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MINGCHEN HEALTH Co.,Ltd.
(住所:汕头市澄海区莲南工业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1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2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风险因素”一章的全部内容:
一、滚存利润分配及分红政策
(一)滚存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额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的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满足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可预期的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分红,具体方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则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3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如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4、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预计在未来一个会计年度一次性或累计投资总额或现金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且绝对值达到5,000 万元。
二、股东关于发行上市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勤发承诺:一、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事项,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本人申报离职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的数量占本人直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4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二、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个月;在发行人上市后 3 年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个月;若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公司股东许绍壁承诺:一、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事项,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本人申报离职 6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的数量占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二、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个月;在发行人上市后 3年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个月;若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公司股东陈木发承诺:一、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5并上市事项,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二、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发行人上市后 3 年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个月;若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公司股东彭小青、林典希、余建平、陈东松承诺: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本人申报离职 6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的数量占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公司股东陈利鑫、张太军承诺: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公司股东锦煌投资承诺:一、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事项,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工商变更完成后 36 个月或发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6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上述期限较迟届满者为准),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二、在上述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所持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个月;在发行人上市后 3 年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所持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个月;若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刘壮超承诺:一、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
项,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工商变更完成后 36 个月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上述期限较迟届满者为准),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二、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个月;在发行人上市后 3 年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个月;若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三、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果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况时,将启动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7稳定股价的预案,具体如下: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
1、预警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 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 120%
时,在 10 个工作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上市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
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
3、停止条件:在上述第 2 项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
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上述第 2项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满后,如再次发生上述第 2项的启动条件,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立时,公司将按下列顺序及时采取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由公司回购股票
公司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形履行上述回购义务:
(1)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回购价格不超过公司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的价格。
(3)单次用于回购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年度经审计
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20%。
(4)公司在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总额不超过首次公开发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8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立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启动董事会会议程序讨论具体的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方案将在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如果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回购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增持公司股份,至消除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为止。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形履行上述增持义务:
(1)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
(3)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市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企业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20%。
(4)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市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企业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50%。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5)公司以回购公众股作为稳定股价的措施未实施,或者公司已采取回购
公众股措施但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立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公司公告的 10 个交易日后,按照增持计划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如果公司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后 10 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或者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时,或者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将迫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不再实施上述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增持公司股份,至消除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为止。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形履行上述增持义务:
(1)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
(3)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自公司
领取税后薪酬及津贴总和的 20%。
(4)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自公司领取税
后薪酬及津贴总和的 50%。
(5)如公司已采取回购公众股措施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采取增持股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10份措施但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立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公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公告的 10 个交易日后,按照增持计划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如果公司公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后 10 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实施上述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四、关于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一)公司关于本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本公司承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果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若本公司已公开发行股份但未上市,自相关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 60 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依法按照发行价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若本公司已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自相关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 60 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以发行价和二级市场价格孰高为准。
如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勤发承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对上述事项做出有法律效力的认定后 60 日内启动依法购回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人公开发售股份的工作,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在前述期限内启动依法购回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工作。购回价格以发行人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及购回股份数量应作相应调整。
如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做出有法律效力的认定后 60 日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12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四)中介机构关于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保荐机构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行,对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进行核查,对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是否符合法定发行条件做出专业判断,确保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招股意向书等信息披露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若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审计、验资机构,现承诺如下:如正中珠江在本次发行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正中珠江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并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认定后,正中珠江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与发行人及其他过错方一并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计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正中珠江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对此承担责任。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承诺:若相关监管部门认定本所在为名臣健康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项目中制作、出具的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本所将依生效法律文书赔偿投资者损失。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五、关于公开发行前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意向的
承诺
对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陈勤发、陈木发、许绍壁、刘壮超、汕头市锦煌投资有限公司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
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
如发生实际控制人陈勤发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该等股东将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陈勤发、陈木发、许绍壁、刘壮超、汕头市锦煌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减持时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陈勤发、陈木发、许绍壁、刘壮超、汕头市锦煌投资有限公司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
六、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约束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其他责
任主体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5、若本公司/本人在相关承诺中已明确了约束措施的,以相关承诺中的约束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14措施为准。
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公开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考虑上述情况,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品牌渠道建设
品牌建设方面,公司一直致力于打造中国日化行业的民族品牌,于 1997 年成功推出“美王”品牌并于 2008 年被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于 2001 年成功推出了“蒂花之秀”品牌并于 2004 年被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公司针对不同品牌的个性和特点,聘请不同的品牌形象代言人代言公司产品,未来公司将通过电视媒体、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等现代传播手段,推广公司品牌和产品,在消费者群体中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同时,公司将加强与经销商、重点商超等的合作,运用精准营销手段满足各细分市场消费者的需求,提升品牌和产品的影响力。
渠道建设方面,公司以市场为导向对渠道进行布局,形成了经销渠道和商超渠道两条主线,积极拓展专营店等细分渠道,未来将适时发展电商等新兴渠道,全方位的渠道开发策略为公司打造了立体营销网络,目前公司的营销网络已经覆盖全国各省区大中城市及各区县。
(二)加强研究开发力度
公司拟在既有的技术中心基础上进行技术升级,致力于全面把握业界发展方向和前沿技术,收集分析日化行业的最新资讯,进一步提升公司基础原材料、产品升级及工艺技术改造等项目的研发深度、广度和速度,为公司从基础材料研究、产品升级到生产工艺升级提供强有力支持,开发出高品质的健康护理产品。同时,培育和壮大公司的科技研发人才队伍,依靠科学的创新机制开发和研究健康护理产品的基础原料、产品升级及工艺技术改造等方向,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盈利能力,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三)积极高效的推进募投项目建设
公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日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主要用于完成所用厂房改造,个人护理产品及化妆品的生产线建设,配套设施建设及人员配置等。项目建成后将直接提升目前个人护理产品及化妆品等的产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经销渠道及商超渠道建设、品牌推广等。
通过渠道及品牌建设,进一步完善销售团队管理,不断提高公司品牌竞争力和产品市场覆盖率。“研发中心项目”将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优势。本次募投项目预期效益良好,风险较小,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提高股东回报。
(四)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投资权益,为股东提供稳定持续的投资回报,公司结合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以及外部融资环境,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
综上,以上措施的有效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填补股东回报,但是公司经营仍面临内外部风险和多种不确定因素,上述措施的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如下:
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利益输送,亦不会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对自身日常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行使自身职权以促使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16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未来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将行使自身职权以保障股权激励
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八、特别风险提示
(一)品牌形象遭受侵害风险
个人健康护理产品属于快速消费品行业,品牌形象对公司而言至关重要。随着公司持续经营,公司产品在市场上存在被仿制甚至恶意攻击的风险。公司产品被他人仿制、仿冒将影响公司的品牌形象以及公司利益,对公司造成一定负面影响;部分竞争对手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对公司品牌进行恶意攻击,可能动摇消费者对公司产品的信心。若公司品牌、注册商标等权益受到侵犯、或声誉遭受恶意诋毁,公司选择依照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可能耗费公司一定的财力、物力和人力,从而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销模式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模式主要包括经销模式和商超模式,并以经销模式为主。募投营销网络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仍将以经销模式为主。如公司未能对经销商有效管理或未能维护好与经销商的合作关系,则部分经销商可能会出现难以管理、销售业绩不佳等现象。另一方面,经销商也存在发展战略与公司不一致甚至背道而驰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品牌形象和营销策略,给公司未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三)广告宣传效果不确定性风险
品牌形象和品牌价值是日化行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因素之一。报告期内,公司的广告宣传费用支出较大,通过在知名电视台投放广告、在时尚杂志和互联网等媒介投放广告、高铁站等平面广告投入以及选择与公司品牌气质形象相符的形象代言人等宣传方式,有效传播了公司的经营理念,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了公司的品牌形象。但广告宣传效果不仅仅与费用支出相关,也与投放目标的栏目收视率、关注度、受众感受等因素有关。若公司的广告宣传无法达到预期的宣传效果,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向“日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营销网络建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公司现有业务良好的发展态势和经过充分市场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的,若能顺利实施,公司的业务规模、品牌渠道建设、研发能力将得以大幅提升,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但是在上述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也不排除因宏观经济波动、产业政策变化、技术进步、市场变化等因素,或者市场开拓不同步所带来的风险,从而对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公司的预期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资产折旧及摊销金额较大,尽管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严密的市场调研和论证,但如果募投项目市场拓展不足或者发生其他重大不利变化,未能如期实现收益,则公司存在因折旧、摊销费大量增加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五)未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的风险
公司于2011年8月23日取得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批准的证书编号为GF20114400021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于2014年10月10日取得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批准的证书编号为GR20144400148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
如果公司未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公司将不能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政策,将增加公司的税收负担并对公司盈利构成负面影响。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正依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规定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报工作,并已于2017年5月22日完成网上提交申报。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17年6月30日,公司已在招股意向书摘要“第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18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
营状况”中披露了公司2017年1-9月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公司2017年1-9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但已经正中珠江审阅并出具了广会专字
[2017]G14011650488号《审阅报告》。
公司2017年1-9月财务报表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公司2017年1-9月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为30,423.43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1.10%;2017
年1-6月净利润为2,248.11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51%;2017年1-6月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2,008.5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03%。
2017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为46,170.71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9.90%;2017
年1-9月净利润为3,589.31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46%;2017年1-9月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3,257.9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13%,主要为当期市场推广费、广告费用等销售费用同比有所增加。公司业务
基本保持稳定。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主要经营模式、经营规模、产品价格、原材料采购价格、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处于正常的发展状态,未出现重大的市场突变情形。
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预计2017年度可实现营业收入约为59,612.09万元至62,592.69万元,较上年的变动幅度为0至5%;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净利润约为4,740.90万元至4,977.95万元,较上年同期的变动幅度为0
至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约为4,448.29万元至
4,670.70万元,较上年同期的变动幅度为0至5%。(前述财务数据不代表公司所
做的盈利预测)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19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二)每股面值:1.00 元;
(三)发行股数: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股不超过 2,036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四)每股发行价格:【】元;
(五)市盈率:【】倍(每股收益按照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6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六)发行前每股净资产:4.82 元/股(以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与发行前股本计算);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以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加上募集资金净额,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市净率:【】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九)发行方式: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十)发行对象: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
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十一)承销方式:余股包销;
(十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万元;
(十三)发行费用(各项费用均为不含税金额):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
1 承销费用与保荐费用 2,800.00
2 审计费用与验资费用 386.79
3 律师费用 207.55
4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24.53
5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62.76
合计 3,881.63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20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6,106.383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勤发
成立日期 1994年12月14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5年4月29日
公司住所汕头市澄海区莲南工业区
邮政编码 515834
公司电话 0754-85115109
公司传真 0754-85115053
互联网网址 www.mingchen.com.cn
电子信箱 stock@mingchen.com.cn
经营范围
化妆品生产;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医疗器械生产;医疗器械经营;生产销售:
洗涤剂,牙膏,卫生用品,家用电器,健身器材,塑料制品,工艺品,玩具,服装;印刷品印刷;销售:消毒产品,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日用百货,五金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
公司系由名臣有限整体变更设立。2015 年 3 月 1 日,名臣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为“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 3 月 31 日,正中珠江出具《审计报告》(广会所审字[2015]第 G14011650081 号),截至 2015 年 1 月 31 日,名臣有限的净资产值为212,460,416.16 元。2015 年 4 月 1 日,名臣有限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
同意以 2015 年 1 月 31 日为改制审计基准日,将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值212,460,416.16 元按 3.7014:1 的比例折合成股份公司股本 5,740 万股(每股面
值 1.00 元),由公司现股东按照各自在公司的出资比例持有相应数额的股份,股
本与净资产的差额 155,060,416.16 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2015 年 4 月 10 日,正中珠江出具《验资报告》(广会验字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21[2015]G14011650115),对公司股本予以验证。2015 年 4 月 16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同意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29 日,名臣健康在汕头市工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了注册号为 4405830659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5,740 万元。
(二)发起人
公司发起人为陈勤发等 9名自然人股东。名臣健康设立时发起人出资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股权比例
1 陈勤发 4,017.20 69.99%
2 陈木发 574.00 10.00%
3 许绍壁 460.00 8.01%
4 彭小青 143.50 2.50%
5 林典希 143.50 2.50%
6 余建平 143.50 2.50%
7 陈东松 86.10 1.50%
8 陈利鑫 86.10 1.50%
9 张太军 86.10 1.50%
合计 5,740.00 100.00%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变化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股不超过 2,036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5%,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发行前发行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占比持股数量(万股)持股占比
陈勤发 4,017.20 65.79% 4,017.20 49.34%
陈木发 574.00 9.40% 574.00 7.05%
许绍壁 460.00 7.53% 460.00 5.65%
彭小青 143.50 2.35% 143.50 1.76%
林典希 143.50 2.35% 143.50 1.76%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22余建平 143.50 2.35% 143.50 1.76%
陈东松 86.10 1.41% 86.10 1.06%
陈利鑫 86.10 1.41% 86.10 1.06%
张太军 86.10 1.41% 86.10 1.06%
锦煌投资 366.38 6.00% 366.38 4.50%
社会公众股东-- 2,036.00 25.00%
合计 6106.38 100.00% 8,142.38 100.00%
(二)公司的前十名股东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 陈勤发 4,017.20 65.79%
2 陈木发 574.00 9.40%
3 许绍壁 460.00 7.53%
4 彭小青 143.50 2.35%
5 林典希 143.50 2.35%
6 余建平 143.50 2.35%
7 陈东松 86.10 1.41%
8 陈利鑫 86.10 1.41%
9 张太军 86.10 1.41%
10 锦煌投资 366.38 6.00%
合计 6,106.38 100.00%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担任职务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公司任职情况
1 陈勤发 65.79%董事长、总经理
2 陈木发 9.40%采购部经理
3 许绍壁 7.53%副董事长
4 彭小青 2.35%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5 林典希 2.35%董事、副总经理
6 余建平 2.35%副总经理
7 陈东松 1.41%董事会秘书
8 陈利鑫 1.41%财务部经理
9 张太军 1.41%技术开发部经理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四)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公司目前股东中无战略投资者。
(五)股东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公司股东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各自持股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 陈勤发 4,017.20 65.79%
2 陈木发 574.00 9.40%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勤发,陈勤发与陈木发为兄弟关系。
除此之外,公司本次发行前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一)目前存续的对外投资情况
1、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共有 2家全资子公司,具体如下:
(1)广东名臣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勤发
股东结构:发行人持有其 100%股权
住所:汕头市澄海区莲南工业区
成立时间:2013 年 9 月 29 日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实收资本:1,000 万元
经营范围:销售:化妆品、餐具洗涤剂、牙膏、卫生用品、消毒产品、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24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2017.6.30 2016 年度/2016.12.31
总资产 8,154.67 12,185.42
净资产-55.71 546.28
营业收入 28,811.67 57,103.47
净利润-601.99 630.29
注:数据已经正中珠江审计。
(2)汕头市嘉晟印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勤发
股东结构:发行人持有其 100%股权
住所: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莲南工业区
成立时间:2001 年 9 月 14 日
注册资本:1,008 万元
实收资本:1,008 万元
经营范围:印刷品印刷;加工、销售:塑料制品、工艺品、玩具;销售:日用百货、五金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2017.6.30 2016 年度/2016.12.31
总资产 2,101.90 1,997.19
净资产 2,009.67 1,905.88
营业收入 1,350.73 2,411.76
净利润 103.79 209.72
注:数据已经正中珠江审计。
2、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无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报告期内注销或转让的子公司、联营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无注销或转让的子公司、联营企业。
五、发行人的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
公司成立于 1994 年,自成立以来一直扎根日化行业,目前是一家研发、生产、销售健康护理用品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洗发水、护发素、沐浴露、啫喱水及护肤品等。公司本着“创民族品牌,做百年名臣”的愿景,始终坚持“以消费者诉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卓越品质为保障”的理念,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天然”的高品质消费体验。
公司一直致力于打造中国日化行业的民族品牌,推出了“蒂花之秀”、“美王”、“高新康效”、“依采”、“绿效”、“可妮雅”、“利口健”、“小琦琪”、“金狮”等品牌旗下的多种高性价比的产品,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口碑,公司产品主要包括个人护理用品和化妆品等,报告期内个人护理用品和化妆品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 90%,是公司的主要收入和利润来源。
(二)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品牌包括“蒂花之秀”、“美王”、“高新康效”、“依采”、“绿效”、“可妮雅”、“利口健”、“小琦琪”、“金狮”等,产品覆盖头发头皮健康护理、皮肤健康护理、口腔健康护理以及家居护理等,其中“蒂花之秀”和“美王”为公司主打品牌,致力于为广大消费者提供高性价比产品,“高新康效”、“依采”、“绿效”品牌专注于为特定消费者提供具有特殊功效的针对性产品,如具有去屑、柔顺等功能的洗发水,“利口健”为公司推出的牙膏品牌,“可妮雅”为公司推出的护肤品牌,“金狮”为公司推出的家居护理品牌,“小琦琪”作为儿童品牌,专门为儿童群体提供专属产品。目前公司主要的品牌及产品情况如下:
品牌产品示例主要产品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洗发水、护发素、沐浴露、焗油膏
洗发水、护发素、沐浴露、焗油膏
洗发水、膏霜
功能性洗发水
洗发水、焗油膏
功能性洗发水
牙膏
儿童护理产品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家居护理产品
护肤品
(三)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经销模式,建立了覆盖全国的销售网络。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模式描述如下:
①经销模式
公司与经销商签订销售合同,以卖断方式向经销商销售产品,经销商在经销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区内销售给终端或下游经销商,再由下游向终端消费者销售。经销模式下,公司借助经销商的渠道资源开拓市场,可以起到迅速推广产品和提高效益的作用。
公司产品主要通过各地区经销商覆盖大型连锁超市、各类商场、便利店、化妆品专营店等销售网点。报告期内公司经销模式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95%。
公司已通过经销模式成功布局沃尔玛、华润万家等知名商超,并形成覆盖全国近3万多家零售网点,多家连锁系统及区域性超市的销售网络。
②商超模式
公司直接与各地区的大型商场、连锁超市签订销售合同并向其供货,由商场和超市直接向终端消费者销售产品。目前,公司商超渠道主要为大润发和青岛利群等,报告期内公司商超渠道的销售收入占比相对较小。
③OEM 模式
公司为其他厂家 OEM 生产和销售口腔用品等。2016 年和 2017 年上半年,公司 OEM 模式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239.51 万元和 71.48 万元,占销售收入比例
很低,对公司销售模式不构成较大影响。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28④其他
其他为嘉晟印务对外销售印刷品,主要客户为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等,报告期内公司印刷品的销售收入占比相对较小。
(四)主要原材料及包装物供应情况
1、原材料采购金额情况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包括功能/功效剂、香精、发用调理剂、去污剂、润肤剂等,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的采购金额情况如下: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品种金额
(万元)
占比
金额
(万元)
占比
金额
(万元)
占比
金额
(万元)
占比
功能/功效剂 2,271.48 22.38% 3,184.63 20.22% 3,326.31 19.44% 3,379.88 18.80%
发用调理剂 1,521.45 14.99% 2,457.98 15.61% 2,696.68 15.76% 2,869.73 15.96%
去污剂 1,927.81 18.99% 2,767.36 17.57% 2,634.82 15.40% 2,930.91 16.30%
香精 1,285.42 12.66% 2,045.77 12.99% 2,277.01 13.31% 2,163.71 12.03%
润肤剂 885.53 8.72% 1,574.90 10.00% 2,140.47 12.51% 2,165.27 12.04%
其他 2,258.56 22.25% 3,718.69 23.61% 4,032.79 23.57% 4,471.02 24.87%
合计 10,150.25 100.00% 15,749.33 100.00% 17,108.08 100.00% 17,980.52 100.00%
2、主要原材料采购量及其价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量及其价格的变化趋势如下: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品种采购量
(吨)
单价
(万元/吨)
采购量
(吨)
单价
(万元/吨)采购量
(吨)
单价
(万元/吨)
采购量(吨)
单价
(万元/吨)功能/功效剂 1,535.89 1.48 2,654.55 1.20 2,894.06 1.15 2,246.31 1.50
发用调理剂 562.07 2.71 1,030.96 2.38 1,100.03 2.45 1,144.12 2.51
去污剂 2,324.33 0.83 4,230.95 0.65 4,732.00 0.56 4,503.05 0.65
香精 139.14 9.24 224.89 9.10 262.32 8.68 243.03 8.90
润肤剂 701.25 1.26 1,431.26 1.10 1,882.30 1.14 1,692.60 1.28
合计 5,262.68 - 9,572.61 - 10,870.71 - 9,829.11 -
3、包装材料采购金额情况
公司采购的包装材料包括瓶体、罩盖、纸标、纸箱、压泵等,报告期内公司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29包装材料的采购金额情况如下: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品种金额
(万元)
占比
金额
(万元)占比
金额
(万元)占比
金额
(万元)
占比
瓶体 3,785.68 47.32% 8,128.06 50.48% 8,708.68 46.16% 7,411.64 44.93%
罩盖 713.77 8.92% 1,647.79 10.23% 2,179.63 11.55% 2,027.09 12.29%
纸标 1,024.92 12.81% 1,758.25 10.92% 2,132.18 11.30% 1,959.41 11.88%
纸箱 867.29 10.84% 1,420.29 8.82% 1,811.42 9.60% 1,564.67 9.48%
压泵 864.61 10.81% 1,675.58 10.41% 1,871.38 9.92% 1,441.17 8.74%
其他 744.08 9.30% 1,472.99 9.15% 2,162.06 11.46% 2,092.63 12.69%
合计 8,000.35 100.00% 16,102.96 100.00% 18,865.35 100.00% 16,496.61 100.00%
4、主要包装材料采购量及其价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包装材料采购量及其价格的变化趋势如下: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品种采购量
(万个/张)
单价
(元/个/张)
采购量
(万个/张)单价
(元/个/张)
采购量
(万个/张)单价
(元/个/张)采购量
(万个/张)
单价
(元/个/张)瓶体 4,801.63 0.79 10,506.86 0.77 11,921.30 0.73 10,184.16 0.73
罩盖 3,835.23 0.19 8,551.49 0.19 9,981.75 0.22 8,045.17 0.25
纸标 11,386.50 0.09 18,485.19 0.10 21,119.86 0.10 21,364.24 0.09
纸箱 1,024.24 0.85 2,053.30 0.69 2,448.53 0.74 1,700.35 0.92
压泵 1,805.50 0.48 3,555.37 0.47 3,927.40 0.48 3,242.02 0.44
合计 22,853.10 / 43,152.21 / 49,398.84 / 44,535.94 /
(五)行业竞争状况及市场化程度
随着我国日化行业进入市场化竞争状态,本土品牌与外资品牌将发挥其各自优势争夺市场,外资企业占据的一、二线城市市场已经趋于饱和状态;本土企业
所处的三、四线市场还有待进一步开发;以电商为代表的新兴渠道异军突起,与
传统渠道形成强有力的竞争;随着竞争的激化,未来中国日化行业的区域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市场份额逐步向大型企业集中,两极分化的竞争格局更加明显。
1、外资企业与本土企业竞争日益激烈
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日化消费市场,成为众多外资日化企业主要竞争领域。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3020 世纪 90 年代初,外资日化企业占据优势地位,本土品牌在随后的发展过程中借鉴了外资企业运作现代渠道与品牌推广的经验,结合自身的差异化定位,更好的满足了本土消费者的偏好,市场份额持续上升,而且近年来我国消费者喜好的转变及外资日化企业自身的品牌老化使外资日化企业的主导地位发生了一些变化,美国彩妆巨头露华浓、欧莱雅旗下卡尼尔相继撤出中国市场,宝洁、联合利华的营业额也呈现下滑态势。
在华市场份额逐步缩小促使外资企业也不断改变策略应对新的竞争局面。外资企业对本土品牌的策略主要有两个方向,一是并购;二是不断将销售渠道下沉。
2013 年强生收购嗳呵,欧莱雅收购美即、小护士,都是通过并购狙击竞争对手,以达到保持自身市场份额的目的。与此同时,近年来部分外资品牌借助屈臣氏等渠道将三、四线城市作为重点发展目标。另一方面,过去立足三、四线城市经营
的本土企业为了应对激烈竞争,更加积极拓展一、二线城市的商超等销售渠道,
在可预见的未来,两者的竞争将更加激烈。
2、传统渠道与新兴渠道竞争日趋激烈
随着互联网迅速发展,网购消费群体不断扩大,新兴的电商渠道迅速崛起,化妆品同服装、食品等成为发展速度最快的电商行业之一。由于电商销售不受地域甚至国界的限制,购物便利性更强;同时网络销售低成本带来的价格优势都促使网络销售产品成交量巨大,发展速度迅猛。在新兴销售渠道的冲击下,传统销售渠道市场份额增速放缓。
传统的经销渠道等能更好地满足消费者购买化妆品等日化产品的实际接触性需求,并且大型综合娱乐型购物平台的不断发展完善,将购物与娱乐更好的结合,带动购物体验不断升级,为传统销售方式注入新的活力。传统渠道与新兴渠道通过自身不断完善将在未来的市场中表现出更积极的竞争态势。
3、产业区域竞争状况
我国日化大型生产企业主要分布于经济较发达的华东和华南等沿海区域。华东区域日化产业起步较早,拥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数为 1,000 余家,约占全国总数的三分之一,企业分布在浙江、江苏及上海等地,拥有上海家化、百雀羚等众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31多民族代表品牌及联合利华、欧莱雅、资生堂等众多国际品牌,产业起步早,企业规模及品牌综合实力强大。
华南区域拥有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数近2,000家,其中广东省1,800余家,占全国总数的 48%,在全国化妆品产业中居于重要地位。广东地区是多数中小型日化企业的集散地,产业集群配套系统完善,发展迅速。汕头地区日化企业众多,产业集群效应显著,发展潜力巨大。
4、竞争层面不断扩展
由于企业广泛采用多元化、多品类、多品牌的发展战略,使得日化行业市场不断细分,各竞争品牌在不同档次、不同功效、不同型号和不同价位上均有相似的产品推出,带动了产品竞争向各个层面不断延伸。在产品定位上,由原来的偏向于以价格定位发展为以产品特性为定位,各企业开始对目标市场进行更细致的划分,更注重产品功能性特征;产品包装上,各企业不断研制更加可靠的包装材料,并将设计的人性化及便利性更多的考虑到包装应用中,在外观上更能突出产品特性;在广告传播上更具针对性,如美宝莲的目标客户为年轻的中等消费能力消费者,在代言上选择了青春时尚的明星章子怡,针对高端品牌赫莲娜,则选择在时尚杂志上大量投放广告;在销售服务上,企业投入更多资金对销售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为消费者提供专业的人性化服务。
各个层面的竞争带动了行业向更加专业、有序的方向发展,有利于形成日化行业的整体健康环境。
(六)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公司创建于 1994 年,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健康护理用品的高新技术企业。20 多年来,公司始终强化品牌发展战略,重视渠道建设,坚持技术创新、追求卓越品质的理念,目前公司已跻身国内健康护理用品行业的前列。
公司的品牌发展战略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其中“蒂花之秀”,“美王”被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荣获了全国质量信用 AAA 级企业,跻身广东省制造业 100 强,广东省民营企业 100 强等,公司自 2002 年以来所获得的各种重要资质及荣誉如下表所列示: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32序号各项荣誉及地位授予机构
1 蒂花之秀-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美王-广东省著名商标
蒂花之秀-广东省著名商标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3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等
4 国家级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 认证)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全国质量信用 AAA 级企业
全国质量诚信标杆典型企业
全国质量信得过产品
全国日化行业质量领军企业
全国“质量和服务诚信”承诺优秀示范企业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副会长单位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6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19001-2008/ISO 9001:2008)国际标准化组织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行业协会企业社会责任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行业协会优秀企业奖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8 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
9 中国口腔护理用品工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口腔护理用品工业协会
10 广东省日化商会常务副会长单位广东省日化商会
11 汕头市化妆品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汕头市化妆品行业协会 广东省制造业 100 强
广东省民营企业 100 强
广东省诚信示范企业
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广东省企业家协会
13 广东省企业 500 强广东省企业联合会
14 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15 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16 汕头市纳税大户汕头市人民政府
17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局
(七)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公司自 1994 年成立以来,本着“团结、拼搏、求实、创新”的企业精神,以“创民族名牌,做百年名臣”为企业战略,围绕消费者、客户、员工和社会,明确了企业使命,即“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产品,让消费者感受愉悦的消费体验”、“为客户提供事业合作平台,与客户真诚合作,共同发展”、“为员工提供演绎精彩人生的职业平台,与员工共成长”、“为社会竭尽企业责任,回馈社会,关爱民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33生,关爱环境”。在实施公司战略、践行企业精神和履行社会使命方面,公司有如下作为:
(1)公司作为广东地区成立最早的日化企业之一,在塑造日化行业民族品
牌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公司品牌“蒂花之秀”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美王”被评为广东省著名商标;
(2)公司产品以高质量水准和优异的性价比一直获得消费者和社会的好评,
连续多年获得中国质量检验协会颁发的“全国质量信用 AAA 级企业”、“全国质量信得过产品”等证书;
(3)公司连续 14 年被广东省工商局评为“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
司诚信为本的经营风格赢得了上下游客户的一致好评,与多个重要客户合作期限超过 20 年;
(4)通过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培训和晋升机会、优厚的待遇以及每月举办“员
工生日聚会”、“名臣杯”运动比赛等形式,公司管理层与员工良性互动,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5)公司作为一家民营企业,目前雇佣员工 1,300 余人,依法纳税且连续
多年被评为汕头市纳税大户。
公司战略制定和实施能认识到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在追求企业自身发展和塑造民族品牌的同时,能兼顾消费者、客户、员工和社会的利益,追求和谐共赢。
公司业务方面优势如下:
1、品牌优势
(1)塑造传播民族品牌,耕耘发展民族产业
自 1991 年“美加净”商标被庄臣以合资方式收购以来,中国日化市场十多个优秀的民族品牌先后被外资收购,随后这些被收购的品牌相继淡出市场。公司自成立以来就扎根日化行业,以三、四线城市为立足点,专注打造具有中国本土
特色的民族品牌,同时抓住一、二线城市细分市场的机会,谋求在一、二线城市
取得突破性进展。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34公司于 1997 年成功推出“美王”品牌并于 2008 年被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于 2001 年成功推出了“蒂花之秀”品牌并于 2004 年被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公司针对不同品牌的个性和特点,聘请了田震、姚晨、林心如等代言公司品牌,广告词“蒂花之秀,青春好朋友”深入人心。
(2)主打品牌突出,市场优势明显
公司主打品牌“蒂花之秀”为“中国驰名商标”、“美王”为“广东省著名商标”,品牌形象良好。根据中国统计信息服务中心,我国 2013 年洗发水行业的消费者互动度指数排行表来看,“蒂花之秀”排名前列。
自 2014 年起,“蒂花之秀”赞助《中国好歌曲》,通过选择较高人气的综艺节目,锁定目标受众群体,扩大了品牌的影响力,享有较高知名度与美誉度。
2、渠道优势
(1)经销渠道
公司自上世纪 90 年代开始不断对三、四线城市精耕细作,逐渐将营销网络
全面铺开并积极拓展一、二线城市细分市场,在这个过程中,公司营销团队积累
了丰富的客户开发和管理经验,在全国各区域开发出了一批具有营销和管理实力的经销商,经销网络遍布全国。截至 2015 年末,公司零售网点数量几近 3万家。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民族品牌进入全面发展期,公司产品为迎合这一历史机遇,开始对产品升级转型,并积极开发与产品相契合的渠道。
(2)商超渠道
公司自 2012 年开始拓展商超渠道,至今营销网络已经覆盖大润发、利群等多家连锁系统。经销渠道与现代商超渠道协同发展的格局使公司实现了经营平稳运行。
3、技术优势
(1)拥有完善的研发体系和专利技术体系
健康护理用品种类繁多,市场竞争激烈,不断开发新产品对企业的发展尤为重要,而产品创新与科技研发展息息相关。经过 20 多年的发展,公司研发中心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35已经初步建成功能齐备的研发体系和人才队伍体系,跻身本土日化企业研发的前列,进入了以皮肤和头发问题为研究导向并寻找解决策略和方案的新阶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产品的研究开发,取得了一系列科研成果及荣誉,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评审,获得国家级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 认证);建成“广东省生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等省内高水平的研发创新平台,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拥有 26 项发明专利,36 项作品著作权,62 项外观设计专利。
(2)参与多项国家、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
作为国内日化行业领军企业之一,公司技术研发团队始终走在国内企业前列,与国内外优秀同行共同致力于行业技术水平的提升,积极参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为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规范化运行做出应有的贡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国家标准标准编号发布部门
1 去角质啫喱 GB/T30928-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 剃须膏、剃须凝胶 GB/T30941-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3 润肤膏霜 QB/T1857-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4 爽身粉、祛痱粉 QB/T1859-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5 睫毛膏 GB/T27574-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6 护发素 QB/T1975-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7 润肤油 GB/T29990-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8 唇彩、唇油 GB/T27576-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9 护肤乳液 GB/T29665-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10 洗发液、洗发膏 GB/T29679-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11 洗面奶、洗面膏 GB/T29680-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12 香粉、蜜粉 GB/T29991-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3)科技成果突出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36公司近年所获得的科技成果奖项如下:
序号奖项名称项目名称发奖单位 2014 年度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优秀奖
巯基吡啶氧化物型去屑护发产品的研究与应用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2014 年度广东省轻工业协会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去屑洗发露双相传输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广东省轻工业协会 2014 年度广东省轻工业协会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
低粘度高稳定护肤乳液的研发与应用
广东省轻工业协会 2015 年度广东省轻工业协会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
巯基吡啶氧化物型去屑护发产品的研究与应用
广东省轻工业协会 2014 年度汕头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巯基吡啶氧化物型去屑护发产品的研究与应用
汕头市人民政府
6 第七届汕头市专利奖优秀奖去屑洗发组合物汕头市人民政府 2015 年度汕头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功能性高效去屑洗发水的研究与应用汕头市人民政府 2016 年度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去屑洗发露双相传输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2016 年度汕头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低粘度高稳定护肤乳液的研发与应用汕头市人民政府
10 第九届汕头市专利优秀奖去头屑护发素组合物汕头市人民政府
(4)行业领先的检测能力
2016 年 3 月,公司检测中心经审查已符合 ISO/IEC 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要求,并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认可证书“名臣健康检测中心”(注册号:CNAS L9020)。这表明本公司检测中心的检测能力和水准已经基本达到国内领先标准。
六、与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折旧年限原值累计折旧余额平均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10-20 年 7,252.41 3,908.19 3,344.21 46.11%
机器设备 5-10 年 3,622.16 2,341.47 1,280.69 35.36%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37运输设备 5 年 940.04 816.58 123.47 13.13%
办公及其他设备 3-5 年 851.58 567.64 283.94 33.34%
合计- 12,666.20 7,633.87 5,032.33 39.73%
注:不含投资性房地产
1、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公司生产设备中与产能直接相关的主要生产设备为配制洗发水、沐浴露等个人护理用品类产品的乳化机、配制机及搅拌锅等,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该等主要生产设备及成新率情况如下:
设备启用日期
折旧年限
原值
(万元)
累计折旧
(万元)
净值
(万元)
成新率乳化机 2001-04-01 10 60.00 57.00 3.00 5.00%
乳化机 2007-07-01 10 44.50 41.92 2.58 5.79%
上均质乳化机 2006-08-01 10 18.50 17.58 0.93 5.00%
升降式真空均质乳化机
2012-06-01 10 15.47 7.35 8.12 52.50%
升降式真空均质乳化机
2012-06-01 10 19.15 9.09 10.05 52.50%
真空均质乳化机 2012-06-01 10 20.94 9.95 10.99 52.50%
洗发水配制设备 2009-07-13 10 100.00 75.21 24.79 24.79%
洗发水配制设备 2009-12-31 10 100.00 71.25 28.75 28.75%
平盖双向搅拌锅 2009-11-30 10 52.99 38.18 14.82 27.96%
洗发水生产线(搅拌设备)
2006-05-01 10 150.00 142.50 7.50 5.00%
平盖预溶锅 2009-11-30 10 27.35 19.70 7.65 27.96%
5T 液洗锅设备(A)
2014-05-01 10 73.50 21.53 51.97 70.71%
5T 液洗锅设备(B)
2014-05-01 10 75.21 22.03 53.18 70.71%
平盖双向搅拌锅 2009-11-30 10 52.99 38.18 14.82 27.96%
搅拌桶 2001-12-01 10 8.40 7.98 0.42 5.00%
合计-- 819.01 579.44 239.56 29.25%
2、房屋建筑物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拥有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房地产证号所有权人房屋坐落土地证号用途建筑面积(平方米)
抵押
情况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粤房地权证澄字第2000138254 号
名臣健康
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莲南工业区名臣宿舍楼
澄国用(变)第2015031 号
工业 6,810.26 无 粤房地权证澄字第2000142844 号
名臣健康
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莲南工业区澄国用(变)第2015036 号
工业 59,793.56 抵押登记粤房地权证澄字第2000138175 号
名臣健康
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莲南工业区澄国用(变)第2015035 号
工业 22,576.18 无 粤房地权证澄字第2000142847 号
名臣健康
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上村工业区兴业中路
澄国用(变)第2015032 号
工业 3,865.45 无 粤房地权证澄字第2000142846 号
名臣健康
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上村工业区澄国用(变)第2015034 号
工业 7,886.02 无 粤房地权证澄字第2000142845 号
名臣健康
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上村工业区兴业中路
澄国用(变)第2015033 号
工业 4,242.33 无 粤(2016)广州市不
动产权第 02005138号
名臣健康
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100 号之二1408 房
-办公 189.43 无 粤(2016)广州市不
动产权第 02005223号
名臣健康
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100 号之二1409 房
-办公 137.28 无 粤(2016)广州市不
动产权第 02005224号
名臣健康
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100 号之二1410 房
-办公 212.46 无 粤(2016)广州市不
动产权第 02005135号
名臣健康
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100 号之二1407 房
-办公 129.53 无 粤(2016)广州市不
动产权第 02005134号
名臣健康
天河区黄浦大道西100号地下二层144 车位
-车位 12.72 无 粤房地证字第C1670330 号
嘉晟印务
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莲南工业区嘉晟印务有限公司
澄国用(变)字第2004348 号
工业 1,0941.48 无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权、著作权等,具体如下: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土地情况如下:
序号权属证书号
土地使用权人
使用权面积(㎡)坐落终止日期使用权类型
土地用途
土地性质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澄国用(变)第2015031号
名臣健康 3,309.96
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莲南工业区名臣宿舍楼
2054年4月5日
出让工业
国有土地使用权 澄国用(变)第2015036号
名臣健康
29,175.9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莲南工业区
2053年12月30日
出让工业
国有土地使用权 澄国用(变)第2015035号
名臣健康 9,897.83
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莲南工业区
2054年7月19日
出让工业
国有土地使用权 澄国用(变)第2015032号
名臣健康 1,200.00
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上村工业区兴业中路
2049年11月13日
出让工业
国有土地使用权 澄国用(变)第2015034号
名臣健康 1,084.00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上村工业区
2049年11月13日
出让工业
国有土地使用权 澄国用(变)第2015033号
名臣健康 1,000.00
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上村工业区兴业中路
2049年11月13日
出让工业
国有土地使用权 澄国用(变)字第2004348
嘉晟印务 6,504.70
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莲南工业区
2053年11月18日
出让工业
国有土地使用权
2、知识产权情况
公司自设立之初就重视企业的创新能力、自主开发能力的培育以及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
公司的商标情况详见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五、(二)、2、
商标”。
公司的专利情况详见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五、(二)、3、
专利”。
公司的著作权情况详见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五、(二)、4、
著作权”。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七、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
竞争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勤发除持有公司 65.79%的股份并任职外,还持有裕康投资 100%股份。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了裕康投资的工商登记等资料,裕康投资与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不存在重合,不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报告期内,立世纸塑未实际开展生产经营业务,并已于 2016 年 6 月注销。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2、发行人现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控制或施加重
大影响(包括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现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包括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3、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陈勤发、陈木发、许绍壁、刘壮超承诺:
1、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合作或联营企业和/或下属企业(除
名臣健康及其分、子公司以外,以下称“控制的企业”)目前没有,未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单独或与他人合作与名臣健康及其分、子公司现有及未来从事的主营业务及其它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以下称“竞争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名臣健康及其分、子公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41司所从事的业务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机构、组织或实体;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于本人作为名臣健康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主
要间接股东期间,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从事竞争业务或可能构成竞争业务的业务;
3、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承诺函及本承诺函项下之承诺为不可撤销的,
且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任何名臣健康的股份之日起三年后为止;
4、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企业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
务范围,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开展与名臣健康及其下属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并优先推动名臣健康及其下属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在可能与名臣健康及其下属子公司存在竞争或可能发生竞争的业务领域中出现新的发展机会时,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企业将给予名臣健康及其下属子公司优先发展权并应给与名臣健康书面通知,如果名臣健康在该书面通知指定期限内书面明确回复将予利用该发展机会,则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企业将无条件放弃该发展机会,以确保名臣健康及其全体股东利益免于损害;
5、本人和/或本人控制的企业如违反上述任何承诺,本人将赔偿名臣健康及
名臣健康股东因此遭受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该等责任是连带责任;
6、本人将督促并确保本人配偶、父母、子女遵守本承诺函之承诺。
锦煌投资承诺:
1、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合作或联营企业和/或下属企业
(除名臣健康及其分、子公司以外,以下称“控制的企业”)目前没有,未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单独或与他人合作与名臣健康及其分、子公司现有及未来从事的主营业务及其它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以下称“竞争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名臣健康及其分、子公司所从事的业务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机构、组织或实体;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于本公司作为名臣健康主要股东期间,不
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从事竞争业务或可能构成竞争业务的业务;
3、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承诺函及本承诺函项下之承诺为不可撤销的,
且持续有效,直至本公司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任何名臣健康的股份之日起三年后为止;
4、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进一步拓展产品
和业务范围,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不开展与名臣健康及其下属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并优先推动名臣健康及其下属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在可能与名臣健康及其下属子公司存在竞争或可能发生竞争的业务领域中出现新的发展机会时,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给予名臣健康及其下属子公司优先发展权并应给与名臣健康书面通知,如果名臣健康在该书面通知指定期限内书面明确回复将予利用该发展机会,则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无条件放弃该发展机会,以确保名臣健康及其全体股东利益免于损害;
5、本公司和/或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如违反上述任何承诺,本公司将赔偿名臣
健康及名臣健康股东因此遭受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该等责任是连带责任。
(二)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未发生经常性关联交易,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如下:
1、转让房地产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广东裕康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将部分房产及土地,按评估价以合计 1,041.65 万元转让给广东裕康投资有限公司。
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证号性质位置面积(平方米)
交易价格(万元)澄国用(变)第 2014093 号土地使用权莲下镇潜溪东山片 5,406.7 502.83
澄国用(变)第 2014094 号土地使用权莲下镇新寮上新埔片 1,013.3 94.24
澄国用(变)第 2014096 号土地使用权莲下镇上村工业区 667 62.00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43澄国用(变)第 2014095 号土地使用权莲下镇建阳大坪工业区 646 60.08
土地使用权莲下镇新寮上新路南侧 666.9 粤房地权证澄字第
2000133217 号房产莲下镇新寮上新路南侧 2,078.74
197.15
土地使用权莲下镇上村工业区 267 粤房地产权证澄字第2000133216 号房产莲下镇上村工业区 1,546.2
125.35
合计 1,041.65
公司生产经营场地集中在汕头市澄海区莲南工业区,上述房地产面积小、位置分散,不便于发行人使用和管理,为突出主业、集中经营,公司将上述房地产剥离转让给裕康投资,转让价格按照评估价值确定。
2、转让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勤发将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商标、专利和其他著作权等无偿转让给公司,确保公司资产完整。同时,由于公司自成立以来申请的商标数量较多,部分商标申请的时间较早且未使用,为突出发行人业务重点,公司将部分未使用的商标无偿转让给实际控制人陈勤发控制的裕康投资,情况如下:
转让时间转让方受让方交易内容
2015 年 7 月 5 日陈勤发名臣健康 43 项专利权
2015 年 9 月 25 日陈勤发名臣健康登记号为 2005-F-02343 号美术作品著作权
2015年 12月 20日陈勤发名臣健康注册编号为 300204650 号香港注册商标
2015年 12月 26日陈勤发名臣健康 2项域名
2015 年 2 月 5 日名臣健康裕康投资转让 266 项商标
报告期内,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为保持公司资产完整、独立,突出主营业务而采取的措施,且不具备持续性,对公司实际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3、关联担保
2013 年 11 月 13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勤发作为保证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签订《自然人最高额保证合同》(2013 年公保字第 070 号),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因 2013 年 11 月 13 日至2014 年 11 月 12 日期间向名臣有限发放贷款而享有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保证项下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为5,000万元,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3,000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44万元。
2014 年 11 月 13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勤发作为保证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签订《自然人最高额保证合同》(2014 年公保字第 068-1 号),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因 2014 年 11 月 13 日至 2015 年 11 月 12 日期间向名臣有限发放贷款而享有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保证项下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为 5,000 万元,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1,500 万元。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现有 7 名董事,3 名监事,5 名高级管理人员,2 名核心技术人员。其中,董事包括 3 名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 1 名总经理、3 名副总经理、1名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
1、陈勤发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光
华管理学院 EMBA 在读。公司创始人,自 2004 年至今担任广东省轻工业协会香精香料化妆品洗涤用品专业分会副会长;2008 年至今担任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常务理事、汕头市工商业联合会常务委员;2010 年至今担任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常务理事;2011 年至今担任中国香精香料化妆品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广东日化商会常务理事长;2014 年至今担任中国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工业协会常务理事,历任汕头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汕头市澄海区第九届政协委员、汕头市澄海区第八届政协常务委员等。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名臣销售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嘉晟印务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裕康投资董事。
2、许绍壁先生: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于澄
海县水产公司、澄海县水产制品贸易公司、澄海县食杂品公司。2001 年 9 月起创办嘉晟印务,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2013 年 1 月起加入名臣健康,曾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名臣销售监事,嘉晟印务监事。
3、彭小青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湖南雪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审计负责人、财务负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45责人,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副经理等职。2013 年 9 月起加入名臣健康,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4、林典希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政工师。历任汕头大洋集团总经理办公室秘书,广东发展银行汕头分行办公室主任助理、分行党委委员、委员办公室副主任、工会主席、潮阳支行行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2014 年 10 月起加入名臣健康,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5、蔡建生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政法学
院法学学士,复旦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执业律师。现为广东嘉格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汕头市知识产权专家库成员,汕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5 年 12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6、王佩清先生: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2006 年 1 月至 12 月任广东康元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07 年 1-11 月任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07 年 11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3 年 3 月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任财务总监),自 2013 年 7 月任泰斗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 年 12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7、钟晓明先生: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天
然产物及个人护理专业首席科学家,教授、博导;兼任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化妆品审评资深专家、化妆品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家化妆品标准委员会委员、国家药监局化妆品安全风险委员会委员、中国卫生监督协会化妆品科分会常务理事,科技部、卫生部、教育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家库专家,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中国香精香料化妆品协会、广东日化商会专家顾问等职。2015 年 12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
1、张翀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金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46融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历任汕头海洋集团公司资金结算部副经理、广东黑牛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副总经理、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深圳天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14 年起加入名臣健康,现任名臣健康监事会主席、人力资源部经理。
2、李喜东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
曾任职于澄海中旅社、汕头市澄海区建筑总公司外砂房地产开发部、汕头市澄海区大地塑胶玩具实业有限公司。2008 年起加入名臣健康,现任名臣健康监事、审计部经理。
3、余鑑晖先生: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职于深圳澳星视听设备有限公司,历任人力资源部主管、采购员。2005 年 2月起加入名臣健康,历任名臣健康人力资源部主管、总经理秘书,现任名臣健康职工代表监事、总经理办公室助理。
(三)高级管理人员
1、陈勤发先生:总经理,个人简历详见本节“(一)董事”。
2、彭小青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个人简历详见本节“(一)董事”。
3、林典希先生:副总经理,个人简历详见本节“(一)董事”。
4、余建平先生:副总经理,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00 年起加入公司,历任销售部经理、销售总监等。现任名臣健康副总经理。
5、陈东松先生:董事会秘书,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汕头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汕头建筑工程总公司广州公司,历任项目经理、财务负责人等。2004 年 10 月起加入公司,历任财务结算二部经理、审计部经理等,现任名臣健康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部经理。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2016 年度从公司领取收入情况如下: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47序号姓名担任职务 2016年度薪酬(万元)
1 陈勤发董事长、总经理 58.75
2 许绍壁副董事长 57.80
3 彭小青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36.76
4 林典希董事、副总经理 36.66
5 蔡建生独立董事 5.00
6 王佩清独立董事 5.00
7 钟晓明独立董事 5.00
8 张翀监事会主席 15.23
9 李喜东监事 8.93
10 余鑑晖监事 6.20
11 余建平副总经理 36.66
12 陈东松董事会秘书 28.48
13 张太军技术开发部经理 15.85
九、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陈勤发,持有本公司 65.79%的股份。
陈勤发:董事长、总经理,男,1968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其简介详见本节之“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
董事”。
十、财务会计信息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本部分下同)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70,886,991.89 250,909,028.92 166,666,339.41 90,096,023.2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1.43 5.30 --
应收票据 3,600,000.00 -- 12,090,680.00
应收账款 28,955,526.85 11,402,239.06 31,774,211.71 27,595,191.03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48预付款项 8,952,182.83 4,856,869.37 4,878,399.59 8,503,997.34
其他应收款 1,234,131.36 986,278.24 701,125.57 1,086,639.19
存货 185,212,669.43 171,114,836.90 187,950,122.05 160,988,565.66
其他流动资产 42,055.38 42,055.38 6,346.67 1,318,659.71
流动资产合计 398,883,569.17 439,311,313.17 391,976,545.00 301,679,756.21
非流动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8,312,521.03 8,633,870.29 9,276,568.81 -
固定资产 50,323,258.87 53,271,689.40 48,703,718.56 59,842,408.80
在建工程 2,778,216.07 388,722.24 7,585,707.00 2,885,618.42
无形资产 5,327,673.58 5,418,284.09 5,185,009.88 5,376,958.88
长期待摊费用 3,471,080.01 4,239,461.66 3,790,931.65 7,186,567.70
递延所得税资产 6,405,771.41 5,220,259.95 6,290,549.67 5,763,876.60
其他非流动资产 1,627,600.00 898,79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78,246,120.97 78,071,077.63 80,832,485.57 81,055,430.40
资产总计 477,129,690.14 517,382,390.80 472,809,030.57 382,735,186.6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0,000,000.00
应付账款 94,146,048.20 101,939,178.21 84,069,717.10 48,387,680.43
预收款项 39,446,032.59 66,717,347.26 96,216,276.58 67,694,486.27
应付职工薪酬 13,810,161.15 23,690,732.69 22,455,828.18 18,428,269.87
应交税费 6,515,572.44 5,478,367.04 7,247,293.27 6,797,381.02
其他应付款 27,925,013.03 31,585,050.80 32,857,204.06 30,973,184.79
流动负债合计 181,842,827.41 229,410,676.00 242,846,319.19 202,281,002.38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 700,000.00 600,00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700,000.00 600,000.00 --
负债合计 182,542,827.41 230,010,676.00 242,846,319.19 202,281,002.38
股东权益:
股本(实收资本) 61,063,830.00 61,063,830.00 61,063,830.00 57,400,000.00
资本公积 167,396,586.16 167,396,586.16 157,396,586.16 27,802,905.57
盈余公积 5,799,975.99 5,799,975.99 1,899,079.22 10,773,579.32
未分配利润 60,326,470.58 53,111,322.65 9,603,216.00 84,477,699.3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94,586,862.73 287,371,714.80 229,962,711.38 180,454,184.23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294,586,862.73 287,371,714.80 229,962,711.38 180,454,184.23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477,129,690.14 517,382,390.80 472,809,030.57 382,735,186.61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2、合并利润表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304,234,332.51 596,120,910.90 587,564,592.56 559,212,922.58
减:营业成本 190,664,304.64 375,999,432.78 371,624,812.12 347,372,736.67
营业税金及附加 3,014,935.69 6,567,010.29 4,448,493.12 3,993,027.84
销售费用 60,075,795.33 109,984,868.63 100,351,620.01 121,125,578.02
管理费用 25,557,349.02 53,074,292.53 57,212,712.09 48,657,092.93
财务费用-293,809.42 -558,969.36 466,164.41 1,693,554.42
资产减值损失 2,253,930.82 -1,131,977.28 2,849,328.14 4,559,784.34
加:投资收益 1,735,296.30 1,950,628.27 630,478.56 398,224.50
其他收益 1,023,600.00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列)
25,720,722.73 54,136,881.58 51,241,941.23 32,209,372.86
加:营业外收入 60,000.49 2,089,875.21 651,691.87 11,020,920.3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7,079.15 6,451,384.33
减:营业外支出- 637,406.68 896,554.75 6,786,799.1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89,963.54 498,531.89 17,588.30
三、利润总额 25,780,723.22 55,589,350.11 50,997,078.35 36,443,494.02
减:所得税费用 3,299,617.79 8,180,346.69 7,488,551.20 4,657,295.59
四、净利润 22,481,105.43 47,409,003.42 43,508,527.15 31,786,198.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2,481,105.43 47,409,003.42 43,508,527.15 31,786,198.43
少数股东损益----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37 0.78 0.76 -
(二)稀释每股收益 0.37 0.78 0.76 -
六、其他综合收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 22,481,105.43 47,409,003.42 43,508,527.15 31,786,198.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2,481,105.43 47,409,003.42 43,508,527.15 31,786,198.4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3、合并现金流量表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02,224,252.86 687,081,505.26 726,640,721.70 664,823,305.3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0,800.35 5,452,166.83 2,027,280.52 5,005,731.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4,225,053.21 692,533,672.09 728,668,002.22 669,829,036.3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32,327,242.28 357,395,039.37 398,514,534.23 415,434,942.7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4,045,141.01 87,406,003.13 78,943,468.86 71,084,525.67
支付的各项税费 24,366,770.36 60,267,871.25 50,571,193.19 38,806,565.6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4,658,335.27 102,705,707.64 86,769,949.05 119,906,630.3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5,397,488.92 607,774,621.39 614,799,145.33 645,232,664.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172,435.71 84,759,050.70 113,868,856.89 24,596,371.9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50,000,000.00 640,000,000.00 50,475,000.00 35,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735,296.30 1,950,628.27 630,478.56 398,224.5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94,077.67 7,836,217.2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51,735,296.30 641,950,628.27 51,199,556.23 43,234,441.7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5,319,746.83 13,068,724.09 13,145,596.99 9,962,857.01
投资支付的现金 450,000,000.00 640,000,000.00 50,475,000.00 35,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55,319,746.83 653,068,724.09 63,620,596.99 44,962,857.0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84,450.53 -11,118,095.82 -12,421,040.76 -1,728,415.2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0,000,000.00 6,00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000,000.00 6,000,000.00 3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0,000,000.00 3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5,265,957.50 - 877,500.00 2,002,500.00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51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265,957.50 - 30,877,500.00 32,002,5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265,957.50 10,000,000.00 -24,877,500.00 -2,002,5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的影响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加额
-80,022,843.74 83,640,954.88 76,570,316.13 20,865,456.6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0,307,294.29 166,666,339.41 90,096,023.28 69,230,566.6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余额
170,284,450.55 250,307,294.29 166,666,339.41 90,096,023.28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51,699,092.92 239,599,068.68 141,152,123.38 62,487,144.5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1.43 5.30 --
应收票据 3,600,000.00
应收账款 2,528,503.76 3,453,847.19 2,673,043.74 1,591,140.45
预付款项 6,200,619.79 3,694,715.20 1,707,248.64 1,880,629.76
其他应收款 420,704.60 263,950.33 1,098,514.41 4,071,546.36
存货 177,322,376.97 167,510,175.71 185,650,802.24 157,636,847.53
其他流动资产 42,055.38 42,055.38 - 1,286,493.73
流动资产合计 341,813,364.85 414,563,817.79 332,281,732.41 228,953,802.42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23,610,000.00 23,610,000.00 23,610,000.00 23,61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8,312,521.03 8,633,870.29 9,276,568.81 -
固定资产 45,371,931.73 47,619,397.20 41,524,504.85 50,852,989.01
在建工程 2,778,216.07 388,722.24 7,585,707.00 2,885,618.42
无形资产 5,327,673.58 5,418,284.09 5,185,009.88 5,376,958.88
长期待摊费用 447,142.50 452,403.00 795,887.35 473,445.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418,025.16 508,418.78 589,657.49 702,077.57
其他非流动资产 1,627,600.00 898,79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87,893,110.07 87,529,885.60 88,567,335.38 83,901,088.88
资产总计 429,706,474.92 502,093,703.39 420,849,067.79 312,854,891.3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0,000,000.00
应付账款 87,997,175.57 97,250,693.42 76,952,023.78 40,549,399.16
预收款项 15,038,275.42 78,799,638.20 65,455,791.61 20,773,933.28
应付职工薪酬 7,720,434.96 14,011,782.23 14,205,858.98 8,942,979.59
应交税费 3,745,170.66 2,702,651.70 4,310,991.62 331,815.13
其他应付款 15,848,126.30 22,268,761.73 22,473,193.40 22,630,276.34
流动负债合计 130,349,182.91 215,033,527.28 183,397,859.39 123,228,403.50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 700,000.00 600,00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700,000.00 600,000.00 --
负债合计 131,049,182.91 215,633,527.28 183,397,859.39 123,228,403.50
股东权益:
股本(实收资本) 61,063,830.00 61,063,830.00 61,063,830.00 57,400,000.00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53资本公积 167,396,586.16 167,396,586.16 157,396,586.16 27,802,905.57
盈余公积 5,799,975.99 5,799,975.99 1,899,079.22 10,773,579.32
未分配利润 64,396,899.86 52,199,783.96 17,091,713.02 93,650,002.9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98,657,292.01 286,460,176.11 237,451,208.40 189,626,487.80
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合计 298,657,292.01 286,460,176.11 237,451,208.40 189,626,487.8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429,706,474.92 502,093,703.39 420,849,067.79 312,854,891.30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5、母公司利润表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246,682,514.53 476,230,133.30 474,500,132.60 441,259,284.94
减:营业成本 182,749,330.42 360,509,673.13 354,664,708.47 334,432,085.40
营业税金及附加 2,165,124.65 4,526,993.65 2,580,819.31 1,901,539.56
销售费用 7,737,475.53 18,551,282.76 13,851,246.90 10,517,651.89
管理费用 24,704,931.07 50,553,760.01 53,472,769.46 46,516,631.70
财务费用-225,567.87 -362,206.35 653,262.72 1,850,348.91
资产减值损失 710,214.23 735,721.80 1,163,498.94 3,689,558.10
加:投资收益 1,735,296.30 1,950,628.27 630,478.56 398,224.50
其他收益 1,023,600.00 ---
二、营业利润 31,599,902.80 43,665,536.57 48,744,305.36 42,749,693.88
加:营业外收入 60,000.49 1,798,990.01 434,509.10 10,315,389.3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7,079.15 6,443,161.03
减:营业外支出- 622,305.06 893,804.75 6,786,797.9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74,865.38 495,781.89 17,588.30
三、利润总额 31,659,903.29 44,842,221.52 48,285,009.71 46,278,285.30
减:所得税费用 4,196,829.89 5,833,253.81 6,460,289.11 6,344,261.26
四、净利润 27,463,073.40 39,008,967.71 41,824,720.60 39,934,024.0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27,463,073.40 39,008,967.71 41,824,720.60 39,934,024.04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22,024,972.87 570,592,865.69 599,073,791.94 528,356,341.1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925,885.92 3,280,363.52 3,576,617.55 8,008,011.6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3,950,858.79 573,873,229.21 602,650,409.49 536,364,352.8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16,978,329.69 342,495,547.03 377,193,585.32 401,784,972.0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7,285,899.92 65,439,816.54 56,266,212.96 57,119,838.22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522,559.73 41,560,438.54 27,371,944.72 24,243,736.7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783,311.73 30,386,792.61 26,695,429.97 31,730,711.7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3,570,101.07 479,882,594.72 487,527,172.97 514,879,258.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619,242.28 93,990,634.49 115,123,236.52 21,485,094.1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50,000,000.00 640,000,000.00 50,475,000.00 35,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735,296.30 1,950,628.27 630,478.56 398,224.5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94,077.67 7,756,217.2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51,735,296.30 641,950,628.27 51,199,556.23 43,154,441.7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4,750,878.99 8,096,052.09 12,305,313.96 4,563,672.48
投资支付的现金 450,000,000.00 640,000,000.00 50,475,000.00 35,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54,750,878.99 648,096,052.09 62,780,313.96 39,563,672.4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15,582.69 -6,145,423.82 -11,580,757.73 3,590,769.3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0,000,000.00 6,00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000,000.00 6,000,000.00 3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0,000,000.00 3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5,265,957.50 - 877,500.00 2,002,5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265,957.50 - 30,877,500.00 32,002,5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265,957.50 10,000,000.00 -24,877,500.00 -2,002,5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的影响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7,900,782.47 97,845,210.67 78,664,978.79 23,073,363.4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8,997,334.05 141,152,123.38 62,487,144.59 39,413,781.1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1,096,551.58 238,997,334.05 141,152,123.38 62,487,144.59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非经常性损益
正中珠江对公司最近三年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17]G14011650398 号)。按照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公司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金额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及非经常性损益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1-6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9.00 -49.15 643.3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08.36 179.90 21.75 355.9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73.53 195.06 63.05 39.8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营业外收支净额 0.00 -25.66 2.91 -575.91
小计 281.89 340.31 38.56 463.23
减:非经常性损益相应的所得税 42.28 47.69 13.97 78.88
减:少数股东损益影响数----非经常性损益影响的净利润 239.61 292.61 24.59 384.35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248.11 4,740.90 4,350.85 3,178.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
2,008.50 4,448.29 4,326.26 2,794.27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1、基本财务指标
项目
2017 年 6月 30日/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12 月 31日/2016 年度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度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度
流动比率(倍) 2.19 1.91 1.61 1.49
速动比率(倍) 1.18 1.17 0.84 0.7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0.50% 42.95% 43.58% 39.39%
资产负债率(合并) 38.26% 44.46% 51.36% 52.85%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57存货周转率(次) 1.05 2.06 2.09 2.3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3.74 24.68 17.95 21.05
综合毛利率 37.33% 36.93% 36.75% 37.8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3,136.37 6,884.96 6,452.64 4,998.71
利息保障倍数// 59.12 19.20
每股经营活动的净现金流量(元/股)
-1.00 1.39 1.86 0.4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1.31 1.37 1.25 0.36
每股净资产(元/股) 4.82 4.71 3.77 3.14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比例
0.16% 0.17% 0.05% 0.10%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公司报告期各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
(1)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收益率
7.53% 18.04% 21.52% 19.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收益率
6.73% 16.92% 21.40% 16.98%
(2)每股收益
单位:元/股
项目 2017年1-6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 0.37 0.78 0.76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0.37 0.78 0.76 -
基本每股收益 0.33 0.73 0.7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0.33 0.73 0.75 -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状况分析
(1)资产规模及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类资产的金额及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
39,888.36 83.60% 43,931.13 84.91% 39,197.65 82.90% 30,167.98 78.82%
非流动资产
7,824.61 16.40% 7,807.11 15.09% 8,083.25 17.10% 8,105.54 21.18%
资产合计
47,712.97 100.00% 51,738.24 100.00% 47,280.90 100.00% 38,273.5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规模随着业务持续稳健发展而保持稳定增长态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 38,273.52 万元、47,280.90 万元、51,738.24 万
元和 47,712.97 万元,2015 年末及 2016 年末分别较上年末增长 23.53%和 9.43%。
由于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发展,使得 2015 年末及 2016 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较上年末有所增长。
(2)流动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与存货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资产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 17,088.70 42.84% 25,090.90 57.11% 16,666.63 42.52% 9,009.60 29.8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0.00 0.00% 0.00 0.00%----
应收票据 360.00 0.90%---- 1,209.07 4.01%
应收账款 2,895.55 7.26% 1,140.22 2.60% 3,177.42 8.11% 2,759.52 9.15%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59预付款项 895.22 2.24% 485.69 1.11% 487.84 1.24% 850.40 2.82%
其他应收款 123.41 0.31% 98.63 0.22% 70.11 0.18% 108.66 0.36%
存货 18,521.27 46.43% 17,111.48 38.95% 18,795.01 47.95% 16,098.86 53.36%
其他流动资产 4.21 0.01% 4.21 0.01% 0.63 0.00% 131.87 0.44%
流动资产合计 39,888.36 100.00% 43,931.13 100.00% 39,197.65 100.00% 30,167.98 100.00%
①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9.86%、42.52%、57.11%
和 42.84%,是流动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公司采用以经销为主的销售模式,且
公司主要采取款到发货的结算方式,因此公司的货款回收较快,货币资金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高。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现金 0.90 1.42 2.36 2.95
银行存款 17,087.80 25,089.48 16,664.28 9,006.65
货币资金合计 17,088.70 25,090.90 16,666.63 9,009.60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货币资金余额比上年增加 7,657.03 万元,较上年增幅
84.99%,主要原因当年销售收入持续增加,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使得货币资金有
所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增加较多。
2016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为 25,090.90 万元,较 2015 年末增加 50.55%,主要
原因包括:①2016 年末公司对应收账款回款控制力度加强,使得期末应收账款较多得以回笼;②公司 2016 年收到投资款 1,000 万元。
2017 年 6 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为 17,088.70 万元,较 2016 年末有所减少,主
要系公司业务扩展,采购、营销等支出增长及公司年度现金分红所致。
公司报告期货币资金整体呈较快增长态势,与公司所属行业特性及公司良好经营状况紧密相关,公司主营的健康护理产品属于快速消费品,快速消费品行业资金周转快,现金流状况良好,2014-2016 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均为正,表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良好,收益质量较高。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60②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月31 日项目
金额/比率
变动情况
金额/比率变动情况
金额/比率变动情况金额/比率
存货(万元) 18,521.27 8.24% 17,111.48 -8.96% 18,795.01 16.75% 16,098.86
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例
46.43% 7.48% 38.95%-9.00% 47.95%-5.41% 53.36%
存货占总资产的比例
38.82% 5.75% 33.07%-6.68% 39.75%-2.31% 42.06%
存货周转率 1.05 -1.01 2.06 -0.03 2.09 -0.21 2.30
主营业务收入 30,350.14 / 59,449.70 1.55% 58,542.43 4.82% 55,851.3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53.36%、47.95%和
38.95%,基本保持平稳。2015 年末公司存货净额较上年末增长 16.75%,2016 年
末公司存货净额较上年末下降 8.96%,主要系一方面 2016 年末公司根据原材料
市场行情及本公司原材料储备情况,在保证生产的前提下,适当降低原材料库存水平;另一方面,公司产成品有所下降,系公司当年根据销售情况,合理安排生产,使得产成品库存水平略有下降。
③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及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日项目
金额/比率
金额/比率
变动情况
金额/比率
变动情况
金额/比率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2,895.55 1,140.22 -64.11% 3,177.42 15.14% 2,759.52
营业收入 30,423.43 59,612.09 1.46% 58,756.46 5.07% 55,921.29
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
9.52% 1.91%-3.50% 5.41% 0.48% 4.93%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3)非流动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固定资产 5,032.33 64.31% 5,327.17 68.23% 4,870.37 60.25% 5,984.24 73.83%
无形资产 532.77 6.81% 541.83 6.94% 518.50 6.41% 537.70 6.63%
在建工程 277.82 3.55% 38.87 0.50% 758.57 9.38% 288.56 3.56%
投资性房地产 831.25 10.62% 863.39 11.06% 927.66 11.48%--
递延所得税资产 640.58 8.19% 522.03 6.69% 629.05 7.78% 576.39 7.11%
长期待摊费用 347.11 4.44% 423.95 5.43% 379.09 4.69% 718.66 8.87%
其他非流动资产 162.76 2.08% 89.88 1.15%----
非流动资产合计 7,824.61 100.00% 7,807.11 100.00% 8,083.25 100.00% 8,105.54 100.00%
①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的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房屋建筑物 7,252.41 57.26% 7,252.41 57.72% 6,305.06 55.13% 7,463.57 60.42%
机器设备 3,622.16 28.60% 3,584.58 28.53% 3,498.57 30.59% 3,448.37 27.92%
运输设备 940.04 7.42% 924.59 7.36% 924.59 8.08% 865.87 7.01%
办公及其他设备
851.58 6.72% 803.90 6.40% 709.37 6.20% 574.98 4.65%
账面原值合计 12,666.20 100.00% 12,565.48 100.00% 11,437.59 100.00% 12,352.78 100.00%
累计折旧 7,633.87 - 7,238.31 - 6,567.21 - 6,368.54 -
账面余额合计 5,032.33 - 5,327.17 - 4,870.37 - 5,984.24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固定资产原值分别为 12,352.78 万元、11,437.59 万
元、12,565.48 万元和 12,666.20 万元。2015 年公司固定资产原值减少 915.20
万元,主要系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将用于出租的房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②无形资产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62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项目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土地使用权 637.57 89.39% 637.57 89.77% 637.57 95.67% 637.57 95.67%
其他 75.65 10.61% 72.64 10.23% 28.89 4.33% 28.89 4.33%
账面原值合计
713.22 100.00% 710.21 100.00% 666.46 100.00% 666.46 100.00%
累计摊销 180.45 - 168.38 - 147.96 - 128.76 -
账面余额合计
532.77 - 541.83 - 518.50 - 537.70 -
(4)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相关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7年6月30 日/2017年 1-6 月
2016年 12月 31日
/2016 年度
2015年 12月 31日
/2015 年度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度
流动比率(倍) 2.19 1.91 1.61 1.49
速动比率(倍) 1.18 1.17 0.84 0.7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0.50% 42.95% 43.58% 39.39%
资产负债率(合并) 38.26% 44.46% 51.36% 52.8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3,136.37 6,884.96 6,452.64 4,998.71
利息保障倍数// 59.12 19.2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49、1.61、1.91 和 2.19,速动比率
分别为 0.70、0.84、1.17 和 1.18,流动比率、速动比率逐年提升,表明公司资
产结构不断完善,偿债能力不断增强。报告期内,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及合并口径下的资产负债率整体保持正常水平。2016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相较于 2015 年末下降的原因主要为:一方面,随着销售规模扩大,公司资金实力等有所提升,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另一方面,2016 年末,公司预收账款有所减少,相应期末负债总额有所减少。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整体呈上升趋势,利息保障倍数不断提高,且 2015 年处于较高水平,表明公司偿债能力良好,不存在重大的偿债风险。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公司无银行借款,相应无利息支出。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2、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金额(万元)
比例
金额(万元)
比例
金额(万元)
比例
金额(万元)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30,350.14 99.76% 59,449.70 99.73% 58,542.43 99.64% 55,851.33 99.87%
其他业务收入
73.29 0.24% 162.39 0.27% 214.03 0.36% 69.97 0.13%
合计 30,423.43 100.00% 59,612.09 100.00% 58,756.46 100.00% 55,921.29 100.00%
报告期内各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稳中有升, 2015 年、2016 年分别较上年度增长 4.82%和 1.55%,主要系公司不断完善经销渠道网络,增强市场开拓力
度等。
(2)营业成本分析
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依性质划分,可分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成本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接材料 17,611.69 92.53% 34,836.73 92.87% 34,612.86 93.53% 31,812.00 91.73%
直接人工 961.54 5.05% 1,795.95 4.79% 1,650.65 4.46% 1,784.19 5.14%
制造费用 460.16 2.42% 878.58 2.34% 745.56 2.01% 1,083.90 3.13%
合计 19,033.39 100.00% 37,511.27 100.00% 37,009.06 100.00% 34,680.09 100.00%
(3)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7.91%、36.78%、36.90%和 37.29%。
2015 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 1.13 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当年推出的销售政
策的促销力度较大,使得产品销量增长但销售单价降低,相应毛利率下降。2015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64年至 2017 年上半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保持稳中略有增长的态势。
(4)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期间费用及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金额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金额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金额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销售费用 6,007.58 19.79% 10,998.49 18.50% 10,035.16 17.14% 12,112.56 21.69%
管理费用 2,555.73 8.42% 5,307.43 8.93% 5,721.27 9.77% 4,865.71 8.71%
财务费用-29.38 -0.10%-55.90 -0.09% 46.62 0.08% 169.36 0.30%
合计 8,533.93 28.11% 16,250.02 27.33% 15,803.05 26.99% 17,147.62 30.70%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期间费用分别为 17,147.62 万元、15,803.05 万元、
16,250.02 万元和 8,533.93 万元,期间费用率分别为 30.70%、26.99%、27.33%
和 28.11%。
3、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现金流与收入、成本现金流的匹配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0,222.43 68,708.15 72,664.07 66,482.33
营业收入 30,423.43 59,612.09 58,756.46 55,921.29
销售收现比率 0.85 0.99 1.06 1.0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3,232.72 35,739.50 39,851.45 41,543.49
营业成本 19,066.43 37,599.94 37,162.48 34,737.27
购货付现比率 1.04 0.81 0.92 1.02
附注:销售收现比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1.17)
购货付现比率=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营业成本*1.17)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是公司现金的主要来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中,经销模式实现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而公司对经销渠道客户主要采取款到发货的结算模式。2014-2016 年,公司销售收现比率均在 1左右,说明公司产品销售回款及时,销售收入的质量较高。2017 年 1-6 月,公司销售收现比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65率略有下降,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主要原因为公司一般第四季度订单量较多,2017 年 6 月末预收账款较 2016 年末减少,使得 2017 年1-6 月销售商品现金流入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购货付现比率虽然略有下降,但稳定在 0.8-1 左右,说明公
司基本能够及时、足额向上游供应商支付款项。
十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一)申报会计师的审阅意见
正中珠江对发行人 2017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 年1-9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出具了广会专字[2017]G14011650488 号《审阅报告》,审阅意见如下“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名臣健康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发行人专项说明
公司 2017 年 1-9 月财务报表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公司 2017 年 1-9 月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17 年 1-9 月经审阅但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9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46,302.29 51,738.24
负债合计 15,502.40 23,001.07
股东权益合计 30,799.88 28,737.17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6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30,799.88 28,737.17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46,170.71 42,011.73
营业利润 4,115.36 3,884.83
利润总额 4,138.19 3,973.68
净利润 3,589.31 3,503.1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89.31 3,503.18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3,257.99 3,363.15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522.46 -134.2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1.62 -446.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26.60 1,000.00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主要经营模式、经营规模、产品价格、原材料采购价格、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处于正常的发展状态,未出现重大的市场突变情形。
2017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30,423.43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11.10%;
2017 年 1-6 月净利润为 2,248.11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1.51%;2017 年 1-6 月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 2,008.50 万元,较上年
同期下降 2.03%。
2017年 1-9月公司营业收入为46,170.71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9.90%;2017
年 1-9 月净利润为 3,589.31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2.46%;2017 年 1-9 月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 3,257.99 万元,较上年同期
下降 3.13%,主要为当期市场推广费、广告费用等销售费用同比有所增加。公司
业务基本保持稳定。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主要经营模式、经营规模、产品价格、原材料采购价格、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67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处于正常的发展状态,未出现重大的市场突变情形。
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预计 2017 年度可实现营业收入约为 59,612.09 万元至 62,592.69 万元,较上年的变动幅度为 0至 5%;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约为 4,740.90 万元至 4,977.95 万元,较上年同期的变动
幅度为0至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约为4,448.29
万元至 4,670.70 万元,较上年同期的变动幅度为 0至 5%。(前述财务数据不代
表公司所做的盈利预测)
十一、公司最近三年股利的分配情况
2014 和 2015 年度,公司未向股东分配利润。
根据公司 2017 年 2 月 23 日董事会会议,通过了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2.50 元
(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需股东大会通过后才能实施。
2017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61,063,83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5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265,957.5 元。
2017 年 4 月 26 日至 4月 28 日,公司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陆续向各股东发放现金股利,并代扣自然人股东个人所得税。
2017 年 5 月 19 日,发行人向汕头市澄海区地方税务局莲下税务分局缴纳了现金派发股利股东个人所得税 287 万元,并取得了税收完税证明。
十二、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68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额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
式分配利润,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满足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可预期的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分红,具体方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公司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
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如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四)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若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者转增公司资本,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预计在未来一个会计年度一次性或累计投资总额或现金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且绝对值达到5,000 万元。
(五)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
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在制定现金分红预案时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公司当年盈利而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书面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
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需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且董事会应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证说明理由,并将书面论证报告经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同意。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事项提供便利。
(七)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董事会、监事会
分别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经过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及 1/2 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70须经全体监事 1/2 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 1/2 以上表决同意且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批准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八)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现金分
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十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71第四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发行不超过 2,036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专项账户内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自有资金使用金额
备案号 日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6,123.00 4,040.53 2,082.47 160515267210001
2 营销网络建设 19,650.00 16,150.00 3,500.00
2016-440515-51-03-002928
3 研发中心 3,000.00 1,500.00 1,500.00
2016-440515-73-03-002929
合计 28,773.00 21,690.53 7,082.47
注:(1)T+1 指募集资金到位日后的 12 个月,以此类推。
(2)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仅是对拟投资项目的大体安排,其实际投入时间将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
和项目进展情况作适当调整。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为 28,773.00 万元,其中 21,690.53 万元拟
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求,故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展前景的分析
(一)提升市场份额和销售收入
目前,公司的营销网络已覆盖全国31 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待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营销网络项目建设完成后,经销渠道的深度和广度将得到进一步拓展。此外,日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设完成将大幅提升个人护理类产品的生产能力,在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配合下将进一步提升公司销售收入,巩固公司在国内健康护理领域中的领先地位。
(二)提升产品品牌知名度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72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中增加广告费的投入将帮助公司以现有品牌效应为依托,进一步提升产品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同时公司加快和加大对渠道的建设和投入,有助于公司扩大销售规模和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的销售能力和盈利能力。
(三)提升公司核心技术竞争力
公司新建的研发中心能够对行业内现有产品的功效进行完善并实现产品创新,从而不断提高公司的综合研发水平。研发中心的建设将集聚一批经验丰富的研究人员,提升公司总体人员专业素质,公司未来将具备行业内较强的技术竞争力。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73第五节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行业及市场风险
日化行业作为最早对外开放的行业之一,发展到目前已经进入市场化竞争状态。外资日化品牌在一、二线城市市场占据优势地位,民族日化品牌在三、四线
城市市场深度挖掘,未来民族与外资日化品牌将充分发挥各自竞争优势,展开全面的市场化竞争,同时民族品牌之间也将形成激烈的竞争态势。随着日化市场细分化,日化品牌及产品数目众多,不同产品及品牌之间的竞争亦将日趋激烈。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公司如不能及时根据市场最新动态对业务进行适当调整,可能会对公司的品牌、渠道及市场产生不良影响,从而影响公司整体业绩。
(二)品牌形象遭受侵害风险
日化行业属于快速消费品行业,品牌形象对公司而言至关重要。随着公司持续经营以及品牌影响力日渐提升,公司产品在市场上存在被仿制甚至恶意攻击的风险。公司产品被他人仿制、仿冒将影响公司的品牌形象以及公司利益,对公司造成一定负面影响;部分竞争对手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对公司品牌进行恶意攻击,可能动摇消费者对公司产品的信心。若公司品牌、注册商标等权益受到侵犯、或声誉遭受恶意诋毁,公司选择依照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可能耗费公司一定的财力、物力和人力,从而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经销模式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模式主要包括经销模式和商超模式,并以经销模式为主。募投营销网络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仍将以经销模式为主。如公司未能对经销商有效管理或未能维护好与经销商的合作关系,则部分经销商可能会出现难以管理、销售业绩不佳等现象。另一方面,经销商也存在发展战略与公司不一致甚至背道而驰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品牌形象和营销策略,给公司未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四)广告宣传效果不确定性风险
品牌形象和品牌价值是日化行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因素之一。报告期内,公司的广告宣传费用支出较大,通过在电视台、时尚杂志和互联网等媒介投放广告、高铁站等平面广告投入以及选择与公司品牌气质形象相符的形象代言人等宣传方式,有效传播了公司的经营理念,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了公司的品牌形象。但广告宣传效果不仅仅与费用支出相关,也与投放目标的栏目收视率、关注度、受众感受等因素有关。若公司的广告宣传无法达到预期的宣传效果,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五)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的业务发展与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大量拥有专业技能和丰富行业经验的员工密不可分,包括研发设计、生产、营销、管理等各个领域的人才。
一方面,随着公司业务的扩展,公司需要持续地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另一方面,随着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人才方面的竞争加剧,故本公司现有人才也存在流失的风险。如果公司无法保持管理团队的稳定,吸引及挽留足够数量的优秀人才,将对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六)未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的风险
公司于2011年8月23日取得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批准的证书编号为GF20114400021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于2014年10月10日取得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批准的证书编号为GR20144400148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
如果公司未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公司将不能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政策,将增加公司的税收负担并对公司盈利构成负面影响。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正依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规定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75报工作,并已于2017年5月22日完成网上提交申报。
报告期内公司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如下: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万元) 278.41 379.50 405.43 356.32
营业收入(万元) 30,423.43 59,612.09 58,756.46 55,921.29
税收优惠占同期收入比例 0.92% 0.64% 0.69% 0.64%
(七)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 16.98%、
21.40%、16.92%和 6.73%。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大幅上升,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实施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因此公司净利润增长将未能与净资产增长保持同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存在下降的风险。
(八)实际控制人的控制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勤发,其持有并控制公司 65.79%的股份,本次发行
2,036 万股股票后,陈勤发仍将控制公司 49.34%的权益,仍将对公司实施控制。
虽然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制定安排了一套防范控股股东操控决策和经营机构的监督约束机制,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仍可能通过公司董事会或行使股东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人事、生产经营决策等进行不当控制,从而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计划用于生产线技术改造、营销网络建设、研发中心建设。虽然公司在确定投资项目之前已经对项目可行性进行了审慎论证,并制定了详细的计划书,在人员、技术、营销、管理等方面已做好了充分准备,但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和达产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和项目实际建成后,如果市场环境、技术、相关政策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公司销售渠道、营销网络无法形成有力的支撑,从而导致市场开拓出现较大困难,公司将存在不能充分消化现有产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效果的风险。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的重大合同主要包括:销售合同、采购合同、抵押合同、广告合同等。
(二)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者可以预见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77第六节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勤发
注册地址:汕头市澄海区莲南工业区
公司电话:0754-85115109
公司传真:0754-85115053
联系人:陈东松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号 618 室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566
保荐代表人:杨治安、汪柯
项目协办人:杜书
其他联系人:李泽明、方园
(三)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李云波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9号金融街中心南楼 6层
电话:0755-33988188
传真:0755-33988199
经办律师:韩蔚、胡帅、刁雁蓉
(四)会计师事务所: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555 号 1001-1008 房
法定代表人:蒋洪峰
电话:020-83939698
传真:020-83800977
经办会计师:吉争雄、杨诗学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五)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层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六)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第一支行
户 名: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3602000109001674642
(七)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电话:0755-88668
传真:0755-82083164
二、预计发行上市重要日期
事项时间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日期 2017 年 11 月 29 日
初步询价日期 2017 年 12 月 1 日、2017 年 12 月 4 日
网上路演日期 2017 年 12 月 6 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17 年 12 月 6 日
申购日期 2017 年 12 月 7 日
缴款日期 2017 年 12 月 11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日期 2017 年 12 月 13 日
股票上市日期发行结束后尽快安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79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及地点
(一)备查地点
发行人: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莲南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陈勤发
电话:0754-85115109
传真:0754-85115053
联系人:陈东松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号 618 室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566
联系人:杨治安、汪柯
(二)备查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9:30-11:30 下午 2:30-5:00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80(此页无正文,为《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摘要》之签署页)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