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WuXi AppTec Co., Ltd.)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马山五号桥)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
( 01A、 02、 03、 04)、 17A、 18A、 24A、 25A、 26A)
联席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
中旅大厦第五层( 01A、 02、 03、 04)、
17A、 18A、 24A、 25A、 26A)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1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发行股数 10,419.8556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数的比例为 10%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21.60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8 年 4 月 24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04,198.5556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
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
定的承诺
(一)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事项的承诺
Ge Li(李革)及 Ning Zhao(赵宁)、刘晓钟、张朝晖作为公司实际
控制人、间接股东、董事/高级管理 21 人员,特在此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本人将
及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申报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情况,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
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若本人不再担
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则自不再担任上述职位之日起半
年内,本人将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3、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减持价格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
整。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
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自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之日
起二十四个月内,每十二个月内转让的公司股份总额不超过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限制。
4、在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
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
收盘价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5、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票,
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
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 1)不存在违反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
况。
( 2)若发生需本人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
偿责任。
6、本人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
Ge Li(李革)及 Ning Zhao(赵宁)、刘晓钟、张朝晖作为公司实
际控制人、间接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特在此补充承诺如下:
“一、各持股平台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
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减持价格应考虑除权除
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各持股平台及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及
2
自身需要选择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二、各持股平台和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应遵守下列规
则:
1、各持股平台及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
应履行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
划、公告等相关程序,并保证各持股平台及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在
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届时股份总数的 1%;
2、各持股平台及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
意连续 90 日内,各持股平台及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超过公司届时股份总数的 2%;
3、各持股平台及一致行动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
保证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4、如各持股平台及一致行动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后,导致各
持股平台及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的持股比例低于 5%的,则各持股
平台及一致行动人在减持后 6 个月内共同继续遵守本第二条第 1 款
的相关承诺。
三、一致行动人承诺,在遵守关于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前提下,在出售公司股份的 5 个交易日前书面通知实际控制
人,并配合实际控制人开展与减持相关的交易所报备、信息披露以
及为遵守本承诺函的减持实施安排。
四、如果法律法规不再对某项承诺的内容予以要求时,相应部分自
行终止。如果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股份减持有新的规定,则各持股
平台及一致行动人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应执行届时适用的最新规则。
五、各持股平台及一致行动人应承担因违反本承诺函而产生的法律责
任。如因本承诺函任一方违反本承诺函导致其他方承担法律责任,违
反本承诺函的一方应向守约方赔偿损失。 ”
(二) G&C VI(群云 VI) 、 G&C IV Hong Kong(群云 IV 香港) 、
G&C V(群云 V) 、嘉兴宇祥、 G&C VII(群云 VII) 、上海厚燊、
嘉兴宇民、嘉兴厚毅、嘉兴厚毓、嘉兴厚咨、嘉兴厚锦、上海厚雍、
上海厚溱、上海厚辕、上海厚玥、上海厚尧、上海厚嵩、上海厚菱、
Fertile Harvest(沃茂投资有限公司) 、 Eastern Star(东星亚洲投资有
限公司) 、 L&C 投资有限、上海瀛翊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事项的承
诺
G&C VI(群云 VI) 、 G&C IV Hong Kong(群云 IV 香港) 、 G&C V
(群云 V) 、嘉兴宇祥、 G&C VII(群云 VII) 、上海厚燊、嘉兴宇
民、嘉兴厚毅、嘉兴厚毓、嘉兴厚咨、嘉兴厚锦、上海厚雍、上海厚
溱、上海厚辕、上海厚玥、上海厚尧、上海厚嵩、上海厚菱、 Fertile
Harvest(沃茂投资有限公司)、 Eastern Star (东星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L&C 投资有限、上海瀛翊作为公司的股东,现就所持公司股份的锁
定、减持事项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减持价格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
整。本企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
价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3、在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
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上
述收盘价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3
4、本企业减持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
司股票,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
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 1)不存在违反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
情况。
( 2)若发生需本企业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已经全额承
担赔偿责任。
5、本企业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
G&C VI(群云 VI)、 G&C IV Hong Kong(群云 IV 香港)、 G&C
V(群云 V)、嘉兴宇祥、 G&C VII(群云 VII)、上海厚燊、嘉
兴宇民、嘉兴厚毅、嘉兴厚毓、嘉兴厚咨、嘉兴厚锦、上海厚雍、
上海厚溱、上海厚辕、上海厚玥、上海厚尧、上海厚嵩、上海厚菱、
Fertile Harvest(沃茂投资有限公司)、 Eastern Star(东星亚洲投资
有限公司)、 L&C 投资有限、上海瀛翊作为公司的股东,现就所
持公司股份的锁定、减持事项承诺如下:
“一、 各持股平台、一致行动人及委托投票方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减持价格
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各持股平台、一致行动人及委
托投票方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
价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二、 各持股平台、一致行动人及委托投票方承诺在减持公司股份时
应遵守下列规则:
1、 各持股平台、一致行动人及委托投票方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公司股份的,应履行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交易所报
告备案减持计划、公告等相关程序,并保证各持股平台、一致行动
人及委托投票方合并计算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
过公司届时股份总数的 1%;
2、 各持股平台、一致行动人及委托投票方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
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 各持股平台、一致行动人及委托投
票方合并计算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届时股份总数的 2%;
3、 各持股平台、一致行动人及委托投票方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的,保证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4、如各持股平台、一致行动人及委托投票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
持后,导致各持股平台、一致行动人及委托投票方合并计算的持股
比例低于 5%的,则各持股平台、一致行动人及委托投票方在减持
后 6 个月内共同继续遵守本第二条第 1 款的相关承诺。
三、一致行动人及委托投票方承诺,在遵守关于信息披露、内幕交
易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出售公司股份的 5 个交易日前书面
通知实际控制人,并配合实际控制人开展与减持相关的交易所报
备、信息披露以及为遵守本承诺函的减持实施安排。
四、如果法律法规不再对某项承诺的内容予以要求时,相应部分自
行终止。如果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股份减持有新的规定,则各持股
平台、一致行动人及委托投票方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应执行届时适用
的最新规则。
五、 各持股平台、一致行动人及委托投票方应承担因违反本承诺函而
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因本承诺函任一方违反本承诺函导致其他方承担
法律责任,违反本承诺函的一方应向守约方赔偿损失。 ”
(三) Glorious Moonlight(光辉月光有限公司) 、 Summer Bloom(萨
摩布鲁姆投资( I) )、WXAT BVI (药明康德维京)、ABG-WX Holding
4
( HK)(汇桥-无锡控股(香港)有限) 、嘉世康恒、 HCFII WX ( HK)
( HCFII 无锡(香港)控股) 、上海金药、 Pearl WX HK(明珠投资
香港有限公司) 、 Yunfeng II(云锋 II 无锡有限公司) 、 SCC Growth III
( SCC 成长三期控股) 、上海杰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本企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本企业上述股份锁定期的约定与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
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或要求不符
的,本企业同意根据届时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相关政府部
门的规定或要求对股份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3、本企业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
(四)国寿成达、 Brilliant Rich(辉煌全球) 、 LCH 投资有限、平安
置业、唐山京冀、云锋衡远、宁波沄泷和宁波弘祺关于股份锁定的承
诺
“1、本企业承诺按以下原则锁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如存在以下情形,则按照下述原则锁定所持有的相
应公司股份:
( 1)如本企业在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前十二个月内通过公司增资方
式(转增、送股的视同增资)持有公司股份,则自完成上述增资的公
司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企业通过上述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如本企业在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前十二个月内通过公司原有股
东受让老股而持有公司股份,且该等老股受让自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则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通过上述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本企业上述股份锁定期的约定与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
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或要求不符
的,本企业同意根据届时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相关政府部
门的规定或要求对股份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3、本企业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
(五)泰康集团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本企业承诺按以下原则锁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且不委托本企业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企业管理本企业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存在以下情形,则按照下述
原则锁定所持有的相应公司股份:
( 1)如本企业在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前十二个月内通过公司增资方
式(转增、送股的视同增资)持有公司股份,则自完成上述增资的公
司工商变更登记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且不委托本企
业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管理本企业通过上述方式直接持有的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如本企业在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前十二个月内通过公司原有股
东受让 老股而持有公司股份,且该等老股受让自公司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方,则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
且不委托本企业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管理本企业通过上述方式直
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5
分股份。
2、如本企业上述股份锁定期的约定与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
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或要求不符
的,本企业同意根据 届时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相关政府
部门的规定或要求对股份锁定期 进行相应调整。
3、本企业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事项的承诺
Edward Hu(胡正国)作为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 Xiaomeng Tong
(童小幪)、 Yibing Wu (吴亦兵)、 Jiangnan Cai (蔡江南)、刘
艳、娄贺统和张晓彤作为公司董事, Steve Qing Yang(杨青)、 Shuhui
Chen(陈曙辉)和姚驰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现就所持公司股份的
锁定及减持事项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
股份。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及时申
报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若本人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则自不再
担任上述职位之日起半年内,本人将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
个月。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4、本人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
(七)监事关于股份锁定事项的承诺
Harry Liang He(贺亮)、王继超和朱敏芳作为公司监事,现就所持
公司股份的锁定事项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
股份。
2、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本人将及时申报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若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则自不再担任上述职位之日起半
年内,本人将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
(八)其他 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关于股份减持事项的承诺
Glorious Moonlight(光辉月光有限公司) 、 Summer Bloom(萨摩布
鲁姆投资 ( I) ) 、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 、 ABG-WX Holding
( HK)(汇桥-无锡控股(香港)有限) 、嘉世康恒、 HCFII WX ( HK)
( HCFII 无锡(香港)控股) 、上海金药和平安置业作为公司其他持
股比例在 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现就所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事项承
诺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企业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企业
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企业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自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每十二个
月内转让的公司股份总额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限制。
6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
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
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4、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在首次
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
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
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果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
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
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8 年 4 月 23 日
7
声 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本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等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8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
项提示:
一、本次新股公开发行方案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根据该议
案, 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 104,198,556 股,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公司的资本需求、与监管机构的沟通情况及市场情况与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公开发行股数为 104,198,556 股,占发行后总股数的比例为 10%。 本次
新股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
大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
二、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事项的承诺
(一)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事项的承诺
Ge Li(李革)及 Ning Zhao(赵宁)、刘晓钟、张朝晖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间接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特在此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2、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 本人将及时按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申报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本人担任
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若本人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则自不
再担任上述职位之日起半年内,本人将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上述减持价格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本人将根据市场
9
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自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每十二个月内转让的公司
股份总额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限制。
4、在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
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收盘价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
作相应调整。
5、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票,若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
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 1)不存在违反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 2)若发生需本人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6、本人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
Ge Li(李革)及 Ning Zhao(赵宁)、刘晓钟、张朝晖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间接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特在此补充承诺如下:
“一、各持股平台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减持价格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各持股平台及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协议转让、大宗交易、
竞价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二、各持股平台和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应遵守下列规则:
1、各持股平台及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应履行在
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公告等相关程序,
并保证各持股平台及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超过公司届时股份总数的 1%;
2、各持股平台及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各持股平台及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届时股份总
数的 2%;
10
3、 各持股平台及一致行动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保证单个
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4、如各持股平台及一致行动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后,导致各持股平台
及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的持股比例低于 5%的,则各持股平台及一致行动人在减
持后 6 个月内共同继续遵守本第二条第 1 款的相关承诺。
三、一致行动人承诺,在遵守关于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前
提下,在出售公司股份的 5 个交易日前书面通知实际控制人,并配合实际控制人
开展与减持相关的交易所报备、信息披露以及为遵守本承诺函的减持实施安排。
四、如果法律法规不再对某项承诺的内容予以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股份减持有新的规定,则各持股平台及一致行动人在减
持公司股份时应执行届时适用的最新规则。
五、各持股平台及一致行动人应承担因违反本承诺函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
因本承诺函任一方违反本承诺函导致其他方承担法律责任,违反本承诺函的一方
应向守约方赔偿损失。 ”
(二) G&C VI(群云 VI) 、 G&C IV Hong Kong(群云 IV 香
港) 、 G&C V(群云 V) 、嘉兴宇祥、 G&C VII(群云 VII) 、上
海厚燊、嘉兴宇民、嘉兴厚毅、嘉兴厚毓、嘉兴厚咨、嘉兴厚锦、
上海厚雍、上海厚溱、上海厚辕、上海厚玥、上海厚尧、上海厚
嵩、上海厚菱、 Fertile Harvest(沃茂投资有限公司) 、 Eastern Star
(东星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 L&C 投资有限、上海瀛翊关于股份锁
定及减持事项的承诺
G&C VI (群云 VI)、G&C IV Hong Kong (群云 IV 香港)、G&C V (群云 V)、
嘉兴宇祥、 G&C VII(群云 VII)、上海厚燊、嘉兴宇民、嘉兴厚毅、嘉兴厚毓、
嘉兴厚咨、嘉兴厚锦、上海厚雍、上海厚溱、上海厚辕、上海厚玥、上海厚尧、
上海厚嵩、上海厚菱、 Fertile Harvest(沃茂投资有限公司)、 Eastern Star(东星
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L&C 投资有限、上海瀛翊作为公司的股东,现就所持公司
股份的锁定、减持事项承诺如下:
11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2、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上述减持价格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本企业将根据
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3、在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
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收盘价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
素作相应调整。
4、本企业减持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票,
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 1)不存在违反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 2)若发生需本企业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已经全额承担赔偿
责任。
5、本企业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G&C VI (群云 VI)、G&C IV Hong Kong (群云 IV 香港)、G&C V (群云 V)、
嘉兴宇祥、 G&C VII(群云 VII)、上海厚燊、嘉兴宇民、嘉兴厚毅、嘉兴厚毓、
嘉兴厚咨、嘉兴厚锦、上海厚雍、上海厚溱、上海厚辕、上海厚玥、上海厚尧、
上海厚嵩、上海厚菱、 Fertile Harvest(沃茂投资有限公司)、 Eastern Star(东星
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L&C 投资有限、上海瀛翊作为公司的股东,现就所持公司
股份的锁定、减持事项承诺如下:
“ 一、 各持股平台、一致行动人及委托投票方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减持价格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
作相应调整。 各持股平台、一致行动人及委托投票方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
选择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12
二、 各持股平台、一致行动人及委托投票方承诺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应遵守下
列规则:
1、 各持股平台、一致行动人及委托投票方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的,应履行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公告
等相关程序,并保证各持股平台、一致行动人及委托投票方合并计算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届时股份总数的 1%;
2、 各持股平台、一致行动人及委托投票方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
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 各持股平台、一致行动人及委托投票方合并计算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超过公司届时股份总数的 2%;
3、 各持股平台、一致行动人及委托投票方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的,保证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4、 各持股平台、一致行动人及委托投票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后,导致
各持股平台、一致行动人及委托投票方合并计算的持股比例低于 5%的,则各持
股平台、一致行动人及委托投票方在减持后 6 个月内共同继续遵守本第二条第 1
款的相关承诺。
三、 一致行动人及委托投票方承诺,在遵守关于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出售公司股份的 5 个交易日前书面通知实际控制人,并配
合实际控制人开展与减持相关的交易所报备、信息披露以及为遵守本承诺函的减
持实施安排。
四、如果法律法规不再对某项承诺的内容予以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股份减持有新的规定,则各持股平台、一致行动人及委
托投票方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应执行届时适用的最新规则。
五、 各持股平台、一致行动人及委托投票方应承担因违反本承诺函而产生的
法律责任。如因本承诺函任一方违反本承诺函导致其他方承担法律责任,违反本
承诺函的一方应向守约方赔偿损失。”
13
( 三) Glorious Moonlight(光辉月光有限公司) 、 Summer Bloom
(萨摩布鲁姆投资( I) )、 WXAT BVI (药明康德维京)、 ABG-WX
Holding ( HK)(汇桥-无锡控股(香港)有限) 、嘉世康恒、 HCFII
WX ( HK)( HCFII 无锡(香港)控股) 、上海金药、 Pearl WX HK
(明珠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 Yunfeng II( 云锋 II 无锡有限公司) 、
SCC Growth III( SCC 成长三期控股) 、上海杰寰关于股份锁定的
承诺
“1、本企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本企业上述股份锁定期的约定与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
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或要求不符的,本企业同意根据
届时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或要求对股份锁定期
进行相应调整。
3、本企业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
(四)国寿成达、 Brilliant Rich(辉煌全球) 、 LCH 投资有限、
平安置业、唐山京冀、云锋衡远、宁波沄泷和宁波弘祺关于股份锁
定的承诺
“1、本企业承诺按以下原则锁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存在以下情形,则按照下述原则锁定所持有的相应公司股份:
( 1)如本企业在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前十二个月内通过公司增资方式(转
增、送股的视同增资)持有公司股份,则自完成上述增资的公司工商变更登记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通过上述方式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14
( 2)如本企业在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前十二个月内通过公司原有股东受让
老股而持有公司股份,且该等老股受让自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则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通过上述
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
2、如本企业上述股份锁定期的约定与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
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或要求不符的,本企业同意根据
届时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或要求对股份锁定期
进行相应调整。
3、本企业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
(五)泰康集团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本企业承诺按以下原则锁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且不委托本企业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企业管理本企业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如存在以下情形,则按照下述原则锁定所持有的相应公司股份:
( 1)如本企业在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前十二个月内通过公司增资方式(转
增、送股的视同增资)持有公司股份,则自完成上述增资的公司工商变更登记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且不委托本企业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管理本
企业通过上述方式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
( 2)如本企业在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前十二个月内通过公司原有股东受让
老股而持有公司股份,且该等老股受让自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则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且不委托本企业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企业管理本企业通过上述方式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本企业上述股份锁定期的约定与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
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或要求不符的,本企业同意根据
届时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或要求对股份锁定期
15
进行相应调整。
3、本企业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事项的承诺
Edward Hu(胡正国)作为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 Xiaomeng Tong (童
小幪)、 Yibing Wu (吴亦兵)、 Jiangnan Cai (蔡江南)、刘艳、娄贺统和张晓彤
作为公司董事, Steve Qing Yang(杨青)、 Shuhui Chen(陈曙辉)和姚驰作为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现就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及减持事项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
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及时申报本人
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若本人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则自不再担任上述职位之日起半年内,
本人将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考虑除权
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4、本人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
(七)监事关于股份锁定事项的承诺
Harry Liang He(贺亮)、王继超和朱敏芳作为公司监事,现就所持公司股份
的锁定事项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
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本人将及时申报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若本人不
再担任公司监事,则自不再担任上述职位之日起半年内,本人将不转让本人持有
16
的公司股份。
3、本人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
(八) 其他 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关于股份减持事项的承诺
Glorious Moonlight(光辉月光有限公司)、 Summer Bloom(萨摩布鲁姆投资
( I) )、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 ABG-WX Holding ( HK)(汇桥-无锡控
股(香港)有限)、嘉世康恒、 HCFII WX ( HK)( HCFII 无锡(香港)控股)、
上海金药和平安置业作为公司其他持股比例在 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现就所
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事项承诺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企业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
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
不减持公司股票。
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企业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自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每十二个月内转
让的公司股份总额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限制。本企业减持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
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
价。
4、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
17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的
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三个交
易日,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如果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
(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
资者带来的损失。 ”
三、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承诺
发行人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一旦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
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发行人董事(除独立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稳定发行人股价措施作出以下承诺。其中,实际控制人还将
促使 G&C VI(群云 VI)、 G&C IV Hong Kong(群云 IV 香港)、 G&C V(群云
V)、嘉兴宇祥、 G&C VII(群云 VII)、上海厚燊、嘉兴宇民、嘉兴厚毅、嘉兴
厚毓、嘉兴厚咨、嘉兴厚锦、上海厚雍、上海厚溱、上海厚辕、上海厚玥、上海
厚尧、上海厚嵩、上海厚菱 ( 以下合称“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及 Fertile Harvest
(沃茂投资有限公司)、 Eastern Star(东星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L&C 投资有限
( 以下合称“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履行以下承诺:
“(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1、预警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每股
净资产=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最近
一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的 120%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导致上述股票收
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收盘价应做相应
调整,下同),公司在 10 个工作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上市公司经
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公
司应当在 3 个交易日内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承诺,以及公司实际情况、
股票市场情况,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协商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
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
18
市条件。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时,公司将在与各方协商的基础上
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本企业/本人承诺将依据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规定依照以下法律程序配合实施具体的股价稳定措施:
1、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满足时,若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
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议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或者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方案。
若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将在 3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
讨论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的 2 个月内实施完毕。公司利
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2、由公司回购股票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采取公司回购股份方式稳定股价,公
司应在 3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的方案,并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促使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在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
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
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
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 1)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
集资金的总额,且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
19
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
( 2)如果公司股价自公司股份回购计划披露之日起连续三个交易日每日加
权平均价格(加权平均价格=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金额/交易日股票交易总数量)高
于每股净资产,公司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方案。如在一年内两次
以上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则公司应持续实施回购股份,年度内用
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
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
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促使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
持;实际控制人承诺促使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单次
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20%。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
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
行增持;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
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
总和的 30%,但不高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领取的税
后薪酬累计额的 100%。如果前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
体措施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领取薪酬,同
时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5、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允许的
20
措施
在公司 A 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公司在聘任非独立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非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选用上述股价稳定措施时应考虑:( 1)不能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满足法定上
市条件;( 2)不能迫使实际控制人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
行动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
四、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发行人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
承诺
公司 A 股上市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将大幅增长。
但由于募集资金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可能难
以实现同步增长,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发行后的一定期间内将
可能会被摊薄。
公司将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采用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
险,提高回报能力,具体承诺如下:
“1、强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董事会决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
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
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使用,保荐机构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公司
也将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并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的检查与监督。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按照计划用途充分有效
21
使用,加快募投项目建设,积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努力提高股东回报。
2、强化主营业务,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是小分子化学药的发现、研发及生产的全方位、一体化平
台服务,以全产业链平台的形式面向全球制药企业提供各类新药的研发、生产及
配套服务;此外,公司还在境外提供医疗器械检测及境外精准医疗研发生产服务。
公司拟充分利用现有业务的技术储备、项目经验和管理团队等资源,通过投资多
个境内外募投项目以提升产能及拓展主营业务服务范围,以全面拓展境内、境外
研发及生产服务能力与技术,实现业务战略发展规划的推进。同时,公司将加大
人才引进和培养,建立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组建专业化的研发、生产和
管理人才梯队,公司也将不断加强内部管理,从而全面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和
盈利能力。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前,将立足于现有的业务,提升市场占有率,
保持经营规模稳定增长,实现经营业绩的持续提升。
3、完善公司治理,为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
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
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
提供制度保障。
4、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
报投资者,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综
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
因素,在《公司章程》中进一步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及现金分红政策,并制订了
公司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22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以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
定,科学规范地实施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
远及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坚持为股东创造长期价
值。
公司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理由,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
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将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
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实施。 ”
(二)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
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规定,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为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和文件精神,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
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
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
23
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五、发行人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
招股说明书陈述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1、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部门提交的上市申请
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若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
3、若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
影响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 20 个工作日内,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董事会、拟定股份回购的具体方案并
按法定程序召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
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按
照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如果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证券监
督管理部门及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依法进行赔偿。若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
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5、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
24
(二)实际控制人承诺
“1、若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
2、若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
影响的,本人或通过本人支配的实体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认定有关违法事
实后 20 个工作日内,依法购回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通过本人支配的实体
已公开发售的股份和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将按照发行价(若发行人股
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
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本人承诺将督促发行人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在发行人召开
董事会对回购股份事宜做出决议时,本人将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决议中投赞
成票。
3、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证券
监督管理部门及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依法进行赔偿。若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
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4、本人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
(三)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部门提交的上市申请
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若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
25
3、本人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
六、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积
极履行本次发行上市作出的相关承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并作出
以下承诺:
“1、 如本公司/本企业/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
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 1)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2) 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
具体原因;
( 3) 对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 4) 不得转让发行人的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
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 5) 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
同意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6) 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如
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2、 如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
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 1) 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2) 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
26
行人投资者利益。 ”
(二) G&C VI(群云 VI) 、 G&C IV Hong Kong(群云 IV 香
港) 、 G&C V(群云 V) 、嘉兴宇祥、 G&C VII(群云 VII) 、上
海厚燊、嘉兴宇民、嘉兴厚毅、嘉兴厚毓、嘉兴厚咨、嘉兴厚锦、
上海厚雍、上海厚溱、上海厚辕、上海厚玥、上海厚尧、上海厚
嵩、上海厚菱、 Fertile Harvest(沃茂投资有限公司) 、 Eastern Star
(东星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 L&C 投资有限、上海瀛翊、 Glorious
Moonlight(光辉月光有限公司) 、 Summer Bloom(萨摩布鲁姆投
资( I) )、 WXAT BVI (药明康德维京)、 ABG-WX Holding( HK)
(汇桥-无锡控股(香港)有限) 、嘉世康恒、 HCFII WX ( HK)
( HCFII 无锡(香港)控股) 、上海金药、 Pearl WX HK(明珠投
资香港有限公司) 、国寿成达、泰康集团、 Yunfeng II( 云锋 II 无锡
有限公司) 、上海杰寰、 Brilliant Rich(辉煌全球) 、 LCH 投资有
限、平安置业、唐山京冀、云锋衡远、宁波沄泷、宁波弘祺特此承
诺如下:
“1、 如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
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
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 1)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
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2)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
具体原因;
( 3)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
同意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4)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决
定及司法机关的判决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
27
企业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2、如本企业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
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
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
(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
行人投资者利益。 ”
七、中介机构的重要承诺
1、保荐机构(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承诺:
“华泰联合证券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对发行人的
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行,对其他中介机构
出具的专业意见进行核查,对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是否符合法定发行
条件做出专业判断,确保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资料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华泰联合证券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华泰联合证券将先行赔偿
投资者损失。 ”
2、发行人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承诺:
“本所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出具了发行人 2017
年度、 2016 年度及 2015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及非经常
性损益的专项说明。若因本所出具的上述报告及说明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3、发行人律师方达承诺:
“承诺人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经证明因本事务所过错导致上述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 承诺人将依法与发
行人向投资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28
八、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 2017 年 3 月公司股改至今,公司执行的《公司章程》对股利分配政
策的规定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 10%)列入公司法定
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 50%)以上的,
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由股东大会决议确定分配的,
应当按各方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公司以前年度的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
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二) 2016 年 3 月至 2017 年 2 月,公司执行的《公司章程》对股利分配政
策的规定如下:
公司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
展基金,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决定。储备基金除用于弥补合营企业亏损外,经审批
机关批准也可以用于合资企业增加资本。公司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董
事会确定分配的,应当按合资各方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以前年度的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
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三)报告期初至 2016 年 2 月,公司执行的《公司章程》对股利分配政策
29
的规定如下:
在提供公司依据法律应缴纳的税务及分配予各项必要基金后,公司的一切剩
余盈利应分配予投资者。
九、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及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
政策
(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2017 年 6 月 19 日,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对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拟定如下分配方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实现的滚存
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公司新老股东共享。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1、根据发行人拟订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
的顺序为: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
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
30
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按下列顺序分配:
( 1)提取法定公积金;
( 2)提取任意公积金;
( 3)向股东分配利润。
2、根据发行人拟订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的
基本原则为:
(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可
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
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3、根据发行人拟订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
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公司原则上采取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可根
据盈利状况、现金流以及资金需求计划提出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经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发放现金股利的具体条件: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优先采取
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特殊情况是指:
( 1)当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有重大对
外投资计划或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
资本性支出是指:公司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等资本性支出累计支出
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0%以上;( 3)董事会认为不
适宜现金分红的其他情况。
31
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
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现金分红最低比例及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
可分配利润 30%;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一般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
润的 10%。
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
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
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公司发展阶段
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
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
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根据发行人拟订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的
审议和调整程序为: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实际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和未
来的经营计划等因素拟订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
性进行充分讨论,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制定具体现金分红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
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
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
会审议。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将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除安排在股
东大会上听取股东的意见外,还通过股东热线电话、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
32
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并
在股东大会召开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
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
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年度报告和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公司
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
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
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
行调整的,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
书面论证报告。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应
当发表明确意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提请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中“第四节 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
内容,并特别关注下列风险:
(一)医药研发服务行业的增长趋势减缓的风险
近几年,发行人所在行业的发展壮大主要依赖于制药公司不断增长的医药研
发服务业务的需求。未来如果发生经济周期下行或行业政策变动等重大环境变
化,一方面可能导致公司新增业务收入及新客户数量增速放缓或减少;另一方面
可能导致现有下游制药公司或科研单位因失去专利排他性、竞争压力增加、产品
需求下降等原因损失销售收入,或由于产品更新换代能力不足、产业兼并整合以
及预算调整等原因减少对研发服务的需求,从而间接影响其研发费用支出比例及
支付时间。上述新、老客户的研发需求放缓或减少,下游客户所处行业发生不利
33
变化将有可能直接影响公司的医药研发服务收入,从而对发行人的现金流和盈利
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医药研发服务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目前,全球制药研发服务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发行人在特定的服务领域面临
的竞争对手主要包括各类专业 CRO/CMO/CDMO 机构或大型药企自身的研发部
门,其中多数为国际化大型药企或研发机构,这些企业或机构相比发行人具备更
强的财力、技术能力、客户覆盖度。除了上述成熟的竞争对手以外,发行人还面
临来自市场新入者的竞争,他们或拥有更雄厚的资金实力,或拥有更有效的商业
渠道,或在细分领域拥有更强的研究实力。发行人如不能继续强化自身综合研发
技术优势及各项商业竞争优势,或将面临医药市场竞争加剧、自身竞争优势弱化
导致的相关风险。
(三)行业监管政策变化的风险
医药研发服务行业是一个受监管程度较高的行业,其监管部门包括发行人业
务开展所在国家或地区的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等,该等监管部门一般通过制订相关
的政策法规对医药研发服务行业实施监管。境外发达国家医药研发服务行业的产
业政策、行业法规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体系;在中国,国家食药监局等主管机构
亦不断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逐步制订并不断完善各项相关法规。若发行人不能及时
调整自身经营战略来应对相关国家或地区医药研发服务行业的产业政策和行业
法规的变化,将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潜在的不利影响。
(四)长周期合同的执行风险
由于医药研发具有长周期、高风险、高投入等显著特点,在较长的新药研发
过程中,存在由于药物研究未能达到预期效果、临床研究失败、客户研究方向改
变等不确定因素而导致发行人签署的服务合同存在较预期提前终止或延期支付
的风险。尽管发行人能够在合同中约定按照研究阶段收取相应研发服务或生产业
务费用,但合同的提前终止或延期支付仍会对公司未来的收入和盈利能力产生一
定程度的影响,或面临因此导致纠纷或诉讼的风险。
34
(五)境外经营风险
发行人于境外新设或收购了多家企业以推进其境外业务的发展,多年来已积
累了丰富的境外经营经验。报告期内,公司境外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大。
公司在境外开展业务和设立机构需要遵守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且在一定
程度上需要依赖境外原材料供应商、客户以及技术服务提供商以保证日常业务经
营的有序进行。如果发生以下情形,例如境外业务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
产业政策或者政治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国际关系紧张、战争、贸易制裁
等无法预知的因素或其他不可抗力而导致境外经营状况受到影响,将可能给公司
境外业务的正常开展和持续发展带来潜在不利影响。
(六)无形资产及商誉计提减值的风险
2017 年末、 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发行人的商誉账面价值分别为 95,803.79
万元、 32,628.62 万元和 30,816.01 万元,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42,605.14 万
元、 31,216.90 万元和 25,612.22 万元。发行人的商誉及无形资产中的客户关系、
商标使用权及专利主要形成自历年来对外股权收购。如果被收购公司未来经营状
况未达预期,则存在商誉及无形资产减值的风险, 将会对公司的当期盈利水平产
生不利影响。
( 七)安全生产、环保风险
发行人主营业务属于医药研发行业,或涉及多种化学品的研发及生产、固体
废物及生物废弃物的合理处置;发行人下属合全药业的主营业务属于医药制造行
业,根据环保部相关规定,属于重污染行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着“三废”排放与
综合治理合规要求。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环境
保护部门的日常监管,故安全生产、环保相关制度的健全对公司日常业务运营起
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尽管公司针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整改,并推行安全标准化建设
工作,建立健全了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加强了安全事故的防范,但公司的日
常经营仍存在发生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公司将可能被安监、
环保等部门施以处罚,并被要求整改,进而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潜在
不利影响。同时,为适应不断提高的安全生产及环保要求,公司亦将面临合规成
35
本不断上升的情形,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公司的日常运营成本。
( 八)业务合规风险
公司一贯重视合规经营,已逐步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公司
业务人员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业务活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公司未发现业务人员存在违规开展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且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的情形。除此之外,发行人由于生产经营活动而涉及的动物实验、遗传样本收
集、进出口等业务活动,亦受到相关政府监管机构的日常监督。
尽管发行人已经制定了完善的内控体系及业务合规审批制度并制定了标准
操作流程以确保日常业务的合法、合规运营,但由于发行人控股子企业数量较多,
若实践中母公司及高级管理层对各控股子企业或各部门的监管有效性不足,导致
发行人未能持续取得日常研发、检测分析、生产业务所必需的资质、或者未完成
必要的审批及备案流程、或者未能及时应对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的或新增的监管要
求,发行人的经营将面临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 九)汇率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以美元结算为主。报告期内,人民币汇率波
动幅度较大, 2017 年度、 2016 年和 2015 年,发行人的汇兑损失(收益)分别为
13,888.68 万元、 -9,317.31 万元和-3,283.31 万元。若人民币未来持续大幅升值,
可能导致部分以外币计价的成本提高,客户订单量或将因发行人以外币计价的服
务价格上涨而相应减少,进而直接影响发行人的盈利水平。
( 十)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公司赖以生存和
发展的基础和关键。能否维持技术人员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技术人员加
盟,关系到公司能否继续保持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优势,以及研发、生产服务的
稳定性和持久性。如果公司薪酬水平与同行业竞争对手相比丧失竞争优势、核心
技术人员的激励机制不能落实、或人力资源管控及内部晋升制度得不到有效执
行,将导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流失,从而对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造成不利影响。
36
(十一) 实际控制人违反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风险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Ge Li(李革)及 Ning Zhao(赵宁)、刘晓钟、张朝晖四
人共同控制、分别控制的企业中,除发行人以外,从事实际业务的主要为 WuXi
Biologics Holdings Limited(无锡生物控股有限)及其子公司(药明生物业务)、
WuXi NextCode Holdings Limited(明码控股)及其子公司(明码业务)、医明康
德及其子公司(医明康德业务),目前经营内容与发行人均不相同,且实际控制
人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分别控制的企业均不
从事与发行人竞争的业务。同时,发行人与药明生物控股股东 WuXi Biologics
Holdings Limited(无锡生物控股有限)、 WuXi NextCode Holdings Limited(明
码控股)、上海医明康德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医明康德医疗健康科技有
限公司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对业务范围进行了严格划分。如果未来实
际控制人违反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或者无锡生物控股有限、明码控股、上海医明
康德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医明康德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违反《避免同
业竞争协议》中的相关约定, 通过新建业务团队或收购股权的方式进入发行人所
从事的业务范围,进而可能会发生与发行人进行竞争的情况,从而对发行人的业
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构成不利影响。
十一、 2018 年 1-3 月经营业绩预计
基于对经济环境、行业趋势的判断、 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的分析,并根据公司
订单数量、价格、客户群体等情况, 公司经营情况保持稳定,不会发生重大不利
变化。
2018 年 1-3 月公司营业收入预计区间为 205,000 万元至 225,500 万元,较去
年同期增长 15.94%至 27.53%;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
计区间为 24,000 万元至 26,400 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8.50%至 16.81%。公司 2018
年 1-3 月的经营业绩是根据销售合同、经营情况以及一季度外汇汇率波动等因素
做出的合理预计。公司营业收入稳步增长,但是由于外汇汇率波动等因素,扣除
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公司未来将结合
资金管理模式和日常业务需要,逐步通过外汇资金衍生品来规避汇率风险,从而
有效管理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影响。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
37
司的盈利预测或承诺。
38
目 录
发行概况 .......................................................................................................................... 1
声 明............................................................................................................................... 7
重大事项提示 .................................................................................................................. 8
一、本次新股公开发行方案.................................................................................... 8
二、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事项的承诺.................................................................... 8
三、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承诺.................................................................................. 17
四、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20
五、发行人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招股说明书陈
述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23
六、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25
七、中介机构的重要承诺...................................................................................... 27
八、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政策.................................................................. 28
九、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及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9
十、提请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 32
十一、 2018 年 1-3 月经营业绩预计 ..................................................................... 36
目 录............................................................................................................................. 38
第一节 释 义 .............................................................................................................. 44
第二节 概 览 .............................................................................................................. 55
一、发行人简介...................................................................................................... 55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56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57
四、本次发行情况.................................................................................................. 59
五、募集资金用途.................................................................................................. 59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61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61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61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
员之间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64
39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64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65
一、行业和市场风险.............................................................................................. 65
二、经营风险.......................................................................................................... 66
三、财务风险.......................................................................................................... 69
四、管理风险.......................................................................................................... 71
五、募投项目风险.................................................................................................. 73
六、其他风险.......................................................................................................... 74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7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75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及设立情况.......................................................................... 75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 79
四、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境外上市架构的建立及拆除情况................................ 100
五、发行人主要资产重组情况............................................................................ 126
六、历次验资情况及投入的资产计量属性........................................................ 132
七、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133
八、发行人控股子企业、参股企业的基本情况................................................ 137
九、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200
十、发行人股本情况............................................................................................ 231
十一、内部职工股................................................................................................ 240
十二、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
百人的情况.................................................................................................... 240
十三、发行人员工情况........................................................................................ 240
十四、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发行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以及未能履行
承诺的约束措施............................................................................................ 245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 247
一、公司主营业务介绍........................................................................................ 247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251
三、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 275
40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具体情况........................................................................ 285
五、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320
六、生产经营资质证书........................................................................................ 342
七、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347
八、发行人技术与研发状况................................................................................ 348
九、主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控制情况................................................................ 348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352
一、发行人的独立性............................................................................................ 352
二、同业竞争........................................................................................................ 353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371
四、关联交易........................................................................................................ 386
五、公司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和程序的规定................................................ 425
六、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430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 433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433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
的情况............................................................................................................ 454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主要对外投资情况 455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458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与发行人
签订的协议及其履行情况............................................................................ 459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变动情况............................................ 460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462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审计委员会运行
及履职情况.................................................................................................... 462
二、发行人近三年合法合规情况........................................................................ 482
三、发行人近三年资金被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485
四、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估意见............................................ 486
五、申报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鉴证意见............................................ 486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487
41
一、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487
二、审计意见及关键审计事项............................................................................ 495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500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508
五、税项................................................................................................................ 540
六、分部信息........................................................................................................ 546
七、最近一年内收购兼并的企业情况................................................................ 547
八、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548
九、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 549
十、最近一期末的主要债项................................................................................ 552
十一、报告期内所有者权益情况........................................................................ 553
十二、报告期内现金流量情况............................................................................ 554
十三、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554
十四、主要财务指标............................................................................................ 555
十五、设立时及在报告期内的资产评估情况.................................................... 558
十六、历次验资情况............................................................................................ 559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560
一、财务状况分析................................................................................................ 560
二、盈利能力分析................................................................................................ 599
三、现金流量分析................................................................................................ 635
四、资本性支出情况............................................................................................ 637
五、财务状况与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638
六、财务报表项目比较数据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情况及原因 ................... 639
七、摊薄即期回报分析........................................................................................ 643
八、 2018 年 1-3 月经营业绩预计 ....................................................................... 647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 648
一、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648
二、 拟定上述发展规划和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649
三、实施上述规划面临的主要压力.................................................................... 649
四、为实现上述发展规划和目标拟采取的措施................................................ 650
42
五、战略发展规划和现有业务的关系................................................................ 651
六、本次发行对实现战略发展规划的作用........................................................ 651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 653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65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背景.................................................................... 657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介绍........................................................................ 658
四、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 710
五、募投项目用地落实具体情况........................................................................ 711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独立性的整体影响............ 713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 715
一、公司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政策........................................................................ 715
二、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716
三、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717
四、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720
五、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723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724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情况........................................................................ 724
二、重要合同........................................................................................................ 724
三、对外担保情况................................................................................................ 728
四、对发行人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729
五、实际控制人、控股子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729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730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730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733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736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737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738
六、验资机构声明................................................................................................ 739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 740
43
一、备查文件........................................................................................................ 740
二、文件查阅地址和时间.................................................................................... 740
附件一 商标 ................................................................................................................ 742
一、发行人及控股子企业在境内拥有的主要商标权........................................ 742
二、发行人及境内控股子企业在境外拥有的主要商标权................................ 758
三、发行人境外控股子企业在境外拥有的主要商标权.................................... 762
附件二 专利 ................................................................................................................ 766
一、发行人及控股子企业拥有的主要专利权.................................................... 766
44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基本术语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指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药明有限 指 发行人之前身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
药明康德 指 发行人及其前身药明有限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 指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A 股 指 本次发行的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的普通股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报告期各期末、最近三
年年末 指 截至 年 122017 月 31年 日 12 月 31 日、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截至 2015
保荐机构、保荐人、华
泰联合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发行人律师、方
达 指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审计机构、德
勤、德勤华永 指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国泰君安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指 华泰联合、国泰君安
东洲评估 指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威尔逊律师事务所 指 Wilson Sonsini Goodrich & Rosati, P.C.(威尔逊、桑西尼、古
奇、罗沙迪律师事务所)
WuXi Cayman(无锡开
曼) 、 原美国上市公司 指 WuXi PharmaTech ( Cayman) Inc.
WXPT BVI(无锡维京) 指 WuXi PharmaTech ( BVI) Inc.后于 2008 年 3 月 12 日更名
为 WuXi AppTec ( BVI) Inc.
WXAT BVI(药明康德
维京) 指 WuXi AppTec ( BVI) Inc.,前身为 WXPT BVI(无锡维京)
组合化学 指 无锡药明康德组合化学有限公司
太湖水集团 指 江苏太湖水集团有限公司
ChinaTechs(中国科技) 指 ChinaTechs Inc.
GP 指 普通合伙人
LP 指 有限合伙人
45
上海药明 指 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
合全药业 指 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全精细化工 指 上海合全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合全药业有限 指 上海合全药业有限公司
上海合全研发 指 上海合全药物研发有限公司
常州合全药业 指 常州合全药业有限公司
常州合全研发 指 常州合全新药研发有限公司,原常州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
公司
合全医药 指 上海合全医药有限公司
STA HK(合全香港) 指 STA Pharmaceutical Hong Kong Limited
常州合全医药科技 指 常州合全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STA US(合全美国) 指 STA Pharmaceutical US LLC,原 STA Sales LLC
常州合全贸易 指 常州合全贸易有限公司
合全物流 指 上海合全物流有限公司
药明海门 指 海门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康德弘翼 指 上海康德弘翼医学临床研究有限公司,原上海康德保瑞医学
临床研究有限公司
上海康德保瑞 指 上海康德保瑞医学临床研究有限公司
上海杰诚 指 上海杰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津石 指 上海津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药明投资 指 上海药明康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合全投资管理 指 上海合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无锡药明投资 指 无锡药明康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明德 指 南京明德新药研发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药明股权投资 指 无锡药明康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无锡药明医药投资 指 无锡药明康德生物医药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无锡药明一期投资 指 无锡药明康德一期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药明 指 北京药明康德新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无锡药明医药科技 指 无锡药明康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后于 2018 年 2 月 5 日更名
为无锡合全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药业 指 无锡药明康德药业有限公司
信孚药业 指 江苏信孚药业有限公司,无锡药业前身
奉贤医药科技 指 上海药明康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奉贤药业 指 上海药明康德药业有限公司
WXAT HK Holding(药
明香港控股) 指 WuXi AppTec (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46
武汉药明 指 武汉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
苏州药明有限 指 苏州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后改制为股份公司并更名
为苏州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药明 指 苏州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百奇 指 百奇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XBL-US(美新诺美国) 指 XenoBiotic Laboratories, Inc.
WA Testing HK (香港测
全) 指 WuXi AppTec Lab Limited Testing and Diagnosis ( Hong Kong)
南京美新诺 指 南京美新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药明 指 天津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
WA-HK(药明康德香
港) 指 WuXi AppTec ( Hong Kong) Limited
JW Cayman(无锡巨诺
开曼) 指 JW ( Cayman) Therapeutics Co. Ltd
WA-KO(药明康德韩
国) 指 WuXi AppTec Korea Co., Ltd.
WA-INT(药明康德国
际) 指 WuXi AppTec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SPHL(中路控股) 指 Sino Path Holdings Limited
XBL-BVI (美新诺维京) 指 XBL ( BVI) Limited
XBL-HK(美新诺香港) 指 XBL-HK, Limited
WXAT LN(览博开曼) 指 WuXi AppTec LN ( Cayman) Inc
LN-NL(览博荷兰) 指 LabNetwork B.V.
LN-US(览博美国) 指 LabNetwork Inc
LN-GR(览博德国) 指 LabNetwork GmbH
览博天津 指 览博(天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览博武汉 指 药明览博(武汉)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AppTec UK(药明康德
英国) 指 WuXi AppTec UK Ltd.
WXAT Holding (药明美
国控股) 指 WuXi AppTec Holding Company, Inc.
AppTec Sales (药明康德
销售) 指 WuXi AppTec Sales, LLC.
AppTec(药明康德美
国) 指 WuXi AppTec, Inc.
Abgent(百奇美国) 指 Abgent Inc.
WXAT HDB(辉源美国
控股) 指 WuXi AppTec HDB LLC
WA-HD( 辉源香港) 指 HD Bioscience Co., Limited
Crelux(药明康德德国) 指 Crelux GmbH
47
Investment Holdings(药
明投资控股开曼) 指 WuXi PharmaTech Investment Holdings ( Cayman) Inc.
US Fund Manager(药明
投资管理开曼) 指 WuXi PharmaTech Investment Management ( Cayman) Inc.
US Fund GP GP (药明投
资开曼) 指 WuXi PharmaTech Investments ( Cayman) Inc.
US Fund GP(药明基金
一期普通合伙) 指 WuXi PharmaTech Fund I General Partner L.P.
US Fund I(药明基金一
期) 指 WuXi PharmaTech Healthcare Fund I L.P.
上海药明检测 指 上海药明康德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已注销
Abgent UK(百奇欧洲) 指 Abgent Europe Limited,报告期内已注销
上海医学检验所 指 上海药明康德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已转让
苏州检测 指 苏州药明康德检测检验有限责任公司,报告期内已转让
苏州药明泽康 指 苏州药明泽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已转让
Chemdepo(药明美国化
学) 指 Chemdepo Inc.,报告期内已转让
药明企业管理 指 无锡药明康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已转让
药明生物 指 无锡药明康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前身无锡药明康德
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已转让
上海药明生物 指 上海药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已转让
Biologics HK (无锡生物
香港) 指 WuXi Biologics ( Hong Kong) Ltd,报告期内已转让
成都康德弘翼 指 成都康德弘翼医学临床研究有限公司
辉源生物 指 辉源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辉源美国 指 HD Bioscience Inc.
上海赛节 指 上海赛节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无锡药明生基 指 无锡药明生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药明 指 成都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
药明巨诺 指 上海药明巨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药明利康 指 无锡药明利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PRA (制药研究联合(英
国)有限公司) 指 Pharma Research Associates ( UK) Ltd.
纽交所 指 纽约证券交易所
Holdco(新无锡生命科
学控股)、 New WuXi
(新无锡生命科学控
股)
指 New WuXi Life Science Holdings Limited
买方集团 指 2015 年 12 月 10 日 WuXi Cayman(无锡开曼)下市时 Holdco
(新无锡生命科学控股)的股东
Parentco (新无锡生命科
学有限) 指 New WuXi Life Science Limited
48
Merger Sub(无锡合并
有限公司) 指 WuXi Merger Limited
下市 指
2015 年 12 月 10 日, WuXi Cayman(无锡开曼)公开发行的
股票被 Ge Li(李革)及财团成员收购, WuXi Cayman(无锡
开曼)自纽交所除牌并变更为私人公司的过程
下市协议 指 合并协议、股权认购承诺函、合并协议之补充协议、授信协
议及其它与下市交易密切相关的协议
贷款银行 指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并购贷款协议 指 由贷款银行向 Merger Sub(无锡合并有限公司)提供的本金
金额为美元 8 亿元的贷款协议
管理层贷款协议 指 由贷款银行向 Group & Cloud(群云有限)提供的本金金额为
美元 3 亿元的贷款协议
下市贷款 指 并购贷款协议与管理层贷款协议的合称
实际控制人 指 Ge Li(李革)及 Ning Zhao(赵宁)、刘晓钟、张朝晖四人
Biologics Cayman( 无锡
生物开曼) 指 WuXi Biologics ( Cayman) Inc.
NextCode(明码开曼) 指 WuXi NextCode Genomics, Inc
明码(上海) 指 明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医明康德、上海朝
晓 指 上海医明康德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原上海朝晓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
无锡医明康德 指 无锡医明康德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乐成 指 上海乐成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华领医药 指 华领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乐晨国际 指 上海乐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群云 指 上海群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G&C III(群云 III) 指 G&C III Limited
Group & Cloud(群云有
限) 指 Group & Cloud Limited
G&C(群云) 指 G&C Limited
G&C I(群云 I) 指 G&C I Limited
G&C II(群云 II) 指 G&C II Limited
G&C VI(群云 VI) 指 G&C VI Limited
NEW ESOP(新无锡持
股平台有限合伙) 指 NEW WUXI ESOP L.P.
G&C IV Hong Kong(群
云 IV 香港) 指 G&C IV Hong Kong Limited
G&C V(群云 V) 指 G&C V Limited
上海晖晓纯颐 指 上海晖晓纯颐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嘉兴宇祥 指 嘉兴宇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G&C VII(群云 VII) 指 G&C VII Limited
49
上海厚燊 指 上海厚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嘉兴宇民 指 嘉兴宇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厚毅 指 嘉兴厚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厚毓 指 嘉兴厚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厚咨 指 嘉兴厚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厚锦 指 嘉兴厚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厚雍 指 上海厚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厚溱 指 上海厚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厚辕 指 上海厚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厚玥 指 上海厚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厚尧 指 上海厚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厚嵩 指 上海厚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厚菱 指 上海厚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Fertile Harvest(沃茂投
资有限公司) 指 Fertile Harvest Investment Limited
Eastern Star(东星亚洲
投资有限公司) 指 Eastern Star Asia Investment Limited
L&C 投资有限 指 L&C Investment Limited
上海瀛翊 指 上海瀛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Glorious Moonlight(光
辉月光有限公司) 指 Glorious Moonlight Limited
Summer Bloom(萨摩布
鲁姆投资 ( I) ) 指 Summer Bloom Investments ( I) Pte. Ltd.
ABG-WX Holding
( HK) (汇桥-无锡控
股(香港)有限)
指 ABG-WX Holding ( HK) Limited
嘉世康恒 指 嘉世康恒(天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HCFII WX (HK )
( HCFII 无锡(香港)
控股)
指 HCFII WX ( HK) Holdings Limited
上海金药 指 上海金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Pearl WX HK(明珠投
资香港有限公司) 指 Pearl WX HK Limited
国寿成达 指 国寿成达(上海)健康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泰康集团 指 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Yunfeng II ( 云锋 II 无锡
有限公司) 指 Yunfeng II WX Limited
SCC Growth III ( SCC 成
长三期控股) 指 SCC Growth III Holdco B Ltd.
上海杰寰 指 上海杰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0
Brilliant Rich(辉煌全
球) 指 Brilliant Rich Global Limited
LCH 投资有限 指 LCH Investment Limited
平安置业 指 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唐山京冀 指 唐山京冀协同健康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云锋衡远 指 上海云锋衡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宁波沄泷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沄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弘祺 指 宁波弘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方所 指 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
Ambrx(安博生物) 指 Ambrx Biopharma, Inc.
泰格医药 指 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博腾股份 指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博济医药 指 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九洲药业 指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凯莱英 指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智康弘仁 指 无锡智康弘仁新药开发有限公司
康龙化成 指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睿智化学 指 上海睿智化学研究有限公司
新高峰 指 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博腾股份 指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博济医药 指 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昭衍新药 指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中美冠科 指 中美冠科生物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桑迪亚 指 桑迪亚医药技术( 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美迪西 指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五规划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国家食药监局、 CFDA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工商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无锡市工商局 指 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卫计委/卫生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前身为中华人
民共和国卫生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前国家发展计划委
员会
科技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51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专业术语
CRO 指
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合同研发服务,是通过合同
形式为制药企业和研发机构在药物研发过程中提供专业化服
务的一种学术性或商业性的科学机构
CMO 指
Contract Manufacture Organization,合同生产业务组织,主要
是接受制药公司的委托,提供产品生产时所需要的工艺开发、
配方开发、临床试验用药、化学或生物合成的原料药生产、
中间体制造、制剂生产(如粉剂、针剂)以及包装等业务
CDMO 指
Contract Development And Manufacturing Organization,合同
研发与生产业务,即在 CMO 的基础上增加相关产品的定制
化研发业务
临床研究 指
是医学研究和卫生研究的一部分,其目的在于建立关于人类
疾病机理、疾病防治和促进健康的基础理论。临床研究涉及
对医患交互和诊断性临床资料、数据或患者群体资料的研究。
医药研发服务 指 本招股说明书中指 CRO 及 CMO/CDMO 两块业务
小分子药物 指
小分子药物主要是指化学合成药物,通常分子量小于 1000,
具有使用广泛、理论成熟等优势,目前市场上成熟的药物绝
大多数均为小分子药物
FDA 指 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局)
EMA 指 European Medicines Agency(欧洲药品管理局)
OECD 指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ICH 指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Harmonization of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Registration of Pharmaceuticals for Human
Use,人用药物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议会议,于 1990 年由美
国、欧共体和日本三方药品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同发起成
立,基本宗旨是在药品注册技术领域协调和建立关于药品安
全、有效和质量的国际技术标准和规范,作为监管机构批准
药品上市的基础
ICH-GCP 指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Harmonization Good Clinial
Practice,国际协调会议协调三方(美国、欧盟、日本)药品
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指南
IQVIA(昆泰) 指
Quintiles与 IMS Health合并后形成的新公司,其中 IMS Health
公司原为行业领先的信息和技术驱动型医疗服务提供商,
IQVIA 为全球最大的 CRO 公司,两者合并后,各自继续提供
原有主营业务服务
FFS 指
Fee-For-Service,客户定制服务,主要以按项目收费的方式进
行。客户有明确的服务需求并向公司提交订单,客户针对该
订单提供报价、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
FTE 指 Full-Time Equivalent,全时当量服务,主要采取时间计量并按
固定费率收费的形式进行
标准操作规程/SOP 指 Standard Operation Process,即将某一事件的标准操作步骤和
要求以统一的格式描述出来,用来指导和规范日常的工作
CMC 指
Chemistry, Manufacturing, and Controls,化学成分生产和控
制,主要指新药研发过程中生产工艺、杂质研究、质量研究、
稳定性研究等药学研究资料的收集及控制工作
52
NDA/新药申请 指 New Drug Application,新药申请,指药物完成临床试验后向
药监机构提交的新药注册申请
IND 指 Investigational New Drug,研究性新药,指在进行临床试验前
必须进行的研究性新药及申请相关阶段
GSP 指
Good Supply Practice,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是控制医药
商品流通环节所有可能发生质量事故的因素从而防止质量事
故发生的一整套管理程序
GMP 指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药
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药品制剂生产的全过
程和原料药生产中影响成品质量的关键工序
cGMP 指
Current 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s,动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
规范,也称现行药品生产管理规范或国际 GMP 规范,它要求
在产品生产和物流的全过程都必须验证,为国际领先的药品
生产管理标准,目前美国、欧洲、日本均采用此标准
GCP 指
Good Clinical Practice,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是规范
药物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标准规定,其目的在于保证临床试验
过程的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并保障其安
全
GLP 指
Good Laboratory Practice,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系
指对从事实验研究的规划设计、执行实施、管理监督和记录
报告的实验室的组织管理、工作方法和有关条件提出的规范
性文件
CRA、临床监察员 指
Clinical Research Associate,临床监察员,主要负责组织相关
项目的临床监察,并负责制定相关项目的临床监察实施计划,
临床监察员一般要求具有临床医学、卫生统计学等专业方面
的知识,具有 GCP 证书,具有丰富的临床试验工作经验,具
备较强的对外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CRC、临床协调员 指 Clinical Research Coordinator,临床协调员,为在 CRO 公司
中协助临床监察员( CRA)进行临床试验项目的人员
高通量筛选 指
High Throughput Screen,即利用分子水平和细胞水平的实验
方法,在同一时间检测数以千万的样品,并以得到的相应数
据库支持运转的技术体系
IMCT/MRCT 指
International Multi-center Clinical Trial(国际多中心临床),
又称 Multi-Regional Clinical Trial(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
指在全球多个区域的多个中心按照同一临床试验方案同时开
展临床试验,是目前临床 CRO 发展的主要实时形式
PCC 指 Pre-Clinical Candidate,临床前候选药物
SDTM 指 Study Data Tabulation Model,试验数据表格样式
先导化合物 指
Lead Compound,一种具有药理学或生物学活性的化合物,可
被用于开发新药,其化学结构可被进一步优化,以提高药力、
选择性,改善药物动力学性质。通过高通量筛选可发现先导
化合物,或通过天然物的次级代谢产物找到先导化合物。
创新药 指
按照国家食药监局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的一类化
学药品,以及按照国家食药监局生物制品注册分类的一类生
物制品
临床研究 指
是医学研究和卫生研究的一部分,其目的在于建立关于人类
疾病机理、疾病防治和促进健康的基础理论。临床研究涉及
对医患交互和诊断性临床资料、数据或患者群体资料的研究。
53
医药中间体 指
原料药合成工艺过程中的中间物质,属于医药精细化学品,
生产不需要药品生产许可证,根据对最终原料药质量的影响
程度,可分为非 GMP 中间体和 GMP 中间体
原料药/API 指
Active Pharmaceutical Ingredients,又称活性药物成份,由化
学合成、植物提取或者生物技术所制备,但病人无法直接服
用的物质,一般再经过添加辅料、加工,制成可直接使用的
制剂
CAR-T 指
Chimeric Antigen Receptor T-Cell Immunotherapy,嵌合抗原受
体 T 细胞免疫疗法,是目前较为有效的恶性肿瘤的治疗方式
之一,核心机制是通过特异性地识别肿瘤相关抗原,使效应
T 细胞的靶向性、杀伤活性和持久性较常规应用的免疫细胞
大幅提高,从而打破宿主免疫耐受状态,克服免疫逃逸,最
终杀灭肿瘤细胞。
临床试验 指
任何在人体(病人或健康志愿者)进行药物的系统性研究,
以证实或揭示试验药物的作用、不良反应及/或试验药物的吸
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目的是确定试验药物的疗效与安全
性。
Ⅰ期临床试验 指 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观察人体对于新
药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
II 期临床试验 指
治疗作用初步评价阶段。其目的是初步评价药物对目标适应症
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也包括为Ⅲ期临床试验研究设计和
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此阶段的研究设计可以根据具
体的研究目的,采用多种形式,包括随机盲法对照临床试验
III 期临床试验 指
治疗作用确证阶段。其目的是进一步验证药物对目标适应症
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评价利益与风险关系,最终为药
物注册申请的审查提供充分的依据。试验一般应为具有足够
样本量的随机盲法对照试验
IV 期临床试验 指
新药上市后应用研究阶段。其目的是考察在广泛使用条件下
的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评价在普通或者特殊人群中使用
的利益与风险关系以及改进给药剂量等
试验方案 指
叙述试验的背景、理论基础和目的,试验设计、方法和组织,
包括统计学考虑、试验执行和完成的条件。方案必须由参加
试验的主要研究者、研究机构和申办者签章并注明日期
伦理委员会 指
由医学专业人员、法律专家及非医务人员组成的独立组织,其
职责为核查临床试验方案及附件是否合乎道德,并为之提供公
众保证,确保受试者的安全、健康和权益受到保护。该委员会
的组成和一切活动不应受临床试验组织和实施者的干扰或影响
稽查 指
由不直接涉及试验的人员所进行的一种系统性检查,以评价
试验的实施、数据的记录和分析是否与试验方案、标准操作
规程以及药物临床试验相关法规要求相符
试验用药品 指 用于临床试验中的试验药物、对照药品或安慰剂
精准医疗 指
是以个体化医疗为基础、随着基因组测序技术快速进步以及
生物信息与大数据科学的交叉应用而发展起来的新型医学概
念与医疗模式,其本质是通过基因组、蛋白质组等组学技术
和医学前沿技术,对于大样本人群与特定疾病类型进行生物
标记物的分析与鉴定、验证与应用,从而精确寻找到疾病的
原因和治疗的靶点,并对一种疾病不同状态和过程进行精确
分类,最终实现对于疾病和特定患者进行个性化精准治疗的
目的,提高疾病诊治与预防的效益的一种治疗模式。
54
孤儿药 指
用于预防、治疗、诊断罕见病的药品,通常指患病人群不到
10 万人的疾病治疗药物,主要通过疾病的严重性,其它诊断、
预防或治疗的方法是否存在,疾病罕见程度等标准进行判断
专利悬崖 指
指新药专利保护到期后,仿制药以更低价格进入并占领市场,
导致专利药品的销量大幅下降,企业依靠专利保护获得的销
售额和利润对应明显降低,专利权人的收益亦将急剧下降。
制药行业将此种现象形象的称为“专利悬崖”。
药品上市许可人制度
/MAH 指
MAH 制度是国际较为通行的药品上市、审批制度,是将上市
许可与生产许可分离的管理模式。这种机制下,上市许可和
生产许可相互独立,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将产品委托给不同
的生产商生产,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均由上
市许可人对公众负责。
特别说明:
1、本招股说明书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
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2、本招股说明书中的金额均为保留两位小数。
3、本招股说明书中涉及的我国、我国经济以及行业的事实、预测和统计,
包括本公司的市场份额等信息,来源于一般认为可靠的各种公开信息渠道。本公
司从上述来源转载或摘录信息时,已保持了合理的谨慎, 但是由于编制方法可能
存在潜在偏差等原因,此等信息可能与国内或国外所编制的其他资料不一致。
55
第二节 概 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
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WuXi AppTec Co., Ltd.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
公司住址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马山五号桥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浦东新区外高桥保税区富特中路 288 号
公司网址 http://www.wuxiapptec.com.cn/
邮编 200131
电话 +86 ( 21) 2066-3091
传真 +86 ( 21) 5046-3093
电子邮箱 ir@wuxiapptec.com
法定代表人 Ge Li(李革)
注册资本 937,787,000 元
经营范围
生产 PT 树脂、 MG 树脂;开发研究及报批新药;生物技术研究;提
供组合化学及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0 年 12 月 01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7 年 3 月 1 日
(二)设立情况
发行人系由药明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 1 日,公
司在无锡市工商局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937,787,000 元,法定代表人为 Ge Li(李革)。
(三)公司业务概况
发行人成立于 2000 年 12 月,注册在江苏无锡,营运总部位于上海,是全球
公认的具备新药研发实力的领先开放式、全方位、一体化的医药研发服务能力与
技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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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开创了业界独特的一体化服务模式和开放式平台模式,并见证了全球
小分子医药研发领域的变革。过去的十余年间,从创始之初仅 650 平方米的化学
服务实验室起步,发行人恪守最高国际质量监管标准,已经建立了从药物发现到
临床前开发,临床试验及小分子化学药生产的贯穿整个新药研发过程的综合服务
能力和技术,迅速成长为全球医药研发领域中覆盖全产业链的综合新药研发服务
平台。
目前,发行人已成为中国规模最大、全球排名前列的小分子医药研发服务企
业。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人员工人数合计 14,763 名,其中研发专业人
员 11,721 名,硕士及以上学历 5,757 人, 600 余人拥有海外博士学位或为拥有 10
年以上海外新药研发工作经验的资深海外归国人士。发行人目前拥有包括国内上
海、苏州、天津、武汉、常州及美国费城、圣保罗、亚特兰大、圣地亚哥和德国
慕尼黑等在内的全球 26 个研发生产基地/分支机构,客户数量超过 3,000 家,主
要客户覆盖全球排名前 20 位的大型药企及各类新药研发机构,在药物发现、临
床前研究、药物工艺研发和生产领域占据行业的领先地位。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为客户在研 1,000 余项新药开发项目,并同时支持或承载着包括辉
瑞、礼来、 默沙东等全球多家知名药企 200 多个临床 I-II 期、 30 多个临床 III 期
及商业化阶段的小分子化学药生产。
发行人协助客户研发的诸多新药均已通过 FDA 认证并获批上市,其中诸多
新药获得 FDA 突破性疗法、孤儿药资格认定及 FDA“快车通道”等认定。
发行人亦自 2015 年初开始协助国内客户研发新药并向 CFDA 提交临床试验
新药申报业务,迄今已申报 20 余例。未来将通过上市许可人制度( MAH)等法
规协助国内药企及科研院所着力发展新药研发服务,重点拓展境内客户及定制化
服务,帮助中国病人与全球患者能同步使用到最新药物。
在发行人研发平台的助力下,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正在向世界展现中国的创
新智慧。 “成为全球医药健康产业最高、最宽和最深的能力和技术平台,让天下
没有难做的药,难治的病”是发行人的宏伟愿景及战略蓝图。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发行人无控股股东, Ge Li(李革)及 Ning Zhao(赵宁)、刘晓钟、张朝晖
57
四人通过签署有关一致行动的协议,约定其作为发行人股东和董事将在发行人股
东大会和董事会上就所有决策事宜保持一致行动,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此外,实际控制人之 Ge Li(李革)与 Fertile Harvest(沃茂投资有限公司) 、
Eastern Star(东星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 L&C 投资有限亦签署了有关一致行动
的协议,约定 Fertile Harvest(沃茂投资有限公司) 、 Eastern Star(东星亚洲投资
有限公司) 、 L&C 投资有限应当无条件与 Ge Li(李革)保持一致行动,按照
Ge Li(李革)的意见行使发行人股东权利;同时 Ge Li(李革)与上海瀛翊签署
了投票委托书,约定上海瀛翊将其所持发行人全部股权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
Ge Li(李革)行使。
根据上述安排, Ge Li(李革)及 Ning Zhao(赵宁)、刘晓钟、张朝晖共同
控制发行人合计 34.4812%的表决权。 Ge Li(李革)及 Ning Zhao(赵宁)、刘
晓钟、张朝晖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
“(一)董事”。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根据德勤华永出具的德师报(审)字( 18) 第 S00065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发行人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列示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合计 546,680.09 604,030.93 635,676.84
非流动资产合计 711,364.61 455,037.35 332,966.29
资产总计 1,258,044.69 1,059,068.28 968,643.13
流动负债合计 461,942.33 420,134.52 299,217.72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2,301.33 32,693.26 26,413.12
负债合计 584,243.66 452,827.78 325,630.84
股东权益合计 673,801.03 606,240.51 643,012.2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益 634,237.95 556,917.30 336,766.71
58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776,525.99 611,613.09 488,334.90
营业利润 146,059.49 128,460.98 77,167.98
利润总额 159,262.02 138,217.56 80,134.82
净利润 129,672.05 112,097.34 68,377.8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122,709.35 97,498.03 34,896.7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97,913.02 87,842.54 17,960.11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179,361.03 175,679.34 73,859.5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112,431.41 -20,631.04 -93,328.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67,416.98 -12,767.34 42,851.22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
金等价物的影响 -3,628.12 8,242.38 2,992.9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 -4,115.49 150,523.34 26,375.5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余额 250,729.87 100,206.53 73,830.9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余额 246,614.38 250,729.87 100,206.53
(四)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18 1.44 2.12
速动比率(倍) 0.89 1.04 1.74
合并资产负债率 46.44% 42.76% 33.6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5.30% 23.66% 11.76%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
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
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
比例
4.40% 2.96% 2.67%
59
主要财务指标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5.16 4.26 3.90
存货周转率(次) 7.16 9.20 10.9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万元) 211,911.05 179,829.44 121,707.77
利息保障倍数(倍) 33.81 85.48 29.4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元/股) 1.91 1.87 4.76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4 1.61 1.70
四、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 10,419.8556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数的比例为 10%
每股发行价格 21.60 元/股
发行方式 采用向参与网下配售的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
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发行日期 2018 年 4 月 24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
1 苏州药物安全评价中心扩建项目 172,000.00 72,719.98
2 天津化学研发实验室扩建升级项目 56,400.00 56,400.00
3
抗体耦联药物( ADCs)中间体和数
字影像成像药物/试剂载体的研发及
应用项目
34,266.00 -
4 苏州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中心 30,000.00 -
5 SMO 临床研究平台扩建及大数据分
析平台建设项目 28,110.51 -
6 药物研发临床监察全国性站点建设
项目 28,001.67 -
7 药明康德总部基地及分析诊断服务 20,000.00 20,000.00
60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
研发中心( 91#、 93#)
8 美国细胞及基因治疗商业化 cGMP
工厂建设项目 84,296.75 -
9 美国圣地亚哥生产基地生物分析研
发实验平台建设项目 20,982.97 -
10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 63,908.56
- 合计 574,057.90 213,028.54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小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用
自筹资金补足。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需要对上述拟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
入,则公司将用自筹资金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的有关
内容。
61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 10,419.8556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
例 10.0000%
每股发行价格 21.60 元
发行市盈率 22.99 倍(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的孰低额和发行后总股
本全面摊薄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6.76 元(按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8.13 元(按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2.66 倍(按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确定)
发行方式 采用向参与网下配售的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
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225,068.88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213,028.54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不含
税) 12,040.34 万元
其中:承销费用 7,877.41 万元
保荐费用 1,325.34 万元
审计、验资费
用 857.02 万元
律师费用 998.49 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 252.08 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
的信息披露费
用
730.00 万元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Ge Li(李革)
62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特中路 288 号
联系电话: +86 ( 21) 2066-3091
传 真: +86 ( 21) 5046-3093
联系人:姚驰
(二)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晓丹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 01A、 02、
03、 04)、 17A、 18A、 24A、 25A、 26A
联系电话: 010-56839300
传 真: 010-56839400
保荐代表人:茹涛、吕洪斌
项目协办人:王琛
项目组其他成员:王正睿、张舒辰、侯松涛、廖逸星、杨博俊、许超、林梦
涵
(三)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联系电话: 021-38676666
传 真: 021-38670666
项目联系人:陈亮、张希朦、汪程聪、唐泽阳
(四)发行人律师: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齐轩霆
住 所: 中国上海市石门一路 288 号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座 24 楼
联系电话: 021-22081166
63
传 真: 021-52985599
经办律师:蒋雪雁、 楼伟亮、霍婉华
(五)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曾顺福
住 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楼
联系电话: 021-61418888
传 真: 021-6335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金凌云、石弘隽
(六)资产评估机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小敏
住 所:上海市奉贤区化学工业区奉贤分区目华路 8 号 401 室
联系电话: 021-52402166
传 真: 021-62252086
经办注册评估师:朱淋云、杨黎鸣
(七)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总 经 理:高斌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
联系电话: 021-58708888
传 真: 021-58899400
(八)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振华支行
户 名: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账 户: 4000010209200006013
64
(九)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总 经 理:黄红元
住 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 021-68808888
传 真: 021-68807813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
人员、经办人员之间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之控股股东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上海
瀛翊和 Shanghai Yingyi Investment Co., Ltd. (上海瀛翊投资有限公司) 直接和间
接持有发行人 2.6144%的股份。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并
未因上述关系而构成关联保荐;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存在的上述关系不影响保
荐机构公正履行保荐职责。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情况之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
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
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1、询价推介时间: 2018 年 4 月 18 日
2、定价公告刊登时间: 2018 年 4 月 23 日
3、申购日期: 2018 年 4 月 24 日
4、 缴款日期: 2018 年 4 月 26 日
5、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
65
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发售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
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列风险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投资决策程度大
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行业和市场风险
(一)医药研发服务行业的增长趋势减缓的风险
近几年,发行人所在行业的发展壮大主要依赖于制药公司不断增长的医药研
发服务业务的需求。未来如果发生经济周期下行或行业政策变动等重大环境变
化,一方面可能导致公司新增业务收入及新客户数量增速放缓或减少; 另一方面
可能导致现有下游制药公司或科研单位因失去专利排他性、竞争压力增加、产品
需求下降等原因损失销售收入, 或由于产品更新换代能力不足、产业兼并整合以
及预算调整等原因减少对研发服务的需求, 从而间接影响其研发费用支出比例及
支付时间。上述新、老客户的研发需求放缓或减少,下游客户所处行业发生不利
变化将有可能直接影响公司的医药研发服务收入,从而对发行人的现金流和盈利
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医药研发服务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目前,全球制药研发服务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发行人在特定的服务领域面临
的竞争对手主要包括各类专业 CRO/CMO/CDMO 机构或大型药企自身的研发部
门,其中多数为国际化大型药企或研发机构,这些企业或机构相比发行人具备更
强的财力、技术能力、客户覆盖度。除了上述成熟的竞争对手以外,发行人还面
临来自市场新入者的竞争,他们或拥有更雄厚的资金实力,或拥有更有效的商业
渠道,或在细分领域拥有更强的研究实力。发行人如不能继续强化自身综合研发
技术优势及各项商业竞争优势,或将面临医药市场竞争加剧、自身竞争优势弱化
导致的相关风险。
(三)行业监管政策变化的风险
医药研发服务行业是一个受监管程度较高的行业,其监管部门包括发行人业
务开展所在国家或地区的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等,该等监管部门一般通过制订相关
66
的政策法规对医药研发服务行业实施监管。境外发达国家医药研发服务行业的产
业政策、行业法规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体系;在中国,国家食药监局等主管机构
亦不断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逐步制订并不断完善各项相关法规。若发行人不能及时
调整自身经营战略来应对相关国家或地区医药研发服务行业的产业政策和行业
法规的变化,将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潜在的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一)新业务开发和拓展风险
发行人在发展中不断开发和拓展新业务,在过去的几年中业务范围已经涵盖
了新药研发全过程中涉及的合成化学、药物化学、药物代谢动力学、分析化学、
毒理学、临床开发、制剂、科研试剂的生产和临床试验等大多数领域。为了成功
开发并推广新业务,发行人必须准确地评估和满足客户的需求,进行定制化服务,
进一步加大资本投入、优化管理流程、准确预测和控制开发和制造成本,配置优
质人力并允以富有竞争力的价格,从而提高客户的认知度,增强自身的盈利能力。
如果发行人不能有效地开发新的服务,无法持续满足不断发展的客户需求,可能
对其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现金流和发展前景,产生潜在的不利影响。
(二)长周期合同的执行风险
由于医药研发具有长周期、高风险、高投入等显著特点,在较长的新药研发
过程中,存在由于药物研究未能达到预期效果、临床研究失败、客户研究方向改
变等不确定因素而导致发行人签署的服务合同存在较预期提前终止或延期支付
的风险。尽管发行人能够在合同中约定按照研究阶段收取相应研发服务或生产业
务费用,但合同的提前终止或延期支付仍会对公司未来的收入和盈利能力产生一
定程度的影响,或面临因此导致纠纷或诉讼的风险。
(三)境外经营风险
发行人于境外新设或收购了多家企业以推进其境外业务的发展,多年来已积
累了丰富的境外经营经验。报告期内,公司境外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大。
公司在境外开展业务和设立机构需要遵守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且在一定
程度上需要依赖境外原材料供应商、客户以及技术服务提供商以保证日常业务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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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的有序进行。如果发生以下情形,例如境外业务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
产业政策或者政治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国际关系紧张、战争、贸易制裁
等无法预知的因素或其他不可抗力而导致境外经营状况受到影响,将可能给公司
境外业务的正常开展和持续发展带来潜在不利影响。
(四)行业许可经营的风险
近年来,我国新药研发及临床 CRO/CMO/CDMO 研究行业的法律监管体系
正处于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发行人成立以来,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取得了药品生产 GMP 认证、药品检测 GLP 认证、药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
资质,该等文件均有一定的有效期。上述有效期满后,发行人需接受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等相关监管机构的审查及评估,以延续上述文件的有效期。如果发行人未
能持续取得相关的相关批准及许可,或者未能持续符合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的监管
要求或新增监管要求,将可能导致发行人不能继续研发及生产有关产品,从而对
发行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安全生产、环保风险
发行人主营业务属于医药研发行业,或涉及多种化学品的研发及生产、固体
废物及生物废弃物的合理处置;发行人下属合全药业的主营业务属于医药制造行
业,根据环保部相关规定,属于重污染行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着“三废”排放与
综合治理合规要求。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环境
保护部门的日常监管,故安全生产、环保相关制度的健全对公司日常业务运营起
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尽管公司针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整改,并推行安全标准化建设
工作,建立健全了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加强了安全事故的防范,但公司的日
常经营仍存在发生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公司将可能被安监、
环保等部门施以处罚, 并被要求整改,进而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潜在
不利影响。同时,为适应不断提高的安全生产及环保要求,公司亦将面临合规成
本不断上升的情形,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公司的日常运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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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业务合规风险
公司一贯重视合规经营,已逐步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公司
业务人员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业务活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公司未发现业务人员存在违规开展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且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的情形。除此之外,发行人由于生产经营活动而涉及的动物实验、遗传样本收
集、 进出口等业务活动,亦受到相关政府监管机构的日常监督。
尽管发行人已经制定了完善的内控体系及业务合规审批制度并制定了标准
操作流程以确保日常业务的合法、合规运营,但由于发行人控股子企业数量较多,
若实践中母公司及高级管理层对各控股子企业或各部门的监管有效性不足,导致
发行人未能持续取得日常研发、检测分析、生产业务所必需的资质、或者未完成
必要的审批及备案流程、或者未能及时应对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的或新增的监管要
求,发行人的经营将面临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七)外国股东住所地、总部所在国家或地区向中国的境外投资或
技术转让的法律法规可能变化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外国股东住所地、总部所在国家或地区向中
国的境外投资或技术转让不存在限制。如果上述各国家或地区向中国投资或技术
转让的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或地区销售及监管政策、产业标准的调整,则该
等境外股东或境外实控人对公司的投资可能面临各种不确定性,或将对公司股权
结构的稳定性及公司战略规划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公司正常的研发、 生产等日常
经营业务。
(八)人力成本上涨的风险
公司作为具备国际一流研发能力的医药研发服务企业,属于人才密集型行
业,人才是公司提供经营服务的关键生产要素。随着公司自身业务规模的不断扩
大,公司的人员规模、人员薪酬和福利成本也将持续提高。报告期内,公司员工
数量由 2015 年末的 9,291 人增加到 2017 年 12 月末的 14,763 人, 人员数量显著
增加。
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及医药产业的发展,医药研发行业对于高端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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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的需求将呈现逐年增加的状态,且该等高端研发人员的平均薪酬水平亦随行
业发展而显著增加。由于人力成本是公司经营活动中主要的成本之一, 如果未来
公司不能合理科学有效地控制人员成本以匹配公司的业务增长需要, 则人员成本
未来大幅增长将可能对公司的盈利水平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程度影响。
(九)房产租赁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租赁 5 处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房产,
其中 4 处房产已经完成竣工验收正在办理《房地产权证》, 1 处存在权属瑕疵的
租赁房产建筑面积为 1,200 平方米,占租赁房屋总面积的 0.62%。该等租赁房产
自承租以来均正常使用,没有可预见的拆除、搬迁的情况;如无法正常使用,发
行人可在短时间内搬迁且能够较容易找到替代性的房屋,不会因此对生产经营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尽管如此,若未来因前述原因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需搬迁办公
场地,仍可能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遭受损失或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业务经营和财
务状况受到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一) 无形资产及商誉计提减值的风险
2017 年末、 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发行人的商誉账面价值分别为 95,803.79
万元、 32,628.62 万元和 30,816.01 万元,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42,605.14 万
元、 31,216.90 万元和 25,612.22 万元。发行人的商誉及无形资产中的客户关系、
商标使用权及专利主要形成自历年来对外股权收购。如果被收购公司未来经营状
况未达预期,则存在商誉及无形资产减值的风险,将会对公司的当期盈利水平产
生不利影响。
(二)汇率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以美元结算为主。报告期内,人民币汇率波
动幅度较大, 2017 年度、 2016 年和 2015 年,发行人的汇兑损失(收益)分别为
13,888.68 万元、 -9,317.31 万元和-3,283.31 万元。若人民币未来持续大幅升值,
可能导致部分以外币计价的成本提高,客户订单量或将因发行人以外币计价的服
务价格上涨而相应减少,进而直接影响发行人的盈利水平。
70
(三)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2017 年末、 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发行人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161,572.26 万元、 139,507.79 万元和 147,855.59 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要
客户均为存在长期合作关系的国际上知名的大型药企客户,回款及信用情况较
好,不存在异常变化情况,但仍不排除由于销售业绩下滑、专利到期、竞争压力
增加、产品更新换代能力不足等原因,导致个别债务人的财务经营状况发生重大
变化,进而导致公司面临应收账款管理不善而无法收回的风险。
(四)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药明、苏州药明、天津药明、武汉药明等公
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享受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上海合全研发、武汉药明、苏州百奇、辉源生物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已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到期,正在办理续期申请,上述公司需要依法申请复审,以继续享
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上海合全研发、武汉药明同时被认定为技术先进型
服务企业,认定有效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如果未来上述企业不再被认定为
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则将不能继续享受所得税优惠税率,可能
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负面影响。此外,如果未来国家主管税务机关对上
述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作出调整,也将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产生一
定程度的影响。
(五)政府补助停止的风险
发行人是全球领先的医药研发服务企业,在技术研发和经营过程中,政府部
门给予发行人一定的政府补助以支持公司的发展。 2017 年、 2016 年和 2015 年,
发行人计入营业外收入及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 23,026.88 万元、
10,062.52 万元和 6,908.49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4.46%、 7.28%
和 8.62%。如果未来国家相关部门对上述政府补助政策作出调整,将对发行人的
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六)投资收益波动的风险
2017 年、 2016 年和 2015 年,发行人的投资收益(损失)波动较大,分别为
71
3,979.38 万元、 -257.26 万元和 28,270.04 万元,占同期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
为 2.50%、 -0.19%和 35.28%。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投资收益主要来自于货币基金
及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少数股权投资的出售而产生的收
益。如果上述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收益率或流动性出现较大变化,则将可能导
致发行人投资收益产生较大幅度的波动,进而影响发行人的经营业绩。
四、管理风险
(一)因客户技术信息泄露导致的违约责任和声誉受损的风险
发行人为制药企业服务过程中容易接触到客户的核心知识产权等技术信息,
主要涉及在研新药资料等敏感信息,该等核心知识产权的保密依赖于公司对客户
知识产权的妥善保护及严格的内部保密制度流程。尽管药明康德制定了严格的保
密措施并要求全体员工签署保密协议等协议,要求其承诺在受雇期间及离职以后
均无条件对药明康德任何保密信息严格保密, 但是发行人未来仍存在因员工违规
行为、保密措施不当等因素而导致客户技术信息泄露,客户停止合作甚或面临诉
讼或赔偿的风险。
(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公司赖以生存和
发展的基础和关键。能否维持技术人员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技术人员加
盟,关系到公司能否继续保持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优势,以及研发、生产服务的
稳定性和持久性。如果公司薪酬水平与同行业竞争对手相比丧失竞争优势、核心
技术人员的激励机制不能落实、或人力资源管控及内部晋升制度得不到有效执
行,将导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流失, 从而对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造成不利影响。
(三)与控股公司架构相关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主要通过众多控股子企业实施运营,且业
务范围覆盖境内外多个国家或地区, 地域较为分散。尽管发行人已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体系,在质量控制、安全生产、销售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等
方面制定了若干管理制度,对控股子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财务等方面进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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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但发行人仍有可能存在对控股子企业管理不善而导致的经营风险。
同时,发行人利润主要来源于对控股子企业的投资所得,母公司的投资收益
主要来源于取得控股子企业分配股利。发行人控股子企业大部分为全资控股或绝
对控股的经营实体,其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分配方式和分配时间安排等均受发行
人控制,但若未来各控股子企业未能及时、充足地向发行人分配利润,将对发行
人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带来影响。
(四)兼并、合资/合作、股权投资等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
发行人的发展战略涉及较多兼并新技术、业务和服务的计划,或涉及与客户
新设合资公司或合作项目等。上述兼并、合资/合作和股权投资在未来的收益仍
然具有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长期或面临潜在投资回报低于预期的风险,亦或导
致一定程度的投资损失。
同时,随着上述兼并、合资/合作、股权投资,或与客户设立合资公司或合
作项目后,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将在资源整合、科研开发、资本运作、市场开
拓等方面对公司管理层提出更高的要求,增加公司管理与运作的难度。如果管理
层的业务素质及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
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将给公司带来较大的管理风险。
(五) 实际控制人违反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风险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Ge Li(李革)及 Ning Zhao(赵宁)、刘晓钟、张朝晖四
人共同控制、分别控制的企业中,除发行人以外,从事实际业务的主要为 WuXi
Biologics Holdings Limited(无锡生物控股有限)及其子公司(药明生物业务)、
WuXi NextCode Holdings Limited(明码控股)及其子公司(明码业务)、医明康
德及其子公司(医明康德业务),目前经营内容与发行人均不相同,且实际控制
人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分别控制的企业均不
从事与发行人竞争的业务。同时,发行人与药明生物控股股东 WuXi Biologics
Holdings Limited(无锡生物控股有限)、 WuXi NextCode Holdings Limited(明
码控股)、上海医明康德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医明康德医疗健康科技有
限公司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对业务范围进行了严格划分。如果未来实
际控制人违反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或者无锡生物控股有限、明码控股、上海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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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医明康德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违反《避免同
业竞争协议》中的相关约定, 通过新建业务团队或收购股权的方式进入发行人所
从事的业务范围,进而可能会发生与发行人进行竞争的情况,从而对发行人的业
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构成不利影响。
五、募投项目风险
(一)募投项目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及股东收益摊薄的风险
2017 年度、 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6.93%、 26.27%和 8.94%。
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的净资产将大幅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收益
则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短期内可能会导致发行人净利润下降,净资产的增加
及净利润的下降可能导致股东收益摊薄及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二)募投项目新增折旧及摊销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带来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规模较大,主要用于拓展公司现有研发业务范围、提
升生产能力,提升为客户服务的水平,涉及较大规模的固定资产投资。募投项目
建设完成后,发行人固定资产规模和土地使用权将继续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成后到完全达产达销需要一定的过程,因此在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的一段
时间内,新增折旧和摊销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可能产生一定影响。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增加研发、生产能力以拓展发行人
的主营业务。尽管现有各项募投项目均为发行人依据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况、
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及未来资本支出规划进行通盘考量并匹配整体发展战略与规
划做出,且前期对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均进行了详细的研究论证, 但考虑
到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较为分散,新增项目人员较多,投产时间较长, 部分
募投项目在境外实施, 公司仍存在因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带来的潜在的
管理风险。除此之外,部分项目涉及产能扩张,如建成到达产间隔期间发生市场
供求、产业政策、 外汇政策、 行业竞争情况、 关键技术能力变动等显著影响项目
实施的情况发生,则可能导致项目实施的不确定性增加。同时, 募投项目的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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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分析为预测信息,募投项目的实际经济效益可能受到国家行业发展政策、 项
目组织实施、成本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开始盈利时间及实际经济效益与预测信
息可能出现差异, 或引致项目收益不达预期、影响募投项目投资回报率的风险。
六、其他风险
( 一) 前瞻性陈述可能不准确的风险
本招股说明书列载有若干前瞻性陈述,涉及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发行人未来
发展规划、业务发展目标、盈利能力等方面的预期或相关的讨论。尽管发行人相
信,该等预期或讨论所依据的假设是审慎、合理的,但亦提醒投资者注意,该等
预期或讨论涉及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可能不准确。鉴于该等风险及不确定因素的存
在, 招股说明书所列载的任何前瞻性陈述,不应视为发行人的承诺或声明。
( 二)股市波动的风险
目前,我国股票市场具有新兴市场不完善、不成熟、股价波动剧烈等典型特
征。发行人股价不仅取决于发行人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而且受世界经济环境、
国内政治形势、宏观经济政策、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证券市场供求、投资者心理
预期等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投资发行人的股票时,需要考虑发行人股票未
来价格的波动和可能涉及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75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WuXi AppTec Co., Ltd.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
公司住址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马山五号桥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浦东新区外高桥保税区富特中路 288 号
公司网址 http://www.wuxiapptec.com.cn/
邮编 200131
电话 +86 ( 21) 2066-3091
传真 +86 ( 21) 5046-3093
电子邮箱 ir@wuxiapptec.com
法定代表人 Ge Li(李革)
注册资本 937,787,000.00 元
经营范围
生产 PT 树脂、 MG 树脂;开发研究及报批新药;生物技术研究;提
供组合化学及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0 年 12 月 1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7 年 3 月 1 日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及设立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发行人系由药明有限整体变更设立。 2017 年 2 月 16 日,经药明有限董事会
审议通过,原药明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药明有限截至 2017 年 1 月 31 日
经审计的净资产 3,249,774,976.95 元折为股份公司股本 937,787,000 元,其余部分
计入资本公积,药明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无锡药明康德新
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2 月 17 日,德勤华永对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
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
( 17)第 00090 号)。 2017 年 3 月 1 日,发行人于无锡市工商局完成变更登记,
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为 91320200724183068U 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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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起人情况
发行人的发起人为整体变更前药明有限的全体 42 名股东。发行人设立时,
各发起人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权比例
1 G&C VI(群云 VI) 81,000,000 8.6375%
2 G&C IV Hong Kong(群云 IV
香港) 59,234,400 6.3164%
3 G&C V(群云 V) 41,390,100 4.4137%
4 嘉兴宇祥 37,021,500 3.9478%
5 G&C VII(群云 VII) 21,435,000 2.2857%
6 上海厚燊 19,445,250 2.0735%
7 嘉兴宇民 12,339,900 1.3159%
8 嘉兴厚毅 4,664,700 0.4974%
9 嘉兴厚毓 4,664,700 0.4974%
10 嘉兴厚咨 846,000 0.0902%
11 嘉兴厚锦 846,000 0.0902%
12 上海厚雍 801,750 0.0855%
13 上海厚溱 618,750 0.0660%
14 上海厚辕 603,000 0.0643%
15 上海厚玥 601,500 0.0641%
16 上海厚尧 586,500 0.0625%
17 上海厚嵩 531,750 0.0567%
18 上海厚菱 376,500 0.0401%
19 Fertile Harvest(沃茂投资有限
公司) 16,464,710 1.7557%
20 Eastern Star(东星亚洲投资有
限公司) 5,217,473 0.5563%
21 L&C 投资有限 4,191,300 0.4469%
22 上海瀛翊 10,478,700 1.1174%
23 Glorious Moonlight(光辉月光
有限公司) 88,851,600 9.4746%
24 Summer Bloom(萨摩布鲁姆
投资 ( I) ) 81,447,300 8.6851%
25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 81,000,000 8.6374%
26 ABG-WX Holding ( HK)(汇
桥-无锡控股(香港)有限) 74,043,000 7.8955%
77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权比例
27 嘉世康恒 71,892,000 7.6661%
28 HCFII WX ( HK)( HCFII 无
锡(香港)控股) 62,725,500 6.6887%
29 上海金药 49,362,300 5.2637%
30 Pearl WX HK(明珠投资香港
有限公司) 14,808,600 1.5791%
31 国寿成达 12,500,000 1.3329%
32 泰康集团 12,500,000 1.3329%
33 Yunfeng II( 云锋 II 无锡有限
公司) 12,340,800 1.3159%
34 SCC Growth III( SCC 成长三
期控股) 12,340,800 1.3159%
35 上海杰寰 12,340,800 1.3159%
36 Brilliant Rich(辉煌全球) 5,643,952 0.6018%
37 LCH 投资有限 5,130,865 0.5471%
38 平安置业 5,000,000 0.5332%
39 唐山京冀 3,750,000 0.3999%
40 云锋衡远 3,750,000 0.3999%
41 宁波沄泷 2,500,000 0.2666%
42 宁波弘祺 2,500,000 0.2666%
- 合计 937,787,000 100.0000%
(三)发行人改制前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
业务
发行人的发起人均为其现有股东, 其中持有 5%以上股权的发起人包括
Glorious Moonlight(光辉月光有限公司) 、 Summer Bloom(萨摩布鲁姆投资
( I) ) 、 G&C VI(群云 VI) 、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 、 ABG-WX Holding
( HK) (汇桥-无锡控股(香港)有限) 、嘉世康恒、 HCFII WX ( HK) ( HCFII
无锡(香港)控股) 、 G&C IV Hong Kong(群云 IV 香港) 和上海金药 9 名股
东。该等股东主要从事投资管理业务。
在发行人改制即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前后,上述主要股东拥有的主要资产为
发行人的股份等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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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由药明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承继了药明有限的全部资产、负债和业务。
发行人变更设立时,主要业务为小分子化学药的发现、研发及生产的全方位、一
体化平台服务。发行人变更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为经营上述业务相关的资产和
权益。
(五)在发行人成立之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
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改制设立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及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
变化。
(六)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
原企业和发行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发行人改制前后业务流程未发生变化。具体的业务流程参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具体情况”之“(三)发行人服务
流程图及生产工艺流程图”。
(七)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
及演变情况
发行人自整体变更设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均独立于主要发起人,不存在
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依赖主要发起人的情形。
(八)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发行人是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原有限公司的资产、业务和债权、债务
均由股份公司承继。发起人以其在有限公司的净资产占有份额出资,出资情况已
经德勤华永验证,并于 2017 年 2 月 17 日出具《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 17)
第 00090 号)。
79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
(一) 2000 年设立、更名
药明有限设立时的名称为无锡药明康德组合化学有限公司, 系由太湖水集
团、 ChinaTechs(中国科技) 、 John J.Baldwin 于 2000 年 12 月共同出资设立,
设立时投资总额为 1,000 万美元,注册资本为 560 万美元。组合化学设立时的股
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太湖水集团 305.00 货币 54.4643%
2 ChinaTechs(中国科技) 227.00 货币+专有技术 40.5357%
3 John J. Baldwin 28.00 货币 5.0000%
- 合计 560.00 100.0000%
2000 年 8 月 24 日及 11 月 20 日,无锡市马山区利用外资管理委员会分别出
具《关于中外合资“无锡药明康德组合化学有限公司”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马
外资[2000]4 号)和《关于中外合资“无锡药明康德组合化学有限公司”可行性研
究报告的批复》(锡马外资[2000]11 号),同意太湖水集团、 ChinaTechs(中国
科技)、 John J.Baldwin 三方合资建办组合化学。
2000 年 11 月 20 日,无锡市马山区利用外资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无锡药
明康德组合化学有限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锡马外资[2000]12 号),批准
组合化学的合资合同、章程。 2000 年 11 月 20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组合化学
核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苏府资字[2000]34328 号)。
2000 年 12 月 1 日,国家工商总局向组合化学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企合苏锡总字第 004793 号)。
2000 年 12 月 11 日,无锡市马山区利用外资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无
锡药明康德组合化学有限公司”更名、修改合同、章程的批复》(锡马外资[2000]13
号),批准组合化学更名为药明有限。 2000 年 12 月 13 日,药明有限取得国家
工商总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合苏锡总字第 004793 号)。
药明有限设立时, ChinaTechs(中国科技)投入的专有技术系“生产 PT 树脂
为核心的组合化学技术和相关系列应用技术”。江苏省科学技术委员会于 2000 年
80
9 月 13 日出具了《出资入股高新技术成果认定书》(苏科成认字[2000]第 10 号),
认定上述专有技术属于高新技术成果范畴。
针对上述专有技术的价值,江苏五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00 年 7 月 19 日
出具了《关于对李革先生委评的以生产 PT 树脂为核心的组合化学技术和相关系
列应用技术价值的评估报告》(苏五星评字[2000]010 号),评估上述专有技术
于 2000 年 5 月 31 日的公允市场价值为 1,990 万元(折合 240.42 万美元);出入
境检验检疫部门于 2001 年 3 月 12 日出具了《价值鉴定证书》(编号
No.32800101635004),经收益现值法鉴定上述专有技术于 2001 年 1 月 9 日的公
平市场价值为 194 万美元;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1 日出具
了《资产价值评估复核报告书》(沪东洲资咨报字[2016]第 02073 号),认为上
述专有技术采用适当评估方法进行复核后得出的资产价值与江苏五星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于 2000 年 7 月 19 日出具的《关于对李革先生委评的以生产 PT 树脂为
核心的组合化学技术和相关系列应用技术价值的评估报告》(苏五星评字
[2000]010 号)价值基本一致。
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了药明有限设立时的出资情况并于
2001 年 7 月 17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 W[2001]B125 号),经审验,截至
2001 年 7 月 3 日,药明有限已收到各股东累计缴纳的注册资本 560 万元,其中
包括上述专有技术的价值 194 万美元,上述专有技术于 2001 年 3 月 12 日完成了
相关财产权属转移手续。德勤华永复核了药明有限设立时的出资情况并出具了
《关于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0 年 12 月 1 日至 2007 年 12 月 4
日实收资本变动情况的复核说明》(德师报(函)字( 17)第 Q00651 号),经
复核,药明有限设立时的出资情况与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1 年
7 月 17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苏公 W[2001]B125 号)一致。
综上所述,药明有限设立时的专有技术出资不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况。
药明有限设立时,太湖水集团的控股股东无锡市马山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受无锡市马山区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管理,是国有出资企业; 因此,太湖水集团
属于国有控股企业。针对药明有限设立时的专有技术出资,太湖水集团未按照当
时适用的国有资产监管规定履行国有资产评估立项、评估结果验证确认程序。
81
针对上述历史瑕疵,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无锡市人民政府均已出具确认
文件。
(二)主要历史沿革
1、 2004 年 3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3 年 12 月 23 日,太湖水集团与 ChinaTechs(中国科技)签署《股权转
让合同》,将其所持 84 万美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 15%)转让给 ChinaTechs
(中国科技),转让价款为 137.62 万美元(折合 1,139.04 万元)。
2003 年 12 月 29 日,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无锡
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锡太旅管[2003]109 号),批准
太湖水集团将其所持 84 万美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 15%)以 137.62 万美元(折
合 1,139.04 万元)转让给 ChinaTechs(中国科技)。江苏省人民政府向药明有限
换发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 2000〕 34328 号)。
2004 年 3 月 5 日,无锡市工商局向药明有限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企合苏锡总字第 004793 号)。
2004 年 3 月 19 日,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变更验资报告》
(锡梁会师外验字[2004]第 1027 号),载明截至 2004 年 2 月 17 日,太湖水集
团已收到 ChinaTechs(中国科技)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变更后药明有限的注册
资本仍为 560 万美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药明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ChinaTechs(中国科技) 311.00 55.5357%
2 太湖水集团 221.00 39.4643%
3 John J.Baldwin 28.00 5.0000%
- 合计 560.00 100.0000%
本次股权转让发生时,太湖水集团因 2002 年发生股权转让已变更为非国有
控股企业,因此,本次及后续太湖水集团转让股权无需履行国有资产转让程序。
82
2、 2005 年 7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5 年 6 月 22 日,药明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太湖水集团将其持有的
药明有限 39.46%股权转让给由 Ge Li(李革)全资控股的 WXPT BVI(无锡维京)
公司、 ChinaTechs(中国科技)将其持有药明有限 55.54%股权转让给 WXPT BVI
(无锡维京) 、 John J.Baldwin 将其持有药明有限 5%股权转让给 WXPT BVI(无
锡维京) 等股权转让事项,并批准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太湖水集团获得对价为
2,210,000 美元现金, ChinaTechs(中国科技)获得的对价为 WXPT BVI(无锡维
京)向其发行的市场价格为 3,110,000 美元的 3,109,999 股普通股, John J.Baldwin
获得的对价为 WXPT BVI(无锡维京) 向其发行的市场价格为 280,000 美元的
280,000 股普通股;同意原合营合同终止并同意修订公司章程。 2005 年 6 月 22
日, WXPT BVI(无锡维京) 分别与太湖水集团、 ChinaTechs(中国科技)以及
John J.Baldwin 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05 年 6 月 28 日,无锡市利用外资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无锡药明
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变更企业性质的批复》(锡外管委审三( 2005)
142 号),同意药明有限上述股权转让、同意企业性质变更并同意修订公司章程。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药明有限的公司性质由中外合资公司变更为外商独资企
业。
2005 年 7 月 13 日,无锡市工商局向药明有限换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注册号:企独苏锡总字第 004793 号)。
2005 年 7 月 15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药明有限换发了变更后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0]34328 号)。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药明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WXPT BVI(无锡维京) 560.00 100.0000%
- 合计 560.00 100.0000%
2000 年 12 月至 2005 年 7 月,太湖水集团、 ChinaTechs(中国科技)的股权
结构、实际控制人及转让药明有限股权的审批情况如下:
( 1) 2000 年 12 月至 2005 年 7 月,太湖水集团的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及
83
转让药明有限股权的审批情况
药明有限于 2000 年 12 月设立时,太湖水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比例
1 无锡市马山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68.34%
2 无锡市马山工业开发总公司 0.75%
3 朱志铭 12.36%
4 吴心南 10.88%
5 张祖伦 7.67%
- 合计 100.00%
太湖水集团的控股股东无锡市马山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系于 1995 年经无
锡市马山区公共资产管理委员会同意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2000 年 12 月至 2002
年 2 月,无锡市马山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比例 企业性质
1 无锡市马山区电子仪表工业公司 94.60% 全民所有制
2 无锡市环湖针织服装厂 5.40% 集体所有制
- 合计 100.00% -
因此, 2000 年 12 月至 2002 年 2 月,太湖水集团属于国有控股企业,实际
控制人为无锡市马山区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2002 年 2 月,无锡市马山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马山工业开发总
公司与苏州市光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苏州市光华
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受让了无锡市马山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马山工
业开发总公司持有的太湖水集团的出资。 2002 年 3 月,太湖水集团办理完成上
述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手续。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至 2005 年 7 月,太湖水集团
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比例
1 苏州市光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69.09%
2 朱志铭 12.36%
3 吴心南 10.88%
4 张祖伦 7.67%
84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比例
- 合计 100.00%
2002 年 3 月至 2005 年 7 月,苏州市光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均为
自然人,许华持有苏州市光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53%的股权,系太湖水集团
的实际控制人,太湖水集团属于非国有企业。
2000 年 12 月至 2005 年 7 月,太湖水集团转让药明有限股权的审批程序如
下:
1) 2002 年 3 月,太湖水集团股权转让涉及间接转让药明有限股权
2002 年 3 月,苏州市光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无锡市马山资产经营
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马山工业开发总公司持有的太湖水集团的出资时,太湖水
集团未按照当时适用的国有资产监管规定履行国有资产评估立项、评估结果验证
确认程序。
针对上述未履行国有资产转让程序的历史瑕疵,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无
锡市人民政府均已出具确认文件。
2) 2004 年 3 月、 2005 年 7 月,太湖水集团转让药明有限股权
2004 年 3 月、 2005 年 7 月,太湖水集团先后向 ChinaTechs(中国科技)、
WXPT BVI(无锡维京) 转让药明有限的股权。
2002 年 3 月以后,太湖水集团已变更为非国有企业,上述股权转让无需履
行国有资产转让程序。
( 2) 2000 年 12 月至 2005 年 7 月, ChinaTechs(中国科技)的股权结构、
实际控制人及转让发行人股份的审批情况
ChinaTechs(中国科技)系于美国设立的公司。药明有限于 2000 年 12 月设
立时, ChinaTechs(中国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比例
1 Ge Li(李革) 28.54%
2 刘晓钟 23.84%
3 张朝晖 23.78%
85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比例
4 林涛 23.84%
- 合计 100.00%
2000 年 12 月至 2005 年 7 月,ChinaTechs ( 中国科技)的股东增加了 Ning Zhao
( 赵宁)、Kaifu Limited ( 开富有限)、Walter C. Greenblatt。2005 年 7 月,ChinaTechs
(中国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比例
1 Ge Li(李革) 18.85%
2 Ning Zhao(赵宁) 18.85%
3 刘晓钟 15.75%
4 张朝晖 15.71%
5 林涛 15.75%
6 Kaifu Limited(开富有限) 13.40%
7 Walter C. Greenblatt 1.70%
- 合计 100.00%
因此, 2000 年 12 月至 2005 年 7 月, ChinaTechs(中国科技)不存在国资或
集体背景。 2005 年 7 月, ChinaTechs(中国科技)向 WXPT BVI(无锡维京) 转
让药明有限的股权,该股权转让无需履行国有资产转让程序。
3、 2006 年 8 月,第一次增资
2006 年 6 月 16 日,药明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 WXPT BVI(无锡维京)
对药明有限增加注册资本 340 万美元,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同日药明有限签署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本次增资完成后,药明有限注
册资本增至 900 万美元。
2006 年 6 月 23 日,无锡市利用外资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无锡药明
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增加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的批复》(锡外管委审三( 2006)
100 号),同意上述增资事项及章程修改。
2006 年 6 月 26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药明有限换发了变更后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0]34328 号)。
2006 年 8 月 2 日,无锡市工商局向药明有限换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
86
业执照》(注册号:企独苏锡总字第 004793 号)。
本次增资完成后,药明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WXPT BVI(无锡维京) 900.00 100.0000%
- 合计 900.00 100.0000%
4、 2008 年 3 月,第二次增资
2007 年 11 月 20 日,药明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药明有限增加注册资
本 1,100 万美元,由股东 WXPT BVI(无锡维京) 以货币出资。本次增资完成后,
药明有限注册资本增至 2,000 万美元。
2007 年 11 月 20 日,药明有限签署《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第四
次章程修正案》。
2007 年 11 月 23 日,无锡市利用外资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无锡药明
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增加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的批复》(锡外管委审三( 2007)
198 号),同意上述增资事项及章程修改。
2007 年 11 月 23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药明有限换发了变更后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0]34328 号)。
2007 年 12 月 14 日,无锡泰信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锡泰信和验[2007]第 597 号),截至 2007 年 12 月 4 日,药明有限已收到 WXPT
BVI(无锡维京) 投入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1,100 万美元,均以现金缴纳;药明
有限累积实收资本 2,000 万美元。
2008 年 3 月 5 日,无锡市工商局向药明有限换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注册号: 320200400008830)。
本次增资完成后,药明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WXPT BVI(无锡维京) 2,000.00 100.0000%
- 合计 2,000.00 100.0000%
87
5、 2016 年 3 月,第三次增资
2016 年 2 月 23 日,药明有限作出决议,同意药明有限注册资本币种由美元
变更为人民币,截至 2016 年 1 月 31 日,发行人注册资本 2,000 万美元,按药明
有限及其前身组合化学之股东原实缴出资的历次历史汇率,折合人民币
155,029,234.82 元,累积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528,507,239.48 元,同意药明有限
以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744,970,765.18 元转增注册资本,转增完成后,药明有限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 900,000,000 元,同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16 年 3 月 2 日,无锡市商务局向药明有限核发了《关于同意无锡药明康
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增加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及变更投资币种的批复》(锡商资
审[2016]3 号),同意上述增资事项。江苏省人民政府换发了变更后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0]34328 号)。
2016 年 3 月 7 日,无锡市工商局向药明有限换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724183068U)。
2016 年 4 月 12 日,德勤出具《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16]第 0189 号),
截至 2016 年 3 月 7 日,药明有限已收到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以未分配
利润出资共计 744,970,765.18 元,药明有限实收资本变更为 9 亿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药明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WXPT BVI(无锡维京) 90,000.00 100.0000%
- 合计 90,000.00 100.0000%
6、 2016 年 3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3 月 14 日,药明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 WXAT BVI(药明康德
维京)将其持有的药明有限 91%的股权分别转让给 G&C VI(群云 VI)等 32 名
受让方。同日,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分别与 32 名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
协议,约定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将其持有的药明有限股权分别转让给
32 名受让方,合计转让其所持有的药明有限 91%股权。参照药明有限截至 2016
年 1 月 31 日的净资产值,各方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中药明有限的估值为 35 亿
元,转让股权单价均为 3.89 元/出资额,但是受让方上海厚燊、上海厚玥、上海
88
厚辕、上海厚雍、上海厚溱、上海厚尧、上海厚嵩和上海厚菱作为员工持股平台,
按名义价格人民币 1 元作为转让股权价格。
2016 年 3 月 17 日,无锡市滨湖区商务局出具《关于同意“无锡药明康德新
药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锡滨商外[2016]22 号),同意前述股权转
让,股权转让后,药明有限的企业性质由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
2016 年 3 月 18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换发了变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
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0]34328 号)。
2016 年 3 月 23 日,无锡市工商局换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91320200724183068U)。
2016 年 5 月,上海厚燊等 18 家境内受让方以现金方式向 WXAT BVI(药明
康德维京)支付了股权转让价款, G&C VI(群云 VI)等 14 家境外受让方以票
据方式向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支付了股权转让价款。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药明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G&C VI(群云 VI) 81,000,000.00 9.0000%
2 G&C IV Hong Kong(群云 IV
香港) 59,234,400.00 6.5816%
3 G&C V(群云 V) 54,890,100.00 6.0989%
4 G&C VII(群云 VII) 43,722,000.00 4.8580%
5 嘉兴宇祥 37,021,500.00 4.1135%
6 嘉兴宇民 12,339,900.00 1.3711%
7 上海厚燊 5,334,300.00 0.5927%
8 嘉兴厚毅 4,664,700.00 0.5183%
9 嘉兴厚毓 4,664,700.00 0.5183%
10 上海厚雍 962,100.00 0.1069%
11 嘉兴厚咨 846,000.00 0.0940%
12 嘉兴厚锦 846,000.00 0.0940%
13 上海厚溱 742,500.00 0.0825%
14 上海厚辕 723,600.00 0.0804%
15 上海厚玥 721,800.00 0.0802%
89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6 上海厚尧 703,800.00 0.0782%
17 上海厚嵩 638,100.00 0.0709%
18 上海厚菱 451,800.00 0.0502%
19 Fertile Harvest(沃茂投资有限
公司) 10,478,700.00 1.1643%
20 Eastern Star(东星亚洲投资有
限公司) 4,191,300.00 0.4657%
21 L&C 投资有限 4,191,300.00 0.4657%
22 上海瀛翊 10,478,700.00 1.1643%
23 Glorious Moonlight(光辉月光
有限公司) 88,851,600.00 9.8724%
24 Summer Bloom(萨摩布鲁姆
投资 ( I) ) 81,447,300.00 9.0497%
25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 81,000,000.00 9.0000%
26 ABG-WX Holding ( HK)(汇
桥-无锡控股(香港)有限) 74,043,000.00 8.2270%
27 嘉世康恒 71,892,000.00 7.9880%
28 HCFII WX ( HK)( HCFII 无
锡(香港)控股) 62,725,500.00 6.9695%
29 上海金药 49,362,300.00 5.4847%
30 Pearl WX HK(明珠投资香港
有限公司) 14,808,600.00 1.6454%
31 Yunfeng II( 云锋 II 无锡有限
公司) 12,340,800.00 1.3712%
32 SCC Growth III( SCC 成长三
期控股) 12,340,800.00 1.3712%
33 上海杰寰 12,340,800.00 1.3712%
- 合计 900,000,000.00 100.0000%
7、 2016 年 11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11 月 10 日,药明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 G&C VII(群云 VII)
将其持有药明有限 2%的股权转让给上海厚燊并修改公司章程。同日, G&C VII
(群云 VII)与上海厚燊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 1 元。
2016 年 11 月 28 日,无锡市工商局就上述股权转让办理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并换发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724183068U)。
2016 年 12 月 12 日,药明有限于无锡市商务局完成此次股权转让的商委备
案程序,并获得《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锡商资备 201600095)。
90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药明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G&C VI(群云 VI) 81,000,000.00 9.0000%
2 G&C IV Hong Kong(群云 IV
香港) 59,234,400.00 6.5816%
3 G&C V(群云 V) 54,890,100.00 6.0989%
4 嘉兴宇祥 37,021,500.00 4.1135%
5 G&C VII(群云 VII) 25,722,000.00 2.8580%
6 上海厚燊 23,334,300.00 2.5927%
7 嘉兴宇民 12,339,900.00 1.3711%
8 嘉兴厚毅 4,664,700.00 0.5183%
9 嘉兴厚毓 4,664,700.00 0.5183%
10 上海厚雍 962,100.00 0.1069%
11 嘉兴厚咨 846,000.00 0.0940%
12 嘉兴厚锦 846,000.00 0.0940%
13 上海厚溱 742,500.00 0.0825%
14 上海厚辕 723,600.00 0.0804%
15 上海厚玥 721,800.00 0.0802%
16 上海厚尧 703,800.00 0.0782%
17 上海厚嵩 638,100.00 0.0709%
18 上海厚菱 451,800.00 0.0502%
19 Fertile Harvest(沃茂投资有限
公司) 10,478,700.00 1.1643%
20 Eastern Star(东星亚洲投资有
限公司) 4,191,300.00 0.4657%
21 L&C 投资有限 4,191,300.00 0.4657%
22 上海瀛翊 10,478,700.00 1.1643%
23 Glorious Moonlight(光辉月光
有限公司) 88,851,600.00 9.8724%
24 Summer Bloom(萨摩布鲁姆
投资 ( I) ) 81,447,300.00 9.0497%
25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 81,000,000.00 9.0000%
26 ABG-WX Holding ( HK)(汇
桥-无锡控股(香港)有限) 74,043,000.00 8.2270%
27 嘉世康恒 71,892,000.00 7.9880%
28 HCFII WX ( HK)( HCFII 无
锡(香港)控股) 62,725,500.00 6.9695%
91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29 上海金药 49,362,300.00 5.4847%
30 Pearl WX HK(明珠投资香港
有限公司) 14,808,600.00 1.6454%
31 Yunfeng II( 云锋 II 无锡有限
公司) 12,340,800.00 1.3712%
32 SCC Growth III( SCC 成长三
期控股) 12,340,800.00 1.3712%
33 上海杰寰 12,340,800.00 1.3712%
- 合计 900,000,000.00 100.0000%
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系为完成 WuXi Cayman(无锡开曼)从纽交所下市时
实际控制人之间关于股权分配的约定。
WuXi Cayman(无锡开曼)从纽交所下市时,除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其他财团
成员认可 Ge Li (李革)及 Ning Zhao (赵宁)、刘晓钟、张朝晖对促成 WuXi Cayman
(无锡开曼)从纽交所下市作出的贡献,同意 G&C I(群云 I)、 G&C II(群云
II) 以名义价格分别认购 Holdco(新无锡生命科学控股) 9.00%、 6.00%的股份。
WuXi Cayman(无锡开曼)从纽交所下市时, G&C I(群云 I)、 G&C II(群云
II)的全部股份均由 Ge Li(李革)持有。
经过股权下翻, G&C II(群云 II)持有的 Holdco(新无锡生命科学控股)
的部分权益转换为 G&C VII(群云 VII)对药明有限的直接持股。
根据实际控制人之间的约定, G&C VII(群云 VII)在本次转让前持有的药
明有限 2%的股权由刘晓钟、张朝晖享有。因此,本次股权转让中, G&C VII(群
云 VII)将其持有药明有限 2%的股权以名义价格 1 元转让给上海厚燊。
本次股权转让时,药明有限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设股东会,董事会系其
最高权力机构。上海厚燊用于受让股权的资金系其合法拥有的自有资金,与发行
人之间不存在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安排。上海厚燊不属于《关于实施<上市公
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函》(国资厅产权[2008]80 号)所定
义的国有股东,无需履行转持义务。
8、 2017 年 1 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12 月 8 日,药明康德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 G&C V(群云 V) 、
G&C VII(群云 VII)、上海厚燊、上海厚玥、上海厚辕、上海厚雍、上海厚溱、
92
上海厚尧、上海厚嵩、上海厚菱分别与 Fertile Harvest(沃茂投资有限公司)、
Brilliant Rich(辉煌全球)、 Eastern Star(东星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LCH 投资
有限、宁波弘祺、宁波沄泷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同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据此,
各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 40 元/注册资本。
根据协议约定,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出资比例 转让股权对应
出资额(元) 交易对价总额(元)
1 G&C V(群云 V)
Fertile Harvest
( 沃 茂 投 资 有
限公司)
0.6651% 5,986,010.00 239,440,400.00
2 G&C V(群云 V) Brilliant Rich (辉
煌全球) 0.6271% 5,643,952.00 225,758,080.00
3 G&C V(群云 V)
Eastern Star(东
星 亚 洲 投 资 有
限公司)
0.1140% 1,026,173.00 41,046,920.00
4 G&C V(群云 V)
LCH 投资有限
0.0938% 843,865.00 33,754,600.00
5 G&C VII ( 群 云
VII) 0.4763% 4,287,000.00 171,480,000.00
6 上海厚燊 宁波弘祺 0.2778% 2,500,000.00 100,000,000.00
7 上海厚燊
宁波沄泷
0.1543% 1,389,050.00 55,562,000.00
8 上海厚玥 0.0134% 120,300.00 4,812,000.00
9 上海厚辕 0.0134% 120,600.00 4,824,000.00
10 上海厚雍 0.0178% 160,350.00 6,414,000.00
11 上海厚溱 0.0138% 123,750.00 4,950,000.00
12 上海厚尧 0.0130% 117,300.00 4,692,000.00
13 上海厚嵩 0.0118% 106,350.00 4,254,000.00
14 上海厚菱 0.0084% 75,300.00 3,012,000.00
- 合计 2.5000% 22,500,000.00 900,000,000.00
2017 年 1 月 24 日,药明有限取得无锡市商务局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
备案回执》(锡商资备 201700007 号)。
2017 年 1 月 24 日,无锡市工商局就上述股权转让办理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并
换发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200724183068U)。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药明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93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G&C VI(群云 VI) 81,000,000.00 9.0000%
2 G&C IV Hong Kong(群云 IV
香港) 59,234,400.00 6.5816%
3 G&C V(群云 V) 41,390,100.00 4.5989%
4 嘉兴宇祥 37,021,500.00 4.1135%
5 G&C VII(群云 VII) 21,435,000.00 2.3817%
6 上海厚燊 19,445,250.00 2.1605%
7 嘉兴宇民 12,339,900.00 1.3711%
8 嘉兴厚毅 4,664,700.00 0.5183%
9 嘉兴厚毓 4,664,700.00 0.5183%
10 嘉兴厚咨 846,000.00 0.0940%
11 嘉兴厚锦 846,000.00 0.0940%
12 上海厚雍 801,750.00 0.0891%
13 上海厚溱 618,750.00 0.0688%
14 上海厚辕 603,000.00 0.0670%
15 上海厚玥 601,500.00 0.0668%
16 上海厚尧 586,500.00 0.0652%
17 上海厚嵩 531,750.00 0.0591%
18 上海厚菱 376,500.00 0.0418%
19 Fertile Harvest(沃茂投资有限
公司) 16,464,710.00 1.8294%
20 Eastern Star(东星亚洲投资有
限公司) 5,217,473.00 0.5797%
21 L&C 投资有限 4,191,300.00 0.4657%
22 上海瀛翊 10,478,700.00 1.1643%
23 Glorious Moonlight(光辉月光
有限公司) 88,851,600.00 9.8724%
24 Summer Bloom(萨摩布鲁姆
投资 ( I) ) 81,447,300.00 9.0497%
25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 81,000,000.00 9.0000%
26 ABG-WX Holding ( HK)(汇
桥-无锡控股(香港)有限) 74,043,000.00 8.2270%
27 嘉世康恒 71,892,000.00 7.9880%
28 HCFII WX ( HK)( HCFII 无
锡(香港)控股) 62,725,500.00 6.9695%
29 上海金药 49,362,300.00 5.4847%
30 Pearl WX HK(明珠投资香港 14,808,600.00 1.6454%
94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有限公司)
31 Yunfeng II( 云锋 II 无锡有限
公司) 12,340,800.00 1.3712%
32 SCC Growth III( SCC 成长三
期控股) 12,340,800.00 1.3712%
33 上海杰寰 12,340,800.00 1.3712%
34 Brilliant Rich(辉煌全球) 5,643,952.00 0.6271%
35 LCH 投资有限 5,130,865.00 0.5701%
36 宁波弘祺 2,500,000.00 0.2778%
37 宁波沄泷 2,213,000.00 0.2459%
- 合计 900,000,000.00 100.0000%
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系相关股东为偿还《管理层贷款协议》项下的部分贷款
及其他资金需求筹措资金,股权转让价格按照药明有限本次股权转让前的估值为
360 亿元确定。
本次股权转让时,药明有限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设股东会,董事会系其
最高权力机构。相关股东用于受让股权的资金系其合法拥有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
金,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安排。相关股东均不属于《关于
实施<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函》(国资厅产权
[2008]80 号)所定义的国有股东,均无需履行转持义务。
9、 2017 年 1 月,第四次增资
2016 年 12 月 9 日,药明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药明有限注册资本由
900,000,000 元增加至 937,787,000 元,新增注册资本由 6 家股东认缴, 6 名投资
人共计出资 1,511,480,000 元,认购药明有限新增出资额 37,787,000 元,剩余
1,473,693,000 元计入药明有限的资本公积,各方股东同意重新签署公司章程及合
资经营合同。据此,各新增股东分别与药明有限签署增资协议。本次增资价格为
40 元/注册资本。
根据协议约定,本次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元) 交易对价总额(元)
1 国寿成达 12,500,000.00 500,000,000.00
2 泰康集团 12,500,000.00 500,000,000.00
95
3 平安置业 5,000,000.00 200,000,000.00
4 唐山京冀 3,750,000.00 150,000,000.00
5 云锋衡远 3,750,000.00 150,000,000.00
6 宁波沄泷 287,000.00 11,480,000.00
- 合计 37,787,000.00 1,511,480,000.00
2016 年 12 月 28 日,德勤华永出具《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16]第 1108
号),截至 2016 年 12 月 27 日,药明有限已收到各新增投资方缴纳的资金总额
合计 1,511,480,000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 37,787,000 元,新
增注册资本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 4.0294%, 1,473,693,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7 年 1 月 24 日,无锡市商务局出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锡
商资备 201700024)。
2017 年 1 月 24 日,无锡市工商局向药明有限换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200724183068U)。
上述增资完成后,药明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G&C VI(群云 VI) 81,000,000.00 8.6375%
2 G&C IV Hong Kong(群云 IV
香港) 59,234,400.00 6.3164%
3 G&C V(群云 V) 41,390,100.00 4.4137%
4 嘉兴宇祥 37,021,500.00 3.9478%
5 G&C VII(群云 VII) 21,435,000.00 2.2857%
6 上海厚燊 19,445,250.00 2.0735%
7 嘉兴宇民 12,339,900.00 1.3159%
8 嘉兴厚毅 4,664,700.00 0.4974%
9 嘉兴厚毓 4,664,700.00 0.4974%
10 嘉兴厚咨 846,000.00 0.0902%
11 嘉兴厚锦 846,000.00 0.0902%
12 上海厚雍 801,750.00 0.0855%
13 上海厚溱 618,750.00 0.0660%
14 上海厚辕 603,000.00 0.0643%
15 上海厚玥 601,500.00 0.0641%
96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6 上海厚尧 586,500.00 0.0625%
17 上海厚嵩 531,750.00 0.0567%
18 上海厚菱 376,500.00 0.0401%
19 Fertile Harvest(沃茂投资有限
公司) 16,464,710.00 1.7557%
20 Eastern Star(东星亚洲投资有
限公司) 5,217,473.00 0.5563%
21 L&C 投资有限 4,191,300.00 0.4469%
22 上海瀛翊 10,478,700.00 1.1174%
23 Glorious Moonlight(光辉月光
有限公司) 88,851,600.00 9.4746%
24 Summer Bloom(萨摩布鲁姆
投资 ( I) ) 81,447,300.00 8.6851%
25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 81,000,000.00 8.6374%
26 ABG-WX Holding ( HK)(汇
桥-无锡控股(香港)有限) 74,043,000.00 7.8955%
27 嘉世康恒 71,892,000.00 7.6661%
28 HCFII WX ( HK)( HCFII 无
锡(香港)控股) 62,725,500.00 6.6887%
29 上海金药 49,362,300.00 5.2637%
30 Pearl WX HK(明珠投资香港
有限公司) 14,808,600.00 1.5791%
31 国寿成达 12,500,000.00 1.3329%
32 泰康集团 12,500,000.00 1.3329%
33 Yunfeng II( 云锋 II 无锡有限
公司) 12,340,800.00 1.3159%
34 SCC Growth III( SCC 成长三
期控股) 12,340,800.00 1.3159%
35 上海杰寰 12,340,800.00 1.3159%
36 Brilliant Rich(辉煌全球) 5,643,952.00 0.6018%
37 LCH 投资有限 5,130,865.00 0.5471%
38 平安置业 5,000,000.00 0.5332%
39 唐山京冀 3,750,000.00 0.3999%
40 云锋衡远 3,750,000.00 0.3999%
41 宁波沄泷 2,500,000.00 0.2666%
42 宁波弘祺 2,500,000.00 0.2666%
- 合计 937,787,000.00 100.0000%
本次增资的目的系药明有限为后续的对外收购筹集资金,增资价格按照药明
97
有限本次增资前的估值为 360 亿元确定。
本次增资时,药明有限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设股东会,董事会系其最高
权力机构。相关股东用于增资的资金系其合法拥有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与发行
人之间均不存在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安排。泰康集团、平安置业、唐山京冀、
云锋衡远、宁波沄泷均不属于《关于实施<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规定>
有关问题的函》(国资厅产权[2008]80 号)所定义的国有股东,均无需履行转持
义务;国寿成达属于《关于实施<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规定>有关问题
的函》(国资厅产权[2008]80 号)所定义的国有股东。
2017 年 4 月,财政部出具《关于确认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函》(财金函[ 2017] 50 号),确认了国寿成达的国有股
权管理方案。
2017 年 5 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出具《关于国寿成达(上海)
健康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投资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
权资金性质意见的复函》(办公厅便函[ 2017] 392 号),确认国寿成达投资药
明康德股权的资金性质为保费资金。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金融企业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 2013]
78 号)的相关规定,国寿成达在本次发行中无需履行转持义务。
2017 年 11 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
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 号)。根据该规定,发行人的股份不属于国
有资本划转范围。
10、 2017 年 3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2 月 16 日,药明有限作出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药明有限整体变更
设立股份公司的相关议案。
2017 年 2 月 16 日,德勤出具《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截至 2017
年 1 月 31 日止专项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德师报(审)字( 17)第 S00021
号),经审验,截至 2017 年 1 月 31 日止,药明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人
民币 3,249,774,976.95 元。 2017 年 2 月 17 日,东洲评估出具《无锡药明康德新
药开发有限公司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净资产价值评估报告》(沪东洲资
98
评报字[2017]第 0035 号),截至 2017 年 1 月 31 日止,按照资产基础法评估,
在基准日市场状况下,药明有限净资产的账面价值 3,249,774,976.95 元,评估价
值 6,122,860,898.69 元,评估价值不低于账面净资产值。
2017 年 2 月 16 日, 42 名发起人签署了《关于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
司整体变更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书》。
2017 年 2 月 17 日, 药明康德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药明有限整体变更
设立股份公司的相关议案,同意本次药明有限以净资产值折股方式依法将合资公
司的组织形式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由药明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
以其在药明有限的出资额对应的净资产认购发行人的全部股份,并审议通过《无
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药明有限以截至 2017 年 1 月 31 日经
审计净资产账面值 3,249,774,976.95 元按 1:0.2886 的比例折合成股本 937,787,000
股,其余 2,311,987,976.95 元计入发行人资本公积。据此,发行人总股本为
937,787,000 股,每股面额人民币 1 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37,787,000 元。
2017 年 2 月 17 日,德勤出具《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17]第 00090 号),
截至 2017 年 2 月 17 日,发行人之全体发起人已按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的规定,
以药明有限变更基准日 2017 年 1 月 31 日的净资产折股,缴纳注册资本人民币
937,787,000 元,余额人民币 2,311,987,976.95 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7 年 3 月 1 日,无锡市工商局向药明康德换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724183068U)。
2017 年 3 月 14 日,无锡市商务局出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锡
商资备 201700080),完成此次整体变更事项的商委备案。
本次整体变更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G&C VI(群云 VI) 81,000,000 8.6375%
2 G&C IV Hong Kong(群云 IV
香港) 59,234,400 6.3164%
3 G&C V(群云 V) 41,390,100 4.4137%
4 嘉兴宇祥 37,021,500 3.9478%
5 G&C VII(群云 VII) 21,435,000 2.2857%
99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6 上海厚燊 19,445,250 2.0735%
7 嘉兴宇民 12,339,900 1.3159%
8 嘉兴厚毅 4,664,700 0.4974%
9 嘉兴厚毓 4,664,700 0.4974%
10 嘉兴厚咨 846,000 0.0902%
11 嘉兴厚锦 846,000 0.0902%
12 上海厚雍 801,750 0.0855%
13 上海厚溱 618,750 0.0660%
14 上海厚辕 603,000 0.0643%
15 上海厚玥 601,500 0.0641%
16 上海厚尧 586,500 0.0625%
17 上海厚嵩 531,750 0.0567%
18 上海厚菱 376,500 0.0401%
19 Fertile Harvest(沃茂投资有限
公司) 16,464,710 1.7557%
20 Eastern Star(东星亚洲投资有
限公司) 5,217,473 0.5563%
21 L&C 投资有限 4,191,300 0.4469%
22 上海瀛翊 10,478,700 1.1174%
23 Glorious Moonlight(光辉月光
有限公司) 88,851,600 9.4746%
24 Summer Bloom(萨摩布鲁姆
投资 ( I) ) 81,447,300 8.6851%
25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 81,000,000 8.6374%
26 ABG-WX Holding ( HK)(汇
桥-无锡控股(香港)有限) 74,043,000 7.8955%
27 嘉世康恒 71,892,000 7.6661%
28 HCFII WX ( HK)( HCFII 无
锡(香港)控股) 62,725,500 6.6887%
29 上海金药 49,362,300 5.2637%
30 Pearl WX HK(明珠投资香港
有限公司) 14,808,600 1.5791%
31 国寿成达 12,500,000 1.3329%
32 泰康集团 12,500,000 1.3329%
33 Yunfeng II( 云锋 II 无锡有限
公司) 12,340,800 1.3159%
34 SCC Growth III( SCC 成长三
期控股) 12,340,800 1.3159%
100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35 上海杰寰 12,340,800 1.3159%
36 Brilliant Rich(辉煌全球) 5,643,952 0.6018%
37 LCH 投资有限 5,130,865 0.5471%
38 平安置业 5,000,000 0.5332%
39 唐山京冀 3,750,000 0.3999%
40 云锋衡远 3,750,000 0.3999%
41 宁波沄泷 2,500,000 0.2666%
42 宁波弘祺 2,500,000 0.2666%
- 合计 937,787,000 100.0000%
四、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境外上市架构的建立及拆除情况
发行人原间接控股股东 WuXi Cayman(无锡开曼)曾于 2007 年 8 月 9 日在
纽交所实现 IPO 上市,并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完成纽交所下市流程。上述海外
上市及下市的主要过程如下文所述:
(一) WuXi Cayman(无锡开曼)的设立
2000 年 12 月 1 日, 发行人前身组合化学成立, 彼时组合化学直接股东为
ChinaTechs(中国科技) 、太湖水集团及 John J.Baldwin, 其中 ChinaTechs(中
国科技) 的主要股东为 Ge Li( 李革) 及 Ning Zhao( 赵宁) 、刘晓钟、张朝晖等
四位实际控制人。
WXPT BVI(无锡维京) 于 2004 年 6 月 3 日由 Ge Li( 李革) 于英属维京群
岛成立。 2005 年 7 月, WXPT BVI(无锡维京) 自太湖水集团、 ChinaTechs(中
国科技)、 John J.Baldwin 处合计受让药明有限 100%股权并成为药明有限的唯一
股东,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
化情况”之“(二)主要历史沿革”。
2007 年 3 月 16 日, WuXi Cayman(无锡开曼)于开曼群岛设立。 2007 年 6
月, WXPT BVI(无锡维京) 股东以其持有的全部 WXPT BVI(无锡维京) 的股
份以 1:1 的比例与 WuXi Cayman(无锡开曼)实施换股。换股后, WXPT BVI
(无锡维京)股东成为 WuXi Cayman (无锡开曼)股东,从而间接持有 WXPT BVI
(无锡维京) (无锡维京) 100%的股权,进而持有药明有限 100%股权。
101
WuXi Cayman(无锡开曼)于上述换股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Ge Li(李革) 1 100.00%
合计 1 100.00%
WuXi Cayman(无锡开曼)于上述换股后的股权结构与 WXPT BVI(无锡维
京) 于上述换股前的股权结构一致,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普通股
Ge Li(李革) 注 1 425,819 5.37%
Ning Zhao(赵宁) 注 2 437,151 5.51%
刘晓钟注 3 332,500 4.19%
张朝晖注 4 365,112 4.61%
林涛注 5 330,500 4.17%
Rexbury Limited(瑞科有限公
司) 1,130,575 14.26%
Kaifu Limited(开富有限) 328,932 4.15%
John J.Baldwin 159,911 2.02%
Walter C. Greenblatt 47,529 0.60%
EWEP Inc.( EWEP 公司) 20,000 0.25%
NJZ Advance Limited( NJZ 发
展有限公司) 20,000 0.25%
普通股小计 3,598,029 45.38%
A 类优先股
The Fidelity Greater China
Venture Fund L.P. (富达大中
华创业基金合伙)
232,050 2.93%
UOB Hermes Asia Technology
Fund(大华赫尔墨斯亚洲科技
基金)
140,868 1.78%
UOB JAIC Venture Bio
Investments Limited ( 大 华
JAIC 风险生物投资有限公司)
45,056 0.57%
B 类优先股
The Fidelity Greater China
Venture Fund L.P. (富达大中
华创业基金合伙)
1,008,000 12.71%
UOB Hermes Asia Technology
Fund(大华赫尔墨斯亚洲科技 582,917 7.35%
102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基金)
TianDi Growth Capital L.P.
(天地成长资本) 495,400 6.25%
UOB JAIC Venture Bio
Investments Limited ( 大 华
JAIC 风险生物投资有限公司)
313,083 3.95%
UOB Venture Technology
Investments Ltd.(大华创业科
技投资有限公司)
256,978 3.24%
C 类优先股
General Atlantic Partners
( Bermuda) , L.P. (泛大西洋
合伙公司(百慕大)合伙)
607,157 7.66%
Fidelity Asia Ventures Fund
L.P. (富达亚洲风险投资基
金)
319,747 4.03%
GAP-W International, LLC
( GAP-W 国际) 230,987 2.91%
GAP Coinvestments III, LLC
( GAP 共同投资三期) 55,296 0.70%
GapStar, LLC ( GapStar 有限责
任公司) 13,859 0.17%
GAP Coinvestments IV, LLC
( GAP 共同投资四期) 12,944 0.16%
Fidelity Asia Principals Fund
L.P. (富达亚洲基金委员会基
金)
11,924 0.15%
GAPCO GmbH & Co. KG
( GAPCO 有限两合公司) 2,550 0.03%
GAP Coinvestments CDA, L.P.
( GAP 共同投资 CDA 合伙) 1,155 0.01%
优先股小计 4,329,971 54.62%
合计 7,928,000 100.00%
注 1: Ge Li( 李革) 持有的 425,819 股普通股的持股主体包括 Ge Li( 李革)及 Ning Zhao
( 赵宁)享有决定权的信托。其中, Ge Li( 李革) 持有 25,928 股普通股, Ning Zhao( 赵宁)
享有决定权的信托持有 399,891 股普通股。
注 2: Ning Zhao( 赵宁) 持有的 437,151 股普通股的持股主体系 Ge Li( 李革)享有决定权
的信托。
注 3:刘晓钟持有的 332,500 股普通股的持股主体系 I-Invest World Ltd( I 投资世界) 。
注 4:张朝晖持有的 365,112 股普通股的持股主体系 i-growth Ltd( I 成长有限) 。
注 5:林涛持有的 330,500 股普通股的持股主体系 AssetValue Ltd(资产价值有限公司) 。
WXPT BVI(无锡维京) 于上述换股后成为 WuXi Cayman(无锡开曼)的全
资子企业。
103
WuXi Cayman(无锡开曼)系为实现药明有限在美国上市专门设立的上市主
体,设立时的唯一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 Ge Li(李革)。 WuXi Cayman(无锡
开曼)于上述换股后的股权结构与 WXPT BVI(无锡维京) 于上述换股前的股权
结构均较为分散, Ge Li(李革)、刘晓钟、张朝晖、林涛作为创始人均担任 WuXi
Cayman(无锡开曼)于上述换股后与 WXPT BVI(无锡维京) 于上述换股前的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且占据了九名董事席位中的四名,控制了 WuXi Cayman
(无锡开曼)或 WXPT BVI(无锡维京) 的经营管理。因此, WuXi Cayman(无
锡开曼)于上述换股后的实际控制人与 WXPT BVI(无锡维京) 于上述换股前的
实际控制人一致,均为 Ge Li(李革)及 Ning Zhao(赵宁) 、刘晓钟、张朝晖、
林涛五人。
在纽交所挂牌上市期间,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先后为 Ge Li(李革)及 Ning
Zhao(赵宁)、刘晓钟、张朝晖、林涛五人以及 Ge Li(李革)及 Ning Zhao(赵
宁)、刘晓钟、张朝晖四人,具体情况如下:
2007 年 8 月 WuXi Cayman(无锡开曼)于纽交所挂牌上市至林涛于 2009
年辞去 WuXi Cayman(无锡开曼)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前,没有任何股
东能够控制 WuXi Cayman(无锡开曼)的股东会决策, Ge Li(李革)、刘晓钟、
张朝晖、林涛作为创始人均担任 WuXi Cayman(无锡开曼)的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且占据了九名董事席位中的四名,控制了 WuXi Cayman(无锡开曼)及
发行人的经营管理。因此,在上述期间, WuXi Cayman(无锡开曼)的实际控制
人为 Ge Li(李革)及 Ning Zhao(赵宁)、刘晓钟、张朝晖、林涛五人。
林涛于 2009 年上半年辞去 WuXi Cayman(无锡开曼)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职务后至 WuXi Cayman(无锡开曼)从纽交所下市, WuXi Cayman(无锡开
曼)的股权结构均较为分散,没有任何股东能够控制 WuXi Cayman(无锡开曼)
的股东会决策, Ge Li(李革)及 Ning Zhao、刘晓钟、张朝晖均担任 WuXi Cayman
(无锡开曼)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且占据了九名董事席位中的四名,控制了
WuXi Cayman (无锡开曼)及发行人的经营管理。因此,在上述期间,WuXi Cayman
(无锡开曼)的实际控制人为 Ge Li(李革)及 Ning Zhao(赵宁)、刘晓钟、张
朝晖四人。
104
(二) WuXi Cayman(无锡开曼)纽交所上市
2007 年 7 月 24 日, WuXi Cayman(无锡开曼)向美国证券交易监督委员会
报备了招股说明书的注册声明。 2007 年 8 月 6 日,纽交所向 WuXi Cayman(无
锡开曼)发布批准证明函,许可 WuXi Cayman(无锡开曼)向纽交所提交上市
申请。 2007 年 8 月 8 日,美国证券交易监督委员会发布登记生效通知,许可上
述注册声明生效。 2007 年 8 月 9 日, WuXi Cayman(无锡开曼)在纽交所完成
了 15,167,326 股美国存托股份( “ADS”,每一 ADS 代表 8 股普通股)的首次公
开发行并挂牌上市,股票代码“WX”。至此, WuXi Cayman(无锡开曼)在美国
上市已经取得美国证券交易监督委员会及纽交所的许可。
WuXi Cayman(无锡开曼)在纽交所上市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Ge Li(李革) 注 1 21,290,950 4.32%
Ning Zhao(赵宁) 注 2 19,499,550 3.96%
刘晓钟注 3 15,543,748 3.16%
张朝晖注 4 17,155,320 3.49%
林涛注 5 16,525,000 3.36%
Fidelity Greater China Venture
Fund L.P.(富达大中华创业基
金合伙)
62,002,500 12.60%
Rexbury Limited(瑞科有限公
司) 56,528,750 11.48%
UOB Hermes Asia Technology
Fund(大华赫尔墨斯亚洲科技
基金)
34,453,450 7.00%
General Atlantic Partners
( Bermuda) , L.P.(泛大西洋
合伙公司(百慕大)合伙)
30,357,850 6.17%
UOB JAIC Venture Bio
Investments Limited ( 大 华
JAIC 风险生物投资有限公司)
17,015,350 3.46%
Fidelity Asia Ventures Fund
L.P.(富达亚洲风险投资基金) 15,987,350 3.25%
Kaifu Limited(开富有限) 15,000,000 3.05%
UOB Venture Technology
Investments Ltd.(大华创业科
技投资有限公司)
12,135,600 2.47%
GAP-W International, L.P.
( GAP-W 国际合伙) 11,549,350 2.35%
105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TianDi Growth Capital L.P. (天
地成长资本) 8,770,000 1.78%
John J. Baldwin 2007 Grantor
Retained Annuity Trust ( John J.
Baldwin 2007 年授予人保留年
金信托)
7,995,550 1.62%
GAP Coinvestments III, LLC
( GAP 共同投资三期) 2,764,800 0.56%
Walter C. Greenblatt 2,191,450 0.45%
EWEP Inc.( EWEP 公司) 1,000,000 0.20%
NJZ Advance Limited( NJZ 发
展有限公司) 1,000,000 0.20%
GapStar, LLC ( GapStar 有限
责任公司) 692,950 0.14%
GAP Coinvestments IV, LLC
( GAP 共同投资四期) 647,200 0.13%
Fidelity Asia Principals Fund
L.P.(富达亚洲基金委员会基
金)
596,200 0.12%
GAPCO GmbH & Co. KG
( GAPCO 有限两合公司) 127,500 0.03%
GAP Coinvestments CDA, L.P.
( GAP 共同投资 CDA 合伙) 57,750 0.01%
JPMorgan Chase Bank, N.A.
(摩根大通银行) 注 6 121,338,608 24.65%
合计 492,226,776 100.00%
注 1: Ge Li( 李革) 持有的 21,290,950 股普通股的持股主体包括 Ge Li( 李革)及 Ning Zhao
( 赵宁)享有决定权的信托。其中, Ge Li( 李革) 持有 1,296,400 股普通股, Ning Zhao( 赵
宁)享有决定权的信托持有 19,994,550 股普通股。
注 2: Ning Zhao( 赵宁) 持有的 19,499,550 股普通股的持股主体系 Ge Li( 李革)享有决定
权的信托。
注 3:刘晓钟持有的 15,543,748 股普通股的持股主体系 I-Invest World Ltd( I 投资世界) 。
注 4:张朝晖持有的 17,155,320 股普通股的持股主体系 i-growth Ltd( I 成长有限) 。
注 5:林涛持有的 16,525,000 股普通股的持股主体系 AssetValue Ltd(资产价值有限公司) 。
注 6: WuXi Cayman(无锡开曼)在纽交所上市时发行了 15,167,326 股美国存托股,每一股
美国存托股代表 8 股普通股, JPMorgan Chase Bank, N.A.(摩根大通银行)系上述美国存托
股的受托人。
WuXi Cayman(无锡开曼)于纽交所上市时的股权较为分散, Ge Li(李革)、
刘晓钟、张朝晖、林涛作为创始人均担任 WuXi Cayman(无锡开曼)的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且占据了九名董事席位中的四名,控制了 WuXi Cayman(无锡
开曼)的经营管理。因此, WuXi Cayman(无锡开曼)于纽交所上市时的实际控
制人为 Ge Li(李革)及 Ning Zhao(赵宁)、刘晓钟、张朝晖、林涛五人。
106
在纽交所上市期间, WuXi Cayman(无锡开曼)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因违反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规定受到美国证券监管部门及纽交
所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美国联邦证券法规的重大情况。
(三) WuXi Cayman(无锡开曼)的下市过程
1、 2015 年 12 月 WuXi Cayman(无锡开曼) 从纽交所下市
2015 年 4 月 29 日, WuXi Cayman(无锡开曼) 董事会收到 Ge Li( 李革)
及 Ally Bridge Group Capital Partners(汇桥资本集团) 共同发出的无约束力的下
市要约,根据该要约,由 Ge Li( 李革) 及 Ally Bridge Group Capital Partners(汇
桥资本集团) 共同组成的财团拟以 5.75 美元/每一普通股的价格收购财团成员之
外其他 WuXi Cayman(无锡开曼)股东持有的 WuXi Cayman(无锡开曼)已发
行股份。 2015 年 5 月至 8 月,各财团成员陆续签署了财团协议。
Ally Bridge Group Capital Partners(汇桥资本集团)系指 ABG-WX( HK)
Limited 及其上层权益持有人。 WuXi Cayman(无锡开曼)下市前, Ally Bridge
Group Capital Partners(汇桥资本集团)成员情况如下:
ABG-WX(HK)
Limited
ABG III-WX
Limited
ABG II-WX
Limited
ABG-WX SHK
Limited
ABG
Management
Limited
Ally Bridge
Group Capital
Partners II, L.P.
ABG Capital
Partners II GP
Limited
ABG Capital
Partners II GP,
LP. Limited
于凡( Yu, Fan)
100%普通股
11.66%普通股 71.67%普通股 16.67%普通股
100%管理股 100%管理股 100%参与股
GP
11名有限合伙人
LP
Zheling
Hong Kong
Ltd.
Green Oak
Ventures
Limited
SF Co. Ltd.
Ally Bridge
LB Healthcare
Master Fund
Limited
Apex
Strategic
Ventures
Limited
Fubon Financial
Holding Venture
Capital Corp
CE Global
Fund I L.P.
Cosgrove
Global Ltd.
DRJ
Developme
nt Ltd.
Sagamore
China
Partners III
LP
Success Pacific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
Sun Hung Kai
Strategic Capital
Limited
100%
1.86%参与股 0.93%参与股 1.4%参与股 9.3%参与股 2.33%参与股 46.51%参与股 13.02%参与股
2.33%参与股 0.33%参与股 0.93%参与股 6.19%参与股 14.88%参与股
100%普通股
100%管理股
2015 年 7 月 2 日,根据上述财团协议的约定, Ge Li(李革)在开曼群岛设
立 Holdco(新无锡生命科学控股),作为 Holdco(新无锡生命科学控股)唯一
股东持有 Holdco(新无锡生命科学控股) 1 股普通股。其后于开曼群岛, Holdco
107
( 新无锡生命科学控股)设立了全资子公司 Parentco(新无锡生命科学有限),
Parentco(新无锡生命科学有限)设立了全资子公司 Merger Sub(无锡合并有限
公司)。 Holdco(新无锡生命科学控股)、 Parentco(新无锡生命科学有限)及
Merger Sub(无锡合并有限公司)之间的股权架构如下图所示:
在上述下市要约及财团协议约定的基础上, 2015 年 8 月 14 日、 2015 年 10
月 20 日及 2015 年 11 月 20 日, WuXi Cayman(无锡开曼) 与 Parentco(新无锡
生命科学有限) 、 Merger Sub(无锡合并有限公司) 共同签署了合并协议及两份
补充协议, 约定 Merger Sub(无锡合并有限公司) 与 WuXi Cayman(无锡开曼)
进行合并,合并以后, Merger Sub(无锡合并有限公司)不再单独存续,而 WuXi
Cayman(无锡开曼)作为合并后的存续主体成为 Parentco(新无锡生命科学有限)
的全资子公司。 2015 年 8 月 14 日,各财团成员(作为一方)与 Holdco(新无锡
生命科学控股)及 Parentco(新无锡生命科学有限)(作为另一方)分别签订了
股权认购承诺函,承诺以认购股权的方式向 Holdco(新无锡生命科学控股)提
供用于下市的资金。合并后 Holdco(新无锡生命科学控股)、 Parentco(新无锡
生命科学有限)及 WuXi Cayman(无锡开曼)间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2015 年 11 月 20 日,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108
公司与 Merger Sub(无锡合并有限公司)及 Group & Cloud(群云有限)签署了
《并购贷款协议》和《管理层贷款协议》,同意合计提供 8 亿美元并购贷款及 3
亿美元管理层借款用于支付原美国上市公司的下市对价, 具体资金流向情况如
下:
贷款协议 资金提供方 资金接收方 资金金额(万美元)
《并购贷款协议》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Merger Sub(无锡合并
有限公司) 80,000.00
《管理层贷款协议》 Group & Cloud(群云
有限) 30,000.00
Group & Cloud(群云有限) 100%的股份均由 G&C III(群云 III)持有,
Ge Li(李革)及 Ning Zhao 持有 G&C III(群云 III)的股份比例分别为 75%及
25%。
2015 年 11 月 24 日, Holdco(新无锡生命科学控股)的唯一股东和唯一董
事分别通过决议,同意向各财团成员、 Ge Li(李革)设立的 G&C I(群云 I)
和 G&C II(群云 II)发行 Holdco(新无锡生命科学控股)股份, 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认购资金
(万美元)
发行股份数量
(股)
认购价格
(美元/股) 发行后持股比例
G&C IV Limited
(群云 IV) 24,000.00 41,739,130 5.75 7.49%
Glorious Sunshine
Limited(辉煌阳
光有限公司)
65,128.41 113,266,802 5.75 20.32%
ABG-WX ( HK)
Limited(汇桥-无
锡(香港))
30,000.00 52,173,913 5.75 9.36%
Summer Bloom
Investments Pte.
Ltd. (萨摩布鲁
姆投资)
33,000.00 57,391,304 5.75 10.29%
Hillhouse Capital
Fund II, L.P.(高
瓴 资 本 基 金 二
期)
20,005.90 44,199,241 4.53 7.93%
Pingan WX
Pharm Limited
(平安无锡医药
有限)
20,000.00 34,782,609 5.75 6.24%
SPDBI WX
Limited(浦银投
资无锡有限)
6,000.00 10,434,783 5.75 1.87%
Constant Cypress 5,000.00 8,695,652 5.75 1.56%
109
股东名称 认购资金
(万美元)
发行股份数量
(股)
认购价格
(美元/股) 发行后持股比例
Limited(恒赛普
拉斯有限公司)
Sequoia Capital
China GF Holdco
III-A, Ltd.(红杉
资本中国 GF 控
股三期 A)
5,000.00 8,695,652 5.75 1.56%
Yunfeng II( 云锋
II 无锡有限公司) 5,000.00 8,695,652 5.75 1.56%
上海晓钟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 20,000.00 34,782,609 5.75 6.24%
Group & Cloud
(群云有限) 30,000.00 52,173,913 5.75 9.36%
G&C Partnership
L.P.(群云合伙) 0.01 6,826,308 0.00 1.22%
G&C I(群云 I) 0.05 50,173,154 0.00 9.00%
G&C II(群云 II) 0.03 33,448,770 0.00 6.00%
合计 263,134.40 557,479,492 4.72 100.00%
在上述发行过程中, Hillhouse Capital Fund II, L.P.( 高瓴资本基金二期) 取
得的 44,199,241 股普通股中有 9,416,632 股普通股由其对 WuXi Cayman( 无锡开
曼) 的持股转换而来, Hillhouse Capital Fund II, L.P.( 高瓴资本基金二期) 的认
购价格仅为名义价格, 其余股份的认购价格为 5.75 美元/股; G&C Partnership L.P.
( 群云合伙) 取得的 6,826,308 股普通股由其对 WuXi Cayman( 无锡开曼) 的持
股转换而来, G&C Partnership L.P.( 群云合伙) 的认购价格仅为名义价格; G&C
I( 群云 I) 、 G&C II( 群云 II) 的认购价格仅为名义价格, 主要原因系其他财
团成员认可 Ge Li( 李革) 及 Ning Zhao( 赵宁) 、刘晓钟、张朝晖对促成 WuXi
Cayman( 无锡开曼) 从纽交所下市作出的贡献。
上述股份发行系依据各财团成员(作为一方)与 Holdco(新无锡生命科学
控股)及 Parentco(新无锡生命科学有限)(作为另一方)分别签订的股权认购
承诺函等相关文件实施,不涉及非法利益输送。上述股份发行后, Ge Li(李革)
不直接持有 Holdco (新无锡生命科学控股)的股份,通过其控制的 Group & Cloud
(群云有限)、 G&C IV Limited(群云 IV)、 G&C Partnership L.P.(群云合伙)、
G&C I(群云 I)、 G&C II(群云 II)间接持有 Holdco(新无锡生命科学控股)
的股份。
110
2015 年 11 月 25 日, WuXi Cayman(无锡开曼)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合并协议及其项下的所有交易。在上述股东大会中,关于 WuXi Cayman(无
锡开曼)下市事宜的赞成票比例、反对票比例分别为 97.49%、 1.95%。根据开曼
公司法,若投反对票的股东在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多 40 日内未提出异议通知,
则其异议权自动失效。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WuXi Cayman(无锡开曼)未
接到任何股东提出的异议要求,亦未收到任何针对 WuXi Cayman(无锡开曼)
私有化的诉讼。
Merger Sub(无锡合并有限公司)以上述认购资金以及其从《并购贷款协议》
项下贷款取得的资金用于支付 WuXi Cayman(无锡开曼)的下市对价及现金补
偿,具体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资金支付方 资金接受方 资金金额(万美元) 资金用途
Merger Sub(无锡合并
有限公司)
Citibank N.A.(花旗银
行) 314,563.14
支付合并协议下收购
WuXi Cayman(无锡
开曼)公众股东普通
股对价
Computershare Plan
Managers PTY 7,948.24
支付合并协议下收购
WuXi Cayman(无锡
开曼)限制性股票和
股票期权对价的现金
补偿
合计 322,511.37 -
2015 年 12 月 10 日, 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签发了合并证书, Merger Sub(无
锡合并有限公司)与 WuXi Cayman (无锡开曼)合并,由存续的主体 WuXi Cayman
(无锡开曼) 承继 Merger Sub(无锡合并有限公司) 借取的 8 亿美元借款。
2015 年 12 月 10 日, WuXi Cayman(无锡开曼) 发布下市公告, 宣告自美
国时间 2015 年 12 月 10 日起 WuXi Cayman(无锡开曼) 自纽交所完成下市。
在下市过程中, WuXi Cayman(无锡开曼) 按照按照美国证券法的规定向美
国证券交易监督委员会提交了与私有化相关的文件,并通过了美国证券交易监督
委员会的审查。 2015 年 12 月 11 日,纽交所终止了 WuXi Cayman(无锡开曼)
的股票的交易。 2015 年 12 月 21 日, WuXi Cayman(无锡开曼) 注销作为公众
公司在美国证券交易监督委员会的登记手续完成, WuXi Cayman(无锡开曼)向
美国证券交易监督委员会提交披露报告的义务合法有效的获得终止。至此, WuXi
111
Cayman(无锡开曼)的下市过程符合美国联邦证券法规及纽交所上市公司守则
的要求。
下市前, WuXi Cayman(无锡开曼)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Ge Li(李革) 注 1 8,152,271 1.45%
Ning Zhao(赵宁) 注 2 1,187,949 0.21%
刘晓钟注 3 1,048,004 0.19%
张朝晖注 4 5,778,304 1.03%
Hillhouse Capital Fund II, L.P.
(高瓴资本基金二期) 注 5 9,416,632 1.67%
Jinn Wu 55,382 0.01%
Johnson Yiu-Nam Lau 41,532 0.01%
Ze-ai C ( Diana) Wu 41,532 0.01%
Walter C. Greenblatt 2 0.00%
JPMorgan Chase Bank, N.A.
(摩根大通银行) 注 6 537,181,304 95.43%
合计 562,902,912 100.00%
注 1: Ge Li(李革)持有的 8,152,271 股普通股的持股主体包括 Ge Li(李革)及其享有投
票权和决定权的信托。其中, Ge Li(李革)持有 4 股普通股, Ge Li(李革)享有投票权和
决定权的信托持有 59,291 股普通股以及 1,011,622 股美国存托股(代表 8,092,976 股普通股)。
注 2: Ning Zhao(赵宁)持有的 1,187,949 股普通股的持股主体包括 Ning Zhao(赵宁)及
其享有投票权和决定权的信托。其中, Ning Zhao(赵宁)持有 3 股普通股, Ning Zhao(赵
宁)享有投票权和决定权的信托持有 2 股普通股及 148,493 股美国存托股(代表 1,187,944
股普通股)。
注 3:刘晓钟持有的 1,048,004 股普通股的持股主体系 I-Invest World Ltd ( I 投资世界)。I-Invest
World Ltd( I 投资世界)持有 651,892 股普通股及 49,514 股美国存托股(代表 396,112 股普
通股)。
注 4:张朝晖持有的 5,778,304 股普通股的持股主体系 i-growth Ltd( I 成长有限)。
注 5: Hillhouse Capital Fund II, L.P.(高瓴资本基金二期)持有 1,177,079 股美国存托股(代
表 9,416,632 股普通股)。
注 6:WuXi Cayman (无锡开曼)在纽交所下市时有 69,534,371股美国存托股(代表 556,274,968
股普通股), JPMorgan Chase Bank, N.A.(摩根大通银行)系上述美国存托股份的受托人。
扣除 Ge Li(李革)、 Ning Zhao(赵宁)、张朝晖及/或其通过相关主体持有的美国存托股以
及 Hillhouse Capital Fund II, L.P. (高瓴资本基金二期)持有的美国存托股以外,剩余 67,147,663
股美国存托股(代表 537,181,304 股普通股)。
上述股权结构表中, 除 Ge Li( 李革) 及 Ning Zhao( 赵宁) 、刘晓钟、张朝
晖、 Hillhouse Capital Fund II, L.P.( 高瓴资本基金二期) 以外, 其他股东均不属
于 Ge Li( 李革) 及 Ally Bridge Group Capital Partners( 汇桥资本集团) 共同组成
112
的财团的成员。刘晓钟、张朝晖对 WuXi Cayman(无锡开曼)的持股未取得下
市对价,转换为 G&C Partnership L.P.(群云合伙)对 Holdco(新无锡生命科学
控股)的持股;Hillhouse Capital Fund II, L.P. (高瓴资本基金二期)对 WuXi Cayman
(无锡开曼)的持股未取得下市对价,转换为其对 Holdco(新无锡生命科学控
股)的持股;为实施 WuXi Cayman(无锡开曼) 2007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的美
国存托股未取得下市对价,转换为现金或替代性股权激励计划下的补偿;其他股
东按照 5.75 美元/普通股、 46 美元/美国存托股取得下市对价。
WuXi Cayman(无锡开曼)于纽交所下市前的股权结构均较为分散,没有任
何单一股东能够控制 WuXi Cayman(无锡开曼)的股东会决策,尽管 Ge Li(李
革)、 Ning Zhao(赵宁)刘晓钟、张朝晖直接或间接持有 WuXi Cayman(无锡
开曼)股份的比例较低,但是 Ge Li(李革)、 Ning Zhao(赵宁)刘晓钟、张朝
晖在 WuXi Cayman(无锡开曼)于纽交所下市前持续控制 WuXi Cayman(无锡
开曼)董事会决策,并始终担任 WuXi Cayman(无锡开曼)的核心高级管理人
员。因此, WuXi Cayman(无锡开曼)于纽交所下市前的实际控制人为 Ge Li(李
革)及 Ning Zhao(赵宁)、刘晓钟、张朝晖四人。
WuXi Cayman(无锡开曼)下市完成后, Holdco(新无锡生命科学控股)的
股权结构如下:
113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Group & Cloud(群云有限) 52,173,913 9.3589%
2 G&C I(群云 I) 50,173,154 9.0000%
3 G&C IV Limited(群云 IV) 41,739,130 7.4871%
4 上海晓钟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34,782,609 6.2393%
5 G&C II(群云 II) 33,448,770 6.0000%
6 G&C Partnership L.P.(群云合
伙) 6,826,308 1.2244%
7 Glorious Sunshine Limited(辉
煌阳光有限公司) 113,266,802 20.3177%
8 Summer Bloom Investments
Pte. Ltd. (萨摩布鲁姆投资) 57,391,304 10.2948%
9 ABG-WX ( HK) Limited(汇
桥-无锡(香港)) 52,173,913 9.3589%
10 Hillhouse Capital Fund II, L.P.
(高瓴资本基金二期) 44,199,241 7.9284%
11 Pingan WX Pharm Limited(平
安无锡医药有限) 34,782,609 6.2393%
13 SPDBI WX Limited(浦银投资
无锡有限) 10,434,783 1.8718%
14 Yunfeng II( 云锋 II 无锡有限
公司) 8,695,652 1.5598%
15
Sequoia Capital China GF
Holdco III-A, Ltd.(红杉资本
中国 GF 控股三期 A)
8,695,652 1.5598%
11 Constant Cypress Limited(恒
赛普拉斯有限公司) 8,695,652 1.5598%
- 合计 557,479,492 100.0000%
2、纽交所下市后的重组
( 1) Holdco(新无锡生命科学控股)股份转让
为偿还《管理层贷款协议》项下的部分贷款,于 2016 年 1 月 27 日至 2016
年 2 月 1 日期间, Ge Li(李革)控制的 Group & Cloud(群云有限)分别与 L&C
投资有限、 Eastern Star(东星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Fertile Harvest(沃茂投资有
限公司)、 Relian Investment Limited(瑞联投资)签署股份购买协议,约定 Group
& Cloud(群云有限)将其持有的部分 Holdco(新无锡生命科学控股)股份转让
给前述 4 名投资人,并于 2016 年 2 月 4 日完成变更登记流程。根据 Holdco(新
无锡生命科学控股)于上述股权转让时适用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股权转
让无需经过 Holdco(新无锡生命科学控股)的股东会批准。上述股权转让的具
114
体情况如下: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份价格
(美元/股)
转让股份数量
(股)
转让价款
(万美元)
Group & Cloud
(群云有限)
Fertile Harvest (沃
茂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7.70
6,490,655 5,000.00
Relian Investment
Limited(瑞联投
资)
6,490,654 5,000.00
L&C 投资有限 2,596,262 2,000.00
Eastern Star (东星
亚洲投资有限公
司)
2,596,262 2,000.00
合计 18,173,833 14,000.00
上述股权转让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L&C 投资有限、 Eastern Star(东
星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Fertile Harvest( 沃茂投资有限公司)、 Relian Investment
Limited(瑞联投资)均不属于《关于实施<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规定>
有关问题的函》(国资厅产权[2008]80 号)所定义的国有股东,无需履行转持义
务,其用于受让上述股权的资金为其合法取得的自有或自筹资金。
本次 Holdco(新无锡生命科学控股)股份转让完成后, Holdco(新无锡生
命科学控股)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G&C I(群云 I) 50,173,154 9.0000%
2 G&C IV Limited(群云 IV) 41,739,130 7.4871%
3 上海晓钟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34,782,609 6.2393%
4 Group & Cloud(群云有限) 34,000,080 6.0989%
5 G&C II(群云 II) 33,448,770 6.0000%
6 G&C Partnership L.P.(群云合
伙) 6,826,308 1.2244%
7 Glorious Sunshine Limited(辉
煌阳光有限公司) 113,266,802 20.3177%
8 Summer Bloom Investments
Pte. Ltd. (萨摩布鲁姆投资) 57,391,304 10.2948%
9 ABG-WX ( HK) Limited(汇
桥-无锡(香港)) 52,173,913 9.3589%
10 Hillhouse Capital Fund II, L.P.
(高瓴资本基金二期) 44,199,241 7.9284%
11 Pingan WX Pharm Limited(平 34,782,609 6.2393%
115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安无锡医药有限)
12 SPDBI WX Limited(浦银投资
无锡有限) 10,434,783 1.8718%
13 Yunfeng II( 云锋 II 无锡有限
公司) 8,695,652 1.5598%
14
Sequoia Capital China GF
Holdco III-A, Ltd.(红杉资本
中国 GF 控股三期 A)
8,695,652 1.5598%
15 Constant Cypress Limited(恒
赛普拉斯有限公司) 8,695,652 1.5598%
16 Fertile Harvest(沃茂投资有限
公司) 6,490,655 1.1643%
17 Relian Investment Limited(瑞
联投资) 6,490,654 1.1643%
18 L&C 投资有限 2,596,262 0.4657%
19 Eastern Star(东星亚洲投资有
限公司) 2,596,262 0.4657%
- 合计 557,479,492 100.0000%
( 2)股权下翻
为实现 Holdco(新无锡生命科学控股)股东未来在拟上市主体层面直接持
股, 2016 年 3 月 14 日,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分别与 Holdco(新无锡生
命科学控股)股东及/或其指定的关联方设立的各特殊目的公司签署《无锡药明
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将
其持有的药明有限股权分别转让给 Holdco(新无锡生命科学控股)股东及/或其
指定关联方设立的各特殊目的公司,合计转让其所持有药明有限 91%股权,参见
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
章节。同时,为了满足贷款银行的要求,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依旧持有
9%药明有限的股权。
股权下翻过程分为两个部分:( 1) Holdco(新无锡生命科学控股)向其股
东回购股份;( 2)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向 Holdco(新无锡生命科学控
股)股东及/或其指定关联方设立的各特殊目的公司转让药明有限的股份。
股权下翻过程中, Holdco(新无锡生命科学控股)向其股东回购股份的具体
情况如下:
Holdco(新无 回购股份前 回购股份数量 回购股份后
116
锡生命科学控
股)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Glorious
Sunshine
Limited(辉煌
阳 光 有 限 公
司)
113,266,802 20.32% 16,472,042 96,794,760 27.30%
Summer
Bloom
Investments
Pte. Ltd. (萨
摩 布 鲁 姆 投
资)
57,391,304 10.29% 8,346,232 49,045,072 13.83%
ABG-WX
( HK )
Limited(汇桥
-无锡(香港))
52,173,913 9.36% 7,587,484 44,586,429 12.58%
G&C I(群云
I) 50,173,154 9.00% 50,173,154 - -
Hillhouse
Capital Fund
II, L.P.(高瓴
资 本 基 金 二
期)
44,199,241 7.93% 6,427,734 37,771,507 10.65%
G&C IV
Limited(群云
IV)
41,739,130 7.49% 6,069,987 35,669,143 10.06%
上海晓钟投资
中心(有限合
伙)
34,782,609 6.24% 5,058,261 29,724,348 8.38%
Pingan WX
Pharm Limited
(平安无锡医
药有限)
34,782,609 6.24% 5,058,353 29,724,256 8.38%
Group &
Cloud(群云有
限)
34,000,080 6.10% 34,000,080 - -
G&C II(群云
II) 33,448,770 6.00% 33,448,770 - -
SPDBI WX
Limited(浦银
投 资 无 锡 有
限)
10,434,783 1.87% 1,517,497 8,917,286 2.52%
Yunfeng II( 云
锋 II 无锡有限
公司)
8,695,652 1.56% 1,264,611 7,431,041 2.10%
Sequoia
Capital China
GF Holdco
III-A, Ltd.(红
杉 资 本 中 国
GF 控股三期
8,695,652 1.56% 1,264,611 7,431,041 2.10%
117
Holdco(新无
锡生命科学控
股)股东
回购股份前 回购股份数量
(股)
回购股份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A)
Constant
Cypress
Limited(恒赛
普拉斯有限公
司)
8,695,652 1.56% 1,264,611 7,431,041 2.10%
G&C
Partnership
L.P.(群云合
伙)
6,826,308 1.22% 6,826,308 - -
Fertile Harvest
(沃茂投资有
限公司)
6,490,655 1.16% 6,490,655 - -
Relian
Investment
Limited(瑞联
投资)
6,490,654 1.16% 6,490,654 - -
L&C 投 资 有
限 2,596,262 0.47% 2,596,262 - -
Eastern Star
(东星亚洲投
资有限公司)
2,596,262 0.47% 2,596,262 - -
合计 557,479,492 100.00% 202,953,568 354,525,924 100.00%
股权下翻过程中,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向 Holdco(新无锡生命科学
控股)股东及/或其指定关联方设立的各特殊目的公司转让药明有限的股份的具
体情况如下:
Holdco(新无锡生命
科学控股)股东及/或
其指定关联方设立的
特殊目的公司①
Holdco(新无锡生命
科学控股)股东②
Holdco(新无锡生命
科学控股)股东及/或
其指定关联方设立的
特殊目的公司与
Holdco(新无锡生命
科学控股)股东的对
应关系
WXAT BVI(药明康
德维京)向 Holdco (新
无锡生命科学控股)
股东及/或其指定关联
方设立的特殊目的公
司转让药明康德股份
的比例
Glorious Moonlight (光
辉月光有限公司)
Glorious Sunshine
Limited(辉煌阳光有
限公司)
① 与 ② 均 由 Boyu
Capital Fund II, L.P.
(博裕资本二期) 间
接或直接持有全部管
理股,除②的非管理
股持有人比①多一名
嘉世康恒(天津)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外, ①与②的
非管理股持有人一致
9.87%
118
Holdco(新无锡生命
科学控股)股东及/或
其指定关联方设立的
特殊目的公司①
Holdco(新无锡生命
科学控股)股东②
Holdco(新无锡生命
科学控股)股东及/或
其指定关联方设立的
特殊目的公司与
Holdco(新无锡生命
科学控股)股东的对
应关系
WXAT BVI(药明康
德维京)向 Holdco (新
无锡生命科学控股)
股东及/或其指定关联
方设立的特殊目的公
司转让药明康德股份
的比例
嘉世康恒(天津)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②认购 Holdco(新无
锡生命科学控股)股
份的部分出资义务实
际由①的唯一有限合
伙人新裕康怡(天津)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履行, ①持有
②的 44.72%的非管理
股
7.99%
Summer Bloom(萨摩
布鲁姆投资 ( I) )
Summer Bloom
Investments Pte. Ltd.
(萨摩布鲁姆投资)
②持有①100%的股份 9.05%
ABG-WX Holding
( HK)(汇桥-无锡控
股(香港)有限)
ABG-WX (HK)
Limited(汇桥 -无锡
(香港))
②持有①100%的股份 8.23%
G&C VI(群云 VI) G&C I(群云 I) ②持有①100%的股份 9.00%
HCFII WX (HK )
( HCFII 无锡(香港)
控股)
Hillhouse Capital Fund
II, L.P.(高瓴资本基金
二期)
②持有①100%的股份 6.97%
G&C IV Hong Kong
(群云 IV 香港)
G&C IV Limited (群云
IV) ②持有①100%的股份 6.58%
上海金药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Pingan WX Pharm
Limited(平安无锡医
药有限)
②持有①100%的股份 5.48%
嘉兴宇祥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上 海 晓 钟 投 资 中 心
(有限合伙)
②合计持有①99.27%
的出资比例,且系①
的唯一有限合伙人
4.11%
嘉兴宇民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1.37%
G&C V(群云 V) Group & Cloud(群云
有限) ②持有①100%的股份 6.10%
G&C VII(群云 VII)
G&C II(群云 II)
①均系 Ge Li(李革)
以普通合伙人身份控
制的员工持股平台,
②系 Ge Li(李革)全
资持有的境外公司
4.86%
上 海 厚 燊 投 资 中 心
(有限合伙) 0.59%
上 海 厚 雍 投 资 中 心
(有限合伙) 0.11%
上 海 厚 溱 投 资 中 心
(有限合伙) 0.08%
上 海 厚 辕 投 资 中 心
(有限合伙) 0.08%
上 海 厚 玥 投 资 中 心
(有限合伙) 0.08%
上 海 厚 尧 投 资 中 心 0.08%
119
Holdco(新无锡生命
科学控股)股东及/或
其指定关联方设立的
特殊目的公司①
Holdco(新无锡生命
科学控股)股东②
Holdco(新无锡生命
科学控股)股东及/或
其指定关联方设立的
特殊目的公司与
Holdco(新无锡生命
科学控股)股东的对
应关系
WXAT BVI(药明康
德维京)向 Holdco (新
无锡生命科学控股)
股东及/或其指定关联
方设立的特殊目的公
司转让药明康德股份
的比例
(有限合伙)
上 海 厚 嵩 投 资 中 心
(有限合伙) 0.07%
上 海 厚 菱 投 资 中 心
(有限合伙) 0.05%
明珠投资香港有限公
司
SPDBI WX Limited
( 浦 银 投 资 无 锡 有
限)
②持有①100%的股份 1.65%
Yunfeng II( 云锋 II 无
锡有限公司)
Yunfeng II( 云锋 II 无
锡有限公司) ①与②系同一主体 1.37%
SCC Growth III( SCC
成长三期控股)
Sequoia Capital China
GF Holdco III-A, Ltd.
(红杉资本中国 GF
控股三期 A)
①与②均系 Sequoia
Capital China Growth
Fund III, L.P.(红杉资
本 中 国 成 长 基 金 三
期) 的全资子企业
1.37%
上 海 杰 寰 投 资 中 心
(有限合伙)
Constant Cypress
Limited(恒赛普拉斯
有限公司)
上海君祺杰桦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持有
①99.98%份额,并持
有②100%的股份
1.37%
嘉兴厚毅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G&C Partnership L.P.
(群云合伙)
①与②均系 Ge Li(李
革)通过普通合伙人
身 份 控 制 的 持 股 平
台, 刘晓钟持有嘉兴
厚咨、嘉兴厚锦的份
额均为 90%,张朝晖
持有嘉兴厚毅、嘉兴
厚 毓 的 份 额 均 为
95.33%,刘晓钟、张
朝晖持有②的所有有
限合伙人份额
0.52%
嘉兴厚毓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0.52%
嘉兴厚咨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0.09%
嘉兴厚锦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0.09%
Fertile Harvest (沃茂投
资有限公司)
Fertile Harvest (沃茂投
资有限公司) ①与②系同一主体 1.16%
上海瀛翊投资中心 Relian Investment
Limited(瑞联投资) ①持有②100%的股份 1.16%
L&C 投资有限 L&C 投资有限 ①与②系同一主体 0.47%
Eastern Star (东星亚洲
投资有限公司)
Eastern Star (东星亚洲
投资有限公司) ①与②系同一主体 0.47%
合计 91.00%
股权下翻前后, Holdco(新无锡生命科学控股)股东、 Holdco(新无锡生命
科学控股)股东及/或其指定关联方设立的各特殊目的公司持有发行人的股权比
120
例的对应关系如下:
股权下翻前 股权下翻后
差额
⑤=①-④
间接持股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合计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④=②+③
①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②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③
Glorious
Sunshine
Limited
(辉煌阳
光有限公
司)
20.32%
Glorious
Moonlight
(光辉月光
有限公司)
9.87% Glorious
Sunshine
Limited
(辉煌阳
光有限公
司)
嘉 世 康 恒 2.46% 20.32% -
(天津)投
资合伙企业
( 有 限 合
伙)
7.99%
Summer
Bloom
Investment
s Pte. Ltd.
(萨摩布
鲁 姆 投
资)
10.29%
Summer
Bloom ( 萨
摩布鲁姆投
资 ( I) )
9.05%
Summer
Bloom
Investment
s Pte. Ltd.
(萨摩布
鲁 姆 投
资)
1.25% 10.29% -
ABG-WX
(HK )
Limited
(汇桥-无
锡 ( 香
港))
9.36%
ABG-WX
Holding
( HK)(汇
桥 - 无 锡 控
股(香港)
有限)
8.23%
ABG-WX
(HK )
Limited
(汇桥-无
锡 ( 香
港))
1.13% 9.36% -
G&C I(群
云 I) 9.00% G&C VI 云 VI)(群 9.00% G&C I 云 I)(群 - 9.00% -
Hillhouse
Capital
Fund II,
L.P.(高瓴
资本基金
二期)
7.93%
HCFII WX
( HK )
( HCFII 无
锡(香港)
控股)
6.97%
Hillhouse
Capital
Fund II,
L.P.(高瓴
资本基金
二期)
0.96% 7.93% -
G&C IV
Limited
( 群 云
IV)
7.49%
G&C IV
Hong Kong
(群云 IV
香港)
6.58%
G&C IV
Limited
( 群 云
IV)
0.91% 7.49% -
上海晓钟
投资中心
(有限合
伙)
6.24%
嘉兴宇祥投
资合伙企业
( 有 限 合
伙)
4.11%
上海晓钟
投资中心
(有限合
伙)
0.75% 6.24% -
嘉兴宇民投
资合伙企业
( 有 限 合
伙)
1.37%
Pingan
WX
Pharm
6.24% 上海金药投
资管理有限 5.48%
Pingan
WX
Pharm
0.75% 6.24% -
121
股权下翻前 股权下翻后
差额
⑤=①-④
间接持股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合计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④=②+③
①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②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③
Limited
(平安无
锡医药有
限)
公司 Limited
(平安无
锡医药有
限)
Group &
Cloud(群
云有限)
6.10% G&C V(群
云 V) 6.10%
Group &
Cloud(群
云有限)
- 6.10% -
G&C II
( 群 云
II)
6.00%
G&C VII
( 群 云
VII)
4.86%
G&C II
( 群 云
II)
- 6.00% -
上海厚燊投
资中心(有
限合伙)
0.59%
上海厚雍投
资中心(有
限合伙)
0.11%
上海厚溱投
资中心(有
限合伙)
0.08%
上海厚辕投
资中心(有
限合伙)
0.08%
上海厚玥投
资中心(有
限合伙)
0.08%
上海厚尧投
资中心(有
限合伙)
0.08%
上海厚嵩投
资中心(有
限合伙)
0.07%
上海厚菱投
资中心(有
限合伙)
0.05%
SPDBI
WX
Limited
(浦银投
资无锡有
限)
1.87% 明珠投资香
港有限公司 1.65%
SPDBI
WX
Limited
(浦银投
资无锡有
限)
0.23% 1.87% -
Yunfeng II
(云锋 II
无锡有限
公司)
1.56%
Yunfeng II
( 云锋 II 无
锡 有 限 公
司)
1.37%
Yunfeng II
(云锋 II
无锡有限
公司)
0.19% 1.56% -
Sequoia
Capital 1.56% SCC Growth III 1.37% Sequoia Capital 0.19% 1.56% -
122
股权下翻前 股权下翻后
差额
⑤=①-④
间接持股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合计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④=②+③
①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②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③
China GF
Holdco
III-A, Ltd.
(红杉资
本中国 GF
控股三期
A)
( SCC 成长
三期控股)
China GF
Holdco
III-A, Ltd.
(红杉资
本中国 GF
控股三期
A)
Constant
Cypress
Limited
(恒赛普
拉斯有限
公司)
1.56%
上海杰寰投
资中心(有
限合伙)
1.37%
Constant
Cypress
Limited
(恒赛普
拉斯有限
公司)
0.19% 1.56% -
G&C
Partnershi
p L.P.(群
云合伙)
1.22%
嘉兴厚毅投
资合伙企业
( 有 限 合
伙)
0.52%
G&C
Partnershi
p L.P.(群
云合伙)
- 1.22% -
嘉兴厚毓投
资合伙企业
( 有 限 合
伙)
0.52%
嘉兴厚咨投
资合伙企业
( 有 限 合
伙)
0.09%
嘉兴厚锦投
资合伙企业
( 有 限 合
伙)
0.09%
Fertile
Harvest
(沃茂投
资有限公
司)
1.16%
Fertile
Harvest(沃
茂投资有限
公司)
1.16%
Fertile
Harvest
(沃茂投
资有限公
司)
- 1.16% -
Relian
Investment
Limited
(瑞联投
资)
1.16% 上海瀛翊投
资中心 1.16%
Relian
Investment
Limited
(瑞联投
资)
- 1.16% -
L&C 投
资有限 0.47% L&C 有限 投 资 0.47% L&C 资有限 投 - 0.47% -
Eastern
Star(东星
亚洲投资
有 限 公
司)
0.47%
Eastern Star
(东星亚洲
投资有限公
司)
0.47%
Eastern
Star(东星
亚洲投资
有 限 公
司)
- 0.47% -
123
综上所述,股权下翻前后, Holdco(新无锡生命科学控股)股东及/或其指
定关联方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对发行人的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因此,股权下翻
过程不涉及非法利益输送。
3、 WuXi Cayman(无锡开曼)从纽交所下市过程中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
的情况
( 1) WuXi Cayman(无锡开曼)从纽交所下市过程中涉及的中国境外投资
及外汇使用情况
WuXi Cayman(无锡开曼)从纽交所下市时支付的下市对价及现金补偿合计
322,511.37 万美元,上述资金的具体来源如下:
资金来源 资金提供方 金额(万美元)
境内主体境外投资资
金注 1
上海晓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000.00
Pingan WX Pharm Limited(平安无锡医药有
限) 20,000.00
Glorious Sunshine Limited(辉煌阳光有限公
司) 29,128.41
Constant Cypress Limited(恒赛普拉斯有限公
司) 5,000.00
小计 74,128.41
境外主体自有资金或
境外自筹资金注 1
G&C IV Limited(群云 IV) 24,000.00
Glorious Sunshine Limited(辉煌阳光有限公
司) 36,000.00
ABG-WX ( HK) Limited(汇桥-无锡(香
港)) 30,000.00
Summer Bloom Investments Pte. Ltd. (萨摩布
鲁姆投资) 33,000.00
Hillhouse Capital Fund II, L.P.(高瓴资本基金
二期) 20,005.90
SPDBI WX Limited(浦银投资无锡有限) 6,000.00
Sequoia Capital China GF Holdco III-A, Ltd.
(红杉资本中国 GF 控股三期 A) 5,000.00
Yunfeng II( 云锋 II 无锡有限公司) 5,000.00
G&C Partnership L.P.(群云合伙) 0.01
Group & Cloud(群云有限) 注 2 30,000.00
小计 189,005.91
境外贷款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80,000.00
- 合计 343,134.32
124
注 1:境内主体境外投资资金、境外主体自有资金或境外自筹资金均由相关主体以认购
Holdco(新无锡生命科学控股)股权出资的形式提供。
注 2: Group & Cloud(群云有限)提供的 30,000 万美元系其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的《管理层贷款协议》项下的贷款。
1)境内主体境外投资资金
上海晓钟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提供的出资为其于中国境内的自有资金或自
筹资金, Pingan WX Pharm Limited (平安无锡医药有限)、Constant Cypress Limited
(恒赛普拉斯有限公司) 提供的全部资金分别为上海金药、上海君祺杰桦投资中
心( 有限合伙)于中国境内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Glorious Sunshine Limited(辉
煌阳光有限公司)提供的 29,128.41 万美元资金为新裕康怡( 天津) 投资合伙企
业( 有限合伙)于中国境内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上述主体取得的境外投资及
外汇备案情况如下:
①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出具《项目备案通知书》(发
改办外资备[2015]408 号),对上海晓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金药、新
裕康怡(天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君祺杰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参与收购 WuXi Cayman(无锡开曼)全部股权项目予以备案。
②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出具《企
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 N3109201500511 号),对上海晓钟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上海金药、新裕康怡(天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
君祺杰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境外投资予以备案。
③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门外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自贸试验区分行分别出具了业务登记凭证,确认对上海晓钟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上海金药、新裕康怡(天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君祺杰桦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境外投资办理了外汇登记。
2)境外主体自有资金或境外自筹资金
G&C IV Limited(群云 IV) 、 ABG-WX ( HK) Limited(汇桥-无锡(香
港))、 Summer Bloom Investments Pte. Ltd. (萨摩布鲁姆投资)、 Hillhouse Capital
Fund II, L.P.(高瓴资本基金二期) 、 SPDBI WX Limited(浦银投资无锡有限) 、
Sequoia Capital China GF Holdco III-A, Ltd.(红杉资本中国 GF 控股三期 A) 、
125
Yunfeng II( 云锋 II 无锡有限公司) 、 G&C Partnership L.P.(群云合伙)、 Group
& Cloud(群云有限)提供的全部资金以及 Glorious Sunshine Limited(辉煌阳光
有限公司)提供的 36,000.00 万美元资金为其于中国境外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上述境外主体不涉及中国境内的境外投资及外汇管理审批。
3)境外贷款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贷款包括其
向 Merger Sub(无锡合并有限公司)提供的《并购贷款协议》项下的贷款 80,000
万美元以及向 Group & Cloud(群云有限)提供的《管理层贷款协议》项下的贷
款 30,000 万美元。上述贷款均通过其各自的离岸业务部门发放, Merger Sub(无
锡合并有限公司)、 Group & Cloud(群云有限)均不涉及中国外汇登记或备案。
此外,为上述境外贷款提供保证或质押担保的担保人均为注册于境外的相关主
体,不存在境内担保人为境外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该担保不构成《跨境担保外
汇管理规定》(汇发[2014]29 号)所规定的内保外贷或外保内贷,不涉及中国外
汇登记或备案。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并购贷款协议》和《管理层贷款协
议》项下的贷款均已清偿完毕, 相关的股权质押义务已解除。
综上所述, WuXi Cayman(无锡开曼)的下市过程涉及的中国境内主体境外
投资及外汇出境事项均已履行了相应程序,境外贷款及相关担保不涉及中国外汇
登记或备案。 WuXi Cayman(无锡开曼)的下市过程符合中国境外投资及外汇管
理的相关规定。
( 2) WuXi Cayman(无锡开曼)从纽交所下市过程中涉及的中国税收情况
1) WuXi Cayman(无锡开曼)涉及的中国税收情况
WuXi Cayman(无锡开曼)从纽交所下市过程中, WuXi Cayman(无锡开曼)
未因直接或间接转让其下属中国子公司而取得资本利得,亦未向除其下属中国子
公司员工外的其他方支付现金。因此,除 WuXi Cayman(无锡开曼)下属中国
子公司员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外, WuXi Cayman(无锡开曼)在从纽交所下市过
程中没有缴纳、代扣代缴中国企业所得税或中国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2)发行人涉及的中国税收情况
WuXi Cayman(无锡开曼)从纽交所下市过程中,发行人为 WuXi Cayman
126
(无锡开曼)的全资子公司,发行人未因直接或间接转让其下属中国子公司而取
得资本利得,亦未向除其及其下属中国子公司员工外的其他方支付现金。因此,
除发行人及其下属中国子公司员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外,发行人在 WuXi
Cayman(无锡开曼)从纽交所下市过程中没有缴纳、代扣代缴中国企业所得税
或中国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3) WuXi Cayman(无锡开曼)的下属中国子公司员工涉及的中国税收情况
WuXi Cayman(无锡开曼)从纽交所下市过程中, WuXi Cayman(无锡开曼)
及其子公司员工持有的 WuXi Cayman(无锡开曼)的相关期权、限制性股票等
获得了现金补偿。上述取得现金补偿的员工中包括 WuXi Cayman(无锡开曼)
当时的中国子公司雇佣的员工。上述中国子公司已按照中国法律就上述员工取得
的现金补偿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 WuXi Cayman(无锡开曼)从纽交所下市过程中, WuXi Cayman
(无锡开曼)、发行人及相关中国子公司雇佣的员工不存在违反税收相关中国法
律的情形。
五、发行人主要资产重组情况
(一)资产转让及业务剥离
发行人主要业务为从事小分子化学药的发现、研发及生产全方位、一体化平
台服务,同时原从事少量的大分子生物药业务和医疗健康科技服务等其他业务。
2015 年起,为满足业务战略发展要求,发行人进行了部分的资产转让、业务剥
离及股权重组,将主营业务集中于小分子化学药的发现、研发及生产全方位、一
体化平台服务,以全产业链平台的形式面向全球制药企业提供各类新药的研发、
生产及配套服务;此外,发行人还在境外提供少量医疗器械检测及境外精准医疗
研发生产服务。
1、大分子生物药业务剥离
2014-2015 年, 发行人从事大分子生物药业务的主体包括: ①药明企业管理
及其下属公司药明生物、上海药明生物、 Biologics HK(无锡生物香港); ②苏
州检测; ③上海药明部分业务部门。
127
( 1)股权剥离
2015 年 4 月, 药明有限将持有的药明企业管理 100%股权转让给 WuXi
Biologics Investments Limited(原名为 Global Bond Investments Limited)(无锡
生物投资有限), 转让价格为 9,080.94 万元。至此,药明企业管理及其控股子公
司药明生物、上海药明生物、 Biologics HK(无锡生物香港)不再纳入发行人合
并报表范围。
2015 年 7 月,无锡药明投资、上海药明分别将持有苏州检测 63%、 7%的股
权转让给药明生物,转让价格分别为 2,245.65 万元和 249.52 万元。至此,苏州
检测不再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
( 2)业务、资产、人员剥离
2015 年 3 月起,上海药明通过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剥离、雇员劳动关系、
业务合同项下的权利与义务的转移等方式,将大分子生物药业务从上海药明剥
离。
2015 年,上海药明向药明生物、上海药明生物等公司销售了与大分子生物
药业务相关的仪器设备和软件,转让价格参考账面值确定为 12,852.89 万元。
在重组期间,相关雇员已与上海药明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上海药明生物签订
劳动合同;上海药明生物已与客户签订新的项目业务合同,上海药明逐步减少并
退出大分子生物药业务。
( 3) 2014-2015 年,发行人大分子生物药业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营业收入 20,546.21
利润总额 -3,748.76
2、医疗健康科技服务业务剥离
报告期内,药明康德控股子企业原从事少量的医疗健康科技服务业务。自
2015 年起,药明康德逐步将该等业务、资产、人员剥离,明码(上海)作为独
立主体承接前述业务,与外部客户签署合作协议。在业务重组的过渡期内,由于
发行人及控股子企业已无从事相关业务的资产和人员,但已签署的服务合同尚在
128
服务期内,为保持业务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发行人及控股子企业将上述业务转包
给明码(上海)等公司,其定价政策按照发生的成本及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价格
公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关联交易已终止。
2015 年 7 月-8 月,上海药明向明码(上海)出售了与医疗健康科技服务业
务相关的仪器设备和软件,转让价格参考账面值确定为 8,442.64 万元。
在重组期间,相关雇员已与上海药明解除劳动合同,并与明码(上海)签订
劳动合同。
(二)收购控股子企业少数股东权益
2016 年 1 月起,为进一步梳理控股子企业股权架构,公司对下属控股子企
业的少数股东权益进行了收购,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收购方 转让方 标的资产 收购价格 收购参考价格
2016.01 WA-INT (药明
康德国际)
WXAT BVI
(药明康德维
京)
天津药明 45%
的股权 18,572.53 评估值
2016.01 上海药明
WXAT BVI
(药明康德维
京)
苏州药明
45.71%的股权 16,557.57 评估值
2016.02 药明有限
WXAT BVI
(药明康德维
京)
上海药明
48.32%的股权 99,109.25 评估值
2016.02 上海药明
WXAT BVI
(药明康德维
京)
武汉药明 40%
的股权 20,047.84 评估值
2016.03 、
2016.05 上海药明
WXAT BVI
(药明康德维
京)
合全药业
2,000 万股 26,600.00 净资产
2017.05 上海药明
WXAT BVI
(药明康德维
京)
合全药业
1,000 万股 65,050.00 评估值
报告期内,发行人上述收购仅为对下属控股子企业少数股东权益进行的收
购,不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三)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016 年 1-2 月,发行人对 WuXi Cayman(无锡开曼)和 WXAT BVI(药明
康德维京)控制的部分公司进行了收购,上述收购构成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29
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收购方 转让方 标的资产 收购价格 收购参考价格
2016.01 上海药明、天
津药明
WXAT BVI
(药明康德维
京)
WXAT HK
Holding(药明
香 港 控 股 )
80%、 20%的
股权
8,000 港币、
2,000 港币 净资产
2016.02 WA-INT (药明
康德国际)
WuXi Cayman
(无锡开曼)
WXAT LN(览
博 开 曼 )
100%的股权
700 万美元 净资产
2016.02 WA-INT (药明
康德国际)
WuXi Cayman
(无锡开曼)
AppTec UK
(药明康德英
国) 100%的股
权
1 美元 净资产
2016.02 WA-INT (药明
康德国际)
WuXi Cayman
(无锡开曼)
WXAT
Holding(药明
美 国 控 股 )
100%的股权
7,300 万美元 评估值
2016.02 WA-INT (药明
康德国际)
WuXi Cayman
(无锡开曼)
Investment
Holdings ( 药
明投资控股开
曼) 100%的
股权
1 美元 净资产
2016.02
WXAT HK
Holding(药明
香港控股)
WXAT BVI
(药明康德维
京)
US Fund I(药
明基金一期)
全部有限合伙
权益
3,700 万美元 评估值
2016.02 药明有限
WXAT BVI
(药明康德维
京)
WA-HK(药明
康 德 香 港 )
100%的股权
1 万港币 注册资本
上述被收购公司 2015 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被收购公司 总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WXAT HK Holding
(药明香港控股) - - -
WXAT LN(览博开
曼) . 3,609.16 292.47 -1,597.10
AppTec UK (药明康德
英国) 174.68 - 73.65
WXAT Holding(药明
美国控股) 75,208.89 74,660.37 4,235.98
Investment Holdings
( 药 明 投 资 控 股 开
曼)
33,387.28 - -59.12
US Fund I(药明基金
一期) 73,169.21 - 21,596.96
130
被收购公司 总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WA-HK(药明康德香
港) 68,878.39 178,065.10 -2,017.18
扣除关联交易抵消金
额 - 168,154.64 -
合计 254,427.61 84,863.30 22,233.19
发行人相应数据 968,643.13 488,334.90 80,134.82
占发行人 2015 年相应
财务数据的比例 26.27% 17.38% 27.74%
发行人同一控制下合并的公司前一个会计年度末( 2015 年末)合计的资产
总额、前一个会计年度( 2015 年)合计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未超过重组前发
行人相应项目 50%。
报告期内,上述企业均未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均不存在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
(四)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协商的方式对部分非同一控制下的公司进行了收购,
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收购方 转让方 标的资产 收购价格 收购参考价格
2015.02 苏州药明 WuXi Cayman
(无锡开曼)
XBL-US (美新
诺美国) 100%
股权(注)
25,863.79 评估值
2016.02 上海药明
PHARM
RESEARCH
ASSOCIATES
(UK) LTD.
(制药研究联
合(英国)有限
公司)
合营企业上海
康德保瑞(现
已更名为上海
康德弘翼)49%
股权
2,581.48 协商定价
2016.04
WXAT
Holding(药明
美国控股)
Ried
Biosciences
GmbH(里德生
物 科 技 ) 、
Michael
Schaffer、 Ismail
Moarefi (伊斯梅
尔· 莫雷菲)
Crelux(药明
康 德 德 国 )
100%股权
4,586.10 评估值
2017.05 上海药明
HD Biosciences
HKG Limited
( HD 生物科学
香 港 有 限 公
辉 源 生 物
100%股权 102,787.50 评估值
131
时间 收购方 转让方 标的资产 收购价格 收购参考价格
司)、中金投资
(集团)有限公
司、 Wealthvalue
HK Limited、瑞
源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五源投
资控股有限公
司、上海辕桦商
务咨询中心(有
限合伙)、 上海
佰辕商务咨询
中心(有限合
伙)、汪建、 LIN
PEIYUAN 、
DUAN
MAOSHENG、
WANG
BAIQIU、陈景
才、陈琪、杨晓
洁、易林晖
注: 2014 年 9 月,发行人之原控股股东 WuXi Cayman(无锡开曼)从第三方购买 XBL-US
(美新诺美国) 100%股权。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WuXi Cayman(无锡开曼)控制该
合并对象的时间少于 1 年,因此构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上述被收购公司收购前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被收购公司 2014 年末总资产 2014 年营业收入 2014 年利润总额
XBL-US ( 美 新 诺 美
国) 57,835.91 11,379.56 -197.48
发行人相应财务数据 756,225.05 413,978.08 96,869.14
占发行人 2014 年相应
财务数据的比例 7.65% 2.75% -0.20%
单位:万元
被收购公司 2015 年末总资产 2015 年营业收入 2015 年利润总额
上海康德保瑞 4,281.85 6,819.58 -1,865.14
Crelux(药明康德德
国) 1,047.23 1,537.83 473.58
合计 5,329.08 8,357.41 -1,391.56
发行人相应财务数据 968,643.13 488,334.90 80,134.82
占发行人 2015 年相应
财务数据的比例 0.55% 1.71% -1.74%
132
单位:万元
被收购公司 2016 年末总资产 2016 年营业收入 2016 年利润总额
辉源生物科技(上海)
有限公司 22,343.06 19,928.68 5,125.16
发行人相应财务数据 1,059,068.28 611,613.09 138,217.56
占发行人 2016 年相应
财务数据的比例 2.11% 3.26% 3.71%
报告期内,上述企业均未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均不存在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
六、历次验资情况及投入的资产计量属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前身自设立以来验资情况如下:
序号 事项 验资报告
出具时间
验资报告
字号 验资机构 结论
1
2000 年发
行 人 前 身
组 合 化 学
设立
2001 年 2
月 7 日
苏 公
W[2001]B
011 号
江 苏 公 证
会 计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截至 2001 年 2 月 7 日,药明有限已
收到股东缴纳的第一期注册资本合
计 1,818,094.25 美元。其中,太湖水
集团以货币出资 10,000,000 元,折合
1,208,094.25 美元; ChinaTechs(中
国科技)以货币出资 330,000 美元;
John J.Baldwin 以货币出资 280,000
美元。
2001 年 7
月 17 日
苏 公
W[2001]B
125 号
江 苏 公 证
会 计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截至 2001 年 7 月 3 日,药明有限已
收到股东缴纳的第二期注册资本合
计 3,781,905.75 美元,累计实收注册
资本 560 万美元。其中,太湖水集团
以 货 币 出 资 1,841,905.75 美 元 ,
ChinaTechs(中国科技)以专有技术
出资 194 万美元。至此,股东已全部
缴清出资。
2 2004 年股
权转让
2004 年 3
月 19 日
锡 梁 会 师
外 验 字
( 2004)第
1027 号
无 锡 梁 溪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司
截至 2004 年 2 月 17 日,太湖水集团已
收到 ChinaTechs(中国科技)的股权转
让款,股权转让完成后,药明有限的累
计实收注册资本仍为 560 万美元。
3 2005 年股
权转让
2005 年 11
月 1 日
锡 泰 信 和
验( 2005)
第 522 号
无 锡 泰 信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公司
截至 2005 年 10 月 27 日,药明有限
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变更为外商独
资企业后,药明有限的累计实收注册
资本仍为 560 万美元。
4
2006 年药
明 有 限 增
资至 900万
美元
2006 年 7
月 17 日
安 信 验 字
[2006] 第
2018 号
无 锡 安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司
截至 2006 年 7 月 7 日,药明有限收
到 WXPT BVI(无锡维京) 以货币缴
纳的新增注册资本第一期 68 万美元,
累计实收注册资本 628 万美元。
133
序号 事项 验资报告
出具时间
验资报告
字号 验资机构 结论
2006 年 8
月 14 日
安 信 验 字
( 2006)第
2023 号
无 锡 安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司
截至 2006 年 7 月 20 日,药明有限收
到 WXPT BVI(无锡维京) 以货币缴
纳的新增注册资本第二期272万美元,
累计实收注册资本 900 万美元。
5
2007 年药
明 有 限 增
资至 2,000
万美元
2007 年 12
月 14 日
锡 泰 信 和
验( 2007)
第 597 号
无 锡 泰 信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公司
截至 2007 年 12 月 4 日,药明有限收
到 WXPT BVI(无锡维京) 以货币缴
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100 万美元,累
计实收注册资本 2,000 万美元。
6
2016 年药
明 有 限 增
资 至
900,000,00
0 元
2016 年 4
月 12 日
德 师 报
( 验 ) 字
(16 ) 第
0189 号
德 勤 华 永
会 计 师 事
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截至 2016 年 3 月 7 日,药明有限股
东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以未
分配利润 744,970,765.18 元出资,累
计实收注册资本 900,000,000 元。
7
2016 年药
明 有 限 增
资 至
937,787,00
0 元
2016 年 12
月 28 日
德 师 报
( 验 ) 字
(16 ) 第
1108 号
德 勤 华 永
会 计 师 事
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截至 2016 年 12 月 27 日,药明有限
收到六位投资者以货币缴纳的资金
总额合计 1,511,480,000 元,其中
37,787,000 元 计 入 实 收 资 本 ,
1,473,693,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累计
实收注册资本 937,787,000 元。
8
2017 年药
明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司
2017 年 2
月 17 日
德 师 报
( 验 ) 字
(17 ) 第
00090 号
德 勤 华 永
会 计 师 事
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截至 2017 年 2 月 17 日,药明康德全
体发起人已按股东大会决议、章程的
规定以其拥有的经审计的截至2017年
1 月 31 日 的 有 限 公 司 净 资 产
3,249,774,976.95 元 为 基 础 , 按 照
1:0.2886 的比例折合股本 937,787,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缴纳注册资本
937,787,000 元,余额 2,311,987,976.95
元计入资本公积。
七、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列示如下:
134
药明康德
其他境外
10名股东
其他境内
10名股东
18.7777%
46.7411%
境外
境内
一致行动
委托投票
G&C VI
G&C IV
Hong Kong
G&C VII
上海厚燊
上海厚雍
上海厚溱
上海厚辕
上海厚玥
上海厚尧
上海厚嵩
上海厚菱
8.6375%
6.3164%
2.2857%
0.0641%
0.0625%
0.4974%
0.4974%
2.0735%
0.0855%
0.0902%
0.0902%
G&C V
4.4137%
Fertile
Harvest
Eastern Star
L&C
1.7557%
0.5563%
0.4469%
上海瀛翊 1.1174%
嘉兴宇祥 嘉兴宇民
3.9478% 1.3159%
嘉兴厚毅
嘉兴厚毓
嘉兴厚咨
嘉兴厚锦
0.0660%
0.0643%
0.0401%
0.0567%
上海群云
Ge Li
( 李革)
Ning Zhao
( 赵宁)
一致行动
一致行动
刘晓钟 张朝晖
Group &
Cloud
75%
25%
New ESOP
G&C VIII
G&C I 100%
100%
100%
100%
控制
100%
100% G&C III
G&C IV
G&C
GP
GP
GP
GP
100%
50% 50%
控制 控制
G&C II
GP
100%
GP
GP
GP
GP
GP
GP
GP
注1: 虚框表示为实际控制人控制表决权的企业, 为控股而设立, 从事投资业务
注2: New ESOP的GP为G&C, LP为G&C II和63名员工, 其中G&C II由G&C100%控股
100%
100%
GP
LP
上海晖晓
纯颐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控股子企业控制结构图列示如下,具体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详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
人基本情况”之“八、发行人控股子企业、参股企业的基本情况”:
135
上海
药明
合 全 药 业
上 海 合 全 研 发
常 州 合 全 药 业 常 州 合 全 研 发
合 全 医 药
常 州 合 全 贸 易
药 明 海 门
上 海 康 德 弘 翼
上 海 杰 诚
上 海 津 石
上 海 药 明 投 资
合 全 投 资 管 理
无锡
药明
股权
投资
南 京 明 德
无锡
药明
投资
无锡
药明
医药
投资
无锡
药明
一期
投资
北 京 药 明
无锡
药明
医药
科技
无 锡 药 业
奉 贤 医 药 科 技
奉 贤 药 业
武汉
药明
苏州
药明
百 奇 生 物
天 南 京 美 新 诺
津
药明
览 博 天 津 览 博 武 汉
药明康德
境内境外共66家子企业
XBL-US
SPHL XBL-BVI
LN-NL
Abgent
WXAT HDB
Crelux
XBL-HK
LN-US
LN-GR
AppTec
AppTec Sales
WA Testing HK
WXAT HK
Holding
STA HK
STA US
WA-INT
WXAT LN
Apptec UK
WXAT Holding
Investment
Holdings
US Fund
Manager
US Fund GP
GP US Fund GP US Fund I
成 都 康 德 弘 翼
辉 源 生 物
上 海 赛 节
无 锡 药 明 生 基
辉 源 美 国
合全物流 常
州
合全
医药
科技
WA-HK
WA-KO
WA-HD
成都
药明
136
(二)发行人组织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图列示如下:
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
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总裁( 首席执行官)
董事会办公室
人力资源部
政府事务及政策研究部
法律事务部
财务部
行政事务部
信息技术部
内部审计部
综合业务部
(三)发行人主要部门情况
发行人已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比照国际大型运营企业的管理经验设置组织
管理机构,由公司资深管理人员担任负责人。发行人管理层通过审核控股子企业
及事业部的运营情况、分析市场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确定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
同时,发行人根据《子公司管理办法》及各控股子企业的《公司章程》 /《合
伙协议》,通过行使股东/合伙人权利提名及决定各控股子企业及所属事业部的
主要管理人员、设定各控股子企业的具体职能部门及其工作目标,确保发行人董
事会及管理层的经营决策得以落实。
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责,企业内部组织机构运作规范。药明康德主要职
137
能部门的基本职责和功能如下:
部门 职能
董事会办公室
协助组织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公司上市后负责与
政府相关监督部门、新闻媒体、证券研究机构等部门和机构的联络工
作,具体负责投资者关系以及信息披露工作等。
综合业务部 负责公司业务战略规划、日常运营及管理,涵盖中国区、美国区、欧
洲区、亚洲(除中国)及其他地区。
人力资源部
制定并实施员工培训与能力开发计划;办理员工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
手续、劳动纪律、考勤、考评工作;参与公司组织结构设计和调整,
并对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进行工作分析和岗位评估;制定并实施招聘
计划,完善招聘流程体系;建立、实施、完善公司薪酬和福利体系。
政府事务及政策研究
部
负责对口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工作,主要分两类业务 :专业条线和综
合部位条线。职能包括:政府部门监督及风险防控;产业发展扶持政
策,得到政府资金支持;税收优惠;医药业务的证照等申请;各类批
文办理及知识产权管理等。
法律事务部
负责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监督;负责制订和
修改公司各类合同文本;参与公司重大合同的谈判、签订,并对合同
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护;负责公司法
律事务档案的管理;负责公司法律风险预警与控制。
财务部
负责制订、实施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核算制度;编制会计报表,负责
财务分析;负责公司制造成本、产品成本和费用的控制;负责债权债
务的管理,监督回款制度的制订与实施;负责固定资产、存货等资产
的管理;负责款项的收付;监督、指导各控股子企业账务的建立与管
理;负责与工商、税务等单位相关业务。
行政事务部 负责办公环境、办公设施及公司运作的后勤保障管理;协助制定企业
文化宣传方案,协助。
信息技术部
负责制订公司信息化战略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公
司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负责信息系统建设与软硬件管理,支持各业务
流程运作;负责各业务部门的信息化需求评估,并组织立项开发;建
立公司信息安全体系,组织各项信息安全检查、预防、督导及相关培
训。
内部审计部
制定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编制具体内部审计方案;实施发行人及下
属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协助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监督内部
控制制度的实施;制定审计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完成董事会及审计
委员会交办的相关工作;及时形成审计意见上报董事会并监督落实。
发展和投资部
负责公司的战略投资,并购,合资企业,少数股权投资,投资管理等。
同时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筛选论证、调研、立项和报批;参与投资项
目的直接或间接管理;负责子企业的合并、分立、重组、资产处置的
组织论证、监督执行。
八、发行人控股子企业、参股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共有 37 家境内控股子企业, 29 家境外控
股子企业, 2 家分公司, 9 家参股企业。
发行人设立各子公司、参股公司并搭建多公司架构的主要是基于如下考虑:
138
发行人根据业务发展以及公司战略需要,在拓展全国及境外市场的过程中,
结合当地人才优势、交通条件以及综合成本优势等情况建立了多区域的业务布
局,设立了具有不同业务定位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发行人各一级子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为:
公司名称 下属企业 业务定位及实际主营业务
上海药明
包括合全药业、上海合全研发、常州合
全药业、常州合全研发、合全医药、 STA
HK(合全香港)、 STA US(合全美国)、
常州合全贸易、常州合全医药科技、合
全物流、药明海门、上海康德弘翼、上
海杰诚、上海津石、成都康德弘翼、上
海药明投资、合全投资管理、无锡药明
投资、南京明德、无锡药明股权投资、
无锡药明医药投资、无锡药明一期投资、
北京药明、无锡药明医药科技、无锡药
业、奉贤医药科技、奉贤药业、 WXAT
HK Holding(药明香港控股)、辉源生
物、上海赛节、无锡药明生基
小分子化学药的发现及生产,
主要提供药物模板合成、药物
化合物库合成,临床研究,小
分子药物工艺开发及生产等
服务。
武汉药明 -
小分子化学药的发现,主要提
供先导化合物发现、药物模板
合成、药物化合物库合成,小
分子药物工艺开发等服务。
苏州药明
包括苏州百奇、 XBL-US (美新诺美国)、
WA Testing HK(香港测全)、南京美
新诺
小分子化学药的临床前研究,
主要提供毒理学、药理学、药
代动力学研究服务。
天津药明 -
小分子化学药的发现,主要提
供先导化合物发现、药物模板
合成、药物化合物库合成,小
分子药物工艺开发等服务。
WA-HK(药
明康德香港)
包括 WA-KO (药明康德韩国)、 WA-HD
(辉源香港)
海外销售平台,提供海外销售
及营销服务。
WA-INT(药
明康德国际)
包括 SPHL(中路控股)、 XBL-BVI(美
新诺维京)、 XBL-HK(美新诺香港)、
WXAT LN(览博开曼)、 LN-NL(览
博荷兰)、 LN-US(览博美国)、 LN-GR
(览博德国)、览博天津、览博武汉、
AppTec UK(药明康德英国)、 WXAT
Holding(药明美国控股)、 AppTec Sales
(药明康德销售)、 AppTec(药明康德
美国)、Abgent (百奇美国)、WXAT HDB
(辉源美国控股)、 辉源美国、 Crelux
(药明康德德国)、 Investment Holdings
(药明投资控股开曼)、 US Fund
Manager (药明投资管理开曼)、 US Fund
境外细胞及基因治疗的研发
生产服务,医疗器械检测服务
及境外精准医疗研发服务。
139
公司名称 下属企业 业务定位及实际主营业务
GP GP(药明投资开曼)、 US Fund GP
(药明基金一期普通合伙)、 US Fund I
(药明基金一期)
成都药明 - 从事小分子化学药的发现及
生产,尚未开展实际运营。
140
(一)控股子企业基本情况、业务描述及财务数据
1、控股子企业基本情况及业务描述
序号 层级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执
行事务合伙
人委派代表
注册资本/
股本/认缴
出资额
地区 注册地址 成立日期 股权架构/
出资情况 主营业务
( 1) 1 上海药明 Ge Li(李
革) 80,000 万元 上海
中国(上海)自由
贸易试验区富特
中路288号 1号楼
2002 年 4 月 2 日 发行人持股 100% 小分子药物的发
现、研发服务
( 2) 1.1 合全药业 Ge Li(李
革)
43,882.6581
万元 上海
上海化学工业区
金山分区(西部)
月工路 9 号
2003 年 1 月 23 日
上海药明持股
86.96%,合全投
资管理持股
1.30%,其他股东
持股 11.74%
小分子药物的工
艺研发、改进与生
产服务
( 3) 1.1.1 上海合全研
发
Ge Li(李
革) 3,000 万元 上海
中国(上海)自由
贸易试验区德林
路 90 号 79#楼二
至五层
2011 年 4 月 15 日 合全药业持股
100%
小分子药物的工
艺研发服务
( 4) 1.1.2 常州合全药
业
Ge Li(李
革) 94,500 万元 江苏 常州市新北区玉 龙北路 589 号 2013 年 9 月 29 日 合全药业持股 90%,上海合全研
发持股 10%
小分子药物的工
艺研发、改进与生
产服务
( 5) 1.1.2.1 常州合全研
发
Ge Li(李
革) 800 万元 江苏
常州市新北区玉
龙北路 589 号 2、
3、 4 幢
2011 年 12 月 15
日
常州合全药业持
股 100%
小分子药物的工
艺研发服务
( 6) 1.1.3 合全医药 Ge Li(李
革) 800 万元 上海
中国(上海)自由
贸易试验区富特
北路 211 号 302
部位 368 室
2017 年 2 月 21 日
合全药业持股
80%、上海合全研
发持股 20%
医药咨询
141
序号 层级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执
行事务合伙
人委派代表
注册资本/
股本/认缴
出资额
地区 注册地址 成立日期 股权架构/
出资情况 主营业务
( 7) 1.1.4 STA HK(合
全香港) - 1 万港元 香港
Unit 826, 8/F,
Ocean Centre,
Harbour City, 5
Canton Road,
TST, Kowloon,
Hong Kong
2011 年 4 月 12 日 合全药业持股
100%
商务拓展及贸易
服务
( 8) 1.1.4.1 STA US (合全
美国) - 100 美元 美国
Corporation Trust
Center, 1209
Orange Street,
Wilmington,
Delaware 19801,
New Castle
County
2015 年 5 月 20 日 STA HK(合全香
港)持股 100%
商务拓展及贸易
服务、小分子药物
的工艺研发服务
( 9) 1.1.4.2 常州合全贸
易
Ge Li(李
革)
3,600 万美
元 江苏 常州市新北区玉 龙北路 589 号 2016 年 12 月 9 日 STA HK 港)持股 (合全香 100% 商务拓展及贸易 服务
( 10) 1.1.4.3 常州合全医
药科技
Minzhang
Chen
12,000 万美
元 江苏 常州市新北区玉 龙北路 589 号 2017 日 年 11 月 15 STA HK 港)持股 (合全香 100% 商务拓展及贸易 服务
( 11) 1.1.5 合全物流 Minzhang
Chen 200 万元 上海
上海市金山区月
工路 9 号 10 幢 2
楼
2017 年 8 月 17 日 合全药业持股
100% 进出口业务
( 12) 1.2 药明海门 张朝晖 800 万元 江苏
海门市临江镇灵
甸工业集中区 A
区
2012 年 7 月 2 日 上海药明持股
100%
尚未开展实际经
营业务,拟注销
( 13) 1.3 上海康德弘
翼
Ge Li(李
革)
9,632.3529
万元 上海
上海市黄浦区淡
水路 299 号
SOHO 复兴广场
A 幢 701 室
2011 年 9 月 23 日 上海药明持股
100%
药政事务服务、医
学咨询及监察服
务、临床运营服务
142
序号 层级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执
行事务合伙
人委派代表
注册资本/
股本/认缴
出资额
地区 注册地址 成立日期 股权架构/
出资情况 主营业务
( 14) 1.3.1 上海杰诚 Ge Li(李
革) 90 万元 上海
中国( 上海) 自由
贸易试验区富特
中路 288 号 1 幢 3
层 300A 室
2006 年 12 月 26
日
上海康德弘翼持
股 100%
新药临床研究服
务及现场管理服
务
( 15) 1.3.2 成都康德弘
翼 Edward Hu 1,500 万元 四川
成都市温江区柳
城海科路东段 88
号附 1104 号 1 栋
11 层 1104 号
2017 年 4 月 28 日
上海康德弘翼持
股 65%、其他股
东持股 35%
尚未开展实际经
营业务
( 16) 1.4 上海津石 张朝晖 500 万元 上海
上海市黄浦区淡
水路 299 号 A 幢
505 室
2009 年 2 月 24 日 上海药明持股
100%
新药临床研究服
务及现场管理服
务
( 17) 1.5 上海药明投
资
Ge Li(李
革) 800 万元 上海
中国(上海)自由
贸易试验区华京
路 2 号 7 层 702
室
2014 年 9 月 19 日 上海药明持股
100%
投资管理、投资咨
询
( 18) 1.5.1 合全投资管
理
上海药明投
资
1,135.2290
万元 上海
中国(上海)自由
贸易试验区富特
中路 288 号 1 幢
602、 604 室
2015 年 1 月 29 日
普通合伙人:上海
药明投资
有限合伙人:七名
境外自然人员工
投资咨询、投资管
理
( 19) 1.6 无锡药明投
资
Ge Li(李
革) 3,800 万元 江苏
无锡市滨湖区马
山梅梁西路 88 号
-A98
2011 年 6 月 29 日 上海药明持股
100%
投资咨询、投资管
理
( 20) 1.6.1 南京明德 Ge Li(李
革) 3,000 万元 江苏
南京高新开发区
高新路 9 号商务
办公楼 218 室
2011 年 12 月 16
日
无锡药明投资持
股 90%;发行人
持股 10%
技术咨询服务
( 21) 1.6.2 无锡药明股
权投资
Ge Li(李
革) 200 万元 江苏
无锡市滨湖区马
山梅梁西路 88 号
A-99
2011 年 8 月 11 日 无锡药明投资持
股 100%
投资咨询、投资管
理
143
序号 层级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执
行事务合伙
人委派代表
注册资本/
股本/认缴
出资额
地区 注册地址 成立日期 股权架构/
出资情况 主营业务
( 22) 1.6.3 无锡药明医
药投资
无锡药明投
资(委派代
表: Ge Li
(李革))
250 万元 江苏
无锡市滨湖区马
山梅梁西路 88 号
A-100
2011 年 7 月 21 日
普通合伙人:无锡
药明投资( 80%)
有限合伙人:发行
人( 20%)
投资咨询、投资管
理
( 23) 1.6.3.1 无锡药明一
期投资
无锡药明医
药投资(委
派代表: Ge
Li(李革))
20,000 万元 江苏
无锡市滨湖区马
山梅梁西路 88 号
B5
2011 年 8 月 16 日
普通合伙人:无锡
药明医药投资
( 2%)
有限合伙人:天津
药明( 40%)、上
海药明( 58%)
参股公司持股平
台
( 24) 1.7 北京药明 Ge Li(李
革) 2,000 万元 北京
北京市海淀区海
淀西大街 36 号 8
层
2016 年 3 月 25 日 上海药明持有
100%股权
临床试验监测管
理及数据统计服
务
( 25) 1.8 无锡药明医
药科技
Ge Li(李
革)
6,000 万元
美元 江苏
江苏省无锡市新
吴区清源路 18 号
530 大厦 C102
2016 年 8 月 16 日
上海药明持股
75%; WA-HK (药
明康德香港)持股
25%
投资咨询、投资管
理
( 26) 1.8.1 无锡药业 Ge Li(李
革) 2,800 万元 江苏 无锡市新吴区新 瑞路 8 号 2002 年 9 月 5 日 无锡药明医药科 技持股 100% 小分子药物制剂 生产服务
( 27) 1.9 奉贤医药科
技
Ge Li(李
革) 10,000 万元 上海
上海市奉贤区岚
丰路 1150 号 1 幢
1757 室
2016 年 10 月 10
日
上海药明持股
100%
尚未开展实际经
营业务
( 28) 1.10 奉贤药业 Ge Li(李
革) 10,000 万元 上海
上海市奉贤区岚
丰路 1150 号 1 幢
1758 室
2016 年 10 月 10
日
上海药明持股
100%
尚未开展实际经
营业务
( 29) 1.11
WXAT HK
Holding (药明
香港控股)
- 1 万港元 香港
Unit 826, 8/F,
Ocean Centre,
Harbour City, 5
Canton Road,
2015 年 1 月 6 日
上海药明持股
80%,天津药明持
股 20%
投资咨询、自有资
金投资管理
144
序号 层级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执
行事务合伙
人委派代表
注册资本/
股本/认缴
出资额
地区 注册地址 成立日期 股权架构/
出资情况 主营业务
TST, Kowloon,
Hong Kong
( 30) 1.12 辉源生物
STEVE
QING
YANG
3,076.67 万
元 上海
中国(上海)自由
贸易试验区哈雷
路 1011 号 101 室
2008 年 7 月 22 日 上海药明持股
100%
临床前新药研发
服务
( 31) 1.13 上海赛节 GE LI(李
革) 700 万元 上海
中国(上海)自由
贸易试验区富特
北路 211 号 302
部位 368 室
2017 年 6 月 19 日 上海药明持股
100%
尚未开展实际经
营业务,拟注销
( 32) 1.14 无锡药明生
基 张朝晖 10,000 万元 江苏
无锡惠山经济开
发区惠山大道
1719-6 号一层 A
区
2017 年 9 月 29 日 上海药明持股
100%
尚未开展实际经
营业务
( 33) 2 武汉药明 Ge Li(李
革)
19,623.896
万元 湖北 武汉东湖开发区 高新大道 666 号 2010 日 年 11 月 12 发行人持股 上海药明持股 60%,
40%
小分子药物的发
现、研发服务
( 34) 3 苏州药明 Ge Li(李
革)
26,177.069
万元 江苏 苏州市吴中区吴 中大道 1318 号 2006 年 10 月 8 日 发行人持股 54.29%;上海药
明持股 45.71%
药理学、毒理学及
安全性评价研究
服务
( 35) 3.1 苏州百奇 Ge Li(李
革) 1,000 万元 江苏
苏州吴中经济开
发区吴中大道
1336 号芯之园 7
幢 B 楼南侧三层
2009 年 1 月 7 日 苏州药明持股
100%
实验室检测试剂
研发及定制化服
务
145
序号 层级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执
行事务合伙
人委派代表
注册资本/
股本/认缴
出资额
地区 注册地址 成立日期 股权架构/
出资情况 主营业务
( 36) 3.2 XBL-US(美
新诺美国) -
已发行股
本: 1,000 股
普通股,票
面值 0.1 美
元/股
美国
c/o The
Corporation Trust
Company, 1209
Orange Street,
Wilmington,
Delaware 19801,
County of New
Castle
2014 年 9 月 22 日 苏州药明持股
100%
药理学、药物代谢
及动力学分析服
务
( 37) 3.3
WA Testing
HK(香港测
全)
- 1 万港元 香港
Unit 826, 8/F,
Ocean Centre,
Harbour City, 5
Canton Road,
TST, Kowloon,
Hong Kong
2010 年 12 月 10
日
苏州药明持股
100%
尚未开展实际经
营业务,拟注销
( 38) 3.4 南京美新诺 Ge Li(李
革)
4,098.264 万
元 江苏
南京市经济技术
开发区恒飞路 1
号
2008 年 6 月 2 日 苏州药明持股
100%
药理学、药物代谢
及动力学分析服
务
( 39) 4 天津药明 Ge Li(李
革)
21,587.9672
万元 天津
天津经济技术开
发区南海路 168
号
2006 年 6 月 5 日 发行人持股 100% 小分子药物的发
现、研发服务
( 40) 5 WA-HK (药明
康德香港) - 1 万港元 香港
Flat/RM 826, 8/F
Ocean Centre,
Harbour City, 5
Canton Road, TST
2012 年 3 月 26 日 发行人持股 100% 商务拓展及贸易
服务
( 41) 5.1 WA-KO (药明
康德韩国)
Edward Hu
(胡正国)
授权股本:
2,000,000
股,票面价
值 5000 韩
元/股
韩国
B-705,660,
Daewangpangyo-r
o, Bundang-gu,
Seongnam-si,
Gyeonggi-do,
Korea
2015 年 12 月 15
日
WA-HK(药明康
德香港)持股
100%
商务拓展及贸易
服务
146
序号 层级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执
行事务合伙
人委派代表
注册资本/
股本/认缴
出资额
地区 注册地址 成立日期 股权架构/
出资情况 主营业务
( 42) 5.2
HD
Bioscience
Co., Limited
(辉源香港)
- 1 万港元 香港
Unit 826, 8/F.
Ocean Centre,
Harbour City, 5
Canton Road,
TST, Kowloon,
Hong Kong
2017 年 12 月 6 日
WA-HK(药明康
德香港)持股
100%
商务拓展及贸易
服务
( 43) 6 WA-INT(药
明康德国际)
Ge Li(李
革)
授权股本:
50,000 股,
无票面值
BVI
Kingston
Chambers, PO
Box 173,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2015 年 12 月 17
日 发行人持股 100% 持股公司,无实际 业务
( 44) 6.1 SPHL(中路
控股) - 5 万美元 BVI
Kingston
Chambers, PO
Box 173,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2008 年 2 月 6 日
WA-INT(药明康
德国际)持股
100%
持股公司,无实际
业务,拟注销
( 45) 6.1.1 XBL-BVI(美
新诺维京) - 5 万美元 BVI
Kingston
Chambers, PO
Box 173,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2008 年 1 月 30 日 SPHL (中路控股)
持股 100%
持股公司,无实际
业务,拟注销
( 46) 6.1.1.1 XBL-HK(美
新诺香港) - 1 港元 香港
Unit 826, 8/F,
Ocean Centre,
Harbour City, 5
Canton Road,
TST, Kowloon,
Hong Kong
2008 年 1 月 18 日
XBL-BVI(美新
诺维京)持股
100%
持股公司,无实际
业务,拟注销
( 47) 6.2 WXAT LN
(览博开曼) - 5 万美元 Cayman PO Box 309, Ugland House, 2014 年 7 月 23 日 WA-INT(药明康 商务拓展及贸易
147
序号 层级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执
行事务合伙
人委派代表
注册资本/
股本/认缴
出资额
地区 注册地址 成立日期 股权架构/
出资情况 主营业务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德国际)持股
100%
服务
( 48) 6.2.1 LN-NL(览博
荷兰) - 2 美元 荷兰
288 FuTe
ZhongLu,
Waigaoqiao Free
Trade Zone,
Shanghai 200131,
China
2014 年 12 月 11
日
WXAT LN(览博
开曼)持股 100%
尚未开展实际经
营业务
( 49) 6.2.1.1 LN-US(览博
美国) -
授权股本:
1,000 股普
通股,无票
面值;
已发行股
本: 1 股普
通股,无票
面值
美国
615 South DuPont
Highway Street, in
the City of Dover,
County of Kent,
19901, Delaware,
U.S.
2014 年 11 月 14
日
LN-NL(览博荷
兰)持股 100%
试剂采购信息搜
集
( 50) 6.2.1.2 LN-GR(览博
德国) - 2.5 万欧元 德国
Alte
Bahnmeisterei 1,
76744 W?rth,
Germany
2015 年 4 月 23 日 LN-NL(览博荷
兰)持股 100%
试剂采购信息搜
集
( 51) 6.2.1.3 览博天津 刘晓钟 100 万美元 天津
天津经济技术开
发区南海路 168
号实验楼 2-101
室
2015 年 08 月 27
日
LN-NL(览博荷
兰)持股 100% 商务拓展
( 52) 6.2.1.3.1 览博武汉 刘晓钟 1,000 万元 武汉
武昌区解放路
476 号楚风楼
3018 室
2016 年 7 月 27 日 览博天津持股
100% 商务拓展
( 53) 6.3 AppTec UK - 1,000 英镑 英国 5 New Street 2011 年 1 月 17 日 WA-INT(药明康 持股公司,无实际
148
序号 层级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执
行事务合伙
人委派代表
注册资本/
股本/认缴
出资额
地区 注册地址 成立日期 股权架构/
出资情况 主营业务
(药明康德
英国)
Square, London,
EC4A 3TW
德国际)持股
100%
业务
( 54) 6.4
WXAT
Holding (药明
美国控股)
- 10 美元 美国
615 South DuPont
Highway, Dover,
Kent Country,
Delaware
19901,US
2007 年 12 月 31
日
WA-INT(药明康
德国际)持股
100%
持股公司,无实际
业务
( 55) 6.4.1
AppTec Sales
(药明康德
销售)
- 100 美元 美国
615 South DuPont
Hwy, Dover, Kent
County, Delaware
19901,US
2011 年 1 月 19 日
WXAT Holding
(药明美国控股)
持股 100%
商务拓展及贸易
服务
( 56) 6.4.2 AppTec(药明
康德美国) - 10 美元 美国
615 South DuPont
Highway, Dover,
Kent County,
Delaware 19901,
U.S.
2002 年 11 月 26
日
WXAT Holding
(药明美国控股)
持股 100%
医疗器械检测服
务及境外精准医
疗研发服务
( 57) 6.4.3 Abgent(百奇
美国) - 1,800 美元 美国
3751 Carmel
View Road #4,
San Diego, CA
92130, US
2001 年 6 月 5 日
WXAT Holding
(药明美国控股)
持股 100%
小分子新药研发
服务
( 58) 6.4.4
WXAT HDB
(辉源美国
控股)
- 100 美元 美国
Corporation Trust
Center, 1209
Orange Street,
Wilmington,
Delaware 19801,
New Castle
County
2017 年 3 月 15 日
WXAT Holding
(药明美国控股)
持股 100%
投资咨询、投资管
理
( 59) 6.4.4.1 辉源美国 - 100 股 美国
5019 Seashell
Pl.,San Diego,CA
92130
2014 年 2 月 10 日
WXAT HDB(辉
源美国控股)持股
100%
临床前新药研发
服务
149
序号 层级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执
行事务合伙
人委派代表
注册资本/
股本/认缴
出资额
地区 注册地址 成立日期 股权架构/
出资情况 主营业务
( 60) 6.4.5 Crelux(药明
康德德国) - 2.52 万欧元 德国
AM Klopferspitz
19a,
82152 Martinsried
2005 年 2 月 24 日
WXAT Holding
(药明美国控股)
持股 100%
小分子新药研发
服务
( 61) 6.5
Investment
Holdings(药
明投资控股
开曼)
- 5 万美元 Cayman
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
2011 年 5 月 24 日
WA-INT(药明康
德国际)持股
100%
投资咨询、投资管
理
( 62) 6.5.1
US Fund
Manager(药
明投资管理
开曼)
- 5 万美元 Cayman
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
2011 年 5 月 24 日
Investment
Holdings(药明投
资控股开曼)持股
100%
投资咨询、投资管
理
( 63) 6.5.2
US Fund GP
GP (药明投资
开曼)
- 5 万美元 Cayman
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
2011 年 5 月 24 日
Investment
Holdings(药明投
资控股开曼)持股
100%
参股公司持股平
台
( 64) 6.5.2.1
US Fund GP
(药明基金
一期普通合
伙)
- 2 美元 Cayman
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
2011 年 5 月 24 日
普通合伙人: US
Fund GP GP(药
明投资开曼)
有限合伙人:
WA-INT(药明康
德国际)
投资咨询、投资管
理
( 65) 6.5.2.1.1 US Fund I(药
明基金一期) - 2 美元 Cayman
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
2011 年 5 月 24 日
普通合伙人: US
Fund GP(药明基
金一期普通合伙)
有限合伙人:
WXAT HK
Holding(药明香
投资咨询、投资管
理
150
序号 层级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执
行事务合伙
人委派代表
注册资本/
股本/认缴
出资额
地区 注册地址 成立日期 股权架构/
出资情况 主营业务
港控股)
( 66) 7 成都药明 刘晓钟 55,000 万元 四川
成都市温江区成
都海峡两岸科技
产业开发园青啤
大道 319 号海科
电子信息产业园
1 栋 5001 室
2017 年 9 月 20 日 发行人持股 100% 尚未开展实际经
营业务
注:报告期内有 2 家控股子企业注销(上海药明检测、 Abgent UK(百奇欧洲)), 8 家控股子企业出售(上海医学检验所、苏州检测、苏州药明
泽康、 Chemdepo(药明美国化学)、药明企业管理、药明生物、上海药明生物、 Biologics HK(无锡生物香港))。
151
2、控股子企业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各控股子企业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序号 层级 公司 单位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 1) 1 上海药明 万元 712,704.65 372,439.68 172,290.42
( 2) 1.1 合全药业 万元 357,177.28 324,467.78 27,179.87
( 3) 1.1.1 上 海 合 全 研
发 万元 57,174.72 -24,678.28 14,162.86
( 4) 1.1.2 常 州 合 全 药
业 万元 163,935.40 95,620.90 4,728.32
( 5) 1.1.2.1 常 州 合 全 研
发 万元 10,366.67 3,204.05 1,965.71
( 6) 1.1.3 合全医药 万元 13,361.36 5,770.24 -643.11
( 7) 1.1.4 STA HK (合全
香港) 万美元 20,515.92 2,158.59 491.09
( 8) 1.1.4.1 STA US(合全
美国) 万美元 833.09 220.88 -376.64
( 9) 1.1.4.2 常 州 合 全 贸
易 万元 25,116.14 24,966.97 22.81
( 10) 1.14.3 常 州 合 全 医
药科技 万元 31,165.08 19,660.92 -149.98
( 11) 1.1.5 合全物流 万元 199.65 199.65 -0.35
( 12) 1.2 药明海门 万元 783.18 780.98 -4.44
( 13) 1.3 上 海 康 德 弘
翼 万元 7,140.04 1,745.48 177.77
( 14) 1.3.1 上海杰诚 万元 24.77 23.28 -5.86
( 15) 1.3.2 成 都 康 德 弘
翼 万元 1,336.76 1,234.97 -265.03
( 16) 1.4 上海津石 万元 9,375.89 5,444.62 2,270.19
( 17) 1.5 上 海 药 明 投
资 万元 69.56 -29.71 -3.10
( 18) 1.5.1 合 全 投 资 管
理 万元 1,376.80 -1.01 -0.09
( 19) 1.6 无 锡 药 明 投
资 万元 3,329.15 3,320.56 -5.63
( 20) 1.6.1 南京明德 万元 2,740.36 2,738.50 -120.23
( 21) 1.6.2 无 锡 药 明 股
权投资 万元 189.91 183.18 -4.11
( 22) 1.6.3 无 锡 药 明 医
药投资 万元 106.50 80.33 -0.12
( 23) 1.6.3.1 无 锡 药 明 一
期投资 万元 10,134.79 8,134.79 -0.03
152
序号 层级 公司 单位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 24) 1.7 北京药明 万元 1,044.88 822.74 -885.81
( 25) 1.8 无 锡 药 明 医
药科技 万元 8,391.93 6,360.15 59.15
( 26) 1.8.1 无锡药业 万元 20,088.38 -2,656.41 -1,733.11
( 27) 1.9 奉 贤 医 药 科
技 万元 0.10 -0.03 -0.03
( 28) 1.10 奉贤药业 万元 0.09 -0.03 -0.03
( 29) 1.11
WXAT HK
Holding(药明
香港控股)
万美元 11,746.36 414.99 -88.44
( 30) 1.12 辉源生物 万元 21,133.87 16,923.94 1,651.01
( 31) 1.13 上海赛节 万元 700.35 700.35 0.35
( 32) 1.14 无 锡 药 明 生
基 万元 149.32 149.32 -0.68
( 33) 2 武汉药明 万元 108,876.23 75,608.03 17,019.68
( 34) 3 苏州药明 万元 61,505.44 29,122.30 -5,524.23
( 35) 3.1 苏州百奇 万元 1,502.95 -3,822.46 164.40
( 36) 3.2 XBL 新诺美国) -US ( 美 万美元 4,291.49 3,660.89 225.38
( 37) 3.3
WA Testing
HK(香港测
全)
万美元 4,653.87 - -
( 38) 3.4 南京美新诺 万元 2,014.40 1,528.20 -948.51
( 39) 4 天津药明 万元 90,824.35 45,548.09 11,233.74
( 40) 5 WA-HK (药明
康德香港) 万美元 22,101.36 -168.36 604.70
( 41) 5.1 WA-KO (药明
康德韩国) 万韩元 69,034.95 64,188.33 23,091.21
( 42) 5.2 WA-HD (辉源
香港) 万美元 - - -
( 43) 6 WA-INT ( 药
明康德国际) 万美元 9,377.15 9,377.15 1,377.15
( 44) 6.1 SPHL (中路控
股) 万美元 - - -
( 45) 6.1.1 XBL-BVI(美
新诺维京) 万港元 5,616.00 5,612.31 -
( 46) 6.1.1.1 XBL-HK(美
新诺香港) 万港元 4,657.56 4,657.56 -
( 47) 6.2 WXAT LN (览
博开曼) 万美元 883.00 -14.74 -13.51
( 48) 6.2.1 LN-NL(览博
荷兰) 万欧元 796.23 796.23 -0.03
153
序号 层级 公司 单位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 49) 6.2.1.1 LN-US(览博
美国) 万美元 332.73 -120.16 -370.84
( 50) 6.2.1.2 LN-GR(览博
德国) 万欧元 3.47 2.32 -8.71
( 51) 6.2.1.3 览博天津 万元 157.15 -413.62 -322.72
( 52) 6.2.1.3.1 览博武汉 万元 696.34 -131.04 -122.39
( 53) 6.3
AppTec UK
( 药 明 康 德
英国)
万美元 3,622.59 60.85 25.86
( 54) 6.4
WXAT
Holding(药明
美国控股)
万美元 25,915.91 25,733.52 -62.29
( 55) 6.4.1
AppTec Sales
( 药 明 康 德
销售)
万美元 467.39 319.01 22.15
( 56) 6.4.2 AppTec(药明
康德美国) 万美元 18,175.93 8,495.09 1,493.18
( 57) 6.4.3 Abgent(百奇
美国) 万美元 209.89 194.29 -375.22
( 58) 6.4.4
WXAT HDB
( 辉 源 美 国
控股)
万美元 518.50 360.50 -
( 59) 6.4.4.1 辉源美国 万美元 600.88 445.90 98.73
( 60) 6.4.5 Crelux(药明
康德德国) 万美元 1,004.64 891.39 45.72
( 61) 6.5
Investment
Holdings(药
明 投 资 控 股
开曼)
万美元 - -0.25 -
( 62) 6.5.1
US Fund
Manager ( 药
明 投 资 管 理
开曼)
万美元 - -0.25 -
( 63) 6.5.2
US Fund GP
GP(药明投资
开曼)
万美元 5.33 -9.67 0.00
( 64) 6.5.2.1
US Fund GP
( 药 明 基 金
一 期 普 通 合
伙)
万美元 - -0.40 -
( 65) 6.5.2.1.1 US Fund I(药
明基金一期) 万美元 9,354.47 8,264.47 397.22
( 66) 7 成都药明 万元 15,004.37 3.27 3.27
注:奉贤医药科技、奉贤药业、 SPHL (中路控股)、 WXAT HDB (辉源美国控股)、 JW Cayman
(无锡巨诺开曼)、无锡药明生基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故无财务数据;合全医药、合全物
154
流、成都康德弘翼、辉源美国、上海赛节、无锡药明生基、 WXAT HDB(辉源美国控股)、
成都药明成立于 2017 年,故无 2016 年财务数据。
3、重要子公司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共有七家一级子企业,包括上海药明、苏
州药明、武汉药明、天津药明、 WA-HK(药明康德香港)、 WA-INT(药明康德
国际)和成都药明。同时, 发行人子企业合全药业作为发行人 CMO/CDMO 业务
载体,也属于发行人重要子企业。上述八家重要子企业的情况如下:
( 1)上海药明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日期 2002 年 4 月 2 日
注册资本 8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有贸易试验区富特中路 288 号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Ge Li(李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737480897E
股权结构 药明康德持股 100%
经营范围
新药、药物中间体的研发,区内合成药物性小分子化合物和化合物库,
精细化工产品的制造、加工,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
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
的进出口业务,药品批发,从事检测技术、生物科技、计算机科技、
数据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机械设备及零配件,健康咨询(不得从事诊疗活动、心理咨询),医
药咨询,自有房产开发经营,质检技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A、设立
上海药明成立于 2002 年 4 月 2 日,由药明有限和无锡市世纪生物药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世纪生物”)共同以货币资金出资设立,设立时的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其中,药明有限出资 900 万元,出资比例为 90%,无锡世
纪生物出资 100 万元,出资比例为 10%。
2002 年 3 月 18 日,上海中永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沪信会[2002]
155
第 342 号),载明截至 2002 年 3 月 18 日,上海药明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
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全部出资均为货币资金。
2002 年 4 月 2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向上海药明核发《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B、 2005 年转让股权和增资
2005 年 11 月 10 日,上海药明、无锡世纪生物、药明有限及 WXAT BVI(药
明康德维京)签署《转股和增资协议》,约定无锡世纪生物将其所持上海药明
10%的股权转让给药明有限,由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向上海药明增资
3,700,000 美元,其中 529,754 美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同
日,上海药明召开股东会批准了前述股权转让和增资事宜以及同意合资合同及章
程修订及重述。
2005 年 12 月 1 日,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以《关于“上海药明康
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增资和股权转让及改制为中外合资企业申请的批复》(沪外
管委经贸管[2005]429 号)批准上海药明注册资本从 1,000 万人民币增加至
176.5847 万美元,增加部分 52.9754 万美元由新投资方 WXAT BVI(药明康德维
京)自营业执照换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缴清;同意无锡世纪生物将所持有 10%的股
权转让给原投资方药明有限;增资和股权转让后上海药明投资总额为 250 万美
元。 2006 年 2 月 24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向上海药明核发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
证书》。
2006 年 3 月 14 日,上海市工商局浦东新区分局向上海药明换发《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2006 年 6 月 19 日,上海佳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佳
瑞验字[2006]第 20035 号),载明截至 2006 年 6 月 6 日,上海药明已收到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52.9754 万美元,以美元现汇出资,
变更后的累计注册实收金额为 176.5847 万美元。此次变更后,上海药明股权比
例如下:药明有限以现金实缴出资 123.6093 万美元,占比 70%, WXAT BVI(药
明康德维京)以现金实缴出资 52.9754 万美元,占比 30%。
C、 2006 年增资
156
2006 年 7 月 5 日,上海药明召开董事会,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623.4153 万美
元,增加的注册资本以公司的全部资本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司累计未分
配利润转增,并同意修订章程及合营合同。
2006 年 7 月 27 日,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以《关于上海药明康德
新药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申请的批复》(沪外管委经贸管[2006]742 号)批准公司投
资总额从 250 万美元增加至 1,800 万美元,注册资本从 176.5847 万美元增加至
800 万美元。 2006 年 8 月 7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就此向上海药明换发《外商投资
企业批准证书》。
2006 年 9 月 19 日,上海佳瑞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就上述增资出具《验资报
告》(佳瑞验字[2006]第 21237 号),载明截至 2006 年 9 月 12 日,上海药明累计
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 800 万美元。增资后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2006 年 10 月 12 日,上海市工商局浦东新区分局向上海药明换发《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
D、 2007 年增资
2007 年 11 月 13 日,上海药明通过董事会决议,同意增加投资额 1,180 万美
元,增加注册资本 2,180 万美元,增加的注册资本全部由股东认购, WXAT BVI
(药明康德维京)增资 1,200 万美元,以美元现汇支付;药明有限增资 980 万美
元,以人民币现金支付,并同意修订章程及合营合同。
2007 年 11 月 27 日,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以《关于“上海药明康
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增资及股权变更的批复》(沪外管委经贸管[2007]1319
号)批准上海药明增加投资额 1,180 万美元,增加注册资本 2,180 万美元,其中
药明有限增资 980 万美元,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增资 1,200 万美元;增
资后,药明有限持有的股权从 70%减少到 51.68%,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
持有的股权从 30%增加到 48.32%。 2007 年 12 月 3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向上海
药明换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8 年 2 月 24 日、 2008 年 9 月 5 日,上海宏大东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针对上述增资事项先后出具沪宏会师报字[2008]第 11B0065 号及沪宏会师报字
[2008]第 11B0270 号《验资报告》,载明截至 2008 年 8 月 11 日,上海药明累计
157
实缴注册资本为 2,980 万美元,占已登记注册资本总额的 100%。
2008 年 10 月 13 日,上海市工商局浦东新区分局向上海药明换发《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
E、 2014 年分立减资
2014 年 8 月 8 日,上海药明通过董事会决议,同意上海药明以存续分立的
方式分立为上海药明(存续公司)和上海药明康德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分立完成
后,上海药明注册资本减少为 2,531 万美元,实收资本减少为 2,531 万美元;上
海药明康德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449万美元,实收资本为 449万美元;
同意修订章程和合资合同。
同日,上海药明、上海药明康德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药明有限及 WXAT BVI
(药明康德维京)签署了《分立协议》。 2014 年 8 月 8 日,上海药明在《文汇报》
刊登了《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分立与减少注册资本公告》。
2014 年 9 月 20 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向上海药明颁
发了《外商投资企业备案证明》(备案号 No.007743)。
2014 年 10 月 13 日,上海市工商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向上海药明换发了
《营业执照》。
F、 2016 年股权转让
2016 年 2 月 2 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
意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中( 沪) 自贸管经贸管
[2016]17 号),同意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将其所持上海药明 48.32%的股
权转让给药明有限;股权转让后上海药明变更为内资企业,药明有限持有 100%
的股权。
2016 年 2 月 19 日,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与药明有限签署了《股权
转让协议》,约定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将其所持上海药明 48.32%的股权
作价人民币 991,092,531.85 元转让给药明有限。同日,上海药明通过董事会决议,
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同意股权转让完成后终止原合营合同及其历次修正案、
原章程及其历次修正案,由上海药明新任股东重新制定公司章程,并选举新一届
158
董事会和监事。
2016 年 2 月 19 日,药明有限作为新任股东作出股东决定,同意上海药明注
册资本由 2,531 万美元变更为 19,391.80 万元(按照上海药明原股东各期实缴资
本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同意《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章程》。
2016 年 3 月 7 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上海药
明换发了《营业执照》,上海药明的公司类型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
本按人民币折算变更为 19,391.80 万元。
G、 2016 年增资
2016 年 4 月 20 日,药明有限做出股东决议,将上海药明注册资本增加至
21,00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时间为自上海药明设立后二十年内(即 2022
年 4 月 2 日前),同意《章程修正案一》。
2016 年 4 月 25 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上海药
明换发了《营业执照》。
H、 2017 年 8 月,第四次增资
2017 年 8 月 21 日,药明康德作出股东决定,同意上海药明注册资本由 21,000
万元增加至 80,000 万元。
2017 年 8 月 23 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并换
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737480897E)。
3)主营业务
上海药明主要从事小分子化学药的发现及生产,主要提供药物模板合成、药
物化合物库合成,临床研究,小分子药物工艺开发及生产等服务。
4)三年财务报表(单体口径)
A、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48,122.37 26,790.78 14,415.89
159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 25,199.14 9,001.04
应收票据 32.48 579.58 867.89
应收利息 - - 326.96
应收账款 83,948.48 65,094.13 58,282.46
其他应收款 44,607.05 5,375.95 187,133.70
预付账款 1,578.73 1,904.70 1,201.31
存货 985.98 1,571.57 1,613.11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资产 - 1,188.33 -
其他流动资产 11,900.14 30,828.15 48,962.59
划分为持有待
售的资产 - 5,750.77 1,324.71
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 11,930.52 4,881.75 28,616.74
长期应收款 - 3,319.58 -
长期股权投资 428,359.02 102,257.27 869.49
固定资产 51,029.46 43,194.76 48,548.60
在建工程 22,460.50 5,638.23 4,482.54
无形资产 4,342.05 4,805.07 4,182.99
长期待摊费用 2,472.87 2,711.27 1,855.96
递延所得税资
产 0.00 - 756.57
其他非流动资
产 935.00 1,322.65 1,408.76
资产总计 712,704.65 332,413.71 413,851.32
短期借款 90,000.00 28,061.72 17,200.00
应付账款 6,822.56 7,138.39 7,314.04
预收账款 10,475.88 7,068.83 4,750.63
应付职工薪酬 19,778.97 16,819.93 9,386.31
应交税费 14,248.90 4,105.44 13,953.79
应付股利 16,159.86 66,159.86 2,964.66
其他应付款 124,819.84 53,049.85 54,471.10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 - -
160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
- - -
长期借款 30,000.00 - -
预计负债 - - 1,751.37
递延收益 9,370.78 8,417.82 8,505.78
递延所得税负
债 995.87 2,250.77 -
其他长期负债 17,592.32 139.11 187.84
负债合计 340,264.97 193,211.72 120,485.52
实收资本 80,000.00 21,000.00 19,391.80
资本公积 38,793.95 37,711.79 36,047.87
其他综合收益 1,703.65 838.53 379.97
盈余公积 28,798.73 11,569.68 11,569.68
未分配利润 223,143.37 68,081.99 225,976.48
所有者权益合
计 372,439.68 139,201.99 293,365.80
负债及所有者
权益总计 712,704.65 332,413.71 413,851.32
B、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224,971.58 201,696.31 180,332.81
营业成本 125,012.13 116,322.14 126,283.64
税金及附加 409.20 257.07 1.32
营业费用 5,278.48 4,863.21 3,667.88
管理费用 44,755.65 41,336.04 49,064.63
资产减值损失 733.46 266.76 20.53
财务费用 7,229.81 -1,827.42 -796.97
投资收益 16,754.55 7,180.76 19,901.85
资产处置(损失
以“-”列示)收益 -960.60 - -
其他收益 2,621.22 - -
营业利润 59,968.03 47,659.27 21,993.62
161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外收入 141,194.70 2,829.22 2,623.38
营业外支出 64.00 377.11 4,248.49
利润总额 201,098.72 50,111.37 20,368.50
所得税 28,808.30 7,005.86 5,640.45
净利润 172,290.42 43,105.51 14,728.06
( 2)武汉药明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武汉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日期 2010.11.12
注册资本 19,623.896 万元
注册地址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新大道 666 号
法定代表人 Ge Li(李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562339081Q
股权结构 药明康德持股 60%,上海药明持股 40%
经营范围
药用化合物、中间体和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工艺研究及中试,新
药、计算机软件及数据库的研发、组合化学、有机化学、药物化学、
生物技术及相关领域的技术开发、转让及提供咨询和服务,食品、
药品、化学品、农副产品、饲料、医疗器械检测技术服务,各种植
物提取物及相关产品的研发,为医药、饮料、健康食品等行业提供
服务,销售本公司研发的医药中间体( 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
定) 。经营本企业相关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
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
物或技术,无进口商品分销业务)。
2)历史沿革
A、设立
武汉药明成立于 2010 年 11 月 12 日,由药明有限和 WXAT BVI(药明康德
维京)共同以货币资金出资设立,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2,980 万美元,其中,药
明有限认缴出资 1,788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60%,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
认缴出资 1,192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40%。
2010 年 11 月 3 日,药明有限与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签署《武汉药
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章程》和《武汉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合同》。
162
2010 年 11 月 3 日,武汉东湖区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武汉东湖区新技术
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武汉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成立的批复》(武新管招
[2010]154 号)批准武汉药明设立。 2010 年 11 月 11 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向武汉
药明核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武新管招[2010]154 号)。
经武汉京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 月 27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武
京会外[2011]第 012 号)以及湖北奥博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7 月至 2012
年 11 月出具的鄂奥会[2011]F 验字 07-A26 号、鄂奥会[2011]F 验字 10-093 号、
鄂奥会[2012]F 验字 10-A08 号、鄂奥会[2012]F 验字 11-045 号《验资报告》审验,
截至 2012 年 11 月 8 日,武汉药明累计实收资本 2,980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 100%。
2010 年 11 月 12 日,武汉市工商局向武汉药明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 2016 年股权转让
2016 年 1 月 15 日,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与上海药明签署《股权转
让协议》,约定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将其持有的武汉药明 40%的股权
以人民币 200,478,375.08 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药明。
同日,武汉药明召开董事会,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同意注册资本由 2,980 万
美元变更为人民币 19,623.896 万元( 2016 年 1 月 15 日美元兑换人民币汇率为
1:6.5852),同意终止原公司章程、原合资合同,并重新签署公司章程。
2016 年 1 月 27 日,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关于武汉药明康德
新药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等事项的批复》(武新管招[2016]10 号)批准前述股
权转让,股权结构变更为药明有限占比 60%,上海药明占比 40%;武汉药明注
册资本由 2,980 万美元变更为人民币 19,623.896 万元;企业性质变更为外商投资
企业投资的企业;同意投资方新签署的合同及章程。同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向武
汉药明换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武新管招字[2016]10 号)。
2016 年 1 月 28 日,武汉市工商局向武汉药明换发了《营业执照》。
3)主营业务
武汉药明主要从事小分子化学药的发现,主要提供先导化合物发现、药物模
板合成、药物化合物库合成,小分子药物工艺开发等服务。
163
4)三年财务报表(单体口径)
A、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8,570.38 3,618.44 4,072.13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 - 300.00
应收账款 35,582.22 28,154.49 10,152.61
其他应收款 24,205.90 28,061.27 25,553.25
预付账款 40.01 29.61 10.44
存货 1,206.13 908.99 643.77
其他流动资产 1,133.78 670.45 10,696.94
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 686.93 - -
固定资产 36,685.75 3,115.98 2,418.24
在建工程 582.57 1,319.20 415.34
长期待摊费用 0.18 3,983.98 715.40
递延所得税资
产 182.38 192.05 130.65
其他非流动资
产 - - -
资产总计 108,876.23 70,054.45 55,108.76
应付账款 2,078.58 1,371.05 3,850.12
预收账款 50.93 29.08 30.10
应付职工薪酬 1,370.72 1,445.55 964.97
应交税费 1,473.67 444.78 246.07
其他应付款 1,244.89 1,518.84 454.46
其他流动负债 - - 512.78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1,697.69 - -
长期应付款 23,480.82
递延收益 1,870.89 1,681.70 841.06
负债合计 33,268.20 6,491.00 6,899.56
实收资本 19,163.87 19,163.87 19,163.87
164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本公积 1,485.13 1,460.22 1,417.43
盈余公积 5,995.90 4,293.94 2,762.79
未分配利润 48,963.13 38,645.42 24,865.11
所有者权益合
计 75,608.03 63,563.44 48,209.20
负债及所有者
权益总计 108,876.23 70,054.45 55,108.76
B、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52,266.24 35,471.47 24,175.15
营业成本 27,879.47 19,583.02 13,817.83
税金及附加 222.81 37.63 71.32
营业费用 - - 61.48
管理费用 4,849.18 3,529.83 6,210.40
资产减值损失 51.53 3.93 2.32
财务费用 1,979.66 -1,613.45 -467.08
投资收益 225.10 654.43 1,443.53
资产处置(损失以
“-”列示)收益 -14.69
其他收益 2,255.44
营业利润 19,749.44 14,584.95 5,922.41
营业外收入 223.68 3,271.02 1,651.70
营业外支出 12.20 5.03 2.94
利润总额 19,960.92 17,850.93 7,571.17
所得税 2,941.24 2,539.48 1,443.76
净利润 17,019.68 15,311.45 6,127.41
( 3)苏州药明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苏州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 2006 年 10 月 08 日
165
注册资本 26,177.069 万元
注册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 1318 号
法定代表人 Ge Li(李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0793335379M
股权结构 药明康德持股 54.29%;上海药明持股 45.71%
经营范围
药物安全评价研究;药物临床前及临床实验研究;药物研究开发服
务;医用材料及生物制品的研究;销售本公司研发的产品(《外商
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A、设立
苏州药明前身为苏州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药明有
限”),成立于 2006 年 10 月 8 日,由药明有限和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
共同以货币资金出资设立,设立时的投资总额为 6,000 万美元,注册资本为 2,000
万美元,其中,药明有限认缴出资 1,400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 70%, WXAT BVI
(药明康德维京)认缴出资 600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 30%。
2006 年 8 月 18 日,药明有限和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签署《设立中
外合资公司苏州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章程》及《苏州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
限公司合营合同》。
2006 年 9 月 18 日,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以《关于同意设立中外合资
企业“苏州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的批复》(苏外经贸资审字[2006]第 05303
号)批准苏州药明有限的合同、章程等。 2006 年 9 月 27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
苏州药明有限核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6]68890 号)。
经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7 年 1 月至 7 月期间出具的苏公
S[2007]B001 号、苏公 S[2007]B016 号及苏公 S[2007]B029 号《验资报告》审验,
截至 2007 年 7 月 20 日,苏州药明有限实收注册资本 2,000 万元美元,占注册资
本 100%,均为货币出资。
2006 年 10 月 8 日,江苏省苏州工商局向苏州药明有限核发《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
B、 2007 年增资
166
2007 年 6 月 18 日,苏州药明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增加投资总额 2,500 万
美元,增加注册资本 1,000 万美元。
2007 年 6 月 28 日,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以《关于同意“苏州药明康
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增资及修改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苏外经贸资审字[2007]
第 05308 号)批准增加投资总额 2,500 万美元,增加注册资本 1,000 万美元,增
加的注册资本全部由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认购,认购价格为 1,000 万美
元,以美元现汇支付。 2007 年 6 月 29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就此向苏州药明有限
换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6]68890 号)。
2007 年 7 月 30 日及 2007 年 12 月 4 日,苏州建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先
后出具建信外验[2007]字第 070 号及建信外验[2007]字第 101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07 年 11 月 16 日,苏州药明有限收到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缴纳
的新增注册资本累计 1,000 万美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苏州药明有限实收资
本为 3,000 万美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 100%,药明有限实缴注册资本 1,400 万美
元,占比 46.67%,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实缴注册资本 1,600 万美元,占
比 53.33%。
2008 年 1 月 31 日,江苏省苏州工商局为苏州药明有限换发了《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C、 2009 年增资
2009 年 9 月 10 日,苏州药明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500 万美
元,增加的注册资本全部由药明有限认购,认购价格为 500 万美元,以等值人民
币投入。
2009 年 10 月 27 日,江苏省商务厅以《关于同意苏州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
限公司增资及修改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苏商资审字[2009]第 05238 号)批准
苏州药明有限增加注册资本 500 万美元。 2009 年 10 月 30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
就此向苏州药明有限换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
[2006]68890 号)。
2009 年 11 月 9 日及 2010 年 8 月 18 日,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先
后出具华星会验字[2009]0229 号及华星会验字[2010]0197 号《验资报告》,载明
167
截至 2010 年 8 月 13 日,苏州药明有限收到药明有限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500 万
元,均为货币资金,苏州药明有限累计实收资本为 3,500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其中药明有限实缴 1,900 万美元,占比 54.29%, WXAT BVI(药明康德
维京)实缴 1,600 万美元,占比 45.71%。
2010 年 9 月 1 日,江苏省苏州工商局为苏州药明有限换发《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
D、 2014 年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9 月 5 日,药明有限、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签署《苏州药
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约定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1 日出具的《苏州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专项审计
报告及财务报表》(德师报[审]字[14]第 S0160 号),苏州药明有限以 2014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经审计净资产按照 1.0038:1 的比例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确定苏州药明的股本总额为 261,770,690 股,净资产中的 261,770,690 元计
入实收资本。药明有限认购股份数为 142,115,308 股,持股比例为 54.29%;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认购股份数为 119,655,382 股,持股比例为 45.71%。
2014 年 9 月 5 日,苏州药明召开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苏州药明筹备
情况报告、资产作价报告、公司章程、第一届董事成员等议案。
2014 年 9 月 12 日,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关于同意苏州
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改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吴开管外复
[2014]59 号)批准了前述变更。 2014 年 9 月 16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苏州药明
核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6]68890 号)。
2014 年 9 月 24 日,江苏省苏州工商局向苏州药明颁发了《营业执照》。
E、 2016 年股权转让
2016 年 1 月 13 日,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与上海药明签署《股权转
让协议》,将其所持苏州药明 45.71%的股份以人民币 16,557.57 万元的价格转让
给上海药明。同日,苏州药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上述
股权转让,并同意相应修改章程。
168
2016 年 1 月 21 日,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关于同意苏州
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并变更为内资企业的批复》(吴开管外
复[2016]9 号)批准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将其所持苏州药明 45.71%的股
份以人民币 16,557.569644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药明,并同意苏州药明转为内
资企业。
2016 年 2 月 2 日,苏州市工商局为苏州药明换发了《营业执照》。
3)主营业务
苏州药明主要从事小分子化学药的临床前研究,主要提供毒理学、药理学、
药代动力学研究服务。
4)三年财务报表(单体口径)
A、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11,138.02 3,839.70 12,702.63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 - -
应收账款 9,580.89 6,392.29 4,198.01
其他应收款 150.60 34.37 2,342.45
预付账款 113.88 60.32 58.47
存货 402.92 175.13 327.07
其他流动资产 1,051.54 9,687.51 334.50
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 - 28,621.55
长期股权投资 15,766.37 25,863.79 -
固定资产 20,786.95 20,588.57 20,494.10
在建工程 471.10 286.91 1,661.01
无形资产 516.87 714.48 523.92
长期待摊费用 1,190.08 1,488.61 8.00
递延所得税资
产 336.22 314.60 330.17
资产总计 61,505.44 69,446.27 71,601.87
169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账款 9,530.49 1,400.93 6,223.70
预收账款 4,534.63 2,479.70 587.75
应付职工薪酬 1,257.50 875.06 596.16
应交税费 266.41 234.72 310.32
其他应付款 14,757.28 27,392.28 30,495.52
递延收益 2,036.83 2,064.91 2,168.71
负债合计 32,383.14 34,447.60 40,382.15
实收资本 26,177.07 26,177.07 26,177.07
资本公积 2,038.61 1,958.04 1,855.70
盈余公积 39.69 472.41 318.69
未分配利润 866.93 6,391.16 2,868.25
所有者权益合
计 29,122.30 34,998.67 31,219.72
负债及所有者
权益总计 61,505.44 69,446.27 71,601.87
B、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39,457.51 30,116.29 24,183.16
营业成本 28,470.05 23,035.54 17,882.09
税金及附加 224.65 173.80 60.64
营业费用 62.56 44.36 99.71
管理费用 4,492.57 3,615.75 4,392.37
资产减值损失 12,113.22 - 1.44
财务费用 903.72 -457.19 585.38
投资收益 16.18 -39.54 -
资产处置(损失
以“-”列示)收益 -118.01 - -
其他收益 2,154.94 - -
营业利润 -4,756.14 3,664.49 1,161.53
营业外收入 285.17 763.82 1,154.32
营业外支出 11.97 14.80 2.38
利润总额 -4,482.93 4,413.50 2,313.47
170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所得税 1,041.30 499.16 577.08
净利润 -5,524.23 3,914.34 1,736.39
( 4)天津药明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天津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日期 2006 年 6 月 5 日
注册资本 21,587.9672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 Ge Li(李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6789350111X
股权结构 药明康德持股 100%
经营范围
从事药用化合物、中间体和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从事
生物靶标、药物分子设计及筛选等领域的研究与开发;组合化
学、有机化学、药物化学、生物技术及相关领域的技术开发、
转让及提供咨询和服务;开发、研制植物提取物及相关产品,
为医药、饮料、健康食品等行业提供服务;提供分析检验、分
析方法开发及相关技术服务;提供企业孵化器服务;物业管理,
自有厂房租赁[限一幢科研楼( 9568 平米) ];相关技术、管理、
信息咨询等服务;销售本公司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A、设立
天津药明成立于 2006 年 6 月 5 日,由药明有限和 WXAT BVI(药明康德维
京)共同以货币资金出资设立,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600 万美元,其中,药明有
限认缴出资 400 万美元(以货币出资 300 万美元,以专有技术作价出资 100 万美
元),占注册资本 66.67%,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以货币认缴出资 200 万
美元,占注册资本 33.33%。
2006 年 3 月 28 日,药明有限与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签署《中外合
资经营企业合同》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
2006 年 3 月 28 日,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螺环模板化合物
171
的制备专有技术资产评估报告书》(宁永会评报字[2006]第 014 号)确认螺环模
板化合物的制备专有技术无形资产在 2005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为 1,350 万
元。
2006 年 5 月 30 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关于合资建立天津
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津开批[2006]294 号)批准天津
药明的合同、章程。 2006 年 6 月 1 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向天津药明核发《外商
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津外商字[2006]02075 号)。
2006 年 12 月 13 日及 2006 年 12 月 22 日,天津宏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针对上述出资事项先后出具津宏源验字[2006]267 号及津宏源验字[2006]274 号
《验资报告》,载明截至 2006 年 12 月 20 日,天津药明实收资本 600 万美元,占
注册资本 100%。
2006 年 6 月 5 日,天津市工商局向天津药明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 2007 年增资
2007 年 3 月 19 日,天津药明召开董事会,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1,400 万美元,
增加投资总额 4,200 万美元,其中药明有限、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分别
认缴 700 万美元,均以货币资金认缴,同意章程修正案和合营合同修正案。
2007 年 3 月 27 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关于同意天津药明
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津开批[2007]156 号)批准天津药明增加注
册资本 1,400 万美元,其中药明有限、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分别认缴 700
万美元,均以货币资金认缴,并批准《合同修正案》、《章程修正案》。 2007 年 3
月 11 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就此向为天津药明换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
外资津外商字[2006]02075 号)。
2007 年 4 月 29 日及 2007 年 7 月 13 日,天津金达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针对上述增资事项先后出具津金验字[2007]第 027 号及津金验字[2007]第 051 号
《验资报告》,载明截至 2007 年 7 月 9 日,天津药明已收到药明有限、 WXAT BVI
(药明康德维京)分别认缴的新增出资 700 万美元,变更后累计实收资本 2,000
万美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 100%。
2007 年 8 月 27 日,天津市工商局为天津药明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72
C、 2012 年增资
2012 年 5 月 16 日,天津药明召开董事会,同意注册资本由 2,000 万美元增
加到 3,000 万美元,投资总额由 5,700 万美元增加到 9,000 万美元,增资部分的
注册资本 1,000 万美元由原股东按照原比例投入;同意章程修正案和合营合同修
正案。
2012 年 5 月 29 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关于同意天津药明
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增资及增加经营范围的批复》(津开批[2012]261 号)批准
天津药明注册资本由 2,000 万美元增加到 3,000 万美元,投资总额由 5,700 万美
元增加到 9,000 万美元,并批准《 合营合同修正案》和《章程修正案》。天津市
人民政府就此向天津药明换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津外商字
[2006]02075 号)。
2012 年 6 月 6 日,天津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津同
会验[2012]192 号),截至 2012 年 6 月 5 日,药明有限累计出资 13,000,790.83 美
元;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累计出资 900 万美元。变更后公司实收资本为
22,000,790.83 美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 73.34%。
2012 年 6 月 14 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工商局为天津药明换发《营业执照》。
D、 2015 年股权转让
2015 年 12 月 31 日,天津药明召开董事会,同意 WXAT BVI(药明康德维
京)将其持有的 45%的股权转让给 WA-INT(药明康德国际);同意《章程修正
案》。 2016 年 1 月 12 日,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与 WA-INT(药明康德国
际)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将其持有的天津
药明 45%的股权作价人民币 185,725,339.54 元转让给 WA-INT(药明康德国际)。
2016 年 1 月 15 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以《关
于同意天津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津开批[2016]16 号)
批准上述事项。 2016 年 1 月 15 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就此向天津药明换发《外商
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津外商字[2006]02075 号)。
2016 年 1 月 20 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向天津药明换发
了《营业执照》。
173
3)主营业务
天津药明主要从事小分子化学药的发现,主要提供先导化合物发现、药物模
板合成、药物化合物库合成,小分子药物工艺开发等服务。
4)三年财务报表(单体口径)
A、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1,390.83 9,343.29 12,202.0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 6.53 -
应收账款 47,597.00 29,645.44 15,959.69
其他应收款 2,341.29 2,881.92 9,736.38
预付账款 2.00 11.19 0.04
存货 2,702.41 1,643.94 1,091.51
其他流动资产 2,749.65 1,359.44 21,491.7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225.15 5,247.03 1,895.35
固定资产 20,215.12 18,994.66 15,648.73
在建工程 6,525.62 842.29 1,955.78
无形资产 901.69 1,293.61 1,451.96
长期待摊费用 - 87.38 237.3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3.59 - 186.14
其他非流动资产 50.00 50.00 50.00
资产总计 90,824.35 71,406.73 81,906.78
应付账款 3,134.99 2,143.75 1,312.25
预收账款 253.20 328.54 161.89
应付职工薪酬 2,381.32 1,703.10 1,164.49
应交税费 867.55 700.96 867.26
应付股利 10,205.32 - -
其他应付款 25,908.52 12,133.95 811.05
递延收益 2,525.36 2,166.71 2,615.51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19.89 -
174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合计 45,276.27 19,396.89 6,932.45
实收资本 21,587.97 21,587.97 21,587.97
资本公积 2,971.85 2,943.61 2,909.49
其他综合收益 3,516.36 2,684.96 264.05
盈余公积 7,361.54 6,238.17 5,080.12
未分配利润 10,110.37 18,555.13 45,132.71
所有者权益合计 45,548.09 52,009.83 74,974.33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总计 90,824.35 71,406.73 81,906.78
B、 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59,105.93 44,044.65 37,081.44
营业成本 38,117.28 29,029.48 24,804.15
税金及附加 303.73 173.67 90.26
营业费用 99.76 3.83 34.61
管理费用 6,339.43 5,387.24 3,683.08
资产减值损失 2.84 -12.85 -20.72
财务费用 1,948.96 -2,234.70 -801.36
投资收益 0.10 316.17 1,675.96
资产处置(损失以
“-”列示)收益 -321.10
其他收益 897.96
营业利润 12,870.89 12,014.15 10,967.39
营业外收入 97.77 1,656.96 578.03
营业外支出 26.04 34.43 46.12
利润总额 12,942.62 13,636.68 11,499.30
所得税 1,708.88 2,056.21 1,760.83
净利润 11,233.74 11,580.47 9,738.47
( 5) WA-HK(药明康德香港)
1)基本信息
175
中文名称 药明康德(香港)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WuXi AppTec ( HongKong) Limited
注册地 香港
公司编号 1720106
注册地址 Flat/RM 826, 8/F Ocean Centre, Harbour City, 5 Canton Road, TST
已发行股份 10,000 股( HK$10,000)
公司董事 Ge Li(李革)、 Edward Hu(胡正国)、 ShuHui Chen(陈曙辉)
注册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日期 2012 年 3 月 26 日
股权结构 药明康德持股 100%
经营范围 从事跨境贸易,从事药物、生物技术、医疗器械产业的投资
2)历史沿革
WA-HK(药明康德香港)于 2012 年 3 月 26 日在香港注册成立,并于成立
日向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发行 10,000 股股份,已发行股份的总款项为
港币 10,000 元。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向药明康
德转让其持有的 10,000 股 WA-HK(药明康德香港)股份。上述设立及相关转让
出资事项已经完成商委、发改委的备案程序及相关外汇登记程序。
除上述股权变动外, WA-HK(药明康德香港)未发生其他股权变动。
3)主营业务
WA-HK(药明康德香港)主要为发行人的海外销售平台,提供海外销售及
营销服务。
4)三年财务报表(单体口径)
A、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美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4,200.21 1,387.98 1,163.91
应收账款 7,488.21 6,442.21 7,294.34
其他应收款 9,906.93 6,332.21 1,893.17
预付账款 1.57 1.57 1.57
其他流动资产 6.21 8.86 1.88
176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长期股权投资 470.79 409.34 152.42
无形资产 1.59 28.00 33.68
长期待摊费用 - 2.76 3.70
递延所得税资
产 25.86 22.05 62.28
资产总计 22,101.36 14,634.98 10,606.96
应付账款 20,253.75 13,739.76 4,936.64
预收账款 999.78 1,130.15 942.47
应交税费 123.26 - -
其他应付款 892.93 538.13 5,576.07
负债合计 22,269.72 15,408.04 11,455.18
实收资本 0.13 0.13 0.13
资本公积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盈余公积 - - -
未分配利润 -168.49 -773.19 -848.35
所有者权益合
计 -168.36 -773.06 -848.22
负债及所有者
权益总计 22,101.36 14,634.98 10,606.96
B、利润表
单位:万美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39,292.92 33,687.56 28,307.98
营业成本 36,415.39 31,903.05 26,732.46
税金及附加 - - -
营业费用 1,161.62 870.33 738.51
管理费用 571.83 535.38 747.81
资产减值损失 49.24 -12.51 95.42
财务费用 6.10 53.02 201.37
投资收益 -253.38 -222.87 -113.09
营业利润 835.37 115.43 -320.68
营业外收入 - - -
营业外支出 21.26 0.03 -
177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利润总额 814.10 115.40 -320.68
所得税 209.41 40.24 -34.25
净利润 604.70 75.17 -286.43
( 6) WA-INT(药明康德国际)
1)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药明康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WuXi AppTec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注册地 英属维尔京群岛
公司编号 1900034
注册地址 Kingston Chambers,PO Box 173, Road Town, Tortola,British Virgin
Islands
注册资本 1 美元
公司董事 Ge Li(李革)
注册类型 外资企业
注册日期 2015 年 12 月 17 日
股权结构 药明康德持股 100%
2)历史沿革
WA-INT(药明康德国际)于 2015 年 12 月 17 日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
并于 2016 年 1 月 8 日向发行人发行 1 股普通股股份。 2016 年 2 月 29 日,江苏
省商务厅为发行人设立 WA-INT(药明康德国际)事宜出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境外投资证第 N3200201600188 号)。除上述股权变动外, WA-INT(药明康
德国际)未发生股权变动。
3)主营业务
WA-INT(药明康德国际)主要从事境外细胞及基因治疗的研发生产服务,
医疗器械检测服务及境外精准医疗研发服务。
4)三年财务报表(单体口径)
A、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美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78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297.17 - -
其他应收款 479.98 0.00 -
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 - 2,000.00 -
长期股权投资 8,600.00 11,423.22 -
资产总计 9,377.15 13,423.22 -
其他应付款 0.00 5,423.22 -
负债合计 0.00 5,423.22 -
实收资本 0.00 0.00 -
资本公积 8,000.00 8,000.00 -
未分配利润 1,377.15 - -
所有者权益合
计 9,377.15 8,000.00 -
负债及所有者
权益总计 9,377.15 13,423.22 -
B、利润表
单位:万美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 - -
营业成本 - - -
税金及附加 - - -
营业费用 - - -
管理费用 - - -
资产减值损失 - - -
财务费用 -10.80 - -
投资收益 1,517.49 - -
营业利润 1,528.29 - -
营业外收入 - - -
营业外支出 - - -
利润总额 1,528.29 - -
所得税 151.14 - -
净利润 1,377.15 - -
( 7)成都药明
179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成都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日期 2017 年 9 月 20 日
注册资本 55,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青啤大道 319 号海科电
子信息产业园 1 栋 5001 室
法定代表人 刘晓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15MA6DHX15XR
股权结构 药明康德持股 100%
经营范围
新药、药物中间体的研发、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药
物批发;从事检测技术、生物科技、计算机科技、数据科技专业领域
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械设备及零配件
的销售;健康咨询(不得从事诊疗活动、心理咨询);医药咨询;自
有房产开发经营,质检技术服务。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历史沿革
2017 年 9 月 20 日,药明康德签署《成都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章程》,
决定出资设立成都药明。
2017 年 9 月 20 日,药明康德作出股东决定,审议通过《成都药明康德新药
开发有限公司章程》。
2017 年 9 月 20 日,成都市温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向成都药明核发《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15MA6DHX15XR)。
3)主营业务
成都药明主要是从事小分子化学药的发现及生产。
4)三年财务报表(单体口径)
A、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15,004.37 - -
资产总计 15,004.37 - -
应交税费 1.09 - -
180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收益 15,000.00
负债合计 15,001.09 - -
未分配利润 3.27 - -
所有者权益合
计 3.27 - -
负债及所有者
权益总计 15,004.37 - -
B、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财务费用 -4.37 - -
营业利润 4.37 - -
利润总额 4.37 - -
所得税 1.09 - -
净利润 3.27 - -
( 8)合全药业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 2003 年 1 月 23 日
注册资本 438,826,581 元
注册地址 上海化学工业区金山分区(西部)月工路 9 号
法定代表人 Ge Li(李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46539459M
股权结构 上海药明持股 86.96%,合全投资管理持股 1.30%,其他股东持股
11.74%
经营范围
新型化合物药物的活性成分药及硝酸咪康唑原料药(凭许可证及批文
生产)的生产;从事药用化合物、化工原料的研发(危险品除外);
药用化合物的批发和进出口(易制毒化学品除外);药用中间体的研
发和生产;销售自产产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A、合全药业有限设立
181
2002 年 10 月 8 日,合全精细化工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药明有限与上海药
明共同出资设立合全精细化工,企业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人民币,其中药明有限
出资人民币 4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0%;上海药明出资人民币 50 万元,占注
册资本的 10%,同时通过了《上海合全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章程》。
2002 年 12 月 19 日,上海东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上东会验字( 2002)第
B-2576 号”《验资报告》。
2003 年 1 月 23 日,合全精细化工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
号: 3102281012720”《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名称变更
2004 年 4 月 8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沪名称变核号:
01200404070934” 《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同意合全精细化工名称变更为“上
海合全药业有限公司”。
2004 年 4 月 28 日,合全药业有限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
册号: 3102281012720”《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C、 2006 年股权转让及增资
2005 年 11 月 10 日,合全药业有限、 WXPT BVI(无锡维京)、上海药明与
药明有限签署了《上海合全药业有限公司与 WuXiPharmaTech( BVI) Inc.与上海
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与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关于转股和增资
的协议》,同意药明有限将其所持合全药业有限的 90%股权转让给上海药明,同
意上海药明对合全药业有限增资 1,971,953 美元,同意 WXPT BVI(无锡维京)
对合全药业有限增资 1,110,000 美元。增资完成后,上海药明持有合全药业有限
70%股权, WXPT BVI(无锡维京) 持有合全药业有限 30%股权。
同日,合全药业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同意前述股权转让及增资事宜以
及同意合资合同及章程修订及重述。
2006 年 1 月 9 日,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出具了“沪外资委批【 2006】
31 号”《关于同意外资增资参股上海合全药业有限公司的批复》。 2006 年 1 月 16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向合全药业有限核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
182
证书》。
2006 年 6 月 19 日,上海佳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佳瑞验字( 2006)
第 20037 号”《验资报告》。
2006 年 7 月 30 日,合全药业有限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
册号:企合沪总副字第 040531 号(金山)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D、 2008 年增资
2007 年 3 月 19 日,合全药业有限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合全药业有限增加
投资额美元 4,890 万元,增加注册资本美元 1,630 万元,其中,上海药明认缴美
元 841 万元, WXPT BVI(无锡维京) 认缴美元 789 万元。增资完成后,上海药
明持有合全药业有限 55%股权, WXPT BVI(无锡维京) 持有合全药业有限 45%
股权。同日,上海药明与 WXPT BVI(无锡维京) 签署《上海合全药业有限公司
合营合同修正案》及《上海合全药业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08 年 2 月 26 日,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出具了“沪外资委批【 2008】
579 号”《关于同意上海合全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 2008 年 3 月 6 日,上海
市人民政府向合全药业有限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
外资沪合资字【 2006】 0204 号)。
2008 年 3 月 26 日和 4 月 5 日,上海君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君
宜会师报字( 2008)第 295 号”《验资报告》和“君宜会师报字( 2008)第 295-1
号”《验资报告》。
2008 年 12 月 17 日、 2008 年 12 月 26 日,上海君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分别出具了“君宜会师报字( 2008)第 773 号”、 “君宜会师报字( 2008)第 773-1
号”《验资报告》。
2009 年 3 月 4 日,合全药业有限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
号: 310000400330847(市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 2011 年增资
2011 年 3 月 31 日,合全药业有限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合全药业有限注册
资本增加至 3,600 万美元,新增注册资本 1,600 万美元由上海药明以货币支付。
183
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药明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 75%; WXAT BVI(药明康德维
京)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 25%;同意上海药明和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
签署的《上海合全药业有限公司合营合同修正案》及《上海合全药业有限公司章
程修正案》。
2011 年 4 月 15 日,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核发了“沪商外资批【 2011】 1121 号”
《市商务委关于同意上海合全药业有限公司增资及调整出资比例的批复》。
2011 年 4 月 22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向合全药业有限换发“商外资沪合资字
【 2006】 0204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1 年 5 月 10 日和 6 月 10 日,上海宏大东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
出具了“沪宏会师报字( 2011)第 HB0109 号” 《验资报告》和“沪宏会师报字( 2011)
第 HB0141 号”《验资报告》。
2011 年 6 月 14 日,合全药业有限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
册号 310000400330847(市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F、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8 月 19 日,合全药业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同意合全药业有限
整体变更为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以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德师报(审)字( 11)第 P1690 号”《审计报告》审计的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的账面净资产 250,087,218.89 元人民币为基础折合股份有限公司股本,共计
1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人民币,折股后剩余金额人民币 130,087,218.89 元计
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金,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为 12,000 万股,股东上
海药明康德持有 9,000 万股, 占股本总额的 75%;股东 WXAT BVI(药明康德维
京)持有 3,000 万股,占股本总额的 25%。同意公司名称为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
2011 年 8 月 19 日,合全药业召开股东(发起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
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筹建情况的报告》、《关于设立上海合全药业股份公司
的议案》、《上海合全药业股份公司章程》;选举公司第一届董事及第一届监事
会监事。
2011 年 10 月 14 日,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核发了“沪商外资批【 2011】3271 号”
184
《市商务委关于同意上海合全药业有限公司转制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的批复》,批准前述变更。 2011 年 10 月 17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核发了“编号:
商外资沪股份字【 2006】 0204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1 年 12 月 8 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德师报(验)
字( 11) 0078 号”《验资报告》。
201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
310000400330847(市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G、 2015 年第一次增资
2015 年 6 月 18 日,合全药业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合全药业股票发行方案、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定向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修改公司
章程等议案。
2015 年 7 月 24 日,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作出《市商务委关于同意上海合全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沪商外资批[2015]2646 号)。 2015 年 7 月 27 日,
合全药业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商外资沪
股份字[2006]0204 号)。
2015 年 8 月 4 日,合全药业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
310000400330847”《营业执照》。
2015 年 8 月 7 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德师报(验)
字( 15)第 1289 号《验资报告》。
H、 2015 年第二次增资
2015 年 7 月 23 日,合全药业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合全药业股票发行方案、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定向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修改公
司章程等议案。
2015 年 8 月 19 日,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作出《市商务委关于同意上海合全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沪商外资批[2015]3001 号)。 2015 年 8 月 24 日,
合全药业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商外资沪
股份字[2006]0204 号)。
185
2015 年 8 月 12 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德师报(验)
字( 15)第 1290 号《验资报告》。
2015 年 9 月 8 日,合全药业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
310000400330847”《营业执照》。
I、 2016 年增资
2016 年 9 月 5 日,合全药业召开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合全药业股票发行方案、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定向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修改公司
章程等议案,同意公司向 10 名新增投资人、1 名在册股东合计发行股份 3,000,000
股,认购金额合计为 369,000,000 元。
2016 年 10 月 14 日,合全药业就本次定向增发相关的股权变更事宜,办理
完成外商投资企业变更所涉的备案手续。
2016 年 11 月 18 日,德勤华永出具《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 16)
第 1066 号)。
2016 年 12 月 23 日,合全药业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46539459M”《营业执照》。
J、 2017 年重大资产重组
2017 年 5 月 22 日,合全药业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签署<上海药明康
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与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
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拟通过新发 12,960,436 股股份购买上海药明持
有或拥有的 Pharmaceutical Development Service,制剂开发服务部门(以下简称
“PDS 部门”)全部资产与负债。
2017 年 8 月 4 日,合全药业就本次重组项下发行新增股份相关的股权变更
事宜,办理完成外商投资企业变更所涉的备案手续。
2017 年 8 月 31 日,德勤华永出具《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 17)第
00362 号)。
2017 年 11 月 13 日,合全药业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
186
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46539459M”的《营业执照》。
3)主营业务
合全药业主要为制药企业提供定制的医药生产研发外包服务。
4) 三年财务报表(单体口径)
A、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11,087.07 11,571.60 3,088.4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 16,017.48 19,783.22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80,590.17 33,959.46 39,858.30
预付款项 9,195.58 9,004.27 307.61
其他应收款 77,192.79 10,163.48 21,454.76
存货 24,763.14 31,359.12 14,945.14
其他流动资产 24,600.41 44,852.56 482.7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长期股权投资 96,125.72 57,360.22 27,282.74
固定资产 25,203.63 25,873.04 26,871.65
在建工程 1,277.56 1,219.86 901.81
无形资产 1,242.10 791.01 694.07
长期待摊费用 956.1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4,912.98 1,124.38 680.08
其他非流动资产 30.00 30.00 19.67
资产总计 357,177.28 243,326.48 156,370.15
短期借款 - - -
应付票据 - 301.51 324.96
应付账款 19,201.40 7,497.09 6,190.16
预收款项 1,289.28 1,321.26 473.85
应付职工薪酬 2,243.18 2,554.77 2,198.41
应交税费 4,445.38 6,538.99 3,010.55
187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付款 4,782.32 6,967.31 4,607.25
递延收益 747.93 830.25 864.85
负债合计 32,709.50 26,011.19 17,670.04
股本 43,882.66 13,227.01 12,927.01
资本公积 162,717.53 100,173.55 62,239.56
盈余公积 9,331.49 6,613.50 6,353.35
未分配利润 108,536.10 97,301.23 57,180.18
所有者权益合计 324,467.78 217,315.29 138,700.10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
计 357,177.28 243,326.48 156,370.15
B、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150,508.55 122,328.16 88,045.29
营业成本 104,253.04 80,549.85 59,026.37
税金及附加 569.97 360.74 584.43
营业费用 62.54 63.16 49.98
管理费用 13,671.54 13,881.94 9,296.36
资产减值损失 -122.62 -194.79 432.05
财务费用 1,433.15 -1,807.31 -971.05
投资收益 1,083.11 14,795.71 12,311.59
资产处置(损失
以“-”列示)收益 -105.48 - -
其他收益 795.53
营业利润 32,414.10 44,270.28 31,938.74
营业外收入 125.80 271.14 378.89
营业外支出 5.00 338.98 429.63
利润总额 32,534.90 44,202.44 31,888.00
所得税 5,355.03 3,821.24 2,493.69
净利润 27,179.87 40,381.20 29,394.31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合全药业历年披露的年报
188
4、发行人现有组织架构下对母公司、子公司的业务定位,实际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名称 下属企业 业务定位及实际主营业务
无锡药明 母公司 控股公司,无实际经营
上海药明
包括合全药业、上海合全研发、常州合全
药业、常州合全研发、合全医药、 STA HK
( 合全香港)、 STA US(合全美国)、常
州合全贸易、常州合全医药科技、合全物
流、药明海门、上海康德弘翼、上海杰诚、
上海津石、成都康德弘翼、上海药明投资、
合全投资管理、无锡药明投资、南京明德、
无锡药明股权投资、无锡药明医药投资、
无锡药明一期投资、北京药明、无锡药明
医药科技、无锡药业、奉贤医药科技、奉
贤药业、 WXAT HK Holding(药明香港控
股)、辉源生物、上海赛节、无锡药明生
基
小分子化学药的发现及生产,
主要提供药物模板合成、药物
化合物库合成,临床研究,小
分子药物工艺开发及生产等服
务。
武汉药明 -
小分子化学药的发现,主要提
供先导化合物发现、药物模板
合成、药物化合物库合成,小
分子药物工艺开发等服务。
苏州药明 包括苏州百奇、 XBL-US(美新诺美国)、
WA Testing HK(香港测全)、南京美新诺
小分子化学药的临床前研究,
主要提供毒理学、药理学、药
代动力学研究服务。
天津药明 -
小分子化学药的发现,主要提
供先导化合物发现、药物模板
合成、药物化合物库合成,小
分子药物工艺开发等服务。
WA-HK(药
明康德香港)
包括 WA-KO(药明康德韩国)、 WA-HD
(辉源香港)
海外销售平台,提供海外销售
及营销服务。
WA-INT(药
明康德国际)
包括 SPHL(中路控股)、 XBL-BVI(美新
诺维京)、 XBL-HK(美新诺香港)、 WXAT
LN(览博开曼)、 LN-NL(览博荷兰)、
LN-US(览博美国)、 LN-GR(览博德国)、
览博天津、览博武汉、 AppTec UK(药明
康德英国)、 WXAT Holding(药明美国控
股)、AppTec Sales (药明康德销售)、AppTec
(药明康德美国)、 Abgent(百奇美国)、
WXAT HDB(辉源美国控股)、 辉源美国、
Crelux(药明康德德国)、 Investment
Holdings(药明投资控股开曼)、 US Fund
Manager (药明投资管理开曼)、US Fund GP
GP(药明投资开曼)、 US Fund GP(药明
基金一期普通合伙)、 US Fund I(药明基
金一期)
境外细胞及基因治疗的研发生
产服务,医疗器械检测服务及
境外精准医疗研发服务。
成都药明 - 从事小分子化学药的发现及生
产,尚未开展实际运营。
189
5、资产、负债、技术、人员分布情况
( 1)母、子公司资产负债情况(单体口径)
公司名称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母公司(万元) 407,121.14 62,301.66 344,819.48
上海药明(万元) 712,704.65 340,264.97 372,439.68
武汉药明(万元) 108,876.23 33,268.20 75,608.03
苏州药明(万元) 61,505.44 32,383.14 29,122.30
天津药明(万元) 90,824.35 45,276.27 45,548.09
WA-HK(药明康
德香港)(万美元) 22,101.36 22,269.72 -168.36
WA-INT(药明康
德国际)(万美元) 9,377.15 0.00 9,377.15
成都药明(万元) 15,004.37 15,001.09 3.27
公司名称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母公司(万元) 423,808.19 100,284.97 323,523.21
上海药明(万元) 332,413.71 193,211.72 139,201.99
武汉药明(万元) 70,054.45 6,491.00 63,563.44
苏州药明(万元) 69,446.27 34,447.60 34,998.67
天津药明(万元) 71,406.73 19,396.89 52,009.83
WA-HK(药明康
德香港)(万美元) 14,634.98 15,408.04 -773.06
WA-INT(药明康
德国际)(万美元) 13,423.22 5,423.22 8,000.00
成都药明(万元) - - -
公司名称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母公司(万元) 59,414.57 6,990.04 52,424.53
上海药明(万元) 413,851.32 120,485.52 293,365.80
武汉药明(万元) 55,108.76 6,899.56 48,209.20
苏州药明(万元) 71,601.87 40,382.15 31,219.72
天津药明(万元) 81,906.78 6,932.45 74,974.33
WA-HK(药明康
德香港)(万美元) 10,606.96 11,455.18 -848.22
WA-INT(药明康 - - -
190
德国际)(万美元)
成都药明(万元) - - -
( 2)母、子公司主要专利技术分布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下属主要专利及技术均分布在子公司,具
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上海药明
1 上海药明 一种 α-氮杂螺环类药物
模板的制备方法
ZL200610
027069.9 发明 2006.05.30 2012.05.09
2 上海药明 光学活性的-2-氨基-8-壬
烯酸的合成方法
ZL200610
027876.0 发明 2006.06.20 2011.10.19
3 上海药明
光学活性 α-氨基辛二酸
酯和 α-氨基辛二酸单酯
的合成方法
ZL200610
117599.2 发明 2006.10.26 2011.12.07
4 上海药明 一种利用乌吉反应合成
取代氨基羧酸的方法
ZL200710
094625.9 发明 2007.12.25 2012.12.12
5 上海药明 一种脱叔烷基胺的方法 ZL200810
043222.6 发明 2008.04.03 2013.06.05
6 上海药明
1,3-二取代-3-氮杂双环
[3.2.1]辛烷衍生物及制备
方法
ZL201010
529583.9 发明 2010.11.03 2015.08.19
7 上海药明
1,5-[( 取代) -甲桥]-四氢
-1H-吡咯[1,2-c]-咪唑-3
( 2H) -酮衍生物及制备
方法
ZL201110
193555.9 发明 2011.07.12 2016.06.08
8 上海药明
反式-3a-氟吡咯烷[3,4-C]
并环化合物及其制备方
法
ZL201110
252151.2 发明 2011.08.30 2016.08.10
9 厦门大学;
上海药明
肠道病毒 71型 2A蛋白酶
的晶体结构及其在药物
设计中的应用
ZL201310
033249.8 发明 2013.01.28 2015.05.13
10 上海药明 控温式动物笼具 ZL201220
282550.3
实用新
型 2012.06.15 2013.01.30
11 上海药明 控温式动物保温保定板 ZL200920
073832.0
实用新
型 2009.04.23 2010.07.21
12 上海药明 小动物解剖台 ZL200920
074595.X
实用新
型 2009.10.13 2010.07.21
13 合全药业
2-甲基-7-( 取代嘧啶-4-
氨基) -4-( 取代哌啶-1-
基)异吲哚啉-1-酮及中间
体的合成方法
ZL200910
057529.6 发明 2009.07.01 2013.08.28
14 合全药业 由 2-羟基丙二氰合成 a-
羟基羧酸酯的方法
ZL201310
014029.0 发明 2013.01.15 2016.08.17
15 合全药业 6-甲基-3-氨基哒嗪的工 ZL200810
043674.4 发明 2008.07.29 2012.12.05
191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业化制备方法
16 合全药业 4-( 3-碘-2-吡啶基) 哌嗪
类化合物的合成方法
ZL200810
043775.1 发明 2008.09.11 2012.05.09
17 合全药业 3-( 2-溴苯基) 丙酸的工
业化合成方法
ZL201010
141081.9 发明 2010.04.06 2014.09.17
18 合全药业
N,N-二取代-N'-邻苯二甲
酰基-1,3-二胺衍生物及
其制备方法
ZL201210
445348.2 发明 2012.11.09 2014.05.21
19 常州合全研
发
光学活性 α-氨基庚二酸
酯或单酯的合成方法
ZL200610
027873.7 发明 2006.06.20 2011.09.21
20 常州合全药
业
一种顺式-3-氨基-2-芳基
吡咯烷衍生物的合成方
法
ZL201210
481200.4 发明 2012.11.23 2014.06.25
21 常州合全药
业
4,7-二氮杂吲哚的制备方
法
ZL200510
111854.8 发明 2005.12.22 2010.02.10
22 上海合全研
发
1,3,6,9-取代 β-咔啉类化
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ZL201110
397898.7 发明 2011.12.05 2016.12.14
23 上海合全研
发
一种 5-甲酰基-3-噻吩甲
酸酯工业化制备方法
ZL200610
027872.2 发明 2006.06.20 2012.03.07
24 上海合全研
发
5-三氟甲基吡咯-2-甲酸
的合成方法
ZL201210
008051.X 发明 2012.01.12 2013.12.25
25 辉源生物 荧光标记多肽及其制备
方法和应用
ZL201210
378701.X 发明 2012.10.08 2014.07.16
26 无锡药业 一种用于生产环孢素自
微乳化软胶囊的模具
ZL201220
529634.2
实用新
型 2012.10.16 2013.05.01
27 无锡药业 一种生产盐酸司维拉姆
片剂的模具
ZL201220
529672.8
实用新
型 2012.10.16 2013.05.22
武汉药明
1 武汉药明 一种八氢-吡喏-并[3,4-c]
吡啶-衍生物的制备方法
ZL200910
201787.7 发明 2009.11.12 2014.04.16
2 武汉药明 4-硝基-哌啶衍生物的制
备方法
ZL201010
544778.0 发明 2010.11.16 2014.12.10
3 武汉药明
一种双氮杂环桥环类药
物模板及其制备方法和
应用
ZL201010
568545.4 发明 2010.12.02 2015.07.22
苏州药明
1 苏州药明 猴精液采集的方法 ZL201210
422817.9 发明 2012.10.30 2016.05.25
2 苏州百奇 高通量多肽合成反应装
置
ZL201220
087030.7
实用新
型 2012.03.09 2012.10.03
3 南京美新诺 持握型固定手术刀刀柄
装置
ZL201420
250103.9
实用新
型 2014.05.16 2015.01.28
4 南京美新诺 一种医用冰袋 ZL201420
250110.9
实用新
型 2014.05.16 2014.11.26
5 南京美新诺 一种防变形的冷冻干燥
机搁板
ZL201420
250111.3
实用新
型 2014.05.16 2015.01.28
192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6 南京美新诺 一种试验研究专用的真
空冷冻干燥机
ZL201420
303639.2
实用新
型 2014.06.10 2014.11.12
天津药明
1 天津药明 5-氟-3-吡啶磺酰氯的合
成方法
ZL201010
528796.X 发明 2010.11.03 2015.04.01
2 天津药明
一种 5,6,7,8-四氢-咪唑并
[1,5-a]吡嗪-1-羧酸乙酯的
制备方法
ZL201010
545013.9 发明 2010.11.16 2015.04.01
3 天津药明
( 4S) -1-取代-2,5-二氮杂
双环[2,2,1]庚烷衍生物及
制备方法
ZL201110
193552.5 发明 2011.07.12 2016.03.30
子公司共有
1 上海药明;
天津药明
由 2-溴噻唑一锅法合成
噻唑-2-甲酰胺的工业化
制备方法
ZL200810
043216.0 发明 2008.04.03 2012.06.27
2 上海药明;
天津药明
一种螺[苯并[e][1, 3]噁嗪
-2, 4’-哌啶]4( 3H) -酮
的工业化合成方法
ZL200810
043217.5 发明 2008.04.03 2012.07.04
3 上海药明;
天津药明
一种带保护基的 1,7-二氮
杂螺[4,5]葵烷的合成方
法
ZL200910
201862.X 发明 2009.11.24 2013.04.10
4
上海药明;
天津药明;
合全药业
一种带保护基的 1,8-二氮
杂螺[4,5]葵烷的合成方
法
ZL200910
201861.5 发明 2009.11.24 2013.04.10
5
上海药明;
天津药明;
苏州药明;
合全药业
2-氟-4-取代氨基苯胺的
合成方法
ZL200910
057085.6 发明 2009.04.16 2013.07.10
6 苏州药明;
上海药明
可移动动物诊疗操作台
及其使用方法
ZL201310
658997.5 发明 2013.12.09 2017.01.25
( 3)母、子公司人员分布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子公司人员分布情况如下:
序 号
岗位构成
发行人
(母公
司)
上海药
明
武汉
药明
苏州
药明
天津
药明
WA-H
K(药
明康德
香港)
WA-IN
T(药明
康德国
际)
成都
药明 合计
1 研发人员 1 7,605 1,440 677 1,484 - 514 - 11,721
2 生产人员 - 1,006 - - - - 231 - 1,237
3 销售人员 - 25 - 2 - - 79 - 106
4 财务人员 - 99 5 6 5 - 35 - 150
5 管理人员 8 882 76 87 135 - 361 - 1,549
人数合计 9 9,617 1,521 772 1,624 - 1,220 - 14,763
193
序 号
岗位构成
发行人
(母公
司)
上海药
明
武汉
药明
苏州
药明
天津
药明
WA-H
K(药
明康德
香港)
WA-IN
T(药明
康德国
际)
成都
药明 合计
占比 0.06% 65.14% 10.30% 5.23% 11.00% - 8.26% - 100.00%
194
( 4)母公司、子公司主要产品的分部信息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类型
母公司 上海药明 武汉药明 苏州药明 天津药明 WA-HK(药明康德香
港)
WA-INT(药明康德
国际) 抵消 合计
收 入
成 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中国区实验
室服务 - - 230,533 125,240 52,111 27,741 58,373 42,920 58,991 38,005 264,178 244,316 - - -252,128 -250,618 412,058 227,604
美国区实验
室服务 - - - - - - - - - - 114,875 78,103 -1,386 -807 113,488 77,296
临床研究及
其他 CRO 服
务
- - 29,135 21,863 - - 1,967 1,106 - - 823 707 5,501 4,406 -1,815 -2,897 35,611 25,185
CMO/CDMO
业务 - - 210,855 118,569 - - - - - - - - - - - - 210,855 118,569
其他业务 - - 4,858 3,765 155 139 - - 115 112 - - 178 146 -792 -1,136 4,514 3,026
合计 475,381 269,438 52,266 27,879 60,340 44,026 59,106 38,117 265,001 245,023 120,554 82,655 -256,122 -255,459 776,526 451,679
2016 年度
类型
母公司 上海药明 武汉药明 苏州药明 天津药明 WA-HK(药明康德香
港)
WA-INT(药明康德
国际) 抵消 合计
收 入
成 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中国区实验
室服务 - - 189,635 107,967 35,471 19,541 46,591 35,614 43,953 28,965 222,518 209,977 - - -211,190 -212,976 326,978 189,088
美国区实验
室服务 - - - - - - - - - - - - 93,523 61,018 - - 93,523 61,018
临床研究及
其他 CRO 服
务
- - 17,165 13,140
-
- 1,835 1,169
-
- 1,615 1,924 5,258 3,910 -5,246 -3,710 20,627 16,434
CMO/CDMO
业务 - - 163,702 92,900 - - - - - - - - - - - - 163,702 92,900
其他业务 - - 7,348 2,871 - 42 1 - 92 64 - - - - -658 -88 6,783 2,890
合计 - - 377,850 216,878 35,471 19,583 48,427 36,784 44,045 29,029 224,133 211,901 98,781 64,929 -217,094 -216,775 611,613 362,330
2015 年度
195
类型
母公司 上海药明 武汉药明 苏州药明 天津药明 WA-HK(药明康德香
港)
WA-INT(药明康德
国际) 抵消 合计
收 入
成 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中国区实验
室服务 - - 156,210 107,462 24,246 13,818 36,609 27,457 37,081 24,804 170,334 161,412 561 866 -169,654 -166,884 255,387 168,936
美国区实验
室服务 - - 70,359 42,877 - - 70,359 42,877
临床研究及
其他 CRO 服
务
- - 25,230 20,268 1,293 1,429 7,732 6,743 2,659 1,674 -1,868 -875 35,047 29,240
CMO/CDMO
业务 - - 126,674 78,449 - - 126,674 78,449
其他业务 - - 856 32 -71 27 54 36 30 24 - - - - 869 119
合计 - - 308,971 206,211 24,175 13,845 37,956 28,923 37,111 24,828 178,065 168,155 73,579 45,417 -171,522 -167,759 488,335 319,620
196
( 5) 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的分红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的分红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分红金额(万元)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天津药明 10,205.32 20,350.00 -
上海药明 - 104,360.00 -
武汉药明 3,000.00 - -
合计 13,205.32 124,710.00 -
发行人目前本身不从事实质业务,主要通过境内外子企业开展经营活动,利
润主要来源于对子企业的投资所得。因此发行人的现金股利分配的资金主要来源
于子企业的现金分红。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均为绝对控股的经营实体,其利润分配
政策、具体分配方式和分配时间安排等均由发行人决策。为了完善发行人子企业
的现金分红制度,发行人以下子企业在其《公司章程》中规定了在发行人上市后
向发行人或其直接股东分红的条款,详细情况如下:
(一)境内子企业
序号 公司名称 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条款
1 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
25%,并且应当在年度结束后
6 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当公
司累积利润达到 3,000 万元
时,公司应当在当年进行利润
分配,分配比例不低于累积利
润的 25%。
2 天津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
3 苏州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4 武汉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
5 上海康德弘翼医学临床研究有限公司
6 上海杰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7 上海津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8 百奇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9 上海药明康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 南京美新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1 南京明德新药研发股份有限公司
12 北京药明康德新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3 览博(天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14 药明览博(武汉)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197
序号 公司名称 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条款
15 无锡药明康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6 上海药明康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7 上海药明康德药业有限公司
18 无锡药明康德药业有限公司
19 辉源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20 无锡药明生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1 成都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
22 成都康德弘翼医学临床研究有限公司
23 海门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
(二)境外子企业
序号 公司名称 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条款
1 WA-INT(药明康德国际)
公司董事应当宣布分配不少于一会计年度公
司总的可分配利润 25%的现金股息,且该等
股息须于该会计年度结束后 6 个月内支付。
若公司在任何时间累计利润达到或超过
30,000,000 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依
照相关法律及章程规定,公司董事应当在该
会计年度内宣布分配不少于宣布分配该股息
时公司总累计利润 25%的股息。
2 WXAT LN(览博开曼)
3 Investment Holdings(药明投资控股
开曼)
4 US Fund Manager(药明投资管理开
曼)
5 US Fund GP GP(药明投资开曼)
6 WA-HK(药明康德香港)
7 WXAT HK Holding(药明香港控
股)
8 SPHL(中路控股)
9 XBL-BVI(美新诺维京)
10 XBL-HK(美新诺香港)
11 WA Testing HK(香港测全)
12 AppTec UK(药明康德英国)
在相关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股息将按股
东各自的持股比例进行分配。在一个会计年
度内宣布分配或已分配的现金股息不得少于
公司该会计年度总的可分配利润的 25%,该
等股息应当在该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进
行全额分配。若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的任
何时候累计利润达到 500 万英镑,董事会须
在该会计年度内宣布分配不少于宣布分配该
股息时公司累计利润的 25%的股息。
(二)分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下属分支机构共 2 家,具体情况如下:
198
序号 分公司名称 负责人 注册号 地区 注册地址
1
上 海 合 全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常州分公司
Minzhang Chen
(陈民章)
91320411695477
728X 江苏
常 州 市 新 北 区
龙江北路 1568
号
2
上 海 合 全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自 贸 试 验 区 分
公司
Minzhang Chen
(陈民章)
91310000MA1F
L3HL51 上海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富特北路 211
号 302 部位 368
室
注:报告期内有 2 家分公司注销(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康德保
瑞医学临床研究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三)合营、联营企业基本情况、业务描述及财务数据
1、基本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之合营、联营企业共 9 家,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股本 注册地址 持股比例 发行人 主营业务
药明巨诺 2016 年 2 月 18 日 650 万美元
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
区美盛路 227
号 D11-41#厂
房二层 B 部位
50% 境 内 CAR-T
细胞治疗研发
WuXi
MedImmune
Biopharmaceut
ical Co.
Limited(无锡
医疗生物制药
有限公司)
2012 年 6 月 5 日 5,650 万港元
香港中环都爹
利街 11 号律
敦治大厦 12
楼
50% 投资控股
PICA Health
Technologies
Limited( PICA
健 康 科 技 有
限)
2016 年 6 月 14 日 5 万美元
P. O. Box
31119 Grand
Pavilion,
Hibiscus Way,
802 West Bay
Road, Grand
Cayman, KY1
– 1205,
Cayman
Islands
29.6909% 投资控股
PhageLux Inc.
(菲吉乐科美
国)
2013 年 11 月 22
日 4.1 万美元
P.O.Box
10008, Willow
House, Cricket
Square, Grand
Cayman,
KY1-1001,
Cayman
Islands
35.72% 新型抗菌药物
研究
199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股本 注册地址 持股比例 发行人 主营业务
WuXi
Healthcare
Ventures II
L.P.(毓承资
本)
2015 年 5 月 21 日 28,800 万美元
P.O.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17.308% 投资平台
和径医药科技
(上海)有限
公司
2017 年 3 月 29 日 12,125 万元
上海市徐汇区
小木桥路 528
号 201-119 室
33.33%
医药科技领域
的技术咨询服
务
上海外高桥药
明康德众创空
间管理有限公
司
2017 年 12 月 18
日 1,000 万元
中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
区荷丹路 240
号一层 101 室
70% 物业租赁
Cycle
Solutions, Inc.
(阿匹奇)
1999 年 3 月 31 日 1,000 普通股
CT
Corporation
System, 1999
Bryan Street,
Suite 900,
Dallas, Texas
75201, Dallas
County
50%
药 政 事 务 服
务、医学咨询
及监察服务、
临床运营服务
JW Cayman
(无锡巨诺开
曼)
2017 年 9 月 6 日 5 万美元
Maples
Corporate
Services
Limited, 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50% 尚未开展实际
经营业务
2、主要财务数据
上述合营、联营企业最近一年财务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单位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药明巨诺 万元 3,903.88 -2,168.32 -4,699.83
WuXi MedImmune
Biopharmaceutical Co.
Limited(无锡医疗生物
制药有限公司)
万美元 800.63 646.42 -477.29
PICA Health
Technologies Limited
( PICA 健康科技有限)
万美元 1,010.33 719.39 -249.80
200
公司名称 单位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PhageLux Inc.(菲吉乐
科美国) 万美元 561.87 302.48 -367.09
WuXi Healthcare
Ventures II L.P.(毓承资
本)
万美元 19,199.72 19,180.43 213.16
和径医药科技(上海)
有限公司 万元 5,756.72 5,720.88 -802.12
上海外高桥药明康德众
创空间管理有限公司 万元 - - -
Cycle Solutions, Inc.(阿
匹奇) 万美元 642.97 253.69 -131.56
JW Cayman(无锡巨诺
开曼) 万美元 - -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九、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情况
(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直接股东均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其详细
持股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G&C VI(群云 VI) 81,000,000 8.6375%
2 G&C IV Hong Kong(群云
IV 香港) 59,234,400 6.3164%
3 G&C V(群云 V) 41,390,100 4.4137%
4 嘉兴宇祥 37,021,500 3.9478%
5 G&C VII(群云 VII) 21,435,000 2.2857%
6 上海厚燊 19,445,250 2.0735%
7 嘉兴宇民 12,339,900 1.3159%
8 嘉兴厚毅 4,664,700 0.4974%
9 嘉兴厚毓 4,664,700 0.4974%
10 嘉兴厚咨 846,000 0.0902%
11 嘉兴厚锦 846,000 0.0902%
12 上海厚雍 801,750 0.0855%
13 上海厚溱 618,750 0.0660%
201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4 上海厚辕 603,000 0.0643%
15 上海厚玥 601,500 0.0641%
16 上海厚尧 586,500 0.0625%
17 上海厚嵩 531,750 0.0567%
18 上海厚菱 376,500 0.0401%
19 Fertile Harvest(沃茂投资有
限公司) 16,464,710 1.7557%
20 Eastern Star(东星亚洲投资
有限公司) 5,217,473 0.5563%
21 L&C 投资有限 4,191,300 0.4469%
22 上海瀛翊 10,478,700 1.1174%
23 Glorious Moonlight(光辉月
光有限公司) 88,851,600 9.4746%
24 Summer Bloom (萨摩布鲁姆
投资 ( I) ) 81,447,300 8.6851%
25 WXAT BVI(药明康德维
京) 81,000,000 8.6374%
26
ABG-WX Holding ( HK)
(汇桥-无锡控股(香港)有
限)
74,043,000 7.8955%
27 嘉世康恒 71,892,000 7.6661%
28 HCFII WX ( HK) ( HCFII
无锡(香港)控股) 62,725,500 6.6887%
29 上海金药 49,362,300 5.2637%
30 Pearl WX HK(明珠投资香
港有限公司) 14,808,600 1.5791%
31 国寿成达 12,500,000 1.3329%
32 泰康集团 12,500,000 1.3329%
33 Yunfeng II( 云锋 II 无锡有
限公司) 12,340,800 1.3159%
34 SCC Growth III( SCC 成长
三期控股) 12,340,800 1.3159%
35 上海杰寰 12,340,800 1.3159%
36 Brilliant Rich(辉煌全球) 5,643,952 0.6018%
37 LCH 投资有限 5,130,865 0.5471%
38 平安置业 5,000,000 0.5332%
39 唐山京冀 3,750,000 0.3999%
40 云锋衡远 3,750,000 0.3999%
41 宁波沄泷 2,500,000 0.2666%
202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42 宁波弘祺 2,500,000 0.2666%
- 合计 937,787,000 100.0000%
上述股东均为依据各自注册地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有限公司/股份有
限公司、境内有限合伙企业或境外有限公司,不存在中国法律规定的信托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子公司等从事信托、资产管理业务的机构类型,
不存在中国法律规定的信托计划、契约型私募基金和资产管理计划这三类股东的
情形。
( 1)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起人股东的基本情况汇总如下表所示:
203
序号 名称 持股
比例
成立
时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资本/股
本/认缴出资
额
注册地/住所 股东构成 执行事务合
伙人 主营业务 私募基金 备案信息
1
G&C VI
( 群 云
VI)
8.6375% 2015 年
8 月 13 日 不适用 5 万美元
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G&C I(群云 I)持股
100% 不适用
主要从事投
资及投资管
理业务
不适用
2
G&C IV
Hong Kong
(群云 IV
香港)
6.3164% 2016 年
2 月 3 日 不适用 25,596 万港元 .1111
Flat/RM 826, 8/F
Ocean Centre Harbour
City,5 Canton Road,
TST,HK.
G&C VIII Limited(群云
VIII)持股 100% 不适用
主要从事投
资及投资管
理业务
不适用
3 G&C V(群
云 V) 4.4137% 82015 月 13年 日 不适用 5 万美元
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Group & Cloud(群云有
限)持股 100% 不适用
主要从事投
资及投资管
理业务
不适用
4 嘉兴宇祥 3.9478% 2015 年
12 月 11 日 91330402MA28A45L7T 14,700 万元
浙江省嘉兴市广益路
883 号联创大厦 2 号
楼 5 层 573 室-147
上海中民银孚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
人持有 0.68%,上海晖晓
纯颐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作 为 普 通 合 伙 人 持 有
0.68%,上海韦熙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
有限合伙人持有 98.64%
上海中民银
孚投资管理
有 限 公 司
( 委 派 代
表:于太祥)
实业投资、
投资管理。
已完成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私募
基金备案,备案编
号: SK5432。基金
管理人上海中民银
孚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登 记 编 号 :
P1005425。
5
G&C VII
( 群 云
VII)
2.2857% 2015 年
9 月 8 日 不适用 5 万美元
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NEW ESOP(新无锡持股
平 台 有 限 合 伙 ) 持 股
100%, NEW ESOP(新无
锡持股平台有限合伙)的
普通合伙人为 G&C(群
云),有限合伙人为 G&C
II(群云 II)和 63 名发行
人员工。
不适用
主要从事投
资及投资管
理业务
不适用
6 上海厚燊 2.0735% 2016 年
2 月 19 日 91310000MA1K382Y64 20,000 万元
中国(上海)自由贸
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11 号 302 部位 368
室
上海群云作为普通合伙
人不分享财产收益,刘晓
钟作为有限合伙人享有
50.60%财产收益权,张朝
晖作为有限合伙人享有
49.40%财产收益权
上海群云投
资管理有限
公司(委派
代表: Ge Li
(李革))
实业投资,
投资管理。 不适用
204
序号 名称 持股
比例
成立
时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资本/股
本/认缴出资
额
注册地/住所 股东构成 执行事务合
伙人 主营业务 私募基金 备案信息
7 嘉兴宇民 1.3159% 2015 年
12 月 11 日 91330402MA28A45K90 5,100 万元
浙江省嘉兴市广益路
883 号联创大厦 2 号
楼 5 层 573 室-149
上海中民银孚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
人持有 1.96%的份额,上
海晖晓纯颐医疗投资有
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
持有 1.96%的份额,上海
韦熙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作为有限合伙人持
有 96.08%的份额
上海中民银
孚投资管理
有 限 公 司
( 委 派 代
表:于太祥)
实业投资、
投资管理。
已完成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私募
基金备案,备案编
号: SJ9313。基金
管理人上海中民银
孚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登 记 编 号 :
P1005425。
8 嘉兴厚毅 0.4974% 2016 年
3 月 4 日 91330402MA28A80E9B 2,140 万元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
广益路 883 号联创大
厦 2 号楼 5 层 577 室
-12
上海群云作为普通合伙
人持有 4.67%的份额,上
海韦熙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作为有限合伙人
持有 95.33%的份额
上海群云投
资管理有限
公司(委派
代表: Ge Li
(李革))
实业投资、
投资管理。
已完成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私募
基金备案,备案编
号: SL5383。基金
管理人上海中民银
孚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 登 记 编 号 :
P1005425。
9 嘉兴厚毓 0.4974% 2016 年
3 月 4 日 91330402MA28A8477L 2,140 万元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
广益路 883 号联创大
厦 2 号楼 5 层 577 室
-11
上海群云作为普通合伙
人持有 4.67%的份额,上
海韦熙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作为有限合伙人
持有 95.33%的份额
上海群云投
资管理有限
公司(委派
代表: Ge Li
(李革))
实业投资、
投资管理。
已完成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私募
基金备案,备案编
号: SL5382。基金
管理人上海中民银
孚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 登 记 编 号 :
P1005425。
10 嘉兴厚咨 0.0902% 2016 年
3 月 4 日 91330402MA28A7X957 1,000 万元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
广益路 883 号联创大
厦 2 号楼 5 层 577 室
-14
上海群云作为普通合伙
人持有 10%的份额,上海
韦熙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作为有限合伙人持
有 90%的份额
上海群云投
资管理有限
公司(委派
代表: Ge Li
(李革))
实业投资、
投资管理。
已完成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私募
基金备案,备案编
号: SL5268。基金
管理人上海中民银
孚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 登 记 编 号 :
P1005425。
205
序号 名称 持股
比例
成立
时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资本/股
本/认缴出资
额
注册地/住所 股东构成 执行事务合
伙人 主营业务 私募基金 备案信息
11 嘉兴厚锦 0.0902% 2016 年
3 月 4 日 91330402MA28A80B4Q 1,000 万元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
广益路 883 号联创大
厦 2 号楼 5 层 577 室
-13
上海群云作为普通合伙
人持有 10%的份额,上海
韦熙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作为有限合伙人持
有 90%的份额
上海群云投
资管理有限
公司(委派
代表: Ge Li
(李革))
实业投资、
投资管理。
已完成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私募
基金备案,备案编
号: SL5238。基金
管理人上海中民银
孚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 登 记 编 号 :
P1005425。
12 上海厚雍 0.0855% 2016 年
2 月 22 日 91310000MA1K3846XX 5,000 万元
中国(上海)自由贸
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11 号 302 部位 368
室
上海群云作为普通合伙
人持有 16.78%财产收益
权,马汝建作为有限合伙
人持有 30.20%财产收益
权,吴颢作为有限合伙人
持有 16.78%财产收益权,
彭宣嘉作为有限合伙人
持有 20.13%财产收益权,
姜鲁勇作为有限合伙人
持有 16.11%财产收益权
上海群云投
资管理有限
公司(委派
代表: Ge Li
(李革))
实业投资,
投资管理。 不适用
13 上海厚溱 0.0660% 2016 年
2 月 19 日 91310000MA1K38304L 5,000 万元
中国(上海)自由贸
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11 号 302 部位 368
室
上海群云作为普通合伙
人持有 19.13%财产收益
权,贺海鹰作为有限合伙
人持有 21.74%财产收益
权,徐波作为有限合伙人
持有 15.65%财产收益权,
董径超作为有限合伙人
持有 43.48%财产收益权
上海群云投
资管理有限
公司(委派
代表: Ge Li
(李革))
实业投资,
投资管理。 不适用
14 上海厚辕 0.0643% 2016 年
2 月 22 日 91310000MA1K38486Q 4,853.6050 元 万
中国(上海)自由贸
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11 号 302 部位 368
室
上海群云作为普通合伙
人持有 8.48%财产收益
权,陈伟作为有限合伙人
持有 17.86%财产收益权,
任科作为有限合伙人持
有 22.32%财产收益权,李
钢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
26.79%财产收益权,倪达
上海群云投
资管理有限
公司(委派
代表: Ge Li
(李革))
实业投资,
投资管理。 不适用
206
序号 名称 持股
比例
成立
时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资本/股
本/认缴出资
额
注册地/住所 股东构成 执行事务合
伙人 主营业务 私募基金 备案信息
文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
24.55%财产收益权
15 上海厚玥 0.0641% 2016 年
2 月 22 日 91310000MA1K38478X 5,000 万元
中国(上海)自由贸
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11 号 302 部位 368
室
上海群云作为普通合伙
人持有 53.69%财产收益
权,李春刚作为有限合伙
人持有 42.95%财产收益
权,陆莹莹作为有限合伙
人持有 3.36%财产收益权
上海群云投
资管理有限
公司(委派
代表: Ge Li
(李革))
实业投资,
投资管理。 不适用
16 上海厚尧 0.0625% 2016 年
2 月 22 日 91310000MA1K384A2 5,000 万元
中国(上海)自由贸
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11 号 302 部位 368
室
上海群云作为普通合伙
人持有 18.35%财产收益
权,刘翔力作为有限合伙
人持有 35.78%财产收益
权,邢杰作为有限合伙人
持有 27.52%财产收益权,
蒋祥玉作为有限合伙人
持有 18.35%财产收益权
上海群云投
资管理有限
公司(委派
代表: Ge Li
(李革))
实业投资,
投资管理。 不适用
17 上海厚嵩 0.0567% 2016 年
2 月 22 日 91310000MA1K38494K 5,000 万元
中国(上海)自由贸
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11 号 302 部位 368
室
上海群云作为普通合伙
人不持有财产收益权,胡
滔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
25.32%财产收益权,徐艳
作 为 有 限 合 伙 人 持 有
25.32%财产收益权,朱劲
松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
12.66%财产收益权,许晖
作 为 有 限 合 伙 人 持 有
36.71%财产收益权
上海群云投
资管理有限
公司(委派
代表: Ge Li
(李革))
实业投资,
投资管理。 不适用
207
序号 名称 持股
比例
成立
时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资本/股
本/认缴出资
额
注册地/住所 股东构成 执行事务合
伙人 主营业务 私募基金 备案信息
18 上海厚菱 0.0401% 2016 年
2 月 19 日 91310000MA1K38312F 4,892.13 万元
中国(上海)自由贸
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11 号 302 部位 368
室
上海群云作为普通合伙
人持有 10.00%财产收益
权,张杨作为有限合伙人
持有 35.71%财产收益权,
姚驰作为有限合伙人持
有 25.71%财产收益权,许
立新作为有限合伙人持
有 28.57%财产收益权
上海群云投
资管理有限
公司(委派
代表: Ge Li
(李革))
实业投资,
投资管理。 不适用
19
Fertile
Harvest(沃
茂 投 资 有
限公司)
1.7557% 2016 年
1 月 25 日 1 港元
香港铜锣湾勿地臣街
1 号时代广场二座 36
楼
Haishan Zhou(周海珊)
持有 100%
主要从事投
资及投资管
理业务
不适用
20
Eastern Star
( 东 星 亚
洲 投 资 有
限公司)
0.5563% 2015 年
8 月 3 日 不适用 1 港元
18/F., Ginza Square,
565-567 Nathan
Road, Mongkok,
Kowloon, HongKong
Golden Sail Ventures
Limited 持有 100% 不适用
主要从事投
资及投资管
理业务
不适用
21 L&C 投 资
有限 0.4469% 12016 月 20年 日 不适用 1 港元
18/F., Ginza Square,
565-567 Nathan
Road, Mongkok,
Kowloon, HongKong
Yue Chen(陈悦)持有
100% 不适用
主要从事投
资及投资管
理业务
不适用
22 上海瀛翊 1.1174% 2015 年
9 月 22 日 91310115358464774P 50,000 万元
中国(上海)自由贸
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11 号 302 部位 368
室
江苏华泰瑞联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
人持有 0.20%的份额,江
苏华泰瑞联并购基金(有
限合伙)作为有限合伙人
持有 15.46%的份额,泰康
集团作为有限合伙人持
有 55.64%的份额,嘉兴丹
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
7.11%的份额,江苏雅文
商贸有限公司作为有限
合伙人持有 7.11%的份
额,中卫成长(上海)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江苏华泰瑞
联基金管理
有 限 公 司
( 委 派 代
表:韩楚)
实业投资、
投资管理
已完成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私募
基金备案,备案编
号: SJ3171。基金
管理人华泰瑞联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登 记 编 号 :
P1002025。
208
序号 名称 持股
比例
成立
时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资本/股
本/认缴出资
额
注册地/住所 股东构成 执行事务合
伙人 主营业务 私募基金 备案信息
伙)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
7.09%的份额,任皓作为
有限合伙人持有 3.70%的
份额,万小舫作为有限合
伙人持有 3.70%的份额
23
Glorious
Moonlight
(光 辉 月
光 有 限 公
司)
9.4746% 2016 年
1 月 25 日 不适用
1 港元和
52,353,636.35
美元
Suite 1508, 15/F,
Hutchison House, 10
Harcourt Road,
Central, Hong Kong
Endless Vigor Limited 持
有 100% 不适用
主要从事投
资及投资管
理业务
不适用
24
Summer
Bloom(萨
摩 布 鲁 姆
投资( I) )
8.6851% 2016 年
1 月 18 日 不适用 65,000,002 币 新
60B Orchard Road
#06-18, the Atrium @
Orchard, Singapore
( 238891)
Summer Bloom
Investments( II) Pte. Ltd.
( 萨 摩 布 鲁 姆 投 资
( II) ) 持有 100%
不适用
主要从事投
资及投资管
理业务
不适用
25
WXAT BVI
( 药 明 康
德维京)
8.6374% 2004 年
6 月 3 日 不适用 1,100 万美元
Kingston Chambers,
P.O. BOX 173,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WuXi Cayman(无锡开
曼) 持股 100% 不适用 主要从事投 资控股业务 不适用
26
ABG-WX
Holding
( HK)(汇
桥 -无锡控
股(香港)
有限)
7.8955% 2016 年
1 月 29 日 不适用 1 美元
Unit 3002-3004,
30/F., Gloucester
Tower, The
Landmark, 15
Queen’s Road
Central, Hong Kong
ABG-WX Investment
( HK) Limited(汇桥-
无锡投资(香港)有限)
持有 100%
不适用
主要从事投
资及投资管
理业务
不适用
27 嘉世康恒 7.6661% 2016 年
2 月 3 日 91120116MA07H6176H 28,099 万元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
生态城中成大道以
西、中滨大道以南生
态建设公寓 9 号楼 3
层 301 房间-298
博裕东直(上海)股权投
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
为普通合伙人持有 0.36%
的份额,新裕康怡(天津)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
99.64%的份额
博 裕 东 直
(上海)股
权投资管理
有限责任公
司(委派代
表:曹彦凌)
实业投资,
投资管理。
已完成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私募
基金备案,备案编
号: SK6880。基金
管 理 人 国 开 博 裕
(上海)股权投资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登 记 编 号 :
P1001079。
209
序号 名称 持股
比例
成立
时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资本/股
本/认缴出资
额
注册地/住所 股东构成 执行事务合
伙人 主营业务 私募基金 备案信息
28
HCFII WX
( HK )
( HCFII 无
锡(香港)
控股)
6.6887% 2016 年
1 月 25 日 不适用 1 港元
Unit 1001, 10/F.,
Infinitus Plaza, 199
Des Voeux Road
Central, Hong Kong
HCFII WX Holdings
Limited ( HCFII 无锡控股)
持有 100%
不适用
主要从事投
资及投资管
理业务
不适用
29 上海金药 5.2637% 2015 年
10 月 10 日 91310000MA1K301Q22 129,000 万元
中国(上海)自由贸
易试验区加枫路 26
号 108 室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持有 95.50%、常
州平盛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1.10% 、 平 安 置 业 持 有
3.40%
不适用 实业投资、
投资管理 不适用
30
Pearl WX
HK(明珠
投 资 香 港
有限公司)
1.5791% 2016 年
1 月 26 日 不适用 1 港元
Suites 3207-3212,
One Pacific Place, 88
Queensway, Hong
Kong
Pearl WX CI Limited 持有
100% 不适用
主要从事投
资及投资管
理业务
不适用
31 国寿成达 1.3329% 2016 年
11 月 11 日 91310000MA1FL36F6G 1,201,000 元 万 中国(上海)自由贸 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三层 A237 室
国寿成达(上海)健康医
疗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持有
0.08%的份额,中国人寿
保险(集团)公司作为有
限合伙人持有 16.65%的
份额,中国人寿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有限
合伙人持有 8.33%的份
额,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
持有 74.94%的份额
国 寿 成 达
(上海)健
康医疗股权
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委
派代表:万
谊青)
实业投资、
投资管理
已完成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私募
基金备案,备案编
号: SN4372。基金
管理人国寿股权投
资有限公司登记编
号: P1033329。
32 泰康集团 1.3329% 1996 年
9 月 9 日 911100001000238160 272,919.707 万元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 内大街 156 号泰康人
寿大厦 8 层、 9 层
嘉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持 有 23.77% , The
Goldman Sachs Group,
Inc.持有 12.56%,新政泰
达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11.39%,北京物虹联合投
资有限公司持有 10.99%,
不适用
投资设立保
险企业;管
理投资控股
企业
不适用
210
序号 名称 持股
比例
成立
时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资本/股
本/认缴出资
额
注册地/住所 股东构成 执行事务合
伙人 主营业务 私募基金 备案信息
河南未来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持有 7.15%,尔富(北
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
有 5.15% , 其 他 持 有
28.98%
33
Yunfeng II
(云 锋 II
无 锡 有 限
公司)
1.3159% 2015 年
8 月 18 日 不适用 5 万美元
Ritter Hous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Azure Tech Limited 持有
100% 不适用
主要从事投
资及投资管
理业务
不适用
34
SCC
Growth III
(SCC 成
长 三 期 控
股)
1.3159% 2014 年
10 月 7 日 不适用 1,000 美元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SCC Growth III Holdco A,
Ltd. ( SCC 成长三期控股
B)持有 100%
不适用
主要从事投
资及投资管
理业务
不适用
35 上海杰寰 1.3159% 2016 年
2 月 25 日 91310000MA1K38BN3M 5,000 万元
中国(上海)自由贸
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11 号 302 部位 368
室
北京君联同道投资顾问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
为普通合伙人持有 0.02%
的份额,上海君祺杰桦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作为
有限合伙人持有 99.98%
的份额
北京君联同
道投资顾问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委派代
表:周宏斌)
实业投资、
投资管理
已完成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私募
基金备案,备案编
号: SK5958。基金
管理人北京君联同
道投资顾问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登
记 编 号 :
P1007932。
36
Brilliant
Rich(辉煌
全球)
0.6018% 2015 年
5 月 11 日 不适用 5 万美元
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Phenomenal Success
Limited 持 有 50% ;
Shepherdess Holding Ltd
持有 50%
不适用
主要从事投
资及投资管
理业务
不适用
37 LCH 投 资
有限 0.5471% 112016 月 24 年日 不适用 3,000 港元 香港九龙观塘巧明街 109 号荣昌工业大厦
10 楼 B 室
Chunhang Li 持有 100% 不适用
主要从事投
资及投资管
理业务
不适用
38 平安置业 0.5332% 2005 年
3 月 8 日 91440300772706134B 131,000 万元 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三 路平安大厦三楼 深圳市思道科投资有 公司持有 100% 限 不适用 实业投资、 投资管理 不适用
211
序号 名称 持股
比例
成立
时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资本/股
本/认缴出资
额
注册地/住所 股东构成 执行事务合
伙人 主营业务 私募基金 备案信息
39 唐山京冀 0.3999% 2016 年
11 月 24 日 91130230MA07Y40349 15,500 万元
曹妃甸工业区临港商
务区金岛大厦 C 座 4
层
京冀协同发展示范区(唐
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
为普通合伙人持有 1.93%
的份额,北京首钢基金有
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
持有 33.55%的份额,蔡守
平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
25.81%的份额,莫思铭作
为 有 限 合 伙 人 持 有
38.71%的份额
京冀协同发
展 示 范 区
(唐山)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委派
代表:梁衡
义)
实业投资、
投资管理
已完成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私募
基金备案,备案编
号: SS2326。基金
管理人京冀协同发
展示范区(唐山)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登 记 编 号 :
P1022589。
40 云锋衡远 0.3999% 2016 年
11 月 30 日 91310115MA1K3K4461 10,100 万元
中国(上海)自由贸
易 试 验 区 罗 山 路
1502 弄 14 号
上海云锋新创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
人持有 0.99%的份额,上
海云锋新创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
持有 99.01%的份额
上海云锋新
创企业管理
有 限 公 司
( 委 派 代
表:黄鑫)
实业投资、
投资管理
已完成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私募
基金备案,备案编
号: SS3391。基金
管理人上海云锋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登
记 编 号 :
P1000909。
41 宁波沄泷 0.2666% 2016 年
5 月 19 日 91330206MA2822PT0L 10,000 万元
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
中 心 九 号 办 公 楼
2516 室
汪韦持有 50%,许从良持
有 50% 不适用 实业投资、 投资管理 不适用
42 宁波弘祺 0.2666% 2016 年
10 月 27 日 91330212MA282TYE9Y 11,800 万元
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西
路 68 号鄞州金融大
厦 A 幢 10 层 1127 室
上海弘甲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持
有 4.24%的份额;石药集
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
作 为 有 限 合 伙 人 持 有
67.03%的份额;苏建国作
为 有 限 合 伙 人 持 有
28.73%的份额
上海弘甲资
产管理有限
公司(委派
代表:翁华
骏)
实业投资、
投资管理
已完成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私募
基金备案,备案编
号: SN2620。基金
管理人上海弘甲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登
记 编 号 :
P1030991。
212
( 2)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起人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名称 单位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1 G&C VI(群云 VI) 万美元 11,428.11 11,419.30 891.18
2 G&C IV Hong Kong
(群云 IV 香港) 万美元 3,490.24 3,489.28 -22.93
3 G&C V(群云 V) 万美元 15,290.16 15,289.10 1,965.16
4 嘉兴宇祥 万元 14,735.21 14,735.21 240.04
5 G&C VII(群云 VII) 万美元 35,159.94 32,312.94 -4.26
6 上海厚燊 万元 16,171.45 650.27 645.71
7 嘉兴宇民 万元 4,978.53 4,978.53 80.04
8 嘉兴厚毅 万元 1,843.69 1,843.69 29.99
9 嘉兴厚毓 万元 1,843.69 1,843.69 29.99
10 嘉兴厚咨 万元 334.34 334.34 5.23
11 嘉兴厚锦 万元 334.34 334.34 5.23
12 上海厚雍 万元 519.36 5.24 5.58
13 上海厚溱 万元 400.42 3.60 3.87
14 上海厚辕 万元 390.21 3.48 3.75
15 上海厚玥 万元 389.19 3.42 3.69
16 上海厚尧 万元 379.42 3.27 3.53
17 上海厚嵩 万元 343.89 2.83 3.07
18 上海厚菱 万元 243.06 1.50 1.68
19 Fertile Harvest(沃茂
投资有限公司) 万港元 43,486.00 -21,895.60 6,440.55
20 Eastern Star (东星亚洲
投资有限公司) 万港元 8,785.50 -11,364.01 -8.45
21 L&C 投资有限 万港元 4,231.49 -11,363.98 -9.00
22 上海瀛翊 万元 84,303.71 83,748.56 41,317.22
23
Glorious Moonlight
( 光 辉 月 光 有 限 公
司)
万美元 5,236.39 5,235.54 0.15
24 Summer Bloom(萨摩
布鲁姆投资 ( I) ) 万美元 34,937.18 34,930.76 49.97
213
序号 名称 单位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5 WXAT BVI (药明康德
维京) 万美元 56,880.68 48,519.82 9,607.64
26
ABG-WX Holding
( HK)(汇桥-无锡控
股(香港)有限)
万美元 46,888.60 46,886.27 5,191.08
27 嘉世康恒 万元 27,960.63 27,959.43 -0.92
28
HCFII WX (HK )
( HCFII 无锡(香港)
控股)
万元 24,393.47 2.98 2.98
29 上海金药 万元 335,017.83 283,517.04 -10.95
31 Pearl WX HK(明珠投
资香港有限公司) 万港元 6,859.14 -12.00 -12.00
32 国寿成达 万元 522,537.23 513,250.11 38,538.43
33 泰康集团 亿元 73,548,658.79 4,872,793.52 990,641.24
34 Yunfeng II( 云锋 II 无
锡有限公司) 万美元 5,004.96 5,000.00 -
35 SCC Growth III( SCC
成长三期控股) 万美元 7,396.67 7,396.67 1,859.22
36 上海杰寰 万元 49,366.61 49,359.11 -3.31
37 Brilliant Rich(辉煌全
球) 万美元 3,229.85 -2.87 -1.93
38 LCH 投资有限 万港元 22,771.24 -7.36 -6.32
30 平安置业 万元 1,762,012.53 167,167.35 -70,629.93
39 唐山京冀 万元 15,501.51 15,424.01 -76.70
40 云锋衡远 万元 15,000.14 15,000.14 -0.11
41 宁波沄泷 万元 10,549.61 -89.83 -576.62
42 宁波弘祺 万元 10,088.60 10,079.15 -212.17
注: G&C VI(群云 VI)、 G&C IV Hong Kong(群云 IV 香港)、 G&C V(群云 V)、 G&C
VII(群云 VII)、上海厚燊、上海厚雍、上海厚溱、上海厚辕、上海厚玥、上海厚尧、上
海厚嵩、上海厚菱一年财务数据已经过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嘉兴宇祥、
嘉兴宇民、嘉兴厚毅、嘉兴厚毓、嘉兴厚咨、嘉兴厚锦一年财务数据已经过北京恒维信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Fertile Harvest(沃茂投资有限公司)一年财务数据已经过北京中轩
拓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 Eastern Star(东星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L&C 投资
有限一年财务数据已经过深圳众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上海瀛翊一年财务数据
已经过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其余发起人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14
(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1、 Glorious Moonlight(光辉月光有限公司)
Glorious Moonlight(光辉月光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1 月 25 日,持有发
行人 9.4746%的股份,其基本情况和一年主要财务数据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
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情况”之“(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Glorious Moonlight(光辉月光有限公司)注册于中国香港,实行自由贸易政
策,对于向中国境内投资和技术转让无特殊的法律法规限制。
2、 Summer Bloom(萨摩布鲁姆投资 ( I) )
Summer Bloom(萨摩布鲁姆投资 ( I) )成立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持有
发行人 8.6851%的股份,其基本情况和一年主要财务数据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Summer Bloom(萨摩布鲁姆投资 ( I) )注册于新加坡,新加坡公司法对
于向中国境内投资和技术转让无限制性法律法规。
3、 G&C VI(群云 VI)
G&C VI(群云 VI)成立于 2015 年 8 月 13 日,持有发行人 8.6375%的股份,
其基本情况和一年主要财务数据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之“九、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
发起人基本情况”。
G&C VI(群云 VI)注册于开曼群岛,该国家对于向中国投资和技术转让无
特殊的法律法规限制。
4、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成立于 2004 年 6 月 3 日,持有发行人 8.6374%
的股份,其基本情况和一年主要财务数据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五节 发行人基
本情况”之“九、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之“(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215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注册于英属维京群岛,该国家对于向中国投资
和技术转让无特殊的法律法规限制。
5、 ABG-WX Holding ( HK)(汇桥-无锡控股(香港)有限)
ABG-WX Holding ( HK)(汇桥-无锡控股(香港)有限)成立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持有发行人 7.8955%的股份,其基本情况和一年主要财务数据详见本
招股说明书之“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
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ABG-WX Holding ( HK)(汇桥-无锡控股(香港)有限)注册于中国香港,
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对于向中国境内投资和技术转让无特殊的法律法规限制。
6、嘉世康恒
嘉世康恒成立于 2016 年 2 月 3 日,持有发行人 7.6661%的股份,其基本情
况和一年主要财务数据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发
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发起人
基本情况”。
7、 HCFII WX ( HK)( HCFII 无锡(香港)控股)
HCFII WX ( HK)( HCFII 无锡(香港)控股)成立于 2016 年 1 月 25 日,
持有发行人 6.6887%的股份,其基本情况和一年主要财务数据详见本招股说明书
之“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HCFII WX( HK) ( HCFII 无锡(香港)控股) 注册于中国香港,实行自
由贸易政策,对于向中国境内投资和技术转让无特殊的法律法规限制。
8、 G&C IV Hong Kong(群云 IV 香港)
G&C IV Hong Kong(群云 IV 香港)成立于 2016 年 2 月 3 日,持有发行人
6.3164%的股份,其基本情况和一年主要财务数据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情况”之“(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G&C IV Hong Kong(群云 IV 香港) 注册于中国香港,实行自由贸易政策,
216
对于向中国境内投资和技术转让无特殊的法律法规限制。
9、上海金药
上海金药成立于 2015 年 10 月 10 日,持有发行人 5.2637%的股份,其基本
情况和一年主要财务数据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
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发起
人基本情况”。
(三)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实际控制人
Ge Li(李革)及 Ning Zhao(赵宁)、刘晓钟、张朝晖为发行人的创始人,
签署了有关一致行动的协议。同时,实际控制人之 Ge Li(李革)与 Fertile Harvest
(沃茂投资有限公司)、 Eastern Star(东星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L&C 投资有
限签署了有关一致行动的协议、与上海瀛翊签署了委托投票协议获得其相关表决
权。
根据上述安排, Ge Li(李革)及 Ning Zhao(赵宁)、刘晓钟、张朝晖共同
控制发行人合计 34.4812%的表决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 1) Ge Li(李革)
姓名 Ge Li(李革)
性别 男
国籍 美国
护照号 4445*****
通讯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中路 288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的居留权 是,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Ge Li(李革)于 1993 年-2000 年在 Pharmacopeia Inc.任职,并于上述期间申
请美国国籍。 1999 年 6 月 21 日, Ge Li(李革)取得美国国籍。
( 2) Ning Zhao(赵宁)
姓名 Ning Zhao(赵宁)
性别 女
217
国籍 美国
护照号 4542*****
通讯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中路 288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的居留权 是,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Ning Zhao(赵宁)于 1995 年-1999 年,先后在美国惠氏制药公司、
Pharmacopeia Inc.任职,并于上述期间申请美国国籍。1999 年 9 月 23 日,Ning Zhao
(赵宁)取得美国国籍。
( 3)刘晓钟
姓名 刘晓钟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1101081964********
通讯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中路 288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的居留权 是,已取得新加坡永久居留权
( 4)张朝晖
姓名 张朝晖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202021969********
通讯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中路 288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的居留权 是,已取得新加坡永久居留权
2、实际控制人存在的一致行动情况
Ge Li(李革)及 Ning Zhao(赵宁)、刘晓钟、张朝晖四人签署有关一致行
动的协议,约定其作为发行人股东和董事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上就所有
决策事宜保持一致行动。
Ge Li(李革)与 Fertile Harvest(沃茂投资有限公司)、 Eastern Star(东星
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L&C 投资有限分别签署了有关一致行动的协议,约定
Fertile Harvest(沃茂投资有限公司)、 Eastern Star(东星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218
L&C 投资有限应当无条件与 Ge Li(李革)保持一致行动,按照 Ge Li(李革)
的意见行使发行人股东权利。
3、实际控制人具有对发行人的控制力
结合 Ge Li(李革)及 Ning Zhao(赵宁)、刘晓钟、张朝晖的表决权比例、
发行人的董事提名情况, Ge Li(李革)及 Ning Zhao(赵宁)、刘晓钟、张朝晖
被认定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具有充分依据,具体情况如下:
( 1)实际控制人的表决权比例及对股东大会决策的影响力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Ge Li(李革)及 Ning Zhao(赵宁)、刘晓钟、
张朝晖合计控制发行人 34.4812%的股东大会表决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实际控制人的表决权控制方式 发行人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基于股权的表决
权控制
Ge Li(李革)持有 100%的权
益
G&C VI ( 群 云
VI) 8.6375%
2
Ge Li(李革)持有 75%的权
益, Ning Zhao(赵宁)持有
25%的权益
G&C V (群云 V) 4.4137%
3
基于普通合伙人
身份的表决权控
制
Ge Li(李革)控制的上海群云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普通
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拥
有合伙企业及其业务的全部
职权
上海厚燊 2.0735%
4 上海厚雍 0.0855%
5 上海厚溱 0.0660%
6 上海厚辕 0.0643%
7 上海厚玥 0.0641%
8 上海厚尧 0.0625%
9 上海厚嵩 0.0567%
10 嘉兴厚毅 0.4974%
11 嘉兴厚毓 0.4974%
12 上海厚菱 0.0401%
13 嘉兴厚咨 0.0902%
14 嘉兴厚锦 0.0902%
15 基于公司/合伙企
业治理安排的表
决权控制
Ge Li(李革)控制的 G&C
Limited (群云)担任New WuXi
ESOP L.P. (新无锡持股平台
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
New WuXi ESOP L.P. (新无
锡持股平台有限合伙)持有该
股东 100%的股权
G&C VII(群云
VII) 2.2857%
16 100%权益由 G&C IV Limited G&C IV Hong 6.3164%
219
序号 实际控制人的表决权控制方式 发行人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群云 IV)间接持有, Ge Li
(李革)持有后者唯一一股具
有表决权的 Class A 普通股,
拥有后者 100%的表决权
Kong(群云 IV
香港)
17 合伙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为
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
员会对于决策事项采取一人
一票的原则,过半数同意即视
为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3 名,其中 2 名委员分别为张
朝晖和刘晓钟。未经全体合伙
人同意,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不得撤销或变更。因此,张朝
晖和刘晓钟通过在投资决策
委员会的一致行动投票控制
合伙企业。
嘉兴宇祥 3.9478%
18 嘉兴宇民 1.3159%
19
基于一致行动协
议的表决权控制
与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
协议》
Fertile Harvest (沃
茂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1.7557%
20 L&C 投资有限 0.4469%
21
Eastern Star (东星
亚洲投资有限公
司)
0.5563%
22 基于委托投票安
排的表决权控制
与实际控制人签署《委托投票
协议》 上海瀛翊 1.1174%
- 合计 34.4812%
除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大会表决权外,控制发行人股东大会表决权比例超
过 5%的股东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
1
Glorious Moonlight(光辉月光有
限公司) 9.4746% Glorious Moonlight 限公司)委派至药明康德的董事 (光辉月光有
Xiaomeng Tong(童小幪)的近亲
属持有嘉世康恒之最终控制方博
裕(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股权。
嘉世康恒 7.6661%
2 Summer Bloom(萨摩布鲁姆投资
( I) ) 8.6851% -
3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 注 8.6374% -
4 ABG-WX Holding ( HK)(汇桥-
无锡控股(香港)有限) 7.8955% -
5 HCFII WX ( HK)( HCFII 无锡
(香港)控股) 6.6887% -
6 上海金药 5.2637% 平安置业持有上海金药 3.40%的
220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
平安置业 0.5332% 股权,两者最终均为中国平安保
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
注:持有发行人 8.6374%的股份的直接股东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作为 WuXi Cayman
(无锡开曼)下市时的控股股东,在下市后进行了投资者的股权下翻;同时,贷款银行为了
满足偿债质押需求,要求部分发行人的直接股东及其关联方间接持有 WXAT BVI(药明康
德维京)的股份。
除上述的关联关系外,上述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一致行动关系,且各方分别
控制的表决权比例明显低于 Ge Li(李革)及 Ning Zhao(赵宁)、刘晓钟、张朝
晖控制的表决权比例。
根据发行人目前适用的《公司章程》,决定或重大修改发行人的经营方针和
投资计划等日常经营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1/2 以上审议通
过,对发行人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作出决议等特殊重大事
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审议通过。
因此,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决策具有决定性影响力。
( 2)发行人的董事会构成及实际控制人对董事会决策的影响力
自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来,除增加 1 名独立董事外,发行人的董事会构成
未发生变化。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构成,其中包括 4
名独立董事。除独立董事以外的 7 名非独立董事中, 4 名董事( Ge Li(李革)、
Ning Zhao(赵宁)、张朝晖、 Edward Hu(胡正国))由 Ge Li(李革)控制的
G&C V( 群云 V)提名, 1 名董事(刘晓钟)由 Ge Li(李革)控制的嘉兴厚毅、
嘉兴厚咨、嘉兴厚锦、嘉兴厚毓共同提名,实际控制人共提名 5 名董事,占全体
非独立董事的大多数。
根据发行人目前适用的《公司章程》,除对外担保事项等事项须经出席董事
会会议的 2/3 以上董事或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外,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过半
数审议通过。
因此,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的董事会决策具有决定性影响力。
综上, Ge Li(李革)及 Ning Zhao(赵宁)、刘晓钟、张朝晖构成对发行人
的共同控制。
221
(四)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或分别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或分别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如下:
1、基本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成立时间 实际控制人 住所/主要生产
经营地 主营业务
1
Biologics HK
( 无 锡 生 物
香港)
5 万美元 2015 年 12
月 17 日
Ge Li(李革)
及 Ning Zhao
(赵宁)、刘
晓钟、张朝晖
Kingston
Chambers, PO
Box 173,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投资管理
2
Biologics
Cayman ( 无
锡生物开曼)
5 万美元 2014 年 2 月
27 日
Ge Li(李革)
及 Ning Zhao
(赵宁)、刘
晓钟、张朝晖
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投资管理
3
WuXi
Biologics
Investments
Limited (原名
为 Global
Bond
Investments
Limited)(无
锡 生 物 投 资
有限)
1 万港元 2010 年 11
月 18 日
Ge Li(李革)
及 Ning Zhao
(赵宁)、刘
晓钟、 张朝晖
9/F Ruttonjee
House, 11
Duddell Street,
Central, Hong
Kong
投资管理
4 药 明 企 业 管
理 16,807 万元 2014 14年 日 8 月
Ge Li(李革)
及 Ning Zhao
(赵宁)、刘
晓钟、张朝晖
无锡市滨湖区
马山梅梁路 88
号
投资管理
5 药明生物 35,397 万元 2010 年 5 月
25 日
Ge Li(李革)
及 Ning Zhao
(赵宁)、刘
晓钟、张朝晖
无锡市滨湖区
马山梅梁路 88
号
大 分 子 生 物
药业务
6 上 海 药 明 生
物 13,000 万元 2015 6年 日1 月
Ge Li(李革)
及 Ning Zhao
(赵宁)、刘
晓钟、张朝晖
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
区华京路 2 号
7 层 701 室
大 分 子 生 物
药业务
7 苏州检测 4,286 万元 2012 年 5 月
30 日
Ge Li(李革)
及 Ning Zhao
(赵宁)、刘
晓钟、张朝晖
苏州吴中经济
开发区吴中大
道北侧
生 物 医 疗 检
测检验
8
Biologics HK
( 无 锡 生 物
香港)
1 港元 2014 年 5 月
12 日
Ge Li(李革)
及 Ning Zhao
(赵宁)、刘
晓钟、张朝晖
FLAT/RM
1005 10/F,
Prosperous
Building 48-52
大 分 子 生 物
药业务
222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成立时间 实际控制人 住所/主要生产
经营地 主营业务
Des Voeux
Road Central
HK
9
WuXi
Biologics
USA, LLC
( 无 锡 生 物
美国)
100 美元 2016 年 4 月
21 日
Ge Li(李革)
及 Ning Zhao
(赵宁)、刘
晓钟、张朝晖
2540 Executive
Drive,St.Paul
MN 55120,
USA
投资管理
10
WuXi
Biologics
UK, Ltd.(无
锡生物英国)
1 英镑 2016 年 12
月 2 日
Ge Li(李革)
及 Ning Zhao
(赵宁)、刘
晓钟、张朝晖
5 New Street
Square,
London, United
Kingdom,
EC4A 3TW
投资管理
11
无 锡 明 德 生
物 医 药 有 限
公司
2,000 万美元 2016 年 9 月
26 日
Ge Li(李革)
及 Ning Zhao
(赵宁)、刘
晓钟、张朝晖
无锡市滨湖区
马 山 梅 梁 路
108 号
生 物 医 疗 技
术服务
12
上 海 药 明 康
德 生 物 医 药
有限公司
5,000 万美元 2017 年 4 月
7 日
Ge Li(李革)
及 Ning Zhao
(赵宁)、刘
晓钟、张朝晖
上海市奉贤区
岚丰路 1150 号
1 幢 2481 室
尚 未 开 展 实
际经营业务
13
成 都 药 明 生
物 技 术 有 限
公司
8,000 万美元 2017 年 12
月 4 日
Ge Li(李革)
及 Ning Zhao
(赵宁)、刘
晓钟、张朝晖
成都市温江区
成都海峡两岸
科技产业开发
园 青 啤 大 道
319 号海科电
子信息产业园
4 栋 4012 室
尚 未 开 展 实
际经营业务
14
WuXi
NextCode
Holdings
Limited (明码
控股)
5 万美元 2015 年 12
月 17 日
Ge Li(李革)
及 Ning Zhao
(赵宁)、刘
晓钟、张朝晖
Kingston
Chambers, PO
Box 173,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投资管理
15
NextCode (明
码开曼)(原 .
名 WuXi
Genomics,
Inc.)
5 万美元 2014 年 12
月 18 日
Ge Li(李革)
及 Ning Zhao
(赵宁)、刘
晓钟、张朝晖
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基 因 数 据 分
析服务业务
16
WuXi
NextCode
Genomics
Luxembourg
S.a.r.l.(明码
卢森堡控股)
( 原 名
NextCode
Health
Luxembourg
S.a.r.l.)
12,500 欧元 2013 年 10
月 18 日
Ge Li(李革)
及 Ning Zhao
(赵宁)、刘
晓钟、张朝晖
128 Boulevard
de la Pétrusse,
L-2330
Luxembourg,
Grand-Duchy
of Luxembourg
基 因 数 据 分
析服务业务
223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成立时间 实际控制人 住所/主要生产
经营地 主营业务
17
Wuxi
NextCode
Genmoics
Corporation
S.a.r.l.(明码
卢森堡)(原
名 NextCode
Health
Corporation
S.a.r.l.)
12,500 欧元 2013 年 11
月 5 日
Ge Li(李革)
及 Ning Zhao
(赵宁)、刘
晓钟、张朝晖
128 Boulevard
de la Pétrusse
L-2330
Luxebourg,
Grand-Duchy
of Luxembourg
基 因 数 据 分
析服务业务
18
WuXi
NextCode
Genomics
USA, Inc.(明
码美国)(原
名 NextCode
Health USA,
Inc.)
100 美元 2013 年 10
月 29 日
Ge Li(李革)
及 Ning Zhao
(赵宁)、刘
晓钟、张朝晖
1209 Orange
Street,
Wilmington,
Delaware,
19801, County
of New Castle
基 因 数 据 分
析服务业务
19
WuXi
NextCode
Genomics
Iceland hf.
(明码冰岛)
( 原 名
Nextcode
Health
Iceland hf.)
550 万冰岛克
朗
2013 年 10
月 18 日
Ge Li(李革)
及 Ning Zhao
(赵宁)、刘
晓钟、张朝晖
Sturlugotu 8,
101 Reykjavik,
Iceland
基 因 数 据 分
析服务业务
20
WuXi
NextCode
Genomics
( Hong
Kong )
Limited (明码
香港)
1 港元 2015 年 4 月
15 日
Ge Li(李革)
及 Ning Zhao
(赵宁)、刘
晓钟、张朝晖
Suites
3701-3710,
37/F., Jardine
House, 1
Connaught
Place, Central,
Hong Kong
基 因 数 据 分
析服务业务
21
明码科基(上
海)企业管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500 万美元 2016 年 9 月
27 日
Ge Li(李革)
及 Ning Zhao
(赵宁)、刘
晓钟、张朝晖
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
区 富 特 北 路
211 号 302 部
位 368 室
基 因 数 据 分
析、咨询业务
22
New WuXi
Life Science
Investment
Limited (新无
锡 生 命 科 学
投资)
5 万美元 2016 年 6 月
24 日
Ge Li(李革)
及 Ning Zhao
(赵宁)、刘
晓钟、张朝晖
Kingston
Chambers, PO
Box 173,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投资管理
23
WX Health
Investment I
Ltd(无锡健
康投资)
1.25 美元 2017 年 8 月
11 日
Ge Li(李革)
及 Ning Zhao
(赵宁)、刘
晓钟、张朝晖
Kingston
Chambers, PO
Box 173,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投资管理
224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成立时间 实际控制人 住所/主要生产
经营地 主营业务
24
WuXi
Diagnostic
Investment
(Cayman)
Limited (傲喆
投 资 开 曼 有
限公司)
5 万美元 2017 年 12
月 5 日
Ge Li(李革)
及 Ning Zhao
(赵宁)、刘
晓钟、张朝晖
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投资管理
25
成 都 康 德 仁
泽 置 业 有 限
公司
3,000 万美元 2017 年 9 月
4 日
Ge Li(李革)
及 Ning Zhao
(赵宁)、刘
晓钟、张朝晖
成都市温江区
成都海峡两岸
科技产业开发
园 青 啤 大 道
319 号海科电
子信息产业园
1 栋 5003 室
科 创 园 区 的
开发及运营
26 G&C(群云) 5 万美元 2015 年 6 月
5 日 Ge Li(李革)
PO Box 309,
Ugland
House,Grand
Cayman,
KY1-1104,Cay
man Islands
投资管理
27 G&C I(群云
I) 5 万美元 2015 13年 日 8 月 Ge Li(李革)
PO Box 309,
Ugland
House,Grand
Cayman,
KY1-1104,Cay
man Islands
投资管理
28 G&C II (群云
II) 5 万美元 2015 13年 日 8 月 Ge Li(李革)
PO Box 309,
Ugland
House,Grand
Cayman,
KY1-1104,Cay
man Islands
投资管理
29
NEW ESOP
( 新 无 锡 持
股 平 台 有 限
合伙)
2 美元 2015 年 12
月 21 日 Ge Li(李革)
PO Box 309,
Ugland
House,Grand
Cayman,
KY1-1104,Cay
man Islands
投资管理
30 G&C III(群
云 III) 5 万美元 2015 13年 日 8 月 Ge Li 及 Ning Zhao (李革)
(赵宁)
PO Box 309,
Ugland
House,Grand
Cayman,
KY1-1104,Cay
man Islands
投资管理
31
Group &
Cloud(群云
有限)
5 万美元 2015 年 6 月
5 日
Ge Li(李革)
及 Ning Zhao
(赵宁)
PO Box 309,
Ugland
House,Grand
Cayman,
KY1-1104,Cay
man Islands
投资管理
32
G&C IV
Limited (群云
IV)
5 万美元 2015 年 8 月
13 日 Ge Li(李革)
PO Box 309,
Ugland
House,Grand
投资管理
225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成立时间 实际控制人 住所/主要生产
经营地 主营业务
Cayman,
KY1-1104,Cay
man Islands
33
G&C VIII
Limited (群云
VIII)
5 万美元 2015 年 9 月
8 日 Ge Li(李革)
PO Box 309,
Ugland
House,Grand
Cayman,
KY1-1104,Cay
man Islands
投资管理
34
G&C IX
Limited (群云
IX)
5 万美元 2016 年 2 月
29 日 Ge Li(李革)
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投资管理
35
G&C
Partnership
L.P.(群云合
伙)
1 美元 2015 年 6 月
5 日 Ge Li(李革)
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投资管理
36
上 海 群 云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司
1,000 万元 2015 年 6 月
16 日 Ge Li(李革)
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
区 富 特 北 路
211 号 302 部
位 368 室
投资管理
37
上 海 群 云 菩
晟 投 资 管 理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21 万元 2015 年 8 月
7 日 Ge Li(李革)
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
区美盛路 173
号四层 4051 室
投资管理
38 上 海 晖 颐 投
资有限公司 1,000 万元 2015 19年 日 6 月 刘晓钟、张朝 晖
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
区耀华路 251
号一幢一层
投资管理
39
上 海 晖 晓 纯
颐 医 疗 投 资
有限公司
1,000 万元 2015 年 1 月
29 日
刘晓钟、张朝
晖
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
区美盛路 173
号四层 4031 室
投资管理
40
上 海 佳 凌 投
资中心(有限
合伙)
19,500 万元 2015 年 10
月 10 日
刘晓钟、张朝
晖
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
区 富 特 北 路
211 号 302 部
位 368 室
投资管理
41
上 海 晓 钟 投
资中心(有限
合伙)
130,100 万元 2015 年 10
月 10 日
刘晓钟、张朝
晖
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
区加太路 29 号
1 幢 东 部
701-A05 室
投资管理
42 上 海 医 明 康
德 医 疗 健 康 3,000 万元 2015 30年 日 4 月 刘晓钟、张朝 晖 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 医 疗 健 康 科 技服务
226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成立时间 实际控制人 住所/主要生产
经营地 主营业务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区 富 特 北 路
215 号 一 层
H02 室
43
天 津 朝 晓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司
10,000 万元 2015 年 9 月
2 日
刘晓钟、张朝
晖
天津经济技术
开发区南海路
168 号综合楼
201 室
医 疗 健 康 科
技服务
44
昆 明 朝 晓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司
10,000 万元 2015 年 8 月
27 日
刘晓钟、张朝
晖
云南省昆明市
高新区科发路
139 号云南省
大学科技园 A3
幢第 6 楼 604-4
号
医 疗 健 康 科
技服务
45
无 锡 医 明 康
德 医 疗 健 康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9,000 万元 2015 年 11
月 5 日
刘晓钟、张朝
晖
无锡市滨湖区
马山街道梅梁
路 108 号综合
楼 219 室
医 疗 健 康 科
技服务
46
南 京 朝 晓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司
4,000 万元 2015 年 9 月
7 日
刘晓钟、张朝
晖
南京市高新开
发区星火路 10
号鼎业百泰生
物 大 楼 C 座
808-2 室
医 疗 健 康 科
技服务
47
武 汉 光 谷 精
准 医 学 研 究
平 台 有 限 公
司
10,000 万元 2015 年 9 月
2 日
刘晓钟、张朝
晖
武汉市东湖开
发区高新大道
666 号武汉国
家生物产业基
地项目 B、 C、
D 区 研 发 楼
D4-1 栋
医 疗 健 康 科
技服务
48
郑 州 朝 晓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司
6,000 万元 2015 年 8 月
26 日
刘晓钟、张朝
晖
郑州市二七区
工人路 413 号
蔚蓝港湾 17 号
楼 3 单元 3 层
57 号
医 疗 健 康 科
技服务
49
成 都 朝 晓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司
10,000 万元 2015 年 8 月
28 日
刘晓钟、张朝
晖
成都市温江区
永宁镇八一路
北段 18 号 4 栋
4 单元 5 楼
医 疗 健 康 科
技服务
50
南 宁 朝 晓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司
10,000 万元 2015 年 8 月
26 日
刘晓钟、张朝
晖
南宁市青秀区
金湖路 63 号金
源 ·现 代 城
1241 号房
医 疗 健 康 科
技服务
51
合 肥 朝 晓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司
10,000 万元 2015 年 8 月
27 日
刘晓钟、张朝
晖
合肥市蜀山区
长江西路 7 号
锦江大厦 1104
室
医 疗 健 康 科
技服务
52 济 南 朝 晓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10,000 万元 2015 25年 日 8 月 刘晓钟、张朝 晖 济南市槐荫区 齐州路 2477 号 医 疗 健 康 科 技服务
227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成立时间 实际控制人 住所/主要生产
经营地 主营业务
公司 绿 地 缤 纷 城
707-1
53
广 州 朝 晓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司
10,000 万元 2015 年 9 月
11 日
刘晓钟、张朝
晖
广州市越秀区
三 元 里 大 道
499-523 号 4 楼
89 号铺
医 疗 健 康 科
技服务
54 苏 州 药 明 泽
康 5,000 万元 2016 22年 日 3 月 刘晓钟、张朝 晖
苏州市吴中区
越溪街道吴中
大道 1336 号 7
幢房屋 1 层
医 疗 健 康 科
技服务
55 上 海 医 学 检
验所 3,000 万元 2015 9年 日3 月 刘晓钟、张朝 晖
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
区 富 特 中 路
288 号 2 号楼 2
层
医 疗 健 康 科
技服务
56
明码(上海)
生 物 科 技 有
限公司
10,000 万元 2015 年 6 月
2 日
刘晓钟、张朝
晖
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
区 富 特 北 路
207 号 三 层
D04 室
医 疗 健 康 科
技服务
57
I-Invest
World Ltd( I
投资世界)
5 万美元 2006 年 11
月 27 日 刘晓钟
P.O. Box 3444,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投资平台
58
i-growth Ltd
(I 成 长 有
限)
5 万美元 2006 年 11
月 27 日 张朝晖
P.O. Box 3444,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投资平台
59
和 田 四 方 长
乐 矿 业 投 资
有限公司
1,000 万元 2012 年 10
月 11 日 张朝晖
新疆和田地区
和田县罕艾日
克镇巴格万村
110 号
矿业投资
60
上 海 乐 成 医
学 科 技 有 限
公司
500 万美元 2015 年 10
月 26 日
Ning Zhao
(赵宁)
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
区芳春路 400
号 1 幢 3 层
医 疗 健 康 科
技服务
2、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序号 公司名称 单位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1 WuXi Biologics Holdings
Limited(无锡生物控股有限) 万美元 5,049.26 3,392.99 64,320.79
2 Biologics Cayman (无锡生物开
曼) 万美元 53,279.53 52,429.31 950.10
3 WuXi Biologics Investments
Limited(无锡生物投资有限) 万美元 21,854.79 112.54 -28.79
228
序号 公司名称 单位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4 药明企业管理 万元 70,682.05 70,634.57 -139.08
5 药明生物 万元 222,280.40 182,552.07 10,211.29
6 上海药明生物 万元 89,437.85 38,300.48 13,711.48
7 苏州检测 万元 7,519.49 3,251.15 1,066.04
8 Biologics HK(无锡生物香港) 万美元 20,612.69 330.01 124.37
9 WuXi Biologics USA, LLC(无
锡生物美国) 万美元 232.71 54.45 24.99
10 WuXi Biologics UK, Ltd. (无锡
生物英国) 万美元 20.51 10.41 4.09
11 无锡明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注 1) 万元 - - -
12 上海药明康德生物医药有限
公司 万元 4,300.06 4,293.63 -6.37
13 成都药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注 1) 万元 - - -
14 WuXi NextCode Holdings
Limited(明码控股) 万美元 2,041.46 2,041.40 -0.20
15 NextCode(明码开曼) .(原名
WuXi Genomics, Inc.) 万美元 37,117.31 37,098.31 90.39
16
WuXi NextCode Genomics
Luxembourg S.a.r.l.(明码卢森
堡控股)(原名 NextCode
Health Luxembourg S.a.r.l.)
万美元 -2,278.99 -2,283.35 -2,843.55
17
Wuxi NextCode Genmoics
Corporation S.a.r.l.(明码卢森
堡)(原名 NextCode Health
Corporation S.a.r.l.)
万美元 -63.82 -84.82 -36.55
18
WuXi NextCode Genomics
USA, Inc.(明码美国)(原名
NextCode Health USA, Inc.)
万美元 -945.64 -1,567.04 -539.49
19
WuXi NextCode Genomics
Iceland hf.(明码冰岛)(原名
Nextcode Health Iceland hf.)
万美元 204.27 58.63 222.51
20
WuXi NextCode Genomics
( Hong Kong) Limited(明码
香港)
万美元 3,358.91 1,014.98 1.01
21 明码科基(上海)企业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 万元 8,536.33 -1,563.01 -2,331.77
22 New WuXi Life Science
Investment Limited(新无锡生 万美元 10,000.98 10,000.98 1.06
229
序号 公司名称 单位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命科学投资)
23 WX Health Investment I Ltd
(无锡健康投资)(注 1) 万美元 - - -
24
WuXi Diagnostic Investment
(Cayman) Limited (傲喆投资开
曼有限公司) (注 1)
万美元 - - -
25 成都康德仁泽置业有限公司
(注 2) 万元 - - -
26 G&C(群云) 万美元 0.00 0.00 -
27 G&C I(群云 I) 万美元 10,458.20 10,458.12 -
28 G&C II(群云 II) 万美元 6,366.58 6,366.46 -
29 NEW ESOP(新无锡持股平台
有限合伙) 万美元 6,366.53 6,366.53 -
30 G&C III(群云 III) 万美元 6,000.00 6,000.00 -
31 Group & Cloud(群云有限) 万美元 37,022.96 19,997.92 -
32 G&C IV Limited(群云 IV) 万美元 23,862.81 23,862.81 36.15
33 G&C VIII Limited(群云 VIII) 万美元 3,353.02 3,353.02 -
34 G&C IX Limited(群云 IX) 万美元 1,422.90 1,422.90 -
35 G&C Partnership L.P.(群云合
伙) 万美元 1,422.90 1,422.90 -
36 上海群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万元 0.00 -0.01 -0.00
37 上海群云菩晟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万元 - -0.01 -0.00
38 上海晖颐投资有限公司(注 2) 万元 - - -
39 上海晖晓纯颐医疗投资有限
公司 万元 195.00 194.90 -
40 上海佳凌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万元 19,502.75 19,487.72 -2.50
41 上海晓钟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万元 129,872.75 129,872.72 -91.24
42 上海医明康德医疗健康科技
有限公司 万元 7,667.33 2,768.98 -2,231.33
43 天津朝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万元 - -2.92 -1.97
44 昆明朝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万元 - -3.19 -1.00
45 无锡医明康德医疗健康科技
有限公司 万元 1,798.60 1,792.60 -6.64
230
序号 公司名称 单位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46 南京朝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万元 - -3.24 -1.54
47 武汉光谷精准医学研究平台
有限公司 万元 - -4.81 -2.31
48 郑州朝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万元 - -4.36 -2.13
49 成都朝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万元 - -4.77 -2.07
50 南宁朝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万元 - -3.47 -1.54
51 合肥朝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万元 - -1.12 -0.36
52 济南朝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万元 - -4.09 -1.97
53 广州朝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万元 - -6.61 -2.95
54 苏州药明泽康 万元 3,458.64 643.12 -1,043.90
55 上海医学检验所 万元 1,285.07 253.68 -2,466.32
56 明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 万元 19,603.51 2,060.02 -3,887.88
57 I-Invest World Ltd( I 投资世
界)(注 1) 万美元 - - -
58 i-growth Ltd( I 成长有限)(注
1) 万美元 - - -
59 和田四方长乐矿业投资有限
公司 万元 947.38 947.38 -9.36
60 上海乐成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万元 1.24 1.22 -800.74
注 1:该类公司无实际业务运营或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 故无财务数据。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为支付原美国上市公司的下市对价, 2015 年 11 月 20 日,平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 Merger Sub(无锡合并有限公司)及
Group & Cloud(群云有限)分别签署了《并购贷款协议》和《管理层贷款协议》,
同意提供 8 亿美元并购贷款及 3 亿美元管理层借款。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境外上市架构的建立及拆除
情况”。根据上述协议,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股份存在潜在
质押义务。
231
于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并购贷款协议》和《管理层贷款协议》项下的贷款
均已清偿完毕,相关的股权质押义务已解除,不存在未如期偿还上述贷款对发行
人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
十、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情况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为 937,787,000 股,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104,198,556 股,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发行前 发行后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G&C VI(群云 VI) 81,000,000 8.6375% 81,000,000 7.7736%
G&C IV Hong Kong(群云 IV
香港) 59,234,400 6.3164% 59,234,400 5.6848%
G&C V(群云 V) 41,390,100 4.4137% 41,390,100 3.9722%
嘉兴宇祥 37,021,500 3.9478% 37,021,500 3.5530%
G&C VII(群云 VII) 21,435,000 2.2857% 21,435,000 2.0571%
上海厚燊 19,445,250 2.0735% 19,445,250 1.8662%
嘉兴宇民 12,339,900 1.3159% 12,339,900 1.1843%
嘉兴厚毅 4,664,700 0.4974% 4,664,700 0.4477%
嘉兴厚毓 4,664,700 0.4974% 4,664,700 0.4477%
嘉兴厚咨 846,000 0.0902% 846,000 0.0812%
嘉兴厚锦 846,000 0.0902% 846,000 0.0812%
上海厚雍 801,750 0.0855% 801,750 0.0769%
上海厚溱 618,750 0.0660% 618,750 0.0594%
上海厚辕 603,000 0.0643% 603,000 0.0579%
上海厚玥 601,500 0.0641% 601,500 0.0577%
上海厚尧 586,500 0.0625% 586,500 0.0563%
上海厚嵩 531,750 0.0567% 531,750 0.0510%
上海厚菱 376,500 0.0401% 376,500 0.0361%
Fertile Harvest(沃茂投资有限
公司) 16,464,710 1.7557% 16,464,710 1.5801%
Eastern Star(东星亚洲投资有
限公司) 5,217,473 0.5563% 5,217,473 0.5007%
L&C 投资有限 4,191,300 0.4469% 4,191,300 0.4022%
232
股东名称
发行前 发行后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上海瀛翊 10,478,700 1.1174% 10,478,700 1.0056%
Glorious Moonlight(光辉月光
有限公司) 88,851,600 9.4746% 88,851,600 8.5271%
Summer Bloom(萨摩布鲁姆
投资 ( I) ) 81,447,300 8.6851% 81,447,300 7.8165%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 81,000,000 8.6374% 81,000,000 7.7736%
ABG-WX Holding ( HK)(汇
桥-无锡控股(香港)有限) 74,043,000 7.8955% 74,043,000 7.1060%
嘉世康恒 71,892,000 7.6661% 71,892,000 6.8995%
HCFII WX ( HK)( HCFII 无
锡(香港)控股) 62,725,500 6.6887% 62,725,500 6.0198%
上海金药 49,362,300 5.2637% 49,362,300 4.7373%
Pearl WX HK(明珠投资香港
有限公司) 14,808,600 1.5791% 14,808,600 1.4212%
国寿成达( SLS) 12,500,000 1.3329% 12,500,000 1.1996%
泰康集团 12,500,000 1.3329% 12,500,000 1.1996%
Yunfeng II( 云锋 II 无锡有限
公司) 12,340,800 1.3159% 12,340,800 1.1844%
SCC Growth III( SCC 成长三
期控股) 12,340,800 1.3159% 12,340,800 1.1844%
上海杰寰 12,340,800 1.3159% 12,340,800 1.1844%
Brilliant Rich(辉煌全球) 5,643,952 0.6018% 5,643,952 0.5417%
LCH 投资有限 5,130,865 0.5471% 5,130,865 0.4924%
平安置业 5,000,000 0.5332% 5,000,000 0.4799%
唐山京冀 3,750,000 0.3999% 3,750,000 0.3599%
云锋衡远 3,750,000 0.3999% 3,750,000 0.3599%
宁波沄泷 2,500,000 0.2666% 2,500,000 0.2399%
宁波弘祺 2,500,000 0.2666% 2,500,000 0.2399%
社会公众股 - - 104,198,556 10.0000%
合计 937,787,000 100.0000% 1,041,985,556 100.0000%
(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 42 名股东,其中前 10 名股东及持股
情况如下:
233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东性质
1 Glorious Moonlight(光辉月光
有限公司) 88,851,600 9.4746% 境外法人股
2 Summer Bloom(萨摩布鲁姆
投资 ( I) ) 81,447,300 8.6851% 境外法人股
3 G&C VI(群云 VI) 81,000,000 8.6375% 境外法人股
4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 81,000,000 8.6374% 境外法人股
5 ABG-WX Holding ( HK)(汇
桥-无锡控股(香港)有限) 74,043,000 7.8955% 境外法人股
6 嘉世康恒 71,892,000 7.6661% 境内法人股
7 HCFII WX ( HK)( HCFII 无
锡(香港)控股) 62,725,500 6.6887% 境外法人股
8 G&C IV Hong Kong(群云 IV
香港) 59,234,400 6.3164% 境外法人股
9 上海金药 49,362,300 5.2637% 境内法人股
10 G&C V(群云 V) 41,390,100 4.4137% 境外法人股
- 合计 690,946,200 73.6787%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自然人股东直接持股的情况。
(四)发行人股本中的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情况
1、发行人股本中的国有股份情况
国寿成达持有公司 1.3329%的股份,为国有法人股股东,标注为“SLS”。 2017
年 4 月,财政部出具《关于确认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
理方案的函》(财金函[ 2017] 50 号),确认了国寿成达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
2017 年 5 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出具《关于国寿成达(上海)
健康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投资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
权资金性质意见的复函》(办公厅便函[ 2017] 392 号),确认国寿成达投资药
明康德股权的资金性质为保费资金。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金融企业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 2013]
78 号)的相关规定,国寿成达在本次发行中无需履行转持义务。
2017 年 11 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
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 号)。根据该规定,发行人的股份不属于国
234
有资本划转范围。
2、发行人股本中的外资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中的外资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注册地
1 Glorious Moonlight(光辉月光有限公
司) 88,851,600 9.4746% 中国香港
2 Summer Bloom (萨摩布鲁姆投资( I) ) 81,447,300 8.6851% 新加坡
3 G&C VI(群云 VI) 81,000,000 8.6375% 开曼群岛
4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 81,000,000 8.6374% 英属维京群岛
5 ABG-WX Holding ( HK)(汇桥-无锡
控股(香港)有限) 74,043,000 7.8955% 中国香港
6 HCFII WX ( HK)( HCFII 无锡(香港)
控股) 62,725,500 6.6887% 中国香港
7 G&C IV Hong Kong(群云 IV 香港) 59,234,400 6.3164% 中国香港
8 G&C V(群云 V) 41,390,100 4.4137% 开曼群岛
9 G&C VII(群云 VII) 21,435,000 2.2857% 开曼群岛
10 Fertile Harvest(沃茂投资有限公司) 16,464,710 1.7557% 中国香港
11 Pearl WX HK (明珠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14,808,600 1.5791% 中国香港
12 Yunfeng II( 云锋 II 无锡有限公司) 12,340,800 1.3159% 英属维京群岛
13 SCC Growth III( SCC 成长三期控股) 12,340,800 1.3159% 开曼群岛
14 Brilliant Rich(辉煌全球) 5,643,952 0.6018% 英属维京群岛
15 Eastern Star(东星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5,217,473 0.5563% 中国香港
16 LCH 投资有限 5,130,865 0.5471% 中国香港
17 L&C 投资有限 4,191,300 0.4469% 中国香港
(五)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股东中无战略投资者。
(六)本次发行前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股东间的主要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具体情况如
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直接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注 1、注 2
1 G&C VI ( 群 云
VI) 81,000,000 8.6375% 1 IV Hong Kong 、 G&C VI(群云 (群云 VI)、IV G&C 香
235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直接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注 1、注 2
G&C IV Hong
Kong(群云 IV
香港)
59,234,400 6.3164%
港)、 G&C V(群云 V)、
G&C VII(群云 VII)、上海
厚燊、嘉兴厚毅、嘉兴厚毓、
嘉兴厚咨、嘉兴厚锦、上海厚
雍、上海厚溱、上海厚辕、上
海厚玥、上海厚尧、上海厚嵩、
上海厚菱同为 Ge Li(李革)
最终控制;
2、嘉兴宇祥、嘉兴宇民同为
刘晓钟、张朝晖最终控制;
3、 Fertile Harvest(沃茂投资
有限公司)、 Eastern Star(东
星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L&C
投资有限与 Ge Li(李革)签
署一致行动协议;
4、上海瀛翊与 Ge Li(李革)
签署委托投票协议;
5、上海瀛翊之间接控股股东
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
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
制 Shanghai Yingyi Investment
Co.,Ltd(上海瀛翊投资有限公
司 ) , Shanghai Yingyi
Investment Co.,Ltd(上海瀛翊
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G&C IV
Hong Kong(群云 IV 香港)
的间接股东 G&C IV Limited
(群云 IV)的 20.83%股权。
G&C V (群云 V) 41,390,100 4.4137%
嘉兴宇祥 37,021,500 3.9478%
G&C VII(群云
VII) 21,435,000 2.2857%
上海厚燊 19,445,250 2.0735%
嘉兴宇民 12,339,900 1.3159%
嘉兴厚毅 4,664,700 0.4974%
嘉兴厚毓 4,664,700 0.4974%
嘉兴厚咨 846,000 0.0902%
嘉兴厚锦 846,000 0.0902%
上海厚雍 801,750 0.0855%
上海厚溱 618,750 0.0660%
上海厚辕 603,000 0.0643%
上海厚玥 601,500 0.0641%
上海厚尧 586,500 0.0625%
上海厚嵩 531,750 0.0567%
上海厚菱 376,500 0.0401%
Fertile Harvest (沃
茂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16,464,710 1.7557%
Eastern Star (东星
亚洲投资有限公
司)
5,217,473 0.5563%
L&C 投资有限 4,191,300 0.4469%
上海瀛翊 10,478,700 1.1174%
2
Eastern Star (东星
亚洲投资有限公
司)
5,217,473 0.5563% Eastern Star(东星亚洲投资有
限公司)和 L&C 投资有限最
终均由 Yue Chen (陈悦)控制。
L&C 投资有限 4,191,300 0.4469%
3
Glorious
Moonlight(光辉
月光有限公司)
88,851,600 9.4746%
Glorious Moonlight(光辉月光
有限公司)委派至药明康德的
董事 Xiaomeng Tong (童小幪)
的近亲属持有嘉世康恒之最
终控制方博裕(上海)股权投
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嘉世康恒 71,892,000 7.6661%
236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直接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注 1、注 2
4
上海金药 49,362,300 5.2637% 平安置业持有上海金药 3.40%
的股权,两者最终均为中国平
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制。
平安置业 5,000,000 0.5332%
5
Yunfeng II( 云锋
II 无锡有限公司) 12,340,800 1.3159% Yunfeng II 公司)的董事黄鑫同时是 ( 云锋 II 无锡有限 云锋
衡远之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
云锋新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的委派代表。
云锋衡远 3,750,000 0.3999%
6
上海瀛翊 10,478,700 1.1174% 泰康集团作为上海瀛翊的有
限合伙人持有其 55.64%的份
泰康集团 12,500,000 1.3329% 额。
注 1:持有发行人 8.6374%的股份的直接股东 WXAT BVI (药明康德维京)作为 WuXi Cayman
(无锡开曼)下市时的控股股东,在下市后进行了投资者的股权下翻;同时,贷款银行为了
满足偿债质押需求,要求部分发行人的直接股东及其关联方间接持有 WXAT BVI(药明康
德维京)的股份。
注 2: 除上表中列示的股东间存在的关系外, Summer Bloom(萨摩布鲁姆投资 ( I) )、
ABG-WX Holding ( HK)(汇桥-无锡控股(香港)有限)、 HCFII WX ( HK)( HCFII 无锡
(香港)控股)、 Pearl WX HK(明珠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国寿成达、上海杰寰、 Brilliant Rich
(辉煌全球)、 LCH 投资有限、唐山京冀、宁波沄泷、宁波弘祺已签署承诺函:本企业与发
行人实际控制人或发行人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委托投票关系、资产托管关系等
安排或承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237
WuXi BVI
WuXi
PharmaTech(Cay
man) Inc.
New WuXi Life
Science Limited
New WuXi Life
Science Holdings
Limited
Glorious
Sunshine Limited
Pingan WX
Pharm Limited
Yunfeng II WX
Limited
SPDBI WX
Limited
Hillhouse Capital
Fund II, L.P
ABG-WX (HK)
Limited
上海晓钟投资中
心( 有限合伙)
G&C IV Limited Constant Cypress
Limited
Summer Bloom
Investments Pte.
Ltd
Sequoia
Capital China
GF Holdco
III-A, Ltd
上海君祺杰桦投资中
心( 有限合伙)
10.06% 10.65% 27.30% 12.58% 8.38% 8.38% 2.10% 13.83% 2.52% 2.10% 2.10%
100%
100%
100%
100%
上述股权结构图中, WXAT BVI( 药明康德维京) 的上层股东包括实际控制
人控制的主体( 具体包括: G&C IV Limited( 群云 IV) 、上海晓钟投资中心( 有
限合伙)) 以及外部投资人( 具体包括: ABG-WX ( HK) Limited( 汇桥-无锡
( 香港)) 、 Glorious Sunshine Limited( 辉煌阳光有限公司) 、 Hillhouse Capital
Fund II, L.P.( 高瓴资本基金二期) 、 Pingan WX Pharm Limited( 平安无锡医药有
限) 、 Summer Bloom Investments Pte. Ltd. ( 萨摩布鲁姆投资) 、 Yunfeng II( 云
锋 II 无锡有限公司) 、 Sequoia Capital China GF Holdco III-A, Ltd.( 红杉资本中
国 GF 控股三期 A)、 SPDBI WX Limited( 浦银投资无锡有限)、 Constant Cypress
Limited( 恒赛普拉斯有限公司))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Holdco(新无锡生命科学控股)的股权结构较为
分散,且各股东之间针对 Holdco(新无锡生命科学控股)的决策在不存在一致
行动关系, Holdco(新无锡生命科学控股)的任一股东均无法单独对 WXAT BVI
(药明康德维京)形成控制。因此,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没有实际控制
人。
238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不为发行人实际控
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具体原因如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G&C IV Limited(群云 IV)的股权结构如下:
G&C IV Limited
Ge Li
( 李革)
Shanghai Yingyi
Investment Co., Ltd
Eastern Frontier
Limited
Booming Future
Ltd.
Celestial Knight
Limited
Vivo Super VIII
Limited (b)
Bright Luck Inc
Limited
ASEAN China
Investment Fund III
L.P.
ASEAN China
Investment Fund (US)
III L.P.
1股A类有投票权股
20.83%
B类无投票权股
20.83%
B类无投票权股
16.67%
B类无投票权股
11.00%
B类无投票权股
16.67%
B类无投票权股
10.42%
B类无投票权股
1.50%
B类无投票权股
2.08%
B类无投票权股
江苏华泰瑞联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江苏华泰瑞联并购基
金( 有限合伙)
上海瑞澹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GP 0.2% LP 99.8%
100%
GOLDEN SAIL
VENTURES
LIMITED
Haishan Zhou
49.99% 50.01%
100%
王京伟
上海华晟领飞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c)
100%
ACIF GP Ltd.
100%
UOB Capital Partners
LLC
100%
WANG CHOU, LING- ZHANG CUICUI LIU, TIANJUN TUNG, SUNG-CHI
YU TUNG, SUNG-YUAN
16% 15% 35% 14% 20%
100%
Yue Chen( 陈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上海晓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股权结构如下:
上海晓钟投资中
心( 有限合伙)
上海佳凌投资中
心( 有限合伙)
上海中民银孚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民生加银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上海晖晓纯颐医
疗投资有限公司 刘晓钟 张朝晖
GP 2% LP 49% LP 49%
深圳中民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
100%
LP 14.99% GP 0.08% LP 84.93%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在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中享有的权益比例较低;
G&C IV Limited(群云 IV)、上海晓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分别签署委托投票书,将其在 Holdco(新无锡生命科学控股)享有的表决
权委托给 Holdco(新无锡生命科学控股)的其他股东行使;截至本招股说明书
签署日,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的董事均未在发行人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控制的其他企业任职,且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亲属关系;此外, WXAT BVI
239
(药明康德维京)未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因此,发行人实际
控制人无法对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形成控制;此外, WXAT BVI(药
明康德维京)不存在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等其他涉及一致行动的其他情形,不构成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与发行人实际控制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WXAT BVI(药明康德
维京)的上层股东中的外部投资人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
他股东的关系如下:
Holdco(新无锡生命科
学控股)股东① 发行人股东② Holdco(新无锡生命科学控股)股东与发 行人股东的关系
Glorious Sunshine
Limited(辉煌阳光有限
公司)
Glorious Moonlight(光
辉月光有限公司)
①与②均由 Boyu Capital Fund II, L.P. (博
裕资本二期) 间接或直接持有全部管理
股,除①的非管理股持有人比②多一名嘉
世康恒(天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外, ①与②的非管理股持有人一致
嘉世康恒(天津)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①认购 Holdco(新无锡生命科学控股)股
份的部分出资义务实际由②的唯一有限合
伙人新裕康怡(天津)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履行, ①持有②的 44.72%的非管
理股
Summer Bloom
Investments Pte. Ltd.
(萨摩布鲁姆投资)
Summer Bloom(萨摩布
鲁姆投资 ( I) ) ①持有②100%的股份
ABG-WX ( HK )
Limited(汇桥-无锡(香
港))
ABG-WX Holding
( HK)(汇桥-无锡控股
(香港)有限)
①持有②100%的股份
Hillhouse Capital Fund
II, L.P.(高瓴资本基金
二期)
HCFII WX (HK )
( HCFII 无锡(香港)
控股)
①持有②100%的股份
Pingan WX Pharm
Limited(平安无锡医药
有限)
上海金药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①持有②100%的股份
SPDBI WX Limited(浦
银投资无锡有限) 明珠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①持有②100%的股份
Yunfeng II( 云锋 II 无锡
有限公司)
Yunfeng II( 云锋 II 无锡
有限公司) ①与②系同一主体
Sequoia Capital China
GF Holdco III-A, Ltd.
(红杉资本中国 GF 控
股三期 A)
SCC Growth III ( SCC 成
长三期控股)
①与②均系 Sequoia Capital China Growth
Fund III, L.P. (红杉资本中国成长基金三
期)的全资子企业
Constant Cypress
Limited(恒赛普拉斯有
限公司)
上海杰寰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
上海君祺杰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
①100%的股份,并持有②99.98%份额
240
(七)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事项的承诺
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事
项的承诺”。
十一、内部职工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发行过内部职工股。
十二、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
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况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不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
股东人数超过两百人的情况。
十三、发行人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截至 2015 年末、 2016 年末及 2017 年末,发行人及其控股子企业员工合计
人数分别为 9,291 人、 11,613 人及 14,763 人。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
及其控股子企业员工情况如下:
1、员工专业结构
序号 岗位构成 人数(人) 比例
1 研发人员 11,721 79.39%
2 生产人员 1,237 8.38%
3 销售人员 106 0.72%
4 财务人员 150 1.02%
5 管理人员 1,549 10.49%
- 合计 14,763 100.00%
2、员工受教育程度
序号 受教育程度构成 人数(人) 比例
1 硕士及以上 5,757 39.00%
2 本科 5,458 36.97%
241
序号 受教育程度构成 人数(人) 比例
3 专科及以下 3,548 24.03%
- 合计 14,763 100.00%
3、员工年龄分布结构
序号 年龄构成 人数(人) 比例
1 ≤30 9,223 62.47%
2 30-45(含 45) 4,806 32.55%
3 45-60(含 60) 665 4.50%
4 >60 69 0.47%
- 合计 14,763 100.00%
(二)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等情况
1、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总体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社保缴纳人数 13,223 10,288 8,275
公积金缴纳人数 13,189 10,274 8,179
境内员工总人数 13,548 10,620 8,509
社保覆盖比例 97.60% 96.87% 97.25%
公积金覆盖比例 97.34% 96.74% 96.12%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境内在职员工共计 13,548 人,其中缴纳社
保 13,223 人,占总人数比例为 97.60%;缴纳公积金人数为 13,189 人,占总人数
比例为 97.34%,存在少量员工社保和公积金未缴纳情形。
发行人已通过各种方式规范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的工作,截至
报告期末,除少量未强制要求缴纳的外籍员工外,未缴纳员工社会保险费和住房
公积金基本均因入离职时间窗口或手续等客观原因导致,不属于欠缴情形。
未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员工人数占总员工人数比例较低,分别占总人数比
例的 2.40%和 2.66%。社保和公积金未缴纳部分约占 2017 年净利润比例的 0.77%
左右,对发行人财务指标影响小。
242
2、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人员未缴纳境内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情形,具
体原因如下:
( 1)新入职员工
发行人依照国家和地方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境内中国籍员工办理
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各项社
会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 根据公司及各控股子企业所在地的社保、住房公积金
缴纳的相关规定,公司每月缴纳社保或住房公积金均有缴纳截止日(一般为每月
15 日),超出该缴纳截止日期,则无法缴纳当月的社保或住房公积金。
此外,部分新入职员工因正在办理社保、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等原因,公司
无法为其在入职当月缴纳社保或住房公积金。
公司报告期内未缴纳社保及公积金员工绝大多数属于此类情况。公司及各企
业已为上述类型的新入职员工自入职次月或转移手续完成后开始缴纳社保或住
房公积金,相应控股子企业已取得社保公积金的合规证明。
( 2)外籍员工
公司存在少数境内入职的外籍员工,绝大多数由上海药明聘任。 截至报告期
末,发行人及其境内子企业的外籍员工共 131 人,其中 106 人与注册地在上海的
境内子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发行人为该等外籍员工购买了商业保险(包括寿险、
意外险及医疗险等项目),其未参与境内社会保险的缴纳。针对上海外籍员工的
社会保险事宜,不强制性要求外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非供职于上海的外籍员工
人数较少,不会对发行人的业务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相关社会保险主管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管机关就发行人及存在聘用
员工的境内子企业出具了书面证明,报告期内,相关主体均正常进行社会保险和
住房公积金的缴费,不存在欠缴的情况。
3、关于境外控股子企业社会保险及其他应纳费用的缴纳情况
根据公司主要境外控股子企业所在国家或地区律师出具的境外法律意见书,
该等主要境外控股子企业在劳动用工等方面,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当地相关的法
律、法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
243
(三)员工薪酬情况
1、公司员工薪酬制度
公司已制订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现状的《公司薪资福利奖励制度》以及《员工
奖惩条例》、《公司各类员工补贴和津贴管理办法》等薪酬绩效管理制度,建立起
较为完善的内部薪酬与激励制度,以促进公司及员工的发展与成长。
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职责、能力和表现等因素综合确定员工的薪酬水
平,薪酬组成包括基本工资、短期激励、长期激励等。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薪酬
的统一管理,使员工能够与公司一同分享公司发展所带来的收益,把短期收益、
中期收益、长期收益有效结合起来,特制订本制度。
公司董事会下属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工作是拟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
与方案,对制定股权激励方案进行研究和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2、公司各级别、各类岗位员工收入水平、大致范围及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
比较情况
( 1)公司各级别员工报告期内各年度平均收入水平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员工层级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1 高层员工 100.94 95.19 88.73
2 中层员工 38.82 36.32 32.72
3 一般员工 11.17 10.42 9.24
( 2)公司各岗位员工报告期内各年度平均收入水平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员工岗位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1 研发人员 12.89 12.51 11.16
2 生产人员 7.76 6.99 6.09
3 销售人员 23.53 27.52 21.80
4 财务人员 18.73 17.63 15.82
5 管理人员 26.45 24.31 22.47
( 3)与行业水平、当地平均水平的比较情况
244
公司注册地在江苏,下属子公司分布在全国各主要城市,其中上海员工人数
占比较高,员工薪酬根据子公司所在区域的当地工资水平适当调整。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15 年至 2016 年公布的“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
工资: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15 年
至 2016 年公布的“江苏: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卫生、社会保障和社
会福利业”、 “上海: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
利业”,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各级别员工平均薪酬水平与全国同行业和江
苏、上海当地同行业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公司平均工资 14.28 13.73 12.11
全国行业平均工资 - 4.40 4.06
江苏行业平均工资 - 4.65 4.20
上海行业平均工资 - 5.82 5.22
公司平均工资与全国
行业平均工资的比率 - 312.05% 298.28%
公司平均工资与江苏
行业平均工资的比率 - 295.27% 288.33%
公司平均工资与上海
行业平均工资的比率 - 235.91% 231.99%
数据来源: Wind
注: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2017 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卫生、社会
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江苏: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和上海: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数据尚未公布。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各主要子公司工资水平大幅高于全国和江苏省、上海
市同行业平均工资水平,公司具有较强的薪酬竞争力。
3、公司未来薪酬制度及水平变化趋势
公司将继续保持有竞争力的工资薪酬水平,改进、优化薪酬管理制度,密切
关注行业及地区的薪酬变化情况,保持员工收入水平与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增长
及企业发展规模与效益相适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将紧跟所在行
业和地区工资发展水平,适时修订相关薪酬制度,使得公司整体薪酬更加具备市
场竞争力并更加适应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同时,董事会下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也将切实履行责任和使命,定期决策讨
245
论公司的薪酬制度是否能够适应行业及公司的发展,并适时做出调整。随着公司
经营业绩的进一步增长,预计员工薪酬水平未来将继续保持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十四、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
东以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履
行情况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事项的承诺
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事
项的承诺”。
(二)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承诺
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承
诺”。
(三)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四)发行人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招
股说明书陈述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发行人及公司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招股说明书陈述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的承诺”。
(五)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六、规范和减
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六)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六、规范和减
246
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七)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同业竞
争”。
(八)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六、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
施”。
247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公司主营业务介绍
(一)公司业务概况
发行人成立于 2000 年 12 月,注册在江苏无锡,营运总部位于上海,是全球
公认的具备新药研发实力的领先开放式、全方位、一体化的医药研发服务能力与
技术平台。
发行人作为开放式的研发服务平台,面向全球小分子化学药企业提供研发服
务,拥有包括国内上海、苏州、天津、武汉、常州及美国费城、圣保罗、亚特兰
大、圣地亚哥、德国慕尼黑等在内的全球 26 个研发基地/分支机构,具备向不同
规模、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小分子化学药企业提供新药研发产业链各个环
节的不同服务的能力,并面向全球持续吸收新技术、新人才, 紧跟行业发展趋势,
提升自身服务能力。截至目前, 发行人已经为全球超过 3,000 家客户提供研发服
务,主要客户覆盖全球排名前 20 位的大型药企及各类新药研发机构。
发行人作为拥有全方位服务能力的技术平台,具备提供小分子药物发现、开
发、生产及配套的检测、临床试验服务、医疗器械检测及精准医疗研发生产服务
的能力。客户可以在小分子新药研发的任何阶段选择选用发行人的服务,有效缩
短研发周期、提高研发产能。
发行人作为拥有一体化服务能力的技术平台,拥有全面的业务覆盖领域,既
可以为客户提供阶段性的服务,也可以为客户提供从化合物发现到最终药物上市
的全方位服务,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为客户在研 1,000 余项新药开
发项目,并同时支持或承载着包括辉瑞、礼来、默沙东等全球多家知名药企 200
多个临床 I-II 期、 30 多个临床 III 期及商业化阶段的小分子化学药生产。通过一
体化技术平台,可以让更多创业者的研发思路有效落地,让更多潜在的突破性创
新药进入研发管线,降低新药研发的成本和门槛。
发行人开创了业界独特的一体化服务模式和开放式平台模式,并见证了全球
小分子医药研发领域的变革。过去的十余年间,从创始之初仅 650 平方米的化学
服务实验室起步,发行人恪守最高国际质量监管标准,已经建立了从药物发现到
248
临床前开发,临床试验及小分子化学药生产的贯穿整个新药研发过程的综合服务
能力和技术,迅速成长为全球医药研发领域中覆盖全产业链的综合新药研发服务
平台。
发行人协助客户研发的诸多新药均已通过 FDA 认证并获批上市,其中诸多
新药获得 FDA 突破性疗法、 孤儿药资格认定及 FDA“快车通道”等认定。
发行人亦自 2015 年初开始协助国内客户研发新药并向 CFDA 提交临床试验
新药申报业务,迄今已申报 20 余例。未来将通过上市许可人制度( MAH)等法
规协助国内药企及科研院所着力发展新药研发服务,重点拓展境内客户及定制化
服务,帮助中国病人与全球患者同步能使用到最新药物。
在发行人研发平台的助力下,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正在向世界展现中国的创
新智慧。 “成为全球医药健康产业最高、最宽和最深的能力和技术平台,让天下
没有难做的药,难治的病”是发行人的宏伟愿景及战略蓝图。
(二)主要产品及服务情况
新药研发主要分为药物发现及前期研发、临床前药学实验、工艺合成、临床
试验及商业化生产等五个主要阶段。发行人作为新药研发服务的提供商,其主营
业务为小分子化学药的发现、研发及生产的全方位、一体化平台服务,以全产业
链平台的形式面向全球制药企业提供各类新药的研发、生产及配套服务;此外,
发行人还在境外提供医疗器械检测及境外精准医疗研发生产服务。
1、按照产业链环节划分
以产业链划分,发行人首先为客户提供小分子化学药的发现、研发等一系列
临床前各阶段的 CRO 服务及相关配套支持,进而为客户提供原料药/临床候选药
物的生产工艺改进、实验室小试/中试、商业化生产等 CMO/CDMO 业务。
249
除上述临床前 CRO 服务及 CMO/CDMO 主营业务板块外,公司临床研究及
其他 CRO 业务还包括新药临床试验各阶段的临床服务支持、监察及数据分析服
务、 FDA、 CFDA 的新药政府申报流程( CDS 业务)、临床协调及现场管理服务
( SMO 服务)。
除上述主要业务外,发行人亦在境外提供医疗器械检测服务、境外精准医疗
等多项研发、检测和生产服务,并拟于未来通过海外控股子企业进一步扩展现有
业务,发展新业务。
2、按照业务类型划分
按照业务类型划分,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可分为两大板块、共四类业务单元:
主营业务板块 主要
业务单元 细分业务 业务开展模式 业务收 费模式 收入确认原则 和依据
合同研发服务
( CRO)
中 国 区 实
验室服务
小 分 子 化 合
物发现服务
通过上海药明、苏州药明、天津药
明、武汉药明等多家主要控股子企
业开展,执行的业务内容涵盖合成
化学、生物学、药物化学等一系列
相关业务
FTE/FF
S
- 提 供 劳 务
( FTE)
- 提 供 劳 务
(FFS- 完 工 百
分比不能可靠
估计)
药 物 分 析 及
测试服务
通过上海药明、苏州药明、天津药
明、武汉药明等多家主要控股子企
业开展,执行的业务内容涵盖药物
代谢动力学及毒理学、生物分析服
务、分析化学和测试服务等一系列
相关业务
FFS
- 提 供 劳 务
(FFS- 完 工 百
分比可以可靠
估计)
- 提 供 劳 务
(FFS- 完 工 百
分比不能可靠
估计)
美 国 区 实
验室服务
医 疗 器 械 检
测 及 境 外 精
准 医 疗 研 发
生产服务
通过全资子公司 AppTec(药明康德
美国)开展,业务范围集中于医疗
器械检测服务、境外精准医疗研发
生产服务等业务领域,主要为美国
客户提供研发服务
FFS
- 提 供 劳 务
(FFS- 完 工 百
分比不能可靠
估计)
250
主营业务板块 主要
业务单元 细分业务 业务开展模式 业务收 费模式 收入确认原则 和依据
临 床 研 究
及 其 他
CRO 服务
临 床 研 究 及
CRO 辅助服
务
主要包括临床试验管理、监察及临
床试验数据分析服务、临床协调及
现场管理服务、 CRO 辅助服务
FTE/FF
S
- 提 供 劳 务
( FTE)
- 提 供 劳 务
(FFS- 完 工 百
分比可以可靠
估计)
- 提 供 劳 务
(FFS- 完 工 百
分比不能可靠
估计)
合同生产/合同
生产研发业务
( CMO/CDMO
)
小 分 子 新
药 工 艺 开
发及生产
工艺开发 临床前期新药中间体、原料药及制
剂的工艺开发 FTE - ( 提 供 劳 务 FTE)
生产 新药中间体、原料药及制剂生产 销 售 商
品 -销售商品
( 1) 合同研发服务( CRO)
① 中国区实验室服务:在中国地区,发行人主要开展小分子化学药的发现
及药物分析及测试服务,涵盖合成化学、生物学、药物化学、分析化学、药物代
谢动力学及毒理学、生物分析服务和检测服务等一系列相关业务。
合同研发服务之中国区实验室服务主要包括小分子化合物发现和药物分析
及测试服务,该等业务涉及的资质主要包括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药物 GLP 认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和辐射安全许
可证,发行人境内子企业就该等业务取得的相关经营资质及许可参见本招股说明
书之“第六节、业务和与技术”之“六、生产经营资质证书”。
② 美国区实验室服务:在美国地区,发行人主要通过其全资子公司 AppTec
(药明康德美国) 开展日常业务。 AppTec(药明康德美国) 在美国费城、圣保
罗和亚特兰大三地均设立实验室,业务范围集中于医疗器械检测服务、境外精准
医疗研发生产服务等业务领域,可针对药企、科研机构和医疗器械企业的需求,
主要为美国客户提供研发服务。
合同研发服务之美国区实验室服务主要由发行人的美国运营企业实施。根据
美国律师威尔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其披露函,美国境外运营企业已
经就其目前经营业务取得所需的所有政府授权。
③ 临床研究及其他 CRO 业务: 主要包括临床试验管理、监察及临床试验数
据分析服务、临床协调及现场管理服务、 CRO 辅助服务。
发行人子企业在中国从事临床研究服务无需取得专门的业务资质证书或许
251
可。
( 2) 合同生产/合同生产研发业务( CMO/CDMO)
小分子新药工艺研发及生产业务:即发行人 CMO/CDMO 业务,主要通过其
控股子公司合全药业提供。合全药业拥有国内规模最大、研发实力最强的工艺研
发团队之一,能够为客户提供新药中间体、原料药及制剂从临床前期工艺开发直
至商业化生产的一体化服务。
小分子新药工艺开发及生产业务涉及的主要资质包括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
范认证( 药品 GMP 证书)和药品生产许可证, 发行人境内子企业就该等业务取
得的相关经营资质及许可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业务和与技术”之“六、
生产经营资质证书”。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自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发行人主要业务为从事小分子化学药的发现、研发及生产全方位、一体化平
台服务,同时原从事少量的大分子生物药业务和医疗健康科技服务等其他业务。
2015 年起,为满足业务战略发展要求,发行人进行了部分的资产转让、业务剥
离及股权重组,将主营业务集中于小分子化学药的发现、研发及生产全方位、一
体化平台服务,以全产业链平台的形式面向全球制药企业提供各类新药的研发、
生产及配套服务;此外,发行人还在境外提供少量医疗器械检测及境外精准医疗
研发生产服务。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范围、提供的主要产品或服务自设立以来未发生重大变
化。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所处医药研发服务行业概述
随着全球新药研发及销售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新药研发时间成本及支出不
断提高以及专利到期后仿制药对原研药利润的实质性冲击,国内外大型制药企业
为了缩短研发周期、控制成本、同时降低研发风险,逐步将资源集中于发展自身
核心研发业务,着重集中于疾病机理研究及新药靶点的发现及研发早期阶段,而
将后续研发中晚期及开发阶段涉及的药物化合物筛选及研发、数据采集分析、临
252
床、委托生产或加工等产业链环节委托给医药研发服务企业,借助医药研发服务
企业资源在短时间内迅速组织起具有高度专业化和丰富经验的临床试验团队,更
加有效地控制研发管理费用及协调内外部资源配置。作为新药研发领域中社会化
专业化分工的必然产物,医药研发服务企业凭借其成本优势、效率优势等特点实
现了快速发展壮大,成为医药研发产业链中不可缺少的环节。
根据新药研发领域中客户服务阶段的不同,医药研发服务一般分为合同研发
服务( CRO)、合同生产业务/合同生产研发业务( CMO/CDMO),分别对应新
药研发领域中的临床前研究及临床研究、定制化生产及研发服务等产业链中的不
同环节。其中发行人的日常业务主要涉及 CRO、 CMO/CDMO 两个环节,具体介
绍如下:
1、 CRO 行业简介
CRO 企业负责实施药物开发过程所涉及的全部或部分活动,其基本目的在
于代表药企客户进行全部或部分的科学或医学研究,主要提供包括新药产品发
现、研发、开发等临床前研究及临床数据管理、新药注册申请等专业技术服务支
持,以获取商业性或基于委托者与受委托者关系的报酬。
( 1) CRO 子行业分类
从提供服务的阶段来划分,目前市场主流 CRO 企业主要提供临床前 CRO 和
临床研究 CRO 两类服务:
A、临床前 CRO 服务,主要从事化合物研究服务和临床前研究服务,主要
包括新药发现、先导化合物和活性药物中间体的合成及工艺开发、安全性评价研
究服务、药代动力学、药理毒理学、动物模型的构建等;细分领域主要参与者包
括发行人、康龙化成、睿智化学、新高峰、昭衍新药等。
B、临床 CRO 服务,主要针对临床试验阶段的研究提供服务,涵盖临床 I-IV
期技术服务、临床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新药注册申报等;细分领域主要参与者
包括 IQVIA(昆泰) 、 Covance(科文斯) 、泰格医药、博济医药、华威医药等。
上述各服务涵盖的开发流程及具体模块内容详见下图:
253
CRO 开发流程与各模块内容
注:资料来源于 William Blair & Company, Pharma Projects、南方所及公开信息
2、 CRO 市场概况
( 1)全球 CRO 行业销售额及成长性逐年增加
随着全球制药企业研发投资成本加大、研发周期变长、研发成功率降低,目
前全球已有超过 50%的药企选择聘用专业 CRO 企业协助新药研发服务,以降低
自身研发费用并控制风险。根据南方所的统计, 2012 年至 2016 年,全球 CRO
行业的销售额由 231 亿美元稳步上升至 326 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8.78%,
呈逐年上升趋势。
2012 至 2016 年全球 CRO 行业规模及成长性分析
注:数据来源于美国药品研究和制造商协会、欧洲制药工业协会联合会
254
预计未来五年,全球 CRO 行业仍将保持快速的增长势头,根据南方所的预
测, 2017 年全球 CRO 销售额达 350 亿美元, 2021 年全球 CRO 销售额将达 479
亿美元, 2017-2021 年期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8.00%。
2017 至 2021 年全球 CRO 行业规模及成长性分析
注:数据来源于美国药品研究和制造商协会、欧洲制药工业协会联合会
( 2)中国 CRO 行业飞速发展,年均增长率 20%以上
在国内医药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医药行业细分趋势加剧、一致性评价标准落
地、分级诊疗推进及 CRO 行业全球化趋势进一步加强等因素影响下,我国 CRO
企业大量涌现,通过投入研发资金、吸引海内外高端研发人才等各种方式增强自
身服务竞争力,构建了新药研发产业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成为中国
CRO 产业高速发展的驱动力。根据南方所的统计, 2012 年至 2016 年,我国 CRO
行业的销售额由 188 亿元迅速上升至 465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25.41%。
255
2012 至 2016 年中国 CRO 行业规模及成长性分析
注: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全国医药技术市场协会
考虑到国际制药企业未来将继续增加 CRO 服务占整体研发投入的比例,中
国 CRO 企业将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持续受益于该类业务的转移趋势,预计未
来五年国内 CRO 行业仍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根据南方所预
测, 2017 年中国 CRO 市场销售额达 559 亿元, 2021 年市场销售额将达 1,165 亿
元, 2017-2021 年期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0.32%,我国 CRO 产业将实现跨越式
发展。
2017 至 2021 年中国 CRO 行业规模及成长性分析
注:数据来源于南方所,此处统计的销售额为中国本土企业的销售额,其中包括本土企业在
国外的销售额
256
3、未来 CRO 行业发展趋势
未来 CRO 行业的发展趋势主要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
( 1)新药审批量逐步增加,研发支出增加,为 CRO 行业持续增长奠定基础
随着世界宏观经济趋势向好,制药企业的研发预算逐渐增加,将有助于从需
求层面拉动整个 CRO 行业的快速发展。全球医药研发支出 2015 年达 1,108 亿美
元,预计至 2020 年可达到 1,400 亿美元,预计未来医药产业及 CRO 行业的市场
容量将进一步扩大。
同时, FDA 对于新药的审批也开始逐渐加速, 2015 年度 FDA 批准新药数量
为 45 个,达到历史峰值,亦有助于提高制药企业主动增加研发费用的积极性。
( 2)研发成本及周期压力增大,药企通过聘用外部 CRO 公司以转移固定成
本意愿增强
在研发成本提升与专利悬崖的双重挤压下,新药研发的复杂性和监察负担导
致研发成本快速提升。凭借高度专业化的研究网络和新药注册团队, CRO 企业
可以使新药研发的资金投入和潜在风险在该行业的整条产业链上得到分散,有助
于降低制药企业的研发成本及缩短平均 30%的研发时间,从而加快新药审批及上
市速度。
( 3)整体行业未来呈现纵向一体化的发展趋势
新药研发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对应的 CRO 业务也覆盖药物发现阶段、
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新药注册申报服务等多个环节。由于不同研究阶段之间
最重要的是研究数据的衔接及实验结果的可信任度,仅提供单一阶段医药研发服
务的企业无法满足大型药企在全产业链上的研发需求,这就要求未来行业内的参
与者不仅要在各自专精的阶段提供高质量的研发生产服务,还需要围绕客户需求
不断拓展产业链上下游领域,通过自行设立、合作开展或外延式并购的方式为客
户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新药研究、开发、生产类服务。
4、 CMO/CDMO 行业简介
CMO 又名药品委托生产,其基本业务模式为 CMO 企业接受药企委托,为
药品生产涉及的工艺开发、配方开发提供支持,主要涉及临床用药、中间体制造、
257
原料药生产、制剂生产(如粉剂、针剂)以及包装等定制生产制造业务,按照合
同的约定获取委托服务收入。
随着药企不断加强对成本控制和效率提升的要求,传统 CMO 企业单纯依靠
药企提供的生产工艺及技术支持进行单一代工生产服务已经无法完全满足客户
需求。药企希望 CRO/CMO 企业能够利用自身生产设施及技术积累承担更多工艺
研发、改进的创新性服务职能,进一步帮助药企改进生产工艺、提高合成效率并
最终降低制造成本。因此,高技术附加值的工艺研发及产业化运用代表了未来医
药制造行业的发展趋势,进而带动了 CDMO 企业应运而生。 CDMO 企业可为药
企提供创新药生产时所需要的工艺流程研发及优化、配方开发及试生产服务,并
在上述研发、开发等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提供从公斤级到吨级的定制生产服务。
CDMO 企业将自有高技术附加值工艺研发能力及规模生产能力深度结合,并可
通过临床试生产、商业化生产的供应模式深度对接药企的研发、采购、生产等整
个供应链体系,以附加值较高的技术输出取代单纯的产能输出,推动资本密集型
的 CMO 行业向技术与资本复合密集型的 CDMO 行业全面升级。
5、 CMO/CDMO 市场规模预测
( 1)全球 CMO/CDMO 行业规模逐年增加
为了加快药品上市速度,降低药品研发生产成本,提高内部资产的运营效率,
跨国制药公司多数进行了战略调整,不断增加研发支出占比,将内部资源集中于
前期研发等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链环节。根据南方所统计, 2012-2016 年全球
CMO/CDMO 行业市场规模由 357 亿美元增加至 563 亿美元, 2012-2016 年的复
合增长率为 12.03%。
258
2012 至 2016 年全球 CMO/CDMO 行业规模及成长性分析
注:数据来源于美国药品研究和制造商协会
为寻求更加高效率、低成本的生产方式,药企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继续向专业
CMO/CDMO 公司寻求外部订单支持服务,全球 CMO/CDMO 市场将进一步快速
增长。根据南方所的预测,预计 2021 年全球 CMO/CDMO 市场规模将超过 1,025
亿美元, 2017-2021 年复合增长率约为 12.73%。
2017 至 2021 年全球 CMO/CDMO 行业规模及成长性分析
注:数据来源于艾美仕市场研究公司数据库
( 2)中国 CMO/CDMO 行业持续呈现高速发展态势
CMO/CDMO 行业的门槛较高,故我国进入该细分领域时间较晚。但凭借人
才、基础设施和成本结构等各方面的竞争优势,在国际大型药企的带动和中国鼓
259
励新药研发政策的大环境下,我国 CMO/CDMO 企业已成为跨国制药公司的战略
供应商并起到日益重要的作用。根据南方所统计, 2012-2016 年我国 CMO/CDMO
行业市场规模由 138 亿元增加至 270 亿元, 2012-2016 年度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5.92%。
2012 至 2016 年中国 CMO/CDMO 行业规模及成长性分析
注:数据来源于南方所
未来五年,我国 CMO/CDMO 企业仍将持续受益于全球 CMO/CDMO 行业增
长及区域性转移等趋势。根据南方所统计及预测, 2017-2021 年我国 CMO/CDMO
的市场从 314 亿元增加至约 626 亿元,2017-2021 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8.32%。
2017 至 2021 年中国 CMO/CDMO 行业规模及成长性分析
注:数据来源于欧洲仿制药协会、汤森路透药物研发综合情报数据库、前瞻产业研究院,此
260
处统计的销售额为中国本土企业的销售额,其中包括本土企业在国外的销售额
6、未来 CMO/CDMO 行业发展趋势
( 1)地域变化:由发达国家转移至中、印等发展中国家
CMO/CDMO 行业主要服务于跨国制药公司和新兴研发公司的创新药,在技
术水平、管理能力、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具有较高的要求。随着中国、印度等新
兴国家的 CMO/CDMO 企业的综合技术水平和综合管理体系不断提升、知识产权
法律逐渐完善,中国和印度 CMO/CDMO 企业已经成为北美、欧洲和日本的
CMO/CDMO 企业的强有力竞争对手。
( 2)政策利好:国家政策支持为 CMO/CDMO 行业发展创造机遇
2016 年 6 月,国务院同意并印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
采取药品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分离的管理模式。持有药品上市许可的企业可以自
行生产,也可将产品委托给具备 GMP 条件的生产商生产。这一制度模式下,避
免了规模化的固定资产投资却同样能获得足够的药品生产规模。该制度将在市场
化程度最高的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区率先进行试点推广,未来逐步完善推广。
这项制度的实施将带动 CMO/CDMO 行业进一步快速发展。
( 3)技术的纵深变化:由“技术转移+定制生产”变为“合作研发+定制生产”,
增添自有协作研发领域的深度渗透合作
一些全球领先的 CMO/CDMO 企业的经营模式正由传统的“技术转移+定制
生产”变为“合作研发+定制生产”模式转变,因为这些公司发现,通过深度参与客
户创新药的研发过程,从创新药研发早期即介入其中,同制药企业的研发、采购、
生产等整个供应链体系深度对接。在这样的模式下, CMO/CDMO 企业通过和客
户在创新药的整个生命周期中持续合作,双方的技术理念和管理体系不断磨合,
能够形成深度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这样在创新药上市后,为了保障药品的质量
稳定性以及持续、可靠供应,客户会倾向于延续之前与 CMO/CDMO 企业的合作
关系,从而提高了客户复购率。
( 4)合作方式:从单一代工生产拓展至参与药企“研发+生产+商业化推广”
的全产业链合作模式
为了与客户建立深度战略合作关系, CMO/CDMO 企业不断拓展自身产业
261
链,寻求从生产型公司向服务型公司转变的机会。对于 CMO/CDMO 企业来说,
向上游 CRO 领域拓展,在药品生产开发的早期介入可避免后期重复研究,加快
药品产业化进程;向下游医药销售推广领域拓展,可提高委托方企业的运营效率,
提升服务水平。这些举措最终都能提高客户的粘性和满意度,把客户发展成长期
深度的战略合作伙伴。
(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等
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发行人主要业务为小分子化学药的发现、研发及生产的全方位、一体化平台
服务,主要涵盖 CRO、 CMO/CDMO 领域。
按照国家统计局 2011 年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1),
发行人从事的 CRO 业务属于“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中的“7340 医学研究和
试验发展”行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31 号),发行人属于“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业”中的“73 研究和试验发展”行业。
同时,发行人下属控股子公司合全药业主要从事 CMO/CDMO 业务。根据《国
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1)以及《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
修订),发行人下属控股子公司合全药业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 C27) ”。
( 1) CRO 行业的监管
CRO 行业主要为药企及科研单位提供从新药的发现、研发到开发的一体化
服务,伴随新药研发的全流程,因其服务领域的专业性和特殊性而与医药行业的
发展紧密相关。我国对药品的研发、研究、生产、流通和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督管
理的机构为国家食药监局,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
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相关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2003 年, CFDA 制定了《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局令第 2 号)及《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局令第 3 号),规范了国内药物的非临床研究和临床工作。发行人作为从事医
药研发专业服务机构直接参与药物研究的全产业链工作,其执业过程亦需受
CFDA 管理,并受到各级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此外,由
262
于发行人主营业务中涉及的临床前 CRO 业务中部分实验主要通过动物实验进
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颁布的《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2017 年修
订)(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令第 2 号)的管辖,因此发行人亦受我国科技部的管
理及各级地方科技行政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由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为大型跨国药企,为全球客户提供新药研发支持服
务,以美国、欧洲市场为主,故其在上述地区的主营业务会分别受到国际人用药
品注册技术协调会( ICH)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FDA)、欧洲药品管理
局( EMA)及欧洲药品质量管理局( EDQM)的监管并需遵守各自所在地的日
常监督管理规范。 过往 FDA 及 EMA 曾制定了详细的 GLP、 GCP 和 GMP 等各
项药品非临床、临床及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FDA 近期也发布了《 IND 申办人与
FDA 沟通规范新版指南草案》等文件,对非临床研究要求、临床设计以及药品
生产等医药行业全产业链日常业务运营形成详细的监管要求。
2017 年 6 月 19 日,国家食药监局与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 ICH)
同时宣布, ICH 正式批准国家食药监局成为其成员。加入 ICH,意味着中国药品
监管部门、制药行业和研发机构,将逐步转化和实施国际最高技术标准和指南,
并参与规则制定,推动国际创新药品早日进入中国市场,有效提升国内制药产业
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 2) CMO/CDMO 行业的监管
由于 CMO/CDMO 业务的日常业务主要为接受药企委托,其进行药品工艺开
发、配方开发以及临床用药、中间体制造、原料药生产、制剂生产、包装等定制
生产制造服务,因此 CMO/CDMO 行业亦受到 CFDA 及下属各级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此外,发行人在向跨国制药公司提供 CMO/CDMO 业务时,交付的最终产品
有相当一部分是以原料药起始物料、 cGMP 中间体或其他形式进行提供。由于医
药中间体属于精细化学品,而国家发改委及其各级下属机构负责精细化工行业政
策的研究制定、产品开发、推广指导、项目审批等监督及管理,故发行人仍需受
到国家发改委及下属各级发改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263
2、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 1)医药行业主要政策
序号 名称 相关内容 实施日期
1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
育和发展战略性新
兴产业的决定
明确将生物医药产业纳入我国战略性新兴
产业范畴,要求大力发展用于重大疾病防
治的生物技术药物、新型疫苗和诊断试剂、
化学药物、现代中药等创新药物大品种,
提升生物医药产业水平。加快先进医疗设
备、医用材料等生物医学工程产品的研发
和产业化。
2010 年 10 月 10 日
2
关于加快医药行业
结构调整的指导意
见
鼓励医药企业技术创新,加大对医药研发
的投入,鼓励开展基础性研究和开发共性、
关键性以及前沿性重大医药研发课题。支
持企业加强技术中心建设,通过产学研整
合技术资源,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
体。
2010 年 10 月 9 日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纲要
十三五规划纲要对医药产业在今后五年的
发展做出了重要规划。其中,规划提出“鼓
励研究和创制新药,将已上市创新药和通
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优先列入医保目录”。
2016 年 3 月 16 日
4 “十三五”深化医药
卫生体制改革规划
“十三五”期间,要在分级诊疗、现代医院
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
管等 5 项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同时统
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2016 年 12 月 27 日
5
《全国药品流通行
业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 2016-2020)》
提出合理规划行业布局、健全药品流通网
络,提升流通管理水平、打造现代医药供
应商,创新行业经营模式、拓展行业服务
功能, “引进来”与“走出去”商务部相结合、
提升行业开放水平,加强行业基础建设、
提高行业服务能力等五项主要任务。
2016 年 12 月 28 日
6 医药工业发展规划
指南
推进生物药、化学药新品种、优质中药、
高性能医疗器械、新型辅料包材和制药设
备六大重点领域发展,加快各领域新技术
的开发和应用,促进产品、技术、质量升
级。推进化学仿制药质量升级计划、中药
材资源可持续利用计划、中药质量提升计
划、疫苗质量提升计划、医疗器械质量提
升计划,促进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和产业升
级。
2016 年 10 月 26 日
7
关于加强和促进食
品药品科技创新工
作的指导意见
以相关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为
依托,加大对群众急需的重点药品、创新
药、先进医疗器械自主创新等支持力度。
发挥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作用,以监管法
规政策和相关科技计划(专项、基金)为
依托,引领食品药品企业在新产品研发、
工艺创新和已上市产品再评价等方面加强
研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
2018 年 1 月 30 日
264
序号 名称 相关内容 实施日期
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
改造提升,指导和帮助企业提高自我检测
和评价能力,增强创新和竞争能力。推进
食品药品标准基础研究,充分发挥标准对
企业研发的引领作用。
( 2)我国的 CRO/CMO/CDMO 行业监管政策
围绕提高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我国建立了涵盖药品研究、生
产、流通、使用各环节的监管制度,公司所属医药研发服务行业适用的主要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相关内容 实施日期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
品管理法( 2015 年修
订)
研制新药,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的规定如实报送研制方法、质量指标、
药理及毒理结果等有关资料和样品,经国
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临床。 药物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
和临床机构必须分别执行药物非临床研究
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质量管理规范。
2015 年 4 月 24 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
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 2016 年修订)
药物临床申请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批准后,申报人应当在经依法认定的具有
药物临床资格的机构中选择承担药物临床
的机构。药物临床机构进行药物临床,应
当事先告知受试者或者其监护人真实情
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2016 年 2 月 6 日
3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规定了新药申请、仿制药申请、进口药品
申请及其补充申请和再注册申请的管理办
法,包括药物注册的基本要求、临床、新
药申请、仿制药及进口药的申报与审批、
非处方药的申报、药品再注册、药品注册
检验等,其中规定了药物申请所需进行的
各期临床内容与要求,明确了临床中需审
核和备案的关键程序,以及临床中不良事
件的应对措施等。
2007 年 10 月 1 日
4 药品进口管理办法
( 2012 年修订)
规定了进口药品的备案、报关、口岸检验
等程序,包括了进口单位向允许药品进口
的口岸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办《进
口药品通关单》,以及药品检验机构对抵达
口岸的进口药品依法实施检验工作的过
程。
2012 年 8 月 24 日
5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药品特别审
批程序
规定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应急所需防
治药品的特别审批程序,以及该审批程序
中对于应急药品进行临床的相关流程及要
求。
2005 年 11 月 18 日
6 新药注册特殊审批
管理规定
规定了符合国家食药监局设定的创新药条
件的新药注册申请的特殊审批办法, 包括 2009 年 1 月 7 日
265
序号 名称 相关内容 实施日期
注册申请的材料、 申请流程、临床要求等。
7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
管理规范
参照国际公认准则, 规定了临床标准全过
程,包括前的准备及必要条件、 受试者的
权益保障、研究者、 申办者及监察员的职
责、方案设计、组织实施、 监察、 稽查、
记录与报告、 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用药
品管理、 质量保证和多中心。
2003 年 9 月 1 日
8 药物临床试验伦理
审查工作指导原则
参照国际公认准则,规定了药物临床的伦
理审查工作,包括伦理委员会的组织与管
理、职责要求,伦理审查的申请与受理,
伦理委员会的伦理审查,伦理审查的决定
与送达,以及伦理审查后的跟踪审查等。
2010 年 11 月 2 日
9
药物临床试验生物
样本分析实验室管
理指南(试行)
规范了药物临床中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的
管理工作,包括组织结构和人员、实验室
设施、仪器与材料、合同管理、标准操作
规程和实验的实施,以及生物样本分析数
据的质量和管理等。
2011 年 12 月 2 日
10
药物 I 期临床试
验管理指导原则
(试行)
参照国际标准,规范指导了药物 I 期临床
的组织管理与实施,包括职责要求、实施
条件、质量保证、风险管理、合同和协议、
方案、受试者管理、用药品管理、生物样
本管理和分析、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以
及总结报告等。
2011 年 12 月 2 日
11
国务院关于改革药
品医疗器械审评审
批制度的意见
就如何提高审评审批质量、解决注册申请
积压、提高仿制药质量、鼓励研究和创制
新药、提高审评审批透明度等目标提出改
革方向和措施。
2015 年 8 月 9 日
12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总局关于药品
注册审评审批若干
政策的公告
为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问题,提高药品
审评审批质量和效率, CFDA 提出实行若
干药品注册审评审批新政策。
2015 年 11 月 11 日
1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开展仿制药质量和
疗效一致性评价的
意见
通过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初步建立仿
制药参比制剂目录,逐步完善仿制药质量
评价体系,淘汰内在质量和临床疗效达不
到要求的品种,促进我国仿制药整体水平
提升。
2016 年 2 月 6 日
14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制度试点方案
体现了药品注册管理制度向上市许可持有
人制度转变的核心理念,即鼓励新药创制,
促进产业升级,优化资源配置,落实主体
责任。
2016 年 5 月 26 日
1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改革完善药
品生产流通使用政
策的若干意见
体现了提高药品质量疗效,整顿药品流通
秩序,规范医疗和用药行为,推进健康中
国建设。
2017 年 1 月 24 日
16
关于鼓励药品医疗
器械创新改革临床
试验管理的相关政
策(征求意见稿)
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改为备案管理,支
持研究者和临床试验机构开展临床试验,
完善伦理委员会机制,提高伦理审查效率,
优化临床试验审查程序,接受境外临床试
2017 年 5 月 11 日
266
序号 名称 相关内容 实施日期
验数据,支持拓展性临床试验。
17
关于深化审评审批
制度改革鼓励药品
医疗器械创新的意
见
推进医药产业转入创新驱动发展轨道,坚
持鼓励新药创新医疗器械研发和提升仿制
药质量疗效。
2017 年 10 月 8 日
数据来源: CFDA 网站,南方所
( 3)精细化工行业监管政策
发行人日常 CMO/CDMO 业务多集中于精细化工领域的研发与制造。作为
CMO/CDMO 企业,其生产活动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4 年修
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产
品质量法》( 2009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约束。发行人应当遵守的行业主要法
律法规包括:
序号 名称 相关内容 实施日期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境保护法( 2014 年修
订)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
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
持续发展制定的国家法律。
2015 年 1 月 1 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
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 1997 年 3 月 1 日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
气污染防治法( 2015
年修订)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
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
可持续发展制定。
2016 年 1 月 1 日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
洁生产促进法( 2012
年修订)
为促进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
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保
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
定。
2012 年 7 月 1 日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境影响评价法( 2016
年修订)
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规划和建
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促进经
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法。
2016 年 7 月 2 日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
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 2016 年修订)
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
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
定。
2016 年 11 月 7 日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 2014 年修
订)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
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
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
2014 年 12 月 1 日
8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
例( 2014 年修订)
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
规定制定。
2014 年 7 月 29 日
9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
理条例( 2013 年修
订)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
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
安全,保护环境制定。
2013 年 12 月 7 日
267
序号 名称 相关内容 实施日期
10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
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范危
险化学品登记工作,为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
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根据《危
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
2012 年 8 月 1 日
11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
办法
为了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执业健康检
查机构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制定。 2015 年 5 月 1 日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
品质量法( 2009 年修
订)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
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
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
2009 年 8 月 27 日
(三)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
1、有利因素
( 1) “仿制药”战略向“创新药”战略转变的政策性支持促进了临床前 CRO 行
业高速发展
早期我国药品研发企业的药品研制以仿制药为主,对于药品药理、毒理阶段
的业务需求较小,临床前 CRO 的市场发展相对缓慢。根据国务院实施的“重大新
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要求研制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创新药,
建立一批具有先进水平的技术平台,形成支撑我国药业自主发展的新药创新能力
与技术体系,使我国新药创制整体水平显著提高,推动医药产业由仿制为主向自
主创新为主的战略转变。 “十一五”、 “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国家对新药创新
的投入逐步增加,极大的促进了我国制药企业对创新药物研发投入,带动了药品
研发过程中对于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的检验需求,直接带动我国未来 CRO 行业
持续增长。
除此之外,《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
优良实验室规范管理制度、国家食药监局《关于药品注册审评审批若干政策的公
告》、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等政策近期纷纷落地,有利于新药审评速度加快,
并可进一步促进优质医药研发服务企业的研发与生产积极性,同时淘汰不合规范
的中小型医药研发服务公司,整体行业在政策推动下将持续发展。
( 2)全球医药研发活动向我国及其他低成本国家转移
对于跨国药企来说,高昂的本土研发与运营成本已成为其日益加重的负担。
相比之下,中国的人才资源与研发成本、临床试验成本具有较为明显的比较优势。
268
中国可以提供大量高素质的医药科研人员以满足跨国药企在中国开展研发的需
求且具备较高性价比。
( 3)我国医药行业处于发展的黄金时期,本土化市场的增长为医药研发服
务行业带来机遇
中国医药经济的稳定持续发展为医药研发服务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基础。我国
庞大的人口基数,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医保普及以及政府对卫生医疗等领域不
断加大投入,居民对生活质量的关注日渐提高等因素都将推动我国医药行业快速
持续发展。针对中国病患研究开发的药物数量和种类的不断增加,使得国际药企
在中国临床实验的需求显著上升。
此外,我国药品终端市场销售额呈现良好增长态势,从 2012 年的 8,097 亿
元上升至 2016 年的 14,975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3.09%。目前我国已成为全
球第二大药品市场,是跨国药企争夺的重要新兴市场。由于国内药品审批地域性
的特点,跨国药企的产品在国内上市必须通过国内的临床试验,这也间接刺激了
国内具备资源和研发优势的医药研发服务行业的快速发展。
( 4)技术人才培养有利于行业的持续发展
医药研发服务行业技术竞争力主要体现在高端技术人才储备方面,从业人员
的技术水平、项目经验及项目承接能力与企业的竞争力直接相关。近年来,我国
高度重视对拥有科技创新能力、质量管理意识、国际化运作经验等方面人才的培
养,不断支持及引导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联合培养对口专业人才,
以满足行业的需求。
近年来,中国医药研发服务行业的快速发展已吸引了大量的海外人才归国就
业,人才、基础设施和成本结构等各方面的竞争优势已成为我国医药研发服务行
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并对我国行业整体技术水平的提升发挥了关键性作用。
2、不利因素
( 1)国际 CRO 企业进入国内市场,给国内同行业企业带来较大的挑战
随着全球医药产业链条向新兴市场转移,大型国际药企也纷纷将研发业务移
至人才充足、成本较低、资源丰富的市场,国外大型 CRO 企业如 IQVIA(昆泰)、
269
Covance(科文斯) 、 PPD(医药产品开发公司) 、 Parexel(精鼎) 等企业已陆
续以合资、设立独资企业或收购等方式进军中国大陆市场。这些国际 CRO 企业
成立时间长、资金实力雄厚、研发技术水平高,将给本土 CRO 企业的日常业务
推广活动造成较大的冲击。
( 2)国内医药研发服务药品研发、生产质量问题尚待改善
由于国内医药相关产品及服务的质量控制及医药研发服务经验较欧美发达
国家有待提高,考虑到医药研发服务企业研发、生产的药品将直接影响到药企的
产品质量,药企出于保证其产品研发、生产质量的考虑,倾向于选择与具备良好
经营记录的境外医药研发服务企业合作。随着新版 GMP 的全面施行,国内医药
生产研发的质量标准显著提供,但仍有较大比例的医药研发服务商的研发、生产
质量与欧美发达国家同类服务及产品质量水平相比存在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四)行业利润率水平变动情况
1、 CRO 行业利润率水平变动情况
( 1)欧美地区的 CRO 企业
欧美地区的 CRO 企业占全球市场份额较大,处于市场主导地位。其中,美
国 CRO 行业在全球处于领先地位,在全球 CRO 行业占据了较多的市场份额。这
些跨国 CRO 公司拥有庞大的资源网络、全面的服务内容和优秀的管理团队。能
够为制药企业提供覆盖全球的全产业链研发服务。由于国外 CRO 行业发展较早,
市场发展相对成熟, CRO 行业利润率较高但增长率出现下降趋势。
( 2)新兴地区的 CRO 企业
亚太地区等新兴市场 CRO 处于高速成长阶段,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其他地区。
一方面,新兴市场近十年的经济发展速度高于全球平均水平,跨国制药公司逐渐
将新兴市场地区作为其产品销售的重要增长点,投入大量的资金和资源在新兴市
场开展业务;另一方面,新兴市场的人力资源成本低于欧美地区,无论是参与早
期研发的生化科学家,还是临床试验阶段的临床监察员及临床协调员,其规模和
成本均具有显著优势。这些变化促使新兴市场的 CRO 行业利润率相对较高,增
长也较快。
270
2、 CMO/CDMO 行业利润率水平变动情况
( 1)欧美地区 CMO/CDMO 企业
CMO/CDMO 行业是一个完全竞争的行业,市场化程度很高。由于
CMO/CDMO 企业服务的对象主要为欧美和日本等发达地区的制药公司,高标准
的客户要求决定了欧美地区 CMO/CDMO企业成为药厂客户选择 CMO/CDMO业
务的首选方案。 欧美地区 CMO/CDMO 企业发展时间较长,市场较为成熟,在产
值、增长率和企业层次等方面均拥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 2)新兴地区的 CMO/CDMO 企业
目前世界 CMO/CDMO 原料药生产中心正在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以中国为代
表的新兴国家,凭借技术竞争、 cGMP 质量体系的完善和生产规模的提升等优势,
在业内发展较快。新兴地区部分优秀的 CMO/CDMO 企业充分发挥研发成本优
势,搭建技术平台并储备诸多新技术,并成功将制药新技术引入全球重磅药物的
生产中,帮助制药企业有效地降低生产成本。鉴于此,医药研发产业正在逐渐转
向新兴国家,该地区的 CMO/CDMO 企业将有望获得更高附加值的订单、提高整
体利润率。
(五)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CRO 行业的技术基础涉及临床医学、生理学、护理学、药学、生物化学、
统计学等多个学科。其行业的技术水平和技术特点因不同的研究服务领域而有所
不同。
1、在临床前 CRO 领域,其技术水平主要体现在药物的物理化学性质研究、
成药性研究、原料与制剂的工艺研究、质量标准及稳定性研究、安全性评价实验、
动物药代动力学研究等几个方面。
2、在临床 CRO 领域,其技术水平主要体现在临床研究方案设计的科学性和
可行性、临床研究服务的可控性、临床研究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的先进性等诸多
方面。
3、在 CMO/CDMO 领域,其技术水平主要体现在完善的生产工艺设计、生
产流程控制,承担工艺研发、改进的职能,为制药企业提供具备创新性的技术服
271
务,进一步帮助制药企业降低成本,提高研发效率及产品、服务质量,降低研发
风险。
(六)行业壁垒
由于药品对质量要求严格,医药研发服务行业准入壁垒较高。鉴于全球范围
内对药品质量的监管力度仍在加强,未来该领域行业壁垒可能会进一步提高。
1、客户合作壁垒
由于医药研发服务对专业性要求高,医药企业在为其新药寻找医药研发服务
企业时非常谨慎,对新供应商的考察期普遍较长,且通常会选择在该行业内拥有
较为丰富研发、开发经验的公司,以便于借助其现有成熟的行业经验提高自身新
药研发的效率。
医药研发服务企业需要接受长时间的持续考核,方能获得药企客户的信任并
成为其核心供应商。一旦确定合作关系后,药企客户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以保
证研发服务及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从而确保服务及产成品质量;同时, CRO
企业对客户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的保护成为药企选择合作伙伴的首要考虑因素,
因此药企客户一般在长期考核及评估后才与医药研发服务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并
在较长时间内维持稳定状态,有利于减少波动性, 保持日常业务运营的稳定性。
这种长期形成的客户关系具有较强的排他性和高度的相互依赖性,形成了医药研
发服务行业中较高的客户合作壁垒。
2、人才及技术壁垒
医药研发服务行业主要依靠医药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服务,需要参与者具
有化学、医学、药学、生物统计学等各类专业知识,某些职位还要求技术人员具
有丰富的管理经验。由于该类复合型人才总体供给低于需求,因此资深专业人才
紧缺、管理人员薪酬要求较高等原因对于业内新进入公司形成了较高的人才壁
垒。
医药研发服务企业最重要的作用是为药企提供高技术附加值的新药发现、研
发及开发服务,需要医药专业领域的技术人员借助先进的研发技术突破旧有技术
瓶颈,或提供优化的工艺流程设计,以提高新药研发的效率。新进入企业由于不
具备过往长期研发累积形成的技术储备,将会面临较高的技术壁垒。
272
3、资金壁垒
医药研发服务企业必须拥有先进的研发场地设施、具备中试和大规模生产能
力的高标准生产工厂,才能满足跨国制药公司的要求。这要求医药研发服务企业
必须具备相当的资金实力,以承担启动阶段所必须的固定资产投入和业务发展阶
段的持续资本性支出及流动资金需求。
4、质量监管壁垒
根据 FDA 及 CFDA、 EMA 的规定,药物临床必须满足 GCP、 CLP、 CMP
的规范,部分国际多中心还需额外满足 ICH-GCP 等多中心运营的质量监管要求。
这些通常需要 CRO 公司组织几十家研究中心、上百名研究者以及近千名受试者,
对 CRO 公司的管理架构、服务质量及组织效率均有极高的要求。大型 CRO 公司
通常拥有覆盖全国的业务网络及规范的管理流程,符合 GCP 和 ICH-GCP 的要求,
能够为药企提供全方位的研究服务,在质量监管层面对新进入的 CRO 企业建立
了较高的进入壁垒。
同时 FDA 及 CFDA 还出台了一系列质量监管政策以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安全
性规范。美国 FDA 于 2015 年 1 月成立了药品质量办公室,推行药品质量量度计
划,重点监管药品生产过程中生产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016 年 6 月,中国
国务院印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实现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分
离的药品质量强化管理模式,显示了中国药品监督部门强化监管及提升行业标准
的决心。这些监管政策的落地将加强生产标准和改善整体药品总质量,将促使全
球医药研发服务行业的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同时也对新进入行业的医药研发
服务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质量监管要求。
5、品牌建设壁垒
医药研发服务企业的客户大多为药企或科研单位等,通常难以通过广告等常
规营销手段在短期内进行市场推广,需要企业长期通过高品质的服务和成功的项
目案例逐步建立起市场声誉。同时,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医药研发服务企业可以
大幅减少研发过程中由于操作不规范或缺乏经验引起的失败风险,在业界有较高
的品牌保证,最大程度保护客户的利益。因此,医药研发服务企业的品牌效应在
维持和扩大市场份额方面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273
(七)行业特有经营模式、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1、行业特有经营模式
( 1)临床前 CRO 服务:医药研发服务企业接受客户委托,以合同约定的方
式完成新药的发现、研发、开发等研究服务并收取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将研究
成果和数据资料移交给客户。
( 2)临床 CRO 服务:客户负责提供用药,医药研发服务企业监察药物临床
过程,药物临床机构负责执行临床研究方案;其后医药研发服务企业收取客户的
研究开发经费,并支付因临床研究发生的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将研究成果和数
据资料移交给客户。
( 3) CMO/CDMO 业务:医药研发服务企业接受客户委托,以合同约定的
方式通过工艺研发为制药企业制备各类新药及商业化药物的原料药或中间体,并
按照合同约定将产成品移交给客户并收取费用。专业的 CMO/CDMO 提供商一般
主要采取以销定产、以销定采的经营模式。
2、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CRO 和 CMO/CDMO 行业均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八)公司所在行业与上下游产业的关系
医药研发,尤其新药研发,是一项高技术、高风险、高投入和长周期的复杂
系统工程,其中 CRO 行业贯穿新药发现、研发、开发的全过程,伴随新药发现、
研发、开发全流程提供一体化、全周期服务,其产业链服务内容涉及化合物研究、
临床前研究、临床申请与批准、临床研究、药品注册申请与审批以及上市后持续
研究; CMO/CDMO 行业为 CRO 行业的下游,其产业链服务内容涉及提供产品
生产时所需要的工艺开发、配方开发、临床用药、化学或生物合成的原料药生产、
中间体制造、制剂生产(如粉剂、针剂)以及包装等服务。
在欧美等行业成熟度较高的国家,医药服务产业链可进一步延伸至药品上市
销售策划等商业服务领域,新药研发的每一个阶段为医药企业或可研机构提供技
术成果转化服务,包括可用于新药研发的专利的转让及医药技术成果的转让等,
真正贯穿新药研发的全周期并渗透至医药行业全产业链各环节。
274
医药研发服务行业相关的主要产业链如下图所示:
1、 CRO 行业与上下游的关联关系
由于 CRO 行业贯穿新药发现、研发、开发的全过程,伴随新药发现、研发、
开发全流程提供一体化、全周期服务,因此 CRO 行业不存在明显的上游关联关
系。
CMO/CDMO 行业为 CRO 研发环节的直接下游环节,是产业链自前端药物
研发向后端药物生产的自然延伸。如 CRO 企业已具备研发领域的丰富经验,对
新药研发及治疗机理的理解更加深入透彻,则当其决定进入 CMO/CDMO 领域
时,则可较其他竞争对手将更好地指导药物后期的工艺研发及生产性工作,为客
户提供连续稳定的 CMO/CDMO 业务;同时也可以自更早期阶段锁定客户的订单
需求,满足客户全方位的业务需要。
2、 CMO/CDMO 行业与上下游的关联关系
CMO/CDMO 行业上游主要包括两个行业,其中之一为 CRO 行业。
CMO/CDMO 行业的另一块上游行业为精细化工行业。精细化工行业提供的
基础化学原料经过分类加工后可形成专用医药原料,并可由 CMO/CDMO 企业逐
渐加工形成原料药起始物料、 cGMP 中间体、原料药和制剂等产品。上游精细化
275
工产品的质量、价格波动及上游产品的技术水平对 CMO/CDMO 企业的日常经营
存在一定的影响。
CMO/CDMO 行业下游一般为医药行业产品的常规参与者,即国内外药企、
其他医药研究机构等。
三、 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
(一)行业竞争情况
1、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 1) CRO 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欧美 CRO 市场在 20 世纪 90 年代已较为成熟, 21 世纪随着 CRO 巨头的全
球扩张和亚洲地区经济科技的崛起, CRO 产业逐渐向亚洲转移。由于拥有世界
上最大的人口基数,中国和印度拥有庞大的患者群体,临床试验样本数充足;印
度拥有与欧美较为相似的人种和病谱,相同的语言习惯;中国在临床前和临床试
验各阶段的研究试验费用仅为发达国家的 30%-60%,具有成本优势;中国、韩
国、新加坡、印度等正经历医药产业的迅速崛起,研发支出增长迅速。中国在成
本和产业前景等方面的比较优势使中国成为 CRO 行业发展的热点区域。
国内 CRO 市场以大型跨国 CRO 公司和本土 CRO 公司为主。其中大型跨国
CRO 企业或其在国内的分支机构,研发实力较强、资金实力雄厚,服务覆盖范
围包括临床前和临床试验研究服务,例如 IQVIA(昆泰) 、 Covance(科文斯) 、
Parexel(精鼎) 、 药明康德等;本土 CRO 企业,以服务范围主要覆盖临床前 CRO
企业的睿智化学、康龙化成、昭衍新药等,及服务范围主要覆盖临床 CRO 企业
的泰格医药、博济医药等为代表。相较于跨国 CRO 企业,本土 CRO 企业熟悉国
内市场,可提供大部分临床前或临床试验研究服务,大型本土 CRO 也纷纷吸引
高端人才,展开跨国并购,拓展国际业务规模,逐渐缩小与国际巨头的差距。
( 2) CMO/CDMO 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CMO/CDMO 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从全世界范围来看, CMO/CDMO 企业
的客户主要为欧美和日本等发达地区的制药公司,高标准的客户要求决定了
CMO/CDMO 企业高技术含量的特点。目前全世界的 CMO/CDMO 企业主要集中
276
于欧美和亚洲,其中亚洲市场中的 CMO/CDMO 企业主要集中在中国和印度。
欧美的 CMO/CDMO 企业发展时间较长,成熟度高,但增长较为缓慢;而中
国和印度的 CMO/CDMO 企业属于新兴势力,虽然发展时间相对较短,但增长快
且潜力巨大。目前 CMO/CDMO 企业的竞争主要集中于以下核心能力的比拼:研
发能力、新技术开发及应用、质量体系、原材料供应保障、成本优化、生产能力
(设备、人员、经验)、安全环保以及客户渠道利用能力。
目前全球 CMO/CDMO 市场仍主要集中在欧、美及日本等发达国家市场。但
由于上述市场劳动力及环保成本日趋昂贵,叠加以中国为代表的亚洲药品市场需
求爆发,以及在药品专利保护制度建设上逐步完善,中国和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在
固有的成本效益优势的基础上,随着科研和制造实力的提升,全球 CMO/CDMO
市场已陆续开始从西方成熟市场向亚洲等新兴市场转移。
另一方面,客户在选择 CMO/CDMO 企业时不仅仅关注能否降低生产成本,
同样也会关注企业在新技术开发、质量体系、知识产权保护等多个领域的综合能
力,进而确定出最终的合作方。相比于其他大多数亚洲国家,中国在以上领域中
优势明显,在未来 CMO/CDMO 产业向亚洲地区转移的趋势之中,中国企业有望
获得更多份额。
在药物的生产过程之中,由于初期的合成路线往往不够成熟,无法进行大规
模制备或者成本较高,因此需要 CMO/CDMO 企业进行合成路线设计、工艺优化、
中试放大、质量标准标准研究等方面的工作,才能使得药物能够在低成本地进行
大规模商业化生产,这要求 CMO/CDMO 企业必须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才能完
成上述工作。目前国内 CMO/CDMO 企业承接的订单主要以化学原料药和中间体
为主,多数产品需要通过化学合成手段进行制备,因此化学领域科研和技术的先
进程度对于 CMO/CDMO 产业的发展尤为重要。在科研实力方面,相对于全球其
他地区,中国具有较大的优势。
2、行业内的主要企业和主要企业的市场份额
( 1) CRO 行业国际市场参与者
近年来, CRO 行业快速发展,据 Business Insights 统计,截至 2015 年底,
全球 CRO 公司的数量已超过 1,100 家,承担了全球近 50%的新药研发任务,典
277
型的如 IQVIA(昆泰) 、 Covance(科文斯) 、 Charles River(查尔斯河实验室) 、
Parexel(精鼎) 、药明康德、 ICON(爱科恩) 、 PPD(医药产品开发公司) 等
大型跨国 CRO 企业,详见下表所示:
序号 公司名称 公司概况
1 IQVIA(昆泰)
IQVIA(昆泰) 是世界上最大的 CRO 组织,公司创立于 1982
年,业务覆盖 100 多个国家。作为良好临床实践( GCP)的
供应者, IQVIA(昆泰) 实现了临床试验数量和质量的“双重
领先”。 2016 年 5 月昆泰与健康产业战略咨询服务商 IMS
Health 宣布合并,合并后的公司改名为 IQVIA(昆泰) 。
2 Covance(科文斯)
Covance(科文斯) 成立于 1997 年,于 2015 年被 LabCorp
( NYSE: LH)收购后,主要为药物和诊断研发与商业化提
供综合临床实验室服务与点对点解决方案。 于 2017 年与
Chiltern( 奇尔特恩) 合并。
3 Parexel(精鼎)
Parexel(精鼎) 成立于 1982 年,是一家致力于药物临床试验
研究的 CRO 集团公司。总部位于美国,分支机构遍布欧、
美、亚、大洋四大洲,在全球 51 个国家拥有超过 18,600 名
员工。
4 InVentiv Health(因文健
康)
InVentiv Health(因文健康) 为医药、医疗器械和生物工程客
户提供临床研发、销售及商务咨询服务,目前在全球范围内
90 多个国家中拥有超过 15,000 名医疗专业人员。目前,
InVentiv Health(因文健康) 已与 INC Research 合并。
5 Icon(爱科恩)
Icon(爱科恩) 成立于 1990 年,主要从事药物临床试验研究
服务,目前在全球 38 个国家的拥有近百个办事处及超过
12,300 名员工。 2016 年, Icon(爱科恩) 的净利润超过 26 亿
美元,较 2015 年实现了 9.5%的增长。
6 PPD(医药产品开发公
司)
PPD(医药产品开发公司) 成立于 1985 年,目前业务覆盖近
50个国家,员工总数超过 19,000名,是在药物发现、功能基
因组、组合化学、体内药代动力学等方面提供集成服务的
CRO 之一。 PPD(医药产品开发公司) 近年来保持着平稳增
长的趋势,并与生物技术公司 Moderna 签订协议,为后者提
供临床试验支持、协调和安全性验证等服务。 2014 年, PPD
(医药产品开发公司) 完成了对 X-Chem 公司的收购。
7 PRA( 制药研究联合公
司)
PRA( 制药研究联合公司) 成立于 1976 年,为各个临床阶段
提供全面的临床研发服务。自 2014 年上市以来, PRA( 制药
研究联合公司)主要业务集中在新加坡等地区。在全球 70 多
个国家拥有超过 12,000 名员工。
8 Charles River (查尔斯河
实验室)
Charles River(查尔斯河实验室) 于 1947 年创立,目前拥有
超过 130 种遗传学背景和微生物学背景清晰定义的实验动
物,并逐渐成为一个临床前产品和服务的主要供应商。
9 Chiltern(奇尔特恩)
Chiltern(奇尔特恩) 作为一家领先的全球性 CRO, Chiltern
(奇尔特恩) 有三个专门化的业务单位: Chiltern Biopharma
(覆盖呼吸科、抗感染/疫苗、眼科、皮肤科和其他专业领
域)、 Chiltern Oncology(由医生、科学家和临床工作者领
衔,统一掌管血液科和肿瘤内科临床药物开发)和 Chiltern
278
序号 公司名称 公司概况
Source (面向 FSP、 资源和人员配置解决方案的量身定制关系
领域的世界级领先者)。
注:资料来源于产业信息网、南方所、上市公司年报
( 2) CRO 行业国内市场参与者
随着国家医药政策逐渐明确,医疗改革的提速和医保市场的扩容以及中国医
药产业的高速发展,跨国制药企业陆续在中国启动研发业务,中国 CRO 产业的
成长步入了一个黄金时期。发行人作为近年来涌现出的行业领军型企业,其业务
特点自早期化学研发阶段入手,逐步拓展成为全方位、一体化的小分子化学药
CRO/CMO/CDMO 平台。除发行人外,还有部分企业在各自细分行业中保持一
定的竞争优势,例如康龙化成亦专注于早期化学研究及临床前 CRO 研究、昭衍
新药专注于临床前 CRO 研究、泰格医药、博济医药专注于临床 CRO 研究等。
A、本土临床前 CRO 公司
序号 公司名称 公司概况
1 睿智化学 睿智化学成立于 2002 年,提供临床前研究服务,具备先进的技
术优势、具有竞争力的人才优势、以及完善的客户服务管理。
2 康龙化成 康龙化成成立于 2003 年,主要提供早期化学研究及临床前 CRO
研究服务,是医药研发服务领军企业之一。
3 中美冠科 中美冠科成立于 2006 年,提供临床前研究服务(以动物模型为
主),专注肿瘤和代谢类疾病研究领域。
4 桑迪亚 桑迪亚成立于 2004 年,以上海为基地向全球制药企业和生化公
司提供新药研发和生产服务。
5 昭衍新药
昭衍新药成立于 1995 年,公司主要从事以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
价服务为主的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和实验动物及附属产品的销售
业务。
6 美迪西 美迪西成立于 2004 年,是一家综合性的医药研发服务公司。
注:资料来源于产业信息网、南方所、上市公司年报
B、本土临床 CRO 公司
序号 公司名称 公司概况
1 泰格医药
泰格医药成立于 2004 年,专注于为医药产品研发提供 I-IV
期临床试验、数据管理与生物统计、注册申报等全方位服
务。
2 北京赛德盛医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北京赛德盛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主要为
国内外医药企业提供临床研究服务。
279
序号 公司名称 公司概况
3 方恩(天津)医药发展
有限公司
方恩(天津)医药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主要为国内
外制药或医疗器械客户提供高质量低成本的全方位的临床研
究服务。
4 北京凯维斯医药咨询有
限公司
北京凯维斯医药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7 年,于 2011 年被
Icon(爱科恩) 收购,主要提供临床 I 期到 IV 期临床研究的
方案设计、组织实施、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及进口药品/
医疗器械注册和医药市场开发等一系列服务。
5 新高峰
新高峰成立于 2007 年,于 2015 年被亚太药业( 002370.SZ)
收购。其提供的技术服务可以涵盖新药研发的各个主要阶
段。
6 博济医药 博济医药成立于 2002 年。自设立以来,主要为医药企业和
其他新药研发机构提供全方位的新药研发服务。
注:资料来源于产业信息网、南方所、上市公司年报
( 3) CMO/CDMO 行业主要参与者
根据 Business Insights 的统计,截至 2015 年底,全球只有 5 家 CMO/CDMO
企业的业务收入超过 5 亿美元,均集中在欧美和亚洲区域,主要服务于欧美和日
本等发达地区的药企及科研单位。
从世界范围来看,欧美的 CMO/CDMO 企业历史悠久,生产工艺、设备先进
性及管理能力均处于世界领先水平;而中国和印度的 CMO/CDMO 企业由于发展
时间较短,可以直接采用最先进的生产工艺从事业务,在研发创新方面具备灵活、
高效等竞争优势,发展潜力巨大。 CMO/CDMO 行业内与发行人较具可比性的主
要市场参与者如下表所述:
序号 公司名称 公司概况
1 Catalent(康泰伦特)
Catalent(康泰伦特) 成立于 2007 年,总部位于美国的特拉
华州,是美国最大的医药定制研发生产企业,主要提供先进
的传输技术和药物、生物制品和健康产品的开发解决方案
2 Jubilant Life Science(欢
腾生物科技)
Jubilant Life Science(欢腾生物科技) 成立于 2004 年,总部
位于印度,并在孟买证券交易所上市,是印度最大的医药定
制研发生产企业,主要提供医药和生命科学产品和服务
3 凯莱英
凯莱英成立于 1998 年,公司主要从事符合美国 FDA 审批的
cGMP 标准原料药、关键中间体、制剂产品及生物产品的研
究开发、工艺优化及规模化生产。产品覆盖抗肿瘤、抗病
毒、抗感染、心血管、糖尿病等多个重大疾病领域。
4 博腾股份
博腾股份成立于 2005 年,主营包括为新药提供医药中间体
的工艺研究开发、质量研究和安全性研究,以及提供医药中
间体从小规模生产到商业化阶段的大规模生产服务。
280
序号 公司名称 公司概况
5 普洛药业 普洛药业成立于 1997 年,是一家集研究、开发、生产原料
药、制剂、医药中间体的大型综合性制药企业。
注:资料来源于产业信息网、南方所、上市公司年报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发行人是最全面和最具研发实力的小分子化学药物发现、研发及开发一体化
服务平台之一,是中国新药研发创新的开拓者和引领者,目前已是中国规模最大,
全球排名前列的小分子医药研发服务企业,在国内处于行业领军地位。
历经近二十年发展,发行人已在新药研发服务领域确立了国内领先的市场地
位,不仅面向全球客户打造开放式、全方位、一体化的医药研发服务技术及能力
平台,也是连接中国制药企业走向世界及国际大型药企药品快速进入中国的“双
向桥梁”。发行人的这些独特的优势能使其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
全方位、一体化的平台式服务,能为客户显著提高新药研发的效率,提高客户的
粘性;同时也能发挥企业在产业链各环节的协同效应,构建自身竞争力、提升盈
利水平,为发行人今后快速发展和在市场竞争中争取更高的地位打下了坚实的基
础。
(三)发行人的市场占有率、近三年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
随着全球(特别是美国)对药品研发的重视及国外药品专利到期等影响,新
药审批量逐步上升,全球 CRO 行业发展迅速,发行人基于自身竞争优势,未来
市场容量将进一步提高,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2014-2016 年发行人 CRO 业
务占全球 CRO 市场的份额情况如下:
序号 CRO 企业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1 IQVIA(昆泰) 10.72% 10.33% 9.88%
2 Covance(科文斯) 6.72% 6.28% 6.24%
3 Inventive Health(因文健康) 4.65% 4.76% 4.72%
4 Parexel(精鼎) 4.99% 4.81% 4.59%
5 Charles River(查尔斯河实验室) 3.34% 3.25% 3.69%
6 ICON(爱科恩) 3.87% 3.76% 3.66%
7 PPD(医药产品开发公司) 3.47% 3.46% 3.51%
281
序号 CRO 企业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8 PRA( 制药研究联合公司) 3.26% 3.28% 3.47%
9 Chiltern(奇尔特恩) 2.45% 2.39% 2.41%
10 INC Research( INC 研究) 2.06% 2.19% 2.26%
11 药明康德 1.64% 1.80% 2.02%
数据来源: 上市公司年报、艾美仕市场研究公司数据库、公开资料
注: Covance(科文斯) 与 Chiltern(奇尔特恩)、 Inventive Health(因文健康) 与 INC Research
( INC 研究) 均于 2017 年合并
作为新兴国家,中国医药消费市场未来有着很大的发展潜力。伴随着全球诸
多重磅药物的专利陆续到期,中国未来仿制药市场前景良好。公司可以凭借自身
的技术储备和质量体系优势,以多种方式开发中国市场,大幅度降低各类药品的
生产成本,使中国广大普通病患受益。
(四)发行人主要竞争优势
1、开放式、全方位、一体化的研发服务平台
发行人是一家涵盖新药研发全产业链的全球性医药研发服务企业,拥有包括
国内上海、苏州、天津、武汉、常州及美国费城、圣保罗、亚特兰大、圣地亚哥、
德国慕尼黑等在内的全球 26 个研发基地/分支机构,通过技术领域、商业模式和
跨行业协作,构建研发、生产和商业化服务全产业链模式,围绕全球医药研发领
域客户需求,聚焦产业协同效应。发行人开放式的研发服务可赋能于创业者和科
学家,让越来越多潜在的突破性创新进入行业的研发管线,有效降低新药研发的
成本和门槛、缩短研发周期、提高研发产能,协助创业者和科学家实现研发创业
与治病救人的梦想,推动整个中国新药研发领域的模式创新与产业升级,为中国
和全球医药大健康创新生态系统的不断迭代和演进作出贡献。
发行人拥有全面的业务覆盖领域,具体的业务分部概况如下图所示:
282
注 1:上图颜色标注区域指该公司对此领域有业务覆盖
注 2:资料来源于南方所行业研究报告、上市公司年报、公司资料
发行人秉持“超越客户期望、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的精神内核,依托于其开
放式、一体化的研发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多层次的定制服务。一方面,发行人
致力于为大型国际药企在新药的研发、检测和生产服务等各阶段提供国际领先
的、高度定制化的研发服务,有效降低新药研发的成本和门槛、缩短研发周期、
提高研发产能;另一方面,发行人完整的能力平台也可为初创新药研发公司乃至
科学家个人提供从科研发明到产品研发的全范围服务。
2、中美两地运营布局、全球广覆盖、强融合的服务网络体系
公司面向国际药企提供定制化研发服务,秉承立足中国、面向国际的战略方
针,在中美两地均有实体运营。多年来深耕新药研发领域,凭借对新药研发产业
链条的深入了解和对新药研发趋势的前瞻判断,通过在全球范围内的一系列战略
投资,整合新药研发产业链上的各项能力,致力于全面提升在产业链上下游的竞
争优势,增加优势服务环节等方式实现了自有平台基础上各项业务的协同效应与
快速拓展。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人数合计 14,763 名,其中研发专业人员
11,721 名。 依托于其全球广覆盖的研发基地,公司构建了强融合的全球服务网络
体系,公司拥有客户数量超过 3,000 家,是全球顶尖小分子医药企业的长期合作
283
伙伴,主要客户覆盖辉瑞、强生、诺华、罗氏、默沙东等全球排名前 20 位的顶
尖大型药企及各类新药研发机构。
3、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
比肩大型国际药企的研发能力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公司坚守研发服务
的高质量标准,始终走在国际新药研发的第一线,以其高质量、精益的研发服务,
致力于提升全球新药科研成果的商业化转换效率。
公司自成立以来,率先获得了多项顶尖国际认证,是中国第一个通过美国
FDA 审查的化学制造与控制( CMC)研发平台,中国第一个符合美国、欧洲以
及中国质量标准的 cGMP 药物产品生产设施、 GLP 生物分析实验室,中国第一
个同时获中国、美国、欧盟、日本、加拿大、瑞士、澳大利亚以及新西兰等政府
监管机构批准,为小分子创新药生产商业化原料药及 GMP中间体的 CMO/CDMO
企业。
公司通过为大型国际药企提供高效率、高标准、高质量的技术服务,与全球
新药研发技术的更迭同步,协助客户对研发流程、工艺进行改良,依据客户需求
提供创新性、有独特竞争力的研发服务。近年来,公司率先响应国家产业升级号
召,引入先进产业模式、国际研发服务标准、质量控制标准、先进生产技术及设
备,带动自身及国内同行业实现与世界一流药企的接轨,助力于中国药物化学研
发能力的国际化发展,推动国内新药研发的服务模式变革及重大新药创制产业政
策的落地。
4、高效、专业的管理领军团队
公司拥有具备全球视野及产业战略眼光的卓越管理团队。以 Ge Li(李革)
领军的公司管理层团队拥有丰富的医药行业从业经历,具备极强的执行力及多年
医药行业投资、管理经验、国际化视野并在中美两地生命科学领域有较高知名度。
经验丰富、视野广阔的管理团队使发行人得以在全球经济运行周期及医药行业整
体发展趋势方面有独到而敏锐的认知,在公司管理层的带领下,发行人有能力深
入理解市场及行业发展趋势、政策变化动向及其对客户需求的影响,迅速调整经
营模式、提高决策速度和灵活性以匹配客户需求,带动公司整体业绩快速发展。
284
5、稳定、进取的研发及管理人才优势
医药研发服务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人才优势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发行人高度重视拥有科技创新能力、质量管理意识、国际化运作经验等方面的综
合素质人才的培养,通过外部招募及内部培训等方式,建立完善的晋升制度及人
才激励规划以联合培养研发、管理复合型人才,为发行人后续持续发展打下了坚
实的基础。
发行人还大力推动人才轮岗制度及内部晋升体制的优化以提升员工的积极
性:第一,立足行业前沿探索尖端技术服务能力,将人员创新精神落入实处;第
二,推动内部创新型项目负责人机制的设立,拟通过上市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
计划等多种激励方式激发和激励发行人创新人才的创造力;第三,通过外部虚拟
化研发平台的创新模式探索赋能于企业员工,激发其“创业家精神”,共同推动中
国“知本经济”时代加速到来。
6、一体化、大服务的创新商业模式,同客户建立深度战略合作关系
发行人是全球领先同时具有 CRO 及 CMO/CDMO 业务的大型新药研发服务
企业,从药物研发、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研究直到商业化生产阶段与各类小分
子医药企业的研发、采购、生产等整个供应链体系深度对接,使附加值较高的技
术输出取代单纯的产能输出,为客户提供创新性的工艺研发及规模化生产服务。
在 CRO+CMO/CDMO 业务联动的商业模式下,发行人从创新药研发的早期即介
入其中,与客户在创新药的整个生命周期中持续合作,双方的技术理念和管理体
系不断磨合,形成了深度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药品进入商业化生产阶段后,
为了保障药品的质量稳定性以及持续、可靠供应,客户会倾向于延续之前的合作
关系,从而大大提高了发行人获得 CMO/CDMO 生产订单的机会。通过此种合作
模式,发行人在长时间的专业服务过程中与客户不断加深相互支持和相互依赖,
并最终形成稳定可靠的长期战略伙伴关系,促进发行人业务的持续、稳定增长。
(五)竞争情况及主要竞争对手简要情况
目前新药研发服务市场仍然高度分散,公司与其他 CRO、 CMO/CDMO 和科
研机构存在竞争关系,伴随监管准入门槛的适度放松、研发技术应用手段的工业
化改良,进入市场的新竞争对手将逐渐增加,公司将面临更多激烈的竞争。在现
285
阶段,公司主要在技术服务质量、效率、 GLP 和 GMP 质量标准、周转时间、资
源、对客户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价格等方面与业内其他机构产生竞争关系。
作为开放式、全方位、一体化研发的服务技术平台,公司服务涵盖小分子化
学药发现、研发及生产的全流程服务,其在不同 CRO/CMO/CDMO 的业务领域
分别与该细分行业的市场参与者进行竞争。举例来说,发行人在临床前 CRO 领
域与 Charles River(查尔斯河实验室) 、 Covance(科文斯) 、睿智化学、康龙
化成等公司存在业务竞争关系;在临床 CRO 领域,与 IQVIA(昆泰) 、 PPD(医
药产品开发公司) 、 Parexel(精鼎) 、博济医药、泰格医药等公司存在业务竞争
关系。
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三、行业
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之“(一)行业竞争情况”之“2、行业内的主
要企业和主要企业的市场份额”。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具体情况
(一)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收入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为小分子化学药的发现、研发及生产的全
方位、一体化平台服务,以全产业链平台的形式面向全球制药企业提供各类新药
的研发、生产及配套服务;此外,发行人还在境外提供医疗器械检测及境外精准
医疗研发生产服务。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合同研发服务
( CRO)和合同生产业务/合同生产研发业务( CMO/CDMO) 两块业务,主营业
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各年均在 98%以上。
1、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不同业务单元分类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中, CRO服务可以进一步按业务单元分为中国区实验
室服务、美国区实验室服务和临床研究及其他CRO服务,其中,中国区实验室又
可以分为小分子化合物发现服务和药物分析及测试服务; CMO/CDMO药物可以
进一步分为工艺开发和生产业务。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不同业务
单元分类情况如下:
286
单位:万元
业务单元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CRO 服务 561,156.59 72.69% 441,128.02 72.93% 360,792.57 74.01%
其中:中国区实
验室服务 412,057.58 53.37% 326,977.53 54.06% 255,387.05 52.39%
? 小分子化合
物发现服务 320,257.34 41.48% 248,054.18 41.01% 196,322.97 40.27%
? 药物分析及
测试服务 91,800.24 11.89% 78,923.35 13.05% 59,064.07 12.12%
美国区实
验室服务 113,488.09 14.70% 93,523.12 15.46% 70,358.81 14.43%
临床研究及
其他 CRO 服务 35,610.91 4.61% 20,627.37 3.41% 35,046.72 7.19%
CMO/CDMO 业务 210,855.40 27.31% 163,701.57 27.07% 126,673.53 25.99%
其中:工艺开发 26,437.86 3.42% 21,793.37 3.60% 16,115.04 3.31%
生产 184,417.54 23.89% 141,908.20 23.46% 110,558.50 22.68%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772,011.98 100.00% 604,829.59 100.00% 487,466.10 100.00%
2、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收费模式分类
发行人主要为客户提供小分子化学药的 CRO 和 CMO/CDMO 业务,其中
CRO 服务按业务收费模式主要分为客户定制服务( FFS)和全时当量服务( FTE)
两类。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业务收费模式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收费模式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CRO 服务 561,156.59 72.69% 441,128.02 72.93% 360,792.57 74.01%
其中: FFS 400,506.08 51.88% 303,330.77 50.15% 248,157.00 50.91%
FTE 160,650.50 20.81% 137,797.26 22.78% 112,635.57 23.11%
CMO/CDMO 业
务 210,855.40 27.31% 163,701.57 27.07% 126,673.53 25.99%
合计 772,011.98 100.00% 604,829.59 100.00% 487,466.10 100.00%
3、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划分
按照客户所在地域进行分类,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分为美国、中国、欧洲、
亚洲(除中国)和其他区域。不同销售区域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列示如下:
287
单位:万元
销售区域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美国 443,754.99 57.48% 371,407.73 61.41% 315,073.68 64.63%
中国 152,685.75 19.78% 109,068.17 18.03% 83,804.45 17.19%
欧洲 141,957.79 18.39% 102,806.23 17.00% 68,584.46 14.07%
亚洲(除中国) 22,083.78 2.86% 15,092.88 2.50% 14,677.08 3.01%
其他 11,529.67 1.49% 6,454.58 1.07% 5,326.43 1.09%
合计 772,011.98 100.00% 604,829.59 100.00% 487,466.10 100.00%
关于主营业务收入的详细分析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
与分析”之“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章节。
(二)主营业务模式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涵盖小分子化学药研发的全产业周期,可为客户提供小分
子化学药的发现、研发及生产一体化、开放式服务的技术和能力平台服务支持。
此外,发行人还在境外提供医疗器械检测及境外精准医疗研发生产服务。
1、发行人的行业背景与产业地位
药品从生产到最终使用整个产业链条可以分为药品生产行业、药品销售行业
及药品使用终端行业三个大的环节。其中:药品生产行业主要从事药品的自研和
自产业务,上市公司如江苏恒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600276.SH)、上海复星医
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196.SH/2196.HK)等;药品销售行业主要从事药
品销售、配送业务,上市公司如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600511.SH)、上
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1607.SH/2607.HK)等;药品使用终端行业为医院、
药店及其他医疗服务机构,上市公司如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00015.SZ)、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603883.SH)等。在行业专业
细分的情况下,逐步衍生出专门承接药品生产行业委托研发及委托生产的合同研
发服务( CRO)和合同生产业务/合同生产研发业务( CMO/CDMO)的研发生产
服务行业。相对于制药企业内部完成研发生产等环节来说, 发行人所从事的研发
生产服务行业的主要优势在于能够弥补药品生产企业在研发能力或生产能力的
不足,充分利用资源,提高药品生产企业的研发效率、缩短研发周期、控制研发
成本进而降低研发风险。
288
2、发行人的商业模式
在医药研发生产服务领域,发行人向药品生产企业提供的研发生产服务包括
合同研发服务( CRO)和合同生产业务/合同生产研发业务( CMO/CDMO),覆
盖新药研发从药物研发、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研究直到商业化生产阶段与各类
小分子医药企业的研发、采购、生产等整个供应链体系深度对接,使附加值较高
的技术输出取代单纯的产能输出,为客户提供创新性的工艺研发及规模化生产服
务。在合同研发服务( CRO)和合同生产业务/合同生产研发业务( CMO/CDMO)
联动的商业模式下,发行人从创新药研发的早期即介入其中,与客户在创新药的
整个生命周期中持续合作,双方的技术理念和管理体系不断磨合,形成了深度的
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发行人在长时间的专业服务过程中与客户不断加深相互支持
和相互依赖,并最终形成稳定可靠的长期战略伙伴关系,促进发行人业务的持续、
稳定增长。结合新药研发的主要阶段,发行人向制药企业提供的服务如下:
289
临床前阶段,发行人的 CRO 服务主要通过上海药明、苏州药明、天津药明、
武汉药明等多家主要控股子企业开展,提供小分子新药发现服务和药物分析与测
试服务。小分子新药发现服务的业务内容涵盖合成化学、生物学、药物化学等一
系列相关业务;药物分析与测试服务的业务内容涵盖药物代谢动力学及毒理学、
生物分析服务、分析化学和测试服务等一系列相关业务。发行人美国区实验室服
务在境外为境外客户提供医疗器械检测服务、境外精准医疗研发生产服务等。
临床阶段,发行人的 CRO 服务主要通过上海康德弘翼、上海杰诚、上海津
石等子企业开展,主要提供临床研究服务,主要包括临床试验管理、监察及临床
试验数据分析服务、临床协调及现场管理服务。
发行人的 CMO/CDMO 业务在临床前阶段和临床阶段主要提供各种新药原
料药、中间体和制剂的工艺开发。
临床后期阶段,发行人的 CMO/CDMO 业务主要通过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合全
药业进行,提供新药中间体、原料药及制剂生产。
发行人面向国内外制药企业提供定制化研发生产服务,秉承立足中国、面向
国际的战略方针,在中美两地均有实体运营。多年来深耕新药研发领域,凭借对
新药研发产业链条的深入了解和对新药研发趋势的前瞻判断,发行人在全球范围
内进行一系列战略投资,整合新药研发产业链上的各项能力,致力于全面提升在
产业链上下游的竞争优势,实现了自有平台基础上各项业务的协同效应与快速拓
展。
3、服务合同签署模式
发行人与客户之间的服务合同的签署主要采取主服务合约与日常工作订单
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首先与客户确认合作并签署主服务合约,对双方的合作时
间、合作范围、合作模式、保密条款、违约条款等事项作出约定;随后,客户按
照需求发送日常工作订单,发行人在与客户协商确定收费标准后按照日常工作订
单的具体要求提供对应研发生产服务,并按照约定收取费用。
除此之外,发行人还积极拓展战略客户签署一体化合约,发行人可按照约定
在药物研发成功后获取一定的额外收益。
290
4、业务收费模式和收入确认方式
发行人主要为客户提供小分子化学药物的 CRO 和 CMO/CDMO 业务,其中
CRO 服务按收入取得方式主要分为客户定制服务( Fee-For-Sevice, FFS)及全
时当量服务( Full-Time Equivalent, FTE)两种。
( 1)客户定制服务( Fee-For-Sevice, FFS)
客户定制服务模式( FFS)是发行人最主要的服务形式之一,客户有明确的
服务需求并与发行人签订服务合同或向发行人提交订单,发行人提供报价、服务
并收取相关费用。 FFS 主要针对发行人受托进行的研究、开发、检测和生产服务。
在客户定制服务模式( FFS)下,根据合同条款,公司一般基于单项合约、里程
碑或者研发季度,在履行义务得以满足时确认收入。 发行人中国区实验室服务下
的小分子化合物发现服务、药物分析及测试服务,美国区实验室服务和临床研究
及其他 CRO 服务均有使用该种收费模式。在 FFS 收费模式下,发行人收入确认
原则主要有提供劳务( FFS-完工百分比不能可靠估计)和提供劳务( FFS-完工百
分比不能可靠估计)两种。
( 2)全时当量服务( Full-Time Equivalent, FTE)
全时当量服务( FTE)为发行人提供的另一种主要的服务形式,通过将实验
人员分配给客户进行合同约定的研究项目,根据记录的实际工时乘以合同约定的
全时当量劳务费率确认收入。发行人中国区实验室服务下的小分子化合物发现服
务的部分业务使用该种收费模式。在 FTE 收费模式下,发行人收入确认原则为
提供劳务( FTE)。
( 3)小分子新药工艺研发及生产业务( CMO/CDMO)
小分子新药工艺研发及生产业务主要通过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合全药业进行。
合全药业拥有国内规模最大、研发实力最强的工艺研发团队之一,能够为客户提
供新药中间体、原料药及制剂从临床前期工艺开发直至商业化生产的一体化服
务。公司与客户签订小分子新药工艺研发及生产业务( CMO/CDMO)合同,通
常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及客户接受的报价进行收费。 发行人 CMO/CDMO 业务中,
工艺开发使用提供劳务( FTE)进行收入确认,生产业务使用销售商品进行收入
确认。
291
上述收入确认原则具体请参见招股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四、重要会
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24、收入”。
(三)发行人服务流程图及生产工艺流程图
作为专业的小分子化学药的发现、研发、开发领域的全方位、一体化服务平
台,发行人主要围绕客户研发及生产需求,主要采取以耗定采、以销定产的经营
模式,主营业务流程可主要分为以下数个基本环节:采购流程;销售、研发服务、
结算一体化流程;生产流程(合全药业);存货管理流程(合全药业);资金结
转流程等。各主营业务流程环节详述如下:
1、采购流程
发行人主要采取以耗定采的采购模式,并已形成了以大规模集中采购为主,
各分部差异化采购为辅的采购形式,与供应商保持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发行
人的两种采购形式列示如下:
( 1)大规模集中采购:发行人依据各业务部门提交的月度采购需求清单,
通过大规模集中采购的方式,对日常研发、生产经营中采购金额高、采购频次大
的常用原材料进行定期采购。
( 2)各分部差异化采购:发行人将采购金额低、采购频次低的产品采购权
限下放至各个分部,由每个分部依照发行人现有标准采购流程自行采购。
发行人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将供应商分为战略、优选、维持、观
察等四个级别并实施分级化管理,明确了新供应商甄选标准、现有供应商的分级
管理制度、级别调整的评估标准及实施程序等。
发行人的采购流程如下图所示:
292
开始
物料采购
发出申购需求
统购货品 竞标购买 市调询价购买
审批调整
分配及价格 审批市调
按需签订采购合同
下订单
审批订单
订单转移至采购员
跟踪订单 填写付款通知单
复核付款通知单
应付账款记录
审核应付账款记录
结束
2、销售、研发服务、结算一体化服务流程
作为专业的新药发现、研发、开发领域的一体化服务平台,发行人主要向客
户提供从报价、药品研发、数据分析、样品制备及交付、付款直至再次签约的一
体化服务流程,其销售、研发服务、结算一体化服务流程有机结合。
发行人的销售、研发服务、结算一体化服务流程如下图所示:
293
3、生产流程(合全药业)
发行人主要通过其控股子公司合全药业为各类制药企业提供 CMO/CDMO
生产业务,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
合全药业的生产流程如下图所示:
294
客户要求
项目评估
立项和报价
研发
生产
放行
产品交货
主要服务流程
客服部
产品需求文档部/分析部/
质量评价部/生产部/环境
健康安全管理
项目管理部及产品需求文
档部, 分析部
产品需求文档部/公共可
用规范部
生产部, 质量控制部/质
量评价部, 产品需求文档
部, 环境健康安全管理部
质量控制部/质量评价部
向客户提供及时准确的
项目报价
评估项目的可行性, 以
及技改措施
成本核算及研发, 生产
时间和人员安排
工艺路线开发及优化,
放大前研究, 工艺安全
数据的建立
批准记录生产所需产品
出具产品分析证明和质
量认证书
主要涉及部门 关键任务
(四)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情况
1、 CRO 业务的产能、产量、销量情况
对于 CRO 业务,发行人主要为客户提供新药的发现、研发及开发等,主要
受制于研发人员数量, 但研发服务本身不存在明显产能、产量及产能利用率的限
制。
2、 CMO/CDMO 的产能、产量、销量情况
( 1)产能
CMO/CDMO 业务的产能主要限制为反应釜的设计容量及其最大使用时间。
报告期内,合全药业主要设备反应釜设计容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升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反应釜设计容量 794,270 806,270 506,750
( 2)产能利用率
295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产能利用率 73.00% 76.59% 72.77%
公式:产能利用率=Σ(使用的反应釜体积*使用小时数) / (各反应釜设计容量*使用时间之
总和)。
( 3)主要产品生产及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合全药业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其主要产品的产量及销
量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千克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产量 136,616.43 159,101.64 118,054.33
销量 112,884.06 150,245.51 115,766.42
产销率 82.63% 94.43% 98.06%
3、报告期内公司前十名客户销售情况
期间 序
号 客户名称 (万 销售额 元) 占当期主 营业务收
入的比例
业务内容
2017
年度
1 Johnson & Johnson
( 强生) 57,924.38 7.50%
小分子新药发现、研发、
实验室检测、 工艺研发及
生产服务
2 Merck Sharp & Dohme
( 默沙东) 39,531.66 5.12%
小分子新药发现、研发、
实验室检测、 工艺研发及
生产服务
3 GlaxoSmithKline
( 葛兰素史克) 28,858.52 3.74%
小分子新药发现、研发、
实验室检测、 工艺研发及
生产服务
4 Roche( 罗氏) 21,710.47 2.81%
小分子新药发现、研发、
实验室检测、 工艺研发及
生产服务
5 Pfizer( 辉瑞) 20,960.85 2.72% 小分子新药发现、研发、
实验室检测服务
6 Vertex Pharmaceuticals
( 福泰制药) 19,431.45 2.52% 小分子新药 产业务 工艺研发及生
7 Tesaro, Inc.
( 特沙罗) 16,587.78 2.15% 小分子新药 产业务 工艺研发及生
8 Novartis( 诺华) 16,256.54 2.11% 小分子新药发现、研发和
实验室检测服务
9 Eli Lilly and Company
( 礼来公司) 15,691.09 2.03% 小分子新药发现、研发和 实验室检测服务
296
期间 序
号 客户名称 (万 销售额 元) 占当期主 营业务收
入的比例
业务内容
10 Gilead Sciences
( 吉利德科学) 13,633.49 1.77%
小分子新药研发、实验室
检测、 工艺研发及生产服
务
- 合计 250,586.24 32.46%
2016
年度
1 Johnson & Johnson
(强生) 39,089.40 6.46%
小分子新药发现、研发、
实验室检测、 工艺研发及
生产服务
2 Merck Sharp & Dohme
(默沙东) 34,466.98 5.70%
小分子新药发现、研发、
实验室检测、 工艺研发及
生产服务
3 Roche(罗氏) 28,186.72 4.66%
小分子新药发现、研发、
实验室检测、 工艺研发及
生产服务
4 Eli Lilly and Company
(礼来公司) 25,878.61 4.28% 小分子新药发现、研发和 实验室检测服务
5 Pfizer(辉瑞) 23,742.44 3.93% 小分子新药发现、研发和
实验室检测服务
6 Gilead Sciences
(吉利德科学) 22,879.73 3.78%
小分子新药研发、实验室
检测、 工艺研发及生产服
务
7 Novartis(诺华) 14,803.81 2.45% 小分子新药工艺研发及生
产业务
8 正大天晴 14,412.00 2.38% 小分子新药研发和生产一
体化服务
9 GlaxoSmithKline
(葛兰素史克) 14,293.23 2.36%
小分子新药发现、研发、
实验室检测、 工艺研发及
生产服务
10 Bristol-Myers Squibb
(百时美施贵宝) 10,757.64 1.78% 小分子新药 产业务 工艺研发及生
- 合计 228,510.55 37.78%
2015 年
度
1 Merck Sharp & Dohme
(默沙东) 28,428.93 5.83%
小分子新药发现、研发、
实验室检测、 工艺研发及
生产服务
2 Roche(罗氏) 28,356.55 5.82%
小分子新药发现、研发、
实验室检测、 工艺研发及
生产服务
3 Johnson & Johnson
(强生) 27,049.36 5.55%
小分子新药发现、研发、
实验室检测、 工艺研发及
生产服务
297
期间 序
号 客户名称 (万 销售额 元) 占当期主 营业务收
入的比例
业务内容
4 Pfizer(辉瑞) 23,112.96 4.74% 小分子新药发现、研发和
实验室检测服务
5 Eli Lilly and Company
(礼来公司) 21,970.71 4.51% 小分子新药发现、研发和 实验室检测服务
6 GlaxoSmithKline
(葛兰素史克) 14,937.95 3.06%
小分子新药发现、研发、
实验室检测、 工艺研发及
生产服务
7 Gilead Sciences
(吉利德科学) 13,194.70 2.71%
小分子新药研发、实验室
检测、 工艺研发及生产服
务
8 AstraZeneca
(阿斯利康) 11,501.81 2.36% 小分子新药 产业务 工艺研发及生
9 Novartis(诺华) 10,207.53 2.09% 小分子新药工艺研发及生
产业务
10 Vertex Pharmaceuticals
(福泰制药) 10,129.16 2.08% 小分子新药 产业务 工艺研发及生
- 合计 188,889.66 38.75%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基本保持稳定,不存在对单一客户的重大依赖情况。
4、报告期主要客户的主营业务、注册资本、资产规模、合作年限、运营历
史、发行人为其提供的主要服务内容等信息
1、 Merck Sharp & Dohme(默沙东)
主营业务: 研究、开发和销售创新医药产品
股本: 17.88 亿美元
资产规模: 916.76 亿美元
合作年限: 自 2002 年开始合作
运营历史:
创立于 1891 年,默沙东是一家以科研为本,致力于研究、开发和销售创
新医药产品的跨国制药企业。公司是世界制药企业的领先者,主要提供涵
盖心血管、抗感染、男性健康、女性健康、骨科、疼痛、皮肤、呼吸、糖
尿病、专科药品、辅助生殖等领域的多种药品和疫苗,公司还提供动物保
健产品,用以预防和治疗家禽家畜以及宠物的疾病。 1946 年于纽约证券
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 MRK.N
主要服务内容: 小分子新药发现、研发、检测、工艺研发及生产服务
2、 Roche(罗氏)
主营业务: 开发并制造药品及诊断产品
298
股本: 1.6 亿瑞士法郎
资产规模: 718.48 亿瑞士法郎
合作年限: 自 2002 年开始合作
运营历史:
创立于 1896 年,总部位于瑞士巴塞尔,在制药和诊断领域是世界领先的
以研发为基础,以创新为驱动的健康医疗公司之一。作为全球最大的生物
技术公司之一,罗氏在抗肿瘤、 抗病毒、炎症、代谢和中枢神经系统领域
拥有切实有效的差异化药品;同时罗氏也是体外诊断和基于组织的肿瘤诊
断的市场领导者,以及糖尿病管理领域的先驱者。 2001 年于瑞士证券交
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 ROG.SIX
主要服务内容: 小分子新药发现、研发、检测、工艺研发及生产服务
3、 Johnson & Johnson(强生)
主营业务: 消费品、制药、医疗器材
股本: 31.20 亿美元
资产规模: 1,556.58 亿美元
合作年限: 自 2002 年开始合作
运营历史:
创立于 1885 年,强生公司是世界上规模最大,产品多元化的医疗卫生保
健品及消费者护理产品公司。强生公司是世界上最具综合性、分布范围最
广的卫生保健产品制造商、健康服务提供商,生产及销售产品涉及护理产
品、医药产品和医疗器材及诊断产品市场等多个领域。强生旗下拥有强生
婴儿、露得清、可伶可俐、娇爽、邦迪、达克宁、泰诺等众多知名品牌。
1944 年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 JNJ.N
主要服务内容: 小分子新药发现、研发、检测、工艺研发及生产服务
4、 Pfizer(辉瑞)
主营业务: 生物药品、小分子药品和疫苗,以及健康药物
股本: 4.63 亿美元
资产规模: 1,721.51 亿美元
合作年限: 自 2002 年开始合作
运营历史:
创立于 1849 年,辉瑞制药有限公司是一家研发、生产和销售人畜处方药
物的跨国制药公司。该公司涉足医药保健和动物保健两个主要业务领域,
同时还经营药物胶囊生产、合同外包生产以及制药化工原料等业务。畅销
产品包括降胆固醇药立普妥、口服抗真菌药大扶康、抗生素希舒美,以及
治阳痿药万艾可等。 1944 年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 PFE.N
主要服务内容: 小分子新药发现、研发和检测服务
5、 Eli Lilly and Company(礼来公司)
主营业务: 制药、医疗
股本: 6.89 亿美元
资产规模: 430.10 亿美元
299
合作年限: 自 2003 年开始合作
运营历史:
创立于 1876 年,礼来公司是一家全球性的以研发为基础的医药公司,致
力于为全人类提供以药物为基础的创新医疗保健方案,总部设在美国印第
安纳波利斯。 Eli Lilly 公司的主要产品有抗抑郁药百优解(Prozac)、抗精神
病药再普乐(Zeprexa)、糖尿病类药物优泌乐(Humalog)、优泌林(Humalog)、
勃起功能障碍类药物希爱力(Cialis)、多动症类药物思锐(Strattera)等。 1973
年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 LLY.N
主要服务内容: 小分子新药发现、研发和实验室检测服务
6、 GlaxoSmithKline(葛兰素史克)
主营业务: 非处方药、疫苗、保健消费品。
股本: 13.43 亿英镑
资产规模: 587.83 亿英镑
合作年限: 自 2003 年开始合作
运营历史:
创始于 1715 年,葛兰素史克公司是以研发为基础的制药公司,由当时世
界两大制药巨头葛兰素威康和史克必成于 2000 年 12 月合并成立,两家公
司均有超过两个世纪的悠久历史。两公司的合并使葛兰素史克在医药领域
确立了世界级的领先地位,在全球药品市场中约占近 7%的份额。 2000 年
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 GSK.N
主要服务内容: 小分子新药发现、研发、实验室检测、 工艺研发及生产服务
7、 Gilead Sciences(吉利德科学)
主营业务: 发现、开发、制造和销售医药产品
股本: 100.00 万美元
资产规模: 646.62 亿美元
合作年限: 自 2007 年开始合作
运营历史:
创始于 1987 年,吉利德科学公司致力于为患者提供更快更好的治疗方案。
该公司所开发和销售的药物广泛应用在治疗病菌传染方面,包括病毒传
染、真菌感染和细菌传染,公司还特别关注癌症的治疗。 1992 年于美国
纳斯达克上市,股票代码为 GILD.O
主要服务内容: 小分子新药研发、实验室检测、 工艺研发及生产服务
8、 AstraZeneca(阿斯利康)
主营业务: 发现、开发、制造和销售医药产品
股本: 3.16 亿美元
资产规模: 645.87 亿美元
合作年限: 自 2002 年开始合作
运营历史:
阿斯利康是全球领先制药公司,由前瑞典阿斯特拉公司和前英国捷利康公
司于 1999 年合并而成。阿斯利康在诸多治疗领域为患者提供富于创新,
卓有成效的处方药产品,包括消化、心血管、肿瘤、中枢神经、麻醉、呼
300
吸和抗感染领域等,其中许多产品居于世界领先地位。阿斯利康总部位于
英国伦敦,研发总部位于瑞典。 1993 年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
码为 AZN.N
主要服务内容: 小分子新药工艺研发及生产服务
9、 Novartis(诺华)
主营业务: 研究,开发,生产以及营销一系列以药品为主的医疗产品
股本: 723.11 亿美元
资产规模: 1,349.72 亿美元
合作年限: 自 2005 年开始合作
运营历史:
始创于 1895 年,专注于医药保健的增长领域,拥有创新药品、预防性疫
苗和诊断试剂,以及消费者保健产品等多元化的业务组合,以此最好地满
足患者和社会的需求。2000 年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 NVS.N
主要服务内容: 小分子新药工艺研发及生产服务
10、 Vertex Pharmaceuticals(福泰制药)
主营业务: 药剂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股本: 250.00 万美元
资产规模: 31.98 亿美元
合作年限: 自 2003 年开始合作
运营历史:
成立于 1989 年,福泰制药公司是一家全球性生物科技公司,主要研发、
生产和销售用于治疗严重疾病的小分子药物。公司的两个主要产品是
INCIVEK(telaprevir)和 KALYDECO(ivacaftor),分别用于治疗基因 1 型丙型
肝炎病毒(HCV)感染和囊性纤维化病症。 1991 年于美国纳斯达克上市,股
票代码为 VRTX.O
主要服务内容: 小分子新药工艺研发及生产服务
11、 Tesaro, Inc.(特沙罗)
主营业务: 发现、开发、制造和销售医药产品
股本: 0.50 万美元
资产规模: 6.86 亿美元
合作年限: 自 2013 年开始合作
运营历史:
成立于 2010 年, TESARO,Inc.是一家发展阶段的,为癌症患者治疗肿瘤
为重点的制药公司。该公司专注于 rolapitant 和 TSR-011 的生产。Rolapitant
是一种强效和长效神经激肽-1,或 NK-1,受体拮抗剂是相对于预防化疗
引起的恶心和呕吐(CINV)的 III 期临床试验。 TSR-011 是一种可口服的间
变性淋巴瘤激酶(ALK),抑制剂(靶向抗癌剂)处于临床前开发。 2012 年于
美国纳斯达克上市,股票代码为 TSRO.O
主要服务内容: 小分子新药工艺研发及生产服务
12、正大天晴
301
主营业务: 研发、生产和销售医药产品
股本: 6.9 亿元
资产规模: 66.85 亿港元
合作年限: 自 2011 年开始合作
运营历史:
创始于 1969 年, 1997 年与正大制药集团合资,是国内领先的肝病药物研
发和生产企业之一,主要产品包括恩替卡韦分散片、阿德福韦酯胶囊、甘
草酸二铵注射液及其胶囊、异甘草酸镁注射液、苦参素葡萄糖注射液、甘
草酸二铵肠溶胶囊等产品。 2015 年,该公司营业收入在医药行业工业企
业中排名第 17 位,利润总额排名第 16 位。母公司中国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于 2000 年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为 1177.HK
主要服务内容: 小分子新药研发和生产一体化服务
13、 Bristol-Myers Squibb(百时美施贵宝)
主营业务: 医药产品、日用消费品、营养品及医疗器械
股本: 2.21 亿美元
资产规模: 339.78 亿美元
合作年限: 自 2003 年开始合作
运营历史:
百时美施贵宝始创于于 1887 年,在 1989 年由美国两大制药厂
Bristol-Myers 和 Squibb 合并而成的。百时美施贵宝公司致力于新药的研
究和开发,医药方面包括癌症治疗、心脏血管、传染病和新陈代谢类综合
症等医疗领域具有一定领导地位。旗下的全资附属公司美赞臣(Mead
Johnson)和康复宝(ConvaTec)分别致力于营养和保健/康复产品等产品研
究和开发。 1969 年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 BMY.N
主要服务内容: 小分子新药工艺研发及生产服务
注:以上信息来源于公司主页和定期报告
(五)主要产品报告期内原材料、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采购
发行人主要业务为小分子化学药的发现、研发及生产的全方位、一体化平台
服务,其原材料主要为化工品原料、贵金属催化剂和其他常规化学原料。
(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原材料名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四氢呋喃 1,368.05 1,954.15 1,121.95
2-甲基四氢呋喃 1,712.44 1,925.43 1,664.56
302
原材料名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丙酮 917.31 976.02 608.91
正庚烷 1,464.59 1,023.75 787.26
石油醚 893.04 859.32 774.98
乙腈 881.51 660.58 647.38
甲醇 1,125.38 755.73 540.03
二氯甲烷 587.06 556.85 481.01
2,2-二氟胡椒酸甲酯 807.23 644.81 702.05
甲基叔丁基醚 327.81 495.13 488.93
合计 10,084.42 9,851.76 7,817.06
( 2)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趋势分析
单位:元/千克
原材料名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四氢呋喃 13.85 12.32 14.50
2-甲基四氢呋喃 33.41 29.11 30.22
丙酮 5.83 4.79 4.45
正庚烷 9.62 9.84 11.91
石油醚 6.85 6.70 7.38
乙腈 19.30 18.11 19.28
甲醇 2.67 2.16 2.26
二氯甲烷 2.60 2.24 2.83
2,2-二氟胡椒酸甲酯 1,358.97 1,389.07 1,434.51
甲基叔丁基醚 6.60 6.27 7.14
( 3)原材料占成本比重及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直接材料金额 112,629.70 90,332.80 84,821.14
主营业务成本总计 448,653.38 359,440.19 319,500.96
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
成本的比例 25.10% 25.13% 26.55%
2、主要能源供应情况
发行人主要业务为小分子化学药的发现、研发及生产的全方位、一体化平台
303
服务。其中研发性服务涉及的能源消耗主要为一般性的水、电消耗,供应方为各
地方水务局、电力局,不涉及大规模的能源消耗。生产性服务主要为合全药业提
供的研发性生产、中试生产及商业化生产服务,除水、电外,金山、常州生产厂
区还使用蒸汽进行生产。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生产性厂区涉及的能源消耗情况详见下表所示:
( 1)电费统计
公司
名称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上海
药明
用量( KWh) 60,978,553.00 58,545,192.59 48,712,174.00
金额(万元) 5,110.23 5,095.71 3,848.31
平均价格(元/KWh) 0.84 0.87 0.79
武汉
药明
用量( KWh) 9,876,987.00 7,453,326.00 4,931,886.00
金额(万元) 837.41 652.19 493.19
平均价格(元/KWh) 0.85 0.88 1.00
天津
药明
用量( KWh) 9,776,560.00 7,652,700.00 6,621,800.00
金额(万元) 806.16 654.84 537.68
平均价格(元/KWh) 0.82 0.86 0.81
苏州
药明
用量( KWh) 14,227,518.00 14,786,581.00 11,444,526.00
金额(万元) 1,166.07 1,279.11 861.33
平均价格(元/KWh) 0.82 0.87 0.75
合全
药业
用量( KWh) 31,106,020.00 30,628,710.00 25,863,595.50
金额(万元) 2,419.87 2,412.55 2,014.82
平均价格(元/KWh) 0.78 0.79 0.78
合计
用量( KWh) 125,965,638.00 119,066,509.59 97,573,981.50
金额(万元) 10,339.74 10,094.41 7,755.33
平均价格(元/KWh) 0.82 0.85 0.79
( 2)水费统计
公司名称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上海药明
用量( m3) 318,991.00 351,693.00 325,553.00
金额(万元) 155.51 175.85 158.06
平均价格(元/m3) 4.87 5.00 4.86
304
公司名称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武汉药明
用量( m3) 169,222.00 140,426.00 100,895.00
金额(万元) 59.06 47.25 33.03
平均价格(元/m3) 3.49 3.36 3.27
天津药明
用量( m3) 169,525.00 112,891.00 112,547.00
金额(万元) 136.19 88.77 87.73
平均价格(元/m3) 8.03 7.86 7.79
苏州药明
用量( m3) 44,988.00 48,366.00 51,469.32
金额(万元) 20.09 22.56 29.56
平均价格(元/m3) 4.47 4.66 5.74
合全药业
用量( m3) 265,617.00 278,735.00 213,914.63
金额(万元) 87.38 91.32 77.37
平均价格(元/m3) 3.29 3.28 3.62
合计
用量( m3) 968,343.00 932,111.00 804,378.95
金额(万元) 458.23 425.74 385.75
平均价格(元/m3) 4.73 4.57 4.80
( 3)蒸汽费统计
报告期内,仅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合全药业使用蒸汽进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合全药业的蒸汽费统计如下:
公司名称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合全药业
用量( m3) 40,251.00 37,930.00 35,672.70
金额(万元) 1,046.50 828.24 630.97
平均价格(元/m3) 259.99 218.36 176.88
3、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期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万元) 占当期采购总额
的比例
2017 年度
1 Thermo Fisher(赛默飞世尔) 7,858.29 5.41%
2 中宁化集团有限公司 6,746.44 4.65%
3 Merck KGaA(德国默克) 4,318.78 2.98%
4 宁波人健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4,104.30 2.83%
5 阜新金特莱氟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2,511.73 1.73%
305
期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万元) 占当期采购总额
的比例
- 合计 25,539.54 17.59%
2016 年度
1 Thermo Fisher(赛默飞世尔) 6,814.43 5.66%
2 Merck KGaA(德国默克) 4,362.65 3.62%
3 阜新金特莱氟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2,828.55 2.35%
4 江苏清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590.77 2.15%
5 中宁化集团有限公司 2,140.14 1.78%
- 合计 18,736.55 15.55%
2015 年度
1 Thermo Fisher(赛默飞世尔) 7,937.13 8.76%
2 Merck KGaA(德国默克) 3,889.19 4.29%
3 阜新金特莱氟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3,454.57 3.81%
4 Community Tissue Services
(社区有机组织服务) 1,824.09 2.01%
5 General Electric(通用电气) 1,815.92 2.00%
- 合计 18,920.89 20.87%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额超过当期采购总额 50%的情
况,不存在采购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况。
4、 发行人报告期各期采购情况按照采购内容分类
单位:万元
采购内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生产原料 56,006.57 38.58% 46,310.66 38.45% 28,316.66 31.24%
实验试剂 52,000.69 35.82% 45,361.21 37.66% 37,282.74 41.13%
耗材、配件
等 37,149.32 25.59% 28,782.71 23.90% 25,057.12 27.64%
合计 145,156.57 100.00% 120,454.58 100.00% 90,656.52 100.00%
( 1)生产原料
期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万元) 采购占比 采购内容
2017
年度
1 中宁化集团有限公司 6,746.38 4.65% 盐酸盐等
2 宁波人健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4,103.05 2.83% 苯磺酸酐类,吡唑类,卤代苯甲酸等
3 阜新金特莱氟化学有限责任公
司 2,460.93 1.70% 三氟甲苯等
306
期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万元) 采购占比 采购内容
4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317.68 1.60% 拉伯呋喃糖等
5 江苏清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129.44 1.47% 2-甲基四氢呋喃
- 合计 17,757.48 12.23%
2016
年度
1 阜新金特莱氟化学有限责任公
司 2,795.35 2.32% 三氟甲苯等
2 江苏清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588.09 2.15% 2-甲基四氢呋喃
3 中宁化集团有限公司 2,140.14 1.78% 盐酸盐等
4 海门瑞一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651.42 1.37% 有机硅系列等
5 上海臣明化工有限公司 1,283.97 1.07% 丙酮、二氯甲烷、甲苯,乙腈、氰化
钠等
- 合计 10,458.97 8.69%
2015
年度
1 阜新金特莱氟化学有限责任公
司 3,414.12 3.77% 三氟甲苯等
2 江苏清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1,489.68 1.64% 2-甲基四氢呋喃
3 上海臣明化工有限公司 1,106.70 1.22% 丙酮、二氯甲烷、甲苯,乙腈、氰化
钠等
4 中宁化集团有限公司 1,061.89 1.17% 盐酸盐等
5 海门瑞一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923.17 1.02% 有机硅系列等
- 合计 7,995.56 8.82%
( 2)实验试剂
期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万元) 采购占比 采购内容
2017
年度
1 Thermo Fisher(赛默飞世尔)
(注) 6,802.47 4.69% 酶、培养基、转染试剂、缓冲液
2 Merck KGaA(德国默克) 2,608.38 1.80% HPLC 的甲醇、乙腈等溶剂
3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155.38 0.80% 乙醇、氟烟酸等溶剂
4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90.26 0.75% 环丁烷系列、吡咯烷系列、吲哚系列
5 上海素元化工有限公司 1,080.33 0.74% 基础实验溶剂,石油醚、无水甲醇、
工业乙醇、乙酸乙酯
- 合计 12,736.82 8.77%
2016
年度
1 Thermo Fisher(赛默飞世尔)
(注) 6,826.51 5.67% 酶、培养基、转染试剂、缓冲液
2 Merck KGaA(德国默克) 1,943.54 1.61% HPLC 的甲醇、乙腈等溶剂
3 北京偶合科技有限公司 981.14 0.81% 三氟乙酸、酸酐;卤化物;杂环小分
子系列产品
4 天津市盛迪达贸易有限公司 972.91 0.81% 基础实验溶剂,石油醚、无水甲醇、
工业乙醇、乙酸乙酯
5 上海素元化工有限公司 840.39 0.70% 基础实验溶剂,石油醚、无水甲醇、
工业乙醇、乙酸乙酯
- 合计 11,564.48 9.60%
307
期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万元) 采购占比 采购内容
2015 年
度
1 Thermo Fisher(赛默飞世尔)
(注) 7,692.22 8.49% 酶、培养基、转染试剂、缓冲液
2 Merck KGaA(德国默克) 1,529.37 1.69% HPLC 的甲醇、乙腈等溶剂
3 General Electric(通用电气)
(注) 994.05 1.10% 试剂盒、细胞分离液
4 天津市盛迪达贸易有限公司 899.56 0.99% 基础实验溶剂,石油醚、无水甲醇、
工业乙醇、乙酸乙酯
5 北京偶合科技有限公司 879.22 0.97% 三氟乙酸、酸酐;卤化物;杂环小分
子系列产品
- 合计 11,994.42 13.23%
注: 部分酶、培养基、试剂盒和细胞分离液系发行人为其关联方代理采购的原材料。
( 3)耗材、配件等
期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万元) 采购占比 采购内容
2017
年度
1 Community Tissue Services
(社区有机组织服务) 2,296.08 1.58% 医疗器械填充剂
2 海南金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82.24 1.43% 实验动物
3 Nova Matrix(新星矩阵) 1,619.40 1.12% 医疗器械填充剂
4 Waters(沃特世) 1,319.92 0.91% 色谱柱
5 Merck KGaA(德国默克) 1,090.78 0.75% 滤器,膜包,空柱管
- 合计 8,408.43 5.79%
2016
年度
1 Community Tissue Services
(社区有机组织服务) 1,602.52 1.33% 医疗器械填充剂
2 Merck KGaA(德国默克) 1,378.57 1.14% 滤器,膜包,空柱管
3 Nova Matrix(新星矩阵) 1,227.04 1.02% 医疗器械填充剂
4 海南金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983.85 0.82% 实验动物
5 Waters(沃特世) 814.46 0.68% 色谱柱
- 合计 6,006.44 4.99%
2015
年度
1 Community Tissue Services
(社区有机组织服务) 1,824.09 2.01% 医疗器械填充剂
2 海南金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1,345.04 1.48% 实验动物
3 Nova Matrix(新星矩阵) 1,323.48 1.46% 医疗器械填充剂
4 Merck KGaA(德国默克) 1,158.98 1.28% 滤器,膜包,空柱管
5 Thermo Fisher(赛默飞世尔) 943.17 1.04% 枪头,反应袋,封口膜
- 合计 6,594.76 7.27%
308
5、发行人报告期各期采购情况按照不同业务分类
单位:万元
业务类别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CRO 业务 75,060.62 51.71% 59,662.16 49.53% 56,323.87 62.13%
CMO/CDMO 业务 70,095.95 48.29% 60,792.42 50.47% 34,332.65 37.87%
合计 145,156.57 100.00% 120,454.58 100.00% 90,656.52 100.00%
( 1) CRO 业务
期间 序
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万元) 采购占比 采购内容
2017
年度
1 Thermo Fisher(赛默飞世尔)
(注) 7,350.63 5.06% 酶、培养基、转染试剂、缓冲液、枪 头,反应袋,封口膜等
2 Merck KGaA(德国默克) 3,286.78 2.26% HPLC 的甲醇、乙腈等溶剂;枪头,
反应袋,封口膜等耗材
3 Community Tissue Services
(社区有机组织服务) 2,296.08 1.58% 医疗器械填充剂
4 海南金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106.04 1.45% 实验动物
5 Nova Matrix(新星矩阵) 1,619.40 1.12% 医疗器械填充剂
- 合计 16,658.94 11.48%
2016
年度
1 Thermo Fisher(赛默飞世尔)
(注) 7,498.42 6.23% 酶、培养基、转染试剂、缓冲液、枪 头,反应袋,封口膜等
2 Merck KGaA(德国默克) 3,677.05 3.05% HPLC 的甲醇、乙腈等溶剂;枪头,
反应袋,封口膜等耗材
3 Community Tissue Services
(社区有机组织服务) 1,602.52 1.33% 医疗器械填充剂
4 Nova Matrix(新星矩阵) 1,227.04 1.02% 医疗器械填充剂
5 海南金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983.85 0.82% 实验动物
- 合计 14,988.88 12.44%
2015
年度
1 Thermo Fisher(赛默飞世尔)
(注) 8,568.49 9.45% 酶、培养基、转染试剂、缓冲液、枪 头,反应袋,封口膜等
2 Merck KGaA(德国默克) 3,167.81 3.49% HPLC 的甲醇、乙腈等溶剂;枪头,
反应袋,封口膜等耗材
3 Community Tissue Services
(社区有机组织服务) 1,824.09 2.01% 医疗器械填充剂
4 海南金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1,346.04 1.48% 实验动物
5 Nova Matrix(新星矩阵) 1,323.48 1.46% 医疗器械填充剂
- 合计 16,229.90 17.90%
注: 部分酶、培养基、试剂盒和细胞分离液系发行人为其关联方代理采购的原材料
( 2) CMO/CDMO 业务
309
期间 序
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万元) 采购占比 采购内容
2017
年度
1 中宁化集团有限公司 6,746.38 4.65% 盐酸盐等
2 宁波人健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4,104.30 2.83% 苯磺酸酐类,吡唑类,卤代苯甲酸等
3 阜新金特莱氟化学有限责任公
司 2,497.25 1.72% 三氟甲苯等
4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317.68 1.60% 拉伯呋喃糖等
5 江苏清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129.44 1.47% 2-甲基四氢呋喃
- 合计 17,795.05 12.26%
2016
年度
1 阜新金特莱氟化学有限责任公
司 2,816.45 2.34% 三氟甲苯等
2 江苏清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588.09 2.15% 2-甲基四氢呋喃
3 中宁化集团有限公司 2,140.14 1.78% 盐酸盐等
4 海门瑞一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658.05 1.38% 有机硅系列等
5 上海臣明化工有限公司 1,283.97 1.07% 丙酮、二氯甲烷、甲苯,乙腈、氰化
钠等
- 合计 10,486.69 8.71%
2015
年度
1 阜新金特莱氟化学有限责任公
司 3,442.19 3.80% 三氟甲苯等
2 江苏清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1,489.67 1.64% 2-甲基四氢呋喃
3 上海臣明化工有限公司 1,106.71 1.22% 丙酮、二氯甲烷、甲苯,乙腈、氰化
钠等
4 中宁化集团有限公司 1,061.89 1.17% 盐酸盐等
5 海门瑞一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940.25 1.04% 有机硅系列等
- 合计 8,040.71 8.87%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
联方及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客户中的权
益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及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供应商或客户中持有权益。
(七)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
1、境内安全生产情况
( 1)安全生产管理
公司十分重视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
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公司设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
310
预案》,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架构,并进行了明确的职责分工,对员工培
训、事故预防措施、发生事故处理程序、紧急安全疏散、工程抢险抢修至社会支
援均进行了详细规定。
发行人制定了《 EHS 内审程序》,《工业卫生(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评估程序》,《外来人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危险反应审
批制度》,《监管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压力容器
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园区人员车辆出入管理规定》。具体措施如下:
1)安全生产相关培训
① 新员工培训:每位新员工上岗前都会经过 EHS 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EHS 方针、规章制度、消防常识、职业健康、化学安全、生物安全、环境保护、
实地消防灭火训练等。
② 安全监察部每年针对不用业务类型的实验室,开展年度安全培训,主要
分为化学、分析专场,和生物分析专场。主要内容包括:年度 EHS 绩效总结,
相关法律法规, EHS 事故事件案例学习,规章制度解读,客户审计/政府部门检
查问题汇总,日常检查常见问题总结。
③ 各个部门单独安排组织与业务紧密相关的 EHS 知识培训。
④ 应急演练:在安全监察部的指导下,各部门每年组织与业务相关的各类
EHS 应急演练如: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等,主要包括各类
应急物资的使用方法,事故或事件报告流程演练,化学品、生物危害溢出应急演
练等。
2)定期检查
EHS 定期对实验研发区域开展日常检查。日常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安全防
护护具的佩戴,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化学安全和生物安全,特种设备管理,设施
设备管理,特殊作业管理,各类人员的行为规范等。实验室平均每周检查 2 次。
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和各部门沟通,并督促整改推动解决。
3)职业健康评价
① 发行人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每三年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每年开展
311
研发区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
② 发行人为工作场所提供了有效的工程控制措施,以减少有害物质的暴露,
并定期安排工程控制措施的定期检验。
4)消防安全
① 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消防设施的月度维护,并每年定期委
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开展消防设施的全面检测。
②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分为不同的火灾风险区域,分别设立消防安全管理
措施。
③ 发行人设置了安防/消防控制中心, 24 小时人员值守。
5)化学实验安全
发行人积累了大量有机合成的实验安全经验,筛选出危险性较高的反应类型
和试剂,并加强管控。危险反应在开展之前,必须通过组长、或主任、或安全监
察部专门的审核人员进行评估并审核,通过后,方可继续开展实验。实验过程中,
组长、主任给予员工专业性的现场指导,确保实验安全开展。
公司及其控股子企业成立了以生产副总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立环境
健康安全管理部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安全教育、环境保护、职业健康
卫生等工作,每个车间均配备了兼职安全员负责各自车间的安全生产任务,相关
人员签订了三级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总结、研究、
安排安全工作。
公司实行绩效考核制度,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员按照《安全生
产奖罚管理制度》和《安全事故管理制度》进行安全生产考核。车间主任对本车
间全面负责。环境健康安全管理部通过日检、月检、季度综合检查及节假日前大
检查对车间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
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定时、定人、定标准的进行限期整改。
控股子公司合全药业亦针对生产环节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各个车间
还制定了各自工艺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文件。对于新员工,公司
进行厂级培训、车间培训、班组培训等三级安全培训,并对培训内容进行考试,
312
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对转岗、再上岗人员进行重新培训,并进行考试,考试合
格后方允许上岗。
( 2)发行人关于劳动保护的相关规定的具体落实措施
发行人主要通过以下三方面措施保障员工劳动中的人身安全:
1) 制度方面
发行人及其境内子企业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已载明用人单位遵循国家
法律和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女员工特殊保护等法规的规定,负责提供
相应的劳动保护条件;用人单位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
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用人单位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
向员工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用人单位为员工
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
规定向员工发放劳防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员工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生育假等,并可享受用人单位提供
的其他各种假期及福利。
发行人在员工劳动保护方面制定了《 EHS 方针》,明确对于安全、职业健康、
环境管理的目标和目的,并指导各项 EHS(安全、职业健康、环境管理)具体
工作的展开。发行人根据中国法律对在员工劳动保护的各方面制定了相应内部制
度,具体如下:
对于药物发现及前期研发、临床前药学实验等实验类业务环节,发行人已制
定《工业卫生(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实验室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奖惩条例》、
《实验室加班时间安全作业制度》、《实验室危险反应审批制度》、《氢化实验室安
全管理制度》等劳动保护制度,该等制度规定对实验人员劳动保护采取的具体措
施主要包括: (a)为实验室配备符合国家规定及特殊实验需要的实验室建筑和装
修、设备设施、仪器、 PPE(个人防护用品)、紧急救助设备或设施、制定规范
的操作规程、以及完善的培训和监督体系; (b)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
工作环境,每年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公司不同实验室的空气中有害物
质进行检测,对于不达标实验室,要求该实验室立即停业整顿; (c)建立符合要求
的工程控制和提供完善的个人防护,每年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实验室环境
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对检测不达标实验室,要求该实验室立即停业整
313
顿。 (d)根据员工日常接触的职业健康影响因素选择为员工提供的职业健康检查
的项目。
对于工艺合成、商业化生产等生产类业务环节,发行人已制定《安全生产责
任制》、《年度岗位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制度》、《安全风险评估程序》、《监控中心管
理制度》、《安全教育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劳动保护制度,该等制
度规定对生产人员劳动保护采取的具体措施主要包括: (a)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制
度,公司安全监察部专职管理人员负责一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各部门负责
人负责本部门员工的二级安全教育,组长负责本组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 (b)制
定每位员工的年度岗位安全责任目标并将完成情况和年度绩效考核挂钩,促进全
体员工自觉重视自身的安全,主动维护公司的整体安全。 (c)组织安全风险评估,
识别并评估员工在作业场所的危害和风险,确定已有的预防措施和需要追加的预
防措施,维持安全运营。
除前述外,发行人还制定了《监管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公斤级实验室管
理条例》、《工伤处理流程》、《特殊气体实验室管理制度》、《防火应急预案》、《突
然停电应急预案》、《应急响应计划》、《实验室及办公室卫生安全日常巡检细则》、
《过敏化合物管控流程》等制度,对发行人员工的劳动保护进行了较为全面、完
善的规定。
2) 设施方面
在劳动保护设施方面,发行人为员工配备了应急冲淋洗眼器、氧含量报警仪、
紫外灯、通风橱、手套箱、层流罩、隔离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等安全防护设备,
符合安全作业的实际要求。
3) 购买保险方面
发行人依照国家和地方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境内中国籍员工办理
并缴纳工伤保险,为其及境内子企业的外籍员工购买了包括意外险和医疗险的商
业保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也不存在违反劳动保护相关法律
法规的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及其境内子企业不存在涉及劳动保护的未决纠纷或
诉讼、仲裁案件。
发行人主要通过设立于美国的境外运营企业 STA Pharmaceutical US LLC (合
314
全美国)、 XenoBiotic Laboratories, Inc. (美新诺美国)、 WuXi AppTec, Inc. (药
明康德美国)、 Abgent (百奇美国) 从事研发、生产业务。根据美国律师威尔逊
律所出具的披露函,该等从事研发、生产业务的美国运营企业不存在与其雇员的
劳动纠纷或其它冲突,也不存在即将发生的此类情形或此类威胁。该等公司在所
有重大方面符合该等公司所适用的其实际运营场所或缴纳税收所在州的法律。
( 3)安全生产处罚
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内子企业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2016 年 5 月 18 日凌晨,合
全药业因离心机惰性化保护不到位和静电的原因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该火灾事故
造成 3 名员工轻伤,直接经济损失较小。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
例》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级标准,合全药业上述安全事故属于一般事故,不属于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2016 年 7 月 4 日,上海市金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
书》(沪金安监管(危化)罚[2016]0061 号),对合全药业处以 40,000 元罚款,
并按整改要求完善相应安全制度和落实安全措施, 公司已经缴纳相应罚款,并根
据整改要求建立了相关安全生产制度,淘汰 M130 离心机,完成了整改工作, 上
述整改已经上海市金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确认。
上海市金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 2016 年 7 月 14 日及 2017 年 4 月 11 日
出具了两份《关于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守法情况的证明》,确认
在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4 月 6 日期间,合全药业在金山行政区域内未因重
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安监部门的相关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企业并无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 4)安全生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日常安全生产支出主要用于研发实验室、生产车间必备的安
全生产器材购置及安装、维护费用、安全设施新建及改造维护中的安全性支出及
必要的人员培训费用等。 安全生产日常具体支出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315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耗材采购 1,341.50 1,025.39 798.87
管理费用 2,929.66 2,207.03 2,090.70
合计 4,271.16 3,232.42 2,889.57
( 5)安全生产制度
发行人安全设施运行良好,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设施
管理制度, 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类别 制度名称
安全生产制
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 EHS 方针》、《实验室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奖惩条例》、
《年度岗位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制度》、《安全风险评估程序》、《监控中心
管理制度》、《安全教育管理制度》、《应急响应计划》、《消防安全管理
制度》、《消防安全评估与管理制度》、《实验室危险反应审批制度》、《外
来人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加班时间安全作业制度》、《事故事
件报告调查程序》
安全生产操
作规程及安
全设施管理
制度
《有机溶剂管理细则》、《进入密闭空间安全程序》、《实验室危险试剂管
理制度》、《特殊化学品的申购、采购和配送操作程序》、《工伤处理流程》、
《氢化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监管化学品
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特殊气体实验室管理制度》、
《防火应急预案》、《突然停电应急预案》、《实验室清洁工安全操作规范》、
《冷库安全操作规程》、《常见危险废物的销毁方法》、《紫外灯使用规范》、
《药明康德 ADC 安全操作规程》、《药明康德过敏化合物管控流程》
2、 境内日常运营环保情况
公司始终将环境保护作为工作重点,以“遵规守法、防治污染、节能降耗、
和谐发展”为环境保护方针,坚持“注重源头控制、严格过程管理、加强末端治理”
的环保理念,持续实施清洁生产,完善三废处理工艺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随
着公司近年来对环境保护工作地持续投入,公司对于环境保护的管理和技术水平
得到大幅提升。
为更好地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网络,确定环
境健康安全管理部、工程部为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责任部门,各主要运营地点通过
分支办公室以具体执行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各地分支办公室直接负责和监督管理
当地控股子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明确各岗位的环境保护职责和权限,将责任落
实到人。
( 1)废弃物处理原则
316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于废弃物的处理原则如下:
A、危废处理
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4 年修订)、《中华人民
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6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公司
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工作,防止污染环境,实现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的制度化、
规范化。
发行人建立了“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废弃物分类收集,并由有资
质的第三方处置公司进行处理。
B、废水处理
发行人废水包括实验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活污水纳管排放,直接最终送
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不排放周边地表水系。发行人所产生的所有废水不会
对周边地表水环境质量产生直接影响。
C、废气排放
发行人废气主要为实验室试验操作过程中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废气通过实
验室内的排气收集系统有组织收集后,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D、噪声管理
发行人所有噪声主要来于离心机、排风机、空调机组等,在设备底部安装减
振垫降噪,排风机和空调机组均安装在大楼楼顶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2 类要求,加强进出车辆管理,
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317
发行人境内主要生产场所污染物排放和处理情况
污染物
种类
主要污染物名称
/指标
排放量(吨) 环保设施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主要处理设施 最大处理能力 运行情况
废水 氨氮、化学需氧
量等 1,001,004.20 847,045.00 683,900.00
生化废水处理系
统、微电解污水处
理站等
8,050 吨/日 正常运行
废气 非甲烷总烃、氨
气、硫化氢等 153.84 91.09 58.56 活性炭吸附装置、 洗涤塔、焚烧炉等 149.30 万 m3/h 正常运行
注:废气排放量为其中各类污染物排放质量总和,最大处理能力为各类污染物的合计处理能力
发行人境内主要生产场所固体废物处理情况
类别 主要固体废物名称
产生量(吨) 处置量(吨) 委托处置单位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名称
固体
废物
一般
工业
固体
废物
未受污染的包装箱和破
损的器皿、废铁及废旧
设备、报废纸板桶等
422.75 268.70 176.30 422.75 268.70 176.30
浦东新区废弃物
管理中心、上海
市容环卫收费管
理中心等
危险
废物
废弃产品及中间体、废
弃原料药、废有机溶剂、
烃水混合物、废活性炭、
废弃容器包装物、污泥
等
4,142.71 4,157.12 3,721.53 3,937.60 4,535.22 4,156.10
上海化学工业区
升达废料处理有
限公司、上海天
汉环境资源有限
公司等
318
固体废弃物每年产生量和处置量有部分差别,原因为固体废弃物产生后会在
企业存放一定时间后根据企业的统一安排由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理,产生时间和
实际运输处理时间存在少量差异。
( 2)环境保护支出
报告期内,发行人日常污染物排放、环保设施处理情况及相关环保支出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耗材采购 256.89 199.28 132.27
运营维护费用 27.67 72.82 32.06
排污费 4,862.32 4,048.76 2,454.83
合计 5,146.88 4,320.87 2,619.17
发行人环保设施主要分为三大类:废水处理设施类、废气处理设施类、固废
处理设施类,其中废水处理设施类主要包括废水处理站、废水管道、排污系统、
排污泵、废水池等,废气处理设施类主要包括高温裂解炉、气动隔膜泵、干燥机
等, 固废处理设施类主要包括废物堆放场等。发行人具备完整的环保设施、设施
运行正常,对于自身无处理能力的污染物已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处
理,环保排污费及三废处理费用随着业务增长而相应增加。
发行人环保设施建设投入能够确保环保设施的处理能力,符合环评文件的要
求,环保设施日常运行及维护费用能够保证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报告期内,
各目标公司排放的污染物均能合理有效处理,环保投入与排污量相匹配。
污染物
种类
主要污染物名称/
指标
排放量(吨)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废水 氨氮、化学需氧
量等 1,001,004.20 847,045.00 683,900.00
废气 非甲烷总烃、氨
气、硫化氢等 153.84 91.09 58.56
污染物
种类 主要污染物名称
处置量(吨)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固体废
弃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
物 422.75 268.70 176.30
危险废物 3,937.60 4,535.22 4,156.10
319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环保总投入(万元) 5,146.88 4,320.87 2,619.17
( 3)报告期内发行人环保合法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企业共受到 6 项环保处罚,参见本招股说明“第九节、
公司治理”之“二、发行人近三年合法合规情况”章节。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建设项目和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
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且
情节严重的情形。本次上市涉及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
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境外日常运营环保、安全生产情况
根据发行人境外律师美国威尔逊律师事务所、 Maples and Calder ( Hong
Kong) LLP 律师事务所、 Melchers Rechtsanw?lte 律师事务所、 Orth Kluth
Rechtsanw?lte 律师事务所、 NautaDutilh N.V 律师事务所、 HYUN Law 律师事务
所、 Taylor Wessing LLP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控
股子企业之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本次发行上市涉及的境外募投项目在环境保护
及安全生产方面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因违反
中国或当地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
(八)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措施
发行人在为客户提供 CRO 服务时,所有工作成果是客户的独有财产,客户
完全拥有该等工作成果的任何和所有知识产权,包括所有专利、著作权、商标和
商业秘密,以及该等工作成果体现或附带的任何想法、概念、设计、发明和表述
的其他专有权利。 在建设开放式、全方位、一体化的医药研发服务技术及能力平
台主战略下,发行人建立了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管理战略和制度体系,强调客
户的专利、商标、品牌价值保护、服务方法保护,并对客户项目涉及的商业机密
严格实施保护措施。针对不同的业务特点、技术特点、情报信息特点,发行人综
合利用商标、专利、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版权等法律手段,为客户建立多层次
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司不仅对所有项目进行保密编码;各课题实验室安装门
禁系统,非有权人员不能进入,而且将实验记录和数据全部制作成电子材料并采
320
取灾难备份措施。除此之外,发行人还与每位员工签署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
注重人员流动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同时,为有效保护客户的商业秘密,发行人制订了《药明康德商业秘密保护
管理制度》,从商业秘密定义、商业秘密保护对象的分类分级、商业秘密保护对
象的措施(从数据信息流管理、人员管理、载体管理及物理环境管理等方面)进
行规定;同时发行人成立专职的商业秘密保护团队,负责统筹规划公司商业秘密
保护的各项相关事务,并协同数字信息技术部、人力资源部、法务部及文件管理
部等其他商业秘密保护相关部门,监督全公司范围内的商密保护建设及管理要求
的落地执行;发行人由信息技术部对数据信息进行加密留存及传输、对信息获取
权限进行划分、对工作终端进行安全设置。
通过严密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及相关管理制度的实施,发行人从根本上确保
了知识产权管理严密、有序、不外泄,严格实施新药研发服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
五、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固定资产情况
( 1)主要固定资产分类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主要的固定资产为开展经营服务所需的房
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等。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固定资
产账面净值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房屋建筑物 123,872.50 74,671.42 53,959.37
机器设备 45,364.52 39,858.71 35,088.97
电子设备、器具及家
具 113,143.09 81,622.86 43,881.49
运输设备 793.21 767.25 700.32
其他 182.53 183.86 149.98
合计 283,355.85 197,104.11 133,780.14
( 2)主要生产经营设备情况
321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人用于生产经营的主要生产经营设备分类列
示如下:
设备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资产原值
(万元)
账面价值
(万元) 成新率
液相色谱 台 1,202 28,713.71 13,746.94 47.88%
质谱仪 台 300 27,897.08 13,341.09 47.82%
反应器 台 852 9,346.51 4,497.87 48.12%
工作站 台 115 6,831.65 2,987.83 43.74%
超高效液相色谱仪 台 152 6,701.06 5,206.48 77.70%
核磁共振仪 台 32 5,021.44 2,197.30 43.76%
安全柜 台 2,433 4,377.56 2,102.95 48.04%
离心机 台 479 4,310.48 2,270.16 52.67%
泵 台 3,722 3,920.33 1,721.92 43.92%
储罐 台 901 3,338.30 1,504.18 45.06%
合计 - 10,188 100,458.14 49,576.73 49.35%
( 3)主要生产经营设备
上述各类设备分布在上海、天津、苏州、武汉、常州及美国等发行人主要生
产经营所在地。上述固定资产目前使用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资产报废,不存在
影响发行人正常经营的情形。
2、房屋产权情况
( 1)自有房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企业共计拥有 11 处自有房屋,
建筑面积合计 239,828.28 平方米,均无抵押情况,详见下表所示。
序号 所有权人 房产证号 位置 建筑面积(㎡)
1 上海药明 沪房地浦字( 2007)第
043948 号 富特中路 288 号 37,986.63
2 天津药明 房地证津字第
114031303368 号 开发区南海路 168 号 29,542.67
3 苏州药明 苏房权证吴中字第
00467484 号
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吴
中大道 1318 号 1 幢 61.41
4 苏州药明 苏房权证吴中字第
00467490 号
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吴
中大道 1318 号 2 幢 28,534.58
322
序号 所有权人 房产证号 位置 建筑面积(㎡)
5 苏州药明 苏房权证吴中字第
00467493 号
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吴
中大道 1318 号 3 幢 44.33
6 苏州药明 苏房权证吴中字第
00467495 号
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吴
中大道 1318 号 4 幢 56.06
7 苏州药明 苏房权证吴中字第
00467498 号
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吴
中大道 1318 号 5 幢 23.86
8 合全药业 沪房地金字( 2013)第
003697 号 金山区月工路 9 号 33,963.37
9 常州合全药业 苏( 2016)常州市不动
产权第 0082579 号 玉龙北路 589 号 54,736.41
10 无锡药业 苏( 2017)无锡市不动
产权第 0004469 号 新瑞路 8 号 12,022.88
11 武汉药明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高新大道 666 号光谷生
物城生物创新园
D4-1、 D4-2、 D4-3、
D4-4、 D4-5、 D4-6 栋
42,856.08
- 合计 239,828.28
合全药业在坐落于漕泾镇 0011 街坊 121/1 丘的自有土地(详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五、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之“(二)主要无形资产”
之“1、土地使用权”之“( 1)自有土地”表格列式第 4 项)上建造了污水处理站以
及甲类仓库。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污水处理站以及甲类仓库已取得对
应的《房地产权证》(加载土地信息)、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续的相关竣工验
收手续正在积极办理当中。在后续的相关竣工验收手续完成后,上述污水处理站
以及甲类仓库取得相应的房屋产权证书不存在实质性的法律障碍。
上述污水站用于处理合全药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上述甲类仓库用于存
放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上述污水处理站以及甲类仓库的建筑面积合计为
434.2 平方米,占发行人自有物业面积的比例较小。上述污水处理站以及甲类仓
库尚未取得加载房屋信息的《房地产权证》 不会对本次发行以及发行人的业务经
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上述第 11 项房产的土地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
“五、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之“ (二)主要无形资产”之“1、土地使用权”之“ ( 1)
自有土地”表格列式第 8 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上述房产已取得《建设
323
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武规(东开)地[2017]017 号)、《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证》(建字第武规(东开)建[2011]079 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42019820110509002140114001 号)、《湖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 发行人正在积极办理包括房屋产权信息的《不动产
权证》,该等事项不会对本次发行以及发行人的业务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 2)租赁房产
A、位于境内的租赁房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企业为实际生产经营活动,在
中国境内向非关联方租赁使用的房屋共 50 处,建筑面积合计 192,370.41 平方米,
用于或拟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其中 45 处取得了《 房屋产权证》, 5 处房产尚待
取得《房屋产权证》 。租赁房屋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所示:
324
a.有房屋产权证明租赁
序 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房屋位置 租赁面积
( ㎡) 起止时间 租赁备 案情况 租赁价格 租赁 用途
1
上海
药明
上海市外高桥保
税区三联发展有
限公司
爱都路 253号 4号楼 1
层 A 部分 2,092.38 2016.03.01 2018.03.31- 否
2016.07.01 前年租金: 916,462.44
元
2016.07.01 起年租金: 971,450.20
元
生产
经营
2
上海市外高桥保
税区三联发展有
限公司
德林路 90 号( F 区
F18) 77 号楼 1-4 层 7,879.872 2011.10.15 2019.11.30- 否
2016.07.15前年租金: 3,154,969.75
元
2016.07.15-2016.10.14 租金合计
为: 843,140.29 元
2016.10.15起年租金: 3,353,594.72
元
生产
经营
3
上海市外高桥保
税区三联发展有
限公司
德林路 90 号( F 区
F18) 77 号楼 5 层 1,900.76 2011.11.07 2019.11.30- 否 年租金 570,228 元 生产 经营
4
上海市外高桥保
税区三联发展有
限公司
德林路 90 号( F 区
F18)78 号楼 1-4 层及
6 层
8,948.228 2010.01.16-
2019.11.30 否
2016.05.16前年租金: 3,574,782.75
元
2016.05.16-2016.08.15 租金合计
为: 976,331.66 元
2016.08.16起年租金: 3,808,276.35
元
生产
经营
5
上海市外高桥保
税区三联发展有
限公司
德林路 90 号( F 区
F18)80 号楼 1-4 层及
5 层 A 部位
11,782.74 2017.04.16-
2019.11.30 否 年租金 5,014,616.32 元 生产 经营
6
上海市外高桥保
税区三联发展有
限公司
德林路 90 号( F 区
F18) 79 号楼 1 层 2,640.84 2011.06.01 2019.11.30- 否 年租金 998,237.52 元 生产 经营
7
上海市外高桥保
税区三联发展有
限公司
富特中路 299 号( F
区 F14 地块) 45 楼 2
层 A 部位
1,831.208 2017.04.01-
2019.11.30 否 年租金 754,091.45 元 生产 经营
325
序 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房屋位置 租赁面积
( ㎡) 起止时间 租赁备 案情况 租赁价格 租赁 用途
8
上海市外高桥保
税区三联发展有
限公司
富 特 中 路 299 号
F14-46#-3B 521.83 2018.01.01 2020.12.31- 否 年租金 181,706.42 元 生产 经营
9
上海市外高桥保
税区三联发展有
限公司
富特中路 299 号( F
区 F14 地块) 47 楼 2
层 A 部位
2,300 2018.01.01-
2020.12.31 否 年租金 889,870 元 生产 经营
10
上海市外高桥保
税区三联发展有
限公司
富 特 中 路 400 号
F3-2-B 厂房一层 B2
部分、二层 B2 部位
2,231.09 2016.05.08-
2022.05.07 否
2016.06.08 前年租金: 848,293.22
元
2016.06.08 起年租金: 899,173.89
元
生产
经营
11
上海市外高桥保
税区三联发展有
限公司
华京路 2 号 407、
506、 511、 513、 517、
605、 607、 611、 613、
615、 617、 702-705、
707-709 、 711-713 、
715、 717、 719、 8 层
3,108.74 2018.01.01-
2018.03.31 是 租金合计为: 1,052,425.07 元 生产 经营
12
上海市外高桥保
税区三联发展有
限公司
华京路 2 号 701 186.06 2018.01.01-20
18.03.31 是 租金合计为: 62,988.29 元 生产 经营
13
上海市外高桥保
税区三联发展有
限公司
华京路 2 号 409 室 114.46 2018.02.01-
2018.03.31 是 租金合计为: 25,832.67 元 生产 经营
14
上海市外高桥保
税区三联发展有
限公司
华京路 2 号 609 室 114.46 2017.10.01-
2018.03.31 是 租金合计为: 77,498 元 生产 经营
15
上海市外高桥保
税区联合发展公
司
美 盛 路 227 号
D11-41#号厂房一层
A、 B 部位
3,620.42 2017.05.16-
2018.05.15 否 年租金 1,453,127.58 元 生产 经营
326
序 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房屋位置 租赁面积
( ㎡) 起止时间 租赁备 案情况 租赁价格 租赁 用途
16 苏州国辰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
道 1336 号 7 幢 2 层 1,750 2017.11.10 2026.01.31- 否
2018.02 -2022.01 年租金:
3,000,000 元
2022.02-2026.01 年租金:4,000,000
元
生产
经营
17
合全药业
上海普利滋纺织
染整有限公司
月工路 169 号厂房及
附属设施 4,952 2016 2026.01.31 .02.01- 否 年租金 每两年在此前租金基础上上调 1,355,610 元
3%
生产
经营
18 上海永胜光磊贵
金属有限公司
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
月工路 58 号第 5 幢厂
房
1,906.57 2017.07.01-
2018.06.30 是 年租金 417,538 元 生产 经营
19
上海合全
药物研发
有限公司
上海市外高桥保
税区三联发展有
限公司
德林路 90 号 78 号楼
( F 区 F18)5 层 A 部
分
1,365.612 2016.11.01-
2019.11.30 否 年租金 581,190.81 元 生 经营 产
20
上海市外高桥保
税区三联发展有
限公司
德林路 90 号( F 区
F18) 79 号楼 2-5 层 10,896.16 2011.06.01 2019.11.30- 否 年租金 4,118,748.48 元 生产 经营
21
上海市外高桥保
税区三联发展有
限公司
德林路 90 号( F 区
F18) 80 号楼 5 层 B
部位
1,413.60 2017.04.16-
2019.11.30 否 年租金 601,614.02 元 生产 经营
22 常州合全
药业
常州市新华活性
材料研究所
出租方 3-10 幢建筑物
及其各项附属设施和
江边基地内的( 1 幢)
实验楼一层(但不包
括餐厅、浴室区域、
二楼及以上部分)及
其各项配套设施,
5,269.88 2017.07.01-
2027.06.30 是 年租金 租金每年增加 2,160,000 10 元 万元 生产 经营
23
上海合全
医药有限
公司
上海市外高桥保
税区三联发展有
限公司
富特中路 299 号( F
区 F14 地块) 45 楼 1
层 A 和 C 部位、 2 层
B 部位
3,732.496 2017.04.01-
2019.11.30 否 年租金 1,630,054.98 元 生产 经营
327
序 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房屋位置 租赁面积
( ㎡) 起止时间 租赁备 案情况 租赁价格 租赁 用途
24
上海康德
弘翼
上海弘圣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市黄浦区淡水路
299 号 SOHO 复兴广
场 701、 702、 703、 705
室
1,506.51 2015.02.01-
2020.01.31 是 前三年年租金: 后两年年租金: 3,563,197.44 4,096,577.28 元 元 生产 经营
25 陈锡燊 越秀区沿江中路 298
号中区 32 楼 02 97.6 2017.10.13 2018.10.12- 是 年租金 83,623.68 元 生产 经营
26 陈锡燊 越秀区沿江中路 298
号中区 32 楼自编 04 97.6 2017.10.01 2018.09.30- 是 年租金 83,623.68 元 生产 经营
27 上海弘圣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市黄浦区淡水路
299 号 SOHO 复兴广
场 1601、 1602、 1603、
1604 室
1,512.79 2015.03.01-
2020.01.31 是 前三年年租金: 后两年年租金: 4,229,609.5 4,864,603.2 元 元 生产 经营
28
上海津石
医药科技
有限公司
上海弘圣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市黄浦区淡水路
299 号 SOHO 复兴广
场 A 幢 505 室
389.73 2015.03.01-
2020.02.29 是 前三年年租金: 后两年年租金: 92 1,059,773.28 1,789.36 元元 生产 经营
29
北京药明
康德新药
技术开发
有限公司
港澳中心有限公
司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
北大街 2 号港澳中心
瑞士酒店 1202
500 2018.02.01-
2018.09.30 否 租金合计为: 709,933.36 元 生产 经营
30 北京海置科技服
务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西
大街 36 号 8 层 840 2017.01.01 2019.03.20- 是 年租金 1,456,350 元 生产 经营
31 港澳中心有限公
司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
北大街 2 号港澳中心.
瑞士酒店 1 幢 E 层
E06 号
357.12 2016.12.01-
2018.09.30 是 年租金 936,318 元 生产 经营
32
苏州药明
江苏吴中高科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
苏州市吴中大道 2588
号 5 号楼 225、 226 房
间
650 2017.01.01-
2018.12.31 是 年租金 156,000 元 生产 经营
33 苏州芯之园科技
有限公司
苏州吴中区越溪街道
吴中大道 1336 号 7 幢
芯之园二期 B 楼南侧
2,529 2018.01.01-
2021.12.31 是 年租金 250,371 元 生产 经营
328
序 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房屋位置 租赁面积
( ㎡) 起止时间 租赁备 案情况 租赁价格 租赁 用途
第 4 层房屋
34 南京
美新诺
江苏长澳生物技
术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恒飞路 1 号 3,985.4 2014.09.25 2019.06.30- 否
免租金
租赁期满续租,月租金不少于
270,000 元
生产
经营
35
天津
药明
天津开泰企业孵
化器有限公司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五大街 41号开泰研
发大厦 3-5 层
6,711.04 2017.05.31-
2019.10.14 是 年租金 3,099,695.16 元 生产 经营
36 天津泰港实业有
限公司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睦宁路 45 号,通厂 6
号二层 202 厂房
837.96 2017.07.01-
2018.12.31 否 年租金 201,110.4 元 生产 经营
37
览博(天
津)化学科
技有限公
司
湖北省楚风接待
培训中心
武昌区解放路 476 号
楚风楼 3018 室 25 2016.06.20 2019.06.19- 否 年租金 9,600 元 生产 经营
38 成都康德
弘翼医学
临床研究
有限公司
成都九联投资有
限公司
成都市温州区柳城海
科 路 东 段 88 号 附
1104 号一栋 11 层
1104 号
417.58 2017.03.10-
2020.03.09 是 年租金 50,160 元 生产 经营
39 成都百扬实业有
限公司
成都市东御街 18号百
扬大厦写字楼 1 栋 28
层 03&04 单元
515.18 2018.01.01-
2020.12.31 是 年租金 803,680.80 元 生产 经营
40
辉源
生物
上海张江生物医
药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
张江高科技园区哈雷
路 1011 号 101 室 890.52 2016.12.28 2019.12.27- 是
第一年年租金: 682,583.6 元
第二年年租金: 715,087.56 元
第三年年租金: 747,591.56 元
生产
经营
41
上海斯乃纳儿童
用品有限公司
张江高科技产业东区
凯庆路 175 号整幢 2,795.35 2017.02.15 2023.02.14- 是 年租金 每三年递增 1,836,544.95 13% 元 生产 经营
42 凯庆路 131 号 5 幢 1
楼 101 室、 2 楼整层 3,832.3 2015.12.20 2025.12.19- 是 年租金 每三年租金递增 1,958,305.3 12% 元 生产 经营
329
序 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房屋位置 租赁面积
( ㎡) 起止时间 租赁备 案情况 租赁价格 租赁 用途
43 凯庆路 131 号 5 幢 3
楼 308A 135 2016.09.20 2018.10.10- 是 年租金 73,912.5 元 生产 经营
44
上海张江东区高
科技联合发展有
限公司
张江高科技产业东区
瑞庆路 590 号 2 幢 1
层 102 室、 2-5 层
4,754.81 2017.09.01-
2019.08.31 是 年租金 3,037,134.89 元 生产 经营
45 苏州百奇 苏州芯之园科技
有限公司
苏州吴中区越溪街道
吴中大道 1336 号 7 幢
芯之园二期 B 楼南侧
第 3 层房屋
2,529 2018.01.01-20
21.12.31 是 年租金 250,371 元 生 产 经营
合计 116,468.90
其中部分房产租赁合同到期,正在签署续期合同。
b.无房屋产权证明租赁
序 号
承租
方 出租方 租赁房屋位置 租赁面积 ( ㎡) 土地及建设证明情况 出租方确认 权 /授 起止时间 租赁 备案
情况
租赁价格 租赁用途
330
序 号
承租
方 出租方 租赁房屋位置 租赁面积 ( ㎡) 土地及建设证明情况 出租方确认 权 /授 起止时间 租赁 备案
情况
租赁价格 租赁用途
1 上 海
药明
上海市外高
桥保税区三
联发展有限
公司
上海自贸区意威
路 31 弄 1、 3 号厂
房 (F18 地 块
-A&C, 91#&93#
通用厂房)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用地,目前上海
药明尚未用于实
际生产经营活动
34,857.44
《房地产权证(土地部分)》
(沪房地浦字[2011]第
068661 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沪保地[2000]001 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沪自贸建
[2015]FA31004320155755
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编号: 15ZMPD0017D0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证书》(编号: 2017ZM0025)
确认上海市外
高桥保税区三
联发展有限公
司将会被登记
为租赁房屋的
唯 一 所 有 权
人。
2017.05.02-
2027.05.01 否 年租金 16,627,961.48 元
用于药明
康德总部
基地及分
析诊断服
务研发中
心项目
2
上 海
合 全
医 药
有 限
公司
上海市外高
桥保税区三
联发展有限
公司
上海自贸区意威
路 31 弄 4 号厂房
( F18 地块-D,
94#通用厂房)
*上海合全医药有
限公司尚未用于
实际生产经营活
动
13,821.35
确认上海市外
高桥保税区三
联发展有限公
司将会被登记
为租赁厂房的
唯 一 所 有 权
人。
2017.01.20-
2027.01.19 否
年租金
6,593,165.6 元
租金每五年调整
一次,调整幅度每
次不超过 10%
生产经营
3 苏 州
药明
苏州吾佳科
技发展有限
公司
苏州市吴中区创
高路南侧、溪水路
西 侧 尚 金 湾
B5-B6 ( 土 建 号
A1)
10,309.63
《国有土地使用证》(吴国
用[2015]第 0610936 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地字第 320506201500114
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确认该项房屋
产权为苏州吾
佳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所有,
该处房产证正
在办理中。该
2018.03..01-
2028.02.29 否
2021.02.28 前免租
金
2021.03-2024.02
期间年租金
1,237,155.6 元
2024.03-2028.02
用于苏州
仿制药一
致性评价
中心项目
331
序 号
承租
方 出租方 租赁房屋位置 租赁面积 ( ㎡) 土地及建设证明情况 出租方确认 权 /授 起止时间 租赁 备案
情况
租赁价格 租赁用途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用地,苏州药明
尚未用于实际生
产经营活动
(建字第 320506201500260
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编号:
320506201604110201)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表》
( 3205011204240104-JX-00
1)
处房产未被列
入政府拆迁范
围
期间年租金
2,474,311.2 元
4
苏州西山中
科实验动物
有限公司
苏州西山中科实
验动物有限公司
原湖羊场内设施
1,200 无
确认苏州西山
中科实验动物
有限公司受苏
州西山国家现
代农业示范园
区有限责任公
司委托管理,
有权与苏州药
明签署《租赁
合同》,苏州
药明有权在租
赁期限内,按
照《租赁合同》
的约定使用租
赁房屋。
2018.01.01-
2022.12.31 否
第一年年租金为
421,800 元;第二
年起年租金按照
上一年度年租金
总额上浮 5%
生产经营
5
苏州芯之园
精密金属部
件有限公司
吴中经济开发区
郭巷街道吴淞路
818 号富民三期 2
幢厂房( 3FA 区;
6F 东 B 区、西 B
15,713.09
《国有土地使用证》(吴国
用[2013]第 0621058 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地字第 320506201200134
号)
确认该项房屋
产权人为苏州
芯之园精密金
属部件有限公
司,该处房产
2018.03.01-20
28.02.29 否
免租期 36 个月,
自 2018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
2021.03.01-2024.0
生产经营
332
序 号
承租
方 出租方 租赁房屋位置 租赁面积 ( ㎡) 土地及建设证明情况 出租方确认 权 /授 起止时间 租赁 备案
情况
租赁价格 租赁用途
区、 C 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字第 320506201400121
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编号:
2050620140804201)
证正在办理中 2.29 租金为
1,037,063.96 元
2024.03.01-2028.0
2.29 租金为
2,074,127.88 元
合计 75,901.51
333
B、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影响
发行人承租的 5 处承租房产未取得权属证书,其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原因、具
体用途及对生产经营的作用和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a.四处租赁房产正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
第 1-3 项承租房产的厂房施工已经完成竣工验收手续, 正在申请房屋产权证
明, 相关子企业尚未用于实际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协议约定,该等物业为出租方
按照承租方的要求定制建设,因此承租方需要在实际使用前开始租赁。
出租方已就表中第 1-3 项、建筑面积合计 58,988.42 平方米的承租房产获得
了《房地产权证(土地部分)》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
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建设工程竣工验
收备案凭证,正在申请房屋产权证明。就第 5 项建筑面积为 15,713.09 平方米的
承租房产,出租方已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正在申请办
理其他竣工验收手续以及房屋产权证明。
第 1-2项租赁房产的出租方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三联发展有限公司出具确认
函,确认“相关房产正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将后续办理房地产权证,且其为房
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权人,并将被登记为租赁房屋的唯一所有权人。其有权向承租
方租赁该房屋,承租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内按照租赁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房
屋”;第 3 项承租房产的出租方苏州吾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辖区的苏州市吴中
区人民政府越溪街道办事处已出具房屋产权证明,确认“房屋产权为苏州吾佳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有,该处房产证正在办理当中,未被列入政府拆迁范围”;第
5 项租赁房产的出租方苏州芯之园精密金属部件有限公司出具确认函,确认并承
诺“房屋已经完成竣工验收并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其为租赁房屋的唯一所有权
人,有权向承租方租赁该房屋,且承租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内按照租赁协议约定的
用途使用租赁房屋”。
相关子企业尚未在该等租赁房产中实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租赁该等租赁房
产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b.一处租赁房产未能取得房屋产权证书
334
对于表中第 4 项、建筑面积 1,200 平方米的承租房产,出租方未取得《房屋
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以及相应主管部门的批准建设手续。苏州药明承租
使用第 4 项房产进行动物实验。
承租房产出租方苏州西山中科实验动物有限公司出具确认函,向承租方苏州
药明承诺并确认其因受苏州西山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管理
等原因未能获得房屋产权证,但其有权与苏州药明签署《租赁合同》,且苏州药
明有权在租赁期限内并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使用租赁房屋。
该等租赁房产自承租以来均正常使用,没有可预见的拆除、搬迁的情况;如
无法正常使用,发行人可在短时间内搬迁且能够较容易找到替代性的房屋,不会
因此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企业在报告期内租赁的关联方的房屋情况请见本招股说
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四、关联交易”之“(一)报告期内经常性
关联交易情况”之“12、承租关联方的物业”。
335
C、位于境外的租赁房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境外运营企业在其注册地租赁使用的报告期末月租金折合人民币 1 万元以上的房屋共 17 处,建
筑面积合计 58,821.78 平方米,详见下表:
序号 承租方名称 出租方名称 租赁房屋位置 租赁面积
( ㎡) 租赁价格 租赁用途 起止时间 境外律师法律意见
1
STA US (合全
美国)
BMR-6114-6154 Nancy
Ridge Drive, LLC
Arena Pharmaceuticals, Inc.
6114 Nancy
Ridge Drive, San
Diego, CA
3,716.00
租赁期租金合计
约 8,943,439.90 美
元
生产经营 2016.08.01-
2027.05.30 该公司遵守就该租赁房产所签
订租赁合同的规定占用该租赁
房产。所有的租赁合同在美国加
州法项下是有效的、可执行的,
且出租方拥有将该租赁房产出
租给公司的权力。
2
BMR-6114-6154 Nancy
Ridge Drive, LLC
Arena Pharmaceuticals, Inc.
Building F,
6122, 6124 and
6126 Nancy
Ridge Drive, San
Diego, CA
92121
5,014.59
租赁期间租金合
计约 8,886,344.43
美元
生产经营 2017.06.20-
2027.05.30
3
XBL-US(美
新诺美国)
XBL Realty, LLC
107 Morgan
Lane, Plainsboro,
NJ
1,056.64
起始月租金为
44,500.00 美元,此
后每 12 个月提升
租金, 按居民消
费价格指数整体
上升成比例的增
加一定金额
生产经营 2007.06.30-
2022.06.30
该公司遵守就该租赁房产所签
订租赁合同的规定占用该租赁
房产。所有的租赁合同在美国新
泽西州法项下是有效的、可执行
的,且出租方拥有将该租赁房产
出租给公司的权力。
4 101 Morgan Holdings, LLC
101 Morgan
Lane, Plainsboro,
NJ
1,056.64 租赁期租金合计
约 1,160,148 美元 生产经营 2016.01.01 2021.04.30-
5 WA-KO ( 药
明康德韩国) Spring Wave Co., Ltd.
670
Sampyeong-don
g, U Space 1, 7th
Fl., B-703,
Bundang-gu,
Seongnam-si,
Gyeonggi-do,
Korea
82.64
租赁期租金合计
约 100,800,000 韩
元
生产经营 2015.11.09-
2019.11.08
该租赁合同在韩国法项下是有
效的、可执行的,出租方拥有将
该租赁房产出租给公司的 权
力,该公司遵守租赁合同的规定
占用该租赁房产。
336
序号 承租方名称 出租方名称 租赁房屋位置 租赁面积
( ㎡) 租赁价格 租赁用途 起止时间 境外律师法律意见
6 LN-US(览博
美国) SJ Realty
125 John Roberts
Road, South
Portland, Maine
371.60 租赁期间租金合
计约 91,500 美元 生产经营 2016.06.01 2019.05.31-
该公司遵守就该租赁房产所签
订租赁合同的规定占用该租赁
房产。所有的租赁合同在美国缅
因州法项下是有效的、可执行
的,且出租方拥有将该租赁房产
出租给公司的权力。
7
AppTec Sales
( 药 明 康 德
销售)
55 Cambridge Parkway, LLC
55 Cambridge
Parkway,
Cambridge, MA
1,418.30
租赁期间租金合
计约 80,151.75 美
元
生产经营 2016.11.01-
2019.01.30
该公司遵守就该租赁房产所签
订租赁合同的规定占用该租赁
房产。所有的租赁合同在适用的
美国马萨诸塞州法或者宾夕法
尼亚州法项下是有效的、可执行
的,且出租方拥有将该租赁房产
出租给公司的权力。
8
AppTec (药明
康德美国)
1201 Northland Drive LLC
1201 Northland
Drive and
2540 Executive
Drive, Mendota
Heights, MN
7,697.14
租赁期间租金合
计约 14,011,886美
元
生产经营 2007.12.01-
2019.03.31
该公司遵守就该租赁房产所签
订租赁合同的规定占用该租赁
房产。所有的租赁合同在适用的
美国明尼苏达州法、乔治亚洲法
或者宾夕法尼亚州法项下是有
效的、可执行的,且出租方拥有
将该租赁房产出租给公司的权
力
9 Wyatt The Pudel Pointer
M.H. LLC
2520 Pilot Knob
Road, Mendota
Heights, MN
1,990.38
租赁期间租金合
计约 1,595,435.48
美元
生产经营 2014.05.01-
2021.08.31
10 Popefield North, LLC
1265 Kennestone
Circle, Marietta,
GA
693.31
报告期起始
( 2014.01.01)月
租金为 22,145.01
美元,此后每 12
个月提升租金
生产经营 1997.04.15-
2023.3.31
11 Alpha Exchange, LLC
1279 Kennestone
Circle, Marietta,
GA ( Suite 300,
Suite 200 and
Suite 600)
1,404.83
报告期起始日至
租赁期结束的租
金合计约
1,199,779.56 美元
生产经营 2003.03.01-
2023.1.31
12 Liberty Property Philadelphia
Limited Partnership V
4751 League
Island Blvd,
Philadelphia, PA
7,025.66
租赁期间租金合
计约 1,507,224.90
美元。
生产经营 2004.01.07-
2022.04.30
13 L/S 26th Street North, LP
4000 South 26th
Street,
Philadelphia, PA
4,219.89 租赁期间租金合
计约 5,603,632.37 生产经营 2014.11.01 2023.03.01-
337
序号 承租方名称 出租方名称 租赁房屋位置 租赁面积
( ㎡) 租赁价格 租赁用途 起止时间 境外律师法律意见
美元。
14 Liberty Property Philadelphia
Limited Partnership V
4701 League
Island Blvd,
Philadelphia, PA
7,039.68
租赁期总租金约
13,445,411.10 美
元。
生产经营 2016.03.15-
2026.05.31
15 Abgent(百奇
美国) Hudson Tierrasanta, LLC
9765 Clairemont
Mesa Blvd, San
Diego, CA
834.89
租赁期间租金合
计约 2,318,582.03
美元。
生产经营 2013.07.01-
2018.11.30
该公司遵守就该租赁房产所签
订租赁合同的规定占用该租赁
房产。所有的租赁合同在美国加
州法项下是有效的、可执行的,
且出租方拥有将该租赁房产出
租给公司的权力。
16
WXAT HDB
( 辉 源 美 国
控股)
STA Pharmaceutical US LLC
6124 and 6126
Nancy Ridge
Drive, San
Diego, California
3,276.78
租赁期间租金合
计为 729,218.64
美元
生产经营 2017.06.20-
2022.05.30
该公司遵守就该租赁房产所签
订租赁合同的规定占用该租赁
房产。所有的租赁合同在美国加
州法项下是有效的、可执行的,
且出租方拥有将该租赁房产出
租给公司的权力。
17 Crelux(药明
康德德国)
F?rdergesellschaft IZB
Innovations
CRELUX Solutions GmbH
IZB at 82152
Planegg-Marinsri
ed,
AmKlopferspitz
19a, Haus West I
11,922.81
租赁期间租金合
计约为
1,299,623.52 欧
元,还需另算物业
费、能源费和增值
税。
生产经营 2017.01.01-
2020.12.31
总体上该租赁合同在德国法项
下是有效的、可执行的,且出租
方拥有将该租赁房产出租给公
司的权力。
合计 58,821.78
338
D、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情况
发行人及境内子企业总计 50处租赁房产中有 23处已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
案, 27 处暂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其中 19 处正在办理房屋租赁备案,另有
8 处因出租方等原因未能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租赁的出租方和承租方应当签
订书面租赁协议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未在房屋租赁协议订立后三十日内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将由直辖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
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
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因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虽存在被主管部门处罚
的风险,但潜在的处罚金额较小,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报告
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曾因此受到行政处罚。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曾因此受到行政处罚。发行人不存在因
此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情形。
(二)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企业拥有使用权的境内土地共
8 宗,总面积为 521,639.02 平方米,均无抵押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1)自有土地
序号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证号 位置 使用权面积
( ㎡) 用途 取得方式
1 上海药明
沪房地浦字
( 2007) 第
043948 号
富特中路
288 号 22,551 工业仓储 转让
2 天津药明 房地证津字第
114031303368 号
开发区南海
路 168 号 53,118.4 工业用地 出让
3 苏州药明有限 (注) 吴国用( 2007) 第
20365 号
苏州吴中经
济开发区吴
中科技城
66,666.7 工业用地 出让
4 合全药业
沪房地金字
( 2013) 第
000208 号
漕泾镇 0011
街坊 121/1
丘
1,994.6 工业用地 出让
5 合全药业
沪房地金字
( 2013) 第
003697 号
金山区月工
路 9 号 53,159 工业用地 出让
339
序号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证号 位置 使用权面积
( ㎡) 用途 取得方式
6 常州合全药业
苏( 2016)常州市
不动产权第
0082579 号
玉龙北路
589 号 158,533 工业用地 出让
7 无锡药业
苏( 2017)无锡市
不动产权第
0004469 号
新瑞路 8 号 59,226.5 工业用地 出让
8 武汉药明
鄂( 2016)武汉市
东开不动产权第
0038764 号
东湖新技术
开发区高新
大道以南、
光谷三路以
西
106,389.82 工业用地 出让
- 合计 521,639.02 - -
注:苏州药明有限的土地证尚待变更土地使用权人名称为苏州药明。
2017 年 6 月 16 日,武汉药明与武汉光谷生物产业基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
署了《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创新)基地物业转让合同》,武汉药明向武汉光谷生
物产业基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购买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666 号
光谷生物城生物创新园 D4-1、 D4-2、 D4-3、 D4-4、 D4-5、 D4-6 栋的物业。截至
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上述合同正在履行中,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尚未进行转让。
( 2)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企业共计拥有 226 项注册商
标,其中,境内取得的注册商标共计 146 项,境外取得的商标权共计 80 项, 主
要商标情况请见本招股说明书“附件”之“一、商标”。
( 3)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企业共计拥有 145 项专利, 主
要专利情况请见本招股说明书“附件”之“二、专利”。
( 4)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企业共拥有 14 项在中国境内
登记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软件名称 登记号 著作权人 取得方式 登记日期
1 药明康德核磁共振
数据管理系统 V1.0 2006SR09825 上海药明 原始取得 2006.07.25
340
序号 软件名称 登记号 著作权人 取得方式 登记日期
2
药明康德电子实验
笔记本软件[简称:
E-NOTEBOOK
( ELN) ]V1.0
2006SR12047 上海药明 原始取得 2006.09.04
3
反应申请管理系统
[简称:
DangerousReaction]
V2.0
2011SR049973 上海药明 原始取得 2011.07.19
4
药明康德化合物管
理系统[简称:
CIMS]V2.0
2012SR066405 上海药明 原始取得 2012.07.23
5 WuXi V-Lab 软件[简
称: V-Lab 软件]2.0 2016SR005012 上海药明 原始取得 2016.01.08
6
药明康德项目交付
管理软件[简称:
PDMS]V1.0
2017SR556766 上海药明 原始取得 2017.09.30
7 药明康德研发库存
管理软件 V1.0 2017SR556610 上海药明 原始取得 2017.09.30
8
览博网供应商管理
系统[简称:
Fullmoon]V1.0
2017SR633658 上海药明 原始取得 2017.11.17
9
览博网大数据和智
能分析系统[简称:
Bamboo]V1.0
2017SR633663 上海药明 原始取得 2017.11.17
10
览博网 LabNetwork
电商大数据平台系
统[简称:
LabNetwork]V1.87
2017SR634609 上海药明 原始取得 2017.11.20
11
百奇 BioSapient 多肽
序列设计软件[简
称: BioSapient]V2.0
2012SR090685 苏州百奇 原始取得 2012.09.22
12
百奇 SUMOplot 类泛
素化位点预测软件
[简称:
SUMOplot]V1.0
2012SR088115 苏州百奇 原始取得 2012.09.17
13
百奇自动纯化仪软
件[简称:自动纯化
仪]V1.0
2012SR088111 苏州百奇 原始取得 2012.09.17
14
百奇 SuperView定制
抗体管理软件[简
称: SuperView]V1.0
2016SR066620 苏州百奇 原始取得 2016.04.01
( 5)主要域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企业共拥有 29 项对其日常经
营有重要影响的域名,具体情况如下:
341
序号 主办单位
名称 网站 域名注册 首次注册 日期 到期日期
1 上海药明 www.wuxipharmatech.com 有 2006.06.30 2021.06.30
2 上海药明 www.wuxipharmatech.com.cn 有 2006.06.30 2021.06.30
3 上海药明 www.wuxipra.com 有 2013.01.16 2019.01.16
4 上海药明 www.wuxiapptecv-lab.com 有 2015.10.16 2020.10.16
5 上海药明 www.wuxiapptecv-lab.com.cn 有 2015.10.16 2020.10.16
6 上海药明 www.wuxiapptecv-lab.cn 有 2015.10.16 2020.10.16
7 上海药明 www.wuxiv-lab.com 有 2015.10.16 2020.10.16
8 上海药明 www.wuxiv-lab.com.cn 有 2015.10.16 2020.10.16
9 上海药明 www.wuxiv-lab.cn 有 2015.10.16 2020.10.16
10 上海药明 www.wuxiapptec.com.cn 有 - 2018.09.17
11 上海药明 www.boshi360.com 有 2014.10.24 2018.10.24
12 上海药明 www.mygeneguard.com 有 2015.07.20 2018.07.20
13 上海药明 www.labknows.com 有 2016.10.20 2021.10.20
14 上海药明 www.labnetwork.cn 有 2014.10.08 2019.10.08
15 上海药明 www.labnetwork.com.cn 有 2014.10.08 2019.10.08
16 上海药明 www.uploadcatalog.com 有 2016.07.08 2021.07.08
17 上海药明 www.wuxiventures.com 有 2014.01.10 2019.01.10
18 上海药明 www.yimingkangde.com 有 2015.02.10 2019.02.10
19 合全药业 www.sta-pharm.com 有 2014.10.21 2019.10.21
20 合全药业 www.sta-pharma.com 有 2014.10.21 2019.10.21
21 合全药业 www.stapharm.com 有 2014.10.21 2019.10.21
22 合全药业 www.stapharma.com 有 2014.10.21 2019.10.21
23 合全药业 www.sta-pharmaceutical.com 有 2014.10.21 2019.10.21
24 合全药业 www.stapharma.com.cn 有 2014.10.21 2019.10.21
25 上海康德弘翼 www.wuxiclinical.com 有 2016.04.06 2021.04.06
26 AppTec(药明
康德美国) www.wuxiapptec.com 有 - 2023.02.11
27 发行人 www.labnetwork.com 有 - 2023.07.28
28 XBL-US(美新
诺美国) www.xbl.com 有 - 2018.10.08
29 XBL-US(美新
诺美国) www.xbl-china.com 有 - 2018.08.29
342
(三)特许经营权及许可使用资源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存在部分许可关联方使用商标的情形,主
要涉及与药明生物、明码生物、 上海医明康德等关联方的商标许可使用情况,详
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交易”。
六、生产经营资质证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尚在有效期内的生产经营资质许可主要包
括药品 GMP 证书、药品 GLP 证书等六类大项;详见下表:
(一)药品 GMP 证书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 编号 发证日期 发证机关 备注
1 合全药业 药品 GMP 证
书 SH20160014 2016.04.13
上海市食品
药品监督管
理局
有 效 期 至
2021 年 4 月
12 日
2 无锡药业(原
信孚药业)
药品 GMP 证
书 JS20130182 2013.08.29
江苏省食品
药品监督管
理局
有 效 期 至
2018 年 8 月
28 日
(二)药品 GLP 证书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 编号 发证日期 发证机关
1
苏州药明
药物GLP认证
批件 GLP10011025 2010.11.02 国家食药监局
2 药物GLP认证
批件 GLP12008046 2012.08.07 国家食药监局
(三)实验室资质认证及许可
证照
类别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 编号 发证时间 及有效期 发证机关
病 原 微
生 物 实
验 室 备
案
1
上海药明
上海市病原微
生物实验室备
案凭证( BSL-2)
浦字第
022010018 号
发证时间:
2010.11.05
上海市浦东
新区卫生局
2
上海市病原微
生物实验室备
案凭证( BSL-2)
浦字第
022011019 号
发证时间:
2011.10.08
上海市浦东
新区卫生局
3
上海市病原微
生物实验室备
案凭证( BSL-2)
浦字第
022014020 号
发证时间:
2014.12.23
上海市浦东
新区卫生和
计划生育委
员会
343
证照
类别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 编号 发证时间 及有效期 发证机关
4
上海市病原微
生物实验室备
案凭证( BSL-2)
浦字第
022017013 号
发证时间:
2017.5.27
上海市浦东
新区卫生和
计划生育委
员会
5
上海市病原微
生物实验室备
案凭证( BSL-2)
浦字第
022017032 号
发证时间:
2017.8.15
上海市浦东
新区卫生和
计划生育委
员会
6
上海市病原微
生物实验室备
案凭证( BSL-2)
浦字第
022017037 号
发证时间:
2017.8.28
上海市浦东
新区卫生和
计划生育委
员会
7
苏州药明
生物安全实验
室备案证书
SZ2016021/SZ2
016020/
SZ2016019/SZ2
016018
2016.12.1 至
2018.11.30
江苏省卫生
和计划生育
委员会
8 生物安全实验
室备案证书 SZ2017076 2017.11.20 2019.11.19 至 江苏省卫生 和计划生育
委员会
实 验 动
物 使 用
许可证
9 上海药明 实验动物使用
许可证
SYXK(沪)
2015-0019
2015.11.30 至
2020.11.28
上海市科学
技术委员会
10
苏州药明
实验动物使用
许可证
SYXK(苏)
2013-0020
2013.05.14 至
2018.05.13
江苏省科学
技术厅
11 实验动物使用
许可证
SYXK(苏)
2014-0016
2014.05.08 至
2019.05.07
江苏省科学
技术厅
12 实验动物使用
许可证
SYXK(苏)
2014-0017
2014.05.08 至
2019.05.07
江苏省科学
技术厅
13 实验动物使用
许可证
SYXK ( 苏 )
2015-0021
2015.09.21 至
2020.09.20
江苏省科学
技术厅
14 实验动物使用
许可证
SYXK(苏)
2015-0022
2015.09.21 至
2020.09.20
江苏省科学
技术厅
15 实验动物使用
许可证
SYXK(苏)
2016-0039
2016.08.05 至
2021.08.04
江苏省科学
技术厅
16
南京美新诺
实验动物使用
许可证
SYXK(苏)
2014-0031
2014.07.30 至
2019.07.29
江苏省科学
技术厅
17 实验动物使用
许可证
SYXK(苏)
2014-0032
2014.07.30 至
2019.07.29
江苏省科学
技术厅
18 辉源生物 实验动物使用
许可证
SYXK(沪)
2014-0007
2014.06.26 至
2019.06.25
上海市科学
技术委员会
19 苏州百奇 实验动物许可
证
SYXK(苏)
2016-0038
2016.08.05 至
2021.08.04
江苏省科学
技术厅
辐 射 安
全 许 可
证
20 上海药明 辐射安全许可
证
沪环辐证
[20030]
2017.06.28 至
2022.06.27
上海市环境
保护局
21 苏州药明 辐射安全许可
证
苏环辐证
[E1036]
2017.02.07 至
2021.04.13
苏州市环境
保护局
22 南京美新诺 辐射安全许可
证
苏环辐证
[A0338]
2016.06.07 至
2019.08.27
南京市环境
保护局
344
证照
类别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 编号 发证时间 及有效期 发证机关
23 辉源生物 辐射安全许可
证
沪环辐证
[10054]
2016.01.19 至
2021.01.18
上海市环境
保护局
(四)生产经营许可证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 编号 有效期 发证机关
1 合全药业 药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沪 20160092 2017.10.10 2020.12.31 至 上 海 品监督管理局 市 食 品 药
2 常州合全药业 药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苏 20160508 2016.11.07 2020.12.31 至 江 苏 省 食 品 药 品监督管理局
3 无锡药业(原信
孚药业)
药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苏 20160077 2016.11.25 2020.12.31 至 江 苏 省 食 品 药 品监督管理局
4 览博武汉 危 险 化 学 品 经
营许可证
鄂 A 安 经 字
[2016]0500076
2016.7.21 至
2019.7.20
武 汉 市 武 昌 区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理局
(五)进出口经营资质及备案许可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发证部门 有效期
1
上海药明
海关报关单位
注册登记证书 3122430678 2015.11.20 上海外高桥 保税区海关 长期
2 对外贸易经营
者备案登记表 02235648 2016.05.19
上海对外贸
易经营者备
案登记机关
不适用
3 产地证注册登
记证 570010 2005.4.6 上海出入境 检验检疫局 长期
4
合全药业
海关报关单位
注册登记证书 3119930492 2015.06.03 金山海关 长期
5
出入境检验检
疫报检企业备
案表
3100603666 2017.01.06 上海出入境
检验检疫局 不适用
6 对外贸易经营
者备案登记表 02235168 2016.05.20
上海对外贸
易经营者备
案登记机关
不适用
7 产地证注册登
记证 310707039 2012.1.11 上海出入境 检验检疫局 长期
8
上海合全研发
对外贸易经营
者备案登记表 01785590 2016.04.11
上海对外贸
易经营者备
案登记机关
不适用
9 海关报关单位
注册登记证书 3122460996 2015.07.15 上海外高桥 保税区海关 长期
10
出入境检验检
疫报检企业备
案表
3100639789 2015.08.17 上海出入境
检验检疫局 不适用
11 常州合全药业
出入境检验检
疫报检企业备
案表
3216607830 2017.09.30 江苏出入境
检验检疫局 不适用
345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发证部门 有效期
12 海关报关单位
注册登记证书 3204935188 2017.05.04 常州海关 长期
13 对外贸易经营
者备案登记表 02766405 2018.01.22
常州新北对
外贸易经营
者备案登记
机关
不适用
14 原产地签证企
业备案表 321605964 2017.01.06 常州出入境 检验检疫局 长期
15
常州合全研发
对外贸易经营
者备案登记表 01820904 2015.09.11
常州新北对
外贸易经营
者备案登记
机关
不适用
16 海关报关单位
注册登记证书 320496530B 2017.07.19 常州海关 长期
17
出入境检验检
疫局报检企业
备案表
3216608721 2015.09.25 江苏出入境
检验检疫局 长期
18
武汉药明
对外贸易经营
者备案登记表 03026259 2016.07.25
武汉对外贸
易经营者备
案登记机关
不适用
19 海关报关单位
注册登记证书 4201336164 2015.06.05
武汉东湖新
技术开发区
海关
长期
20
自理报检企业
备案登记证明
书
4200604460 2011.10.18 湖北出入境
检验检疫局 不适用
21
天津药明
对外贸易经营
者备案登记表 02592903 2017.11.09
天津对外贸
易经营者备
案登记机关
不适用
22 海关报关单位
注册登记证书 12072609UZ 2018.01.24 天津海关 长期
23
出入境检验检
疫报检企业备
案表
1200604947 2017.11.08 天津出入境
检验检疫局 不适用
24
苏州药明
海关报关单位
注册登记证书 3205937137 2015.04.10 苏州海关 长期
25 出入境检验检
疫备案表 3202603043 2016.11.11 苏州出入境 检验检疫局 不适用
26 对外贸易经营
者备案登记表 02254817 2016.04.20
苏州吴中区
经济贸易发
展局
不适用
27
南京美新诺
对外贸易经营
者备案登记表 02240972 2016.07.12
南京栖霞对
外贸易经营
者备案登记
机关
不适用
28
出入境检验检
疫报检企业备
案表
3201602891 2017.11.10 江苏出入境
检验检疫局 不适用
346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发证部门 有效期
29 海关报关单位
注册登记证书 3201968B94 2017.11.20 金陵海关 长期
30
苏州百奇
出入境检验检
疫报检企业备
案表
3202605513 2016.10.11 苏州出入境
检验检疫局 不适用
31 海关报关单位
注册登记证书 3205966690 2016.10.18 苏州海关 长期
32 对外贸易经营
者备案登记表 01814967 2016.09.13
苏州吴中经
济贸易发展
局
不适用
33
览博天津
对外贸易经营
者备案登记表 01738088 2015.09.09
天津对外贸
易经营者备
案登记机关
不适用
34 海关报关单位
注册登记证书 1207240674 2015.09.15 天津海关 长期
35
出入境检验检
疫报检企业备
案表
1200624480 2015.09.16 天津出入境
检验检疫局 不适用
36
览博武汉
海关报关单位
注册登记证书 420196617A 2016.08.05 武汉海关 长期
37 对外贸易经营
者备案登记表 03026345 2016.08.03
武汉对外贸
易经营者备
案登记机关
不适用
38
出入境检验检
疫报检企业备
案表
4200608131 2016.08.09 湖北出入境
检验检疫局 不适用
39
无锡药业(原
信孚药业)
海关报关单位
注册登记证书 3202360970 2016.11.29 无锡海关 长期
40 对外贸易经营
者备案登记表 02787478 2016.12.01
江苏无锡对
外贸易经营
者备案登记
机关
不适用
41
出入境检验检
疫报检企业备
案表
3208608128 2017.03.21 江苏出入境
检验检疫局 不适用
42
合全物流
海关报关单位
注册登记证书 3119960175 2017.10.12 金山海关 长期
43 对外贸易经营
者备案登记表 03267857 2017.09.08
上海对外贸
易经营者备
案登记机关
不适用
44
出入境检验检
疫报检企业备
案表
3100697875 2017.10.18 上海出入境
检验检疫局 不适用
45 辉源生物 对外贸易经营
者备案登记表 02690616 2017.08.08
上海浦东新
区对外贸易
经营者备案
登记机关
不适用
347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发证部门 有效期
46 海关报关单位
注册登记证书 3122245736 2014.08.06 浦东海关 长期
47
出入境检验检
疫报检企业备
案表
3100624552 2017.11.01 上海出入境
检验检疫局 不适用
(六)道路运营许可证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有效期 发证部门
1
天津药明
道路运输经营
许可证
津交运管许可发字
120119300521 号
2014.06.09
至
2018.06.05
天津市道路
运输管理处
2 道路危险货物
运输许可证
津交运管许可发字
120119300521 号
2015.07.21
至
2018.06.05
天津市道路
运输管理处
七、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公司注册地位于无锡,全球运营中心设于上海。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拥有 29 家境外控股子企业,主要在美国、欧洲、韩国等国家及地区进行日
常经营活动,主要针对境外客户提供小分子新药及医疗器械的研发及生产服务。
公司境外控股子企业设立及主营业务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发行人控股子企业、参股企业的基本情况”之“(一) 控
股子企业基本情况、业务描述及财务数据”。
公司境外资产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五、主要固定
资产和无形资产”。
根据发行人境外律师美国威尔逊律师事务所、 Maples and Calder ( Hong
Kong) LLP 律师事务所、 Melchers Rechtsanw?lte 律师事务所、 Orth Kluth
Rechtsanw?lte 律师事务所、 NautaDutilh N.V 律师事务所、 HYUN Law 律师事务
所、 Taylor Wessing LLP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发行人之境外控股子企
业均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不存在根据注册地法律和其各自公司章程/有限责任
公司协议/合伙协议需要终止的情形。过去三年里,该等企业不存在重大违反注
册地法律的行为。
发行人境外主要经营实体已经就其经营目前业务取得所需的所有政府授权,
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所在地法律的各项相关规定。
348
八、发行人技术与研发状况
发行人是全球领先的开放式、全方位、一体化的新药研发服务平台,致力于
为全球医药企业提供高水平的新药研发、生产及配套服务,一贯重视保持技术的
先进性。随着研发投入的持续增加及研发经验的不断积累,发行人已建立起完整
的核心技术体系,成为发行人核心竞争优势之一。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正在实施数十个重点自主研发项目,主要
集中于新药生产工艺研究及技术升级、关键中间体的制备路径及工艺研究、原料
药产率提升的工艺研究等方向。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研发费用 30,564.92 21,436.26 14,312.25
营业收入 776,525.99 611,613.09 488,334.90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
的比例 3.94% 3.50% 2.93%
发行人主要通过下列措施保持技术的先进性:
( 1)实施全球化人才管理战略,打造国际化的研发团队;
( 2)制定完善的研发项目立项管理办法与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办法,实
施有效的项目立项制度与研发人员激励制度,有利于提高内部研发项目的成功
率;
( 3)积极与国内外领先医药企业、科研单位、高校等进行交流合作,学习
外部先进技术;
( 4)对具有技术先进性的企业进行并购,吸收外部技术团队。
九、主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控制情况
(一)质量控制标准
发行人按照国内外各类实验室管理规范( GLP)及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GMP
或 cGMP)等的要求组织研发及生产经营活动,严格执行质量控制标准,其主要
349
的控股子企业如上海药明、苏州药明等均已通过 GLP、 GMP/cGMP、 GCP 等多
项国内外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获得相关资质许可:发行人拥有中国第 1 个通过
FDA 审查的化学成分生产及控制研发平台,拥有中国第 1 个符合美国、欧洲以
及中国质量标准的 cGMP 药物产品生产设施,拥有中国第 1 个获得国际经合组织
及中国食药监局双认证并通过 FDA 审查的 GLP 临床前实验室及 GLP/GCP 生物
分析实验室等多项国际领先设施。
发行人通过的认证体系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六、生产
经营资质证书”。
(二)质量控制措施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企业已建立了完善而有效的质量管理流程,以标准操作流
程为执行准则,以质量控制部及精益运营部作为具体实施部门,对发行人药品生
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和产品质量负责。根据不同产品的研发、生产特有流程,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合全药业还分别针对各自业务流程细化了包括研发及开
发流程、原辅材料购入、半成品到成品生产的各环节质量控制标准,以保证研发、
生产的服务或产品质量符合各项相关标准。发行人在日常研发及生产过程中监督
和控制的主要措施有:
1、物料采购环节
药品质量与所选用的物料质量密切相关,发行人及其控股子企业质量管理部
门负责对品种涉及的物料进行风险评估,按照对产品内在质量的影响程度确定物
料安全级别为 A、 B、 C 三类,在供应商的选择上制定了不同的标准,并通过考
察供货厂商的质量保证体系,了解供货厂商的产品质量情况,对供货厂商进行现
场审计等措施,确定供货厂商符合公司要求。
各种材料购进后,由储运处保管员负责物料进厂的接受、数量核对、请验以
及发放和贮存管理;化验室负责对物料进行取样、质量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质
量保证部包材检验人员负责包装材料的外观检查及其他各项目的质量检验,并出
具包材的检验报告。
2、研发及工艺开发流程
公司为有效控制服务质量,确保新药研发、开发过程遵循相关 GLP 规范,
350
制定了一套完整的标准操作规程,并由 GLP 质量保证部执行发行人 GLP 质量保
证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质量保证部的人员与指导、支持和执行 GLP 实
验的人员完全独立开展。
质量保证部的日常职责主要包括审核/批准 QA 检查/审查报告;签署质量保
证声明;审查 GLP 实验方案及实验执行过程、向机构管理层提交分析报告、向
CFDA 递交的实验方案和总结报告、定期或根据情况临时参加机构管理层会议讨
论质量/依从性事务等。
上述标准操作流程的建立及完善,对各项研发、生产的工作标准制定了详细
的书面规程,有助于质量控制的有效实施,保证机构设施环境、实验过程的法规
依从性以及实验数据的准确性、可追溯性,从而确保公司专业服务的规范性,并
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对标准操作流程进行修正,以保证公司新药研发、 工艺开发流
程质量管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生产环节
除发行人研发业务的日常运营层面制定了标准操作流程并严格执行监督管
理程序以外,合全药业及制剂部门生产车间亦根据药品的工艺研发流程及生产流
程的特殊要求,制定《生产过程质量监督标准操作流程》,并按要求对生产过程
质量完成全过程的监督记录。合全药业及制剂部门专设质量保证部并配备质量监
督员,对每批药品生产过程进行质量监督,确保车间按照注册批准的工艺生产,
具体包括检查车间各岗位工艺执行情况,对各岗位的质量控制点每批检查,对班
前、班后情况清场清洁效果检查确认,避免出现药品的交叉污染与混药事件。质
量监督员对每批产品按规定数量取样送化验室样品管理员,化验员对每批成品按
照各品种检验操作规程及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检验,并根据检验结果出具检验报告
单,检验不合格的按照《不合格品管理标准操作流程》的要求执行。此外,质量
监督员还兼任对车间洁净区环境进行监测与监控以保证药品生产的洁净度要求、
对生产过程进行质量监督并如实记录以保证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等职能。
4、产品质量纠纷
发行人建立了产品质量纠纷处理及调解制度,将用户意见按照严重程度进行
分级,明确了各部门在处理质量问题中的职责并相应进行处理。发行人及其境内、
351
外控股子企业的日常业务运营及内部治理合规性均符合各控股子企业当地的标
准,提供的服务、产品在报告期内未有因质量问题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352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的独立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无锡药明康德新
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在
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发行人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合法拥有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土地、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等生产经营必要设施,其资产独立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发行人不存在以资产和权益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
形,也不存在资产、资金被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的情形。
(二)人员独立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设置了独立运行的人力资源部门,制订
了有关劳动、人事、工资等制度。发行人的总裁、副总裁、首席财务官、董事会
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
的其他职务,也不在上述企业中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薪;发行人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
(三)财务独立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严格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要求建立了一套独立、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建立
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发行人独立开设银行账户,不存在
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享银行账户的情形。发行人作为独立的纳税
人, 不存在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纳税的情况。
353
(四)机构独立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严格按照《公司法》、《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建立了独立的、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组织
结构,制订了比较完善的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各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独立运作,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办公机构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分开,不存在合署办
公、混合经营的状况。
(五)业务独立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主要为客户提供小分子药物的发现、研发
及生产一体化、开放式服务的技术和能力平台服务支持,拥有开展业务所必需的
研发、生产等独立完整的业务系统及相关配套设备,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业务
的能力。发行人在业务上独立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经营活动与实际控
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或业务上的依赖关系,具备独立运
营日常业务的能力。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保持独立,具备独
立经营的能力,上述发行人的独立运营情况真实、准确、完整。
二、同业竞争
发行人无控股股东。 Ge Li(李革)及 Ning Zhao( 赵宁)、刘晓钟、张朝晖
共同控制发行人合计 34.4812%的表决权,为发行人之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Ge Li(李革)及 Ning Zhao(赵宁)、刘晓钟、
张朝晖四人共同或分别控制的企业及其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354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药明康德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股东
性质
序 号
关联方名称 业务简介 实际从事业务 是否具有相同的
主要客户
是否具有相同的
主要供应商
与发行人的上下游
关系 核心技术来源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发 行
人 直
接 股
东
1 G&C V Limited
(群云 V)
持股平台,与发行人
不存在同业竞争 持股平台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2
G&C VI Limited
G&C VI(群云
VI)
持股平台,与发行人
不存在同业竞争 持股平台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3
G&C VII Limited
G&C VII(群云
VII)
持股平台,与发行人
不存在同业竞争 持股平台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4
G&C IV Hong
Kong Limited(群
云 IV 香港)
持股平台,与发行人
不存在同业竞争 持股平台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5 上海厚燊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
从事投资业务,与发
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投资业务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6 上海厚玥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
从事投资业务,与发
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投资业务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7 上海厚辕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
从事投资业务,与发
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投资业务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8 上海厚雍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
从事投资业务,与发
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投资业务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9 上海厚溱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
从事投资业务,与发
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投资业务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10 上海厚尧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
从事投资业务,与发
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投资业务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355
股东
性质
序 号
关联方名称 业务简介 实际从事业务 是否具有相同的
主要客户
是否具有相同的
主要供应商
与发行人的上下游
关系 核心技术来源
11 上海厚嵩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
从事投资业务,与发
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投资业务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12 上海厚菱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
从事投资业务,与发
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投资业务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13
嘉兴厚毅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
伙)
从事投资业务,与发
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投资业务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14
嘉兴厚毓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
伙)
从事投资业务,与发
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投资业务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15
嘉兴厚咨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
伙)
从事投资业务,与发
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投资业务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16
嘉兴厚锦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
伙)
从事投资业务,与发
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投资业务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17
嘉兴宇民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
伙)
从事投资业务,与发
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投资业务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18
嘉兴宇祥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
伙)
从事投资业务,与发
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投资业务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356
股东
性质
序 号
关联方名称 业务简介 实际从事业务 是否具有相同的
主要客户
是否具有相同的
主要供应商
与发行人的上下游
关系 核心技术来源
签 署
一 致
行 动
协 议
的 股
东
19
Fertile Harvest
Investment Limited
((沃茂投资有限
公司))
从事投资业务,与发
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股东
20 L&C 投资有限 从事投资业务,与发
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股东
21
Eastern Star Asia
Investment Limited
(东星亚洲投资
有限公司)
从事投资业务,与发
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股东
2、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的其它企业
序 号
关联方名称 基本情况简介 实际从事业务 是否具有相同
的主要客户
是否具有相同
的主要供应商
与发行人的上下游
关系 核心技术来源
1
WuXi Biologics Holdings
Limited (无锡生物控股有
限)
从事大分子生物药
业务及相关投资业
务,与发行人不存在
同业竞争( B 类企
业)
持股平台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2
WuXi Biologics
( Cayman) Inc. (无锡
生物开曼)
投资控股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3
WuXi Biologics
Investments Limited (原名
为 Global Bond
Investments Limited)(无
锡生物投资有限)
投资控股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4 无锡药明康德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 投资控股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357
序 号
关联方名称 基本情况简介 实际从事业务 是否具有相同
的主要客户
是否具有相同
的主要供应商
与发行人的上下游
关系 核心技术来源
5 药明生物
提供大分子生物药检测、
配方及工艺开发。蛋白
质、单抗原料药生产。
是 是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自主研发
6 上海药明生物
大分子生物药物发现,临
床前开发,主要从事细胞
系工程及开发
是 是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自主研发
7 苏州药明康德检测检验
有限责任公司
生物安全检测及工艺验
证 是 是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自主研发
8
WuXi Biologics ( Hong
Kong) Limited(无锡生
物香港)
销售平台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9 WuXi Biologics USA,
LLC(无锡生物美国) 销售平台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10 WuXi Biologics UK, Ltd.
(无锡生物英国) 销售平台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11 无锡明德生物医药有限
公司 无实际运营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12 上海药明康德生物医药
有限公司 无实际运营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13 成都药明生物技术有限
公司 无实际运营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14 WuXi NextCode Holdings
Limited(明码控股)
从事基因数据分析
服务业务及相关投
资、咨询业务,与发
行人不存在同业竞
争( B 类企业)
投资控股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15
WuXi NextCode
Genomics, Inc. (明码开
曼)
投资控股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358
序 号
关联方名称 基本情况简介 实际从事业务 是否具有相同
的主要客户
是否具有相同
的主要供应商
与发行人的上下游
关系 核心技术来源
16
WuXi NextCode
Genomics Luxembourg
S.a.r.l. (明码卢森堡控
股)
投资控股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17
Wuxi NextCode
Genmoics Corporation
S.a.r.l. (明码卢森堡)
投资控股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18
WuXi NextCode
Genomics USA, Inc. (明
码美国)
基因数据存储,分析,分
子诊断及治疗领域的技
术开发及服务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自主研发
19
WuXi NextCode
Genomics Iceland hf. (明
码冰岛)
基因数据存储,分析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自主研发
20
WuXi NextCode
Genomics ( Hong Kong)
Limited(明码香港)
境外销售平台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自主研发
21 明码科基(上海)企业管
理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
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服务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22
New WuXi Life Science
Investment Limited(新无
锡生命科学投资)
从事投资业务,与发
行人不存在同业竞
争( A 类企业)
投资控股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23 WX Health Investment I
Ltd(无锡健康投资) 投资控股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24
WuXi Diagnostic
Investment (Cayman)
Limited (傲喆投资开曼有
限公司)
投资控股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359
序 号
关联方名称 基本情况简介 实际从事业务 是否具有相同
的主要客户
是否具有相同
的主要供应商
与发行人的上下游
关系 核心技术来源
25 成都康德仁泽置业有限
公司
从事科创园区的开
发及运营业务,与发
行人不存在同业竞
争( B 类企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
营销策划;房地产中介服
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园林
绿化工程设计与施工。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3、实际控制人分别控制的其它企业
序 号
关联方名称 基本情况简介 实际从事业务 是否具有相同
的主要客户
是否具有相
同的主要供
应商
与发行人的上下游
关系 核心技术来源
1 上海医明康德医疗健康
科技有限公司
为实际控制人之
刘晓钟、张朝晖控
制的企业,从事医
疗健康科技服务
业务,与发行人不
存在同业竞争( B
类企业)
临床检测技术的自主研发;
临床检测产品或服务的研
发与开发;从事医疗健康科
技等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
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技术咨询。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自主研发
2 天津朝晓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 无实际开展业务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3 昆明朝晓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 无实际开展业务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4 无锡医明康德医疗健康
科技有限公司 无实际开展业务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5 南京朝晓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 无实际开展业务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6 武汉光谷精准医学研究
平台有限公司 无实际开展业务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7 郑州朝晓生物科技有限 无实际开展业务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360
序 号
关联方名称 基本情况简介 实际从事业务 是否具有相同
的主要客户
是否具有相
同的主要供
应商
与发行人的上下游
关系 核心技术来源
公司
8 成都朝晓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 无实际开展业务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9 合肥朝晓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 无实际开展业务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10 济南朝晓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 无实际开展业务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11 广州朝晓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 无实际开展业务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12 苏州药明泽康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
研制开发体外诊断医疗器
械仪器或检测试剂盒产品,
实现规模化生产和销售,并
提供产品上市后的技术服
务活动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自主研发
13 上海药明康德医学检验
所有限公司
具有卫计委核发的医疗机
构资质,从事临床医学检验
工作,从事诊断试剂原料、
耗材及临床诊断技术、方法
的进出口业务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自主研发;国家
卫计委授权。
14 明码(上海)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
为实际控制人之
刘晓钟、张朝晖
控制的企业,从
事医疗健康科技
服务业务,与发
行人不存在同业
竞争( B 类企业)
基因测序,基因数据存储,
分析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自主研发
15 南宁朝晓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 无实际开展业务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16 G&C Limited(群云) 为实际控制人之 持股主体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361
序 号
关联方名称 基本情况简介 实际从事业务 是否具有相同
的主要客户
是否具有相
同的主要供
应商
与发行人的上下游
关系 核心技术来源
17 G&C I Limited(群云 I) Ge Li(李革)控
制的企业,从事投
资业务,与发行人
不存在同业竞争
( A 类企业)
持股主体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18 G&C II Limited(群云
II) 持股主体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19
New WuXi ESOP L.P.
(新无锡持股平台有限
合伙)
持股主体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20 G&C III Limited(群云
III) 持股主体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21 Group & Cloud Limited
(群云有限) 投资业务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22 G&C IV Limited(群云
IV) 持股主体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23 G&C VIII Limited(群云
VIII) 持股主体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24 G&C IX Limited(群云
IX) 持股主体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25 G&C Partnership L.P.
(群云合伙) 持股主体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26 上海群云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投资业务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27 上海群云菩晟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业务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28 上海晖颐投资有限公司 为实际控制人之
刘晓钟、张朝晖
投资平台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29 上海晖晓纯颐医疗投资 投资平台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362
序 号
关联方名称 基本情况简介 实际从事业务 是否具有相同
的主要客户
是否具有相
同的主要供
应商
与发行人的上下游
关系 核心技术来源
有限公司 控制的企业,从
事投资业务,与
发行人不存在同
业竞争( A 类企
业)
30 上海晓钟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 投资平台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31 上海佳凌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 投资平台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32 I-Invest World Ltd ( I 投资
世界)
为实际控制人之
刘晓钟控制的企
业,从事投资业
务,与发行人不存
在同业竞争( A 类
企业)
对外投资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33 i-growth Ltd ( I 成长有限)
为实际控制人之
张朝晖控制的企
业,从事投资业
务,与发行人不存
在同业竞争( A 类
企业)
对外投资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34 和田四方长乐矿业投资
有限公司
为实际控制人之
张朝晖控制的企
业,从事投资业
务,与发行人不存
在同业竞争( B 类
企业)
尚无实际业务经营 否 否 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不适用
35 上海乐成医学科技有限
公司
为实际控制人之
Ning Zhao(赵宁)
控制的企业,从事
医疗健康科技服
务业务,与发行人
医学技术和产品的研发 否 否 发行人下游 自主、合作的研
发
363
序 号
关联方名称 基本情况简介 实际从事业务 是否具有相同
的主要客户
是否具有相
同的主要供
应商
与发行人的上下游
关系 核心技术来源
不存在同业竞争
( B 类企业)
364
根据上述表格, Ge Li(李革)及 Ning Zhao(赵宁)、刘晓钟、张朝晖四人
共同控制、分别控制的企业可以分为 A、 B 两类企业。其中 A 类企业为单纯持
股公司,未开展实际经营性业务; B 类企业从事的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存
在显著区别,从产品归属、研发手段、商业化生产方式、研究人员知识体系等多
个范畴均与发行人不存在可替代性。故上述表格中各企业均未从事与发行人相同
或相似的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将部分 B 类公司进行剥离,剥离业务在剥离前对发行人
同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情况如下:
2015 年对收入影响为 27,909.04 万元,利润总额影响为-5,631.02 万元,总资
产影响为 71,175.09 万元,净资产影响为 38,950.67 万元; 2016 年对收入影响为
747.71 万元,利润总额影响为-573.21 万元,总资产影响为 908.85 万元,净资产
影响为 908.85 万元。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药明生物业务、明码业务、医明康德业务具有实际
业务经营的主体实际经营业务情况如下:
365
序号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名称 实际经营业务 业务发展方向及发展特征 发展阶段
大分子生物药研发及生产服务(药明生物业务)
1 无锡药明康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大分子生物药检测、配方及工艺开发。蛋
白质、单抗原料药生产。
药明生物业务核心能力为细
胞株及生产工艺研发,使得
细胞株可以高效表达重组抗
体。未来将持续增强该核心
能力并围绕该核心能力持续
为大分子生物药的研发、生
产提供服务。
成长期
2 上海药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大分子生物药发现,临床前开发,主要从事细
胞系工程及开发。
3 苏州药明康德检测检验有限责任公司 生物安全检测及工艺验证
4 Biologics HK(无锡生物香港) 销售平台
5 WuXi Biologics USA, LLC(无锡生物美国) 销售平台
6 WuXi Biologics UK, Ltd.(无锡生物英国) 销售平台
基因检测及分析服务(明码业务)
7 WuXi NextCode Genomics USA, Inc.(明码美
国)
基因数据存储,分析,分子诊断及治疗领域的
技术开发及服务 明码业务核心能力为二代基
因测序能力及随着测序数量
不断增加,积累大量数据并
进行数据分析、解读的能力。
未来将围绕该核心能力进一
步发展基因测序、数据分析
业务及针对罕见病、遗传病
的辅助诊断业务。
初创期
8 WuXi NextCode Genomics Iceland hf.(明码冰
岛) 基因数据存储,分析
9 WuXi NextCode Genomics (Hong Kong) Limited
(明码香港) 境外销售平台
10 明码科基(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
服务
11 明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基因测序,基因数据存储,分析
临床检测等检测服务(医明康德业务)
12 上海医明康德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临床检测技术的自主研发;临床检测产品或服
务的研发与开发;从事医疗健康科技等技术专
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技术咨询。
医明康德业务核心能力为健
康管理及临床样本诊断能
力。未来将围绕该能力重点
发展健康管理、健康咨询业
初创期
366
序号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名称 实际经营业务 业务发展方向及发展特征 发展阶段
13 苏州药明泽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研制开发体外诊断医疗器械仪器或检测试剂
盒产品,实现规模化生产和销售,并提供产品
上市后的技术服务活动。
务。
14 上海药明康德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具有卫计委核发的医疗机构资质,从事临床医
学检验工作,从事诊断试剂原料、耗材及临床
诊断技术、方法的进出口业务。
其中明码业务主要为通过二代基因测序的方法进行基因测序,同时根据基因数据的分析为罕见病、遗传病的诊断提供参考依据。
其主要客户为医院等医疗机构,其提供服务内容、所需技术等与发行人均不相同,不存在相互替代的可能,不存在同业竞争。
其中医明康德主要从事两类业务,一类为针对个人客户提供健康咨询,另一类为针对医疗机构提供临床样本的检测服务,所开发
临床检测产品用于辅助医生进行临床诊断,其客户为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发行人所从事的医疗器械检测业务客户为医疗器械生产
企业,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安全性、无菌测试等测试服务。业务不存在相同或相似、不存在可以相互替代的情况,不存
在同业竞争。
367
为充分保护发行人及股东的利益,发行人之实际控制人 Ge Li (李革)及 Ning
Zhao(赵宁)、刘晓钟、张朝晖已签署《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内容
如下:
“鉴于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本人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就避免与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的主营业务
(以下简称“主营业务”)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本人/本企业及本人关系密切的近亲属/
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并未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
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相竞争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包括
但不限于未单独或连同、代表任何人士、商号或公司(企业、单位),发展、经
营或协助经营、参与、从事相关业务。
2、本人、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承诺将
不会:( 1)单独或与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
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
不会直接或间接控股、收购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企业
(以下简称“竞争企业”),或以其他方式拥有竞争企业的控制性股份、股权;( 3)
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业务上、财务上等其他方面的帮助。
3、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直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 1)本人
不再是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的股票终止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但
发行人的股票因任何原因暂停买卖除外);( 3)国家规定对某项承诺的内容无
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
4、 “下属企业”就本承诺函的任何一方而言,指由其( 1)持有或控制 50%或
以上已发行的股本或享有 50%或以上的投票权(如适用),或( 2)有权享有 50%
或以上的税后利润,或( 3)有权控制董事会之组成或以其他形式控制的任何其
他企业或实体(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以及该其他企业或实体的下属企业。
5、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
全部经济损失。 ”
368
发行人分别与药明生物控股股东 WuXi Biologics Holdings Limited (无锡生物
控股有限)、明码业务的控股公司 WuXi NextCode Holdings Limited(明码控股)、
医明康德业务的控股公司上海医明康德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医明康德医
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区分各自业务的《避免同业竞争协议》,协议主要约
定:发行人目前正在及未来将提供小分子化学药的发现、开发、生产及配套的检
测、临床试验服务、医疗器械检测及精准医疗研发生产服务; WuXi Biologics
Holdings Limited(无锡生物控股有限)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目前正在及未来将从
事就大分子生物药的发现、开发和生产提供相关服务的核心业务; WuXi
NextCode Holdings Limited(明码控股)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目前正在及未来将
从事基因数据分析服务业务及相关投资、咨询业务,分子诊断及治疗领域的技术
开发服务的核心业务;上海医明康德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医明康德医疗
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目前正在及未来将从事临床检测产品或
服务的研发与开发、医疗健康科技等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
术服务,临床医学检验工作;在任何情况下, 任何一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另
一方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WuXi Biologics Holdings Limited(无锡生物控
股有限)、 WuXi NextCode Holdings Limited(明码控股)、上海医明康德医疗健
康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医明康德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承诺将各自促使其下
属企业各自仅从事其核心业务,并分别在 WuXi Biologics Holdings Limited(无锡
生物控股有限)、 WuXi NextCode Holdings Limited(明码控股)、上海医明康德
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医明康德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
业拟从事与发行人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新业务时,对需要股东
(大)会通过的有关该等业务发展之议案投反对票。
为进一步保护发行人及股东的利益,发行人之实际控制人 Ge Li(李革)及
Ning Zhao(赵宁)、刘晓钟、张朝晖已签署《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进一步承诺
函》,承诺内容如下:
“鉴于:
( 1)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申请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 2)本人 Ge Li(李革) 及 Ning Zhao(赵宁)、刘晓钟、张朝晖为发行人
369
的实际控制人,本人共同或分别控制 WuXi Biologics (Cayman) Inc.(一家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之主板上市公司,股份代号: 2269.HK,以下简称“药明生物”)、
WuXi NextCode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明码”)以及上海医明康德医疗健康
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医明康德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合称为“医明康德”);
为免生疑义,进一步明确发行人与药明生物、明码以及医明康德各自的主营
业务,促进各方合规健康发展,避免各方公众股东/股东利益受损,本人现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就药明生物、明码以及
医明康德与发行人之间的业务划分事宜进一步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确认,药明生物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正在及未来将从事就大分子生
物药的发现、开发和生产提供相关服务的核心业务(以下简称“药明生物核心业
务”),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正在及未来将从事就小分子化学药的发现、
开发、生产及配套提供检测、临床试验服务、医疗器械检测及精准医疗研发生产
服务(以下简称“发行人主营业务”)。药明生物核心业务和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属
于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两者各自分别运营、独立发展,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
药明生物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本人确认,明码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正在及未来将从事基因数据分析服
务业务及相关投资、咨询业务,分子诊断及治疗领域的技术开发服务的核心业务
(以下简称“明码核心业务”)。明码核心业务和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属于相同或相
似的业务,两者各自分别运营、独立发展,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明码与发行
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3、本人确认,医明康德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正在及未来将从事临床检测产
品或服务的研发与开发、医疗健康科技等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服务,临床医学检验的核心业务(以下简称“医明康德核心业务”)。医明康
德核心业务和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属于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两者各自分别运营、独
立发展,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医明康德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4、在遵守适用法律法规、上市规则之前提下,本人将行使作为药明生物的
实际控制人的权力,通过本人及本人所控制股东的提案权、表决权以及一致行动
人、委托投票方的表决权等方式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药明生物的业务经营范围围
370
绕药明生物核心业务进行发展,以免药明生物( 1)单独或连同第三方, 发展、
经营或协助经营、参与、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2)直接
或间接控制、控股、参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企业(以下简
称“竞争企业”);( 3)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实质性的业务或财务支持。
如果出现药明生物及其控制的企业拟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新业
务的情况,本人在遵守适用法律法规、上市规则之前提下将通过本人及本人所控
制股东的提案权、表决权以及一致行动人、委托投票方的表决权等方式,对需要
药明生物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该等业务发展之议案投反对票。
5、在遵守适用法律法规、上市规则之前提下,本人将行使作为明码的实际
控制人的权力,通过本人及本人所控制股东的提案权、表决权以及一致行动人、
委托投票方的表决权等方式行使股东权利,确保明码的业务经营范围围绕明码核
心业务进行发展,以免明码( 1)单独或连同第三方,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
参与、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2)直接或间接控制、控股、
参股竞争企业;( 3)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实质性的业务或财务支持。如
果出现明码及其控制的企业拟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新业务的情
况,本人在遵守适用法律法规、上市规则之前提下将通过本人及本人所控制股东
的提案权、表决权以及一致行动人、委托投票方的表决权等方式,对需要明码股
东(大)会通过的有关该等业务发展之议案投反对票。
6、在遵守适用法律法规、上市规则之前提下,本人将行使作为医明康德的
实际控制人的权力,通过本人及本人所控制股东的提案权、表决权以及一致行动
人、委托投票方的表决权等方式行使股东权利,确保医明康德的业务经营范围围
绕医明康德核心业务进行发展,以免医明康德( 1)单独或连同第三方,发展、
经营或协助经营、参与、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2)直接
或间接控制、控股、参股竞争企业; ( 3)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实质性的
业务或财务支持。如果出现医明康德及其控制的企业拟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
同或相似的新业务的情况,本人在遵守适用法律法规、上市规则之前提下将通过
本人及本人所控制股东的提案权、表决权以及一致行动人、委托投票方的表决权
等方式,对需要医明康德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该等业务发展之议案投反对票。
7、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直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 1)本人
371
不再是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2)本人不再是药明生物(仅就本承诺函第 4 条
而言)、明码(仅就本承诺函第 5 条而言)、医明康德(仅就本承诺函第 6 条而
言)的实际控制人时;( 3)发行人的股票终止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但发行
人的股票因任何原因暂停买卖除外);( 4)国家法律法规不再对某项承诺的内
容予以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本承诺函的任一条款终止、无效或不能强制
执行的情况,均不影响本承诺函任何其他条款的效力或可强制执行性。
8、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或发行
人公众股东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关联
方如下:
(一)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Ge Li (李革)及 Ning Zhao (赵宁)、刘晓钟、张朝晖共同控制发行人 34.4812%
的表决权,为药明康德的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药明康德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Ge Li(李革)
的投票委托股东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G&C V Limited(群云 V) Ge Li(李革)及 Ning Zhao(赵宁)控制的公
司,持有药明康德 4.4137%的股份
2 G&C VI Limited(群云 VI) Ge Li(李革)控制的公司,持有药明康德
8.6375%的股份
3 G&C VII Limited(群云 VII) Ge Li(李革)控制的公司,持有药明康德
2.2857%的股份
4 G&C IV Hong Kong Limited(群云
IV 香港)
Ge Li(李革)控制的公司,持有药明康德
6.3164%的股份
5 上海厚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Ge Li(李革)控制的企业,持有药明康德
2.0735%的股份
6 上海厚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Ge Li(李革)控制的企业,持有药明康德
0.0641%的股份
7 上海厚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Ge Li(李革)控制的企业,持有药明康德
372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0.0643%的股份
8 上海厚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Ge Li(李革)控制的企业,持有药明康德
0.0855%的股份
9 上海厚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Ge Li(李革)控制的企业,持有药明康德
0.0660%的股份
10 上海厚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Ge Li(李革)控制的企业,持有药明康德
0.0625%的股份
11 上海厚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Ge Li(李革)控制的企业,持有药明康德
0.0567%的股份
12 上海厚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Ge Li(李革)控制的企业,持有药明康德
0.0401%的股份
13 嘉兴厚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Ge Li(李革)控制的企业,持有药明康德
0.4974%的股份
14 嘉兴厚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Ge Li(李革)控制的企业,持有药明康德
0.4974%的股份
15 嘉兴厚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Ge Li(李革)控制的企业,持有药明康德
0.0902%的股份
16 嘉兴厚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Ge Li(李革)控制的企业,持有药明康德
0.0902%的股份
17 嘉兴宇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刘晓钟、张朝晖控制的企业,持有药明康德
1.3159%的股份
18 嘉兴宇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刘晓钟、张朝晖控制的企业,持有药明康德
3.9478%的股份
19 Fertile Harvest Investment Limited
(沃茂投资有限公司)
与 Ge Li(李革)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持有药明
康德 1.7557%的股份
20 L&C 投资有限 与 Ge Li(李革)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持有药明
康德 0.4469%的股份
21 Eastern Star Asia Investment
Limited(东星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与 Ge Li(李革)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持有药明
康德 0.5563%的股份
22 上海瀛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与 Ge Li(李革)签订《投票委托书》,持有药
明康德 1.1174%的股份
373
3、发行人的控股子企业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 药明康德全资子公司
1.1 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药明康德控股子公司
1.1.1 上海合全药物研发有限公司 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1.1.2 常州合全药业有限公司 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85%,上海合
全药物研发有限公司持股 15%
1.1.2.1 常州合全新药研发有限公司 常州合全药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1.1.3 上海合全医药有限公司 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80%,上海合
全药物研发有限公司持股 20%
1.1.4 STA Pharmaceutical Hong Kong
Limited(合全香港) 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1.1.4.1 常州合全贸易有限公司 STA Pharmaceutical Hong Kong Limited(合全香
港)全资子公司
1.1.4.2 STA Pharmaceutical US LLC.(合
全美国)
STA Pharmaceutical Hong Kong Limited(合全香
港)全资子公司
1.1.4.3 常州合全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STA Pharmaceutical Hong Kong Limited(合全香
港)全资子公司
1.1.5 上海合全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1.2 海门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1.3
上海康德弘翼医学临床研究有限
公司(原名为上海康德保瑞医学
临床研究有限公司)
上海康德保瑞医学临床研究有限公司原为上海
药明和 Pharm Research Associates ( UK) Ltd.
(制药研究联合(英国)有限公司)的合营公司,
上海药明和 Pharm Research Associates ( UK)
Ltd. (制药研究联合(英国)有限公司)分别持
有该公司 51%和 49%的出资。 2016 年 2 月,上
海药明收购 Pharm Research Associates ( UK)
Ltd. (制药研究联合(英国)有限公司)持有上
海康德保瑞医学临床研究有限公司 49%的股
权,该公司由合营企业变为上海药明全资子公
司。 2016 年 3 月,该公司更名为上海康德弘翼
医学临床研究有限公司。
1.3.1 上海杰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康德弘翼医学临床研究有限公司全资子公
司
1.3.2 成都康德弘翼医学临床研究有限
公司
上海康德弘翼医学临床研究有限公司持股
65%,其他股东持股 35%
1.4 上海津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1.5 上海药明康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1.5.1 上海合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上海药明康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该企业执行
事务合伙人
1.6 无锡药明康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374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6.1 南京明德新药研发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药明康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90%,无
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
1.6.2 无锡药明康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无锡药明康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1.6.3 无锡药明康德生物医药投资管理
企业(有限合伙)
无锡药明康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该企业执行
事务合伙人,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为该企业有限合伙人
1.6.3.1 无锡药明康德一期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
无锡药明康德生物医药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
伙)为该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药明康德新
药开发有限公司和天津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
公司为该企业有限合伙人
1.7 北京药明康德新药技术开发有限
公司 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1.8 无锡药明康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75%,
WuXi AppTec ( Hong Kong) Limited(药明康
德香港)持股 25%
1.8.1 无锡药明康德药业有限公司(原
名为“江苏信孚药业有限公司”)
无锡药明康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该公司原名为江苏信孚药业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无锡药明康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将该公
司收购,并更名为无锡药明康德药业有限公
司。
1.9 上海药明康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1.10 上海药明康德药业有限公司 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1.11 WuXi AppTec (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药明香港控股)
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80%,天
津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20%
1.12 辉源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1.12.1 HD Bioscience Inc.(辉源美国) 辉源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1.13 上海赛节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1.14 无锡药明生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2 武汉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 药明康德持股 60%,药明康德子公司上海药明
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40%
3 苏州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
药明康德持股 54.29%,公司子公司上海药明康
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45.71%
3.1 百奇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
司
3.2 XenoBiotic Laboratories, Inc. (美
新诺美国)
苏州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
司
3.3
WuXi AppTec Lab Testing and
Diagnosis( Hong Kong) Limited
(香港测全)
苏州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
司
375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3.3.1 南京美新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WuXi AppTec Lab Testing and Diagnosis ( Hong
Kong) Limited(香港测全)全资子公司
3.4 上海药明康德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苏州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
司,已于 2016 年 12 月工商注销。
4 天津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
药明康德持股 55%,药明康德子公司 WuXi
AppTec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药明康德
国际)持股 45%
5 WuXi AppTec ( Hong Kong)
Limited(药明康德香港) 药明康德全资子公司
5.1 WuXi AppTec Korea Co., Ltd.
(药明康德韩国)
WuXi AppTec ( Hong Kong) Limited(药明康
德香港)全资子公司
5.2 HD Bioscience Co., Limited(辉源
香港)
WuXi AppTec ( Hong Kong) Limited(药明康
德香港)全资子公司
6 WuXi AppTec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药明康德国际) 药明康德全资子公司
6.1 Sino Path Holdings Limited(中路
控股)
WuXi AppTec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药
明康德国际)全资子公司
6.1.1 XBL ( BVI) Limited(美新诺
维京)
Sino Path Holdings Limited(中路控股)全资子公
司
6.1.1.1 XBL ( HK) Limited(美新诺香
港)
XBL ( BVI) Limited(美新诺维京)全资子公
司
6.2 WuXi AppTec LN ( Cayman)
Inc. (览博开曼)
WuXi AppTec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药
明康德国际)全资子公司
6.2.1 LabNetwork B.V. (览博荷兰) WuXi AppTec LN ( Cayman) Inc.(览博开曼)
全资子公司
6.2.1.1 LabNetwork Inc.(览博美国) LabNetwork B.V.(览博荷兰)全资子公司
6.2.1.2 LabNetwork GmbH(览博德国) LabNetwork B.V.(览博荷兰)全资子公司
6.2.1.3 览博(天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LabNetwork B.V.(览博荷兰)全资子公司
6.2.1.3.1 药明览博(武汉)化学科技有限
公司 览博(天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6.3 WuXi AppTec UK Ltd.(药明康德
英国)
WuXi AppTec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药
明康德国际)全资子公司
6.4 WuXi AppTec Holding Company,
Inc.(药明美国控股)
WuXi AppTec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药
明康德国际)全资子公司
6.4.1 WuXi AppTec Sales LLC. (药明康
德销售)
WuXi AppTec Holding Company, Inc.(药明美国
控股)全资子公司
6.4.2 WuXi AppTec, Inc.(药明康德美
国)
WuXi AppTec Holding Company, Inc.(药明美国
控股)全资子公司
6.4.3 Abgent Inc.(百奇美国) WuXi AppTec Holding Company, Inc.(药明美国
控股)全资子公司
376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6.4.3.1 Abgent Europe Limited(百奇欧
洲)
Abgent Inc.(百奇美国)全资子公司,已于 2016
年注销
6.4.4 WuXi AppTec HDB LLC(辉源美
国控股)
WuXi AppTec Holding Company, Inc.(药明美国
控股)全资子公司
6.4.5 Crelux GmbH(药明康德德国) WuXi AppTec Holding Company, Inc.(药明美国
控股)全资子公司
6.4.6 Chemdepo, Inc.(药明美国化学)
WuXi AppTec Holding Company, Inc.(药明美国
控股)原全资子公司, 2015 年 12 月, WuXi
AppTec Holding Company, Inc.(药明美国控股)
将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6.5
WuXi PharmaTech Investment
Holdings ( Cayman) Inc.(药明
投资控股开曼)
WuXi AppTec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药
明康德国际)全资子公司
6.5.1
WuXi PharmaTech Investment
Management ( Cayman) Inc.(药
明投资管理开曼)
WuXi PharmaTech Investment Holdings
( Cayman) Inc.(药明投资控股开曼)全资子
公司
6.5.2 WuXi PharmaTech Investments
( Cayman) Inc. (药明投资开曼)
WuXi PharmaTech Investment Holdings
( Cayman) Inc.( 药明投资控股开曼)全资子
公司
6.5.2.1
WuXi PharmaTech Fund I General
Partner L.P.(药明基金一期普通
合伙)
WuXi PharmaTech Investments ( Cayman) Inc.
(药明投资开曼)为该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
6.5.2.1.1 WuXi PharmaTech Healthcare
Fund I L.P. (药明基金一期)
WuXi PharmaTech Fund I General Partner L.P.
(药明基金一期普通合伙)为该企业执行事务合
伙人
7 成都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 药明康德全资子公司
(二)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1、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的其它企业(包括曾经共同控制的企业)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WuXi Biologics Holdings
Limited(无锡生物控股有
限)
Ge Li(李革)及 Ning Zhao(赵宁)、刘晓钟、
张朝晖共同控制的公司
1.1 WuXi Biologics ( Cayman)
Inc.(无锡生物开曼)
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 Ge Li (李革)及 Ning
Zhao(赵宁)、刘晓钟、张朝晖为该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1.1.1
WuXi Biologics
Investments Limited(原名
为 Global Bond Investments
Limited)(无锡生物投资有
限)
WuXi Biologics ( Cayman) Inc.(无锡生物开曼)
全资子公司
377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1.1.1 无锡药明康德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
WuXi Biologics Investments Limited(无锡生物投
资有限)全资子公司。无锡药明康德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原为药明康德全资子公司, 2015 年 4
月,公司将该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 Global Bond
Investments Limited(现更名为 WuXi Biologics
Investments Limited)(无锡生物投资有限),至
此该公司变更为药明康德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
联方。
1.1.1.1.1
无锡药明康德生物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原无锡药明
康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无锡药明康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 WuXi
Biologics Investments Limited(无锡生物投资有
限)分别持有该公司 55%和 45%的股份。 2015
年 4 月,药明康德将无锡药明康德企业管理有限
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 Global Bond Investments
Limited(现更名为 WuXi Biologics Investments
Limited)(无锡生物投资有限),至此该公司变
更为药明康德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1.1.1.1.1.1 上海药明生物技术有限公
司
无锡药明康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
司。 2015 年 4 月,公司将无锡药明康德生物技
术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无锡药明康德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 Global Bond
Investments Limited(现更名为 WuXi Biologics
Investments Limited)(无锡生物投资有限),至
此该公司变更为公司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
方。
1.1.1.1.1.1.1 上海药明康德生物医药有
限公司
上海药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
药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WuXi Biologics( Hong
Kong) Limited (无锡生物香港)分别持有 55%、
45%的股份。
1.1.1.1.1.2 苏州药明康德检测检验有
限责任公司
无锡药明康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
司。无锡药明康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药
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和 WuXi AppTec
( BVI) Inc.(药明康德维京)原分别持有该公
司 63%、 7%和 30%的股权。 2015 年 7 月,无锡
药明康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药明康德新
药开发有限公司和 WuXi AppTec ( BVI) Inc.
(药明康德维京)将持有该公司股权转让给无锡
药明康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至此该公司变更
为药明康德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1.1.1.1.1.3
WuXi Biologics ( Hong
Kong) Limited(无锡生物
香港)
WuXi Biologics ( Cayman) Inc.(无锡生物开曼)
原全资子公司。 2014 年 12 月, WuXi Biologics
( Cayman) Inc. (无锡生物开曼)将该公司 100%
股权转让给无锡药明康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该公司变更为药明康德控制的公司。 2015 年 4
月,药明康德将无锡药明康德生物技术有限公
司的控股公司无锡药明康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 Global Bond Investments
Limited(现更名为 WuXi Biologics Investments
378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Limited)(无锡生物投资有限),至此该公司变
更为药明康德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1.1.1.1.1.3.1 WuXi Biologics USA, LLC
(无锡生物美国)
WuXi Biologics ( Hong Kong) Limited(无锡生
物香港)全资子公司
1.1.1.1.1.3.2 WuXi Biologics UK, Ltd.
(无锡生物英国)
WuXi Biologics ( Hong Kong) Limited(无锡生
物香港)全资子公司
1.1.1.1.1.4 成都药明生物技术有限公
司
无锡药明康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
司,无锡药明康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WuXi Biologics Investments Limited 分别持有
75%、 25%的股份。
1.1.2 无锡明德生物医药有限公
司
WuXi Biologics ( Cayman) Inc.(无锡生物开曼)
全资子公司
2 WuXi NextCode Holdings
Limited(明码控股)
Ge Li(李革)及 Ning Zhao(赵宁)、刘晓钟、
张朝晖共同控制的公司
2.1
WuXi NextCode Genomics,
Inc.(原名 WuXi Genomics,
Inc.)(明码开曼)
Ge Li(李革)及 Ning Zhao(赵宁)、刘晓钟、
张朝晖共同控制的公司
2.1.1
WuXi NextCode Genomics
Luxembourg S.a.r.l.(原名
NextCode Health
Luxembourg S.a.r.l.)(明码
卢森堡控股)
WuXi NextCode Genomics, Inc.(明码开曼)全资
子公司
2.1.1.1
Wuxi NextCode Genmoics
Corporation S.a.r.l.(原名
NextCode Health
Corporation S.a.r.l.)(明码
卢森堡)
WuXi NextCode Genomics Luxembourg S.a.r.l.
(明码卢森堡控股)全资子公司
2.1.1.2
WuXi NextCode Genomics
USA, Inc.(原名 NextCode
Health USA, Inc.)(明码美
国)
WuXi NextCode Genomics Luxembourg S.a.r.l.
(明码卢森堡控股)全资子公司
2.1.1.3
WuXi NextCode Genomics
Iceland hf.(原名 NextCode
Health Iceland hf.)(明码冰
岛)
WuXi NextCode Genomics Luxembourg S.a.r.l.
(明码卢森堡控股)和 Wuxi NextCode Genmoics
Corporation S.a.r.l. (明码卢森堡) 分别持有该公
司 99%和 1%的股权
2.1.2
WuXi NextCode Genomics
( Hong Kong) Limited (明
码香港)
WuXi NextCode Genomics, Inc.(明码开曼)全资
子公司
2.1.2.1 明码科基(上海)企业管
理咨询有限公司
WuXi NextCode Genomics ( Hong Kong)
Limited(明码香港)全资子公司
3
New WuXi Life Science
Investment Limited (新无锡
生命科学投资)
Ge Li(李革)及 Ning Zhao(赵宁)、刘晓钟、
张朝晖共同控制的公司
379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3.1 WX Health Investment I
Ltd(无锡健康投资)
New WuXi Life Science Investment Limited(新无
锡生命科学投资)全资子公司
3.2 成都康德仁泽置业有限公
司
New WuXi Life Science Investment Limited(新无
锡生命科学投资)全资子公司
3.3
WuXi Diagnostic
Investment (Cayman)
Limited(傲喆投资开曼有
限公司)
New WuXi Life Science Investment Limited(新无
锡生命科学投资)全资子公司
4
New WuXi Life Science
Holdings Limited(新无锡
生命科学控股)
Ge Li(李革)及 Ning Zhao(赵宁)、刘晓钟、
张朝晖曾经控制的公司
4.1
New WuXi Life Science
Limited(新无锡生命科学
有限)
New WuXi Life Science Holdings Limited(新无锡
生命科学控股)全资子公司
4.1.1
WuXi PharmaTech
( Cayman) Inc.(无锡开
曼)
New WuXi Life Science Limited (新无锡生命科学
有限)全资子公司
4.1.1.1 WuXi AppTec ( BVI) Inc.
(药明康德维京)
WuXi PharmaTech ( Cayman) Inc. (无锡开曼)
全资子公司,持有药明康德 8.6374%股权
4.1.1.2 WX ( BVI) Limited(无
锡维京有限)
WuXi PharmaTech ( Cayman) Inc. (无锡开曼)
全资子公司,正在履行注销程序
4.1.1.2.1 Kaipara Enterprises Limited
(凯帕拉企业有限公司)
WX ( BVI) Limited(无锡维京有限)全资子
公司,正在履行注销程序
4.1.1.2.1.1 Klivia Investments Sp.z.o.o.
(克里维亚投资)
Kaipara Enterprises Limited(凯帕拉企业有限公
司)全资子公司,正在履行注销程序
4.1.2 WuXi Merger Limited (无锡
合并有限公司)
New WuXi Life Science Limited (新无锡生命科学
有限)全资子公司,已被 WuXi PharmaTech
( Cayman) Inc.(无锡开曼)吸收合并
2、实际控制人分别控制的其它企业(包括曾经分别控制的企业)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G&C Limited(群云)
实际控制人之 Ge Li(李革)持股 100%,通过持有
G&C I Limited(群云 I) 100%的股权间接持有药明康
德股东 G&C VI Limited(群云 VI) 100%股权,及通
过持有 G&C II Limited(群云 II) 100%的股权间接持
有 New WuXi ESOP L.P. (新无锡持股平台有限合伙)
15.6650%的有限合伙权益, New WuXi ESOP L.P.(新
无锡持股平台有限合伙)持有药明康德股东 G&C VII
Limited(群云 VII) 100%股权
2 G&C I Limited(群云 I) G&C Limited(群云)全资子公司,持有药明康德股东
G&C VI Limited(群云 VI) 100%股权
3 G&C II Limited(群云 II) G&C Limited(群云)全资子公司,持有 New WuXi
ESOP L.P.(新无锡持股平台有限合伙) 15.6650%的
380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有限合伙权益, New WuXi ESOP L.P.(新无锡持股平
台有限合伙)持有药明康德股东 G&C VII Limited(群
云 VII) 100%股权
4 New WuXi ESOP L.P. (新无
锡持股平台有限合伙)
G&C Limited (群云)为该企业普通合伙人, New WuXi
ESOP L.P.(新无锡持股平台有限合伙)持有药明康德
股东 G&C VII Limited(群云 VII) 100%股权
5 G&C III Limited(群云 III)
实际控制人之 Ge Li(李革)、 Ning Zhao(赵宁)分
别持股 75%、 25%,通过持有 Group & Cloud Limited
(群云有限) 100%股权间接持有药明康德股东 G&C
V Limited(群云 V) 100%股权
6 Group & Cloud Limited (群云
有限)
G&C III Limited(群云 III)全资子公司,持有药明康
德股东 G&C V Limited(群云 V) 100%股权
7 G&C IV Limited(群云 IV)
Ge Li(李革)持有唯一一股具有表决权的普通股,拥
有 100%表决权。该公司持有药明康德股东 WuXi
AppTec ( BVI) Inc.(药明康德维京)的最终控股公
司 New WuXi Life Science Holdings Limited(新无锡生
命科学控股) 10.06%股权,还通过持有 G&C VIII(群
云 VIII) 100%股权持有药明康德股东 G&C IV Hong
Kong Limited(群云 IV 香港) 100%股权。
8 G&C VIII Limited(群云
VIII)
G&C IV Limited(群云 IV)全资子公司,持有药明康
德股东 G&C IV Hong Kong Limited(群云 IV 香港)
100%股权
9 G&C IX Limited(群云 IX) G&C Partnership L.P.(群云合伙)全资子公司,为实
际控制人之 Ge Li(李革)控制的公司
10 G&C Partnership L.P. (群云合
伙)
实际控制人之 Ge Li (李革)控制的企业,持有 G&C IX
Limited(群云 IX) 100%股权
11 上海群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 Ge Li(李革)持有 100%股权,为药明
康德股东上海厚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厚玥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厚辕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上海厚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厚溱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厚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厚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厚菱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嘉兴厚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厚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厚咨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厚锦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12 上海群云菩晟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实际控制人之 Ge Li(李革)控制的企业,上海群云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13 上海晖颐投资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刘晓钟、张朝晖各持股 50%
14 上海晖晓纯颐医疗投资有限
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刘晓钟、张朝晖各持股 50%。该公司为
药明康德股东嘉兴宇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宇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
381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5 上海佳凌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晖晓纯颐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为该企业执行事务合
伙人,实际控制人之刘晓钟、张朝晖为该企业有限合
伙人。该企业为上海晓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有
限合伙人。
16 上海晓钟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实际控制人之刘晓钟、张朝晖控制的企业
17 上海医明康德医疗健康科技
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刘晓钟、张朝晖控制的公司
18 天津朝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医明康德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19 昆明朝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医明康德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20 无锡医明康德医疗健康科技
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刘晓钟、张朝晖控制的公司
21 南京朝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医明康德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22 武汉光谷精准医学研究平台
有限公司 上海医明康德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23 郑州朝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医明康德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24 贵阳朝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医明康德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目
前已工商注销
25 成都朝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医明康德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26 南宁朝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明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27 合肥朝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医明康德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28 济南朝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医明康德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29 湖南朝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医明康德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目
前已工商注销
30 广州朝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医明康德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31 苏州药明泽康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
苏州药明原全资子公司。 2016 年 6 月,苏州药明将持
有的该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无锡医明康德医疗健康
科技有限公司。
32 上海医学检验所
上海药明原全资子公司。 2016 年 6 月,上海药明将持
有该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上海医明康德医疗健康科
技有限公司。
33 明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刘晓钟、张朝晖控制的公司
34 I-Invest World Ltd( I 投资世
界) 实际控制人之刘晓钟控制的公司
35 i-growth Ltd( I 成长有限) 实际控制人之张朝晖控制的公司
36 和田四方长乐矿业投资有限
公司 实际控制人张朝晖持有该公司 50%的股权
37 上海乐成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 Ning Zhao(赵宁)控制的公司
382
3、发行人的合营企业及下属企业、联营企业及下属企业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WuXi MedImmune
Biopharmaceutical Co. Limited (无
锡医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药明康德合营公司, WuXi AppTec ( Hong
Kong) Limited (药明康德香港)持有该公司 50%
的股权
1.1 无锡药明利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WuXi MedImmune Biopharmaceutical Co. Limited
(无锡医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2 上海药明巨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药明康德合营公司,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
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50%的股权
3 PhageLux Inc.(菲吉乐科美国)
药明康德联营公司,药明康德下属投资公司
WuXi PharmaTech Healthcare Fund I L.P.(药明基
金一期)持有该公司 37.52%的股权
3.1 Phagelux ( Canada) , Inc.(菲吉
乐科加拿大) PhageLux Inc. (菲吉乐科美国)全资子公司
3.2 Phagelux Limited (菲吉乐科有限) PhageLux Inc. (菲吉乐科美国)全资子公司
3.2.1 菲吉乐科(中国)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 Phagelux Limited(菲吉乐科有限)全资子公司
3.2.2 菲吉乐科(南京)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 Phagelux Limited(菲吉乐科有限)全资子公司
3.2.3 武汉菲吉乐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Phagelux Limited(菲吉乐科有限)全资子公司
3.2.4 苏州菲吉乐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Phagelux Limited(菲吉乐科有限)全资子公司
3.3 OmniLytics, Inc. PhageLux Inc.(菲吉乐科美国)全资子公司
4 WuXi Healthcare Ventures II L.P.
(毓承资本)
药明康德联营企业, WuXi AppTec (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药明香港控股)为该
企业有限合伙人之一
5 PICA Health Technologies Limited
( PICA 健康科技有限)
药明康德下属投资公司 WuXi PharmaTech
Healthcare Fund I L.P.(药明基金一期)持有该公
司 29.69%的股权
6 RPS 医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药明康德原合营公司,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
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51%的股权。 2016年 6月,
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将持有该公司
51%的股权转让给 RPS 中国有限公司,至此该
公司不再为药明康德合营公司。
7 南京天印康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药明康德合营公司,无锡药明康德一期投资企
业(有限合伙)持有该公司 49%的股权,该公司
已工商注销
8
Pharmaceutical Research
Associates ( HK) Limited(制
药研究联合(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原合营公司上海康德弘翼医学临床研究有
限公司的原全资子公司。 2015 年 12 月,上海康
德弘翼医学临床研究有限公司将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 Pharm Research Associates
( UK) Ltd. (制药研究联合(英国)有限公司),
至此该公司不再为药明康德合营公司之子公
383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司。
9 和径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药明康德联营公司,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
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33.33%的股权
10 上海外高桥药明康德众创空间管
理有限公司
药明康德合营公司,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
公司持有该公司 70%的股权
11 Cycle Solutions, Inc. 药明康德合营公司, AppTec UK(药明康德英国)
持有该公司 50%的股权
4、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Glorious Moonlight(光辉月光有限公司) 持有药明康德 9.4746%的股份
2 Summer Bloom(萨摩布鲁姆投资 ( I) ) 持有药明康德 8.6851%的股份
3 ABG-WX Holding ( HK) (汇桥-无锡控股(香
港)有限) 持有药明康德 7.8955%的股份
4 嘉世康恒 持有药明康德 7.6661%的股份
5 HCFII WX ( HK) ( HCFII 无锡(香港)控股) 持有药明康德 6.6887%的股份
6 上海金药 持有药明康德 5.2637%的股份
5、发行人董事、关键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具有重要影响的
除药明康德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公司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上海序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药明康德董事 Ge Li(李革)担任该公司董事
2 Hua Medicine Limited (华药有限) 药明康德董事 Ge Li(李革)担任该公司董事
2.1 华领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Hua Medicine Limited(华药有限)控股子公
司,药明康德董事 Ge Li(李革)担任该公司
董事
3 TruTag Technologies, Inc. (助泰
科技) 药明康德董事 Ge Li(李革)担任该公司董事
4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药明康德董事 Ge Li(李革)曾经担任该公司
独立董事
5 6 Dimensions Capital Limited(通
和毓承管理咨询)
药明康德董事 Ge Li(李革)、 Edward Hu(胡
正国)担任该公司董事
6 6 Dimensions Capital GP, LLC(通
和毓承投资管理)
药明康德董事 Ge Li(李革)、 Edward Hu(胡
正国)担任该公司董事
7 Tennor Therapeutics Limited (丹诺
医药)
药明康德董事 Edward Hu(胡正国)担任该公
司董事
7.1 丹诺医药(香港)有限公司 Tennor Therapeutics Limited(丹诺医药)控股
子公司
384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7.1.1 丹诺医药(苏州)有限公司
丹诺医药(香港)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药明
康德董事 Edward Hu(胡正国)担任该公司董
事
7.1.1.1 丹诺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丹诺医药(苏州)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8 Adagene Inc.(天演药业) 药明康德董事 Ge Li(李革)担任该公司董事
8.1 天演药业(香港)有限公司 Adagene Inc.(天演药业)的控股子公司
8.1.1 天演药业(苏州)有限公司 天演药业(香港)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药明
康德董事 Ge Li(李革)担任该公司董事
9 WXHV, LLC(毓承管理咨询) 药明康德董事 Ge Li(李革)、 Edward Hu(胡
正国)为该公司股东,且担任该公司董事
9.1 毓承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WXHV, LLC(毓承管理咨询)全资子公司,
药明康德董事 Edward Hu(胡正国)担任该公
司执行董事
10 WuXi Healthcare Management
LLC(毓承投资管理)
药明康德董事 Ge Li(李革)、 Edward Hu(胡
正国)为该公司股东,且担任该公司董事
11 Scripps Research Institute(斯克里
普斯研究所)
药明康德董事 Ge Li(李革)担任该研究机构
董事
12 南京英派药业有限公司 药明康德董事 Edward Hu(胡正国)担任该公
司董事
13 Birdie Biopharmaceuticals, Inc.
(伯迪生物制药)
药明康德董事 Edward Hu(胡正国)担任该公
司董事
13.1 Birdie Biopharmaceuticals HK
Limited(伯迪生物制药香港)
Birdie Biopharmaceuticals, Inc. (伯迪生物制
药)下属公司
14 华辉安健(北京)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
药明康德董事 Edward Hu(胡正国)担任该公
司董事
15 Vivace Therapeutics, Inc. (维瓦
斯医疗)
药明康德董事 Edward Hu(胡正国)担任该公
司董事
16 LifeMine Therapeutics, Inc. (生
命开采医疗)
药明康德董事 Edward Hu(胡正国)担任该公
司董事
17 Ambrx Biopharma, Inc. (安博生
物)
Wuxi AppTec (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药明香港控股)持有该公司 200 万股股份,
药明康德董事 Edward Hu(胡正国)曾担任该
公司董事
18 DNANexus, Inc. ( DNA 连接有
限)
药明康德董事 Ge Li(李革)、 Edward Hu(胡
正国)担任该公司董事
19 北京明谛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药明康德董事刘晓钟、张朝晖曾经担任该公
司董事
20 无锡全领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药明康德董事刘晓钟、张朝晖各持有该公司
33.33%的股权
21 北京中立策略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药明康德董事刘晓钟持有该公司 30%的股权
385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22 淡马锡国际私人有限公司 药明康德董事 Wu Yibing(吴亦兵)担任该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
23 淡马锡投资咨询(北京)有限公
司
药明康德董事 Wu Yibing(吴亦兵)担任该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
24 厚德(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药明康德董事 Wu Yibing(吴亦兵)担任该公
司董事
25 Summer Bloom Investments Pte.
Ltd.(萨摩布鲁姆投资)
药明康德董事 Wu Yibing(吴亦兵) 担任该公
司董事
26 Pavilion Capital Holdings Pte. Ltd.
(阁楼资本控股)
药明康德董事 Wu Yibing(吴亦兵)担任该公
司董事
27 Boyu Capital Advisory Co.
Limited(博裕投资顾问)
药明康德董事 Xiaomeng Tong(童小幪)担任
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8 博裕(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药明康德董事 Xiaomeng Tong(童小幪)担任
该公司董事
28.1 国开博裕(上海)股权投资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药明康德董事 Xiaomeng Tong(童小幪)担任
该公司董事
28.2 博裕广渠(上海)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药明康德董事 Xiaomeng Tong(童小幪)担任
该公司董事
28.3 博裕东直(上海)股权投资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药明康德董事 Xiaomeng Tong(童小幪)担任
该公司董事
29 博裕景泰(宁波)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药明康德董事 Xiaomeng Tong(童小幪)担任
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9.1 博裕景泰(上海)企业管理有限
公司
药明康德董事 Xiaomeng Tong(童小幪)担任
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9.2 宁波博裕物流有限公司 药明康德董事 Xiaomeng Tong(童小幪)担任
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0 Ally Bridge Group( HK) Limited
(汇桥资本集团( 香港))
药明康德原董事 Bin Li (李彬)担任该公司
合伙人
31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药明康德原董事曹彥凌担任该公司董事
32 北京贝瑞和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药明康德原董事曹彥凌担任该公司董事
33 伽玛星医疗科技发展(上海)有
限公司 药明康德原董事曹彥凌担任该公司董事
34 CStone Pharmaceuticals Limited
(基石药业)
药明康德原董事曹彥凌报告期内曾担任该公
司董事
34.1 基石药业(苏州)有限公司
CStone Pharmaceuticals Limited(基石药业)
控股子公司,药明康德原董事曹彥凌曾担任
该公司董事
35 上海利隆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药明康德独立董事娄贺统担任该公司董事
36 上海盛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药明康德独立董事娄贺统担任该公司董事
37 南京依柯卡特排放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药明康德独立董事娄贺统担任该公司董事
386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38 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药明康德独立董事张晓彤担任该公司董事
6、发行人董事及关键管理人员的近亲属控制的除药明康德及其控股子公司
以外的企业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上海乐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 Ning Zhao (赵宁)的父母赵重庆、
陈静芳控制的公司
2 上海肇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 Ning Zhao(赵宁)的兄弟赵钧为
该公司的共同控制人
3 上海肇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肇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其执行事务合伙
人
4 常州礼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张朝晖的妹妹张朝华为该公司的
共同控制人
5 上海礼乐经贸有限公司 常州礼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6 北京北斗通商贸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刘艳的弟弟控制的公司
7 北京禧瑞轩商贸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张晓彤的配偶控制的公司
7、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药明康德关联自然人是指能对药明康德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的个人,包括药明康德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药明康
德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具体包括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
偶的父母。
四、关联交易
(一)报告期内经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1、销售产品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类别 名称
实际控制人共
同控制的其它
无锡药明康德生物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原 - - 255.95
387
关联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类别 名称
企业(包括曾经
共同控制的企
业)
无锡药明康德生物技
术有限公司) 注
小计 - - 255.95
发行人董事、
关键管理人员
担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或
具有重要影响
的除药明康德
及其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公司
华领医药技术(上海)
有限公司 991.09 43.54 254.95
南京英派药业有限公
司 - 5.72 11.25
Ambrx Biopharma,
Inc. (安博生物) - 5.00 -
Birdie
Biopharmaceuticals
HK Limited (伯迪生物
制药香港)
154.58 - -
天演药业(苏州)有
限公司 0.75 - -
小计 1,146.43 54.26 266.19
- 合计 1,146.43 54.26 522.14
注: 2015 年 4 月, 药明康德将药明生物的控股公司药明企业管理 100%股权转让给 Global
Bond Investments Limited(现更名为 WuXi Biologics Investments Limited)(无锡生物投资有
限)。因此自 2015 年 4 月之后,药明生物采购的服务作为关联交易披露。
公司控股子公司合全药业能够为发行人的下游客户提供创新性的小分子新
药工艺研发及规模化生产服务。报告期内,合全药业为关联方提供小分子化学药
CMO/CDMO 业务能够有效保证服务质量和交付时间,因此该交易属于正常的业
务往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并将持续发生。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合全药业为华领医药、药明生物、 Birdie
Biopharmaceuticals HK Limited(伯迪生物制药香港)等公司提供小分子化合物生
产服务。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公司及下属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小分子化合
物生产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 1,146.43 万元、 54.26 万元、 522.14 万元,分
别占药明康德营业收入的 0.15%、 0.01%、 0.11%,占公司同类交易( CMO/CDMO
业务)的 0.54%、 0.03%、 0.41%。该项关联交易金额占同期营业收入及同类交易
的比例较低,不构成药明康德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药明康德对此类关联销售收
入不具有依赖性。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合全药业仅于 2015 年为药明生物
提供抗体耦联药物中的耦合物生产,为企业剥离过渡期由于合同签署主体改变而
388
产生的交易,属于发行人主营业务中的 CMO/CDMO 业务,自 2016 年起不再发
生该项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合全药业向关联方销售的定价政策与其他客户的
定价政策一致,均参照市场价格,并在综合考虑成本的基础上加计一定比例确定。
2、提供技术服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提供技术服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类别 名称
实际控制人共
同控制的其它
企业(包括曾经
共同控制的企
业)
无锡药明康德生物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原无锡药明
康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364.86 647.37 2,860.48
上海药明生物技术有限公
司 438.96 424.59 7,300.86
WuXi Biologics ( Hong
Kong) Limited(无锡生
物香港)
- 6.30 383.70
苏州药明康德检测检验有
限责任公司 1,021.77 559.16 151.30
WuXi NextCode Genomics
USA, Inc. (明码美国) - 6.59 -
小计 1,825.60 1,643.99 10,696.33
实际控制人分
别控制的其它
企业(包括曾经
分别控制的企
业)
上海乐成医学科技有限公
司 205.70 369.78 119.78
小计 205.70 369.78 119.78
发行人的合营
企业及下属企
业、联营企业
及下属企业
无锡药明利康生物医药有
限公司 399.28 305.84 286.90
WuXi MedImmune
Biopharmaceutical Co.
Limited(无锡医疗生物制
药有限公司)
282.89 283.98 328.01
上海药明巨诺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 33.03 37.47 -
PhageLux Inc. (菲吉乐科
美国) 2.96 2.67 -
上海康德弘翼医学临床研
究有限公司(原上海康德 - - 402.30
389
关联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保瑞医学临床研究有限公
司)
小计 718.17 629.96 1,017.20
发行人董事、
关键管理人员
担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或
具有重要影响
的除药明康德
及其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公司
丹诺医药(苏州)有限公
司 552.16 204.90 62.39
Tennor Therapeutics
Limited(丹诺医药) 82.67 324.64 96.17
丹诺医药技术(上海)有
限公司 10.15 42.96 41.77
华领医药技术(上海)有
限公司 2,363.59 1,544.34 681.61
Hua Medicine Limited(华
药有限) 176.58 289.55 469.51
Birdie Biopharmaceuticals
HK Limited(伯迪生物制
药香港)
348.81 684.52 -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419.97 339.50 97.58
南京英派药业有限公司 999.06 151.72 379.52
Vivace Therapeutics, Inc.
(维瓦斯医疗) 1,380.63 952.04 710.28
天演药业(苏州)有限公
司 609.26 2.52 -
Ambrx Biopharma, Inc.
(安博生物) 78.97 2.00 -
北京贝瑞和康生物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 0.36 -
CStone Pharmaceuticals
Limited(基石药业) 5,635.20 5,116.45 -
基石药业(苏州)有限公
司 3,055.93 51.45 -
LifeMine Therapeutics,
Inc. (生命开采医疗) 89.99 - -
小计 15,802.96 9,706.95 2,538.83
- 合计 18,552.43 12,350.68 14,372.15
药明康德是具备国际一流研发能力的医药研发服务企业, 能够为客户提供新
药发现、研发及生产一体化、开放式服务的技术和能力平台服务支持。药明康德
为关联方提供技术服务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药明康德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的技术研
390
发服务的关联交易合计金额分别为 18,552.43 万元、 12,350.68 万元、 14,372.15 万
元,分别占药明康德营业收入的 2.39%、 2.02%、 2.94%,占公司同类交易( CRO
服务)的 3.31%、 2.80%、 3.98%。报告期内,药明康德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提
供技术研发服务的金额及比例均较低,不构成药明康德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药
明康德对此类关联交易不具有依赖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提供技术服务的定价政策与其他客户的定价政策
一致,均按照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并在成本加成的基础上协商确定。该交易将持
续发生。
鉴于 Biologics Cayman(无锡生物开曼)在提供一些服务项目中的某些步骤
需要测试但是其不具备该等技术,发行人可以满足 Biologics Cayman(无锡生物
开曼)需要的药物测试方面的技术,且经过市场比价后,发行人提供服务的价格
与市场价格相近,故在报告期内, Biologics Cayman(无锡生物开曼)向发行人
采购少量技术服务。 为进一步规范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Biologics Cayman
(无锡生物开曼)之间的技术服务业务,发行人与 Biologics Cayman(无锡生物
开曼)于 2017年 5月签署了《测试服务框架协议》。根据该协议,发行人向 Biologics
Cayman(无锡生物开曼)及下属公司提供测试服务,公司以其所有客户所用的
标准定价表为依据并参考有关测试服务的性质及价值协商确定测试服务费用。该
项技术服务属于发行人主营业务中的 CRO 业务。
上海乐成从事抗肿瘤药物制药业务,报告期内发行人为上海乐成提供新药研
发服务,属于发行人主营业务中的 CRO 业务。
3、提供劳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提供劳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类别 名称
实际控制人共
同控制的其它
企业(包括曾经
共同控制的企
业)
上海药明生物技术有
限公司 71.06 814.75 -
WuXi Biologics
( Hong Kong)
Limited(无锡生物香
港)
62.31 624.71 -
391
关联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类别 名称
- 合计 133.37 1,439.46 -
2015 年,药明康德将上海药明生物剥离,在本次股权变更后, 2016 年-2017
年 1-3 月,药明康德控股子公司上海药明为上海药明生物提供了部分人员借调服
务,主要原因为重新签署劳动合同需一段过渡期,该部分人员主要从事大分子生
物药开发工作,从 2017 年 4 月起,上述人员借调关系已经终止。 2016 年-2017
年,药明康德控股子公司 WuXi AppTec UK Ltd. (药明康德英国)和 WuXi
AppTec Sales LLC.(药明康德销售)为 WuXi Biologics (Hong Kong) Limited(无
锡生物香港)提供了部分人员借调服务,该部分人员主要从事境外宣传推广工作,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上述人员借调关系已经终止。提供劳务系与发行人的
资产重组后短期内的过渡安排相关的交易,非发行人主营业务。
4、提供代理采购服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提供代理采购服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类别 名称
实际控制人共同
控制的其它企业
(包括曾经共同
控制的企业)
上海药明生物技术
有限公司 62.17 218.06 -
小计 62.17 218.06 -
实际控制人分别
控制的其它企业
(包括曾经分别
控制的企业)
明码(上海)生物科
技有限公司 304.83 447.71 -
小计 304.83 447.71 -
- 合计 367.00 665.77 -
由于药明康德控股子公司上海药明与上海药明生物、明码(上海)部分设备
及原材料的供应商已建立良好关系, 签署了部分长期合作协议,因此自 2016 年,
上海药明向上述两家公司提供原材料和设备的代理采购服务,并提供所采购物品
配套的仓储、物流等事项的服务。该等代理采购服务的定价按相关原材料及设备
的采购成本并考虑到提供的物流及仓储服务,加上约 3-5%的合理利润确定,价
格公允。
392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药明与关联方之间的代理采购服务, 2017 年 5 月,上海
药明分别与 Biologics Cayman(无锡生物开曼)、明码(上海)签署了《采购服
务框架协议》,对未来持续发生的代理采购服务的内容、期限、定价方式等进行
了明确约定。
随着上述关联方采购体系的逐步完善, 之前签署的长期合作协议的不断到
期,公司将逐步减少为关联方提供代理采购服务。 2017 年 12 月上海药明分别与
Biologics Cayman(无锡生物开曼)、明码(上海) 签署了《采购服务框架协议
之终止协议》,终止了相关交易。代理采购服务系与发行人的资产重组后短期内
的过渡安排相关的交易,非发行人主营业务。
5、提供综合服务
报告期内,药明康德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综合服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类别 名称
实际控制人共
同控制的其它
企业(包括曾经
共同控制的企
业)
上海药明生物技术有限
公司 - 2,140.37 -
Wuxi NextCode
Genmoics Corporation
S.a.r.l. (明码卢森堡)
- 39.48 -
WuXi NextCode
Genomics USA, Inc.
(明码美国)
- 17.44 -
小计 - 2,197.29 -
实际控制人分
别控制的其它
企业(包括曾经
分别控制的企
业)
明码(上海)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 627.05 614.42 47.54
上海医明康德医疗健康
科技有限公司 - 54.89 -
小计 627.05 669.31 47.54
发行人的合营
企业及下属企
业、联营企业
及下属企业
上海药明巨诺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 483.67 730.45 -
上海康德弘翼医学临床
研究有限公司(原上海
康德保瑞医学临床研究
有限公司)
- - 492.58
小计 483.67 730.45 492.58
393
关联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合计 1,110.72 3,597.06 540.11
报告期内,由于药明康德部分关联方尚未建立完善的后勤体系,药明康德及
控股子公司为药明巨诺、上海药明生物、明码(上海)、上海康德弘翼、上海医
明康德等公司提供行政及后勤等综合服务。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药明康
德为上述公司提供综合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 1,110.72 万元、3,597.06 万元、
540.11 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0.14%、 0.59%、 0.11%。
上述综合服务不构成药明康德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药明康德对此类关联交
易不具有依赖性。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提供综合服务均按照同类交易的市
场价格并在成本加成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为进一步规范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综合服务交易, 2017 年 5 月,上海药
明与上海医明康德签署了《营销、信息系统及综合服务协议》、与 Biologics Cayman
(无锡生物开曼)、明码(上海)分别签署了《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就未来发
行人对上述关联方提供综合服务的内容、期限、定价方式、付款方式等进行了明
确约定。随着上述关联方后勤体系的逐步完善,公司逐步减少为关联方提供综合
服务。 2017 年 12 月,上海药明与上海医明康德签署了《营销、信息系统及综合
服务协议之终止协议》,终止了相关交易;上海药明与明码(上海)签署了《综
合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终止与提供行政及后勤等综合服务相关的交易,
调整《综合服务框架协议》中涉及的房屋租赁的截止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提
供综合服务系与发行人的资产重组后短期内的过渡安排相关的交易,非发行人主
营业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海药明将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
特中路 288 号( F15-3 地块)部分物业租赁给上海药明生物使用,并根据其与
Biologics Cayman(无锡生物开曼)签署的《综合服务框架协议》为上海药明生
物提供水、电、气等公共费用的代缴服务。
6、接受劳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接受关联方劳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394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类别 名称
实际控制人共
同控制的其它
企业(包括曾经
共同控制的企
业)
无锡药明康德生物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原无锡药
明康德生物技术有限公
司)
- - 166.66
WuXi NextCode
Genomics ( Hong Kong)
Limited(明码香港)
- 314.26 -
小计 - 314.26 166.66
实际控制人分
别控制的其它
企业(包括曾经
分别控制的企
业
明码(上海)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 493.24 1,877.52 -
上海医明康德医疗健康
科技有限公司 - 7.08 -
小计 493.24 1,884.59 -
发行人的合营
企业及下属企
业、联营企业
及下属企业
上海康德弘翼医学临床
研究有限公司(原上海康
德保瑞医学临床研究有
限公司)
- - 80.00
小计 - - 80.00
- 合计 493.24 2,198.85 246.66
2015 年 4 月,药明康德将药明生物剥离。在过渡期内,由于剥离前部分与
药明康德签订的大分子生物药业务合同正在执行,药明生物为药明康德及控股子
公司尚在执行的相关研发服务合同提供了技术支持服务,其定价政策按照发生的
成本及市场价格协商确定。自 2016 年起,由于上述合同已执行完毕,药明康德
与药明生物不再产生类似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药明康德下属公司原从事少量的医疗健康科技技术服务业务。 自
2015 年起,药明康德逐步将该等业务、资产、人员剥离,明码(上海)逐渐作
为独立主体与外部客户签署合作协议。在业务重组的过渡期内,由于药明康德及
下属公司已无从事相关业务的资产和人员,但已签署的服务合同尚在服务期内,
为保持客户服务的连续性及稳定性,药明康德及下属公司将上述业务转包给明码
(上海)、 WuXi NextCode Genomics (Hong Kong) Limited(明码香港),其定价
政策按照发生的成本及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价格公允。 2017 年起,上述关联交
易金额已大幅度减少。 2017 年 12 月,发行人不再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395
接受劳务。接受劳务系与发行人的资产重组后短期内的过渡安排相关的交易,非
发行人主营业务。
7、接受基因检测服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接受关联方基因检测服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类别 名称
实 际 控 制 人 分
别 控 制 的 其 它
企业(包括曾经
分 别 控 制 的 企
业
明码(上海)生物科
技有限公司 216.98 - -
上海医明康德医疗健
康科技有限公司 179.25 - -
- 合计 396.23 - -
2017 年,发行人分别向明码(上海)、上海医明康德采购了 216.98 万元、
179.25 万元的基因检测服务用于提供员工福利,其定价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价格公允。 接受基因检测服务非发行人主营业务。
8、提供出口代理服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提供出口代理服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类别 名称
实 际 控 制 人 共
同 控 制 的 其 它
企业(包括曾经
共 同 控 制 的 企
业)
无锡药明康德生物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原
无锡药明康德生物技
术有限公司)
- 272.25 779.66
上海药明生物技术有
限公司 - 143.39 209.48
- 合计 - 415.64 989.14
药明生物、上海药明生物原属于药明康德控股子公司。 2015 年,上述两家
公司剥离出药明康德后,药明康德下属公司 WA-HK(药明康德香港)继续为上
述公司提供出口代理服务,并按照交易金额的合理费率收取出口代理费。上述销
售代理服务的定价政策按照发生的成本及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价格公允。自 2016
年 7 月起, WA-HK(药明康德香港)已不再为上述公司提供出口代理服务,提
供出口代理服务系与发行人的资产重组后短期内的过渡安排相关的交易,非发行
396
人主营业务。
9、接受代理出口服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合全药业接受关联方的代理出口服务的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类别 名称
发行人董事及关键管
理人员的近亲属控制
的除药明康德及其控
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
上海乐晨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 34.04 49.17 44.98
- 合计 34.04 49.17 44.98
乐晨国际具有提供出口报关服务的资质,报告期内,药明康德控股子公司合
全药业委托乐晨国际代理部分产品的出口报关,乐晨国际按照出口报关金额的合
理费率收取代理服务费。上述代理出口服务交易金额较小,定价政策按照市场价
格协商确定,价格公允。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人已停止委托乐晨国际
代理出口报关。
10、提供物业租赁
报告期内,发行人为关联方提供物业租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类别 名称
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
的其它企业(包括曾经
共同控制的企业)
上海药明生物
技术有限公司 143.08 158.82 -
- 合计 143.08 158.82 -
因上海药明生物有小部分经营场所位于上海药明所拥有的房产内,鉴于生产
经营设备搬迁尚需一定时间,故在 2016 年,上海药明将位于中国(上海)自由
贸易试验区富特中路 288 号( F15-3 地块)部分物业租赁给上海药明生物使用,
租赁物面积为 5,476.67 平方米。该物业租赁经公平协商,并参考当地规模及质量
相似的邻近物业之现行市价厘定,定价公允,提供物业租赁服务系与发行人的资
产重组后短期内的过渡安排相关的交易,非发行人主营业务。
397
为进一步规范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物业租赁交易, 2017 年 5 月,上海药
明与上海药明生物签署了《厂房租赁协议书》,就上述物业租赁的内容、期限、
定价方式、付款方式等进行了明确约定。
11、提供设备租赁
报告期内,发行人为关联方提供设备租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类别 名称
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
的其它企业(包括曾
经共同控制的企业)
上海药明生物技
术有限公司 52.99 74.81 -
- 合计 52.99 74.81 -
2016 年起,上海药明生物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拟租赁部分通用研发设
备。上海药明考虑其部分通用研发设备暂时闲置,经双方协商后,上海药明将该
部分通用研发设备租赁给上海药明生物使用。设备的租赁费用按目标设备的每年
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加合理利润计算确定,定价公允。
为进一步规范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设备租赁交易, 2017 年 5 月,上海药
明与上海药明生物的控股公司 Biologics Cayman(无锡生物开曼)签署了《设备
租赁框架协议》,就上述设备租赁的内容、期限、定价方式等进行了明确约定。
2017 年 12 月,上海药明与上海药明生物签署了《设备租赁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
及《设备转让协议》,终止了前述《设备租赁框架协议》项下的设备租赁服务,
并由上海药明生物向上海药明购买全部承租设备。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发
行人已停止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设备租赁服务。提供设备租赁系与
发行人的资产重组后短期内的过渡安排相关的交易,非发行人主营业务。
12、承租关联方的物业
报告期内,发行人承租关联方物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类别 名称
实际控制人共同控
制的其它企业(包括
苏州药明康德检
测检验有限责任 83.03 87.36 -
398
关联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类别 名称
曾经共同控制的企
业)
公司
- 合计 83.03 87.36 -
2013 年 10 月,苏州检测与苏州芯之园科技有限公司就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
道吴中大道 1336 号 7 幢芯之园二期 B 楼南侧 1-4 层签订了《写字楼租赁合同书》。
2016 年 7 月,因药明康德控股子公司苏州百奇及苏州药明经营所需,苏州百奇、
苏州药明分别与苏州检测签署了《房屋转租及物业服务协议》,苏州检测分别转
租租赁物业的第 3 层(面积为 2,700 平方米)及第 4 层(面积 2,500 平方米)予
苏州百奇及苏州药明。上述物业转租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同时,苏州检
测为苏州药明、苏州百奇提供水、电、气等公共费用的代缴服务。 2017 年 12 月,
苏州百奇、苏州药明分别与芯之园公司就目标租赁物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期限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苏州检测分别与苏州
百奇、苏州药明签署《房屋转租及物业服务协议之终止协议》,约定于 2018 年
1 月 1 日起终止上述《房屋转租及物业服务协议》。承租关联方的物业非发行人
主营业务。
13、管理层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 2015 年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3,956.17 4,539.00 2,935.56
合计 3,956.17 4,539.00 2,935.56
14、商标许可使用
为进一步规范关联方使用发行人商标的行为, 2017 年 5 月,发行人分别与
上海医明康德、无锡医明康德、 Biologics Cayman(无锡生物开曼)、明码(上海)
签署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并于 2017 年 12 月分别与上述各方签署了补充协
议, 对未来发行人许可上述关联方使用部分商标的交易内容、定价、期限等进行
了明确约定。
许可上述关联方使用的商标分别为注册证编号 1805113、 6864346、 1950842、
1948180、 3858816、 3858821、 1794833、 3858817、 3858818、 6864345“药明康德”
399
或“WUXI APPTEC”商标。
发行人与 Biologics Cayman(无锡生物开曼)签署的《商标许可使用协议》
有效期为签署之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根据协议,发行人许可 Biologics
Cayman(无锡生物开曼)在中国境内按照协议规定的条件和许可商标的注册类
别使用许可商标, 使用范围限定在 Biologics Cayman(无锡生物开曼)及其子公
司于其商务会议、论坛、宣讲会等商务宣传推广活动, Biologics Cayman(无锡
生物开曼)及其子公司不得在商业合同、产品、出具报告和向客户提供服务等具
体的商业行为中使用许可商标。由于 Biologics Cayman(无锡生物开曼)下属的
药明生物于 2015 年承接了发行人的大分子生物药业务,因此发行人无偿许可
Biologics Cayman(无锡生物开曼)使用协议中约定的商标。
发行人与明码(上海)签署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有效期为签署之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根据协议,发行人许可明码(上海)在中国境内按照协议
规定的条件和许可商标的注册类别, 使用范围限定在明码(上海)及其子公司于
其商务会议、论坛、宣讲会等商务宣传推广活动,明码(上海)及其子公司不得
在商业合同、产品、出具报告和向客户提供服务等具体的商业行为中使用许可商
标。由于明码(上海)于 2015 年承接了发行人的医疗健康科技服务业务,因此
发行人无偿许可明码(上海)使用协议约定的许可商标。
发行人与上海医明康德、无锡医明康德签署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有效期
为签署之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根据协议,发行人许可上述两家公司在中
国境内按照协议规定的条件和许可商标的注册类别, 使用范围限定在上述两家公
司及其子公司于其商务会议、论坛、宣讲会等商务宣传推广活动,上述两家公司
及其子公司不得在商业合同、产品、出具报告和向客户提供服务等具体的商业行
为中使用许可商标及涉及的字号。上述两家公司应就许可商标的使用向发行人支
付许可费用,许可费用为上海医明康德、无锡医明康德各自每年经审计合并报表
中净利润的 2%。
由于目前发行人已全部拥有与自身生产经营相关的注册商标所有权,且许可
关联方使用商标均限定于各自法定经营范围内的经营活动,因此发行人许可部分
关联方使用上述注册商标合法合规,不会对发行人的资产完整性构成不利影响。
400
发行人已出具承诺: 2019 年 12 月 31 日以后,发行人不再授权 Biologics
Cayman(无锡生物开曼)及其子公司、明码(上海)及其子公司无偿使用本公
司的任何商标。
(二)报告期内非经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1、销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材料、其他长期资产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业务
类别 名称 性质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实际控制人共
同控制的其它
企业(包括曾
经共同控制的
企业)
上海药明生物技术
有限公司
销售固
定资产
51.50 0.86 12,641.23
无锡药明康德生物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原无锡药明康德
生物技术有限公
司)
0.32 4.71 2.59
苏州药明康德检测
检验有限责任公司 - - 10.53
小计 51.82 5.57 12,654.35
实际控制人分
别控制的其它
企业(包括曾
经分别控制的
企业
明码(上海)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 - - 8,373.93
上海医明康德医疗
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881.04 -
上海药明康德医学
检验所有限公司 81.50 - -
小计 81.50 881.04 8,373.93
发行人的合营
企业及下属企
业、联营企业
及下属企业
上海药明巨诺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 - 28.87 -
小计 - 28.87 -
- 合计 133.32 915.48 21,028.28
实际控制人共
同控制的其它
企业(包括曾
经共同控制的
企业)
上海药明生物技术
有限公司
销售无
形资产
- - 198.55
小计 - - 198.55
实际控制人分
别控制的其它
企业(包括曾
经分别控制的
企业
明码(上海)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 - - 68.71
小计 - - 68.71
401
关联方 业务
类别 名称 性质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 合计 - - 267.26
实际控制人共
同控制的其它
企业(包括曾
经共同控制的
企业)
上海药明生物技术
有限公司
销售原
材料
1,512.68 1,053.91 -
无锡药明康德生物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原无锡药明康德
生 物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71.89 - -
小计 1,584.57 1,053.91 -
实际控制人分
别控制的其它
企业(包括曾
经分别控制的
企业
上海医明康德医疗
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6.37 2.26 -
上海药明康德医学
检验所有限公司 8.19 - -
明码(上海)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 4.61 - -
小计 19.18 2.26 -
发行人的合营
企业及下属企
业、联营企业
及下属企业
上海药明巨诺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 34.90 227.85 -
小计 34.90 227.85 -
- 合计 1,638.65 1,284.03 -
实际控制人分
别控制的其它
企业(包括曾
经分别控制的
企业
上海医明康德医疗
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转让其
他长期
资产
- 27.81 -
- 合计 - 27.81 -
2015-2016 年期间发行人进行业务重组,将部分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性较
小的业务剥离至体外,销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材料、其他长期资产主要系
与发行人的资产重组及资产重组后短期内的过渡安排相关的交易,非发行人主营
业务。
( 1)销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2015 年,药明康德将药明生物、上海药明生物、苏州检测剥离后,药明康
德控股子公司上海药明参照账面值向上述公司销售了与大分子生物药业务相关
的仪器设备和软件。
报告期内,药明康德原从事少量的医疗健康科技技术服务业务。 2015 年起,
402
公司逐步将上述业务剥离,并参照账面值向明码(上海)销售了与医疗健康科技
技术服务相关的仪器设备和软件。
报告期内,药明康德原通过上海药明从事少量的临床检测业务。药明康德将
临床检测业务剥离,并参照账面值于 2016 年 6 月向上海医明康德及于 2017 年 3
月向上海医学检验所销售了与临床检测业务相关的仪器设备。
2017 年 6 月 5 日,发行人、上海药明与上海医明康德签署《商标转让合同》,
发行人将申请的 3 个商标(申请号 21493607、 21493699、 21493810)及拥有的 3
个商标(注册号 16951911、 16951993、 16952213)、上海药明将申请的 13 个商
标(申请号 19098119、 19734405、 19734532、 19734728、 19734739、 19734951、
19734430、 19734568、 19734753、 19734806、 19734908、 22793474、 22793495)
及拥有的 7 个商标(注册号 16494891、16494889、18241190、18240909、18241247、
1767878、 19098026)转让给上海医明康德,转让对价为发行人、上海药明申请
上述商标的成本费用或受让取得的费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商标转
让已完成。
( 2)销售原材料
2016 年起,上海药明参照账面值向上海医明康德、药明巨诺、上海药明生
物、上海医学检验所、明码(上海)销售了少量的闲置原材料,交易金额较小。
( 3)转让其他长期资产
2016 年,上海药明部分经营租赁房产改由上海医明康德续租,上海药明参
照账面值向上海医明康德转让了上述经营租赁房产的装修费用,金额较小。
2、采购固定资产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类别 名称
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
的其它企业(包括曾
经共同控制的企业)
上海药明生物技
术有限公司 - 0.34 -
小计 - 0.34 -
实际控制人分别控制
的其它企业(包括曾
明码(上海)生
物科技有限公司 0.95 - -
403
关联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类别 名称
经分别控制的企业 小计 0.95 - -
- 合计 0.95 0.34 -
2016 年-2017 年,上海药明参照账面值向上海药明生物、明码(上海)购买
了少量的闲置设备,金额较小,采购固定资产非发行人主营业务。
3、债务免除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类别 名称
发行人的合营
企业及下属企
业、联营企业
及下属企业
上海康德弘翼医学临
床研究有限公司(原
上海康德保瑞医学临
床研究有限公司)
- - 2,357.28
- 合计 - - 2,357.28
上海康德弘翼(原名为“上海康德保瑞”)原为上海药明和 Pharm Research
Associates ( UK) Ltd. (制药研究联合(英国)有限公司)的合营公司,上海
药明和 Pharm Research Associates ( UK) Ltd. (制药研究联合(英国)有限公
司)分别持有该公司 51%和 49%的出资。 2013-2015 年,上海药明拆借部分资金
给予上海康德保瑞。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上海康德保瑞对上海药明的未偿
还负债本金利息等余额合计人民币 2,357.28 万元。
2015 年 12 月,上海药明为充实完善业务线,拟收购合营方 Pharm Research
Associates ( UK) Ltd. (制药研究联合(英国)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康德保瑞
49%的股权,并与 Pharm Research Associates ( UK) Ltd. (制药研究联合(英
国)有限公司)约定,收购该股权前,上海药明免除上述上海康德保瑞的债务共
计 2,357.28 万元。
4、资金拆借
2013 年起,药明康德原母公司 WuXi Cayman(无锡开曼)调整了资金管理
模式,将下属企业的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导致药明康德与 WuXi Cayman(无锡
开曼)及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等关联方之间的代垫款大幅度提高,但
404
当时都在母公司的统一调配下,发行人当时也是原母公司旗下的一个子公司。
2016 年起, 为满足上市独立性及业务战略发展要求,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立
即开始清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并于 2016 年末,大部分关联方占用
发行人的资金已清理。同时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完全清理资金被关
联方占用的情况。
目前,公司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和各项内控制度,确保了公司
在财务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保持独立,不存在资金或其他资产
被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药明康德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如下:
( 1) 2017 年度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余额
类别 名称
资金拆出
实际控制人
共同控制的
其它企业(包
括曾经共同
控制的企业)
WuXi PharmaTech
( Cayman) Inc.
(无锡开曼)
30.07 - 30.07 -
WuXi AppTec
( BVI) Inc. (药
明康德维京)
0.90 - 0.90 -
无锡药明康德生
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原无锡药明
康德生物技术有
限公司)
5.90 - 5.90 -
小计 36.87 - 36.87 -
- 合计 36.87 - 36.87 -
代垫往来款
发行人实际
控制人控制
的药明康德
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Ge Li(李革)
的投票委托
股东
G&C V Limited
(群云 V) - 1,248.05 1,248.05 -
上海厚燊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 - 434.74 434.74 -
小计 - 1,682.79 1,682.79 -
405
关联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余额
类别 名称
实际控制人
共同控制的
其它企业(包
括曾经共同
控制的企业)
WuXi Biologics
( Hong Kong)
Limited(无锡生物
香港)
- 348.31 348.31 -
WuXi Biologics
USA, LLC(无锡
生物美国)
9.69 - 9.69 -
WuXi NextCode
Genmoics
Corporation S.a.r.l.
(明码卢森堡)
- 12.21 12.21 -
WuXi NextCode
Genomics USA,
Inc. (明码美国)
57.42 277.92 335.34 -
小计 67.11 638.44 705.55 -
实际控制人
分别控制的
其它企业(包
括曾经分别
控制的企业)
明码(上海)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 424.85 249.25 674.09 -
上海医明康德医
疗健康科技有限
公司(原上海朝晓
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
- 98.03 98.03 -
小计 424.85 347.28 772.13 -
- 合计 491.96 2,668.51 3,160.46 -
资金拆入
实际控制人
共同控制的
其它企业(包
括曾经共同
控制的企业)
WuXi PharmaTech
( Cayman) Inc.
(无锡开曼) (注)
9,372.15 - 9,372.15 -
WuXi Biologics
USA, LLC(无锡
生物美国)
- 10.93 10.93 -
WuXi AppTec
( BVI) Inc. (药
明康德维京)
374.23 1,427.33 1,801.57 -
WX ( BVI)
Limited(无锡维京
有限)(注)
2,763.97 40.06 2,804.03 -
WuXi Biologics
( Hong Kong)
Limited(无锡生物
香港)
321.11 - 321.11 -
WuXi NextCode 104.18 - 104.18 -
406
关联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余额
类别 名称
Genomics ( Hong
Kong) Limited
(明码香港)
小计 12,935.64 1,478.33 14,413.97 -
- 合计 12,935.64 1,478.33 14,413.97 -
注:发行人从 WuXi PharmaTech ( Cayman) Inc. (无锡开曼)拆入的资金的利率为 2.5%,
自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7 年 3 月 1 日)以后开始计息;发行人从 WX ( BVI)
Limited(无锡维京有限)拆入的资金的利率为 2.5%+6 个月 libor。
( 2) 2016 年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余额
类别 名称
资金拆出
实 际 控 制 人
共 同 控 制 的
其它企业(包
括 曾 经 共 同
控制的企业)
无锡药明康德生
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原无锡药明
康德生物技术有
限公司)(注 1)
40,223.48 15,079.80 55,297.38 5.90
WuXi PharmaTech
( Cayman) Inc.
(无锡开曼)
135,481.70 46,496.49 181,948.12 30.07
WuXi PharmaTech
( Cayman) Inc.
(无锡开曼)(注 2)
7,000.00 - 7,000.00 -
WuXi AppTec
( BVI) Inc. (药
明康德维京)
27,388.71 90,485.52 117,873.33 0.90
WuXi Biologics
( Hong Kong)
Ltd(无锡生物香
港)
89.12 - 89.12 -
WuXi NextCode
Genomics ( Hong
Kong) Limited (明
码香港)
97.41 - 97.41 -
小计 210,280.42 152,061.81 362,305.36 36.87
发 行 人 的 合
营 企 业 及 下
属企业、联营
企 业 及 下 属
上海康德弘翼医
学临床研究有限
公司(上海康德保
瑞医学临床研究
334.89 - 334.89 -
407
关联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余额
类别 名称
企业 有限公司)
Pharmaceutical
Research
Associates ( HK)
Limited(制药研究
联合(香港)有限
公司)
176.62 - 176.62 -
小计 511.52 - 511.52 -
- 合计 210,791.94 152,061.81 362,816.88 36.87
代垫往来款
实际控制人
共同控制的
其它企业(包
括曾经共同
控制的企业)
无锡药明康德企
业管理有限公司 5.95 - 5.95 -
苏州药明康德检
测检验有限责任
公司
57.89 - 57.89 -
WuXi Biologics
USA, LLC (无锡生
物美国)
- 9.69 - 9.69
WuXi NextCode
Genomics USA,
Inc. (明码美国)
- 57.42 - 57.42
小计 63.84 67.11 63.84 67.11
实际控制人
分别控制的
其它企业(包
括曾经分别
控制的企业)
明码(上海)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 - 494.07 69.22 424.85
小计 - 494.07 69.22 424.85
- 合计 63.84 561.18 133.06 491.96
资金拆入
实际控制人
共同控制的
其它企业(包
括曾经共同
控制的企业)
WuXi PharmaTech
( Cayman) Inc.
(无锡开曼)
41,820.08 - 32,447.93 9,372.15
WuXi Biologics
( Cayman) Inc.
(无锡生物开曼)
- 7.78 7.78 -
WuXi AppTec
( BVI) Inc. (药
明康德维京)
69,251.85 - 68,877.61 374.23
WX ( BVI)
Limited(无锡维京
有限)(注 3)
2,582.05 181.92 - 2,763.97
408
关联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余额
类别 名称
WuXi Biologics
( Hong Kong)
Limited(无锡生物
香港)
548.09 - 226.98 321.11
无锡药明康德生
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原无锡药明
康德生物技术有
限公司)
3,720.21 - 3,720.21 -
WuXi NextCode
Genomics ( Hong
Kong) Limited (明
码香港)
97.41 6.77 - 104.18
小计 118,019.68 196.47 105,280.51 12,935.64
实际控制人
分别控制的
其它企业(包
括曾经分别
控制的企业)
上海药明康德医
学检验所有限公
司
- 2,710.47 2,710.47 -
小计 - 2,710.47 2,710.47 -
- 合计 118,019.68 2,906.94 107,990.98 12,935.64
注 1:向药明生物资金拆出利率为 0%-4.28%
注 2:向 WuXi Cayman(无锡开曼)资金拆出利率为 1%
注 3:从 WX ( BVI) Limited(无锡维京有限)的资金拆入利率为 2.5%+6 个月 libor
( 3) 2015 年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期初余额 合并范围
变化影响
本期
增加额
本期
类别 名称 减少额 期末余额
资金拆出
实际控制人
共同控制的
其它企业(包
括曾经共同
控制的企业)
无锡药明康德生
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原无锡药明
康德生物技术有
限公司)(注 2)
- 19,000.00 22,000.00 776.52 40,223.48
WuXi Biologics
( Cayman) Inc.
(无锡生物开曼)
64,556.11 - 139,803.10 68,877.52 135,481.70
WuXi Biologics
( Cayman) Inc.
(无锡生物开曼)
(注 3)
- - 7,000.00 - 7,000.00
409
关联方
期初余额 合并范围
变化影响
本期
增加额
本期
类别 名称 减少额 期末余额
WuXi AppTec
( BVI) Inc. (药
明康德维京)
1,785.60 - 27,389.75 1,786.64 27,388.71
WuXi Biologics
( Hong Kong)
Limited(无锡生物
香港)
84.55 - 547.75 543.18 89.12
WuXi NextCode
Genomics ( Hong
Kong) Limited
(明码香港)
- - 97.41 - 97.41
小计 66,426.26 19,000.00 196,838.02 71,983.85 210,280.42
发行人的合
营企业及下
属企业、联
营企业及下
属企业
上海康德弘翼医
学临床研究有限
公司(上海康德保
瑞医学临床研究
有限公司)(注 1)
600.00 - 700.00 1,300.00 -
上海康德弘翼医
学临床研究有限
公司(上海康德保
瑞医学临床研究
有限公司)
1,221.55 - 579.28 1,465.93 334.89
Pharmaceutical
Research
Associates ( HK)
Limited(制药研究
联合(香港)有限
公司)
179.94 - 493.57 496.88 176.62
小计 2,001.49 - 1,772.85 3,262.81 511.52
发行人董
事、关键管
理人员担任
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或
具有重要影
响的除药明
康德及其控
股子公司以
外的公司
天演药业(苏州)
有限公司 154.92 - - 154.92 -
小计 154.92 - - 154.92 -
- 合计 68,582.66 19,000.00 198,610.86 75,401.58 210,791.94
代垫往来款
实际控制人
共同控制的
无锡药明康德企
业管理有限公司 - - 5.95 - 5.95
410
关联方
期初余额 合并范围
变化影响
本期
增加额
本期
类别 名称 减少额 期末余额
其它企业(包
括曾经共同
控制的企业)
苏州药明康德检
测检验有限责任
公司
- - 57.89 - 57.89
XenoBiotic
Laboratories, Inc.
(美新诺美国)
44.39 - - 44.39 -
小计 44.39 - 63.84 44.39 63.84
- 合计 44.39 - 63.84 44.39 63.84
资金拆入
实际控制人
共同控制的
其它企业(包
括曾经共同
控制的企业)
WuXi PharmaTech
( Cayman) Inc.
(无锡开曼)
2.52 - 41,817.56 - 41,820.08
WuXi AppTec
( BVI) Inc. (药
明康德维京)
35,255.72 - 47,932.41 13,936.28 69,251.85
WX ( BVI)
Limited(无锡维京
有限)(注 4)
- - 2,582.05 - 2,582.05
WuXi Biologics
( Hong Kong)
Limited(无锡生物
香港)
- - 548.09 - 548.09
Klivia Investments
Sp.z.o.o.(克里维
亚投资)
2,396.97 - - 2,396.97 -
无锡药明康德生
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原无锡药明
康德生物技术有
限公司)
- - 7,053.49 3,333.28 3,720.21
WuXi NextCode
Genomics ( Hong
Kong) Limited
(明码香港)
- - 97.41 - 97.41
小计 37,655.20 - 100,031.00 19,666.52 118,019.68
- 合计 37,655.20 - 100,031.00 19,666.52 118,019.68
注 1:向上海康德弘翼资金拆出利率为 3.36%-5.40%
注 2:向药明生物资金拆出利率为 0-4.28%
注 3:向 WuXi Cayman(无锡开曼)资金拆出利率为 1%
注 4:从 WX ( BVI) Limited(无锡维京有限)的资金拆入利率为 2.5%+6 个月 libor
411
报告期内,天演药业(苏州)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联营企业 Adagene Inc.(天
演药业)的控股子公司。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曾持有 Adagene Inc.(天
演药业)的可转债,发行人将持有上述可转债应当收取的利息 154.92 万元作为
对天演药业(苏州)有限公司的拆出资金进行核算; 2015 年度,发行人持有的
上述可转债以及应当收取的利息一并转换为 Adagene Inc.(天演药业)的优先股,
发行人向天演药业(苏州)有限公司的拆出资金相应减少为零。
2015 年, 药明康德为原母公司 WuXi Cayman(无锡开曼)的下属公司,因
此与同一控制下关联方的大部分资金往来未计提利息。 2016 年起,公司及实际
控制人立即开始清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公司已完全清理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收取资金拆借利息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上海康德弘翼医学临床研究
有限公司(原上海康德保瑞
医学临床研究有限公司)
- - 51.28
无锡药明康德生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原无锡药明康德
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315.28 265.74
WuXi PharmaTech
( Cayman) Inc. (无锡开
曼)
- 129.57 35.11
合计 - 444.85 352.13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支付资金拆借利息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WuXi PharmaTech
( Cayman) Inc. (无锡开
曼)
137.49 - -
WX ( BVI) Limited(无锡
维京有限) 74.44 58.63 71.45
合计 211.93 58.63 71.45
5、股权转让
( 1) 2015 年, 发行人进行了部分的资产转让和业务剥离,将主营业务集中
412
于小分子化学药的 CRO/CMO/CDMO 业务。 其中, 2015 年,发行人将从事大分
子生物药业务的药明企业管理、苏州检测剥离,具体情况如下:
2015 年 4 月,发行人将持有药明企业管理 100%股权转让给 Global Bond
Investments Limited(现更名为 WuXi Biologics Investments Limited)(无锡生物
投资有限),转让价格为 9,080.94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的作价参照评估值。
2015 年 7 月,无锡药明投资发展、上海药明分别将持有苏州检测 63%、 7%
的股权转让给药明生物,转让价格分别为 2,245.6476 万元和 249.5164 万元,本
次股权转让的作价参照净资产。
( 2) 2016 年 6 月, 为进一步集中主业于小分子化学药的 CRO/CMO/CDMO
业务, 发行人将从事临床支持业务的苏州药明泽康、上海医学检验所剥离,具体
情况如下:
2016 年 6 月,苏州药明与无锡医明康德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苏州药明将持
有苏州药明泽康 100%的股权转让给无锡医明康德。苏州药明泽康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实缴注册资本 0 万元,经双方协商,标的股权转让价格为 1 元人民币。
2016 年 6 月,上海药明与上海医明康德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上海药明将持
有上海医学检验所 100%的股权转让给上海医明康德。经双方协商,标的公司转
让价格为 2,891.28 万元人民币,作价参考标的公司净资产。
( 3) 2015 年 3 月,为优化合全药业的股权结构,上海药明转让部分合全药
业股份予公司高管及核心员工,具体情况如下:
2015 年 3 月,上海药明将其持有的合全药业 666.3871 万股股份分别转让
给 Ge Li(李革)、 Edward Hu(胡正国) 等 75 名自然人。其中,上海药明向关
联自然人 Ge Li(李革)转让 1,318,000 股、向关联自然人刘晓钟转让 557,676 股、
向关联自然人 Shuhui Chen(陈曙辉)转让 424,896 股、向关联自然人 Edward Hu
(胡正国)转让 349,151 股、向关联自然人张朝晖转让 304,187 股、向关联自然
人 Ning Zhao(赵宁)转让 233,572 股。上述股权转让的价格参考估值报告,定
价为 26.04 元/股。
( 4) 2015 年 8 月,发行人下属企业 US Fund I(药明基金一期)对其投资
的部分企业进行重新评价,将部分股权投资转让给 WuXi Healthcare Ventures II
413
L.P. (毓承资本),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转让方 收购方 标的资产 转让价格 转让参考价格
2015.08
WuXi
PharmaTech
Healthcare Fund
I L.P. (药明基
金一期)
WuXi
Healthcare
Ventures II L.P.
(毓承资本)
Tunitas
Therapeutics,
Inc. (图尼塔斯
医药) 1,457,324
股优先股
250 万美元
WuXi
PharmaTech
Healthcare Fund
I L.P. ( 药明基
金一期)的初始
投资成本
2015.08
WuXi
PharmaTech
Healthcare Fund
I L.P. (药明基
金一期)
WuXi
Healthcare
Ventures II L.P.
(毓承资本)
Beigene,Ltd.
(百济神州)
3,703,703 股优
先股
250 万美元
WuXi
PharmaTech
Healthcare Fund
I L.P. (药明基
金一期)的初始
投资成本
2015.08
WuXi
PharmaTech
Healthcare Fund
I L.P. (药明基
金一期)
WuXi
Healthcare
Ventures II L.P.
(毓承资本)
Vivace
Therapeutics,
Inc.(维瓦斯医
疗) 2,375,000
股优先股及
250,000 股普通
股
240 万美元
WuXi
PharmaTech
Healthcare Fund
I L.P. (药明基
金一期) 的初始
投资成本
6、收购股权
( 1) 2015 年,苏州药明收购 WuXi Cayman(无锡开曼)持有 XBL-US(美
新诺美国) 100%股权
2014 年 12 月,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苏州药明与 WuXi Cayman(无锡开
曼)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苏州药明收购 WuXi Cayman(无锡开曼)持有的从事
药理学、药物代谢及动力学分析业务的 XBL-US(美新诺美国) 100%的股权,
收购价格为 4,137.81 万美元,本次股权转让的作价为 WuXi Cayman(无锡开曼)
的初始投资成本。上述股权交易于 2015 年 2 月完成交割。
( 2) 2016 年,发行人进行了一系列的资产整合,收购了 WuXi Cayman(无
锡开曼)和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持有的部分公司控股权或少数股东权益,
将主营业务集中于小分子化学药的 CRO/CMO/CDMO 业务。 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收购方 转让方 标的资产 收购价格 收购参考价格
2016.01
WuXi AppTec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药明康
德国际)
WuXi AppTec
( BVI) Inc.
(药明康德维
京)
天津药明康德
新药开发有限
公司 45%的股
权
18,572.53
万元人民
币
评估值
414
时间 收购方 转让方 标的资产 收购价格 收购参考价格
2016.01
上海药明康德
新药开发有限
公司
WuXi AppTec
( BVI) Inc.
(药明康德维
京)
苏州药明康德
新药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
45.71%的股权
16,557.57
万元人民
币
评估值
2016.02 药明康德
WuXi AppTec
( BVI) Inc.
(药明康德维
京)
上海药明康德
新药开发有限
公司 48.32%的
股权
99,109.25
万元人民
币
评估值
2016.02
上海药明康德
新药开发有限
公司
WuXi AppTec
( BVI) Inc.
(药明康德维
京)
武汉药明康德
新药开发有限
公司 40%的股
权
20,047.84
万元人民
币
评估值
2016.03、
2016.05
上海药明康德
新药开发有限
公司
WuXi AppTec
( BVI) Inc.
(药明康德维
京)
上海合全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00 万股
26,600.00
万元人民
币
净资产
2016.01
上海药明康德
新药开发有限
公司、天津药
明康德新药开
发有限公司
WuXi AppTec
( BVI) Inc.
(药明康德维
京)
Wuxi AppTec
(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药明香港控
股) 80%、 20%
的股权
8,000 港
币、 2,000
港币
净资产
2016.02
WuXi AppTec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药明康
德国际)
WuXi
PharmaTech
( Cayman)
Inc. (无锡开
曼)
WuXi AppTec
LN ( Cayman)
Inc. (览博开
曼) 100%的股
权
700 万美元 净资产
2016.02
WuXi AppTec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药明康
德国际)
WuXi
PharmaTech
( Cayman)
Inc. (无锡开
曼)
WuXi AppTec
UK, Ltd. (药明
康德英国)
100%的股权
1 美元 净资产
2016.02
WuXi AppTec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药明康
德国际)
WuXi
PharmaTech
( Cayman)
Inc. (无锡开
曼)
WuXi AppTec
Holding
Company, Inc.
(药明美国控
股) 100%的股
权
7,300 万美
元 评估值
2016.02
WuXi AppTec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药明康
德国际)
WuXi
PharmaTech
( Cayman)
Inc. (无锡开
曼)
WuXi
PharmaTech
Investment
Holdings
( Cayman)
Inc. (药明投资
控股开曼)
100%的股权
1 美元 净资产
415
时间 收购方 转让方 标的资产 收购价格 收购参考价格
2016.02
Wuxi AppTec
(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药明香港控
股)
WuXi AppTec
( BVI) Inc.
(药明康德维
京)
WuXi
PharmaTech
Healthcare Fund
I L.P. (药明基
金一期) 全部
有限合伙权益
3,700 万美
元 评估值
2016.02 药明康德
WuXi AppTec
( BVI) Inc.
(药明康德维
京)
WuXi AppTec
( Hong Kong)
Limited (药明康
德香港) 100%
的股权
1 万港币 注册资本
2016.02
Wuxi AppTec
(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药明香港控
股)
WuXi
PharmaTech
( Cayman)
Inc. (无锡开
曼)
对于 WuXi
Healthcare
Ventures II L.P.
( 毓承资本)
5000 万美元的
认缴份额( 实际
出资 1,100 万美
元)
1,100 万美
元
WuXi Cayman
(无锡开曼)实
际出资额
2016.02
Wuxi AppTec
(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药明香港控
股)
WuXi
PharmaTech
( Cayman)
Inc. (无锡开
曼)
Ambrx
Biopharma,Inc.
(安博生物)
200 万股股份
2,000 万美
元
WuXi Cayman
(无锡开曼)初
始投资成本
7、外汇远期交易
报告期内,药明康德控股子公司上海药明与 WuXi Cayman(无锡开曼)签
订外汇远期合约以降低未来美元销售的外汇风险。上海药明于 2015 年 10 月起,
终止了与 WuXi Cayman(无锡开曼)签订的尚未交割的外汇远期合约,并终止
运用套期会计。套期会计终止时,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立即转
出,计入当期损益。
(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关联方往来余额情况
1、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应 收 账 款
账面余额
无锡药明利康生物医药
有限公司 212.70 171.44 5.95
WuXi MedImmune
Biopharmaceutical Co.
Limited(无锡医疗生物
99.96 127.53 151.99
416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制药有限公司)
华领医药技术(上海)
有限公司 369.99 1,110.10 97.57
丹诺医药(苏州)有限
公司 186.78 87.91 -
Tennor Therapeutics
Limited(丹诺医药) - 5.33 -
Wuxi NextCode
Genmoics Corporation
S.a.r.l. (明码卢森堡)
- 10.66 -
WuXi NextCode
Genomics USA, Inc.
(明码美国)
- 9.52 -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5.77 8.39 18.19
无锡药明康德生物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原无锡
药明康德生物技术有限
公司)
- 31.78 20,223.46
上海药明生物技术有限
公司 - 2,917.71 7,300.86
苏州药明康德检测检验
有限责任公司 - 108.11 -
上海药明康德医学检验
所有限公司 - 0.07 -
明码(上海)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 - 3,171.03 47.54
南京英派药业有限公司 151.71 27.51 32.14
Birdie
Biopharmaceuticals HK
Limited(伯迪生物制药
香港)
39.38 468.56 -
Vivace Therapeutics, Inc
(维瓦斯医疗) . 120.37 24.95 77.43
天演药业(苏州)有限
公司 97.63 - -
PhageLux Inc. (菲吉乐
科美国) 2.52 - -
上海乐成医学科技有限
公司 - - 119.78
CStone Pharmaceuticals
Limited(基石药业) - 815.73
417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基石药业(苏州)有限
公司 640.56 45.76
Hua Medicine Limited
(华药有限) - - 285.24
合计 1,947.38 9,142.09 28,360.15
其 他 应 收
款 账 面 余
额
上海医明康德医疗健康
科技有限公司(原上海
朝晓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
- 150.55 -
上海药明巨诺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 1,541.80 959.73 -
苏州药明康德检测检验
有限责任公司 - 2.91 57.89
无锡药明康德生物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原无锡
药明康德生物技术有限
公司)
- 5.90 48,026.47
上海药明生物技术有限
公司 - 202.48 10,444.04
WuXi Biologics ( Hong
Kong) Limited(无锡
生物香港)
- 45.30 89.12
明码(上海)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 - 424.85 325.81
WuXi PharmaTech
( Cayman) Inc. (无
锡开曼)
- 30.07 142,516.81
WuXi AppTec ( BVI)
Inc. (药明康德维京) - 0.90 27,388.71
WuXi Biologics USA,
LLC(无锡生物美国) - 9.69 -
WuXi NextCode
Genomics USA, Inc.
(明码美国)
- 57.42 -
上海康德弘翼医学临床
研究有限公司
(原上海康德保瑞医学
临床研究有限公司)
- - 334.89
Pharmaceutical Research
Associates ( HK)
Limited(制药研究联合
(香港)有限公司)
- - 176.62
418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WuXi Biologics
Investments Limited(无
锡生物投资有限)
- - 9,080.94
无锡药明康德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 - - 5.95
WuXi NextCode
Genomics ( Hong
Kong) Limited(明码
香港)
- - 97.41
合计 1,541.80 1,889.78 238,544.67
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
动资产
上海药明生物技术有限
公司 - 1,188.33 -
长期应收
款
上海药明生物技术有限
公司 - 3,050.99 -
2、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账款
上海康德弘翼医学临床
研究有限公司(原上海
康德保瑞医学临床研究
有限公司)
- - 66.10
无锡药明康德生物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原无锡
药明康德生物技术有限
公司)
- - 2,699.17
上海药明生物技术有限
公司 - - 2,016.75
WuXi NextCode
Genomics ( Hong
Kong) Limited(明码
香港)
- 214.16 -
合计 - 214.16 4,782.01
其 他 应 付
款
WuXi PharmaTech
( Cayman) Inc. (无
锡开曼)
10,534.83 23,262.15 67,683.87
WuXi AppTec ( BVI)
Inc. (药明康德维京) 73,421.35 129,809.01 70,584.40
WX ( BVI) Limited
(无锡维京有限) - 2,822.60 2,582.05
419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无锡药明康德生物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原无锡
药明康德生物技术有限
公司)
- - 3,720.21
WuXi Biologics ( Hong
Kong) Limited(无锡
生物香港)
- 321.11 548.09
WuXi NextCode
Genomics ( Hong
Kong) Limited(明码
香港)
- 104.18 97.41
合计 83,956.19 156,319.05 145,216.02
预收账款
华领医药技术(上海)
有限公司 2,765.63 843.40 121.58
上海康德弘翼医学临床
研究有限公司(原上海
康德保瑞医学临床研究
有限公司)
- - 137.30
无锡药明利康生物医药
有限公司 - 209.98 -
WuXi MedImmune
Biopharmaceutical Co.
Limited(无锡医疗生物
制药有限公司)
- 29.35 -
南京英派药业有限公司 167.32 1.70 -
Birdie
Biopharmaceuticals HK
Limited(伯迪生物制药
香港)
- 213.71 -
Ambrx Biopharma, Inc.
(安博生物) 51.71 226.24 -
Vivace Therapeutics,
Inc. (维瓦斯医疗) - 3.02 -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561.81 380.85 11.85
Tennor Therapeutics
Limited(丹诺医药) - - 74.45
丹诺医药(苏州)有限
公司 89.90 10.16 18.82
上海药明巨诺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 170.45 13.20 -
天演药业(苏州)有限
公司 46.00 20.88 -
420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CStone Pharmaceuticals
Limited(基石药业) - 9.86 -
基石药业(苏州)有限
公司 235.94 - -
华辉安健(北京)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 -
合计 4,188.76 1,962.35 364.00
应付股利 WuXi AppTec ( BVI)
Inc. (药明康德维京) - - 2,964.66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产供销系统独立、完整,生产经营上不存在依赖关联方的情
形。公司主要关联交易事项均按照市场原则定价,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关联交易收入占营业
收入的比例 2.92% 3.28% 3.36%
其中:销售产品及提
供技术服务 2.48% 2.03% 3.05%
其他 0.44% 1.25% 0.31%
关联交易采购占营业
成本的比例 0.20% 0.61% 0.08%
关联交易利润占利润
总额的比例 3.57% 3.56% 2.38%
其中:销售产品及提
供技术服务 3.27% 2.57% 1.15%
其他 0.30% 0.99% 1.24%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对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影响相对较大的关联交易主要为
销售产品及提供技术服务,上述交易系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占同类交易的比例如
下: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销售产品 0.57% 0.03% 0.41%
提供技术服务 3.38% 2.94% 4.41%
除销售产品及提供技术服务以外,发行人的其他关联交易类型包括:提供/
421
接受劳务,提供代理采购服务,提供综合服务, 接受基因检测服务,提供/接受
出口代理服务,提供物业/设备租赁,管理层薪酬,商标许可使用,销售资产(固
定资产、无形资产、原材料、其他长期资产),采购固定资产,债务免除,资金
拆借,股权转让,外汇远期交易。
在上述其他关联交易类型中,分为以下三类:
( 1)与发行人的资产重组及资产重组后短期内的过渡安排相关的交易类型:
提供劳务,提供代理采购服务,提供综合服务,接受劳务,提供出口代理服务,
提供物业租赁,提供设备租赁,商标许可使用,销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材
料、其他长期资产,股权转让,收购股权,主要系与发行人的资产重组及资产重
组后短期内的过渡安排相关的交易类型。除收购股权以外,对于上述交易类型,
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同类交易,且相关交易中的大部分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已终
止;对于收购股权,发行人于 2017 年度未发生此类关联交易,发行人于 2015 年
度、 2016 年度发生的此类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的比例分别为 100%、 97.50%。
( 2)与发行人的特殊交易相关的交易类型:债务免除,资金拆借,外汇远
期交易,主要系与发行人的特殊需要相关的交易类型: ①债务免除,系为满足发
行人收购上海康德弘翼 49%股权的交易安排需要; ②资金拆借,系为满足发行人
的原母公司 WuXi Cayman(无锡开曼)统一管理资金的需要; ③外汇远期交易,
系为满足发行人通过参与与原母公司 WuXi Cayman(无锡开曼)之间的交易以
降低外汇风险的需要。对于上述交易类型,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同类交易,且相关
交易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已终止。
( 3)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类型: 接受基因检测服务,接受代理出口服务,
承租关联方的物业,管理层薪酬,采购固定资产,系与发行人日常经营相关的交
易类型。对于上述交易类型,接受代理出口服务,承租关联方的物业,采购固定
资产,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已终止,相关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的比例如下: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接受基因检测服务 100.00% - -
接受代理出口服务 100.00% 100.00% 100.00%
承租关联方物业 0.58% 0.97% -
管理层薪酬 1.85% 2.59% 2.24%
422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采购固定资产 0.00% 0.00% -
为规范关联交易,发行人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在制度中确立了关
联交易相关的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已经发行人于 2017 年 2 月 17 日
召开的创立大会暨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并实施。报告期内,
发行人综合考虑了成本及市场价格并经协商与交易对方确定交易价格,相关交易
价格公允。
(五)关联采购对关联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的各项关联采购占关联方收入的比例如下:
关联方名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无锡药明康德生物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原无锡药明康德生物技
术有限公司) 注
- - 0.35%
上海康德弘翼医学临床研究有
限公司(原上海康德保瑞医学临
床研究有限公司)
- - 1.38%
明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93% 12.71% -
WuXi NextCode Genomics
( Hong Kong) Limited(明码
香港)
- 6.78% -
上海医明康德医疗健康科技有
限公司 45.37% 7.71% -
上海乐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43.01% 52.48% 46.95%
注: 2015 年 4 月,药明康德将药明生物的控股公司药明企业管理 100%股权转让给 Global
Bond Investments Limited(现更名为 WuXi Biologics Investments Limited(无锡生物投资有
限))。因此自 2015 年 4 月之后,药明生物采购的部分服务作为关联交易披露。
报告期内,除乐晨国际、上海医明康德以外,公司的上述关联采购占相关关
联方收入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与乐晨国际的关联采购系委托其代理部分产品的出
口报关,公司与上海医明康德的交易系向其采购基因检测服务用于提供员工福
利,相关交易金额较小且定价政策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价格公允。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已停止委托乐晨国际代理出口报关。
(六)关联交易内部审批程序
自整体变更设立以来,发行人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
相关规定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具体议案及相关决策情况如下:
423
序 号
关联交易议案 主要决策事项 主要决策会议
关联董事/股
东是否回避
表决
独立董事/监
事会成员是
否发表不同
意见
1.
《关于子公司受
让上海合全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的关联交易的
议案》
同意上海药明受
让 WXAT BVI (药
明康德维京)持有
的合全药业的股
份
第一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 是 否
第一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 - 否
2017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 是 -
2.
( 1)《关于无锡
药明康德新药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预计发
生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
( 2)《关于无锡
药明康德新药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
各项持续性关联
交易协议的议案》
( 1)同意发行人
于 2017 年度在预
计金额范围内实
施日常关联交易
( 2)同意发行人
与其实际控制人
控制的其他企业
实施若干持续性
关联交易并签署
相关协议
第一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暨 2016
年年度董事会会
议
是 否
第一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 - 否
2016 年度股东大
会 是 -
3.
《关于审议公司
报告期内关联交
易情况的议案》
确认发行人于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及
2017 年 1-3 月实施
的关联交易
第一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 是 否
第一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 - 否
2017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 是 -
4.
《关于公司认购
产业投资基金份
额的关联交易议
案》
同意发行人认购
关联方设立的产
业投资基金的份
额
第一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 是 否
第一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 - 否
5. 《关于重大日常
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调整发行人
于 2017 年度向关
联方提供技术服
务的预计金额
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 是 否
第一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 - 否
6.
( 1)《关于终止
或修订部分持续
性关联交易协议
的议案》
( 2)《关于设备
转让的关联交易
议案》 注 1
( 1)同意发行人
终止或调整与其
实际控制人控制
的其他企业实施
的若干持续性关
联交易并签署相
关终止协议或补
充协议
( 2)同意上海药
明向上海药明生
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 是 否
第一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 - 否
2017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 是 否
424
序 号
关联交易议案 主要决策事项 主要决策会议
关联董事/股
东是否回避
表决
独立董事/监
事会成员是
否发表不同
意见
物转让部分设备
7.
( 1)《关于与关
联方共同投资
PICA Health
Technologies
Limited 的议案》
( 2)《关于与关
联方共同投资华
领医药的议案》
同意发行人与关
联方共同投资
PICA Health
Technologies
Limited( PICA 健
康科技有限)及
Hua Medicine
Limited(华药有
限)
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 是 否
第一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 - 否
8.
《关于与关联方
共同投资 FOG
Pharmaceuticals,
Inc.的议案》
同意发行人与关
联方共同投资
FOG
Pharmaceuticals,
Inc.( FOG 制药公
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 是 否
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 - 否
9.
《关于无锡药明
康德新药开发股
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情
况及 2018 年度预
计发生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 注 2
( 1)同意发行人
于 2018 年度在预
计金额范围内实
施日常关联交易
( 2)确认发行人
于 2017 年实施的
关联交易
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暨
2017 年年度董事
会
是 否
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 - 否
注 1:根据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关于设备转让的关联交易议
案》无需经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 2:该议案尚需经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在审议相关交易时均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成员未发表不同意见。根据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发行人的各
项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市场原则,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
(七)与关联方签署的在履行的重大合同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关联方签署的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如下:
序 号
合同名称
签约方 期限
服务内容 合同期满后
供应方 需求方 生效日期 合同期限 的处理方式
1 测试服务
框架协议 药明康德 Biologics Cayman(无 2017.05.1 7 2019.12.3 1 药物等的生 物安全性测 经双方协商 一致后可延
425
序 号
合同名称
签约方 期限
服务内容 合同期满后
供应方 需求方 生效日期 合同期限 的处理方式
锡生物开
曼)
试等 续
2 厂房租赁
协议书 上海药明 上海药明生 物 2017.05.1 7 2019.12.3 1 租赁房屋及
提 供 相 关
水、电、气
等公共费用
的代缴服务
经双方协商
一致后可延
3 综合服务 续
框架协议 上海药明
Biologics
Cayman(无
锡生物开
曼)
2017.05.1
7
2019.12.3
1
4
综合服务
框架协议
及其补充
协议
上海药明 明码(上海) 2017.05.1
7
2018.06.3
0 租赁房屋 不延续
5
商标许可
使用合同
及其补充
协议
药明康德
上海医明康
德、无锡医
明康德
2017.05.1
7
2019.12.3
1
许可使用商
标
经双方协商
一致后可延
续
6
商标许可
使用合同
及其补充
协议
药明康德
Biologics
Cayman(无
锡生物开
曼)
2017.05.1
7
2019.12.3
1
许可使用商
标 不延续注
7
商标许可
使用合同
及其补充
协议
药明康德 明码(上海) 2017.05.1
7
2019.12.3
1
许可使用商
标 不延续注
注:根据发行人与相关关联方签署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该协议经双方协商一
致后可延续。发行人已出具承诺: 2019 年 12 月 31 日以后,发行人不再授权 Biologics Cayman
(无锡生物开曼)及其子公司、明码(上海)及其子公司无偿使用本公司的任何商标。
五、公司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和程序的规定
公司已对关联交易做出详尽的制度安排,对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各项内控制度。
发行人股份制改制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履行了《公司章程》、《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各项内控制度等规定的审批程序和
决策程序,公司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均予以回避表决,公司独
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的必要性、合法性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发表独立
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成员均未发表不同意见,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市
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有效的执行,确
保公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法性和定价的公允性,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426
(一)《公司章程》对规范关联交易的主要制度安排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
(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在股东大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表决须由出
席股东大会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股东若与股东大会议案有利益上的关联关系,则关联股东不参与表决,亦不
计入法定人数。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
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董事若与董事会议案有利益上的关联关系,则关联董事不参与表决,并不得
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亦不计入法定人数。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
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过
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应尽最大努力避免关联交易,确实无法避免的,该等关联交易均应以正
常市场条件及条款进行。
(二)《公司章程(草案)》对规范关联交易的主要制度安排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
(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
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
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427
独立董事除具备本章程中规定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以下特别职权:重大关
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
资产值的 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
出判断前,可以聘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讨论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
见,尤其应当就以下事项向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发表意见:重大关联交易;公司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
司最近审计净资产值 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
收欠款。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
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公司发生的交易(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
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上
市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除
外),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
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
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
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委托和受托出席董事会会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
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关联董事也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的委托。
(三)《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规范关联交易的主要制度安排
第十六条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拟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428
第十七条 公司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拟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
外),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第十八条 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除应当及
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1)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
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公司拟发生重大关联交
易的,应当提供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证券服务机构对交易标的出
具的审计或者评估报告。对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标的,可以不
进行审计或者评估。( 2)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
第十九条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应当以公司的出资额作为交易
金额,适用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
第二十条 公司拟放弃向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同比例增资或优先受让权
的,应当以公司放弃增资权或优先受让权所涉及的金额为交易金额,适用第十六
条、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
公司因放弃增资权或优先受让权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
以公司拟放弃增资权或受让权所对应的公司的最近一期末全部净资产为交易金
额,适用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第(一)项。
第二十一条 公司进行“提供财务资助”、 “委托理财”等关联交易的,应当以
发生额作为交易金额,适用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公司进行下列关联交易的,应当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
的原则,计算关联交易金额,分别适用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第(一)
项的规定:( 1)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 2)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的
类别相关的交易。
上述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直接或
间接控制的,或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以及由同一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已经按照累计计算原则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
429
范围。
第二十三条 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在独立董事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
出具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同时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形成书面意见,提交
董事会审议,并报告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报告,作为
其判断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并
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关联董事不计入法定人数。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
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
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交易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前款所称关联董事包括下列董事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 1)为交易
对方;( 2)为交易对方的直接或间接控制人;( 3)在交易对方任职,或在能直
接或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该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任职;( 4)为交易对方或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人的关系密切
的家庭成员;( 5)为交易对方或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6)中国证券会、上交所或者公司基于实质重于
形式原则认定的因其他原因使其独立的商业判断可能受到影响的人士。
第二十五条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也
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前款所称关联股东包括下列股东或具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股东:( 1)为交易对方;( 2)为交易对方的直接或间接控制人;( 3)
被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 ( 4)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
控制;( 5)因与交易对方或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其他
协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和影响的股东;( 6)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认定的
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股东。
第二十六条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披露、履行等情况
进行监督并在年度报告中发表意见。
430
(四)《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规范关联交易的主要制度安排
独立董事就生重大关联交易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报告,作
为其判断的依据。
独立董事应当定期查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和资金往来情况,了解公司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转移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现象。如发
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提请公司董事会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时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构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独立董事应关注公司在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讨论前,是否事先取得
了独立董事的认可。
对于具体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应当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真实意图、对
公司的影响作出审慎判断,特别关注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评估值的公允
性、交易标的的成交价格与账面值或评估值之间的关系等。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独立董事需要特别关注其是否符合相关监管机
构所发布的规定及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中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是否存在通过关
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方式掩盖关联交易实质的行为。
独立董事应在上述工作基础上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关
联方以资抵债方案,应发表独立意见或者聘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
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的事项情
形,相关事项情形已消除的,独立董事需出具专项意见。
六、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以维护股东利益为原则,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
公司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回避制度、决
策权限、决策程序等内容,并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以确保关
联交易价格的公开、公允、合理,从而保护股东利益。
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Ge Li(李革)及 Ning Zhao(赵
宁)、刘晓钟和张朝晖并代表受其控制的股东出具了《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
的承诺函》,承诺:
431
“1、在不对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人、本人及本
人关系密切的近亲属控制的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以下简称“本人及关联企
业”)将采取措施规范并尽量减少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2、对于正常经营范围内、或存在其他合理原因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
及关联企业将与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并保证该等关联交易均将基于公允定
价的原则实施。
3、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近亲属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
履行必要的关联方回避表决等义务,履行关联交易的法定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4、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或从事其他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5、本人保证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
动、不非法侵占公司利益。
6、本人保证不利用自身的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7、本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及
产生的法律责任。 ”
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Fertile Harvest(沃茂投
资有限公司)、 Eastern Star(东星亚洲投资有限公司)和 L&C 投资有限,其他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 Glorious Moonlight (光辉月光有限公司)、Summer
Bloom (萨摩布鲁姆投资( I) )、 WXAT BVI (药明康德维京)、 ABG-WX Holding
( HK) (汇桥-无锡控股(香港)有限)、嘉世康恒、 HCFII WX ( HK) ( HCFII
无锡(香港)控股)、上海金药分别出具了《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承诺:
“1、在不对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企业将采取措
施规范并尽量减少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432
2、对于正常经营范围内或存在其他合理原因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
将与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并保证该等关联交易均将基于公允定价的原则实
施;
3、本企业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关联方回避表决等义务,履行批
准关联交易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或从事其他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5、本企业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
及产生的法律责任。 ”
针对资金占用,公司实际控制人 Ge Li(李革)及 Ning Zhao(赵宁)、刘晓
钟、张朝晖出具了《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资产;并按照《公司章程》、《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约定,严格履行批准程序。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滥用实际控制人的权利侵占公司的资金、
资产。
3、本人同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公司及其下属
企业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 ”
433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一)董事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所有董事任期均为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共有 11 名董事,
包括 4 名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提名人 任期起止日期
Ge Li(李革) 董事长、总裁(首席执行官) 公司发起人 2017.3-2020.3
Edward Hu(胡正国) 董事、首席财务官、 首席投资官 公司发起人 2017.3-2020.3
刘晓钟 董事、副总裁 公司发起人 2017.3-2020.3
张朝晖 董事、副总裁 公司发起人 2017.3-2020.3
Ning Zhao(赵宁) 董事、副总裁 公司发起人 2017.3-2020.3
Xiaomeng Tong(童小幪) 董事 公司发起人 2017.3-2020.3
Yibing Wu(吴亦兵) 董事 公司发起人 2017.3-2020.3
Jiangnan Cai( 蔡江南) 独立董事 公司发起人 2017.3-2020.3
刘艳 独立董事 公司发起人 2017.3-2020.2
娄贺统 独立董事 公司发起人 2017.3-2020.3
张晓彤 独立董事 公司发起人 2017.3-2020.3
上述董事的简历如下:
1、 Ge Li( 李革)
1967 年 1 月出生,博士,美国国籍,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
留证。 1993 年-2000 年,于 Pharmacopeia Inc.作为创始科学家并担任科研总监;
2000 年-2007 年,担任药明有限董事长、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2007 年-2016 年,
担任 WuXi Cayman(无锡开曼) 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药明有限董事长及总经
理; 2016 年-2017 年,担任药明有限董事长、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现任发行人董
事长、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434
2、 Edward Hu(胡正国)
1962 年 12 月出生, 硕士,美国国籍,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
留证。 1983 年-1985 年,于杭州大学科学仪器厂任工程师; 1988 年-1989 年,于
中国大恒公司任经理; 1989 年-1990 年,于德国 Jurid Bremsbrag GmbH 任工程师;
1996 年-1998 年,担任美国默沙东高级财务分析师; 1998 年-2000 年,担任美国
Biogen Inc.商业策划经理; 2000 年-2007 年,历任美国 Tanox, Inc. 财务总监,运
营副总裁,高级副总裁及首席运营官; 2007 年-2017 年,历任药明有限常务副总
裁及首席运营官, WuXi Cayman(无锡开曼) 常务副总裁及首席运营官、 WuXi
Cayman(无锡开曼) 首席运营官及首席财务官、药明有限首席财务官及首席投
资官;现任发行人董事、首席财务官及首席投资官。
3、刘晓钟
1964 年 5 月出生, 硕士,中国国籍,并拥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 1987 年-1991
年,任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工程师; 1992 年-1999 年,任珠海泽宇工贸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01 年-2017 年,历任药明有限董事、常务副总裁, WuXi Cayman(无
锡开曼) 董事、常务副总裁,药明有限董事、副总裁;现任发行人董事、副总裁。
4、张朝晖
1969 年 10 月出生,硕士,中国国籍,并拥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1991 年-1993
年,任无锡磨床机械研究所工程师; 1993 年-1995 年,任江苏省银铃集团总经理
助理; 1995 年-1998 年,任美国银铃集团副总裁; 1998 年-2000 年,任无锡青叶
企业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首席执行官; 2000 年-2017 年,历任药明有限董事、
运营及国内市场高级副总裁, WuXi Cayman(无锡开曼) 董事、 运营及国内市场
副总裁, 药明有限董事、副总裁;现任发行人董事、副总裁。
5、 Ning Zhao(赵宁)
1966 年 11 月出生,博士,美国国籍,并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
居留证。 1995 年-1996 年,于美国惠氏制药公司任科学家; 1996 年-1999 年,于
Pharmacopeia Inc.任高级科学家及科研主管, 1999 年-2004 年于美国施贵宝制药
公司任高级科学家及部门负责人; 2004 年-2016 年,历任药明有限分析业务部总
负责人、副总裁, WuXi Cayman(无锡开曼) 分析业务部总负责人兼副总裁、分
435
析运营平台首席顾问、运营及人力资源高级副总裁; 2009 年起同时担任 WuXi
Cayman(无锡开曼) 董事、药明有限董事; 2016 年-2017 年,担任药明有限董
事、副总裁;现任发行人董事、副总裁。
6、 Xiaomeng Tong(童小幪)
1973 年 10 月出生,学士,中国香港永久居民。 1998 年-2000 年,担任摩根
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分析员; 2000 年-2008 年,担任美国泛大西洋资本
集团董事总经理及大中华区联席主管; 2008 年-2011 年,担任美国普罗维登斯投
资集团董事总经理及大中华区主管; 2011 年至今,担任 Boyu Capital Advisory Co.
Limited(博裕投资顾问) 管理合伙人;现任发行人董事。
7、 Yibing Wu(吴亦兵)
1967 年 7 月出生,博士,美国国籍。 1996 年-2008 年,担任麦肯锡公司全球
资深董事、高级合伙人、亚太区并购业务主管兼北京办事处总经理; 2008 年-2009
年,担任联想控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 2009 年-2013 年,担任中信产业投资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2013 年至今,担任淡马锡投资咨询(北京)有限公司高
级执行总经理、中国区总裁;现任发行人董事。
8、 Jiangnan Cai( 蔡江南)
1957 年 6 月出生,博士,美国国籍。 1985 年-1987 年,于复旦大学经济系担
任助教; 1987 年-1990 年,于华东理工大学经济研究所任所长、讲师; 1996 年-1999
年,于美国凯罗药品经济咨询公司任高级研究员; 1999 年-2012 年,于美国麻省
卫生厅任卫生政策高级研究员; 2006 年-2009 年,于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公共经济
系任系主任、教授; 2012 至今,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卫生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
任主任、经济学兼职教授;同时担任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美医疗
控股有限公司和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现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9、刘艳
1973 年 1 月出生,硕士,律师,中国国籍。 1995 年至今,任职于北京市天
元律师事务所,历任律师、合伙人;同时担任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张裕
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436
10、娄贺统
1962 年 6 月出生,博士,副教授职称,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 1984 年-1990
年于复旦大学任助教; 1990 年-2008 年于复旦大学任讲师; 2008 年至今任复旦大
学会计系副教授;同时担任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纽威阀门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利隆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现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11、张晓彤
1968 年 5 月出生,硕士,律师,中国国籍。 1990 年-1994 年,任职于北京市
化工轻工总公司; 1994 年至今,于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律师;同
时担任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北京信路威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鹏玻璃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及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 现任发行人独立
董事。
(二)监事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所有监事任期均为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共有 3 名监事。基
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提名人 任期起止日期
Harry Liang He(贺亮) 监事会主席 公司发起人 2017.3-2020.3
王继超 监事 公司发起人 2017.3-2020.3
朱敏芳 职工代表监事 职工代表大会 2017.3-2020.3
上述监事的简历如下:
1、 Harry Liang He(贺亮)
1966 年 7 月出生,本科学历,美国国籍。 1991 年-1995 年,在美国加州 GTI
环境实验室任化学分析师; 1996 年-2005 年,在美国加州肖恩环境和基础建设公
司( Shaw Environmental & Infrastructure Inc.),历任高级化学测试工程师、数据
管理经理、美国海军公共工程环境实验室代理经理; 2005 年-2017 年,历任药明
有限总裁助理兼总裁办公室主任, WuXi Cayman(无锡开曼) 总裁助理兼总裁办
公室主任、总裁助理兼总裁办公室执行主任,药明有限总裁助理兼总裁办公室执
437
行主任;现任发行人监事会主席。
2、王继超
1973 年 5 月出生,硕士,中国国籍,未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1993 年至 1999
年,担任江苏太湖水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财务经理; 2000 年至 2001 年,在北京
大学、美国马里兰大学全职脱产培训; 2001 年-2017 年,历任药明有限财务部经
理、财务部高级经理、财务部副主任, WuXi Cayman(无锡开曼) 财务部主任、
财务部高级主任,药明有限财务部高级主任;现任发行人监事。
3、朱敏芳
1971 年 12 月出生,大学专科学历,中国国籍,未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2001
年-2017 年,历任药明有限财务部助理经理、财务部主管、财务部经理, WuXi
Cayman(无锡开曼) 财务部高级经理、人力资源部助理主任、人力资源部副主
任,药明有限人力资源部副主任; 现任发行人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总裁(首席执行官)工作细则》的
规定,公司所有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均为 3 年,任期届满,连聘可以连任。基本情
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任期起止日期
Ge Li(李革) 董事长、总裁(首席执行官) 2017.3-2020.3
Edward Hu(胡正国) 董事、首席财务官、 首席投资官 2017.3-2020.3
刘晓钟 董事、副总裁 2017.3-2020.3
张朝晖 董事、副总裁 2017.3-2020.3
Ning Zhao(赵宁) 董事、副总裁 2017.3-2020.3
Steve Qing Yang (杨青) 副总裁 2017.3-2020.3
Shuhui Chen(陈曙辉) 副总裁 2017.3-2020.3
姚驰 董事会秘书 2017.3-2020.3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如下:
1、 Ge Li(李革)
简历参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一)
438
董事”。
2、 Edward Hu(胡正国)
简历参见本节“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一)
董事”。
3、刘晓钟
简历参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一)
董事”。
4、张朝晖
简历参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一)
董事”。
5、 Ning Zhao(赵宁)
简历参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一)
董事”。
6、 Steve Qing Yang ( 杨青)
1969 年 1 月出生,博士,美国国籍。 1997 年-1999 年,就职于美国战略决策
集团 Strategic Decisions Group,担任资深战略咨询顾问; 1999 年-2001 年,于美
国生物科技公司 IntraBiotics 任企业战略和发展高级总监; 2001 年-2006 年,于美
国辉瑞制药公司任全球研发战略管理部负责人、执行总监; 2007 年-2010 年,于
美国辉瑞制药公司任亚洲研发总裁、全球研发副总裁; 2011 年-2014 年,于英国
阿斯利康制药公司任亚洲及新兴市场创新医药研发副总裁; 2014 年-2017 年,历
任 WuXi Cayman(无锡开曼) 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运营官、首席商务官兼首席战
略官,药明有限副总裁、 首席商务官及首席战略官;现任发行人副总裁。
7、 Shuhui Chen(陈曙辉)
1963 年 7 月出生,博士,美国国籍。 1990 年-1995 年,于 BMS 担任高级科
学家职务; 1995 年-1997 年,于 Vion Pharma 担任化学部总监; 1998 年-2004 年,
于 Eli Lilly and Company(礼来公司) 担任研究顾问; 2004 年-2017 年,历任药
明有限执行副总裁兼首席科研官, WuXi Cayman(无锡开曼) 执行副总裁兼首席
439
科研官,药明有限副总裁兼首席科研官; 现任发行人副总裁。
8、姚驰
1984 年 2 月出生,硕士,中国国籍。 2011 年-2012 年,于北京市金杜律师事
务所任法律顾问; 2012 年-2016 年,于欧华律师事务所( DLA Piper)任法律顾
问; 2016 年-2017 年,任药明有限董事会秘书兼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现任发行
人董事会秘书。
(四)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为 Shuhui Chen(陈曙辉),
其简历如下:
1、 Shuhui Chen(陈曙辉)
简历参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三)
高级管理人员”。
Shuhui Chen( 陈曙辉)为药物化学领域资深专家,国家 973 计划首席科学
家,上海领军人才获得者。 Shuhui Chen(陈曙辉)是 3 个创新药物的主要发明
人,在国际一流期刊发表论文百余篇,编纂著作 4 部。曾担任 863 计划、上海市
医药领域的多个专项评审专家,主持多项国家和地方的重大、重点科技计划。
Shuhui Chen(陈曙辉)于 1985 年 6 月毕业于复旦大学,取得化学学士学位;于
1991 年 9 月毕业于耶鲁大学,取得化学博士学位。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的主要兼职情况(在药明康德及下属公司的任职除外)如下:
姓名 发行人处
任职情况 其他任职单位 职务 关联关系
Ge Li(李
革)
董事长、
总裁(首席
执行官)
G&C V(群云 V) 董事 发行人直接股东
G&C VI(群云 VI) 董事 发行人直接股东
G&C VII(群云 VII) 董事 发行人直接股东
G&C IV Hong Kong(群云 IV
香港) 董事 发行人直接股东
440
姓名 发行人处
任职情况 其他任职单位 职务 关联关系
G&C(群云) 董事 实际控制人之 Ge Li (李
革)控制的公司
G&C I(群云 I) 董事 实际控制人之 Ge Li (李
革)控制的公司
G&C II(群云 II) 董事 实际控制人之 Ge Li (李
革)控制的公司
G&C III(群云 III) 董事 实际控制人之 Ge Li (李
革)控制的公司
G&C IV Limited(群云 IV) 董事 实际控制人之 Ge Li (李
革)控制的公司
G&C VIII Limited (群云 VIII) 董事 实际控制人之 Ge Li (李
革)控制的公司
G&C IX Limited(群云 IX) 董事 实际控制人之 Ge L(李 i
革)控制的公司
Group & Cloud(群云有限) 董事 实际控制人之 Ge Li (李
革)控制的公司
上海群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实际控制人之 Ge Li (李
革)控制的公司
WX ( BVI) Limited(无锡
维京有限) 董事 曾经同为实际控制人控 制
WuXi Biologics Holdings
Limited(无锡生物控股有限)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Biologics Cayman(无锡生物
开曼)
非执行董
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WuXi Biologics Investments
Limited(无锡生物投资有限)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药明企业管理 董事长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药明生物 董事长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药明生物 董事长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药明康德生物医药有限
公司 董事长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成都药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长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苏州检测 执行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无锡明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Biologics HK(无锡生物香港)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WuXi NextCode Holdings
Limited(明码控股)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NextCode(明码开曼) .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441
姓名 发行人处
任职情况 其他任职单位 职务 关联关系
WuXi NextCode Genomics
USA, Inc.(明码美国)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WuXi NextCode Genomics
( Hong Kong) Limited(明
码香港)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明码科基(上海)企业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New WuXi Life Science
Investment Limited(新无锡生
命科学投资)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Wuxi Diagnostic Investment
(Cayman) Limited(傲喆投资
开曼有限公司)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药明巨诺 董事长 药明康德合营公司
Adagene Inc.(天演药业) 董事 药明康德投资的企业
天演药业(苏州)有限公司 董事 药明康德投资的企业
上海序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公司董事担任该公司董
事
Hua Medicine Limited(华药有
限) 董事 药明康德投资的企业
华领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
司 董事 药明康德投资的企业的 子公司
TruTag Technologies, Inc.(助
泰科技) 董事 药明康德投资的企业
PICA Health Technologies
Limited ( PICA 健康科技有限) 董事 药明康德投资的企业
DNANexus, Inc.( DNA 连接有
限) 董事 公司董事担任该公司董 事
WXHV, LLC(毓承管理咨询) 董事 Ge Li(李革) 为该公司
股东之一
WuXi Healthcare Management,
LLC(毓承投资管理) 董事 Ge Li 股东之一 (李革) 为该公司
Scripps Research Institute(斯
克里普斯研究所) 董事 公司董事担任该机构董 事
6 Dimensions Capital Limited
(通和毓承管理咨询) 董事 公司董事担任该公司董 事
6 Dimensions Capital GP, LLC
(通和毓承投资管理) 董事 公司董事担任该公司董 事
WX Health Investment I Ltd
(无锡健康投资)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442
姓名 发行人处
任职情况 其他任职单位 职务 关联关系
成都康德仁泽置业有限公司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Edward Hu
(胡正国)
董事、首
席财务
官、首席
投资官
WuXi Biologics Holdings
Limited(无锡生物控股有限)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Biologics Cayman(无锡生物
开曼)
非执行董
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药明企业管理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药明生物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药明生物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药明康德生物医药有限
公司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成都药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Biologics HK(无锡生物香港)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WuXi NextCode Holdings
Limited(明码控股)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NextCode(明码开曼) .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WuXi NextCode Genomics
Luxembourg S.a.r.l. (明码卢
森堡控股)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Wuxi NextCode Genmoics
Corporation S.a.r.l.(明码卢森
堡)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WuXi NextCode Genomics
USA, Inc. (明码美国)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WuXi NextCode Genomics
Iceland hf. (明码冰岛)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WuXi NextCode Genomics
( Hong Kong) Limited(明
码香港)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New WuXi Life Science
Investment Limited(新无锡生
命科学投资)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Wuxi Diagnostic Investment
(Cayman) Limited(傲喆投资
开曼有限公司)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MedImmune
Biopharmaceutical Co. Limited
(无锡医疗生物制药有限公
司)
董事 发行人合营公司
药明利康 董事长 发行人合营公司的子公
司
443
姓名 发行人处
任职情况 其他任职单位 职务 关联关系
药明巨诺 董事 发行人合营公司
Tennor Therapeutics Limited
(丹诺医药) 董事 发行人投资的企业
丹诺医药(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 公司董事担任该公司董
事
丹诺医药(苏州)有限公司 董事 发行人投资的企业的子
公司
南京英派药业有限公司 董事 发行人投资的企业
Birdie Biopharmaceuticals, Inc.
(伯迪生物制药) 董事 发行人参股的基金投资 的企业
华辉安健(北京)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 董事 发行人投资的企业
Vivace Therapeutics, Inc. (维瓦
斯医疗) 董事 发行人参股的基金投资 的企业
毓承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
司 执行董事 公司董事担任该公司董 事
LifeMine Therapeutics, Inc. (生
命开采医疗) 董事 发行人参股的基金投资 的企业
DNANexus, Inc.( DNA 连接有
限) 董事 公司董事担任该公司董 事
WXHV, LLC(毓承管理咨询) 董事 Edward Hu(胡正国)为
该公司股东之一
WuXi Healthcare Management,
LLC(毓承投资管理) 董事 Edward 该公司股东之一 Hu(胡正国)为
PhageLux Inc. (菲吉乐科美国) 董事 药明康德投资的企业
6 Dimensions Capital Limited
(通和毓承管理咨询) 董事 公司董事担任该公司董 事
6 Dimensions Capital GP, LLC
(通和毓承投资管理) 董事 公司董事担任该公司董 事
成都康德仁泽置业有限公司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刘晓钟 董事、副
总裁
WX ( BVI) Limited(无锡
维京有限) 董事 曾经同为实际控制人控 制
WuXi Biologics Holdings
Limited(无锡生物控股有限) 董事 实际控制人之 革)控制的公司 Ge Li (李
药明企业管理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药明生物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药明生物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Biologics HK(无锡生物香港)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444
姓名 发行人处
任职情况 其他任职单位 职务 关联关系
WuXi NextCode Holdings
Limited(明码控股)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New WuXi Life Science
Investment Limited(新无锡生
命科学投资)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晖颐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刘晓钟、张朝晖控制的
公司
上海晖晓纯颐医疗投资有限
公司 执行董事 刘晓钟、张朝晖控制的 公司
上海医明康德医疗健康科技
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刘晓钟、张朝晖控制的 公司
天津朝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刘晓钟、张朝晖控制的
公司
昆明朝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刘晓钟、张朝晖控制的
公司
无锡医明康德医疗健康科技
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刘晓钟、张朝晖控制的 公司
南京朝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刘晓钟、张朝晖控制的
公司
武汉光谷精准医学研究平台
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刘晓钟、张朝晖控制的 公司
郑州朝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刘晓钟、张朝晖控制的
公司
明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 执行董事 刘晓钟、张朝晖控制的 公司
成都朝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刘晓钟、张朝晖控制的
公司
南宁朝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刘晓钟、张朝晖控制的
公司
合肥朝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刘晓钟、张朝晖控制的
公司
济南朝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刘晓钟、 张朝晖控制的
公司
广州朝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刘晓钟、张朝晖控制的
公司
上海医学检验所 执行董事 刘晓钟、张朝晖控制的
公司
I-Invest World Ltd( I 投资世
界) 董事 刘晓钟控制的公司
成都康德仁泽置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445
姓名 发行人处
任职情况 其他任职单位 职务 关联关系
张朝晖 董事、副
总裁
WX ( BVI) Limited(无锡
维京有限) 董事 曾经同为实际控制人控 制
WuXi Biologics Holdings
Limited(无锡生物控股有限)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WuXi Biologics Investment
Limited(无锡生物投资有限)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药明企业管理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药明生物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药明生物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Biologics HK(无锡生物香港)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WuXi NextCode Holdings
Limited(明码控股)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New WuXi Life Science
Investment Limited(新无锡生
命科学投资)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晖晓纯颐医疗投资有限
公司 监事 刘晓钟、张朝晖控制的 公司
药明巨诺 监事 发行人合营企业
无锡全领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监事 张朝晖投资的企业
苏州药明泽康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 执行董事 刘晓钟、张朝晖控制的 公司
i-growth Ltd( I 成长有限) 董事 张朝晖控制的公司
和田四方长乐矿业投资有限
公司 执行董事 张朝晖控制的公司
上海晖颐投资有限公司 监事 刘晓钟、张朝晖控制的
公司
Ning Zhao
(赵宁)
董事、副
总裁
WuXi Biologics Holdings
Limited(无锡生物控股有限)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WuXi Biologics Investment
Limited(无锡生物投资有限)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药明生物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WuXi NextCode Holdings
Limited(明码控股)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New WuXi Life Science
Investment Limited(新无锡生
命科学投资)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美国私立高中佩迪中学
( Peddie School) 校董 无
446
姓名 发行人处
任职情况 其他任职单位 职务 关联关系
Xiaomeng
Tong(童小
幪)
董事
Boyu Capital Advisory Co.
Limited(博裕投资顾问)
管理合伙
人
发行人董事担任该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
国开博裕(上海)股权投资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发行人董事担任该公司 董事
博裕(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 执行董事 发行人董事担任该公司 董事
博裕广渠(上海)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执行董事 发行人董事担任该公司 董事
博裕景泰(宁波)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执行董
事,经理
发行人董事担任该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博裕景泰(上海)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
执行董
事,总经
理
发行人董事担任该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宁波博裕物流有限公司 执行董
事,经理
发行人董事担任该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博裕东直(上海)股权投资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 执行董事 发行人董事担任该公司 董事
New WuXi Life Science
Holdings Limited(新无锡生命
科学控股)
董事 曾经同为实际控制人控
制
New WuXi Life Science
Limited(新无锡生命科学有
限)
董事 曾经同为实际控制人控
制
WuXi Cayman(无锡开曼) 董事 曾经同为实际控制人控
制
WuXi Biologics Holdings
Limited(无锡生物控股有限)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WuXi NextCode Holdings
Limited(明码控股)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New WuXi Life Science
Investment Limited(新无锡生
命科学投资)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Yibing Wu
(吴亦兵) 董事 淡马锡国际私人有限公司
高级执行
总经理、
全球投资
组合战略
与风险部
联席总
裁、中国
区联席总
裁
董事担任该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
447
姓名 发行人处
任职情况 其他任职单位 职务 关联关系
淡马锡投资咨询(北京)有限
公司
董事长、
总经理
公司董事担任该公司董
事
New WuXi Life Science
Holdings Limited(新无锡生命
科学控股)
董事 曾经同为实际控制人控
制
New WuXi Life Science
Limited(新无锡生命科学有
限)
董事 曾经同为实际控制人控
制
WuXi Cayman(无锡开曼) 董事 曾经同为实际控制人控
制
WuXi Biologics Holdings
Limited(无锡生物控股有限)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Biologics Cayman(无锡生物
开曼)
非执行董
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WuXi NextCode Holdings
Limited(明码控股)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New WuXi Life Science
Investment Limited(新无锡生
命科学投资)
董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厚德(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公司董事担任该公司董
事
Summer Bloom Investments
Pte. Ltd. (萨摩布鲁姆投资) 董事 公司董事担任该公司董 事
Pavilion Capital Holdings Pte.
Ltd.(阁楼资本控股) 董事 公司董事担任该公司董 事
Jiangnan
Cai( 蔡江
南)
独立董事
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独立董事 无
和美医疗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华润杰思爱医院管理(北京)
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刘艳 独立董事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
公司 独立董事 无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娄贺统 独立董事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
公司 独立董事 无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448
姓名 发行人处
任职情况 其他任职单位 职务 关联关系
上海利隆新媒体股份有限公
司 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该公 司董事
上海盛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该公
司董事
南京依柯卡特排放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该公 司董事
张晓彤 独立董事
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
旅游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北京信路威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独立董事 无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独立董事 无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该公
司董事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Harry
Liang He
(贺亮)
监事会主
席
药明企业管理 监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药明生物 监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药明生物 监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苏州检测 监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群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实际控制人之 Ge Li (李
革)控制的公司
苏州药明泽康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 监事 刘晓钟、张朝晖控制的 公司
上海医学检验所 监事 刘晓钟、张朝晖控制的
公司
明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 监事 刘晓钟、张朝晖控制的 公司
毓承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
司 监事 公司监事担任该公司监 事
药明利康 监事 公司合营公司之子公司
无锡明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监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王继超 监事 成都康德仁泽置业有限公司 监事 同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述任职单位大部分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其与发行人的交易情况请参见招股
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四、关联交易”。上述单位中不为发行
449
人的关联方的及其在报告期内与发行人是否存在交易的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对外兼职人员 对外兼职职务 报告期内与发行人
是否存在交易
美国私立高中佩迪中学
( Peddie School) Ning Zhao 校董 否
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Jiangnan Cai
(蔡江南)
独立董事 否
和美医疗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否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独立董事 是
华润杰思爱医院管理(北
京)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否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刘艳
独立董事 否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
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否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否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
有限公司
娄贺统
独立董事 否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
公司 独立董事 否
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
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张晓彤
独立董事 否
北京信路威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独立董事 否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否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否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
公司 独立董事 否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有限
公司 独立董事 否
Jiangnan Cai(蔡江南)自 2017 年 3 月起担任发行人的独立董事。 2017 年
3-12 月,发行人与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金额为 159.26 万元,该交
易系发行人向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CRO(合同研发服务)服务。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
关系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中, Ge Li(李革)与 Ning
Zhao(赵宁) 为配偶关系。除前述亲属关系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450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且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人员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董事、监事每届任期为三年,高
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符合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
职)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
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
党员领导干部兼职管理的通知》的规定,直属高校校级党员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得
在经济实体中兼职;直属高校处级(中层)党员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得在经济实体
和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确因工作需要兼职的,须经学校党委审批。
Jiangnan Cai(蔡江南) 为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卫生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经济学兼职教授,不属于校级或高校级( 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亦不属于党
政领导干部成员。同时, Jiangnan Cai(蔡江南) 已在迪安诊断( 300244.SH,任
职期间为 2014 年 5 月 23 日至今)、上海医药( 601607.SH,任职期间为 2016 年
6 月 28 日至今)等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娄贺统为复旦大学副教授,不属于校级或高校级(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亦不属于党政领导干部成员。同时,娄贺统已在龙韵股份( 603729.SH,任职期
间为 2014 年 11 月 8 日至今)、纽威股份( 603699.SH,任职期间为 2016 年 1 月
6 日至今)等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Jiangnan Cai(蔡江南)、娄贺统均不存在以下情况:( 1)国家公务员、现职
或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 2)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三年内且发行人属于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
( 3)存在被开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的情形;( 4)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
份或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的情形。
451
因此, Jiangnan Cai(蔡江南)、娄贺统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符合中组部以及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相关规定。
张晓彤、 Jiangnan Cai( 蔡江南)自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以来担任独立董事,
两人在历次董事会中的履职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参加情况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 第一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 亲自参加 不适用 不适用
2 第一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 亲自参加 不适用
就《关于提名无锡药明
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增补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出具独立董事独立
意见
3 第一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 亲自参加 不适用 不适用
4 第一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 亲自参加
就《关于子公司受让上
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股份的关联交易的议
案》出具独立董事事前
认可意见
就《关于子公司受让上
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股份的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于为全资子公
司 WuXi AppTec, Inc.贷
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控制及共同控
制子公司间资金拆借提
供担保的议案》出具独
立董事独立意见
5
第一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暨 2016
年年度董事会会
议
亲自参加
就《关于无锡药明康德
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预计发生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无锡药明康德新
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各
项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
的议案》出具独立董事
事前认可意见
就《关于无锡药明康德
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预计发生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无锡药明康德新
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各
项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
的议案》、《关于核定公
司对下属子企业 2017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出具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6 第一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 亲自参加
就《关于审议公司报告
期内关联交易情况的议
案》出具独立董事事前
认可意见
就《关于公司上市后三
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关于审议无锡药
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
限公司相关财务报告的
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
的议案》出具独立董事
独立意见
452
序号 会议名称 参加情况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7
第一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暨第三
季度经营汇报会
亲自参加 不适用 不适用
8 第一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 亲自参加 不适用 不适用
9 第一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 亲自参加
就《关于公司认购产业
投资基金份额的关联交
易议案》出具独立董事
事前认可意见
就《关于公司认购产业
投资基金份额的关联交
易议案》出具独立董事
独立意见
10 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 亲自参加
就《关于重大日常关联
交易议案》出具独立董
事事前认可意见
就《关于制定<无锡药明
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
薪 酬 管 理 办 法 > 的 议
案》、《关于审议公司相
关财务报告的议案》、
《关于重大日常关联交
易议案》、《关于变更会
计政策的议案》出具独
立董事独立意见
11 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 亲自参加
就《关于终止或修订部
分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
的议案》、《关于设备转
让的关联交易议案》出
具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
见
就《关于终止或修订部
分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
的议案》、《关于设备转
让的关联交易议案》出
具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2 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 亲自参加
就《关于与关联方共同
投资 PICA Health
Technologies Limited 的
议案》、《关于与关联方
共同投资华领医药的议
案》出具独立董事事前
认可意见
就《关于与关联方共同
投资 PICA Health
Technologies Limited 的
议案》、《关于与关联方
共同投资华领医药的议
案》出具独立董事独立
意见
13 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 亲自参加
就《关于与关联方共同
投资 FOG
Pharmaceuticals, Inc.的
议案》出具独立董事事
前认可意见
就《关于与关联方共同
投资 FOG
Pharmaceuticals, Inc.的
议案》出具独立董事独
立意见
14
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 四 次 会 议 暨
2017 年年度会议
亲自参加
就《关于无锡药明康德
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及 2018 年度预计发生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出具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意见
就《无锡药明康德新药
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相关
财务报告》、《关于无锡
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关
联交易情况及 2018 年
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无锡药明
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关于核定公
司 2018 年度开展外汇
453
序号 会议名称 参加情况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
案》、《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出具独
立董事独立意见
张晓彤作为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历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中
的履职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参加情况 审议事项
1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一次会议 亲自参加 《关于子公司受让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2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二次会议 亲自参加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度审计报告》、《关于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于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各项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3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三次会议 亲自参加
《关于审议无锡药明康德新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报告期内
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4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四次会议 亲自参加 《关于公司认购产业投资基金份额的关联交易 议案》
5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五次会议 亲自参加 《关于审议公司相关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重 大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6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六次会议 亲自参加 《关于终止或修订部分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的 议案》、《关于设备转让的关联交易议案》
7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七次会议 亲自参加
《 关 于 与 关 联 方 共 同 投 资 PICA Health
Technologies Limited 的议案》、《关于与关联方共
同投资华领医药的议案》
8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八次会议 亲自参加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Inc.的议案》 FOG Pharmaceuticals,
9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九次会议 亲自参加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财
务报告》、《关于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8 年度预计发
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
Jiangnan Cai( 蔡江南)作为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在历次
战略委员会会议中的履职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参加情况 审议事项
1
第一届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第一次
会议
亲自参加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
第一届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第二次
会议
亲自参加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并上市方案》、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454
序号 会议名称 参加情况 审议事项
金投向可行性研究报告》、《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
分析意见》
3
第一届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第三次
会议
亲自参加 《关于注销部分子公司事宜的议案》、《关于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宜的议案》
4
第一届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第四次
会议
亲自参加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核定
公司 2018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
案》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
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及其近亲属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一) Ge Li(李革)及 Ning Zhao(赵宁)、刘晓钟、张朝晖持
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Ge Li(李革)及 Ning Zhao(赵宁)、刘晓钟、张朝晖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其持股情况详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的组织结
构”之“发行人股权结构”。
(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姓名 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间接持有发行人权益的情况(注)
Edward Hu(胡正国) 董事、首席财务官、首
席投资官
持有 NEW ESOP(新无锡持股平台有限合
伙) 15.0632%的权益; NEW ESOP(新无
锡持股平台有限合伙) 通过 G&C VII(群
云 VII) 持有发行人 2.2857%的股份。
Harry Liang He(贺亮) 监事会主席
持有 NEW ESOP(新无锡持股平台有限合
伙) 0.6904%的权益; NEW ESOP(新无
锡持股平台有限合伙) 通过 G&C VII(群
云 VII) 持有发行人 2.2857%的股份。
Steve Qing Yang(杨青) 副总裁
持有 NEW ESOP(新无锡持股平台有限合
伙) 10.9145%的权益; NEW ESOP(新无
锡持股平台有限合伙) 通过 G&C VII(群
云 VII) 持有发行人 2.2857%的股份。
455
姓名 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间接持有发行人权益的情况(注)
Shuhui Chen(陈曙辉) 副总裁
持有 NEW ESOP(新无锡持股平台有限合
伙) 10.9145%的权益; NEW ESOP(新无
锡持股平台有限合伙) 通过 G&C VII(群
云 VII) 持有发行人 2.2857%的股份
姚驰 董事会秘书
持有上海厚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6699%的财产收益权;上海厚菱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持有发行人 0.0401%的股
份
注:持股情况为自原美国上市公司 WuXi Cayman(无锡开曼) 下市起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情况
(三)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
份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中, Ge Li(李革)与 Ning
Zhao(赵宁)为配偶关系。除前述亲属关系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主要对
外投资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的其他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 发行人处
任职情况 主要对外投资情况
Ge Li(李革)
董事长、总
裁(首席执行
官)
持有 G&C(群云) 100%股权
持有 G&C III(群云 III) 75%股权
持有 G&C IV Limited(群云 IV) 100%有表决权的股份
持有上海群云 100%股权
持有 WuXi Healthcare Management, LLC (毓承投资管理)
20%股权
持有 WXHV, LLC(毓承管理咨询) 30% 普通股
持有 Adagene Inc.(天演药业) 3.22%股权
与 Ning Zhao(赵宁)共同持有 Hua Medicine Limited(华药
有限) 3.58%普通股
持有苏州杰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0.69%股权
456
姓名 发行人处
任职情况 主要对外投资情况
持有合全药业 2,967,000 股
持有 Causper Medicial Inc(卡斯帕医疗公司) 6.74%股权
持有 6 Dimensions Capital Limited(通和毓承管理咨询)
28%股权
持有 6 Dimensions Capital GP, LLC(通和毓承投资管理)
20%股权
与 Ning Zhao(赵宁)共同持有 FOG Pharmaceuticals Inc
( FOG 制药公司) 3.1%股权
持有 X-Genomics ( X 基因组) 7.93%股权
与 Ning Zhao(赵宁)共同持有 Ultivue,Inc. ( 奥缇伍) 2%
股权
持有 Micor Limited (米科尔有限) 10%股权
持有美澳居(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5.65%股权
Edward Hu(胡正
国)
董事、首席
财务官、首
席投资官
持有 WuXi Healthcare Management, LLC (毓承投资管理)
20%股权
持有 Biologics Cayman(无锡生物开曼) 0.12%股权
持有 WXHV, LLC(毓承管理咨询) 30% 普通股
持有合全药业 114,453 股
持有 6 Dimensions Capital Limited (通和毓承管理咨询)15%
股权
持有 6 Dimensions Capital GP, LLC(通和毓承投资管理)
20%股权
刘晓钟 董事、副总
裁
持有上海群云菩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7.6190%
的出资份额
持有上海厚燊 50.60%的财产收益权
持有上海晖颐投资有限公司 50%股权
持有上海晖晓纯颐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50%股权
持有上海佳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9.5%的出资份额
持有上海医明康德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50%股权
持有无锡医明康德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50%股权
持有无锡全领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33.33%股权
持有上海肇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的出资份额
持有上海联亚游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股权
持有明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50%股权
持有北京中立策略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30%股权
457
姓名 发行人处
任职情况 主要对外投资情况
持有武汉唐济科技有限公司 10%股权
持有合全药业 418,676 股
张朝晖 董事、副总
裁
持有上海群云菩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7.6190%
的出资份额
持有上海厚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9.40%的财产收益权
持有上海晖颐投资有限公司 50%股权
持有上海晖晓纯颐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50%股权
持有上海佳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9.5%的出资份额
持有上海医明康德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50%股权
持有无锡医明康德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50%股权
持有无锡全领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33.33%股权
持有上海肇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的出资份额
持有邢台晶龙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1.33%股权
持有明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50%股权
持有和田四方长乐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50%股权
持有合全药业 304,187 股
Ning Zhao(赵宁) 董事、副总
裁
持有 G&C III(群云 III) 25%股权
持有上海乐成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60%股权
与 Ge Li(李革)共同持有 Hua Medicine Limited(华药有限)
3.58%普通股
与 Ge Li(李革)共同持有 FOG Pharmaceuticals Inc ( FOG
制药公司) 3.1%股份
与 Ge Li(李革)共同持有 Ultivue,Inc. 2%股权
Harry Liang He
(贺亮) 监事会主席 持有合全药业 34,402 股
娄贺统 独立董事 持有上海盛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股权
Shuhui Chen(陈
曙辉) 副总裁 持有合全药业 424,896 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投资的上述公司中,合全
药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及利益冲突的情形,
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同业竞争”。
上述对外投资单位大部分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其与发行人的交易情况请参见
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四、关联交易”。上述对外投资单
458
位中不为发行人的关联方的及其在报告期内与发行人是否存在交易的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与发行人
是否存在交易
苏州杰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Ge Li(李革)持有 0.69%股权 否
Causper Medicial Inc(卡斯帕
医疗公司) Ge Li(李革)持有 6.74%股权 否
FOG Pharmaceuticals Inc
( FOG 制药公司)
Ge Li(李革)与 Ning Zhao(赵宁)
共同持有 3.1%股权 否
X-Genomics( X 基因组) Ge Li(李革)持有 7.93%股权 否
Ultivue,Inc. (奥缇伍) Ge Li(李革)持有 2%股权 否
Micor Limited(米科尔有限)
10%股权 Ge Li(李革)持有 10%股权 否
美澳居(北京)网络科技有限
公司 Ge Li(李革) 持有 5.65%股权 否
上海联亚游艇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刘晓钟持有 6%股权 否
武汉唐济科技有限公司 刘晓钟持有 10%股权 否
邢台晶龙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张朝晖持有 1.33%股权 否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2017 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领取薪酬
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任职情况 收入(万元) 备注
Ge Li(李革) 董事长、总裁(首席
执行官) 1,710.76 在公司领薪
Edward Hu(胡正国) 董事、首席财务官、
首席投资官 345.93 在公司领薪
刘晓钟 董事、副总裁 308.00 在公司领薪
张朝晖 董事、副总裁 257.40 在公司领薪
Ning Zhao(赵宁) 董事、副总裁 198.65 在公司领薪
Xiaomeng Tong(童小
幪) 董事 - 不在公司领薪
Yibing Wu(吴亦兵) 董事 - 不在公司领薪
Jiangnan Cai( 蔡江南) 独立董事 20.00 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
津贴
刘艳 独立董事 20.00 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
津贴
459
姓名 任职情况 收入(万元) 备注
娄贺统 独立董事 20.00 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
津贴
张晓彤 独立董事 20.00 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
津贴
Harry Liang He (贺亮) 监事会主席 131.92 在公司领薪
王继超 监事 91.83 在公司领薪
朱敏芳 职工代表监事 55.55 在公司领薪
Steve Qing Yang ( 杨
青) 副总裁 385.19 在公司领薪
Shuhui Chen(陈曙辉) 副总裁、核心技术人
员 355.34 在公司领薪
姚驰 董事会秘书 115.61 在公司领薪
上述人员的薪酬包括领取的工薪、奖金、津贴及所享受的其他待遇等,公司
目前未设置退休金计划。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的重要承
诺及与发行人签订的协议及其履行情况
(一)重要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四、发行人、发行
人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以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承诺履行情况良好。
(二)签订的协议及其履行情况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与公司(或其控
股子企业)签署了劳动合同,公司董事与公司签订了《聘任书》,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签署了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除上述协议外,公
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未与公司签订其他协议。
自前述协议签订以来,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均严
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职责,遵守相关承诺,迄今未发生违反合同义务、责任
或承诺的情形。
460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变动情况
(一)董事近三年变动情况
时间 董事 变动原因
2014 年 1 月 1 日
至 2016 年 3 月 22
日
Ge Li(李革)、刘晓钟、张朝晖、
Ning Zhao(赵宁) -
2016 年 3 月 23 日
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
Ge Li(李革)、 Edward Hu(胡正
国)、刘晓钟、张朝晖、 Ning Zhao
(赵宁)、 Xiaomeng Tong(童小
幪)、 Yibing Wu(吴亦兵)、曹
彦凌、 Bin Li(李彬)
药明康德董事会成员系在 Ge Li(李
革)、 Ning Zhao(赵宁)、刘晓钟和
张朝晖的基础上增加由 Ge Li(李革)
控制的 Group & Cloud(群云有限) 委
派的 Edward Hu(胡正国)以及参与
下市投资人所委派的其他董事。
2017 年 3 月 1 日
至 2017 年 3 月 16
日
Ge Li(李革)、 Edward Hu(胡正
国)、刘晓钟、张朝晖、 Ning Zhao
(赵宁)、 Xiaomeng Tong(童小
幪)、 Yibing Wu(吴亦兵)、
Jiangnan Cai(蔡江南)、娄贺统、
张晓彤
发行人从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增加独
立董事并减少原财务投资人所委派的
非独立董事人数。
2017 年 3 月 17 日
至今
Ge Li(李革)、 Edward Hu(胡正
国)、刘晓钟、张朝晖、 Ning Zhao
(赵宁)、 Xiaomeng Tong(童小
幪)、 Yibing Wu(吴亦兵)、
Jiangnan Cai(蔡江南)、刘艳、娄
贺统、张晓彤
公司增补一名独立董事
(二)监事近三年变动情况
时间 监事 变动原因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3 月 10 日 未设置 -
2016 年 3 月 11 日至
2016 年 7 月 14 日
顾凯(监事会主席)、王继超、朱
敏芳(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增加监事及监
事会
2016 年 7 月 15 日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
Harry Liang He(贺亮)(监事会
主席)、王继超、朱敏芳
公司原监事会主席顾凯因工作变动
原因离职,公司变更监事
2017 年 3 月 1 日至
今
Harry Liang He(贺亮)(监事会
主席)、王继超、朱敏芳
发行人从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外商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监事未发
生变动
(三)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变动情况
时间 高级管理人员 变动原因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总经理: Ge Li(李革) -
461
时间 高级管理人员 变动原因
2016 年 3 月 22 日
2016 年 3 月 23 日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
总裁、首席执行官: Ge Li (李革)
首席财务官、首席投资官:
Edward Hu(胡正国)
副总裁: Steve Qing Yang(杨青)
副总裁:刘晓钟
副总裁: Shuhui Chen(陈曙辉)
副总裁:张朝晖
副总裁: Ning Zhao(赵宁)
董事会秘书:姚驰
原美国上市公司下市及药明康德实
现境外股权下翻后,为匹配境内公
司治理结构,公司完善了公司管理
层结构。
2017 年 3 月 1 日至
今 同上
发行人从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外商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高管未发
生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变化情况。
462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审
计委员会运行及履职情况
股份公司自成立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已逐步建立健全,至今已建立了比较健全和规范的法人治
理结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规范有效地运作。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股东大会职权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a)决定或重大修改公司
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b)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
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c)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d)审议批准监事会
的报告;( e)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f)审议批准公司
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g)对公司聘用、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或独立审计师作出决议;( h)修改公司章程;( i)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作出决议;( j)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停
业整顿、开始与破产相关的任何行动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k)对公司及
其子公司构成的集团整体或主要业务的战略方向的重大变更;( l)出售公司及其
子公司构成的集团整体的全部或主要资产;( m)决定不属于股权激励计划范围
内的非按照各股东持股比例进行的公司股份回购事宜;( n)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交易;( o)任
何公开发售(包括合格上市)的条款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上市主体向公众发行
股票的数量和时间,以及股东转让股份的数量);( p)从事任何可能导致控制权
变更事件的交易;( q)审议批准设立或修订任何股权激励计划;( r)审议批准公
司章程第二十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s)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
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t)法律、行政法规、部
463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第二十条规定: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a)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中净资产的 50%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b)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c)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d)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
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中总资产 30%的担保;( e)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中净资产 10%的担保;( f)按照担
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中净资
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g)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前款第( d)项担保,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本条规定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应当经出席
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董事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方等关联人提供担保的议案时按照本章程第四十四条的程序进行。
在股东大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时,该股东
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表决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无
关联关系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公司章程》第二十一条规定:
除公司章程另有特别约定外并受限于关联交易制度,股东大会对职权事项作
出决议时:
( a)第十九条第( h) 至( q) 项和二十条第( d) 项须作出特别决议,须经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含本数)以上通过;
( b)其他事项须作出普通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464
的过半数通过。
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1)股东大会的召集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
第十二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召集,本议事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
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征得监事会的同意。
第十四条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提案后 10 日内未作
出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
自行召集和主持。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
政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
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
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未作出反馈的,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
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
465
大会,连续 9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
和主持。
第十五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
第十六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将
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第十七条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会议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
担。
( 2)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
第十八条 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
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
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
充通知。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
事项。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
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
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第二十条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20 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各股东,临
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各股东。
公司在计算起始期限时,不应当包括会议召开当日。
第二十一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466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以及
为使股东对拟讨论的事项作出合理判断所需的全部资料或解释。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第二十二条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应延期或取消,
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
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 2 个工作日向股东说明原因。
( 3)股东大会的召开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当在公司住所地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地点召开股东大
会。
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为原则。在保障股东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
股东可通过多方电话会议或视频会议的方式参加股东大会会议,以此方式参加股
东大会会议视同出席。
股东在开会时可采取的行动,也可经全体股东签署一致通过的书面决议而采
取,为避免疑义,股东通过多方电话会议或视频会议方式参加股东大会不受本款
一致通过的限制。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
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将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股东大会的
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将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第二十五条 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依
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行使表决权。
467
第二十六条 股东应当持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
席股东大会。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
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
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
内容:
(一)代理人的姓名;
(二)是否具有表决权;
(三)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
示;
(四)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五)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第二十八条 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
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第二十九条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
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
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备置于公司所在地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
第三十条 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
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会议登记册由公司负
责制作。会议登记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
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第三十一条 召集人根据股东名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
468
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的股
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第三十二条 股东大会召开时,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
会议,总裁(首席执行官)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
第三十三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
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本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
经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
持人,继续开会。
第三十四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
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
第三十五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上就股东的质询和建议
作出解释和说明。
第三十六条 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表决前宣布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
第三十七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股东大会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
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
复召开股东大会或直接终止本次股东大会。
( 4)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
第三十八条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469
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须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或普通决议通过的事项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若与股东大会议案有利益上的关联关系,则关联股东不参与表决,亦不
计入法定人数。股东大会所作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表决权过
半数通过,但《公司章程》第二十一条( a) 项所列事项应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
关系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四十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
应当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
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股东大会不得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审议提案时,不得对提案进行修改,否则,有关变更
应当被视为一个新的提案,不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
第四十三条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第四十四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
和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
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审议事项与股东有
关联关系的,关联股东及其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第四十五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
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
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470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投弃权票,公司在计
算该事项表决结果时,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第四十六条 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
投票数组织点票;如果会议主持人未进行点票,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
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会议主
持人应当立即组织点票。
第四十七条 提案未获通过,或者本次股东大会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
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中作特别提示。
第四十八条 除非股东大会另有决议外,股东大会通过有关董事、监事选举
提案的,新任董事、监事就任时间为股东大会通过前述提案的当天。
第四十九条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请求
人民法院撤销。
3、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自公司建立“三会”制度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计召开 6 次股东大
会,公司股东均出席了历次股东大会。公司能够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对重大生产、投资和
财务决策、发行授权、募集资金投向、股利分配等作出决议。公司历次股东大会
均遵守表决事项和表决程序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及签署情况符合相关制度要
求,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职权
《 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
东大会的决议;决定或重大修改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
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向股东大会
471
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的方案;制订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制订公司合并、分立、
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聘任或者解
聘公司总裁(首席执行官)、董事会秘书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裁(首席执行
官)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首席财务官及其报酬事项;制定公司
的基本管理制度;修改任何子公司的章程;对任何子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
清算、停业整顿、开始与破产相关的任何行动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在股
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
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任何子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除了公司或
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集团公司中任何全资子公司增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需要董事会同意的事项。
2、董事会议事规则
( 1)董事会的召开方式
《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
第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董事会定期会议和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
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责。
第十六条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董事会定期会议包括:
(一)董事会年度会议
会议在公司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召开,主要审议公司的年度总结、业
绩考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等事宜,
研究其他非审议事项。
(二)董事会半年度会议
会议在公司会计年度的前六个月结束后的两个月内召开,审议董事会职权范
围的有关议题,听取公司半年度总结报告。
(三)董事会第一季度会议和董事会第三季度会议
会议在每年公历第二、第四季度开始后 40 日内召开,主要听取公司上一季
472
度的季度总结报告。
董事会可根据需要增加董事会定期会议的议题。
第十七条 经代表十分之一以上(含本数)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含
本数)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监事会提议,可以由董事长召集董事会临
时会议。
第十八条 董事会决议的作出可采取召开会议和签署书面决议的方式。召开
会议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场会议、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等。
第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如采取电话会议或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其前提是与会
董事必须能够始终听到其他与会董事或其他人发言,并能与其他与会董事(无论
直接或通过翻译员)进行交谈。以该方式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应当进行录音和录像
并永久保留。董事在该会议上不能对会议决议即时签字的,应当采取口头表决并
尽快履行书面签字手续。董事的口头表决具有与书面签字同等的效力,但事后的
书面签字必须与会议当时的口头表决相一致。
第二十条 董事会决议如采取签署书面决议方式作出,该等决议应发给所有
董事审阅和采纳。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如采取开会方式召开,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
提前发送会议通知,如确因情况紧急无法提前通知,参会董事可以书面确认的方
式认可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 2)董事会会议的出席和召开
《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
第三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通过电话或电视
会议的方式参与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其代表)可计算为法定人数。
第三十三条 董事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不能亲自出席的,可以书
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受托人姓名、委托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对受托人在其授权范围内作出的
473
决策,由委托人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非独立董事也不得接受独立董事的
委托;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董事也不得委托已经接受两名其
他董事委托的董事代为出席;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
董事代为出席;关联董事也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的委托。
第三十四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
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列席会议人员在征得主持人同意后,有权就相关议题发表意见或就有关事项
作出解释说明,但没有表决权。
第三十五条 会议主持人应当按预定时间宣布开会。会议正式开始后,与会
董事应当首先对会议议程达成一致意见。
会议应当对每个议案逐项审议,由议案提出者本人或委托他人向董事会汇报
或作出相关说明。
第三十六条 会议主持人应当提请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发表明
确的意见。董事可以对各项议案发表意见。如出现阻碍会议正常进行或者影响董
事发言的情形,会议主持人应当及时制止。
第三十七条 除征得全体与会董事的一致同意外,董事会不得对未列入会议
通知中的临时议案进行审议,也不得对未列入议题的事项作出决议。
对于临时议案,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因事先未得到委托人对临时议案的表决
权委托,该受托人的票数不视为有效票数,除非委托人在委托书中已有类似委托。
( 3)董事会会议表决、决议
《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
第三十八条 每一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作出的决议,除《公司章程》
特别规定的事项之外,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由董事签字的书面决议(无论是在同一份或个别书面决议上签字)与正式召
开之董事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同等有效,但须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且该等
决议已发给所有董事审阅和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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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对审议议案表决时,所有与会董事应当发表赞成、
反对或弃权的意见。董事应当慎重表决,一旦表决后,不得撤回。
代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人行使权力。如委托人在
委托书中已经表明其表决意见,则受托人代为表决时不得作出与委托书不同的表
决意见。
董事未出席某次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的,应当视为放弃
在该次会议上的表决权。
第四十条 董事应当认真阅读会议材料,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审
慎地发表意见。董事可以在会前向董事会办公室、会议召集人、高级管理人员、
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人员和机构了解所需信息,也可以在会议进行中向主
持人建议请上述有关人员到会解释有关情况。
第四十一条 审议的议案需要补充材料的,董事长可以提议董事会对该议案
暂缓表决。
第四十二条 每项议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董事进行
表决。
董事会可采用举手表决或者投票表决方式,也可根据本议事规则第二十条的
规定,采取书面决议表决等方式。
书面决议表决以会议通知规定的最后时间为表决有效时限,在规定时限之内
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结束时未书面表达意见的,视其表决意见为弃权。
董事若与董事会议案有利益上的关联关系,则关联董事不参与表决,并不得
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亦不计入法定人数。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
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过
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 3) 人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第四十三条 采用投票表决方式的,与会董事表决完成后,董事会办公室应
当及时收集董事的表决票,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统计。会议主持人应当场宣布统
计结果。
475
第四十四条 与会董事中途退席时,应当向会议主持人说明原因。对剩余议
案的表决权,该董事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行使;如未委托,该董事对剩余议
案的表决权应视为放弃。
第四十五条 受限于《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责任与赔偿的规定,董事应当
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3、董事会运行情况
自公司建立“三会”制度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计召开 16 次董事会,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了历次董事会。公司能够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
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召集、召开董事会,除审议日常事项外,在高管
人员任用、重大投资、一般性规章制度的制订等方面切实发挥了董事的作用。公
司历次董事会均能遵守表决事项和表决程序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及签署情况符
合相关制度要求,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全体董事能够遵守有关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全体股东负责,勤勉尽
责,独立履行其相应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不存在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
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行为。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监事会职权
《公司章程》第五十七条规定:
监事会应当行使下列职权: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
出书面审核意见;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
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董事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向董事会提出提案(该等权利不
得影响任何董事向董事会提出提案的权利);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
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
司承担;列席董事会会议;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476
2、监事会议事规则
( 1)监事会的召开方式
《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
第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监事会定期会议和监事会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十五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主要审议下列事项:
(一)审议对公司财务进行检查的方案和意见;
(二)审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的方案和意
见;
(三)审议监事会的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检查报告等;
(四)根据监事会职权,审议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监事会定期
会议审议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临时会议主要审议下
列事项:
(一)董事会通过了违反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决议时,研究审议质询
意见,提出相关建议;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恶劣影响
时,研究审议质询意见,提出罢免建议;
(三)根据监事会职权,审议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监事会临时
会议审议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监事会会议可以以现场会议、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等方式召开。
监事会临时会议可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
( 2)监事会会议的出席和召开
《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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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监事应当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监事通过多方电话会议或视频
会议的方式参加监事会会议的,视同出席。监事不能亲自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
其他监事或其他人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受托人姓名、委托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
签字。
委托人委托其他监事或其他人代为出席监事会会议,对受托人在其授权范围
内做出的决策,由委托人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根据需要,监事会可要求公司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能
部门人员以及外部审计人员列席监事会会议,并对有关事项做必要的说明,回答
监事会所关注的问题。
第二十七条 监事会会议主持人应当按预定时间宣布开会。会议正式开始后,
与会监事或受托人应当首先对会议议程达成一致意见。
( 3)监事会会议表决、决议
《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
第二十八条 每一名监事有一票表决权。监事会做出的决议,应当经全体监
事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九条 监事会对会议议案进行逐项表决。每项议案审议完毕后,即进
行表决;一项议案未表决完毕,不得表决下一项议案。
第三十条 监事会会议对审议议案表决时,所有与会监事应当发表赞成、反
对或弃权的意见。
代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人行使权力。如委托人在
委托书中已经表明其表决意见,则受托人代为表决时不得做出与委托书不同的表
决意见。
监事未出席某次监事会会议,亦未委托其他监事或其他人代为出席的,应当
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表决权。
第三十一条 监事会可采用举手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每名监事有一票表决
权。采取书面传签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采用书面签字的表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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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监事会不对未列入会议通知的临时议案进行审议,也不对未列
入议题的事项做出决议。
遇紧急情况,会议主持人应当就临时议案是否提请会议审议进行表决,并经
出席会议监事过半数通过方可审议。
对于临时议案,代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因事先未得到委托人对临时议案的表
决权委托,该受托人的票数不视为有效票数,除非委托人在委托书中已有类似委
托。
第三十三条 与会监事中途退席时,应当向会议主持人说明原因。对剩余议
案的表决权,该监事可书面委托其他监事或其他人代为行使;如未委托,该监事
对剩余议案的表决权应当视为放弃。
第三十四条 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的,与会监事表决完成后,董事会办公
室应当及时收集监事的表决票,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统计。会议主持人应当场宣
布统计结果。
3、监事会运行情况
自公司建立“三会”制度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计召开 11 次监事会,
公司全体监事均出席了历次监事会。公司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
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召集、召开监事会,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公司历次监事会均能遵守表决事项
和表决程序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及签署情况符合相关制度要求,维护了公司和
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全体监事能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监事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全体股东负责,勤勉尽责,独立履行其相应的权利、义
务和责任,不存在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
行为。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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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享有《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则与公司章程赋予董事的一般职权。独立董事履职的特别职权主要包括:(一)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先认可权;(二)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议权,及
对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先认可权;(三)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
权;(四)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提议权;(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
票权;(六)必要时,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及咨询机构等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
行审计和咨询;(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
本章其他条文赋予的其他职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第(一)至(五)项职权应取
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半数以上同意,行使上述第(六)项职权应取得全体独立董事
同意。
自建立独立董事制度以来,公司独立董事均亲自参加了各次董事会议,未对
公司会议有关决策事项提出异议。独立董事制度对公司重大事项和关联交易事项
的决策,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独立董事所具备的丰富
的专业知识和勤勉尽责的职业道德在董事会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和生产
经营决策,以及确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有力地保障了
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
会负责,由总裁(首席执行官)提名,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包括:
负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协助公司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负责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完善公司投资者的沟通、接待和服务工作机制;负责
公司股权管理事务;协助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资本市场发展战略,协助筹划或者
实施公司资本市场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事务;负责公司规范运作培训事务,组织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
文件的培训等。
自公司董事会委任董事会秘书以来,董事会秘书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
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筹备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
做好会议记录,并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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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专门委员会设置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设立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
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
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
计委
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1、战略委员会
本公司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二)对《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
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
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
其他证券,公司或任何全资、控股子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资产经营项目、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四)对公司或任何全资、控股子公司发行
证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确立或变更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五)对其他影
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六)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跟踪
检查,对其中所涉及的重大调整进行研究、评估、提出相应建议,并报董事会审
定;(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 5 名委员组成,分别为 Ge Li(李革)、 Edward Hu(胡
正国)、 Xiaomeng Tong(童小幪)、 Yibing Wu(吴亦兵)、 Jiangnan Cai(蔡
江南),其中 Ge Li(李革)担任召集人和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自设立
以来有效运行。
2、提名委员会
本公司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
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
481
员的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四)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
建议;(五)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六)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分别为 Jiangnan Cai(蔡江南)、
刘艳、 Ge Li(李革),其中 Jiangnan Cai(蔡江南)担任召集人和主任委员。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自设立以来有效运行。
3、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二)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三)负责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六)
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七)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职责;
(八)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分别为由娄贺统、张晓彤、Edward
Hu(胡正国),其中娄贺统担任召集人和主任委员。公司历次审计委员会的召
集、提案、通知、召开、议事、表决及决议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对公司财务决算、年度报告等
情况进行了审议。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
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
划或方案;(二)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
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三)对公司拟实行的股权激励方
案进行研究和建议;(四)负责对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对股权激
励计划的人员之资格、授予条件、行权条件的审查;(五)审查公司董事(非独
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绩效考评;(六)负责对公
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分别为刘艳、娄贺统、
482
Ning Zhao(赵宁),其中刘艳担任召集人和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自设立以来有效运行。
二、发行人近三年合法合规情况
发行人一直以来重视合法合规经营,但由于个别人员合规观念淡薄等原因导
致公司及境内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企业在报告期内受到了 13 项行政处罚,
相关处罚及处罚结果的影响分析如下:
483
序号 主体 处罚日期 处罚决定 处罚原因 处罚内容 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分析
1 合全药业 2015.02.03
上海市金山区环境保护
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第
2020150404 号)
执法人员在雨水
排放口所采水样,
超过规定的排放
限值
罚款 50,000 元
上海市金山区环境保护局于 2017 年 6 月 13 日出
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金环保公开[2017]
第 100 号-主公告),确认该等行政处罚属于一
般行政处罚。该局已对合全药业开展现场核查,
确认已完成整改,并交纳罚款。
2 合全药业 2015.04.24
上海市金山区环境保护
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第
2020150423 号)
部分危险废物包
装物未设置危险
废物识别标志
罚款 20,000 元
3 合全药业 2015.09.09
上海市金山区环境保护
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第
2020150112 号)
不正常使用大气
污染物处理设施
停止生产,罚
款 35,000 元
4 合全药业 2015.10.14
上海市金山区环境保护
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第
2020150161 号)
雨水排放口有污
水排放 罚款 33,000 元
5 合全药业 2015.01.27
上海市金山区建设和交
通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
书》(第 2220150004 号)
新增污水处理设
施未办理施工许
可证
罚款 50,000 元
上海市金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盖章出具《确认函》,确认公司已积极整
改,并于 2015 年 2 月 6 日缴纳全部罚款,该等
事实违法情节轻微,该等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
6 合全药业 2015.04.23
上海市金山区公安消防
支队《行政处罚决定书》
(沪金公(消)行罚决字
[2015]0064 号)
占用消防车通道 罚款 5,000 元
上海市金山区公安消防支队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 2017 年 4 月 5 日分别出具了《征询函回执》,
确认该违法违规行为已经完成整改,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4 月 5 日,合全药业不存
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7 合全药业 2016.07.04
上海市金山区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
定书》(沪金安监管(危
化)罚[2016]0061 号)
没有建立专门的
安全管理制度,未
采取可靠的安全
措施
罚款 40,000 元
上海市金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 2016 年 7
月 14 日及 2017 年 4 月 9 日出具了两份《关于上
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守法情况的
证明》,确认在 2013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之
日期间,合全药业在金山行政区域内未因重大违
法违规行为受到安监部门的相关行政处罚。
8 合全药业 2016.07.04 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
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
正在使用的编号
为 P-T20191 等压 罚款 50,000 元 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日出具《证明》,确认 2016 年 72017 月 4 日,合全 年 6 月 2
484
序号 主体 处罚日期 处罚决定 处罚原因 处罚内容 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分析
书》(金市监案处字[2016]
第 280201621054 号)
力管道检验合格
有效期满后仍在
继续使用。
药业因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被市场监管部门
行政处罚,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企
业已整改完成。
9 苏州药明 2016.02.05
苏州海关《行政处罚决定
书》(苏关吴通违简字
[2016]0006 号)
申报数量和实际
不符;货物原产国
信息无法对应
罚款 1,700 元
根据苏州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苏关吴通违
简字[2016]0006 号),苏州海关认为,鉴于苏州
药明已消除危害后果,决定“对当事人减轻处
罚”。
10 苏州药明 2016.10.21
科技部出具《行政处罚决
定书》(国科罚[2016]1
号)
将人类遗传资源
违规出境
警告;没收并
销 毁 有 关 材
料;暂停受理
同类业务活动
的申请
科技部于 2017 年 6 月 20 日出具《科技部办公厅
关于同意苏州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整改验收的函》(国科办函社[2017]390 号),
确认苏州药明的整改工作达到既定要求,验收合
格,决定恢复苏州药明涉及此类业务的申请。
11 上海药明 2015.07.23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五
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
定书》(沪地税五稽罚一
[2015]81 号)
未代扣代缴个人
所得税
罚款 20,063.75
元
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税务证明》,确认未发现该
公司在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内有欠税、偷逃税款和重大违反税收管理
法规的情形。
12 合全新药研
发 2015.01.12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行政
处罚决定书》(常环行罚
字[2015]第 18 号)
“新药研发基地项
目”需配套建设的
环保设施未经验
收主体工程已投
入生产
停止生产,罚
款 50,000 元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于 2016 年 8 月 9 日书面确认
此罚款为一般性罚款。
13 常州合全药
业 2017.08.21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行政
处罚决定书》(常环行罚
[2017]45 号)
擅自建设“新药生
产和研发中心项
目”的部分生产及
配套设施, “新药
生产和研发中心
项目”需配套建设
的环保设施未经
验收主体工程已
投入生产及使用
停止生产,罚
款 89,460 元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书面确
认此罚款为一般性罚款。
485
三、发行人近三年资金被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
行担保的情形。
2013 年起,药明康德原间接控股股东 WuXi Cayman(无锡开曼) 调整了资
金管理模式,将下属企业的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导致药明康德与 WuXi Cayman
(无锡开曼) 及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 等关联方之间的代垫款大幅度提
高,但当时都在母公司的统一调配下,发行人当时也是原母公司旗下的一个子公
司,从发行人角度,因上述原因报告期内原母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之间
的资金划转,变为发行人的关联资金往来。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四、关联交易”之“(二)报告期内非经常性关
联交易情况”之“4、资金拆借”。
2016 年起,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立即开始清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
并于 2016 年末基本解决了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问题,大部分关联方占用发行人
的资金已清理。同时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完全清理资金被关联方占
用的情况。
目前,公司已采取各项有效措施,避免资金占用发生。自 2017 年 6 月起,
公司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和各项内控制度,确保了公司在财务方面
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保持独立,不存在资金或其他资产被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况。
为防止未来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生,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采取了相关措
施,具体如下:
2、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为了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完善资金往来及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公司聘
请了四名独立董事,并在《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赋予独立董事职权:独立董事
还应当就“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审计净资产值 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
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等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发表独立意见。
486
自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以来,独立董事均对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的必要
性、合法性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保障了中小股东利益。
1、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和各项内控制度
公司在资金管理和使用、对外担保、对外借款以及关联交易等方面,已经严
格按照制定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各项内控制度,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决策程序,
使各项管理制度得以严格有效地执行,确保了公司在财务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保持独立。
3、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
为避免发生关联方对公司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Ge
Li(李革) 及 Ning Zhao(赵宁)、刘晓钟、张朝晖出具了《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
承诺函》,承诺的具体内容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六、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四、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对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
我评价。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
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申报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鉴证意见
德勤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德师报(核)字( 18)
第 E00010 号《内部控制审核报告》,报告的结论性意见为: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
务报表内部控制。
487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公司委托德勤华永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审计了公司财务报
表,包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7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
债表、合并资产负债表及 2015 年度、 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的利润表及合并利
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股东/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合并股东/所有
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本节主要提供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附注中摘录的部分信息。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472,390,524.24 2,507,848,785.86 1,002,251,727.6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14,739,150.77 434,186,791.98 290,842,579.56
应收票据 324,800.00 5,795,826.59 8,828,922.79
应收账款 1,596,832,558.56 1,374,167,672.32 1,462,638,752.04
预付款项 51,922,738.31 39,033,391.32 22,734,874.76
应收利息 - 1,108,263.46 4,133,140.28
其他应收款 25,616,638.14 57,954,363.60 2,419,511,137.22
存货 726,937,726.53 511,271,094.15 252,147,810.5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
产 - - 13,247,148.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 - 11,883,320.77 -
其他流动资产 578,036,746.86 1,097,059,803.79 880,432,288.59
流动资产合计 5,466,800,883.41 6,040,309,313.84 6,356,768,381.4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83,404,986.38 614,786,476.05 278,038,938.03
488
资产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长期应收款 - 33,195,803.43 -
长期股权投资 383,081,297.18 231,630,499.75 40,650,303.33
固定资产 2,833,558,488.72 1,971,041,103.05 1,337,801,437.44
在建工程 843,665,326.89 712,219,760.98 936,013,046.80
无形资产 426,051,396.56 312,169,044.57 256,122,241.57
商誉 958,037,876.84 326,286,234.76 308,160,107.27
长期待摊费用 578,823,479.05 267,672,504.61 76,218,630.77
递延所得税资产 244,158,462.11 45,571,923.47 64,758,203.17
其他非流动资产 162,864,748.10 35,800,145.41 31,900,003.27
非流动资产合计 7,113,646,061.83 4,550,373,496.08 3,329,662,911.65
资产总计 12,580,446,945.24 10,590,682,809.92 9,686,431,293.08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表)
单位:元
负债和股东权益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318,188,800.00 489,385,310.81 172,000,000.00
应付票据 - 3,453,143.00 3,249,593.50
应付账款 333,237,924.39 309,339,229.02 263,635,980.12
预收款项 604,132,140.03 395,721,762.07 232,687,138.45
应付职工薪酬 442,390,583.81 361,467,292.85 228,359,136.45
应交税费 281,408,681.95 569,481,728.59 211,557,333.18
应付利息 2,394,605.72
应付股利 - - 29,646,561.36
其他应付款 1,618,179,826.51 2,069,453,764.83 1,833,527,814.9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16,976,863.67 - -
其他流动负债 2,513,903.20 3,042,926.95 17,513,662.07
流动负债合计 4,619,423,329.28 4,201,345,158.12 2,992,177,220.0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00,000,000.00 - -
长期应付款 234,808,155.17 - -
递延收益 377,556,421.24 210,716,743.21 196,789,214.01
489
负债和股东权益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3,280,553.25 63,285,094.97 35,102,084.02
其他非流动负债 207,368,155.58 52,930,754.97 32,239,908.91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23,013,285.24 326,932,593.15 264,131,206.94
负债合计 5,842,436,614.52 4,528,277,751.27 3,256,308,426.97
股东权益
股本 937,787,000.00 937,787,000.00 155,029,234.82
资本公积 3,029,093,859.31 3,492,196,806.06 1,539,027,154.05
其他综合收益 138,283,654.91 128,785,239.03 31,895,379.32
盈余公积 21,296,260.74 - 77,784,458.14
未分配利润 2,215,918,738.28 1,010,403,992.29 1,563,930,917.4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益合计 6,342,379,513.24 5,569,173,037.38 3,367,667,143.73
少数股东权益 395,630,817.48 493,232,021.27 3,062,455,722.38
股东权益合计 6,738,010,330.72 6,062,405,058.65 6,430,122,866.11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12,580,446,945.24 10,590,682,809.92 9,686,431,293.08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营业收入 7,765,259,856.28 6,116,130,888.85 4,883,348,961.96
减:营业成本 4,516,794,368.38 3,623,297,250.92 3,196,200,820.92
税金及附加 25,722,702.20 15,095,783.43 8,517,312.86
销售费用 291,509,533.65 200,439,441.98 185,806,971.05
管理费用 1,269,334,048.92 1,037,347,747.36 986,823,072.72
财务费用 184,463,115.24 -83,953,308.33 -12,376,437.13
资产减值损失 140,956,077.17 30,921,399.91 31,342,252.2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 677,565.75 -707,664.13 -
投资收益 39,793,811.63 -2,572,577.69 282,700,372.63
其中: 对联营企业和
合营企业的投资损失 -48,639,750.13 -42,483,060.57 -29,392,625.72
资产处置收益 -17,722,589.17 -5,092,530.53 1,944,496.33
其他收益 101,366,096.84
二、营业利润 1,460,594,895.77 1,284,609,801.23 771,679,838.25
加:营业外收入 135,975,770.68 104,262,407.27 71,535,213.09
490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减:营业外支出 3,950,438.25 6,696,640.29 41,866,851.43
三、利润总额 1,592,620,228.20 1,382,175,568.21 801,348,199.91
减:所得税费用 295,899,689.78 261,202,171.21 117,569,971.80
四、净利润 1,296,720,538.42 1,120,973,397.00 683,778,228.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1,227,093,479.30 974,980,314.37 348,967,672.10
少数股东损益 69,627,059.12 145,993,082.63 334,810,556.01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11,231,029.28 93,617,642.77 4,965,564.4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后净额
9,498,415.88 93,331,902.79 -2,076,057.17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9,498,415.88 93,331,902.79 -2,076,057.17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
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11,518,472.78 28,210,997.19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7,033,255.27 13,700,685.31 -17,428,768.12
3.现金流量套期损益
的有效部分 - - 4,809,348.67
4.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9,053,312.17 51,420,220.29 10,543,362.2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
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额
1,732,613.40 285,739.98 7,041,621.63
六、综合收益总额 1,307,951,567.70 1,214,591,039.77 688,743,792.5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综合收益总额 1,236,591,895.18 1,068,312,217.16 346,891,614.9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
合收益总额 71,359,672.52 146,278,822.61 341,852,177.64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1.31 1.08 0.39
(二)稀释每股收益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到的现金 7,950,865,599.93 6,473,518,373.98 4,475,824,365.20
491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收到的税费返还 120,530,945.01 58,668,569.85 59,128,190.4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
动有关的现金 307,608,818.85 270,129,528.41 92,018,818.0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
计 8,379,005,363.79 6,802,316,472.24 4,626,971,373.6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付的现金 3,314,558,693.89 2,511,226,144.70 2,000,232,574.9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
工支付的现金 2,085,896,672.00 1,680,382,476.80 1,182,983,184.76
支付的各项税费 321,517,572.68 252,116,550.57 139,958,051.84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
动有关的现金 863,422,150.56 601,797,882.52 565,201,784.2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
计 6,585,395,089.13 5,045,523,054.59 3,888,375,595.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1,793,610,274.66 1,756,793,417.65 738,595,777.8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购买及处置子公司和
其他经营单位收到的
现金
- 144,620,202.52 22,888,549.6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
收到的现金净额
5,665,381.30 124,062,867.89 94,654,572.26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
金 1,197,184,408.47 - 1,082,673,465.55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
的现金 57,118,319.03 35,007,793.17 106,938,472.50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
动有关的现金 246,009,008.04 3,681,576,725.03 865,080,224.7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
计 1,505,977,116.84 3,985,267,588.61 2,172,235,284.70
购买及处置子公司和
其他经营单位支付的
现金
851,211,321.50 964,876,867.76 33,580,525.1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
支付的现金
1,363,281,169.02 957,684,525.65 928,825,196.85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303,228,544.26 742,786,722.35 186,446,507.72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
动有关的现金 112,570,201.72 1,526,229,827.53 1,956,664,246.3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
计 2,630,291,236.50 4,191,577,943.29 3,105,516,476.0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1,124,314,119.66 -206,310,354.68 -933,281,191.3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492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
金 31,416,800.00 2,077,686,124.00 486,241,823.97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
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31,416,800.00 368,792,379.00 486,241,823.97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
金 1,622,162,800.00 909,928,969.81 440,875,972.87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14,783,278.16 29,069,396.46 1,149,821,049.5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
计 1,668,362,878.16 3,016,684,490.27 2,076,938,846.4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
金 487,003,896.97 622,543,659.00 1,408,861,371.5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
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59,144,667.57 1,183,738,812.81 42,900,064.3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
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18,833,637.12 1,137,732,000.00 8,126,697.58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
动有关的现金 1,796,384,109.50 1,338,075,457.70 196,665,236.9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
计 2,342,532,674.04 3,144,357,929.51 1,648,426,672.9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674,169,795.88 -127,673,439.24 428,512,173.5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
影响 -36,281,242.74 82,423,791.63 29,929,094.7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净增加额 -41,154,883.62 1,505,233,415.36 263,755,854.7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余额 2,507,298,687.11 1,002,065,271.75 738,309,417.0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余额 2,466,143,803.49 2,507,298,687.11 1,002,065,271.75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20,215,347.06 1,442,056,805.85 4,664,785.29
应收股利 263,651,826.39 661,598,597.12 -
应收利息 - 184,709.59 -
预付款项 465,240.06 - 2,400,000.00
其他应收款 872,528,422.71 126,467,660.51 107,115,402.04
493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流动资产 - - -
流动资产合计 1,256,860,836.22 2,230,307,773.07 114,180,187.33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2,803,424,102.09 2,007,774,102.09 479,965,557.97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926,415.1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2,814,350,517.19 2,007,774,102.09 479,965,557.97
资产总计 4,071,211,353.41 4,238,081,875.16 594,145,745.30
流动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 8,963,794.05 3,458.41 36,567.94
应交税费 15,253,457.44 427,085,263.93 10,288.87
其他应付款 598,799,345.77 575,761,004.04 68,653,545.34
流动负债合计 623,016,597.26 1,002,849,726.38 68,700,402.15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 - - 1,2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1,200,000.00
负债合计 623,016,597.26 1,002,849,726.38 69,900,402.15
所有者权益:
股本/实收资本 937,787,000.00 937,787,000.00 155,029,234.82
资本公积 2,311,987,976.95 2,311,705,504.38 -
盈余公积 21,296,260.74 - 77,784,458.14
未分配利润 177,123,518.46 -14,260,355.60 291,431,650.19
所有者权益合计 3,448,194,756.15 3,235,232,148.78 524,245,343.1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
计 4,071,211,353.41 4,238,081,875.16 594,145,745.30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营业收入 - - -
减:营业成本 - - -
税金及附加 1,518,710.24 320,612.39 -
销售费用 19,438.96 4,066.98 -
管理费用 43,415,509.88 30,543,945.42 381,883.62
财务费用 -10,740,807.83 -2,234,519.50 -205,666.90
494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资产减值损失 - - 9,750,759.14
加:投资收益 149,697,463.68 1,250,877,199.86 13,115,359.86
资产处置收益 - - -
其他收益 - - -
二、营业利润 115,484,612.43 1,222,243,094.57 3,188,384.00
加:营业外收入 111,703,743.00 1,200,000.00 -
减:营业外支出 - - -
三、利润总额 227,188,355.43 1,223,443,094.57 3,188,384.00
减:所得税费用 14,225,748.06 627,860.88 -
四、净利润 212,962,607.37 1,222,815,233.69 3,188,384.00
五、其他综合收益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212,962,607.37 1,222,815,233.69 3,188,384.00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关的现金 150,119,125.49 - 1,224,891.0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0,119,125.49 - 1,224,891.0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付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
支付的现金 26,560,952.77 19,164,531.88 293,727.78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93,423.63 2,129,592.95 39,085.1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关的现金 25,730,595.93 3,116,768.78 2,446,976.9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384,972.33 24,410,893.61 2,779,789.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96,734,153.16 -24,410,893.61 -1,554,898.9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93,186,568.44 -
495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
现金 547,828,944.00 586,901,402.88 9,932,630.38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201,407,156.99 1,718,218.43 394,558.2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49,236,100.99 681,806,189.75 10,327,188.61
投资支付的现金 1,222,271,717.72 536,724,440.33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933,337,203.26 126,131,938.82 89,319.7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55,608,920.98 662,856,379.15 89,319.7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1,406,372,819.99 18,949,810.60 10,237,868.8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88,180,000.00 -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 13,213,428.03 343,318.6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01,393,428.03 343,318.66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
利息支付的现金 - - 6,648,220.35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12,202,791.96 58,540,324.46 1,789,698.1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202,791.96 58,540,324.46 8,437,918.5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12,202,791.96 1,442,853,103.57 -8,094,599.86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净(减少)增加额 -1,321,841,458.79 1,437,392,020.56 588,370.0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余额 1,442,056,805.85 4,664,785.29 4,076,415.21
五、期末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余额 120,215,347.06 1,442,056,805.85 4,664,785.29
二、审计意见及关键审计事项
(一)审计意见
德勤华永对药明康德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 德师报(审)字( 18)第 S00065 号)。
496
(二)关键审计事项
1、 收购辉源生物
( 1)事项描述
2017 年 5 月 15 日, 公司之子公司上海药明以总对价人民币 1,027,875,000
元收购辉源生物 100%的股权。该股权购买交易涉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
计处理,包括确定企业合并购买日、取得的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按
公允价值计量以及商誉的确认。公司聘请外部评估机构对辉源生物进行评估以确
定其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该评估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和估计,包
括对被购买方之前未确认的可辨认的客户关系及专利等无形资产的确认依据以
及未来可使用寿命的估计,也包括辉源生物与确认无形资产公允价值相关的未来
若干年预计的现金流量、永续增长率、折现率等关键参数的假设,因此德勤华永
将该事项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2)审计应对
德勤华永在审计过程中对该事项执行了以下程序:
a、了解公司商誉及可辨认净资产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对相关内部控
制评价其设计及运行有效性;
b、 检查股权转让协议、与股权收购相关的董事会决议、购买价款汇款单等
支付单据及其他财产权转让手续相关文件,了解关键交易条款及交易条件,检查
相关法律手续是否完成,复核管理层对购买日的判断;
c、了解并调查交易对手的背景,判断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利
益安排,确定该交易构成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的依据;
d、 评价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的资格、胜任能力和客观性;
e、 复核外部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价辉源生物股权及可辨认资产及
负债公允价值的评估方法,评估模型,评估依据以及包括折现率在内的关键参数
的恰当性;
f、 对评估中采用的未来若干年的经营和财务假设,包括收入、毛利率、利
润率、永续增长率等关键输入值与过往业绩、管理层批准的财务预算及行业发展
497
趋势进行比较,评价估值模型中采用的经营和财务关键假设的恰当性;
g、 检查管理层编制的合并对价及可辨认净资产的入账会计分录,复核会计
处理是否正确,评价商誉产生的商业合理性;
h、 评价财务报表中对收购事项披露的充分性。
2、 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及无形资产的减值
( 1)事项描述
公司在历史上曾发生多次股权收购,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确
认了商誉余额净值为人民币 958,037,876.84 元,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余额为人民币
97,032,808.64 元,企业合并购入客户关系、专利等可辨认无形资产余额净值为人
民币 237,784,230.82 元,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余额为人民币 92,895,573.66 元。针对
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管理层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
值的迹象,如果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对该无形资产执行减值测试并对其可
回收金额做出估计。针对商誉,管理层在每个资本负债表日对商誉执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管理层先认定资产组,将商誉按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
关资产组,并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的账面价
值与其可收回金额。无形资产及商誉可回收金额的估计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包
括对相关资产或资产组未来若干年的收入、 毛利率、利润率、折现率及长期平均
增长率等关键参数的判断,因此德勤华永将商誉及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识别为关
键审计事项。
( 2) 审计应对
德勤华永在审计过程中对该事项执行了以下程序:
a、 了解公司无形资产及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及
运行有效性;
b、 复核管理层对相关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减值迹象的判断和分析;
c、 了解管理层认定无形资产所属资产组及商誉分摊至资产组的依据并评价
其合理性;
d、 评价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的资格、胜任能力和客观性;
498
e、 复核外部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价评估方法、评估模型,评估依
据以及包括折现率在内的关键参数的恰当性;
f、 结合各无形资产所属资产组及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历史经营和财务情况、
相关行业发展趋势、相关行业风险及管理层对资产组未来发展商业战略和计划,
评价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包括收入、毛利率、利润率、永续增长率等关键输入值的
恰当性;
g、 将管理层编制的各无形资产所属资产组及包含商誉的资产组 2016 年的减
值详细计算表中对相关资产组 2017 年的经营和财务假设( 包括收入、毛利率、
利润率等关键输入值) 与 2017 年实际情况进行对比,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
做出关键经营假设的准确性和胜任能力;
h、 获取管理层编制的无形资产所属资产组及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减值详细
计算表,并进行重新计算,评价其计算的准确性;
i、 评价财务报表中对减值事项披露的充分性。
3、 收入确认
( 1) 事项描述
2017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7,765,259,856.28 元,其中客户定制服务
( Fee-For-Sevice,以下简称“ FFS”) 类劳务收入约占公司总收入的 51.88%,商
品销售收入约占公司总收入的 23.89% , 金额重大且为公司关键业绩指标。
A、 FFS 类劳务收入
对于 FFS 类服务合约,根据合同约定,按单项履约义务或者里程碑与客户
结算。公司大部分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在未完成履约义务或者里程
碑之前,管理层预计已发生的劳务成本能够得到补偿,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金额确认劳务收入,因此公司在确认收入时涉及管理层重大判断,收入准确性产
生错报的风险较高,因此德勤华永将劳务收入的准确性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B、 商品销售收入
对于商品销售收入,根据约定的交付方式的不同,以发货或运至约定的交货
地点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由于交付方式存在差异化,收入截止性产生错报的风险
499
较高,因此德勤华永将商品销售收入的截止性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2) 审计应对
A、 针对 FFS 类劳务收入的准确性测试,德勤华永在审计过程中对该事项执
行了以下程序:
a、 询问销售部门主管,了解集团不同业务部门的销售流程;
b、 评价和测试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b、针对不同的业务,德勤华永抽取了公司具有代表性的劳务合同, 分析合
同主要条款,结合公司历史合同实际执行情况,评价未完成履约义务或者里程碑
之前,管理层做出的已发生的劳务成本能够得到补偿的判断的合理性;
d、 对收入执行细节测试,从全年销售收入明细账出发,使用统计抽样方法
选取样本。对于每个样本,追溯至销售订单或者合同。对于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
成本金额确认劳务收入的样本,检查合同条款,判断已发生的成本是否可弥补,
并对已发生的项目成本进行测试;
B、 针对商品销售收入,德勤华永在审计过程中对该事项执行了以下程序:
a、询问销售部门主管,了解公司不同业务部门的销售流程;
b、 评价和测试与收入截止性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c、 对收入执行分析程序:分析每月销售额,关注接近年末有无异常销售波
动;
d、针对不同的业务,德勤华永抽取了公司具有代表性的商品销售,结合合
同主要条款,分析各业务类型的收入确认时点,确认各类型的收入确认时点均与
合同条款及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一致;
e、 对收入执行截止性细节测试,从期末前后各一个月的销售收入明细账出
发,使用统计抽样方法选取样本,追查至相关收入支持性文件,核查销售收入的
确认时点。并从销售订单、客户确认邮件、货运单据、客户签收记录等出发,追
查至公司收入明细账,检查收入截止的正确性。
500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药明康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包括财政部 2014 年
颁布的新的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此外,药明康德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2014 年修订)》披露有
关财务信息。
药明康德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
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
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
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
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
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
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无论公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值技
术估计的,在本财务报表中计量和披露的公允价值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
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
价值计量整体的重要性,被划分为三个层次:
(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
未经调整的报价。
(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
观察的输入值。
(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二)合并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501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
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其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
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
积中的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及商誉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
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成本指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
债和发行的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值。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合并的,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
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
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的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在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
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
为一项资产确认为商誉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
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
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
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并按照成本扣除累计减
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 1)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
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
502
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
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发行人将进行重新评估。
子公司的合并起始于发行人获得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于发行人丧失
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
对于发行人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丧失控制权的日期)前的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自购买日(取得控制权
的日期)起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
表中。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无论该项企业合并发生在报
告期的任一时点,视同该子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发行人的合并范
围,其自报告期最早期间期初起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
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子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按照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
计期间厘定。
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
合并时抵销。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
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
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
示。
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
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但没有丧失对该子公司控
制权的交易,作为权益性交易核算,调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少数股东权
益的账面价值以反映其在子公司中相关权益的变化。少数股东权益的调整额与支
付/收到对价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
503
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
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购买日作
为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该股权
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购买日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
有者权益变动的,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
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
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
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
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如下:
层级 子企业名称
是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 上海药明 是 是 是
1.1 合全药业 是 是 是
1.1.1 上海合全研发 是 是 是
1.1.2 常州合全药业 是 是 是
1.1.2.1 常州合全研发 是 是 是
1.1.3 合全医药 是 否 否
1.1.4 STA HK(合全香港) 是 是 是
1.1.4.1 STA US(合全美国) 是 是 否
1.1.4.2 常州合全贸易 是 是 否
1.1.4.3 常州合全医药科技 是 否 否
1.1.5 合全物流 是 否 否
1.2 药明海门 是 是 是
504
层级 子企业名称
是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3 上海康德弘翼 是 是 否
1.3.1 上海杰诚 是 是 否
1.3.2 成都康德弘翼 是 否 否
1.4 上海津石 是 是 是
1.5 上海药明投资 是 是 是
1.5.1 合全投资管理 是 是 是
1.6 无锡药明投资 是 是 是
1.6.1 南京明德 是 是 是
1.6.2 无锡药明股权投资 是 是 是
1.6.3 无锡药明医药投资 是 是 是
1.6.3.1 无锡药明一期投资 是 是 是
1.7 北京药明 是 是 否
1.8 无锡药明医药科技 是 是 否
1.8.1 无锡药业 是 是 否
1.9 奉贤医药科技 是 是 否
1.10 奉贤药业 是 是 否
1.11 上海医学检验所 否 否 是
1.12 WXAT HK Holding(药
明香港控股) 是 是 是
1.13 辉源生物 是 否 否
1.14 上海赛节 是 否 否
1.15 无锡药明生基 是 否 否
2 武汉药明 是 是 是
3 苏州药明 是 是 是
3.1 苏州百奇 是 是 是
3.2 XBL-US(美新诺美国) 是 是 是
3.3 WA Testing HK (香港测
全) 是 是 是
3.4 南京美新诺 是 是 是
3.5 苏州检测 否 否 否(注 1)
3.6 苏州药明泽康 否 否(注 2) 否
3.7 上海药明检测 否 否 是
505
层级 子企业名称
是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4. 天津药明 是 是 是
5 WA-HK(药明康德香
港) 是 是 是
5.1 WA-KO(药明康德韩
国) 是 是 是
5.2 WA-HD(辉源香港) 是 否 否
6 WA-INT(药明康德国
际) 是 是 否
6.1 SPHL(中路控股) 是 是 是
6.1.1 XBL-BVI (美新诺维京) 是 是 是
6.1.1.1 XBL-HK(美新诺香港) 是 是 是
6.2 WXAT LN(览博开曼) 是 是 是
6.2.1 LN-NL(览博荷兰) 是 是 是
6.2.1.1 LN-US(览博美国) 是 是 是
6.2.1.2 LN-GR(览博德国) 是 是 是
6.2.1.3 览博天津 是 是 是
6.2.1.3.1 览博武汉 是 是 否
6.3 AppTec UK(药明康德
英国) 是 是 是
6.4 WXAT Holding (药明美
国控股) 是 是 是
6.4.1 AppTec Sales (药明康德
销售) 是 是 是
6.4.2 AppTec(药明康德美
国) 是 是 是
6.4.3 Abgent(百奇美国) 是 是 是
6.4.3.1 Abgent UK(百奇欧洲) 否 否 是
6.4.4 Crelux(药明康德德国) 是 是 否
6.4.5 Chemdepo(药明美国化
学) 否 否 否( 注 1)
6.4.6 WXAT HDB(辉源美国
控股) 是 否 否
6.4.6.1 辉源美国 是 否 否
6.5 Investment Holdings(药
明投资控股开曼) 是 是 是
6.5.1 US Fund Manager(药明
投资管理开曼) 是 是 是
6.5.2 US Fund GP GP (药明投
资开曼) 是 是 是
506
层级 子企业名称
是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6.5.2.1 US Fund GP(药明基金
一期普通合伙) 是 是 是
6.5.2.1.1 US Fund I(药明基金一
期) 是 是 是
7 成都药明 是 否 否
8 药明企业管理 否 否 否(注 1)
8.1 药明生物 否 否 否(注 1)
8.1.1 上海药明生物技术有限
公司 否 否 否(注 2)
8.2 Biologics HK (无锡生物
香港) 否 否 否(注 1)
注 1:在该年度内处置
注 2:在该年度内设立并在该年度内处置
4、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变化
( 1)子企业设立
子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WA-HD(辉源香港) 2017 年 12 月
常州合全医药科技 2017 年 11 月
无锡药明生基 2017 年 9 月
成都药明 2017 年 9 月
合全物流 2017 年 8 月
上海赛节 2017 年 6 月
成都康德弘翼 2017 年 4 月
合全医药 2017 年 2 月
STA US(合全美国) 2015 年 5 月
常州合全贸易 2016 年 12 月
合全投资管理 2015 年 1 月
北京药明 2016 年 3 月
无锡药明医药科技 2016 年 8 月
奉贤医药科技 2016 年 10 月
奉贤药业 2016 年 10 月
上海医学检验所 2015 年 3 月
507
子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WA-INT(药明康德国际) 2015 年 12 月
览博天津 2015 年 8 月
览博武汉 2016 年 7 月
WXAT HDB(辉源美国控股) 2017 年 3 月
上海药明生物 2015 年 1 月
苏州药明泽康 2016 年 3 月
注:上海医学检验所已于 2016 年 6 月处置;上海药明生物于 2015 年 4 月处置;苏州药明泽
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6 月处置。
( 2)子企业注销
报告期内,上海药明检测和 Abgent UK(百奇欧洲)于 2016 年度注销,因
此自 2016 年起,这两家公司不再进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3)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报告期内,药明康德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新增了 8 家控股子企业。
子企业名称 合并时间
辉源生物 2017 年 5 月
辉源美国 2017 年 5 月
Crelux(药明康德德国) 2016 年 4 月
上海康德弘翼 2016 年 2 月
上海杰诚 2016 年 2 月
XBL-US(美新诺美国) 2015 年 2 月
SPHL(中路控股) 2015 年 2 月
XBL-BVI(美新诺维京) 2015 年 2 月
XBL-HK(美新诺香港) 2015 年 2 月
南京美新诺 2015 年 2 月
( 4)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报告期内,药明康德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新增了 8 家控股子企业。
子企业名称 合并时间
WXAT Holding(药明美国控股) 2016 年 2 月
AppTec UK(药明康德英国) 2016 年 2 月
508
子企业名称 合并时间
US Fund I(药明基金一期) 2016 年 2 月
WXAT LN(览博开曼) 2016 年 2 月
Investment Holdings(药明投资控股开曼) 2016 年 2 月
WA-HK(药明康德香港) 2016 年 2 月
WXAT HK Holding(药明香港控股) 2016 年 1 月
Biologics HK(无锡生物香港)( 注) 2014 年 12 月
注: Biologics HK(无锡生物香港)已于 2015 年 4 月处置,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 5)处置子企业
报告期内,药明康德合计处置了 9 家控股子企业。
子企业名称 处置时间
JW Cayman(无锡巨诺开曼) 2017 年 11 月
上海医学检验所 2016 年 6 月
苏州药明泽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Chemdepo(药明美国化学) 2015 年 12 月
苏州检测 2015 年 7 月
药明企业管理 2015 年 4 月
药明生物 2015 年 4 月
上海药明生物 2015 年 4 月
Biologics HK(无锡生物香港) 2015 年 4 月
( 6)收购子企业
2016 年 11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药明医药科技收购信孚药业(现更名为
“无锡药业”) 100%股权。自 2016 年 11 月起,无锡药业进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发行人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发行
人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及合
并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度、 2016 年度及 2015 年度的公司及合并经营成果和公
司及合并现金流量。
509
2、会计期间
发行人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次申
报期间为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3、营业周期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提供劳务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发行人的
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发行人及境内控股子企业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发行
人及境内控股子企业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发行人之境外控股子企业根据其经
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美元、欧元、港币及韩元为记账本位币。发
行人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
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其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
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
积中的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及商誉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
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成本指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
债和发行的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值。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合并的,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
510
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
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的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在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
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
为一项资产确认为商誉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
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
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
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并按照成本扣除累计减
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 1)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
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
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
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发行人将进行重新评估。
子公司的合并起始于发行人获得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于发行人丧失
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
对于发行人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丧失控制权的日期)前的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自购买日(取得控制权
的日期)起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
表中。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无论该项企业合并发生在报
告期的任一时点,视同该子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发行人的合并范
围,其自报告期最早期间期初起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
511
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子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按照发行人统一规定的会计政策和
会计期间厘定。
发行人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于合并时抵销。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
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
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
示。
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
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但没有丧失对该子公司控
制权的交易,作为权益性交易核算,调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少数股东权
益的账面价值以反映其在子公司中相关权益的变化。少数股东权益的调整额与支
付/收到对价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
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
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购买日作
为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该股权
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购买日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
有者权益变动的,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
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
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
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
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512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
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
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
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
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
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
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
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
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
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独立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该分类通过考虑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
式以及合同条款等因素根据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确定。
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合营企业是指合营双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发行人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发行人根据共同经营的安排确认发行人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发行人份
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确认发行人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发行人份额确认共
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发行人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发行
人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发行人单独所发生的费用,
以及按发行人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发行人按照适用于特定资产、负债、
收入和费用的规定核算确认的与共同经营相关的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发行
人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
资。
513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 1)外币业务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与交易
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按当月月初的市场汇价中间价计算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因该日
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
额,除:( a)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
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b)为了规避外汇风险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
按套期会计方法处理;( c)可供出售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
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
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列入股东权益“外币报表折算差
额”项目;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
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
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
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
表: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资产、负债类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
东权益项目按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所有项目及反映利润分配发生
额的项目按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
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股东权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与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
近似的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
金流量表中以“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单独列示。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514
在处置发行人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
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
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
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
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
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
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
处置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在发行人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
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 1)实际利率法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
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
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发行人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
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
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
折价或溢价等。
(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
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
515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a)取得该金融资产
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 b)初始确认时即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
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发行人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
合进行管理;( c)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
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
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a)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
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b)
发行人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
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
人员报告;( c)符合条件的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
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
入计入当期损益。
B、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
生金融资产。发行人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
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C、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516
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
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
计入投资收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
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 3)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发行人在每个资
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
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
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
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到的各项事项: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c、发行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
出让步;
d、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者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导致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f、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
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包括:
- 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
- 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出现了可能导致该组金融资产无法支付的状
517
况;
g、权益工具发行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h、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i、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减值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按照该金融资
产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
失)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
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
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
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发行人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
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
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
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
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B、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
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
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
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
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
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
回计入当期损益。
518
发行人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若一项
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 50%(含 50%),或低于其初
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则表明其发生减值。
C、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减值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
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其账
面价值减记至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
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
不予转回。
( 4)金融资产的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 a)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
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b)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c)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
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发行人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
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
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
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
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
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5)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发行人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
519
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
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发行人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负债:( a)承担该金融负债
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回购;( b)初始确认时即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
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发行人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
合进行管理;( c)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
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
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可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a)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负
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和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 b)发行人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负债所在的金
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
键管理人员报告;( c)符合条件的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
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
出计入当期损益。
B、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
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
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
入当期损益。
520
( 6)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
一部分。发行人(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
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
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7)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等。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
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
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
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
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
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发行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
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发行人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
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
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 9)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发行人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
合同。发行人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
理。发行人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
益中扣减。
521
发行人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
股东权益总额。
11、应收款项
(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
依据或金额标准
发行人将金额为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人民币 200 万元)的应收账
款和其他应收款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
方法
发行人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
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
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
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帐准备的应收款项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
确定依据
发行人对除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及单项金
额不重大但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之外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
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
映债务人按照该类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
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
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历史损失经验、目前经济状况与
预计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为基础,划分为两个组合,组
合 1 为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应收款项、保证金、押金及备用金等;
其他应收款项为组合 2。
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确定的计提方法
组合 1 下的应收款项除发现减值迹象外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 2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 2 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
信用风险特征
6 个月以内 6 个月-1 年 1 年-2 年 2 年以上
应收账款 - 20% 50% 100%
(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理由
发行人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且存在明显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
减值测试。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低于其帐面价值的差额
计提坏帐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12、存货
( 1)存货的分类
发行人的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522
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
出。
(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及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
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
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
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
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存货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
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
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3、长期股权投资
(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利,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
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共同控制是指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
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
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523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
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
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
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
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
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
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
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
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
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 最
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
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
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
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
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
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进
行初始计量。对于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
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A、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是指发行人
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主体。
524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
利润确认。
B、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发行人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是指发行人
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合营企业是指发行人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
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
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
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
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
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
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
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
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
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
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发行人不一致的,按照发行人的会计政策及会
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
益。对于发行人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
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发行人的部分予以抵
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发行人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
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
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发行人对
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
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发行人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
525
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 4)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发行人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
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
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
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
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发行人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
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
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
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
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
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
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
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发行人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
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
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
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
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14、固定资产
(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发
行人,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526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
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2)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
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5-20 0-10 4.5-20
机器设备 5-10 0-10 9-20
电子设备、器具及家
具 5-7 0-10 14.29-20
运输设备 5-10 0-10 9-20
其他 2.5 0 40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
预期状态,发行人预计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 3)其他说明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净利益时,终止确
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
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发行人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
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5、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以及
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
为固定资产。
16、借款费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
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
527
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
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
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
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
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17、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使用权和软件使用权等。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
对其原值减去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
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使
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如下:
类别 摊销方法 使用寿命(年) 残值率( %)
土地使用权 直线法 50 -
商标使用权 直线法 10-30 -
软件使用权 直线法 5 -
客户关系 直线法 10-15 -
专利 直线法 10 -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
进行调整。
( 1)研究与开发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
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528
(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
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
有用性;
(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
损益。
18、长期资产减值
发行人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使
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等资产存在减值迹
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
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
额进行估计的,则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
金额为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
入当期损益。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结合与其
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即,自购买日起将商誉的账面价值按照合理
的方法分摊到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如包含
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
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到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
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
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529
19、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
上的各项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
间分期平均摊销。
20、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或处置组
当发行人主要通过出售( 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而非持续
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时,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分类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根据
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 出
售极可能发生,即发行人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
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是否
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
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
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发行人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计量持有待售的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减记账
面价值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
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
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恢复以前减记的金额,并在划
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
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21、职工薪酬
(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发行人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
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发行人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
530
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发行人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
住房公积金,以及发行人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发行
人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
酬金额,确认相应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发行人离职后福利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
发行人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
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发行人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
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发行人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
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发行人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
费用时。
22、预计负债
当与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重组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发行人承担的现
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以及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
计量,则确认为预计负债。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
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如果
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则以预计未来现金流出折现后的金额确定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
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
面价值。
23、股份支付
发行人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
531
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发行人的股份支付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职工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对于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发行人以授予职工
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
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
即可行权时,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
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发行人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
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
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发行人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
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
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
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发行人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
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以及结算日, 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3)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发行人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
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
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
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
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
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
变更从未发生,除非发行人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532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发行人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
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
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
发行人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24、收入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小分子化学药的发现、研发及生产的全方位、一体化平
台服务,并在境外提供医疗器械检测及境外精准医疗研发生产服务。
发行人开展主营业务取得的收入包括商品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两类,确
认收入的具体方式如下:
( 1)确认收入的会计政策
发行人按照以下会计政策确认商品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
①商品销售收入
发行人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
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
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
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发行人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
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
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
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
的,应当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②提供劳务收入
发行人提供的劳务主要可以分为客户定制服务( Fee-For-Sevice,以下简称
“FFS”)和全时当量服务( Full-Time Equivalent,以下简称“FTE”),主要包括发
行人受托进行的研究、开发和检测服务,包括化合物、药物的分析、研究开发、
检验检测、临床前的毒理测试以及新药一体化开发等服务等。
对于 FFS 业务,根据其合同条款,发行人一般基于单项合约、里程碑或者
533
研发季度,在履行义务得以满足时确认收入。对于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
计,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得到补偿的,发行人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金额确认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
不能得到补偿的,则发行人不确认收入。当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满足以下条件,
发行人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A、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B、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C、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D、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发行人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或者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
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认完工百分比。
对于 FTE 业务,发行人按已发生的劳务时间×合同约定的全时当量劳务费率
的方式计算并收取劳务收入。
( 2)发行人确认收入的具体方法、时点、依据、确认凭据、确认频率
发行人确认商品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的具体方法如下:
① 销售商品
对于涉及实物交付的业务,发行人按照销售商品的会计政策确认收入。主要
包括子公司合全药业提供的小分子化学药中间体、原料药及制剂从临床前期工艺
开发直至商业化生产的 CMO/CDMO 业务。发行人与客户在合同中对于相关实物
的数量、单价、交付条件等均有明确约定。发行人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满足时
确认商品销售收入。交付方式主要有 FOB、 DDP 两种: 在 FOB 方式下,发行人
在相关商品报关完成发出日确认收入;在 DDP 方式下,发行人在相关商品到达
客户指定的地点时确认收入。收入确认的凭据主要包括发货单、提货单、签收单。
开展上述业务时,发行人有时会提供包括研发服务及实物交付的一体化服
务。实物交付和研发服务能够区分且单独计量的,将实物交付部分作为销售商品
处理,将研发服务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实物交付和研发服务不能够区分的,
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发行人将其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在全部研
534
发服务完成且实物交付之后再确认收入。
② 提供劳务-全时当量服务( Full-Time Equivalent, FTE)
全时当量服务为发行人提供 CRO 研发服务的主要形式之一,采取按时间计
量收费的形式进行。发行人首先对人力成本、设备折旧、材料耗损及能源费用进
行汇总,整体核算不同研发领域的单位时间研发成本,其后按照一定的成本-利
润加成率并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单位时间研发服务报价(即全时当量服务费率),
在客户接受报价后针对客户需求进行探索研究,按服务时间×全时当量服务费率
的方式计算并收取服务费用。由于不同研发及开发项目的服务内容、设备耗损及
原材料费用差异较大,不同细分领域的服务费率亦差异较大。对于 FTE 业务,
发行人按照提供服务所耗用的人员工时与合同中约定的工时费率与客户按月结
算并确认收入。收入确认的凭据主要为员工的工时单。
③ 提供劳务-完工百分比不能可靠估计的客户定制服务( Fee-For-Service,
FFS)
客户定制服务模式为发行人提供 CRO 研发服务的另一种主要形式,客户有
明确的服务需求并向发行人提交订单,发行人针对该订单提供报价、服务流程描
述,以按次收费的方式计量并收取服务费用。
对于发行人大部分的 CRO 研发服务,由于发行人仅在相关服务交付时与客
户确认工作结果,发行人无法可靠估计全部服务交付之前的完工百分比。发行人
主要通过中国境内的上海药明、苏州药明、天津药明、武汉药明以及美国的
AppTec(药明康德美国)等多家子公司开展小分子化学药的发现及研发业务,
涵盖合成化学、生物学、药物化学、药物代谢动力学及生物分析服务和检测服务、
医疗器械检测服务、境外精准医疗研发生产服务等一系列相关业务。按照服务合
约方式的不同,相关合同可以进一步区分为单项合约和里程碑合同。
a.单项合约
单项合约的服务周期较短,通常在数周到数月不等。对于每个单项合同或订
单,发行人仅在相关服务交付时与客户确认工作结果,发行人无法可靠估计服务
交付之前的完工百分比。但是依据合同约定和历史经验,无论最后的服务交付是
否获得客户的确认,已经发生的实际劳务成本很可能得到补偿。因此,在相关服
535
务交付前的资产负债表日,发行人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结转劳务成本,并按
照相同金额确认劳务收入;相关服务交付时,发行人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款扣除
前期已确认的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收入。收入确认的凭据主要包括客户确认
会议纪要、实验报告发送记录等。
b.里程碑合约
按里程碑结算的合同的服务周期较长,通常在数月到数年不等,但其中包含
的每个里程碑的服务周期较短。发行人与客户明确约定每个里程碑的服务交付内
容和达成条件,并在完成里程碑后与客户进行结算。发行人对每一个里程碑的服
务提供模式、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等与单项合约相同。
④ 提供劳务-完工百分比可以可靠估计的 FFS
对于发行人以 FFS 结算的其他 CRO 业务,发行人可以可靠估计完工百分比。
发行人主要通过上海康德弘翼、上海津石等子公司开展临床 CRO 业务,主要包
括临床试验管理、监察及数据分析服务、临床协调及现场管理服务等业务。以
FFS 结算的临床 CRO 业务合同的服务周期较长,通常在一年到三年不等。发行
人与客户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前期临床方案设计、临床试验现
场服务、临床试验统计分析服务以及注册申报服务等)各服务内容的工作量(主
要包括入组人次、研究中心个数、会议次数、病例报告数、天数等)以及对应的
单价。针对每个服务内容,发行人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占约定工作量的比例,能
够可靠估计完工百分比,并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
对于发行人少部分以 FFS 结算的 CRO 研发服务,发行人按照已经发生的成
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认完工百分比。该类型业务占中国区实验室服务和美国
区实验室服务的比例较小。
上述收入确认的凭据主要包括发行人统计的已完成的成本或者工作量。
( 3) 发行人各项业务收入确认方式的总结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分为以下两类:( 1) 合同研发服务( CRO);( 2) 合同生
产/合同生产研发业务( CMO/CDMO)。发行人各项业务收入确认方式的总结如
下:
536
主营业务板块
主要
业务单元 细分业务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 —FTE
提供劳务—
完工百分比
不能可靠估
计的 FFS
提供劳务—
完工百分比
可以可靠估
计的 FFS
合 同 研 发 服 务
( CRO)
中国区实验
室服务
小分子化合
物发现服务 - √ √ -
药物分析及
测试服务 - - √ √
美国区实验
室服务
医疗器械检
测及境外精
准医疗研发
生产服务
- - √ -
临床研究及
其 他 CRO
服务
临床研究及
CRO 辅 助
服务
- √ √ √
合同生产 /合同生
产 研 发 业 务
( CMO/CDMO)
小分子新药
工艺开发及
生产
工艺开发 - √ - -
生产 √ - - -
25、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发行人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
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
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
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
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
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和损失的,确认
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
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发行人将难以区分性质的政府补助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发行人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
发行人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37
26、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
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
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
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发行人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
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与商誉的初始确认相关的,以及与既不是企业
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
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
负债。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
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发行人确认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
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发行人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
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
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只有当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
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发行人才确认递
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
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
538
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
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
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
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 3)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
时进行时,发行人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消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
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
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
销后的净额列报。
27、租赁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
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A、发行人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
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A、发行人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
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
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539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
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作为长期债权和一年内
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28、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1)套期会计
为规避某些风险,发行人把某些金融工具作为套期工具进行套期。满足规定
条件的套期,发行人采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发行人的套期为现金流量套期。
发行人在套期开始时,记录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以及风险管
理目标和进行不同套期交易的策略。此外,在套期开始及之后,发行人会持续地
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以检查有关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是否高
度有效。
A、现金流量套期
被指定为现金流量套期且符合条件的衍生工具,其公允价值的变动属于有效
套期的部分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无效套期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对预期交易的套期使发行人随后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则将
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在该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债务影响损益的相同期
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如果预期原直接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净损失全部或
部分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则将不能弥补的部分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对预期交易的套期使发行人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则
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在该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债务影响企业损益的
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如果预期原直接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净损失
全部或部分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的,则将不能弥补的部分转出,计入当期损
益。
除上述情况外,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在被套期预期交易影响损益的相
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当发行人撤销了对套期关系的指定、套期工具已到期或被出售、合同终止、
540
已行使或不再符合套期会计条件时,终止运用套期会计。套期会计终止时,已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在预期交易发生并计入损益时,自其他综
合收益转出计入损益。如果预期交易不会发生,则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
得或损失立即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9、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企业无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
五、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注 1) 根据相关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额 0%, 6%, 11%, 17%
企业所得税 根据相关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12.5%-35%
城市维护建设税 流转税的实缴额 1-7%
教育费附加 流转税的实缴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流转税的实缴额 1-2%
河道管理费(注 2) 流转税的实缴额 1%
注 1:根据财政部于 2016 年 12 月 3 日颁布的财会[2016]22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
计处理规定〉的通知》,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 “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
“税金及附加”,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
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
金及附加”项目。 2016 年 5 月 1 日之前,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印花税在“管理费用”项
目列报。
注 2: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17〕 20 号)规定:自 2017 年 4 月 1 日起,停征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
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注册地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如下:
纳税主体名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药明康德 25% 25% 25%
上海药明 15% 15% 15%
合全药业 15% 15% 15%
上海合全研发 15% 15% 12.50%
常州合全药业 15% 25% 25%
常州合全研发 15% 25% 25%
合全医药 25% 注 3 注 3
541
纳税主体名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STA HK(合全香港) 16.50% 16.50% 16.50%
STA US(合全美国) 35% 35% 35%
常州合全贸易 25% 25% 注 3
常州合全医药科技 25% 注 3 注 3
合全物流 25% 注 3 注 3
药明海门公司 25% 25% 25%
上海康德弘翼 15% 25% 注 2
上海杰诚 25% 25% 注 2
成都康德弘翼 25% 注 3 注 3
上海津石 25% 25% 25%
上海药明投资 25% 25% 25%
合全投资管理 注 5 注 5 注 5
无锡药明投资 25% 25% 25%
南京明德 25% 25% 25%
无锡药明股权投资 25% 25% 25%
无锡药明医药投资 注 5 注 5 注 5
无锡药明一期投资 注 5 注 5 注 5
北京药明 25% 25% 注 3
无锡药明医药科技 25% 25% 注 3
无锡药业 25% 25% 注 2
奉贤医药科技 25% 25% 注 3
奉贤药业 25% 25% 注 3
上海医学检验所 注 7 25%( 注 7) 25%
WXAT HK Holding(药明香港控
股) 16.50% 16.50% 16.50%
US Fund I(药明基金一期) 注 5 注 5 注 5
JW Cayman(无锡巨诺开曼) 注 9 注 3 注 3
辉源生物 15% 注 8 注 8
上海赛节 25% 注 3 注 3
无锡药明生基 25% 注 3 注 3
武汉药明 15% 15% 15%
苏州药明 15% 15% 15%
苏州百奇 15% 15% 15%
542
纳税主体名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XBL-US(美新诺美国) 35% 35% 35%
WA Testing HK(香港测全) 16.50% 16.50% 16.50%
南京美新诺 15% 15% 25%
苏州检测 注 4 注 4 25%( 注 4)
苏州药明泽康 注 7 25%( 注 7) 注 3
上海药明检测 注 6 25%( 注 6) 25%
天津药明 15% 15% 15%
WA-HK(药明康德香港) 16.50% 16.50% 16.50%
WA-KO(药明康德韩国) 24% 24% 24%
WA-HD(辉源香港) 16.50% 注 3 注 3
WA-INT(药明康德国际) 0% 0% 0%
SPHL(中路控股) 0% 0% 0%
XBL BVI 0% 0% 0%
XBL HK 16.50% 16.50% 16.50%
WXAT LN(览博开曼) 0% 0% 0%
LN-NL(览博荷兰) 25% 25% 25%
LN-US(览博美国) 35% 35% 35%
LN-GR(览博德国) 29.65% 29.65% 29.65%
览博天津 25% 25% 25%
览博武汉 25% 25% 注 3
AppTec UK(药明康德英国) 21% 21% 21%
WXAT Holding(药明美国控股) 35% 35% 35%
AppTec Sales(药明康德销售) 35% 35% 35%
AppTec 35% 35% 35%
Abgent(百奇美国) 35% 35% 35%
Abgent UK(百奇欧洲) 注 6 21%( 注 6) 21%
Crelux(药明康德德国) 29.88% 29.88% 注 2
Chemdepo(药明美国化学) 注 4 注 4 35%( 注 4)
WXAT HDB(辉源美国控股) 35% 注 3 注 3
辉源美国 35% 注 8 注 8
Investment Holdings(药明投资控股
开曼) 0% 0% 0%
US Fund Manager (药明投资管理开
曼) 0% 0% 0%
543
纳税主体名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US Fund GP GP(药明投资开曼) 0% 0% 0%
US Fund GP(药明基金一期普通合
伙) 注 5 注 5 注 5
药明企业管理 注 1 注 1 25%( 注 1)
药明生物 注 1 注 1 15%( 注 1)
上海药明生物 注 1 注 1 25%( 注 1)
Biologics HK(无锡生物香港) 注 1 注 1 16.5%( 注 1)
成都药明 25% 注 3 注 3
注 1: 2015 年 4 月,药明有限将持有的药明企业管理 100%股权转让给 WuXi Biologics
Investments Limited(原名为 Global Bond Investments Limited)(无锡生物投资有限)。至
此,药明企业管理及其控股子公司药明生物、上海药明生物、 Biologics HK(无锡生物香港)
不再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 .
注 2:发行人于 2016 年非同一控制合并收购之子公司。
注 3:该公司在该年度尚未设立。
注 4:发行人于 2015 年处置该子公司。
注 5:系合伙企业,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注 6:该公司在 2016 年度注销关闭。
注 7:发行人于 2016 年度处置该子公司。
注 8:系发行人于 2017 年度非同一控制合并收购之子公司。
注 9:发行人于 2017 年度处置该子公司。
2、税收优惠及批文
发行人原子公司药明生物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
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于 2013 年 8 月 5 日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证书编号: GR201332000239),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执行 15%的企业所得税率,认定有效期 3 年。
子公司上海药明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
务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于 2014 年 9 月 4 日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
编号: GR201431000044),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15%的企业所得税率,认定有效期 3 年。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商
务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于 2015 年 1 月 14 日颁发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证书编
号:JF20143101410131),子公司上海药明被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执行
544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认定有效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上海市科学技
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 GR201731002728),被认定为
高新技术企业,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15%的企业所得税率,认定有效期 3
年。
子公司苏州药明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于 2013 年 12 月 11 日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
号: GF201332000349),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15%
的企业所得税率,认定有效期 3 年。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
苏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2016 年 11 月 30 日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 证书编号: GR201632003165),子公司苏州药明被继续认定为高新技术
企业,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继续执行 15%的企业所得税率,认定有效期 3 年。
子公司上海康德弘翼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
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和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 年 12 月 14 日颁发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 证书编号: 20173101010016),
子公司上海康德弘翼被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执行 15%的企业所得税税
率,认定有效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子公司天津药明根据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国家税
务局和天津市地方税务局于 2014 年 10 月 21 日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
书编号: GR201412000214),子公司天津药明被继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继续执行 15%的企业所得税率,认定有效期 3 年。根据天津
市科技技术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
津市商务委员会和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 年 12 月 31 日颁发的《技术先
进型服务企业》( 证书编号:JF20141201150004),子公司天津药明被认定为技术
先进型服务企业,执行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认定有效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和天津市地
方税务局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
GR201712000444),子公司天津药明康德被继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继续执行 15%的企业所得税率,认定有效期 3 年。
545
子公司武汉药明根据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和湖北省地方税务局于 2015 年 10 月 28 日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
号: GF201542000080),子公司武汉药明被继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15%的企业所得税率,认定有效期 3 年。
子公司南京美新诺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
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于 2016 年 11 月 30 日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
编号: GR201632001045),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15%的企业所得税率,认定有效期 3 年。
子公司百奇生物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于 2015 年 11 月 3 日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
号: GF201532001049),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15%
的企业所得税率,认定有效期 3 年。
子公司合全药业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
务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于 2014 年 9 月 4 日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
编号: GR201431000470),合全药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15%的企业所得税率,认定有效期 3 年。 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颁
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 GR201731001457),合全药业被继续认
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15%的企业所得税率,认定有效
期 3 年。
经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浦税综所备[2013] 001 号文件批准,子公司上
海合全研发自 2012 年至 2015 年享受一免三减半税收优惠。公司各税收优惠期间
的实际税率如下:
年度 税务优惠方式 实际税率
2015 年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2.50%
子公司上海合全研发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
家税务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证书编号: GF201531000417),子公司上海合全研发被继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
546
业,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继续执行 15%的企业所得税率,认定有效期 3 年。 根
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
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和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 年 1 月 14 日颁发的《技
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证书编号:20143101410220),子公司上海合全研发被认定
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执行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认定有效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在 2015 年度, 12.5%税率优惠与 15%高新税率优惠的重复期间,上海合全
研发实际税率从低缴纳。
子公司辉源生物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财
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和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
年 1 月 14 日颁发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证书编号:JF20143101150046),子
公司辉源生物被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执行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认定
有效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
海市国家税务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颁发的《高新技术企
业证书》( 证书编号: GR201531001030),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15%的企业所得税率,认定有效期 3 年。
子公司常州合全药业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
务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
书编号: GR201732003895),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执
行 15%的企业所得税率,认定有效期 3 年。
子公司常州合全研发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
务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
书编号: GR201732003975),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执
行 15%的企业所得税率,认定有效期 3 年。
六、分部信息
单位:元
项目
CRO 服务
CMO/CDMO
中国区实验室 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服务
美国区实验室
服务
临床研究及其
他 CRO 服务
547
项目
CRO 服务
CMO/CDMO
中国区实验室 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服务
美国区实验室
服务
临床研究及其
他 CRO 服务
2017 年度
营业
收入 4,120,575,787.03 1,134,880,934.10 356,109,131.63 2,108,553,988.70 45,140,014.82 7,765,259,856.28
营业
成本 2,276,038,250.30 772,959,370.66 251,849,475.08 1,185,686,656.03 30,260,616.31 4,516,794,368.38
分部
利润 1,844,537,536.73 361,921,563.44 104,259,656.55 922,867,332.67 14,879,398.51 3,248,465,487.90
2016 年度
营业
收入 3,269,775,316.70 935,231,180.00 206,273,739.96 1,637,015,683.42 67,834,968.77 6,116,130,888.85
营业
成本 1,890,881,886.42 610,183,101.33 164,336,647.49 929,000,308.65 28,895,307.03 3,623,297,250.92
分部
利润 1,378,893,430.28 325,048,078.67 41,937,092.47 708,015,374.77 38,939,661.74 2,492,833,637.93
2015 年度
营业
收入 2,553,870,454.33 703,588,050.50 350,467,209.47 1,266,735,330.19 8,687,917.47 4,883,348,961.96
营业
成本 1,689,355,378.84 428,770,356.39 292,398,467.85 784,485,430.60 1,191,187.24 3,196,200,820.92
分部
利润 864,515,075.49 274,817,694.11 58,068,741.62 482,249,899.59 7,496,730.23 1,687,148,141.04
注:上述分部所包含的业务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一、公司主营业
务介绍”之“(二)主要产品及服务情况”。
七、最近一年内收购兼并的企业情况
为有效整合公司相关业务和资产,理顺股权关系,保持业务完整性,提升管
理效率,发行人于 2015 年-2017 年进行了同一控制下部分资产及股权收购,具体
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主要资产重组情
况”。
此外,公司主要于 2017 年收购了辉源生物, 被收购企业(辉源生物)收购
前一年( 2016 年) 收入及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收购公司 2016 年营业收入 2016 年利润总额
辉源生物 19,928.68 5,125.16
548
八、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7,722,589.17 -5,393,037.92 -5,781,703.9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
补助(与公司业务密切
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
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
政府补助除外)
230,268,807.39 100,625,244.23 69,084,873.43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
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2,382,253.08 222,750,082.68
股份支付费用 - - -189,024,544.39
处置子公司及长期股
权投资产生的资产处
置收益
- 300,508.39 7,726,200.2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的投资收益
88,781,003.00 29,181,413.20 84,214,334.4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
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3,122,621.88 -3,059,477.25 -39,416,511.77
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
税影响额 -52,745,213.29 -18,881,531.37 -20,935,654.48
归属少数股东非经常
性损益的影响数 -3,741,353.11 -8,600,494.64 40,749,457.85
合计 247,963,276.70 96,554,877.72 169,366,534.09
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对当期经营成果的影响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金额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
析”之“(六)非经常性损益”。
549
九、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
(一)货币资金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元) 比重
现金 534,063.65 0.02%
银行存款 2,465,609,739.84 99.73%
其他货币资金 6,246,720.75 0.25%
合计 2,472,390,524.24 100.00%
(二)应收账款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项目 账面余额(元) 坏账准备(元) 账面价值(元)
应收账款 1,615,722,575.26 18,890,016.70 1,596,832,558.56
(三)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元)
银行理财产品 297,686,559.54
待摊费用 14,687,002.89
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 265,663,184.43
合计 578,036,746.86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如下:
项目 账面余额(元) 坏账准备(元) 账面价值(元)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
工具 683,404,986.38 - 683,404,986.38
合计 683,404,986.38 - 683,404,986.38
550
(五)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2017 年
1 月 1 日 出资/追加投资
本期增减变动
2017 年
权益法下确认的 12 月 31 日
投资收益
权益法下确认的
其他综合收益变
动
汇率调整
合营企业
MedImmune
Biopharmaceut
ical Co.
Limited(无锡
医疗生物制药
有限公司)
10,452,128.45 23,643,851.00 -15,368,400.42 - -875,458.08 17,852,120.95
药明巨诺 3,106,052.31 10,165,800.00 -13,271,852.31 - - -
Cycle
Solutions, Inc.
(阿匹奇)
116,380,760.42 1,588,968.37 -3,825,023.50 114,144,705.29
上海外高桥药
明康德众创空
间管理有限公
司(注 1)
- - - - - -
JW Cayman
(无锡巨诺开
曼)(注 2)
- - - - - -
联营企业
PhageLux Inc.
(菲吉乐科美
国)
15,560,371.89 - -8,058,059.12 - -762,308.08 6,740,004.69
WuXi
Healthcare
Ventures II
L.P.(毓承资
本)
185,149,447.10 32,047,206.06 -5,912,110.32 13,633,558.77 -11,262,822.62 213,655,278.99
PICA Health
Technologies
Limited( PICA
健康科技有
限)
17,362,500.00 - -4,943,241.35 - -930,016.41 11,489,242.24
和径医药科技
(上海)有限
公司
- 21,875,000.00 -2,675,054.98 - - 19,199,945.02
合计 231,630,499.75 204,112,617.48 -48,639,750.13 13,633,558.77 -17,655,628.69 383,081,297.18
注 1: 2017 年 12 月 28 日,发行人子公司上海药明与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共
同设立上海外高桥药明康德众创空间管理有限公司,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双方均未出资。
注 2: 2017 年 11 月 14 日,发行人之子公司 WXAT HK Holding(药明香港控股)于 2017 年
9 月 6 日设立的子公司 JW Cayman(无锡巨诺开曼)的股权结构发生变更。股权结构变更后,
JW Cayman(无锡巨诺开曼)变更为发行人之合营企业,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各股东尚
未出资。
(六)固定资产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2,833,558,488.72 元,明
551
细如下:
项目 折旧年限(年) 原值(元) 累计折旧(元) 净值(元)
房屋建筑物 5-20 1,835,883,630.37 597,158,662.74 1,238,724,967.63
机器设备 5-10 958,654,512.93 505,009,324.42 453,645,188.51
运输设备 5-10 21,895,685.40 13,963,560.54 7,932,124.86
电子设备、
器具及家具 5-7 2,011,026,050.14 879,595,144.29 1,131,430,905.85
其他 2.5 3,472,667.64 1,647,365.77 1,825,301.87
合计 - 4,830,932,546.48 1,997,374,057.76 2,833,558,488.72
(七)无形资产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形资产账面净值为 426,051,396.56 元,明
细如下:
项目 原值(元) 累计摊销(元) 减值准备(元) 净值(元)
土地使用权 144,747,601.80 15,210,155.80 - 129,537,446.00
商标使用权 27,982,412.19 4,823,366.70 17,787,214.85 5,371,830.64
软件及其他 131,114,365.24 72,384,645.50 - 58,729,719.74
客户关系 290,195,043.55 38,989,577.25 75,108,358.81 176,097,107.49
专利 61,000,000.00 4,684,707.31 - 56,315,292.69
合计 655,039,422.78 136,092,452.56 92,895,573.66 426,051,396.56
(八)商誉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商誉账面净值为 958,037,876.84 元,明细如
下:
项目 原值(元) 减值准备(元) 净值(元)
检测分析业务-药代动力学检测业
务( XenoBiotic Laboratories, Inc.) 126,993,947.74 45,237,183.35 81,756,764.39
实验室 CRO 业务( Abgent(百奇
美国)) 51,795,625.29 51,795,625.29 -
临床试验现场管理业务(上海津石
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932,495.48 - 932,495.48
检测分析业务( WuXi AppTec,
Inc. (药明康德美国)) 156,531,145.43 - 156,531,145.43
化学合成业务组
( Crelux(药明康德德国)) 30,095,571.21 - 30,095,571.21
检测分析业务-药效评价与检测组
(辉源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688,721,900.33 - 688,721,900.33
552
项目 原值(元) 减值准备(元) 净值(元)
合计 1,055,070,685.48 97,032,808.64 958,037,876.84
十、最近一期末的主要债项
(一)短期借款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短期借款账面余额为 1,318,188,800.00 元,具
体如下:
项目 金额(元) 比例
信用借款 1,318,188,800.00 100.00%
合计 1,318,188,800.00 100.00%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逾期未偿还款项。
(二)预收账款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预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604,132,140.03 元,明
细如下:
项目 金额(元) 比例
1 年以内 533,522,477.04 88.31%
1 年-2 年 51,618,085.12 8.54%
2 年-3 年 11,876,714.22 1.97%
3 年以上 7,114,863.65 1.18%
合计 604,132,140.03 100.00%
(三)应交税费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交税费账面余额为 281,408,681.95 元,明
细如下:
项目 金额(元) 比例
企业所得税 193,107,447.33 68.62%
增值税 65,934,111.36 23.43%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61,651.03 0.02%
个人所得税 16,053,917.51 5.70%
其他 6,251,554.72 2.22%
553
项目 金额(元) 比例
合计 281,408,681.95 100.00%
(四)其他应付款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为 1,618,179,826.51 元,
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元) 比例
应付关联方 839,561,852.28 51.88%
应付工程材料备件款 388,689,260.46 24.02%
应付第三方股权转让款 177,129,457.08 10.95%
预提费用 141,209,083.39 8.73%
其他 71,590,173.30 4.42%
合计 1,618,179,826.51 100.00%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关联方明细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
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四、关联交易”之“(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关联方往来
余额情况”。
十一、报告期内所有者权益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股本 937,787,000.00 937,787,000.00 155,029,234.82
资本公积 3,029,093,859.31 3,492,196,806.06 1,539,027,154.05
其他综合收益 138,283,654.91 128,785,239.03 31,895,379.32
盈余公积 21,296,260.74 - 77,784,458.14
未分配利润 2,215,918,738.28 1,010,403,992.29 1,563,930,917.4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益合计 6,342,379,513.24 5,569,173,037.38 3,367,667,143.73
少数股东权益 395,630,817.48 493,232,021.27 3,062,455,722.38
合计 6,738,010,330.72 6,062,405,058.65 6,430,122,866.11
公司股本变动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
人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
554
十二、报告期内现金流量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流量变动情况详见本节“一、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1,793,610,274.66 1,756,793,417.65 738,595,777.8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1,124,314,119.66 -206,310,354.68 -933,281,191.3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674,169,795.88 -127,673,439.24 428,512,173.50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
响 -36,281,242.74 82,423,791.63 29,929,094.7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 -41,154,883.62 1,505,233,415.36 263,755,854.71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余额 2,507,298,687.11 1,002,065,271.75 738,309,417.0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余额 2,466,143,803.49 2,507,298,687.11 1,002,065,271.75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十三、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期后事项
2017 年 3 月 23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391 号”文核准, 本公司之
子公司上海药明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公
司债券。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公司债券尚未发行。
(二)或有事项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其他重要事项
2015 年,公司将主要从事大分子生物药业务的药明企业管理及其子公司以
及上海药明的相关业务单元转让给 WuXi Cayman(无锡开曼)控制的关联方
WuXi Biologics Investments Limited(原 Global Bond Investments Limited)(无锡
生物投资有限)。
2015 年,公司将主要从事生物检测检验服务的苏州检测转让给无锡药明康
555
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相关业务单元及主体转让前的经营状况为:
单位:元
项目 收入 费用 利润总额 所得税
费用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终止
经营利润
2015 年
从 事 生 物 制
品 的 研 发 和
咨 询 服 务 的
药 明 生 物 和
上 海 药 明 的
相 关 业 务 单
元
204,894,745.17 228,839,766.15 -23,945,020.98 - -23,945,020.98 -12,374,786.84
从 事 生 物 检
测 检 验 服 务
的苏州检测
567,310.46 14,109,916.64 -13,542,606.18 - -13,542,606.18 -4,899,173.21
合计 205,462,055.63 242,949,682.79 -37,487,627.16 - -37,487,627.16 -17,273,960.05
2014 年
从 事 生 物 制
品 的 研 发 和
咨 询 服 务 的
药 明 生 物 和
上 海 药 明 的
相 关 业 务 单
元
327,195,972.85 278,987,861.95 48,208,110.90 7,634,266.45 40,573,844.45 20,968,562.66
从 事 生 物 检
测 检 验 服 务
的苏州检测
- 9,801,640.66 -9,801,640.66 -2,074,455.31 -7,727,185.35 -2,795,386.57
合计 327,195,972.85 288,789,502.61 38,406,470.24 5,559,811.14 32,846,659.10 18,173,176.09
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即相关业务单元在上述报告期间内(处置日之
前)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利润。
十四、主要财务指标
(一)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 1.18 1.44 2.12
速动比率 0.89 1.04 1.74
合并资产负债率 46.44% 42.76% 33.6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5.30% 23.66% 11.76%
556
主要财务指标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
使用权、水面养殖权
和采矿权等后)占净
资产的比例
4.40% 2.96% 2.67%
主要财务指标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5.16 4.26 3.90
存货周转率(次) 7.16 9.20 10.9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万元) 211,911.05 179,829.44 121,707.77
利息保障倍数(倍) 33.81 85.48 29.4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元/股) 1.91 1.87 4.76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4 1.61 1.70
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
产) /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 /净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利息费用+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
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二)最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
557
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 2010 年修订)的规定,本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及每股收益计算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项目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 21.14 29.10 14.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16.93 26.27 8.94
2、每股收益
单位:元/股
项目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 1.31 1.08 0.39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1.04 0.98 0.2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 ( 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 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 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
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M0 为报告期月份数; 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
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 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
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2)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558
其中: 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S0 为期初股份总数;
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 Si 为报告期因发
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 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 Sk 为报告期
缩股数; M0 报告期月份数; 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3)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稀释每股收益=P1/( 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
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 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
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
普通股对 P1 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
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由于公司不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故稀释性每股收益的计算与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结果相同。
十五、设立时及在报告期内的资产评估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药明康德设立时及在报告期内的资产评估情况如
下:
序 号
评估报告
名称
评估对象
及评估
范围
评估机构
评估前账
面值
(万元)
评估结果
(万元)
评估增减情
况(万元) 评估方法
1
无 锡 药 明 康
德 新 药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拟
增 资 涉 及 的
股 东 全 部 权
益 价 值 评 估
报告
发行人
100%股权
上海东洲
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
176,492.13 3,590,000.00 3,413,507.87 市场法
2
无 锡 药 明 康
德 新 药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拟
改 制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涉
及 的 净 资 产
价 值 评 估 报
发行人
100%股权
上海东洲
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
324,977.50 612,286.09 287,308.59 资产基础
法
559
序 号
评估报告
名称
评估对象
及评估
范围
评估机构
评估前账
面值
(万元)
评估结果
(万元)
评估增减情
况(万元) 评估方法
告
十六、历次验资情况
1、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根据药明康德的工商登记文件,药明康德自成立以来,历次股权变更、增加
注册资本均依法上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办理了变更登记,药明康德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2、历次验资报告及资金到位情况
本公司历次验资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历
次验资情况及投入的资产计量属性”
560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管理层以 2015 年度、 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基础,
对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进行了讨论和分析,并对公司
未来的发展前景进行了展望。
本节内容可能含有前瞻性叙述。该类前瞻性叙述包含了部分不确定事项,可
能与本公司的最终经营结果不一致。投资者阅读本节内容时,应同时参考本招股
说明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中的相关内容,以及本次发行经德勤华永审计的
财务报表及其附注。
本节讨论与分析所指的数据,除非特别说明,均指合并口径数据。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情况分析
1、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快速增长,截至 2017 年末、 2016 年末和 2015 年
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 1,258,044.69 万元、 1,059,068.28 万元和 968,643.13 万元。
这主要是因为公司近年来主营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使得资产规模总体呈上升趋
势。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546,680.09 43.45% 604,030.93 57.03% 635,676.84 65.63%
非流动资产 711,364.61 56.55% 455,037.35 42.97% 332,966.29 34.37%
资产总计 1,258,044.69 100.00% 1,059,068.28 100.00% 968,643.13 100.00%
总体上看,报告期内药明康德的流动资产总额呈现逐年下降的态势,截至
2017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药明康德的流动资产分别为 546,680.09 万元、
604,030.93 万元和 635,676.84 万元, 2016 年末的流动资产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公司
清理了大量其他应收款同时控股子企业向少数股东支付了部分股利和利润; 2017
年末流动资产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支付了较大金额的股权收购款、部分在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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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建设款、部分重组收购子企业款项以及 2016 年度员工奖金。
截至 2017 年末、 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药明康德的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
比例占比分别为 43.45%、 57.03%和 65.63%。 2017 年末的流动资产比例较 2016
年末下降原因主要是由于 2017 年公司货币基金及理财产品减少较多的同时非流
动资产中的固定资产和商誉增加较多。 2016 年末的流动资产比例较 2015 年末下
降较多主要是由于 2016 年末药明康德其他应收款下降幅度较大。
2、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247,239.05 45.23% 250,784.88 41.52% 100,225.17 15.77%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
1,473.92 0.27% 43,418.68 7.19% 29,084.26 4.58%
应收票据 32.48 0.01% 579.58 0.10% 882.89 0.14%
应收账款 159,683.26 29.21% 137,416.77 22.75% 146,263.88 23.01%
预付款项 5,192.27 0.95% 3,903.34 0.65% 2,273.49 0.36%
应收利息 - - 110.83 0.02% 413.31 0.07%
其他应收款 2,561.66 0.47% 5,795.44 0.96% 241,951.11 38.06%
存货 72,693.77 13.30% 51,127.11 8.46% 25,214.78 3.97%
划分为持有待售
的资产 - - - - 1,324.71 0.21%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资产 - - 1,188.33 0.20% - -
其他流动资产 57,803.67 10.57% 109,705.98 18.16% 88,043.23 13.85%
流动资产合计 546,680.09 100.00% 604,030.93 100.00% 635,676.84 100.00%
( 1)货币资金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货币资金 247,239.05 -1.41% 250,784.88 150.22% 100,225.17 31.50%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货币资金/流动资
产 45.23% 41.52% 15.77%
562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货币资金/总资产 19.65% 23.68% 10.35%
截至2017年末、 2016年末和2015年末, 药明康德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247,239.05万元、 250,784.88万元和100,225.1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9.65%、 23.68%和10.35%。
2017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2016年末变动不大。
2016 年末的货币资金余额较 2015 年末增加了 150,559.71 万元,增幅达到
150.22%,主要系公司在 2016 年底进行了增资扩股,获得了 151,148.00 万元的资
金。
药明康德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现金 53.41 0.02% 107.75 0.04% 56.16 0.06%
银行存款 246,560.97 99.73% 250,622.12 99.94% 100,150.37 99.93%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624.67 0.25% 55.01 0.02% 18.65 0.02%
合计 247,239.05 100.00% 250,784.88 100.00% 100,225.17 100.00%
(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1,473.92 -96.61% 43,418.68 49.29% 29,084.26 -38.46%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流动
资产
0.27% 7.19% 4.58%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 0.12% 4.10% 3.00%
563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总资
产
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基金 1,473.92 41,216.62 29,084.26
其他 - 2,202.06 -
合计 1,473.92 43,418.68 29,084.26
截至 2017 年末、 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药明康德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余额分别为 1,473.92 万元、 43,418.68 万元
和 29,084.26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0.12%、 4.10%和 3.00%。报告期内,
药明康德依照内部投资管理制度和资金使用制度的规定,使用部分资金购买货币
基金,显著提高了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
为进一步降低对外投资风险、加强内部投资决策程序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药明康德制订了《短期现金管理与投资政策》,结合实际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公
司的流动性需求,在风险可以控制的基础上购买了短期货币基金产品,并安排专
人负责后续管理并提供季度报告。该等货币基金均为短期货币基金产品,风险较
小,不存在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 3)应收票据
2017 年末、 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药明康德的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 32.48
万元、 579.58 万元和 882.89 万元,金额较小,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且不存在
已质押或者应收持药明康德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票据。
( 4)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药明康德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564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应收账款 159,683.26 16.20% 137,416.77 -6.05% 146,263.88 44.19%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应收账款/流动资产 29.21% 22.75% 23.01%
应收账款/总资产 12.69% 12.98% 15.10%
①应收账款变动原因分析
药明康德对应收账款的回收十分重视,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
行。 2017 年末、 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59,683.26 万
元、 137,416.77 万元和 146,263.88 万元。
2017 年末药明康德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 2016 年末增加了 22,266.49 万元,
主要是由于随着公司销售收入的增加,应收账款规模同步增长。
2016 年末药明康德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 2015 年末减少了 6.05%,主要是
由于在 2016 年药明康德加强了客户的应收账款收款管理,并于当年收回了较多
的应收关联方款项。
②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A、坏账计提政策
药明康德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了坏账准备计提制度,并将应收账
款分为三类分别计提坏账准备,具体分类及各类别情况下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如
下:
565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占比( %)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占比( %)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占比( %)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单项金额重大并
单独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
- - - - - - -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
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组
合 1
- - - - - - -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
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组
合 2
160,378.17 99.26 1,286.38 159,091.80 138,591.09 99.34 1,226.01 137,365.08 147,192.39 99.55 1,050.58 146,141.81
单项金额不重大
但单独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1,194.08 0.74 602.63 591.46 916.70 0.66 865.02 51.69 663.20 0.45 541.14 122.07
合计 161,572.26 100.00 1,889.00 159,683.26 139,507.79 100.00 2,091.02 137,416.77 147,855.59 100.00 1,591.72 146,263.88
截至 2017 年末、 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药明康德累计计提坏账准备分别为 1,889.00 万元、 2,091.02 万元和 1,591.72 万元,
分别占当年度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 1.17%、 1.50%和 1.08%。
566
B、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组合 2 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占比
( %)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占比( %) 坏 账 准 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占比( %)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6 个月以
内 158,189.09 98.64 - 158,189.09 136,435.32 98.44 - 136,435.32 145,203.32 98.64 - 145,203.32
6 个月-1
年 743.13 0.46 148.63 594.50 766.17 0.55 153.23 612.93 758.14 0.52 151.63 606.51
1 年-2 年 616.41 0.38 308.20 308.20 633.64 0.46 316.82 316.82 663.96 0.45 331.98 331.98
2 年以上 829.55 0.52 829.55 - 755.95 0.55 755.95 - 566.97 0.39 566.97 -
合计 160,378.17 100.00 1,286.38 159,091.80 138,591.09 100.00 1,226.01 137,365.08 147,192.39 100.00 1,050.58 146,141.81
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商业信用良好的国内外大型药企,如上表所示,截至 2017 年末、 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药明康德账龄
在 6 个月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很小,分别为 1.36%、 1.56%和 1.36%,应收账款质量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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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2017 年度、 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药明康德实际核销的坏账准备金额分别
为 937.49 万元、 0 万元和 21.16 万元,绝对金额及占比均较小,对报告期内应收
账款的质量影响较小。
③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金额(万元) 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
Johnson & Johnson(强生) 13,279.89 8.22%
Pfizer(辉瑞) 8,986.27 5.56%
Merck Sharp & Dohme(默沙东) 8,005.51 4.95%
GlaxoSmithKline(葛兰素史克) 6,388.26 3.95%
Roche(罗氏) 4,448.32 2.75%
合计 41,108.26 25.44%
注:上述客户的应收账款为合并计算口径
报告期内,药明康德的主要客户回款及信用情况较好,不存在异常变化情况。
( 5)预付款项
药明康德的预付账款主要为预付的房租、物业费、维修费等款项,报告期内
预付账款按账龄列示具体情况如下:
账龄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万元) 比例 (万元) 金额 比例 (万元)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4,685.43 90.23% 3,173.18 81.30% 1,912.64 84.13%
1 至 2 年 237.59 4.58% 559.81 14.34% 336.91 14.82%
2 至 3 年 253.64 4.89% 170.35 4.36% 23.93 1.05%
3 年以上 15.61 0.30% - - - -
合计 5,192.27 100.00% 3,903.34 100.00% 2,273.49 100.00%
2017 年末、 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预付账款分别为 5,192.27 万元、 3,903.34
万元和 2,273.49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41%、 0.37%和 0.23%。
2017 年末和 2016 年末的预付账款较上期期末分别增加了 1,288.93 万元、
568
1,629.85 万元,增幅分别达到了 33.02%和 71.69%,主要是由于随着公司经营规
模的不断扩大,预付货款有所增加,同时预付维修费、预付房租等经营费用也不
断增加。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药明康德的预付账款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往来单位名称 性质 金额(万元) 占比
上海三凯物业经营管理有
限公司 租金物业 380.87 7.34%
上海炫酷广告有限公司 预付年会费 270.21 5.20%
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采购原料款 244.98 4.72%
北控安耐得环保科技发展
常州有限公司 处理危废款 238.89 4.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常州海关 预付海关关税 203.10 3.91%
合计 1,338.04 25.77%
( 6)应收利息
截至 2017 年末、 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应收利息分别为 0 万元、 110.83
万元和 413.31 万元,主要为应收银行定期存款的利息。
( 7)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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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占比( %)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占比( %)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占比( %)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单项金额重大
并单独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
应收款
- - - - - - - - - - - -
按信用风险特
征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
应收款-组合 1
1,590.52 50.78 - 1,590.52 3,905.66 67.39 - 3,905.66 3,406.45 1.41 - 3,406.45
按信用风险特
征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
应收款-组合 2
1,541.80 49.22 570.66 971.15 1,889.78 32.60 - 1,889.78 238,544.67 98.52 - 238,544.67
单项金额不重
大但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的其
他应收款
- - - - 0.70 0.01 0.70 - 171.62 0.07 171.62 -
合计 3,132.32 100.00 570.66 2,561.66 5,796.14 100.00 0.70 5,795.44 242,122.73 100.00 171.62 241,951.11
570
报告期内,药明康德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按性质分类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往来款 1,541.80 1,913.36 216,524.53
固定资产转让款 - - 10,444.04
出售投资款 - 2,628.39 14,033.69
押金 857.76 507.29 805.00
备用金 63.16 348.63 315.48
其他 669.59 398.47 -
合计 3,132.32 5,796.14 242,122.73
截至 2017 年末、 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药明康德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分
别为 3,132.32 万元、 5,796.14 万元和 242,122.73 万元,主要系往来款和出售投资
款等。 2015 年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大,主要系药明康德原母公司 WuXi Cayman(无
锡开曼)自 2013 年起将下属境内外企业的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导致药明康德与
WuXi Cayman(无锡开曼)及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等关联方之间的往
来款大幅度提高。 2016 年其他应收款余额下降较多主要是由于公司对关联方之
间的往来款进行了清理。
目前,药明康德已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来规范
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药明康德已经清理完毕了其
他应收款中的关联方资金拆借及代垫款项。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往来单位名称 与药明康德
之间的关系 款项性质 金额(万元) 占其他应收款 余额的比例
药明巨诺 关联方 往来款 1,541.80 49.22%
上海喆瑞国际货
物运输代理有限
公司
非关联方 押金 260.47 8.32%
国网江苏省电力
公司苏州供电公
司
非关联方 保证金 198.33 6.33%
上海三凯物业经
营管理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押金 174.36 5.57%
上海畅灵国际货
运代理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押金 63.82 2.04%
571
往来单位名称 与药明康德
之间的关系 款项性质 金额(万元) 占其他应收款 余额的比例
合计 - - 2,238.79 71.48%
( 8)存货
报告期内,药明康德的存货账面价值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原材料 19,410.29 17,952.00 9,489.41
在产品 31,132.92 23,807.27 11,005.72
产成品 22,150.55 9,367.84 4,719.66
账面价值 72,693.77 51,127.11 25,214.78
①存货变化分析
药明康德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存货管理制度,通过执行合理的采购计划和生产
调度制度动态控制存货总量和结构。截至 2017 年末、 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
药明康德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72,693.77 万元、 51,127.11 万元和 25,214.78 万元。
2017 年末存货账面价值较 2016 年末增加了 21,566.66 万元,增幅达到
42.18%,主要是由于公司 CMO/CDMO 业务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公司产能增加
从而增加存货以应对订单的增加。
2016 年末存货账面价值较 2015 年末增加了 25,912.33 万元,增幅达到
102.77%,主要是由于 CMO/CDMO 业务增长较快,订单增加较多,同时合全药
业常州工厂部分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投入生产,因此原材料、在产品、产
成品较 2015 年末均有大幅度提高。
②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
料 20,510.51 1,100.22 19,410.29 18,935.28 983.29 17,952.00 10,591.63 1,102.22 9,489.41
在产
品 31,132.92 - 31,132.92 23,807.27 - 23,807.27 11,005.72 - 11,005.72
572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产成
品 22,150.55 - 22,150.55 9,575.48 207.64 9,367.84 4,868.58 148.92 4,719.66
合计 73,793.99 1,100.22 72,693.77 52,318.04 1,190.93 51,127.11 26,465.92 1,251.14 25,214.78
药明康德根据稳健经营的原则,按照自身行业的特点与业务经营模式的实际
情况,制定了合理的存货减值准备计提会计政策,并在报告期内各资产负债表日
均对期末存货的减值情况进行了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对其中成本高于预计可变现
净值的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报告期内,药明康德的存货质量良好,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充分、合理,不
存在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足的情况。
( 9)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药明康德的其他流动资产主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待摊费用和应
交增值税借方。报告期内,药明康德其他流动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理财产品 29,768.66 100,644.94 77,949.44
待摊费用 1,468.70 1,549.21 3,016.23
应交增值税借方
余额 26,566.32 7,511.83 7,077.56
合计 57,803.67 109,705.98 88,043.23
2017 年末、 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 57,803.67 万元、
109,705.98 万元和 88,043.23 万元,主要系药明康德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而使用
自有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
2017 年末,其他流动资产较 2016 年末减少了 51,902.31 万元,减少幅度达
到 47.31%,主要是由于公司在当期赎回了大部分银行理财产品。
报告期内,药明康德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具有期限短、风险低等特点,不存
在较大减值或其他风险。
573
3、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 68,340.50 9.61% 61,478.65 13.51% 27,803.89 8.35%
长期应收款 - - 3,319.58 0.73% - -
长期股权投资 38,308.13 5.39% 23,163.05 5.09% 4,065.03 1.22%
固定资产 283,355.85 39.83% 197,104.11 43.32% 133,780.14 40.18%
在建工程 84,366.53 11.86% 71,221.98 15.65% 93,601.30 28.11%
无形资产 42,605.14 5.99% 31,216.90 6.86% 25,612.22 7.69%
商誉 95,803.79 13.47% 32,628.62 7.17% 30,816.01 9.25%
长期待摊费用 57,882.35 8.14% 26,767.25 5.88% 7,621.86 2.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24,415.85 3.43% 4,557.19 1.00% 6,475.82 1.94%
其他非流动资产 16,286.47 2.29% 3,580.01 0.79% 3,190.00 0.96%
非流动资产合计 711,364.61 100.00% 455,037.35 100.00% 332,966.29 100.00%
(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药明康德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为公司所投资的少数股权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药明康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63,393.88 57,235.36 24,930.67
公允价值 68,340.50 61,478.65 27,803.89
累计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公允价
值变动金额
4,946.61 4,243.29 2,873.22
2017 年末、 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
为 68,340.50 万元、 61,478.65 万元和 27,803.89 万元。
2017 年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 2016 年末增加了 6,861.85 万元,主要是由于
公司新增了对部分公司的投资以及公允价值的变动。
2016 年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 2015 年末增加了 33,674.75 万元,增幅达到
121.12%,主要是由于公司在 2016 年收购了 Ambrx(安博生物)的股权投资以
574
及其他少数股权投资。
截至 2017 年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账面价值排序的前五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账面价值
Ambrx(安博生物) 13,068.40
苏州通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98.93
Unity Biotechnology, Inc.(尤尼泰生物技术) 4,700.78
AltheaDx, Inc.(阿尔西亚) 4,549.28
Hua Medicine Limited. ( 华药有限) 4,076.17
合计 31,493.56
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根据该制度,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董事会审议批准并
及时披露, A、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B、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
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
元; C、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D、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
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E、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到达下列标准之一的,除经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外,
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A、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
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B、交易的成交金
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C、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
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D、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E、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
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575
公司对外投资金额未达到前两条规定标准的,董事会授权总裁(首席执行官)
进行审核、批准。公司下属控股子企业投资金额未达到前两条规定标准的,由控
股子企业依照其章程/合伙协议自行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报公司总裁(首席执行
官)核准。
在投资之后,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所确定的投资项目,相应编制实施投资计
划,对项目实施进行指导、监督与控制,参与投资项目审计、终(中)止清算与
交接工作,并进行投资评价与总结;并负责对投资项目实施运作情况实行全过程
的监督、检查和评价。公司监事会应依据其职责对投资项目进行监督,对违规行
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对重大问题提出专项报告,提请项目投资审批机构讨论处
理。
公司严格按照以上要求进行对外投资的内部决策以及后续监管。目前公司持
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为对国内外医药研发企业的少数股权投资,上述投资资
产的运营情况良好,不存在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 2)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17 年末、 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药明康德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
38,308.13 万元、 23,163.05 万元和 4,065.03 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药明康德长期股权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合营企业
MedImmune
Biopharmaceutical Co.
Limited(无锡医疗生
物制药有限公司)
1,785.21 1,045.21 816.70
上海康德弘翼 - - 869.49
药明巨诺 - 310.61 -
Cycle Solutions,Inc.
( 阿匹奇) 11,414.47 - -
上海外高桥药明康德
众创空间管理有限公
司(注 2)
- - -
JW Cayman(无锡巨
诺开曼) ( 注 3) - - -
576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联营企业
Adagene Inc.(天演药
业) - - 304.34
PhageLux Inc.(菲吉
乐科美国) 674.00 1,556.04 2,074.50
WuXi Healthcare
Ventures II L.P.(毓承
资本)
21,365.53 18,514.94
PICA Health
Technologies Limited
( PICA 健康科技有
限)
1,148.92 1,736.25
和径医药科技(上海)
有限公司 1,919.99 - -
合计 38,308.13 23,163.05 4,065.03
注 1: 2015 年 6 月 11 日,无锡药明一期投资与南京天印健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南
京天印康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双方均未出资。 2016 年,双方约定
注销该公司, 2017 年 2 月 7 日,南京天印康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销。
注2: 2017年12月28日,发行人子公司上海药明与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共同
设立上海外高桥药明康德众创空间管理有限公司,截止2017年12月31日双方均未出资。
注3: 2017年11月14日,发行人之子公司WXAT HK Holding(药明香港控股)于2017年9月6
日设立的子公司JW Cayman(无锡巨诺开曼)的股权结构发生变更。股权结构变更后, JW
Cayman(无锡巨诺开曼)变更为发行人之合营企业,截止2017年12月31日各股东尚未出资。
截至 2017 年末,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较 2016 年末增加了 15,145.08 万元,
主要是由于当期新增了对 MedImmune Biopharmaceutical Co. Limited(无锡医疗
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和径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及 Cycle Solutions,Inc.(阿
匹奇)的投资,同时调整了对 WuXi Healthcare Ventures II L.P.(毓承资本)的其
他综合收益。
截至 2016 年末的长期股权投资较 2015 年末增加了 19,098.02 万元,增幅达
到 469.81%,主要是由于公司自 WuXi Cayman (无锡开曼)受让了 WuXi Healthcare
Ventures II L.P.(毓承资本)的股权,同时增加了对部分企业的投资。
( 3)固定资产
药明康德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器具及家
具、运输设备和其他。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577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期末账面价值
占比
房屋建筑物 183,588.36 59,715.87 - 123,872.49 43.72%
机器设备 95,865.45 50,500.93 - 45,364.52 16.01%
电子设备、器具及家具 201,102.61 87,959.51 - 113,143.10 39.93%
其中:电子设备 22,309.86 9,989.40 - 12,320.46 4.35%
器具 174,314.94 74,252.44 - 100,062.50 35.31%
家具 4,477.81 3,717.67 - 760.14 0.27%
运输设备 2,189.57 1,396.36 - 793.21 0.28%
其他 347.27 164.74 - 182.53 0.06%
合计 483,093.26 199,737.41 283,355.85 100.00%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期末账面价值
占比
房屋建筑物 123,223.91 48,552.50 - 74,671.42 37.88%
机器设备 86,675.69 46,816.97 - 39,858.71 20.22%
电子设备、器具及家具 156,243.07 74,620.20 - 81,622.86 41.41%
其中:电子设备 16,109.12 9,055.58 - 7,053.54 3.58%
器具 138,360.54 64,537.95 - 73,822.58 37.45%
家具 1,773.41 1,026.66 - 746.75 0.38%
运输设备 2,008.23 1,240.98 - 767.25 0.39%
其他 300.66 116.79 - 183.86 0.09%
合计 368,451.56 171,347.45 - 197,104.11 100.00%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期末账面价值
占比
房屋建筑物 96,631.15 42,671.77 - 53,959.37 40.33%
机器设备 73,999.41 38,910.44 - 35,088.97 26.23%
电子设备、器具及家具 106,631.12 62,749.63 - 43,881.49 32.80%
其中:电子设备 13,990.67 8,044.48 - 5,946.19 4.44%
器具 91,662.83 53,910.54 - 37,752.30 28.22%
家具 977.62 794.62 - 183.00 0.14%
运输设备 1,772.47 1,072.15 - 700.32 0.52%
其他 237.48 87.50 - 149.98 0.11%
578
合计 279,271.63 145,491.49 - 133,780.14 100.00%
2017 年末、 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药明康德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83,355.85 万元、 197,104.11 万元和 133,780.14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2.52%、 18.61%和 13.81%。
2017 年末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比 2016 年末增加了 86,251.74 万元,主要系
武汉药明购入了新的房产、常州合全新的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土建工程竣工、子公
司增加从而新增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器具及家具所致。
2016 年末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比 2015 年末增加了 63,323.97 万元,主要系
常州合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在 2016 年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从在建工程科目转
入固定资产所致。
药明康德建立了完整的固定资产维护体系,固定资产运行和维护状况良好。
报告期内,上述各项固定资产均不存在减值情形,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 4)在建工程
2017 年末、 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药明康德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84,366.53 万元、 71,221.98 万元和 93,601.30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71%、
6.72%和 9.66%。
2017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 2016 年末增加了 13,144.56 万元,主要
是由于公司子公司新增了部分建设项目以及装修改造工程。
2016 年末的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比上年年末减少了 22,379.33 万元,主要
是由于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常州合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及部分待安装机器
设备转入固定资产,同时部分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转入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内在建工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期初数 本期增加额 本期完工转
入固定资产
本期完工转
入无形资产
本期转入长
期待摊费用
非同一控制
企业合并增
加
期末数
常州合全生
产基地建设 30,452.98 11,175.01 33,885.86 - - - 7,742.14
579
项目一期
常州合全生
产基地建设
项目二期
- 10,448.16 - - - - 10,448.16
常州新工厂
研发楼装修
项目
1,425.34 727.42 1,028.38 - 1,124.38 - -
无锡药明康
德药业装修
工程
4,392.86 13,607.14 2,319.37 - - - 15,680.63
上海药明康
德综合办公
大楼
- 3,227.77 - - - - 3,227.77
上海药明康
德分析诊断
服务研发中
心
- 5,101.07 - - - - 5,101.07
天津北方基
地二期项目 97.31 4,757.96 - - - - 4,855.27
美国费城实
验室装修二
期工程
- 17,879.04 - - 17,879.04 - -
待安装机器
设备及工程
材料
33,068.74 59,281.04 36,076.21 736.03 19,802.10 167.01 35,902.44
其他 1,784.75 4,530.14 4,859.37 46.46 - - 1,409.06
合计 71,221.98 130,734.74 78,169.19 782.49 38,805.51 167.01 84,366.53
项目
2016 年度
期初数 本期增加额 本期完工转
入固定资产
本期完工转
入无形资产
本期转入长
期待摊费用
非同一控制
企业合并增
加
期末数
常州合全生
产基地建设
项目一期
66,993.09 21,674.12 58,214.23 - - - 30,452.98
常州新工厂
研发楼装修
项目
- 4,014.92 2,589.58 - - - 1,425.34
武汉实验室
改造工程 - 3,588.49 3.44 - 3,585.05 - -
天津北方基
地实验楼 2号
楼装修工程
1,774.67 1,445.13 3,219.80 - - - -
无锡药明康
德药业装修
工程
- 150.57 - - - 4,242.29 4,392.86
待安装设备
及工程材料 24,028.65 54,770.55 28,202.78 - 17,527.69 - 33,068.74
其他 804.89 3,418.95 2,146.06 195.72 - - 1,882.06
合计 93,601.30 89,062.73 94,375.90 195.72 21,112.73 4,242.29 71,221.98
580
项目
2015 年度
期初数 本期增加额 本期完工转
入固定资产
本期完工转
入无形资产
本期转入长
期待摊费用
处置子公司
减少 期末数
常州合全生
产基地建设
项目一期
25,243.62 41,749.47 - - - 66,993.09
合全生产基
地 IIA14B 区
反应釜建设
1,276.85 701.25 1,978.10 - - -
天津北方基
地实验楼 2号
楼装修工程
- 1,774.67 - - 1,774.67
苏州药明实
验室改造工
程
4,113.32 1,777.42 5,890.74 - - - -
待安装设备
及工程材料 16,429.22 26,531.92 15,303.14 421.48 346.56 2,861.31 24,028.65
其他 1,961.46 1,738.56 2,166.06 167.46 - 561.61 804.89
合计 49,024.47 74,273.30 25,338.04 588.93 346.56 3,422.93 93,601.30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未发生减值迹象,未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5)无形资产
药明康德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使用权、软件及其他和客户
关系等。报告期各期末,无形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581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原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比例 原值 累计
摊销
减值
准备
账面
价值 比例 原值 累计 摊销 减值 准备 账面 价值 比例
土地使用权 14,474.76 1,521.02 - 12,953.74 30.40% 14,474.76 1,181.04 - 13,293.72 42.58% 9,425.39 986.70 - 8,438.69 32.95%
商标使用权 2,798.24 482.34 1,778.72 537.18 1.26% 2,972.86 437.44 1,256.15 1,279.26 4.10% 2,519.14 377.55 1,174.53 967.06 3.78%
软件及其他 13,111.44 7,238.46 - 5,872.97 13.78% 13,240.32 6,362.27 - 6,878.05 22.03% 11,187.17 5,011.50 - 6,175.67 24.11%
客户关系 29,019.50 3,898.96 7,510.84 17,609.71 41.33% 12,655.53 2,889.66 - 9,765.88 31.28% 11,043.09 1,012.28 - 10,030.80 39.16%
专利 6,100.00 468.47 - 5,631.53 13.22% - - - - - - - - - -
合计 65,503.94 13,609.25 9,289.56 42,605.14 100.00% 43,343.47 10,870.42 1,256.15 31,216.90 100.00% 34,174.79 7,388.04 1,174.53 25,612.22 100.00%
582
2017 年末、 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药明康德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42,605.14 万元、 31,216.90 万元和 25,612.22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39%、
2.95%和 2.64%。
2017 年末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较 2016 年末增加了 11,388.24 万元,增幅为
36.48%,主要是由于公司收购了辉源生物时识别和确认了其客户关系以及专利,
并计提了 XBL-US(美新诺美国)客户关系减值准备所致。
2016 年末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较 2015 年末增加了 5,604.68 万元,增幅达到
21.88%,主要是由于公司在 2016 年收购了信孚药业(现更名为“无锡药业”),
该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合并计入所致。
由于 2011 年公司并购 Abgent(百奇美国)后,其商标所带来的收益不及预
期,因此在报告期内公司针对该商标使用权计提了减值准备。
2017 年末,由于 XBL-US(美新诺美国)的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导致客户关
系对应的预计现金流小于账面价值,因此公司对该公司对应的客户关系计提了减
值准备。
( 6)商誉
报告期各期末,商誉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
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 备 账面价值
检测分析业
务-药代动力
学检测业务
( XBL-US
(美新诺美
国))
12,699.39 4,523.72 8,175.67 12,699.39 - 12,699.39 12,699.39 - 12,699.39
实验室 CRO
业务( Abgent
(百奇美
国))
5,179.56 5,179.56 - 5,505.20 5,505.20 - 5,147.46 2,680.19 2,467.27
临床试验现
场管理业务
(上海津石)
93.25 - 93.25 93.25 - 93.25 93.25 - 93.25
583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
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 备 账面价值
检测分析业
务( AppTec
(药明康德
美国))
15,653.11 - 15,653.11 16,637.21 - 16,637.21 15,556.09 - 15,556.09
化学合成业
务( Crelux (药
明康德德
国))
3,009.56 - 3,009.56 3,198.77 - 3,198.77 - - -
检测分析业
务-药效评价
与检测业务
(辉源生物)
68,872.19 - 68,872.19
合计 105,507.07 9,703.28 95,803.79 38,133.82 5,505.20 32,628.62 33,496.20 2,680.19 30,816.01
2017年末、2016年末和2015年末,药明康德的商誉账面价值分别为 95,803.79
万元、 32,628.62 万元和 30,816.01 万元,商誉主要形成自药明康德历年来对外股
权收购。
2017年末商誉较2016年末增加了63,175.16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在2017年收
购了辉源生物,同时计提了XBL-US(美新诺美国)部分商誉减值准备。
2016 年的新增商誉 1,812.62 万元主要是来源于收购 Crelux(药明康德德国)
新增了 3,198.77 万元,同时 Abgent(百奇美国)计提了 2,825.01 万元商誉减值
准备。
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当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
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报告期内,由
于 2011 年收购的 Abgent(百奇美国)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故对其计提减值准备。
2017 年末,由于 XBL-US(美新诺美国)的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导致该项资
产对应的预计现金流小于商誉账面价值,因此公司对该公司对应的商誉计提了部
分减值准备。
( 7)长期待摊费用
584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经营租入固定资
产改良支出 57,824.41 26,714.07 7,613.42
其他 57.94 53.18 8.44
合计 57,882.35 26,767.25 7,621.86
药明康德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2017 年末、
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药明康德的长期待摊费用的金额分别为 57,882.35 万元、
26,767.25 万元和 7,621.86 万元。
2017年末,长期待摊费用较2016年末增加了31,115.10万元,主要是由于美国
子公司装修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入长期待摊费用。
2016 年末长期待摊费用比 2015 年末增加了 19,145.39 万元,主要是由于 2016
年武汉药明实验楼装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在建工程转入长期待摊费用。
( 8)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内,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源于坏账准备、可抵扣亏损、预提费用、股
份支付、递延收益等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017 年末、 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药明康德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分别为
24,415.85 万元、 4,557.19 万元和 6,475.82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94%、
0.43%和 0.67%。
2017 年末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较 2016 年末增加了 19,858.65 万元,增幅达
435.77%,主要是由于 2017 年发行人子企业合全药业向子企业上海药明发行股份
购买其持有的制剂开发服务部门全部资产与负债使得部分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
计税基础,因此产生了较大金额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 9)其他非流动资产
药明康德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房屋租赁押金。报告期各期末,其他非流
动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房屋租赁押金 2,820.27 2,675.40 2,230.68
585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预付股权款 11,257.02
其他 2,209.19 904.61 959.32
合计 16,286.47 3,580.01 3,190.00
2017 年末、 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公司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
16,286.47 万元、 3,580.01 万元和 3,190.00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29%、
0.34%和 0.33%。整体来看,其他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较小,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影响也相应较小。
2017 年末的其他非流动资产较 2016 年末增加了 12,706.46 万元,增幅达到
354.93%,主要是由于公司将支付给 First Shanghai Company, LLC 的收购 Cycle
Solutions,Inc.(阿匹奇)的预付股权款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所致。
(二)负债情况分析
1、负债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2017 年末、 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药明康德的总负债分别为 584,243.66 万
元、 452,827.78 万元和 325,630.84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负债规模逐渐增加主要
是由于近年来主营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使得负债规模总体呈上升趋势。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461,942.33 79.07% 420,134.52 92.78% 299,217.72 91.89%
非流动负债 122,301.33 20.93% 32,693.26 7.22% 26,413.12 8.11%
负债总计 584,243.66 100.00% 452,827.78 100.00% 325,630.84 100.00%
从结构上看,药明康德的负债主要是以流动负债为主,且流动负债规模增加
较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公司的流动负债分别为 461,942.33 万
元、 420,134.52 万元和 299,217.72 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达到了 79.07%、
92.78%和 91.89%。
586
2、流动负债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131,818.88 28.54% 48,938.53 11.65% 17,200.00 5.75%
应付票据 - - 345.31 0.08% 324.96 0.11%
应付账款 33,323.79 7.21% 30,933.92 7.36% 26,363.60 8.81%
预收款项 60,413.21 13.08% 39,572.18 9.42% 23,268.71 7.78%
应付职工薪酬 44,239.06 9.58% 36,146.73 8.60% 22,835.91 7.63%
应交税费 28,140.87 6.09% 56,948.17 13.55% 21,155.73 7.07%
应付股利 - - - - 2,964.66 0.99%
应付利息 239.46 0.05% - - - -
其他应付款 161,817.98 35.03% 206,945.38 49.26% 183,352.78 61.28%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1,697.69 0.37%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251.39 0.05% 304.29 0.07% 1,751.37 0.59%
流动负债合计 461,942.33 100.00% 420,134.52 100.00% 299,217.72 100.00%
(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药明康德的短期借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信用借款 131,818.88 40,876.81 10,000.00
质押借款 - 8,061.72 7,200.00
保证借款 - - -
合计 131,818.88 48,938.53 17,200.00
药明康德的短期借款主要包含信用借款、质押借款和保证借款。 2017 年末、
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公司的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131,818.88 万元、 48,938.53
万元和 17,200.00 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22.56%、 10.81%和 5.28%。
2017 年末和 2016 年末,短期借款分别较上年年末增加了 82,880.35 万元和
31,738.53 万元,增幅分别为 169.36%和 184.53%,主要是由于公司业务规模稳定
增长以及海外子企业的资金需求增加,相应地短期借款需求增加。
587
( 2)应付票据
2017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药明康德的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 0 万元、
345.31 万元和 324.96 万元,金额较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影响较小。
( 3)应付账款
药明康德的应付账款主要是应支付的原材料采购款等款项。 2017 年末、 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33,323.79 万元、 30,933.92 万元和
26,363.60 万元。
报告期内,应付账款按年限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32,871.46 30,495.20 26,129.32
1 年-2 年 208.22 254.27 129.58
2 年-3 年 187.90 114.01 49.97
3 年以上 56.22 70.45 54.72
合计 33,323.79 30,933.92 26,363.60
药明康德的应付账款逐年增加的原因主要为伴随着主营业务规模的不断扩
大,生产所需的原材料需求逐年增加,从而导致各期末应付账款余额逐年增加。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付账款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往来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万元) 占应付账款总额比例
Thermo Fisher (赛默飞
世尔) 供应商-独立第三方 1,178.27 3.54%
宁波人健化学制药有
限公司 供应商-独立第三方 1,063.66 3.19%
中宁化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独立第三方 1,031.22 3.09%
阜新金特莱氟化学有
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独立第三方 712.65 2.14%
西格玛奥德里奇(上
海)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独立第三方 675.62 2.03%
合计 4,661.41 13.99%
( 4)预收款项
药明康德的预收款项主要是预收的客户的款项。发行人通常在合同签订之后
预收合同金额的 10%-50%,具体预收比例与合同金额、项目规模以及客户情况
588
等因素有关。 2017 年末、 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预收款项余额分别为 60,413.21
万元、 39,572.18 万元和 23,268.71 万元,分别较上年年末增加了 20,841.04 万元
和 16,303.46 万元,主要是由于伴随着主营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预收客户的款
项也相应增加。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预收款项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往来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万元) 占预收账款总额比例
Tesaro(特沙罗) 无关联第三方 15,167.36 25.11%
华领医药技术(上海)
有限公司 关联方 2,765.63 4.58%
Gilead Sciences(吉利
德科学) 无关联第三方 1,957.01 3.24%
GlaxoSmithKline ( 葛
兰素史克) 无关联第三方 1,857.87 3.08%
Roche(罗氏) 无关联第三方 1,241.60 2.06%
合计 22,989.47 38.05%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预收账款的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客户 项目名称 预收余额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销售进度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销
售进度
Tesaro(特沙罗) 某种抗癌药的生产服
务 9,306.35 46.45% 46.45%
Tesaro(特沙罗) 某种抗癌药的生产服
务 3,867.11 0% 0%
Gilead Sciences(吉利
德科学)
某种抗病毒药物生产
服务 1,894.92 0% 0%
Glaxo Smith Kline(葛
兰素史克)
某种化合物生产工艺
研究 1,052.12 43.23% 43.23%
Tesaro(特沙罗) 某种抗癌药的生产服
务 946.45 41.98% 41.98%
海南长安国际制药有
限公司
某种注射用抗癌药物
的临床前安全性评价
研究
924.00 0% 0%
Roche(罗氏) 某种化合物生产工艺
研究及中试生产服务 880.54 0% 0%
Eli Lilly and Company
(礼来公司)
某种化合物生产工艺
研究及中试生产服务 845.14 0% 0%
华领医药技术(上海)
有限公司
某种治疗药物(糖尿
病)的临床研究服务 841.81 19.91% 19.91%
589
Tesaro(特沙罗) 某种抗癌药的生产服
务 788.02 0% 0%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客户 项目名称 预收余额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销售进度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销
售进度
Bristol-Myers Squibb
(百时美施贵宝)
某种化合物生产工艺
研究及中试生产服务 1,290.39 0% 100.00%
BeiGene,Ltd.(百济神
州)
某种抗癌药工艺研究
及生产服务 1,119.01 0% 8.59%
Vitae
Pharmaceuticals,Inc. ( 威
特制药)
某种化合物生产工艺
研究及中试生产服务 1,087.25 0% 100.00%
Shire Human Genetic
Therapies,Inc.(沙尔基
因)
某种药品的生产工艺
研究服务 821.37 6.91% -(注)
FibroGen,Inc (纤维蛋白
原公司)
某种抗贫血药物生产
服务 760.32 0% 0%
海南长安国际制药有
限公司
某种注射用抗癌药物
的临床前安全性评价
研究
616.00 0% 0%
Bristol-Myers Squibb
(百时美施贵宝)
某种化合物生产工艺
研究及中试生产服务 587.53 0% 100.00%
Zymeworks,Inc.(酶工
程)
某种化合物生产工艺
研究及中试生产服务 561.98 25.04% 100.00%
Roche(罗氏) 某种菌种构建分析服
务 541.12 - -
BeiGene,Ltd.(百济神
州)
抗癌药工艺研究及生
产服务 516.33 0% 1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客户 项目名称 预收余额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销售进度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销
售进度
Bristol-Myers Squibb
(百时美施贵宝)
某种化合物生产工艺
研究及中试生产服务 2,542.84 0% 100.00%
DyaxCorp(迪亚克斯) 某种抗体的研发和生
产服务 1,301.61 0% -
TAIMED BIOLOGICS
(中裕新药)
某种抗体的研发和生
产服务 1,260.93 - -
Tesaro(特沙罗) GMP 生产用填料 583.78 - -
Tesaro(特沙罗) 某种抗癌药生产服务 533.24 0% 100.00%
山东罗欣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
一种抗肿瘤药物的研
发 477.00 2.35% -
山东罗欣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
一种治疗糖尿病药物
的研发 466.40 3.53% 35.41%
Bristol-Myers Squibb
(百时美施贵宝)
某种化合物生产工艺
研究及中试生产服务 449.14 0% 100.00%
590
Lexicon
Pharmaceuticals
( NewJersey) ,Inc.(莱
斯康制药)
类癌综合症药物生产
服务 394.20 1.23% 25.82%
Samumed LLC(赛慕
德)
某种化合物生产工艺
研究及中试生产服务 393.17 0.81% 100.00%
注: “-”表示发行人已将该合同转让,不再进行该合同。
报告期内,上述项目在期末未实现销售收入的主要原因是在各期末,上述各
个服务项目未完成研发或生产,尚未满足确认收入的条件。
报告期各期账龄超过一年的主要预收项目情况列示如下: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客户 项目名称 预收余额
(万元) 账龄一年以上的原因
BeiGene,Ltd.(百济神
州)
某种抗癌药工艺研究及
生产服务 719.36 尚在生产中。
FibroGen,Inc(纤维蛋
白原公司)
某种抗贫血药物中间体
生产服务 715.35 尚在研发中。
海南长安国际制药有
限公司(注)
某种注射用抗癌药物的
临床前安全性评价研究 616.00 尚在研发中
GlaxoSmithKline(葛
兰素史克)
某种化合物工艺研究及
生产服务 303.09 尚在生产中
BeiGene,Ltd.(百济神
州)
某种化合物工艺研究及
生产服务 269.33 尚在生产中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某种抑制剂项目的研发 250.00 尚在研发中
Johnson &Johnson (强
生) 某种样品的分析研究 196.03 尚在研发中
海南长安国际制药有
限公司
某种化合物工艺研究及
生产服务 156.00 尚在生产中
深圳明赛瑞霖药业有
限公司
某种化合物工艺研究及
生产服务 135.49 尚在客户验收中
华领医药技术(上海)
有限公司
某种糖尿病药物工艺研
发和生产服务 130.82 尚在客户验收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客户 项目名称 预收余额
(万元) 账龄一年以上的原因
Shire Human Genetic
Therapies, Inc.(沙尔
基因)
某种药品的生产工艺研
究服务 566.16 尚在研发中
BeiGene,Ltd.(百济神
州)
某种抗癌药工艺研究及
生产服务 516.33 尚在研发中
Pfizer(辉瑞) 一种肿瘤新药开发研究 487.76 尚在研发中
FibroGen,Inc(纤维蛋
白原公司)
某种化合物工艺研究及
生产服务 372.40 尚在研发中
591
BeiGene,Ltd.(百济神
州)
某种化合物工艺研究及
生产服务 306.68 尚在生产中
Zymeworks, Inc.(酶
工程)
某种化合物生产工艺研
究及中试生产服务 238.97 尚在研发中
Johnson &Johnson (强
生) 某种样品的分析研究 208.35 尚在研发中
Tesaro(特沙罗) 某种抗癌药生产服务 178.94 尚在研发中
Drugs for Neglected
Diseases initiative(被
忽视疾病药物研发组
织)
一种热带传染病药物的
开发研究 166.43 尚在研发中
Institute of Molecular
& Cell Biology(新加
坡分子细胞生物学研
究所)
某种药品的生产工艺研
究 163.95 尚在研发中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客户 项目名称 预收余额
(万元) 账龄一年以上的原因
TAIMED
BIOLOGICS(中裕新
药)
某种抗体的研发和生产
服务 1,260.93 尚在研发中
Johnson &Johnson (强
生) 某种样品的分析研究 194.81 尚在研发中
Tesaro(特沙罗) 某种抗癌药生产服务 167.31 尚在研发中
Lexicon
Pharmaceuticals( New
Jersey) ,Inc.(莱斯康
制药)
某种化合物生产工艺研
究 143.89 尚在研发中
Pfizer(辉瑞) 一种肿瘤新药开发研究 131.38 尚在研发中
Eli Lilly and
Company(礼来公司)
某种化合物工艺研究及
生产服务 111.99 项目未启动
GlaxoSmithKline(葛
兰素史克)
某种样品的分析测试服
务 63.59 项目未启动
Mintaka Foundation
for Medical Research
(参宿三医学研究基
金会)
某种药物的临床前安全
性评价研究 55.27 尚在研发中
Eli Lilly and
Company(礼来公司)
某种化合物工艺研究及
生产服务 51.15 尚在研发中
GlaxoSmithKline(葛
兰素史克) 某种样品的分析研究 50.97 尚在研发中
注:海南长安国际制药有限公司的某种注射用抗癌药物的临床前安全性评价研究项目预收款
项为 924.00 万元,但是超过一年的长账龄款项为 616.00 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部分预收款项的账龄时间超过一年,主要是由于项目内容
较为复杂,所需时间较长,在期末未启动、未完成研发或生产所致,不满足收入
确认条件。上述账龄时间超过一年的主要预收款项均不存在法律纠纷。
592
(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药明康德的应付职工薪酬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薪酬 42,864.72 96.89% 35,024.33 96.89% 21,906.71 95.93%
离职后福利-设定
提存计划 1,374.34 3.11% 1,122.40 3.11% 929.20 4.07%
合计 44,239.06 100.00% 36,146.73 100.00% 22,835.91 100.00%
2017年末、2016年末和2015年末,公司的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 44,239.06
万元、 36,146.73 万元和 22,835.91 万元,增幅分别为 22.39%和 58.29%,主要是
由于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员工人数上升,因此公司各期末应付未发的员工
工资、奖金等职工薪酬逐年上升。
(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应交税费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企业所得税 19,310.74 68.62% 9,747.05 17.12% 9,998.13 47.26%
代扣代缴企业税
费 - - 42,662.17 74.91% - -
增值税 6,593.41 23.43% 232.30 0.41% 548.58 2.59%
城建税及教育费
附加 6.17 0.02% 208.73 0.37% 483.60 2.29%
个人所得税 1,605.39 5.70% 3,737.44 6.56% 9,967.21 47.11%
其他 625.16 2.22% 360.47 0.63% 158.22 0.75%
合计 28,140.87 100.00% 56,948.17 100.00% 21,155.73 100.00%
2017年末、2016年末和2015年末,药明康德的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 28,140.87
万元、 56,948.17 万元和 21,155.73 万元。
2017 年末比 2016 年末的应交税费减少了 28,807.30 万元,主要系公司支付
了 2016 年因子企业的股权重组产生的税费。
2016 年末比 2015 年末的应交税费增加了 35,792.44 万元,主要系 2016 年上
593
半年,药明康德进行了子企业的股权重组,在这一过程中由于股权转让产生了较
高的代扣代缴企业税费。
( 7)应付股利
2017 年末、 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公司的应付股利分别为 0 万元、 0 万元
和 2,964.66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的应付股利主要为公司应付 WXAT BVI(药明
康德维京)的分红款。
( 8)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药明康德的其他应付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付关联方 83,956.19 51.88% 156,319.05 75.54% 145,216.02 79.20%
应付工程材料备
件款 38,868.93 24.02% 28,163.33 13.61% 23,797.91 12.98%
应付第三方股权
转让款 17,712.95 10.95% 2,000.00 0.97% - -
预提费用 14,120.91 8.73% 15,190.23 7.34% 10,604.94 5.78%
其他 7,159.02 4.42% 5,272.77 2.55% 3,733.91 2.04%
合计 161,817.98 100.00% 206,945.38 100.00% 183,352.78 100.00%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药明康德的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161,817.98 万元、 206,945.38 万元和 183,352.78 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27.70%、 45.70%和 56.31%。
报告期内,药明康德的其他应付款主要是应付关联方款项。
2017 年末其他应付款较 2016 年年末减少了 45,127.39 万元,主要是由于当
期公司清理了部分应付关联方款项。
2016 年末其他应付款较 2015 年末增加了 23,592.59 万元,主要系药明康德
于 2016 年年初进行了资产重组,收购了上海药明、武汉药明等控股子企业的少
数股东权益,导致应付 WuXi Cayman(无锡开曼)及 WXAT BVI(药明康德维
京)等关联方的款项增加。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关联方情况如下:
594
应付关联方名称 金额(万元) 占其他应付关联方的
比例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 . 73,421.35 87.45%
WuXi Cayman(无锡开曼) 10,534.83 12.55%
合计 83,956.19 100.00%
(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截至 2017 年末、 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1,697.69 万元、 0 万元、 0 万元。
2017 年末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因购入固定资产
而产生的长期应付款。
3、非流动负债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期借款 30,000.00 24.53% - - - -
长期应付款 23,480.82 19.20% - - - -
递延收益 37,755.64 30.87% 21,071.67 64.45% 19,678.92 74.5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328.06 8.44% 6,328.51 19.36% 3,510.21 13.29%
其他非流动负债 20,736.82 16.96% 5,293.08 16.19% 3,223.99 12.21%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2,301.33 100.00% 32,693.26 100.00% 26,413.12 100.00%
( 1)长期借款
药明康德的长期借款均为信用借款。报告期各期末,长期借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信用借款 30,000.00 - -
合计 30,000.00 - -
2017年末、2016年末和2015年末,药明康德的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30,000.00
万元、 0 万元和 0 万元。 2017 年末公司的长期借款主要系对浦发银行的借款。
( 2)长期应付款
2017 年末,公司新增了 23,480.82 万元的长期应付款,主要系公司子公司武
595
汉药明购置的房产的应付购房款。
( 3)递延收益
药明康德的递延收益主要为政府补助。报告期各期末,递延收益余额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政府补助 37,755.64 21,071.67 19,678.92
合计 37,755.64 21,071.67 19,678.92
2017年末、2016年末和2015年末,药明康德的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 37,755.64
万元、 21,071.67 万元和 19,678.92 万元。
( 4)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内,药明康德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源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资产
评估增值、长期资产折旧/摊销计提差异影响等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017 年末、
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分别为 10,328.06 万元、 6,328.51 万
元和 3,510.21 万元。
2017 年末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较 2016 年末增加了 3,999.55 万元,主要是由于
公司在 2017 年收购了辉源生物使得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金额增
加较多。
( 5)其他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药明康德的其他非流动负债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租金 1,108.34 1,973.12 1,233.20
装修补贴 1,378.78 2,162.72 1,581.60
分期缴纳税款 16,848.75 - -
其他 1,400.95 1,157.23 409.19
合计 20,736.82 5,293.08 3,223.99
报告期内,药明康德的其他非流动负债主要包括递延租金、装修补贴和递延
税款, 2017 年末、 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其他非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 20,736.82
596
万元、 5,293.08 万元和 3,223.99 万元。
2017 年末的其他非流动负债较 2016 年末增加了 15,443.74 万元,增幅为
291.77%,主要是由于 2017 年发行人子企业合全药业向上海药明发行股份购买其
持有的制剂开发服务部门全部资产与负债。根据相关规定,上海药明的相关转让
所得可以在 5 年内分期缴纳,因此产生了较大金额的分期缴纳税款。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药明康德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息税折旧摊销前
利润及利息保障倍数等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 1.18 1.44 2.12
速动比率 0.89 1.04 1.74
合并报表资产负
债率 46.44% 42.76% 33.62%
母公司资产负债
率 15.30% 23.66% 11.76%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
利润(万元) 211,911.05 179,829.44 121,707.77
利息保障倍数 33.81 85.48 29.49
1、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 1.18、 1.44 和 2.12,速动比率分别为 0.89、
1.04 和 1.74,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保持在较高水平,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2017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 2016 年末有所下降主要是 2017 年
度公司支付了较大金额的股权收购款、部分在建工程建设款、部分重组收购子企
业款项以及 2016 年度员工奖金,相应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商誉
等非流动资产增加较多。
2016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 2015 年末有较大下降主要是由于
2016 年公司以短期借款、预收款项和其他应付款为主的流动负债增加较多。
公司报告期内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处于较低水平。
主要是由于公司作为非上市公司,融资手段以借款为主,因此流动负债比例较高。
597
报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水平如下表所示:
可比公司
可比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泰格医药 - - 2.51 2.01 1.46 1.38
博腾股份 - - 0.84 0.59 0.87 0.46
博济医药 - - 3.85 2.00 5.03 2.44
九洲药业 3.28 1.95 2.92 1.70 2.07 0.64
凯莱英 - - 3.27 2.75 2.82 2.27
平均值 3.28 1.95 2.68 1.81 2.45 1.44
中位值 3.28 1.95 2.92 2.00 2.07 1.38
药明康德 1.18 0.89 1.44 1.04 2.12 1.74
注: “-”表示未披露该年度年报
数据来源: Wind 资讯、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2、长期偿债能力
2017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6.44%、
42.76%和 33.62%,资产负债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处于较高水平。
主要是由于公司作为非上市公司,融资手段以借款为主,因此负债率较高。报告
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水平如下表所示:
可比公司
可比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 %)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泰格医药 - 22.97 33.80
博腾股份 - 52.29 50.43
博济医药 - 17.16 16.82
九洲药业 14.69 14.41 24.57
凯莱英 - 25.03 26.31
平均值 14.69 26.37 30.39
中位值 14.69 22.97 26.31
药明康德 46.44 42.76 33.62
注: “-”表示未披露该年度年报
598
数据来源: Wind 资讯、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211,911.05 万元、 179,829.44 万
元和 121,707.77 万元,利率保障倍数保持在较高水平,说明公司具备较高的借款
利息偿还能力。 2015 年度公司利息保障倍数下降较多主要是由于( 1)当年度利
息费用较高;( 2) 2015 年度确认了较大金额的与私有化相关的股份支付费用,
因此 2015 年度利润较少。
此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没有或有负债、表外融资等影响长期
偿债能力的事项。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应收账款周转率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5.16 4.26 3.90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天 数
(天) 69.79 84.57 92.29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5.16 次、 4.26 次和 3.90 次,应收
账款周转天数为 69.79 天、 84.57 天和 92.29 天,保持在较好的水平,主要是由于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信用管理制度,注重对客户应收账款的管理,从而使得应收账
款的回款比较及时。
报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水平如下表所示:
可比公司
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泰格医药 - 2.44 2.35
博腾股份 - 4.13 3.69
博济医药 - 0.82 1.56
九洲药业 5.50 4.66 6.19
凯莱英 - 3.55 3.51
平均值 5.50 3.12 3.46
中位值 5.50 3.55 3.51
药明康德 5.16 4.26 3.90
注: “-”表示未披露该年度年报
599
数据来源: Wind 资讯、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主要是由于公
司注重对客户应收账款的管理,使得应收账款的回款比较及时,因此公司的应收
账款周转速度较快。
2、存货周转率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存货周转率(次) 7.16 9.20 10.99
存货周转天数(天) 50.26 39.14 32.75
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7.16 次、 9.20 次和 10.99 次,存货周转
天数为 50.26 天、 39.14 天和 32.75 天,保持在较好的水平,主要是由于公司 CRO
业务占比较高但存货较少,因此发行人整体的存货周转率较高。
报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水平如下表所示:
可比公司
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泰格医药注 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博腾股份 - 2.51 2.30
博济医药 - 0.50 1.34
九洲药业 2.36 2.58 1.67
凯莱英 - 2.44 3.50
平均值 2.36 2.01 2.20
中位值 2.36 2.48 1.99
药明康德 7.16 9.20 10.99
注 1: 泰格医药存货余额很小,因此存货周转率没有实际参考价值。
注 2: “-”表示未披露该年度年报
数据来源: Wind 资讯、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公司报告期内存货周转率较高,主要原因为博腾股
份、九洲药业和凯莱英的主营业务为 CMO 业务,而药明康德的主营业务包括了
小分子化学药 CRO 和 CMO/CDMO 业务,主营业务模式及存货结构有较大差异。
二、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药明康德盈利情况如下:
600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一、营业收入 776,525.99 26.96% 611,613.09 25.24% 488,334.90
减:营业成本 451,679.44 24.66% 362,329.73 13.36% 319,620.08
税金及附加 2,572.27 70.40% 1,509.58 77.24% 851.73
销售费用 29,150.95 45.44% 20,043.94 7.88% 18,580.70
管理费用 126,933.40 22.36% 103,734.77 5.12% 98,682.31
财务费用 18,446.31 319.72% -8,395.33 -578.33% -1,237.64
资产减值损失 14,095.61 355.85% 3,092.14 -1.34% 3,134.2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67.76 195.75% -70.77 - -
投资收益 3,979.38 1,646.83% -257.26 -100.91% 28,270.04
资产处置收益 -1,772.26 -248.01% -509.25 -361.89% 194.45
其他收益 10,136.61 - - - -
二、营业利润 146,059.49 13.70% 128,460.98 66.47% 77,167.98
加:营业外收入 13,597.58 30.42% 10,426.24 45.75% 7,153.52
减:营业外支出 395.04 -41.01% 669.66 -84.00% 4,186.69
三、利润总额 159,262.02 15.23% 138,217.56 72.48% 80,134.82
减:所得税费用 29,589.97 13.28% 26,120.22 122.17% 11,757.00
四、净利润 129,672.05 15.68% 112,097.34 63.94% 68,377.8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122,709.35 25.86% 97,498.03 179.39% 34,896.77
少数股东损益 6,962.71 -52.31% 14,599.31 -56.40% 33,481.06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的主要构成
药明康德最近三年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772,011.98 99.42% 604,829.59 98.89% 487,466.10 99.82%
其他业务收入 4,514.00 0.58% 6,783.50 1.11% 868.79 0.18%
合计 776,525.99 100.00% 611,613.09 100.00% 488,334.90 100.00%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小分子化学药的发现、研发及生产全方位、一体化平台服
601
务,以全产业链平台的形式面向全球制药企业提供各类新药的研发、生产及配套
服务;此外,公司还在境外提供医疗器械检测及境外精准医疗研发生产服务。报
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超过 98%,主营业务突出。其
他业务收入主要是综合服务、原材料和废料销售等。
2017 年度、 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772,011.98
万元、 604,829.59 万元和 487,466.10 万元, 2015-2017 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25.85%,
保持稳定较快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增长主要得益于:
(1 ) 全 球 新 药 研 发 成 本 及 周 期 压 力 增 大 , 药 企 通 过 聘 用 外 部
CRO/CMO/CDMO 企业协助研发或生产,以降低研发支出
新药研发的复杂性和监察负担导致研发成本快速提升,药企亟待通过聘用外
部 CRO/CMO/CDMO 企业协助研发的方式降低成本并加快新药上市流程。凭借
高度专业化的研究网络和新药注册团队, CRO/CMO/CDMO 企业可以使新药研
发的资金投入和潜在风险在医药行业的整条产业链上得到分散,有助于降低制药
企业的研发成本、缩短平均研发时间,从而加快新药审批及上市速度,因此研发
服务将成为未来主流趋势。
( 2)本土化市场的增长和政策性支持为医药研发服务行业带来机遇
我国人口基数庞大,人口老龄化加剧,居民对生活质量的关注日渐提高,对
医药产业的需求也在持续增加。随着城镇化率和医保普及率进一步提高、政府对
卫生医疗等领域不断加大投入,我国医药行业将保持持续快速发展。 “十二五”
和“十三五”期间,根据国务院实施的“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对新药
创新的投入逐步增加,带动了药品研发过程中对于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的检验需
求。在国内药品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医药行业细分趋势加剧、一致性评价标准落
地、分级诊疗推进等因素影响下,我国 CRO 和 CMO/CDMO 企业大量涌现,通
过投入研发资金、吸引海内外高端研发人才等各种方式增强自身服务竞争力,构
建了新药研发产业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成为中国 CRO/CMO/CDMO
产业高速发展的驱动力。
( 3)持续的技术人才培养推动中国 CRO 行业和 CMO/CDMO 行业快速发展
相对于跨国药企高昂的本土研发与运营成本,中国的人才资源与研发成本具
602
有较为明显的比较优势。中国可以提供大量高素质的医药科研人员以满足跨国药
企在中国开展研发的需求且具备较高性价比。同时,大量跨国制药企业在华已开
展了相当规模的研发业务及药物临床前研究,其带来的高度规范的技术操作和丰
富的行业经验直接带动了我国 GLP 认证制度的完善,也有力地推动了我国新药
研发领域与国际标准的接轨。
2、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收费模式分类
报告期内,药明康德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业务收费模式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收费模式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CRO 服务 561,156.59 72.69% 441,128.02 72.93% 360,792.57 74.01%
其中: FFS 400,506.08 51.88% 303,330.77 50.15% 248,157.00 50.91%
FTE 160,650.50 20.81% 137,797.26 22.78% 112,635.57 23.11%
CMO/CDMO 业务 210,855.40 27.31% 163,701.57 27.07% 126,673.53 25.99%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772,011.98 100.00% 604,829.59 100.00% 487,466.10 100.00%
药明康德主要为客户提供小分子化学药物的 CRO 和 CMO/CDMO 业务,其
中 CRO 服务按业务收费模式主要分为客户定制服务( FFS) 和全时当量服务
( FTE)两类。
( 1)客户定制服务( FFS)
客户定制服务模式( FFS)是公司最主要的服务形式之一,客户有明确的服
务需求并与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或向公司提交订单,公司提供报价、服务并收取相
关费用。 FFS 主要针对公司受托进行的研究、开发和检测和生产服务。报告期内,
药明康德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 FFS 模式下的服务收入。 2017 年度、 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 FFS 模式下的服务收入分别为 400,506.08 万元、 303,330.77
万元和 248,157.00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1.88%、 50.15%和
50.91%,报告期内保持稳定增长。
( 2)全时当量服务( FTE)
全时当量服务( FTE)为发行人提供的另一种主要的服务形式,通过将实验
人员分配给客户进行合同约定的研究项目,根据记录的实际工时乘以合同约定的
603
全时当量劳务费率确认收入。
报告期内,药明康德的主营业务收入部分来源于 FTE 模式。 2017 年度、 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 FTE 模式下的服务收入分别为 160,650.50 万元、 137,797.26
万元和 112,635.57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0.81%、 22.78%和
23.11%。
( 3)小分子新药工艺研发及生产业务( CMO/CDMO)
小分子新药工艺研发及生产业务主要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合全药业进行。合
全药业拥有国内规模最大、研发实力最强的工艺研发团队之一,能够为客户提供
新药中间体、原料药及制剂从临床前期工艺开发直至商业化生产的一体化服务。
2017 年度、 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的 CMO/CDMO 业务收入分别为
210,855.40 万元、 163,701.57 万元和 126,673.53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
例分别为 27.31%、 27.07%和 25.99%。报告期内由于 CMO/CDMO 市场需求持续
增长,药明康德相关业务竞争优势及品牌效应逐渐凸显,客户订单逐年增加,公
司的 CMO/CDMO 业务收入稳步上升。
3、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单元分类
药明康德的主营业务收入中, CRO 服务可以进一步按业务单元分为中国区
实验室服务、美国区实验室服务和临床研究及其他 CRO 服务,其中,中国区实
验室又可以分为小分子化合物发现服务和药物分析及测试服务; CMO/CDMO 药
物可以进一步分为工艺开发和生产业务。 报告期内,药明康德主营业务收入按照
不同业务单元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单元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CRO 服务 561,156.59 72.69% 441,128.02 72.93% 360,792.57 74.01%
其中: 中国区实
验室服务 412,057.58 53.37% 326,977.53 54.06% 255,387.05 52.39%
? 小分子化合
物发现服务 320,257.34 41.48% 248,054.18 41.01% 196,322.97 40.27%
? 药物分析及
测试服务 91,800.24 11.89% 78,923.35 13.05% 59,064.07 12.12%
美国区实 113,488.09 14.70% 93,523.12 15.46% 70,358.81 14.43%
604
业务单元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验室服务
临床研究及
其他 CRO 服
务
35,610.91 4.61% 20,627.37 3.41% 35,046.72 7.19%
CMO/CDMO 业务 210,855.40 27.31% 163,701.57 27.07% 126,673.53 25.99%
其中:工艺开发 26,437.86 3.42% 21,793.37 3.60% 16,115.04 3.31%
生产 184,417.54 23.89% 141,908.20 23.46% 110,558.50 22.68%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772,011.98 100.00% 604,829.59 100.00% 487,466.10 100.00%
( 1) CRO 服务
① 中国区实验室服务
在中国地区,公司主要面向全球客户提供小分子化学药的发现、研发及开发
服务,涵盖合成化学、生物学、药物化学、分析化学、药物代谢动力学及毒理学、
生物分析服务和检测服务等一系列相关业务。中国区实验室服务又可以分为小分
子化合物发现服务和药物分析及测试服务。
a. 小分子化合物发现服务
2017 年度、 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发行人小分子化合物发现服务收入分别
为 320,257.34 万元、 248,054.18 万元和 196,322.97 万元, 2017 年度和 2016 年度
分别较上年增长 29.11%和 26.35%。报告期各期内,发行人小分子化合物发现服
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1.48%、 41.01%和 40.27%。报告期内发行人积
极拓展多层次客户,小分子化合物发现服务发展迅速,分部收入总体保持稳定。
b. 药物分析及测试服务
2017 年度、 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发行人药物分析及测试服务收入分别为
91,800.24 万元、 78,923.35 万元和 59,064.07 万元, 2017 年度和 2016 年度分别较
上年增长 16.32%和 33.62%。报告期各期内,发行人药物分析及测试服务占主营
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1.89%、 13.05%和 12.12%,基本保持稳定。
② 美国区实验室服务
在美国地区,公司主要通过其全资子公司 AppTec(药明康德美国)开展日
605
常业务。 AppTec(药明康德美国)在美国费城、圣保罗和亚特兰大三地均设立
实验室,业务范围集中于医疗器械检测服务、境外精准医疗研发生产服务等业务
领域,针对药企、科研机构和医疗器械企业的需求,主要为美国客户提供研发生
产服务。
2017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美国区实验室服务收入分别为 113,488.09
万元、 93,523.12 万元和 70,358.81 万元, 2017 年度和 2016 年度分别较上年增长
21.35%和 32.92%。快速增长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公司大力发展精准医疗等新业务,
报告期内合同规模扩大、客户订单增加。报告期内,美国区实验室服务收入占主
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4.70%、 15.46%和 14.43%,收入占比基本保持稳定。
③ 临床研究及其他 CRO 服务
目前公司临床研究及其他 CRO 服务主要包括 I 至 IV 期临床试验技术服务、
数据管理、统计分析、注册申报、临床协调、 CRO 辅助服务。
2017 年度、 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 临床研究及其他 CRO 服务收入分别为
35,610.91 万元、 20,627.37 万元和 35,046.72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61%、 3.41%和 7.19%。 临床研究及其他 CRO 服务收入在 2016 年度较上年减少
41.14%,主要原因是 2015 年 4 月以后,大分子生物药业务等自公司剥离,对应
的收入相应减少所致。 2017 年度, 临床研究及其他 CRO 服务收入较 2016 年增
长 72.64%,主要得益于发行人临床研究服务不断发展壮大。
( 2) CMO/CDMO 业务
小分子新药工艺研发及生产业务主要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合全药业进行。合
全药业拥有国内规模最大、研发实力最强的工艺研发团队之一,能够为客户提供
新药中间体、原料药及制剂从临床前期工艺开发直至商业化生产的一体化服务。
CMO/CDMO 业务又可以分为工艺开发和生产业务。
① 工艺开发
2017 年度、 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发行人工艺开发收入分别为 26,437.86
万元、 21,793.37 万元和 16,115.04 万元, 2017 年度和 2016 年度分别较上年增长
21.31%和 35.24%。报告期各期内,发行人工艺开发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分别为 3.42%、 3.60%和 3.31%,基本保持稳定。
606
② 生产
2017 年度、 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发行人生产业务收入分别为 184,417.54
万元、 141,908.20 万元和 110,558.50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3.89%、 23.46%和 22.68%。
报告期内由于 CMO/CDMO 市场需求持续增长,药明康德相关业务竞争优势
及品牌效应逐渐凸显,客户订单逐年增加,公司的 CMO/CDMO 业务收入稳步上
升。
发行人业务分类下,中国区实验室、美国区实验室、临床研究及其他 CRO
服务以及 CMO/CDMO 业务各项业务相对独立,覆盖小分子新药研发产业链上下
游,各业务之间存在一定的协同效应。
中国区实验室在中国地区开展,公司主要面向全球客户提供小分子化学药的
发现、研发及开发服务,涵盖合成化学、生物学、药物化学、分析化学、药物代
谢动力学及毒理学、生物分析服务和检测服务等一系列相关业务。
美国区实验室服务在美国地区开展,公司主要通过其全资子公司 AppTec (药
明康德美国) 开展日常业务。 AppTec(药明康德美国) 在美国费城、圣保罗和
亚特兰大三地均设立实验室,业务范围集中于医疗器械检测服务、境外精准医疗
研发生产服务等业务领域,针对药企、科研机构和医疗器械企业的需求,主要为
美国客户提供研发生产服务。
发行人临床研究及其他 CRO 服务主要包括 I 至 IV 期临床试验技术服务、数
据管理、统计分析、注册申报、临床协调、 CRO 辅助服务。
发行人的小分子新药工艺研发及生产业务主要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合全药
业进行。合全药业拥有国内规模最大、研发实力最强的工艺研发团队之一,能够
为客户提供新药中间体、原料药及制剂从临床前期工艺开发直至商业化生产的一
体化服务。
发行人各业务之间相互影响较小,各业务之间的收入变化不存在直接的配比
关系。
607
4、主营业务收入按照销售区域划分
报告期内,药明康德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区域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美国 443,754.99 57.48% 371,407.73 61.41% 315,073.68 64.63%
中国 152,685.75 19.78% 109,068.17 18.03% 83,804.45 17.19%
欧洲 141,957.79 18.39% 102,806.23 17.00% 68,584.46 14.07%
亚洲(除中国) 22,083.78 2.86% 15,092.88 2.50% 14,677.08 3.01%
其他 11,529.67 1.49% 6,454.58 1.07% 5,326.43 1.09%
合计 772,011.98 100.00% 604,829.59 100.00% 487,466.10 100.00%
按照客户所在地域进行分类,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分为美国、中国、欧洲、
亚洲(除中国)和其他区域。不同销售区域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及变化分析如下:
( 1)美国区域
药明康德最初自美国区域拓展业务,多年来与美国数十家大型制药企业保持
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 2017 年度、 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美国区销售收入
分别为 443,754.99 万元、 371,407.73 万元和 315,073.68 万元, 2017 年度和 2016
年度分别较上年增长 19.48%和 17.88%,报告期各期美国区销售收入占公司的主
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57.48%、 61.41%和 64.63%,美国的医药产业发达,市场发展
成熟,客户相对稳定,报告期内美国区域的销售收入保持稳步增长。
( 2)中国区域
国内医药研发市场迅速发展,国内医药企业对研发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药
明康德立足中国,不断发展与国内药企的合作,收入呈逐年上升趋势。 2017 年
度、 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中国区域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9.78%、 18.03%和 17.19%,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基本保持稳定。
( 3)欧洲区域
2017 年度、 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药明康德在欧洲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141,957.79 万元、 102,806.23 万元和 68,584.46 万元,保持稳步增长,占主营业务
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8.39%、 17.00%和 14.07%。近年公司逐渐开拓欧洲市场,客
608
户和项目不断增加,相应主营业务收入不断增长。
( 4)亚洲区域(除中国)
2017 年度、 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药明康德在亚洲其他地区(除中国)的
销售收入分别为 22,083.78 万元、 15,092.88 万元和 14,677.08 万元,占主营业务
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86%、 2.50%和 3.01%,基本保持稳定。
( 5)其他区域
2017 年度、 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来自其他区域的销售收入小幅增长,占
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49%、 1.07%和 1.09%,基本保持稳定。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最近三年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 448,653.38 99.33% 359,440.19 99.20% 319,500.96 99.96%
其他业务成本 3,026.06 0.67% 2,889.53 0.80% 119.12 0.04%
合计 451,679.44 100.00% 362,329.73 100.00% 319,620.08 100.00%
报告期内,药明康德的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均超过 99%,保持稳
定的成本结构。
2、主营业务成本按成本构成划分
报告期内,药明康德的主营业务成本按成本构成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材料 112,629.70 25.10% 90,332.80 25.13% 84,821.14 26.55%
直接人工 171,553.02 38.24% 133,567.46 37.16% 121,703.67 38.09%
制造费用 164,470.65 36.66% 135,539.94 37.71% 112,976.15 35.36%
合计 448,653.38 100.00% 359,440.19 100.00% 319,500.96 100.00%
609
报告期内,公司的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是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公
司实行全球化人才战略,从全球招聘技术及管理人才,打造一支国际化的研发团
队,直接人工主要为支付给技术人员的薪酬;制造费用主要为机器设备的折旧、
租金、支持部门的人工、维修费和其他日常运营费用等。
报告期内,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25.10%、 25.13%和
26.55%;直接人工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38.24%、 37.16%和 38.09%;制
造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36.66%、 37.71%和 35.36%,成本构成基本
保持稳定。
发行人不同业务类别的成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主营
业务
板块
主要业务单
元
要素
名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CRO
服务
中国
区实
验室
服务
小 分 子 化 合 物 发 现 服 务
直接
材料 34,548.06 20.06% 27,197.60 19.33% 22,095.87 17.36%
直接
人工 86,513.70 50.23% 68,514.01 48.70% 69,396.78 54.52%
制造
费用 51,184.63 29.72% 44,975.00 31.97% 35,803.39 28.13%
合计 172,246.39 100.00% 140,686.60 100.00% 127,296.04 100.00%
药 物 分 析 及 测 试 服 务
直接
材料 13,268.24 23.97% 11,297.26 23.34% 8,989.29 21.59%
直接
人工 20,429.69 36.91% 17,173.98 35.48% 17,293.15 41.53%
制造
费用 21,659.50 39.13% 19,930.34 41.18% 15,357.06 36.88%
合计 55,357.44 100.00% 48,401.59 100.00% 41,639.50 100.00%
美国区实验
室服务
直接
材料 19,675.50 25.45% 16,570.47 27.16% 12,022.25 28.04%
直接
人工 35,932.87 46.49% 30,503.21 49.99% 21,139.39 49.30%
制造
费用 21,687.57 28.06% 13,944.64 22.85% 9,715.39 22.66%
合计 77,295.94 100.00% 61,018.31 100.00% 42,877.04 100.00%
临床研究及
其他 CRO 服
务
直接
材料 773.29 3.07% 372.04 2.26% 10,864.85 37.16%
直接
人工 15,173.90 60.25% 8,969.80 54.58% 9,886.85 33.81%
制造
费用 9,237.75 36.68% 7,091.83 43.15% 8,488.15 29.03%
合计 25,184.95 100.00% 16,433.66 100.00% 29,239.85 100.00%
610
主营
业务
板块
主要业务单
元
要素
名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CMO/
CDMO
业务
工艺开发
制造
费用 13,651.46 100.00% 11,429.32 100.00% 9,147.41 100.00%
合计 13,651.46 100.00% 11,429.32 100.00% 9,147.41 100.00%
生产
直接
材料 44,364.60 42.29% 34,895.43 42.83% 30,848.87 44.51%
直接
人工 13,502.87 12.87% 8,406.46 10.32% 3,987.50 5.75%
制造
费用 47,049.73 44.84% 38,168.81 46.85% 34,464.76 49.73%
合计 104,917.20 100.00% 81,470.71 100.00% 69,301.14 100.00%
3、主营业务成本波动原因
( 1) CRO 服务——中国区实验室服务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 占比 变动 金额 占比 变动 金额 占比
小分子化合物
发现服务
收入 320,257.34 / 29.11% 248,054.18 / 26.35% 196,322.97 /
成本 172,246.39 100.00% 22.43% 140,686.60 100.00% 10.52% 127,296.04 100.00%
? 直接人工 86,513.70 50.23% 26.27% 68,514.01 48.70% -1.27% 69,396.78 54.52%
? 直接材料 34,548.06 20.06% 27.03% 27,197.60 19.33% 23.09% 22,095.87 17.36%
? 制造费用 51,184.63 29.72% 13.81% 44,975.00 31.97% 25.62% 35,803.39 28.13%
药物分析及
测试服务
收入 91,800.24 / 16.32% 78,923.35 / 33.62% 59,064.07 /
成本 55,357.44 100.00% 14.37% 48,401.59 100.00% 16.24% 41,639.50 100.00%
? 直接人工 20,429.69 36.91% 18.96% 17,173.98 35.48% -0.69% 17,293.15 41.53%
? 直接材料 13,268.24 23.97% 17.45% 11,297.26 23.34% 25.67% 8,989.29 21.59%
? 制造费用 21,659.50 39.13% 8.68% 19,930.34 41.18% 29.78% 15,357.06 36.88%
a. 小分子化合物发现服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小分子化合物发现服务的成本分别为 172,246.39 万元、
140,686.60万元和 127,296.04万元。2017年度和 2016年度分别较上年增长 22.43%
和 10.52%。该业务类别下,发行人的收入水平在 2017 年度和 2016 年度分别较
上年增长 29.11%和 26.35%。 2015 年度由于与私有化相关的股份支付费用计入直
接人工的金额较高,导致小分子化合物发现服务成本较高; 2016 年度成本增幅
小于收入增幅主要是由于作为增长率分母的 2015 年度成本被抬高,导致增长率
下降。
①直接材料
611
报告期内,小分子化合物发现服务的成本构成中,直接材料占该业务类别总
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20.06%、 19.33%和 17.36%。 2015 年度由于直接人工成本占比
提高导致直接材料成本的占比较低。 2016 年之后又恢复到正常水平。
从增长率来看, 2017 年度和 2016 年度直接材料成本分别较上年增长 27.03%
和 23.09%,与发行人该业务类别的收入增长基本相当。
②直接人工
报告期内,小分子化合物发现服务的成本构成中,直接人工占该业务类别总
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50.23%、 48.70%和 54.52%,除了 2015 年由于与私有化相关
的股份支付费用计入直接人工成本的金额较高,导致直接人工占比较高以外,其
余各年基本保持平稳,占该业务类别总成本比例最高。
从增长率来看, 2015 年由于与私有化相关的股份支付费用计入直接人工成
本导致该年度直接人工成本较高;同时导致在上述股份支付影响消除后, 2016
年度的直接人工成本相较 2015 年度有所下降。 2017 年度直接人工较 2016 年度
增长 26.27%。报告期内,发行人小分子化合物发现服务业务直接人工增长率与
发行人该业务类别的收入增长基本相当。
③制造费用
报告期内,中国区实验室的成本构成中,制造费用占该业务类别总成本的比
例分别为 29.72%、 31.97%和 28.13%, 2015 年度由于直接人工成本占比提高导致
制造费用成本的占比较低。 2016 年之后又恢复到正常水平。
从增长率来看, 2017 年度和 2016 年度制造费用分别较上年增长 13.81%和
25.62%, 2017 年度制造费用增速小于收入增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发行人提高了
实验设备的使用效率,折旧摊销的增幅放缓。
b. 药物分析及测试服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药物分析及测试服务的成本分别为 55,357.44 万元、
48,401.59 万元和 41,639.50 万元。 2017 年度和 2016 年度分别较上年增长 14.37%
和 16.24%。该业务类别下,发行人的收入水平在 2017 年度和 2016 年度分别较
上年增长 16.32%和 33.62%。 2015 年度由于与私有化相关的股份支付费用计入直
接人工的金额较高,导致药物分析及测试服务成本较高; 2016 年度成本增幅小
612
于收入增幅主要是由于作为增长率分母的 2015 年度成本被抬高,导致增长率下
降。
①直接材料
报告期内,药物分析及测试服务的成本构成中,直接材料占该业务类别总成
本的比例为 23.97%、 23.34%和 21.59%。 2015 年度由于直接人工成本占比提高导
致直接材料成本的占比较低。 2016 年之后又恢复到正常水平。
从增长率来看, 2017 年度和 2016 年度直接材料成本分别较上年增长 17.45%
和 25.67%,与发行人该业务类别的收入增长基本相当。
②直接人工
报告期内,药物分析及测试服务的成本构成中,直接人工占该业务类别总成
本的比例为 36.91%、 35.48%和 41.53%,除了 2015 年由于与私有化相关的股份
支付费用计入直接人工成本导致占比较高以外,其余各年基本保持平稳,占该业
务类别总成本比例最高。
从增长率来看,2017年度和 2016年度直接人工成本分别较上年增长 18.96%、
减少 0.69%, 2016 年度较 2015 年降低的主要原因是由于 2015 年与私有化相关的
股份支付费用计入直接人工成本的金额较高,导致 2015 年度直接人工成本较高;
同时导致在上述股份支付影响消除后,2016 年度的直接人工成本低于 2015 年度。
2017 年度直接人工成本较 2016 年度增长 18.96%。因此,报告期内,发行人药物
分析及测试服务业务直接人工增长率与该业务类别的收入增长基本相当。
③制造费用
报告期内,药物分析及测试服务的成本构成中,制造费用占该业务类别总成
本的比例为 39.13%、 41.18%和 36.88%, 2015 年度由于直接人工成本占比提高导
致制造费用成本的占比较低。 2016 年之后又恢复到正常水平。
从增长率来看, 2017 年度和 2016 年度制造费用分别较上年增长 8.68%和
29.78%, 2016 年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由于使用了较多的外包测试服务。
( 2) CRO 服务——美国区实验室服务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 占比 变动 金额 占比 变动 金额 占比
收入 113,488.09 / 21.35% 93,523.12 / 32.92% 70,358.81 /
613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 占比 变动 金额 占比 变动 金额 占比
成本 77,295.94 100.00% 26.68% 61,018.31 100.00% 42.31% 42,877.04 100.00%
? 直接人工 35,932.87 46.49% 17.80% 30,503.21 49.99% 44.30% 21,139.39 49.30%
? 直接材料 19,675.50 25.45% 18.74% 16,570.47 27.16% 37.83% 12,022.25 28.04%
? 制造费用 21,687.57 28.06% 55.53% 13,944.64 22.85% 43.53% 9,715.39 22.66%
报告期内,发行人美国区实验室服务的成本分别为 77,295.94 万元、61,018.31
万元和 42,877.04 万元。2017 年度和 2016 年度分别较上年增长 26.68%和 42.31%。
该业务类别下,发行人的收入水平在 2017 年度和 2016 年度分别较上年增长
21.35%和 32.92%。 2016 年度成本增幅大于收入增幅主要是由于发行人发展精准
医疗研发生产服务等新增业务,增加了前期的投入,成本有所增长。
①直接材料
报告期内,美国区实验室的成本构成中,直接材料占该业务类别总成本的比
例为 25.45%、 27.16%和 28.04%,占比基本保持稳定,有小幅下降趋势。
从增长率来看, 2017 年度和 2016 年度直接材料成本分别较上年增长 18.74%
和 37.83%,主要是由于精准医疗研发生产服务所需的原材料量级较大,使得直
接材料的成本增幅较大,这也与收入的增幅基本一致。
②直接人工
报告期内,美国区实验室的成本构成中,直接人工占该业务类别总成本的比
例为 46.49%、 49.99%和 49.30%,各年占比基本保持平稳。由于美国地区人力成
本高于中国,美国区实验室服务的直接人工占该业务类别成本的比例也高于中国
区实验室服务。
从增长率来看, 2017 年度和 2016 年度直接人工成本分别较上年增长 17.80%
和 44.30%,其中 2016 年度增幅较大主要是由于发展精准医疗研发生产服务增加
了相应技术人员的雇佣人数,使得直接人工的成本增幅较大,这也与收入的增幅
基本一致。
③制造费用
报告期内,美国区实验室的成本构成中,制造费用占该业务类别总成本的比
例为 28.06%、 22.85%和 22.66%, 2017 年度制造费用占比上升的主要原因是由于
精准医疗研发生产服务的新增投入所带来折旧摊销增加所导致。
614
从增长率来看, 2017 年度和 2016 年度制造费用本分别较上年增长 55.53%
和 43.53%,增幅持续扩大的原因主要是由于精准医疗研发生产服务的新增投入
所带来折旧摊销增加所导致。
( 3) CRO 服务——临床研究及其他 CRO 服务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 占比 变动 金额 占比 变动 金额 占比
收入 35,610.91 / 72.64% 20,627.37 / -41.14% 35,046.72 /
成本 25,184.95 100.00% 53.25% 16,433.66 100.00% -43.80% 29,239.85 100.00%
? 直接人工 15,173.90 60.25% 69.17% 8,969.80 54.58% -9.28% 9,886.85 33.81%
? 直接材料 773.29 3.07% 107.85% 372.04 2.26% -96.58% 10,864.85 37.16%
? 制造费用 9,237.75 36.68% 30.26% 7,091.83 43.15% -16.45% 8,488.15 29.03%
报告期内,发行人临床研究及其他 CRO 服务的成本分别为 25,184.95 万元、
16,433.66 万元和 29,239.85 万元。2017 年度和 2016 年度分别较上年增加 53.25%、
减少 43.80%。该业务类别下,发行人的收入水平在 2017 年度和 2016 年度分别
较上年增加 72.64%、减少 41.14%。报告期内涉及与大分子新药研发服务相关的
业务重组,导致该业务类别下成本构成波动较大。
①直接材料
报告期内,临床研究及其他 CRO 服务的成本构成中,直接材料占该业务类
别总成本的比例为 3.07%、 2.26%和 37.16%。 2015 年度由于大分子新药研发服务
尚未完全剥离,直接材料的占比较大。 2016 年和 2017 年度,临床研究及其他
CRO 服务主要为临床研究服务,直接材料占比较小,该类服务的主要原材料为
低值耗材。
从增长率来看, 2016 年度临床研究及其他 CRO 服务的直接材料成本较 2015
年度减少 96.58%,主要是由于 2015 年度大分子新药研发服务剥离使得直接材料
的成本降幅较大。 2017 年度直接材料成本较 2016 年增加 107.85%,主要是由于
原材料采购在 2016 年的基数较低,随着临床业务不断发展,原材料采购增长较
大,与发行人该类业务收入增长基本一致。
②直接人工
报告期内,临床研究及其他 CRO 服务的成本构成中,直接人工占该业务类
别总成本的比例为 60.25%、 54.58%和 33.81%。 2015 年度由于临床研究及其他
CRO 服务中的大分子新药研发服务尚未完全剥离,直接人工占比该类业务成本
615
的比例约在三分之一左右; 2016 年和 2017 年度, 临床研究及其他 CRO 服务主
要为临床研究服务,直接人工占比该类业务成本的比例为一半左右,这二者的成
本要素占比差异主要由提供服务的性质差异所造成。
从增长率来看, 2016 年度直接人工成本较 2015 年减少 9.28%,主要由于大
分子新药研发业务剥离之后,该类别业务的收入大幅下降,相较被剥离的大分子
新药研发服务的业务规模,临床研究服务尚处于起步阶段,其所耗用的直接人工
成本比大分子新药研发服务的人工成本少。 2017 年度直接人工成本较 2016 年增
长 69.17%,与发行人该类业务收入增长基本一致。
③制造费用
报告期内,临床研究及其他 CRO 服务的成本构成中,制造费用占该业务类
别总成本的比例为 36.68%、 43.15%和 29.03%。
从增长率来看, 2017 年度和 2016 年度制造费用本分别较上年增加 30.26%、
减少 16.45%; 2016 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临床研究服务的开展对房屋、设备的占
用较少,相应的租金和折旧大幅减少; 2017 年度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临床业
务的不断发展所导致。
( 4) CMO/CDMO 业务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 占比 变动 金额 占比 变动 金额 占比
工艺开发
收入 26,437.86 / 21.31% 21,793.37 / 35.24% 16,115.04 /
成本 13,651.46 100.00% 19.44% 11,429.32 100.00% 24.95% 9,147.41 100.00%
-制造费用 13,651.46 100.00% 19.44% 11,429.32 100.00% 24.95% 9,147.41 100.00%
生产
收入 184,417.54 / 29.96% 141,908.20 / 28.36% 110,558.50 /
成本 104,917.20 100.00% 28.78% 81,470.71 100.00% 17.56% 69,301.14 100.00%
? 直接人工 13,502.87 12.87% 60.62% 8,406.46 10.32% 110.82% 3,987.50 5.75%
? 直接材料 44,364.60 42.29% 27.14% 34,895.43 42.83% 13.12% 30,848.87 44.51%
? 制造费用 47,049.73 44.84% 23.27% 38,168.81 46.85% 10.75% 34,464.76 49.73%
a.工艺开发
报告期内,发行人工艺开发的成本分别为 13,651.46 万元、 11,429.32 万元和
9,147.41 万元。 2017 年度和 2016 年度分别较上年增加 19.44%和 24.95%。该业
务类别下,发行人的收入水平在 2017 年度和 2016 年度分别较上年增加 21.31%
和 35.24%。
616
工艺开发占发行人全部 CMO/CDMO 业务的比例较小,由于该服务性质为向
客户提供由其付费的研发服务,发行人在会计上全部记作制造费用。
b.生产
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的成本分别为 104,917.20 万元、 81,470.71 万元和
69,301.14 万元。 2017 年度和 2016 年度分别较上年增加 28.78%和 17.56%。该业
务类别下,发行人的收入水平在 2017 年度和 2016 年度分别较上年增加 29.96%
和 28.36%。
①直接材料
报告期内,生产的成本构成中,直接材料占该业务类别总成本的比例为
42.29%、 42.83%和 44.51%,有小幅下降的趋势。
从增长率来看, 2017 年度和 2016 年度直接材料成本分别较上年增加 27.14%
和 13.12%,主要是由于 2016 年度以后商业化生产项目增加,对应原材料的采购
增长。
②直接人工
报告期内,生产的成本构成中,直接人工占该业务类别总成本的比例为
12.87%、 10.32%和 5.75%,呈现小幅上升趋势,主要是由于商业化生产项目占比
的增加,直接人工随之增长。
从增长率来看, 2017 年度和 2016 年度直接人工成本分别较上年增长 60.62%
和 110.82%, 2016 年度以后直接人工成本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商业化生产
项目的增加,对人员需求上升。
③制造费用
报告期内, CMO/CDMO 服务的成本构成中,制造费用占该业务类别总成本
的比例为 44.84%、 46.85%和 49.73%,呈现小幅下降趋势。
从增长率来看, 2017 年度和 2016 年度制造费用本分别较上年增长 23.27%
和 10.75%,小于相应年度收入水平的增长,说明发行人产能利用率有所提升,
规模效应不断扩大。
(三)利润的主要来源及盈利能力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分析
1、利润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药明康德的毛利润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617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毛利 323,358.61 99.54% 245,389.40 98.44% 167,965.14 99.56%
其他业务毛利 1,487.94 0.46% 3,893.97 1.56% 749.67 0.44%
合计 324,846.55 100.00% 249,283.36 100.00% 168,714.81 100.00%
公司在报告期内的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对公司利润
影响不大。公司的主营业务突出,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与持续发展能力。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各业务毛利与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部门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毛利额 比例 毛利额 比例 毛利额 比例
CRO 服务 231,071.88 71.13% 174,587.86 70.04% 119,740.15 70.97%
中国区实验室服务 184,453.75 56.78% 137,889.34 55.31% 86,451.51 51.24%
? 小分子化合物发现服
务 148,010.95 45.56% 107,367.58 43.07% 69,026.93 40.91%
? 药物分析及测试服务 36,442.81 11.22% 30,521.76 12.24% 17,424.58 10.33%
美国区实验室服务 36,192.16 11.14% 32,504.81 13.04% 27,481.77 16.29%
临床研究及其他 CRO 服
务 10,425.97 3.21% 4,193.71 1.68% 5,806.87 3.44%
CMO/CDMO 业务 92,286.73 28.41% 70,801.54 28.40% 48,224.99 28.58%
其中:工艺开发 12,786.40 3.94% 10,364.05 4.16% 6,967.63 4.13%
生产 79,500.34 24.47% 60,437.49 24.24% 41,257.36 24.45%
主营业务总计 323,358.61 99.54% 245,389.40 98.44% 167,965.14 99.56%
其他业务总计 1,487.94 0.46% 3,893.97 1.56% 749.67 0.44%
综合毛利合计 324,846.55 100.00
% 249,283.36 100.00% 168,714.81 100.00%
2、影响公司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 1)全球市场竞争加剧
目前,全球制药研发服务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在特定的服务领域面临的
竞争对手主要包括各类专业 CRO/CMO/CDMO 机构或大型药企自身的研发部
门,多数为国际化大型药企或研发机构,相比公司具备更强的财力、技术能力、
客户覆盖度。除了这些成熟的竞争对手以外,药明康德还面临来自市场新入者的
竞争,他们或拥有更雄厚的资金实力,或拥有更有效的商业渠道,或在细分领域
618
研究实力较强。公司如不能继续强化自身综合研发技术优势及各项商业竞争优
势,或将面临医药市场竞争加剧、自身竞争优势弱化引致的相关风险。
( 2)研发技术提升的需要高额的研发投入
医药研发服务行业最大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医药技术的开发、积累和产业化运
用。当前,公司正面临着全球医药行业技术跃迁的历史性机遇。因而,公司需要
保持研发技术的不断提升和高水平的研发投入及技术整合,以作为不断提升竞争
力的保障。新技术的开发和商业化可能不成功,也可能挤占公司原有业务的需求
和利润空间,公司可能无法按时开发和提供新服务或技术。如果公司未来无法进
行有效的业务模式创新,这将减少客户对公司现有医药研发服务的需求,从而影
响其业务持续快速发展。
( 3)全球经济的不确定性和行业监管政策的变化
公司的收入高度依赖于医药企业对研发的投入,以及这些企业委托外部机构
进行研发和生产服务的意愿。近年来,全球经济的不确定性给医药研发服务市场
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经济不稳定时, 客户将推迟在医药研发服务方面的开支,
并有可能导致客户未能及时付款而使得公司需要核销应收账款或增加坏账准备,
从而对公司的现金流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如果行业增长势头减缓,竞争会
进一步加强,将进一步增加价格压力、降低毛利率。
药明康德成立至今一直受益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下的医药企业对创新药物
研发投入的不断增长、研发和生产服务的进一步普及和国家对药品研发和生产监
管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提高。一旦由于政策原因使这些需求增长放缓或减少,公司
的业务会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除此之外,公司业务所在地涉及制药行业监管政
策的变化,如监管要求或环保法规趋严可能会造成公司合规成本的上升和客户需
求的减少。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情况对发行人盈利能力的影响
( 1)报告期内发行人获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下属境内子企业共有 12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其
具体认定时间、有效期,如下:
619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时间 有效期
1 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 GR201431000044 2014.09.04 三年
2 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GR201431000470 2014.09.04 三年
3 上海合全药物研发有限公司 GF201531000417 2015.10.30 三年
4 武汉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 GF201542000080 2015.10.28 三年
5 常州合全药业有限公司 GR201732003895 2017.12.07 三年
6 常州合全新药研发有限公司 GR201732003975 2017.12.27 三年
7 苏州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 GR201632003165 2016.11.30 三年
8 百奇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GR201532001049 2015.11.03 三年
9 天津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 GR201412000214 2014.10.21 三年
10 南京美新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GR201632001045 2016.11.30 三年
11 无锡药明康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GR201332000239 2013.08.05 三年
12 辉源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GR201531001030 2015.10.30 三年
( 2)发行人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情况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施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 号)同时废止。
报告期内发行人 8 家子企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
[2008]172 号)进行认定, 4 家子企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
科发火[2016]32 号)进行认定, 12 家企业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
①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 号)相关规定
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发行人境内子企业情况如下:
核心认定条件 上海
药明
合全
药业
上海合
全研发
武汉
药明
百奇
生物
天津
药明
药明
生物
辉源
生物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
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
总数的30%以上。
82.25% 48.96% 99.04% 95.14% 63.33% 74.06% 89.29% 92.98%
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
职工总数的10%以上。 84.99% 19.70% 96.02% 89.86% 23.33% 68.42% 72.32% 80.35%
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
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
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 近 一 年 销 售 收 入 小 于
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
低于6%; 2.最近一年销售
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
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2013 年
销售收入
为
129,970
万元;
研发费用
占比为
2013 年
销售收入
为 66,234
万元;
研发费用
占比为
4.13%。
2014 年
销售收入
为 30,853
万元;
研发费用
占比为
3.78%。
2014 年
销售收入
为
20,165.31
万元;
研发费用
占比为
2014 年
销售收入
为
1,030.96
万元;
研发费用
占比为
2013 年
销售收入
为
25,877.91
万元;
研发费用
占比为
2012 年
销售收入
为
1,687.24
万元;
研发费用
占比为
2014 年
销售收入
为
14,498.00
万元;
研发费用
占比为
620
核心认定条件 上海
药明
合全
药业
上海合
全研发
武汉
药明
百奇
生物
天津
药明
药明
生物
辉源
生物
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
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比例不低于3%。
4.68%。 3.21%。 24.73%。 4.74% 6.20%。 22.36%。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
以上。
84.58% 68.75% 99.73% 96.63% 99.83% 97.94% 94.74% 99.99%
②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相关规定
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发行人境内子企业情况如下:
认定条件 苏州药明 南京美新诺 常州合全药
业
常州合全
研发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
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
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26.20% 25.00% 42.34% 46.00%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
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
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
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
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
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
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
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
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
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
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
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2015 年销售
收入为
24,183.16 万
元;
研发费用占
比为 4.91%。
2015 年销售
收入为
2,804.90 万
元;
研发费用占
比为
10.61%。
2016 年销售
收入为
35,028.71 万
元;
研发费用占
比为 3.50%。
2016 年销售
收入为
5122.78 万
元;
研发费用占
比为 5.59%。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
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
低于60%
95.44% 72.87% 93.88% 97.10%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
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
环境违法行为
2015 年内未
发生重大安
全、重大质
量事故或严
重环境违法
行为
2015 年内未
发生重大安
全、重大质
量事故或严
重环境违法
行为
2016 年内未
发生重大安
全、重大质
量事故或严
重环境违法
行为
2016 年内未
发生重大安
全、重大质
量事故或严
重环境违法
行为
2015 年、 2016 年和 2017 年,发行人及境内子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
金额分别为 10,461.73 万元、 11,371.46 万元和 16,106.45 万元,利润总额分别为
80,134.82 万元、 138,217.56 万元和 159,262.02 万元,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占各期
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3.06%、 8.23%和 10.11%。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
惠不存在重大依赖。
621
(四)经营成果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药明康德的经营成果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一、营业收入 776,525.99 26.96% 611,613.09 25.24% 488,334.90
减:营业成本 451,679.44 24.66% 362,329.73 13.36% 319,620.08
税金及附加 2,572.27 70.40% 1,509.58 77.24% 851.73
销售费用 29,150.95 45.44% 20,043.94 7.88% 18,580.70
管理费用 126,933.40 22.36% 103,734.77 5.12% 98,682.31
财务费用 18,446.31 319.72% -8,395.33 -578.33% -1,237.64
资产减值损失 14,095.61 355.85% 3,092.14 -1.34% 3,134.2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67.76 195.75% -70.77 - -
投资收益 3,979.38 1,646.83% -257.26 -100.91% 28,270.04
资产处置(损失)收益 -1,772.26 -248.01% -509.25 -361.89% 194.45
其他收益 10,136.61 - - - -
二、营业利润 146,059.49 13.70% 128,460.98 66.47% 77,167.98
加:营业外收入 13,597.58 30.42% 10,426.24 45.75% 7,153.52
减:营业外支出 395.04 -41.01% 669.66 -84.00% 4,186.69
三、利润总额 159,262.02 15.23% 138,217.56 72.48% 80,134.82
减:所得税费用 29,589.97 13.28% 26,120.22 122.17% 11,757.00
四、净利润 129,672.05 15.68% 112,097.34 63.94% 68,377.8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122,709.35 25.86% 97,498.03 179.39% 34,896.77
少数股东损益 6,962.71 -52.31% 14,599.31 -56.40% 33,481.06
1、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基本保持稳定,具体分析详见本节“二、盈利能力
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
2、营业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具体分析详见本节“二、盈利能力分析”之“( 二)
营业成本分析”。
622
3、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药明康德的期间费用及占营业收入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 占营业收入
的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 的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
销售费用 29,150.95 3.75% 20,043.94 3.28% 18,580.70 3.80%
管理费用 126,933.40 16.35% 103,734.77 16.96% 98,682.31 20.21%
财务费用 18,446.31 2.38% -8,395.33 -1.37% -1,237.64 -0.25%
合计 174,530.67 22.48% 115,383.39 18.87% 116,025.36 23.76%
2017 年度、 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的期间费用与同期营业收入之比分
别为 22.48%、 18.87%和 23.76%,总体保持平稳。 2015 年度期间费用率较高主要
是由于当期确认了较大金额的与私有化相关的股份支付费用,其中部分计入期间
费用所致。 2017 年度期间费用率较高主要是由于财务费用中的汇兑损失增加所
致。
(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药明康德的销售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工资、奖金及福利 19,969.56 13,743.51 13,028.45
差旅费 2,365.93 2,104.56 1,516.68
广告费 1,282.62 1,282.27 856.85
咨询及服务费 1,271.08 644.15 642.50
业务招待费 530.82 434.98 414.73
租赁费 720.88 543.46 389.39
办公费 673.07 230.02 309.65
其他 2,336.99 1,060.99 1,422.45
合计 29,150.95 20,043.94 18,580.70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主要包括销售人员工资薪酬和差旅费等。 2017
年度、 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的销售费用分别为 29,150.95 万元、 20,043.94
万元和 18,580.70 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75%、 3.28%和
623
3.80%。报告期内,由于业务规模扩大、销售增加,公司销售人员规模、薪酬水
平和差旅费等增幅较大;同时公司科学管理销售费用支出,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占
营业收入的比例总体保持平稳。
(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药明康德的管理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工资、奖金及福利 54,782.38 43,675.56 56,239.16
研发费用 30,564.92 21,436.26 14,312.25
租赁及折旧摊销费 9,866.31 7,141.85 6,424.17
差旅费 4,610.37 5,042.68 4,217.50
咨询及服务费 12,197.93 11,945.25 5,487.04
办公费 2,246.49 1,960.68 1,504.69
设备及车辆费 9,108.24 8,148.91 5,870.11
业务招待费 917.45 866.47 1,020.39
其他 2,639.31 3,517.13 3,607.01
合计 126,933.40 103,734.77 98,682.31
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奖金及福利、研发费用、
咨询及服务费等。 2017 年度、 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的管理费用分别为
126,933.40 万元、 103,734.77 万元和 98,682.31 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分别为 16.35%、 16.96%和 20.21%。随着药明康德业务的多样化和全球拓展,管
理人员数量不断增加,管理费用支出也相应扩大。其中 2015 年度管理费用较高
的主要原因系由于当年确认的与私有化相关的股份支付费用中,与管理人员相关
的股份支付费用计入管理人员工资薪酬,导致 2015 年公司的管理人员工资、奖
金及福利较高。 2016 年度咨询及服务费增幅较大,主要由于公司除了支付经常
性发生的保险、培训、法律和审计服务费用之外,还支付了与公司资产重组和筹
划上市相关的中介服务费。 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公司的研发费用增幅较大,主
要原因是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为更好的提升服务客户的能力进而加大
对技术平台研发上的投入。
( 3)财务费用
624
报告期内,药明康德的财务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利息支出 4,854.68 1,636.03 2,812.51
减﹕利息收入 788.66 1,202.32 1,090.22
汇兑损失(收益) 13,888.68 -9,317.31 -3,283.31
银行手续费 491.61 488.27 323.38
合计 18,446.31 -8,395.33 -1,237.64
2017 年度、 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的财务费用分别为 18,446.31 万元、
-8,395.33 万元和-1,237.64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38%、 -1.37%、
-0.25%。由于 2016 年度美元对人民币升值幅度较大,公司在 2016 年度产生较大
汇兑收益。由于 2017 年二季度以来,美元对人民币持续贬值,公司在 2017 年度
发生较大汇兑损失。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展开外汇套期保值措施,
以规避外汇风险可能对公司盈利造成的不利影响。
( 4)与同行业可比上市比较分析
最近三年,药明康德的期间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销售费用率 管理费用率 财务费用率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泰格医药 - 3.05% 3.31% - 19.52% 17.68% - -0.03% -0.48%
博济医药 - 6.65% 2.54% - 40.43% 20.99% - -1.27% -2.23%
博腾股份 - 1.26% 1.30% - 17.45% 16.03% - 1.82% 1.97%
九洲药业 1.72% 1.66% 1.61% 16.20% 15.54% 17.55% 1.48% -0.75% -0.67%
凯莱英 - 3.90% 4.40% - 19.30% 20.71% - -2.08% -2.09%
平均值 1.72% 3.30% 2.63% 16.20% 22.45% 18.59% 1.48% -0.46% -0.70%
中位数 1.72% 3.05% 2.54% 16.20% 19.30% 17.68% 1.48% -0.75% -0.67%
药明康德 3.75% 3.28% 3.80% 16.35% 16.96% 20.21% 2.38% -1.37% -0.25%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定期报告,除九洲药业以外,其他公司尚未披露 2017 年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率及管理费用率与可比上市公司基本持平,在
2015 年略高于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销售和管理岗位中,海外
雇员占比较高,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司的销售费用率和管理费用率。 2015 年度,
625
公司当期确认的与私有化相关的股份支付费用计入了管理人员及销售人员薪酬,
也增加了公司的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在 2016 年度,公司通过对期间费用加强
科学化的管理,销售费用率和管理费用率得到有效控制,与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
相当或低于其平均水平。
4、资产减值损失分析
报告期内,药明康德的资产减值损失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坏账损失 1,387.96 236.80 659.10
存货跌价损失 76.22 224.14 483.54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8,107.71 - 440.23
商誉减值损失 4,523.72 2,631.20 1,551.36
合计 14,095.61 3,092.14 3,134.23
报告期内,药明康德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制定了谨慎的资产减值
准备计提政策,按会计政策及资产质量的实际情况计提了足额的减值准备,不存
在因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足而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况。
5、投资收益分析
报告期内,药明康德的投资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收益
(损失) -4,863.98 -4,248.31 -2,939.2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投资处置收益(损
失) 3,209.34 - 22,606.4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投资持有收益(损
失) 33.01 1,060.42 -
联营企业的处置收益 - - 45.3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及银行理财产品分红收益 5,601.01 2,918.14 10,202.32
远期外汇合约投资收益(损失) - - -1,644.82
其他 - 12.49 -
合计 3,979.38 -257.26 28,270.04
( 1)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收益(损失)系公司所投资的联营合
626
营企业在持有期间的以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损失);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投资处置收益(损失)系公司的对外投资在处置
时所获得的投资收益(损失);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投资持有收益(损失)系公司的对外投资在持有
期间所获得的投资收益(损失);
( 4)联营企业的处置收益系公司的联营企业在处置时所获得的投资收益(损
失);
(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银行理财产品分
红收益主要系公司购买的货币基金和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
6、营业外收支分析
(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药明康德的营业外收入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政府补助 12,890.27 10,062.52 6,908.49
其他 707.31 363.72 245.03
合计 13,597.58 10,426.24 7,153.52
注 1: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发行人对 2017 年度新确认
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 101,366,096.84 元计入“其他收益”科目,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
注 2: 根据财政部 2017 年新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新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发行人对处
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在“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列报,不再
计入营业外收入。
2017 年度、 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的营业外收入金额分别为 13,597.58
万元、 10,426.24 万元和 7,153.52 万元,主要为药明康德从政府部门取得的各项
补助,金额分别为 12,890.27 万元、 10,062.52 万元和 6,908.49 万元,主要项目如
下:
2017 年度:
单位:万元
补助项目 类别 金额
627
补助项目 类别 金额
上市及现代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款 与收益相关 10,645.51
无锡市滨湖区金融办上市扶持奖励资金 与收益相关 300.00
2015 年度苏州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与收益相关 220.00
2015-2016 年新认定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平台奖
励(武汉药明) 与收益相关 200.00
其他 1,524.76
合计 12,890.27
2016 年度:
单位:万元
补助项目 类别 金额
2016 年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 与资产/收益相关 2,090.25
2015 年度营运中心补贴(上海药明) 与收益相关 608.00
2016 年度国家服务外包专项资金(上海药明) 与收益相关 410.07
上海市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大项
目专项资金投资补助 与资产相关 354.60
2016 年度技术出口贴息(上海药明) 与收益相关 350.00
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建设投资补贴资金 与收益相关 324.27
2015 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武汉药明) 与收益相关 307.00
2016 年度上海市服务外包专项资金 与收益相关 241.75
天津滨海新区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补贴 与收益相关 240.00
2010 年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药
物研发用中间体的国际外包服务 与资产相关 211.67
2015 年度常州“三位一体”发展战略促进工业
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与资产相关 139.86
2016 年度技术出口贴息(上海合全研发) 与收益相关 114.00
其他 4,671.05
合计 10,062.52
2015 年度:
单位:万元
补助项目 类别 金额
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投资补助 与收益相关 1,002.24
2010 年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药
物研发用中间体的国际外包服务 与资产相关 508.00
2015 年度技术出口贴息(上海药明) 与收益相关 500.00
2014 年度营运中心补贴(上海药明) 与收益相关 414.00
628
补助项目 类别 金额
2015 年度国家服务外包专项资金 与收益相关 370.02
上海市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大项
目专项资金投资补助 与资产相关 325.05
苏州市 2014 年度商务发展(服务外包)专项
资金 与收益相关 231.26
2015 年度上海服务外包专项资金 与收益相关 215.75
2015 年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苏州药明) 与收益相关 182.01
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建设补贴 与资产相关 181.60
2015 年度技术出口贴息(上海合全研发) 与收益相关 179.00
2015 年江苏省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与收益相关 107.00
其他 2,692.56
合计 6,908.49
(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药明康德的营业外支出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关联方债务免除 - - 2,357.28
捐赠支出 102.40 3.13 -
其他 292.64 666.53 1,829.41
合计 395.04 669.66 4,186.69
注:根据财政部 2017 年新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新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发行人对处置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损失, 在“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列报,不再计
入营业外支出。
2017 年度、 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的营业外支出金额分别为 395.04
万元、 669.66 万元和 4,186.69 万元。其中, 2015 年关联方债务免除系根据公司
控股子公司上海药明与合营企业上海康德保瑞(现更名为“上海康德弘翼”)签订
的债务免除协议,上海药明免除对上海康德保瑞(现更名为“上海康德弘翼”)的
其他应收款 2,357.28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
交易”之“四、关联交易”之“(二)报告期内非经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7、 所得税分析
报告期内,药明康德的所得税明细情况如下:
629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30,939.85 22,542.71 17,637.51
递延所得税费用 -1,522.07 4,633.13 -4,870.78
调整以前年度所得税的影响 172.18 -1,055.62 -1,009.73
合计 29,589.97 26,120.22 11,757.00
报告期内,药明康德的递延所得税费用主要由长期资产折旧、摊销差异、可
抵扣亏损形成。报告期内,公司的所得税费用的变化与利润总额的变化情况基本
一致。
8、主要利润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药明康德的主要利润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营业利润 146,059.49 13.70% 128,460.98 66.47% 77,167.98
利润总额 159,262.02 15.23% 138,217.56 72.48% 80,134.82
净利润 129,672.05 15.68% 112,097.34 63.94% 68,377.82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 122,709.35 25.86% 97,498.03 179.39% 34,896.77
2015年度由于与私有化相关的员工激励计划共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1.89亿元,
该等股权激励计划是一次性的,对公司的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造成短期影响。
2016 年度,在医药行业市场行情持续向好的环境下,随着公司进一步优化
战略布局,深度挖掘不同层级客户的需求, 同时由于公司在 2015 年度非经常性
股权支付影响,公司 2016 年度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较 2015 年分别增长 66.47%、 72.48%、 63.94%和 179.39%。
2017 年度,公司继续优化战略布局,深耕主营业务,公司 2017 年度营业利
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 2016 年分别增长
13.70%、 15.23%、 15.68%和 25.86%。
630
(五)毛利率分析
1、综合毛利率情况
2017 年度、 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药明康德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1.83%、
40.76%和 34.55%。 2015 年度,公司的毛利率较低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当期确认了
1.89 亿元的与私有化相关的股份支付费用,其中 7,299.48 万元股份支付费用计入
成本所致。 2016 年度综合毛利率较 2015 年度有所增长,主要系由于 2016 年度
公司通过业务整合并进一步加大业务扩展力度,主营业务平稳发展,毛利率稳中
有升。 2017 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继续稳步提高。
2、分业务对主营业务毛利率贡献的影响
报告期内,药明康德的主要服务和产品的生产、销售比较稳定,毛利率保持
较高的水平。
( 1)从业务收费模式角度分析
报告期内,药明康德的主营业务毛利率按业务收费模式划分情况如下: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CRO 服务 41.18% 39.58% 33.19%
其中: FFS 37.66% 35.15% 31.50%
FTE 49.95% 49.32% 36.92%
CMO/CDMO 业务 43.77% 43.25% 38.07%
主营业务毛利率 41.89% 40.57% 34.46%
① CRO 服务——FFS 模式
报告期内, FFS 模式下的毛利率水平总体保持稳定。 2015 年度,公司 FFS
模式下的毛利率较低,主要原因是公司当期确认了金额较大的与私有化相关的股
份支付费用,其中部分计入成本,导致 FFS 模式毛利率的下降。 2016 年度以来,
由于前述股份支付影响的消除,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客户边际效益提升, FFS 毛
利率水平恢复正常并稳定增长。
② CRO 服务——FTE 模式
报告期内, FTE 模式下的毛利率水平呈现小幅波动。 2015 年度,公司 FTE
631
模式的毛利率较低,主要原因是公司当期确认了金额较大的与私有化相关的股份
支付费用,其中部分计入成本,导致 FTE 模式毛利率的下降。 2016 年度,公司
FTE 模式的毛利率较上年增加 12.40 个百分点,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由于①前
述股份支付对毛利率的影响消除; ②公司在报告期内除了继续为国际大型制药企
业提供服务以外,深度挖掘新的收入增长点,重点拓展市场中的中小型成长型客
户; ③由于 FTE 模式的大部分客户为国外客户, 2016 年度人民币贬值的扩大一
定程度上也提高了 FTE 模式的毛利率。 2017 年度,由于部分 FTE 合约价格上涨,
带来 FTE 模式的毛利率的增长。
③ CMO/CDMO 模式
报告期内,由于 CMO/CDMO 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公司 CMO/CDMO 业务发
展迅速,毛利率和主营业务收入占比逐年增长。 2017 年度和 2016 年度,
CMO/CDMO 业务的毛利率分别较上年增加 0.52 个百分点和 5.18 个百分点。
CMO/CDMO 业务发展迅速得益于药明康德在产业中的竞争优势和不断增强的
品牌效应不断增强,特别是公司连续多次通过 FDA 审计,客户数量和订单数量
逐年增加,高附加值产品比重升高,临床后期(含商业化)业务增长迅速,产能
利用率稳中有升,运营效率稳步提升,毛利率逐年增加。此外,人民币相对美元
在近年来的贬值一定程度上也提高了 CMO/CDMO 业务的毛利率。
( 2)从业务单元口径分析
报告期内,药明康德的主营业务毛利率按业务单元划分情况如下: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CRO 服务 41.18% 39.58% 33.19%
其中:中国区实验室服务 44.76% 42.17% 33.85%
? 小分子化合物发现服务 46.22% 43.28% 35.16%
? 药物分析及测试服务 39.70% 38.67% 29.50%
美国区实验室服务 31.89% 34.76% 39.06%
临床研究及其他 CRO 服务 29.28% 20.33% 16.57%
CMO/CDMO 业务 43.77% 43.25% 38.07%
其中:工艺开发 48.36% 47.56% 43.24%
生产 43.11% 42.59% 37.32%
632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 41.89% 40.57% 34.46%
①中国区实验室服务
2015 年度,小分子化合物发现服务和药物分析及测试服务的毛利率较低,
主要因为公司当期确认了金额较大的与私有化相关的股份支付费用,其中部分计
入成本所致。 2016 年度,小分子化合物发现服务的毛利率较上年增长 8.12 个百
分点,药物分析及测试服务的毛利率较上年增长 9.17 个百分点,除了前述股份
支付的影响消除以外,公司在报告期内大力拓展中小型成长客户, 边际效益不断
提升,增加了小分子化合物发现服务和药物分析及测试服务的毛利率,同时人民
币贬值进一步提升了毛利率。 2017 年度,小分子化合物发现服务的毛利率较上
年增长 2.94 个百分点,发行人进一步发展优质客户,提高了毛利率水平,同时
药物分析及测试服务的毛利率也有所增长。
②美国区实验室服务
2016 年度以来,美国区实验室服务的毛利率有小幅下降,一方面由于公司
为发展精准医疗研发生产服务等新增业务,增加了前期的投入,对毛利率水平产
生了一定影响;另一方面由于美国区研发人员的成本上升,导致毛利率有所下降。
③临床研究及其他 CRO 服务
2015 年度,临床研究及其他 CRO 服务的毛利率较低主要原因由于: ①临床
研究及其他 CRO 服务中的大分子生物药研发在 2015 年拆分至公司体外,由于该
业务毛利率水平较高,拆分之后对临床研究及其他 CRO 服务的毛利率水平有较
大影响; ②公司对上海康德弘翼的收购尚在整合期,毛利水平较低;以上因素综
合导致 2015 年临床研究及其他 CRO 服务的毛利率处于较低水平。 2016 年以来,
由于公司临床研究业务不断发展,规模效应带来毛利率的提升。
④CMO/CDMO 业务
报告期内,由于 CMO/CDMO 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公司 CMO/CDMO 业务发
展迅速,毛利率和主营业务收入占比逐年增长。 2016 年度,工艺开发和生产业
务的毛利率分别较 2015 年度增加 4.32 个百分点和 5.27 个百分点。 2017 年度的
毛利率较上年也有小幅增长。工艺开发和生产业务发展迅速得益于药明康德在产
633
业中的竞争优势和品牌效应不断增强,特别是发行人连续多次通过 FDA 审计,
客户数量和订单数量逐年增加,高附加值产品比重升高,临床后期(含商业化)
业务增长迅速,产能利用率稳中有升,运营效率稳步提升,毛利率逐年增加。此
外,人民币相对美元在近年来的贬值一定程度上也提高了工艺开发和生产业务的
毛利率。
3、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分析
最近三年,药明康德的分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对比
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CRO 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毛利率水平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主营业务
收入
(万元)
主营业
务毛利
率
主营业务
收入
(万元)
主营业务
毛利率
主营业务
收入
(万元)
主营业务
毛利率
泰格医药 - - 116,204.67 38.19% 91,212.39 43.56%
博济医药 - - 7,115.24 48.49% 12,601.02 49.52%
平均值 - - 61,659.96 43.34% 51,906.71 46.54%
药明康德
CRO 服务 561,156.59 41.18% 441,128.02 39.58% 360,792.57 33.19%
可比公司
CMO/CDMO 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毛利率水平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主营业务
收入
(万元)
主营业务
毛利率
主营业务
收入
(万元)
主营业务
毛利率
主营业务
收入
(万元)
主营业务
毛利率
博腾股份 - - 131,163.27 39.92% 101,392.68 32.64%
九洲药业 159,753.28 33.48% 157,035.21 26.69% 135,962.15 34.45%
凯莱英 - - 110,319.26 51.60% 83,049.72 48.22%
平均值 - - 132,839.25 39.40% 106,801.52 38.44%
药明康德
CMO/CDMO 业务 210,855.40 43.77% 163,701.57 43.25% 126,673.53 38.07%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2017年数据尚未披露。
报告期内,药明康德的 CRO 服务毛利率在 2015 年度较泰格医药和博济医药
相比较低,主要原因为:( 1)泰格医药和博济医药 CRO 的主要方向为临床研究,
而药明康德主要为临床前研究,二者的业务内容和业务模式差异较大,毛利率不
具有完全可比性;( 2)药明康德的销售收入来源中,占比最大的是小分子化学
634
药物发现阶段的化学合成服务与临床前研究阶段的各类服务,这些服务均需要大
量的场地与实验设备,每年的折旧产生的营业成本较大;( 3)报告期内,药明
康德及控股子企业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份支付有部分计入了成本,一定
程度上影响了药明康德的主营业务毛利率。 2016 年度,药明康德的 CRO 服务毛
利率超过泰格医药,主要是由于药明康德的客户结构的进一步优化,且出口业务
比例较高,人民币的贬值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毛利率的增长。
报告期内,药明康德的 CMO/CDMO 业务的毛利率逐年提高, 2016 年度,
药明康德的 CMO/CDMO 业务的毛利率已超过博腾股份、九洲药业和凯莱英的主
营业务毛利率的平均值,主要原因为:( 1)公司在 2013 年、 2014 年和 2016 年
连续 3 次通过 FDA 审计,多个创新药原料药及 GMP 高级中间体进入商业化。
公司工艺研发、生产能力和质量体系得到了客户的认可,因此订单大幅增加,产
能利用率稳中有升;( 2)公司通过加大研发投入,临床后期(含商业化)项目
的工艺得到优化,单位成本降低;( 3)公司高附加值产品的比重有所提高;( 4)
由于 CMO/CDMO 业务从取得订单到完成订单的周期较长,且公司绝大部分订单
均为美元计价,人民币近两年相对美元的贬值亦使得成本增速低于收入增长,增
加了 CMO/CDMO 业务的毛利率。
(六)非经常性损益
药明康德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772.26 -539.30 -578.1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业务
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
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3,026.88 10,062.52 6,908.49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
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238.23 22,275.01
股份支付费用 - - -18,902.45
处置子公司及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资
产处置收益 - 30.05 772.62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期保值业务外,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
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
8,878.10 2,918.14 8,421.43
635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
额 312.26 -305.95 -3,941.65
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额 -5,274.52 -1,888.15 -2,093.57
归属少数股东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数 -374.14 -860.05 4,074.95
合计 24,796.33 9,655.49 16,936.65
2017 年度、 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
益净额分别为 24,796.33 万元、 9,655.49 万元和 16,936.65 万元,占同期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20.21%、 9.90%和 48.53%。报告期内,公司非
经常性损益主要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
益以及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等。其中, 2015 年发生的与私有化相关的股份
支付费用包括 WuXi Cayman(无锡开曼) 2007 股份激励计划在 2015 年度加速行
权后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费用计入当年的费用 4,088.89 万元及 2015 年 New
WuXi(新无锡生命科学控股)员工股份激励计划确认的费用 14,813.57 万元,扣
除已经包含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中
所应享有的员工股份激励费用。
2017 年度、 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97,913.02 万元、 87,842.54 万元和 17,960.11 万元。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药明康德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9,361.03 175,679.34 73,859.5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2,431.41 -20,631.04 -93,328.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416.98 -12,767.34 42,851.22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响 -3,628.12 8,242.38 2,992.9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115.49 150,523.34 26,375.59
加: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0,729.87 100,206.53 73,830.9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6,614.38 250,729.87 100,206.53
636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药明康德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间的比例关
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179,361.03 175,679.34 73,859.58
净利润 129,672.05 112,097.34 68,377.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净利润 138.32% 156.72% 108.02%
2017 年度、 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净利
润的比例分别为 138.32%、 156.72%和 108.02%。 2017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比值高于 100%,主要是由于公司汇兑损失增加、预收账
款增幅扩大所致。 2016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比值高
于 100%,主要是由于公司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且预
收账款增幅扩大所致。 2015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与净利润基
本相当。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7 年度、 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
为-112,431.41 万元、 -20,631.04 万元和-93,328.12 万元。 2015 年度和 2017 年度,
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投资所支付的现金以
及关联方资金拆出金额较大,导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2016 年
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净额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收回关联方拆出款
362,949.94 万元。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7 年度、 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
为-67,416.98 万元、 -12,767.34 万元和 42,851.22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
收到的现金主要系借款所收到的现金、子企业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以及
关联方拆借资金;筹资活动支付的现金主要系公司控股子企业分配股利、按期偿
还银行借款、偿还关联方拆借以及支付重组收购子企业少数股东权益款项而流出
637
的现金。 2016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为负数的主要原因为:( 1)分
配股利、 利润和偿付利息 118,373.88 万元;( 2)偿还关联方拆入款 107,990.98 万
元。 2017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为负数的主要原因为收购子公司少
数股东权益支付现金 162,718.53 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情况
(一)报告期内主要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药明康德主要的资本性支出逐年增长,主要为用于提升技术水平、
扩大产能而添置的固定资产投资以及资产重组等。公司近三年购建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136,328.12 万元、 95,768.45 万元和
92,882.52 万元。
常州合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合全生产基地 IIA14B 区反应釜建设、天津北
方基地实验楼 2 号楼装修工程、苏州药明实验室改造工程和无锡药明药业装修工
程等项目陆续投入,待建设完成后,随着项目产能的释放和充分利用,将进一步
解决公司原有生产经营场所无法满足业务发展需求的矛盾,为公司报告期内的持
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未来可预见的资本性支出计划
在未来两到三年内,药明康德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主要包括:苏州药物安全
评价中心扩建项目、天津化学研发实验室扩建升级项目、抗体耦联药物( ADCs)
中间体和数字影像成像药物/试剂载体的研发及应用项目、苏州仿制药一致性评
价中心、 SMO 临床研究平台扩建及大数据分析平台建设项目、药物研发临床监
察全国性站点建设项目、药明康德总部基地及分析诊断服务研发中心( 91#、93#)、
美国细胞及基因治疗商业化 cGMP 工厂建设项目、美国圣地亚哥生产基地生物分
析研发实验平台建设项目等。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募
集资金运用”。
除本次募投项目以外,公司未来可预见的资本性支出计划还包括常州合全生
产基地建设项目等。
638
五、财务状况与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一)主要财务状况
公司近年来紧抓市场、产品战略布局,不断做大做强,主营业务收入快速增
长,盈利能力也不断增强。凭借雄厚的技术研发实力、知名品牌的影响力等竞争
优势,在今后的经营中公司将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为公司总体发展
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的保障。
截至 2017 年末, 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高,具有
较强的流动性。公司目前资产结构中流动资产占比略高,存货和应收账款管理严
格,应收账款账龄大部分在六个月以内,坏账风险较小,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银行信誉较高、财务政策稳健。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将进一步改善公司的财务结构,提高公
司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公司财务状况与未来盈利能力的趋势分析
1、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净利润总体呈上升趋势,未来随着
公司业务经营范围和规模的进一步扩大,特别是在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与
募投项目实施运营后,公司的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都
会出现大幅上升,公司的整体规模将明显上升,抗风险能力将大幅提升。
2、未来盈利能力的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在主要产品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情况下,公司的营业收入呈现持
续、快速增长态势,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 26.10%;公司的主要产
品毛利率保持了较高水平, 2017 年度、 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的主营业务
毛利率分别为 41.89%、 40.57%和 34.46%;期间费用得到适当控制,期间费用占
营业收入的比例维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报告期内该比例分别为 22.48%、 18.87%
和 23.76%。
公司的主营业务突出,具有较强的持续盈利能力,凭借行业良好的发展前景
和广阔的市场空间,公司未来仍将继续保持快速、稳定的业绩增长,并期望通过
639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加大研发生产投资力度,扩大定制研发生产规模,抢占市场
先机,继续保持和提高发行人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
持续、快速、稳定发展。
六、财务报表项目比较数据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情况及原因
1、 2016 年较 2015 年增幅达 30%以上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万元
科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度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度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 250,784.88 100,225.17 150.22% 当年末公司进行了引资
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
资产
43,418.68 29,084.26 49.29% 当年公司增加了对货币基金的投
资
应收票据 579.58 882.89 -34.35% 过往年度应收票据收回及当年收
到了较少的票据
预付款项 3,903.34 2,273.49 71.69%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预
付货款有所增加,同时预付维修
费、预付房租等经营费用也不断增
加
应收利息 110.83 413.31 -73.19% 当年定期存款利息减少
其他应收款 5,795.44 241,951.11 -97.60% 公司当年清理了大部分的关联方
应收款项
存货 51,127.11 25,214.78 102.77%
由于 CMO/CDMO 业务增长较快,
订单增加较多,同时合全药业常州
工厂部分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后投入生产,因此原材料、在产
品、产成品当年均有大幅度提高
持有待售资
产 - 1,324.71 - 公司处置了 产 2015 年的持有待售资
一年内到期
的非流动资
产
1,188.33 - - 对上海药明生物的融资租赁款一
年内需收取的部分
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 61,478.65 27,803.89 121.12% 当年公司增加了部分对外投资,如 Ambrx(安博生物)
长期应收款 3,319.58 - - 当年新增了对上海药明生物的融
资租赁款
长期股权投
资 23,163.05 4,065.03 469.81%
当年公司自 WuXi Cayman(无锡
开曼)受让了 WuXi Healthcare
Ventures II L.P.(毓承资本)的股
权,同时增加了对 PICA 健康科技
有限和药明巨诺的投资
固定资产 197,104.11 133,780.14 47.33% 常州合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在当
640
科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度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度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年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从在建工
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长期待摊费
用 26,767.25 7,621.86 251.19%
当年武汉药明实验楼装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由在建工程转入长
期待摊费用
短期借款 48,938.53 17,200.00 184.53%
当年公司业务规模稳定增长以及
海外子企业的资金需求增加,增加
了部分短期借款
预收款项 39,572.18 23,268.71 70.07% 当年客户的订单增加,同时中小客
户的预收账款比例增加
应付职工薪
酬 36,146.73 22,835.91 58.29% 当年员工的薪酬增加
应交税费 56,948.17 21,155.73 169.19%
系当年上半年,公司进行了子企业
的股权重组,在这一过程中由于股
权转让产生了较高的代扣代缴企
业税费
其他流动负
债 304.29 1,751.37 -82.63%
2015 年 由 于 向 PHARM
RESEARCH ASSOCIATES ( UK)
LTD.(制药研究联合(英国)有限
公司)收购康德弘翼股权而产生的
合并费用以及少量 SMO 收入业务
亏损合同产生了较大金额的其他
流动负债,当年无上述因素影响
递延所得税
负债 6,328.51 3,510.21 80.29%
主要是当年长期资产折旧/摊销计
提差异影响等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增加
其他非流动
负债 5,293.08 3,223.99 64.18% 当年公司递延租金、装修补贴的增 加
税金及附加 1,509.58 851.73 77.24% 当年公司收入有所增加
财务费用 -8,395.33 -1,237.64 -578.33% 当年公司的汇兑收益增加较多
投资收益 -257.26 28,270.04 -100.91% 当年公司未处置金融资产
资产处置收
益 -509.25 194.45 -361.89% 公司当年处置子公司和固定资产 损失
营业利润 128,460.98 77,167.98 66.47% 业绩持续增长
营业外收入 10,426.24 7,153.52 45.75% 公司当年与损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增加
营业外支出 669.66 4,186.69 -84.00% 当年公司没有受到关联方债务免
除等特殊事项的影响
利润总额 138,217.56 80,134.82 72.48% 业绩持续增长
所得税费用 26,120.22 11,757.00 122.17% 当年应税收入有所增加
净利润 112,097.34 68,377.82 63.94% 业绩持续增长
2、 2017 年较 2016 年末增幅达 30%以上的情况及原因
641
单位:万元
科目
2017 年 12 月
31日/2017年
度
2016年 12月
31 日/2016
年度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
资产
1,473.92 43,418.68 -96.61% 公司当期减少了货币基金的投资
应收票据 32.48 579.58 -94.40% 过往年度应收票据收回及当年收
到了较少的票据
预付款项 5,192.27 3,903.34 33.02%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预
付货款有所增加, 同时预付维修
费、预付房租等经营费用也不断增
加
应收利息 - 110.83 - 公司当年减少了较多的定期存款
其他应收款 2,561.66 5,795.44 -55.80% 公司当期进一步清理了部分关联
方应收款项
存货 72,693.77 51,127.11 42.18% 合全药业的产能增加从而增加存
货以应对订单的增加
一年内到期
的非流动资
产
- 1,188.33 - 与上海药明生物的融资租赁协议
终止,收回了上年末的款项
其他流动资
产 57,803.67 109,705.98 -47.31% 公司当 产品 期赎回了大部分银行理财
长期应收款 - 3,319.58 - 与上海药明生物的融资租赁协议
终止
长期股权投
资 38,308.13 23,163.05 65.38%
当 期 新 增 了 对 MedImmune
Biopharmaceutical Co. Limited(无
锡医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和径
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及
Cycle Solutions,Inc.(阿匹奇)的投
资,同时调整了对 WuXi Healthcare
Ventures II L.P.(毓承资本)的其
他综合收益。
固定资产 283,355.85 197,104.11 43.76%
当期武汉药明购入了新的房产、常
州合全新的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竣
工、同时子企业增加从而新增了机
器设备、电子设备器具及家具
无形资产 42,605.14 31,216.90 36.48%
公司收购了辉源生物时识别和确
认了其客户关系以及专利,并计提
了 XBL-US(美新诺美国)客户关
系减值准备所致。
商誉 95,803.79 32,628.62 193.62%
公司当期收购了辉源生物,该笔交
易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从而
产生了较大金额的商誉
长期待摊费
用 57,882.35 26,767.25 116.24%
当期美国子企业部分装修工程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入长期待摊
费用
642
科目
2017 年 12 月
31日/2017年
度
2016年 12月
31 日/2016
年度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递延所得税
资产 24,415.85 4,557.19 435.77%
当期公司子企业合全药业向上海
药明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制剂
开发服务部门全部资产与负债使
得部分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
基础
其他非流动
资产 16,286.47 3,580.01 354.93%
公 司 将 支 付 给 First Shanghai
Company, LLC 的 收 购 Cycle
Solutions,Inc.(阿匹奇)的预付股
权款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所致。
短期借款 131,818.88 48,938.53 169.36% 当期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资金
需求不断增加
应付票据 - 345.31 - 公司减少了票据的使用
预收账款 60,413.21 39,572.18 52.67% 主要是由于公司主营业务规模不
断扩大
应交税费 28,140.87 56,948.17 -50.59% 公司当期支付了 2016 年因子企业
的股权重组产生的税费
应付利息 239.46 - - 计提的短期借款利息
长期借款 30,000.00 - - 主要为发行人对花旗银行的借款
长期应付款 23,480.82 - - 主要为发行人的应付固定资产采
购款
递延收益 37,755.64 21,071.67 79.18% 公司 2017 年政府补助增加
递延所得税
负债 10,328.06 6,328.51 63.20%
当期公司收购辉源生物引起的资
产评估增值、长期资产折旧/摊销
计提差异影响等形成的暂时性差
异大幅度增加
其他非流动
负债 20,736.82 5,293.08 291.77%
当期公司子企业合全药业向上海
药明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制剂
开发服务部门全部资产与负债。根
据相关规定,上海药明的相关转让
所得可以在 5 年内分期缴纳,因此
产生了较大金额的分期缴纳税款
税金及附加 2,572.27 1,509.58 70.40% 当年公司收入有所增加
销售费用 29,150.95 20,043.94 45.44%
由于业务规模扩大、销售增加,公
司销售人员规模、薪酬水平和差旅
费等增幅较大
财务费用 18,446.31 -8,395.33 319.72%
由于 2017 年二季度以来,美元对
人民币持续贬值,公司在 2017 年
度发生较大汇兑损失。
资产减值损
失 14,095.61 3,092.14 355.85% 公司当年计提了较大金额的商誉 减值及无形资产减值
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 67.76 -70.77 195.75% 主要是持有证券的正收益
投资收益 3,979.38 -257.26 1,646.85
%
公司当年理财收益增加并处置了
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43
科目
2017 年 12 月
31日/2017年
度
2016年 12月
31 日/2016
年度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资产处置(损
失)收益 -1,772.26 -509.25 -248.01% 公司当年处置了部分软件,使得损 失增加
其他收益 10,136.61 - - 公司将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政府补
助计入该科目
营业外收入 13,597.58 10,426.24 30.42% 公司当年与损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增加
营业外支出 395.04 669.66 -41.01% 当年度行政罚款减少
七、 摊薄即期回报分析
(一)募集资金到位当年每股收益变化情况
1、 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每股收益的变化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 2010 年修订)要求计算的基本每
股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 1.31 1.08 0.39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基本每股
收益
1.04 0.98 0.20
公司 A 股上市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将大幅增长。
但由于募集资金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可能难
以实现同步增长,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发行后的一定期间内将
可能会被摊薄。
2、本次发行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 1) 满足境外市场不断增加的需求、抢占境内市场发展先机
从全球市场来看,药物研究和开发是一个高技术、高风险、高投入与长周期
的过程,自 20 世纪 70 年代以来,药品研发成本不断攀升,加之研发成功率下降,
给药企带来了一定的经营压力;同时,医药生产企业还要面对全球专利悬崖带来
的利润下降,促使专业的 CRO 企业更多地参与到新药研发流程中的部分环节。
644
全球已有超过 50%的制药公司应用 CRO 研发服务。
在国内,随着国家对新药研发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整个医药行业逐步开始转
型升级,药品研发从“仿制”向 “创新”逐步转变。随着制药企业对新药研发
的力度不断加大,已经涌现出部分以新药研发为特色的制药企业。未来,随着中
国新药研发市场的进一步成熟,预计“创新药”将会替代“仿制药”成为国内药
品研发市场的主流,制药企业对药品研发的投入将随之增加,药品研发市场的发
展将大幅促进我国 CRO 市场的发展。
因此,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是为了满足境外不断增加的市场需求,抢占境内
市场发展先机的需要。
( 2) 解决公司药物研发服务产能不足的问题, 满足市场业务扩张的需要
随着国内外制药企业对新药研发的投入以及政府对新药研发扶持力度的逐
步加大,国内外新药研发市场规模持续增加,制药企业对 CRO 服务需求不断上
升。 CRO 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产能主要体现在实验设施面积和技术人员
数量方面。在市场业务需求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公司的发展需要不断投资建设新
的实验设施和增加技术人员数量。 随着公司 CRO 业务客户数量的增加和单个客
户需求的增多,前期投入使用的实验设施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逐步达到饱和状
态,公司将面临实验设施产能不足的问题。因此亟需扩建升级以解决公司提供实
验服务产能不足的问题。
(二)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1、强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 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董事会决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
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
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使用,保荐机构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公司
也将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并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
645
情况的检查与监督。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按照计划用途充分有效
使用,加快募投项目建设,积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努力提高股东回报。
2、强化主营业务,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是小分子化学药的发现、研发及生产的全方位、一体化平
台服务,以全产业链平台的形式面向全球制药企业提供各类新药的研发、生产及
配套服务;此外,公司还在境外提供医疗器械检测及境外精准医疗研发生产服务。
公司拟充分利用现有业务的技术储备、项目经验和管理团队等资源,通过投资多
个境内外募投项目以提升产能及拓展主营业务服务范围,以全面拓展境内、境外
研发及生产服务能力与技术,实现业务战略发展规划的推进。同时,公司将加大
人才引进和培养, 建立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组建专业化的研发、生产和
管理人才梯队,公司也将不断加强内部管理,从而全面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和
盈利能力。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前,将立足于现有的业务,提升市场占有率,
保持经营规模稳定增长,实现经营业绩的持续提升。
3、完善公司治理,为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
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
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
提供制度保障。
4、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
报投资者,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综
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
646
因素,在《公司章程》中进一步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及现金分红政策,并制订了
公司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以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
定,科学规范地实施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
远及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坚持为股东创造长期价
值。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
施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规定,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为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和文件精神,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
下承诺: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
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
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
647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八、 2018 年 1-3 月经营业绩预计
基于对经济环境、行业趋势的判断、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的分析,并根据公司
订单数量、价格、客户群体等情况,公司经营情况保持稳定,不会发生重大不利
变化。
2018 年 1-3 月公司营业收入预计区间为 205,000 万元至 225,500 万元,较去
年同期增长 15.94%至 27.53%;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
计区间为 24,000 万元至 26,400 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8.50%至 16.81%。公司 2018
年 1-3 月的经营业绩是根据销售合同、经营情况以及一季度外汇汇率波动等因素
做出的合理预计。公司营业收入稳步增长,但是由于外汇汇率波动等因素,扣除
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公司未来将结合
资金管理模式和日常业务需要,逐步通过外汇资金衍生品来规避汇率风险,从而
有效管理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影响。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
司的盈利预测或承诺。
648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本发展规划是发行人基于当前宏观经济发展形势和医药研发服务行业发展
状况,对发行当年和未来三年发行人可预见的发展做出的合理预期、计划与安排。
由于医药研发服务行业在中国是一个新兴行业,发展变化迅速,本发展规划的实
现程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发行人不排除根据经济形势变化、市场形势变化和
实际经营状况对本发展规划进行修正、调整和完善的可能性。
一、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近年来,医药研发服务行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容,国际新药研发投入力度持续
加大,多家国际大型药企相继在中国建立新药研发中心,为我国医药研发服务行
业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遇。同时我国“十三五”规划将医药产业确立为国家战略新
兴产业,并配合发布《新药注册特殊审批管理规定》等多项制度推动创新型药物、
尤其是重大疾病和临床急需药物的创新研发。
依据医药研发服务行业的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结合多年的经营经验,
发行人确立了“成为全球医药健康产业最高、最宽和最深的能力和技术平台,让
天下没有难做的药,难治的病”的企业愿景,与众多制药企业建立了深度战略合
作关系,并为其新药发现、研发、生产全过程提供帮助。未来数年,发行人将重
点关注三个方向的战略升级:
(一)持续打造新药发现、研发及生产一体化、开放式服务的技术
和能力平台,巩固现有医药研发服务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
为了巩固在医药研发服务领域的领先地位,发行人未来拟与更多跨国药企开
展战略合作项目,促进中国与全球同步研发、生产创新药物。公司的主要业务为
小分子化学药的发现、研发及生产的全方位、一体化平台服务,利用全产业链的
协同效应持续打造新药发现、研发及生产一体化、开放式服务的技术和能力平台,
巩固现有医药研发服务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
(二)拓展全球化布局的同时深耕中国市场
由于欧美医药产业发展较为成熟,发行人来自美国、欧洲的业务收入占比较
649
大。近年来, CRO、 CMO/CDMO 产业逐渐向亚洲转移。本次发行后,发行人计
划在维持现有业务稳定增长的前提下着力开拓国内市场。
(三)优化生产平台服务,满足药企日益增长的生产需求
根据 2016 年 5 月颁布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的规定,药
品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分离的管理模式将允许持有药品上市许可的企业将产品
交给具备 GMP 条件的生产商生产,将带来 CMO/CDMO 行业产能扩张的极大需
求。发行人未来计划针对包括制剂工艺研发、实验室生产及商业化生产等生产平
台进行优化,以满足国内外药企日益增长的生产需求。
二、拟定上述发展规划和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发行人拟定上述发展规划和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如下:
( 1)宏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所处的政治、法律和社会环境未发生
重大变化。
( 2)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和医疗卫生行业的扶持政策保持稳定,行业监管
政策未发生重大不利改变。
( 3)全球医药研发服务行业保持稳定发展,没有出现重大的市场突变情形。
( 4)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 5)无其他不可抗拒或不可预见的因素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三、实施上述规划面临的主要压力
(一)全球医药研发服务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全球医药研发服务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发行人面临跨国大型 CRO 企业、
CMO/CDMO 企业等医药研发服务机构在资金实力、技术先进性、客户覆盖度、
品牌认可度等各方面的竞争。此外,发行人还可能面临来自市场新进入者在上述
各方面的挑战。
市场竞争的加剧将会给发行人带来压力,可能降低其盈利能力。如不能持续
强化自身综合优势,发行人可能将失去行业领先地位。
650
(二)全球经济周期将影响医药研发服务行业发展
医药研发服务行业高度依赖于医药行业的发展,主要影响因素为药企的研发
意愿及研发支出,而药企研发意愿和研发支出又受到全球经济周期的影响。未来,
如果全球经济周期下行,医药研发服务市场带受到一定的不利影响,进而对发行
人的现金流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行业监管政策变化所带来的不确定性
医药研发服务行业是一个受监管程度较高的行业,其监管部门包括业务开展
所在国家或地区的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等。该等监管部门一般通过制订相关的政策
法规对医药研发服务行业实施监管。若发行人不能及时调整自身经营战略来应对
相关国家或地区医药研发服务行业的产业政策和行业法规的变化,将可能会对发
行人的经营产生潜在的不利影响。
四、为实现上述发展规划和目标拟采取的措施
作为国际一流的开放式、一体化、全方位的医药研发服务技术平台,发行人
制定了一系列的战略发展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持续提高经营效率
自成立以来,发行人已经与全球领先的大型跨国药企建立了长期而稳定的战
略合作伙伴关系,同时不断拓展与中小型药企及其他医药研发机构的合作。为面
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发行人将通过扩大业务规模、拓展业务种类、开发业务
模式、推行内部精细化管理等方式提高运营效率,从而提高业务毛利率。
(二)不断提升研发能力
先进的研发服务能力及技术创新是发行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核心
竞争力的集中体现之一。
未来,发行人将致力于不断提升在新药开发,尤其是高端药物研发领域的实
力。发行人将充分利用外部资源、资金及技术能力,开展跨区域的技术交流与合
作, 积极钻研机器学习、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医药研发领域的应用, 推动自身研
发能力的持续提升。
651
(三)持续招聘和培养人才
科研人才为医药研发服务企业创新和发展的重要基础。通过在全球范围内招
聘技术和管理人才,不断完善内部培训、晋升及激励制度,发行人已逐步建立起
一支国际化的团队。
未来,发行人将继续坚持奉行人才国际化的战略,不断建立和完善人才培养
体系,一方面实施高端人才引进战略,通过高端人才的示范效应带动整个员工队
伍素质的提高;另一方面,发行人将更加关注中层研发人员素质的不断提升,通
过内部培训、外部交流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为员工提供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和
技术强化,整体提升员工的综合能力。
(四)在全球范围内积极推进产业并购
作为一家业务横跨国内外市场的全球医药研发服务公司,在内涵式增长的基
础之上,发行人将充分利用全球医药行业变革中产生的并购重组机会,积极参与
海内外并购,以实现外延式增长。
发行人将通过并购进一步完善全球医药研发服务的战略布局,以中美两地现
有成熟产业网络及丰富业务经验为依托,不断扩大在全球范围内的影响力,并深
化其业务领域,以满足多层次的客户需求,实现全产业链协同发展。
五、战略发展规划和现有业务的关系
发行人的主要业务为小分子化学药的发现、研发及生产的全方位、一体化平
台服务,未来拟通过建设多个境内外募投项目以提升产能及拓展业务范围,以实
现其战略发展规划。发行人的战略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将充分利用现有业务的
技术储备、项目经验、管理团队和销售网络等资源,体现了与现有业务之间紧密
的衔接。战略发展规划的实现将使发行人现有优势得到进一步增强,全面提升发
行人的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
六、本次发行对实现战略发展规划的作用
本次发行对于发行人实现战略发展规划具有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
1、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为公司的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有利于募投项
652
目的顺利实施;
2、本次发行有利于为公司未来持续扩张提供可靠的资金来源;
3、本次发行将进一步提升发行人社会影响力,为实现上述目标起到促进作
用;
4、本次发行将增强发行人对高端医药研发人才的吸引力,进一步巩固发行
人的科研实力与技术人才优势;
5、本次发行将推动发行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
653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
2017 年 6 月 19 日,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本次募集资金具体用途情况如下:
654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 备案/核准 环保批文
1 苏州药物安全评价中
心扩建项目 172,000.00 72,719.98
《关于苏州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药物安全评价中心扩建项目的备案
通知书》(吴发改中心备[2016]82 号)
《关于对苏州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
限公司药物安全评价中心扩建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吴环综
[2017]57 号)
2 天津化学研发实验室
扩建升级项目 56,400.00 56,400.00 《天津市外商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津 开发行政许可[2016]50 号)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关于
天津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化
学研发实验室扩建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书的批复》(津开环评书[2017]12 号)
3
抗体耦联药物( ADCs)
中间体和数字影像成
像药物/试剂载体的研
发及应用项目
34,266.00 - 《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
案项目编码: B201642011873401057)
1、《武汉市环境保护局东湖新技术开发
区分局关于武汉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
公司医药研发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武环新审
[2011]20 号)
2、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武汉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抗
体耦联药物( ADCs)中间体和数字影像
成像药物/试剂载体的研发及应用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武新环审
[2017]72 号)
4 苏州仿制药一致性评
价中心 30,000.00 -
《关于苏州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项目的备案
通知书》(吴发改中心备[2016]99 号)
《关于对苏州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中心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吴环综[2017]75
号)
5
SMO 临床研究平台扩
建及大数据分析平台
建设项目
28,110.51 - 《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国家
代码 2017-310101-74-03-005232) -
6 药物研发临床监察全
国性站点建设项目 28,001.67 - 《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国家 代码 2017-310101-74-03-005237) -
655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 备案/核准 环保批文
7
药明康德总部基地及
分析诊断服务研发中
心( 91#、 93#)
20,000.00 20,000.00 《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意见》(沪自
贸管外备[2016]11 号)
《关于<药明康德总部基地及分析诊断
服务研发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批复》(中(沪)自贸管环保许评[2016]25
号)
8
美国细胞及基因治疗
商业化 cGMP 工厂建
设项目[注 1]
84,296.75 -
《美国细胞及基因治疗商业化 cGMP 工
厂建设项目备案通知书》(苏发改外资发
[2017]398 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境外投资证第 N3200201700283 号)
-
9
美国圣地亚哥生产基
地生物分析研发实验
平台建设项目[注 2]
20,982.97 -
《关于同意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在美国建设生物分析研发实验
平台项目备案的通知》(备案号[2017]7
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
证第 N3200201700250 号)
-
10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 63,908.56 - -
- 合计 574,057.90 213,028.54 - -
注 1: “美国细胞及基因治疗商业化 cGMP 工厂建设项目”所募集资金将兑换为美元向美国控股子公司 AppTec(药明康德美国) 增资,江苏省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已出具《备案通知书》确认“美国细胞及基因治疗商业化 cGMP 工厂建设项目”项目备案投资总额为 12,216.90 万美元;上述投资额以
1:6.90 汇率折算人民币,受汇率波动影响,该项目实际投资时募集人民币资金如不能足额兑换美元出资,差额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相关测算
均以此汇率进行测算。
注 2: “美国圣地亚哥生产基地生物分析研发实验平台建设项目”所募集资金将兑换为美元向美国控股子公司 WXAT HDB(辉源美国控股) 增资,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备案通知书》确认“美国圣地亚哥生产基地生物分析研发实验平台建设项目”项目备案投资总额为 3,041.01 万美元;
上述投资额以 1:6.90 汇率折算人民币,受汇率波动影响,该项目实际投资时募集人民币资金如不能足额兑换美元出资,差额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
决。相关测算均以此汇率进行测算。
656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小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用
自筹资金补足。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需要对上述拟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
入,则公司将用自筹资金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
公司已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公司上市后建立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将在
募集资金到位后 1 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
议,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进行产能提升和技术升
级,将从研发基础设施、仪器设备、配套软件、工作环境等多方面提升产能、改
善研发条件、提高技术开发实力,为客户的研发提供更好的创新平台。通过研发
服务体系的升级、服务范围的扩大,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的研发服务,增加公司与
客户的粘性,对公司拓宽业务范围、提升营业收入进而提升市场占有率具有十分
积极的意义。
随着公司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已逐步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
的公司治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措施,并随公司业务的发展不断健全、完善。公司将
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股东大
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在重大决策、经营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为公司募投项目
的实施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
公司董事会经分析后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
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
场前景和盈利能力,公司能够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四)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法规的说明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 《 十三五规划纲要》 、《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
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关于加快医药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均
将提高研发能力作为我国医药行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在国务院颁布的“十三
657
五规划纲要”中指出要 “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将已上市创新药和通过一致性评
价的药品优先列入医保目录”;《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
中指出要“大力发展用于重大疾病防治的生物技术药物、新型疫苗和诊断试剂、
化学药物、现代中药等创新药物大品种”;《关于加快医药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
意见》指出要“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均围绕公司医药研发服务的主营业务进行,是在目前业务
基础上进行的产能的扩充或设备升级,旨在提升公司医药研发服务提供能力,不
存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
投资的计划,也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的计
划。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的境内建设项目均在项目所在地的发改部门办
理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均已经所在地环保局备案或同意无需申报环评;境
外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办理了发改部门和商务部门的境外投资手续,将在资金出境
时完成必要的外汇手续。相关建设项目用地均为自有物业或按项目实施地的房屋
租赁需要签署了长期租赁合同取得,项目用地不存在障碍。
根据美国威尔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披露函,发行人美国控股子
公司在美国实施的募投项目美国细胞及基因治疗商业化 cGMP 工厂建设项目、美
国圣地亚哥生产基地生物分析研发实验平台建设项目在所有重大方面不存在违
反当地环境保护的法律的情形。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发行在境内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中国法律的规定,在境外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适
当履行相关境外投资备案程序。
发行人律师认为, 本次发行在境内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中国法律的规定,在境外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
经适当履行相关境外投资备案程序。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背景
从全球看,由于开发新产品的复杂程度不断加大,新药研发前期实验及中、
后期临床试验成本的增加以及监管法规的日趋严格,制药企业基于风险控制和加
658
快研发进度的角度考虑, 越来越多的选择研发服务。 目前全球已有超过 50%的制
药公司及科研机构正在应用 CRO研发服务,进一步促进了 CRO行业的快速发展。
根据南方所的数据, 2010 年 2016 年全球医药服务行业的销售额稳步增长,
由 288.31 亿美元上升至 455.87 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7.93%,预计 2020
年,全球 CRO 市场规模将达 421 亿美元,2016 年-2020 年的复合增长率为 7.42%,
而国内 CRO 市场规模将达到 975 亿元,2016 年-2020 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0.79%。
面对日益增长的业务需求,公司部分业务的产能已满足不了公司未来发展的
需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多个扩建项目可有效缓解公司目前面临的产能
不足的问题,增加服务提供能力;同时增强公司在产业链各环节的协同效应,一
方面降低客户与不同研发机构沟通、协调的成本,提升客户的粘性,另一方面降
低自身研发成本、提升盈利水平,增强自身竞争力,为公司今后快速发展和在市
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介绍
(一)苏州药物安全评价中心扩建项目
1、项目建设概况
本项目拟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苏州药明负责实施。本项目在苏州药明现有地
块的闲置用地内进行扩建,新增约 8.7 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建设药物安全评价
实验室和配套动物房。
2、项目必要性
( 1)解决公司药物安全评价中心产能不足问题的问题
当前苏州药明拥有大动物房 74 间,小动物房 46 间,公司仪器、设施的使用
率已经接近满负荷状态。同时,苏州药明 2014 年下半年成立国内外销售团队,
经过接近三年的市场推广,市场逐渐打开,为药物安全性评价业务的进一步增长
打下坚实的基础。面对旺盛的市场需求,公司现有的安全评价中心产能已满足不
了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因此扩建药物安全评价中心项目是解决公司当前产能不
足以支撑公司未来发展问题的需要。
( 2)满足境外市场不断增加的需求、抢占境内市场发展先机
659
从全球市场来看,药物研究和开发是一个高技术、高风险、高投入与长周期
的过程,自 20 世纪 70 年代以来,药品研发成本不断攀升,加之研发成功率下降,
给药企带来了一定的经营压力;同时,医药生产企业还要面对全球专利悬崖带来
的利润下降,促使专业的 CRO 企业更多地参与到新药研发流程中的部分环节。
全球已有超过 50%的制药公司应用 CRO 研发服务。
在国内,随着国家对新药研发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整个医药行业逐步开始转
型升级,药品研发从“仿制”向 “创新”逐步转变。随着制药企业对新药研发的力
度不断加大,已经涌现出部分以新药研发为特色的制药企业。未来,随着中国新
药研发市场的进一步成熟,预计“创新药”将会替代“仿制药”成为国内药品研发市
场的主流,制药企业对药品研发的投入将随之增加,药品研发市场的发展将大幅
促进我国 CRO 市场的发展。
综上所述,该项目建设是为了满足境外不断增加的市场需求,抢占境内市场
发展先机的需要。
( 3)满足公司发展战略、发挥产业链协同效应的需要
随着公司全产业链条战略的不断深化、业务的持续拓展,稳固优势业务、增
强弱势业务是公司发展的必然选择。苏州药明安全评价中心成立于 2011 年, 起
步相对较晚,该业务环节作为全产业链中的重要一环仍有较大的上升空间。通过
本项目的建设可以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药物安全评价服务项目,增强企业整个产
业链中药物安全性评价业务的实力,更大限度地发挥公司一体化的协同优势,以
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
3、募集资金具体用途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之间的关系
本项目的建设单位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苏州药明,是药明康德 GLP 临床前
药物安全性评价中心和生物研究试剂产品及服务中心。苏州药明拥有符合国际标
准的药物非临床研究及评价中心,具有国际一流的研发设备及技术力量雄厚的研
发团队,依靠其完善的研发中心及优秀的研发团队向国内外医药企业提供高质量
的新药研发委托服务。本扩建项目建成后,苏州药明将具备向客户提供更加全面、
更高产能的药物安全性评价服务的能力。
660
4、产品方案
本项目主要提供药品研发过程中的安全性评价服务,范围涉及一般毒理学
(急性、亚慢性、慢性、致癌性)、发育和生殖毒理学、遗传毒理学(筛选和标
准测试实验)、安全药理学、免疫毒物学、解剖和临床病理学实验。
5、项目前景
在国际市场,药明康德的药品研发实验室通过了国际化认证体系,其实验结
果可用于向各国药监局提交药品注册申报。同时,与其他全球化的 CRO 公司相
比,发行人在为客户提供药物安全性评价服务时具有价格低、质量高、响应速度
快、数据共享等优势,进一步提高了跨国客户选择药明康德的概率。
在国内市场,制药企业对于药品研发要求不断提高,需要 CRO 企业不仅提
供单一环节的研发服务, 而且提供尽可能覆盖全链条的服务,以降低沟通、衔接
成本;同时越来越多的制药企业将自己的产品申请境外上市,以开拓全球市场,
需要 CRO 企业具备境外申报新药上市的能力。药明康德能为客户提供从药物发
现到药品生产的全链条服务,同时其实验室通过国际化认证,实验结果符合多个
国家申报的要求,其作为符合国际标准的全链条 CRO 企业,将会获得更多伴随
国内制药行业发展而产生的新业务机会。
6、投资概算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 占比
1 设备购置费 63,890.88 37.15%
2 工程建设费用 95,660.16 55.62%
3 预备费 7,977.55 4.64%
4 铺底流动资金 4,471.41 2.60%
- 合计 172,000.00 100.00%
7、工艺技术方案
本项目主要提供药品研发过程中的安全性评价服务,主要包括长期毒性实
验、药代动力学实验、体外药理药效实验。
( 1)长期毒性实验工艺方案
661
通过观察实验动物在较长时间内对药物的反应,并对实验过程采集的样品进
行检测、对动物标本的病理学检查,从而获得该受试药物的毒性特征。工艺示意
图如下:
给药实验动物 观察 采样、 检测 动物解剖 标本固定
石蜡包埋、 切 脱水
染色封片 透明 干燥 片、 贴片
观察
( 2)药代动力学实验工艺方案
通过单次或多次给予受试动物药物,然后在一系列时间点采集受试动物的血
样,检测血样中药物浓度,并对检测结果加以计算而确定该受试药物的药代动力
学特征。工艺示意图如下:
给药实验动物 采样 检测 样本采集 计算参数
( 3)体外药理药效实验工艺方案
体外药理药效实验一般采用培养细胞作为实验系统,通过向实验系统中加入
受试药物来观察培养的细胞对药物的直接或间接反应。然后通过观察实验系统对
药物的反应以及生物标志物的检测来评价药物对实验系统的作用,从而获得该受
试药物的体外药理药效实验结果。工艺示意图如下:
药品 给药细胞 观察细胞变化 检测生物标志物浓度
8、项目主要设备
设备名称 拟采购来源
风冷热泵 约克公司
热回收热泵 意大利克莱门特股份有限公司
空调箱 上海松华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末端再热器 河北盛伟基业玻璃钢集团有限公司
排风机 上海德惠特种风机有限公司
排风箱 上海德惠特种风机有限公司
662
设备名称 拟采购来源
定/变风量阀 上海克勤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高效送风口 上海松华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活性炭箱 上海克勤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VRV 空调内机 大金空调
风管安装 上海溧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水系统安装 上海沪汇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
自控系统及空调控制柜 上海柏成自控设备有限公司
纯水设备 上海渡易水处理有限公司
动物饮水系统及安装 Edstrom
空压机 Ingersoll Rand
发电机 Cummins Inc.
电梯安装工程 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
排风热回收 意大利克莱门特股份有限公司
空调节能项目 意大利克莱门特股份有限公司
洗笼机 STERIS Corporation
心电系统和大动物遥测系统 Data Sciences International, Inc
Electrophysiological Diagnostic System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LCMS/MS5500 AB Sciex ( Distribution)
API4000,含有,注射泵,十通阀(用于柱切换) AB Sciex ( Distribution)
啮齿动物遥测系统 Data Sciences International, Inc
流式细胞仪 Hong Kong Sharp Tech Scientific Apparatus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Hitachi High-Technologies Corporation
全自动血球分析仪 J&W International Co., Ltd.
MSDSQ120 Meso Scale Diagnostics LLC
温湿度监控系统 Sensatronics
HamiltonThorneSpermAnalyzer Hamilton Thorne
骨密度仪 HOLOGIC Gen-Probe
DEXA HOLOGIC Gen-Probe
WatsonLIMS( fivelicense) Thermo Fisher(赛默飞世尔)
超高效液相色谱仪 Shimadzu ( HK) Ltd
酶标仪 Molecular Devices, Inc.
肺功能呼吸系统 Data Sciences International, Inc
663
设备名称 拟采购来源
高压灭菌器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血凝分析仪 Behnk Elektronik
细胞计数分析仪 Bio-Rad Pacific Limited.
液相色谱仪 Waters(沃特世)
组织脱水机 Leica Microsystems Ltd.
徕卡脱水机 ASP300 Leica Microsystems Ltd.
液体工作站 CyBio
进样器 Mettler-Toledo ( HongKong) Holding Limit
尿液分析仪 Sysmex Corporation
倒置显微镜 Nikon
自动染色机 Spring Scientific Co., Ltd.
包埋盒打号机 Leica Microsystems Ltd.
玻片打号机 Leica Microsystems Ltd.
麻醉机 PerkinElmer ( Hong Kong) Limited
洗板机 BioTek Instruments, Inc.
血涂片染色机 Spring Scientific Co., Ltd.
尼康显微镜 Nikon
超纯水器 Merck KGaA(德国默克)
紫外分光光度计 Thermo Fisher(赛默飞世尔)
氮吹仪 Apricot Designs, Inc.
百万级天平 Sartorius Stedim Systems GmbH
恒温培养箱 Alit International Trade Co., Limited
冷冻离心机 Eppendorf ( Shanghai ) International
Trade Company Ltd.
洗瓶机 Thermo Fisher(赛默飞世尔)
海尔超低温冰箱 海尔集团
冰箱 海尔集团
二氧化碳培养箱 Thermo Fisher(赛默飞世尔)
显微镜 Olympus Corporation
蒸汽灭菌器 Alit International Trade Co., Limited
猴笼 苏州市冯氏实验动物设备有限公司
狗笼 苏州市冯氏实验动物设备有限公司
大鼠笼架 苏州市苏杭科技器材有限公司
664
设备名称 拟采购来源
猴椅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9、原辅材料、燃料及动力的供应
( 1)主要原辅材料供应
本项目正式投入使用后,主要提供研发类服务,使用的原辅材料数量较少,
主要是各类化学试剂,此外,由于本项目需要配套建设动物房,因此需要不定期
购入实验用的动物和动物饲料。所需材料均可通过市场正常采购。在原材料采购
时将严格按照采购控制程序进行,对采购过程及供货厂商进行管理,并定期对供
货质量及服务质量进行评审,以保证供货的质量。
( 2)主要能源供应
本项目所需的自来水和用电均由所在园区市政系统提供,纯化水由厂内制水
系统自给,天然气由所在园区天然气管网供应。项目所在的工业园区具有完善的
基础设施,本项目所需的天然气、自来水、电等供应充足,技术参数和供应能力
均能满足企业的生产要求。
10、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总建设期为 3 年,根据项目特点、工程量和现有实施条件,项目的实
施进度计划安排如下:
序 号
进度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1-4 月 5-8 月 9-12
月 1-4 月 5-8 月 9月 -12 1-4 月 5-8 月 9月 -12
1 项目前期准备及备案
2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
计
3 土建工程建设
4 装修工程及附属设施
建设
5 设备购置及安装
6 人员招聘、培训
7 系统调试与试运行
8 竣工验收并通过相关
认证
665
11、项目环境保护
本项目将严格遵照标准操作规程、使用符合废物处理与治理的设备。
( 1)废水
厂区排水系统采取“雨污分流”方式。雨水直接由雨水系统排入东侧小河,废
水(主要包括动物及动物排泄物冲洗废水、实验室日常排水以及厂区员工生活污
水)经厂内化粪池及消毒组合工艺预处理后接入开发区污水管网,进入苏州城南
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2)废气与粉尘
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主要是动物饲养的臭气及实验室实验产生的废气(甲
醇、酚类化合物、乙腈等挥发物),通过建设封闭式负压动物房及实验室,设置
全新风净化空调系统,定期对动物实验室房间及笼具进行清洗,并在排气口设置
活性炭过滤箱或排风高效过滤器来进行防治。
本项目厂区内配置燃气锅炉供热及供汽,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可以达到《锅
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01)中二类区第Ⅱ标准的要求。
(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实验废物,其中实验废物包括一次性注射器、注射
针头、塑料试管、塑料吸头、实验废试剂、废弃的细胞、垫料、生物废弃物等。
公司对固废的处理处置方案详见下表:
固体废弃物 处理方法
生物废弃物
委托苏州市吴中区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进行处置
实验用垫料
实验废物
废有机溶剂
废活性炭
12、项目选址
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吴中科技城内苏州药明厂区
内,具体位于吴中区吴中大道 1318 号。
666
13、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处于项目前期准备阶段。
14、项目的经济效益指标分析
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实现年均营业收入 152,000 万元,年均净利润 35,640.17
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 19.29%,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 7.35 年。上述项
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二)天津化学研发实验室扩建升级项目
1、项目建设概况
本项目拟由控股子公司天津药明负责实施,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天津经济技术
开发区第十大街与南海路交口处,本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对天津药明化学药研
发实验室拟进行升级扩建。本项目于天津药明自有土地上实施建设。
2、项目必要性
( 1)解决公司药物研发服务产能不足的问题
随着国内外制药企业对新药研发的投入以及政府对新药研发扶持力度的逐
步加大,国内外新药研发市场规模持续增加,制药企业对 CRO 服务需求不断上
升。 CRO 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产能主要体现在实验设施面积和技术人员
数量方面。在市场业务需求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公司的发展需要不断投资建设新
的实验设施和增加技术人员数量。
天津药明实验设施建于 2006 年,受制于当时公司资金实力和市场条件,所
建设的实验设施面积相对较小,服务能力也相对有限。随着 CRO 业务客户数量
的增加和单个客户需求的增多,前期投入使用的实验设施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逐
步达到饱和状态,公司将面临实验设施产能不足的问题。因此,天津药明化学研
发实验室亟需扩建升级以解决公司提供实验服务产能不足的问题。
( 2)满足市场业务扩张的需要
越来越多的制药企业进入医药研发领域增加了全球市场新药审批的数量,为
CRO 行业持续增长奠定了基础。 全球在研发新药项目的制药公司已超过 3,000
667
家,全球在研新药数量继续保持稳定增长态势, 2015 年新药数量增幅高达 8.8%,
超过了 2014 年的 7.9%。
在国内,随着国家对新药研发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整个医药行业逐步开始转
型升级,药品研发从“仿制”向 “创新”逐步转变。随着制药企业对新药研发的力
度不断加大,已经涌现出部分以新药研发为特色的制药企业。未来,随着中国新
药研发市场的进一步成熟,预计“创新药”将会替代“仿制药”成为国内药品研发市
场的主流,制药企业对药品研发的投入将随之增加,药品研发市场的发展将促进
我国 CRO 市场的发展。
此外,目前全球新药研发以小分子药物为主,各制药企业在小分子研发上的
投入持续增加。化学合成是获得小分子物质的主要途径,是候选药物的最主要来
源,低耗高效地筛选出新药是缩短新药发现的过程的核心竞争力。天津药明具有
多年积累的小分子合成的丰富经验,拥有专业高效的研发团队,通过多年为国内
外大型制药公司及科研机构提供高性价比、高效率的服务积累了较好的口碑,具
备一定品牌效应。扩建天津药明化学研发实验室项目,能够充分发挥公司 CRO
业务尤其是临床前 CRO 业务优势,提升市场竞争力。
3、募集资金具体用途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之间的关系
本项目建成后,将在药明康德原有临床前 CRO 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
临床前 CRO 服务产能,拓展服务技术范围,建成一个业务覆盖药物靶点研究、
药物分子设计及筛选、先导化合物生成和优化、药物模板设计、化合物库产业化
等技术的综合性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增强天津药明小分子化学药物研发平台的实
验服务能力,为国内外更多制药企业提供高质量的合成化学服务及药物化学服
务。
4、 项目业务方向
本项目在扩建后主要面向海内外客户提供合成化学与药物化学相关服务。
其中,合成化学服务方面涵盖药物研发过程中的大部分关键环节,包括化学
库设计合成及药物模板设计、先导化合物生成及优化等业务:
( 1) 化合物库的定制合成:使用组合化学来合成针对药物靶点的小分子化
合物库,包括先导化合物的筛选库、针对性的集中库、液相合成化合物库、固相
668
合成化合物库等。
( 2)药物模板设计合成:研制出更多新型药物模板,为国内外医药公司提
供更高效的药物研发服务。
( 3)先导化合物的生成:指在先导化合物生成过程中,通过快速合成一系
列与初始活性化合物有着相似核心结构的化合物来加速实现初始活性化合物向
药物先导化合物转变。
( 4)先导化合物的结构优化:为客户提供世界一流的药物化学技术,帮助
客户寻找有用的分子,加速实现先导化合物的结构优化。
通过一体化化学药物研发平台的服务,可以加速客户药物研发进程,减少客
户药物研发的成本。
5、项目前景分析
近两年全球新药研发的活跃,临床前 CRO 市场规模的增速也相应加快,至
2015 年全球临床前 CRO 市场规模上升至 38.65 亿美元。根据南方所测算,至 2020
年全球临床前 CRO 市场规模将达到 54 亿美元左右。
在国内,一方面由于 GLP 认证制度的建立使得我国的新药安全性评价机构
逐步建立各自的质量标准和核心竞争力,为临床前 CRO 行业的健康发展打下坚
实基础;同时,随着 GLP 认证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新药研发数量的增加,我国
临床前 CRO 的技术水平也逐步和国际接轨。另一方面,国内药企由仿制药向创
新药战略转型促进了临床前 CRO行业高速发展,带来国内 CRO行业的高速发展,
吸引了一批海外高级技术人员回国创业,这些高级人才的流动在促使我国医药研
发水平整体提升的同时,也吸引了大量跨国制药企业拓展在华研发业务,并寻求
在华开展药物临床前研究,这些均有效地推动了我国新药研发领域逐渐与国际标
准接轨的过程,促进了国内 CRO 行业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6、投资概算情况
上述项目预计投资规模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 占比
669
1 设备购置费 10,337.47 18.33%
2 工程建设费用 38,452.87 68.18%
3 预备费 2,439.52 4.33%
4 铺底流动资金 5,170.14 9.17%
- 合计 56,400.00 100.00%
7、工艺技术方案、设备选择
( 1)工艺技术流程
本项目采取的药物研发生产工艺流程一般为:
项目设计 质量控制 化合物高通量合成
化合物库及数据管理 高通量转移 高通量分离提纯
( 2)项目主要设备
上述项目选择设备技术含量高、性能稳定、技术成熟、价位适中,可以满足
该项目业务发展的要求,符合先进、合理、经济的原则。主要生产设备如下:
设备名称 拟采购来源
旋转蒸发仪 上海贝凯生物化工设备有限公司
真空油泵 上海尚真真空设备有限公司
电子天平 梅特勒-托利多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加热磁力搅拌器 飞世尔实验器材(上海)有限公司
快速制备色谱仪 天津博纳艾杰尔科技有限公司
防腐防爆冰箱 上海亿思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真空干燥箱 上海乾卫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高低温循环浴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冷冻干燥机 Light Ace HK Ltd.
微波合成仪 Biotage Sweden AB
液相质谱联用仪 Shimadzu ( H.K) Limited
LCMS Waters China Limited
制冰机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670
设备名称 拟采购来源
平行合成仪 上海天呈实验仪器制造有限公司
核磁 Bruker Biospin international AG.
分析型 SFC Tegent Technology LTD.
装柱机 天津博纳艾杰尔科技有限公司
液相色谱仪 Shimadzu ( H.K) Limited
8、原辅材料、燃料及动力的供应
( 1)主要原辅材料供应
本项目正式投入使用后,主要为提供研发类服务, 使用的原辅材料数量较少,
主要是各类化学溶剂和反应试剂。
本项目所需的原辅材料均可通过市场正常采购。
在原材料采购时应严格按照采购控制程序进行,对采购过程及供货厂商进行
管理,并定期对供货质量及服务质量进行评审,以保证供货的质量。
( 2)主要能源供应
本项目所需的自来水和用电均由所在园区市政系统提供,纯化水由厂内制水
系统自给,天然气由所在园区天然气管网供应。项目所在的工业园区具有完善的
基础设施,本项目所需的天然气、自来水、电等供应充足,技术参数和供应能力
均能满足企业的生产要求。
9、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总建设期为 3 年,根据项目特点、工程量和现有实施条件,项目的实
施进度计划安排如下:
序 号
进度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1-4 月 5-8 月 9-12
月 1-4 月 5-8 月 9月 -12 1-4 月 5-8 月 9月 -12
1 项目前期准备及备案
2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
计
3 土建工程建设
4 装修工程及附属设施
建设
671
5 设备购置及安装
6 人员招聘、培训
7 系统调试与试运行
8 竣工验收并通过相关
认证
10、项目环境保护
本项目将严格遵照标准操作规程、使用符合废物处理与治理的设备。
( 1)废水
本项目新增废水主要是实验室中化合物高通量合成和高通量分离纯化工序
产生的废水和中央空调系统冷却循环水排水等生产废水,以及员工日常生活废
水。
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在厂内废水处理站处理后与中央空调冷却循环水排水
汇总经厂区废水总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最终进入天津泰达威立雅水务有限
公司处理至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
级 B 标准后排入环境水体。
( 2)废气与粉尘
本项目为新药研发实验项目,所合成的化合物以毫克-克级为主,实验室有
机合成中使用的化学药品和试剂虽然种类较多,但使用量较小,因而研发过程中
污染物的产生量亦较低。本项目废气排放集中在实验室化合物高通量合成和高通
量分离纯化的过程中。首先,化合物高通量合成过程中涉及的有机合成反应主要
包括:化合物的取代、水解、酯化、加成反应等,在反应过程中有部分有机废气
产生,同时部分有机溶剂在受热、振荡条件下产生挥发;其次,分离过程中要使
用甲醇、丙酮等有机溶剂从色谱柱上洗脱要分离的组分,大部分有机溶媒通过旋
转蒸发仪分馏并被冷凝下来作为废液处理,少部分挥发,少部分样品中残余的有
机溶剂杂质,通过烘箱烘干排放。
(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弃固态有机溶剂、废弃有机树脂、废弃固
态含卤素有机溶剂、废弃活性炭等,全部密封包装储存在厂区内的危废库房中,
672
按照固体废弃物处理合同,委托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转移处置。
11、项目选址
本项目建设单位天津药明的北方基地厂区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大
街与南海路交口处。本项目为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无需新增用地。
12、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处于前期准备阶段。
13、项目效益指标
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实现年均营业收入 88,200.00 万元,年均净利润
16,936.94 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 23.13%,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 7.10
年。上述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三)抗体耦联药物( ADCs)中间体和数字影像成像药物/试剂载
体的研发及应用项目
1、项目建设概况
本项目拟由控股子公司武汉药明负责实施,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武汉药明现有
的办公及研发设施场所,位于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新大道 666 号光谷生物城生
物创新园 D4 区内。本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一是购置公司现租赁的坐落于武
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666 号光谷生物城生物创新园 D4-1、 D4-2、 D4-3、
D4-4、 D4-5、 D4-6 栋的房屋及配套等设施以及其对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是建设 2,500 平方米的研发平台及符合 GMP 标准的产业化平台,开展抗体耦
联药物中间体和数字影像成像药物/试剂载体的研发和产业化。
2、项目必要性
( 1)紧跟行业前沿、为公司提供业绩增长点
抗体耦联药物由单克隆抗体和强效毒性药物通过连接器耦联而成,是一种定
点靶向癌细胞的强效抗癌药物,目前只有少数几个抗体耦联药物在临床使用, 是
新药研究的前沿,其中开发的关键就在于连接物即中间体的构建。
本项目建成后将为国内外制药企业提供抗体耦联药物连接物和数字影像成
673
像药物/试剂载体的中试放大和产业化,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药品研发领域
的服务品质与竞争力,成为业绩的新增长点。
( 2)满足公司发展战略、发挥产业链各环节协同效应的需求
本项目承担单位武汉药明,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是公司于中国中部地区发展
的战略重心。本项目建设可以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高端药品研发业务,增强企业
在产业链中的实力,更大限度地发挥公司一体化的协同效率,提高企业的整体竞
争力,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
( 3)降低成本、提高经营的稳定性
武汉药明位于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光谷生物城生物创新园, 现有生产经营场所
为租赁取得,未来租赁场所租金将会逐年攀升,而且还面临着合约到期后无法续
约的风险。因此,从公司长远发展考虑,购买办公司场所能降低企业成本,提高
经营稳定性。在降低成本方面,购买后的物业产权属于公司的优质固定资产,不
仅摊销时间长,降低了成本,而且能起到增值保值的效果。同时,生产、办公场
所的固定也有利于人员团队的稳定性,对开拓市场、稳定客户具有重要作用。因
此,该项目的实施保证了生产、办公场所的稳定性, 提高了企业运营能力。武汉
药明已于 2017 年 6 月 16 日签署了《物业转让协议》,约定购买相关物业。
3、募集资金具体用途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之间的关系
武汉药明拥有优秀的人才团队、先进的分析检测仪器和开放的分析实验室,
为国内客户提供能提供全套的、高标准的化学分析和测试。本项目建成后,将作
为武汉药明现有的新药一体化研发服务平台的补充,致力于为国内外和客户提供
更优质、安全的新药研发服务。
4、项目业务方向
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将新增 100 位员工,包括研发团队 40 人,生产团队 30 人,
营销、行政、物流、后勤等支持团队 30 人。
本项目拟建立以下平台:
1)抗体耦联药物中间体研发平台
抗体耦联药物由重组抗体、化学药物及连接器三部分构成。抗体耦联药物的
674
研发难点主要在于连接器,研发出突破国际现有专利保护的抗体耦联药物连接
器,是开发全新抗体耦联药物最为重要的先决条件。
该项目将配备专业的研发人员 20 人,实验室面积约 500 平方米,主要作为
研发试验各种类型的抗体耦联药物连接器,并测试各种连接器的稳定性、毒性及
对药物体内外药性产生的影响。
2)数字影像成像药物/试剂载体研发平台
利用多肽优良的生物相容性以及简单经济的设计合成方法等多项优点, 用多
肽修饰的造影剂在 SPECT、 PET、 PET/CT 等临床常用的检测手段中广泛应用。
该项目将配备专业的研发人员 20 人,实验室面积约 500 平方米,主要研发
试验各种类型的靶向性多肽和螯合剂的合成、体内外活性和动力学测试,再通过
各种结果反馈进一步优化结构,开发出具有自主专利产权的能够用于临床的诊断
试剂和药物。
3)符合 GMP 标准的原料药生产设施
该项目将配备专业生产人员 30 人,实验室面积约 1,000 平方米,主要用于
通过化学合成方法制备多肽类药物中间体及临床用靶向性多肽载体。
5、项目前景分析
随着基因工程抗体制备技术的逐渐成熟,以及新型化学连接技术的出现。抗
体耦联药物的概念逐渐变为了现实。根据南方所的研究统计,截止到 2015 年底
已有 43 个抗体耦联药物项目进入临床阶段,其中 25 个临床试验项目已处于临床
Ⅱ期或以上。根据 Research&Markets 发布的报告显示,未来 10 年抗体耦联药物
市场将飞速发展。目前,由于仅有少数几个抗体耦联药物上市, 2016 年抗体耦
联药物市场规模为 10.72 亿美元, 2024 年随着抗体耦联药物上市数量的增加,市
场规模有望达到 100 亿美元。而随着抗体耦联药物市场不断增大,生物活性连接
器市场将逐渐增大。
分子影像技术对疾病的诊断更加具有合理性,数字影像成像可评估被治疗靶
目标的效果。例如就癌症而言,一般检测疾病的参数只能了解肿瘤体积大小和解
剖定位,分子影像新技术可发展到获得许多新的检测参数,如肿瘤生长动力学评
675
估,恶变前的分子异常检测,血管发生生长因子,肿瘤细胞标记物,基因改变等。
此外,分子影像有可能通过活体实时分子靶目标评估来促进药物发展。分子成像
与影像导引治疗系统结合, 未来有可能在识别疾病的同时即进行直接治疗。
6、投资概算情况
上述项目预计投资规模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 占比
1 设备购置费 3,707.41 10.82%
2 工程建设费用 1,537.23 4.49%
3 土地购置费用 28,265.35 82.49%
4 软件购置及维护 200.00 0.58%
5 基本预备费 255.26 0.75%
6 铺底流动资金 300.75 0.88%
- 合计 34,266.00 100%
7、项目设备选择
本项目选择设备和仪器技术含量高、技术成熟,可以满足该项目业务发展的
要求。主要生产设备如下:
设备名称 拟采购来源
固相合成仪 海南建邦制药科技有限公司
多肽裂解仪 海南建邦制药科技有限公司
20cm 柱的配套 HPLC 系统 诺华赛分离技术( 上海) 有限公司
10cmHPLC 柱 诺华赛分离技术( 上海) 有限公司
10cm 柱的配套 HPLC 系统 Unichrom( INTERNATIONAL)Scientific Co.,
Ltd.
挂瓶冻干机 凤翥机械科技( 上海) 有限公司
红外光谱仪 Thermo Fisher(赛默飞世尔)
紫外分光光度计 Thermo Fisher(赛默飞世尔)
水份测定仪 瑞士万通中国有限公司
酸度计 Mettler-Toledo, LLC
电子天平(百分之一) 奥豪斯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Ohaus 大称量天平 奥豪斯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676
设备名称 拟采购来源
电子分析天平(万分之一) Mettler-Toledo, LLC
电子分析天平(十万分之一) Mettler-Toledo, LLC
S230K 电导率仪 Mettler-Toledo, LLC
旋光仪 上海仪电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L 旋转蒸发仪 上海申生科技有限公司
高温灭菌锅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不锈钢过滤器 海宁市永胜膜过滤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不锈钢溶剂罐,带搅拌 海宁市永胜膜过滤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不锈钢溶剂罐,不带搅拌 海宁市永胜膜过滤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不锈钢大溶剂罐 500L 海宁市永胜膜过滤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澄明度检测仪 天津市天大天发科技有限公司
真空加热干燥箱 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马弗炉 上海一恒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氢气发生器 北京中惠普分析技术研究所
超声波清洗器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除湿机 宁波德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4 英尺生物安全柜 Thermo Fisher(赛默飞世尔)
6 英尺生物安全柜 Thermo Fisher(赛默飞世尔)
漩涡混合器 Scientific Industries,Inc
水浴锅 上海一恒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熔点仪 Mettler-Toledo, LLC
内毒素凝胶法测定仪 天津市天大天发科技有限公司
药品稳定性( 25℃) 重庆市永生实验仪器厂
药品冷藏箱( 5±3℃) 重庆市永生实验仪器厂
药品冷冻箱 ( -20±5℃) 重庆市永生实验仪器厂
隔膜真空泵及溶剂过滤器 天津市津腾实验设备有限公司
津腾 T-50 2L 过滤器 天津市津腾实验设备有限公司
零下 20 冰箱 Thermo Fisher(赛默飞世尔)
TOC 分析仪 Thermo Fisher(赛默飞世尔)
冷冻冰箱 海尔集团公司
冷冻冰箱 海尔集团公司
冷却循环泵 Cole-Parmer Instrument Company, L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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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拟采购来源
尘埃粒子计数器 江苏苏净集团有限公司
浮游菌采样器 江苏苏净集团有限公司
多路温度记录仪器 深圳市拓普瑞电子有限公司
鼓风干燥箱 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生化培养箱 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HPLC 安捷伦科技有限公司
UHPLC 安捷伦科技有限公司
GC+HS 安捷伦科技有限公司
UHPLC-QTOF 安捷伦科技有限公司
8、原辅材料、燃料及动力的供应
( 1)主要原辅材料供应
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数量较少,主要是各类化学试剂,均可通过市场正常
采购。
在原材料采购时应严格按照采购控制程序进行,对采购过程及供货厂商进行
管理,并定期对供货质量及服务质量进行评审,以保证供货的质量。
( 2)主要能源供应
本项目所需的自来水和用电均由所在园区市政系统提供。项目所在的园区具
有完善的基础设施,本项目所需的自来水、电供应充足,技术参数和供应能力均
能满足企业的需求。
9、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总建设期为 3 年,根据项目特点、工程量和现有实施条件,项目的实
施进度计划安排如下:
序 号
进度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1-4 月 5-8 月 9-12
月 1-4 月 5-8 月 9月 -12 1-4 月 5-8 月 9月 -12
1 项目前期准备及备案
2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
计
3 土建装修改造
678
4 公用工程及附属设施
改造
5 设备购置及安装
6 人员招聘、培训
7 系统调试与试运行
8 竣工验收并通过相关
认证
10、项目环境保护
本项目将严格遵照标准操作规程、使用符合废物处理与治理的设备。
( 1)废水
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有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水、卫生清洁、
洗衣等废水和生活污水等。其中生产中排放的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
洗水、卫生清洁、洗衣等,废水主要污染物包括氨氮、总磷等,经灭活后进入基
地内统一设置的废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生活污水经化
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送至周边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本项目所在的
厂区内已建成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能够承担本项目的废水处理需求。该污水处
理站采用“电解+沉淀工艺”,本项目新增废水在经过基地内设的污水处理站处理
后可以达标排放经市政污水管道送至污水处理厂。
( 2)废气与粉尘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由于使用少量化学溶剂进行试验,部分工序有微量挥发气
体产生,对此部分气体经活性炭吸附装置过滤净化处理达标后进行排放。
(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来自一次性耗材、有机溶剂废液、废弃包装物、清
洗杂物以及污水处理站剩余污泥等。污水处理站污泥被收集后经灭菌消毒后移交
给相关部门卫生填埋,其余危险废物应交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固废公司回收处理。
11、项目选址
本项目拟建设的场地在武汉药明拟购买的 4 万平方米实验场地中规划 2,500
平方米区域进行重新装修并安装相关研发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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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处于前期工程建设阶段。
13、项目效益指标
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实现年均营业收入 10,000.00 万元,年均净利润 4,208.93
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 17.50%,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 9.41 年。
(四)苏州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建设概况
本项目拟由发行人控股子公司苏州药明负责实施。项目建设地址位于苏州市
吴中区创高路南侧、溪水路西侧,租用苏州吾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一栋闲置科研
楼,在该建筑内建设苏州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中心,租赁总建筑面积为 10,880 平
方米。苏州药明自身承担评价中心大楼的装修并自行配备相关的仪器设备和相关
配套设施。
2、项目的必要性
( 1)项目建设是满足公司发展战略,不断完善公司产业链,发挥渠道协调
效益的需要
药明康德从药物发现开始覆盖了药品研发的整个环节,并进一步延伸到上市
后再评价等后续服务业务,具备为单个客户提供各个环节服务的能力。仿制药一
致性评价主要评价的内容是仿制药在体外药学等效即体外溶出曲线与参比试剂
的一致性及体内药代动力学等效即体内生物利用度与参比试剂的一致性,从而达
到治疗等效即临床疗效一致的目的。药明康德作为药品研发服务公司,体外药学
评价和生物利用度评价是药物研发不可或缺的环节,具备丰富的实验操作经验和
项目管控能力。本项目建设是公司原有业务的延伸,通过项目的建设可以更好地
完善公司产业链,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新的增长点,以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 2)项目建设是企业满足市场需求、抢占市场先机的需要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需要大量的药学研究和临床研究,综合服务能力将是在竞
争中胜出的关键要素。短期来看,未来两到三年将是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高峰期。
2016 年 5 月 26 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总局关于落实<国务院办
680
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6 年第
106 号)》中规定 2007 年 10 月 1 日前批准上市的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2012
年版)》中的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原则上应在 2018 年底前完成一致
性评价。
发行人作为全球领先的药品研发服务平台型公司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药明
康德建设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中心能够满足我国未来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高标准
的市场需要。
( 3)项目建设对我国用药安全、推动医药产业升级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我国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从医保支付、药品注册等多方面对制药企业提出了要
求。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将提高药品质量,保障用药安全;提高医保资金使
用效率,控制医保费用支出;提高企业工艺和质量水平升级,推动产业升级。
目前,我国大部分的制药企业不具备独立完成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能力,需
要依赖于 CRO 公司完成。因此,药明康德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中心的建设项目将
助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的推进,对我国用药安全及医药产业升级等方面都具
有重要意义。
3、募集资金具体用途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之间的关系
发行人拥有中国第一家全面通过国家食药监局、 FDA、 GLP 核查的生物分
析实验室,长期与国家食药监局及临床研究中心有良好合作,发行人合作伙伴已
涵盖国内多家仿制药企业。
药明康德目前可提供仿制药评价的一体化综合性服务:( 1)仿药一致性测
试服务;( 2)仿制药制剂优化;( 3)临床资源及配套服务。
本项目主要是对药明康德的业务进行扩展,增强药明康德的综合服务能力,
同时也是适应我国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需要,为国内更多制药企业提供高质量的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服务。
4、项目前景分析
( 1)我国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发展现状
随着各类关于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政策文件的发布,我国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
681
重要性逐渐提高。截至目前,我国药品的一致性评价至少包含三个评价内容: ①
体外药学一致,主要指药品的理化性质如活性成分、剂型、规格用法用量和适应
症等,可以通过体外溶出试验进行评价; ②体内生物利用度一致,主要指口服药
物进入人体后药物代谢动力学的一致,可以通过生物等效性试验进行评价; ③临
床疗效一致,即治疗效果的一致,必须通过和原研药的临床试验对比才能得出疗
效一致的结论。
( 2)我国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市场容量推算
借鉴美国、日本的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历程,可以推断未来我国药品会分批陆
续纳入评价范畴。第一批纳入的为 2007 年 10 月 1 日前批准上市列入《国家基本
药物目录( 2012 版)》中的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原则上需在 2018 年
底前完成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 第一批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涉及药品 289 个。截至
2017 年 3 月 1 日共有药品注册批文为 18,079 个。假设将有 20%的药品注册批文
会纳入一致性评价,据此测算约有 3,600 条批文口服固体制剂批文纳入一致性评
价范畴。
目前一个产品完成一致性评价的花费在 300 万以上,据此推算, 上述 3,600
条口服固体制剂批文若完成国产口服固体制剂化学药产品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预
计市场容量在 100 亿元人民币左右。其中相当一部分一致性评价需要通过 CRO
公司完成,市场需求较大。 同时随着后续其他剂型化学药仿制药纳入仿制药一致
性评价范围,市场将会进一步扩容。
5、投资概算情况
上述项目预计投资规模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 占比
1 设备购置费 16,110.00 53.70%
2 工程建设费用 9,792.00 32.64%
3 预备费 1,372.16 4.57%
4 铺底流动资金 2,725.84 9.09%
- 合计 30,000.00 100.00%
682
6、工艺技术方案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主要内容是要求仿制药在体外药学等效即体外溶出曲
线一致与体内生物等效即体内生物利用度一致,从而达到治疗等效即临床疗效一
致的目的。我国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关键节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①参比药品的选
择, ②评价系统, ③药学研究, ④生物等效性试验, ⑤申报问题, ⑥评价通过后
的风险管理。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中心的一致性评价业务流程和药明康德的服务内容如下
图所示:
明确评价品种
确定参比制剂
购买参比制剂
质量一致性评价研究
药学评价一致
整理医学资料
评价是否
进行体内一致性评价
申报CFDA
批准
临床有效性实验
变更处方工艺
一致性评价
备案
一致性评价
试验
整理医学研究资料
完整的药学一致性评价
全体的仿药制剂优化服务
( 可选)
动物体内预试验
丰富的临床中心资源
专业的临床CRO服务
高标准合规的GLP生物样
品分析
一致性评价涉及的环节 药明康德服务内容
无
有
是 否
是
否
不等效
7、项目主要设备选择
( 1)设备选择
本项目设备方案是建设单位经过多次调研、分析、对比后而确定的,设备技
术含量高、性能稳定、技术成熟、价位适中,可以满足该项目业务发展的要求,
符合“先进、合理、经济”的原则。项目主要设备如下:
设备名称 拟采购来源
质谱仪 6500 plus AB Sciex LLC
683
设备名称 拟采购来源
质谱仪 6600 AB Sciex LLC
超高效液相色谱 Shimadzu ( hong Kong) Limited
气相质谱联用仪 Agilent Technologies Singapore ( Sales) Pte
Ltd
全自动血液分析仪 MEGA (HONG KONG ) INDUSTRY
LIMITED
全自动凝血分析仪 MEGA (HONG KONG ) INDUSTRY
LIMITED
流式细胞分析仪 MEGA (HONG KONG ) INDUSTRY
LIMITED
全自动酶免分析仪 MEGA (HONG KONG ) INDUSTRY
LIMITED
药代信息管理软件 LIMS NeoTridentTechnology Ltd
液体工作站 HOLLY LIFE INTERNATIONAL
TECHNOLOGY &TRA
Electronic Lab Notebook 软件 北京创腾科技有限公司
显微镜 OCCULT INTERNATIONAL LTD.
凝血分析仪 VASTEC MEDICAL LIMITED
低温保存箱 上海华耀贸易有限公司
8、原辅材料及能源的供应
( 1)主要原辅材料供应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提供研发类服务,使用的原辅材料数量较少,主要是少
量化学溶剂和反应试剂,可以通过市场正常采购。
在原材料采购时应严格按照采购控制程序进行,对采购过程及供货厂商进行
管理,并定期对供货质量及服务质量进行评审,以保证供货的质量。
( 2)主要能源供应
本项目所需的自来水和用电均由所在园区市政系统提供,纯化水由厂内制水
系统自给。项目所在的园区具有完善的基础设施,本项目所需的自来水、电力均
供应充足,技术参数和供应能力均能满足企业的生产要求。
9、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总建设期为 2 年,根据项目特点、工程量和现有实施条件,项目的实
施进度计划安排如下:
684
序 号
进度
第一年 第二年
1-3 月 4-6 月 7-9 月 10-12
月 1-3 月 4-6 月 7-9 月 10 月 -12
1 项目前期准备及备案
2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
计
3 土建及装修改造
4 公用工程及附属设施
建设
5 设备购置及安装
6 人员招聘、培训
7 系统调试与试运行
8 竣工验收并通过相关
认证
10、项目环境保护
本项目将严格遵照标准操作规程、使用符合废物处理与治理的设备。
( 1)废水
预计本项目正常运营期内的实验用纯水量约 15 吨/年,纯水在实验过程进入
实验室废液作为危险废物处置,经高温杀菌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制
纯水弃水水质简单,可直接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
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吴中区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最终对外
排放。
( 2)废气与粉尘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由于使用少量化学溶剂进行试验,部分工序可能有微量挥
发气体产生,对此部分气体需过滤净化处理达标后排放,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处理
装置,处理达标后进行排放。
(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来自一次性耗材、固态实验室废液、固态含血清废
液、废弃包装物、清洗杂物等,将分别委托由专业的固废处理公司和医疗废物处
理公司做无害化处理。
685
11、项目选址
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创高路南侧、溪水路西侧尚金湾
B5-B6,租用苏州吾佳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厂房,租赁建筑面积 10,880 平方米,租
赁期 10 年。
12、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处于前期设计阶段。
13、项目的经济效益指标分析
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实现年均营业收入 30,000.00 万元,年均净利润 6,761.16
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 24.93%,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 5.57 年。
(五) SMO 临床研究平台扩建及大数据分析平台建设项目
1、项目建设概况
本项目拟由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上海津石负责实施,地址位于上海市黄浦区马
当路 388 号 SOHO 复兴广场。 上海津石成立于 2009 年,主要业务是为新药临床
研究提供在医院的临床研究操作,确保临床研究项目在医院高质量高效率的执
行。 本项目建设拟通过临床监察网络的扩建, 提高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能力以
及和公司整个产业链的结合。
2、项目必要性
( 1)本项目的建设是提高公司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能力的需要
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 SMO, Site Management Organization)是保证药品
临床试验质量的重要环节,其服务能力体现在网络覆盖和临床协调员数量, 上海
津石的 SMO 业务发展迅速,服务能力已显不足,影响到公司 SMO 业务的持续
发展,项目建设是解决公司 SMO 服务网络覆盖和临床协调员数量不足,提高项
目操作效率的需要,有利于提升企业 SMO 服务能力。
( 2)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优化公司的临床研究业务,提供未来业绩的新增
长点
临床协调员在医院现场从研究操作的各个方面协助医生,提高了临床研究项
686
目执行的效率和质量,有利于药明康德更高效地提供新药从实验室到临床再到市
场的一体化服务,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临床研究领域的服务品质与竞争力,成为未
来业绩的新增长点。
( 3)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解决临床研究基地研究者不足的现状,缩短临床
试验的时间,提升医药行业研发效率
临床医生每天对病人提供诊疗服务及其他事务占据了绝大多数时间,没有充
足的时间满足临床试验操作的繁琐要求,临床试验的进度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临床协调员协助医生操作临床研究项目,服务内容贯穿整个临床试验过程,能有
效保证临床试验的研究质量,缓解临床研究基地研究者不足的现状,从而缩短临
床试验的时间。
( 4)项目建设是发挥公司产业链各环节协同效应的需要
健康大数据能力建设能将临床协调员与医生患者结合后的潜在价值回馈给
药明康德其他业务板块,比如为药物的临床前研究提供方向,加快临床试验的患
者招募速度,巩固 SMO 板块中与医生的合作等,增强企业在产业链中的综合实
力,更大限度地发挥公司一体化的协同效率,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提升公司
的盈利水平。
3、募集资金具体用途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之间的关系
上海津石临床 SMO 的业务专注于临床研究的现场管理服务,合同主要来源
于跨国药厂、本土药厂和 CRO 公司。 上海津石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已在全国
近 70 多个城市拥有 600 多位训练有素的临床监察员,和 300 多家医院在近 200
个临床研究项目上进行合作。本项目是对现有业务的深入和拓展。
4、项目建设内容
本次临床 SMO 平台扩建包括新增办事处及人员扩建、新增覆盖城市及人员
扩建、联合临床研究病人访视、临床监察员培训中心建设三个部分。
本项目建设分三年完成,其中新增办事处、新增覆盖城市项目在三年内完成。
联合临床研究病人访视和临床监察员培训中心建设在两年内完成。
( 1)新增办事处及人员扩建计划
687
本项目建设预计新增办事处 33 个,分三年建成,具体情况如下:
办事处情况 目前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合计
现有办事处 北京、上海、
广州、南京 - - - 4
新增办事处 -
沈阳、哈尔
滨、济南、石
家庄、郑州、
长春、天津、
杭州、成都、
武汉、西安、
长沙、重庆
合肥、福州、
太原、深圳、
海口、苏州、
徐州、扬州、
温州、兰州、
乌鲁木齐、昆
明、大连/合
肥
贵阳、南宁、
包头、温州、
兰州、太原、
青岛
33
办事处面积合
计(平方米) 920 2,010 1,320 840 5,090
办事处数量合
计 4 13 13 7 37
办事处人员合
计 620 498 637 493 2,248
( 2)新增覆盖城市的扩建计划
本项目建设计划两年内新增 117 个覆盖城市(暂时不设办公室),具体情况
如下:
项目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合计
新增人员数量 27 253 30 310
新增城市
江阴、襄阳、
新乡、漳州、
咸阳、 湛江、
柳州、桂林、
丽水、黄石、
内江、绵阳、
通辽、保定、
宜宾、荆州、
宜昌、珠海、
郴州、乐山、
锦州、开封、
大同
邯郸、东营、嘉兴、泰州、金
华、鞍山、南阳、安阳、赤峰、
宿迁、九江、信阳、揭阳、日
照、呼伦贝尔、德阳、达州、
宜春、马鞍山、临汾、莆田、
阳江、三门峡、玉林、荆门、
邵阳、濮阳、都江堰、枣庄、
沧州、张家港、泰安、中山、
威海、聊城、滨州、江门、廊
坊、宝鸡、周口、邢台、赣州、
肇庆、商丘、驻马店、龙岩、
遵义、长治、南充、盘锦、自
贡、渭南、承德、秦皇岛、孝
感、韶关、通化、泸州、衡水、
晋城、攀枝花、滁州、洛阳、
许昌、榆林、昆山、义乌、吉
林、惠州、德州、湖州、茂名、
芜湖、菏泽、焦作、平顶山、
曲靖、鄂尔多斯、营口、安庆、
三明、湘潭、张家口、抚顺、
- -
688
项目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合计
黄冈、齐齐哈尔、本溪、牡丹
江、运城、怀化、丹东、资阳、
宿州、阜阳
新增城市数量 23 94 - 117
( 3)联合临床研究病人访视和临床协调员培训中心
本项目建设计划在 40 个城市与 122 家医院或社区卫生站建立联合临床研究
病人访视和临床协调员培训中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第一年 第二年 两年合计
计划覆盖的医院数量
(家) 22 100 122
5、项目前景
全球在研新药数量继续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具有在研项目的制药公司数量持
续增加。我国医药行业正在进行整体升级,新药研发从“仿制”向 “创新”逐步转
变,国内制药企业对新药研发的力度均不断加大,未来国内新药研发将迎来快速
增长。随着国内对新药研发的规范,临床 SMO 的需求快速上升。根据南方所分
析数据,未来五年 SMO 行业将保持 34.74%的增长速度, 2021 年我国 SMO 市
场将达 24.43 亿元。
6、投资概算情况
上述项目预计投资规模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 占比
1 设备购置费 2,238.01 7.96%
2 工程建设费用 526.00 1.87%
3 软件购置及维护 8,750.00 31.13%
4 人员培训费用 12,330.40 43.86%
5 其他项目准备费 1,977.56 7.03%
6 铺底流动资金 2,288.54 8.14%
- 合计 28,110.51 100.00%
7、项目环保问题
本项目为设立办事处及信息系统建设,不存在环境污染情况。
689
8、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处于前期筹备建设阶段。
9、项目效益指标
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实现年均营业收入 43,532.34 万元,年均净利润 6,523.79
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 24.16%,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 5.83 年。
(六)药物研发临床监察全国性站点建设项目
1、项目建设概况
本项目拟由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上海康德弘翼负责实施。本项目拟通过新建和
扩建 16 个办事处,有效解决公司药物研发临床监察网络覆盖不足的需要,并增
强药物研发临床试验规范,以进一步保证药物上市的安全。
2、项目必要性
( 1)满足解决公司药物研发临床监察网络覆盖不足的需要
发行人向全球制药公司及科研机构提供一系列全方位的实验室研发、研究生
产服务,服务范围贯穿从药物发现到推向市场的全过程。临床研究服务是药品
CRO 研发服务的重要环节,目前发行人该板块的业务收入还相对较少,与整个
企业在 CRO 行业中的市场地位不匹配,其中临床监察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的比
重更少,企业药物研发临床监察网络覆盖严重不足。因此,本项目建设是解决公
司药物研发临床监察网络覆盖不足的需要。
( 2)满足公司发展战略、发挥公司产业链各环节协同效应的需要
发行人从药物发现环节开始发展至今,已建立起覆盖整个药物发现和研发过
程的全方位、一体化、开放式平台,其业务覆盖了从研发到生产以至整个价值链。
但上海康德弘翼临床监察业务起步较晚,本项目建设可以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药
物临床监察服务项目,增强企业在产业链药物临床监察业务中的实力,更大限度
地发挥公司一体化的协同效率,以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
( 3)有利于增强药物研发临床试验规范,以进一步保证药物上市的安全
新药研发的基本原则是: 安全、有效、质量可控。药品安全、有效问题事关
690
人民的生命安危,一直是药品监管部门首要关心的问题,其中药物临床监察是确
保临床试验符合规范的重要途径,只有在试验阶段确保药品研发严格符合规范,
才能保证药品研发上市后的安全、有效。
3、募集资金具体用途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之间的关系
上海康德弘翼的业务主要是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 I 期到 IV 期临床试验服务、
专项业务服务( FSP)以及战略解决方案。目前, 上海康德弘翼分别在上海、 北
京、 广州和武汉设立 4 个办公室,公司的团队已覆盖中国 17 个城市,并与当地
的研究中心建立并维持着良好的合作,更好的保证项目进度和数据质量。同时通
过企业人员的专业化,国际化的标准流程,能够更好地为客户的临床项目提供高
性价比一站式定制化解决方案。
随着临床研究项目审批速度的加快,近年来市场对临床监察的需求快速增
加,公司临床试验监察业务才刚刚起步不久,面临极大的服务能力不足,急需扩
大临床监察人员的覆盖范围,提高服务效率。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提升新药研
发临床试验相关服务的综合能力,满足市场临床试验监察的市场需要,顺应国家
鼓励药品研发创新和药品一致性评价等政策的需要,也是企业战略发展的需要。
4、项目建设具体计划
( 1)办事处扩建
本项目建设预计新增办事处 12 个(天津、大连、成都、杭州、宁波、厦门、
青岛、昆明、深圳、南京、苏州和无锡),扩建 4 个办事处(上海、北京、广州
和武汉),分三年建成。建成后,公司将在国内 16 个城市拥有办事处,预计办
事处面积共 8,900 平方米。
( 2)人员配置计划
本项目建设三年内计划合计新增人员 1,708 人。其中, 16 个办事处三年新增
1,560 人,此外还需要根据业务服务需求新增无办事处在家办公人员,预计三年
新增 148 人。
5、项目前景分析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医药研发创新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中国本土药企发起
691
的临床研究数量也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事实上,我国已经形成了一个以从
事临床研究相关业务的企业集群为核心的临床研究行业。
当前国家对高科技企业以及创新研发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强,中国本土药企的
新药研发面临机遇。近几年,国家对药品注册审批制度进行的一系列改革,对临
床研究规范化提出了更高要求。这些大环境的变化,将对整个临床研究行业生态
圈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新药临床试验是新药研制的最后一个重要环节,它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
财力并涉及到病人的生命安全,不能有丝毫的忽视。新药临床试验的规范化是临
床结果科学性和可靠性的根本保证。在临床试验中诸多不可控因素和差异性的条
件下,确保新药临床试验研究的科学、规范,就需要有规范化的临床试验监察环
节。
6、投资概算情况
上述项目预计投资规模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 占比
1 固定资产投资 4,674.45 16.69%
2 软件购置及维护 800.00 2.86%
3 人员培训支出 15,734.97 56.19%
4 生产准备费 2,792.04 9.97%
5 铺底流动资金 4,000.21 14.29%
- 合计 28,001.67 100.00%
7、项目环境保护
本项目为临床监察网络建设,不存在环境污染的情况。
8、项目选址
本项目拟建设地点位于上海、北京、天津、广州、大连等 16 个城市。
9、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处于前期筹备建设阶段。
692
10、项目效益指标
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实现年均营业收入 68,464.63 万元,年均净利润 7,025.69
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 31.61%,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 5.25 年。
(七)药明康德总部基地及分析诊断服务研发中心( 91#、 93#)
1、项目建设概况
药明康德总部基地及分析诊断服务研发中心项目拟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
药明实施。本项目拟通过扩大总部基地和分析诊断服务研究中心,保障和优化集
团化管理效率,增强分析诊断服务研发能力和产能,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
2、项目必要性分析
药明康德作为全球领先的新药研发公司,面对旺盛的市场需求,未来几年其
上海总部业务收入将保持持续、快速增长,现有产能及办公容量已满足不了公司
未来发展的需要,因此总部基地及分析诊断服务研发中心建设是满足解决公司上
海总部产能不足的需要。
3、募集资金具体用途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之间的关系
经过多年的发展,药明康德已在国内外 CRO、 CMO/CDMO 领域处于领先地
位,但是随着公司产品结构升级、国内外市场的拓展,公司总部现有的办公场所
及研发实验室,已经不能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战略要求。为提升公司整体实力,
改善总部职能及研发部门办公条件,提高公司整体形象和软实力,助推企业发展,
保障集团化管理效率,提升企业竞争力、盈利能力及品牌价值,推动公司持续快
速发展,公司计划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上海总部基地及分析诊断服务研发中心项
目。
项目建成投产后,新增的实验室等硬件设施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将有助于
企业扩大规模,提高企业的研发能力,进一步增强企业的整体实力。该项目的实
施不会改变公司现有的经营模式,是公司现有业务的深化和发展,与现有主营业
务的关联度较高。
4、项目建设内容
公司计划完成药性评价实验室、生物分析实验室和药物稳定性分析实验室以
693
及药明康德上海总部行政办公大楼的建设,并配置相关的仪器设备和配套设施。
5、项目前景分析
( 1)全球临床前 CRO 行业市场情况
药物研发难度不断加大,推动全球 CRO 行业以及临床前 CRO 行业的快速发
展。新药研发周期长,成功率低,投入资金多等因素使得研发服务成为趋势, 并
推进全球临床前 CRO 市场加速扩张。
据南方所预计,至 2020 年全球临床前 CRO 市场规模将达到 54 亿美元左右,
占 CRO 行业总体市场规模的份额将有所提高。
( 2)国内临床前 CRO 行业市场情况
我国医药研发起步相对较晚,前期国内制药企业以仿制药为主,在仿制药阶
段,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已经经过验证,因此对于药理毒理阶段的业务需求较
小,我国临床前 CRO 的市场发展相对缓慢。 2008 年,依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
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组织实施了“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纲要》
提出通过专项的实施,研制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创新药,建立
一批具有先进水平的技术平台,形成支撑我国医药行业自主发展的新药创新能力
与技术体系,使我国新药创新整体水平显著提高,推动医药产业由仿制为主向自
主创新为主的战略转变。在自主创新的战略背景下,药品研发过程中对于前期安
全性和有效性的检验需求大大增加,直接促进了我国临床前 CRO 行业近年来的
持续增长。
6、投资概算情况
上述项目预计投资规模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 占比
1 设备购置费 17,180.00 85.90%
2 工程建设费用 854.39 4.27%
3 预备费 901.52 4.51%
4 铺底流动资金 1,064.09 5.32%
- 合计 20,000.00 100.00%
694
7、工艺技术方案
在分析诊断服务研究中心建设方面,将主要应用以下工艺技术并扩建相关业
务:
( 1)药代动力学业务
本项目建成后,药代动力学业务的人员规模将增加 265 人左右,动物房面积
将增加 2,000 平方米以上,大大地扩大了试验容量。业务范围将涵盖体外药代动
力学、体内药代动力学、生物分析、代谢产物鉴定等。
( 2)生物分析业务
本项目建成后,上海药明的生物分析实验室面积将增加 2,000 平方米,科学
家数量将增加约 200 人,总体服务提供能力将增加 50%,未来将主要专注在抗体
耦联药物研发领域中小分子强效毒性药物的生物分析服务。
( 3)化学稳定性分析业务
化学稳定性分析业务主要包括新药研发中的活性药用成分稳定性研究,临床
试验药品的稳定性研究, 新药早期及注册稳定性研究,加速和长期稳定性研究,
上市产品的稳定性研究。
本项目建成后,上海药明的化学稳定性实验室面积将增加 2,000 平方米。
8、项目主要设备选择
本项目设备方案是建设单位经过多次调研、分析、对比后而确定的,设备技
术含量高、性能稳定、技术成熟、价位适中,可以满足该项目业务发展的要求,
符合“先进、合理、经济”的原则。项目设备选型购置具体如下:
主要设备 拟采购来源
质谱仪 AB Sciex ( Distribution)
高通量自动进样器 上海美杏高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质谱仪 AB Sciex ( Distribution)
液体工作站 HOLLY LIFE INTERNATIONAL
TECHNOLOGY & TRADE Co., LIMITED
血细胞分析仪 MEGA ( HONG KONG) INDUSTRY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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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 拟采购来源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MEGA ( HONG KONG) INDUSTRY
LIMITED
纯水仪 Merck KGaA(德国默克) 默克集团
全自动尿液分析仪 上海华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全自动血红蛋白分析仪 上海合扬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生物安区柜 苏州富泰洁净器具有限公司
核磁共振仪 Bruker Scientific Instruments Hong Kong Co. L
imited
恒温恒湿房 Lifetime Tech Co., Limited
高效液相色谱仪 Agilent Technologies Singapore ( Sales) Pte.
Ltd.
超高效液相色谱仪 Agilent Technologies Singapore ( Sales) Pte.
Ltd.
Empower 2 色谱控制系统 Waters China Limited
9、原辅材料、燃料及动力的供应
( 1)主要原辅材料供应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提供研发类服务,使用的原辅材料数量较少,主要是各
类化学溶剂和反应试剂;此外,由于本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用于药代动力学实验的
啮齿类动物房,因此需要不定期购入实验用的动物和动物饲料,开展实验所需的
动物应向具有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单位购买,并附有相应等级证明等资料,动物
和饲料的采购和管理应按标准操作规程要求执行。
本项目所需的原辅材料均可通过市场正常采购。
在原材料采购时应严格按照采购控制程序进行,对采购过程及供货厂商进行
管理,并定期对供货质量及服务质量进行评审,以保证供货的质量。
( 2)主要公用系统需用量及供应
本项目所需的自来水和用电均由所在园区市政系统提供,纯化水由厂内制水
系统自给。项目所在的工业园区具有完善的基础设施,本项目所需的自来水、电
力均供应充足,技术参数和供应能力均能满足企业的生产要求。
10、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总建设期为 3 年,根据项目特点、工程量和现有实施条件,项目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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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进度计划安排如下:
序 号
进度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1-4 月 5-8 月 9-12
月 1-4 月 5-8 月 9月 -12 1-4 月 5-8 月 9月 -12
1 项目前期准备及备案
2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
计
3 土建及装修改造
4 公用工程及附属设施
建设
5 设备购置及安装
6 人员招聘、培训
7 系统调试与试运行
8 竣工验收并通过相关
认证
11、项目环境保护
本项目环境保护主要涉及建设施工期中所产生的噪声、废水、废气与粉尘以
及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本项目属于高技术医药总部及研发项目,污染物排放量相
当小,在采取以上污染放置措施后,预计项目周边区域不会因为本项目的建设,
而对生态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 1)废水
本项目排水系统与市政污水截污干管接驳,项目产生废水可接入周边市政污
水处理厂处理,经统一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后对外排放。
( 2)废气与粉尘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由于使用少量化学溶剂进行试验,部分工序可能有微量挥
发气体产生,对此部分气体需过滤净化处理达标后排放,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处理
装置,处理达标后再有组织高空排放。
(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来自一次性耗材、固态有机溶剂废液、废弃包装物、
清洗杂物等,以及污水处理站剩余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被收集后经灭菌消毒后
移交给相关部门卫生填埋,其余固体废弃物交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固体废弃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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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处理。
12、项目选址
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上海外高桥保税区 F18 地块北片。本项目拟依托地块内
长期租赁的 91 号及 93 号两栋大楼进行建设,因此无需自购土地和自建厂房,只
需负责装修和设备购置。 2017 年 5 月 11 日,上海药明与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三
联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F 区 F18 地块通用厂房,建筑面积 34,857.44 平方米,租赁期限自 2017 年 5 月 11
日至 2027 年 5 月 10 日。
13、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处于前期筹备建设阶段。
14、项目的经济效益指标分析
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实现年均营业收入 21,218.00 万元,年均净利润 4,212.25
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 25.49%,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 6.78 年。上述项
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八)美国细胞及基因治疗商业化 cGMP 工厂建设项目
1、项目建设概况
本项目拟由发行人美国控股子公司 AppTec(药明康德美国) 负责实施,项
目建设地址位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费城联盟岛大道 4701 号,本项目拟通过扩建
在美国的细胞及基因治疗的研发生产服务基地,迅速扩展美国精准医疗研发及应
用领域的业务机会,为更多的客户提供精准医疗相关的一流研发服务,提高公司
全球竞争力。
2、项目必要性
( 1)满足公司为更多客户产品未来产业化和商业化服务的需要
当前药明康德与多家细胞及基因治疗研发企业及科研单位有非常密切的合
作关系。目前,有多个获批核准生产的项目正在进行中,并拟与多家潜在客户签
署了 I/II/III 期临床合作协议、工艺开发协议及技术转让协议,同时还有数十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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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的项目在磋商洽谈中。
随着公司的逐步发展、市场不断开拓,公司目前已经满负荷运转,现有的精
准医疗商业化产能将难以满足公日益增长的客户需求,产能不足的瓶颈问题突
出。本项目的建设,将有助于缓解公司产能瓶颈,满足产品未来产业化和商业化
服务的需要,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奠定基础。
( 2)有利于公司比肩国际前沿医药研发领域和技术
美国的精准医疗研发及应用服务处于世界前列, 多个细胞及基因治疗公司的
在研产品处于临床研究的中后期,均有产业化和商业化的行动。如美国辉瑞以
6.45 亿美元收购了 Bamboo 公司,该公司一直致力于开发神经肌肉和中枢神经系
统失调症的基因疗法, Kite、 Bellicum、 Cellectis 等公司也都纷纷设立了各自的生
产中心。美国是世界上医药市场规模最大的国家,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市场需
求。本项目建设有利于迅速扩展美国精准医疗研发及应用领域的业务机会,比肩
国际前沿医药研发领域和技术。
( 3)满足公司发展战略、发挥公司全方位、一体化协同效应的需要
发行人旨在打造一个开放式、全方位、一体化、生态型的研发生产能力技术
平台,业务全方位覆盖小分子药、医疗器械检测服务、精准医疗等领域,承载着
全球数千新药研发项目,涵括肿瘤、心血管病、糖尿病等所有主要疾病领域,诸
多合作新药获得美国 FDA 突破性疗法、孤儿药资格及美国 FDA“快速通道”等认
证。
目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AppTec(药明康德美国) 正在与多家客户合作提供
细胞及基因治疗产品临床试验及定制化生产服务,本项目的建设可以为合作公司
细胞治疗产品产业化和商业化做准备提供服务,有利于未来为企业带来经济效
益,更大程度地发挥公司全方位、一体化的协同效率,以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
3、募集资金具体用途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之间的关系
AppTec(药明康德美国) 已有 25 年的细胞储库构建历史,细胞库构建工厂
严格按照 GMP 和 GLP 法规进行,生产工厂通过了 ISO 认证,可按客户的要求
构建细胞库。所有设备设施和细胞库构建车间的运行环境均受到密切监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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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控,并且所有操作均在超洁净组织培养车间中由经过严格培训的熟练人员完
成。工厂建有七个独立配套、规模各异的车间,各车间均设有 ISO5 级层流生物
安全柜。
在基因治疗方面, AppTec(药明康德美国) 配备内部动物设施和分子生物
学实验室,可用于开展生物分布和毒理学研究,并制定了完善的 GMP 车间清洁
验证和环境监控方案。
AppTec(药明康德美国) 拥有成熟的细胞及基因治疗产品生产和过程控制
经验,加之在美国当前细胞及基因治疗临床生产能力、商业化生产能力缺乏背景
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有利于公司抓住机遇,对现有业务进行深化和发展。
4、项目业务方向
AppTec(药明康德美国) 的细胞及基因治疗产品主要为针对肿瘤的 CAR-T
细胞治疗以及腺病毒类载体及质粒载体研究。本项目主要提供以下具体服务:
( 1)生产工艺研究,包括工艺优化、平台发展、工艺放大与工艺验证;
( 2)面向临床试验的细胞治疗和基因治疗产品的小批量生产;
( 3)细胞治疗和基因治疗产品的商业化生产;
( 4)相关测试服务。
5、项目前景分析
根据 IMS 最新披露的报告,美国肿瘤用药市场约占全球的四成以上,其市
场规模由 2010 年的 340 亿美元上升至 2015 年的 485 亿美元,复合增长率达到
7.36%,高于全球 4.96%的增长。预计至 2020 年美国肿瘤用药市场规模将突破
790 亿美元,约占全球肿瘤药物 50%左右的市场份额。
本建设项目主要针对美国细胞及基因治疗产品, 根据客户对产品的特殊需
求,为其提供临床研究服务及商业化生产服务。项目建设的主要目的是为客户细
胞及基因治疗的产品进行商业化生产,从而为更多患者尤其是肿瘤患者提供境外
精准治疗所需的产品。
700
6、投资概算情况
本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是:一是租赁项目所需的综合大楼,进行内部改造装
修并配备相关的仪器设备和相关配套设施;二是建设 20 个细胞生产车间,同时
增加这些细胞治疗单元内的专用设备,并负责这些单元的 GMP 装修和其他配套
设施建设;三是招聘操作及支持人员。
上述项目预计投资规模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 占比
1 设备购置费 37,414.57 44.38%
2 工程建设费用 39,874.49 47.30%
3 预备费 3,864.45 4.58%
4 铺底流动资金 3,143.10 3.73%
- 合计 84,296.61 100.00%
7、工艺技术方案、设备选择
( 1) CAR-T 细胞治疗技术
AppTec(药明康德美国) 的细胞治疗产品以针对肿瘤的 CAR-T 细胞治疗为
主,全称为 Chimeric Antigen Receptor T-Cell Immunotherapy,中文为嵌合抗原受
体 T 细胞免疫疗法。它是在研究人员对人体免疫系统和癌细胞特性全面了解的基
础上建立起来的,其核心是将癌细胞表面的特异性抗原的受体嵌合到 T 淋巴细胞
的表面。一个典型的 CAR-T 治疗流程,主要分为分离、修饰、扩增、回输、监
控五个步骤。
AppTec(药明康德美国) 提供的服务主要是修饰和扩增环节的生产服务,
即为医疗机构制备和扩增 CAR-T 细胞,其收入不依赖于客户研发项目的成功与
否。
( 2)基因治疗技术
药明康德公司的基因治疗业务主要是与战略客户包括医药科技公司和高校
等科研机构合作开发用于基因治疗的载体,公司独立从事基因治疗载体的生产工
艺开发,并为各类客户提供基因治疗载体的研发、工艺改进、批量生产和测试等
701
全方面一体化服务。
( 3)项目主要设备
上述项目选择设备技术含量高、性能稳定、技术成熟、价位适中,可以满足
该项目业务发展的要求,符合先进、合理、经济的原则。主要生产设备如下:
序号 区域 设备明细
1 冷藏区 液氮系统、冷冻柜、冰箱等
2 保留区 液氮、冷冻柜、冰箱、货架( 室温) 等
3 物流区 高效空气过滤器
4 工艺准备区 清洗机、清洁蒸气灭菌器等
5 物料净化区 净化蒸气灭菌器
6 病毒库 生物安全柜、二氧化碳培养箱、解冻器、离心机、显微镜、
细胞计数器等
7 病毒生产区
二氧化碳培养箱、大型培养箱、生物安全柜、生物反应器、
细胞计数器、显微镜、切向流过滤系统、超栈容器、澄清
槽、 Nova 分析仪、管道焊接机、管道封口机等
8 提纯区 传递柜、层析柱、自动化层析系统、过滤器壳体、生物安
全柜、冰箱、 pH 测量计、紫外分光光度计等
9 溶液准备区 生物安全柜、 pH 测量计、地磅、电导计、搅拌机、过滤器
等
10 灌装室 自动化灌装流水线、无菌隔离系统等
11 EM 培养箱、环境试验箱、冷冻柜、冰箱、生物安全柜、超纯
水系统等
12 分析室
Waters 高效液相色谱仪、 Nicolet 红外光谱仪、超微量分光
光度计、 SieversTOC 分析仪、渗透压测试仪、 pH 测量计、
电导测量计、微孔板检测仪、微孔板检测仪、凝胶密度计、
冷冻柜等
13 PCR 室 生物安全柜、低速离心机、微型离心机、冷冻柜、核酸提
取纯化分析仪、超微量分光光度计等
14 混合室 生物安全柜、冷冻柜、微型离心机等
15 PCR 扩增区
生物安全柜、冷冻柜、PCR 扩增仪、ABI7500 荧光定量 PCR
仪、 LifeTechnologiesQS7、 ABI3500xl 基因分析仪、微型
离心机、低速离心机等
16 PD 上游 1 单元 生物安全柜、生物反应器、培养箱、显微镜、细胞计数器、
移动台、搁架、计算机、推车等
17 PD 上游 2 单元 生物安全柜、培养箱、显微镜、细胞计数器、移动台、离
心机、 KSEP 系统、计算机、推车等
18 PD 公用设备室 高速离心机、冷冻柜、离心机、通风橱、微量分光光度计、
洗涤槽等
19 PD 下游 1 单元
生物安全柜、全自动智能蛋白纯化系统、 AKTAPilot 层析
系统、移动台、小尺寸切向流过滤系统、大尺寸切向流过
滤系统、分光光度计、超声波水浴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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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区域 设备明细
20 PD 下游 2 单元
生物安全柜、全自动智能蛋白纯化系统、 AKTAPilot 层析
系统、移动台、小尺寸切向流过滤系统、大尺寸切向流过
滤系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超声波水浴器等
21 登入区 电梯、计算机、液氮储罐、冷冻柜、冰箱等
8、原辅材料、燃料及动力的供应
( 1)主要原辅材料供应
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数量较少,主要原材料由客户直接提供,需要项目建
设单位购买的主要是少量的化学试剂。
本项目所需的原辅材料均可通过市场正常采购。
在原材料采购时应严格按照采购控制程序进行,对采购过程及供货厂商进行
管理,并定期对供货质量及服务质量进行评审,以保证供货的质量。
( 2)主要能源供应
本项目所需的天然气、自来水、电等供应充足,技术参数和供应能力均能满
足企业的生产要求。
9、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总建设期为 3 年,根据项目特点、工程量和现有实施条件,项目的实
施进度计划安排如下:
序 号
进度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1-4 月 5-8 月 9-12
月 1-4 月 5-8 月 9月 -12 1-4 月 5-8 月 9月 -12
1 项目前期准备
2 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3 详细设计
4 装修工程及附属设施
建设
5 设备购置及安装
6 人员招聘、培训
7 系统调试与试运行
8 竣工验收并通过相关
认证
703
10、项目环境保护
本项目将严格遵照标准操作规程、使用符合废物处理与治理的设备。
( 1)废水
本项目污水处理能力满足项目需求。排水质可以达到当地的排放标准。
( 2)废气与粉尘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由于需要使用少量化学溶剂进行试验和生产,部分工序有
微量挥发气体产生,对此部分气体通过滤净化处理达标后排放。
(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来自一次性耗材、有机溶剂废液、生物废弃物、废
弃包装物、清洗杂物等,将按照当地环保相关法规进行无害化销毁处理。
11、项目选址
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费城市联盟岛大道 4701 号两栋大楼
内,拟依托上述长期租赁的房产进行建设,因此无需自购土地和自建厂房,只需
负责装修和设备购置。
12、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处于前期筹备建设阶段。
13、项目效益指标
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实现年均营业收入 65,550 万元,年均净利润 20,223.76
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 21.91%,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 6.93 年。
(九)美国圣地亚哥生物分析研发实验平台项目
1、项目建设概况
本项目拟由美国控股子公司 WXAT HDB(辉源美国控股) 负责实施,项目
建设地址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地亚哥市的 Nancy Ridge Drive 医药研究基地
内,本项目拟通过在美国建设生物分析研发实验平台,提升技术分析服务能力,
以便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体外药物筛选等研发服务,提高公司的全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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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必要性
本项目瞄准美国新药研发市场,吸纳行业高端研发人才,提升发行人分析部
门在北美地区的技术分析服务能力,以便为客户提供体外药物筛选、一般药理、
电生理、感染性疾病等模型服务等。通过开发基于生化分析和细胞水平的功能性
实验方法和模型,实验结果为决定体外筛选的化合物是否要进入下一步针对各种
药物靶标的离体和在体药理学提供科学依据。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WXAT HDB(辉源美国控股) 在美国圣地亚哥建设 HDB
生物技术服务中心,不仅有利于减少研发时间成本,加快客户药品的研发上市进
程,也降低了公司自身财务支出成本,不仅有利于提高客户的服务效率,缩短企
业药品研发时间,提高客户的满意度,还有利于降低企业的成本支出,提高企业
的盈利水平和竞争力。
3、募集资金具体用途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之间的关系
WXAT HDB(辉源美国控股) 是根据发行人战略安排,在美国专门成立的
一家负责分析服务业务开拓的控股子公司,主要提供的服务内容包含以下四个方
面:体外药物筛选;一般药理模型;电生理模型;感染性疾病模型,与公司现有
业务关联度较高。
4、项目建设内容
本扩建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是在位于美国圣地亚哥市的 Nancy Ridge Drive
生物医药研究基地内新增租赁面积为 3.8 万平方英尺的实验室,由公司出资完成
装修和公用工程改造,并新增一批高端仪器设备和相应的安全、环保、管道等配
套设施,项目扩建完成后将大幅度提升圣地亚哥研发服务中心的样本分析服务能
力。
5、项目前景分析
本项目的定位是吸纳行业高端研发人才,提升发行人样本分析部门在北美地
区的样本分析服务能力,项目扩建完成后,将与国内外更多制药公司尤其是美国
的跨国制药公司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以更好地发挥企业产业链各环节的协同效
应,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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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资概算情况
上述项目预计投资规模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 占比
1 设备购置费 13,775.83 65.65%
2 工程建设费用 4,025.00 19.18%
3 预备费 890.04 4.24%
4 铺底流动资金 2,292.10 10.92%
- 合计 20,982.97 100.00%
7、业务方向和设备选择
( 1)项目的主要业务方向和技术
本项目扩建完成后,通过开发基于生化分析和细胞水平的功能性实验方法和
模型,实验结果为决定体外筛选的化合物是否要进入下一步针对各种药物靶标的
离体和在体药理学提供科学依据。
本项目拟采用的主要实验分析方法和模型如下:高通量实时荧光检测分析系
统对 G 蛋白耦联受体的钙流检测、报告基因检测、 G 蛋白耦联受体的环磷酸腺
苷浓度检测、膜受体结合实验、三磷酸鸟苷 γS 配体结合实验、膜片钳电生理分
析;基于膜电位染料的离子通道检测;激酶和其他酶类的生化分析;细胞水平的
激酶检测;各种靶标的放射性实验;细胞表型分析;高通量细胞毒性筛选实验。
( 2)项目主要设备
上述项目选择设备技术含量高、性能稳定、技术成熟、价位适中,可以满足
该项目业务发展的要求,符合先进、合理、经济的原则。主要生产设备如下:
设备明细 生产商
Prodigy 细胞全自动处理工作站 CliniMACs
FACS Canto 流式细胞仪 Becton,Dickinson and Company
灌装系统 Thermo Fisher(赛默飞世尔)
生物安全柜 Class II A2 -6' Thermo Fisher(赛默飞世尔)
冷冻柜 -80C Thermo Fisher(赛默飞世尔)
冷冻柜 -20C Thermo Fisher(赛默飞世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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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明细 生产商
液氮冷冻柜 Custom BioGenic Systems
细胞培育箱 Thermo Fisher(赛默飞世尔)
计量仪表 Thermo Fisher(赛默飞世尔)
显微镜 Thermo Fisher(赛默飞世尔)
焊接机 Thermo Fisher(赛默飞世尔)
桌子 Thermo Fisher(赛默飞世尔)
封装机 Thermo Fisher(赛默飞世尔)
快速封装机 Thermo Fisher(赛默飞世尔)
天平 Thermo Fisher(赛默飞世尔)
磅秤 Thermo Fisher(赛默飞世尔)
泵 Panasonic
搅拌器 Thermo Fisher(赛默飞世尔)
恒温金属浴 Thermo Fisher(赛默飞世尔)
研磨破碎珠 Panasonic
可充电式助理移液器 Thermo Fisher(赛默飞世尔)
涡旋振荡器 Thermo Fisher(赛默飞世尔)
试管架 Custom BioGenic Systems
推车 Custom BioGenic Systems
椅子 Custom BioGenic Systems
8、原辅材料、燃料及动力的供应
( 1)主要原辅材料供应
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数量较少,主要是化学试剂和实验耗材,可通过市场
正常采购。
在原材料采购时应严格按照采购控制程序进行,对采购过程及供货厂商进行
管理,并定期对供货质量及服务质量进行评审,以保证供货的质量。
( 2)主要能源供应
本项目所需的天然气、自来水、电等供应充足,技术参数和供应能力均能满
足企业的生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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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总建设期为 2 年,根据项目特点、工程量和现有实施条件,项目的实
施进度计划安排如下:
序 号
进度
第一年 第二年
1-3 月 4-6 月 7-9 月 10-12
月 1-3 月 4-6 月 7-9 月 10 月 -12
1 项目前期准备
2 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3 详细设计
4 装修工程及附属设施
建设
5 设备购置及安装
6 人员招聘、培训
7 系统调试与试运行
8 竣工验收并通过相关
认证
10、项目环境保护
本项目将严格遵照标准操作规程、使用符合废物处理与治理的设备。
( 1)废水
本项目污水处理能力满足项目需求。排水质可以达到当地的排放标准。
( 2)废气与粉尘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由于需要使用少量化学溶剂进行试验和生产,部分工序有
微量挥发气体产生,对此部分气体通过滤净化处理达标后排放。
(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来自一次性耗材、有机溶剂废液、生物废弃物、废
弃包装物、清洗杂物等,将按照当地环保相关法规进行无害化销毁处理。
11、项目选址
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地亚哥市的 Nancy Ridge Drive 医
药研究基地内,拟依托在 Nancy Ridge Drive 医药研究基地内长期租赁的实验室
进行建设,无需自购土地和自建厂房,只需负责装修和设备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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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处于前期筹备建设阶段。
13、项目效益指标
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实现年均营业收入 5,250.00 万美元,年均净利润 718.94
万美元,税后内部收益率 18.49%,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 6.76 年。
(十)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项目概况
未来随着公司营业规模的持续增长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产
品、服务范围和业务规模将继续扩展和延伸,公司日常运营所需的营运资金规模
将持续上升,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将更为迫切。因此,公司拟将 63,908.56 万元募
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2、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 1)目前的财务状况、所处的发展阶段所导致的流动资金需求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发行人的流动比率分别为 1.18、 1.44 和 2.12,
发行人的速动比率分别为 0.89、 1.04 和 1.74,发行人的营运资金配置比率分别为
0.15、 0.31 和 0.53, 2015-2016 年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发行
人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6.55%、 42.76%、 33.62%, 2015-2016 年均高于同行业可
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主要是由于公司作为非上市公司,融资手段单一,主要
以借款为主,因此流动负债比例较高。
最近三年,发行人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营运资金配置比率、资产负债率
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流动比率
泰格医药 - 2.51 1.46
博济医药 - 3.85 5.03
九洲药业 3.28 2.92 2.07
凯莱英 - 3.27 2.82
709
公司名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药明康德 1.18 1.44 2.12
速动比率
泰格医药 - 2.01 1.38
博济医药 - 2.00 2.44
九洲药业 1.95 1.70 0.64
凯莱英 - 2.75 2.27
药明康德 0.89 1.04 1.74
营运资金配置比率
泰格医药 - 0.60 0.32
博济医药 - 0.74 0.80
九洲药业 0.69 0.66 0.52
凯莱英 - 0.69 0.65
药明康德 0.15 0.30 0.53
资产负债率
泰格医药 - 22.97% 33.80%
博济医药 - 17.16% 16.82%
九洲药业 14.69% 14.41% 24.57%
凯莱英 - 25.03% 26.31%
药明康德 46.55% 42.76% 33.62%
注: “ -”表示部分可比上市公司 2017 年相关财务数据尚未披露
通过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人的偿债指标将得以优化,
有利于发行人的业务的稳定发展。
( 2)未来的发展规划所导致的流动资金需求
为了巩固在医药研发服务领域的领先地位,发行人未来拟启动更多跨国药企
战略合作项目, 开展中国与全球同步研发、生产的创新模式,缩短全球创新药物
在中国的研发及商业化周期,对发行人的资金实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随着中国新药研发市场逐步与国外接轨, “新药创新”将取代“新药仿制”成为
国内新药研发市场的主流,发行人未来计划抓住市场发展契机,针对包括化学合
成及分析服务、分析测试服务、药理毒理学服务等一系列上游技术开发平台服务
以及制剂工艺研发、实验室生产及商业化生产等下游生产平台进行优化。因此,
710
发行人需要储备一定的资金储备用于新业务领域的打造。
综上,通过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人将有能力加大对研
发投入、加快产业布局,有利于发行人未来的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
3、流动资金的管理安排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负责有效实施。
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
途。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进程,在科学测算和合理调度的基础上,合理安排该部
分资金投放的进度和金额,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提高股东收益。在具
体支付环节,将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审批权限进行使用。
4、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在短期内产生经济效益,因此补充流动资金
后公司在短期内面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但是,从长期来看,本次以募集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
构,提升公司资产的质量,使公司的资金实力和资信等级进一步提高,对公司经
营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此外,公司若保有充裕的流动资金,可以根据业务发展的
实际需要适时投放,适度加大技术研发、网络建设等投入,充分发挥资本市场资
源优化配置的根本作用。
四、 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环保处理设施名称 投资额(万元) 资金来源
1 苏州药物安全评价中
心扩建项目
实验室及动物房废气处
理设施 500 募集资金
2 天津化学研发实验室
扩建升级项目
“两级冷凝+水洗+活性
炭吸附”设施等 2,650 募集资金
3
抗体耦联药物( ADCs)
中间体和数字影像成
像药物/试剂载体的研
发及应用项目
活性炭吸附装置等 51 募集资金
4 苏州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中心
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
危险废物暂存场等 210 募集资金
5
SMO 临床研究平台扩
建及大数据分析平台
建设项目
无需 - 无需
711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环保处理设施名称 投资额(万元) 资金来源
6 药物研发临床监察全
国性站点建设项目 无需 - 无需
7
药明康德总部基地及
分析诊断服务研发中
心( 91#、 93#)
实验室废水处理系统、
生物安全柜、通风柜、
活性炭吸附装置及配套
管路等
1,000 募集资金
8
美国细胞及基因治疗
商业化 cGMP 工厂建设
项目
废水处理系统等 200 募集资金
9
美国圣地亚哥生产基
地生物分析研发实验
平台建设项目
实验室废水处理系统等 80 募集资金
10 补充流动资金 无需 无需
五、 募投项目用地落实具体情况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向“苏州药物安全评价中心扩建项目”、 “天津化学研
发实验室扩建升级项目”等十个项目,具体用地落实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用地情况 土地权证
1 苏州药物安全评价中心
扩建项目 自有土地 《国有土地使用证》(吴国用 号) [2007]第 20365
2 天津化学研发实验室扩
建升级项目 自有土地 《天津市房地产权证》(房地证津字第 114031303368 号)
3
抗体耦联药物( ADCs)
中间体和数字影像成像
药物/试剂载体的研发
及应用项目
自有土地 《武汉市不动产权证》(鄂[2016]武汉市东开
不动产权第 0038764 号)
4 苏州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中心 租赁土地 《国有土地使用证》(吴国用 0610936 号) [2015]第
5
SMO 临床研究平台扩
建及大数据分析平台建
设项目
无需
6 药物研发临床监察全国
性站点建设项目 无需
7
药明康德总部基地及分
析诊断服务研发中心
( 91#、 93#)
租赁土地 《房地产权证(土地部分)》(沪房地浦字
[2011]第 068661 号)
8
美国细胞及基因治疗商
业化 cGMP 工厂建设项
目
境外租赁土
地 不适用
9
美国圣地亚哥生产基地
生物分析研发实验平台
建设项目
境外租赁土
地 不适用
10 补充流动资金 无需
712
1、自有土地/房产实施项目
“苏州药物安全评价中心扩建项目”、 “天津化学研发实验室扩建升级项目”及
“抗体耦联药物( ADCs)中间体和数字影像成像药物/试剂载体的研发及应用项
目”在自有土地上建设,发行人合法拥有相应土地的所有权。
其中“抗体耦联药物( ADCs)中间体和数字影像成像药物/试剂载体的研发
及应用项目”由武汉药明作为实施主体,武汉药明已于 2017 年 6 月 16 日签署了
《物业转让协议》,约定购买相关物业。 相关土地/房产获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
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完成建
设工程竣工验收。
2、租赁土地/房产实施项目
“苏州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中心”、 “药明康德总部基地及分析诊断服务研发中
心( 91#、 93#) ”通过租赁房产土地实施。
其中“苏州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中心”由苏州药明作为实施主体,苏州药明已与
苏州吾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租赁期间自 2016 年 06 月
01 日至 2026 年 05 月 31 日。所租赁土地/房产获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
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完成了竣工验收,
尚待取得房产证。出租方苏州吾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辖区的苏州市吴中区人民
政府越溪街道办事处已出具房屋产权证明,确认“房屋产权为苏州吾佳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所有,该处房产证正在办理当中,未被列入政府拆迁范围”。
“药明康德总部基地及分析诊断服务研发中心( 91#、 93#) ”由上海药明作为
实施主体,上海药明已与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三联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房屋租
赁协议》,租赁期间自 2017 年 05 月 02 日至 2027 年 05 月 01 日。所租赁土地/
房产获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
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完成了竣工验收,尚待取得房产证。房产的出租方上海市外
高桥保税区三联发展有限公司出具确认函,确认“其为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权人,
并将被登记为租赁房屋的唯一所有权人。其有权向承租方租赁该房屋,承租方有
权在租赁期限内按照租赁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房屋”。
3、境外租赁土地/房产实施
713
“美国细胞及基因治疗商业化 cGMP 工厂建设项目”、 “美国圣地亚哥生产基
地生物分析研发实验平台建设项目”在境外租赁土地实施。其中“美国细胞及基因
治疗商业化 cGMP 工厂建设项目”由 AppTec(药明康德美国) 实施, AppTec(药
明康德美国)已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租赁期间自 2016 年 03 月 15 日至 2026
年 05 月 31 日止。 根据美国律师威尔逊律所出具的披露函,上述租赁合同合法有
效,且没有法律限制禁止 AppTec(药明康德美国) 在租赁物业上建设该项目,
该项目符合美国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 “美国圣地亚哥生产基地生物分析研发实
验平台建设项目”由 WuXi AppTec HDB LLC (辉源美国控股)实施, WuXi AppTec
HDB LLC(辉源美国控股) 已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租赁期间自 2017 年 06
月 20 日至 2022 年 05 月 30 日止。根据美国律师威尔逊律所律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书及披露函,上述租赁合同合法有效,且没有法律禁止 WuXi AppTec HDB LLC
(辉源美国控股) 在租赁物业上建设该项目,该项目符合美国关于环境保护的法
律。
4、项目实施无需土地
“SMO 临床研究平台扩建及大数据分析平台建设项目”、 “药物研发临床监察
全国性站点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无需土地。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独立性的整体
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紧密相关,有利于巩固公司的
市场地位,强化和拓展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因此,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一)对公司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的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将大幅增长,有利于优化公司
的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二)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可以有
效的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以增强公司的持续融资能力。
714
(三)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得到大幅度增长,但由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需要建设周期,在项目效益充分发挥前,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会有一
定的下降。随着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以及效益的逐步发挥,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
将会稳步提高,并维持在合理水平。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由于新建募投项目在建设完成后市场开发亦需逐步推进,投资项目将分年达
产,效益逐步显现。因此,在项目建设期内,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影响,但随着项目建成并进入收益期,公司盈利水平将迅
速提高上述两项因素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将逐渐减少。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均为在发行人现有业务基础上的产能扩增,各
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显著提升公司的服务能力和生产能力, 不会导致发行人与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公司的独
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715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公司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 2017 年 3 月公司股改至今,公司执行的《公司章程》对股
利分配政策的规定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 10%) 列入公司法定
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 50%) 以上的,
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由股东大会决议确定分配的,
应当按各方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公司以前年度的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
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二) 2016 年 3 月至 2017 年 2 月,公司执行的《公司章程》对股
利分配政策的规定如下:
公司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
展基金,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决定。储备基金除用于弥补合营企业亏损外,经审批
机关批准也可以用于合资企业增加资本。公司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董
事会确定分配的,应当按合资各方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以前年度的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
716
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三)报告期初至 2016 年 2 月,公司执行的《公司章程》对股利
分配政策的规定如下:
在提供公司依据法律应缴纳的税务及分配予各项必要基金后,公司的一切剩
余盈利应分配予投资者。
二、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进行现金股利分配。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以下两次注册资本/股本变更涉及利润分配事项:
2016 年 3 月,经当时药明有限唯一股东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 作出
的股东决定和无锡市商务局出具《关于同意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增加
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及变更投资币种的批复》(锡商资审[2016]3 号)批准,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 以未分配利润 744,970,765.18 元转增药明有限注册资本。
根据德勤华永于 2016 年 4 月 12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16]第 0189
号),药明有限已收到前述出资款,药明有限实收资本变更为 9 亿元,该项利润
分配已实施完毕。2017年 6月 7日,发行人就前述未分配利润出资代扣代缴 WXAT
BVI(药明康德维京) 的企业所得税。
2017 年 3 月,经发行人创立大会暨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发起
人以发行人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德勤华永于 2017 年 2 月
17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17]第 00090 号),以药明有限变更基准
日 2017 年 1 月 31 日的净资产折股,发起人共计缴纳注册资本 937,787,000 元,
余额 2,311,987,976.95 元计入资本公积,该项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 2017 年 6 月
14 日,发行人就净资产中 282,472.57 元留存收益分配代扣代缴 17 家境外发起人
的企业所得税。
实施上述注册资本/股本变更时, 本公司不存在自然人股东,利润分配事项
不涉及代扣代缴自然人股东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717
三、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1、根据发行人拟订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
的顺序为: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
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
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按下列顺序分配:
( 1)提取法定公积金;
( 2)提取任意公积金;
( 3)向股东分配利润。
2、根据发行人拟订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的
基本原则为:
(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可
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
718
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3、根据发行人拟订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
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公司原则上采取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可根
据盈利状况、现金流以及资金需求计划提出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经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发放现金股利的具体条件: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优先采取
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特殊情况是指:
( 1)当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有重大对
外投资计划或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
资本性支出是指:公司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等资本性支出累计支出
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0%以上;( 3)董事会认为不
适宜现金分红的其他情况。
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
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现金分红最低比例及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
可分配利润 30%;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一般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
润的 10%。
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
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
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公司发展阶段
719
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
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
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根据发行人拟订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的
审议和调整程序为: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实际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和未
来的经营计划等因素拟订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
性进行充分讨论,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制定具体现金分红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
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
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
会审议。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将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除安排在股
东大会上听取股东的意见外,还通过股东热线电话、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
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并
在股东大会召开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
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
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年度报告和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公司
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
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
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
720
行调整的,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
书面论证报告。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应
当发表明确意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5、公司控股子企业股利分配政策
发行人目前本身不从事实质业务,主要通过境内外控股子企业开展经营活
动,利润主要来源于对控股子企业的投资所得。因此发行人的现金股利分配的资
金主要来源于控股子企业的现金分红。发行人控股子企业均为绝对控股的经营实
体,其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分配方式和分配时间安排等均受发行人控制。
为了完善发行人控股子企业的现金分红制度,除合全药业及其境内外控股子
企业、美国控股子企业以及利润贡献较少的境外控股子企业或投资性控股子企业
外,发行人已促使所有其他境内外控股子企业在其公司章程或组织性文件中规定
了在满足一定条件下须进行分红的条款,主要内容为: “在遵守适用法律法规及
合同义务等前提下,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每年现金分配的利
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 25%,并且应当在年度结束后 6 个月内完成利润
分配。当公司累积利润达到 3,000 万元时,公司应当在当年进行利润分配,分配
比例不低于累积利润 25%。此款规定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完成起生效”。
四、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为了明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对新老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增强利润
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要点如下:
一、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考虑因素
公司的利润分配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兼顾各类股东,在综合考
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股东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量状况、
经营发展规划及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资金需求情况、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
721
资环境等因素,依据《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
报规划与机制,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
稳定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决
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在符合公司利润分
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坚持现金分红为主的基
本原则。
三、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一)利润分配的顺序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
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
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 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可以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
分配。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
条件的,公司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原则上采取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可根据盈利状况、现金流以
及资金需求计划提出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优先采取
722
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特殊情况是指:当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公司未来
十二个月内有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本性支出是指:公司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等
资本性支出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0%以
上;董事会认为不适宜现金分红的其他情况。
(五)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
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六)现金分红最低比例及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
可分配利润 30%;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一般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
润的 10%。
自本规划实施之日起三年内,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
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并按照《公
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
低应达到 8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
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
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
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及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确定正在实施的
股东回报规划是否需要修改。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实际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和未
来的经营计划等因素拟订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
723
性进行充分讨论,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
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
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
关心的问题,并在股东大会召开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
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
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
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
行调整的,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
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五、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2017 年 6 月 19 日,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对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拟定如下分配方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实现的滚存
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公司新老股东共享。
724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情况
公司的信息披露及投资者服务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负
责具体的协调和组织信息披露及投资者服务事宜,联系方式如下: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姚驰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中路 288 号 1 号楼
邮政编码: 200131
联系电话: +86-21-20663091
传真号码: +86-21-50461000
电子邮箱: ir@wuxiapptec.com
二、重要合同
本公司的重大合同,是指本公司及其控股子企业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金额
较大,或者虽然金额不大但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有较大影响
的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企业签订的正在履行或将要履
行的重大合同包括:
(一)主要销售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尚在履行的,发行人控股子企业与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即 2017 年度)前五大客户(按客户集团口径每年收入占比)签署的重大销
售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合同名称
签约方 期限
服务内容
供应方 需求方 生效日期 合同期限
1 Master
Agreement for 苏州药明 强生 2009.09.01 2019.02.01 提 供 非 临 床 研 究 等
725
序号 合同名称
签约方 期限
服务内容
供应方 需求方 生效日期 合同期限
Non-Clinical
Research
Services (非临
床 研 究 服 务
主协议)
服务
2
Restated
Master Fee for
Service
Agreement
( FFS 服务费
主协议修订)
WXAT BVI
( 药 明 康 德
维京) ;
药 明 康 德 及
其 他 控 股 子
企业
默沙东 2009.01.01 2018.10.31
提供分析、
制 剂 开 发
和/或制造
及 相 关 的
分 析 等 方
面的服务
3
Fee for
Service
Framework
Agreement for
Compound
Development,
Drug
Development
and
Manufacture
of non-GMP
and cGMP
API And Or
Bulk Drug
Product(化合
物开发,药物
开发、生产的
框架协议)
STA
Pharmaceutica
l Hong Kong
Limited(合全
香港)
葛兰素史克 2011.12.23 2018.06.30
开 发 或 制
作化合物、
原 料 药 和
医药产品
4
Agreement on
the use of the
ROCHE
General
Terms and
Conditions for
contracts of
Research
Services (为提
供 研 究 服 务
使 用 的 罗 氏
一 般 性 条 款
协议)
WA-HK ( 药
明康德香港) 罗氏 2015.06.25 2020.06.24
向 罗 氏 提
供 合 同 研
发服务
5
Master
Scientific
Services
Agreement
( 科 学 服 务
主协议)
STA
Pharmaceutica
l Hong Kong
Limited(合全
香港)
辉瑞 2015.01.20 2020.01.20
生 产 活 性
药物成分、
中间体、制
剂 或 成 品
等
726
(二)主要采购合同
发行人控股子企业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即 2017 年度)前五大供应商(按
供应商集团口径每年采购额占比)签署的重大采购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
合同名称
签约方 期限
服务内容
供应方 需求方 生效日期 合同期限
1
内 贸 非 设 备
长 期 供 货 协
议
赛 默 飞 世 尔
生 物 化 学 制
品(北京)有
限公司
上海药明 2013.04.28 长期有效 产品供应
2 销售合同 中 宁 化 集 团
有限公司
常 州 合 全 药
业 2017.08.22
至 供 货 结 束
( 2017 年 12
月 29 日)
原材料供应
3
Long Term
Purchase and
Supply
Agreement
默 克 化 工 技
术(上海)有
限公司
上海药明 2010.01.25 长期有效 试剂的供应
4 内 贸 原 料 供
货合同
宁 波 人 健 化
学 制 药 有 限
公司
常 州 合 全 药
业 2017.02.06
至供货结束
( 2017 年 10
月 9 日)
原材料供应
5
内 贸 非 设 备
长 期 供 货 协
议
阜 新 金 特 莱
氟 化 学 有 限
责任公司
上海药明 2012.12.23 长期有效 原材料供应
(三)主要借款及授信合同
1、主要借款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主要借款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
债务人 债权人 借款金额 借款期限 利率 担保情况
1 AppTec ( 药
明康德美国)
J.P Morgan
Chase Bank,
N.A.
4,000 万美元
2016 年 3 月
31 日至 2019
年 4 月 1 日
根据最优惠利
率,纽约联邦
储蓄银行利率
和欧元利率确
定
发 行 人 提 供
担保(注)
2 上海药明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金
山支行
1 亿元
2017 年 5 月
12 日至 2018
年 5 月 11 日
浮动利率:根
据每一个月约
定的贷款基础
利率减 0.6%确
定
无
727
序 号
债务人 债权人 借款金额 借款期限 利率 担保情况
3 上海药明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金
山支行
1 亿元
2017 年 7 月
18 日至 2018
年 7 月 17 日
固定利率:按
照合同签订日
前一个工作日
的 1 年期贷款
基 础 利 率 加
0.05%确定,直
到借款到期日
无
4 上海药明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外 高 桥
保税区支行
5 亿元
自 2017 年 8
月 11 日 至
2018 年 8 月
11 日
固定利率:以
定价日适用的
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的 12 个月
金融机构人民
币贷款基准利
率为基准利率
无
5 上海药明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宝
山支行
6 亿元
自 首 次 提 款
之日(即 2017
年 12 月 26 日
日)起 7 年
每笔贷款发放
时中国人民银
行公布的与本
合同约定的贷
款期限同档次
的贷款基准年
利率
上 海 药 明 与
WuXi
AppTec HDB
LLC( 辉源美
国控股)提供
股 权 质 押 担
保注
6 上海药明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金
山支行
2 亿元
2018 年 1 月
11 日至 2019
年 1 月 10 日
浮动利率:根
据每一个月约
定的贷款基础
利率减 0.16%
确定
无
注: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五节其他重要事项”之 “三、对外担保情况”章节。
2、主要授信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主要授信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
债务人 债权人 授信金额 授信期限 利率 担保情况
1 上海药明
花旗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
5,000 万美元 12 个月
贷款:人行基准贷
款利率(人民币贷
款)或伦敦同业拆借
利率上浮 2.25%(美
元贷款)
备用信用证:每笔
最低 3,150 元或 500
美元,最高每三个
月 0.5%
发行人提供
保证担保,
上海药明提
供保证金质
押担保(注)
注: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五节其他重要事项”之 “三、对外担保情况”章节。
728
(四)其他重要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 发行人正在履行的其他重要合同系物业购买合
同,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
合同名称
签约方
生效日期 合同金额 合同标的
供应方 需求方
1
《武汉国家
生物产业(创
新)基地物业
转让合同》
武汉光谷生
物产业基地
建设投资有
限公司
武汉药明 2017 年 6 月
16 日 28,265.35 万元
位于武汉东
湖新技术开
发区高新大
道 666 号光
谷生物城生
物创新园
D4-1、
D4-2、
D4-3、
D4-4、
D4-5、 D4-6
栋的物业。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控股子企业不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对外担保。
2017 年 4 月 19 日,发行人与 J.P Morgan Chase Bank, N.A.签订担保合同,就
J.P Morgan Chase Bank, N.A.向其全资子公司 AppTec(药明康德美国) 提供的
4,000 万美元借款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担保期间为两年,担保合同适用美国纽
约州法律。
2017 年 9 月 21 日,发行人签署《保证函》, 上海药明与花旗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保证金质押协议》(编号 PA781252170913),就花旗
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向上海药明提供的 5,000 万美元的最高融资额分
别提供保证担保及保证金质押担保。
2017 年 12 月 14 日,上海药明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山支行
签订《权利质押合同》,上海药明以其持有的辉源生物 100%的股权,为上海药明
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山支行的 60,000 万元借款(以下简称“主债
权”)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
费及其他未签订或履行该质押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质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
729
券时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提供质押担保。担
保期限自该质押合同签署之日起至主债权按照主合同完全并不可撤销地被清偿
且债权人不再有任何义务按照主合同提供融资之日止。前述《权利质押合同》适
用中国法。
2017 年 12 月 18 日, WuXi AppTec HDB LLC(辉源美国控股)与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山支行签订《质押协议》, WuXi AppTec HDB LLC(辉
源美国控股)以其持有的 HD Biosciences Inc.(辉源美国) 100%的股权就主债权
及其自身和上海药明因主债权而产生或未来可能产生的所有债务、责任与义务以
及相关的合理费用与花销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期限至上述被担保债务全部清偿或
撤销,或协议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担保为止。前述《质押协议》适用美国加州法。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担保正常履行中。
四、对发行人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企业不涉及可能对发行人业务、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的现时和未决的诉讼或仲裁案件。
五、实际控制人、控股子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之实际控制人、控股子企业,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
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亦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情况。
730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Ge Li
(李革)
Ning Zhao
(赵宁) 刘晓钟
张朝晖 Edward Hu
(胡正国)
Xiaomeng Tong
(童小幪)
Yibing WU
(吴亦兵)
Jiangnan Cai
( 蔡江南) 刘艳
娄贺统 张晓彤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31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Harry Liang He
(贺亮) 王继超 朱敏芳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32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Steve Qing Yang
( 杨青)
Shuhui Chen
(陈曙辉) 姚驰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33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已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王琛
保荐代表人:
茹涛 吕洪斌
总经理:
江禹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江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734
本人已认真阅读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
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
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江禹
保荐机构董事长(或授权代表):
江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735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杨德红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36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
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
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
齐轩霆
经办律师:
蒋雪雁 楼伟亮 霍婉华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737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
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及经
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
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内部控制
审核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
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曾顺福
签字注册会计师:
金凌云 石弘隽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738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
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
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
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王小敏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朱淋云 杨黎鸣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39
六、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
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
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曾顺福
签字注册会计师:
金凌云 石弘隽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740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 三)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 六)公司章程(草案);
(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文件查阅地址和时间
(一)发行人: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富特中路 288 号 1 号楼
查阅时间:承销期内每个工作日上午 9: 00-11: 30,下午 2: 00-5: 00
联 系 人:姚驰
电 话: 021-20663091
(二)保荐机构(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 01A、 02、
03、 04)、 17A、 18A、 24A、 25A、 26A
查阅时间:承销期内每个工作日上午 9: 00-11: 30,下午 2: 00-5: 00
联 系 人:茹涛
电 话: 021-38966546
(三)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41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查阅时间:承销期内每个工作日上午 9: 00-11: 30,下午 2: 00-5: 00
联 系 人:陈亮
电 话: 021-38676532
742
附件一 商标
一、发行人及控股子企业在境内拥有的主要商标权
序 号
所有权人 注册商标 类
别 注册号 注册公告日 申请日 初审公告日 有效期限 状态 取得 方式
1 药明康德 42 1794833 2002.06.21 2001.05.21 2002.03.21 2012.06.21 至
2022.06.20
商标续
展完成
原始
取得
2 药明康德 1 1805113 2002.07.14 2001.05.21 2002.04.14 2012.07.14 至
2022.07.13
商标续
展完成
原始
取得
3 药明康德 40 1948180 2003.01.14 2001.05.21 2002.10.14 2013.01.14 至
2023.01.13
商标续
展完成
原始
取得
4 药明康德 35 1950842 2002.11.21 2001.05.21 2002.08.21 2012.11.21 至
2022.11.20
商标续
展完成
原始
取得
5 药明康德 40 3858816 2006.04.07 2003.12.24 2006.01.07 2016.04.07 至
2026.04.06
商标续
展完成
原始
取得
6 药明康德 5 3858817 2006.04.28 2003.12.24 2006.01.28 2016.04.28 至
2026.04.27
商标续
展完成
原始
取得
7 药明康德 5 3858818 2006.04.28 2003.12.24 2006.01.28 2016.04.28 至
2026.04.27
商标续
展完成
原始
取得
743
序 号
所有权人 注册商标 类
别 注册号 注册公告日 申请日 初审公告日 有效期限 状态 取得 方式
8 药明康德 40 3858820 2006.08.28 2003.12.24 2006.05.28 2016.08.28 至
2026.08.27
商标续
展完成
原始
取得
9 药明康德 40 3858821 2006.04.07 2003.12.24 2006.01.07 2016.04.07 至
2026.04.06
商标续
展完成
原始
取得
10 合全药业 1 4506583 2008.07.28 2005.02.16 2008.04.27 2008.07.28 至
2018.07.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11 药明康德 5 6864345 2010.07.14 2008.07.28 2010.04.13 2010.07.14 至
2020.07.13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12 药明康德 1 6864346 2010.07.14 2008.07.28 2010.04.13 2010.07.14 至
2020.07.13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13 药明康德 42 6864347 2010.09.14 2008.07.28 2010.06.13 2010.09.14 至
2020.09.13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14 药明康德 40 6864348 2010.08.14 2008.07.28 2010.05.13 2010.08.14 至
2020.08.13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15 药明康德 1 6864361 2010.07.07 2008.07.28 2010.04.06 2010.07.07 至
2020.07.06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16 合全药业 1 10235449 2013.01.28 2011.11.25 2012.10.27 2013.01.28 至
2023.0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17 合全药业 5 10235466 2013.01.28 2011.11.25 2012.10.27 2013.01.28 至
2023.0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18 合全药业 40 10235660 2013.01.28 2011.11.25 2012.10.27 2013.01.28 至
2023.0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19 合全药业 42 10235665 2013.01.28 2011.11.25 2012.10.27 2013.01.28 至
2023.0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20 合全药业 40 10241191 2013.01.28 2011.11.28 2012.10.27 2013.01.28 至 已注册 原始
744
序 号
所有权人 注册商标 类
别 注册号 注册公告日 申请日 初审公告日 有效期限 状态 取得 方式
2023.01.27 取得
21 合全药业 42 10241224 2013.03.14 2011.11.28 2012.12.13 2013.03.14 至
2023.03.13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22 合全药业 1 10241284 2014.08.21 2011.11.28 2014.05.20 2014.08.21 至
2024.08.20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23 合全药业 5 10241337 2014.03.07 2011.11.28 2013.12.06 2014.03.07 至
2024.03.06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24 合全药业 40 10241359 2013.01.28 2011.11.28 2012.10.27 2013.01.28 至
2023.0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25 合全药业 42 10241384 2013.03.14 2011.11.28 2012.12.13 2013.03.14 至
2023.03.13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26 上海津石 1 10684720 2013.05.28 2012.03.27 2013.02.27 2013.05.28 至
2023.05.27 已注册 受让 取得
27 上海津石 5 10685036 2013.05.28 2012.03.27 2013.02.27 2013.05.28 至
2023.05.27 已注册 受让 取得
28 上海津石 42 10685055 2013.05.28 2012.03.27 2013.02.27 2013.05.28 至
2023.05.27 已注册 受让 取得
29 上海津石 44 10685113 2013.10.14 2012.03.27 2013.07.13 2013.10.14 至
2023.10.13 已注册 受让 取得
30 苏州百奇 1 10685296 2013.10.28 2012.03.27 2013.07.27 2013.10.28 至
2023.10.27 已注册 原 取得 始
31 苏州百奇 5 10685348 2014.01.07 2012.03.27 2013.10.06 2014.01.07 至
2024.01.06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745
序 号
所有权人 注册商标 类
别 注册号 注册公告日 申请日 初审公告日 有效期限 状态 取得 方式
32 苏州百奇 42 10685521 2013.07.14 2012.03.27 2013.04.13 2013.07.14 至
2023.07.13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33 苏州百奇 44 10685583 2013.07.14 2012.03.27 2013.04.13 2013.07.14 至
2023.07.13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34 苏州药明 5 15482897 2015.11.21 2014.10.10 2015.08.20 2015.11.21 至
2025.11.20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35 苏州药明 9 15482984 2015.11.21 2014.10.10 2015.08.20 2015.11.21 至
2025.11.20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36 苏州药明 35 15483042 2015.11.21 2014.10.10 2015.08.20 2015.11.21 至
2025.11.20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37 苏州药明 42 15483092 2015.11.21 2014.10.10 2015.08.20 2015.11.21 至
2025.11.20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38 上海药明 5 15484615 2016.01.21 2014.10.10 2015.10.20 2016.01.21 至
2026.01.20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39 上海药明 9 15484657 2015.11.21 2014.10.10 2015.08.20 2015.11.21 至
2025.11.20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40 上海药明 35 15484714 2015.11.21 2014.10.10 2015.08.20 2015.11.21 至
2025.11.20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41 苏州药明 5 15700188 2016.01.07 2014.11.14 2015.10.6 2016.01.07 至
2026.01.06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746
序 号
所有权人 注册商标 类
别 注册号 注册公告日 申请日 初审公告日 有效期限 状态 取得 方式
42 苏州药明 5 15700269 2016.03.07 2014.11.14 2015.12.06 2016.03.07 至
2026.03.06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43 苏州药明 9 15700596 2015.12.28 2014.11.14 2015.9.27 2015.12.28 至
2025.12.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44 苏州药明 35 15700737 2016.02.28 2014.11.14 2015.11.27 2016.02.28 至
2026.02.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45 苏州药明 35 15700815 2016.01.07 2014.11.14 2015.10.06 2016.01.07 至
2026.01.06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46 苏州药明 42 15701165 2016.03.21 2014.11.14 2015.12.20 2016.03.21 至
2026.03.20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47 苏州药明 42 15701387 2016.01.14 2014.11.14 2015.10.13 2016.01.14 至
2026.01.13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48 药明康德 1 17318730 2016.09.07 2015.06.30 2016.06.06 2016.09.07 至
2026.09.06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49 药明康德 5 17318926 2016.09.07 2015.06.30 2016.06.06 2016.09.07 至
2026.09.06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50 药明康德 1 17318774 2016.09.07 2015.06.30 2016.06.06 2016.09.07 至
2026.09.06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51 药明康德 5 17318998 2016.09.07 2015.06.30 2016.06.06 2016.09.07 至
2026.09.06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52 药明康德 9 17318986 2016.09.07 2015.06.30 2016.06.06 2016.09.07 至
2026.09.06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747
序 号
所有权人 注册商标 类
别 注册号 注册公告日 申请日 初审公告日 有效期限 状态 取得 方式
53 药明康德 35 17319124 2016.09.07 2015.06.30 2016.06.06 2016.09.07 至
2026.09.06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54 信孚药业 5 703324 1994.08.28 1993.04.05 1994.05.28 2014.08.28 至
2024.08.27 已注册 受让 取得
55 信孚药业 5 703322 1994.08.28 1993.04.05 1994.05.28 2014.08.28 至
2024.08.27 已注册 受让 取得
56 信孚药业 5 4724658 2008.11.14 2005.06.17 2008.08.13 2008.11.14 至
2018.11.13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57 信孚药业 5 202617 1983.12.30 1983.05.30 1983.09.30 2013.12.30 至
2023.12.29 已注册 受让 取得
58 信孚药业 5 685192 1994.04.14 1993.01.03 1994.01.14 2014.04.14 至
2024.04.13 已注册 受让 取得
59 信孚药业 5 7968273 2011.01.28 2010.01.05 2010.10.27 2011.01.28 至
2021.0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60 信孚药业 5 4997676 2009.04.21 2005.11.14 2009.01.20 2009.04.21 至
2019.04.20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61 信孚药业 5 7968270 2011.01.28 2010.01.05 2010.10.27 2011.01.28 至
2021.0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62 信孚药业 5 7968271 2011.01.28 2010.01.05 2010.10.27 2011.01.28 至
2021.0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63 信孚药业 5 7968269 2011.01.28 2010.01.05 2010.10.27 2011.01.28 至
2021.0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64 信孚药业 5 7968272 2011.01.28 2010.01.05 2010.10.27 2011.01.28 至
2021.0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748
序 号
所有权人 注册商标 类
别 注册号 注册公告日 申请日 初审公告日 有效期限 状态 取得 方式
65 信孚药业 5 4997675 2009.04.21 2005.11.14 2009.01.20 2009.04.21 至
2019.04.20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66 上海药明 5 18493981 2017.01.14 2015.12.02 2016.10.13 2017.01.14 至
2027.01.13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67 上海药明 9 18494081 2017.01.07 2015.12.02 2016.10.06 2017.01.07 至
2027.01.06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68 上海药明 35 18494173 2017.01.07 2015.12.02 2016.10.06 2017.01.07 至
2027.01.06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69 上海药明 42 18494215 2017.01.14 2015.12.02 2016.10.13 2017.01.14 至
2027.01.13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70 上海药明 44 18494361 2017.01.07 2015.12.02 2016.10.06 2017.01.07 至
2027.01.06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71 药明康德 9 18873730 2017.02.14 2016.01.13 2016.11.13 2017.02.14 至
2027.02.13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72 药明康德 9 18873947 2017.02.21 2016.01.13 2016.11.20 2017.02.21 至
2027.02.20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73
LN-US
(览博美
国)
35 15520856 2016.06.21 2014.10.16 2016.03.20 2016.06.21 至
2026.06.20 已注册 受让 取得
74
LN-US
(览博美
国)
1 15520855 2015.12.7 2014.10.16 2015.09.06 2015.12.07 至
2025.12.06 已注册 受让 取得
749
序 号
所有权人 注册商标 类
别 注册号 注册公告日 申请日 初审公告日 有效期限 状态 取得 方式
75
LN-US
(览博美
国)
1 19536609 2017.05.21 2016.04.06 2017.02.20 2017.05.21 至
2027.05.20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76 药明康德 1 17318767 2017.05.21 2015.06.30 2017.02.20 2017.05.21 至
2027.05.20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77 药明康德 5 17318863 2017.05.21 2015.06.30 2017.02.20 2017.05.21 至
2027.05.20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78 药明康德 9 17319079 2017.05.21 2015.06.30 2017.02.20 2017.05.21 至
2027.05.20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79 药明康德 35 17319086 2017.05.14 2015.06.30 2017.02.13 2017.05.14 至
2027.05.13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80 药明康德 42 17309727 2017.05.21 2015.06.29 2017.02.20 2017.05.21 至
2027.05.20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81 药明康德 42 17309764 2017.08.14 2015.06.29 2017.05.13 2017.08.14 至
2027.08.13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82 药明康德 9 17318929 2017.08.07 2015.06.30 2017.05.06
2017.08.07
至
2027.08.06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83 药明康德 35 17319085 2017.08.14 2015.06.30 2017.05.13
2017.08.14
至
2027.08.13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84 览博天津 42 19682650 2017.06.07 2016.04.19 2017.03.06 2017.06.07 至
2027.06.06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750
序 号
所有权人 注册商标 类
别 注册号 注册公告日 申请日 初审公告日 有效期限 状态 取得 方式
85 览博天津 1 19682840 2017.06.07 2016.04.19 2017.03.06 2017.06.07 至
2027.06.06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85 览博天津 1 19682534 2017.06.07 2016.04.19 2017.03.06
2017.06.07
至
2027.06.06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87 览博天津 1 19683047 2017.06.07 2016.04.19 2017.03.06
2017.06.07
至
2027.06.06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88 上海药明 35 16008126 2017.08.28 2014.12.24 2016.02.20
2016.05.21
至
2026.05.20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89 辉源生物 42 18182307 2016.12.07 2015.10.28 2016.09.06
2016.12.07
至
2026.12.06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90 药明康德 5 21210142 2017.11.07 2016.09.05 2017.08.06
2017.11.07
至
2027.11.06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91 药明康德 9 21210030 2017.11.07 2016.09.05 2017.08.06
2017.11.07
至
2027.11.06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92 药明康德 10 21210206 2017.11.07 2016.09.05 2017.08.06
2017.11.07
至
2027.11.06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751
序 号
所有权人 注册商标 类
别 注册号 注册公告日 申请日 初审公告日 有效期限 状态 取得 方式
93 药明康德 35 21210412 2017.11.07 2016.09.05 2017.08.06
2017.11.07
至
2027.11.06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94 药明康德 36 21210647 2017.11.07 2016.09.05 2017.08.06
2017.11.07
至
2027.11.06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95 药明康德 37 21210585 2017.11.07 2016.09.05 2017.08.06
2017.11.07
至
2027.11.06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96 药明康德 38 21210761 2017.11.07 2016.09.05 2017.08.06
2017.11.07
至
2027.11.06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97 药明康德 39 21210903 2017.11.07 2016.09.05 2017.08.06
2017.11.07
至
2027.11.06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98 药明康德 42 21210949 2017.11.07 2016.09.05 2017.08.06
2017.11.07
至
2027.11.06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99 药明康德 44 21211108 2017.11.07 2016.09.05 2017.08.06
2017.11.07
至
2027.11.06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100 药明康德 9 21578582 2017.11.28 2016.10.14 2017.08.27
2017.11.28
至
2027.1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752
序 号
所有权人 注册商标 类
别 注册号 注册公告日 申请日 初审公告日 有效期限 状态 取得 方式
101 药明康德 10 21576476 2017.11.28 2016.10.14 2017.08.27
2017.11.28
至
2027.1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102 药明康德 30 21576699 2017.11.28 2016.10.14 2017.08.27
2017.11.28
至
2027.1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103 药明康德 36 21577026 2017.11.28 2016.10.14 2017.08.27
2017.11.28
至
2027.1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104 药明康德 37 21577289 2017.11.28 2016.10.14 2017.08.27
2017.11.28
至
2027.1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105 药明康德 38 21577562 2017.11.28 2016.10.14 2017.08.27
2017.11.28
至
2027.1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106 药明康德 39 21577833 2017.11.28 2016.10.14 2017.08.27
2017.11.28
至
2027.1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107 药明康德 44 21578470 2017.11.28 2016.10.14 2017.08.27
2017.11.28
至
2027.1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108 药明康德 36 21577071 2017.11.28 2016.10.14 20170.08.27
2017.11.28
至
2027.1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753
序 号
所有权人 注册商标 类
别 注册号 注册公告日 申请日 初审公告日 有效期限 状态 取得 方式
109 药明康德 35 21576876 2017.11.28 2016.10.14 2017.08.27
2017.11.28
至
2027.1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110 药明康德 38 21577585 2017.11.28 2016.10.14 2017.08.27
2017.11.28
至
2027.1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111 药明康德 1 21573384 2017.11.28 2016.10.14 2017.08.27
2017.11.28
至
2027.1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112 药明康德 2 21573511 2017.11.28 2016.10.14 2017.08.27
2017.11.28
至
2027.1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113 药明康德 3 21573633 2017.11.28 2016.10.14 2017.08.27
2017.11.28
至
2027.1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114 药明康德 4 21573725 2017.11.28 2016.10.14 2017.8.27
2017.11.28
至
2027.1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115 药明康德 6 21573927 2017.11.28 2016.10.14 2017.08.27
2017.11.28
至
2027.1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116 药明康德 7 21574388 2017.11.28 2016.10.14 2017.08.27
2017.11.28
至
2027.1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754
序 号
所有权人 注册商标 类
别 注册号 注册公告日 申请日 初审公告日 有效期限 状态 取得 方式
117 药明康德 8 21574551 2017.11.28 2016.10.14 2017.08.27
2017.11.28
至
2027.1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118 药明康德 11 21574692 2017.11.28 2016.10.14 2017.08.27
2017.11.28
至
2027.1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119 药明康德 12 21574771 2017.11.28 2016.10.14 2017.08.27
2017.11.28
至
2027.1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120 药明康德 13 21574836 2017.11.28 2016.10.14 2017.08.27 2017.11.28 至
2027.1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121 药明康德 14 21574914 2017.11.28 2016.10.14 2017.08.27
2017.11.28
至
2027.1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122 药明康德 15 21574990 2017.11.28 2016.10.14 2017.8.27
2017.11.28
至
2027.1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123 药明康德 16 21575057 2017.11.28 2016.10.14 2017.08.27
2017.11.28
至
2027.1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124 药明康德 17 21575120 2017.11.28 2016.10.14 2017.08.27
2017.11.28
至
2027.1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755
序 号
所有权人 注册商标 类
别 注册号 注册公告日 申请日 初审公告日 有效期限 状态 取得 方式
125 药明康德 18 21575188 2017.11.28 2016.10.14 2017.08.27
2017.11.28
至
2027.1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126 药明康德 19 21575214 2017.11.28 2016.10.14 2017.08.27
2017.11.28
至
2027.1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127 药明康德 20 21575275 2017.11.28 2016.10.14 2017.08.27
2017.11.28
至
2027.1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128 药明康德 21 21575323 2017.11.28 2016.10.14 2017.08.27
2017.11.28
至
2027.1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129 药明康德 22 21575355 2017.11.28 2016.10.14 2017.08.27
2017.11.28
至
2027.1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130 药明康德 23 21575373 2017.11.28 2016.10.14 2017.08.27
2017.11.28
至
2027.1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131 药明康德 24 21575445 2017.11.28 2016.10.14 2017.08.27
2017.11.28
至
2027.1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132 药明康德 25 21575481 2017.11.28 2016.10.14 2017.08.27
2017.11.28
至
2027.1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756
序 号
所有权人 注册商标 类
别 注册号 注册公告日 申请日 初审公告日 有效期限 状态 取得 方式
133 药明康德 26 21575487 2017.11.28 2016.10.14 2017.08.27
2017.11.28
至
2027.1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134 药明康德 27 21575488 2017.11.28 2016.10.14 2017.08.27
2017.11.28
至
2027.1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135 药明康德 28 21575565 2017.11.28 2016.10.14 2017.08.27
2017.11.28
至
2027.1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136 药明康德 29 21575600 2017.11.28 2016.10.14 2017.08.27
2017.11.28
至
2027.1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137 药明康德 31 21575630 2017.11.28 2016.10.14 2017.08.27
2017.11.28
至
2027.1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138 药明康德 33 21575706 2017.11.28 2016.10.14 2017.08.27
2017.11.28
至
2027.1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139 药明康德 34 21575735 2017.11.28 2016.10.14 2017.08.27
2017.11.28
至
2027.1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140 药明康德 40 21575759 2017.11.28 2016.10.14 2017.08.27
2017.11.28
至
2027.1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757
序 号
所有权人 注册商标 类
别 注册号 注册公告日 申请日 初审公告日 有效期限 状态 取得 方式
141 药明康德 41 21575768 2017.11.28 2016.10.14 2017.08.27
2017.11.28
至
2027.1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142 药明康德 43 21575844 2017.11.28 2016.10.14 2017.08.27
2017.11.28
至
2027.1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143 药明康德 45 21575884 2017.11.28 2016.10.14 2017.08.27
2017.11.28
至
2027.1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144 药明康德 30 21210327 2018.01.07 2016.09.05 2017.10.06 2018.01.07 至
2028.01.06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145 药明康德 1 21576123 2018.1.14 2016.10.14 2017.10.13 2018.01.14 至
2028.01.13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146 药明康德 32 21575653 2018.1.28 2016.10.14 2017.10.27 2018.01.28 至
2028.01.27 已注册 原始 取得
注 1: 2017 年 5 月,发行人分别与上海医明康德、无锡医明康德、 Biologics Cayman(无锡生物开曼)、明码(上海)签署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具体内容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四、关联交易”之“(一)报告期内经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758
二、发行人及境内控股子企业在境外拥有的主要商标权
序号 商标名称 类别 申请号 所有权人 注册申请地 注册号 注册日 有效期 状态
1 42 77188943 发行人 美国 3444026 2008.06.10 2028.06.10 已注册
2 42 77188920 发行人 美国 3372584 2008.01.22 2028.01.22 已注册
3 42 77188928 发行人 美国 3444025 2008.06.10 2028.06.10 已注册
4 1/5/40/42 - 合全药业
美国、韩国、日
本、欧盟(马德
里国际注册)
1125009 2012.04.11 2022.04.11
美国已注册;
韩国已注册;
日本已注册;
欧盟已核准
5 1/5/40/42 - 合全药业
美国、韩国、日
本、欧盟(马德
里国际注册)
1138987 2012.07.10 2022.07.10
美国已注册;
韩国已注册;
日本已核准;
欧盟已核准
6 1/5/40/42 - 合全药业
美国、韩国、
日 本 、 欧 盟
( 马 德 里 国
际注册)
1122992 2012.04.11 2022.04.11
美 国 已 注
册;韩国已
注册;日本
已注册;欧
盟已核准
7 1/5/40/42 302093184 合全药业 香港 302093184 2011.11.22 2021.11.21 已注册
8 1/5/40/42 302093175 合全药业 香港 302093175 2011.11.22 2021.11.21 已注册
759
序号 商标名称 类别 申请号 所有权人 注册申请地 注册号 注册日 有效期 状态
9 1/5/40/42 302093166 合全药业 香港 302093166 2011.11.22 2021.11.21 已注册
10 1/5/40/42 2243726 合全药业 印度 2243726 2011.12.02 2021.12.02 已注册
11 1/5/40/42 2243725 合全药业 印度 2243725 2011.12.02 2021.12.02 已注册
12 1/5/40/42 2243724 合全药业 印度 2243724 2011.12.02 2021.12.02 已注册
13 1/5/42/44 - 苏州百奇
美国、韩国、
日 本 、 欧 盟
( 马 德 里 国
际注册)
1142503 2012.08.02 2022.08.02
美 国 已 注
册;韩国已
注册;日本
已核准;欧
盟已核准
14 5/9/35/42 303352914 苏州药明 香港 303352914 2015.03.27 2025.03.26 已注册
15 5/9/35/42 104022131 苏州药明 台湾 01756841 2016.02.16 2026.02.15 已注册
16 5/9/35/42 303352897 苏州药明 香港 303352897 2015.03.27 2025.03.26 已注册
17 5/9/35/42 104022132 苏州药明 台湾 01756842 2016.02.16 2026.02.15 已注册
18 5/9/35/42 303352905 苏州药明 香港 303352905 2015.03.27 2025.03.26 已注册
760
序号 商标名称 类别 申请号 所有权人 注册申请地 注册号 注册日 有效期 状态
19 5/9/35/42 104029446 苏州药明 台湾 01743017 2015.12.01 2025.11.30 已注册
20 40/42 009293572 发行人 欧盟 009293572 2011.01.17 2020.08.04 已注册
21 40/42 009293614 发行人 欧盟 009293614 2011.01.17 2020.08.04 已注册
22 40/42 58189/2010 发行人 瑞士 612855 2010.08.05 2020.08.05 已注册
23 40/42 58187/2010 发行人 瑞士 612888 2010.08.05 2020.08.05 已注册
24 9 303664387 发行人 香港 303664387 2016.01.20 2026.01.19 已注册
25 9 303664369 发行人 香港 303664369 2016.01.20 2026.01.19 已注册
26 5/9/35/42 - 苏州药明
韩 国 、 日 本
( 马 德 里 国
际注册)
1284995 2015.11.27 2025.11.27
日 本 已 注
册,
韩 国 已 注
册
27 5/9/35/42 - 苏州药明
韩 国 、 日 本
( 马 德 里 国
际注册)
1283090 2015.11.27 2025.11.27
日 本 已 注
册,韩国已
核准
28 9 105007153 发行人 台湾 01797527 2016.10.16 2026.10.15 已注册
29 9 105007163 发行人 台湾 1797528 2016.10.16 2026.10.15 已注册
761
序号 商标名称 类别 申请号 所有权人 注册申请地 注册号 注册日 有效期 状态
30 9 - 发行人
欧 盟 、 日 本
( 马 德 里 国
际注册)
1322403 2016.09.20 2026.09.20
欧 盟 已 核
准,日本已
核准
31 5/35/42 - 苏州药明 日本(马德里
国际注册) 1331030 2016.09.19 2026.09.19 日 本 已 核 准
32 9 - 发行人
日本、欧盟、韩
国(马德里国际
注册)
1332922 2016.09.20 2026.09.20 日本、欧盟、
韩国已核准
762
三、发行人境外控股子企业在境外拥有的主要商标权
序号 商标 所有权人 注册地 申请号 注册号 注册日期 类别
1 LabNetwork, Inc. 墨西哥 1777375T 1687019 2016.10.20 1
2 LabNetwork, Inc. 墨西哥 1589990 1547476 2015.06.17 35
3 LabNetwork, Inc 俄罗斯 2015736901 590156 2016.10.10 1
4 LABNETWORK LabNetwork Inc. 俄罗斯 2014729069 563019 2016.01.27 35
5 LabNetwork, Inc. 俄罗斯 2015707737 572061 2016.04.21 35
6 LabNetwork, Inc. 欧盟 14749527 14749527 2016.03.14 1
7 LabNetwork, Inc. 欧盟 13849351 13849351 2015.07.07 35
8 VIALZ LabNetwork, Inc. 欧盟 13365391 13365391 2015.02.25 1
9 LABNETWORK LabNetwork, Inc. 欧盟 12886313 12886313 2014.10.13 35
10 LabNetwork, Inc 香港 303856401 303856401 2016.08.01 1
763
序号 商标 所有权人 注册地 申请号 注册号 注册日期 类别
11 LabNetwork, Inc. 香港 303337858 303337858 2015.03.19 35
12 LabNetwork, Inc. 菲律宾 42016009483 9483 2016.11.03 1
13 LabNetwork, Inc. 新加坡 40201520594X 40201520594X 2015.03.20 1
14 LabNetwork, Inc. 新加坡 40201504811X 40201504811X 2015.03.20 35
15 VIALZ LabNetwork, Inc. 新加坡 T1416779I T1416779I 2014.10.17 1
16 LABNETWORK LabNetwork, Inc. 新加坡 T1413974D T1413974D 2014.08.29 35
17 LabNetwork, Inc. 韩国 41-2015-0050785 4103708700000 2016.09.06 35
18 LabNetwork, Inc. 韩国 40-2015-0082925 4012013880000 2016.10.06 1
19 LabNetwork, Inc. 台湾 104066852 1776625 2016.07.01 1
764
序号 商标 所有权人 注册地 申请号 注册号 注册日期 类别
20 LabNetwork, Inc. 台湾 104015011 01748098 2016.01.01 35
21 VIALZ LabNetwork, Inc. 台湾 103059960 01701133 2015.04.16 1
22 LABNETWORK LabNetwork, Inc. 台湾 103051307 01731526 2015.10.01 35
23 LabNetwork, Inc. 澳大利亚 1682041 1682041 2015.03.19 35
24 VIALZ LabNetwork, Inc. 澳大利亚 1652794 1652794 2014.10.16 1
25 LABNETWORK LabNetwork, Inc. 澳大利亚 1643807 1643807 2014.08.28 35
26 LabNetwork, Inc. 新西兰 1047805 1047805 2017.01.31 1
27 LabNetwork, Inc. 新西兰 1016084 1016084 2015.09.22 35
28 VIALZ LabNetwork, Inc. 新西兰 1006967 1006967 2015.04.16 1
29 LABNETWORK LabNetwork, Inc. 新西兰 1004093 1004093 2015.03.03 35
30 LabNetwork, Inc. 美国 86552122 4970031 2016.05.31 35
31 LABNETWORK LabNetwork, Inc. 美国 86283167 4791653 2015.08.11 35
32 VIALZ WuXi AppTec Sales, LLC 墨西哥 1538113 1509536 2015.01.27 1
33 LABNETWORK WuXi AppTec Sales, LLC 墨西哥 1521441 1539800 2015.05.22 35
34 LABNETWORK WuXi AppTec Sales LLC 哥伦比亚 14 251396 517321 2015.04.15 35
765
序号 商标 所有权人 注册地 申请号 注册号 注册日期 类别
35 VIALZ WuXi AppTec Sales LLC 哥伦比亚 14 251418 519277 2015.05.19 1
36 VIALZ WuXi AppTec Sales 俄罗斯 2014734919 563196 2016.01.28 1
37 VIALZ WuXi AppTec Sales, LLC 香港 303166641 303166641 2014.10.15 1
38 LABNETWORK WuXi AppTec Sales, LLC 香港 303118798 303118798 2014.08.28 35
39 VIALZ WuXi AppTec Sales, LLC 菲律宾 42014013105 4/2014/00013105 2015.01.22 1
40 LABNETWORK WuXi AppTec Sales, LLC 菲律宾 42014010801 4/2014/00010801 2015.01.22 35
41 VIALZ WuXi AppTec Sales, LLC 韩国 40-2014-0069396 4011176720000 2015.07.14 1
42 LABNETWORK WuXi AppTec Sales, LLC 韩国 41-2014-0038677 4103373290000 2015.11.06 35
43 APPTEC WuXi AppTec, Inc. 美国 76537734 3344626 2007.11.27 40
44 XenoBiotic Laboratories,
Inc. 美国 76644640 3292568 2007.09.18 42
45 XenoBiotic Laboratories,
Inc. 美国 75822111 2364761 2000.07.04 42
46 XBL XenoBiotic Laboratories,
Inc. 美国 75822112 2364762 2000.07.04 42
47 CRELUX Crelux GmbH 德国 - 30713563 2007.07.12 1/35/42/45
48 LabNetwork, Inc. 以色列 280627 280627 2017.08.02 1
766
附件二 专利
一、发行人及控股子企业拥有的主要专利权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状态 许可使用
情况
1. 常州合全药
业
一种顺式-3-氨基-2-芳基吡咯烷衍
生物的合成方法 ZL201210481200.4 发明 2012.11.23 2014.06.25 授权 —
2. 厦门大学;
上海药明
肠道病毒 71 型 2A 蛋白酶的晶体
结构及其在药物设计中的应用 ZL201310033249.8 发明 2013.01.28 2015.05.13 授权 —
3. 上海合全研
发
一种 5-甲酰基-3-噻吩甲酸酯工业
化制备方法 ZL200610027872.2 发明 2006.06.20 2012.03.07 授权 —
4. 上海合全研
发
5-三氟甲基吡咯-2-甲酸的合成方
法
ZL201210008051.
X 发明 2012.01.12 2013.12.25 授权 —
5. 合全药业 6-甲基-3-氨基哒嗪的工业化制备
方法 ZL200810043674.4 发明 2008.07.29 2012.12.05 授权 —
6. 合全药业 4-( 3-碘-2-吡啶基) 哌嗪类化合物
的合成方法 ZL200810043775.1 发明 2008.09.11 2012.05.09 授权 —
7. 合全药业 3-( 2-溴苯基) 丙酸的工业化合成
方法 ZL201010141081.9 发明 2010.04.06 2014.09.17 授权 —
8. 合全药业 N,N-二取代-N'-邻苯二甲酰基-1,3-
二胺衍生物及其制备方法 ZL201210445348.2 发明 2012.11.09 2014.05.21 授权 —
9. 上海药明 一种 α-氮杂螺环类药物模板的制
备方法 ZL200610027069.9 发明 2006.05.30 2012.05.09 授权 —
767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状态 许可使用
情况
10. 常州合全研
发
光学活性 α-氨基庚二酸酯或单酯
的合成方法 ZL200610027873.7 发明 2006.06.20 2011.09.21 授权 —
11. 上海药明 光学活性的-2-氨基-8-壬烯酸的合
成方法 ZL200610027876.0 发明 2006.06.20 2011.10.19 授权 —
12. 上海药明 光学活性 α-氨基辛二酸酯和 α-氨
基辛二酸单酯的合成方法 ZL200610117599.2 发明 2006.10.26 2011.12.07 授权 —
13. 上海药明 一种利用乌吉反应合成取代氨基
羧酸的方法 ZL200710094625.9 发明 2007.12.25 2012.12.12 授权 —
14. 上海药明 一种脱叔烷基胺的方法 ZL200810043222.6 发明 2008.04.03 2013.06.05 授权 —
15. 上海药明 1,3-二取代-3-氮杂双环[3.2.1]辛烷
衍生物及制备方法 ZL201010529583.9 发明 2010.11.03 2015.08.19 授权 —
16. 上海药明
1,5-[( 取代) -甲桥]-四氢-1H-吡咯
[1,2-c]-咪唑-3( 2H) -酮衍生物及
制备方法
ZL201110193555.9 发明 2011.07.12 2016.06.08 授权 —
17. 上海药明 反式-3a-氟吡咯烷[3,4-C]并环化合
物及其制备方法 ZL201110252151.2 发明 2011.08.30 2016.08.10 授权 —
18. 上海药明;
天津药明
由 2-溴噻唑一锅法合成噻唑-2-甲
酰胺的工业化制备方法 ZL200810043216.0 发明 2008.04.03 2012.06.27 授权 —
19. 上海药明;
天津药明
一种螺[苯并[e][1, 3]噁嗪-2, 4’-
哌啶]4( 3H) -酮的工业化合成方
法
ZL200810043217.5 发明 2008.04.03 2012.07.04 授权 —
20. 合全药业
2-甲基-7-( 取代嘧啶-4-氨基) -4-
( 取代哌啶-1-基) 异吲哚啉-1-酮
及中间体的合成方法
ZL200910057529.6 发明 2009.07.01 2013.08.28 授权 —
21. 上海药明; 一种带保护基的 1,7-二氮杂螺 ZL200910201862. X 发明 2009.11.24 2013.04.10 授权 —
768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状态 许可使用
情况
天津药明 [4,5]葵烷的合成方法
22.
上海药明;
天津药明;
合全药业
一种带保护基的 1,8-二氮杂螺
[4,5]葵烷的合成方法 ZL200910201861.5 发明 2009.11.24 2013.04.10 授权 —
23.
上海药明;
天津药明;
苏州药明;
合全药业
2-氟-4-取代氨基苯胺的合成方法 ZL200910057085.6 发明 2009.04.16 2013.07.10 授权 —
24. 合全药业 由 2-羟基丙二氰合成 a-羟基羧酸
酯的方法 ZL201310014029.0 发明 2013.01.15 2016.08.17 授权 —
25. 苏州药明 猴精液采集的方法 ZL201210422817.9 发明 2012.10.30 2016.05.25 授权 —
26. 天津药明 5-氟-3-吡啶磺酰氯的合成方法 ZL201010528796.
X 发明 2010.11.03 2015.04.01 授权 —
27. 天津药明 一种 5,6,7,8-四氢-咪唑并[1,5-a]吡
嗪-1-羧酸乙酯的制备方法 ZL201010545013.9 发明 2010.11.16 2015.04.01 授权 —
28. 天津药明 ( 4S) -1-取代-2,5-二氮杂双环
[2,2,1]庚烷衍生物及制备方法 ZL201110193552.5 发明 2011.07.12 2016.03.30 授权 —
29. 武汉药明 一种八氢-吡喏-并[3,4-c]吡啶-衍
生物的制备方法 ZL200910201787.7 发明 2009.11.12 2014.04.16 授权 —
30. 武汉药明 4-硝基-哌啶衍生物的制备方法 ZL201010544778.0 发明 2010.11.16 2014.12.10 授权 —
31. 武汉药明 一种双氮杂环桥环类药物模板及
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ZL201010568545.4 发明 2010.12.02 2015.07.22 授权 —
32. 常州合全药
业 4,7-二氮杂吲哚的制备方法 ZL200510111854.8 发明 2005.12.22 2010.02.10 授权 —
33. 上海合全研 1,3,6,9-取代 β-咔啉类化合物及其 ZL201110397898.7 发明 2011.12.05 2016.12.14 授权 —
769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状态 许可使用
情况
发 制备方法
34. 苏州药明;
上海药明
可移动动物诊疗操作台及其使用
方法 ZL201310658997.5 发明 2013.12.09 2017.01.25 授权 —
35. 苏州百奇 高通量多肽合成反应装置 ZL201220087030.7 实用
新型 2012.03.09 2012.10.03 授权 —
36. 南京美新诺 持握型固定手术刀刀柄装置 ZL201420250103.9 实用
新型 2014.05.16 2015.01.28 授权 —
37. 南京美新诺 一种医用冰袋 ZL201420250110.9 实用
新型 2014.05.16 2014.11.26 授权 —
38. 南京美新诺 一种防变形的冷冻干燥机搁板 ZL201420250111.3 实用
新型 2014.05.16 2015.01.28 授权 —
39. 上海药明 控温式动物笼具 ZL201220282550.3 实用
新型 2012.06.15 2013.01.30 授权 —
40. 上海药明 控温式动物保温保定板 ZL200920073832.0 实用
新型 2009.04.23 2010.07.21 授权 —
41. 上海药明 小动物解剖台 ZL200920074595.
X
实用
新型 2009.10.13 2010.07.21 授权 —
42. 南京美新诺 一种试验研究专用的真空冷冻干
燥机 ZL201420303639.2 实用 新型 2014.06.10 2014.11.12 授权 —
43. 无锡药业 一种用于生产环孢素自微乳化软
胶囊的模具 ZL201220529634.2 实用 新型 2012.10.16 2013.05.01 授权 —
44. 无锡药业 一种生产盐酸司维拉姆片剂的模
具 ZL201220529672.8 实用 新型 2012.10.16 2013.05.22 授权 —
45. 辉源生物 荧光标记多肽及其制备方法和应
用
ZL201210378701.
X 发明 2012.10.08 2014.07.16 授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