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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雅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7-12-12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ACE INVESTMENT&DEVELOPMENT CO., LTD.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 855号 33H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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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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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 9,900 万股,本次发行新股不超过 3,300 万股(含本数),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 25%。发行后发行人总股本13,200万股。发行人股东有关股份限售安排及锁定承诺如下: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
1、控股股东雅仕集团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雅
仕集团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雅仕集团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2、实际控制人孙望平承诺
(1)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3)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
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行买入发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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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行卖出发行人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直接或间接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并且,如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将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2)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本公司股份;(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
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5)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
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6)如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7)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
上述承诺。
(二)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孙忠平承诺
本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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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三)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上海初映承诺
承诺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四)本公司股东江苏高投、江苏侬道、海通开元、连云港初
映、浙江东翰承诺
承诺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承诺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五)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王明
玮、杜毅、关继峰、邓勇、贾文丽、金昌粉、李清、郭长吉承诺
1、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
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3、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
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行买入发行人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行卖出发行人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直接或间接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并且,如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将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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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2)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本公司股份;(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
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5、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
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6、如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7、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
述承诺。
二、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股价的稳定,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或“本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1、稳定股价预案的有效期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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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
在本预案有效期内,如果出现连续 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期末公司股份总数;如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或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时,则每股净资产应相应调整,下同)的情形时(以上简称“启动条件”),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则启动本预案。
3、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及相关主体将采取以下措施稳定公司股价:(1)公司控股股东雅仕集
团增持公司股票;(2)公司回购公司股票;(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
入公司股票。
在本预案有效期内,如果出现连续 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在本预案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发布提示公告,并在之后 8 个交易日内与公司控股股东等协商确定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如该等方案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则控股股东应予以支持。
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 3 个月后,如再次触发启动条件,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公司控股股东中止实施增持计划之日或公司决定中止回购公司股票之日起 3 个月后,如再次触发启动条件,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1)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在发生满足启动条件的情形时,首先以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作为稳定股价的措施。控股股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公司控股股东应在本预案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就其增持公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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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并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 90日内实施完毕。
控股股东单次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控股股东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总额的 20%;如果单一会计年度触发多次增持情形,则控股股东单一会计年度增持资金合计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从公司获得现金分红总额的30%。增持公告作出之日后,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10 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控股股东可中止实施增持计划。
(2)公司回购公司股票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1)控股股东增持公
司股票后,公司股票连续 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股价稳定措施(1)时,以公司回购公司股票
作为稳定股价的措施。则公司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公司董事会应在本预案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做出实施回购股份或不实施回购股份的决议。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决议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或不回购股份的理由,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经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实施回购的,公司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 90日内实施完毕。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公司在实施回购方案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①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货币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②公司单次用于回购公司股票的货币资金不超过上一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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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本预案启动条件,公司将持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单一会计年度内公司用以回购股票的货币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
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1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董事会可中止回购股份事宜。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票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2)完成公司回购股
票后,公司股票连续 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股价稳定措施(2)时,公司时任董事(独立董事
除外,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本预案承诺签署时尚未就任或未来新选聘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税后薪酬总额的 20%;如果单一会计年度触发多次买入情形,则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合计不超过一年度于公司取得税后薪酬总额的 50%。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买入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因未获得批准而未买入公司股份的,视同已履行本预案及承诺。
4、法律程序
如因法律法规修订或政策变动等情形导致预案与相关规定不符,公司应对预案进行调整的,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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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承诺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同意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1)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
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公司将立即停止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如有)或津贴(如
有)及股东分红(如有),直至公司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3)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
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公司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4)如因相关法律、法规对
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公司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回购义务的,公司可免于前述惩罚,但亦应积极采取其他措施稳定股价。
雅仕集团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承诺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同意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1)雅仕集团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
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雅仕集团不可撤销地授权公司将当年及其后年度公司应付本公司的现
金红利予以扣留,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本公司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社会公
众股股东最低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雅仕集团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增持义务的,雅仕集团可免于前述惩罚,但亦应积极采取其他措施稳定股价。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承诺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同意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
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
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如有)或津贴(如有)及股东分红(如有),直至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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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止。
三、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
(一)控股股东雅仕集团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
本次发行前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控股股东雅仕集团,对本次发行上市后一定期间内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作出承诺:
1、本公司承诺将按照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及本公司出具
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发行人股票。
2、本公司承诺在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减持发行人股份,减持后所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仍能保持雅仕集团对发行人的控股地位。减持股份的条件、方式、价格及期限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公司承诺将按照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及本公司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发行人股票。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公司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在限售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每年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额的 25%。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雅仕集团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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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4)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公司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并且,如本公司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 15个交易日前将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3、本公司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4、若违反上述承诺的,本公司将自愿将减持发行人股票所获收益上缴发行
人享有。
(二)江苏高投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
本次发行前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股东江苏高投,对本次发行上市后一定期间内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作出承诺:
1、本公司承诺将按照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及本公司出具
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发行人股票。
2、本公司承诺在限售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
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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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并且,如本企业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 15个交易日前将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本公司在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但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低于 5%时除外。
3、本企业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4、若违反上述承诺的,本公司将自愿将减持发行人股票所获收益上缴发行
人享有。
(三)海通开元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
本次发行前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股东海通开元,对本次发行上市后一定期间内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作出承诺:
1、本公司承诺将按照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及本公司出具
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发行人股票。
2、本公司承诺在限售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
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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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如本企业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 15个交易日前将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本公司在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但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低于 5%时除外。
3、本企业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4、若违反上述承诺的,本公司将自愿将减持发行人股票所获收益上缴发行
人享有。
(四)江苏侬道和连云港初映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
本次发行前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股东江苏侬道和连云港初映,对本次发行上市后一定期间内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作出承诺:
1、本公司承诺将按照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及本公司出具
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发行人股票。
2、本公司承诺在限售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每年本公司减持公司股票的
数量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额的 25%。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本公司在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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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日予以公告,但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低于 5%时除外。
并且,如本企业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 15个交易日前将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3、本企业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4、若违反上述承诺的,本公司将自愿将减持发行人股票所获收益上缴发行
人享有。
四、关于招股意向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

1、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事宜,郑重承诺如下: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2)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董事会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二十个交易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于股东大会决议后十个交易日内启动回购程序,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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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二十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依据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或者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确定。
2、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控股股东雅仕集团,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事宜,郑重承诺如下: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2)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董事会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二十个交易日内,制订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并于股东会决议后十个交易日内启动购回程序,购回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价格。
(3)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二十个交易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依据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或者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定的金额确定。
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16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孙望平、全体董事孙望平、王明玮、杜毅、尤劲柏、汪异明、关继峰、陈鹤岚、袁树民、张军;公司全体监事邓勇、郭长吉、贾文丽;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王明玮、金昌粉、李清,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事宜,郑重承诺如下: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2)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二十个交易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依据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或者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定的金额确定。
4、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海通证券承诺
如因海通证券在发行人的本次发行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海通证券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海通证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5、审计机构立信承诺
立信如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6、发行人律师锦天城承诺
锦天城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按照律师行业的业务标准和执业规范,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所涉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核查验证,确保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因锦天城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锦天城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17
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执行。锦天城承诺将严格按生效司法文书所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进行赔偿,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7、发行人评估机构万隆评估承诺
本公司承诺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信息真实有效,无重大遗漏。若因为本公司的过错,证明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生效司法文书所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进行赔偿,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五、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首次发行摊薄即期
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一)承诺不无偿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
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18
(六)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
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六、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1、发行人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发行人将严格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如果发行人未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发行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果因发行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承诺人将依法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
如果未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承诺人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果因未履行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承诺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发行人有权扣减承诺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在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发行人若未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承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承诺人将严格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如果未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将在前述事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19
项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如有)、津贴(如有)以及股东分红(如有),直至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
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八、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
2015年 11月 29日,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1)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
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当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数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度采取的利润分配方式中必须含有现金分配方式。
3、现金分红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
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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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 12个月内拟购买资产、对外投资、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且超过 5,000 万元;或者,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购买资产、对外投资、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
(4)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
4、现金分红比例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连续三年中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若公司营收增长迅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
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同时,制定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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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利润分配时间间隔: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至
少分红一次。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7、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如现行政策
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实发生冲突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加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8、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
红利,以偿还其所占用的资金。
九、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行业景气周期风险
物流业是融合运输业、仓储业、货代业和信息业等的复合型服务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的领域广,因此物流行业有着很强的经济敏感性,与其上下游行业的波动密切相关。发行人的供应链物流业务主要集中在硫磷化工、有色金属行业和煤炭行业,行业的景气度(开工率)对发行人的业务状况有直接影响。因此,如果行业发展在较长时期内处于低迷阶段,将会影响物流需求以及国际、国内贸易量,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将面临波动乃至下滑的风险。
(二)政策风险
物流行业的管理部门涉及到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民航总局和外汇管理局等多个部门,物流企业在具体的业务经营中,可能需要取得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资质许可证书。因此,如果公司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者法律法规进行了调整,而不能持续拥有有效的经营资质,则可能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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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随着经济持续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我国进出口政策(包括各种货物进出口税率和关税征收范围等)也在不断调整。另一方面,出于贸易保护等原因,我国主要贸易往来国可能构筑关税或非关税壁垒,限制我国产品流入当地市场。国内外贸易政策的变化可能会对贸易总量和具体产品的进出口产生较大影响,进而影响到发行人的经营业绩。
(三)不规范竞争风险
物流运输行业的发展方兴未艾,运输法规的适应性和完整性仍需不断优化,目前物流运输行业存在大量的小公司、个体户等运输单元,中长途运输经常涉及到跨省或多区域作业,由于各个区域的特殊制度或地方保护,使得在较长一段时期仍然可能存在着一定的不规范竞争,因此,发行人在供应链物流的个别节点上存在着面对不公平竞争的可能,这会对发行人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四)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经过多年发展,发行人已逐步形成自身在供应链物流行业细分领域的竞争优势,公司主要运输产品为硫磷资源、有色金属商品和煤炭,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及铝产业区域转移的影响,下游客户对有色金属商品运输需求下降。对公司而言,主要运输产品面临运费降低、运量下滑的风险,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将可能出现一定的下降。2016 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13.25 亿元,归属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 6,484.65万元,同比分别下降了 16.61%和 14.32%。如果下游客户
持续低迷,公司又未能及时拓展新客户,那将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公司名称与主营业务之间的关系及行业分类
(一)由于发行人在整体变更前进行名称预核准时,经查名发现无法在股
份公司名称中使用“雅仕物流”或与物流相关的名词作为商号的一部分,故仍使用原有限公司的名称作为股份公司名称。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23
(二)发行人经营范围准确体现了发行人的实际业务经营内容,逐项说明
如下: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发行人定制化开发供应链产品、设计供应链线路时,通常需设立各个运营公司,投资与管理正是为了满足发行人的这一需求;
资产管理:发行人购买集装箱等物流设备租赁给下属子公司使用;
进出口业务:发行人的业务之一;
金属材料等各类产品:是发行人主要业务品种,与开展业务的行业范围一致;
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销售:发行人计划开发一套开放的移动 ERP 系统和信息采集终端产品,以提高供应链服务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货运代理:是发行人业务之一。
由此可见,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体现了发行人的实际主营业务为供应链物流和供应链执行贸易业务。
(三)发行人是一家为大型工业用户提供定制化供应链服务的实体企业,
不是投资控股公司。虽然发行人的公司经营范围中包含“投资”,但这只是基于发行人开展业务的方式和特点而确定的。因发行人需要根据大型工业客户的需求在符合该等客户要求的地点设立不同子公司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服务,所以导致发行人在不同地点投资了多家控股子公司开展经营活动。
(四)根据 2012 年 10 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
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将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进一步细分为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仓储业和邮政业。根据该分类,公司应属于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行业代码为 G58。虽然发行人的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都包含“投资”,但这只是基于发行人开展业务的方式和特点而确定的。发行人开展的实际业务为供应链物流服务和供应链执行贸易,行业分类与经营内容相匹配。
十一、财务报表审计日后的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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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 2017年度业绩预计
发行人预计 2017 年将保持稳健运行,发行人核实了 2017 年 1-9 月份的经营情况,并根据 10-11 月份的业务执行情况进行合理预计,在此基础上,2017年预计发行人营业收入为 172,219.57万元至 185,467.23万元之间,预计较 2016
年增长 30%到 40%。发行人 2016年净利润为 6,453.09万元,发行人预计 2017
年净利润为 7,743.71万元至 8,389.02万元之间,预计 2017年净利润较 2016年
增长 20%到 30%;其中 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484.65万元,发
行人预计 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781.58万元至 8,430.05万元之
间,预计 2017年较 2016年增长 20%到 30%。201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051.60万元,发行人预计 201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261.92万元至 7,867.08万元之间,预计 2017
年较 2016年增长 20%到 30%。
2、发行人审计日后经营状况
发行人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25

第一节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普通术语
实际控制人指孙望平
雅仕股份、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发行人
指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雅仕有限指上海雅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
山也实业指上海山也实业有限公司,雅仕有限前身
雅仕集团指江苏雅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
雅仕硫磺指连云港雅仕硫磺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前身
雅仕贸易指江苏雅仕贸易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徐州田梦指徐州田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江苏泰和指江苏泰和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连云港宝道指连云港宝道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香港新捷桥指香港新捷桥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防城港雅仕指
防城港雅仕硫磺有限公司(更名为广西新为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广西新为指
广西新为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防城港雅仕硫磺有限公司(更名),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新疆新思指新疆新思物流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阿拉山口新思指
阿拉山口新思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新疆新思的全资子公司
云南新为指云南新为物流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 80%
江苏新为指
江苏新为多式联运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发行人持股比例35%,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香港新捷桥持股比例 25%
宣汉华远指宣汉华远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 51%
青海运达指青海运达运输有限公司,江苏新为控股子公司
吉木萨尔县新为指吉木萨尔县新为多式物流有限公司,江苏新为控股子公司
连云港新曦指连云港新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泰和子公司
新疆新丝路指
新疆众和新丝路集装箱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新思参股公司,持股比例 20%
云南天马指云南天马物流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持股比例 29%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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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初映指上海初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雅仕置业指连云港雅仕置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雅仕农场指江苏雅仕农场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雅仕保鲜指江苏雅仕保鲜产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连云港绿尚指连云港绿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现已注销
ACE-ITI 指
ACE-ITI LIMITED,为雅仕集团持股 100%、注册于香港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徐州中加指
徐州中加农业机械批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雅仕集团持股比例 68%,ACE-ITI持股比例 32%
海川置业指连云港海川置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雅仕融泽指江苏雅仕融泽食品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雅仕顺福指连云港雅仕顺福食品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广州雅仕食品指广州雅仕食品仓储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连云港倍丰指连云港倍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雅仕电子指江苏雅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艾斯懿指连云港艾斯懿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绿尚光电指连云港绿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雅仕银丰指江苏雅仕银丰食用菌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臻然食品指上海臻然食品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江苏高投指江苏高投成长价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起人股东
江苏侬道指江苏侬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
海通开元指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
连云港初映指连云港初映企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起人股东
浙江东翰指浙江东翰高投长三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起人股东
合力清源指北京合力清源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雅仕集团参股的公司
创亿科技指
连云港市创亿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雅仕集团参股的公司
无锡雅仕保鲜指无锡雅仕保鲜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昆山雅仕保鲜指昆山雅仕保鲜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苏州鲜品湾指苏州鲜品湾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南京雅仕食品指南京雅仕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上海鲜品湾指上海鲜品湾食品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果然食品指果然(上海)食品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美博生物指镇江美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美博红外指镇江美博红外科技有限公司,美博生物持股比例 54.5%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27
云南祥丰指
云南祥丰化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云南新为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20%
弘祥化工指云南弘祥化工有限公司,云南祥丰控股公司
祥丰金麦指云南祥丰金麦化工有限公司,云南祥丰控股公司
祥丰商贸指云南祥丰商贸有限公司,云南祥丰控股公司
连云港港物流控股

江苏连云港港物流控股有限公司,报告期曾经持有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江苏新为 40%股权的公司,已转让
连云港新海岸指
连云港新海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江苏新为 40%股权的公司
港口集团指
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连云港港物流控股有限公司、连云港新海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母公司
港口股份指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港口集团下属子公司
连云港鑫联指连云港鑫联散货码头有限公司,港口集团下属子公司
连云港新圩指连云港新圩港码头有限公司,港口集团下属子公司
连云港新丝路指连云港新丝路国际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港口集团下属子公司
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通部、交通运输部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工信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铁总指中国铁路总公司
国家标准委指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联合会指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指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
指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次发行指
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3,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的行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
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锦天城
指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审计机构、立信
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万隆评估
指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指 2014年、2015年、2016年和 2017年 1-6月
专业术语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28
物流指
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的实体流动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采购、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功能有机结合起来实现用户要求的过程
多式联运指
由两种及其以上的交通工具相互衔接、转运而共同完成的运输过程,亦称为“复合运输”
货运代理指
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以委托人或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相关业务,并收取运费和服务费的行为
供应链指
产品生产和流通过程中,从采购原材料开始,制成中间产品以及最终产品,最后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的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的功能网链结构
供应链物流指
以物流活动为核心,协调供应领域的生产和进货计划、销售领域的客户服务和订货处理业务,以及财务领域的库存控制等活动。包括了对涉及采购、外包、转化等过程的全部计划和管理活动和全部物流管理活动,也包括了与渠道伙伴之间的协调和协作,涉及供应商、中间商、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和客户
第三方物流服务
指报关报检、保税仓储、物流加工、物流监管和过境转口等口岸代理服务
供应链执行贸易
指紧密围绕物流服务的基础上,支持性地开展与物流活动相关的执行贸易
门到门运输指
由托运人负责装载的集装箱,在其货仓或厂库交承运人验收后,由承运人负责全程运输,直到收货人的货仓或工厂仓库交箱为止的全程连线运输方式
外包指
企业为维持竞争核心能力,解决人力不足等困境,将企业非核心业务委托给外部的专业公司来完成
港口指
具有水陆联运设备和条件,供船舶安全进出和停泊的运输枢纽,是水陆交通的集结点和枢纽,工农业产品和外贸进出口物资的集散地,船舶停泊、装卸货物、上下旅客、补充给养的场所
码头指
海边、江河边专供乘客上下、货物装卸的建筑物,广义上还包括与之配套的仓库、堆场、道路、铁路和其他设施
场站指铁路、港口边专供货物保管、装卸的工作区域
堆场指在港区内堆存货物的露天场地
ERP系统指
企业资源计划(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是建立在信息技术基础上,以系统化的管理思想,为企业决策层及员工提供决策运行手段的管理平台
吞吐量指
在一定的技术装备和劳动组织条件下,一定时间内港口为船舶装卸货物的数量,以吨数或标准箱(TEU)来表示
TEU 指
Twenty-feet Equivalent Unit,是以长度为 20英尺的集装箱为国际计量单位,也称国际标准箱单位。通常用来表示船舶装载集装箱的能力,也是集装箱和港口吞吐量的重要统计、换算单位
POS系统指
销售时点信息系统,是通过自动读取设备(如收银机)在销售商品时直接读取商品销售信息(如商品名、单价、销售数量、销售时间、销售店铺、购买顾客等),并通过通讯网络和计算机系统传送至有关部门进行分析加工以提高经营效率的系统
EDI 指
电子数据交换(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是一种为商业或行政事务处理,按照一个公认的标准,形成结构化的事务处理或消息报文格式,从计算机到计算机的电子传输方法,也是计算机可识别的商业语言
制造业指
对制造资源(物料、能源、设备、工具、资金、技术、信息和人力等),按照市场要求,通过制造过程,转化为可供人们使用和利用的大型工具、工业品与生活消费产品的行业
仓储业指专为他人储藏、保管货物的商业营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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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工业物流指
以集中采购为主,零部件加工为核心,为工业企业产品出口搭建平台,引导仓储、运输、配送企业发挥协同作用,提高社会资源的综合利用效果,降低企业间的互动成本,面向全球工业企业提供延伸和成套服务的系统工程
商贸物流指在商业贸易活动中进行的物流过程
电子商务物流
指一整套的电子物流解决方案
国际物流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之间所进行的物流
整箱指货方自行将货物装满整箱以后,以箱为单位托运的集装箱
拼箱指
是指承运人(或代理人)接受货主托运的数量不足整箱的小票货运后,根据货类性质和目的地进行分类整理。把去同一目的地的货,集中到一定数量拼装入箱
保税仓储指使用海关核准的保税仓库存放保税货物的仓储行为
造粒指将液体硫磺固化成型,再磨细为颗粒状
供应链金融指
银行向客户(核心企业)提供融资和其他结算、理财服务,同时向这些客户的供应商提供贷款及时收达的便利,或者向其分销商提供预付款代付及存货融资服务
磷肥指磷素肥料
集装箱周转率

一段时间内船舶实际运送的每个集装箱与该集装箱运送的标准里程的乘积之和
物联网指
利用局部网络或互联网等通信技术把传感器、控制器、机器、人员和物等通过新的方式联在一起,形成人与物、物与物相联,实现信息化、远程管理控制和智能化的网络
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加总数值总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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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发行股数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3,300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
发行价格【】元
发行市盈率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6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6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的每股净资产 3.83元
发行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发行市净率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前每股净资产计算)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者采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设 A股账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者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本次发行股份的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1、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望平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行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行卖出公司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直接或间接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控股股东雅仕集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3、公司股东江苏高投、江苏侬道、海通开元、连云港初映、浙
江东翰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4、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王明玮、杜毅、
关继峰、邓勇、贾文丽、金昌粉、李清、郭长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行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行卖出公司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直接或间接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承销方式由海通证券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万元和【】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4,281.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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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注册中文名称: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英文名称: SHANGHAI ACE INVESTMENT&DEVELOPMENT CO., LTD.
注册资本: 9,9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孙望平
成立日期: 2003年 5月 22日
整体变更日期: 2015年 3月 27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 855号 33H室
邮政编码: 200120
电话号码: 021-58369726
传真号码: 021-58369851
互联网网址: www.aceonline.cn
电子信箱: info@ace-sulfert.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发行人是由雅仕有限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扣除 2014年度股东分红 4,000.00万元后留存的净资产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雅仕股份的发起人为法人股东雅仕集团、江苏高投、江苏侬道、海通开元、连云港初映、浙江东翰。雅仕股份是以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经立信审计的雅仕有限账面净资产 22,755.50 万元扣除 2014 年度股东分红 4,000.00 万元后
留存的净资产 18,755.50万元为依据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 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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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
27 日,发行人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注册登记手续,注册资本9,900万元。
三、公司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9,9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 3,3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13,200万股,本次发行的股份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有关公司股份流通的限制及锁定安排见本摘要“第二节本次发行股份的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二)公司发起人、前十名股东、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国家
股、国有法人股股东和外资股股东的持股数量及比例
1、发起人情况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发起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权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 雅仕集团法人股 6,732.00 68.00
2 江苏高投非自然人股 990.00 10.00
3 江苏侬道法人股 693.00 7.00
4 海通开元法人股 683.10 6.90
5 连云港初映非自然人股 495.00 5.00
6 浙江东翰非自然人股 306.90 3.10
合计 9,900.00 100.00
2、前十名股东
截至本招股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权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 雅仕集团法人股 6,732.00 68.00
2 江苏高投非自然人股 990.00 10.00
3 江苏侬道法人股 693.00 7.00
4 海通开元法人股 683.10 6.90
5 连云港初映非自然人股 495.00 5.00
6 浙江东翰非自然人股 306.90 3.10
合计 9,900.00 100.00
3、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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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自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4、国家股、国有法人股股东
截至本招股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国家股及国有法人股股东。
5、外资股股东
截至本招股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外资股股东。
(三)公司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望平持有雅仕集团38.49%、上海初映
65.30%的股权。孙望平之弟孙忠平持有雅仕集团2.57%的股权。上海初映持有
雅仕集团48.69%的股权,雅仕集团持有发行人68%的股权。
王明玮分别持有雅仕集团、上海初映及江苏侬道 3.59%、6%及 50%的股
权,上海初映持有雅仕集团 48.69%的股权,雅仕集团持有发行人 68%的股权,
江苏侬道持有发行人 7%的股权。
杜毅分别持有上海初映及江苏侬道15%、50%的股权,上海初映持有雅仕集团48.69%的股权,雅仕集团持有发行人68%的股权,江苏侬道持有发行人7%
的股权。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江苏高投及浙江东翰 41.90%及
20.59%的股权,而江苏高投与浙江东翰分别持有发行人 10%及 3.1%的股权。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四、公司业务情况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供应链物流和供应链执行贸易业务,系为大型工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服务的全程供应链服务商。经过多年积累和对物流方式的持续开发创新,依托重要客户,公司已经在硫磷化工、有色金属和煤炭行业建立了具有行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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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领先优势的供应链服务体系。公司主要业务如下:
业务板块具体业务提供的服务内容
供应链物流
多式联运物流运输通过铁路、公路及水路提供“门到门”的物流运输服务
第三方物流服务
口岸代理接船租船、货代订舱服务
报关报检向海关和检疫部门报关申请的服务
仓储监管货物的中转仓储、监管服务
保税仓储货物在保税区的仓储保管服务
装卸搬运货物的拆包装箱、集装箱装卸吊运服务
供应链执行贸易
执行采购
围绕客户,进行原材料采购
结合供应链物流,与重要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其提供原材料采购服务
执行销售
围绕供应商,进行产品销售
与重要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保障发行人货物来源稳定;并结合供应链物流服务,向下游客户销售
(二)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及业务模式
1、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供应链物流及供应链执行贸易,供应链物流可细分为多式联运和第三方物流服务。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供应链物流
多式联运 30,398.69 42.81 58,951.73 44.57 75,180.32 47.36 65,879.16 45.45
第三方物流服务
16,704.86 23.53 33,525.96 25.35 33,152.15 20.89 28,706.88 19.80
合计 47,103.55 66.34 92,477.69 69.92 108,332.47 68.25 94,586.04 65.25
供应链执行贸易 23,896.77 33.66 39,784.31 30.08 50,392.73 31.75 50,370.06 34.75
主营业务收入 71,000.31 100.00 132,262.00 100.00 158,725.19 100.00 144,956.10 100.00
2、公司业务模式
发行人主要从事供应链物流和供应链执行贸易业务,系为工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服务的全程供应链服务商。通过专业化的线路定制、多种运输方式的协同、集装箱门对门运输以及一体化的港口周转服务,发行人简化了工业企业托运的手续,缩短了货物的运输时间,降低了包装、发运、装卸集装箱的成本。
基于大宗商品物流优势的延伸,发行人开辟了执行贸易业务,完善了供应链服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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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的业务板块。公司供应链产品服务的主要客户为大型工业企业,主要货物品种为硫磷资源、有色金属及煤炭等。
发行人的供应链物流服务分为“多式联运”和“第三方物流服务”两种业务模式:多式联运的运输方式涵盖铁路运输、公路运输及水路运输,通过融入客户采购和生产计划,整个多式联运运输组织过程具有一个承运人,一次托运、一次付费、一单到底、统一理赔、全程负责的运输特点;第三方物流服务主要为港口周转服务,涵盖港口代理、报关报检、保税仓储、装卸搬运等业务。发行人的供应链物流业务提供全程的运输服务,从进口原材料的港口提货到最后一公里的派送,从产成品的厂内装箱到最后出口的港口报关,满足内地工业客户生产销售的所有运输需求。
发行人供应链执行贸易的业务经营范围主要为硫磷资源、有色金属及煤炭的贸易。各业务分支均系在公司统一战略规划下,围绕着公司的供应链物流开展,具有较强的物流属性。因此,与一般贸易企业提供的贸易服务不同,公司所提供的执行贸易业务通常会与公司的供应链物流服务有机结合,在物流服务支持的前提下围绕核心供应商、核心客户开展执行贸易业务。
(三)公司的主要客户情况
公司各业务前五大销售客户的情况如下:
1、多式联运
单位:万元;%
年份
序号
客户名称销售内容
营业收入总额
占同期该业
务营业收入
的比例
占公司全部
营业收入
的比例
2017年
1-6月 云南祥丰金麦化工有限公司
多式联运
8,496.85 27.95 11.96
云南弘祥化工有限公司 5,535.36 18.21 7.79
云南祥丰商贸有限公司 0.36 0.00 0.00
小计 14,032.57 46.16 19.76
2 河南神火国贸有限公司多式联运 2,556.67 8.41 3.60
3 黄河鑫业有限公司多式联运 1,745.94 5.74 2.46
4 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公司多式联运 1,702.69 5.60 2.40 新疆神华中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多式联运 1,339.98 4.41 1.89
合计 21,377.85 70.32 30.10
2016年度 1 云南祥丰金麦化工有限公司多式联运 17,691.59 30.01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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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
云南弘祥化工有限公司 11,045.00 18.74 8.34
云南祥丰商贸有限公司 0.41 0.00 0.00
小计 28,737.00 48.75 21.69
2 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公司多式联运 7,867.67 13.35 5.94
3 黄河鑫业有限公司多式联运 3,670.79 6.23 2.77 新疆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多式联运
3,250.89 5.51 2.45
新疆东方希望碳素有限公司 79.83 0.14 0.06
小计 3,330.72 5.65 2.51
5 青海西部水电有限公司多式联运 2,731.19 4.63 2.06
合计 46,337.37 78.60 34.98
2015年度 云南祥丰金麦化工有限公司
多式联运
20,387.92 27.12 12.83
云南弘祥化工有限公司 11,441.52 15.22 7.20
云南祥丰商贸有限公司 464.40 0.62 0.29
小计 32,293.84 42.96 20.33
2 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公司多式联运 12,241.08 16.28 7.70
3 黄河鑫业有限公司多式联运 10,790.70 14.35 6.79 青海浏阳鑫达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多式联运 4,063.68 5.41 2.56 新疆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多式联运 3,941.05 5.24 2.48
合计 63,330.35 84.24 39.86
2014年度
1 云南祥丰金麦化工有限公司多式联运 12,716.91 19.30 8.77
云南弘祥化工有限公司 8,785.59 13.34 6.06
小计 21,502.50 32.64 14.83
2 黄河鑫业有限公司多式联运 16,386.02 24.87 11.30
3 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公司多式联运 12,131.28 18.41 8.37 青海浏阳鑫达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多式联运
9,174.86 13.93 6.33
青海黄河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1.55 0.00 0.00
小计 9,176.41 13.93 6.33 新疆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多式联运 1,895.23 2.88 1.31
合计 61,091.45 92.73 42.14
2、第三方物流服务
单位:万元;%
年份序号客户名称销售内容
营业收入总额
占同期该业
务营业收入
的比例
占公司全部
营业收入
的比例
2017年 1-6月 云南弘祥化工有限公司
港口作业服务
3,363.09 20.13 4.73
云南祥丰金麦化工有限公司 810.20 4.85 1.14
云南祥丰商贸有限公司 25.76 0.15 0.04
小计 4,199.05 25.14 5.91 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
港口作业服务、发运服务
3,473.87 20.80 4.89 GLENCORE
INTERNATIONAL AG
港口作业服 867.33 5.19 1.22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37
ACCESS WORLD
LOGISTICS(SINGAPORE)PTE
LTD
务、仓储及监管 153.44 0.92 0.22
嘉能可有限公司 30.17 0.18 0.04
理资堂(上海)物流有限公司 577.52 3.46 0.81
小计 1,628.47 9.75 2.29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港口作业服务、发运服务
1,047.62 6.27 1.47 宜昌海利外贸有限公司
港口作业服务
340.35 2.04 0.48
湖北楚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14.37 0.68 0.16
湖北大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74.48 0.45 0.10
小计 529.20 3.17 0.75
合计 10,878.21 65.12 15.32
2016年 云南弘祥化工有限公司
港口作业服务
6,564.63 19.58 4.96
云南祥丰金麦化工有限公司 1,423.66 4.25 1.07
云南祥丰商贸有限公司 125.33 0.37 0.09
小计 8,113.63 24.20 6.12 GLENCORE
INTERNATIONAL AG
港口作业服务、仓储及监管

1,607.14 4.79 1.21
理资堂(上海)物流有限公司 1,145.12 3.42 0.86
Pacorini Metals (Asia) Pte Ltd 893.12 2.66 0.67
嘉能可有限公司 283.73 0.85 0.21
Access World Logistics
(Singapore)Pte Ltd
250.76 0.75 0.19
小计 4,179.87 12.47 3.16 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
港口作业服务、发运服务
3,761.91 11.22 2.84
4 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公司
港口及场站作业
1,598.73 4.77 1.21 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
港口作业服务
776.62 2.32 0.59
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 251.44 0.75 0.19
北京兴宜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198.88 0.59 0.15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53.04 0.46 0.12
小计 1,379.97 4.12 1.04
合计 19,034.11 56.78 14.37
2015年度 云南弘祥化工有限公司
港口作业服务
7,362.24 22.21 4.64
云南祥丰金麦化工有限公司 1,114.75 3.36 0.70
云南祥丰商贸有限公司 153.78 0.46 0.10
小计 8,630.77 26.03 5.44 理资堂(上海)物流有限公司
港口作业服务、仓储及监管

1,021.92 3.08 0.64
Pacorini Metals (Asia) Pte Ltd 808.90 2.44 0.51
GLENCORE
INTERNATIONAL AG
646.92 1.95 0.41
嘉能可有限公司 218.65 0.66 0.14
小计 2,696.40 8.13 1.70
3 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公司
港口及场站作业
2,000.61 6.03 1.26 湖北楚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港口作业服务
789.71 2.38 0.50
宜昌海利外贸有限公司 763.31 2.30 0.48
湖北大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62.31 0.19 0.04
小计 1,615.32 4.87 1.02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38 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
港口作业服务
967.13 2.92 0.61
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 552.72 1.67 0.35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52.13 0.16 0.03
小计 1,571.98 4.74 0.99
合计 16,515.08 49.82 10.40
2014年度
1 云南弘祥化工有限公司港口作业服务 7,623.54 26.56 5.26
云南祥丰金麦化工有限公司 596.15 2.08 0.41
小计 8,219.69 28.63 5.67 Pacorini Metals (Asia) Pte Ltd
港口作业服务、仓储及监管

1,643.44 5.72 1.13
理资堂(上海)物流有限公司 1,281.64 4.46 0.88
GLENCORE
INTERNATIONAL AG
231.07 0.80 0.16
嘉能可有限公司 200.85 0.70 0.14
小计 3,356.99 11.69 2.32 托克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港口作业服务、发运服务

1,613.98 5.62 1.11
TRAFIGURA PTE LTD 374.36 1.30 0.26
小计 1,988.34 6.93 1.37
4 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港口作业服务 1,592.38 5.55 1.10
5 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公司
港口及场站作业
1,585.05 5.52 1.09
合计 16,742.45 58.32 11.55
3、供应链执行贸易
单位:万元;%
年份序号客户名称销售内容
营业收入总额
占同期该业
务营业收入
的比例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2017年 1-6月
1 大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煤炭 9,483.83 39.69 13.35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硫磺
2,019.57 8.45 2.84
苏州苏化进出口有限公司 203.37 0.85 0.29
小计 2,222.94 9.30 3.13 江苏翔盛粘胶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硫磺 1,829.59 7.66 2.58
4 云南云天化联合商务有限公司硫磺 1,470.09 6.15 2.07 山东盛陶化工有限公司
硫磺
739.47 3.09 1.04
山东尚舜化工有限公司 419.67 1.76 0.59
小计 1,159.14 4.85 1.63
合计 16,165.59 67.65 22.76
2016年
1 广西投资集团银海铝业有限公司有色金属 3,998.42 10.05 3.02
2 江苏依莱坤实业有限公司有色金属 3,984.10 10.01 3.01
3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硫磺 3,702.54 9.31 2.80
4 江苏翔盛粘胶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硫磺 2,924.83 7.35 2.21
5 大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煤炭 1,940.18 4.88 1.47
合计 16,550.07 41.60 12.49
2015年度
1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硫磺 8,522.48 16.91 5.36
2 连云港华赛实业有限公司有色金属 6,326.23 12.55 3.99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39
3 江苏翔盛粘胶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硫磺 3,922.96 7.78 2.47 云南云天化联合商务有限公司
硫磺
2,880.64 5.72 1.81
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 442.27 0.88 0.28
小计 3,322.91 6.59 2.09
5 上海翼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有色金属 2,776.04 5.51 1.75
合计 24,870.63 49.35 15.65
2014年度 金川迈科金属资源有限公司
有色金属
8,760.64 17.39 6.04
迈科金属资源有限公司 4,236.98 8.41 2.92
小计 12,997.62 25.80 8.97
2 壳牌(中国)有限公司硫磺 5,523.19 10.97 3.81
3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硫磺 3,967.06 7.88 2.74
4 江苏翔盛粘胶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硫磺 3,172.38 6.30 2.19
5 陕西远洋有色资源有限公司有色金属 2,247.15 4.46 1.55
合计 27,907.40 55.41 19.26
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营业收入的 50%或严重依赖于少量客户的情况。除雅仕集团外,公司主要客户中不存在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四)行业竞争的基本情况
1、行业内竞争格局
发行人为工业客户提供定制化的供应链服务,服务涵盖多式联运、第三方物流服务及供应链执行贸易。公司供应链服务的主要客户为大型工业企业,主要品种为硫磷资源、有色金属、煤炭等。公司已与云贵川鄂地区的硫磷化工企业、西北地区的大型冶炼厂、北方地区的煤矿以及大型发电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我国供应链服务行业中面向大型工业企业的全程化、定制化供应链服务商较少,大部分本土物流企业只能提供简单的运输服务或代理服务,无法将包括多式联运、第三方物流服务、执行贸易等在内的供应链服务有效整合。行业竞争格局存在如下特点:
(1)企业数量多、规模小,行业集中度较低
近年来,我国供应链物流行业总量虽然发展速度较快,但行业内企业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大部分供应链物流企业只能提供较为简单的物流服务,规模较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40
小,能够实现规模化经营、提供专业性一体化综合物流服务的现代物流企业数量较少。
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的数据,2015 年我国物流总收入为 7.6 万
亿元。根据该机构发布的 2015 年中国物流企业 50 强排名,按物流业务收入计,物流行业前 10 强企业物流业务收入共计 5,627亿元,占全国物流总收入的比例仅为 7.4%;前 50强物流企业物流业务收入共计 8,400亿元,占全国物流总
收入的比例仅为 11.1%,行业集中度仍处于较低水平。
(2)国有、民营及外资企业“三足鼎立”
目前,我国供应链物流行业的主要参与者呈现出“三足鼎立”的格局,一是由传统国有企业转型的物流企业,如中海物流、中油物流、中外运长航等,主要通过重资产投入占据市场主导地位,普遍来看,规模较大、业务较全面,资金实力较为雄厚;二是新兴的民营上市物流企业,如飞马国际、新宁物流等,由于机制较为灵活,能够对市场变化做出快速反应,并在细分市场客户开发及维护方面存在优势,因此市场份额增长较快;三是外资物流企业,如敦豪货运、泛亚班拿、康捷空等,通常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领先的管理和技术,规模较大,业务较全面,且拥有覆盖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网络,因此也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
(3)拥有供应链全程服务能力的企业具有竞争优势
供应链物流行业虽经历较快发展,但行业内大部分的企业规模较小,仅能提供仓储、加工、配送等传统服务中的一项或几项,或虽能提供所有的传统物流服务项目,但提供增值服务的能力有限,对客户缺乏吸引力,在竞争中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
与此相对,行业内少数领先企业具备提供全产业链物流服务的能力,如“一站式”实体物流,并能够结合客户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提供“门到门”的定制化的供应链物流解决方案;另外还可通过创新模式引导客户通过物流增值服务创造价值,如提供信息化平台,使客户能够在线自助完成所有物流环节,进一步提高客户粘性,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41
2、主要竞争对手简要情况介绍
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包括西南地区的化肥工厂、西北地区的铝厂及华东地区的化工企业;主要供应商包括西南地区、西北地区及华东地区的各大铁路局,连云港港、防城港等各大港口。
这些地区的客户及供应商面对的供应链服务企业较为分散,且由于供应链服务的多样化、线路的不一致及运输品种的差异,供应链服务企业相互之间的可比性较差。与公司多式联运、第三方物流服务存在竞争的企业包括:
业务分类
公司名称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万元)
企业情况
物流运输服务
泛湾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 01月 07日
5,000.00
新三板挂牌公司,主营业务包括:铁路运输,水路、铁路、公路集装箱多式联运。硫磺、硫酸、磷酸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货物运输及仓储。2015年营业收入为 19,341.07万
元,净利润 1,709.22万元。
昆明青松吉物流有限公司
1992年 05月 07日
1,000.00
公司主营:公路、铁路联运,整车、集装箱到达、发送门到门服务,物资仓储配送管理;物流运作方案设计、咨询等。年运输物资达 80万吨,年装卸作业量可达 280万吨。
甘肃凯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 02月 26日
2,000.00
主营业务包括货物进出口、港口装卸代理、铁路运输、集装箱多式联运、货运咨询、汽运配送等。
新疆新佳祥物流有限公司
2016年 01月 29日
1,000.00
四川佳祥物流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佳祥物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普通货物运输、第三方物流、货运信息咨询等业务。
第三方物流服务
连云港明轮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2008年 01月 08日
1,000.00
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海运、陆运、空运、国际多式联运及仓储、保险等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和外贸进出口业务。
防城港骐盛物流有限公司
2008年 10月 31日
500.00
提供港口货物运输代理、集装箱往返对流运输、海铁联运、海运订舱、报关报检代理、港口拆装箱作业、仓储于一体的综合性物流服务,现有员工 100余人。
注:企业情况介绍从相关公司官网获取
其中泛湾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青松吉物流有限公司提供西南地区的物流运输服务;甘肃凯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新佳祥物流有限公司提供西北地区的物流运输服务;连云港明轮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提供华东地区的第三方物流服务;防城港骐盛物流有限公司提供西南地区的第三方物流服务。
3、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
发行人从事供应链物流及供应链执行贸易业务,主要客户集中在硫磷化工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42
和有色金属行业。上市公司中并无与发行人业务完全相同的可比公司。
本招股意向书中选取行业内主要企业的原则为:业务类型与公司相同,即物流与贸易业务;或物流业务中包含铁路货运、或有色金属物流业务、或供应链物流业务等的;或业务包含代理业务的。行业内主要企业的业务类型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业务类型
1 铁龙物流
铁路特种集装箱业务、铁路货运及临港物流业务、委托加工贸易业务、铁路客运业务、房地产业务、其他业务
2 澳洋顺昌金属物流配送业务、LED业务、锂电池业务
3 中储股份物流业务、贸易业务
4 新宁物流
仓储及仓储增值服务,包括代理报关、代理报检、代理送货;食品贸易业务
5 天顺股份
第三方物流业务、供应链管理业务、物流园区经营业务、物流金融监管业务
6 华鹏飞
综合物流服务业务、加工制造业产品销售业务、智能移动服务业务、供应链商品销售业务
7 保税科技
液体化工品仓储业务、代理和运输等物流服务业务,为液体化工产品的生产厂商和贸易商提供货物的码头接卸、仓储、运输等服务
五、公司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固定资产原值为 18,147.39 万元,净值为
7,136.01 万元。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建筑物、物流基础设施、机器设
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和其他设备六大类。
(二)无形资产
1、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商标情况如下:
序号注册号商标内容
商品类别
权利人取得方式注册有效期
他项权利 39 雅仕股份自行申请
2015.08.21-
2025.08.20
无 39 雅仕股份自行申请
2008.01.28-
2018.01.27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43
3 10623120 29 雅仕股份自行申请
2013.07.07-
2023.07.06

4 10623156 30 雅仕股份自行申请
2013.06.28-
2023.06.27
无 1 雅仕股份自行申请
2015.06.21-
2025.06.20

6 10556433 30 雅仕股份自行申请
2013.04.21-
2023.04.20

7 10556445 31 雅仕股份自行申请
2013.04.21-
2023.04.20

8 10556414 29 雅仕股份自行申请
2013.04.21-
2023.04.20
无 39 江苏新为自行申请
2011.08.21-
2021.08.20
无 28 新疆新思自行申请
2014.12.14-
2024.12.13
无 39
连云港宝道
自行申请
2008.08.21-
2018.08.20

2、土地使用权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土地使用权
证书号
使用
权人
坐落
使用权
面积(㎡)
用途
取得
方式
终止
日期
他项
权利 沪房地浦字
(2015)第
046640号
雅仕股份
上海市浦东南路855号
/综合出让 2042.5.31 无 沪房地浦字
(2015)第
046641号
雅仕股份
上海市浦东南路855号33I室
15.6 综合出让 2042.5.31 无 桂(2017)
防城港市不动产权第0699号
广西新为
防城港市港口区西湾广场康晨小区E19号、E20号
199.21 住宅出让 2074.3.15 无
3、专利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44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未拥有专利证书。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1、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情
况。
发行人主要从事供应链物流及供应链执行贸易业务,供应链物流可细分为多式联运和第三方物流服务。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雅仕集团,雅仕集团主要从事投资及资产管理(与物流、贸易业务相关的均除外)、汽车用品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雅仕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孙望平,孙望平通过上海初映、雅仕集团间接控制发行人。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孙望平不存在控制或参股其他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企业的情形,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在以后的经营中产生同业竞争,最大限度地维护发行人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证发行人的正常经营,发行人控股股东雅仕集团、实际控制人孙望平以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分别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控股股东雅仕集团承诺:“在作为发行人股东期间,本公司和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并且今后也不会再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从事相同或相近似业务的企业、单位进行投资(不包括从证券市场购买该等企业、单位的股票,且持股比例低于 5%);本公司和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并且今后也不会直接或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经营或者承包、租赁经营)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似的经营活动。”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45
实际控制人孙望平承诺:“本人/本人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下同)及本人/本人近亲属实际控制的企业目前没有、并且今后也不会在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从事相同或相近似业务的企业、单位进行投资或任职(不包括从证券市场购买该等企业、单位的股票,且持股比例低于5%);本人/本人近亲属及本人/本人近亲属实际控制的企业目前没有、并且今后也不会直接或通过其他任何方式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似的经营活动。”
(二)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可以分为经常性关联交易和偶发性关联交易。经常性关联交易包括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租赁房屋等,偶发性关联交易包括偶发性采购和销售、关联担保、关联方资金拆借、资产转让和股权收购等。
(1)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经常性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内容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同一控制方
交易单位金额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金额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金额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金额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云南天马云南天马
接受劳务
3,741.05 5.98 3,391.56 2.85 5,117.74 3.61 2,076.93 1.61
连云港港口集团
港口股份
接受劳务
1,629.13 2.61 5,000.82 4.20 6,349.75 4.48 4,761.92 3.69
连云港港物流控股
接受劳务
- 327.17 0.28 327.04 0.23 48.11 0.04
港口集团
接受劳务
120.09 0.19 38.40 0.03 12.83 0.01 72.17 0.06
连云港鑫联
接受劳务
515.70 0.82 ---
连云港新圩
接受劳务
156.15 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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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6
祥丰化肥弘祥化工
采购商品
-- 424.10 0.30 1,100.28 0.85
合计 6,162.12 9.85 8,757.95 7.36 12,231.48 8.63 8,059.41 6.25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均为市场价定价,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通过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经常性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内容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同一控制方
交易单位
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祥丰化肥
弘祥化工
提供劳务
9,307.06 13.10 17,609.63 13.31 18,803.76 11.84 16,409.13 11.32
祥丰金麦
提供劳务
8,898.45 12.53 19,115.25 14.45 21,502.67 13.53 13,313.06 9.18
祥丰商贸
提供劳务
26.12 0.04 125.74 0.10 618.18 0.39 -
云南天马
云南天马
提供劳务
61.30 0.09 738.06 0.56 1,851.94 1.17 541.91 0.37
合计 18,292.93 25.75 37,588.68 28.32 42,776.55 26.93 30,264.10 20.87
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价格为市场价,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通过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关联租赁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租赁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雅仕集团房屋建筑物 10.80 21.60 43.20 10.80
港口集团
土地 19.14 38.29 44.00 44.00
土地 60.54 121.08 121.08 121.08
房屋建筑物 2.74 5.47 2.74 ---
房屋建筑物 21.29 42.58 21.29 ---
雅仕保鲜
房屋建筑物 3.51 12.60 -
房屋建筑物 3.51 12.60 -
1)关联方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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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7
①市场合作的产生背景
连云港港口是全国最大的氧化铝进口港及主要的液体硫磺进口港,在对氧化铝、液硫的港口进口服务上存在较好的基础。发行人在大宗产品领域具有良好的客户资源和物流能力,同时,东南沿海各个港口竞争激烈,连云港港口集团通过与发行人合作,可以有效的把发行人客户资源转化为港口吞吐量,而发行人也可以通过与连云港港口集团的合作,提升影响力,更加便捷高效地开展各项物流业务。
②合资的过程及关联关系的产生
连云港港口集团为了提高连云港港口的集装箱业务能力,增强对陇海沿线大型工业企业的吸引力,通过成立合资公司的方式,使合资公司股东双方在集装箱多式联运业务上形成了战略合作关系。基于这种背景,发行人与连云港港口集团全资子公司连云港新海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资设立了江苏新为多式联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8000 万元,发行人持股 60%。虽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这种合资公司少数股东方不认定为关联方,但是由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关联方的认定规则原因,该合资事项导致连云港港口集团及其旗下企业成为发行人的关联方,从而使得发行人子公司与连云港港口集团的租赁事项以及发行人港口作业项目都成为关联交易事项。
2)关联租赁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①物流业务需要场所
发行人多式联运业务是以集装箱为工具组织货物运输的方式,通常是利用铁路、公路、海运等多种方式将货物运送到客户处。由于集装箱的堆放、拆装箱作业及发送接达需要足够的场地空间来完成,且发行人子公司江苏泰和的液硫罐区也需要在码头前沿土地上进行建设和经营,因此,租赁合适的场地对发行人来说,是开展业务的必要条件。
②港口资源的垄断性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48
由于目前港口资源具有垄断性,连云港港口集团作为当地大型国有企业,拥有港口周边的全部岸线资源和临港土地资源等。换言之,在连云港港口附近,连云港港口集团是土地及相关独占资源的唯一出租方和提供方。
③合理性和必要性
A、必要性
发行人要开展集装箱多式联运业务和液体硫磺罐区业务,必须在港口周边及码头前沿寻找场地。根据连云港港口集团的业务经营方式,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是不对外转让的,仅出租给能带来港口吞吐量增长的企业。而发行人的业务能够促进港口吞吐量的增长,完全符合连云港港口集团的要求,因此,发行人获得了租赁港口土地的资格。
B、合理性
总体而言,发行人和连云港港口集团的合作是基于市场化的企业之间的正常业务合作,是建立在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基础上的市场行为,是为了共同开拓货源、提升港口吞吐量及实现各自所需的业务发展而开展的合作。基于发行人的业务特点和港口集团的自身业务规则,发行人只能采用租赁土地的方式在连云港港口开展业务。
C、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与连云港港口集团的关联租赁关系是基于双方业务发展需要、通过市场化合作而产生的。连云港港口集团独家拥有港口土地资源,而发行人在港口附近开展业务,需要租赁港口土地,故发行人租赁土地所产生的关联租赁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145.66 189.75 211.56 159.86
2、偶发性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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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9
(1)关联担保情况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雅仕集团、连云港港物流控股
江苏新为 2,000.00 30/10/2015 10/5/2016 是
雅仕集团、连云港港物流控股
江苏新为 2,000.00 29/10/2015 10/5/2016 是
雅仕集团、连云港港物流控股
江苏新为 2,000.00 29/10/2015 10/5/2016 是
雅仕集团雅仕股份 5,000.00 31/10/2015 30/10/2016 是
雅仕集团、雅仕保鲜雅仕贸易 3,500.00 8/10/2015 31/8/2016 是
雅仕集团雅仕贸易 3,000.00 2/12/2015 1/12/2016 是
雅仕集团、连云港港物流控股
江苏新为 4,000.00 19/12/2014 18/12/2015 是
雅仕集团、连云港港物流控股
江苏新为 2,000.00 12/11/2014 11/11/2015 是
雅仕集团、连云港港口集团江苏新为 1,000.00 16/9/2014 15/3/2015 是
雅仕集团、连云港港口集团江苏新为 4,000.00 2/7/2013 1/7/2014 是
雅仕集团、连云港港口集团江苏新为 1,000.00 30/9/2013 1/9/2014 是
雅仕集团、连云港港口集团江苏新为 1,000.00 10/10/2013 9/10/2014 是
雅仕集团、连云港港口集团江苏新为 4,000.00 20/6/2014 20/12/2014 是
雅仕集团、连云港港口集团江苏新为 1,000.00 27/1/2014 26/7/2014 是
雅仕集团、连云港港口集团江苏新为 1,000.00 28/1/2014 27/7/2014 是
雅仕集团、连云港港口集团江苏新为 1,000.00 19/3/2014 18/9/2014 是
雅仕集团雅仕股份 3,000.00 30/9/2013 29/9/2014 是
雅仕集团雅仕股份 3,000.00 10/10/2014 10/10/2015 是
雅仕集团雅仕贸易 3,500.00 21/6/2013 20/6/2014 是
雅仕集团雅仕贸易 3,500.00 8/8/2013 8/8/2014 是
雅仕集团、雅仕保鲜雅仕贸易 3,500.00 25/7/2014 24/7/2015 是
雅仕集团雅仕贸易 3,000.00 3/7/2014 3/7/2015 是
雅仕集团雅仕贸易 3,500.00 8/8/2014 8/8/2015 是
雅仕集团雅仕贸易 2,500.00 10/11/2014 7/11/2015 是
雅仕保鲜雅仕贸易 5,000.00 25/5/2015 25/5/2016 是
雅仕集团、连云港港物流控股
江苏新为 2,000.00 26/4/2016 25/4/2017 是
雅仕集团、连云港港物流控股
江苏新为 2,000.00 28/4/2016 27/4/2017 是
雅仕集团、连云港港物流控股
江苏新为 1,000.00 4/5/2016 3/5/2017 是
雅仕保鲜雅仕贸易 5,000.00 29/6/2016 28/6/2017 是
雅仕集团雅仕贸易 3,500.00 17/5/2016 12/11/2017 否
雅仕集团雅仕贸易 2,500.00 5/5/2016 29/4/2017 是
雅仕集团雅仕贸易 3,000.00 19/9/2016 15/9/2017 否
雅仕集团雅仕股份 5,000.00 31/12/2016 30/12/2017 否
雅仕集团雅仕贸易 2,200.00 15/11/2016 18/6/2017 是
雅仕集团、连云港新丝路江苏新为 2,000.00 28/4/2017 27/4/2018 否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50
雅仕集团、连云港新丝路江苏新为 2,000.00 3/5/2017 28/4/2018 否
雅仕保鲜雅仕贸易 5,000.00 1/6/2017 30/5/2018 否
雅仕集团雅仕贸易 5,000.00 31/5/2017 27/5/2018 否
(2)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2015年度: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
关系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
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交易金额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连云港港口集团
非全资子公司持股 40%股东的母公司
资产转让
出售租赁土地上公司建造的房屋建筑物
协议价格 790.00 现金
(3)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偶然性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内容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金额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金额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金额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金额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雅仕集团
采购
商品
- 1.93 0.00 --
雅仕保鲜
采购
商品/检测费
- 0.14 0.00 4.05 0.00 9.42 0.01
江苏江大五棵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
商品
-- 4.19 0.00 -
雅仕农场
采购
商品
-- 1.11 0.00 -
合计- 2.07 --- 9.35 0.00 9.42 0.01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通过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4)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偶然性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内容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51
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雅仕保鲜销售商品-- 0.83 0.00 0.33 0.00
雅仕农场
销售商品/
固定资产
- 0.95 0.00 --
青岛三盛钛业商贸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20.66 0.08
连云港港物流控股
提供劳务- 0.08 0.00 --
港口股份提供劳务 121.98 0.17 ---
合计 121.98 0.17 1.03 0.00 0.83 0.00 120.99 0.08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通过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1)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应收账款
云南天马- 281.59
祥丰金麦 264.27 118.85 707.56 689.54
弘祥化工 18.42 19.20 1,518.27 1,416.43
祥丰商贸--- 52.38 24.84 ---
港口股份 0.40 -
应收票据
弘祥化工 1,000.00 800.00 -
祥丰金麦 1,500.00 2,200.00 500.00 200.00
预付账款
港口股份 627.71 7.50 96.78 785.59
连云港港物流控股
--- 0.15 0.18 ---
港口集团 24.66 3.80 -
祥丰商贸 747.98 -
应收股利云南天马--- 1,450.00 -
其他应收款
云南天马- 7.42
弘祥化工- 0.11
2)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应付账款
云南天马 1,524.25 350.24 413.74 360.71
港口股份 12.35 55.27 97.50 112.43
港口集团 40.20 --- 8.20 ---
连云港港物流控股--- 1.96 -
连云港鑫联 306.56 -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52
连云港新圩 0.86 -
其他应付款
弘祥化工- 72.20
孙望平- 14.37
雅仕集团 5.32 -
应付股利连云港港物流控股 400.00 400.00 800.00 ---
(三)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及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2013 年至 2015 年上半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包括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租赁资产、担保、资产转让、债务重组和其他账务往来关联交易进行确认。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 2015 年以及 2016 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包括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租赁资产、担保、资产转让、债务重组和其他账务往来关联交易进行确认。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 2016 年以及 2017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包括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租赁资产、担保、资产转让、债务重组和其他账务往来关联交易进行确认。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公司 2017年 1-6月与关联方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包括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租赁资产、担保、资产转让、债务重组和其他账务往来关联交易进行确认。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发表了确认意见:“上海雅仕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关联交易公允性的要求,且依法定程序进行,对上海雅仕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构成显著影响和损害。”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本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为 1 人;高级管理人员 3 人,包括 1 名总经理兼董事、1名董事会秘书、1名财务负责人。具体情况如下: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53
(一)董事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国籍
年龄
职位
本届任职
期间
2016年薪酬情况(万元)
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间接)
与公司的其他利益关系
孙望平男中国 52
董事长
2015.3.18-
2018.3.17
35.12 4,731.12万股无
杜毅男中国 59 董事
2015.3.18-
2018.3.17
- 838.07万股无
王明玮男中国 45
董事、总经理
2015.3.18-
2018.3.17
30.15 784.81万股无
尤劲柏男中国 44 董事
2015.3.18-
2018.3.17
- 0.13万股无
汪异明男中国 52 董事
2015.3.18-
2018.3.17
-无
关继峰男中国 48 董事
2015.3.18-
2018.3.17
- 55.71万股无
袁树民男中国 66
独立董事
2017.7.5-
2018.3.17
-无
张军男中国 49
独立董事
2015.3.18-
2018.3.17
10.00 ---无
陈鹤岚男中国 39
独立董事
2017.1.23-
2018.3.17
-无
公司董事的简要经历及兼职情况如下:
1、董事长孙望平先生
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2015年 3月至今任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 5月至 2015年 3月任上海雅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2 年 4 月至今任江苏雅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曾任连云港世纪泰信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连云港雅仕硫磺有限公司总经理、连云港京安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轻工物资供销连云港公司业务经理、化工原料部副经理、公司副总经理。
2、董事杜毅先生
1958 年出生,中国国籍,有日本永久居留权,博士,2004 年 11 月至今任上海诚三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 年 8 月至今任青岛三盛钛业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日本三井物产株式会社中国担当及在中国水稻研究所任职。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54
3、董事王明玮先生
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2015年 3月至今任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至 2015年 3月任上海雅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连云港雅仕硫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连云港世纪泰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业务经理、连云港京安实业有限公司业务经理。
4、董事尤劲柏先生
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2014年 2月至今任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2006年 2月至 2014年 1月任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江苏高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曾任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江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
5、董事汪异明先生
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上海财经大学兼职教授,2012 年至今任海通开元投资公司总经理。2003 至 2012 年任海通证券公司研究所副所长、所长、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公司经纪业务委员会委员、公司国际业务委员会委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企业价值评估委员会委员。曾任海通证券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副总经理、国家审计署办公厅调研处副处长(正处级)、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科研所应用研究室主任?
6、董事关继峰先生
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MBA,2013 年至今任北京天峰汇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2-2013年任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华澳资本合伙人。2005-2010年任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长。曾任涌金集团副总裁、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总经理、中化香港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化加豪(加拿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中化集团公司进出口二处业务员、副科长、科长。
7、独立董事袁树民先生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55
195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1983 年 1 月至 2000年 8 月,在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职,历任教研室主任、副系主任、副院长;2000年 8月至 2005年 9月,在上海财经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任职,历任常务副院长、院长;2005年 9月至 2013年 1月,在上海金融学院任职,任会计学院院长,2013年 1月至 2014年 3月,在上海金融学院任职,任教授,2014年 3月退休。2014年 4月至今,任上海杉达学院总会计师。
8、独立董事张军先生
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MBA,2007年 4月至今任北大纵横管理咨询集团副总裁。曾任上海斯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副总经理、中国铝业山西公司信息部项目经理、高级工程师。
9、独立董事陈鹤岚先生
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2010年 4月至今任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1年 7月至 2010年 3月历任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资深律师。
(二)监事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国籍
年龄
职位
本届任职
期间
2016年薪酬情况(万元)
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间接)
与公司的其他利益关系
郭长吉男
中国
43 监事
2017.3.19-
2018.3.17
42.53 471.75万股无
贾文丽女
中国
47 监事
2015.3.18-
2018.3.17
13.68 18.41万股无
邓勇男
中国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2015.3.18-
2018.3.17
34.60 287.71万股无
公司监事的简要经历及兼职情况如下:
1、监事贾文丽女士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56
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2013 年至今任新疆新思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 8月至 2012年底任常务副总经理。曾任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紫光贸易有限公司业务经理、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远东分公司主办业务员、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棉纺进出口部业务副经理、新疆对外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翻译。
2、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邓勇先生
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2015年 3月至今任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执行贸易事业部总监、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2007年 7月至 2015年 3月任上海雅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供应链执行贸易事业部总监、监事。曾任连云港雅仕硫磺有限公司进出口部经理、连云港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国际贸易部业务经理。
3、监事郭长吉先生
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2002 年至今任江苏泰和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总经理,1995-1998 年任中轻连云港分公司业务经理,1998-2002年任雅仕硫磺经理。
(三)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年龄
职位本届任职期间
2016年薪酬情况(万元)
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
与公司的其他利益关系
王明玮男
中国 董事、总经理
2015.3.18-
2018.3.17
30.15 784.81万股无
金昌粉女
中国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2015.3.18-
2018.3.17
25.76 23.51万股无
李清女
中国 财务负责人
2015.3.18-
2018.3.17
20.44 18.41万股无
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经历及兼职情况如下:
1、总经理王明玮先生
详见本节(一)董事情况 3、董事王明玮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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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金昌粉女士
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2015年 3月至今任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04年 10 月至 2015 年 3月任上海雅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总监。曾任广东美的集团人力资源主管。
3、财务负责人李清女士
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5年 3月至今任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09年 6月至2015年 3月任上海雅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监。2008年 7月至 2009年 6 月任上海万隆会计师事务所(现更名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曾任湖南省经济贸易技工学校专业教师。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一)控股股东雅仕集团
1、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朱山路 8号 206室
法定代表人:孙望平
注册资本:11,068.98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07037917427
成立时间:1998年 7月 29日
经营范围:投资及资产管理(与物流、贸易业务相关的均除外);汽车用品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经营地:江苏连云港
主要业务:股权投资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58
2、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比例
1 上海初映 5,388.98 48.69%
2 孙望平 4,260.00 38.49%
3 王明玮 397.60 3.59%
4 邓勇 284.00 2.57%
5 郭长吉 284.00 2.57%
6 孙忠平 284.00 2.57%
7 范政明 170.40 1.53%
合计 11,068.98 100.00%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雅仕集团持有发行人股权为 68.00%,为
发行人控股股东。
3、财务情况
项目 2017年 1-6月/2017.6.30 2016年度/2016.12.31
总资产(万元) 84,876.77 82,277.22
净资产(万元) 75,128.90 72,988.18
净利润(万元) 2,140.72 1,957.74
注:2017年 1-6月数据未经审计,2016年财务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定。
(二)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孙望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6101131965*,住所为江苏省连云港市。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资产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66,567,430.97 206,691,235.86 228,942,966.44 163,138,587.78
应收票据 97,595,028.19 126,648,523.08 112,766,698.50 76,752,392.78
应收账款 95,372,690.78 58,105,445.38 89,997,748.98 82,466,485.77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59
预付款项 160,266,569.54 99,817,134.05 42,062,118.52 72,313,878.69
应收股利--- 14,5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7,452,353.96 5,776,047.00 6,305,589.31 7,328,347.68
存货 28,972,920.32 17,649,033.85 22,606,965.57 39,120,134.26
其他流动资产 4,466,126.13 2,516,751.68 643,844.77 4,561,679.82
流动资产合计 560,693,119.89 531,704,170.90 503,325,932.09 445,681,506.78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22,138,013.39 17,286,931.70 27,432,238.02 26,016,123.54
固定资产 71,360,077.79 74,981,891.81 81,999,727.85 97,719,105.23
在建工程- 303,415.39
无形资产 2,948,997.73 3,250,962.67 3,855,152.55 4,459,511.55
长期待摊费用 19,736,102.21 20,644,637.31 22,440,331.97 14,045,324.81
递延所得税资产 5,073,027.04 4,349,219.24 1,377,141.34 1,158,933.59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1,256,218.16 120,513,642.73 137,104,591.73 143,702,414.11
资产总计 681,949,338.05 652,217,813.63 640,430,523.82 589,383,920.89
单位: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0,000,000.00 50,000,000.00 60,000,000.00 70,000,000.00
应付票据 3,520,000.00 -
应付账款 99,146,003.45 89,476,259.80 66,737,338.93 52,866,640.40
预收款项 48,449,857.65 44,545,625.63 58,605,670.09 59,785,970.74
应付职工薪酬 1,570.67 2,346,492.44 3,364,511.33 558,574.88
应交税费 11,125,600.62 16,334,303.35 11,387,791.48 8,520,484.55
应付股利 4,000,000.00 4,000,000.00 8,0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2,490,184.14 1,935,177.14 11,273,172.90 12,617,988.28
流动负债合计 238,733,216.53 208,637,858.36 219,368,484.73 204,349,658.85
负债合计 238,733,216.53 208,637,858.36 219,368,484.73 204,349,658.8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99,000,000.00 99,000,000.00 99,000,000.00 96,774,200.00
资本公积 82,710,821.75 82,710,821.75 82,710,821.75 8,605,069.17
其他综合收益-727,753.42 -633,901.91 -740,417.50 -609.65
专项储备- 26,503.48 ---
盈余公积 11,718,936.52 11,718,936.52 5,015,974.39 60,499,364.42
未分配利润 186,938,003.32 186,278,788.40 163,135,221.56 148,300,033.1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79,640,008.17 379,074,644.76 349,148,103.68 314,178,057.07
少数股东权益 63,576,113.35 64,505,310.51 71,913,935.41 70,856,20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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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合计 443,216,121.52 443,579,955.27 421,062,039.09 385,034,262.0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81,949,338.05 652,217,813.63 640,430,523.82 589,383,920.89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710,294,194.79 1,324,765,918.52 1,588,725,432.48 1,450,133,802.34
其中:营业收入 710,294,194.79 1,324,765,918.52 1,588,725,432.48 1,450,133,802.34
二、营业总成本 665,459,878.42 1,254,586,299.42 1,489,325,886.38 1,354,842,045.88
其中:营业成本 625,373,720.88 1,189,395,683.85 1,416,515,837.44 1,289,018,501.53
营业税金及附加 1,741,883.52 2,981,290.09 2,720,707.39 1,866,530.79
销售费用 11,402,957.03 22,246,708.46 24,773,481.14 24,002,736.27
管理费用 19,797,836.98 35,798,408.75 37,225,271.44 32,901,058.03
财务费用 2,139,395.14 3,657,693.55 7,150,660.81 6,435,448.98
资产减值损失 5,004,084.87 506,514.72 939,928.16 617,770.2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851,081.69 4,354,693.68 4,316,114.48 4,374,244.4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851,081.69 4,354,693.68 4,316,114.48 4,374,244.46
三、营业利润(亏
损以“-”号填列)
46,685,398.06 74,534,312.78 103,715,660.58 99,666,000.92
加:营业外收入 2,252,952.49 6,696,689.13 9,228,715.18 7,571,489.2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98,952.49 53,119.68 372,713.84 104,278.30
减:营业外支出 400,455.78 156,085.93 615,565.08 61,872.4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12.40 106,602.73 369,037.13 15,288.44
四、利润总额(亏
损总额以“-”号填列)
48,537,894.77 81,074,915.98 112,328,810.68 107,175,617.76
减:所得税费用 11,807,877.01 16,544,011.91 25,547,729.26 25,663,461.97
五、净利润(净亏
损以“-”号填列)
36,730,017.76 64,530,904.07 86,781,081.42 81,512,155.7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5,659,214.92 64,846,528.97 75,683,350.98 66,847,945.33
少数股东损益 1,070,802.84 -315,624.90 11,097,730.44 14,664,210.46
持续经营损益 36,730,017.76 -
终止经营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93,851.51 106,515.59 -739,807.85 623.27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93,851.51 106,515.59 -739,807.85 6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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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后将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93,851.51 106,515.59 -739,807.85 623.27
1.外币财务报表折
算差额
-93,851.51 106,515.59 -739,807.85 623.2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综合收益总额 36,636,166.25 64,637,419.66 86,041,273.57 81,512,779.0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35,565,363.41 64,953,044.56 74,943,543.13 66,848,568.6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070,802.84 -315,624.90 11,097,730.44 14,664,210.46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0.36 0.66 0.76
(二)稀释每股收
益(元/股)
0.36 0.66 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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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50,674,189.26 1,401,811,971.39 1,643,862,283.94 1,606,651,958.06
收到的税费返还 1,380.34 140,077.11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7,508,605.87 173,700,074.15 480,281,690.26 610,433,880.6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98,184,175.47 1,575,652,122.65 2,124,143,974.20 2,217,085,838.7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36,998,666.02 1,274,970,124.44 1,421,123,859.35 1,431,559,963.5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0,529,107.11 34,424,923.29 29,505,505.45 27,911,980.72
支付的各项税费 30,137,897.73 39,006,361.88 51,280,568.74 47,490,768.9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6,323,841.22 187,813,937.64 513,861,305.09 609,029,243.5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23,989,512.08 1,536,215,347.25 2,015,771,238.63 2,115,991,956.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805,336.61 39,436,775.40 108,372,735.57 101,093,881.92
二、投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4,500,000.00 --- 2,900,000.00 2,90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39,737.00 173,974.30 8,676,009.83 352,094.0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639,737.00 173,974.30 11,576,009.83 3,252,094.0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4,056,357.17 7,608,631.18 16,519,927.16 16,681,552.89
投资支付的现金 3,000,000.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056,357.17 7,608,631.18 16,519,927.16 16,681,552.8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83,379.83 -7,434,656.88 -4,943,917.33 -13,429,458.88
三、筹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000,000.00 1,450,000.00 50,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1,000,000.00 1,450,000.00 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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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0,000,000.00 50,000,000.00 60,000,000.00 14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1,000,000.00 51,450,000.00 60,050,000.00 14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0,000,000.00 60,000,000.00 70,000,000.00 13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9,969,832.85 42,289,598.41 46,425,716.98 49,363,868.9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3,000,000.00 4,474,400.00 2,090,000.00 9,200,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9,969,832.85 102,289,598.41 116,425,716.98 179,363,868.9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969,832.85 -50,839,598.41 -56,375,716.98 -39,363,868.93
四、汇率变动对现
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952,073.91 3,226,560.72 1,508,170.83 1,272,395.58
五、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净增加额
-38,143,863.54 -15,610,919.17 48,561,272.09 49,572,949.6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5,889,828.94 201,500,748.11 152,939,476.02 103,366,526.33
六、期末现金及现
金等价物余额
147,745,965.40 185,889,828.94 201,500,748.11 152,939,476.02
(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报告期内,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明细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9.86 -5.35 0.37 8.9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15.40 387.50 865.60 741.99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0.01 271.91 -4.66 0.0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数-59.80 -76.62 -222.56 -209.21
所得税的影响数-30.84 -144.38 -161.84 -13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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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94.60 433.06 476.91 406.24
(三)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比率 2.35 2.55 2.29 2.18
速动比率 2.23 2.46 2.19 1.9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5.43% 8.56% 0.33% 8.25%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0.67% 0.73% 0.92% 1.16%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9.26 17.89 18.42 20.90
存货周转率 26.83 59.09 45.90 44.76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5,881.22 10,062.15 13,280.30 12,821.04
利息保障倍数 24.99 29.80 26.91 21.7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0.26 0.40 1.10 1.04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39 -0.16 0.49 0.51
2、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4号—每股收益》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要求,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净资产收益率如下:
单位:%
报告期利润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9.55 18.40 23.50 22.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9.29 17.17 22.02 21.05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每股收益如下:
单位:元
报告期利润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0.36 0.36 0.66 0.66 0.76 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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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0.35 0.35 0.61 0.61 0.72 0.72 -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构成及变化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 56,069.31 82.22 53,170.42 81.52 50,332.59 78.59 44,568.15 75.62
非流动资产 12,125.62 17.78 12,051.36 18.48 13,710.46 21.41 14,370.24 24.38
资产总计 68,194.93 100.00 65,221.78 100.00 64,043.05 100.00 58,938.3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总资产分别为 58,938.39 万元、64,043.05 万元、
65,221.78 万元及 68,194.93 万元,报告期发行人总资产规模稳步增长,与发行
人业务规模相匹配。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75.62%、78.59%、
81.52%及 82.22%,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24.38%、21.41%、
18.48%及 17.78%。
发行人流动资产所占比重较高且逐年增加,非流动资产所占比重逐年减少,主要是由于发行人以注重于社会资源的整合,非流动资产投入相对较低,资产流动性以及变现能力较强,资产结构稳定,体现公司明确的业务定位和投资方向。
发行人维持较高的流动资产比重与其自身经营业务的模式有关。公司主营业务为供应链物流和供应链执行贸易,发行人所从事的供应链物流服务中除了多式联运需要投入一定的固定资产外,其他前端服务无需大量的固定资产投入,大部分经营场所以租赁为主的仓库及场站等。供应链执行贸易在业务执行过程中也无大量的固定资产投入。因此,发行人资产结构呈现了流动性较高的特点,体现了现代综合物流服务提供商的行业特征及优势。
2、负债构成及变化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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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6
报告期内各期末,发行人负债全部为流动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 7,000.00 29.32 5,000.00 23.96 6,000.00 27.35 7,000.00 34.26
应付票据 352.00 1.47
应付账款 9,914.60 41.53 8,947.63 42.89 6,673.73 30.42 5,286.66 25.87
预收款项 4,844.99 20.29 4,454.56 21.35 5,860.57 26.72 5,978.60 29.26
应付职工薪酬 0.16 0.00 234.65 1.12 336.45 1.53 55.86 0.27
应交税费 1,112.56 4.66 1,633.43 7.83 1,138.78 5.19 852.05 4.17
应付股利 400.00 1.68 400.00 1.92 800.00 3.65 -
其他应付款 249.02 1.04 193.52 0.93 1,127.32 5.14 1,261.80 6.17
流动负债合计 23,873.33 100.00 20,863.79 100.00 21,936.85 100.00 20,434.97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交税费和其他应付款等。整体来看,公司各项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保持稳定。
3、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71,029.42 132,476.59 158,872.54 145,013.38
减:营业成本 62,537.37 118,939.57 141,651.58 128,901.85
营业税金及附加 174.19 298.13 272.07 186.65
销售费用 1,140.30 2,224.67 2,477.35 2,400.27
管理费用 1,979.78 3,579.84 3,722.53 3,290.11
财务费用 213.94 365.77 715.07 643.54
资产减值损失 500.41 50.65 93.99 61.7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投资收益 185.11 435.47 431.61 437.42
营业利润 4,668.54 7,453.43 10,371.57 9,966.60
加:营业外收入 225.30 669.67 922.87 757.15
减:营业外支出 40.05 15.61 61.56 6.19
利润总额 4,853.79 8,107.49 11,232.88 10,717.56
减:所得税费用 1,180.79 1,654.40 2,554.77 2,566.35
净利润 3,673.00 6,453.09 8,678.11 8,151.22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3,565.92 6,484.65 7,568.34 6,684.79
归属于少数股东 107.08 -31.56 1,109.77 1,466.42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67
2014年至 2015年,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呈增长态势,盈利能力良好。2016 年发行人业绩受硫磷资源及有色金属行业影响有所波动,营业收入和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下降了 16.61%和 14.32%。2017 年 1-6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归属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8.15%、28.79%和 38.94%,盈利能力呈增长趋
势。具体如下:
(1)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71,029.42 132,476.59 158,872.54 145,013.38
主营业务收入 71,000.31 132,262.00 158,725.19 144,956.10
其他业务收入 29.10 214.59 147.35 57.28
2017年 1-6月发行人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8.15%,其中供应链物流收入
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供应链执行贸易业务较上年同期增长 32.04%,主要系发
行人 2017年积极开拓了煤炭贸易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9.96%、99.91%、99.84%和 99.96%。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发行人子公司对外提供的信息咨询服务,金额较小,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影响。
(2)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板块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供应链物流
47,103.55 66.34 92,477.69 69.92 108,332.47 68.25 94,586.04 65.25
供应链执行贸易
23,896.77 33.66 39,784.31 30.08 50,392.73 31.75 50,370.06 3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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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8
主营业务收入
71,000.31 100.00 132,262.00 100.00 158,725.19 100.00 144,956.1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供应链物流和供应链执行贸易。
发行人主要业务为供应链物流服务,该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最大。
公司 2015 年加大了多式联运业务的规模,带动了供应链物流收入的增长,较 2014 年度增长 13,746.43 万元,而供应链执行贸易业务相对稳定,因此,发
行人供应链物流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较 2014年上升了 3%。
公司 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 16.67%,其中供应链物流收入较
上年减少 14.64%,主要系报告期内青海地区的电解铝企业受到用电政策的影
响,生产成本高于新疆、内蒙古的铝厂,受制于经营压力,其对产品结构进行调整,减少了铝锭产出量,致使发行人由江苏运往青海的氧化铝及青海运往江苏、广东、河南等地的铝锭运量减少及发行人运输销售价格下降。
2016 年发行人供应链执行贸易同比下降 10,608.42 万元,下降比率为
21.05%,主要系 2016 年上半年硫磺市场价格大幅下跌,致使发行人 2016 年硫
磷资源类贸易收入下降 11,290.78万元。
2017年 1-6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 8.26%,其中供应链物流
收入下降 0.81%,供应链执行贸易收入增长 32.04%,主要系发行人 2017年积极
开展了煤炭贸易业务。
4、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流量的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80.53 3,943.68 10,837.27 10,109.39
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5,067.42 140,181.20 164,386.23 160,665.2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3,699.87 127,497.01 142,112.39 143,156.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8.34 -743.47 -494.39 -1,342.9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96.98 -5,083.96 -5,637.57 -3,936.39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95.21 322.66 150.82 12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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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814.39 -1,561.09 4,856.13 4,957.29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是公司物流及贸易业务的收入,支出主要是支付铁路、公路相关费用、采购商品、支付职工薪酬、税费等。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与净利润的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 2014年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3,673.00 6,453.09 8,678.11 8,151.22
加:资产减值准备 500.41 50.65 93.99 61.78
固定资产等折旧 697.06 1,415.00 1,391.24 1,404.08
无形资产摊销 30.20 60.42 60.44 51.9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97.88 197.73 162.17 131.0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9.86 5.35 -0.37 -8.90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0.00 0.00 0.00 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0.00 0.00 0.00 0.00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297.51 62.19 282.75 389.1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85.11 -435.47 -431.61 -437.42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72.38 -297.21 -21.82 -12.27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0.00 0.00 0.00 0.00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186.62 495.79 1,651.32 -2,064.07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8,184.55 -6,377.00 -1,888.18 735.6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761.94 2,313.14 859.23 1,707.22
其他 0.00 0.00 0.00 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80.53 3,943.68 10,837.27 10,109.39
现金的期末余额 14,774.60 18,588.98 20,150.07 15,293.95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8,588.98 20,150.07 15,293.95 10,336.65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0.00 0.00 0.00 0.00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0.00 0.00 0.00 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814.39 -1,561.09 4,856.13 4,95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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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0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数。2014年至 2015年,发行人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基本一致。
2016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5年度下降主要系 2016年经营性应收项目(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的增加,其中期末煤炭供应链执行贸易业务预付煤炭货款及相应铁路运输费用增加 4,432 万元,导致其2016 年度现金流出增加,其效益已在 2017 年度逐步体现。煤炭供应链执行贸易业务是发行人的主要业务之一,该业务的开展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发行人经营性货币资金余额充足,2016 年末发行人非受限货币资金余额18,588.98万元。2016年资产负债率 31.99%,较 2015年 34.25%降低 2.26%,资
产负债率较低,短期偿债能力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
2017年 1-6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小计为 79,818.42万元,经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小计为 82,398.9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580.53 万元,经营性现金流量为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煤炭业务预付账款和应
收账款增加,使得现金流量净额减少,随着煤炭业务的正常运转,相关应收账款逐步收回,预付账款则会为后续业绩提升提供有利支持。
整体看,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总和与各期净利润总和相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分别为 1,668.16 万元、1,651.99 万
元、760.86 万元和 705.64 万元,主要为发行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主要用于建设场站、购买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及相关设备改造等。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主要来自于吸收投资、取得借款、偿还债务、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发行人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出主要系分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71
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出的现金。报告期内,发行人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出的现金分别为 4,936.39 万元、4,642.57 万元、4,228.96 万元和
3,996.98 万元。其中,母公司对外分配股利的现金支出分别为 3,500.00 万元、
4,000.00万元、3,500.00万元和 3,500.00万元。
5、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1)公司在行业和业务经营方面存在的主要优势及困难
1)主要优势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充分利用连云港、防城港等港口综合物流运输的区位优势,已经初步建成了覆盖全国重点城市的铁路、公路与水路相结合的集装箱多式联运物流网络。具体而言,公司已在多个进出口口岸,如青岛、连云港、南通、镇江、南京、防城港、北海、湛江、阿拉山口等,以及主要工业客户所在地建立起业务网络,并在各地投资建设物流基础设施,形成了以铁路、公路运输为主,水路运输为辅的区域性多式联运物流网络,开发出多条长距离运输对流干线,实现了原材料贸易/进口代理、原材料运输、产成品运输、产成品贸易/出口代理等一系列业务环节的有效衔接。
同时,公司致力于为工业客户提供“一站式”定制化供应链物流服务及相关产品的供应链执行贸易服务,公司的服务由单纯提供运输、仓储等基本物流功能,扩展到参与客户实际生产、与客户操作人员直接对接,从而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门到门”的、“一站式”供应链物流解决方案。通过这种服务,公司的综合物流服务已经成为了客户日常生产中不可缺少的供应链环节。因此,公司的客户具有极强的粘性,这为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主要困难
目前,公司现有的设施服务能力已经不能满足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如继续扩大现有服务能力,则需扩建各种物流设施,如增加仓储设施投入、购置干散货集装箱、添置运输设备和车辆等,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并且随着公司加快新的供应链产品开发进度,针对大型发电集团、大型冶炼企业、工业产业园区开发相应的供应链产品,对资金的需求也进一步提升。此外,公司加大力度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72
建设物流信息化平台,网络和信息化的投入也需要大量资金支持。资金不足已经成为制约公司快速发展的主要瓶颈。
(2)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综合上述情况,公司在未来几年,将加大自身的综合物流能力,积极投资扩建各场站,补充和增强物流网络,扩大原有的供应链产品规模和盈利能力;开发建设更多的供应链产品,挖掘新的业务增长点和盈利方向,为持续发展夯实基础。通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预计公司财务状况将得到进一步优化,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继续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将大大提高。
(五)股利分配政策
1、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及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1)公司股利分配的一般政策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股利分配的一般政策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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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3
(2)近三年公司股利分配情况
根据公司 2015年 3月 11日召开的股东会的决议,以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的未分配利润分配现金股利 4,000万元。
根据公司 2016年 2月 26日召开的股东大会的决议,以截止 2015年 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分配现金股利 3,500万元。
根据公司 2017年 3月 3日召开的股东大会的决议,以截止 2016年 12月 31日的未分配利润分配现金股利 3,500万元。
截至本招股书出具之日,上述现金股利分配均已实施完成。
报告期内,公司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分红金额分红方式
2015 4,000.00 现金
2016 3,500.00 现金
2017 3,500.00 现金
合计 11,000.00 ---
2、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015年 11月 29日,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1)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当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数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度采取的利润分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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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方式中必须含有现金分配方式。
(3)现金分红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 12个月内拟购买资产、对外投资、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且超过 5,000 万元;或者,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购买资产、对外投资、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
4)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
(4)现金分红比例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连续三年中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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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若公司营收增长迅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同时,制定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6)利润分配时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至少分红一次。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7)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如现行政策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实发生冲突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加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8)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具体内容的约定
1)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提出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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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预案的,还应说明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作为公司档案保存的董事会会议记录中,要详细记录公司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
2)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常设电话、公司网站专栏、召开见面会等多种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应通过各类合法措施切实保障各类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的权利,公司股东大会应依法对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表决;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向上市公司股东征集其股东投票权。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董事会应就如何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进行说明,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9)未来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董事会根据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制定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修订一次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并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目前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规划。
当确因外部经营环境或公司自身经营情况需调整股东回报规划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充分听取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且不得与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相抵触。
股东回报规划或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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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六)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共有 13家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其中 12 家为境内控股子公司,1 家为境外控股子公司。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雅仕贸易
雅仕贸易基本情况如下:
类别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 2009年 3月 9日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股权结构雅仕股份 100%直接控股
主要管理人员王明玮
主营业务供应链执行贸易
雅仕贸易 2016年及 2017年 1-6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17年 1-6月/2017.6.30 2016年度/2016.12.31
总资产(万元) 12,152.46 12,534.72
净资产(万元) 3,881.78 3,942.39
净利润(万元) 1,039.39 1,285.94
2、江苏泰和
江苏泰和基本情况如下:
类别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 2002年 8月 20日
注册资本 1,200万元
股权结构雅仕股份 100%直接控股
主要管理人员邓勇
主营业务第三方物流服务、多式联运
江苏泰和 2016年及 2017年 1-6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17年 1-6月/2017.6.30 2016年度/2016.12.31
总资产(万元) 4,249.98 4,052.17
净资产(万元) 3,221.29 3,374.15
净利润(万元) 947.14 1,4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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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连云港宝道
连云港宝道基本情况如下:
类别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 2007年 4月 26日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股权结构雅仕股份 100%直接控股
主要管理人员郭长吉
主营业务第三方物流服务
连云港宝道 2016年及 2017年 1-6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17年 1-6月/2017.6.30 2016年度/2016.12.31
总资产(万元) 6,407.17 6,974.20
净资产(万元) 2,502.54 2,819.60
净利润(万元) 982.94 1,440.95
4、香港新捷桥
香港新捷桥基本情况如下:
类别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 2012年 2月 13日
发行股本 200万美元
股权结构雅仕股份 100%直接控股
主要管理人员孙望平
主营业务供应链执行贸易
香港新捷桥 2016年及 2017年 1-6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17年 1-6月/2017.6.30 2016年度/2016.12.31
总资产(万元) 4,829.74 4,923.95
净资产(万元) 3,341.53 3,329.80
净利润(万元) 21.11 465.19
5、广西新为
广西新为基本情况如下:
类别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 2000年 1月 12日
注册资本 600万元
股权结构雅仕股份 100%直接控股
主要管理人员王明玮
主营业务第三方物流服务
广西新为 2016年及 2017年 1-6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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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9
项目 2017年 1-6月/2017.6.30 2016年度/2016.12.31
总资产(万元) 1,226.42 1,406.09
净资产(万元) 1,167.15 1,337.02
净利润(万元) 180.12 339.51
6、新疆新思
新疆新思基本情况如下:
类别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 2002年 7月 22日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股权结构雅仕股份 100%直接控股
主要管理人员邓勇
主营业务第三方服务物流
新疆新思 2016年及 2017年 1-6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17年 1-6月/2017.6.30 2016年度/2016.12.31
总资产(万元) 3,889.65 2,307.86
净资产(万元) 2,263.82 2,287.44
净利润(万元)-23.62 -117.25
7、云南新为
云南新为基本情况如下:
类别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 2006年 6月 8日
注册资本 3,000万元
股权结构
雅仕股份 80%控股
云南祥丰 20%
主要管理人员王明玮
主营业务第三方物流服务、多式联运
云南新为 2016年及 2017年 1-6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17年 1-6月/2017.6.30 2016年度/2016.12.31
总资产(万元) 7,879.59 6,837.81
净资产(万元) 5,068.84 5,762.04
净利润(万元) 806.80 1,739.36
8、宣汉华远
宣汉华远基本情况如下:
类别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 2016年 8月 5日
注册资本 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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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0
股权结构
雅仕股份 51%控股
四川总领物流有限公司 49%
主要管理人员杜鸿雁
主营业务第三方物流服务、多式联运
宣汉华远 2016年及 2017年 1-6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17年 1-6月/2017.6.30 2016年度/2016.12.31
总资产(万元) 487.86 442.86
净资产(万元) 487.56 392.53
净利润(万元)-4.97 -7.47
9、阿拉山口新思
阿拉山口新思基本情况如下:
类别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 2007年 2月 26日
注册资本 200万元
股权结构新疆新思 100%直接控股
主要管理人员贾文丽
主营业务第三方物流服务及多式联运
阿拉山口新思 2016年及 2017年 1-6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17年 1-6月/2017.6.30 2016年度/2016.12.31
总资产(万元) 1,785.01 645.38
净资产(万元) 459.84 495.69
净利润(万元)-35.84 71.09
10、江苏新为
江苏新为基本情况如下:
类别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 2006年 4月 12日
注册资本 8,000万元
股权结构
连云港新海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0%
雅仕股份持股 35%
香港新捷桥持股 25%
主要管理人员张子扬
主营业务第三方物流服务、多式联运
江苏新为 2016年及 2017年 1-6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17年 1-6月/2017.6.30 2016年度/2016.12.31
总资产(万元) 18,372.33 20,577.56
净资产(万元) 12,103.02 12,123.98
净利润(万元)-20.96 -85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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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1、青海运达
青海运达基本情况如下:
类别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 2013年 11月 22日
注册资本 500万元
股权结构
江苏新为持股 51%
毛建森持股 49%
主要管理人员毛建森
主营业务多式联运
青海运达 2016年及 2017年 1-6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17年 1-6月/2017.6.30 2016年度/2016.12.31
总资产(万元) 571.52 575.25
净资产(万元) 478.25 534.44
净利润(万元)-56.19 -53.66
12、吉木萨尔县新为
吉木萨尔县新为基本情况如下:
类别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 2015年 1月 30日
注册资本 500万元
股权结构
江苏新为持股 99%
何学进持股 1%
主要管理人员何学进
主营业务多式联运
吉木萨尔县新 2016年及 2017年 1-6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17年 1-6月/2017.6.30 2016年度/2016.12.31
总资产(万元) 605.48 1,273.99
净资产(万元) 571.01 582.00
净利润(万元)-10.99 43.68
13、连云港新曦
连云港新曦基本情况如下:
类别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 2016年 10月 18日
注册资本 300万元
股权结构
江苏泰和持股 55%
连云港利晟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 45%
主要管理人员郭长吉
主营业务多式联运、第三方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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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2
连云港新曦 2016年及 2017年 1-6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17年 1-6月/2017.6.30 2016年度/2016.12.31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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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3
第四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公司此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 3,3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项目投资总额 57,19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将按项目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
建设期(月)
备案情况 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区液体化工品罐区工程项目
25,929 25,929.00 18
连发改行服发[2015]134号
2 供应链物流多式联运项目 11,266 3,571.77 36
沪浦发改陆备
(2015)42号
3 供应链物流信息化升级项目 5,000 1,000.00 36
沪浦发改陆备
(2015)43号
4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 ---
合计 57,195 30,500.77
发行人本次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 30,500.77 万元,其中 25,929.00 万元
用于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区液体化工品罐区工程项目、3,571.77 万元用于供应链
物流多式联运项目、1,000.00万元用于供应链物流信息化升级项目。
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不一致,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项目预计募集资金投入总额的,超过部分用于补充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关的营运资金;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预计募集资金投入总额的,不足部分由发行人自筹资金解决。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分析
公司募投项目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核心是提升公司的供应链全程服务能力。具体而言,液体化工品罐群及供应链物流多式联运项目投入是对公司现有实体物流规模的扩张,而信息化升级项目则是对公司现有物流模式的提升。通过液体化工品罐群的投入,公司将强化自身在硫磷化工行业的优势地位;通过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84
多式联运项目投入,公司继续完善自身物流网络;通过信息化平台,公司能够实现对全社会物流要素及资源的整合,形成互动性更强、社会化程度更高的物流网络,为客户提供最优化的物流解决方案;补充流动资金是对公司业务增长后的营运资金需求配套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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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5

第五节风险因素
一、行业景气周期风险
详见“重大事项提示九、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二、行业政策风险
详见“重大事项提示九、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三、不规范竞争风险
详见“重大事项提示九、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四、安全经营的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供应链物流及供应链执行贸易业务,铁路、公路、水路的多式联运为发行人供应链物流的主要业务。铁路运输、公路运输、船舶运输的安全运营关系到发行人的正常经营,是发行人业务持续稳定存在的必要基础。
发行人已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及安全经营的防范措施,且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
若因天气原因导致铁路、公路、船舶不能正常运营,或因安全事故导致发行人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情形,将会直接影响发行人的正常经营。
五、环保风险
发行人子公司江苏泰和涉及物流辅助加工,主要为液体硫磺的造粒成形。
自公司成立以来,江苏泰和制定了环境管理制度,规范生产活动过程中的环境行为。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期望,国家和地方政府未来有可能根据民生诉求颁布新的环境法律法规,提升环保标准,进而导致发行人环保不符合要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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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6
六、汇率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从境外进口硫磺及为境外客户提供的保税仓储、监管等第三方物流业务,以外币结算。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 2017年 1-6月,发行人汇兑损益分别为 141.96 万元、271.06 万元、76.86 万元和 5.60 万元。人民币
汇率的变动对公司以外币结算的经营业务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若外汇汇率发生较大变动,将直接影响公司采购成本,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七、应收账款的风险
随着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加,应收账款余额也相应增长。发行人存在个别客户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并有可能对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发行人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和分析,公司将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完善服务链条、扩大经营规模、提升经营业绩,实现本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但是在项目实施及后期运营过程中,如果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或外部市场环境出现重大变化等,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顺利实施,公司募集资金投入的计划可能因此发生变动,进而影响本公司预期收益的实现。
九、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速,中国现代物流服务业高速发展,国际物流服务企业进入中国物流市场的步伐加快。凭借完善的国际网络、雄厚的资金实力和丰富的行业管理经验,境外物流服务提供商在物流业务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使中国现代物流服务业竞争日益加剧。同时,随着我国经济上行,进出口货物规模的增长,物流及贸易需求的不断扩大,将有更多资本进入物流行业,发行人将面临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风险。
十、供应商合作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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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7
发行人的主要供应商是铁路局、港口和口岸,目前保持着较好的合作关系。若未来发生一些政策性调整,取消合作关系或调整经营策略,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大幅提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投入到实施还需要一定时间,因此,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将比上市前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十二、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孙望平,其通过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发行人 68.00%的股
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在经营管理方面对公司存在较强控制,若其利用控制地位对本公司经营决策、财务管理、人事任免等方面实施不利影响,可能会对公司经营或其他股东的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
十三、自然灾害的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供应链物流业务,如果发生暴风雪、台风及暴雨、持续降雨等恶劣天气状况或者地震、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将影响发行人物流业务正常进行。
十四、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详见“重大事项提示九、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十五、采购及销售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供应链物流和供应链执行贸易业务。公司供应链物流服务的主要成本为铁路运输成本、港口及口岸服务成本。未来铁路运输、港口及口岸服务的价格波动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未来铁路运输、港口及口岸服务的采购价格上涨,公司服务价格未能上涨,进而对公司盈利水平将产生影响。公司供应链执行贸易业务中,硫磺贸易存在一定的库存。硫磺价格走势具有一定的不确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88
定性,若未来硫磺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硫磺贸易的营业成本,进而影响公司盈利水平。除硫磺外的其他产品贸易,周转快库存少,因此采购销售价格变动趋同,价格波动对营业利润的影响较小。此外,公司下游客户受所处行业影响竞争力下降,从而可能导致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价格下降,盈利能力降低,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十六、关联交易风险
公司主要为大型工业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的供应链物流服务。祥丰化肥系发行人的第一大客户,2008 年祥丰化肥为确保运力,以增资的方式持有发行人子公司云南新为 20%的股权,形成合资关系。目前,祥丰化肥年运输量的 80%以上由云南新为提供。
报告期内,祥丰化肥供应链物流收入分别为 29,722.19 万元、40,924.61 万
元、36,850.63 万元和 18,231.63 万元,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0.50%、25.77%、27.81%和 25.67%。其中,祥丰化肥多式联运收入分别为
21,502.50 万元、32,293.84 万元、28,737.00 万元和 14,032.57 万元,占发行人多
式联运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2.64%、42.96%、48.75%和 46.16%;第三方物流服
务收入分别为 8,219.69万元、8,630.77万元、8,113.63万元和 4,199.05万元,占
发行人第三方物流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8.63%、26.03%、24.20%和 25.14%。报
告期内,祥丰化肥贡献净利润对发行人净利润的占比分别为 1,104.35 万元、
1,962.12 万元和 1,181.91 万元和 673.56 万元,占发行人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13.55%、22.61%、18.23%和 18.89%。
如果公司未能及时拓展其他客户业务规模,关联交易占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比例可能进一步增长。
十七、毛利率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供应链物流和供应链执行贸易业务,系为大型工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服务的全程供应链服务商。发行人多式联运业务表现的特点是:(1)大
型客户为主,如大型电解铝厂、化肥厂;(2)运量大,年运量 300万吨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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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多式联运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9.07%、8.23%、5.44%和
8.34%,受下游客户所处电解铝行业不景气影响,发行人多式联运业务毛利率有
所波动。发行人第三方物流服务具有以下特点:(1)聚焦硫磷资源和有色金
属。发行人主要是围绕硫磷资源和有色金属两个行业提供其口岸服务,由于其大宗商品单位货值高,客户更关注其服务能力、效率和货物安全,故对服务价格敏感系数相对较低;(2)轻资产运行。发行人口岸服务只是对接客户的人员
服务成本,不涉及大型固定资产投资。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三方物流服务毛利率分别为 25.46%、22.68%、19.88%和 23.93%,毛利率有所波动。报告期内,
发行人供应链执行贸易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5.49%、6.68%、8.71%和 8.17%,总
体保持稳定。如果发行人经营业绩持续下降,则可能使得发行人毛利率进一步下降。
十八、大宗商品贸易风险
发行人执行贸易主要交易品种为硫磷资源、有色金属和煤炭,该等品种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同时,大宗交易产品的市场价格受全球性市场影响,价格变化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虽然发行人执行贸易的模式是锁定一端客户或供应商的方式,并且在具体风险管理上,通过分批小额的性质进行采购或销售,但是,大宗产品价格的波动,仍会给发行人具体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如果价格突然下跌,则会对发行人的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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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和将要履行的重要合同或者协议情况如下:
(一)供应链物流合同
1、2017 年 1 月 1 日,江苏新为与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编号
“JZXYS20170209001”的《桥头铝电物流项目运输合同》,约定江苏新为为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氧化铝、铝锭、铝卷、大板锭及其他铝材的运输服务,运输方式为铁路集装箱或自备箱以运价包干的形式承担全程运输,运输价格、报价方式按合同约定履行,具体货物数量、交接地点等以双方签字确认的交接单为准,合同有效期自 2017年 1月 1日起至 2017年 12月 31日止。
2、2017 年 1 月 1 日,云南新为与云南弘祥化工有限公司签署编号
“ACE/XWWL-HXHG-201701”的《物流运输合同》,约定云南新为为云南弘祥化工有限公司原料(硫磺)进口和产成品(化肥)出口的物流服务商,运输工具为 20GP 干散箱、通用箱、自备箱等,运输方式为铁路集装箱运输或自备箱以运价包干的形式承担全程运输,运输价格、报价方式按合同约定履行,进口硫磺与出口化肥总量不低于 80 万吨/年,具体货物数量、交接地点等以双方签字确认的交接单为准,合同有效期自 2017年 1月 1日起至 2017年 12月 31日止。
3、2017 年 1 月 1 日,云南新为与云南祥丰金麦化工有限公司签署编号
“ACE/XWWL-MFJM-201701”的《物流运输合同》,约定云南新为为云南祥丰金麦化工有限公司的原料(硫磺)进口和产成品(化肥)出口的物流服务商,运输工具为 20GP 干散箱、通用箱、自备箱等,运输方式为铁路集装箱运输或自备箱以运价包干的形式承担全程运输,运输价格、报价方式按合同约定履行,进口硫磺与出口化肥总量不低于 80 万吨/年,具体货物数量、交接地点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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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以双方签字确认的交接单为准,合同有效期自 2017年 1月 1日起至 2017年12月 31日止。
4、2017年 2月 1日,发行人与大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签署编号《煤炭业务
合作协议》,约定大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向发行人采购动力煤,大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承诺 2017年度总的接货数量不少于 200万吨。发行人与大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一致同意,按照批次合同方式确定每批货物的供应价格和基本数量,批次合同项下的货物数量可以分批交货。煤炭的交货方式原则上为港口平仓交货,数量和质量以交货港第三方独立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大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书面合同的方式向发行人下达煤炭采购意愿,合同经双方业务人员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相应的价格,发行人与大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可参照交货港同期的现货市场价格来确定。
5、2017年 5月 25日,连云港宝道与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签
署编号“ACE-BDWL-2017-0006”的《货物运输代理合同》,约定就连云港宝道代理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进口“金、铜精矿(粉)”(以下简称“货物”)在青岛港的装卸、短倒、报关、报检、仓储、发运,以及在铁路三门峡站七海物流专用线货场交货等代理业务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运输单价(包干价)、结算标准、结付期限及方式按合同约定履行,具体货物数量、费用以实际业务情况确定,合同有效期自 2017年 5月 25日起至 2018年 5月 24日止。
6、2017年 5月 10日,连云港宝道与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签
署编号“ACE-BDWL-2017-0008”的《货物运输合同》,约定就连云港宝道代理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进口“金、铜精矿(粉)”(以下简称“货物”)在连云港的装卸、短倒、发运、以及在铁路三门峡站七海物流专用线货场交货等业务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运输单价(包干价)、结算标准、结付期限及方式按合同约定履行,具体货物数量、费用以实际业务情况确定,合同有效期自 2017年 5月 10日起至 2018年 5月 9日止。
7、2017年 4月 1日,江苏新为与河南神火国贸有限公司签署编号“SHGM-
YS(2)-201704004”的《国内铁路运输集装箱服务合同》,约定河南神火国贸有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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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委托江苏新为运输铝锭,运输方式为铁路箱、自备箱散货货铁路箱、自备箱重箱直达运输。运输价格、结算方式、货物数量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期限自 2017年 4月 1日至 2017年 9月 30日止。
8、2017 年 1 月 1 日,江苏新为与黄河鑫业有限公司签署编号“HHXY-
WZ[2017]第 218号”的《氧化铝运输代理合同》,约定江苏新为为黄河鑫业有限公司提供氧化铝的公路或铁路运输。发运方式、运输费用、货物数量、结算方式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期限自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止。
(二)贸易合同
1、2016年 11月 30日,发行人与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昌荣煤炭有限公
司签署编号“GXCR-XS-201611309”的《煤炭购销协议》,约定发行人向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昌荣煤炭有限公司采购煤炭,合同项下数量为约 20 万吨/月,质量验收标准、质价协议、货款结算及支付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有效期自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止。
2、2017年 3月 22日,三菱商事株式会社、三井物产株式会社与雅仕贸易
签署了《年度销售协议》,约定三菱商事株式会社、三井物产株式会社向雅仕贸易出售并交付熔硫产品,产品数量为 160,000 公吨(上下浮动 10%),具体数量由卖方确定。双方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权利义务,协议有效期自 2017 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止。
3、2017 年 6 月 28 日,发行人与长沙埃索凯化工有限公司签署编号
“2017ACE/ISKY-0628”的《硫磺分销合同》,约定长沙埃索凯化工有限公司向发行人采购固体颗粒硫磺,合同项下数量为 20,000 吨,质量验收标准、质价协议、货款结算及支付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期限自 2017年 6月 28日至 2017年10月 10日止。
(三)借款及担保合同
序号借款人贷款人
合同金额
(万元)
担保情况借款期限
1 江苏新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2,000.00
雅仕集团、连云港新丝路
2017.4.28 -
2018.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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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江苏新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2,000.00
雅仕集团、连云港新丝路
2017.5.3 -
2018.5.2
3 雅仕股份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金钟路支行
3,000.00 雅仕集团
2017.2.15-
2018.2.15
此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别与建设银行、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江苏银行签订了授信协议,具体授信及担保情况如下:
1、2016年 9月 19日,雅仕贸易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民主支行
签署《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约定该行向雅仕贸易提供 3,0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间自 2016年 9月 19日至 2017年 9月 15日。同时,由雅仕集团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并于 2016年 9月 19日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2、2017年 6月 1日,雅仕贸易与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墟
沟支行签署了《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约定该行向雅仕贸易提供最高额 5,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间自 2017年 6月 1日起至 2018年 5月 30日。
同时,由雅仕保鲜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并于 2017年 6月 1日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3、2016年 5月 12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向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支行出具了《中国建设银行信用额度审批批复》,同意给予雅仕贸易信用额度 3,500万元,授信期限为 1年。上述 3,500万元授信额度已由雅仕集团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最高额 3,500 万元的保证担保。
2017年 6月 21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支行出具了《中国建设银行信用额度审批批复》,同意对雅仕贸易 3,500万元信用额度审批结论延期 6个月。上述 3,500万元授信额度继续由雅仕集团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最高额 3,500 万元的保证担保。
(五)房屋租赁合同
1、2015年 6月 30日,发行人子公司江苏新为与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房产租赁合同》,江苏新为向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承租其位于连云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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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东方大道南、连徐高速西的办公楼和拆装箱库(连房权证开字第 K00136883号、连房权证开字第 K00136884 号),面积合计 6555.49 平方米,租金为
851.58 万元,一次性全部支付;租赁期限自租赁物交付日起至 2035 年 6 月 30
日。
2、2006年 4月 29日,发行人子公司江苏新为与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中云物流园区土地租赁协议书》,约定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将其位于中云物流园区北端的场地租赁给江苏新为,租赁面积约 2.95 万平方米,土地
租赁标准为 15元/平方米*每年,租赁期限为 20年。
2007年 11月 30日,江苏新为与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中云物流园区土地租赁补充协议书》,约定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将其位于中云物流园区港一线与粮专线之间的场地租赁给江苏新为,租赁面积约 19,856 平方米,土地租赁标准为 15元/平方米*每年,租赁期限自 2007年 11月 30日至 2026年4月 29日。
2008年 10月 31日,江苏新为与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中云物流园区土地及铁路专用线等租赁补充协议书》,约定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将其位于中云物流园区粮专线北侧宽约 20米的道路租赁给江苏新为,江苏新为依法取得道路的使用权和经营权,租赁面积约 7,475 平方米,土地租赁标准为 15元/平方米*每年,租赁期限自 2009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4月 29日。
2011年 3月 31日,江苏新为与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中云物流园区土地租赁补充协议书》,约定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将其位于中云物流园区港一线南侧 5 米及其延长线以北(扣除以租用场地后)的场地租赁给江苏新为,租赁面积为 21,461平方米,土地租赁标准为 15元/平方米*每年,租赁期限自 2011年 4月 1日至 2026年 4月 29日。
2015年 6月 25日,江苏新为与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就上述全部土地租赁内容签署《中云物流园区土地租赁补充协议书》,上述所有租赁土地租赁期限均延长至 2035年 6月 30日,双方于 2026年 3月 29日前签订租赁补充协议并确定 2026年 4月 30日起的租金价格和租金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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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荐与承销协议
2015 年 12 月,公司与海通证券签订了《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股票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该协议约定了双方在本次股票发行承销及保荐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三、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重大对外担保的情形。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以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
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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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1、发行人: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望平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 855号 33H室
联系电话: 021-58369726
传真: 021-58369851
联系人:金昌粉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杰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33楼
联系电话: 021-23219000
传真: 021-63411627
保荐代表人:赵鹏、周晓雷
项目协办人:舒畅
项目经办人:
肖婕、黄知行、吴俊、翁施君、王玮、王娜、邬岳阳、郭王
3、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吴明德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联系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经办律师:孙亦涛、欧阳军、宋正奇
4、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号新黄浦金融大厦 4楼
联系电话: 021-63391166
传真: 021-63392558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士玮、黄洁
5、资产评估机构: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宏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迎勋路 168号 16楼
联系电话: 021-63788398
传真: 021-63788398
经办注册评估师:王进江、阮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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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负责人:聂燕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号
联系电话: 021-58708
传真: 021-58899400
7、收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常德支行
住所:上海市常德路 1211号宝华大厦
户名: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010900120510531
二、本次发行时间安排
询价推介日期: 2017年 12月 14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17年 12月 19日
网上、网下申购日期: 2017年 12月 20日
网上、网下缴款日期: 2017年 12月 22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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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投资者可以查阅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地点、网址
投资者可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到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查阅。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 9:00-11:00和下午 1:30-4:30。
公司网站:http://www.aceonline.cn/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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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之盖章页)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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