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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7-11-01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AANXI PANLONG PHARMACEUTICAL GROUP LIMITED
BY SHARE LTD
(陕西柞水盘龙生态产业园)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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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等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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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和减持
意向等承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晓林承诺:自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等股份。
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苏州永乐九鼎、其天枢钟山九鼎、春秋晋文九
鼎、春秋齐桓九鼎及春秋楚庄九鼎承诺:自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等公司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谢晓林、张水平、张志
红、谢晓锋、吴杰、罗庆水、刘钊、简宝良、邹治良、祝凤鸣、张德柱承诺:自
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等公司股份;在上
述承诺的期限届满后,于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
任六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的
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晓林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张水平、张志红、谢晓锋、吴杰、罗庆水、刘钊、简宝良、祝凤鸣、张
德柱承诺: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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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上述承诺不会因本
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若本人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转让
所持股份的,转让所得将归公司所有。
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苏州永乐九鼎及天枢钟山九鼎承诺:
本有限合伙企业计划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每股净资产(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每股净资产,若公司股票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金额将进行
相应调整);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
券法、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
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
逐步减持;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
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有限合伙企业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本承
诺出具后,如有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
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二、稳定股价的预案
2016 年 11 月 12 日,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上市后
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触发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条件
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均
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若发生除权、除息情形的,价格作相
应调整),公司将启动本预案以稳定公司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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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稳定公司股价的责任主体
公司采取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责任主体包括控股股东、公司以及公司的董
事(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在公司上市时任职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公司回
购股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通过的其他稳定股价的措施。上述措施可单独或合并采用。
2、公司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顺序
触发稳定公司股价预案情形时,公司将按以下顺序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1)公司回购股票为第一顺序,公司回购股票不能导致公司不符合法定上
市条件。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为第二顺序,在下列情形发生
时,启动第二顺序:若公司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且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若公
司实施回购公司股票后,但公司仍未满足“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的。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为第三顺序,在下列情形发生
时,启动第三顺序: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后,公司仍未
满足“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
件,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法定上市条
件。
3、公司实施稳定股价预案的程序
(1)公司回购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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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触发公司回购股票条件成就时,公司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前述触发条件成就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审
议回购公司股票的具体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相应公告程序。
公司回购股份应满足《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
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公司股票回购的有关条件和要求。
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票的方
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单一年度内回购股票
使用的资金金额不超过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在公司实施回购股票方案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终止执
行该次回购股票方案:①通过实施公司股票回购方案,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
日收盘价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②继续回购公司股票将导致
公司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在触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条件成就时,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将在前述触发条件成就之日起 30 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股票方案并由
公司公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在增持股票方案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实施
增持股票方案。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增持股票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
其他方式,其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增持前一年税后薪酬及当年现金分红的 20%
(孰高),年度增持资金不高于本人上一年度自公司取得的税后薪酬 50%及现金
分红总额。
在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方案过程中,出现下列情
形之一时,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有权终止执行该次增持股票方案:①通
过实施公司股票增持方案,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②继续增持公司股票将导致公司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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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在触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条件成就时,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将在前述触发条件成就之日起 30 日内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增持股票方案并
由公司公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增持股票方案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
实施增持股票方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增持股票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
他方式,其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自公司取得的税后薪酬及现金分红的
20%,年度增持资金不高于上一年度自公司取得的税后薪酬 50%及现金分红总
额。
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方案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
之一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权终止执行该次增持股票方案:①通过实
施公司股票增持方案,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②继续增持公司股票将导致公司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
4、公司实施稳定股价预案的保障措施
(1)在触发公司回购股票条件成就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
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监管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将在限期内继续履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
施。公司董事会未在回购条件满足后 10 个工作日内审议通过回购股票方案的,
公司将延期发放公司董事 50%薪酬及其全部股东分红(如有),同时公司董事持
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票方案之
日止。
(2)在触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条件成就时,如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增持股票的具体措施,其将在公司股东
大会及监管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同时将在限期内继续履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自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暂不领取现金分红及 50%薪酬,公司有权将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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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本人的现金分红及 50%薪酬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
诺事项消除;如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导致公司未能及时履行相关承
诺,其将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在触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条件成就时,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增持股票的具体措施,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
及监管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同时将在限期内继续履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自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暂不领取现金分红及 50%薪酬,公司有权将应付
本人的现金分红及 50%薪酬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
事项消除;如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原因导致公司未能及时履行相关承
诺,其将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在公司新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公司将确保该等人员遵守上述
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并签订相应的书面承诺。
公司如违反相关承诺,公司应当及时公告违反承诺的事实及原因,并向投
资者公开道歉;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进行赔偿;公司应按照中国证监
会或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进行及时整改。
三、发行人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的相关承诺
(一)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若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上市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
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将以要约等合法方式回购,回购
价格不低于回购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发行
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
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本公司董事会将在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上述事实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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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认定后 5 个交易日内,或者在中国证监会要求的期限内,做出回购股份决
议,并在决议做出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发布
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启动股份回购措施。
同时,若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上市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在中国证监会认定发行
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
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各自责任范围确定赔偿义务范围,对
投资者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上市中介机构的承诺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
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由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周期较长,从开始实施到实现收益需要一定
时间,在上述期间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在短期内出现一
定幅度的下降。鉴于此,公司拟通过加强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完善利润分配制
度、积极实施募投项目、积极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水平等方式,提高公司盈利
能力,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要求,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的各环
节。
2、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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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规定了公
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实施程序、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调
整机制以及股东的分红回报规划,加强了对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保护。《公司章程
(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
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明确了现金分红优先于股利分红;公司 2016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6 年-2018 年)的
分红规划〉的议案》,进一步落实利润分配制度。
3、积极实施募投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
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在募集资金到位
前,以自有、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建设,以争取尽早产生收益。
4、积极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水平
公司将致力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优势、拓宽市场,努力实现收
入水平与盈利能力的双重提升。
5、关于后续事项的承诺
公司承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后续出台的实施细则,持续完
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了确保公司制
定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全力支持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议案,并愿意投票赞成(若有投票
权)该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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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人承诺全力支持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议案,并愿意投票赞成(若有投票权)
该等议案;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毕前,中国证监会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明确规定时,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
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
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公司上市后,未来新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履行上市时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执行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五、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公司将严格履行上市前所作出的各项承诺,若公司未能履行所作承诺或确已
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如果本公司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
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公司将向投
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将严格履
行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
2、如果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或薪酬暂
时扣留,直至本人实际履行上述各项承诺义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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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并将在获得收益的 5 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4、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者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
将向公司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2 日召开了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的议
案》,同意公司股票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
的股权比例共享。
七、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
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公司将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
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业务未来发展战略的实际需要,建
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
(二)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
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
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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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
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半
年度利润分配按有关规定执行);
(3)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4)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条所述的“可供分配利润”是指母公司报表数。
4、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原
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
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现金分红比例: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
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6、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
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三)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
金需求提出和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请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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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并
出具书面意见。
(四)公司利润分配的政策调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
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
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并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
会批准,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为充分考虑公众投
资者的意见,该次股东大会应同时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五)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以现金
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
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关于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
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八、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因素
(一)主导产品单一的风险
公司主导产品为盘龙七片,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盘
龙七片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16,495.85 万元、15,493.21 万元、18,138.90 万元和
10,580.27 万 元 , 分 别 占 同 期 合 并 营 业 收 入 的 67.14% 、 60.50% 、 59.39% 和
65.57%,分别占同期母公司营业收入的 83.43%、83.47%、83.38%和 85.31%。
盘龙七片的生产及销售状况在较大程度上决定公司的收入和盈利水平。如果盘
龙七片的生产、销售出现异常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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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药品降价风险
近年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对药品零售指导价进行管理。2011 年至今,国
家发改委多次对药品下达调价通知,药品零售指导价格呈下降趋势。另一方
面,随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健全及以“价格”为重要参考的药物集中采购政
策的广泛施行,药品中标价格亦逐步下降。同时,根据《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
改革意见的通知》,自 2015 年 6 月 1 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
取消原政府制定的药品价格,完善药品采购机制,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
场竞争形成。公司产品均不属于麻醉药品或第一类精神药品,自 2015 年 6 月 1
日起不再受政府定价或指导价格的限制。
随着国家药品价格改革及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医疗保险制度
和药品集中采购招标等制度的健全完善,未来药品的降价趋势仍将继续,公司
存在药品价格下降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三)主要产品不能进入医保目录和基本药物目录的风险
公司目前有 43 个品种被列入《国家医保目录》(甲类品种 20 个,乙类品种
23 个)、17 个品种被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公司主导产品盘龙七片为《国
家医保目录》乙类品种。
医保目录是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员药品费
用和国家强化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的政策依据及标准。随着城镇职工医
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医保制度的建立,医保覆盖范围越
来越广,参保人数也越来越多,医药产品进入医保目录对其销量有一定促进作
用。在国家未来对医保目录和基本药物目录的调整中,公司主要产品如不能进
入医保目录和基本药物目录,将对公司产品的销售造成较大不利影响,因此公
司存在产品不能进入医保目录和基本药物目录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四)主要原材料供应风险
公司主导产品盘龙七片组方包括二十余味中药材,多是产自秦岭山区的珍
稀药材,产地分布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受自然条件限制较大。为了确保主导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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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品盘龙七片的疗效和质量,公司除与主要供应商保持稳定合作关系外,与秦岭太
白山区药农也建立了长期稳定的道地药材供应关系,保证道地原料药材的供给
和质量。但是如果发生自然灾害或经济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市场供
求关系出现较大幅度波动,公司盘龙七片可能会出现原材料短缺或价格上涨的
情况,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6 月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
为 9,058.71 万元、10,307.23 万元、11,910.34 万元和 14,266.64 万元,占营业收入
的比例分别为 36.87%、40.25%、39.00%和 88.42%,呈增长且稳定的趋势。尽管
公司加强了应收账款的管理,并已按照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足额计提了坏账准
备,但如果公司出现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从而发生坏账的情
形,将使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
(六)药品质量安全风险
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及健康,其产品质量尤其
重要。公司产品生产流程长、工艺复杂等特殊性使产品质量受较多因素影响。
另外,如原材料采购及产品生产、存储和运输等过程出现差错,可能使产品发
生物理、化学等变化,也会影响到产品质量。
公司已按规定取得了药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线均已取得新版 GMP 证
书,并按照新版 GMP 的要求建立完善了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
实施质量控制。公司子公司盘龙医药按规定取得了药品经营许可证和 GSP 证
书,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有关
制度的要求进行药品的存储、运输、登记。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组织生产日趋复杂,对公司生产管理水平
要求也不断提高;同时,随着药品生产监管趋严,国家可能制定更高的药品标
准。如公司未能根据新的标准作出调整,将可能导致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从而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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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九、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一)发行人对经营业绩的预计
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的截止日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根据报告期内及
审计截止日后的实际经营情况,预计 2017 年 1-9 月的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7 年 1-9 月 增减变动情况
营业收入 20,958.32 27,000-27,500 28.83%-31.21%
营业利润 2,728.04 3,800-4,000 39.29%-46.63%
利润总额 2,738.73 3,800-4,000 38.75%-46.05%
净利润 2,326.27 3,200-3,400 37.56%-46.1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2,323.28 3,200-3,400 37.74%-46.34%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2,319.94 3,200-3,400 37.93%-46.56%
司股东净利润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且不构成公司盈利承诺。
1、营业收入变动分析
2017 年 1-9 月,公司主导产品盘龙七片的销量同比增加约 170 万盒(24 粒/
盒),同比增长约 22%;同时,由于两票制的推行,公司进一步提高了盘龙七片
在学术推广模式下的销售占比,2017 年 1-9 月,公司盘龙七片的总体平均销售单
价同比增长约 11%。受销售数量和销售单价增长的共同影响,公司预计 2017 年
1-9 月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28.83%至 31.21%。
2、毛利率变动分析
由于公司 2017 年 1-9 月盘龙七片总体平均销售单价同比增长约 11%,从而
导致盘龙七片的销售毛利率同比增长约 1%;另外,公司调整了其他自产中成药
产品的销售价格,减少了低毛利的黄连上清片、腰痛片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导
致公司 2017 年 1-9 月其他自产中成药产品销售毛利率增长约 15%。公司预计 2017
年 1-9 月综合销售毛利率为 69%-70%,同比增长 5%-6%。
3、净利润变动分析
公司 2017 年 1-9 月销售费用预计同比增长 42.34%-48.27%,主要是因为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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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收入的增长,导致发生的市场推广费相应增加;另外,盘龙七片学术推广模式销
售占比的增加导致公司的销售费用率有所提高。同时,子公司盘龙医药的物流及
研发中心项目建成并于 2016 年下半年结转固定资产,导致公司 2017 年 1-9 月管
理费用预计同比增长 14.86%-20.08%。
受上述销售收入、销售毛利、期间费用等变动因素的综合影响,2017 年 1-9
月公司净利润预计同比增长 37.56%-46.16%。公司 2017 年 1-9 月未有大额非经常
性损益,2017 年 1-9 月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变动情况与
净利润基本一致。
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整体经营环境和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
变化,公司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保持了稳定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药品生产和
销售势头良好,公司未来业务增长具备可持续性,公司的采购、生产、销售、
研发等主要业务运转正常,不存在将导致公司业绩异常大幅波动的重大不利因
素。
(二)保荐机构对发行人业绩预计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 2017 年 1-6 月审计报告,核查了发行人 1-6 月份的
会计凭证,银行对账单,销售合同、发货凭证和发票,采购合同、入库凭证,
查看了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访谈了发行人的前十大客户和供应商,认为发
行人 2017 年 1-6 月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附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发行人
的经营状况。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报告期后的销售情况,查阅了销售合同、
发货凭证和发票,抽样访谈了报告期后发行人的销售客户,访谈了发行人的销
售人员,查看了发行人的生产状况,查阅了发行人预计的 2017 年 1-9 月业绩报
表,认为发行人 2017 年 1-9 月的财务预计是基于发行人所处行业环境没有重大
变化情况下谨慎的合理的预期。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经营状
况稳定,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价格、主要产品
的生产及销售规模和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未发生重大变
化,不存在将导致公司业绩异常大幅波动的重大不利因素,未发生可能影响投
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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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2,167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公司现有股东不进行公
发行股数:
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 10.03元/股
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2016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发行市盈率:
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5.31元/股(按照2017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除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6.11元/股(按照2017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加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上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1.64倍(按询价后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确定)
发行方式: 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并持有一定数量
发行对象:
非限售股份的网上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21,735.01万元,净额18,404.82万元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预计为3,330.19万元(不含税)
其中:保荐承销费用1,886.79万元
审计验资费用801.89万元
预计发行费用:
律师费用155.66万元
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印刷费51.89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433.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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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基本资料
中文名称: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AANXI PANLONG PHARMACEUTICAL GROUP LIMITED BY
英文名称:
SHARE LTD
注册资本: 6,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谢晓林
成立日期: 1997 年 9 月 22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3 年 6 月 21 日
公司住所: 陕西柞水盘龙生态产业园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029-83338888
传真号码: 029-83628029
公司网址: http://www.pljt.com
电子信箱: 1970wujie@163.com
片剂、硬胶囊剂、软胶囊剂、散剂、颗粒剂、茶剂合剂、酒剂、原
料药(醋酸棉酚)的生产、销售;中药材收购(国家禁止与专控的
经营范围:
品种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公司前身为陕西盘龙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7 年 9 月 22 日。2013
年 5 月 21 日,盘龙制药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基准日为 2012 年 12 月 31 日,以经立信会计师审计确认的账面净资产
184,436,330.65 元,按 1:0.352425 的比例折合 65,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
超出股本部分的净资产 119,436,330.65 元计入资本公积。2013 年 6 月 10 日,立
信会计师对上述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3]第 610273
号”《验资报告》。
2013 年 6 月 21 日,发行人在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整体变更的工商登
记注册,并领取了注册号为 610000100202319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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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 610500 号”《审计报告》以
及《关于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底净资产审计调整的说明》,
确认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盘龙制药经审计的净资产额调整为 178,870,386.11
元。各发起人将其持有的盘龙制药的股权权益对应的净资产作为资本全部投入
到盘龙药业的比例相应调整,调整后按 1:0.363392 的比例折合 65,000,000 股,
每股面值 1 元,超出股本部分的净资产 113,870,386.11 元计入资本公积。调整后
的盘龙药业注册资本仍为 6,500 万元,总股本为 6,500 万股。2014 年 6 月 4 日,
公司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自有限责任公司整体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方案中财务数据修正的议案》,对上述事项予以确认。
(二)发起人
发行人设立时,各发起人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发起人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谢晓林 3,717.10 57.19
2 苏州永乐九鼎 650.00 10.00
3 天枢钟山九鼎 520.00 8.00
4 春秋晋文九鼎 299.00 4.60
5 春秋齐桓九鼎 273.00 4.20
6 春秋楚庄九鼎 208.00 3.20
7 张水平 150.90 2.32
8 张志红 150.00 2.31
9 谢晓锋 98.00 1.51
10 吴 杰 90.00 1.38
11 祝凤鸣 33.00 0.51
12 何爱国 32.80 0.50
13 刘 钊 30.00 0.46
14 罗庆水 20.00 0.31
15 陈久有 20.00 0.31
16 孔 丹 20.00 0.31
17 张德柱 15.00 0.23
18 朱文锋 12.00 0.18
19 熊太林 11.00 0.17
20 黄国锋 10.00 0.15
21 惠金玉 10.00 0.15
22 梅啟金 10.00 0.15
23 党学德 10.00 0.15
24 简宝良 10.00 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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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5 赵芙蓉 10.00 0.15
26 单海涛 10.00 0.15
27 李彦喜 10.00 0.15
28 李成兰 10.00 0.15
29 马 慧 5.00 0.08
30 张智伟 5.00 0.08
31 朱红文 5.00 0.08
32 谢曾军 5.00 0.08
33 张秦涛 5.00 0.08
34 张昌涛 5.00 0.08
35 徐 杰 5.00 0.08
36 李景武 3.00 0.05
37 何福全 3.00 0.05
38 杨 斌 3.00 0.05
39 王树森 3.00 0.05
40 陈哲坤 3.00 0.05
41 黄继林 3.00 0.05
42 田兴斌 2.00 0.03
43 李宝珠 2.00 0.03
44 席会玲 2.00 0.03
45 曹传明 1.20 0.02
合 计 6,500.00 100.00
(三)发行人改制设立前,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
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的主要发起人为谢晓林、苏州永乐九鼎、天枢钟山九鼎、春秋晋文
九鼎、春秋齐桓九鼎和春秋楚庄九鼎。
在发行人改制设立前,谢晓林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持有的盘龙制药股权,苏
州永乐九鼎、天枢钟山九鼎、春秋晋文九鼎、春秋齐桓九鼎和春秋楚庄九鼎等 5
名有限合伙企业存在关联关系,同为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5
家有限合伙企业合计持有盘龙制药 30%的股权,主要从事股权投资和投资管理等
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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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系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前后的资产及
实际从事的业务、业务流程及关系均未发生变化。公司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
为从盘龙制药继承的整体资产,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为中成药的研发、生产与
销售。
发行人成立前后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均未发生变化。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6,500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 2,167 万股,占发
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份类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万股) (%) (万股)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500.00 100.00 6,500.00 75.00
本次拟发行的流通股 — — 2,167.00 25.00
合 计 6,500.00 100.00 8,667.00 100.00
(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谢晓林 3,717.10 57.19
2 苏州永乐九鼎 650.00 10.00
3 天枢钟山九鼎 520.00 8.00
4 春秋晋文九鼎 299.00 4.60
5 春秋齐桓九鼎 273.00 4.20
6 春秋楚庄九鼎 208.00 3.20
7 张水平 150.90 2.32
8 张志红 150.00 2.31
9 谢晓锋 98.00 1.51
10 吴 杰 90.00 1.38
合 计 6,156.00 9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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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担任的职务
1 谢晓林 3,717.10 57.19 董事长、总经理
2 张水平 150.90 2.32 董事
3 张志红 150.00 2.31 董事、副总经理
4 谢晓锋 98.00 1.51 董事、副总经理
5 吴 杰 90.00 1.38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6 祝凤鸣 33.00 0.51 财务总监
7 何爱国 32.80 0.50 —
8 刘 钊 30.00 0.46 监事
9 罗庆水 20.00 0.31 监事
10 陈久有 20.00 0.31 —
合 计 4,341.80 66.80 —
(四)最近一年新增股东情况
最近一年公司未有新增股东。
(五)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
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股东苏州永乐九鼎、天枢钟山九鼎、春秋晋文九鼎、
春秋齐桓九鼎和春秋楚庄九鼎等 5 家有限合伙存在关联关系,同为昆吾九鼎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其中苏州永乐九鼎持有公司 10%的股份、天枢钟山
九鼎持有公司 8%的股份、春秋晋文九鼎持有公司 4.60%的股份、春秋齐桓九鼎
持有公司 4.20%的股份,春秋楚庄九鼎持有公司 3.20%的股份,5 家有限合伙企
业合计持有本公司 30%的股份。
发行人自然人股东谢晓林与谢晓锋为兄弟关系,其中谢晓林持有公司
57.19%的股份,谢晓锋持有公司 1.51%的股份;自然人股东何爱国为谢晓林及
谢晓锋姐姐的配偶,持有公司 0.50%的股份;自然人股东马慧为自然人股东张
水平姐姐的女儿,其中张水平持有公司 2.32%的股份,马慧持有公司 0.08%的股
份;自然人股东张智伟为赵芙蓉姐姐的配偶,其中赵芙蓉持有公司 0.15%的股
份,张智伟持有公司 0.08%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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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本次发行前股东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
发行人主营业务是中成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发行人提供的主要产品为:以盘龙七片为主导产品,以骨科风湿
类为主要治疗领域,且涵盖肝胆类、心脑血管类、妇科类、抗肿瘤类多个治疗领
域。
(二)产品的销售方式和渠道
公司的销售模式分为两类,一类为针对主要产品进行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
一类为针对其他药品进行的精准化经销管理模式,公司针对不同产品选择不同的
销售模式。目前,公司的销售网络已经覆盖全国 28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产
品销售至全国 2000 余家医院、门诊及大型药店。公司不断对现有销售模式进行
完善和调整,并对新的销售模式进行探索和尝试,以满足公司的销售目标,提
供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
(三)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以中药材及包装材料为主。中药材主要是重楼、当
归、红花、大黄、三七、秦艽、盘龙七等药材;包装材料主要是纸箱、铝箔等。
其中公司采购的中药材既包括如当归、三七等市面上广泛流通的普通药材,也
包括如盘龙七、青蛙七等道地药材。子公司盘龙医药作为医药流通企业主要采
购普药。原材料采购主要采用“以产定购”的模式。针对普通流通药材以及包材
等原材料,公司通常采取“询价采购”或“竞价采购”模式选取合格供应商进
行采购;针对道地药材或部分大宗药材,公司通常根据药材各自的采集季节在合
适时机进行“产地采购”。公司对长期和大额采购物料实行供应商考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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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四)行业竞争状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主导产品盘龙七片在我国骨骼肌肉系统疾病中成药用药市场中主要针
对风湿性疾病治疗。根据南方所行业数据显示,公司主导产品盘龙七片在风湿类
疾病中成药细分市场中排名较为靠前,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公司凭借丰富的中成
药行业经验、成熟的销售渠道,积攒了一定的品牌知名度,与国药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大型医药商业公司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
系。
五、公司主要资产
(一)固定资产
1、生产经营使用的主要生产设备
公司的主要设备为生产包装线、净化设备、软胶囊生产线、全自动胶囊填充
机等。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机器设备账面净值为 599.11 万元。
2、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厂房和办公楼建筑面积合计
52,226.36 平方米,均已取得产权证书。
(二)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 14 宗土地使用权,合计面积
248,624.52 平方米,均已取得产权证书。
2、林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 1 宗林地使用权,合计面积 894 亩,
已取得产权证书。
3、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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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 37 项商标注册权。
4、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 26 项目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11 项,
外观设计专利 15 项目。
5、域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 14 项域名。
六、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业
务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本公司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津贴和薪酬,未来该关联交易仍
将持续发生,具体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557,091.82 1,128,932.45 1,099,604.62 999,315.68
除向关联方支付津贴和薪酬外,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未发生其
他经常性关联交易。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①2016 年 6 月 2 日,谢晓林及其配偶张淑云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柞水县支
行签订了《自然人保证合同》 编号为“61102601-2016 年(柞水)字 0001-1 号”、
“61102601-2016 年(柞水)字 0001-2 号”),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柞水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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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与公司签订的编号为“61102601-2016 年(柞水)字 0001 号”的《流动资金借款
合同》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前述编号为“61102601-2016 年(柞水)字 0001 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的借款金额为 2,000 万元,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六个月至一年(含一
年)贷款利率上浮 10%,借款期限为 2016 年 6 月 13 日至 2017 年 6 月 12 日。截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前述借款余额为 2,000 万元。
(2)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拆借的具体情况如下:
①向关联方拆入资金
单位:元
2014 年度
关联方 期初余额 本期借入 本期归还 期末余额
谢晓林 62,456.72 - 62,456.72 -
盘龙保健品(注 1) - 9,900,000.00 9,900,000.00 -
合计 62,456.72 9,900,000.00 9,962,456.72 -
注 1:2014 年 4 月 20 日,盘龙保健品与子公司盘龙植物药业签订《借款合
同》,盘龙植物药业拟向盘龙保健品借款人民币 990 万元用于日常经营,并按照
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借款期限自 2014 年 4 月 24 日至 2014 年 10 月 24
日止。2014 年 4 月 24 日,因盘龙植物药业决定不再需要该借款,根据盘龙保健
品出具的《指定付款函》,盘龙植物药业将当日收到的 990 万元借款分别汇至盘
龙保健品指定单位。
②向关联方拆出资金
单位:元
2014 年度
关联方 期初余额 本期借出 本期收回 期末余额
嘉兴房地产(注 1) 9,740,656.10 - 9,740,656.10 -
合计 9,740,656.10 - 9,740,656.10 -
2016 年度
关联方 期初余额 本期借出 本期收回 期末余额
嘉兴房地产(注 2) - 10,000,000.00 10,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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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合计 - 10,000,000.00 10,000,000.00 -
注 1:截至 2014 年 2 月,关联方嘉兴房地产已向本公司偿还 9,740,656.10 元
本金及 533,931.16 元利息。
注 2:2016 年 2 月,嘉兴房地产向子公司盘龙医药拆借 1,000 万元,于 2016
年 6 月偿还本金。根据嘉兴房地产实际借款金额、借款时间和一年期银行贷款
基准利率计算,公司应收取嘉兴房地产借款利息 145,000.00 元,嘉兴房地产已
于 2016 年 11 月支付该利息。
3、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为向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等关键管理人员支付津贴和薪酬,属于公司业务正常经营的需要,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业务发生时的《公司章程》以及相关协议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为避免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的发生,公司实际控制人谢晓林及关联方
嘉兴房地产、广和工贸及盘龙保健品均出具书面承诺,承诺其将严格按照国家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以委托管理、借款、代偿债务、代垫
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盘龙药业的资金或其他资产。
4、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通过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慎调查,认为:公司对关联
方的判定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对关联方的认定标准。有限公司期间,公司未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规范;
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制订了《关联交易制度》,历次关联交易根据相关规定履
行了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关联股东进行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议合法、有
效。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
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经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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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一)公司董事、监事的选聘情况
姓名 在本公司担任职务 任职期间
谢晓林 董事长、总经理 2016.8.29-2019.8.28
张水平 董事 2016.8.29-2019.8.28
张志红 董事、副总经理 2016.8.29-2019.8.28
谢晓锋 董事、副总经理 2016.8.29-2019.8.28
吴 杰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16.8.29-2019.8.28
秦大炜 董事 2016.8.29-2019.8.28
高学敏 独立董事 2016.8.29-2019.8.28
余劲松 独立董事 2016.8.29-2019.8.28
赵艳玲 独立董事 2016.8.29-2019.8.28
罗庆水 监事会主席 2016.8.29-2019.8.28
刘 钊 监事 2016.8.29-2019.8.28
孟 重 监事 2016.8.29-2019.8.28
简宝良 职工代表监事 2016.8.29-2019.8.28
邹治良 职工代表监事 2017.9.15-2019.8.28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在本公司任职 兼职单位与本公
姓名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情况 司关系
嘉兴房地产执行董事 同一实际控制人
广和工贸执行董事 同一实际控制人
谢晓林 董事长、总经理
盘龙医药董事长 子公司
盘龙植物药业执行董事 子公司
张水平 董事会 盘龙医药监事 子公司
谢晓锋 董事、副总经理 盘龙医药董事兼总经理 子公司
董事、副总经 公司董事投资的
吴 杰 盘龙保健品执行董事
理、董事会秘书 公司
公司股东委托的
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秦大炜 董事 基金管理人
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 无其他关联关系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高学敏 独立董事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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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无其他关联关系
国际法研究所所长
余劲松 独立董事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广东东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赵艳玲 独立董事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教师 无其他关联关系
监事、终端事业
刘 钊 盘龙医药董事 子公司
部总监助理
简宝良 职工代表监事 盘龙植物药业生产部副总经理 子公司
(三)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最近一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在发行人领取薪
酬或津贴(税前)的情况如下:
姓名 现任职务 薪酬或津贴(万元)
谢晓林 董事长、总经理 23.24
张水平 董事 6.79
张志红 董事、副总经理 6.45
谢晓锋 董事、副总经理 8.96
吴 杰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6.72
秦大炜 董事 —
高学敏 独立董事 6.06
余劲松 独立董事 6.06
赵艳玲 独立董事 6.06
罗庆水 监事会主席 7.54
刘 钊 监事 7.62
孟 重 监事 5.17
简宝良 职工监事 6.38
邹治良 职工监事 —
朱文锋 原职工监事 5.93
祝凤鸣 财务总监 5.81
张德柱 副总经理 6.83
李宏伟 核心技术人员 6.60
目前,公司未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提供其他特殊待
遇和退休金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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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
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职务/亲属关系 持股性质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谢晓林 董事长、总经理 直接持股 3,717.10 57.19
2 张水平 董事 直接持股 150.90 2.32
3 张志红 董事、副总经理 直接持股 150.00 2.31
董事、副总经理
4 谢晓锋 直接持股 98.00 1.51
谢晓林的弟弟
董事、副总经理、
5 吴 杰 直接持股 90.00 1.38
董事会秘书
6 祝凤鸣 财务总监 直接持股 33.00 0.51
7 刘 钊 监事 直接持股 30.00 0.46
8 罗庆水 监事 直接持股 20.00 0.31
9 张德柱 副总经理 直接持股 15.00 0.23
10 简宝良 职工代表监事 直接持股 10.00 0.15
谢晓林及谢晓锋
11 何爱国 直接持股 32.80 0.50
的姐夫
12 马 慧 张水平的侄女 直接持股 5.00 0.08
合 计 4,351.80 66.95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的亲
属关系
公司董事长谢晓林与董事谢晓锋为兄弟关系,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八、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谢晓林,本次发行前,谢晓林直接持有公司
57.19%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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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财务会计信息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10,732,391.09 125,669,650.14 80,483,812.01 105,130,459.49
应收票据 28,194,935.15 35,142,406.64 38,716,626.67 31,495,899.82
应收账款 133,162,854.65 111,364,896.10 96,049,487.56 84,412,213.56
预付款项 5,903,344.83 4,759,026.29 1,850,723.67 1,172,235.37
其他应收款 2,739,719.80 1,272,399.77 1,315,128.47 2,146,531.05
存货 27,123,696.05 28,674,309.39 29,888,347.98 29,860,345.24
其他流动资产 1,415,094.33 1,1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309,272,035.90 307,982,688.33 248,304,126.36 254,217,684.53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124,467,871.76 109,374,478.91 54,888,889.36 54,292,133.85
在建工程 52,000.00 360,446.40 44,368,718.50 21,690,463.61
无形资产 80,234,389.40 81,208,515.97 81,770,946.37 33,705,540.8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029,252.38 5,452,455.73 3,979,221.90 4,613,257.98
其他非流动资产 328,720.00 33,076,829.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14,783,513.54 196,395,897.01 185,336,496.13 147,378,225.29
资产总计 524,055,549.44 504,378,585.34 433,640,622.49 401,595,909.82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0,000,000.00 20,000,000.00 40,000,000.00
应付账款 51,634,438.85 49,852,726.05 47,514,707.57 34,826,988.18
预收款项 2,433,117.09 3,122,132.40 2,846,148.69 2,002,287.66
应付职工薪酬 3,705,776.32 1,602,216.98 1,357,995.08 1,672,923.62
应交税费 18,910,652.97 17,376,449.14 13,512,498.21 14,077,104.63
其他应付款 82,825,575.22 65,371,007.19 46,363,813.59 49,846,891.94
流动负债合计 159,509,560.45 157,324,531.76 131,595,163.14 142,426,196.03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 19,061,750.00 19,356,500.00 12,846,000.00 11,935,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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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非流动负债合计 19,061,750.00 19,356,500.00 12,846,000.00 11,935,500.00
负债合计 178,571,310.45 176,681,031.76 144,441,163.14 154,361,696.0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65,000,000.00 65,000,000.00 65,000,000.00 65,000,000.00
资本公积 108,905,371.87 108,905,371.87 108,891,741.05 108,891,741.05
盈余公积 14,981,003.10 14,981,003.10 11,454,584.36 7,443,673.30
未分配利润 156,597,864.02 138,811,178.61 103,231,227.34 65,321,677.6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345,484,238.99 327,697,553.58 288,577,552.75 246,657,091.97
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621,906.60 577,121.82
股东权益合计 345,484,238.99 327,697,553.58 289,199,459.35 247,234,213.79
负债和所有者权
524,055,549.44 504,378,585.34 433,640,622.49 401,595,909.82
益总计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61,346,961.24 305,425,505.28 256,097,405.31 245,695,161.27
减:营业成本 50,031,997.42 113,009,484.05 90,493,424.75 72,307,014.11
税金及附加 2,869,272.81 4,394,610.78 2,924,327.03 3,103,367.56
销售费用 70,867,261.08 119,713,621.27 93,021,859.39 103,379,822.62
管理费用 14,845,059.80 23,651,617.50 20,779,532.59 19,399,572.44
财务费用 -32,580.35 357,685.51 857,109.88 2,586,478.81
资产减值损失 1,450,668.43 526,306.62 535,291.30 984,893.72
其他收益 294,750.0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21,610,032.05 43,772,179.55 47,485,860.37 43,934,012.01
列)
加:营业外收入 145,281.99 2,509,382.36 1,271,252.88 2,088,318.9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47,831.18
减:营业外支出 478,533.86 579,300.53 32,144.50 28,437.5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44.38 7,468.40 3,123.23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21,276,780.18 45,702,261.38 48,724,968.75 45,993,893.44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3,490,094.77 6,549,474.21 6,759,723.19 6,675,513.2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17,786,685.41 39,152,787.17 41,965,245.56 39,318,380.16
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786,685.41 39,106,370.01 41,920,460.78 40,494,048.46
少数股东损益 46,417.16 44,784.78 -1,175,668.30
五、综合收益总额 17,786,685.41 39,152,787.17 41,965,245.56 39,318,380.16
3、合并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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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 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57,694,796.77 318,144,192.97 246,385,742.78 248,741,928.2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608,440.28 16,745,502.52 15,887,778.57 14,473,163.3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0,303,237.05 334,889,695.49 262,273,521.35 263,215,091.5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9,869,169.94 95,716,377.63 61,178,285.81 57,300,120.4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1,725,054.00 26,303,144.57 22,748,590.95 22,965,959.57
支付的各项税费 29,270,347.62 43,355,049.55 39,033,595.94 38,820,354.5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6,398,294.58 107,523,687.66 98,692,319.16 95,573,181.2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7,262,866.14 272,898,259.41 221,652,791.86 214,659,615.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040,370.91 61,991,436.08 40,620,729.49 48,555,475.7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50,000.00 250.00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100,000.00 1,200,000.00 13,810,656.1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250,000.00 1,200,000.00 13,810,906.1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7,618,754.97 17,056,108.70 45,078,044.48 32,423,679.45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654,692.94 11,010,429.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618,754.97 27,710,801.64 45,078,044.48 43,434,108.4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618,754.97 -10,460,801.64 -43,878,044.48 -29,623,202.3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0,000,000.00 20,000,000.00 4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9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000,000.00 20,000,000.00 49,9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0,000,000.00 20,000,000.00 40,000,000.00 2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358,874.99 1,344,796.31 1,389,332.49 1,589,666.64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000,000.00 9,9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358,874.99 26,344,796.31 41,389,332.49 31,489,666.6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358,874.99 -6,344,796.31 -21,389,332.49 18,410,333.3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937,259.05 45,185,838.13 -24,646,647.48 37,342,606.79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5,669,650.14 80,483,812.01 105,130,459.49 67,787,85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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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0,732,391.09 125,669,650.14 80,483,812.01 105,130,459.49
(二)非经常性损益表
报告期公司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明细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4.75 -0.75 -0.3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
37.28 202.95 122.75 168.15
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
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
14.5
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41.13 -24.69 1.91 38.15
外收入和支出
所得税影响额 -5.06 -36.36 -17.12 -26.8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0.53
合 计 -8.91 170.61 106.79 179.17
(三)主要财务指标
2017 年 6 月 30 2016 年 12 月 31 2015 年 12 月 31 2014 年 12 月 31
项 目
日/2017 年 1-6 月 日/2016 年度 日/2015 年度 日/2014 年度
流动比率 1.94 1.96 1.89 1.78
速动比率 1.73 1.75 1.65 1.5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7.07% 27.43 24.97 32.2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23 2.75 2.64 2.84
存货周转率(次/年) 1.79 3.86 3.03 2.3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704.27 5,545.17 5,801.27 5,483.09
利息保障倍数 60.29 34.98 36.07 16.3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0.35 0.95 0.62 0.75
量(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23 0.70 -0.38 0.57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
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 0.21% 0.25 0.31 0.45
净资产的比例(%)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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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以来,伴随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资产总额不断增长,截
至 2017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总额 52,405.55 万元,较 2014 年末的资产总额 40,159.59
万元增长了 12,245.96 万元,增幅为 30.49%。主要由于公司经营业绩的不断增长,
收入增加的同时应收账款相应增加;同时,2014 年以来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购
置土地开展建设,无形资产、在建工程以及固定资产金额不断增加,相关非流动
资产的增加进一步提高了资产总额。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
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3.30%、57.26%、61.06%和 59.02%,资产结构较为稳定。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余额总体稳定,随经营规模扩大而增加。公司负债
主要为流动负债,占比较大的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以及其他应付款。
2、盈利能力分析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4,569.52
万元、25,609.74 万元、30,542.55 万元和 16,134.70 万元,2015 年和 2016 年分别
较上年增长 4.23%和 19.26%,呈逐年增长态势,主要得益于公司产品市场的不
断扩大。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9.99%、99.99%、100.00%和 100.00%,公司营业收入的变动取决于主营业务收
入的变动。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计占净利润 126.03%,经营
活动现金流状况良好,盈利质量较高,主要是因为公司近年来应收账款管理较好,
回款较为及时。
(五)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和实际分配情况
1、股利分配原则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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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
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根据股东大会
决议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
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
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
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2、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股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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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依据轻重缓急拟投
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审批备案情 环评批复情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建设期
号 况 况
生产线扩建项 柞发改发 商政环发
1 11,035.00 11,035.00 18个月
目 [2016]168号 [2014]46号
研发中心扩建 柞发改发 商政环函
2 3,661.59 3,661.59 24个月
项目 [2016]169号 [2014]85号
营销网络扩建
柞发改发 商政环函
3 及信息系统升 2,333.02 2,333.02 36个月
[2016]170号 [2014]84号
级建设项目
4 补充营运资金 2,000.00 1,375.21 — — —
合 计 19,029.61 18,404.82 — — —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后,公司的生产能力和生产质量将进一步提升,
产品结构将得到优化,产品的竞争优势将得到巩固和加强。通过研发中心项目的
建设,公司将进一步依托产学研合作的模式,增强自主研发能力,加快研发项目
进展。通过营销网络建设,公司将根据现有经销模式和市场状况,增加销售人员
和地区办事处,进一步扩大在全国范围内的销售覆盖率,加强售后服务体验,同
时提升对现有经销商的学术培养力度以及对医疗机构学术研究的支持。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不会导致公司经营模式发生变化。从长远看,募投项目有助于实现
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目标,提升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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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主导产品单一的风险
公司主导产品为盘龙七片,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盘
龙七片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16,495.85 万元、15,493.21 万元、18,138.90 万元和
10,580.27 万 元 , 分 别 占 同 期 合 并 营 业 收 入 的 67.14% 、 60.50% 、 59.39% 和
65.57%,分别占同期母公司营业收入的 83.43%、83.47%、83.38%和 85.31%。
盘龙七片的生产及销售状况在较大程度上决定公司的收入和盈利水平。如果盘
龙七片的生产、销售出现异常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的影响。
(二)药品降价风险
近年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对药品零售指导价进行管理。2011 年至今,国
家发改委多次对药品下达调价通知,药品零售指导价格呈现下降趋势。另一方
面,随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健全以及以“价格”为重要参考的药物集中采购
政策的广泛施行,药品中标价格亦逐步下降。同时,根据《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
格改革意见的通知》,自 2015 年 6 月 1 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
取消原政府制定的药品价格,完善药品采购机制,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
场竞争形成。公司产品均不属于麻醉药品或第一类精神药品,自 2015 年 6 月 1
日起不再受政府定价或指导价格的限制。
随着国家药品价格改革及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医疗保险制度
和药品集中采购招标等制度的健全完善,未来药品的降价趋势仍将继续,公司
存在药品价格下降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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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产品不能进入医保目录和基本药物目录的风险
公司目前有 43 个品种被列入《国家医保目录》(甲类品种 20 个,乙类品种
23 个)、17 个品种被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公司主导产品盘龙七片为《国
家医保目录》乙类品种。
医保目录是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员药品费
用和国家强化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的政策依据及标准。随着城镇职工医
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医保制度的建立,医保覆盖范围越
来越广,参保人数也越来越多,医药产品进入医保目录对其销量有一定促进作
用。在国家未来对医保目录和基本药物目录的调整中,公司主要产品如不能进
入医保目录和基本药物目录,将对公司产品的销售造成较大不利影响,因此公
司存在产品不能进入医保目录和基本药物目录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四)主要原材料供应风险
公司主导产品盘龙七片组方包括二十余味中药材,多是产自秦岭山区的珍
稀药材,产地分布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受自然条件限制较大。为了确保主导产
品盘龙七片的疗效和质量,公司与秦岭太白山区药农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保证
道地原料药材的供给和质量。但是如果发生自然灾害或经济环境等因素发生重
大变化,导致市场供求关系出现较大幅度波动,公司盘龙七片可能会出现原材
料短缺或价格上涨的情况,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6 月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
为 9,058.71 万元、10,307.23 万元、11,910.34 万元和 14,266.64 万元,占营业收入
的比例分别为 36.87%、40.25%、39.00%和 88.42%,呈增长且稳定的趋势。尽管
公司加强了应收账款的管理,并已按照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足额计提了坏账准
备,但如果公司出现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从而发生坏账的情
形,将使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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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六)药品质量安全风险
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及健康,其产品质量尤其
重要。公司产品生产流程长、工艺复杂等特殊性使产品质量受较多因素影响。
另外,如原料采购及产品生产、存储和运输等过程出现差错,可能使产品发生
物理、化学等变化,从而影响产品质量,甚至导致医疗事故。
公司已按规定取得了药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线均已取得新版 GMP 证
书,并按照新版 GMP 的要求建立完善了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
实施质量控制。公司子公司盘龙医药按规定取得了药品经营许可证和 GSP 证
书,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有关
制度的要求进行药品的存储、运输、登记。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组织生产日趋复杂,对公司生产管理水平
要求也不断提高;同时,随着药品生产监管趋严,国家可能制定更高的药品标
准。如公司未能根据新的标准作出调整,将可能导致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从而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七)核心技术失密风险
公司主导产品盘龙七片为独家专利品种,其配方、工艺等核心技术是公司
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司进一步创新和发展的基础。如果出现公
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或公司技术人员泄露技术机密等情形,公司的生产经营和
产品研发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八)市场竞争风险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医药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了行业的快
速发展,优化了市场竞争环境,规范了行业经营,同时也吸引了国内外更多企
业进入医药行业,行业内企业也不断加大投入,加剧了行业的内部竞争。此
外,随着骨科用药市场需求的不断增加,未来可能吸引更多的企业进入该领
域,同时现有企业也会加大对该类药品领域的投入,公司主导产品盘龙七片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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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面临替代药物竞争、市场份额下降等威胁。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有效地应对市场
竞争,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将面临销售增长放缓,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九)新产品开发及审批风险
新药开发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投入大,且最
终结果易受一些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风险较大。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
法规的相关规定,新药注册一般要经过临床前基础工作、新药临床研究审批、
新药生产审批等阶段,如果最终未能通过新药注册审批,则将导致新药研发失
败,进而影响到公司前期投入的回收和经济效益的实现。此外,如果公司新药
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或者开发的新药未被市场接受,将加大公司的
运营成本,对公司的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十)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海关总署联合颁发的《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
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 号)有关规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 15%的税率
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为西部地区制药企业,属于鼓励类产业,符合上述政策规
定的要求,按 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未来相关税收政策发生调整变
化,公司不能继续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的经营业绩将会受到一定程
度的影响。
(十一)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为制药企业,属于国家环保要求较高的行业。公司一直十分重视环保
工作,并严格按照国家环保相关规定进行生产。我国对环境保护问题日益重
视,新修订的《环保法》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实施,国家制定了更严格的
环保标准和规范。将来国家及地方政府可能会颁布新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
环保监管要求,将使本公司支付更高的环保费用,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
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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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十二)管理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总额将大幅增加,经营规模也将大
幅扩大,这对公司的采购供应、销售服务、物流配送、人力资源和财务管控等
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公司管理层的管理水平将会形成较大的考验。如果公司
管理层不能及时调整原有的运营体系和管理模式,建立更加有效的决策程序和
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以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大的需要,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管
理风险。
(十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谢晓林,其持有公司 57.19%的股份。本次公
开发行后,谢晓林仍将持有公司 42.89%的股份。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治理结构,但谢晓林仍可利用其实际控制人地位,通过行使
表决权对公司经营决策、利润分配、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进行控制,将可能损
害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十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对本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经济规
模的扩大和业绩水平的提高产生重大影响。虽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
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但
由于市场发展和宏观经济形势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工程
进度延后、新增产能不能完全消化造成产能过剩,和预期收益不能完全实现的风
险。
(十五)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各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6.83%、15.27%、12.14%和 5.31%。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
设周期,在项目效益充分发挥前,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会较以前年度有所下
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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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主要包括:(1)销
售合同 11 份;(2)采购合同 9 份;(3)技术合作合同 3 份。
(二)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
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
司,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
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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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经办人或
项目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陕西盘龙药业集 陕西柞水盘龙生态产业
发行人 029-83338888 029-83628029 吴杰
团股份有限公司 园
保荐机构 中泰证券股份有 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021-20315077 021-20315039 高启洪、孙芳晶
(主承销商) 限公司 号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
北京市时代九和
律师事务所 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 010-59336116 010-59336118 时杰伟、郑瑞志
律师事务所
心B座2层
立信会计师事务
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
会计师事务所 所(特殊普通合 0571-85800402 0571-85800465 朱伟、陈科举
新黄浦金融大厦 4F
伙)
银信资产评估有 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资产评估机构 021-63391088 021-63391116 任素梅、蒋忠娅
限公司 号 4 幢 1477 室
中国证券登记结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
股票登记机构 算有限责任公司 0755-25938000 0755-25988122 -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深圳分公司
拟上市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5 号 0755-82083333 0755-82083164 -
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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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发行安排 日期
刊登询价及推介公告的日期 2017 年 10 月 25 日
初步询价时间 2017 年 10 月 27 日至 2017 年 10 月 30 日
刊登定价公告的日期 2017 年 11 月 1 日
申购日期 2017 年 11 月 2 日
缴款日期 2017 年 11 月 6 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发行结束后尽快安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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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本次股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在发行人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办公地址查
阅招股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查阅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下午 5:00。
备查文件同时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网站(http://www.szse.cn/)上披露。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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