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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华悦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17-12-26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 9 号 1 号楼 13 层 A 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创业板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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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1,357.72 万股(占发行后总
股本的 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
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19.18 元
发行前总股本 4,073.15 万股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5,430.87 万股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预计发行日期 2017 年 12 月 28 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7 年 12 月 26 日
(一)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刘铁峰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锁定期外,作为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二)控股股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达安世纪、悦华众城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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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除上述锁定期外,达安世纪、悦华众城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铁峰控制的企业,在刘铁峰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刘铁峰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刘铁峰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刘铁峰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三)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
作为公司董事的自然人股东陈进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作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刘保元、李岩、徐艳、魏亚锋通过参与认购公司2015年定向发行股票的方式成为公司股东,并于2015年4月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刘保元、李岩、徐艳、魏亚锋自2015年4月1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且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陈进、刘保元、李岩、徐艳、魏亚锋承诺:除上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陈进、刘保元、李岩承诺:本人所持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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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四)其他股东承诺
公司股东深圳力合、天津力合、赵新宇、常都喜、高锋、孙颖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的111名股东中,有95名股东通过参与认购公司2015年定向发行股票的方式成为公司股东,并于2015年4月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该95名股东中除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刘保元、李岩、徐艳、魏亚锋外的91名股东承诺:
自2015年4月1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且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协议转让取得公司股份的股东翁伟滨、周运南、唐健盛承诺:自2015年4月1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且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其余4名股东将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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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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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股份限售安排以及自愿锁定承诺
(一)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刘铁峰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锁定期外,作为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二)控股股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达安世纪、悦华众城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除上述锁定期外,达安世纪、悦华众城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铁峰控制的企业,在刘铁峰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刘铁峰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刘铁峰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刘铁峰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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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三)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
作为公司董事的自然人股东陈进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作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刘保元、李岩、徐艳、魏亚锋通过参与认购公司 2015 年定向发行股票的方式成为公司股东,并于 2015年 4 月 1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刘保元、李岩、徐艳、魏亚锋自 2015 年 4 月 1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且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陈进、刘保元、李岩、徐艳、魏亚锋承诺:除上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陈进、刘保元、李岩承诺:本人所持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四)其他股东承诺
公司股东深圳力合、天津力合、赵新宇、常都喜、高锋、孙颖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的 111 名股东中,有 95 名股东通过参与认购公司 2015 年定向发行股票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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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方式成为公司股东,并于 2015 年 4 月 1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该 95 名股东中除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刘保元、李岩、徐艳、魏亚锋外的 91 名股东承诺:自 2015 年 4 月 1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且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协议转让取得公司股份的股东翁伟滨、周运南、唐健盛承诺:自 2015 年 4 月 1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且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其余 4 名股东将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公司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减持意向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铁峰的减持意向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铁峰承诺: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股票锁定期满后,将通过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按照届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的价格进行减持。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百分之二十。并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二)公司控股股东的减持意向
公司控股股东达安世纪、悦华众城承诺: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的公司股票,在股票锁定期满后,将通过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按照届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的价格进行减持。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百分之二十。并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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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三)公司董事陈进的减持意向
公司董事陈进承诺: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股票锁定期满后,将通过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按照届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的价格进行减持。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百分之五十。并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四)公司股东赵新宇的减持意向
公司股东赵新宇承诺: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股票锁定期满后,将通过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按照届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的价格进行减持。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百分之二十。并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五)公司股东常都喜的减持意向
公司股东常都喜承诺: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股票锁定期满后,将通过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按照届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的价格进行减持。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百分之五十,并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三、回购股份的承诺
(一)发行人出具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1)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且控股股东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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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证券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本款前述违法违规情形之日起的十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公告回购新股的回购计划,包括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股份回购计划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在股份回购义务触发之日起三个月(以下简称“回购期”)内以市场价格完成回购;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底价相应进行调整。如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股份回购义务,则由控股股东达安世纪、悦华众城履行上述义务。除非交易对方在回购期内不接受要约,否则控股股东将购回已转让的全部股份。
(2)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依法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达安世纪、悦华众城、实际控制人刘铁峰承诺:
“(1)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且控股股东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证券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本承诺前述违法违规情形之日起的十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公告回购新股的回购计划,包括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股份回购计划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在股份回购义务触发之日起三个月(以下简称“回购期”)内以市场价格完成回购;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底价相应进行调整。如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股份回购义务,则由控股股东达安世纪、悦华众城、实际控制人刘铁峰履行上述义务。除非交易对方在回购期内不接受要约,否则控股股东达安世纪、悦华众城、实际控制人刘铁峰将购回已转让的全部股份。
(2)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依法确定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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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赔偿方案为准。
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或作出由发行人承担赔偿投资者损失责任的最终处理决定或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依法及时提议召集召开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并在相关会议中就相关议案投赞成票,以确保发行人履行完成股票回购责任(或赔偿责任)。”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或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或作出由发行人承担赔偿投资者损失责任的最终处理决定或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依法及时提议召集召开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并在相关会议中就相关议案投赞成票,以确保发行人履行完成股票回购责任(或赔偿责任)。如因前述事由导致承诺人需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判决生效在随后三十日内,向投资者依法履行完毕赔偿责任。”
(四)中介机构的承诺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中信建投证券承诺,如因中信建投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中信建投证券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2、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
普华永道承诺,对普华永道为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出具的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如果普华永道出具的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承诺
康达律所承诺,如因康达律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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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律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稳定股价的预案
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民的利益,公司制订了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则公司应当在十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的措施,由董事会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二)采取的具体措施
在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1、启动程序
公司董事会将在公司股票价格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制订或要求公司控股股东提出稳定公司股价具体方案,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
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上述承诺履行相关义务。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120 个自然日内,若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未能实现,则公司董事会制订的股价稳定方案即刻自动重新生效,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继续履行股价稳定措施;或者公司董事会即刻提出并实施新的股价稳定方案,直至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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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发股价稳定方案时,百华悦邦回购公司股票为第一顺位,控股股东增持股票为第二顺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为第三顺位。百华悦邦达到最大回购股票数量后,公司股价仍未达到停止股价稳定方案的条件的,则由控股股东增持;控股股东增持到承诺的最大数量后,公司股价仍未达到停止股价稳定方案的条件的,则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增持义务。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完成强制增持义务后,可自愿增持。
2、百华悦邦回购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本公司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12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3%,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回购行为及信息披露、回购后的股份处置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本公司控股股东达安世纪、悦华众城承诺,在本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3、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本公司控股股东达安世纪、悦华众城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12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百华悦邦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百华悦邦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3%,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百华悦邦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12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百华悦邦社会公众股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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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增持价格不高于百华悦邦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额不低于本人上一年度从百华悦邦领取收入的三分之一,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百华悦邦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对于未来新聘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将在其作出承诺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后,方可聘任。
5、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120 个自然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6、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当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时,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有关稳定股价预案的内容,严格执行有关股份回购稳定股价的事项。
若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如达安世纪、悦华众城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则公司有权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120 个自然日届满后将对达安世纪、悦华众城的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其履行增持义务。
若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则公司有权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120 个自然日届满后将对其从公司领取的收入予以扣留,直至其履行增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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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及控股股东达安世纪、悦华众城、实际控制人刘铁峰承诺:“若未能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作出的公开承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证券监管部门或有关政府机构认定前述承诺未得到实际履行起三十日内,或司法机关认定因前述承诺未得到实际履行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起三十日内,将自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冻结自有资金/对应市值的公司股票,以为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赔偿投资者损失提供保障。”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未能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作出的公开承诺,则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在证券监管部门或有关政府机构认定前述承诺未得到实际履行起三十日内,或司法机关认定因前述承诺未得到实际履行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起三十日内,本人自愿将在公司上市当年全年从公司所领取的全部薪金对投资者先行进行赔偿。”
六、滚存利润的安排
根据公司 2015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七、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注重现金分红。在当年盈利且累计利润为正数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予以年度分红;根据公司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
(三)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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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方案: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4、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
等真实合理因素。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及审议通过后报由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公司制订利润分配政策,应履行如下程序:
1、公司董事会应先就利润分配政策做出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表决通过,
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应对董事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政策预案发表独立意见。
2、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的分配政策预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监
事会的意见,须经过半数监事同意方能通过。
3、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政策预案,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并经监事会
发表同意意见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发布召开相关股东大会的通知时,须同时公告独立董事的意见和监事会的意见。
4、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时,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相关决议。
(五)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需要,公司需调整或变更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规划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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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董事会提
出的利润分配政策需要经董事会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发表独立意见;
3、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预案时,应详细论证和分析利润分配政
策调整的原因及必要性,且在股东大会的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原因及必要性;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监
事表决通过,若公司有外部监事(不在公司担任公司职务的监事)则应经外部监事表决通过;
5、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在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时,须公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在召开股东大会时,为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六)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制订的《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5 年-2017 年)》主要内容如下: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对公司所处行业发展阶段的判断,公司目前正处于成长期,公司未来三年将发展闪电蜂电商业务、建设集约型管理运营中心、升级管理信息系统等,董事会认为未来三年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2015-2017 年,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的 10%。公司进行股票股利分配的,公司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 20%。
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二十一、股利分配情况”。
八、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股份发行事项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
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不变,达安世纪、悦华众城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刘铁峰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股权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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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管理人员结构不会因为公司本次发行而产生重大变化。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
九、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均有较大幅度增长。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还需要一定时间。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利润的增长在短期内不能与公司净资产增长保持同步,投资者面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为降低本次发行对投资者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计划采取以下措施:
(一)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1、坚持业务创新,丰富产品类型
公司自设立一直专注于手机售后服务。在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将在保持公司现有线下手机售后及核心竞争力的同时,大力拓展电子商务业务,扩大手机售后服务的类型,努力开拓新的市场机会,从而扩大公司的主营业务规模,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2、加快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闪电蜂电子商务平台优化项目、集约化管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改扩建项目等项目,均用于发展公司主营业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售后服务规模的扩大,丰富公司产品结构,为公司未来发展打下基础。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轻重缓急程度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收益。
3、强化投资者回报
公司制定了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和《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5 年-2017 年)》,确定了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明确了公司的分红原则、分红条件、程序及方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明确以现金分红为主并优先进行现金分红,保证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强化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然而,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客观存在,上述措施的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二)实施上述措施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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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相关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如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承诺不得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得侵占公司利益。
(2)本公司/本人承诺将促使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方
案,在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草案)》的情况下,确保现金分红水平符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5 年-2017 年)的议案》的要求,并将在股东大会表决相关议案时投赞成票。
(3)如果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十、风险提示
(一)发行人主要收入来源于苹果手机维修业务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是苹果公司,苹果手机维修业务收入占比较高。苹果手机品牌是世界最具价值的品牌之一,苹果手机制造商在全球500强企业中处于前列。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6月,公司从苹果公司实现的保内维修服务收入分别为14,964.96万元、19,077.75万元、25,292.66万元及9,066.70万元,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7.64%、30.71%、39.03%及25.77%;此外,来自消费
者的苹果手机保外维修业务实现收入分别为11,899.87万元、26,421.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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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44.79万元、16,986.66万元。上述保内维修服务收入与保外维修服务合计分别
为26,864.83万元、45,499.58万元、49,537.45万元及26,053.36万元,占公司营业收
入的比重分别为67.56%、73.25%、76.44%及74.05%。
虽然公司是苹果公司在中国最大的授权售后服务商,公司与苹果公司合作已长达8年,合作关系稳定,但发行人仍存在对单一客户依赖的风险。发行人与苹果公司签订的《授权服务协议》的有效期一般为1-2年,授权期限较短;同时,苹果公司对授权售后服务商的服务质量、客户满意度等方面有相关要求。未来因公司服务质量下降或其他原因失去部分或全部苹果公司的售后维修授权、或苹果手机维修政策出现大幅变化、苹果手机市场占有率出现大幅下滑等事件,均可能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未来业绩下滑的风险
2014年-2016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增长。2017年1-6月,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为351,834,557.16元,同比上涨7.8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950,908.10元,同比下降8.25%。如若未来苹果手机在中国销量下降,与苹果
公司等手机厂商合作出现纠纷或中断、维修价格出现大幅下滑,均可能导致公司手机维修业务收入出现大幅下滑;商品销售、电子商务等业务也可能由于行业竞争加剧等原因导致发行人收入和利润出现大幅下滑。此外,宏观经济低迷、行业相关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发展战略或内部运营管理出现重大失误等,也可能导致发行人经营业绩出现大幅下滑。
(三)公司上游手机厂商市场地位发生变化的风险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苹果手机等智能手机的售后服务,公司已取得了包含苹果、三星、华为在内的目前主要智能手机生产厂商的售后服务授权,公司收入规模及增速受上述手机品牌特别是苹果手机的市场保有量和出货量的影响较大。公司上游手机厂商竞争激烈,占主导地位的手机厂商可能因为价格、技术、消费偏好变化等因素而变化。若公司不能及时取得未来占市场主导地位的手机厂商的售后服务授权,则公司的收入增速可能会下降、盈利能力可能会降低,公司存在不能及时取得未来占市场主导地位的手机厂商售后服务授权而导致业绩下滑的风险。
(四)较高毛利率水平能否持续的风险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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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43.74%、36.94%、44.94%和33.91%。其中,公司手机保内维修业务毛利率较
高,分别为77.00%、80.87%、83.42%和82.29%,毛利率水平较高;公司保内维
修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苹果公司,如果未来苹果手机的保内维修劳务费价格下降或者保内维修成本提高,均将导致发行人保内维修毛利率出现下滑。此外,发行人商品销售业务的毛利率也较高,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产品升级换代、竞争加剧等,也将导致发行人该类业务毛利率下降。未来,公司将跟踪市场环境变化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和技术创新,保持较高的毛利率水平,但未来发行人仍存在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五)内部控制风险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在各地区下属139家门店(含直营门店125家,合作门店14家),尽管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资产及生产经营的安全,但仍然难以避免发生部分员工违法违规等不当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事件。
2013年6月,公司在KBB返还系统中发现广州黄埔店有大量应返还给苹果公司的手机即将到期但尚未寄出,公司立即安排区域相关人员到店铺进行核实。经核查,该店店长郝某将应该返还苹果公司的故障手机869台、苹果公司寄存新手机59台予以典当。为减少损失,公司已将赎回的典当手机返还苹果公司。赎回金额合计1,185,957元。公司已于2015年将此笔款项予以核销。2014年1月29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出具了(2014)穗黄法刑初字第26号判决书,判处郝某有期
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修订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了对员工培训,并通过加强对门店现场检查、远程监测等一系列措施防范违法违规事件发生。但公司未来仍然存在因内控不当发生员工利用职务便利损害公司利益的风险。
(六)现金收款风险
作为手机售后服务企业,公司的主要业务收入既包括来自苹果、三星等智能手机品牌的保内维修业务收入,也包括来自个人用户的保外服务收入、商品销售、增值服务收入等。其中个人用户主要通过刷银行卡、手机支付或支付现金的方式实现。
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6月,公司现金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7.83%、20.15%、18.11%及1.84%。尽管公司建立了严格的现金收入内部
控制管理制度和流程,且现金收入在公司营业收入总额中的比重不断下降,但公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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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现金收入金额仍然较大。公司未来存在因对现金收入管理不当而造成公司门店现金收入被挪用、占用或其他形式的侵占从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风险。
(七)公司业务标准不符合上游手机厂商要求的风险
公司上游苹果公司、三星公司等公司制定了明确的保内服务标准。终端用户的手机是否符合上游手机厂商的保修标准需要公司各门店的工程师具体判断。公司若将不符合上游手机厂商保修标准的手机按照保内维修业务处理,则将不能取得上游手机厂商支付的服务款并需要向其支付相应的零配件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非人为因素将不符合苹果保内维修标准的手机按照保内维修业务处理的情形。2016年下半年,苹果公司完成了对公司2014年10月至2016年3月的业务情况的初步筛查,公司因上述情形向苹果支付的金额为110万元。
为了有效降低维修零件不达标率,公司在加强门店受理检测标准培训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员工培训、完善了内部监督与管理体制。2016年下半年以来苹果公司对手机保内维修逐步采取返厂维修方式,进一步减少了保内维修业务受理标准不符合上游手机厂商的标准的可能性。公司未来仍然存在因保内服务业务受理标准不符合上游手机厂商的标准,而需要向上游手机厂商支付零配件成本从而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八)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2010年8月收购威海百邦、2012年6月收购上海倚盛、2012年9月收购广州百邦,上述交易分别确认商誉117.37万元、2,569.54万元、135.85万元。
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结果,对因收购威海百邦而形成的商誉分别在2010年末计提商誉减值准备46.87万元,2013年末计提商誉减值准备70.50万元,累计已全额
计提减值准备117.37万元。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结果,因收购上海百邦而形成的商
誉在报告期内各期末未发生减值;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结果,因收购广州百邦而形成的商誉在报告期内各期末未发生减值。
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若合并形成的资产未来经营情况恶化,则需要对减值进行确认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公司存在未来商誉减值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九)服务收费单价下降的风险
公司向手机厂商收取提供保修范围内服务的费用,向手机用户收取保外维修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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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用。公司保内维修服务的费用标准主要由手机厂商确定,保外维修服务的价格确定方式为成本加成方式,即在手机整机或配附件的采购价格的基础上加上一定金额的服务费,服务费涵盖了整机交换或配附件更换所必要的员工成本、税费及利润等。未来如果手机厂商降低售后服务收费标准或保外维修的价格降低,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十)人工成本、房租成本上涨的风险
公司属于手机售后服务行业,人工成本和房租成本是公司最重要的两项成本支出。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6月,公司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人工成本、房租和物业水电费成本为5,498.50万元、6,099.46万元、6,239.10万元及
3,089.51万元,合计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3.83%、9.82%、9.63%和8.78%。
近年公司人员工资和房屋租金都呈现上涨趋势。如果公司未能有效控制人工成本和房租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和业务收入水平,将面临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十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较大的风险
近两年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一定变化,但未构成重大变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化系个人原因所致,属于正常的变动行为,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化未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但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持续频繁发生重大变化,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
(一)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苹果手机相关收入占比过大,以及不能及时取得手机厂商授权等。公司已在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中进行了分析和披露。
(二)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及服务的品种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的行业地位及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有技术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不存在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重大依赖的情形,发行人不存在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的情形。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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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证监会公告[2013] 45 号),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九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二十二、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
人经营状况”披露了 2017 年 3 季度末和 2017 年 1-9 月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公司 2017 年 1-9 月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发行人 2017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阅字(2017)第 059 号审阅报告。截至2017 年 9 月 30 日,公司净资产 19,586.31 万元,总资产 26,685.91 万元。2017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2,401.37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7.25%;实现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272.33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8.17%;实现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997.16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28%。
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间,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重大变化或导致公司业绩异常波动的重大不利因素。公司经营模式、生产采购及对外提供服务和销售产品的价格均保持稳定,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三、2017 年度业绩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行业变动趋势的分析,公司预计 2017年度将实现营业收入 65,000.00 万元-69,000.00 万元,同比增长 0.30%-6.47%。2016
年 10-12 月,受 iPhone 6S 更换电池业务的影响,发行人保内维修业务工单量和利润金额增幅较大;无上述更换电池业务影响,2017 年 10-12 月发行人保内维修业务工单量和利润金额同比下滑。预计 2017 年发行人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300.00 万元-4,700.00 万元,同比下降 0.53%-9.00%;实现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000.00 万元-4,400.00 万元,同比下降
2.89%-11.71%。(上述数据不构成盈利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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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本次发行概况. 1
发行人声明. 4
重大事项提示. 5
目录. 24
第一节释义. 27
一、普通术语. 27
二、专业术语. 28
第二节概览. 31
一、发行人简要情况. 31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33
三、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33
四、募集资金的主要用途. 35
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36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36
二、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37
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38
第四节风险因素... 39
一、市场和经营风险. 39
二、管理风险. 41
三、财务风险. 44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46
五、股票市场风险. 47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48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48
二、发行人的改制设立情况... 48
三、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50
四、发行人的组织架构. 52
五、发行人子公司、分公司情况. 53
六、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基本情况
... 58
七、发行人股本情况. 67
八、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75
九、发行人员工情况. 75
十、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 82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84
一、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84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 84
三、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91
四、公司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 131
五、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133
六、发行人的竞争地位... 151
七、发行人主要服务销售情况...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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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的采购情况... 176
九、与发行人主要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186
十、发行人主要服务的质量控制情况... 205
十一、企业文化建设及员工培训体系... 207
十二、未来发展规划. 207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213
一、发行人独立运行的情况. 213
二、同业竞争. 214
三、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215
四、关联交易. 218
五、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228
六、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229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治理. 231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 231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235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235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 236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协议及重要承诺... 237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及一期变动情况. 237
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审计委员会等机构和人员
的运行及履职情况... 238
八、公司最近三年违法违规情况. 247
九、公司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252
十、管理层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意见... 252
十一、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制度安排及执行情况... 256
十二、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 261
第九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263
一、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63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及变化情况... 268
三、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 281
四、影响公司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以及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
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 281
五、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及保荐机构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核
查结论意见... 282
六、报告期内主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282
七、报告期内主要税收政策、缴纳的主要税种. 300
八、分部信息. 302
九、非经常性损益... 304
十、财务指标. 304
十一、或有事项、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305
十二、盈利能力分析. 306
十三、资产分析. 357
十四、负债分析. 380
十五、偿债能力分析. 392
十六、资产运营能力. 392
十七、现金流量分析. 393
十八、重大资本性支出分析. 396
十九、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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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 399
二十一、股利分配情况... 403
二十二、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经营状况... 407
第十节募集资金运用. 410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41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之间的关系... 411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背景... 412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415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420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421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435
八、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435
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 437
一、公司的重大合同. 437
二、对外担保、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441
三、其他声明. 442
第十二节有关声明... 443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445
发行人律师声明. 447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448
验资机构声明. 449
验资机构声明. 450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451
第十三节附件. 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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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一、普通术语
公司、本公司、百华悦邦、百邦、发行人
指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百邦有限指
北京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前身),为河北百邦 2011 年变更后的名称
河北百邦指河北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 2007 年设立时的名称
百邦优保指北京百邦优保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百邦、上海倚盛、倚盛(上海)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倚盛(上海)信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福州百邦指福州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百邦指杭州百华悦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石家庄百邦指石家庄市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百邦指山东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百邦指南京百嘉翰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百邦指天津百华悦邦科技有限公司
威海百邦指威海百邦电子有限公司
张家口百邦指张家口市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银川百邦指银川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邯郸百邦指邯郸市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济宁百邦指济宁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漳州百邦指漳州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闪电蜂指上海闪电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闪电蜂指
公司创办的、由上海闪电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运作的www.sdfeng.com 电子商务平台
广州百邦指
广州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广州市天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达安世纪指
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名北京达安世纪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之一
达安投资指
达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DAAN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为达安世纪的全资子公司
百邦居家指
百邦居家(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为达安世纪控股子公司,目前已注销
悦华众城指北京悦华众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控股股东之一
苏州达泰指苏州达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原股东
深圳力合指深圳力合创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
天津力合指天津力合创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
常州力合指常州力合清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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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律所指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指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转公司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新三板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苹果公司指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苹果手机指美国苹果公司(Apple Inc)研发的智能手机系列
三星手机指
韩国三星电子有限公司(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研发的智能手机系列
三星公司指三星电子(北京)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安永公司指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指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指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指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报告期指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指《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招股书,本招股说明书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二、专业术语
手机售后服务指
售后服务的一种,手机生产厂商将手机销售给消费者之后,为消费者提供的包括维修、咨询等在内的一系列服务。
保内维修服务指符合厂商保内维修标准的售后维修业务。
保外维修服务指不符合厂商保内维修标准的售后维修业务。
手机增值服务指
维修业务之外,以满足手机用户个性化需求为主的其他业务,包括软件升级、存储备份、保养维护等。
功能手机指
在智能移动操作系统未面世前,很多非触控操作类型的手机都统称为功能型手机。
电子商务/EC 指
Electronic Commerce,是指以信息网络技术为手段,以商品交换为中心的商务活动,是传统商业活动各环节的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
O2O 指
Online To Offline(线上到线下),是指将线下的商务机会与互联网结合,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是一种新兴的经营模式。
智能手机指
像个人电脑一样,具有独立的操作系统,可以由用户自行安装软件、游戏、导航等第三方服务商提供的程序,通过此类程序来不断对手机的功能进行扩充,并可以通过移动通讯网络来实现无线网络接入的这样一类手机的总称。
IT 指
Information Technology 的简称,是主要用于管理和处理信息所采用的各种技术的总称,主要应用计算机科学和通信技术来设计、开发、安装和实施信息系统及应用软件,也常被称为信息和通信技术。
3G/3G 网络指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是指支持高速数据传输的蜂窝移动通讯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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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IMEI 指
International Mobile Equipment Identity,移动设备国际识别码,又称为国际移动设备标识,是手机的唯一识别号码。
4G/4G 网络指第四代移动电话行动通信标准。
Wi-Fi 指
无线保真(Wireless Fidelity),是一种可以将个人电脑、手持设备等终端以无线方式互相连接的技术。
APP 指 Application 的简称,指的是智能手机的第三方应用程序。
售后服务外包指
手机将其全部或部分维修服务,或营销活动的持续管理责任移交给专业第三方执行。
营销网络/门店网络指
统一使用百邦品牌,统一装修风格,统一按照百邦管理规范和标准进行运营的售后服务终端。
直营店指公司自行投资并经营管理的连锁门店。
合作店、加盟店指
由合作方自行购买或租赁,并经本公司统一指导,由合作方在公司统一管理下开展经营的连锁门店。
ERP 指
Enterprise Resource Plan,企业资源计划,包括企业的生产、销售、库存、财务等业务和管理。
SAP 指德国一家专门做 ERP 软件的公司。
CRM 指
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客户关系管理),它是一项综合的 CTI(计算机语言技术)技术,也是一种新的运作模式,它源于“以客户为中心”的新型商业模式,是一种旨在改善企业与客户关系的新型管理机制。
API 接口指
应用程序接口(英语: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简称:
API),又称为应用编程接口,就是软件系统不同组成部分衔接的约定。
BI 指
商务智能(Business Intelligence),它是一套完整的解决方案,用来将企业中现有的数据进行有效的整合,快速准确的提供报表并提出决策依据,帮助企业做出明智的业务经营决策。
KM 指
知识管理(Knowledge Management),指在组织中建构一个人文与技术兼备的知识系统,让组织中的信息与知识,透过获得、创造、分享、整合、记录、存取、更新等过程,达到知识不断创新的目的,并回馈到知识系统内。
BOMS 门店管理系统指
集成对公司各门店的维修业务、销售业务、服务业务、库房管理、客户管理和人员管理的信息系统。
GSX 系统指
苹果 GSX 系统为苹果公司在线创建服务订单以及订购服务设备的系统,用以实现苹果公司产品的售后服务管理。
3C 指
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是我国政府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
整机交换服务指
对于苹果的产品发生故障后,通过将故障机器更换为新机器的维修方式。
UKER 指
公司拥有的手机配附件等产品方面的自主品牌,产品包括移动电源、充电器、数据线之类。
MFi 认证指
是苹果公司对其授权配件厂商生产的外置配件的一种标识使用许可,是“Made for iOS”的英文缩写。
KBB 指 KnownBadBoard 的简称,是苹果公司特指的已知故障手机。
KSC 指
KBB Screening Center 的简称,是公司设立的故障手机或返厂产品检测中心
IDC 指 International Data Corporation (国际数据公司),全球著名的信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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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技术、电信行业和消费科技市场咨询、顾问和活动服务专业提供商。
KPI 指
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关键绩效指标是通过对组织内部流程的输入端、输出端的关键参数进行设置、取样、计算、分析,衡量流程绩效的一种目标式量化管理指标,是把企业的战略目标分解为可操作的工作目标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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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要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前身为河北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百邦”),成立于 2007 年 11 月。2011 年河北百邦搬迁至北京,更名为北京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百邦有限”)。2012 年 9 月,百邦有限整体变更为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华悦邦”)。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注册资本 4,073.15 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 9 号 1 号楼 13 层 A 区,法定代表人为刘铁峰,经营范围为:
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通讯设备;通讯器材维修;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市场地位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手机售后服务。公司通过实体门店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经营相结合的模式,为客户提供手机维修服务、商品销售业务、二手机回收及销售业务、增值服务业务、手机保障服务及其他相关手机服务等。公司专注于手机售后服务产业,坚持以优质的服务为导向、以专业的技术为支撑、以先进的模式为驱动,向消费者提供高效、专业、全面的服务,致力于成为我国 3C 产品售后服务领域一流的、全国性的、线上线下融合的手机综合服务供应商。
作为“手机服务专家”,百华悦邦在全国 22 个省级地区、90 多个地市建有 139家售后服务连锁门店,服务网络涵盖北京、山东、浙江、江苏、河北、福建、广东、上海、陕西、辽宁、安徽、天津、吉林、宁夏、重庆、四川、新疆、甘肃、湖北、河南、青海、内蒙等省市区,业务范围遍布全国。百华悦邦与国内外主要的手机生产厂商建立了长期的互信合作伙伴关系,手机厂商品牌涵盖苹果、三星、华为等主流品牌。百华悦邦是苹果公司在中国最大的授权售后服务商。
随着市场对手机售后服务需求的增加及 O2O 模式在服务业中的广泛应用,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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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1 月底,公司成立上海闪电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创办“闪电蜂”(www.sdfeng.com)电子商务平台,开始涉足手机售后服务 O2O 市场。闪电蜂定位于“手机服务创新专家”,与传统的纯线下实体门店经营相比,闪电蜂业务覆盖区域更广、产品与服务品类更全,将为顾客提供一步到位的综合解决方案。
发展至今,公司形成了“实体门店+电商平台”、“自有渠道+运营商渠道+零售商渠道”、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业务模式,能够向消费者提供全方位、多品牌的手机售后服务。
(三)发行人的核心竞争优势
公司在实践中不断将先进的信息技术、现代的管理模式和丰富的行业经验融入业务发展及管理。发行人竞争优势包括: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领先的信息管理能力、多元的服务及销售渠道、可靠有保障的服务品质等。
在门店网络规模方面,百华悦邦自成立以来注重建设门店网络,截至 2017年 6 月 30 日,百华悦邦手机售后服务连锁门店数量达 139 家(其中包括合作门店 14 家),公司业务网点覆盖了全国 22 个省级地区、90 多个地市。公司苹果授权售后服务门店数量为 137 家,居全国第一位。
百华悦邦注重与各手机品牌的合作,坚持走多元化发展的道路。公司与苹果、三星、华为等国内外多家手机厂商合作,取得多品牌售后服务的授权,涵盖国内市场主流的手机品牌,是目前国内少数几家品牌授权众多的专业手机售后服务提供商之一。
公司始终注重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投入,运用信息化手段来加强对各门店的垂直管理。公司采用“两个系统”,即 BOMS 门店管理系统和 SAP 财务管理系统,对公司业务和财务实施信息化管理。公司聘请 IBM 公司开发了 BOMS 门店管理系统来规范业务办理、物料管理等业务流程,该系统的 API 接口与苹果公司的全球售后服务系统实时自动同步对接。公司聘请全球著名的 IT 咨询公司安永公司实施了世界 500 强公司普遍采用的 SAP ERP 系统。两个系统的实施,为公司的业务长期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14 年,为支持闪电蜂业务的发展,公司聘请安永公司实施了电子商务 EC 平台,该系统全面支持闪电蜂 PC 端、微信端业务运营,并与公司现有系统对接,而且预留了未来与电信运营商、零售商等合作伙伴的对接接口。在服务质量方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和合规部门为各项业务设计了标准化的运营流程并严格执行。公司坚持高质量的服务标准使得公司自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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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以来快速发展,并与世界一流的手机厂商建立了长期良好合作关系。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达安世纪、悦华众城,其合计持有发行人 1,892.72 万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6.47%。
达安世纪持有发行人 41.56%股权,在悦华众城中拥有 14.31%的权益。刘铁
峰持有达安世纪 100%股权。刘铁峰为达安世纪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悦华众城持有发行人 4.91%股权。刘铁峰持有悦华众城 85.69%的权益,达
安世纪为发行人股东悦华众城的普通合伙人,刘铁峰为悦华众城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且为悦华众城的有限合伙人。刘铁峰为悦华众城实际控制人。
刘铁峰是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刘铁峰通过达安世纪、悦华众城合计控制公司 46.47%股份。最近两年内,刘铁峰担任公司董事长兼公司总经理,刘铁峰可
实际支配发行人股份表决权超过 30%。刘铁峰简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治理”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核心人员简介”。
公司最近 2 年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三、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财务报告,报告期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流动资产 186,728,921.67 204,408,677.80 176,061,943.95 125,035,692.35
非流动资产 79,315,135.40 77,276,819.33 87,713,664.47 89,404,021.46
资产总计 266,044,057.07 281,685,497.13 263,775,608.42 214,439,713.81
流动负债 81,953,322.22 84,706,214.13 87,500,421.76 60,722,239.39
非流动负债- 1,254,256.25 4,264,471.25 7,274,686.25
负债合计 81,953,322.22 85,960,470.38 91,764,893.01 67,996,925.64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84,090,734.85 195,725,026.75 172,010,715.41 146,200,630.54
少数股东权益--- 242,157.63
股东权益合计 184,090,734.85 195,725,026.75 172,010,715.41 146,442,788.17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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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351,834,557.16 648,067,280.60 621,158,667.90 397,625,640.40
营业利润 26,975,822.80 67,665,981.72 54,487,659.67 37,405,205.85
利润总额 28,756,804.45 68,492,086.86 53,586,945.11 38,138,954.67
净利润 20,950,908.10 47,250,173.48 40,043,358.79 28,712,090.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950,908.10 47,250,173.48 40,076,727.97 28,774,503.85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960,487.95 78,083,315.19 84,883,895.64 17,921,346.5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669,045.62 -108,600,595.42 -19,892,255.32 -16,603,945.8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585,200.00 -24,438,900.00 -20,577,326.00 -20,442,750.00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832.18 11,523.30 22,878.36 -1,305.8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29,040,501.39 -54,944,656.93 44,437,192.68 -19,126,655.10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5,505,423.38 6,464,921.99 61,409,578.92 16,972,386.24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日/2017年 1-6月
2016 年 12 月31日/2016年
2015 年 12 月31日/2015年
2014 年 12 月31日/2014年
流动比率(倍) 2.28 2.41 2.01 2.06
速动比率(倍) 2.11 2.33 1.88 1.85
资产负债率
母公司(%) 49.43 40.20 57.67 59.50
合并报表(%) 30.80 30.52 34.79 31.7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4,036.53 9,337.66 7,633.24 6,391.83
利息保障倍数(倍)-- 360.78 71.1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6.35 10.51 10.57 8.89
存货周转率(次) 22.79 39.44 32.79 21.13
总资产周转率(次) 1.28 2.38 2.60 1.9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73% 26.28% 25.44% 21.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60% 25.20% 25.69% 20.89%
每股收益(元)
基本每股收益 0.51 1.16 0.99 0.72
稀释每股收益 0.51 1.16 0.99 0.72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
0.34 1.92 2.08 0.45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71 -1.35 1.09 -0.48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每股净资产(元)
4.52 4.81 4.22 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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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11.56% 13.52% 20.99% 26.63%
四、募集资金的主要用途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1,357.72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公司本次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顺序依次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建设期
1 闪电蜂电子商务平台优化项目 12,777.61 3,777.61 36 个月
2 集约化管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4,087.00 4,087.00 15 个月
3 信息化系统改扩建项目 4,075.00 4,075.00 24 个月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9,032.31 -
合计 30,939.61 20,971.92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和银行借款先行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的资金。如果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以完成上述投资项目,不足部分公司将自筹解决。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募集资金运用”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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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情况
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股
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1,357.72 万股(占发行后总
股本的 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
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 19.18 元
发行市盈率
2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6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4.52 元/股(以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7.25 元/股(以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2.65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直接定价,按照市值申购,向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创业板证券交易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26,041.07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20,971.92 万元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发行费用概算
保荐及承销费用 3,085.85 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 1,414.15 万元
律师费用 171.51 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 15.57 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382.08 万元
合计 5,069.15 万元
注:上表发行费用为不含增值税金额,此处费用数值保留 2 位小数,总数与各明细之和存在差异,为计算中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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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铁峰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 9 号 1 号楼 13 层 A 区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望花路花家地北里 19 号望京大厦C 座 2 层
电话 010-57041881
传真 010-57041884
联系人陈立娅
(二)保荐人(主承销
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 座 9 层
电话 010-65608299
传真 010-86451190
保荐代表人闫明庆、曾琨杰
项目协办人王棽
项目组其他成员
吕晓峰、郭瑛英、潘庆明、费俊淇、田文明、毕厚厚、赵彬彬、何康、李志强、石啸、刘曦
(三)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单位负责人乔佳平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二村 40 号楼 40-3 四层-五层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二村 40 号楼 40-3 四层-五层
电话 010-50867666
传真 010-50867998
经办律师鲍卉芳、魏小江
(四)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单位负责人李丹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地 2 号楼
电话 021-23238
传真 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孙进、刘渊博
(五)验资机构(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单位负责人叶韶勋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电话 010-65542288
传真 010-65547190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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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注册会计师张昆、宗承勇
(六)验资机构(二)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单位负责人李金才
住所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975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 1栋 1 门 5017 室-11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333 号万豪大厦 C 座十层
电话 022-2373
传真 022-23718
经办注册会计师东松、何晓云
(七)资产评估机构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施耘清
住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路 249 号中信物流科技园 3号单体 2 层C029 室
联系地址天津开发区广场东路 20 号滨海金融街 E6505 室
电话 022-23202481
传真 022-23201482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张志辉、张慧
(八)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5 号
电话 0755-82083
传真 0755-82083667
(九)股份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电话 0755-25938000
传真 0755-25988122
(十)保荐人(主承销
商)收款银行
工商银行北京东城支行营业室
户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户 0200080719027304381
声明:上述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同发行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7 年 12 月 27 日
申购日期 2017 年 12 月 28 日
缴款日期 2018 年 1 月 2 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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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并不表示会依次发生。
一、市场和经营风险
(一)发行人主要收入来源于苹果手机维修业务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是苹果公司,苹果手机维修业务收入占比较高。苹果手机品牌是世界最具价值的品牌之一,苹果手机制造商在全球500强企业中处于前列。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6月,公司从苹果公司实现的保内维修服务收入分别为14,964.96万元、19,077.75万元、25,292.66万元及9,066.70万元,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7.64%、30.71%、39.03%及25.77%;此外,来自消费
者的苹果手机保外维修业务实现收入分别为11,899.87万元、26,421.83万元、
24,244.79万元、16,986.66万元。上述保内维修服务收入与保外维修服务合计分别
为26,864.83万元、45,499.58万元、49,537.45万元及26,053.36万元,占公司营业收
入的比重分别为67.56%、73.25%、76.44%及74.05%。
虽然公司是苹果公司在中国最大的授权售后服务商,公司与苹果公司合作已长达8年,合作关系稳定,但发行人仍存在对单一客户依赖的风险。发行人与苹果公司签订的《授权服务协议》的有效期一般为1-2年,授权期限较短;同时,苹果公司对授权售后服务商的服务质量、客户满意度等方面有相关要求。未来因公司服务质量下降或其他原因失去部分或全部苹果公司的售后维修授权、或苹果手机维修政策出现大幅变化、苹果手机市场占有率出现大幅下滑等事件,均可能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未来业绩下滑的风险
2014年-2016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增长。2017年1-6月,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为351,834,557.16元,同比上涨7.8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950,908.10元,同比下降8.25%。如若未来苹果手机在中国销量下降,与苹果
公司等手机厂商合作出现纠纷或中断、维修价格出现大幅下滑,均可能导致公司手机维修业务收入出现大幅下滑;商品销售、电子商务等业务也可能由于行业竞争加剧等原因导致发行人收入和利润出现大幅下滑。此外,宏观经济低迷、行业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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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发展战略或内部运营管理出现重大失误等,也可能导致发行人经营业绩出现大幅下滑。
(三)门店租赁的风险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没有自有房产,目前在全国范围内的所有门店均为租赁经营,涉及面积2万余平方米,大部分的租赁协议期限在三年或三年以下。
如果公司未来无法在房屋租赁到期后续签租赁协议,将对公司的经营造成影响。
如果同时大面积出现租赁协议被解除的情况,将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公司部分租赁的房屋存在产权证明不齐全的权属瑕疵问题,部分租赁房屋存在未办理租赁备案的情形,如果房屋租赁到期后因权属瑕疵问题不能续租,或由于出租方提供的房屋因权证瑕疵而导致公司无法继续使用的,或由于租赁物业所在地规划政策变动导致需要搬迁/拆迁致使公司无法继续使用,可能影响公司业务的发展。
(四)公司上游手机厂商市场地位发生变化的风险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苹果手机等智能手机的售后服务,公司已取得了包含苹果、三星、华为在内的目前主要智能手机生产厂商的售后服务授权,公司收入规模及增速受上述手机品牌特别是苹果手机的市场保有量和出货量的影响较大。公司上游手机厂商竞争激烈,占主导地位的手机厂商可能因为价格、技术、消费偏好变化等因素而变化。若公司不能及时取得未来占市场主导地位的手机厂商的售后服务授权,则公司的收入增速可能会下降、盈利能力可能会降低,公司存在不能及时取得未来占市场主导地位的手机厂商售后服务授权而导致业绩下滑的风险。
(五)非授权苹果维修机构对发行人经营的风险
发行人与苹果公司签署授权服务协议,主要为其提供苹果品牌手机的售后维修服务。截至2017年6月30日,发行人在全国建有139家连锁服务门店,其中苹果手机门店137家,是苹果手机在中国最大的授权售后服务商。根据苹果公司的维修服务政策,只有签署授权服务协议的公司才能成为苹果公司的授权售后服务提供商,才能自苹果公司采购原厂整机、配附件为手机用户提供原厂保修服务。
除百华悦邦等苹果品牌授权售后服务商外,目前仍存在较多非授权苹果维修机构,包括提供上门维修的互联网手机维修平台。上述非授权维修机构未与苹果公司签订授权服务协议,通常采用质量相对较差的非原厂配附件用于手机维修,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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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价格相对较低、维修品质参差不齐;由于提供上门服务,互联网手机维修平台还具有服务便捷、维修周期短等特点。因此部分用户会选择使用非授权苹果维修门店进行手机维修。
虽然发行人采用了增加标志指示、与商场签订排他性协议、加大营销宣传等方式将客户引导至发行人门店,但非授权苹果维修机构,特别是互联网手机维修平台的存在和发展仍可能对未来发行人的手机维修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劳动争议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员工存在数起劳动争议仲裁及诉讼案件;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部分劳动仲裁、诉讼仍在仲裁或审理中。劳动争议主要系发行人在持续加大合规、内控与绩效管理力度的过程中,由于处理一些员工的不合规行为,与员工发生的劳动争议,该等劳动争议标的金额较小,不会对发行人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由于发行人的员工数量较多,尽管公司持续修订内部合规控制制度、加强对员工培训,并通过加强对门店现场检查、远程监测等一系列措施防范违法违规事件发生,但公司未来仍然可能发生部分员工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而通过劳动仲裁等方式要求额外离职补偿等情形。上述劳动争议的发生,可能会对发行人业务经营、品牌形象以及与苹果公司等手机厂商合作关系造成不利影响。
(七)成长性风险
发行人在未来发展过程中将面临成长性风险。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人成长性专项意见》系基于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审慎核查后,通过分析发行人的历史成长性和现有发展状况作出的判断。发行人未来的成长受宏观经济、行业前景、行业政策、竞争状态、境外经营、行业地位、业务模式、技术水平、自主创新能力、产品或服务质量及应用前景、营销能力等因素综合影响。
如果上述因素出现不利变化,将可能导致公司盈利能力变弱,从而公司无法顺利实现预期的成长性。
二、管理风险
(一)内部控制风险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在各地区下属139家门店(含直营门店125家,合作门店14家),尽管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资产及生产经营的安全,但仍然难以避免发生部分员工违法违规等不当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事件。
2013年6月,公司在KBB返还系统中发现广州黄埔店有大量应返还给苹果公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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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手机即将到期但尚未寄出,公司立即安排区域相关人员到店铺进行核实。经核查,该店店长郝某将应该返还苹果公司的故障手机869台、苹果公司寄存新手机59台予以典当。为减少损失,公司已将赎回的典当手机返还苹果公司。赎回金额合计1,185,957元。公司已于2015年将此笔款项予以核销。2014年1月29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出具了(2014)穗黄法刑初字第26号判决书,判处郝某有期
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修订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了对员工培训,并通过加强对门店现场检查、远程监测等一系列措施防范违法违规事件发生。但公司未来仍然存在因内控不当发生员工利用职务便利损害公司利益的风险。
(二)现金收款风险
作为手机售后服务企业,公司的主要业务收入既包括来自苹果、三星等智能手机品牌的保内维修业务收入,也包括来自个人用户的保外服务收入、商品销售、增值服务收入等。其中个人用户主要通过刷银行卡、手机支付或支付现金的方式实现。
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6月,公司现金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7.83%、20.15%、18.11%及1.84%。尽管公司建立了严格的现金收入内部
控制管理制度和流程,且现金收入在公司营业收入总额中的比重不断下降,但公司现金收入金额仍然较大。公司未来存在因对现金收入管理不当而造成公司门店现金收入被挪用、占用或其他形式的侵占从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风险。
(三)公司业务标准不符合上游手机厂商要求的风险
公司上游苹果公司、三星公司等公司制定了明确的保内服务标准。终端用户的手机是否符合上游手机厂商的保修标准需要公司各门店的工程师具体判断。公司若将不符合上游手机厂商保修标准的手机按照保内维修业务处理,则将不能取得上游手机厂商支付的服务款并需要向其支付相应的零配件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非人为因素将不符合苹果保内维修标准的手机按照保内维修业务处理的情形。2016年下半年,苹果公司完成了对公司2014年10月至2016年3月的业务情况的初步筛查,公司因上述情形向苹果支付的金额为110万元。
为了有效降低维修零件不达标率,公司在加强门店受理检测标准培训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员工培训、完善了内部监督与管理体制。2016年下半年以来苹果公司对手机保内维修逐步采取返厂维修方式,进一步减少了保内维修业务受理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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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不符合上游手机厂商的标准的可能性。公司未来仍然存在因保内服务业务受理标准不符合上游手机厂商的标准,而需要向上游手机厂商支付零配件成本从而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四)基层管理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是全国范围内的连锁经营企业,优秀的门店管理人员是公司发展的重要基础。公司非常重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根据公司的发展目标,建立了包括“未来之星”、“新星店长”、“明星店长”在内的多种选聘、考核和晋级机制,为员工制定了长远的职业规划和具备竞争力的薪酬体系。目前公司门店管理人员占公司员工总数的 10%以上,未来如果公司不能吸引和稳定此类基层管理人员,将对公司经营和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寄存件管理不善的风险
为了缩短售后服务的周期,公司拥有大量的手机寄存件,包括苹果公司寄存在公司的用于整机交换的手机,上述寄存件不属于公司的存货,但如果发生毁损,仍需由公司承担损失。
截至2017年6月30日,苹果公司寄存的主要用于整机交换的手机数量为22,258部。公司已经建立并将继续完善寄存件的管理措施,并购买商业保险,但未来如果公司发生未被保险责任覆盖的寄存件毁损、被窃等情况,将对公司经营和发展造成重大影响。
(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的风险
达安世纪、悦华众城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达安世纪目前持有发行人1,692.72
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41.56%;悦华众城目前持有发行人200万股股
份,占发行人发行前总股本的4.91%。刘铁峰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控
制达安世纪、悦华众城合计控制公司发行前46.47%的股份。达安世纪、悦华众城
均为本公司发起人,刘铁峰先生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公司日常管理、发展战略、利润分配、人事任免等具有较强的控制力。按本次发行新股1,357.72万股计算,发行后控股股东达安世纪、悦华众城的持股比
例将会进一步降低至34.85%,若公司其他股东大幅增持本公司股份,刘铁峰对公
司的实际控制力将会下降,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的风险。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较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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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一定变化,但未构成重大变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化系个人原因所致,属于正常的变动行为,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化未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但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持续频繁发生重大变化,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八)公司治理风险
发行人于 2012 年 9 月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后,逐步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适应企业现阶段发展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各项管理控制制度的执行需要经过实践检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也需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逐步完善。而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经营规模将不断扩大,业务范围不断扩展,这将对公司治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存在因内部管理不适应发展需要,而影响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风险。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共有子公司 22 家(含二级子公司)、分公司128 家,分、子公司数量众多,管理、协调和信息披露工作量及工作难度均较大,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若公司不能加强合规管理,则可能面临公司治理失效的风险。
三、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呈增加趋势。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5,835.74
万元、5,921.44 万元、6,405.99 万元及 4,682.36 万元,占当年末流动资产的比重
分别为 46.67%、33.63%、31.34%及 25.08%,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4.68%、9.53%、9.88%及 13.31%。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款主要
客户为苹果公司,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 6 月 30 日苹果公司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6.86%、72.15%、77.40%和 47.85%。
虽然公司的主要客户苹果公司、三星公司等均为资信良好的企业,且双方已经明确约定应收账款的回收期,报告期内也未发生逾期不付款的行为,但公司仍然存在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二)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2010年8月收购威海百邦、2012年6月收购上海倚盛、2012年9月收购广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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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百邦,上述交易分别确认商誉117.37万元、2,569.54万元、135.85万元。
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结果,对因收购威海百邦而形成的商誉分别在2010年末计提商誉减值准备46.87万元,2013年末计提商誉减值准备70.50万元,累计已全额
计提减值准备117.37万元。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结果,因收购上海百邦而形成的商
誉在报告期内各期末未发生减值;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结果,因收购广州百邦而形成的商誉在报告期内各期末未发生减值。
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若合并形成的资产未来经营情况恶化,则需要对减值进行确认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公司存在未来商誉减值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三)较高毛利率水平能否持续的风险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3.74%、36.94%、44.94%和33.91%。其中,公司手机保内维修业务毛利率较
高,分别为77.00%、80.87%、83.42%和82.29%,毛利率水平较高;公司保内维
修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苹果公司,如果未来苹果手机的保内维修劳务费价格下降或者保内维修成本提高,均将导致发行人保内维修毛利率出现下滑。此外,发行人商品销售业务的毛利率也较高,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产品升级换代、竞争加剧等,也将导致发行人该类业务毛利率下降。未来,公司将跟踪市场环境变化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和技术创新,保持较高的毛利率水平,但未来发行人仍存在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四)服务收费单价下降的风险
公司向手机厂商收取提供保修范围内服务的费用,向手机用户收取保外维修服务费用。公司保内维修服务的费用标准主要由手机厂商确定,保外维修服务的价格确定方式为成本加成方式,即在手机整机或配附件的采购价格的基础上加上一定金额的服务费,服务费涵盖了整机交换或配附件更换所必要的员工成本、税费及利润等。未来如果手机厂商降低售后服务收费标准或保外维修的价格降低,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人工成本、房租成本上涨的风险
公司属于手机售后服务行业,人工成本和房租成本是公司最重要的两项成本支出。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6月,公司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人工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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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房租和物业水电费成本为5,498.50万元、6,099.46万元、6,239.10万元及
3,089.51万元,合计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3.83%、9.82%、9.63%和8.78%。
近年公司人员工资和房屋租金都呈现上涨趋势。如果公司未能有效控制人工成本和房租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和业务收入水平,将面临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六)发行人存在无法持续获得税收优惠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下属分、子公司存在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形。发行人分、子公司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条件之一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金额。一方面,如果发行人分、子公司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等高于规定,则可能导致其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存在无法持续获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风险。
但一方面,由于应纳税所得额及净利润的提高,可以抵消不能继续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不利影响,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另一方面,报告期内,发行人因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的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较低,对税收优惠政策不存在依赖,详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利润总额 2,875.68 6,849.21 5,358.69 3,813.90
优惠税率的影响 28.32 115.53 85.44 26.07
占比 0.98% 1.69% 1.59% 0.68%
(七)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发行人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超过1,357.72万股公
司股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但募集资金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投资项目回报的实现需要一定周期。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预计净利润增长幅度会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预计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公司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四个项目,投资总额30,939.61万元,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20,971.92万元。虽然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详尽的可行性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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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和项目完成后,可能存在项目建设期变化、技术替代以及国家政策、市场环境、行业格局变化等情况。上述因素或情况,均有可能给募投项目的预期效益实现带来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未来经营业绩。
五、股票市场风险
股票作为一种风险投资工具,其市场价格不仅取决于本公司的经营状况,而且还受到宏观经济因素、市场供求关系、投资者预期、交易技术分析和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风险与收益并存,上述任何因素的变化都有可能会对本公司的股票价格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未来本公司股票存在市场价格波动和投资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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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YBON Group Company Limited
注册资本 4,073.15 万元
实收资本 4,073.15 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铁峰
成立日期 2007 年 11 月 26 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 2012 年 9 月 13 日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 9 号 1 号楼 13 层 A区
邮政编码 100102
电话 010-57041836
传真 010-57041884
互联网网址 www.bybon.com
电子邮箱 zhengquan@bybon.cn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陈立娅
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 010-57041836
二、发行人的改制设立情况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情况
2007 年 11 月 15 日,石家庄国讯朝阳通讯器材有限公司、北京达安世纪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河北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同日,石家庄国讯朝阳通讯器材有限公司、达安世纪签署《公司章程》,载明公司注册资本 420 万元,达安世纪以现金出资 231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55%;石家庄国讯朝阳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以经评估的存货出资 1,877,961.35 元,现金出资 12,038.65 元,共
计 189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45%。其中达安世纪先以现金出资 100 万元,剩余出资额 131 万元在 2008 年 11 月 12 日前以现金出资的方式缴纳。
2007 年 11 月 7 日,河北光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冀光大评报字(2007)第 161 号)。经评估,截至 2007 年 10 月 23 日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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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庄国讯朝阳通讯器材有限公司拟用于出资的部分存货(各种品牌的手机电池、手机外壳、显示屏、主板、数据线和充电器等手机配件及手机相关周边配件)的评估值为 1,877,961.35 元。
2007 年 11 月 15 日,河北永正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冀永正得设验字(2007)07025 号),截至 2007 年 11 月 15 日,北京达安
世纪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国讯朝阳通讯器材有限公司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289 万元,其中达安世纪现金出资 100 万元,石家庄国讯朝阳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以存货出资 1,877,961.35 元,现金出资 12,038.65 元,
各股东合计以现金出资 1,012,038.65 元,经评估的存货出资 1,877,961.35 元。
2007 年 11 月 27 日,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130101016358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公司注册资本 420 万元,实收资本 289 万元,成立日期为 2007 年 11 月 26 日。
河北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
本公司是由百邦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2012 年 8 月 27 日,百邦有限股东会全体股东作出决议,同意百邦有限全体股东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赵新宇、北京悦华众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苏州达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力合创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力合创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方式将百邦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2 年 8 月 27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计报告(XYZH/2011A4081)。2012 年 8 月 27 日,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华夏金信评报字[2012]232 号评估报告。2012 年 9 月 10 日,信永中和会计序号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本期缴纳注册资本本期实际出资情况
金额出资比例金额出资比例货币实物合计 北京达安世纪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231.00 55.00% 100.00 23.81% 100.00 - 100.00 石家庄国讯朝阳通讯器材有限公司
189.00 45.00% 189.00 45.00% 1.20 187.80 189.00
合计 420.00 100.00% 289.00 68.81% 101.20 187.80 289.00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0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变更履行了验资程序,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2A4018)。百邦有限截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45,888,931.67 元按 1.27:1 的比例全部折为股份公司的股份,其中 3,600 万元作
为股份公司注册资本,折股溢价 9,888,931.67 元计入资本公积金。
2012 年 9 月 11 日,本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2012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注册号为 11010501356786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公司设立时,发起人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 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692.72 47.02%
2 赵新宇 1,385.28 38.48%
3 北京悦华众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80.00 5.00%
4 苏州达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36.80 3.80%
5 深圳力合创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8.36 3.01%
6 天津力合创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6.84 2.69%
合计 3,600.00 100.00%
三、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股份公司自 2012 年 9 月设立以来未发生过重大资产重组,发行人自有限公司设立后四次主要收购行为如下:
(一)收购上海百邦 100%股权
2012 年 6 月 7 日,百邦有限与邹冰、高锋、孙颖、梁群英签署了《倚盛(上海)信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百邦有限以 7,500 万元收购上海百邦 100%股权(最终收购价格为 7,480 万元)。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2 年 4 月 30 日为基准日,对倚盛(上海)信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100%股权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北京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收购涉及的倚盛(上海)信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咨询报告》(华夏金信评咨字[2012]006 号),经收益法评估咨询确认倚盛(上海)信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7,538.22 万元。
2012 年 6 月 14 日,股权转让完成,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浦分局向上海百邦核发注册号为 310118002595487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2 年 6 月,公司收购上海倚盛时与邹冰、高锋、孙颖签署《增资框架协议》,约定百华悦邦股份公司成立后,上述人员有权以 3,000 万元向股份公司增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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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增资后持有股份公司 10%的股权。
2013 年 7 月 30 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对价分摊涉及的倚盛(上海)信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追溯评估报告》(银信资评报[2013]沪第 016-1 号),截至 2012 年5 月 31 日,上海百邦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 664.87 万元,负债总额 269.73 万元,
净资产总额 395.13 万元。资产总额评估值 6,687.09 万元,负债总额 269.73 万元,
净资产评估值 6,417.36 万元,评估增值 6,022.23 万元,增值率 1,524.11%。净资
产评估增值率较高的原因为上海百邦的合同权利及授权资质无形资产评估价值较高。
2012 年 9 月 29 日,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全体股东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3,600 万元增至 4,000 万元,由陈进、高锋、孙颖增资,增资价格为 7.50 元/股,其中陈进以 1,689 万元认购 225.20 万股,高锋以 1,011
万元认购 134.80 万股,孙颖以 300 万元认购 40.00 万股,新增 400 万元计入公司
注册资本,其余计入公司资本公积金。
陈进不属于上海倚盛股东,陈进与上海倚盛原股东邹冰系夫妻关系,经邹冰签署书面声明,2012 年 10 月百华悦邦增资时,同意由其丈夫陈进行使认股权,其与本次收购各方、陈进均不存在权属纠纷。
(二)收购山东宏景资产和业务
2009 年 5 月 8 日,河北百邦与李建宏、齐元勋签署《收购框架协议》,以“2,600万元+(库存和固定资产实际价值-库存和固定资产的估计值)-交割期内出让方运营利润”的价格收购由李建宏、齐元勋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26 家公司(覆盖 29门店)的经营性资产和业务。2009 年 8 月 27 日,河北百邦、山东百邦与李建宏实际控制转让部分的法律持有人刘志华和资产转让人齐元勋签署《收购框架协议补充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款变更为“2,600 万元+库存配件、办公用品及其他相关资产”的价格。
2013 年 7 月 30 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其收购的由李建宏、齐元勋实际控制的手机售后服务业务进行追溯评估所涉及的资产组合价值评估报告》(银信资评报[2013]沪第 016-2 号),经评估截至 2009 年 8 月 31 日,百华悦邦(原河北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收购的由李建宏、齐元勋实际控制的手机售后服务业务所涉及的资产组账面价值 655.87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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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评估价值为 2,958.31 万元,增值额 2,302.44 万元,增值率 351.05%。评估
增值率较高的原因为资产组涉及的合同权利及授权资质无形资产评估价值较高。
2009 年 9 月 1 日,山东宏景全部手机售后服务业务及资产的经营由百邦有限负责,百邦有限可以对山东宏景全部手机售后服务业务及资产实施实质控制。
(三)收购威海百邦 100%股权
2010 年 8 月 1 日,百邦有限子公司山东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威海市环翠区嘉合通讯器材维修中心签署《门店转让协议》,约定威海市环翠区嘉合通讯器材维修中心将其持有的威海百邦 100%股权转让予山东百邦,转让价格为
140.00 万元。2010 年 8 月,威海百邦 100%股权完成交割手续。
发行人已于2010年9月30日前,将股权转让款140万元全部支付予威海百邦实际控制人朱昊阳,未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铁峰承诺:“若税务机关征缴发行人在此过程中应予以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本人将无条件、全额缴纳该等税款;若税务机关因此对发行人罚款,该等罚款亦由本人全额承担。”
(四)收购广州百邦 100%股权
2012 年 9 月,百邦有限子公司上海倚盛与陈加林、肖朝勤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陈加林、肖朝勤将其持有的广州百邦 100%股权转让予上海倚盛,转让价格为 150.00 万元。2012 年 9 月 10 日,广州百邦 100%股权完成交割手续。
四、发行人的组织架构
(一)股权结构图
1、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2、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的子公司、分公司情况如下: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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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百华悦邦及各级子公司、分公司数量如下:
项目
百华
悦邦
Bybon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
百邦
优保
福州
百邦
南京
百邦
天津
百邦
上海
百邦
石家庄百邦
山东
百邦
上海闪电蜂
合计
性质发行人一级子公司 10
二级子公司数量
- 0 0 0 3 0 1 3 2 4 13
分公司- 0 0 1 1 0 126 0 0 0 128
(二)内部组织架构图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按照经营的需要进行设置,具体情况如下:
五、发行人子公司、分公司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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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百华悦邦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附件二、百华悦邦分公司基本情
况”。
其中,百邦投资是发行人的境外全资子公司,EWX investment company(易维修投资)为百邦投资全资子公司,EWX(Hong Kong)Holdings Limited(易维修香港)为易维修投资全资子公司。易维修香港、易维修投资分别于 2016 年 1月、2016 年 6 月注销。百邦投资、易维修投资和易维修香港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在境外设立百邦投资、EWX investment company 及易维修香
港的目的,以及发行人已履行的境外投资审批程序
发行人在境外设立百邦投资、易维修投资及易维修香港是为了尝试拓展海外业务,后来因方案不成熟,未开展实际业务,已将易维修投资和易维修香港注销。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中国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 2014年 9 月 1 日核准发行人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全资子公司 Bybon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百邦投资有限公司)。根据该证书,百邦投资注册资本 5 万美元,出资人为百华悦邦。
百邦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2 日在开曼群岛出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EWX investment company(易维修投资),易维修投资于 2014 年 9 月 30 日在香港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EWX(Hong Kong)Holdings Limited(易维修(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2014 年版,于 2014 年 10 月 6日生效)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企业投资的境外企业开展境外再投资,在完成境外法律手续后,企业应当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地方企业通过“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打印《再投资报告表》并加盖印章后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发行人在境外设立易维修投资及易维修(香港)两公司时未根据上述部门规章的要求,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再投资情况。鉴于《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对于境外企业开展境外再投资未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之情形,没有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且上述两个公司已经完成注销,故发行人没有履行境外备案义务不会导致发行人受到行政处罚并带来经济损失。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刘铁峰已出具承诺:“本人承诺若百华悦邦及其子公司因易维修投资及易维修(香港)未根据部门规章《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再投资情况,而承担法律责任导致有任何的费用支出,本人将无条件按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承担全部费用,保证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经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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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损失”。
(二)Bybon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 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Bybon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百邦投资”)注册资本 5 万美元,为百华悦邦境外全资子公司,报告期内无实际业务。
2、成立以来主要业务和资产的形成及变化情况
百邦投资自成立以来无实际业务。设立时的主要资产为货币资金、长期股权投资等。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百邦投资主要业务及重要资产无重大变化。
3、股权结构及其演变情况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资设立 Bybon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注册资本为 5 万美元,其持股比例为 100%。
百邦投资自设立以后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4、主要财务数据及资产明细
百邦投资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2017 年 6 月 30日/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12 月 31日/
2016 年度
2015 年 12 月 31日/
2015 年度
2014 年 12 月 31日/
2014 年度
货币资金 12.88 15.96 41.34 31.20
其他应收款 18.94 16.36 - 30.60
流动资产 31.82 32.33 41.34 61.80
长期股权投资----
非流动资产----
资产总额 31.82 32.33 41.34 61.80
负债总额-- 0.65 31.21
所有者权益合计 31.82 32.33 40.69 30.59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0.50 0.19 10.10 -0.10
利润总额-0.50 0.19 10.10 -0.10
净利润-0.50 0.19 10.10 -0.10
5、与发行人的关系及分工
经核查,百邦投资系发行人境外全资子公司,无实际经营业务。
6、百邦投资最近三年重大违法情况
经核查,百邦投资在设立、出资以及股权结构演变过程中合法合规,且百邦投资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三)EWX Investment Company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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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情况
EWX Investment Company(“易维修投资”),注册资本 5 万美元,为百邦投资全资子公司,无实际业务。易维修投资已于 2016 年 6 月注销。
2、成立以来主要业务和资产的形成及变化情况
易维修投资自成立以来无实际业务。设立时的主要资产为货币资金、长期股权投资等。易维修投资自成立以来,截止注销之日,主要业务及重要资产无重大变化。
3、股权结构及其演变情况
2014 年 9 月,Bybon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 独资设立 EWX Investment
Company,注册资本为 5 万美元,其持股比例为 100%。
易维修投资自设立以后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4、主要财务数据及资产明细
易维修投资已于 2016 年 6 月注销。截至注销前,易维修投资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及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度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度
货币资金--
其他应收款- 30.60
流动资产- 30.60
长期股权投资 0.79 0.79
非流动资产 0.79 0.79
资产总额 0.79 31.38
负债总额 0.84 0.79
所有者权益合计-0.05 30.60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0.05 -
利润总额-0.05 -
净利润-0.05 -
5、与发行人的关系及分工
经核查,易维修投资系发行人境外全资子公司百邦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无实际业务,已于 2016 年 6 月注销。
6、易维修投资最近三年重大违法情况
经核查,易维修投资在设立、出资以及股权结构演变过程中合法合规,且易维修投资在存续期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四)EWX(Hong Kong)Holdings Limited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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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情况
EWX(Hong Kong)Holdings Limited(“易维修香港”),注册资本 1 万港元,为易维修投资全资子公司,无实际业务。易维修香港已于 2016 年 1 月注销。
2、成立以来主要业务和资产的形成及变化情况
易维修香港自成立以来无实际业务。设立时的主要资产为货币资金等。易维修香港自成立以来,截止注销之日,主要业务及重要资产无重大变化。
3、股权结构及其演变情况
2014 年 9 月,EWX Investment Company 独资设立 EWX(Hong Kong)
Holdings Limited,注册资本为 1 万港元,其持股比例为 100%。
易维修香港自设立以后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4、主要财务数据及资产明细
易维修香港已于 2016 年 1 月注销。截止注销前,易维修香港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及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度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度
货币资金- 8.01
其他应收款--
流动资产- 8.01
长期股权投资--
非流动资产--
资产总额- 8.01
负债总额 7.71 7.26
所有者权益合计-7.71 0.76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8.46 -0.03
利润总额-8.46 -0.03
净利润-8.46 -0.03
5、与发行人的关系及分工
经核查,易维修香港系系发行人境外全资子公司百邦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易维修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无实际业务,已于 2016 年 1 月注销。
6、易维修香港最近三年重大违法情况
经核查,易维修香港在设立、出资以及股权结构演变过程中合法合规,且易维修香港在存续期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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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企业基本情况
(一)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共有 111 名股东,其中达安世纪、赵新宇、陈进、常都喜持有本公司 5%以上的股份,其具体情况如下:
1、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达安世纪持有本公司 41.56%的股份。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 2007 年 9 月 19 日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 6 号 4 层 1 座 401 内 019 室
法定代表人刘铁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667529885A
注册资本 10 万元
实收资本 10 万元
股东及出资比例刘铁峰持股 100%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2)财务状况
达安世纪最近一年及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4,156,727.39 13,508,311.83
净资产 24,084,818.59 13,436,403.03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10,648,415.56 6,975,065.97
2、北京悦华众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悦华众城持有公司 4.91%的股权,其基本情况
如下: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 2011 年 11 月 29 日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 6 号 1 座 401-4 层-003 室
普通合伙人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刘铁峰为代表)
营业执照号码 91110105587699892K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悦华众城的出资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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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刘铁峰 471.295 85.69%
2 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8.705 14.31%
合计 550.00 100.00%
达安世纪为发行人控股股东之一。悦华众城以自有资金投资本公司,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因此悦华众城不属于私募股权基金,不需履行私募基金备案程序。
(2)财务状况
悦华众城最近一年及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3、赵新宇
赵新宇,男,中国国籍,有加拿大的永久居留权。1970 年 1 月出生,身份证号码:13010219700122*。专科学历,现住河北省石家庄市。先后在石家庄市宝石集团、石家庄国讯朝阳通讯器材有限公司、河北国讯汇方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任职。2007 年 11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公司董事。
4、陈进
陈进,男,197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 年 7 月毕业于中山大学电子系自动控制专业,本科学历。1996 年 7 月至 1999 年 8 月,就职于 D&A 贸易投资顾问有限公司;1999 年 9 月至 2001 年 11 月,就职于戴尔(中国)有限公司;2001 年 12 月至 2010 年 12 月,就职于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2011 年 2 月至 2012 年 5 月,任上海倚盛顾问;2012 年 9 月至今任百华悦邦董事;2015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淡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5、常都喜
常都喜,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3 年 8 月出生,身份证号码:61010219630829*。1985 年至 1994 年,任职于国防科工委第二十六实验训练基地;1994 年至 2007 年,任职于西安市市政工程公司;2007 年至今,任深圳小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0 年至今,任北京安达维尔科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9,003,690.79 8,292,379.53
净资产 9,003,690.79 7,403,379.53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1,600,311.26 1,135,52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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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常都喜除持有发行人 5.80%股份
外,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单位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600万元
20.14%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飞机零件、配件制造及修理;飞机测试设备制造;飞机自动驾驶仪和惯性器件专用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电子、机械零部件加工及设备修理;照明器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限分支机构经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深圳小诚投资有限公司
100 万元
96%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投资策划(均不含限制项目)。北京宝龙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960 万元
深圳小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21.5%
生产组装通信设备、电子电器设备及配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库伦旗金泰矿业有限公司
3,000 万元
认缴股份占比 51%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矿产品、矿山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深圳市君丰豫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出资 600万元
股权投资
6、深圳力合创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力合与天津力合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深圳力合清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1 年 4 月,深圳力合与天津力合向百邦有限增资,合计持有百邦有限6%的股权;2014 年 8 月,两者合计持有发行人 5.13%的股份;2015 年 5 月,深
圳力合、天津力合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 54.00 万股、48.00 万股股份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按照 18.50 元/股价格转让予常都喜。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深圳力合、天津力合合计持有发行人 2.51%的股份,其中深圳力合持股 1.32%,
天津力合持股 1.19%。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深圳力合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 2011 年 2 月 23 日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61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大楼 B 区 309 室(入驻深圳力合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深圳力合清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朱方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4403005700191683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实缴出资额 24,440 万元
营业范围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咨询业务。
注:上表中深圳力合基本情况依据 2017 年 6 月 30 日工商登记信息。
(2)合伙人结构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深圳力合的合伙人数共 34 名,其中普通合伙人为深圳力合清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他 33 名出资人为有限合伙人,合伙人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或姓名实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深圳力合清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78.7833 278.7833 1.14%
2 甘宁 4646.3878 4646.3878 19.01%
3 李兰芬 929.2776 929.2776 3.80%
4 江苏联汇实业有限公司 929.2776 929.2776 3.80%
5 王英 929.2776 929.2776 3.80%
6 周俊 836.3498 836.3498 3.42%
7 孟妍 743.4221 743.4221 3.04%
8 林志明 650.4943 650.4943 2.66%
9 季辉 650.4943 650.4943 2.66%
10 张树广 557.5665 557.5665 2.28%
11 李志刚 557.5665 557.5665 2.28%
12 张安群 557.5665 557.5665 2.28%
13 严新生 557.5665 557.5665 2.28%
14 沈聪维 557.5665 557.5665 2.28%
15 高晓攀 557.5665 557.5665 2.28%
16 张旭芬 557.5665 557.5665 2.28%
17 刘铮 557.5665 557.5665 2.28%
18 禹厚谦 557.5665 557.5665 2.28%
19 陈小和 557.5665 557.5665 2.28%
20 林欣飞 557.5665 557.5665 2.28%
21 朱玉童 557.5665 557.5665 2.28%
22 汪武 557.5665 557.5665 2.28%
23 梁笛 557.5665 557.5665 2.28%
24 张桂珍 557.5665 557.5665 2.28%
25 李海超 557.5665 557.5665 2.28%
26 蒋雪华 557.5665 557.5665 2.28%
27 陈舒恩 557.5665 557.5665 2.28%
28 王萍 557.5665 557.5665 2.28%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62
29 肖晓鸣 557.5665 557.5665 2.28%
30 张战 557.5665 557.5665 2.28%
31 张少华 557.5665 557.5665 2.28%
32 姚伟 557.5665 557.5665 2.28%
33 安同玉 557.5665 557.5665 2.28%
34 吴姜淋 464.6388 464.6388 1.90%
合计 24,440.00 24,440.00 100%
注:上表中深圳力合合伙人结构依据 2017 年 6 月 30 日工商登记信息。
深圳力合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成立于 2011 年 2月 23 日,基金编号:SD1996。
深圳力合清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成立时间 2010 年 4 月 28 日,登记编号:P1001664,管理基金主要类别:股权、创业投资基金。
(3)主要财务数据
深圳力合最近一年及一期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30,304.92 34,839.51
净资产 25,963.17 29,567.57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3,240.61 7,969.85
净利润 2,929.40 7,341.10
(4)主营业务
深圳力合长期从事股权投资业务,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深圳力合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投资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持股比例(%)
持股期间
与百邦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资金、业务往来
是否与百邦经营相同或类似业务
深圳市兴耀华实业有限公司
5,100.00 曾振华 5.10 2011.4 至今否否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1008)
4,073.15 刘铁峰 1.32 2011.5 至今否否
深圳市聚作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 肖灵 4.00 2011.6 至今否否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548)
8,267.00 朱伟 1.55 2011.6 至今否否
北京天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831430)
8,514.00 陈助国 4.08 2011.6 至今否否
四川柏狮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5,500.00 叶建 6.10 2011.8 至今否否
上海天络行品牌管理 2,700.00 张丽华 1.05 2011.08 至今否否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63
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寰创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3768)
7,977.79 于松来 1.92 2011.9 至今否否
广州明珞汽车装备有限公司
7,963.37 姚维兵 1.59 2011.12 至今否否
泰州圣泰科红外科技有限公司
1,100.00 王兆进 3.30 2012.1 至今否否
西安思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832801)
10,783.24 刘洪亮 3.01 2012.2 至今否否
深圳统信电路电子有限公司
8,250.00 刘志刚 3.44 2012.3 至今否否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546.67 臧志成 0.56 2014.4 至今否否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300340)
11,785.82 万国江 0.22 2016.12 至今否否
7、天津力合创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天津力合持有发行人 1.19%的股份,天津力合的基
本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 2010 年 5 月 5 日
住所天津自贸区(空港经济区)西二道 82 号丽港大厦 3-604
普通合伙人深圳力合清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朱方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1201165534366720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实缴出资额 28,350 万元
营业范围
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已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上表中天津力合基本情况依据 2017 年 6 月 30 日工商登记信息。
(2)合伙人结构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天津力合的合伙人数共 43 名,其中普通合伙人为深圳力合清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他 42 名出资人为有限合伙人,合伙人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或姓名实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 孙林 567 567 2.00%
2 肖金英 945 945 3.33%
3 刘磊 567 567 2.00%
4 李绍平 567 567 2.00%
5 李利 567 567 2.00%
6 邱轶丽 567 567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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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4
7 陈少燕 567 567 2.00%
8 褚闻波 567 567 2.00%
9 苏岩 756 756 2.67%
10 安树清 567 567 2.00%
11 倪广才 567 567 2.00%
12 田淑勤 567 567 2.00%
13 林素菊 945 945 3.33%
14 阮建国 661.5 661.5 2.33%
15 刘尚信 567 567 2.00%
16 汪成威 661.5 661.5 2.33%
17 潘红爱 567 567 2.00%
18 张莉 567 567 2.00%
19 杨蓉 567 567 2.00%
20 阮兴祥 567 567 2.00%
21 华永勤 567 567 2.00%
22 刘杰 567 567 2.00%
23 陈旭英 567 567 2.00%
24 梅神峰 567 567 2.00%
25 袁卫亮 945 945 3.33%
26 汪燕 567 567 2.00%
27 孔传赞 567 567 2.00%
28 强枫 567 567 2.00%
29 叶炳昌 756 756 2.67%
30 郭邑 567 567 2.00%
31 王勇 567 567 2.00%
32 王宏涛 567 567 2.00%
33 杨倩 567 567 2.00%
34 胡晓杭 945 945 3.33%
35 乔丽华 567 567 2.00%
36 金旭 567 567 2.00%
37 叶景妮 850.5 850.5 3.00%
38 孙书园 567 567 2.00% 北京格林沃德科技有限公司
1,890 1,890 6.67%
40 贺娜 567 567 2.00%
41 施渊峰 567 567 2.00% 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1,134 1,134 4.00% 深圳力合清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83.5 283.5 1.00%
合计 28,350 28,350 100%
注:1、天津力合合伙人结构依据 2017 年 6 月 30 日工商登记信息;
2、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更名。
天津力合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成立于 2010 年 5月 5 日,基金编号:SD1841。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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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力合清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成立时间 2010 年 4 月 28 日,登记编号:P1001664,管理基金主要类别:股权、创业投资基金。
(3)主要财务数据
天津力合最近一年及一期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60,110.82 63,077.40
净资产 27,497.27 31,944.81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2,437.58 7,137.23
净利润 2,189.64 6,406.15
(4)主营业务
天津力合长期从事股权投资业务,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天津力合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投资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法定代表人
持股比例(%)
持股期间
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资金、业务往来
是否与发行人经营相同或类似业务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546.67 臧志成 5.17 2011.2 至今否否
深圳市兴耀华实业有限公司 5,100.00 曾振华 7.65 2011.2 至今否否
成都海兰天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7.51 申万秋 15.00 2011.3 至今否否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1008)
4,073.15 刘铁峰 1.19 2011.5 至今否否
北京天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831430)
8,514.00 陈助国 3.33 2011.6 至今否否
四川柏狮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5,500.00 叶建 4.99 2011.8 至今否否
上海天络行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700.00 张丽华 0.86 2011.8 至今否否
上海寰创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3768)
7,977.79 于松来 1.57 2011.9 至今否否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786)
38,124.00 陈南晖 5.00 2011.10 至今否否
广州明珞汽车装备有限公司 7,963.37 姚维兵 0.97 2011.12 至今否否
泰州圣泰科红外科技有限公司
1,100.00 王兆进 2.70 2012.1 至今否否
深圳市聚作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 肖灵 3.00 2012.1 至今否否
深圳统信电路电子有限公司 8,250.00 刘志刚 2.81 2012.3 至今否否
攀枝花市正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4,458.89 杜广平 3.32 2016.6 至今否否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 11,785.82 万国江 0.18 2016.12 至今否否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66
司(300340)
(二)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达安世纪、悦华众城。达安世纪持有发行人 1,692.72 万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1.56%。刘铁峰持有达安世纪 10 万元出资额,占达安世
纪注册资本的 100%。刘铁峰为达安世纪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悦华众城持有发行人 20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4.91%。达安世纪为
悦华众城的普通合伙人,刘铁峰为悦华众城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且为悦华众城的有限合伙人。因此,刘铁峰为悦华众城的实际控制人。
刘铁峰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刘铁峰通过达安世纪、悦华众城合计控制公司
46.47%的股份。最近两年内,刘铁峰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可实际支配发行
人股份表决权超过 30%。
公司最近 2 年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铁峰除投资达安世纪及其子公司 DAAN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100%的股份、控股子公司百邦居家 70%的股份(已于 2017 年 5月注销)、悦华众城 85.69%的权益外无其他对外投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基本情况如下:
1、DAAN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达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DAAN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达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年 1 月 29 日,为达安世纪的全资子公司,目前该公司无实际业务。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日期 2015 年 1 月 29 日
住所英属维尔京群岛(BVI)
营业执照号码 1860614
注册资本 5 万美元
股东及出资比例达安世纪持有 100%股权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
投资情况无
2、百邦居家(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注销)
百邦居家(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9 月 5 日,为达安世纪的控股子公司,目前该公司已于 2017 年 5 月 2 日注销,无实际业务。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67
成立日期 2016 年 9 月 5 日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金苑路 32 号 3 幢 2 层 218-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5MA0082WD6R
注册资本 100 万人民币
股东及出资比例达安世纪持有 70%股权,赵新宇持有 25%股权,陈进持有 5%股权
主营业务维修家用电器;开锁服务;清洁服务
投资情况无
截止百邦居家注销之日,百邦居家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0.00 70.00%
2 赵新宇 25.00 25.00%
3 陈进 5.00 5.00%
合计 100.00 100.00%
(四)股票质押及其他争议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七、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4,073.15 万股,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1,357.72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
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变化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 达安世纪 16,927,200 41.56% 16,927,200 31.17%
2 赵新宇 13,852,800 34.01% 13,852,800 25.51%
3 常都喜 2,363,000 5.80% 2,363,000 4.35%
4 陈进 2,252,000 5.53% 2,252,000 4.15%
5 悦华众城 2,000,000 4.91% 2,000,000 3.68%
6 高锋 1,348,000 3.31% 1,348,000 2.48%
7 深圳力合 538,600 1.32% 538,600 0.99%
8 天津力合 483,400 1.19% 483,400 0.89%
9 孙颖 200,0.49% 200,0.37%
10 刘保元 125,0.31% 125,0.23%
11 其余 101 名股东 641,500 1.57% 641,500 1.18%
12 社会公众股东-- 13,577,200 25.00%
合计 40,731,500 100.00% 54,308,700 100.00%
(二)前 10 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自然人股东的持股情况及在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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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发行人单位任职
1 赵新宇 13,852,800 34.01%无
2 常都喜 2,363,000 5.80%无
3 陈进 2,252,000 5.53%董事
4 高锋 1,348,000 3.31%无
5 孙颖 200,0.49%无
6 刘保元 125,0.31%董事、副总经理
7 陈媛 75,0.18%无
8 王彩香 75,0.18%无
9 徐艳 35,0.09%监事
10 刘俊格 35,0.09%无
合计 20,360,800 49.99%
(三)自 2014 年 8 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的股票发行情况
自 2014 年 8 月 29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共进行了三次股份发行,详细情况如下:
1、2015 年第一次定向发行
2015 年 2 月 13 日,百华悦邦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陈媛等 31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关于公司 2015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关于签署 2015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所涉<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以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15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等相关议案,同意百华悦邦进行 2015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发行股份 47.35 万股,每股价格为
7.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55.125 万元,认购对象为百华悦邦 31 名核心员工
及 4 名百华悦邦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认购数量(股)认购金额(元)发行时在公司任职
1 刘保元 125,000 937,500 董事、副总经理
2 陈媛 75,000 562,500 核心员工
3 王彩香 75,000 562,500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4 李岩 25,000 187,500 董事
5 陈吉祥 4,000 30,000 核心员工
6 王俊 17,500 131,250 核心员工
7 魏亚锋 5,000 37,500 职工代表监事
8 李明哲 5,000 37,500 核心员工
9 陈曦 17,500 131,250 核心员工
10 高建余 5,000 37,500 核心员工
11 李玉焕 4,000 30,000 核心员工
12 刘援助 10,000 75,000 核心员工
13 王婧 2,500 18,750 核心员工
14 曹冰 10,000 75,000 核心员工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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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李宏播 5,000 37,500 核心员工
16 刘峥 5,000 37,500 核心员工
17 周宇龙 7,500 56,250 核心员工
18 马海江 1,500 11,250 核心员工
19 杨浩 1,500 11,250 核心员工
20 龚海萍 1,500 11,250 核心员工
21 马金林 4,000 30,000 核心员工
22 勘利 7,000 52,500 核心员工
23 刘平 17,500 131,250 核心员工
24 王顺建 4,000 30,000 核心员工
25 剧净 1,500 11,250 核心员工
26 王静 1,500 11,250 核心员工
27 任伟钢 5,000 37,500 核心员工
28 王琳琳 15,000 112,500 核心员工
29 张磊 10,000 75,000 核心员工
30 张婷 750 5,625 核心员工
31 于鹏海 750 5,625 核心员工
32 徐晓洁 1,500 11,250 核心员工
33 臧兆基 750 5,625 核心员工
34 王璟 1,000 7,500 核心员工
35 杨娜娜 750 5,625 核心员工
合计 473,500 3,551,250
2、2015 年第二次定向发行
2015 年 2 月 14 日,百华悦邦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汪艳等 34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关于公司 2015 年第二次股票发行方案》、《关于签署 2015 年第二次股票发行所涉<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以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15 年第二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等相关议案,同意百华悦邦进行 2015 年第二次股票发行,发行股份 14.45 万股,每股价格为
7.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8.375 万元,认购对象为百华悦邦 34 名核心员工
及 1 名百华悦邦现任监事,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认购数量(股)认购金额(元)发行时在公司任职
1 汪艳 1,000 7,500 核心员工
2 郭雄飞 750 5,625 核心员工
3 李冬丽 1,000 7,500 核心员工
4 吕蔚 20,000 150,000 核心员工
5 徐艳 35,000 262,500 监事
6 念海娇 7,500 56,250 核心员工
7 孙晓华 7,500 56,250 核心员工
8 刘霞 5,000 37,500 核心员工
9 张丽 5,000 37,500 核心员工
10 钟莉 2,500 18,750 核心员工
11 朱翠明 2,500 18,750 核心员工
12 耿殿芹 2,500 18,750 核心员工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0
13 刘玉娥 1,500 11,250 核心员工
14 马艳 1,000 7,500 核心员工
15 倪善福 1,250 9,375 核心员工
16 于如春 1,250 9,375 核心员工
17 战琳琳 1,250 9,375 核心员工
18 侯会灵 1,000 7,500 核心员工
19 张晖 750 5,625 核心员工
20 朱斌 750 5,625 核心员工
21 朱芝琴 750 5,625 核心员工
22 东野圣富 750 5,625 核心员工
23 黄纯茂 750 5,625 核心员工
24 王清 750 5,625 核心员工
25 张漪 25,000 187,500 核心员工
26 王静 5,000 37,500 核心员工
27 徐俊 1,000 7,500 核心员工
28 韩世勇 2,500 18,750 核心员工
29 张海宁 2,000 15,000 核心员工
30 王红蕾 2,000 15,000 核心员工
31 吴芳 1,000 7,500 核心员工
32 贲慧敏 1,000 7,500 核心员工
33 王锡 1,000 7,500 核心员工
34 陆锋 1,000 7,500 核心员工
35 苏明 1,000 7,500 核心员工
合计 144,500 1,083,750
3、2015 年第三次定向发行
2015 年 2 月 15 日,百华悦邦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冯华等 33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关于公司 2015 年第三次股票发行方案》、《关于签署 2015 年第三次股票发行所涉<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以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15 年第三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等相关议案,同意百华悦邦进行 2015 年第三次股票发行,发行股份 11.35 万股,每股价格为 7.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5.125 万元,认购对象为百华悦邦 33 名核心员工,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认购数量(股)认购金额(元)发行时在公司任职
1 冯华 1,000 7,500 核心员工
2 赵燕兵 1,000 7,500 核心员工
3 蒋睿 750 5,625 核心员工
4 杨佳 750 5,625 核心员工
5 范晓琴 1,000 7,500 核心员工
6 陈鹏辉 750 5,625 核心员工
7 陈建伟 750 5,625 核心员工
8 何伟明 1,000 7,500 核心员工
9 林淑珍 4,000 30,000 核心员工
10 林文举 750 5,625 核心员工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1 刘俊格 35,000 262,500 核心员工
12 封春霞 7,500 56,250 核心员工
13 许丽梅 5,000 37,500 核心员工
14 张艳军 5,000 37,500 核心员工
15 赵福洋 5,000 37,500 核心员工
16 张瑞风 5,250 39,375 核心员工
17 王硕 3,000 22,500 核心员工
18 张华丽 2,500 18,750 核心员工
19 张敬环 1,750 13,125 核心员工
20 王苹 1,000 7,500 核心员工
21 李宁 1,250 9,375 核心员工
22 李保旺 1,500 11,250 核心员工
23 李静 1,000 7,500 核心员工
24 刘迪 1,250 9,375 核心员工
25 张兰欣 1,250 9,375 核心员工
26 秦丽娟 1,250 9,375 核心员工
27 孙佳丽 1,250 9,375 核心员工
28 曾庆磊 500 3,750 核心员工
29 韩珍 1,000 7,500 核心员工
30 张俊芳 1,000 7,500 核心员工
31 葛艳红 1,000 7,500 核心员工
32 何青竹 1,000 7,500 核心员工
33 郭颂 17,500 131,250 核心员工
合计 113,500 851,250
2015 年 3 月 19 日,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百华悦邦上述三次增资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立信中联验字(2015)D-0002 号《北京百华
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15)D-0003 号《北京百
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15)D-0004 号《北京
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截至 2015 年 2 月 10 日止,百华悦邦已分别收到新增注册资本共计 73.15 万元整,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变更后的累计
注册资本为 4,073.15 万元。2015 年 4 月 1 日,公司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并取
得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此次工商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4,073.15 万元。
根据百华悦邦于 2015 年 4 月 8 日发布的《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第一次股份发行的新增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第二次股份发行的新增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第三次股份发行的新增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提示性公告》等相关公告,百华悦邦 2015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的总股数为 473,5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2
172,500 股,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301,000 股。百华悦邦 2015 年第二次股票发行的总股数为 144,5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26,250 股,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118,250 股。百华悦邦 2015 年第三次股票发行的总股数为 113,5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0 股,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113,500 股。上述无限售条件股份均于 2015 年 4 月 1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四)自公司挂牌以来的股权转让情况
自 2014 年 8 月 29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至 2015 年 7 月22 日公司股票暂停转让之日,公司股权转让情况如下:
股份变动日期转让方受让方转让数量(股)
最高价
(元/股)
最低价
(元/股)
2014 年 12 月 16 日孙颖悦华众城 200,000 15.00 15.00
2015 年 4 月 13 日深圳力合翁伟滨 5,000 18.50 18.50
2015 年 4 月 14 日
天津力合、苏州达泰、翁伟滨
俞乐华、周运南、凌伟、苑鹏
31,000 20.50 18.50
2015 年 4 月 16 日苏州达泰常都喜 1,343,000 17.00 17.00
2015 年 4 月 23 日翁伟滨周运南 2,000 18.80 18.80
2015 年 4 月 28 日
陈吉祥、杨佳、于鹏海
陈曦 5,500 7.50 7.50
2015 年 5 月 8 日赵艳兵陈曦 1,000 7.50 7.50
2015 年 5 月 12 日
深圳力合、天津力合
常都喜 1,020,000 18.50 18.50
2015 年 5 月 20 日耿殿芹陈曦 2,500 7.50 7.50
2015 年 5 月 22 日朱芝琴陈曦 800 7.50 7.50
2015 年 5 月 28 日翁伟滨周运南 1,000 18.00 18.00
2015 年 6 月 15 日俞乐华陈曦 7,000 19.00 19.00
2015 年 6 月 19 日
俞乐华、陈曦、朱斌
周运南、唐健盛 15,800 18.00 7.50
2015 年 6 月 25 日
俞乐华、凌伟、黄纯茂
翁伟滨、周运南、刘昱
4,800 28.88 19.00
2015 年 6 月 26 日凌伟齐跃虎、赵立忠 4,000 21.00 20.00
2015 年 6 月 29 日翁伟滨、周运南赵翼 2,000 29.99 29.00
2015 年 6 月 30 日
翁伟滨、周运南、苑鹏
赵立忠 4,000 33.00 30.00
(五)截止目前公司股东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全体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证件号码
是否为最近一年新增股东 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6,927,200 41.5580% 110106010505923 否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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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赵新宇 13,852,800 34.0100% 13010219700122*否
3 常都喜 2,363,000 5.8014% 61010219630829*否
4 陈进 2,252,000 5.5289% 44010619731201*否 北京悦华众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000,000 4.9102% 110105014454682 否
6 高锋 1,348,000 3.3095% 61011419720724*否 深圳力合创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38,600 1.3223% 440305602257195 否 天津力合创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83,400 1.1868% 120192058666 否
9 孙颖 200,0.4910% 31010419740327*否
10 刘保元 125,0.3069% 37252219790218*否
11 陈媛 75,0.1841% 11010219750209*否
12 王彩香 75,0.1841% 13010519771219*否
13 徐艳 35,0.0859% 37040219811228*否
14 刘俊格 35,0.0859% 13222819791116*否
15 李岩 25,0.0614% 11010819771015*否
16 陈曦 25,0.0614% 11010319800627*否
17 张漪 25,0.0614% 43300119790724*否
18 吕蔚 20,0.0491% 519731016*否
21 王俊 17,500 0.0430% 42098419811108*否
22 刘平 17,500 0.0430% 37048119760205*否
20 郭颂 17,500 0.0430% 11010819750410*否
19 周运南 15,750 0.0387% 42019770115*否
23 王琳琳 15,0.0368% 37010219730811*否
24 刘援助 10,0.0246% 37072219771030*否
25 曹冰 10,0.0246% 13010219731205*否
26 张磊 10,0.0246% 23060319800615*否
27 唐健盛 10,0.0246% 31010619720917*否
28 周宇龙 7,500 0.0184% 11010819790214*否
29 念海娇 7,500 0.0184% 37010419770302*否
30 封春霞 7,500 0.0184% 13013119870410*否
31 孙晓华 7,500 0.0184% 37280119741230*否
32 勘利 7,0.0172% 11022219790527*否
33 张瑞风 5,250 0.0129% 13068219850418*否
34 魏亚锋 5,0.0123% 13233119790617*否
35 李明哲 5,0.0123% 13010519750325*否
36 高建余 5,0.0123% 37252219790811*否
37 李宏播 5,0.0123% 11010519791227*否
38 刘峥 5,0.0123% 11010219740607*否
39 任伟钢 5,0.0123% 11010619741126*否
40 赵福洋 5,0.0123% 23020419861207*否
41 许丽梅 5,0.0123% 13010519810901*否
42 张艳军 5,0.0123% 13040319721108*否
43 刘霞 5,0.0123% 37090219781008*否
44 王静 5,0.0123% 37132419830302*否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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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赵翼 5,0.0123% 33028119831023*否
46 张丽 5,0.0123% 37078519850504*否
47 李玉焕 4,0.0098% 13242719780927*否
48 王顺建 4,0.0098% 37010519721117*否
49 林淑珍 4,0.0098% 35070219830422*否
50 马金林 4,0.0098% 13012319670301*否
51 赵立忠 4,0.0098% 11022419680920*否
52 王硕 3,0.0074% 13010619810528*否
53 朱翠明 2,500 0.0061% 37072319791014*否
54 王婧 2,500 0.0061% 15222419751208*否
55 张华丽 2,500 0.0061% 13012319790223*否
56 钟莉 2,500 0.0061% 21148119810421*否
57 韩世勇 2,500 0.0061% 37010219830813*否
58 张海宁 2,0.0049% 32068119821014*否
59 王红蕾 2,0.0049% 31022619681017*否
60 翁伟滨 2,0.0049% 44182219720214*否
61 张敬环 1,750 0.0043% 13302519720907*否
62 马海江 1,500 0.0037% 13010719800703*否
63 杨浩 1,500 0.0037% 41132419831006*否
64 龚海萍 1,500 0.0037% 13040319731006*否
65 徐晓洁 1,500 0.0037% 62010519781026*否
66 剧净 1,500 0.0037% 13012319811104*否
67 刘玉娥 1,500 0.0037% 37252719810930*否
68 王静 1,500 0.0037% 13010219820411*否
69 李保旺 1,500 0.0037% 13040619790715*否
70 战琳琳 1,250 0.0031% 37068319811011*否
71 倪善福 1,250 0.0031% 37142519750423*否
72 于如春 1,250 0.0031% 37083219831206*否
73 李宁 1,250 0.0031% 13010419780504*否
74 孙佳丽 1,250 0.0031% 13013119880623*否
75 秦丽娟 1,250 0.0031% 13012919830228*否
76 刘迪 1,250 0.0031% 23020219830507*否
77 张兰欣 1,250 0.0031% 13012319911102*否
78 李冬丽 1,0.0025% 51072319851113*否
79 马艳 1,0.0025% 32100219790201*否
80 王锡 1,0.0025% 37030319840101*否
81 苏明 1,0.0025% 31010219811010*否
82 范晓琴 1,0.0025% 50023019861024*否
83 张俊芳 1,0.0025% 13010519790610*否
84 何伟明 1,0.0025% 44022219841119*否
85 徐俊 1,0.0025% 33010619770127*否
86 王璟 1,0.0025% 61052619821020*否
87 吴芳 1,0.0025% 33010519830422*否
88 贲慧敏 1,0.0025% 31011019800627*否
89 汪艳 1,0.0025% 51010419751029*否
90 陆锋 1,0.0025% 31011219810120*否
91 侯会灵 1,0.0025% 37292819870312*否
92 冯华 1,0.0025% 31011019761229*否
93 葛艳红 1,0.0025% 13010519800810*否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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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李静 1,0.0025% 13010219810209*否
95 何青竹 1,0.0025% 13010519810512*否
96 韩珍 1,0.0025% 37050319890126*否
97 王苹 1,0.0025% 37088119891014*否
98 齐跃虎 1,0.0025% 61042219601124*否
99 刘昱 1,0.0025% 42010219730724*否
100 蒋睿 750 0.0018% 31011519810620*否
101 杨娜娜 750 0.0018% 61042419850718*否
102 臧兆基 750 0.0018% 62010519840129*否
103 王清 750 0.0018% 37010519860628*否
104 张晖 750 0.0018% 37080219820421*否
105 东野圣富 750 0.0018% 37090219870220*否
106 陈鹏辉 750 0.0018% 35062219861226*否
107 林文举 750 0.0018% 35012119861009*否
108 陈建伟 750 0.0018% 35012119891230*否
109 郭雄飞 750 0.0018% 51052519890224*否
110 张婷 750 0.0018% 37010519830402*否
111 曾庆磊 500 0.0012% 13010419820623*否
合计 40,731,500 100.00%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各自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持股关联关系
达安世纪 41.56%
同受实际控制人刘铁峰控制
悦华众城 4.91%
深圳力合 1.32%
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深圳力合清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力合 1.19%
除此之外,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股份限售安排以及自愿锁定承
诺”。
八、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无正在执行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
九、发行人员工情况
(一)员工总数及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包括分、子公司)员工总数及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在册员工 1,137 1,316 1,564 1,534
总人数 1,137 1,316 1,564 1,534
(二)员工人数及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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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包括分、子公司)员工按职能结构分类情况如下:
员工类别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人数比例人数比例人数比例人数比例
财务人员 42 3.69% 33 2.51% 47 3.01% 42 2.74%
其他管理及行政人员(除财务人员以外)
238 20.93% 291 22.11% 239 15.28% 206 13.43%
门店负责人员(店长、主管等)
151 13.28% 157 11.93% 188 12.02% 206 13.43%
工程师 257 22.60% 310 23.56% 389 24.87% 364 23.73%
其他门店员工(前台、库管、收银等)
449 39.49% 525 39.89% 701 44.82% 716 46.68%
合计 1,137 100.00% 1,316 100.00% 1,564 100.00% 1,534 100.00%
(三)报告期内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逐年规范及完善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并为符合条件的在职员工以及劳务派遣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登记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见下表: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员工情况如下: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员工人数
实缴人数
员工
人数
实缴
人数
员工人数
实缴人数
员工人数
实缴人数
养老保险
1,137
1,046
1,316
1,219
1,564
1,481
1,534
1,293
工伤保险 1,046 1,225 1,481 1,293
医疗保险 1,046 1,210 1,481 1,270
失业保险 1,046 1,224 1,481 1,296
生育保险 1,046 1,186 1,427 1,248
住房公积金 1,036 1,226 1,463 1,308
经核查相关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凭证,截至 2017 年 6 月30 日,发行人员工总数为 1,137 人,由于门店分布全国各地,人员相对分散,并且各地对于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以及规定不一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未为在职员工及劳务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其原因主要包括:(1)当期新入职或员工提供的个人资料不全,次月缴纳;(2)当期
新开设的门店尚未取得社保和公积金开户,自开设起缴纳;(3)农村户籍员工,
社会保险由原籍缴纳;(4)实习生,无需缴纳。
2、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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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情况如下:
3、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金额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缴纳主体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社会保险
单位缴纳 1,054.09 2,146.94 1,988.91 1,420.42
个人缴纳 366.25 699.02 635.99 471.38
住房公积金
单位缴纳 357.65 700.55 579.70 386.47
个人缴纳 339.24 639.41 681.53 373.41
合计 2,117.23 4,185.92 3,886.13 2,651.68
4、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起始日期
每月前 15 日入职的员工,公司当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每月后 15 日入职的员工,公司次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5、发行人须补缴的金额与补救措施及对发行人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未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原因及人数如下:
未缴纳原因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当月新入职 47 55 42 61
实习生 43 44 17 68
资料不全 4 22 57 96
其他单位缴纳 6 8 5 4
农村户籍员工,原籍缴纳 0 0 15 26
退休员工 1 1 1 1
新公司成立未开户 0 0 0 30
合计 101 130 137 286
项目缴纳主体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医疗保险费
单位缴纳比例 0.6%-11.5% 0.6%-11.5% 0.6%-11.5% 0.6%-11.5%
个人缴纳比例 0.2%-2.5% 0.2%-2.5% 0.2%-2.5% 0.2%-2.5%
基本养老费
单位缴纳比例 12%-20% 12%-20% 13%-21% 12%-21%
个人缴纳比例 8%
失业保险费
单位缴纳比例 0.4%-1.5% 0.5%-1.5% 0.5%-2% 0.5%-2%
个人缴纳比例 0-0.5% 0-0.5% 0.05%-1% 0.05%-1%
工伤保险费
单位缴纳比例 0.14%-2.32% 0.14%-2.32% 0.2%-2.9% 0.2%-2.9%
个人缴纳比例 0 0 0 0
生育保险费
单位缴纳比例 0-1.2% 0-1.2% 0.2%-1.2% 0.2%-1.2%
个人缴纳比例 0 0 0 0
住房公积金
单位缴纳比例 5%-12% 5%-12% 5%-15% 5%-15%
个人缴纳比例 5%-12% 5%-12% 5%-15% 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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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金额及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如下: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未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金额(万元)
0 37.51 45.70 82.11
同期利润总额(万元) 2,875.68 6,849.21 5,358.69 3,813.90
占比(%) 0 0.55 0.85 2.15
注:对于退休员工及其他单位缴纳社保及公积金的员工,公司不需为其缴纳社保及公积金。对于其余 94 名员工,公司都在次月进行了补缴,因此未缴纳的金额为 0。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金额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较低,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影响非常小,且金额逐年降低。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刘铁峰、控股股东达安世纪、悦华众城出具承诺,如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完成日之前未足额、按时为全体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导致发行人被相关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要求补缴相关费用、征收滞纳金或被任何他方索赔的,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以现金支付的方式无条件补足发行人应缴差额并承担发行人因此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
发行人目前劳动保障、社会保险执行情况符合国家有关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违反劳动保障或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而被行政处罚的情形。
综上,发行人报告期内未为全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不构成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四)员工薪酬情况
1、员工薪酬政策和上市前后高管薪酬安排、薪酬委员会对工资奖金的规定
(1)员工薪酬政策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更好地吸引、激励、开发和保留公司员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制定了《薪资管理制度》,为公司薪资管理提供全面的准则和依据。
根据《薪资管理制度》,公司坚持以下原则制定薪酬制度:(1)基于绩效,
公司将通过对员工的贡献给予认可和回报。(2)基于岗位,公司将根据不同岗
位给予相应的回报。(3)基于公司发展,公司将员工工资与公司发展紧密联系
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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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薪酬将根据一定的原则进行调整,主要包括基于员工工作模式变化、任职晋升、绩效表现等因素进行调整,以实现责任风险与收益对等的有效激励。
根据发行人《薪资管理制度》的规定,员工的薪酬收入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组成:(1)基本工资按照员工的岗位、级别确定,是薪酬收入的基
础和重要组成部分;(2)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量、客户满意度等指标评定,
体现了员工收入与业绩表现挂钩;(3)奖金对员工进行年度考核,按年发放,
是工资补充形式。
(2)薪酬委员会对工资奖金的规定
根据发行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3)上市前后高管薪酬安排
截至目前,发行人已按照公司《薪资管理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规定考核并发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上市后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2、各级别、各岗位员工的薪酬水平及增长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级别、各岗位员工的薪酬水平及增长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级别岗位
2017 年上半年薪酬范围
2016 年薪酬范围
2015 年薪酬范围
2014 年薪酬范围
总监总监 35-80 35-80 25-70 20-60
职能部门
经理 25-60 24-60 20-60 16-50
主管 12-36 10-36 8-30 7-20
区域经理 13-30 12-27 10-21 8-14
技术人员 10-35 8-32 6-30 6-15
其他 7-18 7-18 6-11 5.5-10
门店人员
店经理 10-15 9-15 7-13 6-12
店副经理 8-13 7-12 6-11 5-8
工程师 6-12 5.5-12 5-11 5-10
库管 5-10 5-9 5-9 4-8
客服 6-12 6-11 6-9 4-8
其他 6-10 6-9 5-8 4-6
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考虑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变化、员工考核绩效提升等因素,为员工发放工资,薪酬整体水平保持了平稳增长趋势。发行人未来将继续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倡导优秀的企业文化和良好的组织氛围,制定更具有竞争力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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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薪酬制度。
3、发行人员工的薪酬水平与行业水平、当地平均水平的比较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主要省份的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人员平均工资”),发行人员工月平均工资与所在地人员平均工资比较如下:
单位:元
省份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员工平均工资
私营单位工资
员工平均工资
私营单位工资
员工平均工资
私营单位工资
北京 10,690.68 5,218.43 10,423.85 4,890.75 6,442.40 4,408.50
山东 4,465.43 3,910.18 3,779.69 3,634.00 4,032.94 3,242.58
浙江 4,477.65 3,697.28 3,715.86 3,439.33 3,364.52 3,224.08
江苏 4,548.67 3,924.73 3,995.11 3,640.75 3,840.11 3,331.25
河北 4,676.41 3,033.48 3,797.22 2,840.33 3,551.25 2,621.58
福建 4,621.05 3,919.11 4,405.38 3,615.42 3,602.33 3,401.08
广东 5,009.93 4,016.74 4,006.77 3,736.50 3,428.43 3,441.25
上海 5,746.60 3,716.82 4,652.69 3,480.17 4,264.24 3,114.75
陕西 4,886.78 2,978.73 3,466.01 2,768.33 3,651.87 2,540.25
辽宁 3,848.26 2,747.23 3,210.39 2,817.67 3,278.61 2,676.92
安徽 3,545.52 3,364.99 3,605.27 3,095.67 3,081.31 2,939.00
天津 4,554.38 4,846.14 3,956.26 4,446.00 3,658.76 3,986.50
吉林 4,205.29 2,474.20 3,318.30 2,314.50 3,309.89 2,178.33
宁夏 4,621.61 3,272.01 3,018.63 3,026.83 3,152.73 2,769.08
重庆 4,173.00 4,078.65 3,753.76 3,684.42 4,008.27 3,344.92
四川 3,589.25 3,152.65 3,370.99 2,927.25 3,032.46 2,722.58
新疆 4,058.48 3,371.29 3,596.90 3,133.17 3,189.15 3,016.58
甘肃 3,844.16 2,787.83 3,835.42 2,590.92 3,317.68 2,272.75
湖北 4,228.75 2,797.18 3,653.99 2,587.58 3,376.40 2,377.83
河南 3,747.74 2,751.69 2,932.41 2,545.50 3,192.88 2,284.50
青海 3,885.65 2,902.32 3,874.79 2,687.33 3,599.08 2,528.08
注:2014 年、2015 年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取自国家统计局,由于各省 2016年的社会平均工资尚未公布,按照该省份 2015 年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及 2016年 GDP 的增长率估算。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主要省份的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行业平均工资”),发行人员工月平均工资与所在地行业平均工资比较如下:
单位:元
省份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员工平均工资行业平均工资员工平均工资行业平均工资员工平均工资行业平均工资
北京 10,690.68 3,609.31 10,423.85 3,382.67 6,442.40 3,205.25
山东 4,465.43 4,058.58 3,779.69 3,771.92 4,032.94 3,257.08
浙江 4,477.65 3,103.53 3,715.86 2,887.00 3,364.52 2,671.42
江苏 4,548.67 3,700.68 3,995.11 3,432.92 3,840.11 3,391.58
河北 4,676.41 2,752.59 3,797.22 2,577.33 3,551.25 2,26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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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员工平均工资行业平均工资员工平均工资行业平均工资员工平均工资行业平均工资
福建 4,621.05 2,861.31 4,405.38 2,639.58 3,602.33 2,464.58
广东 5,009.93 3,379.08 4,006.77 3,143.33 3,428.43 2,903.67
上海 5,746.60 2,873.01 4,652.69 2,690.08 4,264.24 2,356.08
陕西 4,886.78 2,492.11 3,466.01 2,316.08 3,651.87 2,142.75
辽宁 3,848.26 2,383.39 3,210.39 2,444.50 3,278.61 2,322.92
安徽 3,545.52 2,246.47 3,605.27 2,066.67 3,081.31 1,843.75
天津 4,554.38 3,321.32 3,956.26 3,047.08 3,658.76 2,806.92
吉林 4,205.29 2,430.91 3,318.30 2,274.00 3,309.89 2,178.08
宁夏 4,621.61 2,732.05 3,018.63 2,527.33 3,152.73 2,161.58
重庆 4,173.00 3,706.24 3,753.76 3,348.00 4,008.27 3,143.42
四川 3,589.25 2,771.48 3,370.99 2,573.33 3,032.46 2,511.08
新疆 4,058.48 2,618.80 3,596.90 2,433.83 3,189.15 2,472.67
甘肃 3,844.16 2,252.52 3,835.42 2,093.42 3,317.68 1,631.00
湖北 4,228.75 2,487.38 3,653.99 2,301.00 3,376.40 2,099.17
河南 3,747.74 2,398.11 2,932.41 2,218.42 3,192.88 2,040.33
青海 3,885.65 2,690.55 3,874.79 2,491.25 3,599.08 2,186.50
注:2014 年、2015 年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居民工资和其他服务业)取自国家统计局,由于各省 2016 年的指标尚未公布,按照该省份 2015 年数据及 2016 年 GDP的增长率估算。
报告期内,发行人员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略高于所在地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行业平均工资。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发行人整体员工工资水平分别为61,808.21 元、80,288.70 元及 92,453.47 元,报告期内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薪酬在报告期内占比变化情
况及其原因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薪酬分别为 311.44 万元、319.08 万元、510.28 万元和 224.59
万元,占应付职工薪酬贷方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45%、2.57%、3.83%和 3.02%,
详细如下: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合计(万元)
224.59 510.28 319.08 311.44
应付职工薪酬(本年增加) 7,429.46 13,313.30 12,436.72 9,033.27
占比情况 3.02% 3.83% 2.57% 3.45%
发行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础工资及奖金构成。基础工资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奖金根据年薪标准、发行人绩效完成情况、岗位绩效考核等综合考核结果和等级确定。发行人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报告期内,发行人部分董事未在公司领薪。发行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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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进行考核和评定。虽然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逐年增加,但发行人人均职工薪酬的水平也在逐年提升。2014 年至 2016 年,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8.00%,发行人人均薪
酬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1.40%,两者不存在较大差异。
十、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重要承诺
(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铁峰、控股股东达安世纪、悦华众城、持股 5%以上的股东赵新宇、陈进、常都喜承诺:
1、截至承诺函出具之日,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
的业务或活动;
2、目前及未来控制的其他公司,不会在中国境内及/或境外单独或与他人以
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参股)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未来控制的其他公司,不会在中国境内及/或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除公
司以外的他人从事与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4、将不利用对公司的控制关系进行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5、如未履行在承诺函中所作的承诺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赔偿公司实际
损失。
(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铁峰、控股股东达安世纪、悦华众城、持股 5%以上的股东赵新宇、陈进和常都喜承诺:
1、将尽量避免自身及现在和未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
事项(自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情况除外),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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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
联交易均将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3、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公司利润,不会通过影响公司的经营决策来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保证不会通过由公司提供担保、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各种名目侵占公
司的资金。
(三)其他相关重要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主要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向本公司出具了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回购全部新股的承诺、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和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相关内容。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全体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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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一、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手机售后服务。公司通过实体门店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经营相结合的模式,为客户提供手机维修服务、商品销售业务、二手机回收及销售业务、增值服务业务、手机保障服务及其他相关手机服务等。公司专注于手机售后服务产业,坚持以优质的服务为导向、以专业的技术为支撑、以先进的模式为驱动,向消费者提供高效、专业、全面的服务,致力于成为我国 3C 产品售后服务领域一流的、全国性的、线上线下融合的手机综合服务供应商。
作为“手机服务专家”,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百华悦邦在全国 22 个省级地区、90 多个地市建有 139 家售后服务连锁门店,服务网络涵盖北京、山东、浙江、江苏、河北、福建、广东、上海、陕西、辽宁、安徽、天津、吉林、宁夏、重庆、四川、新疆、甘肃、湖北、河南、青海、内蒙等省市区,业务范围遍布全国。百华悦邦与国内外主要的手机生产厂商建立了长期的互信合作伙伴关系,手机厂商品牌涵盖苹果、三星、华为等主流品牌。百华悦邦是苹果公司在中国最大的授权售后服务商。
随着市场对手机售后服务需求的增加及电子商务模式在服务业中的广泛应用,2014 年 11 月底,公司成立上海闪电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创办“闪电蜂”(www.sdfeng.com)电子商务平台,并于 2015 年 1 月 1 日起上线运营,开始涉足手机售后服务电子商务市场。闪电蜂定位于“手机服务创新专家”,与传统的纯线下实体门店经营相比,闪电蜂业务覆盖区域更广、产品与服务品类更全,将为顾客提供一步到位的综合解决方案。
发展至今,公司形成了“实体门店+电商平台”、“自有渠道+运营商渠道+零售商渠道”、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业务模式,能够向消费者提供全方位、多品牌的手机售后服务。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
公司经过手机售后服务行业多年的经营积累,逐步形成了手机维修业务、商品销售和增值服务及其他、电子商务三大板块的综合服务体系,致力于为消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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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者提供覆盖手机“保-用-修-换”全生命周期的手机售后服务、为大型手机生产商提供稳定、无忧的售后支持。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手机维修 26,535.88 75.62% 51,338.83 79.47% 47,361.99 76.54% 29,359.39 74.17%
商品销售、增值服务及其他
4,696.99 13.39% 11,077.64 17.15% 9,454.53 15.28% 10,226.68 25.83%
电子商务 3,857.46 10.99% 2,183.08 3.38% 5,065.82 8.19%--
主营业务收入 35,090.32 100.00% 64,599.55 100.00% 61,882.34 100.00% 39,586.07 100.00%
注:占比为各项业务营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一)手机维修业务
手机维修业务是公司的传统业务,是指在手机厂商的授权条件下,公司通过实体门店向手机使用者提供的保内维修服务和保外维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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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内维修服务
保内维修服务是指符合手机厂商保修期内维修标准的售后维修服务业务。
公司通过保内维修范围检测及判断,向手机用户提供免费的整机更换及配附件维修服务。同时,对于苹果品牌需要返厂维修的手机用户,公司可以为其提供备机出借的服务。保内维修服务主要方式如下:
服务类别服务内容
整机交换(只针对苹果品牌)
根据厂商政策及维修标准,将消费者送修的故障机直接进行更换的维修方式。
配附件更换/维修
根据厂商政策及维修标准,将消费者送修的故障机的配附件进行更换/维修的维修方式。
备机借出(只针对苹果品牌)
在手机用户待修手机维修期间,可提供免费的备用机借出服务,以方便消费者在手机维修期间不影响自身的手机使用需求
公司与苹果公司、三星公司、华为公司等厂商分别签订授权服务协议,为消费者提供手机及其配附件的保内维修服务,并向厂商收取劳务费用。由于苹果公司的保内维修政策与三星公司及其他手机厂商的保内维修政策有所不同,保内维修业务的服务及维修流程也不相同。具体如下:
?苹果公司:服务模式主要包括整机交换、配附件更换两种方式。整机交换方式即消费者将符合保内维修标准的故障手机通过公司返还苹果公司,再从公司的门店中取得一部全新手机的维修方式;配附件更换方式即公司采用苹果公司的原厂配附件更换消费者符合保内维修标准的故障附件的维修方式。2016年底,保内维修服务模式降低整机交换、逐步提高配附件更换的比例,即公司将符合保修政策的故障手机寄给苹果公司,苹果公司进行配附件更换后返还门店;2017年,百邦部分门店增加了现场换屏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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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公司及其他品牌厂商:服务模式主要采用配附件更换的方式,不存在整机交换的维修方式。
2、保外维修服务
保外维修服务是指公司向手机使用者提供的、不在手机厂商保修范围之内的收费维修业务,通常包括超过保修期的维修、意外或人为损坏的维修等。公司与苹果公司、三星公司、华为公司等厂商分别签订授权服务协议,为消费者的手机等产品提供保外维修服务,并向消费者直接收取费用。苹果公司的保外维修政策与三星公司及其他手机厂商的保外维修政策有所不同,详细如下:
?苹果公司:主要包括整机交换及配附件更换两种方式,并以整机交换的方式为主。整机交换方式即消费者将不符合保内维修标准的故障手机通过公司返还苹果,再从公司的门店中取得一部全新手机的维修方式。配附件更换方式即公司采用苹果公司的原厂配件替换消费者不符合保内维修标准的苹果手机中的故障配附件的维修方式。同时,对于苹果品牌需要返厂维修的手机用户,公司可以为其提供备机出借的服务。
?三星公司及其他品牌厂商:主要采用配件更换的方式,不存在整机交换的维修方式。
3、手机维修业务收入的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手机维修业务收入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保内维修服务 9,108.59 34.33% 25,509.09 49.69% 19,579.24 41.34% 15,496.20 52.78%
保外维修服务 17,427.29 65.67% 25,829.74 50.31% 27,782.75 58.66% 13,863.19 47.22%
合计 26,535.88 100.00% 51,338.83 100.00% 47,361.99 100.00% 29,359.39 100.00%
(二)商品销售和增值业务
1、商品销售业务
商品销售业务是指公司向客户销售手机保护壳膜、移动电源、蓝牙耳机、数据线、便携式音响、充电器等手机周边产品、电子产品、以及空气净化器等其他商品的业务。公司商品销售业务的客户既包括通过发行人下属门店直接购买商品的个人消费者,也包括通过线下渠道采购发行人商品的经销商客户(含零售商)。
为了向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手机周边产品,基于对消费者需求的深入分析,公司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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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续推出了经过苹果Mfi认证的高端配附件,包括自有品牌“UKER”、Moment系列的手机周边产品(主要为手机壳、膜、移动电源等产品),以及其他第三方经过苹果Mfi认证的移动电源、数据线、U盘等产品,获得了消费者及经销商的认可。
此外,发行人向合作门店、非自有三星门店销售用于手机维修业务的原厂手机整机及配附件也计入商品销售业务。
2、增值业务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消费者对具有一定复杂性软件类操作需求越来越多,希望能够通过专业服务获取安全及快速的需求解决方案,由此产生对增值服务的需求。
为满足消费者对增值业务的需求,在保内、保外维修服务之外,公司还提供了包括如会员服务、综合检测业务、“无忧保”业务以及软件升级、存储备份、保养维护等其他形态的增值服务。发行人增值服务及其他业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服务类别服务内容
会员服务
公司出售带有效期限的会员卡,向消费者提供相关服务,在会员卡有效期限内免费提供有限次的软、硬件综合服务,该项服务包括公司软件升级、存储备份、保养维护等多种增值业务。
高级检测服务
公司提供对消费者手机的故障提供软件调试、系统恢复、硬件清洗等软、硬件进行的综合检测和调试服务,以解决消费者手机不能正常运行的故障。
“无忧保”业务
发行人针对消费者提供的一款手机服务类产品,服务内容为:在一年期内因意外进液、意外跌落、意外挤压、意外碰撞等意外事故引发的手机一般性功能使用故障给予免费的置换维修方式换新。发行人已于 2015 年 9 月起停止销售“无忧保”产品。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发行人不存在需向消费者承担或潜在需承担的赔偿责任,对发行人未来的财务状况无影响。
其他业务
指发行人为消费者提供的软件升级、存储备份、保养维护等业务。其中:
软件升级是指将消费者的手机软件恢复或升级至最新版本;存储备份是指将消费者手机内的通讯录、照片、文件等信息做备份服务;保养维护是指将消费者手机的外部、内部做除尘、清洁等保养服务。此外,发行人为一些厂商客户提供的其他服务收入也计入此业务中。
3、商品销售和增值业务收入的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商品销售和增值业务收入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1-6月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商品销售 3,686.68 78.49% 7,977.24 72.01% 3,438.44 36.37% 4,866.37 47.59%
增值服务及其他 1,010.30 21.51% 3,100.41 27.99% 6,016.09 63.63% 5,360.31 5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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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年1-6月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合计 4,696.98 100.00% 11,077.64 100.00% 9,454.53 100.00% 10,226.68 100.00%
(三)电子商务业务
基于手机消费者需求及电子商务商业模式在中国的发展,公司于 2014 年 11月成立了专注于手机售后服务领域的互联网公司——上海闪电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创办“闪电蜂”电子商务平台(www.sdfeng.com)。闪电蜂以服务创新为使命,定位于“手机服务创新专家”,主营业务包括二手机回收及销售、认证二手机销售、商品销售、手机保障等服务,致力于打造成正规化、透明化的手机售后服务行业电子商务新模式。
在传统业务的基础上,闪电蜂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连接线上和线下手机服务各业务主体,以电子商务模式开展二手机回收及销售、认证二手机、手机保障和商品销售等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业务,并进一步提升线下手机维修业务与线上二手机业务、商品销售的协同效应,增加交叉销售机会,实现从以传统维修业务为主,向为顾客提供手机使用全周期综合服务的战略升级与转型。公司通过电商平台进行横向资源整合,充分利用多渠道资源,深度满足客户的各类需求。
1、二手机回收及销售业务
近年来,中国智能手机销量和保有量保持高速增长,消费者更新智能机的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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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期在加快。但是换新机后大量闲置手机的回收相对滞后,使我国二手机回收率远低于国际上平均水平。随着智能机更换频率加快以及消费者潜在出售二手机的意愿不断上升,二手机回收及销售业务在国内有非常大的潜在需求。公司通过二手机经销商、移动运营商、手机零售商等渠道回收二手机,经公司检测并附加手机延保服务后,通过向京东网、汇收网等电商平台及区域二手机经销商销售二手机实现收入。
2、认证二手机业务
目前市场上购置一般的二手机,存在手机品质、售后维修没有保障等问题。基于消费者对品质二手机的潜在需求,公司于 2015 年 6 月推出了线下认证二手机业务。公司的认证二手机以消费者喜爱的高端热销机型为主,严格执行闪电蜂二手机品质标准,采用闪电蜂独立的包装,并由闪电蜂提供售后保修服务。通过闪电蜂认证二手机业务,公司将为预算有限的消费者提供更多的购买手机选择。作为二手机回收及销售业务的延续,公司通过向中小型手机零售商销售认证二手机、并对手机品质和售后服务提供保障,实现收入。2017 年上半年公司没有认证二手机收入。
认证二手机业务与二手机回收及销售业务的主要区别如下:
项目二手机回收及销售业务认证二手机
手机品牌以知名品牌的常见机型为主以高端热销机型为主,基本全部为苹果品牌
独立包装无使用闪电蜂品牌且有闪电蜂统一标准包装
售后保修服务无按照闪电蜂的标准提供半年质保服务
定价方式二手机市场价格在二手机市场价格的基础上进行定价
顾客类型二手机经销商二手机经销商、中小型手机零售商
发行人二手机回收和销售业务以知名品牌的常见机型为主,全部向二手机经销商销售。发行人的认证二手机以消费者喜爱的高端热销机型为主,严格执行闪电蜂二手机品质标准,采用闪电蜂独立的包装,并由闪电蜂提供售后保修服务,主要面向二手机经销商、中小型手机零售商销售。
3、基于电商模式下的商品销售业务
基于电商模式下商品销售业务是指经销商可以通过闪电蜂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公司自有“UKER”品牌及其他品牌的手机保护壳、数据线、移动电源等手机周边产品等手机周边产品。随着系统功能的升级和逐步完善,2017 年起发行人在微信公众号的网上商城向公众消费者开放商品销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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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手机保障业务
随着手机功能趋于强大,手机屏幕越来越大,消费者使用手机的时间越来越长,手机出现故障的概率越来越大,消费者手机保障服务需求大增,公司适时推出了手机保障产品。手机用户购买闪电蜂手机保障产品,并通过闪电蜂电商平台实现产品激活、报修,线下完成延保维修。
闪电蜂推出的手机保障类产品主要为“延保”服务类产品,即手机用户的手机延保服务于厂保期结束后生效。在续保期间内,手机一旦发生故障,可免费获得接近厂保范围的维修服务。
5、电子商务业务收入的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电子商务业务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二手机回收及销售 2,222.21 57.61% 860.69 39.43% 3,575.59 70.58%--
认证二手机-- 379.84 17.40% 39.94 0.79%--
商品销售 1,459.55 37.84% 822.77 37.69% 1,424.18 28.11%--
手机保障业务 175.70 4.55% 119.78 5.49% 26.11 0.52%--
合计 3,857.46 100.00% 2,183.08 100.00% 5,065.82 100.00%--
注:2014 年,发行人电子商务业务未产生收入。
三、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一)手机维修业务经营模式
1、保内维修
(1)采购模式
公司开展手机维修服务需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主要包括配件和附件等。配件是指手机维修服务所需的手机零件如按键、手机屏幕等;附件为手机周边设备,如充电头、数据线、耳机及维修工具等。根据手机厂商与公司签订的授权服务协议,公司开展手机保内维修服务时,所用的手机整机及配附件必须由手机厂商提供。
1)对于苹果品牌的手机保内维修服务中的整机交换、配件更换方式、附件更换方式,公司不需向苹果公司采购手机整机及配附件,而是采用苹果公司寄存在门店的手机整机及配附件。
根据《Apple 授权服务提供商手册》,为了加快客户的返修服务速度,苹果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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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自行决定向指定维修地点提供寄售维修部件。这些维修部件可以是任何部件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整机更换设备,或在客户的产品进行维修时向其提供的借出设备。
①处理寄售库存
所有寄售维修库存都必须与任何其他维修库存分开存放于明确标有“库存归Apple 所有”的区域。此区域必须通过限制人员进入以确保安全,并且严禁在非工作时间进入。如果当地法律和劳动法规允许,必须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对此存放区域进行全天侯监控。服务提供商对寄售库存的任何损失或损坏负责。此服务区域需要随时接受苹果公司代表的检查和库存盘点,并且必须应苹果公司的要求为此而使用。
②使用寄售部件
只有在已输入GSX 的维修中需要使用寄售部件,或者在维修过程中将寄售借出设备作为借出设备提供给客户的情况下,服务提供商才可从储存区域取出这些部件。
③苹果手机寄存件内控管理制度及最终处置情况
为加强寄存件管理,发行人制定了苹果寄存备件管理流程,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入库、使用和盘点寄存件。寄存件最终使用用途包括用于保内维修以及用作备用机出借给客户使用。
2)对于三星及其他品牌的手机保内维修服务,与苹果公司主要采用寄存件的方式不同,公司需要向手机厂商预先采购配附件,保内维修服务完成后再将故障配附件按采购价从手机厂商核销。
(2)服务模式
发行人保内维修服务的流程如下:
1)顾客进店:顾客到店后由门店人员引导至服务台,准备受理接待,提示顾客提前准备好待维修手机的购买凭证,包括发票、保修卡等,关闭Apple ID或其他账号和解锁密码,并提前备份手机的全部内容。
2)受理接待:业务受理后,前台人员告知顾客常规的维修政策,向顾客了解具体故障内容、故障缘由,通过观察手机外观和剩余保修天数,初步判断保修类型。如初步判断顾客手机不符合保内维修标准,则向顾客介绍保修期外维修政策,并推荐进行保外维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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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内维修服务:如初步判断顾客手机符合保内维修标准,则由前台人员将手机交由门店工程师进行进一步系统检测,确定是否符合保内维修政策。确认符合后,工程师会根据手机故障判断,选择是否需要将手机返回手机厂商进行维修。维修完成后,手机厂商将手机寄回门店,由门店通知顾客取机。如判断为门店可自行维修的故障,则由工程师向库房申请维修用料、进行更换维修,待维修完成后将手机交付给顾客。
公司手机保内维修服务的流程图如下:
(3)盈利模式
1)盈利模式概述
作为手机厂商的授权售后服务商,公司保内维修服务的客户主要包括苹果公司、三星公司、华为公司等手机厂商。在手机厂商的授权下,公司向符合保内维修条件的手机用户提供免费保修服务,并根据授权服务合同的约定向手机厂商收取保内维修劳务费。
此外,发行人为手机用户在手机返厂维修期间提供苹果手机备用机出借服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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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同时向苹果公司收取服务费。
2)销售或服务渠道
手机保内维修服务的服务渠道为公司的直营门店及合作门店,手机用户应当在公司的直营门店及合作门店获取保内维修服务。
3)主要的合作方
根据发行人与手机厂商签订的授权服务协议,发行人保内维修所使用的手机整机及配附件必须由手机厂商提供。因此,保内维修服务的主要客户、供应商均为苹果公司、三星公司等手机厂商。
4)定价方式
苹果公司根据手机维修的复杂度以及对服务商的服务绩效评分确定劳务费结算单价。苹果公司为每个维修部件分配了一个劳务等级,并且为每个劳务等级分配了一个费率,苹果公司根据服务商的服务绩效评分乘以基准劳务费确定每次维修支付的最终金额。
苹果公司向服务商支付的保内维修劳务费主要与保内维修类型相关,与维修的手机机型关系较小。报告期内发行人保内维修标准劳务费变化不大,发行人苹果品牌保内维修劳务费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单
维修类型 2017 年 6 月 29 日后 2014 年 1 月 1 日-2017 年 6 月 29 日
更换附件 35 40
更换整机 60*(KPI 满分 165 分/100)=99 60*(KPI 满分 165 分/100)=99
更换电池、摄像头等零部件维修 80*(KPI 满分 165 分/100)=132 80*(KPI 满分 165 分/100)=132
返厂维修 68.5*(KPI 满分 165 分/100)=113.03 100
更换 iWatch 50 55
Mac 电脑维修 240 240
注 1:除返厂维修外,其他项目都是在门店现场处理;
注 2:更换附件中的附件为耳机、数据线、充电头等苹果手机销售包装内的附属产品;
注 3: KPI 系数是苹果公司对授权服务商维修网点绩效的考核指标,KPI 系数满分为 165分。
5)结算方式
按照授权服务协议的约定,苹果公司、三星公司及其他手机厂商与公司每月核对保内维修手机的维修的数量、不同维修方式的结算单价等情况,并与公司结算保内维修服务劳务费。保内维修服务劳务费以转账方式向公司支付,付款周期通常为60至90天。苹果公司每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账单与付款采购订单”文件,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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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向服务提供商偿付劳务费。该文件于每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四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每个服务提供商的指定联系人,采购订单会列出该财务期间内已完成的所有有效维修。此段期间的日期会显示在账单与付款电子邮件的顶部,列表内容包括:
维修编号、服务提供商采购订单编号、产品序列号、维修日期、维修类型、维修的劳务等级,以及应用的服务绩效分数。每条记录的末尾显示苹果公司为该项维修支付的总金额。
发行人苹果手机保内维修业务不需向苹果公司采购手机整机及配附件。三星公司及其他手机厂商根据公司当月手机配附件的采购情况,以及当月保内维修业务所用的配附件金额,每月与公司结算手机配附件等原材料的采购款和故障配附件的返还款。
6)主要的成本和费用
发行人直营门店提供的保内维修服务的成本和费用主要为人工成本、门店的房屋租金及物业费、物流费等,非苹果手机保内维修服务的成本还包括手机配附件的采购。对于合作门店提供的保内维修服务,主要成本和费用为向合作门店支付的劳务费。
(4)2016 年底苹果公司返厂维修方式改变的具体情况及对发行人经营情
况和财务数据的具体影响
1)2016 年底苹果公司返厂维修方式改变的具体情况
采取返厂维修方式前后,苹果手机授权维修的流程均分为四步:①顾客到店,由门店受理维修请求;②工程师检测判断手机故障是否符合保修标准,并对符合保修标准的手机在系统创建维修服务工单;③维修;④将修复好的机器返还顾客。
返厂维修模式前后,仅上述第三步维修发生了变化,在原整机交换模式下,门店经检测确定顾客手机符合保修标准并创建服务工单后,直接将苹果公司的寄存件提交给顾客;在返厂模式下,门店检测并建单后,将顾客的手机返到苹果公司维修工厂,由苹果公司维修工厂修复后寄回到门店,再由门店交付给顾客。
返厂维修模式前后,流程的第一、第二和第四步并没有发行变化,顾客必
须到授权服务门店进行手机维修,经门店检测后才可以创建服务工单,修复的手机也必须从授权服务商处取回。因此,采用返厂维修模式,发行人业务实质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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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生变化。
2)返厂维修方式改变对发行人经营情况和财务数据的具体影响
①苹果手机保内维修业务量的变化主要受前一年度及当期苹果手机出货量的影响,返厂维修模式对于保内维修业务量无重大影响
苹果公司采取返厂维修模式前后,顾客都必须到授权服务门店送修并经检测符合保修标准后,才能享受保修服务。同时,对于顾客而言,两种维修模式下,对于保内顾客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因此,返厂维修模式不会影响手机保内维修的业务量。报告期内各期苹果保内维修业务量的变化受前一年度及当期苹果手机出货量的影响,发行人苹果保内维修业务量增长率与 iPhone 手机出货量变化趋势一致。
②保内维修价格有所提高
原整机交换模式的服务费价格为 99 元/单,返厂维修方式的服务费价格为100 元/单,并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提升至 113.03 元/单,相比原整机交换模式
每单价格提升 14.03 元。
③提高了备机借出服务收入
苹果公司采取返厂维修模式后,顾客交付故障机后,门店需将故障机寄至苹果返修工厂,待工厂判定其是否符合保修要求,顾客需等待 7-10 天才能取回修复的手机,使得顾客直接免费使用苹果公司提供备机的机率大大增加。
备机借出服务是指在手机用户待修手机维修期间,可提供免费的备用机借出服务,以方便消费者在空档期不影响自身的手机使用需求。发行人向顾客提供备机,苹果公司需向发行人额外支付 50 元劳务费(2017 年 6 月前为 60 元)。
因此,保内维修采取返厂维修模式后,顾客等待时间加长,从而加大备用机借出服务需求,发行人备机借出服务收入也由此提高。
④降低了内控风险及 KSC 运费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非人为因素将不符合苹果保内维修标准的手机按照保内维修业务处理的情形。鉴于此发行人建立了降低维修不达标率的管理制度,在强化门店受理检测标准培训的同时,于 2013 年下半年在上海成立了返厂产品检测中心(KSC),要求服务中心在将维修零件返回苹果公司前,先返到返厂产品检测中心进行二次筛查,使其符合苹果公司的要求。在该模式下,保修业务内控风险显著降低,但增加了发行人故障机发送至 KSC 的运费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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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下半年苹果公司成立返修工厂,故障手机是否符合苹果公司手机维修业务标准转由该工厂进行判断,发行人于 2017 年上半年关闭 KSC。在该模式下,保修业务内控风险降至最低,同时发行人无需承担内部二次检测地运费成本。
综上所述,采取返厂维修模式对发行人的保内服务工单量没有影响,但服务费价格的提高以及备机出借率的提高带来的备机出借服务费收入的增加。整体看,采取返厂维修模式对发行人经营情况和财务数据无重大不利影响。
2、保外维修
(1)采购模式
公司保外维修服务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手机整机及配件。根据苹果、三星等手机厂商与公司签订的授权服务协议,公司开展手机保外维修服务时,所用的手机整机及配件必须向手机厂商采购。对于苹果公司保外维修所需的手机整机及配件,发行人于保外维修业务受理时向苹果公司申请采购。对于三星公司保外维修所需配件的采购,发行人需向三星公司预先采购。
(2)服务模式
发行人保外维修服务的流程如下:
1)业务受理:顾客进店后,由门店工作人员引导至服务台,与保内维修流程类似,提示顾客提前准备好维修手机的购买凭证,包括发票、保修卡等,关闭Apple ID或其他账号和解锁密码,并提前备份手机的全部内容。
2)故障诊断:维修受理后,前台人员对手机外观进行观察,并根据保修期剩余天数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厂商保外维修标准。初步检测完成后交由工程师进行详细检测并判断是否符合保外维修政策,并向顾客详细介绍厂商的保外维修政策及服务价格、服务方式以及服务时长等信息。
3)保外维修服务:保外维修服务主要包括苹果手机的整机交换方式以及苹果、三星等手机配附件更换方式。对于整机交换方式或配附件更换两种维修方式,工程师均会现场根据故障情况及故障类型选择是否需要进行返厂维修,如需返厂维修,则门店会将手机寄送至手机厂商进行返厂维修;手机厂商于维修完成后将手机寄回门店,由门店通知顾客取机;如发行人采用整机交换方式,则顾客可以取得一台新机,如采用配附件更换方式,顾客可以取得更换故障配件的原手机。
如不需返厂维修,则由工程师进行维修用料申请,完成整机或配件的维修更换,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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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于维修完成后直接将手机交还顾客。
公司手机保外维修服务的流程图如下:
不同意同意维修完成顾客取机业务受理故障初步诊断移交工程师故障判断服务价格确定交款返厂维修用料申请更换维修KSC检测
(3)盈利模式
1)盈利模式概述
公司保外维修服务的主要客户为手机用户。在手机厂商的授权下,公司向手机用户提供保外维修服务并向手机用户收取保外维修费。同时,公司根据授权服务协议的约定,应当向手机厂商采购用于手机保外维修服务的手机整机及配件。
2)销售或服务渠道
手机保外维修服务的服务渠道为公司直营门店及合作门店,手机用户可以选择在公司的直营门店及合作门店获取保外维修服务。
3)主要的合作方
根据发行人与手机厂商签订的授权服务协议,发行人保外维修所使用的手机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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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机及配件必须自手机厂商采购。因此,保外维修服务的供应商为苹果公司、三星公司等手机厂商,主要客户为手机用户。
4)定价方式
公司向苹果、三星等手机厂商采购手机整机及配件的采购价格由苹果、三星等手机厂商在中国大陆地区统一制定。
公司向顾客收取的保外维修服务费价格由公司制定,并在手机厂商备案。保外维修服务费价格的制定方法为成本加价方式,即保外维修服务费的价格为“手机整机(或配件)的采购价格*(1+毛利率)+一定金额的服务费”,服务费涵盖了手机保外维修所必要的员工成本、税费及利润等。报告期内,发行人保外维修业务维修单均价格情况如下: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保外维修业务均价(元/单) 1,619.64 1,359.46 1,229.33 757.6
其中:苹果品牌整机交换方式维修单均价(元/单)
2,084.16 1,889.95 1,730.29 1,558.14
其余维修方式单均价(元/单)
苹果 926.5 831.1 474.2 324.4
其余 512.37 452.84 367.8 218.1
平均 837.71 671.06 428.93 238.3
注:关于保内维修单均价格变动原因请参照“第九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部分。
5)结算方式
公司于保外维修服务受理时,通过现金、POS机刷卡等方式向顾客直接收取保外维修服务费;于本次服务完成、顾客取机并在服务工单上签字确认时,确认保外维修收入。
苹果公司、三星公司及其他手机厂商根据公司当月手机整机、配件的采购情况,每月与公司结算手机整机、配件的采购款,并由公司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其支付。
6)主要的成本和费用
公司保外维修服务的成本和费用主要为手机整机及配件的采购成本、人工成本、门店的房屋租金及物业费、物流费等。
7)公司整机交换的盈利模式
苹果手机的保外维修服务主要包括整机交换方式和配件更换方式,并以整机交换方式为主。整机交换方式即消费者将不符合保内维修标准的故障手机通过公司返还苹果,再从公司的门店中取得一部全新手机的维修方式。苹果保外维修服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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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整机交换方式的定价方式和盈利模式如下:
公司向苹果公司采购手机整机的价格由苹果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统一制定。
公司向顾客收取的整机交换服务费价格由公司制定,并在手机厂商备案。整机交换服务费价格的制定方法为成本加价方式,即整机交换服务费的价格为“手机整机的采购价格*(1+毛利率)+一定金额的服务费”,服务费涵盖了整机交换所必要的员工成本、税费及利润等。
公司于整机交换服务受理时,通过现金、POS机刷卡等方式向顾客直接收取整机交换维修服务费;于本次服务完成、顾客取机并在服务工单上签字确认时,确认整机交换维修收入。
3、手机维修业务的连锁经营管理模式
发行人手机维修业务主要采用连锁模式的经营,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设了覆盖广阔的门店网络。公司的连锁经营门店包括直营门店和合作门店两种,以直营门店为主。
直营门店由公司投资设立,公司对门店拥有控制权,统一财务核算,享有门店产生的利润,并承担门店发生的一切费用开支,实行价格、形象等方面的统一管理;合作门店与公司签订业务合作协议,在协议规定范围内使用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记、商号、经营技术,在“百邦”统一形象下开展业务。
公司某苹果授权服务门店

公司某三星授权服务门店
(1)连锁门店规模及变化情况
1)连锁门店数量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的连锁门店数为139家,其中直营店125家,合作店14家,分布全国22个省级地区、90多个城市。公司直营店情况如下:
省份数量门店分布
北京 7 北京 7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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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数量门店分布
山东 21
济南 2 家、青岛 1 家、烟台 1 家、潍坊 1 家、济宁 2 家、临沂 3 家
德州 1 家、莱芜 1 家、枣庄 1 家、聊城 1 家、威海 1 家、滨州 1 家
东营 1 家、菏泽 1 家、淄博 1 家、日照 1 家、泰安 1 家;
浙江 23
杭州 4 家、宁波 4 家、温州 3 家、嘉兴 1 家、绍兴 2 家、台州 2 家
金华 2 家、湖州 1 家、丽水 1 家、海宁 1 家、衢州 1 家、桐乡 1 家;
江苏 21
苏州 5 家、无锡 2 家、南通 3 家、扬州 2 家、南京 2 家、镇江 1 家
徐州 1 家、淮安 1 家、常州 2 家、丹阳 1 家、江阴 1 家;
河北 14
邯郸 2 家、石家庄 2 家、保定 2 家、沧州 1 家、邢台 1 家、廊坊 1家、霸州 1 家、承德 1 家、秦皇岛 1 家、张家口 1 家、唐山 1 家;
福建 8
泉州 2 家、三明 1 家、漳州 1 家、厦门 1 家、莆田 1 家、龙岩 1 家
福州 1 家;
广东 6 广州 3 家、深圳 2 家、佛山 1 家;
上海 6 上海 6 家;
陕西 1 西安 1 家;
辽宁 3 沈阳 1 家、大连 2 家;
安徽 3 芜湖 1 家、蚌埠 1 家、马鞍山 1 家;
天津 2 天津 2 家;
吉林 1 长春 1 家;
宁夏 1 银川 1 家;
重庆 1 重庆 1 家;
四川 1 成都 1 家;
新疆 1 乌鲁木齐 1 家;
甘肃 1 兰州 1 家;
湖北 1 武汉 1 家;
河南 1 郑州 1 家;
青海 1 西宁 1 家;
内蒙古 1 呼和浩特 1 家;
合计 125
公司合作门店主要为苹果品牌手机的售后服务门店,具体分布情况如下:
省份数量门店分布
陕西 5 宝鸡 1家、渭南 1家、咸阳 1家、延安 1家、汉中 1家;
广东 3 东莞 1家、清远 1家、惠州 1家;
湖北 2 十堰 1家、襄阳 1家
山东 2 肥城 1家、青岛 1家
河北 1 衡水 1家;
江苏 1 南通 1家;
合计 14
2)报告期内连锁门店数量变化情况
①直营门店数量变化情况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直营门店数量变化情况如下:
2014.1.1 发
行人直营门店数量
2014 年新增的门店数量 2014 年减少的门店数量 2014.12.31
末发行人直营门店数量初设购买关闭
直营门店处置后继续合作
直营门店处置后不再合作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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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24 0 7 0 0 152
2015.1.1 发
行人直营门店数量
2015 年新增的门店数量 2015 年减少的门店数量 2015.12.31
末发行人直营门店数量初设购买关闭
直营门店处置后继续合作
直营门店处置后不再合作
152 1 0 13 6 0 134
2016.1.1 发
行人直营门店数量
2016 年新增的门店数量 2016 年减少的门店数量 2016.12.31
末发行人直营门店数量初设购买关闭
直营门店处置后继续合作
直营门店处置后不再合作
134 0 0 3 0 3 128
2017.1.1 发
行人直营门店数量
2017 年新增的门店数量 2017 年减少的门店数量 2017.6.30
末发行人直营门店数量初设初设关闭
直营门店处置后继续合作
直营门店处置后不再合作
128 0 0 3 0 0 125
报告期内,发行人根据不同品牌手机市场的销量的情况、不同品牌实际维修量的情况、门店位置及客流情况等增加或减少门店数量、优化门店布局,详细如下:
2014 年,发行人新设了 24 家直营门店,其中苹果品牌的直营门店增加 9 家,三星品牌的直营门店增加 15 家;发行人关闭了 7 家直营门店,其中苹果品牌的直营门店关闭 2 家,HTC 品牌的直营门店关闭 3 家,诺基亚品牌直营门店关闭 1家,多品牌直营门店关闭 1 家。2014 年,发行人净增加的直营门店数量为 17 家,占年初直营门店的数量的比例为 12.59%。
2015 年,发行人增加了 1 家直营门店,为闪电蜂直营门店;发行人关闭了13 家直营门店,其中联想品牌 1 家,三星品牌直营门店 9 家,HTC 直营门店 2家,多品牌直营门店 1 家;发行人苹果品牌的直营门店转为合作门店 6 家。2015年,发行人净减少的直营门店数量为 18 家,占年初直营门店的数量的比例为
11.84%。
2016 年,发行人关闭了 3 家直营门店,其中闪电蜂品牌直营门店关闭 1 家,三星品牌的直营门店关闭 2 家;处置 3 家直营门店,为三星品牌直营门店。
2017 年上半年,发行人关闭了 3 家三星直营门店。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闭或处置后不再转为合作门店的具体原因如下: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上半年关店原因
5 4 4 3
手机厂商销量降低,市场占有率下降,关闭或处置门店
- 9 2 -
手机厂商销量降低,市场占有率下降,中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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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上半年关店原因 商圈内所处位置不佳,关闭门店
7 13 6 3 合计
②合作门店数量变化情况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上半年,发行人合作门店数量变化情况如下:
2014.1.1 发
行人合作门店数量
2014 年新增的门店数量 2014 年减少的门店数量 2014.12.31
末发行人合作门店数量初合作
直营门店处置后继续合作
停止合作
合作门店转为直营店
18 3 0 9 0 12
2015.1.1 发
行人合作门店数量
2015 年新增的合作门店数量 2015 年减少的合作门店数量 2015.12.31
末发行人合作门店数量初合作
直营门店处置后继续合作
停止合作
合作门店转为直营店
12 0 6 0 0 18
2016.1.1 发
行人合作门店数量
2016 年新增的合作门店数量 2016 年减少的合作门店数量 2016.12.31
末发行人合作门店数量
初合作
直营门店处置后继续合作
停止合作
合作门店转为直营店
18 0 0 1 0 17
2017.1.1 发
行人合作门店数量
2017 年新增的合作门店数量 2017 年减少的合作门店数量 2017.6.30 末
发行人合作门店数量
初合作
直营门店处置后继续合作
停止合作
合作门店转为直营店
17 0 0 3 0 14
2014 年,发行人增加了 3 家合作门店,均为苹果品牌的合作店;9 家合作门店停止与公司合作。2015 年,发行人有 6 家苹果品牌的直营门店处置后,继续作为发行人的合作门店经营。2016 年,发行人有 1 家苹果品牌的合作门店停止合作。2017 年上半年,发行人有 3 家地理位置较为偏远的苹果品牌合作门店停止合作。
为确保对合作店的合规管理,发行人会对合作门店的日常运营的规范性和客户满意度进行监督,根据合作门店的实际运营情况择优选择合作伙伴。现有合作门店合作协议到期后,发行人将根据合作的情况选择与合作门店继续签订合作协议或终止协议。
③将直营门店转变为合作门店的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将直营门店处置后继续转变为合作门店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直营店名称转为合作店名称
转合作店的时间
转让前一年净利润
与发行人的关系 西安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
汉中今易通达商贸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9.49
无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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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4 西安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延安分公司
延安通远通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4 月-11.43
无关联关系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公司
衡水优之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7.00
无关联关系 烟台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莱州分公司
莱州焓清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015 年 6 月 14.11
无关联关系 青岛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即墨分公司
青岛百和晟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015 年 6 月 23.15
无关联关系 潍坊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诸城分公司
诸城市万龙贸易有限公司维修分公司
2015 年 6 月 22.88
无关联关系
合计 46.22
注:西安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延安分公司均于 2014 年7 月开始营业,营业时间较短,净利润为负。
上述 6 家苹果直营店中,汉中分公司、西安分公司所处区域较为偏远,管理成本较高;衡水分公司所处区域苹果手机保有量相对较少,投资回报率较低;莱州分公司、即墨分公司、诸城分公司所处地区在苹果手机覆盖的城市中,等级排名较低,整体业务发展潜力较小。因此,为提高运营效率,发行人于 2015 年对全国门店的布局做了一定优化和调整,将上述 6 家直营门店转为合作门店。
上述 6 家直营门店中,除西安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延安分公司因营业时间较短、净利润为负外,其他 4 家直营门店的净利润均为正数。
6 家直营门店转让前一年净利润合计为 46.22 万元,发行人不存在通过将直营门
店转变为合作门店转移亏损的情况。
根据上述6家合作门店提供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与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行人前10名股东、董监高及其他核心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等名单进行比对:未发现上述6家合作门店与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行人前10名股东、董监高及其他核心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形。此外,上述6家合作门店也针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承诺函。因此,发行人将直营门店处置后转变为合作门店不存在关联关系非关联化问题。
(2)合作模式
发行人连锁经营模式下合作门店主要为苹果品牌的合作门店。截至2017年6月30日,发行人苹果品牌的合作门店共计14家,具体业务开展方式以及收益分配方式如下:
1)具体业务开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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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5
发行人苹果品牌的合作门店与发行人签订业务合作协议,并每年签订补充协议,在协议规定范围内使用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记、商号、经营技术,在“百邦”统一形象下开展业务。发行人制定了一整套完善的合作门店运营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供应链管理和定价管理等。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之规定,“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据此,发行人合作门店的业务模式符合《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中对于特许经营模式的界定。
①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未及时取得特许经营备案的情况,原因如下:
2014年公司曾向商务部门提起申请特许经营备案,并提供了当时与合作店面签署的协议。商务部门认为,公司与合作店面的合作方式不属于特许经营,发行人律师亦曾与公司一起前往商务部门进行咨询,被告知公司与其他店面的合作事项不属于公司特许经营,商务部门不受理发行人报送的备案材料。在获得上述咨询结果后,公司未能取得相关备案。
其后,公司主要以直营门店为主,合作门店一直保持在20家以下。2016年末,发行人合作门店签约主体由百华悦邦母公司变更为子公司上海百邦。负责特许经营备案的单位亦相应变更为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17年初,上海百邦对该等经营方式是否属于特许经营向上海市商务部门进行咨询。经咨询,上海市商务部门认为公司的该等经营方式属于《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的特许经营。2017年4月,上海百邦通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所属的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在该申请中公司已经就存在逾期备案事项进行了说明。2017年4月29日,上海百邦通过了商务主管部门的核查,获得了《商业特许经营备案证明》。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25条之规定,特许人未依照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备案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因逾期备案事宜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也未收到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的通知。据此,如果发行人因逾期备案事宜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处罚的上限为5万元。发行人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06
实际控制人刘铁峰已出具承诺,发行人如因逾期备案事宜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刘铁峰将全额支付相应罚款。因此,逾期备案事项对于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②合作门店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自合作门店取得收入及利润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年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合作门店数量 14 17 18 12
从苹果取得的合作门店保内收入总额
304.44 1,043.10 811.73 665.31
减:分给合作门店的保内收入
(179.46)(502.51)(436.06)(363.40)
公司取得的保内收入净额 124.98 540.59 375.67 301.91
向合作门店销售的苹果手机配附件收入
300.97 1,267.97 1,061.32 367.54
减:向合作门店销售的苹果手机配附件成本
(301.02)(1,277.82)(1,065.73)(367.12)
公司取得的销售净额(0.05)(9.85)(4.41) 0.42
从合作门店获得的管理费收入
51.6 127.02 132 33.4
以上收入小计 657.01 2,438.10 2,005.05 1,066.24
公司营业收入 35,183.46 64,806.73 62,115.87 39,762.56
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 1.87% 3.76% 3.23% 2.68%
从合作门店获得的毛利小计
128.60 503.20 372.75 198.33
公司毛利总额 11,976.15 29,219.26 23,061.03 17,470.54
占公司毛利总额比例 1.07% 1.72% 1.62% 1.14%
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6月,发行人从合作门店获得的收入小计分别为1,066.24万元、2,005.05万元、2,438.10万元和657.01万元,占公司营业
收入比例分别为2.68%、3.23%、3.76%和1.87%,发行人从合作门店获得的毛利
小计分别为198.33万元、372.75万元、503.20万元和128.60万元,占公司毛利总额
的比例分别为1.14%、1.62%、1.72%和1.07%。报告期内,发行人从合作门店获
得的收入和毛利占比较小,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小。
2)收益分配方式
发行人苹果品牌的合作门店与发行人签订业务合作协议,发行人从合作门实现的收入有三种:保内维修分成、手机配附件销售以及管理费收入。详细如下:
①保内维修分成
对于发行人合作门店承接的苹果品牌手机的保内维修服务业务,由发行人每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07
月统一与苹果公司结算该部分保内维修收入,并由苹果公司向发行人支付劳务费;发行人每月再对合作门店进行KPI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从发行人自苹果公司取得的保内维修收入中的一部分向各合作门店分成,并由发行人向合作门店支付劳务费,由各合作门店向发行人开具发票并确认为发行人保内维修业务的成本。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合作门店分成的劳务费金额占发行人确认的保内维修收入的比例为54.62%、53.72%、48.17%及58.95%。
②手机整机及配附件销售
对于发行人合作门店承接的苹果品牌手机的保外维修服务业务,由发行人统一向苹果公司采购保外维修所需的手机整机、配附件,再由发行人平价销售至各合作门店。发行人将该部分业务确认的收入计入商品销售业务收入。合作门店保外维修服务的定价按照发行人的保外维修服务的标准制定,合作门店保外维修收入产生的利润属于合作门店。
③管理费收入
由于发行人各合作门店使用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记、商号、经营技术,在“百邦”统一形象下开展业务,因此发行人每年会向合作门店收取一定金额的管理费。
(3)关于合作门店在加盟前与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
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业务往来的说明
报告期内,发行人合作门店加盟前的主要情况如下:
序号合作店名称
合作店性质
加盟时间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 肥城市百邦手机维修中心个体 2014 年 1 月否
2 青岛信和鸿业电子有限公司公司 2014 年 11 月否
3 任丘市际通手机连锁店个体 2014 年 12 月否
4 汉中今易通达商贸有限公司公司 2015 年 4 月否
5 延安通远通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 2015 年 4 月否
6 衡水优之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 2015 年 5 月否
7 莱州焓清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公司 2015 年 8 月否
8 青岛百和晟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公司 2015 年 6 月否 诸城市万龙贸易有限公司维修分公司
公司 2015 年 6 月否
上述门店中,汉中今易通达商贸有限公司、延安通远通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衡水优之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莱州焓清电子技术有限公司、青岛百和晟邦电子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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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有限公司、诸城市万龙贸易有限公司维修分公司所属门店原为发行人的直营门店,发行人将其处置后与发行人签订合作协议,并作为发行人合作门店继续与发行人合作。因此上述门店转让前作为发行人的直营门店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和业务往来。
根据任丘市际通手机连锁店、肥城市百邦手机维修中心、青岛信和鸿业电子有限公司出具的无关联关系的说明以及提供的工商资料,经核查,上述三家合作门店在加盟前与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和业务往来。
(4)报告期内,发行人直营门店的数量、收入、面积、租金、服务人员数
量、服务人员薪酬总额、服务人次、单位营业面积收入、收入与租金比、服务人员人均收入、服务人员人均服务人次、服务人员人均薪酬、单位服务人次收入及其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直营门店主要经营指标如下:
项目 2017年1-6月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期末直营门店数量(个) 125 128 134 152
直营门店总收入(万元)* 30,484.95 56,559.48 51,238.19 37,645.62
总营业面积(平方米) 19,457.15 17,963.99 18,273.64 21,585.66
租金及物业费(万元) 1,442.40 2,694.79 2,901.97 2,831.10
期末服务人员数量(个) 857 992 1,278 1,286
服务人员薪酬总额(万元) 4,191.44 7,725.89 7,272.18 6,525.76
服务人次(万人次) 115.83 306.17 273.63 240.32
单位营业面积收入(万元/平方米)
1.63 3.12 2.57 1.98
收入与租金比 21.13 20.99 17.66 13.30
服务人员人均收入(万元/人) 32.97 49.83 39.97 30.93
服务人员人均服务人次(万人次/年)
0.13 0.27 0.21 0.20
服务人员人均薪酬(万元/年) 4.53 6.81 5.67 5.36
单位服务人次收入(元/次) 263.19 184.73 187.25 156.65
注:上表直营门店总收入是指保内维修收入(不含合作门店确认的保内维修收入)、保外维修收入、商品销售业务(门店直销)、增值服务业务(不含“无忧保”业务和对厂商客户的收入)等。
发行人直营门店数量、门店总收入、总营业面积、租金及物业费、服务人员数量、薪酬总额、服务人次、单位营业面积收入、收入租金比、服务人员人均收入、服务人员人均薪酬、单位服务人次收入变化原因如下:
1)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发行人直营门店的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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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分别为 152 家、134 家、128 家和 125 家。
2)报告期内,发行人总收入、单店收入上升的主要原因为:
①苹果手机出货量的增长
发行人的收入变动取决于维修业务量的变动,发行人维修业务量与手机出货量之间存在滞后,发行人 2014-2016 年维修业务量的变化受 2013-2015 年苹果手机出货量的影响,发行人苹果维修业务增长率与 iPhone 手机出货量变化趋势一致。根据 IDC 统计显示,2014 年至 2016 年苹果手机在中国地区的出货量从 37.4
百万部增长到 44.9 百万部,增长了 20.05%。
②发行人苹果授权门店数量占有率略有上升
2014 年至 2016 年,苹果公司在华授权门店数量从约 600 家降至约 560 家,发行人苹果售后门店数量占有率从 21.50%增至 21.96%,门店数量占有率略有上
升。
③门店的布局
发行人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等国内一级城市中的网点共有门店数量 20 家,占苹果在上述区域授权服务商门店的 30%左右;在 23 个重点城市中发行人为苹果公司独家授权服务商;在其余 29 个城市门店数量占比达到或超过50%,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区位优势。
④门店选址
苹果公司在华的直营店一共覆盖 19 个城市,共 40 个门店;其中 19 个城市中 17 个城市有发行人的门店,16 个发行人的店面在直营店附近,有利于手机维修客户引流、增加客源量。
3)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总营业面积分别为 2.16 万平方米、1.83 万平方米、
1.80 万平方米及 1.95 万平方米,平均单店面积分别为 142.01 平方米、136.37 平
方米、140.34 平方米及 155.66 平方米,单店营业面积未发生重大变化。
4)报告期内,发行人直营门店租金及物业费分别为 2,831.10 万元、2,901.97
万元、2,694.79 万元及 1,442.40 万元,店均租金及物业费分别为 18.63 万元、21.66
万元、21.05 万元及 11.54 万元,发行人店均租金及物业费金额逐年上升的主要
原因是发行人关闭门店的租赁物管费相对于发行人店均租赁物管费较低,以及部分门店迁入大型商场、购物中心导致租金上涨所致。
5)报告期内,发行人单位营业面积收入分别为 1.98 万元/平方米、2.5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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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米、3.12 万元/平方米及 1.63 万元/平方米。由于发行人单店面积基本不变,
因此发行人单位营业面积收入的变动基本与单店收入的变动趋势一致。
6)报告期内,发行人直营门店收入与租金比分别为 13.30、17.66、20.99 及
21.13,由于发行人收入近年来持续增长,导致发行人直营门店收入与租金比上
升。
7)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门店员工人数分别为 1,286 人、1,278 人、992 人及 857 人。发行人员工人数的变化主要因为:①报告期内,发行人关闭了部分门店,关店带来的员工总量有所减少;②报告期内,发行人持续开展精益运营提升、流程优化等项目,在提高服务效率的同时精简了人员。
8)报告期内,发行人服务人员薪酬总额分别为 6,525.76 万元、7,272.18 万
元、7,725.89 万元及 4,191.44 万元,人均薪酬分别为 5.36 万元、5.67 万元、6.81
万元及 4.53 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发行人根据员工的绩效对其进行考核并发
放工资,发行人员工绩效增长的原因为:①报告期内,发行人单店年均收入逐年增长,使员工收入有所增长;②发行人持续开展精益运营提升、流程优化项目,使员工个人服务效率有所提升。③根据公司 2017 实施新的绩效考核体系,2017年上半年人均薪酬有所上涨。
9)报告期内,发行人服务人次分别为 240.32 万人次、273.63 万人次、306.17
万人次、115.83 万人次,其中手机维修服务的人次分别为 187 万人次、227 万人
次及 258 万人次及 83 万人次,服务人次、服务人员人均服务人次的变动与发行人直营门店总收入变动趋势一致。
10)报告期内,发行人服务人员人均服务人次分别为 0.20 万人次/年、0.21
万人次/年、0.27 万人次/年、0.13 万人次/半年,人均收入为 30.93 万元、39.97
万元、49.83 万元、32.97 万元/半年,服务人员人均服务人次、人均收入逐年增
长的主要原因为:①单店收入提高;②发行人持续开展精益运营提升、流程优化等项目,使服务人员的服务效率逐年增长。
11)报告期内,发行人单位服务人次收入分别为 156.65 元/次、187.25 元/
次、184.73元/次及263.19元/次,变动的主要原因为:①2015年单位服务人次收
入较 2014 年增加 30.05 元/次,变动的主要原因为发行人保外业务增长较快,单
均收费有所提高;②2016 年与 2015 年基本保持一致,单位服务人次收入未发生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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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变化;③2017 年上半年比 2016 年增加主要是因为保外维修收入和商品销售收入的提高。
(5)报告期内,发行人合作门店的数量、收入、面积、租金、服务人员数
量、服务人员薪酬总额、服务人次、单位营业面积收入、收入与租金比、服务人员人均收入、服务人员人均服务人次、服务人员人均薪酬、单位服务人次收入及其变化情况
2014 年至 2017 年上半年,发行人合作门店主要经营指标如下: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数量 14 17 18 12
总收入(万元) 472.49 2,523.03 2,035.89 1,346.55
总营业面积(平方米) 1,399.36 1,650.30 1,666.30 958.30
总租金(万元) 54.35 133.13 130.02 80.77
服务人员数量(个) 75 96 98 65
服务人员薪酬总额(万元) 156.54 387.59 380.89 243.59
服务人次(万次) 2.92 13.71 11.98 8.15
单位营业面积收入(元/平方米) 3,376.46 15,288.32
12,218.014,051.4收入与租金比 8.69 18.95 15.66 16.67
服务人员人均收入(元/人) 62,998.47 262,815.63
207,743.207,161.服务人员人均服务人次(次) 389.71 1,428.13 1,222.45 1,253.85
服务人员人均薪酬(元/年)或(元/半年)
20,872.33 40,373.96
38,866.37,475.3单位服务人次收入(元/次) 161.66 184.04 169.94 165.21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合作门店的总收入、总营业面积、总租金、服务人员数量及其薪酬、服务人次等数据主要根据访谈或签订的合作协议填列。
根据对发行人直营门店和合作门店的经营情况的比较,发行人直营门店的经营各项经营指标优于合作门店,主要原因为:
1)发行人长期致力于手机售后服务及相关业务的经营,与苹果公司、三星公司等国际知名的手机厂商常年合作,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并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发行人建立了连锁门店的标准化管理制度和完善的信息系统,为发行人经营效率的提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发行人专注于手机售后服务产业,坚持以优质的服务为消费者提供高效、专业、全面的服务。除手机维修业务外,发行人还通过直营门店为顾客提供商品销售及增值服务业务,为消费者提供了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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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人还十分注重对自营门店的精细化管理,实施精益计划和流程优化,不断提高服务效率,缩短了手机维修服务等业务的等待时间。
4)发行人制定了积极的员工考核和激励机制,不仅提高了经营效率和员工薪酬,而且增强了员工服务的积极性,为发行人的持续发展奠定了优势。
5)发行人直营门店主要位于一二三线重点城市或经济发达地区,人流量、客户消费能力也普遍高于合作门店。因此,发行人的经营指标优于合作门店的经营指标。
(二)商品销售和增值业务经营模式
1、商品销售
(1)采购模式
1)向消费者、经销商销售的商品的采购
公司商品销售业务的采购模式主要包括标准产品的采购和定制化产品的采购两类,其中公司自有品牌“UKER”系列产品主要采用OEM采购模式,其余品牌的商品主要采用标准化的采购模式,详细如下:
标准化采购模式:公司根据各直营门店商品的销量情况、商品库存状况等制定商品的月度采购计划,并向供应商进行询价。公司根据供应商的报价情况,综合考虑其品牌知名度、采购价格、产品质量、供货周期等因素,择优选择供应商。
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到货后,公司对商品质量进行检验。商品经检验合格后入库进行销售。公司按照与供应商的约定向其支付款项。
OEM采购模式:公司针对自有品牌“UKER”系列的商品采用OEM采购模式。“UKER”系列的商品主要包括手机壳、膜、移动电源、数据线、U盘等。公司主营业务为手机售后服务业务,出于经营效率和经济性等方面的考虑,公司一般与生产厂商合作,通过OEM方式实现自有品牌商品的采购。公司综合比较供应商的供货能力、产品质量、采购价格等因素择优选择供应商。供应商按照公司提供的商品设计方案、包装等要求,自行负责原材料的准备和商品的生产。公司对生产过程中的商品进行密切的跟踪,保证商品在生产的重要环节符合公司设计和质量要求,确保产品品质和按期交货。公司根据检验流程及标准对生产完成后的商品进行验收,并向供应商支付款项。
为实现对各直营门店销的商品种类、数量、销量等情况进行跟踪,公司建立了BOMS工单管理系统,实现了总部对各门店的各项业务的统一管理及信息共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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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适时掌握各门店商品销售的情况并与库存进行比对,为商品销售业务的销售和采购提供了决策依据。
公司制定了供应商考评机制,定期对供应商的业务规模、财务状况、品牌信誉、供货能力等因素进行考核评审,保留有发展潜力和长期合作的供应商,较好的控制了商品的采购成本和质量。
2)向合作门店销售的手机整机、配附件的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向合作门店销售用于手机维修的原厂手机整机及配附件。根据苹果公司对于合作门店的管理要求,由授权服务商对其合作门店进行具体业务的管理和结算。因此,合作门店维修服务所使用的手机整机及配附件应当首先通过公司向苹果公司采购,再由公司销售至合作门店。
此外,公司与三星公司也签订了委托协议,向部分非自有三星门店销售用于手机维修的配附件。因此,公司需首先向三星公司采购,再由公司销售至非自有三星门店。
(2)销售模式
1)通过直营门店向消费者销售的流程
顾客进店后,门店人员会通过与顾客沟通了解顾客的需求,向其推荐相关产品、进行产品样品演示。顾客同意购买产品后,门店人员进行系统订单录入;顾客完成付款后,门店人员进行产品出库操作,并将产品交付给顾客。公司连锁经营模式下的商品销售业务按照《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产品销售、更换、退货等活动。公司连锁经营模式下的品牌商品销售的服务的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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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进店需求确认产品推介确认购买销售订单录入顾客交款产品出库顾客取货

2)通过线下渠道向经销商销售的流程
经销商与直营门店人员或公司业务人员联系,向公司下达订单,主要内容包括销售商品的品类、数量、单价等信息。公司对订单确认订单后,经销商需向公司支付本次商品销售的预付款。公司商品采购或准备完毕后,出货给经销商完成本次商品销售。
3)向合作门店、非自有三星门店销售手机维修服务所用的手机整机及配附件
合作门店保外维修业务需向公司采购手机整机及配附件。对于合作门店于保外维修业务受理时,通过公司 BOMS 系统向苹果公司申请采购手机整机及配附件。苹果公司于月底与公司先行结算手机整机及配件的采购费用,公司再按照采购价格将手机整机及配件销售给合作门店。
对于非自有三星门店维修业务所需的手机配附件,由公司现行向三星公司采购,再由公司平价销售给非自有三星门店。
(3)盈利模式
1)盈利模式概述
公司商品销售业务的盈利模式主要包括:①向消费者直接销售品牌商品;②向经销商销售品牌商品;③向合作门店、非自有三星门店销售手机维修服务所用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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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手机整机及配附件。
公司通过向消费者、经销商销售品牌商品取得利润。公司向合作门店、非自有三星门店销售手机维修服务所用的手机整机及配附件按照自苹果公司、三星公司采购的价格平价转让,基本不产生利润。
2)销售或服务渠道
公司商品销售业务的销售渠道主要包括:①通过直营门店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品牌商品;②通过线下渠道向经销商销售品牌商品;③通过线下方式向合作门店、非自有三星门店销售手机维修服务所用的手机整机及配件。
3)主要的合作方
商品销售业务中的品牌商品的供应商主要为生产厂家,主要客户为消费者及经销商,最终客户为消费者。
商品销售业务中的手机整机及配附件的销售业务的供应商为苹果公司、三星公司,客户为公司合作门店以及非自有三星门店。
4)定价方式
品牌商品的采购价格由公司与供应商协商确定,销售价格由公司根据成本加成方式或市场价格确定。
手机整机及配附件的采购价格由苹果公司、三星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统一制定,销售价格按照采购价格平价转让。
5)结算方式
公司根据品牌商品的市场情况、门店销售情况、库存情况等向生产厂商或经销商提出商品采购要求,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其支付品牌商品的采购款。
公司通过现金、POS机刷卡的方式直接向消费者收取款项,或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经销商、合作门店、非自有三星门店收取款项。
6)主要的成本和费用
商品销售业务的成本和费用主要包括品牌商品、手机整机及配附件的采购成本、物流费等。
2、增值业务
(1)采购模式
1)“无忧保”业务的采购模式
为降低“无忧保”产品的业务风险,发行人与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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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省分公司签订了《保险协议》,由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承保“无忧保”财产保险业务。发行人一般每月统计“无忧保”产品的销售数量,并由发行人向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支付“无忧保”产品的保费。
2)其他增值服务及其他业务的采购模式
除“无忧保”业务外,发行人增值服务还包括会员服务、高级检测服务、以及软件升级、存储备份、保养维护等其他形态的增值服务等。增值服务及其他业务主要由店内维修工程师直接提供服务,一般不涉及产品、整机及配附件等原材料的采购。
(2)服务模式
1)“无忧保”业务的服务模式
消费者手机出现故障后,根据“无忧保”的服务条款向发行人申请手机置换。
发行人对损坏手机进行信息确认,确认内容包括验证损坏手机与服务登记手机的信息是否一致、手机故障类型等。如消费者手机符合置换条件时,发行人向消费者置换一部新机,同时发行人向天安保险申请保险理赔。天安保险确认资料完整后,向发行人支付理赔款。
2)其他增值服务及其他业务的服务模式
公司增值业务的主要流程如下:顾客进店后,门店人员会主动询问顾客需求,并向其介绍并推荐增值服务业务。顾客同意接受服务后,门店人员会指引顾客仔细阅读服务承诺文件,并邀请顾客对服务承诺中的内容进行监督,并于服务完成后向顾客收取款项。公司增值服务的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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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进店增值需求确认服务价格确认不同意同意服务提供服务完成交款
(3)盈利模式
1)盈利模式概述
①“无忧保”业务盈利模式
“无忧保”产品在发行人的各直营门店内直接向消费者或通过经销方式销售,并于商品实现销售时通过现金、刷卡或转账等方式直接向消费者或经销商收取款项。
为降低“无忧保”产品的业务风险,发行人与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签订了《保险协议》,由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承保“无忧保”财产保险业务。发行人一般每月统计“无忧保”产品的销售数量,并由发行人向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支付“无忧保”产品的保费。
消费者手机出现故障后,根据“无忧保”的服务条款向发行人申请手机置换。
发行人对损坏手机进行信息确认,确认内容包括验证损坏手机与服务登记手机的信息是否一致、手机故障类型等。如消费者手机符合置换条件时,发行人向消费者置换一部新机,同时发行人向天安保险申请保险理赔。天安保险确认资料完整后,向发行人支付理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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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无忧保业务的盈利主要来自于无忧保服务费与向天安购买保险服务费之间的差价。
②其他增值服务及其他业务盈利模式
会员服务、高级检测服务、软件升级、存储备份、保养维护等其他形态的增值服务一般通过发行人的自营门店直接向顾客提供服务,并于服务完成后向消费者通过现金、POS机收取款项。
2)销售或服务渠道
“无忧保”产品主要通过经销商销售,少量直接销售给消费者。“无忧保”产品已于2015年9月起停止销售。
其他增值服务及其他业务主要在发行人的直营门店内向消费者销售并提供服务。
3)主要的合作方
增值服务和其他业务的主要客户为消费者,“无忧保”业务的合作方还包括经销商和天安保险等。
4)定价方式
包含无忧保业务在内的增值服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价格由发行人制定。“无忧保”业务的保费系发行人按照向天安保险投保的数量及单价确定,投保的单价在天安保险与发行人签订的《保险协议》中约定。
5)结算方式
发行人增值服务及其他业务通过发行人的自营门店直接向顾客提供服务,并于服务完成后通过现金收款、POS机刷卡等方式向顾客直接收取款项。“无忧保”产品的客户还可通过邮寄方式取得发行人的服务。
发行人每月和天安保险结算“无忧保”业务向其支付的保费及业务理赔款,发行人和天安保险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对方支付相应款项。
6)主要的成本和费用
增值服务和其他业务的主要成本和费用包括人工成本、门店的房屋租金及物业费等。会员服务的成本还包括赠送的附件产品采购成本。“无忧保”业务的主要成本为向天安保险投保所支付的保费。
(三)电子商务业务经营模式
1、二手机回收及销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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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移动运营商、手机零售商、二手机经销商等渠道回收二手机。
公司对其提供的手机进行检测、估价并予以回收。
(2)销售模式
2015年二手机业务发展初期,公司二手机销售的客户主要为二手机经销商,由于该等客户已经具备较强的销售能力,公司与该等客户合作可以为二手机业务积累经验。2016年调整二手机业务商业模式,将二手机分销渠道重心由深圳华强北转变为各省市的区域经销市场,同时加大了向中小型零售商分销的认证二手机业务。2017年随着京东等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公司的介入,公司增加京东、汇收网、转转等电子商务平台客户作为线上销售渠道。
(3)盈利模式
1)盈利模式概述
公司二手机回收及销售业务主要系发行人从移动运营商、手机零售商、二手机经销商等渠道回收二手机,并通过线上线下销售渠道销售并收取价款。公司设立专业团队负责二手机回收和销售业务的运营。
2)销售或服务渠道
公司目前二手机业务销售渠道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渠道主要为京东、汇收网、转转等电子商务平台,线下渠道主要为各省市的手机销售门店、各省市的区域经销商等。
3)主要的合作方
二手机回收及销售业务的供应商主要为手机顾客、移动运营商、手机零售商、手机厂商,主要客户为二手机经销商及京东、汇收网、转转等电子商务平台客户。
4)定价方式
收购二手机的估值是基于两组信息的判断:一组是手机信息评估(包括品牌、型号、购买时间、颜色、容量、IMEI 等信息),手机信息评估决定了二手机的初始回收价格;一组是物理状态评估(包括是否开机、是否通话、屏幕是否完好等),手机物理状态评估决定了初始回收价格的减项。经对上述因素的评估,确定二手机最终的采购价格。
二手机的销售价格主要根据二手机的市场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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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结算方式
发行人向手机顾客、移动运营商、手机零售商、手机厂商等采购二手机,并于采购完成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其支付采购款。
发行人于二手机销售完成时,通过转账方式向二手机经销商收取二手机销售价款。
6)主要的成本和费用
二手机回收及销售业务的主要成本和费用为二手机的采购成本等。
2、认证二手机业务
(1)采购模式
基于电商模式下的商品销售业务的采购模式与“二手机回收及销售业务”的采购模式相同,详见本节之“(三)电子商务业务经营模式”之“1、二手机
回收及销售业务”之“(1)采购模式”。
(2)销售模式
发行人回收的二手机经检测符合闪电蜂制定的二手机检验标准后,经过统一标准包装,向中小型手机零售商销售。发行人同时为手机顾客提供为期半年的质保。
(3)盈利模式
1)盈利模式概述
公司认证二手机业务主要系发行人自移动运营商、手机零售商、二手机经销商等渠道回收二手机,并向中小型零售商销售并收取价款,盈利主要来源于认证二手机业务的进销差价。
2)销售或服务渠道
公司认证二手机销售业务的回收和销售渠道主要为线下渠道。公司将逐步开展以闪电蜂官网、闪电蜂微信公众号、闪电蜂加盟店等为体系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认证二手机业务。
3)主要的合作方
认证二手机业务的供应商主要为移动运营商、手机零售商、二手机经销商,主要客户为中小型手机零售商。
4)定价方式
认证二手机业务的的二手机采购方式、定价方式与二手机回收及销售业务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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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采购定价方式相同。详见本节之“1、二手机回收及销售业务”之“(4)盈利
模式”之“④定价方式”。
认证二手机的销售价格由发行人参考二手机市场行情的基础上进行定价。
5)结算方式
发行人向手机顾客、移动运营商、手机零售商、手机厂商等采购二手机,并于采购完成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其支付采购款。
发行人认证二手机销售完成时,通过转账方式向中小型手机零售商收取认证二手机销售价款。
6)主要的成本和费用
认证二手机的主要成本和费用为二手机的采购成本、包装成本和维修成本等,以及自人工成本、房屋租金及物业费等间接成本中分摊的成本。
3、手机保障业务模式
(1)采购模式
电子商务模式下的手机保障业务需要向手机厂商采购手机零配件用于维修。
(2)服务模式
手机用户通过经销商购买闪电蜂手机保障产品。手机保障产品需在闪电蜂官网上激活、并于厂家保修期结束后生效。手机用户的手机出现故障后,可以通过闪电蜂官网、闪电蜂客服等多种方式完成报修,并通过邮寄的方式获取维修服务。手机用户的故障手机由公司自有维修工厂完成维修。
(3)盈利模式
1)盈利模式概述
公司主要通过经销方式销售手机保障业务产品。经销商通过闪电蜂电子商务平台购买手机保障产品,消费者自经销商采购产品后,在闪电蜂电子商务平台激活。手机用户在发生手机故障时,可以通过邮寄等方式取得服务。手机保障业务的盈利来源于保障服务的销售收入与保障事项发生后维修成本的差额。
2)销售或服务渠道
手机用户可以通过邮寄方式获得手机保障产品的服务,手机保障业务主要为延保卡服务,发行人延保卡主要通过经销渠道销售。
3)主要的合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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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手机保障业务的主要客户为经销商,最终客户为手机用户。
4)定价方式
电子商务模式下的手机保障业务主要为“延保”服务类产品。手机保障业务的价格由发行人自主定价。
5)结算方式
发行人自手机厂商购买手机零配件,并通过转账方式向其支付采购款。发行人向经销商出售各类手机保障业务产品,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其收取款项。
6)主要的成本和费用
手机保障业务的主要成本和费用为人工成本、发生故障的手机维修成本等,以及自人工成本、房屋租金及物业费等间接成本中分摊的成本。
7)手机保障业务与“无忧保”的区别
手机保障业务与“无忧保”在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承保范围、销售渠道、第三方保险、收入确认类型等方面主要区别如下:
项目无忧保业务延保服务类产品
服务内容
一年期内的因意外进液、意外跌落、意外挤压、意外碰撞等意外事故引发的手机一般性功能使用故障给予置换新机的保障服务。
在厂家保修期结束后生效。承保时间内,手机一旦发生故障,可免费获得与厂保范围近似的维修服务。
服务期限
“无忧保”产品购买并激活后12个月内
厂家保修期结束后第 12 个月内
承保范围包括非人为故障和人为故障非人为故障
销售渠道直营、经销经销
第三方承保天安保险无
收入确认类型增值服务业务电子商务业务
手机保障业务与“无忧保”业务在主要参与方、收入确认方法、主要成本费用项目及核算方法的区别如下:
项目“无忧保”业务手机保障业务
涉及的主要参与方
个人消费者、保险公司、发行人个人消费者、发行人
收入确认的方法
在产品激活后的保障协议服务覆盖的期间按月摊销确认收入
在厂保结束后的保障协议服务覆盖的期间按月摊销确认收入
主要的成本费用项目及核算方法
主要成本为向天安保险投保所支付的保费成本等直接成本,以及分摊的人工成本、房屋租金及物业费等间接成本。
对于公司卖出的每单“无忧保”保障业务,公司从天安保险购买一份保险,支付保费时计入预付款项核算,保费在保险期内直主要成本为个人消费者申请手机保障服务时产生的维修所需库存商品变动成本,以及人工成本、房屋租金及物业费等间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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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无忧保”业务手机保障业务
线摊销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即为保费成本。间接成本为按照耗用工时比例分摊至无忧保业务的成本金额。
注:发行人上述收入确认方法、主要成本费用项目的核算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基于电商模式下的商品销售业务
(1)采购模式
基于电商模式下的商品销售业务的采购模式与“商品销售、增值服务及其他业务”的采购模式相同,详见本节之“(二)商品销售和增值业务经营模式”
之“1、商品销售”之”(1)采购模式””。
(2)销售模式
该项业务主要包括对经销商的销售及对消费者两种方式销售,详细如下:
经销商通过闪电蜂平台下单,向发行人购买公司自有“UKER”品牌及其他品牌的手机保护壳、膜、移动电源、数据线等手机周边产品,并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向发行人支付款项。
消费者通过微信公众号向发行人网上商城购买商品,并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的支付功能向公司支付款项。该项业务尚处于运营初期,仅了少量的收入。
(3)盈利模式
1)盈利模式概述
基于电商模式的商品销售业务主要系经销商或消费者通过闪电蜂平台下单,向发行人购买公司自有“UKER”品牌及其他品牌的手机保护壳、膜、移动电源、数据线等手机周边产品,盈利来源于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向经销商销售产品的进销差价。
2)销售或服务渠道
基于电商模式的商品销售业务的销售渠道主要为闪电蜂电子商务平台,经销商可以通过闪电蜂电子商务平台下商品采购订单,消费者可以通过网上商城购买商品。
3)主要的合作方
基于电商模式的商品销售业务的提供方为品牌商品的供应商,主要客户为经销商和消费者,最终客户为广大的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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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定价方式
商品的采购价格由发行人与供应商协商确定,销售价格由发行人根据成本加成方式或市场价格确定。
5)结算方式
发行人根据近期商品的销售情况、库存情况等向供应商提出商品采购要求,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供应商支付采购款。
发行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经销商收取货款、或通过微信支付等方式向消费者收取销售款。
6)主要的成本和费用
基于电商模式的商品销售业务的成本和费用主要包括商品的采购成本、物流费等,以及自人工成本、房屋租金及物业费等间接成本中分摊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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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汇总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或服务的种类、产品或服务内容、服务模式、服务流程、销售或服务渠道、涉及的合作方、定价方式、盈利模式、主要的成本和费用、结算方式等如下:
业务大类
业务类别
产品或服务种类
产品或服务内容
服务模式服务流程
销售或服务渠道
涉及合作方定价方式盈利方式主要成本和费用
结算方式
手机维修业务
保内维修
整机交换
为顾客保修期内的故障机做整机更换
为顾客免费维修,向苹果公司收取劳务费
受理-检测-顾客故障机寄回苹果-向顾客提供一部整机
发行人直营门店及合作店
苹果公司
苹果公司全国保内维修标准定价
劳务费 1、直接成本:对于自营
门店的保内维修业务无直接成本,对于合作门店承接的保内维修业务直接成本为向合作门店分出的劳务费
2、间接成本:人工、房
租物业费等
3、主要费用:物流费等
系统实时同步,月度结算
配附件更换
为顾客保修期内的故障机的故障配附件做更换
为顾客免费维修,向手机厂商收取劳务费
受理-检测-为故障部分更换零部件-修好的手机交还顾客-旧件返回手机厂商
发行人直营门店及合作店
苹果、三星等手机厂商
手机厂商全国保内维修标准定价
劳务费
系统实时同步,月度结算
备机服务
在顾客手机返厂维修期间,为顾客提供备用机服务
为顾客免费维修,向手机厂商收取劳务费
受理-检测-顾客故障机-提供备机-寄回苹果-收回备机-向顾客提供一部整机
发行人直营门店及合作门店
苹果公司
苹果公司全国保内维修标准定价
劳务费
系统实时同步,月度结算
保外维修
整机交换
为顾客不符合保修标准的故障机做整机更换
收回顾客整机,向顾客交付新机,并收取整机交换价
受理-检测-报价收费-顾客故障机寄回苹果-向顾客提供一部整机
发行人直营门店及合作门店
苹果公司
整机采购价格加上一定金额的服务费。整机交换的保外维修服务费需向手机生产厂商备案
维修毛利
1、直接成本:对于自营
门店的保外维修业务直接成本为采购手机整机(或配件)费用
2、间接成本:人工、房
租物业费等
3、主要费用:物流费等
向顾客收款
配件更换
为顾客不符合保修标准的故障机的故障零部件做更换
向顾客收取维修费,更换故障部件
受理-检测-报价收费-为故障部分更换零部件-修好的手机交还顾客
发行人直营门店及合作门店
苹果、三星等手机厂商
配件采购价格加上一定金额的服务费。配件更换的保外维修服务费需向手机生产厂商备案
维修毛利
向顾客收款
商品销售和增值业务
商品销售
通过门店直接向顾客销售
向顾客销售手机附件及周边产品、数码产品等
直销模式
顾客选择商品-收费-交付商品
发行人直营门店
供应商:1.OEM 厂:
自主品牌定制与采购
2.品牌厂商:非自主
品牌商品采购
采购:协商定价
销售:发行人自主定价
销售毛利
1、直接成本:商品采购
成本
2、间接成本:无
3、主要费用:物流费等
向顾客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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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大类
业务类别
产品或服务种类
产品或服务内容
服务模式服务流程
销售或服务渠道
涉及合作方定价方式盈利方式主要成本和费用
结算方式
通过经销方式向经销商销售
向经销商销售手机附件、数码产品等
经销模式
报价-经销商订货-收款-发货
线下经销渠道
供应商:
1.OEM 厂:自主品牌
定制与采购
2.品牌厂商:非自主
品牌商品采购
客户:经销商
采购:协商定价
销售:发行人自主定价
销售毛利
1、直接成本:商品采购
成本
2、间接成本:无
3、主要费用:物流费等
向经销商收款,款到发货
向合作门店、非自有三星门店销售
向其销售手机维修服务所需的手机整机、配附件
经销模式
采购申请-发行人采购-销售-收款
线下渠道
供应商:苹果公司、三星公司
客户:合作门店、非自有三星门店
手机厂商统一定价
平价销售,有微小毛利
1、直接成本:商品采购
成本
2、间接成本:无
3、主要费用:物流费等
向合作门店、非自有三星门店收款
增值业务
软件升级
帮助顾客把手机软件恢复或升级至最新版本
收费服务
受理-检测-收费-软件升级-交付
发行人直营门店
无发行人自主定价服务费
1、直接成本:无
2、间接成本:人工、房
租物业费等
3、主要费用:无
向顾客收款
存储备份
帮助顾客把手机内的通讯录、照片、文件等信息做备份服务
收费服务受理-收费-备份-交付
发行人直营门店
无发行人自主定价服务费
1、直接成本:无
2、间接成本:人工、房
租物业费等
3、主要费用:无
向顾客收款
保养维护
帮助顾客对手机的外部、内部做除尘、清洁等保养服务
收费服务
受理-收费-保养维护-交付
发行人直营门店
无发行人自主定价服务费
1、直接成本:无
2、间接成本:人工、房
租物业费等
3、主要费用:无
向顾客收款
高级检测服务
公司提供对消费者手机的故障提供软件调试、系统恢复、硬件清洗等软、硬件进行的综合检测和收费服务
受理-检测-收费-检测-交付
发行人直营门店
无发行人自主定价服务费
1、直接成本:无
2、间接成本:人工、房
租物业费等
3、主要费用:无
向顾客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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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大类
业务类别
产品或服务种类
产品或服务内容
服务模式服务流程
销售或服务渠道
涉及合作方定价方式盈利方式主要成本和费用
结算方式
调试服务
会员服务
向顾客收取会员费,为顾客在服务期限内(通常为一年)提供软、硬件综合服务
收费服务,集成了百邦的多种增值业务
1?销售:受理-销售收款-交付会员卡 2?服务:受理-顾客出示会员卡,选择会员卡项下服务-提供服务
发行人直营门店
无发行人自主定价服务费
1、直接成本:无
2、间接成本:人工、房
租物业费等
3、主要费用:无
向顾客收款
无忧保产品
一年期内的因意外进液、意外跌落、意外挤压、意外碰撞等意外事故引发的手机一般性功能使用故障给予置换新机的保障服务。
1?直销+经销模式
2?经销模式;经销商从百邦采购无忧保,销售给顾客,顾客手机发生故障后到百邦门店免费更换整机;
3、天安公司为更
换整机的费用承保
1、直销:顾客在店内购
买无忧保产品
2 经销:公司向经销商以批发价销售无忧保;经销商零售:顾客在经销商店内购买无忧保产品;
3.承保:公司就无忧保
服务向天安购买保险;
4.故障赔付:顾客手机
发生故障后,门店检测并更换整机;
5.理赔:公司凭相关凭
证向天安公司理赔
通过直营门店向消费者直接销售或向经销商销售
1?天安公司:承保并理赔;2?苹果公司:
采购整机用于故障更换;
3?经销商:从公司采购无忧保并销售给顾客
发行人自主定价
无忧保服务销售价格与向天安购买保险服务费之间的差价
1、直接成本:向天安公
司支付的保费
2、间接成本:人工、房
租物业费等
3、主要费用:无
向消费者或经销商收款
向微鲸公司等提供安装服务
根据与微鲸公司等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其提供服务
收费服务
向公司客户提供服务,并向其收取费用
发行人公司客户
发行人定价、市场定价或协商定价
服务费与成本之间的差额
1、直接成本:无
2、间接成本:人工、房
租物业费等
3、主要费用:无
向公司客户收费
电子商务业务
二手机
二手机回收及销售
回收并销售二手机
二手机回收并直接销售的模式
1?线下门店、移动运营商、零售商、经销商等渠道回收二手机;2?检测分类;3?销售给二手机经销商及电商平台
闪电蜂电子商务平台
1?回收二手机渠道:
线下门店、移动运营商、零售商、手机厂商
2、销售渠道:二手机
经销商、电商平台
发行人下属子公司闪电蜂基于二手机市场行情定价
二手机进销差价
1、直接成本:采购成本
2、间接成本:无
3、主要费用:物流费等
向经销商和电商平台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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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大类
业务类别
产品或服务种类
产品或服务内容
服务模式服务流程
销售或服务渠道
涉及合作方定价方式盈利方式主要成本和费用
结算方式
认证二手机
回收二手机,增加闪电蜂独立包装及相关附件,分销并提供保修服务
回收、检测包装并销售模式,闪电蜂品牌二手机,提供保修
1?从线下门店、移动运营商、零售商、经销商等渠道回收二手机;2?检测分类,对达到闪电蜂认证二手机质量标准的手机,使用闪电蜂包装,并增加标准附件;3?批发给经销商 4?经销商销售给顾客;5?闪电蜂提供保修服务
闪电蜂电子商务平台
1?回收二手机渠道:
线下门店、移动运营商、零售商、厂商
2 销售渠道:经销商、中小型零售商
发行人下属子公司闪电蜂在二手机市场行情的基础上进行定价
销售价格与采购价格及包装保修成本的差价
1、直接成本:采购成本、
包装成本、保修成本
2、主要费用:物流费等
向经销商收款
手机保障业务
通过经销方式向经销商销售手机保障服务
向经销商销售延保产品
1?经销商从闪电蜂平台采购;
2、顾客在闪电蜂
网站上激活
3?顾客手机发生故障后由闪电蜂为顾客免费维修
1?批发:经销商在闪电蜂电商平台采购延保产品;2?经销商销售:经销商把延保产品销售给顾客;3?激活:顾客在闪电蜂电商平台激活延保卡;4?维修:顾客在延保期限内手机发生故障,在闪电蜂指定门店维修
闪电蜂电子商务平台
经销商:分销延保产品
发行人下属子公司闪电蜂自主定价
延保服务费与发生的维修费的差价
1、直接成本:发生故障
的手机的维修成本
2、间接成本:人工、房
租物业费等
3、主要费用:物流费等
向经销商收款
基于电商模式下的商品销售业务
经销
通过电商平台向经销商销售手机附件产品
报告期内采用经销模式
在电商平台上发布商品及价格-经销商在电商平台上下订单并付款-发货
闪电蜂电子商务平台
供应商:
1.OEM 厂:自主品牌
定制与采购
2.品牌厂商:非自主
品牌商品
客户:供应商
发行人下属子公司闪电蜂自主定价
销售毛利
1、直接成本:采购成本
2、主要费用:物流费等
向经销商收款,款到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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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采用目前经营模式原因、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以及经营模
式和影响因素在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
1、手机维修业务
(1)行业固有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实体门店连锁经营为客户提供手机维修服务。影响手机维修服务行业的关键因素包括我国智能手机市场销量、市场保有量、手机售后服务市场规模等。近年来,我国智能手机市场销量情况、市场保有量、手机售后服务市场规模等均逐年增长,为发行人的业务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2)下游需求因素
发行人注重与各手机品牌的合作,坚持走多元化发展的道路。公司与苹果公司、三星公司、华为公司等国内外多家手机厂商合作,取得多个手机品牌售后服务的授权。截至2017年6月30日,发行人苹果授权售后服务门店数量137家,居全国第一位;三星的授权售后服务门店数量为2家。因此,影响发行人手机维修业务下游需求的关键因素为苹果、三星等品牌的手机在国内市场的销量和保有量等。近年来,苹果手机在国内市场的销量保持了良好的水平,尤其是2015年、2016年的销量均远超2014年,为发行人的发展提供了持续的驱动力。
(3)自身经营因素
影响发行人手机维修业务的自身经营因素包括能否持续取得手机厂商的授权、单店客户流量、门店数量、手机售后服务的质量、IT系统情况、发行人的管理水平等内在因素。报告期内,发行人与苹果公司、三星公司均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手机维修的业务量逐年增长。发行人建立了良好的内控制度,对内不断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对外十分注重与消费者的关系,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长期、优质和满意的服务。近年来,发行人与各手机厂商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发行人没有受到消费者的重大投诉和纠纷,为发行人的业务增长提供了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发行人经营模式和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在报告期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未来也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2、商品销售和增值业务
(1)行业固有因素
发行人主营业务之一为商品销售、增值服务及其他业务。影响商品销售、增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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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服务及其他业务变动的主要因素包括我国智能手机及数码产品的市场销量情况、智能手机市场保有量情况、产品或服务的市场需求等。近年来,我国智能手机市场销量、市场保有量、对产品或服务的市场需求逐年增长,为发行人业务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2)自身经营因素
商品销售、增值服务及其他业务为发行人主营业务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影响该项业务的关键因素包括消费者需求及满意度、发行人的宣传和推广力度、自有产品的研发投入等。发行人近年来对该项业务进行持续优化,并不断推出新的产品和服务。2014年开始,发行人开展了市场调研,针对消费者的需求推出了自有品牌“UKER”系列产品,涵盖移动电源、数据线、手机壳膜等品类,受到消费者的好评。2016年,发行人开展了新款移动电源及U盘的研发项目,并计划于2017年推向市场。发行人未来将加快研发、推广商品销售和增值服务业务,尤其是毛利率较高的自有品牌的产品和服务,为发行人盈利能力的增长奠定良好的基础。
发行人经营模式和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在报告期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未来也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3、电子商务业务
(1)行业固有因素
发行人电子商务业务主要向消费者提供包括二手机回收及销售、认证二手机业务、商品销售业务、手机保障业务等,影响该行业的关键因素包括电子商务行业的市场规模、二手机市场的规模、信息技术发展程度等。根据我国政府制定的《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以及艾瑞咨询的统计和预测,未来我国电子商务行业的市场容量将持续增长。此外,电子商务的技术发展情况对电子商务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基础设施和技术条件逐渐成熟,以及传统行业在供应链技术、金融支付、物流系统的信息化将不断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
(2)下游需求因素
影响发行人基于电子商务模式下的手机售后服务需求的主要因素包括包括资本的投入、消费者习惯等。目前,基于电子商务模式的手机维修尚未形成垄断性的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的推广力度、线下服务能力等均需要资本进行不断投入,以带来更多的客户流量。此外,对消费者通过线上完成手机维修等服务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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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的培养和引导的效果也将对发行人电子商务业务起着重要作用。因此,随着发行人电子商务模式的不断成熟和完善,核心竞争力将进一步增强。
(3)自身经营因素
影响发行人电子商务业务自身的经营因素主要包括发行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种类和数量、线上消费者的引导能力、线下连锁店的和服务能力等。发行人在电子商务业务上已经积累了一定经验,经营模式日渐成熟。发行人未来将发挥发行人的线下经营优势、品牌优势、服务优势等,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积极引导消费者在通过线上渠道实现便捷的维修和其他服务,使电子商务业务成为发行人发展的重点领域,实现主营业务的快速增长。
四、公司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
1、手机售后业务的演变情况
(1)多品牌手机售后服务发展时期
2007-2008 年,发行人成立初期,维修业务的格局是以诺基亚维修为核心、其他多品牌维修为辅助。发行人成立于河北,在河北省拥有诺基亚、三星、摩托罗拉、多普达(后来更名为爱立信)、飞利普、华为、中兴等十几个品牌的授权;
2009 年 5 月发行人收购山东宏景,进一步强化了这一多品牌格局,增强了发行人在诺基亚、摩托罗拉等手机品牌售后服务方面的市场份额。
(2)多品牌手机售后服务向主流品牌手机售后服务过渡时期
2009-2012 年,手机品牌的竞争格局发生变化,诺基亚的市场份额呈下降趋势,苹果进入中国并增长迅速。顺应手机厂商竞争格局的这一变化,发行人建立并强化了苹果售后服务业务的布局,2009 年获得苹果在河北、北京、山东三省 29 个城市的授权,2010 年获得浙江福建等省份部分城市的授权,总计授权门店数量在 40 家左右。2012 年 5 月 31 日,发行人收购上海倚盛(收购时点上海倚盛拥有 78 家苹果手机售后服务授权门店),收购完成后,发行人成为苹果中国最大的服务商,同时 iPhone 在中国销量呈爆发式增长,进一步强化了苹果在公司的地位。
(3)售后服务向苹果、三星、华为等主流手机厂商集中时期
2012-2016 年,iPhone 在中国市场的存量和新增销量逐年大幅增长,发行人进一步强化苹果业务,同时公司主动停止一些市场份额大幅下降的品牌业务,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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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后停止了摩托罗拉、HTC、飞利浦、诺基亚等品牌的业务,目前基本形成了以苹果手机售后服务门店为主体,包含少部分三星和华为授权门店的格局。
2、商品销售业务的演变情况
(1)销售业务的演进情况
2007-2008 年成立初期,销售主要手机厂商附件:当时发行人主营业务为诺基亚保修业务,公司的店内向维修手机的顾客交叉销售诺基亚原厂充电器、蓝牙耳机等附件产品。
2009-2013 年,从原厂附件到第三方品牌附件:2009 年 iPhone 进入中国,以苹果自营店为样板,市场上开始出现许多与 iPhone 配套的手机壳、膜、移动电源等产品,发行人的苹果售后服务门店,开始向消费者销售这类产品。
2014 年开始,从第三方品牌附件发展到自有品牌附件,从直销到直销与经销相结合。
2014 年,发行人推出自有手机附件品牌 UKER,并与国内一流的工业设计公司合作,定位于高端手机附件,在店内销售取得很好的进展。
基于苹果顾客的特点,销售具有更高价值的产品,2016 年下半年开始,发行人基于对苹果手机顾客需求的了解,开始在店内零售无人机、空气净化器、机器人、智能设备等具有较高单价的产品。
(2)手机增值业务的演进情况
发行人手机增值业务发展较早,与手机维修业务发展相始终,在不同发展阶段,推出了不同的服务内容。具体包括:第一为基本增值业务阶段,主要包括软件下载、杀毒、备份、检测业务等,第二阶段发行人主要推出了会员服务,始于 2009 年发行人推出的针对诺基亚的“百悦汇”会员业务;第三阶段则主要推出了手机保障类服务,如 2014 年开始推出的“无忧保”业务等。
3、电子商务业务的演变情况
(1)2015 年初创时期,线上线下同时拓展市场
公司发展电子商务业务初期,采用线下线上同时拓展的方式,在线下,公司与中国移动、三星、苏宁等在市场有领导地位的运营商、厂商、手机零售商合作,拓展旧机加收业务。在线上,公司主要通过 SEM(搜索引掣营销)等方法拓展市场,但从投入产出比来看,线下的效率远高于线上,因此,公司逐步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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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了线上推广的投入。
(2)2016 年,以线下拓展市场为主,尝试新型线上拓展方式
基于 2015年的市场拓展经验,公司于 2016年减少并基本停止了传统线上推广方式。2016 年四季度开始,公司推出了微信公众号,以微信公众号为主要阵地,推广公司业务,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在线下方面,公司发展了部分县乡镇市场并拓展了与运营商的合作。
五、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通过连锁门店和电商平台等多渠道开展手机售后服务,公司经营包括连锁经营模式和电子商务模式两种。从服务内容来看,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经营的手机售后服务隶属于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行业分类代码为 O80。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所经营的手机售后服务隶属于通讯设备修理业,所属行业代码是 O8022。
(一)所处行业概况
1、行业管理体系
发行人所在行业的行政主管单位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通过制定移动通信产业政策,间接指导本行业的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拟定产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总体规划和法律法规;组织拟定电子信息产品的技术规范、通信业和软件业的技术政策,并依法对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进行监管;实行必要的经营许可制度以及进行服务质量的监督,保障公开竞争,保证普遍服务,维护国家和用户利益;制订通信网之间互联互通办法和结算标准并监督执行。
行业自律组织包括中国通信工业协会和中国消费者协会等。中国通信工业协会的主要目标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指导下进行行业管理、信息交流、业务培训、国际合作、咨询服务等工作,以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加强企事业之间的经济技术合作,促进联合,提高会员单位素质和经济效益,下设移动电话售后服务委员会是手机售后服务行业的分管协会。中国消费者协会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国性社会团体,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履行公益性职责,服务宗旨是对商品和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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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2、行业相关政策
(1)手机售后服务相关的法规、政策
手机售后服务行业主要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和《合同法》等法规。其中,《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明确了移动电话机商品销售者、修理者和生产者的修理、更换、退货(简称“三包”)责任和义务;明确移动电话机商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或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生产者或供货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三包责任和义务;提出国家鼓励销售者、生产者做出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严于本规定的三包承诺。
为保障消费者权利、提高消费意愿、推动经济增长,国家制定了相关产业政策对手机售后服务行业予以规范和支持,推动行业积极健康地发展。
①《关于促进连锁经营发展的若干意见》
2002 年 9 月 27 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国家经贸委关于促进连锁经营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鼓励相同业态或经营内容相近的连锁经营企业通过兼并、联合等形式进行重组,实现低成本扩张和跨地区发展。
对通过兼并、收购等发展连锁经营的企业,被兼并、收购企业所在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给予积极支持。对资产质量好、经营机制规范、成长性强的连锁经营企业,要鼓励其上市;在继续发展直营连锁的同时,积极、规范发展特许经营,鼓励企业学习借鉴国外特许经营的管理经验和技术,运用特许经营的模式实现规模化经营,努力培育民族特许品牌,形成规范化、可复制、易扩张、能够实施有效监管的特许经营体系。
②《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2007 年 3 月 19 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到要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规范提升传统服务业,充分发挥服务业吸纳就业的作用,优化行业结构,提升技术结构,改善组织结构,全面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大力发展面向生产的服务业,促进现代制造业与服务业有机融合、互动发展,细化深化专业分工,鼓励生产制造企业改造现有业务流程,推进业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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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外包;大力培育服务业市场主体,优化服务业组织结构。鼓励服务业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通过技术进步提高整体素质和竞争力,不断进行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产品创新。依托有竞争力的企业,通过兼并、联合、重组、上市等方式,促进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服务企业或企业集团;规范服务市场秩序,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行业监管制度,坚决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保护自主创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和监督检查,取消各种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对合理合法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按照规定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③《关于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工作指导意见》
2009 年 4 月 23 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工作指导意见》,其中提到要加强售后服务、质量追溯、缺陷产品召回和质量诚信管理,严格落实产品质量责任;充分发挥消费者和社会监督作用,督促企业认真履行产品“三包”和缺陷产品召回等质量责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保障产业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积极协同工商、质检部门开展手机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治理整顿工作;指导中小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执行产品标准和质量管理标准。支持中小企业加强技术改造,改善产品品种、提高质量,创建品牌。
④《家电下乡售后维修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2010 年 5 月 31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共同发布《家电下乡售后维修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其中提到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因地制宜,探索建立家电下乡产品售后维修服务的经营、管理、营销模式,提升本地服务质量。鼓励企业针对地区特点,探索建立低成本、符合地区实际需要的售后维修服务体系。根据家电下乡产品的销量、维修服务范围、覆盖区域等情况,采取相应的售后维修服务模式,通过预约、上门、巡回、远程诊断等多种方式实现售后维修服务;进一步健全家电下乡产品“三包”规定,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家电下乡产品的修理、更换、退货的责任和义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电子商务相关的法规、政策
我国颁布施行涉及网络营销服务平台的主要法律法规如下:2000 年 9 月 25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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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是互联网行业的基础性行政法规,从事电子商务平台运营的企业需根据上述两项规定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经营;2005 年 4 月 1 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确认电子签名具有与手写签名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时确认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从而使现行的民商事法律同样适用于电子文件,这是我国首部全国性电子商务相关法律。
互联网是我国今后重点发展的战略产业之一,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这一行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其中与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相关的产业政策介绍如下:
①《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
2005 年 1 月 8 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将发展电子商务作为提高国民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的重大举措之一,其对完善电子商务政策法规环境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并从“完善政策法规环境,规范电子商务发展”、“加快信用、认证、标准、支付和现代物流建设,形成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撑体系”、“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应用”、“提升电子商务技术和服务水平,推动相关产业发展”、“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企业和公民的电子商务应用意识”等多方面提出了加快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措施。
②《2006-2020 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
2006 年 3 月 19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将加快发展网络增值服务、电子商务作为我国信息化发展的战略重点,并要求制定电子商务行动计划以及网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计划。
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
2013 年 2 月 16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21 号令公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有关条款的的决定》,将增值电信业务平台建设、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系统开发与应用服务作为我国重点扶持的鼓励类产业。
④《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
2016 年 12 月,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从独立产业规划发展角度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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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发,发布《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电子商务全面融入国民经济各领域,发展壮大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电子商务产业,推动形成全球协作的国际电子商务大市场。电子商务经济进入规模发展阶段,成为经济增长和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动力。电子商务全面覆盖社会发展各领域,带动教育、医疗、文化、旅游等社会事业创新发展,电子商务成为促进就业、改善民生、惠及城乡的重要平台。预计 2020 年,电子商务交易额同比“十二五”末翻一番,超过40万亿元,网络零售额达到 10万亿元左右,电子商务相关从业者超过 5,000 万人。
⑤《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
2015 年 5 月 7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提出大力推进政策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加快建立开放、规范、诚信、安全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电子商务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创业活力,加速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到 2020 年,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的电子商务大市场基本建成。电子商务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成为促进创业、稳定就业、改善民生服务的重要平台,对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起到关键性作用。
(二)行业市场规模
1、手机售后服务行业发展历程
在我国手机产业发展早期,手机售后服务主要由各生产厂商独立实施。最初,手机厂商在大型城市建立中心维修服务站点,在此基础上向下发展授权服务站,授权服务站收取故障手机,由中心维修服务站负责修理,该模式维修速度慢,只能基本满足手机用户对于售后服务的需求;此后,手机厂商推出了快速维修服务,在一级市场建立一套快速反应的维修队伍,可以较快地为手机用户提供售后服务,但增加了手机厂商运营成本。
随着手机行业竞争加剧,特别是越来越多国内手机厂商的出现,整个手机行业的利润水平逐渐下降。手机售后服务的质量将影响手机用户对手机品牌的美誉度,而建设大范围的售后服务网络不仅需要大量、持续的资金投入,还需要经营者具备优秀的连锁经营管理能力,手机厂商为形成规模经济,逐渐将手机售后服务外包,专业的手机售后服务提供商逐渐在手机售后服务市场扮演越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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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越重要的角色。
近年来,我国手机售后服务的内涵发生了重大的变化。除最初的手机维修业务,手机售后服务形式还衍生出手机保障服务、二手机回收及销售业务、认证二手机销售业务、手机增值服务等内容。
2、我国手机市场规模
手机售后服务行业的市场规模与移动电话用户数量以及手机市场的销量有极大的相关性。在手机维修方面,根据中国通信工业协会移动电话售后服务委员会发布的信息:8%-10%的手机会在购机一年内发生故障。庞大的手机保有量及年销量、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及手机功能的发展,为手机售后服务业的高速扩张提供了充足的动力。
(1)手机用户及普及率持续增长
我国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达到 13.2 亿户,普及率达 96.2%。根据工信部发布
的《2016 年通信运营业统计公报》,2016 年全国移动电话用户净增 5054 万户,总数达 13.2 亿户,移动电话用户普及率达 96.2 部/百人。2008-2016 年,我国移
动电话用户数从 6.41 亿户增长到 13.2 亿户,增幅达 105.93%,移动电话用户普
及率由 48.5 部/百人增长到 96.2 部/百人,增幅达 98.35%。
2008-2016 年中国移动电话用户数及普及率

数据来源:《2016 年通信运营业统计公报》、《2015 年通信运营业统计公报》、《2014年通信运营业统计公报》、《2013 年全国电信业统计公报》
(2)智能手机市场高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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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移动互联网跳跃式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智能手机市场保持高速增长,实现了空前的繁荣景象,并给我国手机产业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由于近几年智能手机的持续快速增长,在整个手机出货量中占比已经超过了非智能手机,并且仍将保持较快增长。智能手机带来的维修、保障、回收、增值服务等售后服务的单位价值更高。
由于价格降低、3G 网络普及 4G 牌照发放等因素,智能手机销量逐年高速上涨。以 IDC 的统计数据,2012 年,我国智能手机出货量为 2.12 亿部,2016 年
增加至 4.67 亿部,增长率超过 120.28%。2016 年,我国智能手机全年销量达到
4.67 亿台,占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的 30%左右。
2009-2016 全国智能手机出货量(亿台)

来源:IDC 统计
2013年至 2015年间,我国智能手机保有量规模自 5.8亿台增长至 9.5亿台,
增长率为 63.79%,预期整体市场容量到 2018 年将达到 11.8 亿台。
2011-2018 全国智能手机保有量(亿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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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
(3)用户的手机依赖性增强
用户对手机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手机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必需品。随着移动通信技术的发展和移动互联网的普及,手机的功能日益强大,早已从最初以打电话、发信息为主的可移动的电话发展为几乎无所不能的智能终端,丰富多样的 APP 应用使手机进入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2013 年,用手机上网的人群在网民占比由上年的 74.5%提升至 81%,使用手机即时通信、手机搜
索、手机视频、手机网络游戏以及手机在线支付等功能用户数量增长迅速;全年移动互联网流量达到 132,138.1万GB,同比增长 71.3%,月户均移动互联网接
入流量达到 139.4M,同比增长 42%。
今后,随着移动通信技术、Wi-Fi 等技术的不断成熟,我国移动互联网市场迅速壮大,由此将进一步带动智能移动终端的普及与发展,我国手机产业将保持持续高速增长。
3、我国手机售后服务行业市场规模
近年来,我国手机售后服务行业一直保持高速发展。赛迪顾问的研究显示,2008-2012 年中国手机售后服务行业保持高速发展,市场规模由 2008 年的
47.30 亿元增长到 2012 年的 118.20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25.73%。
根据赛迪顾问的 2008 年至 2014 年中国手机售后服务市场的统计数据以及2015年至2018年预计我国智能手机保有量的增长率计算,2018年我国手机售后服务行业的市场规模约为 282.7亿元。在移动通信和智能终端技术的引领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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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售后市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将逐步转型,传统售后服务将逐渐标准化、精细化,增值类服务市场空间持续成长,为提升用户体验、加强产品竞争力提供了更多潜在机会和发展空间。
2008-2018E 年中国手机售后服务市场规模(亿元)

数据来源:赛迪顾问
从业务结构来看,手机售后服务业务结构持续调整,传统的保修期内、保修期外的维修服务仍占据了较大的市场份额,但新兴业务模式不断优化并迅速成长。以 3G/4G 为代表的移动通信技术、智能终端技术以及 APP 应用的发展不断激发消费者对于手机增值服务的广泛诉求,增值类服务内容及模式在探索中不断优化;同时,手机厂商和专业服务商不断探索如何丰富增值类业务及其推广模式,手机保障、二手机回收也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趋势。
专业的第三方手机售后服务商市场份额日益增长。随着市场手机保有量不断增加,移动电话普及率持续提高,市场对手机售后服务需求不断增长。售后服务更多地外包给专业的第三方售后服务提供商,专业的第三方手机售后服务商市场份额日益增长。
新的业务模式不断涌现。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下,随着 O2O 电商、跨境电商、垂直电商和移动电商等模式的发展,我国电子商务逐步渗透至各行各业。电商模式的进入,将使我国手机售后服务行业发生里程碑式的变化,也将激发出巨大的市场空间。
4、我国手机售后服务行业的市场空间
手机售后服务行业是一个新兴产业。目前售后服务市场仍然以维修服务为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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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手机保障、二手机回收、增值服务业务等其他手机服务的比例还比较低,并且消费者对手机售后服务行业的认知度还不高。随着市场需求的增加、行业服务质量的提升以及行业标准的完善,整个手机售后服务行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在手机维修方面,根据 IDC预测,2012年至 2017年我国智能手机保有量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达到 16%。据此估算,2012 年至 2017 年我国智能手机维修市场的增长率也将达到 16%。此外,智能手机带来的增值业务在未来还将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在手机保障方面,我国手机保障市场正处于培育期,潜力较大。安永咨询分析,目前中国购买延保服务的比例仅 6%,远低于全球平均水平,市场潜力较大。
在回收二手机方面,2014 年中国智能手机市场销量达到 4.2 亿台,其中绝
大多数顾客是手机升级而非初次购买,每年都会产生大量的闲置二手机。随着手机功能技术的快速升级和消费者手机使用习惯的发展,中国消费者更新智能机的周期在缩短,更换新机将产生更大数量的闲置手机。目前,全球二手机回收率约为3%-5%,美国约为 10%,而中国该比率仅为 1%,中国二手机市场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三)行业的主要竞争格局
目前,手机售后服务行业的参与者主要有终端手机厂商、电信运营商、专业服务提供商、个体服务提供商以及广大消费者。手机售后服务产业结构图如下:
手机售后服务产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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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国手机售后服务产业结构来看,第一、终端手机厂商仍占据售后服务
产业的主要地位。终端手机厂商负责部分厂商直销、代理销售及定制手机的维修服务,将大部分手机维修业务外包给专业服务提供商。
第二、专业服务提供商发展空间广阔。专业手机售后服务商在服务网络、
专业、技术、人才和服务质量等方面有较强优势,并且可以同时接受多个品牌的授权,能在更大范围内满足用户需求,能够为消费者提供专业、便捷和个性化的售后服务。并可在自有平台的基础上开展各类型的手机服务业务,包括手机维修、手机保障、二手机回收等。发行人属于此类专业服务商。
第三、电信运营商售后服务需求扩大。随着定制手机规模增大及电信增值
业务种类增多,与电信运营商相关的服务需求将增多,电信运营商对手机的售后服务仍以终端手机厂商和专业服务提供商为主。
第四、个体服务提供商是指以个体经营为主,一般为未获得品牌授权的维
修门店或是维修作坊。由于我国手机售后服务行业发展时间较短,作坊式的服务网点依旧大量存在,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这些个体服务提供商一般规模较小,并且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也参差不齐。
近年来,手机品牌和消费者需求的不断多样化,手机厂商间的竞争不断加剧,手机厂商如果选择自行建立售后服务网络,需要长期的资金投入,组建专业、优秀的连锁经营管理团队,建立高效、完善的信息化体系,创立标准化、专业化、精细化的管理模式,这将大幅增加厂商经营成本及管理难度。因此手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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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厂商将更愿意把手机售后服务外包给专业手机售后服务提供商。在终端手机厂商的授权下,手机售后服务提供商发展迅速,已经成为市场中最主要的售后服务提供者。
总体来看,当前国内提供手机售后服务的企业数量众多,大部分企业规模较小,缺乏跨区域或全国性运营能力。市场上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售后服务提供商包括百华悦邦、天音科技、直信创邺、立兴电子等,这类企业拥有了独立的售后服务网络体系,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四)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
1、有利因素
(1)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
我国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逐年增长,从 2000 年的人均 6,280 元增长到 2015年的人均 31,195 元,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 11.28%。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
展,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仍将保持持续增长,人们对生活质量的需求也逐步提升,将会有更多的居民倾向于购买智能手机。智能手机的用户的增加,带动手机售后服务市场的规模持续增长。
2000-2015 年我国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年鉴
(2)手机用户数量增长迅速
根据工信部的统计,近年来手机用户数量持续快速增长。2008-2016 年,我国移动电话用户数从 6.41 亿户增长到 13.2 亿户,增幅达 105.93%,移动电话用
户普及率由 48.5 部/百人增长到 96.2 部/百人,增幅达 98.35%。全国共有 10 省市
的移动电话普及率超过 100 部/百人,分别为北京、广东、上海、浙江、福建、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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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海南、江苏、辽宁和陕西。庞大的手机市场保有量和快速增长的手机用户数量,是手机售后服务需求持续增长的重要动力。随着手机普及率的不断增长,手机售后服务市场将随之增长。
(3)电商模式为手机售后服务行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市场发展迅速。艾瑞咨询最新数据显示,2016 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 20.2万亿元,增长 23.6%。其中网络购物增长 23.9%,
本地生活 O2O 增长 28.2%,成为推动电子商务市场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国家产
业政策的大力支持下,随着 O2O 电商、跨境电商、垂直电商和移动电商等模式的发展,我国电子商务市场将保持持续快速的发展。
2010-2019E 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规模(亿元)

数据来源:艾瑞咨询
伴随着电商模式在手机售后服务行业中的应用,手机售后服务将更加便捷、透明,对消费者更具有吸引力,也将激发消费者对手机售后服务巨大的潜在需求,促进手机售后服务行业的快速发展。
(4)农村市场还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近年来,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的品种、数量和销售范围的不断扩大。2010 年5 月 31 日工信部发布了《家电下乡售后维修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对农村家电售后维修服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包括搭建全国家电下乡售后维修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改造农村地区售后维修服务网点、引导企业提升售后维修服务质量等具体措施,并鼓励各地政府可对农村地区县、镇、村三级售后维修服务网点的建设和改造给予支持、扶持、补贴或优惠。此外,随着 3G/4G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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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的广泛覆盖,农村用户对移动互联网的认知和使用都有明显提高。农村地区对移动上网的需求增加,将提高农村地区智能手机保有量,进而带动农村手机售后服务需求的增加。未来,手机售后服务在农村的市场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5)手机厂商售后服务外包程度不断深化
目前,各大主流手机厂商基本都将其售后服务外包,专业手机售后服务提供商不断成熟,能够协助手机厂商提供高质量的售后服务,满足市场需求。手机厂商和手机售后服务提供商各司其职、紧密合作、共同发展,实现了社会的合理分工和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率和经济效益。在全球化的浪潮中,各手机厂商为了增强市场竞争力,将越来越多的非核心业务从企业生产经营中分离出来,今后手机售后服务外包的程度将不断提高。
(6)国家政策为行业整合提供了机会
当前,国内手机售后服务市场的参与者数量众多,但大部分企业规模较小,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缺乏跨区域或全国性运营能力。2012 年 11 月,工信部发布《工业产品质量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优化电子信息行业售后服务,包括完善手机、计算机、彩色电视机等电子信息产品的三包等规定,推动建立电子信息产品售后服务明示制度,引导电子信息产品生产企业建立专业化、现代化、规模化与网络化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售后服务质量水平。随着行业标准和市场规范的不断完善,手机售后服务行业将不断整合升级,手机售后服务市场将迎来难得的发展成熟的机遇。
2、不利因素
(1)受上游手机厂商影响较大
手机售后服务行业从属其上游手机产业,手机厂商在整个手机产业链中仍处于主导地位,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专业手机售后服务商对手机厂商售后服务授权仍具有一定的依赖性。
手机市场的品牌竞争格局变换对手机售后服务行业也具有一定影响。手机具有更新换代快、差异化需求明显、技术发展快等特点,各手机品牌竞争激烈。手机品牌间此消彼长将使得手机售后服务行业相应调整。
(2)市场集中度较低,缺乏行业标准
我国手机售后服务行业是新兴产业,处于初期的快速发展阶段。目前手机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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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行业市场集中度低,绝大多数企业为小规模企业,覆盖区域小,地域性特征明显,行业缺乏统一的、体系化的行业标准和规范,在服务价格、服务质量、人员资质方面没有形成统一的行业准入标准。市场的不规范和行业标准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手机售后服务行业的快速发展。
(3)消费者对手机服务满意度较低
由于手机售后服务行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行业发展不成熟,市场参与者提供服务的质量差异较大,消费者对手机售后服务行业普遍缺乏信任,手机售后服务质量问题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根据全国消费者协会的统计信息,2016 年,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投诉量在所有商品投诉中位居首位,占所有商品投诉量的 18.78%,其中较多手机投诉因售后服务争议引发。
此外,手机用户对手机售后服务品牌的认知度不高,行业需要树立具备领导地位、广为手机用户所知的售后服务品牌。
(五)行业发展趋势
1、县乡和农村地区手机售后服务市场发展
目前,我国城市区域的手机普及率已经较高,县乡市场手机普及率相对较低。随着手机价格不断下降、通信资费持续下调以及家电下乡等政策的带动,对手机消费价格水平更为敏感的郊县、乡镇和农村的手机市场迎来大幅增长。
由于县、乡、农村手机市场的发展,手机厂商、手机渠道商也都加大这些市场的投入,这些地区的手机售后服务市场也将同步增长。
2、行业逐渐向透明化、标准化、规模化发展
由于发展历史较短,我国手机售后服务行业中绝大多数企业为小规模企业或者个体经营网点,普遍存在价格不透明、缺乏诚信等问题。随着上游手机市场的逐步发展、行业监管和消费者保护措施不断加强,手机售后服务行业将发展成熟,并将逐步建立起统一的服务标准和透明的服务流程。注重服务质量的、具有一定规模的、连锁经营的手机售后服务提供商将迎来发展机遇,其市场份额将进一步提高,规模化经营将成为行业发展趋势。行业内受消费者广泛认可的企业规模将不断扩大。
3、电子商务模式普遍应用
近年来,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下,随着 O2O 电商、跨境电商、垂直电商和移动电商等模式的发展,我国电子商务市场持续增长。将电商经营模式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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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于手机售后服务行业,能够促进手机售后服务业健康快速的发展。电子商务平台相对于实体门店,初始投资大为减少,而且降低存货成本,特别是对于一些偏远地区,通过网站覆盖比建实体门店具有更高的经济效益。通过电子商务模式,也会为手机用户节约大量的时间和资金成本,提高服务效率。此外,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更好地发现用户需求,可以通过更加个性化的服务,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在电子商务模式下也更易于开拓新的售后服务产品。
4、差异化手机保障服务仍具有较大增长空间
针对各细分用户群体换机周期的差异性,手机售后服务提供商、手机厂商和渠道商设计满足各群体用户需求的手机保障服务产品,实施“差异化手机保障服务”将成为趋势,手机保障服务仍具有较大的市场空间。
5、二手机回收及销售业务大有可为
近年来,中国智能手机销量和保有量将保持高速增长,2016 年出货量达到
4.67 亿台。随着通信技术和消费习惯的发展变化,中国消费者更新智能机的周
期在加快,更换新机将产生大量闲置或报废手机。目前,全球手机回收率总体偏低,约为3%-5%,美国约为 10%,而中国手机回收比率仅为 1%。目前,我国二手机回收业务正处于起步阶段,未来将有较好的发展空间。
(六)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手机售后服务行业从属于手机产业,行业利润水平受手机行业尤其是主要手机厂商的影响较大。上游手机产品的价格水平波动将会对手机售后服务行业的利润水平造成一定影响。
从手机售后服务行业内部来看,手机售后服务行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市场中企业数量多,市场集中度低,企业规模参差不齐,管理能力存在差异,利润水平差异较大。手机售后服务企业利润水平主要受企业规模、业务模式、运营管理水平和服务品质等因素影响。
1、企业规模
手机售后服务商通过扩大企业规模,增加区域覆盖,实现增长。在企业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后,在人才培养、供应链、信息技术等方面实现规模经济效应,从而提高盈利能力。
2、运营管理水平
高效的企业运营管理水平对于提升企业盈利能力至关重要。通过建立企业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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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管理系统、优化供应链、发展管理梯队等手段,提升运营管理水平,能够有效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从而获得较高的利润水平。
3、业务模式
在独立门店经营、连锁模式经营和电子商务模式下手机售后服务企业的盈利能力具有差异。独立门店规模较小,覆盖区域有限,经营风险较大,盈利能力较若;连锁模式经营覆盖范围广泛,能够降低区域风险,规模效益较大,但运营成本较高;基于电子商务平台,结合线下实体店与互联网的优势,未来将有较好的发展空间。
4、服务品质
随着手机售后服务行业的快速发展,行业竞争逐步加剧,提供高品质的服务是优秀服务商的共同选择,也是服务商发展壮大的必要条件。此外,消费者更注重售后服务的体验,高品质的服务对消费者具有更强的吸引力。
(七)行业进入壁垒
总体而言,我国尚未出台相应的手机售后服务行业准入标准,行业准入门槛低,市场上存在着数量众多的手机维修店。但大多维修店以个体户或小作坊为主,市场竞争力较差,并面临授权、规模、管理、资金等多方面的发展障碍。
1、授权壁垒
手机售后服务中的保内维修服务和保外维修服务中的整机交换服务均为授权业务,获得手机厂商授权的手机售后服务提供商可以从手机厂商采购原厂配件。由于手机售后服务质量的高低、用户的满意度等将直接影响提供授权的手机厂商的品牌形象,手机厂商在选择手机售后服务提供商的时候,会综合考察其规模、管理水平、资金实力、人才梯队等方面,此外还要求服务商承担向手机厂商提供包括反馈质量数据、对客户反馈进行归纳分析、统计服务成本以及对质量控制提出建议等服务。一般而言,手机厂商对手机售后服务提供商的授权是一种互信互利的长期合作关系,手机厂商对其授权的售后服务商具有较高的要求。手机厂商的授权构成潜在进入者的重要障碍。
2、规模壁垒
手机厂商通过授权的方式选择专业的服务提供商为手机用户提供手机售后服务,手机售后服务提供商的规模是手机厂商选择合作时考虑的主要因素之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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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机售后服务企业要建立跨区域、甚至全国性的门店网络,不仅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和大量的资金投入,还需要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创立标准化、专业化、精细化的管理模式。行业的新进入者很难在短时间内形成规模化经营,规模经营是新进入者发展壮大的主要壁垒。
3、管理能力壁垒
专业的手机售后服务商多为连锁经营服务企业,连锁经营对企业在管理人员能力、管理体系构建以及信息管理能力上有较高要求。首先,企业的管理人员需要对行业有深入的了解,且具备较丰富的管理经验。为满足企业规模扩大和业务发展的要求,企业还需要建立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储备机制;其次,随着企业门店网络数量增加,区域分布扩大,及业务模式的更新,管理难度不断提升,需要企业有较好的管理体系设计;再次,目前信息化已成为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化发展的重要保障,且手机售后服务企业且有业务流程复杂、管理指标多元化、企业客户与消费者客户并存的特点,对信息化管理有更高的要求。
4、资金壁垒
要发展成为全国性的手机服务提供商,需要构建覆盖全国的连锁门店网络,通过门店增加扩大市场份额,通过门店专业化服务锁定手机用户、建立品牌和用户忠诚度。连锁门店网络的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支持场地租赁、装修设计、设备器材、人工等费用,日常运营也需要不小的流动周转资金,这些都加大了对手机售后服务提供商的资金实力的要求。开展手机售后服务的电商模式,也需要大量的前期投入,包括平台建设、市场推广等,对新进入者也构成了进入壁垒。
(八)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手机售后服务行业发展主要受到上游手机行业的影响较大。手机属于消费类电子产品,手机行业的发展主要受移动通信技术、顾客消费习惯和消费能力的影响,受到国民经济的总体发展水平影响较小。总体而言,手机售后服务行业周期性不明显。
中国地域广阔,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习惯差异比较大。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时对品牌的选择以及功能的需求存在较大差异,例如在经济更为发达的东部地区,智能手机特别是高端智能手机的消费比例更大。这就使手机售后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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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行业在对品牌选择、增值业务的开拓、营业门店布局、主要业务区域等方面都具有一定的区域性。
手机是消费类电子产品,手机售后服务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九)行业与上下游之间的关联性
手机售后服务行业的上游即是手机产业,其发展状况受上游手机产业的影响较大。近年来,我国手机产业持续高速增长,带动我国手机售后服务行业高速。手机产业发展情况参见本节“二、(二)、2、我国手机市场规模”。
手机售后服务行业上游的市场主体主要为手机厂商,依据消费者需求及移动通信技术的发展不断研发、生产新的通讯产品,满足用户需求,现阶段行业内主要手机厂商包括苹果、三星、华为、酷派、中兴、小米等众多国际和本土知名手机品牌厂商。手机厂商将手机售后服务外包给专业的手机售后服务提供商。
手机行业的销售主体还有电信运营商、手机销售代理商和终端零售商,它们销售的手机大多也由专业的手机售后服务提供商负责售后服务。
手机售后服务行业的下游即广大消费者。广大的消费者是手机的最终使用者,通过手机进行通讯、上网、拍照、摄像、游戏娱乐等活动。根据工信部的统计,近年来我国手机用户数量持续快速增长,截至 2016 年末已达到 13.2 亿
户,为我国手机售后服务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充足动力。
六、发行人的竞争地位
(一)行业的主要竞争状况
1、深圳市天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天音科技成立于 1996 年 12 月,是深交所上市公司天音控股(股票代码:
000829)的子公司。天音控股主营业务为由通信产品销售业务、彩票销售设备及相关技术服务业务构成的双主业,此外还在主要业务板块的基础上延伸出了包括移动互联网业务、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等业务。
2、北京直信创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直信创邺成立于 2001 年,注册资本 100 万美元,住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
是隶属于 ServiceOne Limited 集团下的外商独资企业,是一家专业的独立第三方服务提供商,也是独立 IT 服务提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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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河南立兴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立兴电子成立于 2008 年 04 月 17 日,注册资本 300 万元,经营范围是计算机技术咨询;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及配件(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备)、机电设备(不含汽车)及配件;计算机、手机维修。
(二)同行业竞争对手的资产规模、生产及销售规模、经营状况、技术及
研发水平
1、资产规模、生产及销售规模、经营状况
由于目前 A 股上市公司中没有主营业务为手机售后服务的企业,同时 A 股上市公司中从事连锁经营业务类的上市公司所属的细分行业与手机维修业务在竞争环境、消费特点等方面有所不同,因此发行人只对下列非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的手机业务进行了比较。由于非上市公司没有公开的财务数据,因此无法比较其资产规模、生产及销售规模等。详细如下:
(1)深圳市天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财务报告,天音控股总资产为
117.90 亿元,收入为 338.45 亿元。天音控股主营业务收入中通信产品维修收入
为 2.16 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0.64%,毛利率为 26.39%。
(2)北京直信创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网络的公开资料,北京直信创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发展目前的服务网点遍及全国 42 个重点城市,所有 53 家分公司均为全资分支机构。
(3)河南立兴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网络的公开资料,河南立兴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诺基亚、苹果、三星手机的售后服务业务,直营网点覆盖 8 个省份。
2、技术及研发水平
由于手机维修企业的规模和盈利能力取决于维修企业的品牌及知名度、服务质量、客户满意度、维修渠道的便捷性等方面的要求、同时也要求较高的内部管理水平、维修流程标准化水平,需要手机维修企业对上述几个方面进行持续的改进和投入。具有规模优势的专业手机维修企业一般在门店管理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维修设备和技术的研发等方面具备较强的技术领先优势。
(三)发行人的竞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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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专注于手机售后服务产业,坚持以优质的服务为导向、以专业的技术为支撑、以先进的模式为驱动,向消费者提供高效、专业、全面的服务,致力于成为我国 3C 产品售后服务领域一流的、全国性的、线上线下融合的综合手机服务供应商。
作为“手机服务专家”,百华悦邦成立以来发展迅速,先后拓展了华北、华东、华南、东北等地区的业务,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拥有 139 家售后服务门店网络,覆盖 22 个省级地区、多个地市。公司拥有的授权品牌数量和售后服务门店数量较多,其中:公司拥有苹果品牌授权门店数量 123 家,居国内行业第一。此外,还有三星、华为等多个品牌的授权门店。
2014 年 11 月底,公司成立上海闪电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创办“闪电蜂”(www.sdfeng.com)电子商务平台,开始涉足手机售后服务电子商务市场,通过互联网平台为客户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透明、可靠的商品销售、手机保障、二手机回收及销售、认证二手机销售等手机售后服务。
目前,我国手机售后服务行业暂无权威统计数据表明行业中企业的市场地位和市场占有率情况。但公司授权门店众多、电商平台发展迅速、地域覆盖广阔、经营服务规范、信息管理高效,是一家能够向消费者提供全方位、多品牌手机售后服务的、具有较强全国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经营能力的手机售后综合服务供应商。
(四)发行人的主要竞争优势和劣势
发行人主要业务类型包括手机售后服务(包括保内维修服务、保外维修服务和手机增值服务等)、商品销售业务、电子商务业务等,不同业务模式下的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各有不同,具体如下:
1、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
发行人具有全国最大的手机售后服务实体门店售后服务网络。截至 2017 年6 月底,百华悦邦手机售后服务连锁门店数量达 139 家,其中直营店 125 家,合作店 14 家。公司苹果授权售后服务门店数量为 137 家(含合作门店),居全国第一位。
公司连锁门店布局广阔,覆盖了全国 22 个省级地区、90 多个地市。其中,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等国内一级城市中的公司共有门店数量 24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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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占苹果授权服务商门店的 30%左右;在 23 个重点城市中公司为苹果公司独家授权服务商;在其余 29 个城市门店数量占比达到或超过 50%,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区位优势。
公司建立了连锁门店的标准化管理制度和完善的信息系统,并使用公司的规定范围内的商标、服务标记、商号、经营技术,在“百邦”统一形象下开展业务;公司总部设立精益部门,负责业务流程优化,同时,公司聘请国际知名咨询公司,持续实施效率改善事项、提高人员效率。通过针对连锁经营门店的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公司能够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
同时,通过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公司还能够为顾客提供商品销售及增值服务业务,为消费者提供了优质的产品和全方位的服务体验,并带动公司手机售后外其他业务收入的增长。
2、领先的信息管理能力
连锁经营模式和电子商务模式对公司的信息管理能力有较高的要求,公司始终注重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投入,运用信息化手段来加强对各门店的垂直管理。公司主要采用 BOMS 门店管理系统和 SAP 财务管理系统对公司业务和财务实施信息化管理。其中,BOMS 门店管理系统为公司聘请 IBM 公司进行开发,用作规范业务办理、物料管理等业务流程,该系统的 API 接口能够实现与苹果公司的全球售后服务系统实时自动同步对接;SAP ERP 系统为公司聘请安永公司设计实施。两个核心信息管理系统的实施,为公司的业务长期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14年,为支持闪电蜂业务的发展,公司聘请安永公司实施了电子商务EC平台。该系统全面支持闪电蜂 PC 端、微信商业务运营,并且与公司现有系统实现了无缝对接,也预留了未来与电信运营商、零售商等合作伙伴的对接接口。
在核心系统的基础上,公司将持续扩大信息化建设的广度和深度,公司规划了在线学习平台(e-Learning)、客户关系管理(CRM)、电子商务平台、商务智能(BI)以及移动终端应用等一系列系统的建设。公司领先的信息管理能力以及相应系统的持续更新、建设,将成为公司业务发展和增长的重要驱动力,并最终成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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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多元的服务及销售渠道
公司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经营模式。线下渠道上,公司拥有充足的连锁门店,同时,经过手机售后服务行业多年的积累,与众多移动运营商、手机零售商、经销商建立了合作关系,对商品销售、二手机回收及销售等业务的拓展有着深厚的基础;线上渠道上,公司推出闪电蜂品牌,定位于“手机创新服务专家”,通过闪电蜂电商平台以电子商务模式进一步开拓手机售后服务、商品销售、二手机回收等业务。
公司拥深耕行业多年,拥有广泛的渠道资源,并独创性地采用了传统的连锁门店经营、经销商合作和创新的电子商务经营模式。线上线下相互结合,进一步增强了渠道建设能力,并实现优势互补,提高公司的竞争能力,实现持续、快速的发展。
4、可靠有保障的服务品质
长期以来,手机售后服务行业缺乏统一的服务质量标准,行业整体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手机用户难以获得高质量的手机售后服务,手机生产厂商也难以找到符合标准的合作商。针对手机用户和手机生产厂商双方面的需求,公司自成立以来将服务质量作为公司业务运营的核心,合规部门和质量部门为公司各业务设计了标准化的运营流程并严格执行。此外,2014 年 5 月 12 日,公司管理体系通过了劳氏质量认证有限公司 ISO9001:2008 管理体系标准认证(证书编号:QAC6016624)。
公司自始至终坚持高质量的服务标准使得公司自设立以来快速发展,并与世界一流的手机厂商建立了长期互信合作关系,也取得了手机用户广泛的好评。
(五)未来互联网手机维修平台的发展对发行人经营的传统线下实体维修
店面模式的影响
互联网手机维修平台维修具有上门服务便捷、维修价格低、等待期短等优势,但作为苹果公司的授权售后服务商,发行人有互联网手机维修平台所不具备的竞争优势:
1、发行人作为手机厂商授权的售后服务商,保内维修对顾客不收取费用,
而互联网手机维修平台,需要每单收取几百元的维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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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为苹果公司在中国最大的授权售后服务商,拥有 123家苹果品牌直营门店及 14家合作门店。发行人通过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为手机维修顾客提供服务,对于符合苹果公司保内维修政策的故障手机,不向顾客收取任何费用。
而互联网手机维修平台,则需要向顾客收取每单几百元的维修费。
2、发行人维修手机均采用原厂配件,由厂商保障配件质量及供应链的稳定
性。而互联网维修平台则不具备这方面的优势
苹果手机价格相对较高,因此,顾客通常对维修后手机的质量有较高要求。发行人为苹果公司官方售后维修服务渠道,无论保内维修、保外维修,更换的手机整机及配附件均为苹果公司原厂配件,而苹果的原厂配件,只供给授权服务商。互联网维修平台无法获得原厂配件,主要从深圳华强北等通讯市场采购,在配件质量和供应链的稳定性上存在问题。
3、发行人网络覆盖全国 22个省的 90多个城市,包括互联网平台公司不易
拓展的三四线城市,而互联网平台公司则主要集中在一、二线城市
公司在全国 22个省级地区、90多个地市建有售后服务连锁门店,服务网络涵盖北京、山东、浙江、江苏、河北、福建、广东、上海、陕西、辽宁、安徽、天津、吉林、宁夏、重庆、四川、新疆、甘肃、湖北、河南、青海、内蒙等省市区,业务范围遍布全国。
互联网手机维修平台的城市覆盖,主要局限在中国的一二线城市,这些城市地理范围大,顾客对上门服务有一定的需求。但在广大的三、四级城市,城
市面积较小,顾客路程消耗的时间较短,因此,手机上门维修需求相比一、二
线城市较小,互联网手机维修平台把业务从一二线城市拓展到三四线城市的难度较大。
4、获客的营销成本差异很大:互联网手机维修平台获取顾客,主要通过线
上百度推广和线下地推等方式,投入很大,获客成本较高;而发行人获取顾客主要来自于苹果厂商及手机运营商、零售商的推荐,成本投入相对较小
有手机维修需求的顾客,通常通过联系手机厂商或零售商店得方式获取维修服务信息,发行人为苹果公司最大授权售后服务商,同时与众多手机零售商建立了合作关系,因此,发行人获得顾客基本无需付出额外的市场宣传和推广成本。
互联网平台公司获取顾客则需要高额的营销投入,例如用于线上的百度竞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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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推广和线下地面推广等方式。
5、发行人可以提供延保等综合性保障服务,通过商业模式创新,把手机尚
未发生故障的顾客,事先纳入到服务体系中
随着手机功能趋于强大,以及手机屏幕越来越大,消费者使用手机的时间越来越长,手机出现故障的概率越来越大,消费者手机保障服务需求大增。发行人计划大力发展手机延保、碎屏保险等业务,顾客在手机厂保期结束后,一旦手机发生故障,可免费获得接近厂保范围的维修服务。因此,发行人把顾客有可能发生的维修、发生故障后的维修都包含在服务体系内,提供综合性的产品服务。
七、发行人主要服务销售情况
(一)主要业务价格变动情况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手机售后服务业务。公司通过实体门店和电商平台相结合的模式,为客户提供手机维修、手机保障服务、二手机回收及销售业务、手机增值服务及其他相关业务等。
连锁门店的手机维修服务中,保内维修服务价格基本稳定。
电子商务模式下的业务为公司推出的新型业务,各业务价格尚不存在重大变动情况。其中手机保障服务各项业务的价格较为稳定;二手机回收及销售和认证二手机销售价格主要受手机市场价格变动影响,同款机型的价格将随产品上市时间呈下降趋势;手机维修服务定价参考市场价格水平,根据具体的手机维修项目,制定自身透明的收费标准。
商品销售业务主要为手机配附件产品的销售,通常情况下随着新型号产品的推出,原有型号产品的价格会有所下降。
手机增值服务主要包括软件升级、存储备份、保养维护等手机服务,手机增值服务,单价略有下降。
(二)发行人前十大客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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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1-6 月前十大客户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2017 年 1-6 月前十大客户名称客户类型基本情况收入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交易情况
1 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手机厂商
全球著名手机厂商之一,从事计算机硬件、软件,计算机外围设备、消费电子产品及其附件等的销售
9,066.70 25.77%
维修苹果手机,结算保内维修劳务费
2 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二手机客户从事专业综合网上购物商城 1,058.66 3.01%经销二手机
3 深圳市雷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二手机客户
从事手机回收、笔记本电脑回收、平板电脑回收等数码电子产品回收服务公司
456.91 1.30%经销二手机
4 李**二手机客户从事二手机的回收与销售业务 243.10 0.69%经销二手机
5 北京奇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二手机客户
从事手机、电脑维修、二手手机回收与销售公司
185.18 0.53%经销二手机
6 杭州早稻科技有限公司二手机客户从事智能手机 O2O 服务的企业, 126.39 0.36%经销二手机
7 惠州市瑞达通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合作门店百邦合作门店 105.06 0.30%
销售手机整机及配附件、收取管理费
8 五八有限公司二手机客户从事网上生活服务领域 77.16 0.22%经销二手机
9 北京泰业通胜科技有限公司二手机客户从事网上二手机销售 72.46 0.21%经销二手机
10 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维修客户从事专业综合网上购物商城 69.81 0.20%维修苹果电脑
合计 11,461.42 32.58%
注:1、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包括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州晶东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圆迈贸易有限公司、成都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武汉京东金德贸易
有限公司、沈阳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西安华讯得贸易有限公司等同一控制下公司。2、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包括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友盟同欣(北京)科技有
限公司、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团等同一控制下公司。
2016 年前十大客户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2016 年前十大客户名称客户类型基本情况收入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交易情况
1 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手机厂商
全球著名手机厂商之一,从事计算机硬件、软件,计算机外围设备、消费电子产品及其附件等的销售
25,292.66 39.03%
维修苹果手机,结算保内维修劳务费
2 樊城区百华悦邦科技服务中心合作门店从事手机售后维修等业务 259.48 0.40%销售手机整机及配附件、收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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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2016 年前十大客户名称客户类型基本情况收入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交易情况

3 惠州市瑞达通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合作门店从事手机售后维修等业务 202.21 0.31%
销售手机整机及配附件、收取管理费
4 三星电子(北京)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手机厂商
全球著名手机厂商之一,从事计算机硬件、软件,计算机外围设备、消费电子产品及其附件等的销售
164.38 0.25%
维修三星手机,结算保内维修劳务费
5 咸阳市渭城区百邦电子产品经销部合作门店从事手机售后维修等业务 133.38 0.21%
销售手机整机及配附件、收取管理费
6 延安通远通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合作门店从事手机售后维修等业务 114.53 0.18%
销售手机整机及配附件、收取管理费
7 汉中今易通达商贸有限公司合作门店从事手机售后维修等业务 112.18 0.17%
销售手机整机及配附件、收取管理费
8 微鲸科技有限公司商业客户
中国知名的互联网科技公司,从事智能电视、音响设备、互联网软硬件的销售及内容服务、电子商务等
98.14 0.15%提供电视安装服务
9 宝鸡市百华悦邦苹果工贸有限公司合作门店从事手机售后维修等业务 97.91 0.15%
销售手机整机及配附件、收取管理费
10 衡水优之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作门店从事手机售后维修等业务 81.94 0.13%
销售手机整机及配附件、收取管理费
合计 26,556.81 4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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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前十大客户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2015 年前十大客户名称客户类型基本情况收入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交易情况
1 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手机厂商
全球著名手机厂商之一,从事计算机硬件、软件,计算机外围设备、消费电子产品及其附件等的销售
19,077.75 30.71%
维修苹果手机,结算保内维修劳务费
2 甄*二手机经销商从事二手机销售业务 924.27 1.49%经销二手机
3 曾**二手机经销商从事二手机销售业务 637.47 1.03%经销二手机
4 三星电子(北京)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手机厂商
全球著名手机厂商之一,从事计算机硬件、软件,计算机外围设备、消费电子产品及其附件等的销售
480.48 0.77%
维修苹果手机,结算保内维修劳务费;为三星品牌手机提供以旧换新服务取得的劳务费
5 王*二手机经销商从事二手机销售业务 415.94 0.67%经销二手机
6 樊城区百华悦邦科技服务中心合作门店从事手机售后维修等业务 246.79 0.40%
销售手机整机及配附件、收取管理费
7 吴**二手机经销商从事二手机销售业务 189.35 0.30%经销二手机
8 惠州市瑞达通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合作门店从事手机售后维修等业务 187.88 0.30%
销售手机整机及配附件、收取管理费
9 王*二手机经销商从事二手机销售业务 179.52 0.29%经销二手机
10 孔**二手机经销商从事二手机销售业务 149.44 0.24%经销二手机
合计 22,488.89 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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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前十大客户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2014 年前十大客户客户类型基本情况收入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交易情况
1 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手机厂商
全球著名手机厂商之一,从事计算机硬件、软件,计算机外围设备、消费电子产品及其附件等的销售
14,964.96 37.64%
维修苹果手机,结算保内维修劳务费
2 三星电子(北京)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手机厂商
全球著名手机厂商之一,从事计算机硬件、软件,计算机外围设备、消费电子产品及其附件等的销售
304.05 0.76%
维修苹果手机,结算保内维修劳务费
3 宏达通讯有限公司手机厂商
从事移动电话机、无线移动用户终端等及其配附件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
173.65 0.44%维修 HTC 手机,结算劳务费
4 樊城区百华悦邦科技服务中心合作门店从事手机售后维修等业务 153.83 0.39%
销售手机整机及配附件、收取管理费
5 惠州市瑞达通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合作门店从事手机售后维修等业务 125.93 0.32%
销售手机整机及配附件、收取管理费
6 安徽智合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合作门店
从事电子产品、通讯器材、数码产品、电脑软件等的销售与维修
76.08 0.19%销售配附件
7 西宁爱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合作门店从事手机售后维修、销售产品等业务 68.52 0.17%销售配附件
8 渭南市临渭区中仁通讯器材有限公司合作门店从事手机售后维修等业务 47.79 0.12%
销售手机整机及配附件、收取管理费
9 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手机厂商
全球著名手机厂商之一,从事计算机硬件、软件,计算机外围设备、消费电子产品及其附件等的销售
44.44 0.11%
维修诺基亚手机,结算保内维修劳务费
10 河北卓康商贸有限公司三星门店从事手机售后维修等业务 39.39 0.10%销售配附件
合计 15,998.63 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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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的客户主要包括手机厂商、消费者、经销商、合作门店以及少量商业客户等。发行人第一大客户为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占发行人各期收入的比例在 30%至 40%之间,其余客户收入集中度较低,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特点相一致。报告期内,发行人来自苹果公司的收入占比报告期各期前十大客户中主要客户情况如下:
1、手机厂商
(1)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1 月 15 日,系美国苹果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中国大陆地区苹果品牌个人电脑、便携式数字音乐播放器和移动通信工具、各种相关软件、辅助设施、外围设备和网络产品等的销售、售后服务等。
(2)三星电子(北京)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星电子(北京)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12 月 20 日,系三星电子在中国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向中国地区提供三星产品及服务。三星电子的产品包括家用电器(如电视、显示器、冰箱和洗衣机)和主要的移动通信产品(如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此外,三星还是重要电子部件(如 DRA 和非存储半导体)领域的供应商。
(3)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系诺基亚在中国的子公司,主要负责向中国地区提供诺基亚产品销售、维修等服务,产品主要包括手机及配附件。
(4)宏达通讯有限公司
宏达通讯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12 月 29 日,是 HTC 在中国大陆的全资子公司,在上海、北京、广州等全国各大中城市均设有分部,生产基地则设在浦东康桥,主要业务为消费者提供 HTC 品牌手机及其他通讯产品及服务。
2、合作门店
(1)樊城区百华悦邦科技服务中心
①基本情况
名称樊城区百华悦邦科技服务中心
成立日期 2015 年 12 月 7 日
住所襄阳市樊城区春园西路民发盛特区 6 幢 22 层
经营者林文清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63
注册号 420606600685802
企业类型个体工商户
营业范围
手机、电脑、播放器配件销售及维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林文清于 2012 年 7 月 9 日设立襄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倚盛科技服务中心,2013 年 4 月 25 日名称变更为襄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百华悦邦科技服务中心。由于门店迁址,林文清于 2015 年 11 月将襄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百华悦邦科技服务中心注销,后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重新设立樊城区百华悦邦科技服务中心。
②股权结构
林文清持有樊城区百华悦邦科技服务中心 100%股权。
③近三年收入情况
根据林文清出具的说明,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林文清通过襄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百华悦邦科技服务中心、樊城区百华悦邦科技服务中心取得的收入分别为 203.08 万元、316.46 万元、323.63 万元。
④合作情况
林文清于 2012年 7月起设立襄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倚盛科技服务中心。2012年 6 月公司收购倚盛(上海)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100%股权后,林文清以合作门店形式同公司开始合作,双方合作关系保持稳定,并一直延续至今。
(2)惠州市瑞达通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
名称惠州市瑞达通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2 年 6 月 7 日
住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花园路 3 号阳光谷大厦 6 层 18 号房(仅限办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00597451938Q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营业范围
通讯产品维修;销售:手机,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②股权结构
赖灿星、李洁玲分别持有惠州市瑞达通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50%、50%的股权。
③近三年收入情况
根据惠州市瑞达通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说明,2014 年、2015 年及 2016年,惠州市瑞达通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收入分别为 284.29 万元、386.03 万元
及 413.33 万元。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64
④合作情况
惠州市瑞达通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意向做倚盛加盟商并于 2012年 6 月成立此公司,自成立时为倚盛(上海)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的合作门店,2012 年 6 月公司收购倚盛(上海)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100%股权后,以合作门店形式同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获得授权从事苹果系列产品的售后服务,双方合作关系保持稳定,并一直延续至今。
(3)咸阳市渭城区百邦电子产品经销部
①基本情况
名称咸阳市渭城区百邦电子产品经销部
成立日期 2015 年 5 月 28 日
住所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人民东路银都国际广场
经营者董继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610404MA6XMM5Y8W
企业类型个体工商户
营业范围
手机维修,手机配件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董继平于 2012 年 5 月 21 日设立咸阳市秦都区倚盛电子产品经销部,2014年 12 月名称变更为咸阳市秦都区百邦电子产品经销部。由于门店迁址,董继平于 2015 年 4 月将咸阳市秦都区百邦电子产品经销部注销,后于 2015 年 5 月 28日重新设立咸阳市渭城区百邦电子产品经销部。
②股权结构
董继平持有咸阳市渭城区百邦电子产品经销部 100%股权。
③近三年收入情况
根据董继平出具的说明,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董继平通过咸阳市秦都区倚盛电子产品经销部、咸阳市渭城区百邦电子产品经销部取得的收入分别为
39.07 万元、102.18 万元及 160.47 万元。
④合作情况
董继平于 2012 年 5 月起设立咸阳市秦都区倚盛电子产品经销部。咸阳市秦都区倚盛电子产品经销部之前为倚盛(上海)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的合作店,2012 年 6 月公司收购倚盛(上海)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100%股权后,董继平以合作门店形式同公司开始合作。双方合作关系保持稳定,并一直延续至今。
3、商业客户
微鲸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注册资本为 200,000 万元,股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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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为苏州工业园区紫猫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华人文化有限责任公司、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智能电视、音响设备、互联网软硬件以及内容服务、电子商务等。发行人从微鲸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电视用于销售,同时为顾客提供微鲸电视的安装服务并向微鲸科技收取劳务费。
河北卓康商贸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10 月 30 日,注册资本为 300.00 万元,股东为马建素、孙毅春、马建素,主营业务为三星品牌手机售
后服务。发行人与三星公司签订委托协议,代理三星公司向其销售用于手机维修的配附件。
4、二手机经销商
2015 年,发行人二手机主要向甄*、曾**、王*、吴**、王*、孔**等在内的个人二手机经销商销售。主要是由于 2015 年开展二手机回收及销售业务,由于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上述个人二手机经销商具有一定的销售能力,因此发行人与其合作有利于尝试二手机的业务模式。
2016 年,由于 2015 年二手机业务亏损,公司对二手机业务进行调整,一方面暂时减少了二手机销售规模,另一方面调整二手机业务商业模式,将二手机分销渠道重心由深圳华强北转变为各省市的区域经销市场,同时加大了向中小型零售商分销的认证二手机业务,二手机销售的集中度有所降低。
2017 年,随着消费者对二手机认可度及需求的提高,以及京东等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公司的介入,二手机市场开始呈攀升态势。公司对二手机业务的商业模式作进一步的优化调整。二手机销售渠道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渠道主要为京东、汇收网、转转等电子商务平台,线下渠道主要为各省市的手机销售门店、区域经销商等。
确认除已披露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行为外,报告期内发行人前十大客户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关联方之间是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已披露交易外的其他业务往来。
(三)新增客户的具体情况
1、报告期内新增客户情况
发行人主要客户包括手机厂商、消费者、经销商、合作门店以及少量商业客户等。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中不存在新增的手机厂商;发行人保外业务、商品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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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业务、增值服务业务中存在大量的个人消费者,由于个人消费者人均消费较低、且数量较多,因此未统计个人消费者的变动情况。因此,发行人的新增客户主要集中在商品销售、增值服务及其他业务及二手机业务等。
报告期内,发行人新增客户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发行人闪电蜂平台下的商品销售业务、增值服务及其他业
务中的新增客户(选取收入为 1 万元以上)及其对应的收入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新增客户数量对应收入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2017 年上半年 1 5.02 0.01%
2016 年度 280 1,199.34 1.85%
2015 年度 497 1,387.30 2.23%
2014 年度 64 591.35 1.49%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上半年,发行人商品销售、增值服务及其他业务、电子商务业务中的商品销售业务新增客户(选取收入为 1 万元以上)的数量为 64 家、497 家、280 家及 1 家,对应收入金额 591.35 万元、1,387.30 万
元、1,199.34 万元及 5.02 万元。2015 年,发行人新增客户较多,主要为商品销
售业务的新增客户。2014 年,发行人尚未开始向经销商销售商品的业务,因此2014 年新增客户数量、对应收入金额均较低。2015 年,发行人在闪电蜂电子商务平台增加了向经销商销售商品的渠道,因此发行人于 2015 年增加了较多的商品销售业务经销商。2016 年,发行人新增 280 名经销商,主要为商品销售业务的经销商,与 2016 年向经销商销售商品收入增加的趋势一致。2017 年上半年,发行人新增 1 家客户,对应金额为 5.02 万元。
(2)报告期内,发行人新增二手机回收和销售业务和认证二手机业务的客
户(选取大于 10 万元以上)及其对应的收入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新增客户数量对应收入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2017 年上半年 14 2,219.86 6.31%
2016 年度 18 402.09 0.61%
2015 年度 6 1,431.25 2.30%
2014 年度 2 44.89 0.11%
报告期内,发行人二手机业务的销售渠道呈现一定的变化:1)发行人于 2014年尝试二手机业务,向吴**、甄*销售了少量二手机,金额仅为 44.89 万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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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发行人主要向个人二手机经销商销售二手机,新增客户数量为 6 人,新增收入 1,431.25 万元,加上向吴**、甄*销售二手机金额,当年 10 万元以上的
二手机经销商销售 2,544.87 万元,销售规模有所扩大、集中度较高。上述二手机
经销商主要位于深圳华强北地区,有一定的二手机销售渠道。3)2016 年,发行人二手机业务除主要向深圳地区销售外,还向北京、上海、济南、成都等地区销售,销售方也新增了一些中小型零售商,因此 2016 年发行人二手机销售的集中度较 2015 年下降较多。4)2017 年上半年,发行人对二手机业务调整为线上线下销售相结合的方式,新增线上渠道主要为京东网、汇收网等电子商务平台,因此 2017 年上半年发行人二手机销售的集中度有所提高。
2、新增客户情况
2017 年上半年,发行人新增客户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2017 年上半年
新增客户名称
客户类型基本情况收入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交易情况 深圳市雷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二手机客户从事二手机销售业务 456.91 1.30%
回收二手机,结算二手机收购款
2 李**二手机客户从事二手机销售业务 243.10 0.69%
回收二手机,结算二手机收购款 北京奇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二手机客户从事二手机销售业务 185.18 0.53%
回收二手机,结算二手机收购款 杭州早稻科技有限公司
二手机客户从事二手机销售业务 126.39 0.36%
回收二手机,结算二手机收购款
5 五八有限公司二手机客户从事二手机销售业务 77.16 0.22%
回收二手机,结算二手机收购款
合计 1,088.74 3.09%
2016 年,发行人新增客户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2016 年新增客户名称客户类型基本情况收入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交易情况
1 微鲸科技有限公司商业客户
从事智能电视、音响设备、互联网软硬件的销售及内容服务、电子商务等
98.14 0.15%
提供电视安装服务 阳光雨露信息技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商业客户
从事 IT 产品和系统设备的维修维护、信息系统的运营支持及提供 IT 外包服务
76.61 0.12%提供安装服务 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
商业客户
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产品,多媒体产品等的研发、设计、开发等,并销售自身开发产品
60.45 0.09%提供维修服务 北京文轩通达科贸有限公司
商业客户销售电子产品、通讯器材 34.00 0.06%商品销售业务 温州市鹿城区五马崇虎通讯设备店
商业客户销售电子产品、通讯器材 10.84 0.02%商品销售业务
合计 280.04 0.44%
2015 年,发行人新增客户前五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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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2015年新增客户名称客户类型基本情况收入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交易情况 延安通远通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合作门店从事苹果手机的维修服务 102.17 0.18%
销售手机维修所用的配附件 汉中今易通达商贸有限公司
合作门店从事苹果手机的维修服务 81.12 0.17%
销售手机维修所用的配附件 衡水优之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合作门店从事三星手机的维修服务 80.56 0.13%
销售手机维修所用的配附件 青岛百和晟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合作门店从事苹果手机的维修服务 49.35 0.08%
销售手机维修所用的配附件 任丘市际通手机连锁店
合作门店从事苹果手机的维修服务 38.08 0.06%
销售手机维修所用的配附件
合计 372.51 0.60%
2014 年,发行人新增客户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2014 年新增客户名称客户类型基本情况收入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交易情况
1 神木县智康通讯部三星门店从事三星手机的维修服务 32.00 0.08%
销售手机维修所用的配附件 定边县天宇通讯三星手机店
三星门店从事三星手机的维修服务 25.34 0.06%
销售手机维修所用的配附件 沂水县伟华通讯器材维修部
三星门店从事三星手机的维修服务 23.37 0.06%
销售手机维修所用的配附件 靖边县三星电子客服中心
三星门店从事三星手机的维修服务 21.57 0.06%
销售手机维修所用的配附件 启东市百邦手机维修中心
合作门店从事三星手机的维修服务 20.66 0.05%
销售手机维修所用的配附件
合计 124.10 0.31%
(1)商业客户
微鲸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注册资本为 200,000 万元,股东为苏州工业园区紫猫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华人文化有限责任公司、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智能电视、音响设备、互联网软硬件以及内容服务、电子商务等。发行人从微鲸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电视用于销售,同时为顾客提供微鲸电视的安装服务并向微鲸科技收取劳务费。
阳光雨露信息技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10 月 29 日,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人民币,股东为联想(北京)有限公司、联想工业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提供 IT 产品和系统设备的维修维护、信息系统的运营支持及 IT 外包服务。发行人为其提供设备的安装服务。
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12 月 7 日,注册资本为 37500 万美元,股东为淘宝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勇,主要业务是开发和运营淘宝网。发行人与其签订协议,为其提供苹果产品保外维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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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作门店或三星门店
报告期内,发行人新增前五大客户中的合作门店或三星门店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企业性质设立日期
注册资本(万元)
股东高级管理人员
延安通远通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000 年 6 月 29 日 350.00 王志胜、王延梅王志胜、王延梅
汉中今易通达商贸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2012 年 5 月 15 日 300.00
李斌、李文君、刘天慧
李斌、李文君、刘天慧
衡水优之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4 月 24 日 200.00 杨晓平、安世旭杨晓平、安世旭
青岛百和晟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6 月 18 日 10.00 贺心朋贺心朋、谢亚欣
任丘市际通手机连锁店个体工商户 2011 年 11 月 11 日-董立军-
神木县智康通讯部个体工商户 2012 年 10 月 24 日-吴智录-
定边县天宇通讯三星手机店个体工商户 2013 年 4 月 27 日-吴智全-
沂水县伟华通讯器材维修部个体工商户 2013 年 12 月 25 日-毛会涛-
靖边县三星电子客服中心个体工商户 2013 年 8 月 27 日-吴智录-
启东市百邦手机维修中心个体工商户 2013 年 10 月 12 日-王静-
(3)二手机经销商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向个人二手机经销商销售二手机及认证二手机,报告期内,二手机经销商每年新增前五名情况如下:
2017 年上半年,发行人新增二手机经销商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2017 年上半年
新增客户名称
客户类型基本情况收入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交易情况 深圳市雷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二手机客户从事二手机销售业务 456.91 1.30%
回收二手机,结算二手机收购款
2 李**二手机客户从事二手机销售业务 243.10 0.69%
回收二手机,结算二手机收购款 北京奇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二手机客户从事二手机销售业务 185.18 0.53%
回收二手机,结算二手机收购款 杭州早稻科技有限公司
二手机客户从事二手机销售业务 126.39 0.36%
回收二手机,结算二手机收购款
5 五八有限公司二手机客户从事二手机销售业务 77.16 0.22%
回收二手机,结算二手机收购款
合计 1,088.74 3.09%
2016 年,发行人新增二手机经销商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2016 年新增客户名称客户类型基本情况收入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交易情况
1 曹**个人经销商从事二手机维修及销售 61.54 0.09%销售二手机
2 魏**个人经销商从事二手机维修及销售 50.83 0.08%销售二手机
3 杨**个人经销商从事二手机维修及销售 39.78 0.06%销售二手机
4 王*个人经销商从事二手机维修及销售 39.10 0.06%销售二手机
5 唐*个人经销商从事二手机维修及销售 33.90 0.05%销售二手机
合计 225.16 0.35%
2015 年,发行人新增二手机经销商前五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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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2015年新增客户名称客户类型基本情况收入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交易情况
1 曾**个人经销商从事二手机维修及销售 637.47 1.03%销售二手机
2 王*个人经销商从事二手机维修及销售 415.94 0.67%销售二手机
3 王*个人经销商从事二手机维修及销售 179.52 0.29%销售二手机
4 孔**个人经销商从事二手机维修及销售 149.44 0.24%销售二手机
5 王**个人经销商从事二手机维修及销售 30.38 0.05%销售二手机
合计 1,412.75 2.28%
2014 年,发行人未通过闪电蜂电子商务平台中开展二手机业务,主要在线下小规模尝试二手机回收和销售,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2014 年新增客户名称客户类型基本情况收入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交易情况
1 吴**个人经销商从事二手机维修及销售 25.02 0.06%销售二手机
2 甄*个人经销商从事二手机维修及销售 19.87 0.05%销售二手机
合计 44.89 0.11%
除已披露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行为外,报告期内发行人新增客户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关联方之间是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业务往来。
(四)发行人各项业务的结算方式
发行人的客户主要包括手机厂商、消费者、经销商、合作门店以及少量商业客户等,结算方式包括现金、POS机刷卡和银行转账等。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业务及其对应的收银方式如下:
主要业务结算方结算方式
保内维修手机厂商银行转账
保外维修
消费者现金、POS 机
商业客户银行转账
商品销售
消费者现金、POS 机
经销商银行转账
合作门店银行转账
增值服务
消费者现金、POS 机
经销商、商业客户银行转账
商业客户银行转账
电子商务经销商银行转账
报告期内,上述结算方式及其金额合计如下:
单位:万元
结算方式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现金 643.96 1.84% 11,698.99 18.11% 12,466.77 20.15% 11,018.44 27.83%
POS 机 20,848.17 59.41% 20,349.31 31.50% 20,284.21 32.78% 11,801.43 29.81%
银行转账 13,598.19 38.75% 32,551.27 50.39% 29,131.37 47.08% 16,766.20 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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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合计 35,090.32 100.00% 64,599.55 100.00% 61,882.34 100.00% 39,586.07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直营门店存在现金收款的情况。消费者通过现金、POS机刷卡方式向发行人支付保外维修服务、商品销售及增值服务款项。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上半年,现金结算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7.83%、20.15%、18.11%及1.84%。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收款业务占主营业务
收入的比例呈下降趋势,与近年来消费者支付习惯变化、发行人不断降低现金收款的管理方式相符。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中各类结算方式的收入金额及占比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业务类型结算方式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保内维修银行转账 9,108.59 25.96% 25,509.09 39.49% 19,579.24 31.64% 15,496.20 39.15%
保外维修
现金 642.47 1.83% 9,529.30 14.75% 10,755.57 17.38% 6,614.88 16.71%
POS 机 16,782.07 47.83% 16,240.00 25.14% 17,027.18 27.52% 7,248.31 18.31%
银行转账 2.75 0.01% 60.44 0.09%----
小计 17,427.29 49.66% 25,829.74 39.98% 27,782.75 44.90% 13,863.19 35.02%
商品销售
现金 0.78 0.00% 1,282.14 1.98% 645.04 1.04% 1,847.57 4.67%
POS 机 3,155.67 8.99% 2,621.99 4.06% 1,244.70 2.01% 1,968.14 4.97%
银行转账 530.23 1.51% 4,073.11 6.31% 1,548.70 2.50% 1,050.66 2.65%
小计 3,686.68 10.51% 7,977.24 12.35% 3,438.44 5.56% 4,866.37 12.29%
增值服务
无忧保
现金- 0.00% 4.73 0.01% 75.68 0.12% 1.80 0.00%
POS 机- 0.00% 10.52 0.02% 204.61 0.33% 3.34 0.01%
银行转账- 0.00% 365.86 0.57% 2,834.07 4.58% 80.43 0.20%
小计- 0.00% 381.10 0.59% 3,114.36 5.03% 85.57 0.22%
其他
现金 0.71 0.00% 882.82 1.37% 990.48 1.60% 2,554.19 6.45%
POS 机 910.43 2.59% 1,476.80 2.29% 1,807.72 2.92% 2,581.64 6.52%
银行转账 99.16 0.28% 359.69 0.56% 103.54 0.17% 138.91 0.35%
小计 1,010.31 2.88% 2,719.31 4.21% 2,901.74 4.69% 5,274.74 13.32%
电子商务
二手机回收及销售业务
银行转账 2,222.21 6.33% 860.69 1.33% 3,575.59 5.78%--
认证二手机业务
银行转账- 0.00% 379.84 0.59% 39.94 0.06%--
商品销售业务
银行转账 1,459.55 4.16% 822.77 1.27% 1,424.18 2.30%--
手机保障业务
银行转账 175.70 0.50% 119.78 0.19% 26.11 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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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2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35,090.32 100.00% 64,599.55 100.00% 61,882.34 100.00% 39,586.07 100.00%
注:微信、支付宝等结算方式按 POS 机结算方式计算
(五)发行人与苹果公司的合作关系及合作稳定性
1、发行人与苹果公司是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关系
苹果公司作为全球最领先的手机厂商之一,极其重视售后服务环节。优质的售后服务,能够提升客户的用机体验和对产品的忠诚度,有利于维护和提升苹果公司的品牌形象。从苹果公司在中国的售后服务策略和服务提供商格局看,发行人是苹果中国售后服务的重要合作伙伴:
(1)地区覆盖与中央管理平台的要求
苹果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大部分地区都有销售,但其在中国的售后团队人员有限,需要其合作的授权服务商拥有跨省市门店网络及中央管控能力。
截至2017年6月末,发行人在中国22个省拥有137家苹果授权服务门店,苹果公司在华授权门店数量约560家,发行人苹果售后门店数量占有率为24%。同时,发行人建立了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IT系统及内部管理机制,能够有效地协助苹果公司落实各项政策、持续加强员工培训和优化流程管理,保持业务合规性、持续提高服务水平。
(2)门店形象与顾客体验
苹果公司对于品牌形象和顾客体验非常重视。发行人门店位置和形象,在苹果公司的服务商中处于领先地位。发行人对所有门店统一管理,123家直营门店中有39家进驻大、中型城市商场和购物中心。发行人十分重视维护与客户的关系,对手机维修业务、商品销售业务、增值服务业务等各项业务制定了标准化的流程,并加强对各类业务人员的培训,给予客户良好的服务体验。同时,发行人不断优化服务效率,减少客户的等待时间。发行人也建立了客户投诉机制,对顾客投诉追踪解决。
苹果公司一般通过电话回访、投诉与建议系统等方式调查手机用户的客户满意度,对授权售后服务商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发行人的顾客满意度一直处于优秀水平,2016年发行人有11家门店被评为“苹果优质服务门店”。
(3)运营持续性及合规性
合规管理,即基于手机厂商及公司管理层的要求,授权售后服务商制定、实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73
施合规政策,识别不合规问题,并做相应整改。苹果公司对授权售后服务商和门店的运营的持续性和合规性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于不合规的授权售后服务商和门店要求规范、处罚或取消资格。
发行人建立了相对完善的IT系统,积累大量的数据,基于对数据的横向、纵向对比分析,可以找到异常数据,做为进一步分析的线索;发行人的所有门店的客户受理、维修、和库房岗位都有CCTV视频临控,合规部会有针对性地抽查相关视频;在数据和视频管理的同时,合规部人员还会对门店实行不定期的合规检查,发现并纠正不合规行为,消除潜在风险。
(4)信息系统的对接
苹果公司在全球建立了统一的GSX系统,为苹果公司及授权售后服务商在线创建服务订单以及订购服务设备的系统。授权售后服务商能否正确、高效对接GSX系统对苹果公司售后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的作用。
发行人建立了BOMS系统(门店管理系统)与苹果公司GSX系统实时对接,向其发送手机维修订单的建立、待维修的手机序列号、向苹果公司采购维修所需的原材料等信息,可以有效的处理来自手机用户与苹果公司之间的服务需求。
因此,苹果公司重视售后服务环节,其在中国售后服务管理人员精简,需要依靠拥有跨省市门店网络及中央管控能力的授权服务商进行合作。发行人拥有广泛的售后服务网络,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成熟的运营管理能力,以及先进的IT系统,具有一定的不可替代性。因此,发行人是苹果公司的优选对象,二者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2、发行人与苹果公司的合作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发行人与苹果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期一般为1-2年,尽管有效期较短,但发行人与苹果公司互为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合作是长期可持续的。具体如下:
(1)发行人与苹果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自 2009 年 iPhone 手机进入中国开始,发行人就成为苹果公司的首批授权售后服务商。自合作之日起,发行人与苹果公司的合作不断扩大与深化,合作范围从 3 个省扩大到 22 个省份,授权门店数量从 2009 年的 20 家,扩大到目前 137家,成为苹果公司在中国门店数量最多的授权售后服务商。发行人与苹果公司合作时间较长,双方始终保持良好的合作。随着发行人在服务品质、信息系统、管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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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水平等方面的长期投入,将持续保持在售后服务领域的领先地位,与苹果公司的合作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2)发行人重视质量、合规和服务的理念与苹果公司高度一致
首先,苹果公司作为全球领先的手机厂商,对于产品售后服务的经验、品质、合作流程的默契程度,都有着较高的要求。发行人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近10年的售后维修经验,并与苹果公司合作多年,无论在手机维修服务行业经验方面,还是内部信息及培训系统、合规管理、人才发展、品质与流程方面,都在全国手机售后服务商里处于领先地位。
由于苹果公司产品在全国各主要城市都有很好的销量,与其合作的手机授权服务商必须具有覆盖广泛的售后服务网络。发行人已经和苹果公司建立了长期合作的关系,作为苹果公司的授权服务商,公司经过多年发展,逐步形成了覆盖全国网络的门店体系。截至2017年6月底,发行人授权服务门店覆盖了全国22个省级地区、90多个地市,服务门店数量达到137家(含合作门店),居全国首位。
(3)相同成本定价下苹果公司更倾向与优质服务商合作
发行人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近10年的手机售后维修经验,在全国22个省建有137家苹果售后服务门店。发行人与苹果公司合作多年,建立了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IT系统及内部管理机制。因此,无论在手机维修服务行业经验和服务渠道方面,还是内部信息及培训系统、人才发展、服务品质与流程方面,都在全国手机售后服务商里处于相对领先的地位。
苹果公司在支付的劳务费上,对于所有授权服务商均为统一价格,因此其选择服务商时,在同等服务成本的情况下,就更倾向与品质更好、网络更全的优质服务商合作。
(4)百华悦邦历史上不存在被苹果公司取消授权的情形
1)获得苹果公司维修业务授权的条件和流程
①授权条件
苹果公司选择规模较大、网络覆盖较广、管理能力较强的服务商作为合作伙伴,根据发行人与苹果的合作经验和沟通情况,重点考核以下几方面:
公司规模:公司规模与资本实力是苹果公司给予授权的重要参考项。
资金及可持续经营能力:服务商需要向苹果公司定期提供资金、收入利润等核心财务数据,苹果根据服务商的资金实力提供更高的日常信用额、更多的寄存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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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与备机、以及开放更高级别的维修服务项目(如现场换屏)。
网络覆盖范围、门店数量以及与苹果公司服务网络的互补性:苹果公司选择服务覆盖范围广、门店数量多并能填补城市覆盖空白的服务商作为合作伙伴,以便于实现其售后服务的集中式、规模性管理。
综合管理能力:苹果公司审核服务商的组织架构、内控及监管体系、IT系统(包括开发能力)、人员结构等,确保服务商在管理、内控、IT系统对接及服务人员等方面能达到苹果的要求。
苹果公司要求服务商历史上具备专业品牌服务的经验,同时也会参考在业界的影响力。
②授权的流程
获得苹果公司的授权流程包括申请、考核、授权、及建店四部分。
服务商首先需要向苹果公司提交申请,介绍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门店网络、资金规模、管理体系、IT系统等;苹果公司收到申请后,会对公司进行书面和实地考察,经苹果中国售后服务部门与苹果总部审核通过后,对于服务商给予授权,签署授权协议。
服务商获得授权后,提交拟建成服务门店的建店计划,由苹果公司人员现场或远程审核,由苹果中国售后服务部门批准。
2)百华悦邦历史上不存在被苹果公司取消授权的情形
发行人规模与资本实力、资金及可持续经营能力、网络覆盖范围和门店数量、综合管理能力均符合苹果公司的授权要求。
自2009年与苹果公司开始合作以来,发行人历史上及报告期内不存在被取消授权的情况。
(5)百华悦邦与苹果公司之间的业务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
根据 IDC 统计显示,2014 年至 2016 年苹果手机在中国的出货量从 37.4 百万部
增长到 44.9 百万部,增长了 20.05%。2014 年至 2016 年,苹果公司在华授权门
店数量从约 600 家降至约 560 家,发行人苹果售后门店数量占有率从 21.50%增
至 21.96%,占有率略有上升。苹果品牌手机销量在中国市场的销量一直较好,
手机保有量持续增长,发行人苹果手机售后服务市场占有率逐渐提升,发行人与苹果公司之间的业务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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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的采购情况
(一)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发行人的苹果保内维修业务由公司与手机厂商定期结算劳务费用,零配件采用寄存方式,不需要向苹果公司采购原材料;三星等其他品牌的保内维修业务需要公司向厂商采购手机配件等原材料,并将替换的、消费者手机中原有的配件以同样的价格返售给手机厂商。保外维修服务、商品销售及增值服务方面公司需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主要有交换件、配件和附件;作为授权手机售后服务商,发行人直接向手机厂商采购原厂配件。电子商务模式下二手机回收及销售、认证二手机销售及商品销售业务需要采购二手机及手机配附件。
手机维修业务、商品销售及增值服务采购包括手机配件、附件和交换件。
其中交换件指苹果品牌通过整机交换形式进行保外维修服务的整机;配件是指提供保外维修服务所需的手机零件如按键、手机屏幕等;附件为手机周边设备,如手机外壳、蓝牙耳机、数据线等。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品牌类别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采购额占比采购额占比采购额占比采购额占比
苹果
交换件 11,964.74 57.92% 20,309.67 68.53% 25,193.85 71.71% 12,014.96 62.43%
配件 3,183.26 15.41% 3,598.89 12.14% 819.14 2.33% 784.03 4.07%
附件 42.40 0.21% 287.51 0.97% 798.12 2.27% 689.55 3.58%
小计 15,190.40 73.54% 24,199.22 81.65% 26,811.11 76.32% 13,488.54 70.09%
三星
配件 552.06 2.67% 2,117.05 7.14% 3,055.02 8.70% 4,379.25 22.76%
附件 22.14 0.11% 68.21 0.23% 131.85 0.38% 126.4 0.66%
小计 574.20 2.78% 2,185.26 7.37% 3,186.87 9.07% 4,505.65 23.41%
其它 4,955.77 23.68% 3,252.29 10.97% 5,133.73 14.61% 1,250.73 6.50%
合计 20,720.37 100.00% 29,636.77 100.00% 35,131.71 100.00% 19,244.92 100.00%
注:交换件中包含iPhone整机、iPhone备用机、iPad主机等。
(二)主要供应商情况
1、报告期内各年度前五大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及采购的主要内容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年度前五大供应商基本情况及采购的主要内容如下:
序号
名称
2017 年 1-6 月
采购额(万元)占比供应商基本情况采购主要内容 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15,190.40 73.31%
为苹果公司在大陆地区负责苹果系列产品的销售、售后服务的主要主体
iPhone 整机、配附件及维修工具
2 三星电子(北京)技 574.20 2.77%为三星公司在大陆地区负责三星主板、显示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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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服务有限公司三星系列产品的销售、售后服务的主要主体
屏组件及其他配附件
3 杨** 361.13 1.74%二手机供应商二手机 深圳市时令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357.35 1.72%
从事无线和有线键盘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UKER、线式 U 盘 北京智能管家科技有限公司
235.24 1.14%
从事智能机器人系统、机器人的开发、生产与销售
布丁机器人
合计 16,718.31 80.69%
序号
名称
2016 年度
采购额(万元)占比供应商基本情况采购主要内容 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24,199.22 81.65%
为苹果公司在大陆地区负责苹果系列产品的销售、售后服务的主要主体
iPhone 整机、配附件及维修工具 三星电子(北京)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185.26 7.37%
为三星公司在大陆地区负责三星系列产品的销售、售后服务的主要主体
三星主板、显示屏、屏组件及其他配附件 深圳微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01.53 1.69%
从事手机通讯产品、电子产品、数码配件的技术开发、生产与销售
U 盘 深圳市圣德和薄膜技术有限公司
357.78 1.21%
从事塑胶表面镀膜的技术开发、生产及销售
手机壳、膜 深圳市时令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243.20 0.82%
从事数码产品、电脑周边、电子元器件等产品技术开发、生产与销售
U 盘
合计 27,486.99 92.74%
序号
名称
2015 年度
采购额(万元)占比供应商基本情况采购主要内容 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26,811.11 76.32%
为苹果公司在大陆地区负责苹果系列产品的销售、售后服务的主要主体
iPhone 整机、工具及其他配附件 三星电子(北京)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186.87 9.07%
为三星公司在大陆地区负责三星系列产品的销售、售后服务的主要主体
三星主板、显示屏、屏组件及其他配附件 深圳市安能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11.11 1.17%
从事移动电源、电子产品及电脑周边配件生产与销售
移动电源、包装品 深圳市圣德和薄膜技术有限公司
372.61 1.06%
从事塑胶表面镀膜的技术开发、生产及销售
手机壳、膜 深圳市瑞福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9.44 0.45%
从事电脑周边产品、手机配件的研发与销售
移动电源
合计 30,941.13 88.07%
序号
名称
2014 年度
采购额(万元)占比供应商基本情况采购主要内容 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13,488.55 70.09%
为苹果公司在大陆地区负责苹果系列产品的销售、售后服务的主要主体
iPhone 整机、工具及其他 iPhone 配附件 三星电子(北京)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4,505.65 23.41%
为三星公司在大陆地区负责三星系列产品的销售、售后服务的主要主体
三星主板、显示屏、屏组件及其他三星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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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8 杭州讯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20.50 0.63%
从事电子产品、通讯产品销售
包装品、移动电源 东莞市思腾电子有限公司
115.46 0.60%
从事电子元器件、五金配件销售
iPhone 保护套/壳/膜 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97.66 0.51%
为诺基亚在大陆地区负责诺基亚系列产品的销售、售后服务的主要主体
诺基亚显示屏、触摸屏及组件、以及其他诺基亚配附件
合计 18,327.82 95.24%
(1)发行人主要供应商中手机厂商的情况
1)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系美国苹果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大陆地区苹果品牌个人电脑、便携式数字音乐播放器和移动通信工具、各种相关软件、辅助设施、外围设备和网络产品等的销售、售后服务等。
2)三星电子(北京)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星电子(北京)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系三星电子在中国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向中国地区提供三星产品及服务。三星电子的产品包括家用电器(如电视、显示器、冰箱和洗衣机)和主要的移动通信产品(如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此外,三星公司还是重要电子部件(如 DRA 和非存储半导体)领域的供应商。
3)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系诺基亚在中国的子公司,主要负责向中国地区提供诺基亚产品销售、维修等服务,产品主要包括手机及配附件。
(2)品牌商品的供应商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与向前五名品牌厂商采购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编号主要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占比采购内容
1 北京智能管家科技有限公司 235.24 1.14%布丁机器人
2 南京心无着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234.44 1.13%蓝牙耳机音响
3 上海罗佳建筑配套工程有限公司 230.40 1.11%空气净化器
4 北京泓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17.51 0.57%音响台灯等
5 南京讯易商贸有限公司 88.66 0.43%投影仪
合计 906.24 4.37%
2016 年,发行人与向前五名品牌厂商采购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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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主要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占比采购内容
1 深圳微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01.53 36.36% U 盘
2 深圳市金威澎电子有限公司 183.29 13.29%移动电源
3 上海罗佳建筑配套工程有限公司 127.45 9.24%
Blue Air 空气净化器
4 济南顺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94.90 6.88%手机膜和数据线
5 深圳市中创投资有限公司 67.78 4.91%手机壳和手环等
合计 974.95 70.67%
2015 年,发行人与向前五名品牌厂商采购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编号主要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占比采购内容
1 东莞市思腾电子有限公司 47.75 17.05%手机壳膜
2 深圳腾达顺发电子有限公司 39.50 14.11%数据线
3 河北美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6.14 9.34%手机膜和数据线
4 济南顺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1.93 7.83%手机膜和数据线
5 济南超锐商贸有限公司 21.09 7.53%手机壳膜
合计 156.41 55.86%
2014 年,发行人与向前五名品牌厂商采购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编号主要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占比采购内容
1 杭州讯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20.50 19.25%移动电源
2 东莞市思腾电子有限公司 115.46 18.44%手机壳膜
3 深圳腾达顺发电子有限公司 57.61 9.20%数据线
4 广州图腾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0.01 6.39%数据线,手机壳
5 北京空间鹏发商贸有限公司 33.19 5.30%手机壳
合计 366.77 58.58%
(3)公司通过 OEM 委托生产的主要供应商
报告期内,发行人商品销售业务中通过 OEM 方式生产的主要供应商情况如下表: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与向前五名 OEM 厂商采购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编号主要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占比主要采购内容
1 深圳市时令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357.35 1.72% UKER 线式 U 盘
2 深圳市安能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98.80 0.48% UKER 移动电源
3 深圳市金威澎电子有限公司 52.38 0.25% UKER 移动电源
4 深圳市鬼脸科技有限公司 38.18 0.18% Moment 膜
5 深圳市圣德和薄膜技术有限公司 14.88 0.07%
UKER iphone6&6p 防护两件套(壳&膜)、钢化膜
合计 561.58 2.71%
2016 年,发行人与向前五名 OEM 厂商采购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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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主要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占比主要采购内容
1 深圳市圣德和薄膜技术有限公司 357.78 38.03%蓝光壳膜
2 深圳市时令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243.20 25.85% U 盘
3 深圳市安能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80.93 19.23%移动电源
4 深圳泰克威云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0.57 9.63% U 盘
5 深圳市瑞福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6.16 5.97% U 盘、数据线
合计 928.64 98.72%
2015 年,发行人与向前五名 OEM 厂商采购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编号主要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占比采购内容
1 深圳市安能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11.11 38.04%移动电源
2 深圳市圣德和薄膜技术有限公司 372.61 34.48%蓝光壳膜
3 深圳市瑞福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9.44 14.75% U 盘、数据线
4 深圳宇朔工业设计有限公司 51.42 4.76%移动电源
5 东莞市金弘美电子有限公司 40.62 3.76%自拍杆
合计 1,035.20 95.78%
2014 年,发行人与向前五名 OEM 厂商采购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编号主要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占比采购内容
1 深圳市安能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9.80 50.21%移动电源
2 武汉健坤科技有限公司 59.31 49.79%电子手表
合计 119.11 100.00%
通过查阅上述OEM厂商的工商局网站的登记信息及与上述OEM厂商主要管理人员的访谈,经核查,上述发行人的主要OEM厂商与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发行人与供应商的关联关系分析
通过查阅报告期内前主要供应商的工商档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供应商的访谈记录以及供应商出具的承诺函,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名供应商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发行人关于主要供应商的主营业务性质
发行人主要供应商中除杭州讯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罗佳建筑配套工程有限公司外,主要供应商中不存在贸易性质的供应商,虽然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名称中含有“贸易”,但主营业务为苹果公司在大陆负责apple系列产品运营的公司,发行人与其合作的业务不属于贸易类业务。
2、报告期内发行人新增供应商的数量、采购金额、占比,报告期内向新增
主要供应商采购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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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对 2014 年至 2017 年上半年当年采购金额大于 1 万元的供应商进行了统计。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上半年当年采购金额大于 1 万元的新增供应商的数量、采购金额、占发行人当年采购总额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期间新增供应商数量新增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总采购额的比重
2017 年 1-6 月 80 2,844.37 13.73%
2016 年度 42 2,089.78 7.05%
2015 年度 28 811.03 2.31%
2014 年度 16 338.14 1.76%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新增前五名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新增供应商名称基本情况采购金额占采购比重交易情况
1 杨**二手机供应商 361.13 1.74%采购二手机
2 朱**二手机供应商 227.48 1.10%采购二手机
3 魏*二手机供应商 186.68 0.90%采购二手机
4 张**二手机供应商 151.72 0.73%采购二手机
5 郑*二手机供应商 94.26 0.45%采购二手机
合计 1,021.27 4.93%
2017 年上半年,发行人供应商新增 80 家,对应采购金额 2,844.37 万元,主
要为二手机的供应商。2017 年以来,随着发行人与京东网、汇收网、转转等电子商务平台线上二手机渠道的拓展,增加了较多二手机的供应商。
2016 年,发行人新增前五名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新增供应商名称基本情况采购金额占采购比重交易情况 深圳微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商,从事手机通讯产品、电子产品、数码配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
501.53 1.69%
采购 U 盘、手机壳 深圳市时令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商,从事数码产品、电脑周边、电子元器件等产品技术开发、生产与销售
243.20 0.82%
采购 UKER品牌 U 盘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国内最大的移动运营商之一,从事手机移动运营、手机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与咨询
234.18 0.79%
采购样机、超期库存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国内最大的移动运营商之一,从事手机移动运营、手机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与咨询
230.89 0.78%
采购样机、超期库存机
5 上海罗佳建筑配套工生产商,从事建筑智能化 127.45 0.43%采购空气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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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新增供应商名称基本情况采购金额占采购比重交易情况
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等化器
合计 1,337.25 4.51%
2016 度,发行人供应商新增 42 家,对应采购金额 2,089.78 万元,主要为壳、
膜、移动电源、U 盘等手机周边产品以及空气净化器等非周边的品牌商品的供应商、及手机样机及超期库存手机的供应商。发行人为了丰富商品的品类和质量,从深圳微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新增采购了高端 U 盘、手机壳等手机附件产品。
发行人为尝试新产品的销售,从上海罗佳建筑配套工程有限公司新增采购了空气净化器,上海罗佳建筑配套工程有限公司为 Blueair 空气净化器的代理商。发行人为拓展二手机的采购渠道,向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的分公司采购手样机及超期库存手机。
2015 年新增前五名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新增供应商名称基本情况采购金额占采购比重交易情况 深圳市圣德和薄膜技术有限公司
生产商,从事塑胶表面镀膜的技术开发、生产及销售
372.61 1.06%
采购 UKER品牌手机壳、膜 深圳瑞福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商,从事电脑周边产品、手机配件的研发与销售
159.44 0.45%
采购 UKER品牌闪盘、数据线 深圳宇朔工业设计有限公司
生产商,从事消费类电子产品及其它创新性产品的设计、开发
51.42 0.15%
采购 UKER品牌移动电源 东莞市金弘美电子有限公司
生产商,从事电子计算机外部设备,电子玩具,塑料制品,金属通用零部件等生产、销售
40.62 0.12%
采购 UKER品牌自拍杆 济南顺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商,从事音箱、移动电源、手机外壳、手机充电器、手机电池、手写笔、手机保护膜等的销售
21.93 0.06%
采购音响、移动电源等
合计 646.02 1.85%
2015 年,发行人供应商新增 28 家,对应采购金额 811.03 万元,主要为电子
产品、自有“UKER”品牌系列产品的供应商。2015 年,发行人开始推广自有“UKER 品牌”系列产品的销售,故增加了较多 UKER 产品的供应商。
2014 年新增前五名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新增供应商名称基本情况采购金额占采购比重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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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新增供应商名称基本情况采购金额占采购比重交易情况 杭州讯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生产商,从事电子产品、通讯产品销售
120.50 0.63%
采购无忧保移动电源、包装品 深圳市安能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商,从事移动电源、电子产品及电脑周边配件生产与销售
59.80 0.31%
采购 UKER品牌移动电源、包装品 武汉健坤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商,从事机电产品、建筑装饰材料、实验科教器材等的销售
59.31 0.31%
采购 UKER品牌电子手表 深圳市金威澎电子有限公司
生产商,从事手机电池、充电器、移动电源等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25.97 0.13%
采购移动电源 北京中和亿丰电信设备有限公司
生产商,从事蓝牙,耳机,数据线,移动电源,蓝牙音箱,车载支架等的销售
17.71 0.09%
采购蓝牙耳机、钢化玻璃膜
合计 283.29 1.47%
2014 年,发行人供应商新增 16 家,对应采购金额 338.14 万元,主要为电子
产品、自有“UKER”品牌系列产品的供应商。2014 年底起,公司管理层拟发展UKER 产品的销售业务,寻找合作供应商与发行人以 OEM 方式合作(即供应商按照公司的设计及技术要求研发、生产手机配附件及移动电源等产品以及进行必要的产品认证、出具质检报告等工作),故新增了一些 UKER 产品供应商。
发行人自 2014 年开始推广 UKER 自有品牌的商品,主要以移动电源、电子手表等为主,从深圳市安能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健坤科技有限公司采购。
2015 年,发行人开始重点推广 UKER 品牌手机壳膜类、以及 U 盘数据线等产品,并主要从深圳市圣德和薄膜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壳膜,从深圳瑞福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 U 盘及数据线,同时向深圳市安能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继续采购移动电源。2016 年,发行人 U 盘类产品销量良好,因此新增 U 盘类的供应商深圳市时令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3、报告期内向苹果贸易采购占比高达 70%以上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上半年,公司向苹果公司采购金额分别为13,488.55万元、26,811.11万元、24,199.22万元及15,190.40万元,占公司当期采购
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0.09%、76.32%、81.65%和73.31%,采购占比较高,主要原
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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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为苹果公司最大的手机售后服务商
发行人拥有137家苹果授权售后服务点(含合作门店),门店数量居中国大陆地区第一。发行人主要业务为苹果公司的手机维修服务,故发行人来自苹果的收入和需要向苹果的采购金额较高,因此发行人向苹果公司采购原材料占比较大具有合理性。
(2)苹果手机销量始终名列前茅
公司的采购情况客观上取决于消费者对不同品牌手机的维修需求。苹果公司在全球500强企业里处于前列,在手机及电子数码产品市场中占据着较大的份额,自iPhone进入中国以来,手机销量在国内始终名列前茅;同时,苹果公司的iPhone手机价格较高,消费者的维修意愿也更强,因此对维修业务的需求量较大。
(3)公司苹果手机保外维修业务采购金额较高
发行人的原材料采购主要用于保外维修服务业务、商品销售业务以及二手机业务。以向苹果公司采购为主的保外维修业务收入占比较高、且采购成本高,具体如下:
1)保外维修服务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为55%至70%之间,商品销售业务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为5%至20%之间,二手机业务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为10%以下,发行人其他业务基本不涉及原材料的采购。因此,发行人保外维修服务的成本占比较高,且保外维修业务以苹果手机的保外维修业务为主,发行人采购中需向苹果公司采购的占比较大。
2)苹果手机保外维修业务服务的经营模式、定价方式等,导致其采购金额相对较高:
首先,根据发行人与苹果公司签订的授权服务协议,苹果手机的保外维修业务只能向苹果公司采购原厂整机及配附件。苹果手机整机及配附件的平均采购价格较高,故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向苹果公司采购的金额。
其次,苹果手机保外维修服务方式主要为整机交换方式和配附件更换的方式,并以整机交换方式为主。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6月,公司苹果手机整机交换业务收入分别11,218.59万元、24,051.06万元、20,279.11万元及
14,068.08万元,占公司保外维修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0.92%、86.57%、78.15%
及80.72%。苹果手机保外维修服务整机交换方式的定价依据为成本加价法,即保
外维修费用为“手机整机的采购价格*(1+毛利率)+一定金额的服务费”,服务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85
费涵盖了手机保外维修所必要的员工成本、税费及目标利润等。
(三)主要原材料名称、采购价格、数量、金额、报告期内价格变动较大
的原材料价格变化的原因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手机售后服务,可以为客户提供手机维修服务、商品销售业务、增值服务及其他业务、电子商务业务等。报告期内,发行人需要采购原材料的业务主要包括保外维修业务、商品销售业务、二手机业务等。在发行人采购的原材料中,保外维修业务苹果手机整机交换方式维修服务所需的iPhone整机采购金额及占比最大,为发行人业务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具体采购情况如下:
采购金额
2017 年 1-6 月
金额(万元)数量(台)平均单价(元/台)
iPhone4/4s 0 0 0
iPhone5 0.46 3 1,536.92
iPhone5c 4.92 32 1,536.92
iPhone5s 7.38 48 1,536.92
iPhoneSE 41.34 269 1,536.92
iPhone6 1,834.99 10,853 1690.77
iPhone6s/6p 2,400.03 12,642 1,898.46
iPhone7 7,052.53 38,393 1,836.93
iPhone7P 1,385.77 6,702 2067.70
合计 12,727.42 68,942 1,846.11
采购金额
2016 年度
金额(万元)数量(台)平均单价(元/台)
iPhone4/4s 7.02 62 1,132.31
iPhone5 17.06 1,536.92
iPhone5c 4.11 28 1,466.15
iPhone5s 155.01 1,110 1,396.44
iPhone6 6,146.71 37,576 1,635.81
iPhone6s/6p 11,973.21 71,429 1,676.24
iPhone7 67.97 370 1,836.93
iPhone7P 71.31 396 1,800.83
合计 18,442.39 111,082 1,660.25
采购金额
2015 年度
金额(万元)数量(台)平均单价(元/台)
iPhone4/4s 152.87 1,401 1,091.18
iPhone5 410.15 2,660 1,541.91
iPhone5c 57.39 383 1,498.54
iPhone5s 2,598.91 17,210 1,510.11
iPhone6 11,264.68 66,403 1,696.41
iPhone6s/6p 10,209.41 59,816 1,706.80
iPhone7 ---
iPhone7P ---
合计 24,693.42 147,873 1,669.91
采购金额
2014 年度
金额(万元)数量(台)平均单价(元/台)
iPhone4/4s 2,306.34 22,140 1,041.71
iPhone5 2,425.88 15,920 1,523.80
iPhone5c 134.94 864 1,561.80
iPhone5s 3,907.91 25,365 1,540.67
iPhone6 929.87 5,498 1,691.28
iPhone6s/6p 446.01 2,428 1,836.93
iPhone7 ---
iPhone7P ---
合计 10,150.95 72,215 1,405.66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86
注:2016年iPhone4/4s平均单价较2015年平均单价有所上升,原因系价格较高的iPhone4s采购占比增加所致。
发行人选取的上述iPhone整机主要机型采购总额占发行人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2.75%、70.29%、62.32%及61.42%。由上表所示,苹果公司同款机型的
采购价格一般在2-3年时间内保持稳定。但随着新款机型的陆续推出,苹果公司2-3年之后也会略微下调老款手机整机的采购价格。此外,根据发行人的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明细、采购数量、采购单价等资料,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原材料的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九、与发行人主要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固定资产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元:万元
资产类别原值累计折旧净值减值准备净额
办公设备 175.58 -153.15 22.43 - 22.43
运输工具 349.82 -132.33 217.49 - 217.49
电子设备 1,799.96 -1,368.45 431.50 - 431.50
合计 2,325.36 -1,653.94 671.42 - 671.42
本公司目前固定资产使用状况良好,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主要设备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的主要设备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数量(台、套)原值(万元)累计折旧(万元)净值(万元)
1 办公家具 700 166.75 144.08 22.67
2 保险柜 48 9.26 5.16 4.09
3 打印机 224 41.10 36.68 4.43
4 电脑 1,800 831.28 627.39 203.89
5 电视 46 17.76 15.85 1.91
6 服务器 70 267.00 220.18 46.83
7 监控设备 321 205.40 144.77 60.63
8 叫号机 55 41.73 31.85 9.89
9 空调 128 59.53 50.01 9.52
10 运输工具 12 348.87 132.21 216.66
11 扫描枪 54 8.15 7.74 0.40
12 视频会议系统 4 69.80 66.30 3.50
13 税控系统 36 12.24 10.95 1.29
14 投影仪 18 8.11 5.51 2.60
15 显示器 51 7.04 5.65 1.39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87
序号名称数量(台、套)原值(万元)累计折旧(万元)净值(万元)
16 显微镜 18 5.19 4.94 0.25
17 其他 345 226.15 144.67 81.48
合计 3,930 2,325.36 1,653.94 671.42
2、房屋租赁
发行人连锁经营的模式主要是通过遍布全国 22 个省市区的门店网络来实现。各连锁门店主要通过租赁房产开展经营活动。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未拥有房产,租赁的主要房产情况如下: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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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出租方承租方租赁地址面积(㎡)租期续租情况
是否有权属证明文件
是否有租赁备案文件 北京世纪嘉腾投资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
上海百邦
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北里 19 号楼二层、四层、五层。
2,839.41 2017/1/15-2019/1/14 无无 北京国际技术合作中心望京大厦
上海百邦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 9号 1号楼 13 层 A 区
178.15 2016/12/23-2017/12/22 无无 北京新燕莎商业有限公司
上海百邦
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 1 号金源新燕莎 MALL 四层 4027 号
137.03 2017/3/25-2019/4/30 有无
4 陈杰
北京百邦优保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甘露园南里 25 号国际创展中心 8 号楼 5 层 508 室
109.81 2015/5/14-2018/5/14 无无 五棵松卓展时代百货有限公司
上海百邦北京第五分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69 号五棵松卓展购物中心 3 号楼-1-103-FB1-A007 号
99.18 2016/12/1-2017/11/30 无无
6 刘刚、刘子玉、刘子琪
上海百邦北京第六分公司
工体北路 8 号院三里屯 SOHO02幢 2130-1、2130-2、2225、2226
单元房屋
840.96 2017/3/1-2020/3/31 无无 王府井集团北京双安商场有限责任公司黄村分公司
上海百邦北京第三分公司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东大街 38 号院1 号楼 4 层
135 2016/8/1-2017/7/30 已续期有无 北京好佳奇科技广场有限公司
上海百邦北京分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 131 号西单大悦城内1号和4号组团五层西单科技广场第客服 K,客服 L号,客服 I 号,客服 H 号,客服X37 号商位
228.53 2017/4/9-2018/4/8 有无
9 龙德置地有限公司
北京百邦优保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昌平区立汤路 186 号院 1号院 F336A
112 2017/5/1-2017/7/31 正在续期有无
10 河北美术出版社艺文阁
上海百邦石家庄东方分公司
石家庄市桥东区中山东路 118 号东方新世界一层
1,100.00 2016/7/1-2017/6/30 已续期无无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89
序号出租方承租方租赁地址面积(㎡)租期续租情况
是否有权属证明文件
是否有租赁备案文件
11 李亚青
上海百邦石家庄东方分公司
石家庄市中山东路 118 号东方新世界(大厦)13 层 1310
103.72 2016/4/1-2019/3/31 有有
12 吴思敏
上海百邦石家庄东方分公司
石家庄市中山东路 118 号东方新世界(大厦)13 层 1304
173.47 2017/2/1-2018/1/31 无有 石家庄合久川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裕华区建华大街 136 号石家庄裕华瓦达广场娱乐楼 2 二层铺位号 020
99.8 2016/9/20-2017/9/19 正在续期无无 石家庄方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山东路 309 号西区 10 至 11 轴 292.24 2014/9/21-2017/9/20 正在续期无无
15 大悦城(天津)有限公司
上海百邦天津分公司
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与服装街交口悦府广场 1 号楼 14 层 05室
269.3 2016/7/1-2019/6/30 有无 天津骏龙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百邦滨海新区分公司
天津市新港路 1813 号的天津宝龙城市广场 A 区 20 号楼第二层的编号为 2F-702
111.74 2015/5/27-2018/5/26 无无 华润置地(郑州)有限公司
上海百邦郑州分公司
郑州市二七区民主路 10 号华润万象城购物中心 L612 号房屋
140 2017/5/26-2020/5/25 无无
18 刘兴伟
上海百邦承德分公司
承德市双桥区马市街名城时代广场东塔 13 层
146.7 2015/9/1-2018/8/31 有无 张家口银座商城有限公司
上海百邦张家口分公司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北街56 号
129 2017/6/1-2019/3/31 无无
20 赵新宇
上海百邦保定分公司
保定市裕华西路 714 号门脸,保定市裕华西路 716 号门脸
357.51 2016/12/1-2017/11/30 有无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90
序号出租方承租方租赁地址面积(㎡)租期续租情况
是否有权属证明文件
是否有租赁备案文件
21 黄城
保定市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保定市裕华西路 710 号门脸 235.12 2017/2/11-2019/2/10 有无
22 董晓建上海百邦
万达广场第 201 幢 1 单元 11 层1105 号
165.07 2015/5/1-2018/5/1 有无
23 霸州市自来水公司
上海百邦霸州分公司
霸州市自来水公司主体楼一楼南侧临街
73 2017/3/18-2018/3/18 有无
24 张苓上海百邦
邢台市桥东中兴东大街公建楼 2#楼西 1 号门市
148 2015/2/1-2018/1/31 有无 秦皇岛市必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百邦
海港区西港路 345 号,文博大厦十层 A2 房间
123.06 2016/7/20-2017/7/19 已续期有无
26 陈阳李海霞
上海百邦唐山分公司
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新华贸大厦1103 号
97.31 2015/10/1-2018/3/31 有无
27 苏文忠
上海百邦唐山分公司
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新华西道 30号新华贸写字楼 11 层 02 号
135.96 2015/4/1-2018/3/31 无无 河北乐语通讯器材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百邦石家庄东方分公司
沧州新华中东路 80 号智慧广场联通大厦 B 座 1 层西侧
80 2016/12/10-2017/12/9 无无 邯郸勒泰城投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百邦邯郸千禧分公司
邯郸勒泰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裙楼B 区第G层第G-54 号商铺
106 2017/11/26-2020/11/25 无无 邯郸市阳光三联电器有限公司日月城家电卖场
上海百邦邯郸日月城分公司
邯郸市丛台区邯郸市阳光电器广场(原日月城)北门东侧
40 2017/3/15-2017/9/14 正在续期有无
31 胡建才上海百邦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威海路 74 号 243.26 2015/12/4-2018/5/3 有无
32 王亚军
上海百邦滨州分公司
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渤海七路通讯城一楼门面房
98 2016/9/1-2019/8/31 无无
33 张迪科
上海百邦菏泽分公司
中华西路南侧 196 2016/5/10-2018/5/9 有无
34 烟台大悦城有限公司
上海百邦烟台分公司
烟台市芝罘区烟台大悦城购物中心 1F-19
108 2016/9/30-2018/9/30 无无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91
序号出租方承租方租赁地址面积(㎡)租期续租情况
是否有权属证明文件
是否有租赁备案文件
35 周静上海百邦济宁市太白中路 83 号 100 2015/1/15-2020/1/14 无无
36 张守珠
上海百邦曲阜分公司
曲阜市 327 国道南,大同路北首二号楼
75.6 2017/2/20-2019/2/19 无无
37 纪德兰
上海百邦威海分公司
威海市环翠区和平路-8 号 62.89 2016/1/14-2018/1/13 有无
38 济南西门电子有限公司上海百邦
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 338 号豪鲁电子商厦 8 层 811 号
193.6 2017/2/6-2020/2/5 无无 山东九信金融超市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历下区解放路 159 号山东金融超市副楼东侧第三层以及第一层104 和 105 室
724 2015/5/1-2020/7/15 有无 济南华强电子世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百邦
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 157 号华强电子世界一楼 Q1142 室
110.97 2017/1/1-2017/12/31 无无
41 山东省文物总店上海百邦济南市市中区共青团路 1 号 203 2015/10/20-2017/10/19 有无
42 王庆刚/徐萍
上海百邦莱芜分公司
金莱广场内街 125 号 111.88 2015/3/1-2018/3/1 有无 聊城市祥云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百邦聊城分公司
聊城柳园路与利民路路口西南角 80 2016/7/1-2017/6/30 正在续期无无 德州市德城粮食收储中心
上海百邦德州分公司
山东省德州市解放路 599 号 80 2016/12/10-2018/12/9 无无
45 徐家峰
上海百邦日照分公司
东辰茶叶市场(A2) 60 2017/5/9-2018/5/8 无无
46 刘铁刚
上海百邦东营分公司
东营市西三路 28 号 60 2015/6/8-2018/6/7 有无
47 胡孝华、刘军
上海百邦淄博分公司
张店区美食街新天地商业楼沿街房 2 层甲 5,甲 6
130 2015/7/31-2018/7/30 有无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92
序号出租方承租方租赁地址面积(㎡)租期续租情况
是否有权属证明文件
是否有租赁备案文件
48 于海洲
上海百邦潍坊分公司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338 号银海恒基大厦营业房 C1-2层
200 2015/5/25-2018/5/24 有无
49 赵海玲
上海百邦枣庄分公司
市中区龙头中路龙庭大厦门市东8 号
60 2014/12/28-2017/12/31 有无
50 唐来友
上海百邦泰安分公司
泰安市东岳大街 224 号联通公司 100 2015/1/20-2018/11/19 有无
51 毛建华
临沂百联商贸有限公司
解放路中段兰田步行街东临翔宇生活广场一楼
230 2014/3/1-2019/2/28 有无
52 杜文英
上海百邦临沂沂蒙路分公司
临沂市兰山区西园小区西 3 号公寓南 5 号
182.83 2017/3/27-2018/3/26 有无 黑龙江省顺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百邦临沂分公司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解放路 68 号兰田步行街 1 号楼北 122、123 号
房(玉人街 1 楼 5、6 号)
149.88 2017/1/1-2017/12/31 有无 吉林省中东龙兴商贸园有限公司
上海百邦长春分公司
中东城市广场-长春亚泰大街店二层 E 世界 GN-18 号商铺
92.93 2017/1/20-2018/1/19 无无 沈阳奥体万达广场有限公司
上海百邦沈阳分公司
辽宁省沈阳市奥体万达广场室内步行街 B1 层 B1-51A 号商铺
224.16 2017/1/15-2020/1/14 无无
56 江海波、王可生
上海百邦大连银座分公司
大连市中山区上海路 42 号都市银座 1008 室
110.2 2016/11/1-2017/10/31 无无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凌创资产管理中心
上海百邦大连高新万达分公司
大连市高新区黄埔路 541 号-1501 258.23 2017/3/1-2017/11/30 无无 青海夏都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百邦西宁分公司
西宁市西关大街纺织品大楼商场5 楼
90 2017/5/29-2018/5/28 无无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93
序号出租方承租方租赁地址面积(㎡)租期续租情况
是否有权属证明文件
是否有租赁备案文件
59 刘建华易其美刘瑶
上海百邦芜湖分公司
芜湖市镜湖区融汇中江广场西区150 号
66.74 2017/1/1-2017/6/30 迁址有无 蚌埠宝龙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张峰、刘杰、李士久
上海百邦蚌埠分公司
安徽省蚌埠市宝龙城市广场 A 区二楼 A2-2002、A2-2004
123.84 2016/6/30-2017/6/29 已续期有无 安徽鸿泰交家电(集团)公司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马鞍山市解放路 3 号鸿泰大厦 A楼 9 层
100 2014/7/10-2017/7/9 已续期有无
62 陶沛
上海百邦重庆万州分公司
重庆市万州区北滨大道二段 998号五幢 71
153.05 2016/10/21-2018/10/20 有无 兰州国芳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百邦兰州分公司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 4-6号“国芳大酒店商务写字楼”22 层20 号
167.46 2016/3/1-2019/2/28 有无 内蒙古金维利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百邦呼和浩特分公司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维多利摩尔城 12 层 1 号
398 2017/6/1-2018/12/31 无无
65 杭州聚翼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百邦杭州湖墅分公司
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 100 号耀江国际大厦 3 楼 A323、A332 室
43.6 2017/5/11-2020/5/10 无无 杭州标力大厦业主委员会
上海百邦杭州下城分公司
延安路 528 号标力大厦 14-15 轴、G-H 轴底层 107 室、108 室
118 2016/4/14-2018/4/13 有无
67 张素艳
上海百邦绍兴柯桥分公司
绍兴市柯桥区笛扬路蓝天商业中心 1 幢 1017 室
50.45 2017/3/1-2018/2/28 有无
68 虞爱君上海百邦宁波四明中路 1012-2 100 2015/9/10-2018/9/9 有有
69 陈春莲上海百邦丽水市大洋路 331-1 号 70 2016/9/1-2017/8/31 已续期有无 杭州利星名品百货广场有限公司
上海百邦湖墅分公司
杭州市平海路 124 号利星名品广场 2F 楼 2F009 铺位
160 2017/4/1-2018/3/31 有无
71 钱成
上海百邦萧山分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 185 号萧山商会大厦 C 座 902 室
154 2016/11/1-2018/10/31 有有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94
序号出租方承租方租赁地址面积(㎡)租期续租情况
是否有权属证明文件
是否有租赁备案文件
72 王芳上海百邦
义乌市丹溪北路雪峰银座商务大厦 502-B
97.5 2015/3/26-2018/3/25 有无 余姚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百邦余姚分公司
余姚市四明西路 855 号余姚万达广场 2 层 2057A
91.54 2017/6/20-2020/6/19 无无
74 王沛年上海百邦
慈溪浒山街道慈溪中央大厦北407-409 室
140.44 2015/9/15-2017/9/14 已续期有无 台州百联东森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上海百邦台州路桥分公司
台州市路桥区西路桥大道 130 号一层 A18-A19 号
107 2016/12/10-2017/12/9 无无
76 杨励骏上海百邦金华市金茂大厦 1 幢 9B 115 2016/10/1-2017/9/30 有无
77 蒋蜜生、梁剑冰、蒋驰全上海百邦太平街道人民西路 164 号 94.07 2014/4/7-2019/4/6 有无
78 骆桂芳
上海百邦杭州江干分公司
杭州市江干区采荷嘉业大厦 5 幢810 室
79.4 2015/4/25-2018/4/24 有有 浙江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杭州百华悦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
嘉兴市华庭街购物中心 D 区营业用房 D201
58 2014/10/1-2017/9/30 有无 湖州苕溪苏宁云商商贸有限公司
上海百邦
湖州市人民路 58 号苏宁生活广场第 8 层第 802、803 号
117.84 2015/8/25-2018/10/24 有无
81 冯秀标上海百邦绍兴市迪荡湖路 68 号 502 161.2 2015/12/5-2018/12/4 有无
82 高永清上海百邦海宁
海宁市硖石街道工人路 106 号G207 室和 G208B 室
99.37 2016/7/1-2017/6/30 已续期有无
83 陈樟荣
上海百邦衢州分公司
衢州市上街 48 号贸易商场东单元2-12 室
49.25 2014/6/1-2019/5/31 有无
84 邱美娥
上海百邦桐乡分公司
桐乡市梧桐街道庆丰北路 20 号 1幢底层
110 2017/5/25-2018/5/24 有无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95
序号出租方承租方租赁地址面积(㎡)租期续租情况
是否有权属证明文件
是否有租赁备案文件 宁波好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百邦宁波江东分公司
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 1083 号 2层 F2075、F2086 商铺
138.89 2017/4/20-2020/4/19 无无
86 潘正平、黄秀清、鲍克平
上海百邦温州鹿城分公司
鹿城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一层
74、75、87 号
92 2015/7/16-2017/7/15 已续期有无
87 池慧华
上海百邦瑞安分公司
瑞安市安阳街道火车南路董二村2 幢第 5 间
37.35 2016/10/20-2017/10/19 无无
88 池万慧
上海百邦瑞安分公司
瑞安市安阳街道火车南路董二村2 幢第 6 间
43.75 2016/10/20-2017/10/19 有无
89 谢智勇上海百邦乐清市乐成街道建虹路 22 号 72 2015/1/1-2017/12/31 无无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百邦南京分公司
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 79 号南京中央商场 7 层 7F
223 2017/4/11-2019/4/10 无无
91 张静
上海百邦淮安分公司
淮安市清河区苏宁生活广场 1203室
150.62 2016/1/1-2018/12/31 有无
92 唐石根
上海百邦常熟分公司
常熟市海虞北路 45 号(常熟世界贸易中心)301
140 2016/1/1-2019/12/31 无无
93 杨芳
上海百邦吴江分公司
松陵镇永康路 12 号 508 94.84 2016/9/18-2017/9/17 已续期有无
94 公羊杨上海百邦
张家港市杨舍步行街 142 号展销大楼五楼
206 2017/4/10-2017/7/9 迁址有无
95 无锡中德置业有限公司
上海百邦无锡分公司
无锡市梁溪区中山路 328 号 T12时尚购物中心商业用房 2 楼 A15
296 2017/6/1-2020/6/30 有无
96 苏州大洋百货有限公司上海百邦苏州市姑苏区人民路 1331 号五楼 190 2017/5/15-2019/5/14 无无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96
序号出租方承租方租赁地址面积(㎡)租期续租情况
是否有权属证明文件
是否有租赁备案文件
苏州分公司
97 刘仲仪、马丹萍
上海百邦太仓分公司
太仓市城厢镇人民南路 95 号华旭财富中心 A510
88.39 2015/9/18-2017/9/17 正在续期无无
98 何国兴
上海百邦江阴分公司
南街 89 号 100.05 2016/3/18-2018/3/17 有无
99 姚荣跃
上海百邦昆山分公司
昆山市中茵世贸广场 1 号楼 1109室
105.84 2015/4/15-2018/10/14 无无
100 杭旭琴、裴玥雯
上海百邦宜兴万达分公司
宜兴市东氿大道万达广场 113 号万达中心写字楼 1505 室
118.53 2016/3/30-2019/3/29 有无
101 胡春荣/陶玉琴上海百邦
镇江市万达广场 DA1 幢 1315、
1316 号
117.3 2015/4/1-2018/3/31 有无
102 高旭/茅迎春
上海百邦丹阳分公司
丹阳交通综合楼北楼 1 单元 602室
194.34 2017/4/6-2017/10/5 无无
103 管秋玉
上海百邦如皋分公司
如皋市如城街道都市华庭 308-9 107 2016/4/1-2018/3/31 有无
104 陈斌
上海百邦海门分公司
海门市解放东路 435 号鹏腾大厦20 楼 B 座
183 2016/4/1-2018/3/31 有无
105 王黎萍
上海百邦南通分公司
南通市崇川区南大街 28 号 706 室 137.56 2017/1/1-2017/6/30 迁址有无 常州莱蒙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百邦
钟楼区莱蒙都会商业街 7-206、
207、208 号
158.75 2016/2/1-2019/1/31 有无
107 邵志强
上海百邦常州新惠分公司
通江大道 301 号 801 室 195.2 2015/12/7-2017/12/6 有无
108 韦超
上海百邦扬州分公司
文昌西路 56 号(公元国际大厦)1幢 1018 号
133.97 2015/10/20-2018/10/19 无无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97
序号出租方承租方租赁地址面积(㎡)租期续租情况
是否有权属证明文件
是否有租赁备案文件
109 潘勤荣
上海百邦徐州分公司
徐州市建国西路锦绣嘉园8#-1-404(现徐州市建国西路 75号财富广场 B 座 404 室)
140.53 2016/1/1-2018/12/31 无无
110 章晓红
上海百邦江都分公司
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龙川北路西侧广源世纪花园商铺 126、226 室
165 2017/4/1-2018/3/31 有无 上海湖区经济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闪电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青浦区青湖路 724 号 2层E区 288 室
30 2014/11/24-2024/11/23 无无
112 陈 xx、陆 xx
上海闪电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嘉定区佳通路 31 弄 2 号
1303、1305、1306 室
146.61 2016/5/1-2017/10/31 无无 上海亿路顺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百邦
黄埔区公园路 99 号舜浦大厦 2 层F 区 208
20 2011/1/26-2021/1/25 无无 上海中科新微信息科技园有限公司
上海百邦
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 855号 9楼C室
182.85 2017/1/17-2017/12/31 有无 嘉逸商务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百邦
上海市淮海东路 49 号上海东淮国际大厦第 5A02、5A03、5A04 室
279.46 2015/9/1-2018/8/31 无无 集荟商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百邦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353 号 3层 308 室
212 2016/12/12-2019/1/25 无无 上海幔悦众创空间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百邦
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 739 号 2楼 201、205 单元
225 2016/9/6-2019/9/5 无无
118 中国地产五有限公司上海百邦
上海市闸北区共和新路 1988 号701 室
147.16 2016/12/5-2017/12/4 有无 上海财大科技园有限公司
上海百邦
上海市杨浦区国宾路 36 号 B 座1807 室
182.1 2014/9/1-2017/9/30 有无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98
序号出租方承租方租赁地址面积(㎡)租期续租情况
是否有权属证明文件
是否有租赁备案文件 新疆广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广汇物业管理中心
上海百邦乌鲁木齐分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红山路 16号时代广场小区 1 栋 17 层 D 座-17P
100.12 2015/7/31-2018/8/14 无无 西安赛格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百邦陕西分公司
西安市雁塔区长安中路 123 号赛格国际购物中心 12 层 1202 号
169 2017/3/1-2017/8/31 已续期有无 传富置业(成都)有限公司
上海百邦成都分公司
成都大源银泰城购物中心负一层B158 号商铺
142 2017/1/15-2020/1/14 无无 深圳互众达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百邦深圳分公司
西海明珠大厦 F 座 2010 210.22 2016/2/10-2019/2/9 无无 广州好世界综合大厦有限公司
上海百邦
越秀区环市东路 362-366 号好时节广场 2105-06 房号
182.95 2015/10/20-2019/11/30 有无
125 胡粉玉
上海百邦广州第二分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 263 号 1005 189.16 2016/2/20-2019/2/19 有无
126 佘淑敏
上海百邦顺德分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府又碧溪路 10号康城花园二期尚域尚华苑商铺104 号
69.05 2015/7/1-2018/6/30 有无
127 广州潮楼百货有限公司上海百邦
广州市黄埔区大沙西路 311 号黄埔潮楼名店城 F601 号
156 2015/11/1-2017/9/30 有无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经营分公司
上海百邦武汉分公司
武汉市解放大道 686 号武汉世界贸易大厦写字楼 12 楼 1218 室
174 2016/11/1-2017/10/31 无无 深圳市维百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百邦深圳龙岗分公司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城中路14 号维百盛大厦 508
153.98 2015/6/8-2018/6/7 有无 深圳市硅谷动力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上海百邦深圳分公司
深圳市龙岗路 10 号汇通大厦 8 层805 房
108.45 2016/7/9-2017/7/8 已续期无无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99
序号出租方承租方租赁地址面积(㎡)租期续租情况
是否有权属证明文件
是否有租赁备案文件 银川新华百货大楼有限公司
上海百邦
银川市解放西街 2 号老大楼写字楼 15 楼 1502/1504/房间
167.02 2015/12/1-2018/12/31 无无
132 姜发松
上海百邦三明分公司
三明市梅列区玫瑰新村 66幢 2094号门
65.84 2017/5/1-2018/4/30 有无 厦门磐基大酒店有限公司
上海百邦厦门分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磐基中心商务楼504 室之 08 室(508 单元)
130 2017/4/17-2019/4/16 有无
134 何媚
福州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台江区分公司
福州市台江区样板路阳光城时代广场 802
165.84 2015/6/25-2018/6/24 无无
135 李寿富
上海百邦莆田分公司
莆田市城厢区龙桥办太平居委会胜利北街 75-29 号
57.19 2017/4/24-2017/7/23 已续期有无
136 曹毅斌,林雄
上海百邦龙岩分公司
龙岩市西城人民路北侧 7 楼 A(龙津花园 7 楼)
162.5 2015/6/10-2018/6/9 有无 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上海百邦泉州分公司
泉州丰泽区丰泽广场新华都百货4F
84 2016/10/11-2018/10/10 无无
138 晋江万达广场有限公司
上海百邦晋江分公司
晋江市美玲姐道桂山社区后塘107 号晋江万达广场 2 楼 A-B-C号商铺
135.15 2017/5/15-2020/5/14 无无
139 严永德
上海百邦漳州分公司
漳州市芗城区南昌中路 31 号丽园广场 1 幢 B1102
124.07 2014/7/1-2019/6/30 无无
140 孙永斌王良超石家庄金谈固地坛 12-2-1802 166 2016/7/15-2017/7/14 已续期无无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00
(1)租赁到期房产的续租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租赁房产共计 23 处到期,合计租赁面积3,701.92 平方米,占发行人租赁房产面积的 15.34%。其中 19 处租赁房产已完成
续签,有 4 处租赁房产迁址到其他位置。
因发行人租赁房屋主要用于开设苹果、三星等手机厂商的授权售后服务门店,顾客手机发生三包范围内的故障时,在发行人门店可以享受免费维修服务,而且手机厂商的客服电话和官方网站会引导顾客寻找到发行人门店,因此发行人对所租赁的经营场所不构成依赖。如果出现租赁房产到期后无法续期的情形,可及时找到替代性房产,对正常业务的影响较小,发行人可以根据门店的选址标准重新选择交通方便、顾客易于到达的位置开设门店,消费者仍然可以通过手机厂商的官方网站、售后服务电话、手机零售商等渠道,很容易找到发行人授权门店的位置。因此,发行人到期租赁房产虽然存在不续租的可能,但不构成风险,发行人下属门店地址变更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租赁房产权属证明及租赁备案情况
上述租赁的 140 处房产中,出租人未提供完整权属证明文件的租赁房产合计 61 处,租赁面积合计 12,711.80 平方米,占发行人租用房产数的 43.57%,占
发行人租赁房产面积的 52.67%。
上述房屋的出租人没有或无法提供出租房屋的产权证明文件,存在租赁行为被认定无效的风险。上述房屋主要用作发行人的办公场所或销售门店,面积较小,若因相关房屋的产权原因而无法继续租赁,可及时找到替代性房产,对正常业务的影响较小。
上述未向发行人提供权属证明的出租方,如因其不具有租赁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或未履行批准程序,致使租赁协议无效的,属于出租方违约,发行人有权要求出租方承担相关缔约过失、违约或赔偿责任。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01
(二)商标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商标 39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注册人商标图像注册号
使用类别
有效期限
1 百华悦邦
6545114 38 2010.03.28-2020.03.27
2 百华悦邦
8004716 37 2011.03.21-2021.03.20
3 百华悦邦
8050185 37 2011.04.07-2021.04.06
4 百华悦邦
8403530 38 2011.08.21-2021.08.20
5 百华悦邦
8403416 38 2011.08.21-2021.08.20
6 百华悦邦
8629923 38 2011.09.21-2021.09.20
7 百华悦邦
8630710 9 2011.12.07-2021.12.06
8 百华悦邦 8629894 37 2012.03.21-2022.03.20
9 百华悦邦
9732464 41 2012.09.07-2022.09.06
10 百华悦邦
9732241 35 2012.09.07-2022.09.06
11 百华悦邦
9737109 38 2012.09.14-2022.09.13
12 百华悦邦
9732378 37 2012.11.21-2022.11.20
13 百华悦邦
11279722 37 2013.12.28-2023.12.27
14 百华悦邦
11279645 35 2013.12.28-2023.12.27
15 百华悦邦
11279773 38 2013.12.28-2023.12.27
16 百华悦邦
11279942 9 2013.12.28-2023.12.27
17 百华悦邦
11280012 38 2013.12.28-2023.12.27
18 百华悦邦
11284067 18 2013.12.28-2023.12.27
19 百华悦邦
11284472 17 2013.12.28-2023.12.27
20 百华悦邦
11284611 9 2013.12.28-2023.12.27
21 百华悦邦
11284074 42 2013.12.28-2023.12.27
22 百华悦邦
11284213 35 2013.12.28-2023.12.27
23 百华悦邦
11285815 9 2013.12.28-2023.12.27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02
序号
注册人商标图像注册号
使用类别
有效期限
24 百华悦邦
11284942 42 2013.12.28-2023.12.27
25 百华悦邦
11285707 37 2013.12.28-2023.12.27
26 百华悦邦
11279539 42 2013.12.21-2023.12.20
27 百华悦邦
11643626 9 2014.03.28-2024.03.27
28 百华悦邦
11643457 18 2014.03.28-2024.03.27
29 百华悦邦
11642744 9 2014.03.28-2024.03.27
30 百华悦邦
11642626 42 2014.03.28-2024.03.27
31 百华悦邦
11642615 17 2014.03.28-2024.03.27
32 百华悦邦
11642584 17 2014.03.28-2024.03.27
33 百华悦邦
11642520 18 2014.03.28-2024.03.27
34 百华悦邦
11642541 42 2014.03.28-2024.03.27
35 百华悦邦
15671232 42 2015.12.28-2025.12.27
36 百华悦邦 35、37、 2015.12.07-2025.12.06
37 百华悦邦 35、37、
39、42
2016.02.21-2026.02.20
38 百华悦邦
15066410 38 2015.8.21-2025.8.20
39 百华悦邦
15066450 42 2015.8.21-2025.8.20
发行人的商标使用情况良好,报告期未发生过因商标、商号使用发生纠纷的情况。
(三)专利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公司拥有 6项实用新型专利、12项外观设计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专利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取得方式 一种便携式手机电流检测工具
ZL201520882600.5 实用新型 2015.11.06 2016.03.30 自主申请 无支架结构手机屏幕开启工具
ZL201520728123.7 实用新型 2015.09.18 2016.03.02 自主申请
3 一体化机身手 ZL201620017194.0 实用新型 2016.01.08 2016.06.15 自主申请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03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专利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取得方式
机的屏幕开启工具
4 U 盘 ZL201530745.3 外观设计 2015.01.4 2015.7.01 自主申请 移动电源( SMART
BOX)
ZL201530944.4 外观设计 2015.01.4 2015.7.01 自主申请
6 手机壳 ZL2017300120633 外观设计 2017.01.12 2017.06.09 自主申请
7 手机壳 ZL2017300118949 外观设计 2017.01.12 2017.06.09 自主申请
8 手机壳 ZL2017300120652 外观设计 2017.01.12 2017.06.09 自主申请
9 手机壳 ZL2017300118934 外观设计 2017.01.12 2017.06.09 自主申请
10 手机壳 ZL2016306534873 外观设计 2016.12.28 2017.05.24 自主申请
11 手机壳 ZL2016306528247 外观设计 2016.12.28 2017.05.24 自主申请
12 手机壳 ZL2016306534869 外观设计 2016.12.28 2017.05.24 自主申请
13 移动电源 ZL2016306317956 外观设计 2016.12.20 2017.05.31 自主申请
14 移动电源 ZL2016306095429 外观设计 2016.12.12 2017.06.06 自主申请 一种多模块组合移动电源
ZL2016212052745 实用新型 2016.11.08 2017.04.26 自主申请
16 移动电源 ZL201630475090X 外观设计 2016.09.20 2017.03.29 自主申请 一种无线充电插座
ZL2016210538640 实用新型 2016.09.13 2017.02.22 自主申请 一种带自动报警功能的笔记本电源适配器检测工具
ZL2016210541997 实用新型 2016.09.13 2017.03.15 自主申请
(四)域名权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拥有并使用的主要域名及网址如下:
序号域名权利人域名到期日
1 bybon.com 百华悦邦 2023年12月20日
2 ewx.com 百华悦邦 2019年3月3日
3 sdfeng.net 上海闪电蜂 2024年11月4日
4 sdfeng.com 上海闪电蜂 2024年10年26日
5 sdfeng.com.cn 上海闪电蜂 2024年11月4日
6 sdfeng.cn 上海闪电蜂 2024年11月4日
7 bybon.net 百华悦邦 2024年7月9日
8 bybon.cn 百华悦邦 2024年7月9日
9 bybon.com.cn 百华悦邦 2025年7月9日
10 bybon.net.cn 百华悦邦 2025年7月9日
11 ewx.cn 百华悦邦 2019年1月6日
12 ewx.net 百华悦邦 2018年11月30日
13 uker.cn 百华悦邦 2026年4月18日
14 shandianfeng.com 百华悦邦 2026年10月15日
15 shandianfeng.cn 百华悦邦 2026年10月15日
16 shandianfeng.com.cn 百华悦邦 2026年10月15日
17 shandianfeng.net 百华悦邦 2026年10月15日
(五)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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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拥有的著作权情况如下:
序号
著作权人登记号作品名称作品类别登记日期
1 上海闪电蜂国作登字-2015-F00198255
闪电蜂卡通形象
美术作品 2015.06.12
(六)经营许可证及特许经营
发行人目前经营业务构成为传统的手机维修业务、电子商务业务和商品销售、增值服务及其他业务。上述业务发行人主要通过实体店加电商平台的模式经营。就上述业务,发行人已经取得了以下经营许可及特许经营:
1、根据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于出具的《商业特许经营备案证明》,上海百华悦
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了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登记,备案号为0311800711700022。
2、上海闪电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已取得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核发的编号为“沪
商特备字(2015)第 29 号”的《商业特许经营备案证明》,发行人已向商务主管
部门办理了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登记,备案号为 0311800711500017。
公司以实体店进行的手机维修及商品销售等业务,无需获得行政许可,公司许可合作店进行手机维修,已经获得了商务部门的特许经营备案。
就电子商务业务,公司目前经营的电子商务业务包括二手机回收及销售、认证二手机销售、商品销售以及手机保障等服务,公司主要通过闪电蜂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开展,已经取得了以下经营许可:
闪电蜂拥有的 www.sdfeng.com 域名,已经获得工信部的备案,备案号为沪ICP 备 14049435-2 号。2016 年 10 月 21 日,闪电蜂取得了上海市通信管理局核发的编号为沪 B2-20160181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该证显示,闪电蜂的业务种类为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业务覆盖范围(服务项目):仅限经营类电子商务不含互联网金融、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依法需经营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应经营活动),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1 年 10 月 21 日。上海闪电蜂利用其自有备案网站进行经营,已经取得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百华悦邦利用微信公众号进行经营,目前无需获得任何行政许可;公司同时拥有拥有的 www.bybon.com 域名,已经获得工信部的备案,备案号为京 ICP 备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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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24851 号。
(七)发行人由前身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相关资产的权属
证明文件及相关业务的资质证明文件更名手续办理情况
发行人于 2012 年 9 月 13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名称变更为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在整体变更完成后,随即启动其资产权属证明的变更工作。经核查,发行人现所拥有的主要资产及生产经营资质情况如下:
1、注册商标专用权
发行人现所拥有的注册商标中的部分为百邦有限申请取得,股份公司成立后,该等注册商标已经完成了注册商标专用权人由百邦有限变更为发行人的变更登记;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所拥有的全部注册商标均登记在发行人名下,不存在登记在百邦有限名下的情形。
2、专利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现有的专利权均在股份公司成立后取得,目前不存在登记在百邦有限名下的情形。
3、业务资质证明文件
发行人现有的主要业务资质证明文件均在股份公司成立后取得,目前不存在登记在百邦有限名下的情形。
综上所述,发行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权属证明文件及业务资质证明文件等的更名手续已办理完毕,不存在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十、发行人主要服务的质量控制情况
(一)主要服务质量控制概况
公司专注于手机售后服务产业,坚持以优质的服务为导向、以专业的技术为支撑、以先进的模式为驱动,向消费者提供高效、专业、全面的服务,致力于成为我国 3C 产品售后服务领域一流的、全国性的、线上线下融合的综合手机售后服务供应商。
为实现这一目标公司为各具体业务设计了标准化的运营流程,建立了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的服务体系。本公司建立了包括《公司质量管理奖惩制度》、《客户投诉处理流程》等在内的各项相关质量控制制度。未来公司质量管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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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将更加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从而提升客户满意度,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公司效益。
(二)质量控制具体措施
发行人以提高手机售后服务的质量为宗旨,结合手机售后服务行业的特点,分员工技能、维修过程、回访三个层面制定了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从而全方位地控制公司各门店提供的手机维修服务质量。
1、员工技能
公司质量控制部门根据业务流程设置相应的质量控制点。员工入职之前须经过入职培训,上岗之前,公司质量控制部门会对员工的职业技能情况进行抽查;会定期和不定期对工程师的培训情况进行考核。
2、维修过程
公司针对提供服务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制定了质量评价标准,并且设置了质量主管和质量巡检岗位。质量主管主要对其分管的门店的质量标准负责,持续监督各门店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此外质量控制部还组织质量巡检对各门店进行抽检,对照质量评价标准对所检查的门店进行检查,定期向业务部门反馈,并按照公司《公司质量管理奖惩制度》给予奖励或者处罚。根据质量主管和质量巡检的检查结果,公司将组织会议确定改进方案、改进期限,并由质量控制部监督其改进结果。
3、修后回访
为提高客户满意度,保证良好的服务质量,质量控制部建立了内外相结合的回访制度体系。质量控制部对内进行对工程师的电话回访,了解工程师的服务提供情况;对外安排相关部门对客户的短信回访,掌握客户对服务质量的评价与建议。质量控制部将组织业务部门召开会议,针对两方面的回访结果,总结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并按照《公司质量管理奖惩制度》给予奖励或处罚。
(三)服务质量纠纷处理
在报告期内,公司提供的手机售后维修服务质量一直保持稳定,未发生重大的服务质量纠纷。
公司设有专门的服务热线电话,建立了《客户投诉处理流程》处理有关客户投诉。由质量控制部组织有关部门处理投诉,根据调查事实,确定改进方案,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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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反馈给客户。
公司每年还将组织相关业务部门总结客户投诉案件,讨论确定预防纠正措施,必要时对业务流程或组织结构进行改进,以适应业务不断发展的需要。
十一、企业文化建设及员工培训体系
(一)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
发行人作为服务类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注重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公司以“为客户提供最专业的服务,达到客户百分百满意度”为服务目标,建立了以“以客户为中心,以奋斗者为本,团队协作,开放共赢,追求卓越,学习创新”为中心的价值观。
(二)公司的考核和激励机制
发行人在绩效考核和激励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体系。公司主要通过关键绩效指标(以下简称“KPI”),将企业战略目标分解细化到各部门乃至各员工,从服务、质量和业务线等方面综合考核员工绩效,确保公司全员向着企业战略目标共同努力,加强企业员工的凝聚力。
(三)公司员工的培训机制
发行人建立了以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为核心理念的培训体系,该体系涉及各岗位、各层级,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各岗位入门培训、员工晋升培训等。
公司将培训目标与企业发展目标紧密结合在一起,并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不断创新和拓展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组建起一支学习型的员工团队。
公司的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三方面:对工程师的专业技能培训、对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培训以及对其他服务人员的相关培训。通过对员工态度、技能、知识的培训,提高每一位员工的综合素质,为公司成为国内领先的手机售后服务企业提供了大量的专业人才。
公司在对员工进行专业化培训的同时,将培训结果与 KPI 绩效管理等一系列专业的评估方法结合起来,在公司员工中广泛选拔人才,并为之进行职业规划,加速人才的成长,为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打下基础。
十二、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是在当前国家经济形式和市场环境条件下,对可预见的未来做出的发展计划和安排。公司不排除根据经济形势、政策环境等因素的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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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和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对本发展目标进行修正、调整和完善的可能性。本公司声明,本公司将在上市后通过定期报告持续公告规划实施和目标实现的情况。
(一)发展目标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手机售后服务。公司专注于手机售后服务产业,坚持以优质的服务为导向、以专业的技术为支撑、以先进的模式为驱动,向消费者提供高效、专业、全面的服务,致力于成为我国 3C 产品售后服务领域一流的、全国性的、线上线下融合的综合手机服务供应商,并进一步规范行业标准,引领行业发展成熟。
(二)最近三年的业务发展计划
1、实体门店经营计划
公司拥有连锁门店 139 家,覆盖在全国 22 个省级地区、90 多个地市,主要集中在一线、二线城市及沿海发达城市。为了提升公司在手机售后服务行业的市场地位,公司将在保持现有门店规模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公司服务品质、增强盈利能力。
一方面,公司将更加注重与高端手机品牌的合作,借助合作手机品牌市场的增长,实现百华悦邦手机售后服务规模的持续增长;另一方面,随着ISO9001:2008 质量体系验证的通过和质量管理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强化对门店服务质量和业务合规性的管理,进一步提高门店的投资回报率。
2、大力发展闪电蜂电子商务业务
公司将顺应行业发展的趋势、借助政府政策的支持,大力发展闪电蜂电子商务业务。未来三年,公司计划通过与电信运营商、手机零售商和其他渠道的合作,使闪电蜂在手机保障、二手机回收及销售、手机维修、认证二手机销售等方面都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和较高的市场份额。
3、品牌建设计划
公司将持续强化业务品牌建设,进一步提升“百邦”和“闪电蜂”的品牌形象。通过提升连锁门店服务质量,提高顾客的消费体验,将“百邦”打造成为手机授权售后服务连锁经营第一品牌;通过倾力为消费者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透明、可靠的手机售后创新服务,将“闪电蜂”打造成为电子商务模式手机综合服务第一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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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息化建设计划
功能完善、反应高效的信息管理系统对公司业务发展非常重要。未来三年,公司计划继续加大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投入,包括:ERP 系统进一步升级、门店管理系统优化等,并建设商业智能系统(BI)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持续的提高公司决策和运营效率,为客户提供更加个性化的服务,提高客户服务满意度。
升级后的信息系统将形成公司以门店管理系统和 ERP 系统为核心,由战略规划、销售计划、订单管理、供应链管理计划等一系列职能活动构建的综合系统。能够提供更高性能的信息化平台,增强信息收集和数据处理能力;使用更为规范和精细的标准,整体提升公司信息互通和流程协作。为管理层提供更为准确和及时的数据,提高决策的精度和连续性。
5、人才发展计划
人才是公司最重要的资源,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对手机服务企业而言,更是决定企业成败的关键。未来三年公司计划从以下方面开展人才计划:
选择合适的人。公司将加强人才遴选工作,今后会更多的通过校园招聘的方式,广泛吸收认可百邦企业价值观的员工,并通过多种培训方式,使其了解、融入百邦文化,为公司补充新鲜血液。
为员工设定明确职业目标。公司将继续完善阶梯式的薪酬体系,提高员工待遇;建立长期发展机制。自员工入职开始,就清晰的告知未来的成长路径,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建立和完善价值观考核制度。不仅要求员工做事的结果正确,还要求员工按照正确的价值观去做事,为公司培养品质、业务均优秀的员工。
管理梯队建设。未来三年本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员工培训机制,通过一整套培训计划,包括内部交流课程、外部讲师讲课、行动学习等方式,提升员工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并通过多种培训人才发展计划为公司储备店长、区域经理等后备人才。
6、收购兼并计划
鉴于国内手机售后服务行业目前存在企业规模较小、市场集中度较低、人才资源分散的问题,公司将充分利用市场竞争优势,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在时机成熟时,通过收购兼并等资本运作方式,扩张公司的业务规模,实现业务经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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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与资本运营的有机结合,提升公司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增强成长性和自主创新的作用
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闪电蜂电子商务平台优化项目、集约化管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改扩建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这些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提高公司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对公司未来发展及在增强成长性和创新性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对实现公司未来规划具有重要作用,具体如下:
1、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服务能力
闪电蜂电子商务平台优化项目与公司电子商务业务经营计划密切相关,拟使用募集资金拓展闪电蜂相关业务。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增强电子商务业务的经营能力,提高电子商务业务与连锁经营业务的互利互补,提升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和行业地位。
集约化管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计划通过租赁场地、购买设备方式建立集中的手机售后服务运营中心,提供门店未能覆盖保外维修、小品牌手机售后承接及延保服务。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提升公司的维修能力,有利于提高门店的顾客忠诚度和粘度,提高公司整体服务能力。
信息化系统改扩建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信息化建设计划,拟使用募集资金租赁办公场地、购买信息化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包括计划中提到的 ERP 系统升级、门店管理系统优化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大幅提升公司的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和运营效率,助力公司业务发展。
2、改善公司财务结构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将大幅增加,资产负债率下降,资产质量进一步提高,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相应增强;可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本公司债务融资的能力,增强防范财务风险的能力,为公司业务快速发展提供支持。
3、有利于加强管理和技术团队建设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吸引和培养优秀人才,进一步强化公司的人才优势,保障公司业务扩张的需求。
4、提高公司的信誉和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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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的身份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信誉和知名度,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强化公司品牌优势,提高本公司市场竞争力。
5、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如果本次股票发行并上市成功,本公司将作为公众公司接受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指导和约束,从而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整体素质,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四)实现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的假设条件及面临的困难
1、发行人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1)公司所遵守的有关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近年内无重大变化;
(2)国家对公司所处行业的产业政策不发生重大改变;
(3)公司此次募集资金到位,投资项目建设计划能如期进行;
(4)公司无其他人力不可抗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发行人实现上述计划可能面临的困难
公司在较大规模资金运用和业务较快扩展的背景下,在战略规划、组织设计、机制建立、资源配置、运营管理、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都可能面临更大的挑战。有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包括:
(1)闪电蜂电子商务业务的推广对资金需求量较大,公司可能面临资金不
足的困难;
(2)连锁门店和电子商务同步经营的模式下,公司组织结构日益复杂,公
司可能面临管理经验不足的困难。
(五)确保实现发展规划和目标采用的方法和途径
1、在资金方面,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将为公司实现业务目标提供资金支持,
公司将科学合理地组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稳健的推广闪电蜂电子商务业务,尽快实施集约化运营管理中心建设,提升公司整体服务能力;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核心竞争力。
2、在管理体制上,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公
司的决策机制,完善公司的财务管理、投资管理等各项制度,完善客户服务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促进公司的平稳高效发展。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运营管理体系,及时进行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的调整,确保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在人才方面,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才机制和激励机制,加强企业文化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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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注重现有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提高核心管理团队的决策能力和执行能力,不断吸收引进优秀人才,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充沛动力。
(六)发展规划和目标与现有业务、本次公开发行的关系
公司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与现有业务密切相关,是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行业的发展趋势,经过审慎考虑和研究后确定的。公司发展规划和目标如果顺利实施,将有效增强公司现有服务的市场渗透能力和业务范围,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实力,为公司规模化、品牌化的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旨在夯实现有业务,直接关系到业务发展计划的进程,是实现业务发展计划的有力保障。因此,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对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实现公司业务目标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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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独立运行的情况
(一)资产独立性
公司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原有限公司的所有资产由本公司继承,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资产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具备与经营有关的手机售后服务体系及主要相关资产。公司拥有的商标使用权、专利、著作权、设备等财产的产权证明的取得手续完备,资产完整,权属清晰。
公司与各股东的资产产权界定明确。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的资产未以任何形式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人员独立性
公司具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等管理体系及独立的员工队伍,员工工资发放、福利支出与股东单位和其他关联方严格分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通过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控股股东超越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它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公司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性
公司设立后,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一套独立、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设置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公司在银行独立开立账户,拥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公司独立对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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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签订合同,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四)机构独立性
公司依法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公司已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需要和市场竞争需要的职能机构。各职能机构与股东单位分开,不存在股东和其他关联方或个人干预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况。股东各职能部门与公司各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任何上下级关系,不存在股东直接干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等情况。
(五)业务独立性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要从事手机售后服务业务。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拥有独立于股东单位的手机售后服务体系,能够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独立核算和决策,独立承担责任与风险,未受到公司控股股东的干涉与控制,亦未因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存在关联关系而使公司经营自主权的完整性、独立性受到不利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均未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竞争的业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各股东及其关联方相互独立,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不存在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二、同业竞争
(一)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目前经营范围: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通讯设备;通讯器材维修;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除发行人外,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铁峰控制的公司包括:达安世纪、悦华众城、DAAN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百邦居家(2017 年 5 月 2 日注销)四家企业,除此之外无其他投资企业。其中达安世纪、悦华众城为本公司控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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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股东。
达安世纪和悦华众城的经营范围均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达安世纪目前持有悦华众城 14.31%的权益,持有 DAAN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 的 100%
股权。除此之外,达安世纪、悦华众城、DAAN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 均未持有其他公司股份,也没有实际业务。
综上所述,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下属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铁峰、控股股东达安世纪、悦华众城、持股5%以上的股东赵新宇、陈进、常都喜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
三、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的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关联方关联关系
刘铁峰实际控制人,持有达安世纪 100%股份、悦华众城 85.69%股份
达安世纪、悦华众城
本公司控股股东。达安世纪持有本公司 41.56%股份,持有悦华众
城 14.31%股份;悦华众城持有本公司 4.91%股份
赵新宇持有本公司 34.01%股份
陈进持有本公司 5.53%股份
常都喜持有本公司 5.80%股份
深圳力合、天津力合
深圳力合、天津力合之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力合清源,合计持有本公司 2.51%股份。报告期内曾合计持有本公司 5.13%股份
(二)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持有5%以上股份的
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有关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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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子公司、分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转出的子公司5家,详细情况如下:
关联方名称备注
张家口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该公司股东将持有的该公司全部股权协议转让
银川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该公司股东将持有的该公司全部股权协议转让
邯郸市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该公司股东将持有的该公司全部股权协议转让
漳州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6 年 10 月,该公司股东将持有的该公司全部股权协议转让
济宁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该公司股东将持有的该公司全部股权协议转让
(四)关联自然人
公司其他关联自然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士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因关联自然人而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法人
报告期内,关联自然人直接间接控制的企业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除刘铁峰及其控股子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1 北京淡海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主要股东、董事陈进持股60%,担任执行董事、经理
2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主要股东常都喜持股
20.14%,并担任董事
3 深圳小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主要股东常都喜持股96%,并担任总经理
4 库伦旗金泰矿业有限公司
公司主要股东常都喜认缴股份占比 51% 甘肃坤钛恒丰矿业有限公司(2017 年 06 月 14 日注销)
公司主要股东常都喜持有股份,并担任监事 新疆坤钛恒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2017 年 5 月 12 日注销)
公司主要股东常都喜持有股份,并担任监事 河北丹菲商贸有限公司(2017 年 4 月 3 日吊销,正在办理注销手续)
公司主要股东、报告期内董事赵新宇持股 40%,担任执行董事 廊坊市国讯汇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17 年 2 月 10日吊销,正在办理注销手续)
公司主要股东、报告期内董事赵新宇持股 100%,担任执行董事
9 平山县汇方采矿队(个人独资企业)(2017 年 3 月 7 公司主要股东、报告期内董事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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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注销)赵新宇担任负责人
10 石家庄汇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主要股东、报告期内董事赵新宇持股 95%,担任执行董事、经理
11 深圳力合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朱方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12 天津力合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朱方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13 深圳力合清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朱方担任董事长
14 深圳清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朱方担任董事长
15 深圳清源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朱方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16 常州力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朱方担任董事长
17 常州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朱方担任担任董事
18 常州力合华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朱方担任董事
19 常州力合清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朱方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0 常州清源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朱方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1 常州力合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朱方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2 无锡力合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朱方担任执行董事
23 无锡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朱方担任董事长
24 无锡力合清源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朱方担任执行董事
25 无锡力合清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朱方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6 上海力合清源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朱方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7 上海力合清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朱方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8 无锡红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朱方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9 山东北辰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朱方担任董事
30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朱方担任董事
31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独立董事刘雪松担任高级合伙人
32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SZ.002494)公司独立董事刘雪松担任独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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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董事
33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Z.300137)
公司独立董事陈爱珍报告期内曾担任独立董事
34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SZ.000848)
公司独立董事陈爱珍报告期内曾担任独立董事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SZ.000958)
公司独立董事陈爱珍报告期内曾担任独立董事
36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H.600785)
公司独立董事陈爱珍担任独立董事
37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SZ.040)
公司独立董事陈爱珍担任独立董事
38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Z.300491)
公司独立董事陈爱珍担任独立董事
39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Z.002763)
公司独立董事陈爱珍担任独立董事
40 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
公司独立董事陈爱珍担任合伙人
41 北京中天创域市场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庞军担任执行董事、经理
42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独立董事周海涛担任合伙人
43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Z.002803)
公司独立董事周海涛报告期内曾担任独立董事
44 苏州达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报告期内监事李泉生担任苏州达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45 北京老鹰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白松涛担任董事
46 北京飞鹰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白松涛担任执行董事、经理
四、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简要汇总表
报告期内,公司所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的简要汇总表如下:
单位:元
类别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金额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经常性关联交易
关联租赁
赵新宇 119,868.48 239,736.96 239,736.96 239,73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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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关键管理人员领取报酬总额
2,245,947.86 5,102,793.53 3,190,810.59 3,114,400.00
偶发性关联交易
关联方担保
刘铁峰
刘铁峰为发行人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行签订的《借款合同》项下 1,000 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刘铁峰、邓芳
刘铁峰、邓芳为发行人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签订《授信协议》提供总额为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刘铁峰
刘铁峰为发行人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项下 1,200 万元授信额度项下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刘铁峰
刘铁峰为发行人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签订《授信协议》提供总额为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刘铁峰
刘铁峰为发行人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行向发行人提供人民币 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合同》提供担保。
刘铁峰
刘铁峰为发行人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提供总额为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刘铁峰
刘铁峰为发行人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签订《授信协议》提供总额为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租赁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作为承租方向关联方赵新宇租赁房产交易的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租赁费定价依据
年度确认的租赁费
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
备注
赵新宇
保定市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房产门面
当地房产市场行情
239,736.96 0.11%
2014 年度
赵新宇
保定市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房产门面
当地房产市场行情
239,736.96 0.06%
2015 年度
赵新宇
保定市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房产门面
当地房产市场行情
239,736.96 0.07%
2016 年度
赵新宇
上海百邦保定分公司
房产门面
当地房产市场行情
119,868.48 0.05%
2017 年1-6 月
与上述关联交易相关的租赁协议如下:
序号
出租方承租方租赁期限租赁物业地点
租赁费
(不含税)
1 赵新宇保定百邦
2013.12.1-
2016.11.30
保定市裕华西路 714 号门面 200,000 元/年
2 赵新宇上海百邦保 2016.12.1-保定市裕华西路 714 号门面 200,000 元/年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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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分公司 2017.11.30
发行人向关联方赵新宇租赁的房产位于保定手机销售一条街,附近有众多手机卖场,此处也是保定传统手机厂商授权售后服务门店一条街,附近有华为、三星、小米、VIVO等众多品牌手机售后服务门店,为保定市消费者及手机零售商熟悉,具有较强的聚集效应和客流量。发行人因业务发展需求,需要在保定市设立直营门店,关联方赵新宇位于保定市的该处房产房屋面积、所处地理位置均符合公司需求,公司将选址方案向苹果公司报备后,获得了苹果公司的批准。
发行人向关联方赵新宇租赁房产用于上海百邦保定分公司(之前为保定百邦)下属直营门店的经营,租赁房产涉及的税费均由发行人承担。2014 年、2015年及 2016 年,该项关联交易确认的年度租赁费均为 239,736.96 元/年,占当期营
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0.11%、0.06%及 0.07%, 2017 年 1-6 月,该项关联交易确
认的租赁费为 119,868.48 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为 0.05%,占比较低,对发
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发行人未来该租赁房产的关联交易不会扩大。
2、报告期内,本公司支出给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如下:
单位:元
关联方 2017年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245,947.86 5,102,793.53 3,190,810.59 3,114,400.00
合计 2,245,947.86 5,102,793.53 3,190,810.59 3,114,400.00
报告期内,本公司支出给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之明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治理”之“四、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
(三)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本公司为关联方拆借资金的情况。
2013 年,发行人与赵新宇和陈进之间资金拆借交易发生的原因及交易完成情况如下:
2012 年 6 月,发行人因收购上海倚盛筹措资金接受常州力合、苏州达泰委托贷款 3,000 万元。2013 年 6 月,常州力合、苏州达泰委托贷款到期,为在不影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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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公司持续经营情况下偿还委托贷款,2013 年 5 月至 7 月,发行人向关联方赵新宇、陈进临时拆借资金 1,200 万元。发行人向赵新宇、陈进拆借的资金均已于2013 年 8 月前偿还,资金拆借时间较短,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
2013 年度确认
的利息费用
说明
交易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赵新宇 8,000,000.00 2013.5.28 2013.6.28 45,106.86 借款是
赵新宇 1,000,000.00 2013.7.1 2013.8.16 8,653.15 借款是
陈进 3,000,000.00 2013.6.1 2013.6.30 12,151.24 借款是
合计 12,000,000.00 65,911.25
说明:以上资金往来为临时拆借,根据双方签署的借款协议,利息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银行基准利率上浮20%。
(1)2013 年 5 月 27 日,发行人与赵新宇签订《借款协议》,协议约定发
行人向赵新宇借款总额 800 万元,借款期限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 2013 年 12 月31 日,借款期限内可多次提款或循环借款,借款利率为同期银行基准利率上浮20%。根据该协议约定,发行人分别于 2013 年 5 月 28 日和 2013 年 7 月 1 日向赵新宇借款,并于各自到期日分别偿还两笔借款。
(2)2013 年 6 月 1 日,发行人与陈进签订《借款协议》,协议约定发行人
向陈进借款 300 万元,借款期限为自协议签署日期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借款利率为同期银行基准利率上浮 20%。根据该协议约定,发行人于 2013 年 6 月 1 日向陈进借款,发行人已于到期日偿还上述借款。
2、关联方委托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本公司为关联方委托贷款的情况。
2012 年,发行人接受常州力合和苏州达泰委托贷款交易发生的原因及交易完成情况如下:
2012 年 6 月,发行人因收购上海倚盛筹措资金接受常州力合、苏州达泰委托贷款 3,000 万元。关联方委托贷款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委托单位委托贷款金额
委托贷款起始日
委托贷款终止日
合同利率
2013 年度确认的利息费用
2012 年度确认的利息费用
交易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常州市力合清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000,000.00 2012.06.06 2013.06.01 6.56% 495,280.00 685,520.00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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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达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2,000,000.00 2012.06.07 2013.06.07 6.56%/5.6% 313,866.66 454,826.67 是
(1)2012 年 6 月 1 日,发行人与常州力合以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成府路支行签订《公司委托贷款合同》,约定常州力合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发行人发放委托贷款 1,800 万元,贷款年利率为 6.56%,贷款期限为自 2012
年 6 月 6 日至 2013 年 3 月 1 日。2013 年 2 月 28 日,发行人与常州力合以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成府路支行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展期协议》,约定上述委托贷款期限展期 3 个月,到期日为 2013 年 6 月 1 日。发行人已于约定日期偿还上述借款。
常州市力合清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成立于2012年3月1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400592521706A,合伙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常州力合清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为朱方。常州力合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常州力合的合伙人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或姓名
实缴出资额
(万元)
认缴出资额
(万元)
比例
1 常州力合清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0 110 1.15%
2 常州滨湖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250 1,250 13.07%
3 江苏武进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0 1,000 10.46%
4 深圳清源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28 328 3.43%
5 许新跃 500 500 5.23%
6 耿华 750 750 7.84%
7 钱永青 750 750 7.84%
8 叶春兰 500 500 5.23%
9 刘建伟 500 500 5.23%
10 王佳定 500 500 5.23%
11 张强 250 250 2.61%
12 周建平 500 500 5.23%
13 周逸恺 500 500 5.23%
14 朱剑波 250 250 2.61%
15 戈锡珍 400 400 4.18%
16 赵明珠 350 350 3.66%
17 陈惠芬 125 125 1.31%
18 管敖春 250 250 2.61%
19 刘萍芳 250 250 2.61%
20 周杨 250 250 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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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王冬美 250 250 2.61%
合计 9,563 9,563 100.00%
常州市力合清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关系如下:深圳力合、天津力合、常州力合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系深圳清源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朱方为深圳清源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亦为深圳力合、天津力合、常州力合三个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同时,2011 年 5 月至 2015 年 9 月,朱方担任公司董事。
(2)2012年6月6日,发行人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营业部签订
《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约定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营业部接受苏州达泰的委托向发行人发放1,200万元委托贷款,贷款年利率为6.56%,贷款期限为9
个月。发行人与苏州达泰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营业部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展期协议书》,约定上述借款展期到2013年6月7日,贷款年利率为
5.6%。发行人已于约定日期偿还上述借款。
苏州达泰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关系如下:发行人曾经的监事李泉生担任苏州达泰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5 年 5 月 21 日,李泉生辞去发行人监事会主席职位。
3、关联担保情况
(1)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关联方为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为了满足公司运营的短期资本需求,便于公司获得低成本金融机构借款,刘铁峰为发行人的银行授信及银行借款多次提供担保。该等担保在上市公司及其他企业中较为常见,企业在向金融机构借贷时,往往需企业之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及其近亲属等提供担保。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铁峰为发行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
授信期间起始日
授信期间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刘铁峰本公司 10,000,000.00 2013.06.08 2014.06.08 是
刘铁峰、邓芳本公司 30,000,000.00 2013.11.27 2014.11.26 是
刘铁峰本公司 12,000,000.00 2014.12.18 2015.12.18 是
刘铁峰本公司 30,000,000.00 2015.05.29 2016.05.31 是
刘铁峰本公司 10,000,000.00 2015.09.18 2016.09.17 是
刘铁峰本公司 30,000,000.00 2016.09.07 2017.09.07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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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铁峰本公司 30,000,000.00 2016.09.23 2017.09.21 是
①2013年 6月 8日,刘铁峰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编号:0165299),约定刘铁峰为发行人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编号:0165299 号)项下 1,000 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债务发生期间为自 2013 年 6 月 8 日至 2014 年 6月 8 日。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借款合同》项下不存在未结清的借款。
②2013 年 11 月 27 日,刘铁峰与邓芳分别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2013 年招世授字第 032号),约定刘铁峰、邓芳为发行人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签订《授信协议》(编号:2013 年招世授字第 032 号)提供总额为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债务发生期间为自 2013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4 年 11 月 26 日。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授信协议》项下不存在未结清的借款。
③2014 年 12 月 18 日,刘铁峰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订了《最高额担保合同》(编号:个高保字第 1400170583 号),约定刘铁峰为发行人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编号:公授信字第 1400202876 号)项下 1,200 万元授信额度项下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债务发生期间为自 2014 年 12 月 18 日至2015 年 12 月 18 日。
④2015 年 5 月 29 日,刘铁峰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2015 年招世授字第 011 号),约定由刘铁峰为该行与百华悦邦签订的《授信协议》(编号:2016 年招世授字第 011 号)项下的所有债务(授信额度 3,000 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主债务发生期间为自 2015 年 5 月 29 日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
⑤2015 年 9 月 18 日,发行人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编号:030206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行向发行人提供人民币 1,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 2015 年 9 月 18 日至 2016年 9 月 17 日,并由刘铁峰为授信合同提供担保。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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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2016 年 9 月 7 日,刘铁峰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最高额担保合同》(编号:个高保字第 1600117658 号),合同约定刘铁峰为百华悦邦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编号:公授信字第 1600117658 号)项下的全部债务及或有负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最高额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为 2016 年 9 月 7日至 2017 年 9 月 7 日。
⑦2016 年 9 月 23 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与刘铁峰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2016 年招世授字第 010 号),约定由刘铁峰为该行与百华悦邦签订的《授信协议》(编号:2016 年招世授字第 010 号)项下的所有债务(授信额度 3,000 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发行人上述关联交易履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
发行人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前,公司尚未建立关联交易的相关制度和决策机制。2012 年 9 月 11 日,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首届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包含关联交易决策机制在内的一系列制度,规范关联交易的行为。
发行人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后,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关联方回避表决。发行人上述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如下:
序号召开日期
股东大会届次
/董事会届次
议案名称 2013.1.24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关于延长《公司委托贷款合同》期限的议案
2 关于延长《委托贷款借款合同》期限的议案 2013.4.26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赵新宇签订《借款合同》的议案
4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陈进签订《借款合同》的议案
5 2015.6.30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关于对公司与关联方在报告期注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
6 2016.4.21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在 2015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 2016.9.8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3,000 万元的议案
8 关于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3,000 万元的议案
9 2016.11.7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公司与赵新宇房屋续租的议案
注:此处的“报告期”指 2012 年 1 月 1 日到 2015 年 6 月 30 日。
(五)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26
1、上述关联租赁交易的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
公司关联租赁涉及房产与同类建筑物的非关联租赁参考案例对比如下表所示:
关联租赁参考案例
房产位置建筑面积(m2)
租金
(不含税)
房产位置
建筑面积(m2)
租金
(不含税)
保定市裕华西路714 号门面一层、二层
235.12
2016.12.1-2017.
11.30
200,000 元/年
保定市裕华西路 710 号门面(裕华西路 728号康泰大厦)
235.12
2017.2.10-2019
.2.10
230,000 元/年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赵新宇租赁保定市裕华西路 714 号门面一层、二层,租赁面积为 235.12 平米,租金为 20.00 万元/年,即 2.33 元/(日·平方米),
用于上海百邦保定分公司苹果直营门店的经营场所。
比较同类建筑物的非关联租赁情况,2017 年 2 月,发行人向非关联方黄城租赁保定市裕华西路 710 号门面,租赁面积为 235.12 平米,租金为 23.00 万元/
年,即 2.68 元/(日·平方米),用于上海百邦保定分公司三星直营门店的经营场
所,与向赵新宇租赁的价格差距较小。
商铺租赁价格除受地段、交通等主要因素影响外,也与周边商业氛围、房屋装修程度、租赁期限、楼层等因素相关。因此,发行人向关联方赵新宇租赁房屋的价格与同类建筑物的非关联租赁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交易价格公允。
2、发行人与赵新宇和陈进之间资金拆借交易
根据发行人与赵新宇、陈进签署的借款协议,发行人于 2013 年 5 月至 7 月期间向赵新宇和陈进资金拆借的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银行基准利率上浮 20%,与各商业银行向民营企业同期贷款利率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资金拆借的利率公允。
3、发行人接受常州力合和苏州达泰委托贷款交易
2012 年 6 月,发行人接受常州力合和苏州达泰委托贷款交易,贷款年利率为 6.56%。该贷款利率系签订合同时期限为六个月至一年(含一年)的贷款基准
利率,委托贷款利率公允。
4、发行人接受刘铁峰提供担保交易
报告期内,刘铁峰为发行人的银行授信及银行借款多次提供担保。该等担保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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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市公司及其他企业中较为常见,企业在向金融机构借贷时,往往需企业之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及其近亲属等提供担保。关联担保均为无偿担保,发行人未因接受关联方的担保而向关联方支付任何费用,因此,关联方担保事项符合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支付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向关联方租赁房产,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关联方为解决公司资金困难而临时性向公司拆借资金及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定价遵循了公开定价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占比较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
(七)上述关联交易未来是否仍将持续发生
发行人与关联方赵新宇和陈进签订的借款合同均已到期,发行人的借款均已偿还完毕。关联方资金拆借交易为偶发性关联交易,未来不会再发生。
发行人与关联方常州力合和苏州达泰签订的委托贷款协议均已到期,发行人的委托贷款均已偿还完毕。关联方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均为偶发性关联交易,未来不会再发生。
发行人向关联方赵新宇租赁的房产用于上海百邦保定分公司苹果直营门店的经营场所,该项关联交易预计将持续发生。如未来继续发生此项关联交易,则发行人将按照公司制定的关联交易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保证租赁价格公允。
除向赵新宇租赁上述房产外,发行人预期不会向其他股东存在租赁房产的交易,即关联租赁房产的交易规模不会扩大。
对于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如发行人未来经营过程中存在资金需求时,关联方将根据银行要求为发行人提供担保,该类关联交易预计未来仍将发生。如未来继续发生此类交易,则发行人将按照公司制定的关联交易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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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保障交易公允性的具体措施
发行人接受实际控制人刘铁峰为公司授信合同提供担保不支付费用。发行人与赵新宇之间的关联租赁将持续进行,公司将随时关注保定地区租赁市场租金的变化情况,保证交易的公允性。为保障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发行人制定了一系列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九)上述关联方是否存在为发行人代垫费用、代为承担成本或转移定价
等利益输送情形
除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外,不存在关联方为发行人代垫费用、代为承担成本或转移定价等利益输送情形。
五、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一)公司章程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控股地位侵占公司资产。公司应当规范关联交易,严禁发生拖欠关联交易往来款项的行为。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第七十九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人民币以上,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低于 5%的关联交易,由
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进行计算。
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亦作了相同的规定。
(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该制度已经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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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审议程序、信息披露作出了严格的规定。
(三)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八条规定:对股东提案作出决议的,应当列明提案股东的名称或姓名、持股比例和提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应当说明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四)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三条规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关联董事也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的委托;在审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时,董事不得委托他人出席。
(五)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铁峰、控股股东达安世纪、悦华众城、持股 5%以上的股东赵新宇、陈进、常都喜出具了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重要承诺”。
六、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
项的意见
(一)关联交易履行程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履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关联交易的价格参照市场同期价格,公允、合理。
(二)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关联方发生的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核,就该等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性和程序完备性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交易是必要的且交易价格公允,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百华悦邦规范关联交易的措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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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是可行、有效的;未发现存在损害百华悦邦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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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治理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 1/3;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期间不得超过 6 年。公司董事会成员及其任职情况如下:
姓名在本公司任职提名人任职时间
刘铁峰董事长、总经理达安世纪 2015 年 9 月至 2018 年 9 月
刘保元董事、副总经理悦华众城 2015 年 9 月至 2018 年 9 月
陈进董事陈进 2015 年 9 月至 2018 年 9 月
白松涛董事达安世纪 2015 年 9 月至 2018 年 9 月
李岩董事达安世纪 2015 年 9 月至 2018 年 9 月
陈爱珍独立董事达安世纪 2015 年 9 月至 2018 年 9 月
周海涛独立董事达安世纪 2015 年 10 月至 2018 年 9 月
庞军独立董事悦华众城 2015 年 9 月至 2018 年 9 月
各董事的简历如下:
1、刘铁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 9 月出生,身份证
号码:23230219720918*。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哈佛商学院企业家项目(Owner/President Management Program)毕业,现住北京。先后在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荷兰托克公司、美国迪尔公司、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三星电子(中国)有限公司、北京金环天朗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华飞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任职;2007 年 11 月至 2010 年 8 月任公司总经理;2010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刘保元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 2 月出生,身份证
号码:37252219790218*。专科学历,现住济南。先后在济南宏景通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新时代宏景科技有限公司任职。2009 年 9 月进入公司,2010 年9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2 年 9 月至今兼任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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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陈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 12 月出生,身份证
号码:44010619731201*。本科学历,现住北京。1996 年 7 月至 1999 年 8 月,就职于 D&A 贸易投资顾问有限公司;1999 年 9 月至 2001 年 11 月,就职于戴尔(中国)有限公司;2001 年 12 月至 2010 年 12 月,就职于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2011 年 2 月至 2012 年 5 月,任上海倚盛顾问;2012 年 9 月至今任百华悦邦董事;2015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淡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4、白松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 10 月出生,身份
证号码:21082119701021*。本科学历,现住北京。先后在香港北邦电信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大连大显通讯有限公司、深圳市港利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优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老鹰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飞鹰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职。2015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5、李岩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 10 月出生,身份证
号码:11010819771015*。本科学历,现住北京。2000 年 9 月至 2011 年 7 月在联想(北京)有限公司任经理;2011 年 7 月至今在公司任合规部负责人和苹果业务负责人,2012 年 9 月至 2014 年 1 月在公司任监事,2014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6、陈爱珍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 年 4 月出生,身份证
号码:14010219570424*。硕士学历,律师,现住山西。先后在山西大学、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任职。现任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7、周海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 年 11 月出生,身份
证号码:11010119581102*。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住北京。先后在北京轻工业学院机械工程系、北京首都影视文化研究所、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龙洲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伦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职。2015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8、庞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 6 月出生,身份证号
码:12010119680613*。本科学历,现住天津。先后在天津广播电视局、赛诺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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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研究公司、捷孚凯(GfK)中国公司、北京中天创域市场咨询有限公司任职。
2013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人,监事会主席 1 名。公司监事及其任职情况如下:
姓名在本公司任职提名人任职期间
徐艳监事达安世纪 2015 年 9 月至 2018 年 9 月
王波监事达安世纪 2015 年 9 月至 2018 年 9 月
魏亚锋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会议 2015 年 9 月至 2018 年 9 月
1、徐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 12 月出生,身份证
号:37040219811228*,大专学历,现住济南市历下区。2002 年 6 月至 2009年 9 月在山东金宏景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店经理。2009 年 10 月至 2012 年 6 月担任山东百邦区域经理,2012 年 7 月至 2016 年 9 月担任山东百邦区域总监,2014年 1 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2015 年 5 月至今任监事会主席。
2、王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 年 8 月出生,身份证号:
11010219580809*,大专学历,现住北京。先后在北京大兴礼贤插队、北京市自来水集团宇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任职。2008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工程师,2015年 5 月起至今任公司监事。
3、魏亚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 6 月出生,身份证
号码:13233119790617*,专科学历,微软系统工程师,华为数通工程师,现住河北省石家庄市。先后在北京人和人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河北华为通讯有限公司、河北国讯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任职。2008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 IT 部经理,2012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任职情况如下:
姓名在本公司任职任职期间
刘铁峰总经理 2015 年 9 月至 2018 年 9 月
刘保元副总经理 2015 年 9 月至 2018 年 9 月
陈立娅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2016 年 3 月至 2018 年 9 月
1、刘铁峰先生,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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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保元先生,副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3、陈立娅女士,加拿大国籍。英文名:CHEN LI YA,1972 年 11 月出生,
护照号码:GA21*。硕士学历,现居北京。先后在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有限公司、中华水电公司任职。2016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
(四)其他核心人员
公司无其他核心人员。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公司职务兼职单位兼职职务与本公司关系
刘铁峰
董事长兼总经理
达安世纪执行董事控股股东
悦华众城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控股股东
DAAN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 董事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陈进董事北京淡海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无
白松涛董事
北京老鹰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无
北京飞鹰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无
陈爱珍独立董事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
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无
周海涛独立董事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无
庞军独立董事北京中天创域市场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无
注: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其他对外兼职的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发行上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法定
义务责任的情况
经保荐机构及律师等中介机构辅导,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股票发行上市、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学习,已了解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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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发行上市的相关法律法规,知悉其作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一)直接持股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职务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陈进董事 225.20 5.53%
刘保元董事、副总经理 12.50 0.31%
李岩董事 2.50 0.06%
魏亚锋监事 0.50 0.01%
徐艳监事 3.50 0.09%
(二)间接持股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铁峰通过持有达安世纪、悦华众城股份,间接持有公司 1,892.72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比
例为 46.47%。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
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上述持股情况外,不存在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委托他人代为持有或代他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出资额
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刘铁峰
董事长
达安世纪 10 万元 100%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悦华众城 550 万元 100%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DAAN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
5 万美元 100%投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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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进
执行董事、总经理
北京淡海科技有限公司
100 万元 60%
技术开发及转让、技术推广与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承办展览展示;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软件开发
白松涛
董事
北京老鹰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 万元 10%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
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
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1、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
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
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
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
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执行董事、总经理
北京飞鹰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 万元 20%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庞军
执行董事、总经理
北京中天创域市场咨询有限公司
100 万元 80%
投资咨询;投资管理;市场调查;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会议会展服务;技术推广服务;电脑图文设计
注:1、刘铁峰对悦华众城的直接持股比例为 85.69%,通过达安投资持有悦华众城 14.31%
的出资,故合计持股比例为 100%;
2、DAAN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 是达安世纪的全资子公司,刘铁峰对 DAAN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 的持股为间接持股。
上述人员的对外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除上述对外投资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无其他与发行人及其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础工资及奖金构成。基础工资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奖金根据年薪标准、公司绩效完成情况、岗位绩效考核等综合考核结果和等级确定。本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陈进、白松涛、赵新宇未在公司领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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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和绩效考核制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实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绩效考核的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确定其薪酬。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总额分别为 311.44 万元、319.08 万元、510.27 万元及 224.59 万元,占各年度利润
总额的比重分别为:8.17%、5.95%、7.45%及 7.81%。
最近一年及一期,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从公司及关联企业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职 务
2017 年 1-6 月从发行人领取薪酬
2016 年从发行人领取薪酬
刘铁峰董事长、总经理 39.25 70.62
刘保元董事、副总经理 33.34 71.95
李岩董事 63.28 80.80
陈爱珍独立董事 3.00 6.00
周海涛独立董事 3.00 6.00
庞军独立董事 3.00 6.00
王彩香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曾任)- 20.10
徐艳监事会主席- 88.76
王波监事 10.62 12.00
魏亚锋职工代表监事 12.33 19.64
陈立娅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56.77 128.41
合计 224.59 510.27
注:徐艳为股东监事,已于 2016 年 10 月辞去山东区域经理职务,仍保留监事会主席职务,但自辞职之日起不再从公司领薪。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协议及重要承诺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签订了《聘任合同》。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及一期变动情况
发行人近两年及一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董事会成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化情况
2015 年 1 刘铁峰、刘保元、陈进、朱李泉生、徐刘铁峰、刘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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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1 日方、赵新宇、李岩、陈爱珍、刘雪松、庞军
艳、魏亚锋王彩香
2015 年 5月 21 日
刘铁峰、刘保元、陈进、朱方、赵新宇、李岩、陈爱珍、刘雪松、庞军
王波、徐艳、魏亚锋
刘铁峰、刘保元、王彩香
李泉生辞去监事会主席职位,选举王波为监事
2015 年 9月 10 日
刘铁峰、刘保元、陈进、白松涛、赵新宇、李岩、陈爱珍、庞军
王波、徐艳、魏亚锋
刘铁峰、刘保元、王彩香
换届,朱方辞职,选举白松涛为董事;刘雪松突然离世,无法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15 年 10月 14 日
刘铁峰、刘保元、陈进、白松涛、赵新宇、李岩、陈爱珍、周海涛、庞军
王波、徐艳、魏亚锋
刘铁峰、刘保元、王彩香
因刘雪松突然离世,补选周海涛为独立董事
2016 年 3月 31 日
刘铁峰、刘保元、陈进、白松涛、赵新宇、李岩、陈爱珍、周海涛、庞军
王波、徐艳、魏亚锋
刘铁峰、刘保元、陈立娅
王彩香辞去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职位,聘任陈立娅为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
2017 年 9月 15 日
刘铁峰、刘保元、陈进、白松涛、李岩、陈爱珍、周海涛、庞军
王波、徐艳、魏亚锋
刘铁峰、刘保元、陈立娅
赵新宇辞去董事职位
上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1、2015 年 5 月 21 日,李泉生辞去监事会主席职位,选举王波为监事。
2、2015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换届选举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朱方辞职,选举白松涛为董事,刘雪松突然离世,无法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3、2015 年 10 月 14 日,因刘雪松突然离世,补选周海涛为公司独立董事。
4、2016 年 3 月 31 日,王彩香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职
位,选举陈立娅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
5、2017 年 9 月 15 日,赵新宇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位。赵新宇为廊坊市
国讯汇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讯汇方”)的法定代表人,国讯汇方因未进行工商年检而被廊坊市长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赵新宇于2017 年 9 月 15 日向发行人递交了辞职申请。
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审计委
员会等机构和人员的运行及履职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治理情况说明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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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社会责任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办法》、《融资管理办法》、《反舞弊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上述制度为公司法人治理的规范化运行进一步提供了制度保证。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负责公司的发展战略、审计、高级管理人员的推选、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二)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本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11 日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批准了股份公司《公司章程》,选举了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批准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是股东大会制度建立和运行的依据,股东大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规范运作,各股东以其所持有股份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1、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章程》规定,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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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的分配;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对公司独立董事进行监督,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对独立董事的质疑或罢免提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股东承担下列义务: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2、股东大会职权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报告;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审议公司在一年内,交易类型为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审议重大关联交易;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及对董事会的授权、股东大会的召集、股东大会提案、股东大会通知、股东大会召开、股东大会表决和决议、股东大会记录、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等事项作出了详细规定。
3、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运行良好。自百邦有限改制为股份公司以来,截至 2017 年 6月 30 日,公司共计召开 22 次股东大会,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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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逐步规范、合法,决议合法有效,为公司业务经营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的构成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 1 名,对董事会负责。
2、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凡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公司董事会职权及授权、董事会组成、董事、独立董事、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办事机构、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会议提案、会议通知、会议召开、会议决议、会议记录、决议公告和决议执行等事项作出了详细规定。
3、董事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运行情况良好。自百邦有限改制为股份公司以来,截至 2017 年6 月 30 日,公司共计召开 29 次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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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历次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逐步规范,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选聘、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公司主要管理制度的制定等重大事宜作出了有效决议。
4、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及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委员会工作规则。
(1)战略委员会
2015 年 4 月 13 日,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设立战略委员会的决议。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 2 名董事组成,分别是刘铁峰、庞军,其中庞军为独立董事,公司董事长刘铁峰为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审计委员会
2015 年 4 月 13 日,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设立审计委员会的决议。目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是周海涛、陈爱珍、白松涛,其中周海涛、陈爱珍为独立董事,周海涛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
2015 年 6 月 12 日,由召集人刘雪松主持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止 3个月期间、2014 年度、2013 年度及 2012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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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2 月 4 日,由召集人周海涛主持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 9个月期间、2014 年度、2013 年度及 2012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等议案。
2016 年 3 月 31 日,由召集人周海涛主持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
2016 年 9 月 28 日,由召集人周海涛主持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止 6个月期间、2015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3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等议案。
2017 年 3 月 15 日,由召集人周海涛主持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4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等议案。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5 年 4 月 13 日,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决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是庞军、陈爱珍、刘保元,其中庞军、陈爱珍为独立董事,庞军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政策、计划或方案;薪酬政策、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拟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方案,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董事的基本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批准后实施;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拟订年终奖励方案,报董事会决定实施;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4)提名委员会
2015 年 4 月 13 日,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设立提名委员会的决议。目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是陈爱珍、周海涛、陈进,其中陈爱珍、周海涛为独立董事,陈爱珍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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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根据提名工作组提出的方案选定合格的董事、经理人员和其他需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并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委员会应就其他董事的薪酬建议咨询董事长或总经理,如有必要,委员会可以聘请外部专家或中介机构为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细则,该等制度对各委员会的人员构成、职责权限、工作内容与程序、会议的召开与通知、议事与表决程序等事项作出了详细规定。
(四)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作情况
2012 年 9 月 11 日,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是公司监事会制度建立和运行的依据,监事会制度的相关重点内容如下:
1、监事会的构成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包括 2 名股东代表监事和 1 名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2、监事会的职权
监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对董事会制订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监事会会议召开、监事会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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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事和决议、监事会决议的执行等事项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3、监事会运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运行情况良好。自百邦有限改制为股份公司以来,截至 2017 年6 月 30 日,公司共计召开 16 次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历次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论、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逐步规范。对公司董事会的监督、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主要管理制度的制定等重大事宜实施了有效监督。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监事会对公司有关决策事项未曾提出过异议。
(五)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3 年 3 月 28 日,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
1、独立董事构成
2015 年 9 月 10 日、2015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分别召开 201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陈爱珍、周海涛、庞军 3 人为独立董事。现公司独立董事占公司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分别担任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及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
2、独立董事的职权
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以下特别职权:重大关联交易(指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做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提名、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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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薪酬;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关联交易(含公司向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提供资金);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对外担保事项;股权激励计划;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 1/2 以上同意。
独立董事应当对上述重大事项发表以下几种意见之一: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应明确、清楚。
3、独立董事实际发挥作用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自聘任以来,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规范公司运作、维护公司权益、保障中小股东利益、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得到进一步完善。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设立以来,独立董事能够独立有效的行使提案、出席、议事、表决等权力。在董事会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决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保障了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独立董事起到了重要作用,有力地保障了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1、董事会秘书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管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2、董事会秘书的职权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为:接待来访,回答咨询,联系股东,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准备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报告和文件,列席董事会会议并作记录,保证记录的准确性,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负责保管会议文件和记录;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新闻发言人,负责与新闻媒体及投资者的联系,回答社会公众的咨询,向符合资格的投资者及时提供公司披露过的资料;列席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公司有关部门应当向董事会秘书提供信息披露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公司在作出重大决定之前,应当从信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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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披露角度征询董事会秘书的意见;负责信息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加以解释和澄清;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资料、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名册、大股东及董事持股资料以及董事会印章;帮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了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对其设定的责任;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如介绍情况、提供材料等;协助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作出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决议时,及时提醒董事会,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的,应当把情况记录在会议记录上,并将会议记录立即提交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3、董事会秘书职责履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原为王彩香,王彩香于 2007 年加入公司担任会计职位。2016年 3 月 31 日,王彩香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职务。根据公司提供的说明及王彩香的辞职函,王彩香长期工作地址和家庭地址不在同一城市,故在公司完成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后,经与公司协商辞职。经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王彩香的访谈,王彩香表示其辞职完全是个人原因,主要系丈夫出差,孩子上学需要照顾,并非与公司之间在经营管理上有重大分歧,同时王彩香声明,承担在其任职期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报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责任。
故原财务负责人及董秘王彩香辞职是因个人工作与照顾家庭之间的矛盾导致。
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聘请陈立娅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建立以来,董事会秘书能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协助公司在上市辅导期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系统培训,与中介机构的配合协调,与监管部门的积极沟通,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主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会议准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行。
八、公司最近三年违法违规情况
发行人子公司或分公司最近三年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时间处罚部门原因处罚决定 上海百邦榆林分公司
2014 年 12月 24 日
榆林市榆阳区地税局
逾期未办理变更登记
罚款
2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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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8 福州百邦莆田分公司
2015年 9月9 日
莆田市城厢区工商局
处理消费者投诉后十日内未予答复
罚款
1,000 元
3 百华悦邦
2015 年 12月 11 日
北京市统计局
在 2014 年《重点服务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F103 表)中上报的数据与检查数据出现误差,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
警告并罚款10,000 元 济宁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 1月7 日
济宁市地税局市中分局
未按规定开具发票
罚款
200 元 上海百邦沈阳分公司
2016 年 10月 19 日
沈阳市消防支队大东区消防大队
未开启消防通道罚款 6,500 元 上海百邦温州鹿城分公司
2017年 7月6 日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在广告中使用了国家级等用语
罚款 20,000元 上海百邦北京第六分公司
2017年 8月8 日
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
未按时进行申报罚款 100 元 上海百邦青岛分公司
2017 年 10月 25 日
青岛市公安消防支队
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罚款 50,000元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12 年版)第九十
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2,000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2,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榆林市榆阳区地税局因“逾期未办理变更登记”对上海百邦榆林分公司做出了罚款 200 元的行政处罚,公司的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且金额较小,未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2、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2005 年)
第二十三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履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等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前款所称经营者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是指:(1)自
消费者提出履行义务要求之日起十日内不作答复或者承诺履行义务之日起五日内仍不履行的…”。发行人律师认为,《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属于经福建省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根据其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 年版)第第五十六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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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
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据此,莆田市城厢区工商局因“处理消费者投诉后十日内未予答复”对福州百邦莆田分公司做出了罚款 1,000 元的行政处罚,据此,公司的等行为不构成情节严重,因此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
3、2015 年 12 月 11 日,北京市统计局向百华悦邦出发出《北京市统计局行
政处罚决定书》(京统执罚字(2015)第 0039 号):百华悦邦在 2014 年《重点服
务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F103 表)中上报的数据与检查数据出现误差,因上述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的规定,即“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被“处以警告并 1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百华悦邦及时缴纳了 1 万元罚款,于 2015 年12 月 15 日取得了《行政处罚缴款书(收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
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据此,百邦悦邦受到的“处以警告并 1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公司已经取得了北京市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大队出具的《证明》,证明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是重大行政处罚。
发行人遭到统计局行政处罚未予以披露的原因如下:2015 年公司某员工由于自己的工作失误,由此导致公司受到处罚。在北京市统计局向百华悦邦送达《北京市统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该员工为了规避公司的内部追责,使用现金自行缴纳了相应罚款并取得了统计局向公司出具的《行政处罚缴款书(收据)》。鉴于,该员工一直未向公司上报相关处罚情况,并自行支付了相应罚款。加之,北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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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市统计局做出的行政处罚并未在北京市统计局官网(http://www.bjstats.gov.cn/zwgk/)等政府网站或政府授权的网站上予以披露,因而公司未能及时知悉本次处罚事项。
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发行人采取了如下内控措施:
(1)深入自查问题原因
针对该事项,公司总经理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深入自查问题原因,对受到处罚以及未能及时获悉相关处罚信息的原因进行了系统性的分析,进一步完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明确重点信息报告流程,从而避免以后发生类似事件。
(2)进一步完善内部信息沟通,确保信息畅通
公司将根据《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汇报制度、信息沟通渠道以及问题处理流程,从制度设计、执行力度、流程优化几个方面进行整改,通过加强各下属公司/子公司的重大信息报告工作,落实内部信息报告制度以及信息披露制作流程,明确重大事项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
(3)建立重大信息报送的交叉复核制度
对于对外报送重大信息,包括报送政府部门文件如涉税申报等,采取多人交叉复核制度,在正式报送前所在部门负责人要签字确认,明确具体岗位职责、建立相互监督机制。
(4)定期通过多渠道查询重大信息
公司安排董事会办公室专门人员定期通过第三方渠道查询公司受到的处罚情况,对公司掌握的行政处罚事宜进行复核更新;公司风险控制专员定期查询公司营业外支出明细,关注异常性支出,对公司掌握的行政处罚等事宜进行复核更新。
(5)加强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规范意识和勤勉尽责意识
公司对相关人员组织培训,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切实理解和掌握相关事项及办理流程等应注意的操作要点,以减少人为操作失误。公司同时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对于隐瞒不报的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与教育,内部要求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0 年版)第三十五条“违反
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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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济宁市地税局市中分局因“未按规定开具发票”而对济宁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做出的罚款 200 元的行政处罚,金额较小,公司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 修订),“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
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三)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沈阳市消防支队大东区消防大队因上海百邦沈阳分公司“未开启消防通道”对其做出了罚款 6,500 元的行政处罚,金额较小,公司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
6、2017 年 7 月 6 日,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上海百邦温州鹿城分
公司出具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温鹿市监告字[2017]75 号),因上海百邦鹿城分公司因发布违法广告而受到 2 万元的行政处罚。2017 年 7 月 20 日,上海百邦温州鹿城分公司已经缴纳了上述罚款。上述《行政处罚告知书》明确:“鉴于你公司主动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发布更正说明并销毁违法广告宣传册,与投诉人达成和解,属于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后果,并接受约谈,符合减轻情节……”,上海百邦温州鹿城分公司已经根据行政机关处罚决定缴纳相应罚款,该等行政处罚非因公司重大违法行为导致,对公司正常经营未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障碍。
7、2017 年 8 月 8 日,上海百邦北京第六分公司收到了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
务局出具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编号:简罚[2017]8752 号),因未按时进行申报而受到行政处罚 100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 修正)》“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上海百邦北京第六分公司已经缴纳了上述罚款,该等行政处罚非因公司重大违法行为导致,对公司正常经营未构成重大影响,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公司子公司或分公司已经根据行政机关处罚决定缴纳相应罚款,相关行政处罚案件已经处理完毕。
8、2017 年 10 月 25 日,上海百邦青岛分公司因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
使用、营业,受到了青岛市公安消防支队 50,000 元罚款。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海百邦青岛分公司已及时缴纳了罚款,并严格落实整改,目前已通过消防检查并恢复营业。此次处罚金额占发行人 2016 年度净利润的 0.24%,占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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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未对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没有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司子公司或分公司已经根据行政机关处罚决定缴纳相应罚款,相关行政处罚案件已经处理完毕。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受到工商、税务、质检、环保、消防等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自设立以来,能够较好地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股东通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并承担相关责任,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运作;公司能够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决议。目前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已经得到了逐步规范,基本符合上市公司的要求。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开展经营,不存在违规违法行为,也不存在被相关主管机关处罚的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不存在差异。报告期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决议的内容及签署符合相关制度要求;不存在管理层、董事会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等要求行使职权的行为。
九、公司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十、管理层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意见
(一)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公司经营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本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本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建立良好的企业内部经营环境,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本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遵循的基本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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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和《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遵循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制衡性原则、适应性原则、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能够为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企业全体员工应当自觉维护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而履行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职责的部门应当具有相对良好的独立性,任何个人不得有超越内部控制的权力。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1、公司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内在
发展需要,制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相关会议均已形成记录;董事会负责本公司经营与管理活动;总经理全面主持本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公司逐步建立了各部门及岗位的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保证各个部门权责分明,工作高效。
2、本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
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规定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日常执行中能遵循有关制度和程序的要求。
3、本公司已制定了《现金管理制度》,在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上建立
了较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办理现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本公司已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明确了现金的使用范围及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应遵守的规定,已按《支付结算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了银行存款的结算程序。因此,本公司没有影响货币资金安全的重大不适当之处。
4、本公司已制定了《融资管理办法》,对融资业务建立了授权审批制度,并
能较合理地确定融资规模,选择融资方式,较严格地控制财务风险,以降低资金成本。本公司筹措的资金没有严重背离原计划使用的情况,在筹资业务的关键控制方面没有重大漏洞。
5、本公司已制定相关物资管理制度,较合理地规划和设立了公司及门店物
资管理的机构和岗位。对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付款审批与执行等环节明确了各自权责及相互制约的要求与措施,通过建立符合主要供应商同时也是客户(如苹果公司、三星公司等)的业务要求和规范的核算体系以及门店的资产管理制度,保证了各方的合作基础,促进了业务的稳定增长。2013年6月,本公司发现新收购的广州黄埔店应返还苹果公司故障手机尚未寄出,立即安排人员核实发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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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869台待返还苹果公司的故障手机和59台苹果公司寄存新机不知去向。2013年6月26日,本公司向广州黄埔区警方报警;2013年6月27日,犯罪嫌疑人郝某自首,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13年6月28日,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出具立案告知书,正式侦查审理本案。经警方调查,郝某将上述全部机器违规提走并予以典当,并将当票金额私自处理,无法追回。本公司为减少损失,向典当行支付1,185,957.00元(账列其他应收款)将郝某典当的机器赎回,并返还苹果公司。
2014年1月29日,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出具(2014)穗黄法刑初字第26
号判决书公司,判处郝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三万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全额对其他应收款1,185,957.00元计提了坏账准备。同时在门店管
理上,本公司采取了进一步的改进措施,包括加强存货监管,由区域经理或其他人员对门店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对重点配件做重点盘查。加强门店的日报核对,对门店的各项指标重点分析,以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6、本公司已制定并建立了比较可行的销售流程,已对定价原则、信用标准、
收款以及涉及销售业务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等相关内容作出了规定,本公司已建立一套业务制度,以保证在销售管理的关键控制方面没有重大的漏洞。
7、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
制度》,严格按程序审议关联交易并及时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防止发生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本公司资金的行为,保护本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8、本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并在《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会及股
东大会在重大投资的审批权限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建立了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保证了本公司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
9、本公司通过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并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
了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并在日常经营管理中严格执行,保证了本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
10、本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备的成本费用控制系统,基本能做好成本费用管理
的各项基础工作、明确费用的开支标准和范围。本公司在成本费用管理的控制方面没有重大漏洞。
11、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本公司根据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加强了对子
公司的管理控制及风险防范。子公司服从本公司的管理,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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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服从和维护本公司总体的计划性、统一性和完整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障了子公司的正常运营。
12、在内部审计控制方面,本公司已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设置了独立
的负责内部审计事务的内部审计部。但由于受内部审计机构设立时间较短的限制,内部审计工作的力度尚需进一步加强,以推动内部审计从事后、事中审计向全过程审计转变。
13、本公司已建立了成本费用控制系统及全面的预算体系,基本能做好成本
费用管理和预算的各项基础工作,明确了费用的开支标准。日常执行中遵循了有关制度程序的要求。本公司在预算管理方面尚有待进一步完善。
14、本公司于 2008 年实施会计电算化系统,会计系统的访问、使用得到严
格的授权管理,会计电算化的应用、内部授权审批、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保证了会计凭证和会计记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15、本公司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董事会下设的审计
委员会是本公司内部控制监督机构,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为独立董事,其中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本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同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保证了内部审计部人员配备和工作的独立性。内部审计部结合内部审计监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本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可以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并协助各部门进行整改,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16、本公司初步建立了风险评估体系,并建立了风险应对机制以识别和应对
本公司可能遇到的经营风险、环境风险、财务风险等重大风险。本公司通过升级业务核算系统、建立 ERP 管理系统集中信息技术与管理体系、提升和优化人员素质等手段,提升本公司竞争力,应对行业竞争风险;本公司董事会定期或者不定期对本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及经营业绩进行检查;本公司总经理负责全面落实和推进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检查本公司各部门制定、实施和完善各自专业系统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的情况;本公司内部审计部以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方式,对本部和子公司财务、重大项目投资、业务经营活动等进行核查,尽最大可能的控制和降低经营中的风险;本公司认真做好项目投资的可行性分析、研究与投资管理,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在对可行性进行充分研究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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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基础上,及时对投资内容进行调整,以最大程度地降低项目投资风险。抓好项目投资的管理,做好可行性分析与研究,有效使用募集资金。
(三)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估意见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已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较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可能出现的重要错误和舞弊,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在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随着本公司的业务职能的调整、外部环境的变化和管理要求的提高,公司的内部控制也需不断修订和完善。
(四)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制度的鉴证意见
发行人会计师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专项审查,出具了《内部控制审核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7)第 2091 号),报告认为,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十一、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制度安排及执行情况
(一)对外投资的制度安排
1、《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相关规定
公司对外投资的制度体系主要包括《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及《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1)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本章程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就公司发生的购买
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证券投资、风险投资除外)、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受赠现金资产除外)、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等交易行为,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的审批权限为:
①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下,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但一年内购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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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出售资产(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经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应当由董事会作出决议,提请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②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下,或绝对金额低于 3,000 万元人民币;
③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下,或绝对金额低于 300 万元人民币;
④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下,或绝对金额低于 3,000 万元人民币;
⑤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下,或绝对金额低于 300 万元人民币。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交易标的为股权,且购买或出售该股权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该股权对应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营业收入视为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和与交易标的相关的营业收入。
上述交易属于购买、出售资产的,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上述交易属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或者第八十一条规定可以分期缴足出资额的,应当以协议约定的全部出资额为标准适用本款的规定。
上述交易属于“提供财务资助”和“委托理财”等事项时,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达到本条第一款标准的,适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公司在 12 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本条的规定。已按照本条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除上述规定外,《公司章程(草案)》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取得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和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等交易事项,依据其《公司章程》规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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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执行,但控股子公司的章程授予该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行使的决策权限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的权限。公司在子公司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意向,须依据权限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作出指示。
上述事项涉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第六条规定,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时,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对外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
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对外投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3)对外投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4)对外投资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5)对外投资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七条规定,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时,由公司董事会审议:
(1)对外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
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但一年内对外投资经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应当由董事会作出决议,提请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对外投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3)对外投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4)对外投资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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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外投资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八条规定,除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的权限外,公司其它对外投资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策。
第九条规定,若对外投资属关联交易事项,则应按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权限执行。
第十条规定,在股东大会、董事会或董事长决定对外投资事项以前,公司有关部门应根据项目情况逐级向董事长、董事会直至股东提供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资料,以便其作出决策。
(二)对外担保的制度安排
公司对外担保的制度体系主要包括《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1、《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相关规定
《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公司下列提供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2)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5)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
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
(6)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
供的任何担保;
(7)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8)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4)项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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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公司发生提供担保事项时,应当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发生上述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提供担保事项时,还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以及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除上述规定外,《公司章程(草案)》第一百一十条规定,(1)公司与关联自
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人民币以上,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低于 5%的关联
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进行计算。
(2)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应
取得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和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等交易事项,依据其《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但控股子公司的章程授予该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行使的决策权限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的权限。公司在子公司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意向,须依据权限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作出指示。
上述事项涉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规定,申请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或其他有效防范风险的措施,必须与需担保的数额相对应。申请担保人设定反担保的财产为法律、法规禁止流通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的,应当拒绝担保。
第十八条规定,公司应在组织有关部门对担保事项进行评审,通过公司内部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第十九条规定,需公司提供担保的子公司必须向公司总部提出担保申请,将担保项目的相关资料及需担保的额度等报送财务部。公司财务部对子公司报送的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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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在现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草案)》的基础上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对保障投资者依法获取公司信息、获取投资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方面做了规定。
1、对获取公司信息的保护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信息披露的宗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信息和重大事项,忠诚履行持续信息披露的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发展动态,满足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行使股东权利的需要,并通过信息披露推动公司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规定,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核心人员不得通过相关网站、博客、微博等网络信息等非正式渠道泄漏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工作,董事会办公室作为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部门,负责投资者关系工作事务;公司应建立良好的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及时归集各部门及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诉讼等信息,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积极配合;公司管理层应给予董事会办公室充分的信任,董事会秘书可以列席公司召开的各种会议,从而能够全面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切实做好信息披露的工作,改善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推进公司规范运作。
2、对获取投资收益的保护
《公司章程(草案)》规定,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二十一、股利分配情况”。
3、对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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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在遵守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项沟通机制,在制定涉及股东权益的重大方案时,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公司可在按照信息披露规则作出公告后至股东大会召开前,通过现场或网络投资者交流会、说明会,走访机构投资者,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立热线电话、传真及电子信箱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广泛征询意见。公司在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时,所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也可参与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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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公司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以及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2016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7)第 11045 号)。
本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分析后认为: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财务健康稳定、现金流量正常、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公司近三年保持了良好的盈利能力;公司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持续的增长潜力。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有关附注的重要内容。投资者欲详细了解公司报告期财务状况,请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备查文件之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一、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5,985,423.38 6,944,921.99 61,912,578.92 16,972,386.2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0,000,000.00 --
应收账款 46,823,649.64 64,059,895.62 59,214,449.99 58,357,406.26
预付款项 18,937,491.86 2,283,803.04 5,434,804.47 4,355,003.67
其他应收款 10,302,134.31 11,053,877.74 13,893,280.98 13,133,850.63
存货 13,477,117.62 6,891,117.40 11,157,037.62 12,661,634.05
其他流动资产 61,203,104.86 63,175,062.01 24,449,791.97 19,555,411.50
流动资产合计 186,728,921.67 204,408,677.80 176,061,943.95 125,035,692.35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6,714,208.53 6,892,983.53 9,579,703.33 7,631,203.53
无形资产 21,273,798.57 22,014,408.82 36,103,692.81 39,004,731.95
开发支出- 4,456,935.78 --
商誉 27,053,907.05 27,053,907.05 27,053,907.05 27,053,907.05
长期待摊费用 8,625,518.34 8,733,717.75 7,821,598.01 6,476,076.56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419,589.25 8,124,866.40 7,154,763.27 7,053,857.08
其他非流动资产 4,228,113.66 -- 2,184,245.29
非流动资产合计 79,315,135.40 77,276,819.33 87,713,664.47 89,404,021.46
资产总计 266,044,057.07 281,685,497.13 263,775,608.42 214,439,7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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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5,857,922.98 2,795,206.01 6,043,298.28 6,690,040.46
预收款项 11,826,314.82 10,625,973.06 10,321,325.26 3,115,400.83
应付职工薪酬 11,855,663.74 13,116,081.45 12,118,269.08 6,726,984.11
应交税费 23,087,829.40 25,287,143.73 21,862,524.20 12,203,646.73
其他应付款 24,649,091.27 29,753,296.68 28,943,039.05 18,764,371.84
其他流动负债 4,676,500.01 3,128,513.20 8,211,965.89 13,221,795.42
流动负债合计 81,953,322.22 84,706,214.13 87,500,421.76 60,722,239.39
非流动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1,254,256.25 4,264,471.25 7,274,686.25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54,256.25 4,264,471.25 7,274,686.25
负债合计 81,953,322.22 85,960,470.38 91,764,893.01 67,996,925.64
股东权益:
股本 40,731,500.00 40,731,500.00 40,731,500.00 40,000,000.00
资本公积 38,101,018.95 38,101,018.95 37,197,981.09 31,830,374.19
盈余公积 10,825,337.92 10,825,337.92 6,361,583.34 1,768,631.39
未分配利润 94,432,877.98 106,067,169.88 87,719,650.98 72,601,624.9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84,090,734.85 195,725,026.75 172,010,715.41 146,200,630.54
少数股东权益--- 242,157.63
股东权益合计 184,090,734.85 195,725,026.75 172,010,715.41 146,442,788.17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266,044,057.07 281,685,497.13 263,775,608.42 214,439,713.81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351,834,557.16 648,067,280.60 621,158,667.90 397,625,640.40
减:营业成本 232,073,040.79 355,874,700.04 390,548,347.74 222,920,280.21
税金及附加 3,514,382.33 7,177,823.89 5,641,936.31 4,908,362.07
销售费用 32,277,573.32 53,438,533.77 60,859,630.09 55,514,633.00
管理费用 56,636,197.15 153,040,960.60 107,342,927.74 75,330,851.80
财务费用-净额 1,469,609.54 2,053,957.42 2,309,806.77 1,705,995.82
资产减值损失 43,727.25 10,579,648.35 106,860.38 -159,688.35
加:投资收益 1,155,796.02 1,764,325.19 138,500.80 -
二、营业利润 26,975,822.80 67,665,981.72 54,487,659.67 37,405,205.85
加:营业外收入 2,917,750.63 3,118,050.19 1,045,001.34 803,323.2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90,355.72 95,007.04 44,162.06 -
减:营业外支出 1,136,768.98 2,291,945.05 1,945,715.90 69,574.4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502,621.42 1,687,457.78 1,675,491.12 59,741.42
三、利润总额 28,756,804.45 68,492,086.86 53,586,945.11 38,138,954.67
减:所得税费用 7,805,896.35 21,241,913.38 13,543,586.32 9,426,864.63
四、净利润 20,950,908.10 47,250,173.48 40,043,358.79 28,712,090.0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950,908.10 47,250,173.48 40,076,727.97 28,774,503.85
少数股东损益---33,369.18 -62,413.81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20,950,908.10 47,250,173.48 40,043,358.79 28,712,090.0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0,950,908.10 47,250,173.48 40,076,727.97 28,774,503.8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3,369.18 -62,4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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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51 1.16 0.99 0.72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51 1.16 0.99 0.72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28,546,585.14 736,625,037.39 719,267,516.60 444,617,375.6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659,200.73 17,200,185.01 16,644,293.72 3,562,522.2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35,205,785.87 753,825,222.40 735,911,810.32 448,179,897.8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70,583,944.19 378,742,234.76 413,210,146.04 241,564,522.0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5,794,950.36 132,374,789.00 118,760,206.18 89,949,765.96
支付的各项税费 42,115,811.44 80,689,381.08 56,155,773.32 46,253,384.8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2,750,591.93 83,935,502.37 62,901,789.14 52,490,878.4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1,245,297.92 675,741,907.21 651,027,914.68 430,258,551.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960,487.95 78,083,315.19 84,883,895.64 17,921,346.54
二、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47,277,609.98 367,039,375.64 45,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155,796.02 1,597,092.36 138,500.8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66,472.27 92,278.00 296,814.06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630,647.2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8,499,878.27 370,359,393.20 45,435,314.86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0,830,784.77 17,643,050.98 20,327,570.18 16,603,945.81
投资支付的现金 190,000,047.98 461,316,937.64 45,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0,830,832.65 478,959,988.62 65,327,570.18 16,603,945.8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669,045.62 -108,600,595.42 -19,892,255.32 -16,603,945.81
三、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5,486,25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9,65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650,000.00 5,486,25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9,650,000.00 1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2,585,200.00 24,438,900.00 20,577,326.00 10,929,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585,200.00 24,438,900.00 40,227,326.00 25,929,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585,200.00 -24,438,900.00 -20,577,326.00 -20,442,75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3,832.18 11,523.30 22,878.36 -1,305.8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
少)额
29,040,501.39 -54,944,656.93 44,437,192.68 -19,126,655.10
加:期/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464,921.99 61,409,578.92 16,972,386.24 36,099,041.34
六、期/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35,505,423.38 6,464,921.99 61,409,578.92 16,972,386.24
(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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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 28,298,077.78 4,292,454.56 59,053,176.89 2,979,665.5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0,000,000.00 --
应收账款 2,557,420.82 2,220,873.73 43,713,226.13 51,517,710.92
预付款项 112,325.52 594,305.57 --
其他应收款 16,345,007.73 5,564,966.28 31,879,671.22 21,720,480.08
存货 3,114,121.27 1,054,825.67 3,183,325.52 1,454,969.63
其他流动资产 46,556,833.50 53,480,100.45 15,474,593.55 9,902,272.60
流动资产合计 96,983,786.62 117,207,526.26 153,303,993.31 87,575,098.79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87,606,885.00 87,806,885.00 88,006,885.00 88,006,885.00
固定资产 1,219,604.75 1,416,855.65 2,459,615.90 2,961,221.09
无形资产 9,322,179.51 10,014,846.46 11,830,317.78 9,905,986.95
长期待摊费用 75,555.56 112,827.78 630,998.42 280,813.27
递延所得税资产 6,279,941.28 1,307,574.60 1,684,834.74 1,485,663.8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79,245.29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4,504,166.10 100,658,989.49 104,612,651.84 103,819,815.49
资产总计 201,487,952.72 217,866,515.75 257,916,645.15 191,394,914.28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4,024,085.75 2,056,897.84 5,442,379.90 5,997,610.67
预收款项 131,115.25 229,455.32 129,903.68 202,884.21
应付职工薪酬 4,962,699.29 5,031,413.80 4,337,903.93 1,067,070.33
应交税费 905,486.69 4,747,625.71 7,632,712.36 4,857,868.43
其他应付款 89,573,931.53 75,526,344.19 131,200,650.08 101,759,261.82
流动负债合计 99,597,318.51 87,591,736.86 148,743,549.95 113,884,695.46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99,597,318.51 87,591,736.86 148,743,549.95 113,884,695.46
股东权益:
股本 40,731,500.00 40,731,500.00 40,731,500.00 40,000,000.00
资本公积 38,101,018.95 38,101,018.95 37,197,981.09 31,830,374.19
盈余公积 10,825,337.92 10,825,337.92 6,361,583.34 1,768,631.39
未分配利润 12,232,777.34 40,616,922.02 24,882,030.77 3,911,213.24
股东权益合计 101,890,634.21 130,274,778.89 109,173,095.20 77,510,218.82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201,487,952.72 217,866,515.75 257,916,645.15 191,394,914.28
(五)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34,890,232.72 89,482,952.70 473,001,766.89 297,468,085.07
减:营业成本 22,482,874.94 31,104,755.05 403,595,623.43 240,379,730.25
税金及附加 121,799.08 1,048,336.20 840,664.85 706,763.05
销售费用 5,373,068.73 2,871,156.30 8,314,421.49 4,807,421.29
管理费用 22,434,040.30 57,357,259.70 60,229,555.50 35,945,375.88
财务费用-净额 109,568.19 1,503,506.49 1,668,975.65 814,646.53
资产减值损失 43,727.25 5,278.68 --14,630.58
加:投资收益 16,155,008.04 49,472,720.37 47,138,500.80 -
二、营业利润 480,162.27 45,065,380.65 45,491,026.77 14,828,7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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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营业外收入 122,811.90 107,823.17 258,902.08 4,124.7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3,854.24 86,066.35 -
减:营业外支出 514.12 158,397.85 208.96 327.7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42,313.36 208.96 327.76
三、利润总额 602,460.05 45,014,805.97 45,749,719.89 14,832,575.68
减:所得税费用-3,598,595.27 377,260.14 -179,799.59 3,893,318.76
四、净利润 4,201,055.32 44,637,545.83 45,929,519.48 10,939,256.9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01,055.32 44,637,545.83 45,929,519.48 10,939,256.92
少数股东损益----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
六、综合收益总额 4,201,055.32 44,637,545.83 45,929,519.48 10,939,256.9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201,055.32 44,637,545.83 45,929,519.48 10,939,256.9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9,200,584.64 143,271,534.06 562,481,426.20 324,319,435.8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0,802,486.27 30,303,495.90 79,678,985.27 26,518,928.7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0,003,070.91 173,575,029.96 642,160,411.47 350,838,364.5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5,616,020.60 39,422,738.83 476,094,584.29 292,121,357.7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248,860.22 30,682,225.82 26,702,529.49 12,934,405.38
支付的各项税费 6,644,354.82 9,666,909.85 13,294,356.50 7,118,046.6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6,800,989.08 30,948,992.51 45,350,518.74 29,879,091.9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1,310,224.72 110,720,867.01 561,441,989.02 342,052,901.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07,153.81 62,854,162.95 80,718,422.45 8,785,462.81
二、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47,227,609.98 367,039,375.64 45,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155,008.04 1,597,092.36 138,500.8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8,480.37 - 202,269.4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50,804.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8,391,098.39 368,787,272.00 45,340,770.2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493,073.38 696,319.64 4,408,355.32 9,197,396.08
投资支付的现金 190,000,047.98 461,266,937.64 45,0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5,306,885.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0,493,121.36 461,963,257.28 49,408,355.32 14,504,281.08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57,897,977.03 -93,175,985.28 -4,067,585.12 -14,504,281.08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68
三、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5,486,25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9,65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650,000.00 5,486,25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9,650,000.00 1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2,585,200.00 24,438,900.00 20,577,326.00 10,929,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585,200.00 24,438,900.00 40,227,326.00 25,929,000.00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32,585,200.00 -24,438,900.00 -20,577,326.00 -20,442,75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的影响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减少)额
24,005,623.22 -54,760,722.33 56,073,511.33 -26,161,568.27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292,454.56 59,053,176.89 2,979,665.56 29,141,233.83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28,298,077.78 4,292,454.56 59,053,176.89 2,979,665.56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石家庄市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石家庄维修、销售 100.00%-出资设立 保定市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保定保定维修、销售- 100.00%出资设立 北京百邦优保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北京维修、销售 100.00%-出资设立 北京华延睿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北京维修、销售- 100.00%出资设立 山东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济南维修、销售 100.00%-出资设立 青岛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青岛维修、销售- 100.00%出资设立
7 临沂百联商贸有限公司临沂临沂维修、销售- 100.00%出资设立 福州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福州福州维修、销售 100.00%-出资设立 长春市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长春长春维修、销售- 100.00%出资设立
10 南京百嘉翰邦电子科技南京南京维修、销售 100.00%-出资设立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69
有限公司 镇江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镇江镇江维修、销售- 100.00%出资设立 扬州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扬州扬州维修、销售- 100.00%出资设立 上海闪电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上海上海电子商务 100.00%-出资设立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上海维修、销售 100.00%-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 Bybon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
中国大陆
英属维京群岛
控股投资 100.00%-出资设立 杭州百华悦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杭州维修、销售 100.00%-出资设立 广州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广州维修、销售- 100.00%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 常州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常州常州维修、销售- 100.00%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 大连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大连大连维修、销售- 100.00%出资设立 唐山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唐山唐山维修、销售- 100.00%出资设立 秦皇岛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秦皇岛秦皇岛维修、销售- 100.00%出资设立 承德市百华悦邦商贸有限公司*
承德承德维修、销售- 100.00%出资设立 滨州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滨州滨州维修、销售- 100.00%出资设立 菏泽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菏泽菏泽维修、销售- 100.00%出资设立 泰安市泰山区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泰安泰安维修、销售- 100.00%出资设立
26 威海百邦电子有限公司*威海威海维修、销售- 100.00%出资设立 郑州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郑州维修、销售- 100.00%出资设立 温州百华悦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温州温州维修、销售- 100.00%出资设立 泉州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泉州泉州维修、销售- 100.00%出资设立 乌鲁木齐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乌鲁木齐维修、销售- 100.00%出资设立 西宁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西宁西宁维修、销售- 100.00%出资设立 EWX Investment
Company*
中国大陆开曼群岛控股投资- 100.00%出资设立 EWX (Hong Kong)
Holdings Limited*
中国大陆香港控股投资- 100.00%出资设立 深圳市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深圳维修、销售- 100.00%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 兰州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兰州兰州维修、销售- 100.00%出资设立 石家庄市百邦电子产品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石家庄石家庄维修、销售- 70.00%出资设立 枣庄百华悦邦电子有限公司*
枣庄枣庄维修、销售- 100.00%出资设立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70 宁波江北百华悦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宁波宁波维修、销售- 100.00%出资设立 哈尔滨百华悦邦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哈尔滨哈尔滨维修、销售- 100.00%出资设立 重庆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重庆维修、销售- 70.00%出资设立 北京闪电蜂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北京电子商务- 100.00%出资设立 邢台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邢台邢台维修、销售- 100.00%出资设立 淄博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淄博淄博维修、销售- 100.00%出资设立 烟台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烟台烟台维修、销售- 100.00%出资设立 潍坊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潍坊潍坊维修、销售- 100.00%出资设立 上海闪电蜂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上海电子商务- 70.00%出资设立 西安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西安维修、销售- 100.00%出资设立 沈阳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沈阳沈阳维修、销售- 100.00%出资设立 天津百华悦邦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天津维修、销售 100.00%-出资设立 沧州市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沧州沧州维修、销售- 100.00%出资设立 廊坊市百邦电子有限公司**
廊坊廊坊维修、销售- 100.00%出资设立 成都闪电蜂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成都维修、销售- 100.00%出资设立 济南闪电蜂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济南维修、销售- 100.00%出资设立 南通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南通南通维修、销售- 100.00%出资设立 邯郸市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邯郸邯郸维修、销售- 100.00%出资设立 张家口市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张家口张家口维修、销售- 100.00%出资设立 济宁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济宁济宁维修、销售- 100.00%出资设立 漳州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漳州漳州维修、销售- 100.00%出资设立 银川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银川银川维修、销售 100.00%-出资设立 北京百华悦邦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北京维修、销售- 100.00%出资设立
“*”上述之子公司于报告期内已经注销。
“**”上述之子公司于报告期内正在履行注销手续过程中。
“***”上述之子公司于报告期内已转让。
“*”上述之子公司于报告期内更名,原名北京闪电蜂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报告期内合并范围的变更情况
(1)处置子公司
①公司于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的相关信息汇总如下: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71
子公司名称处置价款
处置比例
处置方式
丧失控制权时点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
判断依据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张家口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50,000.00
100%
出售 2016 年 4 月 15 日
交割完毕,控制权转移
-149,688.05
银川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50,804.00
100%
出售 2016 年 7 月 31 日
交割完毕,控制权转移
101,774.34
邯郸市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625,747.23
100%
出售 2016 年 7 月 31 日
交割完毕,控制权转移
66,990.40
漳州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64,800.00
100%
出售 2016年 10月 31日
交割完毕,控制权转移
120,000.00
济宁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39,295.97
100%
出售 2016年 11月 30日
交割完毕,控制权转移
28,156.14
②相关的处置损益如下:
A.张家口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处置价格 350,000.00
减: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的张家口公司净资产份额 499,688.05
处置产生的投资损失-149,688.05
B.银川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处置价格 150,804.00
减: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的银川公司净资产份额 49,029.66
处置产生的投资收益 101,774.34
C.邯郸市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处置价格 625,747.23
减: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的邯郸公司净资产份额 558,756.83
处置产生的投资收益 66,990.40
D.漳州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处置价格 164,800.00
减: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的漳州公司净资产份额 44,800.00
处置产生的投资收益 120,000.00
E.济宁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处置价格 339,295.97
减: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的济宁公司净资产份额 311,139.83
处置产生的投资收益 28,156.14
(2)购买子公司
无。
(三)转让廊坊瑞信电子和张家口百华悦邦两家子公司股权情况
根廊坊瑞信为公司的员工马金林及李明哲于 2011 年 10 月底出资设立,主要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72
业务为手机销售,但廊坊瑞信设立后,百华悦邦很快启动了 IPO,公司接受中介机构的建议,要求员工进行清理,在清理未完成前,百华悦邦对廊坊瑞信进行受托管理。2013 年 1 月,廊坊瑞信的股权完成转让。经公开信息查询,该公司目前已经注销。
张家口百华悦邦系拥有苹果授权和三星授权的门店,2015 年 12 月,公司将张家口百华悦邦拥有的苹果授权变更到上海百邦张家口分公司。变更后,张家口百邦只拥有三星授权,由于该门店经营三星授权业绩不理想,因此将该门店转让予非关联第三方安见。
廊坊瑞信、张家口百邦于股份转让前一年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资产净额占转让前一年发行人资产总额、营业收入、资产净额的比例较低,对发行人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详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2 年末/度廊坊瑞信发行人占比
资产总额 128.61 19,698.66 0.65%
营业收入 889.35 30,399.18 2.93%
资产净额 11.76 9,668.88 0.12%
单位:万元
2014 年末/度张家口百邦发行人占比
资产总额 171.61 21,443.97 0.80%
营业收入 651.24 39,762.56 1.64%
资产净额 68.32 14,644.28 0.47%
(四)廊坊瑞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根据查询工商资料,廊坊瑞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瑞信电子”)成立于 2011 年 10 月 24 日,注册号:131003035343,注册资本 50 万元,注册地址为廊坊市万达广场室内步行街一层 1020、1021 号商铺,法定代表人为李
明哲,经营范围:销售通讯器材及通讯器材维修;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技术服务。2013 年 1 月,廊坊瑞信电子股东将持有的该公司全部股权协议转让予无关联第三方武亚杰。2015 年 8 月,廊坊瑞信电子取得工商核准注销。
2、成立以来主要业务和资产的形成及变化情况
廊坊瑞信电子自成立以来主要业务为手机销售。设立时的主要资产为业务经营所必须的货币资金、流动资产等经营性资产。截至转让前,廊坊瑞信电子主要业务及重要资产无重大变化。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73
3、股权结构及其演变情况
2011 年 10 月,由李明哲、马金林共同出资设立廊坊瑞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人民币,其持股比例分别为 70%、30%。
2013 年 1 月,经股东会决议,同意李明哲将其持有的 70%的股份转让给武亚杰,同意马金林将其持有的 30%的股份转让给武亚杰。转让后,无关联第三方武亚杰为廊坊瑞信电子的实际控制人,持有 100%的股权。
2015 年 8 月,廊坊瑞信电子经工商部门核准注销。
4、主要财务数据及资产明细
2013 年 1 月,该公司股东将持有的该公司全部股权协议转让。截至转让前,廊坊瑞信电子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2012.12.31/2012 年度 2011.12.31/2011 年度
货币资金 1.29 24.39
预付账款-62.77 159.00
其他应收款 29.69 1.00
存货 133.32 7.34
流动资产 101.53 191.95
固定资产 0.32 0.28
长期待摊费用 26.77 0.22
非流动资产 27.08 0.50
资产总额 128.61 192.23
负债总额 116.85 143.5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76 48.72
营业收入 889.35 214.28
营业利润-35.57 -1.28
利润总额-35.57 -1.28
净利润-35.78 -1.28
5、与发行人的关系及分工
经核查,廊坊瑞信电子系公司的员工马金林及李明哲于 2011 年 10 月底出资设立的一家公司。廊坊瑞信电子在转让前,马金林和李明哲自愿将其交由发行人管理,发行人实质控制廊坊瑞信电子的所有经营及管理。廊坊瑞信电子主要业务为手机销售。
6、廊坊瑞信电子转让前三年重大违法情况
廊坊瑞信电子于 2013 年 1 月转让予无关联第三方武亚杰。公司已于 2015 年8 月注销。经核查,廊坊瑞信电子在设立、出资以及股权结构演变过程中合法合规,且廊坊瑞信电子在转让予无关联第三方前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74
(五)张家口市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根据查询工商资料,张家口市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口百华悦邦”)成立于 2012 年 2 月 28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702590976432U,注册资本 10 万元,注册地址为张家口市桥东区宝善街 75号 3 号,法定代表人为谢建爽,经营范围:通讯器材的销售与维修及相关软件技术服务,手机配件销售手机美容,计算机软硬件及耗材,电子产品、电器、五金交电、照像器材、机电产品的销售与安装、维修及技术服务;通讯工程的施工。
2、成立以来主要业务和资产的形成及变化情况
张家口百华悦邦自成立以来主要业务为手机维修。设立时的主要资产为业务经营所必须的货币资金、流动资产等经营性资产。截至转让前,张家口百华悦邦主要业务及重要资产无重大变化。
3、股权结构及其演变情况
2012 年 2 月,由石家庄市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独资设立张家口市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 万元人民币,其持股比例为 100%。
2016 年 4 月,经股东决定,石家庄市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张家口百华悦邦 100%股权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安见。转让后,无关联第三方安见持有张家口百华悦邦 100%股权。
4、主要财务数据及资产明细
2016 年 4 月,石家庄市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张家口百华悦邦全部股权协议转让予无关联第三方。截至转让前,张家口百华悦邦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及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2015.12.31/2015 年度 2014.12.31/2014 年度
货币资金 1.04 5.10
应收账款-15.98 -7.40
存货 64.04 91.46
流动资产 160.94 98.46
固定资产 3.38 5.37
非流动资产 10.68 17.40
资产总额 171.61 115.86
负债总额 103.29 60.78
所有者权益合计 68.32 58.93
营业收入 651.24 6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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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5
营业利润 21.69 42.37
利润总额 21.69 42.03
净利润 17.99 30.82
5、与发行人的关系及分工
经核查,张家口百华悦邦系发行人子公司石家庄市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主要业务为手机维修。张家口百华悦邦于 2016 年 4 月转让予无关联第三方安见。
6、张家口百华悦邦转让前三年重大违法情况
张家口百华悦邦于 2016 年 4 月转让予无关联第三方。经查询工商资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工商、社保、公积金等主管部门出具的张家口百华悦邦转让之前的合规证明,张家口百华悦邦在设立、出资以及股权结构演变过程中合法合规,且张家口百华悦邦在转让予无关联第三方前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或重大财务风险。
(六)银川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根据查询工商资料,银川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百邦”)成立于 2014 年 1 月 8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1060835204654,注册资本20 万元,注册地址为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南街 22 号)万达广场商铺 1-129 号,法定代表人为刘保元,经营范围:技术推广;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通讯设备;通讯设备维修、电子产品维修;计算机系统服务。
2、成立以来主要业务和资产的形成及变化情况
银川百邦自成立以来主要业务为手机维修。设立时的主要资产为业务经营所必须的货币资金、流动资产等经营性资产。截至转让前,银川百邦主要业务及重要资产无重大变化。
3、股权结构及其演变情况
2014 年 1 月,由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资设立银川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20 万元人民币,其持股比例为 100%。
2016 年 7 月,经股东决定,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银川百邦 100%股权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刘文。转让后,无关联第三方刘文持有银川百邦 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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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6
4、主要财务数据及资产明细
2016 年 7 月,发行人将持有的银川百邦全部股权转让予无关联第三方。截至转让前,银川百邦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及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2015.12.31/2015 年度 2014.12.31/2014 年度
货币资金 0.21 0.64
应收账款 0.85 0
存货 1.1 5.3
流动资产 9.21 12.69
固定资产 1.55 2.72
非流动资产 3.38 18.33
资产总额 12.59 31.02
负债总额 0.12 26.8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47 4.18
营业收入 17.01 38.20
营业利润 2.07 5.95
利润总额-34.25 -47.79
净利润-34.25 -47.79
5、与发行人的关系及分工
经核查,银川百邦系发行人子公司,主要业务为手机维修。银川百邦于 2016年 7 月转让予无关联第三方刘文。
6、银川百邦转让前三年重大违法情况
银川百邦于 2016 年 7 月转让予无关联第三方。经查询工商资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工商、社保、公积金等主管部门出具的银川百邦转让之前的合规证明,银川百邦在设立、出资以及股权结构演变过程中合法合规,且在转让予无关联第三方前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或重大财务风险。
(七)邯郸市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根据查询工商资料,邯郸市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郸百邦”)成立于 2008 年 3 月 28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402673225415D,注册资本 50 万元,注册地址为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陵园路 114 号,法定代表人为赵新宇,经营范围:通讯器材的销售与维修及相关软件技术服务;手机配件销售及手机美容;计算机软件硬件及耗材、电子产品、电器、五金、交电、照相器材的销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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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与安装、维修及技术服务。
2、成立以来主要业务和资产的形成及变化情况
邯郸百邦自成立以来主要业务为手机维修。设立时的主要资产为业务经营所必须的货币资金、流动资产等经营性资产。截至转让前,邯郸百邦主要业务及重要资产无重大变化。
3、股权结构及其演变情况
2008 年 3 月,由河北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独资设立邯郸市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人民币,其持股比例为 100%。
2010 年 12 月,河北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召开 2010 年第二次股东会,决议将其持有的邯郸百邦 100%股权转让给石家庄市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经股东决定,石家庄市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邯郸百邦 100%股权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张斌昌。转让后,张斌昌持有邯郸百邦 100%股权。
4、主要财务数据及资产明细
2016 年 7 月,石家庄百邦将持有的邯郸百邦全部股权转让予无关联第三方。
截至转让前,邯郸百邦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及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2015.12.31/2015 年度 2014.12.31/2014 年度
货币资金 5.31 11.79
应收账款- -
存货 50.12 81.35
流动资产合计 320.56 290.17
固定资产 2.85 4.74
非流动资产 21.18 11.31
资产总额 341.74 301.48
负债总额 65.79 31.31
所有者权益合计 275.95 270.18
营业收入 348.01 614.09
营业利润 9.64 123.10
利润总额 9.64 123.19
净利润 5.77 95.74
5、与发行人的关系及分工
经核查,转让前邯郸百邦系石家庄百邦子公司,主要业务为手机维修。石家庄百邦于 2016 年 7 月转让予无关联第三方张斌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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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8
6、邯郸百邦转让前三年重大违法情况
邯郸百邦于 2016 年 7 月转让予无关联第三方。经查询工商资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工商、社保、公积金等主管部门出具的邯郸百邦转让之前的合规证明,邯郸百邦在设立、出资以及股权结构演变过程中合法合规,且在转让予无关联第三方前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或重大财务风险。
(八)济宁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根据查询工商资料,济宁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宁百邦”)成立于 2009 年 6 月 16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11690632434X,注册资本 10 万元,注册地址为济宁市任城路 8 号,法定代表人为赵新宇,经营范围:
非专控通讯器材及配件的销售、维修及软件技术服务;手机美容;计算机网络工程;计算机软硬件及耗材、电子产品、家用电器、五金、交电、照相器材、机械设备(不含特种设备)的销售、安装维修及技术服务;通讯工程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
2、成立以来主要业务和资产的形成及变化情况
济宁百邦自成立以来主要业务为手机维修。设立时的主要资产为业务经营所必须的货币资金、流动资产等经营性资产。截至转让前,济宁百邦主要业务及重要资产无重大变化。
3、股权结构及其演变情况
2009 年 6 月,由山东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独资设立济宁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 万元人民币,其持股比例为 100%。
2016 年 11 月,经股东决定,山东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济宁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薛以金、张晖。转让后,薛以金持有济宁百邦 80%股权,张晖持有济宁百邦 20%股权。
4、主要财务数据及资产明细
2016 年 11 月,山东百邦将持有的济宁百邦全部股权转让予无关联第三方。
截至转让前,济宁百邦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及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2015.12.31/2015 年度 2014.12.31/2014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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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 4.06 6.91
应收账款 2.56 -
存货 33.29 34.72
流动资产 51.24 56.38
固定资产 4.21 6.80
非流动资产 21.57 37.39
资产总额 72.81 93.77
负债总额 9.93 27.32
所有者权益合计 62.87 66.45
营业收入 183.13 232.57
营业利润 70.33 116.29
利润总额-28.25 58.14
净利润-28.25 43.61
5、与发行人的关系及分工
经核查,转让前济宁百邦系山东百邦子公司,主要业务为手机维修。济宁百邦于 2016 年 11 月转让予无关联第三方薛以金、张晖。
6、济宁百邦转让前三年重大违法情况
济宁百邦于 2016 年 11 月转让予无关联第三方。经查询工商资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工商、社保、公积金等主管部门出具的济宁百邦转让之前的合规证明,,济宁百邦在设立、出资以及股权结构演变过程中合法合规,且在转让予无关联第三方前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或重大财务风险。
(九)漳州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根据查询工商资料,漳州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百邦”)成立于 2011 年 8 月 3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02581109329A,注册资本10 万元,注册地址为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与丹霞路交叉口(丹霞路 122-124 号嘉信茂 2-3F 第二层 L06 号铺位),法定代表人为刘保元,经营范围:电子技术开发;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电子产品、家用电器、五金交电、照相器材的销售;手机、数码产品及配件的销售、维修、软件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经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2、成立以来主要业务和资产的形成及变化情况
漳州百邦自成立以来主要业务为手机维修。设立时的主要资产为业务经营所必须的货币资金、流动资产等经营性资产。截至转让前,漳州百邦主要业务及重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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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资产无重大变化。
3、股权结构及其演变情况
2011 年 7 月,由福州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独资设立漳州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 万元人民币,其持股比例为 100%。
2016 年 10 月,经股东决定,福州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漳州百邦 100%股权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张超扬。转让后,张超扬持有漳州百邦 100%股权。
4、主要财务数据及资产明细
2016 年 10 月,福州百邦将持有的漳州百邦全部股权转让予无关联第三方。
截至转让前,漳州百邦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及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2015.12.31/2015 年度 2014.12.31/2014 年度
货币资金 0.60 3.29
应收账款 0.87 9.51
存货 0.34 9.05
流动资产合计 9.21 79.47
固定资产 0.18 7.96
非流动资产 0.18 16.46
资产总额 9.39 95.93
负债总额 2.07 11.84
所有者权益合计 7.32 84.09
营业收入 53.66 9.86
营业利润 20.86 4.90
利润总额-62.16 -39.67
净利润-62.16 -39.67
5、与发行人的关系及分工
经核查,转让前漳州百邦系福州百邦子公司,主要业务为手机维修。漳州百邦于 2016 年 10 月转让予无关联第三方张超扬。
6、漳州百邦转让前三年重大违法情况
漳州百邦于 2016 年 10 月转让予无关联第三方。经查询工商资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工商、社保、公积金等主管部门出具的漳州百邦转让之前的合规证明,漳州百邦在设立、出资以及股权结构演变过程中合法合规,且在转让予无关联第三方前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或重大财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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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1
三、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本公司委托,对公司 2017年 6 月 30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以及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2016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7)第 11045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影响公司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以及对公司具有核
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
(一)影响公司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
1、影响收入的主要因素
公司收入的持续增长取决于公司所提供的维修等售后服务能否适应手机智能终端的不断变化,以及是否能持续不断为客户提供专业、满意的服务。
2、影响成本费用的主要因素
公司属于手机售后服务行业,人工成本和房租成本是公司最重要的两项成本和费用支出。公司在保持收入规模增长的同时适度控制人员规模,对门店进行集约化经营,能否充分利用公司门店经营场所,成为影响未来公司成本费用高低的主要因素。
3、影响利润的主要因素
公司主营业务的毛利为营业利润的主要来源,影响公司利润的主要因素为公司的业务规模和主营业务的毛利率。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主营业务产品的综合毛利率保持在35%以上,波动较小,期间费用率较为稳定、合理,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计提的坏账损失。如果未来手机生产厂商降低公司保内业务服务价格或保外业务收入下降,会导致公司利润水平的下降。
(二)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
务或非财务指标
发行人作为一家以手机售后服务为主营业务的公司,手机尤其是智能手机的保有量是影响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重要指标。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 137家门店取得了苹果公司的售后服务授权(其中包括 14 家合作门店),2 家门店取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82
得了三星公司的售后服务授权。苹果手机和三星手机每年在中国地区的销量也是影响公司业务发展的重要指标。
根据 IDC 的统计数据,2012 年-2016 年,我国智能手机销量从 2.12 亿台增
加至 4.67 亿台,智能手机销量的不断增加为公司业务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公司主要授权机型销量的持续增长为公司未来苹果和三星手机保内维修和保外维修以及相关手机保障服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五、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及保荐机构对公司
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结论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行业地位或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在用的商标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及使用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未发生重大依赖,公司不存在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的情形。对本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受上游手机厂商影响较大、市场集中度较低、缺乏行业标准、消费者对手机服务满意度较低。本公司已在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中进行了分析并完整披露。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已实现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根据行业未来发展趋势以及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的判断,发行人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持续盈利能力。
六、报告期内主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2、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14 年 12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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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6 个月期间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3、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4、记账本位币
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支付的合并对价及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84
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如果以本公司为会计主体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本公司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外币折算
(1)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为购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其他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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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
①金融资产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公司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持有目的为短期内出售的金融资产。
B.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C.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及未被划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 12 个月内将出售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D.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管理层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取得时期限超过 12 个月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 12 个月(含 12 个月)内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 12 个月之内(含 12 个月)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②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于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资产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成本计量;应收款项以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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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以及处置时产生的处置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待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原直接计入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转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以及被投资单位已宣告发放的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相关的现金股利,作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③金融资产减值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公司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 50%(含 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 20%(含 20%)但尚未达到 50%的,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减值。公司以加权平均法计算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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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上升直接计入股东权益。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已发生的减值损失以后期间不再转回。
④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公司的金融负债主要为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应付款项、借款及应付债券等。
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借款及应付债券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其他金融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上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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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0、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账款,按从购货方或劳务接受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时,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标准为:单项金额超过 1,000,000 元。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 1 根据业务性质和客户的信用风险评估情况,认定信用风险不重大的应收款项
组合 2 除组合 1 以外的应收款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如下:
组合 1 不计提坏账
组合 2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的计提比例列示如下: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三个月以内--
三个月到一年 5% 5%
一到二年 20% 20%
二到三年 50% 50%
三年以上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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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为: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
11、存货
(1)分类
存货包括库存商品和低值易耗品,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核算。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4)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分次摊销法摊销。
12、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子公司为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合营企业为公司通过单独主体达成,能够与其他方实施共同控制,且基于法律形式、合同条款及其他事实与情况仅对其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联营企业为公司能够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
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司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1)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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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或有事项准则所规定的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并作为预计负债核算。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公司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公司及分享控制权的其他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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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13、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及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包括办公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等。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办公设备 3 年 5% 31.67%
运输工具 5 年 5% 19.00%
电子设备 3 年 5% 31.67%
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3)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
金额。
(4)固定资产的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4、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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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15、借款费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本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实际利率为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16、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软件、外观设计专利、合同权利及授权资质等,以成本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
预计使用寿命摊销方法
软件 3-10 年直线法
外观设计专利 3 年直线法
合同权利及授权资质 5 年直线法
(2)定期复核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3)研究与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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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被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管理层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能够证明该无形资产将如何产生经济利益;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以及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4)无形资产减值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17、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18、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为预付软件采购款等长期资产预付款。
19、商誉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其初始成本是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公司对商誉不摊销,以成本减累计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商誉在其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处置时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0、长期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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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1、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等。
(1)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和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等。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
本公司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公司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报告期内,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主要是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均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3)基本养老保险
本公司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公司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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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辞退福利
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辞退福利,列示为流动负债。
22、股利分配
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
23、收入确认
收入的金额按照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按扣除销售折让及销售退回的净额列示。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且满足下列各项经营活动的特定收入确认标准时,确认相关的收入:
(1)提供维修劳务
公司根据手机厂商授权的维修服务协议,对在相关手机保修期内进行的售后维修,按照协议确定的价格向厂商收取维修服务费。根据服务协议之规定,公司和厂商定期核对已完成的保修期内服务量信息及其他支持资料,公司于维修劳务完成之时,确认保修期内维修收入。
对在相关厂商商品保修期外的手机维修服务,公司直接向消费者提供保外维修服务,收取价款,于劳务完成时,确认收入。
(2)销售商品
公司在全国地区通过实体店和电子商务平台销售手机保护壳、移动电源、蓝牙耳机和数据线等手机配件商品。通过实体店的销售商品收入于公司销售商品给客户时确认。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的销售商品收入于存货的风险及回报转移至客户时(即客户签收货品时)确认。
(3)提供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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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还面向消费者提供手机保障等增值服务。手机保障服务收入在满足下列所有条件时确认:与消费者签订保障协议并承担相应合同责任;与保障协议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与保障协议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在保障协议覆盖的服务期间内未到期部分的保障收入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确认为递延收入,记录在其他流动负债科目,待收入确认条件满足时,在保障协议服务覆盖的期间按月摊销确认营业收入。
(4)其他收入
(a)对合作商提供管理咨询服务
公司与若干合作门店签订业务合作协议,授权合作门店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记、商号等,在统一商业形象下开展业务。公司定期收取管理咨询服务费。管理咨询服务收入在满足下列所有条件时确认:业务合作协议成立并承担相应合同责任;与业务合作协议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与业务合作协议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b)让渡资产使用权
利息收入按照其他方使用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采用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确认。
24、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税费返还、财政补贴等。
政府补助在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1)适用于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前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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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适用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及以后新增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摊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对同类政府补助采用相同的列报方式,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纳入营业利润,将与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支。
公司收到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直接收取的财政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5、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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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公司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公司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6、租赁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的租赁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确认。
(2)融资租赁
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作为长期应付款列示。
27、股份支付
公司为换取职工服务实施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以股份支付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参考以收益法评估的授予日的公司股东权益的公允价值计算。公司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
28、分部信息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29、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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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于 2014 年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除《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自 2014 年度财务报表起施行外,其他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 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本公司已采用上述准则编制 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及截至 2017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对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及影响金额
若干财务报表项目已根据上述准则进行列报,比较财务报表中的相关信息根据该准则未进行调整。
不适用不适用
若干与公允价值有关的披露信息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编制,比较财务报表中的相关信息根据该准则未进行调整。
不适用不适用
若干与公司在其他主体中权益有关的披露信息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编制。比较财务报表中的相关信息根据该准则未进行调整。
不适用不适用
若干与本集团政府补助相关的披露信息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编制。比较财务报表中的相关信息根据该准则未进行调整。
不适用无影响
30、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判断进行持续的评价。
(1)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
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存在会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的重要风险:
①商誉减值准备的会计估计
公司每年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为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其计算需要采用会计估计。
如果管理层对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未来现金流量计算中采用的毛利率进行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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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且修订后的毛利率低于目前采用的毛利率,则公司需对商誉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管理层对应用于现金流量折现的税前折现率进行重新修订,且修订后的税前折现率高于目前采用的折现率,则公司需对商誉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实际毛利率高于或实际税前折现率低于管理层的估计,公司不能转回原已计提的商誉减值损失。
②所得税及递延所得税
本公司在多个地区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部分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各个地区的所得税费用时,本公司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
若管理层认为未来很有可能出现应纳税所得额,并可用作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则确认与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可抵扣亏损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当预期的金额与原先估计有差异,则该差异将会影响于估计改变的期间内递延所得税资产及所得税费用的确认。
③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本公司以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为判断基础,确认坏账准备。当存在迹象表明应收款项无法收回时需要确认坏账准备。坏账准备的确认需要运用判断和估计。
如重新估计结果与现有估计存在差异,该差异将会影响估计改变期间的应收款项账面价值及资产减值损失。
七、报告期内主要税收政策、缴纳的主要税种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25%及 20%
增值税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17%及 6%
营业税应纳税营业额 5%
城市维护建设税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及消费税税额 7%、5%及 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2015 年 9 月 10 日颁布的《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 年第 61 号》中的规定,自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本公司若干下属分子公司年纳税所得额低于 30 万元、且独立进行核算缴纳所得税,其所得额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 20%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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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报告期内,本公司因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产生的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较低,对税收优惠政策不存在依赖,详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利润总额 2,875.68 6,849.21 5,358.69 3,813.90
优惠税率的影响 28.32 115.53 85.44 26.07
占比 0.98% 1.69% 1.59% 0.68%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情况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手机维修业务收入、配件销售业务收入适用 17%的增值税税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 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 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及相关规定,发行人以下下属子公司的增值业务收入陆续由以前适用营业税(税率为 5%)改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 6%。见下表: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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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税、增值税的应税收入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项业务的增值税税率、应税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项目
适用税率
2017 年 1-6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购置长期资产
固定资产购置金额 17% 155.50 156.03 630.02 424.75
无形资产购置金额 6% 244.03 199.70 1,116.16 1,003.32
成本费用库存商品结转成本 17% 19,602.26 27,866.56 30,775.25 15,5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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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旧机成本 17% 2,171.10 339.30 3,765.74 -
合作门店保内维修分成成本 17% 179.46 502.51 436.06 389.42
存货期末余额变动 17% 658.60 -426.59 -150.46 422.66
未获取发票的预付款的增加 17%-1,876.25 ---
水电费 17% 73.50 145.41 162.93 162.12
运输邮寄费 11% 167.64 393.34 722.30 533.51
通讯网络费 11% 172.00 280.97 310.92 156.96
咨询服务费 6% 481.63 4,918.55 1,020.66 594.64
租赁物管费 5% 1,842.81 3,418.18 3,497.76 3,262.09
特殊事项
集团内部交易 17% 22,526.95 34,953.90 43,416.49 28,819.32
集团内部收取工单服务费 6% 915.20 3,270.78 --
三星保内资材费 17% 289.28 1,231.96 2,185.16 2,833.06
AppleCare+业务 17% 176.70 524.37 --
无忧保赔付成本 17%- 273.37 2,244.41 366.78
苹果和解款拿到发票 17%--- 476.35
八、分部信息
本公司的报告分部是提供不同产品或服务、或在不同地区经营的业务单元。
由于各种业务或地区需要不同的技术和市场战略,因此,本公司分别独立管理各个报告分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别评价其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并评价其业绩。
本公司有两个报告分部,分别为:
-手机维修业务分部,负责在全国地区实体店提供手机维修、手机配件销售及增值服务;
-电子商务业务分部,负责在全国地区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回收及销售二手机,以及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提供配件销售及增值服务。
分部间转移价格参照向第三方销售所采用的价格确定。
资产根据分部的经营以及资产的所在位置进行分配,负债根据分部的经营进行分配,间接归属于各分部的费用按照收入比例在分部之间进行分配。
2017 年 1-6 月及 2017 年 6 月 30 日分部信息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手机维修业务电子商务业务未分配的金额分部间抵消合计
对外交易收入 313,260,006.13 38,574,551.03 -- 351,834,557.16
分部间交易收入 3,169,832.19 448,412.17 --3,618,244.36 -
营业成本-209,084,371.49 -26,606,913.66 - 3,618,244.36 -232,073,040.79
利息收入 54,525.00 361.77 -- 54,886.77
资产减值损失-43,727.25 ----43,727.25
折旧费和摊销费-10,458,640.86 -1,149,812.72 ---11,608,453.58
利润总额 17,668,466.26 11,088,338.19 -- 28,756,804.45
所得税费用-4,921,708.76 -2,884,187.59 ---7,805,89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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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12,746,757.50 8,204,150.60 -- 20,950,908.10
资产总额 238,420,654.17 31,242,710.90 --3,619,308.00 266,044,057.07
负债总额 58,796,424.68 15,453,303.54 - 7,703,594.00 81,953,322.22
折旧费用和摊销费用外的其他非现金费用
1,414,924.54 1,643.00 -- 1,416,567.54
非流动资产增加额(i) 10,809,779.65 21,005.12 -- 10,830,784.77
(i)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016 年度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分部信息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手机维修业务电子商务业务未分配的金额分部间抵消合计
对外交易收入 626,044,559.95 22,022,720.65 -- 648,067,280.60
分部间交易收入 2,652,137.94 191,883.05 --2,844,020.99 -
营业成本-341,281,797.83 -17,436,923.20 - 2,844,020.99 -355,874,700.04
利息收入 68,271.80 1,404.32 -- 69,676.12
资产减值损失-10,579,648.35 ----10,579,648.35
折旧费和摊销费-22,406,407.22 -2,478,154.24 ---24,884,561.46
利润总额 73,649,726.77 -5,157,639.91 -- 68,492,086.86
所得税费用-22,574,877.42 1,332,964.04 ---21,241,913.38
净利润 51,074,849.35 -3,824,675.87 -- 47,250,173.48
资产总额 265,997,705.44 16,521,045.58 --833,253.89 281,685,497.13
负债总额 80,761,415.32 9,384,200.99 --4,185,145.93 85,960,470.38
折旧费用和摊销费用以外的其他非现金费用
6,103,808.89 139,524.39 -- 6,243,333.28
非流动资产增加额(i)
8,409,022.12 1,920,451.56 -- 10,329,473.68
(i)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015 年度及 2015 年 12 月 31 日分部信息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手机维修业务电子商务业务未分配的金额分部间抵消合计
对外交易收入 570,500,517.62 50,658,150.28 -- 621,158,667.90
分部间交易收入 3,863,596.65 41,018.15 --3,904,614.80 -
营业成本-350,557,224.67 -43,895,737.87 - 3,904,614.80 -390,548,347.74
利息收入 149,270.40 5,239.39 -- 154,509.79
利息费用-211,576.00 ----211,576.00
资产减值损失-106,860.38 ----106,860.38
折旧费和摊销费-21,885,930.09 -647,959.30 ---22,533,889.39
利润总额 50,251,416.66 3,335,528.45 -- 53,586,945.11
所得税费用-12,664,137.94 -879,448.38 ---13,543,586.32
净利润 37,587,278.72 2,456,080.07 -- 40,043,358.79
资产总额 248,591,459.42 30,163,248.87 --14,979,099.87 263,775,608.42
负债总额 79,739,111.59 18,983,069.46 --6,957,288.04 91,764,893.01
折旧费用和摊销费用以外的其他非现金费用
4,710,399.78 56,652.86 -- 4,767,052.64
非流动资产增加额(i)
17,840,392.81 6,204,607.47 -- 24,045,0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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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014 年度及 2014 年 12 月 31 日分部信息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手机维修业务电子商务业务未分配的金额分部间抵消合计
对外交易收入 397,625,640.40 --- 397,625,640.40
营业成本-222,920,280.21 ----222,920,280.21
利息收入 304,009.37 --- 304,009.37
利息费用-899,000.00 ----899,000.00
资产减值损失 159,688.35 --- 159,688.35
折旧费和摊销费-24,880,371.31 ----24,880,371.31
利润总额 38,138,954.67 --- 38,138,954.67
所得税费用-9,426,864.63 ----9,426,864.63
净利润 28,712,090.04 --- 28,712,090.04
资产总额 214,439,713.81 --- 214,439,713.81
负债总额 67,996,925.64 --- 67,996,925.64
折旧费用和摊销费用以外的其他非现金费用
3,561,697.00 --- 3,561,697.00
非流动资产增加额(i)
21,975,762.79 --- 21,975,762.79
(i)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九、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41.23 -159.25 -163.13 -5.97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15.58 159.71 13.85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6.72 --
产业扶持金 240.48 221.00 71.30 66.4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性收入和支出
-21.16 20.86 1.76 12.95
小计 293.68 259.04 -76.22 73.37
减:所得税影响数 73.42 64.76 -36.88 1.7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220.26 194.28 -39.34 71.63
十、财务指标
以下各项财务指标,除非特别指明,均以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基础进行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1-6 月
2016年12月31日/2016 年
2015年12月31日/2015 年
2014年12月31日/2014 年
流动比率(倍) 2.28 2.41 2.01 2.06
速动比率(倍) 2.11 2.33 1.88 1.85
资产负债母公司(%) 49.43 40.20 57.67 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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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合并报表(%) 30.80 30.52 34.79 31.7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4,036.53 9,337.66 7,633.24 6,391.83
利息保障倍数(倍)-- 360.78 71.1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6.35 10.51 10.57 8.89
存货周转率(次) 22.79 39.44 32.79 21.13
总资产周转率(次) 1.28 2.38 2.60 1.9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73% 26.28% 25.44% 21.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60% 25.20% 25.69% 20.89%
每股收益(元)
基本每股收益 0.51 1.16 0.99 0.72
稀释每股收益 0.51 1.16 0.99 0.72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
0.34 1.92 2.08 0.45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71 -1.35 1.09 -0.48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每股净资产(元)
4.52 4.81 4.22 3.66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11.56% 13.52% 20.99% 26.63%
基于以下理由,本招股说明书在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分析说明时主要立足于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进行分析,未进行同行业对比分析:
1、A 股上市公司中没有主营业务为手机售后服务的企业;
2、目前,A 股从事服务行业上市公司所属的细分行业,与手机售后服务行
业在竞争环境、消费特点等方面有所不同,导致相关财务指标不具有可比性;
3、目前 A 股从事服务行业的上市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在服务模式、周转情
况等方面与手机售后服务行业有较大区别,导致相关财务指标不具有可比性;
4、目前国内同行业公司无公开可获得的供合理比较的财务数据。
十一、或有事项、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或有事项
发行人之下属子公司山东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百邦”)因与一家供应商就其提供的员工制服质量问题及是否产生支付货款义务产生纠纷,山东百邦可能发生的赔偿支出不会超过对方的起诉金额,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案件尚在进一步审理中。于 2017 年 5 月,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判决山东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上诉供应商货款尾款 452,560.00 元及逾期付款损失、案件受
理费等费用,总计 522,261.84 元。管理层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已计提相应金额
的其他应付款,并于 2017 年 7 月支付完毕。
2017 年 5 月发行人因与离职员工就离职补偿等问题产生法律纠纷,除部分案件已经和解外,还有部分案件尚未开庭或暂由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本集团支付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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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员工人民币总计 505,550.45 元。争议双方均已就上述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和
反诉讼,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截止会计师的审计报告批准报出日,该类案件未形成明确的处理结果。
(二)承诺事项
1、资本性支出承诺事项
以下为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已签约而尚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本性支出承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无形资产 37.35 105.96 136.00 -
长期待摊费用 235.00 ---
合计 272.35 105.96 136.00 -
2、经营租赁承诺
根据已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性租赁合同,公司未来最低应支付租金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以内 2,858.31 2,045.15 2,562.76 2,264.84
一到二年 1,431.71 962.62 1,247.63 1,450.03
二到三年 444.17 349.82 544.24 704.43
三年以上 26.11 284.95 355.88 567.43
合计 4,760.29 3,642.54 4,710.50 4,986.74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无。
十二、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利润表各项目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35,183.46 64,806.73 62,115.87 39,762.56
减:营业成本 23,207.30 35,587.47 39,054.83 22,292.03
税金及附加 351.44 717.78 564.19 490.84
销售费用 3,227.76 5,343.85 6,085.96 5,551.46
管理费用 5,663.62 15,304.10 10,734.29 7,533.09
财务费用-净额 146.96 205.40 230.98 170.60
资产减值损失 4.37 1,057.96 10.69 -15.97
加:投资收益 115.58 176.43 13.85 -
二、营业利润 2,697.58 6,766.60 5,448.77 3,740.52
加:营业外收入 291.78 311.81 104.50 80.3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9.04 9.50 4.42 -
减:营业外支出 113.68 229.19 194.57 6.9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50.26 168.75 167.55 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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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润总额 2,875.68 6,849.21 5,358.69 3,813.90
减:所得税费用 780.59 2,124.19 1,354.36 942.69
四、净利润 2,095.09 4,725.02 4,004.34 2,871.2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95.09 4,725.02 4,007.67 2,877.45
少数股东损益---3.34 -6.24
五、综合收益总额 2,095.09 4,725.02 4,004.34 2,871.2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095.09 4,725.02 4,007.67 2,877.4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3.34 -6.24
六、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51 1.16 0.99 0.72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51 1.16 0.99 0.72
(一)营业收入构成及收入确认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手机维修 26,535.88 75.42% 51,338.83 79.22% 47,361.99 76.25% 29,359.39 73.84%
商品销售、增值服务及其他
4,696.99 13.35% 11,077.64 17.09% 9,454.53 15.22% 10,226.68 25.72%
电子商务 3,857.46 10.96% 2,183.08 3.37% 5,065.82 8.16%--
合计 35,090.32 99.74% 64,599.55 99.68% 61,882.34 99.62% 39,586.07 99.56%
其他业务收入 93.13 0.26% 207.17 0.32% 233.53 0.38% 176.49 0.44%
营业收入 35,183.46 100.00% 64,806.73 100.00% 62,115.87 100.00% 39,762.5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在 99.00%以上,其他
业务收入主要为向合作门店管理费收入和门店转租收入,占比较小。
从经营模式上来看,公司主营业收入来源于全国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经营两种模式。在连锁经营方面,公司属于手机售后服务全国连锁经营企业,下属门店数量较多,且服务类型大体相同,基本都包含手机维修和商品销售、增值服务及其他业务。
在电子商务经营方面,2014 年 11 月,公司成立了上海闪电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入手机售后服务市场,通过闪电蜂向消费者提供二手机回收及销售、认证二手机、商品销售和手机保障等手机服务。2015 年 1 月闪电蜂推出二手机回收及销售和手机保障业务,并于 6 月推出认证二手机等创新业务。
作为手机售后服务的领先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积累,发行人自身实力明显增强。尤其是近些年来,随着手机市场中智能手机用户不断增加,公司根据高端手机售后服务市场需求,提高服务品质,加强品牌建设,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各类业务的收入均按《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权责发生制进行确认,即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且满足下列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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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经营活动的特定收入确认标准时,确认相关的收入:
(1)保内维修业务
收入确认时点:公司于保内维修业务劳务完成之时,根据手机厂商的保修期内的服务量信息及其他保内维修的支持资料,确认保内维修业务收入。保内维修业务收入按月核算至月末。
收入确认方法:根据公司与手机厂商的服务协议规定,公司与厂商定期核对已完成的保修期内的服务量信息及其他保内维修的支持资料。公司根据上述内容核算保内维修业务收入。
收入确认依据:保内收入确认依据为保内维修工单的完成量和对应单价。其中,与苹果公司每月根据 GSX 系统中确认完成的保内维修业务量进行核对,确认工单完成量;与三星公司每月根据月度对账单中确认完成的保内维修业务量进行核对,确认工单完成量。
(2)保外维修业务
收入确认时点:向个人消费者提供服务完成、个人消费者在服务工单上签字确认时,为保外维修业务完成时,为保外维修业务收入的确认时点。
收入确认方法:公司向个人消费者提供服务完成、个人消费者在服务工单上签字确认时,确认保外维修业务收入。
收入确认依据:个人消费者签字确认的服务工单;按不同服务性质确定的服务单价。
(3)商品销售业务
收入确认时点:通过门店销售的商品于交付给客户时,或通过快递寄送的商品于存货的风险及回报转移至客户时(即客户签收货品时)为销售完成,为收入确认的时点。
收入确认方法:通过门店销售的商品于交付给客户时、通过快递寄送的商品于存货的风险及回报转移至客户时(即客户签收货品时)确认商品销售业务收入。
收入确认依据:销售收款记录;有客户签字确认的快递运单;商品销售单价。
(4)增值服务业务
①会员服务、“无忧保”业务
收入确认时点:“无忧保”及会员服务等业务:公司向经销商销售“无忧保”产品时,记入预收账款。经销商将“无忧保”销售给最终客户并在系统中激活时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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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收入开始摊销的时点,在激活开始后在保障期间内按直线法摊销确认收入;会员服务自个人消费者购买会员服务时点起按会员服务规定期间摊销确认收入。
收入确认方法:会员服务、“无忧保”等业务,收入需在服务规定期间摊销确认。会员服务的收入自销售后于服务规定期间内按直线法摊销,“无忧保”业务的收入自激活起于服务规定期间内按直线法摊销。
收入确认依据:服务协议及其规定的期间;按不同服务性质确定的服务单价。
②高级检测业务、软件升级、存储备份、保养维护等业务
收入确认时点:接待个人消费者时当场可完成服务的增值服务(如高级检测业务、软件升级、存储备份、保养维护等业务等),于服务完成时点确认收入。
收入确认方法:接待个人消费者时当场可完成服务的增值服务业务,公司于提供服务完成时,确认增值服务业务收入。
收入确认依据:此类增值服务的收款记录;按不同服务性质确定的服务单价。
(5)电子商务业务
①二手机回收及销售业务、认证二手机业务、与基于电商模式下的商品销售业务
收入确认时点:二手机回收及销售业务、认证二手机业务、基于电商模式下的商品销售业务于存货的风险及回报转移至客户时(即客户签收货品时)为销售完成,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
收入确认方法:二手机回收及销售业务、认证二手机业务、基于电商模式下的商品销售业务于存货的风险及回报转移至客户时(即客户签收货品时)确认收入。
收入确认依据:客户签字的收货确认单;商品单价。
②手机保障业务
收入确认时点:电子商务业务中的手机保障业务主要为延保卡等产品,需按照服务规定的期间摊销确认收入。
收入确认依据:手机保障业务的收入需在产品激活并开始生效时开始摊销,于服务规定期间内按直线法摊销确认收入。
收入确认方法:客户激活的基本资料;服务规定的期间;服务单价。
(6)合作门店管理费的收入确认:
收入确认时点:按照与合作门店签订的协议规定的管理咨询服务提供期间进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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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摊销确认。合作门店管理费在满足下列所有条件时确认:业务合作协议成立并承担相应合同责任;与业务合作协议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与业务合作协议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收入确认方法:按照与合作门店签订的协议规定的管理咨询服务提供期间进行摊销确认。
收入确认依据:与合作门店签订的业务合作协议;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间;协议规定的管理费金额。
(7)门店转租的收入确认:
收入确认时点:签订的转租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间。
收入确认方法:按照转租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间按直线法进行摊销确认。
收入确认依据:转租合同;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间;合同规定的租赁费金额。
发行人上述各类业务收入的确认的时点、具体方法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的。
(二)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分析
1、手机维修业务收入变动及量价分析
连锁门店手机维修业务是公司的传统业务,是在手机厂商的授权条件下,公司通过实体门店向手机使用者提供的保内维修服务和保外维修服务。报告期内,公司连锁门店手机维修业务收入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保内维修服务
9,108.59 34.33% 25,509.09 49.69% 19,579.24 41.34% 15,496.20 52.78%
保外维修服务
17,427.29 65.67% 25,829.74 50.31% 27,782.75 58.66% 13,863.19 47.22%
手机维修业务合计
26,535.88 100.00% 51,338.83 100.00% 47,361.99 100.00% 29,359.39 100.00%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公司保内维修服务实现的收入分别为 15,496.20 万元、19,579.24 万元、25,509.09 万元和 9,108.59 万元,占手机
维修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2.78%、41.34%、49.69%和 34.33%;公司保外维修
服务实现的收入分别为13,863.19万元、27,782.75万元、25,829.74万元和17,427.29
万元,占手机维修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7.22%、58.66%、50.31%和 65.67%。
整体看,发行人保内维修服务收入占手机维修业务收入的比例呈下降趋势,保外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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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服务收入占手机维修业务收入的比例呈上升趋势。
(1)保内维修服务收入变动分析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保内维修业务收入分别为 15,496.20 万元、19,579.24 万元、25,509.09 万元和 9,108.59 万元,其中苹果手
机品牌占比较高,分别为 96.57%、97.44%、99.15%和 99.54%。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品牌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苹果 9,066.70 99.54% 25,292.66 99.15% 19,077.75 97.44% 14,964.96 96.57%
其他 41.89 0.46% 216.43 0.85% 501.49 2.56% 531.24 3.43%
合计 9,108.59 100.00% 25,509.09 100.00% 19,579.24 100.00% 15,496.20 100.00%
注:占比指各项收入占保内维修服务收入的比例
2014 年至 2016 年,发行人保内维修业务收入增长的主要因为苹果手机保内维修业务量的提升:根据第三方调研机构 IDC 公布的数据,2014 年、2015 年和2016 年,苹果公司在中国手机出货量分别为 37.4 百万部、58.4 百万部和 44.9 百
万部。因此,苹果手机市场的良好销量带动了下游的苹果手机售后服务市场容量的稳定和扩大。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保内维修业务收入为 9,108.59 万元,较 2016 年 1-6
月减少 2,084.92 万元,同比下降 18.63%,主要原因为:2016 年以来苹果手机出
货量减少,从而造成发行人保内维修业务量的下降。第三方咨询机构 IDC 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 年、2017 年第一季度及 2017 年第二季度,苹果公司在中国的出货量分别为 44.9 百万台、9.6 百万台和 8 百万台,同比增长率分别为-23.20%、
-26.72%和-6.98%上述原因导致 2017 年 1-6 月保内维修工单量同比下滑,工单量
较 2016 年同期减少 26.07 万单,同比下降 24.11%。未来,随着苹果 iPhone X 等
新系列手机的推出、苹果手机在国内出货量增长,发行人保内维修收入预计也将呈现增长趋势。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其他品牌保内维修收入分别为 531.24 万元、501.49 万元、216.43 万元和 41.89 万元,以三星手机为主的
其他品牌保内维修收入逐年减少的原因为:发行人报告期内三星品牌手机市场占有率下滑,发行人关闭了多家该品牌的直营门店,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发行人三星门店数量分别为 21 家、12 家、5 家及 2家,相应的保内维修业务收入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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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内维修业务量价分析
1)报告期内保内维修业务维修量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苹果品牌及其他品牌保内维修业务工单量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单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维修量占比维修量占比维修量占比维修量占比
苹果品牌的维修量
81.01 98.71% 235.3 98.66% 195.4 95.41% 155.9 92.30%
其他品牌的维修量
1.06 1.29% 3.2 1.34% 9.4 4.59% 13.0 7.70%
合计 82.06 100.00% 238.5 100% 204.8 100% 168.9 100%
报告期内,来自苹果品牌的保内维修业务维修量的变动的主要原因为苹果公司在大陆地区出货量的变动,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苹果品牌保内维修业务的维修量分别为 155.9 万单、195.4 万单、235.3 万单和
81.01 万单。保内维修业务量与手机出货量之间存在滞后,报告期内各期苹果保
内维修业务量的变化受前一年度及当期苹果手机出货量的影响,发行人苹果保内维修业务量增长率与 iPhone 手机出货量变化趋势一致。
单位:百万台
年份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苹果手机在中国的出货量 44.9 58.4 37.4 -
出货量增长率-23.20% 56.00%--
年份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发行人苹果品牌保内维修工单(单位:万单)
81.01 235.3 195.4 155.9
增长率-24.11% 20.42% 25.34%-
数据来源:IDC 咨询。
2)报告期内保内维修平均单价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保内维修业务单均价格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元/单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保内维修业务单均价格 110.99 107.0 95.6 91.7
其中:苹果品牌的维修单均价格
111.92 107.5 97.6 96.0
其它品牌的维修单均价格
39.66 67.6 53.4 40.9
2014 年、2015 年,发行人保内维修业务主要为苹果手机整机交换业务,劳务费按照苹果的标准劳务费结算,但由于发行人存在少量配附件更换的业务,劳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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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费低于标准劳务费 60 元,因此使平均保内维修价格略低。
2016 年、2017 年 1-7 月苹果品牌的维修单均价格较 2015 年增长较多,主要原因为:2016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 月期间,苹果公司通过授权售后服务门店为手机用户免费提供保内维修换电池的服务,并支付每单的劳务费高于标准劳务费32 元;2016 年,苹果公司保内维修业务新增了出借备用机的服务,该项业务使得对应的每单工单增加劳务费 60 元;2017 年 1-6 月,发行人提供备用机服务的数量进一步增加,导致 2017 年 1-6 月保内平均维修价格较 2016 年进一步增长。
(3)保外维修服务收入变动分析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公司保外维修服务收入分别为13,863.19 万元、27,782.75 万元、25,829.74 万元和 17,427.29 万元。公司保外维
修服务收入主要由苹果品牌手机的整机更换服务收入构成,苹果手机整机更换服务收入占保外维修服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0.92%、86.57%、78.51%和 80.72%。
公司保外维修业务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苹果手机整机更换服务
14,068.08 80.72% 20,279.11 78.51% 24,051.06 86.57% 11,218.59 80.92%
其他保外维修服务
3,359.21 19.28% 5,550.63 21.49% 3,731.69 13.43% 2,644.60 19.08%
保外维修服务 17,427.29
100.00
%
25,829.74 100.00% 27,782.75 100.00% 13,863.19 100.00%
2014 年至 2015 年,发行人苹果保外业务增长较快,主要系苹果公司于 2014年 9 月首次推出大屏 iPhone 手机,手机用户使用中意外损坏造成的碎屏概率更高,导致发行人 2015 年保外业务上升较快。
2016 年,发行人保外业务收入较 2015 年减少 1,953.01 万元,主要由于 2016
年第四季度 iPhone 6S 大规模换电池业务使得保外维修工单量下降所致。2016 年四季度,苹果对于购买 2015 年 9-11 月生产的 iPhone 6S 用户给予免费更换电池的业务,由于目标顾客是购买手机的用户而非仅针对手机出故障的用户,一方面造成门店客流量激增,另一方面使得许多本来需要进行保外维修的顾客,适用于保内业务,造成 2016 年第四季度保内工单量月均增长 5.42 万单,而保外整机交
换业务量减少 0.83 万单,见下表:
单位:万单
2016 年月均工单量前三季度月均第四季度月均增长率第四季度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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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整机交换业务量 1.16 0.33 -71.55%-0.83
保内维修业务量 18.25 23.67 29.70% 5.42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保外维修服务收入为 17,427.29 万元,较 2016 年 1-6
月增加 3,117.96 万元,主要系 2017 年 1-6 月较 2016 年月均保外业务工单量增长
0.21 万单;同时,保外维修以苹果 iPhone 7 系列手机的保外维修服务为主,iPhone
7/7 Plus 的平均维修价格(不含税)较 iPhone 6S/6S/6 Plus 的平均维修价格(不含税)高 243.59 元。
(4)保外维修业务量价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保外维修业务的维修量及收入情况如下:
1)保外维修业务单价和工单量变动分析
①苹果品牌整机交换方式单价和工单量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保外维修业务中苹果整机交换业务的收入、维修量及单均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收入(万元) 14,068.08 20,279.11 24,051.06 11,218.59
维修量(万单) 6.75 10.73 13.90 7.20
单均价(元/单) 2,084.16 1,889.95 1,730.29 1,558.14
A、苹果品牌整机交换方式工单量变动分析
2015 年,发行人苹果手机整机交换业务工单量从 2014 年 7.2 万单增长到 13.9
万单,增长 93.06%,增长的主要原因在于苹果 2014 年推出大屏手机、碎屏概率
提升导致苹果手机整机交换维修工单量增加。
2016 年,发行人苹果品牌整机交换方式维修量为 10.73 万单,较 2015 年下
降 3.17 万单,下降 22.81%,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发行人 2016 年 10 月、11 月保
内维修业务中换电池的业务激增,影响了保外维修服务,导致保外维修业务的维修量有所下降。
2017 年 1-6 月,苹果品牌整机交换方式维修量为 6.75 万单,较 2016 年同期
略有增加,主要系苹果 iPhone7 系列手机的维修有所增长。
B、苹果品牌整机交换方式单价变动分析
2015 年,苹果手机整机交换方式保外维修平均单价由 2014 年的 1,558.14 元
上涨至 1,730.29 元,上涨 11.05%,上涨的主要原因为苹果于 2014 年 9 月、2015
年 9 月新推出了 iPhone6/6s 系列手机,iPhone4/4s 系列的手机逐渐在市场上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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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hone6/6s 手机的整机交换价格高于 iPhone4/4s 系列,导致单均保外维修价格有所上涨。
2016 年,发行人苹果品牌整机交换方式维修单均价为 1,889.95 元/单,较 2015
年增加 159.66 元/单,上涨 9.23%,主要系发行人保外维修机型发生变化,
iPhone6/6s 手机维修量进一步增长、iPhone4/4s 手机维修量的进一步下降。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苹果品牌整机交换方式维修单均价为 2,084.16 元/单,
较 2016 年增加 194.21 元/单,主要系 2017 年 1-6 月保外维修以苹果 iPhone 7 系
列手机的非性能故障原因造成的保外维修服务为主,iPhone 7/7 Plus 系列手机的平均维修价格(不含税)较 iPhone 6S/6S Plus 系列手机的平均维修价格(不含税)高 243.59 元。
②其余维修方式单价和工单量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保外维修业务中其余维修方式的收入、维修量及单均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收入(万元)
苹果品牌 2,918.58 3,965.68 2,370.77 681.28
其余品牌 440.63 1,584.95 1,360.92 1,963.32
合计 3,359.21 5,550.63 3,731.69 2,644.60
维修量(万单)
苹果品牌 3.15 4.77 5.00 2.10
其余品牌 0.86 3.50 3.70 9.00
合计 4.01 8.27 8.70 11.10
单均价(元/单)
苹果品牌 926.50 831.10 474.20 324.40
其余品牌 512.37 452.84 367.80 218.10
平均 837.71 671.06 428.93 238.30
报告期内,其余品牌工单量逐年下降,主要是 2015 年发行人关闭了 13 家三星、诺基亚、联想等品牌的手机维修门店,2016 年发行人关闭了 5 家三星品牌的手机维修门店,导致其余品牌保外维修业务维修量下降。
报告期内,其余维修方式中苹果配附件更换业务单均价格持续上升,主要原因为:随着手机机型的更新换代,发行人苹果手机零部件价格逐年上升;此外,2016 年下半年开始,维修和更换手机屏幕的比例提高,该项业务单均价格在千元以上,从而导致 2016 年单均价格同比上升较多。
报告期内,发行人非苹果品牌维修方式单价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在于发行人其他品牌保外单价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平均维修单价的上升主要是其他品牌保外维修业务结构发生变化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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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均毛利分析
发行人保外维修业务单均毛利上升较快,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年 1-6 月,发行人保外维修业务单均毛利分别为 86.1 元、106.3 元、128.2 元和
169.26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单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苹果品牌整机交换方式 210.13 197.69 185.24 137
其余维修方式 100.48 122.1 47.9 53
平均 169.26 128.2 106.3 86.1
报告期内发行人单均毛利上升的主要原因为:(1)发行人保外维修采取成本
加价方式,即保外维修服务费的价格为“手机整机(或配件)的采购价格*(1+毛利率)+一定金额的服务费”,iPhone 6S/6S Plus 系列手机的平均维修价格(不含税)较 iPhone 5 系列手机的平均维修价格(不含税)增加 252.14 元,iPhone 7/7
Plus 系列手机的平均维修价格(不含税)较 iPhone 6S/6S Plus 系列手机的平均维修价格(不含税)增加 243.59 元,因此,价格越高,单均毛利额越高;(2)单
均毛利较高的苹果整机交换维修工单量占发行人保外维修工单总量比例由 2014年的 39.34%上升至 2017 年 1-6 月的 62.73%,具体如下表所示。
维修方式 2017 年 1-6 月 2016 2015 2014
工单量占比工单量占比工单量占比工单量占比
苹果保外整机交换业务 6.75 62.73% 10.73 56.47% 13.9 61.78% 7.2 39.34%
其他维修方式工单量 4.01 37.27% 8.27 43.53% 8.7 38.22% 11.1 60.66%
工单量合计 10.76 100.00% 19.00 100.00% 22.6 100.00% 18.3 100.00%
3)保外维修服务收入 2015 年大幅增长、2016 年下降并且与保内维修收入变化趋势不一致的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保外维修业务主要为苹果整机交换维修业务。
2015 年发行人保内、保外维修收入均呈现增长趋势,保内业务收入增幅
26.35%、保外业务收入增幅 100.41%。发行人苹果保外业务增长较快,主要原因
苹果公司于 2014 年 9 月首次推出大屏 IPhone 手机,碎屏概率更高,2015 年苹果整机交换工单 13.9 万单较 2014 年新增 6.7 万单,同比增加 93.06%,导致发行人
2015 年保外业务收入上升较快。
2016 年发行人保内业务收入同比增加 30.29%;保外业务收入同比下降
7.03%。2016 年,发行人前三季度月均整机交换保外维修业务量与 2015 年变化
不大,月均为 1.16 万单;2016 年第四季度,发行人保外业务量下降比较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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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由于 iPhone 6S大规模换电池业务的影响。2016年四季度,苹果对于购买2015年 9-11 月生产的 iPhone 6S 用户给予免费更换电池的业务,由于目标顾客是购买手机的用户而非仅针对手机出故障的用户,一方面造成门店客流量激增,另一方面使得许多本来需要进行保外维修的顾客,适用于保内业务,造成 2016 年第四季度保内工单量月均增长 5.42 万单,而保外整机交换业务量减少 0.83 万单,见
下表:
单位:万单
2016 年月均工单量前三季度月均第四季度月均增长率第四季度月均增量
保外整机交换业务量 1.16 0.33 -71.55%-0.83
保内维修业务量 18.25 23.67 29.70% 5.42
因此,上述因素使得保外维修业务收入保外维修服务收入 2015 年大幅增长、2016 年有所下降,与保内维修业务收入变动趋势不一致。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保外业务收入上升、保内业务收入下降,主要系保外维修以苹果 iPhone 7 系列手机的非性能故障原因造成的保外维修服务为主,iPhone 7/7 Plus 系列手机的平均维修价格(不含税)较 iPhone 6S/6S Plus 系列手机的平均维修价格(不含税)高 243.59 元,而保内维修业务由于受到 2016 年以
来苹果手机出货量减少影响而导致收入下降。
2、商品销售、增值服务及其他业务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商品销售、增值服务及其他业务实现的收入分别为 10,226.68
万元、9,454.53 万元、11,077.65 万元和 4,696.99 万元,其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向消费者销售商品 3,243.21 69.05% 3,904.13 35.24% 1,889.74 19.99% 3,815.71 37.31%
向经销商销售商品-- 2,416.31 21.81%----
向合作门店等销售手机及配附件
443.47 9.44% 1,656.80 14.96% 1,548.70 16.38% 1,050.66 10.27%
商品销售业务 3,686.68 78.49% 7,977.24 72.01% 3,438.44 36.37% 4,866.37 47.59%
会员服务 667.57 14.21% 2,201.22 19.87% 2,414.57 25.54% 2,998.75 29.32%
无忧保-- 381.10 3.44% 3,114.36 32.94% 85.57 0.84%
综合检测业务 25.43 0.54% 97.18 0.88% 236.99 2.51% 1,634.88 15.99%
其他 317.30 6.76% 420.91 3.80% 250.18 2.65% 641.11 6.27%
增值服务及其他 1,010.30 21.51% 3,100.41 27.99% 6,016.09 63.63% 5,360.31 52.41%
合计 4,696.98 100.00% 11,077.65 100.00% 9,454.53 100.00% 10,226.68 100.00%
(1)商品销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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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8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商品销售业务收入分别为 4,866.37 万元、3,438.44 万元、7,977.24 万元和 3,686.68 万元。2015 年,发行
人商品销售业务的收入比 2014 年降低 1,427.93 万元,主要原因为 2015 年发行人
减少了线下直营门店低毛利商品的销售,同时增加了高毛利率的自有品牌 UKER产品的销售,虽然商品销售业务的收入下降,但毛利率却有所增长。
2016 年,发行人商品销售业务的收入较 2015 年增加 4,538.80 万元,主要原
因为:①2016 年,发行人加大了直营门店商品的销售力度,向消费者直接销售商品收入增加 2,014.39 万元,主要新增产品为发行人自有 UKER 系列品牌的产
品销售以及“ICONFLANG”品牌的 U 盘;②发行人增加了线下向经销商销售商品的渠道并产生收入 2,416.31 万元。
2017 年开始,向经销商销售商品统一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2017 年 1-6月,发行人向消费者销售商品业务收入增幅较大,略低于 2016 年全年收入,主要系发行人扩大了门店单价较高的品牌商品业务的销售规模。2016 年销量较高的商品主要包括 U 盘、闪盘、充电器、移动电源和其他手机周边产品,单价在300 左右;2017 年 1-6 月,销量较高的商品包括机器人、音乐耳机、空气净化器、智能手表和智能家居产品,均单价在 500-2400 左右。
(2)增值服务及其他业务收入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增值服务及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 5,360.31 万元、6,016.09 万元、3,100.41 万元和 1,010.30 万元。2015 年
公司增值服务及其他业务收入较 2014 年增加的主要原因系 2014 年 10 月,公司通过百邦连锁门店推出了“无忧保”手机保障产品,2015 年无忧保业务确认收入金额较大所致。2016 年公司增值服务及其他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2,915.68
万元,主要系公司于 2015 年停止销售无忧保手机保障产品,无忧保业务的收入大幅减少。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发行人无忧保业务产生的收入分别为
85.57 万元、3,114.36 万元及 381.10 万元。2017 年 1-6 月,发行人增值服务及其
他业务收入较 2016 年 1-6 月减少 682.7 万元,主要系发行人会员服务和检测服务
销售数量下降。
3、电子商务业务收入变动分析
2014 年 11 月,公司成立了上海闪电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正式开启手机售后服务电子商务经营模式,向经销商销售商品,并开展手机保障业务;并于 2015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19
年初推出二手机回收及销售业务和手机保障业务。2014 年,发行人电子商务业务未产生收入。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电子商务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5,065.82 万元、2,183.08 万元和 3,857.46 万元,包括二手机回
收和销售业务、认证二手机业务、商品销售业务、手机保障业务,具体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二手机回收和销售业务、认证二手机业务
2,222.21 57.61% 1,240.53 56.82% 3,615.53 71.37%
商品销售业务 1,459.55 37.84% 822.77 37.69% 1,424.18 28.11%
手机保障业务 175.70 4.55% 119.78 5.49% 26.11 0.52%
合计 3,857.46 100.00% 2,183.08 100.00% 5,065.82 100.00%
2016 年,发行人电子商务业务收入较 2015 年减少 2,882.74 万元,主要系 2016
年公司二手机回收和销售业务亏损,为减少亏损额,发行人 2016 年下半年暂停了二手机回收和销售业务,使得当年二手机回收及销售收入大幅减少。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电子商务业务收入较 2016 年全年增加 1,674.38 万元,
主要系:1、公司对二手机业务的商业模式作进一步的优化调整,二手机销售渠
道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渠道主要为京东(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汇收网(深圳市雷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等电子商务平台,线下渠道主要为各省市的手机销售门店、经销商等,二手机回收及销售业务规模扩大所致。2、
2017 年经销商商品销售均通过闪电蜂平台开展,2017 年 1-6 月电子商务商品销售业务实现收入 1,459.55 万元;2016 年全年,通过线上和线下向经销商商品销
售合计 3,239.08 万元,其中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实现的销售收入为 822.77 万元。
4、客户、品牌集中度分析
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包括手机厂商、消费者、经销商、合作门店以及少量商业客户等。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6月,发行人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2017 年 1-6 月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销售内容销售方式 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9,066.70 25.77%
苹果手机保内维修服务
劳务费结算 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1,058.66 3.01%销售二手机销售二手机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20 深圳市雷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456.91 1.30%销售二手机销售二手机
4 李** 243.10 0.69%销售二手机销售二手机 北京奇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185.18 0.53%销售二手机销售二手机
合计 11,010.55 31.30%
序号 2016 年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销售内容销售方式 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25,292.66 39.03%
苹果手机保内维修服务
劳务费结算 樊城区百华悦邦科技服务中心
259.48 0.40%
销售苹果整机及配附件、收取管理费
经销 惠州市瑞达通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2.21 0.31%
销售苹果整机及配附件、收取管理费
经销 三星电子(北京)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64.38 0.25%
三星手机保内维修服务
劳务费结算 咸阳市渭城区百邦电子产品经销部
133.38 0.21%
销售苹果整机及配附件、收取管理费
经销
合计 26,052.11 40.20%
序号 2015 年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销售内容销售方式 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19,077.75 30.71%
苹果手机保内维修服务
劳务费结算
2 甄* 924.27 1.49%销售二手机经销
3 曾** 637.47 1.03%销售二手机经销 三星电子(北京)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480.48 0.77%
三星手机保内维修服务
劳务费结算
5 王* 415.94 0.67%销售二手机经销
合计 21,535.91 34.67%
序号 2014 年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销售内容销售方式 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14,964.96 37.64%
苹果手机保内维修服务
劳务费结算 三星电子(北京)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04.05 0.76%
三星手机保内维修服务
劳务费结算
3 宏达通讯有限公司 173.65 0.44%
HTC 手机保内维修服务
劳务费结算 樊城区百华悦邦科技服务中心
153.83 0.39%
销售苹果整机及配附件、收取管理费
经销 惠州市瑞达通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25.93 0.32%
销售苹果整机及配附件、收取管理费
经销
合计 15,722.42 39.55%
注:1、由于“樊城区百华悦邦科技服务中心”、“襄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倚盛科技服务中
心”与“襄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百华悦邦科技服务中心”均为林文清设立的个体工商户,因此收入延续计算;2、“咸阳市渭城区百邦电子产品经销部”、“咸阳市秦都区倚盛电子产
品经销部”、“咸阳市秦都区百邦电子产品经销部”均为董继平设立的个体工商户,因此收入延续计算;3、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的公司包括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广州晶东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圆迈贸易有限公司、成都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武汉京东金德贸易有限公司、沈阳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西安华讯得贸易有限公司,其收入系合并计算。
(三)营业成本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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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1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分业务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手机维修 17,219.62 74.20% 27,625.54 77.63% 29,125.47 74.58% 15,852.37 71.11%
商品销售、增值服务及其他
3,638.37 15.68% 6,215.56 17.47% 5,514.74 14.12% 6,417.80 28.79%
电子商务 2,334.74 10.06% 1,724.50 4.85% 4,385.48 11.23%--
合计 23,192.73 99.94% 35,565.60 99.94% 39,025.69 99.93% 22,270.17 99.90%
其他业务成本 14.57 0.06% 21.86 0.06% 29.14 0.07% 21.86 0.10%
营业成本 23,207.30 100.00% 35,587.47 100.00% 39,054.83 100.00% 22,292.0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均在 99%以上,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相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接成本:
手机配附件 19,602.26 84.52% 27,866.56 78.35% 30,775.25 78.86% 15,523.38 69.70%
合作店劳务费 179.46 0.77% 502.51 1.41% 436.06 1.12% 363.40 1.63%
保障业务保费-- 68.26 0.19% 737.93 1.89% 26.02 0.12%
其他---51.97 -0.15% 161.93 0.41%--
直接成本小计 19,781.72 85.29% 28,385.36 79.81% 32,111.17 82.28% 15,912.80 71.45%
间接成本:
工资 1,568.91 6.76% 3,566.18 10.03% 3,226.63 8.27% 2,689.25 12.08%
租赁物管费 1,495.03 6.45% 2,694.79 7.58% 2,901.98 7.44% 2,831.10 12.71%
减:其他业务成本中的转租成本
14.57 0.06% 21.87 0.06% 29.15 0.07% 21.85 0.10%
水电费 73.50 0.32% 145.41 0.41% 162.93 0.42% 162.12 0.73%
通讯网络费- 0.00% 34.18 0.10% 65.00 0.17%--
装修 228.47 0.99% 414.56 1.17% 351.13 0.90% 447.17 2.01%
折旧、摊销 59.68 0.26% 346.99 0.98% 236.00 0.60% 249.58 1.12%
间接成本小计 3,411.02 14.71% 7,180.25 20.19% 6,914.52 17.72% 6,357.37 28.55%
合计 23,192.73 100.00% 35,565.61 100.00% 39,025.69 100.00% 22,270.17 100.00%
1、人工成本、租赁物管费、水电费、固定资产的折旧、装修费等间接成本
费用在各类业务间归集、分配和结转的具体方法
公司按照相关部门或员工的职能类型对间接成本费用进行归集,其中工程师、库管人员发生的间接成本及门店产生的租赁物管费、水电费、固定资产折旧、装修费等计入营业成本,门店店长、店副理、前台人员等发生的间接费用计入销售费用,管理职能的部门及其人员发生的间接费用计入管理费用。对计入营业成本的与“手机维修业务”与“商品销售、增值服务及其他业务”相关的各项间接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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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费用,公司根据经验估计估算各类业务工单完成所需的单位工时数,按照保内维修工时为 1、保外维修 4 和增值服务 6 的比例,按各类型业务的工单数量与
单位工时数计算出该项业务类型所耗用的总工时,再按照各项业务所用工时占总工时的比例将间接成本费用分摊至各业务。
间接成本的分摊主要依据各类业务保内维修业务、保外维修业务以及增值服务及其他业务的工时数占总工时数的比例为依据进行分摊。各个业务类型工时占比计算公式如下:
A业务工时占比=A业务工单量*A工时系数/∑(工单量*工时系数)
间接成本在保内维修业务、保外维修业务以及增值服务及其他业务的分摊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保内业务 1,434.13 42.66% 3,780.13 53.51% 3,147.83 46.36% 3,200.12 50.34%
保外业务 734.97 21.86% 1,035.00 14.65% 1,440.13 21.21% 952.51 14.98%
增值服务及其他 1,193.03 35.48% 2,249.81 31.84% 2,202.38 32.43% 2,204.74 34.68%
合计 3,362.13 100.00% 7,064.94 100% 6,790.34 100% 6,357.37 100.00%
注:上述间接成本不包括发行人子公司上海闪电蜂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间接成本。
2、主营业务成本按业务类别的费用性质分析
(1)手机维修业务-保内维修业务
单位:万元
手机维修-保内维修业务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金额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
合作店劳务费 179.46 502.51 15.24% 436.06 19.99% 363.40
间接成本 1,434.13 3,728.16 12.64% 3,309.76 3.43% 3,200.12
合计 1,613.59 4,230.67 12.94% 3,745.82 5.12% 3,563.52
合作店劳务费仅与手机保内维修业务相关。由于公司对苹果合作门店进行日常管理及培训指导,并承担合作门店的维修质量风险,对于合作店完成的苹果保内维修业务,公司与苹果结算劳务费确认为收入,并根据对合作门店的绩效考核等因素确定的分成比例将分至合作门店的劳务费金额确认为公司保内维修业务的直接成本。报告期内,发行人合作店劳务费的金额分别为 363.40 万元、436.06
万元、502.51 万元和 179.46 万元。合作店劳务费的变动趋势主要和发行人合作
门店的苹果手机保内维修业务量变动趋势一致,2014-2016 年苹果手机保内维修业务量持续上升,2017 年 1-6 月保内维修业务量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发行人因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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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门店确认的保内维修收入和合作门店劳务费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确认的保内维修收入 304.44 1,043.10 811.73 665.31
合作门店劳务费 179.46 502.51 436.06 363.40
分成比例 58.95% 48.17% 53.72% 54.62%
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6月,发行人向合作门店支付的劳务费占发行人该部分保内维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4.62%、53.72%、48.17%和58.95%。
2016年,发行人保内维修劳务费分成比例略有下降,主要系发行人适当加大了对各门店的KPI考核力度;2017年1-6月,发行人保内维修劳务费分成比例有所上升,主要是由于以下原因:公司关闭了3家分成比例为5:5的合作门店,剩余14家门店中有5家的分成比例按发行人和合作门店3:7分成;合作门店的KPI提高,使得合作门店的总体分成比例提高。
报告期内,发行人保内维修业务的间接成本在 2016 年上涨 12.64%,主要是
由于保内维修业务量上涨以及间接成本总额的增加。2017 年 1-6 月,由于保内维修工单量减少,相应分配到保内维修业务的间接成本有所下降。
(2)手机维修业务-保外维修业务
手机维修-保外维修业务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金额
(万元)
金额
(万元)
变动
金额
(万元)
变动
金额
(万元)
库存商品变动 14,871.07 22,359.87 -6.60% 23,939.52 111.18% 11,336.34
间接成本 734.97 1,035.00 -28.13% 1,440.13 51.19% 952.51
合计 15,606.04 23,394.87 -7.82% 25,379.65 106.53% 12,288.85
库存商品变动 2015 年较 2014 年上涨 111.18%,一方面是由于保外维修业务
的工单量上升所致,另一方面是由于维修的手机机型更新换代(如 2014 年第三季度苹果厂商推出了 iPhone6 系列)导致库存商品单价上涨;2016 年较 2015 年的下降 6.60%,为保外维修业务工单量有所下降导致所致;2017 年 1-6 月较 2016
年同期有所上升,主要系 2017 年上半年保外维修以苹果 iPhone 7 系列手机为主,导致库存商品单价上涨。
间接成本各年的变动与业务量变动趋势一致。2016 年保外维修业务间接成本下降了 28.13%,主要是由于保内维修业务量上升 16.46%、保外维修业务量下
降 15.93%,导致间接成本分摊到保内维修业务的比例增加、分摊到保外维修业
务的比例减少。2017 年 1-6 月较 2016 年同期增加,主要是由于保外维修业务工单量增加、保内维修业务工单量下降,导致间接成本分摊到保外维修业务的比例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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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分摊到保内维修业务的比例减少。
(3)商品销售业务
商品销售业务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金额
(万元)
金额
(万元)
变动
金额
(万元)
变动
金额
(万元)
库存商品变动 2,309.78 3,777.60 47.61% 2,559.13 -23.09% 3,906.24
合计 2,309.78 3,777.60 47.61% 2,559.13 -23.09% 3,906.24
2015 年度,发行人库存商品变动成本较 2014 年度下降 23.09%,下降的主要
原因为 2015 年发行人调整了商品销售业务的商品结构,减少了低毛利率产品的销售。
2016 年度,发行人库存商品变动成本较 2015 年度上涨 47.61%,上涨的主要
原因为发行人加大了直营门店商品的销售力度,加大自有 UKER 系列品牌的产品销售力度并新增了“ICONFLANG”品牌的 U 盘销售,使库存商品采购金额、销售金额有所上升;同时,发行人增加了线下向经销商销售商品的渠道,向其销售手机壳、膜等产品,因此商品销售业务量和成本大幅增长。2017 年 1-6 月,库存商品变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发行人增加了机器人、空气净化器等单价较高的品牌商品的销售,使得库存商品采购和销售金额均有所上升。
(4)增值服务及其他业务
增值服务及
其他业务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金额
(万元)
变动
金额
(万元)
变动
金额
(万元)
变动
金额
(万元)
库存商品变动 135.56 - 119.89 683.59% 15.30 -95.01% 280.80
保障业务保费-- 68.26 -90.75% 737.93 2736.01% 26.02
间接成本 1,193.03 - 2,249.81 2.15% 2,202.38 -0.11% 2,204.74
合计 1,328.59 - 2,437.96 -17.51% 2,955.61 17.68% 2,511.56
①库存商品变动:此为进行该业务过程中消耗的存货,2014 年的增值服务赠送了较多实物商品,因此 2014 年库存商品金额较大。
②保障业务保费:保障业务保费仅与增值服务中的“无忧保”业务相关。对于公司卖出的每单“无忧保”产品,公司从天安保险购买一份保险,支付保费时计入预付款项核算,保费在保险期内直线摊销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即为保障业务保费成本。2014 年 10 月度推出了“无忧保”手机保障业务,而向天安保险支付的保费在保险期内直线法摊销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因此导致 2015 年度保障业务保费成本大幅增加;“无忧保”产品于 2015 年 9 月停售,所以保障业务保费成本在 2016 年大幅下降。
③间接成本:报告期内增值服务及其他业务的总工单量较稳定,因此自总间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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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成本中分摊的至增值服务及其他业务的间接成本金额也比较稳定。
(5)电子商务业务
电子商务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金额(万元)金额(万元)变动金额(万元)金额(万元)
库存商品变动 2,285.85 1,609.20 -62.24% 4,261.29 -
间接成本 48.89 115.3 -7.15% 124.18 -
合计 2,334.74 1,724.50 -60.68% 4,385.47 -
电子商务业务中的库存商品变动主要为商品销售业务、二手机回收和销售业务、认证二手机业务的原材料采购成本以及人工成本等。2016 年,库存商品变动较 2015 年减少 62.24%,主要系公司二手机回收和销售业务亏损,为减少亏损
额,发行人 2016 年下半年暂停了二手机回收和销售业务,使得当年末二手机库存大幅减少所致;2017 年 1-6 月,公司对二手机业务的商业模式作进一步的优化调整,二手机销售渠道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渠道主要为京东(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汇收网(深圳市雷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等电子商务平台,线下渠道主要为各省市的手机销售门店、经销商等,二手机回收及销售业务规模扩大所致使得库存商品增加较多。
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电子商务业务的间接成本分别为
124.18 万元、115.30 万元和 48.89 万元,主要是与经营有关的房租、水电等成本。
该等成本较为固定,未发生较大变化。
(6)间接成本的费用性质明细及变动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间接成本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金额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
人工成本 1,568.91 3,566.18 10.52% 3,226.63 19.98% 2,689.25
租赁物管费及水电费 1,553.96 2,852.52 -8.01% 3,100.76 4.35% 2,971.37
装修费 228.47 414.56 18.06% 351.13 -21.48% 447.17
折旧、摊销 59.68 346.99 47.03% 236 -5.44% 249.58
间接成本合计 3,411.02 7,180.25 3.84% 6,914.52 8.76% 6,357.37
人工成本主要为发行人向各门店工程师、库管人员等员工发放的工资,2014年到 2016 年,发行人人工成本逐年增加是由于人力成本逐年上涨所致。2017 年上半年略有下降主要是维修业务的整体工单量有所下降导致的。2015 年,公司租赁物管费及水电费较 2014 年上升 4.35%,主要系门店租金水平的上涨、门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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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址、以及部分门店扩大经营面积等原因所致;2016 年,公司租赁物管费及水电费较 2015 年下降 8.01%,主要系 2016 年发行人处置了 6 家门店,门店数量、
租赁面积减少所致。装修费于 2015 年度下降主要是由于部分门店的装修费摊销完毕;于 2016 年度上涨主要是由于翻新部分门店的装修所致。固定资产折旧、摊销于 2016 年度上涨为新增固定资产所致,2017 年 1-6 月,公司折旧、摊销较大幅度减少主要系大部分苹果维修工具在 2016 年领用计入低值易耗品,使得2017 年 1-6 月苹果维修工具出库减少所致。
(四)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保内维修业务 7,495.00 63.00% 21,278.42 73.29% 15,833.42 69.27% 11,932.68 68.91%
保外维修业务 1,821.26 15.31% 2,434.87 8.39% 2,403.10 10.51% 1,574.34 9.09%
手机维修业务 9,316.26 78.30% 23,713.28 81.67% 18,236.52 79.79% 13,507.02 78.00%
通过直营门店向消费者销售
1,377.78 11.58% 2,092.40 7.21% 853.81 3.74% 949.74 5.48%
向经销商销售商品-- 2,087.54 7.19%----
向合作门店等销售整机及配附件
-0.88 -0.01% 19.71 0.07% 25.50 0.11% 10.40 0.06%
商品销售业务 1,376.90 11.57% 4,199.64 14.46% 879.31 3.85% 960.14 5.54%
增值及其他业务-318.29 -2.68% 662.45 2.28% 3,060.48 13.39% 2,848.75 16.45%
商品销售、增值服务及其他
1,058.61 8.90% 4,862.09 16.75% 3,939.79 17.24% 3,808.89 22.00%
二手机回收及销售、认证二手机
63.07 0.53%-140.75 -0.48%-248.82 -1.09%--
向经销商销售商品 1,288.55 10.83% 505.43 1.74% 904.36 3.96%--
手机保障业务 171.10 1.44% 93.90 0.32% 24.80 0.11%--
电子商务业务 1,522.72 12.80% 458.58 1.58% 680.34 2.98%--
合计 11,897.59 100.00% 29,033.95 100.00% 22,856.65 100.00% 17,315.9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 17,315.90 万元、22,856.65 万元、
29,033.95 万元和 11,897.59 万元,其中,手机维修业务的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的
比例在 75%以上,是公司盈利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内,随着门店商品销售业务及通过闪电蜂电子商务平台向经销商商品销售业务收入扩大,商品销售已成为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重要组成部分。
2、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3.74%、36.94%、44.94%和
33.91%,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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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
手机维修业务 35.11% 75.42% 46.19% 79.22% 38.50% 76.25% 46.01% 73.84%
保内维修业务 82.29% 25.89% 83.42% 39.36% 80.87% 31.52% 77.00% 38.97%
保外维修业务 10.45% 49.53% 9.43% 39.86% 8.65% 44.73% 11.36% 34.86%
商品销售、增值服务及其他业务
22.54% 13.35% 43.89% 17.09% 41.67% 15.22% 37.24% 25.72%
商品销售 37.35% 10.48% 52.65% 12.31% 25.57% 5.54% 19.73% 12.24%
增值服务及其他-31.50% 2.87% 21.37% 4.78% 50.87% 9.69% 53.15% 13.48%
电子商务业务 39.47% 10.96% 21.01% 3.37% 13.43% 8.16%--
二手机回收和销售业务、认证二手机业务
2.84% 6.32%-11.35% 1.91%-6.88% 5.82%--
商品销售业务 88.28% 4.15% 61.43% 1.27% 63.50% 2.29%--
手机保障业务 97.38% 0.50% 78.39% 0.18% 94.98% 0.04%--
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 33.91% 99.74% 44.94% 99.68% 36.94% 99.62% 43.74% 99.56%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上半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43.74%、36.94%、44.94%和 33.91%。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变动主要受手机维
修业务毛利率及收入占比变动的影响。
2015 年毛利率下降 6.80 个百分点主要系手机维修业务毛利率从 46.01%下降
至 38.50%,收入占比从 73.84%上升至 76.25%,以及发行人二手机回收和销售业
务亏损,毛利率为-6.88%、收入占比从 0%至提高 5.82%所致。
2016 年毛利率上升 8.00 个百分点,主要系手机维修业务毛利率从 38.50%上
升至 46.19%,收入占比从 76.25%上升至 79.22%所致。
2017 年 1-6 月毛利率下降 11.03 个百分点,主要系手机维修业务毛利率从
46.19%下降至 35.11%所致。
(1)手机维修业务毛利率分析
1)保内维修服务毛利率波动分析
报告期内,保内维修业务毛利率由 2014 年的 77.00%上升至 2017 年 1-6 月
的 82.29%,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
苹果品牌手机 82.64% 99.54% 84.08% 99.15% 82.84% 97.44% 79.54% 96.57%
其他品牌手机 5.00% 0.46% 5.03% 0.85% 6.18% 2.56% 5.62% 3.43%
保内维修业务 82.29% 100.00% 83.42% 100.00% 80.87% 100.00% 77.00% 100.00%
报告期内,苹果品牌手机保内维修业务收入占总体保内维修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6.57%、97.44%、99.15%和 99.54%,因此,苹果品牌手机保内维修业务
的毛利率总体呈逐年上升趋势是导致公司整体保内维修业务毛利率逐年上升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内,苹果品牌手机保内维修业务毛利率变动的主要原因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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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报告期内,发行人苹果品牌保内维修业务单均价格逐年上升
报告期内,发行人苹果品牌保内单均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苹果品牌保内维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收入(万元) 9,066.70 25,292.66 19,077.75 14,964.96
增长率- 32.58% 27.48%-
维修量(万单) 81.01 235.3 195.4 155.9
维修量增长率- 20.42% 25.34%-
单均价格(元/单) 111.92 107.49 97.63 95.99
单均价格增长率 4.12% 10.10% 1.71%-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苹果手机平均保内维修价格分别为 95.99 元/单、97.63 元/单、107.49 元/单和 111.92 元/单。2016 年、2017
年 1-6 月单均价格较 2015 年、2014 年有较大增长,主要原因为:2016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 月期间,苹果公司通过授权售后服务门店为 iPhone6s 手机用户免费提供保内维修换电池的服务,并支付每单的劳务费高于标准劳务费 32 元;2016年,苹果公司保内维修业务新增了出借备用机的服务,该项业务使得对应的每单工单增加劳务费 60 元;2017 年 1-6 月,发行人提供备用机服务的数量进一步增加,由此导致 2017 年 1-6 月保内平均维修价格较 2016 年进一步增长。
②报告期内,发行人苹果品牌保内维修业务单均成本变化影响毛利率
报告期内,发行人苹果品牌保内单均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单
苹果品牌保内维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单均成本 19.43 16.89 17.59 19.64
单均成本增长率 15.04% 3.98%-10.44%-
其中:单均间接成本 17.21 14.97 14.53 17.31
单均间接成本增长率 14.96% 3.06%-16.07%-
向合作门店分出单均保内维修劳务费
2.22 2.14 2.23 2.33
单均风险准备金--0.22 0.83 -
发行人苹果品牌保内维修业务单均成本主要由间接成本构成,其他成本占比较小。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合作门店分出单均保内维修业务劳务费(发行人向合作门店支付劳务费/发行人苹果品牌总工单)相对稳定,变动不大。
2015 年、2016 年,发行人对于 2014 年 10 月至 2016 年 3 月期间存在将不符合苹果保修标准的手机按照保修业务处理的情形进行了评估,于 2015 年计提了
161.93 万元风险准备金,并于 2016 年下半年与苹果公司确认了赔付 109.9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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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2015 年、2016 年单均风险准备金为 0.83 元/单及-0.22 元/单。2016 年下半
年以来苹果公司对手机保内维修逐步采取返厂维修方式,进一步减少了保内维修业务受理标准不符合上游手机厂商的标准的可能性,因此,2017 年 1-6 月发行人未计提风险准备金。
2015 年,发行人苹果品牌保内维修单均成本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间接成本分摊比例下降所致。2015 年,发行人保外维修业务工单量增幅为 23.50%保外维修
业务间接成本分摊比例由 14.98%提高至 21.21%,导致保内维修业务间接成本分
摊比例由 50.34%降低至 46.36%。
2016 年、2017 年 1-6 月,发行人苹果保内维修业务单均间接成本逐年提高,主要系:2016 年,发行人保内维修业务工单量增加 16.46%,保外维修业务工单
量减少 15.93%,使得保内维修业务间接成本分摊比例提高,由 2015 年的 46.36%
提高至 2016 年的 53.51%;2017 年 1-6 月,虽然发行人保内维修工单量下降使得
保内维修业务间接成本分摊比例由 53.51%降为 42.66%,但发行人保内业务工单
量降幅较大使得单均间接成本有所提高。
③报告期内,影响发行人苹果品牌保内维修毛利率变动的主要因素
苹果品牌保内维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单均价格增长率 4.12% 10.10% 1.71%-
单均成本增长率 15.04% 3.98%-10.44%-
毛利率 82.64% 84.08% 82.84% 79.54%
毛利率变动百分点-1.44% 1.24% 3.30%-
2015 年,公司苹果品牌手机保内维修毛利率较 2014 年上升主要是由于发行人保内维修业务间接成本分摊比例下降所致,由 2014 年的 50.34%降为 2015 年
的 46.36%,使得单均成本增长率减少 10.44%。
2016 年,公司苹果品牌手机保内维修毛利率较 2015 毛利率上升主要系苹果品牌手机保内维修单均价格上升所致,苹果品牌手机单均价格上升的主要原因为:①2016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 月期间,苹果公司通过授权售后服务门店为手机用户免费提供保内维修换电池的服务,并支付每单的劳务费高于标准劳务费32 元;②2016 年,苹果公司保内维修业务新增了出借备用机的服务,该项业务的收费高于标准劳务费 60 元。
2017 年 1-6 月,公司苹果品牌手机保内维修毛利率较 2016 毛利率下降,主要系 2017 年上半年苹果手机保内维修工单量下降较大,使得单均成本增长率超过单均价格增长率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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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保内维修业务收入、成本变化分析详见“十三、盈利能力分析”之
“(一)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及“(二)营业成本分析”。
2)保外维修服务毛利率波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保外维修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 11.36%、8.65%、9.43%和
10.45%,公司保外维修业务毛利率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
苹果品牌手机 9.06% 97.47% 8.04% 93.86% 7.78% 95.10% 9.28% 85.84%
其他品牌手机 35.60% 2.53% 30.57% 6.14% 25.59% 4.90% 23.92% 14.16%
保外维修业务 10.45% 100.00% 9.43% 100.00% 8.65% 100.00% 11.36% 100.00%
发行人苹果品牌手机保外维修以整机交换方式为主,整机交换方式采取成本加价方式,即整机交换保外维修服务费的价格为“手机整机(或配件)的采购价格*(1+毛利率)+一定金额的服务费”,由于采购价格较高,使得苹果品牌手机保外维修的毛利率较低;其他品牌手机保外维修采取零配件更换方式,由于零配件采购价格较低,因此毛利率相对较高。苹果品牌手机保外维修业务收入占总体保外维修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85.84%、95.10%、93.86%和 97.47%,发行人苹
果品牌保外收入占比较高。因此,发行人保外业务毛利率的变化主要受苹果品牌保外维修收入占比及毛利率变化所致。
①报告期内,发行人苹果品牌保外维修业务单均价格逐年上升
单位:元/单
苹果品牌保外维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单均价格(元/单) 1,715.82 1,564.18 1,397.98 1,279.56
其中:苹果整机交换 2,084.16 1,889.95 1,730.29 1,558.14
苹果配附件更换 926.5 831.1 474.2 324.4
单均价格增长率 9.69% 11.89% 9.26%-
维修量(万单) 9.90 15.50 18.90 9.30
维修量增长率--17.99% 103.23%-
保外维修平均单价持续上升的主要原因为苹果公司持续推出新机型,新机型整机交换方式及配附件更换业务价格随之上升,从而导致保外维修平均单价同比持续上涨。具体原因分析,详见“十三、盈利能力分析”之“(二)主营业务收
入变动分析”及“1、手机维修业务收入变动及量价分析”。
②报告期内,发行人苹果品牌保外维修业务单均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单
苹果品牌保外维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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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均成本 1,560.30 1,438.40 1,289.30 1,160.80
单均成本增长率 8.47% 11.56% 11.07%-
其中:单均直接成本 1,492.02 1,393.00 1,237.00 1,131.50
单均直接成本增长率
7.11% 12.61% 9.32%-
单均间接成本 68.28 45.40 52.30 29.30
报告期内,苹果品牌保外维修业务单均成本以直接成本为主,直接成本占单均成本的比例在 95%以上。保外维修单均成本持续上升的主要原因为苹果公司持续推出新机型,新机型整机及配附件采购价格随之上升。单均间接成本的变化,主要受发行人整体间接成本变动以及保外业务工单及占比变动等因素影响。
③报告期内,影响发行人苹果品牌保外维修毛利率变化的主要因素
苹果品牌保外维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单均价格增长率 9.69% 11.89% 9.26%-
单均成本增长率 8.47% 11.56% 11.07%-
其中:单均直接成本增长率
7.11% 12.61% 9.32%-
单均间接成本增长率
50.40%-13.19% 78.50%-
毛利率 9.06% 8.04% 7.78% 9.28%
2015 年,公司苹果手机保外维修业务的毛利率为 7.78%,较 2014 年下降 1.5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公司保外维修业务间接成本分摊比例上升,由 2014 年的 17.64%上升至 2015 年的 20.77%,使得苹果品牌手机保外维修毛利率有所下
降。
2016 年苹果手机保外维修业务的毛利率上升原因主要是单均间接成本的下降,主要是由于保内维修业务量上升 16.46%、保外维修业务量下降 15.93%,导
致间接成本分摊到保内维修业务的比例增加、分摊到保外维修业务的比例减少。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保外苹果手机单均价格增长超过单均成本增长的幅度,导致毛利率略有提高。
3)手机维修业务综合毛利率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上半年,发行人手机维修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6.01%、38.50%、46.19%和 35.11%,发行人各项业务的毛利率变动
如下: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
保内维修业务
82.29% 34.33% 83.42% 49.69% 80.87% 41.34% 77.00% 52.78%
保外维 10.45% 65.67% 9.43% 50.31% 8.65% 58.66% 11.36% 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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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业务
合计 35.11% 100.00% 46.19% 100.00% 38.50% 100.00% 46.01%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保内维修业务毛利率远高于保外维修业务毛利率,手机维修综合毛利率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保内维修业务与保外维修业务的结构变化所致。
2015 年,发行人手机维修毛利率较 2014 年下降较多的主要原因是保内维修业务收入占比下降所致,从 2014 年的 52.78%下降至 2015 年的 41.34%;2016 年,发
行人手机维修毛利率较 2015年上升的主要原因是保内维修业务毛利率从 80.87%
提高至 83.42%,收入占比从 2015 年的 41.34%提高至 2016 年的 49.69%;2017
年 1-6 月,发行人手机维修毛利率较 2016 年下降的原因是保内维修业务收入占比下降较多所致,从 2016 年的 49.69%下降至 2017 年 1-6 月的 34.33%。
(2)商品销售、增值服务及其他业务毛利率分析
1)商品销售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商品销售业务的收入、毛利、毛利率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收入毛利毛利率收入占比收入毛利毛利率收入占比
向消费者销售商品 3,243.21 1,377.78 42.48% 87.97% 3,904.13 2,092.40 53.59% 48.94%
向经销商销售商品---- 2,416.31 2,087.54 86.39% 30.29%
向合作门店等销售整机及配附件
443.47 -0.88 -0.20% 12.03% 1,656.80 19.71 1.19% 20.77%
合计 3,686.68 1,376.90 37.35% 100.00% 7,977.24 4,199.64 52.65% 100.00%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收入毛利毛利率收入占比收入毛利毛利率收入占比
向消费者销售商品 1,889.74 853.81 45.18% 54.96% 3,815.71 949.74 24.89% 78.41%
向经销商销售商品--
向合作门店等销售整机及配附件
1,548.70 25.5 1.65% 45.04% 1,050.66 10.4 0.99% 21.59%
合计 3,438.44 879.31 25.57% 100.00% 4,866.37 960.14 19.73% 100.00%
公司商品销售业务包括向消费者销售商品的直销模式,向经销商销售商品的经销模式及向少量的向合作门店等销售手机及配附件。2014 年、2015 年、2016年和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通过直营门店向消费者销售的商品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 24.89%、45.18%、53.59%和 42.48%。发行人商品销售业务毛利率变化的更
具体分析详见“3、直销和经销渠道收入、毛利、毛利率的差异及其合理性”。
2)增值服务及其他收入毛利率波动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增值服务及其他业务中,“无忧保”业务保费成本、非“无忧保”业务直接成本、增值服务及其他业务分摊的间接成本以及毛利率情况等如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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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无忧保”业务保费成本- 68.26 737.93 26.02
非“无忧保”业务直接成本 135.56 119.89 15.30 280.80
增值服务及其他业务分摊的间接成本 1,193.03 2,249.81 2,202.38 2,204.74
增值服务及其他业务成本合计 1,328.59 2,437.96 2,955.61 2,511.56
“无忧保”业务收入- 381.10 3,114.36 85.57
非“无忧保”业务收入 1,010.30 2,719.31 2,901.73 5,274.74
增值服务及其他业务收入合计 1,010.30 3,100.41 6,016.09 5,360.31
增值服务及其他业务毛利率-31.50% 21.37% 50.87% 53.15%
报告期内,发行人增值服务及其他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 53.15%、50.87%、
21.37%及-31.50%。毛利率变化的主要原因为“无忧保”业务的变动(直接成本)、
增值服务及其他业务对于间接成本的分摊导致的:
①直接成本:增值服务中包括“无忧保”业务及其他业务等。其中:2014年 10 月发行人推出“无忧保”业务。由于顾客索赔率高于预期,因此发行人于2015 年 9 月起停止销售“无忧保”手机保障产品。增值服务及其他业务中的“无忧保”业务的直接成本为向天安保险支付的保费,支付保费时计入预付款项,在服务规定期间(12 个月)摊销确认,该部分保费已于 2016 年末摊销完毕。因此,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确认的“无忧保”业务保费成本分别为 26.02 万元、737.93 万元、68.26 万元和 0 万元。
非“无忧保”业务的直接成本为发行人在销售会员服务时中搭送的配附件的采购成本。高级检测服务和其他服务不涉及原材料采购等直接成本。报告期内,发行人非“无忧保”业务的直接成本总额为 280.80 万元、15.30 万元、119.89 万
元及 135.56 万元。
②间接成本:发行人手机维修业务、商品销售、增值服务及其他业务的间接成本主要包括人工成本、租赁物管费、装修费、水电费和固定资产折旧等,上述成本主要发行人各项业务直接相关、但无法直接确认归属于具体某项业务的营业成本。发行人按照类别归集并按照保内维修、保外维修、增值服务的工单量、工时系数的乘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报告期内,发行人分摊至增值服务及其他业务的成本分别为 2,204.74 万元、2,202.38 万、2,249.81 万元及 1,193.03 万元。
综上,2014-2015 年公司增值业务毛利率比较稳定,2016 年由于无忧保业务的暂停,毛利有所下降,但增值业务分摊的间接成本下降幅度相对较小,由此导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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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2016 年增值业务毛利率下降,由于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会员和检测费收入下降,而分摊的间接成本大于收入,导致毛利率为负数。
因此,发行人增值服务及其他业务的毛利率的变动主要由于收入的变动以及“无忧保”业务带来的直接成本的变动,而增值服务的间接成本分摊金额基本保持稳定,导致报告期内增值服务及其他业务的毛利率在报告期内有一定变动。
(3)电子商务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电子商务业务规模较小,主要包括二手机回收及销售,认证二手机、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向经销商销售商品以及手机保障业务等。发行人电子商务业务毛利率由2015年的13.43%上升至2016年的21.01%,主要原因在
于毛利率水平较低的二手机回收、认证二手机业务占收入总额的比例明显下降所致;2017年1-6月,发行人电子商务业务毛利率由2016年的21.01%进一步上升至
39.47%,主要原因为:(1)二手机回收及销售采购及销售渠道发生变化,使得二
手机回收及销售、认证二手机业务毛利率由2016年的-11.35%上升至2.84%;(2)
由于向经销商销售产品结构的调整,使得向经销商销售商品业务毛利率由2016年的61.43%上升至88.28%。见下表: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2017 年 1-6 月
收入毛利毛利率收入占比
二手机回收及销售、认证二手机 2,222.21 63.07 2.84% 57.61%
向经销商销售商品 1,459.55 1,288.55 88.28% 37.84%
手机保障业务 175.7 171.10 97.38% 4.55%
合计 3,857.46 1,522.72 39.47% 100.00%
业务类型
2016 年 2015 年
收入毛利毛利率收入占比收入毛利毛利率收入占比
二手机回收及销售、认证二手机
1,240.53 -140.75 -11.35% 56.82% 3,615.53 -248.82 -6.88% 71.37%
向经销商销售商品 822.77 505.43 61.43% 37.69% 1,424.18 904.36 63.50% 28.11%
手机保障业务 119.78 93.9 78.39% 5.49% 26.11 24.80 94.98% 0.52%
合计 2,183.08 458.58 21.01% 100.00% 5,065.82 680.34 13.43% 100.00%
1)二手机回收及销售、认证二手机业务毛利率分析
二手机回收及销售、认证二手机业务目前尚处于初创摸索阶段,二手机回收和销售渠道仍然在探索过程中,因此2015年和2016年该项业务均出现亏损,但由于2016年发行人及时控制了二手机回收及销售、认证二手机的业务规模,因此亏损额度有限。
二手机及认证二手机回收和销售业务毛利率由2015年-6.88%下降至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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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11.35%。具体分析如下:
①采购渠道的变化。2015年发行人主要从零散的个人收购二手机,因采购来源分散且情况复杂,造成收购的二手机质量参差不齐,单位成本约为891元;2016年,发行人改变了采购策略,主要从中国移动等通讯公司集中收购二手机,由于中国移动等通讯公司对二手机进行统一管理,因此收购的二手机质量提高,同时也造成了单位成本上升至1,029元,上涨约16%。
②销售渠道的变化。2015年发行人二手机及认证二手机销售的主要客户是深圳华强北市场二手机个体经销商,销售占比约70%,销售单价为834元。2016年,发行人改变销售策略,拓宽销售渠道,分别向各地二手机经销商进行销售。但由于客户分布区域较为分散,各区域市场价格参差不齐,难以统一管理,因此发行人并未在销售单价上保持优势,销售单价仅从2015年的834元上升至924元,上涨约10.9%。
综合上述分析,2015年至2016年,发行人采购二手机的成本上升约16%,而销售单价仅上升约10.9%,因此造成毛利率由-6.88%下降至-11.35%。
2017年1-6月,二手机回收及销售、认证二手机实现毛利63.07万元,毛利率
为2.84%,主要原因为:2017年1-6月,发行人二手机及销售业务采购渠道和销售
渠道发生变化,由从中国移动等通讯公司集中收购二手机变为向个人经销商收购二手机,加强了对所收购二手机质量的管理,所收购二手机交易成本有所降低,同时,发行人销售渠道进一步拓宽,向京东(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汇收网(深圳市雷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等电商平台客户销售二手机,使得二手机回收及销售毛利率进一步上升。
2)向经销商销售商品、手机保障业务毛利率分析
发行人向经销商销售商品的业务主要为发行人通过OEM委托加工的方式生产的具有自主品牌的手机壳膜、数据线等UKER产品及其他手机周边产品,该类产品单位价格低,但毛利率较高,报告期内,该项业务毛利率较为稳定。2017年1-6月,发行人主要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向经销商销售商品,实现业务收入1,459.55万元,毛利率88.28%,较2016年涨幅较大,主要是由于OEM厂商鬼脸壳
膜套装供应商提供的采购价格折扣力度较大,公司上半年加大了鬼脸壳膜套装的采购,该款产品的毛利率为92%、收入占比为55.54%,使得经销渠道手机壳膜毛
利率提高了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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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保障业务2016年因为发生维修事项较多,导致其毛利率略有下滑,由于该业务规模较小,其毛利率变动对发行人毛利影响较为有限。
3、直销和经销渠道收入、毛利、毛利率的差异及其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商品销售包括门店销售和经销商销售两种方式。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通过直营门店向消费者销售商品的毛利率分别为 24.89%、45.18%、53.59%及 42.48%。2014 年,发行人未通过经销商
销售商品,2015 年发行人新推出了闪电蜂电子商务业务,发行人通过闪电蜂线上向经销商销售商品,2016 年发行人同时通过线下渠道和闪电蜂线上渠道向经销商销售商品,2017 年上半年发行人主要通过闪电蜂线上向经销商销售商品。
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向经销商销售的商品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 63.50%、80.05%和 88.28%。
(1)向消费者销售商品的毛利率分析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毛利率分别是 24.89%、45.18%、53.59%和 42.48%,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收入毛利率收入占比收入毛利率收入占比
品牌厂商
U 盘 2.74 35.33% 0.08% 851.33 40.20% 21.81%
手机壳膜 149.22 62.84% 4.54% 160.23 56.52% 4.10%
其他产品 2,107.57 35.47% 65.44% 866.76 50.58% 22.20%
小计 2,259.52 37.28% 70.06% 1,878.32 46.38% 48.11%
OEM 厂商
U 盘 557.74 43.97% 16.98% 751.37 44.38% 19.25%
手机壳膜 27.88 65.12% 0.85% 519.22 73.08% 13.30%
其他产品 398.07 68.37% 12.12% 755.22 67.01% 19.34%
小计 983.69 54.44% 29.94% 2,025.81 60.28% 51.89%
合计 3,243.21 42.48% 100.00% 3,904.13 53.59% 100.00%
产品类别
2015 年 2014 年
收入毛利率收入占比收入毛利率收入占比
品牌厂商
U 盘 8.45 37.90% 0.45% 54.42 44.72% 1.43%
手机壳膜 262.49 56.88% 13.89% 577.29 73.73% 15.13%
其他产品 322.64 -65.24% 17.07% 2,962.81 12.45% 77.64%
小计 593.58 -9.77% 31.41% 3,594.53 22.78% 94.20%
OEM 厂商
U 盘 91.35 55.12% 4.83%---
手机壳膜 465.02 80.75% 24.61%---
其他产品 739.78 65.67% 39.15% 221.18 59.11% 5.80%
小计 1,296.16 70.35% 68.59% 221.18 59.11% 5.80%
合计 1,889.74 45.18% 100.00% 3,815.71 24.89%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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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剔除发行人低价处理对毛利的影响,2014 年和 2015 年,发行人通过门店向消费者销售的商品毛利率分别为 24.89%和 66.97%。发行人 2015 年商品销
售直销渠道毛利率较 2014年上升 42.08个百分点,毛利率上升的主要原因是 2014
年和 2015 年发行人直销渠道销售的产品结构不同。2014 年发行人直销渠道销售收入占比较高的产品为“三星数据线、尾插、充电头等”、“苹果连接线、内存、电源适配器等”及其他多品牌手机周边产品,销售收入为 2,962.81 万元,占发行
人直销销售商品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7.64%,毛利率为 12.45%,产品毛利率相
对较低。2015 年发行人直销渠道销售的手机壳膜产品收入占比提高,从 2014 年的 15.43%提高至 38.50%,毛利率在 50%以上。
如果剔除发行人低价处理对毛利的影响,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正常通过门店向消费者销售商品的毛利率为 66.97%、54.30%和 42.48%。
2016 年商品销售直销渠道毛利率实际情况低于 2015 年,2016 年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毛利率相对较低的 U 盘销售收入占比上升;2017 年 1-6 月比 2016 年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发行人逐步增加了毛利率相对较低、单价较高的空气净化器、机器人、智能家居等产品的销售,相对减少了毛利较高的 U 盘和手机壳膜的销售,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收入毛利率收入占比收入毛利率收入占比收入毛利率收入占比
U 盘 560.48 43.92% 17.28% 1,602.70 42.30% 41.11% 99.80 53.66% 5.85%
手机壳膜 177.09 63.19% 5.46% 679.45 69.17% 17.43% 727.51 72.14% 42.64%
其他产品(剔除低价处理部分)
2,505.64 40.70% 77.26% 1,616.16 59.94% 41.46% 878.69 64.19% 51.51%
合计(剔除后)
3,243.21 42.48% 100.00% 3,898.31 54.30% 100.00% 1,706.00 66.97% 100.00%
注:上述收入占比是剔除发行人低价处理部分后直销产品收入占剔除后直销总收入的比例。
(2)向经销商销售商品的毛利率分析
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通过线上及线下渠道向经销商销售的商品实现的收入分别为 1,424.18 万元、3,239.08 万元和 1,459.55 万元,毛利
率分别为 63.50%、80.05%和 88.28%,毛利率逐年提高主要系发行人以自有品牌
为主的手机壳膜的采购量不断扩大且与主要供应商保持长期合作,采购成本持续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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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降;同时,发行人作为苹果手机国内的授权服务商,UKER 品牌手机壳模得到客户认可,销售价格保持稳定。发行人向经销商销售商品的毛利率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收入毛利率收入占比收入毛利率收入占比
品牌厂商
手机壳膜 77.11 88.95% 5.28% 148.24 82.87% 4.58%
其他产品 144.31 71.24% 9.89% 474.48 60.03% 14.65%
小计 221.42 77.41% 15.17% 622.73 65.47% 19.23%
OEM 厂商
手机壳膜 1,238.13 90.23% 84.83% 2,217.32 88.85% 68.46%
其他产品--- 399.03 53.95% 12.32%
小计 1,238.13 90.23% 84.83% 2,616.35 83.52% 80.77%
合计 1,459.55 88.28% 100.00% 3,239.08 80.05% 100.00%
产品类别
2015 年
收入毛利率收入占比
品牌厂商
手机壳膜---
其他产品 58.2 -150.77% 4.09%
小计 58.2 -150.77% 4.09%
OEM 厂商
手机壳膜 1,118.81 75.62% 78.56%
其他产品 247.17 59.08% 17.36%
小计 1,365.98 72.63% 95.91%
合计 1,424.18 63.50% 100.00%
1)2016 年毛利率较 2015 年上升的原因分析
2016 年向经销商销售商品业务的毛利率为 80.05%,较 2015 年向经销商商品
销售业务毛利率的 63.50%上升较大,主要原因如下:
①2015 年低价促销品牌厂商产品
2015 年发行人开始尝试向经销商销售手机周边产品,对经销商低价促销了一些来自品牌厂商的产品,导致减少利润 87.75 万元;
②2016 年 OEM 厂商手机壳膜毛利率较 2015 年有所上升
2016 年发行人经销渠道销售 UKER 手机壳膜产品的毛利率从 2015 年的
75.62%上升为 2016 年的 88.85%。主要原因是:A、主推产品的采购成本下降,
2016 年采购成本较 2015 年下降 45.77%,在该产品销售价格 60 元左右的情况下,
带动毛利率上升约 10 个百分点,从 2015 年的 75.62%上升为 2016 年的 85.09%;
B、发行人 2016 年新推出的自有品牌钢化膜产品销量较好,毛利率较高,销售收入为 983.14 万元,毛利率为 93.55%,该产品销售收入占经销渠道销售 UKER
系列手机壳膜产品收入的比例为 44.34%。
2)2017 年 1-6 月毛利率较 2016 年上升的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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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1-6 月向经销商销售商品毛利率高于 2016 年,毛利率上升的主要原因是 2017 年 1-6 月鬼脸壳膜套装的采购成本较低,并且鬼脸壳膜套装实现收入
730.53 万元,占经销渠道销售手机壳膜产品收入比例为 59.00%、毛利率为
92.00%。
(3)向消费者销售商品与向经销商销售商品的毛利率差异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剔除低价处理部分直销渠道和经销渠道销售收入、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渠道产品名称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收入毛利率收入占比收入毛利率收入占比收入毛利率收入占比
直销渠道
U 盘 560.48 43.93% 17.28% 1,602.70 42.30% 41.11% 99.80 53.76% 5.85%
手机壳膜 177.10 63.20% 5.46% 679.45 69.18% 17.43% 727.51 72.14% 42.64%
其他产品 2,505.64 40.70% 77.26% 1,616.16 59.94% 41.46% 878.69 64.19% 51.51%
合计 3,243.22 42.48% 100.00% 3,898.31 54.30% 100.00% 1,706.00 66.97% 100.00%
经销渠道
手机壳膜 1,315.24 90.15% 90.11% 2,365.56 88.47% 73.04% 1,118.81 75.62% 81.91%
其他产品 144.31 71.24% 9.89% 873.52 57.25% 26.96% 247.17 59.08% 18.09%
合计 1,459.55 88.28% 100.00% 3,239.08 80.05% 100.00% 1,365.98 72.63% 100.00%
1)毛利率较高的手机壳膜类产品经销渠道收入占比高于直销渠道
发行人经销渠道主要销售毛利率较高的手机壳膜类产品,2015、2016 年和
2017年 1-6月经销渠道手机壳膜类产品占经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1.91%、73.04%
和 90.11%,高于直销渠道手机壳膜类产品收入占比,直销渠道手机壳膜类产品
占直销渠道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2.64%、17.43%和 5.46%。
2)经销渠道销售 OEM 厂商手机壳膜类产品收入占比高于直销渠道
发行人同时通过直销和经销渠道销售手机壳膜产品,直销渠道和经销渠道销售手机壳膜类产品毛利率存在差异的原因主要系销售的手机壳膜产品的结构不同。发行人销售 OEM 厂商产品毛利率普遍高于品牌厂商毛利率,2015、2016 年
和 2017年 1-6月发行人经销渠道销售OEM厂商手机壳膜类产品占手机壳膜类产品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00.00%、93.73%和 94.14%,高于直销渠道销售 OEM 厂商
手机壳膜类产品占手机壳膜类产品收入的比例 63.92%、76.42%和 30.37%,导致
手机壳膜类产品经销渠道的毛利率高于直销渠道。
4、各报告期通过直营门店和经销渠道销售主要商品的收入占比变化情况和
毛利率变化情况
(1)报告期内通过直营门店销售主要商品的收入占比变化情况和毛利率变
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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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直营门店销售的主要商品的收入、毛利率和平均毛利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收入毛利率平均毛利收入毛利率平均毛利
手机周边类产品
手机壳膜 177.1 63.19% 29.92 679.45 69.17% 44.92
U 盘 560.48 43.92% 120.55 1,602.70 42.30% 120.60
移动电源 549.27 68.63% 151.76 895.36 71.80% 133.55
数据线 121.88 63.85% 32.43 139.07 66.69% 42.87
其他 42.18 1.98% 1.12 93.38 34.44% 19.64
小计 1,450.91 56.08% 71.30 3,409.97 56.18% 77.56
生活品质类产品
音乐耳机 385.05 30.43% 233.72 58.9 33.64% 87.26
机器人 377.48 37.46% 299.27 28.26 41.66% 301.15
空气净化器 339.15 32.47% 459.84 168.00 38.23% 719.17
智能灯 150.32 33.88% 131.14 ---
智能电视 121.55 14.42% 210.41 28.04 29.73% 27.30
智能手表 106.22 20.68% 74.65 1.96 31.24% 190.93
音箱 79.76 31.68% 167.44 46.00 32.29% 101.87
其他 232.77 34.23% 91.32 163.00 34.97% 47.71
小计 1,792.30 31.47% 187.86 494.16 35.74% 88.10
总计 3,243.21 42.48% 95.58 3,904.13 53.59% 78.36
产品类别
2015 年
收入毛利率平均毛利
手机周边类产品
手机壳膜 727.51 72.14% 42.13
U 盘 99.8 53.66% 220.74
移动电源 736.21 62.14% 147.58
数据线 93.8 43.48% 55.93
其他 213.66 -29.23
小计 1,870.99 45.36% 34.88
生活品质类产品
音乐耳机---
机器人---
空气净化器---
智能灯---
智能电视---
智能手表---
音箱---
其他 18.75 27.45% 6.60
小计 18.75 27.45% 6.60
合计 1,889.74 45.18% 34.00
2014 年发行人直营门店未销售生活品质类产品,2015 年、2016 年及 2017年 1-6 月,发行人通过直营门店销售的主要商品为手机壳膜等手机周边产品和音乐耳机、机器人、空气净化器等生活品质类产品,手机周边类产品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99.01%、87.34%和 44.73%,其中手机壳膜收入占比分别为 38.50%、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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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5.46%,手机壳膜收入占比从 2015 年来呈下降趋势,毛利率分别为 73.73%、
72.14%、69.17%和 63.20%,报告期内毛利率水平略有下降;生活品质类产品收
入占比分别为 0.99%、12.66%和 55.27%,呈现逐年增长趋势,毛利率分别为
27.45%、35.74%和 31.47%。
(2)报告期内通过经销渠道销售主要商品的收入占比变化情况和毛利率变
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经销渠道销售的主要商品的收入、毛利率、收入占比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收入毛利率收入占比收入毛利率收入占比收入毛利率收入占比
手机壳膜 1,315.24 90.15% 90.11% 2,365.56 88.48% 73.03% 1,118.81 75.62% 78.56%
-品牌厂商 77.11 88.95% 5.28% 148.24 82.87% 4.58%---
-OEM 厂商 1,238.13 90.23% 84.83% 2,217.32 88.85% 68.46% 1,118.81 75.62% 78.56%
其他产品 144.31 71.24% 9.89% 873.51 57.25% 26.97% 305.37 19.09% 21.44%
合计 1,459.55 88.28% 100.00% 3,239.07 80.05% 100.00% 1,424.18 63.50% 100.00%
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通过经销渠道销售的主要产品包括手机壳膜和其他产品,其中手机壳膜收入占比分别为 78.56%、73.03%和
90.11%,收入占比由 78.56%提高至 90.11%,毛利率分别为 75.62%、88.48%和
90.15%,毛利率逐年提高主要系发行人以自有品牌为主的手机壳膜的采购量不断
扩大且与主要供应商保持长期合作,采购成本持续下降,同时,发行人作为苹果手机国内的授权服务商,UKER 品牌手机壳膜得到客户认可,销售价格保持稳定;其他产品收入占比分别为 21.44%、26.97%和 9.89%,收入占比由 21.44%下降至
9.89%,毛利率分别为 19.09%、57.25%和 71.24%。
(五)其他业务毛利率分析
公司的其他业务类型包括向合作门店收取管理费的收入以及转租收入。公司于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分别产生其他业务收入 176.49 万
元、233.53 万元、207.17 万元及 93.13 万元,发生其他业务成本 21.86 万元、29.15
万元、21.86 万元及 14.57 万元,毛利率分别为 87.61%、87.52%、89.45%及 84.36%,
详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收入毛利毛利率收入毛利毛利率
合作门店管理费收入 74.97 74.97 100.00% 178.93 178.93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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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转租收入 18.17 3.59 19.78% 28.25 6.39 22.62%
合计 93.13 78.56 84.36% 207.18 185.32 89.45%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收入毛利毛利率收入毛利毛利率
合作门店管理费收入 193.20 193.20 100% 136.16 136.16 100%
门店转租收入 40.33 11.18 27.72% 40.33 18.47 45.80%
合计 233.53 204.38 87.52% 176.49 154.63 87.61%
由于发行人各合作门店使用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记、商号、经营技术,在“百邦”统一形象下开展业务,因此发行人每年会向合作门店收取一定金额的管理费。
发行人该项业务不需确认成本,因此毛利率均为 100%。
发行人门店转租业务的毛利率的变动主要与发行人收取的租金、发行人的租赁成本相关。报告期内,该项业务的收入、毛利金额较小。
(六)税金及附加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城市维护建设税 170.60 336.23 280.68 197.11
教育费附加 133.15 271.29 217.43 161.71
营业税- 6.94 50.85 121.32
其他 47.68 103.32 15.23 10.70
合计 351.43 717.78 564.19 490.84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税金及附加相应增加。报告期内,公司营业税逐年降低,主要原因是部分子公司所处地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七)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期间费用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率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1-6月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销售费用 3,227.76 9.17% 5,343.85 8.25% 6,085.96 9.80% 5,551.46 13.96%
管理费用 5,663.62 16.10% 15,304.10 23.61% 10,734.29 17.28% 7,533.09 18.95%
财务费用 146.96 0.42% 205.40 0.32% 230.98 0.37% 170.60 0.43%
合计 9,038.34 25.69% 20,853.35 32.18% 17,051.23 27.45% 13,255.15 33.34%
注:占比指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
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扩大,报告期内发行人期间费用金额也总体呈增长趋势。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期间费用分别为 13,255.15
万元、17,051.23 万元、20,853.35 万元和 9,038.34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33.34%、27.45%、32.18%和 25.69%。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销售费用分别为 5,5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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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6,085.96 万元、5,343.85 万元和 3,227.76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13.96%、9.80%、8.25%和 9.17%,2015 年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从 2014 年
13.96%下降至 9.80%,主要系 2015 年发行人销售费用同比增长 9.63%而营业收
入同比增长 56.22%。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管理
费用分别为 7,533.09 万元、10,734.29 万元、15,304.10 万元和 5,663.62 万元,占
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18.95%、17.28%、23.61%和 16.10%,2017 年 1-6 月管理费
用率从 2016 年的 23.61%下降到 16.10%,下降 7.51 个百分点,主要系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管理咨询费、无形资产摊销金额下降较多所致。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人工成本 2,666.73 4,159.71 4,045.55 3,836.50
运输邮寄费 167.64 393.34 722.30 533.51
低值易耗品 104.76 299.01 305.44 222.46
办公招待费 107.61 212.21 264.50 359.20
市场推广费 43.07 24.62 236.00 26.98
通讯、网络费 80.85 146.68 161.76 156.96
差旅费 51.32 97.29 156.44 166.74
其他 5.78 10.99 193.96 249.11
合计 3,227.76 5,343.85 6,085.96 5,551.46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5,551.46
万元、6,085.96 万元、5,343.85 万元和 3,227.76 万元;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人工
成本、运输邮寄费、低值易耗品和办公招待费等构成,2014 年、2015 年、2016年及 2017 年 1-6 月,上述四项费用占销售费用的比重分别为 89.20%、87.71%、
94.77%和 94.39%。
2015 年,发行人销售费用较 2014 年增加 534.50 万元,增长 9.63%,主要原
因为:①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销售人员数量增加,使得销售人员的人工成本较 2014 年增加 209.05 万元;②随着公司手机维修业务量的增加,使得运
输邮寄费较 2014 年增加 188.79 万元。③2015 年公司开始发展闪电蜂电子商务业
务,为了扩大市场规模及市场影响力,公司加大了宣传和推广力度,使得市场推广费较 2014 年增加 209.02 万元。
2016 年,发行人销售费用较 2015 年下降 742.11 万元,下降 12.19%,主要
原因为:①公司暂缓了闪电蜂电子商务的推广工作,市场推广费较 2015 年下降
211.38 万元。②公司通过降低邮寄频率,采取合并邮寄的方式减少不必要的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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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使用其他价格更优惠的快递公司如中通、圆通、德邦等,同时,将大量的手机维修流程改为直接发往苹果检测,此段运费由苹果公司承担,使得运输邮寄费较 2015 年下降 328.96 万元;③2016 年,公司处于整合、提升效率阶段,没有进
行新店扩张考察等活动,同时,公司大范围使用电话会议和在线培训,使得差旅费减少 59.15 万元;④公司通过史泰博网站集中采购等,减少了一些不必要的支
出,使得办公招待费下降 52.29 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中运输邮寄费、市场推广费、低值易耗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1)运输费邮寄费的变动原因
发行人 2015 年运输邮寄费相对 2014 年增加 188.79 万元,增加了 35.39%,
主要原因系公司手机维修业务量的增加所致,以保内维修业务为例,2015 年相对 2014 年增加了 21.26%,保外维修业务单数增加了 23.50%。
2016 年运输邮寄费相对 2015 年下降了 328.96 万元,主要原因在于:
1)公司通过降低邮寄频率,采取合并邮寄的方式减少不必要的邮寄,并且使用其他价格更优惠的快递公司如中通、圆通、德邦等,进一步降低了运输邮寄费,将顺丰及联邦快递费用由 454.03 万元降低至 249.01 万元,如使用顺丰快递
普通件由北京寄往上海,价格为 22 元/单,而使用德邦快递,价格为 11 元/单。
2)公司将大量的手机维修流程改为直接发往苹果检测,此段运费由苹果公司承担,因此KSC邮寄费用从2015年的268.01万元减少至144.35万元,通过KSC返
厂数量减少了97.4万台,下降幅度61.88%。在邮寄模式发生变化前,发行人对于
保内维修业务取得的手机,发行人需要首先邮寄至在上海设立的KSC检测中心,经检测后再由KSC检测中心邮寄至苹果公司,发行人需要承担自门店邮寄至KSC检测中心的费用,改由门店直接寄送苹果后,发行人节约了自门店邮寄至KSC的费用。
2017年1-6月,公司运输邮寄费较去年同期减少93.01万元,主要系公司从2016
年下半年开始返厂维修,后段的邮寄费由苹果公司支付,而2016年1-6月发行人仍需要承担自门店邮寄至KSC检测中心的费用。
(2)市场推广费变动情况分析
2015 年公司开始发展闪电蜂电子商务业务,为了扩大市场规模及市场影响力,与一些公关公司,搜索引擎推广公司合作,制作宣传影视、撰写宣传文章等,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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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约为 80 万,另一方面,增加了广告设计费,宣传单页,宣传展板的制作费用,共计约 120 万元,导致 2015 年公司的市场推广费较 2014 年大幅增加,2016年,公司暂缓了闪电蜂电子商务的推广工作,暂停与广告公司,公关推广公司的合作,导致 2016 年市场推广费大幅下降至 24.62 万元。2017 年 1-6 月,公司市
场推广费较 2016 年上半年增加 18.45 万元,主要系公司聘请公关顾问公司进行
形象推广工作以及通过易拉宝等营销模式加强了市场推广,使得公司市场推广费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
(3)低值易耗品变动情况分析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公司低值易耗品分别为 222.46
万元、305.44 万元、299.01 万元和 104.76 万元。2017 年 1-6 月,公司低值易耗
品较 2016 年上半年有所降低,主要系公司对低值易耗品的出库进行了控制,大部分苹果维修工具在 2016 年领用计入低值易耗品,使得 2017 年 1-6 月苹果维修工具出库减少所致。
(4)其他费用变动情况分析
2014 年,其他费用的金额为 249.11 万元,2015 年,其他费用的金额为 193.96
万元,变动幅度不大。2016 年其他费用金额 10.99 万元,相对 2015 年下降 182.97
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在于2015年度公司发生了较大的门店员工培训费用154.42
万元,该费用在 2016 年未再发生,导致 2016 年度其他费用下降较快。2017 年1-6 月,其它费用未发生重大变化。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管理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人工成本 3,208.15 5,587.41 5,164.54 2,507.51
无形资产摊销 745.48 1,608.62 1,406.26 1,615.27
管理咨询费 481.63 4,918.55 1,020.66 594.64
租赁物管费 381.39 723.38 595.78 430.99
培训费 43.29 229.35 554.30 244.75
办公招待费 118.00 413.40 378.16 306.54
差旅费 163.44 330.19 293.07 283.89
折旧 103.80 259.89 190.56 155.39
低值易耗品 36.89 115.27 171.26 133.71
保险费 67.34 523.61 133.80 43.91
会议交通费 47.56 135.11 125.27 174.23
税费- 11.78 88.90 72.66
通讯、网络费 76.57 100.10 84.16 94.69
审计费 65.00 70.00 70.00 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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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支付费用- 90.30 61.29 -
新三板挂牌中介费用
--- 324.49
其他 125.07 187.15 396.29 462.41
合计 5,663.62 15,304.10 10,734.29 7,533.09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7,533.09
万元、10,734.29 万元、15,304.10 万元和 5,663.62 万元。公司管理费用主要为人
工成本、无形资产摊销、管理咨询费和租赁物管费等,2014 年、2015 年、2016年及2017年1-6月,发行人上述四项费用之和占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68.34%、
76.27%、83.89%和 85.05%。
2015 年,发行人管理费用较 2014 年增加 3,201.21 万元,上升 42.50%,主
要是由于人工成本、培训费、管理咨询费的上升导致的:①2015 年,公司新推出了闪电蜂电子商务业务,电商及新业务部门、IT 研发及数据开发部门等新聘请众多专业人才,该类人员平均工资较高,使得管理费用中人工成本增加2,657.03 万元;②2015 年,公司推出闪电蜂电子商务的新业务,集中对新老员
工进行了系统的培训,使得培训费增加 309.55 万元;③2015 年,公司聘请咨询
公司进行品牌形象设计等咨询服务,管理咨询费增加了 426.02 万元。
2016 年,发行人管理费用较 2015 年增加 4,569.80 万元,上升 42.57%,变
动主要是由于人工成本、管理咨询费、保险费变动上升导致的:①2016 年,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开拓产品市场,发行人引入了较多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该等员工平均工资较高,公司工资水平也较 2015 年有所提升,使得发行人人工成本增加 422.87 万元。②2016 年,公司在业务能力、公司战略和人力资源方面
聘请国际咨询公司进行咨询导致的费用上涨,使得发行人管理咨询费较 2015年增加 3,897.89 万元;③2015 年下半年及 2016 年,发行人购买了针对经营货
物、门店及员工的大额保险,如货运险、公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员工综合福利保险等,使得发行人保险费增加 389.81 万元。
2017 年 1-6 月,公司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 808.61 万元,主要系 2016 年
公司在业务能力、公司战略和人力资源方面聘请国际咨询公司进行咨询导致的管理咨询费用金额较大,而 2017 年 1-6 月该部分费用大幅减少所致。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管理咨询费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1-6月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业务服务相关- 1,765.00 92.98 5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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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咨询相关- 1,195.28 --
人力资源相关 224.45 1,179.02 232.69 123.66
品牌咨询相关 142.31 227.02 495.15 165.05
管理经营相关- 361.28 15.00 37.63
法律税务相关- 48.45 31.38 41.95
设计咨询相关- 37.26 10.38 35.96
财务咨询相关-- 14.91 -
系统技术相关-- 10.60 52.53
其他咨询费用 114.87 105.24 117.57 78.52
合计 481.63 4,918.55 1,020.66 594.64
其中,报告期内各年度的大额咨询费明细如下:
(1)2017 年 1-6 月管理咨询费明细
1)与品牌咨询相关
服务供应商名称服务内容金额(万元)
艾迪伊欧创意设计(上海)有限公司
开发工具包,用于清晰展现主品牌的定位、品牌架构、品牌愿景、使命和基调
142.31
2)与人力资源相关管理咨询费
服务供应商名称服务内容金额(万元)
美世咨询(中国)有限公司百邦人才选拔与任用体系项目等尾款 59.58
上海皓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高管团队领导力提升 43.9
猎头公司猎头费 80.22
韬睿惠悦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敬业度调查 16.98
北京华仕汉基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精益六西格玛培训和课题辅导 23.77
合计 224.45
(2)2016 年管理咨询费明细
1)2016 年的业务服务相关管理咨询费
服务供应商名称服务内容金额(万元)
国际著名咨询公司一
百邦业务能力提升(一期)第一阶段:分析选取北京新业务试点区域,协助公司招募搭建社区新业务高管及运营团队,制定新业务启动工作主计划,细化新业务运营模式与标准操作手册,设计 IT 系统平台,制定试点区域市场拓展与营销策略,并培训公司市场拓展与业务运营人员
287.36
国际著名咨询公司一
百邦业务能力提升(一期)第二阶段:制定公司新业务拓展路线,优化客户服务体验设计,完善新业务运营模式与操作手册,提出 IT 系统改善需求,并培训公司市场拓展与业务运营人员
377.36
国际著名咨询公司一
百邦业务能力提升(一期)第三阶段:完善新业务运营模式与操作手册,分析战略方向及运营数据,对新业务目标进行展望
370.28
国际著名咨询公司一
百邦综合售后服务新业务咨询第一阶段:分析家电业务价值链,匡算市场业务规模与盈利水平
300.00
国际著名咨询公司一
百邦综合售后服务新业务咨询第二阶段:分析选取试点产品与区域,协助公司招募高管及运营团队
250.00
国际著名咨询公司一
百邦门店精益运营提升咨询:门店运营新流程设计,门店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设计、试点门店运营流程改造,运营流程咨询
180.00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48
合计 1,765.00
2)2016 年的战略咨询相关管理咨询费
服务供应商名称服务内容金额(万元)
国际著名咨询公司一
百邦战略转型咨询一期:梳理公司业务增长点,制定新业务战略
385.85
国际著名咨询公司一
百邦战略转型咨询二期:制定战略落地线路图,规划未来 6-12 个月的核心业务能力,团队建设咨询
385.85
埃森哲(中国)有限公司
客户关系管理战略咨询:对公司客户业务现状进行诊断,共同研讨客户关系发展机会点,确定演进路线
273.58
国际著名咨询公司一
百邦信息化战略提升咨询:分析公司整体业务战略对 IT建设影响,诊断现有 IT 应用架构关键短板与提升点,评估公司 IT 组织能力,设计适应百邦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的 IT 应用架构与 IT 组织架构,针对核心 IT 应用系统提出具体改进要求,并制定公司未来 1-3 年 IT 实施路线图
150.00
合计 1,195.28
注:国际著名咨询公司一为创立于美国的全球最著名的管理咨询公司之一,在全球几十个国家开设了分公司或办事处。根据发行人与其签订的管理咨询服务协议,其为发行人所做的工作是保密的,且意在仅供发行人内部使用。双方同意不会对任何第三方提及其对方的名称。
3)2016 年的人力资源相关管理咨询费
服务供应商名称服务内容金额(万元)
美世咨询(中国)有限公司百邦人才选拔与任用体系咨询 394.25
美世咨询(中国)有限公司百邦人力资源管理提升咨询 324.00
美世咨询(中国)有限公司百邦网络管理岗位外部人才招聘咨询 23.00
金顶峰国际咨询有限公司人才推荐服务 128.97
上海皓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提升高管团队领导力,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的咨询
109.36
薪业桥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人才推荐服务 61.24
北京华夏基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综合咨询 56.60
其他猎头公司招聘人才 81.60
合计 1,179.02
(2)2015 年咨询费明细
1)2015 年的人力资源相关管理咨询费
服务供应商名称服务内容金额(万元)
北京易方优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人才推荐服务 180.39
北京索尔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人才推荐服务 25.83
其他其他人力资源服务 26.47
合计 232.69
2)2015 年的品牌咨询相关管理咨询费
服务供应商名称服务内容金额(万元)
上海高更企业形象策划中心品牌营销策划服务 495.15
合计 495.15
(3)2014 年咨询费明细
1)2014 年的人力资源相关管理咨询费
服务供应商名称服务内容金额(万元)
上海汉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猎头服务 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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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9
北京易方优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猎头服务 38.40
韬睿惠悦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长期激励设计咨询服务 33.02
其他招聘服务 4.09
合计 123.66
2)2014 年的品牌咨询相关管理咨询费
服务供应商名称服务内容金额(万元)
上海高更企业形象策划中心品牌营销策划服务 165.05
合计 165.05
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咨询费较高,主要和发行人业务相关,对发行人优化业务流程、提升人员管理水平、未来发展规划、品牌建设核心竞争能力具有重要作用,详细如下:
(1)战略咨询相关
报告期内,发行人聘请国际著名的咨询公司为本公司在战略转型、客户管理和信息化战略等方面提供了咨询服务并帮助提高了公司管理建设水平。随着发行人组织架构的扩大和层级变得复杂,企业管理系统内的各个相互关联,互相影响的因素逐渐交织错杂。外部咨询顾问从公司管理架构入手,为公司战略,客户管理提供系统化的解决方案,以遵循系统化的原则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将系统内的各个要素和相互关系考虑进去,对战略目标进行深入的诊断和分析,以找出最优化的方案和途径。
(2)业务服务相关
报告期内,发行人聘请国际著名咨询公司为公司在业务能力、售后服务和门店精益运营等方面提供了咨询服务并取得了明显成效。随着发行人经营规模的扩大和业务复杂程度的提高,企业管理的要求已经变得越来越职业化和专业化。发行人管理层意识到新的经营挑战要求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更高层次的培训。一方面,通过培训和咨询服务,发行人的管理人员可以集中精力完成主要业务目标和任务,即调配企业的各方面资源来实现利润的增长,管理效率的提高和精细化运营等目标。另一方面,发行人与世界级领先的全球管理咨询公司、管理咨询顾问们合作,利用他们的专业知识、经验以及咨询公司的知识库,与发行人的管理人员配合,发挥各自的优势,从而更快、更好地解决企业的管理问题,以尽早达成企业的战略方针。
(3)人力资源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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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0
报告期内,发行人聘请美世咨询(中国)有限公司等咨询公司为公司在人力资源管理,人才选拔和团队领导力提升等方面提供了咨询服务。一方面,外部人力咨询专家主要为发行人提供人力资源各大模块的咨询服务。这些咨询顾问以专业化的眼光和思路分析发行人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确定其原因。另一方面,在咨询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相关的人员培训,传授相关的人员管理理论、方法与工具,推动项目落地。不仅如此,人力咨询专家在人力资源规划、培训需求诊断、培训体系设计、人才测评、员工知识管理、职业生涯管理、人力资本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各个方面为发行人提供了助力支持。
(4)品牌咨询相关
报告期内,发行人聘请上海高更企业形象策划中心为本公司提供了品牌营销策划服务。公司作为国内手机维修行业的领军企业,随着门店数量扩大和企业形象的逐渐建立,营造优质品牌形象也变得迫在眉睫。
随着发行人品牌营销进入到新的阶段。形象策划顾问帮助发行人提升了市场营销效率和效果,加强并构建起了以百邦品牌为中心的优质企业形象,保证了有效利用和运用企业形象资源完成市场营销目标。尤其是发行人建立了电子商务业务之后,形象策划顾问帮助发行人加强了对品牌市场营销环境的变化和发展趋势的研究,发现更多影响企业市场营销的因素,引导企业高效利用这些品牌资源。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管理费用中的其他费用金额分别为 462.42 万元、396.28 万元、187.14 万元和 125.07 万元。发行人管理
费用其他费用的构成主要为运营开办费、装修费、研发费及其他杂费,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1-6月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运营开办费- 5.37 172.76 162.44
装修费 23.41 68.44 69.44 79.17
研发费--- 30.74
其他 101.66 113.33 154.08 190.07
总计 125.07 187.14 396.28 462.42
3、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利息支出-- 21.16 89.90
减:利息收入 5.49 6.97 15.45 30.40
手续费 152.07 213.52 227.56 110.97
汇兑损失/(损益) 0.38 -1.15 -2.29 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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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1
合计 146.96 205.40 230.98 170.60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借款金额较少,因此利息支出也较少;公司财务费用主要为向银行支付的各项业务的手续费。
4、期间费用分析
由于目前 A 股上市公司中没有主营业务为手机售后服务的企业,同时 A 股上市公司中从事服务类行业或连锁经营行业的上市公司所属的细分行业与手机售后服务业务在竞争环境、消费特点等方面有所不同,因此发行人未就其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1-6月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销售费用 3,227.76 9.17% 5,343.85 8.25% 6,085.96 9.80% 5,551.46 13.96%
管理费用 5,663.62 16.10% 15,304.10 23.61% 10,734.29 17.28% 7,533.09 18.95%
财务费用 146.96 0.42% 205.40 0.32% 230.98 0.37% 170.60 0.43%
合计 9,038.34 25.69% 20,853.35 32.18% 17,051.23 27.45% 13,255.15 33.34%
报告期内,随着经营规模的增长,公司期间费用有所增长。2014 年、2015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3.34%、
27.45%、32.18%和 25.69%。发行人期间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高系发行
人期间费用中人工成本、管理咨询费、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占比较高所致。2014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期间费用中人工成本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5.95%、14.83%、15.04%和 16.70%,管理咨询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
为 1.50%、1.64%、7.59%和 1.37%,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06%、2.26%、2.48%和 2.12%。
报告期内,发行人人工成本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高,主要原因为:(1)
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中的人工成本分别为 2,507.51 万元、5,164.54 万元、
5,587.41 万元和 3,208.15 万元。管理费用的人工成本主要为总部管理人员、职能
部门员工、区域经理、财务人员等,报告期各期末该类员工的人数分别为 248 人、286 人、324 人和 280 人。由于发行人属于连锁经营类企业,各门店接受总部的统一管理。因此,发行人对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综合素质等具有较高的要求。
此外,发行人近年来开始发展电子商务业务,新业务的开展需要具有一定数量且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技术经验的管理人员、IT 技术人员等。发行人主要发展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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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的决策、核心业务的管理、新业务的开展等均需要上述人员具备较强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性,上述人员对公司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发行人制定了较强的人才激励机制,给予上述人员较高的工资水平,导致管理费用中的人工成本较高。2017 年 1-6 月,公司采用咨询公司建议确定总部管理人员的职级工资,职级工资水平较 2016 年有所上涨,使得管理费用中的人均成本进一步提高。(2)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中的人工成本分别为 3,836.50 万元、4,045.55 万元、
4,159.71 万元和 2,666.73 万元,报告期各期末该类员工的人数分别为 525 人、575
人、479 人和 454 人。销售费用中的人工成本主要为门店店长、店副理、前台人员等。发行人为连锁经营模式,按照门店大小配置人员,由于此类人员人数较多的,因此计入发行人销售费用的人工成本较高。2017 年 1-6 月,公司加大了对销售人员的薪酬激励,使得销售费用中的人均成本进一步提高。
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中无形资产摊销金额分别为 1,615.27 万元、
1,406.26 万元、1,608.62 万元和 745.48 万元。发行人无形资产系 2009 年收购山
东宏景、2012 年收购上海倚盛形成的合同权利及授权资质,采用直线法按 5 年期限摊销,均已摊销完毕。具体收购情况详见“十四、资产分析”之“(三)非
流动资产分析”之“2、无形资产”。
(八)人工成本、租金、物业费及水电费等成本费用金额、占比变动的合
理性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39,762.56
万元、62,115.87 万元、64,806.73 万元和 35,183.46 万元,人工成本、租金、物业
费及水电费的金额及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人工成本 7,429.46 21.12% 13,313.30 20.54% 12,436.72 20.02% 9,033.27 22.72%
租赁物管费 1,842.81 5.24% 3,418.18 5.27% 3,497.76 5.63% 3,262.09 8.20%
其中:计入营业成本 1,461.43 4.15% 2,694.79 4.16% 2,901.98 4.67% 2,831.10 7.12%
计入管理费用 381.39 1.08% 723.38 1.12% 595.78 0.96% 430.99 1.08%
水电费 73.50 0.21% 145.41 0.22% 162.93 0.26% 162.12 0.41%
其中:计入营业成本 73.50 0.21% 145.41 0.22% 162.93 0.26% 162.12 0.41%
合计 9,345.77 26.56% 16,876.89 26.04% 16,097.41 25.92% 12,457.48 31.33%
注:占比指各项成本费用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重
1、人工成本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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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发行人人工成本较 2014 年增加 3,403.45 万元,增长 37.68%,主要原
因系:(1)发行人于 2015 年新推出了闪电蜂电子商务业务,为加快业务的发展,
发行人电商及新业务部门、IT 研发及数据开发部门聘请了较多专业能力强、素质高的管理人员及员工,由于该等员工整体工资较高,使得发行人人工成本大幅增加。(2)发行人制定了员工薪酬管理制度,根据对员工个人业绩的考核结果
发放工资。随着发行人 2015 年营业收入和业务量的提高,发行人员工的人均工资水平也较 2014 年有所提升。2015 年发行人人工成本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重较 2014 年下降 2.70%,主要原因系 2015 年发行人营业收入较 2014 年增长
56.22%,增长较快。营业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系手机维修业务量的上升,2015
年,发行人手机维修业务收入增长 61.32%。此外,2015 年,发行人电子商务业
务当年也实现营业收入 5,065.82 万元。
2016 年发行人人工成本较 2015 年增加 876.58 万元,增长 7.05%,主要原因
系:(1)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开拓产品市场,发行人招聘了一定数量经验
丰富的管理人员,该等员工平均工资较高,使得发行人人工成本进一步提高;(2)
2016 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及业务量较 2015 年进一步增加,使发行人员工的工资水平也较 2015 年有所提升。2016 年,发行人人工成本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20.54%,与 2015 年基本一致。
2017年 1-6月,公司人工成本为 7,429.46万元,较 2016年上半年增加 1,077.49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21.12%,主要系公司采纳咨询公司建议提高了员工
的平均工资水平,使得人工成本有所上升。
2、租赁物管费的变动
2015 年,发行人租赁物管费为 3,497.76 万元,较 2014 年增长 7.22%。增长
的主要原因为:(1)2015 年,由于房屋平均租金的上涨,导致租赁物管费增加;
(2)2015 年,发行人部分门店由于地理位置不佳,搬迁至地理位置更好的区域,
使租赁物管费增加;(3)发行人部分经营较好的门店增加了租赁面积,使租赁
物管费增加。(4)2015 年,发行人处置了 19 家门店,虽然使租赁物管费有所
下降,但下降的金额小于上述增加的金额。因此,2015 年,发行人租赁物管费整体有所上涨。
2016 年,发行人租赁物管费为 3,418.18 万元,与 2015 年相比基本稳定,主
要原因系:(1)2016 年,发行人处置了 6 家直营门店,导致租赁面积减少,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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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4
租赁物管费减少;(2)发行人总部及部门门店的使用面积或单位租金较 2016 年
有所上涨,使租赁物管费增加。但由于租赁物管费下降的金额与上涨的金额基本一致,使得发行人租赁物管费与 2015 年相比基本保持不变。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租赁物管费较 2016 年上半年增加 138.40 万元,主要
系公司部分门店搬迁至商场,商场门店的面积和租金增加,使得租赁物管费有所增加。
报告期内,发行人租赁物管费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下降。但总体而言,发行人所在的售后服务行业对于选址没有特殊的要求,顾客会从厂商、零售商、运营商等多渠道主动找到门店所在地,交通方便是选址的主要考虑因素。但由于发行人实施了门店优化和精益化管理,使经营效率、营业收入的增长超过了租赁物管费成本的上涨。未来随着发行人门店迁址,现有租赁物管费可能继续提高。
3、水电费的变动
报告期内,发行人水电费分别为 162.12 万元、162.93 万元、145.41 万元及
73.50 万元,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0.41%、0.26%、0.22%及 0.21%,
金额较小,占发行人营业收入比重较低,主要为生产经营中的固定成本。发行人为服务型行业,营业收入与水电费无直接对应关系。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人工成本、租金、物业费及水电费等成本费用的变动具有合理性。
(九)资产减值损失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坏账损失/(转回) 4.37 1,057.96 -1.67 -15.97
存货跌价损失-- 12.35 -
合计 4.37 1,057.96 10.68 -15.97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减值损失为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详见本节之“十四、资产分析”之“(二)流动资产分析”之“2、应
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十)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企业所得税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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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1,235.49 2,522.22 1,665.47 1,535.64
加:递延所得税-454.90 -398.03 -311.12 -592.95
所得税费用 780.59 2,124.19 1,354.36 942.69
报告期内,发行人利润总额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涉及的主要纳税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利润总额 2,875.68 6,849.21 5,358.69 3,813.90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 718.92 1,712.30 1,339.67 953.47
减:优惠税率的影响 28.32 115.53 85.44 26.07
不得扣除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11.16 425.71 24.22 26.15
减:非应纳税收入-- 17.83 16.60
对以前期间当期所得税的调整--- 4.21
核销前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 23.69 0.82 35.79 -
减: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
1.88 - 32.36 37.02
当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 57.02 100.88 90.31 38.54
所得税费用 780.59 2,124.19 1,354.36 942.69
1、优惠税率的影响
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6月,优惠税率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分别为26.07万元、85.44万元、115.53万元和28.32万元,为发行人的分子公司在符
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下享受的税收优惠。
2、不得扣除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不可税前扣除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058.50 --
未取得发票的成本- 237.99 --
职工教育经费、广告费、业务招待费的纳税调增
44.66 223.29 96.87 104.60
购买的商业保险- 183.07 --
合计 44.66 1,702.85 96.87 104.60
税率 25% 25% 25% 25%
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 11.16 425.71 24.22 26.15
不得扣除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包含以下四类:
(1)不可税前扣除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为2016年末发行人对应收天安保
险的1,058.50万元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未取得发票的成本,为2016年北京百邦向分子公司购买劳务的一部分
成本未取得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因此无法进行所得税税前抵扣。
(3)职工教育经费、广告费、业务招待费的纳税调增,此三类费用超出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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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定可扣除限额的部分需进行纳税调增。
(4)购买的商业保险,为2016年发行人购买了雇主责任险并进入当期损益
的部分,此部分商业保险无法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
3、核销前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
核销前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6月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金额分别为0元、35.79万元、0.82万元和23.69万元。
这是由于发行人在2015年及2016年对集团架构进行调整,注销了部分分、子公司,因此前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需进行核销。
4、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6月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金额分别为37.02万元、32.36万元、0万元和1.88
万元,为当分、子公司扭亏为盈时,弥补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
5、当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当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分别为 38.54 万元、90.31 万元、100.88 万元和
57.02 万元。发行人对产生连续亏损或未来无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实用性
或无实际经营业务的分、子公司产生的当期亏损,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十一)影响利润总额的其他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支金额均较低,对经营成果和盈利能力影响较小。
1、投资收益
单位:万元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115.58 159.71 13.85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6.72 --
合计 115.58 176.43 13.85 -
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6 月,本公司投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和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之投资收益为 13.85 万元、176.43 万元和 115.58 万元。
2、营业外收入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80.33
万元、104.50 万元、311.81 万元和 291.78 万元。营业外收入主要为产业扶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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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产业扶持金分别为 66.40 万元、
71.30 万元、221.00 万元和 240.48 万元。
3、营业外支出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 6.96
万元、194.57 万元、229.19 万元和 113.68 万元。公司营业外支出金额较大主要
原因是当年关闭门店和迁址发生的相关房屋待摊装修费和房屋租金余额的损失。
(十二)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41.23 -159.25 -163.13 -5.97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15.58 159.71 13.85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16.72 --
产业扶持金 240.48 221.00 71.30 66.4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性收入和支出
-21.16 20.86 1.76 12.95
小计 293.68 259.04 -76.22 73.38
减:所得税影响额 73.42 64.76 -36.88 1.7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220.26 194.28 -39.34 71.63
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到产业扶持金金额分别为 66.40 万元、71.30 万元和
221.00 万元和 240.48 万元,主要由上海百邦基于与上海宏亮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市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的全资子公司)签署的《产业专项扶持协议书》、《上海宏亮经济开发区财政扶持合同》取得的产业扶持金。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95.09 4,725.02 4,007.67 2,877.45
减: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剔除所得税影响)
220.26 194.28 -39.34 71.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74.83 4,530.74 4,047.01 2,805.82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很小。
十三、资产分析
(一)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比重金额比重金额比重金额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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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18,672.89 70.19% 20,440.87 72.57% 17,606.19 66.75% 12,503.57 58.31%
非流动资产 7,931.51 29.81% 7,727.68 27.43% 8,771.37 33.25% 8,940.40 41.69%
合计 26,604.41 100.00% 28,168.55 100.00% 26,377.56 100.00% 21,443.97 100.00%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销售收入的增长,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持续增长。
公司主营业务的主要价值环节在于提供手机售后服务,公司经营用房主要采用租赁形式,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占总资产比重较小。
(二)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主要构成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 3,598.54 19.27% 694.49 3.40% 6,191.26 35.17% 1,697.24 13.5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000.00 24.46%----
应收账款 4,682.36 25.08% 6,405.99 31.34% 5,921.44 33.63% 5,835.74 46.67%
预付款项 1,893.75 10.14% 228.38 1.12% 543.48 3.09% 435.50 3.48%
其他应收款 1,030.21 5.52% 1,105.39 5.41% 1,389.33 7.89% 1,313.39 10.50%
存货 1,347.71 7.22% 689.11 3.37% 1,115.70 6.34% 1,266.16 10.13%
其他流动资产
6,120.31 32.78% 6,317.51 30.91% 2,444.98 13.89% 1,955.54 15.64%
流动资产
合计
18,672.89 100.00% 20,440.87 100.00% 17,606.19 100.00% 12,503.57 100.00%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是公司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1,697.24 万元、6,191.26 万元、
694.49 万元和 3,598.54 万元,占当年末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 13.57%、35.17%、
3.40%和 19.27%。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别为 0 万元、0 万元、5,000.00 万元和 0 万
元。截至 2016 年末,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结构性存款。
3、应收账款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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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为 5,835.74 万元、5,921.44 万元、6,405.99 万元和 4,682.36 万元,占当年末流
动资产比重分别为 46.67%、33.63%、31.34%和 25.08%。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5,745.77 7,465.02 5,922.51 5,838.47
减:坏账准备 1,063.40 1,059.03 1.06 2.73
应收账款净额 4,682.36 6,405.99 5,921.44 5,835.74
(1)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以内 4,971.32 6,698.40 5,922.51 5,838.47
一到二年 773.83 766.61 --
二到三年 0.62 ---
合计 5,745.77 7,465.02 5,922.51 5,838.47
(2)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按类别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1,058.50 18.42% 1,058.50 100.00% 1,058.50 14.18% 1,058.50 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组合 1 3,061.90 53.29%-- 6,020.48 80.65%--
组合 2 1,625.36 28.29% 4.90 0.30% 386.04 5.17% 0.53 0.14%
合计 5,745.77 100.00% 1,063.40 18.51% 7,465.02 100.00% 1,059.03 14.19%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组合 1 5,674.82 95.82%-- 5,274.34 90.34%--
组合 2 247.69 4.18% 1.06 0.43% 564.13 9.66% 2.73 0.48%
合计 5,922.51 100.00% 1.06 0.02% 5,838.47 100.00% 2.73 0.48%
应收账款组合 1 的客户同时符合下述条件:①与公司业务合作稳定;②历年账龄较短,小于三个月;③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历史上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未回款记录。符合上述标准客户的应收账款,由于与公司商务往来密切、账龄较短且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因此其应收账款不能收回的风险极低,因此将其分类为组合 1,并且不计提坏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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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内,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采用账龄分析法的组
合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三个月以内 1,556.43 95.76%-- 377.34 97.75%--
三个月到一年 60.48 3.72% 3.02 5.00% 8.08 2.09% 0.40 5.00%
一到二年 7.83 0.48% 1.57 20.00% 0.62 0.16% 0.12 20.00%
二年到三年 0.62 0.04% 0.31 50.00%
合计 1,625.36 100.00% 4.90 0.30% 386.04 100.00% 0.53 0.14%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三个月以内 226.44 91.42%-- 509.51 90.32%--
三个月到一年 21.25 8.58% 1.06 5.00% 54.61 9.68% 2.73 5.00%
一到二年--
合计 247.69 100.00% 1.06 0.43% 564.13 100.00% 2.73 0.48%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账龄在 3 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均在 90%以上,账龄分布合理,应收账款质量良好,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公司采用了谨慎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对三年以上未收回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与公司关系金额账龄占比
2017 年 6 月末
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2,749.52 一年以内 47.85%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非关联方 1,058.50 二年以内 18.42%
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326.03 一年以内 5.67%
北京好佳奇科技广场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312.39 一年以内 5.44%
广州晶东贸易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293.02 一年以内 5.10%
合计 4,739.45 82.48%
2016 年末
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5,778.23 一年以内 77.40%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非关联方 1,058.50 二年以内 14.18%
北京好佳奇科技广场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242.25 一年以内 3.25%
拉卡拉支付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非关联方 126.23 一年以内 1.69%
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70.72 一年以内 0.95%
合计 7,275.93 9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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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末
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4,272.82 一年以内 72.15%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非关联方 1,201.36 一年以内 20.28%
北京好佳奇科技广场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200.63 一年以内 3.39%
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37.14 一年以内 0.63%
樊城区百华悦邦科技服务中心非关联方 15.85 一年以内 0.27%
合计 5,727.81 96.72%
2014 年末
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5,071.46 一年以内 86.86%
北京好佳奇科技广场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202.88 一年以内 3.47%
宏达通讯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51.23 一年以内 0.88%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44.68 一年以内 0.77%
沧州市建新大厦非关联方 39.61 一年以内 0.68%
合计 5,409.85 92.66%
其中,苹果公司、宏达通讯、中兴通讯等皆为手机厂商,需向公司支付保内维修业务的劳务费用。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为公司手机保障服务的合作伙伴,应收账款的性质为其需向公司支付的手机保障理赔费。
北京好佳奇科技广场有限公司、沧州市建新大厦为公司门店所在商场,拉卡拉支付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为金融服务平台,公司保外维修和商品销售的个人客户选择刷卡结算时,先与各商场或金融服务平台结算,再由各商场或金融服务平台与公司门店结算。
樊城区百华悦邦科技服务中心为公司的合作店,公司与其签订合作协议,从向其销售商品产生的应收账款。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广州晶东贸易有限公司、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为国内著名的网上商城,公司通过与其在二手机销售、设备维修等方面的合作产生应收账款。
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末,公司对苹果的应收账款余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保内维修服务(尤其是苹果业务)规模扩大所致。公司应收账款主要是应收手机服务商的保内维修劳务费。苹果公司等手机厂商劳务费结算流程为:
公司与手机厂商签署授权服务合同或者合作协议,对保修期内进行手机维修的用户提供免费维修服务,并由客户在受理工单上签字确认。根据服务合同或者合作协议之规定,公司需在受理业务时通过系统上传保内维修信息给手机厂商,公司于当月月底或次月初收到手机厂商确认单后开具发票,用于结算相关的维修及其他费用并确认收入的实现。
截至 2016 年末,应收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理赔款余额为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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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8.50 万元。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为公司“无忧保”手机
保障业务的合作伙伴,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向其收取“无忧保”业务理赔款。天安保险自 2016 年下半年起未履行上述款项的支付义务,其中部分款项拖欠一年以上,公司认为该应收款项难以收回,因此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中不存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关联单位对公司的欠款。
(4)应收账款主要业务、客户类别、与各类业务相关客户约定的结算周期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业务及其客户类别、与各类业务相关客户约定的结算周期如下:
业务类别客户类别约定结算周期付款周期
保内维修服务手机厂商每月结算 60-90 天
保外维修服务个人消费者无-
保外维修服务商业客户每月结算 60 天
商品销售、增值服务业务
个人消费者无-
商品销售、增值服务经销商、商业客户
主要采用预收款方式结算,期末不存在应收账款;
“无忧保”业务由于需向顾客赔付,应收天安保险理赔款产生的应收账款
0-30 天
商品销售业务、合作门店管理费
合作门店每月结算 0-30 天
电子商务业务经销商
主要采用预收款方式结算,期末不存在应收账款;
-
电子商务业务二手机商业客户每月结算 30 天
商场代收款商场每月结算 15-45 天
(5)应收账款占各类业务收入比例的合理性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各类业务应收账款余额、应收账款净额及占该类收入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客户类别收入金额
应收账款
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净额
应收账款净额占该类收入的比例
保内维修手机厂商 9,108.59 2,749.52 - 2,749.52 30.19%
保外维修商业客户 17,427.29 50.42 - 50.42 0.29%
商品销售、增值服务
经销商、商业客户、合作门店
4,696.98 1,442.52 1,063.40 379.12 8.07%
电子商务经销商 3,857.46 1,164.84 - 1,164.84 30.20%
商场代收款商场- 338.47 - 338.47 -
主营业务合计 35,090.32 5,745.77 1,063.40 4,682.37 13.34%
注:保外维修中的商业客户为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2017 年公司为其维修苹果品牌的设备而产生应收账款。
截至 2016 年末,发行人各类业务应收账款余额、应收账款净额及占该类收入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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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类别客户类别收入金额
应收账款
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净额
应收账款净额占该类收入的比例
保内维修手机厂商 25,509.09 5,780.66 - 5,780.66 22.66%
保外维修商业客户 25,829.74 70.72 - 70.72 0.27%
商品销售、增值服务
经销商、商业客户、合作门店
11,077.64 1,200.46 1,059.03 141.43 1.28%
电子商务经销商 2,183.08 ----
商场代收款商场- 413.18 - 413.18 -
主营业务合计 64,599.55 7,465.02 1,059.03 6,405.99 9.92%
注:保外维修中的商业客户为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2016 年发行人为其维修苹果品牌的设备而产生应收账款。
截至 2015 年末,发行人各类业务应收账款余额、应收账款净额及占该类收入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客户类别收入金额
应收账款
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净额
应收账款净额占该类收入的比例
保内维修手机厂商 19,579.24 4,274.67 - 4,274.67 21.83%
保外维修商业客户 27,782.75 ----
商品销售、增值服务
经销商、商业客户、合作店
9,454.53 1,447.22 1.06 1,446.14 15.30%
电子商务经销商 5,065.82 ----
商场代收款商场- 200.63 - 200.63 -
主营业务合计 61,882.34 5,922.50 1.06 5,921.44 9.57%
截至 2014 年末,发行人各类业务应收账款余额、应收账款净额及占该类收入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客户类别收入金额
应收账款
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净额
应收账款净额占该类收入的比例
保内维修手机厂商 15,496.20 5,185.03 - 5,185.02 33.46%
保外维修商业客户 13,863.19 ----
商品销售、增值服务
经销商、商业客户、合作店
10,226.68 410.96 2.73 408.23 3.99%
商场代收款商场- 242.49 - 242.49 -
主营业务合计 39,586.07 5,838.47 2.73 5,835.74 14.74%
①保内维修业务应收账款
保内维修业务的结算方是苹果公司等手机厂商,付款周期一般为 2-3 个月。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发行人保内维修业务的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5,185.02 万元、4,274.67 万元、5,780.66 万元及 2,749.52 万元,
占当年保内维修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3.46%、21.83%、22.66%及 30.19%,基
本为 2 个月的应收账款。其中:2014 年末保内维修业务的应收账款包括苹果公司 2014 年 10-12 月 3 个月的保内维修应收账款。2014 年末,发行人应在 2014年底收回的苹果公司应收账款 2,076.61 万元于 2015 年 1 月 4 日收回,导致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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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应收账款净额占保内维修收入的比例较高。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保内维修业务的应收账款为当年 11-12 月两个月的应收账款,2017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为当年 5-6 月两个月的保内维修劳务费,实际收款的日期与付款周期一致,因此报告期内各年末保内维修对应的应收账款占该类收入的比例合理,不存在较大差异。
②保外维修业务应收账款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保外维修业务的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0 万元、0 万元、70.72 万元及 50.42 万元,应收账款净额占保外
维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0%、0.27%及 0.29%。保外维修的收款结算方为个
人消费者,而个人消费者采用预付款的方式进行保外维修,因此未产生应收账款。
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与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合作,为其维修苹果品牌的产品,产生 70.72 万元和 50.42 万元应收账款。因此,发行人报告
期内各年末保外维修业务的应收账款余额及占该类收入的比例较低具备合理性。
③商品销售及增值服务业务应收账款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商品销售及增值服务业务的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408.23 万元、1,446.14 万元、141.43 万元和 359.06
万元,占商品销售及增值服务业务的收入比例分别为 3.99%、15.30%、1.28%和
7.64%。
2015 年末,商品销售及增值服务业务应收账款净额较大,主要为“无忧保”业务产生的应收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的理赔款。“无忧保”业务于 2014 年下半年开始销售,2015 年业务量较大。截至 2015 年末,发行人对天安保险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1,201.36 万元,占 2015 年商品销售及增值服务业
务收入的比例为 12.71%。截至 2016 年末,发行人对天安保险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1,058.50 万元,发行人对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商品销售及增值服务业务中除“无忧保”业务外,发行人向部分合作门店销售手机整机及配附件产生少量应收账款;与部分合作门店合作采用预收款的方式,期末无应收账款;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提供增值服务不产生应收账款;向经销商销售商品主要采用预付款的方式,期末基本无应收账款。因此发行人报告期内除“无忧保”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产生的应收账款占商品销售及增值服务业务的收入比例较低合理。截至 2015 年末,除“无忧保”业务外,商品销售及增值服务业务中的其他业务产生的应收账款余额占该类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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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除“无忧保”业务外的其他业务的应收账款占该类业务收入的比例未发生重大变化。
④商场代收款应收账款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发行人商场代收款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242.49 万元、200.63 万元、413.18 万元和 338.47 万元。部分
门店位于商场内,根据该商场的管理要求,发行人的门店的手机维修业务、商品销售及增值服务等业务款项由商场代为收取,并由商场向发行人支付,由此产生少量对商场的应收账款。发行人该类应收账款的收入来源为消费者而非商场,因此未计算应收账款净额占该类业务收入的比例。
⑤电子商务应收账款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公司电子商务业务不存在应收账款。2017年 6 月末,公司电子商务应收账款净额为 1,164.84 万元,主要系 2017 年上半年
公司增加了向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奇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等电商平台客户的二手机销售,公司一般给予上述客户 30 天左右的账期,产生了 1,164.84
万元的应收账款。
(6)天安财产保险理赔款的性质,与相关业务之间的关系
“无忧保”为发行人针对消费者提供的一款手机服务类产品,服务内容为:
在一年期内因意外进液、意外跌落、意外挤压、意外碰撞等意外事故引发的手机一般性功能使用故障给予免费的置换维修方式换新。“无忧保”业务于 2014 年10 月开始,2015 年 9 月停止销售。
为降低“无忧保”产品的业务风险,发行人与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签订了《保险协议》,由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承保“无忧保”财产保险业务。发行人一般每月统计“无忧保”产品的销售数量,并由发行人向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支付“无忧保”产品的保费。
消费者手机出现故障后,根据“无忧保”的服务条款向发行人申请手机置换。
发行人对损坏手机进行信息确认,确认内容包括验证损坏手机与服务登记手机的信息是否一致、手机故障类型等。如消费者手机符合置换条件时,发行人向消费者置换一部新机,同时发行人向天安保险申请保险理赔。天安保险确认资料完整后,发行人记录对天安保险的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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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应收天安保险之款项为 1,058.50 万元。天安
保险自 2016 年下半年起未履行上述应收款项的支付义务,其中部分款项拖欠一年以上,发行人与其已无业务往来。发行人多次催收均未能收回,管理层认为该应收款项难以收回,因此于 2016 年末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上述应收账款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坏账计提政策以及相关的会计估计,包括 2016年末对天安保险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是恰当且充分的。
4、预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小,分别为 435.50
万元、543.48 万元、228.38 万元和 1,893.75 万元,主要是预付货款、劳务费。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账款账龄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一年以内 1,893.75 100.00% 228.38 100.00% 543.48 100.00% 435.50 100.00%
合计 1,893.75 100.00% 228.38 100.00% 543.48 100.00% 435.50 100.00%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预付账款前五名如下:
公司名称与本公司关系金额(万元)账龄占比
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1,876.25 一年以内 99.08%
成都迪孚润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7.64 一年以内 0.40%
三星电子(北京)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6.26 一年以内 0.33%
微鲸科技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3.59 一年以内 0.19%
合计- 1,893.75 - 100.00%
2017年6月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为1,893.75万元,较2016年末增长729.21%,
主要系 2017 年 5 月和 6 月公司保外维修工单呈上升趋势,由于采购金额较大,公司增加了对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的预付款项。
5、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净额较小,分别为 1,313.39 万元、1,389.33
万元、1,105.39 万元及 1,030.21 万元,主要包括押金及保证金、代垫款项。具体
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押金及保证金 889.63 833.95 994.83 1,203.77
代缴个税款--- 368.31
应收员工赔偿款项--- 1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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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垫款项 136.92 209.23 365.25 74.22
其他 3.67 62.20 29.25 35.39
合计 1,030.21 1,105.39 1,389.33 1,800.29
减:坏账准备--- 486.91
账面净额 1,030.21 1,105.39 1,389.33 1,313.39
代缴个税款系公司于 2009 年 8 月收购由两位自然人实际控制的手机售后服务业务,公司代缴了出让方因前述收购事项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但在支付收购价款时未扣除已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尚未收回该款项。管理层于 2012 年、2013 年分别对此余额计提了 1,982,477.55 元、1,700,626.00
元的坏账准备,并于 2015 年度将该笔应收款项予以核销。
应收员工赔偿款项系 2013 年 6 月公司发现其前任员工将应该返还苹果公司故障手机 869 台、苹果公司寄存新手机 59 台予以典当。本公司将赎回的典当手机返还苹果公司,支付赎金合计 1,185,957.00 元,管理层于 2013 年对此余额全
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未收回该款项,经管理层决议,公司于 2015 年将该笔应收员工赔偿款项予以核销。
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中代垫款项是为员工代垫的款项,其中包括:代垫个人赔款,代垫社保,代垫备用金。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代垫款项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备用金 31.13 41.37 65.33 35.06
社保 5.57 7.52 41.57 39.17
个人赔款 100.22 160.35 258.35 -
代垫款项合计 136.92 209.23 365.25 74.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中备用
金金额分别为35.06万元、65.33万元、41.37万元和31.13万元。备用金是为员工开
展业务而预借的差旅费、业务款等。备用金的账龄均较短,根据发行人的公司要求待员工完成相关工作后,需及时归还备用金并报销相应的费用,不存在应计入损益未计入的情形。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中代垫社保款金额分别为39.17万元、41.57万元、7.52万元和5.57万元。代垫社保费用为
发行人当月为员工代为缴纳的员工社保费用,下月发行人在员工结算工资中扣除,不存在应计入损益未计入的情形。
2014年末、2015年末及2016年末及2017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中个人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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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款金额分别为0万元、258.35万元、160.35万元和100.22万元。根据苹果公司制
定的保内服务标准,只有符合标准的手机才能取得其认可并向发行人支付相应保内维修服务价款。发行人于2013年下半年在上海成立了返厂产品检测中心(KSC),要求各服务门店在将维修零件返回苹果公司前,先送至返厂产品检测中心进行二次筛查,检测其是否符合苹果公司的标准。对于返还苹果公司后由其检验不合格手机及维修零件产生的扣款,先由发行人垫付,待确定是由责任人操作不当引起的,则由责任人买断不合格手机及维修零件,因此为代垫款项。
(1)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按照账龄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一年以内 855.05 83.00% 780.52 70.61% 1,040.14 74.87% 881.18 48.95%
一到二年 152.25 14.78% 275.32 24.91% 165.66 11.92% 396.60 22.03%
二到三年 21.91 2.13% 48.55 4.39% 177.40 12.77% 515.13 28.61%
三到四年 1.00 0.10% 1.00 0.09% 6.13 0.44% 7.38 0.41%
合计 1,030.21 100.00% 1,105.39 100.00% 1,389.33 100.00% 1,800.29 100.00%
(2)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按类别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比例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组合 1 889.63 86.35%-- 833.95 75.44%--
组合 2 140.58 13.65%-- 271.44 24.56%--
合计 1,030.21 100.00%-- 1,105.39 100.00%--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 486.91 27.05% 486.91 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组合 1 994.83 71.61%-- 1,203.77 66.87%--
组合 2 394.49 28.39%-- 109.61 6.09%--
合计 1,389.33 100.00%-- 1,800.29 100.00% 486.91 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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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组合 1 的性质为押金及保证金。由于押金保证金会在相关业务结束时予以全额收回,无法收回的可能性极低,因此公司将其分类为组合 1,并且不计提坏账。
(3)报告期内,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中,采用账龄分析法的
组合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三个月以内 140.58 100.00%-- 271.44 100.00%--
合计 140.58 100.00%-- 271.44 100.00%--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
计提比例
三个月以内 394.49 100.00%-- 109.61 100.00%--
合计 394.49 100.00%-- 109.61 100.00%--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性质金额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
北京世纪嘉腾投资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
房租押金 139.91 一年以内 13.58%-
刘钢房租押金 64.50 一年以内 6.26%-
北京好佳奇科技广场有限公司
房租押金 64.33 一年以内 6.24%-
三星电子(北京)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厂家押金 47.87 二年以内 4.65%-
前锦网络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办公押金 30.00 二年以内 2.91%-
合计 346.61 33.64%-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中不存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关联单位对公司的欠款。
6、存货
存货是公司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公司存货净额分别为 1,266.16 万元、1,115.70 万元、689.11
万元和 1,347.71 万元,占当年末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 10.13%、6.34%、3.37%和
7.22%。公司的存货包括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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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库存商品 1,272.68 - 1,272.68 624.92 - 624.92
低值易耗品 75.03 - 75.03 64.19 - 64.19
合计 1,347.71 - 1,347.71 689.11 - 689.11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库存商品 1,050.17 -12.35 1,037.82 1,212.96 - 1,212.96
低值易耗品 77.89 - 77.89 53.20 - 53.20
合计 1,128.06 -12.35 1,115.70 1,266.16 - 1,266.16
(1)公司库存商品明细及变动分析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公司库存商品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手机整机及配件
苹果 405.86 31.89% 216.35 34.62% 371.4 35.79% 378.07 31.17%
三星 43.48 3.42% 85.47 13.68% 248.71 23.96% 443.65 36.58%
其他 19.44 1.53% 2.91 0.47% 15.49 1.49% 128.4 10.59%
合计 468.78 36.83% 304.74 48.76% 635.6 61.24% 950.12 78.33%
手机附件及待售商品
苹果 81.35 6.39% 124.26 19.88% 216 20.81% 115.41 9.51%
三星 3.03 0.24% 3.97 0.64% 19.46 1.88% 29.05 2.39%
其他 437.13 34.35% 190.14 30.43% 98.38 9.48% 118.38 9.76%
合计 521.51 40.98% 318.36 50.94% 333.84 32.17% 262.84 21.67%
二手机 282.38 22.19% 1.82 0.29% 68.37 6.59%--
合计 1,272.68 100.00% 624.92 100.00% 1,037.81 100.00% 1,212.96 100.00%
公司库存商品主要由“苹果”、“三星”等品牌的配附件构成,这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构成相匹配。发行人 2016 年 12 月 31 日库存商品余额较 2015年相比下降 412.89 万元,2015 年 12 月 31 日库存商品余额较 2014 年相比下降
175.15 万元,主要是由于三星以及苹果品牌手机整机(待取机)、配附件以及待
售商品报告期内余额变动所致。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库存商品余额为1,272.68 万元,较 2015 年末增加 647.76 万元,主要系 2017 年 1-6 月公司门店销
售产品结构从 2016 年的单价较低的壳膜套装等手机周边产品发展到单价较高的空气净化器、布丁机器人等产品,导致库存商品金额上升,同时公司从 2017 年4 月开始恢复闪电蜂二手机销售业务,由于苹果二手机单价相对较高,也直接导致存货库存余额上升。
①苹果手机整机、配附件及其他附件库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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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苹果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年 12月 31 日
2015年 12 月 31日
2014 年 12 月31 日
手机整机及配件 405.86 216.35 371.40 378.07
手机附件及其他待售商品 81.35 124.26 216.00 115.41
合计 487.21 340.61 587.40 493.48
公司2017年6月30日手机整机及配件存货金额较2016年末增加189.51万元,
主要原因是2017年5-6月保外业务量上升较大,导致公司2017年6月30日苹果整机交换业务而引致的整机库存量明显增加。公司2017年6月30日手机附件及其他待售商品与2016年相比减少42.91万元,变动幅度不大。
发行人2016年12月31日手机整机及配件存货金额下降金额约为155.05万,主
要原因为2016年期末整机库存量下降。2016年第四季度因苹果手机保内换电池因素的影响,发行人2016年第四季度保外业务量下降较快,导致发行人2016年12月31日苹果整机交换业务而引致的整机库存量明显下降。发行人2016年12月31日手机附件及其他待售商品与2015年相比下降91.74万元,主要由于发行人2016
年上半年针对部分型号使用率较低附件库存进行战略性促销,并减少对于苹果使用率较低的苹果维修附件,如手机电池、耳机等附件的采购。
②三星手机整机、配附件及其他附件库存情况:
单位:万元
三星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31 日
2015 年 12 月31 日
2014年 12月 31日
手机整机及配件 43.48 85.47 248.71 443.65
手机附件及其他待售商品 3.03 3.97 19.46 29.05
合计 46.51 89.44 268.17 472.7
发行人三星厂商手机整机、配附件及其他附件库存逐年下降,主要由于三星公司手机市场占有率下降,发行人逐渐关闭了部分三星品牌授权门店,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6月末,三星门店数量分别为21家、12家、5家及2家,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三星授权门店数量(家) 2 5 12 21
门店平均手机整机及配件(单位:万元) 21.74 17.09 20.73 21.13
门店平均手机附件及待售商品(万元) 1.52 0.79 1.62 1.38
三星授权门店平均库存(万元) 23.26 17.89 22.35 22.51
(2)苹果手机寄存件的合理性分析
为了缩短售后服务的周期、提高消费者服务满意度,发行人拥有的手机寄存件主要为苹果公司寄存在公司用于保内维修服务、保外维修服务的手机整机,该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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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寄存件不属于公司的存货,没有公开的市场价格。苹果等手机寄存件的单价参考发行人自苹果公司保外维修业务整机采购的价格进行列示。2014 年 12 月 31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7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苹果手机寄存件中的苹果整机的数量、金额如下:
品类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月 31 日
2015 年 12月 31 日
2014 年 12月 31 日
iPhone
4 系列
数量(台)-- 2,314 4,852
参考价值(万元)-- 239.14 521.78
参考平均单价(元/台)-- 1,033.46 1,075.39
iPhone
5 系列
数量(台) 464 1,654 7,450 17,134
参考价值(万元) 69.17 246.58 1,133.56 2,659.69
参考平均单价(元/台) 1,490.81 1,490.81 1,521.55 1,552.29
iPhone
6 系列
数量(台) 10,322 19,518 11,308 3,811
参考价值(万元) 1,802.44 3,408.26 2,006.53 679.60
参考平均单价(元/台) 1,746.21 1,746.21 1,774.43 1,783.25
iPhone
7 系列
数量(台) 10,560 5,449 --
参考价值(万元) 2,061.65 1,063.82 --
参考平均单价(元/台) 1,952.32 1,952.32 --
iPhone SE 系列
数量(台) 912 ---
参考价值(万元) 140.17 ---
参考平均单价(元/台) 1,536.91 ---
合计
数量(台) 22,258 26,621 21,072 25,797
参考价值(万元) 4,073.43 4,718.65 3,379.23 3,861.07
参考平均单价(元/台) 1,830.10 1,772.53 1,603.66 1,496.71
单店情况
苹果品牌直营门店数量(家) 123 123 123 129
单店手机整机数量(台) 180.96 216.43 171.32 199.98
单店手机整机平均价值(万元) 33.12 38.36 27.47 29.93
各门店的苹果寄存件存量由苹果公司根据各门店的维修量与物流到货天数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各门店的维修量较为稳定,苹果公司每日会按各门店当日使用的寄存件数量向门店进行配送,以使各门店的寄存件存量保持在较为稳定的水平上。因此,单家门店的寄存件数量约为 3-7 天的预期维修业务的使用量。
2015年 12月 31日苹果寄存件数量及金额较小是由于公司于 2015年末、2016年初将与苹果结算的主体由母公司换为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此苹果公司在 2015 年末将部分寄存件进行召回,导致期末寄存件数量较少。2017 年6 月末寄存件减少主要系苹果公司增加了返厂维修的比例,使得公司门店寄存件数量有所减少。
发行人为防范寄存件丢失的风险带来的损失,为寄存件购买了商业保险,保障了运输风险及仓储风险。
7、其他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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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73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净额分别为 1,955.54 万元、2,444.98 万元、6,317.51 万元和 6,120.31 万元。公司
其他流动资产主要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待摊销的连锁门店房租及与新股发行有关的中介费等。
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构成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700.00 4,427.76 --
待摊房租 703.97 735.21 798.28 833.01
待摊外包服务费--- 513.23
预付中介服务费 1,295.47 985.47 845.47 213.02
预付管理咨询费 245.27 38.83 200.38 111.23
待摊保险费 6.16 10.19 451.69 51.55
预付 IT 服务费 98.85 67.48 33.33 97.38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15.99
其他 70.59 52.57 115.83 120.12
合计 6,120.31 6,317.51 2,444.98 1,955.54
截至 2014 年末,公司待摊外包服务费余额为 513.23 万元,主要系委托上海
高更企业形象策划中心实施“手机售后品牌全年营销策划服务”所支付的服务费,总服务费 680 万元,公司分四个季度摊销形成的。
2015 年,公司待摊保险费较 2014 年增加 400.14 万元,主要是为员工支付的
新增雇主责任险以及支付的货运保险费。
2016 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较 2015 年增加 3,872.53 万元,主要系公司购
买了理财产品。截至 2016 年末和 2017 年半年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为4,427.76 万元和 3,700 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为 6,120.31 万元,较 2016 年末略有
下降,主要系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额有所减少。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预付中介服务费增加主要系支付给审计机构 IPO 的费用。
(三)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构成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6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固定资产 671.42 8.47% 689.30 8.92% 957.97 10.92% 763.12 8.54%
无形资产 2,127.38 26.82% 2,201.44 28.49% 3,610.37 41.16% 3,900.47 43.63%
开发支出-- 445.69 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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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74
商誉 2,705.39 34.11% 2,705.39 35.01% 2,705.39 30.84% 2,705.39 30.26%
长期待摊费用 862.55 10.87% 873.37 11.30% 782.16 8.92% 647.61 7.2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41.96 14.40% 812.49 10.51% 715.48 8.16% 705.39 7.89%
其他非流动资产 422.81 5.33%---- 218.42 2.44%
合计 7,931.51 100.00% 7,727.68 100.00% 8,771.37 100.00% 8,940.40 100.00%
1、固定资产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元:万元
项目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原值累计折旧原值累计折旧原值累计折旧原值累计折旧
办公设备 175.58 153.15 195.14 167.16 226.37 174.91 224.88 147.35
运输工具 349.82 132.33 375.96 122.79 374.91 53.04 85.94 18.41
电子设备 1,799.96 1,368.45 1,682.14 1,274.00 1,700.61 1,115.97 1,522.51 904.45
合计 2,325.36 1,653.94 2,253.24 1,563.94 2,301.89 1,343.92 1,833.33 1,070.21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重保持在比较低的水平,是由于公司主要提供手机售后服务,且主要经营用房均以租赁方式取得。公司固定资产净值占总资产的比重符合行业实际情况。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固定资产使用状况良好,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主要无形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元:万元
项目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占比
2017 年 1-6 月
软件 2,561.97 942.09 - 1,619.88 76.14%
合同权利及授权资质
8,266.80 8,266.80 --
外观设计专利 553.64 46.14 - 507.50 23.86%
合计 11,382.41 9,255.03 - 2,127.38 100.00%
2016 年
软件 2,444.19 744.45 - 1,699.74 77.21%
合同权利及授权资质
8,266.80 7,765.10 - 501.70 22.79%
合计 10,710.99 8,509.55 - 2,201.44 100.00%
2015 年
软件 2,244.49 339.91 - 1,904.58 52.75%
合同权利及授权资质
8,266.80 6,561.01 - 1,705.79 47.25%
合计 10,511.29 6,900.92 - 3,610.37 100.00%
2014 年
软件 1,133.33 142.73 - 990.60 25.40%
合同权利及授权资质
8,266.80 5,356.93 - 2,909.87 74.60%
合计 9,400.13 5,499.66 - 3,900.47 100.00%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无形资产的计提的累计摊销金额分别为 5,499.66 万元、6,900.92 万元、8,509.55 万元和 9,255.0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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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软件主要为 SAP 财务系统软件、BOMS 业务系统软件、闪电蜂 O2O 电商平台软件及 Moment 品牌外观及实用专利,合同权利及授权资质主要为 2012 年收购上海倚盛、2009 年收购山东百邦形成的。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2014.12.31
净值
2015 年原值新增
2015 年
本期摊销
2015.12.31
净值
2016 年
原值新增
2016 年
本期摊销
2016.12.31 净

2017年 1-6月原值新增
2017 年 1-6月本期摊销
2017.6.30 净

SAP 财务系统 459.04 - 50.08 408.96 - 50.08 358.88 - 25.04 333.84
BOMS 业务系统 440.33 5.64 57.68 388.29 - 47.54 340.75 86.91 27.75 399.91
闪电蜂电商平台- 990.89 48.60 942.29 178.66 255.49 865.46 3.82 117.32 751.96
合同权利及授权资质(上海百邦)
2,909.87 - 1,204.09 1,705.78 - 1,204.09 501.70 - 501.70 -
Moment 品牌外观及实用专利
------- 553.64 46.14 507.50
合计 3,809.24 996.53 1,360.45 3,445.32 178.66 1,557.20 2,066.78 644.37 717.95 1,993.21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发行人上述无形资产净值合计分别为 3,809.24 万元、3,445.32 万元、2,066.78
万元及 1,993.21 万元,占期末无形资产净值的比例分别为 97.66%、95.43%、93.88%和 93.69%,无形资产净值逐年下降。
报告期内,发行人加大了 IT 系统的开发力度,于 2014 年购买 SAP 财务软件;于 2014 年委托第三方开发 BOMS 业务系统,于 2015年委托第三方开发闪电蜂电商平台,并于后续年度持续优化。合同权利及授权资质系发行人于 2012 年收购上海倚盛、于 2009 年收购山东百邦形成,发行人按照 5 年期限合理摊销。截至 2014 年末,山东百邦的合同权利及授权资质已摊销完毕;截至 2017 年 6 月末,上海百邦的合同权利及授权资质已摊销完毕。无形资产变动与企业经营活动相符。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 Moment 品牌外观及实用专利开发支出共计 553.64 万元于本期确认为无形资产。
(1)上海倚盛、山东百邦拥有的合同及授权许可转让协议约定如下:
①服务提供商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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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76
?有权针对保修范围内的指定产品执行检修。
?有权针对指定产品订购部件用于保外服务。
?针对保修范围内的维修及往返现场的相关费用从手机厂商获得偿付。
②服务提供商必须满足以下主要要求:
?始终聘用手机厂商认证的技术人员直接负责手机厂商保修范围内的维修。
?始终达到服务水平、技术人员认证和客户服务可用性方面的标准。
③合同期限:合同双方均可以在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的基础上终止该合同。合同的续约须经过手机厂商的同意。
④合同的转移和补偿:上海倚盛合同权利由于业务控制权或者所有权变更而导致的转让和授予需要经过苹果的书面同意。山东宏景的合同权利不会因所有权变更而受影响。
合同双方需及时更正由于违约而造成后果,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发行人将上述合同权利及授权资质确认为可辨认净资产,及公允价值的判断如下:
合同权利及授权资质是指被收购公司与手机厂商签署的授权服务协议。实质为特许经营权,按评估准则属于与市场相关的无形资产。
发行人作为一家以手机售后服务业务为主营业务的公司,2009年收购山东宏景的主要目的在于获取其下属诺基亚、摩托罗拉等手机的售后服务授权资质,根据合同约定,该股权转让也不会影响受让方享受相关作为授权服务商的权益,因此预计该授权资质能持续不断地为发行人带来潜在的收益且付出了相应的对价,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的条件,因此将其确认为合同权利及授权资质具有合理性。
同理,2012 年,发行人在收购上海倚盛之前,只拥有 40 家左右的苹果手机售后服务门店授权资质,战略上需要通过并购方式扩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77
展门店授权资质和业务规模。按照苹果公司的售后服务政策,发行人除了取得苹果公司整体授权外,每一个具体的门店授权均需要取得苹果公司的许可。于 2012 年 5 月 31 日的收购时点,上海倚盛拥有 78 家苹果品牌售后服务门店授权资质,发行人收购上海倚盛后,拥有了该 78 家苹果品牌手机售后服务门店授权资质,预计该授权资质能持续不断地为发行人带来潜在的收益且付出了相应的对价,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的条件,因此将其确认为合同权利及授权资质具有合理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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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发支出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公司开发支出分别为 0万元、0 万元、445.69 万元及 0 万元。2016 年度,公司开发支出列示如下:
单元:万元
项目 2015.12.31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16.12.31
计入损益确认为无形资产
产品外观及实用新型设计项目
- 427.39 -- 427.39
CRM 系统建设项目- 18.31 -- 18.31
合计- 445.69 -- 445.69
2017 年 1-6 月,公司开发支出列示如下:
单元:万元
项目 2016.12.31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17.6.30 计入
损益
确认为无形资产
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
产品外观及实用新型设计项目
427.39 126.25 - 553.64 --
CRM 系统建设项目
18.31 --- 18.31 -
合计 445.69 126.25 - 553.64 18.31 -
上述产品外观及实用新型设计项目的内容是支付给艾迪伊欧创意设计(上海)有限公司(IDEO)的设计合同服务费,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支付金额为 427.39 万元;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该项设计合同服务费全部支付完毕,
并达到了资本化的条件,因此转入无形资产进行摊销。CRM 系统建设项目的内容是支付给北京柯莱特科技有限公司的开发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合同款,截至2016年 12 月 31 日,支付金额为 18.31 万元;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重分类至其他
非流动资产。
4、商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日
2014 年 12 月 31日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司 2,569.54 2,569.54 2,569.54 2,569.54
广州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35.85 135.85 135.85 135.85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原公司名为威海百邦电子有限公司)
117.37 117.37 117.37 1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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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减值准备-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原公司名为威海百邦电子有限公司)
117.37 117.37 117.37 117.37
合计 2,705.39 2,705.39 2,705.39 2,705.39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为无形资产、商誉,无形资产、商誉占非流动资产比重最大。2012 年 6 月 7 日,邹冰、高锋、孙颖、梁群英与百邦有限签署了《倚盛(上海)信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以经评估的截至2012 年 4 月 30 日上海倚盛净资产评估咨询值为依据,百邦有限以 7,500 万元收购上海百邦 100%股权(最终收购价格为 7,480 万元)。2013 年 7 月 30 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对价分摊涉及的倚盛(上海)信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追溯评估报告》(银信资评报[2013]沪第 016-1 号),截至 2012 年 5 月 31 日,上海百邦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 664.87 万元,负债总额 269.73 万元,净资产总额 395.13 万元。
资产总额评估值 6,687.09 万元,负债总额 269.73 万元,净资产评估值 6,417.36
万元,评估增值 6,022.23 万元,增值率 1,524.11%。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将被收购公司部分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做为无形资产确认,按 5 年期限进行摊销,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无形资产已经全部摊销完毕。收购价款大于净资产评估价值部分作为商誉,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5、长期待摊费用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余额分别为 647.61 万元、782.16 万元、873.37 万元和 862.55 万元,公司长期待摊
费用余额较小,主要为未摊销完毕的装修费。公司为了给予客户良好的售后服务体验,需要对遍布全国的门店进行不定期的装修,期末未摊销完毕的装修费余额符合实际运营情况。
6、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日
2015 年 12 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无形资产摊销 200.56 200.82 221.36 284.24
递延及预收手机保障业务款 27.00 68.79 178.86 184.96
资产减值准备 1.09 0.13 3.35 1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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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抵扣亏损 812.77 458.42 190.58 59.48
递延会员卡服务款及合作门店管理费收入款
56.58 56.84 80.84 54.30
预提风险准备金- 27.49 40.48 -
合计 1,141.96 812.49 715.48 705.39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分别为 705.39 万元、715.48 万元、812.49 万元和 1,141.96 万元,主要是坏
账准备计提、可抵扣亏损、无形资产摊销以及递延手机保障业务款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在资产总额中占比较低,对公司财务状况影响较小。
十四、负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付账款 585.79 7.15% 279.52 3.25% 604.33 6.59% 669.00 9.84%
预收款项 1,182.63 14.43% 1,062.60 12.36% 1,032.13 11.25% 311.54 4.58%
应付职工薪酬 1,185.57 14.47% 1,311.61 15.26% 1,211.83 13.21% 672.70 9.89%
应交税费 2,308.78 28.17% 2,528.71 29.42% 2,186.25 23.82% 1,220.36 17.95%
其他应付款 2,464.91 30.08% 2,975.33 34.61% 2,894.30 31.54% 1,876.44 27.60%
其他流动负债 467.65 5.71% 312.85 3.64% 821.20 8.95% 1,322.18 19.44%
流动负债合计 8,195.33 100.00% 8,470.62 98.54% 8,750.04 95.35% 6,072.22 89.3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25.43 1.46% 426.45 4.65% 727.47 10.7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5.43 1.46% 426.45 4.65% 727.47 10.70%
负债合计 8,195.33 100.00% 8,596.05 100.00% 9,176.49 100.00% 6,799.69 100.00%
(一)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账款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货款 531.70 188.84 562.30 612.54
应付劳务费 54.09 90.68 42.03 56.47
合计 585.79 279.52 604.33 669.00
发行人应付账款余额主要核算采购商品产生的应付货款,以及采购劳务服务产生的应付劳务费。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6月末,公司应付货款金额为612.54
万元、562.30万元、188.84万元和531.70万元。
2015年末发行人应付货款较2014年减少了50.24万元,为发行人采购自主品
牌UKER产品采购额增加,导致应付账款增加约339.04万元。同时,2015年度支
付了对于苹果公司剩余和解款389.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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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应付货款减少373.46万元,主要是由于与苹果公司的往来款采用预付
方式结算,因此应付货款余额明显下降。2017年6月末发行人应付货款余额为
531.70万元,较2016年末增加342.86万元,主要系发行人商品销售业务规模扩大,
增加了向供应商的采购额。
应付劳务费于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6月末的余额分别是
56.47万元、42.03万元、90.68万元和54.09万元,主要为应付合作门店维修服务相
关劳务费,各年末的变动较小。
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及2017年6月30日,发行人各期应付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余额占比
2017 年 6 月末
深圳市金威澎电子有限公司 44.36 7.57%
北京智能管家科技有限公司 40.51 6.91%
安徽华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38.12 6.51%
北京泓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7.63 4.72%
深圳市星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25.79 4.40%
前五大合计 176.40 30.11%
2016 年末
深圳市安能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7.63 20.62%
惠州市瑞达通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7.96 10.00%
济南顺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2.62 8.09%
上海汪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20.12 7.20%
深圳市美能格科技有限公司 13.43 4.80%
前五大合计 141.75 50.71%
2015 年末
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241.31 39.93%
深圳市安能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5.53 7.53%
深圳市瑞福来智能科技股份公司 95.99 15.88%
深圳市圣德和薄膜技术有限公司 93.78 15.52%
东莞市思腾电子有限公司 10.75 1.78%
前五大合计 487.36 80.64%
2014 年末
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494.96 73.99%
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 24.41 3.65%
深圳市安能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9.30 2.88%
深圳华为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7.71 1.15%
联想移动通信(武汉)有限公司 6.70 1.00%
前五大合计 553.08 82.67%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6月末,发行人前五名应付账款金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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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合计占年末应付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82.67%、80.64%、50.71%和30.11%。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和深圳华为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主要采购用于手机维修的手机整机及配附件、专用维修工具等;向深圳市安能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瑞福来智能科技股份公司、深圳市圣德和薄膜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美能格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威澎电子有限公司以及深圳市星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主要采购移动电源、包装、手机防护壳膜、闪盘以及数据线等产品;向济南顺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及东莞市思腾电子有限公司处采购数据线、手机保护套/壳/膜等手机配附件;向北京智能管家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布丁机器人,向安徽华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手环手表,向北京泓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音响、台灯等产品;上海汪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为发行人维修服务供应商,为发行人提供网络维护服务;惠州市瑞达通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合作门店,2016年末应付账款余额为发行人应向其支付的保内维修劳务费;联想移动通信(武汉)有限公司为发行人二手机业务的供应商,发行人从其采购样机、超期库存机。
(二)预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账款主要包括预收保障类业务款、预收货款和门店预收保外业务款。
1、发行人各类预收款的性质,与相关业务之间的关系,各类预收款变动的
原因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发行人各类预收款的金额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预收账款性质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年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变动比例金额变动比例金额变动比例金额
预收保障类业务款 45.47 -76.03% 189.66 -33.68% 285.99 413.17% 55.73
预收货款 186.61 -40.11% 311.59 -1.40% 316.01 340.80% 71.69
门店预收保外业务款 950.55 69.33% 561.35 30.51% 430.13 133.61% 184.12
合计 1,182.63 11.30% 1,062.60 2.95% 1,032.13 231.30% 311.54
发行人预收保障类业务款主要核算销售“无忧保”产品、手机保障业务产品的款项。2014 年末,发行人预收保障类业务款余额为 55.73 万元,为销售“无忧
保”产品的预收款。发行人于 2014 年 10 月度推出了“无忧保”手机保障业务,当年销量较少,因此,预收款余额也较小。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发行人预收保障类业务款余额为 285.99 万元、189.66 万元和 45.47 万元,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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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为销售的延保卡产品的预收款。发行人于 2015 年推出手机保障业务,2016 年销量较 2015 年有所下降,导致预收款也有所减少;2017 年 6 月末预收保障类业务款较 2016 年末减少 76.03%,主要系发行人 2016 年售出的手机保障款项逐步
激活摊销计入收入所致。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发行人预收货款金额分别为 71.69 万元、316.01 万元、311.59 万元及 186.61 万元。预收货款主要核算
预收经销商商品销售的款项。2015 年较 2014 年增加 340.80%,是由于 2015 年公
司向经销商销售商品的业务量上涨幅度较大,对应预收款项增加;2016 年,发行人商品销售业务稳步发展,期末的预收款项余额与 2015 年基本持平。预收货款与向经销商销售配附件业务的销售变动趋势一致。发行人主要采用预收款的方式销售商品,且发货周期较短,因此预收货款金额整体较低。2017 年 6 月末预收货款较 2016 年末减少 40.11%,主要系 2017 年 6 月末向经销商销售商品发货
及时,部分预收货款在经销商收到货物后确认收入所致。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发行人门店预收保外业务款金额分别为 184.12 万元、430.13 万元、561.35 万元及 950.55 万元。门店
预收保外业务款的来源是由于个人消费者在发行人门店进行保外维修(如整机交换与更换配件维修)时,需向发行人预付本次服务保外维修业务款。如果发行人手机整机需返厂维修、顾客尚未取机且未在维修工单上签字时(即未确认收入)时,将该笔款项计入门店预收保外业务款。2015 年末,公司门店预收保外业务款较 2014 年末增加 133.61%,是由于 2015 年保外业务量上升幅度较大;2016
年末,公司门店预收保外业务款较 2015 年增加 30.51%,是由于保外业务年末中
整机交换业务、更换零配件等业务量较多,导致预收款项余额较大;2017 年 6月末,公司门店预收保外业务款较 2016 年末增加 389.20 万元,主要系 2017 年
5-6 月保外业务中整机交换业务量较 2016 年有所增加,且发行人苹果品牌整机交换方式维修单均价较 2016 年增加 313.46 元/单,导致预收款项余额大幅增长,门
店预收保外业务款与手机保外维修经营变动相一致。
2、报告期预收账款前 5 名的名称、金额及占比
2017 年 6 月末,发行人预收账款前 5 名明细如下:
客户名称预收账款性质性金额
占预收账款金额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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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预收旧机销售款 49.11 4.15%
李**预收旧机销售款 45.65 3.86%
南通博涵国际商贸有限公司预收保障类业务款 25.44 2.15%
赵*预收旧机销售款 25.00 2.11%
北京奇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预收旧机销售款 24.92 2.11%
合计 170.12 14.38%
2016 年末,发行人预收账款前 5 名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预收账款性质性金额
占预收账款金额比例
南通博涵国际商贸有限公司预收保障类业务款 36.29 3.42%
兰州众之鑫商贸有限公司预收保障类业务款 16.97 1.60%
盐城山睿通讯科技有限公司预收保障类业务款 15.09 1.42%
扬州环球通讯有限责任公司预收保障类业务款 8.53 0.80%
上海会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预收保障类业务款 5.92 0.56%
合计 82.80 7.80%
2015 年末,发行人预收账款前 5 名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预收账款性质金额
占预收账款金额比例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预收保障类业务款 34.46 3.34%
南通博涵国际商贸有限公司预收保障类业务款 30.32 2.94%
兰州众之鑫商贸有限公司预收保障类业务款 16.98 1.65%
扬州环球通讯有限责任公司预收保障类业务款 12.95 1.25%
盐城山睿通讯科技有限公司预收保障类业务款 8.02 0.78%
合计 102.73 9.96%
2014 年末,发行人预收账款前 5 名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预收款项的客户中,2014 年为向经销商预收的商品销售的货款,2015 年、2016 年为向经销商预收的延保卡等手机保障业务产品的销售款,2017 年 1-6 月为向经销商预收的手机保障业务产品销售款和旧机销售款。
3、是否存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客户名称预收账款性质金额
占预收账款
金额比例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宁采购中心
预收货款 15.33 4.92%
牛**(个人经销商)预收货款 11.66 3.74%
刘**(个人经销商)预收货款 10.00 3.21%
济南市天桥区网杰通讯器材经营部预收货款 10.00 3.21%
渭南市临渭区中仁通讯器材有限公司
预收货款 8.92 2.86%
合计 55.91 1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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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发行人预收款项中的预收货款金额分别为 71.69 万元、316.01 万元、311.59 万元和 186.61 万元,由于
2015 年发行人加大了向经销商销售商品的力度,因此 2015 年末预收款项较 2014年有所增加。2016 年末,发行人预收款项与 2015 年基本一致。2017 年 6 月末预收货款较 2016 年末减少主要系向经销商销售商品发货及时,部分预收货款在经销商收到货物后确认收入所致。此外,报告期内发行人退换货的金额较低,2014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发行人商品销售业务退换货金额分别为 46.75 万元、43.44 万元、29.06 万元和 21.87 万元。因此,对于预收货款
的交易,发行人不存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发行人门店预收保外业务款金额分别为 184.12 万元、430.13 万元、561.35 万元和 950.55 万元。发行
人预收保外业务款占同期保外维修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33%、1.55%、2.17%
及 5.45%,占保外维修业务收入的比例较低。发行人预收保外业务款主要为报告
期末向手机用户收取的需返厂维修、顾客尚未取机的保外维修业务款。2014 年至 2016 年,发行人预收保外业务款占保外维修业务收入的比例较低;2017 年 1-6月,发行人预收保外业务款占保外维修业务收入的比例上升至 5.45%,主要系苹
果品牌手机保外维修业务增加所致。发行人不存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发行人预收保障类业务款金额分别为 55.73 万元、285.99 万元、189.66 万元和 45.47 万元。发行人预
收保障类业务款期末余额的变动主要与发行人保障类业务的销量变动趋势一致。
发行人不存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综上,发行人预收款金额较低,与发行人的经营模式相符,发行人不存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三)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063.84 1,213.00 1,160.15 660.32
社会保险费 4.11 2.93 0.88 1.77
住房公积金-1.98 -3.73 1.16 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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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108.64 88.89 33.47 2.49
短期薪酬合计 1,174.61 1,301.08 1,195.65.31
基本养老保险 9.85 9.68 15.62 6.35
失业保险费 1.10 0.85 0.55 1.05
设定提存计划合计 10.95 10.53 16.17 7.39
合计 1,185.56 1,311.61 1,211.83 672.70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与应付职工薪酬的期初余额、计提、支付的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本年增加本年减少 2017.6.30
短期薪酬: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213.00 5,898.30 6,047.45 1,063.84
职工福利费- 62.33 62.33 -
社会保险费 2.93 359.47 358.29 4.11
住房公积金-3.73 359.41 357.65 -1.98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88.89 40.88 21.14 108.64
设定提存计划:
基本养老保险 9.68 661.46 661.29 9.85
失业保险费 0.85 47.61 47.35 1.10
合计 1,311.61 7,429.46 7,555.50 1,185.56
项目 2015.12.31 本年增加本年减少 2016.12.31
短期薪酬: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160.15 10,214.15 10,161.31 1,213.00
职工福利费- 176.43 176.43 -
社会保险费 0.88 764.51 762.46 2.93
住房公积金 1.16 695.66 700.55 -3.73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33.47 83.71 28.29 88.89
设定提存计划:
基本养老保险 15.62 1,286.26 1,292.20 9.68
失业保险费 0.55 92.57 92.28 0.85
合计 1,211.83 13,313.30 13,213.52 1,311.61
项目 2014.12.31 本年增加本年减少 2015.12.31
短期薪酬: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660.32 9,488.81 8,988.97 1,160.15
职工福利费- 316.99 316.99 -
社会保险费 1.77 712.74 713.63 0.88
住房公积金 0.73 580.13 579.70 1.16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2.49 53.99 23.01 33.47
设定提存计划:
基本养老保险 6.35 1,197.84 1,188.57 15.62
失业保险费 1.05 86.21 86.70 0.55
合计 672.70 12,436.72 11,897.59 1,21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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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3.12.31 本年增加本年减少 2014.12.31
短期薪酬: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602.98 6,983.67 6,926.34 660.32
职工福利费 0.00 212.41 212.41 0.00
社会保险费 5.65 475.89 479.76 1.77
住房公积金 2.24 384.96 386.47 0.73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12.00 43.23 52.74 2.49
设定提存计划:
基本养老保险 13.43 865.53 872.62 6.35
失业保险费 1.52 67.57 68.04 1.05
合计 637.81 9,033.27 8,998.38 672.70
发行人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占发行人当年人工成本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7.44%、9.74%、9.85%和 15.96%
(半年度)。发行人于每月末计提本月需向员工支付的薪酬总额,并于下月 15日前向员工实际支付薪酬。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一般相当于员工 1 个月的职工薪酬。
综上,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应付职工薪酬的本期计提数与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中的人工成本相符,应付职工薪酬的本期支付数与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等科目相符。因此,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与应付职工薪酬的期初余额、本期计提、本期支付的情况相符。
(四)应交税费
报告期内,公司应交税费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月 30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交企业所得税 1,719.38 2,048.58 1,666.83 850.93
未交增值税 418.04 362.46 422.01 308.14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45.64
33.97
32.73 23.02
应交教育费附加 43.54 36.15 25.38 16.92
应交个人所得税 52.42 46.38 34.44 13.06
应交营业税-- 3.43 7.59
其他 29.77 1.17 1.44 0.69
合计 2,308.79 2,528.71 2,186.25 1,220.36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 1,220.36 万元、2,186.25 万元、2,528.71 万元和 2,308.79 万元,占年末负债
的比重分别为 17.95%、23.82%、29.42%和 28.17%,主要为应交企业所得税、增
值税等。
由于部分子公司所处区域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使得公司应交营业税余额逐年减少。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应交税金余额的增长与企业营业规模的扩大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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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付款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押金、保证金 1,812.98 2,325.19 2,120.88 941.77
预提费用及其他 533.18 411.17 325.83 270.00
应退顾客款 66.53 129.01 --
应付员工制服费 52.23 ---
市场风险准备金- 109.96 161.93 -
应付软件采购款-- 285.66 116.04
预收员工股权认购款
--- 548.63
合计 2,464.92 2,975.33 2,894.30 1,876.44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较分别为 1,876.44 万元、2,894.30 万元、2,975.33 万元和 2,464.92 万元,占当年
末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27.60%、31.54%、34.61%和 30.08%,主要包括向手机
维修合作店收取的押金、保证金、预提费用等。
1、押金、保证金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中应付押金、保证金主要为发行人向合作门店(苹果品牌)、非自有三星门店(公司向其销售三星配附件)以及部分手机经销商收取的押金或保证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债权人类型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苹果合作门店 402.88 531.25 446.87 159.22
非自有三星门店 16.81 21.00 29.00 24.00
手机经销商 1,349.55 1,706.15 1,620.00 759.55
其他 43.74 66.79 25.01 -
合计 1,812.98 2,325.19 2,120.88 941.77
发行人向手机经销商收取押金的原因在于,部分三四线城市苹果手机用户手机在保修期内损坏后送交于手机经销商,由手机经销商统一向发行人送修,由发行人维修后返还手机经销商。由于苹果公司不定期会对发行人保内维修范围内的手机进行审计,若发行人将不符合保修标准的手机按照保修业务处理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损失。发行人为防止经销商将不符合保修标准的手机送交发行人进行保内维修,发行人要求手机经销商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
缴纳押金的手机经销商的数量与缴纳金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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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89
项目期末余额
缴纳押金的经销商的数量
平均缴纳金额最大余额最小余额
2017 年
1-6 月
1,349.55 717 1.88 10 0.50
2016 年 1,706.15 917 1.86 10 0.50
2015 年 1,620 962 1.68 10 0.50
2014 年 759 614 1.24 10 0.50
2015年,发行人向手机经销商收取的押金数量增加较快,一方面原因在于与发行人合作的手机经销商数量增加,由2014年614家上升至2015年的962家,另一方面在于手机经销平均缴纳押金的规模上升,由2014年的平均1.24万元上升至
1.68万元。2016年,虽然缴纳押金的经销商数量有所减少,但平均缴纳押金规模
上升,使得向经销商收取的押金、保证金略有增长。2017年6月末,向手机经销商收取的押金、保证金减少了356.6万元,主要系苹果品牌手机保内维修更多的
采取返厂维修方式,公司退还了200家手机经销商的押金。
2015年收取苹果合作门店押金余额上升较快,原因在于:苹果合作门店的收入规模扩张,发行人相应增加对其收取的押金金额,苹果合作门店保内服务费收入不断增加,由2014年的665.31万元增加至2015年的811.73万元,向发行人采购
的手机配附件等的金额由2014年的1,050.66万元增加至2015年的1,548.70万元。
2016年相对2015年向合作门店及手机经销商收取的押金、保证金金额变化不大,与发行人业务规模扩大相适应。2017年1-6月合作门店押金减少了128.37万元主要
系减少了3家合作门店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取的非自有三星门店的押金余额比较稳定,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6月分别为24万元、29万元、21万元和16.81万元,整体变
化不大。
2、预提费用及其他
2017年6月末其他应付款中预提费用余额为533.18万元,主要包括预提审计
费175.00万元、员工报销款87.72万元、收到发票未支付的其他费用68.84万元、
预提房租35.06万元等。
3、应退顾客款
应退顾客款即为AppleCare+服务多收消费者的费用。
AppleCare+是苹果公司的一项延保服务,消费者在苹果公司购买AppleCare+服务后,可享受自购买该服务之日起,至购买原保修设备之日起24个月之内的保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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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服务。苹果公司向消费者(直接或通过其授权经销商)销售该服务,并按照相关合同向客户(直接或通过其授权的服务提供商)提供硬件服务和技术支持。
发行人收到客户的保修请求时,按照628元/单的价格收款,并同时向消费者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发行人将此类型的工单录入BOMS系统并同步至苹果公司GSX业务系统,苹果公司通过GSX系统核算在发行人发生的AppleCare+维修的工单量,并向发行人支付标准劳务费,同时,发行人将从AppleCare+消费者收取的628元/单的服务费全额付给苹果公司,苹果公司向发行人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
从2016年9月8日起,苹果公司修改相关政策,对AppleCare+消费者的维修需求,采用两档收费价格进行收费,一档为仅限屏幕维修的工单,降为188元/单,另一档为所有其他维修类别的工单,仍按628元/单收费。由于该政策是苹果公司发布在网站上的,发行人未及时获知并修改修改收费价格,在2016年9月8日后仍采用原价格628元/单向消费者收费。
由于苹果公司根据GSX系统工单明细开具发票时是根据新政策对两类消费者按不同价格开票,发行人由此发现本年多收取消费者费用,该费用即为其他应付款中的应退顾客款。
因此发行人从GSX系统中导出了开票与收费金额存在差异的收费明细,共计2,932单,涉及金额129.08万元,计划按照消费者清单上列示的联系方式对每一位
相关消费者进行退款,相关退款工作已在2017年展开,截至到2017年8月31日,已经完成退款支付58万元,其他正在办理退款手续过程中。该事项未影响发行人与苹果公司的正常合作关系,截至2017年6月30日,苹果公司未就该事项追究发行人责任。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铁峰已出具承诺:若发行人因开展AppleCare+业务向顾客收取费用高于苹果公司标准而受到苹果公司处罚或被苹果公司追究责任,愿承担因此而给发行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4、预收员工股权认购款
2014 年 10 月,本公司计划向主要管理层及核心员工共计 103 人以 7.50 元/
股的价格发行 73.15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用于员工股权激励,募集资金
5,486,250.00 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预收到员工预缴股权认购款
5,486,250.00 元。于 2015 年 2 月 13 日至 15 日,该等发行方案及股权激励计划经
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公司与员工签订认购协议。于 2015 年 4 月 1 日,该项增发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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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5、应付员工制服费
公司下属子公司山东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与一家供应商就其提供的员工制服质量问题及是否产生支付货款义务产生纠纷,冻结的银行账户资金480,000 元,于 2017 年 5 月,法院终审判决山东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上诉供应商货款尾款 452,560.00 元及逾期付款损失、案件受理费等费用,总计
522,261.84 元,公司已于 2017 年 7 月支付相关费用。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万元)
账龄占比
樊城区百华悦邦科技服务中心非关联方 99.18 一年以内 4.02%
衡水优之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81.77 一年以内 3.32%
肥城市百邦手机维修中心非关联方 38.25 一年以内 1.55%
咸阳市渭城区百邦电子产品经销部非关联方 26.43 一年以内 1.07%
启东市百邦手机维修中心非关联方 26.22 一年以内 1.06%
合计- 271.85 - 11.03%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中不存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关联单位对公司的应收款项。
(六)其他流动负债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 1,322.18 万元、821.20 万元、312.85 万元和 467.65 万元,占公司负债
的比例分别为 19.44%、8.95%、3.64%和 5.68%,主要系公司递延的手机保障业
务款和会员卡服务款。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手机保障业务款 62.55 85.49 497.69 1,104.97
递延会员卡服务款 174.71 227.37 191.50 217.21
递延合作门店管理费收入款
51.60 - 132.00 -
递延贴膜套餐业务款 175.81 ---
其他 2.98 ---
合计 467.65 312.85 821.20 1,322.18
递延手机保障业务款主要系公司推出的各类手机保障类产品业务,该业务的业务模式如下,公司向用户收取保障服务费,向手机用户提供一定期限的手机保障服务,公司将保障协议覆盖的服务期间内未到期部分的保障收入确认为递延收入,记录在其他流动负债科目,待收入确认条件满足时,在保障协议服务覆盖的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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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按月摊销确认营业收入。
十五、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17 年 6 月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流动比率 2.28 2.41 2.01 2.06
速动比率 2.11 2.33 1.88 1.85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30.80% 30.52% 34.79% 31.7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9.43% 40.20% 57.67% 59.5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4,036.53 9,337.66 7,633.24 6,391.83
利息保障倍数(倍)-- 360.78 71.1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2.06、2.01、2.41 和 2.28,速动比率分别为
1.85、1.88、2.33 和 2.11。2016 年较 2015 年、2014 年,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
率稳步上升,主要原因是公司盈利能力不断提高,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等增加较快。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均保持在比较低的水平,偿债风险较小。公司盈利能力稳步上升,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稳步增长,利息保障倍数保持在较高水平,能有效保证公司按期偿还到期债务。其中,2015 年利息保障倍数增长较为明显,主要原因系公司利息支出较少。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无银行贷款,因此不存在利息支出。
十六、资产运营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6.35 10.51 10.57 8.89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56.69 34.25 34.06 40.49
存货周转率(次) 22.79 39.44 32.79 21.13
存货周转天数 15.80 9.13 10.98 17.03
总资产周转率(次) 1.28 2.38 2.60 1.93
注: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净值、期末净值平均值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净值、期末净值平均值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期初、期末平均值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8.89、10.57、10.51 和 6.35(半年
度),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5,835.74 万元、5,921.44 万元、6,405.99 万元和
4,682.36 万元。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为对苹果公司的应收账款,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对苹果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5,071.46
万元、4,272.82 万元、5,778.23 万元和 2,749.52 万元。此外,2015 年末发行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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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天安保险的应收账款净额为 1,201.36 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对苹果公司、天
安保险的应收账款为应收账款的主要组成部分。发行人对苹果公司的应收账款主要为保内维修的劳务费,回款期一般为 60 至 90 天,回款期较短;发行人对天安保险的应收账款主要为“无忧保”业务的理赔款,截至 2016 年末,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发行人其余业务只产生少量的应收账款。因此,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整体较高。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6 月末,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21.13、
32.79、39.44 和 22.79(半年度),对应存货余额分别为 1,266.16 万元、1,115.70
万元、689.11 万元和 1,347.71 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周转率较高,主要因
发行人苹果手机的保内维修业务主要采用苹果公司寄存在门店的手机整机及配附件,而寄存件不需发行人作为存货采购,保内维修业务收入按劳务费净额结算,不结算库存商品变动成本。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1.93、
2.60、2.38 和 1.28(半年度),总资产周转率整体较高。2015 年、2016 年,公
司总资产周转率较 2014 年提升较多,体现了公司的资产运营水平逐年提高。
十七、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主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96.05 7,808.33 8,488.39 1,792.1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66.90 -10,860.06 -1,989.23 -1,660.3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58.52 -2,443.89 -2,057.73 -2,044.28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0.38 1.15 2.29 -0.1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2,904.05 -5,494.47 4,443.72 -1,912.67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2,854.66 73,662.50 71,926.75 44,461.7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65.92 1,720.02 1,664.43 356.2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3,520.58 75,382.52 73,591.18 44,817.9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7,058.39 37,874.22 41,321.01 24,156.4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579.50 13,237.48 11,876.02 8,994.98
支付的各项税费 4,211.58 8,068.94 5,615.58 4,625.3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275.06 8,393.55 6,290.18 5,249.0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124.53 67,574.19 65,102.79 43,02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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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96.05 7,808.33 8,488.39 1,792.13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792.13 万元、8,488.39 万元、7,808.33 万元和 1,396.05 万元,与净
利润的比率分别为 62.42%、211.98%、165.26%和 66.63%。报告期内,公司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为 19,484.90 万元,与累计实现净利润的比率为
142.27%。
2015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及其净利润的比例较 2014 年明显上升,主要系公司应在 2014 年底收回的应收账款 2,076.61 万元于 2015 年 1 月 4
日收回,从而导致公司 2014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低,而 2015 年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高。
2015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及其与净利润的比率较高,主要原因是:(1)公司当年手机维修业务增长所收到的现金增加;(2)公司应在
2014 年底收回的应收账款 2,076.61 万元于 2015 年 1 月 4 日收回。
2016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及其与净利润的比率较高,主要原因是:(1)公司本期无形资产摊销金额、固定资产折旧金额分别为为 1,608.62
万元、396.83 万元,该部分减少了净利润但未导致现金的流出;(2)应收天安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减值 1,058.50 万元。
2017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及其与净利润的比率较低,主要原因是 2017 年上半年公司保外维修业务和商品销售业务发展较快,公司购买保外维修业务中的苹果手机整机、配附件、其他品牌商品以及预付苹果公司的采购款增多所致。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当期营业收入的 111.82%、115.79%、113.66%和 121.80%。
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当期营业收入比率基本稳定,现金流量情况良好,主要原因:(1)公司企业客户主要是手机厂商等大型企业,信誉
良好、及时付款;(2)公司个人客户都在公司提供手机售后服务的同时支付相
关款项,不存在拖欠情况。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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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现金分别为当期营业成本 108.36%、105.80%、106.43%和 116.59%。报告期内,
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占当期营业成本比率基本保持稳定。
3、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公司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8,994.98 万元、11,876.02 万元、13,237.48 万元和 7,579.50 万元
(半年度)。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逐年增长,其主要原因为公司员工平均工资水平的提升。
4、支付的各项税费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公司支付的各项税费分别为4,625.34 万元、5,615.58 万元、8,068.94 万元和 4,211.58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
支付的各项税费随着收入的增加而增加。
5、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为 5,249.09 万元、6,290.18 万元、8,393.55 万元和 3,275.06 万元,
主要是支付的咨询服务费、办公招待费、运输邮寄费等其他付现费用。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提高,公司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也相应增加。
(二)投资活动现金使用分析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660.39 万元、-1,989.23 万元、-10,860.06 万元和 4,766.90 万元。
2014 年、2015 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是公司办公设备及车辆购置、售后服务中心装修以及 IT 建设投资产生的。
2016 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是购买了结构性存款及银行理财产品。2017 年 1-6 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4,766.90 万元,
主要系公司到期收回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收到现金增加所致。
(三)筹资活动现金使用分析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44.28 万元、-2,057.73 万元、-2,443.89 万元和-3,258.52 万元。
2014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44.28 万元,主要原因是偿还短
期借款及利息、支付股利;2015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57.73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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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偿还短期借款及利息、支付股利;2016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43.89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支付股利;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443.89 万元和-3,258.52 万元,主要原
因是公司支付股利。
十八、重大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重大资本性支出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等资本性支出分别为 1,660.39 万元、2,032.76 万元、1,764.31
万元和 1,083.08 万元,主要是公司购建办公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等固定资
产及软件等无形资产支出。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关投资外,发行人无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募集资金运用”中的有关内容。
十九、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一)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主要因素
1、行业长期发展前景良好
城乡手机市场的繁荣为手机售后服务市场带来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手机售后服务提供商未来对城乡手机用户的覆盖将成为行业新的增长推动力。随着 3G 智能手机成为市场的主流产品,以及手机终端行业与互联网行业的跨界融合,与软件和应用相关的咨询服务和维修服务需求也逐步成为手机售后服务的主流需求之一,其复杂性和多样性将给售后服务带来新的机遇。
同时,中国智能手机销量和保有量将保持高速增长,2014 年出货量达到 4.2
亿台,保有量增量为 2 亿台。随着通信技术和消费习惯的发展变化,中国消费者更新智能机的周期在加快,更换新机将产生大量闲置或报废手机。目前,全球手机回收率约为 3%-5%,美国约为 10%,而中国手机回收比率仅为 1%。目前,我国二手机回收业务正处于起步阶段,未来我国二手机回收市场将迎来爆发式的增长。
2、公司在行业内具有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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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重与各手机品牌的合作,坚持走多元发展的道路。公司与苹果、三星、索尼、华为等国内外多家手机厂商合作,取得多品牌售后服务的授权,涵盖国内市场主流的手机品牌,是目前国内少数几家品牌授权众多的专业手机售后服务提供商之一。相比数量众多的中小规模售后服务网点,公司与市场中大多主流手机品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取得了品牌授权。多品牌授权经营不仅锁定了更广大的手机用户群,而且也更有利于公司规避上游手机厂商市场份额波动的风险。
多品牌运营更有利于专业售后服务提供商在市场变化中保持持续稳定的发展。
公司连锁门店和电子商务相结合的经营模式。经过多年的经营,公司连锁门店经营模式发展成熟,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能够带来稳定、持续的收益。通过连锁门店经营,公司与手机厂商、电信运营商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培养了大批的长期客户,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凭借成熟的管理团队、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充足的连锁门店资源,闪电蜂定位于“手机创新服务专家”,通过闪电蜂电商平台以 O2O 的商业模式发展售后服务业务,这种模式将给公司带来更大的发展机遇,给公司提供全新的发展空间。在手机售后服务市场上,公司独创性地同时采用传统的连锁门店经营和创新的电子商务经营模式,这两种模式相互结合能够实现优势互补,提高公司的竞争能力,实现持续、快速的发展。
3、公司盈利水平受到资金不足的限制
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扩大经营规模、推广电子商务业务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存在资金不足的限制。
(二)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主要优势
1、产品线、服务品牌齐全,资产流动性好,运营能力强,具有较高的抗风
险能力
公司主营业务为手机售后服务。公司通过实体门店连锁经营和互联网 O2O经营相结合的模式,为客户提供手机维修服务、手机保障服务、二手机回收及销售服务、手机增值服务及其他相关手机服务等。公司专注于手机售后服务产业,坚持以优质的服务为导向、以专业的技术为支撑、以先进的模式为驱动,向消费者提供高效、专业、全面的服务,致力于成为我国 3C 产品售后服务领域一流的、全国性的、线上线下融合的综合手机服务供应商。
发展至今,公司形成了“实体门店+电商平台”、“自有渠道+运营商渠道+零售商渠道”、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业务模式,能够向消费者提供全方位、多品牌的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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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售后服务。
公司与苹果、三星、索尼、华为等国内外手机生产厂商,建立了长期的互信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主要客户是资信良好的手机服务商以及个人客户,应收款项均能在信用期内或在提供服务时收取,资产流动性好。
2、门店网络覆盖广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 139 家售后服务门店网络,覆盖 21 个省级地区、70 多个地市。公司拥有的授权品牌数量和售后服务门店数量较多,其中:公司拥有苹果品牌授权门店数量 137 家,居国内行业第一;三星的授权售后服务门店数量为 2 家。此外,还有华为、索尼等多个品牌的授权门店。无论从整体数量还是个别品牌授权店的数量,公司都具有明显的优势。
3、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偿债能力强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1.71%、34.79%、30.52%和 30.80%,资产负债结构处于较为合理的
水平;公司报告期内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在合理波动范围之内,2014 年末、2015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流动比率分别为 2.06 倍、2.01 倍、2.41 倍和
2.28 倍,公司的偿债能力较强。
(三)面临的主要困难
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扩大经营规模、推广电子商务业务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本次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闪电蜂电子商务平台优化项目、集约化管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和信息化系统改扩建项目。募投项目的建成一方面将巩固并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也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提高股东回报率。
(四)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在未来的几年内,公司将通过巩固实体门店业务、发展 O2O 电商业务,成为国内最具价值的手机售后服务供应商。
公司目前资产质量优良,生产效率高,经营业绩良好,通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将得到进一步优化,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继续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将大大提高。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投入闪电蜂电子商务平台优化项目、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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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约化管理运营中心项目、信息化系统改扩建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1、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及全面摊薄的每股净资产均将大幅增长,
这将进一步壮大公司整体规模和实力,优化财务结构,提高整体竞争力,增强抗风险能力。
2、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提高公司的间
接融资能力,降低财务风险;同时本次股票溢价发行将大幅增加公司资本公积,使公司资本结构更加稳健,公司的股本扩张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十、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
(一)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1、假设条件
(1)本次发行预计于 2018 年 6 月 30 日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为估计,
最终以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
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3)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上限 1,357.72 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
至 5,430.87 万股,该发行股数以经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为 30,939.6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的实际发行完成情况为准。
(4)假设 2017 年、20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以孰低为准)较增长 10%、减少 10%或者不变;
(5)免责说明:以上假设及关于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情况仅
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17年度、2018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假设 2017 年、2018 年每年增长率 10%
项目
2016 年度/2016 年 12月 31 日
2017 年度/2017 年 12月 31 日
2018年度/2018年 12月 31日
(预测)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股本 4,073.15 4,073.15 4,073.15 5,430.87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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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净利润(万元) 4,725.02 5,197.52 5,717.27 5,717.2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6 1.28 1.40 1.0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16 1.28 1.40 1.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净利润(万元) 4,530.74 4,983.81 5,482.20 5,482.2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1 1.22 1.35 1.0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11 1.22 1.35 1.01
(2)假设 2017 年、2018 年每年减少 10%
项目
2016 年度/2016 年 12月 31 日
2017 年度/2017 年 12月 31 日
2018年度/2018年 12月 31日
(预测)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股本 4,073.15 4,073.15 4,073.15 5,430.8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净利润(万元) 4,725.02 4,252.52 3,827.27 3,827.2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6 1.04 0.94 0.7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16 1.04 0.94 0.7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净利润(万元) 4,530.74 4,077.67 3,669.90 3,669.9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1 1.00 0.90 0.6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11 1.00 0.90 0.68
(3)假设 2017 年、2018 年较 2016 年零增长
项目
2016 年度/2016 年 12月 31 日
2017 年度/2017 年 12月 31 日
2018年度/2018年 12月 31日
(预测)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股本 4,073.15 4,073.15 4,073.15 5,430.8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净利润(万元) 4,725.02 4,725.02 4,725.02 4,725.0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6 1.16 1.16 0.8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16 1.16 1.16 0.8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净利润(万元) 4,530.74 4,530.74 4,530.74 4,530.7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1 1.11 1.11 0.8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11 1.11 1.11 0.83
注: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计算。
综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当年(2017 年度)公司的即期回报存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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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闪电蜂电子商务平台优化项目”、“集约化管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改扩建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能够进一步拓展公司的业务领域,使手机维修业务与公司传统授权手机维修业务形成互补,并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十节募集资金运用”之“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发行人从事募集资
金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十节募集资金运用”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之间的关系”。
公司在手机维修业务领域积累了较强的业务优势、良好的经营模式以及较强的品牌优势,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可靠的服务品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联系紧密,公司为从事募集资金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储备较为充分。
(四)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都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净利润可能难以实现同步大幅增长,本次发行将摊薄即期回报。公司承诺努力提升经营水平,增加未来收益,以填补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发行人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具体如下:
1、坚持业务创新,丰富产品类型
公司自设立一直专注于手机售后服务。在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将在保持公司现有线下手机售后及核心竞争力的同时,大力拓展电子商务业务,扩大手机售后服务的类型,努力开拓新的市场机会,从而扩大公司的主营业务规模,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2、加快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闪电蜂电子商务平台优化项目、集约化管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改扩建项目等项目,均用于发展公司主营业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售后服务规模的扩大,丰富公司产品结构,为公司未来发展打下基础。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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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将根据项目轻重缓急程度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收益。
3、强化投资者回报
公司制定了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和《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确定了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明确了公司的分红原则、分红条件、程序及方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明确以现金分红为主并优先进行现金分红,保证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强化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然而,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客观存在,上述措施的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铁峰、以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相关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如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承诺不得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得侵占公司利益。
(2)本公司/本人承诺将促使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方
案,在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草案)》的情况下,确保现金分红水平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要求,并将在股东大会表决相关议案时投赞成票。
(3)如果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如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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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二十一、股利分配情况
(一)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及股利分配情况
1、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 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应当先用当年利率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股份比例分配,但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股东大会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股利分配情况
2015 年 4 月 13 日,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 40,731,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
2016 年 4 月 21 日,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 40,731,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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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元(含税)。
2017 年 4 月 7 日,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 40,731,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00
元(含税)。
(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同意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享。
(三)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注重现金分红。在当年盈利且累计利润为正数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予以年度分红;根据公司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
3、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方案: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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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4)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
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4、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及审议通过后报由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公司制订利润分配政策,应履行如下程序:
(1)公司董事会应先就利润分配政策做出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表决通过,
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应对董事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政策预案发表独立意见。
(2)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的分配政策预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
监事会的意见,须经过半数监事同意方能通过。
(3)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政策预案,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并经监事
会发表同意意见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发布召开相关股东大会的通知时,须同时公告独立董事的意见和监事会的意见。
(4)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时,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相关决议。
5、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需要,公司需调整或变更《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规划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董事会
提出的利润分配政策需要经董事会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发表独立意见;
(3)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预案时,应详细论证和分析利润分配
政策调整的原因及必要性,且在股东大会的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原因及必要性;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
监事表决通过,若公司有外部监事(不在公司担任公司职务的监事)则应经外部监事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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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在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时,须公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在召开股东大会时,为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四)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了明确本次发行后对新老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股利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策略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5 年-2017年)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企业实际情况、发展目标,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进而对股利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期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若公司营收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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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对公司即时生效的股利分配政策做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并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目前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
4、2015-2017 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对公司所处行业发展阶段的判断,公司目前正处于成长期,公司未来三年将发展闪电蜂电商业务、建设集约型管理运营中心、升级管理信息系统等,董事会认为未来三年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2015-2017 年,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的 10%。公司进行股票股利分配的,公司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 20%。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交付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形式进行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二十二、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经营状况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发行人 2017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阅字(2017)第 059 号审阅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本公司2017 年 1-9 月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董事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9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合计 18,568.93 20,440.87
非流动资产合计 8,116.98 7,727.68
资产总计 26,685.91 28,168.55
流动负债 7,099.60 8,470.62
非流动负债- 125.43
负债合计 7,099.60 8,59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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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9,586.31 19,572.50
股东权益合计 19,586.31 19,572.50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7-9 月 2016 年 7-9 月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7,217.92 16,248.38 52,401.37 48,860.58
营业利润 1,528.37 693.46 4,225.96 4,171.10
利润总额 1,571.49 655.48 4,447.17 4,177.49
净利润 1,177.23 741.64 3,272.33 3,025.1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77.23 741.64 3,272.33 3,025.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22.32 744.82 2,997.16 2,959.41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7-9 月 2016 年 7-9 月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0.04 1,970.47 2,479.09 5,708.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42.34 -7,230.27 3,419.57 -7,992.9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58.52 -2,443.89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 0.17 -0.16 -0.22 0.13
现金净增加/(减少)额-312.13 -5,259.95 2,639.92 -4,728.52
期末现金余额 3,286.41 1,412.44 3,286.41 1,412.44
(四)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项目和金额
单位: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 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56.54 -66.47
产业扶持金 288.66 71.00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45.68 79.32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1.9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91 1.86
小计 366.89 87.61
所得税影响额-91.72 -21.9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275.17 65.71
(五)主要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间,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重大变化或导致公司业绩异常波动的重大不利因素。公司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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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模式、生产采购及对外提供服务和销售产品的价格均保持稳定,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六)2017 年度业绩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行业变动趋势的分析,公司预计 2017年度将实现营业收入 65,000.00 万元-69,000.00 万元,同比增长 0.30%-6.47%。2016
年 10-12 月,受 iPhone 6S 更换电池业务的影响,发行人保内维修业务工单量和利润金额增幅较大;无上述更换电池业务影响,2017 年 10-12 月发行人保内维修业务工单量和利润金额同比下滑。预计 2017 年发行人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300.00 万元-4,700.00 万元,同比下降 0.53%-9.00%;实现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000.00 万元-4,400.00 万元,同比下降
2.89%-11.71%。(上述数据不构成盈利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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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备案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按轻重缓急的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建设期项目核准或备案
1 闪电蜂电子商务平台优化项目 12,777.61 3,777.61 36 个月青发改备[2015]081 号
2 集约化管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4,087.00 4,087.00 15 个月
石新发改备字(2015)4号
3 信息化系统改扩建项目 4,075.00 4,075.00 24 个月
京朝阳发改(备)[2015]50 号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9,032.31
合计 30,939.61 20,971.92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和银行借款先行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的资金。如果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以完成上述投资项目,不足部分公司将自筹解决;如果募集资金超过上述资金需求,超出部分在经股东大会审议后可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集中存放,包括尚未投入使用的资金、按计划分批投入暂时闲置的资金、项目剩余资金等,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募集资金投入的时间进度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时间进度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计划投资进度(万元)
建设期
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 闪电蜂电子商务平台优化项目
12,777.61 7,894.00 2,441.81 2,441.80 36 个月 集约化管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4,087.00 4,087.00 -- 15 个月 信息化系统改扩建项目
4,075.00 1,862.00 2,213.00 - 24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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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
合计 30,939.6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之间的关系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方向,本次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闪电蜂电子商务平台优化项目、集约化管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改扩建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投项目的建成将巩固并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一)闪电蜂电子商务平台优化项目
上海闪电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由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投资成立,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闪电蜂以服务创新为使命,定位于“手机服务创新专家”,主营业务包括手机保障、二手机回收及销售、手机维修、认证二手机销售等手机服务,涵盖手机的“保-用-修-换”全生命周期,致力于打造成正规化、透明化的手机售后服务行业电子商务新模式。
闪电蜂电商平台(域名:www.sdfeng.com)于 2014 年 11 月开始开发,2015年 1 月,“闪电蜂”正式推出二手机回收及销售业务和手机保障业务;2015 年 6月,“闪电蜂”正式推出认证二手机销售业务。闪电蜂电子商务平台优化项目总投资 12,777.61 万元。
作为“手机服务专家”,百华悦邦在全国 22 个省级地区、90 多个地市建有近 140 家售后服务连锁门店,服务网络涵盖北京、山东、浙江、江苏、河北、福建、广东、上海、陕西、辽宁、安徽、天津、吉林、宁夏、重庆、四川、新疆、甘肃、湖北、河南、青海等省市区,业务范围遍布全国。百华悦邦与国内外主要的手机生产厂商建立了长期的互信合作伙伴关系,手机厂商品牌涵盖苹果、三星、索尼、华为等主流品牌。百华悦邦是苹果在国内最大的授权售后服务商。公司将充分发挥在行业内已确立的品牌优势,以优良的服务质量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牢固树立“百邦”、“闪电蜂”等品牌在用户中的信任度,充分发挥公司渠道和资源整合优势,推动公司整体发展。
(二)集约化管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为了促进主营业务的发展,顺应手机售后服务行业的趋势,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建设手机售后集约化管理运营中心(以下简称“运营中心”)。运营中心主要进行多品牌的售后承接、维修服务等业务内容。由于门店维修设备的限制,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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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能维修和排除所有手机故障。而运营中心将培养具有维修全品牌手机能力的专业维修工程师,并配备频谱分析仪、示波器和综测等先进的维修设备,将进一步解决目前一部分手机无法维修的问题。
本项目总投资 4,087 万元,主要用于租赁和装修维修场地、购买必要的维修及办公设备、开办费、市场开发费以及补充流动资金,以实现手机维修基地的集约化运营。奠定公司在手机售后维修领域坚实的基础,提升公司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增加市场占有率。
运营中心将发挥集约化管理的优势,扩大市场份额,创造新的赢利点,拉动企业的收益状况。本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进行全面分析,在现有门店的运营经验的基础上进行人力资源和配件集约化管理。本项目如果能够顺利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品牌影响力,进一步丰富经验,为公司实现持续快速成长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信息化系统改扩建项目
公司是一家以专业技术为核心,向手机用户提供手机售后服务以及增值业务的公司。截至 2017 年 6 月底,公司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139 家直营和合作门店,并得到市场的广泛认可,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目前,公司从维修受理、故障检测、维修过程、顾客取机、服务后回访等流程,实现了全程信息化管理。但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管理能力,公司拟投资进行信息化系统的优化升级,实现门店管理系统、ERP 系统、客户关系系统、预算及合并系统的进一步优化升级。本项目虽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是可以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间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四)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和业务拓展的内在要求,同时能够有效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改善财务结构。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背景
(一)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扶持手机售后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为保障消费者权利、提高消费意愿、推动经济增长,国家制定了相关产业政策对手机售后服务行业予以规范和支持,推动行业积极健康地发展。
互联网是我国今后重点发展的战略产业之一,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这一行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其中与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相关的产业政策介绍如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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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1、《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
2005 年 1 月 8 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将发展电子商务作为提高国民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的重大举措之一,其对完善电子商务政策法规环境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并从“完善政策法规环境,规范电子商务发展”、“加快信用、认证、标准、支付和现代物流建设,形成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撑体系”、“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应用”、“提升电子商务技术和服务水平,推动相关产业发展”、“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企业和公民的电子商务应用意识”等多方面提出了加快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措施。
2、《2006-2020 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
2006 年 3 月 19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将加快发展网络增值服务、电子商务作为我国信息化发展的战略重点,并要求制定电子商务行动计划以及网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计划。
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
2013 年 2 月 16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21 号令公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有关条款的的决定》,将增值电信业务平台建设、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系统开发与应用服务作为我国重点扶持的鼓励类产业。
4、《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
2016 年 12 月,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从独立产业规划发展角度出发,发布《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电子商务全面融入国民经济各领域,发展壮大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电子商务产业,推动形成全球协作的国际电子商务大市场。电子商务经济进入规模发展阶段,成为经济增长和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动力。电子商务全面覆盖社会发展各领域,带动教育、医疗、文化、旅游等社会事业创新发展,电子商务成为促进就业、改善民生、惠及城乡的重要平台。预计 2020 年,电子商务交易额同比“十二五”末翻一番,超过 40万亿元,网络零售额达到 10万亿元左右,电子商务相关从业者超过 5,000 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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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
2015 年 5 月 7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提出大力推进政策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加快建立开放、规范、诚信、安全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电子商务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创业活力,加速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到 2020 年,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的电子商务大市场基本建成。电子商务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成为促进创业、稳定就业、改善民生服务的重要平台,对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起到关键性作用。
(二)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
我国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逐年增长,从 2000 年的人均 6,280 元增长到 2015年的人均 31,195 元,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 11.28%。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
展,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仍将保持持续增长,人们对生活质量的需求也逐步提升,将会有更多的居民倾向于购买智能手机。智能手机的用户的增加,带动手机售后服务市场的规模持续增长。
(三)上游手机销售市场发展迅速助推手机售后服务行业持续发展
根据世界银行的报告估算,全球移动通信网络已经覆盖了 90%以上的人口,目前世界上有四分之三的人使用手机。根据工信部的统计,2014 年中国的移动电话用户普及率为 94.5%,已经超过了世界平均水平。北京、上海、广东、浙江、
福建等几个省市普及率甚至超过了 100%。过去几年快速增长的手机用户数,构成了手机需求持续增长的重要动力。因此,随着手机普及率的不断增长,手机售后服务需求将持续增长。
(四)智能手机、移动互联网促进了增值服务的发展
移动通信技术的发展使移动网络传输速度不断加快,未来的手机在重视数据传输效果以及数据安全的同时,将更加注重数据业务的开发,手机将拥有更加强劲的运算能力和数据处理能力、更丰富的多媒体功能与实用电子功能,手机已成为人们越来越离不开的个人信息终端、娱乐终端与商务终端。与 2G 网络相比,3G、4G 网络更高的下载速率使其在进一步提高语音业务质量的同时还能够提供高速传输的无线数据业务,可以更好的满足用户对增值业务的多样化需求。
与 2G 网络主要提供以短信为代表的文本通信传输以及 WAP 网页浏览不同,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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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G、4G 能够提供更大容量、更丰富、更多样化和个性化的移动多媒体业务,为信息、娱乐和商务类应用提供更好的用户体验,从而满足用户多层次的需求。与此同时,随着智能手机在移动终端市场大量普及,用户通过手机下载和安装应用程序与通过电脑终端下载应用程序一样简单方便,这为移动增值服务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五)募投项目建成后公司业务规模及盈利能力将得到较大提升
募投项目建成后,公司闪电蜂电子商务平台将得到进一步优化,手机保障服务、二手机回收及销售业务、手机维修业务、认证二手机业务等业务规模将得到快速提升。项目建成后,通过项目搭建的闪电蜂售后加盟服务体系,建成覆盖全国的售后服务网络,提高顾客的售后服务体验;通过本项目不断拓展线上线下大型零售商、电信运营商等社会渠道,构建稳定的收入来源。
集约化管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建成将对手机售后维修实现集约化管理,提升公司手机售后服务的深度和广度,扩大品牌服务数量和服务内容,从而促进公司平稳健康地持续发展。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一)闪电蜂电子商务平台优化项目的必要性
1、项目的实施是公司加速区域化市场覆盖,进一步整合市场,构建竞争壁
垒的需要
公司连锁门店手机维修业务主要通过建立手机厂商授权的公司自营售后门店,完成厂商的售后维修、手机增值服务及配附件销售。由于传统门店覆盖半径一般为 5-20 千米,很难在短时间内实现全国范围内的密集覆盖。
一方面,电商模式下的手机维修业务与公司传统授权手机维修业务形成互补。在电商模式下,手机维修服务覆盖更多的手机品牌和市场范围,服务方式扩展到线上自助服务、邮寄服务、到店服务、上门服务及合作伙伴网点受理服务等更多可选方式,并且为了向顾客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在服务流程上开发了更多创新点。另一方面,公司可以充分利用自有连锁门店经营的经验及供应链等方面的优势,在 3 到 5 年内迅速扩张闪电蜂加盟服务体系,实现全国区域线上线下覆盖。
2、项目的实施是迅速占领市场、保持先发优势的需要
手机售后服务行业具有渠道扁平化、经营规模化、服务品牌化的趋势。今后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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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是手机售后服务行业的快速增长期,将有越来越多的企业进入手机售后服务行业,其中不乏有实力的企业。作为国内领先的手机售后服务企业,公司在过去发展较快,公司将通过闪电蜂电子商务平台优化项目抓住行业发展的大好机遇,在竞争中占据更有利的地位。本项目的执行能够帮助公司继续保持先发优势。
3、项目的实施是公司品牌、产品创新战略的需要
公司的主营业务涉及手机维修服务、手机保障服务、二手机回收及销售业务、手机增值服务及其他相关手机服务。公司已经取得了苹果、三星、索尼、华为等手机厂家的授权,与厂家已经建立了互信合作关系。
随着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电商 O2O 的兴起、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及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消费者对手机售后服务的需求不仅仅停留在线下的手机维修上,旧机回收、手机保障服务、上门服务、O2O 等新的手机售后服务需求不断出现。
因此,公司需要在不断扩大手机维修、商品销售、增值服务及其他业务的同时,通过新的品牌和业务不断扩展手机维修市场,通过推出新的产品占领新的市场。公司将通过该项目不断创新产品形式,最终满足消费者不断提升的手机售后服务需求。
(二)集约化管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必要性
1、项目的实施是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
公司与苹果、三星、索尼、华为等国内外多家手机厂商进行合作,取得了售后服务的授权,是目前国内少数几家多品牌运营的售后服务提供商。相对于其他第三方手机售后服务提供商,公司向更多品牌的手机用户提供售后服务,锁定了更广大的手机用户群。近几年,随着智能手机以及通信网络的发展,国内外几大手机厂商的市场份额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面对如此迅速和大幅的市场变化,唯有保持敏锐的市场嗅觉及快速的市场响应能力才能保证公司的市场领先优势。
2、项目的实施是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的需要
通过开设运营中心,可以对维修工程师进行强化培训和集中管理,使其能修理多种品牌以及同一品牌的多种型号手机,提高工作效率。同时,通过设置配件仓库,集中管理多种配件,可以降低在库率,提高资金周转率,增强盈利能力。
本项目将与门店项目形成有效补充,拉动整体盈利能力。
3、项目的实施是提高公司业务承接能力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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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司门店的运作方式以分工明确的十几人的团队组成。该方式的优点是组织灵活、便于管理。但是对于大批量的手机维修来说,维修能力尚显不足。
而运营中心除门店中配置的维修工程师、库管、前台外,还要进行更加专业化分工,配备专业手机软件升级、质检、数据处理、物流、技术和管理人员,协同作战能力大大加强,可以承接大批量的维修委托,可以有效扩展业务承接能力和服务范围。
4、项目的实施是公司进一步提高手机维修能力的需要
目前在各个门店中均配备有手机维修工程师,以优质的服务和维修质量赢得了用户的信赖和支持。但是,由于门店维修设备的限制,尚不能维修和排除所有手机故障。而运营中心将培养具有维修全品牌手机能力的专业维修工程师,并配备频谱分析仪、示波器和综测等先进的维修设备,将进一步解决目前一部分手机无法维修的问题。同时,运营中心还将作为培训基地,定期从门店派人到运营中心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以便更好的服务于广大用户,提供更优质的维修服务,有利于提高门店的顾客忠诚度和粘度,提高公司整体维修能力。
(三)信息化系统改扩建项目的必要性
1、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营销网络的管理和复制能力
公司实现规模化扩张和跨区域经营,建立具备复制能力的营销网络,获得规模效益,提升市场竞争力,这些都离不开信息化建设。随着规模的继续扩大,公司对信息化管理的需求也不断增大,并且成为了公司发展战略能否有效实施的主要环节。
信息化是营销网络标准化管理的基础。信息化管理提高了管理标准化程度,把管理流程通过量化和程序化的方式进行规范,增加对量化指标和数据处理分析的要求,利用相应的规则进行控制,最大限度地排除人为因素和不确定因素的干扰。对现有信息系统的升级建设将利于建立和完善标准化管理,增强网点的可复制性,实现快速扩张和获取规模经济效益。
信息系统建设将增强公司对供应链和系统的管理能力。信息化升级建设利用最新的信息技术改进门店运营管理系统,使公司充分利用网络优势达到全国连锁体系的资源共享。通过对各个门店业绩的即时分析,进行合理的价格管理,及时对货物进行补充;通过对各个地区门店销售进行分析,对产品和销售模式进行适时改进与调整,制定更为合理更有针对性的销售决策,从而提高整体销售能力和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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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营销网络的盈利能力。
信息系统增强营销网络的复制能力。公司通过信息系统实现了海量的数据收集和强大的数据处理功能,为公司总结出了一整套符合中国市场情况的门店网络建设标准,其中包括网点的选址标准、规划标准和建设标准等,并通过信息系统使其固化下来,使公司的门店网络能够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统一的标准进行规模化成功复制。
2、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运营绩效
公司的信息系统已经完成网点的覆盖,各网点的实时信息在公司内部进行分享。随着门店网络的不断扩张,对信息系统的要求也日益增加,需要更强大的信息收集和挖掘系统,来提高公司整体运营绩效。
信息化建设有助于提升协同运作能力。升级的信息系统将形成公司以门店管理系统和 ERP系统为核心,由战略规划、销售计划、订单管理、供应链管理计划等一系列职能活动构建的综合系统。在信息系统中公司的各个相关职能部门高速分享低成本的信息,达到公司内部资源整合和协同运作的目的。
信息化建设有助于对公司的业务进行分析和提高运营效率。信息化将成为公司一项重要的资源,增强整体获取资源的能力。在市场导向的推动下,低成本地获取、追踪、预测客户信息的变化规律,快速反馈给决策系统,提高营销预测和库存管理等职能的准确性和提升公司对市场需求变化的响应速度,改进关键因素,促进销售目标和盈利率的实现。信息化有助于深度挖掘公司的内部运营数据和运营信息,有利于更加了解目前的短板,为不断改进提供依据,提高运营效率。
信息化建设有助于提升供应链效率、降低库存。基于信息化的标准化流程是保障公司进行低成本营运的基本原则,是配送中心和采购职能部门进行大规模高效运作的前提。信息化在库存成本管理中的地位将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越来越重要。基于信息化的补货管理,减少了库存量,降低了库存管理成本,对库存具有替代效应。信息的全面共享最终实现了公司内部整合和外部联合,供应商通过信息共享系统,实现上下游资源顺利对接,在整个产业链条上提升对市场反应能力、效率和盈利能力,协调整个产业链达成共同的经营目标。
3、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决策管理能力
公司已经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对公司的集中经营管理能力提出新的考验。
信息化升级项目能够提供更高性能的信息化平台,增强信息收集和数据处理能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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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对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形成对管理和决策有价值的信息支撑;使用更为规范和精细的标准,管理日益庞大的业务规模,整体提升公司信息互通和流程协作。
缩短决策流程。信息技术将关键的、准确的数据及时地传输到相应的决策人,建立以数据和事实为依据的管理决策体系。信息化系统升级缩短了决策链条、加快决策速度、增加决策和执行紧密度。更强大的数据采集能力向管理层提供更为准确和及时的数据,提高决策的精度和连续性,达到更好的执行效果。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在信息系统中的同步匹配,使管理层能够做出准确和及时的决策。
形成以市场和顾客为导向的决策系统。公司的信息化发展策略是依据公司经营管理和战略规划来制定的,符合公司的长期、稳定的发展需求。在公司的规划下,升级的信息系统为决策层提供第一线准确及时的客户信息,使营销系统和供应链系统的决策做到以顾客和市场为导向。信息系统以提高绩效和盈利性为主要目的,为可行性分析提供可靠依据,为准确决策提供信息基础。
(四)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和业务拓展的内在要求,同时能够有效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改善财务结构,本次募集资金拟使用 9,032.31 万元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其必要性及合理性分析如下:
1、满足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及业务拓展的需要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连锁门店 139 家,覆盖在全国 22 个省级地区、90 多个地市,主要集中在一线、二线城市及沿海发达城市。为了提升公司在手机售后服务行业的市场地位,公司将在保持现有门店规模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公司服务品质、增强盈利能力。2016年度、2015年度和 2014年度本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64,806.73 万元、62,115.87 万元和 39,762.56 万元,2014 年至
2016 年均复合增长率 27.67%。
公司未来将更加注重与高端手机品牌的合作,借助合作手机品牌市场的增长,实现百华悦邦手机售后服务规模的持续增长;随着 ISO9001:2008 质量体系验证的通过和质量管理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强化对门店服务质量和业务合规性的管理,进一步提高门店的投资回报率。
2、补充流动资金是保证公司业务运营顺利进行的需要
近年来,公司业务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商品采购规模日益加大。2014 年至 2016 年,本公司采购规模分别为 14,046.48 万元、35,131.71 万元和 29,63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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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均复合增长率 45.26%。补充流动资金将进一步保障公司业务运营的资金
需求,特别是采购、门店运营等方面的资金需求,从而保证公司业务运营的顺利进行。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一)巨大的手机市场规模为项目提供保障
根据工信部的统计,近年来手机用户数量持续快速增长。2008-2016 年,我国移动电话用户数从 6.41 亿户增长到 13.2 亿户,增幅达 105.93%,移动电话用
户普及率由 48.5 部/百人增长到 96.2 部/百人,增幅达 98.35%。全国共有 10 省市
的移动电话普及率超过 100 部/百人,分别为北京、广东、上海、浙江、福建、宁夏、海南、江苏、辽宁和陕西。庞大的手机市场保有量和快速增长的手机用户数量,是手机售后服务需求持续增长的重要动力。随着手机普及率的不断增长,手机售后服务市场将随之增长。庞大的手机市场为手机售后行业提供了充足的市场空间。
(二)多手机品牌维修合作的成功经验
作为“手机服务专家”,百华悦邦在全国 22 个省级地区、90 多个地市建有139 家售后服务连锁门店,服务网络涵盖北京、山东、浙江、江苏、河北、福建、广东、上海、陕西、辽宁、安徽、天津、吉林、宁夏、重庆、四川、新疆、甘肃、湖北、河南、青海等省市区,业务范围遍布全国。百华悦邦与国内外主要的手机生产厂商建立了长期的互信合作伙伴关系,手机厂商品牌涵盖苹果、三星、索尼、华为等主流品牌。百华悦邦是苹果在国内最大的授权售后服务商,具有多手机品牌合作的成功经验。公司将充分利用已有经验、技术的积累,拓展新的维修手机种类和品牌,推进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领先的服务意识和业务创新理念
目前,在手机售后服务领域,服务内容正在发生结构性变化,从硬性的维修服务逐步向软性的延保等增值服务过渡。在增值服务还只是一个市场概念的时候,公司就已经开始进行实质的探索和推广,不仅积累了深厚的增值服务经验,也通过这些增值服务提升了公司的品牌价值和核心理念。
作为“手机服务专家”,公司将通过对市场进行不断细分、深入挖掘和探索,将以闪电蜂为主要的业务创新的平台,不断推出新的服务品类,推进手机维修行业整体升级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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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稳定的管理团队
公司目前的管理团队中多数人员是随公司发展成长起来的,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和极高的忠诚度。公司的经营管理团队对手机售后服务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对连锁经营的各个环节有清晰的了解。多年来,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手机售后服务产品的消费者习惯、市场需求和市场趋势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知识。管理层具有现代的经营意识,按市场发展趋势,创建了合乎市场规律的全新经营模式和管理体制,使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了较强的竞争力。
(五)一体化的信息管理系统
公司通过连锁门店、服务网站等为手机用户提供服务,同时在 2016 年下半年度开始了 400 电话引导到店和手机寄修业务,提高了服务质量,让用户感受到服务的便捷、全面,而且公司也聘请 IBM、安永等国际知名公司为企业开发实施了 BOMS、SAP 等系统,通过这些系统把集团总部、区域总部和各个门店进行有机地结合,大大提高了内部的通讯效率,加强了管理的规范性、提升了运营效率。未来几年内,公司还将继续加大投入,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闪电蜂电子商务平台优化项目
1、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上海闪电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设立,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额 12,777.61 万元,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第 1 年投资额第 2 年投资额第 3 年投资额合计占比
IT 系统建设 1,200.00 900.00 900.00 3,000.00 23.48%
IT 硬件购置 585.00 -- 585.00 4.58%
租金 310.25 310.25 310.25 930.75 7.28%
装修 150.00 -- 150.00 1.17%
设备 447.70 -- 447.70 3.50%
营销费用 1,231.56 1,231.56 1,231.55 3,694.67 28.92%
流动资金 3,969.49 -- 3,969.49 31.07%
合计 7,894.00 2,441.81 2,441.80 12,777.61 100.00%
(1)IT 系统建设
IT 系统建设投资主要用于包括电商平台系统优化、电商后台系统优化、SAP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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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改造、门店系统改造、呼叫中心系统改造、商业智能系统建设。IT 系统建设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第1年投资额第2年投资额第3年投资额合计
1 电商平台系统优化 400.00 400.00 400.00 1,200.00
2 电商后台系统优化 200.00 200.00 200.00 600.00
3 SAP 系统改造 200.00 100.00 100.00 400.00
4 门店系统改造 100.00 50.00 50.00 200.00
5 呼叫中心系统改造 100.00 50.00 50.00 200.00
6 商业智能系统建设 200.00 100.00 100.00 400.00
7 合计 1,200.00 900.00 900.00 3,000.00
(2)IT 硬件购置
IT 硬件购置投资主要用于电商系统优化、SAP、门店、呼叫中心、商业智能系统建设所需服务器、网络设备、存储设备的采购。IT 硬件购置投资如下:
序号项目单价(万元)数量金额(万元)
1 IBMX3850 20 5 100.00
2 IBMP750 150 2 300.00
3 F5 应用负载均衡 35 1 35.00
4 F5 链路负载均衡 35 1 35.00
5 CiscoN5000 20 2 40.00
6 CiscoN2000 5 5 25.00
7 IBMV7000 存储 20 1 20.00
8 绿盟安全防护系统 30 1 30.00
合计 585.00
(3)设备
设备投资主要用于办公设备、检测维修设备采购,所需投资为 447.7 万元。
项目办公设备投资估算如下:
序号设备名称单价(万元)数量金额(万元)
1 台式电脑 0.50 200 100.00
2 笔记本电脑 0.80 200 160.00
3 会议室桌椅 1.00 7 7.00
4 复印机 3.00 7 21.00
5 碎纸机 0.30 10 3.00
6 保险柜 2.00 5 10.00
7 档案柜 0.10 50 5.00
8 其他设备 1.00 7 7.00
9 合计 313.00
检测维修设备投资估算如下:
序号名称单价(元)数量金额(万元)
1 显微镜 0.30 30 9.00
2 电烙铁 0.10 30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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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称单价(元)数量金额(万元)
3 万用表 0.02 30 0.60
4 稳压电源 0.03 30 0.90
5 示波器 0.20 30 6.00
6 电脑 0.50 30 15.00
7 风枪 0.06 30 1.80
8 大风枪 0.08 30 2.40
9 高清摄像工具 0.10 40 4.00
10 显示屏贴合设备 5.00 4 20.00
11 综合检测设备 30.00 2 60.00
12 CPU 维修工具 1.00 10 10.00
13 其他 1.00 2 2.00
14 合计 134.70
(5)营销费用
2015 年 1 月,闪电蜂上线手机回收和手机延保(后续又推出意外保)两大主要产品线。基于存量业务和新增业务,后续将开展阶段性促销和推广宣传活动。
按照每个年度 1,231.56 万元的规模进行市场营销和推广宣传,三年合计 3,694.67
万元。
3、项目选址规划
本项目建设主要在上海闪电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青浦区青湖路 724 号 2 层 E 区 288 室。
4、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用于闪电蜂电子商务平台项目的优化建设。闪电蜂电子商务平台主要业务包括:手机保障服务、二手机回收及销售业务、手机维修业务、认证二手机业务等,主要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5、项目人员配备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项目需要,本项目将新增业务人员 391 人。
6、项目实施进度
2014 年 11 月底,公司成立上海闪电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创办“闪电蜂”(www.sdfeng.com)电子商务平台,并于 2015 年 1 月 1 日起上线运营。本项目建设周期为三年,公司根据电商平台运营情况,将对电商平台系统、电商后台系统、SAP 系统、门店系统、呼叫中心系统和商业智能系统建设实施持续的优化和改进。其中单个系统单次优化的实施进度如下:
年系统优化实施周期
月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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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调研及详细设计
系统开发与测试
试点部署与应用
项目总结与验收
7、项目核准及环评情况
2015 年 6 月 5 日,公司已经取得上海市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意见》(青发改备[2015]081 号)。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电子商务平台项目建设,与生产型项目不同,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2015 年 6 月 17 日,上海市青浦区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关于上海闪电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办理环评的征询意见的回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该项目未列入《名录》的范围,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二)集约化管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石家庄市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额 4,087 万元,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费用名称投资额(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1 场地租金 324.00 7.93%
2 装修费用 89.00 2.18%
3 设备投资 2,481.00 60.70%
4 开办费用 472.00 11.55%
5 市场开发费 240.00 5.87%
6 流动资金 481.00 11.77%
合计 4,087.00 100.00%
主要设备选择
序号项目单价(万元/个)数量合计(万元)
1 电脑 0.35 111 38.85
2 工桌 0.28 62 17.36
3 防静电凳 0.01 1.11
4 频谱分析仪 10.00 30.00
5 示波器 2.10 28 58.80
6 直流稳压电源 0.02 21 0.42
7 综测 80.00 25 2,000.00
8 拆壳工具 0.10 54 5.40
9 小口热风枪 0.25 54 13.50
10 无铅电烙铁 0.10 52 5.40
11 大口热风枪 0.09 54 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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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单价(万元/个)数量合计(万元)
12 吸烟仪 0.10 54 5.40
合计 2,481.00
3、项目选址规划
运营中心拟建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 283 号,位于新文里以东、和平西路以北,整体房屋面积达到 2,381.54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地 2,099.50 平米、
仓储用地 56.1 平米、锅炉房 101.39 平米、食堂 124.55 平米,目前已经签订房屋
租赁意向书。
4、项目建设内容
石家庄百邦集约化管理运营中心主要进行苹果手机的保外维修、其他品牌售后承接以及保障类产品售后服务等业务内容。根据手机的故障类型,运营中心可以开展如下维修业务:
(1)手机维修类型
?手机刷机修复、手机 SIM 卡解锁、手机密码解除;
?手机换屏维修、手机进水故障维修、手机碰撞损坏维修以及手机翻新;
?手机自动关机、手机花屏/白屏检测维修、手机充电故障检测与维修;
?手机蓝牙故障检测与维修、WIFI 网络故障检测与维修、GPS 故障检测与维修;
?手机应用软件故障检测与维修、手机照相/摄像故障检测维修、手机 USB故障检测与维修;
?手机内存故障检测维修、手机信号故障维修检测、手机不开机故障检测维修;
?手机显示故障检测维修、手机无振动维修、手机触摸故障维修;
?手机按键故障检修、手机电池故障维修、手机耳机故障检测与维修;
?手机主板造成的音频故障检测以及维修(手机开机无音、手机杂音、手机录音故障、手机送话故障,手机听筒故障,手机扬声器故障等)。
(2)手机故障维修服务内容
?修复:手机刷机失败导致定屏,不开机,手机不认 SIM 卡,不认存储卡;
?修复:手机刷机后正常使用后一段时间突然不开机,开机完全无反应;
?维修:手机使用中突然不开机,修复无 WIFI,不认存储卡,轨迹球;
?维修或者更换:小板可修复,更换触摸屏,修复触摸失灵,触屏漂移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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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手机液晶屏,触摸屏,修复无信号,信号差故障;
?修复:手机主板故障导致触摸漂移故障,无送话,无听筒,听筒杂音等各种故障。
(3)运营中心的手机维修流程如下:
分析中心客户服务仓储管理市场部品控部客户服务采购管理仓储管理客户沟通收货发货差异确认 N N 差异确认状态确认形成装箱单Y Y形成订单状态确认软件修复平台升级通过N故障分析分拣派工派工生产更换备件主板维修更换主板修复 NY质量检验生产质检出厂发货异议处理客户确认反馈中央仓库收发货反馈客户确认异议处理出入库管理根据客户备货中央仓库收发货系统数据录入出入库管理系统质检派工生产备件、主板采购支持机型、故障分类维修级别判断
一、二级
维修三级维修无法修复厂家数据录入客户满意度追踪

运营中心将对手机的维修实行严格的流程管理,包括客户沟通、软件修复、故障分析、分拣派工、生产、质量、出检验厂发货等流程。
5、项目人员配备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项目需要,本项目将新增业务人员 132 人。
6、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的总建设期为 15 个月。募集资金到位后,开始建设,项目的建设计划安排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
计划安排
第 1 季度第 2 季度第 3 季度第 4 季度第 5 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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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签署租赁协议
2 装修
3 设备购置及安装
4 员工招聘及培训
5 宣传及试运营
6 正式运营
7、项目核准及环评情况
2015 年 5 月 27 日,公司已经取得石家庄新华区发展改革局出具的《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石新发改备字[2015]4 号)。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手机的售后维修服务,不涉及加工生产,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2015 年 5 月 31 日石家庄市新华区环境保护局出具了《石家庄市新华区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本项目未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你单位提出的申请事项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
(三)信息化系统改扩建项目
1、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本公司。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额 4,07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费用名称第 1 年投资额第 2 年投资额投资额
占总投资比例
1 场地租金 68.00 55.00 123.00 3.02%
2 装修费用 23.00 - 23.00 0.56%
3 硬件投资 381.00 490.00 871.00 21.37%
4 软件投资 404.00 294.00 698.00 17.13%
5 实施费用 986.00 1,375.00 2,360.00 57.91%
合计 1862.00 2213.00 4,075.00 100.00%
(1)主要设备选择
单位:万元
设备名称推荐厂商设备数量单价合计
IBM P750 小型机 IBM 5 150 750.00
IBM X3950 PC server IBM 8 10 80.00
IBM DS5020 磁盘阵列 IBM 1 30 30.00
IBM BNT RackSwitch G8000 光纤交换机
IBM 1 4 4.00
HP StorageWorks MSL2024 (AG116A)
磁带库
HP 1 7 7.00
合计 8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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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软件选择
单位:万元
软件类别授权费用
IBM WebSphere Application Server Network
Deployment V7.0
160.00
SAP ECC6.0 244.00
Sibel CRM 122.00
SAP BPC 122.00
Oracle Database 11g Enterprise Edition 50.00
合计 698.00
(3)实施费用
本项目的项目实施费主要包括门店管理系统、ERP 系统、客户关系系统、预算及合并系统的项目实施人员总包费用。共计 2,360 万元,详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第 1 年第 2 年合计
门店管理系统 614.00 545.00 1,159.00
ERP 系统升级 372.00 - 372.00
客户关系系统- 465.00 465.00
预算及合并系统- 364.00 364.00
合计 986.00 1,374.00 2,360.00
3、项目选址规划
本项目建设主要在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 9 号 1 号楼 13层 A 区。
4、项目建设内容
信息化系统包括:门店管理系统、ERP 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及预算及合并系统。各系统主要功能及优化情况如下:
(1)门店管理系统
门店管理系统设计架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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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管理系统将主要有 6 个功能模块组成,每个功能模块及子功能如下:
模块/功能子功能功能说明
维修业务
维修受理完成来店维修用户接待工作,记录客户信息、产品信息及故障信息,初步判断是否在维修范围以及如何维修等:
可支持多种来源的业务受理,如预约用户、自助登记用户、第三方委派用户等;
提供与厂家系统的数据交互,获取产品信息及保修情况,判断是否在可维修范围内;
初步诊断/判断手机故障情况,预测完成时间及维修价格;
打印工单/关闭工单功能;
支持快速受理及批量受理功能。
检测管理根据厂家检测要求对故障机进行检测,判断详细故障并确认是否在保维修,以及维修所需要的配件信息:
可根据故障类别提供历史维修情况,包括维修方式、使用零件、成交价格等;
判断是否在保,如果不在保,需与用户确认维修价格;
支持特殊折扣的叠加处理。
维修管理(材料申请/修理)
完成维修,记录维修处理结果以及质检结果:
支持批量申请领料,可随时查询可用库存情况;
支持转修过程管理;
支持质检结果记录。
取机管理跟踪取机过程管理,记录关键节点时间及客户反馈信息,便于针对性跟踪回访。
销售业务
定价提供分级产品定价策略,支持按区域、按产品线的分级定价。
销售支持多种产品的不同销售情况处理,支持套餐式销售及个性化服务类销售,提供按规则拆分折扣额功能。
退货提供关联单退货管理,支持绩效/提成回退。
服务业务
定价根据产品服务配置中的指导价格,门店定义服务价格。
服务记录服务内容及类别,支持线上服务业务记录。
库房管理仓库及库设置管理门店所有仓库/仓库类型及库位信息,支持库位的分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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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设置类与货物类型指定功能。
采购管理根据门店缺货情况及销售预测,及时提交采购申请并执行权限范围内的自行采购:
可定义全局/区域采购规则,门店级别可进行延用或再限定;
按照预设定的提醒规则(如安全库存情况、销售预测情况、百邦库存情况等)进行提示采购,可转成采购需求;
跟踪采购需求的执行情况并完成采购。
库存管理日常库存出入库/盘点等管理,关注实物出入库的过程记录,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时向 ERP系统传送数据:
提供预配料功能;
支持库位管理;
支持序列化存货及非序列化存货出入库两种模式;
根据出入库依据自动判断收发类别。
物流管理日常收发货记录及第三方物流信息跟踪。
客户管理
客户档案记录客户基本信息、会员卡信息、延保卡信息、维修历史等。
会员管理会员卡信息、积分及服务。
回访管理回访计划、回访结果。
门店管理
绩效管理门店及员工级别的 KPI 指标制订及执行情况跟踪。
稽查支持根据预定义的规则核查日常业务中的不合规情况。
(2)ERP 系统
ERP 系统架构设计如下:
ERP 系统各功能模块升级情况说明如下表:
模块/功能功能升级说明
财务会计
1.财务会计管理:以财务共享服务为核心,根据“集团管控”和“内控管理”
的需要,为多元化集团构建一个多级集团管控的体系和一体化的信息管控平台,促进全集团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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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中心管理:为内部评价和控制企业经营活动的进度和效果提供业
务支持,通过数据集中、数据规范、核算统一,能够实现集团财务分析;通过统一责任会计核算政策、规范会计核算基础信息,实现集团责任会计信息集中管理。
3.资金管理:利用先进的 IT 技术手段和最新的企业金融管理手段,帮
助集团管理者从维护整个集团正常经营运行的高度出发,重点关注集团整体资金流的均衡稳定,保持与集团经营需求相匹配的适度资金,保持先进资产和负债的合理结构。
4.资产管理:借助于网络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建立以资产台帐为基础,
涵盖资产采购、验收、入库等资产物料形态的管理解决内容;资产安装、调试、领用、转移等资产设备形态事务性管理的解决内容。
管理会计
1.可以通过与其他模块(或系统)的集成或者直接录入会计凭证的方式,
实现成本费用的信息录入与统计
2.提供多种成本费用管理工具,如成本中心、内部订单等,实现成本费
用的计划、控制、分摊、分析等,支持成本费用精细化核算和管理
3.可预先定义管理分析维度,如品类、客户、地区、销售人员等,并在
交易处理过程中,将相关信息记录到设定的分析维度上,满足各级组织及人员的分析和管理需要
4.支持费用的计划、申请、审批、控制、记账、分析等管理,实现费用
精细化、系统化的闭环管理
供应链管理
1.供应链管理:为实现内外部协同的集团供应链系统,从成本控制、供
应链可视性、风险管理、用户需求和全球化趋势出发,整合销售管理、采购管理、库存管理,提升客户供应链管理信息化价值。
2.统一营销管理:以营销为中心,涵盖了营销业务解决方案、销售执行
解决方案、市场推广解决方案、客户关系解决方案、营销分析解决方案等产品,并涉及销售管理、渠道管理、零售管理、产销协同、仓储配送管理、移动营销管理、营销团队管理、市场情报管理、营销活动管理、营销费用管理、会员管理、服务管理、营销分析等多个模块,这些产品共同打造营销管理领域全面信息化解决方案。
人力资源
1.提供精细化的劳动力管理、基于能力的人才价值链管理、可度量的人
力资本管理、支持多组织、矩阵式管理、支持共享服务中心应用,促进集团内部人力资源人员专业化分工和发展。
项目管理
1.项目范围管理,为了实现项目的目标,对项目的工作内容进行控制的
管理过程。
2.项目时间管理,为了确保项目最终的按时完成的一系列管理过程。它
包括具体活动界定,活动排序,时间估计,进度安排及时间控制等各项工作。
3.项目成本管理,为了保证完成项目的实际成本、费用不超过预算成本、
费用的管理过程。
4.项目质量管理,为了确保项目达到客户所规定的质量要求所实施的一
系列管理过程。
5.项目人力资源管理,为了保证所有项目关系人的能力和积极性都得到
最有效地发挥和利用所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
6.项目采购管理,为了从项目实施组织之外获得所需资源或服务所采取
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它包括采购计划,采购与征购,资源的选择以及合同的管理等项目工作。
(3)客户关系管理系统
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的目标在于通过准确及时的掌握客户信息和需求,提高对行业和市场变化的响应能力和适应能力,借助信息系统规范营销管理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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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从而提高企业盈利水平,提高客户满意度。
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主要模块及其功能具体如下表所示:
交互渠道管理
系统支持多种客户交互的渠道,包括网站、电子邮件、电话、移动终端等
支持交互记录管理,以支持统计分析,绩效考核等需求
市场管理
市场活动管理
制定市场推广计划和预算,可根据市场计划自动生成预算,可以查看计划执行情况,修改计划和预算;
开发与策划市场活动:支持活动可以根据预设的模版创建市场活动,根据所创建市场活动的特点定义所需资源;
执行和跟踪市场活动,查询市场活动的状态,可以结束和关闭活动。
市场信息管理
可根据不同的维度进行客户细分,并作为营销活动和决策的依据;
通过与企业信息门户集成,统一管理、发布、应用各类市场信息和客户信息,支持客户和潜在客户的创建、修改、查询。
大客户管理:根据客户细分的结果定义大客户群,包括重点分销商和直销大客户。
制定针对性的大客户市场策略,跟踪大客户的行为和状态,提供个性化服务。
销售自动化管理
销售渠道管理:支持多种销售渠道和模式,支持对不同渠道的销售计划、销售人员分配和销售活动管理。
销售人员管理
销售人员信息维护,定义全职或兼职销售人员,与 ERP 人力资源管理模块集成;
根据区域、行业等指标分配销售领域;结合销售业绩和目标客户的具体情况分配销售指标;
制定激励策略和标准,计算和分配销售业绩,通过与 ERP 人力资源管理等系统集成,把销售绩效作为全面绩效的一部分考核。
3、销售机会管理
销售机会与客户及销售代表的关联,从而为客户价值分析及销售业绩考核提供基础;
支持灵活的销售机会类型定义,可以定义销售状态和预计成功几率,可以计算预期销售收入。
客户服务管理
1.服务过程管理:包括远程服务管理,客户信息交互和协作,以及现场服务管理;
2.客户关怀:个性化服务支持,根据客户基本信息和服务历史分析客户需求,定
制个性化关怀内容,这些对炼化公司对大客户的保持有重要意义;
3.服务质量管理:统计客户历史数据,支持服务质量调查。
(4)预算及合并系统
通过建设企业级的企业绩效管理平台,集预算、预测、监控、合并报表和分析于一体的全面计划预算解决方案,支持客户实现战略计划、运营计划和执行计划,同时将计划和预算与企业的业务流程紧密结合、相互协同,提高企业运营效率。系统架构设计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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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及合并系统由以下模块组成:
模块名称功能
全面预算管理
能够将企业发展战略落实到具体的业务计划中去,如详细的市场发展计划、投资计划、业务运营计划等,建立战略分解路径推动战略落地,合理分配企业资源
承接战略计划预算编制模型和编制结果汇总模型,规范预算编制流程,支持多样化、多维度、多层级的预算编制模式
预算管理系统与 ERP 系统、OA 系统进行集成,实现预算管理的一体化和自动化处理,
支持预算调整,以适应环境变化所造成的预算修正。支持多种预算方案的设置,便于根据瞬息万变的市场情况选择相适应的预算方案执行
提供多种分析模型,支持以直观可视的方式透析集团企业经营战略给企业运营状况带来的变化,提供对集团预算的执行分析、对比分析、结构分析等,反映企业预算年度内资本运营、经济效益、现金流量及重要财务事项等预测情况
根据目标完成情况和公司的激励制度,进行业绩评估,完善现有绩效考核制度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形成战略预算绩效闭环管理
报表合并
支持各层级、分层次的法定合并与管理合并;支持动态合并架构的维护及后续合并处理;支持按业务板块定义的合并结构;支持多个合并版本的记录保存,包含历史合并版本的报表记录
总部、分/子公司等各级组织的实际财务业务数据,可以通过合并报表系统自动生成合并工作底稿,避免了手工输入时数据遗漏和重复录入的过程
依据事先设定的抵销规则,基于实际财务业务数据,对内部销售、内部往来、投资与权益等内部交易自动生成抵销分录;实现基于账而非表的合并抵销,使合并过程透明化,提高合并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和正确性
对于所有合并相关的数据源,系统都可以保持数据的完整性,并对抵销、合并信息留下审计线索,能方便地对涉及报表细节/摘要的抵销和调整进行查询和追溯
支持多种币种折算和多种报表体系;支持合并账期的管理;支持不同组织职责和报表人员的权限设置;支持与其他系统通过接口进行集成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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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将其他系统的数据通过文本文件等方式导入合并报表系统,并与ERP 系统数据一并作为合并基础,自动产生相关的合并抵消分录
5、项目人员配备
本项目的实施,将通过外包的形式实现,公司现有的 IT 部门在人员数量和人员结构方面不作调整。
6、项目实施进度
针对公司信息化布局,计划 2 年内达成公司信息化战略设定的目标。实施进度计划如下:
(1)门店管理系统实施进度安排:(Y+1 年、Y+2 年各实施维护一次)
年 Y+1 年/Y+2 年
月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需求调研及详细设计
系统开发与测试
试点部署与应用
推广部署与应用
项目总结与验收
(2)ERP 系统实施进度安排:
年 Y+1 年
月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需求调研与详细设计
系统配置与二开
与门店管理系统联调
试点部署与应用
推广部署与应用
项目总结与验收
(3)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实施进度安排:
年 Y+2 年
月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需求调研
系统规划
系统设计
系统设计确认
系统配置、开发
系统上线、培训
(4)预算及合并系统实施进度安排:
年 Y+2 年
月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需求调研
系统规划
系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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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设计确认
系统配置、开发
系统上线、培训
7、项目核准及环评情况
2015 年 5 月 27 日,公司已经取得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备案通知书(京朝阳发改(备)[2015]50 号)。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信息系统改进,与生产型项目不同,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2015 年 6 月 19 日,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出具了《朝阳区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编号:2015-003):“本项目未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你单位提出的申请事项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为 30,939.61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20,971.92 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闪电蜂电子商务平台优化项目、
信息化系统改扩建项目在持续优化。集约化管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尚未开始建设。
八、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能力的影响
闪电蜂电子商务平台优化项目建设完成后,将直接促进公司手机保障服务、二手机回收及销售业务、手机维修业务、认证二手机业务等收入增长,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并为后续发展奠定基础。
集约化管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完成后,公司的业务范围将会有所增加,并能够有效降低维修成本,提供更优质的维修服务,有利于提高门店的顾客忠诚度和粘度,提高公司整体维修能力。
信息化系统改扩建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营销网络的管理和复制能力,同时有助于提升供应链效率、降低库存,并降低成本。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扩大公司服务规模,提升公司服务水平,降低经营成本,加快公司发展速度,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巩固公司领先的市场地位。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及全面摊薄的每股净资产均将大幅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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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规模和实力,优化财务结构,提高整体竞争力,增强抗风险能力。
2、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在项目未达产的短期内净资
产收益率会因为财务摊薄而有一定程度的降低。从中长期来看,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均具有较高的投资回报率,随着投资项目陆续产生效益,公司销售收入和利润水平将有大幅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盈利的稳定性将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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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的重大合同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如下:
(一)正在履行的重大授权合同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就授权业务与授权方签订的授权协议如下:
(1)上海百邦与苹果公司签订《苹果授权服务提供商协议》(以下简称“《授
权许可协议》”),该协议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序号被授权公司签署时间合同有效期至授权区域/门店
1 上海百邦 2015.10.12 2017.6.30
中国范围内,具体授权门店以单独授予 SHIP-TO 账号为准
2017年1月3日,上海百邦与苹果公司续签合同,合同有效期至2018年6月30日。
(2)《授权许可协议》关于授权服务提供商性质、保内维修业务、保外维修
业务、寄存件的具体条款
与苹果公司签订的《授权许可协议》中,关于授权服务提供商性质、保内维修业务、保外维修业务、寄存件的具体条款主要有:
1)苹果公司授权服务提供商作为一个有限制的、非排他性的服务提供商在授权服务的地点提供苹果产品相关的服务和销售部件。
2)保内维修业务
如果在产品购买日期一年内由于材料或工艺而导致产品硬件故障,则维修是
苹果公司的一年有限保修期内维修。对于因客户使用不当或误用而造成的硬件故障、软件相关问题和苹果公司一年有限保修中提及的其他排除情况,苹果公司则不提供保修。
欲获得对保修的报销,服务商应访问GSX,向苹果公司提供证明其已经履行约定的保修信息,并按照协议规定建立服务文件。
3)保外维修业务
服务提供商在执行保修范围外的维修时需订购维修产品以完成服务。苹果公司并不介入这些交易,应由服务提供商负责提供维修所需零件、人工服务和运输服务(若适用)。服务提供商可自行定价向消费者收取与保修范围外的维修相关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38
的零件费用和劳务费。
如果确定问题的起因超出了保修范围,则应由服务提供商负责确定并收取适用的费用。对于不在苹果保修范围内的任何已提供维修,由服务提供商负责开票并收费。
4)寄存件相关条款
为了加快客户的返修服务速度,苹果公司可以自行决定向指定维修地点提供寄售维修部件。这些维修部件可以是任何部件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整机更换设备,或在客户的产品进行维修时向其提供的借出设备。所有寄售维修库存都必须与任何其他维修库存分开存放于明确标有“库存归苹果公司所有”的区域。服务提供商对寄售库存的任何损失或损坏负责。此服务区域需要随时接受苹果公司代表的检查和库存盘点,并且必须应苹果公司的要求为此而使用,每个寄存件均有唯一的识别码,每次使用寄售部件的情况都必须记入苹果公司系统GSX中。
与苹果公司合作以来签订的《授权许可协议》中,关于上述授权服务提供商性质、保内维修业务、保外维修业务、寄存件的具体条款无重大变化。
(3)《授权许可协议》关于授权范围、双方主要权利与义务、授权期限、违
约条款等的相关规定
2015年10月12日,苹果公司与发行人子公司上海百邦签订了《授权许可协议》,《授权许可协议》亦包括了《苹果授权服务商手册》等附属条款,上海百邦为苹果公司授权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其主要内容如下:
1)授权范围
①服务商在获得认证后:(i)可从苹果公司处购买维修备件以便为苹果产品提供维修服务;(ii)除了提供保内业务外,服务商将自行决定保外产品、配件和维修价格。
②本协议具有非排他性,且仅授予服务商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拥有本协议中明确规定的权利。
③服务商在为子公司和/或附属公司对苹果公司的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况下,经苹果公司及服务商书面约定,上述子公司和/或附属公司可取得本协议中服务商的权利。
2)服务商的主要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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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39
①提供保修范围内的苹果产品的售后服务;
②订购保外产品所需部件;
③获得保修范围内的服务费;
④获得原厂部件、使用维修中心、获得完整信息及整套工具;
⑤使用Apple的在线维修和订单管理系统GSX及对服务技术人员的培训和认证支持。
3)服务商的主要义务
①服务商应于每个苹果公司会计季度达到最低服务目标(主要包括客户信息要求、客户满意度调查及包括每次维修部件数、维修周期、未发现故障等绩效指标)。
②服务商必须向苹果公司提供确定其已完成《苹果授权服务商手册》要求之保修服务的信息,并依照本协议维护服务文档。
③如出现授权服务地点发生变更、关闭、增加或授权人营业名称、地点、联系信息变更,应事先通知并获得苹果公司的书面许可,如果服务商的控制权出现变更,在未获得苹果公司的书面明确许可前,本协议约定的授权不得转让。
4)苹果公司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①苹果公司对服务商拥有全面监督的权利,有权随时检查或审查协议约定中的服务商相关服务的记录、合同和账目;
②服务商的指定由苹果公司自行酌情决定并具有非排他性;
③苹果公司按照约定向服务商支付服务费。
5)授权期限
2015年10月12日,上海百邦与苹果公司签订的《授权许可协议》的有效期为2015年10月12日至2017年6月30日;2017年1月3日,上海百邦与苹果公司续签合同,将苹果公司授权服务期限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
6)违约条款
违约条款分为一般违约条款和重大违约条款。
一般违约条款的主要内容为:当服务商违反《授权许可协议》下的义务,或未达到《苹果授权服务商手册》下的义务和要求时,苹果公司有权要求服务商定期纠正违约,并发送违约通知。苹果公司签发违约通知后,服务商应负责在违约通知所述期限内纠正违约并自行承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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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0
重大违约条款的主要内容为:苹果公司规定,服务商不应出口、再出口、转售或转让任何出口管制商品、技术数据或软件;在《授权许可协议》有效期及之后的5年内不得使用和泄露苹果机密信息;要在适当的地点保留苹果维修产品销售的记录、合同和账目(电子及实物格式)5年,并接受苹果公司对于记录、合同和账目的检查或审查;应尽力保护苹果公司专有权利,包括苹果知识产权;应遵守为治理商业贿赂和腐败而颁布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如违反上述规定则构成重大违约,苹果公司可以立即终止《授权许可协议》。
(4)百华悦邦及其子公司/分公司与三星电子(北京)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签
订的《三星电子产品服务合同》:
序号被授权公司
合同编号/
授权号码
合同有效期授权区域
1 保定百邦 20176088504 2017.1.1-2017.12.31 保定市
2 临沂百联 20172300614 2017.1.1-2017.12.31 临沂市
(5)临沂百联与华为终端(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终端”)于
2016 年 11 月 13 日签署了《主采购主协议》(编号为:
MPA0971CHN1610190020284490215860),约定临沂百联在华为终端指定的区域内向华为终端生产或销售的终端产品及用户提供售后服务。
(二)正在履行的重大借款(授信)合同及担保合同
(1)2017年11月14日,百华悦邦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
签订了《授信协议》(编号:2017年招世授字第021号),协议约定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向百华悦邦提供人民币3,000万元整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2017年11月14日至2018年11月5日。刘铁峰为该行与百华悦邦签订的《授信协议》(编号:2017年招世授字第021号)项下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2017年11月15日,百华悦邦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
订了《综合授信合同》(编号:公授信字第1700129314号),协议约定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向百华悦邦提供最高额度为三千万元的授信额度,有效期为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11月14日。
同日,刘铁峰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最高额担保合同》(编号:个高保字第1700129314号)为上述授信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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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1
二、对外担保、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1、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不存在为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2、劳动争议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正在审理过程中的诉讼、仲裁案件如下:
序号
案号审理日期
申请人/原告
被申请人/被告
仲裁/诉讼请求案件进展情况 烟芝劳人仲案字[2017]第676号
2017.08.30
慕燕燕
上海百邦烟台分公司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2,000元。
2017年11月26日,经烟台市芝罘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上海百邦烟台分公司与慕燕燕签署《调解协议书》,约定上海百邦烟台分公司支付慕燕燕补偿金8750元,此后双方再无其他争议。双方已经向经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司法确认申请书。京海劳人仲字[2017]第7671号
2017.7.15 高云

百邦优保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工资,加班工资共计112,283元
高云峰等8人向北京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向发行人要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017年7月15日,北京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发行人向上述员工合计支付
50.56万元。在
上述裁决后,双方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件正在审理中。京海劳人仲字[2017]第7672号
2017.7.15
郭洁东
百邦优保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工资,加班工资共计237,502元 京海劳人仲字[2017]第7675号
2017.7.15
王向枝
百邦优保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加班工资共计314,978元 京海劳人仲字[2017]第7669号
2017.7.15
王佳佳
百邦优保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加班工资,年假工资共计287,894元 京海劳人仲字[2017]
2017.07.15
翟文博
百邦优保违法解除劳动合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42
第7676号同赔偿金,拖欠工资,加班工资共计80,651元 京海劳人仲字[2017]第7674号
2017.07.15
郭小明
百邦优保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拖欠工资,加班工资共计216,377元 京海劳人仲字[2017]第7673号
2017.7.15 李杨百邦优保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拖欠工资,加班工资共计123,219元 京海劳人仲字[2017]第7670号
2017.7.15
王雪征
百邦优保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休假工资,加班工资共计380,836元 (2017)苏
0311民初6492号
2017.12.25 高园
上海百邦徐州分公司
更换购买手机并赔偿同款手机一部(大约市值3,800元)
尚未开庭
由于百华悦邦员工较多,公司运营过程中职工变动亦较多,劳动争议系百华悦邦及其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员工发生的劳动争议,该等劳动争议标的金额均较小,该等争议不属于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对百华悦邦本次首发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3、其他诉讼及仲裁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三、其他声明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均未发生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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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3

第十二节有关声明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4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刘铁峰 刘保元 庞军


陈进 李岩 白松涛


陈爱珍 周海涛
全体监事签名:
王波 徐艳 魏亚锋
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陈立娅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45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王棽


保荐代表人:
闫明庆 曾琨杰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46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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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鲍卉芳 魏小江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乔佳平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48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孙进 刘渊博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丹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49


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XYZH/2012A4018 号《验资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昆 宗承勇


XYZH/2012A4027 号《验资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昆 宗承勇



验资机构负责人:
叶韶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50

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立信中联验字(2015)D-0002 号《验资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
东松 何晓云


立信中联验字(2015)D-0003 号《验资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
东松 何晓云


立信中联验字(2015)D-0004 号《验资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
东松 何晓云

验资机构负责人:
李金才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51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
张志辉 张慧


评估机构负责人:
施耘清



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月日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52

第十三节附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下列文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
(一)发行保荐书(附:发行人成长性专项意见)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四)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五)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六)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七)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八)公司章程(草案);
(九)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文件查阅时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 9:30-11:30,下午 2:00-5:00。
文件查阅地点:
(一)发行人: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 9 号 1 号楼 13 层 A 区
电话:010-57041881;传真:010-57041884
联系人:陈立娅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电话:010-65608299;传真:010-86451190
联系人:闫明庆、曾琨杰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53
附件一、百华悦邦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序号公司名称股权关系成立时间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注册资本(万元)
发行人持有权益
净利润(万元)
2017 年 1-6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北京百邦优保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一级子公司 20090625 北京市 30
直接持股100%
217.64
-31.02 122.19 92.80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一级子公司 20110217 上海市 100
直接持股100%

2,987.42
6,857.98 1,739.83 902.80 广州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百邦全资子公司
20110818 广州市 120
间接持股100%
-0.07 -18.34 61.04 127.69 哈尔滨百华悦邦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30527 哈尔滨市 10
间接持股100%
----29.73 长春市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30109 长春市 20
间接持股100%
-1.81 16.15 11.88 -3.01 沈阳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30221 沈阳市 20
间接持股100%
-0.10 -43.42 -46.22 -40.91 大连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30410 大连市 10
间接持股100%
-0.05 -11.49 12.79 9.28 乌鲁木齐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30311 乌鲁木齐市 10
间接持股100%
--0.03 5.37 33.93
9 西宁百华悦邦电子 20140616 西宁 10 间接持股-- 4.55 20.9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54
科技有限公司 100% 西安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40627 西安 101
间接持股100%
-0.04 8.35 -85.22 -44.94 深圳市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百邦全资子公司
20121123 深圳市 10
间接持股100%
-- 17.58 43.12 福州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一级子公司 20110526 福州市 50
直接持股100%
-1.11 -22.99 45.22 59.01 泉州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福州百邦全资子公司
20110707 泉州市 50
间接持股100%
-- 6.77 0.9 漳州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10803 漳州市 10
间接持股100%
---62.16 -39.67 杭州百华悦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一级子公司 20100916 杭州市 20
直接持股100%
-0.75 -52.11 204.11 171.39 温州百华悦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百邦全资子公司
20120823 温州市 10
间接持股100%
-- 23.76 22.29 石家庄市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一级子公司 20101 石家庄市 100
直接持股100%
-23.27 48.14 1,100.14 145.49 沧州市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百邦全资子公司
20080610 沧州市 10
间接持股100%
-0.05 5.23 18.82 17.47 邯郸市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080328 邯郸市 50
间接持股100%
-- 5.77 95.74 廊坊市百邦电子有限公司*
20080504 廊坊市 20
间接持股100%
-0.71 12.25 54.07 12.58 保定市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080310 保定市 50
间接持股100%
37.09 40.7 54.84 66.92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55 唐山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00430 唐山市 20
间接持股100%
-- 9.42 4.93 邢台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081015 邢台市 20
间接持股100%
--0.16 27.17 5.13 秦皇岛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10805 秦皇岛市 10
间接持股100%
-- 17.13 0.42 承德市百华悦邦商贸有限公司
20120531 承德市 10
间接持股100%
-- 23 11.89 兰州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21116 兰州市 10
间接持股100%
-- 7.43 12.11 张家口市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20228 张家口市 10
间接持股100%
-- 17.99 30.82 山东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一级子公司 20090520 济南市 500
直接持股100%
-106.57 -154.89 592.55 145.81 青岛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百邦全资子公司
20090812 青岛市 60
间接持股100%
-3.28 -96.89 39.8 38.48 淄博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090625 淄博市 10
间接持股100%
-- 0.22 4.31
临沂百联商贸有限公司*
20090908 临沂市 10
间接持股100%
30.78 101.84 97.52 79.11 滨州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090623 滨州市 10
间接持股100%
-- 3.09 3.38 菏泽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090821 荷泽市 52
间接持股100%
-- 21.12 4.6
34 泰安市泰山区百邦 20090624 泰安市 10 间接持股-- 9.82 27.59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56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0% 威海百邦电子有限公司
20100809 威海市 20
间接持股100%
-- 16.22 6.1 郑州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01020 郑州市 20
间接持股100%
-0.10 -3.15 45.83 16.55 枣庄百华悦邦电子有限公司
20120929 枣庄市 10
间接持股100%
--- 1.9 潍坊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090619 潍坊市 10
间接持股100%
-0.11 -1.21 29.22 -5.91 烟台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090625 烟台市 10
间接持股100%
--2.14 46.32 0.69 济宁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090616 济宁市 10
间接持股100%
---28.25 43.61 南京百嘉翰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一级子公司 20120815 南京市 50
直接持股100%
-0.36 18.28 177.15 232.67 常州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百邦全资公司
20121212 常州市 10
间接持股100%
- 16.12 10.96 14.49 镇江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21227 镇江市 10
间接持股100%
-0.07 -1.01 10.41 34.14
扬州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20620 扬州市 50
间接持股100%
-2.37 19.17 54.06 29.81 南通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21221 如皋市 10
间接持股100%
-0.05 0.67 10.46 26.26 天津百华悦邦科技有限公司*
一级子公司 20130123 天津市 20
直接持股100%
-0.28 57.44 30.74 4.28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57 银川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一级子公司 20140108 银川市 20
直接持股100%
---34.25 -47.79 上海闪电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一级子公司 20141128 上海 500
直接持股100%
865.26
-396.28 129.88 -9.8 北京华延睿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闪电蜂全资子公司
20120320 北京市 100
间接持股100%
-0.15 -897.33 1,468.19 205.41 上海闪电蜂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闪电蜂全资子公司
20150706 上海市 100
间接持股100% Bybon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
一级子公司 20140731
英属维京群岛
美金 5 万元
直接持股100%
-0.50 0.19 10.1 -0.1 EWX Investment
Company
Bybon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 全资公司
20140903 开曼群岛美金 5 万元
间接持股100%
---0.05 0 EWX(HongKong)
Holdings Limited
EWX
Investment
Company 全资子公司
20140930 香港港币 1 万元
间接持股100%
---8.46 -0.03 北京百华悦邦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闪电蜂全资子公司
20151207 北京 100
间接持股100%
-181.20 -352.72 -8.05 - 成都闪电蜂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闪电蜂全资子公司
20151218 成都市 500
间接持股100%
--29.14 -6.43 -
56 济南闪电蜂星网络上海闪电蜂 20151130 济南市 10 间接持股-0.03 -15.44 -3.27 -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58
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100% 石家庄市百邦电子产品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石家庄百邦控股子公司
20130514 石家庄市 100
间接持股,石家庄百邦持股70%,自然人蒋颖持股 30% 宁波江北百华悦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百邦全资子公司
20120215 宁波市 30
间接持股100%
- 12.89 重庆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百邦电子产品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30717 重庆市 30 间接持股 70%----20.80 北京闪电蜂科技有限公司**
EWX(HongKong)
Holdings
Limited 全资子公司
20150311 北京市
美金 10 万元
间接持股100%
----
合计 3,815.16 5,072.75 6,112.17 2,577.02
注:1、上海闪电蜂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7 月设立,2015 年 12 月注销;北京闪电蜂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3 月设立,2015 年 10 月注销。这
两家公司以**标注。
2、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公司共有 22 家子公司(含一级子公司、二级子公司,下同),全部以*标注。
3、截至 2014 年末,公司共有 55 家子公司,对应表格中除上海闪电蜂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闪电蜂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百华悦邦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原名为北京闪电蜂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都闪电蜂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济南闪电蜂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截至 2015 年末,公司共有 53 家子公司,系在 2014 年末 55 家子公司基础上注销了哈尔滨百华悦邦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枣庄百华悦邦电子有限公司、石家庄市百邦电子产品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宁波江北百华悦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重庆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 家子公司,新增了成都闪电蜂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济南闪电蜂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闪电蜂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 家子公司;截至 2016 年末,公司共有 32 家子公司,系在 2015 年末 53 家公司的基础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59
上注销了乌鲁木齐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西宁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泉州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温州百华悦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唐山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秦皇岛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承德市百华悦邦商贸有限公司、兰州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滨州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菏泽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泰安市泰山区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威海百邦电子有限公司、郑州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EWX Investment Company、EWX(HongKong) Holdings Limited 等 16 家子公司,转让了漳州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邯郸市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张家口市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济宁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银川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 5 家子公司;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公司共有 22家子公司,系在 2016 年末 32 家子公司的基础上注销了广州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沈阳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大连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西安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百华悦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邢台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潍坊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淄博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烟台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常州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 10 家子公司。
4、北京百华悦邦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原名为北京闪电蜂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6 年更名。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60
附件二、百华悦邦分公司基本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分公司名称设立日期住所负责人 福州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福州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台江区分公司
2011.09.30
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工业路 193 号宝龙城市广场 1#2#楼连接体 3 层49 号店面
刘保元 扬州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扬州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2012.7.3
徐州市云龙区户部山商城 B2-1 号
徐艳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黄浦分公司
2012.06.14
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东路49 号 5A02、5A03、5A04

张漪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黄浦第二分公司
2013.09.30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353 号 3 层 308 室
张漪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闸北分公司
2013.02.28
上海市闸北区共和新路1988 号 701 室
张漪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杨浦分公司
2013.03.01
上海市杨浦区国宾路 36号 1807 室
张漪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2011.10.26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深南东路 5016号蔡屋围京基金融中心裙楼 KK
MALL 四楼 L4-421A 号商铺
陈进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
2014.10.15 花山区解放路 3 号-901 陈进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
2014.11.06
安徽省蚌埠市宝龙城市广场第 A2 幢 1单元 2 层2003 号
陈进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
2014.11.11
芜湖市镜湖万达广场 1#楼室内步行街 B1001、
B1002A 号商铺
陈进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长宁分公司
2012.03.14
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855 号 9C 室
张漪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
2014.09.17
遵义市汇川区广州路恒兴香樟印象六栋二单元9B 号
刘保元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2014.2.19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 1999号负一层B158 号
陈进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2011.08.26
西安市雁塔区长安中路123 号赛格国际购物中心 1202 室
陈进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
2013.12.19
山西省榆林市榆阳区贾盘石下巷 1 号
薛建松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万州分公
2014.12.05
重庆市万州区北滨大道998 号 5 号商铺 71
陈进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61
司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分公司
2015.03.11
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旭升路 347 号滨海新区文化中心(一期)W-L2-023、W-L2-024 号
陈进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2014.12.30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 1号 504 室之 08
曾水龙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徐汇分公司
2012.06.26
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739 号 2 楼 201、205 单

张漪
20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
2014.12.26 三明市梅列区玫瑰新村
66 幢地下一层 94 号
曾水龙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
2014.11.25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 66号华润中心万象汇第【L3】层第【L381a】号
刘玉娥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
2015.01.07
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6 号慈润大厦 2 单元2294 室
陈进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2014.12.3
泰安市东岳大街以南联通大厦西邻 2#楼
刘霞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
2014.12.2
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龙头中路龙庭大厦门市东8 号
孙晓华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2015.03.09
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凤城西大街 1号 3号楼 125
陈进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
2015.03.23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柳园路与利民路路口西南角(银座商城一楼)
刘霞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龙岩新罗分公司
2015.03.25
龙岩市新罗区西城区人民路北侧(龙津花园)东楼西侧 7 层
曾水龙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2015.03.26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太平居委会胜利北街75-29 号
曾水龙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2015.03.26
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世界贸易大厦 12 层 1 号
曾水龙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乐清分公司
2015.02.27
乐清市乐成街道建虹路22 号
张漪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2015.03.30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红山路 16号时代广场小区 1 栋 17 层 D 座 D-17P
陈进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2015.03.31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106 号地下室 01 室Z-12-2、Z-12-1、Z-11 号
陈进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宁波第二分公司
2015.02.28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 1083 号世纪东方商业广场 F2075,F2086商铺
张漪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62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
2015.03.27
衢州市上街 48号贸易商场东单元 2 层 3 号
张漪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2015.04.03
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与服装街交口悦府广场 1 号楼中粮广场 1405
陈进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2015.04.23
郑州市二七区民主路 10号华润万象城购物中心L612 号
陈进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
2015.09.16
廊坊市广阳区万达广场第 201 幢 1 单元 11 层1105 号
陈进
38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霸州分公司
2015.06.10 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建
设东道 790 号
张瑞风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邢台分公司
2015.08.05
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中兴东大街公建楼 2#楼西1 号门市
张瑞风
40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
2015.08.31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
西港路 345号十层A2房间
陈进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
2015.08.07
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新华贸大厦 1103 号
张瑞风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
2015.09.07
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新华中路 80 号
陈进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
2015.04.30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渤海七路通讯城1 楼门面房
陈进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
2015.04.14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中华路与牡丹路交叉口西南角
陈进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2015.04.10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北马路 150号大悦城 1F-19
陈进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曲阜分公司
2015.04.08
山东省曲阜市静轩中路34 号
陈进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
2015.05.21
威海市环翠区和平路-8号
陈进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
2015.05.06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新瑞食品城二期工程网点第一层 A1 号房
陈进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
2015.05.13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三路 28 号
陈进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
2015.04.29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 338 号银海恒基大厦营业房 C1-2 层
陈进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2015.09.20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 1138 号新天地购物公园 2 楼 E 世界区第GN-18 号铺位
陈进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大连银座分公
2015.09.15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上海路 42 号
陈进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63
司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
2015.04.20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 4-6 号国芳大酒店 22 层 20 室
陈进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义乌分公司
2015.06.02 浙江省义乌市稠城街道
丹溪北路 18 号 0502 室
张漪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余姚分公司
2015.08.27
浙江省余姚市四明西路855 号(万达广场2057A)
张漪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2015.09.22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金茂大厦 1 幢 9B
张漪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温岭分公司
2015.09.06
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西路 164/166 号
金惠芳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江干分公司
2015.06.10
杭州市江干区采荷嘉业大厦 5 幢 810 室
张漪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 2015.05.28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华庭街购物中心 D 区营业用房 D201-1
张漪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2015.09.10
湖州市苏宁电器广场
802、803
曾水龙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
2015.09.17
海宁市硖石街道工人路106 号 G207 室、G207B室
曾水龙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桐乡分公司
2015.04.29
桐乡市梧桐街道庆丰北路 20 号 1 幢底层北面
张漪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
2015.08.24
淮安市清河区苏宁生活广场 1203 室
陈进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2015.07.24
无锡市中山路 328 号 2楼 A15
陈进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太仓分公司
2015.08.11
太仓市城厢镇人民南路95 号 A510 室
陈进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
2015.09.16
江阴市人民中路 85 号 4楼
陈进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
2015.08.05
镇江万达广场DA1幢13层 1315、1316 号
陈进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2015.08.05
扬州市文昌西路 56 号(公元国际大厦)1 幢1018 室
陈进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2015.07.08
徐州市泉山区建国西路锦绣嘉园 8#-1-404
陈进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
2015.06.01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府又碧溪路 10号康城花园二期尚域尚华苑商铺 104号之二
曾水龙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分公司
2015.06.30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城中路 14 号维百盛大厦 508 室
曾水龙
72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 2015.09.08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曾水龙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64
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化街道西二环南路西侧阳光假日广场 8 层 02 室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晋江分公司
2015.04.27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梅岭街道世纪大道 888 号晋江万达广场百货楼2F-A-B-C 铺位
曾水龙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2015.08.07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昌中路 31 号丽园广场 1幢 1102 号
龚海萍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
2015.03.27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解放中大道 599 号三八粮店沿街门市房
陈进
76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吴江分公司
2015.09.28 吴江区松陵镇永康路 12
号 508
陈进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萧山分公司
2015.11.26
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185 号萧 16.3.31 山商会
大厦 3 幢 9 层 902 室
曾水龙
78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湖墅分公司
2015.12.10 拱墅区中环大厦 1103 室金惠芳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2015.10.09
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四明中路 1012 号-2
张漪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2015.12.17
绍兴市迪荡湖路 68 号-502
金惠芳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下城分公司
2015.12.18
杭州市下城区延安路526 号 107 室
金惠芳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瑞安分公司
2015.12.1
瑞安市安阳街道火车南路董二村 2 幢 5-6 间
张漪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海门分公司
2015.12.15
海门市海门镇解放东路435 号鹏腾公寓 20 层 B座
陈进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绍兴柯桥分公司
2015.12.21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聚银国际商业中心地上二层 B205 铺位
金惠芳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温州鹿城分公司
2015.11.6
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一楼 87 号
金惠芳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2015.10.16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大洋路 331-1 号
张漪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慈溪分公司
2015.10.9
慈溪市浒山街道慈溪中央大厦北 408/409
张漪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台州路桥分公司
2015.10.15
台州市路桥区西路桥大道 130 号一层 A18-A19号
曾水龙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2015.12.14
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79 号南京中央商场柒层7F
陈进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65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常熟分公司
2015.10.23
常熟市海虞北路 45 号(常熟世界贸易中心)301
陈进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张家港分公司
2015.12.02
张家港市杨舍镇购物公园恒光国际购物广场 1幢三层 3006A 号
张丽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2015.11.24
苏州市人民路 1331号五楼
张丽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
2015.12.08
昆山市玉山镇世贸广场1 号楼 1009 室
陈进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宜兴万达分公司
2015.12.16
宜兴市宜城街道万达广场 113 号 1505 室
张丽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丹阳分公司
2015.12.07
丹阳市开发区金陵西路88号新城吾悦广场 3F-034-2
陈进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如皋分公司
2015.12.09
如皋市如城街道都市华庭 308-9#
陈进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常州莱蒙分公司
2015.11.13
常州市钟楼区莱蒙都会商业街 7-206、207、208
陈进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常州新惠分公司
2015.12.07
常州市新北区通江大道301 号 801 室
陈进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江都分公司 2015.12.01
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龙川北路西侧广源世纪花园 61,62 幢 126 室
陈进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第三分公司
2015.12.24
广州市黄浦区大沙西路311 号潮楼名称 F601 铺
曾水龙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第二分公司
2015.12.25
广州市天河区花穗路263 号 1005
曾水龙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第一分公司
2015.12.10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62-366 号好世界广场2105-06 房
曾水龙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015.12.11
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 131 号 5 层 X21 号
李岩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第三分公司
2015.12.23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东大街38号院1号楼3层301室
李岩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第二分公司
2015.12.15
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立汤路 186号院 1号楼 3层 301 内 F336
李岩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第四分公司
2015.12.18
北京市朝阳区甘露园南里 25 号 8 号楼 508
李岩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第五分公
2015.12.18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69号 3 号楼-1 层李岩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66
司-103-FB1-A007 号房间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第六分公司
2015.12.18
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 8 号院 2 号楼 1层 2130-1、2 层 2225、
2226、2130-2
李岩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
2015.12.9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建华大街 136 号石家庄裕华万达广场娱乐楼二层 NO.020
陈进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东方分公司
2015.12.22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东路 118 号
陈进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
2015.10.16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马市街名都广场东塔 13 层1301 号(3 室)办公
陈进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
2015.12.9
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北路 56 号
封春霞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
2015.12.18
保定市莲池区裕华西路714 号门脸
陈进
114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邯郸千禧分公司
2015.12.23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光
明北大街 42 号千禧大厦一层西南角
郑如燕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邯郸日月城分公司
2015.12.23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陵西大街日月城北门东侧
郑如燕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2015.12.16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延吉路116号万达广场338
陈进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
2015.12.15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济宁市太白中路 83 号
陈进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2015.12.09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 339 号首层12A(1022)号铺
张丽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华强分公司
2015.12.10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 157 号华强电子世界 Q1142 号
陈进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济南五龙潭分公司
2015.12.10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天地坛街 1 号 F5 层 543 号商铺
陈进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临沂沂蒙路分公司
2015.12.01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西园小区西北组团 3 号公建南 5 户
孙晓华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
2015.12.02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解放路 68 号兰田步行街玉人街 1 楼 6 号
孙晓华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2015.12.22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营盘西街17号(17号商业)B1 层 B1-51A 商铺
陈进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大连高新万达
2015.12.09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黄浦路 541号 15层 1501陈进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67
分公司室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
2015.12.3
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2 号 1502-1504 号
陈进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2015.12.4
泉州市丰泽区丰泽广场新华都百货 4F
曾水龙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第一分公司
2017.5.8
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 1号 4 层 4027 号
李岩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2017.5.12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摩尔城 12 层 1 号
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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