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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雪龙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20-01-21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XuelongGroupCo.,Ltd.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 211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 荐 人:
主承销商: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 3,747 万股且占发行后总股本
(二)发行股数:
比例不低于 25%,不进行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三)每股面值: 1.00 元
(四)每股发行价格: 【●】元
(五)预计发行日期: 2020 年 2 月 5 日
(六)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七)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4,986.15 万股

(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及限售安排:

1、公司实际控制人贺财霖、贺频艳、贺群艳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本人在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

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若因派发现金

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复权处

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

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作除权除息

处理),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低

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则作除权除息处理),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

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人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二级市

场价格而定。上述期间内,即使本人出现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形,本人仍将履行相关承诺。

2、公司实际控制人贺财霖近亲属郑佩凤、郑菊莲、贺根林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本人

在贺财霖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贺财霖离职

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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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作除权除息处理),

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则作除权除息处理),本人持有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在承诺

的持股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人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

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而定。上述期间内,即使贺财霖出现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形,本人仍将

履行相关承诺。

3、公司股东香港绿源、维尔赛控股、联展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

本公司/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若因派发现金股

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

不低于发行价;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

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作除权除息处理),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

(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作除权

除息处理),本公司/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

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在满足本公司/本企业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

的二级市场价格而定。

4、其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作为香港绿源/联展投

资的股东/合伙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或香港绿源/联展投资回购其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香港绿

源/联展投资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不通过香港绿源/联展投资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九)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20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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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招股意向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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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
向书“风险因素”部分的内容全文,并应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及风险因素。本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下列提示:


一、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一)本次新股公开发行和老股公开发售方案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贺财霖、贺频艳、贺群艳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其股份。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若
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作除权除息处理),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
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作除权
除息处理),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承诺的持股锁定
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人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
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而定。上述期间内,即使本人出现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形,
本人仍将履行相关承诺。

2、公司实际控制人贺财霖近亲属郑佩凤、郑菊莲、贺根林承诺:自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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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本人在贺财霖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贺财霖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则作除权除息处理),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如该日不
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
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人持有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两年
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人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二
级市场价格而定。上述期间内,即使贺财霖出现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形,本人仍
将履行相关承诺。

3、公司股东香港绿源、维尔赛控股、联展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其股份。

本公司/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若
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作除权除息处理);股票上市后 6 个
月内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作除权除息处理),或者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低于发行
价,本公司/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承诺的持股锁
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在满足本公司/本企业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
下,根据减持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而定。

4、其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作为香
港绿源/联展投资的股东/合伙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或香港绿源/联展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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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其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香港绿源/联展投资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
本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通过香港绿源/联展
投资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稳定股价的预案

如果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出现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
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的
情况时,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1、预警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 110%
时,公司将在十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状况、财务
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
应当在其后三十日内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并应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二)公司采取的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触及启动稳定股价条件时,公司将及时采取以下部
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通过回购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
股价;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且
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
集资金的总额;

(2)公司单个会计年度内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
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00%;

(3)如果公司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施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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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

(4)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2、公司主要股东香港绿源、维尔赛控股、联展投资及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股价,但前提是该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
司股权分布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

3、公司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
提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

4、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
式。

上述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应为各方自有资金,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的
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为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1、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3、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
券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4、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回购。


(四)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价稳定

措施

如公司已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每股净资
产,公司主要股东香港绿源、维尔赛控股、联展投资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采取以下稳定股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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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公司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市场价格增持公司股票,购买增持股票的总额不低于其本人
/本公司/本企业上一年度从公司所获得的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 20%,
但不超过其本人/本公司/本企业上一年度从公司所获得的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
红金额的 50%;

2、除因继承、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股价
稳定措施的停止条件外,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本
人/本公司/本企业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
式。


(五)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

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后起 90 个自然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
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10 个交易日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该次回购约定金额使用完毕,或者回购股份总数达到总股份的 2%;

3、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应将稳定
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且在未来 3 个月内不再启动稳定股价事宜。


(六)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1、公司负有回购股票义务,就稳定股价相关事项的履行,愿意接受有权主
管机关的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

2、公司主要股东香港绿源、维尔赛控股、联展投资及实际控制人负有增持
股票义务,但未按预案的规定提出或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其在限期内
履行增持义务,若仍不履行,公司将在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对其及其控制的其他持
有公司股份的股东进行分红,同时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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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且实施完毕时为止;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增持股票义务,但未按预案的规定提出增
持或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其在限期内履行增持义务,若仍不履行,公
司将在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对其发放薪酬、津贴或分红,同时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且实施完毕时为止;

4、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应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

前述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的主要股东香港绿源、维尔赛控股、联展投资及实际
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因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
施期间内不再作为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股
价稳定措施。

发行人及主要股东香港绿源、维尔赛控股及联展投资、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
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
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
求未来新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
的相应股价稳定措施承诺。


三、相关责任主体关于招股意向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的承诺

(一)发行人的相关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如公司招股意向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
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上述认定时,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于
二十个交易日内启动回购程序,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
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
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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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价格。

2、发行人主要股东香港绿源、维尔赛控股及实际控制人贺财霖、贺频艳、
贺群艳承诺

如公司招股意向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
/本人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上述认定时,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
的全部新股。

3、发行人主要股东香港绿源、维尔赛控股及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如公司招股意向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中介机构的相关承诺

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事宜,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发行人会计师事务
所向投资者作出如下承诺:

1、保荐机构承诺

广发证券承诺:若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申请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
股票并上市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本保荐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申请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股票并上市而
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律师承诺

国浩(上海)律师承诺:如因国浩(上海)律师未能依照法律、法规及行业
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存在过错致使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
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国浩
(上海)律师将依生效的仲裁裁决书或司法判决书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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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过错的除外。

3、发行人会计师承诺

天健会计师承诺:因天健会计师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
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其没有过错的除外。


四、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一)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贺财霖及配偶郑佩凤、贺频艳以及贺群艳持

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
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
经营发展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本人减持公司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

3、本人减持公司股票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并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指复权后的
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本人直接和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人所持公
司股份变化的,可转让股份额度及转让价格做相应调整;

5、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则持有的公司其余股票自本人未履行上述减
持意向的承诺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6、本人在公司上市后依法增持的股份不受本承诺约束。若法律、法规及证
券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东香港绿源、维尔赛控股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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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
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
价、经营发展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本公司减持公司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

3、本公司减持公司股票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并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指复权后
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本公司每年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本公
司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公司所持
公司股份变化的,可转让股份额度及转让价格做相应调整;

5、如果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则持有的公司其余股票自本公司未履行上
述减持意向的承诺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6、本公司在公司上市后依法增持的股份不受本承诺约束。若法律、法规及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股东联展投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

2、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并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指复权后
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本企业每年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本企
业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企业所持
公司股份变化的,可转让股份额度及转让价格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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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企业在公司上市后依法增持的股份不受本承诺约束。若法律、法规及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在承诺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拟实施减持时,将比照股东宁
波维尔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履行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股份减持的
规定要求。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
补措施的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将积极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制定、修改股权激励方案,本人将积极促使未来股权激励方
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将根据未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
合理措施,使上述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公司主要股东香港绿源、维尔赛控股及实际控制人就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1)统筹安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

(2)积极推进业务发展,优化产品结构,提升盈利能力;

(3)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4)落实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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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公司主要股东香港绿源及维尔赛控股、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已做出上述承诺,公司仍需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不等于
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六、相关主体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
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本公司违反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一
项或多项公开承诺,应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该等承诺或替代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进行公开再融资。因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
者利益等必须公开增发的情形除外;

3、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责任的股东暂停分配利润;

4、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停发薪酬或津贴;

5、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如就未能履行特定承诺事项作出另行约束措施的,应从严从重履行相关
约束措施。


(二)持股 5%以上股东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
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本人/本公司/本企业违反就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一项或多项公开承诺,应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该
等承诺或替代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
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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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不得转让公司股票。因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
利益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本公司/本企业的部分;

4、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
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5、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给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公司、投
资者损失;

6、如就未能履行特定承诺事项作出另行约束措施的,应从严从重履行相关
约束措施。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本人将严格履行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
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本人违反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
一项或多项公开承诺,应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该等承诺或替代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
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暂不领取公司应支付的薪酬或者津贴;

3、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
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4、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给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公司、投
资者损失;

5、如就未能履行特定承诺事项作出另行约束措施的,应从严从重履行相关
约束措施。


七、利润分配

(一)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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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全体股东共同享有。


(二)发行人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1、主要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本次
发行上市后公司的主要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
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合理资金需求以及可持续发
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普通股股利按股东持有
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股东分配。

(3)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的方式进行股
利分配,在公司盈利及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条件下,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
方式分配股利。

(4)现金分红的条件:在公司实现盈利、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有足够现金
实施现金分红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实施现金股利分配方式。

(5)现金分红的比例:在满足上述分红条件下,如公司无重大现金支出等
事项发生,公司上市后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5%。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现金支出: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股权或购买设备、土地房产
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股权或购买设备、土地房产
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0%。

(6)公司发放分红时,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
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
的现金分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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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未来十二个月内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④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未来十二个月内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7)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规定
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
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8)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和确保公司股本合理
规模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等方式分配利润。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
利润分配的,还应当充分考虑股本扩张与业务发展,与公司成长性、业绩增长相
适应,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2、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调整机制

根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本次
发行上市后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调整机制如下:

(1)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结合经营状况、盈利规模、现金流量情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
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
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提出
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独立董事可以征
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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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时,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原因、留存收益的用途
作出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
式,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通
过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充分
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条件及调整机制

①调整条件: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或者出现对公司
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时,确实需要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
的,可以对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但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有
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②调整机制: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
证并说明理由,多渠道听取独立董事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独立
董事认可且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过。

投资者如需详细了解本公司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长期回报规划、未来三
年具体利润分配计划,请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之“三、本
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
列事项:


(一)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一直专注于风扇总成、离合器风扇总成及汽车轻量化塑料件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具备塑料改性、模具制造、冲压、锻打、机加工、吹塑、注塑等全流
程生产能力。公司作为国内风扇总成、离合器风扇总成的主要生产商之一,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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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商用车冷却系统市场占据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但若未来同行业
相关竞争对手不断增效降本、扩大产能,则公司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导致的经营
风险。


(二)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1-6 月,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
分别为 18,996.75 万元、24,070.56 万元、21,813.14 万元及 12,775.45 万元,占当
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6.87%、67.71%、68.33%及 69.55%,客户集中度较高
且在报告期内占营业收入比重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下游行业集中度较高所
致。目前,公司已经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优质的服务水平,与一汽集团、东风
集团、东风康明斯、玉柴集团、北汽福田等整车及发动机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
战略合作关系,同时,整车及发动机厂商较高的供应商准入壁垒,进一步增进和
强化了这种合作关系,未来终止合作的可能性很低。尽管如此,客观上仍然不能
完全排除前述客户与公司终止合作的风险,一旦终止合作的情形发生,短期内公
司将面临订单减少进而导致收入和利润水平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第一大客户一汽集团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 41.94%、41.79%、36.28%及 37.91%,比例较高,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与
一汽集团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或者一汽集团自身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会给公
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


(三)核心技术失密导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发行人的工艺技术包括发行人拥有的专利技术及非专利技术,其中,非专利
技术主要是在生产实践中发行人积累沉淀的各种生产经验与工艺配方,如塑料改
性配方、改性环境的控制等。目前,发行人对部分核心技术采取了极为严密的保
密措施,并严格执行;对关键生产环节实行工序隔离,各类产品的核心技术分人
保密管理,将核心技术失密风险加以有效控制。考虑到发行人部分技术特别是工
艺配方难以通过专利保护,依赖于发行人的保密机制来保护,若发行人保密机制
未能有效运作,或保密措施未得到严格执行,发行人仍将面临技术失密的风险。

上述风险将直接或间接影响公司经营业绩,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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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风险因素”及其他章节的相关资料,并特别关注上述风险的描述。


九、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之间的主要财务信

息及经营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为 2019 年 6 月 30 日。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
意向书签署日期间,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销售规模
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
重大事项等方面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发行人 2019 年 1-9 月的营业收入为 25,796.5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7.52%,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6,916.4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00%,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6,637.3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0.37%。公司 2019 年 1-9 月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均保持了增长趋势,公司盈利能力持续向好。

基于上述已实现的经营情况,结合目前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初步预计 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5,696.57 万元,同比增长 11.81%,预计实现净利润 9,662.32
万元,同比增长 5.73%,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 9,187.98 万元,同比增长 11.33%。公司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审阅,不构
成盈利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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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目录

发行概况 .......................................................................................................................2

重要声明 .......................................................................................................................4

重大事项提示 ...............................................................................................................5
一、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5

二、稳定股价的预案...............................................................................................................7

三、相关责任主体关于招股意向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10

四、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12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14

六、相关主体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5

七、利润分配.........................................................................................................................16

八、风险提示.........................................................................................................................19


目录..............................................................................................................................22

第一节 释义 .............................................................................................................28

第二节 概览 .............................................................................................................33
一、发行人简介.....................................................................................................................33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34

三、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数据.................................................................................................35

四、本次发行情况.................................................................................................................37

五、募集资金运用.................................................................................................................37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39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39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39

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42


第四节 风险因素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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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一、市场竞争风险.................................................................................................................43

二、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43

三、核心技术失密导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44

四、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44

五、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风险.............................................................................................44

六、毛利率下降的风险.........................................................................................................45

七、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45

八、技术进步落后导致竞争能力下降的风险 .....................................................................45

九、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46

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风险.....................................................................................46

十一、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46

十二、新能源汽车替代传统内燃机汽车的市场风险 .........................................................46

十三、募投项目的市场风险.................................................................................................47

十四、经济周期性波动与汽车相关产业发展状况影响的风险 .........................................47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48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48

二、发行人的改制重组情况.................................................................................................48

三、发行人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51

四、发行人设立以来股东出资、股本变化的验资情况 .....................................................67

五、发行人组织结构图.........................................................................................................68

六、发行人控股、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70

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89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117

九、发行人内部职工股的情况...........................................................................................119

十、发行人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

的职工持股会情况...............................................................................................................119

十一、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119

十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

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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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十三、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124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125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125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129

三、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164

四、公司主营业务情况.......................................................................................................183

五、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213

六、公司的特许经营权情况...............................................................................................224

七、公司生产技术状况.......................................................................................................229

八、公司研发情况...............................................................................................................230

九、公司主要产品质量控制情况.......................................................................................239

十、公司安全生产及环保情况...........................................................................................241

十一、境外经营情况...........................................................................................................247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248
一、发行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的独立性 .......................................248

二、同业竞争.......................................................................................................................250

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252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278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278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的持股情况 ...................285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287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收入情况 .......................................317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兼职及与发行人关联情况 ...............317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变动情况 ...........................................................319


第九节 公司治理 .....................................................................................................321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321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情况...........................................................................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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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328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的评估...............................................................................................328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330
一、财务报表.......................................................................................................................330

二、审计意见.......................................................................................................................337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编制的范围及变化情况 .......................................337

四、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343

五、公司最近一年收购兼并情况.......................................................................................373

六、分部信息.......................................................................................................................373

七、非经常性损益...............................................................................................................375

八、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376

九、最近一期末的主要债项...............................................................................................377

十、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377

十一、报告期内现金流量情况...........................................................................................380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承诺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380

十三、财务指标...................................................................................................................384

十四、公司设立时及报告期内资产评估情况 ...................................................................386

十五、历次验资情况...........................................................................................................389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90
一、财务状况分析...............................................................................................................390

二、盈利能力分析...............................................................................................................430

三、现金流量分析...............................................................................................................499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503

五、报告期内发行人重大或有事项、承诺事项、期后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对发行人的

影响.......................................................................................................................................503

六、财务状况、盈利能力未来趋势分析...........................................................................503

七、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及填补回报措施 ...................................................506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514
一、未来发展战略和目标...................................................................................................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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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展规划的前提条件和面临的主要困难 ...................................................................515

三、公司确保实现上述计划拟采用的方式、方法和途径 ...............................................517

四、上述发展规划与现有业务之间的关系 .......................................................................518

五、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实现上述发展计划的作用 .......................................................518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519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519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介绍.......................................................................................521

三、项目新增产能消化及营销措施...................................................................................548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553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555
一、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555

二、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555

三、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556

四、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560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561
一、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561

二、重大合同.......................................................................................................................561

三、公司对外担保情况.......................................................................................................564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564

五、其他事项.......................................................................................................................565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566
一、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566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567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569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570

五、验资复核机构声明.......................................................................................................571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573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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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复核机构声明.......................................................................................................576

资产评估复核机构声明.......................................................................................................577

资产评估复核机构声明.......................................................................................................578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579
一、备查文件.......................................................................................................................579

二、文件查阅地址...............................................................................................................579

三、信息披露网址...............................................................................................................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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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发行人、公司、雪
指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龙股份
雪龙集团有限公司、宁波雪龙集团有限公司、宁波雪龙汽车零部
雪龙有限 指
件制造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香港绿源 指 香港绿源控股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主要股东
宁波维尔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宁波北仑维尔赛企业管理咨询有
维尔赛控股 指
限公司,系发行人主要股东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联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
联展投资 指
人主要股东
宁波群频电子有限公司、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系发
群频电子 指
行人实际控制人曾经控制的其他企业,已被维尔赛控股吸收合并
霞浦镇资产公司 指 宁波市北仑霞浦镇资产经营管理公司
福利工业管理处 指 宁波市北仑区福利工业管理处
宁波金开 指 宁波金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捷斯特车用零件检测有限公司、宁波雪龙车用零件检测有限
捷斯特 指
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长春欣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长春欣菱房屋租赁有限公司,系
长春欣菱 指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雪龙进出口 指 宁波雪龙进出口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香港庆捷盈 指 香港庆捷盈控投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已注销
宁波北仑中科雪龙新技术创新中心,系发行人投资的民办非企业
雪龙创新中心 指
单位
宁波东泽汽配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曾经的全资子公司,已被
东泽汽配 指
雪龙股份吸收合并
宁波中科雪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曾经的全资子公司,
中科雪龙 指
已被雪龙股份吸收合并
宁波显威汽配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曾经的全资子公司,已被
显威汽配 指
雪龙股份吸收合并
宁波欣菱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曾经的全资子公司,
宁波欣菱 指
已于 2012 年 9 月 6 日注销
宁波雪龙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曾经控制的其
雪龙咨询 指
他企业,已被维尔赛控股吸收合并
宁波雪龙集团风扇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曾经的子公司,已与麦迪
雪龙风扇 指
威新设合并为东泽汽配
宁波麦迪威汽车零件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曾经的子公司,已与雪
麦迪威 指
龙风扇新设合并为东泽汽配
奇龙投资 指 宁波奇龙投资有限公司
广福投资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广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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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俊投资 指 宁波嘉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川浦赢投资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川浦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市江北区億正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9 月 22 日注
億正投资 指

东泽发展 指 东泽发展有限公司
一汽集团 指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一汽解放 指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一汽轿车 指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一汽夏利 指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东风集团 指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风康明斯 指 东风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
吉利集团 指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
浙江远景 指 浙江远景汽配有限公司
中国重汽 指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宇通客车 指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宇通集团 指 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
玉柴集团 指 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
玉柴股份 指 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金龙汽车 指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北汽福田 指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潍柴动力 指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江铃汽车 指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江铃集团 指 江铃汽车集团公司
江淮汽车 指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柴股份 指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
朝柴动力 指 东风朝阳朝柴动力有限公司
一拖(洛阳) 指 一拖(洛阳)柴油机有限公司
一拖股份 指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云内动力 指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新柴股份 指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奇瑞汽车 指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长安汽车 指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上汽通用五菱 指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重汽 指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一汽大众 指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卡特彼勒 指 美国卡特彼勒公司
韩国斗山 指 韩国斗山集团
博格华纳 指 美国博格华纳公司
日本洋马 指 洋马株式会社
台湾塑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台塑工业(宁波)有限公司及台化
台塑集团 指
塑胶(宁波)有限公司系其在大陆的生产基地
善尔信 指 乐清市善尔信投资有限公司
无锡柴油机厂 指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无锡柴油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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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Robert Bosch GmbH,德国罗伯特博世集团有限公司,是全球第一
博世 指
大汽车技术供应商
德国大陆 指 Continental AG,德国大陆集团
ZF Friedrichshafen AG,德国采埃孚集团,是全球领先的汽车传动
采埃孚 指
与底盘技术以及主动和被动安全技术供应商
DENSO CORPORATION,日本电装公司,是世界汽车系统零部件
日本电装 指
的顶级供应商
Magna Internation Inc.,加拿大麦格纳国际集团,是全球首屈一指
麦格纳 指
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
华域汽车 指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华纳圣龙 指 华纳圣龙(宁波)有限公司
东风马勒 指 东风马勒热系统有限公司
长春宝成 指 长春宝成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温州奕龙 指 温州奕龙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可比同行业公司,股票代码
华培动力 指
为 603121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系可比同行业公司,股票代码为
浙江仙通 指
603239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可比同行业公司,股票代码为
新坐标 指
603040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可比同行业公司,股票代码为
中原内配 指
002448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股东会 指 公司前身之股东会
股东大会 指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保荐机构、保荐
人、主承销商、广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证券
发行人会计师、天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健会计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前身信永中和会
信永中和 指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国浩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上海)律师
发行人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
本次发行 指 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 3,747 万股且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
于 25%,不进行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报告期 指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 1-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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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
报告期各期期末 指
2019 年 6 月 30 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专业词语释义
三元乙丙橡胶,是乙烯、丙烯和少量的非共轭二烯烃的共聚物,
EPDM 指 其耐臭氧、耐热性、耐候性、耐老化等性能优异,可广泛用于汽
车零部件、汽车密封件等领域。
聚丙烯,是由丙烯聚合而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具有耐热、耐
PP 指 腐、密度小、制品可用蒸汽消毒等突出优点,缺点是耐低温冲击
性差,较易老化,但可通过改性予以克服。
聚酰胺,俗称尼龙。具有良好的综合性能,包括力学性能、耐热
PA 指 性、耐磨损性、耐化学药品性和自润滑性,且摩擦系数低,有一
定的阻燃性,易于加工,广泛应用于机械、汽车、航空等领域。
一种结晶度高、非极性的热塑性树脂,可加工制成薄膜、电线电
HDPE 指 缆护套、管材、各种中空制品、注塑制品、纤维等,广泛用于汽
车、农业、包装、电子电气、机械、日用杂品等方面。
由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CASCO(国际标准化组织/合格评定委员
ISO/IEC17025 指
会)制定的实验室管理标准。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其是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
CNAS/认可委 指 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
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


比强度 指 材料的抗拉强度与材料表观密度之比,单位为(N/ )/(kg/ )或
Nm/kg。
流体力学中流体的旋转角速度矢量至少有一个不为零,即流体质
涡流 指
点或流体微团在运动过程中绕其自身轴线旋转。
电子控制单元,又称“行车电脑”、“车载电脑”等。其由微处理器
(CPU)、存储器(ROM、RAM)、输入/输出接口(I/O)、模
ECU 指
数转换器(A/D)以及整形、驱动等大规模集成电路组成,是汽车
专用微机控制器。
将从挤出机挤出的尚处于软化状态的管状热塑性塑料坯料注入成
中空吹塑 指 型模内,然后通入压缩空气,利用空气的压力使坯料沿模腔变形,
从而吹制成中空制品。
注塑 指 一种工业产品生产造型的方法,包括橡胶注塑和塑料注塑。
是对汽车生产和相关配件组织应用的特殊要求,其适用于汽车生
ISO/TS16949 指 产供应链的组织形式。目前,国内外各大整车厂商均要求其供应
商通过该认证。
2016 年 10 月,国际汽车工作组(IATF)公布 IATF16949:2016 质
IATF16949 指 量管理体系认证标准,取代原 ISO/TS16949:2009 质量管理体系认
证标准。
引导活塞在缸内进行直线往复运动的圆筒形金属机件,空气在发
气缸 指
动机气缸中通过膨胀将热能转化为机械能。
啮合 指 指两个齿轮间的咬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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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号 指 随着时间而变化的电压或电流。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代号,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环境管理
ISO14001 指
体系标准。
是一种将熔融合金液倒入压室内,以高速充填钢制模具的型腔,
压铸 指
并使合金液在压力下凝固而形成铸件的铸造方法。
一种烃或烃的衍生物的混合物,包括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是
化石燃料 指
由死去的有机物和植物在地下分解而形成的,是不可再生资源。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是用于规定、规范国际商标注册
马德里协定 指
的国际条约。
注:本招股意向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以及乘积数与乘数相乘之积存
在一定差异,此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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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
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Xuelong Group Co., Ltd.
注册资本 11,239.15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贺财霖
设立日期 2002 年 2 月 4 日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 211 号
汽车模具、精冲模、精密型腔模、模具标准件、汽车零配件的生产;经济信
息咨询服务(除股票、期货信息);汽配产品检测;汽配技术开发、转让及
咨询服务;高性能膜材料、纳米材料、光电产品研发、制造;改性塑料研发、
经营范围
制造;改性塑料制品制造;塑料、钢板和钢材批发;太阳能光伏分布式发电;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口(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和技术
除外)


(二)发行人的经营情况

雪龙股份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从事汽车发动机冷却风扇总成、离合器风扇
总成及汽车轻量化塑料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具体包括风扇总成、离
合器风扇总成、汽车轻量化塑料件等,广泛应用于商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等领
域。经过长期发展和积累,公司凭借自身的技术研发、产品质量、全产业链成本
等方面突出优势,已成为一汽集团、玉柴集团、北汽福田、东风集团、云内动力
等大型整车或发动机厂商的主要一级配套供应商,确立了在国内商用车市场汽车
风扇总成及离合器风扇总成细分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拥有较高的行业市场地位和品牌知名度。作为国内风扇总成、离合器风
扇总成的主要生产商之一,公司在国内商用车冷却系统市场占据领先地位,具有
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品牌实力雄厚,“雪龙”商标及品牌荣获“中国驰名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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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浙江省著名商标”、“浙江省知名商号”、“浙江名牌产品”等多个荣
誉称号。

公司拥有稳定优质的客户群体和丰富的配套经验。报告期内,公司作为一级
配套供应商的主要客户包括一汽集团、玉柴集团、北汽福田、东风集团、云内动
力、吉利集团等国内知名整车或发动机厂商,以及卡特彼勒、沃尔沃、韩国斗山、
日本洋马等世界 500 强企业。作为国内外整车厂商的一级配套供应商,凭借过硬
的产品质量、优质的服务水平,公司连续多年获得一汽集团、东风集团等国内知
名整车厂商“A 级供应商”、“优秀供应商”、“核心供应商”、“质量优胜奖”等荣誉,
并于 2016 年通过卡特彼勒 SQEP 金牌认证。

公司拥有强大的技术研发实力。公司已连续 10 年保持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
称号,是“浙江省企业研究院”、“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宁波市院士工作站”
单位。公司主持的产品和研发项目多次被列为“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国家火炬
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多次荣获省、
市、区级科技进步奖。公司一贯重视自主创新和专利保护,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
获得专利 94 项,其中发明专利 14 项、实用新型专利 26 项,外观设计专利 54 项。
公司是行业技术标准制定的主导单位,是全国内燃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单
位。公司主持制定了 9 项行业标准,参与制定了 24 项国家标准和 18 项行业标准。
公司拥有前沿的实验检测技术,下属实验室通过了 ISO/IEC17025 国家认可委认
证,在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塑料制品、金属材料等产品性能实验及检测方面拥有
认证权威。

未来,公司将持续专注于现有核心业务,充分发挥在品牌知名度、市场竞争
力、客户认可度、研发技术实力及行业领先地位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在不断深耕
国内市场的同时,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将雪龙产品推向全球。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东为香港绿源、维尔赛控股、贺财霖、
贺频艳、贺群艳及联展投资,分别持有公司 26.60%、20.00%、17.68%、15.36%、
15.36%、5.00%的股份,无持股超 30%以上的股东,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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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贺财霖、贺频艳及贺群艳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贺财霖与贺频艳、贺群艳为父女关系,贺群艳、贺频艳为姐妹关系。本次发行前,
贺财霖、贺频艳及贺群艳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发行人 93.09%的股份,合计控制
发行人 95.00%的股份。贺财霖、贺频艳及贺群艳的简要情况如下:

1、贺财霖先生

1947 年 2 月 出 生 , 中 国 国 籍 ,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 身 份 证 号 为
330206194702******,住所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

2、贺频艳女士

1974 年 10 月 出 生 , 中 国 国 籍 ,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 身 份 证 号 为
330206197410******,住所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

3、贺群艳女士

1973 年 3 月 出 生 , 中 国 国 籍 ,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 身 份 证 号 为
330206197303******,住所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


三、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19 年 6 月 30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日
流动资产合计 25,832.05 24,410.06 27,467.15 23,168.56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047.27 18,176.79 17,998.97 13,200.68
资产总额 44,879.32 42,586.85 45,466.12 36,369.24
流动负债合计 4,270.49 6,864.78 16,164.96 18,229.21
非流动负债合计 2,744.10 2,831.16 2,226.86 1,551.69
负债总额 7,014.59 9,695.93 18,391.83 19,780.89
归属于母公司所
37,864.73 32,890.92 27,074.30 16,588.35
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 37,864.73 32,890.92 27,074.30 16,588.35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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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18,367.86 31,926.52 35,553.79 28,409.71
营业利润 6,052.31 10,473.05 12,284.57 6,680.13
利润总额 5,868.80 10,469.00 12,233.36 6,680.71
净利润 4,973.82 9,138.60 10,506.60 5,115.1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4,973.82 9,138.60 10,506.60 5,115.17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4,792.25 8,253.00 9,548.65 7,370.80
的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21.54 13,675.53 10,208.57 3,384.4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44.18 -887.30 -5,581.62 1,324.4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39.95 -13,094.78 -2,646.53 -5,561.2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57.72 -297.91 1,945.66 -869.73


(四)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 6 2018 年 12 月 2017 年 12 月 2016 年 12
项目
月 30 日 31 日 31 日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6.05 3.56 1.70 1.27
速动比率(倍) 4.75 2.77 1.40 1.0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5.63 22.31 40.64 54.10
每股净资产(元) 3.37 2.93 2.41 1.48
无形资产(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
0.43 0.56 0.84 0.22
产的比例(%)
2019 年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1-6 月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35 3.28 3.47 3.14
存货周转率(次) 3.05 2.86 3.24 2.8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7,157.02 13,019.32 14,496.89 8,449.63
利息保障倍数(倍) 50.66 19.75 16.81 17.18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12 -0.03 0.17 -0.08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19 1.22 0.91 0.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4,792.25 8,253.00 9,548.65 7,370.80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注 1:2019 年 1-6 月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为 2019 年 1-6 月营业收入数据年化
计算后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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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按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计算)÷普通股期末数

5、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土地使用权除外)÷净资产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7、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账面价值

8、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支出+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额+无形资
产摊销额

9、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普通股期末数

11、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普通股期末数

1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非经常性损益


四、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3,747 万股且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
发行股数
25%,不进行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价格 【●】元/股
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证
发行方式
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符合资格并在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和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
发行对象
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五、募集资金运用

根据公司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轻重缓急排
列顺序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万元)
无级变速电控硅油离合器风
1 28,740.79 28,740.79
扇集成系统升级扩产项目
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升
2 4,553.69 4,553.69
级扩产项目
3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11,778.52 9,8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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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运营资金和偿还银行贷
4 10,000.00

合计 55,073.00 43,151.07

若募集资金不足时,由公司根据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
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
公司需要对上述拟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则公司将用自筹资金投入,待募集资
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出上述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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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 3,747 万股且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
发行股数
低于 25%,不进行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占发行后
不低于 25%
总股本的比例
每股发行价格 【●】元
【●】(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18 年经审计的扣除
发行市盈率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
后总股本计算)
3.37 元(以 2019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元(以 2019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
发行方式
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符合资格并在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和法人等投资者(国家
发行对象
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4,285.95 万元
(1)保荐承销费用 2,649.27 万元
(2)审计验资费用 853.77 万元
(3)律师费用 254.72 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
495.28 万元
的信息披露费用
(5)发行手续费 32.91 万元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注:以上发行费用均为不含税金额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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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 211 号

法定代表人:贺财霖

电话:(0574)86805200

传真:(0574)86995528

联系人:竺菲菲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电话:(020)66338888

传真:(020)87557566

保荐代表人:杜俊涛、崔海峰

项目协办人:徐亮庭

其他成员:毛剑敏、俞琦敏、高嵩


(三)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 层

负责人:李强

电话:(021)52341668

传真:(021)52343320

经办律师:孙立、乔营强


(四)审计及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 1366 号华润大厦 B 座

负责人:王国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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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经办会计师:缪志坚、俞金波


(五)评估机构一: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 901 室

负责人:俞华开

电话:0571-88216941

传真:0571-87178826

经办评估师: 潘文夫、章波


(六)评估机构二: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梅惠民

住所: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4 幢 1477 室

电话:021-63391558

传真:021-63391558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庄庆贤、佘敏


(七)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楼

电话:(021)58708888

传真:(021)58899400


(八)股票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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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九)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第一

支行

户名: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602000109001674642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
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
系。


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1、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刊登日期:2020 年 1 月 21 日

2、初步询价日期:2020 年 1 月 23 日、2020 年 1 月 31 日

3、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0 年 2 月 4 日

4、网上、网下申购日期:2020 年 2 月 5 日

5、网上、网下缴款日期:2020 年 2 月 7 日

6、预计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股票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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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
应特别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
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
包括:


一、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一直专注于风扇总成产品、离合器风扇总成产品及汽车轻量化塑料件的
研发、生产和销售,具备塑料改性、模具制造、冲压、锻打、机加工、吹塑、注
塑等全流程生产能力。公司作为国内风扇总成、离合器风扇总成的主要生产商之
一,在国内商用车冷却系统市场占据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但若未
来同行业相关竞争对手不断增效降本、扩大产能,则公司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导
致的经营风险。


二、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1-6 月,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
分别为 18,996.75 万元、24,070.56 万元、21,813.14 万元及 12,775.45 万元,占当
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6.87%、67.71%、68.33%及 69.55%,客户集中度较高
且在报告期内占营业收入比重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下游行业集中度较高所
致。目前,公司已经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优质的服务水平,与一汽集团、东风
集团、东风康明斯、玉柴集团、北汽福田等整车及发动机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
战略合作关系,同时,整车及发动机厂商较高的供应商准入壁垒,进一步增进和
强化了这种合作关系,未来终止合作的可能性很低。尽管如此,客观上仍然不能
完全排除前述客户与公司终止合作的风险,一旦终止合作的情形发生,短期内公
司将面临订单减少进而导致收入和利润水平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第一大客户一汽集团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 41.94%、41.79%、36.28%及 37.91%,比例较高,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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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集团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或者一汽集团自身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会给公
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


三、核心技术失密导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发行人的工艺技术包括发行人拥有的专利技术及非专利技术,其中,非专利
技术主要是在生产实践中发行人积累沉淀的各种生产经验与工艺配方,如塑料改
性配方、改性环境的控制等。目前,发行人对部分核心技术采取了极为严密的保
密措施,并严格执行;对关键生产环节实行工序隔离,各类产品的核心技术分人
保密管理,将核心技术失密风险加以有效控制。考虑到发行人部分技术特别是工
艺配方难以通过专利保护,依赖于发行人的保密机制来保护,若发行人保密机制
未能有效运作,或保密措施未得到严格执行,发行人仍将面临技术失密的风险。


四、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贺财霖、贺频艳、贺群艳,本次发行前上述实际控制人合
计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 93.09%的股份,控制权集中度较高,本次发行后实际控
制人控股的股权比例依然较高。公司十分注重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目前已经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相互制衡、科学规范的内部控
制体系。其中,董事会 7 位成员中独立董事占 3 位,起到有效的外部监督作用。
尽管如此,公司股权的集中仍然可能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凭借其控制地位在人事任
免、生产和经营等决策中产生重大影响,如果控制不当将会影响公司的发展及经
营管理目标的实现,其他股东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


五、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风险

2016 年末、2017 年末、2018 年末及 2019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
值分别为 10,235.67 万元、10,281.07 万元、9,205.91 万元及 12,699.85 万元,占同
期末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44.18%、37.43%、37.71%及 49.16%。截至 2019 年 6
月末,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约为 99.37%。

公司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重较高。虽然报告期内未发生大额坏账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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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公司主要客户的财务状况出现恶化,或者经营情况和商业信用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则公司应收账款产生坏账的可能性将增加,从而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
不利影响。


六、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高,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1-6 月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60.15%、61.04%、55.07%及 55.61%。公司毛利
率较高既得益于公司产品本身兼具高技术含量以及定制化、差异化的特性,也得
益于公司所处行业竞争格局带来的高产品定价以及全流程生产带来的交易成本
节约。但如果未来下游客户产品升级换代对风扇总成、离合器风扇总成等产品的
技术规格、功能特性等提出全新的要求,致使公司为研发出符合客户的定制化产
品的研发投入和生产成本大幅增加,可能导致产品毛利率下降;此外,若未来行
业竞争格局发生变化导致产品定价水平显著下降,或者全流程生产的直接成本急
剧增加,则公司毛利率将存在下降的风险。


七、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塑料基料、铝压铸及钢材等。2016-2019 年 6 月,塑料
基料、钢材市场价格存在一定波动,均呈先升后降的趋势,铝压铸市场价格逐年
上升,虽然 2018 年末以来主要原材料价格有所回调,但是 2018 年各类原材料价
格总体保持高位震荡。公司主要原材料在生产成本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如果主要
原材料价格未来持续大幅上涨,公司生产成本将显著增加,因此公司存在原材料
价格波动的经营风险。


八、技术进步落后导致竞争能力下降的风险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和技术创新,已经建立了成熟的研发平台和创新体
系,具备与整车制造商同步研发的能力;同时,公司经过多年的实践积累了多项
专有技术和生产工艺,形成了特有的技术优势。但如果未来公司不能与时俱进提
高研发水平,则将面临不能满足技术进步和新产品开发要求所带来的技术风险,
以及现有核心技术被国际、国内市场上其他技术替代、淘汰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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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九、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1-6 月,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
别为 39.77%、48.10% 、30.79%及 14.06%。本次计划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
3,747 万股,拟募集资金 55,073 万元,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和达产期,项目投产前不会带来直接经
济效益。因此,本次发行若在项目投产前完成,预计公司发行当年净利润增长幅
度将小于净资产增长幅度,净资产收益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取得了由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浙江省宁
波市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宁波市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
期三年,有效期满后需要重新认定。若未来重新认定未获通过或国家有关高新技
术企业税收优惠的政策发生变化,公司将不能继续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 15%计缴
的税收优惠,导致公司税负水平提高,进而对公司净利润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十一、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风扇总成、离合器风扇总成产品主要用于商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等配
套的柴油发动机,汽车轻量化塑料件则广泛应用于商用车及乘用车。汽车工业以
及内燃机工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进程中有着重要的战略地位,是当前国家重点
鼓励和扶持的行业,但如果未来因国家宏观政策影响导致鼓励汽车及内燃机生产
的政策发生调整,进而抑制汽车或内燃机产能,将会较大地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带来一定的经营风险。


十二、新能源汽车替代传统内燃机汽车的市场风险

公司的风扇总成、离合器风扇总成产品主要配套传统内燃机,对于纯电动机
的移植配套可能性较低。近年来,为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搭载纯电动机的新能
源车型推广应用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总体产量占比仍处于较低水平。根据中国
汽车工业协会数据,从整个汽车行业来看,2018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 129.6 万
辆,占当年汽车总产量的 4.63%,覆盖率较低,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纯电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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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汽车产量占比仍将处于较低水平;从商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的细分领域来
看,长距离、大功率作业的基本功能需求,从技术层面加大了纯电动机对传统内
燃机的替代难度,预计细分领域内纯电动车的产量占比将持续低于整个汽车行业
的平均水平。但如果未来搭载纯电动机的新能源商用车型的研制和生产取得突破
性进展,全面替代搭载传统内燃机的车型,则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
响。


十三、募投项目的市场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当前业务的升级扩产,产品目标市场与现有客户群体
高度重合,预计新增产能市场推广压力较小。但如果未来出现对公司不利的环境
变化、产业政策变化,公司可能面临募投产品推广不畅,产能无法及时消化的市
场风险。


十四、经济周期性波动与汽车相关产业发展状况影响的风险

汽车行业受经济周期影响较大。全球经济周期性波动、我国宏观经济政策周
期性调整都会对汽车的生产与销售产生较大影响。宏观经济处于上升阶段时,汽
车产业发展迅速;宏观经济处于下降阶段时,汽车产业发展放缓。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汽车风扇总成、离合器风扇总成以及汽车轻量化塑料件的
研发、生产和销售,客户基本为国内外知名商用车整车和发动机生产厂商,因此
公司的业务也间接受到汽车行业周期性波动的风险影响。当宏观经济下行为汽车
行业带来不利影响时,公司客户存在收缩生产规模、减少订单量的可能,从而为
公司带来宏观经济周期波动导致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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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Xuelong Group Co., Ltd.
注册资本: 11,239.15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贺财霖
成立日期: 2002 年 2 月 4 日
整体变更日期 2011 年 9 月 16 日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330200734267003C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 211 号
邮政编码: 315800
电话: 0574-86805200
传真: 0574-86995528
互联网网址: www.xuelong.net.cn
电子信箱: xuelonggufen@xuelong.net.cn


二、发行人的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公司系经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资企业雪龙集团有
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甬外经贸资管函【2011】574 号)和宁波
市人民政府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资甬
字【2002】0015 号)批准,由全体股东维尔赛控股、香港绿源作为发起人,以
雪龙有限截至 2011 年 5 月 31 日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的净
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雪龙股份。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16 日取得宁波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200400014498),股本总额为
11,000 万元。


(二)发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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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维尔赛控股 8,250.00 75.00
2 香港绿源 2,750.00 25.00
合计 11,000.00 100.00


(三)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

业务

公司改制设立时,维尔赛控股和香港绿源为主要发起人。公司改制设立前后,
香港绿源拥有的主要资产为公司的股权。公司改制设立前,维尔赛控股所吸收合
并的群频电子(原名称为“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曾从事发动机冷
却风扇生产及销售相关业务,2006 年至 2009 年,群频电子陆续将相关资产、业
务、技术等转入雪龙有限及其子公司体内;公司改制设立后,维尔赛控股从事对
外投资管理业务。公司改制设立前后,与群频电子的业务承继关系如下:

1、发行人承继相关资产、业务的情况

2006 年 9 月至 2007 年 4 月,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陆续从群频电子(原名称为
“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收购与吹塑、发动机冷却风扇注塑等相关
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金额 被收购资产
收购时间 承继方 相关资产 定价方式
(万元) 从事的业务
吹塑业务相关
宁波雪龙吹 基于账面净 被收购资产
2007 年 1 月 生产设备、办
塑制品有限 963.74 值,由双方 可用于吹塑
-2007 年 4 月 公设备、存货、
公司 协商确定 业务
车辆
发动机冷却风 被收购资产
基于账面净
2006 年 9 月、 宁波大正科 扇等注塑相关 可用于发动
4,678.99 值,由双方
2007 年 3 月 技有限公司 生产设备、存 机冷却风扇
协商确定
货、车辆 等注塑业务
基于账面净
2007 年 3 月 雪龙有限 车辆 19.00 值,由双方 -
协商确定

注:宁波雪龙吹塑制品有限公司、宁波大正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更名为显威汽配、雪龙风
扇,目前均已注销。

2、发行人承继相关人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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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先后承继群频电子的所有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承接时间 承继方 承接人数
2006 年 11 月 宁波大正科技有限公司 25
2007 年 4 月 雪龙有限 12
2007 年 1 月、5 月 宁波雪龙吹塑制品有限公司 75
2009 年 6 月 显威汽配 1

上述承接的人员与群频电子解除劳动合同后,与发行人或其子公司重新签订
劳动合同。

3、发行人承继业务相关的客户及供应商的情况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继了群频电子主要资产后,陆续与其相关业务的主要客
户及供应商合作并签订业务合同。同时,公司根据下游市场需求不断进行产品升
级,开拓新的客户和供应商。

4、发行人承继相关商标、专利的情况

(1)商标

2008 年 9 月 24 日,发行人从群频电子受让 10 个有效注册商标,并在国家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完成注册商标注册人变更登记。具体商标情况详见本招
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五、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之“(二)
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2)专利

群频电子原拥有的 14 项外观设计专利,在群频电子被维尔赛控股吸收合并
后,该等专利的权属变更至维尔赛控股名下。2011 年 10 月 25 日及 26 日,发行
人从维尔赛控股受让该等专利,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专利权人变更登记。截
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专利权均已终止,对应的产品已经不再生产,对发
行人无实质影响。

发行人从群频电子承接了发动机冷却风扇等注塑、吹塑业务,自承接上述业
务以来,发行人不断开拓新客户、丰富产品线,努力实现产品和技术升级,逐步
形成现有的业务规模,较大幅度提升了风扇总成、离合器风扇总成等产品综合竞
争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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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改制设立时承继了雪龙有限的全部资产、负债及业务,实际从事的主要
业务为风扇总成、离合器风扇总成产品及汽车轻量化塑料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拥有的主要资产为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性资产。


(五)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原

企业和发行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公司系由雪龙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改制前后业务流程未发生变化,具体业务
流程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四、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

变情况

公司改制设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完全分开,不存在依赖主
要发起人的情形,主要发起人维尔赛控股、香港绿源一直是公司的主要股东,关
联关系未发生变化。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由雪龙有限整体变更设立,雪龙有限的资产和负债全部由公司承继,相
关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均办理完毕。


三、发行人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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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雪龙有限设立(2002 年 2 月)

(1)雪龙有限成立(注册资本 500 万美元,实收资本 100 万美元)

根据《宁波雪龙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合同》和《宁波雪龙汽车
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章程》,雪龙有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500.00 万美元,其
中,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以实物出资 225.00 万美元、以货币出资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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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美元,共计认缴出资 275.00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55%;林玮宣(中国台湾)
以货币出资 125.00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 25%;贺群艳以货币出资 50.00 万美元,
占注册资本的 10%;贺频艳以货币出资 50.00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10%。其中,
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林玮宣出资部分需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
月内缴纳全部出资额的 15%,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两年内全部缴纳;贺群艳、
贺频艳出资部分需在签发营业执照前全额缴纳。

2002 年 1 月 31 日,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甬台合资宁
波雪龙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宁开政项【2002】14 号),
对雪龙有限设立予以批准。

2002 年 2 月 1 日,宁波东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宁
东会验字【2002】1013 号):经审验,截至 2002 年 2 月 1 日止,雪龙有限已收
到贺群艳、贺频艳缴纳的第一期注册资本合计 100.00 万美元,均以货币出资,
其中贺群艳出资 50.00 万美元、贺频艳出资 50.00 万美元。

2002 年 2 月 4 日,雪龙有限取得宁波市人民政府核发的《台港澳侨投资企
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资甬字【2002】0015 号)。

2002 年 2 月 4 日,雪龙有限取得了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合浙甬总字第 005933 号),注册资本为 500 万美元。

雪龙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实缴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宁波雪龙汽车风
1 275.00 - 55.00
扇制造有限公司
2 林玮宣 125.00 - 25.00
3 贺频艳 50.00 50.00 10.00
4 贺群艳 50.00 50.00 10.00
合计 500.00 100.00 100.00

雪龙有限设立时,存在两个境内自然人股东贺群艳、贺频艳。根据《浙江省
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支持企业改革
和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政办[2000]2 号),浙江省当时允许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自然人出资兴办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的地
方政策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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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雪龙有限变更实缴资本(注册资本 500 万美元,实收资本 161.18 万美
元)

2002 年 10 月 24 日,宁波东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宁
东会验字【2002】1121 号):经审验,截至 2002 年 10 月 23 日止,雪龙有限已
收到股东缴纳的第二期注册资本合计 61.18 万美元,均为货币出资,其中宁波雪
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出资 42.29 万美元,林玮宣出资 18.90 万美元;连同前
期出资,雪龙有限共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 161.18 万美元。

2002 年 10 月 31 日,雪龙有限就该等事项办理了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并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合浙甬总字第 005933 号)。本次
变更完成后,雪龙有限的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实缴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宁波雪龙汽车风
1 275.00 42.29 55.00
扇制造有限公司
2 林玮宣 125.00 18.90 25.00
3 贺频艳 50.00 50.00 10.00
4 贺群艳 50.00 50.00 10.00
合计 500.00 161.18 100.00

雪龙有限设立时的《合资经营合同》及《公司章程》的约定,雪龙汽车风扇
和林玮宣在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3 个月内缴纳认缴出资额的 15%,但上述两
位股东的实际出资时间超出了合资经营合同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针对上述事项,2016 年 11 月 16 日,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已出具《证
明》,确认雪龙股份及其前身自 2002 年 2 月成立以来,雪龙股份及其前身的设
立、历次变更真实、合法、有效,符合中外合资企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雪龙股份及其前身设立、历次变更和取得的相关批复及相应的《台港澳侨投资企
业批准证书》均有效,并继续有效。2018 年 5 月 10 日,宁波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商务局出具《证明》,确认雪龙股份自 2016 年 10 月至证明开具日,设立、历次
变更情况真实、合法、有效,符合我国中外合资企业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存在正被该局立案调查的情形,也未收到过该局的行政处罚。宁波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函》,确认报告期内未发现发行人存在行政处罚记录。2016
年 6 月 30 日,雪龙有限设立时的其他股东贺群艳、贺频艳出具书面声明,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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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不会追究逾期出资股东的责任,雪龙有限的设立行为不存在潜在纠纷。

(3)雪龙有限变更实缴资本(注册资本 500 万美元,实收资本 276.45 万美
元)

2004 年 5 月 10 日,雪龙有限召开董事会作出决议: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
有限公司和林玮宣变更出资期限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缴纳认缴出资
额的 15%,其余部分三年内缴足;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出资方式变更
为以实物出资 12.00 万美元,以货币出资 263.00 万美元。2004 年 5 月 13 日,宁
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宁波雪龙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修改
合同、章程的批复》(宁开政项【2004】190 号),对上述出资期限及出资方式
变更予以批准。

2004 年 5 月 11 日,宁波东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宁
东会验字【2004】1041 号):经审验,截至 2004 年 4 月 26 日止,雪龙有限已
收到股东缴纳的第三期注册资本 115.26 万美元,均为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
限公司以货币出资,连同前期出资雪龙有限共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 276.45
万美元。

2004 年 5 月 21 日,雪龙有限就该等事项办理了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
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合浙甬总字第 005933 号)。本次变
更完成后,雪龙有限的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实缴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宁波雪龙汽车风
1 275.00 157.55 55.00
扇制造有限公司
2 林玮宣 125.00 18.90 25.00
3 贺频艳 50.00 50.00 10.00
4 贺群艳 50.00 50.00 10.00
合计 500.00 276.45 100.00

(4)雪龙有限变更实缴资本(注册资本 500 万美元,实收资本 500 万美元)

2004 年 6 月 16 日,宁波东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
(宁东会评报字【2004】2029 号),以 2004 年 6 月 15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
重置成本法对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用于出资的实物资产进行了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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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实物资产主要为机器设备,原值为 128.53 万元,评估值为 103.32 万元(折
合 12.48 万美元),增值率为-19.62%。上述机器设备明细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单位 数量 评估价值(万元)
1 万能摇臂铣床 X5325 台 1 2.19
2 车床 CA6140 台 1 3.71
3 高速精密数控车床 CK6136S 台 2 11.25
4 普通车床 SK360 台 3 6.60
5 风扇离合器试验台 - 台 1 18.80
6 颚式液压机 YH-100 台 1 0.88
7 液压摆式剪板机 QC12Y-6*2500 台 1 5.10
8 剪板机 Q11-3*1800 台 1 0.96
9 压力机 200T 台 1 26.55
10 压力机 160T 台 1 5.94
11 开式双柱可倾压力机 100T 台 1 5.03
12 压力机 J23-80 台 1 2.79
13 闭式单点压力机 TC-T31-125 台 1 6.30
14 开式可倾压力机 J23-63T 台 1 3.47
15 开式可倾压力机 J23-25T 台 1 0.81
16 开式可倾压力机 J23-35T 台 1 1.40
17 开式双柱可倾压力机 JB23-60 台 1 1.55
合计 103.32

2004 年 6 月 22 日,宁波东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宁
东会验字【2004】1055 号):经审验,截至 2004 年 6 月 16 日止,雪龙有限已
收到股东缴纳的第四期注册资本合计 94.04 万美元,其中,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
造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42.29 万美元,以实物出资 12.00 万美元,共计 54.29 万
美元;林玮宣以货币出资 39.75 万美元。连同前三期出资,雪龙有限共收到股东
缴纳的注册资本 370.49 万美元。

2004 年 8 月 20 日,宁波东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宁
东会验字【2004】1075 号):经审验,截至 2004 年 8 月 17 日止,雪龙有限已
收到股东缴纳的第五期注册资本合计 129.51 万美元,均为货币出资,其中,宁
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出资 63.17 万美元,林玮宣出资 66.35 万美元,连
同前四期出资雪龙有限共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 500.00 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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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04 年 8 月 25 日,雪龙有限就该等事项办理了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
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合浙甬总字第 005933 号)。本次变
更完成后,雪龙有限的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 275.00 55.00
2 林玮宣 125.00 25.00
3 贺频艳 50.00 10.00
4 贺群艳 50.00 10.00
合计 500.00 100.00

2016 年 11 月 16 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宁东会评报字
【2004】2029 号<资产评估报告>”的复核报告》(坤元评报〔2016〕517 号)对
上述实物资产评估进行了复核,认为宁东会评报字【2004】2029 号《资产评估
报告》的评估结果基本合理;实施的评估程序基本到位。

2、第一次股权转让(2005 年 4 月)

2005 年 1 月 1 日,雪龙有限召开董事会全体成员会议作出决议,同意宁波
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雪龙有限的 30%股权、25%股权分别转让
给贺财霖、贺群艳。

2005 年 1 月 20 日,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与贺财霖签订《股权转
让协议》,约定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将其所持雪龙有限 30%股权作价
1,237.75 万元转让给贺财霖。同日,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与贺群艳签
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将其所持雪龙有限
25%股权作价 1,031.46 万元转让给贺群艳。

2005 年 4 月 14 日,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宁波雪龙汽
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宁开政项【2005】113 号),对上述
股权转让予以批准。

2005 年 4 月 15 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向雪龙有限换发新的《台港澳侨投资企
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资甬字【2002】0015 号)。

2005 年 4 月 18 日,雪龙有限就该等事项办理了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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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次变更完成后,雪龙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贺财霖 150.00 30.00
2 林玮宣 125.00 25.00
3 贺频艳 50.00 10.00
4 贺群艳 175.00 35.00
合计 500.00 100.00

3、第一次增资(2006 年 9 月)

2006 年 9 月 8 日,雪龙有限召开董事会作出决议,公司注册资本由 500.00
万美元增加到 630.00 万美元,各投资方仍按原投资比例予以增资,其中,贺财
霖、贺群艳及贺频艳分别以货币出资 39.00 万美元、45.50 万美元及 13.00 万美元,
工商变更登记前缴纳全部出资;林玮宣出资 32.50 万美元,以货币出资 2.50 万美
元,以其取得的税后利润再投资 30.00 万美元,工商变更登记前缴纳认缴出资额
的 20%,其余部分在 2 年内全部缴纳。

2006 年 9 月 12 日,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宁波雪龙汽
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宁开政项【2006】298 号),对雪龙有限
增资事宜予以批准。

2006 年 9 月 12 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向雪龙有限换发新的《台港澳侨投资企
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资甬字【2002】0015 号)。

2006 年 9 月 26 日,宁波东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宁
东会验字【2006】1067 号):经审验,截至 2006 年 9 月 25 日止,雪龙有限已
收到股东缴纳的增资后第一期注册资本 104.10 万美元,其中贺财霖、贺群艳及
贺频艳分别以货币出资 39.00 万美元、45.50 万美元及 13.00 万美元;林玮宣以货
币出资 2.50 万美元、以未分配利润转增 4.10 万美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认
缴注册资本 630 万美元,实缴注册资本 604.10 万美元。

2006 年 9 月 27 日,雪龙有限就该等事项办理了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
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合浙甬总字第 005933 号)。本次变
更完成后,雪龙有限的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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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实缴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贺财霖 189.00 189.00 30.00
2 林玮宣 157.50 131.60 25.00
3 贺频艳 63.00 63.00 10.00
4 贺群艳 220.50 220.50 35.00
合计 630.00 604.10 100.00

2006 年 10 月,宁波雪龙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更名为宁波雪龙集团有限
公司。

4、第二次股权转让及变更实缴资本(2007 年 3 月)

2007 年 1 月 20 日,雪龙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林玮宣将其持有的雪龙
有限 25%股权转让给香港绿源;贺财霖、贺群艳分别将其持有的雪龙有限 5%、
10%的股权转让给贺频艳。同日,林玮宣与香港绿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
定林玮宣将其所持雪龙有限 25%股权作价 131.60 万美元转让给香港绿源,并由
香港绿源以货币缴足未实际缴付的 25.90 万美元出资额;贺财霖、贺群艳分别与
贺频艳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贺财霖将其所持雪龙有限 5%股权作价 31.50
万美元转让给贺频艳;贺群艳将其所持雪龙有限 10%股权作价 63.00 万美元转让
给贺频艳。

2007 年 1 月 29 日,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宁波雪龙集
团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宁开政项【2007】33 号),对上述股权转让予
以批准。

2007 年 1 月 29 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向雪龙有限换发新的《台港澳侨投资企
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资甬字【2002】0015 号)。

2007 年 2 月 12 日,宁波东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宁
东会验字【2007】1004 号):经审验,截至 2007 年 2 月 9 日止,公司收到香港
绿源实际缴纳的注册资本 25.90 万美元,以货币方式出资。本次实缴资本变更完
成后,公司认缴注册资本和实缴注册资本均为 630.00 万美元。

2007 年 3 月 30 日,雪龙有限就该等事项办理了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
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合浙甬总字第 005933 号)。本次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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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更完成后,雪龙有限的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贺财霖 157.50 25.00
2 香港绿源 157.50 25.00
3 贺频艳 157.50 25.00
4 贺群艳 157.50 25.00
合计 630.00 100.00

本次股权转让中,林玮宣将其所持雪龙有限 25%股权转让给香港绿源,股权
转让定价以 2006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表确定的净资产为基础,考虑到林玮宣此
前通过定向分红取得未分配利润用于增资,2006 年底公司净资产与原始出资相
当,因此,双方确定本次转让价格为原始出资价格,股权转让定价公允合理。

5、第三次股权转让(2007 年 4 月)

2007 年 4 月 16 日,雪龙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贺财霖、贺群艳、贺频
艳分别将其所持 25%、25%及 25%的股权均作价 157.50 万美元转让给宁波雪龙
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同日,贺财霖、贺群艳、贺频艳与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
造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为原出资额。

2007 年 4 月 27 日,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宁波雪龙集
团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宁开政项【2007】114 号)对上述股权转让事项
予以批准。

2007 年 4 月 28 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向雪龙有限换发新的《台港澳侨投资企
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资甬字【2002】0015 号)。

2007 年 4 月 29 日,雪龙有限就该等事项办理了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本次变更完成后,雪龙有限的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 472.50 75.00
2 香港绿源 157.50 25.00
合计 630.00 100.00

注: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7 月更名为群频电子,并于 2009 年 6
月被维尔赛控股吸收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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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6、雪龙有限整体变更为雪龙股份(2011 年 9 月)

2011 年 8 月 8 日,经雪龙有限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公
司。同日,维尔赛控股、香港绿源等 2 名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约定,将雪
龙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雪龙有限全体股东均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按照
原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净资产折成股份的份额。

2011 年 7 月 31 日,信永中和出具《审计报告》(XYZH/2010SHA2042 号):
截至 2011 年 5 月 31 日止,雪龙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 12,023.71 万元。2011
年 7 月 31 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雪龙集团有限公司拟改
制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1)第 3243 号):截止
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5 月 31 日,雪龙有限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2,023.71 万元,评
估值为 23,789.50 万元,评估增值 11,765.79 万元,增值率 97.85%。

2011 年 8 月 16 日,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同意合资企业雪
龙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甬外经贸资管函【2011】574 号),
批准同意雪龙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

2011 年 8 月 17 日,宁波市人民政府为公司换发新的《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
准证书》(商外资资甬字【2002】0015 号)。

2011 年 9 月 9 日,信永中和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1SHA2009 号):
经审验,截至 2011 年 9 月 6 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发起人缴纳的注册资本 11,000
万元,各发起人以净资产出资 12,023.71 万元,其中,注册资本为 11,000 万元,
资本公积为 1,023.71 万元。2016 年 11 月 15 日,天健会计师出具《实收资本复
核报告》(天健验【2016】550 号),经复核确认,截至 2011 年 9 月 6 日止,
雪龙有限整体变更设立雪龙股份的资本已全部到位。

2011 年 9 月 13 日,雪龙股份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雪
龙有限以截至 2011 年 5 月 31 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 12,023.71 万元按照 1:0.9149
的比例折合 11,000 万股股份,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每股面值 1 元,由公司现
有股东按照各自出资比例持有雪龙股份相应数额的股份,其余 1,023.71 万元计入
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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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1 年 9 月 16 日,雪龙股份就该等事项办理了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
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200400014498)。整体变更完成后,
雪龙股份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维尔赛控股 8,250.00 75.00
2 香港绿源 2,750.00 25.00
合计 11,000.00 100.00

2019 年 2 月 22 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雪龙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
司时资产、负债进行了补充评估,并出具了《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了解变更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相关资产及负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
[2019]26 号),在资产基础法评估方法下,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5 月 31 日,
雪龙有限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23,107.15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92.18%,与北京中企
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结果基本相同。

7、第二次增资(2011 年 9 月)

2011 年 9 月 18 日,雪龙股份召开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公司注册资本由 11,000.00 万元增加至 11,239.15 万元,香港绿源以货币出资
382.00 万元,对应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239.15 万元,其余 142.85 万元列入资本公
积。

2011 年 9 月 19 日,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同意雪龙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甬外经贸资管函【2011】652 号),批准同意上述增
资事宜。

2011 年 9 月 19 日,宁波市人民政府为公司换发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
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资甬字【2002】0015 号)。

2011 年 9 月 21 日,信永中和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验资报告》
(XYZH/2011SHA2010 号)。

2011 年 9 月 21 日,雪龙股份就该等事项办理了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
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200400014498)。本次增资后,雪
龙股份的股权结构如下:

1-1-62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维尔赛控股 8,250.00 73.40
2 香港绿源 2,989.15 26.60
合计 11,239.15 100.00

8、第三次增资(2011 年 9 月)

2011 年 9 月 22 日,雪龙股份召开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公司注册资本由 11,239.15 万元增加至 11,956.00 万元,宁波金开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货币出资 4,200.00 万元,对应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716.85 万元,
其余 3,483.15 万元列入资本公积。

2011 年 9 月 26 日,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同意雪龙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变更的批复》(甬外经贸资管函【2011】671 号),批准同意上
述增资事宜。

2011 年 9 月 26 日,信永中和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验资报告》
(XYZH/2011SHA2011 号)。

2011 年 9 月 27 日,雪龙股份就该等事项办理了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
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200400014498)。本次增资后,雪
龙股份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维尔赛控股 8,250.00 69.00
2 香港绿源 2,989.15 25.00
3 宁波金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16.85 6.00
合计 11,956.00 100.00

9、第一次减资(2012 年 12 月)

2012 年 10 月 31 日,雪龙股份召开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公司注册资本由 11,956.00 万元减少至 11,239.15 万元,减少注册资本 716.85 万
元均为宁波金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同日,维尔赛控股、香港
绿源与宁波金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投资方股权调整协议》。

2012 年 11 月 6 日,雪龙股份在《宁波日报》发布减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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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2 年 12 月 21 日,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同意雪龙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减资的批复》(甬外经贸资管函【2012】765 号),批准同意上述
减资事宜。

2012 年 12 月 24 日,宁波市人民政府为公司换发新的《台港澳侨投资企业
批准证书》(商外资资甬字【2002】0015 号)。

2012 年 12 月 28 日,宁波东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减资进行了审
验确认并出具《验资报告》(宁东会验字【2012】1040 号)。

2012 年 12 月 31 日,雪龙股份就该等事项办理了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并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200400014498)。本次减资后,
雪龙股份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维尔赛控股 8,250.00 73.40
2 香港绿源 2,989.15 26.60
合计 11,239.15 100.00

宁波金开作为专业股权投资机构,由于雪龙股份资本运作战略调整,双方经
协商达成一致,宁波金开采取由雪龙股份进行减资方式退出投资。

10、第四次股权转让(2016 年 8 月)

(1)股权转让基本情况

2016 年 8 月 22 日,雪龙股份召开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同意维尔赛控股将其持有雪龙股份 17.68%、15.36%、15.36%及 5%股权分别转让
给贺财霖、贺频艳、贺群艳及联展投资。同日,维尔赛控股与贺财霖、贺频艳、
贺群艳及联展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维尔赛控股将其持有的 17.68%
的股权作价 3,173.56 万元转让给贺财霖、15.36%的股权作价 2,757.12 万元转让给
贺频艳、15.36%的股权作价 2,757.12 万元转让给贺群艳、5.00%的股权作价 897.50
万元转让给联展投资。上述股权转让的定价基础为账面净资产。

2016 年 8 月 31 日,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宁波经济技术开
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宁开政项
【2016】69 号),批准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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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6 年 8 月 31 日,宁波市人民政府为公司换发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
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资甬字【2002】0015 号)。

2016 年 8 月 31 日,雪龙股份就该等事项办理了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后,雪龙股份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香港绿源 2,989.15 26.60
2 维尔赛控股 2,247.96 20.00
3 贺财霖 1,987.19 17.68
4 贺频艳 1,726.43 15.36
5 贺群艳 1,726.43 15.36
6 联展投资 561.99 5.00
合计 11,239.15 100.00

2016 年 8 月,为保持公司管理层及核心员工人员结构稳定,同时更好地对
优秀员工实施激励,从整体上提高公司运营效率,维尔赛控股将其所持有的雪龙
股份 5.00%的股权转让给联展投资,并以联展投资作为对公司管理层及核心员工
进行股权激励的平台。2016 年 10 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贺财霖将其持有的联
展投资 6,529,135 元出资额(对应发行人 4,088,366 股股份)转让给公司管理层及
核心员工,公司管理层及核心员工对发行人的入股价格为 2.94 元/股。

上述资产转让行为属于股份支付,且公司已按股份支付做了相关会计处理,
并确认了股份支付费用。公司的股份支付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股份支付》,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
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
本公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证监会 2019 年 3 月发布的《首发业务
若干问题解答》对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发行人按照同期同行业上市公司并购重
组市盈率法计算确定 2016 年雪龙股份全部权益公允价值,以此确认 2016 年度股
权激励的股份支付费用为 2,052.36 万元。

(2)维尔赛控股将股份转让给贺财霖、贺频艳、贺群艳的原因

维尔赛控股系贺财霖、贺频艳、贺群艳间接持股雪龙股份的平台公司,为进
一步明确家族企业成员间的权、责、利的划分,促进家族企业的代际传承,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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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家族企业良性、可持续发展,经家族成员协商一致后,决定将三位实际控制人原
通过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权的一半,合计 48.4%,转为由实际控制人直接持股。

(3)维尔赛控股将股份转让给联展投资的原因

联展投资系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维尔赛控股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5%的股
权转让给联展投资,系实施股权激励,以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升中高级
管理人员的忠诚度。


(二)发行人股东出资来源、入股价格及定价依据

受让方
序 是否为
时间 变动 内容 价格 定价依据 资金来源
号 外部股

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 1 美元
2002 年
1 设立 限公司、林玮宣、贺频艳、 - 每注册 - 自有资金
2月
贺群艳出资 500 万美元 资本
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
第一次 1 美元
2005 年 限公司分别将其所持 30%、
2 股权转 否 每注册 原始出资额 自有资金
4月 25%股权转让给贺财霖、贺
让 资本
群艳
1 美元
2006 年 第一次 各股东按原持股比例增资,
3 否 每注册 原始出资额 自有资金
9月 增资 注册资本增至 630 万美元
资本
香港绿源
股权转让
林玮宣将其所持 25%股权
款为向林
第二次 转让给香港绿源;贺财霖将 1 美元
2007 年 玮宣的欠
4 股权转 其所持 5%股权转让给贺频 否 每注册 原始出资额
3月 款,贺频
让 艳;贺群艳将其所持 10%股 资本
艳股权转
权转让给贺频艳
让款为自
有资金
贺财霖、贺频艳、贺群艳均
第三次 1 美元
2007 年 将其所持 25%股权转让给
5 股权转 否 每注册 原始出资额 自有资金
4月 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
让 资本
限公司
2011 年 整体变 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注册 1 元每 未分配利
6 否 原始出资额
9月 更 资本增至 11,000 万元 股 润转增
香港绿源以货币出资 以截至
2011 年 第二次 1.60 元
7 239.15 万元,注册资本增至 否 2011 年 8 月 自有资金
9月 增资 每股
11,239.15 万元 每股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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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受让方
序 是否为
时间 变动 内容 价格 定价依据 资金来源
号 外部股

值为基础协
商定价
宁波金开股权投资合伙企
2011 年 第三次 业(有限合伙)以货币出资 5.86 元
8 是 协商定价 自有资金
9月 增资 716.85 万元,注册资本增至 每股
11,956 万元
维尔赛控股分别将其所持 以截至
第四次 股份中的 17.68%、15.36%、 2016 年 7 月
2016 年 1.60 元
9 股权转 15.36%、5%股份转让给贺 否 每股净资产 自有资金
8月 每股
让 财霖、贺群艳、贺频艳和联 值为基础协
展投资 商定价


(三)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四、发行人设立以来股东出资、股本变化的验资情况

自成立之日起,公司验资情况如下:

序 出资方
报告出具日 验资机构 验资报告 验资事项
号 式
宁波东海会 《验资报告》宁 雪龙有限设立,注册资本
2002 年 2 月 1 货币出
1 计师事务所 东会验字【2002】 为 500 万美元,实收资本
日 资
有限公司 1013 号 增加至 100 万美元
宁波东海会 《验资报告》宁 雪龙有限设立,注册资本
2002 年 10 月 货币出
2 计师事务所 东会验字【2002】 为 500 万美元,实收资本
24 日 资
有限公司 1121 号 增加至 161.18 万美元
宁波东海会 《验资报告》宁 雪龙有限设立,注册资本
2004 年 5 月 货币出
3 计师事务所 东会验字【2004】 为 500 万美元,实收资本
11 日 资
有限公司 1041 号 增加至 276.45 万美元
宁波东海会 《验资报告》宁 雪龙有限设立,注册资本 货币出
2004 年 6 月
4 计师事务所 东会验字【2004】 为 500 万美元,实收资本 资及实
22 日
有限公司 1055 号 增加至 370.49 万美元 物出资
宁波东海会 《验资报告》宁 雪龙有限设立,注册资本
2004 年 8 月 货币出
5 计师事务所 东会验字【2004】 增加至 500 万美元,实收
20 日 资
有限公司 1075 号 资本增加至 500 万美元
宁波东海会 《验资报告》宁 雪龙有限第一次增资,注 货币出
2006 年 9 月
6 计师事务所 东会验字【2006】 册资本增加至 630 万美 资及未
26 日
有限公司 1067 号 元,实收资本增加至 分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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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4.10 万美元 润转增
雪龙有限第一次增资,注
宁波东海会 《验资报告》宁
2007 年 2 月 册资本增加至 630 万美 货币出
7 计师事务所 东会验字【2007】
12 日 元,实收资本增加至 630 资
有限公司 1004 号
万美元
信永中和会 雪龙有限整体变更为雪龙
《验资报告》
2011 年 9 月 9 计师事务所 股份,注册资本及实收资 净资产
8 XYZH/2011SHA
日 有限责任公 本增加至人民币 11,000 万 折股
2009 号
司 元
信永中和会
《验资报告》 雪龙股份第一次增资,注
2011 年 9 月 计师事务所 货币出
9 XYZH/2011SHA 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增加至
21 日 有限责任公 资
2010 号 人民币 11,239.15 万元

信永中和会
《验资报告》 雪龙股份第二次增资,注
2011 年 9 月 计师事务所 货币出
10 XYZH/2011SHA 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增加至
26 日 有限责任公 资
2011 号 人民币 11,956.00 万元

宁波东海会 《验资报告》宁 雪龙股份第一次减资,注
2012 年 12 月
11 计师事务所 东会验字【2012】 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减少至 -
28 日
有限公司 1040 号 人民币 11,239.15 万元
天健会计师 《实收资本复核
2016 年 11 月 雪龙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 净资产
12 事务所(特殊 报告》天健验
15 日 份的资本全部到位 折股
普通合伙) 【2016】550 号


五、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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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图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如下:







(三)发行人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及运行情况

公司主要职能部门的设置及职责情况如下:

部门名称 职能描述
负责制定销售计划;产品销售及市场开发;客户关系管理和维护;市场
经营部
调研和客户信息收集及反馈;产品报价和销售谈判;跟踪销售情况;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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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职能描述
款催收;处理客户投诉并跟进解决。
负责建立、维护采购管理体系;供应商的开发、考评;编制并实施采购
计划;采购价格谈判;采购合同的签订和管理;跟踪采购情况。
负责公司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战略规划制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计划
制定及落实;新产品从立项到批产全过程开发及管理工作;专利编写与
技术开发部 申报工作;技术改造、引进及合作;技术、工艺及质量标准的制定;新
工艺开发及生产培训工作;模具、工装、检具、物流包装的设计及验证
工作;技术咨询及指导;产品技术质量问题的分析解决。
负责公司的财务运行、统计工作,及时开具发票等各类票据;编制财务
报表;按规定完成税金的申报、测算、缴纳等工作;成本控制核算;妥
善保管会计档案资料;根据公司资金运作情况,合理调配资金;负责所
财务部
有仓库的账务运行和监督、审核工作,做到账实相符;建立和完善公司
财务稽查、审计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并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
仓储管理。
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
总经办 品牌、商标及专利管理;广告、媒体、网站宣传;行业信息收集;外联
工作;建立员工与管理层的沟通渠道;档案管理;后勤工作。
负责编制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生产作业的调度管理;负责生产现场管
理,保证生产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持续改进产品质量、生产工艺
生产管理部 和生产效率;加强成本控制;组织生产相关的培训与检查;生产设备、
工装模具和检具的调试、验收、使用、维修和保养工作;生产数据的统
计分析。
负责质量体系的运行与维护;按技术标准和质量控制文件的要求,负责
从原材料入厂到成品出厂全过程检验工作;分析、处理各种质量事故及
质量管理部
三包退货,并持续改进产品质量;做好与客户及供应商的沟通协调工作,
签订质量协议;及时处理客户的质量反馈信息;质量数据的统计和分析。
负责 CNAS 体系的运行与维护;主导或参与制定行业及企业标准;新开
发产品的可靠性验证;新开发制作的工装、模具、夹具检测验证;通过
实验实施技术改造,提高公司生产工艺水平;公司原材料、零部件以及
实验中心
外来委托件的检验与试验,并编制、归档检验/试验报告;编制设备、仪
器、量具及检具的档案和校准计划;及时保养和定期校准设备、仪器、
量具及检具。
负责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等会议的准备工作和档案保管工作;公司股权管
理工作;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建立与维护公司对外的良好形象;
证券部
协调中介机构、证券监管机构开展各项证券日常管理事务;按规定及要
求履行上市公司的相关责任与义务。
负责公司审计委员会委派的工作;财务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可行性建
审计部
议并跟踪改进情况。


六、发行人控股、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拥有 8 家子公司,均为全资子公司,其中,中科雪龙、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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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汽配、东泽汽配已于 2016 年度注销,香港庆捷盈已于 2018 年 11 月注销。发
行人子公司的主要情况如下:


(一)捷斯特

1、基本情况

捷斯特成立于 2006 年 8 月 31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2067900999809,
住所为宁波市北仑区新碶黄山西路 211 号 10 幢 1 号,法定代表人为贺频艳,注
册资本为 5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为车用零件、模具及其原辅材料的检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捷斯特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雪龙股份 500.00 500.00 100

合计 500.00 500.00 100

2、历史沿革

①2006 年 8 月,捷斯特设立

2006 年 8 月 22 日,捷斯特取得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名称预
先核准通知书》((甬工商)名预核内字[2006]第 069117 号),核准企业名称
为:宁波雪龙车用零件检测有限公司。

2006 年 8 月 29 日,宁波东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宁
东会验字[2006]2363 号),经审验,截至 2006 年 8 月 29 日止,捷斯特(筹)已
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15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06 年 8 月 31 日,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仑分局核准了本次设立登记。

捷斯特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雪龙有限 78.00 78.00 52.00
2 贺群艳 36.00 36.00 24.00
3 贺频艳 36.00 36.00 24.00
合计 150.00 150.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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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2007 年 3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7 年 3 月 10 日,捷斯特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同意股东贺频艳将其持有
捷斯特的 24%股权以 36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雪龙有限;同意股东贺群艳将其持有
捷斯特的 24%股权以 36 万元转让给雪龙有限。

同日,贺群艳、贺频艳与雪龙有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就上述股权转让
事项进行了约定。

2007 年 3 月 20 日,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仑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捷斯特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雪龙有限 150.00 150.00 100

合计 150.00 150.00 100

③2007 年 11 月,第一次增资

2007 年 11 月 12 日,捷斯特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增加注册资本至 500 万元,
增资部分由股东雪龙有限以货币认缴出资。

2007 年 11 月 15 日,宁波东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宁
东会验字[2007]2510 号),经审验,截至 2007 年 11 月 13 日止,捷斯特已收到
雪龙有限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350 万元,本次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500 万元。

2007 年 11 月 16 日,捷斯特就上述事项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仑分局
办理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捷斯特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雪龙有限 500.00 500.00 100

合计 500.00 500.00 100

④2014 年 3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4 年 3 月 24 日,捷斯特作出股东决定,同意雪龙有限将其持有捷斯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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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00%股权以 5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维尔赛控股。

同日,雪龙有限与维尔赛控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
进行了约定。

2014 年 3 月 25 日,捷斯特就上述事项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仑分局办
理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捷斯特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维尔赛控股 500.00 500.00 100

合计 500.00 500.00 100

⑤2015 年 4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4 月 17 日,捷斯特作出股东决定,同意股东维尔赛控股将其持有捷
斯特的 100%股权以 5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雪龙股份。

同日,维尔赛控股与雪龙股份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就上述股权转让事
项进行了约定。

2015 年 5 月 12 日,捷斯特就上述事项在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
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捷斯特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雪龙股份 500.00 500.00 100

合计 500.00 500.00 100

3、经营业绩

捷斯特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总资产 651.49 631.25
净资产 492.19 422.25
净利润 69.94 19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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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4、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捷斯特合法经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遭受任何行政处
罚。


(二)雪龙进出口

1、基本情况

雪 龙 进 出 口 成 立 于 2006 年 8 月 31 日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30206793000018K,住所为宁波市北仑区新碶黄山西路 211 号,法定代表人
为张佩莉,注册资本为 15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
独资),经营范围为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不含分销)。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雪龙进出口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雪龙股份 150.00 150.00 100

合计 150.00 150.00 100

2、历史沿革

①2006 年 8 月 31 日,雪龙进出口设立

2006 年 8 月 22 日,雪龙进出口取得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名
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甬工商)名预核内字[2006]第 069116 号),核准企业
名称为:宁波雪龙进出口有限公司。

2006 年 8 月 29 日,宁波东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宁
东会验字[2006]2365 号),经审验,截至 2006 年 8 月 29 日止,雪龙进出口(筹)
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150 万元。

2006 年 8 月 31 日,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仑分局核准了本次设立登记。

雪龙进出口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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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雪龙有限 78.00 78.00 52.00

2 张佩莉 24.00 24.00 16.00

3 贺群艳 24.00 24.00 16.00

4 贺频艳 24.00 24.00 16.00

合计 150.00 150.00 100

②2007 年 3 月 20 日,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7 年 3 月 12 日,雪龙进出口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同意股东贺频艳将其
持有雪龙进出口的 16%股权以 24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雪龙有限;同意股东贺群艳
将其持有雪龙进出口的 16%股权以 24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雪龙有限;同意股东张
佩莉将其持有雪龙进出口的 16%股权以 24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雪龙有限。

同日,贺群艳、贺频艳、张佩莉与雪龙有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就上述
股权转让事项进行了约定。

2007 年 3 月 20 日,雪龙进出口就上述事项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仑分
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雪龙进出口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雪龙有限 150.00 150.00 100

合计 150.00 150.00 100

3、经营业绩

雪龙进出口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总资产 465.87 295.39
净资产 255.31 242.33
净利润 12.98 19.31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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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雪龙进出口合法经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遭受任何行
政处罚。


(三)长春欣菱

1、基本情况

长 春 欣 菱 成 立 于 2012 年 11 月 21 日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2201010505431188,住所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首善大街 893 号,法定代
表人为贺频艳,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
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汽车散热风扇总成及吹塑风道等汽车零部件
生产;汽车配件产品检测,汽车配件技术开发、转让及咨询服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长春欣菱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雪龙股份 1,000.00 1,000.00 100

合计 1,000.00 1,000.00 100

2、历史沿革

①2012 年 11 月,长春欣菱设立

2012 年 8 月 10 日,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汽车产业开发区分局出具《公司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汽车内名称预核[2012]第 1200813783 号),核准公司
名称为:长春欣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012 年 11 月 20 日,中国银行西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出具《单位客户出
资证明》(编号:2402320121120001),证明发行人向长春欣菱出资 1,000 万元,
截至 2012 年 11 月 20 日,长春欣菱的验资账户余额为 1,000 万元。

2012 年 11 月 21 日,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汽车产业开发区分局核准了本
次设立登记。

长春欣菱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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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雪龙股份 1,000.00 1,000.00 100

合计 1,000.00 1,000.00 100

②2016 年 8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公司名称变更

2016 年 8 月 20 日,长春欣菱作出股东决定,同意:(1)雪龙股份将其所
持长春欣菱 100%股权转让给维尔赛控股;(2)将公司名称变更为“长春欣菱房
屋租赁有限公司”

同日,雪龙股份和维尔赛控股签订相应《股权转让协议》。

2016 年 8 月 26 日,长春欣菱就上述事项在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汽车产业
开发区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长春欣菱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维尔赛控股 1,000.00 1,000.00 100

合计 1,000.00 1,000.00 100

③2016 年 9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公司名称变更

2016 年 9 月 5 日,长春欣菱作出股东决定,同意:(1)维尔赛控股其将所
持长春欣菱 100%股权转让给雪龙股份;(2)将公司名称变更为“长春欣菱汽车
零部件有限公司”。

同日,维尔赛控股和雪龙股份签订相应《股权转让协议》。

2016 年 9 月 8 日,长春欣菱就上述事项在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汽车产业
开发区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长春欣菱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雪龙股份 1,000.00 1,000.00 100

合计 1,000.00 1,000.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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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营业绩

长春欣菱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总资产 3,710.32 3,503.41
净资产 1,143.26 737,17
净利润 406.09 336.73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4、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长春欣菱合法经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遭受任何行政处
罚。


(四)雪龙创新中心

1、基本情况

雪龙创新中心系发行人全额出资,并与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共同举办
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19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52330206MJ8991864F,住所为宁波市北仑区新碶黄山西路 211 号,法定代表人
为张佩莉,开办资金为 5 万元,业务范围为新材料的研发;汽车冷却风扇的研发;
汽车风扇离合器总成的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业务活动)

根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城建支行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出具
的《社会组织验资证明回函》,雪龙股份已足额缴纳出资额。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雪龙创新中心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出资者名称 开办资金(万元) 实收资金(万元) 出资比例(%)
1 雪龙股份 5.00 5.00 100.00
合计 5.00 5.00 100.00

雪龙创新中心自成立之日起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雪龙创新中心出资结
构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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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营业绩

雪龙创新中心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总资产 22.95 22.95
净资产 22.95 22.95
净利润 -0.01 -0.04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3、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雪龙创新中心合法经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遭受任何
行政处罚。


(五)香港庆捷盈(已注销)

1、基本情况

香港庆捷盈成立于 2011 年 7 月 25 日,英文名称为 HONG KONG TRUE
HAPPY HOLDINGS LIMITED,公司编号为 1642090,地址为香港九龙湾临兴街
32 号美罗中心一期 1010 室,业务性质为投资。香港庆捷盈注册资本为总款额 120
万美元,已缴总款额 120 万美元。

截至香港庆捷盈注销前,其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美 实缴出资额(万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元) 元)
1 雪龙股份 120.00 120.00 100.00
合计 120.00 120.00 100.00

香港庆捷盈自成立之日起,不存在股权变更的情形。

2018 年 11 月 23 日,香港庆捷盈完成了注销登记手续。

2、经营业绩

香港庆捷盈 2018 年 1-9 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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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18 年 9 月 30 日/2018 年 1-9 月
总资产 1,164.81
净资产 1,164.81
净利润 -6.41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3、合规情况

根据香港何耀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注销日,香港庆捷盈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六)显威汽配(已注销)

1、基本情况

显威汽配成立于 2006 年 8 月 31 日,设立时名称为“宁波雪龙吹塑制品有限
公司” ,2014 年 12 月更名为“宁波显威汽配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显威汽
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2067900999996,住所为宁波市北仑霞浦工
业二区,法定代表人为贺财霖,注册资本为 1,4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
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汽车风扇及零配件、机械五金配件、
塑料制品、模具研发、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

因发行人业务规划的调整,发行人于 2016 年 8 月吸收合并显威汽配,合并
完成后显威汽配予以注销。

显威汽配注销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雪龙股份 1,400.00 1,400.00 100.00

合计 1,400.00 1,400.00 100.00

2、历史沿革

①2006 年 8 月,显威汽配设立

2006 年 8 月 22 日,显威汽配取得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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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预先核准通知书》((甬工商)名预核内字[2006]第 069114 号)。

2006 年 8 月 29 日,宁波东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宁
东会验字[2006]2364 号),截至 2006 年 8 月 29 日,显威汽配已收到股东缴纳的
注册资本 150 万元,其中雪龙有限以货币出资 78 万元;贺群艳以货币出资 24 万
元;贺频艳以货币出资 24 万元;张佩莉以货币出资 24 万元。

2006 年 8 月 31 日,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仑分局核准了本次设立登记。

显威汽配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雪龙有限 78.00 78.00 52.00

2 张佩莉 24.00 24.00 16.00

3 贺群艳 24.00 24.00 16.00

4 贺频艳 24.00 24.00 16.00

合计 150.00 150.00 100.00

②2006 年 12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6 年 12 月 18 日,显威汽配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张佩莉、贺群艳、贺
频艳分别将其持有的显威汽配 16%股权以 24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雪龙汽车风扇。

同日,雪龙汽车风扇分别与张佩莉、贺群艳、贺频艳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进行约定。

2006 年 12 月 20 日,显威汽配就上述事项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仑分
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显威汽配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雪龙有限 78.00 78.00 52.00

2 雪龙汽车风扇 72.00 72.00 48.00
合计 150.00 150.00 100

③2007 年 11 月,第一次增资

2007 年 10 月 12 日,显威汽配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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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400 万元,其中雪龙有限及雪龙汽车风扇按照各自持股比例进行认缴。

2007 年 11 月 14 日,宁波东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宁
东会验字[2007]2511 号),截至 2007 年 11 月 13 日止,显威汽配已收到股东缴
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250 万元,其中,雪龙有限以货币出资 650 万元;雪龙汽车
风扇以货币出资 600 万元。

2007 年 11 月 16 日,显威汽配就上述事项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仑分
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显威汽配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雪龙有限 728.00 728.00 52.00
2 雪龙汽车风扇 672.00 672.00 48.00
合计 1,400.00 1,400.00 100.00

注:2008 年 7 月,“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宁波
群频电子有限公司”。2009 年 6 月,维尔赛控股吸收合并群频电子。2009 年 7
月,显威汽配据此办理了股东名称变更。

④2011 年 1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0 年 12 月 31 日,显威汽配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维尔赛控股将其持有
显威汽配的 48%股权以 672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雪龙有限。

同日,维尔赛控股与雪龙有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
进行约定。

2011 年 1 月 10 日,显威汽配就上述事项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仑分局
办理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显威汽配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雪龙有限 1,400.00 1,400.00 100
合计 1,400.00 1,400.00 100

⑤2016 年 8 月,被雪龙股份吸收合并

2016 年 3 月 21 日,雪龙股份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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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意雪龙股份吸收合并显威汽配,其中雪龙股份存续,显威汽配解散并办理注销登
记;同意合并后显威汽配的债权、债务及相关的权利、义务,由雪龙股份承继;
确定吸收合并的基准日为 2016 年 2 月 29 日;同意雪龙股份与显威汽配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签署的吸收合并协议。

2016 年 3 月 21 日,显威汽配股东决定:同意雪龙股份吸收合并显威汽配,
其中雪龙股份存续,显威汽配解散并办理注销登记;同意合并后显威汽配的债权、
债务及相关的权利、义务,由雪龙股份承继;确定吸收合并的基准日为 2016 年
2 月 29 日;同意显威汽配与雪龙股份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签署的吸收合并协议。

2016 年 3 月 21 日,雪龙股份及其股东与显威汽配签署了《公司合并协议》。

2016 年 3 月 21 日,雪龙股份和显威汽配在《钱江晚报》发布了《合并公告
(吸收合并)》。

2016 年 6 月 21 日,宁波市商务委员会核发了《关于同意外商投资股份制企
业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宁波显威汽配科技有限公司的批复》(甬商务
资管函[2016]254 号),同意本次吸收合并事项。

2016 年 8 月 16 日,显威汽配完成了工商注销登记手续。

3、经营业绩

显威汽配 2016 年 1-6 月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2016 年 1-6 月
总资产 11,320.66
净资产 2,184.83
净利润 51.75

4、合规情况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显威汽配注销之日,显威汽配合法经营,不存在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未遭受任何行政处罚。


(七)东泽汽配(已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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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基本情况

东 泽 汽 配 成 立 于 2014 年 10 月 15 日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30206310575256K,住所为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 209 号,法定代表人为贺
群艳,注册资本为 3,878.3531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
人独资),经营范围为汽车零部件及金属制品的制造、加工、研发;水暖器材的
生产、加工。

因发行人业务规划的调整,发行人于 2016 年 1 月吸收合并东泽汽配,合并
完成后东泽汽配予以注销。

东泽汽配注销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1 雪龙股份 3,878.3531 3,878.3531
合计 3,878.3531 3,878.3531

2、历史沿革

①2014 年 10 月,设立

2014 年 8 月 19 日,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甬工商)名称预核外[2011]第 606259 号),同意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为“宁
波东泽汽配科技有限公司”。

2014 年 8 月 20 日,雪龙风扇与麦迪威在《东南商报》发布了《合并公告》。

2014 年 9 月 28 日,麦迪威、雪龙风扇分别召开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麦迪
威与雪龙风扇新设合并为东泽汽配,合并后麦迪威、雪龙风扇申请注销。同日,
麦迪威与雪龙风扇签订《公司合并协议》。

2014 年 10 月 9 日,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核发了《关于同意宁波
雪龙集团风扇有限公司和宁波麦迪威汽车零件有限公司新设合并为宁波东泽汽
配科技有限公司的批复》(宁开政项[2014]120 号),同意上述新设合并事项。

2014 年 10 月 10 日,东泽汽配取得宁波市人民政府核发的《台港澳侨投资
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商外资甬资字[2014]0122 号)。

2014 年 10 月 15 日,宁波市北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本次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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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东泽汽配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实缴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雪龙股份 356.25 356.25 75.00
2 香港庆捷盈 118.75 118.75 25.00
合计 475.00 475.00 100

②2015 年 12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11 月 13 日,东泽汽配召开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股东香港庆捷盈
将其持有的东泽汽配 25%股权以 2,346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雪龙股份。

同日,香港庆捷盈与雪龙股份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就上述股权转让事
项进行了约定。

2015 年 11 月 27 日,东泽汽配取得了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核发
的《关于同意宁波东泽汽配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并转为内资企业的批复》(宁
开政项[2015]102 号),批准香港庆捷盈将其持有东泽汽配的 25%股权以 2,346
万元价格转让给雪龙股份;股权转让后,东泽汽配的公司性质由中外合资企业变
更为内资企业;撤销东泽汽配的《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5 年 12 月 2 日,东泽汽配就上述事项在宁波市北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
理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东泽汽配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雪龙股份 3,878.3531 3,878.3531 100.00
合计 3,878.3531 3,878.3531 100.00

③2016 年 1 月,被雪龙股份吸收合并

2015 年 11 月 15 日,东泽汽配股东决定,同意雪龙股份吸收合并东泽汽配,
其中雪龙股份存续,东泽汽配解散并办理注销登记;同意雪龙股份与东泽汽配签
订的《公司合并协议》。

2015 年 11 月 15 日,雪龙股份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
雪龙股份吸收合并东泽汽配,其中雪龙股份存续,东泽汽配解散并办理注销登记;
同意合并后各方的债权、债务及相关权利、义务,由雪龙股份承继;确定吸收合
并的基准日为 2015 年 10 月 31 日;同意雪龙股份与东泽汽配签订的《公司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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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协议》。

2015 年 11 月 15 日,雪龙股份及其股东与东泽汽配共同签订《公司合并协
议》。

2015 年 11 月 17 日,雪龙股份与东泽汽配在《东南商报》发布了《合并公
告(吸收合并)》。

2016 年 1 月 6 日,东泽汽配完成了工商注销登记手续。

3、经营业绩

东泽汽配 2015 年 1-12 月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度
总资产 6,490.30
净资产 5,665.38
净利润 46.92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4、合规情况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东泽汽配注销之日,东泽汽配合法经营,不存在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未遭受任何行政处罚。


(八)中科雪龙(已注销)

1、基本情况

中科雪龙成立于 2015 年 6 月 5 日,注册号为 330206000269522,住所为宁
波市北仑区霞浦山前村童家 150 号 2 幢 1 号,法定代表人为张佩莉,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
高性能膜材料、纳米材料、光电产品研发、制造;改性塑料研发、制造;包装袋
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北仑区大碶天台山路 226 号 1 幢 1 号、2 幢 1 号、
3 幢 1 号)。

因发行人业务规划的调整,发行人于 2016 年 5 月吸收合并中科雪龙,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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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完成后中科雪龙予以注销。

中科雪龙注销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雪龙股份 1,000 1,000 100
合计 1,000 1,000 100

2、历史沿革

(1)2015 年 6 月,中科雪龙设立

2015 年 6 月 3 日,中科雪龙取得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名称
预先核准通知书》((甬市监)名称预核内[2015]第 003942 号)。

2015 年 6 月 4 日,中科雪龙股东签署《宁波中科雪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章程》,中科雪龙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其中,雪龙股份以人民币认
缴出资 1,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

2015 年 6 月 5 日,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次设立登记。

中科雪龙设立时的各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雪龙股份 1,000.00 1,000.00 100
合计 1,000.00 1,000.00 100

(2)2016 年 5 月,被雪龙股份吸收合并

2015 年 12 月 15 日,雪龙股份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
雪龙股份吸收合并中科雪龙,其中雪龙股份存续,中科雪龙解散;同意合并后中
科雪龙的债权、债务及相关权利、义务,由雪龙股份承继确定;确定吸收合并基
准日为 2015 年 11 月 30 日;同意雪龙股份与中科雪龙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签署
的合并协议;同意雪龙股份所作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全体股
东承诺以其合并前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015 年 12 月 15 日,中科雪龙股东决定,同意雪龙股份吸收合并中科雪龙,
其中雪龙股份存续,中科雪龙解散;同意合并后中科雪龙的债权债务及相关权利、
义务,由雪龙股份承继;确定吸收合并基准日为 2015 年 11 月 30 日;同意雪龙
股份与中科雪龙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签署的合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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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5 年 12 月 15 日,雪龙股份及其股东与中科雪龙签署《公司合并协议》。

2015 年 12 月 17 日,雪龙股份与中科雪龙在《东南商报》发布《合并公告
(吸收合并)》。

2016 年 3 月 14 日,中科雪龙取得了宁波市商务委员会出具的《宁波市商务
委员会关于同意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宁波中科
雪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批复》(甬商务资管函[2016]102 号),同意本次吸
收合并。

2016 年 5 月 30 日,中科雪龙完成了工商注销登记手续。

3、经营业绩

中科雪龙 2016 年 1-5 月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5 月 31 日/2016 年 1-5 月
总资产 1,128.51
净资产 1,001.62
净利润 29.23

4、合规情况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中科雪龙注销之日,中科雪龙合法经营,不存在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未遭受任何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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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的基本情况

(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的发起人为香港绿源、维尔赛控股。

1、香港绿源

香港绿源成立于 2006 年 10 月 16 日,英文名称为 HONG KONG LVYUAN
HOLDING CO., LIMITED,公司编号为 1080788,地址为 FLAT/RM 10 10/F
METRO CENTRE I, 32 LAM HING STREET,KOWLOON BAY,KOWLOON,
HONG KONG。公司业务性质为投资。香港绿源发行 500 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
1 港元,总款额 500 万港元,已缴总款额 500 万港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香港绿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港元) 出资比例(%)
1 贺财霖 137.50 27.50
2 贺群艳 150.00 30.00
3 贺频艳 150.00 30.00
4 张佩莉 62.50 12.50
合计 500.00 100.00

香港绿源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港元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总资产 12,792.00 11,269.19
净资产 12,784.20 11,253.79
净利润 1,530.42 2,170.70
注:上述财务数据业经池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维尔赛控股

(1)维尔赛控股基本情况

维尔赛控股成立于 2009 年 4 月 23 日,注册号为 91330205688007920L,法
定代表人为郑佩凤,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65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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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住所为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 677 号、685 号、687 号 3 幢 13-1-04 室,经营
范围为实业投资,营业期限为长期。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维尔赛控股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贺财霖 217.10 33.40
2 贺群艳 216.45 33.30
3 贺频艳 216.45 33.30
合计 650.00 100.00

维尔赛控股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总资产 12,733.66 11,849.54
净资产 12,546.72 11,672.62
净利润 874.10 1,667.18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宁波东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2)维尔赛控股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

①维尔赛控股设立(2009 年 4 月)

根据《公司章程》,维尔赛控股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18.00 万元,其中,贺财
霖以货币出资 7.2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00%;贺频艳以货币出资 5.40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30.00%;贺群艳以货币出资 5.4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0.00%。

2009 年 4 月 21 日,宁波东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宁
东会验字【2009】2107 号):经审验,截至 2009 年 4 月 21 日止,维尔赛控股
(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 18.00 万元,均以货币
出资。

2009 年 4 月 23 日,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仑分局为维尔赛控股核发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206000055823),注册资本为 18.00 万元。

维尔赛控股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贺财霖 7.20 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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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贺频艳 5.40 30.00
3 贺群艳 5.40 30.00
合计 18.00 100.00

②第一次增资(2009 年 6 月,吸收合并群频电子)

2009 年 4 月 26 日,经维尔赛控股、群频电子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决定由
维尔赛控股吸收合并群频电子,合并后存续公司为维尔赛控股,群频电子将进行
注销。

2009 年 4 月 28 日,维尔赛控股和群频电子在《宁波日报》发布《公司合并
公告》。

2009 年 6 月 10 日,维尔赛控股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维尔赛控股将由 18.00
万元增至 318.00 万元,贺财霖、贺频艳及贺群艳分别以货币出资 120.00 万元、
90.00 万元及 90.00 万元。

2009 年 6 月 12 日,维尔赛控股和群频电子签署《合并协议》,吸收合并后,
群频电子的债权、债务及职工安置等事宜均由维尔赛控股承接。

2009 年 6 月 12 日,宁波东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宁
东会验字【2009】2176 号),对维尔赛控股的上述增资进行了审验确认。

2009 年 6 月 19 日,维尔赛控股就吸收合并事项办理了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
手续并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206000055823)。同日,群
频电子办理完成注销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维尔赛控股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贺财霖 127.20 40.00
2 贺频艳 95.40 30.00
3 贺群艳 95.40 30.00
合计 318.00 100.00

③第二次增资(2010 年 10 月)

2010 年 10 月 14 日,维尔赛控股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维尔赛控股的注册
资本由 318.00 万元增至 500.00 万元,贺财霖、贺频艳及贺群艳分别以货币出资
72.80 万元、54.60 万元及 54.6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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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10 月 15 日,宁波东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宁
东会验字(2010)2253 号),对上述增资进行了审验确认。

2010 年 10 月 15 日,维尔赛控股就该等事项办理了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手
续并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206000055823)。本次变更完
成后,维尔赛控股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贺财霖 200.00 40.00
2 贺频艳 150.00 30.00
3 贺群艳 150.00 30.00
合计 500.00 100.00

④第三次增资(2014 年 11 月,吸收合并雪龙咨询)

2014 年 9 月 25 日,维尔赛控股、雪龙咨询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决定由维
尔赛控股吸收合并雪龙咨询,合并完成后,存续公司为维尔赛控股,雪龙咨询将
进行注销。

2014 年 9 月 29 日,维尔赛控股和雪龙咨询在《东南商报》发布《合并公告》。
2014 年 11 月 12 日,维尔赛控股与雪龙咨询签订《公司合并协议》,吸收合并
后,雪龙咨询的债权、债务及职工安置等事宜均由维尔赛控股承接。

2014 年 11 月 12 日,维尔赛控股股东会作出决议,维尔赛控股的注册资本
由 500.00 万元增至 650.00 万元,贺财霖、贺频艳及贺群艳分别以货币出资 60.00
万元、45.00 万元及 45.00 万元。

2014 年 11 月 14 日,维尔赛控股就吸收合并事项办理了相应的工商登记变
更手续并取得了《营业执照》(注册号:330206000055823)。同日,雪龙咨询
办理完成注销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维尔赛控股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贺财霖 260.00 40.00
2 贺频艳 195.00 30.00
3 贺群艳 195.00 30.00
合计 650.00 100.00

⑤第一次股权转让(2016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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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9 月 20 日,经维尔赛控股股东会作出决议,贺财霖将其所持维尔赛
控股 3.30%、3.30%股权分别转让给贺频艳、贺群艳,作价均为 21.45 万元。

2016 年 9 月 21 日,贺财霖分别与贺频艳、贺群艳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
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为原出资额。

2016 年 9 月 23 日,维尔赛控股就该等事项办理了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本
次变更完成后,维尔赛控股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贺财霖 217.10 33.40
2 贺频艳 216.45 33.30
3 贺群艳 216.45 33.30
合计 650.00 100.00

(3)群频电子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

2009 年 6 月,群频电子被维尔赛控股吸收合并,群频电子原名称为宁波雪
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系集体企业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厂改制而来,群频电子
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①集体企业阶段

1980 年 11 月,镇海县亚浦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工业办公室申请设立镇海县
亚浦公社第二针厂,企业经济性质为集体企业,资金总额为 5 万元,企业地址为
亚浦大街,经营范围为制针。1980 年 12 月 3 日,镇海县亚浦公社第二针厂取得
了镇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镇海县工商企业登记证》(镇工商(证)字第
001630 号)。

1982 年 6 月,经镇海县亚浦公社工业办公室同意,镇海县亚浦公社第二针
厂工商登记的资金总额增至 15.65 万元。1982 年 6 月 11 日,镇海县亚浦公社第
二针厂就增资等事项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镇海县工商行政
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镇字 3153 号)。

1982 年 9 月,经镇海县亚浦公社工业办公室同意,镇海县亚浦公社第二针
厂工商登记的资金总额减至 9.86 万元,名称变更为镇海县亚浦公社冷配五金厂。
1982 年 9 月 29 日,镇海县亚浦公社第二针厂就减资、名称变更等事项办理了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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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镇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镇
字 1917 号)1。

1986 年 7 月,镇海县亚浦公社冷配五金厂的注册资金增至 36.50 万元,名称
变更为宁波市滨海区亚浦冷配五金厂。1986 年 7 月 12 日,镇海县亚浦公社冷配
五金厂就增资、名称变更等事项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滨海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滨工商正 0318 副字 0318 号)。

1989 年 8 月,经宁波市北仑区亚浦镇工业办公室同意,宁波市滨海区亚浦
冷配五金厂注册资金增至 68.60 万元,名称变更为宁波市北仑区亚浦冷配五金厂。
1989 年 9 月 7 日,宁波市滨海区亚浦冷配五金厂就增资、名称变更等事项办理
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北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1990 年 3 月,经宁波市北仑区亚浦镇工业公司同意,宁波市北仑区亚浦冷
配五金厂的注册资金减至 68.30 万元,名称变更为宁波市北仑制冷塑料厂。1990
年 3 月 8 日,宁波市北仑区亚浦冷配五金厂就减资、名称变更等事项办理了相应
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北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1992 年 9 月,经宁波市北仑区亚浦镇工业公司同意,宁波市北仑制冷塑料
厂注册资金增至 111 万元,名称变更为宁波市北仑汽车塑料风扇厂。1992 年 9
月 8 日,宁波市北仑制冷塑料厂就增资、名称变更等事项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北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998 年 6 月,经宁波市北仑区霞浦镇工业公司同意,宁波市北仑汽车塑料
风扇厂注册资金增至 150 万元,注册资金增加 39 万元由霞浦镇资产公司出资,
上述出资经北仑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仑会验字【1998】074 号)
审验。同时,经宁波市北仑区霞浦镇工业公司批准,宁波市北仑汽车塑料风扇厂
名称变更为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厂。1998 年 6 月 17 日,宁波市北仑汽车塑料风扇

1.1984 年 3 月 1 日,中国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农牧渔业部和部党组<关于开创社队企
业新局面的报告>的通知》(中发【1984】4 号),同意报告提出的将社队企业名称改为乡镇企业的建议,并
提出了发展乡镇企业的若干政策,以促进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根据上述文件原社队企业的经济性质转为
乡镇企业。其后,镇海县亚浦公社冷配五金厂归属于乡镇政府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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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就增资、名称变更等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宁波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北仑区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集体企业改制(2000 年 10 月)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企业转换经济体制的有关规定,宁波雪龙汽车风扇
厂经宁波市北仑区霞浦镇工业办公室批准,转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2000 年 10 月,宁波东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宁波雪龙汽车风
扇厂的整体资产评估报告》(宁东会评报字【2000】1069 号),评估基准日为
2000 年 8 月 31 日,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厂经评估的净资产为 150.47 万元。

2000 年 10 月,宁波市北仑区霞浦镇人民政府、霞浦镇资产公司、宁波市北
仑区地方税务局等出具《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厂转制产权界定书》,同意宁波雪龙
汽车风扇厂经评估的 150.47 万元净资产产权归贺财霖所有2,原企业的债权、债
务均由贺财霖承担。

根据企业转换经济体制的有关规定,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厂向宁波市北仑区霞
浦镇工业办公室提交了《关于雪龙汽车风扇厂转制方案的请示》。2000 年 10 月,
宁波市北仑区霞浦镇工业办公室出具《关于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厂转制方案请示的
批复》(霞工【2000】13 号),对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厂的改制方案予以批准:
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厂改制为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企业性质为有限责
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300.00 万元,其中贺财霖以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厂净资产出
资 149.00 万元,霞浦镇资产公司以货币出资 151.00 万元。

2000 年 10 月,宁波东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宁东会
验字【2000】2333 号):经审验,截至 2000 年 10 月 12 日止,公司收到霞浦镇
资产公司货币出资 151.00 万元;贺财霖以其所有的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厂净资产
150.38 万元出资,其中,实收资本 149.00 万元,资本公积 1.38 万元。根据《浙


2经宁波市北仑区亚浦镇工业办公室并经亚浦镇政府同意,宁波市北仑区亚浦镇工业办公室与贺财霖于 1996
年 4 月签订了《镇办汽车塑料风扇厂租赁(风险)承包合同书》。贺财霖承包期限从 1996 年 5 月 1 日至 1999
年 12 月 31 日止;承包期内贺财霖参照评估值向宁波市北仑区霞浦镇工业公司购买了生产经营相关设备,
其余厂房等资产归还宁波市北仑区霞浦镇工业公司。2016 年 11 月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霞浦街道办事处
对上述资产买受予以确认,确认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厂的债权、债务归贺财霖承担,贺财霖在承包期间自行
购买的设备归贺财霖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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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省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甬地税—【1998】
252 号),挂靠集体企业界定为个人所有的资产,其净资产超过实收资本的部分,
应按 20%税率提取个人所得税,留在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并转入“其他应付款”
科目。按照上述规定,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厂已计提个人所得税 0.09 万元,并转
入“其他应付款”科目。

霞浦镇资产公司上述 151.00 万元出资系向宁波市北仑汽车塑料风扇厂3(该
企业的前身为镇海县亚浦礁矸电配厂,实际控制人为贺财霖)借款,霞浦镇资产
公司在持股期间享受固定回报。2016 年 11 月 8 日,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霞浦
街道办事处下发《关于对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宁波维尔赛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前身历史沿革中集体资产界定、改制及股权变更等事项确认申请的批复》(霞
街办【2016】49 号),确认宁波市北仑汽车塑料风扇厂的产权界定及转制真实、
合法、有效,不存在侵害国有及集体资产的行为,也不存在侵害职工权益的行为,
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

2000 年 10 月 18 日,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厂就改制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并取得了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02061001190),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厂由集体企业变更为有限公司,名称变
更为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300 万元。

改制完成后,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霞浦镇资产公司 151.00 50.33
2 贺财霖 149.00 49.67
合计 300.00 100.00

③改制后第一次股权转让(2000 年 11 月)

2000 年 11 月 16 日,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作
出决议,同意贺财霖将其持有的 16.00%股权、16.00%股权分别转让给转给贺群


3此宁波市北仑汽车塑料风扇厂由镇海县亚浦礁矸电配厂更名而来,其成立于 1984 年 10 月,为雪龙股份实
际控制人之一贺财霖所有的企业,于 2009 年 12 月注销。1998 年 6 月,群频电子前身宁波市北仑汽车塑料
风扇厂的企业名称变更为“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厂”,为保护原字号不被他人注册,贺财霖同时将镇海县亚浦
礁矸电配厂更名为“宁波市北仑汽车塑料风扇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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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贺频艳。同日,贺财霖与贺群艳、贺频艳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贺财
霖将其所持 16.00%股权作价 48.00 万元转让给贺群艳;贺财霖将其所持 16.00%
股权作价 48.00 万元转让给贺频艳。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为原出资额。

2000 年 11 月 22 日,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已就上述变更事项办
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转让完成后,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
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霞浦镇资产公司 151.00 50.33
2 贺财霖 53.00 17.67
3 贺群艳 48.00 16.00
4 贺频艳 48.00 16.00
合计 300.00 100.00

④改制后第二次股权转让(2001 年 2 月)

2001 年 2 月 28 日,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作出
决议,同意贺群艳将其持有的 8.00%股权、8.00%股权分别转让给转给贺频艳、
贺财霖。同日,贺群艳与贺财霖、贺频艳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贺群艳将
其所持 8.00%股权作价 24.00 万元转让给贺财霖;贺群艳将其所持 8.00%股权作
价 24.00 万元转让给贺频艳。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为原出资额。

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已就上述变更事项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后,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霞浦镇资产公司 151.00 50.33
2 贺财霖 77.00 25.67
3 贺频艳 72.00 24.00
合计 300.00 100.00

⑤改制后第三次股权转让(2002 年 10 月)

2002 年 10 月 20 日,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
意霞浦镇资产公司将其持有的 14.33%、6.00%、30.00%的股权分别转让给贺财霖、
贺频艳、贺群艳。同日,经宁波市北仑区霞浦镇工业办公室同意,霞浦镇资产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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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分别与贺财霖、贺群艳、贺频艳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霞浦镇资产公司所转让的上述股权在持股期间享受固定回报,宁波雪龙汽车
风扇制造有限公司按双方约定及时、足额地向霞浦镇资产公司进行了支付。霞浦
镇资产公司原出资的 151.00 万元系向贺财霖控制的宁波市北仑汽车塑料风扇厂
借入,因此,上述股权转让的受让方贺财霖及其女儿贺群艳、贺频艳无须支付对
价。2016 年 11 月 8 日,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前身为霞浦
镇资产公司)出具《关于对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出资问题的确认》,
对上述事项予以确认。

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已就上述变更事项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后,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贺财霖 120.00 40.00
2 贺群艳 90.00 30.00
3 贺频艳 90.00 30.00
合计 300.00 100.00

⑥改制后第四次股权转让(2002 年 10 月)

2002 年 10 月 23 日,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作
出决议,同意贺财霖将其持有的 1.20%股权转让给福利工业管理处。同日,经宁
波市北仑区民政局同意,贺财霖与福利工业管理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贺财霖将其所持 1.20%股权作价 30.00 万元转让给福利工业管理处。本次股权转
让定价依据为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福利工业管理处的上述出资享受固定回报。福利工业管理处上述 30.00 万元
转让款系向宁波市北仑汽车塑料风扇厂(该企业的前身为镇海县亚浦礁矸电配
厂,实际控制人为贺财霖)借款。

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已就上述变更事项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后,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贺财霖 116.40 3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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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贺群艳 90.00 30.00
3 贺频艳 90.00 30.00
4 福利工业管理处(SS) 3.60 1.20
合计 300.00 100.00

注:SS 指国有股东,即 State-owned Shareholder。

⑦改制后第五次股权转让(2006 年 8 月)

2006 年 8 月 1 日,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
贺财霖、贺群艳、贺频艳、福利工业管理处分别将其持有的 38.80%、30.00%、
30.00%、1.20%股权转让给宁波欣菱联合贸易有限公司。

同日,贺财霖、贺群艳、贺频艳分别与宁波欣菱联合贸易有限公司签订《股
权转让协议》,贺财霖将其持有的 38.80%股权作价 116.40 万元、贺群艳将其持
有的 30.00%股权作价 90.00 万元、贺频艳将其持有的 30.00%股权作价 90.00 万
元转让给宁波欣菱联合贸易有限公司。

此外,2006 年 8 月 1 日,经宁波市北仑区民政局同意,福利工业管理处与
宁波欣菱联合贸易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福利工业管理处将其持有的
1.20%股权转让给宁波欣菱联合贸易有限公司。福利工业管理处所转让的上述股
权在持股期间享受固定回报,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按约定及时、足额
地向福利工业管理处进行了支付。由于福利工业管理处 2002 年原股权转让款 30
万元系向贺财霖控制的宁波市北仑汽车塑料风扇厂借入,而宁波欣菱联合贸易有
限公司系受贺财霖及其配偶郑佩凤、女儿贺群艳、贺频艳控制。根据宁波市北仑
区民政局 2016 年 11 月 16 日出具的确认,福利工业管理处所转让的上述股权在
持股期间享受固定回报,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按约定及时、足额地向
福利工业管理处进行了支付,本次股权转让时,转让双方已经按照约定结清了股
权转让款,本次股权转让已经完成,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

2017 年 6 月 23 日,宁波市北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出具《关于雪龙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宁波维尔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前身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
限公司历史沿革中涉及北仑区福利工业管理处持股事项进行确认的批复》(仑国
资办【2017】1 号)确认:福利工业管理处入股、退股时已经宁波市北仑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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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同意。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变动情况属实,已履行相关决策和
批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当时政策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侵害国
家及其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

2006 年 8 月 28 日,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就上述变更事项办理了
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后,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的
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宁波欣菱联合贸易有限公司 300.00 100.00
合计 300.00 100.00

⑧改制后第六次股权转让(2007 年 3 月)

2007 年 3 月 12 日,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股东作出决定书,宁波
欣菱联合贸易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 40%股权、30%股权及 30%股权转让给贺
财霖、贺频艳及贺群艳,对应作价分别为 120 万元、90 万元及 90 万元。同日,
宁波欣菱联合贸易有限公司与贺财霖、贺群艳、贺频艳签订相应的《股权转让协
议》。

2007 年 3 月 21 日,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就上述变更事项办理了
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后,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的
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贺财霖 120.00 40.00
2 贺群艳 90.00 30.00
3 贺频艳 90.00 30.00
合计 300.00 100.00

⑨注销登记(2009 年 6 月)

2009 年 4 月 26 日,维尔赛控股、群频电子4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决定由维
尔赛控股吸收合并群频电子,合并后存续公司为维尔赛控股,群频电子将进行注
销。



4
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7 月更名为宁波群频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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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4 月 28 日,维尔赛控股、群频电子在《宁波日报》发布《公司合并
公告》。2009 年 6 月 12 日,维尔赛控股和群频电子签署《合并协议》,吸收合
并后,群频电子的债权、债务及职工安置等事宜均由维尔赛控股承接。

2009 年 6 月 19 日,群频电子完成工商注销登记手续。

2016 年 12 月 26 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确认雪龙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宁波维尔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中有关事项的批复》(甬政发
【2016】132 号)确认:发行人股东维尔赛控股历史沿革中涉及的企业改制和集
体资产变动,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改制政策的有关规定,未造成集体资产
流失。

⑩群频电子股权转让涉及的批复与确认问题

Ⅰ.霞浦镇资产公司系霞浦镇集体企业,其转让群频电子的股权已经取得有
权部门的批准和确认。

宁波市北仑区霞浦镇工业办公室为霞浦镇资产公司的主管部门,其相关职能
已收归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霞浦街道发展服务办公室(隶属于宁波市北仑区人
民政府霞浦街道办事处),经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霞浦街道办事处《关于对雪
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宁波维尔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前身历史沿革中集体资
产界定、改制及股权变更等事项确认申请的批复》(霞街办[2016]49 号)确认:
2002 年 10 月,宁波市北仑霞浦镇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将其持有的宁波雪龙汽车风
扇制造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贺财霖及其女儿贺群艳、贺频艳,由于宁波北仑
霞浦镇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原出资 151 万元系向贺财霖控制的宁波市北仑汽车塑
料风扇厂(原镇海县亚浦镇礁矸电配厂)借入,因此受让方无须支付对价。在入
股期间,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及时足额地向霞浦镇资产经营管理公司
缴纳了约定回报,故不存在侵害国有及集体资产的行为,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

2009 年 6 月 12 日,维尔赛控股吸收合并群频电子,针对群频电子的历史沿
革,宁波市北仑区政府于 2016 年 11 月 24 日出具《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关于
对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宁波维尔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中集体资
产界定、改制及历次股权变更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的批复》(仑政批[2016]23 号),
确认宁波维尔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中集体资产界定、改制及历次股权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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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当时有关政策规定,不存在产权不清或集体资产流失或权益
受损的情况。同意上报宁波市政府。

2016 年 12 月 27 日,宁波市政府出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雪龙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宁波维尔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中有关事项的批复》
(甬政发[2016]132 号),确认宁波维尔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中涉及的
企业改制和集体资产变动,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企业改制政策的有关规定,未造
成集体资产流失。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霞浦镇资产公司转让其所
持有群频电子的股权已经履行了审批程序,宁波市政府已经就群频电子历史沿革
中集体资产界定、改制及历次股权变更等有关情况出具确认文件,确认符合当时
法律法规和企业改制政策的有关规定,未造成集体资产流失。

Ⅱ.福利工业处受让和转让群频电子的股权无须履行评估备案程序,未造成
国有资产的流失

经核查,由于福利工业管理处 2002 年原股权转让款 30 万元系向贺财霖控制
的宁波市北仑汽车塑料风扇厂借入,而宁波欣菱系受贺财霖及其配偶郑佩凤、女
儿贺群艳、贺频艳控制。根据宁波市北仑区民政局 2016 年 11 月 16 日出具的确
认,福利工业管理处所转让的上述股权在持股期间享受固定回报,群频电子按约
定及时、足额地向福利工业管理处进行了支付,本次股权转让时,转让双方已经
按照约定结清了股权转让款,本次股权转让已经完成,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

根据当时有效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
细则》的规定,国有资产占有单位有偿转让超过百万元或占全部固定资产原值百
分之二十以上的非整体性资产的应当进行评估。上述交易价格未达到上述评估的
标准,无需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及备案。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核查,福利工业管理处系北仑区民政局的下属机构,
主管部门为北仑区民政局,福利工业管理处受让及转让群频电子的股权均经过了
北仑区民政局的同意。

针对上述事项,宁波市北仑区民政局于 2016 年 11 月 16 日出具《关于对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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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宁波维尔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前身宁波雪龙汽车风扇
制造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中集体资产界定、改制及历次股权变更等事项确认申请的
批复》(仑民[2016]74 号),确认 2002 年 10 月福利工业管理处以 30 万价格受
让群频电子股权,2006 年将其持有群频电子全部股权转让给宁波欣菱联合贸易
有限公司的事项均经过北仑区民政局的同意,并按协议支付了对价。在入股期间,
福利工业管理处及时足额收到了固定回报。本次股权转让已经完成,不存在争议
或潜在纠纷。

2017 年 6 月 23 日,宁波市北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出具《关于雪龙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宁波维尔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前身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
限公司历史沿革中涉及北仑区福利工业管理处持股事项进行确认的批复》(仑国
资办[2017]1 号),福利工业管理处入股、退股时已经宁波市北仑区民政局同意。
雪龙汽车风扇国有股权变动情况属实,已履行相关决策和批准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当时政策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侵害国家及其他第三方合法权
益的情形,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

2019 年 11 月 8 日,宁波市国资委出具《关于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宁
波维尔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前身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中涉
及北仑区福利工业管理处持股事项进行确认的批复》(甬国资办[2019]35 号),
确认福利工业管理处入股、退股已履行相关决策和批准程序,符合当时的法律、
法规及当时政策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侵害国家及其他第三方合法权
益的情形,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

(1)根据当时法律法规的规定,宁波市北仑区福利工业管理处受让及转让
宁波雪龙风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无须履行国有资产评估与备案程序,符合当时国
有资产评估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上述事项,北仑区民政局、
北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和宁波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均出具了确认文
件,确认北仑区福利工业管理处入股、退股已履行相关决策和批准程序,符合当
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相关规定,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2)针对雪龙汽车风扇厂的产权界定、改制及宁波雪龙风扇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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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所持国有股权转让、宁波市北仑区福利工业管理处所持国有股权转让事项,霞浦
镇街道办事处、北仑区民政局、北仑区政府、宁波市国资委和宁波市政府均出具
了相关确认文件,确认上述事项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企业改制政策的有关规定,
未造成集体资产和国有资产的流失。因此,上述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本次上市构成
法律障碍。


(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为香港绿源、维尔赛控股、贺财霖、贺
频艳、贺群艳及联展投资,其基本情况如下:

1、香港绿源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香港绿源持有公司 26.60%的股权。香港绿源的
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1)香港绿源持有发行人股权的形成过程及原因

发行人的前身雪龙有限设立之初即是中外合资企业,因原外资股东拟退出雪
龙有限,为继续保持雪龙有限中外合资企业的身份,郑佩凤(贺财霖配偶)、贺
群艳、贺频艳及张佩莉设立了香港绿源,并于 2007 年 3 月从原外资股东处受让
了雪龙有限的股权,并一直持有。2012 年 7 月,郑佩凤将其所持香港绿源的股
权转让给贺财霖,至此贺财霖、贺群艳、贺频艳合计持有香港绿源 87.5%的股权,
通过香港绿源持股发行人。

(2)香港绿源持有发行人的股份符合外商投资的监管规定

①香港绿源投资发行人已取得外商投资主管部门的相关核准文件

香港绿源投资发行人事项均取得了商务部门的核准文件,具体如下:

商务部门批 商务部门批复
序号 变动 批复内容
复时间 文号
同意外方股东林玮宣将其所持 25%
2007 年 1 月 宁开政项 股权转让给新外方股东香港绿源,其
1 股权转让
29 日 [2007]33 号 中林玮宣尚未出资的 25.9 万美元由
香港绿源以美元现汇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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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雪龙有限整体变更设立雪龙股
2011 年 8 月 甬外经贸资管
2 整体变更 份,维尔赛控股认购 8,250 万股,香
16 日 函[2011]574 号
港绿源认购 2,750 万股。
同意公司总股本增至 11,239.15 万股,
2011 年 9 月 甬外经贸资管
3 增资 增加的 239.15 万元由香港绿源认购,
19 日 函[2011]652 号
并修改公司章程。

除此之外,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于 2016 年 11 月 16 日出具证明:雪
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前身)自 2002 年 2 月成立至证明出具日,其设立、
历次变更情况真实、合法、有效,符合我国中外合资企业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该公司不存在正被我局立案调查的情形,也未受到过我局的行政处罚。

②香港绿源投资发行人已在工商部门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就香港绿源投资发行人所涉事项,发行人均已在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

2019 年 3 月 13 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函》,未发现发行人
被该局行政处罚的记录。

③发行人至今经营已满十年,纳税情况满足《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
税法》的规定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1991 年颁布 2017 年废止)的
规定,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
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
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十年的,应当补缴已免征、减征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发行人自设立至今已近超过十年。根据宁波市北仑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
局出具的说明,发行人能够依法纳税,不存在税收违法记录,也不存在被税务部
门立案调查的情形。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贺财霖、贺频艳、贺群艳通过香港绿
源控制发行人股权符合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香港绿源持有发行人的股权符合
外商投资法律法规的规定。

(3)香港绿源的股东已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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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于 2005 年 10 月 21 日发布的汇发[2005]75 号《关于境
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于
2014 年 7 月 4 日废止,以下简称“75 号文”)。根据 75 号文第二条规定:境内
居民设立或控制境外特殊目的公司之前,应向所在地外汇分局、外汇管理部申请
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香港绿源设立时,其股东郑佩凤、贺群艳、贺频艳
及张佩莉并未按规定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2011 年 8 月 31 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局出具《行政处罚
决定书》(开外管罚[2011]第 6 号、开外管罚[2011]第 7 号、开外管罚[2011]第 8
号、开外管罚[2011]第 9 号),郑佩凤、贺群艳、贺频艳、张佩莉未就其拥有的
香港绿源向外汇局申请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
理条例》和 75 号文的有关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局责令
其改正并分别处以 5 万元人民币的罚款。2011 年 9 月 5 日,香港绿源的 4 名股
东郑佩凤、贺群艳、贺频艳、张佩莉依法补办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并按规定缴
纳了罚款,取得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核发的《境内居民个人
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

2013 年 2 月 1 日,香港绿源的 4 名股东贺财霖、贺群艳、贺频艳、张佩莉
重新办理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外汇管理
部核发的新的《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郑佩凤等人设立香港绿源并返程投资
雪龙有限前,未根据 75 号文的规定办理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程序上存在瑕疵,但其已根据 75 号文的规定补办了外汇登记并缴纳了罚款,该
不规范行为已经得以纠正;且后续投资发行人履行了外汇管理部门关于返程投资
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均经过商务主管部门的核准,宁波经
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已于 2016 年 11 月 16 日出具证明,证明发行人及其前身雪
龙有限自 2002 年 2 月成立至证明出具日,其设立、历次变更情况属实、合法、
有效,符合我国中外合资企业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不存在被该
局立案调查的情形,也未受到该局的行政处罚。综上,上述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的
设立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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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香港绿源投资发行人的出资来源合法、合规

2007 年 1 月 20 日,香港绿源以 131.6 万美元价格受让林玮宣所持雪龙有限
25%股权,本次股权转让款来源于向林玮宣的外币借款,出资来源合法、合规。
2011 年 10 月香港绿源已归还上述借款,归还资金来源为香港绿源从发行人取得
的境外税后分红款。

2011 年 9 月 11 日,雪龙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香港绿源以雪龙有
限的净资产出资 2,750 万元,出资来源合法、合规。

2011 年 9 月 21 日,香港绿源参与发行人的增资,其出资的 239.15 万元来源
于其在境内投资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麦迪威)获得的利润,出资来源合法、合
规。

(5)香港绿源投资发行人已取得外商投资主管部门的相关核准文件

2007 年 1 月 29 日,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宁波雪龙集
团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宁开政项[2007]33 号),同意外方股东林玮宣将
其所持 25%股权转让给新外方股东香港绿源,其中林玮宣尚未出资的 25.9 万美
元由香港绿源以美元现汇投入;贺财霖将其所持 5%股权转让给贺频艳;贺群艳
将其所持 10%股权转让给贺频艳。

2011 年 8 月 16 日,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同意合资企业雪
龙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甬外经贸资管函[2011]574 号),
同意雪龙有限整体变更设立雪龙股份,维尔赛控股认购 8,250 万股,香港绿源认
购 2,750 万股。

2011 年 9 月 19 日,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下发《关于同意雪龙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甬外经贸资管函[2011]652 号),同意公司总股本增
至 11,239.15 万股,增加的 239.15 万股由香港绿源认购,并修改公司章程。

2016 年 11 月 16 日,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出具证明:雪龙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及其前身雪龙有限)自 2002 年 2 月成立至今,其设立、历次变更情
况真实、合法、有效,符合我国中外合资企业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
公司不存在正被该局立案调查的情形,也未受到过该局的行政处罚,并进一步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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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发行人及其前身的设立、历次变更和取得的相关批复及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均有效,且上述批复及证书继续有效。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香港绿源投资发行人的出资来源合法、
合规,香港绿源历史上股东及现有股东已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相关程序
瑕疵已经得到纠正,且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均经过商务主管部门的核准,宁波经
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已出具证明,证明发行人及其前身雪龙有限设立、历次变更
情况属实、合法、有效,符合我国中外合资企业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人不存在被该局立案调查的情形,也未受到该局的行政处罚。上述事项不影
响发行人设立的合法合规性,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障碍。

2、维尔赛控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维尔赛控股持有公司 20.00%的股权。维尔赛控
股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3、贺财霖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贺财霖直接持有公司 17.68%的股权。贺财霖先
生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
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会成员”。

4、贺频艳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贺频艳直接持有公司 15.36%的股权。贺频艳女
士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
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会成员”。

5、贺群艳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贺群艳直接持有公司 15.36%的股权。贺群艳女
士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
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会成员”。

6、联展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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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联展投资持有公司 5.00%的股权。联展投资成立
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206MA282H9R3R,公司类型
为有限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 897.50 万元,实缴出资额为 897.50 万元,执行事
务合伙人为贺皆兵,主要经营场所为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J0438,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
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合伙期限为长期。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联展投资的出资结构及其合伙人在公司任职情况
如下:

合伙人姓 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 在公司担任职务
名或名称 (万元)
1 贺皆兵 普通合伙人 4.4875 0.50% 职工监事、采购科科长
2 贺财霖 有限合伙人 253.4359 28.24% 董事长
3 张佩莉 有限合伙人 179.5000 20.00%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4 贺根林 有限合伙人 179.5000 20.00% 原副总经理,现公司顾问
5 竺菲菲 有限合伙人 17.9500 2.00%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6 张红意 有限合伙人 17.9500 2.00% 财务总监
7 段耀龙 有限合伙人 16.1550 1.80% 副总经理
8 张海芬 有限合伙人 12.5650 1.40% 监事会主席、经营部经理
9 史嵩雁 有限合伙人 12.5650 1.40% 实验中心主任
10 张义魁 有限合伙人 8.9750 1.00% 监事、质量管理部副经理
技术开发部副经理兼电控离
11 虞雷斌 有限合伙人 8.9750 1.00%
合器科科长
技术开发部副经理兼电气工
12 虞宁 有限合伙人 8.9750 1.00%
程科科长
13 石芦月 有限合伙人 16.155 1.80% 副总经理、管理者代表
14 张军杰 有限合伙人 16.155 1.80% 副总经理
生产管理部模具制造车间主
15 郑坚平 有限合伙人 12.565 1.40%

16 郑菊莲 有限合伙人 12.565 1.40% 经营部物流科副科长
17 张治宏 有限合伙人 8.975 1.00% 技术开发部员工
生产管理部副经理、计划调
18 吕妤 有限合伙人 8.975 1.00%
度科科长
19 胡学年 有限合伙人 8.975 1.00% 质量管理部副经理
生产管理部风扇制造车间主
20 李君 有限合伙人 4.4875 0.50%

生产管理部离合器制造车间
21 徐华祥 有限合伙人 4.4875 0.50%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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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姓 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 在公司担任职务
名或名称 (万元)
22 朱宗裕 有限合伙人 4.4875 0.50% 退休
23 黄远护 有限合伙人 4.4875 0.50% 总经办网管科科长
24 胡英杰 有限合伙人 4.4875 0.50% 经营部副经理
25 王英 有限合伙人 4.4875 0.50% 总经办人力资源科科长
26 金春燕 有限合伙人 4.4875 0.50% 财务部会计核算科科长
27 张元龙 有限合伙人 4.4875 0.50% 经营部采购科员工
28 李军辉 有限合伙人 4.4875 0.50% 质量管理部经理
证券事务代表、总经办主任
29 虞浩英 有限合伙人 4.4875 0.50%
助理
30 李娜 有限合伙人 4.4875 0.50% 外贸科科长
31 章飞福 有限合伙人 4.4875 0.50% 生产管理部冲压车间主任
生产管理部吹塑制造车间主
32 章飞虎 有限合伙人 4.4875 0.50%

33 张文辉 有限合伙人 4.4875 0.50% 技术开发部员工
34 顾美君 有限合伙人 4.4875 0.50% 总经办副主任
35 张仲莲 有限合伙人 4.4875 0.50% 总经办档案管理科科长
生产管理部材料改性车间副
36 周贵斌 有限合伙人 3.9311 0.44%
主任
生产管理部设备设施管理科
37 徐展红 有限合伙人 3.3746 0.38%
科长
38 贺豪军 有限合伙人 3.3746 0.38% 质量管理部科长
39 刘名亮 有限合伙人 2.8002 0.31% 质量管理部科长
40 余勇 有限合伙人 2.2438 0.25% 质量管理部科长
生产管理部材料改性车间副
41 陈翔 有限合伙人 2.2438 0.25%
主任
42 石胡炜 有限合伙人 2.2438 0.25% 技术开发部科长
43 广福投资 有限合伙人 0.0897 0.01% -
合计 - 897.50 100.00% -

联展投资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总资产 897.73 897.73
净资产 897.02 897.02
净利润 0.00 0.02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7、实际控制人通过香港绿源、维尔赛控股、联展投资间接持股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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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其控制的香港绿源于 2007 年 3 月受让原外方股
东所持 25.00%股权成为发行人外资股东。自受让股权之日起至本招股意向书签
署日,香港绿源均一直受贺财霖、贺频艳、贺群艳三人实际控制,且一直持有发
行人 25.00%以上的股份,以保持发行人外商投资企业的性质。

(2)维尔赛控股是实际控制人保留的作为家族共同资产的平台公司。2016
年 8 月 31 日,为进一步明确家族企业成员间的权、责、利的划分,促进家族企
业的代际传承,实际控制人将维尔赛控股所持大部分发行人股权转为个人直接持
股,并仍保留了部分发行人股权在维尔赛控股这一平台公司,以作为家族的共同
资产。

(3)实际控制人在联展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是实施员工激励形成的。
联展投资是实际控制人之一贺财霖主导设立的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2016 年 10
月,贺财霖本人将其持有联展投资的 72.95%的出资额转让给 45 名公司管理层及
核心员工,本次转让完成后贺财霖本人直接持有联展投资 27.04%的出资额。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无控股股东”的认定符合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故意规避法律法规对控股股东的相关监管规定。发行人各层
股权关系真实,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影响控股股权的约定。发行人
无控股股东且第一大股东为实际控制人控股的香港绿源不会对发行人上市后续
监管造成障碍或其他不利影响或监管不便,不会影响发行人后续信息披露的真实
性、及时性,不会妨碍投资者对发行人投资价值作出准确判断;发行人股权结构
符合《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管理办法》第 13 条关于发行人股权清晰的要求;前述
事项不构成本次发行障碍。


(三)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贺财霖、贺频艳及贺群艳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贺财霖与贺频艳、贺群艳为父女关系,贺群艳、贺频艳为姐妹关系,各方已签署
《共同控制协议书》,为共同实际控制人。

2011 年 9 月 27 日,贺财霖、贺频艳、贺群艳三人签署了《共同控制协议书》,
协议主要内容包括:各方协商同意在维尔赛控股、香港绿源、雪龙股份的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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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会、董事会的会议提案及表决、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及选举、高级管理人员提
名及聘任以及其他有关经营决策中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一致意见。如在决定上述
事项时出现意见不一致且无法统一时,协议各方承诺将按照如下方案执行:(1)
若其中两方达成一致意见,而与另一方意见不一致时,应当以该两方的意见为准
执行;(2)若各方之间均不能达成一致时,应当以贺财霖的意见为准执行。

2017 年 11 月 18 日,贺财霖、贺频艳、贺群艳在《共同控制协议书》基础
上签订了补充协议,进一步约定如下:当贺财霖所持发行人、维尔赛控股、香港
绿源股份出现被继承情形时,继承方与贺频艳、贺群艳对上述三家公司的决策事
项的表决应当按照如下方案执行:各方意见不一致时,以贺频艳、贺群艳的共同
意见为准执行;如贺频艳、贺群艳未能形成共同意见,则以贺频艳的意见为准执
行。

本次发行前,贺财霖、贺频艳及贺群艳直接及通过维尔赛控股、香港绿源、
联展投资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93.09%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 95.00%的股份,具体
情况如下图所示:






注:实际控制人贺财霖作为有限合伙人,直接持有联展投资 28.24%的出资额,同时,
贺财霖与其配偶郑佩凤投资成立的广福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直接持有联展投资 0.01%的出
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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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财霖、贺频艳及贺群艳的简要情况如下:

贺财霖先生,1947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为 330206194702******,住所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

贺频艳女士,197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为 330206197410******,住所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

贺群艳女士,1973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为 330206197303******,住所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

贺财霖、贺频艳及贺群艳的简历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之“(一)董事会成员”。


(四)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香港绿源、维尔赛控股不存在其他控制的企业;
除香港绿源、维尔赛控股及雪龙股份以外,公司实际控制人贺财霖、贺频艳及贺
群艳控制的其他企业为奇龙投资、广福投资、嘉俊投资、川浦赢投资等。

除香港绿源、维尔赛控股及雪龙股份以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控制
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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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1、奇龙投资

奇 龙 投 资 成 立 于 2015 年 8 月 26 日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302063405504121,住所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J0435,法定代表人为郑佩凤,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500 万元,
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未经金
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
资等金融业务),营业期限为长期。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奇龙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贺财霖 200.00 40.00
2 贺群艳 150.00 30.00
3 贺频艳 150.00 30.00
合计 500.00 100.00

奇龙投资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总资产 675.93 675.79
净资产 499.92 499.77
净利润 0.14 0.10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奇龙投资目前投资持有宁波市北仑金石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石小贷”)5.00%股权,奇龙投资拟将其持有的金石小贷 5.00%股份对外转
让,目前正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2、广福投资

广福投资成立于 2015 年 9 月 22 日,注册号为 913302063405752492,住所
为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J0437,法定代表人为郑佩凤,
注册资本为 5 万元,实收资本为 5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
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营业期限为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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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广福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贺财霖 0.50 10.00
2 郑佩凤 4.50 90.00
合计 5.00 100.00

广福投资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总资产 11.84 11.86
净资产 4.84 4.86
净利润 -0.01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广福投资系实际控制人贺财霖及其配偶设立的投资管理平台,目前担任嘉俊
投资、川浦赢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并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持有联展投资 0.01%的
出资额。

3、嘉俊投资

嘉 俊 投 资 成 立 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30206MA2810708H,主要经营场所为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J0436,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广福投资,委派代表为郑佩凤,认缴出资额为
100 万元,实缴出资额为 1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投资
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
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为长期。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嘉俊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广福投资 普通合伙人 1.00 1.00
2 贺财霖 有限合伙人 29.00 29.00
3 贺群艳 有限合伙人 30.00 30.00
4 贺频艳 有限合伙人 30.00 30.00
5 张佩莉 有限合伙人 10.00 10.00
合计 - 1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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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俊投资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总资产 1,009.77 1,009.77
净资产 99.77 99.77
净利润 -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嘉俊投资目前投资持有宁波讯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6.25 万元出资额,持股
比例为 5.88%。

4、川浦赢投资

川 浦 赢 投 资 成 立 于 2016 年 11 月 22 日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30206MA28300H3B,主要经营场所为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J0439,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广福投资,委派代表为郑佩凤,认缴出资额为
700 万元,实缴出资额为 700 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实业
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
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为长期。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川浦赢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广福投资 普通合伙人 0.07 0.01
2 贺财霖 有限合伙人 217.00 31.00
3 郑雪瑶 有限合伙人 210.00 30.00
4 张仑豪 有限合伙人 132.93 18.99
5 李海 有限合伙人 70.00 10.00
6 李灵哲 有限合伙人 70.00 10.00
合计 - 700.00 100.00

川浦赢投资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总资产 700.26 700.27
净资产 699.56 69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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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0.01 -0.03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川浦赢投资目前投资持有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00 万股股份,
持股比例为 1.33%。


(五)发行人股份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
议的情况。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拟发行的股份及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1,239.15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3,747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 25%,不进行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前
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姓名或
序号 持股比例
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
1 香港绿源 29,891,500 26.60 29,891,500 19.95
2 维尔赛控股 22,479,600 20.00 22,479,600 15.00
3 贺财霖 19,871,900 17.68 19,871,900 13.26
4 贺频艳 17,264,300 15.36 17,264,300 11.52
5 贺群艳 17,264,300 15.36 17,264,300 11.52
6 联展投资 5,619,900 5.00 5,619,900 3.75
7 社会公众股 - - 37,470,000 25.00
合计 112,391,500 100.00 149,861,500 100.00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共计 6 名,具体情况如
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香港绿源 29,891,500 26.60
2 维尔赛控股 22,479,600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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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3 贺财霖 19,871,900 17.68
4 贺频艳 17,264,300 15.36
5 贺群艳 17,264,300 15.36
6 联展投资 5,619,900 5.00
合计 112,391,500 100.00


(三)发行人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自然人股东在公司担任职务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在公司任职情况
1 贺财霖 19,871,900 17.68 董事长
2 贺频艳 17,264,300 15.36 副董事长、总经理
3 贺群艳 17,264,300 15.36 董事、副总经理


(四)本次发行前国有股份、外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含有国有股份,公司外资股东为香港绿源,
香港绿源持有公司股份 2,989.15 万股,持股比例为 26.60%。


(五)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股东中无战略投资者。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各股东的关联关系及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 关联关系 持股比例(%)
贺财霖、贺频艳、贺群艳分别持有 27.50%、30.00%、
香港绿源 26.60
30.00%的股权
贺财霖、贺频艳、贺群艳分别持有 33.40%、33.30%、
维尔赛控股 20.00
33.30%的股权
贺财霖 实际控制人之一,贺频艳、贺群艳之父亲 17.68
贺频艳 实际控制人之一,贺财霖之女,贺群艳之妹 15.36
贺群艳 实际控制人之一,贺财霖之女,贺频艳之姐 15.36
贺财霖直接持有 28.24%的出资份额,通过广福投资间接
联展投资 5.00
持有 0.001%的出资份额;贺财霖配偶郑佩凤通过广福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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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 关联关系 持股比例(%)
资间接持有 0.009%的出资份额
合计 100.00


(七)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详见本招股意
向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一、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之“(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九、发行人内部职工股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未发行过内部职工股。


十、发行人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

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职工持股会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
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况。


十一、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员工结构

2016 年末、2017 年末 、2018 年末及 2019 年 6 月末,公司(含子公司,下
同)员工总数分别为 386 人、363 人、377 人及 394 人。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9.6.30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公司及子公司员工人数 394 377 363 386
其中:存在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 375 358 348 371
退休返聘人员 19 19 15 15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有员工 394 人,按年龄分布、受教育程度和
专业结构如下:

1、员工年龄结构情况

年龄 人数 占员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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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人数 占员工比例(%)
40 岁以上 146 37.06
31-40 岁(含 40) 176 44.67
30 岁以下 72 18.27
合计 394 100.00

2、员工受教育程度

学历 人数 占员工比例(%)
本科及以上 27 6.85
大专 83 21.07
其他 284 72.08
合计 394 100.00

3、员工专业结构

专业 人数 占员工比例(%)
管理行政人员 57 14.47
研发人员 42 10.66
销售人员 34 8.63
生产人员 261 66.24
合计 394 100.00


(二)公司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按照劳动合同承担义务和享
受权利。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的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了养老保险金、
工伤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以及住房公积金。

1、发行人为存在劳动关系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具体情况如下:

养老、医疗保险 失业、生育保险
总人
时点 缴纳 缴纳比 未缴 未缴 缴纳人 缴纳比 未缴 未缴比

人数 例 人数 比例 数 例 人数 例
2019 年 6 注
375 372 99.20% 3 0.80% 371 98.93% 4 1.07%
月 30 日
2018 年 12
358 354 98.88% 4 1.12% 353 98.60% 5 1.40%
月 31 日
2017 年 12
348 347 99.71% 1 0.29% 346 99.43% 2 0.5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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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2
371 367 98.92% 4 1.08% 366 98.65% 5 1.35%
月 31 日
工伤保险 住房公积金
总人
时点 缴纳 缴纳比 未缴 未缴 缴纳人 缴纳比 未缴 未缴比

人数 例 人数 比例 数 例 人数 例
2019 年 6
375 374 99.73% 1 0.27% 337 89.87% 38 10.13%
月 30 日
2018 年 12
358 355 99.16% 4 1.12% 344 96.09% 14 3.91%
月 31 日
2017 年 12
348 347 99.71% 1 0.29% 331 93.50% 17 4.80%
月 31 日
2016 年 12
371 367 98.92% 4 1.08% 318 89.83% 53 14.97%
月 31 日

注:2019 年 6 月末,发行人存在劳动关系职工中养老保险未缴纳人数为 3,医疗保险未
缴纳人数为 2。

报告期内,公司未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具体情况汇总如下:

2019 年 6 月 2018 年 12 月 2017 年 12 月 2016 年 12 月
养老保险缴纳情况
30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未缴纳人数 3 4 1 4
新入职未开始缴纳 2 3 0 3
其中 被征地人员 1 1 1 1
实际未缴纳 0 0 0 0

报告期内,公司未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的具体情况汇总如下:

2019 年 6 月 2018 年 12 月 2017 年 12 月 2016 年 12 月
医疗保险缴纳情况
30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未缴纳人数 2 4 1 4
新入职未开始缴纳 2 3 0 3
其中 军残人员国家补助 0 1 1 1
实际未缴纳 0 0 0 0

报告期内,公司未为职工缴纳失业、生育保险的情况汇总如下:

2019 年 6 月 2018 年 12 月 2017 年 12 月 2016 年 12 月
失业、生育保险缴纳情况
30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未缴纳人数 4 5 2 5
新入职未开始缴纳 2 3 0 3
被征地人员 1 1 1 1
其中
伤残员工长期离岗 1 1 1 1
实际未缴纳 0 0 0 0

报告期内,公司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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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6 月 2018 年 12 月 2017 年 12 月 2016 年 12 月
工伤保险缴纳情况
30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未缴纳人数 1 4 1 4
新入职未开始缴纳 0 3 0 3
其中 伤残员工长期离岗 1 1 1 1
实际未缴纳 0 0 0 0

报告期内,公司未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汇总如下:

2019 年 6 月 2018 年 12 月 2017 年 12 月 2016 年 12 月
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30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未缴纳人数 38 14 17 53
新入职未开始缴纳 38 13 16 39
伤残员工长期离岗 0 1 1 1
其中
个人意愿不缴纳 0 0 0 13
实际未缴纳 0 0 0 0

2、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

根据宁波市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公司及其子公司报告
期内遵守国家和地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缴纳养老保
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五项款项,没有任何因违反劳
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而被举报投诉或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公司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
已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并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因违反住房公积
金法规被该中心处罚的情形。

3、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事项的承诺

公司主要股东香港绿源、维尔赛控股及实际控制人贺财霖、贺频艳、贺群艳
已出具承诺:
如公司及其子公司因在社保、公积金执行方面不符合相关规定而被行政主管
机关或相关机构要求补缴或被行政处罚的,发行人主要股东香港绿源、维尔赛控
股及实际控制人贺财霖、贺频艳、贺群艳将对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此类问题而遭受
的经济损失或需承担的责任进行充分补偿,使公司及其子公司恢复到未遭受该等
损失或承担该等责任之前的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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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期及持股意向的承



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期及持股意向的承诺详见本招股
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与
“四、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二)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主要股东香港绿源、维尔赛控股及实际控制人贺财霖、贺频艳、贺群艳
为避免同业竞争问题出具的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
易”之“二、同业竞争”之“(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主要股东香港绿源、维尔赛控股及实际控制人贺财霖、贺频艳、贺群艳
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出具的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
交易”之“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五)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三)发行人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

定股价的承诺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稳定股价的预案”。


(四)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关于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相关责任主体关于招股意向书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五)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

即期回报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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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六)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承担有关社保及公积金补缴责任的

承诺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一、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
保障情况”之“(二)公司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情况”。


(七)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六、相关主体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
措施”。


十三、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相关责任主体关于招股意向书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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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发动机冷却风扇总成、离合器风扇总成及汽车轻量化塑料
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一)风扇总成及离合器风扇总成

公司生产的风扇总成产品及离合器风扇总成产品是以风扇为主体的总成产
品,主要配套大中轻型商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的大功率发动机使用。

1、风扇总成

风扇总成是指用于汽车发动机冷却散热,以风扇叶片为主体,搭配金属托板
等零配件组成的风扇产品。

公司风扇总成产品,综合应用了塑料改性技术(自主研发),以及计算机辅
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工程(CAE)、计算流体力学(CFD)、精密注塑
等技术,具有质量轻、耗油省、比强度大、效率高、减振效果佳等优点。现有产
品主要包括轮毂类风扇总成、无轮毂类风扇总成、环型类风扇总成及组合类风扇
总成等 4 类,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产品简介
轮毂类风扇总成 为散热器等提供足够的风量,满足散热需求,从而保持整车的热平衡。
通过导流并减少根部涡流提高气流稳定性,与轮毂类风扇相比具有质量
无轮毂类风扇总
更轻、噪音更低、耗功更少、结构强度更高等优点,能够更好地匹配硅

油离合器。
风扇叶片强度较高,稳定性较好,与迷宫式导风罩配合使用,能降低风
环型类风扇总成
扇噪音
风扇叶片角度可调节,通过扇叶的不同组合方式满足不同机型发动机的
组合类风扇总成
配套需求,降低了工装成本。

公司风扇总成产品的主要配套客户为国内外知名商用车、工程机械、农业机
械及发动机生产厂商。

产品种类 主要配套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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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离合器风扇总成

离合器风扇总成是指将风扇总成与风扇离合器进行匹配组装形成的产品,该
产品有利于满足客户一站式的采购需求。相较于风扇总成而言,离合器风扇总成
新增了离合器组件,可以实现风扇转速的调节,有利于降低冷却系统的运行噪音、
减少油耗,促进节能减排。

未安装风扇离合器的发动机冷却风扇 安装风扇离合器的发动机冷却风扇
风扇组件与发动机保持同速运转; 离合器组件根据空气温度和发动机负荷等因素
暖机时间长,发动机磨损大,碳排放加剧; 调节风扇的旋转速度,控制冷却风量;
油耗高、噪音大; 缩短暖机时间,减少发动机磨损,降低碳排放;
乘车舒适性低、行车安全性低; 油耗低、噪音小;
对发动机产生较大冲击,缩短发动机及冷却风 乘车舒适性高、行车安全性高;
扇的使用寿命。 延长发动机及冷却风扇使用寿命。

搭载在离合器风扇总成上的离合器组件主要分为硅油离合器、电控硅油离合
器及电磁离合器等三类,不同种类的离合器组件差异如下5:

产品 工作原理 优点 缺点
利用双金属感温圈感知散热 重量轻,成本低;二级调速,自动
只能迎风安
硅油离 器周边的空气温度,自动控制 控温;柔性传动,较平稳,具有减
装,布局位置
合器 进油阀门开闭,实现分离和啮 振作用;可直接与发动机曲轴连
受限。
合。 接。
电控硅 发动机控制模块 ECU 读取发 重量轻;可感知发动机真实温度, 与普通硅油
油离合 动机转速、散热器水温及中冷 控制精准,实现无级调速;提高冷 离合器相比
器 器气温等数据,通过计算后发 却效率;柔性传动,较平稳;具有 成本较高。


5资料来源:《汽车风扇离合器应用趋势分析》,汽车工业研究,2014 年 7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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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指令给电控硅油离合器,由 减振作用,可直接与发动机曲轴连
阀控系统调节参与工作的硅 接;避免了受系统布局影响而导致
油量,从而控制冷却风扇转 控制滞后或提前等问题;减少油
速。 耗、降低噪音。
重量重、成本
读取散热器水温数据,利用电 二级或三级调速;啮合、分离快速;
电磁离 高、冲击大;
信号控制电磁风扇离合器,实 可感知发动机真实温度,控制精
合器 布局位置受
现分离和啮合。 准。
限。

公司离合器风扇总成产品主要搭载硅油离合器、电控硅油离合器,产品的主
要客户为国内外大型整车及发动机生产厂商。

产品种类 主要配套客户




(1)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

该产品是指搭载硅油离合器的离合器风扇总成,其中,硅油离合器以硅油为
介质、利用其高粘度特性传递扭矩,通过感温圈感知散热器周围空气的温度,自
动控制风扇离合器的啮合与分离。试验表明,装备硅油离合器的离合器风扇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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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较于风扇总成产品节油率可达 2-6%6,其结构示意图如下:






(2)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

该产品是指搭载电控硅油离合器的离合器风扇总成,其中,电控硅油离合器
是由电子控制单元(Electronic Control Unit,缩写 ECU)控制的智能离合器,具
有控制精准、无级调速、减少油耗、降低噪音、冷却效率高、迅速反应、智能反
馈、布局不受限等特点,在降噪、节能方面效果更佳,能有效延长发动机使用寿
命。研究数据显示,采用电控硅油离合器相比于普通硅油离合器可降低发动机油
耗 4-8%(平均气温 28℃,负载条件下测试)7,在冬季或空载条件下,上述差异更
为明显。

电控硅油离合器结构图 电控硅油离合器 ECU 控制原理




(二)汽车轻量化塑料件


6参考来源:《发动机冷却风扇:因势而变》,商用汽车,2008 年 4 月
7参考来源:《博格华纳在华推广商用车电子硅油风扇离合器》,商用车与发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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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

公司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包括发动机进气管、膨胀水箱、空调出风管等
三大系列产品,其中,发动机进气管及膨胀水箱系列产品属于发动机系统零部件,
各系列的产品特点如下:

产品名称 产品功能 产品特点
发动机进 输送发动机燃料燃烧所 采用中空吹塑工艺,一次成型;
发动机
气管系列 需空气。 以塑代钢,产品轻量化、单位成本低;
系统零
膨胀水箱 调节冷却液容量,防止水 生产效率高、产品成型好;
部件
系列 箱压力过高。 阻电性能好、耐腐蚀性能强;
输送汽车空调的冷/热风, 无毒、无味、耐老化;
空调出风管系列
降低出风噪音。 满足洁净环保要求。

公司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主要客户为商用车及乘用车整车厂商,公司是
多家整车厂商的一级配套供应商。

产品种类 主要配套客户




2、其他注塑产品

公司其他注塑产品主要为发动机冷却风扇护风罩、压力盖总成及气缸盖罩
等。相关产品采用精密注塑工艺,生产效率高、单位成本低、阻电性能好、耐腐
蚀性能强。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行业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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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
所属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具体而言,公司风扇总成及离合器风扇总成
属于内燃机零部件,汽车轻量化塑料件属于汽车零部件。


(二)行业监管体制和行业政策

1、行业监管体制和行业主管部门

(1)行业主管部门

目前行业行政管理部门为发改委和工信部。发改委主要负责编制跨行业、综
合性的专项规划,行业经济运行的监测与调整,推进国家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或备案等;工信部主要负责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定行
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推进
行业信息化建设、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及备案等。

(2)行业自律组织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CAAM) 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CICEIA)
成立于 1987 年 5 月,是经民政部批准的社团组织, 成立于 1991 年,是自律性的全国行业管
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是在中国境内从事汽车 理机构,由全国内燃机及零部件制造企
(摩托车)整车、零部件及汽车相关行业生产经营活 业及科研设计单位、大专院校、有关社
动的企事业单位和团体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依法组 会团体等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协会。
成的自律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协会是世界汽 协会是全国内燃机及零部件制造企业与
车组织(OICA)的常任理事会员单位,目前已同 政府沟通以及行业技术交流、市场信息
国际汽车行业组织和许多国家及地区的汽车相关 调查和交流的平台,主要负责规范行业
组织建立了密切联系。协会主要负责产业调查研 行为,进行价格协调,维护公平竞争;
究,为政府制定汽车行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政策、 协调会员关系;制定行业规范;参与制
法律法规等提供建议,组织制定汽车工业的国家标 定、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贯
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行业自律管理以及行业 彻实施并进行监督;提供信息和咨询服
人才、技术、职业、产业安全等培训。 务、行业自律管理等。

2、行业法律法规及政策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本)》(2013 修正版)

2013 年 2 月 16 日,发改委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本)》(2013
修正版),鼓励发展第十六项汽车中的“3、轻量化材料应用:高强度钢、铝镁合
金、复合塑料、粉末冶金、高强度复合纤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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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 修订)

国家发改委、商务部 2017 年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外商
投资第十九项汽车制造业中“汽车发动机制造及发动机研发机构建设:升功率不
低于 70 千瓦的汽油发动机、升功率不低于 50 千瓦的排量 3 升以下柴油发动机、
升功率不低于 40 千瓦的排量 3 升以上柴油发动机、燃料电池和混合燃料等新能
源发动机。”

(3)《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2016 年 8 月 18 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发布《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
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两部门将统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汽车、挂车及汽车
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
认定车辆车货总重是否超限超载,并据此进行检查和执法。其中,二轴货车车货
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

(4)《中国制造 2025》

2015 年 5 月 8 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国制造 2025》,指出“加强绿色产品研
发应用,推广轻量化、低功耗、易回收等技术工艺,持续提升电机、锅炉、内燃
机及电器等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水平,加快淘汰落后机电产品和技术。”“掌握汽车
低碳化、信息化、智能化核心技术,提升动力电池、驱动电机、高效内燃机、先
进变速器、轻量化材料、智能控制等核心技术的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形成从关
键零部件到整车的完整工业体系和创新体系。”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 修订)》

2015 年 8 月 29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
二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指出“国家采取财政、税收、政
府采购等措施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型和新能源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限制高
油耗、高排放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发展,减少化石能源的消耗。”“机动
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
路移动机械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不能达标排放
的,应当加装或者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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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国内燃机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工信部与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联合制定的《中国内燃机工业“十三五”发展规
划》将“内燃机热管理应用技术研究”列为科技重点项目,指出“采用内燃机热管
理技术,从系统整体和热力循环角度,通过智能冷却、进排气的综合集成与全工
况优化以及余热利用,提高发动机高效热功转换和能源利用效率,综合实现节能
减排和高可靠性运行目标。”

(7)内燃机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国家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环保部及工信部颁布了一系列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具体情况如下:

实施对象 排放标准 实施时间
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 东部 11 省市自 2016 年 4
车、重型柴油车(仅公交、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 月 1 日起开始实施第五阶
环卫、邮政用途) 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 段标准
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 段)》(GB18352.5-2013)、
全国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
(客车和公交、环卫、邮 《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
开始实施第五阶段标准
政用途) 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
道路 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全国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
重型柴油车
系统 (中国Ⅲ、Ⅳ、Ⅴ阶段)》 开始实施第五阶段标准
(GB17691-2005)第五阶段 全国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
轻型柴油车
开始实施第五阶段标准
《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
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自 2013 年 7 月 1 日起开始
重型汽油车
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 实施第四阶段标准
段)》(GB14762-2008)
非道路移动机械(农业机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 自 2016 年 4 月 1 日开始实
非道
械除外) 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 施第三阶段标准
路系
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 自 2016 年 12 月 1 日开始
统 农业机械
阶段)》(GB20891-2014) 实施第三阶段标准

2016 年 12 月 23 日,环境保护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轻型汽车污染
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规定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所有
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不区分燃油属性)应符合国六标准 6a 限值要求。
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国六标准 6b 限值
要求。

2018 年 6 月,国家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重型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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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规定
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城市车辆应符合本
标准的要求;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登记注册的重型柴油车应应分别自 2021
年 7 月 1 日、2023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标准的 6a 和 6b 阶段。

2018 年 6 月 27 日,国务院发布《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指出,大
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各地制定营运柴油货车
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2020 年底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汾渭平原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 100 万辆以上。2019
年 7 月 1 日起,重点区域、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推广
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

(8)《汽车产业发展政策》

2004 年 5 月 21 日,发改委发布《汽车产业发展政策》,2009 年 8 月 15 日,
工信部和发改委联合发文对《汽车产业发展政策》进行了修订。在最新修订的《汽
车产业发展政策》中,对汽车零部件企业给予了如下鼓励和扶持政策,“汽车零
部件企业要适应国际产业发展趋势,积极参与主机厂的产品开发工作。在关键汽
车零部件领域要逐步形成系统开发能力,在一般汽车零部件领域要形成先进的产
品开发和制造能力,满足国内外市场的需要,努力进入国际汽车零部件采购体系。
制定零部件专项发展规划,对汽车零部件产品进行分类指导和支持,引导社会资
金投向汽车零部件生产领域,促使有比较优势的零部件企业形成专业化、大批量
生产和模块化供货能力。对能为多个独立的汽车整车生产企业配套和进入国际汽
车零部件采购体系的零部件生产企业,国家在技术引进、技术改造、融资以及兼
并重组等方面予以优先扶持。”

(9)《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2009 年 3 月 20 日,国务院发布《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指出“关键
零部件技术实现自主化。发动机、变速器、转向系统、制动系统、传动系统、悬
挂系统、汽车总线控制系统中的关键零部件技术实现自主化,新能源汽车专用零
部件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动力模块产业化、内燃机技术
升级、先进变速器产业化、关键零部件产业化以及独立公共检测机构和‘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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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相结合的汽车关键零部件技术中心建设。”

(10)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的公告》

2018 年 5 月 22 日,财政部发布《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汽车整车
及零部件进口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3 号),规定“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起,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将汽车整车税率为 25%的 135 个税
号和税率为 20%的 4 个税号的税率降至 15%,将汽车零部件税率分别为 8%、10%、
15%、20%、25%的共 79 个税号的税率降至 6%。”


(三)行业发展概况

1、行业发展概况

(1)汽车整车行业

全球汽车市场中长期将保持稳定增长态势。近年来,全球汽车市场整体发展
态势良好。据国际汽车制造商协会(OICA)统计,2007 年至 2017 年期间,全
球汽车总产量由 7,326.60 万辆提升至 9,730.25 万辆,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88%,
总销量则由 7,156.34 万辆增长至 9,680.44 万辆,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3.07%,剔除
2008 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全球汽车市场总体呈现出稳定增长的趋势。同时,
过去十年间全球汽车市场的产销率始终保持在 96%以上,呈现出较为稳定的供需
状态,行业整体发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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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OCIA

根据联合国经济分析与政策司(Economic Analysis & Policy Division)发布
的《世界经济形式与前景》8的月度分析,进入 2018 年以来,得益于美国的经济
复苏和强劲的财政扩张,全球经济保持了稳定增长态势,对世界总产值的季度估
计表明,2018 年第二季度世界经济年均增长率为 3.4%;尽管 2018 年下半年以
来,伴随着贸易紧张局势加剧,全球债务增加以及发达国家货币政策调整的不确
定性,短期内可能导致全球经济增速放缓,按照世界银行预测9,全球经济增长
在 2017 年和 2018 年达到 3.1%之后,预期在接下来两年减速,2019 和 2020 年分
别为 3%和 2.9%。但从中长期看全球长期增长的共识已经基本确立下来,受益于
此,全球汽车行业从中长期来看,仍将保持稳定发展态势。根据普华永道10预测,
至 2024 年全球汽车产量将达到 11,470 万辆;另一份来自 IHS Markit11的全球市
场预测,尽管其预测的增长率相较于 PwC 报告略低,但从趋势上仍支持全球汽
车行业将维持稳定增长的结论,其预计至 2024 年全球汽车产量将达到 10,805 万
辆。





8资料来源:
https://www.un.org/development/desa/dpad/document_gem/global-economic-monitoring-unit/monthly-briefing-on
-the-world-economic-situation-and-prospects/,World Economic Situation And Prospects: Nov. 2018 Briefing, No.
120
9 世界银行,2018 年 6 月,Global Economic Prospects:The Turning of the Tide?
10PwC Autofact,
https://automotivelogistics.media/wp-content/uploads/2018/05/alscc2018_session1_Janet_Onishchuk.pdf
11 IHS MarkIT, https://ihsmarkit.com/pdf/Automotive-LV-Sales-sample-Oct-2017_1447921109155836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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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汽车行业逐步由成长期步入成熟期。经过 30 多年的发展,我国汽车行
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自 2009 年开始,我国汽车产销量已经连续 9 年位居
世界第一。根据中国汽车行业协会统计,2007-2017 年,我国汽车产销量连年增
长,2017 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双双创下历史新高,分别为 2,907.34 万辆和 2,894.15
万辆,较 2007 年分别增长 227.73%和 229.45%,年化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12.60%
和 12.66%。2018 年,受宏观经济增速阶段性放缓及中美贸易摩擦事件的冲击影
响,我国汽车行业产销量首现负增长,较 2017 年分别下降 4.35%和 2.97%。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从增速变化判断,在经历 2001-2010 年的高增长黄金 10 年后,当前中国汽
车行业逐步由成长期步入成熟期。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0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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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我国汽车产量平均增速 26.78%,增速远超同期 GDP 增速,2011-2018 年,
我国汽车产量平均增速 5.82%,基本与同期 GDP 增速持平。预计未来我国汽车
产业的增速将基本贴近 GDP 的增速。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2)商用车整车市场

商用车,是与乘用车相对的概念,指在设计和技术特征上用于运送人员和货
物的汽车,主要包括客车和货车两大类,其产能与国民经济的发展情况高度相关。

从行业纵向发展来看,近十年来,伴随着全球经济的总体回暖,全球商用车
产量总体保持了温和增长趋势。受 2008 年爆发的金融危机影响,2008 年至 2009
年,全球商用车产量分别为 1,779.44 万辆、1,401.93 万辆,同比下降分别为 11.32%、
21.22%;2010 年度,得益于世界经济的温和复苏,全球商用车整车市场迅速企
稳回暖,当年全球商用车产量 1,936.23 万辆,同比增长达 38.11%;2011 年至 2017
年,全球商用车产量基本保持稳中有升态势,产量由 2,014.78 万辆逐步攀升至
2,384.60 万辆,年化复合增长率为 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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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世界汽车组织 OICA


相较于全球市场,我国的商用车市场尚未形成比较稳定的发展态势,存在较
大的波动性。2007-2010 年是我国商用车市场阶段性高速发展的时期,受益于 4
万亿刺激政策,2009、2010 年,全国商用车产量增长率连续两年保持 20%以上
的增速,至 2010 年,全国商用车产量达 434.77 万辆,为近 10 年来的阶段性高
点;2010-2015 年,由于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行业去库存压力凸显,全国商
用车产量整体呈现缓慢下降趋势,仅 2013 年因国 III 标准实施引起提前上牌购置
需求带来了商用车产量阶段性略有回升,至 2015 年,全国商用车产量 342.39 万
辆,为近 5 年的阶段性低点;在 2015 年触及行业产量阶段性底部后,受益于“十
三五”开局基建投资需求、存量商用车更新需求以及新能源客车的政策支持等多
重因素影响,2016 年,行业新车产量明显企稳,全年产量 369.81 万辆,较上年
增长 8.01%;2017 年,行业新车产量达到近 5 年最高点,全年产量 420.87 万辆,
较 2016 年增长 13.81%,2018 年,行业新车产量再创新高,全年产量 427.98 万
辆,商用车市场整体进入新的阶段性增长周期。2019 年上半年,我国商用车实
现产量为 215.24 万辆,环比小幅增长 3.54%,同比微降 2.16%,较 2017 年同期
增长 5.37%,表明我国商用车行业在经历 2018 年下半年短期下行调整后,2019
年上年行业发展态势总体趋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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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018年国内商用车产销量(万辆)
500.00
450.00
400.00
350.00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00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商用车产量 商用车销量


数据来源:世界汽车组织 OICA、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从横向生产格局来看,发达国家和地区仍然占据了全球商用车产能的绝对多
数。以美国、日本、欧洲经济体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和地区,虽然受 2008 年金融
危机影响,产能占比一度降至 40%以下,但从 2010 年以后仍能逐步企稳并温和
增长,至 2014 年底,其商用车产能占全球商用车产能比例已重新回到 50%以上。
我国的商用车产能在全球市场的占比在 2012 年以前呈现出一定幅度的波动,经
历了先增后降的变化,2013 年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制造技术的日趋成熟,商用
车产能在全球范围内的占比也日趋稳定,至 2017 年底,我国商用车产量约占全
球产量的 17.65%,位列全球第二,仅次于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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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世界汽车组织 OICA,广发证券整理


(3)内燃机行业发展概况

内燃机是当今热效率最高、应用最广的动力机械,根据其所用燃料的不同,
可进一步区分为柴油发动机与汽油发动机。相较于汽油发动机,柴油发动机具有
压缩比高、扭矩大、热效率高、经济性能好的优势,也有体积大、成本高、噪声
大、转速低等劣势,正是基于柴油发动机的以上特点,人们才将其广泛应用在大
中型商用车、非道路机械(含工程机械、发电机组以及农用机械)、船舶及其他
通用设备等场景中。发行人的风扇总成及离合器风扇总成主要配套车用及非道路
机械用柴油发动机。

从全球范围来看,美国、欧洲和日本等发达国家或地区在高端内燃机生产制
造方面占据着绝对的优势,美国康明斯、卡特彼勒、德国曼公司、道依茨等几大
巨头企业,占据了高端内燃机生产制造的主要市场份额。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业已发展成为全球内燃机产销大国。根据全国内燃机
工业协会统计,2011 年以来,我国内燃机设备销量由 6,132.68 万台下降至 2015
年的 5,707.33 万台,总体呈下降趋势,但功率销量和全行业营业收入规模则仍保
持稳定增长,销售总功率由 2011 年的 18.63 亿千瓦上升到 2015 年的 21.35 亿千
瓦,全行业营业收入由 2011 年的 1,654.63 亿元增长至 2015 年的 2,291.74 亿元,
从中可以看出内燃机设备单品的特征正在由小功率、低单价逐步向大功率、高单
价方向升级。

就柴油发动机细分领域来看,“十二五”期间,我国柴油发动机销量由 2011
年的 573.22 万台/年增长至 2015 年的 633.45 万台,复合增长率 2.02%。2016 年,
环境保护部发布的非道路机械全面升级国 III 标准要求,受制于产品品质、市场
需求、用户购买能力三方面的影响,当年非道路机械用柴油发动机全年累积销量
224.04 万台,较上年减少 178.40 万台,降幅高达 44.33%,因此,尽管当年车用
柴油发动机销量较上年增长 18.09%,达到 263.87 万台,但当年柴油发动机总体
销量仍大幅下降 21.81%。2017 年,在商用车市场的进一步回暖和农用机械市场
深度调整的双重作用下,全国柴油发动机累积销量达到 551.61 万台12,同比上升


12
2018 年中国内燃机工业年鉴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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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4%;2018 年,全国柴油发动机累积销量 535.68 万台,较上年同期下降 2.89%。

我国柴油发动机生产厂商集中度较高,2017 年我国车用和非道路机械用柴
油发动机前十大制造厂商销量分别占对应市场份额的 87.09%和 78.48%,具体情
况如下:

1)车用柴油发动机主要厂商销量情况

序号 名称 销量(万台) 占总销量比重

1 潍柴集团 48.82 16.84%
2 玉柴集团 36.48 12.59%
3 北汽福田 33.31 11.49%
4 一汽集团 30.46 10.51%
5 江铃控股 28.20 9.73%
6 云内动力 25.42 8.77%
7 东风汽车 19.93 6.88%
8 中国重汽 10.81 3.73%
9 全柴集团 10.74 3.71%
10 江淮汽车 8.28 2.86%
小计 252.45 87.09%
2017 年车用柴油发动机总销量 289.86 100.00%
资料来源:2018 年中国内燃机工业年鉴
注:北汽福田包括北汽福田北京福田发动机厂、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一汽
集团包括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无锡柴油机厂、一汽解放大连柴油机有限公司;东风汽车包
括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本部)、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发动机厂、东风康明斯发动机有限
公司

2)非道路机械(含工程机械、发电机组以及农用机械)用柴油发动机主要
厂商销量情况

序号 名称 销量(万台) 占总销量比重
1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67.77 27.93%
2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8.64 7.68%
3 安徽全柴集团有限公司 18.37 7.57%
4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16.92 6.97%
5 慈溪三环柴油机有限公司 12.93 5.33%
6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2.67 5.22%
7 山东华源莱动内燃机有限公司 12.04 4.96%
8 广西玉柴集团有限公司 11.44 4.72%
9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10.04 4.14%
10 山东常林农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9.57 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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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190.39 78.48%
2017 年非道路机械用柴油发动机总销量 242.60 100.00%
资料来源:2018 年中国内燃机工业年鉴

(4)汽车零部件市场

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汽车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汽车零部件数量众多,按照功
能划分,通常分为以下类别:
零部件类型 主要产品
泵、增压器、节油器、发动机总成、活塞和连杆、气缸及配件、滤清器及
发动机系统
配件、化油器及配件、发动机飞轮、风扇总成、离合器风扇总成其他
制动器总成、制动器配件、制动系统相关、冲压件、挤压件、橡胶件、毛
制动系统
坯件、其它
悬挂系统、减震器、汽车悬架、冲压件、挤压件、塑料件、橡胶件、毛坯
底盘系统
件、其他
离合器及配件、传动装置、半轴、球笼、十字节、减速器、变速箱(器)、
传动系统
分动器、取力器、变速箱悬置总成、差速器、其他
转向传动装置、转向器、动力辅助转向装备、方向机、转向操纵机构、冲
转向系统
压件、挤压件、橡胶件、毛坯件、其它
轮毂、轮胎、车轮、车架、车桥、冲压件、挤压件、橡胶件、毛坯件、其
行驶系统

汽车电子电 传感器、继电器、断电器、闪光器、仪表和控制线、火花塞和电热塞、开
器 关、喇叭及配件、启动马达、电机、点火系统、蓄电器、其他
通用件与标 轴承、密封件、弹簧、紧固件、标准件、连接管、软管、橡胶件、塑料件、
准件 五金件、其他

近 30 年来,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市场一体化的发展,汽车工业经营模式
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全球大部分汽车整车制造商已经将经营重心投放到以汽
车整车开发与技术革新为主,而大量的零部件生产则通过外包的模式,以进一步
降低成本,提升利润率,进而促成了汽车零部件企业的产生与壮大。

从行业规模来看,虽然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起步较晚,但受益于国内经济持
续稳定、整车市场快速发展、国家产业政策支持以及全球化零部件采购力度提升
等多重利好,行业整体规模发展较快。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截至 2017 年底,
我国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达 3.88 万亿元,同比增长
4.30%,利润总额 3,012.63 亿元,同比增长 5.40%。2001 年-2017 年,我国汽车
零部件行业复合增长率达到 34.62%。

从结构层次来看,依照与整车厂商联系的紧密程度,零部件企业逐渐形成了
金字塔型的分层结构。整车厂商是整个汽车产业链的核心,专注于新车型的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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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发动机、变速箱等关键零部件的研发,位于金字塔尖;而具备研发、生产、装
配能力并且具有良好信誉的配套零部件供应商,则承担起以往需由整车企业内部
完成的其他大量生产和研发活动,直接向整车厂商配套供货,是整车厂商的一级
供应商,这类零部件供应商的数量很少,位于金字塔的第二层;其他大量的零部
件企业只能成为二级或更低级别的供应商,承受更激烈的行业竞争压力。

整车厂商与供应商的配套结构层次关系如下:




从行业特征来看,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市场集中度低、单体规模较小、技术
含量低。在集中度方面,2016 年国内规模以上零部件企业 12,757 家,而对应的
配套整车企业仅 523 家,数量比例约为 24:1,进而导致零部件企业普遍实行多对
少、甚至多对一供货,处于产业链上定价能力较弱的环节。在业务规模方面,相
较于外资巨头,国内企业的单体规模仍有差距,以 2017 年为例,博世、德国大
陆、采埃孚、日本电装、麦格纳等外资行业巨头,牢牢占据着行业收入规模的前
五位,我国零部件上市公司中规模最大的华域汽车同期收入仅为麦格纳的
55.21%。在技术及附加值方面,由于我国零部件行业的起步较晚,行业技术积累
较少,产品主要集中在原材料密集、劳动力密集型产品,在涉及到发动机、变速
器、底盘、汽车控制电子电器等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细分领域,我国自主品
牌零部件企业与国外生产企业还有一定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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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各上市公司 2017 年年报/财报

(5)非道路移动机械市场

1)工程机械市场

根据《工程机械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到 2020 年我国工程机械行业主
营业务收入将实现 6,500 亿元;外销收入比重超过 30%,将达 240-250 亿美元,
国际市场占有率达到 20%以上;高端配套件自主化率达到 80%,为配套零部件
提供了广阔的市场。

在工程机械出口方面,2015 年 5 月 13 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进国际产
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以工程机械为代表的装备制造业“走出去”被正
式提上日程,未来伴随“一带一路”建设、周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中非“三网一
化”合作等,我国工程机械出口前景令人期待。

2)农业机械市场

“强农惠农富农”一直被作为国家基本发展战略,中共中央 2004 年至 2017 年
连续十四年发布以“三农”(农业、农村、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强调了
“三农”问题在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时期“重中之重”的地位。在我国城乡经济二
元结构下,伴随刘易斯拐点到来和劳动力成本的日趋提高,作为保障粮食安全、
提升劳动生产率和提高农民收入的途径之一,历年“中央一号文件”均将农业机械
购置补贴纳入国家惠农政策。2017 年“中央一号文件”旗帜鲜明地指出要完善农
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大对粮棉油糖和饲草料生产全程机械化所需机具的补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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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要探索开展大型农机具、农业生产设施抵押贷款业务。当前我国正处于从传
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加快推进农业机械行业发展,对于提高农业
装备水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拉动农村消费等具有重
要意义。

2015 年 8 月 11 日,农业部发布《关于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
行动的意见》,指出“到 2020 年,力争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
68%以上,其中三大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均达到 80%以上。”根据国
家制造强国建设战略咨询委员会发布的《<中国制造 2025>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
规划,2020 年我国农机工业总产值将达到 6,000 亿元,国产农机产品市场占有率
90%以上;2025 年,我国农机工业总产值将达到 8,000 亿元,国产农机产品市场
占有率 95%以上。我国农业机械行业发展态势良好。

3)发电机组市场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能源供应的紧张,未来发电机组市场规模仍将较大。
首先,在需要移动作业的领域柴油发电机组缺乏可替代产品;其次,应急发电用
柴油发电机组属于间歇性用油设备,广泛用于消防、医院、银行、机场、通信、
写字楼等,具有不可替代性;此外,每当夏季来临,电力供应不足之时,柴油发
电机作为短时电力供应的补充发挥着重要作用。

2、行业发展趋势

(1)商用车发展趋势

1)加大马力同时兼顾安全性

商用车天然拥有载荷运输的特征属性,是物流运输的重要工具,伴随着物流
运输行业集中化的需求,细分市场高效物流用车已成主流,商用车搭载大马力、
大排量发动机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与此同时,由于近年来因客货车引发的重
大交通事故频繁发生,2017 年 3 月、2018 年 2 月,交通部先后发布《营运客车
安全技术条件》和《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两项更新的安全技术标准,对商用
客货车的安全技术装置提出了强制性要求,同时,随着用户消费需求的升级,商
用车的主动安全性能成为整车厂差异化竞争的关键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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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轻量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

商用车轻量化的优势在于,通过使用高强度钢板和相关部件与车身的铝合金
化可以在有效降低汽车自重的同时增强车辆安全性,并进一步减少燃油消耗;同
时,在限定汽车总质量的情况下可以装载更多的载荷。近年来,商用车轻量化的
推进速度不断加快,尤其在 2016 年全国实施《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
轴荷及质量限值》新政以及多部委联合开展的超限超载治理行动后,由于燃油经
济性明显,商用车轻量化进程进一步加快。

3)节能环保要求将进一步提升

近年来,国家针对汽车行业的产业政策始终围绕“节能减排”展开。2012
年 6 月,国务院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 年)》,到
2020 年,当年生产的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 5.0 升/百公里,节能型乘用车
燃料消耗量降至 4.5 升/百公里以下,商用车新车燃料消耗量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2016 年 12 月,环境保护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
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规定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
登记的轻型汽车(不区分燃油属性)应符合国六标准 6a 限值要求。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国六标准 6b 限值要求。2018
年 6 月 22 日,国家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重型柴油车
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规定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城市车辆应符合本标准的要
求;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登记注册的重型柴油车应应分别自 2021 年 7 月 1
日、2023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标准的 6a 和 6b 阶段。2018 年 7 月,国务院发布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指出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
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各地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
实施计划。2020 年底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
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 100 万辆以上。2019 年 7 月 1 日起,重点区域、珠
三角地区、成渝地区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
车辆。相信在今后一段时期内,进一步提升商用车的节能环保效率,将始终是商
用车制造企业必须考虑和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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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燃机向大功率、低排放方向发展

内燃机行业紧跟下游汽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等行业发展与配套的需要,不断
适应体积小、轻量化、大功率的发展趋势,加快了产品更新和新技术应用的速度,
行业发展迅速,产品结构不断优化。中国内燃机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重点产
品项目对中重轻型柴油发动机、工程机械、农业机械以及船舶等内燃机产品提出
了更高升功率的要求。

同时,降低油耗、提高燃油经济性已经成为内燃机最主要的技术发展方向之
一。《中国内燃机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出,内燃机是我国石油消耗的最大
主体产业。内燃机产品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国总量的 10%,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全
国总量的 30%,颗粒物排放超过 60 万吨,实现我国 2030 年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
值且将努力早日达峰的总目标,内燃机工业节能减排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此外,面对日益严峻的能源危机和环保问题,世界各国都制定了严格的污染
物排放和燃油消耗率法规,促使发动机厂商及零部件供应商不断改进技术,向高
效、节能、环保的方向发展。低油耗、低排放、高热效率的新型发动机已成为各
个发动机厂商及科研机构的研究重点。由于我国石油资源稀缺,环境问题突出,
开发节能、环保的新型发动机更是迫在眉睫。

(3)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趋势

①制造模块化、供货集成化

汽车零部件系统的模块化制造是指按照零部件和系统在汽车中的排列位置,
通过全新的设计和工艺,将以往由多个零部件分别实现的功能集成在一个模块组
件中,形成一个具有多功能的高度集成大部件,实现由单个模块组件对于多个零
部件的替代。汽车零部件系统模块化生产具有众多优势。一方面,与单个零部件
相比,模块化组件重量更轻,有利于整车的轻量化;另一方面,模块化组件所占
空间更小,有利于优化整车的空间布局,从而改善汽车性能;此外,与单个零部
件相比,模块化组件减少了部分安装工序,提高了整车装配效率。集成化供货是
指零部件企业以模块为单元为整车厂配套,承担起更多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工
作,整车厂不仅在产品供应而且在技术开发上越来越依赖零部件厂商,零部件企
业在汽车产业中的地位越发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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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采购全球化

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世界各大汽车公司专注于自身核心业务或优
势业务,纷纷由传统的纵向经营、追求大而全的生产模式转向精简机构、以开发
整车为主的专业化生产模式,不约而同地降低零部件自制率,在全球范围内采购
具有比较优势的汽车零部件产品。该模式有利于整车厂商基于自身情况,在全球
范围内挑选合适的供应商批量采购零部件,以求配套产品在质量、价格、服务等
各方面达到综合最佳。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汽车零部件采购的全球化
进程必将进一步加快。

③产品轻量化、环保化

在倡导环保的大趋势下,社会日益重视汽车在减重节能、安全高效方面的表
现,整车厂商一系列轻量化、环保化、低成本、长寿命等性能要求,对零部件供
应商提出了巨大的挑战。2011-2015 年欧洲车身会议的数据显示,汽车行业车辆
的轻量化系数由 2011 年的 3.29 下降到了 2015 年的 2.33,5 年时间轻量化系数降
低了 30%13,该比例的高低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汽车生产技术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
同时,轻量化是汽车“节能减排”的关键技术发展路线。实验证明,汽车自重每减
少 10%,可降低油耗 6-8%,降低二氧化碳排放 13%14。因此,增加塑料零部件
在汽车中的使用量便成为降低整车重量、减少汽车排放的关键。

低碳经济是实现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在环保和能源压力日益严峻的
背景下,节能减排已被列为我国的基本国策,在 2009 年 12 月举行的哥本哈根气
候大会上,我国率先制定出《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全球各国提出越发严格
的环保法规和排放标准,对汽车零部件在环保、节能、安全等方面的技术提出了
更高的要求,部分无法达标的企业被逐渐淘汰出局,客观上提升了行业整体质量
水平。

(4)非道路移动机械行业发展趋势

①大功率、智能化

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技术密集型产品,功率大小及智能化程度是评价一个国家

13资料来源:《汽车材料进入“轻”时代》,中国科学报,2016 年 6 月 7 日
14资料来源:《宝钢上汽携手攻关汽车用钢“轻量化”》,上海证券报,2010 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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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装备技术水平的重要标志。国际上,非道路移动机械逐步采用全动力换档、
电控提升系统、液压和机电一体化等技术,向多功能、大型化、智能化、联合作
业和无人驾驶等方向发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向大功率、智能化发展可提升作业效
率及精细化程度,将成为我国未来发展趋势。

②节约能源、降低排放

2016 年 1 月 14 日,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实施国家第三阶段非道路移动机
械用柴油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要求自 2016 年 12 月 1 日起,所
有制造、进口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装用不符合《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
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
第三阶段要求的柴油发动机。在节能环保的时代大背景下,非道路移动机械也实
现环保标准同步升级,排气污染物排放要求的提高将倒逼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
业及零部件供应商升级技术,实现节能减排。

3、下游商用车行业市场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发行人下游行业商用车行业市场,2019 年整体发展已趋于企稳,未发生重
大不利变化。主要分析如下:

(1)商用车行业处于正常波动周期,行业整体发展趋势已企稳

我国商用车行业具有一定的周期性波动特征,2007-2010 年是我国商用车市
场阶段性高速发展的时期,先后经历了 2010 年、2013 年和 2018 年三个阶段性
峰值。2019 年上半年,我国商用车实现产量为 215.24 万辆,同比下降 2.16%,
环比增长 3.54%,较 2017 年同期增长 5.37%,2019 年 1-10 月,我国商用车产量
累计同比小幅下降 1.3%,下降幅度进一步收窄,表明我国商用车行业在经历 2018
年下半年的短期下行调整后,发展态势已趋于稳定。

(2)商用车行业已逐步消化“国六”提前实施的影响,部分商用车厂商、
柴油机厂商的销售规模已实现增长

2018 年下半年,“国六”排放标准的实施时间大幅提前,影响了整车厂商配
套车型的研发和量产安排,对商用车行业供给造成了短期冲击。2016 年 12 月、
2018 年 6 月,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先后发布轻型汽车、重型柴油车的“国六”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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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要求轻型汽车、重型柴油车分别于 2020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7 月 1 日执
行“国六”排放标准 6a 阶段,于 2023 年 7 月 1 日执行“国六”排放标准 6b 阶段。
2018 年 6 月 27 日,国务院发文要求: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重点区域、珠三
角地区、成渝地区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a 阶段)。国务院文件要求将部分
地区的轻型汽车、重型柴油车的“国六”实施时间分别提前了 1 年和 2 年。

2018 年下半年以来,部分行业领先的商用车厂商、柴油机厂商充分利用自
身的技术、研发等优势,及时推出符合“国六”标准的新产品,调整产品结构和
销售策略,2019 年 1-6 月,其整体销售规模已实现增长。①一汽集团作为国内第
一大重型商用车厂商,已及时推出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新车型,对新产品电
控硅油离合器的需求快速增加。2019 年 1-9 月,其商用车产量为 27.94 万辆,产
量同比增长 14.34%;②云内动力、玉柴集团作为国内主要的柴油机厂商,也在
逐步消化“国六”排放提前实施的影响,云内动力 2019 年 1-9 月的营业收入同
比增长 3.42%,玉柴国际 2019 年 1-6 月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5.66%。

(3)未来加大资产投资对商用车行业发展提供有力驱动

由于商用车的应用领域涉及工程基建、商贸物流、旅游客运等多个方面,与
经济发展关系极为紧密。我国未来长期经济稳定增长未来加大资产投资将促进商
用车行业的发展。

2018 年 12 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经济稳中有变、变中有忧,外
部环境复杂严峻,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并定调“宏观政策要强化逆周期调节,
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在此宏观政策背景下,未来一段
时期,作为商用车行业直接下游的工程基建、商贸物流、旅游客运等领域,很可
能迎来新一轮的投资浪潮,受益于此,商用车行业亦可能获得新的发展机遇。在
我国中长期经济稳定增长的大背景下,我国商用车行业仍有很大的增长空间。

4、对发行人未来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1)商用车行业增长承压为短期现象,中长期看商用车行业仍有较强的增
长韧性

2018 年下半年以来,商用车行业增速减缓的最主要的原因是“国六”排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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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实施大幅提前,超过了行业的整体预期,在各地区相继出台“国六”排放标准执
行政策后,上述政策冲击将逐渐被市场消化。2019 年上半年,下游行业商用车
行业产销量环比实现增长,整体市场企稳,下游行业短期波动对发行人的影响逐
步消除。

从中长期看,我国国民经济稳定增长的基础面未发生改变,商用车行业仍处
于稳定增长的阶段。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将在工程基建、商贸物流、旅游客
运等多个领域产生大量稳定需求,可以持续稳定地为商用车行业增长提供支持。
下游行业的稳定和增长保障了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

(2)发行人已逐步消化“国六”排放标准提前实施的影响,中长期将受益
于商用车环保升级政策

实现整车排放达标的核心因素分排放前处理和排放后处理两块,前处理主要
是发动机动力技术,即如何实现高效的能量转化,核心是燃烧技术、点火技术;
后处理主要是针对尾气的氧化还原处理,核心是尾气净化技术。随着排放标准逐
渐严格,发动机燃烧、尾气净化等减排重要环节的技术提升空间会越来越小,这
将使得整车厂研究其他相对次要的减排环节的减排可能性,例如在发动机风扇部
分将普通风扇总成升级成离合器风扇总成,通过离合器动态调节风扇转速,合理
调节发动机内的燃烧温度,减少不充分燃烧带来的油耗损失和有害气体排放。因
此,发行人可能在商用车环保升级政策全面实施过程中受益。

以商用车“国五”标准实施的进程为例,在“国五”标准实施前一年(2016
年)和实施首年(2017 年),在直挂式风扇总成销量未出现大幅下降的基础上,
发行人离合器风扇总成销量有明显上升,体现出排放升级为发行人离合器风扇总
成产品带来了旺盛的增量需求。



2019 年 1-6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17,805.39 31,068.69 33,718.79 27,215.24

收入增长率 14.62% -7.86% 23.90% 22.69%
风扇总成(不含离合器)(万套) 78.11 147.46 138.36 124.09
离合器风扇总成销量(万套) 21.99 42.93 42.52 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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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合器风扇总成销量增长率 2.45% 0.96% 30.72% 27.06%

注:2019 年 1-6 月相关增长率为年化后的数值,其中,收入增长率=(2019 年 1-6 月主
营业务收入×2-2018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18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离合器风扇总成销量
增长率=(2019 年 1-6 月离合器风扇总成销量×2–2018 年度离合器风扇总成销量)÷2018
年度离合器风扇总成销量。

针对本次“国六”排放标准的提前实施,由于政策提前实施的时间超过行业
的普遍预期,因此,相当部分的商用车整车和发动机厂商在配套车型的开发进度
方面有所落后,从而也间接影响了发行人配套产品的同步研发进度,但尽管如此,
发行人现有的离合器风扇总成产品也已经基本可以满足中轻型商用车关于风扇
部件节能减排的要求。发行人 2019 年 1-9 月营业收入、净利润、销量均实现同
比增长,其中,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销售数量大幅增长,反映了发行人根据
商用车整车厂商客户对环保产品的需求变化,不断增加离合器风扇总成、电控硅
油离合器风扇总成的生产和销售。

排放标准升级将促进发行人存量风扇总成产品需求的转化。根据发行人 2018
年度的销售情况,发行人目前每年销售的风扇总成约为 147 万件,平均售价约为
80.56 元/件,同期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的平均售价约为 257.03 元/件,电控硅油
离合器风扇总成的平均售价约 1,049.20 元/件,伴随着排放升级政策的深入推进,
未来风扇总成的需求将逐步转化为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的需求,部分重型商用车
将转化为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需求,仅该部分存量转换需求即可有力支持发
行人的业绩持续增长。

排放标准升级将直接产生离合器风扇总成产品的新增需求。发行人将在商用
车环保升级政策全面实施过程中受益。

(3)下游行业“大吨小标”不会对发行人未来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019 年 5 月底开始,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联合部署的轻型商用车“大
吨小标”整治专项工作,对市场参与主体开展集中排查。专项整治主要针对轻型
商用车整车采用加厚车身钢材等方式增加自重的问题,部分轻型商用车车型因不
合规被叫停退出市场。本次已曝光涉及违规的商用车企业包括中国重汽济南商用
车有限公司和陕西汽车集团有限公司,2018 年,发行人对两家企业的销售额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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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为 33.36 万元、1.53 万元,合计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为 0.11%,业务占比极低。

从中长期看,“大吨小标”专项整治对发行人业务发展具有积极影响。主要
体现为:①整治“大吨小标”、整治超载,将直接导致存量货车的单车运力下降,
在工程基建总体运力需求不变的情况下,很可能促生新的货车购置需求;②整治
“大吨小标”、超载等商用车行业顽疾,有助于延长公司产品运行寿命,降低三
包期内损坏率。

因此,下游行业“大吨小标”整治长期来看有利于发行人业务的发展,不会
对发行人未来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发行人下游行业商用车行业经短期调整后已趋于稳定,未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下游行业的变化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

1、市场需求及目标市场容量

(1)风扇总成产品

公司风扇总成产品主要用于柴油发动机。作为发动机冷却系统关键零部件,
风扇与柴油发动机基本达到了 1:1 配套。根据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18
年,全国柴油发动机累积销量约 535.68 万台15,车用及非道路机械用(含工程机
械、发动机组、农用机械)柴油发动机全年累积销量约 515.54 万台,柴油机用
风扇总成市场需求广阔。

(2)离合器风扇总成

①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

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因结构简单、成本较低、安装方便、节能效果好等优点
受到市场认可。一汽集团、东风集团、东风康明斯、北汽福田等国内主要商用车
及发动机厂商已经在大中型商用车中广泛使用硅油离合器,但当前轻型商用车仍
主要采用机械式驱动冷却风扇。近年来,国家不断提高汽车能耗及排放标准,商
用车加速更新换代,促使风扇离合器安装率不断提高。未来在轻型商用车领域安


15
数据来源:《2018 年 12 月内燃机行业市场综述》,http://www.ciceia.org.cn/nnews.asp?vid=8975&lm=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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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使用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将成为主流趋势。

②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

在欧美市场,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广泛应用于大中型商用车及工程机
械。由于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的价格相对较高,产品在国内市场普及率有待
提升。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与其它类型离合器相比优势明显,具有控制精准、
无级调速、减少油耗、降低噪音、冷却效率高、迅速反应、智能反馈、布局不受
限等优点,同时避免了受系统布局影响而导致控制滞后或提前等问题,有助于获
得良好的动力输出和燃油经济性,延长发动机使用寿命,越来越受到市场青睐。

目前,由于大中型商用车单价高、油耗大、工况复杂,客户对价格敏感度较
低,安装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的经济效益更好,因而成为我国电控硅油离合
器的主要应用领域。2016 年 12 月,环境保护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轻型
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规定自 2020 年 7 月 1 日
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不区分燃油属性)应符合国六标准 6a 限
值要求。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国六标
准 6b 限值要求。2018 年 6 月 22 日,国家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联合下发《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GB17691-2018),规定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
登记的城市车辆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登记注册的重型
柴油车应应分别自 2021 年 7 月 1 日、2023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标准的 6a 和 6b
阶段。2018 年 6 月 27 日,国务院发布《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指出
2019 年 7 月 1 日起,重点区域、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
排放标准的日益严苛将极大推动大中型商用车配套零部件升级换代,电控硅油离
合器风扇总成节约能源、降低排放等优势将逐步凸现,成为大中型商用车的首选。
同时,随着《关于加强内燃机工业节能减排的意见》、《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
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等政策、标准的实
施和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发动机也将朝着节能化、环保化的方向发展,电控硅
油离合器风扇总成的应用率将不断提高。

(3)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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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轻量化是当前汽车产业最重要的发展趋势之一,而工程塑料则是汽车减
重过程中最理想的替代材料。根据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数据,2011 年,发达
国家平均每辆汽车塑料用量已达到 300kg 以上,占整车质量的 20%左右,预计到
2020 年将达到 500kg 以上。而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测算,我国目前平均每辆
车的塑料用量约为 130kg,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公司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可广泛应用于商用车及乘用车。由于每辆车均
需配备一套膨胀水箱,且需根据车型设计使用若干件发动机进气管及空调出风管
产品,2018 年我国汽车产量为 2,780.92 万辆,对上述产品需求较大。

未来工业化、城镇化将逐步推进,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理念的升级,
汽车市场有望继续保持增长态势,配套汽车轻量化塑料件的需求旺盛。同时,在
我国汽车设计与制造水平不断提高的过程中,轻量化、节能化技术日益成熟,汽
车平均塑料用量将进一步提高,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
遇。

2、市场供给情况、目前从事与公司竞争业务的主要企业情况

(1)风扇总成及离合器风扇总成产品市场供给及竞争企业供给情况

我国风扇总成产品及离合器风扇总成产品属于发动机关键零部件,市场集中
度较高。目前,风扇总成产品及离合器风扇总成产品的主要生产厂商包括发行人、
华纳圣龙、东风马勒、长春宝成、温州奕龙等。根据公开信息披露的上述各主体
的产能情况如下:

主体名称 产能情况
设计年产风扇总成 43.9 万套,硅油离合器总成年产 41.2 万套,汽车水泵
华纳圣龙
45.6 万套
东风马勒 设计年产发动机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 26 万套
长春宝成 年产硅油风扇离合器 11 万套
温州奕龙 年产 3.7 万个法兰、15 万个尼龙风扇、8 万台风扇离合器
发行人 设计年产风扇总成 145 万套,硅油离合器 41.58 万套

(2)汽车轻量化塑料件市场供给及竞争企业供给情况

发行人生产的汽车轻量化塑料件包括发动机进气管、膨胀水箱、空调出风管
等各类轻量化吹塑件,以及发动机冷却风扇护风罩、压力盖总成及气缸盖罩等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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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轻量化注塑件,产品的定制化程度较高。从整个汽车轻量化板块来看,全行业
的市场竞争比较充分、集中度较低。发行人在汽车轻量化领域的可比上市公司鹏
翎股份、川环科技,鹏翎股份主要从事汽车发动机附件系统软管及总成,川环科
技主要从事冷却系统和燃油系统胶管及总成。


(五)行业市场竞争格局

1、风扇总成及离合器风扇总成市场竞争格局

我国风扇总成产品及离合器风扇总成产品属于发动机关键零部件,市场集中
度较高。目前,风扇总成产品及离合器风扇总成产品的主要生产厂商包括发行人、
华纳圣龙、东风马勒、长春宝成等。发行人在大中轻型商用车发动机冷却风扇配
套市场份额较高,行业竞争格局主要表现为以发行人与华纳圣龙、东风马勒三家
主要供应商之间的寡头竞争。

在行业发展初期,中外合资企业依靠外方的先进技术及成熟管理经验输出等
优势,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但随着我国民族制造企业在发展中不断摸索、自
主创新,凭借地缘优势、人力成本优势及更快的响应速度,逐步抢占市场,同时
民族制造企业不断提升自身的研发技术水平,依靠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等优势,
逐渐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

从各自竞争优势来看,中外合资企业主要由外资企业与国内整车厂商合资设
立,合资企业通过引进外资股东的指定技术,快速复制产品,一般在其合营股东
整车厂的采购中竞争优势明显;而民族制造企业则主要依靠多年来在自主创新过
程中积累的经验,对新产品、新技术进行吸收再创新,凭借其对产品特性、用户
体验的深入理解参与市场化的竞争。

2、汽车轻量化塑料件市场竞争格局

汽车轻量化塑料件归属于汽车零部件行业,市场竞争充分、集中度较低。目
前我国行业内两大竞争主体分别为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外资企业凭借其品牌知
名度、技术研发水平、精细化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占据着关键零部件市场,而内资
企业则依靠产品性价比、地理优势以及对客户需求的及时响应,在市场竞争中的
话语权逐渐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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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产品设计和模具开发水平来看,处于顶层竞争的企业拥有较强的产品设计
和模具开发实力,能够按照客户的要求或与客户同步完成产品的设计及生产,其
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知名大型企业,竞争主要聚焦在产品设计和模具开发能力方
面;处于中层竞争企业具有一定规模,但不具备产品设计和模具开发实力,一般
按照客户图纸要求供应以外饰件为主的塑料零部件;处于底层的竞争企业规模较
小,工艺水平较低,主要凭借低价参与市场竞争。


(六)进入本行业的主要壁垒

1、技术壁垒

随着整车及发动机制造商对配套零部件技术含量、产品可靠性、节能环保等
要求的日益提高,发行人所在行业涵括越来越多的跨学科技术如材料科学、机械
加工、汽车电子、实验检测等,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企业需要有深厚的技术积
累和研发团队支持,才能制造出质量可靠、达到客户标准的产品。

由于普通的塑料原材料在耐热性、耐寒性、耐油性、抗老化等方面无法完全
满足汽车及发动机零部件的性能要求,尤其发动机冷却风扇、塑料结构功能件等
工作环境恶劣,对产品可靠性要求更高,需要采用高分子材料增韧、增强等手段
对塑料基料进行技术改性,提高其韧性及强度。塑料改性技术需要多年的研发经
验、技术积淀,也需要在长期的销售实践中根据客户的反馈意见不断改进;此外,
产品开发需及时跟进前沿市场需求,持续改善生产技术并形成良性循环,对于新
进入的企业形成了较高的技术壁垒。

随着下游行业应用环境的不断演变,整车及发动机的更新换代周期逐步缩
短,对整车及发动机厂商的设计、研发时效性提出了更高标准,一级配套供应商
需具备同步升级、及时响应用户特定需求的研发、生产能力。只有具有较强的专
业化生产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新进入
企业规模较小、产品种类较少、技术实力较弱、模具开发能力有限,常常难以为
继。

2、供应商认证壁垒

通过严格的供应商认证是进入本行业竞争的必要条件。零部件生产商须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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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行业标准评审认证的质量及环境管理体系,如 IATF16949、ISO14001 等。
同时,各大整车及发动机厂商通常会根据自身的质量管理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认
证,对供应商的研发水平、工艺过程、质量把控、财务状况、供应体系等做出综
合评定,通过评定后,供应商实际配套产品前都应经过严格的前期质量策划并经
过完整的装机试验,产品通过考核后才能进行批量供货,上述流程一般需要 2-3
年。此外,国际知名整车及发动机厂商对于供应商的认证标准更加严格,耗时更
长。新进入企业难以在短期内通过认证,具有较高的进入壁垒。

3、资金壁垒

公司处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对资金充裕性要求较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为满足整车及发动机厂商生产及时性的要求,配套零部件企业需要就近建
立仓库,同时该行业应收账款回款周期普遍较长,行业内企业流动资金压力较大;
其次,下游客户对生产规模、加工水平和产品质量等方面要求较高,零部件企业
尤其是一级配套供应商需要大量置建厂房、购入高端生产设备及精密检测设备,
存在大额资金需求;此外,为保持自主研发及同步开发的能力,不断提升技术水
平,一级配套供应商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购买实验设备、配备研发人员,进行
项目研究。以上对行业新进入者形成了资金壁垒。

4、规模效应壁垒

规模化是行业内企业发展必由之路。一方面,零部件配套企业需达到一定的
生产规模,满足大规模供货需求,才能进入整车或发动机厂商的供应体系;另一
方面,只有当生产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后,固定资产利用率相应提高,平均生产成
本开始下降,规模效益才能逐步显现,新进入企业很难在短时间内达到规模化生
产水平。

5、管理水平壁垒

发行人所处行业具有小批量、多品种、定制化供货的特点,对原材料采购、
生产加工、产品销售到售后服务管理等方面都形成了较大考验,只有具备完善、
系统管理水平的企业才能持续保证生产的稳定性和供货的及时性。高水平管理源
于高效的管理团队和前沿的管理体系,后进入企业无法在短时间内建立健全完善
的管理机制,难以获得整车及发动机厂商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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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原因

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主要受供求关系、销售价格、生产成本等因素影响。根
据产品应用领域、下游客户及产品成熟度的不同,行业内企业利润水平存在一定
差异。

1、利润空间随配套等级的提升而提高

一级配套供应商与整车厂发生直接配套关系,是最大且在车型开发过程中参
与程度最高的供应商,处于汽车行业金字塔最上层,该等级供应商数量较少且具
有较强的议价能力。随着配套等级的下降,供应商数量逐步增多,议价能力也逐
渐减弱,部分利润被留存于上一等级的供应商体内。因此,一级配套供应商的利
润空间一般高于二级配套供应商,二级配套供应商的利润空间又高于三级配套供
应商,以此类推。

2、发动机系统零部件利润空间较大

发动机系统被视为“汽车的心脏”,对关键零部件技术水平要求较高。目前,
我国发动机及关键零部件仍存在先进制造水平不足、工艺创新能力较弱、实验检
测技术与设备相对落后等问题,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的任务紧迫而艰巨。同时,
发动机作为节能减排最具潜力、效果最为明显的产品,提高零部件企业节能减排
成熟技术的优化应用和前沿技术的研发,是发动机升级换代的有力支撑。因此,
行业内具有自主研发、技术创新能力,能够运用先进节能减排技术进行产业化生
产且直接配套整车及发动机厂商的零部件生产企业,往往具有旗帜性、标杆性地
位,利润空间一般较大。

3、商用车零部件利润空间较大

商用车相对于乘用车具有小批量、多批次、研发周期长等特点,为提高新产
品研发及生产效率,商用车生产厂商更加注重与配套供应商同步开发,因此供应
商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同时,我国商用车国产化率高于乘用车,如一汽集团、
东风集团、宇通客车、金龙汽车等,由于地理位置和产品成本等因素,国产零部
件企业在商用车市场占有较高的份额。此外,商用车由于工作环境恶劣、工作时
间长,对配套零部件功能性要求较高,目前国内有能力参与一级配套竞争的厂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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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少,而其中,合资企业同类产品定价一般较高,进而推动行业整体定价维持在
较高的水平,为市场参与者留下较大的利润空间。

4、新型产品利润率高于成熟产品

整车及发动机厂商研发新型产品时,需要与紧密合作的一级配套商进行同步
研发。由于新产品开发周期较长、研发投入较大,且研发试制成功并经小批量装
机检验合格后,参与同步研发的供应商在一段时间内可获得新产品独家供货地
位,利润一般也较为可观。随着该车型逐渐成熟,价格逐步走低且其他零部件企
业通过技术跟随掌握同类产品生产能力,对同步研发企业造成降价压力,其产品
利润率一般会出现阶段性下滑。


(八)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和扶持

发行人所处行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引导和扶持。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显
示了国家大力鼓励汽车及发动机配套零部件企业通过技术升级、自我创新等,加
速节能减排、提升产品质量。未来我国汽车及发动机零部件行业将走向技术水平
逐渐升级,生产工艺不断优化,产品质量持续提升的发展道路,市场竞争力逐步
增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相关产业
政策详见本节之“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二)行业监管体制和行业
政策”。

(2)节能减排和限制超载标准的执行

目前,我国节能减排的要求不断提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标准限制汽车及内
燃机污染物排放。2016 年 12 月,环境保护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轻型汽
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规定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
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不区分燃油属性)应符合国六标准 6a 限值要
求。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国六标准 6b
限值要求。2018 年 6 月,国家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重
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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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城市车辆应符
合本标准的要求;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登记注册的重型柴油车应应分别自
2021 年 7 月 1 日、2023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标准的 6a 和 6b 阶段。2018 年 7 月,
国务院发布《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指出 2019 年 7 月 1 日起,重点
区域、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具有高技术含量的节能环
保型产品将逐步替代高能耗、高排放的零部件,推动技术升级、产业转型,环保
新型产品市场份额将不断扩大。

同时,自 2016 年 9 月 21 日起,对于公路货运车辆,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
门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1589-2016)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认定车货总重是否超限超载,该
标准的实施和执行将扩大商用货运车市场需求,配套零部件企业将从中受益。从
长期来看,限制超载将进一步促使我国汽车结构的调整,商用车产量占比将有所
提升,由目前的 15%逐步向全球市场的 25%靠拢。

(3)产业转移及全球化采购

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促成了汽车及发动机零部件采购的国际化。世界知名汽
车及零部件生产商基于本国高昂人力资源成本及国内市场已进入平稳发展阶段
等因素的综合考虑,纷纷将生产中心转移到消费增长快、人力成本低的新兴市场,
不同程度地降低了零部件自产率转而通过全球采购的方式降低生产成本,我国因
消费势头高速增长、市场潜力巨大而成为首选目的国。承接国际产业转移为我国
汽车及发动机零部件行业发展带来新动力,减弱了国内下游行业波动对我国零部
件企业的影响,对发行人所处行业来说是一个发展壮大的良机。

(4)技术进步推动

目前我国汽车及内燃机工业正处于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迈进的关键阶段。
近年来通过对国外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我国大中型汽车及发动机零部件
企业的制造工艺和装备水平得到了快速发展并形成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及
品牌的企业,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逐步缩小。未来随着国内发动机系统技术不
断突破,将进一步推动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

当前世界汽车材料技术主要向轻量化和环保化方向发展。在倡导环保的大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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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下,社会越发重视汽车在减重节能、高效安全方面的表现,整车及发动机厂商
对零部件耐热性、耐寒性、耐油性、比强度、抗老化等方面性能的高要求,使得
改性塑料被大量采用,占汽车自重比例不断提高,加速了产品技术升级和更新换
代。

2、不利因素

(1)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有待提高,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差距

当前汽车及发动机关键零部件的核心技术多为国际巨头掌握,国内企业一般
通过合资方式获得生产技术,在关键零部件技术创新方面还不能完全独立自主,
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业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

(2)行业内企业规模偏小,产品结构不合理

目前,我国汽车及发动机零部件企业数量众多,但规模较小,产业集中度低,
产品在性能和质量方面与国外同类产品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同时,多数企业研发
能力相对较弱,导致新产品开发不能完全满足下游市场更新换代的需要,行业整
体产品结构不甚合理。

(3)民族制造企业起步晚,基础较弱

汽车及发动机零部件行业内的民族制造企业与国际巨头相比,整体上存在起
步晚、起点低、研发投入不足等问题,经验积累、技术积淀落后于发达国家同行,
同质化竞争的情况仍较普遍,只有通过长期持续投入和差异化发展才能逐渐缩小
差距。


(九)行业技术水平

在我国汽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等下游行业转型发展的带动下,发行人所处行
业技术水平不断提升,但仍存在先进制造水平不足、工艺创新能力较弱、实验检
测技术与设备相对落后等问题,整体技术水平有待提升,特别是高端产品市场依
然主要为外资及合资企业所占据。以发行人为代表的民族企业在自身发展壮大的
过程中,通过不断摸索、勇于试错、自主创新、持续改进,产品逐步向智能化、
节能化、环保化方向发展,技术逐渐向国际领先水平靠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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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行业的主要特征

1、行业的经营模式

汽车及发动机零部件生产企业必须通过行业标准评审认证的质量及环境管
理体系并通过整车及发动机制造厂商的工艺过程审核和产品认可程序才能进入
配套市场。由于汽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行业“金字塔结构”的配套体系,在体系内
只有一级供应商与整车厂发生直接配套关系,一级供应商属于最大且参与程度最
高的供应商,负责模块化供应产品并参与同步研发。二级供应商向一级供应商提
供完整的亚模块,三级供应商为二级供应商提供子模块或原材料。在由各个等级
供应商组成的金字塔结构中,处于金字塔底端的供应商数量最多,话语权也最弱,
供应商的可替代性随着向“塔尖”的靠拢而逐步降低。

2、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

发行人所处行业周期性基本与下游行业一致,受宏观经济波动和国家政策影
响较大。当宏观经济向好时,下游行业消费活跃,发行人所处行业增长较快,当
宏观经济下行时,下游行业消费放缓,发行人所处行业增长减慢。

(2)区域性

发行人所处行业具备一定的区域性特征,在下游客户聚集、经济活跃、配套
发达的区域容易形成产业集群。目前我国已形成环渤海地区、长三角地区、珠三
角地区、湖北地区、中西部地区五大零部件产业集群,其中以长三角和珠三角产
业集群最为突出。

(3)季节性

发行人所处行业季节性与下游行业基本一致。由于汽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行
业的生产和销售没有明显的季节性,所以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季节性也不明显。


(十一)行业与上下游之间的关联性

1、上游行业情况及其与本行业的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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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使用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塑料基料、铝压铸、钢材及五金件等,其中塑
料基料是发行人最主要的原材料。塑料基料生产属于石油天然气化工行业,因此
塑料基料的采购价格与石油价格密切相关。铝压铸、钢材及五金件则与钢铁、有
色金属等材料行业关联度较高。

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游行业之间关联性较强,上游行业对发行人材料成本有
较大的影响,塑料基料、铝压铸、钢材及五金件约占发行人原材料采购成本的
70%。此外,随着上游行业生产工艺的不断进步,其将持续稳定地为发行人提供
更加优质、可靠的原材料。目前,我国塑料基料、铝压铸、钢材行业市场化程度
高、产品供应充足。同时,发行人掌握的塑料改性技术使其在原材料方面更具竞
争优势,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上游行业价格波动对于公司的不利影响。

2、下游行业情况及其与本行业的关联性

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下游市场为整车及发动机生产厂商,客户主要为国内外大
型企业,生产经营稳定,对发行人产品的需求也较为稳定。鉴于我国经济仍将在
未来较长时间内保持平稳增长,整车及发动机行业还处于成长及技术转型期,发
行人所处行业市场前景广阔。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下游行业之间关联性较强,一方
面下游行业受宏观经济周期、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等影响,其发展状况将影
响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市场需求;另一方面随着下游行业日益往智能化、节能化、
环保化方向发展,将倒逼发行人所处行业进行技术升级,无法同步实现技术升级
的供应商将被淘汰出局。


三、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公司的行业地位

公司一直专注于风扇总成、离合器风扇总成及汽车轻量化塑料件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是具备塑料改性、模具制造、冲压、锻打、机加工、吹塑、注塑等全
流程生产能力的企业。

公司风扇总成产品及离合器风扇总成主要配套柴油发动机,应用于大中轻型
商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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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作为国内风扇总成、离合器风扇总成的主要生产商之一,在国内商用车
冷却系统市场占据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市场
占有率稳中有升,公司能够生产风扇总成和离合器风扇总成,具备将风扇总成与
离合器模块化生产、集成化供应的能力,可为用户提供一站式的采购与服务,竞
争优势突出。

公司拥有稳定优质的客户群体和丰富的配套经验。报告期内,公司配套的主
要客户包括一汽集团、玉柴集团、北汽福田、东风集团、云内动力、吉利集团等
国内知名整车厂商,以及卡特彼勒、沃尔沃、韩国斗山、日本洋马等世界 500 强
企业。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优质的服务水平,公司连续多年获得一汽集团、东
风集团等国内知名整车厂商“A 级供应商”、“优秀供应商”、“核心供应商”、“质量
优胜奖”等荣誉,并于 2016 年通过卡特彼勒 SQEP 金牌认证。

公司是行业技术标准制定的主导单位,是全国内燃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
单位。公司主持制定了 9 项行业标准,参与制定了 24 项国家标准和 18 项行业标
准。公司拥有前沿的实验检测技术,下属实验室通过了 ISO/IEC17025 国家认可
委认证,在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塑料制品、金属材料等产品性能实验及检测方面
拥有认证权威。


(二)公司主要竞争对手简要情况

1、风扇总成及离合器风扇总成领域的主要竞争对手

报告期内,公司风扇总成及离合器风扇总成是公司的主要产品,二者合计收
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6.94%、76.77%、79.50%和 78.42%。目前,公
司的风扇总成及离合器风扇总成应用于商业车市场领域,市场竞争对手较少,主
要竞争对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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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对手 简介 主要产品 主要财务指标 产能指标 技术支持

成立于 1998 年 6 月,是美 设计年产风扇总成 43.9 万
风扇总成、离合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50,248.88 中外合资,依
华纳圣龙(宁波) 国博格华纳公司和宁波圣 套,硅油离合器总成年产
1 器风扇总成、水 万元;2018 年度营业收入 47,022.12 万 托美国博格华
有限公司 龙(集团)公司合资设立的 41.2 万套,水泵年产 45.6
泵 元,净利润 8,769.38 万元 纳的技术支持
企业,位于浙江省宁波市 万套
成立于 2004 年 6 月,是由
设计年产商用车冷却系统
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 商用车和乘用车
和空调系统分别为 30 万
东风马勒热系统 限公司和德国马勒-贝洱有 所需的冷却模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02,765.72
套、20 万套;乘用车冷却 中外合资,依
有限公司(原名 限公司合资创立的企业,位 块、空调系统、 万元;2016 年度营业收入 110,370.74 万
2 系统和空调系统产品年产 托德国马勒-贝
东风贝洱热系统 于湖北省武汉市,2015 年 离合器风扇总 元,2017 年度预算目标实现年营业收入
分别为 60 万套、50 万套; 洱的技术支持
有限公司) 乘用车配套占比已超过商 成、尾气再循环 11 亿元
发动机硅油离合器风扇总
用车,未来业务目标是商乘 冷却器
成年产 26 万套
比 3:7
长春宝成汽车电
硅油离合器及风
子有限公司(原 成立于 2006 年,是一汽集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3,707 万元; 风扇离合器产品产量 11 万
扇总成、球头碗、
3 名长春一汽装备 团下属的参股公司之子公 2016 年度营业收入 3,699 万元,净利润 套/年,汽车 ABS 系统产品 自主研发
冲压件等汽车零
-龙山汽车部件 司,位于吉林省长春市 270 万元 产量 8.5 万套/年
部件
有限公司)
发动机环形冷却 年产 3.7 万套法兰风扇、15
温州奕龙汽车零 成立于 1997 年,位于浙江
4 风扇、硅油离合 无公开数据 万套尼龙风扇、8 万台风扇 自主研发
部件有限公司 省乐清市
器等 离合器

注:1、各竞争对手的简介及主要产品信息来自各公司官网;2、华纳圣龙财务数据来自于圣龙股份(603178.SH)年报,产能指标来自宁波市鄞州区人民
政府环保局网站公示的《华纳圣龙年产 160 万件汽车零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环评报告(2018 年 11 月),网址:http://www.nbyz.gov.cn/;3、东风马勒
财务数据来自企查查该公司披露的 2016 年年报信息,产能指标数据来自互联网企业黄页信息,网址:http://www.11467.com/shiyan/co/28935.htm;4、长春
宝成财务数据来自企查查该公司披露的 2016 年年报信息,产能指标数据来自长春民营经济(双创)综合服务平台公开披露的企业信息介绍,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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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lccsme.com:8570/;5、温州奕龙产能指标数据来自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的《温州奕龙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评报告(2017
年 8 月),网址:http://www.yueqing.gov.cn。

2、汽车轻量化吹塑产品主要竞争对手如下:

发行人汽车轻量化吹塑产品行业集中度较低,发行人面临的产品竞争较为分散。本招股意向书仅将汽车轻量化吹塑可比上市公司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列为竞争对手进行分析。

序号 竞争对手 简介 主要产品 主要财务指标 产能指标 技术支持
始创于 1988 年,是全
2017 年、2018 年,其营业收入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 国规模较大、集设计、
汽车发动机附件系统 分别为 114,278.68 万元 年产 9,344.13 万件
1 有限公司(股票代 研发、生产、销售于一 自主研发
软管及总成 145,821.90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汽车管路产品
码:300375) 体的汽车零部件配套
11,925.47 万元、11,831.54 万元。
企业
2017 年、2018 年,其营业收入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
位于四川省达州市大 冷却系统和燃油系统 分别为 64,777.44 万元 年产 16,434 万件车
2 有限公司(股票代 自主研发
竹县 胶管及总成 61,036.62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用胶管系列产品
码 300547)
11,427.61 万元、13,713.82 万元。

注:数据来自招股意向书及上市公司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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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的竞争优势

1、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一贯坚持技术创新并注重核心技术积累。公司通过在实践中不断摸索、
勇于试错、自主创新,掌握了一系列行业领先核心技术,相关技术成果多次获得
省市区级科学进步奖、省内首台(套)产品、宁波市重点工业新产品、宁波市节
能新产品等奖项。其中,塑料材料改性技术是公司的自主核心技术,通过该技术
改性的塑料材料在制造发动机冷却风扇方面的性能优于同类进口材料,可实现进
口替代、大幅降低成本。

公司是具备同步研发能力的风扇总成、离合器风扇总成供应商,能够快速响
应商用车整车及发动机厂商的配套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的自主研发及同步
研发项目合计超过 200 项。

公司为技术研发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公司建立了 ISO/IEC17025 国家认可委
认证的检测实验室,配备了先进的实验设施;公司与华南理工大学、浙江大学等
国内知名高校形成了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通过合作形成的“Z 型高效节能汽
车散热风扇”、“XL/D-70 电控硅油风扇离合器总成”等 2 个项目获评国家火炬
计划项目,“Z460H-8 型汽车散热风扇总成技术研发与产业化”项目获得年度浙
江省科学技术奖。

在技术成果保护上,公司拥有专利 94 项,其中发明专利 14 项、实用新型专
利 26 项、外观设计专利 54 项。公司不仅在国内取得了丰富的专利成果,还在德
国、韩国、日本、美国等重要海外市场取得了 53 项产品专利,为产品开发、技
术研发保驾护航。

2、全流程生产产业链优势

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均为自主研发和生产,凭借自身的技术优势和模具自主开
发优势,公司已经打通了模具制造、塑料改性、冲压、锻打、机加工、注塑、吹
塑等生产流程的各个环节,拥有完整的产业生产链。

公司高度重视模具开发,累计自主开发模具 2200 多套,公司开发的模具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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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寿命长、成本低、精密度高、稳定性强、制品成型速度快、制品不良率低等特
点,同时,公司不断研发并持续改进模具制造技术,为配合客户选型、开拓市场
和推广新产品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公司模具的自主设计及制造的能力,大幅
降低了模具采购、更换及维修的难度和成本。

3、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拥有稳定优质的客户群体和丰富的配套经验,是国内外整车厂商的一级
配套供应商,并且形成了长期、稳定的产品配套关系。公司丰富的客户资源和雄
厚的客户背景,为未来进一步实现市场拓展及业绩增长奠定了良好基础。公司的
客户资源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客户涵盖范围广、合作稳定

公司与一汽集团、东风集团、东风康明斯、宇通客车、金龙汽车、中国重汽、
北汽福田、江淮汽车、玉柴集团、潍柴动力、吉利集团等两百余家汽车整车及发
动机生产厂商建立了一级供应商配套关系,与一汽集团、东风集团、东风康明斯、
玉柴集团、金龙汽车、上柴股份、江淮汽车、宇通客车等整车或发动机生产厂商
合作时间更是长达十年以上,并与卡特彼勒、沃尔沃、韩国斗山、日本洋马等世
界 500 强企业及国际知名企业建立合作关系。2016 年,我国前十大车用柴油发
动机制造商均为公司的客户。广泛的下游客户覆盖范围使得公司具有较强的抗行
业波动风险能力,公司主要客户如下:

涵盖领域 主要客户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
国内整车制 车工业有限公司、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江铃汽车集团公司、北汽福
造商 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上海三一重机有限公司等。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
国内发动机 限公司、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东风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浙江新
制造商 柴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雷沃动力有限公司、东风
朝阳朝柴动力有限公司等。
国外厂商 美国卡特彼勒公司、沃尔沃集团、韩国斗山集团、日本洋马等。

(2)客户实力雄厚

公司的主要合作客户多为实力雄厚的国内外知名整车及发动机生产厂商,部
分客户简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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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名称 简介
成立于 1953 年 7 月,旗下有一汽解放、一汽轿车、一汽解放青岛公司
等知名汽车公司。2018 年,集团实现销售收入 5,937 亿元。其中,一
一汽集团
汽解放是轻型以上货车生产企业,2017 年其重型货车实现销量 24.08
万辆,占据行业 21.56%份额。
东风集团(证券代 成立于 2001 年 5 月,主要从事商用车、乘用车及汽车发动机、零部件
码:00489.HK) 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8 年,东风集团实现收入 1,045.43 亿元。
成立于 1951 年,是集发动机产业链和石油化工产业链为一体、实施相
关多元化产业经营的大型现代化企业集团,拥有 40 多家全资、控股、
玉柴集团 参股子公司,总资产 327.2 亿元。其中,玉柴股份主要产品为柴油发动
机和发电机组等,发动机年生产能力约 60 万台,2017 年集团实现销售
收入 350 亿元。
成立于 1996 年 8 月,生产车型涵盖轻中重型卡车以及大中轻型客车等
北汽福田(证券代
全系列商用车及车用发动机。2018 年,北汽福田销售商用汽车 54.50
码 600166)
万辆,实现收入 311.00 亿元。
成立于 1996 年,由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康明斯(中国)投资有限
公司合资成立。主要产品为柴油发动机、天然气发动机及其零部件的
东风康明斯
生产和销售。2018 年,东风康明斯生产发动机 19.9 万台,实现收入 79.48
亿元。
成立于 2002 年,是中国综合实力最强的汽车及装备制造产业集团之一,
潍柴动力(证券代
主要产品包括全系列发动机、重型汽车、轻微型车、工程机械等。2018
码:000338.SZ、
年,潍柴动力生产重卡发动机 36.6 万台、整车 14.6 万辆,实现收入
2338.HK)
1,592.56 亿元。
江铃汽车(证券代 成立于 1968 年,主要从事商用车、SUV 以及相关零部件的生产和销售。
码:000550) 2018 年,江铃汽车销售商用汽车 28.51 万辆,实现收入 282.49 亿元。
成立于 1999 年 9 月,主要从事商用车、乘用车及动力总成的研发、制
江淮汽车(证券代
造和销售。2017 年,江淮汽车销售商用汽车 28.87 万辆,实现收入 491.46
码:600418)
亿元。
成立于 1947 年 4 月,主要从事工程机械、汽车、船舶和发电机组等柴
上柴股份(证券代
油发动机的设计、生产与销售。2018 年,上柴股份销售柴油发动机 10.29
码:600841)
万台,实现收入 41.21 亿元。
成立于 1925 年,总部位于美国伊利诺州,是世界 500 强企业,主要生
卡特彼勒(证券代
产工程机械、矿山设备、燃气发动机及工业用燃气轮机、柴油发动机
码 NYSE:CAT)
等。2017 年,卡特彼勒实现收入 455 亿美元。
资料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及各公司 2017 年报、2018 年报数据整理

4、行业标准制定优势

公司是行业技术标准制定的主导单位,是全国内燃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
单位,公司担任技术委员会下属内燃机冷却风扇工作组组长。公司主持制定了 9
项行业标准,参与制定了 24 项国家标准和 18 项行业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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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行业标准(主持制定)
1 内燃机冷却风扇第 1 部分:金属冷却风扇技术条件 JB/T6723.1-2008
2 内燃机冷却风扇第 2 部分:塑料冷却风扇技术条件 JB/T6723.2-2008
3 内燃机冷却风扇第 3 部分:冷凝式内燃机冷却风扇技术条件 JB/T6723.3-2008
4 内燃机冷却风扇第 4 部分:冷凝式内燃机冷却风扇试验方法 JB/T6723.4-2008
5 内燃机用硅油风扇离合器技术条件 JB/T11204-2011
6 内燃机冷却风扇第 2 部分:塑料冷却风扇技术条件 JB/T6723.2-2014
7 内燃机电控式硅油风扇离合器技术条件 JB/T12657-2016
8 内燃机电磁式风扇离合器技术条件 JB/T12656-2016
9 内燃机塑料进气管技术条件 JB/T12660-2016
国家标准(参与制定)
往复式内燃机性能第 1 部分:功率、燃料消耗和机油消耗的标定
1 GB/T6072.1-2008
及试验方法通用发动机的附加要求
往复式内燃机发动机功率的确定和测量方法排气污染物排放试
2 GB/T21405-2008
验的附加要求
3 内燃机发动机功率的确定和测量方法一般要求 GB/T21404-2008
4 内燃机发动机的重量(质量)标定 GB/T21406-2008
5 柴油发动机自由加速排气烟度的测量方法 GB/T9487-2008
6 内燃机产品名称和型号编制规则 GB/T725-2008
7 往复式内燃机零部件和系统术语第 1 部分:固定件及外部罩盖 GB/T6809.1-2009
8 往复式内燃机零部件和系统术语第 6 部分:润滑系统 GB/T6809.6-2009
9 内燃机全流式机油滤清器试验方法第 9 部分:进、出口回阀试验 GB/T8243.9-2012
10 往复式内燃机性能第 4 部分:调速 GB/T6072.4-2012
11 往复式内燃机零部件和系统术语第 9 部分:监控系统 GB/T6809.9-2013
内燃机全流式机油滤清器试验方法第 13 部分复合材料滤清器的
12 GB/T8243.13-2015
静压耐破度试验
13 再制造内燃机通用技术条件 GB/T32222-2015
14 往复式内燃机手柄起动装置第 1 部分:安全要求和试验 GB/T200064.1-2015
15 中小功率内燃机清洁度限值和测定方法 GB/T3821-2015
16 往复式内燃机声压法声功率级的测定第 1 部分:工程法 GB/T1859.1-2015
17 往复式内燃机声压法声功率级的测定第 2 部分:简易法 GB/T1859.2-2015
18 往复式内燃机零部件和系统术语第 5 部分:冷却系统 GB/T6809.5-2016
19 往复式内燃机排放术语和定义 GB/T8188-2017
20 往复式内燃机零部件和系统术语第 10 部分:点火系统 GB/T6809.10-2018
21 往复式内燃机零部件和系统术语第 11 部分:燃油系统 GB/T6809.11-2018
22 往复式内燃机排放测量第 8 部分:发动机系组的确定 GB/T8190.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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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23 往复式内燃机噪声限值 GB/T14097-2018
24 固定式燃气发动机安全技术规范 GB/T37170-2018
行业标准(参与制定)
1 柴油发动机水冷却器技术条件 JB/T5085-2010
压燃式发动机高压油管用钢管第 1 部分:单壁冷拉无缝钢管技术
2 JB/T8120.1-2011
条件
3 压燃式发动机高压油管用钢管第 2 部分:复合式钢管技术条件 JB/T8120.2-2011
4 内燃机正时齿轮技术条件 JB/T8415-2011
5 船用齿轮箱第 1 部分:技术条件 JB/T9746.1-2011
6 船用齿轮箱第 2 部分:灰铸铁件技术条件 JB/T9746.2-2011
7 内燃机燃油加热器 JB/T8127-2011
8 小功率柴油发动机水箱技术条件 JB/T6009-2011
9 电力测功器 JB/T11481-2013
10 电涡流测功器 JB/T11480-2013
柴油发动机润滑油中碳黑去除装置的性能试验方法初始滤清效
11 JB/T11791-2014

12 柴油发动机废气再循环真空调节器 JB/T11797-2014
13 柴油发动机废气再循环气动 EGR 阀 JB/T11796-2014
14 柴油发动机废气再循环(ERG)电动阀 JB/T12337-2015
15 中小功率生物质气发动机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 JB/T12336-2015
16 往复式内燃机冷却风扇噪声测量方法 JB/T12333-2015
17 往复式内燃机正时带传动系统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 JB/T12331-2015
18 内燃机电控式硅油风扇离合器试验方法 JB/T12658-2016

长期主持、参与国家、行业标准的制定,使得公司对行业态势及发展趋势拥
有更为深刻的理解,对产品技术条件、试验方法、节能降噪等有着精准把握。公
司将主持、参与制定的标准贯穿于设计、开发、生产全过程,保证了产品质量。
同时,公司在主持、参与制定标准的过程中紧紧把握行业节能、降噪的主流发展
趋势,大力开发电控硅油离合器等产品,并主动承担起在业内推广的重任,在行
业逐渐接受新技术、新产品的过程中抢占了先机。

5、成本精细化管理和自动化生产优势

公司一直致力于成本的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生产设备的自动化水平,优化
生产流程、合理安排生产计划,提高生产效率及设备利用率。在成本控制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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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严格控制材料损耗率和不良品率。公司建立较为严格供应商体系,针对原材
料下游市场特征实施集中采购、询价采购等不同措施,至少选择三家供应商比质
比价后进行采购,严控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在自动化生产方面,公司积极
引进先进智能设备生产线,对应人工成本提升及人员紧缺等问题,不断提高公司
产品的生产效率。发行人通过实施成本精细化管理和自动化生产,不断提升成本
控制能力,与同行业竞争对手相比,发行人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

6、品牌优势

公司一向注重品牌建设,通过多年的潜心经营,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形象,
“雪龙”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浙江省著名商标”等;“雪龙”产品
被认证为“浙江名牌产品”等。“雪龙”品牌成为公司重要的无形资产,提高了
产品溢价,增强了客户粘性,推动公司长期良性发展。近年来公司品牌及产品所
获部分荣誉如下:


日期 荣誉内容 颁奖单位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浙江省商
1 2009 年 2 月 浙江省著名商标
标协会
2 2012 年 1 月 浙江省著名商标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3 2012 年 11 月 浙江名牌产品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4 2014 年 1 月 浙江省知名商号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5 2015 年 1 月 浙江省著名商标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6 2015 年 12 月 浙江名牌产品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
7 2016 年 12 月 中国驰名商标
理总局商标局
8 2018 年 11 月 浙江名牌产品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公司所获部分省级以上荣誉如下:


日期 荣誉内容 颁奖单位

1 2009 年 4 月 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宁波市人民政府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国资
2 2009 年 9 月 宁波市创新型企业
委、宁波市总工会、宁波市财政局
3 2010 年 2 月 安全生产标准化市级企业 宁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宁波市工业创业创新综合示范企
4 2010 年 4 月 宁波市人民政府

5 2010 年 10 月 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浙江省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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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荣誉内容 颁奖单位

业信用促进会
浙江省科技厅、浙江省发改委等
6 2012 年 6 月 浙江省创新型试点企业
10 家单位
2013 年度宁波市企业技术创新团 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宁波市人民
7 2013 年 10 月
队 政府办公厅
8 2014 年 10 月 宁波市企业研究院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
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 AA 级守合
9 2015 年 7 月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同重信用单位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发展和
浙江省企业研究院、浙江省雪龙
10 2015 年 11 月 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
汽车特种材料与零部件研究院
委员会
11 2017 年 9 月 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浙江省 AAA 级“守合同重信用”
12 2018 年 7 月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
13 2019 年 2 月 宁波市科学进步奖三等奖 宁波市人民政府

7、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追求卓越、持续改进、科技创新、再造精品”的质量方针,
致力于生产“零缺陷”产品,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与服务。公司高度重视产品
质量控制,早在 2004 年就通过了 ISO/TS16949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于 2017
年 8 月通过 IATF16949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在此基础上,公司设有专门的质量
管理部门,建立了以客户为导向的更高标准的多级质量管理体系,覆盖原材料采
购、产品开发生产、货物交付及售后管理等多个环节,实现全流程、多维度的质
量把控。

公司凭借稳定、优异的产品质量,获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多次被评为“优
秀供应商”、“A 级供应商”等,近年来主要客户对公司的评价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评价内容
1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核心供应商(2015 年)
年度优秀供应商(2008-2016 年)、年度质量贡献
2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奖(2016 年)
3 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 年度备品服务优胜奖(2010-2011 年)
一汽解放公司无锡柴油发动机 质量认证书(2009 年、2012 年、2014 年、2016
4
厂 年)
5 一汽客车有限公司 优秀供应商(200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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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 年度优秀供应商(2009 年、2011 年、2013 年)
东风朝阳柴油发动机有限责任 年度优秀供应商(2008 年)、年核心供应商(2009
7
公司 年)
8 东风朝柴动力有限公司 年度优秀供应商(2010-2013 年)
9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技术与质量奖(2015 年)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
10 年度 A 级供应商(2008 年、2013 年、2014 年)
司发动机分公司
11 天津雷沃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最佳质量奖(2011 年)
12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贡献奖(2011 年)
联合降本贡献奖(2007 年)、年度质量优胜奖(2013
13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
年、2015 年)、年度优秀配套奖(2016 年)
14 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 年度优秀供应商(2011 年、2012 年)
15 一拖(洛阳)动力机械公司 年度优秀供应商(2008 年)
一拖(洛阳)柴油发动机有限
16 年度优秀供应商(2009、2013 年)
公司
17 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 宇通集团年度 A 级供应商(2007 年)
18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合格供应商(2012、2014、2017 年)
SQEP 银牌认证(2013 年)、SQEP 金牌认证(2016
19 Caterpillar(卡特彼勒)
年)
20 韩国斗山产业车辆 合格供应商(2013 年)
道依茨一汽(大连)柴油发动
21 年度质量优胜奖 (2007 年)
机有限公司

注:上述客户根据需要不定期开展优秀供应商等评价活动。


(四)公司的竞争劣势

1、非道路移动机械市场有待拓展

公司目前在商用车一级配套市场行业地位较高,风扇总成产品及离合器风扇
总成产品在商用车市场占有率较大,技术和产品质量受到客户认可,但在非道路
移动机械市场份额有待提升。由于一级配套市场进入困难,一旦进入将具有行业
示范作用,有利于公司迅速取得其他整车厂商的认可,公司虽已在逐步开拓非道
路移动机械市场,并已实现对如卡特彼勒、韩国斗山、徐工集团、三一重机等行
业内巨头企业的销售,但尚未完全将在商用车领域配套的成功经验复制到其他领
域,非道路移动机械配套市场有待进一步拓展。

2、国际市场进入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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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整车及发动机厂商对于零部件供应商遴选标准较国内更高,对供应商考
察期也更长,即使顺利进入供应商名单,也无法在短期内实现大批量供货。随着
合作时间逐渐增加和客户认可度不断提升,供货产品将逐步放量且呈现几何式增
长。同时,供应商需不断适应国际知名整车厂提出的高标准、严要求,紧跟国际
行业技术前沿,提升自身研发实力及技术水平,才能在全球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

公司在国内市场配套份额较大,相比之下在国际市场进入不足,虽已获得美
国工程机械巨头卡特彼勒金牌认证,也已成功进入沃尔沃、韩国斗山、日本洋马
等国际知名企业供应体系,但相比国内市场,国际市场占有率有待提升。

3、融资渠道单一、资本实力相对不足

汽车零部件行业是资金密集型产业,需不断投入资金以增强产品研发能力、
提升生产工艺水平、扩大产品生产线,从而提高配套服务能力。目前,公司主要
通过自身积累和银行融资筹集资金,融资渠道单一,不利于进一步扩大规模和长
远发展。


(五)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具体体现

1、发行人掌握塑料材料改性自主核心技术,自产材料在制造发动机冷却风
扇方面的性能优于同类进口材料,可实现进口替代、大幅降低成本

(1)发行人掌握塑料材料改性自主核心技术,自产材料在制造发动机冷却
风扇方面的性能优于同类进口材料

商用车一般具有长距离连续运行、载重大、功率大、使用路况及气候恶劣等
特点,对零部件产品的强度、韧性刚性、耐高低温、耐化学腐蚀性能和抗疲劳性
能均具有较高要求。发行人早期主要依靠外购国产成品料生产商用车汽车风扇,
价格较进口材料便宜但质量稳定性较低。当时,国内商用车发动机风扇材料主要
被外资厂商所占据,主要采购杜邦、巴斯夫等国际化工巨头的进口塑料材料,产
品质量稳定可靠但价格较高。为有效提升产品质量、摆脱核心技术被外资企业掌
握的局面,发行人加大投入进行材料改性技术的研发,经过多年持续研发试验最
终成功掌握材料改性技术,并于 2009 年应用该技术实现主要原材料的量产。

发动机冷却风扇相关产品性能主要取决于风扇塑料的性能,工信部 201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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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的《内燃机冷却风扇第 2 部分:塑料冷却风扇技术条件》(JB/T6723.2-2014)
行业标准专门针对商用车冷却风扇原材料制定了明确标准。2018 年 7 月,发行
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苏州市信测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EMTEK)16对发行人
风扇改性料和同类进口材料进行检测,同类进口材料为多用途料,通用性强、应
用范围广,而发行人改性材料系专用料,专门用于发动机冷却风扇制造,根据送
检的检测结果,对照商用车冷却风扇的行业标准,发行人改性材料的检测性能优
于同类进口材料。

(2)发行人自主研发的改性材料生产成本更低,显著提高发行人的产品毛
利率

目前,国内其他商用车发动机冷却风扇厂商主要使用巴斯夫等国际厂商塑料
进行生产,而发行人自主掌握塑料材料改性技术,通过对外采购塑料基料进行改
性,大幅降低生产成本,显著提高产品毛利率。若公司采购巴斯夫 A3EG6 型号
材料用于生产,则公司 PA 风扇总成毛利率将大幅下降。根据 2018 年巴斯夫
A3EG6 型号材料的市场价格平均为 29.71 元/千克,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项目 2018 年
PA 基料采购单价(不含税) 16.06 元/千克
公司自制改性塑料
改性 PA 内部结转单位成本 13.69 元/千克
巴斯夫 A3EG6 型号
改性 PA 采购单价(不含税) 29.71 元/千克
材料
公司自制一千克 PA 改性塑料贡献的毛利 29.71-13.69=16.02 元/千克
公司 PA 类风扇平均单位耗用改性 PA 塑料量 1.92 千克/套
公司生产一套 PA 类风扇改性环节的毛利贡献 16.02*1.92=30.80 元/套
2018 年 PA 类风扇均价(不含税) 120.31 元/套
公司对 PA 基料进行改性对风扇总体毛利率的贡献 30.8/120.31=25.60%

若公司采购巴斯夫材料用于生产 PA 风扇,则公司 PA 风扇总成的毛利率将
下降 25.60 个百分点,由此可知,发行人自制改性材料环节对公司毛利率影响较
大。

公司 2009 年实现改性材料大批量生产自用,显著提高公司综合毛利率。2008
年至 2019 年 6 月,发行人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



16
.苏州市信测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拥有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中国合
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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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6
时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毛利率 54.53% 54.32% 58.62% 58.28% 56.96% 57.25%
时间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毛利率 55.26% 53.00% 56.17% 63.17% 56.51% 34.68%

注:2008 年、2009 年、2011 年及 2012 数据经宁波东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0 年数
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3 年至 2019 年 6 月数据经天健审计。

从上表可知,在实现改性材料批量生产之前,发行人 2008 年综合毛利率为
34.68%,2009 年,发行人自产改性材料批量生产投入使用,当年度综合毛利率
大幅上升 21.83 个百分点,2009 年至 2019 年 1-6 月,发行人的综合毛利率一直
保持较高水平。

2、发行人实施从材料改性到成品产出的全流程化生产,大幅降低成本

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均为自主研发和生产,已建立从自主开模、材料改性到成
品产出的全流程化生产。经过十多年的不断摸索、经验积累和自主创新,公司打
通了模具制造、塑料改性、冲压、锻打、注塑、吹塑及机加工等生产流程的各个
环节,具备从原材料采购到成品产出的生产工艺全流程的生产能力。在模具开发
方面,发行人独立完成大多数产品的模具开发、设计与制造各个环节,且自主研
发的模具具有寿命长、成本低、精密度高、稳定性强、制品成型速度快、制品不
良率低等特点。

公司的全流程生产从源头上提高了产品质量和产品性能,也降低了原材料的
外购成本,充分发挥各工艺流程的协同效应,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自主独立
进行模具的开发和制造,累计开发模具 2,200 多套,显著降低公司外购模具的成
本,提升公司利润空间。

以公司生产离合器风扇总成为例,离合器主要部件壳体、前盖、主动板由公
司通过外购毛坯件进行自行精加工而成;主动轴则由公司通过外购圆钢进行自行
锻打而成;风扇总成则使用改性塑料。若公司通过外购上述主要部件成品进行组
装,则公司产品的毛利率将大幅降低。根据向第三方询价的结果,外购主要部件
成品对公司产品 2018 年毛利率的影响测算如下:

零件名称 产品图号 产品单价含税 不含税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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壳体 LC-01 41.05 35.39
前盖 LC-02F 39.55 34.1
主动板 LC-03 34.16 29.45
主动轴 47.25 40.73
外购价合计 162.01 139.66
公司自行生产成本 72.66
差价 67.00
自行改性塑料贡献的毛利 15.22
公司自行生产和自行改性贡献的毛利 82.22

上述部件公司用于生产型号为“ECAH0087”的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该型
号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外购部件+外购改
项 目 自行生产 差异
性塑料
销售单价 307.22 307.22 -
单位成本 124.41 206.63 82.22
毛利率 59.50% 32.74% -26.76%

通过上述计算及对比分析,若公司外购成品部件壳体、前盖、主动板、主动
轴、改性料等,毛利率将降低 26.76%。

3、发行人产品在商用车发动机冷却系统领域占据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风扇总成、离合器风扇总成产品配套柴油发动机,主要应用于大中轻型
商用车领域。公司作为国内风扇总成、离合器风扇总成的主要生产商之一,在国
内商用车冷却系统市场占据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已与国内主要商用车整车厂商和柴油发动机厂商建立一级配套业务关
系。公司配套的主要客户包括一汽集团、玉柴集团、北汽福田、东风集团、云内
动力等国内知名整车厂商及柴油发动机厂商,以及卡特彼勒、沃尔沃、韩国斗山、
日本洋马等世界 500 强企业。公司与国内柴油机厂商和商用车整车厂商均建立较
高的配套率。

(1)发行人发动机冷却系统相关产品对国内主要柴油机发动机厂商配套率
较高

风扇总成产品、离合器风扇总成是发行人最主要的产品,报告期内贡献了
80%左右主营业务收入,是发动机冷却系统关键产品。由于主要柴油机生产商
2018 年度产量数据尚未公布,故对 2017 年的配套率进行分析。2017 年,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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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机冷却系统产品对国内前五大车用柴油发动机厂商配套率如下:
单位:万台/套
序 柴油发动机厂商(主要业务 该厂商在全国 2017 年产 雪龙股份对 配套率③=
号 主体) 市场的占有率 量 ① 其销量 ② ②/①
1 玉柴集团(玉柴股份) 13.56% 48.43 28.78 59.43%
2 潍柴控股 13.29% 47.45 3.34 7.04%
3 云内动力 9.95% 35.53 8.45 23.78%
4 北汽福田 9.18% 32.77 15.01 45.80%
5 全柴集团(全柴动力) 8.82% 31.49 15.18 48.21%
合计 54.80% 195.67 70.76 36.16%

注:(1)2017 年发动机产量数据源自《中国内燃机工业年鉴 2018》;(2)雪龙股份对其
销量指的是雪龙股份对柴油发动机厂商所属集团销售的发动机冷却系统相关产品总销量;
(3)配套率指的是发行人对整车厂商的产品销售数量与整车厂商当年商用车产量的比例,
发动机冷却系统相关产品与柴油发动机之间有一一配套的关系;

从上表可知,2017 年度,发行人发动机冷却系统相关产品对前五大柴油发
动机生产企业合计配套率为 36.16%,配套率较高。

(2)发行人发动机冷却系统相关产品对国内主要商用车整车厂商配套率较


2018 年,发行人发动机冷却系统相关产品对国内前五大商用车整车厂商的
配套率如下:
单位:万辆/套
该厂商在全 2018 商 雪龙股份
配套率
序号 整车厂商集团(主要业务主体) 国市场的占 用车产量 对其销量
③=②/①
有率 ① ②
1 东风集团(东风商用车) 13.59% 58.17 7.11 12.22%
2 长安集团(江铃汽车) 13.32% 56.99 12.76 22.39%
3 上汽集团(上柴股份) 12.98% 55.55 2.94 5.29%
4 北汽集团(北汽福田) 11.98% 51.27 4.84 9.44%
5 一汽集团(一汽解放、一汽青岛) 7.73% 33.07 23.78 71.91%
合计 59.60% 255.06 51.44 20.17%

注:(1)2018 年商用车产量数据为各整车厂商所属集团的商用车产量,数据源自中国
汽车工业协会;(2)产量占比指的是各整车厂商所属集团商用车产量占当年度市场总体产量
比例;(3)雪龙股份对其销量指的是雪龙股份对整车厂商所属集团销售的发动机冷却系统相
关产品总销量,为避免重复计算,对一汽集团的销量剔除了对无锡柴油机厂的销量,对东风
集团的销量剔除了对东风康明斯的销量;(4)配套率指的是发行人对整车厂商的产品销售数
量与整车厂商当年商用车产量的比例,发动机冷却系统相关产品与商用车有一一配套的关
系。

从上表可知,2018 年度,发行人发动机冷却系统相关产品对国内前五大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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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车整车厂商均有配套,对一汽集团、北汽集团和东风集团保持了较高的配套率。
考虑到上述整机厂商存在对外采购柴油发动机用于商用车生产的情形,发行人产
品的实际配套率将更高。

经过十多年的长期发展,公司拥有主要客户包括一汽集团、东风集团、东风
康明斯、玉柴集团、北汽集团等两百余家国内外知名商用车整车及发动机厂商,
公司风扇总成、离合器风扇总成等主要产品均得到取得了客户的充分认可,具有
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在商用车发动机冷却系统领域占据行业领先地位。

4、发行人具备自主研发及同步研发的实力

根据整车厂商及发动机厂商需求,快速、高效、可靠地配合产品选型,提供
技术支持,是汽车零部件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公司通过在实践中不断摸索、
勇于试错、自主创新,掌握了一系列行业领先核心技术,包括发动机冷却风扇性
能仿真技术、发动机冷却风扇专用材料改性配方技术、注塑/吹塑真空集中供料
技术、阀片激光焊接技术、发动机冷却风扇自动化生产技术、风扇离合器加工/
检测自动化生产技术、风扇离合器智能集成装配检测技术、中空吹塑成型工艺及
模具技术、发动机冷却风扇能耗测试与分析试验技术、发动机冷却风扇硅油离合
器阻尼试验技术等,多次获得省市区级科学进步奖、省内首台(套)产品、宁波
市重点工业新产品、宁波市节能新产品等奖项。

凭借长期的技术积累和强大的研发能力,公司能够快速响应整车厂商及发动
机厂商,具备风扇总成、离合器风扇总成的同步研发能力,报告期内完成的自主
研发及同步研发项目合计超过 200 项。此外,公司正在着力研发模态分析与测试、
应力分析、硅油离合器/电控硅油离合器的散热分析、风扇轴向力计算程序、风
扇定理软件、硅油离合器/电控硅油离合器性能计算软件、多相/多尺度增强耐高
温 PP 复合材料研发等项目,项目完成后将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5、发行人是行业标准的制定者及推动者

目前,发行人所在的商用车发动机冷却系统行业没有国家标准,中国国家标
准化管理委员会下属的全国内燃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行业标准。

发动机风扇行业标准最初以 1993 年实施的《内燃机冷却风扇第 1 部分: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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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冷却风扇技术条件》、《内燃机冷却风扇第 2 部分:塑料冷却风扇技术条件》
为基础结合市场的需求变化以及行业的技术进步不断推陈出新,发行人作为行业
内的重要企业,在 2008 年主持并作为第一起草人负责了当时发动机冷却风扇行
业的四个基础标准的修订工作。具体如下:

修订前标准的首
序号 标准名称 实施时间
次实施时间
内燃机冷却风扇第 1 部分:金属冷却风扇技术条
1 2008 年 1993 年
件(JB/T6723.1-2008)
内燃机冷却风扇第 2 部分:塑料冷却风扇技术条
2 2008 年 1993 年
件(JB/T6723.2-2008)
内燃机冷却风扇第 3 部分:冷凝式内燃机冷却风
3 2008 年 1999 年
扇技术条件(JB/T6723.3-2008)
内燃机冷却风扇第 4 部分:冷凝式内燃机冷却风
4 2008 年 1999 年
扇试验方法(JB/T6723.4-2008)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节能减排要求的不断提高、行业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
发行人结合市场需求和未来行业的发展方向进行新产品的开发,成功研制并量产
硅油离合器风扇、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等新产品。公司主导或参与新的相关行业
标准的制定,具体如下: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公司参与情况
1 内燃机用硅油风扇离合器技术条件 JB/T11204-2011 第一起草人、主持方
2 内燃机电控式硅油风扇离合器技术条件 JB/T12657-2016 第一起草人、主持方
3 内燃机电磁式风扇离合器技术条件 JB/T12656-2016 第一起草人、主持方
4 内燃机电控式硅油风扇离合器试验方法 JB/T12658-2016 参与起草人

由此可知,发行人作为发动机冷却风扇行业的领先企业,主持主导了发动机
冷却风扇行业内基础标准的修订工作,主持并引领推动行业新标准的制定,是推
动行业规范发展的重要力量。

6、发行人实施成本精细化管理和自动化生产,具备良好的成本控制能力

公司一直致力于成本的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生产设备的自动化水平,优化
生产流程、合理安排生产计划,提高生产效率及设备利用率。在成本控制方面,
公司严格控制材料损耗率和不良品率。公司建立较为严格供应商体系,针对原材
料下游市场特征实施集中采购、询价采购等不同措施,至少选择三家供应商比质
比价后进行采购,严控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在自动化生产方面,公司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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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先进智能设备生产线,对应人工成本提升及人员紧缺等问题,不断提高公司
产品的生产效率。

发行人通过实施成本精细化管理和自动化生产,不断提升成本控制能力,与
同行业竞争对手相比,发行人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


四、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之“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
以来的变化情况”。


(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1、风扇总成工艺流程图






2、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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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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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流程图






(三)主要业务模式

1、下游整车及发动机生产厂商零库存管理模式

(1)零库存管理模式

整车及发动机生产厂商为了降低自身库存成本并确保零部件供应的及时性,
一般采取零库存管理模式,即在厂区或厂区附近指定仓库用于存放和管理供应商
的产品。

整车及发动机生产厂商根据其生产计划确定各种零部件的所需库存,并通过
供应商管理系统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向各供应商传达相关供货信息,各供应商完
成产品生产后运送至指定仓库。在产品从指定仓库运送到生产线进行装配之前,
产品的所有权仍属于各供应商。

(2)采购模式

整车及发动机生产厂商以签订框架协议的形式与各主要供应商确立合作关
系,框架协议中标明的采购计划并非采购承诺,采购数量仅作为供应商备货生产
的参考。各供应商主要根据各整车及发动机生产厂商传达的相关供货信息并结合
市场变化,综合考虑所需库存等因素安排生产。

(3)结算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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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与整车及发动机生产厂商主要采用“上线结算”模式,定期与供应商
核对确认上线装机数量,并通知供应商据此数量按照约定价格开具发票,整车及
发动机生产厂商则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2、采购模式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由经营部实行统一批量采购,从技术研发
能力、质量保证能力、设备生产能力、产品性价比等多方面对供应商进行考核,
考核一般包括现场评估、样品开发、小批量试用及协议签订等几个阶段,严格的
供应商认证程序保障了原材料质量的稳定性。

公司对外采购内容主要为 PA 基料、PP 基料、HDPE 基料、铝压铸、钢材及
五金件等原材料,产品通用性强,市场供应充足。公司采用框架协议和临时合同
两种形式对外采购,对于质量稳定、信用度高的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明确供应
关系保证材料来源;对于临时性需求,公司与合格供应商签订临时采购合同。生
产管理部结合现有的原材料高低库存量、临时需求得出采购数量,通过 ERP 系
统提出采购申请,按流程审批完成后交由经营部实施采购。经营部综合考虑库存
量、集中采购、错峰采购等因素,确定原材料采购数量,并形成采购订单,在保
障材料质量、供货及时性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采购成本。

3、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具有定制化特点,客户对性能指标、外观形状、产品标识等要求差
异较大。公司根据客户的采购计划制定生产计划,再结合客户库存量以及订单实
时更新生产计划。

公司具备塑料改性、模具制造、冲压、锻打、机加工、吹塑、注塑等全流程
生产能力。此外,公司从节约资源、减少资金占用及提高生产能力等角度出发,
对个别加工工序如表面处理等采用委外加工。

4、销售模式

公司设立销售科统一布署营销工作,主要负责市场开拓、售后服务、客户维
护及外库管理等。公司根据市场分布情况在主要客户所在地设立办事处、建立中
转仓库,快速响应客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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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产品销售均采用直销模式,作为各大整车及发动机生产厂商的一级配套
供应商,发行人直接向整车及发动机厂商销售产品,公司少量产品作为配件销售
供应给维修配件市场。

(1)向整车及发动机生产厂商的配套销售模式

①制定销售计划

公司是各大整车及发动机生产厂商的直接配套供应商,即包括技术开发和框
架协议在内的销售合同均由公司与客户直接洽谈、签署。在批量供货前,公司须
经过客户的多项认证后才能进入配套供应体系。公司定期与客户签订框架协议,
原则上确定结算方式、产品质量标准等条款,部分客户在框架协议中约定了产品
的结算价格,而部分客户则单独签订价格协议予以确定。公司供应现有产品时价
格一般按照框架协议或者价格协议执行,合同期内开发的新产品则由公司与客户
协商补充定价。框架协议中约定的采购计划并非采购承诺,仅作为公司制定当年
销售计划及生产计划的参考。公司实际供货以整车及发动机生产厂商传达的相关
供货信息为准,并在合同签订且产品上线装配后结算。

②报送订货需求

公司销售人员会保持对客户生产计划的及时追踪,时时把握客户最新的采购
需求,保证客户指定仓库备有充足的库存数量。整车及发动机生产厂商通过供应
商管理系统或其他方式向公司传达相关供货信息,公司销售人员复核并汇总各厂
商的产品需求后统一向生产管理部下达产品需求,后者根据总体需求结合公司库
存等因素统筹安排生产和备货。

③定价模式

公司综合考虑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加工费、运费等成本以及产品特性、技
术含量、客户规模、累计销量及历史价格等因素进行产品的报价,与客户协商确
定价格,部分客户在框架协议中约定了产品的结算价格,而部分客户则单独签订
价格协议予以确定。

④完成产品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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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部完成产品生产并包装入库后,公司主要通过第三方物流将产品运
送至客户指定仓库。公司与各物流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物流运输等权利和义务,
并按照合同约定向物流公司支付物流运输费用。

指定仓库根据整车及发动机生产厂商生产计划为其分拣零部件运送至厂区,
在产品运送到生产线并完成上线装配之前,其所有权仍属于公司。

⑤进行货款确认及结算

公司与整车及发动机生产厂商主要采用“上线结算”模式,即整车及发动机
生产厂商定期确认公司所供应产品上线装机数量,公司财务部依据上线装机数量
按照约定价格开具增值税发票,整车及发动机生产厂商则按合同约定付款。

公司销售流程图如下:




(2)配件销售模式

公司配件销售的主要客户为汽配维修厂等,产品直接发货到客户指定地点,
产品定价主要参考一级配套市场销售价格,并根据市场实际供需情况在一定范围
内浮动调整。公司配件销售一般采用款到发货的结算方式,在公司完成发货后由
财务部开具发票并邮寄至客户处。

5、研发模式

公司依托国家认可委认证实验室、浙江省企业研究院、宁波市院士工作站、
宁波市博士后工作站等多个研发平台,形成多样化研发模式,主要包括自主研发
及同步研发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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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研发是指公司基于长期研究实验成果,根据对行业发展及标准制定的理
解进行技术及新产品开发,力求保持行业领先技术水平;同步研发模式是指公司
根据客户提供的产品性能及规格要求,在与客户有效沟通的前提下设计产品并进
行性能优化,节省客户开发时间的同时满足其个性化定制要求。

6、发行人与整车及发动机生产厂商供应管理系统的对接方式及其有效性,
不存在客户领用商品但未及时用于上线装机的情形

供应管理系统是整车及发动机厂商建立的面向供应链前端、用于改善与上游
供应商关系的系统,通过信息工具,整车及发动机厂商可以控制优化双方之间的
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降低自身的采购成本和供应商的服务成本。

发行人以在整车及发动机生产厂商的供应商管理系统中注册供应商用户账
号的形式,与整车及发动机生产厂商之间共享信息流,实现采购、仓储以及财务
结算的有效对接。


(四)主要产品产能与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生产能力及产销量数据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生产能力和产销量情况如下:

风扇总成
年度 设计年产能 产量(万
销量(万套) 产销率 产能利用率
(万套) 套)
2019 年
145.00 97.9 98.74 100.86% 135.03%
1-6 月
2018 年度 145.00 183.26 187.35 102.23% 126.39%
2017 年度 145.00 187.38 176.71 94.31% 129.23%
2016 年度 145.00 155.13 152.24 98.13% 106.99%
离合器风扇总成
年度 设计年产能 产量(万
销量(万套) 产销率 产能利用率
(万套) 套)
2019 年
41.58 22.68 21.99 96.96% 109.09%
1-6 月
2018 年度 41.58 42.74 42.93 100.44% 102.79%
2017 年度 41.58 44.44 42.52 95.68% 106.88%
2016 年度 30.00 34.45 32.53 94.43% 114.83%
年度 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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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年产能 产量(万
销量(万件) 产销率 产能利用率
(万件) 件)
2019 年
240.00 135.79 129.54 95.40% 107.95%
1-6 月
2018 年度 240.00 221.43 217.55 98.25% 92.26%
2017 年度 210.00 295.87 292.53 98.87% 140.89%
2016 年度 210.00 264.07 260.89 98.80% 125.75%

注:上述风扇总成产销量中包括离合器风扇总成中的冷却风扇数量;2019 年 1-6 月产能
利用率为年化计算结果。

根据生产装配要求,发行人的离合器风扇总成分为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电
控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和单离合器,其中,一个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电控硅油
离合器风扇总成均配备一个风扇总成,单离合器无需配备风扇。

报告期内,发行人风扇总成与离合器风扇总成的领用、投入和产出的匹配性
如下:

2019 年 1-6
项目 公式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产量(万只) A 18.69 37.18 37.70 27.92
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产量
B 2.51 2.68 2.26 2.17
(万只)
C=A+
合计产量(万只) 21.20 39.86 39.96 30.09
B
离合器领用风扇总成数量(万只) D 21.25 40.06 40.03 30.11
离合器风扇总成产量和风扇领用 E=C-
-0.05 -0.2 -0.07 -0.02
量差 D
离合器风扇总成产量和领用风扇 F=C÷
1.00 1.00 1.00 1.00
量比例 D

如上表,报告期内发行人配离合器的风扇总成领用量与带风扇的离合器风扇
总成产量基本一致,差异较小。离合器风扇总成完工产量略小于领用风扇总成数
量主要系离合器现场车间存在已领用尚未装配完成的风扇总成。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离合器风扇总 汽车轻量化吹塑 其他产 主营业务
时间 风扇总成
成 系列产品 品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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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合器风扇总 汽车轻量化吹塑 其他产 主营业务
时间 风扇总成
成 系列产品 品 合计
2019 年 1-6 月 6,879.83 7,082.71 2,994.36 848.50 17,805.39
2018 年度 11,878.51 12,820.71 5,061.68 1,307.80 31,068.69
2017 年度 12,131.14 13,754.41 6,125.10 1,708.14 33,718.79
2016 年度 9,856.32 11,082.01 4,817.92 1,459.00 27,215.24

3、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套
名称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风扇总成 88.07 80.56 87.68 79.43
离合器风扇总成 322.04 298.61 323.45 340.65
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 23.12 23.27 20.94 18.47

4、报告期内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及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如下:

(1)2019 年 1-6 月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万元) 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
1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6,962.47 37.91%
2 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 2,310.55 12.58%
3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1,627.43 8.86%
4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092.75 5.95%
5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782.25 4.26%
合计 12,775.45 69.56%

(2)2018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万元) 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
1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11,581.94 36.28
2 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 3,750.44 11.75
3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442.91 7.65
4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212.45 6.93
5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1,825.39 5.72
合计 21,813.13 68.33

(3)2017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万元) 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
1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14,858.50 41.79
2 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 4,158.87 11.70
3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666.69 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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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1,246.57 3.51
5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1,139.93 3.21
合计 24,070.56 67.71

(4)2016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万元) 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
1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11,914.18 41.94
2 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 2,859.13 10.06
3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410.88 8.49
4 浙江远景汽配有限公司 983.73 3.46
5 江铃汽车集团公司 828.84 2.92
合计 18,996.75 66.87

(注:本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公司前 5 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按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的销售客户合并计算销售额,其中: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包括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一
汽客车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一汽解放大连柴油机有限公司;广西玉柴机
器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玉柴机器专卖发展有限公司、玉柴联
合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玉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江铃汽车集团公司包括江铃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江西江铃汽车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江铃汽车销售
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包括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东风
襄阳旅行车有限公司、东风新疆汽车有限公司、东风实业(十堰)车辆有限公司、东风汽车股
份有限公司、东风特汽(十堰)客车有限公司、东风轻型发动机有限公司、东风专用汽车底盘
(湖北)有限公司、东风神宇车辆有限公司、东风(武汉)汽车零配件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东风
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成都
云内动力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均为国内知名整车或发动机生产厂商,其中,一
汽集团、玉柴集团及北汽福田为公司报告期各期稳定的前三名客户。报告期内各
期排名第四、第五的客户包括东风集团、云内动力、浙江远景、江铃集团,均为
公司长期服务的主要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售比例超过公司销售总额 50%或严重依
赖少数客户的情况。公司与上述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
述客户中持有权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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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取得客户和订单的主要方式及程序

(1)公司获取客户的主要方式

公司获取境内外客户的方式主要包括:

①公司自主开发客户

发行人充分利用自身各大国内整车及发动机厂商一级配套供应商的行业示
范作用,结合发行人战略布局与自身能力、特点,有针对性的与潜在客户对象进
行接触,通过新客户进行的验厂、装机实验等资格性审查程序后,最终纳入其供
应商名录并获取客户订单,实现对客户的销售。企业主动接触国内整车厂能直接
了解客户的需求,并根据客户的直接反馈,提供定制化的产品和服务,增强企业
的市场竞争能力。经过长期发展和积累,公司凭借自身的技术研发、产品质量、
全产业链成本等方面突出优势,已成为一汽集团、玉柴集团、北汽福田、东风集
团、云内动力等大型整车或发动机厂商的主要一级配套供应商,发行人成为主要
客户一级配套供应商的时间均超过 10 年。

对于汽配维修类客户,发行人通过主动接洽、整车厂商推荐、网络宣传等多
种形式进行客户开发,在与汽配维修客户确定合作关系后,根据客户需求签署业
务协议、下达订单。

为扩大对境外客户的影响,发行人还积极参加境外各类汽车零部件专业展会
等活动,在展会上中积极推介自身产品及性能优势,扩大业内影响力,吸引境外
整车厂商的关注并逐渐发展至商务合作关系。

②集团客户内部推荐

公司客户中大部分为大型国企或世界 500 强企业,一般在国内或全球不同地
区分设工厂或设有子公司,在公司产品得到某一客户装机认可后,该客户集团内
部其他子公司一般会陆续采购使用公司产品。

③行业内口碑传播

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与市场开拓,逐步积累了一批具有较高稳定性的优
质大型整车厂商及发动机厂商客户,在客户群体中赢得了较好的口碑。随着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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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程度提升,整车厂商、汽配维修客户对发行人产品需求也进一步增加,公司
也获得一部分新增客户。

(2)公司获取客户订单的方式

①新产品的订单获取方式

发行人主要客户为汽车整车厂商及发动机厂商,均建立较为完善的供应管理
体系。发行人在通过客户的验厂、装机实验等资格性审查程序并被纳入客户的合
格供应商之后,才能有机会获取客户新产品订单的业务机会。经过长期发展和积
累,发行人已成为一汽集团、玉柴集团、北汽福田、东风集团、云内动力等大型
整车或发动机厂商的主要一级配套供应商,拥有稳定优质的客户群体和丰富的配
套经验,与主要客户一级配套合作时间均超过 10 年。

发行人一般与汽车整车厂商及发动机厂商采取同步开发模式,及时跟进客户
的新产品开发。1)客户形成新产品需求时,根据新产品的工艺、标准,选择供
应商名录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发出产品开发需求;2)发行人则根据该客户开
发需求,综合考虑生产工艺、成本构成、产能安排等因素确定公司报价;3)客
户在合格供应商范围内进行询价,根据价格等因素确定最终供货的供应商;4)
最终供货的供应商持续与客户的研发技术人员沟通,就产品技术指标、性能等提
出优化方案,在完成模具开发及结构件产品试生产后,向客户送样进行检测、验
证;5)通过客户验证后,客户根据生产需要向发行人发出产品采购需求,下达
正式订单。

②已有产品的订单获取方式

对于整车厂商或发动机厂商客户,已完成模具并试制验证通过的产品,客户
会根据生产需要向发行人要求供货。发行人会根据客户发出的产品采购需求,确
认订单并制定内部生产计划、批量交付产品。

对于汽配维修类客户,发行人与汽配维修客户确定合作关系后,根据客户需
求签署业务协议、下达订单,并制定内部生产计划、批量交付产品。

(3)公司获取客户及订单的程序

①获取整车厂商客户及订单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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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获取整车厂商客户及订单的一般程序如下:

纳入
资格
前期 供应 客户 需求 确认 核实
性审
沟通 商名 需求 评审 方案 成本





小批
客户 首次 样件 制作 产品 项目
量生
验证 交样 验证 模具 设计 启动





内部
批量 客户 产品 产品 对账 货款
生产
生产 订单 生产 交付 开票 收回
计划


公司上门与潜在主要客户洽谈合作意向,客户对发行人资格评审、报价评估、
实地考察、产品检测等相关评审程序,最终进入供应商体系。

公司一般与其主要客户整车及柴油机生产商签订框架销售合同,约定价格、
结算政策等商务条款,发行人配合整车及柴油机生产商的零库存管理模式,在客
户附近或者其指定仓库配备足量产品,整车及柴油机生产商根据其生产需要不定
期向发行人发出订单。

②获取汽配维修类客户及订单的程序

发行人获取汽配类客户及订单的一般程序如下:


确立 内部
客户 客户 货款 产品 产品 对账
合作 生产
接洽 订单 收回 生产 交付 开票
关系 计划




发行人与汽配维修厂等汽配维修类客户接洽并确立合作关系,汽配维修类客
户会根据需要向发行人以书面、邮件等方式下达订单,发行人根据客户发出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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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采购需求,确认订单并制定内部生产计划、批量交付产品。

(4)公司保持客户的主要方式

公司拥有稳定优质的客户群体和丰富的配套经验,与客户形成了长期、稳定
的产品配套关系。公司保持内外销客户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①同步研发产品,增加客户黏性

公司重视与客户的沟通交流并进行技术与产品的深入互动,当客户开发新产
品时,公司配合客户进行配套零部件同步研发,同步研发成功后公司将在一段时
间内获得该类产品的独家供货权,由此增强与客户之间的黏性。

②加强技术研发,提高竞争实力

整车及发动机生产行业技术发展较快,公司在现有产品的基础上,不断加大
研发力度,提高产品技术含量,使产品朝着智能、节能、环保的方向不断升级,
以提高自身市场竞争力。

③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客户满意度

公司向来重视对客户的服务能力,拥有一支高效的产品服务队伍,营销网络
遍及全国,服务人员能在 24 小时内为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力求最大程度
地满足客户产品及售后服务需求。

6、客户集中高原因、合理性及应对对策

(1)发行人客户集中度较高,与同行业公司的特点一致,具有行业普遍性

发行人为一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下游行业商用车行业及柴油发动机行业的
集中度较高,2018 年,国内前五大商用车厂商东风集团、长安集团、上汽集团、
北汽集团、一汽集团的市场占有率合计为 59.60%;2017 年,国内前五大车用柴
油发动机厂商玉柴集团、潍柴控股、云内动力、北汽福田、全柴集团的市场占有
率合计为 54.80%。

下游行业集中度高导致汽车零部件行业具有客户集中较高的经营特点。2016
年-2018 年,除中原内配因境外收入占比高导致客户集中度不高外,发行人其他
可比公司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占比介于 40%-80%之间不等,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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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平均值分别为 55.89%、57.55%、55.33%;发行人 2016 年-2018 年前五大客户
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66.87%、67.71%、68.3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特点一致,
具有行业普遍性。

综上,发行人作为一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客户集中度高具有合理性,与其
他汽车零部件企业的特点保持一致,具有行业普遍性。

(2)发行人不存在对特定客户的重大依赖,主要客户具有稳定性、业务具
有持续性,客户集中不会对发行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①发行人不存在对特定客户的重大依赖

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一大客户一汽集团的收入或毛利贡献比重均低于 50%,
不存在对单一客户构成重大依赖的情形。发行人对一汽集团的收入占比较高,但
发行人与一汽集团下属企业分别独立开展业务合作,对一汽集团下属的单一企业
不构成重大依赖。一汽集团下属企业一汽解放、一汽青岛均建立独立的供应商管
理和考评体系,并独立实施采购决策和交易,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发行人已与国
内主要商用车整车厂商和柴油发动机厂商建立业务关系,客户结构一直在不断优
化。报告期内,发行人对第一大客户一汽集团的收入占比逐年下降,2018 年占
比降至 36.28%。发行人不存在对特定客户的重大依赖。

②发行人主要客户具有稳定性,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客户的范围包括一汽集团、玉柴集团、北汽福田、
东风集团、云内动力、远景汽配和江铃集团,均为我国大型整车厂商和柴油发动
机厂商。发行人主要客户的行业地位突出、透明度规范性高、资产业务规模大,
不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

③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业务可持续

发行人与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的合作历史已十余年,双方建立了长期的合作
关系。发行人与一汽集团的下属主要业务主体一汽青岛、一汽解放签订了长期的
业务合同,有效保障双方的业务合作关系。对于其他前五大客户,发行人开展业
务合作历史已超过十年,根据客户供应商体系的要求签署业务合同及形成业务关
系,一直保持延续状态。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具有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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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发行人与主要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业务获取具有独立性,具有独立面向
市场的能力

发行人主要客户属于国有控股企业或上市公司,经查阅分析客户企业登记信
息及公告文件,该等客户与发行人不存在持有股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等
关联关系。

综上,发行人不存在对特定客户的重大依赖,主要客户具有稳定性、业务具
有持续性,发行人具备独立面向市场的能力,客户集中不会对发行人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

(3)发行人对客户集中度高及其影响采取的措施与效果

针对报告期内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况,发行人采取了以下措施:

①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产品迭代,维护现有客户

发行人通过自主创新掌握了一系列行业领先核心技术,使得主要产品保持较
强的市场竞争力。同时,通过自主研发与同步研发能力的结合,发行人能够快速
响应主要客户产品升级换代的需求。较强的自主研发实力和同步研发能力,使得
发行人保持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维护现有客户并深化双方的合作关系。

②加大业务拓展,开发新的产品、拓展新的客户

发行人密切跟踪客户需求及市场动态,一般与汽车整车厂商及发动机厂商采
取同步开发模式,及时跟进新产品开发。同时,发行人结合企业的战略布局及自
身的能力、特点,有针对性的与潜在客户接触,主动开发新客户,优化客户结构,
避免对单一客户的依赖。


(五)主要产品的原材料、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1、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及其供应情况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塑料基料、铝压铸、钢材及五金件等。发行人不存在境
外采购的情形。

(1)主要产品的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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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风扇总成主要原材料为 PA 基料、PP 基料、钢材;离合器风扇总成主
要原材料为 PA 基料、PP 基料、钢材、铝压铸、五金件;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
产品主要原材料为 HDPE 基料、PP 基料。

(2)主要原材料的供应情况

目前,我国塑料基料、铝压铸、钢材行业市场化程度高,能够提供公司所需
原材料的企业数目较多,且彼此间相互替代性较高。同时,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供
应商管理制度,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对原材料实施集中、
错峰采购,在保障材料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采购成本,从而实现原材料稳定、
充足的供应。

(3)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趋势

原材料名称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PA(元/千克) 13.35 16.06 15.53 10.60
PP(元/千克) 9.05 9.17 8.70 7.82
HDPE(元/千克) 8.36 9.98 9.16 8.63
半成品料(元/千
6.48 6.24 5.51 4.81
克)
铝压铸(元/件) 12.38 11.56 10.90 10.74
钢材(元/千克) 4.23 4.42 4.15 3.31
五金件(元/件) 0.85 0.83 0.62 0.47

公司原材料采购分为非定价采购、定价采购及招投标采购。非定价采购是指
公司针对塑料基料、钢材等大宗材料,根据需要直接与供应商签订合同,采购价
格为市场价格,受上游市场价格的影响;定价采购是指公司针对铝压铸、五金件
等配件,与合格供应商签订框架性供货合同,通过协商谈判确定价格;招投标采
购是指部分原料采购时,按照相关供应商的销售管理要求,通过招投标形式采购
原料。

①大宗商品类原材料与同期大宗商品市场价格变动趋势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的大宗商品类原材料主要有 PA 基料、PP 基料、HDPE
基料和钢材。

i.报告期内,发行人 PA 基料的采购价格和市场价格变动趋势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的 PA 基料型号种类多样,主要为 J2800 和 M2800 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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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二者合计占比均在 90.00%以上。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两种型号 PA 采购
价格与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如下:




注:市场价格为 M2800 型号 PA 基料价格,资料来源 wind

根据上图,报告期内发行人 PA 基料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水平、波动趋势基
本一致。

ii.报告期内,发行人 PP 基料的采购价格和市场价格变动趋势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 PP 基料采购型号较多,不同型号的 PP 基料采购价格差
异较大,可比性较低。根据公开数据的可取得性、发行人采购比重等因素,选定
公司向台塑宁波采购的 3015 型号 PP 基料月度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对比情况如
下:




注:市场价格为 3015 型号 PP 基料价格,资料来源 wind

如上图所示,报告期内发行人 3015 型号 PP 基料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一致。

iii.报告期内,发行人 HDPE 的采购价格和市场价格变动趋势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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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的 HDPE 主要为 5502 型号,采购金额占 HDPE 总采
购额 99%以上,其月度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对比如下:




注:市场价格为 5502 型号 HDPE 价格,资料来源 wind

从上图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发行人 HDPE 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一
致。

iv.报告期内,发行人钢材采购价格和市场价格变动趋势一致

发行人钢材采购品种多达数十种,采购品种较多,不同品种采购均价差异较
大。发行人主要采购 DC01 冷轧板,月度采购均价与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如下图:




注:市场价格为 1.0*1250*2500 规格的 DC01 冷轧板,数据来源 wind

发行人采购的钢材为大宗商品,市场价格透明,采购价格公允合理。

②定制化原材料采购单价公允

报告期内,公司定制化原料采购内容及主要供应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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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定制 采购金额
化原
供应商名称 2019 年 1-6 2017 年 2016 年
材料 2018 年度
产品 月 度 度
宁波市北仑区大矸金鑫模具压
424.11 912.50 944.42 557.65
铸厂[注]
宁波市北仑博远机械制造有限
3.33 415.17 539.04 577.85
公司
铝压铸 宁波东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50.30 87.29
毛坯
宁波金耀机械有限公司 221.94 207.93 18.56 16.00

合计 899.68 1,622.89 1,502.02 1,151.50
占对应定制化原材料采购总额
100.00% 100.00% 98.67% 99.99%
比例
慈溪市观海卫桑迪塑料制品厂 144.80 234.81 426.03 393.17

宁波市北仑基旺橡塑有限公司 111.68 193.96 160.52
吹塑半
成品 合计 256.48 428.77 586.55 393.17
占对应定制化原材料采购总额
97.72% 97.55% 88.43% 79.66%
比例

注:公司对宁波市北仑区大矸金鑫模具压铸厂的采购包括公司对同一控制下的宁波成莱
特汽配有限公司的采购额。

由于公司产品规格型号较多,公司对主要型号的定制化原料向同期第三方进
行了询价。报告期内,发行人定制化原料中,除个别型号产品外,平均采购单价
普遍略低同期第三方的价格水平,主要系发行人对定制化原料的采购主要集中在
2-3 家供应商进行集中采购,且主要供应商与公司合作时间较长,集中采购和长
久的合作能够使得公司获得相对优惠的采购价格。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定制化原材料的采购单价与同期第三方供应商的询
价不存在显著差异。

(4)主要原材料占采购成本的比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金额及占当期采购金额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原材料名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称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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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 基料 1,285.77 20.64 2,314.49 20.80 2,236.08 19.47 1,242.63 14.34
PP 基料 567.22 9.10 894.89 8.04 738.48 6.43 452.23 5.22
HDPE 基料 162.20 2.60 580.83 5.22 621.12 5.41 578.48 6.68
半成品料 346.66 5.56 436.55 3.92 1,008.66 8.78 1,357.24 15.67
铝压铸 899.68 14.44 1,622.89 14.58 1,522.25 13.25 1,151.62 13.29
钢材 656.24 10.53 1,343.74 12.07 1,301.67 11.33 890.63 10.28
五金件 771.90 12.70 1,212.84 10.90 1,227.04 10.68 761.51 8.79
合计 4,689.66 75.26 8,406.23 75.53 8,655.29 75.36 6,434.40 74.28

其他采购内容主要为塑料添加剂、包装物等。

2、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公司消耗的主要能源为电、水。

(1)能源的供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为水和电力,水由当地自来水公司供应,电力主要
由当地电网公司供应,水电供应充足、稳定。

2017 年底,发行人根据节能政策,利用厂区房屋顶部构建分布式光伏发电
装置进行发电主要用于生产自用,发电高峰阶段产生的少量富余电量并网。

(2)能源的价格变动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采购单价的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水(元/吨) 6.02 6.01 5.99 5.99
电(元/度) 0.66 0.67 0.66 0.70

报告期内,公司水、电等主要能源的平均单价基本保持稳定。

(3)能源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的耗用金额及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如下: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水 10.07 0.13 20.60 0.15 23.76 0.16 22.94 0.21
电 335.03 4.24 527.47 3.78 713.22 4.85 633.41 5.84

注:上表中电力耗用仅为公司从当地电网公司购买使用的电力,不包括公司 2017 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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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来通过光伏发电用于生产自用的消耗电量。2017 年、2018 年、2019 年 1-6 月,公司分布
式光伏发电用于生产自用量电量分别为 17.15 万度、204.02 万度、99.81 万度。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耗用金额有所波动,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较低;公司
电的耗用金额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自 2017 年底通过光伏发电并大部分用于
生产自用。

3、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材料的前五大供应商及占当期原材料采购比例如下

(1)2019 年 1-6 月前五大供应商

序号 名称 金额(万元) 占比
1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243.85 19.97%
2 台塑工业(宁波)有限公司 755.86 12.13%
3 宁波成莱特汽配有限公司 424.11 6.81%
4 宁波旵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344.48 5.53%
5 上海人本车用轴承有限公司 262.23 4.21%
合计 3,030.53 48.65%
注:公司对宁波成莱特汽配有限公司的采购包括了对同一控制下的宁波市北仑区大矸金
鑫模具压铸厂的采购,下同;公司对台塑工业(宁波)有限公司的采购额包括同受台塑集团控
制的台化塑胶(宁波)有限公司、台塑聚丙烯(宁波)有限公司和台化兴业(宁波)有限公
司的采购额,下同;对宁波首兴贸易有限公司包括了对同一控制下的宁波浙兴海钢铁有限公
司的采购,下同。

(2)2018 年度前五大供应商

序号 名称 金额(万元) 占比
1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854.13 16.98%
2 台塑工业(宁波)有限公司 917.52 8.40%
3 宁波成莱特汽配有限公司 912.50 8.36%
4 上海人本车用轴承有限公司 565.54 5.18%
5 宁波首兴贸易有限公司 500.22 4.58%
合计 4,749.90 43.50%

(3)2017 年度前五大供应商

序号 主要供应商 采购额(万元) 占比
1 台塑工业(宁波)有限公司 1,692.61 14.74%
2 乐清市善尔信投资有限公司 1,502.56 13.08%
3 宁波成莱特汽配有限公司 944.42 8.22%
4 上海人本车用轴承有限公司 579.57 5.05%
5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545.98 4.75%
合计 5,265.14 4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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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6 年度前五大供应商

序号 主要供应商 采购额(万元) 占比
1 台塑工业(宁波)有限公司 1,729.29 19.96%
2 宁波市北仑博远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577.90 6.67%
3 宁波市北仑区大矸金鑫模具压铸厂 557.65 6.44%
4 温州尚善化工有限公司 434.39 5.01%
5 上海人本车用轴承有限公司 429.17 4.95%
合计 3,728.40 43.04%

根据采购不同具体类别的原材料,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别主要供应商的采购
金额及占当期同类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的情况如下:

①2019 年 1-6 月具体类别的主要供应商

采购产 占该类材料采
主要供应商 采购额(万元)
品 购总额的比重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243.85 96.74%
江苏瑞特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17.24 1.34%
PA 宁波常笑塑化有限公司 16.04 1.25%
余姚市欧利塑化有限公司 8.64 0.67%
合计 1,285.77 100.00%
台塑工业(宁波)有限公司 409.20 72.14%
宁波新思必得塑化有限公司 76.22 13.44%
开德阜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27.02 4.76%
PP
杭州中通实业有限公司 25.86 4.56%
宁波江升化工有限公司 18.97 3.34%
合计 557.26 98.24%
浙江前程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88.45 54.53%
宁波吉塑成贸易有限公司 51.10 31.51%
HDPE 上海晶浦塑化有限公司 22.55 13.90%
余姚市欧利塑化有限公司 0.10 0.06%
合计 162.20 100.00%
半成品 台塑工业(宁波)有限公司 346.66 100.00%
料 合计 346.66 100.00%
宁波成莱特汽配有限公司 424.11 47.14%
宁波东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50.30 27.82%
铝压铸 宁波金耀机械有限公司 221.94 24.67%
宁波市北仑区博远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3.33 0.37%
合计 899.68 100.00%
钢材 宁波旵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344.48 52.49%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鑫欣佳盛贸易有限公司 140.82 21.46%
宁波首兴贸易有限公司 95.02 14.48%
宁波乾诚钢铁有限公司 44.83 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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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恒亚不锈钢贸易公司 27.30 4.16%
合计 652.45 99.42%
上海人本车用轴承有限公司 262.23 33.97%
宁波铭瑞传感器有限公司 131.05 16.98%
余姚市铭浩机械部件厂 127.88 16.57%
五金件
慈溪长河振奋五金厂 61.58 7.98%
芜湖市博顿汽车零部件厂 40.76 5.28%
合计 623.49 80.77%
注[1]:公司对台塑工业(宁波)有限公司的采购额包括同受台塑集团控制的台化塑胶(宁
波)有限公司、台塑聚丙烯(宁波)有限公司和台化兴业(宁波)有限公司的采购额。
注[2]:公司对宁波成莱特汽配有限公司的采购包括了对同一控制下的宁波市北仑区大
矸金鑫模具压铸厂的采购额;

注[3]:公司对宁波首兴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包括了对同一控制下的宁波浙兴海钢铁有限
公司的采购。



②2018 年度具体类别的主要供应商


采购产 占该类材料采
主要供应商 采购额(万元)
品 购总额的比重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854.13 80.11%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333.51 14.41%
余姚市欧利塑化有限公司 47.77 2.06%
PA
常州市旻扬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45.00 1.94%
巴斯夫(中国)有限公司 16.55 0.72%
合计 2,296.96 99.24%
台塑工业(宁波)有限公司 480.97 53.75%
宁波新思必得塑化有限公司 119.83 13.39%
宁波市高兆进出口有限公司 41.78 4.67%
PP
余姚市欧利塑化有限公司 15.02 1.68%
开德阜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13.93 1.56%
合计 671.53 75.04%
宁波海曙佑华塑料有限公司 211.10 36.34%
浙江前程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160.45 27.62%
上海晶浦塑化有限公司 156.43 26.93%
HDPE
浙江宁扬石化有限公司 52.80 9.09%
余姚市欧利塑化有限公司 0.05 0.01%
合计 580.83 100.00%
半成品 台塑工业(宁波)有限公司 436.55 100.00%
料 合计 436.55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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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成莱特汽配有限公司 912.50 56.23%
宁波市北仑区博远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415.17 25.58%
铝压铸 宁波金耀机械有限公司 207.93 12.81%
宁波东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87.29 5.38%
合计 1,622.89 100.00%
宁波首兴贸易有限公司 500.22 37.23%
宁波乾诚钢铁有限公司 362.78 27.0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鑫欣佳盛贸易有限公司 255.58 19.02%
钢材
宁波旵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163.79 12.19%
江阴恒亚不锈钢贸易公司 34.47 2.57%
合计 1,316.83 98.00%
上海人本车用轴承有限公司 565.54 46.63%
宁波铭瑞传感器有限公司 138.80 11.44%
浙江八环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96.74 7.98%
五金件
慈溪长河振奋五金厂 95.19 7.85%
芜湖市博顿汽车零部件厂 93.93 7.74%
合计 990.19 81.64%
注[1]:温州市永昌尼龙销售有限公司持有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2.70%的股
权,两者均为自然人傅宝昌控制的企业。
注[2]: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新会德华尼龙切片有限公司 75.00%股权,
为后者控股股东。
注[3]:公司对台塑工业(宁波)有限公司的采购额包括同受台塑集团控制的台化塑胶(宁
波)有限公司、台塑聚丙烯(宁波)有限公司和台化兴业(宁波)有限公司的采购额。
注[4]:公司对宁波成莱特汽配有限公司的采购包括了对同一控制下的宁波市北仑区大
矸金鑫模具压铸厂的采购额;
注[5]:公司对宁波首兴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包括了对同一控制下的宁波浙兴海钢铁有限
公司的采购。

③2017 年度具体类别的主要供应商

占该类材料采
采购产品 主要供应商 采购额(万元)
购总额的比重
乐清市善尔信投资有限公司 1,502.56 67.20%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545.98 24.42%
PA 余姚市欧利塑化有限公司 98.50 4.40%
常州市旻扬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39.23 1.75%
新会德华尼龙切片有限公司 28.66 1.28%
小计 2,214.94 99.05%
PP 台塑工业(宁波)有限公司 683.95 92.62%
开德阜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28.81 3.90%
宁波江升化工有限公司 8.55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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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该类材料采
采购产品 主要供应商 采购额(万元)
购总额的比重
宁波市江东能塑贸易有限公司 7.91 1.07%
余姚市欧利塑化有限公司 7.71 1.04%
小计 736.93 99.79%
宁波海曙佑华塑料有限公司 531.49 85.57%
HDPE 浙江前程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89.54 14.42%
余姚市欧利塑化有限公司 0.09 0.01%
小计 621.12 100.00%
半成品料 台塑工业(宁波)有限公司 1,008.66 100.00%
小计 1,008.66 100.00%
宁波成莱特汽配有限公司 944.42 62.04%
宁波市北仑博远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539.04 35.41%
铝压铸
宁波市北仑区嘉允机械有限公司 20.23 1.33%
宁波金耀机械有限公司 18.56 1.22%
小计 1,522.25 100.00%
宁波浙兴海钢铁有限公司 506.47 38.91%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鑫欣佳盛贸易有限公司 269.27 20.69%
钢材 宁波乾诚钢铁有限公司 192.65 14.80%
宁波中盟实业有限公司 131.96 10.14%
宁波厚荣钢铁有限公司 107.14 8.23%
小计 1,207.49 92.77%
上海人本车用轴承有限公司 579.57 47.24%
余姚市铭浩机械部件厂 203.65 16.60%
五金件 浙江八环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149.11 12.15%
芜湖市博顿汽车零部件厂 146.80 11.97%
宁波亮茂标准件有限公司 72.00 5.87%
小计 1,151.14 93.84%

④2016 年度具体类别的主要供应商

占该类材料采
采购产品 主要供应商 采购额(万元)
购总额的比重
温州尚善化工有限公司 434.39 34.96%
新会德华尼龙切片有限公司 295.21 23.76%
PA 宁波大榭开发区锦天贸易有限公司 261.46 21.04%
乐清市善尔信投资有限公司 106.84 8.60%
余姚市欧利塑化有限公司 83.80 6.74%
小计 1,181.71 95.10%
台塑工业(宁波)有限公司 372.05 82.27%
宁波天鼎新材料有限公司 28.33 6.26%
PP 宁波市江东能塑贸易有限公司 24.32 5.38%
余姚市欧利塑化有限公司 9.17 2.03%
宁波宇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7.18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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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该类材料采
采购产品 主要供应商 采购额(万元)
购总额的比重
小计 441.05 97.53%
宁波海曙佑华塑料有限公司 377.21 65.21%
宁波杭州湾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170.04 29.39%
HDPE
上海翰铮贸易有限公司 30.81 5.33%
余姚市欧利塑化有限公司 0.42 0.07%
小计 578.48 100.00%
半成品料 台塑工业(宁波)有限公司 1,357.24 100.00%
小计 1,357.24 100.00%
宁波市北仑博远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577.85 50.18%
宁波市北仑区大矸金鑫模具压铸厂 557.65 48.42%
铝压铸
宁波金耀机械有限公司 16.00 1.39%
宁波市北仑区大矸兴达压铸模具厂 0.13 0.01%
小计 1,151.62 100.00%
宁波浙兴海钢铁有限公司 337.77 37.92%
宁波厚荣钢铁有限公司 212.51 23.86%
钢材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鑫欣佳盛贸易有限公司 125.09 14.05%
宁波中盟实业有限公司 72.66 8.16%
上海涛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52.90 5.94%
小计 800.93 89.93%
上海人本车用轴承有限公司 429.17 56.36%
浙江八环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107.32 14.09%
五金件 芜湖市博顿汽车零部件厂 91.93 12.07%
宁波江东亮茂标准件有限公司 43.79 5.75%
芜湖曼达瑞机电有限公司 39.62 5.20%
小计 711.83 93.48%

报告期内,公司不同原材料前五大供应商存在变动,其中塑料基料及钢材前
五大供应商变化较大,铝压铸及五金件前五大供应商基本保持稳定,主要原因如
下:塑料基料及钢材等大宗材料通用性较强,不可替代性较低,市场价格透明度
高,公司为控制生产成本,在保证该类原材料质量的前提下选择具有价格竞争优
势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因而前五大供应商报告期内出现一定波动;针对铝压铸、
五金件等配件采购,公司以签订框架性供货合同的方式与该类产品合格供应商确
立合作关系,如双方未出现重大变动合同一般会滚动存续,因而供应商也相对稳
定。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公司采购总额 50%或严重
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况。公司与上述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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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在上述供应商中持有权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购买的 PA 基料主要来自两家最终 PA 生产商,分别为杭
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初,发
行人从直接或间接方式从两家厂商采购 PA 基料。随着发行人生产规模的扩大,
综合考虑运输成本、供货及时性等因素,发行人逐步调整 PA 供应商,最终集中
至从位于浙江省内的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直接采购 PA 基料。

发行人在采购钢材时,考虑其通用性较强,可替代性高,市场价格透明度高,
为控制生产成本,发行人根据市场价格情况从有竞争优势的供应商进行灵活采
购,由此导致报告期内的上述钢材供应商的采购额发生变动。

发行人原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相关供应商为发行人代垫
费用情形。

4、采购量确定政策、定价政策及结算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购商品采购量确定政策、定价政策及结算政策如下:

序号 采购商品 采购量确定政策 定价政策 结算政策
根据销售情况、库 依据大宗商品市场行情,多
货到验收合格后依
1 塑料基料 存情况、市场价格 个供应商之间比质比价确
据合同结算
等因素确定。 定最优价格。
依据所用原材料市场行情、
生产制造工艺、市场供需情
货到验收合格后凭
根据销售情况、库 况、采购规模等因素,与供
发票于次月底前以
2 铝压铸 存情况等因素确 应商协商确定价格,在合同
电汇、承兑汇票等形
定。 期内,当铝压铸所用原材料
式支付。
价格波动在约定幅度内,价
格保持不变。
根据销售情况、库 依据大宗商品市场行情,多
货到验收合格后凭
3 钢材 存情况、市场价格 个供应商之间比质比价确
发票现汇付款。
等因素确定。 定最优价格
依据所用原材料市场行情、 货到验收合格后凭
根据销售情况、库
生产制造工艺、市场供需情 发票于次月底前以
4 五金件 存情况等因素确
况、采购规模等因素,与供 支票、电汇、承兑汇
定。
应商协商确定价格。 票等形式支付。

5、外协加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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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外协加工主要为风扇托板及离合器主动轴等零部件表面处理。

(1)外协费用及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外协费用及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如下: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外协费用(万元) 172.95 320.34 331.47 193.41
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2.19 2.29 2.25 1.79

报告期内公司外协费用占当期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均不足 3%,占比较低。报
告期内,公司的外协加工环节主要为向宁波市北仑区金属塑料电镀厂进行托板、
主动轴等电镀。外协费用及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均有上升主要原因如下:①离合
器风扇总成报告期内销量有所上升,致使公司离合器主动轴等零部件表面处理需
求量有所上升;②为响应国家日益严格的环保要求,自 2017 年起公司外协电镀
全部升级为环保镀锌,相比于原来普通电镀,价格出现了明显上涨。

(2)外协加工的定价及公允性

公司与主要外协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外协件种类、规格、
型号较稳定,根据市场价格与外协厂商协商一致后确定加工价格,以签订框架合
同的形式确立合作关系,框架合同中对外协件名称、加工类型、规格、单价以及
价格有效期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外协厂商需严格执行。

公司外协加工价格依据市场化原则通过双方协商确定,与主要外协厂商确定
的外协加工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3)发行人外协厂商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外协厂商宁波市北仑区金属塑料电镀厂的基本情况如
下:

①基本情况

宁波市北仑区金属塑料电镀厂成立于 1998 年 3 月 11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33020614427887X5,住所为北仑区小港街道红联外塘路 408-5 号,投资人
为牟永秋,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范围为电镀加工,塑料制品、铝制品、汽
车配件的制造、加工;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化工原料、金属材料的批发、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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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
口的货物及技术)。

②环保及业务资质

2017 年 12 月 24 日,宁波市北仑区金属塑料电镀厂取得了宁波市北仑区环
保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编号:9133020614427887X5001P)。根据宁波市
北仑区金属塑料电镀厂说明,宁波市北仑区金属塑料电镀厂主要从事电镀业务,
该等业务无需取得行政许可或其他资质文件。

③合规情况

根据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环保、安全生产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宁波市
北仑区金属塑料电镀厂确认,报告期内宁波市北仑区金属塑料电镀厂未受到工
商、环保、安全生产等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④外协厂商并非主要为发行人提供服务

根据宁波市北仑区金属塑料电镀厂说明,宁波市北仑区金属塑料电镀厂平均
年销售额约为 1.4 亿元,其中向发行人年销售额约为 300 万元,占宁波市北仑区
金属塑料电镀年销售额的比例较小。据此,宁波市北仑区金属塑料电镀厂并非主
要为发行人提供外协加工服务。

⑤宁波市北仑区金属塑料电镀厂与发行人保持独立

宁波市北仑区金属塑料电镀厂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与发行人不存在股权投资关系、协议控制或一致行动关系;与发行人
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亲属关系;与发
行人保持独立性。

发行人及关联方与主要外协厂商之间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外协
厂商为公司代垫费用情形。

(4)外加加工涉及的具体环节

发行人外协加工系对风扇托板、离合器主动轴、固定卡扣、卡簧螺母、安装
支架、连接支架等零部件提供电镀、调质、电泳等表面处理。电镀、调质、电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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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表面处理仅是其产品生产过程中众多环节中的一个辅助环节,该环节不涉及核
心技术或关键生产环节,不会对发行人完整生产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发行人电镀外协加工专业性程度较高、规模效应明显,发行人自开展业务以
来始终采用外协加工模式,因电镀加工不涉及发行人核心技术,电镀成本占发行
人总成本比重较低,因此,发行人对于电镀业务采用外协加工模式。

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通过委外加工方
式处理部分非核心工序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不存在为了规避环保风险采用外协
加工的情形。


五、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运输工具,目前使
用状况良好。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8,050.88 5,571.92 69.21%
通用设备 1,140.07 403.28 35.37%
专用设备 12,718.79 7,529.83 59.20%
运输工具 1,996.45 657.56 32.94%
合计 23,906.19 14,162.59 59.24%

1、房产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房产证的房产的基本情况:

序 房产权 抵押
房产证号/不动产权证号 面积(m2) 地址 用途
号 属 情况
北仑区新碶黄山
甬房权证仑(开)字第 工业 雪龙股
1 1,602.54 西路 211 号 10 幢 1 无
2012804284 号 用房 份

北仑区新碶黄山
甬房权证仑(开)字第 西路 211 号 4 幢 5、 工业 雪龙股
2 5,788.05 无
2011818728 号 9 号;5 幢 6、7、8 用房 份

甬房权证仑(开)字第 北仑区新碶黄山 工业 雪龙股
3 20,038.41 无
2011818727 号 西路 211 号 1 幢 1、 用房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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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房产权 抵押
房产证号/不动产权证号 面积(m2) 地址 用途
号 属 情况
2 号;2 幢 3 号;3
幢4号
浙(2016)北仑区不动 北仑区新碶黄山 工业 雪龙股 已抵
4 18,900.46
产权第 0020241 号 西路 211 号 用房 份 押
北仑区新碶新大
浙(2016)北仑区不动 雪龙股
5 12.93 路 987 号(锦绣千 车位 无
产权第 0016314 号 份
丈)D 幢汽 626
北仑区新碶新大
浙(2016)北仑区不动 雪龙股
6 12.72 路 987 号(锦绣千 车位 无
产权第 0016313 号 份
丈)D 幢汽 627
北仑区新碶新大
浙(2016)北仑区不动 雪龙股
7 134.93 路 987 号(锦绣千 住宅 无
产权第 0016312 号 份
丈)10 幢 1101 室
北仑区新碶新大
浙(2016)北仑区不动 雪龙股
8 133.69 路 987 号(锦绣千 住宅 无
产权第 0016257 号 份
丈)10 幢 1102 室
长春汽车经济技
术开发区汽车散
房权证长房权字第 长春欣
9 2,673.79 热器风扇总成及 库房 无
201604150858 号 菱
吹塑风道项目工
程的库房
长春汽车经济技
术开发区汽车散
房权证长房权字第 热器风扇总成及 长春欣
10 6,740.51 厂房 无
201604150861 号 吹塑风道项目工 菱
程的厂房、地下水
泵房
长春汽车经济技
术开发区汽车散
房权证长房权字第 长春欣
11 1,858.29 热器风扇总成及 办公 无
201604150863 号 菱
吹塑风道项目工
程的办公楼

注:北仑区黄山西路 211 号 10 幢 1 号和 5 幢 6 号的房产已经拆除,目前正
处于改扩建阶段。

2、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主要生产设备状况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 原值(万元) 净值(万元) 成新率
1 注塑成型机 15 1040.75 136.29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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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 858.43 736.10 85.75%
3 主动板机加工自动化生产线 2 703.08 608.16 86.50%
4 前盖机加工自动化生产线 2 669.40 579.03 86.50%
主动轴机加工自动化生产线
5 2 632.92 542.73 85.75%
(佰得)
6 壳体机加工自动化生产线 2 591.18 511.37 86.50%
7 塑料注射成型机 1 468.38 426.22 91.00%
8 主动轴自动化生产线 2 422.59 326.58 77.28%
9 数控车床自动化产线 1 415.68 322.15 77.50%
10 吹塑机 8 320.78 223.74 69.75%
11 注塑机 12 313.86 36.42 11.60%
12 造粒生产线自动化控制线 1 308.82 238.57 77.25%
13 CNC 卧式数控车床 12 298.80 230.96 77.29%
14 离合器智能集成装配检测线 1 279.49 241.74 86.49%
15 CNC 智能物流输送系统 1 198.79 194.32 97.75%
16 立式加工中心 7 177.96 78.06 43.86%
17 吹塑试验机 3 155.44 53.58 34.47%
18 中空塑料成型机 4 150.27 18.14 12.07%
19 数控车床试验台 6 147.69 86.64 58.66%
20 离合器性能试验台 2 146.18 78.15 53.46%
21 数控车床 11 133.14 22.15 16.64%
22 加工中心 2 125.74 17.24 13.71%
23 集中供料系统 1 124.60 12.46 10.00%
24 注吹塑智能供料系统 1 123.79 119.15 96.25%
25 注塑成型试验机 1 112.98 68.11 60.29%
硅油风扇离合器总成全环境性
26 1 107.69 93.40 86.73%
能测试台
27 风扇性能试验台 1 105.13 40.65 38.67%
28 风扇产品加工自动化生产线 1 94.02 81.32 86.50%
29 离合器综合性能试验台 1 92.71 26.62 28.71%
30 注塑自动化集中供料系统 1 90.02 77.22 85.79%
31 注塑自动化输送供料系统 1 85.47 73.29 85.75%
32 双螺杆挤出机组 2 84.64 57.44 67.86%
33 硅油离合器试验台 2 84.60 -3.56 -4.21%
34 吹塑自动化输送供料系统 1 83.76 72.45 86.50%
35 铰链式窄通道叉车 2 80.34 30.50 37.96%
36 电脑数控铣床 1 76.00 7.60 10.00%
37 风洞试验台 1 73.43 73.12 99.57%
38 离合器试验台 1 71.64 71.42 99.69%
39 双螺杆挤出机 5 68.09 28.62 42.04%
40 数控精加工夹具 3 65.52 64.99 99.20%
41 压力试验机 1 65.00 38.13 58.66%
42 三坐标测量机 1 62.23 61.75 9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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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电动螺旋压力试验机 1 60.00 35.20 58.66%
44 开式固定台压力机 2 59.92 12.65 21.10%
45 合模机 1 59.83 5.98 10.00%
46 中水回用系统 1 56.26 9.42 16.75%
47 数控铣床 2 56.06 7.31 13.03%
48 变压器 1 55.14 5.51 10.00%
49 弯曲机 3 54.53 10.56 19.38%
50 中空线中央供料系统 1 54.27 41.21 75.93%
合计 139 10,767.04 6,930.86 64.37%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经办理并拥有 8 宗国有土地
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土地使用证
序 面积 得 土地 抵押
号/不动产权 使用年限 座落 用途
号 (m2) 方 权属 情况
证号

浙(2016)北
至 2052
仑区不动产 北仑区新碶黄山 出 工业 雪龙 已抵
1 22,397.00 年 9 月 22
权第 0020241 西路 211 号 让 用地 股份 押


仑国用 至 2052
北仑区新碶黄山 出 工业 雪龙
2 (2011)第 41,353.00 年 4 月 11 无
西路 211 号 让 用地 股份
10496 号 日
浙(2016)北
至 2080 北仑区新碶新大 城镇
仑区不动产 出 雪龙
3 12.93 年 5 月 30 路 987 号(锦绣千 住宅 无
权第 0016314 让 股份
日 丈)D 幢汽 626 用地

浙(2016)北
至 2080 北仑区新碶新大 城镇
仑区不动产 出 雪龙
4 12.72 年 5 月 30 路 987 号(锦绣千 住宅 无
权第 0016313 让 股份
日 丈)D 幢汽 627 用地

浙(2016)北
至 2080 北仑区新碶新大 城镇
仑区不动产 出 雪龙
5 9.17 年 5 月 30 路 987 号(锦绣千 住宅 无
权第 0016312 让 股份
日 丈)10 幢 1101 室 用地

浙(2016)北 至 2080 北仑区新碶新大 城镇
出 雪龙
6 仑区不动产 9.08 年 5 月 30 路 987 号(锦绣千 住宅 无
让 股份
权第 0016257 日 丈)10 幢 1102 室 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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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
序 面积 得 土地 抵押
号/不动产权 使用年限 座落 用途
号 (m2) 方 权属 情况
证号


长国用 至 2062
汽车经济技术开 出 工业 长春
7 (2015)第 20,002.00 年 12 月 无
发区东至乙三街 让 用地 欣菱
101000023 号 19 日
长国用 至 2062
汽车经济技术开 出 工业 长春
8 (2016)第 60.00 年 12 月 无
发区乙三街以西 让 用地 欣菱
101000017 号 19 日
注:上表中浙(2016)北仑区不动产权第 0016312 号不动产证对应的土地使用权面积
9.17 m2,其中,独用土地面积 0 m2,分摊土地面积 9.17 m2;浙(2016)北仑区不动产权第
0016257 号不动产证对应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9.08 m2,其中,独用土地面积 0 m2,分摊土
地面积 9.08 m2。

2、商标

截至 2019 年 12 月 13 日,公司拥有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1)境内商标

序 取得
注册商标 注册号 有效期限 类别 所有权人
号 方式

原始
1 6590988 2010.05.14-2020.05.13 第3类 雪龙股份
取得


原始
2 6590987 2010.06.28-2020.06.27 第5类 雪龙股份
取得


继受
3 555682 2011.06.20-2021.06.19 第 11 类 雪龙股份
取得


原始
4 6590980 2010.03.07-2020.03.06 第 34 类 雪龙股份
取得


原始
5 6591283 2010.09.28-2020.09.27 第 36 类 雪龙股份
取得

原始
6 9007141 2013.11.07-2023.11.06 第 12 类 雪龙股份
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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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取得
注册商标 注册号 有效期限 类别 所有权人
号 方式

原始
7 6590985 2010.06.07-2020.06.06 第7类 雪龙股份
取得

继受
8 4558725 2018.01.21-2028.01.20 第 11 类 雪龙股份
取得
原始
9 6590986 2010.06.07-2020.06.06 第7类 雪龙股份
取得

继受
10 3967245 2016.09.07-2026.09.06 第 11 类 雪龙股份
取得


原始
11 12759424 2014.10.28-2024.10.27 第 12 类 雪龙股份
取得


原始
12 6590983 2010.03.28-2020.03.27 第 15 类 雪龙股份
取得


继受
13 3967230 2016.04.21-2026.04.20 第7类 雪龙股份
取得


原始
14 6590984 2010.06.07–2020.06.06 第 10 类 雪龙股份
取得

继受
15 4558724 2018.01.21-2028.01.20 第9类 雪龙股份
取得

继受
16 3967247 2016.10.07-2026.10.06 第 17 类 雪龙股份
取得


原始
17 6590979 2010.09.28-2020.09.27 第 35 类 雪龙股份
取得


继受
18 3967246 2016.09.07-2026.09.06 第7类 雪龙股份
取得


原始
19 7545898 2011.01.07-2021.01.06 第7类 雪龙股份
取得


原始
20 6590981 2010.11.07–2020.11.06 第 19 类 雪龙股份
取得


继受
21 3967248 2016.04.21-2026.04.20 第 12 类 雪龙股份
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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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取得
注册商标 注册号 有效期限 类别 所有权人
号 方式

原始
22 12759491 2014.10.28-2024.10.27 第7类 雪龙股份
取得

原始
23 9007142 2013.11.14-2023.11.13 第7类 雪龙股份
取得
继受
24 3967243 2017.01.07-2027.01.06 第 17 类 雪龙股份
取得
继受
25 3967249 2016.04.21-2026.04.20 第 11 类 雪龙股份
取得

原始
26 6591284 2010.10.07-2020.10.06 第 39 类 雪龙股份
取得


注:上述继受取得商标均为从群频电子处受让。

(2)境外商标

所有权 取得
序号 注册商标 注册号 有效期限 类别 注册地
人 方式

2009.05.27-2029.0 雪龙股 马德里 原始
1 1005539 第7类
5.27 份 协定 取得


2015.06.13-2025.0 第 11 雪龙股 马德里 原始
2 856417
6.13 类 份 协定 取得


3、专利

(1) 境内专利

序 所有 取得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期 类型
号 权人 方式
一种中空吹塑成型工艺 雪龙 原始
1 ZL201310318258.1 2013.07.24 发明
及模具 股份 取得
雪龙
一种发动机冷却风扇能 股份、
原始
2 耗测试与分析试验台及 ZL201410024136.6 2014.1.17 华南 发明
取得
方法 理工
大学
雪龙
一种发动机冷却风扇硅 股份、
原始
3 油离合器阻尼测试试验 ZL201410022260.9 2014.01.17 华南 发明
取得
台及方法 理工
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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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测试汽车电控风扇
雪龙 原始
4 离合器的电控线圈的测 ZL201410486978.3 2014.09.22 发明
股份 取得
试台
一种电磁控制发动机冷
雪龙 原始
5 却风扇驱动装置及其实 ZL201210260004.4 2012.07.25 发明
股份 取得
现方法
一种磨碎纤维增强尼龙 6 雪龙 原始
6 ZL201110450349.1 2011.12.29 发明
塑料及其制备方法 股份 取得
一种聚丙烯塑料及其制 雪龙 继受
7 ZL200510061917.3 2005.12.09 发明
备方法 股份 取得
一种分离转速可控的硅 雪龙 原始
8 ZL201410798839.4 2014.12.19 发明
油风扇离合器 股份 取得
一种电控硅油风扇离合
雪龙 原始
9 器模拟车辆运行的测试 ZL201410487460.1 2014.09.22 发明
股份 取得
方法
一种温度区间可调的无 雪龙 原始
10 ZL201410745110.0 2014.12.08 发明
级变速风扇硅油离合器 股份 取得
雪龙 原始
11 一种电控硅油离合器 ZL201710696183.9 2017.08.15 发明
股份 取得
一种散热器自动除尘装 雪龙 原始 实用
12 ZL201721730866.3 2017.12.13
置 股份 取得 新型
雪龙 原始 实用
13 一种节能型风扇离合器 ZL201820353128.X 2018.03.15
股份 取得 新型
雪龙 原始 实用
14 一种新型风扇离合器 ZL201820352651.0 2018.03.15
股份 取得 新型
雪龙 原始 实用
15 一种高效节能降本风扇 ZL201020002134.4 2010.01.12
股份 取得 新型
一种用于增压空气的再 雪龙 原始 实用
16 ZL201120389039.9 2011.10.13
循环阀 股份 取得 新型
一种三速电磁风扇离合 雪龙 原始 实用
17 ZL201120389062.8 2011.10.13
器 股份 取得 新型
一种可调节的节能硅油 雪龙 原始 实用
18 ZL201120495383.6 2011.12.02
离合器 股份 取得 新型
可调节的节能硅油离合 雪龙 原始 实用
19 ZL201120495398.2 2011.12.02
器 股份 取得 新型
一种电控硅油风扇离合 雪龙 原始 实用
20 ZL201220482111.7 2012.09.20
器 股份 取得 新型
一种低噪声节能汽车冷 雪龙 原始 实用
21 ZL201220481316.3 2012.09.20
却风扇 股份 取得 新型
一种节能多速硅油风扇 雪龙 原始 实用
22 ZL201220481407.7 2012.09.20
离合器 股份 取得 新型
节能型自控风扇硅油离 雪龙 原始 实用
23 ZL201320274538.2 2013.05.17
合器 股份 取得 新型


1-1-220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雪龙 原始 实用
24 一种减速硅油离合器 ZL201320444620.5 2013.07.23
股份 取得 新型
一种用于电磁离合器的 雪龙 原始 实用
25 ZL201320449253.8 2013.07.24
吸合盘及电磁离合器 股份 取得 新型
一种前置储油腔的硅油 雪龙 原始 实用
26 ZL201320448676.8 2013.07.24
离合器 股份 取得 新型
一种装有调节风扇扇叶 雪龙 原始 实用
27 ZL201420545530.X 2014.09.22
长度镶块的模具 股份 取得 新型
一种可调节托板高度的 雪龙 原始 实用
28 ZL201420546552.8 2014.09.22
汽车冷却风扇 股份 取得 新型
一种可以调节扇叶数量 雪龙 原始 实用
29 ZL201420546116.0 2014.09.22
的注塑模具 股份 取得 新型
一种带筋的超薄形汽车 雪龙 原始 实用
30 ZL201420765140.3 2014.12.08
冷却风扇 股份 取得 新型
一种降低成本的涡形汽 雪龙 原始 实用
31 ZL201420766694.5 2014.12.08
车冷却风扇 股份 取得 新型
一种连接加强的汽车冷 雪龙 原始 实用
32 ZL201420766817.5 2014.12.08
却风扇护风罩 股份 取得 新型
一种汽车冷却风扇的涉 捷斯 原始 实用
33 ZL201420550595.3 2014.09.23
水测试装置 特 取得 新型
雪龙 原始 实用
34 一种电控硅油离合器 ZL201721018138.X 2017.08.15
股份 取得 新型
雪龙 原始 实用
35 一种降噪风扇 ZL201721018508.X 2017.08.15
股份 取得 新型
雪龙 原始 实用
36 一种硅油风扇离合器 ZL201721018509.4 2017.08.15
股份 取得 新型
雪龙 原始 实用
37 一种硅油风扇离合器 ZL201721018510.7 2017.08.15
股份 取得 新型
雪龙 原始 外观
38 风扇(F600W-9B) ZL201130246204.0 2011.07.28
股份 取得 设计
雪龙 原始 外观
39 风扇(Z670WH-9) ZL201130246227.1 2011.07.28
股份 取得 设计
雪龙 原始 外观
40 汽车冷却风扇(节能降噪) ZL201230451287.1 2012.09.20
股份 取得 设计
发动机冷却风扇 雪龙 原始 外观
41 ZL201830719811.6 2018.12.12
(Z810WH-13) 股份 取得 设计

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查询并取得证明,截至查询日期 2019 年 7 月 10 日,
上表专利的法律状态均为“专利权维持”,合法有效,不存在因年费未缴纳而被
注销的情形。

(2) 境外专利


1-1-221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专利 所有 取得
序号 专利号 申请日期 有效期 类型 国家
名称 权人 方式
节能 雪龙 原始
1 10-1339590 2010.04.02 20 年 发明 韩国
风扇 股份 取得
节能 雪龙 原始
2 特许第 5597261 号 2010.04.02 20 年 发明 日本
风扇 股份 取得
节能 雪龙 原始
3 US 9,217,443 B2 2010.04.02 20 年 发明 美国
风扇 股份 取得
汽车 雪龙 原始 外观
4 402015100836-0001 2015.09.03 25 年 德国
风扇 股份 取得 设计
汽车 雪龙 原始 外观
5 402015100836-0002 2015.09.03 25 年 德国
风扇 股份 取得 设计
汽车 雪龙 原始 外观
6 402015100836-0003 2015.09.03 25 年 德国
风扇 股份 取得 设计
汽车 雪龙 原始 外观
7 402015100836-0004 2015.09.03 25 年 德国
风扇 股份 取得 设计
汽车 雪龙 原始 外观
8 402015100836-0005 2015.09.03 25 年 德国
风扇 股份 取得 设计
汽车 雪龙 原始 外观
9 402015100836-0006 2015.09.03 25 年 德国
风扇 股份 取得 设计
汽车 雪龙 原始 外观
10 402015100836-0007 2015.09.03 25 年 德国
风扇 股份 取得 设计
汽车 雪龙 原始 外观
11 402015100836-0008 2015.09.03 25 年 德国
风扇 股份 取得 设计
汽车 雪龙 原始 外观
12 402015100836-0009 2015.09.03 25 年 德国
风扇 股份 取得 设计
汽车 雪龙 原始 外观
13 402015100836-0010 2015.09.03 25 年 德国
风扇 股份 取得 设计
汽车 雪龙 原始 外观
14 402015100836-0011 2015.09.03 25 年 德国
风扇 股份 取得 设计
汽车 雪龙 原始 外观
15 402015100836-0012 2015.09.03 25 年 德国
风扇 股份 取得 设计
汽车 雪龙 原始 外观
16 402015100836-0013 2015.09.03 25 年 德国
风扇 股份 取得 设计
汽车 雪龙 原始 外观
17 402015100836-0014 2015.09.03 25 年 德国
风扇 股份 取得 设计
汽车 雪龙 原始 外观
18 402015100836-0015 2015.09.03 25 年 德国
风扇 股份 取得 设计
汽车 雪龙 原始 外观
19 402015100836-0016 2015.09.03 25 年 德国
风扇 股份 取得 设计
汽车 雪龙 原始 外观
20 402015100836-0017 2015.09.03 25 年 德国
风扇 股份 取得 设计
汽车 雪龙 原始 外观
21 402015100836-0018 2015.09.03 25 年 德国
风扇 股份 取得 设计
汽车 雪龙 原始 外观
22 402015100836-0019 2015.09.03 25 年 德国
风扇 股份 取得 设计
汽车 雪龙 原始 外观
23 402015100836-0020 2015.09.03 25 年 德国
风扇 股份 取得 设计
汽车 雪龙 原始 外观
24 402015100836-0021 2015.09.03 25 年 德国
风扇 股份 取得 设计

1-1-222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专利 所有 取得
序号 专利号 申请日期 有效期 类型 国家
名称 权人 方式
汽车 雪龙 原始 外观
25 402015100836-0022 2015.09.03 25 年 德国
风扇 股份 取得 设计
汽车 雪龙 原始 外观
26 402015100836-0023 2015.09.03 25 年 德国
风扇 股份 取得 设计
汽车 雪龙 原始 外观
27 402015100836-0024 2015.09.03 25 年 德国
风扇 股份 取得 设计
汽车 雪龙 原始 外观
28 402015100836-0025 2015.09.03 25 年 德国
风扇 股份 取得 设计
汽车 雪龙 原始 外观
29 402015100836-0026 2015.09.03 25 年 德国
风扇 股份 取得 设计
汽车 雪龙 原始 外观
30 402015100836-0027 2015.09.03 25 年 德国
风扇 股份 取得 设计
汽车 雪龙 原始 外观
31 402015100836-0028 2015.09.03 25 年 德国
风扇 股份 取得 设计
汽车 雪龙 原始 外观
32 402015100836-0029 2015.09.03 25 年 德国
风扇 股份 取得 设计
汽车 雪龙 原始 外观
33 402015100836-0030 2015.09.03 25 年 德国
风扇 股份 取得 设计
汽车 雪龙 原始 外观
34 402015100836-0031 2015.09.03 25 年 德国
风扇 股份 取得 设计
汽车 雪龙 原始 外观
35 402015100836-0032 2015.09.03 25 年 德国
风扇 股份 取得 设计
汽车 雪龙 原始 外观
36 402015100836-0033 2015.09.03 25 年 德国
风扇 股份 取得 设计
汽车 雪龙 原始 外观
37 402015100836-0034 2015.09.03 25 年 德国
风扇 股份 取得 设计
汽车 雪龙 原始 外观
38 402015100836-0035 2015.09.03 25 年 德国
风扇 股份 取得 设计
汽车 雪龙 原始 外观
39 402015100836-0036 2015.09.03 25 年 德国
风扇 股份 取得 设计
汽车 雪龙 原始 外观
40 402015100836-0037 2015.09.03 25 年 德国
风扇 股份 取得 设计
汽车 雪龙 原始 外观
41 402015100836-0038 2015.09.03 25 年 德国
风扇 股份 取得 设计
汽车 雪龙 原始 外观
42 402015100836-0039 2015.09.03 25 年 德国
风扇 股份 取得 设计
汽车 雪龙 原始 外观
43 402015100836-0040 2015.09.03 25 年 德国
风扇 股份 取得 设计
汽车 雪龙 原始 外观
44 402015100836-0041 2015.09.03 25 年 德国
风扇 股份 取得 设计
汽车 雪龙 原始 外观
45 402015100836-0042 2015.09.03 25 年 德国
风扇 股份 取得 设计
汽车 雪龙 原始 外观
46 402015100836-0043 2015.09.03 25 年 德国
风扇 股份 取得 设计
汽车 雪龙 原始 外观
47 402015100836-0044 2015.09.03 25 年 德国
风扇 股份 取得 设计
汽车 雪龙 原始 外观
48 402015100836-0045 2015.09.03 25 年 德国
风扇 股份 取得 设计

1-1-223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专利 所有 取得
序号 专利号 申请日期 有效期 类型 国家
名称 权人 方式
汽车 雪龙 原始 外观
49 402015100836-0046 2015.09.03 25 年 德国
风扇 股份 取得 设计
汽车 雪龙 原始 外观
50 402015100836-0047 2015.09.03 25 年 德国
风扇 股份 取得 设计
汽车 雪龙 原始 外观
51 402015100836-0048 2015.09.03 25 年 德国
风扇 股份 取得 设计
汽车 雪龙 原始 外观
52 402015100836-0049 2015.09.03 25 年 德国
风扇 股份 取得 设计
汽车 雪龙 原始 外观
53 402015100836-0050 2015.09.03 25 年 德国
风扇 股份 取得 设计

4、域名
序号 域名名称 注册日期 到期日期 所有权人
1 中国雪龙.com 2007.09.20 2026.09.20 雪龙股份
2 xuelongchina.com 2007.09.20 2026.09.20 雪龙股份
3 xuelongchina.net 2007.09.20 2026.09.20 雪龙股份
4 xuelongfan.com 2008.03.21 2027.03.21 雪龙股份
5 xuelongfan.net 2007.09.20 2026.09.20 雪龙股份
6 雪龙风扇.com 2013.12.30 2026.12.30 雪龙股份
7 雪龙风扇.net 2007.09.20 2026.09.20 雪龙股份
8 雪龙集团.com 2007.09.20 2026.09.20 雪龙股份
9 雪龙集团.net 2007.09.20 2026.09.20 雪龙股份
10 中国雪龙.net 2007.09.20 2026.09.20 雪龙股份
11 xuelong.net.cn 2003.12.16 2019.12.16 雪龙股份
12 xuelongchina.cn 2007.09.20 2027.09.20 雪龙股份
13 xuelongfan.cn 2007.09.20 2027.09.20 雪龙股份
14 雪龙集团.cn 2007.09.20 2027.09.20 雪龙股份
15 中国雪龙.cn 2007.09.20 2027.09.20 雪龙股份
16 雪龙集团.网址 2018.10.19 2028.10.19 雪龙股份
17 雪龙股份.cn 2018.09.29 2028.09.29 雪龙股份
18 雪龙股份.中国 2018.09.29 2028.09.29 雪龙股份
19 雪龙股份.com 2018.09.29 2028.09.29 雪龙股份
20 雪龙股份.net 2018.09.29 2028.09.29 雪龙股份


六、公司的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特许经营权如下:


(一)进出口经营权

1、发行人经营权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进出口经营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 编号 有效期 颁发单位

1-1-224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5.07.17
1 雪龙股份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3302932133 宁波海关
至长期
2015.07.17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3302962290 宁波海关
至长期
雪龙进出
2 宁波经济技
口 2016.03.29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02347293 术开发区商
至长期
务局

2、发行人维持业务资质不存在法律方面的风险或障碍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雪龙进出口作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已依法取得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该等证书长期有效。

(2)雪龙进出口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已
按照相关规定在 30 日内到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了开展
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自 2016 年 3 月 29 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上的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
署之日,雪龙进出口不存在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雪龙进出口的《对外
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长期有效。

综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取得生产所需要的必要经营许可或资质文件,且
维持该等资质不存在法律方面的风险或障碍。

3、进出口经营权对公司经营的具体影响和重要程度很低

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分别 602.00 万元、605.98 万元、635.09 万
元和 301.67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2.21%,1.80%、2.04%和 1.69%,
比例较低,对公司经营的影响较小。

此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持有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中华
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可替代性强,具备许可资质的出口贸易
企业数量较多,发行人可以委托这些企业提供相应的进出口服务。


(二)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资质

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取得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资质具体情况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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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 编号 有效期 颁发单位
AQBⅢJX 甬 2019.9.26 至 宁波市安全生
1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L2019071 2022.9.25 产监督管理局
浙 2016.10.24 至 宁波市北仑区
2 雪龙股份 浙江省排污许可证
BI2016B0213 2021.10.23 环境保护局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 浙仑排字第 2017.01.23 至 宁波市北仑区
3
可证 00250 号 2022.01.22 城市管理局
汽开 2016.11.30 至 长春市环境保
4 长春欣菱 长春市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D2016-38 号 2017.11.30 护局

上表中,长春欣菱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汽开 D2016-38 号)已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到期,目前尚未取得新的许可证。

(1)在上述《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日前,长春欣菱已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向长春市环境保护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申请办理。该局于
2018 年 7 月 5 日、2018 年 12 月 5 日分别出具《关于长春欣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
司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的复函》作出说明如下:①长春欣菱提交的《办理排污许
可证申请书》收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
方案>的通知》、《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 48 号)、《固定污
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版)》,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单位需要在国
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上进行申报,按程序领取具有国家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
证,目前,汽车零部件注塑行业技术规范暂未出台,暂时无法进行申报;②在汽
车零部件注塑行业新排污许可证正式核发前,长春欣菱的环境保护相关要求,以
《长春欣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为准,待汽车零部件注塑行业排
污许可证技术规范出台后,长春欣菱要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技术分类管理
名录(2017 年版)》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填报申领国家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

长春欣菱未取得新《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系由于汽车制造行业技术规范尚未
出台所致,属于行业性整体障碍,不影响长春欣菱的持续经营,长春欣菱未因此
受到行政处罚。长春市环保部门于 2019 年 8 月已启动汽车制造业行业的排污许
可证的申请与核发工作,长春欣菱根据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已及时提交许可申
请文件。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长春欣菱的排污许可证正在办理之中。

(2)在上述《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日后,长春欣菱依照《复函》
规定,按照《长春欣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的要求,开展环境保


1-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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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的相关工作,接受环保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管,长春欣菱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不
存在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形。

2018 年 5 月 9 日,长春市环保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出具证明确认:
长春欣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自建成至今,没有发生过群众上访事件,没有因违
反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被立案调查,也没有因环保方面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
况。

2018 年 12 月 4 日,长春市环保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出具证明确认:
长春欣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本证明出具之日,未发现该
公司违反环保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违法行为记录,也没有发
现该公司违法经营受到环保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记录。

2019 年 3 月 15 日,长春市环保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出具证明确认:
长春欣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本证明出具之日,未发现该
公司违反环保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违法行为记录,也没有发
现该公司违法经营受到环保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记录。

针对长春欣菱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事项,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走访了当
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长春市环境保护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说明,
现阶段其根据环保部的要求已经不再出具无违法违规情况的证明,涉及环保的违
法违规行为均会在环保部门的网站进行公开,相关人员可以在环保部门网站查询
确认。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通过吉林省环境保护厅(http://hbj.jl.gov.cn)、长
春市环境保护局(http://hjj.changchun.gov.cn/)等官方网站进行查询,确认补充
事项期间长春欣菱不存在受到当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情形。

2019 年 8 月,相关技术规范出台后,长春欣菱即向当地环保部门提交了相
关申请。2019 年 11 月 7 日,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相关说明确认:根据《固定
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版)》明确的“实施时限”要求以及长
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排污许可证核发有关部署安排,对长春欣菱所属的“橡胶和
塑料制品业”,将在 2020 年实施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长春欣菱未违反《排污
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截止目前,长春欣菱严格遵守环保相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主要污染物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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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没有因违反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
况。

综上所述:

(1)长春欣菱在其所持有的排污许可证到期前,已向当地环保部门提起办
理新证的申请,由于所处行业整体性安排的因素,环保部门将在 2020 年实施排
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2)在长春欣菱完成《长春市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有效期续期手续前,长
春欣菱将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行政批复所载明的内容切实履行环保义务,上
述事项不会对长春欣菱持续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三)质量管理等相关认证

为进一步提升生产与质量管理水平,发行人取得了 IATF16949 质量管理体
系、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
会实验室认可等相关认证,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 编号 有效期 颁发单位

IATF 16949:2016 质量 2017.08.07 至 TV NORD
1 雪龙股份 44111080440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020.08.06 CERT GmbH
GB/T24001-2016/ISO14
1319E10283R3 2019.11.01 至 浙江公信认证
2 雪龙股份 001:2015 环境管理体系
M 2022.10.09 有限公司
认证证书
GB/T29490-2013 知识 18118IP3817R 2018.12.11 至 中规(北京)
3 雪龙股份
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OM 2021.12.10 认证有限公司
中国合格评定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 2018.03.14 至
4 捷斯特 CNAS L3032 国家认可委员
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 2024.03.26


注:2016 年 10 月,国际汽车工作组(IATF)公布 IATF 16949:2016 质量管理体系认
证标准,取代原 ISO/TS16949:2009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标准。

目前,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具备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资产、人员与技
术,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与产业政策的规定,未因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
律法规而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在上述资质证书有效期截止前,发行人将会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前开展到期换证申请,不存在到期无法续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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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司生产技术状况

公司主要生产技术采用自主研发方式形成,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技术名称 技术特点 技术水平 竞争优势及其先进性

该技术采用高科技手段对原 经过公司改性的塑料在
专用材料改性 材料进行改性,通过对高分子 耐热、耐寒、耐老化等
1 行业领先
配方技术 材料增韧、增强等手段提高材 方面更具优势,可靠性
料韧性、强度。 大大提高。
该技术不使用吹气针吹入气
中空吹塑成型
体,生产的中空吹塑产品无吹 该技术可满足外观要求
2 工艺及模具技 行业领先
气孔且壁厚均匀,提升了产品 更高的产品生产需求。

质量。
该技术可以采集硅油离合器、
发动机冷却风 电控硅油离合器等发动机冷 该技术解决了各种风扇
3 扇能耗测试与 却风扇驱动装置能耗的数据, 行业领先 离合器产品能耗对比无
分析试验技术 对比验证节能效果并指导风 法量化的难题。
扇离合器的设计改进。
该技术可以对旋转状态中的 该技术可以实现便捷快
硅油离合器施加激振力矩,模 速地在各种使用工况及
发动机冷却风
拟实际工况,同时使用角度编 测试台架上测试并计算
4 扇硅油离合器 行业领先
码以软件定时方式采集扭转 发动机冷却风扇硅油离
阻尼试验技术
信号后进行自动处理,无需加 合器阻尼,保证测试结
装其他数据采集设备。 果具有更高的精度。
该技术与常规的单机上
料相比具有以下优点:
①减少人工配备,节约
劳动力成本(单机上料
该技术为每种材料设立完全 需要全程配备加料工
注塑、吹塑真 密封并且能自动热风循环干 人);②每台机器配有
5 空集中供料技 燥的料仓,采用罗茨风机在真 行业领先 单独输料管,防止材料
术 空负压作用下通过专用输料 错用、混用;③配有自
管道输送材料。 动控制系统,精准控制
材料调配,提高产品稳
定性;④提高供料系统
密封性,避免原材料变
质、浪费。
该技术采用激光焊接硅油离
合器的阀片和销轴,热影响区 该技术大大提高了产品
阀片激光焊接
6 小,不会造成产品变形,且焊 行业领先 可靠性,延长其使用寿
技术
接强度高,可以避免两者连接 命。
松脱。
7 发动机冷却风 该技术通过自动注塑、去浇 行业领先 相比传统人工操作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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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名称 技术特点 技术水平 竞争优势及其先进性

扇自动化生产 口、测平衡、打标等,避免了 式,该技术能实现生产
技术 在流转过程中等待浪费以及 自动化,避免了在流转
由于人为原因可能引起的工 过程中等待浪费以及由
序遗漏等质量缺陷,提高了产 于人为原因可能引起的
品质量。 工序遗漏等质量缺陷,
提高了产品质量。
该技术集粗车、精车、钻孔、
该技术集成了自动加
攻丝、检测于一体,双轴交握,
风扇离合器加 工、自动检测及控制功
实现产品在机内自动装夹,且
8 工、检测自动 行业领先 能,替换了原来人工操
加工完成后进行自动检测,具
化生产技术 作模式,提高了产品精
有防错功能,节省人工成本的
度。
同时满足客户特殊尺寸要求。
该技术基于工业 4.0 标准设
计,集测漏、装配、打标、检 该技术集成了自动加
测等多项自动化工序于一体, 工、自动检测及控制功
风扇离合器智
避免了原有在流转过程中人 能,替换了原来人工操
9 能集成装配检 行业领先
工等待浪费以及由于人为原 作模式,节省了人工,
测技术
因可能引起的工序遗漏等质 提高了产品质量和生产
量缺陷,在提高产品质量的同 稳定性。
时大量减少了装配人员。

目前,公司主要产品所处生产阶段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所处阶段
1 风扇总成 大批量生产
2 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 大批量生产
3 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 小批量生产
4 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 大批量生产


八、公司研发情况

(一)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拟达到的目标

1、发动机冷却风扇性能仿真技术

该技术运用 CFD(计算流体力学)软件,模拟风扇工作时流场的运动状况,
得到风扇的流量与静压、效率和功率的关系曲线及噪音数据。同时,在开发设计
完成后模拟计算风扇的性能数据,根据所得数据调整产品设计,待性能满足设计
要求后再制作模具,保证一次成功,避免了传统设计中必须先开模后验证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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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短了设计周期,降低了开模及改模费用,避免了材料浪费。该技术拟达到行业
领先水平。




2、模态分析与测试

该技术运用有限元分析软件进行模态分析,确定风扇模型的各阶固有频率。
在设计初期就保证风扇工作时避开发动机激励频率,以免共振。参照 ANSI 标准,
利用数采系统、加速度传感器、力锤等建立模态测试系统,对产品进行频响分析、
模态识别。该技术拟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3、应力分析

该技术通过有限元仿真,分析产品在工作时的应力分布,从而保证产品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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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够的疲劳强度和使用寿命。具体包括风扇在高速旋转时的应力分布、离合器壳
体及主动轴强度分析等。该技术拟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4、硅油离合器/电控硅油离合器的散热分析

该技术运用 CFD(计算流体力学)和传热数值分析方法,分析离合器内部
热传导、离合器与空气对流换热过程、辐射散热过程,进而对离合器的散热结构
进行设计和校核,避免硅油过热,提高离合器性能稳定性。该技术拟达到行业领
先水平。




5、风扇轴向力计算程序

该技术根据理想流体运动微分方程(欧拉公式)推导出风扇轴向力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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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编写计算程序,方便快捷地完成风扇轴向力计算。该软件拟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6、风扇定理软件

该软件在已知风扇某一转速条件下的性能数据后,快速计算出风扇在尺寸、
转速、空气密度等一系列参数发生变化后的性能数据。该软件拟达到行业领先水
平。




7、硅油离合器/电控硅油离合器性能计算软件

该技术基于粘性流体力学理论,根据硅油离合器/电控硅油离合器油槽的尺
寸、硅油粘温特性等参数,计算离合器的传递扭矩、输出转速和滑差等数据,进
而编写相关计算软件,快速计算风扇与离合器匹配的滑差及温度特性。该软件拟
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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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新型电控硅油离合器研发项目

设计开发新型离合器结构,主要在主动盘上设密闭式环形储油腔,并且设有
连通储油腔和工作槽的出油通孔以及回油通孔,出油通孔的出油孔口和回油通孔
的回油孔口上设置有封盖,封盖包括离心作用件和复位弹性件。在发动机处于停
车时,封盖会封堵孔口,使得硅油不会漏到工作槽内,基本杜绝停车后硅油从储
油腔漏到工作槽区域带来的冷车启动后离合器啮合带动风扇旋转不必要对发动
机散热的问题,使得发动机正常冷车预热,能够降低冷车磨耗,同时减少发动机
整体的能耗。

新型的回油通道,极大提升了回油效率,缩短了产品的分离时间,保证低速
条件下离合器的快速响应,提高离合器转速跟随性能表现,使产品响应速度更快,
转速控制更精准。该项目产品拟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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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多相、多尺度增强耐高温塑料复合材料研发项目

该项目基于公司成功研发的适用于中小尺寸(直径 500mm 以下)发动机
冷却风扇 PP 改性专用料的基础上,围绕多相、多尺度增强材料在 PP 连续相中
的可控分布手段和界面作用机理进行研发。

(1)以层状无机纳米材料为核心,玻纤、碳纤等长纤维材料为主要填充材
料,并引入耐高温、高结晶的 TPX 材料,在界面化学改性的同时,采用多尺度
复合技术、母粒分散技术等提高复合材料在关键结构层次的界面结合力和稳定
性,实现多尺度结构在 PP 连续相中的均匀稳定分散。

(2)通过研究多层次(纤维、片状、微球)纳米增强材料在 PP 中的微观结
构形态,以及纳米颗粒尺寸、含量等对 PP 结晶行为、凝聚态结构、耐温性能、
力学性能、耐老化性能等规律,有效提升 PP 材料耐温、耐老化、抗冲击等特性。

(3)通过研究挤出机螺杆组合、温度、转速等对纳米材料分布、分散的影
响,优化母粒和分段加料技术,并通过微观形态分布表观性能测试检验前述流程
的实验效果,力求以低成本制备出适用直径 500mm 以上发动机冷却风扇的耐
高温 PP 复合材料。该项目拟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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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研发技术获奖情况

近年来公司产品所获部分省级及以上科研奖项情况如下:

国家级

荣誉名称 项目名称 获奖主体 主管部门

2007 年度国家火炬计
1 Z 型高效节能汽车散热风扇 雪龙有限 科学技术部
划项目
2008 年度国家火炬计 可变性自动调速风扇硅油
2 雪龙有限 科学技术部
划项目 离合器
2013 年科技型中小企 车用零件检测公共服务平
3 捷斯特 科学技术部
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 台项目
2014 年科技型中小企 面向中小企业车用零件检
4 捷斯特 科学技术部
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 测科技服务
2014 年度国家火炬计 XL/D-70 电控硅油风扇离合
5 雪龙股份 科学技术部
划项目 器总成
2015 年国家火炬计划 改性聚丙烯研发及在汽车
6 雪龙股份 科学技术部
产业化示范项目 风扇总成中的产业化
省级
2012 年度浙江省科学 Z460H-8 型汽车散热风扇总 浙江省人民政
1 雪龙股份
技术奖三等奖 成技术研发与产业化 府
2009 年度宁波市科学 宁波市人民政
2 Z 型高效节能汽车散热风扇 雪龙有限
技术奖 府
2009 年度国家关键产 EPDM/PP/PA 及纳米材料
宁波市发展和
3 业领域自主创新及高 协同改性汽车用复合材料 雪龙有限
改革委员会
技术产业化专项 高技术产业化项目
2009 年宁波市最具市 Z460H-8 型汽车散热风扇总 宁波市经济和
4 雪龙有限
场竞争力工业新产品 成 信息化委员会
2011 年度宁波市科学 Z460H-8 型汽车散热风扇总 宁波市人民政
5 雪龙股份
技术奖三等奖 成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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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度宁波市优秀 XL 节能型电控风扇硅油离 宁波市经济和
6 雪龙股份
节能新产品一类 合器总成 信息化委员会
2012 年宁波市重点工 XL/D-70 电控硅油风扇离合 宁波市经济和
7 雪龙股份
业新产品二等奖 器总成 信息化委员会
2013 年宁波市重点工 F900-9H 节能减排型风扇总 宁波市经济和
8 雪龙股份
业新产品二等奖 成 信息化委员会
2014 年宁波市重点工 宁波市经济和
9 高效成型耐压水箱 雪龙股份
业新产品三等奖 信息化委员会
汽车发动机冷却风扇及其
2014 年宁波市科学技 宁波市人民政
10 驱动系统的开发技术与工 雪龙股份
术进步奖三等奖 府
程应用
宁波市经济和
11 省内首台(套)产品 1308010-1104 型风扇总成 雪龙股份
信息化委员会
2016 年度宁波市自主
宁波市经济和
12 创新产品和优质产品 汽车散热风扇总成 雪龙股份
信息化委员会
推荐目录
2017 年度宁波市优秀 D45 高效节能电控离合器 宁波市经济和
13 雪龙股份
工业新产品名单 风扇总成 信息化委员会


(三)报告期内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主要包括技术人员的工资支出、材料费用、设备折
旧及其他等。研发费用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材料费用 245.35 410.47 509.40 454.72
职工薪酬 375.77 701.18 593.11 553.80
折旧费 38.89 84.19 62.35 59.65
其他 54.89 93.59 127.85 79.49
研发费用合计 714.90 1,289.43 1,292.71 1,147.67
营业收入(万元) 18,367.86 31,926.52 35,553.79 28,409.71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3.89 4.04 3.64 4.04
(%)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均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研发费用资本化情形。


(四)公司技术创新机制

1、研发机构的设置及职能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有研发人员 42 人。从学历结构来看,大专
及以上学历 27 人,占全部研发人员半数以上;从职称来看,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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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人,为技术的持续创新提供人才基础。公司技术开发部的组织架构图如下:






公司技术开发部各部门职责介绍如下:

部门 职责
负责发动机冷却风扇、硅油离合器及电控硅油离合器新产品开发、选型匹配;
技术开发一科 设计上述产品所需的专用夹具、检具及相关工装并进行验证;分析解决质量
问题;整理现有产品型谱。
负责改性塑料、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其它注塑产品的开发;设计上述
技术开发二科
产品所需的专用夹具、检具及相关工装并进行验证;分析解决质量问题。
负责模具设计开发及验证;工艺文件编制;产品包装及工位器具设计;过程
工艺设计科
文件验证;移交生产培训任务。
市场服务科 负责与客户沟通;分析处理故障问题;客户走访;技术指导。

2、保持技术创新能力的主要举措

(1)开放式的研发、创新平台

公司充分利用高等院所智力、实验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协同创新、加快成
果转化、吸引人才等,形成交互式开放平台。公司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等院校进
行产学研合作,共同致力于新产品、新技术研发,联合开发的一系列重点产品多
次被列为“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等。此
外,公司建有浙江省企业研究院、宁波市院士工作站、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等多
个研发平台,公司实验室通过了 CNAS 国家认可委认证。公司不断引进新技术、
新设备、新理念,使研发水平始终保持在行业领先水平。

(2)强大的资金支持和研发投入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投入并给予强大的资金支持,根据技术开发的进度增加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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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投入,为科技开发提供充足的资金保证,加快科研成果的转化速度,以确保公
司的创新能力和技术优势。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 1,147.67 万元、
1,292.71 万元、1,289.43 万元及 714.90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达到 4.04%、
3.64%、4.04%及 3.89%。

(3)全方位的激励制度

公司始终深入贯彻和实践科学人才观,将引进、盘活、培养和使用人才作为
人力资源的第一要务,不断加大对技术人员的激励措施以吸引和激励技术人才,
从制度上为科技开发提供动力保证。目前,核心技术人员均持有公司股权,核心
人员流失较少、研发团队稳定。公司为员工提供了良好的晋升通道,并建立了完
善的研发成果奖励机制。公司对研发团队中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的研发人员给予一
定的薪酬奖励,提高研发人员创新热情。在保障现有研发人员的基础上,公司加
大后备人才选拔力度,确定后备人才的培养和发展方向,使培养工作做到有的放
矢。

3、技术创新体系保障

公司以“生产一代、开发一代、储备一代、研制一代”的产品创新理念为导
向,根据技术创新的长远规划,将远期目标与近期目标相结合,有效指导公司的
技术研发,加快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同时,建立良好的内部反馈制度,
促进研发、生产和销售部门之间提高沟通效率,使研发部门能及时得到生产部门
和客户的信息反馈,不断提高产品技术水平、优化生产工艺。此外,公司高度重
视技术机密的保护工作,注重培养核心技术人才队伍,将技术创新与技术改造、
项目建设、人才建设有机结合,促进研发人员快速积累实践经验,加快新技术、
新产品开发。


九、公司主要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一)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质量控制管理规定》、《质量统计分析管理规定》,该等制
度通过发行人原材料的进货、产品生产、入库、出库等过程的质量检测监督控制,
并通过质量数据统计、分析来制订预防和改正措施,提高质量活动和过程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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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效率,规范质量管理标准,确保产品质量符合企业管理及市场需求。


(二)质量认证体系

公司坚持“追求卓越、持续改进、科技创新、再造精品”的质量方针,致力
于生产“零缺陷”产品,以卓越的品质、优质的服务、可靠的信誉为客户提供优
质的产品与服务。公司于 2004 年通过了 ISO/TS16949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于 2017
年 8 月 7 日通过 IATF16949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三)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有效运作并不断完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对原材料采购、产品设计、生
产制造、检验测试、包装入库及储运发货等全过程进行有效的质量监控并持续改
进。公司采用质量手册、程序性文件、作业指导书、质量记录等四个层次控制文
件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有效指导和监督,把行业控制质量常用的五大工具先期产
品质量策划(APQP)、生产件批准程序(PPAP)、失效模式分析(FMEA)、
测量系统分析(MSA)和统计过程控制(SPC)应用于产品质量控制的各个阶段。
同时,根据顾客的反馈信息不断完善质量控制管理体系。


(四)产品质量纠纷情况

公司建立了质量管理制度,健全了质量管理流程,配备了管理人才及检测设
备,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技术监督的要求,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产
品质量纠纷,也未受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处罚。


(五)产品质量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产品质量事故,不存在因违反有关产品质量方面法
律、法规的规定被行政处罚的情形。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
确认报告期内行人的产品符合有关产品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无因违反产品质量
标准、服务规范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处罚。长春市质量技术监
督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出具《证明》,确认报告期内长春欣菱不存在违反
质量技术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曾受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的行政处罚。除雪龙股份、长春欣菱外,发行人其他子公司不从事生产性经营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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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其经营活动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管理的要求。


十、公司安全生产及环保情况

(一)环境保护

1、发行人环境保护基本情况及环保费用支出

公司生产过程不存在重污染的情形。公司研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较
少,主要包括少量废气、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设备噪声和少量固体废物,不产
生对环境构成重大影响的污染物。公司采取了有效的治理和预防措施,将对环境
的影响程度降至最低,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通过了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复审。公司及其子公司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各项排放指标均
达到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生过环保事故,也未受过任何有关环境
保护方面的行政处罚。

公司生产经营对周围空气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较小,公司专门购置安装废气
处理成套设备对生产过程中废气进行处理,公司废气处理成套设备运转正常有
效;生产用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通过城镇排水设施最终排入岩东污水厂;生活
垃圾交由街道环境卫生管理站统一处理。公司通过合理布置生产区域及加强设备
维护等方式降低设备噪声,无法循环利用的固体废物委托专业环保机构处理。发
行人由于在环保方面的良好表现于 2015 年 6 月被宁波市环境保护局评为“环保
良好企业”。

公司环保费用支出主要为污水处理费、垃圾代运费及固体废物处置费以及环
保相关设备系统的折旧摊销费用,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报告期内,
公司环保费用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期间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环保费用支出(万元) 6.44 13.48 13.76 13.52

未来,公司将继续保持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的环保费用
支出。此外,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了环保部门
的批复,预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环保费用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无级变速电控硅油离合器风 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 研发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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扇集成系统升级扩产项目 产品升级扩产项目 建设项目
预计环保费用
12.00 12.00 6.00
支出(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费用支出、环保设施及募投项目预计环保费用支出与处理
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发行人已建项目和已经开工的在建项目均履行了环评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序 项目 环评批复 验收时
项目名称 环评批复文号 验收文号
号 主体 时间 间
雪龙 2003.09.1 2003.11.
1 生产厂房和办公楼项目 - -
有限 5 28
EPDM/PP/PA 及纳米材 仑环验
雪龙 仑环建(2007) 2007.08.1 2011.10.
2 料协同改性汽车用复合 (2011)138
有限 626 号 2 21
材料产业化项目 号
麦迪 仑环建(2008) 2008.11.2 仑环验 2011.10.
3 不锈钢卡箍生产项目
威 518 号 6 [2011]137 号 21
雪龙 仑环建(2009) 2009.09.0 仑环验 2011.07.
4 汽配五金件生产项目
风扇 297 号 1 [2011]94 号 18
雪龙 新增 35 万件节能自控 仑环建(2011) 2011.04.2 仑环验 2011.10.
5
有限 型发动机冷却水泵总成 83 号 5 [2011]135 号 21
汽车吹塑进气连接弯管
雪龙 仑环建(2011) 2011.10.1 仑环验 2011.10.
6 总成及风扇托板扩产项
股份 282 号 0 [2011]139 号 21

仑环验
雪龙 仑环建(2011) 2011.10.1 2011.10.
7 注、吹塑模具生产项目 (2011)136
股份 281 号 0 21

33 万套汽车散热风扇 长环汽开行申 长环汽车验
长春 2012.11.0 2014.12.
8 总成及 100 万套(件) (表)[2012]64 (房)
欣菱 5 15
吹塑风道项目厂房建设 号 [2014]4 号
雪龙 阻燃改性塑料产业化项 仑环建(2016) 2016.02.0 排污许可证
9 -
股份 目 23 号 6 替代(注)
雪龙 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 仑环建 2016.12.0
10 在建 -
股份 品升级扩产项目 [2016]162 号 5
无级变速电控硅油离合
雪龙 仑环建 2016.12.0
11 器风扇集成系统升级扩 在建 -
股份 [2016]163 号 5
产项目
雪龙 仑环建 2018.07.1
12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在建 -
股份 [2018]210 号 0

注:《关于深入推进北仑区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试行)》(仑环(2016)36
号)规定,试行期间全面试行采取排污许可证管理替代环保竣工验收行政许可;《关于明确
仑环(2016)36 号文件试行期间核发<浙江省排污许可证>管理的相关建设项目认同通过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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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竣工验收的意见》(仑环(2017)58 号)确认,仑环(2016)36 号文试运行期间发行人
已按规定程序领取《浙江省排污许可证》,认同“阻燃改性塑料产业化项目”已通过环保竣工
验收管理。

公司及其子公司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各项排放指标均达
到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生过环保事故,不存在环保方面的负面媒
体信息,也未受过任何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处罚。

2、发行人生产过程中污染物处理设施正常运转

(1)发行人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处理情况

根据发行人说明,发行人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较少,主要包括少量
废气、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设备噪声和少量固体废物。

发行人建立健全了污染处理体系,具体情况如下:

①废气主要为造粒工段热熔挤出废气、吹塑废气、注塑废气、塑料焊接废气
与机加工产生的异味,其中造粒工段热熔挤出废气经真空抽吸汇至总收集风管
后,经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于 15 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吹塑废气、注塑废气、
塑料焊接废气与机加工产生的异味非甲烷总烃产生量较小,浓度较低,无组织排
放的主要影响区域为车间内部,对周围空气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较小。报告期内,
发行人购买并安装了废气处理设备、制定了废气处置方案。

②吹塑冷却水及注塑冷却用水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通过城
镇排水设施最终排入当地市政污水厂。

③生活垃圾交由街道环境卫生管理站统一处理;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生产设
备运行及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公司通过合理布置生产区域及加强设备维护等
方式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④固体废物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铁、铝沫等金属废料,以及吹注塑过程
中产生的不能回收使用的塑料废料,公司一般将金属废料分类收集后,作为废品
不定期集中出售处理进行综合利用;废切削液、电蚀废物、废过滤棉芯筒、废液
压油等单独收集至塑料桶暂存于车间,并委托专业环保公司收集处理,不会对周
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收集风管、活性炭吸附装置及排气筒等污染处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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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运转正常有效。报告期内,发行人委托专业环保公司收集处理生产经营产生的
相关固体废物。

(2)排污许可事项

2016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取得宁波市北仑区环境保护局颁发的《浙江省排
污许可证》(编号:浙 BI2016B0213),有效期至 2021 年 10 月 23 日。

2016 年 11 月 30 日,长春欣菱取得长春市环境保护局颁发的《长春市排放
污染物许可证》(证书编号:汽开 D2016-38 号),有效期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该等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延续事项参见“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六、
公司的特许经营权情况”之“(二)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资质”。

(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2016 年 10 月 25 日,发行人获得了浙江公信认证有限公司核发的《环境管
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1316E10226R2M),证明发行人建立的环境管
理体系符合 GB/T24001-2016/ISO14001:2015 标准,认证范围为:汽车冷却风扇、
硅油离合器、进气管和连接管、各种注塑产品、吹塑产品的设计、生产和技术支
持服务以及相关管理活动,有效期至 2019 年 10 月 9 日。2019 年 11 月 1 日,发
行人再次获得浙江公信认证有限公司核发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
号:1316E10226R2M),有效期至 2022 年 10 月 9 日。

(4)发行人排污达标检测情况情况

经发行人委托,宁波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针对发行人食堂油烟、厂界噪
声等排放是否符合环保标准进行检测,并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出具《检测报告》,
该报告载明发行人食堂油烟排放情况、厂界噪声等排放符合环保标准。

经发行人委托,宁波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针对发行人厂区废水排放是否
符合环保标准进行检测,并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出具《检测报告》,该报告载明
发行人厂区废水的排放符合环保标准。

经发行人委托,浙江中一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针对发行人废气、废水以
及噪声等排放是否符合环保标准进行检测,并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出具《检测报
告》,该报告载明发行人废气、废水以及噪声等排放符合环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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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发行人有关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行正常有效,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
环境保护的要求。

3、发行人环保合规情况

就发行人环境保护事项,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通过国家生态环境部
(http://www.mee.gov.cn/)、浙江省生态环境厅(http://www.zjepb.gov.cn)、宁
波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 http://sthjj.ningbo.gov.cn/ ) 、 吉 林 省 生 态 环 境 厅
(http://sthjt.jl.gov.cn/)、长春市生态环境局(http://hjj.changchun.gov.cn/)等官
方网站进行查询,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受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情
形。

宁波市北仑区环境保护局已出具《证明》,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在环境保护
方面能够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其生产活动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不存
在因环境问题受到该局行政处罚。

长春市环境保护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已出具《证明》,确认报告期内
长春欣菱没有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被立案调查,也没有因环境保护
方面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除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事项外,根据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香港律
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以及本所律师在相关政府网站和网络公开检索,发行人及
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除雪龙股份、长
春欣菱外,发行人其他子公司不从事生产性经营活动,其经营活动符合有关环境
保护的要求,报告期内未发生过环保事故,也未受过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处
罚。

根据发行人确认并经保荐机构核查,除雪龙股份、长春欣菱外,发行人其他
子公司不从事生产性经营活动,其经营活动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报告期内
未发生过环保事故,也未受过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处罚。


(二)安全生产

公司生产过程不存在高危险的情形,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公司严
格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保障员工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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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企业财产安全,于 2016 年 7 月 19 日通过了宁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复审,
获得了《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机械)证书》。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及其他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生产情况,制定了《安全
生产管理规定》,明确了安全隐患岗位员工操作注意事项及安全隐患检查整改制
度。同时,公司注意树立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对员工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的相关
培训,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安全隐患,未发
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不存在因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被行
政处罚的情形;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能够遵守国家有关消防管理方面的法律、
法规、规章及各级政府相关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不存在因违反任何有关消
防相关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发行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安全生产管理相关的法
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情况,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明确了
安全隐患岗位员工操作注意事项及安全隐患检查整改制度。此外,发行人于生产
经营活动中对员工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的相关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并
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2016 年 7 月 19 日,发行人获得了宁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安全
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机械)证书》,确认发行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符合国家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项下的安全生产
行业标准,有效期三年。

3、安全生产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安全隐患,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不存在因违反有
关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的规定被行政处罚的情形;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
能够遵守国家有关消防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各级政府相关规定,履行
消防安全职责,不存在因违反任何有关消防相关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宁波市北仑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出具《证明》,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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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安全事故,未因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处罚。长春汽
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确认报告期内长春欣菱不
存在违反安全生产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曾受到安全生产
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除雪龙股份、长春欣菱外,发行人其他子公司不从事生产
性经营活动,其经营活动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


十一、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境外经营情况。发行人存在出口销售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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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的独立性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现有股东
完全分开,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性

公司由雪龙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整体变更时资产均已整体进入公司;公司拥
有完整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厂房、
土地、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等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材料采
购和产品销售系统。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资产、资金被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性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以合法程序选举或聘任,不存在实际控
制人或其他股东超越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
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不在股东单位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亦不在股东单位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
企业领取薪酬;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股东单位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
职。


(三)财务独立性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
计法》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独立的财务规章制度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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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享有充分独立的资金调配权。

公司在银行开设了独立账户,不存在与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根据发展规划,自主决定投资计划和资金安排,不
存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干预公司财务决策、资金使用的情况;公司作为独立
的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


(四)机构独立性

公司依法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
各机构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独立决策。公司建
立了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组织机构,明确了各机构的职能,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
动。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机构场所,不存在与股东单位及实际控制人
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性

公司主要从事风扇总成产品、离合器风扇总成产品及汽车轻量化塑料件的研
发、生产及销售,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及辅助生产系统、采购和销售系统以及独
立的研发体系和专业人员,并完全独立于股东单位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公司与股东单位、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
公允的关联交易。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
奇龙投资、广福投资、嘉俊投资及川浦赢投资在历史沿革、资产、人员、业务和
技术、采购销售渠道、客户和供应商等方面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系;维尔赛控股
在资产、人员、业务、客户及供应商等与公司的承继关系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
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的改制重组情况”之“(三)改制设
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截至本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张佩莉担任香港绿源董事,除此之
外,香港绿源、维尔赛控股在资产、人员、业务和技术、采购销售渠道、客户和
供应商等方面与公司不存在关系。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资产独立完整,并保持人员、财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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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业务的独立性,在独立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相关的披露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


二、同业竞争

(一)公司与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同业竞争

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贺财霖、贺频艳及贺群艳,除上述实际控制人外,其他股
东为香港绿源、维尔赛控股及联展投资。

公司实际控制人贺财霖、贺频艳及贺群艳,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
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

公司股东香港绿源、维尔赛控股及联展投资主要从事的业务为对外投资,不
存在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
在的同业竞争。

除香港绿源、维尔赛控股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为奇龙投资、
嘉俊投资、广福投资、川浦赢投资,主要从事的业务均为对外投资,不存在直接
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
竞争。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实际经营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或业务性质 实际经营业务
1 香港绿源 投资 股权投资
2 维尔赛控股 实业投资 股权投资
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
3 奇龙投资 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 股权投资
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
4 广福投资 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 股权投资
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
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
5 嘉俊投资 股权投资
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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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
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
6 川浦赢投资 股权投资
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从实际经营业务来看,公司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
公司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综上所述,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与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贺财霖、贺频艳、贺群艳分别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
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公司目前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未拥有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的
股份、股权或任何其他权益。
(2)在本人控制发行人期间,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不会以任何形
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
活动。
(3)本人承诺不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发
行人其他股东的权益。
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在本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
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如因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发行人的权益受到
损害,则本人同意向发行人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2、主要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主要股东香港绿源、维尔赛控股分别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函》,主要内容如下:

(1)本公司目前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竞
争的业务,未拥有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的股份、股权或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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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
(2)在本人作为发行人主要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公司
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
的业务和经营活动。
(3)本公司承诺不以发行人主要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发
行人其他股东的权益。
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主要股东期间持续有
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如因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发行人的权益
受到损害,则本公司同意向发行人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

(1)实际控制人

序号 姓名 关联关系 备注
1、贺财霖直接持有公司 17.68%的股份,通过维尔
赛控股间接持有公司 6.68%的股份,通过香港绿源
间接持有公司 7.32%的股份,通过联展投资间接持
有公司 1.41%的股份;
贺财霖、贺频 2、贺频艳直接持有公司 15.36%的股份,通过维尔
1 实际控制人
艳及贺群艳 赛控股间接持有公司 6.66%的股份,通过香港绿源
间接持有公司 7.98%的股份;
3、贺群艳直接持有公司 15.36%的股份,通过维尔
赛控股间接持有公司 6.66%的股份,通过香港绿源
间接持有公司 7.98%的股份。

(2)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备注
1 香港绿源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持有公司 26.60%的股份
2 维尔赛控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持有公司 20.00%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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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联展投资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持有公司 5.00%的股份

2、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及其他组织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备注
1 捷斯特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有 100%股权
2 雪龙进出口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有 100%股权
3 长春欣菱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有 100%股权
4 雪龙创新中心 控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公司全额出资

3、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 姓名 关联关系
1 贺财霖 董事长
2 贺频艳 副董事长、总经理
3 贺群艳 董事、副总经理
4 张佩莉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5 乌学东 独立董事
6 郑岳常 独立董事
7 舒国平 独立董事
8 张海芬 监事会主席
9 张义魁 监事
10 贺皆兵 职工监事
11 段耀龙 副总经理
12 石芦月 副总经理
13 张军杰 副总经理
14 竺菲菲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5 张红意 财务总监
16 贺根林 副总经理(原任)

4、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施加重大影响的
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贺财霖、贺频艳、贺群艳控制的企业,
1 奇龙投资
三人直接持股 100%
实际控制人贺财霖及其配偶郑佩凤控制的企业,
2 广福投资
两人直接持股 100%
实际控制人贺财霖及其配偶郑佩凤控制的企业,
3 嘉俊投资 广福投资担任普通合伙人,贺财霖、贺频艳、贺
群艳直接持股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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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贺财霖及其配偶郑佩凤控制的企业,
4 川浦赢投资 广福投资担任普通合伙人,实际控制人贺财霖直
接持股 31%
江西鄱阳湖城国际旅游房地产开 实际控制人贺财霖担任副董事长的企业,维尔赛
5
发有限公司 控股参股
宁波市北仑金石小额贷款股份有 实际控制人贺财霖担任董事的企业,奇龙投资参
6 注
限公司 股
7 宁波中晟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乌学东控制的企业,直接持股 99.00%
宁波镇海高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
8 独立董事乌学东控制的企业
公司
9 宁波市高晟科技育成中心 独立董事乌学东担任理事长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宁波高晟新材料初创产业园发展 独立董事乌学东担任经理的企业,宁波市高晟科
10
有限公司 技育成中心直接持股 100%
海德中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宁 独立董事乌学东担任董事的企业,宁波镇海高晟
11
波)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参股
12 浙江泰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乌学东担任董事的企业
宁波鄞州笃昌久信企业管理咨询
13 独立董事舒国平控制的企业,直接持股 60.00%
有限公司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合(特殊普
14 独立董事舒国平担任合伙人的其他组织
通合伙)
15 浙江凡心律师事务所 独立董事郑岳常担任副主任的其他组织
16 宁波瑞驰机电有限公司 副经理段耀龙控制的企业,直接持股 100%
注:奇龙投资目前投资持有金石小贷 5.00%股权,奇龙投资拟将其持有的金石小贷 5.00%
股份对外转让,目前正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5、实际控制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公司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实际控制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
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
母)为公司关联方。该等人员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除前述关联方外,情况具
体如下: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实际从事业务 住所/主要经营场所
宁波市鄞州华宝 职工监事贺皆兵配 机动车维修(凭有效许可证经 宁波市鄞州区福明
1 汽车维修服务有 偶的姐姐乐静波持 营);汽车配件的批发、零售; 街道史魏家(宁穿路
限公司 有 90%的股权 汽车租赁;二手车经纪。 5 号桥西)
2 宁波市北仑宝龙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机动车维修:二类机动车维修 宁波市北仑区霞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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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实际从事业务 住所/主要经营场所
汽车修理厂 张佩莉配偶张振桥 (大中型货车维修、小型车辆 街道山前工业区二
持有 100%的权益 维修)(在许可证件有效期限 期
内经营);工程机械修理及维
护;空调维修。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宁波北仑明瑞康 张佩莉女儿张燕飞 塑料制品、五金制品、模具、
宁波市北仑区霞浦
3 塑料机械有限公 持有 50%股权、女婿 普通机械、电子产品的制造、
山前童家 151 号
司 陈良春持有 50%股权 加工。
并担任总经理
宁波市北仑区霞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宁波市北仑区霞浦
4 浦兴龙道路交通 张佩莉配偶张振桥 道路清障、施救服务。 街道山前工业区 2 期
施救清障服务队 持有 100%的权益 150 号
食品经营(凭《食品生产经营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宁波市北仑区霞 登记证》经营,烟草制品、日 宁波市北仑区霞浦
张佩莉配偶的哥哥
5 浦霞南安乐烟酒 用杂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 街道霞南村东山南
张振法持有 100%的
百杂店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路 18 号
权益
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波奉化区南海 财务总监张红意的 奉化区大成东路
卫浴、水暖配件、阀门管道、
6 埃美柯卫浴专卖 妹夫周静海持有 1599 号(奉化区南海
五金电器的批发、零售。
店 100%的权益 锦地建材家饰商城)
卫浴、建材、保险箱柜、装饰
材料、水暖器材、阀门、管道
配件、五金交电、电工器材、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
塑料制品的批发、零售以及其
财务总监张红意的 区大成东路 1599 号
宁波市奉化周道 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
7 妹夫周静海持有 (宁波市奉化南海
商贸有限公司 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
100%的权益 锦地建材家饰商城
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
内)
发展的负面清单的项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汽车内外装饰件、汽车零部
件、模具、工装夹具、五金制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品、塑料制品、普通机械设备
宁波尚美隆汽车 宁波市北仑区大碶
8 张佩莉儿子张仑豪 及配件的制造、加工;金属材
饰件有限公司 普陀山路 35 号
持有 100%的股权 料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
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
宁波北仑桥隆汽 机动车维修、汽车及汽车零配
9 张佩莉配偶张振桥 区霞浦山前童家 151
车服务有限公司 件销售
持有 100%的权益 号 1 幢 1 号-2

6、报告期内曾经存在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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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1 显威汽配 被雪龙股份吸收合并
2 中科雪龙 被雪龙股份吸收合并
3 东泽汽配 被雪龙股份吸收合并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张佩莉近亲属控制的公司,
4 宁波北仑桥龙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已注销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张佩莉近亲属控制的公司,
5 宁波贝隆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已注销
实际控制人贺财霖、贺频艳、贺群艳控制的公司,
6 億正投资
已注销
7 东泽发展 实际控制人贺财霖控制的公司,已注销
8 贺根林 原副总经理
9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舒国平曾经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10 宁波力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舒国平曾经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11 香港庆捷盈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已注销
12 江西扬泰建筑干粉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舒国平曾经担任董事的公司

(1)显威汽配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控股、参股
公司的基本情况”。

(2)中科雪龙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控股、参股
公司的基本情况”。

(3)东泽汽配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控股、参股
公司的基本情况”。

(4)宁波北仑桥龙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

宁波北仑桥龙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10 月 8 日,注册号为
330206000237197,住所为宁波市北仑区霞浦山前童家 151 号 1 幢 1 号,法定代
表人为张振桥,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汽
车销售、车辆施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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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北仑桥龙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注销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张振桥 60.00 60.00
2 张仑豪 40.00 40.00
合计 100.00 100.00

宁波北仑桥龙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曾为雪龙股份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张佩莉配
偶张振桥控制的公司,2016 年 10 月 10 日,宁波北仑桥龙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完
成了工商注销登记手续。

根据宁波北仑桥龙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张仑豪说明,宁波北仑桥
龙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持续亏损,遂经股东一致同意予以注销。

②注销程序及合规性

2016 年 5 月 25 日,宁波北仑桥龙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
决定注销宁波北仑桥龙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2016 年 5 月 25 日,宁波北仑桥龙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在《浙江晚报》发布注
销公告。

2016 年 9 月 9 日,宁波北仑桥龙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完成了税务注销登记手
续;2016 年 10 月 11 日,宁波北仑桥龙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注销登记
手续。

根据宁波北仑桥龙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张振桥说明,宁波北仑桥
龙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存续期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该等注销依法履行了注
销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告程序以及工商、税务注销登记等手续。该等注销程序合
法合规,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而注销的情形。

(5)宁波贝隆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

宁波贝隆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7 日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900KD2B,法定代表人为张仑豪,注册资本为 1500 万元,公司类
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天台山路 226 号 1 幢 1 号,
经营范围为汽车饰件的制造、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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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波贝隆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注销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张仑豪 900.00 60.00
2 盛兴耀 600.00 40.00
合计 1,500.00 100.00

宁波贝隆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曾为雪龙股份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张佩莉之子张
仑豪控制的公司,2017 年 7 月 6 日,宁波贝隆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注
销手续。

根据宁波贝隆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张仑豪说明并经保荐机构、发
行人律师核查,宁波贝隆汽车饰件有限公司设立之初拟从事汽车饰件的生产、销
售业务,后张仑豪通过受让宁波尚美隆汽车饰件有限公司股权的形式开展业务,
故将该公司注销。

②注销程序及合规性

2017 年 5 月 5 日,张仑豪、盛兴耀共同签署《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作为
宁波贝隆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简易注销的申请材料。

2017 年 7 月 6 日,宁波贝隆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注销登记手续。

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规定,
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的有限责任公司,可自主选择适用简易注销程
序。

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
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公告期
为 45 日。简化企业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将全体投资人作出解散的决议(决定)、
成立清算组、经其确认的清算报告等文书合并简化为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包含全体
投资人决定企业解散注销、组织并完成清算工作等内容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对于公告期内未被提出异议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
在 3 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准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

宁波贝隆汽车饰件有限公司自设立之日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符合申请简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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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登记的主体条件;于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公告期满
后依法提交了简易注销申请材料并依法取得了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准予注销登
记通知书》。

综上,该等注销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而注销的情形。

(6)億正投资

①基本情况

億正投资曾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贺财霖、贺频艳、贺群艳控制的公司,2017
年 9 月 22 日,億正投资完成了工商注销登记手续。

億 正 投 资 成 立 于 2016 年 12 月 27 日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30205MA283J794H,住所为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 618 号 41 幢 1037 室,法定
代表人为郑佩凤,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期限为
长期,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非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
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億正投资注销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贺群艳 15.00 30.00
2 贺频艳 15.00 30.00
3 贺财霖 13.75 27.50
4 张佩莉 6.25 12.50
合计 50.00 100.00

②注销程序及合规性

2017 年 9 月 22 日,億正投资完成了工商注销登记手续;2017 年 10 月 10 日,
億正投资完成了地税注销登记手续;2017 年 10 月 13 日,億正投资完成了国税
注销登记手续。

根据億正投资原执行董事郑佩凤的说明,億正投资存续期间不存在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该等注销依法履行了注销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告程序以及工商、税务
注销登记等手续。综上,该等注销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而注销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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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东泽发展

①基本情况

东泽发展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成立于 2014 年 7 月 2 日,英文名称为
EASTERN CHOICE DEVELOPMENT LIMITED,公司编号为 1830858,地址为
SEAMEADOWHOUSE, BLACKBURNE HIGHWAY, (P.O.BOX116)
ROAD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IS LANDS,公司业务性质为投资。
东泽发展已发行 50,000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1 美元。

东泽发展设立至注销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额(股) 出资比例(%)
1 贺财霖 50,000.00 100.00
合计 50,000.00 100.00

东泽发展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贺财霖控制的公司,2018 年 9 月 13 日,
完成了注销登记手续。根据实际控制人贺财霖说明,东泽发展自成立之日起未实
际生产经营,为集中精力专注发行人业务、减少关联方,实际控制人贺财霖遂决
定注销东泽发展。

②注销程序及合规性

2018 年 8 月,东泽发展向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提交了关于东
泽发展注销的申请材料。

根据东泽发展注销的申请材料,东泽发展实际控制人确认,东泽发展自设立
之日起未实际开展生产经营业务;截至注销申请之日,东泽发展不存在尚未清偿
债务。

2018 年 9 月 13 日,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注册事务处向东泽发展核发了注销
证明文件。

发行人上述注销的关联方中,显威汽配、东泽汽配、中科雪龙以及宁波北仑
汽车零部件技术研发中心注销前系发行人全资控股公司/单位,与发行人间不存
在承担成本或费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等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宁波贝隆汽车饰
件有限公司、东泽发展、億正投资存续期间未实际生产经营,与发行人未发生任
何业务往来或其他资金往来,不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或费用,亦不存在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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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宁波北仑桥龙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存续期间主要从事汽车维修服务业务,发行
人主要从事汽车风扇总成、离合器风扇总成及汽车轻量化塑料件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业务,不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或费用的情形;宁波北仑桥龙汽车服务有限
公司与发行人未发生任何业务往来或其他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
情形。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关联方不存在因重大违
法违规而注销或转让的情形;发行人关联方不存在转让的情形,发行人关联方的
注销程序合规;发行人注销关联方不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或费用以及关联交易
非关联化的情形。

(8)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力传感”)成立于 2002 年
12 月,注册资本为 8,955.03 万元,注册地址为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 199 号,法
定代表人为柯建东。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在许可证件有效期限内经
营);传感器的研发、制造、销售;传感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自动化控制系统
的研发、制造、销售及租赁;仪器仪表的开发、制造、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
销售、服务,计算机硬件销售及售后服务;起重机械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
土木工程机械安全附件及检测装置、环卫配套设备及保护装置、工程测力设备、
压力检测设备、汽车检测装置的制造、销售及租赁;家用电器的制造、销售;电
子产品、计量器具、金属、五金交电、建材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
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除外。

截至发行人独立董事舒国平不再担任柯力传感独立董事之日,柯力传感主要
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比例
1 柯建东 59.96%
2 宁波森纳投资有限公司 9.28%
3 西安航天新能源产业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3.35%
4 梅科达 2.27%
5 柯德君 2.23%
6 其他 139 名股东 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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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00.00%

(9)宁波力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力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隆机电”)成立于 1995 年 12 月,
注册资本为 12,800.00 万元,注册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大碶俞王村,法定代表人为
顾晓隆。经营范围为日用电器、电子接插件、塑料制品、电工电子专用设备、电
梯部件、模具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截至舒国平辞去力隆机电独立董事职务之日,力隆机电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比例
1 宁波力隆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54.06%
2 顾晓隆 45.94%
合计 100.00%

(10)香港庆捷盈

①基本情况

香港庆捷盈成立于 2011 年 7 月 25 日,英文名称为 HONG KONG TRUE
HAPPY HOLDINGS LIMITED,公司编号为 1642090,地址为香港九龙湾临兴街
32 号美罗中心一期 1010 室,业务性质为投资。香港庆捷盈注册资本为总款额 120
万美元,已缴总款额 120 万美元。

截至香港庆捷盈注销前,其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美 实缴出资额(万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元) 元)
1 雪龙股份 120.00 120.00 100.00
合计 120.00 120.00 100.00

香港庆捷盈自成立之日起,不存在股权变更的情形。

2018 年 11 月 23 日,香港庆捷盈完成了注销登记手续。

②注销程序及其合规性

根据香港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香港庆捷盈注销事项符合香港法律的规
定。报告期内,香港庆捷盈无违法违规行为。综上,该等注销程序合法合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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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而注销的情形。

(11)江西扬泰建筑干粉有限公司

江西扬泰建筑干粉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4 月 28 日,注册资本为 8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蒋善毛,注册地址为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长江大道 1688 号,
经营范围为干粉建材的研发、生产、销售。

截至舒国平辞去江西扬泰建筑干粉有限公司董事之日,江西扬泰建筑干粉有
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蒋善毛 408.00 51.00%
2 张苏闵 276.00 34.50%
3 姜群 116.00 14.50%
合计 800.00 100.00%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内 2016 年
关联方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容 度
宁波市北仑宝
风扇总成 - - 0.06 0.09
龙汽车修理厂
合计 - - 0.06 0.09
占同类业务的比重 - - 0.00% 0.00%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报告期内,宁波市北仑宝龙汽车修理
厂因维修需求存在向公司零星购买风扇总成的情况,但交易金额及其占公司营业
收入的比例极小。

(2)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宁波市北仑宝
车辆维修费 - 0.40 3.05 4.59
龙汽车修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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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0.40 3.05 4.59
占营业成本的比重 - 0.00% 0.02% 0.04%

报告期内,发行人部分车辆在宁波市北仑宝龙汽车修理厂维修保养,上述交
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且金额较小。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报告期内,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275.68 552.53 501.82 450.24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股权收购与转让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股权收购与转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时间 内容 金额 定价基础
雪龙股份转让长春欣菱 100%股
1 2016 年 8 月 1,000.00 原始出资额
权给维尔赛控股
雪龙股份从维尔赛控股处受让
2 2016 年 9 月 1,000.00 原始出资额
长春欣菱 100%股权

①发行人转让长春欣菱股权的决策程序、原因、背景、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
I.相关决策程序

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宁波维尔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转让长春欣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雪龙股份将其所持长春欣菱 100%股权转让
给维尔赛控股。

2016 年 8 月 20 日,长春欣菱作出股东决定,同意雪龙股份将其所持长春欣
菱 100%股权转让给维尔赛控股,同日,雪龙股份和维尔赛控股签订了《股权转
让协议》。

II.转让长春欣菱股权的原因

发行人转让长春欣菱全部股权的主要原因是: 长春欣菱位于东北,距离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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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总部宁波较远,且当时尚未实际开展业务,为优化资产结构,发行人决定将
长春欣菱剥离出拟上市主体,将其全部股权转让给维尔赛控股,专门从事房产租
赁业务,并办理相应名称及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Ⅲ.转让长春欣菱股权的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

(ⅰ)转让长春欣菱股权的合理性

2018 年,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查看了发行人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
长春欣菱工商档案,实地走访了长春欣菱,查看了其改扩建和生产情况,查阅了
长春欣菱土地、房产权属证书、2016 年 1-12 月的固定资产清单等资料,了解到
2016 年 8 月发行人系出于调整长春欣菱的业务方向、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的考虑,
决定将长春欣菱的 100%股权转让给维尔赛控股,上述股权转让符合实际情况,
具有合理性。

(ⅱ)转让长春欣菱股权未评估的原因及定价公允性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转让上述子公司股权时,发行人尚未正式聘请上
市专业中介机构,发行人仅根据自身理解操作相关事务,当时主要考虑的是本次
交易是同一控制下的内部交易,且税务部门有权对最终交易价格进行税务调整,
因此,发行人未充分考虑是否需要通过评估确认关联交易价格的问题,当时均未
进行专项评估,存在不谨慎之处。发行人正式聘请上市专业中介机构后,中介机
构考虑,鉴于发行人子公司股权均已按照原交易价格转回,且转出期间未进行分
红、资产重组等事项,对发行人的资产定价基础、期间损益均不产生重大影响,
故发行人未聘请评估机构对上述子公司股权转让时的股权价值补充履行评估程
序。

至 2016 年 6 月,长春欣菱尚未投入实际生产经营业务,主要资产是土地、
房产,自 2012 年取得土地后,长春欣菱所在区域的规划、土地性质、周边配套
基本未发生变化,土地房产价值未发生明显增值。双方考虑根据长春欣菱的账面
净资产并结合其土地房产有一定的增值,最终确定以长春欣菱原始出资额作为本
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

因此,发行人转让长春欣菱股权时,已考虑长春欣菱的账面净资产并结合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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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房产一定增值确定股权的交易价格,股权转让价格公允。

②发行人受让长春欣菱股权的决策程序、原因、背景、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

I.相关决策程序

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向宁波维尔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受让长春欣菱房屋租赁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维尔赛控股将其所持长春欣菱 100%股权转
让给雪龙股份。

2016 年 9 月 5 日,长春欣菱作出股东决定,同意维尔赛控股将其所持长春
欣菱 100%股权转让给雪龙股份,同日,维尔赛控股和雪龙股份签订了《股权转
让协议》。

II.受让长春欣菱股权的原因

发行人受让长春欣菱的全部股权的原因是:

(i)2016 年 8 月底,发行人收到一汽解放发出大型风扇护风罩产品(配套
一汽解放最新一代主力重卡车型 J7)的采购意向。鉴于该车型系一汽解放下一
代主力产品,且一汽解放系发行人核心客户,同时考虑到该等型号产品的体积较
大,包装及长途运输成本较高的因素,在当地配套生产的经济性和供货效率性都
将在较大程度上增加发行人获得该订单的可能性。发行人即决定将长春欣菱股权
转回发行人,并基于此拟定了具有竞争力的报价方案。

(ii)彼时发行人已经启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计划,并已确定申报
基准日,为确保上市计划顺利推进,发行人须尽快完成资产架构的调整工作,故
发行人立即启动了长春欣菱经营范围变更及股权转回的程序,并在 2016 年 9 月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6 年 9 月后,鉴于一汽解放的产品需求较为迫切,为使长春欣菱尽快达
到生产条件,发行人立即开展厂房改造设计、通水通电、项目立项、专用大型设
备的定制设计、设备安装调试等生产准备工作,整个过程耗费较长时间,长春欣
菱于 2018 年 5 月达到生产条件,开始生产风扇护风罩等产品,2018 年实现营业
收入 1,191.2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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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受让长春欣菱股权的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

(ⅰ)受让长春欣菱股权的合理性

2018 年,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取得了一汽解放关于大型护风罩报价等情
况的《说明函》,对一汽解放经办人进行了访谈并了解 2016 年 8 至 9 月一汽解
放与发行人开展配套 J7 车型的大型护风罩产品询价等具体情况,调阅查看了发
行人 OA 审批流程中报价文件并确认一汽解放对发行人发出产品采购询价符合
实际情况,查看了长春欣菱最近一年财务报表及采购、销售合同台账,获得了发
行人针对该等交易的原因、合理性等出具的说明文件。经上述核查了解到 2016
年 9 月,发行人为快速响应核心客户一汽解放对新产品的采购意向、完成拟上市
资产架构的调整,决定从维尔赛控股受让长春欣菱的 100%股权,长春欣菱后续
已开展与一汽解放有关的业务,符合发行人业务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ⅱ)受让长春欣菱股权未评估的原因及定价公允性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转让上述子公司股权时,发行人尚未正式聘请上
市专业中介机构,发行人仅根据自身理解操作相关事务,当时主要考虑的是本次
交易是同一控制下的内部交易,且税务部门有权对最终交易价格进行税务调整,
因此,发行人未充分考虑是否需要通过评估确认关联交易价格的问题,当时均未
进行专项评估,存在不谨慎之处。发行人正式聘请上市专业中介机构后,中介机
构考虑,鉴于发行人子公司股权均已按照原交易价格转回,且转出期间未进行分
红、资产重组等事项,对发行人的资产定价基础、期间损益均不产生重大影响,
故发行人未聘请评估机构对上述子公司股权转让时的股权价值补充履行评估程
序。

2016 年 9 月,发行人受让长春欣菱股权时,由于距离前次转让的时间间隔
较短,净资产未有显著增加,且长春欣菱在转出期间未发生分红、资产重组等行
为,双方确定仍按照原转让价格 1,000.00 万元作为本次交易的价格。因此,上述
股权转让价格具有公允性。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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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转让受让长春欣菱股权系出于发行人管理经营的实际需要,上
述关联交易事项具有特定的原因和合理性;(2)发行人上述子公司股权转让受
让定价时均考虑核心资产状况、盈利能力等因素,转让受让定价一致且间隔相对
较短,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的利益及其他利益
输送情形;(3)发行人已经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并根据监管要求进一步修
改完善了内控制度,报告期内发行人三会规范运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相关
内控制度健全有效。

(2)关联方资金拆借

①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金

报告期内,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资金使用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2019 年
- - - - -
1-6 月
2018 年度 - - - - -
2017 年度 - - - - -
维尔赛控股 10,730.00 - 10,730.00 -
香港绿源 876.63 - 876.63 -
贺财霖 - 230.00 230.00 -
2016 年度
贺群艳 - 230.00 230.00 -
贺频艳 - 230.00 230.00 -
合计 11,606.63 690.00 12,296.63 -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关联方对公司的占用资金及资金使用费均已清理并
支付完毕。自上述资金占用清理完毕以来,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未发生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Ⅰ.内部资金占用产生的原因及合理性

发行人关联方资金占用发生的原因及合理性如下:

发行人股东存在一定的资金需求且对内控规范认识不足,经过中介机构的辅
导培训,相关股东已经意识到相关问题,并进行了积极的整改,进一步完善了公
司治理制度和内控管理制度,自 2016 年 9 月完成整改至今未发生新的资金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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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相关内控制度已经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

Ⅱ.发行人整改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内部规章的要求,相关影响
已经消除

针对被否事项,发行人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的要求,并参照《上市规则》的规定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内部控制
制度、资金使用制度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并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流程。上述制度
的修订均经发行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了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的要
求。

针对资金占用,发行人已经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收取了利息;针对子公司
股权转让,发行人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在母公司会计报表中对捷斯特、长春
欣菱股权转出、转入长期股权投资不做减少和增加的会计处理。上述操作符合法
律法规和发行人内部制度的要求。

上述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报告期资产负债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影响,且自 2016
年 10 月起发行人已经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相关影响已经消除。

Ⅲ. 关联方资金占用对报告期资产负债和经营情况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及资金使用费结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期初余额 增加 减少 期末余额 资金使用费

2016 年 11,606.63 690.00 12,296.63 - 33.70

2017 年 - - - - -

2018 年 - - - - -
2019 年 1-6
- - - - -


上述资金占用形成对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该等款项未计提坏账准备。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资金使用费
均已清理并支付完毕,发行人对上述资金拆借参照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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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资金使用费。上述资金往来关联方均为公司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相关款
项不存在坏账风险,同时为避免报告期内因该等坏账准备转回引起的业绩异常波
动,公司未对关联方资产占用余额计提坏账准备。

关联方资金占用对报告期经营情况具体影响如下:

年度 项目 金额(万元)
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33.70

2016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8.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注]
的净利润

注:公司将 2016 年度收到的资金使用费收入计入非经常性损益,因此不对 2016 年
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产生影响。

关联方资金占用除因 2016 年度确认利息收入从而增加 2017 至 2019 年 1-6
月各期末未分配利润 28.65 万元外,不对 2017 至 2019 年 1-6 月各期资产负债和
经营情况产生其他影响。

因此,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对公司资产负债和经营情况的影响较小,资金占
用费已按照合理利率结算支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②发行人从关联方拆借资金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从关联方拆借资金情况。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报告期外从维尔赛控股拆借资金及资金使用费均已清理并支付完毕。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关联方往来情况如下:

①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2019 年 6 月 2018 年 12 2017 年 12 月 2016 年 12 月
项目名称 关联方
30 日 月 31 日 31 日 31 日
宁波市北仑宝
应收账款 - - 0.05 -
龙汽车修理厂
合计 - - - 0.05 -

②应付关联方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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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无应付关联方款项,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报告期外其
他应付关联方款项已全部支付。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资
金使用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资金占用利息收入
关联方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维尔赛控股 - - - 2.42
香港绿源 - - - 24.96
贺财霖 - - - 2.11
贺群艳 - - - 2.11
贺频艳 - - - 2.11
资金占用利息净收入
- - - 33.70
小计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拆借形成的资金占用利息净收入分别为 33.70
万元、0 万元、0 万元及 0 万元。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
间的资金往来、资金使用费均已清理并支付完毕。

(4)股权激励

2016 年 10 月,为实施股权激励,贺财霖将其持有联展投资的 6,529,135 元
出资额(对应公司 4,088,366 股股份)转让给公司管理层及核心员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证监会 2019 年 3 月发布的《首发业务若干
问题解答》对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发行人按照同期同行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
盈率法计算确定 2016 年雪龙股份全部权益公允价值,以此确认 2016 年度股权激
励的股份支付费用为 2,052.36 万元。

(5)其他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其他关联方交易事项。

3、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的影响
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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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发行人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2016 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经过规
范运作,上述资金占用已全部清理并参照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资金使用费,
不存在关联方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为规范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行为,保护发行人及中小股
东的利益,发行人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中,对发行人
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与程序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制定了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在关
联交易表决中的回避制度,及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监督制度。

自上述资金占用清理完毕以来,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未发生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5、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汇总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经常性关联交易汇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关联交易内容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销售商品和 金额 - - 0.06 0.09
提供劳务 占比 - - 0.00% 0.00%
采购商品和 金额 - 0.40 3.05 4.59
接受劳务 占比 - 0.00% 0.02% 0.04%
关键管理人 金额 275.68 552.53 501.82 450.24
员报酬 占比 11.77% 11.26% 10.71% 10.30%

(2)报告期内非经常性关联交易汇总表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内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金额 - - - 1000.00
股权收购
占比 - - - 100.00%
金额 - - - 1000.00
股权转让
占比 - - - 100.00%
金额 - - - -11,606.63
资金净拆出
占比 - - - 100.00%
资金占用利 金额 - - - 33.70
息净收入 占比 - - - -1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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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关联方 金额 - - 0.05 -
款项 占比 - - 0.00% -
金额 - - - 2,052.36
股权激励
占比 - - - 39.60%


(三)公司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为规范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行为,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
利益,公司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中,对公司关联交易
的决策权限与程序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制定了关联股东或利益冲突的董事在关联
交易表决中的回避制度,及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监督制度。

1、《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
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3)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4)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
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
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
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
供担保除外),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向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应当提交董事会审
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三千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由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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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
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的关联交易)
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做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
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
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3、《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具体如下:

(1)股东大会的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①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上市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
上市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②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发生的(包括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与不同关联
人进行的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累计达到 3,000 万元以上,和占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③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的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①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②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

③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发生的(包括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与不同关联
人进行的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累计达到上述①、②标准的关联交易。

(3)董事长的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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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不超过 30 万元的关联交易;

②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不超过 300 万元,或不超过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 0.5%的关联交易。

4、《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资产重组、垫
付费用、对外投资、担保、利润分配和其他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侵占公司资金、资
产,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公司严格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并持续建立防止
大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公司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应分别
定期检查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与大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杜绝
大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

审计部门作为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稽核的监督机构,按照有利于事前、事
中、事后监督的原则,负责对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并对
检查对象和内容进行评价,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确保内部控制的贯彻实施和生
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发生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的,占用方及其关联方不得享受
占用当年的利润分配。

公司董事会建立对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股东或其关
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本人、股东
的关联方所对应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应通过变现其股权偿
还侵占资产。

董事会、股东大会按照各自权限和职责审议批准公司与大股东及关联方在采
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产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公司对与大股东及关联方有关的
货币资金支付严格按照资金审批和支付流程进行管理。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大股东及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时,
公司董事会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对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提议股东
大会予以罢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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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上述行为导致公司利益损失的,公司对相
关负责人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经济赔偿处分;造成公司利益严重损失的,
公司对相关负责人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经济赔偿处分,并动议免除相关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刑法规定予以追究法律责
任。


(四)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针对 2015 年初至 2018 年 3 月底发生的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确认:公司自 2015 年至 2018 年 3 月发
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前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
结论意见如下: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司法》、《公
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了法定的批准程序,遵循了公
平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
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018 年 4 月初至 2019 年 6 月底,除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外,发行人新增的关
联交易仅为向宁波市北仑宝龙汽车修理厂采购 0.40 万元维修服务,发行人董事
长根据《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履行了决策程序。


(五)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将通过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中的关联交易基本原则、决策程序、回避制度
等措施来规范关联交易。

公司主要股东香港绿源、维尔赛控股及实际控制人贺财霖、贺频艳、贺群艳
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本人/本公司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并将保持发
行人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
除已经披露的情形外,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其
他重大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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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在不与法律、法规及
发行人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相抵触的前提下,将促使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控制的
企业与发行人进行关联交易时将按公平、公开的市场原则进行,并履行法律、法
规和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程序。

本人/本公司将促使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通过与发行人之间的关
联交易谋求特殊的利益,不会进行有损发行人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

公司主要股东香港绿源、维尔赛控股及实际控制人贺财霖、贺频艳、贺群艳
出具了《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形式占用公司资金,
不与公司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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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
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基本情况如下:

1、贺财霖先生

董事长,1947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高
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职称,宁波市北仑区第七、第八届人大常委,荣获中国百
名行业创新杰出人物、全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家、中国民营企业时代先锋人物、
第二届中国经济百名杰出人物、浙江省民营企业英才、宁波市慈善楷模、宁波市
十大慈善之星、宁波市劳动模范、十大风云甬商、北仑区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家
等称号。曾任中国民营企业家联合会副会长,浙江省汽车工业协会副会长,浙江
省汽摩配商会常务副会长,宁波市民营企业协会副会长,北仑区工商联合会副主
席,宁波市北仑区霞浦电信零件厂厂长,宁波市北仑区霞浦礁碶电配厂厂长,宁
波市北仑汽车塑料风扇厂厂长,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厂厂长、总经理,群频电子及
前身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雪龙咨询执行董事、总
经理,雪龙有限董事长、总经理,东泽发展董事。

现任全国内燃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内燃机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冷却风扇工作组组长,北仑区高新技术企业促进会会长,雪龙
股份董事长,捷斯特总经理,宁波市北仑金石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西
鄱阳湖城国际旅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2、贺频艳女士

副董事长、总经理,197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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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职称,宁波市北仑区第九届人大代表。曾任雪
龙有限总经理,北仑区第八届政协委员。现任浙江省汽摩配商会常务副会长,浙
江省汽车工业协会副会长,宁波市民营企业协会副会长,雪龙股份副董事长、总
经理,雪龙进出口总经理,捷斯特执行董事,长春欣菱执行董事、总经理,雪龙
创新中心监事,江西鄱阳湖城国际旅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

3、贺群艳女士

董事、副总经理,1973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
学历,工程师、经济师职称。曾任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厂出纳,群频电子及前身宁
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出纳,雪龙咨询出纳,雪龙有限董事、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雪龙股份财务总监。现任雪龙股份董事、副总经理,捷斯特监事,雪
龙进出口监事,长春欣菱监事。

4、张佩莉女士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1963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高中学历,工程师、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霞浦礁碶电配厂会计,宁波市北仑汽
车塑料风扇厂销售科长,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厂销售科长,群频电子及前身宁波雪
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销售科长,雪龙有限副总经理,曾任北仑区第六届政协
委员,北仑区第六届、第七届党代表。现任雪龙股份董事、常务副总经理,雪龙
进出口执行董事,雪龙创新中心理事长、香港绿源董事。

5、乌学东先生

独立董事,1972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博士生导师。曾任上海交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讲师。现任中国科学院宁波
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宁波市高晟科技育成中心理事长,
宁波镇海高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宁波中晟科技服务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经理,宁波高晟新材料初创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经理,海德中材股
权投资基金管理(宁波)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富理电池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浙江泰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宁波中科毕普拉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
事,雪龙股份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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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郑岳常先生

独立董事,1965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律师。曾任宁波市柴桥中学教师,宁波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浙江凡心律
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雪龙股份独立董事。

7、舒国平先生

独立董事,1965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注册会计师。曾任宁波市财政局宁波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副所长,
宁波国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波分
所负责人,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002036)独立董事,宁
波国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宁波力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扬泰建筑干粉有限公司董事。现
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监事,宁波鄞州笃昌久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宁波国信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监事,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雪龙股份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有 1 名职工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1、张海芬女士

监事会主席,1978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曾任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厂出纳,维尔赛控股、群频电子及前身宁波雪龙汽车风扇
制造有限公司出纳、人事部职员,雪龙有限人事部职员、经营部经理。现任雪龙
股份监事会主席、经营部经理。

2、张义魁先生

监事,197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
师。曾任霞浦礁碶电配厂任车间职员、主任,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厂生产部副经理,
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生产部副经理,雪龙有限质量部副经理。现任雪
龙股份监事、质量部副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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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贺皆兵先生

职工监事,197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曾任宁波市北仑区公安分局驾驶员,宁波禾昌润滑油有限公司综合科主管厂长,
雪龙有限车队队长。现任雪龙股份职工监事、采购科科长。


(三)高级管理人员

1、贺频艳女士:副董事长、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会成员”。

2、张佩莉女士: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会成员”。

3、贺群艳女士:董事、副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会成员”。

4、竺菲菲女士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1987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沁园集团大客户部经理助理、慈溪市社科院综合科科员、
雪龙股份总经办主任,现任全国内燃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冷却风扇工作组秘书、
宁波市北仑区高新技术企业促进会秘书长、雪龙股份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5、张红意女士

财务总监,1971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经济师、中级会计师、工程师。曾任群频电子及前身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
公司会计,雪龙有限财务经理,雪龙股份财务经理。现任雪龙股份财务总监,雪
龙创新中心监事。

6、石芦月女士

副总经理,197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工程师,长期在雪龙股份工作,曾任公司生产部经理、质量部经理、总经理助理
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管理者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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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段耀龙先生

副总经理,1979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工程师职称。荣获浙江省科技进步奖、宁波市科技进步奖、浙江省企业管理现代
化创新成果奖等。曾任宁波恒富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产品开发工程师,宁波拓普减
震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宁波拓普制动系统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雪龙有
限技术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宁波瑞驰机电有限公司董事,雪龙股份副总经
理。

8、张军杰先生

副总经理,1968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工程师,长期在雪龙股份工作,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生产管理部经理等职务。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四)核心技术人员

1、贺财霖先生:董事长,简历详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会成员”。

2、贺频艳女士:董事、副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会成员”。

3、段耀龙先生:副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三)高级管理人员”。

4、虞宁先生

1981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机电一体化
技术专业,工程师职称。荣获宁波市科技进步奖、北仑区科技进步奖。曾任宁波
东海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员,雪龙有限技术部副经理。现任雪龙股份技术部副经理。

5、虞雷斌先生

1979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职称,
荣获北仑区科学技术进步奖等。曾任宁波佳达电子有限公司设计员,雪龙有限技
术部副经理。现雪龙股份技术部副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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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史嵩雁先生:1969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
学历,工程师职称,荣获“宁波市首席工人”称号,宁波市北仑区科技进步奖等。
曾任宁波市北仑汽车塑料风扇厂职工,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厂职工,宁波雪龙汽车
风扇制造有限公司职工,雪龙有限实验中心主任。现任全国内燃机标准化技术委
员会冷却风扇工作组成员,雪龙股份实验中心主任。


(五)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监事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独立董
事连续任期最长不得超过六年。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如下:

姓名 董事/监事 提名人 本届任期起始时间 本届任期截止时间
贺财霖、贺频
贺财霖 董事长 2019 年 9 月 21 日 2022 年 9 月 20 日
艳、贺群艳
贺财霖、贺频
贺频艳 副董事长 2019 年 9 月 21 日 2022 年 9 月 20 日
艳、贺群艳
贺财霖、贺频
贺群艳 董事 2019 年 9 月 21 日 2022 年 9 月 20 日
艳、贺群艳
董事、常务副
张佩莉 香港绿源 2019 年 9 月 21 日 2022 年 9 月 20 日
总经理
乌学东 独立董事 香港绿源 2019 年 9 月 21 日 2022 年 9 月 20 日
郑岳常 独立董事 维尔赛控股 2019 年 9 月 21 日 2022 年 9 月 20 日
舒国平 独立董事 维尔赛控股 2019 年 9 月 21 日 2022 年 9 月 20 日
张海芬 监事会主席 香港绿源 2019 年 9 月 21 日 2022 年 9 月 20 日
张义魁 监事 维尔赛控股 2019 年 9 月 21 日 2022 年 9 月 20 日
贺皆兵 职工监事 职工代表大会 2019 年 9 月 21 日 2022 年 9 月 20 日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
职资格条件。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下列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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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7)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 12 个月内受到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8)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

属关系

姓名 公司职务 亲属关系
与贺频艳为父女关系
贺财霖 董事长 与贺群艳为父女关系
与贺根林为兄弟关系
与贺财霖为父女关系
贺频艳 董事、总经理
与贺群艳为姐妹关系
与贺财霖为父女关系
贺群艳 董事、副总经理
与贺频艳为姐妹关系
张佩莉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与张军杰为姐弟关系
张军杰 副总经理 与张佩莉为姐弟关系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
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八)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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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之间签订了聘任合同
及《保密协议》,对上述人员的诚信义务,特别是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方面的
保密义务作了严格的规定。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合同及协议履行正常,
不存在违约的情形。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的持

股情况

(一)直接持股及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公司股
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直接持股比例(%)
公司职务/亲属关 截至本招股
姓名 2019 年 6
系 意向书签署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月末

贺财 董事长、核心技
17.68 17.68 17.68 17.68 17.68
霖 术人员
副董事长、总经
贺频
理、核心技术人 15.36 15.36 15.36 15.36 15.36


贺群
董事、副总经理 15.36 15.36 15.36 15.36 15.36


注:贺财霖与贺频艳、贺群艳为父女关系。

上述人员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以及其他争议或潜在纠纷
的情况。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上述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不存在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以任何方式直接持
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间接持股及变动情况

贺财霖通过香港绿源、维尔赛控股、联展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贺频艳、
贺群艳通过香港绿源、维尔赛控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张佩莉通过香港绿源、联
展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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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亲属通过联展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间接持股比例(%)
公司职务/亲 截至本招股
姓名 2019 年 6 月 2016 年
属关系 意向书签署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末 末

一、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
董事长、核
贺财霖 15.41 15.41 15.39 15.36 15.33
心技术人员
副董事长、
贺频艳 总经理、核 14.64 14.64 14.64 14.64 14.64
心技术人员
董事、副总
贺群艳 14.64 14.64 14.64 14.64 14.64
经理
董事、常务
张佩莉 4.32 4.32 4.32 4.32 4.32
副总经理
张海芬 监事会主席 0.07 0.07 0.07 0.07 0.07
张义魁 监事 0.05 0.05 0.05 0.05 0.05
贺皆兵 职工监事 0.025 0.025 0.025 0.025 0.025
副总经理、
竺菲菲 0.10 0.10 0.10 0.10 0.10
董事会秘书
张红意 财务总监 0.10 0.10 0.10 0.10 0.10
石芦月 副总经理 0.09 0.09 0.09 0.09 0.09
副总经理、
段耀龙 核心技术人 0.09 0.09 0.09 0.09 0.09

张军杰 副总经理 0.09 0.09 0.09 0.09 0.09
核心技术人
虞宁 0.05 0.05 0.05 0.05 0.05

核心技术人
虞雷斌 0.05 0.05 0.05 0.05 0.05

核心技术人
史嵩雁 0.07 0.07 0.07 0.07 0.07

二、上述人员近亲属
贺财霖之配
郑佩凤 0.00045 0.00045 0.00045 0.00045 0.00045

贺根林 贺财霖之弟 1.00 1.00 1.00 1.00 1.00
贺财霖配偶
郑菊莲 0.07 0.07 0.07 0.07 0.07
之妹

注:近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兄
弟姐妹及其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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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上述人员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以及其他争议或潜在纠纷
的情况。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上述人员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不存在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以任何方式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其他对外投资情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及其近亲属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与公司的 持股/出资
姓名 对外投资单位名称 主营业务
关系 比例(%)
维尔赛控股 33.40 股权投资
香港绿源 27.50 股权投资
联展投资 28.24 股权投资
奇龙投资 40.00 股权投资
广福投资 10.00 股权投资
实际控制
嘉俊投资 29.00 股权投资
人、董事
贺财霖 川浦赢投资 31.00 股权投资
长、核心技
宁波北仑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术人员 11.64 股权投资
合伙)
宁波宽客智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64 股权投资
宁波宽客鼎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 股权投资
宽华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10.00 股权投资
颐和康复资本有限合伙 10.17 股权投资
贺财霖的
郑佩凤 广福投资 90.00 股权投资
配偶
贺财霖配
郑菊莲 联展投资 1.40 股权投资
偶的妹妹
贺财霖的
贺根林 联展投资 20.00 股权投资
哥哥
维尔赛控股 33.30 股权投资
香港绿源 30.00 股权投资
实际控制
奇龙投资 30.00 股权投资
人、副董事
嘉俊投资 30.00 股权投资
贺频艳 长、总经
宁波云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87 股权投资
理、核心技
宁波宽客鼎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16 股权投资
术人员
颐和康复资本有限合伙 8.41 股权投资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驰球众腾投资合伙企 15.00 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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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的 持股/出资
姓名 对外投资单位名称 主营业务
关系 比例(%)
业(有限合伙)
维尔赛控股 33.30 股权投资
香港绿源 30.00 股权投资
奇龙投资 30.00 股权投资
实际控制
嘉俊投资 30.00 股权投资
贺群艳 人、董事、
宁波宽客鼎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16 股权投资
副总经理
颐和康复资本有限合伙 8.41 股权投资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驰球众腾投资合伙企
15.00 股权投资
业(有限合伙)
香港绿源 12.50 股权投资
联展投资 20.00 股权投资
嘉俊投资 10.00 股权投资
董事、常务
张佩莉 宁波宽客鼎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83 股权投资
副总经理
颐和康复资本有限合伙 4.07 股权投资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驰球众腾投资合伙企
10.00 股权投资
业(有限合伙)
咖啡机、
张佩莉的
张燕飞 宁波北仑明瑞康塑料机械有限公司 50.00 枪柜的制
女儿

咖啡机、
张佩莉女
陈良春 宁波北仑明瑞康塑料机械有限公司 50.00 枪柜的制
儿的配偶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川浦赢投资合伙企业
18.99 股权投资
(有限合伙)
普通机械
设备及配
宁波尚美隆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100.00
张佩莉的 件的制
张仑豪
儿子 造、加工
健康管理
咨询、家
爱惟一(宁波)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5.00
政物业服

道路清
宁波市北仑区霞浦兴龙道路交通施救清
100.00 障、施救
张佩莉的 障服务队
张振桥 服务
配偶
宁波北仑桥隆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100.00 汽车维修
宁波市北仑宝龙汽车修理厂 100.00 汽车维修
张佩莉配
张振法 宁波市北仑区霞浦霞南安乐烟酒百杂店 100.00 零售
偶的哥哥
科技信息
乌学东 独立董事 宁波中晟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99.00
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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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的 持股/出资
姓名 对外投资单位名称 主营业务
关系 比例(%)
高端新型
重防腐涂
宁波中科银亿新材料有限公司 0.75 料研发、
生产和销

宁波玺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75 股权投资
工程造价
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5.00
咨询
舒国平 独立董事
宁波鄞州笃昌久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 企业管理
60.00
司 咨询
舒国平的 宁波鄞州笃昌久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 企业管理
谢彩兰 40.00
母亲 司 咨询
监事会主
张海芬 联展投资 1.40 股权投资

张义魁 监事 联展投资 1.00 股权投资
贺皆兵 职工监事 联展投资 0.50 股权投资
贺皆兵配
乐静波 宁波市鄞州华宝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90.00 车辆维修
偶的姐姐
副总经理、
竺菲菲 董事会秘 联展投资 2.00 股权投资

张红意 财务总监 联展投资 2.00 股权投资
卫浴产品
奉化市南海埃美柯卫浴专卖店 100.00
张红意的 销售
周静海
妹夫 卫浴、建
宁波市奉化周道商贸有限公司 100.00
材等
石芦月 副总经理 联展投资 1.80 股权投资
副总经理、 无实际生
宁波瑞驰机电有限公司 100.00
段耀龙 核心技术 产经营
人员 联展投资 1.80 股权投资
张军杰 副总经理 联展投资 1.80 股权投资
核心技术
虞雷斌 联展投资 1.00 股权投资
人员
核心技术
虞宁 联展投资 1.00 股权投资
人员
核心技术
史嵩雁 联展投资 1.40 股权投资
人员
建筑材料
史嵩雁配
傅文剑 宁波保税区翔航贸易有限公司 100.00 批发、零
偶的弟弟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安航贸易有限公司 20.00 建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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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的 持股/出资
姓名 对外投资单位名称 主营业务
关系 比例(%)
批发、零

宁波市北仑区霞浦凯顺汽车货运户 100.00 货运

除上述对外投资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
其他对外的经营性投资,也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与公司利益相冲突的情形。

1.香港绿源

(1)基本情况、财务状况

香港绿源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
况”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
情况”之“(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香港绿源系由贺财霖、贺频艳、贺群艳共同控制,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见本
招股意向书之“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会成员”之简历。

(2)经营业务

香港绿源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不存在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构成竞争
的业务。报告期内不存在向发行人采购或销售任何产品,双方之间不存在上下游
业务的情形。

2.维尔赛控股

(1)基本情况、财务状况

维尔赛控股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
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
本情况”之“(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维尔赛控股系由贺财霖、贺频艳、贺群艳共同控制,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见
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会成员”之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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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营业务

维尔赛控股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不存在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构成竞
争的业务。报告期内不存在向发行人采购或销售任何产品,双方之间不存在上下
游业务的情形。

3.联展投资

(1)基本情况、财务状况

联展投资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
况”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
情况”之“(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贺皆兵持有联展投资 0.50%的出资份额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系联展投
资的实际控制人,为发行人职工监事。贺皆兵基本情况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八
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二)监事会成员”之简历。

(2)经营业务

联展投资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不存在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构成竞争
的业务,不存在向发行人采购或销售任何产品,双方之间不存在上下游业务的情
形。

4.奇龙投资

(1)基本情况、财务状况

奇龙投资基本情况及财务状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之“(四)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

奇龙投资系由贺财霖、贺频艳、贺群艳共同控制。

(2)经营业务

奇龙投资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不存在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构成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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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业务,不存在向发行人采购或销售任何产品,双方之间不存在上下游业务的情
形。

5.广福投资

(1)基本情况、财务状况

广福投资基本情况及财务状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之“(四)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

贺财霖及其配偶郑佩凤共同持有广福投资 100%的股权,系广福投资的实际
控制人。

(2)经营业务

广福投资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不存在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构成竞争
的业务,不存在向发行人采购或销售任何产品,双方之间不存在上下游业务的情
形。

6.嘉俊投资

(1)基本情况、财务状况

嘉俊投资基本情况及财务状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之“(四)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

广福投资持有嘉俊投资 1%的出资份额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嘉俊
投资合伙协议的约定,广福投资可以有效控制嘉俊投资;贺财霖及其配偶郑佩凤
持有广福投资 100%的股权,系嘉俊投资的实际控制人。

(2)经营业务

嘉俊投资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不存在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构成竞争
的业务,不存在向发行人采购或销售任何产品,双方之间不存在上下游业务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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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川浦赢投资

(1)基本情况、财务状况

川浦赢投资基本情况及财务状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
况”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
情况”之“(四)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

广福投资持有川浦赢投资 0.01%的出资份额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
川浦赢投资合伙协议的约定,广福投资可以有效控制川浦赢投资;贺财霖及其配
偶郑佩凤持有广福投资 100%的股权,系川浦赢投资的实际控制人。

(2)经营业务

川浦赢投资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不存在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构成竞
争的业务,不存在向发行人采购或销售任何产品,双方之间不存在上下游业务的
情形。

8.宁波北仑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宁波北仑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 2011 年 1 月 4 日,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206567015246K,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宁波君润创业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为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A0750,
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
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宁波北仑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宁波君润创业投资管
1 普通合伙人 180 1.05
理有限公司
2 贺财霖 有限合伙人 2,000 11.64
3 蒋耀明 有限合伙人 2,000 11.64
宁波北仑新区开发投
4 有限合伙人 2,000 11.64
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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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徐旭东 有限合伙人 1,000 5.82
6 金辉 有限合伙人 1,000 5.82
7 王义平 有限合伙人 1,000 5.82
8 王洪彪 有限合伙人 1,000 5.82
9 方国庆 有限合伙人 1,000 5.82
10 江兴浩 有限合伙人 1,000 5.82
11 朱锡峰 有限合伙人 1,000 5.82
12 陆旭光 有限合伙人 1,000 5.82
13 陈洪夫 有限合伙人 1,000 5.82
14 孙菊波 有限合伙人 1,000 5.82
15 童亦平 有限合伙人 1,000 5.82
合计 17,180.00 100.00

宁波君润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宁波北仑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1.05%的出资份额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宁波北仑民创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约定,宁波君润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可以有
效控制宁波北仑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蒋会昌持有宁波君润创业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5%的股权,系宁波北仑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

(2)财务状况

宁波北仑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总资产 3,300.44 3,440.63
净资产 3,143.93 3,322.69
净利润 1.24 570.24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经营业务

根据宁波北仑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说明,宁波北仑民创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不存在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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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不存在向发行人采购或销售任何产品,双方之间不存在上
下游业务的情形。

9.宁波宽客智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宁波宽客智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 2015 年 6 月 1 日,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 913302063169610273,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宽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E0857,经营范围
为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
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宁波宽客智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出
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宽华投资集团有限公
1 普通合伙人 100 0.8294

2 贺财霖 有限合伙人 800 6.6350
3 黄俊峰 有限合伙人 246.3054 2.0428
4 马小刚 有限合伙人 700 5.8056
5 张龙 有限合伙人 500 4.1469
6 陈林 有限合伙人 297.7667 2.4696
7 杜中菊 有限合伙人 100 0.8294
8 陈伟军 有限合伙人 200 1.6587
9 孙洪杰 有限合伙人 1,000 8.2397
10 杨玉宇 有限合伙人 300 2.4881
11 赵雪平 有限合伙人 110 0.9123
12 尚国艳 有限合伙人 100 0.8294
13 王亚平 有限合伙人 400 3.3175
14 王灵文 有限合伙人 1,500 12.4406
15 蒋志平 有限合伙人 100 0.8294
16 范升 普通合伙人 150 1.2440
17 林素芳 有限合伙人 150 1.2440
18 徐谷平 有限合伙人 100 0.8294
19 周肖灵 有限合伙人 157.6355 1.3074
20 张良荣 有限合伙人 550 4.5616
21 许胜远 有限合伙人 130 1.0782
22 徐长庚 有限合伙人 100 0.8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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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贺行平 有限合伙人 800 6.6350
24 徐琴 有限合伙人 100 0.8294
25 郑婷婷 有限合伙人 120 0.9953
26 李典奇 有限合伙人 300 2.4881
27 赵钢 有限合伙人 350 2.9028
28 李欣 有限合伙人 100 0.8294
29 孙晓霞 有限合伙人 100 0.8294
30 茹晓勤 有限合伙人 100 0.8294
31 黎音 有限合伙人 300 2.4881
32 胡凌旨 有限合伙人 198.5112 1.6464
33 吴均军 有限合伙人 200 1.6587
34 王瑾 有限合伙人 100 0.8294
35 吴小青 有限合伙人 200 1.6587
36 郑靖丽 有限合伙人 100 0.8294
37 陈娇美 有限合伙人 197.0443 1.6342
38 赵鑫 有限合伙人 100 0.8294
39 莫丽军 有限合伙人 100 0.8294
40 郁雪峰 有限合伙人 100 0.8294
41 张立信 有限合伙人 100 0.8294
42 毛一鸣 有限合伙人 100 0.8294
43 李文玲 有限合伙人 100 0.8294
44 王虹 有限合伙人 100 0.8294
45 熊才华 有限合伙人 100 0.8294
宁波宽客双鸣投资合
46 有限合伙人 200 1.6587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2,057.2631 100.00

宽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宁波宽客智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8294
%的出资份额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宁波宽客智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合伙协议的约定,宽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可以有效控制宁波宽客智享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宽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宽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1
%的股权,唐春华持有宽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9%的股权,系宁波宽客智享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财务状况

实际控制人之一贺财霖持有宁波宽客智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64%
的出资额,该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宁波
宽客智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提供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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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营业务

根据宁波宽客智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说明,宁波宽客智享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不存在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构成
竞争的业务,不存在向发行人采购或销售任何产品,双方之间不存在上下游业务
的情形。

10.宁波宽客鼎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宁波宽客鼎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 2014 年 4 月 5 日,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 91330206091921816W,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宽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E0854,经营范围
为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宁波宽客鼎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出
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宽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 16.67
2 胡新忠 有限合伙人 1,000 16.67
3 贺财霖 有限合伙人 300 5.00
4 贺行平 有限合伙人 300 5.00
5 林强 有限合伙人 280 4.67
6 蔡国玲 有限合伙人 253 4.22
7 贺频艳 有限合伙人 250 4.16
8 贺群艳 有限合伙人 250 4.16
9 高林军 有限合伙人 250 4.16
10 邵永康 有限合伙人 217 3.62
11 钱雯雯 有限合伙人 150 2.50
12 闫丽丽 有限合伙人 100 1.67
13 李虹 有限合伙人 100 1.67
14 涂明伟 有限合伙人 100 1.67
15 周琰 有限合伙人 100 1.67
16 曹聪 普通合伙人 100 1.67
17 杨玉宇 有限合伙人 100 1.67
18 赵雪平 有限合伙人 100 1.67
19 曹波 有限合伙人 50 0.83
20 周小敏 有限合伙人 50 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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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张佩莉 有限合伙人 50 0.83
22 伍晓君 有限合伙人 50 0.83
23 方东标 有限合伙人 50 0.83
深圳前海嬴华基金管理
24 有限合伙人 800 13.33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6,000 100.00

宽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宁波宽客鼎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17
%的出资份额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宁波宽客鼎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合伙协议的约定,宽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可以有效控制宁波宽客鼎鑫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唐春华持有宽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9%的股权,系宁波
宽客鼎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财务状况

实际控制人贺财霖、贺频艳、贺群艳合计持有宁波宽客鼎鑫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13.24%的出资额,该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宁波宽客鼎鑫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9 年 7 月 26 日出具的说明函,宁波宽客鼎鑫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算全部完成,工商注销正在办理中。

(3)经营业务

根据宁波宽客鼎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说明,宁波宽客鼎鑫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不存在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构成
竞争的业务,不存在向发行人采购或销售任何产品,双方之间不存在上下游业务
的情形。

11.宽华国际投资有限公司(KUANHUA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 LIMITED)

(1)基本情况

宽华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5 月 30 日,住所位于 Unit04,7/F,Bright
Way Tower,No.33 Mong KOK Road,Kowloon,HK.注册资本为 10,000,000 港元。

(2)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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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贺财霖持有宽华国际 10%的股权。2019 年 6 月 30 日,
宽华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 899.61 万港元、898.31 万港元,
2019 年 1-6 月,净利润为-47.83 万港元。(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经营业务

宽华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对外投资业务,不存在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
同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不存在向发行人采购或销售任何产品,双方之间不存在上
下游业务的情形。

12.颐和康复资本有限合伙(YiheKangfu Captial Limited Partnership)

(1)基本情况

颐和康复资本有限合伙成立于 2015 年 6 月 26 日,住所位于开曼群岛
KY1-1104 大开曼岛 Ugland House 309 号邮政信箱,执行事务合伙人唐春华,注
册资本 72,640,500 港元。

(2)财务状况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贺财霖、贺频艳、贺群艳为颐和康复资本有限合伙的有限
合伙人,合计持有 26.99%的出资额。2019 年 6 月 30 日,颐和康复资本有限合伙
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 7,205.98 万港元、7,131.09 万港元,2019 年 1-6 月,净利
润为-51.81 万港元。(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经营业务

颐和康复资本有限合伙主要从事对外投资业务,不存在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
同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不存在向发行人采购或销售任何产品,双方之间不存在上
下游业务的情形。

13.宁波云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宁波云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 2015 年 12 月 17 日,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205MA281AF06J,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郑祺,住所为宁波市
江北区慈城镇慈湖人家 305 号 108 室,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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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宁波云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出
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郑祺 普通合伙人 26.6 8.87
2 励承明 有限合伙人 100 33.33
3 贺群艳 有限合伙人 26.6 8.87
4 姚尧波 有限合伙人 26.6 8.87
5 何日宝 有限合伙人 26.6 8.87
6 赖海琳 有限合伙人 26.6 8.87
7 步鹏祥 有限合伙人 26.6 8.87
8 张歆 有限合伙人 20.2 6.73
9 周明土 有限合伙人 20.2 6.73
合计 300 100

郑祺持有宁波云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87%的出资份额并担任
其执行事务合伙人,系宁波云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
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财务状况

宁波云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总资产 259.93 288.60
净资产 250.02 278.70
净利润 -28.67 -0.43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经营业务

宁波云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不存在与
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不存在向发行人采购或销售任何产品,
双方之间不存在上下游业务的情形。

14.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驰球众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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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驰球众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 2016 年 12
月 7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206MA2835307B,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钱峰,
住所为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八号办公楼 3017 室,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投
资管理。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驰球众腾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钱峰 普通合伙人 210.00 20.00
2 胡小群 有限合伙人 315.00 30.00
3 贺群艳 有限合伙人 157.50 15.00
4 贺频艳 有限合伙人 157.50 15.00
5 张佩莉 有限合伙人 105.00 10.00
6 黄春月 有限合伙人 105.00 10.00
合计 1,050.00 100.00

钱峰持有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驰球众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的出资
份额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系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驰球众腾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

(2)财务状况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驰球众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
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总资产 1,098.70 1,099.54
净资产 1,087.04 1,090.56
净利润 -3.52 -4.95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经营业务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驰球众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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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不存在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不存在向发行人采购或销
售任何产品,双方之间不存在上下游业务的情形。

15.宁波北仑明瑞康塑料机械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宁波北仑明瑞康塑料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4 月 2 日,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为 91330205688007920L,法定代表人为陈良春,注册资本为 30 万元,公司
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霞浦山前童家 151 号 1 幢 1
号-B1,经营范围为塑料制品、五金制品、模具、普通机械、电子产品的制造、
加工。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宁波北仑明瑞康塑料机械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
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陈良春 15.00 50.00
2 张燕飞 15.00 50.00
合计 30.00 100.00

陈良春、张燕飞系夫妻关系,共同控制宁波北仑明瑞康塑料机械有限公司。
张燕飞系发行人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张佩莉之女。

(2)财务状况

经核查,宁波北仑明瑞康塑料机械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总资产 924.52 948.96
净资产 15.28 18.52
净利润 -3.23 -11.05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经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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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北仑明瑞康塑料机械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咖啡机、枪柜的制造业务,不存
在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不存在向发行人采购或销售任何产
品,双方之间不存在上下游业务的情形。

16.宁波尚美隆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宁波尚美隆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5 月 3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330206MA290FFG6G,法定代表人为张仑豪,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公司
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普陀山路 35 号,经营范
围为汽车内外装饰件、汽车零部件、模具、工装夹具、五金制品、塑料制品、普
通机械设备及配件的制造、加工;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
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宁波尚美隆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
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张仑豪 500 100
合计 500 100

张仑豪持有宁波尚美隆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并担任其执行董事兼
总经理,系宁波尚美隆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张仑豪,系发行人董事、
常务副总经理张佩莉之子。

(2)财务状况

宁波尚美隆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总资产 4,317.04 4,707.38
净资产 -326.33 -176.69
净利润 -89.94 -667.06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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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营业务

宁波尚美隆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普通机械设备及配件的制造、加工业
务,不存在与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

17.宁波市北仑区霞浦兴龙道路交通施救清障服务队

(1)基本情况

宁波市北仑区霞浦兴龙道路交通施救清障服务队成立于 2006 年 10 月 1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2330206MA284R2F9G,法定代表人为张振桥,类型为个
体工商户,住所为北仑区霞浦街道山前工业区 2 期 150 号,经营范围为道路清障、
施救服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张振桥持有宁波市北仑区霞浦兴龙道路交通施
救清障服务队 100%的出资份额,是其实际控制人。张振桥系发行人董事、常务
副总经理张佩莉配偶。

(2)财务状况

宁波市北仑区霞浦兴龙道路交通施救清障服务队系董事、常务副总经理之配
偶张振桥开办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规模较小。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宁波市北仑区霞浦兴龙道路交通施救清障服务
队尚未提供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3)经营业务

宁波市北仑区霞浦兴龙道路交通施救清障服务队主要从事道路清障、施救服
务业务,不存在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不存在向发行人采购
或销售任何产品,双方之间不存在上下游业务的情形。

18.宁波北仑桥隆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宁波北仑桥隆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于 2004 年 9 月 29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206MA2CHUEM5Y,投资人为张振桥,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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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宁波市北仑区霞浦山前童家 151 号 1 幢 1 号-2,经营范围为机动车维修:二类
汽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汽车及汽车零配件销售。

张振桥持有宁波北仑桥隆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是其实际控制人。
张振桥为发行人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张佩莉配偶。

(2)财务状况

经核查,宁波北仑桥隆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总资产 504.98 504.86
净资产 27.82 8.64
净利润 -4.82 -5.36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经营业务

宁波北仑桥隆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维修业务,属于发行人的下游
业务,但该企业系发行人董事近亲属所控制的企业,且发行人主要的下游客户为
大型整车厂或大型发动机制造企业,报告期内,发行人对该企业不存在交易,上
述企业不会与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不会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

19.宁波市北仑宝龙汽车修理厂

(1)基本情况

宁波市北仑宝龙汽车修理厂成立于 2004 年 9 月 29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206764534862L,投资人为张振桥,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住所为北仑区霞
浦街道山前工业区二期,经营范围为机动车维修:二类机动车维修(大中型货车
维修、小型车辆维修)。工程机械修理。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张振桥持有宁波市北仑宝龙汽车修理厂 100%
的出资份额,为其实际控制人。张振桥为发行人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张佩莉配偶。

(2)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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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宝龙汽车修理厂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总资产 801.47 798.14
净资产 -34.24 -32.11
净利润 -2.14 -64.61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经营业务

根据宁波市北仑宝龙汽车修理厂说明,宁波市北仑宝龙汽车修理厂主要从事
汽车维修业务,不存在与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

报告期内,该企业因维修需求存在向发行人零星购买风扇总成的情况;同时
发行人部分车辆因需维修保养,存在向该企业采购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
允,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成本的比例极小。具体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
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
部分。

宁波市北仑宝龙汽车修理厂属于发行人的下游业务,但该企业系发行人董事
近亲属所控制的企业,且发行人主要的下游客户为大型整车厂或大型发动机制造
企业,报告期内,发行人对该企业交易金额较小,上述企业不会与发行人构成同
业竞争或利益冲突,不会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依法履行了上述交易的相关决
策程序,该等交易的定价合法、公允,不会对发行人独立性造成实质性影响。

20.宁波市北仑区霞浦霞南安乐烟酒百杂店

宁波市北仑区霞浦霞南安乐烟酒百杂店成立于 2000 年 1 月 1 日,注册号为
330206600057540,法定代表人为张振法,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住所为浙江省宁
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霞南村东山南路 18 号,经营范围为食品经营(凭《食品生
产经营登记证》经营,烟草制品、用杂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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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张振法持有宁波市北仑区霞浦霞南安乐烟酒百
杂店 100%的出资份额,为其实际控制人。张振法系发行人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张佩莉配偶的哥哥。

(2)财务状况

宁波市北仑区霞浦霞南安乐烟酒百杂店系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张佩莉的配偶
的哥哥张振法开办的个体工商户,资产规模较小。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宁波市北仑区霞浦霞南安乐烟酒百杂店尚未提
供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3)经营业务

宁波市北仑区霞浦霞南安乐烟酒百杂店主要从事烟酒百货零售业务,不存在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不存在向发行人采购或销售任何产
品,双方之间不存在上下游业务的情形。

21.宁波中晟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宁波中晟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3 月 8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211MA281KJT65,法定代表人为乌学东,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公司类型
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中官西路 1818 号,经营
范围为科技信息咨询、服务;科技成果及新技术推广应用服务;房屋租赁及物业
管理;企业管理与知识产权咨询。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宁波中晟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乌学东 99.00 99.00
2 张海 1.00 1.00
合计 100.00 100.00

乌学东持有宁波中晟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99%的股权并担任其执行董事兼经
理,系宁波中晟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乌学东为发行人独立董事,其
基本情况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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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会成员”
之简历。

(2)财务状况

宁波中晟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总资产 139.66 48.63
净资产 34.07 31.08
净利润 -5.01 -8.90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经营业务

宁波中晟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科技信息咨询服务业务,不存在与发行
人主营业务相同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不存在向发行人采购或销售任何产品,双方
之间不存在上下游业务的情形。

22.宁波中科银亿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宁波中科银亿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6 月 27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330206MA2924X27L,法定代表人为熊续强,注册资本 4,300 万元,公司类
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中官西路 1818 号,经
营范围为其他危险化学品的票据贸易(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
碳纳米新型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塑料原料及制品、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
石墨烯应用技术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宁波中科银亿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
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银亿集团有限公司 3,010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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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
2 645 15
工程研究所
3 王立平 387 9
4 蒲吉斌 129 3
5 薛群基 96.75 2.25
6 乌学东 32.25 0.75
合计 4,300 100

银亿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宁波中科银亿新材料有限公司 70%的股权;银亿投资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银亿集团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熊续强持有银亿投资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 99.99%的股权,系宁波中科银亿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财务状况

宁波中科银亿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发行人独立董事乌学东持股 0.75%的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宁波中科银亿新材料有限公司未提供最近一年及一
期主要财务数据。

(3)经营业务

宁波中科银亿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高端新型重防腐涂料研发、生产和销
售业务,不存在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不存在向发行人采购
或销售任何产品,双方之间不存在上下游业务的情形。

23.宁波玺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宁波玺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 91330206MA291XE03X,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刘兆平,企业类型为
有限合伙企业,住所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D0629,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宁波玺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出
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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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兆平 普通合伙人 72.92 71.49
2 乌学东 有限合伙人 16.06 15.75
3 周旭峰 有限合伙人 13.02 12.76
合计 102.00 100

刘兆平持有宁波玺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1.49%的出资份额并担
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系宁波玺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
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财务状况

宁波玺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总资产 50.95 50.95
净资产 50.94 50.94
净利润 - -0.16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经营业务

宁波玺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不存在与
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不存在向发行人采购或销售任何产品,
双方之间不存在上下游业务的情形。

24.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1 月 16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 91330206784311957J,法定代表人为林冠球,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公司类
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北仑区新碶恒山路 518 号 2 幢 8-1<1>室,经营范围
为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招标及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技术咨询,工程概、预、
结算编制及审计,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建筑物的质量评估,受其他
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鉴定业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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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林冠球 450 45
2 舒国平 350 35
3 罗鹏 50 5
4 周朝亮 50 5
5 王敏妩 50 5
6 滕钊纯 50 5
合计 1,000 100

林冠球持有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5%的股权并担任其执行董事
兼经理,系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财务状况

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独立董事舒国平参股的企业,截至
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未提供最近一年及一期
主要财务数据。

(3)经营业务

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不存在与发行
人主营业务相同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不存在向发行人采购或销售任何产品,双方
之间不存在上下游业务的情形。

25.宁波鄞州笃昌久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宁波鄞州笃昌久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10 月 29 日,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204053830112X,法定代表人为舒国平,注册资本 20 万元,
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鄞州区福明路 858 号(14-1),经营范围为企
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一般商品信息咨询。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宁波鄞州笃昌久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股
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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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舒国平 12 60
2 谢彩兰 8 40
合计 20 100

舒国平持有宁波鄞州笃昌久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0%的股权并担任其
执行董事兼经理,系宁波鄞州笃昌久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舒
国平为发行人独立董事,其基本情况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八节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
员”之“(一)董事会成员”之简历。

(2)财务状况

宁波鄞州笃昌久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总资产 223.06 791.49
净资产 17.86 28.86
净利润 -10.99 3.86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经营业务

宁波鄞州笃昌久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企业管理咨询业务,不存
在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不存在向发行人采购或销售任何产
品,双方之间不存在上下游业务的情形。

26、宁波市鄞州华宝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宁波市鄞州华宝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11 月 16 日,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 91330204668471603D,法定代表人为乐静波,注册资本 250 万元,
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鄞州区福明街道史魏家(宁穿路 5 号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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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为机动车维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汽车配件的批发、零售;汽车租
赁;二手车经纪。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宁波市鄞州华宝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的股权
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乐静波 225.00 90.00
2 蒋月珍 25.00 10.00
合计 250.00 100.00

经核查,乐静波持有宁波市鄞州华宝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90%的股权并担
任其执行董事兼经理,系宁波市鄞州华宝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乐静波系发行人职工监事贺皆兵配偶的姐姐。

(2)财务状况

宁波市鄞州华宝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总资产 189.59 187.94
净资产 173.34 165.96
净利润 7.71 22.75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经营业务

宁波市鄞州华宝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维修业务,不存在与发
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构成竞争的业务。报告期内,不存在向发行人采购和销售商
品的情形。

宁波市鄞州华宝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属于发行人的下游业务,但上述汽车
维修企业系发行人监事近亲属所控制的企业,且发行人主要的下游客户为大型整
车厂或大型发动机制造企业,因此上述企业不会与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或利益冲
突,不会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

27.宁波瑞驰机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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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驰机电成立于 2010 年 4 月 7 日,英文名称为 NINGBO RUNCKY
MECHANICALS COMPANY LIMITED,公司编号为 1439678,地址为 RM1902
EASEYCOMM BLDG253-261 HENNESSY ROAD WANCHAI HK,公司类型为私
人公司,业务性质为贸易。瑞驰机电已发行 10,000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1 港
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瑞驰机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股) 持股比例(%)
1 段耀龙 10,000 100
合计 10,000 100

瑞驰机电自成立之日起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段耀龙一直持有瑞驰机电
100.00%的股权,是瑞驰机电实际控制人。段耀龙现任发行人副总经理。

瑞驰机电自设立之日至今未实际生产经营,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发生任何
业务往来,不存在与公司利益相冲突的情形。

28.宁波保税区翔航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宁波保税区翔航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 91330201MA281BJB46,法定代表人为傅文剑,注册资本 100 万元,公司类
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宁波保税区鸿海商务楼 524-4 室,经营范围为建筑材
料批发、零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傅文剑持有宁波保税区翔航贸易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傅文剑系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史嵩雁配偶的弟弟。

(2)财务状况

宁波保税区翔航贸易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总资产 385.98 493.05
净资产 344.93 2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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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0.12 1.75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经营业务

宁波保税区翔航贸易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建筑材料批发、零售业务,不存在与
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不存在向发行人采购或销售任何产品,
双方之间不存在上下游业务的情形。

29.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安航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安航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4 月 12 日,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 913302065705410440,法定代表人为王小红,注册资本 210 万元,公
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北仑区梅山盐场 1 号办公楼六号 113 室,经营范
围为建筑材料批发、零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安航贸易有限公司的股权结
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王小红 168.00 80.00
2 傅文剑 42.00 20.00
合计 210.00 100.00

王小红持有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安航贸易有限公司 80%的股权,系宁波梅山保
税港区安航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财务状况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安航贸易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总资产 2.725.14 2,103.91
净资产 476.55 43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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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4.35 -27.90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经营业务

根据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安航贸易有限公司说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安航贸易
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建筑材料批发、零售业务,不存在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构
成竞争的业务,不存在向发行人采购或销售任何产品,双方之间不存在上下游业
务的情形。

30.宁波市北仑区霞浦凯顺汽车货运户

(1)基本情况

宁波市北仑区霞浦凯顺汽车货运户成立于 2009 年 12 月 9 日,注册号为
330206601034862,投资人为傅文剑,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住所为北仑区霞浦街
道上傅村七组 30 号,经营范围为货运: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在
许可证件有效期限内经营)。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傅文剑持有宁波市北仑区霞浦凯顺汽车货运户
100%的出资份额,是其实际控制人。傅文剑为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史嵩雁配偶
的弟弟。

(2)财务状况

宁波市北仑区霞浦凯顺汽车货运户,为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史嵩雁配偶的弟
弟傅文剑控制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规模较小。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该企业未提供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3)经营业务

宁波市北仑区霞浦凯顺汽车货运户主要从事货运业务,不存在与发行人主营
业务相同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不存在向发行人采购或销售任何产品,双方之间不
存在上下游业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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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收入情况

2018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的收入
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公司职务 2018 年度税前薪酬(万元)
1 贺财霖 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 71.08
副董事长、总经理、核心
2 贺频艳 71.08
技术人员
3 贺群艳 董事、副总经理 71.08
4 张佩莉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71.08
5 乌学东 独立董事 5.01
6 郑岳常 独立董事 5.01
7 舒国平 独立董事 5.01
8 张海芬 监事会主席 19.79
9 张义魁 监事 17.91
10 贺皆兵 职工监事 13.94
11 竺菲菲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9.24
12 张红意 财务总监 43.06
13 石芦月 副总经理 39.54
14 段耀龙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39.79
15 张军杰 副总经理 39.89
16 虞宁 核心技术人员 25.84
17 虞雷斌 核心技术人员 23.95
18 史嵩雁 核心技术人员 18.02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尚未安排除法定社会保障
计划之外的退休金计划及其它待遇。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兼职及与发行人

关联情况

兼职情况 兼职企业与公司关
姓名 公司职务
单位名称 职务 联关系
董事长、核心技 宁波市北仑金石小额贷款 除兼任职务外无其
贺财霖 董事
术人员 股份有限公司 他关联关系
江西鄱阳湖城国际旅游房 副董事长 贺财霖担任董事、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贺频艳担任监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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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捷斯特 总经理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贺财霖担任董事、
江西鄱阳湖城国际旅游房
监事 贺频艳担任董事、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高管的公司
副董事长、总经 捷斯特 执行董事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贺频艳 理、核心技术人 雪龙进出口 总经理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员 执行董事、
长春欣菱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总经理
发行人全额出资的
雪龙创新中心 监事
单位
捷斯特 监事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贺群艳 董事、副总经理 雪龙进出口 监事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长春欣菱 监事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雪龙进出口 执行董事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发行人全额出资的
董事、常务副总 雪龙创新中心 理事长
张佩莉 单位
经理
持有发行人 5%以
香港绿源 董事
上股份的股东
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 除兼任职务外无其
研究员
与工程研究所 他关联关系
除兼任职务外无其
宁波市高晟科技育成中心 理事长
他关联关系
宁波镇海高晟创业投资管 执行董事、 除兼任职务外无其
理有限公司 经理 他关联关系
宁波中晟科技服务有限公 执行董事、 除兼任职务外无其
司 经理 他关联关系

乌学东 独立董事 宁波高晟新材料初创产业 除兼任职务外无其
总经理
园发展有限公司 他关联关系
海德中材股权投资基金管 除兼任职务外无其
董事
理(宁波)有限公司 他关联关系
浙江泰先新材料股份有限 除兼任职务外无其
董事
公司 他关联关系
宁波富理电池材料科技有 除兼任职务外无其
监事
限公司 他关联关系
宁波中科毕普拉斯新材料 除兼任职务外无其
监事
科技有限公司 他关联关系
合伙人、副 除兼任职务外无其
郑岳常 独立董事 浙江凡心律师事务所
主任 他关联关系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合 除兼任职务外无其
舒国平 独立董事 合伙人
(特殊普通合伙) 他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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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 除兼任职务外无其
监事
限公司 他关联关系
宁波鄞州笃昌久信企业管 执行董事、 除兼任职务外无其
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理 他关联关系
除兼任职务外无其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监事
他关联关系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联展投
普通合伙 持有发行人 5%以
贺皆兵 职工监事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人 上股份的股东
伙)
副总经理、核心 除兼任职务外无其
段耀龙 宁波瑞驰机电有限公司 董事
技术人员 他关联关系
发行人全额出资的
张红意 财务总监 雪龙创新中心 监事
单位

除上述兼职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
其他对外兼职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变动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 月 1 日,公司共有贺财霖、贺频艳、贺群艳、张佩莉等 4 名
董事,其中贺财霖为公司董事长、贺频艳为公司副董事长。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2016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七次临
时股东大会,选举乌学东、郑岳常、舒国平为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其他董事会成员为贺财霖、贺频艳、贺群艳、张
佩莉,其中贺财霖为董事长、贺频艳为副董事长,报告期内均无变动。


(二)监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 月 1 日,公司共有张海芬、张义魁、贺皆兵等 3 名监事,其
中张海芬、张义魁为股东代表监事,贺皆兵为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监事会成员为张海芬、张义魁、贺皆兵,其中张
海芬为监事会主席、贺皆兵为职工监事,报告期内均无变动。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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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6 年 1 月 1 日,公司共有贺频艳、张佩莉、贺根林、贺群艳等 4 名
高级管理人员,其中贺频艳为总经理,张佩莉为常务副总经理,贺根林、贺群艳
为副总经理;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需要,2016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贺群艳为副总经理兼任财务总监、竺菲菲为董
事会秘书;2016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免去贺群
艳财务总监职务,聘任张红意为财务总监;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2017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免去贺根林副总经理职务,聘任石芦月、段耀龙、张军杰、竺菲菲为
副总经理。

除上述变动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报告期内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均无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增加聘任的四名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任职多年,担任总经
理助理、董事会秘书等管理职务,是公司管理层的重要成员,提拔上述人员系公
司对内部管理人才培养的具体措施。贺根林已退休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综上,公司报告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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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公司治理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建立健全了由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
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保障了公司经营管理的
有序进行。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
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
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化运
行提供了制度保证。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

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

(1)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依照其
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请求、召集、主
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3)对公
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
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5)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
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
份;(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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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章程》第三十三条规定,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法
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除
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4)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
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
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
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5)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
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2)股东大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三十六条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
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
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
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本章程;(11)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2)审议批准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担
保事项;(13)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15)审议批
准股权激励计划;(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
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3)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
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
当在 2 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会做出普通
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过半数通
过。股东大会做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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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
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规定了股东大会会议制度、召集、提案与通知、召
开、表决和决议等事项。

2、股东大会制度的运行情况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计召开了 20 次股东大会
会议。公司股东大会制度自建立以来,始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行,切实履
行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的各项职责,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

(1)董事会的构成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
以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审计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
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目前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的委员构成如下:

委员构成
委员会名称
召集人 其他委员
战略发展委员会 贺财霖 贺频艳、贺群艳、张佩莉、郑岳常
审计委员会 舒国平 贺财霖、贺群艳、郑岳常、乌学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乌学东 贺财霖、张佩莉、郑岳常、舒国平
提名委员会 郑岳常 贺财霖、贺频艳、舒国平、乌学东

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
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等进行研究、检查、督促并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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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和评价,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核,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的审查和监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岗位职责及薪酬计划,对其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查,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和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招聘程
序,对候选人进行审查、考核并提出建议。

(2)董事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
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
证券及上市方案;(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
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
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9)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
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2)制订本章
程的修改方案;(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
的工作;(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
的股东、1/3 以上董事、董事长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
事会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除董事对提案回避表决的情形,董
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书面投票或者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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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表决。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规定了董事会会议制度、会议议案的提出
和审议、会议决议与记录等事项。

2、董事会制度的运行情况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29 次董事
会会议。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了上述会议并参与决议。公司董事会制度自建立以
来,始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行,决策科学、严格高效,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与运行情况

1、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

(1)监事会的构成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2 名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1 名成员
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设监事会主席 1 人。

(2)监事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2)检查公司财务;(3)对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
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4)当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5)提议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
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7)依照《公司法》第一
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
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
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3)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
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
持。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监事会的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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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规定了监事会会议制度、提案、会议通知、监事会召
开、会议决议与记录等事项。

2、监事会制度的运行情况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20 次会议。
公司全体监事均出席了上述会议并参与决议。公司监事会制度自建立以来,始终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行、严格监督,有效地维护了股东的利益,发挥了应有
的作用。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

(1)独立董事的构成

公司设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在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中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
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
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公司在 2016 年 9 月 21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了乌学东
先生、郑岳常先生、舒国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在 2019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再次选举了乌学东先生、郑岳常先
生、舒国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独立董事的职权

独立董事可以行使以下职权:(1)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
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关联交易)应
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
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
计师事务所;(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提议召开董事会;(5)
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
集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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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任职以来,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权,保障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
性,维护了中小股东的权益。独立董事所具备的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勤勉尽责的职
业道德在董事会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和生产经营决策等方面发挥了良好
的作用,有力地保障了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
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经营管理、发展方向和战略选择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
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具体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主要职责、聘任与更换程序等内容。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
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2016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竺菲菲为董事会秘书,2019 年
9 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继续聘任竺菲菲为董事会秘书。

2、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自任职以来,出席了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并完成会议
记录;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前,为董事提供会议材料、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
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董事会秘书制度自建立以来,始终保持规范、有序运行,
保障了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二)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贺财霖、贺频艳、贺群艳不存在违
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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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经过规范运作,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被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
往来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及关
联交易”的相关内容。

《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为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的评估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价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
求。公司通过不断地建立、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使得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
体系较为完善、合理、有效,各项制度均能得到充分有效的实施,能够适应公司
现行管理要求和发展的需要,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能够较好地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
法性、完整性,确保公司所有财产的安全完整;能够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
完成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投资者,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
利益。公司将根据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需要,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提
高内部控制管理水平,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二)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制度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8589 号)认为: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在所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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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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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特别说明,均摘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本公司
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详细的财务会
计信息。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19 年 6 月 30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4,677,823.23 28,254,975.91 31,297,506.53 12,069,368.93
应收票据 23,728,625.00 66,539,764.26 88,295,423.56 63,071,228.38
应收账款 126,998,523.22 92,059,077.50 102,810,736.20 102,356,694.94
应收款项融资 34,971,961.19 - - -
预付款项 1,908,841.11 2,199,319.57 614,332.48 8,999,801.88
其他应收款 225,633.91 199,949.79 474,217.65 458,218.70
存货 55,432,903.02 54,026,309.34 48,006,974.11 42,884,089.62
其他流动资产 376,173.96 821,177.14 3,172,337.60 1,846,187.41
流动资产合计 258,320,484.64 244,100,573.51 274,671,528.13 231,685,589.86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141,625,885.47 143,291,725.63 144,845,913.90 103,442,677.53
在建工程 5,824,758.38 5,609,426.88 5,656,257.77 7,350,427.37
无形资产 12,075,382.24 12,419,435.67 13,126,831.61 11,468,588.81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6,107,063.97 6,497,606.89 8,173,650.87 832,836.33
递延所得税资产 8,867,405.58 9,418,934.31 7,440,081.37 6,472,120.3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5,972,210.04 4,530,820.00 746,964.20 2,440,16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0,472,705.68 181,767,949.38 179,989,699.72 132,006,810.43
资产总计 448,793,190.32 425,868,522.89 454,661,227.85 363,692,400.2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2,000,000.00 26,000,000.00 119,540,000.00 140,000,000.00
应付账款 16,713,095.23 22,793,745.70 23,469,913.82 18,120,053.06
预收款项 662,350.47 436,890.27 494,215.87 557,096.58
应付职工薪酬 5,839,839.13 8,789,086.49 11,050,426.46 9,350,09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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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6 月 30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日
应交税费 6,940,907.19 10,426,612.20 5,256,703.44 12,961,259.92
其他应付款 548,681.99 201,454.90 1,838,375.25 1,303,566.7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 - - -
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42,704,874.01 68,647,789.56 161,649,634.84 182,292,075.43
非流动负债:
预计负债 14,662,225.33 14,405,043.10 14,419,020.26 8,164,572.57
递延收益 12,778,755.22 13,906,508.00 7,849,603.14 7,352,300.71
非流动负债合计 27,440,980.55 28,311,551.10 22,268,623.40 15,516,873.28
负债合计 70,145,854.56 96,959,340.66 183,918,258.24 197,808,948.7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12,391,500.00 112,391,500.00 112,391,500.00 112,391,500.00
资本公积 20,523,597.32 20,523,597.32 20,523,597.32 20,523,597.32
其他综合收益 - - -497,615.20 -291,086.29
盈余公积 48,928,717.86 48,928,717.86 39,910,256.29 29,421,196.46
未分配利润 196,803,520.58 147,065,367.05 98,415,231.20 3,838,244.0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378,647,335.76 328,909,182.23 270,742,969.61 165,883,451.58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378,647,335.76 328,909,182.23 270,742,969.61 165,883,451.5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
448,793,190.32 425,868,522.89 454,661,227.85 363,692,400.29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83,678,641.60 319,265,216.85 355,537,946.49 284,097,068.66
减:营业成本 83,527,294.60 145,853,942.29 147,107,107.53 118,522,530.02
税金及附加 2,326,352.23 4,304,291.97 4,734,074.46 4,069,266.63
销售费用 15,891,613.50 28,608,881.07 40,868,999.10 26,735,065.94
51,824,977.99
管理费用 14,215,057.38 27,647,090.76 28,995,008.01

研发费用 7,149,031.41 12,894,284.52 12,927,135.18 11,476,652.32
财务费用 1,146,835.07 5,993,477.91 7,880,204.91 2,666,968.93
其中:利息费用 1,218,837.57 5,584,374.08 7,736,438.44 4,129,210.13
利息收入 37,722.80 75,345.88 28,660.82 66,319.32
加:其他收益 3,531,622.62 10,603,269.14 11,734,899.99 -
投资收益 - - - -
信用减值损失 -2,187,383.04 - - -
资产减值损失 -623,861.57 -92,946.11 -1,865,600.83 -1,101,750.37
资产处置收益 380,223.14 256,934.79 -49,025.83 -898,55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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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二、营业利润 60,523,058.56 104,730,506.15 122,845,690.63 66,801,305.77
加:营业外收入 68,871.43 278,958.77 307,306.65 4,120,146.43
减:营业外支出 1,903,899.36 319,424.99 819,409.87 4,114,367.21
三、利润总额 58,688,030.63 104,690,039.93 122,333,587.41 66,807,084.99
减:所得税费用 8,949,877.10 13,303,992.51 17,267,540.47 15,655,423.03
四、净利润 49,738,153.53 91,386,047.42 105,066,046.94 51,151,661.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49,738,153.53 91,386,047.42 105,066,046.94 51,151,661.96
的净利润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 - -206,528.91 -845,712.50
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49,738,153.53 91,386,047.42 104,859,518.03 50,305,949.46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44 0.81 0.93 0.46
(二)稀释每股收益 0.44 0.81 0.93 0.46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
146,983,861.93 316,804,214.84 308,111,407.48 206,029,545.50
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592,613.84 2,634,994.48 1,127,881.54 1,244,030.8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
2,535,996.16 17,123,216.98 12,346,487.71 5,093,937.68
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150,112,471.93 336,562,426.30 321,585,776.73 212,367,513.98
小计
购买商品、接受劳
52,118,837.06 69,839,396.28 76,349,994.85 47,543,226.28
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
30,294,813.46 51,336,412.47 45,120,359.85 41,942,525.75
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7,271,002.27 41,053,052.16 57,800,620.98 45,223,607.4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
19,212,431.12 37,578,216.54 40,229,149.63 43,813,361.13
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128,897,083.91 199,807,077.45 219,500,125.31 178,522,720.63
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21,215,388.02 136,755,348.85 102,085,651.42 33,844,793.35
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


1-1-332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
- - - 66,327.82
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792,614.27 754,500.00 513,660.00 26,070,510.13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
- - - 9,598,088.06
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792,614.27 754,500.00 513,660.00 35,734,926.01
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21,234,405.94 9,627,491.27 56,329,880.18 22,490,837.73
资产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
- - - -
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21,234,405.94 9,627,491.27 56,329,880.18 22,490,837.73
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20,441,791.67 -8,872,991.27 -55,816,220.18 13,244,088.28
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
8,000,000.00 57,000,000.00 186,040,000.00 167,21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
- - - -
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8,000,000.00 57,000,000.00 186,040,000.00 167,210,000.00
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
22,000,000.00 150,540,000.00 206,500,000.00 68,47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
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399,495.77 37,407,794.91 6,005,264.79 154,352,725.9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22,399,495.77 187,947,794.91 212,505,264.79 222,822,725.97
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14,399,495.77 -130,947,794.91 -26,465,264.79 -55,612,725.97
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
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48,746.74 86,356.71 -347,521.85 -173,451.73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
-13,577,152.68 -2,979,080.62 19,456,644.60 -8,697,296.07
价物净增加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 14,306,264.23 27,883,416.91 30,862,497.53 11,405,852.93


1-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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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金等价物余额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19 年 6 月 30 2018 年 12 月 2017 年 12 月 2016 年 12 月
项目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834,786.12 24,027,691.53 22,960,647.08 5,280,288.39
应收票据 23,728,625.00 66,539,764.26 88,295,423.56 63,071,228.38
应收账款 127,899,681.08 93,624,138.90 103,659,487.29 101,559,306.72
应收款项融资 34,971,961.19 - - -
预付款项 1,906,941.11 2,103,919.57 614,307.30 9,531,160.30
其他应收款 24,040,810.72 24,016,813.49 24,150,678.94 22,673,190.08
存货 52,627,135.49 50,466,737.60 47,951,600.22 43,615,334.16
其他流动资产 153,021.69 167,625.15 1,243,307.96 202,015.04
流动资产合计 273,162,962.40 260,946,690.50 288,875,452.35 245,932,523.07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16,550,000.00 16,550,000.00 24,241,400.00 24,241,400.00
固定资产 117,932,179.18 120,224,447.26 123,253,527.04 80,103,975.16
在建工程 5,824,758.38 4,664,078.38 4,985,317.58 7,350,427.37
无形资产 4,921,701.15 5,183,370.56 5,725,998.46 3,902,987.62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6,008,485.48 6,409,724.72 8,173,650.87 832,836.33
递延所得税资产 8,725,323.74 8,241,481.50 7,391,578.53 6,295,507.8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5,972,210.04 4,530,820.00 746,964.20 2,062,16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5,934,657.97 165,803,922.42 174,518,436.68 124,789,294.36
资产总计 449,097,620.37 426,750,612.92 463,393,889.03 370,721,817.4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2,000,000.00 26,000,000.00 119,540,000.00 140,000,000.00
应付账款 22,806,229.37 24,370,539.31 23,920,177.45 18,041,450.06
预收款项 472,525.22 368,608.64 379,045.43 511,020.68
应付职工薪酬 5,110,920.43 7,886,324.60 10,816,409.70 9,155,283.80
应交税费 6,125,583.49 10,271,310.83 5,221,398.66 12,563,508.60
其他应付款 548,305.17 201,454.90 9,425,170.14 8,696,250.92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47,063,563.68 69,098,238.28 169,302,201.38 188,967,514.06
非流动负债:
预计负债 14,337,595.17 14,062,285.99 14,072,033.24 7,947,701.20
递延收益 11,431,794.46 12,055,872.73 4,952,604.23 3,630,150.28


1-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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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5,769,389.63 26,118,158.72 19,024,637.47 11,577,851.48
负债合计 72,832,953.31 95,216,397.00 188,326,838.85 200,545,365.54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12,391,500.00 112,391,500.00 112,391,500.00 112,391,500.00
资本公积 23,557,415.45 23,557,415.45 23,557,415.45 23,557,415.45
盈余公积 53,582,010.71 53,582,010.71 44,563,549.14 34,074,489.31
未分配利润 186,733,740.90 142,003,289.76 94,554,585.59 153,047.13
所有者权益合计 376,264,667.06 331,534,215.92 275,067,050.18 170,176,451.8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449,097,620.37 426,750,612.92 463,393,889.03 370,721,817.43
总计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85,453,577.92 322,364,498.90 354,933,878.70 283,072,716.80
减:营业成本 92,737,282.59 153,544,229.73 147,351,244.87 119,402,815.51
税金及附加 2,019,754.39 3,972,755.66 4,394,457.88 3,906,572.74
销售费用 15,566,263.49 27,953,860.71 40,125,456.04 26,232,461.33
管理费用 12,974,498.70 25,747,665.42 27,323,335.37 48,956,671.77
研发费用 7,587,513.54 14,180,529.79 13,696,059.71 13,902,331.56
财务费用 1,194,409.96 5,576,557.68 7,735,029.89 3,782,329.30
其中:利息费用 1,218,837.57 5,584,374.08 7,736,438.44 4,129,210.13
利息收入 31,660.33 63,457.60 20,913.32 54,231.22
加:其他收益 3,027,948.11 9,556,905.50 10,099,748.47 -
投资收益 - 3,474,083.86 - -
信用减值损失 -2,192,610.26 - - -
资产减值损失 -623,861.57 -105,622.70 -1,863,413.56 -1,089,079.58
资产处置收益 380,223.14 256,934.79 -49,025.83 -832,907.72
二、营业利润 53,965,554.67 104,571,201.36 122,495,604.02 64,967,547.29
加:营业外收入 68,869.51 278,958.77 306,976.65 2,877,766.98
减:营业外支出 1,903,899.36 318,090.39 819,390.25 4,087,708.50
三、利润总额 52,130,524.82 104,532,069.74 121,983,190.42 63,757,605.77
减:所得税费用 7,400,073.68 14,347,454.00 17,092,592.13 18,849,785.97
四、净利润 44,730,451.14 90,184,615.74 104,890,598.29 44,907,819.80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
- - - -
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44,730,451.14 90,184,615.74 104,890,598.29 44,907,819.80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1-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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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
139,275,115.11 318,520,362.08 306,572,385.60 206,255,059.04
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375,504.42 185,117.2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
2,504,399.68 17,111,328.70 11,374,587.97 4,806,596.89
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141,779,514.79 335,631,690.78 318,322,477.99 211,246,773.19
小计
购买商品、接受劳
52,663,964.42 73,826,258.14 76,910,809.60 64,913,281.62
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
27,027,041.99 48,502,612.76 44,010,624.68 37,359,657.12
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5,891,415.63 40,355,912.29 56,887,908.46 43,601,412.8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
18,693,863.33 36,545,403.88 39,241,429.20 42,613,974.81
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124,276,285.37 199,230,187.07 217,050,771.94 188,488,326.42
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7,503,229.42 136,401,503.71 101,271,706.05 22,758,446.77
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
- - - 10,531,824.7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
- 3,255,151.86 - 66,327.82
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792,614.27 754,500.00 513,660.00 26,040,793.14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
- - - 144,119,409.08
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792,614.27 4,009,651.86 513,660.00 180,758,354.79
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20,089,311.57 8,334,528.28 56,557,905.36 26,021,068.30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5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
- - 850,000.00 131,305,811.44
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20,089,311.57 8,334,528.28 57,407,905.36 157,376,879.74
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19,296,697.30 -4,324,876.42 -56,894,245.36 23,381,475.05


1-1-336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
8,000,000.00 57,000,000.00 186,040,000.00 167,21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
- - - -
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8,000,000.00 57,000,000.00 186,040,000.00 167,210,000.00
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
22,000,000.00 150,540,000.00 206,500,000.00 68,47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
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399,495.77 37,407,794.91 6,005,264.79 154,352,725.9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22,399,495.77 187,947,794.91 212,505,264.79 222,822,725.97
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14,399,495.77 -130,947,794.91 -26,465,264.79 -55,612,725.97
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
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58.24 1,662.07 -3,330.21 221,230.24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
-16,192,905.41 1,130,494.45 17,908,865.69 -9,251,573.91
价物净增加额



二、审计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本公司的委托,审计了本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6 月 30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 1-6 月
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
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
〔2019〕8588 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申报会计师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6 月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
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申报会计师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1-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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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相关会计年度:2019 年 1-6 月、2018 年度和 2017 年度。

雪龙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风扇总成、离合器风扇总成、汽车轻量化吹
塑系列产品等产品的销售收入。2019 年 1-6 月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8,367.86 万元,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 17,805.39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 96.94%。2018 年度实现营业
收入 31,926.52 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 31,068.69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 97.31%。
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5,553.79 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 33,718.79 万元,
占营业收入的 94.84%。

雪龙集团销售收入确认原则为:(1)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
移给购货方;(2)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
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
济利益很可能流入;(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由于营业收入是雪龙集团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
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申报会计师将收入确认确定
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申报会计师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
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结合雪龙集团业务模式、检查主要的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
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前后期是否一致;

(3)对营业收入按月度、按产品、按客户等不同维度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
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结合产品价格目录、实际销售单价、单位成本等,执行分析程序,进

1-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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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分析销售收入、毛利额、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5)对于内销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
销售合同或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验收单(结算单或开票通知单)等;对于出
口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等支持性
文件;

(6)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对部分
客户进行现场访谈,以核实向该等客户实现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7)以抽样方式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核对至出库单、验收
单(结算单或开票通知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8)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不
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

(9)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二)应收账款减值

1、2019 年 1-6 月

(1)事项描述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雪龙集团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3,424.66 万元,坏账
准备 724.80 万元,账面价值为 12,699.85 万元。

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
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
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
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
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管理层以账龄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
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申报会计师
将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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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减值,申报会计师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
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
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3)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
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4)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获取并检查管理层对
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和数据的准确
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

5)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
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根据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信用损失经验
及前瞻性估计,评价管理层编制的应收账款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
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账龄、历史损失率、迁徙率等)的准确性和
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6)以抽样方式对年末部分应收账款余额进行函证,与管理层讨论应收账款
回收情况及可能存在的回收风险;

7)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
理性;

8)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
露。

2、2018 年度、2017 年度

(1)事项描述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雪龙集团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9,704.15 万元,坏账
准备 498.25 万元,账面价值为 9,205.91 万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雪龙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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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0,834.65 万元,坏账准备 553.57 万元,账面价值为 10,281.07
万元。

对于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时,管
理层综合考虑债务人的行业状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涉诉情况、还款记录等
因素,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并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采用组合方式进
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管理层将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以历史损失率为基础
并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各账龄组合的坏账计提比例。

由于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较高,且应收账款减值测试涉及
重大管理层判断,申报会计师将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减值,申报会计师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
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
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3)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
层是否充分识别已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

4)对于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获取并检查管理层对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并与获取
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

5)对于采用组合方式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
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根据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损失率及反映当前
情况的相关可观察数据等,评价管理层减值测试方法的合理性(包括各组合坏账
准备的计提比例);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包括对于以账龄为
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以抽样方式检查应收账款账龄的准确性)以及对
应计提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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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以抽样方式对年末部分应收账款余额进行函证,与管理层讨论应收账款
回收情况及可能存在的回收风险;

7)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
理性;

8)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
露。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编制的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最新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
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报表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
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2、合并报表范围及其变化

(1)合并范围增加

公司名称 股权取得方式 股权取得时点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2016 年度
宁波北仑中科雪龙新技
设立 2016 年 1 月 5 万元 100%
术创新中心

(2)合并范围减少

公司名称 股权处置方式 股权处置时点
1.2018 年
香港庆捷盈控投有限公司 注销 2018 年 11 月
2.2016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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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泽汽配科技有限公司 被本公司吸收合并 2016 年 1 月
宁波中科雪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被本公司吸收合并 2016 年 5 月
宁波显威汽配科技有限公司 被本公司吸收合并 2016 年 8 月


五、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的会
计期间为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
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
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
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
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
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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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
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六)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
目:(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2)确认
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3)确认出售公司享
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4)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
资产所产生的收入;(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
经营发生的费用。


(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
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
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八)收入确认原则和确认的具体方法

1、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
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
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
济利益很可能流入;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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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
务的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
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
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
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
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
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
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
计算确定。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要销售汽车风扇总成、离合器风扇总成、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
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且产品销
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
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
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离港,取得提单,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
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
够可靠地计量。

3、不同销售方式下收入确认时点的具体差异、确认依据

公司主要销售汽车风扇总成、离合器风扇总成、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
产品主要应用于商用车领域。报告期内,公司采用直销的方式对外销售。根据客
户的所属地理区域不同,可分为内销模式和外销模式。公司不同产品收入确认的
具体时点基本一致,但是内销和外销模式下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存在一定的差
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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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销模式

按照结算方式的不同,公司内销产品收入确认分为上线结算和非上线结算两
种模式。①上线结算:整车及发动机生产厂商一般采用上线结算方式,公司需在
整车及发动机生产厂商的生产基地附近建立中转库。整车及发动机生产厂商依据
生产需求从中转库领用产品、上线装机,并通过供应商管理系统、电子邮件等形
式将实际上线装机的产品明细以验收单、结算单、开票通知单等形式通知公司。
公司核对无误后,根据双方约定的产品价格及上线装机数量确认销售收入;②非
上线结算:汽配维修厂一般采用非上线结算模式。公司将产品发出后,根据收到
的客户签收单据等风险转移凭证确认收入。

(2)外销模式

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离港。产品出关后,公司根据报关单、提
单确认销售收入。

综上所述,不同销售方式下收入确认时点、确认依据、“收款凭证”所指的具
体内容如下表所示:

内销模式
项目 外销模式
上线结算模式 非上线结算模式
收到客户签收单据等风
收入确认时点 客户领用并上线装机 产品报关、离港
险转移凭证
在产品被客 户领用并上 将产品发出后,公司根
产品报关、离港后,
线装机后,公司根据客户 据收到的客户签收单据
确认依据 公司根据报关单、
开具的验收单、结算单、 等风险转移凭证确认收
提单确认销售收入
开票通知单等确认收入 入
验收单、结算单、开票通 客户签收单据等风险转
收款凭证 报关单、提单
知单等 移凭证


(九)金融工具

1、2019 年 1-6 月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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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
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 不属于上述 1)或 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
不属于上述 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
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
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
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
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
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
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
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
益。

③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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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
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
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
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
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
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
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
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③ 不属于上述①或②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①并以低于市场利
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A. 按照金融
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B.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相关规定所确
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④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
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
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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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①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A.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B.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
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②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
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
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
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
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
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
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
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
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
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
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
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
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
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
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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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
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
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
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
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
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
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
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
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工具减值

1) 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
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
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
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
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
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
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
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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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
应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
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
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
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
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
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
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
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
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
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
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
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
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
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 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其他应收款——应收押金保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款项性质
证金组合 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 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
款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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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组合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其他应收款——应收赔付款 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款项性质
组合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其他应收款——应收合并范 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款项性质
围内关联方组合 的预测,测算整个存续期信用
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 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①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的预测,测算整个存续期信用
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票据承兑人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 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
账龄组合
组合 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
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 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联方组合 的预测,测算整个存续期信用
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 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
照表
应收账款
账 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含,下同) 5.00

1-2 年 10.00

2-3 年 30.00

3-5 年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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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年以上 100.00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
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
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
债进行抵销。

2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
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
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1) 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
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2)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
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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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
外: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2)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
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
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3)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
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确定
的金额;②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原则确
定的累积摊销额后的余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
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在资产持
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
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 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
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
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
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
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
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
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
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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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2)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
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
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
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
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
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
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
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
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
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
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
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
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
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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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先将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区
分开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
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
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
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其发生了
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① 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

A. 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B. 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

C. 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
让步;

D. 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 因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债务工具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F. 其他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况。

② 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
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以及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
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公司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对于以
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若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
50%(含 50%)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的,则表明其
发生减值;若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 20%(含 20%)但
尚未达到 50%的,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6 个月(含 6 个月)但未超过 12
个月的,本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
投资是否发生减值。对于以成本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公司综合考虑被投资单位
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判断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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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是否发生减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
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回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
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
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回升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
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
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予转回。


(十)应收款项

1. 2019 年 1-6 月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四、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
策和会计估计”之“(九)金融工具”之“1、2019 年 1-6 月”之“(5)金融工
具减值”。

2、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 金额 100 万元以上(含)且占应收款项账面余额 10%以
标准 上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
备的计提方法 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具体组合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应收关联方款项组合 不计提坏账准备

2) 账龄分析法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账龄
计提比例(%) 计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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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以内(含,下同) 5.00 5.00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30.00 30.00
3-5 年 50.00 5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对应收票据、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十一)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
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
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
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
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
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
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
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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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外购模具按照预计使用年限 3 年进行摊销。

6、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十二)长期股权投资

1. 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
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
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
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
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
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
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
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
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
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
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
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
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
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
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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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
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
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
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
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
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
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
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
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
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
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
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确认
为金融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
定进行核算。

(2) 合并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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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
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
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
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
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
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
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
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
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十三)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
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10.00 4.50
通用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10.00 30.00-18.00
专用设备 年限平均法 3-10 10.00 30.00-9.00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4 10.00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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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
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
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十五)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
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
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
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摊销年限(年)
土地使用权 50
专用软件 5

3.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
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
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
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
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
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
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
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六)部分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
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
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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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
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十七)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 1 年以上(不含 1 年)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
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
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十八)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
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
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
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
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
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
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
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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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
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
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
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十九)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
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
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
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
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
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
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
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
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二十)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
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
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
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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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
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
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
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
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
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
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
的交易或者事项。


(二十一)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
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
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
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两者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
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计入租赁资产价值。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
用。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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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
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
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二十二)税项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税种、税率及计税依据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按 5%、6%、13%、16%、
17%的税率计缴;公司出口
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货物享受“免、抵、退”政策,
退税率为 13%、15%、16%、
17%
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
土地增值税 3%
其他附着物产权产生的增值额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30%后
房产税 余值的 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 1.2%、12%
入的 12%计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20%、25%

发行人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税
率相同。报告期内公司各主体增值税、所得税等主要税种、税率及计税依据如下:

业务名称(计 税率
主体名称 税种
税依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销售货物 增值税 16%、13% 17%、16% 17% 17%
雪龙股份 应纳税所得 企业所得
15% 15% 15% 15%
额 税
提供劳务 增值税 6% 6% 6% 6%
捷斯特 应纳税所得 企业所得
20% 20% 20% 25%
额 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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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名称(计 税率
主体名称 税种
税依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内销税率
内销税率 为 17%、 内销税率 内销税率
为 16%、 16% 为 17% 为 17%
13%出口 出口货物 出口货物 出口货物
货物享受 享受“免、 享受“免、 享受“免、
销售货物 增值税
雪龙进出 “免、抵、 抵、退”政 抵、退”政 抵、退”政
口 退”政策, 策,退税率 策,退税率 策,退税率
退税率为 为 13%、 为 13%、 为 13%、
13%、16% 15%、16%、 15%、17% 15%、17%
17%
应纳税所得 企业所得
20% 20% 20% 25%
额 税
销售货物 增值税 16%、13% 16% 17% 17%
长春欣菱 应纳税所得 企业所得
25% 25% 25% 25%
额 税
销售货物 增值税 16%、13% 16% 17% 17%
雪龙创新
应纳税所得 企业所得
中心 25% 25% 25% 25%
额 税
销售货物 增值税
香港庆捷
应纳税所得 企业所得
盈 25% 25% 25%
额 税
销售货物 增值税 17%
中科雪龙 应纳税所得 企业所得
25%
额 税
销售货物 增值税 17%
显威汽配 应纳税所得 企业所得
25%
额 税
销售货物 增值税 17%
东泽汽配 应纳税所得 企业所得
25%
额 税
宁波北仑 销售货物 增值税 17%
汽车零部
应纳税所得 企业所得
件技术研 25%
额 税
发中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
号),自 2018 年 5 月 1 日后,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
适用 17%税率的,税率调整为 16%。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的规定,自 2019 年 4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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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原适用 16%的税率调整为 13%。

2、税收优惠及有效期

(1)根据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浙江省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和
浙江省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2014 年 9 月 25 日颁发的证书编号为 GR201433100397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按照税法规定 2014-2016
年减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2017 年 11 月 29 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
业复审,取得编号为 GR201733100258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按照税法规定
2017-2019 年减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
知》(财税〔2015〕34 号)、《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 号)、《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
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 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
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 号)有关规定,捷斯特检测公司和雪龙进出口
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 1-6 月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按税法规定,
2017-2018 年度按其应纳税所得额减按 50%计算,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9 年 1-6 月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
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其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
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
税。。


(二十三)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
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
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
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
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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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
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
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二十四)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
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
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①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
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
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
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
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
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
受益计划净资产;

③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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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
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
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
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
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
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
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
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
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
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
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
产成本。


(二十五)预计负债

1.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
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最近 12 个月实现销售收入的 3%确定应保留
的产品质量保证准备金;自 2017 年 12 月 31 日起,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最近
18 个月实现销售收入的 3%确定应保留的产品质量保证准备金。

2. 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
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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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
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
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
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
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
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
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
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
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
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
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
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
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
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
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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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
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
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
(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
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二十七)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
补助》。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第二届第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采用未来适
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本公司根据(财会〔2018〕15 号)
的要求执行新的财务报表格式,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
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
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颁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公司根据(财会〔2019〕6 号)的要求
执行新的财务报表格式,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八)终止经营的确认标准、会计处理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经被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且能够单独区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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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
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六、公司最近一年收购兼并情况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不存在收购兼并其他企业资产(或股权)的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超过公司收购前一会计年度相应项目 20%(含)的情况。


七、分部信息

(一)公司业务分部报告列式如下表:

单位:万元
风扇总 离合器风 汽车轻量化吹
期间 项目 其他 合计
成 扇总成 塑系列产品
2019 年 主营业务收入 6,879.83 7,082.71 2,994.36 848.50 17,805.39
1-6 月 主营业务成本 2,620.50 3,323.63 1,586.94 372.16 7,903.23
2018 年 主营业务收入 11,878.51 12,820.71 5,061.68 1,307.80 31,068.69
度 主营业务成本 4,786.83 5,995.18 2,677.66 500.67 13,960.34
2017 年 主营业务收入 12,131.14 13,754.41 6,125.10 1,708.14 33,718.79
度 主营业务成本 4,537.91 5,321.60 2,854.18 421.85 13,135.53
2016 年 主营业务收入 9,856.32 11,082.01 4,817.92 1,459.00 27,215.24
度 主营业务成本 3,771.86 4,015.94 2,600.08 457.47 10,845.36


(二)按母子公司产品的分部信息如下:

1、2019 年 1-6 月
单位:万元
离合器风扇总 汽车轻量化吹
项目 风扇总成 其他 合计
成 塑系列产品
雪龙 主营业务收入 6,829.55 7,080.56 2,990.51 845.62 17,746.24
股份 主营业务成本 2,602.16 3,311.37 2,105.64 622.91 8,642.08
捷斯 主营业务收入 - - - 97.65 9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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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合器风扇总 汽车轻量化吹
项目 风扇总成 其他 合计
成 塑系列产品
特 主营业务成本 - - - 64.67 64.67
雪龙 主营业务收入 275.80 15.46 27.69 28.65 347.60
进出
主营业务成本 240.95 13.31 26.13 23.85 304.23

长春 主营业务收入 - - 1,046.28 580.61 1,626.89
欣菱 主营业务成本 - - 563.39 347.78 911.16
分部 主营业务收入 -225.52 -13.31 -1,070.12 -704.03 -2,012.98
间抵
主营业务成本 -222.61 -1.05 -1,108.21 -687.05 -2,018.92

主营业务收入 6,879.83 7,082.71 2,994.36 848.50 17,805.39
合并
主营业务成本 2,620.50 3,323.63 1,586.94 372.16 7,903.23

2、2018 年度
单位:万元
汽车轻量
离合器风
主体 项目 风扇总成 化吹塑系 其他 合计
扇总成
列产品
雪龙 主营业务收入 11,815.57 12,816.60 5,056.21 1,300.06 30,988.45
集团 主营业务成本 4,789.73 5,994.97 3,050.28 591.52 14,426.50

捷斯 主营业务收入 - - - 189.00 189.00
特 主营业务成本 - - - 113.14 113.14
雪龙 主营业务收入 584.24 30.21 44.36 75.68 734.50
进出
主营业务成本 518.41 26.32 38.90 70.36 653.99

长春 主营业务收入 - - 824.67 366.62 1,191.29
欣菱 主营业务成本 - - 489.28 238.49 727.77
分部 主营业务收入 521.31 26.10 863.56 623.57 2,034.55
间抵
主营业务成本 521.31 26.10 900.80 512.85 1,961.06

主营业务收入 11,878.51 12,820.71 5,061.68 1,307.80 31,068.69
合并
主营业务成本 4,786.83 5,995.18 2,677.66 500.67 13,960.34

3、2017 年度
单位:万元
离合器风 汽车轻量化吹
主体 项目 风扇总成 其他 合计
扇总成 塑系列产品
雪龙 主营业务收入 12,082.00 13,751.08 6,122.61 1,702.69 33,658.38
集团 主营业务成本 4,540.89 5,321.61 2,854.11 443.34 13,15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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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斯 主营业务收入 - - - 180.10 180.10
特 主营业务成本 - - - 154.40 154.40
雪龙 主营业务收入 655.04 31.87 25.02 77.64 789.57
进出
主营业务成本 596.55 28.41 22.58 71.78 719.32

分部 主营业务收入 605.90 28.54 22.52 252.29 909.26
间抵
主营业务成本 599.53 28.41 22.52 247.66 898.13

主营业务收入 12,131.14 13,754.41 6,125.10 1,708.13 33,718.79
合并
主营业务成本 4,537.91 5,321.60 2,854.18 421.85 13,135.53

4、2016 年度
单位:万元
离合器风 汽车轻量化吹
主体 项目 风扇总成 其他 合计
扇总成 塑系列产品
雪龙集 主营业务收入 9,800.32 11,074.47 4,817.45 1,401.09 27,093.33
团 主营业务成本 3,741.57 4,012.34 2,727.43 431.77 10,913.12
显威汽 主营业务收入 - - 736.39 - 736.39
配 主营业务成本 - - 608.61 - 608.61
主营业务收入 - - - 307.15 307.15
捷斯特
主营业务成本 - - - 271.34 271.34
雪龙进 主营业务收入 548.47 71.74 0.47 102.23 722.90
出口 主营业务成本 522.76 67.80 0.43 45.76 636.75
分部间 主营业务收入 492.48 64.20 736.39 351.47 1,644.54
抵消 主营业务成本 492.48 64.20 736.39 291.39 1,584.46
主营业务收入 9,856.32 11,082.01 4,817.92 1,459.00 27,215.24
合并
主营业务成本 3,771.86 4,015.94 2,600.08 457.47 10,845.36


八、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
-144.51 25.69 -4.90 -89.86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
- - 37.55 18.51
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353.16 1,060.33 1,135.94 388.99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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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
- - - 33.70
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事
-0.4 -30.90 -81.00 -364.48
项产生的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0.57 26.85 29.79 -22.77
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
- -49.76 - -2,242.79
损益项目
小计 207.68 1,032.21 1,117.38 -2,278.69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
26.12 146.61 159.43 -23.05
少以“-”表示)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
181.57 885.60 957.95 -2,255.64
损益净额


九、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

(一)固定资产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期末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8,050.88 2,478.96 5,571.92
通用设备 1,140.07 736.79 403.28
专用设备 12,718.79 5,188.96 7,529.83
运输工具 1,996.45 1,338.89 657.56
合计 23,906.19 9,743.60 14,162.59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二)在建工程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 期末账面价值 资金来源
待安装设备 582.48 自筹
合计 582.48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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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形资产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和专用软件,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取得方式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出让 1,308.40 263.75 1,044.65
专用软件 购入 435.95 273.06 162.89
合计 1,744.35 536.81 1,207.54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十、最近一期末的主要债项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主要的债项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项目 金额
短期借款 1,200.00 应交税费 694.09
应付账款 1,671.31 应付职工薪酬 583.98
预计负债 1,466.22 预收款项 66.24
递延收益 1,277.88 其他应付款 54.87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持有 5%及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无应付账
款、其他应付款、预收款项。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逾期偿还借款的情况。


十一、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6 月 30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日
股本 11,239.15 11,239.15 11,239.15 11,239.15
资本公积 2,052.36 2,052.36 2,052.36 2,052.36
其他综合收益 - - -49.76 -29.11
盈余公积 4,892.87 4,892.87 3,991.03 2,942.12
未分配利润 19,680.35 14,706.54 9,841.52 383.8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7,864.73 32,890.92 27,074.30 16,588.35


1-1-377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所有者权益合计 37,864.73 32,890.92 27,074.30 16,588.35

1、股本

单位: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2019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日 日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香港绿源 2,989.15 26.60 2,989.15 26.60 2,989.15 26.60 2,989.15 26.60
维尔赛控股 2,247.96 20.00 2,247.96 20.00 2,247.96 20.00 2,247.96 20.00
贺财霖 1,987.19 17.68 1,987.19 17.68 1,987.19 17.68 1,987.19 17.68
贺群艳 1,726.43 15.36 1,726.43 15.36 1,726.43 15.36 1,726.43 15.36
贺频艳 1,726.43 15.36 1,726.43 15.36 1,726.43 15.36 1,726.43 15.36
联展投资 561.99 5.00 561.99 5.00 561.99 5.00 561.99 5.00
合计 11,239.15 100.00 11,239.15 100.00 11,239.15 100.00 11,239.15 100.00

公司股本形成过程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
人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资本公积

单位:万元
2019 年 6 月 30 2018 年 12 月 2017 年 12 月 2016 年 12 月
项目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股本溢价 2,052.36 2,052.36 2,052.36 2,052.36
合计 2,052.36 2,052.36 2,052.36 2,052.36

3、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万元
2019 年 6 月 30 2018 年 12 月 2017 年 12 月 2016 年 12 月
项目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
- - -49.76 -29.11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外币财务报
- - -49.76 -29.11
表折算差额
合计 - - -49.76 -29.11

其他综合收益系已注销的子公司香港庆捷盈报表折算差额。香港庆捷盈以美
元作为记账本位币,美元报表折算成人民币报表时因汇率变动导致的折算差额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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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8 年末、2019 年 6 月末不存在其他综合收益。

2017 年末
单位:万元
项目 美元 汇率 人民币
资产总计 170.31 6.5342 1,112.85
负债合计 - -
实收资本 120.00 6.4095 769.14
未分配利润 50.31 7.9584 400.4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70.31 6.8671 1,169.5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70.31 6.8671 1,169.54
香港庆捷盈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56.69
雪龙股份应付款项 - 791.03
合并抵消 香港庆捷盈应收款项 - 784.10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6.93
合并报表中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49.76

2016 年末
单位:万元
项目 美元 汇率 人民币
资产总计 173.82 6.937 1,205.80
负债合计 - -
实收资本 120.00 6.4095 769.14
未分配利润 53.82 7.8846 424.36
所有者权益合计 173.82 6.8662 1,193.5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73.82 6.8662 1,193.50
香港庆捷盈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12.30
雪龙股份应付款项 - 791.03
合并抵消 香港庆捷盈应收款项 - 832.44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41.41
合并报表中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29.11

香港庆捷盈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实收资
本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
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未分配利润由净利润结转而来。

4、盈余公积

单位:万元
2019 年 6 月 30 2018 年 12 月 2017 年 12 月 2016 年 12 月
项目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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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法定盈余公积 4,892.87 4,892.87 3,991.03 2,942.12
合计 4,892.87 4,892.87 3,991.03 2,942.12

报告期内,公司盈余公积均系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母公
司年度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所形成。

5、未分配利润

单位:万元
2019 年 6 月 30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日
期初未分配利润 14,706.54 9,684.51 226.81 22,307.74
加:本期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 4,973.82 9,138.60 10,506.60 5,115.17
净利润
减:提取法定盈
901.85 1,048.91 449.08
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3,371.75 - 26,590.00
期末未分配利润 19.680.35 14,549.52 9,684.51 383.82


十二、报告期内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6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121.54 13,675.53 10,208.57 3,384.4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044.18 -887.30 -5,581.62 1,324.4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439.95 -13,094.78 -2,646.53 -5,561.27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4.87 8.64 -34.75 -17.35
物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57.72 -297.91 1,945.66 -869.73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承诺事项及其他重要事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1-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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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申请首
次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A 股)不超过 3,747 万股(以中国证监会最后核准额度
为准),并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流通。

3、除上述事项外,截至 2019 年 7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
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承诺事项

1.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抵押、质押情况

单位:万元

抵 抵押物、质押物
押 抵押

/ 抵押权 物、 借款最后
款 借款余额
质 人 质押 账面原值 账面价值 到期日

押 物

房屋
中国农 建筑 2,822.98 2,451.46
发 发
业银行 物
行 行 1,200.00 2020/1/10
宁波北 土地
人 人
仑分行 使用 173.02 118.59


2,996.00 2,570.05 1,200.00


2.已出具的各类未到期的保函

单位:万元

保函 保函
开证银行 最后到期日 开立条件
类别 金额
中国农业银行 履约
123.85 2020-1-9 存入保证金 37.16 万元
宁波北仑支行 保函

3.除上述事项外,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重
大承诺事项。

1-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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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重要事项

1、2016 年 9 月 14 日,公司与宁波金耀机械有限公司签订《存量房屋买卖
合同》,将位于天台山路的房屋及土地以 2,723.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宁波金耀机
械有限公司。转让价格参照宁波东盛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6 年 6 月 30 日为评
估基准日出具的评估价值为 2,722.65 万元的《评估报告》(宁东评报字[2016]2028
号)。经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复核并由其出具《关于“宁东评报字[2016]2028 号
《资产评估报告》”的复核报告》(坤元评报〔2016〕471 号),上述处置的房屋及
土地评估价值为 2,722.65 万元。

2、终止经营

(1)终止经营净利润

单位:万元

香港庆捷盈控投有限公司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 - -
营业利润 -71.93 -20.86 90.60
终止经营业务利润总额 -71.93 -20.86 90.60
终止经营业务净利润 -71.93 -23.96 90.60

(2)终止经营现金流量

香港庆捷盈控投有限公司终止经营的现金流量表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2018 年度 -6.41 - -328.47
2017 年度 -23.96 - -
2016 年度 -11.61 375.50 -

3、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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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 2019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
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
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
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
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
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
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1.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 2019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
项 目 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调整影响
应收票据 66,539,764.26 -41,276,134.15 25,263,630.11
应收款项融资 41,276,134.15 41,276,134.15

2. 2019 年 1 月 1 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
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单位: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
项 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摊余成本 25,263,630.11

应收票据 贷款和应收款项 66,539,764.2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41,276,134.15

应收账款 贷款和应收款项 92,059,077.50 摊余成本 92,059,077.50
其他应收款 贷款和应收款项 199,949.79 摊余成本 199,949.79

3. 2019 年 1 月 1 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
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
如下:

1-1-383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元
按原金融工具准 按新金融工具准
则列示的账面价 则列示的账面价
项 目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值(2018 年 12 月 值(2019 年 1 月
31 日) 1 日)
(1) 金融资产
1) 摊余成本
应收票据 66,539,764.26 -41,276,134.15 25,263,630.11
以摊余成本计量
66,539,764.26 -41,276,134.15 25,263,630.11
的总金融资产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应收款项融资 41,276,134.15 41,276,134.15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
41,276,134.15 41,276,134.15
他综合收益的总
金融资产

4. 2019 年 1 月 1 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
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单位:元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项 目 计提损失准备 重分类 重新计量 计提损失准备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应收票据 1,329,664.74 1,329,664.74
应收账款 4,982,454.44 4,982,454.44
其他应收款 18,239.98 18,239.98




十四、财务指标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 6 月 2018 年 12 2017 年 12 2016 年 12
财务指标
30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6.05 3.56 1.70 1.27
速动比率(倍) 4.75 2.77 1.40 1.0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5.63 22.31 40.64 54.10
每股净资产(元) 3.37 2.93 2.41 1.48
无形资产(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
0.43 0.56 0.84 0.22
产的比例(%)
财务指标 2019 年 1-6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1-1-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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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7,157.02 13,019.32 14,496.89 8,449.63
利息保障倍数(倍) 50.66 19.75 16.81 17.1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35 3.28 3.47 3.14
存货周转率(次) 3.05 2.86 3.24 2.84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12 -0.03 0.17 -0.08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19 1.22 0.88 0.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4,792.25 8,253.00 9,548.65 7,370.80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注: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账面价值;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折旧支出+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额+无形资
产摊销;

7、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8、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土地使用权除外)÷净资产;

9、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按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计算)÷普通股期末数;

10、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普通股期末数;

11、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普通股期末数;

1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非经常性损益。


(二)报告期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如下:

每股收益(元)
加权平均净资
期间 项目 基本每股 稀释每股
产收益率(%)
收益 收益
2019 年 1-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4.06 0.44 0.44


1-1-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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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13.55 0.43 0.43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0.79 0.81 0.81
2018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27.81 0.73 0.73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8.10 0.93 0.93
2017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43.72 0.85 0.85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0.00 0.46 0.46
2016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43.23 0.66 0.66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注:①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
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
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
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
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②基本每股收益=P÷S;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
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
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
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③公司不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十五、公司设立时及报告期内资产评估情况

(一)整体变更评估情况

2011 年 9 月,雪龙有限整体变更为雪龙股份。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
任公司对公司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进行了评估,并出具《雪龙集团有限公司拟改
制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1】第 324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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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评估目的:对雪龙有限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进行评估,为雪龙有限改
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价值参考。

2、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3、评估结论:截止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5 月 31 日雪龙有限总资产账面价值
为 30,644.59 万元,评估值为 42,410.38 万元,评估增值 11,765.79 万元,增值率
38.39%;负债账面价值为 18,620.88 万元,评估值为 18,620.88 万元,无增减值变
化。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2,023.71 万元,评估值为 23,789.50 万元,评估增值为
11,765.79 万元,增值率 97.85%。本次评估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21,229.13 22,064.95 835.82 3.94
非流动资产 9,415.46 20,345.43 10,929.97 116.09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3,957.41 9,869.53 5,912.12 149.39
固定资产 5,130.61 6,328.30 1,197.69 23.34
无形资产 278.30 4,098.12 3,819.82 1,372.57
长期待摊费用 16.96 17.30 0.34 2.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32.19 32.19 - -
资产总计 30,644.59 42,410.38 11,765.79 38.39
流动负债 18,620.88 18,620.88 - -
负债总计 18,620.88 18,620.88 - -
净资产 12,023.71 23,789.50 11,765.79 97.85

资产评估增值较大的项目主要为长期股权投资及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系
子公司股权评估增值,无形资产系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

2019 年 2 月 22 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雪龙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
司时资产、负债进行了补充评估,并出具了《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了解变更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相关资产及负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
[2019]26 号),在资产基础法评估方法下,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5 月 31 日,
雪龙有限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23,107.15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92.18%,与北京中企
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结果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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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售土地房屋的评估情况

2016 年 8 月 5 日,宁波东盛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受托对雪龙股份位于宁波市
北仑区大碶天台山路 226 号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
《资产评估报告》(宁东评报字【2016】2028 号)。

评估目的:为雪龙股份资产转让计税提供价值参考。

评估方法:房屋建筑物评估采用成本法,土地使用权评估采用基准地价系数
修正法。

评估结论:以 2016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雪龙股份委托评估的房屋建
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评估值合计为 2,722.65 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 1,620.10 万元,
土地使用权 1,102.55 万元。

2016 年 10 月 28 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宁东评报字【2016】
2028 号<资产评估报告>”的复核报告》(坤元评报〔2016〕471 号),对上述土
地房屋的评估进行了复核,认为宁东评报字【2016】2028 号《资产评估报告》
的评估结果基本合理,实施的评估程序基本到位。


(三)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评估情况

2016 年 12 月,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受托对雪龙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
行了评估,并出具《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股份支付所涉及的雪龙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银信财报字【2016】沪第 0158 号)。

评估目的:雪龙股份因股份支付,需对所涉及的雪龙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进行评估,并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方法:收益法、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论:被评估单位单体口径账面净资产为 15,020.47 万元,资产基础法
评估值 29,244.40 万元;收益法评估值 46,300.00 万元;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中
未能包含企业的人力资源、客户关系等无形资产的价值,故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低
于收益法的评估值。最终选取收益法评估值。于评估基准日,委估企业股东全部
权益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为 46,300.00 万元,较单体口径净资产评估增值 31,27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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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万元,增值率 208.25%。

2019 年 2 月 12 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雪龙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因股份支付所涉及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的复核报告》(银信核报字[2019]沪第 001 号),对上述评估结果进行了复核,
认为“银信财报字【2016】沪第 0158 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基本合理,
实施的评估程序基本到位。


十六、历次验资情况

历次验资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
设立以来股东出资、股本变化的验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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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根据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经审计的财务会计资料,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和实际
经营情况,公司管理层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情况及
未来趋势分析如下: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状况分析

1、资产总体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体情况如下: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流动资产合计 25,832.05 57.56 24,410.06 57.32 27,467.15 60.41 23,168.56 63.7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047.27 42.44 18,176.79 42.68 17,998.97 39.59 13,200.68 36.30
合计 44,879.32 100.00 42,586.85 100.00 45,466.12 100.00 36,369.2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36,369.24 万元、45,466.12 万元、
42,586.85 万元及 44,879.32 万元,公司资产总额有所波动。2017 年末,公司资产
总额上升 9,096.88 万元,主要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均有所上升所致。2018
年末,公司总资产略有下降,主要由于对股东进行分红所致。2019 年 6 月末,
公司总资产略有上升,受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增长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主要由流动资产组成,流动资产占公司总资产的比
例分别为 63.70%、60.41%、57.32%及 57.56%,流动资产占比有所下降。

2、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万 比例 金额(万 比例 金额(万 比例 金额(万 比例
元) (%) 元) (%) 元) (%) 元) (%)
货币资 1,467.78 5.68 2,825.50 11.58 3,129.75 11.39 1,206.94 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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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票
2,372.86 9.19 6,653.98 27.26 8,829.54 32.15 6,307.12 27.22

应收账
12,699.85 49.16 9,205.91 37.71 10,281.07 37.43 10,235.67 44.18

应收款
3,497.20 13.54 - - - - - -
项融资
预付款
190.88 0.74 219.93 0.90 61.43 0.22 899.98 3.88

其他应
22.56 0.09 19.99 0.08 47.42 0.17 45.82 0.20
收款
存货 5,543.29 21.46 5,402.63 22.13 4,800.70 17.48 4,288.41 18.51
其他流
37.62 0.15 82.12 0.34 317.23 1.15 184.62 0.80
动资产
合计 25,832.05 100.00 24,410.06 100.00 27,467.15 100.00 23,168.5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存货
组成,四者合计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89.91%、87.05%、87.11%和 93.35%。

流动资产主要项目的变动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为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及其他货币资金;其中,其
他货币资金为公司申请履约保函而向银行存入的保证金。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
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库存现金 2.41 0.16 2.45 0.09% 4.30 0.14% 5.34 0.44%
银行存款 1,428.22 97.30 2,785.89 98.60% 3,081.95 98.47% 1,135.24 94.06%
其他货币资金 37.16 2.53 37.16 1.32% 43.50 1.39% 66.35 5.50%
合计 1,467.78 100.00 2,825.50 100.00% 3,129.75 100.00% 1,206.94 100.00%

2017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 2016 年末增加了 1,992.81 万元,主要系公司票
据托收增加所致。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较 2017 年末下降 304.25
万元,主要由于偿还银行贷款银行存款下降所致。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货币
资金较 2018 年末下降 1,357.72 万元,主要由于偿还银行贷款所致。

(2)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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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收票据 2,372.86 12.78 6,653.98 41.95 8,829.54 46.20 6,307.12 38.13
应收账款 12,699.85 68.39 9,205.91 58.05 10,281.07 53.80 10,235.67 61.87
应收款项融
3,497.20 18.83 - - - - - -

合计 18,569.91 100.00 15,859.88 100.00 19,110.61 100.00 16,542.79 100.00
注:根据 2019 年 4 月财政部《关于修订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9]6 号),自 2019 年起,公司将银行承兑汇票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工具核算,按“应收款项融资”列示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合计数分别
为 16,542.79 万元、19,110.61 万元、15,859.88 万元及 18,569.91 万元,占流动资
产的比例分别为 71.40%、69.58%、64.97%和 71.89%。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
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存在一定的波动,主要受到发行人销售规模变化的影响。

1)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公司应收票据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2019 年 1-6 月仅为商业承兑
汇票),应收款项融资为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汇票系公司所处行业内主要结算方
式之一。

①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的账面价值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据构成情况如下: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万元) (万元) (万元) (%) (万元) (%)
银行承
3,497.20 59.58% 4,127.61 62.03% 6,502.06 73.64 4,681.47 74.23
兑汇票
商业承
2,372.86 40.42% 2,526.36 37.97% 2,327.48 26.36 1,625.65 25.77
兑汇票
合计 5,870.06 100.00% 6,653.98 100.00% 8,829.54 100.00 6,307.12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分别为 6,307.12 万
元、8,829.54 万元、6,653.98 万元及 5,870.06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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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2%、32.15%、27.26%及 22.58%。

②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的情况及变化原因
单位:万元
票据类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间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型 收取货款 背书转让 贴现 到期托收
银行承
4,127.61 11,943.72 4,349.43 6,325.92 1,898.79 3,497.20
2019 兑汇票
年 1-6 商业承
月 2,659.33 2,413.75 2,575.33 2,497.75
兑汇票
小计 6,786.94 14,357.47 4,349.43 6,325.92 4,474.12 5,994.95
银行承
6,502.06 24,755.13 7,488.61 12,007.50 7,633.47 4,127.61
兑汇票
2018
商业承
年度 2,449.98 5,733.63 1,204.98 4,319.31 2,659.33
兑汇票
小计 8,952.04 30,488.76 8,693.59 12,007.50 11,952.77 6,786.94
银行承
4,681.47 28,764.98 7,678.81 7,948.51 11,317.07 6,502.06
兑汇票
2017
商业承
年度 1,711.21 4,607.97 243.99 3,625.21 2,449.98
兑汇票
小计 6,392.68 33,372.95 7,922.80 7,948.51 14,942.28 8,952.04
银行承
3,215.62 20,377.23 8,283.59 8,795.80 1,831.98 4,681.47
兑汇票
2016
商业承
年度 1,552.48 3,216.42 134.69 1,333.00 1,590.00 1,711.21
兑汇票
小计 4,768.10 23,593.65 8,418.28 10,128.80 3,421.98 6,392.68

[注]:2017 年商业承兑汇票期末余额中包含已贴现未到期的 994 万元;商业承兑汇票贴
现未终止确认,账面将贴现款列于短期借款。在编制本表时,上述票据在次年到期时列到期
承兑。2018 年末存在商业承兑汇票 40 万因承兑人未履约而转为应收账款,在编制本表时,
已从当期增加金额中扣除。

报告期内,公司将部分票据进行背书转让,以支付供应商货款;同时公司为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部分票据进行贴现。

2017 年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较 2016 年末增加了 2,559.36 万元,主要系贴
现减少且随着销售规模的扩大收到客户用于支付货款的承兑汇票增加共同影响
所致。
2018 年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较 2017 年末应收票据减少 2,165.10 万元,主
要系 2018 年票据贴现增加,进而导致期末库存票据减少。
2019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及应收款项融资较 2018 年末减少 792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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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主要系 2019 年 1-6 月票据贴现较多且收到的票据有所减少共同影响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均系客户以银行承兑汇票、商业
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形成,由商业银行或具有雄厚资金实力的整车及发动机生产厂
商承兑,坏账风险低。

报告期内,公司仅在 2018 年存在因承兑人未履约而将其转为应收账款的票
据情况。转为应收账款票据合计金额为 40.00 万元,共 3 张商业承兑汇票,具体
情况如下:
序号 背书人 承兑人 到期日 金额
1 2018.12 20.00
一拖(洛阳)柴油机 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
2 2019.01 10.00
有限公司 限公司
3 2019.06 10.00
合计 40.00

在首张商业承兑汇票于 2018 年底无法承兑时,考虑到承兑人的履约能力,
公司将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尚未到期的另外两张商业承兑汇票均转为对一拖(洛
阳)柴油机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公司其他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主要为国内知名柴油机厂商、整车厂商以及
财务公司等,资金实力雄厚,到期不托收可能性较小。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商业承
兑汇票承兑人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财
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状况分析”之“2、流动资产分析”之“(2)应收
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之“1)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之“⑤商
业承兑汇票的具体情况”。

③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背书和贴现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将部分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进行背书转让,以支付供应
商货款;同时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部分票据进行贴现。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期间 背书 贴现 背书 贴现
期末已到期 期末未到期 期末已到期 期末未到期 期末已到期 期末未到期 期末已到期 期末未到期
2019 年 1-6 月
926.82 3,422.61 1,549.80 4,776.12
/2019.6.30
2018 年度/ 4,914.83 2,573.79 7,467.23 4,540.27 907.98 29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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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31
2017 年度/
4,481.67 3,197.14 3,789.90 4,158.61 118.35 125.64 994.00
2017.12.31
2016 年度/
5,232.05 3,051.55 6,645.80 2,150.00 90.69 44.00 1,333.00
2016.12.31

发行人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应收商业票据参照“按照信用风险组合特征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计提减值损失。

④票据背书和贴现对追索权的约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供应商没有对票据背书的追索权进行单独约定,即当持票
人在汇票到期不获支付时,按照《票据法》的相关规定行使追索权,发行人背书
转让的票据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仅背书转让少量的商业承兑汇票,报告期内发
行人不存在背书转让汇票的受让人向发行人追索的情形。根据公司与银行签订的
贴现合同和协议,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贴现人可向申请人和其他票据债务人主
张票据权利,追索票款及相关费用。

⑤商业承兑汇票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主要为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为知名柴油发动机生产厂商,为纽约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商业信用
良好。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业承兑汇票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出票人/前手背 2019 年 6 月 2018 年 12 2017 年 12 2016 年 12
承兑人
书人 30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广西玉柴机器 广西玉柴机器股
1,483.00 1,274.00 2,342.00 1,331.00
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一汽解放汽车 一汽财务有限公
- 521.00 - -
有限公司 司
昆明云内动力
760.00 560.00 - -
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云内动力 建信融通有限责
3.50 3.00 - -
有限公司 任公司
山东云内动力
10.00 - - -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一拖集团财
河北省魏县张 务有限责任公司 - - 52.00 -
氏农机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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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拖拉机股
- - 30.00 -
份有限公司
一拖(洛阳)柴
140.00 148.00 - 380.00
油机有限公司
金龙联合汽车 金龙联合汽车工
工业(苏州)有限 业(苏州)有限公 35.25 41.21 20.98 -
公司 司
安徽江淮汽车
中国重汽财务有
集团股份有限 - - 5.00 -
限公司
公司
湖南三一港口 湖南三一港口设
- - - 0.21
设备有限公司 备有限公司
中国重汽集团 中国重汽集团济
济南商用车有 南商用车有限公 12.00 22.00 - -
限公司 司
上海汽车集团财
- 9.00 - -
东风朝阳朝柴 务有限责任公司
动力有限公司 航天科技财务有
- 81.12 - -
限责任公司
河北华北柴油
兵工财务有限责
机有限责任公 29.00 - - -
任公司

北汽福田汽车
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汽车集团财
25.00 - - -
北京福田发动 务有限公司
机厂
账面余额 - 2,497.75 2,659.33 2,449.98 1,711.21
资产减值准备 - 124.89 132.97 122.50 85.56
账面价值 - 2,372.86 2,526.36 2,327.48 1,625.65

注:2018 年末因出票人未履约而转为对背书人应收账款的 40 万商业承兑汇票,在编制
本表时,未纳入范围。

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及应收款项融资较大与下游客户货款结算方式有关。公司
主要客户为整车及发动机生产厂商,一般采用票据进行结算。

发行人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应收商业票据参照“按照信用风险组合特征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计提减值损失。

2)应收账款

①应收账款随收入的增长而增长,账龄结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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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 10,235.67 万元、10,281.07 万元、9,205.91
万元和 12,699.85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44.18%、37.43%、37.71%和
49.16%。

2017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为 10,281.07 万元,与上年度基本持平。应收账款
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37.43%,较上年度略微下降,主要原因为随着公司销售规
模的扩大,流动资产规模也有所增长。

2018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上年末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 2018 年
度销售收入较上年略有下降。

2019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为 12,699.85 万元,较上年有所增长,主要原
因为公司对主要客户二季度的供货量有较大增幅,由此形成较大的处于信用期内
的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增长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6 2016 年度
2018 年度/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度/2017 年 12 月 31
月/2019 年 6 /2016 年 12
项目 日 日
月 30 日 月 31 日
金额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营业收入 18,367.86 31,926.52 -10.20% 35,553.79 25.15% 28,409.71
应收账款
13,424.66 9,704.15 -10.43% 10,834.65 0.46% 10,784.95
余额

2017 年,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增长幅度低于同期营业收入的增长,主要原
因为 2016 年应收账款余额较高,基数较大,公司主要客户结算周期一般为 3-4
个月,2016 年第四季度的收入较高,导致当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

2018 年,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增长幅度与同期营业收入增速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金额(万元) 比例(%) 金额(万元) 比例(%)
(万元) (万元)
1 年以内 13,340.04 99.37 665.00 9,650.78 99.45 482.54
1-2 年 66.67 0.50 6.67 39.30 0.41 3.93
2-3 年 4.21 0.03 1.26 0.52 0.01 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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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年 3.73 0.03 1.86 3.84 0.04 1.92
5 年以上 10.01 0.07 10.01 9.70 0.10 9.70
合计 13,424.66 100.00 684.80 9,704.15 100.00 498.25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万元)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万元)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10,786.03 99.55 539.30 10,708.54 99.29 535.43
1-2 年 22.02 0.20 2.20 56.49 0.52 5.65
2-3 年 14.26 0.13 4.28 8.77 0.08 2.63
3-5 年 9.09 0.08 4.54 11.15 0.10 5.58
5 年以上 3.25 0.03 3.25 - - -
合计 10,834.65 100.00 553.57 10,784.95 100.00 549.28

报告期内,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0,708.54 万元、
10,786.03 万元、9,650.78 万元和 13,340.04 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99.29%、99.55%、99.45%和 99.37%,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稳定。公司应收账
款质量较好、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较小。

②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充分

A、应收账款主要客户稳定且资质较好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及其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情况如下:

2019 年 6 月 30 日
占比
序号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万元)
(%)
1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4,931.12 36.73
2 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 1,503.59 11.20
3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1,289.61 9.61
4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941.14 7.01
5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821.84 6.12
合计 9,487.30 70.67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占比
序号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万元)
(%)
1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901.56 29.90
2 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 905.43 9.33
3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866.33 8.93
4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781.30 8.05
5 东风朝阳朝柴动力有限公司 728.67 7.51
合计 6,183.29 63.72
2017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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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
序号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万元)
(%)
1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4,160.11 38.40
2 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 1,256.94 11.60
3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003.48 9.26
4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597.17 5.51
5 东风朝阳朝柴动力有限公司 587.93 5.43
小计 7,605.63 70.20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占比
序号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万元)
(%)
1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4,845.32 44.93
2 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 1,431.74 13.28
3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908.07 8.42
4 浙江远景汽配有限公司 507.30 4.70
5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20.78 2.05
合计 7,913.21 73.37

注:公司期末应收账款金额前 5 名情况按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销售客户合并计算。
其中: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包括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一汽客车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
车股份有限公司、一汽解放大连柴油机有限公司;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广西玉柴
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玉柴机器专卖发展有限公司、玉柴联合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玉
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原东风汽车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4 日更
名)包括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东风襄阳旅行车有限公司、东风新
疆汽车有限公司、东风实业(十堰)车辆有限公司、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特汽(十堰)
客车有限公司、东风轻型发动机有限公司、东风专用汽车底盘(湖北)有限公司、东风华神汽
车有限公司(原东风神宇车辆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更名)、东风(武汉)汽车零配
件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客户为知名整车及发动机制造商,具备规模大、实力强、信誉高等特点,
且与公司建立了持续、稳定的供销关系,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截至 2019 年 6
月末,公司无应收持有公司 5%及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

B、应收账款周转率基本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情况如下: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3.35 3.28 3.47 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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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周转天
108.96 109.87 103.87 114.60

注:公司 2019 年 1-6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为根据 2019 年 1-6 月营业收入数据年化计算后
所得。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3.14、3.47、3.28 和 3.35,公
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基本稳定。同时,报告期内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
比均达 99%以上。

C、坏账计提政策符合公司业务情况,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基本相当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情况如下:

公司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5 年 5 年以上
中原内配 5% 10% 30% 80% 100%
新坐标 5% 20% 50% 100% 100%
华培动力 5% 10% 50% 100% 100%
浙江仙通 5% 20% 50% 100% 100%
鹏翎股份 5% 10% 30% 50% 50%
川环科技 5% 10% 30% 80% 100%
凯众股份 5% 20% 50% 100% 100%
朗博科技 5% 10% 30% 50% 100%
平均值 5% 14% 40% 83% 94%
本公司 5% 10% 30% 50% 100%

注:上述表格 3-5 年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中中原内配、川环科技计提比例为 3-4 年 50%,
4-5 年 80%,计算平均值时按照 80%计算;1 年以内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中,凯众股份计提比
例为 6 个月以内 1%,6 个月-1 年 5%,计算平均值按照 5%计算。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 1 年期以内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
公司平均水平一致,1 年期至 5 年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
司平均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 1 年期以内,占比在 99%以上,1
年以上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对公司影响不大。

D、报告期内单项计提的情况

2019 年 1-6 月,因由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承兑、一拖(洛阳)柴油机有
限公司背书的商业承兑汇票延期兑付,预计无法收回,发行人将对一拖(洛阳)柴
油机有限公司 40 万元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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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报告期内存在坏账核销,但金额很小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部分零星客户由于自身因素已注销等原因而核销坏账
的情形,报告期内分别存在 7.15 万元、2.32 万元、2.60 万元和 0.12 万元,占当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0.07%、0.02%、0.03%和 0.00%。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
日,发行人不存在应核销尚未核销的应收账款。

③主要客户信用政策具体情况

公司主要客户系商用车整车及发动机生产厂商,公司综合考虑行业惯例、客
户资信状况、过往合作经历、自身资金状况等因素给予整车及发动机生产厂商
3-4 个月的信用期。

报告期内,公司对主要的整车及发动机生产厂商客户的信用政策及变化情况
如下:

客户 主要二级客户名
期间 合同约定 信用期
名称 称
销售方交货并证明货物质量合格、 未明确约定付款
中 国 一汽解放汽车有 报告期 数量无误或者收到《验收单》,向 周期,但在实际
第 一 限公司 内 购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 执行中为 120 天,
汽 车 方根据发票付款 存在一贯性
集 团 未明确约定付款
销售方得到购货方《结算单》后,
有 限 一汽解放青岛汽 报告期 周期,但在实际
每月按《结算单》开具当月增值税
公司 车有限公司 内 执行中为 120 天,
发票,购货方根据发票付款
存在一贯性
广 西 实际执行中为
广西玉柴机器股 报告期 产品经验收合格且开票上账 60 天
玉 柴 120 天,存在一
份有限公司 内 后结算
机 器 贯性
集 团 实际执行中为
广西玉柴机器专 报告期 产品耗用 60 天起且发票入账 40 天
有 限 120 天,存在一
卖发展有限公司 内 后结算
公司 贯性
未明确约定付款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 报告期 根据供应商网站系统中的数据进 周期,但在实际
公司 内 行开票结算 执行中 120 天,
存在一贯性
东 风 东风商用车有限 报告期 自发票挂账当月月末起 90 天后开
120 天
汽 车 公司 内 始付款,120 天付清
集 团 供方根据需方确认的数量办理入 实际执行中为
东风柳州汽车有 报告期
有 限 库并开具发票进行结算,发票到需 120 天,存在一
限公司 内
公司 方报账 60 天后,以 6 个月汇票支 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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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 主要二级客户名
期间 合同约定 信用期
名称 称

每月 6 日前,将上月已装机使用的
昆 明
产品数量和编码以《寄存结清单》
云 内
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当月 15 日
动 力 昆明云内动力股 报告期
前开具发票并寄至甲方进行挂账。 45 天
股 份 份有限公司 内
甲方在挂账后 45 天内支付货款。
有 限
乙方所开发票甲方在当月 20 日后
公司
收到,则自动进入下个付款计划
由购买方以实际使用为依据并开
实际执行中为
报告期 具结算单作为销售方结算款项的
浙江远景汽配有限公司 120 天,存在一
内 唯一有效凭证,购买方发票入账 75
贯性
天后支付货款
2017 年
-2019
开票后 2 个月付款 60 天
江 铃 年 1-6
汽 车 江铃汽车股份有 月
集 团 限公司 未明确约定付款
公司 周期,但在实际
2016 年
执行中为 60 天,
存在一贯性
郑 州 未明确约定付款
宇 通 销售方在收到购货方的“寄售物资 周期,但在实际
郑州宇通客车股 报告期
集 团 结算通知单”后 5 个工作日内按通 执行中为 90 个工
份有限公司 内
有 限 知单开票并寄至购货方财务中心 作日,存在一贯
公司 性
第 一
拖 拉 未明确约定付款
机 股 一拖(洛阳)柴油 报告期 依据购货方开出的结算单据进行 周期,但在实际
份 有 机有限公司 内 开票结算 执行中为 120 天,
限 公 存在一贯性

潍柴动力股份有
潍 柴
限公司、潍柴(潍
动 力 产品上线装机后凭增值税专用发
坊)后市场服务 报告期
股 份 票和相应入库凭证挂账,挂账四个 120 天
有限公司、潍柴 内
有 限 月后以承兑方式付款
(潍坊)中型柴
公司
油机有限公司
付款周期:铺底资金+支付周期。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 报告期 铺底资金即质量与供货保证金,支
60 天
司 内 付周期为自上线之日起或自发票
开具之日起 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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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 主要二级客户名
期间 合同约定 信用期
名称 称
东风康明斯发动机有限 报告期
自发票开出之日起 90 日内付款 90 天
公司 内
未明确约定付款
东风朝阳朝柴动力有限 报告期 每月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保证 周期,但在实际
公司 内 16 日前交买方审核、挂账 执行中为 120 天,
存在一贯性
未明确约定付款
报告期 20 日前开具增值税发票,由甲方财 周期,但在实际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内 务入账,按甲方计划支付 执行中为 120 天,
存在一贯性

报告期内,公司对客户的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放松信用政策增
加收入的情况。

(3)预付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 899.98 万元、61.43 万元、219.93 万元和
190.88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3.88%、0.22%、0.90%和 0.74%。报告期各期
末,公司预付款项金额较小,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低,主要为公司预付的材料采
购款。

2016 年末,公司预付款项相对较高,主要系公司预付善尔信的材料采购款
712.00 万元。善尔信是发行人 PA 基料的主要供应商,发行人结合原材料库存和
生产计划向善尔信采购 PA 基料,2016 年底以来 PA 基料市场价格触底开始较大
幅度的反弹,发行人采购量较大,为了提前锁定采购价格、降低采购成本向 PA
基料主要供应商善尔信预付部分采购款。2017 年,发行人向善尔信税后采购金
额合计 1,502.56 万元。

2017 年末,公司预付款项较 2016 年末减少了 838.55 万元,主要系公司预付
材料采购款大幅减少所致。

2018 年末,公司预付账款为 219.93 万元,较 2017 年末增长较快,预付款主
要为预付台塑工业(宁波)有限公司及其同一控制下主体的原材料采购款。

2019 年 6 月末,公司预付账款较 2018 年末减少 29.05 万元,主要系支付给
台塑工业(宁波)有限公司的原材料采购款有所减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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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9 年 6 月末,公司无预付持有公司 5%及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
项。

(4)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6 月 30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日
其他应收款 22.56 19.99 47.42 45.8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较小,主要为出口退税款和押金保证金。
截至 2019 年 6 月末,公司无应收持有公司 5%及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

(5)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2,174.65 39.23 2,198.21 40.69 1,588.42 33.09 2,123.08 49.51
在产品 548.55 9.90 499.15 9.24 507.26 10.57 382.82 8.93
库存商品 2,652.34 47.85 2,554.13 47.28 2,594.56 54.05 1,646.96 38.41
委托加工
24.62 0.44 24.69 0.46 35.45 0.74 18.32 0.43
物资
周转材料 91.96 1.66 61.28 1.13 18.64 0.39 27.33 0.64
包装物 46.23 0.83 65.17 1.21 56.36 1.17 89.90 2.10
低值易耗
4.95 0.09 - - - - - -

合计 5,543.29 100.00 5,402.63 100.00 4,800.70 100.00 4,288.4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4,288.41 万元、4,800.70 万元、
5,402.63 万元和 5,543.29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 18.51%、17.48%、22.13%
和 21.46%。2016 年、2017 年,公司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基本稳定,2018 年占
比有所提高,主要原因为 2018 年末,存货账面价值有所增长。

①原材料分析

公司原材料主要由塑料基料、钢材、铝压铸、五金件、半成品料等构成,其
中塑料基料包括 PA、PP、HDPE 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金额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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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3.08 万元、1,588.42 万元、2,198.21 万元和 2,174.65 万元,占存货金额的比
重分别为 49.51%、33.09%、40.69%和 39.23%,公司期末原材料较大主要是为了
确保快速响应下游客户需求及时生产,缩短交货周期,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对主要
原材料塑料基料保持了一定的库存量,导致期末原材料余额较大。

2017 年末,公司原材料金额较 2016 年末存在一定幅度的下降,主要原因依
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生产情况,2017 年度对外销售半成品料有所增加。

2018 年末,公司原材料金额为 2,198.21 万元,较 2017 年末增长 609.79 万元,
增长较高,主要原因为长春欣菱于 2018 年度开始投产,增加了原材料的采购。

2019 年 6 月末,公司的原材料金额基本与 2018 年末基本持平。

②库存商品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金额分别为 1,646.96 万元、2,594.56 万元、
2,554.13 万元和 2,652.34 万元,占存货金额的比重分别为 38.41%、54.05%、47.28%
和 47.85%。报告期内,库存商品的规模较大,与公司销售模式及行业特点有关,
公司的客户基本为整车制造商及发动机生产厂商,普遍实行零库存和及时供货的
供应链管理,要求零部件供应商将产品存放在其指定仓库,由客户根据其生产进
度随时领用。公司为保障客户的需要和供货的及时性,会在指定仓库保留一定的
库存量并进行监控,及时根据客户需求追加库存。同时,公司的产品种类和型号
繁多,为保证供货的及时性,公司会对不同型号的产品设置合理库存。公司与客
户一直保持长期合作关系,且客户均为知名整车及发动机生产厂商,对公司产品
需求稳定,未造成产品积压。

2017 年末,公司库存商品金额较 2016 年存在较大幅度的增长,一方面原因
为公司 2016 年末库存商品基数较少,另一方面公司随着销售收入增长加大了对
客户的库存备货量,导致库存商品增长较快。

2018 年末,公司库存商品金额为 2,554.13 万元,与 2017 年末基本持平。

2019 年 6 月末,公司库存商品金额较 2018 年末略有增长,主要由于销售收
入同比有所增长所致。

③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中在产品金额相对较低主要系产品生产周期相对较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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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致。

④报告期各期末,委托加工物资主要为风扇托板及离合器主动轴等委外进行
表面处理的零部件。

I.外地中转库的地域分布、相关权属

发行人下游主要客户为整车制造商及发动机生产厂商,根据客户的零库存管
理要求,为保障客户的需要和供货的及时性,发行人一般在的生产基地附近设立
外地中转仓库,将相关产成品从本部的内部仓库发往外地中转仓库,供客户根据
生产需要随时取用。

发行人与仓储单位均签署了仓储合同,对与仓储有关的权利和义务作了明确
约定。根据仓储合同,发行人作为存货方,享有对货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有权
按约定进行存储货物、提取货物、核对货物等,仓储单位作为保管人,负有妥善
保管货物、做好入库验收、出库交接等义务。保管人验收仓储物后,在仓储期间
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赔偿
责任;仓储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保管人承担违约赔
偿责任。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在全国 19 个省市设置了 74 个外地中转库,
其地域分布、期末结存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期末结存金 占期末库存商 外地中转库对应的主
所属地区 所属省份 数量
额(万元) 品余额比例 要客户
吉林省 6 192.61 7.08% 一汽集团(一汽解放)
东北地区
辽宁省 2 86.98 3.20% 朝柴动力
北京市 3 20.48 0.75% 北汽福田
华北地区 天津雷沃动力有限公
天津市 2 11.79 0.43%

全柴集团(安徽全柴动
力股份有限公司、安徽
华东地区 安徽省 13 114.32 4.20%
天利动力股份有限公
司)、江淮汽车
福建省 3 9.02 0.33% 金龙汽车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
江苏省 7 71.55 2.63%
司无锡柴油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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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 1 38.60 1.42% 江铃汽车
一汽集团(一汽青岛)、
山东省 12 434.59 15.97%
潍柴动力、北汽福田
上海市 1 27.33 1.00% 上柴股份
浙江省 5 32.00 1.18% 远景汽配
玉柴集团(广西玉柴机
器专卖发展有限公司、
华南地区 广西省 5 152.96 5.62%
玉柴联合动力股份有
限公司)
河南省 3 32.87 1.21% 第一拖拉机
华中地区
湖北省 4 136.38 5.01% 东风集团(东风商用车)
西北地区 陕西省 1 9.11 0.33% 西安康明斯
一汽集团(一汽解放成
四川省 4 110.20 4.05%
都分公司)
西南地区 云南省 1 215.72 7.93% 云内动力
庆铃五十铃(重庆五十
重庆市 1 7.16 0.26%
铃)
合计 74 1,703.70 62.59%

发行人外地中转库均对应客户所布局的生产基地,主要集中在华东、东北地
区,与发行人客户的区域分布以及销售的区域分布特征相匹配。

从房屋的产权看,发行人上述 74 个外地中转仓库中,52 个外地中转库场地
为客户所有,22 个外地中转库场地属于第三物流所有。

由于发行人与仓储单位签署仓储合同,存放在外地中转库的货物所有权和使
用权均归发行人所用,因此,发行人存放在外地中转库所的商品均系属于发行人
所有的库存商品。

II.外地中转库的日常管理模式

外地中转仓库由仓储公司具体负责日常的管理,由销售人员负责跟踪管理。
财务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和与第三方仓库存货管理系统、客户供应商管理
系统、销售人员对账方式对外部中转库库存产品进行核查。为了加强对外地中转
库库存商品的管理,发行人采取了如下措施:①选择信誉度高、管理完善的汽车
零部件仓储单位;②发行人与仓储单位均签订仓储合同,明确约定仓储双方的各
项权利和义务;③发行人建立对外地中转库的内部管理机制,责任明确并落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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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III.外地中转库库存商品被客户领用的平均周期

报告期内各期,发行人的全部库存商品周转率以及外地中转库的库存商品周
转率对比如下: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外地中转库的库存商品周转率 8.78 8.01 8.03 8.14

库存商品周转率 5.94 5.28 6.05 6.14

注:库存商品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库存商品余额,公司 2019 年 1-6 月存货周转率为
根据 2019 年 1-6 月营业成本数据年化计算所得。

报告期内,公司的外地中转库周转率、库存商品周转率整体较为平稳。其中,
外地中转库的库存商品周转率约为 8 次,库存商品周转天数为 45 天左右。

IV.库存商品盘点情况

发行人对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发行人根据存货管理相关制度执行存货盘
点,具体措施:(1)对内部仓库具体盘点措施为:每月末由仓管员对本地仓库
盘点并对账;公司总经办和财务部根据公司考核制度规定进行不定期抽查盘点;
年终根据盘点计划,组织实施全面盘点。(2)对外部仓库具体盘点措施为:每
月末对本期外部仓库产品与客户进行对账;公司销售人员需每月跟踪外部仓库产
品的实时状态,实地查看客户仓库或第三方物流,确认外部仓库产品结算情况;
公司年末、半年末、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由财务人员进行抽盘。

在报告期内历次年度和中期更新财务数据中,中介机构于资产负债表日(或
临近资产负债表日)对宁波本地仓库库存商品进行全部监盘。对外地中转库,综
合客户结构、结存量、监盘频率等因素,采用分层抽样的方式确定监盘仓库。保
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对公司存货的整体监盘比例基本在 50%以上,对外地中转库
的监盘比例在 30%以上。

根据保荐机构和会计师的监盘结果,公司历次盘点结果差异率较小均保持在
0.5%之下,盘点差异主要是由于收发误差造成。因此,盘点程序能够有效保证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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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商品余额真实、准确、完整。

V.下游客户基于生产计划从发行人中转库领用产品并进行结算

公司主要客户为整车制造商及发动机生产厂商,采用“上线结算”模式,整
车制造商及发动机生产厂商为了降低自身库存成本并确保零部件供应的及时性,
一般采取零库存管理模式,即在厂区或厂区附近指定仓库用于存放和管理供应商
的产品。

公司通常定期与整车制造商及发动机生产厂商签订年度框架性协议,就供货
价格、结算方式、产品质量标准等条款与客户之间进行约定,客户此类采购计划
并非采购承诺,标注的采购数量作为供应商备货生产的参考。公司根据各整车制
造商及发动机生产厂商生产半年度、季度及周计划并综合考虑指定仓库的安全库
存,当客户使用量大于中转库的库存量或低于安全库存时,公司对相关产品进行
补货并安排生产。

整车制造商及发动机生产厂商在实际生产需求发生时,其直接从生产厂区或
厂区附近指定仓库领用公司相关产品,并定期核对确认每月上线装机数量,通知
公司据此数量按照约定价格开具发票。

因此,公司与主要客户之间的销售过程主要是公司及时向指定仓库发货并预
留安全库存、客户自主领用并完成上线装机,并不存在与单笔销售收入一一对应
关系的销售订单。

VI.发行人产品销量与下游客户整车或发动机产量之间存在配套关系

发行人下游主要客户采购发行人的产品用于生产商用车整车或柴油发动机,
发行人销售的风扇总成、离合器风扇总成属于发动机冷却系统产品,单一风扇总
成或离合器风扇总成对应一辆商用车或一台柴油发动机,即发行人发动机冷却系
统产品与下游客户生产的发动机或者商用车存在一一配套的关系。

发行人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一汽集团、玉柴集团、北汽福田、东风集团、云
内动力、远景汽配、江铃汽车出具的《关于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货情况的书
面确认函》,对发行人产品配套的具体车型或发动机情况进行确认,确认函中详
细列示了客户采购发行人具体产品、数量、金额等用于其实际生产的情况,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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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上述前五大客户出具的确认函及中介机构对其主要客户的访谈确认,上述
主要客户所购买的发行人产品均已按生产计划及时上线用于整车或发动机的生
产,与所生产的车型及发动机型号存在配套关系,发行人销量与下游客户生产情
况具有匹配性。

VII.外部中转库期末库存商品与下游客户需求的匹配情况

①外部中转库的库存商品周转率约为 8 次,库存商品周转天数为 45 天左右。
公司为保障客户的需要和供货的及时性,会在指定仓库保留安全库存并进行实时
监控。通常情况下,公司外部中转库的库存商品基本能满足下游客户 45 天左右
的领用生产需求。

②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外部中转库的库存商品金额占各期末库存商品余额的
比例分别为 77.68%、57.74%、57.64%和 62.59%,占比相对合理,外部中转库的
库存商品基本能够下游客户的需求。2016 年末,公司外部仓库库存商品金额占
库存商品账面余额的比例较高,主要原因系 2016 年下半年以来,商用车市场行
情回暖,公司销售收入大幅提升,为及时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公司适当地提高
了外部中转库的库存量。

③报告期内,公司向主要客户的外部中转库发货数量与销售数量的匹配情况
具体如下:

1)2019 年 1-6 月

单位:套、件

期初数 发货数量 销售数量 期末数 发货销售比
客户名称
量 ① ② 量 ③=①/①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28,983 1,688,191 1,634,429 282,745 103.29%
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 40,658 142,949 152,013 31,594 94.04%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2,016 64,531 67,224 9,323 95.99%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6,807 34,695 34,802 6,700 99.69%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36,315 86,580 88,428 34,467 97.91%
小计 324,779 2,016,946 1,976,896 364,829 102.03%

2)2018 年度

期初数 发货数量 销售数量 期末数 发货销售比
客户名称
量 ① ② 量 ③=①/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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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54,193 2,565,086 2,590,296 228,983 99.03%
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 40,682 275,486 275,510 40,658 99.99%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2,881 126,771 127,636 12,016 99.32%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8,354 69,577 71,124 6,807 97.82%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40,478 200,706 204,869 36,315 97.97%
小计 356,588 3,237,626 3,269,435 324,779 99.03%

3)2017 年度

期初数 发货数量 销售数量 发货销售比
客户名称 期末数量
量 ① ② ③=①/②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76,655 2,865,576 2,888,038 254,193 99.22%
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 39,907 289,276 288,501 40,682 100.27%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4,778 158,237 150,134 12,881 105.40%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15,308 109,687 84,517 40,478 129.78%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5,946 63,344 60,936 8,354 103.95%
小计 342,594 3,486,120 3,472,126 356,588 100.40%

4)2016 年度

期初数 发货数量 销售数量 发货销售比
客户名称 期末数量
量 ① ② ③=①/②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48,672 2,310,683 2,282,700 276,655 101.23%
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 21,794 232,221 214,108 39,907 108.46%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3,021 145,179 143,422 4,778 101.23%
浙江远景汽配有限公司 18,760 1,158,402 1,159,233 17,929 99.93%
江铃汽车集团公司 4,350 98,965 94,050 9,265 105.23%
小计 296,597 3,945,450 3,893,513 348,534 101.33%

报告期内,公司向主要客户的外部中转库发货数量、销售数量基本持平,匹
配性较高。与下游客户的实际需求相符。

VIII.“国六”排放标准对发行人库存商品影响

从全国范围来看,要求实施国六标准有 3 个时间点:从 2019 年 7 月 1 日起,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提前实施国
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2020 年 7 月 1 日起,全国范围开始实施相
对宽泛的“国六 a”阶段排放标准,这也被称为过渡阶段;2023 年 7 月 1 日起,
全国范围开始实施更为严格的“国六 b”阶段排放标准。因此,根据国务院、国
家环保部等相关文件规定,“国六”排放标准分地区、分阶段执行,且过渡期时
间相对充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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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产品主要为发动机冷却系统产品和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其中发
动机冷却系统产品包括风扇总成、离合器风扇总成,虽然发动机冷却系统产品尤
其是离合器风扇总成对节能减排具有促进作用,但是发行人相关产品与国家排放
标准并没有对应的关系。

根据我国实施“国六”标准的政策文件,“国六”排放标准是分阶段、分区
域实施的,2019 年 7 月 1 日,“国六”排放标准的提前实施,只是在国内重点
区域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并非要求所有车辆统一彻底执行。因此,“国六”排放
标准的车辆与“国五”等其他排放标准的车辆,将在一定时期内同时存续,对发
行人的产品均有一定的市场需求。

另外,国五排放标准从 2013 年制定到 2017 年全面执行期间,也采用了分阶
段、分区域推广方式,发行人在此期间存货也未因此受到不利影响。

因此,“国六”排放标准的实施不会对发行人存货产生不利影响,不会造成
发行人期末存货减值计提不足。

(6)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 184.62 万元、317.23 万元、82.12
万元和 37.62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0.80%、1.15%、0.34%和 0.14%,其他
流动资产主要为购买相关机器设备产生的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3、主要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非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比例 金额(万 比例 金额(万 比例 金额(万 比例
金额(万元)
(%) 元) (%) 元) (%) 元) (%)
固定资
14,162.59 74.35 14,329.17 78.83 14,484.59 80.47 10,344.27 78.36

在建工
582.48 3.06 560.94 3.09 565.63 3.14 735.04 5.57

无形资
1,207.54 6.34 1,241.94 6.83 1,312.68 7.29 1,146.86 8.69

长期待
610.71 3.21 649.76 3.57 817.37 4.54 83.28 0.63
摊费用
递延所 886.74 4.66 941.89 5.18 744.01 4.13 647.21 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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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税资

其他非
流动资 1,597.22 8.39 453.08 2.49 74.70 0.42 244.02 1.85

合计 19,047.27 100.00 18,176.79 100.00 17,998.97 100.00 13,200.68 100.00

非流动资产主要项目的变动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1)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0,344.27 万元、14,484.59 万
元、14,329.17 万元和 14,162.59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8.36%、
80.47%、78.83%和 74.35%。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构成如下: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万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元) (%)
房屋及建
5,571.92 39.34 5,914.09 41.27 6,135.67 42.36 6,450.07 62.35
筑物
通用设备 403.28 2.85 467.4 3.26 600.76 4.15 273.16 2.64
专用设备 7,529.83 53.17 7,491.89 52.28 7,060.40 48.74 2,910.65 28.14
运输工具 657.56 4.64 455.79 3.18 687.76 4.75 710.39 6.87
合计 14,162.59 100.00 14,329.17 100.00 14,484.59 100.00 10,344.27 100.00

公司固定资产由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及运输工具等构成。

2017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较 2016 年末增加 4,140.32 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
专用设备增加 4,149.75 万元,近年来公司销售规模不断扩大,呈现产销两旺的趋
势,客户对产品的需求不断提高,公司对外采购专用设备用于扩大产能、提高生
产的智能化自动化程度。

2018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 14,329.17 万元,与 2017 年末基本持
平。2018 年末,公司专用设备账面价值增长较高,主要由于当年度安装调试完
成的生产设备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2019 年 6 月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 14,162.59 万元,较 2018 年末减
少 166.58 万元,主要系拆除部分房屋及建筑物用于新建研发楼、当期计提折旧
所致。

(2)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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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为待安装设备,在建工程金额分别为
735.04 万元、565.63 万元、560.94 万元和 582.48 万元,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基本
稳定,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5.57%、3.14%、3.09%和 3.06%,占比较小。

(3)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146.86 万元、1,312.68 万元、
1,241.94 万元和 1,207.54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8.69%、7.29%、6.83%
和 6.3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2019 年 6 月 30 日
日 日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元)
土地使用
1,044.65 86.51 1,057.82 85.17 1,084.15 82.59 1,110.48 96.83

专用软件 162.89 13.49 184.13 14.83 228.53 17.41 36.38 3.17
合计 1,207.54 100.00 1,241.94 100.00 1,312.68 100.00 1,146.8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和专用软件。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
产规模随累计摊销的增加而逐年减少。2017 年末,公司专用软件账面价值较 2016
年末增加 192.15 万元,主要为公司 2017 年度新增外购用于研发的专用软件所致。
2018 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与 2017 年末基本一致。2019 年 6 月末,公司
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与 2018 年末基本一致。

(4)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 83.28 万元、817.37 万元、649.76
万元和 610.71 万元,2017 年末长期待摊费用账面金额增长较快。公司长期待摊
费用主要为生产配套设施装修改造支出。

2017 年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较 2016 年末增加 734.09 万元,主要为当年新
增生产配套设施装修改造支出款项较高所致。

2018 年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较 2017 年末下降 167.61 万元,主要原因为摊
销进入当期损益所致。

2019 年 6 月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较 2018 年末下降 39.05 万元,一方面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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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新增装修改造支出,另一方面长期待摊费用的本期摊销进入当期损益,综合作
用下导致长期待摊费用有所下降。

(5)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分别为 647.21 万元、744.01 万
元、941.89 万元和 886.74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90%、4.13%、5.18%
和 4.66%。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如下:

2019 年 6 月 30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日 日 日
项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万 (万 (万 (万
(%) (%) (%) (%)
元) 元) 元) 元)
延期抵扣的土
259.22 29.23 263.08 27.93 270.80 36.40 278.52 43.03
地评估增值
延期抵扣的房
80.29 9.05 59.27 6.29 62.64 8.42 66.01 10.20
屋拆除损失

资产减值准备 146.89 16.56 110.73 11.76 120.99 16.26 112.62 17.40
预计负债 216.69 24.44 214.36 22.76 214.55 28.84 124.64 19.26
递延收益 178.21 20.10 199.34 21.16 74.29 9.99 54.45 8.41
内部交易未实
5.44 0.61 8.90 0.94 0.74 0.10 10.97 1.69
现利润

可抵扣亏损 - - 86.21 9.15 - - - -
合计 886.74 100.00 941.89 100.00 744.01 100.00 647.21 100.00

公司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包括延期抵扣的土地评估增值、延期抵扣的房
屋拆除损失、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递延收益及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等。公
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认为,公司目前处于盈利状态且预计将持续盈利,未来期间很
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因此上述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满足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条件。

2017 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较 2016 年末增加 96.80 万元,主要为当年预
计负债增长较快。

2018 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较 2017 年末有所增加,主要原因为本期收
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较高,为 816.89 万元,产生较高的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因与政府补助相关的递延收益新增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 125.05 万元。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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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欣菱正式投产盈利,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019 年 6 月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较 2018 年末减少 55.15 万元,主要因
当年没有以前年度亏损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244.02 万元、74.70 万元、453.08
万元和 1,597.22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1.85%、0.42%、2.49%和 8.39%,
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设备款。2017 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较 2016 年
末减少了 169.32 万元,主要系公司收到采购的设备,预付设备款转入在建工程。
2018 年,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较 2017 年增加 378.38 万元,主要为新增的预付设
备采购款。2019 年上半年,公司新增预付设备款 1,144.14 万元。


(二)负债状况分析

1、负债总体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体情况如下: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万 比例 金额(万 比例 金额(万 比例 金额(万 比例
元) (%) 元) (%) 元) (%) 元) (%)
短期借
1,200.00 17.11 2,600.00 26.82 11,954.00 65.00 14,000.00 70.78

应付账
1,671.31 23.83 2,279.37 23.51 2,346.99 12.76 1,812.01 9.16

预收款
66.24 0.94 43.69 0.45 49.42 0.27 55.71 0.28

应付职
583.98 8.33 878.91 9.06 1,105.04 6.01 935.01 4.73
工薪酬
应交税
694.09 9.89 1,042.66 10.75 525.67 2.86 1,296.13 6.55

其他应
54.87 0.78 20.15 0.21 183.84 1.00 130.36 0.65
付款
流动负
4,270.49 60.88 6,864.78 70.80 16,164.96 87.89 18,229.21 92.16
债合计
预计负
1,466.22 20.90 1,440.50 14.86 1,441.90 7.84 816.46 4.13

递延收
1,277.88 18.22 1,390.65 14.34 784.96 4.27 735.23 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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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流动
负债合 2,744.10 39.12 2,831.16 29.20 2,226.86 12.11 1,551.69 7.84

合计 7,014.59 100.00 9,695.93 100.00 18,391.83 100.00 19,780.8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组成,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例在
60.00%以上,其中短期借款和应付账款是流动负债的主要内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19,780.89 万元、18,391.83 万元、9,695.93
万元和 7,014.59 万元,负债总额总体呈下降趋势,主要系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
应交税费等变动所致。

2017 年末,公司负债总额较 2016 年末下降 1,389.06 万元,主要为短期借款
有所下降。

2018 年末,公司负债总额较年初下降 8,695.90 万元,主要原因为短期借款
下降 9,354.00 万元所致。

2019 年 6 月末,公司负债总额较年初下降 2,681.34 万元,主要原因为短期
借款、应付账款下降。

2、主要负债类科目具体分析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 14,000.00 万元、11,954.00 万元、2,600.00
万元和 1,200.00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0.78%、65.00%、26.82%和
17.1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构成情况如下: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比例(%)
(万元)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信用借款 - - 800.00 30.77 3,900.00 32.63 9,000.00 64.29
抵押借款 1,200.00 100.00 1,800.00 69.23 6,600.00 55.21 5,000.00 35.71
质押借款 - - - - 460.00 3.85 - -
商业承兑汇 - -
- - 994.00 8.32 - -
票贴现款
合计 1,200.00 100.00 2,600.00 100.00 11,954.00 100.00 14,000.00 100.00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不断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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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较 2016 年末下降 2,046.00 万元,主要受到销售回
款能力提升、采购固定资产较高付款额综合影响:①2017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较 2016 年高出 6,824.09 万元,回款能力提升减少了资金压
力;②2017 年度,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
5,655.79 万元,增加了公司的资金需求。上述两者综合影响下,2017 年末,公司
短期借款有所下降。

2018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较 2017 年末下降 9,354 万元,下降幅度较大,主
要原因为公司销售回款能力进一步提升,同时采购固定资产支付现金需求小,资
金压力进一步下降。2018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3,675.53 万
元,较 2017 年增加 3,466.96 万元。

2019 年 6 月末,公司短期借款较 2018 年末下降 1,400 万元。2019 年上半年,
公司部分短期借款到期,因公司短期内资金压力不大,公司偿还贷款后未保持或
扩大债务规模。

截至 2019 年 6 月末,公司不存在逾期未偿还债项。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 1,812.01 万元、2,346.99 万元、2,279.37
万元和 1,671.31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16%、12.76%、23.51%和
23.83%,公司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全部为应付账款,不存在应付票据,应付账
款主要为应付材料采购款和应付设备采购款。

2017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较 2016 年末增加 534.98 万元,主要为公司新增应
付设备采购款。

2018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与 2017 年末基本持平。

2019 年 6 月末,公司应付账款较 2018 年末减少 608.06 万元,主要因公司应
付材料采购款减少所致。

(3)预收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分别为 55.71 万元、49.42 万元、43.69 万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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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24 万元,公司的预收款项主要为预收的销售款。公司对个人客户和部分汽配
客户采用先收款后发货的销售模式,故形成部分预收款项。

(4)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 935.01 万元、1,105.04 万元、878.91
万元和 583.98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73%、6.01%、9.06%和 8.33%。
单位:万元
2019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8 年度/2018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年 12 月 31 日
日 日 日
期初应付职工薪酬 878.91 1,105.04 935.01 759.01
本期计提职工薪酬 2,730.68 4,905.39 4,683.67 4,372.48
本期实际支付职工
3,025.61 5,131.53 4,513.64 4,196.48
薪酬
期末应付职工薪酬 583.98 878.91 1,105.04 935.0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呈现一定波动,主要系计提职工薪酬、
实际支付职工薪酬的金额变动影响所致。

①公司员工薪酬制度

公司制定了《薪酬福利管理制度》和《绩效管理细则》,作为各项薪资及奖
金核发的依据。

A、公司薪酬结构

公司管理行政人员、研发人员、销售人员及辅助生产人员薪酬结构主要由基
本工资、绩效奖金、加班工资及福利津贴组成;一线生产人员薪酬结构主要由计
件工资、绩效奖金、加班工资及福利津贴组成。

B、基本工资和计件工资

公司基本工资根据员工岗位和职业技能评估确定,实际发放金额依据员工每
月的出勤率核算,员工的基本工资额度不低于所属地最低工资标准;计件工资根
据实际计件数量核算。

C、绩效奖金

绩效奖金主要通过员工考核进行核算,一般根据月度考核发放当月绩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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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年末考核完成后发放全年绩效奖金。公司根据岗位制定了不同的奖金额度标
准,绩效奖金依据员工的关键绩效指标进行核算。公司每年根据经营业绩对全体
员工的绩效奖金进行一定幅度的调整。

D、加班工资及福利津贴

加班工资系员工因工作需要超过法定工作时间所获得的补偿,公司根据工作
性质的不同以加班工资及假期调休的形式补偿员工超额工作时间。同时,公司员
工享受包括用餐津贴、高温补贴、旅游补贴等在内的福利津贴,作为公司整体薪
酬结构的补充部分。

②员工工资水平

A、不同级别员工平均工资

报告期内,公司各级岗位员工平均工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中高层 35.77 34.10 34.09 31.56
基层 10.32 9.27 9.15 8.41
总体 12.02 10.91 10.63 9.77

注:①工资总额为扣除五险一金前的税前工资以及奖金总额;②员工平均工资=工资总
额/员工人数;③2019 年 1-6 月工资经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员工工资待遇逐年提高,中高层、基层员工平均工资均有所上涨。

B、不同岗位员工平均工资

报告期内,公司不同岗位员工平均工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管理人员 15.61 14.32 13.05 11.94
销售人员 20.13 17.22 15.42 13.22
生产人员 9.41 8.34 8.63 8.03

注:①工资总额为扣除五险一金前的税前工资以及奖金总额;②员工平均工资=工资总
额/员工人数;③管理人员为除销售人员及生产人员外的其他公司员工;③2019 年 1-6 月工
资经年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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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不同岗位员工平均工资基本保持小幅上涨趋势,2018 年度
生产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出现小幅下滑,主要系公司 2018 年总体产量下降导致生
产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有所下降。

C、与当地平均工资及收入水平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平均工资与当地平均工资及收入水平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公司员工平均工资 12.02 10.91 10.63 9.77
宁波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7.08 6.56 6.13
宁波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6.01 5.57 5.16
宁波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5.24 4.82 4.46

注:①宁波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宁波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宁波市居民人均可
支配收入数据来源于宁波市统计局;②宁波市未公布 2019 年 1-6 月宁波市在岗职工平均工
资数据;③工资总额为扣除五险一金前的税前工资以及奖金总额;④2019 年 1-6 月工资经
年化处理。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员工平均工资水平高于宁波市在岗职工平均工
资、宁波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宁波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公司员工工
资水平在当地具有较强竞争力。

D、公司未来薪酬制度及工资水平变化趋势

公司未来薪酬制度的主体框架将延续目前的《薪酬福利管理制度》和《绩效
管理细则》。同时,为了更好地吸引和留住核心人员,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公
司将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并充分保障其有效实施。公司未来还将根据自身经
营发展状况、人才市场供需情况及地方政府相关政策规定等因素对薪酬制度进行
适当微调,为各岗位员工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和福利。

(5)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 1,296.13 万元、525.67 万元、1,042.66
万元和 694.09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55%、2.86%、10.75%和 9.8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的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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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增值税 254.89 36.72 577.56 55.39 2.10 0.40 358.74 27.68
企业所
341.40 49.19 358.80 34.41 444.37 84.53 873.15 67.37
得税
代扣代
缴个人 9.47 1.36 13.35 1.28 15.46 2.94 13.86 1.07
所得税
城市维
护建设 25.50 3.67 28.00 2.69 11.01 2.10 28.90 2.23

房产税 27.98 4.03 27.97 2.68 27.32 5.20 - -
土地使
15.96 2.30 15.96 1.53 15.95 3.03 - -
用税
教育费
10.93 1.57 12.00 1.15 4.72 0.90 12.39 0.96
附加
地方教
7.29 1.05 8.00 0.77 3.15 0.60 8.26 0.64
育附加
印花税 0.66 0.10 1.03 0.10 1.60 0.30 0.84 0.06
合计 694.09 100.00 1,042.66 100.00 525.67 100.00 1,296.13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主要为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代扣代缴个
人所得税等。

2017 年末,公司应交税费较 2016 年末下降 770.46 万元,主要原因:①2017
年公司对外采购专用设备导致可抵扣进项较多,应交增值税下降较大;②2016
年雪龙股份吸收合并东泽汽配因土地评估增值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导致 2016 年末
应交税费基数较高。

2018 年末,公司应交税费较 2017 年末增加 516.99 万元,主要由于应交增值
税增加 575.46 万元所致。2017 年公司采购专用设备可抵扣进项税较多,2017 年
末应交增值税为 2.10 万元,基数低,造成 2018 年末应交增值税较 2017 年末增
加较多。

2019 年 6 月末,公司应交税费较 2018 年末减少 348.57 万元,主要由于应交
增值税减少 322.67 万元所致。2019 年上半年,公司采购原材料规模较大,产生
可抵扣进项较多,同时公司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较多,导致 2019 年 6 月末应
交税费账面金额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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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130.36 万元、183.84 万元、20.15
万元和 54.87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65%、1.00%、0.21%和 0.7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6 月 30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日
应付利息 1.31 3.08 15.92 18.68
押金保证金 0.41 31.74 51.74
应付代垫款 15.38 16.66 67.72 -
应付中介机构服
37.74 - 66.04 -
务费
其他 0.04 0.41 2.42 59.93
合计 54.87 20.15 183.84 130.36

2016 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为 130.36 万元,主要为保证金 51.74 万元和其
他应付职工办公费、差旅费等。

2017 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为 183.84 万元,主要为应付代垫款和应付中介
机构服务费。

2018 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为 20.15 万元,金额较小。

2019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为 54.87 万元,主要为应付代垫款和应付中
介机构服务费。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利息主要为短期借款产生的应付利息。

截至 2019 年 6 月末,公司无其他应付持有公司 5%及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的款项。

(7)预计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计负债金额分别为 816.46 万元、1,441.90 万元、
1,440.50 万元和 1,466.22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13%、7.84%、14.86%
和 20.90%。报告期内,公司预计负债计提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2019 2018 年度/2018 年 2017 年度/2017 年 2016 年度/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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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期初余额 1,440.50 1,441.90 816.46 665.48
当期计提金额 362.11 688.55 1,631.31 648.64
当期实际发生
的质量三包服 336.39 689.94 1,005.87 497.67
务费
期末余额 1,466.22 1,440.50 1,441.90 816.46

报告期各期末,预计负债主要为产品质量三包服务费。

2017 年末,公司预计负债金额增长较快,一方面原因为当年销售收入增长
较快,另外公司主要客户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调整了其供应商的三包服务
政策,增加公司 2017 年产品质量保证准备金。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公司在资
产负债表日按最近 12 个月实现销售收入的 3%确定应保留的产品质量保证准备
金;自 2017 年 12 月 31 日起,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最近 18 个月实现销售收入
的 3%确定应保留的产品质量保证准备金。

(8)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 735.23 万元、784.96 万元、1,390.65
万元和 1,277.88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72%、4.27%、14.34%和 18.22%,
递延收益主要为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与资产相
关的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万
项目 说明
元)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出具《关于下达宁波市 2013
节能型无级变 60.00
年度第二批科技项目经费计划的通知》(甬科计【2013】82 号)
速电控离合器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出具《关于下达宁波市 2015
风扇总成项目 40.00
年度第一批科技项目经费计划的通知》(甬科计【2015】21 号)
EPDM/PP/PA 宁波市财政局出具《关于下达 2013 年度宁波市战略性新兴产业
100.00
及纳米材料协 专项项目奖励资金的通知》(甬财政发【2013】1579 号)
同改性汽车用 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出具《关
复合材料产业 85.00 于下达 2014 年度宁波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产业项目(第一批)
化项目 企业奖励资金的通知》(甬财政发【2014】809 号)
改性聚丙烯研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出具《关于下达宁波市 2015
60.00
发及在汽车风 年度第二批科技项目经费计划的通知》(甬科计【2015】49 号)
扇总成中的产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出具《关于下达宁波市 2016
100.00
业化应用项目 年度第二批科技项目经费计划的通知》(甬科计【2016】29 号)
5.00 科技部出具《科技部关于下达 2015 年度国家星火计划、火炬计
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资【2015】43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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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万
项目 说明
元)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出具《关于下达宁波市 2015
20.00
年度第二批科技项目经费计划的通知》(甬科计【2015】49 号)
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出具《关于下达宁波市 2018
80.00
年度第一批科技项目经费的通知》(甬财政发〔2018〕403 号)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宁波市财政局出具《关于下达 2013
10.00 年度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扶
持资金的通知》(甬经信中小【2013】365 号)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出具《关于下达宁波市 2013
30.00 年度第五批科技项目经费计划的通知》(甬科计【2013】124
号)
宁波市外经贸局、宁波市财政局出具《关于拨付 2012 年外贸公
85.70 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的通知》(甬外经贸机电函【2013】476
号)
60.00 宁波市财政局出具《关于下达财政部 2013 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
术创新基金第二批预算(拨款)的通知》(甬财政发【2013】
车用零件检测
1226 号)
公共服务平台
48.00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宁波市财政局出具《宁波市经济
项目
和信息化委员会、宁波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4 年度宁波市中小
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扶持资金的通知》
(甬经信中小【2014】283 号)
宁波市外经贸局、宁波市财政局出具《关于拨付并清算 2014 年
200.00 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的通知》(甬外经贸机电函【2014】
453 号)
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商务委员会出具《关于下达 2014 年度中
121.80 央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甬财政发【2015】
1111 号)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宁波市 2017 年度
20.00
第一批科技项目经费计划的通知》(甬科计(2017)57 号)
宁波市北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2017 年
193.23 度第一批宁波市工业投资(技术改造)区及项目新开工补助》(仑
节能型高效汽
经信【2017】49 号)
车风扇总成智
宁波市北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出具《关
能化改造项目
275.75 于兑现宁波市 2017 年度工业投资(技术改造)第一、二批区级
部分竣工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仑经信〔2018〕55 号)
智能化改造软 关于兑现北仑区 2017 年度第一批信息经济扶持政策奖励资金的
84.33
件投入补贴 通知(仑经信〔2018〕60 号)
厂房原址拆建 关于兑现 2017 年度北仑区低效工业园区转型升级奖励专项资金
376.82
补贴 的通知(仑经信〔2018〕63 号)
屋顶分布式光 关于兑现 2017 年度区循环经济节能降耗低碳发展专项资金的通
21.14
伏发电项目 知(仑经信〔2018〕72 号)


(三)偿债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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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的财务指标如下:

2019 年 6 月 30 2018 年 12 月 2017 年 12 2016 年 12
财务指标
日 31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6.05 3.56 1.70 1.27
速动比率(倍) 4.75 2.77 1.40 1.0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5.63 22.31 40.64 54.10
财务指标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
7,157.02 13,019.32 14,496.89 8,449.63
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50.66 19.75 16.81 17.18

2、公司偿债能力指标与同行业公司的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与同行业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速动比率
证券简称 2019 年 6 月 30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日 日 日
中原内配 1.19 1.33 2.11 2.30
新坐标 7.52 5.88 5.59 4.71
华培动力 2.52 1.36 2.34 2.39
浙江仙通 4.56 3.73 3.58 3.26
鹏翎股份 1.33 1.15 4.50 3.44
川环科技 4.04 3.66 3.27 3.13
凯众股份 3.32 4.68 4.67 3.36
朗博科技 14.95 11.13 8.91 4.07
平均值 4.93 4.12 4.37 3.33
发行人 4.75 2.77 1.40 1.04
流动比率
证券简称 2019 年 6 月 30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日 日 日
中原内配 1.55 1.74 2.61 2.89
新坐标 8.38 6.57 6.14 6.01
华培动力 2.89 2.05 3.13 3.12
浙江仙通 5.19 4.31 4.09 3.63
鹏翎股份 1.77 1.54 5.89 4.42
川环科技 5.57 4.78 4.16 3.86
凯众股份 4.00 5.75 5.81 4.70
朗博科技 15.93 11.81 9.43 4.56
平均值 5.66 4.82 5.16 4.15
发行人 6.05 3.56 1.70 1.27
证券简称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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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6 月 30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日 日 日
中原内配 36.32 24.21 25.18 18.25
新坐标 7.69 9.82 11.99 9.13
华培动力 7.07 15.19 16.89 14.08
浙江仙通 20.15 20.99 18.98 14.82
鹏翎股份 29.17 34.48 17.07 20.42
川环科技 13.53 18.93 21.85 31.51
凯众股份 18.26 13.50 12.95 16.99
朗博科技 5.00 6.49 7.29 10.67
平均值 17.15 17.95 16.53 16.98
发行人 15.63 22.31 40.64 54.10

数据来源:wind 资讯,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年报、招股意向书。

3、偿债能力分析

2017 年,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变动趋势一致,
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波动区间范围内,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向
银行短期借款的规模较大,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为上市公司,营运资金更
加充裕。

2018 年末,公司偿债能力有较大幅度提升,主要由于公司短期借款下降较
大所致。2018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较 2017 年末下降 9,354.00 万元。

2019 年 6 月末,公司偿债能力进一步提升,主要由于公司短期借款、应付
账款下降所致。

公司偿债能力较强,具体分析如下:

(1)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从根本上保障了公司的偿债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货款回收情况良好,为公司债务的偿付提供了有
力保障。报告期内公司利息保障倍数高,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一直保持在较高水
平,足够支付到期贷款和利息。

(2)良好的银行资信保障了公司稳定的后续融资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有足够利润和现金用以支付到期贷款本金和利息,无逾期还
贷的情况。公司信用状况较好,与银行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公司正常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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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提供了一定的外部资金保证。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将大幅提高融资能力,特别是通过资本市场筹集长期
资金,将有助于进一步改善资本结构,大幅提高偿债能力,进一步降低财务风险。


(四)资产周转分析

1、资产经营效率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如下: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存货周转率 3.05 2.86 3.24 2.84
应收账款周转率 3.35 3.28 3.47 3.14
注:公司 2019 年 1-6 月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为根据 2019 年 1-6 月营业收入数
据年化计算后所得。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和应收账款周转率保持在较高水平,公司存货周
转速度较快,应收账款回款较好。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2.84、3.24、2.86 和 3.05,存在一定的波
动。公司与下游整车厂商和柴油机生产厂商主要采取上线结算的模式,公司生产
完成后,将产品运送到下游客户指定的地点以备其使用,下游客户根据生产需求
领用产品并定期与公司结算。因此,公司存货周转率主要受原材料库存备货周期、
产品生产周期、运输周期、下游客户生产领用周期的影响。整车厂商和发动机厂
商零库存管理模式以及公司产品种类广、客户数量多的特点决定了公司原材料库
存备货周期、下游客户生产领用周期相对较长,综合影响导致公司存货周转率维
持在 3 左右。报告期内,受终端需求增长的驱动,公司下游客户生产领用加快,
导致公司存货周转率整体呈上升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3.14、3.47、3.28 和 3.35,存在一定
的波动,公司的应收账款回款能力有所提高。公司与主要客户的结算周期一般为
3-4 个月左右,与应收账款周转率基本一致。公司客户主要为商用车整机厂商及
柴油机生产企业,客户资金实力较强,信用状况较好。

2、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指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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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如下:

应收账款周转率
证券简称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中原内配 3.95 4.37 5.91 6.58
新坐标 7.09 6.28 5.94 4.33
华培动力 4.71 3.93 4.11 4.53
浙江仙通 2.88 3.30 3.47 3.81
鹏翎股份 3.54 4.06 5.65 6.26
川环科技 3.04 3.62 4.24 3.98
凯众股份 3.55 4.35 4.25 3.73
朗博科技 2.29 2.50 2.55 2.35
平均 3.88 4.05 4.52 4.45
公司 3.35 3.28 3.47 3.14
存货周转率
证券简称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中原内配 2.52 2.76 3.07 2.69
新坐标 2.28 2.33 2.74 1.86
华培动力 3.33 3.15 3.26 2.94
浙江仙通 4.12 4.09 4.32 4.01
鹏翎股份 3.36 3.58 3.46 4.16
川环科技 1.93 2.54 3.00 2.79
凯众股份 2.38 2.31 2.01 2.20
朗博科技 4.27 5.30 5.82 5.39
平均 3.03 3.26 3.46 3.26
公司 3.05 2.86 3.24 2.84

数据来源:wind 资讯,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招股意向书;2019
年 1-6 月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为 2019 年 1-6 月营业收入数据年化计算
后所得。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3.14、3.47、3.28 和 3.35,存在一定
的波动,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
率略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原因为客户基础不同。公司客户主要为一汽
集团、玉柴集团及北汽福田等,中原内配客户主要为一汽集团、中国重汽和国外
商用车及工程机械厂商,新坐标客户主要为一汽大众、长安汽车和上汽通用五菱
等,华培动力客户主要为国外汽车零部件企业,浙江仙通客户主要为上汽通用五
菱、浙江远景和奇瑞汽车等,鹏翎股份客户主要为一汽大众、一汽大众、上汽大
众等,川环科技客户主要为上汽通用、长安汽车等整车厂商,凯众股份客户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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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国内外的整车厂商及减震器企业,朗博科技客户主要为汽车零部件企业。不同
客户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周期存在一定的差异,公司与主要客户一般约定 3-4
个月的回款周期,与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保持一致。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
99%以上为 1 年以内,且客户主要为知名的商用车整车和柴油机生产商,客户信
用状况良好,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2.84、3.24、2.86 和 3.05,与同行业可比
上市公司变动趋势以及水平均保持一致。2018 年度,存货周转率有所下降,主
要由于长春欣菱于 2018 年度开始投产,增加了原材料的采购,导致期末存货账
面价值增长较快。


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1、公司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万 金额(万 金额(万
金额(万元)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元) 元) 元)
主营业
17,805.39 96.94% 31,068.69 97.31 33,718.79 94.84 27,215.24 95.80
务收入
其他业
562.47 3.06% 857.83 2.69 1,835.01 5.16 1,194.46 4.20
务收入
合计 18,367.86 100.00% 31,926.52 100.00 35,553.79 100.00 28,409.7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在 90%以上。营业收入
变化主要由于主营业务收入变化引起。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部分原材料对外销售
产生的收入及废料处置收入。公司废料主要为金属废料。2016 年度、2017 年度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增加较高,主要系对外销售部分原材料产生的收入较高。

2017 年度、2018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增长 23.90%和下降 7.86%,
存在一定的波动。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商用车领域,主营业务收入变化与商用车
行业景气程度相关联。2017 年、2018 年,我国商用车产品分别同比增长 13.81%、
1.69%,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速度基本匹配,增长率差异主要由于商用车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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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结构变化影响所致。

2016 年至 2018 年,我国商用车产量变化情况如下:

车型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产量(万辆) 143.81 156.21 116.20
中重型商用车
增长率 -7.94% 34.43% -
产量(万辆) 284.17 264.67 253.61
轻型商用车
增长率 7.37% 4.36% -
产量(万辆) 427.98 420.87 369.81
商用车总计
增长率 1.69% 13.81% -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从上表可以看出,2017 年、2018 年,商用车内部增长速度有所不同,在商
用车整体产量保持增长情况下,中重型商用车产量分别同比增长 34.43%和
-7.94%。配套中重型商用车产品价格更高,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中重型商用
车产量增长速度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速基本一致。

2、主营业务收入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变动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对比
情况如下: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公司名称 金额(万 金额(万 增幅 2016 年度
金额(万元) 增幅(%)
元) 元) (%)
中原内配 69,614.33 157,975.72 6.17 148,792.92 28.33 115,947.22
新坐标 15,477.11 29,878.40 10.82 26,960.36 70.99 15,767.39
华培动力 29,580.73 51,154.55 15.53 44,278.07 34.93 32,816.64
浙江仙通 29,257.92 68,468.69 -5.14 72,179.45 24.58 57,939.72
鹏翎股份 74,426.26 145,206.64 27.28 114,082.71 5.09 108,553.54
川环科技 23,336.09 60,747.08 -6.02 64,636.20 27.12 50,845.67
凯众股份 25,805.67 54,319.42 21.73 44,624.03 38.65 32,183.57
朗博科技 7,096.42 17,001.84 -8.21 18,523.46 18.48 15,633.98
平均 34,324.32 73,094.04 9.49 66,759.65 24.29 53,710.97
发行人 17,805.39 31,068.69 -7.86 33,718.79 23.90 27,215.24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及招股意向书。

2017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23.90%,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为客户基础存在差异所致,且 2017 年新坐标主营业务收入
增速远高于同行业可比其他公司水平,整体抬高当年度同行业平均水平。根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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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17 年度,我国商用车产量 420.87 万辆,同比增长 13.81%,
其中重型商用车产量 124.30 万辆,同比增长 49.47%。在下游市场整体向好的环
境下,发行人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

2018 年度,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为 31,068.69 万元,同比小幅下降 7.86%,
但仍然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主营业务收入下降主要由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下游需
求结构发生变化造成销售均价下降综合所致。2018 年,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
“国六”排放标准提前实施影响,我国中重型商用车产量同比下降 7.94%,产量
占当年度商用车整体产量为 33.60%,下降 3.51 个百分点。下游商用车生产结构
的变化,导致了不同的产品需求。由于公司配套中重型商用车的产品销售价格更
高。而下游中重型商用车产量占比下降,导致公司售价更高的产品销售数量占比
下降,整体拉低了公司产品的销售均价。


(二)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1、按产品类别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划分情况如下: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万 占比(%) 金额(万 金额(万 金额(万
占比(%) 占比(%) 占比(%)
元) 元) 元) 元)
风扇总成 6,879.83 38.64 11,878.51 38.23 12,131.14 35.98 9,856.32 36.22
离合器风扇总成 7,082.71 39.78 12,820.71 41.27 13,754.41 40.79 11,082.01 40.72
汽车轻量化吹塑
2,994.36 16.82 5,061.68 16.29 6,125.10 18.17 4,817.92 17.70
系列产品
其他 848.50 4.77 1,307.80 4.21 1,708.14 5.07 1,459.00 5.36
主营业务收入合
17,805.39 31,068.69 33,718.79 27,215.24
计(万元)

公司主要产品为风扇总成、离合器风扇总成及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其
中,风扇总成、离合器风扇总成为发动机冷却系统产品,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75%以上,离合器风扇总成包括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
及其他离合器等产品;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主要包括发动机进气管系列、空
调出风管系列、膨胀水箱系列等几大类,约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15%左右;其他产
品主要为风扇护风罩等其他注塑产品及其他五金件的销售,约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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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销售区域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划分情况如下: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万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比例(%)
元) (%) (%)
内销合计 17,503.73 98.31 30,433.61 97.96 33,112.81 98.20 26,613.24 97.79
其中:华东 7,285.50 40.92 12,655.50 40.74 13,608.43 40.36 11,025.20 40.51
东北 3,882.60 21.81 6,809.09 21.92 8,746.02 25.94 6,794.56 24.97
华中 2,131.45 11.97 3,536.82 11.38 3,049.31 9.04 2,798.10 10.28
华南 2,269.97 12.75 4,113.65 13.24 4,295.86 12.74 2,886.87 10.61
华北 298.78 1.68 491.18 1.58 1,125.04 3.34 2,342.27 8.61
西南 1,570.20 8.82 2,776.22 8.94 2,246.26 6.66 725.18 2.66
西北 65.22 0.37 51.15 0.16 41.88 0.12 41.06 0.15
外销 301.67 1.69 635.09 2.04 605.98 1.80 602.00 2.21
合计 17,805.39 100.00 31,068.69 100.00 33,718.79 100.00 27,215.2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内销约占 98%,外销约占 2%。受公司下游行业集中度较高
的影响,公司内销主要集中在华东、东北地区,合计占比约为 60%。

3、报告期各年度上线结算模式与非上线结算模式对应的收入确认金额及占
比,与下游客户的生产匹配情况

报告期各年度内销收入中上线结算模式与非上线结算模式对应的收入确认
金额及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销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收入确认

时点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上线 客户领用并
16,622.79 93.36% 28,603.27 92.06% 30,761.30 91.23% 24,609.68 90.43%
结算 上线装机

非上
收到客户签
线结 880.94 4.95% 1,830.33 5.89% 2,351.52 6.97% 2,003.56 7.36%
收单据


报告期内,发行人 90%以上的主营业务收入通过上线结算的模式确认收入。

发行人采用“上线结算”模式的客户主要为整车及发动机生产厂商,下游客
户基于生产计划领用产品并与发行人进行结算,发行人销售的产品与下游客户的
生产情况具有匹配性。发行人采取非上线方式进行结算的收入金额占比较低,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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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要为汽配维修厂等,不直接从事生产活动,不涉及生产配套的问题。


(三)主营业务收入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27,215.24 万元、33,718.79 万元、
31,068.69 万元和 17,805.39 万元,2017 年和 2018 年分别增长 23.90%和下降
7.86%,存在一定的波动。报告期内,各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变化情况如下:

1、风扇总成

报告期内,风扇总成销售情况如下: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销量(万套) 78.11 147.46 138.36 124.09
销量同比变动 6.58% 11.50%
平均单价(元/套) 88.07 80.56 87.68 79.43
平均单价同比变动 9.32% -8.12% 10.38%
销售收入(万元) 6,879.83 11,878.51 12,131.14 9,856.32
销售收入同比变动 -2.08% 23.08%

报告期内,公司风扇总成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9,856.32 万元、12,131.14 万元、
11,878.51 万元和 6,879.83 万元。

2017 年,公司风扇总成销售收入上升 23.08%,主要系销售数量和销售价格
共同上涨所致。销售数量增长受到下游客户整体需求增长所致,销售价格上升主
要原因为配套中重型商用车的 PA 风扇销售占比提高。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
据,2017 年度我国商用车以及重型商用车产量分别同比增长 13.81%和 49.47%,
下游客户产量增加推动包括公司在内的汽车零部件企业整体销售数量增加,重型
商用车产量较商用车整体产量增速更快,对公司配套中重型商用车的 PA 风扇需
求增长更快,导致 2017 年 PA 风扇销售占比提高。

2018 年,公司风扇总成销售收入同比下降 2.08%,主要由于销售结构变化影
响,售价更高的产品销售数量占比有所下降,造成销售均价下降。2018 年,公
司风扇总成销售均价下降 8.12%,主要由于中重型商用车产量下降,导致配套中
重型商用车的产品销售数量占比下降,配套中重型商用车产品体积更大,价格更
高,销售数量占比下降拉低整体销售均价。2018 年,中重型商用车产量同比下
降 7.94%,产量占比下降 3.51 个百分点至 33.60%。2018 年,公司风扇总成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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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量同比增长 6.58%,高于当年度商用车产量 1.69%的增速,销量增长部分抵消
了价格下降对收入的影响。

2019 年 1-6 月,公司风扇总成销售收入为 6,879.83 万元。随着国内加强基建
投资及排放标准实施预期逐步明确,商用车行业经短期调整后整体趋于稳定,公
司风扇总成的销售数量呈增长趋势。同时,公司 PA 类风扇类风扇的销售占比有
所提升,风扇总成的平均单价上升 9.32%。

报告期内,风扇总成销售价格变化具体分析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管
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七)主要产品毛利率波动情况”
之“2、主要产品及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之“(1)主要产品价格变动”。

2、离合器风扇总成

报告期内,离合器风扇总成销售情况如下: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销量(万套) 21.99 42.93 42.52 32.53
销量同比变动 0.98% 30.72%
平均单价(元/套) 322.04 298.61 323.45 340.65
平均单价同比变动 7.85% -7.68% -5.05%
销售收入(万元) 7,082.71 12,820.71 13,754.41 11,082.01
销售收入同比变动 -6.79% 24.11%

报告期内,离合器风扇总成的的销售收入分别是 11,082.01 万元、13,754.41
万元、12,820.71 万元和 7,082.71 万元,有所波动。

2017 年,公司离合器风扇总成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增长 24.11%,主要由于销
售数量同比上涨 30.72%。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17 年度,我国商用车
产量 420.87 万辆,同比增长 13.81%,同时部分客户加大了对公司的采购力度,
下游需求的增长推动了公司离合器风扇总成销量的快速增长。受产品结构变化等
因素影响,发行人离合器风扇总成销售均价有所下降,但下降幅度相对较小。

2018 年,公司离合器风扇总成销售收入同比下降 6.79%,主要由于销售结构
变化影响,售价更高的产品销售数量占比有所下降,造成销售均价下降。2018
年,离合器风扇总成销售均价下降 7.68%,主要由于中重型商用车产量下降,导
致配套中重型商用车的产品销售数量占比下降,配套中重型商用车产品体积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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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价格更高,销售数量占比下降拉低整体销售均价。2018 年,中重型商用车
产量同比下降 7.94%,产量占比下降 3.51 个百分点至 33.60%。

2019 年 1-6 月,公司离合器风扇总成销售收入为 7,082.71 万元。2019 年上
半年,随着国内加强基建投资及排放标准实施预期逐步明确,商用车行业经短期
调整后整体趋于稳定,发行人主要客户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
团有限公司等及时推出符合“国六”标准排放的中重型商用车新车型,相应的车
型产销量有所提升,由此增加对发行人离合器风扇总成尤其是电控硅油离合器风
扇总成的采购,用于中重型商用车的生产。电控硅油离合器销售的增长,一方面
拉高了离合器风扇总成的平均单价,另一方面维持了销售数量的稳定。

报告期内,离合器风扇总成销售价格变化具体分析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
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七)主要产品毛利率波
动情况”之“2、主要产品及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之“(1)主要产品价
格变动”。

3、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

报告期内,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销量(万件) 129.54 217.55 292.53 260.89
销量同比变动 -25.63% 12.13%
平均单价(元/件) 23.12 23.27 20.94 18.47
平均单价同比变动 -0.64% 11.11% 13.37%
销售收入(万元) 2,994.36 5,061.68 6,125.10 4,817.92
销售收入同比变动 -17.36% 27.13%

报告期内,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是 4,817.92 万元、
6,125.10 万元、5,061.68 万元和 2,994.36 万元,有所波动。

2017 年度,公司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增长 27.13%,主要
由当年度销售数量和销售单价上涨所致。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主要销售客户
一汽集团当年度商用车产量同比增长,增加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其中当年度对公
司一汽集团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销量同比增长 27.95%。根据中国汽车工业
协会数据,2017 年度一汽集团商用车产量 34.43 万辆,同比增长 42.16%。另外,
对一汽集团销售的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体积较大,单价较高,2017 年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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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集团销售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销量占比提高,整体推高销售均价。

2018 年,公司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销售收入同比下降 17.36%,主要由
于销售数量下降所致。2018 年,公司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销售数量同比下
降 25.63%,主要由于个别客户对发行人配套的车型由于销量不佳,导致产量下
降,减少了对发行人的采购数量。

2019 年 1-6 月,公司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销售收入为 2,994.36 万元,平
均销售单价与上年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销售价格变化具体分析详见本招股意向
书“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七)主要产品
毛利率波动情况”之“2、主要产品及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之“(1)主
要产品价格变动”。

4、其他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 1,459.00 万元、1,708.14 万元、
1,307.80 万元和 848.50 万元,主要为其他注塑产品和其他五金件的销售。

5、主要类别产品收入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分析

(1)发动机冷却系统产品销售收入波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

发行人风扇总成与离合器风扇总成作为发动机冷却系统产品,发行人选择的
与发动机冷却系统产品的可比公司为中原内配、华培动力和新坐标,报告期内,
相关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与发行人风扇总成和离合器风扇总成销售收
入波动情况变化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公司名称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中原内配 74,042.21 -6.26% 157,975.72 6.17% 148,792.92 28.33% 115,947.22
新坐标 15,566.88 4.20% 29,878.40 10.82% 26,960.36 70.99% 15,767.39
华培动力 29,630.44 15.85% 51,154.55 15.53% 44,278.07 35.17% 32,757.25
风扇总成 6,879.83 15.84% 11,878.51 -2.08% 12,131.14 23.08% 9,856.32
离合器风
7,082.71 10.49% 12,820.71 -6.79% 13,754.41 24.11% 11,082.01
扇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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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风扇总成、离合器风扇总成为发行人产品的收入;2019 年 1-6 月增长率经年化处理。

①2017 年,发行人发动机冷却系统产品收入增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
变化趋势一致

②2018 年,发行人发动机冷却系统产品收入略有下滑,销售数量略有增长,
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收入有所增长

③2019 年 1-6 月,发行人发动机冷却系统产品收入稳步增长,与部分同行业
可比公司趋势变动存在差异

综上,除 2018 年外,发行人发动机冷却系统产品收入波动与行业趋势一致,
2018 年,发行人受产品结构影响发动机冷却系统产品收入略有下滑,但销售数
量略有增长,销量增长趋势与行业发展趋势一致。(2)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
品销售收入波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

对于发行人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发行人选择的可比公司为浙江仙通、
朗博科技、川环科技、凯众股份和鹏翎股份,报告期内,相关同行业可比公司主
营业务收入与发行人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销售收入波动情况变化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公司名称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浙江仙通 29,839.07 -12.84% 68,468.69 -5.14% 72,179.45 24.58% 57,939.72
朗博科技 7328.08 -13.80% 17,001.84 -8.21% 18,523.46 18.48% 15,633.98
川环科技 24,292.19 -20.02% 60,747.08 -6.02% 64,636.20 27.12% 50,845.67
凯众股份 26,021.15 -4.19% 54,319.42 21.73% 44,624.03 38.65% 32,183.57
鹏翎股份 74,789.36 3.01% 145,206.64 27.28% 114,082.71 5.09% 108,553.54
汽车轻量化
吹塑系列产 2,994.36 18.31% 5,061.68 -17.36% 6,125.10 27.13% 4,817.92



注: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为发行人产品的收入;2019 年 1-6 月增长率经年化处理。

①2017 年,发行人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收入大幅增长,与同行业可比
公司收入变化趋势一致

②2018 年,发行人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收入有所下滑,同行业可比公
司销售收入变化出现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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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2019 年 1-6 月,发行人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收入稳步增长,与同行业可比
公司趋势变动存在差异

综上,除 2019 年 1-6 月外,发行人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收入波动与同
行业趋势一致。2019 年 1-6 月,发行人该等产品收入波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趋势
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发行人因个别客户需求变化导致产品数量增长,由此带动
收入增长。


(四)营业成本分析

1、公司营业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的构成情况如下: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万 占比 金额(万 占比 金额(万 占比 金额(万 占比
元) (%) 元) (%) 元) (%) 元) (%)
主营业
7,903.23 94.62 13,960.34 95.71 13,135.53 89.29 10,845.36 91.50
务成本
其他业
449.50 5.38 625.06 4.29 1,575.18 10.71 1,006.89 8.50
务成本
合计 8,352.73 100.00 14,585.39 100.00 14,710.71 100.00 11,852.2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比较高,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及变化基本反
映了营业成本的构成及变化。

2、主营业务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成本随着营业收入的变动而相应变动,2017 年,公
司的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比增长 23.90%,主营业务成本较上年同比增长
21.12%,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幅度持平。2018 年,公司主营
业务收入较上年度下降 7.86%,主营业务成本与上年度基本持平,主营业务成本
变动趋势与主营业务收入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原因是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材
料成本增加较高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万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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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材料 5,658.38 71.60 9,596.14 68.74 9,024.68 68.70 7,089.47 65.37
直接人工 1,241.73 15.71 2,277.41 16.31 2,169.61 16.52 1,985.13 18.30
制造费用 1,003.12 12.69 2,086.79 14.95 1,941.24 14.78 1,770.76 16.33
合计 7,903.23 100.00 13,960.34 100.00 13,135.53 100.00 10,845.3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中直接材料成本占比均在 60%以上。直接
材料主要包括塑料基料、钢材及铝压铸等。

(1)风扇总成

报告期内,风扇总成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如下: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直接材料 1,908.53 72.83 3,379.53 70.60 3,157.22 69.57 2,462.73 65.29
直接人工 369.03 14.08 640.52 13.38 642.07 14.15 594.59 15.76
制造费用 342.93 13.09 766.77 16.02 738.62 16.28 714.54 18.94
合计 2,620.50 100.00 4,786.83 100.00 4,537.91 100.00 3,771.86 100.00

2017 年度,风扇总成直接材料占比有所提高,主要系随着大宗商品价格上
涨,公司风扇总成主要原材料 PA、PP 塑料基料采购价格有所上涨,导致直接材
料占比有所提高,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占比有所下降。2018 年,公司风扇总成
成本结构与 2017 年度基本一致。

2019 年 1-6 月,风扇总成直接材料占比较 2018 年有所提高,主要系受风扇
总成产品结构影响,直径较大的风扇总成销售占比增加,导致直接材料占比提高;
同时,部分注塑设备折旧提足导致制造费用占比有所下降。

(2)离合器风扇总成

报告期内,离合器风扇总成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如下: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直接材料 2,387.25 71.83 4,060.02 67.72 3,634.52 68.30 2,661.38 66.27
直接人工 482.99 14.53 1,013.42 16.90 844.04 15.86 686.36 17.09
制造费用 453.39 13.64 921.74 15.37 843.04 15.84 668.20 16.64
合计 3,323.63 100.00 5,995.18 100.00 5,321.60 100.00 4,015.94 100.00

2017 年度,公司离合器风扇总成中的直接材料占比有所提高,主要系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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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采购价格有所上涨,导致直接材料占比有所提高,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占比有
所下降。

2018 年度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占比与 2017 年度基本持平。

2019 年 1-6 月,离合器风扇总成直接材料占比较 2018 年有所提高,主要系
原材料铝压铸价格较 2018 年上涨,导致直接材料占比有所提高,直接人工和制
造费用占比有所下降。

(3)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

报告期内,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如下: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直接材料 1,073.37 67.64 1,773.36 66.23 1,917.84 67.19 1,623.33 62.43
直接人工 341.01 21.49 553.49 20.67 635.20 22.26 652.04 25.08
制造费用 172.56 10.87 350.81 13.10 301.14 10.55 324.71 12.49
合计 1,586.94 100.00 2,677.66 100.00 2,854.18 100.00 2,600.08 100.00

2017 年度,公司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的成本构成中直接材料占比有所
提高,主要由于当年度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较高,导致直接材料占比提高。

2018 年度,公司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的成本构成与 2017 年度基本保持
一致。

2019 年 1-6 月,公司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的产量增长较快,导致半固定
成本制造费用占比下降,直接材料占比上升。

3、成本核算方法,成本核算流程,共同费用的分摊方法

公司生产风扇总成需要使用改性后的塑料和托板,生产离合器需要用到的主
动轴等中间半成品。该等中间半成品均是由公司自行加工生产。因此,公司按生
产流程采用分步法来核算成本。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成本分配:当月归集的生
产成本扣除期末在产品应保留的材料成本(在产品不分配人工和制造费用)后全
部分配给完工产品。完工产品之间成本分配:按标准数量计算的材料成本(标准
数量*材料出库单位成本)占比来分配材料成本,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按分配的材
料成本占比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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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分配
完工产品之间
成本核
类型 成本构成 完工产品和 直接人
算对象
在产品之间 材料成本 工和制
造费用
某规格改性塑料成本=∑该规格产
改性塑
塑料基料和塑料助剂 品各种材料标准用量*当月材料出

库单位成本
中间半 不保留在产
某规格托板成本=钢板标准用量*当 不分配
成品 托板 钢板 品
月钢板出库单位成本
某规格主动轴成本=圆钢标准用量*
主动轴 圆钢
当月圆钢出库单位成本
风扇总 改性塑料、塑料助剂、托
成、其他 板、五金件、其他配件、 当月归集的
注塑产 纸箱等直接材料、直接人 生产成本扣
品 工、制造费用 除期末在产
按分配
离合器 铝压铸件、主动轴、风扇 品应保留的
完工产品之间按标准数量计算的材 的材料
风扇总 总成、五金件、其他配件、 材料成本(在
产成品 料成本(标准数量*材料出库单位成 成本占
成 纸箱等直接材料、直接人 产品不分配
本)占比来分配材料成本 比进行
工、制造费用 人工和制造
分配
改性塑料或塑料基料、塑 费用)后全部
轻量化
料助剂、五金件、其他配 分配给完工
吹塑产
件、纸箱等直接材料、直 产品

接人工、制造费用

具体说明和计算公式如下:

(1)中间半成品

①改性塑料

某规格改性塑料成本=∑该规格产品各种材料标准用量*当月材料出库单位
成本

实际耗用的材料成本与改性塑料入库成本的差异计入当期风扇总成的生产
成本——直接材料,分配至完工产品成本。

②托板冲压

某规格托板成本=钢板标准用量*当月钢板出库单位成本

实际耗用的材料成本与托板入库成本的差异计入当期风扇总成的生产成本
——直接材料,分配至完工产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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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外电镀加工费按加工价格计入相应托板的成本。

③主动轴毛坯锻打

某规格主动轴成本=圆钢标准用量*当月圆钢出库单位成本

实际耗用的材料成本与主动轴入库成本的差异计入当期离合器风扇总成的
生产成本——直接材料,分配至完工产品成本。

委外电镀加工费按加工价格计入相应主动轴的成本。

(2)产成品

①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分配

期末尚未完工的产品及在生产现场的材料按对应的材料保留材料成本,扣除
在产品成本后其他材料成本均分配至完工产品成本。期末在产品不分配直接人工
和制造费用。

②完工产品之间分配

A.直接材料分配

按标准数量计算的材料成本(标准数量*材料出库单位成本)占比进行分配。

该产品各种材料标准用量*当月材料出库单位成本
某产品材料成本= *直接材料
∑各产品各种材料标准用量*当月材料出库单位成本

B.直接人工分配

以各类完工产品材料成本占当月完工产品总材料成本的比例进行分配。

该产品材料成本
某产品人工成本= *直接人工
∑各产品材料成本

C.制造费用分配

以各类完工产品材料成本占当月完工产品总材料成本的比例进行分配。

该产品材料成本
某产品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
∑各产品材料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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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部分原材料实际单耗与标准单耗差异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单耗小于标准单耗的主要原材料有 HDPE 基料和钢板,
该等原材料 2019 年 1-6 月实际单耗小于标准单耗,其中,HDPE 基料实际单耗
低于标准单耗 4.72%,钢板实际单耗低于标准单耗 2.94%。

(1)HDPE 基料实际单耗用低于标准单耗的原因

2019 年 1-6 月,发行人 HDPE 基料实际单耗低于标准单耗的主要原因是:
①产品标准物料水平由技术开发部按照产品设计规格、标准原材料用量、经验值
以及试制品的重量来确定,实际单耗与标准单耗的差异率在一定合理范围内上下
分布均属正常情况,2019 年 1-6 月实际单耗与标准单耗的差异率为-4.72%,处于
在合理范围内;②发行人 HDPE 基料用于生产吹塑件,产品工艺特点决定其标准
单耗适当偏高,随着生产工艺水平不断改进,HDPE 基料实际单耗会有所降低。

(2)钢板实际单耗低于标准单耗的原因

2019 年 1-6 月,发行人钢板实际单耗低于标准单耗的主要原因是:①产品标
准物料水平由技术开发部按照产品设计规格、标准原材料用量、经验值以及试制
品的重量来确定,实际单耗与标准单耗的差异率在一定合理范围内上下分布均属
正常情况,2019 年 1-6 月实际单耗与标准单耗的差异率为-2.94%,处于在合理范
围内;②发行人钢板用于生产风扇总成,采取切割、冲压等生产工艺,随着生产
工艺水平不断改进,实际单耗将会有所下降。

综上,发行人产品标准物料水平由技术开发部按照产品设计规格、标准原材
料用量、经验值以及试制品的重量来确定,实际单耗与标准单耗的差异率在一定
合理范围内上下波动均属正常情况。2019 年 1-6 月,发行人部分原材料的实际单
耗低于标准单耗的差异率较小,处于在合理范围内。

5、标准物料清单(BOM)修订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对于产品的设计开发和修订,发行人制定了《产品开发管理规定》。根据《产
品开发管理规定》的规定,技术部是维护公司产品的标准物料清单的责任部门,
所有产品标准物料清单的变更均需由归口技术人员提出申请,经技术部主管经理
审批通过,并及时通知生产部门、财务部门和销售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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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产品开发管理规定》,为更准确地进行生产投料、成本分配以及成本
分析,涉及以下三种情形时,技术开发部需及时更新、修订产品的标准物料清单:

1、新材料开发,材料升级替换。当某类原料发生升级替换时,技术人员会
对使用该类原料的所用产品的标准物料清单提交更改申请,并经部门主管经理审
批通过;

2、客户提出产品设计变更需求。当客户对某规格产品性能或结构提出变更
需求时,由发行人销售部门反馈至技术开发部门,经技术开发部门核实后由归口
技术人员提交修订或新增标准物料清单申请,并经部门主管经理审批通过后修订
或新增标准物料清单;

3、标准耗用与实际耗用差异较大。技术开发部门联合财务部门每年对原材
料标准耗用量和实际耗用量的配比情况进行分析,对耗用差异较大的产品类别进
一步实施差异分析,并由技术开发部门实施标准物料清单修订程序。

综上,发行人产品标准物料清单的标准单耗量会在客户提出产品设计修改需
求、新材料开发或者标准和实际单耗出现较大差异等三种情况下,由相关部门提
出并经技术开发部门审查核实后予以审批修订。发行人制定了标准物料清单修改
的相关内控制度,明确标准物料清单修订的申请和审核权限,相关内控制度健全
并得到有效执行。

6、改性材料原材料投入及产出的关系

发行人的塑料基料改性材料包括 PA 改性材料、PP 改性材料、HDPE 改性材
料。报告期内,发行人塑料基料的投入与改性材料产出的匹配关系如下:

类别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PA 基料投入量
76.45 125.79 152.72 109.69
(万千克)
PA 改性材料产出
112.09 190.92 229.16 164.77
PA 改性材 量(万千克)
料 实际产出率 1.47 1.52 1.50 1.50

标准产出率 1.47 1.49 1.47 1.47

产出率差异率 0.00% 1.97% 2.00% 2.00%

PP 改性材
PP 基料投入量 24.74 50.97 56.06 4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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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千克)

PP 改性材料产出量
38.89 81.79 86.30 68.35
(万千克)

实际产出率 1.57 1.60 1.54 1.54

标准产出率 1.49 1.59 1.56 1.54

产出率差异率 5.10% 0.63% -1.30% 0.00%
HDPE 基料投入量
3.12 15.03 13.88 13.15
(万千克)
HDPE 改性材料产
5.65 27.07 24.90 23.59
HDPE 改 出量(万千克)
性材料 实际产出率 1.81 1.80 1.79 1.79

标准产出率 1.79 1.79 1.79 1.79

产出率差异率 1.10% 0.56% 0.00% 0.00%

如上表,报告期内,发行人塑料基料与改性材料的实际产出率保持稳定,且
与标准产出率高度匹配。


(五)主营业务毛利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毛利(万 比例(%) 毛利(万 毛利(万 毛利(万
比例(%) 比例(%) 比例(%)
元) 元) 元) 元)
风扇总
4,259.33 43.01 7,091.68 41.45 7,593.23 36.89 6,084.46 37.17

离合器
风扇总 3,759.08 37.96 6,825.53 39.90 8,432.81 40.97 7,066.06 43.17

汽车轻
量化吹
1,407.41 14.21 2,384.02 13.93 3,270.93 15.89 2,217.84 13.55
塑系列
产品
其他 476.34 4.81 807.13 4.72 1,286.29 6.25 1,001.52 6.12
合计 9,902.16 100.00 17,108.36 100.00 20,583.26 100.00 16,369.88 100.00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产品的销售。报告期内,公司
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 16,369.88 万元、20,583.26 万元、17,108.36 万元和 9,902.16
万元。从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来看,报告期内,毛利主要来源于风扇总成、离合器
风扇总成等发动机冷却系统产品的销售,占主营业务毛利总额的 80%左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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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内,公司毛利贡献集中度较高且结构稳定。


(六)其他业务分析

1、其他业务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材料 413.38 547.25 1,691.96 1,111.54
废料 100.94 185.50 138.09 82.92
电力 48.16 125.08 4.95 -
合计 562.47 857.83 1,835.01 1,194.46
占营业收入比重 3.06% 2.69% 5.16% 4.20%

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业务收入为材料对外销售产生的收入、废料处置收入
以及分布式光伏发电产生的收入。

(1)材料销售

材料销售主要为生产中富余的半成品料,该种材料的供应商为台塑工业,其
对外销售方式为定量招投标,每次招投标量较大,公司将超出自身生产所需部分
按照市场价格对外销售。

此外,报告期内,发行人还对外销售少量 HDPE 自制改性料。发行人 HDPE
改性料主要向慈溪市观海卫桑迪塑料制品厂(以下简称“桑迪塑料”)销售,该
客户同时为发行人吹塑半成品的主要供应商。发行人向其销售 HDPE 自制改性料
主要系为了保持向其采购的吹塑半成品所用原料与公司自行生产的吹塑产品所
用原料保持一致。慈溪市观海卫桑迪塑料制品厂向发行人采购 HDPE 改性料,专
门用于为发行人生产出风管道等半成品。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桑迪塑料销售 HDPE 改性料的单价分别为 7.27 元/千克、
7.29 元/千克、8.00 元/千克和 8.18 元/千克。

(2)废料销售

公司的废料主要为金属废料,包括废铁和废铝,废铁为风扇托板冲压过程中
产生的废料;废铝为离合器毛坯机加工产生的铝沫,以及少量检验不合格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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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坯件。公司根据废料量不定期对废料进行集中处置。

(3)电力销售

为了进一步节能减排,公司 2017 年利用厂区房屋顶部构建太阳能光伏分布
式发电装置进行发电,产生的电力主要用于生产自用,发电高峰阶段产生的富余
电量并入国家电网。公司光伏发电产生的补贴收入及富余电量的售电收入作为其
他业务收入。

(4)各类下主要客户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各类其他业务收入下主要客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销售收入(万元)

客户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合同构成情况

1-6 月 度 度 度
合同约定销售标的、销
宁波祺涛塑胶化工 售价格、结算方式(提
357.06 449.85 550.77 173.32
有限公司 货前需支付全额货款)、
违约责任等
合同约定销售标的、销
慈溪市观海卫桑迪 售价格、结算方式(次
21.50 35.63 96.34 73.57
塑料制品厂 月月底前支付货款)、
违约责任等
合同约定销售标的、销
售价格、运输方式(需
慈溪市赛斯特金属
- - 645.59 167.04 方自提)、结算方式(款
制品有限公司
材 到发货)、合同纠纷解
料 决方式等
合同约定销售标的、销
售价格、运输方式(需
慈溪市骏腾塑业有
- - - 277.27 方自提)、结算方式(提
限公司
货前付清货款)、合同
纠纷解决方式等
合同约定销售标的、销
售价格、运输方式(需
绿地遮阳有限公司 - - - 141.03 方自提)、结算方式(款
到发货)、合同纠纷解
决方式等
小计 378.56 485.49 1,292.69 832.23
废 宁波市北仑泰昌缝 口头预定,款到拉货,
91.76 160.57 - -
料 制机械厂 未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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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收入(万元)

客户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合同构成情况

1-6 月 度 度 度
宁波市北仑区柴桥 口头预定,款到拉货,
- - 103.98 63.80
军兴机械五金厂 未签订合同
小计 91.76 160.57 103.98 63.80
每月 25 日抄表,电量以
抄表数据为准,严格按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批
电 限公司宁波供电公 48.16 125.08 4.95 -
的电价执行,经双方核
力 司
对确认后开具增值税发
票结算电费
小计 48.16 125.08 4.95 -
合计 518.47 771.14 1,401.62 896.03
占其他业务收入比例 92.18% 89.89% 76.38% 75.02%

(5)其他业务收入确认的方法

项目 收入确认方法
材料 材料交付后确认收入
废料 废料交付、开票后确认收入
电力 供电公司抄表结算后确认收入

2、其他业务成本分析

(1)其他业务成本明细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材料 388.39 495.64 1,568.74 1,006.89
废料 - - - -
电力 61.11 129.42 6.44 -
合计 449.50 625.06 1,575.18 1,006.89
占营业成本比重 5.38% 4.29% 10.71% 8.50%

(2)材料销售

材料销售在确认收入后按采购材料的成本结转至其他业务成本。

(3)废料销售

废料销售成本为零,系为保持产品成本核算的可比性,根据重要性原则,相
关材料的成本在生产领用时已计入生产成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成本未调整
完工产品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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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电力销售

太阳能光伏分布式发电设备的折旧及日常的维修费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3、其他业务毛利分析

(1)其它业务产生的毛利情况及占营业利润比例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材料 24.98 51.61 123.22 104.65
废料 100.94 185.50 138.09 82.92
电力 -12.95 -4.34 -1.48 -
合计 112.97 232.77 259.83 187.57
占营业利润比重 1.87% 2.22% 2.12% 2.81%

(2)其他业务毛利对净利润的影响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其他业务毛利 112.97 232.77 259.83 187.57
其他业务税后利润 96.03 197.86 220.85 159.43
占净利润比重 1.93% 2.17% 2.10% 3.12%


(七)毛利率贡献

报告期,公司各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毛利率 收入占 毛利率 收入占 毛利率 收入占 毛利率 收入占
(%) 比(%) (%) 比(%) (%) 比(%) (%) 比(%)
风扇总成 61.91 38.64 59.70 38.23 62.59 35.98 61.73 36.22
离合器风扇总成 53.07 39.78 53.24 41.27 61.31 40.79 63.76 40.72
汽车轻量化吹塑
47.00 16.82 47.10 16.29 53.40 18.17 46.03 17.70
系列产品
其他 56.14 4.77 61.72 4.21 75.30 5.07 68.64 5.36
主营业务毛利率 55.61 100.00 55.07 100.00 61.04 100.00 60.15 100.00

报告期内,各产品对主营业务毛利率贡献如下: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风扇总成 23.92% 22.83% 22.52% 22.36%
离合器风扇总成 21.11% 21.97% 25.01% 25.96%
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 7.90% 7.67% 9.70% 8.15%
其他 2.68% 2.60% 3.82% 3.68%
合计 55.61% 55.07% 61.04% 60.15%

注:产品主营业务毛利率的贡献=产品的毛利率×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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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毛利率贡献集中度较高且结构稳定。报告期内,公司风扇总成、离合器
风扇总成毛利率和收入占比重均高于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对毛利率贡献较
高。


(八)主要产品毛利率波动情况

1、主要产品毛利率波动分析

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风扇总成 61.91% 59.70% 62.59% 61.73%
离合器风扇总成 53.07% 53.24% 61.31% 63.76%
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 47.00% 47.10% 53.40% 46.03%
主营业务毛利率 55.61% 55.07% 61.04% 60.15%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如下:

(1)风扇总成

报告期内,风扇总成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61.73%、62.59%、59.70%及 61.91%,
2017 年有所上升。2018 年受销售价格下降、销售结构变化和原材料采购价格上
涨综合影响,毛利率有所下降。2019 年 1-6 月,毛利率略有上升。以下用连环替
代法定量分析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单位成本及单位制造成本变动对毛利率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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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影响程度: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单位售价的影响 3.44% -3.31% 3.60%
单位材料成本的影响(成本 1) -1.72% -0.12% -3.39%
单位制造成本的影响(成本 2) 0.49% 0.54% 0.65%
毛利率变动率 2.21% -2.89% 0.86%

注:①单位售价的影响=(本期单位价格-上期单位总成本)/本期单位价格-上年毛利率;
②成本 1 的影响=(上期单位成本 1-本期单位成本 1)/本期单位价格;③成本 2 的影响=(上
期单位成本 2-本期单位成本 2)/本期单位价格。依此类推。④单位材料成本指单位直接材
料成本,单位制造成本包括直接人工、制造费用。

风扇总成按照塑料基料不同可分为 PA 类风扇及 PP 类风扇,PA 类风扇主要
为直径大于 500mm 的风扇总成,销售单价较高;PP 类风扇直径较小,销售单
价较低。报告期内公司 PA、PP 类风扇销售单价波动较小,PA 类风扇约为 120
元/套,PP 类风扇约为 25 元/套。

2017 年风扇总成毛利率上升 0.86%,主要原因如下:①2017 年度,单价更
高的 PA 类风扇销售数量占风扇总成总数量比重为 63.85%,数量占比提高 7.25
个百分点,因此风扇总成平均单价较 2016 年提高了 10.38%,对毛利率变动影响
为 3.60%;②公司塑料基料、钢材等原材料采购价格提高,风扇总成单位材料成
本较 2016 年上升,对毛利率变动影响为-3.39%;③随着产品销量的提高,单位
制造成本有所下降,对毛利率变动影响为 0.65%。

2018 年风扇总成毛利率下降 2.89%,主要原因系销售均价下降影响所致:
2018 年,由于销售结构变化,风扇总成销售均价较上年度下降 8.12%,对毛利率
变动影响为-3.31%。2018 年,销售均价更高的 PA 风扇销售数量占比下降 4.91
个百分点,以及单价更高、直径在φ700mm 以上的大型 PA 风扇销售数量占比下
降 2.35 个百分点,综合导致风扇总成销售均价下降。

2019 年 1-6 月风扇总成毛利率上升 2.21%,主要原因如下:①2019 年上半
年,单价较高的 PA 类风扇销量占比提高 3.78 个百分点,同时 PA 类风扇的平均
单价也有所上升,导致风扇总成的平均单价较 2018 年提高 9.32%,价格变动对
毛利率变动的影响为 3.44%;②销售结构的变化导致单位材料成本上升,主要原
材料塑料基料、钢板采购价格下降导致单位材料成本下降,综合作用下单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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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变动对毛利率变动的影响为-1.72%;③部分生产设备折旧提足导致制造费用
下降,同时产品销量的增加摊薄了单位制造成本,对毛利率变动影响为 0.49%。

(2)离合器风扇总成

报告期内,离合器风扇总成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63.76%、61.31%、53.24%和
53.07%,总体呈下降趋势。以下用连环替代法定量分析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单
位成本及单位制造成本变动对毛利率变动的影响程度: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单位售价的影响 3.40% -3.22% -1.93%
单位材料成本的影响(成本 1) -4.34% -3.04% -1.13%
单位制造成本的影响(成本 2) 0.77% -1.81% 0.61%
毛利率变动率 -0.17% -8.07% -2.45%

注:①单位售价的影响=(本期单位价格-上期单位总成本)/本期单位价格-上年毛利率;
②成本 1 的影响=(上期单位成本 1-本期单位成本 1)/本期单位价格;③成本 2 的影响=(上
期单位成本 2-本期单位成本 2)/本期单位价格。依此类推。④单位材料成本指单位直接材
料成本,单位制造成本包括直接人工、制造费用。

公司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单价约 1,000 元/套大幅高于普通硅油离合器,
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产品根据配套车型的不同其扭矩大小、型号规格也有所不
同,不同扭矩或型号的产品售价差异较大,产品单价从 90 元到 800 元不等。公
司 LE、LP、LQ、LS 等用于中重型商用车的大扭矩离合器单价较高,基本保持
在 500 元/套以上;LA、LB、LC、LD、LF、LJ、双速离合器等用于轻型商用车
的中小型离合器单价较低,基本保持在 400 元/套以下,其中 LA、LB、LJ 型号
离合器价格低于 200 元/套。

2017 年公司离合器风扇总成毛利率下降 2.45%,主要受单位售价下降和单位
成本上升的影响:①2017 年公司 LP、LQ 型号等单价较高的硅油离合器销量占
比有所下降,LJ、双速型号等单价较低的硅油离合器销量占比较 2016 年有所提
高,导致硅油离合器平均单价下降,价格下降对毛利率影响为-1.93%;②2017
年公司 PA 塑料基料、铝压铸及钢材采购价格均较 2016 年有所提高,单位材料
成本的上升对毛利率变动影响为-1.13%。

2018 年离合器风扇总成毛利率下降 8.07%,主要原因系原材料采购价格上
涨、制造费用上涨所致、销售价格下降、销售结构变化的综合影响:①离合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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扇总成原材料主要为 PA 基料、钢材和铝压铸,2018 年采购均价分别上涨 3.41%、
6.51%和 6.06%,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导致直接材料成本上升;②募投项目“无
级变速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集成系统升级扩产项目”提前实施,新增设备增加折
旧费用,导致制造费用增加较高。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无级变速电控硅
油离合器风扇集成系统升级扩产项目”累计投入金额 4,048.35 万元;③受到销售
结构变化、行业普遍因素的影响,导致离合器风扇总成销售均价有所下降,对毛
利率产生一定的影响。

2019 年 1-6 月离合器风扇总成毛利率与 2018 年基本持平,受单位价格上升、
单位材料成本上升、单位制造成本下降综合影响所致:①2019 年 1-6 月,配套中
重型商用车、价格较高的离合器风扇总成销量占比提高,拉升了离合器风扇总成
的平均单价,平均价格上升对毛利率影响为 3.40%;②2019 年 1-6 月公司铝压铸
的采购价格较 2018 年有所上升,导致单位材料成本上升,对毛利率影响为-4.34%;
③产品产量的增加摊薄了单位制造成本,对毛利率变动影响为 0.77%。

(3)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

报告期内,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46.03%、53.40%、47.10%
及 47.00%,2017 年有所上升。2018 年受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影响,毛利率有所
下降。以下用连环替代法定量分析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单位成本及单位制造成
本变动对毛利率变动的影响程度: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单位售价的影响 -0.34% 4.66% 6.37%
单位材料成本的影响(成本 1) -0.58% -6.86% -1.59%
单位制造成本的影响(成本 2) 0.82% -4.11% 2.59%
毛利率变动率 -0.10% -6.30% 7.37%

注:①单位售价的影响=(本期单位价格-上期单位总成本)/本期单位价格-上年毛利率;
②成本 1 的影响=(上期单位成本 1-本期单位成本 1)/本期单位价格;③成本 2 的影响=(上
期单位成本 2-本期单位成本 2)/本期单位价格。依此类推。④单位材料成本指单位直接材
料成本,单位制造成本包括直接人工、制造费用。

公司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主要包括空调出风管、发动机进气管及膨胀水
箱,其中空调出风管平均售价较低,约为 10 元/件;发动机进气管、膨胀水箱平
均售价较高,约为 60-70 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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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公司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毛利率较 2016 年提高了 7.37%,主要
原因如下:①单价提高对毛利率变动的影响为 6.37%,2017 年发动机进气管及膨
胀水箱占比均有所提高,拉高了平均售价;②单位材料成本提高对毛利率变动的
影响为-1.59%,一方面 HDPE 基料和 PP 塑料基料采购价格持续回升,另一方面
膨胀水箱单位耗用材料较多,加上其销售占比的提高拉高了单位材料成本;③单
位制造成本降低对毛利率变动的影响为 2.59%,主要系销量的提高摊薄了单位制
造成本。

2018 年公司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毛利率较 2017 年下降 6.30%,主要受
到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制造费用上升所致:①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原材料
主要为 PP 基料和 HDPE 基料,2018 年采购均价分别上涨 5.40%和 8.95%,原材
料采购单价上升导致材料成本上升;②产销量的降低增加了单位制造成本,单位
制造成本上升对毛利率变动的影响为-4.11%;③2018 年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
品销售价格有所上涨,减小了毛利率下降的幅度。

2019 年 1-6 月,公司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毛利率基本与 2018 年持平。
一方面产品结构的变化增加了单位材料成本,另一方面长春欣菱的扩产摊薄了单
位制造成本,综合作用下公司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毛利率与上年持平。

2、主要产品及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价格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风扇总成、离合器风扇总成以及汽车轻量化吹
塑系列产品,其平均销售价格情况如下:

类别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单价(元/套) 88.07 80.56 87.68 79.43
风扇总成
变动率 9.32% -8.12% 10.39% 5.75%
单价(元/套) 322.04 298.61 323.45 340.65
离合器风扇总成
变动率 7.85% -7.68% -5.05% 4.73%
汽车轻量化吹塑 单价(元/件) 23.12 23.27 20.94 18.47
系列产品 变动率 -0.64% 11.11% 13.37% 2.71%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价格波动的原因如下:

A、风扇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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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从产品整体结构角度分析价格变动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风扇总成产品销售单价波动主要系细分产品结构变动引起
的。公司风扇总成采用的塑料基料主要为 PP、PA。由于 PP、PA 基料价格差别
较大,且对应的产品在规格型号、功能性、改性配方及技术特点方面均有所不同,
因此产品价格存在较大差异。一般而言,PA 类产品的基料价格偏高且主要用于
生产直径大于 500mm 的产品,具有更强的功能性以及更高的技术要求,售价
高于 PP 类产品,其中 PA 类产品销售单价约为 120 元/套,PP 类产品销售单价约
为 25 元/套。

报告期内,公司风扇总成销量占比如下:

类别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PP 类风扇 37.28% 41.06% 36.15% 43.40%
PA 类风扇 62.72% 58.94% 63.85% 56.60%
风扇总成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2017 年度,公司风扇总成销售均价为 87.68 元/套,同比上涨 10.39%,上涨
幅度较高,主要原因为销售单价较高的 PA 风扇销量占比由 2016 年度 56.60%提
高至 63.85%,销售数量占比增加 7.25 个百分点,与风扇总成销售均价上涨幅度
基本匹配。

2018 年度,公司风扇总成销售均价为 80.56 元/套,同比下降 8.12%,主要由
于销售结构变化造成,销售均价较高的 PA 风扇销售数量占比有所下降:①销售
单价较高的 PA 风扇销量占比由 2017 年的 63.85%下降为 58.94%,销售数量占比
下降 4.91 个百分点;②PA 风扇销售结构发生一定的变化,单价更高、直径在φ
700mm 以上的大型 PA 风扇销售数量占比由 2017 年度的 22.84%下降至 2018 年
度的 20.49%,下降 2.35 个百分点。2018 年,公司风扇总成销售结构变化,主要
由于商用车市场结构变化引起:2018 年,我国中重型商用车产量同比下降 7.94%,
占比为 33.60%,产量占比较上年度下降 3.51 个百分点。中重型商用车产量占比
下降,导致配套中重型商用车的大型风扇总成销量占比下降。

2019 年 1-6 月,公司风扇总成销售均价为 88.07 元/套,同比上升 9.32%,主
要由于销售结构变化造成,销售均价较高的 PA 风扇销售数量占比上升所致。

b.从单个型号看风扇总成销售价格波动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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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2017 年销售规模最大的五个型号的风扇总成为例,分析风扇总成在报告
期内的销售价格变动情况。2017 年度,发行人销售金额最大的五个型号风扇总
成收入及占当年度风扇总成总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型号 收入 收入占比
1 EAAA0029 1,670.17 13.77%
2 EAAA0059 659.54 5.44%
3 EAAA0069 438.19 3.61%
4 EAAA0071 303.32 2.50%
5 EAAA0046 291.50 2.40%
合计 3,362.72 27.72%

上述五个型号风扇总成报告期内销售价格如下:

单位:元/套

序号 型号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价格 217.13 222.45 229.26 229.36
1 EAAA0029
增长率 -2.39% -2.97% -0.04% -0.01%
价格 158.64 162.54 166.28 165.72
2 EAAA0059
增长率 -2.40% -2.25% 0.34% -0.20%
价格 224.07 230.72 237.82 237.95
3 EAAA0069
增长率 -2.88% -2.98% -0.05% -
价格 206.18 213.98 218.42 225.41
4 EAAA0071
增长率 -3.65% -2.03% -3.10% -
价格 117.83 119.95 126.72 126.50
5 EAAA0046
增长率 -1.77% -5.34% 0.17% 0.00%

报告期内上述五个型号的风扇总成销售均价存在小幅的下滑,主要原因为:
①随着生产效率的提高、新产品的推出,汽车零部件厂商对部分老产品销售价格
进行一定的下调是行业普遍做法;②每款车型的市场价格随着时间的推移处于不
断下降的过程中,所配套车型的销售价格下降传导至汽车零部件的价格下降是行
业的通行规律。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风扇总成销售价格总体存在一定的波动,主要原因
为销售结构存在变化;相同型号的产品报告期内销售价格存在小幅的下降,是行
业普遍的做法。

B、离合器风扇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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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从产品整体结构角度分析价格变动原因

公司离合器风扇总成产品主要包括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电控硅油离合器风
扇总成以及其他与离合器相关的产品。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对发动机温度变
化敏感度更高、风扇转速控制精度以及范围更广、应用场景更多,价格更高,平
均售价在 1,000 元/套左右,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平均售价在 300 元/套左右。

报告期内,公司离合器风扇总成销售数量占比结构变化如下:

类别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 83.24% 86.87% 85.43% 80.46%
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 10.55% 6.05% 4.75% 6.08%
其他 6.21% 7.08% 9.81% 13.46%
离合器风扇总成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销售数量占比在离合器
风扇总成 80.00%以上,从数量上来看,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是主要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离合器风扇总成主要产品的销售均价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套
类别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离合器风扇总成 322.04 298.61 323.45 340.65
价格变动率 7.85% -7.68% -5.05% 4.73%
其中: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 234.94 257.03 301.28 315.81
价格变动率 -8.59% -14.69% -4.60% 5.61%
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 1,058.95 1,049.20 1,077.28 1,095.55
价格变动率 0.93% -2.61% -1.67% 4.54%

2017 年度,公司离合器风扇总成销售均价较 2016 年度下降 5.05%,主要原
因为:①销售均价更高的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销售数量占比有所下降,由
2016 年度的 6.08%下降到 4.75%,下降 1.33 个百分点;②当年度销售占比较高
的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销售均价下降所致。公司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销售均价较
2016 年度下降 4.60%,主要系细分产品结构变化所致。2017 年度,公司 LJ 系列
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销售数量占比由 2016 年度 18.08%上升至 26.88%,公司 LJ
系列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销售均价在 150 元/套左右,销售占比的提高拉低整体
的销售均价。云内动力是公司 LJ 系列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的主要销售客户,2017
年度,公司对云内动力销售 7.32 万套 LJ 系列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同比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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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19%;③由于行业普遍因素的原因,2017 年离合器风扇总成销售均价存在小
幅下降,具体分析详见下文“b.分析单个型号离合器风扇总成价格变动原因。

2018 年度,公司离合器风扇总成销售均价较 2017 年下降 7.68%,主要由于
销售结构变化引起,销售均价较高的大型离合器风扇总成销售数量占比有所下
降:2018 年,主要用于配套中重型商用车的 LE、LP 系列离合器风扇总成销售
数量占比合计为 11.35%,较 2017 年下降 6.47 个百分点,LE、LP 系列离合器风
扇总成销售价格在 560 元/套-700 元/套左右,远高于离合器风扇总成整体销售均
价,其销售数量占比下降,大幅拉低了整体销售价格。2018 年,公司离合器风
扇总成销售结构变化,主要由于商用车市场结构变化引起:2018 年,我国中重
型商用车产量同比下降 7.94%,占比为 33.60%,产量占比较上年度下降 3.51 个
百分点。中重型商用车产量占比下降,导致配套中重型商用车的大型离合器风扇
总成销量占比下降。

2019 年 1-6 月,公司离合器风扇总成销售均价较 2018 年上升 7.85%,主要
由于销售结构变化引起,配套中重型商用车、价格更高的离合器风扇总成销售占
比有所增长,导致公司离合器风扇总成的平均价格上升。

b.分析单个型号离合器风扇总成价格变动原因

以 2017 年销售规模最大的前五大型号的离合器风扇总成产品为例,进一步
分析报告期内离合器风扇总成产品毛利率波动原因。2017 年度销售规模前五的
离合器风扇总成型号及其收入占离合器风扇总成总收入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型号 收入 占比
1 ECXK0072 888.28 6.46%
2 ECXK0053 718.65 5.22%
3 ECKY0004 665.24 4.84%
4 ECXK0083 663.86 4.83%
5 ECPF0014 582.15 4.23%
合计 3,518.18 25.58%

上述 5 个型号的离合器风扇总成在报告期内的销售价格如下:

单位:元/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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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型号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价格 556.7 560.90 565.17 572.24
1 ECXK0072
增长率 -0.75% -0.76% -1.23% -1.58%
价格 553.87 558.21 565.6 569.93
2 ECXK0053
增长率 -0.78% -1.31% -0.76% -1.64%
价格 123.00 135.78 154.18 162.82
3 ECKY0004
增长率 -9.41% -11.93% -5.31% -
价格 657.24 666.08 677.27 680.69
4 ECXK0083
增长率 -1.33% -1.65% -0.50% -2.62%
价格 264.91 310.47 328.73 328.85
5 ECPF0014
增长率 -14.67% -5.55% -0.03% -

报告期内上述 5 个型号的离合器风扇总成均价存在小幅的下滑,主要原因
为:①随着生产效率的提高、新产品的推出,汽车零部件厂商对部分老产品销售
价格进行一定的下调是行业普遍做法;②每款车型的市场价格随着时间的推移处
于不断下降的过程中,所配套车型的销售价格下降传导至汽车零部件的价格下降
是行业的通行规律。

上述 ECKY0004 型号产品销售价格在 2018 年度存在一定幅度下降,主要是
由于随着公司对个别客户销售数量的快速增长,价格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
ECKY0004 产品 2018 年度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 2.46%,占比较低,
其销售价格下降不会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C、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销售均价分别为 18.47 元/件、20.94
元/件、23.27 元/件和 23.12 元/件,总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销售均价较低的空调
出风管销售占比下降影响。公司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包括发动机进气管、空
调出风管和膨胀水箱,报告期内销售均价分别约为 60 元/件、10 元/件和 60 元/
件。2016-2018 年,空调出风管销售数量占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比例不断下
降,导致整体销售均价不断上升。2019 年 1-6 月,空调出风管的销量占比保持稳
定,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的销售均价与上年基本一致。

以 2017 年销售规模最大的五个型号的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为例,分析
其在报告期内的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2017 年度,发行人销售金额最大的五个型号的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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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及占当年度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型号 收入 收入占比
1 EEAA0213 1,042.76 17.02%
2 EEAA0365 631.43 10.31%
3 EEAA0376 480.20 7.84%
4 EEAA0142 263.76 4.31%
5 EEXK0106 229.73 3.75%
合计 2,647.87 43.23%

上述五个型号的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在报告期内的销售价格如下:

单位:元/套

序号 型号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价格 63.00 64.18 66.33 66.21
1 EEAA0213
增长率 -1.84% -3.24% 0.19% -0.88%
价格 84.46 86.65 89.27 90.16
2 EEAA0365
增长率 -2.53% -2.94% -0.99% -0.78%
价格 33.85 34.90 35.88 35.8
3 EEAA0376
增长率 -3.01% -2.74% 0.22% -1.19%
价格 35.39 36.51 37.56 37.93
4 EEAA0142
增长率 -3.07% -2.79% -1.00% -0.71%
价格 48.70 48.98 49.71 50.04
5 EEXK0106
增长率 -0.57% -1.46% -0.66% -1.63%

报告期内上述 5 个型号的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均价存在小幅的下滑,主
要原因为:①随着生产效率的提高、新产品的推出,汽车零部件厂商对部分老产
品销售价格进行一定的下调是行业普遍做法;②每款车型的市场价格随着时间的
推移处于不断下降的过程中,所配套车型的销售价格下降传导至汽车零部件的价
格下降是行业的通行规律。

(2)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塑料基料、铝压铸、钢材及五金件等。主要
原材料的平均采购价格情况如下:

原材料名称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PA(元/千克) 13.35 16.06 15.53 10.60
PP(元/千克) 9.05 9.17 8.70 7.82
HDPE(元/千克) 8.36 9.98 9.16 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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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名称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铝压铸(元/件) 12.38 11.56 10.90 10.74
钢材(元/千克) 4.23 4.42 4.15 3.31
五金件(元/件) 0.85 0.83 0.62 0.47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化的两个特点:①主要原
材料采购价格 2016-2018 年呈上升趋势;②部分原材料采购价格于 2019 年迎来
下跌拐点。

公司原材料价格上升主要受到原油、钢铁和铝等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的影响,
主要原材料采购均价波动幅度与市场价格基本一致。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的市
场价格或价格指数走势如下:

报告期内中国塑料城 PA 指数变动趋势 报告期内中国塑料城 PP 指数变动趋势
2010年1月4日=1000 2010年1月4日=1000
2010年1月4日=1000 2010年1月4日=1000
1020 1020
1000 1000

990 990
960 960

960 960
920 920


930 930 880 880


900 900 840 840


870 870 800 800


760 760
840 840


720 720
810 810


16-01-31 16-04-30 16-07-31 16-10-31 17-01-31 17-04-30 17-07-31 17-10-31 18-01-31 18-04-30 18-07-31 18-10-31 19-01-31 19-04-30 16-01-31 16-04-30 16-07-31 16-10-31 17-01-31 17-04-30 17-07-31 17-10-31 18-01-31 18-04-30 18-07-31 18-10-31 19-01-31 19-04-30


中国塑料城PA指数 中国塑料城PP指数

数据来源:Wind 数据来源:Wind




报告期内铝材价格变动趋势 报告期内钢材价格变动趋势

元/吨 元/吨 元/吨 元/吨
17600 17600
4800 4800
16800 16800
4500 4500

16000 16000
4200 4200

15200 15200
3900 3900

14400 14400
3600 3600

13600 13600
3300 3300

12800 12800
3000 3000

12000 12000
2700 2700

11200 11200
16-01-31 16-04-30 16-07-31 16-10-31 17-01-31 17-04-30 17-07-31 17-10-31 18-01-31 18-04-30 18-07-31 18-10-31 19-01-31 19-04-30
16-01-31 16-04-30 16-07-31 16-10-31 17-01-31 17-04-30 17-07-31 17-10-31 18-01-31 18-04-30 18-07-31 18-10-31 19-01-31 19-04-30
经销价:冷轧板:DC01:1.0*1250*2500
长江有色市场:平均价:铸造铝合金锭:A356.2
数据来源:Wind
数据来源:Wind




资料来源:wind


(九)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

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或拟上市选取标准

发行人主要从事风扇总成、离合器风扇总成及汽车轻量化塑料件产品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其中风扇总成、离合器风扇总成作为发动机冷却系统产品,是
发动机系统重要零部件,属于发行人最主要的产品。为尽可能提高可比性,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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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按照产品用途和特性,区分与发动机相关产品和轻量化产品两大类,分别依据
自身产品特点、财务指标及经营模式等标准选择可比上市公司。

(1)发动机冷却系统产品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选取标准

发行人生产的发动机冷却系统产品为风扇总成、离合器风扇总成产品,目前
国内 A 股上市公司中,不存在与发行人产品相同的同行业企业;发行人将业务
范围扩大至发动机冷却系统产品,同行业上市公司也没有业务相似可比的,因此,
发行人选择产品与发动机系统相关且业务独立完整、规模相仿的企业作为可比上
市公司。

发行人基于主要产品作为汽车发动机系统主要组成部分这一相同性及可比
性,选择截至首次申报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已上市或者通过证监会首发审核的所有
上市或者拟上市公司中,主要产品为发动机系统重要组成部分的汽车零部件公司
作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具体来说,选择满足如下标准的汽车零部件上市或拟
上市公司作为发行人发动机冷却系统产品同行可比上市公司:

①存在一定的盈利能力和技术水平的发动机系统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即
2017 年汽车发动机系统相关产品销售占比超过营业收入 50.00%,且 2015 年至
2017 年不存在亏损且为高新技术企业;

②所在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或者所在细分行业竞争对手数量较少的全产业
链生产型企业,2015 年至 2017 年外协加工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平均水平在 10%
以下;

③采购销售独立性较强,关联交易占比较低,且生产经营规模与发行人相仿,
不存在数量级的差异。

截至首次申报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按照申银万国行业分类(证监会口径的行
业分类未单独划分汽车零部件行业)划分属于“SW 汽车零部件 II”行业的 A 股
上市公司共 124 家,另有已通过证监会首发审核的汽车零部件公司共 2 家,通过
查看该类公司的年报、招股意向书、企业简介、主要产品以及客户构成,按照上
述标准选择如下 3 家公司作为发行人发动机系统相关产品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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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业务
主营业务是内燃机气缸套的研制、开发、制造、销售及技
1 002448.SZ 中原内配
术服务,产品广泛应用于乘用车、商用车等
主营业务为精密冷锻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
2 603040.SH 新坐标 括气门组精密冷锻件、气门传动组精密冷锻件以及其他精
密冷锻件等
主要从事涡轮增压器关键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
3 603121.SH 华培动力
要产品为放气阀组件、涡轮壳和中间壳及其他零部件

(2)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选取标准

发行人生产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为发动机进气管、膨胀水箱、空调出风
管,目前国内 A 股上市公司中,不存在与发行人产品相同的同行业企业;同时,
从原料、生产工艺、用途等方面比较,也不存在与发行人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
品业务相似可比的,因此,发行人选择主要生产橡胶塑料类汽车零部件产品、业
务独立完整且规模相仿的企业作为可比上市公司。

为尽可能增加可比性,考虑发行人自身特点,确定同行业可比公司选择的具
体标准为:

①存在一定的盈利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橡胶塑料类产品生产企业,即 2017 年
橡胶塑料类产品营业收入占比超过 50.00%,2015 年至 2017 年不存在亏损且为高
新技术企业;

②主要产品为功能性零部件(剔除汽车饰件零部件);③采购销售独立性较
强、关联交易占比较低,且生产经营规模与发行人相仿的企业。

根据上述标准,针对发行人汽车轻量化产品,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选择结果
如下: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业务
主营业务为汽车橡胶密封条、塑胶密封条的研发、设计、
1 603239.SH 浙江仙通
生产、销售,主要产品为橡胶密封条和塑胶密封条
主营业务为汽车发动机附件系统软管及总成、汽车燃油系
2 300375.SZ 鹏翎股份
统软管及总成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
主要业务为向各大汽车整车制造厂商提供配套汽车橡胶软
3 300547.SZ 川环科技 管产品,产品范围包括燃油系统胶管、冷却系统胶管、制
动系统胶管等
主要从事汽车悬架系统减震原件、踏板总成等产品的生产
4 603037.SH 凯众股份
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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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橡胶密封件和橡胶制品的生产销售为主业,主要产品包
5 603655.SH 朗博科技
括 O 型圈及垫圈、轮毂组件、油封、轴封等

2、可比上市公司产品及用途与发行人产品的可比性

发行人主要产品包括风扇总成、离合器风扇总成和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
品,其中风扇总成、离合器风扇总成作为发动机冷却系统产品,二者是发行人最
主要的产品,报告期内贡献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在 80%左右。目前
A 股市场上没有与发行人产品相同或者相类似的上市公司,因此发行人按照汽车
发动机系统主要组成部分这一相同性及可比性选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汽车零部件行业一般可以细分为如下几大系统:

零部件类型 主要产品
泵、增压器、节油器、活塞和连杆、气缸及配件、滤清器及配件、化油器
发动机系统
及配件、发动机飞轮、风扇总成、离合器风扇总成、其他
制动器总成、制动器配件、制动系统相关、冲压件、挤压件、橡胶件、毛
制动系统
坯件、其它
悬挂系统、减震器、汽车悬架、冲压件、挤压件、塑料件、橡胶件、毛坯
底盘系统
件、其他
离合器及配件、传动装置、半轴、球笼、十字节、减速器、变速箱(器)、
传动系统
分动器、取力器、变速箱悬置总成、差速器、其他
转向传动装置、转向器、动力辅助转向装备、方向机、转向操纵机构、冲
转向系统
压件、挤压件、橡胶件、毛坯件、其它
轮毂、轮胎、车轮、车架、车桥、冲压件、挤压件、橡胶件、毛坯件、其
行驶系统

汽车电子电 传感器、继电器、断电器、闪光器、仪表和控制线、火花塞和电热塞、开
器 关、喇叭及配件、启动马达、电机、点火系统、蓄电器、其他
通用件与标 轴承、密封件、弹簧、紧固件、标准件、连接管、软管、橡胶件、塑料件、
准件 五金件、其他

发行人产品主要包括风扇总成、离合器风扇总成和轻量化塑料件产品,其中
风扇总成、离合器风扇总成作为发动机冷却系统产品主要用于商用车发动机冷
却,属于发动机系统关键零部件,对于提高发动机效率、延长发动机寿命具有重
要作用,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通过以塑代钢减轻汽车重量,减少汽车能耗,
属于橡胶、塑料类汽车功能性零部件。

综合来看,可比上市公司产品及用途与发行人产品的可比性如下:

名称 主要产品 主要用途 可比性
中原 内燃机气缸套 与活塞、缸盖组成燃烧室,内壁对活塞 与发行人发动机冷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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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配 形成导向作用,外壁与冷却水直接或者
间接接触,对发动机形成冷却作用
系统产品对比,都属于
气门组精密冷
发动机系统关键零部
新坐 锻件、气门传动 作为发动机配气机构,用于实现气缸的
件,作用都是从各个角
标 组精密冷锻件 密封或者排气门定时开启和关闭
度提高发动机的效率、

延长发动机的使用寿
作为涡轮增压器关键零部件,用于提高
华培 放气阀组件、涡 命
发动机功率、改善发动机排放、提高原
动力 轮壳及中间壳
补偿、降低油耗等
浙江
汽车密封条 用于车门、天窗等的密封
仙通
用于传输汽车内各种液体和气体,包括
汽车发动机附
鹏翎 燃油、润滑油、制冷剂和水等,帮助汽
件系统软管及 与公司汽车轻量化塑
股份 车各子系统实现其功能,从而实现整车
总成 料件产品相比,都属于
的正常运转
汽车功能性零部件,均
冷却系统和燃 作为配套汽车橡胶软管产品,用于汽车
川环 需在一定程度上控制
油系统胶管及 底盘、发动机和车身三大系统之间输送
科技 产品重量、提升产品稳
总成 油、气、水及传递动力
定性,进而提升汽车使
作为悬架系统中除螺旋弹簧以外的弹
凯众 减震元件、踏板 用的效率、体验
性元件,降低乘用车行驶过程中的颠簸
股份 总成
和振动,提高安全性和舒适性
朗博 空调系统橡胶 作为车用 O 型圈、轴封、轮毂组件等
科技 密封件 产品,主要用于汽车空调系统。

综上,目前 A 股市场上没有与发行人产品相同或者相类似的上市公司,因
此发行人按照汽车发动机系统主要组成部分这一相同性及可比性选取同行业可
比上市公司,也即是按照汽车零部件类型这一相似性选取可比公司,选取的同行
业可比上市公司产品及用途,在汽车零部件类型这一范畴内与发行人具有可比
性。

3、发行人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公司名称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002448.SZ 中原内配 34.87% 39.96% 41.55% 37.61%
603040.SH 新坐标 62.83% 63.99% 63.91% 65.11%
603121.SH 华培动力 40.12% 40.99% 46.98% 49.16%
603239.SH 浙江仙通 36.17% 39.47% 43.69% 46.56%
300375.SZ 鹏翎股份 23.66% 21.67% 25.94% 30.50%
300547.SZ 川环科技 29.57% 32.36% 34.25% 34.75%
603037.SH 凯众股份 40.85% 42.47% 44.90% 4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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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655.SH 朗博科技 42.01% 42.46% 46.29% 48.29%
平均值 38.76% 40.42% 43.44% 45.00%
发行人 54.53% 54.32% 58.62% 58.28%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但并不是
最高。


(十)公司综合毛利率保持较高水平的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58.28%、58.62%、54.32%和 54.53%,
维持在较高的水平,具有合理性,主要原因为:(1)发行人掌握塑料材料改性
自主核心技术,自产材料在制造发动机冷却风扇方面的性能优于同类进口材料,
而且自产材料的生产成本更低,显著提高发行人的产品毛利率;(2)公司实施
从材料改性到成品产出的全流程化生产,大幅降低成本;(3)发行人与合资企
业华纳圣龙、东风马勒形成相对稳定的寡头竞争格局,竞争对手采取的生产策略
和销售策略有利于整体维持市场产品的价格水平;(4)发行人产品具有定制化、
差异化的特点;(5)发行人实施成本精细化管理和自动化生产,具备良好的成
本控制能力。

1、发行人掌握塑料材料改性自主核心技术,自产材料在制造发动机冷却风
扇方面的性能优于同类进口材料,可实现进口替代、大幅降低成本

(1)发行人掌握塑料材料改性自主核心技术,自产材料在制造发动机冷却
风扇方面的性能优于同类进口材料

商用车一般具有长距离连续运行、载重大、功率大、使用路况及气候恶劣等
特点,对零部件产品的强度、韧性刚性、耐高低温、耐化学腐蚀性能和抗疲劳性
能均具有较高要求。发行人早期主要依靠外购国产成品料生产商用车汽车风扇,
价格较进口材料便宜但质量稳定性较低。当时,国内商用车发动机风扇材料主要
被外资厂商所占据,主要采购杜邦、巴斯夫等国际化工巨头的进口塑料材料,产
品质量稳定可靠但价格较高。为有效提升产品质量、摆脱核心技术被外资企业掌
握的局面,发行人加大投入进行材料改性技术的研发,经过多年持续研发试验最
终成功掌握材料改性技术,并于 2009 年应用该技术实现主要原材料的量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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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机冷却风扇相关产品性能主要取决于风扇塑料的性能,工信部 2014 年
发布的《内燃机冷却风扇第 2 部分:塑料冷却风扇技术条件》(JB/T6723.2-2014)
行业标准专门针对商用车冷却风扇原材料制定了明确标准。2018 年 7 月,发行
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苏州市信测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EMTEK)17对发行人
风扇改性料和同类进口材料进行检测,同类进口材料为多用途料,通用性强、应
用范围广,而发行人改性材料系专用料,专门用于发动机冷却风扇制造,根据送
检的检测结果,对照商用车冷却风扇的行业标准,发行人改性材料的检测性能优
于同类进口材料。

(2)发行人自主研发的改性材料生产成本更低,显著提高发行人的产品毛
利率

目前,国内其他商用车发动机冷却风扇厂商主要使用巴斯夫等国际厂商塑料
进行生产,而发行人自主掌握塑料材料改性技术,通过对外采购塑料基料进行改
性,大幅降低生产成本,显著提高产品毛利率。若公司采购巴斯夫 A3EG6 型号
材料用于生产,则公司 PA 风扇总成毛利率将大幅下降。根据 2018 年巴斯夫
A3EG6 型号材料的市场价格平均为 29.71 元/千克,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项目 2018 年
PA 基料采购单价(不含税) 16.06 元/千克
公司自制改性塑料
改性 PA 内部结转单位成本 13.69 元/千克
巴斯夫 A3EG6 型号材料 改性 PA 采购单价(不含税) 29.71 元/千克
公司自制一千克 PA 改性塑料贡献的毛利 29.71-13.69=16.02 元/千克
公司 PA 类风扇平均单位耗用改性 PA 塑料量 1.92 千克/套
公司生产一套 PA 类风扇改性环节的毛利贡献 16.02*1.92=30.80 元/套
2018 年 PA 类风扇均价(不含税) 120.31 元/套
公司对 PA 基料进行改性对风扇总体毛利率的贡献 30.8/120.31=25.60%

若公司采购巴斯夫材料用于生产 PA 风扇,则公司 PA 风扇总成的毛利率将
下降 25.60 个百分点,由此可知,发行人自制改性材料环节对公司毛利率影响较
大。

公司 2009 年实现改性材料大批量生产自用,显著提高公司综合毛利率。2008

17
.苏州市信测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拥有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中国合
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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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至 2019 年 1-6 月,发行人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

时间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毛利率 54.53% 54.32% 58.62% 58.28% 56.96% 57.25%
时间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毛利率 55.26% 53.00% 56.17% 63.17% 56.51% 34.68%

注:2008 年、2009 年、2011 年及 2012 数据经宁波东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0 年数
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3 年至 2019 年 1-6 月数据经天健审计。

从上表可知,在实现改性材料批量生产之前,发行人 2008 年综合毛利率为
34.68%,2009 年,发行人自产改性材料批量生产投入使用,当年度综合毛利率
大幅上升 21.83 个百分点,2009 年至 2019 年 1-6 月,发行人的综合毛利率一直
保持较高水平。

2、公司实施从材料改性到成品产出的全流程化生产,大幅降低成本

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均为自主研发和生产,已建立从自主开模、材料改性到成
品产出的全流程化生产。经过十多年的不断摸索、经验积累和自主创新,公司打
通了模具制造、塑料改性、冲压、锻打、注塑、吹塑及机加工等生产流程的各个
环节,具备从原材料采购到成品产出的生产工艺全流程的生产能力。在模具开发
方面,发行人独立完成大多数产品的模具开发、设计与制造各个环节,且自主研
发的模具具有寿命长、成本低、精密度高、稳定性强、制品成型速度快、制品不
良率低等特点。

公司的全流程生产从源头上提高了产品质量和产品性能,也降低了原材料的
外购成本,充分发挥各工艺流程的协同效应,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自主独立
进行模具的开发和制造,累计开发模具 2200 多套,显著降低公司外购模具的成
本,提升公司利润空间。

以公司生产离合器风扇总成为例,离合器主要部件壳体、前盖、主动板由公
司通过外购毛坯件进行自行精加工而成;主动轴则由公司通过外购圆钢进行自行
锻打而成;风扇总成则使用改性塑料。若公司通过外购上述主要部件成品进行组
装,则公司产品的毛利率将大幅降低。根据向第三方询价的结果,外购主要部件
成品对公司产品 2018 年毛利率的影响测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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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件名称 产品图号 产品单价含税 不含税单价
壳体 LC-01 41.05 35.39
前盖 LC-02F 39.55 34.1
主动板 LC-03 34.16 29.45
主动轴 47.25 40.73
外购价合计 162.01 139.66
公司自行生产成本 72.66
差价 67.00
自行改性塑料贡献的毛利 15.22
公司自行生产和自行改性贡献的毛利 82.22

上述部件公司用于生产型号为“ECAH0087”的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该型
号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外购部件+外购改
项目 自行生产 差异
性塑料
销售单价 307.22 307.22 -
单位成本 124.41 206.63 82.22
毛利率 59.50% 32.74% -26.76%

通过上述计算及对比分析,若公司外购成品部件壳体、前盖、主动板、主动
轴、改性料等,毛利率将降低 26.76%。

3、发行人与合资企业华纳圣龙、东风马勒形成相对稳定的寡头竞争格局,
竞争对手采取的生产策略和销售策略有利于整体维持市场产品的价格水平

目前,在国内商用车发动机冷却系统相关市场,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为国际
汽车零部件巨头在华合资企业华纳圣龙和东风马勒,细分行业竞争格局相对集
中,主要表现为发行人与华纳圣龙、东风马勒之间的寡头竞争。商用车整车厂商
等客户对供应商的研发技术、产品质量、合作经验、供货能力等综合要求较高,
按照客户的供应商体系政策,一般要求同类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应有两家及以上,
经过长期的市场竞争,发行人与华纳圣龙、东风马勒三家供应商占据国内商用车
冷却系统市场的绝大多数份额,三家供应商均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形成各有优
势、相对稳定的寡头竞争格局。

主要竞争对手华纳圣龙和东风马勒作为跨国公司在华合资企业,两者采取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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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不同的生产策略和销售策略,其倾向于将非核心环节进行外包生产,采取
质优价高的策略,不倾向于价格战,有利于整体维持市场产品的价格水平。发行
人自主掌握塑料改性等核心技术,采用全流程化生产,生产成本低于上述合资企
业,在提供更有竞争力的价格情况下依然能够保持较高的毛利率。

4、发行人产品具有定制化、差异化的特点

公司发动机冷却系统产品主要配套商用车及非道路工程机械等大功率柴油
发动机,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中约 70%配套商用车。由于商用车及非道路移
动机械配套零部件具有小批量、多品种、定制化的特点,因此,公司发动机冷却
系统产品及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差异化程度较高,定制化特点明显。

公司凭借长期的技术积累和强大的研发能力,公司能够快速响应整车及发动
机厂商,产品种类多达 2,000 多种,报告期内自主开发及同步研发的项目超过 200
项,具备与整车厂商同步开发新产品的研发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先进的技术和
产品研究、开发实力使得公司在行业内定制化、差异化的生产模式中抢占竞争高
地,拓展了产品利润空间。

5、发行人实施成本精细化管理和自动化生产,具备良好的成本控制能力

公司一直致力于成本的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生产设备的自动化水平,优化
生产流程、合理安排生产计划,提高生产效率及设备利用率。在成本控制方面,
公司严格控制材料损耗率和不良品率。公司建立较为严格供应商体系,针对原材
料下游市场特征实施集中采购、询价采购等不同措施,至少选择三家供应商比质
比价后进行采购,严控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在自动化生产方面,公司积极
引进先进智能设备生产线,对应人工成本提升及人员紧缺等问题,不断提高公司
产品的生产效率。

发行人通过实施成本精细化管理和自动化生产,不断提升成本控制能力,与
同行业竞争对手相比,发行人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


(十一)其他影响利润的因素分析

1、期间费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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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金额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万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销售
1,589.16 8.65 2,860.89 8.96 4,086.90 11.49 2,673.51 9.41
费用
管理
1,421.51 7.74 2,764.71 8.66 2,899.50 8.16 5,182.50 18.24
费用
研发
714.90 3.89 1,289.43 4.04 1,292.71 3.64 1,147.67 4.04
费用
财务
114.68 0.62 599.35 1.88 788.02 2.22 266.70 0.94
费用
合计 3,840.25 20.91 7,514.37 23.54 9,067.13 25.50 9,270.38 32.62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 9,270.38 万元、9,067.13 万元、7,514.37 万
元和 3,840.25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32.62%、25.50%、23.54%和
20.91%。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呈下降趋势。

报告期内,发行人期间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中原内配 26.21% 23.24% 22.13% 17.83%
新坐标 21.88% 24.52% 19.42% 23.24%
华培动力 23.74% 23.17% 20.40% 22.78%
浙江仙通 18.69% 17.48% 16.58% 16.14%
鹏翎股份 15.13% 13.82% 14.62% 14.56%
川环科技 15.03% 13.98% 15.15% 16.82%
凯众股份 15.99% 18.73% 17.13% 17.52%
朗博科技 27.48% 25.02% 21.40% 24.16%
平均 20.52% 20.00% 18.35% 19.13%
发行人 20.91% 23.54% 25.50% 32.62%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公司的期间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系公司销售费
用率较高所致。此外,2016 年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导致当年
管理费用较高。

(1)销售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销售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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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 7.12% 7.20% 7.38% 9.32%
新坐标 2.99% 4.23% 5.00% 5.53%
华培动力 3.39% 4.10% 2.83% 2.39%
浙江仙通 8.09% 7.05% 6.53% 5.59%
鹏翎股份 4.15% 3.87% 4.01% 3.83%
川环科技 5.75% 5.94% 6.65% 7.06%
凯众股份 5.62% 7.02% 6.88% 7.18%
朗博科技 3.39% 3.71% 3.40% 3.91%
平均 5.06% 5.39% 5.34% 5.60%
发行人 8.65% 8.96% 11.49% 9.41%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招股意向书整理。

2016 年至 2019 年 1-6 月,发行人的销售费用率分别为 9.41%、11.49%、8.96%
和 8.65%,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由于发行人三包服务费和销售人员薪
酬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存在一定的波动,销售费用构成情
况如下: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万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运输费 449.71 28.30 805.55 28.16 1,140.34 27.90 827.52 30.95
三包服
362.11 22.79 688.55 24.07 1,631.31 39.92 648.64 24.26
务费
职工薪
368.41 23.18 659.89 23.07 649.77 15.90 654.48 24.48

业务招
219.41 13.81 345.41 12.07 262.94 6.43 267.97 10.02
待费
仓储费 165.37 10.41 296.83 10.38 312.68 7.65 177.83 6.65
差旅费 21.47 1.35 54.32 1.90 64.02 1.57 67.47 2.52
其他 2.68 0.17 10.36 0.36 25.83 0.63 29.59 1.11
合计 1,589.16 100.00 2,860.89 100.00 4,086.90 100.00 2,673.51 100.00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运输费、三包服务费、职工薪酬和业务招待费等项目构
成。其中运输费、三包服务费和职工薪酬为销售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约占销售
费用的 70%以上。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有所波动,主要由于三包服务费变化
较大引起。

①运输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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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运输费用为销售产品发生的运输费用,报告期内公司的运输费用分别
为 827.52 万元、1,140.34 万元、805.55 万元和 449.71 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
入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运输费 449.71 805.55 1,140.34 827.52
主营业务收入 17,805.39 31,068.69 33,718.79 27,215.24
占比 2.53% 2.59% 3.38% 3.04%

报告期内,公司运输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存在一定的波动,主要受到公司
销售区域占比波动、产品销售结构变化的影响。

2017 年度,发行人运输费用为 1,140.34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3.38%。运输费用金额较 2016 年度增长 37.80%,增长较快,主要原因为:①主
营业务收入增长较快:2017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23.90%,运输费用随着
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而增长;②运输单价更高大体积产品销售占比提高,导致运
输费用增长速度高出主营业务收入增速:发行人产品重量较轻,运输费用主要按
照产品体积定价,2017 年度 PA 风扇销售数量占比由 2016 年度的 56.60%提高至
当年度的 63.85%,增加 7.25 个百分点;③东北地区销售占比提高 0.97 个百分点。

2018 年度,公司运输费用为 805.55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 2.59%,
运输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有所下降,主要受到销售结构变化、销售区域变
化、向一汽解放销售体积较大的产品由长春欣菱提供的综合影响:①销售结构变
化,体积大产品销售数量占比有所下降,单位运输费用下降:公司产品重量轻,
运输费用主要按照体积结算,2018 年无论是风扇总成、还是离合器风扇总成,
体积较大的产品数量占比较 2017 年度均有所下降。就风扇总成来说,直径更大
的 PA 风扇销售数量占比下降 4.91 个百分点;就离合器风扇总成来说,体积更大
的 LE、LD、LP、LQ、LS 等离合器风扇总成合计销售数量占比下降 7.14 个百分
点;②销售区域变化,运输距离更长的东北地区销售占比下降。东北地区的销售
占比由 2017 年度的 25.94%下降到 2018 年度的 21.92%,下降 4.02 个百分点;③
为了减少运输成本,公司向一汽解放销售的部分体积较大的产品改由全资子公司
长春欣菱生产,长春欣菱位于一汽解放附近,2018 年主营业务收入金额为
1,191.29 万元,而 2017 年主营业务收入为 0,长春欣菱的投产有效减少了运输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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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2019 年 1-6 月,公司运输费用为 449.71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为 2.53%。公司 2019 年 1-6 月销售区域分布较 2018 年变化不大,运输费用占当
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与 2018 年基本持平。

②三包服务费

报告期内,三包服务费主要是整车或发动机在保修期内发生的与公司产品相
关的保修及赔偿费用。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三包服务费计提了预计负债,具体及
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预计负债期初余额 1,440.50 1,441.90 816.46 665.48
三包服务费当期计提金额 362.11 688.55 1,631.31 648.64
三包服务费当期实际发生金额 336.39 689.94 1,005.87 497.67
预计负债期末余额 1,466.22 1,440.50 1,441.90 816.46
最近 12 个月/18 个月主营业务收入 48,874.08 48,016.81 48,063.40 27,215.24
实际发生的三包服务费占最近 12 个月
0.69% 1.44% 2.09% 1.83%
/18 个月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注:2016 年收入指的是最近 12 个月的主营业务收入,2017 年、2018 年的主营业务收
入指的是最近 18 个月的主营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发生的三包服务费金额占最近 12 个月/18 个月主营业
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83%、2.09%、1.44%和 0.69%,存在一定的波动,主要由
于三包费用实际发生额、三包费用计提方式变化引起。

i.三包费用计提政策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2017 年,发行人三包费用涉及的主要客户为一汽青岛。一汽青岛于 2016 年
1 月调整了用户三包索赔政策,即由原来的保修 10 万公里/18 个月(孰早为准),
调整为保修 18 个月不计里程。由于一汽青岛生产的商用车主要用于长距离频繁
的运输,在 1 年以内行驶里程基本可以达到 10 万公里,对用户三包政策调整为
不限里程,实际上扩大了三包责任覆盖面,相当于三包期限由 12 个月延长至 18
个月。在此情况下,一汽青岛于 2016 年 1 月修改对用户的三包索赔政策,其修
改后的政策对发行人三包费用的实际影响在 2017 年才开始显现出来,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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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实际三包费支出大幅增加。因此,为与三包费用主要客户的三包政策保
持一致,发行人基于谨慎性原则,自 2017 年 12 月 31 日起,在资产负债表日按
最近 18 个月实现销售收入的 3%确定应保留的产品质量保证准备金。

发行人每年末对三包费实际发生额和期初预计负债余额进行对比分析。2017
年末,三包费实际发生额较年初预计负债余额超出 189.41 万元,在此情况下,
发行人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与主要客户三包政策保持一致,发行人对三包费用计
提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具有必要性。

ii.三包费用计提政策变更对财务数据的影响

假设公司自 2016 年度即按调整后三包费用计提政策计提预计负债,将减少
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 282.82 万元;增加 2017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82.82 万元。

假设公司自报告期内均保持原有三包费用计提政策不变,2017 年度、2018
年度扣非前后净利润都将增加 365.79 万元和 66.39 万元,2019 年 1-6 月扣非前后
净利润将减少 45.09 万元。

综上,2017 年 12 月 31 日调整三包费用计提政策是谨慎的。

iii.三包费用计提政策计提质量保证金对应收入基础和占比的确定依据及其
合理性

发行人根据历史上三包费实际发生情况与最近 12 个月实现的销售收入比例
为依据,确定三包费率的计提标准。

2011 年至 2014 年度,发行人实际发生的三包费率平均为 3.01%,发行人以
此为依据并确定三包费计提的标准比例为 3%,依据充分。2015 年、2016 年实际
发生的三包费率略低于 3%,差异较小,即发行人三包费用计提政策中的计提标
准比例合理谨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变更三包费用计提政策,相应计提的预计负债金
额需覆盖未来 18 个月实际发生的三包费用。发行人以 2018 年度、2019 年 1-6
月实际三包费用(剔除申诉返还款)进行复核验证,金额共计 1,225.81 万元;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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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 2017 年 12 月 31 日新的三包费用计提政策计提的预计负债金额为 1,441.90
万元,该预计负债金额与上述 2018 年度、2019 年 1-6 月实际发生的三包费用基
本一致,且能够覆盖实际发生金额,即发行人三包费用计提政策计提比例的确定
依据合理谨慎。

iv.发行人三包费用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其他汽车零部件上市公司对
比情况

除朗博科技按照其销售收入的 0.5%计提产品质量保证金外,其他同行业可
比公司均不存在明确的三包费用计提政策,而是按照当年度实际发生的三包费、
售后质保金等款项均据实列支。

除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之外,其他汽车零部件上市公司存在按销售收入一定
比例计提三包费的情形,具体对比如下:

公司 二级公司 计提比 三包费用计提政策变更情
主要产品 计提基数
简称 名称 例 况
2019 年 4 月,因公司实物质
母公司 离合器(注) 3.80%
量控制提升,2016 年-2018
长春一东 年实际索赔率与计提标准
液压翻转机构、电动
长春 零部件制 主营业务收 6%/4% 比较偏差较大,经董事会和
泵等
一东 造公司 入 股东大会决定,自 2019 年
沈阳一东 度起对长春一东零部件制
四环离合 离合器(注) 1% 造有限责任公司三包费计
器公司 提比例由 6%变更为 4%
电子油门踏板总成、
奥联 主营业务收
—— 换挡控制器等汽车电 3% 无
电子 入
子电器零部件
铁流 离合器系统模块、从 主机配套市
—— 5% 无
股份 动盘总成、盖总成等 场销售收入

注:长春一东、沈阳一东四环离合器公司生产的离合器通常位于发动机和变速箱之间的
飞轮壳内,是发动机与汽车传动系统之间切断和传递动力的重要零部件。

综上对比,三包费率主要取决于产品性质、客户性质和产品运行环境等因素,
汽车的核心零部件、总成类零部件和面向商用车市场客户的相关产品易损率更
高,三包费率相应较高。发行人依据历史三包费实际发生情况计提预计负债并在
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动时变更三包费用计提政策的核算方法与汽车零部件上市
公司相比具有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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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三包申诉返还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中,仅有一汽解放存在因责任误判申诉返还三包费的
情况,各期间返还的三包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三包费返还金额 0.00 199.48 53.63 50.60

如上表,报告期内,一汽解放存在对发行人的三包费用申诉返还金额,系发
行人对一汽解放当年承担实际支出的三包费用,次年根据一汽解放的申诉程序认
定不属于发行人责任的产品,该客户将相应的三包费用金额返还给发行人。

针对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汽车配件索赔事项,一汽解放制定了专门的相关制
度;根据一汽解放的实际业务情况,其对所有的供应商均严格按照配件质量文件
索赔制度进行三包索赔,对于存在争议的索赔事项,零部件供应商可以向一汽解
放提出仲裁要求;一汽解放会履行内部仲裁程序,根据业务的实际情况,经仲裁
认定不属于供应商责任的,一汽解放会相应实施索赔返还。一汽解放对所有供应
商均严格按照配件质量文件索赔制度进行三包索赔,历年均存在其他申诉返还的
供应商。

由于发行人按客户索赔金额赔付三包费时,赔偿金额已确定且款项已结算,
发行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将其计入当期费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在发行人提出三包索赔申诉时,责任归属及索赔返还事项尚未经客户质量管理申
诉程序最终确认,返还金额无法确定。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
或有事项》的相关规定和谨慎性原则,公司不应当确认该等或有资产。发行人收
到索赔返还款时,将该等款项冲减当期费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vi.三包费用变动分析

2017 年度,发行人实际计提的三包费用增长较高,主要由于实际发生的三
包费用增长较快,且发行人调整了三包费用计提方式。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最近 12 个月实现销售收入的 3%确定应保留的产品质量
保证准备金;自 2017 年 12 月 31 日起,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最近 18 个月实现
销售收入的 3%确定应保留的产品质量保证准备金。产品质量保证准备金当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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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金额确认三包服务费。发行人实际发生的三包服务费用金额增长较快,一方面
由于发行人销售收入同比增长较快,另外发行人主要客户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
公司对其供应商的三包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实际发生的三包费用增加。

2018 年度,发行人三包服务费当期计提金额为 688.55 万元,与当年度三包
费用实际发生额基本一致。三包服务费当期计提金额较上年度下降 942.76 万元,
主要由于实际发生的三包费用下降、2017 年底三包费用计提政策变化综合引起:
①2018 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三包费用为 689.94 万元,较上年度下降 315.93 万
元。公司在收到客户的三包索赔发票后,根据发票所属期间,计提实际发生的三
包费用,公司定期与主要客户进行包括三包费用的对账,以确保实际发生的三包
费用能够及时、准确的入账;②2017 年底,公司为了与三包费用最主要客户保
持一致,调整了三包费用计提政策,导致 2018 年期初预计负债金额较高,较 2017
年期初高出 625.44 万元,在目前三包费用计提政策下,其他条件不变,预计负
债期初金额越高,当期计提的三包费用越低。

2019 年 1-6 月,发行人三包费用当期计提金额为 362.11 万元,高于当期三
包费用实际发生额。发行人当期实际发生的三包费用经年化处理后与上年实际发
生三包费用的金额基本一致。

为降低三包服务费用的发生金额,发行人持续加大研发力度,提高产品质量,
通过高分子材料增强、增韧等专用材料改性配方技术来提高风扇扇叶的强度、韧
度,降低风扇总成、离合器风扇总成等产品在恶劣环境下的损坏率以及产品的故
障率。③职工薪酬

发行人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为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社保、公积金、福利
费等薪酬。报告期内,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分别为 654.48 万元、649.77 万元、
659.89 万元和 368.41 万元,年化处理后总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由于销售人员人
均薪酬上涨、销售人员数量变化所致。

④业务招待费

发行人业务招待费主要为销售过程中产生的招待费用。报告期内,发行人业
务招待费用分别为 267.97 万元、262.94 万元、345.41 万元和 219.41 万元,年化
处理后总体呈上升趋势。公司新产品开发,客户需要到公司进行评审、考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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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的业务招待费较高。同时为了扩大销售规模,销售人员的客户拜访量也保持较
高的频率。

(2)管理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管理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中原内配 8.41% 8.23% 6.97% 5.49%
新坐标 11.32% 13.15% 8.80% 10.17%
华培动力 14.83% 12.21% 11.22% 13.25%
浙江仙通 6.10% 5.85% 5.94% 5.47%
鹏翎股份 6.04% 6.56% 6.99% 7.22%
川环科技 5.76% 4.62% 5.08% 5.43%
凯众股份 6.40% 7.85% 6.30% 6.28%
朗博科技 19.23% 16.74% 13.33% 15.18%
平均 9.76% 9.40% 8.08% 8.56%
发行人 7.74% 8.66% 8.16% 18.24%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招股意向书。
注: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及财政部会计司的解读,为了增加可比性,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16 年、2017 年的管
理费用均不包括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率分别为 18.24%、8.16%、8.66%和 7.74%,存
在一定的波动,扣除股份支付、厂庆支出、业务招待管理方式调整等偶然因素的
影响后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波动趋势基本一致。2017 年,公司管理
费用率下降较大主要原因是 2016 年股份支付造成 2016 年度管理费用基础较大,
以及 2017 年收入的增长率大于管理费用的增长率,且根据财政部《增值税会计
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以及《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
读》的规定,从 2016 年 5 月份开始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税金及附加
科目列报。2018 年,公司管理费用率有所上升,主要原因为折旧与摊销费用增
长较高,导致当年度管理费用增加较高所致。

2016 年度,公司管理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由于
2016 年度存在股份支付导致管理费用较高;2017 年度,公司管理费用率较 2016
年度有所下降,主要由于 2016 年度由于股份支付导致当年度管理费用基数较高。
2018 年度,公司管理费用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一致。

报告期内,管理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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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588.66 41.41% 1,150.92 41.63% 1,107.24 38.19% 1,068.90 20.63%
折旧与摊销 355.74 25.03% 798.17 28.87% 696.85 24.03% 641.83 12.38%
业务招待费 122.81 8.64% 248.69 9.00% 289.84 10.00% 372.24 7.18%
办公费 151.12 10.63% 305.00 11.03% 345.73 11.92% 569.14 10.98%
中介机构费 133.98 9.43% 143.88 5.20% 229.64 7.92% 245.28 4.73%
差旅及车辆
68.40 4.81% 118.05 4.27% 230.19 7.94% 174.19 3.36%
费用
股份支付费
- 0.00% - - - - 2052.36 39.60%

税金 - 0.00% - - - - 57.67 1.11%
其他 0.79 0.06% - - - - 0.89 0.02%
100.00 100.00 100.00
合计 1,421.51 2,764.71 100.00% 2,899.49 5,182.50
% % %

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与摊销等项目构成。

2016 年度,发行人管理费用较高,主要系当年确认股份支付以及办公费、
业务招待费相对较高所致。2016 年度,发行人进行了股权激励并在当年确认股
份支付费用 2,052.36 万元,同年发行人举办厂庆导致办公费增加 209.07 万元。
2016 年度,发行人业务招待费较多,发行人后续加强和完善了招待费用的管理,
2017 年至 2019 年 1-6 月业务招待费有所降低且较为稳定。

2017 年度,公司管理费用较 2016 年度下降 2,283.00 万元,主要由于 2016
年度股份支付等偶然因素,导致管理费用基数较高。

2018 年度,公司管理费用为 2,764.71 万元,较 2017 年度略微下降,主要原
因为 2018 年度营业收入有所下降。

2019 年 1-6 月,公司管理费用为 1,421.51 万元,较为稳定。

①职工薪酬

管理人员职工薪酬主要为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社保、公积金、福利费等
薪酬。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分别为 1,068.90 万元、1,107.24 万
元、1,150.92 万元和 588.66 万元,年化处理后总体呈小幅上升趋势,主要原因为
人均薪酬有所上涨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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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折旧与摊销

管理费用中的折旧与摊销费用主要为管理人员使用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
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其中固定资产主要为办公楼,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
等,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办公楼装修改造支出的摊销。

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中折旧与摊销费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固定资产折旧 252.39 597.73 615.27 567.20
无形资产摊销 17.10 40.18 37.73 74.4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86.26 160.25 43.86 0.23
折旧与摊销合计 355.74 798.17 696.85 641.83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较稳定。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 1-6 月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较低,主要由于 2016
年 9 月公司将位于天台山路的房屋及土地进行了处置,摊销有所减少。

2018 年度、2019 年 1-6 月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较高,主要系 2017 年公司将部
分办公楼进行装修改造,装修完成后从 2017 年 10 月开始按 5 年进行摊销。

③业务招待费

管理费用中的业务招待费主要为管理人员发生的招待费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中业务招待费分别为 372.24 万元、289.84 万元、
248.69 万元 和 122.81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招待费呈下降趋势,一方面是公司在不断地深化招待费
用管理,重视招待费用指标的分解、控制招待费用差异、考核招待费用指标的完
成情况,进一步完善奖惩制度,努力降低招待费用,提高经济效益。另一方面,
从 2017 年下半年开始公司食堂由外部单位承包经营,部分招待安排在公司内部,
降低了招待费。

④办公费

办公费用主要为日常经营办公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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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办公费用分别为 569.14 万元、345.73 万元、305.00 万元和
151.12 万元,呈下降趋势。

2016 年,办公费用为 569.14 万元,金额较高,主要原因为当年度公司举办
厂庆,办公费增加较多。

2017 年度,办公费用为 345.73 万元,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 2016 年度公司
举办厂庆,导致 2016 年度基数较高。

2018 年度,公司办公费用小幅下降,主要由于收入有所下降,加强了费用
管理。

2019 年 1-6 月,公司办公费用为 151.12 万元,较为稳定。

⑤股份支付费用

股份支付费用为发行人进行股权激励发生的费用。

报告期内,仅 2016 年存在股权激励并确认了股份支付费用 2,052.36 万元。
2016 年 8 月,为保持公司管理层及核心员工人员结构稳定,同时更好地对优秀
员工实施激励,从整体上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发行人对部分员工进行了股权激励,
并确认了股份支付费用 2,052.36 万元。

(3)研究开发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研发费用率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中原内配 6.90% 5.52% 4.90% 4.73%
新坐标 8.32% 7.13% 6.00% 7.85%
华培动力 5.64% 7.20% 5.97% 7.17%
浙江仙通 5.15% 4.72% 4.19% 3.81%
鹏翎股份 3.98% 3.61% 3.94% 3.90%
川环科技 4.09% 3.99% 3.33% 3.66%
凯众股份 4.98% 4.56% 4.84% 4.31%
朗博科技 5.69% 5.05% 4.53% 5.29%
平均 5.60% 5.22% 4.71% 5.09%
发行人 3.89% 4.04% 3.64% 4.04%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率分别为 4.04%、3.64%、4.04%和 3.89%,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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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定的水平。发行人研发费用率总体水平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原因
为:①发行人产品特点决定了仿真分析是研发过程中重要的环节,仿真分析有效
减少研发过程中模具和样件费用,为发行人节约了大量的研发支出:发行人产品
开发过程中主要投入是模具及样件试制的费用,影响发行人产品性能的参数较
多,参数的任何优化、调整都会引起模具的修改或者重新开发及样件的重新制作,
而每一款新产品的设计方案都需要多次优化和调整,所需投入较大。发行人具有
长达十几年的仿真分析经验,积累了大量的分析数据,采用仿真分析可以在不开
模具和无需制造样件的情况下获取产品的性能数据,优化设计方案,提升产品性
能,直到满足设计需求情况下才实际开发模具和制作样件,大大节约了研发资金
成本和时间成本;②发行人研发材料中最主要的为改性材料,由发行人外购塑料
基料自主改性而成,塑料基料采购成本相对较低。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率波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一
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材料费用 245.35 34.32% 410.47 31.83% 509.4 39.41% 454.72 39.62%
职工薪酬 375.77 52.56% 701.18 54.38% 593.11 45.88% 553.80 48.25%
折旧费 38.89 5.44% 84.19 6.53% 62.35 4.82% 59.65 5.20%
其他 54.89 7.68% 93.59 7.26% 127.85 9.89% 79.49 6.93%
研发费用
714.90 100.00% 1,289.43 100.00% 1,292.71 100.00% 1,147.67 100.00%
合计
占营业收
3.89% 4.04% 3.64% 4.04%
入比例

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材料费用和职工薪酬构成,报告期内,二者合计占研发
费用比例分别为 87.88%、85.29%、86.21%和 86.88%,占比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1,147.67 万元、1,292.71 万元、1,289.43 万
元和 714.90 万元,存在一定的波动。研发费用中各主要内容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①材料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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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研发费用中材料费用主要为新产品开发、新产品试制领用的改性料、托
板、铝压铸、配件等。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中材料费用分别为 454.72 万元、
509.40 万元和、410.47 万元和 245.35 万元,存在一定的波动。2017 年度,材料
费用的增加主要由于研发领料有所增加。2018 年度,材料费用有所下降,主要
由于加强了仿真分析在研发中的使用,节约了研发领料。

发行人在研发过程中充分应用仿真分析,通过仿真分析不断模拟优化设计方
案,直到达到设计要求后才开模和试制样件,大大节约了研发过程中的用料。

②职工薪酬

研发费用中的职工薪酬主要为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社保、公积金、福利
费等薪酬。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分别为 553.80 万元、593.11
万元、701.18 万元和 375.77 万元,年化处理后总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由于研发
人员人均薪酬有所上涨。

(4)财务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利息收入 -3.77 -7.53 -2.87 -6.63
关联方资金占用费收入 - - - -33.46
利息支出 121.88 558.44 773.64 412.92
汇兑损益 -4.87 41.13 14.1 -110.25
手续费 1.45 7.32 3.14 4.12
合计 114.68 599.35 788.02 266.7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变动主要受利息支出、汇兑损益的影响,其中财务费用
中的利息支出主要由银行借款利息和承兑汇票贴现利息构成。

2016 年度,公司财务费用较小,一方面由于利息支出较小,另一方面由于
2016 年度我国外汇市场波动较大,导致当年度汇兑损益净收入较高。2017 年度,
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度增加 521.32 万元,主要为公司当年度利息支出较高。2018
年度,公司财务费用 599.35 万元,主要为公司短期借款下降,利息支出较少。
2019 年 1-6 月,公司财务费用为 114.68 万元,一方面因公司短期借款进一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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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利息支出减少;另一方面公司当期汇兑损益未造成损失。

①利息支出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主要由银行借款利息和承兑汇票贴现利息构成。

报告期内,发行人利息支出金额分别为 412.92 万元、773.64 万元、558.44
万元和 121.88 万元,存在一定的波动,主要受到借款规模、票据贴现规模变动
的影响,其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规模 加权平
利息费
项目 加权平均 均借款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用
借款金额 利率
2019 银行借款 2,600.00 800.00 2,200.00 1,200.00 922.22 4.01% 36.98
年 1-6 票据贴现 - 6,325.92 6,325.92 - 2,532.98 3.30% 83.71
月 合计 2,600.00 7,125.92 8,525.92 1,200.00 3,455.20 3.49% 120.69
银行借款 10,960.00 5,700.00 14,060.00 2,600.00 8,035.85 4.43% 356.20
2018
票据贴现 994.00 12,007.50 13,001.50 - 3,770.66 4.03% 152.11
年度
合计 11,954.00 17,707.50 27,061.50 2,600.00 11,806.51 4.31% 508.31
银行借款 14,000.00 17,610.00 20,650.00 10,960.00 13,622.86 4.39% 597.76
2017
票据贴现 8,942.51 7,948.51 994.00 3,497.00 4.83% 168.90
年度
合计 14,000.00 26,552.51 28,598.51 11,954.00 17,119.86 4.48% 766.66
银行借款 2,700.00 15,990.00 4,690.00 14,000.00 6,345.97 4.59% 291.11
2016
票据贴现 1,426.00 10,128.80 11,554.80 - 3,787.79 3.22% 121.81
年度
合计 4,126.00 26,118.80 16,244.80 14,000.00 10,133.76 4.07% 412.92

2017 年度,发行人利息支出为 773.64 万元,较 2016 年度增加 360.72 万元,
增长较快,主要原因为当年度加权平均银行借款金额较高,银行借款利息费用较
高。

2018 年度,发行人利息支出为 558.44 万元,较上年度下降 215.20 万元,主
要原因为银行借款金额下降较高。

2019 年 1-6 月,发行人利息支出为 121.88 万元,较 2018 年同期有所下降,
主要原因为银行借款平均金额下降,同时借款利率、票据贴现利率有所下滑。

②关联方资金占用费收入

关联方资金占用费收入主要为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金收取的占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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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仅在 2016 年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费收入,金额为 33.46
万元,金额较小。

③汇兑损益

汇兑损益主要为美元存款、美元应收款折算时因汇率变动产生的损益。美元
存款主要为子公司香港庆捷盈美元存款,美元应收账款主要为外销客户产生的应
收账款。

报告期内,发行人汇兑损益仅在 2016 年度较高,达到-110.25 万元,由于 2015
年下半年我国进行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改革使得人民币对美元有所升值,而发行人
2016 年度美元存款较大,由此导致发行人 2016 年度人民币贬值较大。

2、信用减值损失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坏账损失 -218.74 - - -
合计 -218.74 - - -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
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预期信用损失应通过
“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核算。

公司 2019 年 1-6 月的信用减值损失为根据会计政策当期转回的坏账损失。

3、资产减值损失分析

报告期,公司资产减值准备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坏账损失 - -39.96 43.99 110.18
存货跌价损失 -62.39 49.25 142.57 -
合计 -62.39 9.29 186.56 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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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公司存货跌价损失 142.57 万元,主要为对库龄较长的原材料以
及库存商品计提的跌价损失。

2018 年度,公司资产减值损失较小,主要由于公司收回部分应收账款,转
回部分计提的坏账损失。

2019 年 1-6 月,因部分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实现对外销售,公司转回存货
跌价准备 62.39 万元。

4、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38.02 25.69 -4.90 -412.12
无形资产处置损益 - - - 322.26
合计 38.02 25.69 -4.90 -89.86

2016 年度,公司固定资产处置损益主要是将厂房转让给宁波金耀机械有限
公司产生的处置损益以及处置废旧机器设备损益等。2016 年度,公司无形资产
处置损益主要系公司将位于宁波市北仑区大碶天台山路 226 号的土地使用权转
让给宁波金耀机械有限公司,产生处置利得 322.26 万元。

2018 年度、2019 年 1-6 月,公司固定资产处置损益主要为出售专用设备、
运输工具产生的损益。

5、其他收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政府补助 353.16 1,060.33 1,173.49 -
合计 353.16 1,060.33 1,173.49 -
注:2016 年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 1-6 月,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 1,173.49 万元、1,060.33
万元和 353.16 万元,为公司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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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的摊销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1)2019 年 1-6 月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单位:万元

期初 本期新 本期摊 期末 本期摊销列
项目 说明
递延收益 增补助 销 递延收益 报项目
节能型无级变
甬科计〔2013〕82 号、甬科
速电控离合器 50.63 - 5.42 45.20 其他收益
计〔2015〕21 号
风扇总成项目
EPDM/PP/PA
及纳米材料协
甬财政发〔2013〕1579 号、
同改性汽车用 75.54 - 12.25 63.29 其他收益
甬财政发〔2014〕809 号
复合材料产业
化项目
甬科计〔2015〕49 号、甬科
改性聚丙烯研
计〔2016〕29 号、国科发资
发及在汽车风
190.72 - 19.40 171.33 其他收益 〔2015〕436 号、甬科计
扇总成中的产
〔2015〕49 号、甬财政发
业化应用项目
〔2018〕403 号
节能型高效汽
仑经信〔2017〕49 号、仑经
车风扇总成智 438.10 - 24.57 413.54 其他收益
信〔2018〕55 号
能化改造项目
甬经信中小〔2013〕365 号、
甬科计〔2013〕124 号、甬
外经贸机电函〔2013〕476
车用零件检测 号、甬财政发〔2013〕1226
公共服务平台 185.06 - 50.37 134.70 其他收益 号、甬经信中小〔2014〕283
项目 号、甬外经贸机电函〔2014〕
453 号、甬财政发〔2015〕
1111 号、甬科计〔2017〕57

厂房原址拆建
371.53 - 10.56 360.97 其他收益 仑经信〔2018〕60 号
补贴
智能化改造软
79.06 - 10.54 68.52 其他收益 仑经信〔2018〕63 号
件投入补贴
屋顶分布式光
- 21.14 0.81 20.33 其他收益 仑经信〔2018〕72 号
伏发电项目
小计 1,390.65 21.14 133.92 1,277.88

②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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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列报项目 说明
宁波市制造业单项冠军
200.00 其他收益 甬经信科技〔2019〕15 号
示范企业奖励资金
宁波市北仑区企业研发
12.87 其他收益 仑科〔2019〕9 号
投入后补助经费
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
3.00 其他收益 甬财政发〔2018〕1071 号
专项资金
宁波市北仑区再就业工程领
用工补助 2.94 其他收益 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证

中小微社保补贴 0.43 其他收益
其他 0.00 其他收益
小计 219.25

(2)2018 年度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单位:万元

期初递 本期新 本期摊 期末递延 本期摊销
项目 说明
延收益 增补助 销 收益 列报项目
节能型无级
甬科计〔2013〕82
变速电控离
61.47 - 10.85 50.63 其他收益 号、甬科计〔2015〕
合器风扇总
21 号
成项目
EPDM/PP/PA
及纳米材料
甬财政发〔2013〕
协同改性汽
100.04 - 24.50 75.54 其他收益 1579 号、甬财政发
车用复合材
〔2014〕809 号
料产业化项


甬科计〔2015〕49
改性聚丙烯 号、甬科计〔2016〕
研发及在汽 29 号、国科发资
车风扇总成 142.13 80.00 31.41 190.72 其他收益 〔2015〕436 号、
中的产业化 甬科计〔2015〕49
应用项目 号、甬财政发
〔2018〕403 号

节能型高效 仑经信〔2017〕49
191.62 275.75 29.26 438.10 其他收益
汽车风扇总 号、仑经信〔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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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智能化改 55 号
造项目


甬经信中小
〔2013〕365 号、
甬科计〔2013〕124
号、甬外经贸机电
函〔2013〕476 号、
车用零件检 甬财政发〔2013〕
测公共服务 289.70 - 104.64 185.06 其他收益 1226 号、甬经信中
平台项目 小〔2014〕283 号、
甬外经贸机电函
〔2014〕453 号、
甬财政发〔2015〕
1111 号、甬科计
〔2017〕57 号

智能化改造
仑经信〔2018〕60
软件投入补 - 84.33 5.27 79.06 其他收益


厂房原址拆 仑经信〔2018〕63
- 376.82 5.28 371.53 其他收益
建补贴 号
小计 784.96 816.89 211.20 1,390.65

②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

金额(万
项目 列报项目 说明
元)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专项扶持资金 700.00 其他收益 仑政〔2017〕35 号

仑人社〔2016〕47 号、甬
博士后工作站补助经费 36.00 其他收益
财政发〔2018〕594 号

宁波市单项冠军培育企业补助 30.00 其他收益 仑经信〔2018〕36 号

专利专项资助经费 29.20 其他收益 仑科〔2018〕43 号
稳增促调补助资金 19.16 其他收益 仑经信〔2018〕56 号

北仑区关键基础新产品开发专项资金 10.00 其他收益 仑经信〔2018〕62 号

残疾人就业保证金返还 8.73 其他收益

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贷款贴息项目 6.53 其他收益 甬人社发〔2015〕182 号

北仑区技术创新团队补助 5.00 其他收益 仑人社〔2018〕58 号

再就业用工补助 3.24 其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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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
0.88 其他收益 甬人社发〔2015〕182 号
补贴

发明创新大赛发明优秀奖 0.40 其他收益

小计 849.12

(3)2017 年度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单位:万元

本期摊
期初递 本期新 本期摊 期末递
项目 销列报 说明
延收益 增补助 销 延收益
项目
节能型无级变
其他收 甬科计〔2013〕82 号、
速电控离合器 72.32 - 10.85 61.47
益 甬科计〔2015〕21 号
风扇总成项目
EPDM/PP/PA 及
纳米材料协同 甬财政发〔2013〕1579
其他收
改性汽车用复 124.54 - 24.50 100.04 号、甬财政发〔2014〕

合材料产业化 809 号
项目
甬科计〔2015〕49 号、
改性聚丙烯研
甬科计〔2016〕29 号、
发及在汽车风 其他收
166.15 - 24.02 142.13 国科发资〔2015〕436
扇总成中的产 益
号、甬科计〔2015〕
业化应用项目
49 号
节能型高效汽
其他收
车风扇总成智 - 193.23 1.61 191.62 仑经信〔2017〕49 号

能化改造项目
甬经信中小〔2013〕
365 号、甬科计〔2013〕
124 号、甬外经贸机电
函〔2013〕476 号、甬
车用零件检测 财政发〔2013〕1226
其他收
公共服务平台 372.22 20.00 102.52 289.70 号、甬经信中小

项目 〔2014〕283 号、甬外
经贸机电函〔2014〕
453 号、甬财政发
〔2015〕1111 号、甬
科计〔2017〕57 号
小计 735.23 213.23 163.50 784.96

②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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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万
项目 列报项目 说明
元)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专项
489.00 其他收益 仑科〔2017〕10 号
扶持资金
仑金办〔2016〕13 号、甬金办〔2017〕
推进企业挂牌上市补助 110.00 其他收益
68 号、甬金办〔2017〕70 号
宁波市工业标准化项目
90.00 其他收益 甬财政发〔2017〕589 号
补助资金
北仑区科技创新券兑现
56.00 其他收益 仑科〔2017〕21 号
补助
甬财政发〔2017〕411 号、仑市监〔2017〕
驰名商标奖励 50.00 其他收益
81 号
工业技术改造项目 50.00 其他收益 仑经信〔2017〕46 号
主持参与标准制修订及
行业标准化制订工作奖 50.00 其他收益 仑市监〔2017〕77 号

北仑区科技创新团队补
40.00 其他收益 仑科〔2017〕19 号

水利基金和土地使用税 仑财联经〔2016〕4 号、仑经信〔19〕
37.55 其他收益
返还扶持金 号、开地税外通〔2017〕113 号
机器换人示范项目 10.00 其他收益 仑科〔2017〕22 号
宁波市院士工作站补助
10.00 其他收益 甬科协〔2017〕31 号
经费
残疾人保障金返还 7.93 其他收益
再就业用工补助 5.76 其他收益
专利专项资助经费 3.60 其他收益 仑科〔2017〕26 号
其他 0.15 其他收益
小计 1,009.99

6、营业外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政府补助 - - - 407.51
质量赔款收入 6.89 27.80 30.69
其他 0.00 0.09 0.04 4.51
合计 6.89 27.90 30.73 412.01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是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政府补助收入金额为零主要原因为根据 2017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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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的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补助项目 2016 年度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2015 年度企业奖励 54.23 收益相关
技术创新团队专项资助资金 70.00 收益相关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返还 18.51 收益相关
科技项目经费补助 10.00 收益相关
残疾人保障金返还 8.29 收益相关
再就业用工补助 5.92 收益相关
专利专项资助经费 25.36 收益相关
主持参与上级标准制修订奖励 25.00 收益相关
循环经济节能降耗专项补助 5.00 收益相关
宁波市企业研究院经费资助 30.00 收益相关
递延收益摊销 152.20 资产相关
其他 3.00 收益相关
小计 407.51

2016 年度,公司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说明
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宁波市财政局出具《关于印发<宁波市企业技术
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甬人社发【2011】
技术创新团队专
1 20.00 77 号)
项资助资金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出具
《关于下达 2013 年宁波市企业技术创新团队专项
资助资金的通知》(甬人社发【2013】405 号)
宁波市 2016 年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出具《关于下达
2 度第三批科技项 10.00 宁波市 2016 年度第三批科技项目经费计划的通知》
目经费 (甬科技【2016】43 号)
2015 年度企业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新碶街道办事处出具相关证
3 35.00
奖励 明文件
地方水利建设基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五分局出具
4 18.51
金返还 《税务事项通知书》(仑地税税批【2016】393 号)
宁波市北仑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出具《北仑区残疾
残疾人保障金返
5 8.29 人就业保障金安置抵扣情况回执》、《关于政府补

助的证明》
宁波市北仑区科学技术局、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
2015 年北仑区
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关于下发 2015
6 科技创新团队扶 30.00
年北仑区科技创新团队扶持资金的通知》(仑科
持资金
【2016】19 号)
2015 年度北仑 宁波市北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宁波市北仑区发展
7 1.76
区中小企业管理 和改革局、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出具《北仑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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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说明
提升专项扶持资 和信息化局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北仑区财政局关于
金 下发 2015 年度北仑区中小企业管理提升专项扶持
资金的通知》(仑经信【2016】29 号)
宁波市北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宁波市北仑区财政
局出具《北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仑区财政局关
2014 年度工业
8 10.00 于下达 2015 年度宁波市高成长企业技术改造专项
投资奖励资金
项目补助资金和 2014 年度工业投资考核优秀奖励
资金的通知》(仑经信【2016】25 号)
宁波市北仑区科学技术局、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
2015 年度北仑
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关于下发 2015
9 区(开发区)专 23.60
年度北仑区(开发区)专利专项资助经费的通知》
利专项资助经费
(仑科【2016】31 号)
宁波市北仑区科学技术局、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
2015 年度北仑
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关于下达 2015
10 区(开发区)科 5.00
年度北仑区(开发区)科技项目经费计划的通知》
技项目经费
(仑科【2016】32 号)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
2015 年省级企 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的《关于 2015 年省级
11 30.00
业研究院补助 企业研究院认定结果的通知》(浙科发条【2015】
163 号)
2015 年度主持 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北仑区发展
参与上级标准制 和改革局、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出具的《北仑区市
12 修订及牵头组织 25.00 场监督管理局北仑区发改局北仑区财政局关于对
优势行业标准化 2015 年度荣获各级名牌、主持参与上级标准制修订
制修订工作奖励 企业给予奖励的通知》(仑市监【2016】93 号)
北仑区(开发区) 宁波市北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宁波市北仑区发展
2015 年度工业 和改革局、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出具的《关于兑现
13 9.23
经济扶持政策奖 北仑区(开发区)2015 年度工业经济扶持政策奖励
励资金 资金的通知》(仑经信【2016】36 号)
2015 年度北仑 宁波市北仑区科学技术局、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
区科技创新公共 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关于下达 2015
14 20.00
服务平台建设项 年度北仑区(开发区)科技项目经费计划的通知》
目经费 (仑科【2016】32 号)
15 其他零星补助 8.92 -
合计 255.31 -

2016 年度,公司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节能型无级变速电控离合器风扇总成项目 10.85
EPDM/PP/PA 及纳米材料协同改性汽车用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 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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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性聚丙烯研发及在汽车风扇总成中的产业化应用项目 15.85
车用零件检测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101.00
合计 152.20

上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项目及取得的批复情况详见本节之“一、财务状
况分析”之“(二)负债状况分析”中递延收益的分析。

7、营业外支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182.53 - - -
对外捐赠 0.40 30.90 81.00 364.48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 - 19.68
其他 7.46 1.04 0.94 27.28
合计 190.39 31.94 81.94 411.44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 411.44 万元、81.94 万元、31.94 万元和
190.39 万元,波动幅度较大。2016 年度,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为对外捐赠支出。
2019 年 1-6 月,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为拆除废旧建筑造成的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十二)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影响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1-6 月 度 度 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
-144.51 25.69 -4.90 -89.86
备的冲销部分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
- - 37.55 18.51
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 353.16 1,060.33 1,135.94 388.99
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
- - - 33.70
用费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事项产生的损益 -0.40 -30.90 -81.00 -364.4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0.57 26.85 29.79 -2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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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9.76 - -2,242.79
小计 207.68 1,032.21 1,117.38 -2,278.69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 26.12 146.61 159.43 -23.0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81.57 885.60 957.95 -2,255.64

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973.82 9,138.60 10,506.60 5,115.17
非经常性损益 181.57 885.60 957.95 -2,255.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
4,792.25 8,253.00 9,548.65 7,370.80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比例 3.65% 9.69% 9.12% -44.10%

2016 年非经常性损益占同期净利润比例为-44.10%,主要系公司公益性对外
捐赠支出了 364.48 万元以及股份支付确认管理费用 2,052.36 万元。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比例较高,主要原因为政府补助较高。2019 年
1-6 月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例较低。

(十三)2019 年 1-9 月盈利分析,及 2019 年全年业绩初步预计

1、发行人 2019 年 1-9 月份营业收入和归属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情况及
同比增长原因

单位:万元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 1-9 月
项目
金额 增减变动 金额

营业收入 25,796.57 7.52% 23,992.00

营业成本 12,000.31 8.91% 11,018.95

毛利率 53.48% 54.0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916.46 2.00% 6,780.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6,637.31 10.37% 6,013.69
股东的净利润

注:2018 年 1-9 月数据经申报会计师审计,2019 年 1-9 月数据经申报会计师审阅。

发行人 2019 年 1-9 月的营业收入为 25,796.5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7.52%,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6,916.4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00%,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6,637.3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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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7%,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和财务费用下降共同影响所致。同比增长原因如下:

(1)2019 年 1-9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增长原因

①从行业趋势方面来看,与乘用车行业发展趋势不同,我国商用车行业经短
期调整后整体趋于稳定,行业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得益于国内加强基建投资及
排放标准实施预期逐步明确。2019 年 1-9 月,我国商用车产量为 307.17 万辆,
同比下降 2.29%,与 2019 年上半年同比降幅基本持平,2019 年 1-10 月,我国商
用车产量累计同比小幅下降 1.3%,下降幅度进一步收窄,表明我国商用车行业
未发生重大变化。

②从产品结构方面来看,2019 年 1-9 月,发行人客户对于配套中重型商用车
的大尺寸 PA 风扇、电控硅油离合器、膨胀水箱等产品的需求增长,带动发行人
的营业收入实现增长。2019 年 1-9 月,发行人的风扇总成、离合器风扇总成和轻
量化吹塑系列产品三大类产品的销售数量比上年同期增长 4.13%,表明发行人的
下游商用车整体市场需求保持稳定增长。

③从客户方面来看,2019 年 1-9 月,发行人主要客户一汽集团、东风集团及
时推出符合“国六”标准排放的中重型商用车新车型,相应的车型产销量有所提
升,带动发行人销售收入的增长。2019 年 1-9 月,一汽集团的商用车总产量同比
增长 14.34%,东风集团的商用车总产量同比增长 3.96%。一汽集团、东风集团
利用自身的研发、技术、资金等优势,及时推出符合“国六”标准排放的中重型
商用车新车型,相应的车型产销量有所提升,带动发行人销售收入增长。2019
年 1-9 月,发行人对一汽集团和东风集团的新增营业收入合计为 1,697.24 万元,
占发行人当期新增收入的 94.05%。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增速高出于营业收入增速的原因

2019 年 1-9 月,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较上年同期增长率为 10.37%,略高于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增长率 7.52%,主要
系由于当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较多所致。

2、发行人 2019 年 1-9 月份业绩同比增长的合理性

发行人作为国内发动机冷却风扇系统产品的主要生产商之一,在国内商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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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却系统市场占据领先地位,发行人以自身的技术优势、研发优势、成本优势、
客户优势、行业制定标准优势等为支撑,在下游行业的增长趋势略有下滑的情况
下,发行人 2019 年 1-9 月营业收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同
比小幅增长,具有合理性。

3、2019 年全年经营业绩初步预计

公司 2019 年 1-9 月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7.5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10.37%。基于 2019 年 1-9 月实际经
营情况,公司结合行业趋势作了如下假设:①我国国民经济稳增长的基础面不发
生改变,基建投资仍将保持稳定增长;②“国六”排放标准不断推进,市场容量
有所扩大,公司保持相对稳定的配套率;③公司内部生产经营稳定,在产品研发、
技术储备方面继续保持行业领先水平;④主要客户未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
化。

根据公司 2019 年前三季度经营情况并结合行业趋势对 2019 年全年经营业绩
做出的初步预计,主要财务数据的预计值与上年同期数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初步预计经营情况
2018 年度
项目 2019 年 1-9 月实 2019 年 10-12 2019 年全 增减变 经营情况
际发生数 月预计数 年预计数 动

营业收入 25,796.57 9,900.00 35,696.57 11.81% 31,926.52

营业成本 12,000.31 4,642.00 16,642.31 14.10% 14,585.39

毛利率 53.48% 53.11% 53.38% 54.32%

期间费用 5,459.18 2,080.00 7,539.18 0.33% 7,514.37
归属于母公司股
6,916.46 2,745.86 9,662.32 5.73% 9,138.60
东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 6,637.31 2,550.67 9,187.98 11.33% 8,253.00
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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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011.25 33,656.24 32,158.58 21,236.7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889.71 19,980.71 21,950.01 17,852.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21.54 13,675.53 10,208.57 3,384.4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9.26 75.45 51.37 3,573.4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23.44 962.75 5,632.99 2,249.0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44.18 -887.30 -5,581.62 1,324.4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00.00 5,700.00 18,604.00 16,721.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39.95 18,794.78 21,250.53 22,282.2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39.95 -13,094.78 -2,646.53 -5,561.27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4.87 8.64 -34.75 -17.3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57.72 -297.91 1,945.66 -869.73


(一)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384.48 万元、
10,208.57 万元、13,675.53 万元和 2,121.54 万元。2017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6 年度增加 6,824.09 万元,一方面由于公司销售收入增长
较快,另一方面公司当年度经营性应收回款金额较高,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收到的现金增长较快。2018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3,675.53
万元,较 2017 年增加 3,466.97 万元,一方面公司回款有所加强,应收账款及应
收票据较 2017 年末减少 3,250.73 万元;另一方面,2018 年 5 月 1 日开始按照 16%
税率缴纳增值税,公司缴纳税款支付的现金有所下降。2019 年 1-6 月,公司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121.54 万元,相对偏低,主要有三方面原因:①公
司对主要客户二季度的供货量有较大增幅,形成规模较大的处于信用期内的应收
账款,上半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相对较少;②2019 年 1-6 月公司收
到的政府补助较少,仅为 240.38 万元,而公司 2018 年全年收到的政府补助为
1,666.02 万元;③公司支付给供应商的采购款、支付给员工的薪酬有所增加,导
致经营性应付款项减少。


(二)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324.41 万元、-5,58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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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887.30 万元和-2,044.18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主要为处置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产生的现金流入;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出主要为购买固定资产。2017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5,581.62 万元,主要为购买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投入所致。2018 年度,公司投
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87.30 万元,主要为购买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导
致现金流出所致。2019 年 1-6 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44.18
万元,主要由于部分募投项目投入资金、购买固定资产导致现金流出所致。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561.27 万元、
-2,646.53 万元、-13,094.78 万元和-1,439.95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入主要为短期银行借款收到的现金;现金流出主要为公司偿还借款、分
配股利和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017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6 年度增加 2,914.74 万
元,主要由于 2017 年度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度下降较
大。

2018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094.78 万元,主要为偿
还银行借款和支付现金股利流出现金较高,其中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
15,054.00 万元。

2019 年 1-6 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39.95 万元,其中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 800.00 万元,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 2,200.00 万元。


(四)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6 2016 年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月 度
净利润 4,973.82 9,138.60 10,506.60 5,1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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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6 2016 年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月 度
加:资产减值准备 281.12 9.29 186.56 110.18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
851.76 1,738.10 1,374.26 1,281.37
物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38.88 76.50 69.49 74.4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92.19 177.28 46.14 0.2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38.02 -25.69 4.90 89.86
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82.53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33.30 397.32 611.86 147.39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55.15 -197.89 -96.80 -113.51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03.05 -651.19 -654.86 -225.24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3,210.17 1,815.41 -3,084.32 -5,996.64
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
-935.97 1,197.79 1,244.73 848.92
列)
其他 - - - 2,052.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21.54 13,675.53 10,208.57 3,384.48

2、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6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该年度的净利润低 1,730.69 万元,
主要原因系该年末公司的经营性应收项目较该年初增加了 5,996.64 万元,经营性
应付项目增加了 848.92 万元;此外,公司该年度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金额为
1,281.37 万元,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2,052.36 万元。

2017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该年度净利润基本持平,经营性
应收项目的增加与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固定资产折旧对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
的影响基本抵消。

2018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比 2017 年度增加 3,466.97 万元主要系
票据到期或贴现较多致使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 869.28 万元,收到的政府补
助较 2017 年度增加 480.35 万元;此外,公司全年支付的各项税费减少 1,674.75
万元。

2019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较该期间净利润低 2,852.28 万元,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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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原因系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与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减少,导致当期现金净流入
较少。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变化合理。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购建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支出,用
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2,249.08 万元、
5,632.99 万元、962.75 万元及 2,123.44 万元。

上述重大资本性支出均围绕主营业务进行,扩大公司生产规模,提高生产与
研发效率,增强公司的独立性,提高核心竞争力。


(二)未来可预计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公司未来可预计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主要为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有关的投入支出。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拟定的投资计划进行投
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五、报告期内发行人重大或有事项、承诺事项、期后事项及其他

重要事项对发行人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或有事项、承诺事项、期后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详见
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之“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
承诺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六、财务状况、盈利能力未来趋势分析

(一)未来几年影响公司财务状况与盈利能力的因素

1、公司主要优势

(1)生产经营技术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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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生产经营方面的优势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三、公
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之“(三)公司的竞争优势”。

(2)财务优势

①资产质量好,偿债能力强

公司目前拥有的资产主要为经营性资产,资产质量良好。公司应收账款回笼
及时,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和应收账款周转率均处于合理水平。公司
具有很强的偿债能力,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及资产负债率等相关指标处于合理水
平。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始终处于较高水平,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亦保持在较高水
平,完全能够覆盖公司支付利息和偿还债务的资金需求。此外,公司与金融机构
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无不良信贷记录,资信状况良好。

②竞争优势显著,盈利能力强

发行人致力于风扇总成、离合器风扇总成及汽车轻量化塑料件的研发、生产
和销售,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和显著的行业地位。目前,公司拥有多项
国家专利,是全国内燃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单位,主持和参与制定了多项行
业标准及国家标准。报告期内净利润、综合毛利率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保
持在较高的水平,同时具有较强的将利润转化为现金流的能力,报告期内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匹配度较高。公司较强的盈利能力和盈利质量,
为未来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以及抵御风险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2、公司经营主要困难

(1)融资渠道较为单一

公司目前主要依靠自身经营积累及银行贷款来解决融资问题,融资渠道较为
单一,随着汽车及工程机械用发动机的更新换代,以及“国五”标准的实施和节能
减排要求的不断升级,行业内主要企业纷纷调整产品结构、提升产品技术含量以
满足市场需求,公司依靠内部资金积累、银行贷款难以对现有生产线进行大规模
改造,难以满足技术更新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这对公司进一步扩大规模和长
远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

(2)经营管理能力尚需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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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过十多年的持续发展,已建立了适应公司发展的经营管理体系。但随
着公司主营业务的不断拓展和产品结构的优化,公司资产规模、业务规模、管理
机构等都将逐步扩大,相对应的公司经营活动、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亦将趋于复
杂。同时,随着公司设备技术水平的提升、产品品种与产量的增加,也要求公司
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公司现有经营管理体制、人才储备不能全面满足未来快
速发展的需要,经营管理能力尚需进一步提高。

3、中长期看,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为商用车行业增长提供支持,下游商用
车行业环保要求升级,发行人业务将因此受益

受国民经济整体增速阶段性放缓和商用车“国六”排放标准预期外提前实施
的冲击,短期内国内商用车行业增长存在一定的压力;但从中长期看,我国国民
经济的持续发展仍将在工程基建、商贸物流、旅游客运等多个领域产生大量稳定
需求,可以持续稳定地为商用车行业增长提供支持;同时,下游商用车行业环保
要求升级,将倒逼整车和发动机厂商研发更加经济环保的车辆发动机产品,加快
以离合器风扇总成替代直连式风扇总成的进程,发行人业务也将因此受益。具体
表现在以下方面:

排放标准升级将直接产生离合器风扇总成产品的新增需求。以商用车“国五”
标准实施的进程为例,在“国五”标准实施前一年(2016 年)和实施首年(2017
年),在直挂式风扇总成销量未出现大幅下降的基础上,发行人离合器风扇总成
销量有明显上升,体现出排放升级为发行人离合器风扇总成产品带来了旺盛的增
量需求。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17,805.39 31,068.69 33,718.79 27,215.24
收入增长率 -7.86% 23.90%
风扇总成(不含离合器)(万套) 78.11 147.46 138.36 124.09
离合器风扇总成销量(万套) 21.99 42.93 42.52 32.53
离合器风扇总成销量增长率 0.96% 30.72%

针对本次“国六”排放标准的提前实施,由于政策提前实施的时间超过行业
的普遍预期,因此,相当部分的商用车整车和发动机厂商在配套车型的开发进度
方面有所落后,从而也间接影响了发行人配套产品的同步研发进度,但尽管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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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现有的离合器风扇总成产品也已经基本可以满足中轻型商用车关于风扇
部件节能减排的要求。2018 年全年,发行人共销售离合器风扇总成为 42.93 万套,
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增速与下游商用车行业同期累计产量的同比增速基本一
致。

排放标准升级将促进发行人存量风扇总成产品需求的转化。根据发行人
2018 年度的销售情况,发行人当年销售的风扇总成为 147.46 万件,平均售价为
80.56 元/件,同期离合器风扇总成的平均售价为 298.61 元/件,伴随着排放升级
政策的深入推进,未来风扇总成的需求将逐步转化为离合器风扇总成的需求,仅
该部分存量转换需求即可有力支持发行人的业绩持续增长。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下游行业短期变化不会对发行人业务
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中长期来看下游行业排放标准升级将有利
于发行人业务的发展。


(二)未来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发展趋势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所处行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市场容量,目前公司
主营业务经营业绩良好,预计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将保持持续向好趋势;通过本
次发行和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获得更好的发展机遇,调整产品结构、丰富产
品种类,新的收入和利润增长点的孕育将推动公司快速、稳定、可持续发展。


七、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及填补回报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回报,根据《国务院关于进
一步促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
110 号)、证监会颁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
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
公司就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


(一)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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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万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元)
无级变速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集
1 28,740.79 28,740.79
成系统升级扩产项目
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升级扩
2 4,553.69 4,553.69
产项目
3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11,778.52 9,856.59
4 补充运营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10,000.00
合计 55,073.00 43,151.07

按照本次发行 3,747 万股计算,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较发行前将增加
33.33%,预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受股本摊薄影响,相对上年度相关
指标呈下降趋势,从而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


(二)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公开发行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
险。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总资产、股本总额也有一定幅
度增加,公司整体资本实力得以提升。然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逐步投入并产生
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在募投项目产生效益之前,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
报仍主要依赖公司现有业务。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有所增长的情况下,每股
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即期回报财务指标在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三)公司应对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填补本次公开发行可能导致的投资者即期回报减少,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
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业务实力和盈利能力,尽量减少本次发行
对净资产收益率下降以及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统筹安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公司积
极调配资源,已启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同时,公司根据项目进
度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可以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
启动实施部分募投项目;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作好项目的推进、分析、评估、总结,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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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公开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2、积极推进业务发展,优化产品结构,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将通过实施募投项目提升品牌竞争力,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大力拓展业
务规模、开拓新客户。此外,积极提升自主产品开发水平,努力提高产品的影响
力和市场竞争力,从而提升盈利能力。通过业务规模的扩大促进公司经营业绩上
升,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3、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使用情况的监
督等进行详细的规定。

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
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全面有效地控制
公司经营风险,提升盈利能力。

4、落实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
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
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草案)》明确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公司主营业务实现
健康发展和经营业绩持续提振的过程中,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

公司制定了《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
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
性和稳定性。


(四)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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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无级变速电
控硅油离合器风扇集成系统升级扩产项目”、“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升级扩
产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补充运营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无级变速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集成系统扩产升级项目”、“汽车轻量化吹塑系
列产品升级扩产项目”的建成有利于公司完善产品结构、解决产能瓶颈、扩大公
司整体规模;“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建成有利于强化公司技术研发能力;
“补充运营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有利于降低公司负债水平,提高财务安全
性和灵活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本招股意向书
“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介绍”部分相关内
容。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

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现有业务展开,关联度较高。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无级变速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
产品的产能将得到大幅提升,公司自主研发能力将得到显著提高。

2、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品牌知名度及较好的企业形象、完善的营销及管理
体系、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储备了大量的人才、技术、供应商和客户等重要资
源,上述资源的积累为公司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奠定了良好基础。公司在
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储备的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
“三、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之“(三)公司的竞争优势”。


(六)相关责任主体承诺

公司主要股东香港绿源及维尔赛控股、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
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事宜作出承诺,详见本
招股意向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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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公司主要股东香港绿源及维尔赛控股、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已做出上述承诺,公司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
做出保证。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摊薄即期回报测算的依据和方法合理可靠;本次募
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每股收益指标较上年度每股收益指标将会出现一定程度的
下降;本次融资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现有业务
展开,关联度较高,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储备充足;公司已制定切实
可行的填补即期回报、增强持续回报能力的措施,公司主要股东香港绿源及维尔
赛控股、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作出
承诺,该等措施有助于减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不利影响,有利于
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八、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为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19 年 1-9 月的财务
信息未经审计,但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了审阅
报告。根据天健出具的审阅报告(天健审【2019】9290 号),发行人 2019 年 1-9
月经审阅但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9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25,658.28 24,410.06
非流动资产 20,421.60 18,176.79
资产总计 46,079.88 42,586.85
流动负债 3,713.32 6,864.78
非流动负债 2,502.29 2,831.16
负债合计 6,215.61 9,69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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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 9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9,453.32 32,890.92
所有者权益合计 39,453.32 32,890.92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7-9 月 2018 年 7-9 月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7,428.71 7,676.61 25,796.57 23,992.00
营业利润 2,334.56 2,244.82 8,386.87 7,884.34
利润总额 2,325.40 2,246.81 8,194.20 7,881.39
净利润 1,942.64 1,943.13 6,916.46 6,780.8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1,942.64 1,943.13 6,916.46 6,780.83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1,845.05 1,676.48 6,637.30 6,013.69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7-9 月 2018 年 7-9 月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4,839.92 4,585.05 6,961.46 9,518.63
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728.62 413.00 -4,772.80 -374.62
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255.28 -8,532.20 -2,695.23 -10,350.55
量净额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
11.70 4.87 9.50
等价物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856.03 -3,522.45 -501.69 -1,197.04
加额
4、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7-9 月 2018 年 7-9 月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 1-9 月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91,723.71 -77,109.47 -1,353,355.79 -82,748.11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
17,973.74 0.00 17,973.74
税收返还、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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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
1,107,356.24 3,217,122.04 4,638,978.86 9,089,565.77
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1,753.52 14,280.45 -101,478.81 -29,494.97

小计 1,125,300.17 3,154,293.02 3,202,118.00 8,977,322.69

减:企业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减少以“-”
149,399.99 487,776.00 410,555.03 1,305,925.55
表示)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975,900.18 2,666,517.02 2,791,562.97 7,671,397.14


发行人 2019 年 1-9 月的营业收入为 25,796.5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7.52%,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6,916.4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00%,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6,637.3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0.37%。公司 2019 年 1-9 月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均保持了增长趋势,发行人 2019 年 7-9 月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1,845.0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0.05%。公司 2019 年 7-9 月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保持增长,公司盈利能力持续向好。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9 年 1-9 月财务报表,并出具承诺保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9 年 1-9 月财务报表,并出具承诺保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2019 年度初步业绩预计情况

基于上述已实现的经营情况,结合目前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初步预计 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5,696.57 万元,预计实现净利润 9,662.32 万元,预计实现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9,187.98 万元,发行人业绩稳
步增长,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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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35,696.57 31,926.52 11.81%
净利润 9,662.32 9,138.60 5.73%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9,662.32 9,138.60 5.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9,187.98 8,253.00 11.33%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审阅,不构成盈利预测。


(三)财务报告审计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为 2019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
后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主要产品的
生产和销售、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等均无重大变化。公司各项业
务正常开展,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可能影响投资判
断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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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一、未来发展战略和目标

(一)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将秉承“创新、进取、高效、务实、协作、诚信”的企业精神,不断锐意
进取,始终以高效率的生产、高品质的质量、高水平的管理、高起点的研发和高
保障的售后,服务于广大客户。公司将始终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科技促发展、
以信誉赢市场、以管理争效益”的企业方针,致力于成为以风扇总成、离合器风
扇总成及汽车轻量化塑料件制造业为主体,集产品研究开发、零部件实验检测、
进出口贸易为一体的综合性现代化企业。

未来公司将抓住我国汽车及内燃机工业转型升级,产品节能减排与更新换代
加速的重大机遇,凭借拥有的核心技术和品牌优势,在夯实风扇总成、离合器风
扇总成、汽车轻量化塑料件产品的市场竞争优势的同时,加大对新型产品的研发
力度,提高国内乘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市场覆盖率,不断拓展国际市场,提升
企业综合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二)公司总体经营目标

公司将依据上述发展战略,加快全国布局,拓展国际市场,扩大生产规模、
加强品牌建设、加大研发力度、完善产品结构、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风扇
总成、离合器风扇总成及汽车轻量化塑料件的全面发展。


(三)公司发行当年及未来两年的具体发展规划

为实现总体经营目标,公司将加快制定和实现以下各项业务规划:

1、产能扩充计划

公司未来计划扩大生产规模,引进国内外先进的自动化生产、检测、仓储设
备,扩大产能,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公司将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附加值,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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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优化产品结构,实现产品多元化,提升持续发展能力。

2、技术开发计划

公司将继续加大技术开发和自主创新力度,在现有技术开发部门的基础上,
升级技术研发中心,进一步完善和增强国家认可委认证实验室的功能,提高公司
设计研发能力,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满足下游应用领域日益提高的能耗、环保及
性能要求,巩固公司核心技术的行业领先地位。

3、市场拓展规划

公司将继续深耕国内市场,加强与一汽集团、玉柴集团、北汽福田、东风集
团、云内动力、吉利集团等下游主要厂商的合作,通过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国的销
售网络,快速、深入地了解客户需求,进一步提升客户反应速度,不断增加现有
客户销量,保持公司的市场领先地位。同时,公司将凭借优良的产品质量与较高
的性价比优势,加快开拓国际市场,进一步加强与沃尔沃、卡特彼勒、韩国斗山、
日本洋马等世界 500 强企业的合作,力争进入更多国际知名整车厂商的配套体
系,扩大业务市场范围,提高国际知名度。

4、人才发展规划

公司将优化人才激励措施,制定各类人才薪酬管理标准及激励政策,全方位
给予激励和保障,激励员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同时,公
司将完善人才工作机制,多渠道选才引才,制定落实培养计划,营造尊重知识、
尊重人才的企业文化,建立相对稳定和谐的人才团队,继续加大与各类高校之间
产学研合作,积极进行行业高端人才的培养和储备。

5、拓宽融资渠道计划

公司目前正处于持续发展阶段,需要较大的资金支持。公司将不断拓展新的
融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降低筹资成本,在与银行保持长期良好合作关系的同
时,积极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功能,为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二、发展规划的前提条件和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发展规划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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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现上述规划所依据的前提条件为: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无重大改变;

2、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政治、法律和社会环境处于正常发展状态,
没有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

3、本次股票发行顺利完成,募集资金能够及时足额到位;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收益;

5、公司所处行业处于正常发展状态,没有出现重大的市场突发情形;

6、公司能够持续保持现有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二)发展计划面临的主要困难

公司实施上述计划面临的主要困难是:

1、现有产能难以支持快速发展的业务规模。2016 年以来,发行人各品类产
品的产能利用率均超过 100%,其中,风扇总成生产线的产能利用率超过 120%,
发行人生产过程中的产能瓶颈问题已经凸显,未来,要实现进一步的跨越式发展,
突破产能瓶颈的制约已经成为一项亟待解决的问题。

2、存在一定的人力资源缺口。目前公司已经培养并引进了一批高素质人才,
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未来对人才的需求将更加迫切,仅依靠现有的
人力资源可能无法完全满足未来技术研发、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需要。

3、拓展国际市场将面临来自世界产业巨头的挑战。公司经过 30 余年的发展,
已经在国内形成了较强的竞争优势和较高的行业地位,相比而言,公司在参与国
际市场竞争方面的经验仍略显不足,尽管近年来,公司面向境外客户的销售迅速
增长,但要打破世界范围内的行业竞争格局仍面临较大困难。

4、存在一定的资金缺口。公司未来业务的快速发展将带来较大的资金需求,
相较于国内外知名企业,公司目前整体的资金实力仍略显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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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确保实现上述计划拟采用的方式、方法和途径

(一)加快落实扩产计划

公司将在最大化利用现有产能的基础上,加快生产线的升级改造,积极引入
先进技术和设备,加大产品的技术贡献度,进一步提升现有生产线的自动化程度,
尽快突破产能瓶颈的制约,实现公司的跨越式发展。


(二)加快对优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公司将加快引进和培养各方面优秀人才,同时加大对人才的资金投入并建立
有效的激励机制。加快培育一批个人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技术、管理及营销人
才,同时不断引进行业技术专家及高端管理人才,保持核心人才竞争力。此外,
建立包括增加薪酬、提升职级、股权激励等多层次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工
作积极性,提升员工企业忠诚度。


(三)加大技术研发投入

公司将坚定走“自主创新为主、外部引进为辅”的创新之路,一方面,要以
企业研发中心建设为契机,继续加大公司自身的科技研发投入力度,进一步夯实
各项技术创新工作,不断巩固公司的技术领先优势;另一方面,要适时寻求与外
部机构的合作研发机会,充分利用好与高校、与客户的合作开发机会,缩短研发
周期,打造以学促研、以产促研的科技成果快速转化能力,完善技术创新运行机
制,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优势,推动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


(四)深化改革和组织结构调整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规章要求规范运作,进
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决策机制。同时,
进一步完善内部决策程序和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各项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保
证财务运作合理、合法、有效。公司将根据客观条件和自身业务的变化,及时调
整组织结构,促进机制创新。


(五)多元化融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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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采取多元化的融资方式,满足各项发展规划的资金需求。公司将积极
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利用募集资金扩大产能规模、优化产品结构和提升创新
能力。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及融资成本,择机通过银行贷款、配股、增发和发行
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合理制定融资方案,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


四、上述发展规划与现有业务之间的关系

公司现有业务主要为风扇总成、离合器风扇总成及汽车轻量化塑料件的研
发、生产及销售,上述业务发展计划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和市场发展前景制定,
在现有业务基础上不断提升公司研发、生产和管理能力,对公司现有产品进一步
提升性能、扩大产量、增加品种、优化结构,拓展其应用领域,与现有业务具有
一致性和延展性,公司当前在商业资源、经营管理、技术研发、市场营销过程中
积累的丰富经验都将为实现上述发展规划的良好保障。


五、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实现上述发展计划的作用

本次募集资金将为公司的业务开展提供资金保障,对上述发展计划实现起到
重要推动作用,具体表现为:

1、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投资无级变速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集成系统升级
扩产项目,一方面扩充该产品产能,增加主营业务收入,为公司带来新的盈利增
长点,另一方面完善公司产品结构调整,提高持续发展能力。

2、公司将利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升级扩产项目,
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自动化设备,在提高产能的同时提升产品质量,实现公司多
元化发展战略。

3、公司将利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提升公司自主研
发能力、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及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4、公司将利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运营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一方面促进募
投新增产能的全面释放,促进募投项目效益实现;另一方面,优化财务结构、降
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的整体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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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一)募集资金的总量和投向原则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3,747 万股且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 25%,实际募集资金总额(即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根据市场和询价结果最终确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运用围绕
主营业务进行,用于无级变速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集成系统升级扩产项目、汽车
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升级扩产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运营资金
和偿还银行贷款。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轻重缓急排
列顺序如下:

项目投资 拟投入募
序 项目核准/备案情
项目名称 总额(万 集资金额 环评文件
号 况
元) (万元)
无级变速电控硅油
甬经信投资备 仑环建【2016】
1 离合器风扇集成系 28,740.79 28,740.79
【2016】027 号 163 号
统升级扩产项目
汽车轻量化吹塑系
甬经信投资备 仑环建【2016】
2 列产品升级扩产项 4,553.69 4,553.69
【2016】026 号 162 号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 仑环建【2018】
3 11,778.52 9,856.59 目备案(赋码)信
项目 210 号
息表
补充运营资金和偿
4 10,000.00 - -
还银行贷款
合计 55,073.00 43,151.07 -

注:北仑区发改局出具《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研发技术中心建
设项目代码为 2016-330206-36-03-0020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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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缺口的安排

若募集资金不足,由公司根据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
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
公司需要对上述拟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则公司将用自筹资金投入,待募集资
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出上述自筹资金。

发行人已使用自有资金对上述部分拟投资项目以自有资金进行先期投入,截
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在无级变速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集成系统升级扩产
项目与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升级扩产项目已合计投入资金累计 5,082.34 万
元。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

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 年修改版)》、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 修订)等相关国家产业政策。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得了有权机关的项目备案,取得了环保部门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准,项目建设所需土地已经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
让合同,并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书。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措施

为规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最大限
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明确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
投向变更、管理和监督等内容,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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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后,公司将实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坚持集中存放、便于监督
管理的原则。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六)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无级变速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集成系统升级扩产
项目、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升级扩产项目和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均与公司
主营业务相关。补充运营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项目,一方面有利于募投新增产能
的全面释放,促进募投项目效益实现;另一方面,将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财
务费用,增强公司的整体抗风险能力。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
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
能力,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公司能够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提升经营效益。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对发行人独立性的影响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和公司主要股东香港绿源、维尔赛控股、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
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介绍

(一)无级变速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集成系统升级扩产项目

1、项目投资概况

(1)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拟投资 28,740.7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内容 金额(万元) 比例(%)
1 建设投资 748.00 2.60
2 设备投资 20,817.00 72.43
3 预备费投资 646.95 2.25
4 铺底流动资金 6,528.84 2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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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8,740.79 100.00

(2)项目投资具体测算

①建设投资

该项目拟在原有厂房基础上进行地平基础设施改造,建筑总面积 8,200.00
㎡,建设投资总额为 748.00 万元,改造成本系根据发行人历史改造成本以及当
地建设费用成本水平估算,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建筑面积(平方米) 改造单价(元) 改造费用(万元)

电控硅油离合器车间厂
1 3,600.00 900.00 324.00
房地平基础设施改造
电控硅油离合器装配无
2 1,000.00 1,000.00 100.00
尘恒温车间
发动机冷却风扇车间厂
3 3,600.00 900.00 324.00
房地平基础设施改造
合计 8,200.00 - 748.00

②设备投资

项目计划采购生产设备及测试设备总金额为 20,817.00 万元,系根据发行人
向各设备供应商市场询价测算,设备清单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
运用”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介绍”之“(一)无级变速电控硅油离合
器风扇集成系统升级扩产项目”

③预备费投资

发行人根据以往项目经验,按照建设投资和设备投资总额的 3%的比例测算
预备费投资,金额为 646.95 万元,主要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政策性调整
或为解决意外事件而采取措施所增加的不可预见的费用。

④铺底流动资金

A、预计销售收入测算依据

无级变速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集成系统升级扩产项目计算期为 10 年,根据
发行人的生产经验、历史销售情况、自身业务规划以及对未来市场的判断预计销
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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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计划建设期为 2 年,第 2 年开始生产产品,当年预计达产率 50%,第
3 年预计达产率 80%,第 4 年预计达产率 100%,各自对应的产量分别为 7.50 万
套、12 万套以及 15 万套。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发行人无级变速
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产品销售单价分别为 1,095.55 元、1,077.28 元、1,049.20
元,平均销售单价为 1,074.01 元,该项目投产后产品预测的销售单价为 1,050.00
元,则第 2 年实现营收收入为 7,875.00 万元、第 3 年为 12,600.00 万元、第 4-10
年为 15,750.00 万元。本项目销售收入测算过程如下表所示:

项目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第 4-10 年
预计销售单价(元) - 1,050.00 1,050.00 1,050.00
预计产量/销量(万套) - 7.50 12.00 15.00
预计销售收入(万元) - 7,875.00 12,600.00 15,750.00

B、预计营业成本测算依据

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发行人无级变速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总
成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63.76%、61.31%及 63.78%,平均毛利率为 62.95%,该项目
投产后预测的产品毛利率为 63.22%。本项目营业成本测算过程如下表所示:

项目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第 4-10 年
预计销售收入(万元) - 7,875.00 12,600.00 15,750.00
毛利率 - 63.22% 63.22% 63.22%
毛利(万元) - 4,978.58 7,965.72 9,957.15
营业成本(万元) - 2,896.42 4,634.28 5,792.85

C、预计主要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项目周转率测算依据

本项目依照发行人 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相关指标结合项目预
计运营情况测算主要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项目周转率,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平均值 预期值

货币资金周转
1 10.72 16.40 16.48 14.53 8.00

应收票据周转
2 4.12 4.70 5.17 4.66 6.00

应收账款周转
3 3.27 3.47 3.14 3.29 4.00

预付款项周转
4 91.41 73.96 46.10 70.4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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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存货周转率 2.86 3.24 2.84 2.98 3.00
应付账款周转
6 6.31 7.07 8.37 7.25 4.00

预收款项周转
7 685.78 676.37 1019.92 794.02 875.00


注:货币资金周转率=营业收入/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周转率=营业收入/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周转率=营业成本/
预付款项;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应付账款周转率=营业成本/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周转率=营业收入/预收款项,上述涉及节点数据均取期初期末均值。

D、预计流动资金需求测算依据

预计项目流动资金需求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T+4-
项目 T T+1 T+2 T+3 合计
T+9
货币资金 - 984.38 1,575.00 1,968.75 1,968.75 -
应收票据 - 1,312.50 2,100.00 2,625.00 2,625.00 -
应收账款 - 1,968.75 3,150.00 3,937.50 3,937.50 -
预付款项 - 191.12 289.22 336.69 336.69 -
存货 - 1,083.00 1,638.92 1,907.91 1,907.91 -
流动资产 - 5,539.75 8,753.14 10,775.85 10,775.85 -
应付账款 - 812.25 1,229.19 1,430.93 1,430.93 -
预收款项 - 9.00 14.40 18.00 18.00 -
流动负债 - 821.25 1,243.59 1,448.93 1,448.93 -
流动资金占用额 - 4,718.49 7,509.55 9,326.92 9,326.92 -
流动资金占用增加
- 4,718.49 2,791.06 1,817.36 - 9,326.91


注:①本项目流动资金需求=各年末流动资金占用增加额合计,其中,各年
末流动资金占用额=各年末主要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存货)-各年末主要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预收款项)。

②各年末主要流动资产及主要流动负债基于预计销售收入及项目周转率预
测值计算,其中:货币资金=预计销售收入/货币资金周转率;应收票据=预计销
售收入/应收票据周转率;应收账款=预计销售收入/应收账款周转率;预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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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营业成本/预付款项周转率;存货=预计营业成本/存货周转率;应付账款=预
计营业成本/应付账款周转率;预收款项=预计销售收入/预收款项周转率。

E、铺底流动资金需求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所必需的流动资金,按照项目流动资金需求总额的 70%
计算铺底流动资金,即 9,326.91*70%=6,528.84(万元)。

该项目达产后,公司将新增年产 15 万套无级变速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
的生产能力,突破产能瓶颈,满足下游市场日益增长的需求。同时,通过此次生
产工艺的更新升级,将有效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
有力支持。

2、项目投资的背景和必要性

(1)绿色环保、节能减排成为发展主题

近年来,全球环境问题日益严重,温室效应、大气污染等问题受到社会的普
遍关注。当前,以燃料电池汽车、混合动力汽车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正在加速发
展,但是市场占比较小,化石燃料仍是汽车的主要能源。《新能源汽车蓝皮书:
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报告(2017)》显示:2016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售 50.7
万辆,占当年汽车整体销量的 1.81%,覆盖率较低,现阶段节能减排仍是汽车及
内燃机行业需要直面的首要问题。

近年来国家相继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推动整车及内燃机工业向节能环保方向
发展。随着排放法规日益严格,将助推具有良好节能减排功效的零部件广泛应用,
公司生产的无级变速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有利于大幅降低发动机油耗,助力
节能减排任务的实现。

(2)进行生产线自动化更新,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质量

目前,公司发动机冷却风扇及电控硅油离合器在生产过程中存在较多人工环
节,由于生产流程较为复杂,人工操作可能出现加工尺寸偏差、漏检、错检等疏
漏。公司拟通过该项目的建设引进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设备,实现供料、生产、检
测、装配等全过程的自动化,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增强产品的市场竞
争力。同时,公司正着手研发的新一代电控硅油离合器对设备自动化及精密度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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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较高,此次电控硅油离合器生产设备的扩充、自动化更新也有利于新一代电控
硅油离合器顺利投产。

(3)提高品牌国际市场知名度

公司在深耕国内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国际市场,目前已成为世界工程机械巨
头美国卡特彼勒公司认证的 SQEP 金牌供应商,在国际市场具有一定影响力。
但是公司当前出口规模占比较小,与博格华纳等行业内全球知名企业相比,品牌
知名度还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公司将通过该项目引进先进设备、提升生产工艺,
借助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产品先进的技术水平和卓越的产品质量,进一步拓
展国际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及品牌国际知名度。

3、项目投资的可行性

(1)良好的产品性能为项目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公司生产的无级变速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产品具有控制精准、无级调
速、减少油耗、降低噪音、冷却效率高等优点,同时避免了受系统布局影响而导
致控制滞后或提前等问题,有助于获得良好的动力输出和燃油经济性,延长发动
机使用寿命,产品性价比较高,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该产品的扩产有利于公司
巩固现有成果的同时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优化产品结构,增强盈利能力。

(2)广泛、稳定的客户基础为市场开拓提供强大后盾

目前一汽集团、东风集团、东风康明斯、玉柴集团等国内主流商用车及发动
机厂商已开始向公司采购电控硅油离合器系列产品。公司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实
力,能够快速响应下游客户需求,开发出安全可靠、质量稳定的新型产品,有利
于在巩固现有客户的同时继续拓展新用户,随着产品市场认可度提高及配套车型
的逐步推出,公司该类产品销量将不断增长。

(3)排放标准的日益提高为项目推广拓展市场空间

我国节能减排要求不断提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标准限制汽车及内燃机排
放。2017 年 1 月 1 日“国五”标准全面实施,单车污染须减少 30%至 50%,2016
年 12 月,“国六”排放标准也已正式发布,规定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分阶段实
施。排放标准的日益严苛将极大推动大中型商用车配套零部件升级换代,电控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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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离合器节约能源、降低排放等优势将逐步凸现,成为大中型商用车的首选。同
时,随着《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
Ⅲ、Ⅳ阶段)》等标准的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发动机也将朝着节能化、环保化
的方向发展。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在商用车、工程机械等领域的应用将大幅
增加。

4、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公司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产品竞争对手主要包括华纳圣龙、东风马勒等
企业。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公司在行业
中的竞争地位”之“(二)公司主要竞争对手简要情况”

5、项目产品质量标准、技术水平和工艺流程

(1)产品质量标准、技术水平

公司按照 IATF16949 质量体系要求生产无级变速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
产品,该项目在升级原有设备、工艺后,将大大提升产品品质。

(2)生产工艺流程

生产工艺流程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四、公司主营业务
情况”之“(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6、项目原材料和能源供应

该项目中风扇总成所需主要原材料为 PP、PA 等塑料基料;电控硅油离合器
原材料为铝压铸等金属。上述原材料国内市场供应充足。项目主要能源消耗为电
力和水,供应稳定。

7、主要生产设备

项目计划采购生产设备及测试设备总金额为 20,817.00 万元,设备清单如下:



1、电控硅油离合器生产设备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单价(万元/台、套) 总价(万元)

1 铝铸件机加工自动化生产线(1 14 335 4,6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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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主动轴机加工自动化生产线(1
2 5 328 1,640.00
条)
3 线圈生产流水线 1 250 250.00
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组装线(1
4 2 780 1,560.00
条)
5 性能测试台 10 38 380.00
6 物流设施 1 1000 1,000.00
7 配电柜 2 2 4.00
小计 35 - 9,524.00
2、风扇总成生产设备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单价(万元/台、套) 总价(万元)

1 注塑机 6 497.50 2,985.00
2 磁力模板 18 45.00 810.00
3 集中供料系统 1 200.00 200.00
4 输送供料系统 1 150.00 150.00
5 行车 2 80.00 160.00
6 粉碎机 5 17.00 85.00
7 空压机 4 31.00 124.00
8 叉车 1 47.00 47.00
9 模温机 18 5.00 90.00
10 配电柜 5 2.00 10.00
11 桥架 2 20.00 40.00
12 平衡机 4 10.00 40.00
13 风扇自动化生产线(1 条) 15 180.00 2,700.00
14 冲床 3 138.00 414.00
15 伺服送料机 3 39.00 117.00
小计 88 - 7,972.00
3、加工设备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单价(万元/台、套) 总价(万元)

1 摇臂钻 1 42 42.00
2 车床 2 8 16.00
3 加工中心 4 585 2,340.00
4 电火花机 2 85 170.00
5 慢走丝线切割 2 69 138.00
6 合模机 1 130 130.00
7 立式铣床 1 25 25.00
8 数控磨床 1 260 260.00
9 平磨 1 120 120.00
10 深孔钻 1 80 80.00
小计 16 - 3,3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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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39 - 20,817.00

8、环境保护情况

该项目的设计严格执行国家现行废水、废气、粉尘等污染排放的规范和标准,
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项目建设环境评价。2016 年 12 月 5 日宁
波市北仑区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级变速电控硅油离合
器风扇集成系统升级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仑环建【2016】163 号),
本项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该项目的污染物较少,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和
固体废物,主要污染物及治理措施如下:

(1)环境空气影响

该项目产生的空气污染物主要为注塑废气与机加工产生的异味。根据工程分
析,该项目注塑废气产生量约为 0.05kg/h(0.12t/a),废气产生量较小,浓度较
低。该项目拟采用设置机械通风装置的方式加强换气,使注塑废气排放达到《合
成树脂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
值及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车间异味主要为切削液受热挥发导致,主要
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产生量较小,且切削液本身的理化性质不易挥发,异味
经车间机械排风扇排出车间,对周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此外,根据公司周边环
境情况,该项目注塑车间周边 50m 范围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综上所述,该项目产生的空气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空气环
境产生不利影响。

(2)水环境影响

该项目使用水为注塑冷却水,注塑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循环量约 10m3),
定期补充损耗,日补充量为在线循环水量的 1%,约 0.1m3,此循环水不排放,
因此该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3)声环境影响

该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生产设备运行及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源强为
70~85dB。针对此情况,该项目拟采用以下噪声防治措施:首先,该项目优先选
购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垫。其次,合理布置生产区域,将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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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高噪声生产设备尽量靠近厂房中部位置,并借助厂房墙体及设置隔声门窗加强
隔声效果。最后,加强设备维护,保持其良好的运行效果以减小噪声的产生。预
计采用上述措施后,项目生产噪声经过厂房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和 4 类标准,
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塑料边角料、废金属边角料、废金属屑、废切
削液等。废金属边角料、废金属屑分类收集后外售并进行综合利用。废切削液、
电蚀废物、废过滤棉芯筒、废液压油等单独收集至塑料桶暂存于规定位置,并委
托相关专业机构收集处理。因此,经上述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将得到妥
善处理,不对外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9、项目选址及土地使用情况

该项目拟在公司现有土地与厂房上实施,相关土地已获取《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有土地使用证》,权属性质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权
面积为 41,353.00m2,证书号码为仑国用(2011)第 10496 号。

10、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

该项目由公司组织实施,已经完成可行性论证、备案登记、环评审批等手续。
项目计划建设期为 2 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实施进展安排如下:

项目 第一年 第二年
建设周期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工程施工
设备采购
人员招聘及培训
设备调试、试产

11、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该项目计算期 10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第 2 年开始生产产品,预计达产 50%,
第 3 年预计达产 80%,第 4 年达产 100%。计算期内该项目主要的经济效益指标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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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内容
1 投资规模(万元) 28,740.79
2 年均销售收入(万元) 13,072.50
3 内部收益率(税后) 23.73%


(二)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升级扩产项目

1、项目投资概况

(1)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拟投资 4,553.6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内容 金额(万元) 比例(%)
1 设备投资 3,170.00 69.61
2 预备费投资 95.10 2.09
3 铺底流动资金 1,288.59 28.30
合计 4,553.69 100.00

①设备投资

设备投资总额为 3,170.00 万元,用于项目计划采购的生产设备及测试设备,
系根据发行人向各设备供应商市场询价测算,设备清单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
三节募集资金运用”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介绍”之“(二)汽车轻量
化吹塑系列产品升级扩产项目”

②预备费投资

发行人根据以往项目经验,按照固定资产投资 3%的比例测算预备费投资,
金额为 95.10 万元,主要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政策性调整或为解决意外事
件而采取措施所增加的不可预见的费用。

③铺底流动资资金

A、预计销售收入测算依据

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升级扩产项目项目收入计算期为 10 年,根据发行
人的生产经验、历史销售情况、自身业务规划以及对未来市场的判断预计销售收
入。本项目计划建设期为 2 年,于项目建设当年开始生产产品,当年达产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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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年预计达产 80%,第 3 年达产 100%,对应的产量分别为 50 万套、200 万套、
250 万套。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发行人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
销售单价分别为 18.47 元、20.94 元及 23.27 元,平均销售单价为 20.89 元,据此
预测该项目投产后产品销售单价为 20.00 元,则建设当年实现营业收入为
1,000.00 万元、第 2 年为 4,000.00 万元、第 3-10 年为 5,000.00 万元。本项目销售
收入测算过程如下表所示:

项目 第1年 第2年 第 3-10 年
预计销售单价(元) 20.00 20.00 20.00
预计产量/销量(万套) 50.00 200.00 250.00
预计销售收入(万元) 1,000.00 4,000.00 5,000.00

B、预计营业成本测算依据

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发行人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毛利率
分别为 46.03%、53.40%及 47.10%,平均毛利率为 48.84%。采取谨慎估计,预测
该项目投产后产品毛利率为 27.00%。本项目营业成本测算过程如下表所示:

项目 第1年 第2年 第 3-10 年
预计销售收入(万元) 1,000.00 4,000.00 5,000.00
毛利率 27.00% 27.00% 27.00%
毛利(万元) 270.00 1,080.00 1,350.00
营业成本(万元) 730.00 2,920.00 3,650.00

C、预计主要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项目周转率测算依据

本项目依照发行人 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 1-9 月份相关指标结合
项目预计运营情况测算主要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项目周转率,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平均值 预期值

货币资金周转
1 10.72 16.40 16.48 14.53 8.00

应收票据周转
2 4.12 4.70 5.17 4.66 6.00

应收账款周转
3 3.27 3.47 3.14 3.29 4.00

预付款项周转
4 91.41 73.96 46.10 70.49 17.00

5 存货周转率 2.86 3.24 2.84 2.98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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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账款周转
6 6.31 7.07 8.37 7.25 4.00

预收款项周转
7 685.78 676.37 1019.92 794.02 875.00


注:货币资金周转率=营业收入/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周转率=营业收入/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周转率=营业成本/
预付款项;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应付账款周转率=营业成本/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周转率=营业收入/预收款项,上述涉及节点数据均取期初期末均值。

D、预计流动资金需求测算依据

预计项目流动资金需求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T T+1 T+2 T+3-T+9 合计
货币资金 125.00 500.00 625.00 625.00 -
应收票据 166.67 666.67 833.33 833.33 -
应收账款 250.00 1,000.00 1,250.00 1,250.00 -
预付款项 44.15 171.56 214.70 214.70 -
存货 250.18 972.15 1,216.62 1,216.62 -
流动资产 836.00 3,310.38 4,139.65 4,139.65 -
应付账款 187.63 729.12 912.46 912.46 -
预收款项 1.14 4.57 5.71 5.71 -
流动负债 188.77 733.69 918.17 918.17 -
流动资金占用额 647.22 2,576.69 3,221.48 3,221.48 -
流动资金占用增加
647.23 1,929.46 644.79 - 3,221.48


注:①本项目流动资金需求=各年末流动资金占用增加额合计,其中,各年
末流动资金占用额=各年末主要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存货)-各年末主要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预收款项)。

②各年末主要流动资产及主要流动负债基于预计销售收入及项目周转率预
测值计算,其中:货币资金=预计销售收入/货币资金周转率;应收票据=预计销
售收入/应收票据周转率;应收账款=预计销售收入/应收账款周转率;预付款项=
预计营业成本/预付款项周转率;存货=预计营业成本/存货周转率;应付账款=预
计营业成本/应付账款周转率;预收款项=预计销售收入/预收款项周转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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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铺底流动资金需求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所必需的流动资金,按照项目流动资金需求总额的 40%
计算铺底流动资金,即 3,221.48*40%=1,288.59(万元)。

(2)项目建设内容

该项目拟对吹塑车间进行升级扩产,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设备对生产线进行
自动化升级。项目达产后,公司将新增年产值约为 5,000.00 万元汽车轻量化吹塑
系列产品的生产能力。同时,通过生产工艺的更新升级,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
品质量,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2、项目投资的背景和必要性

(1)汽车轻量化技术是行业发展趋势

汽车轻量化技术是节能减排最有效的技术路线之一。根据《汽车产业发展新
方向新趋势》相关研究数据,汽车每减重 0.1 吨,则每百公里可节省燃油 0.3-0.5
升,同时还有助于提高车辆的加速度和操作性。塑料作为汽车轻量化重要路径,
在汽车中的使用范围不断扩大。公司生产的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是重要结构
功能件,是汽车行业轻量化发展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2)突破产能瓶颈势在必行

公司生产的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主要包括发动机进气管系列、空调出风
管系列及膨胀水箱系列等,在汽车中应用广泛,需求量较大。公司该类产品产能
利用率接近饱和,进一步扩大生产能力,突破产能瓶颈势在必行。

(3)提升工艺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及性能

当前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产品同质化较为严重,市场竞争激烈,产品质量成
为决定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能否脱颖而出的关键因素,先进的生产工艺有利于提升
产品品质,是企业良性发展的重要保障。

该项目计划引入先进的自动化生产线,包括非标定制的先进自动化供料系
统、吹塑机等设备。自动化供料系统将有效提升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水平,吹塑机
集速度、精度及效率于一体,成品率高,将极大提升公司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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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量与性能。

3、项目投资的可行性

(1)轻量化发展趋势为该项目实施带来广阔空间

当前我国正步入汽车消费升级时代,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汽车需求仍将持续
扩大。伴随汽车轻量化趋势的日益明显,汽车塑料零件行业必将迎来新一轮的增
长。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为本行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础,《中国制造
2025》明确指出需掌握轻量化材料等核心技术的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形成从关
键零部件到整车的完整工业体系和创新体系,该政策为我国汽车轻量化塑料件发
展提供了保障与支持,行业发展前景广阔。

(2)广泛、稳定的客户基础为市场开拓源源不断提供动力

公司作为整车厂商的一级配套供应商,拥有优质、稳定的客户群体,汽车轻
量化吹塑系列产品在汽车整车内基本均有使用,一汽集团、吉利集团等是公司长
期合作客户,公司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性能与质量受到市场的肯定。公司还
将进一步利用风扇总成已有客户资源,加大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的推广力
度,强大的客户资源、稳定的客户群体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源源不断提
供动力。

4、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公司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主要竞争对手包括鹏翎股份、川环科技等。公
司为整车厂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一级配套商,生产的产品主要为发动机系统
结构功能件,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5、项目产品质量标准、技术水平和工艺流程

(1)产品质量标准、技术水平

该项目严格按照 IATF16949 质量体系要求进行生产,在对原有工艺升级之
后,将大幅提高产品品质。

(2)生产工艺流程

生产工艺流程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四、公司主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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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情况”之“(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6、项目原材料和能源供应

该项目生产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所需 HDPE、PP 基料等塑料原材料市
场供应充足。项目主要能源消耗为电力和水,供应稳定。

7、主要生产设备

项目计划采购的生产设备及测试设备总金额为 3,170.00 万元,设备清单如
下: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1 吹塑机 3 850.00 2,550.00
2 振动摩擦机 1 120.00 120.00
3 切头机 15 18.00 270.00
4 水箱压力检测机 1 30.00 30.00
5 组装线 2 50.00 100.00
6 输送供料系统 1 100.00 100.00
合计 23 - 3,170.00

8、环境保护情况

该项目的设计严格执行国家现行废水、废气、粉尘等污染排放的规范和标准,
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项目建设环境评价。2016 年 12 月 5 日宁
波市北仑区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
品升级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仑环建【2016】162 号),本项建设
具有环境可行性。该项目的污染物较少,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
主要污染物及治理措施如下:

(1)环境空气影响

该项目产生的空气污染物主要为吹塑废气与塑料焊接废气。该项目原料以
HDPE、PP 塑料粒子为主,生产过程中的非甲烷总烃产生量较小,浓度较低,无
组织排放的主要影响区域为车间内部。该项目拟采用设置机械通风装置的方式加
强换气,使吹塑废气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31572-2015)
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塑料焊接废
气源于生产中塑料件熔化过程中的少量废气挥发,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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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产生量较小,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通过车间机械排风扇排出车间,对周
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此外,根据公司周边环境情况,该项目吹塑车间周边 50m
范围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综上所述,
该项目产生的空气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空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水环境影响

该项目使用水为吹塑冷却水,吹塑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循环量约 10m3),
定期补充损耗,日补充量为在线循环水量的 1%,约 0.1 立方米,此循环水不排
放,因此该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3)声环境分析

该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生产设备运行及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源强为
70~85dB。针对此情况,该项目拟采用以下噪声防治措施。首先,该项目优先选
购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垫。其次,合理布置生产区域,将主要
的高噪声生产设备尽量靠近厂房中部位置,并借助厂房墙体及设置隔声门窗加强
隔声效果。最后,加强设备维护,保持其良好的运行效果以减小噪声的产生。预
计采用上述措施后,项目生产噪声经过厂房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和 4 类标准,
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金属边角料、废液压油等。废金属边角料收集
后外售并进行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单独收集至塑料桶暂存于规定位置,并委托相
关专业机构收集处理。因此,经上述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将得到妥善处
理,不对外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9、项目选址及土地使用情况

该项目拟在公司现有土地与厂房上实施,相关土地已获取《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有土地使用证》,权属性质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权
面积分别为 22,397.00m2,证书号码为仑国用(2016)第 00534 号,目前上述土
地使用证已换领为不动产权证,证书号码为浙(2016)北仑区不动产权第 002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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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0、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

该项目由公司组织实施,已经完成可行性论证、备案登记、环评审批等手续。
项目计划建设期为 2 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实施进展安排如下:

项目 第一年 第二年
建设周期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设备采购
人员招聘及培训
设备调试、试产

11、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该项目计算期 10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于项目建设当年开始生产产品,达
产 20%,第 2 年预计达产 80%,第 3 年达产 100%。计算期内该项目主要的经济
效益指标如下:

序号 项目 内容
1 投资规模(万元) 4,553.69
2 年均销售收入(万元) 4,500.00
3 内部收益率(税后) 18.59%


(三)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投资概况

(1)项目投资概算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 11,778.5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内容 金额(万元) 比例(%)
1 建设投资 4,924.80 41.81%
2 设备投资 4,778.04 40.57%
3 预备费投资 291.09 2.47%
4 项目实施费 1,784.60 15.15%
合计 11,778.52 100.00

①建设投资

该项目将通过建设 12,960.00m2 研发技术中心大楼,完善公司研发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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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配置,引进优秀的技术人才,对行业前瞻性技术进行研究,强化公司产品实
验检测能力。具体功能规划如下:

部门 功能划分 建筑面积(平方米) 用途
办公室 2,600 用于开发人员办公及日常工作
会议室 600 用于会议讨论、技术评审
样件室 1,700 用于对标样件、开发样件存放
技术中 试制车间 2,600 用于新品试制及存储
心 档案室 700 用于技术档案资料管理
培训室 400 用于技术人员培训、活动
研发实验室 4,360 用于新品试验及试验样品存储
合计 12,960 -

建设投资 4,924.80 万元,主要包含建筑工程费、装修费用、配套设施费用,
发行人根据项目建设当地的工程费用水平进行估算情况如下:

建筑面 建筑工程费 装修费用 配套设施费 工程金额
序号 建设分类
积(m2) (元/m2) (元/m2) 用(元/m2) (万元)
1 研发技术中心 12,960 2,150.00 1,000.00 650.00 4,924.80

②设备投资

本项目设备投资 4,778.04 万元,主要为研发中心的软、硬件采购,系根据发
行人向各设备供应商市场询价测算,设备清单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募集
资金运用”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介绍”之“(三)研发技术中心建设
项目”

③预备费投资

根据发行人以往项目经验,按照工程和设备投资总额的 3%测算预备费投资
金额为 291.09 万元,主要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政策性调整或为解决意外
事件而采取措施所增加的不可预见的费用。

④项目实施费

项目实施费为 1,784.60 万元,主要用于建设期内研发人员的招聘、培训、专
利申请、技术交流等活动的实施。相关研发人员的招聘计划根据发行人研发活动
的实际需求制定,研发人员的薪酬系根据项目所在地人才市场相关人员的平均薪
酬水平进行估算,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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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技术攻关项目 T T+1
1 人员招聘费用 514 554.00
2 人员培训费用 56.6 60.00
3 申请专利费用 100 100.00
4 检验检测费用 100 100.00
5 技术交流费用 100 100.00
合计 870.6 914

其中,研发人员的招聘计划与薪酬测算如下:

人均年薪酬 定员(人) 薪酬(万元)
序号 岗位
福利(万元) T T+1 T T+1
1 部门经理 30 2 2 60 60
2 科长/组长 20 6 8 120 160
3 项目经理 20 4 4 80 80
4 项目工程师 16 6 6 96 96
5 产品工程师 16 2 2 32 32
6 电子工程师 16 1 1 16 16
7 分析工程师 16 1 1 16 16
8 工艺工程师 13 4 4 52 52
9 工装工程师 16 1 1 16 16
10 包装工程师 13 1 1 13 13
11 试制工程师 13 1 1 13 13
合计 - 29 31 514 554

(2)项目建设内容

该项目将通过建设 12,960.00m2 研发技术中心大楼,完善公司研发技术中心
设备配置,引进优秀的技术人才,对行业前瞻性技术进行研究,强化公司产品实
验检测能力。

部门 功能划分 建筑面积(平方米) 用途
技术中 办公室 2,600 用于开发人员办公及日常工作
心 会议室 600 用于会议讨论、技术评审
样件室 1,700 用于对标样件、开发样件存放
试制车间 2,600 用于新品试制及存储
档案室 700 用于技术档案资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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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室 400 用于技术人员培训、活动
研发实验室 4,360 用于新品试验及试验样品存储
合计 12,960 -

该项目的实施将显著提升公司自主研发能力、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实验检测
能力,切实提升产品质量和性能,有效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地位。

2、项目投资的背景和必要性

随着国家日益提高节能环保标准,汽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等整车及发动机零
部件节能性、环保性成为客户重点关注的内容之一。企业要保持长久的竞争力,
必须保证性能测试贯穿于产品生产始终,为产品质量保驾护航。

该项目将引进国内外先进软硬件设备,切实提升自身实验检测能力,满足客
户日益严苛的质量要求。同时,公司拟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国际客户对产品质
量要求更高,先进的检测设备有利于促进公司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此
外,该项目建成后将为技术研发人员提供良好的研究开发环境,吸引优秀人才加
盟,以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及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助力新项目研发。

3、项目投资的可行性

公司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及产学研相结合,依托国
家认可委认证实验室、浙江省企业研究院、宁波市院士工作站、浙江省博士后工
作站等多个研发平台,建立了完善的技术研究开发体系。公司坚持“产品创新,
设计为先”的开发理念,拥有 94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14 项,研发的 4 个产品
被列为“国家火炬计划项目”、2 个项目被列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
目”;“EPDM/PP/PA 及纳米材料协同改性汽车用复合材料高技术产业化项目”
被列为“国家关键产业领域自主创新及高技术产业化专项”。丰富的项目开发经
验、强大的技术研发实力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充分的技术支持。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通过自主创新形成大量的核心技术积累,具有专业的
内部人才并形成了稳固的核心研发团队。持续的研发投入、良好的技术基础、充
足的技术储备有助于公司对前瞻性技术的深入研究,能够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开
展。此外,公司根据多年的技术研发管理经验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提高
技术开发效率,提升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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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研发方向

技术研发中心建成后,公司将从整体发展战略出发,重点对以下领域进行研
究:

拟达到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简介
目标
针对普通发动机冷却风扇在工作过程中高功耗、噪声大问
低功耗低噪 题,从优化风扇叶形入手,采用轻量化材料,开发低功耗、 行业领
1
音冷却风扇 低噪声、高静压效率、大流量的风扇,用于新能源汽车电池 先
热管理系统/发动机冷却系统,提高风扇工作效率。
在公司正在开发的新型电控硅油离合器基础上,开发全系列
新型电控硅 产品,满足各类车型及机型的配套需求,重点针对轻卡所用
行业领
2 油离合器系 的小尺寸风扇,开发满足轻卡作为城市快速物流使用要求的

列化开发 小型电控硅油离合器,解决目前国内轻卡产品没有配套电控
离合器配套的问题。
1、针对当前尚无适用于大功率发动机低功耗、低噪声电子
风扇的现状,计划根据发动机的不同工况,开发专门的控制
模块分别控制多个风扇工作,研发出能够满足大功率发动机
冷却要求的高性能电子风扇,达到优化控制精度和节能降噪
高性能电子
的效果。 行业领
3 风扇及其控
2、目前新能源汽车大多采用蒸发器分体式冷却方案,该方 先
制系统
案优于集中式冷却方式,但需要高性能的电子风扇及其控制
系统。针对新能源汽车电池热管理系统的需求,公司计划开
发高性能电池散热风扇及其驱动控制系统,提高新能源汽车
电池系统的热稳定性、安全性。
构建完善的风扇翼型和性能数据库,基于该数据库建立多参
数风扇翼型与性能的数学关系,开发相应软件系统,快速完
风扇翼型设
成计算、设计。开发过程中的软件将是企业在风扇性能、翼 行业领
4 计和性能计
型数据库、护风圈设计等方面的重要知识产权,为风扇的设 先
算分析软件
计开发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提升公司的研发设计能力,进
一步提高与整车厂商新产品同步开发能力。
风扇与新能 基于流体动力学、传热学原理,针对新能源汽车电池热管理
源汽车电池 系统/发动机冷却系统全部零件匹配及热平衡关系进行研
热平衡系统 究,编写热平衡匹配软件。该软件根据电池/发动机散热要
行业领
5 /发动机冷 求、蒸发器/散热器性能、水泵性能等数据,确定风扇的风

却系统匹配 量、压力和冷却液温度,为电池热管理系统/发动机冷却系
分析技术与 统相关零部件合理匹配提供依据,实现电池/发动机系统热
软件 平衡。

5、主要生产设备

项目计划采购的生产及测试设备总金额为 4,778.04 万元,设备清单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价(万元/ 合计(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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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套)
1 三坐标测量机 2 200.00 400.00
2 工业 CT 断层扫描测量仪 1 580.00 580.00
3 能量色散型 X 射线荧光分析装置 1 40.00 40.00
4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 70.00 70.00
5 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 1 4.00 4.00
6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1 45.00 45.00
7 高压微波消解系统 1 35.00 35.00
8 纯水超纯水系统一体机 1 15.00 15.00
9 盐雾试验箱 1 20.00 20.00
10 氙灯老化试验箱 1 105.00 105.00
11 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 1 25.00 25.00
12 差示扫描量热仪 DSC 1 35.00 35.00
13 热重分析仪 1 40.00 40.00
14 金属万能试验机 1 90.00 90.00
15 精密电子万能材料试验机 3 35.00 105.00
16 金属材料疲劳试验机 1 100.00 100.00
17 超声波疲劳试验系统 1 100.00 100.00
18 超声波探伤仪 1 50.00 50.00
19 超声波清洗机 1 20.00 20.00
20 温湿度振动综合试验台 1 100.00 100.00
21 步入式高低温试验箱 1 58.00 58.00
22 冷热冲击试验三箱 1 40.00 40.00
23 臭氧老化试验箱 1 8.00 8.00
24 噪声测量分析仪 1 280.00 280.00
25 伺服压力脉冲试验台 1 50.00 50.00
26 振动试验台 1 80.00 80.00
27 金属光谱分析仪 1 50.00 50.00
28 电控硅油离合器试验台 5 20.00 100.00
29 全环境电控离合器试验台 2 140.00 280.00
30 冲击试验机 1 26.00 26.00
31 热老化测试仪 1 62.00 62.00
32 软化点测试仪 1 25.00 25.00
33 熔体流动速率仪 1 25.00 25.00
34 电子分析天平 1 5.00 5.00
35 低温脆性测试仪 1 50.00 50.00
36 测厚仪 1 10.00 10.00
37 COD 在线监测仪 1 40.00 40.00
38 电子金相显微镜 1 32.00 32.00
39 空气泄漏仪 1 1.60 1.60
40 热变形试验机 1 90.00 90.00
41 紫外光耐气候试验箱 1 105.00 105.00
42 橡胶邵氏硬度机 1 15.00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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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塑料洛氏硬度机 1 15.00 15.00
44 金属洛氏硬度机 1 15.00 15.00
45 静平衡支架 1 0.14 0.14
46 大风洞试验台(风管装置) 1 10.00 10.00
47 塑料材料理化室环境控制(恒温恒湿) 1 105.00 105.00
48 设备安放平台 1 0.30 0.30

49 移动工作站 20 1.50 30.00

50 CAE 服务器 4 8.00 32.00
51 塔式工作站 8 5.00 40.00
52 台式电脑 20 0.60 12.00
53 数据服务器 2 4.00 8.00
54 打印机 2 2.00 4.00
55 绘图仪 1 3.00 3.00
小计 68 3,686.04
1 CATIA 3 36.00 108.00
2 UGNX 10 21.00 210.00
3 CREO 2 14.00 28.00
4 AutoCAD 28 1.50 42.00
5 Abaqus 2 85.00 170.00
6 Hyperworks 1 70.00 70.00
7 Fluent 4 70.00 280.00
8 MOULDFLOW 2 75.00 150.00
9 办公电脑操作系统 40 0.14 5.60
10 办公软件 40 0.16 6.40
11 服务器操作系统 4 3.50 14.00
12 数据库软件 2 4.00 8.00
小计 138 1,092.00
合计 4,778.04

6、环境保护情况

该项目的设计严格执行国家现行废水、废气、粉尘等污染排放的规范和标准,
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项目建设环境评价。2018 年 7 月 10 日宁
波市北仑区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仑环建【2018】210 号),本项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7、项目选址及土地使用情况

该项目拟在公司现有土地上实施,土地已获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
用证》,权属性质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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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53.00m2,证书号码为仑国用(2011)第 10496 号。

8、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

该项目由公司组织实施,已经完成可行性论证、备案登记、环评审批等手续。
项目计划建设期为 2 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实施进展安排如下:

项目 第一年 第二年
建设周期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研究与设计
工程施工
设备采购
人员招聘和培


9、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该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主要通过公司未来整体的经营效益体现。


(四)补充运营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1、项目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新产品研发等对运营资金的需求,增强公司抗风险能
力,本次拟使用不低于 6,000 万元募集资金补充运营资金;为优化公司融资结构、
提升盈利水平、提高风险抵御能力,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4,000 万元募集资金偿还
银行贷款。

2、补充运营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必要性

(1)满足募投项目达产后的运营资金需求

随着未来募集资金扩产项目的建成投产,公司销售及采购规模将进一步扩
大,导致对后续运营资金需求的持续上升,2018 年一季度发行人经营性资产、
经营性负债的基本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年化营业收入比例
货币资金 1,960.44 5.77%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1,452.94 6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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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项 70.63 0.21%
其他应收款 39.71 0.12%
存货 5,209.51 15.34%
其他流动资产 217.81 0.64%
经营性资产合计 28,951.04 85.25%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2,050.25 6.04%
预收款项 78.26 0.23%
应付职工薪酬 927.96 2.73%
应交税费 907.54 2.67%
其他应付款 91.19 0.27%
预计负债 1,495.77 4.40%
经营性负债合计 5,550.97 16.34%

按照上述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负债的收入百分比,结合募集资金扩产项目在
达产年的预测营业收入测算,募投项目达产后所需的运营资金规模及增量需求大
致如下:

项目达
项目达产
产后的 已测算的 项目运营
序 项目名 经营性资产 经营性负债 后的运营
营业收 铺底资金 资金缺口
号 称 占比(%) 占比(%) 资金需求
入(万 (万元) (万元)
(万元)
元)
无级变速
电控硅油
离合器风
1 15,750.00 10,853.33 6,528.84 4,324.49
扇集成系
统升级扩
产项目 85.25 16.34
汽车轻量
化吹塑系
2 列产品升 5,000.00 3,445.50 1,288.59 2,156.91
级扩产项

合计 20,750.00 ‐ - 14,298.83 7,817.43 6,841.40

综上,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运营资金将有助于进一步充实运营资金水平,
满足募投产能释放的流动资金周转需要。

(2)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资本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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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下游整车及发动机生产厂商零库存管理模式以及较长的付款信用期,汽
车零部件行业企业总体上面临较高的资金压力,同时,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快速稳
定增长,进一步催生了较高的资金需求。由于缺乏多样化的融资渠道,报告期内
公司仅能通过银行贷款解决上述资金需求问题,进而形成了较高的资产负债率水
平。2016 年末、2017 年末、2018 年末及 2019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母
公司)分别为 54.10%、40.64%、22.31%及 16.37%,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
贷款将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财务结构。

同行业上市公司在业务发展到一定规模后,也会根据业务发展和风险控制需
要,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示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如
下:

2019 年 6 月 30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证券简称
日 日 日 日
中原内配 36.32% 24.21% 25.18% 18.25%
新坐标 7.69% 9.82% 11.99% 9.13%
华培动力 7.07% 15.19% 16.89% 14.08%
浙江仙通 20.15% 20.99% 18.98% 14.82%
鹏翎股份 29.17% 34.48% 17.07% 20.42%
川环科技 13.53% 18.93% 21.85% 31.51%
凯众股份 18.26% 13.50% 12.95% 16.99%
朗博科技 5.00% 6.49% 7.29% 10.67%
平均值 17.15% 17.95% 16.53% 16.98%
发行人 16.37% 22.31% 40.64% 54.10%

报告期内,发行人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持续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
要原因为发行人存在较高的银行借款,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具有合理
性。

(3)降低利息支出,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为充分保障日常经营业务的有序开展,公司通过银行借款、票据贴现等方式
补充营运资金,银行贷款金额处于较高水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
为 14,000.00 万元、11,954.00 万元、2,600 万元及 1,200 万元。高额的银行贷款带
来高额的利息支出,报告期内发行人利息支出分别为 412.92 万元、773.64 万元、
558.44 万元及 121.88 万元,占当期营业利润比例分别为 4.95%、6.30%、5.33%
及 1.99%。公司亟需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降低公司业务发展过程中对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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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借款的依赖,同时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盈利水平,提高公司抵御风险能力。

3、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运营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管理运营安排

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并
按照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营运资金进行管理,主要的管理措施包
括:

(1)专户管理。公司实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
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
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严格使用。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进程,在科学测算和合理调度的基础
上,合理安排该部分资金投放的进度和金额,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
在具体资金支付环节,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审批权限进行使用。


三、项目新增产能消化及营销措施

(一)新增产能消化

1、无级变速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集成系统升级扩产项目

(1)市场容量较广,行业景气度较高

目前,商用车厂商正在积极研发应用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的新车型,部
分龙头企业在中重型车辆中逐步使用电控硅油离合器。一汽集团、东风集团、东
风康明斯、玉柴集团、北汽福田等率先应用电控硅油离合器的大型整车厂均已向
公司采购该类产品。报告期内,上述客户该类产品采购量逐年放量,预计未来将
继续保持上涨趋势。

对于一汽集团、东风集团的战略车型,公司进行密切跟踪、参与同步开发。
目前,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已通过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 D320、D560 车型装
机实验,开始小批量供货。公司与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就一汽集
团 J7P 车型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产品开发签订了《零部件设计开发任务书》,
该款产品已开发完毕,已经通过第三方性能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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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上述车型批量投产,则至 2021 年度仅上述两家厂商便将对公司无级变速
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产生年最大新增需求 14.75 万套,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
新增产能消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2)市场竞争力较强、市场占有率较高

当前,在国内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厂商中,中外合资企业有华纳圣龙和
东风马勒,实力较强的国内自主品牌企业有雪龙股份。这三家企业在国内电控硅
油离合器风扇总成市场上展开竞争,平分秋色18。

近年来国家相继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推动整车及内燃机工业向节能环保方向
发展。我国节能减排要求不断提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标准限制汽车及内燃机排
放。2017 年 1 月 1 日“国五”标准全面实施,单车污染须减少 30%至 50%,2016
年 12 月,“国六”排放标准也已正式发布,规定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分阶段实
施。排放标准的日益严苛将极大推动大中型商用车配套零部件升级换代,电控硅
油离合器节约能源、降低排放等优势将逐步凸现,成为大中型商用车的首选。同
时,随着《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
Ⅲ、Ⅳ阶段)》等标准的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发动机也将朝着节能化、环保化
的方向发展。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在商用车、工程机械等领域的应用将大幅
增加,随着下游客户原有车型的放量及新车型的开发,将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
能消化源源不断提供动力。

(3)销售增长较快、市场前景广阔

公司风扇总成及离合器风扇总成年均销量约为 200 万套,假定未来公司可以
继续保持目前市场占有率,在公司不开拓新客户的极端假设情况下,若募投项目
达产后公司新增 15 万套无级变速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产能消化均来自现有
客户的新车型或原有车型升级,则仅需现有 10%的客户进行产品升级、转化即可
完成新增产能的消化。

综上,如未来若干年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外部环境不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
司无级变速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销售上述增长预测得以顺利实现,则至
2021 年募投项目达产年新增产能将被充分消化。

18资料来源:《发动机冷却风扇技术和市场发生巨变》,中国汽车报网,2017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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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升级扩产项目

公司募投产品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则广泛应用于商用车及乘用车,其中
配套商用车的比例达到 70%。

(1)市场容量较广,行业景气度较高

汽车轻量化技术是节能减排最有效的技术路线之一。根据《汽车产业发展新
方向新趋势》相关研究数据,汽车每减重 0.1 吨,则每百公里可节省燃油 0.3-0.5
升,同时还有助于提高车辆的加速度和操作性。塑料作为汽车轻量化重要路径,
在汽车中的使用范围不断扩大。我国汽车行业市场巨大,自 2009 年以来产销量
一直保持世界第一的位置,2017 年我国汽车销量达到 2,900 万辆,未来很长一段
时间内汽车需求仍将持续扩大。每辆车根据车型设计的不同配备若干件汽车轻量
化吹塑系列产品,伴随汽车轻量化趋势的日益明显,汽车塑料零件行业必将迎来
新一轮的增长。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为本行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础, 中
国制造 2025》明确指出需掌握轻量化材料等核心技术的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
形成从关键零部件到整车的完整工业体系和创新体系,该政策为我国汽车轻量化
塑料件发展提供了保障与支持,行业发展前景广阔。

(2)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公司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首先,公司系整车厂一
级配套供应商,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保持与整车厂商的同步研发,且大量产
品保持独家供货地位。其次,公司掌握塑料改性技术,可满足客户对产品多样化
的功能性要求。此外,公司风扇总成具有强大的客户资源、稳定的客户群体,汽
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可利用风扇总成产品客户资源和品牌优势快速开拓并占
领市场。

由于公司目前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产能处于饱和状态,且生产设备相对
陈旧、成新率较低,因此募投项目的投产需求迫切,未来随着募投项目实施、产
能的扩大及设备的更新换代,依托公司技术、质量、品牌、渠道等综合优势,公
司产品市场占有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新增产能将得到有效消化。

(3)公司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销售增长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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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公司利用自身整车厂一级配套商优势,开拓综合配套供应服务,在
现有客户中推广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效果显著,2017 年度公司汽车轻量
化吹塑系列产品销量同比增长 12.13%,公司若能保持目前销售增长速度,则在
募投项目达产年即可完全消化新增产能。

目前,公司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已进入一汽集团、吉利集团等新车型供
货序列,同时,公司还将进一步利用风扇总成已有客户资源,加大汽车轻量化吹
塑系列产品的推广力度,强大的客户资源、稳定的客户群体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
产能消化源源不断提供动力。此外,该项目建成后,公司设备的智能化、自动化
水平将大幅提高,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质量将再上新台阶,有利于公司调整
产品结构、完善产品种类,进一步拓展乘用车以及国际市场。以上均为本次募投
项目新增产能消化提供坚实基础。


(二)营销措施

1、充分依托现有客户资源,加大产品推广力度

公司十余年来在发动机冷却风扇领域具有显著的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公司
凭借优良的产品质量、完善的服务体系,积累了具有强大实力的客户资源,不仅
涵盖了国内大部分商用车和发动机厂商,还覆盖了部分国际知名整车及工程机械
制造商。公司同下游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与一汽集团、玉柴
集团、东风集团、东风康明斯、宇通客车、金龙汽车、上柴股份、朝柴动力、江
淮汽车、江铃集团等众多知名整车及发动机制造商合作时间更是长达十年以上。
公司将继续加强与下游主要厂商的合作,加深对现有客户的服务,通过建立和完
善覆盖全国的销售网络,快速、深入地了解客户需求,充分依托现有客户资源,
加大产品推广力度。

公司无级变速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及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的目标
客户群体与公司风扇总成客户群体基本重合。强大的客户资源、稳定的供应关系
以及客户对公司产品的认可都为公司大力推广无级变速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总
成及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提供了有力支撑。公司将利用已有的客户优势和先
发优势,快速抢占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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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力开拓乘用车及海外市场

公司将加强对销售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提升销售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
水平,制定一系列灵活多变、适应市场趋势的销售政策,增强与下游客户的互动
及合作,持续提升公司的营销能力,进一步扩大产品销售额。

在国内市场方面,公司将持续提升对客户新产品需求、技术支持需求、供货
需求等方面的反应速度,不断增加现有客户销量,保持公司的市场领先地位。与
此同时,公司将积极挖掘乘用车市场需求,尽快获取新客户认同,与国内知名乘
用车厂商建立配套关系。

在汽车零部件全球化采购趋势不断加深的背景下,公司将在继续深耕国内市
场的同时,凭借优良的产品质量与较高的性价比,积极开拓国际市场,进一步加
强与沃尔沃、卡特彼勒、韩国斗山、日本洋马等国际知名企业的合作,力争进入
更多国际知名整车厂商的配套体系,扩大业务市场范围,提高国际知名度。

3、提升整体服务水平

在售后服务方面,公司将继续秉承“心系用户、换位思考、贴近市场、真诚
服务”的服务方针,进一步提升售后服务能力和售后服务水平。目前,公司拥有
一支高效的产品服务队伍,营销网络遍及全国,服务人员能在 24 小时内为客户
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实现售前、售中、售后一条龙服务。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产
品服务体系,加强设计前技术参与、开发中技术支持、生产中品质跟踪、使用中
信息反馈等方面的服务,加快响应客户的速度,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提升客户满
意度。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和引进,为员工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让每一位
员工的潜能得以充分发挥。公司将继续积极引进和培养在发动机冷却系统及汽车
轻量化塑料件领域有丰富管理经验、良好技术水平、出色营销能力的专家和人才,
为上述营销措施提供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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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募投项目对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收益率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货币资金和股东权益将大幅增加,公司净资产
和每股净资产均较发行前大幅增加,预计未来两年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
益摊薄较大。随着募投项目的开展,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将逐步恢复到
合理的水平。


(二)募投项目对资产结构、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将显著提高,短期内公司资
产负债率将大幅下降,有利于提高财务风险防范能力。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建设及完工,货币资金将逐步转化为在建工程,再转化为房屋和设备等固定资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现有产品的升级扩产,项目建成后产品结构更趋合
理,有利于扩大公司主营业务规模,项目达产后将显著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三)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投入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折旧、摊销对经营
业务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年新增折旧、摊销合计 达产后年新增净利润
无级变速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集成系统
1,634.97 5,503.41
升级扩产项目
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升级扩产项目 243.85 813.72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929.67 -
补充运营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 -

各募投项目实施完成后,在消化上述折旧、摊销因素影响后仍然能够给公司
带来新增净利润,因而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项目盈利指标对比

截至 2018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原值为 23,792.99 万元。本次无级变速电控硅
油离合器风扇集成系统升级扩产项目、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升级扩产项目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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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固定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扩产项目与公司现有项
目盈利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指标名称 募投项目 公司原有
固定资产原值(单位:万元) 20,501.71 23,792.99
销售收入(单位:万元) 20,750.00 31,926.52
销售收入/固定资产投入原值 1.01 1.34

注:公司原有固定资产原值和销售收入为 2018 年的财务数据。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 2018 年固定资产原值带来的收入为 31,926.52 万元,
单位固定资产带来的销售收入倍数为 1.34 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两个升级扩
产项目的固定资产原值投资为 20,501.71 万元,达产后每年新增销售收入约为
20,750.00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单位固定资产带来的销售收入倍数为 1.01 倍。
募投项目投入产出比下降的原因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设备购置成本上升,募投
项目采用设备的自动化、智能化程度高,价格水平较同时期的一般设备更高,同
时,受宏观物价水平影响,同类设备价格较以往年度也有较大幅度上涨,最终导
致设备购置的综合成本上升幅度较高;二是设备产能利用情况的变化,报告期内
为满足较快增长的订单需求,公司原有设备存在超负荷运转的情况,而在本次募
投设备测算过程中,未考虑设备超负荷运转的因素,因此,投入产出比较原有设
备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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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
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
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
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
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
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
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
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
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
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2016 年 1 月 30 日,雪龙股份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按公
司股东的持股比例,派发现金股利 23,600.00 万元。

2016 年 8 月 15 日,雪龙股份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按公
司股东的持股比例,派发现金股利 2,990.00 万元。

2018 年 5 月 31 日,雪龙股份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按公司股东
的持股比例,派发现金股利 3,371.75 万元。截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公司本次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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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分红已实施完毕。

截至 2018 年 9 月公司向证监会申报首发申请文件之前,公司报告期内的股
利分配事项均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公司章程(草案)》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

1、主要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本次
发行上市后公司的主要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
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合理资金需求以及可持续发
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普通股股利按股东持有
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股东分配。

(3)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的方式进行股
利分配,在公司盈利及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条件下,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
方式分配股利。

(4)现金分红的条件:在公司实现盈利、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有足够现金
实施现金分红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实施现金股利分配方式。

(5)现金分红的比例:在满足上述分红条件下,如公司无重大现金支出等
事项发生,公司上市后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5%。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现金支出: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股权或购买设备、土地房产
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股权或购买设备、土地房产
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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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发放分红时,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
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
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未来十二个月内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④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未来十二个月内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7)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规定
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
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8)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和确保公司股本合理
规模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等方式分配利润。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
利润分配的,还应当充分考虑股本扩张与业务发展,与公司成长性、业绩增长相
适应,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2、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调整机制

根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本次
发行上市后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调整机制如下:

(1)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结合经营状况、盈利规模、现金流量情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
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
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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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独立董事可以征
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三分之二
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时,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原因、留存收益的用途
作出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
式,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通
过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充分
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条件及调整机制

①调整条件: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或者出现对公司
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时,确实需要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
的,可以对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但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有
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②调整机制: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
证并说明理由,多渠道听取独立董事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独立
董事认可且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过。


(二)公司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16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
开的 2016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市后生效的《公司上市后三年分
红回报规划》,该规划明确了公司上市后现金分红的最低比例、未来三年具体利
润分配计划和长期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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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应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相关条款的
前提下,实施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在充分尊重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兼顾处理好公司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
系。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论证和调整过程中
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公司将着眼于企业长期战略发展,综合考虑实际运作情况、发展目标、现金
流量状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高效的分红回报规划和机制,以对股利
分配作出良好的制度性安排,从而保证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及稳定性。

3、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及调整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
是公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评估,
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股东回报
规划的,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严格履行决策程
序。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应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
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公司上后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发行上市后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具体内容详见本节“三、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之“(一)《公司章程(草
案)》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


(三)保荐机构关于股利分配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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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
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发行人的《公司章程(草案)》及招股意向书对利
润分配事项的规定和信息披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经公司 2018 年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本次
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全体股东共同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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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利,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
露行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
法》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投
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并在上市后即实施。公司成立了证券部负责投资者服务工
作,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服务。

公司董事会秘书:竺菲菲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 211 号

联系电话:0574-86805200

传真号码:0574-86995528

电子信箱:xuelonggufen@xuelong.net.cn


二、重大合同

截至 2019 年 12 月 13 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对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
务状况具有重大影响的合同如下:


(一)采购合同

(1)原材料采购合同

截至 2019 年 12 月 13 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原材料重大采购合同如下:

合同金额
序号 供应商 合同内容 签订日期 合同期限
(万元)
上海人本车用 购买轴承等
1 2019.01.01 2019.01.01-2019.12.31 框架合同
轴承有限公司 产品
宁波成莱特汽 购买铝压铸
2 2018.12.29 2018.12.29-2019.12.31 框架合同
配有限公司 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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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申机械
3 铝压铸 2019.1.1 2018.12.29-2019.12.31 框架合同
制造有限公司

(2)设备采购合同

截至 2019 年 12 月 13 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设备采购
合同如下:

序号 供应商 合同内容 签订日期 合同金额(万元)
主动轴机加工自动化生产线 2
套、壳体机加工自动化生产线
宁波精蔚特智能
1 1 套、前盖机加工自动化生产 2018.06.15 2,180.00
装备有限公司
线 1 套、主动板机加工自动化
生产线 1 套
宁波科勒迈机械
2 离合器自动装配线 2018.07.03 594.00
有限公司
购买壳体机加工自动化生产线
宁波精蔚特智能 3 套;前盖机加工自动化生产 注
3 2019.01.28 3,682.24
装备有限公司 线 3 套;主动板机加工自动化
生产线 2 套
盟立自动化科技
4 自动化立体仓库系统工程 2019.09.24 618.00
(上海)有限公司

注:因 2019 年 4 月起增值税税率调整,双方签署补充协议对所购设备涉及增值税税率
从 16%调整为 13%,合同金额相应调整。


(二)销售合同

截至 2019 年 12 月 13 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如下:

金额

客户 合同名称 销售内容 签订日期 合同期限 (万

元)
空调出风管、 自 2016 年 1 月 5 日
一 汽 解
发动机进气 起 1 年,期限届满自
放 汽 车 《零部件采 框 架
1 管、风扇总成、 2016.01.01 动续展 1 年,最长为
有 限 公 购合同》 合同
风扇护风罩、 5 年,除非一方按约

膨胀水箱等 定提出终止合同
风扇总成、硅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
一 汽 解
油离合器风扇 起有效期 5 年,期限
放 青 岛 《零部件采 框 架
2 总成、电控硅 2017.01.01 届满后继续供货且
汽 车 有 购合同》 合同
油离合器风扇 双方均无异议则合
限公司
总成等 同仍然有效
3 昆 明 云 《物料采购 风扇总成、硅 2019.2.28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 框 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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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动 力 合同》 油离合器风扇 至 2019 年 12 月 31 合同
股 份 有 总成、推力风 日
限公司 扇总成等
《东风商用
风扇总成、硅
东 风 商 车有限公司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
油离合器风扇 框 架
4 用 车 有 2019 年零部 2019.1.11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总成、进气管 合同
限公司 件采购合同 日

清单》
风扇总成、硅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
广 西 玉
油离合器风扇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柴 机 器 《产品买卖 框 架
5 总成、电控硅 2018.09.27 日,期限届满后继续
股 份 有 合同》 合同
油离合器风扇 供货且双方均无异
限公司
总成 议则合同仍然有效
一 汽 解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
发动机进气
放 汽 车 起 1 年,期限届满自
《零部件采 管、风扇总成、 框 架
6 有 限 公 2016.01.01 动续展 1 年,最长为
购合同》 风扇护风罩、 合同
司 成 都 5 年,除非一方按约
膨胀水箱等
分公司 定提出终止合同
风扇总成、硅
东 风 康
《供应链协 油离合器风扇
明 斯 发 自 2018 年 9 月 30 日 框 架
7 议》、《采购协 总成、电控硅 2018.09.30
动 机 有 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 合同
议》 油离合器风扇
限公司
总成
风扇总成、硅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
上 海 柴
油离合器风扇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油 机 股 《配套件采 框 架
8 总成、电控硅 2018.09.01 日,期限届满后继续
份 有 限 购协议》 协议
油离合器风扇 供货且双方均无异
公司
总成 议则合同仍然有效
潍 柴 动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
力 股 份 风扇总成、离 框 架
9 《采购协议》 2017.01.01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有 限 公 合器等 协议


风扇总成、硅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
东 风 柳
《商用车零 油离合器风扇 至 2019 年 12 月 31
州 汽 车 框 架
10 部件采购合 总成、电控硅 2019.06.28 日,期限届满后继续
有 限 公 协议
同》 油离合器风扇 供货且双方均无异

总成等 议则合同仍然有效
北 汽 福
田 汽 车 《汽车零部 硅油离合器风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
股 份 有 件(及材辅 扇总成、双速 框 架
11 2019.4.27 至 2019 年 12 月 31
限 公 司 料)采购合同 硅油离合器风 协议

诸 城 汽 书》 扇总成等
车厂
12 北 汽 福 《汽车零部 硅油离合器风 2019.4.27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 框 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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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 汽 车 件(及材辅 扇总成、风扇 至 2019 年 12 月 31 协议
股 份 有 料)采购合同 总成等 日
限 公 司 书》
诸 城 奥
铃 汽 车



(三)借款合同

截至 2019 年 12 月 13 日,公司无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


(四)抵押及质押合同

截至 2019 年 12 月 13 日,公司正在履行的抵押合同如下:

序 被担保最
合同 抵押权人 合同编号 期限 对应借款合同编号
号 高债权额
最高 中国农业银
额抵 行股份有限 8210062017 2017.06.06 82010120190000367、
1 5,862
押合 公司宁波北 0001077 -2022.06.05 82010120180010432
同 仑分行

截至 2019 年 12 月 13 日,公司没有正在履行的质押合同。


三、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
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主要股东香港绿源、维尔赛控股及实际控制
人贺财霖、贺频艳、贺群艳不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最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
违法行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不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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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事项

2016 年 5 月 24 日,公司收到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宁波股权交易中心优选板挂牌的函》,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在宁波股权交易中心网站挂牌展示,企业代码为 700001。

鉴于公司拟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为保障公司股权稳定性,公司向
宁波股权交易中心递交申请终止挂牌的材料,并于 2017 年 1 月 6 日取得了宁波
股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关于同意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宁波股权交易中心终止
挂牌的函》,在宁波股权交易中心优选板终止挂牌。

根据宁波股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关于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宁波股权交易
中心挂牌的情况说明》,公司在挂牌期间,未在该中心进行股权登记托管,未通
过该中心进行过股票发行、股权转让、股权质押、增减资等行为,未违反该中心
相关规则规定的事项,该中心未对其执行过相关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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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
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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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杜俊涛 崔海峰



项目协办人: ________________

徐亮庭



总经理: ________________

林治海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________________

孙树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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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意
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______________

林治海




保荐机构董事长: ______________

孙树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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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
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
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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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
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所
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9〕【】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天健
审〔2019〕【】号)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
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
上述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
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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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五、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
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所
出具的《实收资本复核报告》(天健验〔2016〕550 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
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
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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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572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及
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
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
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573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574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及
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
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
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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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资产评估复核机构声明




1-1-576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资产评估复核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及
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复核报告无矛盾之
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
评估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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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资产评估复核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及
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复核报告无矛盾之
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
评估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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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
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00。


二、文件查阅地址

1、发行人: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 211 号

联系人:竺菲菲

电话:(0574)86805200

传真:(0574)86995528

2、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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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联系人:毛剑敏、徐亮庭、俞琦敏、高嵩

电话:(020)66338888

传真:(020)87557566


三、信息披露网址

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网站: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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