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广绿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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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2-12 |
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Xinguang Lvhuan Recycling Resources Co., Ltd. (烟台开发区开封路 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4室) 1-2-1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1-2-2 目录 目录. 2 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 3 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 18 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20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20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20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21 四、发行人业务情况. 22 五、发行人有关资产权属情况. 23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23 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7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30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分析. 30 第四节募集资金运用. 47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量及运用概况. 47 二、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47 第五节风险因素及其他事项. 49 一、风险因素. 49 二、其他事项. 56 第六节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62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情况. 62 二、有关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 62 第七节备查文件. 63 一、备查文件目录... 63 二、查阅时间与查阅地点. 63 三、信息披露网址... 63 1-2-3 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承诺 本公司股东黄尚渭、上海鑫广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君泰仁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分别做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 本公司股东蔡水源、孙世尧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黄尚渭、朱海燕、蔡水源、卢海兰、姜在杰、费文磊、谢选光承诺在上述两项承诺禁售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在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对于本人作出的前述承诺,不会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二、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 案 公司若在其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出现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相关的计算对比方法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之情形时,公司将启动以下稳定股价的预案: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程序 当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应当在 5日 1-2-4 内召开董事会、25 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 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票的收盘价连续20日高于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可中止回购措施。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稳定股价的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1)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回购公司股票需遵守如下原则:①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②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的 10%。 (2)要求控股股东及时任的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下同)、高级管理人 员以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并明确增持的金额和时间。 (3)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 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4)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方式提升公司业绩、稳定公 司股价。 (5)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 的其他方式。 2、公司控股股东稳定股价的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控股股东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配合并保证公司按照要求制定并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 控股股东应在不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 1-2-5 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时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单次增持金额不应少于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的现金分红、工资、津贴等收入总和的30%。公司控股股东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配合并保证公司按照要求制定并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不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 5个交易日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时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单次增持金额不应少于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收入总和的 30%。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时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因为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措施。 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三)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 施 若控股股东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稳定股价承诺,则公司有权将该年度及以后年度应付之现金分红款项收归公司所有,直至其履行增持义务。 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稳定股价承诺,则公司有权将该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该年度及以后年度的工资收归公司所有,直至其履行增持义务。 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相关 承诺 (一)发行人的承诺 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承诺如下: 1-2-6 1、保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公司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证券监管机构认定或司法部门判决生效后 1 个月内启动股票回购程序。回购价格按照证监会、交易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依法确定,但不得低于回购时的股票市场价格。 3、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尚渭承诺如下: 1、本人保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 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同时,本人将督促发行人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证券监管机构认定或司法部门判决生效后 1个月内启动股票回购程序。 回购与购回价格按照证监会、交易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依法确定,但不得低于回购时的股票市场价格。 3、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1-2-7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承诺:本保荐机构将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行,对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进行核查,对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是否符合法定发行条件做出专业判断,并确保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如因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发行的律师服务机构承诺:本所将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照本行业的业务标准和执业规范,对发行人的相关业务资料进行核查验证,确保所出具的相关专业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发行的会计师事务所承诺:本所将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照本行业的业务标准和执业规范,对发行人的相关业务资料进行核查验证,确保所出具的相关专业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发行的资产评估机构承诺: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照本行业的业务标准和执业规范,对发行人的相关业务资料进行核查验证,确保所出具的相关专业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如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公司控股股东黄尚渭及其控制的企业鑫广科技的持股意向及股份减持意 向如下: 鑫广绿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黄尚渭和鑫广科技在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减持其所持有鑫广绿环的股份。黄尚渭和鑫广科技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1)减持数量:黄尚渭和鑫广科技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1-2-8 股票减持不影响黄尚渭对鑫广绿环的控制权;黄尚渭转让其所持股份尚需遵守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 或通过协议转让进行,但如果黄尚渭和鑫广科技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3)减持价格: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减持股份的,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4)黄尚渭和鑫广绿环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5个交 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根据减持方式不同按照证监会、交易所相关规定予以提前公告。 2、公司股东蔡水源的持股意向及股份减持意向如下: 鑫广绿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蔡水源在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减持其所持有鑫广绿环的股份。蔡水源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1)减持数量:蔡水源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鑫广绿 环股票比例遵守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 或通过协议转让进行,但如果蔡水源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3)减持价格: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减持股份的,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4)蔡水源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5个交易日向公司 1-2-9 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根据减持方式不同按照证监会、交易所相关规定予以提前公告。 五、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及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股本规模将较发行前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本次募投项目达到预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的短时间内,因股本规模增长将摊薄每股收益。 (一)发行人的相关措施 公司现有业务面临着开拓新业务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不稳定的风险、环保标准提高和监管力度加大导致危废业务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的风险、宏观经济波动导致公司普通废物业务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电子废物拆解业务政策变动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行业竞争加剧导致公司危废业务毛利率下降的风险等。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制定了业务发展战略和未来三年的业务发展目标。公司坚持“扩大危废处置规模,深化资源综合利用”的发展目标,拟在全国范围内做大、做强危险废物处置和各类资源的再利用。 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公司将通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水平、完善分红政策等措施,提高投资者回报。上述填补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措施并不等同于对未来利润情况作出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切实履行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1-2-10 5、若公司未来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根据2016年1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七、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积极推行 现金分配的方式。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具体状况,向公司股东大会提议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 配利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通过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送股比例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上市后未来三年内,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 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此外,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通过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送股比例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公司未来三年及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 上市后未来三年内,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此外,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通过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送股比例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为保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历年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作为公司业务发展资金的一部分,继续投入公司主营业务运营。 九、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1-2-1、环保标准提高和监管力度加大导致危废业务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的风 险 报告期内公司凭借较为全面的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积极扩大危废业务规模,导致报告期内公司危废业务收入快速增长,危废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毛利占总毛利的比例从2014年的10.82%、31.87%升至34.14%、64.58%,危废业务 成为公司主要的收入和盈利来源。随着环保标准的提高和监管力度的加大,我国对废物处置尤其是危险废物的处置要求越来越严格,公司运营中的、在建的以及拟投资的项目均有可能增加相应的运营成本或延长投资回收期,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2、危废处理的行业监管和地域限制风险 国家对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运输、处置等进行监督管理,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不得擅自处置危险废物,必须及时将其运送至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同时,危险废物适用集中处置和就近处置的原则,危险废物原则上应就近送至当地危险废物处置单位集中处置。综上,危险废物处置业务呈现出资质管控严格、准入门槛高、区域性强的特点。公司是山东省内规模较大的危废处置企业,但若公司向山东省以外的区域进行业务扩张,需办理跨省转移手续,或要在其他省市的环境保护厅申请相应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存在行业监管和地域限制的风险。 未来如果公司不能适应行业监管或不能有效克服地域局限,将限制公司业务的可持续拓展能力,对公司发展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3、行业竞争加剧导致公司危废业务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随着国民环保意识的日益增强以及国家大力推进循环经济的政策支持,环保产业日益受到各类资本的追捧,近年来大量的大型央企、地方国有企业和民间资本进军公司所处的固体废物处理领域,尽管公司是山东市场固废处理的主要企业,但与行业内的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相比,资本和人力资源的相对不足将使公司在未来的行业竞争格局处于不利地位。 报告期内受到公司所处山东危废处置市场供不应求因素的影响,公司危废业务毛利率增长较快。2017年1-6月、2016年、2015年和2014年公司危废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72.32%、74.77%、67.48%、62.61%。 鉴于山东省目前危废处置能力存在一定缺口,有多家在建和拟建的危废处置 1-2-12 企业,上述企业建成后将缓和危废市场的供需状况,同时对发行人的危废业务构成竞争关系,降低公司危废业务的毛利率水平,从而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4、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业务,公司已制订并贯彻实施《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作业现场安全防护制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危废仓库贮存管理制度》、《危废中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多项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活动。但如果公司员工如对固体废物处理设备,尤其是危险废物处置设备操作不当,将产生安全生产风险。此外,公司报告期内危废的处置量和库存量增长较快,如果在日常处置过程和库存管理中,危废投料、处置、库存贮存等处理不当,也将产生较大的安全生产风险,继而引发财产或者人身安全事故,对发行人经营将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5、宏观经济波动导致公司普废业务、电子废物业务和汽车拆解业务收入、 毛利下降的风险 普通废物业务为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其受工业企业的开工率的影响较大,宏观经济繁荣时,工业企业的开工率提高,该类废物的产生量增加;反之亦然,因此宏观经济波动将影响公司普废业务原材料的供给量。 公司普废、电子废物拆解业务和汽车拆解业务中资源化利用的主要产品包括钢铁类、塑料类等再生原材料,以上产品具有大宗商品的属性,其价格与钢铁、塑料的价格波动趋势具有一致性,但采购价格也随之波动且存在一定的时滞性。 2013年至2015年,我国大宗商品市场价格,如钢铁、铝和塑料等出现明显的下跌趋势,2016年大宗商品价格上升,2017年1-6月其价格处于高位,公司相关产品的毛利率亦随之发生变化。如果宏观经济不景气、大宗商品价格下跌,公司普废业务、电子废物业务和汽车拆解业务收入、毛利下降导致经营业绩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6、电子废物拆解业务政策变动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自 2012年 5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颁布实施至今,电子废物拆解补贴标准和电子废物处理目录调整如下:(1)2015年 2月, 发改委等六部委颁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 年版)》,在原“四 1-2-13 机一脑”的基础上新增吸油烟机、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监视器、手机、电话等 9项,补贴范围扩展至 14项,该政策自 2016年 3月 1日起实施,但上述新增 9项的具体补贴标准尚未出台。(2)2015年 11月, 财政部等四部委对电子废物拆解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降低了拆解电视机、微型计算机等电子废物的补贴标准,如将拆解废旧电视机的补贴由 85元/台分别降低至不超过 70元/台和 60元/台,该补贴标准自 2016年 1月 1日起施行。未来电子废物拆解业务补贴政策仍存在调整的可能性,从而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2016年 1月 1日起实施的新补贴标准与原补贴标准的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调整前调整后 电视机(元/台) 14寸及以上且 25寸以下阴极射线管(黑白、彩色)电视机60 25 寸及以上阴极射线管(黑白、彩色)电视机,等离子电视机、液晶电视机、OLED电视机、背投电视机电冰箱(元/台) 冷藏冷冻箱(柜)、冷冻箱(柜)、冷藏箱(柜)(50升≤容积≤500升) 80容积<50升不予补贴 洗衣机(元/台) 单桶洗衣机、脱水机(3公斤<干衣量≤10公斤)35 双桶洗衣机、波轮式全自动洗衣机、滚筒式全自动洗衣机(3公斤<干衣量≤10公斤)干衣量≤3公斤不予补贴 房间空调器(元/台) 35 130 微型计算机(元/台套) 85 70 同时,由于电子废物的采购价格受到拆解补贴标准、拆解补贴发放周期以及拆解产物的市场价格的影响,电子拆解业务政策变动将会影响电子废物的采购价格,从而也将对公司电子拆解业务毛利率产生重大影响。 7、开拓新业务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不稳定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报废汽车拆解业务,自 2015年 10月起,该业务 2015年收入为 3.1万,毛利率为负,2016年业务量增长,毛利率为 59.06%,2017年 1-6 月毛利率下降为 44.44%,未来该业务仍然存在波动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不稳定的 可能。 未来公司仍有可能开拓新业务,若新业务在开展过程中,其市场需求和价格走向与预期不一致,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不稳定的风险。 8、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风险 1-2-14 2011 年,公司与铜陵市正源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等签定合作协议,约定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受托经营铜陵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该项目建成后将负责集中处置安徽省铜陵市、池州市、安庆市和黄山市四个地级市的危险废物和铜陵市的医疗废物。 目前铜陵项目已建设完成,已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实质性完成项目竣工验收。2016年 7月 15日,环保部发布《“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取消环保竣工验收行政许可”,2017年 7月 16日,国务院以国务院第 682号令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决定从 2017年 10月 1日起取消竣工环保验收行政许可,将竣工环保验收的主体由环保部门调整为建设单位。2017 年 8 月,环保部出台《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公司积极与环保部门接洽,已根据新的环保规定实质性完成环保验收,并签署补充协议,不再以“环保验收”作为项目移交的前提,准备正式开展受托经营。 未来验收结果和项目经营权移交仍存在一定不确定的风险,由此引发在未来经营中可能存在纠纷导致公司对外投资不能取得预期收益甚至投资失败的风险。 同时,合作协议中并未约定就不能实现收益的补足条款,铜陵项目未来经营过程中是否拥有足够的客户资源,会使公司的预期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的风险。 未来如果公司在对外投资前不能对投资项目进行充分论证,或者不能有效地对投资项目进行管理,或者在投资中或完成投资后市场形势发生了变化,从而导致对外投资失败、或追加投资、或不能取得预期收益,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9、普废业务和电子废物拆解业务的供应商集中导致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利 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供应商来自于普废业务和电子废物拆解业务。2017年1-6月、2016年、2015年和2014年,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分别占公司各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为50.30%、40.19%、43.57%及53.21%,主要供应商相对集 中。公司原材料为各类固体废物,其供应商主要为大型工业企业等固废产生单位及电子废物回收企业及个人,公司为保证原材料供应稳定已与主要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如果这些供应商的经营环境、生产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在短期内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1-2-15 10、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建设烟台市危险废物填埋处置中心、烟台市固体废物焚烧处置中心改扩建项目、废旧汽车回收拆解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及上海鑫广废弃物环保资源化项目。项目建成后,公司经营规模和业务范围都将进一步扩大。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及股本规模将相应增大,但由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难以在短期内产生效益,公司存在发行当年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下降的风险。同时,如果同行业公司在建项目完工、竞争格局发生变化、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下跌等,可能导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11、大股东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控股股东黄尚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5.82%股份,并通过 直接和间接的方式拥有公司79.98%表决权,具有绝对控制权;发行后,预计黄尚 渭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仍拥有公司超过50%表决权,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公司控股股东可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的方式对公司的人事、生产经营决策等进行控制。如公司控股股东不能合理决策,公司将面临一定的运营风险。目前,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并通过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防范了公司的控制风险,但并不能够完全排除该风险的存在。 12、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017年1-6月、2016年、2015年及201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2.79%、23.27%、11.41%和16.69%。报告期内,公司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波动较大。完成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短期内难以快速产生效益,公司存在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同时,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竣工后未能实现预期收益,公司收入和利润增长不能达到预期目标,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将增加公司折旧费用,对公司投资回报带来压力,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存在因净资产规模增加而相应下降的风险。 13、拆解补贴回款周期放缓,影响公司流动资金使用的风险 2017年6月末、2016年末、2015年末和2014年末,公司应收拆解补贴款的余 1-2-16 额分别为21,775.50万元、17,369.05万元、11,795.28万元、19,122.37万元。拆解补 贴款来源于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由财政部统一管理,由于相关审批及下放流程较慢,目前的回款周期为1至3年。由于该部分应收账款回款时间放缓,若资金不能及时回收,公司将面临资金周转风险,从而会对公司的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17年6月30日,2017年1-9月报表未经审计,但已经立信会计师审阅。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1、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9.30 2016.12.31 流动资产 42,005.85 40,631.44 非流动资产 68,533.81 65,737.17 资产合计 110,539.66 106,368.62 流动负债 16,511.85 17,717.70 非流动负债 14,303.81 16,365.27 负债合计 30,815.65 34,082.97 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79,631.32 72,188.24 股东权益合计 79,724.01 72,285.65 2、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9月 2017年 7-9月 2016年 1-9月 2016年 7-9月 营业收入 54,438.40 17,485.86 44,048.28 17,931.76 利润总额 16,741.14 4,621.00 11,225.67 5,488.15 净利润 12,633.56 3,440.32 8,345.24 4,068.62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2,638.27 3,440.34 8,347.82 4,071.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247.19 3,333.60 8,058.95 3,969.94 2017年7-9月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同比下降,主要系发行人在7月至 1-2-17 8月之间因换发新的危废经营许可证,近一个半月未开展危废的填埋处置业务,危废处置收入因此同比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9月 2017年 7-9月 2016年 1-9月 2016年 7-9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795.66 2,843.69 6,771.19 3,38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82.81 -3,693.10 -5,741.69 -1,433.7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63.43 707.19 -7,186.71 -112.8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850.57 -142.23 -6,157.22 1,833.36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收入规模及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客户和供应商的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 2017 年7-9月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未发生变动,对其业绩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整体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预计2017年1-12月营业收入区间为73,000.00万元至80,000.00万元,与上 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将在5.34%至15.44%之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区 间为18,000.00万元至19,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将在17.10%至 23.61%之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区间为17,500.00 万元至18,5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将在17.64%至24.36%之间。上 述数据未经审计,不构成盈利预测。 1-2-18 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本次发行不超过 4,010万股,发行完成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 10%。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7.79元 发行市盈率 20.97倍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2.11元每股 发行后预期每股净资产 2.56元每股 发行市净率 3.04倍 发行方式 采取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等人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的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公司股东黄尚渭、上海鑫广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君泰仁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分别做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 本公司股东蔡水源、孙世尧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黄尚渭、朱海燕、蔡水源、卢海兰、姜在杰、费文磊、谢选光承诺在上述两项承诺禁售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总数的 25%;在离职半年内不转让 1-2-19 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对于本人作出的前述承诺,不会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31,237.90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26,389.85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 承销保荐费用:3,207.55万元 审计、验资费用:655.66万元 律师费用:248.11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及发行手续费用:736.73万元 1-2-20 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发行人名称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XinGuang LvHuan Recycling Resources Co., Ltd 注册资本 36,030.24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尚渭 成立日期 2004年 3月 5日 住 所烟台开发区开封路 8号 邮政编码 264006 电 话 0535-6383888 传 真 0535-6978208 互联网网址 www.xinguanglvhuan.com 电子信箱 info@lvhuanchina.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发行人系由烟台绿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环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 7月 17日,鑫广绿环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确认将经审计的净资产253,337,928.46 元折合公司股份 152,8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其余 100,537,928.46 元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2011 年 7 月 21 日,鑫广绿环完成了本 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0635228059207)。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6年 3月 30日向发行人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7060076285167XH。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鑫广绿环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 黄尚渭 201,110,665.00 55.82% 2 鑫广科技 70,343,641.00 19.52% 3 蔡水源 66,803,079.00 18.54% 4 君泰仁和 16,700,768.00 4.64% 1-2-21 5 孙世尧 5,344,247.00 1.48% 合计 360,302,400.00 100%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36,030.24 万股,本次拟发行股数不超过 4,010 万股。 黄尚渭、鑫广科技、君泰仁和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 蔡水源、孙世尧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黄尚渭、朱海燕、蔡水源、卢海兰、姜在杰、费文磊、谢选光承诺:“在上述两项承诺禁售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总数的 25%;在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对于本人作出的前述承诺,不会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二)发行前后股东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共有三名自然人股东和两名法人股东,不存在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36,030.24 万股,本次拟发行股数不超过 4,010 1-2-22 万股。 假设公司本次发行新股 4,010万股,则发行前后本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 发行前发行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 黄尚渭 201,110,665.00 55.82% 201,110,665.00 50.23% 2 鑫广科技 70,343,641.00 19.52% 70,343,641.00 17.57% 3 蔡水源 66,803,079.00 18.54% 66,803,079.00 16.68% 4 君泰仁和 16,700,768.00 4.64% 16,700,768.00 4.17% 5 孙世尧 5,344,247.00 1.48% 5,344,247.00 1.33% 6 社会公众股-- 40,100,000.00 10.01% 合计 360,302,400.00 100% 400,402,400.00 100.00% 发行后公司的最终股本结构情况将由公司新股发行数量的具体情况决定。 (三)发起人、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发行人自然人股东黄尚渭分别持有鑫广科技 98.75%股权及君泰仁和 60%股 权,且担任上述两家法人股东的执行董事。 除此之外,发行人的发起人、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业务情况 公司所属行业为环保产业中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利用行业(以下简称“固废处理行业”)。固体废物的主要处理方式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两种,在处理过程中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再利用及相关服务。发行人的主要服务为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和电子废物的拆解服务;主要产品为普通废物、电子废物、报废汽车和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产品。 公司的固废处理业务主要集中在以烟台为中心的山东半岛以及以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地区,其中山东半岛是公司业务的重心所在;同时,公司拟在安徽铜陵受托管理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将固废处理业务沿长江中下游进行延伸。公司具备大规模处理工业固体废物的能力,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居于山东省前列。 1-2-23 公司业务领域现已涵盖危险废物、普通废物、电子废物和报废汽车等四大板块,服务内容涵盖固体废物的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能够实现固体废物的最终处置。 公司的收入来源包括服务收入和产品销售收入,主要服务为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和电子废物拆解,以取得危废处置收入和拆解补贴;主要产品为对普通废物、电子废物、报废汽车和部分具有再利用价值的危险废物进行资源化利用后的再生原材料,以取得产品销售收入。 公司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全面,可以综合处置 41 大类危险废物;公司也是行业内规模较大的电子废物拆解企业之一,母公司和子公司上海鑫广均列入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名单,同时也分别为烟台市保密局和上海市国家保密局的涉密载体销毁合作单位。子公司上海鑫广和母公司均已取得报废汽车拆解的资质,上海鑫广已于 2015年 10月开展了拆解报废汽车的业务。 公司立足山东、上海、安徽,近年来业务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与此同时,作为我国环保产业的重要一员,公司积极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被商务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的承担单位之一、山东省节能 环保产业示范企业,子公司上海鑫广被评为 2015-2019年全国科普教育基地。 五、发行人有关资产权属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一)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等。2017年 6月 30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55,843.65万元,净值为 41,959.06万元,未计提减 值准备。 (二)主要无形资产 发行人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商标权 3项、土地使用权 8项、专利技术 37项(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危险废物处理和电子废物拆解等资质。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1-2-24 (一)同业竞争 1、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尚渭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均不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拟投资项目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均不从事与公司拟投资项目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公司拟投资项目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潜在的同业竞争关系。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尚渭已向本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 “1、在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均未生产、开 发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将不生产、开 发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3、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进一步拓展产 品和业务范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将不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股份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1-2-25 4、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与股份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 诺函为有效之承诺。 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承诺人将向股份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持有通顺金属 48%的股权,为发行人参股公司。截至 2017年 8月,发行人已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完成对其剩余 52%股权的收购,相应工商变更程序已完成,通顺金属现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报告期内,通顺金属与发行人间的关联交易包括:发行人向通顺金属采购废铁;发行人向通顺金属提供劳务服务;发行人向通顺金属销售冷轧板业务(2015年 9月起新增)。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原材料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自关联方通顺金属处采购原材料的行为,其金额及占营业成本比例情况如下: 关联方名称 2017年 1-6月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金额 (万元) 占营业成本 比例 金额 (万元) 占营业成本 比例 金额 (万元) 占营业成本 比例 金额 (万元) 占营业成本 比例 通顺金属 2,303.88 10.09% 4,419.45 9.90% 4,456.47 10.17% 5,066.71 8.07% (2)提供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通顺金属提供劳务的情况,具体金额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7年 1-6月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通顺金属 173.59 0.47% 394.07 0.57% 338.43 0.59% 521.08 0.65% 公司向通顺金属提供的劳务主要为装卸分拣等服务。双方约定按装卸分拣货物 90元/吨的价格进行结算,该价格遵循弥补公司人力成本、适当盈利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1-2-26 (3)销售产品 2015年 9月开始,公司开始向通顺金属销售冷轧板,具体情况如下: 年度销售金额(万元) 占营业收入 比例(%) 占废铁销售 比例(%) 定价原则 2017年 1-6月 39.00 0.11 0.38 成本加成 2016年 379.72 0.55 2.02 成本加成 2015年 889.50 1.55 5.89 成本加成 2015年 9月起公司新增向通顺金属销售冷轧板,主要是因为:2015年通顺金属新增向通用东岳销售冷轧板业务,而通顺金属自身的产能不能满足新增订单需求。由于公司向通顺金属销售的冷轧板为对青岛兴菱(2017 年起业务由柳州益菱汽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边角料的分拣产物(该公司为上汽通用五菱青岛公司的工会企业,主要业务为:收集处理上汽通用五菱生产产生的边角料),产品质量有保障,所以通顺金属进而向公司采购相应冷轧板。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专利转让情况 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关联方鑫广科技与关联方上海鑫广共同享有 6项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权人权利期限 1 201320445622.6 往复式汽车拆解输送系统 实用新型上海鑫广 2013.07.24- 2023.07.23 2 201520422137.6 一种轮胎瓦圈拆解器实用新型上海鑫广 2015.06.17- 2025.06.16 3 201520421006.6 一种报废车体移动料架 实用新型上海鑫广 2015.06.17- 2025.06.16 4 201520422139.5 一种含液总成拆解工作台 实用新型上海鑫广 2015.06.17- 2025.06.16 5 201520421008.5 一种横梁连接移动料架 实用新型上海鑫广 2015.06.17- 2025.06.16 6 201520422138.0 一种发动机变速箱一体转移料架 实用新型上海鑫广 2015.06.17- 2025.06.16 2016年 2月 3日,鑫广科技与上海鑫广签署了上述 6个专利的《转让证明》、《关于专利转让的说明》,双方协商同意将上述 6项专利无偿转让给上海鑫广。 2016年 3月 2日,上述专利权人的变更登记已全部完成。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对公司主营业务无影响。 1-2-27 (2)关联担保 ①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接受关联方鑫广科技担保的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债权人债务人 保证限额 (万元) 主债权发生期间 保证 期限 1 烟台银行鑫广绿环 1,300.00 2015.6.4-2016.6.4 两年 2 烟台银行鑫广绿环 1,700.00 2015.6.8-2016.6.8 两年 3 烟台银行鑫广绿环 4,400.00 2017.1.16-2018.8.1 两年 ②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接受关联方申连通担保的情况,具体如下: 债权人债务人 保证限额 (万元) 主债权发生期间 保证 期限 烟台银行鑫广绿环 13,000.00 2016.4.1-2019.4.1 两年 2017 年 3 月 8 日,烟台银行出具说明文件,证明鑫广科技前两笔关联担保和申连通的关联担保均因信用业务结清而随之解除。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报告期内各期末,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如下: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款项性质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通顺金属预付账款 2,361,425.20 1,457,775.59 3,360,230.15 7,593,829.49 通顺金属应收账款 4,897,243.66 2,739,050.08 7,624,328.20 - 上述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均因采购原材料或提供劳务而产生。 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兼职情况 2016年税前薪酬(万元) 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万股) 与公司的其他利益关系 黄尚渭 董事长 男 50 2017 年8 月-2020年8月 1966年 3月出生,汉族,大专学历,现任公司董事长,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副会长。 2000 年起曾任绿环物资执行董事等;2004年3月起历任绿环有限执行董事、董兼任上海鑫广执行董事、总经理,鑫广科技、鑫广投资、君泰仁和、申连通、欣斯琪执行董事, 110.60 直接持股并 通过鑫广科技、君泰仁和间接持股,合计11,899.73万 股 无 1-2-28 事长兼总经理、鑫广绿环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 通顺金属董事长 朱海燕 副董事长 女 49 2017 年8 月-2020年8月 1967年 1月出生,汉族,中专学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2000年起曾任申连通董事、隆顺旅游监事,百帝达新型建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兼任鑫广科技、鑫广投资监事,鑫广物流董事 36.40 通过鑫广科 技间接持股 37.29万股 无 蔡水源 董事、总经理 男 50 董事: 2017 年8 月-2020年8月;总经理: 2017 年8 月-2020年8月 1966年 4月出生,汉族,初中学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2004年3月起历任绿环有限监事、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鑫广绿环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兼任通顺金属董事 64.98 直接持股 2,833.04 万 股 无 卢海兰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女 44 2017 年8 月-2020年8月 1972年 1月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中级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04年 3月起历任绿环有限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兼任通顺金属董事 55.15 通过君泰仁 和间接持股 100.31万股 无 张居忠 独立董事 男 47 2017 年8 月-2020年8月 1970年 10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 10 月至今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山东分所所长,2017年 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兼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山东分所所长 —无 宋乐 独立董事 男 36 2017 年8 月1981年 3月出生,汉族,会计学博士、应兼任上海格颖企业—无 1-2-29 -2020年8月 用经济学博士后,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2017年8月至今任上海格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8月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东 独立董事 男 37 2017 年8 月-2020年8月 1980年 7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2008年 3月至今任山东齐鲁(烟台)律师事务所律师,2017年 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兼任山东齐鲁(烟台)律师事务所律师 —无 谢选光 监事会主席 男 54 2017 年8 月-2020年8月 1962年 11月出生,汉族,高中学历,现任公司监事。2011年起任绿环有限销售部部长,现任公司监事、上海鑫广销售部部长、监事会主席 —— 13.46 通过君泰仁 和间接持股 16.72万股 无 姜在杰 监事男 47 2017 年8 月-2020年8月 1969年 2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监事、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主任。1991 年至2008 年曾任烟台塑料一厂技术员、烟台正海化工有限公司研发室副主任、烟台永旭环保有限公司龙口分公司负责人,2008年3月起任绿环有限研发中心综合利用部经理,现任公司监事、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二部主任。 —— 11.89 通过君泰仁 和间接持股 16.72万股 无 伯绍毅 职工监事 女 36 2017 年8 月-2020年8月 1980年 12月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职工监事。2008年起任职于绿环有限,曾任绿环—— 10.34 ——无 1-2-30 有限监事,现任公司职工监事 费文磊 副总经理 男 42 2017 年8 月-2020年8月 1974年 8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 9月起至今任职于上海鑫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上海鑫广副总经理 兼任上海鑫广副总经理 21.24 通过君泰仁 和间接持股 16.72万股 无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本次发行前,黄尚渭直接持有公司 55.82%股份,并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 拥有公司 79.98%表决权,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黄尚渭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6 年 3 月出生,汉族,大专学历,现任公司董事长,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副会长。2000年起曾任绿环物资执行董事等;2004 年 3 月起历任绿环有限执行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鑫广绿环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上海鑫广执行董事、总经理,鑫广科技、鑫广投资、君泰仁和、申连通、欣斯琪执行董事,通顺金属董事长。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分析 (一)发行人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货币资金 67,840,923.72 112,924,334.02 126,660,037.72 70,068,969.00 应收票据 5,200,000.00 - 150,000.00 239,787.00 应收账款 275,115,698.63 234,940,475.93 160,220,057.06 207,725,100.98 预付款项 19,639,274.16 15,783,042.00 13,194,803.22 32,965,177.67 应收股利 3,720,000.00 6,720,000.00 3,840,000.00 - 其他应收款 5,510,379.37 5,210,244.61 4,484,631.40 6,153,664.43 存货 19,574,687.31 26,716,828.36 26,380,101.01 41,625,772.67 其他流动资产 1,933,962.28 4,019,510.30 19,257,923.40 16,538,844.97 1-2-31 流动资产合计 398,534,925.47 406,314,435.22 354,187,553.81 375,317,316.72 长期股权投资 4,134,610.01 4,761,232.95 7,103,524.31 8,929,303.40 固定资产 419,590,642.62 340,540,094.82 279,610,050.99 234,478,303.75 在建工程 24,995,833.98 73,324,258.85 55,825,084.65 19,376,486.29 无形资产 123,259,579.27 124,913,417.32 128,152,114.65 114,754,157.27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968,406.43 20,516,831.70 15,409,302.29 10,171,934.44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1,127,000.00 93,315,885.00 92,000,000.00 63,00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692,076,072.31 657,371,720.64 578,100,076.89 450,710,185.15 资产总计 1,090,610,997.78 1,063,686,155.86 932,287,630.70 826,027,501.87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短期借款 68,000,000.00 78,000,000.00 157,000,000.00 160,000,000.00 应付票据 26,000,000.00 5,800,000.00 -- 应付账款 39,399,878.21 44,241,650.33 36,544,628.26 27,673,664.77 预收款项 12,173,759.63 9,192,794.50 6,056,004.07 4,123,036.79 应付职工薪酬 7,516,185.48 8,224,496.33 3,782,256.89 3,581,266.19 应交税费 21,643,098.24 28,542,727.79 15,663,760.93 8,258,187.19 其他应付款 2,333,231.62 3,175,347.00 2,933,103.10 3,177,798.28 流动负债合计 177,066,153.18 177,177,015.95 221,979,753.25 206,813,953.22 专项应付款 599,864.98 - 2,280,239.55 - 递延收益 149,770,178.89 163,370,367.10 129,563,123.46 91,987,060.85 递延所得税负债 275,311.29 282,300.39 296,278.59 310,256.79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0,645,355.16 163,652,667.49 132,139,641.60 92,297,317.64 负债合计 327,711,508.34 340,829,683.44 354,119,394.85 299,111,270.86 实收资本(或股本) 360,302,400.00 152,800,000.00 152,800,000.00 152,800,000.00 资本公积 18,266,110.37 100,778,110.37 100,778,110.37 100,778,110.37 专项储备 62,629.23 --- 盈余公积 51,910,678.18 51,910,678.18 37,059,769.78 30,579,294.66 未分配利润 331,430,606.30 416,393,656.03 287,530,355.70 242,758,825.9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合计 761,972,424.08 721,882,444.58 578,168,235.85 526,916,231.01 少数股东权益 927,065.36 974,027.84 -- 1-2-32 所有者权益合计 762,899,489.44 722,856,472.42 578,168,235.85 526,916,231.0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90,610,997.78 1,063,686,155.86 932,287,630.70 826,027,501.87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369,525,388.22 693,005,144.65 573,900,788.89 797,665,191.78 其中:营业收入 369,525,388.22 693,005,144.65 573,900,788.89 797,665,191.78 二、营业总成本 267,123,301.03 512,826,589.00 499,491,570.48 698,056,062.06 减:营业成本 228,237,027.66 446,580,524.08 438,212,651.96 628,175,345.29 营业税金及附加 4,749,612.00 8,269,267.55 1,616,650.98 1,625,170.49 销售费用 677,114.95 1,447,812.38 1,443,516.79 4,498,255.29 管理费用 20,246,657.76 41,900,544.73 43,957,426.41 38,925,202.32 财务费用 1,322,041.96 4,927,200.76 8,576,351.48 7,367,580.32 资产减值损失 11,890,846.70 9,701,239.50 5,684,972.86 17,464,508.35 加:投资收益-365,056.66 260,909.75 2,027,303.80 4,202,357.6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65,056.66 260,909.75 2,027,303.80 4,202,357.61 其他收益 15,763,025.78 --- 三、营业利润 117,800,056.31 180,439,465.40 76,436,522.21 103,811,487.33 加:营业外收入 5,859,608.76 22,956,528.45 18,742,063.31 4,504,679.6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62,717.33 817.60 1,537.44 减:营业外支出 2,458,329.52 981,475.41 8,086,939.80 652,121.6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356,129.52 38,581.16 7,929,739.80 1,114.47 四、利润总额 121,201,335.55 202,414,518.44 87,091,645.72 107,664,045.30 减:所得税费用 29,268,947.76 48,726,281.87 20,839,640.88 22,915,369.92 五、净利润 91,932,387.79 153,688,236.57 66,252,004.84 84,748,675.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1,979,350.27 153,714,208.73 66,252,004.84 84,748,675.38 少数股东损益-46,962.48 -25,972.16 --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6 0.43 0.18 0.24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6 0.43 0.18 0.24 六、综合收益总额 91,932,387.79 153,688,236.57 66,252,004.84 84,748,675.38 1-2-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91,979,350.27 153,714,208.73 66,252,004.84 84,748,675.3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6,962.48 -25,972.16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60,950,540.04 738,246,814.27 721,599,618.88 790,771,955.03 收到的税费返还 15,763,025.78 15,372,941.00 5,322,786.51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412,434.90 17,060,364.68 7,666,237.68 6,104,714.3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0,126,000.72 770,680,119.95 734,588,643.07 796,876,669.3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26,132,841.09 447,498,598.65 433,933,521.91 673,461,729.4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9,441,292.25 46,846,067.44 38,153,949.99 35,202,759.13 支付的各项税费 57,863,891.32 89,167,335.66 37,070,677.95 55,851,183.6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168,243.56 29,454,240.54 20,796,675.69 17,077,960.5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0,606,268.22 612,966,242.29 529,954,825.54 781,593,632.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519,732.50 157,713,877.66 204,633,817.53 15,283,036.60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000,000.00 -- 5,76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1,500.00 2,275,984.08 40,000.0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000,000.00 23,215,000.00 23,370,000.00 6,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011,500.00 25,490,984.08 23,410,000.00 11,76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36,908,529.42 103,353,816.27 144,246,068.89 71,503,272.04 1-2-34 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5,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1,908,529.42 103,353,816.27 144,246,068.89 71,503,272.0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897,029.42 -77,862,832.19 -120,836,068.89 -59,743,272.04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8,000,000.00 98,000,000.00 172,000,000.00 16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8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3,800,000.00 99,000,000.00 172,000,000.00 16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8,000,000.00 177,000,000.00 175,000,000.00 6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53,706,113.38 15,586,789.70 24,213,562.58 20,313,175.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800,000.00 5,8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9,506,113.38 198,386,789.70 199,213,562.58 80,313,175.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706,113.38 -99,386,789.70 -27,213,562.58 79,686,825.00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0.53 6,882.6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7,083,410.30 -19,535,703.70 56,591,068.72 35,226,589.5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7,124,334.02 126,660,037.72 70,068,969.00 34,842,379.4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0,040,923.72 107,124,334.02 126,660,037.72 70,068,969.00 (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情况 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08]43 号)的规定执行,具体情 1-2-35 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2,356,129.52 24,136.17 -7,928,922.20 422.9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6,231,130.03 7,371,113.81 13,295,931.20 4,335,553.13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3,636.49 -793,137.94 -34,672.00 -483,418.1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所得税影响额-947,841.01 -1,650,528.02 -1,333,084.25 -963,139.49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2,843,523.01 4,951,584.02 3,999,252.75 2,889,418.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9,135,827.26 148,762,624.71 62,252,752.09 81,859,256.90 (三)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指标 1、基本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7.06.30/ 2017年 1-6月 2016.12.31/ 2016年度 2015.12.31/ 2015年度 2014.12.31/ 2014年度 流动比率 2.25 2.29 1.60 1.81 速动比率 2.13 2.12 1.39 1.5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6.07 25.53 33.42 31.96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2.68 3.28 2.95 3.67 存货周转率(次/年) 16.88 14.63 10.31 10.3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4,058.07 24,031.09 12,094.17 13,877.70 利息保障倍数 70.10 37.23 10.45 15.1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14 1.03 1.34 0.10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13 -0.13 0.37 0.23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率(%) 0.04 0.04 0.03 0.05 1-2-36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报告期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17年 1-6月 13.17% 0.26 0.26 2016年度 23.71% 0.43 0.43 2015年度 12.10% 0.18 0.18 2014年度 17.22% 0.24 0.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17年 1-6月 12.79% 0.25 0.25 2016年度 23.27% 0.41 0.41 2015年度 11.41% 0.17 0.17 2014年度 16.69% 0.23 0.23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与负债结构特点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持续增长,其中非流动性资产占比较高。2017 年 6月末、2016年末、2015年末、2014年末,公司非流动性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63.46%、61.80%、62.01%、54.56%。2016 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同比增加了 13.71%,主要系增加了对汽车拆解工程项目和固体焚烧中心工程项目的投入; 2015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较 2014年末增幅较大,增长 28.26%,主要系增加了对 汽车拆解工程项目和固体焚烧中心工程项目的投入以及增加对铜陵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的投入。 公司负债主要以流动负债为主,2017年 6月 30日、2016年末、2015年末、2014年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4.03%、51.98%、62.69%、69.14%, 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交税费、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构成,非流动资产主要由专项应付款、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构成。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资产流动性较好;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长期偿债能力有较强保障,偿债能力较稳定。 3、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2-37 2014年至 2016年,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应收账款中占比最大的电子废物拆解补贴发放周期较长所致,但与可比上市公司中再资环(主营电子废物拆解业务)相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中再资环。 2017 年 1-6 月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降低主要系应收拆解补贴金额增加且账龄增加所致;2016 年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提高主要系因公司危废业务收入快速增长导致营业收入增加所致;2015 年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主要系受到拆解补贴发放周期延长和大宗商品价格下跌导致公司 2015 年的营业收入下降所致。 2014年至 2016年,公司的存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的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资源化利用产品为钢铁类、塑料类等再利用原材料产品,具有大批量买卖、流通速度较快的特点,存货周转天数较短,周转率较高。 4、盈利能力分析 2017年 1-6月、2016年、2015年、2014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36,761.89 万元、68,834.61万元、57,005.33万元、79,229.45万元,分别占各期营业收入的 99.48%、99.33%、99.33%、99.33%,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主要为危废处置服务 和普通废物、电子废物、报废汽车的拆解、资源化利用业务。公司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公司为通顺金属提供的装卸分拣服务。 5、现金流量分析 2017年 1-6月、2016年、2015年、2014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4,951.97 万元、15,771.39 万元、20,463.38 万元、1,528.30 万元。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同期公司的业务规模和营业收入基本匹配,反映出公司主营业务获取现金能力较强。 2017年 1-6月、2016年、2015年、2014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089.70万元、-7,786.28万元、-12,083.61万元、-5,974.33万元,主要 系公司不断的投资扩张,投建新项目所致。 2017年 1-6月、2016年、2015年、2014年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570.61万元、-9,938.68万元、-2,721.36万元、7,968.68万元,公司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系银行借款所致。2016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938.68万元主要系公司减少了银行贷款所致。 1-2-38 6、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扩大危废处置规模,深化资源综合利用”的发展目标,主营业务突出;公司财务状况稳定,资产质量良好,保持了较强的盈利能力。对于公司来说,未来盈利状况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 (1)危险废物处置业务的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危险废物处置服务的收入和毛利保持继续增长,2017 年 1-6月该业务的毛利占比已达到 64.58%。该业务的后续发展,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 况和盈利能力造成重大影响。预计随着国家对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运输、处置等环节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对危险废物的处置要求不断提高,危险废物处置市场的需求将日益增长。公司凭借较为全面的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危险废物处置服务的市场前景良好。 (2)国内宏观经济走势 公司普通废物资源化利用业务和电子废物拆解业务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国内宏观经济处于调整周期,导致上述两项业务的收入和毛利的占比不断下降。未来,如果国内宏观经济通过供给端改革企稳回升,将提升公司普通废物资源化利用业务和电子废物拆解业务的盈利能力。 (3)行业支持政策因素 固废处理行业属环保产业的子行业,具有较明显的政策引导型特点。近年来,我国对环保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行业支持政策纷纷出台。2016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推进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加快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随着国家“十三五”规划的落实,公司将迎来快速发展的新契机,通过建立专业化、规模化的固废回收利用体系,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4)募投项目因素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资产规模,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烟台市危险废物填埋处置中心项目和烟台市固体废物焚烧处置中心改扩建项目建成后,公司形成综合利用、焚烧、填埋“三位一体”的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能力,可以实现危废的最终处置,公司危险废物处置规模将 1-2-39 进一步扩大,市场竞争优势将进一步加强;废旧汽车回收拆解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建成后,公司报废汽车拆解业务将进一步做大做强;上海鑫广废弃物环保资源化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形成液晶面板、废硒鼓墨盒和含锂电子废物等固体废物的回收和拆解能力,并具有每年提炼金、铂、钯等贵金属各300千克的能力,产品附加值大大提升。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提高创造有利条件。 (五)股利分配政策 1、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 (1)股利分配的一般政策 本公司的股利分配遵循同股同利的原则,按各股东所持股份数额分配股利。 发行前后,股利分配同股同利的原则不变。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当年的经营业绩和未来的经营发展计划提出股利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2)利润分配的顺序 ①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上一年度亏损; 2)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 3)由股东大会决定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 4)支付股东股利。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1-2-40 ③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④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的方式分配股利。 2、最近三年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年度分配方案分配情况 2014 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1,500万元分配完毕 2015 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1,000万元分配完毕以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合计转送207,502,400股;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5,195.20万元 分配完毕 3、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共享安排 根据2016年1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4、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着眼于现阶段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现金流量状况,外部的社会资金成本、银行信贷及总体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按照股东的要求和意愿,制定了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并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如下: (1)股利分配原则:公司实行同股同利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 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 配利润,且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具体状况,向公司股东大会提议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 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1-2-41 (4)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公司可以根据各年度的盈利及现金流状况,在 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采用股票股利利润分配办法。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应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 (5)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重大资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或超过 5,000万元;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6)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分配预案应以全体股东获得持续、稳定、 科学的回报为基础,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应充分征求独立董事、监事会与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认真研究和论证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并独立发表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公司应当在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时,公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专项意见。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 1-2-42 的问题。同时,公司应当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7)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股利分配方案。对于当年盈利但未提 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现金分红的利润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30%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应用于发展公司主营业务。 (8)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 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9)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向股东 大会提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应在提交股东大会的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涉及现金分红事宜的,董事会应就调整方案进行专项研究论证。 董事会作出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议,应当由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审议同意。独立董事应就此发表专项意见。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应当经公司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且相关股东大会会议应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与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或修改提供便利。 (六)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子公司 (1)烟台绿环运输有限公司 绿环运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烟台绿环运输有限公司成立时间 2009年 4月 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 500万元 主要经营地山东烟台 注册号 37063520922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600688290068K 1-2-43 注册地址烟台开发区大季家开封路 8号 主营业务普通货运及危险货物运输 绿环运输主要财务数据(2017.06.30或 2017年 1-6月,单位:万元) 总资产总资产总资产 739.22 667.86 38.61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立信审计。 (2)鑫广再生资源(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鑫广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鑫广再生资源(上海)有限公司成立时间 2006年 9月 2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3,481.84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 3,481.84万元 主要经营地上海 注册号 31040048461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20792763582F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浦卫公路 9888号 主营业务普废资源化利用、电子废物拆解、报废汽车拆解等 上海鑫广主要财务数据(2017.06.30或 2017年 1-6月,单位:万元) 总资产总资产总资产 35,253.23 6,553.01 201.77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立信审计。 (3)鑫广再生资源(铜陵)有限公司 2010年 12月 28日,上海鑫广在安徽省铜陵市设立了全资子公司铜陵鑫广,其简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铜陵鑫广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鑫广再生资源(铜陵)有限公司成立时间 2010年 12月 2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 500万元 主要经营地安徽铜陵 注册号 34079300013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安徽省铜陵市横港羊山矶铜陵大桥边 主营业务环保项目的管理 铜陵鑫广主要财务数据(2017.06.30或 2017年 1-6月,单位:万元) 1-2-44 总资产总资产总资产 9,846.52 332.88 -13.50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立信审计。 (4)通顺金属 发行人原持有烟台通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48%股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已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完成对其剩余 52%股权的交割,相应工商变更程序已完成,通顺金属现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通顺金属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烟台通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成立时间 2004年 9月 10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 500万元 主要经营地山东烟台注册号 370404718 注册地址烟台开发区资源再生加工示范区 主营业务生产、加工汽车用焊接件、五金制品、金属制品 控股股东东岳润和持有通顺金属 52%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通顺金属主要财务数据(2017.06.30或 2017年 1-6月,单位:万元) 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3,787.58 732.05 -130.55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烟台鑫广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鑫广环保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烟台鑫广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 2016年 7月 13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 175万元 主要经营地烟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600MA3CDNHU08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封路 8号 主营业务废弃物的回收与利用 股本构成发行人持有 75%股权,上海知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持有 25%股权 鑫广环保主要财务数据(2017.06.30或 2017年 1-6月,单位:万元) 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54.35 270.83 -18.78 1-2-45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立信审计。 2、发行人出资设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山东省环科固体废物资源化研究发展中心系发行人全资开办、山东省环保厅批准设立并主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研发中心简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研发中心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山东省环科固体废物资源化 研究发展中心 成立时间 2010年 8月 10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 100万元 主要经营地山东烟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2370MJD6392616 注册地址烟台开发区大季家开封路 8号 主营业务固体废物回收和处理技术的研发 研发中心主要财务数据(2017.06.30或 2017年 1-6月,单位:万元) 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9.95 -98.99 -22.93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立信审计。 3、发行人的分公司 发行人有 1家分公司,为武汉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武汉分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成立时间 2015年 6月 25日 注册号 420115098200 营业场所武汉市江夏经济开发区金港新区汽车制造园区内 经营范围 废旧物资收购、加工、销售,焚烧处置固态有机废物;废弃家用电器产品处理;货物、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发行人参股公司 2017年 5月 27日,上海鑫广与上海宝钢拆车有限公司、上海交运巴士拆车有限公司、上海华东拆车有限公司、上海机动车回收服务中心、上海莘庄拆车有限公司和上海华建拆车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上海启欣机动车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基本情况为: 启欣机动车基本情况 1-2-46 公司名称上海启欣机动车服务有限公司成立时间 2017年 5月 2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1万元 主要经营地上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3MA1GLMKC3J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铁山路 6号 3幢 经营范围提供机动车有偿帮助服务;商务信息咨询 启欣机动车股本结构情况为: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上海宝钢拆车有限公司 30 14.9254 上海交运巴士拆车有限公司 30 14.9254 上海华东拆车有限公司 30 14.9254 鑫广再生资源(上海)有限公司 30 14.9254 上海机动车回收服务中心 30 14.9254 上海莘庄拆车有限公司 27 13.4328 上海华建拆车有限公司 24 11.9402 合计 201 100 5、拟受托管理的项目所在公司 铜陵市正源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拟受托管理项目——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所在的公司,铜陵市环境检测中心站持有其 100%股权,其简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铜陵正源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铜陵市正源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8年 5月 29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7,820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 7,820万元 主要经营地安徽铜陵 注册号 34070001184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铜陵市义安区天门镇西垅村郎家冲 主营业务危险废物(含医废)集中处置 铜陵正源主要财务数据(2017.06.30或 2017年 1-6月,单位:万元) 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19,608.59 8,259.34 1,767.67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2-47 第四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量及运用概况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4,01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具体募集资金总额将根据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确定。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项目核准/备案批文 项目环评 批文 项目投资 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烟台市危险废物填埋处置中心 已经山东省发改委核准,核准文号:鲁发改投资[2011]888号 鲁环审[2011]62号 10,003.88 5,658.57 烟台市固体废物焚烧处置中心改扩建项目 已经烟台市发改委核准,核准文号:烟发改审[2015]112号 烟环审[2015]57号 9,122.52 7,086.63 废旧汽车回收拆解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已经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发改委备案,备案号:1506904 烟环审[2015]15号 8,730.00 5,644.65 上海鑫广废弃物环保资源化项目 已经上海市奉贤区经济委员会备案,备案号:奉经技备[2016]014号 沪奉环保[2016]358号 8,000 8,000 合计 35,856.40 26,389.85 以上募集资金使用按项目的轻重缓急排序。如本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资金缺口。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可以利用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先行实施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优先置换公司因先行实施上述项目所使用的银行贷款及抵补相应的自有资金。 二、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都将大幅提高,有效提高了公司的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二)对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水平的影响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在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因财务摊 1-2-48 薄会有一定程度的降低。从中长期来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具有稳定的投资回报率,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陆续产生效益,公司销售收入和利润水平将有一定提高,使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增强,竞争力不断提高。 (三)对资产负债率和资本结构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大幅降低,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间接融资能力,降低财务风险;同时本次股票溢价发行将增加公司资本公积金,使公司资本结构更加稳健,公司的股本扩张能力进一步增强。 (四)大规模固定资产投资对盈利水平的影响 1、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中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达产前后新增固定资产折旧情 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为 31,067.79 万元,项目建成 后,每年新增折旧费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固定资产 原值年折旧 烟台市危险废物填埋处置中心 9,677.80 464.53 烟台市固体废物焚烧处置中心改扩建项目 8,373.99 401.95 废旧汽车回收拆解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7,016.00 418.62 上海鑫广废弃物环保资源化项目 6,000.00 291.00 合计 31,067.79 1,576.10 2、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中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达产后营业收入和利润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每年新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完全达产年 新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 烟台市危险废物填埋处置中心 13,397.70 7,221.92 烟台市固体废物焚烧处置中心改扩建项目 12,540.00 7,275.03 废旧汽车回收拆解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20,198.00 3,628.51 上海鑫广废弃物环保资源化项目 26,500.00 3,337.00 合计 72,635.70 21,462.46 根据以上表格统计分析可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将产生较 1-2-49 大的折旧费用;但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稳定的盈利能力,能够抵消固定资产投资带来的折旧影响,从而获得较高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确保公司各项业务的稳步发展。 第五节风险因素及其他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环保标准提高和监管力度加大导致危废业务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 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凭借较为全面的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积极扩大危废业务规模,导致报告期内公司危废业务收入快速增长,危废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毛利占总毛利的比例从2014年的10.82%、31.87%升至34.14%、64.58%,危废业务 成为公司主要的收入和盈利来源。随着环保标准的提高和监管力度的加大,我国对废物处置尤其是危险废物的处置要求越来越严格,公司运营中的、在建的以及拟投资的项目均有可能增加相应的运营成本或延长投资回收期,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二)危废处理的行业监管和地域限制风险 国家对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运输、处置等进行监督管理,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不得擅自处置危险废物,必须及时将其运送至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同时,危险废物适用集中处置和就近处置的原则,危险废物原则上应就近送至当地危险废物处置单位集中处置。综上,危险废物处置业务呈现出资质管控严格、准入门槛高、区域性强的特点。公司是山东省内规模较大的危废处置企业,但若公司向山东省以外的区域进行业务扩张,需办理跨省转移手续,或要在其他省市的环境保护厅申请相应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存在行业监管和地域限制的风险。 未来如果公司不能适应行业监管或不能有效克服地域局限,将限制公司业务的可持续拓展能力,对公司发展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三)行业竞争加剧导致公司危废业务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随着国民环保意识的日益增强以及国家大力推进循环经济的政策支持,环保产业日益受到各类资本的追捧,近年来大量的大型央企、地方国有企业和民间资 1-2-50 本进军公司所处的固体废物处理领域,尽管公司是山东市场固废处理的主要企业,但与行业内的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相比,资本和人力资源的相对不足将使公司在未来的行业竞争格局处于不利地位。 报告期内受到公司所处山东危废处置市场供不应求因素的影响,公司危废业务毛利率增长较快。2017年1-6月、2016年、2015年和2014年公司危废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72.32%、74.77%、67.48%、62.61%。 鉴于山东省目前危废处置能力存在一定缺口,有多家在建和拟建的危废处置企业,上述企业建成后将缓和危废市场的供需状况,同时对发行人的危废业务构成竞争关系,降低公司危废业务的毛利率水平,从而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四)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业务,公司已制订并贯彻实施《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作业现场安全防护制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危废仓库贮存管理制度》、《危废中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多项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活动。但如果公司员工如对固体废物处理设备,尤其是危险废物处置设备操作不当,将产生安全生产风险。此外,公司报告期内危废的处置量和库存量增长较快,如果在日常处置过程和库存管理中,危废投料、处置、库存贮存等处理不当,也将产生较大的安全生产风险,继而引发财产或者人身安全事故,对发行人经营将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宏观经济波动导致公司普废业务、电子废物业务和汽车拆解业务收 入、毛利下降的风险 普通废物业务为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其受工业企业的开工率的影响较大,宏观经济繁荣时,工业企业的开工率提高,该类废物的产生量增加;反之亦然,因此宏观经济波动将影响公司普废业务原材料的供给量。 公司普废、电子废物拆解业务和汽车拆解业务中资源化利用的主要产品包括钢铁类、塑料类等再生原材料,以上产品具有大宗商品的属性,其价格与钢铁、塑料的价格波动趋势具有一致性,但采购价格也随之波动且存在一定的时滞性。 2013年至 2015年,我国大宗商品市场价格,如钢铁、铝和塑料等出现明显的下跌趋势,2016 年大宗商品价格上升,2017 年 1-6 月其价格处于高位,公司相关 1-2-51 产品的毛利率亦随之发生变化。如果宏观经济不景气、大宗商品价格下跌,公司普废业务、电子废物业务和汽车拆解业务收入、毛利下降导致经营业绩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六)电子废物拆解业务政策变动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自 2012年 5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颁布实施至今,电子废物拆解补贴标准和电子废物处理目录调整如下:(1)2015年 2月, 发改委等六部委颁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 年版)》,在原“四机一脑”的基础上新增吸油烟机、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监视器、手机、电话等 9项,补贴范围扩展至 14项,该政策自 2016年 3月 1日起实施,但上述新增 9项的具体补贴标准尚未出台。(2)2015年 11月, 财政部等四部委对电子废物拆解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降低了电视机、微型计算机等电子废物的补贴标准,如将拆解废旧电视机的补贴由 85元/台分别降低至不超过 70元/台和 60元/台,该补贴标准自 2016年 1月 1日起施行。未来电子废物拆解补贴政策仍存在调整的可能性,从而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2016年 1月 1日起实施的新补贴标准与原补贴标准的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调整前调整后 电视机(元/台) 14寸及以上且 25寸以下阴极射线管(黑白、彩色)电视机60 25 寸及以上阴极射线管(黑白、彩色)电视机,等离子电视机、液晶电视机、OLED电视机、背投电视机电冰箱(元/台) 冷藏冷冻箱(柜)、冷冻箱(柜)、冷藏箱(柜)(50升≤容积≤500升) 80容积<50升不予补贴 洗衣机(元/台) 单桶洗衣机、脱水机(3公斤<干衣量≤10公斤)35 双桶洗衣机、波轮式全自动洗衣机、滚筒式全自动洗衣机(3公斤<干衣量≤10公斤)干衣量≤3公斤不予补贴 房间空调器(元/台) 35 130 微型计算机(元/台套) 85 70 (七)开拓新业务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不稳定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报废汽车拆解业务,自 2015年 10月起,该业务 2015年收入为 3.1万,毛利率为负,2016年业务量增长,毛利率为 59.06%,2017年 1-6 月毛利率下降为 44.44%,未来该业务仍然存在波动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不稳定的 可能。 1-2-52 未来公司仍有可能开拓新业务,若新业务在开展过程中,其市场需求和价格走向与预期不一致,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不稳定的风险。 (八)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风险 2011 年,公司与铜陵市正源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等签定合作协议,约定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受托经营铜陵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该项目建成后将负责集中处置安徽省铜陵市、池州市、安庆市和黄山市四个地级市的危险废物和铜陵市的医疗废物。 目前铜陵项目已建设完成,已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实质性完成项目竣工验收。2016年 7月 15日,环保部发布《“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取消环保竣工验收行政许可”,2017年 7月 16日,国务院以国务院第 682号令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决定从 2017年 10月 1日起取消竣工环保验收行政许可,将竣工环保验收的主体由环保部门调整为建设单位。2017 年 8 月,环保部出台《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公司积极与环保部门接洽,已根据新的环保规定实质性完成环保验收,并签署补充协议,不再以“环保验收”作为项目移交的前提,准备正式开展受托经营。 未来验收结果和项目经营权移交仍存在一定不确定的风险,由此引发在未来经营中可能存在纠纷导致公司对外投资不能取得预期收益甚至投资失败的风险。 同时,合作协议中并未约定就不能实现收益的补足条款,铜陵项目未来经营过程中是否拥有足够的客户资源,会使公司的预期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的风险。 未来如果公司在对外投资前不能对投资项目进行充分论证,或者不能有效地对投资项目进行管理,或者在投资中或完成投资后市场形势发生了变化,从而导致对外投资失败、或追加投资、或不能取得预期收益,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九)普废业务和电子废物拆解业务的供应商集中导致对公司生产经营的 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供应商来自于普废业务和电子废物拆解业务。2017年1-6月、2016年、2015年和2014年,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分别占公司各期总采购额的比例为50.30%、40.19%、43.57%及53.21%,主要供应商相对集中。 1-2-53 公司原材料为各类固体废物,其供应商主要为大型工业企业等固废产生单位及电子废物回收企业及个人,公司为保证原材料供应稳定已与主要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如果这些供应商的经营环境、生产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在短期内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建设烟台市危险废物填埋处置中心、烟台市固体废物焚烧处置中心改扩建项目、废旧汽车回收拆解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及上海鑫广废弃物环保资源化项目。项目建成后,公司经营规模和业务范围都将进一步扩大。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及股本规模将相应增大,但由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难以在短期内产生效益,公司存在发行当年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下降的风险。同时,如果同行业公司在建项目完工、竞争格局发生变化、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下跌等,可能导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十一)大股东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控股股东黄尚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55.82%股份,并通 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拥有公司 79.98%表决权,具有绝对控制权;发行后,预计 黄尚渭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仍拥有公司超过 50%表决权,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公司控股股东可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的方式对公司的人事、生产经营决策等进行控制。如公司控股股东不能合理决策,公司将面临一定的运营风险。 (十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017年1-6月、2016年、2015年及201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2.79%、23.27%、11.41%和16.69%。报告期内,公司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波动较大。完成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短期内难以快速产生效益,公司存在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同时,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竣工后未能实现预期收益,公司收入和利润增长不能达到预期目标,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将增加公司折旧费用,对公司投资回报带来压力,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存在因净资产规模增加而相应下降的风 1-2-54 险。 (十三)业务扩张过程中面临的管理风险 自成立以来,公司经营规模和业务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公司以股权增资的方式收购了上海鑫广,并设立了铜陵鑫广,拟由其受托经营铜陵正源,业务覆盖范围由山东省扩展到华东地区。伴随业务的持续扩张,公司的经营决策机制和风险控制体系将面临挑战。因此,要求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引进管理人才、健全科学决策体系、防范决策失误和内部控制风险,从而保障公司的稳健运行和可持续发展。但是如果公司的组织管理体系、人力资源管理以及对外投资管理等方面不能满足生产规模和业务范围持续扩张的要求,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十四)跨区域拓展风险 固废处理行业的区域性特征较为明显,主要原因在于:除小型家电(小尺寸的电视机和电脑)外,工业固体废物的长途运输成本较高,存在一定的运输半径;危险废物适用集中处置和就近处置的原则,辖区内产生的危险废物原则上应就近集中处置。该区域性特征使得行业内企业进行跨区域拓展时将遭遇一定困难。为进行跨区域拓展,固废处理企业通常采取新设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并通过兼并收购、合作经营、申请新批等方式取得新进入区域的特许经营权。 公司力求在稳定山东和上海市场的同时积极拓展华东及全国市场,并已取得了一定效果。尽管如此,地域性仍然成为公司跨区域拓展的障碍。若公司不能适应各地区不同的政策要求和实际情况,则会遭遇发展瓶颈,跨区域拓展将给公司带来风险。 (十五)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2017年 6月 30日、2016年末、2015年末和 2014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27,511.57万元、23,494.05万元、16,022.01万元和 20,772.51万,分 别占当期流动资产的 69.03%、57.82%、45.24%和 55.35%,应收账款余额较大。 虽然公司的应收账款主要来自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对公司电子废物拆解业务的补贴,以及一些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客户,且公司对应收账款充分计提了坏账准备,但仍然存在应收账款不能及时回收或无法回收产生坏账的风险,进而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1-2-55 (十六)税收优惠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国家对环保行业的税收支持政策享受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税项的税收优惠,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税收优惠批文优惠内容 所得税财税[2008]47号 对符合优惠目录的相关销售收入减按 90%确认应纳税所得额 增值税 财税[2011]115号 2014年及 2015年 1-6月公司危险废物处置收入免征增值税 财税[2015]78号 2015年 7月起公司危险废物处置收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退税比例为危险废物处置收入实际增值税税负的 70% 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见上表,总体来看,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主要依据国家层面出台的对环保行业支持的税收政策。如果未来国家对环保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十七)拆解补贴回款周期放缓,影响公司流动资金使用的风险 2017年6月末、2016年末、2015年末和2014年末,公司应收拆解补贴款的余额分别为21,775.50万元、17,369.05万元、11,795.28万元、19,122.37万元。拆解补 贴款来源于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由财政部统一管理,由于相关审批及下放流程较慢,目前的回款周期为1至3年。由于该部分应收账款回款时间放缓,若资金不能及时回收,公司将面临资金周转风险,从而会对公司的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八)排污许可证过期的风险 因国家正在施行新排污许可证制度,分批分步骤推进统一排污许可证管理,已率先对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核发排污可证,再根据国家环保部的安排逐步覆盖各行业,因此自2017年6月起,发行人所在的排污许可证核发主管机构已停止办理老版排污许可证核发、续期等相关业务。 发行人持有的《排放重点污染物许可证》存在逾期不能换取新证的风险。 (十九)环保纠纷的风险 根据2017年8月31日和9月1日烟台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的《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烟台市一览表》第十一批和第十二批公示情况显示,公司存在2起群众举报的情形。第一起举报内容为“发行人有焚烧炉,烧起来气味很大,里面有个填埋场未验收就启用了”,第二起内 1-2-56 容为“发行人填埋场有渗漏,导致周围地下水污染;厂区周围有燃烧废料的刺鼻气味;有时非法转移危险废物。 烟台市环保局经核查后确认:公司不存在填埋场未验收就启用的情况;公司填埋场场底、边坡均按要求进行了防渗层施工,监测指标均达标,不存在填埋场渗漏污染地下水问题;公司危险废物来货、处置及贮存台账记录完整,转移报批手续齐全,按时进行申报登记,联单与台账对应一致,结合日常检查和月度、季度、年度申报核查情况,未发现公司存在非法转移、接收危险废物问题;经检测,厂区臭气浓度不超标,存在异味主要是危废装卸、开关仓库门等环节废气的无组织扩散。 公司已按环保部门要求进行整改,严格把控运输、处置、贮存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异味的环节,但未来仍存在发生环保纠纷的可能性。 二、其他事项 (一)重要合同 本节重要合同指公司目前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交易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合同,或者交易金额虽未超过 500万元,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要合同如下: 1、银行借款合同 2017年 3月 13日,上海鑫广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奉贤支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Z1703LN15629363),金额为人民币 1,000万元,授信期间自 2016年 11月 26日起至 2017年 11月 26日止,该合同下提用的每笔贷款期限不长于 12个月,且全部贷款的到期日不迟于 2018年 5月 26日,贷款利率由双方在每次使用额度时协商确定。 2017年 3月 13日,上海鑫广与交通银行奉贤支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Z1702LN15622831),金额为人民币 800万元,授信期间自 2016年 11月 26日起至 2017年 11月 26日止,该合同下提用的每笔贷款期限不长于12个月,且全部贷款的到期日不迟于 2018 年 5月 26日,贷款利率由双方在每次使用额度时协商确定。 1-2-57 根据上海鑫广与交通银行奉贤支行签署的《抵押合同》(合同编号: C170228MG3105937),由上海鑫广以其拥有的房屋、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为上海鑫广自 2016年 11月 26日起至 2018年 6月 30日与交通银行奉贤支行的债权债务关系,在人民币 3,300万元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内提供抵押担保。 2、综合授信合同 2017 年 3 月 2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滨海支行(以下简称“招行滨海支行”)签订了《授信协议》(合同编号:2017年招烟 63字第 21170302号)。招行滨海支行向公司提供了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全部为循环额度,授信期间为 12个月,即自 2017年 3月 2日起至 2018年 3月 1日止,利率为以定价前 1 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解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础利率为准。 根据公司与招行滨海支行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2017年招烟 63抵字第 21170302 号),约定公司以其拥有的房屋、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为公司于 2017年 3月 2日至 2018年 3月 1日授信期间,与招行滨海支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在人民币 5,000万元的最高额度内提供抵押担保。 3、采购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要采购合同如下: 序号 合同主体客户名称合同内容合同有效期 1 鑫广绿环 烟台东岳润和实业有限公司通和分公司 采购废包装等 2013.01.01- 2013.12.31, 自动续期 2 鑫广绿环 上海通用东岳汽车有限公司、上海通用东岳动力总成有限公司 采购废旧物资如废金属、废塑料等 自 2012.03.31 起长期有效 3 鑫广绿环烟台通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采购废铁等废旧物资 2017.01.01- 2017.12.31 4 鑫广绿环 柳州益菱汽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采购冲压件、废铝、废铁等废旧物资 2017.01.01- 2017.12.31 5 鑫广绿环胡治利采购废旧家电 2017.2.1- 2018.1.31 6 鑫广绿环迟春明采购废旧家电 2017.01.01- 2017.12.31 7 鑫广绿环 宏华胜精密电子(烟台)有限公司 采购废铝片、废包材等 2016.10.01- 2017.09.30 1-2-58 8 鑫广绿环 建湖绿宝石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采购废旧家电 2016.12.01- 2017.11.30 9 鑫广绿环 天津润晟丰达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采购废铁、废铝、废不锈钢 2017.01.01- 2017.12.31 10 上海鑫广上海载盛物资有限公司采购废旧家电 2017.01.01- 2017.12.31 上海鑫广 上海康硕废旧物资利用有限公司 采购废钢 2017.01.01- 2017.12.31 注:公司与宏华胜精密电子(烟台)有限公司和建湖绿宝石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的新的业务合同已在签订中。 4、服务及销售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要服务及销售合同如下: 序号 合同主体客户名称合同内容合同有效期 服务合同 1 鑫广绿环 上海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 2016.01.01- 2018.12.31 鑫广绿环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环保局(烟台新水源水处理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 2013.09.26- 2032.09.25 鑫广绿环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环保局(烟台中联环水务有限公司) 3 鑫广绿环山东国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理处置 2017.01.01- 2019.12.31 4 鑫广绿环上海依科绿色工程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理处置 2017.01.01- 2017.12.31 5 鑫广绿环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理处置 2016.07.01- 2017.12.31 6 鑫广绿环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理处置 2017.06.12- 2018.04.16 7 鑫广绿环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理处置 2016.12.31- 2017.12.31 8 鑫广绿环 青岛双桃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 2016.12.23- 2017.12.22 销售合同 1 鑫广绿环烟台开发区华达钢铁有限公司销售打包铁块 2017.01.04- 2017.12.31 1-2-59 2 鑫广绿环青岛众鑫德森工贸有限公司销售打包铁块 2017.01.04- 2017.12.31 3 鑫广绿环 烟台信诺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销售废纸 2017.01.04- 2017.12.31 4 鑫广绿环隆达铝业(烟台)有限公司销售废铝 2017.01.04- 2017.12.31 5 鑫广绿环 烟台嘉德汽车铸造材料有限公司 销售废钢、废木 2017.01.04- 2017.12.31 6 鑫广绿环 青岛四方机车车辆铸钢有限公司 销售打包铁块 2017.01.04- 2017.12.31 7 鑫广绿环青岛铭超机械有限公司销售打包铁块 2017.01.03- 2017.12.31 8 鑫广绿环 无锡市刘氏鑫诚金属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销售废铝 2017.01.04- 2017.12.31 9 上海鑫广 南京华汉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销售废铁、废不锈钢、废锌、废纸 2017.01.01- 2017.12.31 10 上海鑫广临沂鹏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销售家电拆解物、机动车拆解物 2017.5.16- 2018.5.15 11 上海鑫广临沂市晨煜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销售家电拆解物 2017.01.01- 2017.12.31 12 上海鑫广 上海强茂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销售废铁等 2017.01.01- 2017.12.31 5、工程建设合同 (1)废旧汽车回收拆解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工程施工 2015年 3月 12日,公司与烟台创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署《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废旧汽车回收拆解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LH16R/L201502),约定由烟台创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公司废旧汽车回收拆解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工程工作,工程内容:土石方开挖与回填、场地平整、厂房及其附属配套设施的土建、安装工程施工、厂区路面的施工等;承包范围: 拆解车间、预处理车间及洗车间、辅助用房、室外配套等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废旧汽车回收拆解及资源化利用项目施工图包含的所有施工任务,具体以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纸上的内容为准。 (2)固体废物焚烧处置中心改扩建项目工程施工 2015 年 4 月,公司与烟台创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署《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固体废物焚烧处置中心改扩建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 1-2-60 LH16R/L201506),约定由烟台创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公司固体废物焚烧处置中心改扩建项目的工程工作,工程内容:原有地面破碎、土石方开挖与回填、场地平整、厂房及其附属配套设施的土建、安装工程施工等;承包范围:公司固体废物焚烧处置中心改扩建项目施工图包含的所有施工任务,具体以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纸上的内容为准。 (3)厂房改扩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2016年 11月 8日,公司与上海文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宇建设)签署《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A 区及 B 区改扩建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合同编号:LH16R/L20161108),约定由文宇建设承包公司 A区二期 1#-2#车间扩建、B区扩建连廊、2#厂房的工程工作,工程内容:土石方开挖与回填、场地平整、桩基础施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建、钢结构、安装工程施工、厂区路面的制作等,合同价款共计 16,172,049元。 2017年 3月 28日,公司与上海文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宇建设)签署《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废桶循环利用再制作车间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LH16R/L20170328),约定由文宇建设承包公司化工废桶循环利用再制造(A7)车间修缮、改造安装工程,合同价款共计 500万元。 6、其他重要合同 (1)铜陵项目 2011 年 3 月 9 日,绿环有限与铜陵正源签署了《铜陵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建设合作协议书》;同年 6月 20日,双方又签署《铜陵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建设合作补充协议书》。为进一步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同年 12月,公司、铜陵鑫广、铜陵正源以及铜陵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签署了《铜陵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建设合作补充协议书(二)》。2015 年 10 月 30 日,签署各方又签 署了《铜陵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建设合作补充协议书(三)》,上述合同情 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三)发行人受托管理 项目情况”。 (2)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补偿 2015 年 5 月 8 日,鑫广绿环与烟台经济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补偿合同》(烟开收储(2015)第 4号),约定由烟台经济开 1-2-61 发区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公司位于烟台开发区绕城高速西侧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土地土地证号为烟国用(2011)字第 50188 号,土地面积总共为 133,200.311 平方米,本次收储面积为 2,158.43 平方米。土地补偿总价为人民币 2,646.66 万元,其中土地补偿总价为 46.19 万元,房屋、附属物及其他补偿为 2,494.30万元,经营性补偿为 106.17万元。 截止 2017年 6月 30日,烟台经济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已向公司支付上述补偿款中的 2,300万元。 (3)设备采购合同 2017年 4月 24日,公司与山东佩斯美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废酸处置成套设备购销合同》,约定公司向其采购处理能力为 30t/天的废酸处置成套设备 1套,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838万元。合同价款采用分期付款的形式,首付款为合同总价款的 30%,应于合同签订后 3 日内支付;剩余总价款的 70%应在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分 24个月支付,前 23个月每月付款人民币 244,400元,尾款人民币 244,800元应于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届满之日支付。 (三)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四)发行人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无任何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 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1-2-62 第六节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情况 名称住所联系电话传真经办人或联系人 发行人: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开发区开封路 8号 0535-6383888 0535-6978208 卢海兰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4室 021-33389888 021-54047982 吴薇、包建祥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号嘉地中心 23-25层 021-52341668 021-52341670 宣伟华、陆蜜佳 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市南京东路 61号4楼 021-23280 021-23280485 朱海平、林闻俊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6楼 021-58708 021-58899400 /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号证券大厦 021-68808 021-68804868 / 二、有关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 询价推介时间: 2017年 12月 6日至 12月 7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17年 12月 12日 网上网下申购日期: 2017年 12月 13日 网上网下缴款日期: 2017年 12月 15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2-63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具体文件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与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9:00~11:30,13:30~16:30),到本公司及主承销商住所查阅招股与备查文件。 三、信息披露网址 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网站:www.sse.com.cn。 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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