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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阳国际: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9-02-12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CAPOL INTERNATIONAL&ASSOCIATES CO.,LTD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市花路盈福高科技厂房四层 B 厂房)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




1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
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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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一般性释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华阳
指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国际/股份公司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系深圳市华阳国际工
华阳有限/有限公司 指
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前的法人主体
中信设计 指 深圳中信设计公司,雅科特设计前身
雅科特设计 指 深圳市雅科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华阳国际建筑设计前身
华阳国际建筑设计 指 深圳市华阳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华阳有限前身
雅科特工程 指 深圳市雅科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广州分公司 指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长沙分公司 指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上海分公司 指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东莞分公司 指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重庆分公司 指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成都分公司 指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已注
海南分公司 指

佛山分公司 指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已注销
武汉分公司 指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已注销
产业园公司 指 东莞市华阳国际建筑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建筑产业化公司 指 深圳市华阳国际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
BIM研究院 指 深圳市华阳国际信息技术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
华泰盛 指 深圳华泰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华阳造价 指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为华阳造价的曾
造价咨询 指
用名
润阳智造 指 东莞市润阳联合智造有限公司
现代营造 指 深圳市现代营造科技有限公司
旺旺互联 指 深圳市旺旺互联科技管理有限公司,已注销
华阳新建筑 指 深圳市华阳国际新建筑有限公司,已注销
华阳智造 指 深圳市华阳智造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已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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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互联 指 深圳市华阳互联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已注销
晶源环保 指 深圳市晶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注销
华阳国际(香港)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正在办理注销
华阳香港 指
手续
RTKL INTERNATIONAL(HK)ENGINEERING DESIGN
香港RTKL 指
HOLDINGS LIMITED,已注销
香港朝阳 指 香港朝阳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已注销
华阳资管 指 深圳市华阳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华阳旭日 指 深圳市华阳旭日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华阳中天 指 深圳市华阳中天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金石灏汭 指 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
赢悦投资 指 西藏赢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本次向证监会申请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903
本次发行 指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公司本次向证监会申请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903
本次发行并上市 指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
市的行为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本招股说明书 指
票招股说明书
中信证券/保荐机构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事务所/大成律
指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师事务所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致同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
中广信/评估机构 指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天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 指 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1-6月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发管理办法》 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公司现行有效的《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章程》
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将于本次发
《公司章程(草案)》 指 行上市后生效的《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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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万科 指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华润 指 华润置地有限公司
保利 指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 指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恒大 指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融创 指 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龙湖 指 龙湖地产有限公司
金地 指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美的置业 指 美的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华为 指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大疆 指 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联合飞机 指 深圳联合飞机科技有限公司
创维 指 创维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 指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卓越 指 卓越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人才安居集团 指 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
一个服务于BIM全生命周期的国际性非营利组织,旨在促
buildingSMART 指 进建筑工程全生命周期过程中,各参与方间的信息交流与
协同合作
由全球两大最具影响力的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公司
CallisonRTKL 指
Callison和RTKL合并而成的国际领先建筑设计公司
SKIDMORE, OWINGS & MERRILL LLP,世界顶级设计
SOM 指
事务所之一
Engineering News-Record,全球工程建设领域最权威的学
ENR 指
术杂志之一
华建集团 指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衡设计 指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鼎设计 指 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启迪设计 指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科院 指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汉嘉设计 指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的币种外,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
元、万元、亿元 指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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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业名词释义
运用工程技术理论及技术经济方法,按照现行技术标准,
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工艺、土建公用工程、环境工
工程设计 指
程等进行综合性设计及技术经济分析,并提供作为建设依
据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活动
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动态的造价管理,包括可行性研究、
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算、工程结算、
造价咨询 指
工程竣工结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
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以及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运用工程技术、科学技术、经济管理和法律法规等多学科
工程咨询 指 方面的知识和经验,为政府部门、项目业主及其他各类客
户的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和管理提供咨询活动的智力服务
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
工程总承包 指 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
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涉及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内的策划咨询、前期可研、工程
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施工前期准备、
全过程工程咨询 指 施工过程管理、竣工验收及运营保修等各个阶段的管理服
务,是在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中所采用的一套服务体系和
模式
为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营及综合治理等,对
地形、地质及水文等要素进行测绘、勘探、测试及综合评
工程勘察 指
定,并提供可行性评价和建设所需要的勘察成果资料,以
及进行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处理、监测的活动
从规划的角度,在满足项目整体定位及经济技术指标的要
求下,确定总平面布局及建筑外形和平面结构的设计方
案。方案设计包括设计要求分析、系统功能分析、原理方
规划及方案设计 指 案设计几个过程。根据设计任务书及国家建筑工程法规要
求,对设计对象开展总平面、建筑、结构、设备等各专业
设计,除总平面和建筑专业应绘制图纸外,其它专业以设
计说明表达设计内容,此阶段需经建设主管部门审查通过
规划及方案设计经建设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在方案设计
基础上的进一步设计,在满足相关专业规范的要求下预先
初步设计 指
进行施工图部分设计工作,但设计深度还未达到施工图的
要求
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技术规定及主管部门的批
复意见,开展总平面、建筑、结构、设备等各专业施工图
施工图设计 指
设计,经具备施工图技术审查的独立第三方审核通过后,
交付客户供施工单位作为施工制作的依据
施工服务 指 在施工现场提供技术咨询及解决施工过程出现的各类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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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包括技术交底、工地回访、现场例会以及设计变更等
计算机辅助设计(Computer Assistant Design),利用计算
CAD 指
机及其图形设备帮助设计人员进行设计工作
所有设计专业及人员在一个统一的平台上进行设计,通过
协同设计建立统一的设计标准,从而减少现行各专业之间
协同设计平台 指 以及专业内部由于沟通不畅或沟通不及时导致的错、漏、
碰、缺,实现所有图纸信息元的单一性,提升设计效率和
设计质量
将建筑所需要的墙体、叠合板等预制构件在工厂按标准生
装配式建筑 指 产好后,直接运输至现场进行施工装配,实现建筑过程从
“建造”到“制造”的转变
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在CAD
等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多维模型信息集成技术,是对建
BIM 指
筑工程物理特征和功能特性信息的数字化承载和可视化
表达
通过晒图机将描图纸上的图形通过曝光手段将图形转移
晒图 指
到感光材料上,再通过显影洗出蓝图
混凝土预制件(Precast Concrete),在工厂中通过标准化、
PC构件 指 机械化方式加工生产的混凝土制品,可应用于建筑、交通、
水利等领域
一种建筑结构,其中内墙使用大模板以混凝土浇筑,墙体
内浇外挂 指 内配钢筋网架,外墙挂预制混凝土复合墙板,配以构造柱
和圈梁
经科技部核准,建设部认定,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
水利部的共同支持与指导下,以弘扬科技创新精神,表彰
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指
奖励在科技创新与新技术应用中成绩显著的工程项目为
宗旨的奖项
为促进民营设计行业发展,鼓励引入先进的设计理念,鼓
励广大勘察设计人员创作出更多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
华彩奖 指
的优秀勘察设计项目而设立的评奖活动,具备包括“华彩
金奖”、“华彩银奖”、“华彩铜奖”及“华彩优秀奖”四个奖项
注:本招股说明书摘要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
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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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招股说明
书摘要“第五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唐崇武承诺:

1、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
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价格,下同)均低
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
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
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

4、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

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6、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
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
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
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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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的相关承诺

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徐华芳承诺:

1、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
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价格,下同)均低
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
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
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

4、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
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
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
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三)华阳旭日、华阳中天、金石灏汭和赢悦投资的相关承诺

公司股东华阳旭日、华阳中天、金石灏汭和赢悦投资承诺:

1、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4、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
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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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
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此外,赢悦投资补充承诺:

自公司就本企业投资入股事项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 3 年
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四)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邹展宇、袁源、徐清平、龙玉峰、
田晓秋、薛升伟、唐志华和张琳的相关承诺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邹展宇、袁源、徐清平、龙玉峰、田晓
秋、薛升伟、唐志华和张琳承诺:

1、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
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价格,下同)均低
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
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
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

4、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

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6、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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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
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
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五)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江泓和庄少秋的相关承诺

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江泓和庄少秋承诺:

1、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

4、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5、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
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
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
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六)其他股东股份锁定情况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公司其他股东所持有的公开发行前已
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二、公司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崇武及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徐华芳、华阳旭
日、华阳中天和金石灏汭在锁定期届满后 24 个月内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
诺如下:

1、减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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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本企业如确因自身经济需求,可以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
届满后,视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股份减持。

2、减持方式

本人/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根据需要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集
中竞价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

3、减持数量

本人/本企业将根据商业投资原则,审慎制定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的股票减
持计划,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转让部分或全部公司股票。

4、减持价格

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底价将相应进行调
整。

5、减持程序

如本人/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
减持程序。

6、约束措施

如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本企业
未将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
人/本企业应上交公司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


三、公司及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

价的承诺

公司及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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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指上一年度
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时,将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具体如下:

(一)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1、预警条件:上市后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上
一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 120%时,公司将在 10 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见
面会,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及程序:上市后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低于上一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应当在 5 日内召开董事会、25 日内召
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

3、停止条件:(1)在上述第 2 项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或是实施
前,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上一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
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2)继续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将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
上市条件;(3)各相关主体在连续 12 个月内购买股份的数量或用于购买股份的
金额已达到上限;

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完毕或停止实施后,如再次触发上述第 2 项的启
动条件,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达成时,将依次开展公司回购股票,控股股
东增持股票和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但并不领取薪酬的董事,
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等工作以稳定公司股价:

1、公司回购股票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采取以下
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
符合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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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
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
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不高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

(2)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
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3)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提
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

(4)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2、控股股东增持股票

在公司 12 个月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最大限额后,如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仍低于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则启动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票:

(1)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
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上一年度获得的公司现金分红金额(税
后)的 20%;同一会计年度内累计增持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获得的公司现金分红
金额(税后)的 40%;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

在公司控股股东 12 个月内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总金额达到最大限额后,如
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则启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公司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
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增持资金总计不低于上一年度从公司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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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薪酬总和(税后)的 20%;同一会计年度累计增持资金不超过上一年度从公司
领取薪酬总和(税后)的 40%;

(3)公司将要求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公司上市时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三)未能履行《预案》要求的约束措施

如公司未能按照《预案》的要求制定和实施稳定股价的方案,董事会应向投
资者说明具体原因,向股东大会提出替代方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对替代方案
发表意见。股东大会对替代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公司
公共邮箱、网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见面会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
题。

如控股股东未能按照《预案》的要求制定和实施稳定股价的方案,所持限售
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预案》约定义务
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并将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的
20%返还公司。如未按期返还,公司可以采取从之后发放现金股利中扣发,直至
扣减金额累计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已分得的税
后现金股利的 20%。

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按照《预案》的要求制定和实施稳定股价的方案,
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预案》
约定义务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公司应当从自未能履行《预案》约定义务当
月起,扣减相关当事人每月薪酬(税后)的 20%,直至累计扣减金额达到应履行
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已获得薪酬(税后)的 20%。


四、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的承诺

(一)本公司的承诺

公司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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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被有权机关认定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因《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
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从构成重大、实
质影响事项经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本公司以不低于发行价回购首次
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支付从首次公开发行完成日至股票回购公告日的同期银
行存款利息作为赔偿。若本公司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本公司将及时进行公告,并且本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本公司承诺的
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2、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
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

(二)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唐崇武承诺: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被有权机关认定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因《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
断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的,从构成重大、实质影响事项经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起三个月内,
将推动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不低于发行价回购首次公开发
行的全部新股,并支付从首次公开发行完成日至股票回购公告日的同期银行存款
利息作为赔偿,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若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
份有限公司未能履行依法以不低于发行价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人将
依法以不低于发行价代为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支付从首次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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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完成日至股票购回公告日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作为赔偿。本人以所持深圳市华阳
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对上述承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被有权机关认定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四)中介机构的相关承诺

1、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的承诺

本机构已对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
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机构为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
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机构为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
情形,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将依法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律师大成的承诺

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上述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所过错致使上述法律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本所将依法与发行人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

3、审计机构和验资机构致同的承诺

根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注册会计
师执业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本所为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
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依法出具相关文件,本所保证所
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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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造成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将依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

4、资产评估机构中广信的承诺

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并已由有权部门作
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本机构承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实际损
失。


五、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的增
加,但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及产生效益还需要一定时间,公司的净利润可能
难以实现同步增长,本次发行将摊薄即期回报。公司承诺通过如下方式努力提升
经营水平,增加未来收益,以填补被摊薄的即期回报:

1、巩固和发展公司主营业务,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深耕建筑设计领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建筑设计的全过
程服务,已经具备完整的团队配置和丰富的行业经验。目前,行业正处于转型升
级阶段,公司将抓住该新的发展机遇并迅速抢占市场。

在建筑设计领域,公司将通过“设计平台+人才培养+资本力量”来实现高质
量、高品质的可持续增长。在设计平台上,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协同设计平台、知
识平台、SAP 管理平台等,提高设计和管理效率,推动内生增长;在研发方面,
公司将持续加大包括城市更新、保障房、地铁上盖物业、钢结构住宅等多种产品
类型在内的研究;在人才培养方面,公司将建立科学有效的人才培训计划,打造
行业人才向往、聚集的高地;在资本方面,公司将借助资本市场等有利环境积极
扩充资本,为战略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在新兴业务领域,公司将充分利用多年来在装配式建筑、BIM 技术领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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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研发和应用经验,在协同设计平台的基础上,着力开发基于 BIM 技术的设计管
理平台,并在此基础上推动产业链的拓展,打造成一个集设计、研发、实验、生
产、展示和培训的行业高地,建立公司未来发展的生态圈。

2、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一方面,公司将完
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和公司运营管理机制,设计更为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和项
目运作方案;另一方面,公司也将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实行全面预算管理,
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费用控制和资产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
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提升盈利能力。

3、加快募投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收益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
金的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方案有效利用。此外,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基
础上,公司将通过加快募投项目相关软硬件设备采购、推进研发进度等方式,争
取使募投项目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收益。

4、优化公司投资回报机制,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
和稳定性,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
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的决
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为了进一步落实关于股利分配的条
款,公司制定了上市后(含发行当年)适用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将有效保证本次发行上市后股东的回报。

(二)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为了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
东暨实际控制人唐崇武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2、不侵占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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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4、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5、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6、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7、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8、若未来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保障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
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了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利益输送,亦不会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自身日常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将行使自身职权以促使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未来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将行使自身职权以保障股权激励
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股利分配政策

(一)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股利,其中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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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先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
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
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范围,不得损
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的顺序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可以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
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3、现金分红条件及分红比例

(1)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和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
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2)在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的前提下,公司一般进行年度分
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
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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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指:(1)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
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或者超过 5,000 万;
(2)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4、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
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
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

5、利润分配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1)公司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当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报的前提下,研究论证利润分配预案;

(2)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
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的利润分配预案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4)公司董事会在有关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可以通过电话、
传真、信函、电子邮件、公司网站上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与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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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5)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定期报告中公告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批
准;如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实施利润分配或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征询
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利润分配方案中
不含现金分配方式的理由以及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
独立意见。

6、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1)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2)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公司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通过。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发表独立意
见。

(3)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
全体监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4)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过半数以上通过。

7、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若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
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利润
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
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
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
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

(3)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应分别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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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审议。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
原因。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

(二)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2017 年 8 月 30 日,公司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股票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和上市完成前的滚存利润将
由本次发行及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三)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具体计划

1、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本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发展战略、社会资金成本、
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本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
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等情况,平衡股东的短期利
益和长期利益,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从而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
学的分红回报机制,以保证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本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
顾本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结合本公司的盈利情况和业务未来发展战略的实际需
要,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
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
意见。

3、本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股东分红回报的第一个三年计划

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公积金后,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正值,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公司应当采取现
金方式分配利润。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董事
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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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的,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本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本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本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重大资金支出指:①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
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或者超过 5,000 万;②
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本公司目前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未来有重大资金投入支出安排,进行利润
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未来董事会将根
据本公司发展情况及重大资金支出的安排,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适时调整现金与
股票股利分红的比例。

(4)本公司在公布定期报告的同时,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在董事会
决议公告及定期报告中公布,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
议之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本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对本公司分红的建议和
监督。

4、分红规划的调整及相关决策机制

(1)本公司应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制订股东回报规划。本公司应当在总结
之前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本公司所面临的各项因素,
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确定是否需对本公司利
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予以调整。

(2)本公司董事会应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充分考虑本公司盈利规模、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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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状况、发展资金需求、融资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科学地制定年度分配
预案或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经本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七、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公司的承诺

公司承诺:

本公司若未能履行本公司对外作出的任何承诺,则本公司将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若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相关损失数额经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决形式
予以认定的,本公司将自愿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依法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唐崇武承诺:

本人若未能履行本人对外作出的任何承诺,则本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如违反本人对外作出的承诺而获得收入
的,所得收入将归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本人将停止在深
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处获得的股东分红及从深圳市华阳国际工
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深圳市华阳中天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市华
阳旭日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处所直接及间接获得的分红,直至本人按承诺
将所得收入归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时为止;同时,若因未
履行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相关损失数额经司法机关以
司法裁决形式予以认定的,本人将自愿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通过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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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
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
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4、依法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

5、将停止在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处获得股东分红及从深
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深圳市华阳中天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
伙)和深圳市华阳旭日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处所直接及间接获得分红,直
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若未能履行本人对外作出的任何承诺,则本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相关损失数额经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决形式予以认定
的,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有权按相应的赔偿金额将应付本人的
薪酬或津贴暂时予以扣留,为本人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赔偿投资者
的损失提供保障。


八、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的全部内
容,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


(一)房地产行业长期调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居住建筑产品设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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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1%、38.90%和 36.34%,占比较高。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针对房地产行业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政策,从增加保障性
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促进供应土地的及时
开发利用等多个方面进行调控。

目前,房地产行业调控政策已经趋于稳定,但若未来调整政策发生变化,可
能导致房地产开发企业调整长期经营部署,减少土地投资,推迟项目开发,延长
付款周期,对公司现有业务的推进、未来市场的开拓以及资金的及时回收造成不
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1、行业创新或技术革新带来的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建筑行业技术研发和创新发展较快,尤其是近年来装配式建筑、BIM
技术、全过程工程咨询、绿色建筑、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应用和推广,
促进了行业升级和创新,产生了新的市场需求和商业机遇,培育了新的利润增长
点。

另一方面,企业需要一定的经验积累、技术储备和资金投入,应对行业创新
或技术革新引起的变革,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行业市场分化,改变原有竞争格
局,公司若不能抓住产业升级机遇,有效应对并适应行业创新或技术革新,将在
未来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2、市场环境和竞争格局变化带来的市场竞争风险

我国建筑设计行业具有碎片化、区域性的特征,建筑设计企业尤其是民营设
计企业资金实力和资本规模通常相对较小。但近年来,建筑设计行业的发展以及
对资本规模要求较高的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等业务的推广应用,催生了
一批大型、平台化的建筑设计企业,此外,部分具备全产业链整合能力的施工企
业也开始向上游设计环节拓展。上述企业在资本实力、技术水平、项目储备等方
面具备较强实力,建筑设计行业的竞争环境和竞争格局可能发生较大变化。若公
司不能有效应对竞争格局的变化,将面临业务订单减少或业务收费降低的风险,
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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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三)市场拓展风险

1、跨地域市场拓展风险

目前,公司在长沙、广州、上海等地设立了区域公司并拓展业务,区域公司
的长期发展,需要软硬件的投入和团队的搭建,需要时间和项目积累提升品牌知
名度;此外,设立区域公司,管理半径将延长,对公司跨地域的组织管理、项目
管理、质量控制和人员管理等方面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若公司未能
有效管理并支持区域公司的业务拓展,将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2、新业务发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已初步完成全产业链布局,利用装配式建筑和 BIM 技术的积累,向工
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PC 构件的生产和销售等新兴业务延伸,以期为设
计业务挖掘新的价值载体,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核心竞争力。

上述新兴业务的管理和执行与公司设计业务存在区别,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
确定性,此外,该等新业务的客户群体、竞争格局和商业规则也有别于设计业务,
未来的市场拓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新业务不能顺利推进,将对公司未来
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四)业务发展带来的管理风险

公司总部设立在深圳并在长沙、广州、上海等地设立了区域公司,未来随着
经营规模的扩张,公司可能需要成立更多区域公司。此外,公司将开展工程总承
包、全过程工程咨询和 PC 构件的生产及销售等新兴业务,这些业务的发展对公
司市场开拓、项目管理、风险管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公司不能及时建立满足
业务发展的运营体系,将带来管理风险,不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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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审计截止日为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截
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 年 1-9 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未经审
计,但已经致同审阅。

2018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58,000.6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8,337.08 万元。公司经营状况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2018 年 1-9 月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 1-9 月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58,000.68 38,582.98 50.33%
营业利润 9,746.24 6,922.82 40.78%
利润总额 10,090.03 7,347.29 37.33%
净利润 8,648.83 6,296.06 37.37%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337.08 6,129.39 36.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7,324.60 4,991.29 46.75%
母公司净利润

(二)2018 年 1-9 月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审计报告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间,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
更,仍为建筑设计和研发及其延伸业务,主要包括建筑设计、造价咨询、工程总
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等业务。随着公司技术、经验的积累以及新项目的拓展,
公司业务发展态势良好,各类业务收入进一步增长。

2018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8,000.68 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 50.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324.60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46.75%;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6,854.75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67.45%。

(三)2018 年的预计经营情况

公司预计 2018 年的营业收入为 77,714.63 万元至 91,387.25 万元,较 2017
年增长 31.12%至 54.19%;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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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为 10,950.74 万元至 13,201.65 万元,较 2017 年增长 22.21%至 47.33%。

公司预计 2018 年不存在业绩大幅下降的情况。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本次股票的发行总量不超过 4,903 万股,且发行数量占公司发行
发行股数及占发行后总 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本次发行仅限于公司发行新股,不
股本的比例: 涉及公司现有股东向投资者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老股)的
情形
每股发行价格: 10.51 元/股
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或通过本公司与主承销
定价方式: 商自主协商直接确定发行价格,或以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
发行价格
22.99 倍(按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计算,每股收益按照经审计的
发行市盈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
算)
3.38 元(按 2018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归属于母公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司的股东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4.94 元(按本次发行后合并资产负债表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按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
算)
发行市净率: 2.13 倍(按照每股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
发行方式:
合的方式
符合资格和条件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
发行对象: 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51,530.53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47,104.47 万元
总计为 4,426.06 万元(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费用),其中:
保荐费用和承销费用 3,000.00 万元
审计费用和验资费用 649.06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律师费用 231.13 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82.08 万元
发行上市手续费等其他费用 63.7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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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中文名称: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CAPOL INTERNATIONAL&ASSOCIATES
CO.,LTD

注册资本: 14,7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唐崇武

成立日期: 1993 年 8 月 9 日(2015 年 10 月 22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市花路盈福高科技厂房四层 B 厂


联系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市花路盈福高科技厂房四层 B 厂


邮政编码: 518038

电话: 0755-82739188

传真号码: 0755-82712311

互联网网址: www.capol.cn

电子邮箱: hygj@capol.cn

信息披露部门: 证券投资部

信息披露负责人: 徐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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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的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本公司是由华阳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23,051.00 万元折成股份公司
12,65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余额 10,401.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5 年 10 月 11 日,唐崇武等 13 名发起人共同签署了《深圳市华阳国际工
程设计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筹)的发起
人协议》;同日,股份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5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整体变更为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议案。

2015 年 10 月 11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2015]3-140 号),经审验,截至 2015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已收到全体出资
者所拥有的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止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经审计的
净资产 23,051.00 万元。

2015 年 10 月 22 日,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了深圳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份公司正式成立。公司注册资
本为 12,65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唐崇武。

(二)发起人

华阳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共有唐崇武、徐华芳、华阳旭日和华阳
中天等 13 名发起人,股份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唐崇武 5,175.00 40.91%
2 徐华芳 2,781.00 21.98%
3 华阳旭日 1,800.00 14.23%
4 华阳中天 1,580.00 12.49%
5 田晓秋 355.00 2.81%
6 薛升伟 242.00 1.91%
7 邹展宇 188.00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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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8 袁源 150.00 1.19%
9 江泓 109.00 0.86%
10 朱行福 100.00 0.79%
11 龙玉峰 80.00 0.63%
12 张琳 50.00 0.40%
13 陈静 40.00 0.32%
合计 12,650.00 100.00%


三、有关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14,700 万股,拟向社会公众发行不超过 4,903 万股普
通股,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1%,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股数 股数
比例 比例
(万股) (万股)
唐崇武 5,190.30 35.31% 5,190.30 26.48%
徐华芳 2,781.00 18.92% 2,781.00 14.19%
华阳旭日 1,800.00 12.24% 1,800.00 9.18%
华阳中天 1,580.00 10.75% 1,580.00 8.06%
金石灏汭 750.00 5.10% 750.00 3.83%
赢悦投资 715.00 4.86% 715.00 3.65%
田晓秋 355.00 2.41% 355.00 1.81%
薛升伟 242.00 1.65% 242.00 1.23%
汪莉 210.00 1.43% 210.00 1.07%
邹展宇 188.00 1.28% 188.00 0.96%
袁源 150.00 1.02% 150.00 0.77%
中信证券 149.00 1.01% 149.00 0.76%
江泓 109.00 0.74% 109.00 0.56%
朱行福 100.00 0.68% 100.00 0.51%
龙玉峰 80.00 0.54% 80.00 0.41%
张琳 50.00 0.34% 50.00 0.26%
伍洋 44.00 0.30% 44.00 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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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股数 股数
比例 比例
(万股) (万股)
陈静 40.00 0.27% 40.00 0.20%
萍乡市勤道汇盛股权投资基金
40.00 0.27% 40.00 0.20%
(有限合伙)
深圳市勤道聚鑫投资合伙企业
40.00 0.27% 40.00 0.20%
(有限合伙)
其他 35 名股东 102.00 0.69% 102.00 0.52%
小 计 14,700.00 100.00% 14,700.00 74.99%
社会公众股 - - 4,903.00 25.01%
合 计 14,700.00 100.00% 19,603.00 100.00%

(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唐崇武 5,190.30 35.31%
2 徐华芳 2,781.00 18.92%
3 华阳旭日 1,800.00 12.24%
4 华阳中天 1,580.00 10.75%
5 金石灏汭 750.00 5.10%
6 赢悦投资 715.00 4.86%
7 田晓秋 355.00 2.41%
8 薛升伟 242.00 1.65%
9 汪莉 210.00 1.43%
10 邹展宇 188.00 1.28%
合计 13,811.30 93.95%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职务情况

本次发行前,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担任职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在公司任职情况
1 唐崇武 5,190.30 35.31% 董事长、总经理
2 徐华芳 2,781.00 18.92% 无
3 田晓秋 355.00 2.41% 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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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在公司任职情况
4 薛升伟 242.00 1.65% 副总经理
5 汪莉 210.00 1.43% 无
6 邹展宇 188.00 1.28% 董事、副总经理
7 袁源 150.00 1.02% 董事、副总经理
监事会主席、广州分公司副总
8 江泓 109.00 0.74%
经理
9 朱行福 100.00 0.68% 广州分公司总经理
董事、产业化公司总经理、润
10 龙玉峰 80.00 0.54%
阳智造董事、总经理
合计 9,405.30 63.98% -

(四)有关公司股本中的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的说明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中无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唐崇武和徐华芳分别持有公司 35.31%和
18.92%股份,徐华芳为唐崇武岳母,双方于 2015 年 7 月 24 日签订《一致行动协
议》。

华阳旭日和华阳中天分别持有公司 12.24%和 10.75%股份,唐崇武为华阳旭
日和华阳中天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同时,唐崇武分别持有华阳旭日和华阳
中天 44.14%份额和 37.15%份额。田晓秋、薛升伟、江泓和陈静分别持有公司
2.41%股份、1.65%股份、0.74%股份和 0.27%股份,同时,分别持有公司华阳旭
日 17.00%份额、7.83%份额、7.11%份额和 2.22%份额;邹展宇、袁源、张琳、
朱行福和龙玉峰分别持有公司 1.28%股份、1.02%股份、0.34%股份、0.68%股份
和 0.54%股份,同时,分别持有华阳中天 11.90%份额、9.49%份额、9.49%份额、
6.77%份额和 4.43%份额。

金石灏汭和中信证券分别持有公司 5.10%和 1.01%股份,金石灏汭的母公司
金石投资有限公司为中信证券的全资子公司。

深圳市勤道聚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萍乡市勤道汇盛股权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分别持有公司 0.27%股份,深圳市勤道聚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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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市勤道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萍乡市勤道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萍乡市勤道汇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
萍乡市勤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市勤道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

(一)公司业务概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设计和研发及其延伸业务,目前主要包括建筑设计、造
价咨询、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等业务。公司致力于发展成为以设计研发
为龙头,以装配式建筑和 BIM 为核心技术的全产业链布局的设计科技企业。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从事建筑设计和研发及其延伸业务,目前拥有建筑行
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
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建筑设计行业首家“国家住宅产
业化基地”、首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首批“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单位”。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创新,公司业务范围已经由建筑设计逐渐延伸至装配式建
筑设计与技术咨询、BIM 设计与技术咨询、工程造价与咨询、工程总承包、全
过程工程咨询、PC 构件的生产和销售等建筑工程领域;区域布局从深圳逐步拓
展至长沙、广州、上海、南宁、海口等全国多个重点城市,形成了以华南为中心,
辐射华中、华东、西南等地区的市场格局;产品类型从居住建筑逐步拓展至公共
建筑、商业综合体等业态;先后与万科、华润、保利、招商、恒大、融创、龙湖
和金地等品牌开发商,华为、大疆、联合飞机和创维等知名企业,建立了业务合
作关系;同时,公司也是深圳市建筑工务署、福田区政府、龙华新区政府、南山
区政府等政府部门采购单位。

在积极开拓市场的同时,公司也注重建筑理论研究、技术探索和科技研发,
持续跟踪建筑行业理论前沿和科技实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取得
了 46 项专利(包括 3 项发明专利、38 项实用新型专利和 5 项外观设计专利)、
26 项软件著作权,参与了 29 项国家、省市、行业等标准规范的制定(包括国家
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等)以及 12 项国家、省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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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标准设计图集编制(包括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标准化设计图集等),已经完成
或正在进行 11 项省部级、市级和企业级的课题研究(包括国家保障性住房标准
化系列化设计研究、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标准化系列化设计研究等)。

(二)公司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

1、公司被评为中国十大民营建筑设计企业

经过多年的深耕发展,公司已经取得了较为领先的行业竞争地位。2016 年公
司被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民营设计企业分会评选为“中国十大民营工程设计企业”,
2014 年、2015 年连续两年被美国 ENR 评选为 “中国工程设计企业 60 强”;2010
年被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评选为“全国勘察设计行业优秀民营设计企业”。

公司已经具备较为完善的团队配置,项目经验丰富,在设计创作、设计研发、
项目管理和质量控制等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业务从华南逐步拓展至
华中、华东以及西南等区域,并建立了一定的区位优势,拓展和积累了万科、华
润、保利、招商、恒大、融创、龙湖、金地等品牌开发商,与华为、大疆、联合
飞机、创维等知名企业,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同时公司也是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福田区政府、龙华新区政府、南山区政府等政府部门采购单位。

2、公司是我国设计行业首家“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和首批“装配式建筑
产业基地”

公司 2004 年启动装配式建筑的设计研发,并组建团队参与万科东莞建研基
地装配式实验楼的研发和设计工作。公司持续坚持装配式建筑的投入和研发,先
后参与了 8 项省部级、市级和企业级的专项课题研究、16 项行业技术标准的制
定以及 12 项标准设计图集的编制。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获得 31
项装配式建筑领域的专利,并于 2015 年被住建部认定为“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
是我国建筑设计行业首家获此认定的企业;2017 年公司被住建部认定为 “装配
式建筑产业基地”,是我国建筑设计行业首批获此认定的企业。

公司已经在全国 15 个城市完成 80 余个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总建筑面积超
过 1,000 万平方米。此外,公司还为万科、华润、保利、招商、恒大、中建、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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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市建筑工务署、人才安居集团等超过 30 个品牌开发商或政府部门完成装配式
建筑开发项目的设计任务。

此外,公司是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副理事长单位、中国建设标
准协会建筑产业化分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建筑学会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委员会
副理事长单位、深圳市住宅产业化协会副会长单位。

3、公司是深圳市 BIM 工程实验室

公司是国内最早启动 BIM 专项研究的设计企业之一,已设计完成 40 项基于
BIM 技术的项目,是全国首个完成政府工程 BIM 标准的设计企业。随着“深圳市
BIM 工程实验室”在公司的挂牌成立,标志着公司在 BIM 技术应用领域获得了认
可,在行业中具有一定的权威。

4、公司是我国首批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中关于培育全
过程工程咨询企业的精神,国家住建部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过程
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选择部分地区和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
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培养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公司是首批 40 家试点
企业之一。

除此之外,公司的竞争优势包括设计优势、研发和技术优势、平台化优势、
区位竞争优势、品牌和客户优势以及全产业链布局优势。

(三)公司主要业务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秉持不仅提供施工图纸,还为建筑终端客户提供优质产品的经营理念。
在组织形式上坚持公司制和平台化,在生产方式上采用模块化协同设计平台,实
现高效、优质的产品输出。

2014 年公司对“模块化设计管理协同平台”进行二次开发与升级,公司设计
平台由传统的设计分工模式向协同设计模式升级、由传统的单人应用向群体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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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转变。“模块化设计管理协同平台”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了远程设计、管理与
资源共享,极大提升了公司的生产效率和设计质量。

随着装配式建筑和 BIM 技术的发展,行业的生产工具有了革命性的变化,
公司的 BIM 设计平台为“BIM ProjectWise”,在该平台上,设计人员可以创建、
驱动三维建筑模型,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建造信息的分析与模拟,从而极大提升下
游建筑施工的效率和质量。

2、采购模式

根据采购内容是否与设计项目相关,可将公司采购分为项目类采购和非项目
类采购。

(1)项目类采购

项目类采购具体包括项目咨询、设计分包及项目合作、工程分包、劳务分包
以及图文制作:

项目咨询是指公司将部分项目的前期研究、造价咨询、绿色建筑、交通顾问、
医疗工艺顾问、体育工艺顾问等工作交由专业咨询机构完成。

设计分包是指项目涉及幕墙、照明、人防等专项设计时,因其在设计总包业
务环节中金额占比小,处于非核心辅助环节,为保证项目时间进度和工作质量,
公司在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予以分包,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分包单位完成相关设计工
作;项目合作是指为提高设计效率,公司将非核心环节的业务向外部单位采购专
业服务。

工程分包是指项目涉及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等
业务时,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完成。

劳务分包是指将部分辅助工程交由劳务分包队伍负责,但主体结构工程由公
司自行完成,主要材料以及主要机械设备也由公司采购,劳务分包队伍仅负责小
型设备及零星材料的采购。

图文制作主要是指标书、设计文本、晒图、模型、效果图的制作等。

(2)非项目类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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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项目类采购是指公司的日常办公用品、装饰用品等,该类采购由各归口部
门负责,并由公司采购委员会审批。

(3)公司供应商选定方式及主要采购品种定价方式、结算条款

① 供应商选定方式

公司制定了全过程的采购管理制度:由需求部门向业务归口部门提出采购申
请,归口部门审批通过后交由采购小组执行,采购小组根据采购类型和金额判断
采购方式(集中采购或单项采购),对于集中采购或者金额超过 5 万元的单项采
购需采购委员会同意后方可执行。

公司根据拟采购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水
平、业绩情况、管理水平、履约能力、合作历史等,公司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供应
商名单并在后续合作中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跟踪,包括供应商是否履行合同义
务、是否进行转包或再分包、资质的时效性、人员配置等。各年末,公司将对供
应商名单进行重新核定,更新下一年度的供应商名单。同时,公司还制定了反商
业贿赂制度,明确禁止员工进行商业贿赂活动,并规定对违反公司反商业贿赂政
策的供应商将中止或终止合作。

此外,为保障分包质量,公司制定了分包管理制度:各部门负责招投标的前
期工作,采购委员会及审计部门负责调查、评审、推荐合格分包商。分包商的选
择原则上采用招投标的办法,公司建立了分包商的评价制度,鼓励与资质等级高、
信誉良好、业绩优良的分包商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外包金额及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2018 年 1-6 月 占比 2017 年 占比 2016 年 占比 2015 年 占比
营业成本中外包设计 1,664.79 7.04% 1,394.54 3.68% 1,646.05 5.75% 1,147.46 4.16%
其中:设计业务 1,655.54 7.00% 1,377.13 3.64% 1,600.38 5.59% 1,145.31 4.15%
造价咨询 9.25 0.04% 17.41 0.05% 45.67 0.16% 2.15 0.01%
工程总承包中外包成本 3,675.95 15.54% 3,182.69 8.40% - -
其中:劳务分包 847.70 3.58% 1,594.48 4.21% - -
工程分包 2,828.25 11.95% 1,588.21 4.19% - -
营业成本及占比 23,657.51 100% 37,866.96 100% 28,628.79 100% 27,614.96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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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会计师核查后认为,公司业务独立,不存在允许其他不具备业务
资质或资质等级不足以覆盖业务范围的第三方挂靠公司,以公司名义开展业务的
情况。

② 主要采购品种定价方式、结算条款及变动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设计和研发及其延伸业务,除了人力成本,公司业务所
需的主要生产要素还包括租赁场地、办公设备、各类图纸、向分包商采购的服务
等。

采购品种 定价方式 结算条款 变动情况
根据合同签署期限,
租赁场地 参考同区域市场水平 无变化
按月支付租金
参考市场水平,并根据
办公设备 一次性支付 无变化
采购规模给予一定折扣
参考市场水平,并根据 每月或按季度定期
图文制作 无变化
采购规模给予一定折扣 结算
根据项目进度进行
分包服务 参考市场平均水平 无变化
结算

保荐机构、会计师核查后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采购制度并有效执行,按
照内部采购流程选定供应商,根据不同采购内容参考市场水平进行定价,报告期
内,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的定价依据及结算条款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3、销售模式

公司秉持“质量驱动销售,品质引领市场”的理念,通过设计品质和优质服务
取得客户信任,建立市场口碑。在客户开拓方面,一方面基于过往合作,公司设
计项目的质量、效率得到了客户的认可和信任,这些客户在开展新项目并进行内
部邀标时,优先考虑选择公司继续合作;另一方面,公司也密切关注公开市场上
的招标信息,对于通过公司内部评估的项目,公司会组织投标、讲标工作,获取
新的项目和客户。具体到公司获取设计合同的方式上,可以分为公开招标、客户
内部邀标和客户直接委托三类。

(1)公开招标

公司依靠已建立的各种业务渠道、客户关系及品牌优势获取项目信息并参与
竞标,通过招投标方式签订合同。公司招投标的流程一般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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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 工作内容
对于国家规定及客户要求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公司通过公开渠道
1 信息获取
获取项目信息
公司经营部门组织对项目进行评估,评估要素包括客户类别、设计
2 项目评估 周期、项目重要性、项目规模、开发周期、合同金额、标底补偿费
用等
公司经过评估决定参与投标后,组织投标团队完成招标要求的设
3 投标
计、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等文件的制作
在标书要求的截至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并参加交标会议,根据抽
4 讲标
签位序向评标专家委员会进行标书汇报演讲
5 商务谈判 取得中标通知后,与招标方进行正式合同条款的谈判
6 签约 正式签订合同,开始实施设计工作

(2)客户内部邀标

客户在一定范围内圈定设计企业,直接发放投标邀请或报价邀请,通过评标
或比价后选定合作企业并签订合同。内部邀标的流程一般为:

序号 环节 工作内容
1 客户邀请 客户向圈定设计企业发送投标邀请或报价邀请
受邀企业向客户提交方案或报价,客户对受邀企业的提案或报
2 内部比选
价进行比选
3 商务谈判 客户选定合作企业,进行正式合同条款谈判
4 签约 正式签订合同,开始实施设计工作

(3) 客户直接委托

客户基于过往合作经验,直接委托公司进行工程设计业务。

(4)报告期内各类销售模式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来自各类销售模式的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类型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公开招标 7,949.88 23.52 17,534.44 29.58 11,447.97 24.08 6,752.61 14.97

内部邀标 24,904.75 73.69 39,918.02 67.35 33,801.11 71.09 36,754.26 81.51

直接委托 940.20 2.78 1,815.59 3.06 2,300.03 4.84 1,586.17 3.52

合计 33,794.83 100.00 59,268.05 100.00 47,549.11 100.00 45,093.04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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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定价模式

建筑设计、造价咨询、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
在定价方面并无强制管制,但国家主管部门出台了相关参考标准。对于政府投资
项目,公司按照《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版)》、《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
理暂行办法》(建标造函[2007]8 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确定收费标
准》(GB 50500-2013)、《工程咨询收费标准》(计价格[1999]1283 号)等标准收
费;对于非政府投资项目,公司综合考虑项目类型、项目规模以及合理利润等因
素与客户进行谈判并最终确定收费标准。

(四)主要原材料及采购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设计和研发及其延伸业务,具有艺术性和工程性,人力
成本即设计人员的薪酬是公司经营最主要的成本。除此以外,公司业务所需的主
要原材料还包括各类图纸、向分包商采购相关服务以及向设备供应商采购部分设
备等。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培养出一支专业素质高、业务经验丰富、结构合理
的设计队伍,为公司业务的稳定开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公司所需的设备及原材
料供应市场充分竞争、供应充足,价格相对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
影响。公司经营所需能源主要为办公用电,由市政电网供应,供应保障度高,能
满足公司经营需要。


五、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运输工具、办公设备、
电子设备、机器设备等。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各项固定资产原值、净值
和成新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固定资产名称 原值 净值 成新率
1 房屋及建筑物 8,673.56 7,910.81 91.21
2 机器设备 18.67 16.07 8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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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固定资产名称 原值 净值 成新率
3 办公设备 1,517.22 323.84 21.34
4 电子设备 1,696.96 450.33 26.54
5 运输设备 1,064.50 261.20 24.54
合计 12,970.90 8,962.25 69.10

(二)主要无形资产

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计算机软
件著作权、域名使用权、美术作品著作权等。公司所拥有的商标、专利均为自主
研发、申请,不存在合作开发、利益分成的情况,公司目前无非专利技术。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类别 原值 累计摊销 账面净值
1 土地使用权 6,444.20 171.85 6,272.35
2 软件 2,241.29 1,432.84 808.45
合计 8,685.49 1,604.69 7,080.80

(三)资质证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专业资质证书情况如
下:

序号 资质证书 持有主体 级别 颁发时间 有效期至 颁发单位
建筑行
《工程设计资 业(建筑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
1 华阳国际 2015.11.05 2020.05.21
质证书》 工程)甲 和城乡建设部

《工程造价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
2 询企业甲级资 华阳造价 甲级 2017.06.23 2020.06.30
和城乡建设部
质证书》
《工程咨询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3 华阳造价 丙级 2016.08.15 2021.08.14
位资格证书》 会
建筑工
程总承
《建筑业企业资 包二级、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
4 华泰盛 2016.06.27 2020.12.31
质证书》 市政公 设厅
用工程
施工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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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资质证书 持有主体 级别 颁发时间 有效期至 颁发单位
承包二

《安全生产许可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
5 华泰盛 - 2018.02.09 2021.02.09
证》 设厅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本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法人
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
力。

1、资产独立
公司合法拥有或使用与经营业务相关的房地产、知识产权、办公设备等各项
资产,该等资产独立于股东资产,产权关系清晰。公司不存在资产被实际控制人
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股东利用公司资产为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
也不存在资金被实际控制人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而
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资产独立。
2、人员独立

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
程序选举或聘任产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领取薪酬。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
职或领取薪酬。本公司遵守《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
并根据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员工办理了基本养老、医疗、失
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按期缴纳了上述社会保险。公司人员独立。

3、财务独立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制定了财务管理
制度及各项内控管理制度,能够独立核算并作出财务决策;公司开设了独立的基
本存款账户,独立运营资金,未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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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纳税,不存在与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纳税的情况。公司
的财务独立。

4、机构独立

公司已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等公司治理结构,并制定了
相应的议事规则。公司下设总裁办、法务部、财务管理中心、经营管理中心、运
营管理中心、市场品牌推广中心、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信息管理中心等职能部门。
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公司各机构和各职能部门能够独立履行职责,
不存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混同的情形,自设立以来未发
生股东干预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现象。公司机构独立。

5、业务独立

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设计和研发及其延伸业务。公司拥有与上述生产经营相
适应的技术、生产和管理人员,具有与其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场所和设备,公司具
备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公司业务独立。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独立性的上述表述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二)同业竞争
1、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报告期内,除华阳国际外,本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唐崇武控制的香港
朝阳、香港 RTKL 和晶源环保等 3 家企业完成了注销。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唐崇武除控制华
阳国际外,还控制华阳资管、华阳旭日、华阳中天和华阳香港等 4 家企业。

华阳资管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的普通合伙人,除持有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的份
额之外未投资其他企业,未从事其他业务;华阳旭日和华阳中天为公司员工持股
平台,除持有公司股份之外未投资其他企业,未从事其他业务;华阳香港目前未
开展经营业务,正在办理注销手续。

综上所述,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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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2、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为避免今后与公司之间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保
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的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唐崇武向发行人出具了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函的主要内容如下:

1、本人持有华阳国际(香港)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50%的股权,该公司
目前未实际经营业务,且目前正在办理注销手续。除此之外本人没有直接或间接
投资与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其他公司,本人
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没有从事与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
限公司及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
务,与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
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本人依照中国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的控股股东及/或实际控制人期间,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权及其它权益)直
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构成竞争的
任何业务或活动,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生产任何与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
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相同、相似或可能取代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的业务活动;

3、本人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
限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人将立即通知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
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并将该商业机会让予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
司;

4、本人承诺不利用任何方式从事影响或可能影响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
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发展的业务或活动。

(三)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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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关联租赁、关联采购、关联销售和
支付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1)关联租赁

①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所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关联方储倩租赁办公场所的情形,租赁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交易内容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储倩 房租 309.93 619.86 562.32 581.09
占当期同类
型交易额比 - 28.51% 31.81% 29.36% 30.32%

例 1
占当期营业
成本及费用 - 1.11% 1.38% 1.58% 1.51%

比例 2

注 1:占当期同类型交易额比例=当期关联租赁额/当期营业成本中的房租+当期管理费
用中的房租+当期销售费用中的房租)

注 2:占当期营业成本及费用比例=当期关联租赁额/(当期营业成本+当期管理费用+当
期销售费用)

注 3:2016 年度租金下降主要系营改增政策的影响,2017 年度租金上升主要系合同约
定租金上调所致

公司向关联方储倩租赁其位于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盈福高科技厂房四
楼 A 厂房、B 厂房、C 厂房、三楼 A 厂房;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 8,344.22 平
方米;目前单位租金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 65 元;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
深圳市本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租赁盈福高科技厂房一楼东边 B 区,租赁房屋建
筑面积共计 2,200 平方米,目前单位租金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 65 元。
因此,公司向储倩租赁办公场所的价格与向无关联第三方租赁的价格一致,同时
符合所在区域的政府指导价,公司向储倩租赁办公场所的定价公允。

②出租厂房及附属物给关联方使用

2018 年 1 月,公司子公司产业园公司与润阳智造签订《厂房及土地租赁合
同》,约定将华阳国际现代建筑产业中心部分厂房及附属物租赁给润阳智造。租
赁期为 20 年,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38 年 4 月 30 日止。

根据合同约定,房屋竣工验收后,承租方需缴齐全部租金 3,477.36 万元;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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赁期满后,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出租方应该优先考虑承租方的承租权,原则上
厂房不再收取租金;如承租方不续租,该厂房残值及处置权归承租方所有,出租
方应予以配合处置。

鉴于承租方缴付的租金与该厂房经济价值相当,且租赁期满后,如承租方续
租的,原则上不再收取租金,如承租方不续租,残值及处置权归承租方所有,因
此该厂房预期不能再通过使用产生经济利益,不符合资产的定义,在会计上应将
该厂房终止确认,并按照资产处置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2018 年 1-6 月,公司确
认厂房附属物及土地租金收入 27.70 万元。

通过查询并对比东莞当地租赁的价格水平,东莞附近厂房及附属地的平均租
金水平约为每月每平方米 12 至 20 元,公司租赁合同约定的当年的价格水平每月
每平米 15.84 元介于上述价格区间,公司向润阳智造出租的定价公允。

(2)关联采购

①向华阳造价的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关联方华阳造价采购分包服务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名称 交易内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1-6 月
注1
华阳造价 造价咨询服务 - - - 90.51
合计 - - - - 90.51
占当期同类型交易额比
注 - - - - 7.89%
例 2
注3
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 - - - - 0.33%

注 1:2015 年 9 月之后华阳造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再属于关联交易

注 2:占当期同类型交易额比例=当期关联采购额/当期营业成本中的外包设计费

注 3: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当期关联采购额/当期营业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关联方华阳造价采购造价咨询服务的情况,采购的主
要内容为工程估算、概算编制及审核,采购价格严格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和建设部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版)》,同时参照市场同期价格
水平,估算编制费用按项目每项的价格区间为 2,000 元至 6,000 元,概算编制费
用的费率区间为 0.025%至 0.06%,根据公司与华阳造价签订的分包合同,估算
编制费用按项目每项 2,000 元~5,000 元,概算编制按概算批复造价 0.0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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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价格公允。

②向润阳智造采购展示用 PC 构件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关联方润阳智造采购商品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名称 交易内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1-6 月
润阳智造 购买用于展示的 PC 构件 5.16 - - -
合计 - 5.16 - - -
占当期同类型交易额比
注 - 4.11% - - -
例 1
注2
占当期销售费用比例 - 0.72% - - -

注 1:占当期同类型交易额比例=当期关联采购额/当期销售费用中的业务宣传费

注 2:占当期销售费用比例=当期关联采购额/当期销售费用

该项采购系公司子公司产业园公司向润阳智造采购装配式建筑展示间的构
件,用于业务宣传展示,采购价格参照同类产品价格水平,定价公允。

(3)支付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关联方关键管理人员支付报酬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支付关键管理人员薪
871.35 1,847.96 1,733.68 1,593.08


2、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唐崇武、储倩和华阳造价向本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情况如下:
是否已

担保方 担保金额 借款合同编号 起始日 到期日 履行完


唐崇武、储 2014 年小侨字
1 3,000 万元 2014.10.28 2015.10.28 是
倩 1014647071 号
唐崇武、储 2014 年侨字第
2 2,000 万元 2014.12.24 2015.06.02 是
倩 1014642009 号
唐崇武、储 2015 年侨字第
3 2,000 万元 2015.06.05 2015.12.01 是
倩 1015642002 号
4 唐崇武、储 2,000 万元 0273430 2015.04.08 2016.04.08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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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

担保方 担保金额 借款合同编号 起始日 到期日 履行完


倩、华阳造

唐崇武、储 2014 年公一字
5 3,000 万元 2016.05.05 2017.05.05 是
倩 1016310121 号
唐崇武、储
6 倩、华阳造 5,000 万元 0406373 2017.04.21 2018.04.21 是


①2014 年 7 月 30 日,华阳有限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强招商支行
签订《授信协议》(合同编号:2014 年侨字第 0014642007 号),约定授信额度为
5,000 万元,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 2014 年 7 月 30 日至 2015 年 7 月 29 日。

2014 年 7 月 30 日,公司的关联方储倩、实际控制人唐崇武分别向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强支行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编号:2014 年
侨字第 0014642007-01 号、2014 年侨字第 0014642007-02 号),为上述《授信协
议》(合同编号:2014 年侨字第 0014642007 号)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

2014 年 10 月 24 日,华阳有限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强支行签订
《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14 年小侨字 1014647071 号),约定借款金额为 3,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1 年,自 2014 年 10 月 28 日至 2015 年 10 月 28 日。

上述《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14 年小侨字 1014647071 号)项下全部借
款本金及利息已偿还完毕。

2014 年 12 月 22 日,华阳有限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强支行签订
《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14 年侨字第 1014642009 号),约定借款金额为 2,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1 年,自 2014 年 12 月 24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4 日。

华阳有限已于 2015 年 6 月 2 日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强支行偿还
《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14 年侨字第 1014642009 号)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及
利息。

2015 年 6 月 5 日,华阳有限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强招商支行签
订《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2015 年侨字第 1015642002 号),约定借款金额为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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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借款期限为 6 个月,自 2015 年 6 月 5 日至 2015 年 12 月 1 日。

上述《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15 年侨字第 1015642002 号)项下全部借
款本金及利息已偿还完毕。

②2015 年 1 月 31 日,华阳有限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综
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0262900),约定授信额度为 3,000 万元,授信额度的
使用期限为上述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

2015 年 1 月 31 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唐崇武、关联方储倩、关联方华阳造
价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0262900-001、0262900-002、0262900-003),为上述《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
0262900)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5 年 4 月 8 日,华阳有限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借款
合同》(合同编号:0273430),约定借款金额为 2,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自首次
提款日起 1 年。

上述《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0262900)及《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0273430)项下的借款本金和利息已偿还完毕。

③2016 年 3 月 4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强招商支行签订
《授信协议》及《授信补充协议》(合同编号:2016 年公一字第 0016310030 号),
约定授信额度为 1 亿元,授信期间为 12 个月,即自 2016 年 4 月 20 日至 2017
年 4 月 19 日。

2016 年 3 月 4 日,唐崇武、储倩分别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强招
商支行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编号:2016 年公一字第 0016310030-01
号、2016 年公一字第 0016310030-02 号),为《授信协议》(合同编号:2016 年
公一字第 0016310030 号)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6 年 4 月 26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强招商支行签订《借
款合同》(合同编号:2014 年公一字 1016310121 号),约定借款金额为 3,000 万
元,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即自 2016 年 5 月 5 日至 2017 年 5 月 5 日。

上述《授信协议》(合同编号:2016 年公一字第 0016310030 号)及《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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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合同编号:2014 年公一字 1016310121 号)项下的借款本金和利息已偿
还完毕。

④2016 年 7 月 18 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综合授
信合同》(合同编号:0355845),约定授信额度为 5,000 万元,授信额度的使用
期限为上述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

2016 年 7 月 18 日,公司的关联方华阳造价、实际控制人唐崇武、关联方储
倩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0355845-001、0355845-002、0355845-003),为上述《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
0355845)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7 年 4 月 21 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0406373),约定借款金额为 5,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1 年,自首次
提款之日起算,公司已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提前还款。

⑤2017 年 7 月 5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签订《授
信额度协议》(编号:2017 圳中银深南额协字第 0000026 号),约定授信额度为
5,000 万元,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 2017 年 7 月 5 日至 2018 年 7 月 25 日止。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实际提款。

2017 年 7 月 5 日,公司子公司产业园公司、实际控制人唐崇武、关联方储
倩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
号:2017 圳中银深南保字第 0000026B 号、2017 圳中银深南保字第 0000026A 号),
为上述《授信额度协议》(编号:2017 圳中银深南额协字第 0000026 号)项下的
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⑥2017 年 7 月 25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授信协
议》(编号:755XY2017007770),约定授信额度为 10,000 万元,授信期间自 2017
年 8 月 9 日至 2018 年 8 月 8 日止。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实际提款。

2017 年 7 月 25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唐崇武、关联方储倩分别向招商银行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分 行 出 具 《 最 高 额 不 可 撤 销 担 保 书 》( 编 号 :
755XY2017007770-01、755XY2017007770-02),为上述《授信协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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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5XY2017007770)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收购股权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徐华芳、唐崇武和华阳新建筑进行股权收购的情形,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转让方 交易内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华阳新建筑 产业化公司 40%股权 - - 1.00
徐华芳 华阳造价 37%股权 - - 2,348,366.68
唐崇武 华阳新建筑 75%股权 - - 1.00

2015 年 5 月,华阳新建筑将其所持有的建筑产业化公司的 40%股权以 1 元
的对价转让给华阳有限,股权转让发生时,建筑产业化公司实收资本为 0 元,实
际未出资,因此价格公允;2015 年 6 月,徐华芳将其持有华阳造价的 37%股权
以 2,348,366.68 元的对价转让给华阳有限,上述股权转让价格在净资产基础上略
有上浮,价格公允;2015 年 7 月,唐崇武将其所持有的华阳新建筑的 75%股权
以 1 元的对价转让给华阳有限,股权转让发生时,华阳新建筑实收资本为 0 元,
实际未出资,因此价格公允。

(3)为中信证券提供建筑设计服务

2015 年 5 月 8 日,公司与中信证券、金石泽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中
信金融中心项目建筑工程设计合同》,为中信金融中心项目提供建筑工程设计服
务。报告期内,公司确认的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中信证券 建筑工程设计服务 - 279.34 84.21 84.21
占当期同类型交
注 - - 0.61% 0.20% 0.19%
易额比例 1
占当期营业收入
注 - - 0.47% 0.18% 0.19%
比例 2

注 1:占当期同类型交易额比例=当期关联销售额/当期营业收入中的建筑设计收入

注 2: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当期关联销售额/当期营业收入

公司通过参与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获得中信金融中心的建筑设计合同,收费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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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考虑项目的复杂难易程度、工作量以及公司与其他非关联方同类建筑设计合
同,价格公允。

(4)承包润阳智造 PC 厂房配套工程施工

2018 年 1 月 16 日,公司子公司华泰盛与润阳智造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总承
包其位于华阳国际现代建筑产业中心的 PC 厂房配套工程施工,截至目前,该工
程已经完工。

2018 年上半年,公司确认的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润阳智造 工程施工总承包 826.23 - - -
占当期同类型交
注 - 12.85% - - -
易额比例 1
占当期营业收入
注 - 2.44% - - -
比例 2

注 1:占当期同类型交易额比例=当期关联销售额/当期营业收入中的工程总承包收入

注 2: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当期关联销售额/当期营业收入

华泰盛与润阳智造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款,已充分考虑施工风险以及其他综
合成本,定价公允。

3、关联方往来余额

(1)应收关联方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如下:
单位:万元
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中信证券 249.09 49.82 249.09 12.45 - -
应收账款 润阳智造 405.96 20.30
其他应收
润阳智造 695.47 34.77


(2)应付关联方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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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预收款项 中信证券 - - 46.03 128.56
应付账款 储倩 - 51.65 - 75.43
其他应付款 唐崇武 - - - 33.84

4、关联交易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是因正常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并遵循公平、公正
的原则签订了有关协议。同时,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规模较小,对本公司财务状况
及经营成果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

本公司现任董事会共有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4 名。上述董事人选由董事
会提名,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期限
1 唐崇武 董事长 2015 年 10 月至 2018 年 9 月
2 邹展宇 董事 2015 年 10 月至 2018 年 9 月
3 袁源 董事 2015 年 10 月至 2018 年 9 月
4 徐清平 董事 2016 年 12 月至 2018 年 9 月
5 龙玉峰 董事 2017 年 12 月至 2018 年 9 月
6 仲德崑 独立董事 2017 年 3 月至 2018 年 9 月
7 陈登坤 独立董事 2017 年 3 月至 2018 年 9 月
8 王茂祺 独立董事 2017 年 3 月至 2018 年 9 月
9 孟庆林 独立董事 2018 年 7 月至 2018 年 9 月

公司董事会成员简历如下:

唐崇武:男,1967 年 7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 年 7 月,
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动力专业,本科学历;2008 年 12 月,毕业于长江商学院,
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8 年 7 月至 1994 年 12 月,任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
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工程师;1994 年 12 月至 1999 年 10 月,任深圳晶源环
保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9 年 10 月至 2000 年 11 月,任深圳市雅科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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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 年 11 月起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邹展宇:男,1975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 年 7 月
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专业,本科学历;2005 年 6 月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
建筑学专业,研究生学历。1998 年 7 月至 2006 年 12 月,任广东省城乡规划设
计研究院建筑师;2007 年 1 月起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上海
分公司总经理。

袁源:男,1971 年 3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 年 7 月毕
业于湖南大学工民建专业,本科学历;1993 年 7 月至 1993 年 10 月,任深圳市
华泰企业公司技术员;1993 年 10 月至 1995 年 10 月,任熊谷组(深圳)有限公
司土建工程师;1995 年 10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深圳市住宅工程管理站科长、
项目主任;2010 年 1 月起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徐清平:男,1979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 年 7 月
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14 年 11 月获得香港中文大学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3 年 8 月至 2013 年 5 月,历任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
司区域财务总监、预算与分析部经理、财务部总经理;2013 年 5 月起就职于公
司,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龙玉峰:男,1981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 年 7 月
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城市规划专业,本科学历;2001 年 7 月至 2003 年 10 月,
任株洲包装工程设计研究院建筑师;2003 年 10 月至 2006 年 3 月,任中建国际
(深圳)设计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建筑师;2006 年 3 月起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
董事。

仲德崑:男,1949 年 3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和 1981
年先后毕业于东南大学,获建筑学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1986 年毕业于英国诺
丁汉大学,获建筑学博士学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77 年至 1978 年,
任铁道部建厂局设计处技术员;1981 年至 2014 年 6 月,任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副
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2014 年至今,任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院长、
特聘教授;2015 年 1 月至今,任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3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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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登坤:男,1977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 年毕业
于安徽财经大学,获会计学学士学位;2011 年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获工
商管理硕士学位;2000 年至 2013 年,任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
副总裁、首席财务官;2013 年至 2016 年,任金蝶医疗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7 年至今,任有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 年 3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

王茂祺:男,1976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 年 7
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2 年 7 月和 2005 年 7 月先
后毕业于武汉大学,获民商法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2005 年 7 月至今,任深圳
大学法学院教师;2012 年 7 月至今,任广东淳锋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5 年
1 月至今,任深圳市小菜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监事;2017 年 3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

孟庆林:男,1963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 年 7
月毕业于吉林建筑工程学院供热通风专业,获学士学位;1985 年 7 月至 1989 年
7 月,任吉林建筑工程学院讲师;1995 年 7 月毕业于重庆建筑大学建筑技术科学
学专业,获博士学位;1995 年 7 月至今,历任华南理工大学副教授、教授。2018
年 7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本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监事会主席 1 名。公司现任监事会成
员为江泓、庄少秋和缪晴天,其中,江泓为监事会主席和股东代表监事,缪晴天
为股东代表监事,庄少秋为职工代表监事,庄少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 2015
年 10 月 10 日选举产生。公司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期限
1 江泓 监事会主席 2015 年 10 月至 2018 年 9 月
2 庄少秋 监事 2015 年 10 月至 2018 年 9 月
3 缪晴天 监事 2015 年 10 月至 2018 年 9 月

公司监事会成员简历如下:
江泓:男,1975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 年 7 月毕
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专业,获建筑学学士学位;2001 年 7 月毕业于华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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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大学建筑设计与理论专业,获建筑学硕士学位;2001 年 7 月至 2006 年 3 月,
任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讲师;2006 年 3 月至 2007 年 10 月,任华南理
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师;2007 年 10 月起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监事会主
席、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庄少秋:男,1979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 年和
2006 年先后毕业于 The University of Wolverhampton(伍尔弗汉普顿大学)建筑
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分别获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2007 年 2 月起就职于公司,
现任公司监事、运营部经理。
缪晴天:女,1985 年 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 年 7 月
毕业于扬州大学农学专业,本科学历;2008 年 7 月起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监
事、运营部副经理。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现有高级管理人员 8 名,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唐崇武 总经理
2 邹展宇 副总经理
3 袁源 副总经理
4 徐清平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5 田晓秋 副总经理
6 薛升伟 副总经理
7 唐志华 副总经理
8 张琳 副总经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唐崇武、邹展宇、袁源和徐清平的简历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田晓秋:男,1976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2000
年 6 月毕业于重庆大学建筑学专业,本科学历。2000 年 7 月起就职于公司,现
任公司副总经理。
薛升伟:男,1973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1995 年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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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毕业于厦门大学建筑学专业,本科学历;1998 年 7 月毕业于 University of
Oklahoma(俄克拉荷马大学)建筑学专业,研究生学历。1999 年 1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美国 RTKL 设计有限公司总监;2011 年 5 月起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副
总经理。
唐志华:男,1963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 年 7
月毕业于清华大学建筑学专业,本科学历;1989 年 6 月毕业于清华大学城市设
计专业,研究生学历;1984 年 9 月至 1987 年 9 月,于长安大学任教;1989 年 9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方案室主任;1999 年 12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深圳清华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总建筑师;2010 年 12 月起就职于公
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建筑师。
张琳:男,1970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 年 9 月毕
业于河北工程大学工民建专业,本科学历;1997 年 3 月毕业于西安建筑科技大
学结构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1997 年至 2000 年,任齐鲁石油化工设计院结构
工程师;2000 年至 2001 年,任深圳市中深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主任工程师;
2001 年起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结构总工程师。

(四)核心技术人员

除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唐崇武、田晓秋、薛升伟、唐志华、张
琳、龙玉峰和江泓之外,公司其他核心技术人员共 4 名,其简历如下:

朱行福:男,1974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 年 7
月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专业,本科学历;1998 年 7 月至 2002 年 4 月,任
广州南方电子工程设计院建筑师;2002 年 5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广州瀚华建筑
设计有限公司建筑师;2007 年 7 月起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广州分公司总经理。

关健斌:男,1973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 年 7
月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专业,本科学历;1997 年 7 月至 1998 年 3 月,任
广州聚龙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设计部经理;1998 年 3 月至 2000 年 10 月,任广
州市城市勘测设计研究院设计师;2000 年 10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广州瀚华建
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副总监;2013 年 9 月起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广州分公司
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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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润红:女,1974 年 4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 年毕业
于南昌大学建筑学专业,本科学历;1998 年至 2000 年,任江西省林业设计院助
理建筑师;2000 年至 2001 年,任建设部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建筑师;
2001 年至 2003 年,任法国欧博建筑与城市规划设计公司深圳代表处建筑师;2003
年起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执行总建筑师。

吕柱:男,1979 年 7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 年毕业于
西南科技大学城市规划专业,本科学历;2005 年至 2006 年,任山鼎设计股份有
限公司设计师;2006 年至 2007 年,任深圳市加博都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师;
2007 年起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运营总监。


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唐崇武直接持有 5,190.30 万股公司股份,占
公司股份总额的 35.31%,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时通过华阳旭日和华阳中天两
个员工持股平台控制了公司 22.99%股份的表决权;此外,徐华芳为唐崇武的岳
母,直接持有 2,781.00 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18.92%;2015 年 7 月
24 日,徐华芳与唐崇武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徐华芳承诺在经营管理和决策中
与唐崇武保持一致意见;因此,唐崇武合计控制了公司 77.11%股份的表决权,
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

唐崇武,男,1967 年 7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1010419670716****。

徐华芳,女,1937 年 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13040219370226****。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分析

(一)最近三年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资产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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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资产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3,067.78 11,059.68 18,503.39 16,354.90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5,725.99 18,038.02 16,221.92 16,679.43
预付款项 698.78 406.30 196.01 155.53
其他应收款 1,402.46 545.20 1,258.03 368.23
存货 765.57 2,143.34 67.74 -
其他流动资产 14,946.08 21,905.81 26,234.31 12,600.00
流动资产合计 56,606.67 54,098.35 62,481.41 46,158.09
非流动资产: -
长期股权投资 3,643.30 2,278.04 734.72 675.12
投资性房地产 2,756.51 - - -
固定资产 8,962.25 6,771.09 3,598.35 3,645.20
在建工程 14.50 1,857.76 121.36 -
无形资产 7,080.80 9,885.57 728.81 970.38
商誉 777.87 777.87 777.87 76.90
长期待摊费用 1,042.92 321.61 489.14 1,118.79
递延所得税资产 839.00 738.14 567.85 618.82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768.24 12,375.20 494.52 1,113.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8,885.40 35,005.28 7,512.61 8,218.21
资产总计 95,492.07 89,103.62 69,994.02 54,376.3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802.72 2,221.92 4,632.35 4,895.65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3,746.47 2,114.36 1,147.97 843.17
预收款项 23,985.89 18,393.47 14,745.58 11,796.20
应付职工薪酬 8,702.75 10,949.65 9,256.74 7,219.26
应交税费 4,444.17 4,524.64 3,175.35 2,907.66
其他应付款 169.68 178.46 240.51 368.5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02 13.11 41.42 40.21
流动负债合计 43,857.70 38,395.62 33,239.93 28,070.66
非流动负债: -
长期应付款 1.04 3.60 16.71 53.01
预计负债 404.05 404.05 - -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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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资产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递延收益 243.29 294.66 446.01 616.04
非流动负债合计 648.38 702.31 462.73 669.05
负债合计 44,506.08 39,097.92 33,702.65 28,739.71
股东权益: -
股本 14,700.00 14,700.00 13,235.00 12,650.00
资本公积 21,981.13 21,981.13 13,493.96 10,401.00
专项储备 286.42 180.96 2.30 -
盈余公积 2,141.46 2,141.46 1,136.89 219.80
未分配利润 10,537.71 9,815.50 7,698.20 1,997.9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49,646.73 48,819.06 35,566.36 25,268.73
少数股东权益 1,339.26 1,186.65 725.01 367.86
股东权益合计 50,985.99 50,005.70 36,291.37 25,636.59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95,492.07 89,103.62 69,994.02 54,376.30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营业收入 33,794.83 59,268.05 47,549.11 45,093.04

减:营业成本 23,657.51 37,866.96 28,628.79 27,614.96

税金及附加 285.08 455.61 358.09 298.96

销售费用 713.04 1,317.29 1,700.22 1,582.57

管理费用 3,428.68 5,707.91 5,294.98 9,330.51

研发费用 1,480.71 2,325.43 1,960.32 2,042.62

财务费用 -28.77 43.99 131.59 402.02

其中:利息费用 -43.22 - 133.07 389.04

利息收入 17.28 - 11.11 20.38

资产减值损失 577.15 406.26 -301.78 -193.99

加:其他收益 131.37 220.35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358.34 1,059.70 975.93 542.66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134.05 13.32 59.60 -4.88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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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0.40 5.80 -119.10 -0.25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损失以“-”号填
4,170.74 12,430.45 10,633.73 4,557.81
列)
加:营业外收入 343.21 514.58 685.53 385.94

减:营业外支出 6.62 419.82 12.28 8.51
三、利润总额(损失以“-”号填
4,507.33 12,525.20 11,306.98 4,935.24
列)
减:所得税费用 692.50 1,901.95 1,685.47 1,338.15

四、净利润(损失以“-”号填列) 3,814.83 10,623.25 9,621.51 3,597.09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其中:持续经营净利润 3,814.83 10,624.00 9,624.91 3,599.99

终止经营净利润 - -0.75 -3.40 -2.90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少数股东损益 152.62 508.88 357.15 93.0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62.22 10,114.37 9,264.37 3,504.06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
- - - -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
- - - -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
- - - -
的其他综合收益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
- - - -
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3,814.83 10,623.25 9,621.51 3,597.0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
3,662.22 10,114.37 9,264.37 3,504.06
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152.62 508.88 357.15 93.03
总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5 0.72 0.71 0.49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5 0.72 0.71 0.49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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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34,772.07 61,317.78 51,391.95 46,674.16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650.77 2,466.73 1,938.05 847.1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422.84 63,784.50 53,330.01 47,521.3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9,382.93 11,540.12 4,923.24 4,818.3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20,052.59 30,207.05 26,256.27 27,156.93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3,464.85 4,904.74 4,330.05 3,819.7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2,576.63 3,621.34 4,454.86 2,304.3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5,477.00 50,273.25 39,964.43 38,099.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16 13,511.25 13,365.58 9,422.0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92.40 1,046.38 916.33 547.5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2,787.18 3.52 14.17 6.70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 - - -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74,317.00 224,496.00 191,924.00 139,011.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7,596.58 225,545.90 192,854.50 139,565.2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6,189.32 27,475.39 608.89 2,265.53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530.00 1,530.00 - 58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 - 1,338.97 206.20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67,460.00 219,541.00 205,556.00 139,928.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5,179.32 248,546.39 207,503.86 142,979.7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17.26 -23,000.48 -14,649.36 -3,414.4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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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955.00 3,744.00 8,45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
- - - -
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462.72 7,205.56 4,548.99 6,844.26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62.72 17,160.56 8,292.99 15,294.2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000.00 2,000.00 7,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2,938.24 7,197.26 2,774.35 385.51
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
- 47.25 - -
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11.22 55.18 116.83 43.54

其中:子公司减资支付给少数
- - - -
股东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49.46 15,252.44 4,891.18 7,429.0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86.74 1,908.12 3,401.81 7,865.2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
- - - -
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876.36 -7,581.11 2,118.03 13,872.7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10,828.82 18,409.93 16,291.90 2,419.1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11,705.18 10,828.82 18,409.93 16,291.90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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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项 目 少数股东 股东权益
其他综合 未分配利 权益 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收益 润

一、上期期末余额 14,700.00 21,981.13 - - 180.96 2,141.46 9,815.50 1,186.65 50,005.70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二、本期期初余额 14,700.00 21,981.13 - - 180.96 2,141.46 9,815.50 1,186.65 50,005.7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 - - 105.46 - 722.22 152.62 980.29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3,662.22 152.62 3,814.83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1.股东投入资本 - - - - - - - - -
2.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3.其他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2,940.00 - -2,9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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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2.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2,940.00 - -2,940.00
3.其他 - - - - - - -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105.46 - - - 105.46
1.本期提取 - - - - 146.34 - - - 146.34
2.本期使用 - - - - -40.89 - - - -40.89
(六)其他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14,700.00 21,981.13 - - 286.42 2,141.46 10,537.71 1,339.26 50,985.99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项 目 少数股东 股东权益
其他综合 专项储 未分配利 权益 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收益 备 润

一、上年年末余额 13,235.00 13,493.96 - - 2.30 1,136.89 7,698.20 725.01 36,291.37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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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1,136.8
二、本年年初余额 13,235.00 13,493.96 - - 2.30 7,698.20 725.01 36,291.37
9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1,465.00 8,487.17 - - 178.66 1,004.57 2,117.30 461.63 13,714.33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10,114.37 508.88 10,623.25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465.00 8,487.17 - - - - - - 9,952.17
1.股东投入资本 1,465.00 8,487.17 - - - - - - 9,952.17
2.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3.其他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1,004.57 -7,997.07 -47.25 -7,039.75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1,004.57 -1,004.57 - -
2.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6,992.50 -47.25 -7,039.75
3.其他 - - - - - - -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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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178.66 - - - 178.66
1.本期提取 - - - - 178.66 - - - 178.66
2.本期使用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2,141.4
四、本年年末余额 14,700.00 21,981.13 - - 180.96 9,815.50 1,186.65 50,005.70
6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项 目 少数股东 股东权益
其他综合 专项储 未分配利 权益 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收益 备 润

一、上年年末余额 12,650.00 10,401.00 - - - 219.80 1,997.92 367.86 25,636.59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12,650.00 10,401.00 - - - 219.80 1,997.92 367.86 25,6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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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585.00 3,092.96 - - 2.30 917.08 5,700.28 357.15 10,654.78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9,264.37 357.15 9,621.51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585.00 3,092.96 - - - - - - 3,677.96
1.股东投入资本 585.00 3,092.96 - - - - - - 3,677.96
2.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3.其他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917.08 -3,564.08 - -2,647.00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917.08 -917.08 - -
2.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2,647.00 - -2,647.00
3.其他 - - - - - - -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2.30 - - - 2.30
1.本期提取 - - - - 2.30 - - - 2.30
2.本期使用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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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8
四、本年年末余额 13,235.00 13,493.96 - - 2.30 7,698.20 725.01 36,291.37
9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项 目 少数股东 股东权益
其他综合 专项储 未分配利 权益 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收益 备 润

1,246.5
一、上年年末余额 1,500.00 1,966.89 - - - 5,033.24 -6.40 9,740.30
7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1,500.00 1,966.89 - - - 1,246.57 5,033.24 -6.40 9,740.30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11,150.00 8,434.12 - - - -1,026.76 -3,035.32 374.26 15,896.29
号填列)
3,597.0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3,504.06 93.03
9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5,323.08 11,082.21 - - - - - 281.23 16,686.53
1.股东投入资本 5,323.08 6,626.92 - - - - - 281.23 12,231.23
2.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4,455.29 - - - - - - 4,4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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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232.13 -4,607.13 - -4,375.00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232.13 -232.13 - -
2.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4,375.00 - -4,375.00
3.其他 - - - - - - -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5,826.92 -2,648.10 - - - -1,246.57 -1,932.26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4.其他 5,826.92 -2,648.10 - - - -1,246.57 -1,932.26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12.32 - - -12.32
四、本年年末余额 12,650.00 10,401.00 - - - 219.80 1,997.92 367.86 25,636.59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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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金额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0.40 5.80 -119.10 -0.2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
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463.45 717.39 627.16 312.47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492.40 1,046.38 916.33 547.54
债务重组损益 - 46.76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
- - - -17.78
当期净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 - - -
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8.11 -355.01 46.09 64.9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4,455.29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1,003.55 1,461.32 1,470.49 -3,548.34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164.55 286.80 222.28 134.84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839.00 1,174.52 1,248.21 -3,683.18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税
61.47 20.64 4.65 3.04
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777.53 1,153.88 1,243.56 -3,686.22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
21.23% 11.41% 13.42% -105.20%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84.69 8,960.48 8,020.81 7,190.29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重分别
为-105.20%、13.42%、11.41%和 21.23%。2015 年,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较
高,主要系当年确认股份支付金额 4,455.29 万元。公司各项主营业务平稳发展,
报告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7,190.29 万元、
8,020.81 万元、8,960.48 万元和 2,884.69 万元,仍保持较高水平,不存在对非经
常性损益的重大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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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本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2018 年 6 月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主要财务指标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29 1.41 1.88 1.64
速动比率(倍) 1.27 1.35 1.88 1.6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5.24% 52.68% 59.82% 52.14%
资产负债率(合并) 46.61% 43.88% 48.15% 52.8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38 2.98 2.50 2.51
存货周转率(次) 16.27 34.25 845.29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5,231.16 14,215.15 13,149.23 6,849.33
利息保障倍数(倍) - 203.51 85.97 12.8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0.00 0.92 1.01 0.74
量(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6 -0.52 0.16 1.10
无形资产及商誉占净资产的
3.11% 3.08% 4.15% 4.09%
比例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费用+利息支出+承兑汇票贴息+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长期
待摊费用摊销
7、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承兑汇票贴息)/(利息支出+承兑汇票贴息)
8、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9、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总股本
10、无形资产及商誉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净资产+
商誉/净资产
11、由于 2018 年上半年利息费用为负,故利息保障倍数指标不适用

公司按《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
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计算的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元/股)
项目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8 年 1-6 月 7.23% 0.25 0.25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2017 年度 23.89% 0.72 0.72
股东的净利润 2016 年度 30.37% 0.71 0.71
2015 年度 22.82% 0.49 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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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6 月 5.70% 0.20 0.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017 年度 21.16% 0.64 0.64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2016 年度 26.29% 0.62 0.62
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5 年度 46.82% 1.01 1.01
注:上述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公式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 分别
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
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
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
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
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基本每股收益计算公式
基本每股收益=P÷S
S=S0+S1+S2÷2+Si×Mi÷M0-Sj×Mj÷M0-Sk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
股份数(未超出期初净资产部分);S2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超出期
初净资产部分);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
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
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与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相同。

(四)管理层讨论分析
1、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56,606.67 59.28 54,098.35 60.71 62,481.41 89.27 46,158.09 84.89
非流动资
38,885.40 40.72 35,005.28 39.29 7,512.61 10.73 8,218.21 15.11

资产总额 95,492.07 100.00 89,103.62 100.00 69,994.02 100.00 54,376.30 100.00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及资本规模不断扩张,资产规模也随之增长,从
2015 年末的 54,376.30 万元增长至 2018 年 6 月末的 95,492.07 万元,增速较快,
主要原因为:其一,公司盈利能力较强,业务稳定发展,积累了一定的留存收益;
其二,2015 年员工持股平台对公司增资以及公司于 2016 年、2017 年增发股份,
资本规模增加。

由于公司目前业务以设计业务为主,资产主要由流动资产构成。报告期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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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84.89%、89.27%、60.71%和 59.28%,
流动资产比例较高。

2、负债构成及其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28,739.71 万元、33,702.65 万元、
39,097.92 万元和 44,506.0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43,857.70 98.54 38,395.62 98.20 33,239.93 98.63 28,070.66 97.67
非流动负债 648.38 1.46 702.31 1.80 462.73 1.37 669.05 2.33
负债总额 44,506.08 100.00 39,097.92 100.00 33,702.65 100.00 28,739.71 100.00

公司的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
例分别为 97.67%、98.63%、98.20%和 98.54%。

3、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成果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同比 同比 同比 同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增幅 增幅 增幅 增幅
营业收入 33,794.83 54.63% 59,268.05 24.65% 47,549.11 5.45% 45,093.04 0.88%
营业毛利 10,137.32 42.59% 21,401.09 13.11% 18,920.32 8.25% 17,478.08 8.19%
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 3,662.22 33.21% 10,114.37 9.17% 9,264.37 164.39% 3,504.06 36.82%
利润
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 2,884.69 51.94% 8,960.48 11.72% 8,020.81 11.55% 7,190.29 67.79%
股东的净利

4、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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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6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422.84 63,784.50 53,330.01 47,521.3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5,477.00 50,273.25 39,964.43 38,099.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16 13,511.25 13,365.58 9,422.0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7,596.58 225,545.90 192,854.50 139,565.2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5,179.32 248,546.39 207,503.86 142,979.7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17.26 -23,000.48 -14,649.36 -3,414.4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62.72 17,160.56 8,292.99 15,294.2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49.46 15,252.44 4,891.18 7,429.0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86.74 1,908.12 3,401.81 7,865.2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76.36 -7,581.11 2,118.03 13,872.7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828.82 18,409.93 16,291.90 2,419.1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705.18 10,828.82 18,409.93 16,291.90


十、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及纳入合并报表的公司

(一)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共有 5 家控股子公司。

1、深圳市华阳国际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建筑产业化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深圳市华阳国际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年 3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00 万元
股东情况 华阳国际持有 100.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唐崇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094011199K
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田保税区市花路盈福高科技厂房一层 B 厂
注册地址

建筑工业化、标准化、信息化的技术研发;建筑设计;建筑材料的购
经营范围 销;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国内贸易,从
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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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2)主要财务数据

建筑产业化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度/2017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9,753.25 9,752.50
净资产 9,753.25 9,751.67
净利润 1.58 -20.27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致同审计


2、深圳市华阳国际信息技术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BIM 研究院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深圳市华阳国际信息技术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年 6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 万元
股东情况 华阳国际持有 100.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唐崇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98525324L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保税区市花路盈福大厦 1 楼 B 区
经营范围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研究;建筑设计;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

(2)主要财务数据

BIM 研究院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度/2017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04.44 104.79
净资产 104.44 104.74
净利润 -0.30 2.02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致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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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东莞市华阳国际建筑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产业园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东莞市华阳国际建筑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 年 4 月 29 日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00 万元
股东情况 华阳国际持有 100.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龙玉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MA4UP43AXF
注册地址 东莞市茶山镇超朗村超横路与生态园大道交汇处旁
建筑技术开发与服务;科技产业园开发;建筑施工;工程管理;不动
产投资;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屋租赁;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化
学品);销售:建筑材料;研发、生产、销售:新型建筑材料;生产、
经营范围
销售:铝合金门窗;研发、生产、销售:建筑用预制混凝土构件和技
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产业园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度/2017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0,687.03 11,660.93
净资产 9,660.98 9,792.19
净利润 -131.21 -181.75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致同审计


4、深圳华泰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华泰盛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深圳华泰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5 年 11 月 08 日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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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资本 10,000.00 万元
股东情况 华阳国际持有 100.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徐洪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820230039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保税区市花路盈福高科技厂房四楼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室内水电安装,机电设备
安装,室内装饰、设计,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市政工程设计服
经营范围
务,园林绿化工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华泰盛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收购日
总资产 12,520.54 11,413.02 2,595.74 638.84
净资产 10,274.21 10,144.51 2,448.79 638.84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 7-12 月 -
营业收入 7,317.18 8,933.05 115.17 -
净利润 24.24 17.06 -12.35 -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致同审计


5、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华阳造价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3 年 11 月 20 日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0 万元
华阳国际持有 37.00%股权,关秀梅持有 27.00%股权,王政宇持有
股东情况
22.50%股权,陈世兵持有 13.50%股权
法定代表人 王政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55695226G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市花路 12 号飞利浦科研大楼研发区八层
注册地址
801 室
造价咨询甲级,工程招标代理(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建筑材料的
经营范围
研发(不含生产、加工、制造及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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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
可经营)

(2)主要财务数据

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后,华阳造价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收购日
总资产 3,652.01 4,298.52 2,512.81 1,665.45 1,376.01
净资产 2,125.81 1,883.57 1,150.81 583.91 426.84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 10-12 月 -
营业收入 2,732.20 5,631.32 4,731.55 946.70 -
净利润 242.25 807.75 566.90 157.07 -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致同审计


(二)发行人的参股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共有 2 家参股公司,为深圳市现代营造
科技有限公司和东莞市润阳联合智造有限公司。

1、深圳市现代营造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现代营造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深圳市现代营造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 年 12 月 16 日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51.50 万元
谷明旺持有 46.20%股权,华阳国际持有 34.00%股权,金波峰持有
股东情况
19.80%
法定代表人 谷明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587928544G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 5015 号中银大厦 B 座 12D
预制混凝土工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预制装配式建筑工程的方案优
化设计(以上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方可经营);
经营范围 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建筑模具的销售及其它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
进出口;装配式建筑技术咨询、工程承包。(以上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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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

现代营造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度/2017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531. 94 1,686.69
净资产 1,136.89 1,048.24
净利润 88.65 159.82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东莞市润阳联合智造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润阳智造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东莞市润阳联合智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 年 6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6,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6,000.00 万元
华阳国际持有 51.00%股权,华润水泥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49.00%股
股东情况

法定代表人 唐崇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MA4WRCC50F
注册地址 东莞市茶山镇超朗村超横路与生态园大道交汇处旁
设计、生产、销售:建筑用混凝土预制构件及石膏预制构件,建筑
用铁制模具制品、轻质装饰材料。装配式建筑的深化设计、现场施
经营范围 工咨询顾问,预制构件施工安装,预制构件设计、生产及施工安装
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和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润阳智造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度/2017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6,901.51 3,228.44
净资产 5,597.63 2,919.57
净利润 -321.94 -80.43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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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并报表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
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
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如下表所示:

主要经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营地 直接 间接
深圳市华阳国际建筑产
深圳 深圳 专业技术服务 100.00 出资新设
业化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阳国际信息技 软件和信息技
深圳 深圳 100.00 出资新设
术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 术服务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造 非同一控制
深圳 深圳 专业技术服务 37.00
价咨询有限公司 下合并
东莞市华阳国际建筑科 广东东 广东东 科技产业园开
100.00 出资新设
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莞 莞 发
深圳华泰盛工程建设有 非同一控制
深圳 深圳 工程施工 100.00
限公司 下合并


十一、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分析

本公司未来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
示”之“六、股利分配政策”之“(三)发行人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具体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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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基本情况

经公司 2017 年 8 月 30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4,903 万股,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
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备案文号
拟投入金额
深福田发改备案(2017)
1 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29,041.94 21,365.97
0033 号
装配式建筑设计研发及
2 6,056.64 6,056.64 2017-441900-74-03-006393
产业化项目
BIM 设计研发及产业化
3 5,848.78 5,848.78 2017-441900-74-03-006392
项目
装配式建筑制造中心项
4 7,098.24 - 2017-441900-41-03-002140

深福田发改备案(2017)
5 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5,163.08 5,163.08
0032 号
工程总承包及全过程工
6 5,670.00 5,670.00 -
程咨询业务开展项目
7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000.00 3,000.00 -
合计 61,878.68 47,104.47 -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总额,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与公
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并且在使用该等资金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报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后实施;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
投资总额,缺口部分公司将通过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予以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及轻重缓急安排使
用;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
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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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由华阳国际实施,在长沙、广州、北京、上海、东莞、重庆、武汉 7
个城市新建或扩建设计服务网络,预计将新增总营业面积 14,500 ㎡。其中长沙、
广州、重庆设计服务网点办公场地通过购置方式取得(其中长沙和广州网点已经
购置完成),其它 4 个设计服务网点办公场地采用租赁方式取得。公司将定制或
采购一批软硬件设备,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并对以上设计服务网点的员工进行
统一培训,强化设计服务流程及品质管理,强化市场对公司的品牌认知度。

项目拟投资 29,041.94 万元,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扩大服务网
络,加大对国内建筑设计市场的覆盖程度,解决公司目前因网络覆盖不足带来的
设计服务能力与市场需求不相匹配的矛盾,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为公司提供良
好的投资回报和经济效益。

2、项目建设必要性

(1)服务公司战略发展

建筑设计市场具有广阔市场空间,公司作为综合、平台型的建筑设计企业,
已通过多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研发和项目经验,在全国范围内取得了一定的品
牌和市场影响力。目前,公司设计服务在华南区域的辐射能力较强,华北、华中、
西南等地区辐射能力不足。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公司将在巩固加强原有网点服务
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华北、华中、西南等地市场,以形成更完整、辐射能
力更强的设计服务网络,实现公司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扩张相结合的跨越式发
展。

除了建筑设计业务,本项目的实施还有利于公司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资源整
合,推动公司在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等新兴业务的协同发展,加快实现
“以设计研发为龙头,以装配式建筑和 BIM 为核心技术的全产业链布局”的战
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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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地化网点有利于提升客户服务品质

建筑设计业务具有一定的区域性特征,增加本地化服务有利于缩小服务半
径,提高服务的及时性和便利性,并降低公司业务成本。公司目前已积累了一定
的品牌和市场影响力,与全国性的品牌开发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本项目的
实施,有利于为公司客户提供更高品质的服务。

(3)本地化网点有利于吸引当地优秀人才

建筑设计业务的区域性特征,要求公司对各地的本地客户、设计风格等有深
入了解,因此需要引进并保留当地优秀人才,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招募当地
人才。此外,建筑设计行业人才充裕但地域流动性相对较弱,本项目实施后公司
通过当地设计服务网点,可就近吸引高校、国有院等设计人才,扩充公司人才团
队并提升人才厚度。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建筑设计行业市场空间巨大

在宏观层面,随着我国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扩大、建筑业细分领域如商业建
筑、公共建筑、特色小镇、智慧城市等市场的高速增长以及产业升级的持续推进,
建筑设计作为建筑行业的前端环节,具有巨大的市场需求,行业发展空间巨大。

在区域市场,随着房地产行业集中度的持续提升,下游大型房地产开发商业
务范围拓展至全国各地,其对建筑设计企业的服务质量、研发实力、设计周期等
有较高要求,在有过成功项目合作经验后,出于对设计质量的信任以及合作方式
的熟悉,会产生一定的合作粘性。因此,作为综合、平台型的建筑设计企业,公
司可依托万科、华润、保利、招商、恒大等密切合作的大型品牌开发商拓展区域
市场,平移产品输出,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市场支持。

(2)公司已具备全国性的品牌和市场影响力

经过多年的深耕积累,公司已发展为在全国范围内具备品牌和市场影响力的
建筑设计企业,公司取得了包括 “中国十大民营工程设计企业”、“中国工程设计
企业 60 强”、“全国勘察设计行业优秀民营设计企业”等荣誉在内的市场肯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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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积累的品牌和市场影响力,为在更多的区域搭建设计服务网络创造了良好的市
场条件。

(3)公司已建立支撑网络扩张的技术和管理平台

公司建立的“模块化设计管理协同平台”经过开发与升级,已由传统的设计
分工模式转为协同设计模式、由传统的单人应用转为群体协作应用。“模块化设
计管理协同平台”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了远程设计、管理与资源共享,提升了公
司的生产效率和设计质量。本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在全国多个城市拥有服务网点,
模块化设计管理协同平台可实现各地设计人员的协同工作,实现“1+1>2”的协
同效应。

4、项目环境影响

本项目属于非生产性项目,污染源主要是生活废水和垃圾,对环境不构成污染。

5、项目建设规划

(1)人员安排

本项目具体人员安排情况如下:
单位:人
劳动岗位 T1 年 T2 年 T3 年
管理人员 13 55 110
设计人员 91 397 793
市场营销人员 1 8 17
合计 105 460 920

(2)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计划分三年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进度阶段(月) 3 6 9 12 15 18 21 24 27 30 33 36

实施方案设计
选址考察及商务洽谈
购买及租赁场地
工程及设备招标
装修工程建设
软硬件设备购置
人员招聘及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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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试营业
验收竣工

6、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人民币 29,041.94 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金额
序号 投资项目
T1 年 T2 年 T3 年 合计
1 场地购置费 11,650.00 - - 11,650.00
2 场地租赁费 - 840.00 984.00 1,824.00
3 场地装修费 320.00 900.00 280.00 1,500.00
4 设备及软件购置费 2,089.96 3,624.64 1,898.73 7,613.32
5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703.00 226.23 108.94 1,038.17
6 预备费 590.52 190.03 91.51 872.06
7 人才引进费 364.00 1,224.00 1,584.00 3,172.00
8 铺底流动资金 109.85 377.67 884.87 1,372.39
项目总投资 15,827.32 7,382.57 5,832.05 29,041.94

7、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实施后预计将实现年均营业收入 33,320.00 万元,年均净利润 4,028.80
万元,项目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约 5.25 年(含建设期),税后内部收益率约
22.69%。

(二)装配式建筑设计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由产业园公司实施。项目旨在紧跟市场需求发展趋势,加大装配式建
筑设计研发投入和业务开展力度,实现公司装配式建筑设计能力的提升和产业化
应用。

产业园公司已通过招拍挂的方式拍得位于东莞市茶山镇超朗村的土地使用
权(粤 2017 东莞不动产权第 0141842 号),其中将拟建 3,000 平方米的办公场地
用于本项目的实施。

产业园公司将对场地进行装修,并采购一系列装配式建筑设计和研发用软硬
件设备,用于对装配式建筑设计技术进行深入研发和设计,并引进一批高级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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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开展装配式建筑研发和设计。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把握行业发展趋势

装配式建筑区别于传统的建筑方式,是将建筑所需要的墙体、叠合板等预制
构件在工厂按标准生产好后,直接运输至现场进行施工装配,实现了从“建造”
到“制造”的转变。与传统现场浇筑的生产方式相比,装配式建筑具有提高施工
质量和效率、缩短工期、减少人工等优势。

目前和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装配式建筑尚处于发展初期,装配式建筑比
例不高,与欧美和日本 50%至 70%的比例相比,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装配式
建筑将是我国建筑行业发展的主要方向之一。公司是全国最早开展装配式建筑研
究的企业之一,在该领域有比较深厚的积累,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巩固、
增强公司在装配式建筑领域的优势。

(2)服务公司发展战略

随着装配式建筑和 BIM 技术的应用发展,以及各级政府对工程总承包、全
过程工程咨询的鼓励和推广,建筑产业链出现上下融合的趋势,上游具备综合设
计能力的企业或者下游规模较大的建筑施工企业,开始尝试向行业的上下游拓
展。

公司坚持“发展成为以设计研发为龙头,以装配式建筑和 BIM 为核心技术
的全产业链布局的设计科技企业”的发展战略。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在设
计业务的基础上,向行业下游拓展,深化全产业链布局。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装配式建筑市场空间巨大

近年来,为推动装配式建筑的发展,中央和地方均相继出台政策予以鼓励。
其中中共中央、国务院在 2016 年 2 月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
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要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制定装配式建筑设计、
施工和验收规范,鼓励建筑企业装配式施工并建设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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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策方面加大力度,力争用 10 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达到 30%。

根据数据显示,2016 年我国装配式建筑市场规模已达到 3,363 亿元,同比增
长 392%。按照如此快速的发展趋势,以及国务院关于“力争用 10 年左右的时间,
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 30%”的要求,未来我国装配式建筑将
拥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公司本项目的实施具备有利的市场条件。

(2)公司装配式建筑人才和技术积累深厚,项目经验丰富

公司是全国最早开展装配式建筑研究的企业之一,自从 2004 年启动至今取
得了丰富的研究经验与成果。公司参与了省部级、市级和企业级等 7 项专项课题
研究、16 项标准的制定以及 12 项标准设计图集的编制,公司被住建部认定为“国
家住宅产业化基地”、“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被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认定为
“深圳市住宅产业化基地”。

公司在装配式建筑领域拥有丰富的项目经验和专业的研究团队,公司已在全
国 15 个城市完成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 70 余个,设计总建筑面积超过 700 万平方
米。公司在装配式建筑领域的技术研发、项目经验和人才积累为本项目的实施提
供了有利保障。

4、项目环境影响

本项目属于非生产性项目,污染源主要是生活废水和垃圾,对环境不构成污
染。

5、项目建设规划

(1)人员安排

本项目具体人员安排情况如下:
单位:人
劳动岗位 T1 年 T2 年 T3 年
管理人员 5 8 10
研发人员 30 40 40
设计人员 50 80 110
市场营销人员 2 3 5
合计 87 131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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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为 36 个月,具体实施计划进度如下表:

进度阶段(月) 3 6 9 12 15 18 21 24 27 30 33 36

实施方案设计
工程及设备招标
基础建设及装修工程
软硬件设备购置
人员招聘及培训
装配式建筑技术研发
验收竣工

6、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6,056.64 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金额
序号 投资项目
T1 年 T2 年 T3 年 合计
1 建筑工程费 1,800.00 - - 1,800.00
2 设备及软件购置费 438.54 265.17 316.16 1,019.87
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11.93 13.26 15.81 140.99
4 预备费 188.04 22.27 26.56 236.87
5 人才引进费 250.00 150.00 150.00 550.00
6 技术研发 300.00 735.00 882.00 1,917.00
7 铺底流动资金 65.32 74.03 252.57 391.91
项目总投资 3,153.83 1,259.73 1,643.09 6,056.64

7、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实施后预计将实现年均营业收入 6,643.75 万元,年均净利润 735.76
万元,项目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5.69 年(含建设期),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21.75%。

(三)BIM 设计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由产业园公司实施。项目旨在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加大 BIM 技术研
发和业务开展力度,实现公司从 2D 设计向 3D 设计的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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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园公司已通过招拍挂的方式拍得位于东莞市茶山镇超朗村的土地使用
权(粤 2017 东莞不动产权第 0141842 号),其中将拟建 2,000 平方米的办公场地
用于本项目的实施。

通过对场地进行装修改造、采购一系列 BIM 设计和研发用软硬件设备,并
引进一批高级设计人才,在此基础上开展 BIM 设计业务。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把握行业发展趋势

BIM 是以建筑工程项目的各项相关信息数据作为基础,建立起三维的建筑
模型,通过数字信息仿真模拟建筑物所具有的真实信息。这一模型可以通过信息
的共享和传递,为设计团队和施工团队提供协同工作的基础,从而提高施工效率、
节约成本、缩短工期。

BIM 技术自 2002 年诞生以来,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
泛认可,2004 年左右我国开始接触到 BIM 概念,从 2013 年开始,BIM 在我国
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公司是全国最早进入 BIM 研发领域的设计企业之
一,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巩固、增强公司在 BIM 领域的优势。

(2)服务公司发展战略

建筑行业产业链正从过去的割裂向融合方向发展,建筑设计对后端的构件生
产以及工程施工的引领作用也日趋加强,而 BIM 是设计发挥融合和引领作用的
重要技术基础。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实现公司项目信息在设计、采购、施工、
后期维护全过程中自由流通、共享,进而促进公司建筑设计、工程总承包、全过
程工程咨询等业务的协同发展。因此,本项目是公司拓展产业链、实现发展战略
的重要手段。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BIM 市场空间巨大

近年来,为推广 BIM 技术,中央和地方均相继出台鼓励行业发展的产业政
策。其中国务院 2017 年 2 月发布的《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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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
成应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共享和信息化管理,为项目方案优化
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促进建筑业提质增效。住建部于 2016 年 8 月发布的
《2016-2020 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指出在工程项目设计中,普及应用 BIM
进行设计方案的性能和功能模拟分析、优化、绘图、审查以及成果交付和可视化
沟通,提高设计质量。

建筑行业对技术图纸和数据库自动化的需求不断增加,加上政府对 BIM 应
用的规定以及建筑师和开发商对 BIM 价值越来越多的认识,将推动 BIM 在全球
范围内的应用,行业市场空间巨大。公司本项目的实施具备有利的市场条件。

(2)公司 BIM 技术储备深厚,项目经验丰富

公司在 BIM 领域具有一定的先发优势,公司是最早启动 BIM 专项研究的设
计企业之一,2015 年深圳市 BIM 工程实验室在公司挂牌成立。为积极推动 BIM
技术的健康发展,公司参与了市级 2 项专项课题研究以及国家、市级等 13 项标
准的制定。

公司在 BIM 领域具备丰富的项目经验,公司已在全国 8 个城市完成了 40 个
BIM 项目。公司在 BIM 领域的技术研发、项目经验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利
保障。

4、项目环境影响

本项目属于非生产性项目,污染源主要是生活废水和垃圾,对环境不构成污
染。

5、项目建设规划

(1)人员安排

本项目具体人员安排情况如下:
单位:人
劳动岗位 T1 年 T2 年 T3 年
管理人员 2 3 5
BIM 技术研发人员 20 30 30
BIM 设计人员 30 50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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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人员 2 3 5
合计 54 86 120

(2)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为 36 个月,具体实施计划进度如下表:

进度阶段(月) 3 6 9 12 15 18 21 24 27 30 33 36

工程设计及招标
基础建设及装修工程
设备采购及人员培训
全流程设计业务开展
BIM 协同管理平台研

BIM 全过程工程咨询
业务开展
验收竣工

6、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5,848.78 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金额
序号 投资项目
T1 年 T2 年 T3 年 合计
1 建筑工程费 800.00 - - 800.00
2 设备及软件购置费 690.12 805.14 805.14 2,300.40
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74.51 40.26 40.26 155.02
4 预备费 125.17 67.63 67.63 260.43
5 人才引进费 150.00 100.00 150.00 400.00
6 研发费 250.00 656.25 826.88 1,733.13
7 铺底流动资金 38.06 41.23 120.51 199.80
项目总投资 2,127.85 1,710.51 2,010.42 5,848.78

7、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实施后预计将实现年均营业收入 4,943.75 万元,年均净利润 499.74
万元,项目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约 5.63 年(含建设期),税后内部收益率约
1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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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装配式建筑制造中心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由产业园公司实施。项目旨在建设国际一流的装配式建筑制造基地,
以更好地满足未来建筑市场发展的需求,并为公司提供良好的投资回报和经济效
益。

产业园公司已通过招拍挂的方式拍得位于东莞市茶山镇超朗村的土地使用
权(粤 2017 东莞不动产权第 0141842 号),其中将拟建 3,000 平方米的办公场地、
14,500 平米的 PC 厂房用于本项目的实施。

项目主要产品包括预制剪力墙、预制外挂板、叠合楼板、预制阳台、楼梯、
其他装配式预制件产品(含预制柱、梁、预制铺装、装饰部件)等。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顺应装配式建筑的发展趋势

装配式建筑已成为建筑行业的主流趋势,区分于传统的建筑方式,装配式建
筑是将建筑所需要的墙体、叠合板等预制构件在工厂按标准完成生产后,直接运
输至现场进行施工装配,实现了从“建造”到“制造”的转变。因此,随着装配
式建筑的不断应用,预制构件的生产将成为建筑行业的重要环节,在该领域进行
布局并取得先发优势,将大幅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

(2)服务公司发展战略

在建筑产业链上下游融合的趋势下,建筑设计与建筑施工的链接更加紧密,
装配式建筑的广泛应用将大量的现场浇筑或砌筑工作转移到工厂进行。在公司全
产业链拓展的发展战略下,预制构件的生产成为连接建筑设计和工程施工的承上
启下节点,是公司将建筑设计优势应用于下游工程施工的核心环节,因此要求公
司在该环节进行布局。此外,通过本项目实施,公司正式踏入预制构件领域,通
过研发、测试、实验性生产,公司可尽快建立自身标准,为后续工程总承包业务
的快速发展奠定基础。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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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制构件市场空间巨大

装配式建筑将成为未来建筑业发展的主要方向,而其核心在于构件的预制与
安装,包括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现代木结构建筑等。未来,随着装
配式建筑在住宅、保障性住房、商业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中的应用和推广,
预制构件拥有巨大的市场需求,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利的市场条件。

(2)公司技术储备深厚,项目经验丰富

通过多年积累,公司在装配式建筑和 BIM 领域的技术和项目积累深厚,拥
有专业的研发团队。公司已在全国 15 个城市完成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 70 余个,
设计总建筑面积超过 700 万平方米。公司在装配式建筑领域的技术积累和项目经
验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4、项目环境影响

(1)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分析

① 水环境污染源

生活污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产生的污水,公司拟建
化粪池处理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已铺设的市政管网,项目施
工生活污水对周围水体基本无影响。

施工废水:项目施工期不现场搅拌混凝土,拟使用商品混凝土,故施工生产
废水主要来自开挖基础时排水,施工现场冲洗污水,雨水冲刷施工材料形成的溶
淋水,以及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油污随地表径流形成的污水。

② 声环境污染源

项目使用商品混凝土,未使用混凝土搅拌站,噪声主要来源于挖掘机、装载
机、推土机、打桩机、运输车等施工机械作业时产生的噪声。

③ 固体废弃物

建筑垃圾:在运输各种建筑材料(如砂石、水泥、砖、木材等)过程中以及
在工程完成后,会残留一定量的废建筑材料,建筑垃圾中的钢筋可以回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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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的混凝土块连同弃渣等均为无机物。

生活垃圾:建筑施工期间产生主要固体废弃物是施工人员产生一定量的生活
垃圾,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2)环境保护措施方案

本项目对环境污染较小,公司将采用集中收集、统一处理的方式,进行废水、
固体废弃物的治理。

(3)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已取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出具的《建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作
出了“从环保角度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的结论。

5、项目建设规划

(1)建筑规划

根据项目设计规划,项目拟建内容包括 PC 厂房、办公楼等,规划总建筑面
积 17,500.00 平方米。具体如下:

序号 项 目 建筑面积(m2) 单位造价(元/㎡) 金额(万元)

1 PC 厂房 14,500.00 1,400.00 2,030.00
2 办公场地 3,000.00 4,000.00 1,200.00
合计 17,500.00 - 3,230.00

(2)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为 18 个月,具体实施计划进度如下表:

进度阶段(月) 2 4 6 8 10 12 14 16 18

购买及清理场地
工程及设备招标
基础建设及装修工程
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人员招聘及培训
设备试运转
验收竣工

6、项目投资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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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7,098.24 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金额
序号 投资项目
T1 年 T2 年 合计
一 建设投资 4,411.57 1,747.07 6,158.64
1 建筑工程费 3,230.00 - 3,230.00
2 设备购置费 660.27 1,540.63 2,200.90
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94.51 77.03 271.55
4 预备费 326.78 129.41 456.20
二 铺底流动资金 - 939.60 939.60
项目总投资 4,411.57 2,686.67 7,098.24

7、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计划分三年达产,投资首年(扣除建设期为半年)达产 30%,第二年达
产 80%,第三年达产 100%。项目将实现年均营业收入 13,407.75 万元,年均净
利润 1,626.62 万元。项目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约 5.93 年(含建设期),税后内部
收益率约 22.57%。

(五)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由华阳国际实施,建设内容为软硬件设施设备的购置、建设期间的人
员招聘与培训、协同设计平台、管理支撑平台和私有云平台。项目旨在通过公司
信息化平台的软、硬件系统升级、建设和实施,提高公司全国各部门、各分支机
构的信息共享程度和处理能力,全面提升公司对主营业务数据的集成管理与科学
应用能力。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信息化建设对企业发展愈发重要

随着企业的规模和业务扩张,信息化建设愈发具有战略重要性,先进、稳定
和高效的信息系统可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保护公司信息安全。在这一背景
下,大型的建筑设计企业纷纷结合自身的管理特点设计开发了与之相适应的管理
信息系统,将协同设计、项目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以及办公自动化等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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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系统平台,提升设计和管理效率。

本项目的实施除了在现有基础上对公司信息化系统进行更新外,还将升级优
化公司设计协同平台、增加云平台,从而提升公司的设计和管理效率,维护公司
信息安全。

(2)信息化建设支撑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要实现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扩张相结合的跨越式发展,离不开信息化建
设。作为综合、平台型公司,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张、服务网点的增加,公司需要
更加高效和强大的信息系统,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同时,提高设计质量、提升管理
效率、增强协同能力。本项目的实施,将为公司战略发展提供有力的平台支持。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信息服务行业技术发展成熟

随着我国信息行业的快速发展,以信息咨询服务为主的服务机构在不同区
域、不同专业领域陆续涌现,为各类型企业提供着不同的信息咨询服务,具备开
发各种“深入、专业、适应企业发展需求”的信息技术服务平台,而我国相应信
息应用软件技术也不断成熟。信息服务行业的成熟,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
的技术支撑。

(2)公司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公司一直致力于成为综合、平台型的公司,因此一直重视信息化平台的建设,
具备一定的信息系统建设经验和优势。公司已构建了一系列符合建筑设计业务特
征平台与体系,包括协同设计平台、SAP 管理平台、项目质量管理平台、知识管
理平台和设计研发平台等。公司在信息系统建设方面的经验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
了有力的保障。

4、项目环境影响

本项目的污染源主要是生活废水和垃圾,对环境不构成污染。

5、项目建设规划

(1)项目整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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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三大部分:协同设计平台、管理支撑平台和私有云
平台。

协同平台主要内容包括:




① 建立统一的企业 CAD 绘图标准,构建 BIM 和协同设计的基础;

② 根据企业 CAD 绘图标准的要求,在支持 BIM 设计思想的专业软件基础
上,嵌入企业绘图标准,实现企业内部绘图标准的统一;

③ 应用最新技术,研发突破全专业的 BIM 工具软件,实现 BIM 与施工图
设计一体化。从而为协同信息化建设和 BIM 落地奠定坚实的基础;

④ 搭建协同设计平台工作环境必需的六大系统:图文档管理系统、电子签
名系统、图纸安全系统、打印归档系统、资料互提系统和即时通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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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支撑平台包括外部购买和自主研发两部分:




外部购买系统包括数据分析与风险管理系统(BI)、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EHR)、知识管理系统(CIP)、办公自动化系统(OA)、加密系统、文档受控
管理系统、项目管理系统以及 SAP ERP 系统。除外部购买外,公司拟组建软件
团队,根据实际业务需求,研发方案设计平台、客户及经营管理系统、质量管理
系统、运维智能化系统等。

私有云平台是为了配合公司全国网络布局需要建立的基于桌面与服务器虚
拟化技术,实现全国各子公司的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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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云平台将实现:

①数据中心与 PC 工作站终端网络的隔离访问,确保企业核心数据安全;

②桌面集中管理和运维,为大规模推广桌面云做好铺垫;

③逐步用低成本瘦客户机替代 PC 工作站,降低 IT 总体拥有成本;

④虚拟桌面及应用的内外网统一安全接入,实现安全可控的移动化办公。

(2)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为 36 个月,具体实施计划进度如下表:

进度阶段(月) 3 6 9 12 15 18 21 24 27 30 33 36

机房设备采购安装
协同设计系统开发
自主研发系统
SAP ERP
知识管理系统
文档受控管理系统
加密系统系统
项目管理系统
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办公自动化系统
数据分析与风险管理
系统
私有云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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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竣工

6、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5,163.08 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金额
序号 投资项目
T1 年 T2 年 T3 年 合计
1 设备购置费 274.50 320.26 320.26 915.02
2 软件购置费 342.32 399.38 399.38 1141.08
3 预备费 49.35 57.57 57.57 164.49
4 软件系统开发费 300.00 840.00 1102.50 2242.50
5 培训、推广费 100.00 200 100 400.00
6 外聘专业服务机构 100.00 100.00 100.00 300.00
项目总投资 1,166.17 1917.20 2079.70 5,163.08

7、项目收益

本项目为支撑性项目,将提升公司设计和管理效率,但并不单独产生收益。

(六)工程总承包及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开展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补充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所需的担保保证
金和其他日常周转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针对未来三年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
咨询业务流动资金的缺口测算,预计至 2019 年需要补充担保保证金等流动资金
为 5,670 万元,上述流动资金需求将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来筹措。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是未来主流模式

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是一种以向业主交付最终产品服务为目的,对
整个工程项目实行整体构思、全面安排、协调运行的前后衔接的责任体系。它将
过去分阶段分别管理的模式变为各阶段通盘考虑的系统化管理,使工程建设项目
管理更加符合建设规律和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新的业务模式使业主方摆脱了工
程建设过程中的杂乱事务,避免了人员与资金的浪费,并有利于保证建设质量、
缩短建设工期、降低工程投资。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已成为了国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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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的主要实施模式。

公司目前已经开始开展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通过该项目的实
施可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2)充分发挥公司设计优势,重构设计的价值载体

公司坚持“发展成为以设计研发为龙头,以装配式建筑和 BIM 为核心技术的
全产业链布局的设计科技企业”的发展战略。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在建筑
设计业务的基础上,向行业下游拓展,提高公司承接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
询业务的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新商业模式的市场空间巨大

近年来,为推广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行业主管部门出台了一
系列鼓励政策。其中,2016 年 5 月住建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
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建设单位在选择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时,应当本着
质量可靠、效率优先的原则,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政府投资项目和装配式
建筑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随着我国建筑业的发展和升级,行业领域不断拓展,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
程咨询业务也在不断增加。公司本项目的实施具备有利的市场条件。

(2)公司已初步完成全产业链布局

公司利用在建筑设计、装配式建筑、BIM 等领域积累的优势,已初步完成
了全产业链的布局,在产业链的多个环节储备了研发能力和项目经验,为工程总
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的开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
力保障。

4、项目投资规划

本项目募集资金将用于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中的担保保证金和
周转所需的流动资金。

① 工程担保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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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相关规定,
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公司支付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一般为投标额的 1%-5%,期限为 1-6 个月。

② 日常周转所需流动资金

在新业务开展过程中,由于发包方款项支付与总承包商实际发生的款项支付
之间存在时间差,到一定进度前总承包商的收款额与付款额存在缺口,往往需要
总承包商准备一定的流动资金。

5、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5,670 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 占项目总资金比例
一 保函费用 2,430.00 42.86
1 预付款保函 1,296.00 22.86
2 履约保函 648.00 11.43
3 质保保函 324.00 5.71
4 投标保函 162.00 2.86
二 项目营运资金 3,240.00 57.14
项目总投资 5,670.00 100.00

(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项目建设背景

本项目从行业经营特点出发,以公司实际运营情况为基础,结合未来战略发
展目标及资本结构规划,通过上市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3,000 万元。

2、项目必要性

工程技术服务行业具有项目周期长、按进度结算等特点,导致资金占用时间
较长。随着承接项目数量的增加和规模的扩大,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也相应增
加。

近三年,除自身经营积累和自发性负债自然增长以外,公司的营运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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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通过短期银行贷款来满足。一方面,债务资本尤其是短期借款存在短期的还
款压力,不利于公司长期战略的规划和实施;另一方面,债务成本存在固定的资
金成本,也会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进而影响整体盈利水平。因此,公司需要通
过股权方式筹集营运资金,在满足未来营运资金增长需求的同时,适当降低负债
水平,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财务安全性和灵活性,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奠定良好的
基础。

3、管理运营安排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运营资金需求安排资金使用,主要用
于满足公司业务营运所需资金,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4、补充营运资金对公司的影响和作用

公司通过本次补充营运资金可增加公司流动资产规模,为公司业务发展创造
有利基础,提高财务安全性和灵活性。同时,通过补充营运资金可以在一定程度
上满足未来营运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为公司应对市场变化、抓住行业
机会,保持和增强竞争能力提供良好的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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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发售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摘要提供的其他各
项资料外,应特别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是根据重要性原则和可
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投资者应当
认真阅读发行人公开披露的信息,自主判断企业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导致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

(一)房地产行业长期调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居住建筑产品设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1.89%、
38.51%、38.90%和 36.34%,占比较高。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针对房地产行业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政策,从增加保障性
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促进供应土地的及时
开发利用等多个方面进行调控。

目前,房地产行业调控政策已经趋于稳定,但若未来调整政策发生变化,可
能导致房地产开发企业调整长期经营部署,减少土地投资,推迟项目开发,延长
付款周期,对公司现有业务的推进、未来市场的开拓以及资金的及时回收造成不
利影响。

(二)公司不能有效应对房地产行业市场集中度提高的风险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行业市场集中度持续提升,中国指数研究院发布的数据
显示,房地产行业百强企业的市场份额从 2012 年的 28%上升至 2017 年的 47.7%,
集中趋势加快。

房地产行业是建筑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司居住建筑设计业务的重要
目标市场,房地产行业市场集中度提高,意味着大型房地产企业的市场占有率提
升。该等企业对建筑设计、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等业务的供应商具有更严格的
标准,项目开发的地域跨度更大,对企业的规模、品牌知名度、项目经验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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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综合实力要求更高,若公司不能及时并有效的应对这种变化,将在未来的市场
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三)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1、行业创新或技术革新带来的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建筑行业技术研发和创新发展较快,尤其是近年来装配式建筑、BIM
技术、全过程工程咨询、绿色建筑、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应用和推广,
促进了行业升级和创新,产生了新的市场需求和商业机遇,培育了新的利润增长
点。

另一方面,企业需要一定的经验积累、技术储备和资金投入,应对行业创新
或技术革新引起的变革,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行业市场分化,改变原有竞争格
局,公司若不能抓住产业升级机遇,有效应对并适应行业创新或技术革新,将在
未来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2、市场环境和竞争格局变化带来的市场竞争风险

我国建筑设计行业具有碎片化、区域性的特征,建筑设计企业尤其是民营设
计企业资金实力和资本规模通常相对较小。但近年来,建筑设计行业的发展以及
对资本规模要求较高的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等业务的推广应用,催生了
一批大型、平台化的建筑设计企业,此外,部分具备全产业链整合能力的施工企
业也开始向上游设计环节拓展。上述企业在资本实力、技术水平、项目储备等方
面具备较强实力,建筑设计行业的竞争环境和竞争格局可能发生较大变化。若公
司不能有效应对竞争格局的变化,将面临业务订单减少或业务收费降低的风险,
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市场拓展风险

1、跨地域市场拓展风险

目前,公司在长沙、广州、上海等地设立了区域公司并拓展业务,区域公司
的长期发展,需要软硬件的投入和团队的搭建,需要时间和项目积累提升品牌知
名度;此外,设立区域公司,管理半径将延长,对公司跨地域的组织管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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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质量控制和人员管理等方面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若公司未能
有效管理并支持区域公司的业务拓展,将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2、新业务发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已初步完成全产业链布局,利用装配式建筑和 BIM 技术的积累,向工
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PC 构件的生产和销售等新兴业务延伸,以期为设
计业务挖掘新的价值载体,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核心竞争力。

上述新兴业务的管理和执行与公司设计业务存在区别,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
确定性,此外,该等新业务的客户群体、竞争格局和商业规则也有别于设计业务,
未来的市场拓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新业务不能顺利推进,将对公司未来
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一)业务资质风险

国家对建筑行业实行严格的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企业在资质许可
范围内开展相应的业务,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取得开展业
务所需要的相应资质,并拥有具备执业资格的专业团队。

若公司不能持续满足资质管理要求,或者不能及时取得开展新业务所需要的
资质,将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和新业务的开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工程责任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
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
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
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
交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
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如果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责任事故,可能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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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同时可能受到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甚至被责令
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对公司正常业务开展造成不利影响。

(三)区域收入相对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来自华南地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35,101.49 万元、33,156.32
万元、47,071.56 万元和 26,471.49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77.84%、
69.73%、79.42%和 78.33%,公司华南地区收入占比较高。

若华南地区的市场开拓和业务进展不利,将对公司整体经营造成较大影响,
公司存在收入区域集中风险。

(四)工程调整或变更的风险

建筑工程项目周期较长,需要根据客户购地进展、开发计划、战略调整等情
况变化,相应调整、变更设计目标或设计进程和工程进度,甚至存在暂停或终止
的可能。工程进程的调整或变更,破坏了公司项目管理和人员安排的计划性,频
繁的变更或调整甚至对公司正常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建筑工程项目的重大调整或变更,可能影响公司的资金预算、收入确
认,从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五)经营场所租赁风险

虽然公司已在广州、长沙等地购置多处办公房产,但目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
经营场所主要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其中母公司租赁办公场所 3 处,分公司共租赁
办公场所 8 处,子公司租赁办公场所 9 处。上述租赁的经营场所中部分尚未办理
租赁备案,虽然未予备案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但仍然可能对公司正常生产运
营造成影响。

此外,虽然上述租赁房产均与出租方约定了较长的租赁期限,但若出租方违
约提高租金或提前收回租赁场地,而公司不能及时有效应对,也将对公司正常生
产运营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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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风险

(一)建筑设计收入不能及时确认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建筑设计业务总收入分别为 44,146.34 万元、42,749.82 万元、
45,784.77 万元和 24,390.20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7.90%、89.91%、
77.25%和 72.17%,设计收入的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变动影响较大。建筑项目周
期较长、环节较多,设计成果完成内部评审,交由甲方或第三方独立机构、建设
主管部门审核或审批通过后,公司方可确认收入。除内部评审外,其他环节并非
完全由公司主导,外部影响因素较多,若公司不能及时确认建筑设计收入,将对
公司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二)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15,639.71 万元、16,221.92 万元、
17,476.34 万元和 24,581.64 万元,占各期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8.76%、
23.18%、19.61%和 25.74%,应收账款比重较高。尽管公司客户多为综合实力较
强的品牌开发商,但房地产行业当前仍处于调控周期,不排除部分客户出现经营
不善或资金紧张的情形。若公司不能及时收回资金,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三)刚性成本较高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设计和研发及其延伸业务,建筑设计和研发属于知识密
集型行业,业务开展需要保有一定数量和相应专业水准的研发设计人员,人力成
本往往较高,报告期内公司计入营业成本的职工薪酬分别为 21,636.50 万元、
22,074.96 万元、24,588.66 万元和 13,330.91 万元,占总成本比重分别为 78.35%、
77.11%、64.93%和 56.35%。员工固定薪酬部分相对具有刚性,通常不会随公司
短期业绩的变化而动态调整,若公司业务拓展未达预期,将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实
现利润目标。

(四)人力成本持续上升的风险

报告期内,人力成本占公司营业成本比重较高。近年来,建筑设计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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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快,公司业务扩张和新兴技术的应用,需要不断引进优秀人才,而高端技术和
设计人员相对稀缺,人才竞争加剧,另一方面,公司大部分员工位于我国一线城
市,员工生活成本不断攀升,薪资要求较高。若未来人力成本持续上升,公司收
入不能相应增长,将对公司毛利率和利润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五)无法继续享有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及获得政府补贴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了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 827.16
万元、922.50 万元、1,139.82 万元和 270.36 万元,占公司各期会计利润总额的比
例分别为 16.76%、8.16%、9.10%和 6.00%。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分别获得政府
补助 312.47 万元、627.16 万元、717.39 万元和 463.46 万元,占公司各期利润总
额的比例分别为 6.33%、5.55%、5.73%和 10.28%。

若公司未来不能持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或获得政府补贴,将
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六)政府补助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 312.47
万元、627.16 万元、717.39 万元和 463.46 万元,占各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33%、5.55%、5.73%和 10.28%。如果未来各级政府补贴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公
司不能继续享受财政补助,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四、管理风险

(一)业务发展带来的管理风险

公司总部设立在深圳并在长沙、广州、上海等地设立了区域公司,未来随着
经营规模的扩张,公司可能需要成立更多区域公司。此外,公司将开展工程总承
包、全过程工程咨询和 PC 构件的生产及销售等新兴业务,这些业务的发展对公
司市场开拓、项目管理、风险管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公司不能及时建立满足
业务发展的运营体系,将带来管理风险,不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二)信息系统风险

公司设计工作的开展,需要使用协同设计平台和模块化设计平台等系统;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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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管理工作的开展,需要使用项目管理平台、财务系统、人力资源等系统。随着
信息技术的发展,公司设计和管理工作对信息系统的依赖度越来越高。上述平台
对软硬件、网络环境、数据处理的要求较高,若公司信息系统无法正常运转,将
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业务分包风险

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公司可能需要将部分设计及工程任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
质的企业,由其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工作。虽然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分包管理
体系,从供应商遴选、进度控制、质量管理等方面对分包进行管控,但若甲方不
同意分包或管控措施执行不力,可能引发设计、工程质量和经济纠纷,对公司声
誉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存在一定的分包风险。

(四)高端人才不足及流失风险

建筑设计和研发及其延伸业务属于知识密集型行业,高端技术和设计人才的
厚度对公司可持续发展和竞争力提升至关重要。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新
型理念、技术和业态的推进,高端人才需求越来越大,若公司不能及时引进足够
的高端人才,在人才培养、薪酬待遇等方面缺乏竞争力,将面临高端人才不足甚
至流失的风险,对公司可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唐崇武直接持有 5,190.30 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35.31%,同时通过华阳旭日和华阳中天两个员工持股平台控制了公司 22.99%股
份的表决权;此外,徐华芳为唐崇武的岳母,直接持有 2,781.00 万股公司股份,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18.92%。2015 年 7 月 24 日,徐华芳与唐崇武签署《一致行动
协议》,徐华芳承诺在经营管理和决策中与唐崇武保持一致意见,因此唐崇武合
计控制了公司 77.22%股份的表决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

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在股权控制和经营管理决策等方面对公司存在较强影
响力,且其个人利益有可能并不完全与其他所有股东的利益一致,若其通过行使
表决权、管理职能或任何其他方式对公司经营决策、董监高的安排、对外投资、
资产处置等方面存在控制不当的行为,可能对公司及其它股东的权益产生不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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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影响经营业绩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益不达预期风险

尽管公司已结合产业政策、公司战略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
性论证,并预期能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产业
政策、技术发展等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存在项目实施进度和效果不理想的可能,
进而带来项目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大幅增强,净资产规模亦
将随之扩大,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净利润也将有所增加。但
募集资金使用带来的业绩增长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短期内公司的净利润和股
东回报仍主要依赖现有业务,可能无法抵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导致的折旧和摊销
的增加,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短期内存在一定幅度下降的风
险。


七、业绩波动风险

公司未来的成长受宏观经济、行业前景、竞争状态、行业地位、经营模式、
自主创新能力、服务质量和营销能力等综合因素影响。如果上述因素出现不利变
化,将对公司的业务拓展和技术升级提出更高的要求,影响公司预期的成长性和
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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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名称: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唐崇武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市花路盈福高科技厂房四层 B 厂


联系电话: 0755-82739188

传真: 0755-82712311

联系人: 徐清平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北座

联系电话: 0755-23835291

传真: 0755-23835201

保荐代表人: 孔少锋、张新

项目协办人: 琚鹏飞

其他经办人员: 卢文、王通、翁伟鹏、孙博、黄潇、陈皓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彭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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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 9 号侨福芳草地 D 座 7 层

联系电话: 0755-26224889

传真: 0755-26224000

签字律师: 高雯、谷志威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验资复核机构

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徐华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联系电话: 010- 85665588

传真: 010 -85665120

签字会计师: 刘维、廖金辉

(五)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汤锦东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 300 号之一 11 楼 A 室

联系电话: 020-83637841

传真: 020-83637840

签字评估师: 谢广民、王东升

(六)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 楼

联系电话: 0755-2189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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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755-21899000


二、本次发行上市重要日期
序号 内容 日期

1 初步询价日期 2019 年 1 月 31 日、2019 年 2 月 1 日

2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 2019 年 2 月 12 日

3 申购日期 2019 年 2 月 13 日

4 缴款日期 2019 年 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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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定的
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 9:30 – 11:30、下午 14:00 – 16:00。


三、查阅地点
(一)发行人: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市花路 14 号深福保盈福大厦 4 层
电话:0755-82739188
联系人:徐清平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中信证券大厦 19 层
电话:0755-23835291
联系人:孔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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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
股说明书摘要》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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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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