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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0-08-20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招股意向书中的释义适用于本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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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6,000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流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为8,000万股,均为流通股。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宁恩、杨青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本公司控股股东圣利达科技、本公司股东香港爱普尔、本公司管理层持股公司盛阳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雍和投资、东元创投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金根香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崔洪艺、沈明亮、杨志红、叶雨注、张坤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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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二、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根据公司2009年11月12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09年11月28日召开的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若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批准并成功发行,则本次股票发行之日前所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由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三、核心专利诉讼事项
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为电热水壶和温控器,其中温控器系电热水壶的核心部件。温控器的技术起源于英国,其中防干烧是温控器保障电热水壶安全性的核心功能之一。STRIX公司是该行业的技术领先者,分别就防干烧技术申请了ZL95194418.5号专利及其分案ZL00103897.4号专利。发行人通过自主创新,亦成功开发了具备防干烧功能的温控器产品,并于2003年申请了ZL03231327.6号专利。
2004年10月,STRIX公司以宁波圣利达销售的温控器的技术构成全面覆盖其ZL95194418.5号专利及其分案ZL00103897.4号专利为由,同时分别向北京市一中院和北京市二中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经过四年的多轮诉讼,2008年11月,应STRIX公司的要求,双方就上述专利纠纷事宜进行了和解,签订了《调解协议》。2008年1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据上述《调解协议》,出具(2008)民提字第2号《民事调解书》。依据该调解协议和调解书,STRIX公司许可宁波圣利达包括圣莱达有限,使用ZL95194418.5号专利及其分案ZL00103897.4号和ZL200310124536.6号专利,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许可备案手续,许可期间直至前述专利失效为止。STRIX公司同时承诺,在任何地域内,都不会依据ZL95194418.5号专利及其分案ZL00103897.4号和ZL200310124536.6号专利以及其它同族专利,针对宁波圣利达包括圣莱达有限进行投诉或者诉讼。
2010年2月2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对上述专利许可事宜进行了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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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均使用自有专利技术生产温控器产品,上述《调解协议》签订后,亦未因防干烧专利事项发生任何纠纷。
四、风险因素
(一)核心技术专利到期风险
温控器和电热水壶系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其中温控器是电热水壶的核心部件。防干烧是温控器保障电热水壶安全性的核心功能之一。发行人通过自主创新先后成功开发了第一代、第二代、第三代防干烧技术,并分别申请了ZL03231327.6号、ZL200520134560.2号、ZL200720107251.5号实用新型专利。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温控器产品均使用上述专利进行生产。发行第一代防干烧技术专利将于2013年5月到期,第二代、第三代防干烧技术专利亦将分别于2015年12月和2017年3月到期。
上述专利到期后,其他竞争对手亦可合法使用上述专利技术生产具备防干烧功能的温控器产品,将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存在核心技术专利到期风险。
(二)重点销售客户变动风险
2007年、2008年、2009年及2010年1-6月,前十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2.81%、39.93%、33.66%和35.52%。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十大客户发生了较大变化。其中,2008年新增前十大客户两名,分别为Daedong F&D Co.LTD和SANDWELL CORPATION;2009年新增前十大客户六名,分别为广东美的精品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宁波联合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Arzum Dis Ticaret ve Pazarlama A.S.、宁波亚虎进出口有限公司、广州市兆利电器实业有限公司及浙江超然电器有限公司;2010年上半年新增前十大客户四名,分别为Sanda King Industries Ltd.、Texton Corporation Ilc、A-tavola Commerce Limited和Saturn Holding。
2007年发行人前十大客户中Supreme(HK)Enterprises Ltd和ALLPOWER INDUSTRIAL LIMITED,共两名客户;2008年前十大客户中Texton corporation llc、宁波科程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雪特朗电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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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ST.CR.A.S.、SANDWELL CORPATION及Daedong F&D Co.LTD,共六名客户的销售额未进入次年的前十名,且销售额均有所下降;2009年前十大客户中的九阳股份有限公司、Arzum Dis Ticaret ve Pazarlama A.S.、宁波亚虎进出口有限公司和Apollo Electronices SP.Z.O.O未进入2010年上半年的前十大客户。此外,公司向前十大客户之一九阳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2008年、2009年的销售额分别为1,247.53万元、1,655.56万元、789.12万元,波动较大。
虽然上述客户一直持续地与发行人进行交易,且前十大客户销售占比亦有所下降,但报告期内部分重点销售客户销售额的下降将给公司的市场开拓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存在重点销售客户变动风险。
(三)产品单一风险
本公司主要产品为温控器和电热水壶整机,温控器系电热水壶的核心部件。报告期内,温控器和电热水壶两大产品系列的生产、销售为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2007年、2008年、2009年和2010年1-6月,温控器和电热水壶的合计销售收入分别为14,088.78万元、15,315.40万元、15,055.91万元和10,272.6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7.31%、99.85%、96.91%和96.15%。
与电暖水瓶、饮水机、电茶壶等传统水加热生活电器相比,电热水壶具备了安全、快速、便捷等诸多优点,市场需求稳步增长。如若电热水壶市场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存在产品单一风险。
(四)产品创新和技术进步风险
温控器是电热水壶的核心部件,其质量好坏直接决定了电热水壶的质量,因此温控器的产品创新和技术进步直接决定了电热水壶质量和功能的升级。
在强调生活质量的现代社会,人们对生活舒适度的要求不断提高,消费者对电热水壶的追求更多体现在产品的外观、功能设计上;同时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追求更贴近生活、更为人性化、智能化的多功能电热水壶产品。
由于电热水壶属于快速消费品,产品技术升级、更新换代速度较快,本公司作为温控器及电热水壶整机的生产企业,如不重视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的持续开发,则难以提升并维持原有的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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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杨宁恩和杨青父女二人,本次发行前,杨宁恩、杨青通过间接持股方式合计持有本公司发行前69.69%的股份。本次股票发行成功后,杨宁恩、杨青合计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降为52.26%,仍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虽然本公司通过采取制订实施“三会”议事规则、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成立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引入经营管理骨干人才成为股东等一系列措施,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但是实际控制人仍然可能利用其控制力在本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决策等方面施加重大影响,做出对其有利,但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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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
不超过2,000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不超过25%
每股发行价格
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市盈率
【 】倍(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的孰低额和发行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2.25】元(以截至2010 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元
发行市净率
【 】倍
发行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
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承销费用
保荐费用
审计费用
律师费用
发行手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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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发行人名称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NINGBO SUNLIGHT ELECTRICAL APPLIANCE CO., LTD.
法定代表人
杨宁恩
成立日期
2004年3月11日
变更设立日期
2009年3月31日
注册资本
6,000万元
注册地址
宁波市江北区康庄南路515号
邮政编码
315032
电话号码
0574-87522922
传真号码
0574-87522997
互联网网址
http://www.nbslt.com
电子信箱
sltzq@nbslt.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发行人前身圣莱达有限成立于2004 年3月11日,发行人系经宁波市外经贸局2009年3月18日《关于同意宁波圣莱达电器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甬外经贸资管函[2009]148号)批准,由圣莱达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圣莱达有限以截至200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72,302,178.12元人民币,按照1:0.74的比例折为股份53,6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整体变更设立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于2009年3月31日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注册登记并取得注册号为33020040001179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53,600,000元,经营范围为电热电器、电机电器及配件的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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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本公司的发起人为宁波市江北圣利达电热电器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圣利达科技”)、爱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盛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各发起人以其持有的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作为出资,整体变更设立了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时,宁波圣莱达电器有限公司以截至200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72,302,178.12元,按照1:0.74的比例折为股份53,6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各发起人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宁波市江北圣利达电热电器有限公司
3,060
57.09
爱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
2,000
37.31
宁波市江北盛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00
5.60
合 计
5,360
100
三、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6,000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流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为8,000万股,均为流通股。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宁恩、杨青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本公司控股股东圣利达科技、本公司股东香港爱普尔、本公司管理层持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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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盛阳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雍和投资、东元创投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金根香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崔洪艺、沈明亮、杨志红、叶雨注、张坤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发起人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宁波市江北圣利达电热电器有限公司
3,060
51
爱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
2,000
33.33
宁波市江北盛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00
5
合 计
5,360
89.33
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发行人发行前共有5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宁波市江北圣利达电热电器有限公司
3,060
51
爱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
2,000
33.33
上海雍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00
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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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宁波市江北盛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00
5
宁波东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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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6,000
100
3、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无自然人股东。
4、国家股、国有法人股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无国家股及国有法人股。
5、外资股股东持股情况
香港爱普尔持有本公司2,00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发行前的股份比例为33.33%,该公司注册于香港。此部分外资股份经宁波市外经贸局以甬外经贸资管函[2009]148号文批准。
(三)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公司共有5名股东,其中发起人是江北圣利达、香港爱普尔与盛阳投资。公司控股股东为江北圣利达。
公司股东圣利达科技和香港爱普尔同为受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宁恩先生持有圣利达科技81.08%的股权,持有香港爱普尔35%的股权;实际控制人杨青女士持有香港爱普尔50%的股权。此两家公司合计持有发行人5,06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发行前的股份比例为84.33%。杨宁恩先生的姐姐杨志红女士持有盛阳投资22%的股权,系盛阳投资第一大股东,而盛阳投资持有发行人5%的股权。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本次发行前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和产品
公司专业从事水加热生活电器核心零部件及整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为温控器及电热水壶整机。作为家庭饮用水加热电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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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宠,电热水壶以快速烧水、干净卫生、使用方便、智能控制的特点,深受人们的喜爱,广泛应用于家庭、办公室、酒店等人员聚集的场所,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自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曾发生重大变化。
(二)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由于温控器与电热水壶在客户对象、产品特点等方面的不同,公司采取了不同的销售模式。
温控器作为公司的核心产品,其下游客户是电热水壶整机厂商。公司以自主“”品牌通过自有渠道直接销售给下游整机厂商,公司目前在电热水壶整机厂商聚集的广东省、浙江省分别设有办事处,通过公司销售人员将温控器“直销”给整机厂商并进行售后质量和客户关系的维护。另外,公司还有一部分温控器产品直接为自己生产的电热水壶整机进行配套,通过装配在自产电热水壶中实现销售。
公司的电热水壶产品主要采取定制化生产模式,根据国内外各大品牌商的个性化需求提供产品,并将产品直接销售给各大品牌制造商,由品牌商自行销售。另一种情况是公司与代理公司发生交易,比如进出口公司等代理公司直接向公司定制化产品,然后代理商自行将定制化产品销给国内外品牌商。另外,还有一部分电热水壶产品以自有品牌在国内通过代理商进入大卖场渠道直接实现销售。
(三)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产品使用的主要原材料为发热盘、铜材、聚丙烯、金属片、触点、尼龙料和巴斯夫料等。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与众多国内外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采购供应关系,原材料及部件供应渠道通畅,市场供应货源充足、价格稳定,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等方面的要求。
公司生产消耗的主要能源为电和水,由当地供电及供水部门提供,能够满足生产需要。
(四)行业竞争情况以及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行业竞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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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目前所处行业为水加热生活电器行业,公司专业从事水加热生活电器核心零部件及整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温控器及电热水壶整机。
根据中国市场调查研究中心研究报告的统计,2004年至2008年全球电热水壶市场需求量的平均增幅为22%左右,其中2008年的全球市场需求总量达到8,200万只以上。以平均价格150元/只计算,2008年的市场总规模约为120亿元。目前,整个欧洲区域仍然占据着最大的市场份额,美洲次之。从增长的趋势看,中国将是增长最快的市场,其次是俄罗斯以及中东和东南亚国家。
市场竞争的加剧,促使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电热水壶生产商将生产转移到成本更为廉价的国家,中国凭借成本、规模和技术的优势成为全球最主要的电热水壶生产基地,国际上著名的电热水壶生产商,如欧洲的特福、飞利浦等均已在中国设立生产工厂。全球90%以上的电热水壶在中国生产,已经形成了在中国生产,再向全球终端市场销售的市场格局。
温控器是电热水壶的核心零部件,每一台电热水壶必须要装配一套温控器,两者在数量上是一一对应的。根据2008年6月《仪器仪表资讯》的资料,从全球市场来看,电热水壶温控器产品主要由三家企业供应,即英国STRIX公司约占全球市场45%的市场份额;英国Otter Controls公司约占15%的市场份额;圣莱达约占10%以上。其余大部分由中国其他企业分享,另外个别东南亚国家也有少量生产。
2、公司的竞争地位
公司以温控器作为进入水加热生活电器行业的切入点,一直专注于核心零部件的研发与推广应用,并一举打破了由英国企业垄断的温控器市场,掌握独立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成果。
圣莱达在温控器行业经过多年的持续发展,已成为国内行业龙头,无论在产品质量、规模供应、公司管理和技术研发方面都占据领先地位。根据《仪器仪表资讯》的统计,公司占据了全球10%以上的市场份额。
为了更好的深刻理解下游整机厂商在生产工艺、设计性能等方面对温控器的需要,也为了更好的推广公司自主品牌温控器的应用和认知度,公司进入了下游整机行业并保持适度规模的发展。
在电热水壶生产方面,公司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温控器为切入点进入到整机生产,核心零部件的研发和配套能力使得公司对于电热水壶的产品性能、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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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管理等具有专业优势。公司的电热水壶产品全部装配自有品牌“”温控器,以“定制化生产服务”模式为主要市场竞争手段,取得了良好的发展。
五、与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房屋建筑物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圣莱达拥有建筑面积总计为22,720.06平方米的8处房产,均坐落在宁波市江北区康庄南路515号,以购买的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并已取得宁波市房产管理局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2、除房屋建筑物外其他固定资产
截至2010年6月30日,公司除房屋建筑物外的主要固定资产原值合计2,424.79万元,净值合计1,533.10万元。主要包括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及办公设备。其中,机器设备原值1,951.33万元,净值1,323.75万元;运输工具原值410.88万元,净值189.32万元;办公设备原值62.59万元,净值20.02万元。
(二)无形资产
1、专利
截止目前,发行人累计获得51项已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项;18项正在申请的专利。
2、专利许可使用权
(1)2009年12月15日,STRIX公司同意发行人、宁波圣利达以普通许可方式使用其拥有的ZL95194418.5号名称为“用于煮沸水器皿的整体无线电气连接器和热敏控制器组件”的发明专利以及ZL00103897.4号名称为“煮沸水器皿的热敏控制器”和ZL200310124536.6号名称为“液体加热器皿”的专利。
STRIX公司许可发行人使用的专利到期日为2015年6月8日。发行人目前使用自有技术生产温控器,并没有使用STRIX公司许可使用的专利技术。
(2)2009年1月15日,OTTER公司与圣莱达有限、宁波圣利达签订《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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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实施许可合同》,依据该合同,奥特控制有限公司同意圣莱达有限、宁波圣利达以普通许可方式使用奥特控制有限公司拥有的专利号为ZL200310119952.7号的名称为“电加热容器的改进”的发明专利和专利号为ZL98811836.X号的名称为“带有将一元件保持在其中的挡圈的电加热容器”的发明专利。
2009年11月27日,翱泰温控器(深圳)有限公司、奥特控制有限公司、圣莱达和宁波圣利达共同签署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之补充协议》,鉴于奥特控制有限公司已经将上述98811836.X号及200310119952.7发明专利转让给翱泰温控器(深圳)有限公司,翱泰温控器(深圳)有限公司接替奥特控制有限公司成为新“许可方”,承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全部条款。
3、商标使用权
公司现拥有经国家工商管理局商标局核准的“(第11类)”、“(第9类)”注册商标权2项,另外拥有有一项欧盟商标“”。公司目前获得了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发的《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商标共计12项。
4、土地使用权
公司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总计71,857.00平方米,分别位于宁波市江北区庄桥康庄南路及宁波市江北区投资创业中心。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公司与控股股东圣利达科技、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均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联交易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目前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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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确认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司交易已作抵销。
(2)2007年11月重组前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
①报告期初至合并日关联交易情况
2007年初至2007年9月末合并日期间,爱浦尔电器主要从事温控器零配件的装配以及对外部客户销售业务,未发生对发行人的关联采购与销售。
2007年初至2007年9月末合并日期间,爱普尔温控器主要从事温控器零配件的生产业务,其生产的零配件产品部分对发行人销售,2007年1-9月对发行人合计销售金额为1,340.32万元,占其同类业务销售金额比重为45.04%;其余零配件产品均向爱浦尔电器销售,无对非关联的外部客户销售。
②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爱普尔温控器的销售定价方式为成本加成,2007年初至2007年9月末合并日期间其成套温控器配件的平均销售单价为5.91元。由于爱普尔温控器不存在非关联方销售,可以爱浦尔电器向其采购并装配后对非关联方客户的销售价格作为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的参考依据。2007年1-9月期间爱浦尔电器的温控器产品非关联方平均销售单价为6.05元,其中价差主要系装配成本以及节省的运费、包装费等引起。
③报告期初至合并日发行人与子公司资金往来情况
A、存在交易背景的资金往来
2007年初至2007年9月末合并日期间发行人与爱浦尔电器、爱普尔温控器之关联交易资金往来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 项目 金额 备注
爱浦尔电器
其他应收款贷方发生额
102.05
向发行人转让银行承兑汇票
其他应付款
0
爱普尔温控器
应收账款贷方发生额
1,394.93
收到发行人支付的温控器配件销售货款
应收账款余额
173.24
B、不存在交易背景的资金往来
2007年初至2007年9月末合并日期间发行人与爱浦尔电器、爱普尔温控器之无交易背景的关联交易资金往来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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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公司 项目 金额 备注
爱普尔温控器
其他应付款贷方发生额
1,360.00
收到发行人提供的周转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当月归还
其他应付款余额
0
报告期期初至合并日,发行人与爱浦尔电器及爱普尔温控器关联交易定价基本公允,无严重资金占用情况。由于申报财务报告自报告期初视同目前的股权架构已经存在,该部分关联交易已经合并报表范围内抵消,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影响已全部在合并报表反映。
2、关联方租赁情况
2007年至2008年,本公司及子公司爱浦尔电器、爱普尔温控器生产经营所使用的厂房和办公楼为向控股股东圣利达科技租赁,租赁地点位于宁波市江北区康庄南路515号,交易价格以成本加成法进行定价。
2007年至2008年,发行人向控股股东圣利达科技支付生产办公用土地及房屋的租赁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2008年度 2007年度
圣利达科技
147.6
123
合 计
147.6
123
2008年12月,为保持公司的资产完整性、减少关联交易,发行人向控股股东圣利达科技购买了其拥有的全部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此后,该项关联交易不再发生。
3、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无关联方担保。
4、关联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1)向控股股东圣利达科技购买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2008年11月25日,本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购买圣利达科技位于宁波市江北区康庄南路515号的全部房屋建筑物22,720.06平方米及该房屋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18,751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2008年11月25日,本公司与圣利达科技签订了相关的《资产转让协议》。经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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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进行的评估,评估价为33,106,905.50元人民币,双方以此评估价格作为转让价格,价款已支付完毕,相关产权变更已办理完毕。
(2)向第二大股东香港爱普尔收购爱普尔温控器75%的股权
2007年10月9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圣莱达有限受让股东香港爱普尔的全资子公司爱普尔温控器75%的股权。2007年10月23日,本公司与香港爱普尔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按照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众会字(2007)第2800号《审计报告》审计的净资产215.87万元作为定价依据,本公司以161.90万元的价格受让上述股权。2007年10月26日,爱普尔温控器取得宁波市江北区外经贸局北区外审[2007]078号文件批复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经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以2007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爱普尔温控器净资产评估值为2,202,789.83元,此次转让的部分股权对应的净资产评估值为1,652,092.37元,本次转让价款161.90万元不高于此评估值。
(3)向第二大股东香港爱普尔收购爱浦尔电器75%的股权
2007年10月9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圣莱达有限受让股东香港爱普尔的全资子公司爱浦尔电器75%的股权。2007年10月23日,本公司与香港爱普尔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按照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众会字(2007)第2801号《审计报告》审计的净资产586.67万元作为定价依据,本公司以440万元的价格受让上述股权。2007年10月30日,爱浦尔电器取得宁波市鄞州区外经贸局甬鄞外资[2007]245号文件批复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经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以2007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爱浦尔电器净资产评估值为6,492,861.07元,此次转让的部分股权对应的净资产评估值为4,869,195.80元,本次转让价款440万元不高于此评估值。
5、其他关联交易
(1)受让杨宁恩拥有的商标、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
2008年7月15日,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本公司无偿受让杨宁恩拥有的18项专利权,并与杨宁恩签订了相应的《专利权转让合同》。2008年12月23日,本公司与杨宁恩签订了《<专利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鉴于公司当时尚未办理上述合同中的两项Nr20320019.5号和Nr202006010178.0号德国专利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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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手续,因此这两项德国专利改为按照2008年12月23日签订的《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条款进行转让。
2008年12月22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购买杨宁恩拥有的23项专利权和3项专利申请权。2008年12月23日,本公司与杨宁恩签订《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受让杨宁恩拥有的23项专利权和3项专利申请权,其中,21项专利权和3项专利申请权的转让价格共计人民币24元,2项德国专利转让价格共计人民币4元。2008年12月27日,本公司与杨宁恩签订《<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由于上述合同中的2项专利申请权被撤销并且无法恢复,因此这2项专利申请权不再进行转让,本公司将2元的转让价款归还给杨宁恩。
2009年4月24日,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杨宁恩签订《注册商标转让合同》,无偿受让杨宁恩拥有的“中国商标局注册使用于商品/服务国际分类第9类电器连接器、热调节装置等商品上的第4609762号商标标示以及该商标设计图样《》的著作权”。
2009年8月24日,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杨宁恩签订《转让合同》,受让杨宁恩拥有的欧盟第004415725注册号商标《》,转让价格为1美元。
(2)受让宁波圣利达的商标
2008年2月20日,本公司与宁波圣利达签订《注册商标转让合同》,无偿受让宁波圣利达拥有的“中国商标局注册使用于商品/服务国际分类第11类电热水器;电水壶;咖啡烘烤具;烤箱;电炉;电器炊具;照明灯;面包烘箱等商品上的第1324265号”商标标示以及该商标设计图样《》的著作权。
6、与关联方的往来款项余额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的往来款项余额 项 目 期末金额(万元) 占所属科目全部应收(付)款项 余额的比重(%)
2010年6月末
2009年末
2008年末
2007年末
2010年6月末
2009年末
2008
年末
2007
年末
其他应收款:
圣利达科技
-
-
16.00
-
-
1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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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账款:
圣利达科技
-
-
1,493
137
-
-
46%
7.98%
应付股利:
香港爱普尔
-
16
485
1,961
-
-
44%
84.54%
圣利达科技
-
-
571
161
-
-
51%
15.46%
盛阳投资
-
-
56
-
-
-
5%
-
其他应付款:
圣利达科技
-
-
-
120
-
-
-
75%
(2)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圣利达科技往来款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末发行人与大股东圣利达科技的往来款主要为应付股利及应付账款,具体情况及形成原因如下:
单位:万元 日期 项目名称 金额 形成原因
2008年12月31日
应付股利
570.90
已分配未支付的股利
应付账款
1,492.69
应付房地产转让款
2007年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
16.00
资金周转
应付账款
137.00
资金周转
应付股利
160.76
已分配未支付的股利
其他应付款
120.00
租金
截至2010年6月末,发行人与大股东圣利达科技的往来款项余额为零元。(三)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07-2008年,发行人向控股股东圣利达科技租赁生产办公用土地及房屋,租金金额较小,无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本公司向控股股东圣利达科技购买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让实际控制人杨宁恩名下的商标、专利权和正在申请中的专利权,受让关联方宁波圣利达名下的商标,有利于加强公司资产的独立性和完整性,消除潜在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本公司的发展。
报告期内本公司向股东香港爱普尔收购爱浦尔电器和爱普尔温控器各75%的股权,消除了本公司与爱浦尔电器和爱普尔温控器之间潜在的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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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及兼职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 起止日 简要经历 薪酬情况 (2009年度) 间接持股数(股)
杨宁恩
董事长

58
2009.3.30
-2012.3.29
曾任宁波海运公司通信导航所所长、宁波立华机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圣利达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圣莱达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483,350元
31,812,000
崔洪艺
副董事长、总经理

46
2009.3.30
-2012.3.29
曾任奥克斯集团总裁助理兼总裁办主任,奥克斯集团副总裁及电力事业部总经理,贝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596,000元
3,030,000
杨志红
副董事长、财务总监

59
2009.3.30
-2012.3.29
曾任中信宁波大榭开发公司计划、财务投资管理部经理,贝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352,500元
660,000
沈明亮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6
2009.3.30
-2012.3.29
曾任宁波韵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证券法务部、人力资源部经理,宁波拓普集团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400,000元
498,000
潘咪珍
董事

56
2009.3.30
-2012.3.29
曾先后就职于宁波市江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宁波市物资局、宁波市贸易局、上海雍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林钒
董事

36
2009.3.30
-2012.3.29
曾任余姚化纤(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宁波奥立孚企业子公司部门经理、集团公司事业发展部经理助理,宁波高邦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助理,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宁波东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于治璞
独立董事

54
2009.3.30
-2012.3.29
曾任北京建筑广安灯具厂车间主任和厂办主任,北京市照明灯具协会副秘书长,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干部,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家用电器分会副秘书长,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家用电器分会秘书长,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家电行业部主任兼家用电器分会秘书长。
60,000元

钱业银
独立董事

44
2009.3.30
-2012.3.29
曾任安徽省东关水泥厂办公室秘书、生料车间副主任、供销处副处长,安徽巢东水泥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等职务,新海宜电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苏州禾盛新材
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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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 起止日 简要经历 薪酬情况 (2009年度) 间接持股数(股)
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徽本雅明涂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任德慧
独立董事

40
2010.2.21
-2012.3.29
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注册土地估价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安徽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副主审、安徽华普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安徽城致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主审,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德信不动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叶雨注
监事会
主席

46
2009.3.30
-2012.3.29
曾任宁波天马电子有限公司营销经理,宁波东方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贸易经理,宁波圣莱达电器有限公司行政总监。
119,500元
198,000
杨青
监事

24
2009.3.30
-2012.3.29
曾任香港爱普尔董事、本公司外销部业务经理、宁波圣莱达电器有限公司董事。
100,000元
10,002,000
张坤泉
监事

34
2009.3.30
-2012.3.29
曾任苏州联合渔具有限公司生产及销售经理、美国迪斯尼公司经理助理、宁波圣莱达电器有限公司外销部经理。
166,600元
150,000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表 姓名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系
杨宁恩
圣利达科技
执行董事、总经理
本公司股东
香港爱普尔
董事
本公司股东
爱普尔温控器
董事长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爱浦尔电器
董事长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宁波圣利达
执行董事、经理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沈明亮
盛阳投资
执行董事
本公司股东
杨青
香港爱普尔
执行董事
本公司股东
林钒
东元创投
总经理
本公司股东
于治璞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
高级商务专员
与本公司无关系
钱业银
上海恒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总经理
与本公司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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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姓名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系
上海盘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厦门新福源工贸有限公司
董事长
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任德慧
安徽德信不动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
总经理
与本公司无关系
除上述人员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未在关联单位或同行业其他法人单位兼职。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2009年度从公司领薪情况 姓名 职务 2009年薪酬
杨宁恩
董事长
483,350元
崔洪艺
副董事长、总经理
596,000元
杨志红
副董事长、财务总监
352,500元
沈明亮
董事、董事会秘书
400,000元
潘咪珍
董事

林钒
董事

于治璞
独立董事
60,000元
钱业银
独立董事
60,000元
卫宗泙【注】
独立董事
60,000元
叶雨注
监事会主席
119,500元
杨青
监事
100,000元
张坤泉
监事
166,600元
刘新礼
品质技术总监、温控生产总监
156,200元
商家瑞
项目工程师
111,400元
注:发行人原独立董事卫宗泙因个人原因已于2010年1月26日辞职。
八、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宁波圣利达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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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3,060万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51%,为发行人控股股东。
圣利达科技成立于2002年4月5日,原名宁波市江北圣利达电热电器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发起人之一。股份公司设立后,为彻底避免同业竞争,江北圣利达于2009年8月4日变更了经营范围,同时更名为宁波圣利达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圣利达科技注册资本222万元,住所为宁波市江北区庄桥镇冯家村,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通讯设备、电子工业专用设备、电子产品研发、制造、加工、销售;网络技术、能源技术、环保技术研发、服务。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为杨宁恩和杨青父女二人共同控制的企业。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杨宁恩先生及其女儿杨青通过持有圣利达科技和香港爱普尔的股权合计间接持有发行人69.69%的股权。
杨宁恩,男,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330205195112150***,住所为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甬港二村23号602室。杨宁恩间接持有发行人53.02%的股权,现任公司董事长。
杨青,女,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330204198512151***,住所为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甬港二村23号602室。杨青间接持有发行人16.67%的股权,现任公司监事、营销总监。
九、财务会计信息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简要财务报表
1、报告期内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0年6月30日 2009年12月31日 2008年12月31日 2007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6,645,761.30
44,077,596.64
81,322,271.55
72,748,48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22,650.00
218,472.00
应收票据
5,272,602.12
1,744,172.70
1,452,240.00
1,722,545.00
应收账款
42,886,244.20
39,602,004.45
14,830,325.49
16,803,079.93
预付款项
4,902,944.30
38,805,464.15
605,414.11
951,6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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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10年6月30日 2009年12月31日 2008年12月31日 2007年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
7,862,077.89
6,698,531.85
791,019.94
1,081,684.70
存货
29,573,903.60
20,792,202.99
16,682,446.09
14,793,769.92
流动资产合计
107,143,533.41
151,719,972.78
115,706,367.18
108,319,690.85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
-
-
-
固定资产
36,748,015.51
37,861,411.44
35,783,020.97
15,673,062.81
在建工程
17,549.52
-
-
66,999.80
无形资产
54,045,555.90
10,957,449.85
10,875,441.64
36,518.42
长期待摊费用
4,787,450.29
4,193,227.30
2,693,606.28
947,725.26
递延所得税资产
398,032.55
228,827.33
107,828.42
63,665.12
非流动资产合计
95,996,603.77
53,240,915.92
49,459,897.31
16,787,971.41
资产总计
203,140,137.18
204,960,888.70
165,166,264.49
125,107,662.26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表)
单位:元 项目 2010年6月30日 2009年12月31日 2008年12月31日 2007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5,000,000.00
27,380,000.00
-
-
应付票据
15,660,684.19
6,402,723.73
16,252,017.52
28,056,329.28
应付账款
30,647,820.38
30,751,412.16
32,543,260.40
17,169,164.93
预收款项
3,194,820.32
4,368,247.94
2,511,272.45
3,975,105.05
应付职工薪酬
2,572,386.19
3,936,332.51
3,849,221.86
3,680,795.36
应交税费
308,728.00
700,053.36
2,003,281.31
1,602,853.03
应付股利
-
159,002.14
11,124,743.28
21,220,575.91
其他应付款
587,271.38
1,193,359.18
22,206,895.26
1,600,012.46
流动负债合计
67,971,710.46
74,891,131.02
90,490,692.08
77,304,836.0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应付款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
负债合计
67,971,710.46
74,891,131.02
90,490,692.08
77,304,836.02
股东权益:
股本
60,000,000.00
60,000,000.00
39,297,974.99
26,308,434.99
资本公积
39,854,178.12
39,854,178.12
11,829,939.19
26,779.19
盈余公积
4,027,219.40
4,027,219.40
12,064,384.48
6,326,568.43
未分配利润
27,601,813.85
23,326,300.18
9,247,866.33
12,712,522.16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31,483,211.37
127,207,697.70
72,440,164.99
45,374,304.77
26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3,685,215.35
2,862,059.98
2,235,407.42
2,428,521.47
股东权益合计
135,168,426.72
130,069,757.68
74,675,572.41
47,802,826.24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203,140,137.18
204,960,888.70
165,166,264.49
125,107,662.26
2、报告期内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0年1-6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一、营业收入
106,844,224.54
155,361,545.83
153,383,066.88
144,786,507.71
减:营业成本
75,572,943.14
101,872,588.70
107,992,164.40
104,921,940.79
营业税金及附加
86,050.14
192,242.11
161,230.07
144,311.37
销售费用
2,233,861.19
3,261,881.08
2,204,625.13
1,941,791.59
管理费用
11,550,364.97
18,151,731.59
15,397,840.18
9,950,273.03
财务费用
580,534.70
-116,023.68
-175,959.90
769,934.72
资产减值损失
208,298.99
842,946.71
380,315.88
250,936.2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90,323.90
投资收益
-
48,019.57
-392,471.12
-1,775,378.66
二、营业利润
16,612,171.41
31,204,198.89
27,030,380.00
25,122,265.21
加:营业外收入
346,819.93
1,104,885.07
291,458.43
382,173.16
减:营业外支出
21,094.05
156,282.16
525,116.76
145,987.00
三、利润总额
16,937,897.29
32,152,801.80
26,796,721.67
25,358,451.37
减:所得税费用
2,239,228.25
4,310,616.53
3,110,344.18
2,511,324.22
四、净利润
14,698,669.04
27,842,185.27
23,686,377.49
22,847,127.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875,513.67
27,215,532.71
22,962,989.04
20,453,114.17
少数股东损益
823,155.37
626,652.56
723,388.45
2,394,012.98
五、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0.23
0.45
0.55
0.77
稀释每股收益
0.23
0.45
0.55
0.77
六、其他综合收益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14,698,669.04
27,842,185.27
23,686,377.49
22,847,127.15
27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3,875,513.67
27,215,532.71
22,962,989.04
20,453,114.1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823,155.37
626,652.56
723,388.45
2,394,012.98
注:2007年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5,915,458.25元。
3、报告期内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0年1-6月 2009年 2008年 2007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4,662,351.28
144,685,869.98
163,038,078.92
169,934,410.75
收到的税费返还
5,018,673.88
1,991,911.49
3,880,113.27
5,100,743.6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89,217.02
2,116,639.10
1,374,855.98
15,820,164.0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9,970,242.18
148,794,420.57
168,293,048.17
190,855,318.3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9,459,266.42
83,778,077.24
117,250,999.00
107,643,592.8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5,152,323.46
24,895,053.19
18,345,867.14
14,782,891.33
支付的各项税费
4,795,105.31
7,312,966.83
6,267,618.83
7,529,071.2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214,649.67
9,959,169.02
9,372,818.65
5,993,990.3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4,621,344.86
125,945,266.28
151,237,303.62
135,949,545.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48,897.32
22,849,154.29
17,055,744.55
54,905,772.5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2,650.00
50,334.15
5,331,637.51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8,019.5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1,114,752.53
110,458.0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0,669.57
1,165,086.68
5,442,095.5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9,025,938.54
59,222,615.22
21,500,296.29
4,710,331.42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46,966.98
7,235,164.27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6,019,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825,938.54
59,222,615.22
21,747,263.27
17,964,495.6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825,938.54
-59,151,945.65
-20,582,176.59
-12,522,400.1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7,552,000.00
24,792,700.00
23,024,515.19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
27,380,000.00
28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10年1-6月 2009年 2008年 2007年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0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932,000.00
46,792,700.00
23,024,515.19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12,38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0,076,323.64
10,965,741.14
31,702,163.95
25,264,727.7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03,512.20
26,602,520.8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659,835.84
37,568,261.97
31,702,163.95
25,624,727.7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659,835.84
17,363,738.03
15,090,536.05
-2,240,212.5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33,425.17
-110,812.99
-377,949.98
-534,363.6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9,270,302.23
-19,049,866.32
11,186,154.03
39,608,796.2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2,845,600.53
61,895,466.85
50,709,312.82
11,100,516.5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575,298.30
42,845,600.53
61,895,466.85
50,709,312.82
(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元 项目 2010年1-6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4,089.40
-240,077.86
19,764.2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20,500.00
150,0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5,915,458.25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8,019.57
-392,471.12
-1,818,370.4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25,725.88
342,192.31
-143,580.47
356,421.96
29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10年1-6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公益性捐赠支出
-
-
-
-140,000.00
所得税影响额
-47,863.41
-152,065.48
29,176.04
-49,805.8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4,333.86
-2,354.19
43,998.17
455,940.62
合计
253,528.61
842,202.81
-552,955.24
4,739,408.70
(三)主要财务指标
1、基本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10年6月30日 2009年12月31日 2008年12月31日 2007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
1.58
2.03
1.28
1.40
速动比率
1.14
1.75
1.09
1.21
资产负债率
33.46%
36.54%
54.79%
61.7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4.33%
37.77%
54.97%
58.84%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的比例
0.03%
0.04%
0.08%
0.08%
每股净资产(元)
2.25
2.17
1.90
1.82 主要财务指标 2010年1-6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48
5.45
9.30
7.34
存货周转率(次)
3.00
5.44
6.86
8.36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元)
0.09
0.38
0.43
2.09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49
-0.32
0.28
1.5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942.34
3,552.67
2,730.19
2,727.18
利息保障倍数(倍)
61.37
/
/
813.50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和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得出本公司2007年度至2009年的净资产收益率
30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和每股收益如下所示:
单位:元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0年1-6月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47%
0.23
0.23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0.28%
0.23
0.23
2009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6.08%
0.47
0.47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5.27%
0.45
0.45
2008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1.03%
0.55
0.55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2.02%
0.57
0.57
2007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6.78%
0.77
0.77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65.66%
0.89
0.89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盈利能力分析
(1)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变动
近三年一期,本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来源于温控器及电热水壶的生产销售,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净利润及每股收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年1-6月 2009年 2008年 2007年
金额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金额
增长率
营业收入
10,684.42
15,536.15
1.29%
15,338.31
5.94%
14,478.65
净利润
1,469.87
2,784.22
17.55%
2,368.64
3.67%
2,284.71
每股收益
0.23
0.45
-18.18%
0.55
-28.57%
0.77
报告期内本公司经营业绩稳步增长,营业收入2008年较2007年增长5.94%,2009年较上年增长1.29%;净利润2008年较2007年增长3.67%,2009年较2008年增长17.55%。2009年,本公司产品销售量总体增长,但受到上游原辅材料降价及金融危机影响,销售价格有所下降,营业收入同比增速放缓;而
31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当期实现净利润2,784.22万元,同比增长达17.55%,保持了良好的盈利能力增长势头。2010年1-6月,随着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的提高,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实现了同比大幅增长。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比重
A、按品种划分
本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为温控器与电热水壶,公司生产销售的电热水壶所安装的绝大部分为公司生产的自主知识产权温控器,近三年一期用于自产电热水壶配套的温控器占温控器总销量的比率分别为29.44%、34.08%、25.13%及19.80%。此外,公司另有极小部分电热水壶系应客户要求装配OTTER牌温控器的定制产品,报告期该部分电热水壶的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0年1-6月 2009年 2008年 2007年
销售金额(单位:万元)
174.48
485.20
390.69
289.04
销售金额占同类业务收入比例
2.70%
5.40%
3.87%
3.29%
销售量(单位:只)
32,104
86,153
69,442
49,860
销售量占同类业务销量比例
1.86%
3.16%
2.34%
1.91%
注:上表的电热水壶销售金额中包含了用于电热水壶配套的温控器对应的销售收入。
为真实体现公司温控器的销售收入水平,本节分析中所采用的温控器销售收入及销售量已经包含了用于自产电热水壶配套的温控器部分,按照每年对外销售数量加权平均单价作为该部分温控器的价格结算依据,并将用于自产电热水壶配套的温控器收入从电热水壶收入予以扣除。近三年一期,以上述口径统计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图所示:
单位:万元 产品 2010年1-6月 2009年 2008年 2007年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电热水壶
5,595.73
54.47%
8,983.18
59.67%
10,090.79
65.89%
8,774.33
62.28%
温控器
4,676.95
45.53%
6,072.73
40.33%
5,224.62
34.11%
5,314.45
37.72%
主营业务收入
10,272.67
100.00%
15,055.91
100.00%
15,315.40
100.00%
14,088.78
100.00%
公司两大主要产品的销售占比一直较为稳定,2008年电热水壶收入占比较上年上升3.61%,2009年温控器收入占比较上年回升6.22%,2010年1-6月温控器收入进一步上升了5.19%。管理层认为销售结构变化原因在于:1)2007
32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年至2008年,随着市场对公司电热水壶的优质生产服务与产品品质的认可度逐渐提高,公司也逐步加大了电热水壶的生产销售规模,由于电热水壶单价较高,其占销售收入比例呈现升高趋势;2)2009年,在专利纠纷案达成调解后,公司温控器凭借极具竞争力的成本优势及自主知识产权迅速提升了市场份额,在销量增长带动下其销售收入占比也有所回升;3)2010年上半年,公司加强了温控器产品营销,知名品牌客户的大规模采购进一步推动温控器产品收入占比上升。
B、按地区划分
由于客户构成不同,本公司生产的两类产品对应着不同的营业收入区域结构,其中报告期内温控器均为国内销售,电热水壶则主要销往海外市场,并有一部分在国内市场销售。近三年一期营业收入区域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温控器 2010年1-6月 2009年 2008年 2007年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华东
1,413.66
37.11%
1,573.36
34.20%
1,465.17
42.03%
1,263.71
33.40%
华南
2,396.16
62.89%
3,026.58
65.80%
2,020.65
57.97%
2,519.36
66.60%
合计
3,809.82
100.00%
4,599.94
100.00%
3,485.83
100.00%
3,783.07
100.00% 电热水壶 2010年1-6月 2009年 2008年 2007年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国内
529.22
8.19%
2,340.09
22.38%
2,291.57
19.37%
1,895.95
18.40%
国外
5,933.63
91.81%
8,115.88
77.62%
9,538.03
80.63%
8,409.76
81.60%
合计
6,462.85
100.00%
10,455.97
100.00%
11,829.60
100.00%
10,305.71
100.00%
注:上表的电热水壶销售收入中包含了用于自产电热水壶配套的温控器对应的销售收入。
其中,由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温控器产品历年收入区域构成比较稳定,销售集中在华东及华南地区,主要原因是:全球90%的电热水壶生产商均集中在国内,并且多分布在长三角及珠三角等沿海地区。报告期内公司电热水壶产品以国外销售为主,其中:国外销售主要集中在东欧、俄罗斯及东亚等地区,并均选择与当地的区域性知名品牌商合作,目前已经有较为稳定的客户群与市场地位。
(3)主要产品毛利率情况
近三年一期本公司各类产品毛利率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33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毛利率 2010年1-6月 2009年 2008年 2007年
温控器
31.28%
39.43%
38.34%
38.60%
电热水壶
26.64%
30.70%
25.13%
21.79%
综合
28.75%
34.22%
29.64%
28.13%
2007年至2009年,公司温控器产品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电热水壶产品毛利率保持快速上升趋势,带动近三年本公司综合毛利率的逐年上升;2010年上半年受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两大产品毛利率均有一定幅度下降,引起了公司综合毛利率的回落。假设公司产品销售结构维持2007年相应比例不变,则报告期各产品毛利率的变动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上升约0.25个百分点。
2、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年6月30日 2009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流动资产
10,714.35
52.74%
15,172.00
74.02%
固定资产
3,674.80
18.09%
3,786.14
18.47%
无形资产
5,404.56
26.61%
1,095.74
5.35%
总资产
20,314.01
100.00%
20,496.09
100.00% 项目 2008年12月31日 2007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流动资产
11,570.64
70.05%
10,831.97
86.58%
固定资产
3,578.30
21.66%
1,567.31
12.53%
无形资产
1,087.54
6.58%
3.65
0.03%
总资产
16,516.63
100.00%
12,510.77
100.00%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的稳步发展及业务整合,公司资产规模快速增长,2007年至2010年6月30日各期末总资产分别为12,510.77万元、16,516.63万元、20,496.09万元及20,314.01万元。其中2008年末总资产较2007年末增加4,005.86万元的主要原因为:1)2008年12月江北圣利达以现金2,479.27万元对公司增资;2)收到雍和投资的拟投资款2,200万元也导致了资产规模增加。2009年末总资产较2008年增加3,979.46万元的主要原因为:1)2009年5月东元创投以现金955.20万元对公司增资;2)短期借款增加2,738.00万元引起资产相应增加;3)当期实现利润留存。2010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与上期末相
34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比基本持平。
如上表所示,公司资产主要由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构成,其中流动资产所占总资产比例一直较高,主要是由行业特征及公司的经营模式特点所决定的。其中,2008年末较上年末流动资产比重由86.58%下降至70.05%,资产结构变化较大的主要原因为:公司主要经营性房产及土地原系向股东江北圣利达租赁使用,2008年12月公司将上述房产及土地购入后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规模均有较大幅度增加。2010年6月末,公司无形资产占总资产比例由上期末的5.35%上升至26.61%,主要系由于公司办妥了2009年购买的江北区投资创业中心土地相关权属变更手续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该笔预付款项调整至无形资产,引起了资产结构的变化。公司目前各项产品的生产能力大都已经接近或者达到满负荷状态,随着公司竞争力的不断提高,产销规模将继续扩大,公司未来的固定资产的比重可能进一步提高。
(2)负债结构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负债具体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年6月30日 2009年12月31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1,500.00
22.07%
2,738.00
36.56%
应付票据
1,566.07
23.04%
640.27
8.55%
应付帐款
3,064.78
45.09%
3,075.14
41.06%
应付股利
-
0.00%
15.90
0.21%
其他应付款
58.73
0.86%
119.34
1.59%
流动负债合计
6,797.17
100.00%
7,489.11
1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
负债合计
6,797.17
100.00%
7,489.11
100.00% 项目 2008年12月31日 2007年12月31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付票据
1,625.20
17.96%
2,805.63
36.29%
应付帐款
3,254.33
35.96%
1,716.92
22.21%
应付股利
1,112.47
12.29%
2,122.06
27.45%
其他应付款
2,220.69
24.54%
160.00
2.07%
流动负债合计
9,049.07
100.00%
7,730.48
1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
负债合计
9,049.07
100.00%
7,730.48
100.00%
35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负债均为流动负债,这是与公司资产结构及经营特点密切相关的,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的原因:1)近年来随着公司产销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经营实力的不断增强,公司的商业信用也不断提高,供应商开始逐步接受公司的商业信用来替代直接收取现金货款,公司从而可以节省大量的资金占用;2)公司的资产构成中以变现性较强的流动资产为主,需要成本较低的流动负债来支撑,达到资产负债的匹配。近几年,公司通过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渠道融资,一方面为公司节约了财务费用,另一方面也加强了对供应商付款进度及公司自身资金安全的控制,在资金的高效利用及风险控制上取得较大成效。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10年1-6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534.89
2,284.92
1,705.57
5,490.5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082.59
-5,915.19
-2,058.22
-1,252.2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365.98
1,736.37
1,509.05
-224.02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3.34
-11.08
-37.79
-53.4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927.03
-1,904.99
1,118.62
3,960.88
(1)经营性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年1-6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466.24
14,468.59
16,303.81
16,993.44
收到的税费返还
501.87
199.19
388.01
510.0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8.92
211.66
137.49
1,582.0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997.02
14,879.44
16,829.30
19,085.5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945.93
8,377.81
11,725.10
10,764.3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515.23
2,489.51
1,834.59
1,478.29
支付的各项税费
479.51
731.30
626.76
752.91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21.46
995.92
937.28
599.4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462.13
12,594.53
15,123.73
13,594.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4.89
2,284.92
1,705.57
5,490.58
近三年一期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值,累计10,015.96万
36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元,而同期实现的主营业务利润与净利润分别为16,608.24万元及8,907.44万元,反映出公司主营业务获取现金能力较强。
(2)投资性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年1-6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2.27
5.03
533.16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4.8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
-
111.48
11.05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07
116.51
544.2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902.59
5,922.26
2,150.03
471.03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
-
723.52
取得子公司和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
-
-
-
601.9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0.00
-
24.7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82.59
5,922.26
2,174.73
1,796.4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82.59
-5,915.19
-2,058.22
-1,252.24
近三年一期,本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均为负数,主要系本公司为扩大生产规模、减少关联交易而增加的无形资产及固定资产投资。
(3)筹资性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年1-6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2,755.20
2,479.27
2,302.4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38.00
2,2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93.20
4,679.27
2,302.45
分配股利或利润和补偿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1,238.00
1,096.57
3,170.22
2,526.47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1,007.63
2,660.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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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10年1-6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0.35
3,756.83
3,170.22
2,526.4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65.98
1,736.37
1,509.05
-224.02
近三年一期,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224.02万元、1,509.05万元、1,736.40万元及2,365.98万元。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收到股东增资款,其中2007年10月、2008年12月及2009年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分别收到股东现金增资款2,302.45万元、2,479.27万元及2,755.20万元,导致各期现金流入增加。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各期实施的现金分红。
4、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电热水壶等水加热生活电器开始步入高速发展期,市场需求未来的整体增长将为公司带来具大的市场发展空间。公司将凭借强大的研发能力、精湛的生产工艺、严密的质量控制等竞争优势进一步稳固行业地位,实现快速成长,在保持传统市场份额的同时,大力开拓新的市场区域。
未来几年中公司将凭借无专利纠纷的自主知识产权以及极具竞争力的价格优势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市场份额,实现销售规模的突破性增长,并实现客户结构的进一步优化,成为公司财务状况与盈利能力保持向好趋势的有力支撑。
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规模优势的进一步显现,预计未来几年内,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将持续改善,本公司的竞争力与市场地位也将不断得到提升。
随着报告期内公司对新产品研发、试制的持续大力投入,目前如极速开水机等部分新产品已经开始形成量产并投放市场。由于一般新产品均具有定价高、利润高的特点,可望在较大程度上推动本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对公司保持自身盈利能力作出贡献。
(五)股利分配情况
1、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股票全部为普通股,本着同股同权原则,按每一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比
38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例分配股利,具体由董事会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出分配方案。
2、子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1)爱浦尔电器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爱浦尔电器的《公司章程》规定:
“合资公司按法律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以上基金在合资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确定”;
“合资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利润,董事会确定分配的,按合营各方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进行分配”;
“合资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分配”。
(2)爱普尔温控器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爱普尔温控器的《公司章程》规定:
“合资公司按法律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以上基金在合资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确定”;
“合资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利润,董事会确定分配的,按合营各方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进行分配”;
“合资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分配”。
3、报告期内公司股利分配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股利分配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年份 股利分配情况
39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年份 股利分配情况
2007年度
根据2008年10月22日召开的董事会决议,公司对2007年净利润进行分配,向股东分配股利共计10,689,828.82元人民币。
2008年度
根据2009年2月18日召开的董事会决议,公司对2008年净利润进行分配,向股东分配股利共计10,000,000万元人民币。
2009年度
根据2010年4月20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提取2009年净利润的10%作为法定盈余公积;同时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6元人民币(含税),分配股利共计960万元人民币。
4、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经2009年11月28日召开的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若本公司股票上市发行成功,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余额由发行后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
5、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一般政策与发行前将保持一致。
此外,根据《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后实施)》的规定: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将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办法,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三)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
(四)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六)控股子公司情况
1、宁波爱浦尔电器有限公司
爱浦尔电器成立于2004年11月16日,注册资本3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杨宁恩,住所为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兴宋路188号。经营范围为电热电器、
40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电机及配件的制造、加工。
爱浦尔电器成立时系香港爱普尔全资控股的独资经营(港资)企业,2007年10月,圣莱达有限受让了其75%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爱浦尔电器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圣莱达有限持有75%的股权,香港爱普尔持有25%的股权。
2009年12月,发行人与境外自然人CHEUNG LUI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将爱浦尔电器25%的股权转让给CHEUNG LUI。
报告期内,爱浦尔电器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年6月30日 2009年12月31日 2008年12月31日 2007年12月31日
总资产
882.46
937.70
635.39
1,625.73
净资产
597.19
478.71
387.83
681.95 项目 2010年1-6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营业收入
1,075.11
1,272.25
1,572.22
3,712.20
净利润
118.48
90.89
8.87
314.56
注:上述数据已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2、宁波爱普尔温控器有限公司
爱普尔温控器成立于2006年9月27日,注册资本2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杨宁恩,住所为宁波市江北区康庄南路515号。经营范围为电热电器、电机电器及配件的制造、加工。
爱普尔温控器成立时系香港爱普尔全资控股的独资经营(港资)企业,2007年10月,圣莱达有限受让了其75%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爱普尔温控器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圣莱达有限持有75%的股权,香港爱普尔持有25%的股权。
2009年12月,发行人与境外自然人CHEUNG LUI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将爱普尔温控器25%的股权转让给CHEUNG LUI。
报告期内,爱普尔温控器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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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0年6月30日 2009年12月31日 2008年12月31日 2007年12月31日
总资产
2,505.74
1,785.50
1,004.07
734.20
净资产
876.89
666.11
506.34
289.45 项目 2010年1-6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营业收入
3,947.98
2,934.03
2,777.60
3,855.24
净利润
210.78
159.78
280.48
643.05
注:上述数据已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无参股公司。
42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均围绕主营业务进行。根据公司2009年11月25日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高精度钛镍合金记忆式温控器自动化生产线技改扩产项目、水加热智能生活电器扩产项目和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这3个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19,540万元;拟全部由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入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按轻重缓急程度排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报批 总投资 拟投入 募集资金 备案(核准)情况
高精度钛镍合金记忆式温控器自动化生产线技改扩产项目
8,725
8,725
甬发改审批【2009】651号
水加热智能生活电器扩产项目
7,983
7,983
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
2,832
2,832
合 计
19,540
19,540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合计19,540万元,拟全部由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入解决。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采用专款专用、专户存储的方式来管理募集资金,并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按以上排列顺序及前述项目投资计划投入资金。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小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需求,缺口部分由本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大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需求,则资金余额部分用于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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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核心技术专利到期风险
温控器和电热水壶系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其中温控器是电热水壶的核心部件。防干烧是温控器保障电热水壶安全性的核心功能之一。发行人通过自主创新先后成功开发了第一代、第二代 第三代防干烧技术,并分别申请了ZL03231327.6号、ZL200520134560.2号、ZL200720107251.5号实用新型专利。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温控器产品均使用上述专利进行生产。发行第一代防干烧技术专利将于2013年5月到期,第二代、第三代防干烧技术专利亦将分别于2015年12月和2017年3月到期。
上述专利到期后,其他竞争对手亦可合法使用上述专利技术生产具备防干烧功能的温控器产品,将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存在核心技术专利到期风险。
(二)重点销售客户变动风险
2007年、2008年、2009年及2010年1-6月,前十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2.81%、39.93%、33.66%和35.52%。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十大客户发生了较大变化。其中,2008年新增前十大客户两名,分别为Daedong F&D Co.LTD和SANDWELL CORPATION;2009年新增前十大客户六名,分别为广东美的精品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宁波联合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Arzum Dis Ticaret ve Pazarlama A.S.、宁波亚虎进出口有限公司、广州市兆利电器实业有限公司及浙江超然电器有限公司;2010年上半年新增前十大客户四名,分别为Sanda King Industries Ltd.、Texton Corporation Ilc、A-tavola Commerce Limited和Saturn Holding。
2007年发行人前十大客户中Supreme(HK)Enterprises Ltd和ALLPOWER INDUSTRIAL LIMITED,共两名客户;2008年前十大客户中Texton corporation llc、宁波科程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雪特朗电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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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ST.CR.A.S.、SANDWELL CORPATION及Daedong F&D Co.LTD,共六名客户的销售额未进入次年的前十名,且销售额均有所下降;2009年前十大客户中的九阳股份有限公司、Arzum Dis Ticaret ve Pazarlama A.S.、宁波亚虎进出口有限公司和Apollo Electronices SP.Z.O.O未进入2010年上半年的前十大客户。此外,公司向前十大客户之一九阳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2008年、2009年的销售额分别为1,247.53万元、1,655.56万元、789.12万元,波动较大。
虽然上述客户一直持续地与发行人进行交易,且前十大客户销售占比亦有所下降,但报告期内部分重点销售客户销售额的下降将给公司的市场开拓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存在重点销售客户变动风险。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发行人所生产的温控器及电热水壶产品使用的主要原辅材料包括:发热盘、铜材、聚丙烯、电源线及金属片等。2007年度、2008年度、2009年度及2010年1-6月,发行人的直接材料成本分别为8,051.53万元、9,059.69万元、8,394.31万元及5,973.32万元,其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80.47%、84.42%、84.76%及79.04%。报告期内,受市场因素影响,铜材、聚丙烯及发热盘等原辅材料价格波动较大。虽然,发行人可以通过调整产品销售价格、集中采购、加强库存管理等措施应对原辅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但若主要原辅材料采购价格持续大幅波动,将给发行人盈利能力的稳定性带来不利影响。
(四)产品单一风险
本公司主要产品为温控器和电热水壶整机,温控器系电热水壶的核心部件。报告期内,温控器和电热水壶两大产品系列的生产、销售为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2007年、2008年、2009年及2010年1-6月,温控器和电热水壶的合计销售收入分别为14,088.78万元、15,315.40万元、15,055.91万元及10,272.6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7.31%、99.85%、96.91%及96.15%。
与电暖水瓶、饮水机、电茶壶等传统水加热生活电器相比,电热水壶具备了安全、快速、便捷等诸多优点,市场需求稳步增长。如若电热水壶市场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存在产品单一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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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毛利率波动风险
2007年度、2008年度、2009年及2010年1-6月,本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8.13%、29.64%、34.22%及28.75%,近三年呈逐年上升趋势,2010年1-6月有所回落,总体而言处于较高水平。发行人维持较高盈利能力的主要原因包括:①公司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在温控器生产领域的特殊行业地位为公司提升盈利能力、拓展发展空间奠定了基础;②公司在不断扩大生产规模的同时,每年均大力投入新技术及新产品的研发,实施差异化的竞争策略,凭借对市场需求的灵敏度以及持续的新产品开发能力确保了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③公司强大的自主配套能力以及精细化的成本控制有效保证了利润空间。
虽然公司目前的毛利率仍在相对较高水平,依靠创新产品、创新技术的不断推出、优秀的成本管理、个性化的定制服务等优势,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规模效应的显现,未来公司的毛利率水平仍将保持稳定。但市场环境变化、原辅材料价格波动及汇率波动等因素仍将对公司的毛利率水平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存在一定的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六)产品创新和技术进步风险
温控器是电热水壶的核心部件,其质量好坏直接决定了电热水壶的质量,因此温控器的产品创新和技术进步直接决定了电热水壶质量和功能的升级。
在强调生活质量的现代社会,人们对生活舒适度的要求不断提高,消费者对电热水壶的追求更多体现在产品的外观、功能设计上;同时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追求更贴近生活、更为人性化、智能化的多功能电热水壶产品。
由于电热水壶属于快速消费品,产品技术升级、更新换代速度较快,本公司作为温控器及电热水壶整机的生产企业,如不重视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的持续开发,则难以提升并维持原有的市场份额。
(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风险
发行人2007年末、2008年末、2009年末及2010年6月末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728.54万元、1,569.30万元、4,130.76万元及4,480.01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13.82%、9.50%、20.15%及22.05%;应收账款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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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分别为7.40、9.30、5.45及2.48,其中2009年较2008年有较大幅度下降。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取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为:1)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2)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其中账龄在1年以内、1-2年、2-3年及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0%、30%、50%及100%。
发行人2007年末、2008年末、2009年末及2010年6月末1年以内(含1年)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609.77万元、1,358.52万元、3,919.85万元及4,220.45万元,其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分别为93.13%、86.57%、94.89%及94.21%,未予计提坏账准备,存在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风险。
(八)专利许可限制销售区域的风险
2009年1月15日,OTTER公司与发行人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OTTER公司许可发行人使用的98811836.X及200310119952.7发明专利用于塑胶电热水壶产品,可以实现防渗漏的功能,许可期限为2009年1月15日至2014年1月14日。根据合同约定,发行人使用OTTER公司许可专利技术的塑胶电热水壶产品不得出口到英国、德国和法国,否则许可使用费另行计算、收取。
虽然发行人目前拥有自主的专利技术可以实现这一功能,且应用效果与OTTER公司许可使用的密封圈技术相当,但考虑到传统客户使用习惯以及采购便捷性等因素,发行人部分塑胶电热水壶仍采用OTTER公司许可使用的密封圈技术。
英国、德国和法国等西欧国家是高档电热水壶的集聚地,而发行人使用OTTER公司专利技术的电热水壶产品以中档产品为主,主要销往俄罗斯、波兰等东欧国家和中东地区。未来,随着发行人的产品升级和市场拓展,如果公司塑胶电热水壶产品销往英、德、法等国,那么OTTER公司许可使用专利有可能对发行人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发行人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三个项目,分别为:高精度钛镍合金记忆式温控器自动化生产线技改扩产项目、水加热智能生活电器扩产项目和研究开发中心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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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项目,合计需要资金19,540万元人民币。项目全部达产后,温控器生产能力从年产1200万台提高到年产2700万台;电热水壶生产能力从年产300万台提高到年产600万台;极速开水机产能将达到年产10万台,这就对发行人的市场开拓、产品品质保障和人才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市场开拓风险和经营管理风险。
(十)汇率变动风险
发行人2007年度、2008年度、2009年度及2010年1-6月的出口销售收入分别为8,414.19万元、9,538.03万元、8,115.88万元及5,933.63万元。随着人民币汇率波动,发行人汇兑净损失亦存在相应变动,2007年度、2008年度、2009年度及2010年1-6月发行人的汇兑损失分别为53.44万元、37.79万元、11.08万元及10.02万元。随着发行人出口产品总量进一步增加,若人民币持续升值,将给发行人带来不利财务影响。
此外,人民币汇率波动还会带来以下影响:当人民币贬值时,将更加有利于公司开拓海外市场,扩大出口;当人民币升值时,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优势将被削弱,竞争力下降,影响公司产品对海外市场的销售,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针对人民币汇率波动的风险,公司已经采取以下措施:一方面,公司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来保持成本竞争优势和增加新产品开发速度来提高产品的竞争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公司将加大与客户的价格与收款谈判力度,在签订合同时尽可能提早收款,加快应收帐款的回笼速度,并且收汇后马上结汇,尽量减少汇兑损失;另外,公司将加强对国际金融市场汇率变动的分析,及时掌握外汇行情,在必要时,公司也将在符合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的前提下,运用一系列的金融工具来进行保值避险。
(十一)本次发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2007年、2008年、2009年及2010年1-6月,本公司实现净利润2,284.71万元、2,368.64万元、2,784.22万元及1,469.87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56.78%、41.03%、26.08%及10.47%,本次发行成功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而公司发行当年实现的净利润难以保持同比例增长,将可能导致净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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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收益率大幅下降。同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因市场需求不足或渠道开发不顺利等因素导致难以实现预期收益,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一段时间内净资产收益率可能难以达到较高水平。
(十二)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杨宁恩和杨青父女二人,本次发行前,杨宁恩、杨青通过间接持股方式合计持有本公司发行前69.69%的股份。本次股票发行成功后,杨宁恩、杨青合计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降为52.26%,仍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虽然本公司通过采取制订实施“三会”议事规则、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成立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引入经营管理骨干人才成为股东等一系列措施,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但是实际控制人仍然可能利用其控制力在本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决策等方面施加重大影响,做出对其有利,但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十三)未来管理能力和人才短缺风险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组织结构一直较为扁平,对市场的快速反应能力、决策速度和对决策的执行力度均较为良好,目前,公司的管理层均为在行业内有多年从业经验的职业经理人,且公司给予了部分核心管理人员股权激励,有利于稳定现有管理人才队伍;此外,在保持现有管理人员队伍稳定的基础上,公司也十分注重储备管理人才的培养。
但随着募投项目的建设带来公司资产规模的扩大以及相应的组织结构趋于复杂化,公司仍将面临未来因管理人才短缺或核心管理人员离职而对公司正常运营造成较大影响的风险。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已签署、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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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合同
(1)2009年11月18日,本公司与中山安铂尔电器有限公司签订《温控器长期采购协议》,采购产品为SLD-105A+101B+103(小)、SLT-101A+102+101B+103(小)型号的温控器,中山安铂尔电器有限公司的年采购数量为50万套以上,金额为300万元以上,协议期限为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31日。
(2)2009年11月18日,本公司与宁波科程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签订《温控器长期采购协议》,协议产品为SLD-105A+101B+103、SLD-125+121+113(小)、SLD-101A+102+101B+103型号的温控器,宁波科程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的年采购数量为70万套以上,金额为450万元以上,协议期限为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31日。
(3)2009年11月18日,本公司与佛山市顺德区雪特朗电器有限公司签订《温控器长期采购协议》,协议产品为SLT-101A+102+101B+103、SLD-105A+101B+103型号的温控器,佛山市顺德区雪特朗电器有限公司的年采购数量为70万套以上,金额为450万元以上,协议期限为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31日。
(4)2009年11月18日,本公司与广州市兆利电器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温控器长期采购协议》,协议产品为SLD-105A+101B+103B、SLD-101A+102+101B+103B型号的温控器,广州市兆利电器实业有限公司的年采购数量为80万元以上,金额为500万元以上,协议期限为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31日。
(5)2009年11月18日,本公司与浙江超然电器有限公司签订《温控器长期采购协议》,协议产品为SLD-125+121+113(小)、SLD-105A+101B+103(大)、SLD-118A+121型号的温控器,浙江超然电器有限公司的年采购数量为80万套以上,金额为500万元以上,协议期限为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31日。
(6)2009年12月3日,本公司与佛山市顺德区美奇电器有限公司签订《温控器长期采购协议》,协议产品为SLD-135+121+103B+113(小)、SLT-101A+102+101B+103型号的温控器,佛山市顺德区美奇电器有限公司的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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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为70万套以上,金额为450万元以上,协议期限为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31日。
(7)2009年12月4日,本公司与余姚市富达电子有限公司签订《温控器长期采购协议》,协议产品为SLD-135+121+113(小)、SLD-101A+102+101B+103、SLD-126+131、SLD-118A+121型号的温控器,余姚市富达电子有限公司的年采购数量为50万套以上,金额为300万元以上,协议期限为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31日。
2、授信合同
2009年6月18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宁波市江北支行签订编号为江北2009年总协字013号的《授信业务总协议》,为本公司提供合计余额最高不超过33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等业务的贷款授信,合作期限为2009年6月18日至2010年12月。
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1)2009年1月15日,奥特控制有限公司(OTTER CONTROLS LIMITED)与圣莱达有限、宁波圣利达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依据该合同,奥特控制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专利号为ZL200310119952.7号的名称为“电加热容器的改进”的发明专利和专利号为ZL98811836.X号的名称为“带有将一元件保持在其中的挡圈的电加热容器”的发明专利许可给圣莱达有限和宁波圣利达使用。合同具体内容如下:“通常情形下,许可方在容器零售价的3%-5%基础上收取许可费;不过,考虑到许可方与被许可方之间的良好关系,被许可方应参照上条标准,按以下销售额每年提前向许可方支付许可费:①销售0至1,500,000个使用系统的容器时,每个许可年限支付许可费人民币30万元;②销售1,500,001至3,000,000个使用系统的容器时,每个许可年限支付许可费人民币55万元;③销售3,000,001至5,000,000个使用系统的容器时,每个许可年限支付许可费人民币70万元;④销售使用系统的容器数量超过5,000,000个时,每个许可年限支付的许可费数额由各方另行确认”。许可使用的期限为合同签署日至第五个许可年限届满时终止,即2009年1月15日至2014年1月14日;许可方式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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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许可,不含排他性规定。
2009年11月27日,翱泰温控器(深圳)有限公司、奥特控制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宁波圣利达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之补充协议》,奥特控制有限公司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项下的ZL98811836.X号及ZL200310119952.7号发明专利转让给翱泰温控器(深圳)有限公司,翱泰温控器(深圳)有限公司接替奥特控制有限公司成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新“许可方”,承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全部条款;并因圣莱达有限已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翱泰温控器(深圳)有限公司继续许可本公司和宁波圣利达以普通许可方式在中国使用这两项专利至《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日期。目前,相关的专利转让和备案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2)2009年12月15日,STRIX公司与股份公司、宁波圣利达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STRIX公司将其拥有的ZL95194418.5号“用于煮沸水器皿的整体无线电气连接器和热敏控制器组件”发明专利、ZL00103897.4号“煮沸水器皿的热敏控制器”发明专利和ZL200310124536.6号“液体加热器皿”发明专利许可给股份公司和宁波圣利达使用,许可使用的期限为合同签署日至上述专利有效期终止日,即2009年12月15日至2015年6月8日;许可方式为普通实施许可,不含排他性规定;许可使用费已支付完毕。目前,相关的专利许可和备案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4、银行借款合同
公司目前尚在履行的银行借款合同为:
(1)2010年3月2日,发行人与中国银行宁波市江北支行签订《人民币借款合同》(合同编号:江北2010人借021号),中国银行宁波市江北支行向发行人提供短期贷款500万元人民币,用于经营活动中的支付需要,借款期限为二十四个月。该借款实行固定利率,年利率为5.31%。该笔借款已于2010年3月2日到账。
(2)2010年6月29日,发行人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明支行签订《短期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NBCB2401DK10142),发行人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明支行借款人民币500万元,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借款期限为自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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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29日至2010年12月23日,借款利率为月利率4.05‰。
(3)2010年7月29日,发行人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明支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编号为:NBCB2401LK10002),发行人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明支行借款人民币500万元,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借款期限为自2010年7月29日至2011年1月26日,借款利率为年利率4.86%。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三)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诉讼或仲裁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发行人关联方的诉讼或仲裁
1、关于STRIX公司第ZL00103897.4号发明专利“煮沸水器皿的热敏控制器”的诉讼
2004年10月20日,STRIX公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起诉宁波圣利达生产的“SLT-102”型号的热敏控制器的技术构成全面覆盖了STRIX公司拥有的第ZL00103897.4号“煮沸水器皿的热敏控制器”发明专利。
2005年12月19日,北京市二中院下发(2005)二中民初字第000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STRIX公司是“煮沸水器皿的热敏控制器”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宁波圣利达提出的已有技术抗辩主张不成立,须立即停止制造、销售“SLT-102”型号的热敏控制器并赔偿STRIX公司经济损失2万元。
2005年1月11日,宁波圣利达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判定STRIX公司的此项发明专利无效。2005年9月1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第7647号审查决定,判决驳回宁波圣利达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维持STRIX公司的此项专利有效。
2006年2月,宁波圣利达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判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第7647号决定。北京市一中院于2006年2月9日受理了此案,并于2007年2月16日下发(2006)一中行初字第269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第7647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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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宁波圣利达还于2006年4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撤销北京市二中院的第00013号原审判决。北京市高院于2006年4月10日受理了此案,并于2006年7月20日下发(2006)高民终字第5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宁波圣利达关于其被控侵权产品不构成侵权的抗辩成立,撤销北京市二中院(2005)二中民初字第00013号民事判决,驳回英国STRIX公司的诉讼请求。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STRIX公司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6)高民终字第571号民事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于2007年12月26日对此案进行调卷审查,并于2008年3月19日召集各方当事人进行听证。2008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具(2007)民三监字第51-1号《通知书》,驳回STRIX公司的再审申请。
2、关于STRIX公司第ZL95194418.5号发明专利“用于煮沸水器皿的整体无线电气连接器和热敏过热保护控制器组件”的诉讼
2004年10月29日,STRIX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起诉宁波圣利达生产的型号为SLT-101A、SLT-102的整体的无线电气连接器和热敏过热保护控制器组件的技术构成全面覆盖了STRIX公司拥有的第95194418.5号“用于煮沸水器皿的整体无线电气连接器和热敏过热保护控制器组件”发明专利。
北京市一中院于2004年11月23日受理了此案,并于2005年12月20日作出(2004)一中民初字第11959号判决:宁波圣利达自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STRIX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200,516.00元。随后,宁波圣利达因不服北京市一中院的此项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并驳回STRIX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2006年4月25日,北京市高院受理了此案,并于2006年12月20日下发(2006)高民终字第615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了宁波圣利达的上诉,维持原判。
自此之后,宁波圣利达于2007年6月20日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起诉STRIX公司的一系列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宁波圣利达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请求判令STRIX公司及思瑞克斯(广州)电器有限公司:(1)立即停止损害宁波圣利达的商业信誉、商业声誉的行为;(2)共同赔偿因侵权给宁波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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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达造成的经济损失、商业信誉与商品声誉损失人民币500万元,及承担宁波圣利达为维权支出的各项费用50,378.35元,共计人民币5,050,378.35元;(3)在《宁波日报》、《国际商报》上刊登道歉广告,消除影响;(4)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同时,宁波圣利达因不服北京市高院的判决,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08年4月9日,最高院下发(2007)民三监字第4-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由最高院提审,提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鉴于ZL00103897.4号专利诉讼案的再审请求被最高院驳回的事实,STRIX公司主动提出和解,并于2008年11月达成《调解协议》;2008年1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据上述《调解协议》,出具(2008)民提字第2号《民事调解书》。依据该调解协议和调解书,STRIX公司许可宁波圣利达包括圣莱达有限,使用ZL95194418.5号专利及其分案ZL00103897.4号和ZL200310124536.6号专利,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许可备案手续,许可期间直至前述专利失效为止,双方终结关于此专利的侵权及专利无效纠纷。STRIX公司同时承诺,在任何地域内,都不会依据ZL95194418.5号专利及其分案ZL00103897.4号和ZL200310124536.6号专利以及其它同族专利,针对宁波圣利达包括圣莱达有限进行投诉或者诉讼。
2010年2月2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对上述专利许可事宜进行了备案登记。
(五)刑事诉讼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刑事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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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发行人各方当事人情况 当事人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发行人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市江北区康庄南路515号
0574-87522922
0574-87522997
沈明亮
保荐人
(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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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0755-82404851
0755-82434614
李红星
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院内
010-85262828-605
010-85262826
鲍卉芳
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550号海洋大厦12楼
021-63525500
021-63525566
朱依君
资产评估机构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所有限公司
上海市延安西路889号太平洋企业中心19楼
021-52402166
021-62252086
王小敏
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0755-25938000
0755-25988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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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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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0755-82083333
0755-82083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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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发行安排 日期
询价推介时间
2010年8月23日—2010年8月25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0年8月27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2010年8月30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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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七节 附录和备查文件
1、招股意向书全文和备查文件可到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法定住所查阅。查阅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00;下午13:00~17:00
2、招股意向书全文和备查文件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址:http://www.szse.cn。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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