继续经营权。该模式的主要环节如下图:
在项目建设阶段,公司以先进的节能理念设计出供暖整体解决方案,再选用性能良好的装备构建供暖设施,同时,将先进的节能技术、自动化监控技术运用到供暖项目中。通过这些先进技术、设备,公司降低了能源消耗,在保障供暖质量的前提下,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盈利能力。
供暖投资运营模式下,发行人的资本性支出为供暖设施建造。供暖设施建造时,在“在建工程”核算,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后结转到“固定资产”核算,按照投资运营年限与预计可使用年限孰低计提折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014年至 2017年一季度,发行人供暖投资运营模式下供暖设施新增投资额分别为5,010.23万元、7,744.29万元、7,769.59万元和 240.13万元。
②“供暖经营权收购”模式的流程房地产开发商等单位事先投资了供暖设施,进入运营期后,再将供暖设施的长期经营权出售给公司。在合同期限内,公司负责供暖设施运营。该模式的主要环节如下图: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40在运营过程中,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加入烟气冷凝回收装置、变频调节装置、水力平衡调节装置、自动控制装置等,对原有供暖设施进行节能改造,以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供暖运营权收购模式下,发行人取得供暖项目长期运营权的相关支出按照运营合同中约定的运营期限进行摊销,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③“承包运营”模式的流程公司不参与供暖设施建设,也不收购供暖项目的经营权,仅在合同期内拥有供暖系统的经营权,同时支付管理费,并履行向用户提供供暖服务及设备维护的义务。绝大部分项目的合同期相对较短,少数合同期限较长。根据合同规定,公司收取供暖服务费用。该模式的主要环节如下图:
在运营过程中,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对供暖系统进行节能改造,以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通过在节约的成本中与客户进行分成获得收益。
承包运营模式下,无初始投资,不涉及需摊销的初始资本性支出。发行人根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41据签订的承包运营合同中约定的承包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结算金额,计提当年度应实际承担的承包费用,计入营业成本。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A.计提应支付的承包费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付账款B.实际支付承包费借:应付账款贷:银行存款报告期内各年度发行人计提和实际支付的承包费用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17年一季度 2016年 2015年 2014年计提的承包费 2,464.70 3,299.40 3,062.04 2,866.09
实际支付承包费 411.39 3,358.96 2,977.66 3,382.22
(2)节能技术服务业务流程
公司的节能技术服务主要面向公共建筑,包括各种类型建筑物的供暖节能改造、空调节能改造、电梯节能改造、照明节能改造等各种用能设施的节能技术改造,以及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和能效管理信息平台,提高能源使用的管理水平。
公司本着“能源管家”的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一体化节能技术改造解决方案,实现系统化、专业化和长效化的综合能源管理。公司涉及的节能领域有:建筑、建材、电力、钢铁、化工、有色、机械、智能控制、节能培训、节能改造、节能管理等。为用户提供“一站式”智能节能管理服务。
“一站式”智能节能管理服务是指公司与用能单位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客户提供用能审计、能耗评估、节能方案设计、节能工程实施等服务,并通过收取能源管理费用的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公司通过使用节能技术和设备、优化用能设计、提高用能管理水平等方法最大限度的实现用能单位的能源节约;同时,公司为客户提供科学合理的节能改造设计方案,以低成本实现节能。
3、销售模式
(1)热力供应业务
热力供应业务面对的客户群体包括房地产开发商、物业公司、供暖自营的企事业单位等。公司通过这些客户获取供暖项目的运营权,但最终服务对象为用热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42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向最终用户收取供暖费。
①市场开拓A.“供热投资运营”的市场开拓模式“供热投资运营”模式面对的客户群体主要为房地产开发商,投资的项目主要为新建房地产项目。公司与多家房地产开发商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新建房地产项目的供热投资运营上,公司具有一定的品牌优势和信息渠道优势,同时公司不断接洽新客户,参与投标,中标后与开发商签订协议,实施供暖项目建设,获取项目的经营权。
B.“供暖经营权收购”和“承包运营”的市场开拓模式“供暖经营权收购”和“承包运营”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即直接拜访客户推销公司的服务。经过与客户的洽谈、协商后,与客户签订协议,获取供暖项目的经营权。
②定价与结算公司主要经营地为北京,供暖收费标准由政府确定。
公司从房地产开发商等单位获取供暖经营权。供暖费收取对象为用热居民、商户等,具有用户数量多、单笔金额较小的特点。公司采用两种收费模式:
第一,自收费模式,即公司直接向用户进行收费,这是公司目前采用的主要方式。由于用户非常分散,用户的缴费意识、用暖需求等千差万别,因此缴费情况存在一定差异。
公司鼓励用户在供暖季开始前预缴供暖费,预缴供暖费形成了预收账款;但一些用户在供暖季中、季后才缴纳供暖费,此外,还有少数用户长期未缴纳供暖费。在公司已供暖的情况下,用户未缴纳的供暖费形成了应收账款。
第二,在一些供暖项目上,公司委托物业或其他机构对用户收费;供暖季结束后,公司再与受托机构进行结算。在每年 1季末,这也会形成一部分的应收账款,但回款情况良好。
公司非常重视供暖费回款,将回款率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同时,也对应收供暖费提取了充足的坏账准备。
(2)节能技术服务
公司的节能技术服务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公司通过搜集目标客户的信息,筛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43选后形成潜在客户资源库;再通过参与投标、直接拜访等方式获取订单。直销模式能够有效面对顾客获取项目需求,同时更好的将客户意向、需求迅速反馈回公司,继而筛选出重点客户进行跟踪和推广。
(三)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供热行业是基础性的公用事业。国内一些重要供热企业积极推进经营机制改革,先后成为股份制企业,以市场化的模式运营。
当前,在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的指导下,城市供热开始引入社会资本,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城市供热的建设和经营管理,出现了许多社会资本投资的供热企业,形成了投资结构多元化的格局。
供热行业具有明显的区域性。我国各大城市普遍存在着供热单位数量多、热源分散运营的问题,因此供热企业的区域整合已成为供热行业发展的方向。
(四)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
公司主要经营地在北京,北京地区供暖主要为天然气供暖。因此,公司采购的能源主要为天然气。
每个供暖季前,公司综合考虑历史需求量、气候变化、预计供暖面积变动情况等因素,制定天然气采购计划,并在保证供暖质量达标的前提下,结合各个项目实际需要量进行采购。公司的安全库存能够满足未来至少一周的用气需求。
公司天然气的主要供应商为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模式主要为充值卡式采购,实质上属于现款现货。公司天然气采购流程如下:
在“供暖投资运营”模式中,公司负责投资建设供暖设施,需采购锅炉、水泵、水处理器、控制柜等设备。
公司建立了合格供应商管理体系。为保障供暖质量,公司非常重视设备供应商的选择。公司审核供应商资质后,再进行现场考察,确认合格后,才将其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公司与房地产开发商等单位签订“供暖投资运营”合同后,再根据项目的相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44关要求,向供应商订货。在采购设备时,公司通常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按合同约定逐期付款。
在各类运营模式中,公司均需采购管材、阀门、电线等材料。在具体采购过程中,公司对主要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价格、供货期进行比较,并参考市场综合情况,择优采购。公司通常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按合同约定逐期付款。
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及能源的采购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各年度,发行人天然气采购相关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万立方米项目 2017年一季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天然气采购金额(含税)24,034.66 41,802.22 43,952.76 38,380.33
天然气采购数量9,660.00 16,779.50 15,591.40 13,174.71
能源采购总额(含税)27,791.18 49,683.94 51,783.88 45,628.41
天然气采购金额占燃料采购总额比重
86.48% 84.14% 84.88% 84.11%
平均单价(含税)
2.49 2.49 2.82 2.91
平均单价(不含税)
2.20 2.20 2.49 2.58
发行人各期商业供暖和居民供暖所耗用天然气的采购价格为统一价格,天然气采购价格与政府定价基本吻合。
报告期内,其他原材料及能源的采购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17年一季度 2016年 2015年 2014年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煤 186.21 4.96% 1,392.16 11.18% 1,130.05 11.57% 1,186.83 14.46%
水 327.60 8.72% 465.29 3.74% 312.08 3.19% 297.44 3.62%
电 3,151.43 83.89% 5,726.60 45.98% 5,038.50 51.58% 3,706.90 45.16%
其他 91.28 2.43% 4,869.25 39.10% 3,287.42 33.65% 3,017.02 36.76%
合计 3,756.52 100.00% 12,453.30 100.00% 9,768.05 100.00% 8,208.19 100.00%
其他原材料及能源的采购价格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7年一季度 2016年 2015年 2014年煤(元/吨) 437.75 377.93 427.79 490.67
水(元/吨) 8.50 8.15 8.02 6.93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45电(元/度) 1.09 1.09 1.09 1.04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1、主要固定资产概况
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仪器及办公设备等。本公司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维修、保养和改造,目前固定资产使用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的需要,截至 2017年 3月 31日,公司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净值折旧年限房屋及建筑物 198.15 52.83 0.00 145.32
20机器设备 43,691.21 8,453.27 0.00 35,237.93
3-20运输工具 420.36 337.22 0.00 83.13
5办公设备 416.23 313.08 0.00 103.15
3合计 44,725.94 9,156.41 0.00 35,569.53 -
2、房屋及建筑物
发行人主要生产经营用地为供热锅炉房,均由甲方提供,无需发行人自行购置或租赁,以上为区域供热行业特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共有两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房产证号房屋座落所有者面积(M2)房屋性质他项权利1X京房权证丰字第466972号丰台区丰体南路1号院 11幢 1层 108华通热力 135.33 商品房抵押
2京(2016)朝阳区
不动产权第0054122号朝阳区三间房西路 1号院 3号楼 2层 3-5华通热力 1288.29 商品房抵押
发行人租赁房产为管理办公用地及项目现场用地。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2015年 12月 31日、2016年 12月 31日及 2017年 3月 31日,各期租赁房产的面积以及占发行人全部生产经营用地的比重如下所示:
统计时点租赁房产面积占全部生产经营用地的比重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462014年 12月 31日约 7,650㎡ 7.48%
2015年 12月 31日约 7,830㎡ 7.36%
2016年 12月 31日约 8,080㎡ 7.38%
2017年 3月 31日约 8,314㎡ 7.39%
根据使用用途的不同,发行人租赁房屋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发行人管理、调度办公用房,另一类是供暖项目现场用房,主要用于收费、维修、运营等工作人员使用。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要办公场所租赁房产情况如下: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租赁地址是否取得产权证书房产证记载设计用途面积(m2)租赁期限1股份公司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号总部基地三区 8号楼是工业2,230.52
2015-03-21至2018-03-202 中能兴科北京国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82号金长安大厦 C座 29层 2902、2903单元
是办公用房 409.24
2016-11-22至2017-11-213 中能兴科北京国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82号金长安大厦 C座 18层 1809、1810单元
是办公用房 299.11
2016-12-25至2017-12-244 中能兴科李巍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5号及5号院5号楼10层4单元1108是办公 49.69
2017-02-20至2018-02-195华通兴远北京通惠时代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 1号楼7层 713是办公
80.00
2016-09-01至2017-08-316 华通兴远股份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号总部基地三区 8号楼三层是工业 280.00
2015-01-01至2017-12-317 华意龙达股份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三区 8号楼四层西侧是工业 140.00
2015-01-01至2017-12-318黑龙江华通佳木斯万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江滨农场幸福家园4号楼东附属3楼北1号门市是办公 131.00
2016-09-11至2017-09-119 股份公司北京世纪星空影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6号三区5号楼 5层 01-10室是办公 1,816.54
2017-05-01至2022-04-30如上表所示,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办公场所租赁的房产均已取得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且房产证记载的设计规划用途与房屋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47根据发行人及其分公司与出租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中介机构实地走访,发行人除上述已经披露的办公场所外均为项目租赁房产,主要用于维修工、司炉工等工作人员使用。
区域供暖企业需要在项目现场配备少量生产及收费人员,以便及时处理供暖运营中的问题,因此需要在项目现场使用小面积工作场所,对房屋没有较高要求且不具有依赖性,较容易在相同地段找到其他房屋替代,因此一般采用租赁的方式,没有必要购买房屋,以上属于区域锅炉房的运营特点。
项目租赁房产因出租方不配合等客观原因,部分未取得对方房屋权属证书,存在发行人与出租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被认定因出租方无权代理而无效的风险。
因项目用房仅为发行人维修工、司炉工等工作人员使用,该等租赁产权瑕疵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较小。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年度租赁费用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7年一季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租赁费用总额(万元) 182.05 650.96 654.66 567.54
租赁房产面积(平方米) 8,314.09 8,086.70 7,831.02 7,651.51
单位经营面积租赁费用(元/月?平方米)
72.99 67.08 69.67 61.81
营业收入(万元) 51,668.46 86,284.23 85,584.51 73,364.97
房租物业水电费占营业收入比例
0.35% 0.75% 0.76% 0.77%
注:上述租赁费用总额包括租金、物业费及水电费等相关费用。单位经营面积租赁费用=租赁费用总额/租赁房产面积通过查阅链家网以及 58同城数据,对发行人租赁房屋的租金与同区域租金水平进行比对,综合考虑装修情况、区位、租赁期限等因素,租金处于合理水平。
发行人项目租赁用房大部分采取每年签订租赁合同的方式,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但在实践中会逐年续签。
发行人 2017年到期租赁房产面积为 3,339.94平方米,年租金总额为 302.21
万元;2018年到期租赁房产面积为 2,230.52平方米,年租金总额为 293.09万元。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48根据报告期各期的租金价格及租赁房产面积计算出的加权年租金涨幅为 4.18%,
假设未来两年每年单位经营面积租赁费用涨幅为 5%,则 2017年和 2018年因租赁房产到期续租所产生的租金总额分别为 317.32万元和 323.13万元,与目前相
比,新增租赁金额分别为 15.11万元和 30.04万元,金额较小,对发行人经营业
绩产生的影响较小。
从历史数据来看,虽然报告期内公司的房屋租赁费支出总体呈上涨趋势,但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基本保持稳定,且占比较小。随着发行人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能够覆盖租赁费用的上涨。
发行人用作管理、调度的总部办公场所主要集中于北京市丰台区西南四环总部基地,该片区房屋租赁供给较为充裕;项目现场用房分布在各小区,较为分散,且单个项目用房所需面积较小,同时被解除续租的可能性较低,所租赁的房屋均可替代。
综上,发行人租赁房产在生产经营用地中占比较小、可替代性高,不会对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 2017年 3月 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序号设备名称原值(万元)净值(万元)成新率1 锅炉 10,358.66 9,174.44 88.57%
2 电器设备 4,413.42 2,610.73 59.15%
3 管道及烟囱 3,583.85 3,057.23 85.31%
4 泵 1,543.80 769.27 49.83%
5 换热器 841.88 514.21 61.08%
合计 20,741.61 16,125.88 77.75%
(二)主要无形资产
本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商标、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注册商标12项,具体情况如下: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49序号商标样式注册号类别商标名称所有者专用期限1 18094 38 华通热力发行人 2013.11.14-2023.11.13
2 18037 37 华通热力发行人 2013.11.14-2023.11.13
3 5927524 37 华通热力发行人 2010.08.07-2020.08.06
4 8081006 42 中能兴科中能兴科 2011.03.21-2021.03.20
5 8081029 41中能兴科中能兴科
2011.03.21-2021.03.20
6 8081068 11中能兴科中能兴科
2011.04.28-2021.04.27
7 14790778 37华通热力发行人
2015.09.07-2025.09.06
8 14790851 38华通热力发行人
2015.11.07-2025.11.06
9 14790924 40 华通热力发行人 2015.10.28-2025.10.27
10 14790849 39华通热力发行人
2016.08.28-2026.08.27
11 18996782 37 华通热力发行人 2017.02.28-2027.02.27
12 18996876 39华通热力发行人
2017.02.28-2027.02.27、专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拥有专利45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目前法律状态年费缴纳情况取得方式1土壤源热泵系统地下埋管孔井的钻井装置ZL 201010547322.X 发明专利权维持已缴纳受让取得
2二次供热管网温差式流量控制系统及其控制方法ZL 201010560200.4
发明专利权维持已缴纳原始取得3 一种空调装置 ZL 201010606337.9 发明专利权维持已缴纳受让取得
4智能供热节能控制系统ZL 200820122869.3 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已缴纳原始取得
5 一种控制阀 ZL 201020685538.8 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已缴纳原始取得
6能同时制热、制冷的改进型涡流管ZL 201020681431.6 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已缴纳原始取得
7蓄冰冷回收空调设备ZL 201120171803.5
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已缴纳受让取得8用于高温窑炉的蓄热式燃烧装置ZL 201120206152.9
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已缴纳原始取得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50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目前法律状态年费缴纳情况取得方式9 四通换向阀 ZL 201120255699.8 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已缴纳原始取得
10 蓄热式降温除尘系统 ZL 201120258461.0 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已缴纳原始取得
11低 NOx 蓄热式燃烧专用燃料烧嘴ZL 201120255737.X 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已缴纳原始取得
12可调节的高温蓄热式燃烧装置ZL 201120206153.3 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已缴纳原始取得
13 蓄热式燃烧装置 ZL 201120255330.7 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已缴纳原始取得
14燃气供暖锅炉自动控制系统ZL 201220254438.9 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已缴纳原始取得
15基于GPRS网络的供热管网远程监测系统ZL 201220255225.8 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已缴纳原始取得
16安全防爆型烟气冷凝回收装置ZL 201220255406.0 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已缴纳原始取得
17用于供热、供冷和供生活热水的土壤源热泵ZL 201220244041.1
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已缴纳原始取得18直接控制燃气量的燃烧机控制系统ZL 201220255021.4
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已缴纳原始取得19供热管网水温调节控制系统ZL 201220254896.2
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已缴纳原始取得20供热管网分时分温度控制系统ZL 201220255222.4 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已缴纳原始取得
21直接接触式燃气锅炉烟气全热回收系统ZL 201220300910.8 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已缴纳原始取得
22一种二维三通烟道阀ZL 201320563655.0
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已缴纳原始取得23 锅炉智能控制系统 ZL 201320878762.2 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已缴纳原始取得
24区域供暖分布式监控管理系统ZL 201320761958.3
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已缴纳原始取得25 燃气锅炉 ZL 201420302298.7 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已缴纳原始取得
26燃气锅炉系统ZL 201420420103.9
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已缴纳原始取得27用于燃气锅炉的冷凝水回收处理系统ZL 201420550661.7
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已缴纳原始取得28锅炉水加药装置ZL 201420853891.0
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已缴纳原始取得29供热节能控制系统(HTXY-04)ZL 201130088715.4
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已缴纳原始取得30 数据采集箱(HTCJ-01) ZL 201230538109.2 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已缴纳原始取得
31数据采集箱(HTCJ-02)ZL 201230538187.2
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已缴纳原始取得32智能控制器(HTXY-02)ZL 201230537894.X 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已缴纳原始取得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51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目前法律状态年费缴纳情况取得方式33 喷射器 ZL 201230537982.X 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已缴纳原始取得
34烟道式烟气余热回收利用装置ZL 201520719396.5
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已缴纳原始取得35 多锅炉系统 ZL 201520595672.1 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已缴纳原始取得
36烟气预加热生活热水装置ZL 201520510230.2 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已缴纳原始取得
37用于燃气锅炉烟气余热回收结算的运行状态检测系统ZL 201520540084.8 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已缴纳原始取得
38基于移动终端的云计算分布式输配监控装置及系统ZL 201520271067.9
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已缴纳原始取得39一种基于移动终端的云计算分时分区分温控制装置及系统ZL 201520601696.3
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已缴纳原始取得40锅炉燃烧及余热回收综合监测智能控制系统ZL 201310428661.X 发明专利权维持已缴纳原始取得
41用于燃气锅炉的冷凝水回收处理系统ZL 201410492025.8 发明专利权维持已缴纳原始取得
42一种水压驱动花孔收口涡流溶药式水力输送型溶药加药器ZL201620750454.5 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已缴纳原始取得
43 一种远程监控换热站 ZL201621025136.9 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已缴纳原始取得
44一种管网智能水力平衡调节系统ZL201620927389.9 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已缴纳原始取得
45一种基于移动终端的分体空调联控装置ZL201620552578.2 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已缴纳原始取得
上述专利目前的法律状态均为专利权维持,年费均已缴纳。
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与其他第三方发生专利纠纷的情形;发行人有专人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及缴费工作,不存在因欠缴年费导致专利过期的情形。发行人专利的取得和使用不存在重大变化的不利影响。
3、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软件著作权 33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软件名称登记号著作权人取得方式首次发表日登记日1多台锅炉联动闭环控制软2008SR35025 华通兴远原始取得 2007.05.10 2008.12.16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52序号软件名称登记号著作权人取得方式首次发表日登记日件[简称:锅炉联动]V1.0
2锅炉供热系统集中闭环控制软件[简称:集中控制]V1.0
2008SR35026 华通兴远原始取得 2007.08.15 2008.12.16
3智能型锅炉闭环控制软件[简称:锅炉闭环]V1.0
2008SR35024华通兴远原始取得
2007.12.01 2008.12.16
4供热系统气候补偿监控软件[简称:气候补偿]V1.0
2008SR35029 华通兴远原始取得 2007.12.01 2008.12.16
5锅炉供热系统实时监控软件[简称:实时监控]V1.0
2008SR35027 华通兴远原始取得 2007.12.15 2008.12.16
6二次换热系统闭环控制软件[简称:换热系统]V1.0
2008SR35028 华通兴远原始取得 2007.12.30 2008.12.16
7热量表远程抄表软件[简称:远程抄表]V1.0
2010SR071271华通兴远原始取得
2010.04.10 2010.12.22
8温差式变流量调节软件[简称:温差变流量]V1.0
2010SR072495 华通兴远原始取得 2010.04.10 2010.12.24
9压差变频调节软件[简称:
压差变频]V1.0
2010SR069592 华通兴远原始取得 2010.04.10 2010.12.17
10智能型水泵扬程/流量自动检测软件[简称:扬程/流量]V1..0
2010SR071328 华通兴远原始取得 2010.04.20 2010.12.22
11采集检测换热站末端室内温度的无线室温监测软件[简称:室温监测]V1.0
2010SR072480华通兴远原始取得
2010.05.01 2010.12.24
12智能型水泵电机动态监测保护软件[简称:水泵监测保护]V1.0
2010SR071479 华通兴远原始取得 2010.05.20 2010.12.22
13供热系统能效管理平台V1.0
2013SR127864 中能兴科原始取得未发表 2013.11.18
14中能兴科节能好管家-智能终端网站软件[简称:节能好管家-智能终端版]V1.0
2014SR058824 中能兴科原始取得 2014.03.01 2014.05.13
15中能兴科节能好管家-企业数据中心网站软件[简称:
节能好管家-企业数据中心版]V1.0
2014SR059300中能兴科原始取得
2014.03.01 2014.05.13
16中能兴科节能好管家-基站主网站软件[简称:节能好管家-基站版]V1.0
2014SR059297 中能兴科原始取得 2014.03.01 2014.05.13
17中能兴科节能好管家软件[简称:节能好管家]V1.0
2014SR058844 中能兴科原始取得 2014.03.01 2014.05.13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53序号软件名称登记号著作权人取得方式首次发表日登记日18可动态加载协议的数据采集软件[简称:数据采集]V1.0
2014SR058838中能兴科原始取得
2014.03.01 2014.05.13
19中能兴科节能好管家-管控与数据传输软件[简称:节能好管家-管控与数据传输软件]V1.0
2014SR060787 中能兴科原始取得 2014.03.01 2014.05.15
20中能兴科节能好管家-总控中心网站软件[简称:节能好管家-总控中心版]V1.0
2014SR058831 中能兴科原始取得 2014.03.01 2014.05.13
21基于移动终端的云计算分布式输配监控装置及系统[简称:移动版气候补偿]V1.0
2015SR127868中能兴科原始取得
2015.05.25 2015.07.08
22中能兴科智慧能源管家总控平台(热网版)[简称:
总控平台热网版]V1.0
2015SR176135中能兴科原始取得
2015.07.27 2015.09.10
23中能兴科智慧能源管家——数据采集软件[简称:
数据采集软件]V1.0
2015SR176138 中能兴科原始取得 2015.07.24 2015.09.10
24基于移动终端的分时分区分温控制软件[简称:分时分区分温控制软件]V1.0
2015SR165354 中能兴科原始取得 2015.07.10 2015.08.25
25智慧能源管家客服报修调度中心软件[简称:客服报修调度中心]V1.0
2016SR300940中能兴科原始取得
2016.08.01 2016.10.20
26节能量监测统计远传系统V1.0
2016SR335439华通兴远原始取得未发表
2016.11.17
27气候补偿系统二次侧水流量变频调节软件 V1.0
2016SR399744 华通兴远原始取得 2016.05.10 2016.12.28
28燃气锅炉冷凝水自动加药处理控制软件 V1.0
2016SR402785 华通兴远原始取得 2016.11.07 2016.12.29
29燃气锅炉烟冷设备热计量远程监控软件V1.0
2016SR403319华通兴远原始取得
2016.08.24 2016.12.29
30燃气锅炉烟冷设备烟气成分远程监测软件V1.0
2016SR402713华通兴远原始取得
2016.09.21 2016.12.29
31智能供热系统气象参数前馈动态调节软件 V1.0
2016SR402791 华通兴远原始取得 2016.02.16 2016.12.29
32分布式变频二次侧四个区的温度—变频器控制软件[简称:二级泵四个区温度控制软件]V1.0
2017SR072130 中能兴科原始取得 2016.12.05 2017.03.09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54序号软件名称登记号著作权人取得方式首次发表日登记日33分布式变频二次侧一个区的温度—变频器控制软件[简称:二级泵一个区温度控制软件]V1.0
2017SR072132中能兴科原始取得
2016.12.01 2017.03.09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他股东之间不
存在同业竞争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赵一波先生,赵一波持有本公司
37.6498%
的股权;赵一波除在本公司投资并持有股份外,未投资或经营与本公司相同或相近业务的其他企业,控股股东与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同业竞争。
(2)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赵一波未投资或者经营与本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的其他企业。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股东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赵一波、第二大股东陈秀明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情况如下:
(1)赵一波作为华通热力的控股股东,现就避免与华通热力之间同业竞争
事宜,作如下承诺: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未拥有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企业的股份、股权或任何其他权益;本人承诺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经营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公司的竞争企业提供任何资金、业务及技术等方面的帮助;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55本承诺在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2)陈秀明作为华通热力的第二大股东,现就避免与华通热力之间同业竞
争事宜,作如下承诺: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未拥有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企业的股份、股权或任何其他权益;本人承诺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经营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公司的竞争企业提供任何资金、业务及技术等方面的帮助;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本承诺在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本人作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二)关联交易、经常性关联交易
(1)报告期内,公司向新源大通采购情况如下:
年度内容定价依据金额(元)占同类交易额比例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2017年 1-3月-----2016年-----2015年-----2014年购买设备市场价格 1,783,280.00 2.09% 0.30%
合计----报告期内发行人未与新源大通签订新的合同,2014年度发行人与新源大通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履行2014年1月之前签订的采购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合同编号采购设备数量单价(元)合同总金额(元)无关联第三方报价(元)差异率关联交易金额(元)占采购总金额比例HTZCT2013-全自动燃气热水锅炉2 1,423,000 4,689,000.00 4,850,000.00 -3.32% 1,503,280.00 10.87‰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56064锅炉房配套辅机 1,843,000HTZCY2013-083燃气燃烧器1 120,000280,000.00 316,000.00 -11.39% 280,000.00 2.02‰1 40,000
1 120,000合计——— 4,969,000.00 5,166,000.00 -3.81% 1,783,280.00 12.89‰
发行人与新源大通发生的各项交易,均遵循平等互利、公平合理的原则,其定价方法为参照无关联第三方的报价,在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双方协商确定。发行人上述关联采购合同金额总体上略低于无关联第三方的报价,主要原因在于付款条件等合同条款与非关联第三方的条件略有差异,关联交易合同中货款结算方式较无关联第三方优惠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与新源大通公司发生交易事项余额为:
单位:元项目名称关联方2017年3月 31日2016年12月 31日2015年12月 31日2014年12月 31日应付账款北京新源大通锅炉供暖技术有限公司--- 202,025.08
预付款项北京新源大通锅炉供暖技术有限公司----
(2)报告期内公司向欧德威德采购产成品情况如下:
年度内容定价依据金额(元)占同类交易额比例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2017年 1-3月-----2016年-----2015年-----2014年购买设备市场价格 117,000.00 0.14% 0.02%
合计----报告期内发行人未与欧德威德签订新的合同,2014年度发行人与欧德威德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履行2014年1月之前签订的采购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合同编号采购设备数量单价(元)合同总金额(元)无关联第三方报价(元)差异率关联交易金额(元)占采购总金额比例XZ2013-12-012稳焰盘 1 1,65013,675.00 16,062.50 -14.86% 13,675.00 0.10‰
燃烧筒1 3,150风门挡板 1 1,550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57交流触电器 1 225热继电器1 950电机 1 6,150XZ2013-10-044 真空表 2 1,800 3,600.00 4,000.00 -10.00% 3,600.00 0.03‰
XZ2013-12-008真空泵1 12,500 12,500.00 16,000.00 -21.88% 12,500.00 0.09‰
XZ2013-09-102 点火变压器 1 2,700 2,700.00 3,000.00 -10.00% 2,700.00 0.02‰
XZ2013-10-032锅炉控制盒3 3,0009,765.00 14,400.00 -32.19% 9,765.00 0.07‰
伺服电机安装板 3 255XZ2013-11-023点火变压器 1 3,6004,760.00 4,600.00 3.48% 4,760.00 0.03‰
离子探棒2 580HTZCY2013-046燃气调送器 1 5,60014,800.00 16,000.00 -7.50% 14,800.00 0.11‰
风门执行器2 4,600HTZCT2013-055燃烧器 4 171,380740,720.00 799,000.00 -7.29% 55,200.00 0.40‰
消音罩4 13,800合计 802,520.00 873,062.50 -8.08% 117,000.00 0.85‰
发行人与欧德威德方发生的各项交易,均遵循平等互利、公平合理的原则,其定价方法为参照第三方的价格报价,在市场公允价格基础上双方协商确定;发行人上述关联采购合同金额总体略低于无关联第三方的报价,主要原因在于付款条件等合同条款与非关联第三方的条件略有差异,关联交易合同中货款结算方式较无关联第三方优惠较小。
发行人针对关联交易事项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以及发行人规范运作的要求,自 2015年以来,发行人已停止向欧德威德采购产品。发行人与欧德威德未来亦不存在进行锅炉采购或其他关联交易的安排。
报告期内公司与欧德威德发生交易事项余额为:
单位:元项目名称关联方2017年3月 31日2016年12月 31日2015年12月 31日2014年12月 31日预付账款北京欧德威德燃烧技术有限公司--- 0.00
应付账款北京欧德威德燃烧技术有限公司--- 40,150.00
(3)报告期内公司与宏远衡通发生交易事项余额为:
单位:元项目名称关联方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2014年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583月 31日 12月 31日 12月 31日 12月 31日预付账款北京宏远衡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525,000.00
2014年3月5日,发行人与宏远衡通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合同标的为锅炉及燃烧器。合同签订后,发行人向宏远衡通预付全部价款,后经中介机构辅导,发行人对关联交易加以规范,与宏远衡通针对上述采购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双方约定上述采购合同不再执行。发行人预付宏远衡通的 452.50万元在 2014年末形
成预付账款。2015年宏远衡通将该笔预付款退还给发行人。
因发行人与宏远衡通签订的交易合同已解除,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宏远衡通之间未实际发生关联交易。
(4)新源大通、欧德威德、宏远衡通、中能兴科报告期内的主要经营的业
务及经营情况,向发行人销售产品占其收入的比重中能兴科主要从事公共建筑的节能服务和节能培训业务,包括各种类型建筑物的供暖节能改造、空调节能改造、电梯节能改造、照明节能改造等各种用能设施的节能技术改造,以及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和能效管理信息平台,提高能源使用的管理水平和培训服务能力。2014年 1月至 2014年 7月,发行人与中能兴科不存在关联交易,2014年7月后,中能兴科纳入发行人的合并报表范围,双方之间的交易属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内部交易。
宏远衡通注销前主要从事的业务为锅炉、空调设备的销售。
2014年发行人与宏远衡通签订采购合同,双方后签订补充协议解除该合同,宏远衡通预收发行人的款项于次年退还,双方未实际发生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新源大通和欧德威德的主要业务、经营情况、以及向发行人销售产品占其收入的比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关联方主要经营业务 2014年度营业收入向发行人销售产品占其当年收入比重新源大通锅炉和燃烧器的销售 217.54[注] 81.98%
欧德威德燃烧器、配件的销售和技术服务 152.17 7.69%
注:新源大通已于 2014年 9月 5日办理税务注销,上表中仅列示 2014年 1-6月的营业收入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59由于新源大通已在 2014年计划注销并开始办理注销手续,当年未继续开展新业务,其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均为执行2013年签订的合同,因此在其当年营业收入中占比较高。
(5)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设备的必要性
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设备主要是基于双方协调便利、沟通顺畅。该等交易均为发行人正常业务发展需要而形成,上述采购设备的关联方对发行人不存在不可替代性,发行人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性。
2014年度发行人关联采购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较低,仅为 1.37%,对
发行人的利润影响较小。发行人上述关联交易合同均在有限公司阶段签订,股份公司成立后,发行人建立了完善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加以严格规范。
(6)关键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 2017年 1-3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薪酬合计 111.55 441.65.74 517.05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如下:
关联方名称拆入/拆出拆借金额(元)起始日到期日赵一波拆入10,000,000.00
2013.9.27 2014.9.26
北京恺融达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拆入10,000,000.00
2010.02.01 2015.8.31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资金拆借余额如下:
单位:元项目名称关联方2017年3月 31日2016年12月 31日2015年12月 31日2014年12月 31日其他应付款北京恺融达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596,540.19
○1 关联方资金拆借的原因及主要用途2014年-2016年,发行人不存在对关联方的资金拆借。2014年以前,发行人对关联方资金拆借的原因及主要用途如下:
A.经营拆借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60发行人向赵一波、赵长春、北京渤海花溪农庄有限公司、宏远衡通拆借资金主要用以满足临时性的经营性资金需求,具体金额及内容如下:
关联方名称拆入/拆出拆借金额(元)起始日到期日拆借资金原因赵一波拆入 10,000,000.00 2012-09-27 2013-09-26
赵一波个人民生银行贷款,用于公司经营购买锅炉配件赵一波拆入 10,000,000.00 2013-09-27 2014-09-26
赵一波个人民生银行贷款,用于公司经营支付采购设备北京渤海花溪农庄有限公司拆入 31,592,103.00 2011-12-14 2013-11-22
关联公司拆借,用于购买原材料天然气等,补充流动资金赵长春拆入 1,072,005.00 2011-09-27 2013-11-30
关联公司拆借,用于购买原材料天然气等,补充流动资金宏远衡通拆入 17,100,000.00 2011-12-23 2013-12-31
关联公司拆借,用于购买原材料天然气等,补充流动资金B.投资机构借款变更为增资款经核查,发行人与实地创业投资、桃花源投资、振银投资、昆仑投资签订增资协议前均签署了《借款协议》,约定实地创业投资、桃花源投资、振银投资、昆仑投资以借款的方式将增资款汇入发行人账户,用于特定用途的日常经营活动;待增资条件满足后上述借款变更为实地创业投资、桃花源投资、振银投资、昆仑投资对发行人进行增资的增资款;如借款本金变更为增资款,则协议约定的借款利息不再支付,如上述事项未完成,则按借款天数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借款利息。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方名称拆入/拆出拆借金额(元)起始日到期日拆借资金原因实地创业投资拆入 10,000,000.00 2011-09-20 2012-05-22
借款用于日常经营及供热项目建设,后根据借款协议,借款变更为增资款桃花源投资拆入 6,000,000.00 2012-04-12 2012-05-22
借款用于日常经营及供热项目建设,后根据借款协议,借款变更为增资款振银投资拆入 10,000,000.00 2013-05-28 2013-11-28
借款用于日常经营及供热项目建设,后根据借款协议,借款变更为增资款昆仑投资拆入 50,000,000.00 2013-08-09 2013-10-31
借款用于日常经营及供热项目建设,后根据借款协议,借款变更为增资款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核查,上述借款均变更为增资款,发行人未向上述投资方支付借款利息。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61C.合同解除后的借款行为根据发行人与恺融达于2010年2月1日签订的《融科橄榄城项目小区锅炉供暖运行委托合同》、《融科橄榄城小区锅炉供暖系统租赁运营合同》,发行人将融科橄榄城项目小区锅炉房供暖系统转租给恺融达,恺融达向发行人支付1000万元作为租赁费用,租赁期限 15年。后双方于 2014年 12月签署了《合同解除协议》,约定上述委托合同和租赁运营合同同时失效,恺融达向发行人支付的 1,000万元转为借款,借款期限 5年,自 2010年 2月 1日至 2015年 1月 31日。截至 2015年 8月末,发行人已完成还本付息。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说明并经核查发行人全部会议文件,上述关联方资金拆借均发生于2014年之前,并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截至2015年8月末,上述关联方资金拆借均已清理完毕。发行人于 2014年 9月 25日召开创立大会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审议并通过了股份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内部治理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发行人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并建立内部治理制度后,不存在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的关联交易的情况,内控制度完善。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发行人不存在新增关联方资金拆借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拆借资金、资金占用、对外担保的情形。
(2)关联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方名称被担保方名称担保金额起始日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赵一波本公司 20,000,000.00 2015-7-31 2020-8-20 否
赵一波本公司 20,000,000.00 2015-7-7 2020-7-20 否
赵一波本公司 9,459,566.11 2016-6-6 2020-6-5 否
赵一波、赵长春、李爱云本公司 40,000,000.00 2016-2-3 2017-2-3 否
赵一波、赵长春本公司 21,698,604.63 2016-6-14 2017-6-8 否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62担保方名称被担保方名称担保金额起始日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赵一波、赵长春本公司 9,301,395.37 2016-1-8 2017-1-8 否
赵一波、赵长春本公司 20,000,000.00 2016-2-2 2017-2-2 否
赵一波、赵长春本公司 27,000,000.00 2015-12-8 2016-12-8 是
赵一波本公司 20,000,000.00 2015-11-2 2016-11-2 是
赵长春、金春玉、陈秀明、赵一波、李爱云本公司 9,900,000.00 2015-1-16 2017-5-15 否
赵长春、金春玉、陈秀明、赵一波、李爱云本公司 9,900,000.00 2014-4-2 2017-4-1 否
赵一波、陈秀明本公司 5,939,259.32 2014-4-21 2018-10-21 否
赵长春、金春玉、陈秀明、赵一波、李爱云本公司 10,000,000.00 2014-6-12 2017-6-12 否
赵长春、金春玉、陈秀明、赵一波、李爱云本公司 10,000,000.00 2014-12-11 2017-12-11 否
赵一波中能兴科5,000,000.00 2015-3-25 2018-3-25 否
王英俊、孙亚东中能兴科1,088,400.00 2015-1-4 2016-1-3 是
华通兴远本公司 10,000,000.00 2014-8-14 2015-8-13 是
华通兴远本公司 10,000,000.00 2014-10-24 2015-10-23 是
华通兴远本公司 10,000,000.00 2014-12-5 2015-12-4 是
赵长春、赵一波、李爱云本公司 40,000,000.00 2015-2-3 2016-2-3 是
赵一波本公司 7,500,000.00 2013-6-17 2016-1-10 是
赵一波本公司 2,000,000.00 2013-12-19 2016-1-10 是
赵长春,赵一波,陈秀明本公司 20,000,000.00 2013-1-6 2016-1-6 是
赵一波本公司 46,000,000.00 2015-3-10 2016-3-10 是
赵一波、陈秀明本公司 10,000,000.00 2015-1-27 2015-7-27 是
赵一波、陈秀明本公司 29,000,000.00 2015-1-26 2015-7-26 是
赵一波本公司 50,000,000.00 2016-5-3 2018-5-3 否
赵一波、李爱云本公司 10,000,000.00 2016-5-4 2017-4-27 否
赵一波、李爱云本公司 10,000,000.00 2016-8-19 2017-8-17 否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63担保方名称被担保方名称担保金额起始日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赵一波、赵长春、李爱云本公司 20,000,000.00 2016-12-9 2017-12-8 否
本公司中能兴科3,000,000.00 2016-11-14 2017-11-14 否
本公司、赵一波、李爱云中能兴科2,200,000.00 2015-7-1 2018-7-1 否
华通兴远、赵一波、李爱云本公司60,000,000.00 2017-1-3 2018-1-2 否
赵一波、李爱云本公司 20,000,000.00 2017-1-20 2018-1-19 否
赵一波、李爱云本公司 20,000,000.00 2017-2-15 2018-2-9 否
赵一波、李爱云本公司 20,000,000.00 2017-2-27 2018-2-26 否
赵一波、赵长春本公司 59,000,000.00 2017-1-4 2018-1-4 否
赵一波、赵长春本公司 39,301,395.37 2017-2-6 2018-2-6 否
本公司、赵一波、李爱云中能兴科1,405,800.00 2017-3-29 2018-3-29 否
本公司、赵一波华通兴远6,000,000.00 2017-3-21 2018-3-20 否
合计— 744,694,420.80 ———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9人)、赵一波,董事长,男,
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EMBA。
1997年至2001年就读于加拿大萨省大学。
2008年3月获得北弗吉尼亚大学EMBA。
2002年组建华通有限,历任华通有限执行董事、董事长;2014年10月起,任股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陈秀明,董事,男,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
学历。
1981年7月至1993年任北京静电设备厂设备科长。
1995年1月至2009年 3月就职于华润置地(北京)物业有限公司。2009年 4月至 2012年 8月就职于华通有限,2012年8月至2014年9月任华通有限副董事长。
2014年10月起,任股份公司董事。、欧阳昕,董事,
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1991年8月至1994年3月,任北京化工机械厂技术开发部技术员;1994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64年 3月至 1998年 5月,任北京万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部副经理;2000年 4月至 2000年 11月,任北京新民生理财顾问公司项目运作部经理;2001年 10月至 2009年 5月,任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2009年 5月至 2013年 8月,任西安国家航空产业基金投资管理公司董事、总经理;2013年 8月至今,任北京昆仑星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 5月至今任臻诚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2014年 10月起,任股份公司董事。
4、杨勇,董事,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
科学历,物业管理师。
2002年至2007年任北京万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至 2009年任北京思源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9年至2012年任北京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3年至2014年9月任华通有限副总经理;2014年 10月起,任股份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赫,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男,
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至 2003年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2003年至 2009年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
2010年至2013年任21世纪不动产财务总监。
2014年1月至2014年9月任华通有限财务总监;2014年10月起,任股份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014年3月起至今,任子公司中能兴科董事。2016年 9月起至今,任股份公司董事。
6、石秀杰,董事、董事会秘书,女,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2000年9月至2004年10月任世茂集团北京紫竹花园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助理;2004年 10月至 2006年 3月任中珲虹宇装饰工程公司总经理助理;2006年4月至2012年7月任华通有限行政总监,2012年 8月至 2014年 9月任华通有限董事、董事会秘书。2014年 10月起,任股份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7、沈龙海,独立董事,男,194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硕士研究生学历。
1967年至1977年,任南京炼油厂油品车间、计划科、生产科、援外办公室工人、技术员、工程师、副科长;1977年至 1982年,任石油工业部炼化司调度处、技术处、办公室副处长;1982年至1988年,任国家经委能源局石油处、能源局处长、副局长、局长;1989年至 1995年,任国家计委资源节约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65和综合利用司、国土地区司司长;1995年至 2000年,任中国驻美国大使馆经济参赞;2004年至2010年,任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主任。
2014年10月起,任股份公司独立董事。、许哲,独立董事,男,
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至 2006年任北京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2007年至2009年任北京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10年至今任世厚(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3年 10月至今任中晟国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 10月起,任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刘海清,独立董事,女,
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专职职业律师。
2001年至2013年,任北京市泽丰联合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2013年至今任北京市天钰衡律师事务所律师。2015年 6月起,任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5人)
1、王随林,监事会主席,女,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北京科技大学热能工程博士。
1982年2月至1994年8月任西北建筑工程学院暖通热工教研室主任;1994年 9月至 2011年 2月任北京建筑大学副系主任、党总支副书记、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2011年2月至今任北京建筑大学返聘教授;2015年被评为“北京学者”。2014年 10月起,任股份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小寒,监事,女,
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2005年 7月至 2007年 12月,任中仪国际招标公司业务员;2007年12月至2009年12月,任通用技术咨询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员;2009年 12月至 2014年 4月,任通用(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2014年 4月至今任通用(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融资一部总经理助理。
2016年9月起任股份公司监事。
3、范凌佳,监事,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
财经大学 MBA。2003年 7月至 2007年 7月任阳光壹佰置业集团投资部经理;2007年 7月至 2008年 7月任万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2008年 7月至 2016年 7月,任北京科桥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4年 10月起任股份公司监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66事。
4、重键,职工代表监事,女,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大专学历,政工师。
1992年3月至2003年3月任北京市煤炭总公司大兴分公司团支部书记;2003年至今历任华通有限及股份公司审计部副主任、监事;2014年10月起,任股份公司监事,任华通兴远、华意龙达、黑龙江华通监事。
5、王先根,职工代表监事,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大学本科学历。
1980年12月至1990年1月任北京军区后勤汽车修理所班长;1990年 1月至 1996年 12月任 66272部队检修所所长;1996年 12月至 2006年 10月任 66272部队主任;2006年 12月至今任华通有限及股份公司运行管理中心经理;2014年10月起任股份公司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4人)
1、赵一波,总经理,见上。
2、杨勇,副总经理,见上。、李赫,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男,
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至 2003年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2003年至2009年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
2010年至 2013年任 21世纪不动产财务总监。2014年 1月至 2014年 9月任华通有限财务总监;2014年10月起,任股份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014年3月起至今,任子公司中能兴科董事。、石秀杰,董事会秘书,见上。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序号姓名本单位职务兼职单位担任职务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系1陈秀明董事华远三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华远三联能源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无北京华安高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无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67序号姓名本单位职务兼职单位担任职务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系三联光彩(北京)科技文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无北京三联中赢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无北京三联智博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无北京三联万博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无北京玉龙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理事长无北京明清兄弟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无北京银色硅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无三联阳光彩虹(北京)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无北京绿谷清泉科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无北京华通会都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无2欧阳昕董事北京昆仑星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法定代表人无北京风云昆仑气象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无新疆昆仑朝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股东的关联方臻诚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股东中能兴科董事控股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纵横星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法定代表人无3 李赫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中能兴科董事控股子公司4许哲董事中晟国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无世厚(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无5 刘海清董事北京市天钰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无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68序号姓名本单位职务兼职单位担任职务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系6王随林监事会主席北京建筑大学返聘教授无7 重键职工监事、董事会下属审计办公室副主任华通兴远监事全资子公司华意龙达监事全资子公司黑龙江华通监事全资子公司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6年度在本公司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 2016年度薪酬(万元)1 赵一波董事长、总经理 65.00
2 陈秀明董事、华通兴远经理 50.00
3 欧阳昕董事、中能兴科董事-4 杨勇董事、副总经理 62.52
5 李赫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中能兴科董事
46.32
6 石秀杰董事、董事会秘书 31.32
7 刘海清独立董事 10.00
8 许哲独立董事 10.00
9 沈龙海独立董事 10.00
10 王随林监事会主席、核心技术人员 23.33
11 李小寒监事-12 范凌佳监事-13 重键职工监事 15.08
14 王先根职工监事 30.32
注:2015 年 5 月 25 日,华通热力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刘景芳辞去副总经理职务;2015 年 6 月 15 日华通热力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同意许文发辞去独立董事职务。2016 年9 月 9 日,华通热力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王英俊辞去董事职务,选举李赫为公司董事;同意周晓峰辞去监事职务,选举李小寒为公司监事。
独立董事津贴情况:根据公司 2014年 9月 25日召开的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税前 10万元,从 2014年开始领取。本公司独立董事除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外,不享有本公司其他福利待遇。
在本公司领薪的上述人员没有在关联单位领取薪酬。
在本公司任职领薪的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社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69会保险保障。除此之外,上述人员未在公司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情况
赵一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33,884,820股股份,占股份总额的
37.6498%,且为董事长兼总经理,能够对董事会和日常经营管理决策产生重大影
响,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简历见上。
九、财务会计信息
(一)发行人财务报表
本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17年3月31日、2016年 12月 31日、2015年 12月 31日、2014年 12月 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17年1-3月、2016年度、2015年度、2014年度的利润表、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股东权益变动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 XYZH/2017BJA2048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项目2017年3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0,468,248.27 250,592,713.16 198,712,553.90 129,456,460.76
应收账款 295,673,527.18 231,622,320.76 246,074,357.13 235,094,128.80
预付款项518,455.01 10,795,057.77 14,930,507.53 22,852,823.32
其他应收款 48,853,615.28 40,646,224.79 32,599,277.28 32,417,505.12
存货 59,374,905.13 77,946,267.04 73,908,684.01 91,773,875.2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502,772.65 3,954,997.87 --
其他流动资产22,956,079.45 3,740,977.30 48,836,529.81 6,468,918.77
流动资产合计529,347,602.97 619,298,558.69 615,061,909.66 518,063,712.05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3,559,712.45 5,009,284.76 --
投资性房地产25,812,996.76 26,172,674.20 27,208,616.64 28,763,996.22
固定资产 355,695,297.11 362,144,959.00 313,929,190.92 214,366,195.32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70项目 2017年 3月 31日2016年12月 31日2015年12月 31日2014年12月 31日在建工程43,779,700.41 38,488,257.91 53,411,337.73 62,797,532.34
无形资产3,988,352.67 4,120,677.76 3,951,070.90 3,385,831.14
开发支出 527,561.22 527,561.22 647,561.22 425,084.57
商誉4,371,968.30 4,371,968.30 4,371,968.30 4,371,968.30
长期待摊费用179,719,771.20 171,355,935.07 171,107,414.53 151,567,420.62
递延所得税资产21,416,066.25 21,539,423.11 19,621,825.97 16,400,533.77
其他非流动资产7,624,141.86 ---
非流动资产合计646,495,568.23 633,730,741.33 594,248,986.21 482,078,562.28
资产总计 1,175,843,171.20 1,253,029,300.02 1,209,310,895.87 1,000,142,274.33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单位:元项目 2017年 3月 31日2016年12月 31日2015年12月 31日2014年12月 31日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10,405,800.00 174,000,000.00 242,787,004.63 158,800,000.00
应付票据- 934,755.06 -
应付账款 133,918,215.13 122,580,256.23 153,154,669.03 141,887,532.65
预收款项6,943,543.36 360,536,092.15 325,704,440.90 268,622,529.26
应付职工薪酬 17,128,001.03 15,656,397.15 19,323,793.78 14,330,857.32
应交税费 62,002,827.04 37,600,820.81 19,464,036.06 18,675,722.03
应付利息310,644.16 - 465,460.39 355,002.00
其他应付款 6,479,920.61 8,437,449.28 10,237,735.10 17,358,894.0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0,757,649.62 40,515,008.36 53,856,445.16 29,882,942.08
其他流动负债 8,200,014.01 7,668,561.47 4,610,940.73 4,615,241.20
流动负债合计586,146,614.96 766,994,585.45 830,539,280.84 654,528,720.5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52,888,148.24 53,825,926.02 9,203,554.43 34,644,947.55
长期应付款36,227,460.83 47,020,920.50 37,925,039.51 35,081,221.05
预计负债380,800.00 380,800.00 --
递延收益 49,495,237.05 45,117,289.91 44,255,492.55 39,322,372.26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71项目 2017年 3月 31日2016年12月 31日2015年12月 31日2014年12月 31日递延所得税负债---非流动负债合计 138,991,646.12 146,344,936.43 91,384,086.49 109,048,540.86
负债合计725,138,261.08 913,339,521.88 921,923,367.33 763,577,261.4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实收资本)90,000,000.00 90,000,000.00 90,000,000.00 9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 73,054,173.92 73,054,173.92 73,054,173.92 75,179,304.87
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 15,671,282.57 5,148,242.27 2,396,450.07 1,499,061.89
未分配利润 257,628,489.77 155,413,577.31 108,687,194.21 60,005,566.7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36,353,946.26 323,615,993.51 274,137,818.20 226,683,933.49
少数股东权益 14,350,963.86 16,073,784.63 13,249,710.34 9,881,079.41
所有者权益合计450,704,910.12 339,689,778.14 287,387,528.54 236,565,012.9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175,843,171.20 1,253,029,300.02 1,209,310,895.87 1,000,142,274.33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项目 2017年 1-3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营业总收入516,684,604.00 862,842,289.70 855,845,117.64 733,649,693.85
营业总成本373,147,397.65 813,396,301.53 814,506,800.59 692,125,771.52
其中:营业成本 350,195,949.62 700,453,155.30 695,979,738.24 590,637,765.57
营业税金及附加163,963.23 1,057,671.93 629,133.35 605,393.01
销售费用 1,542,870.44 9,456,231.29 10,303,443.50 8,917,434.13
管理费用15,119,086.30 59,208,848.91 64,447,999.32 65,294,961.88
财务费用 6,079,208.26 22,359,185.01 24,706,537.58 18,995,108.79
资产减值损失46,319.80 20,861,209.09 18,439,948.60 7,675,108.14
投资收益 432,493.15 3,718,977.60 145,479.44 -
其他收益 2,227,043.97 ---
营业利润146,196,743.47 53,164,965.77 41,483,796.49 41,523,922.33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72项目2017年1-3月2016年度2015年度2014年度加:营业外收入 285,068.09 10,658,997.54 10,611,721.66 9,240,685.52
减:营业外支出 95,414.80 925,076.75 221,814.07 293,785.83
利润总额146,386,396.76 62,898,886.56 51,873,704.08 50,470,822.02
减:所得税费用 35,371,264.78 13,281,665.37 3,751,188.44 4,672,095.40
净利润 111,015,131.98 49,617,221.19 48,122,515.64 45,798,726.6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2,737,952.75 49,478,175.31 49,579,015.66 44,724,613.92
少数股东损益-1,722,820.77 139,045.88 -1,456,500.02 1,074,112.70
其他综合收益---综合收益总额 111,015,131.98 49,617,221.19 48,122,515.64 45,798,726.6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12,737,952.75 49,478,175.31 49,579,015.66 44,724,613.9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722,820.77 139,045.88 -1,456,500.02 1,074,112.70
八、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1.25 0.55 0.55 0.50
稀释每股收益
1.25 0.55 0.55 0.50、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项目 2017年 1-3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09,751,851.37 897,798,176.62 895,813,267.55 695,381,249.90
收到的税费返还22,717.8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161,644.60 68,927,225.53 50,020,519.41 101,464,092.9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9,913,495.97 966,748,119.95 945,833,786.96 796,845,342.8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87,163,236.29 549,793,353.91 580,221,163.00 482,117,802.9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0,484,121.82 101,398,978.16 90,032,054.94 72,458,240.83
支付的各项 3,700,769.38 8,020,308.51 8,507,807.32 10,767,944.94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73项目2017年1-3月2016年度2015年度2014年度税费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6,187,349.68 91,332,209.49 100,379,503.21 158,474,351.8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37,535,477.17 750,544,850.07 779,140,528.47 723,818,340.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7,621,981.20 216,203,269.88 166,693,258.49 73,027,002.3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90,000,000.00 325,389,000.00 130,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432,493.15 1,033,948.19 145,479.4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2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0,432,493.15 326,422,948.19 130,145,679.44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36,926,130.98 152,029,488.82 123,254,228.52 122,054,781.58
投资支付的现金105,000,000.00 285,389,000.00 170,0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4,715,564.94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165.8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1,926,130.98 437,422,654.64 293,254,228.52 126,770,346.5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493,637.83 -110,999,706.45 -163,108,549.08 -126,770,346.52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74项目2017年1-3月2016年度2015年度2014年度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700,000.00 1,1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2,700,000.00 1,100,000.00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225,707,195.37 283,311,500.00 322,488,400.00 204,161,891.5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8,565,182.00 53,300,000.00 5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5,707,195.37 361,876,682.00 378,488,400.00 255,261,891.55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90,635,920.34 293,038,115.71 309,115,099.04 158,982,632.2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3,331,309.90 14,119,871.89 17,730,955.08 18,055,096.9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748,810.99 77,589,930.42 38,099,869.30 2,122,641.5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6,716,041.23 384,747,918.02 364,945,923.42 179,160,370.7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8,991,154.14 -22,871,236.02 13,542,476.58 76,101,520.8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
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净增加额-150,124,464.89 82,332,327.41 17,127,185.99 22,358,176.7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28,720,713.16 146,388,385.75 129,261,199.76 106,903,023.0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余额78,596,248.27 228,720,713.16 146,388,385.75 129,261,199.76
(二)非经常性损益
2014至2017年第一季度,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如下: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75单位:元项目 2017年 1-3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40,779.24 -145,440.85 -4,833.18 -291.45
2、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
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
补助(不包括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584,471.09 3,894,008.31 9,644,388.56 8,370,025.00
4、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
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5、企业取得子公司、联
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6、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
益--
7、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
资产的损益--
8、因不可抗力因素,如
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9、债务重组损益--
10、企业重组费用--
11、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
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1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13、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14、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76项目 2017年 1-3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15、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
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6,423,853.51
16、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
损益--
17、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
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18、根据税收、会计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19、处置子公司损益- 2,685,029.41 --
20、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
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30,432.53 -2,020.18 431,328.57 238,072.09
21、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
益定义的损益项目432,493.15 1,033,948.19 145,479.44 -5,184,652.03
小计 1,206,617.53 7,465,524.88 10,216,363.39 9,847,007.12
减:所得税影响额 164,960.32 770,816.62 574,350.74 92,695.16
非经常性净损益合计 1,041,657.22 6,694,708.27 9,642,012.65 9,754,311.96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非经常性净损益702,132.39 4,763,165.45 8,092,523.37 9,644,270.54
(三)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17年1-3月2016年度2015年度2014年度流动比率 0.90 0.81 0.74 0.79
速动比率
0.80 0.71 0.65 0.6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72.86% 83.13% 84.98% 82.62%
资产负债率(合并) 61.67% 72.89% 76.24% 76.3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96 3.61 3.56 3.70
存货周转率(次/年)
5.10 9.23 8.40 6.7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6,723.90 14,866.57 11,929.33 10,548.6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11,273.80 4,947.82 4,957.90 4,472.4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11,203.59 4,471.50 4,148.65 3,508.03
利息保障倍数 28.78 3.99 3.22 4.20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元/股)-2.42 2.40 1.85 0.8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1.67 0.91 0.19 0.2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4.85 3.60 3.05 2.52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77财务指标2017年1-3月2016年度2015年度2014年度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的比例
0.88% 1.21% 1.37% 1.43%
(四)发行人盈利预测情况
本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总体情况
2014年末至 2016年末,公司资产规模呈现稳步增长的趋势,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11.93%

2017年3月末,公司总资产为117,584.32
万元,较上年末略有下降,主要是由于负债减少了 20.61%,但净资产较上年末增加了 32.68%。
从资产结构上看,公司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较为均衡,占总资产的比重均在 50%左右,具体见下表:
项目2017年 3月 31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流动资产 52,934.76 45.02 61,929.86 49.42 61,506.19 50.86 51,806.37 51.80
非流动资产 64,649.56 54.98 63,373.07 50.58 59,424.90 49.14 48,207.86 48.20
资产总额 117,584.32 100.00 125,302.93 100.00 120,931.09 100.00 100,014.23 100.00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 2017年 3月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51.80%

50.86%

49.42%

45.02%
,保持稳定。流动资产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和可变现能力,较多的流动资产保障了公司的财务安全性。
同时,非流动资产也有效保障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的供暖面积稳定增加,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也随之增长,业务前景良好。、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较为剧烈,但公司所处行业的周期性不强,整体盈利能力未发生剧烈变动。同时,公司凭借节能技术优势和优质的服务争取到更多的市场资源,供暖面积持续增长;此外,公司还将成长潜力较大的节能技术服务作为新的业务增长点,因此,在宏观经济形势剧烈波动的情况下,公司收入、盈利持续增长。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78报告期内,公司的合并利润表的重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17年 1-3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营业收入 51,668.46 86,284.23 85,584.51 73,364.97
营业成本 35,019.59 70,045.32 69,597.97 59,063.78
销售费用 154.29 945.62 1,030.34 891.74
管理费用 1,511.91 5,920.88 6,444.80 6,529.50
财务费用 607.92 2,235.92 2,470.65 1,899.51
营业利润 14,619.67 5,316.50 4,148.38 4,152.39
利润总额 14,638.64 6,289.89 5,187.37 5,047.08
净利润 11,101.51 4,961.72 4,812.25 4,579.8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273.80 4,947.82 4,957.90 4,472.46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的基本情况见下表:
项目 2017年 1-3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21,762.20 21,620.33 16,669.33 7,302.7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5,149.36 -11,099.97 -16,310.85 -12,677.0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11,899.12 -2,287.12 1,354.25 7,610.1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万元)-15,012.45 8,233.23 1,712.72 2,235.82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4年至 2016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逐年增长,与净利润变动趋势一致,具体见下表:
项目 2017年 1-3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21,762.20 21,620.33 16,669.33 7,302.70
净利润(万元) 11,101.51 4,961.72 4,812.25 4,579.87
占比- 435.74% 346.39% 159.45%
近年来,公司持续加强了现金流管理,增强对供暖费收款的考核力度;同时,公司更加注重存货储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经营活动产生的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79现金流量。2014年至 2016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 159.45%、346.39%和 435.74%,公司盈利质量较高。
2017年一季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金额为-21,762.20万元,金额
较低,主要原因在于:第一,受季节性因素影响,一季度本身为发行人收款淡季,发行人收款旺季主要在下半年;第二,发行人 2016年四季度燃料补贴回款较高,在补贴总额一定的情况下,2017年一季度收到的燃补金额较低。因此,发行人2017年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金额较低;第三,2017年一季度发行人采购燃气较多,以备后续节能改造试运行,因此“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4 年至 2017 年一季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677.03万元、-16,310.85万元、-11,099.97万元和-5,149.36万元,主要为购建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由于处于业务扩张期,公司扩大生产经营,加大了投资。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4年至2017年一季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7,610.15
万元、1,354.25万元、-2,287.12万元和 11,899.12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入主要为借款和股东投入资金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产生于偿还借款和融资租赁款。总体上看,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的变化主要受借款、还款的影响。
4、总结
虽然 2017年第一季度,由于季节性原因,公司货币资金有所下降。但 2014年至 2016年末,公司货币资金持续增长,主要是由于由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增长,显示了健康的经营状况和良好的成长性。
(六)利润分配情况、公司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没有进行过股利分配。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80
2、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共享安排
2015年 9月 10日,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15年 9月 10日召开的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草案)》,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可持续发展;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原则上按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也可以根据公司实际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分配方式以现金分红的方式为主。
(四)利润分配的条件及比例:
1、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在现金流能满足公司正常资金需求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除特殊情况外,以母公司报表口径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特殊情况是指:以合并报表口径当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当年或者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内部投资、对外投资或者收购资产等投资项目单笔金额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的 10%。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募集资金项目除外)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81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的发展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2.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股本规模与股权结构合理、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同步的情况下,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以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和维持适当股本规模为前提,并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1、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经
营业绩拟定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预案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
2、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独立
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独立意见。
3、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以上表决同意。
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提供便利。
5、公司年度盈利但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
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预留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82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六)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研究论证,结合行业竞争、公司财务状况、公司资金需求规划等因素详细说明原因,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经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明确独立意见。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提供便利。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此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公司 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上市后三年现金分红比例、未分配利润的用途、上市后三年具体股利分配规划作出了进一步安排。
(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情况
本公司拥有的子公司及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华通兴远
成立时间:2006年 8月 31日注册资本:
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卢宏广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1号楼7层713本公司持有该公司的股权比例为 100%。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经信永中和审计,该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83日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2017年 3月 31日/2017年 1-3月 10,717.82 7,151.48 289.64
2016年 12月 31日/2016年度 8,314.47 6,861.83 1,018.35
2、华意龙达
成立时间:2007年 7月 25日注册资本:
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景芳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号三区 8号楼 4层(园区)本公司持有该公司的股权比例为100%。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供热工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推广服务;投资管理;专业承包;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水暖锅炉安装、维修;供暖服务。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经信永中和审计,该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日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2017年 3月 31日/2017年 1-3月 10,036.31 7,581.63 401.42
2016年 12月 31日/2016年度 9,899.28 7,180.21 1,086.94
3、黑龙江华通
成立时间:
2014年9月22日注册资本:60万元法定代表人:董长友注册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江滨农场幸福家园 4号楼东附属 3楼北 1号门市。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84本公司持有该公司的股权比例为 100%。
黑龙江省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宝泉岭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
“热力供应服务;热力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热力设施维护和管理;五金零售。”经信永中和审计,该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日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2017年 3月 31日/2017年 1-3月 752.48 245.02 137.36
2016年 12月 31日/2016年度 1,315.59 107.66 193.12
4、中能兴科
成立时间:
2009年12月18日注册资本:2,7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英俊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 5号及 5号院 5号楼 10层 4单元 1108本公司持有该公司的股权比例为
37.04%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节能技术及产品、能源监测系统集成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销售机电设备及自产开发后产品;专业承包。”公司于2015年5月27日挂牌新三板,股票代码832618。
经信永中和审计,该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日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2017年 3月 31日/2017年 1-3月 5,446.71 2,279.38 -273.64
2016年 12月 31日/2016年度 5,847.16 2,553.02 60.27
注:该公司于 2014年 7月起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中能兴科截至 2017年 7月 31日的《证券持有人名册》以及中能兴科最新公司章程,截至 2017年 7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85月 31日,中能兴科全体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账户全称持有人类别持有数量(股)总持股比例(%)1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 10,000,000 37.037000
2 张毓珊境内自然人 3,675,000 13.611100
3 欧阳昕境内自然人 2,000,000 7.407500
4 姜薇境内自然人 2,000,000 7.407400
5 李宁境内自然人 2,000,000 7.407400
6 李欣境内自然人 1,500,000 5.555600
7 郭立境内自然人 1,000,000 3.703700
8 赵臣境内自然人 1,000,000 3.703700
9 胡兆文境内自然人 500,000 1.851900
10 周大杰境内自然人 500,000 1.851900
11鹤山市恺盈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 475,000 1.759300
12 孙亚东境内自然人 350,000 1.296300
13 刘凯境内自然人 350,000 1.296300
14 白桂明境内自然人 250,0.925900
15 孙宝玉境内自然人 200,0.740700
16 张春蕾境内自然人 200,0.740700
17 徐中堂境内自然人 100,0.370400
18 单子赢境内自然人 100,0.370400
19 杨明娟境内自然人 100,0.370400
20 王振铭境内自然人 100,0.370400
21 赵玺境内自然人 100,0.370400
22 甘玉莲境内自然人 100,0.370400
23 李先瑞境内自然人 100,0.370400
24 许文发境内自然人 100,0.370400
25 刘相孝境内自然人 100,0.370400
26 谭北平境内自然人 100,0.370400
合计 27,000,000 100.00
5、天津分公司
天津分公司由华通有限于2012年3月28日设立,《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25929164099,营业场所:天津市河东区新博园 9-1-2303,负责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86人:郭俊永,经营范围:“供热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热力供应;施工总承包;办公设备维修;锅炉、机械设备、五金交电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6、马驹桥分公司
马驹桥分公司由华通有限于 2013年 4月 11日设立,《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071701904D,营业场所:北京市通州区物流基地兴贸二街16号 522室,负责人:唐文志,经营范围:“技术推广;热力供应;维修办公设备;销售锅炉、机械设备、五金交电。”
7、平谷分公司
平谷分公司由华通有限于 2011年 9月 30日设立,《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7584448537J,营业场所:北京平谷区夏各庄镇马各庄南街83号,负责人:唐文志,经营范围:“供热、节能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热力供应;在隶属企业授权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机械设备维修;销售锅炉、机电设备、制冷空调设备、五金交电。

(八)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1、发行人 2017年 1-6月份经审阅的主要财务数据及同期对比
(1)会计师审阅意见
发行人申报会计师信永中和出具《审阅报告》(XYZH/2017BJA20497号),对发行人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 1-6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审阅意见如下:“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公允反映华通热力2017年6月30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7年 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专项声明,保证公司审计截止日后出具的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87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出具专项声明,保证公司审计截止日后出具的财务报表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2)资产负债表主要财务数据(经审阅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项目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流动资产 44,093.51 61,929.86
非流动资产 66,849.45 63,373.07
资产总计 110,942.97 125,302.93
流动负债 56,352.11 76,699.46
非流动负债 13,002.76 14,634.49
负债总计 69,354.87 91,333.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0,079.32 3,2361.60
(3)利润表主要财务数据(经审阅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 1-6月营业收入 53,830.68 48,856.82
营业成本 40,497.78 37,877.06
销售费用 388.76 516.44
管理费用 2,800.59 2,879.23
财务费用 1,186.79 1,108.05
净利润 7,619.12 4,753.47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7,717.72 5,191.20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7,510.42 5,176.44
2017年1-6月,发行人营业收入53,830.68
万元,较2016年同期增长
10.18%
,,业务发展情况良好。
2017年 1-6 月,发行人净利润较 2016年同期增加 2,865.65万元,增幅为
60.29%
,主要原因在于发行人供暖面积增加,供暖业务收入增长较多;此外,2017年上半年供暖季气温高于去年同期,且公司 2016年非供暖季投入的节能改造设备达到预期效果,能耗降低,因此毛利率高于去年同期。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88
(4)现金流量表主要财务数据(经审阅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 1-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800.87 -15,203.1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68.80 -1,146.2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88.52 7,206.2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381.15 -9,143.11
2017年 1-6 月,发行人净利润较 2016年同期增加 2,865.65万元,增幅为
60.29%
,主要原因在于:第一,公司总体供暖面积增长,且结构更为优化,毛利率较高的“供暖投资运营”模式下的供暖面积增长较多,导致整体盈利能力提高;第二,2016-2017供暖季日均温度高于去年同期,利于公司降低能耗;第三,公司2016年非供暖季投入的节能改造设备达到预期效果,降低了能耗。因此,公司 2017年上半年毛利率较高,较上年同期增长约 2个百分点,盈利增长高于收入增长。
2017年 1-6月,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金额低于 2016年同期,主要系发行人2017年1-6月“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5)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经审阅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 1-6月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4.0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87.32 112.42
所得税影响额 26.16 9.81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262.03 93.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17.72 5,191.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7,510.42 5,176.44、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2017年 1-6月,公司保持良好的经营态势,实现营业收入 53,830.68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 10.18%;实现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897,510.4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5.09%。
2017年1-9月,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54,900.00
万元至55,10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96%至 4.34%;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3,000.00
万元至3,60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4.67%

49.61%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自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17年 3月 31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经营模式、主要成本类别及采购规模、主要业务类型及服务规模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经营情况良好。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90第四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由 2015年 9月 10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3,000万股股票,根据市场和询价情况确定筹集资金金额。
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投入以下四大类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备案文号投资总额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金额1 扩大供暖投资运营项目京丰台发改(备)【2015】72号 20,000.00 10,000.00
2 节能改造工程项目京丰台发改(备)【2015】64号 18,521.36 8,000.00
3 研发中心项目京丰台发改(备)【2015】71号 3,272.09 1,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2,761.45
合计 46,793.45 21,761.45
本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募集资金项目围绕公司现有主业,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超出以上预计投资总额,多余资金将仍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如实际募集资金不足以投资以上项目,项目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从而保证项目的实施。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先自筹适当资金投入项目,如果自筹资金来源于银行借款,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优先偿还该项目的银行借款。
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所募集资金将用于主营业务,并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91规和规章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万元)T…T+12月T+12…T+24月T+24…T+36月投资总额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金额1扩大供暖投资运营项目13,953.00 6,047.00 0.00 20,000.00 10,000.00
2 节能改造工程项目 5,375.26 6,184.51 6,961.58 18,521.36 8,000.00
3 研发中心项目 3,125.16 146.93 0.00 3,272.09 1,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0 0.00 5,000.00 2,761.45
合计 26,115.02 11,984.20 3,392.65 46,793.45 21,761.45
注:T为初始投资月份。
以上项目均已进行了详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上述投资计划是对该拟投资项目的初始安排,实施过程中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的成功运用将提高本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预计募集资金到位后,对本公司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
(一)净资产总额及每股净资产提高
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总额与每股净资产都将提高。
(二)短期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长期盈利能力提升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将在短期内提高。但由于净资产增长以及募投资金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在短期内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会有所降低。但从长期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盈利前景,其建成并顺利实施后,预计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将会实现增长,加上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扩大生产经营的支持,对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降低财务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货币资金规模将增加,资产负债率将下降,资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92产负债结构得到改善,财务风险降低;同时本次股票发行溢价将增加公司资本公积金,使公司资本结构更加稳健。
(四)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中,扩大供暖投资运营项目和节能改造工程项目全部采用公司成熟的工艺流程和管理模式,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投运,公司运营规模将增加。研发中心的扩建和客户服务管理系统的开发可使本公司在同行业中保持竞争优势,增强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提高服务水平。项目成功实施后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并扩大公司的市场占有率。
(五)新增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摊销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扩大供暖投资运营项目在运营初期,由于项目还没有完全产生收益,新增折旧摊销费用会对公司短期内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压力,预计该项目年新增折旧摊销费用 1,000.00万元。但长期来看,该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较高的盈利
能力。
节能改造工程项目年新增折旧摊销费用为 1,852.14万元,研发中心项目年新
增折旧摊销费用为
281.01
万元,此两项项目的顺利实施能够减少公司的营业成本,对公司未来长期盈利具有积极影响。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93第五节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政策风险
1、产业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属于供热行业,经营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受国家产业政策的影响。作为公用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供热行业在服务价格、服务标准、质量控制等方面需要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而调整。
供热系统是现代化北方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关系到民众的基本生活需要和生活质量。政府高度重视供热行业的平稳、健康发展。如果未来我国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动,政府部门调整相关规定,有可能加大行业内企业的竞争、增加市场风险,有可能对公司盈利产生负面影响。
供暖收费标准的变动直接影响到企业和民众的切身利益。政府对供暖价格实行政策性调控,公司自身不具备定价权。如果政府不能适时调整供暖价格,能源价格、人工成本等方面发生较大变化,将对公司经营构成压力。
2、财政补贴风险
(1)燃料补贴
供热行业受到国家和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国供热行业主要在北方地区,这些地区的供暖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政府制定了较为刚性的居民供暖价格。
当燃料价格持续上涨时,居民供暖价格保持稳定,这对供暖企业的盈利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对此,北京市政府高度重视,设置了对企业的补偿机制:根据能源价格的波动,向居民供暖项目发放燃料补贴,当燃料价格持续上涨时,燃料补贴上涨,反之则随燃料价格而下降。燃料补贴的波动对冲了能源价格的波动,使得供热企业的经营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北京市政府给予供暖企业的补贴随燃料价格波动而调整。
2014年至 2017年一季度,公司燃料补贴收入的金额分别为 16,399.96万元、18,241.85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94万元、12,536.29万元和 7,364.3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2.35%、21.31%、
14.53%

14.25%

北京市的相关政策符合国家的政策导向。《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实施意见》提出:“(四)完善价格和财政补贴机制。
逐步理顺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形成机制,制定合理的价格,使经营者能够补偿合理成本、取得合理收益”、“城市人民政府应建立相应的激励和补贴机制,鼓励民间资本为社会提供服务”。
如果现行补贴机制在未来取消或者减弱,而供暖价格又未能充分市场化,即企业不能在取消补贴机制的情况下根据市场供需来定价,则公司的盈利会遭受不利影响。
热力服务收入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 90%以上,对发行人的总体盈利水平起到决定性影响。目前,在政府对燃料价格和供暖价格两端定价的政策环境下,发行人热力服务的收入与成本呈现出基本一致的变动趋势,保证了该项业务毛利率的稳定,从而确保发行人整体毛利率波动较小。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分别为
19.49%

18.68%

18.82%

32.22%
,2017年一季度因季节性原因发行人毛利率较高,2014年至 2016年发行人毛利率较为稳定。若未来供热行业政策环境发生变化,无法继续维持两端价格联动机制,则发行人会面临毛利率波动较大的风险。
2015-2016供暖季,北京市燃料补贴价格和天然气价格同时下调,燃料补贴价格下降幅度高于天然气价格下降幅度,发行人盈利水平受到一定影响。如果燃料补贴进一步下降,会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如果仅考虑燃料补贴价格、天然气价格变化,不考虑发行人供暖面积变化、气温变化、能耗水平变化、商务折扣变化等其他因素,2015-2016供暖季发行人供热毛利下降的金额为 1,312.05万元,其中,对 2015年毛利的影响金额为-492.02
万元,对2016年毛利影响金额为-820.03
万元。
(2)其他政府补助
近年来,政府鼓励节能减排,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改造、热计量改造项目给予较大的支持。公司秉承“专注节能、绿色供热”的理念,有很多合同能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95源管理项目和热计量改造项目。根据规定,公司获取了相关政府补助。如果现行补贴机制在未来取消或者减弱,则公司的盈利会遭受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原材料成本主要是天然气,占总成本比重较高。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一季度,公司天然气采购额占采购总额的比重都在70%以上。
在北京市现行政策下,有关部门会根据天然气价格的波动调整燃料补贴标准,天然气价格波动对公司盈利的影响较小,但燃料补贴的发放时间有不确定性,而公司在供暖季有较大的天然气采购支出,因此,原材料价格波动会给公司现金流带来压力。
如果未来关于燃料补贴的政策发生变化,有关部门不再根据能源价格波动调整燃料补贴标准,那么,天然气价格的上涨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安全生产风险
供热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主要是指热水锅炉运行时的风险和天然气等燃料在管道输送中可能出现的风险。首先,高温热水锅炉在运行中,如果出现违章操作、安全附件失灵等特殊情况,可出现超压、超温、汽化、爆管等事故,如处理不当会引起锅炉爆炸。高温热水锅炉在密闭状态下运行,当压力超过设备承受压力时,会造成事故。其次,天然气等燃料易燃、易爆,一旦燃气管道设施发生泄漏,极易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
因此,安全生产管理一直是公司日常运行的工作重点,公司认真接受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消防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公司各部门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制定追责制度,建立了全员安全管理网络体系。公司采用具有高安全标准的设备,并对锅炉压力、温度、管道设施压力等关键指标进行电子监控,安装自动报警装置,对危险源建立了巡视排查制度。同时对锅炉和燃料管网相关岗位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岗前安全培训,确保工作人员遵守规章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出现重大供热安全责任事故,未因安全生产原因受到处罚。尽管公司在供热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仍然存在发生重大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96安全责任事故的可能,从而对公司运营造成较大的损失。、技术更新换代和新技术运用的风险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技术创新,不断研发更新供暖技术,在创新领域,公司一直都走在行业的前列,子公司华通兴远为专业性供热技术研发公司,与清华大学、北京建筑大学等科研机构加强产学研一体化建设,努力保证本公司在国内供热、节能领域拥有领先的技术优势。
目前,公司已拥有专利 45项(发明专利 5项,实用新型专利 35项,外观设计专利 5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更能进一步增强公司研发力量和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确保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虽然本公司目前在供热节能领域所拥有的核心技术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但随着能源技术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发展、新型能源和技术装备的进步、新材料的不断出现和更新换代,公司可能面临部分技术失去领先优势、市场竞争力降低的风险。、业务地域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区域主要集中在北京地区,该地区人口密集,集中供暖需求量较大,而且地方政府为供暖行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报告期内,公司在北京地区实现的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都在 90%以上。目前公司正在其他地区拓展市场,开展业务。如果公司不能加快其他地区市场开拓的进度,对北京地区依赖性过高,当北京地区经济发生重大变动时,公司可能面临区域性经营风险。
5、业务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供暖服务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收入确认主要集中在第一季度和第四季度,与此同时,企业设备的采购和维护支出在全年分布则相对均匀。业务的季节性波动会给公司在资金安排和人员配备等方面增加难度,可能会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租赁用房的风险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97截至 2017年 3月 31日,发行人租赁房产的面积约为 8,314平方米,占发行人全部生产经营用地的比重为
7.39%
。根据使用用途的不同,发行人租赁房屋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发行人管理、调度办公用房,另一类是供暖项目现场用房,主要用于收费、维修、运营等工作人员使用。发行人用作管理、调度的总部办公场所主要集中于北京市丰台区西南四环总部基地,该片区房屋租赁供给较为充裕;项目现场用房分布在各小区,较为分散,且单个项目用房所需面积较小,同时被解除续租的可能性较低,所租赁的房屋均可替代。
但发行人的租赁用房仍可能因多种不确定因素而面临一定的续租或续约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生产经营场地租赁或合作协议不能续约,都有可能对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另外,发行人经营规模的逐步扩大,以及发行人主要生产经营场地所在的一、二线城市的房屋租赁价格不断上涨,都可能会增加
公司营业场所的租赁成本,使得公司面临生产经营用地租赁成本持续上升的风险。
同时项目租赁房产因出租方不配合等客观原因,部分未取得对方房屋权属证书,存在发行人与出租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被认定因出租方无权代理而无效的风险。
(三)财务风险
1、公司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2014至2017年3月末,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23,509.41
万元、24,607.44
万元、23,162.23万元和 29,567.3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3.51%、20.35%、
18.48%

25.15%
。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公司面临一定的坏账风险。
2、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享受下列税收优惠,主要包括: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
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8号)规定:“2011年供暖期至 2015年 12月 31日,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2011年供暖期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向居民收取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98增值税;本公司提供商业供暖费收入按照 13%税率计缴;本公司销售商品按照17%税率计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94号)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供暖期结束,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2016年 1月1日至2018年供暖结束,公司向居民收取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本公司提供商业供暖费收入按照 13%税率计缴。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
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规定,本公司享有以下税收优惠:
1)本公司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
2)本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第二十七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1)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技术,应当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规定的技术要求。2)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其合同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等规定。
本公司之子公司华通兴远、华意龙达、中能兴科享有此优惠政策。
如果未来上述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不再延续,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3、融资渠道单一的风险
本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期,为尽快实现战略目标,本公司已拟定较大规模的扩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99大经营投资计划,融资需求将持续增加,而目前资金主要来源于自身积累和向商业银行借款。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对资金的需求量也不断增加。公司过去几年筹资渠道主要体现为银行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方式单一,同一种融资方式下的融资品种也比较单一。尽管公司信用良好,不存在贷款逾期尚未清偿的情况,但由于融资渠道单一,如果不拓展股权融资以及其他新的融资渠道,公司的快速发展将可能受到制约。
(四)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一波持有公司发行前 37.6498%的股份。赵一
波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如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对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决策、人事安排和利润分配等重大事宜实施不当影响,则存在可能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扩大供暖投资运营、节能改造工程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全部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项目投资建设完成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业务范围,扩大市场占有率,同时减少能耗、增强技术水平、改善公司盈利能力,还将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募投项目经济效益信息为预测性信息,客观上也存在不能如期达到预期目标或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由于项目的回报周期较长,从项目的建设到运营,并逐年收取供暖费用,周期较长,涉及的环节也较多,项目运作经营期间可能受到能源和原材料价格、竞争对手的发展、市场供需环境及其它因素变动的影响,进而影响项目的投资收益,从而形成一定的项目投资风险。、新增非流动资产折旧、摊销带来的风险
截至 2017年 3月 31日,公司固定资产原值为 44,725.94万元,固定资产净
值35,569.53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总投资46,793.45
万元。项目实施后,公司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将大幅提升,达产后每年将新增折旧和摊销 3,133.15万元。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100由于新建项目需要试产磨合、分年达产,利润将逐步体现,故在项目完全达产之前新增的非流动资产折旧、摊销可能对当期利润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3、发行后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一季度,公司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基础计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6.98%

15.84%

14.26%

28.35%

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一季度,公司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基础计算的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 0.39元/股、0.46元/股、0.50元/股和 1.24元/股。本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后,本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较发行前出现大幅增长,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投入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募集资金项目产生效益前,公司存在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二、重要合同
本章所称的重要合同,是指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或协议。
(一)供暖运营合同
公司核心业务是热力供应业务,面对的客户群体包括房地产开发商、物业公司、供暖自营的企事业单位等。公司通过这些客户获取供暖项目的运营权,供暖运营合同是公司最重要的合同。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公司合同面积超过 50万平方米的未履行完的合同主要包括:
1、供暖投资运营合同
序号合同相对方合同名称合同涉及小区楼盘及供暖区域投资运营时间(年)合同面积(平米)签署时间1北京旺兴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城小镇供热合作协议大城小镇小区15总建筑面积约90万2006-07-122北京广安置业投资公司广安康馨家园项目供热系统投资运营合作协议广安康馨家园 25建筑面积约 55万,供暖面积约 43.22万
2013-05-093北京建筑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工王四营项目合作协议朝阳区王四营乡住宅15总建筑面积约639,606.47
2011-12-304 北京东环望京房融科橄榄城供热北京市朝阳区望 15 总建筑面积约 2006-01-25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101地产有限公司合作协议京新城A2区52万,供暖面积约39万5北京罗顿沙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沙河高教园区住宅一、三期供热
投资合作协议沙河高教园区住宅一、三期(一
期包括 D11、
D13、D14地块,
三期包括 D4、D6
地块)15总建筑面积约74万(地上建筑面积约 68.5
万,地下面积约 5.5万)
2007-10-086北京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马驹桥珠江环保工业园锅炉供暖系统项目投资运营管理合同珠江环保工业园二期20规划供热面积约 120万2010-12-03、供暖运营权收购合同
序号合同相对方合同名称转让项目名称转让/投资金额(万元)委托运营期限合同面积(平米)签署时间1北京住总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翠成馨园锅炉房及供热系统委托运营管理合同翠成馨园锅炉房及供热系统2,000永久供暖总面积约100万2010-09-27
3、供暖运营承包合同
序号合同相对方合同名称合同涉及小区楼盘及供暖区域运营时间(年)合同面积(平米)签署时间1北京市平谷区夏各庄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夏各庄新城集中供热中心托管合同夏各庄新城30供暖建筑面积约190万2011-11-142北京城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效益分享合同北苑家园5个供暖季供暖建筑总面积约150万2012-11-073北京悦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供热运行承包合同新华联锦园,华兴园,金桥时代家园,工业园,科技园,新华联丽景,新华联丽港,新干线家园,青年城,新华联国际3 1,073,633.25 2015-06-29
4北京市马桥胜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能源费用托管合同新海小区、兴华嘉园 5供暖建筑总面积约 55万2012-11-165北京育新物业管理公司合同能源管理—能源费用托管合同两站一街小区10供暖建筑总面积约90万2013-12-20
(二)借款合同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102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本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金额达到 1,000万元的借款合同的简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贷款人借款人合同金额(万元)借款期限合同编号担保方式1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股份公司6,0002017-01-03至2018-01-02DLL京201612300015质押、保证2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股份公司 1,0002016-08-19至2017-08-17129C1102016001543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股份公司 2,0002017-01-20至2018-01-19129C110201700012 -4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股份公司 2,0002017-02-15至2018-02-09129C110201700022 -5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股份公司2,0002017-02-27至2018-02-26129C110201700031 -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股份公司 5,9002017-01-04至2018-01-04公借贷字第ZX17007485号-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股份公司 3,930.139537
2017-02-06至2018-02-06公借贷字第ZX17010052号-8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青年路支行股份公司 5,0002016-11-02至2018-11-02YYB4910120160031 质押、保证9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股份公司2,0002016-12-09至2017-12-08322916CF004-001JK抵押、质押、保证10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股份公司1,0002017-06-02至2018-06-01129C110201700111 -1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股份公司 1,0002017-06-09至2018-06-09公借贷字第ZX17023691号抵押、质押、保证12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股份公司 2,6002017-04-20至2018-02-13DLL京 201704200027 质押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融资租赁合同的简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出租方承租方合同编号租赁物租赁期限租金本金(元)租赁年利率签署日期1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华通有限KJZLA2014-089锅炉、燃烧器2014-10-31至2017-10-3025,000,000 7.65% 2014-10-31
2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华通有限KJZLA2014-090锅炉、燃烧器等设备2014-11-14至2017-11-1325,000,000 7.65% 2014-11-14
3北京国资融资租赁股份有限股份公司GZZL(2015)N025-HZ-2锅炉、燃烧器、锅炉房配套辅机、无缝2015-08-20至2018-08-1920,000,000 7.00% 2015-07-31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103序号出租方承租方合同编号租赁物租赁期限租金本金(元)租赁年利率签署日期公司钢管等4北京国资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GZZL(2015)N025-HZ-1锅炉、燃烧器、钢管、保温管、锅炉配件等2015-07-20至2018-07-1920,000,000 7.00% 2015-07-09
5北京国资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GZZL2016026N024-ZZ法兰碟阀、安全阀、闸阀等供热设备2016-06-20至2018-06-198,565,182 5.50% 2016-06-06
(三)担保合同
①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担保合同的简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合同名称担保人担保权人被担保人担保金额(万元)签订日期担保主债权到期日担保方式1最高额个人连带责任保证书李爱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股份公司6,000 2015-11-16保证书生效之日起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保证2最高额个人连带责任保证书赵一波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股份公司6,000 2015-11-16保证书生效之日起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保证3最高额个人连带责任保证书赵长春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股份公司6,000 2015-11-16保证书生效之日起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保证4最高额抵押合同赵长春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股份公司 6,000 2015-11-16债务人向抵押权人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欠全部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为止抵押5最高额抵押合同股份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股份公司 6,000 2015-11-16债务人向抵押权人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欠全部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为止抵押6最高额质押股份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6,000 2015-11-16债务人向抵押权人清偿主合同项质押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104序号合同名称担保人担保权人被担保人担保金额(万元)签订日期担保主债权到期日担保方式合同北京石景山支行下所欠全部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为止7最高额担保合同赵一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股份公司 12,000 2015-12-08合同生效至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保证8最高额担保合同赵长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股份公司 12,000 2015-12-08合同生效至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保证9最高额担保合同赵长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股份公司12,000 2015-11-30债务人向抵押权人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欠全部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为止抵押10应收账款最高额质押合同股份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股份公司12,000 2015-12-08债务人向抵押权人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欠全部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为止质押11最高额抵押合同股份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股份公司《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公授信字第1500187182号)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其他应付款项2016-05-06债务人向抵押权人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欠全部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为止抵押12最高额保证合同李爱云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股份公司7,200 2016-12-28保证书生效之日起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止或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止保证13最高额保证合同赵一波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股份公司 7,200 2016-12-28保证书生效之日起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保证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105序号合同名称担保人担保权人被担保人担保金额(万元)签订日期担保主债权到期日担保方式日起两年止或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止14最高额保证合同华通兴远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股份公司7,200 2016-12-28保证书生效之日起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止或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止保证15最高额质押合同股份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股份公司7,200 2016-12-28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终止质押16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赵一波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青年路支行股份公司 5,000 2016-11-01保证书生效之日起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清偿完毕日保证17最高额质押合同股份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青年路支行股份公司 5,000 2016-11-01保证期间起算日起两年质押18最高额抵押合同股份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股份公司6,000 2016-11-04主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所规定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届满之日抵押19最高额个人连带责任保证书李爱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股份公司6,000 2016-11-04主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所规定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届满之日保证20最高额个人连带责任保证书赵一波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股份公司 6,000 2016-11-04主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所规定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届满之日保证21最高额个人连带责任保证书赵长春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股份公司 6,000 2016-11-04主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所规定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届满之日保证22最高额抵押合同赵长春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股份公司6,000 2016-11-04主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所规定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届满之日抵押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106序号合同名称担保人担保权人被担保人担保金额(万元)签订日期担保主债权到期日担保方式23最高额质押合同股份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股份公司 6,000 2016-11-04主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所规定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届满之日质押24应收账款最高额质押合同股份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股份公司12,000 2016-12-28被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完毕质押25最高额担保合同赵长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股份公司12,000 2016-12-28合同生效至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保证26最高额担保合同赵一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股份公司 12,000 2016-12-28合同生效至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保证27存单质押合同[DLL京201704200027B01]股份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股份公司DLL京201704200027《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其他义务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2017-04-20合同至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终止质押②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担保合同序号合同名称担保/保证人担保权人被担保人担保金额(万元)签订日期担保期限担保方式1保证合同[GZZL(2015)N025-GB-1]赵一波北京国资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GZZL(2015)N025-HZ-1《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及其他义务2015-07-07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GZZL(2015)N025-HZ-1《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保证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107序号合同名称担保/保证人担保权人被担保人担保金额(万元)签订日期担保期限担保方式日后两年止2保证合同[GZZL(2015)N025-DY-1]赵一波北京国资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GZZL(2015)N025-HZ-1《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其他义务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2015-07-07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GZZL(2015)N025-HZ-1《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保证3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编号:
GZZL(2015)N025-HZ-1-1]股份公司北京国资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GZZL(2015)N025-HZ-1《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其他义务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2015-07-07质权与GZZL(2015)N025-HZ-1《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同时存在质押4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编号:
GZZL(2015)N025-HZ-1-2]股份公司北京国资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GZZL(2015)N025-HZ-1《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其他义务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2015-07-07质权与GZZL(2015)N025-HZ-1《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同时存在质押5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编号:
GZZL(2015)N025-HZ-1-3]股份公司北京国资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GZZL(2015)N025-HZ-1《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其他义务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2015-07-07质权与GZZL(2015)N025-HZ-1《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同时存在质押6抵押合同[GZZL(2015)N025-DY-2]股份公司北京国资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GZZL(2015)N025-HZ-2《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其他义务及为实2015-07-31抵押权与GZZL(2015)N025-HZ-2《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同时抵押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108序号合同名称担保/保证人担保权人被担保人担保金额(万元)签订日期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现债权支出的费用存在7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编号:
GZZL(2015)N025-ZY-2]股份公司北京国资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GZZL(2015)N025-HZ-1《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其他义务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2015-07-31质权与GZZL(2015)N025-HZ-2《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同时存在质押8保证合同[GZZL(2015)N025-GB-2]赵一波北京国资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GZZL(2015)N025-HZ-2《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其他义务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2015-07-31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GZZL(2015)N025-HZ-2《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保证9保证合同[GZZL2016026N024-GB-1]赵一波北京国资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GZZL2016026N024-ZZ《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其他义务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2016-06-06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GZZL2016026N024-ZZ《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履行期限发生变更的自新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10抵押合同[GZZL2016026N024-DY-1]股份公司北京国资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GZZL2016026N024-ZZ《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其他义务及为实2016-06-06抵押权与GZZL2016026N024-ZZ《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同时抵押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109序号合同名称担保/保证人担保权人被担保人担保金额(万元)签订日期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现债权支出的费用存在11应收账款质押合同[GZZL2016026N024-ZY-1]股份公司北京国资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GZZL2016026N024-ZZ《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其他义务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2016-06-06质权与GZZL2016026N024-ZZ《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同时存在质押
(四)授信合同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本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金额超过 1,000万元的授信合同的简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授信人受信人授信额度(万元)签订日期授信期限担保方式1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股份公司11,000 2016-12-282017-01-03至2018-01-02质押、保证2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股份公司 6,000 2016-11-042016-11-04至2017-11-03抵押、质押、保证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股份公司 12,000 2016-12-282016-12-28至2017-12-28抵押、质押、保证
三、对外担保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严重影响公司资产或经营的重大诉讼、仲裁及刑事诉讼等或有事项。
(二)本公司控股股东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110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赵一波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及刑事诉讼等或有事项。
(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华通兴远、华意龙达、黑龙江华通及控股子公司中能兴科不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及刑事诉讼
事项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及刑事诉讼等或有事项。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111第六节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及发行时间安排
一、发行各方当事人
(一)发行人
名称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号三区 8号楼 8层法定代表人赵一波电话 010-52917878传真 010-52917676联系人石秀杰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楼法定代表人霍达保荐代表人周晋峰、谢丹项目协办人李锐项目经办人谢凌宇、唐开元电话 010-57601799传真 010-57601770
(三)分销商:待定
(四)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9号富凯大厦 B座 12层负责人王丽电话 010-52682888传真 010-52682999经办律师杨继红、杨兴辉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法定代表人叶韶勋电话 010-65542288传真 010-65547190经办会计师叶韶勋、宗承勇
(六)验资机构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9层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112法定代表人叶韶勋电话 010-65542288传真 010-65547190经办会计师叶韶勋、宗承勇
(七)评估机构
名称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号月坛大厦 A座 23层 2306A室法定代表人孙建民电话 010-68083097传真 010-68081109经办评估师杨立红、周丽梅
(八)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中央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电话 0755-25938000
(九)收款银行
收款银行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地址深圳市华强北路 3号深纺大厦 B座 1楼户名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号 819589051810001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序号事项日期1 初步询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7年 8月 7日2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7年 8月 15日3 申购日期 2017年 8月 16日4缴款日期 2017年 8月 18日5 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113第七节备查文件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书,该等文书也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一)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三区8号楼8层联系人:石秀杰电话:
010-52917878传真:010-52917676信息披露网址:http://www.huatongreli.com/
(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41层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114电话:010-57601799传真: (三)查阅时间
本次股票发行期内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四)招股意向书查阅网址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1-2-115(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之盖章页)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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