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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20-07-15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Kunshan Huguang Auto Harness Co., Ltd.
(昆山市张浦镇沪光路 38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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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
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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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
重大事项:

一、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成三荣、金成成及股东成锋、成磊、成国华、陈靖雯承
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
经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昆山德添、昆山德泰及昆山源海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成三荣、金成成、成磊、王建根、朱雪
青、朱静、陶晓坚、成锋、史媛媛、孙祥云、蔡保卫、许晶萍、吴剑承诺: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经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其职务变更、离
职等原因终止履行上述股份锁定承诺。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成三荣、金成成、成磊、王建根、朱雪
青、朱静、陶晓坚、成锋、史媛媛、孙祥云、蔡保卫、许晶萍、吴剑承诺:本
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
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终止履行上述减
持价格及股份锁定承诺。
除上述承诺外,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还将严格遵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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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股份流通的其他限制性规定。

二、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

预案
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
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
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
司股票;(3)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4)
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本公司董事会将在公司股票价格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的五个
工作日内制订或要求公司控股股东提出稳定公司股价具体方案,并在履行完毕
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要求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之日起两个交
易日内,公司应将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
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
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上述承诺
履行相关义务。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若股价稳定方案终
止的条件未能实现,则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股价稳定方案即刻自动重新生效,本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继续履行股价稳定措施;
或者公司董事会即刻提出并实施新的股价稳定方案,直至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
条件实现。

三、关于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相关承诺
1、公司的相关承诺
为填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可能导致的投资者即期回报减少,公
司承诺本次发行及上市后将采取多方面措施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与水平,具体
措施如下:
(1)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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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
策,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提升公司研发和生产能力、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并提高市
场份额,有利于促进公司盈利能力、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升。公
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及时、高效完成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通过全方位推动措施,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建成并实现预期
效益,增强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
险。
(2)加强新能源汽车高压线束的开发能力,提高公司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
能力
新能源汽车高压线束是行业未来的潜在盈利增长点。公司将进一步推进在
新能源汽车线束产品领域的战略部署,继续加强新能源汽车线束产品的研发和
生产,不断提升新产品质量,扩大公司在该领域的市场影响力,积极开拓市场,
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努力实现公司业绩快速增长的目标,
为增强股东回报奠定基础。
(3)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
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在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了利润分配的相
关条款。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实
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提升股东回报;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了《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对未来三年的利润分配作出了进一步安排,建立了对股东持续、稳定、
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
(4)注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严格控制成本费用
在加强公司研发能力、推进公司业务发展的同时,公司将更加注重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和有效执行,进一步保障公司的生产经营,提高运营效率,降低
财务风险。公司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通过建立有效的成本和费用考核体系,
对预算、采购、生产、销售等各方面进行管控,加大成本、费用控制力度,提
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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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持续补充、修订、完善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各项制度并予以实施
公司未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则及要
求,并参照上市公司通行的惯例,持续补充、修订、完善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
的各项制度并予以实施。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特此提示。
2、公司控股股东的承诺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成三荣先生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作
出如下承诺:“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本人之
前出具的《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机制》同时适用于本承诺函;本承诺函出具日后,
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且
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
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

为填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可能导致的投资者即期回报减少,切
实优化投资回报,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签署了《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函》,作出如
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5、如果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
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6、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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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人之前出具的《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机制》同时适用于本承诺函;
8、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
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
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


本公司承诺,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招股说明摘要书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
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董事会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
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
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
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对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发售的原
限售股份,本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
个工作日内,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予以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成三荣承诺,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
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成三荣将在证券
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
方案并予以公告,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公司股东发售的原限售股份,
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原限售股份及其派生股
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成三荣作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将督促本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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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
任主体承诺,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承诺,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中信建
投证券所出具的申请文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诺
对该等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因中信建投证券未能勤勉尽责而导致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
作、出具的申请文件对本次发行的重大事件做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实际损失的(包括投资者的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
金和印花税等),在该等事实被认定后,中信建投证券承诺将先行赔偿投资者
损失,同时与发行人及其他相关过错方就该等实际损失向投资者依法承担个别
或连带的赔偿责任,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本次发行的律师国枫承诺,若因本所未能勤勉尽责,为本项目制作、出具
的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发行的会计师立信承诺,因立信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
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立信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成三荣、金成成
在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减持其所持公司股票。
1、成三荣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五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1)减持条件:成三荣所持昆山沪光股份的锁定期已届满,股份转让符合
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且股份转让不会影响其对公司的实际控制地
位。
(2)减持数量及方式:成三荣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进行股份减持,减持
股份数量不超过昆山沪光股份总数的 10%,同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限制性规定。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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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及监管政策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
宗交易系统进行,或通过协议转让进行;
(3)减持价格: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且不低于每股净资产价格;锁定期满两年后
减持的,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减持公告日
前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减持股份
的,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4)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
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发布减持公告。
(5)公开承诺:未来成三荣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
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成三
荣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股份,应当在减持前的 3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
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若成三荣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其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本
公司所有。
2、金成成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五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1)减持条件:金成成所持昆山沪光股份的锁定期已届满,股份转让符合
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且股份转让不会影响其对公司的实际控制地
位。
(2)减持数量及方式:金成成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减持
股份数量不超过昆山沪光股份总数的 10%,同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限制性规定。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监管政策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
宗交易系统进行,或通过协议转让进行;
(3)减持价格: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且不低于每股净资产价格;锁定期满两年后
减持的,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减持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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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减持股份
的,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4)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
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发布减持公告。
(5)公开承诺:未来金成成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
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金成
成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股份,应当在减持前的 3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
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若金成成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其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本
公司所有。

六、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经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前的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
润,由本次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经会计师审计的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4,919.42 万元。

七、本次发行上市后,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规划
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有关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
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有)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
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公司应充分听取
和考虑中小股东的要求,充分考虑货币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
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及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
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时,公司可以进行
中期现金分红。
如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发生,公司进行股利分配时,应当采取现金方式进
行分配,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重大资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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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3、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应按照公司相关事项决策权限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
议程序。
如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且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公司可
以以股票方式进行股利分配,股票分配方式可与现金分配方式同时进行。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或者公司发展阶段不易
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
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本公司详细的利润分配政策请参阅本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
策”部分的内容。

八、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1、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本公司按同一控制主体下统计的前五
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合计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8.86%、87.65%及
83.83%,其中对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52.13%、49.84%及 50.35%,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19 年,我国汽车销量排名前十位的企业集
团销量合计为 2,329.4 万辆,合计占比为 90.4%,其中一汽大众及上汽大众分列
乘用车销量第一及第二位,汽车整车产业销量集中度较高。昆山沪光作为汽车
线束领域及大众集团汽车线束的主要供应商之一,呈现客户集中度较高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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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与下游行业特征基本一致。
汽车整车制造厂商通常需实施严格的筛选程序,综合考虑技术服务能力、
供货稳定性、质量控制体系等因素选择零部件供应商,通常情况下在选定后即
与供应商保持长期牢固的合作关系,以确保整车销售业务的稳定性。昆山沪光
经历了严格的审核、长期评价过程进入大众汽车集团(中国)的合格供应商体
系至今已超过 15 年,陆续向上汽大众及其分公司提供发动机线束、门板线束以
及客户定制化线束,与大众汽车集团(中国)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同
时,凭借先进的制造流程、可靠的产品质量及突出的品牌影响力,公司近年来
逐渐开发了戴姆勒奔驰、上汽通用、宝沃汽车等新客户,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
户占比逐年下降。尽管如此,如果公司主要客户未来因终端消费市场的重大不
利变化产生较大的经营风险或缩减与公司的合作规模,可能导致公司销量减少
或应收账款未能及时收回,对公司生产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汽车行业周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主要产品汽车线束以汽车为载体,生产经营与汽车行业的整体发展
状况、景气程度密切相关。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发展,居民生活水平得
到较大改善,汽车行业呈现稳定发展的态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12
年至 2016 年,我国汽车销量由 1,930.64 万辆上升至 2,802.82 万辆,年复合增长
率达 9.77%。受购置税优惠幅度减小、2016 年基数较高等因素影响,2017 年,
我国汽车销量增速放缓至 3.04%,较 2016 年有所回落。2018 年受宏观经济影响,
汽车需求下降,汽车销量出现首次下滑,较 2017 年下降 2.8%。2019 年以来,
我国汽车工业在中美经贸摩擦、环保标准切换、新能源补贴退坡等因素影响下,
行业下行压力较大,在一系列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
预期的政策引导下,2019 年我国汽车销量为 2,576.9 万辆,仍较上年同期下降
8.20%。汽车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亦受宏观经济波动、环保政策等因
素的影响,未来若宏观经济下行,或国家环保政策趋严,将导致汽车行业景气
度下降,进而对本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业绩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出现较大波动。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
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39,877.22 万元、151,022.56 万元和 163,179.3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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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7,268.73 万元、10,120.15 万元和 10,135.81
万元。2017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6 年度下降 27.96%,
主要原因为公司当年量产的新车型较少,正常年度降价及因承接新项目对老车
型项目给予客户额外的降价优惠导致毛利率下降,同时因处置沪成小贷股权造
成额外的资产减值损失。2018 年度,随着公司量产新项目的增加,毛利率回升,
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7 年度上升 39.23%。2019 年度,公司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基本持平,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2.38%。虽然公司目前已定点的项目较多,但如果主要车
型量产时间延迟或实际产量未达预测,或公司主要下游客户的经营出现重大不
利变化,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受 2020 年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公司主要客户复工延迟,短期内产能未恢复
正常水平导致需求下降,公司 2020 年一季度及上半年预计经营业绩受疫情影响
有所下降。随着疫情缓解,公司经营将恢复正常状态,本次疫情对公司的影响
为阶段性影响。但由于全球疫情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如果疫情持续较长时间,
可能对国内经济及汽车终端市场恢复带来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
不利影响。
4、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本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线束的研发、制造及销售,下游汽车整车行业具备严
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认证体系,对汽车零部件的产品交付质量及安全性能
要求较高。本公司先后通过 ISO 9002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QS-9000 质量体系认
证、VDA6.3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以及 IATF 16949 四大认证体系,同时根据全球
整车制造厂商的标准及要求制定了更为严格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生产经营过
程中,亦未曾因产品质量缺陷导致大规模的召回或赔偿。但若未来因公司产品
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给客户带来重大损失,公司将可能面临赔偿风险,对公司业
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5、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导线、端子,其成分主要为铜,铜材属于大宗商品,
市场供应充足,但价格容易受到经济周期、市场需求、汇率等因素的影响,出
现较大波动。目前公司与主要客户采用铜价补差或调整产品价格的方式抵御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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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价波动风险,并与少数供应商采取铜价补差的形式进行结算,能够在一定程度
上抵御铜价波动对公司成本的影响,但未来若铜价发生大幅波动,或公司与客
户、供应商对于铜价补差的结算方式发生变化,则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九、公司主要经营状况与财务信息
根据立信出具的审计报告,本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165,053.81 126,398.10 130,983.28
股东权益合计 53,752.90 46,671.70 36,550.40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163,179.32 151,022.56 139,877.22
利润总额 11,184.45 11,551.47 8,302.6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10,135.81 10,120.15 7,268.73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673.34 9,591.26 4,532.26
金流量净额
主营业务毛利率 16.84% 17.13% 15.81%

2017 年度,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较 2016 年度下降 2,821,58 万
元,下降幅度为 27.96%,主要原因为公司 2017 年量产的新车型较少,却承接
了较多新项目,根据客户采购政策,在正常年度降价的基础上,公司对老车型
项目给予客户额外的降价优惠,导致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6 年度下降 2.39%;
同时,2017 年 12 月,公司将持有沪成小贷 45%股权对外转让,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根据所持沪成小贷股权的可收回金额及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提持
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1,070.56 万元。
2018 年度,公司前期定点的项目逐渐进入量产阶段并实现销售,新项目定
价及毛利率相对较高,同时公司新能源汽车高压线束项目首次实现一定规模收
入,均为公司贡献了新的业绩增长点。公司在 2018 年度实现了经营业绩的提升,
分别实现营业收入及净利润 15.10 亿元、1.01 亿元,较 2017 年分别增加 7.97%、
39.23%。
2019 年度,随着新车型量产的逐步推进,发行人营业收入同比有所增加,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持平,主要原因包括公司为进一步争取高端客
户订单、增强现有客户粘性,取得了大量项目的开发供应商资格,加大研发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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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入,并与外部第三方机构联合为客户提供研发服务,研发费用同比有所增加,
增加银行借款导致财务费用增加;同时公司本期量产的新车型较少,正常的年
度降价及人工成本上升导致毛利率略有下降。
虽然整体汽车行业经过了多年的快速增长后面临一定的阶段性调整,但汽
车线束行业市场相对分散,线束企业仍然存在结构调整的发展机遇。发行人作
为行业中近年来依靠突出的智能制造优势、坚实的产品质量及领先的主动研发
能力持续拓展国内外优质客户资源,不断优化客户结构,在巩固与由原客户合
作的基础上,也取得了如上汽通用、戴姆勒奔驰、福特汽车、捷豹路虎等新客
户的认可。公司自 2017 年以来承接了大量订单,目前在手订单充足,预计将于
未来三年内陆续实现量产,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提供保障。同时,公司通过自
动化改造、人员培训等方式优化生产效率、加强成本管理,持续提升公司盈利
能力。

十、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
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
营状况”中披露了公司 2020 年 1-3 月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B11083 号),
2020 年 1-3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23,150.98 万元,同比减少约 24.8%;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451.85 万元,同比下降约 31.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322.99 万元,同比下降约 24.9%。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除受 2020 年新冠病毒疫
情影响外,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
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等重大事项均
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出现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重大不利事项。
2020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预计达到 61,000- 65,000 万元,同比下降约
9%-1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预计为 2,400-2,700 万元,同比下降约
13%-2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预计为 2,200-2,400 万
元,同比下降约 8%-15%。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下游整车厂客户产能已
恢复至较高水平,但由于一季度业绩受疫情影响较大,预计 2020 年上半年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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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业绩与去年同期相比略有下降。
2020 年 1-6 月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承诺。
公司所处行业环境、公司经营环境、主要财务指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且新增量产项目将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提供保障。公司经营业务和业绩水准处
于正常状态,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根据发行人经审核的
2020 年度盈利预测表,公司 2020 年度预计营业收入 172,459.83 万元,较 2019
年度增幅为 5.69%,主要系公司已经获得较多项目定点,在手订单充足,并开
拓了上汽通用等重要客户的新项目,报告期内将陆续实现量产,使得公司营业
收入有所增加。公司 2020 年度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 10,261.41 万元,较 2019 年度增幅为 10.91%,主要系随着 2020 年度营
业收入的增加,以及新项目量产带来毛利率的稳定提升,导致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有所增加,公司 2020 年度经营业绩下滑趋势得
到扭转。

十一、2020 年新冠病毒疫情对发行人经营情况影响
受 2020 年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发行人主要整车厂客户复工延迟,短期内产
能未恢复正常水平导致需求下降,对发行人短期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2020
年 1-2 月公司实现销售收入约 1.4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约 0.3 亿元。根据立信
会计师出具的《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B11083 号),2020 年 1-3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23,150.98 万元,同比减少约 24.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利润为 451.85 万元,同比下降约 31.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为 322.99 万元,同比下降约 24.9%。考虑到一季度属于销售淡季,2020
年一季度经营业绩下滑对公司 2020 全年业绩的影响较小。
根据目前下游整车厂客户的复产情况,2020 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预计达
到 6.1-6.5 亿元,同比下降约 9%-1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预计
为 2,200-2,400 万元,同比下滑约 8%-15%。
2019 年下半年及 2020 年,发行人规划实现量产的新车型较多,包括上汽大
众改款桑塔纳及 BSUV 整车线束、大众 MEB 平台新能源高压线束、奔驰高压线
束、林肯整车线束等,原计划 2020 年全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0%-15%,受到疫
情影响,预计发行人 2020 年的经营业绩与上年持平或略有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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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十二、2020 年度盈利预测情况
根据发行人经审核的盈利预测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 2020 年一季度审阅报告,公司 2020 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及与 2019 年度的
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0 年较
项目 已审实现 1-4 月未审 5-12 月预 2020 年度 2019 年变
数 实现数 测数 合计数 动幅度
营业收入 163,179.32 32,602.25 139,857.58 172,459.83 5.69%
营业成本 136,305.32 27,167.79 115,926.85 143,094.63 4.98%
期间费用 17,867.20 4,684.74 14,374.98 19,059.71 6.67%
营业利润 10,872.86 987.54 11,067.36 12,054.90 10.87%
主要 利润总额 11,184.45 951.94 11,068.36 12,020.30 7.47%
财务 归属于母公司
10,135.81 889.71 9,908.99 10,798.70 6.54%
数据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
9,252.03 689.25 9,572.16 10,261.41 10.91%
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毛利率 16.47% 16.67% 17.11% 17.03% 0.56%
主要 期间费用率 10.95% 14.37% 10.28% 11.05% 0.10%
财务 利润总额/营业
6.85% 2.92% 7.91% 6.97% 0.12%
指标 收入
净利润率 6.21% 2.73% 7.09% 6.26% 0.05%
公司所处行业环境、公司经营环境、主要财务指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且新增量产项目将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提供保障。公司经营业务和业绩水准处
于正常状态,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 2020 年度预计营业收入 172,459.83 万元,较 2019 年度增幅为 5.69%,
主要系公司已经获得较多项目定点,在手订单充足,并开拓了上汽通用等重要
客户的新项目,2020 年已实现或即将进入规模化量产阶段,使得公司营业收入
有所增加。公司 2020 年度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分别为 10,798.70 万元及 10,261.41 万元,较 2019 年度增幅分别为 6.54%及
10.91%,主要由于一方面,新规划量产车型及存量车型持续供货带动营业收入
同比增加 5.69%,另一方面新项目量产导致公司毛利率较 2019 年度增加 0.56%。
从全年盈利预测数据来看,公司 2020 年度经营业绩下滑趋势预计将得到扭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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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 2020 年度预计期间费用合计为 19,059.71 万元,较 2019 年度增幅为
6.67%;期间费用率为 11.05%,较 2019 年度增幅为 0.10%,期间费用与营业收
入基本匹配,期间费用增长较为合理。公司 2020 年度预计毛利率较 2019 年度
上升 0.56%,主要由于大量新量产车型毛利率较高,带动整体毛利率上升;考
虑到疫情期间刚性支出的影响,公司全年利润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净利润
率与 2019 年基本持平,趋势合理。
本公司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
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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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 元

发行股数 不超过 4,01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 10%,本次发行不
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
每股发行价格 5.30 元(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
行价格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发行后每股收 0.23 元(按本次公开发行前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 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盈率 22.97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 1.49 元(按本次公开发行前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归
资产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 1.76 元(按本次发行后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
资产 本次发行后的净资产为本次公开发行前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合
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
和)
发行市净率 3.01 倍(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采取网下询价对象申购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
结合的发行方式,或采用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
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证券监管部门规
定的其他对象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
21,253.00 万元
总额
预计募集资金
16,962.91 万元
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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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费用概算 保荐及承销费用 2,547.17 万元、审计及验资费用 707.55 万元、律
(各项费用均 师费用 471.70 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71.70 万元、
为不含增值税 发行上市手续费用 91.98 万元。(上述发行费用合计 4,290.09 万元,
费用) 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
造成)

拟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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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Kunshan Huguang Auto Harness Co., Ltd.
注册资本 36,09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成三荣
成立日期 1997 年 3 月 31 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 2017 年 12 月 25 日
住所 昆山市张浦镇沪光路 388 号
邮政编码 215326
电话 0512-5032 5196
传真 0512-5742 1311
互联网网址 www.kshg.com
电子信箱 ir@kshg.com


二、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本公司系由沪光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 2017 年 11 月 10 日
沪光有限股东会和 2017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创立大会暨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以 2017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22,140.76 万元为基数,按
照 1:0.9936 的比例进行折股,折合成股本 22,000.00 万元,其余 140.76 万元计
入资本公积,沪光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 11 月 25 日,立信为
本次变更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B50573 号”《验资报告》。2017 年 12
月 25 日, 本 公司 领取 了《 企 业法 人营 业 执照 》( 统 一社 会信 用 代码 :
91320583251272131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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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本公司的发起人为成三荣和金成成,各发起人以其持有的沪光有限股权对
应的净资产折合为本公司股份,本公司承继了沪光有限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及相
关业务。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及发行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36,090 万股,本次拟发行股数不超过 4,010
万股。
假设公司本次发行股数为 4,010 万股,公司原股东不发售股份,则发行前
后本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万股) (万股)
成三荣 26,200.00 72.5963% 26,200.00 65.3367%
金成成 6,550.00 18.1491% 6,550.00 16.3342%
昆山德泰 753.00 2.0865% 753.00 1.8778%
昆山德添 781.00 2.1640% 781.00 1.9476%
昆山源海 713.00 1.9756% 713.00 1.7781%
成锋 350.00 0.9698% 350.00 0.8728%
成磊 263.00 0.7287% 263.00 0.6559%
成国华 310.00 0.8590% 310.00 0.7731%
陈靖雯 170.00 0.4710% 170.00 0.4239%
社会公众股 - - 4,010.00 10.0000%
合计 36,090.00 100.0000% 40,100.00 100.0000%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成三荣、金成成及股东成锋、成磊、成国华、陈靖雯承
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
经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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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本公司股东昆山德添、昆山德泰及昆山源海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成三荣、金成成、成磊、王建根、朱雪
青、朱静、陶晓坚、成锋、史媛媛、孙祥云、蔡保卫、许晶萍、吴剑承诺: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经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其职务变更、离职
等原因终止履行上述股份锁定承诺。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成三荣、金成成、成磊、王建根、朱雪
青、朱静、陶晓坚、成锋、史媛媛、孙祥云、蔡保卫、许晶萍、吴剑承诺:本
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
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
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终止履行上述减持价格及
股份锁定承诺。
除上述承诺外,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还将严格遵守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股份流通的其他限制性规定。


(三)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成三荣 发起人、自然人股东 26,200.00 72.5963%
2 金成成 发起人、自然人股东 6,550.00 18.1491%
3 昆山德泰 合伙企业股东 753.00 2.0865%
4 昆山德添 合伙企业股东 781.00 2.1640%
5 昆山源海 合伙企业股东 713.00 1.9756%
6 成锋 自然人股东 350.00 0.9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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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7 成磊 自然人股东 263.00 0.7287%
8 成国华 自然人股东 310.00 0.8590%
9 陈靖雯 自然人股东 170.00 0.4710%
合计 - 36,090.00 100.00%


(三)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
成三荣 262,000,000 72.5963% 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
共同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成三荣系父子关
金成成 65,500,000 18.1491%

成锋 3,500,000 0.9698%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成三荣的兄长
成磊 2,630,000 0.7287% 股东成锋的儿子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成三荣兄长成金荣
成国华 3,100,000 0.8590%
的儿子
陈靖雯 1,700,000 0.4710%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成三荣妹妹的女儿
普通合伙人为发行人财务总监王建根,有限合
昆山德泰 7,530,000 2.0865% 伙人李健系王建根的妹夫,有限合伙人朱琴与
昆山德添有限合伙人陈灿彬系夫妻关系
普通合伙人为发行人监事朱雪青,有限合伙人
昆山德添 7,810,000 2.1640%
宋营与有限合伙人李芳系夫妻关系
普通合伙人为发行人职工周晔,与有限合伙人
昆山源海 7,130,000 1.9756%
郑秋云系夫妻关系

除此之外,本次发行前股东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线束的研发、制造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成套线束、发
动机线束及其他线束,产品涵盖整车客户定制化线束、新能源汽车高压线束、
仪表板线束、发动机线束、车身线束、门线束、顶棚线束及尾部线束等。汽车
线束是汽车电路的网络主体,是为汽车各种电器与电子设备提供电能和电信号
的电子控制系统。公司的线束产品主要应用在整车制造领域,下游客户主要为
汽车整车制造商。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产品汽车线束的销售收入全部为直销模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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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直接向下游整车厂商或其一级供应商进行销售。公司目前已成功进入大众、奔
驰、通用、奇瑞、江淮等主要汽车厂商的供应商体系,并通过定期的检验评价。
当客户有新项目推出时,会在供应商体系之内发布竞标通知及项目要求,公司
接到通知之后参与项目竞标,竞标成功之后将取得定点通知书,即获得该项目
下的供货资格。在获得项目定点之后,客户定期通过供应商系统等方式发出销
售订单或者要货需求,公司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并进行确认,根据客户要求安排
销售。
公司所涉及的原材料是导线、端子、护套、胶带、继电器盒等,其中导线、
端子及护套为主要原材料,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公司采购导线、
端子、护套合计占总采购比重为 65.66%、64.77%及 66.60%。
公司是国内先进的汽车线束生产企业,在行业内具备较高的市场地位和较
强的综合竞争力。目前我国汽车线束行业竞争情况较为分散,没有绝对占据垄
断地位的汽车线束企业。依靠和合资汽车厂商的密切合作,外资线束品牌厂商
占据了大量的市场份额,而国内自主线束厂商通常为国产汽车进行供货,只有
包括昆山沪光在内的少部分汽车线束生产商能够进入到合资汽车品牌的供应商
体系。


五、发行人资产权属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共拥有 4 项自有房屋建筑物、6 项土
地使用权(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取得相应产权证书)、7 项注册商标(商标注
册人均为发行人)、57 项专利(专利权人为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4 项软
件著作权(著作权人均为发行人)。此外,公司还存在租赁部分房产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存在约 2,318.79 平方米建筑
物未取得产权证,主要因建设时未按照规定履行报建手续或由于公开竞拍取得
而未办理产权证书,其占公司所拥有的房产面积的比例为 2.51%,占比较小。
该等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主要为食堂、门卫室及配电室等辅助性用房,
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1-2-2-25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关系


(一)关于同业竞争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成三荣先生,发行前其持有本公司 72.5963%的股份;本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成三荣先生、金成成先生,二人系父子关系,发行前合计持
有本公司 90.7454%的股份。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成三荣、金成成除
持有本公司股份外,控制的其他企业为昆山市沪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昆山市沪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主要业务范围为项目投资、企业资产管理等,
自成立以来未实际开展业务。本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销售商品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联交易
关联方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内容 金额 金额 金额
入比例 入比例 入比例
昆山仁崴 销售材料 - - - - 4.97 0.0036%
昆山康菲德 销售材料 - - - - 506.89 0.3624%
陈自强 销售废品 - - 16.50 0.0109% 20.64 0.0148%

① 昆山仁崴、昆山康菲德
报告期内,公司向昆山仁崴、昆山康菲德销售的产品主要为端子、护套,
2017 年关联销售金额合计为 511.86 万元,占 2017 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0.37%,
占比较小,2018 年之后未再发生新的关联交易,不存在依赖关联方或通过关联
交易调节发行人收入利润的情形。
② 陈自强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自然人陈自强销售纸箱等包装材料废品。发行人
参照市场上同类废品收购价格,协商确定废品销售单价,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2017 年-2018 年,公司对陈自强的关联销售额分别为 5.55 万元、20.64 万元及
16.50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0044%、0.0148%和 0.0109%,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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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很小,2018 年 7 月起公司不再向陈自强销售废品,不存在依赖关联方或通过
关联交易调节发行人收入利润的情形。
(2)采购商品及采购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联方 交易 占营业成 占营业成 占营业成
金额 金额 金额
内容 本比例 本比例 本比例
购买
1,893.64 1.39% 2,213.59 1.76% 2,861.13 2.42%
材料
昆山德可
购买
1,003.04 0.74% 1,404.92 1.12% 1,383.38 1.17%
劳务
昆山市张
浦镇大成 购买
- - - - 33.57 0.03%
鑫汽车配 材料
件经营部
昆山市张
浦镇手牵 购买
- - - - 34.57 0.03%
手汽车配 材料
件经营部
昆山市张
浦镇达力 购买
- - 12.53 0.01% 23.85 0.02%
居贸易商 材料

昆山市张
购买
浦镇和顺 - - 15.66 0.01% 51.19 0.04%
材料
贸易商行
购买
新人人才 - - - - 6,434.56 5.45%
劳务
购买
昆山立业 - - 196.96 0.16% 15.96 0.01%
劳务
江苏欧维
士保安服 购买
- - 28.35 0.02% 71.48 0.06%
务有限公 劳务

芜湖沪光
购买
线束有限 - - 29.18 1.50% 87.16 4.28%
劳务
公司
注:芜湖沪光线束有限公司相关交易金额计入销售费用,占同类业务的比例=交易金
额/销售费用总额。
① 昆山德可
A、关联采购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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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昆山德可采购电瓶导线、电瓶端子等原材料。发行人
向昆山德可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及主要型号、规格主要由供应商根据成本加成方
式报价,并依据市场询价结果确定,不存在关联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情形。
B、关联委托加工
发行人自 2014 年起,委托经客户认可的加工供应商昆山德可开展电瓶线加
工业务,在报告期内形成关联委托加工交易。公司与昆山德可的关联交易定价
合理,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交易价格差异显著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与昆山
德可交易的总金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 3.59%、2.88%及 2.13%,占比较小,
公司不存在通过上述关联交易调节成本费用的情形。
2020 年 3 月 2 日,公司收购昆山德可 100%股权,昆山德可成为公司全资
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② 昆山市张浦镇大成鑫汽车配件经营部、昆山市张浦镇手牵手汽车配件经
营部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昆山市张浦镇大成鑫汽车配件经营部、昆山市张浦镇
手牵手汽车配件经营部采购橡胶件,用于导线的外包,起隔音降噪的功能。
发行人向昆山市张浦镇大成鑫汽车配件经营部、昆山市张浦镇手牵手汽车
配件经营部采购的定价参考市场同类产品销售价格确定,不存在关联交易价格
显失公允的情形。
2017 年度,公司向上述两家关联方关联采购金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0.06%,占比较低,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上述两家关联方已注销,公司不
再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采购业务,不存在依赖关联方或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公
司成本费用的情形。
③ 昆山市张浦镇达力居贸易商行、昆山市张浦镇和顺贸易商行
报告期内,公司向昆山市张浦镇达力居贸易商行采购钻头、螺丝、锁头等
五金配件,向昆山市张浦镇和顺贸易商行采购橡皮筋。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公司向上述两家关联方关联采购金额占营业成本
的比例较低,分别为 0.06%和 0.02%。本公司于 2018 年 3 月和 2018 年 4 月已
分别停止与昆山市张浦镇和顺贸易商行、昆山市张浦镇达力居贸易商行的采购
业务,转向无关联第三方采购。发行人对上述两家关联方不存在依赖,也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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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成本费用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昆山市张浦镇达力居贸易商行、昆山市张浦镇和顺贸
易商行采购的定价是在市场价格调查的基础上协商的,不存在关联交易价格显
失公允的情形。
④ 新人人才、昆山立业
发行人从事的汽车线束业务用工需求量较大,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
需要大量的临时性、辅助性员工进行生产工作,报告期内新人人才、昆山立业
向公司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2017 年,公司与新人人才、昆山立业交易总额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合计
分别为 5.40%,占比较低,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新人人才、昆山立业交易价格不
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成本费用的情形。
自 2017 年以来,为规范劳务派遣行为,本公司已通过自行招聘正式员工的
方式降低劳务派遣人员数量及比例,与新人人才的关联交易于 2017 年 12 月末
已停止,与昆山立业的关联交易于 2018 年 3 月末已停止,公司不存在依赖关联
方的情形。
⑤ 江苏欧维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与江苏欧维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署《保安服务合同书》,
由江苏欧维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向公司派驻保安员。
2017 年及 2018 年,发行人向江苏欧维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采购金额分
别为 71.48 万元及 28.35 万元,截至 2018 年 5 月末,本公司已停止与欧维士的
相关业务,转与无关联第三方开展。
报告期内关联采购金额较小,且定价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公司不存在
依赖关联方或通过关联交易调节成本费用的情形。
⑥ 芜湖沪光线束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芜湖沪光为本公司提供奇瑞汽车芜湖工厂线束产品的中转仓储、
运输服务,价格根据芜湖沪光成本、费用并考虑一定利润后,经双方协商确定。
芜湖沪光自 2018 年 5 月起不再与公司发生交易,并于 2018 年 11 月注销。
公司目前自行租赁仓库并开展仓储及运输业务。
2017 年及 2018 年,公司向芜湖沪光采购金额分别为 87.16 万元及 29.18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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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元,占当期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7.48%及 2.93%,占比较小,且定价不
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依赖关联方或通过关联交易调节成本费用的
情形。
(3)关联租赁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王慰莉 承租房产 - 10.13 13.50

报告期内,发行人租赁王慰莉的房产位于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和静路,面
积为 377.20 平方米,用于上海工程中心办公使用,该房屋租金为 11,250 元/月
(约 29.83 元/月/平方米)。截至 2018 年 9 月末,上述关联租赁已停止。
发行人租赁上述房屋参考同类房产的价格确定了租金标准,公司租赁的房
屋面积较小,且不属于主要生产经营用房,公司与关联方确定的租金标准定价
合理、公允,不存在依赖关联方或通过关联交易调节成本费用的情形。
(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本公司分别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报酬
548.72 万元、793.91 万元及 963.68 万元。
(5)银行存贷款及贴现业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银行贷款业务 43,241.96 16,150.00 32,150.00
储蓄及理财利息收
2.13 12.40 89.03

昆山农商行
贷款利息支出 348.75 483.69 722.86
贴现支出 185.03 53.16 131.66
手续费支出 0.14 2.15 10.93

对于与昆山农商行的关联交易,公司已按照《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制度的
要求提交董事会表决,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严格规范关联交易的定价及决
策。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进行管理控制。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股权转让
为梳理公司业务、推动上市资产重组,2017 年 7 月 28 日,沪光有限与金
成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金成成将其持有的宁波沪光 100%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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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予沪光有限,纳入上市主体范围。同日,宁波沪光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上述
股权转让。由于在本次转让前,宁波沪光认缴出资额 500 万元,实缴出资额 0
万元,尚未实际出资,因此,上述股权以零对价转让。
2020 年 2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行人收购昆山德可股权事项,关联董事均已回避
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发行人与昆山德可股东王南钦签订股
权转让协议,约定发行人以 659.13 万元的价格收购昆山德可 100%的股权。
2020 年 2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
2020 年 3 月 2 日,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上述股权变更事项,并向昆山德
可核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截至 2020 年 3 月 2 日,本次股权收购的转让对价
已支付,并代扣代缴了转让方个人所得税。
昆山德可 2019 年末的总资产、净资产及 2019 年度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
占昆山沪光相应指标的比例均低于 3%,本次股权收购对昆山沪光的主营业务影
响很小。
(2)关联方代为持有公司子公司股权
2012 年 1 月至 2017 年 7 月仪征沪光设立及历次增资过程中,公司以其自
有资金支付出资款,并委托成三荣、金成成代为持有仪征沪光各 30%股权,成
三荣、金成成合计代公司持有仪征沪光 60%股权,上述股权代持关系已于 2017
年 7 月解除。
仪征沪光设立时,成三荣、金成成代发行人持有子公司股权,主要原因是
仪征沪光设立时全部注册资本均由沪光有限实际出资,由于沪光有限为一人公
司,不能再设立一人公司,因此仪征沪光部分股权以成三荣、金成成的名义持
有。
(3)关联方资金拆借
①资金拆出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联方 资金 资金 资金 资金 资金 资金
拆出 归还 拆出 归还 拆出 归还
昆山市张浦镇
信恒华泰五金 - - - - 150.00 322.14
模具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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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联方 资金 资金 资金 资金 资金 资金
拆出 归还 拆出 归还 拆出 归还
王建根 - - - - - 57.00
成锋 - - - - - 371.51
成三荣 - - - - 995.03 4,556.98
金成成 - - - - 383.00 2,148.04

报告期内,成三荣、金成成、成锋已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公司支付资
金拆借利息。其他借款主要为员工个人借款,金额较小,未计提资金占用费。
报告期内,成三荣、金成成、成锋、王建根、昆山市张浦镇信恒华泰五金
模具厂向公司的借款用于关联方的资金周转,与发行人供应商、客户均不存在
资金往来。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归还资金的来源为自有资金、经营所得以及其他合
法筹集的资金。
②资金拆入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联方 资金 资金 资金 资金 资金 资金
拆入 归还 拆入 归还 拆入 归还
沪成小贷 - - - - - 2,900.00

报告期内公司未向关联方拆入资金,报告期内归还沪成小贷的欠款为报告
期外公司向关联方拆入的资金。
③报告期内资金拆借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障碍
发行人资金拆借主要发生在一人公司阶段,已按当时的公司制度由执行董
事、财务负责人签字审批。
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在《公司章程》中对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进
行了相应规定;同时发行人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公司
独立董事、监事至少应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了
解公司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的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提请公司董事会采取相应措施。”
发行人 2017 年 12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已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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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告期包括关联资金拆借在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同时,发行人独立董事对
报告期的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发行人独立董事认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
联交易价格公允,遵循市场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发行人、中小股东以及债权人
的利益。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相关资金拆借已全部归还,2018 年以
来未发生新的关联资金拆借。
(4)关联资金往来
①通过关联方为其他公司提供资金周转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为关联方及其他公司提供资金周转、通过关联方为借
款方转贷从而归还周转资金的情况,2017 年度金额为 800.00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方 借款频率 归还方 周转金额
2017 年度
昆山市张浦镇信恒华泰五金
昆山德可 1笔 800.00
模具厂
合计 800.00
注:周转方式为公司向“借款方”提供借款以偿还其银行贷款,同时“借款方”向银行申请续
贷,续贷资金通过受托支付方式支付至“归还方”,并由“归还方”将资金转回至发行人。
② 通过关联方账户周转贷款
报告期内 ,公司 存在通 过关联 方进行 转贷的 情况, 2017 年度 金额为
34,588.00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资金转出方 转出金额 借款频率 资金转入方 转入金额
2017 年度
昆山市张浦镇信恒华
昆山德可 22,788.00 12 笔 22,788.00
泰五金模具厂
苏州工业园区四方 昆山市张浦镇信恒华
10,400.00 5笔 10,400.00
车辆配件有限公司 泰五金模具厂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 昆山市张浦镇信恒华
1,400.00 1笔 1,400.00
仪征有限公司 泰五金模具厂
合计 34,588.00
注:周转方式为发行人向银行申请受托支付方式的贷款,受托支付对象为“资金转出方”,“资
金转出方”收到资金后,将资金汇入“资金转入方”账户,并由“资金转入方”将资金转回至发
行人。
2018 年度以来,公司未发生新的关联资金往来。
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资金贷款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实际使用对象
与被支付方存在一定差异,不符合《贷款通则》第七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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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尽管如此,公司所获得的银行贷款资金均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未违反公司
与银行之间关于贷款资金用途的约定,公司并无以欺诈手段获取贷款的主观意
图,也未损害金融机构与其他企业的利益。自 2017 年 12 月以来,发行人未再
发生通过上述关联方账户周转申请银行贷款的行为,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人上述经关联方账户周转取得的银行贷款已全部偿还完毕,发行人作为借
款人与贷款银行之间就上述贷款事宜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履行完毕,未与银行
发生任何纠纷。银行将贷款资金支付给公司贷款户后,被支付方一般于当日或
次日将资金转入发行人账户,不存在资金被相关公司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财产流失的情形。
发行人通过上述关联方账户周转贷款资金的贷款合同均已履行完毕,发行
人已按贷款合同约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不存在逾期还款的情形,未给相关贷
款银行造成损失;相关贷款银行均已出具了确认文件,确认知悉发行人通过关
联方账户周转贷款的事项并无异议,相关借款合同已依约履行,不存在纠纷或
违约赔偿情形。招股说明书关于资金拆借和资金往来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不存在通过关联方与发行人供应商、客户进行资金往来的情形。
(6)关联担保
①报告期内公司对外关联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是否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履行完毕
昆山德可汽车配件有
昆山沪光 800.00 2016.9.8 2017.9.7 是
限公司
昆山德可汽车配件有
昆山沪光 700.00 2017.2.9 2018.2.8 是
限公司
昆山德可汽车配件有
昆山沪光 800.00 2017.9.13 2020.9.12 是
限公司
昆山德可汽车配件有
昆山沪光 500.00 2017.8.25 2022.8.24 是
限公司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上述担保涉及的昆山德可保证借款已偿还,根据
相关银行的确认,本公司的担保义务已履行完毕。
根据《公司法》第一章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
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上述关
联担保均发生在有限公司阶段、股份公司设立以前,已按当时的公司制度由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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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行董事签字审批。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在《公司章程》中对规范公
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进行相应规定;同时发行人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制度。
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担保已经发行人 2018 年 6 月 5 日及 6 月 25 日,
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及 2018 年 9 月
28 日及 2018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8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进行了确认,在审议时,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均予以了回避,发行人独
立董事亦对上述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价格是公
允的,不存在侵害发行人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担保事宜审议程序履行
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不属于违规担保。
②报告期内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是否已经履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行完毕
成三荣 3,600.00 2016.2.23 2017.2.23 是
成三荣 4,800.00 2017.3.27 2018.3.27 是
成三荣、金佩民 24,200.00 2012.12.5 2018.12.5 是
成三荣、金佩民 33,000.00 2014.7.14 2018.12.5 是
成三荣、金佩民 33,000.00 2016.6.21 2019.12.31 是
成三荣 12,000.00 2018.3.30 2019.3.30 是
成三荣、金佩民 17,500.00 2017.10.30 2022.10.29 是

(7)代收代付关联方股利及关联方股权转让
2008 年,公司股东、副总经理成锋出资认购昆山农商行 6 万股股份,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成三荣的兄长成金荣出资认购昆山农商行 6 万股股份,公司
董事、财务总监王建根的妹夫李健出资认购昆山农商行 3 万股股份,公司监事
会主席朱雪青出资认购昆山农商行 5 万股股份,由于该部分股权性质为法人股,
自然人无法直接持有,因此该部分股权一直委托本公司代为持有。经历次留存
收益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 2017 年 11 月 17 日该部分股份增加至 58.47 万
股。
报告期内,本公司因代成锋、成金荣、李健及朱雪青持有昆山农商行股权,
代收代付股利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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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单位:万元
名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成锋 1.27 1.27
成金荣 1.27 1.27
李健 0.92 0.92
朱雪青 1.21 1.21
合计 4.68 4.68
为支持公司发展,2017 年 11 月 17 日,成锋、成金荣、李健及朱雪青分别
与本公司签署协议,将由公司代持的昆山农商行合计 58.47 万股股份以每股 4.21
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入账价值参照昆山农商行 2017 年度定向增资扩股的增资
价格确定。
综上,报告期内,上述交易为偶发性交易,公司不存在依赖关联方的情形;
针对报告期内的大额资金拆借,公司已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了资金占用
费,针对其它资金往来,关联方实际并未使用相关资金,也并未支付任何资金
往来以外的使用费或占用费,公司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成本费用的情形。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日 日 日
昆山康菲德电子有
应收账款 - - 1.64
限公司
芜湖沪光线束有限
预付款项 - - 1.24
公司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日 日 日
短期借款 昆山农商行 11,500.00 7,050.00 12,850.00
昆山市张浦镇达力
应付账款 - - 4.47
居贸易商行
昆山市张浦镇和顺
应付账款 - - 2.26
贸易商行
昆山德可汽车配件
应付账款 543.37 660.82 808.86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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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其兼职情况、
薪酬情况以及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间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如下所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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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持有公司股 与公司的其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薪酬情况
份比例 他利益关系
上海市雷磁服装厂销
1984-1986 昆山市沪成投资
售员
顾问有限公司执
上海市派克电气有限
1986-1988.7 行董事、仪征沪光 公司 103 万
董事长、总 公司销售科科长 直接持有
成三荣 男 57 执行董事兼总经 元+关联企业 无
经理 昆山市南港沪光电器 72.5963%
1988.7-1997.3 理、昆山农商行董 5 万元
厂厂长
事、德国 KSHG 负
1997.3-2017.10 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责人
2017.10 至今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昆山市沪成投资
顾问有限公司监
事、宁波沪光执行
公司工程师、销售工程
董事、昆山泽荃执 公司 67.97 万 直接持有
金成成 董事 男 34 2009.11 至今 师、国际业务部经理及 无
行董事兼总经理、 元 18.1491%
采购部总监、董事
仪征沪光监事、宁
德沪光执行董事
兼总经理
昆山市南港沪光电器
1988.10-1992.12
厂会计
昆山市白米金属材料
董事、财务 1993.1-1996.12 公司 81.33 万 间接持有
王建根 男 53 公司经理 - 无
总监 元 0.3076%
1997.3-1998.12 公司主管
1999.1 至今 公司财务经理
2017.11 至今 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1-2-2-38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持有公司股 与公司的其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薪酬情况
份比例 他利益关系
昆山农商行客户经理
2014.9-2017.4
董事、董事 及业务部经理 公司 61.24 万 直接持有
成磊 男 33 - 无
会秘书 2017.4 至今 公司董事会秘书 元 0.7287%
2017.11 至今 公司董事
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
2006-2011
师协会高级会计师
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 财政部会计准则
2011 至今 公司 8.00 万
程华 独立董事 女 41 会高级会计师 委员会高级会计 - 无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 师
2012-2018.6
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7.11 至今 公司独立董事
同济大学机械学院汽
1991.4-2001.6
车系助教、讲师
同济大学汽车学院副 同济大学副教授、
2001.7 至今 公司 8.00 万
沈勇 独立董事 男 54 教授 上海图巨信息科 - 无

上海图巨信息科技有 技有限公司监事
2016.4 至今
限公司监事
2017.11 至今 公司独立董事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公
1996.7-2000.5
司法律顾问 上海市金茂律师
公司 8.00 万
程小芯 独立董事 女 46 上海市疁城律师事务 事务所行政管理 - 无
2000.5-2002.12 元
所律师 人员
2002.12-2003.5 上海市佳信达律师事




1-2-2-39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持有公司股 与公司的其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薪酬情况
份比例 他利益关系
务所律师
上海市世代律师事务
2003.5-2014.6
所律师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
2014.6 至今
所行政管理人员
2017.11 至今 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主 2001 至今 公司总经办副主任 公司 32.96 万 间接持有
朱雪青 女 40 宁德沪光监事 无
席 2017.11 至今 公司监事会主席 元 0.1385%
日佳力机电工业(昆
2007.9-2008.10 山)有限公司总经理助

昆山德企同步带轮制
股东代表 公司 43.50 万 间接持有
朱静 女 39 2009.10-2010.8 造有限公司总经理助 - 无
监事 元 0.1385%

公司总经办人员、物流
2010.9 至今
部主管及采购部经理
2017.11 至今 公司监事
富兰德林咨询(上海)
2010.3-2012.4
有限公司顾问
职工代表 上海亚峰投资管理有 公司 11.09 万 间接持有
陶晓坚 男 37 2012.6-2015.1 - 无
监事 限公司综合管理 元 0.0138%
双柒科技(上海)有限
2015.3-2016.8
公司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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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公司股 与公司的其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薪酬情况
份比例 他利益关系
昆山新鸿企业机械制
2016.9-2017.4 造有限公司总经理秘

2017.4 至今 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7.11 至今 公司监事
公司 84.78 万 直接持有
成锋 副总经理 男 61 1998.2 至今 公司副总经理 昆山泽荃监事 无
元 0.9698%
公司总经理助理、国际 公司 67.87 万 间接持有
史媛媛 副总经理 女 37 2005.12 至今 - 无
业务部经理、副总经理 元 0.2216%
江西南昌旋耕机厂工
1989.11-1994.7
程师
广东古河金山电装有
1994.8-1998.12 公司 78.64 万 间接持有
孙祥云 副总经理 男 57 限公司经理 - 无
元 0.1108%
上海金亭汽车线束有
1999.1-2016.12
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7.2 至今 公司副总经理
惠州华夏电装有限公
1988.12-1996.6
司生产主任
重庆长华汽车线束有
1996.6-1999.11 公司 56.82 万 间接持有
蔡保卫 副总经理 男 53 限公司副总经理 - 无
元 0.1385%
惠州金山电装有限公
1999.12-2007.8
司副总经理
2007.9-2011.4 惠州金山线束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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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持有公司股 与公司的其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薪酬情况
份比例 他利益关系
司总经理
苏州路之遥科技有限
2012.8-2013.3 公司线束事业部总经

公司技术开发部副总
2013.3 至今
经理
广州番禺隆辉电子工
1999.1-2000.2
业村 5S 巡察专员
广州藤仓电线电装有
2000.3-2004.3
限公司制造系长
米泽电线(昆山)有限
2004.3-2010.5 公司 44.27 万 间接持有
许晶萍 副总经理 女 45 公司品管课长 - 无
元 0.0720%
珠海藤仓电装有限公
2010.5-2015.5 司上海分公司品管课

公司质量经理及质量
2015.5 至今
副总经理
公司产品工程师、主管
2003-2013.6 公司 64.95 万 间接持有
吴剑 总工程师 男 37 工程师、项目经理 - 无
元 0.1663%
2013.7 至今 公司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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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八、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成三荣先生,现持有本公司 26,200 万股股份,占发行
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72.5963%。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成三荣先生和金成成先生。二人系父子关系,合计持
有本公司 32,750 万股股份,占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90.7454%。
成三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31022219631020****,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永安街***号,现任本公司董
事长、总经理,兼任昆山农商行董事、昆山市沪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金成成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31011419860131****,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北安德路***弄**号,现任本
公司董事、采购部总监,兼任昆山市沪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监事。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7,191,943.00 89,715,456.17 162,467,061.99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 - 179,506.85
融资产
应收票据 - 95,517,579.18 67,472,000.00
应收账款 454,864,217.29 366,869,848.51 400,320,271.19
应收款项融资 115,680,000.00 - -
预付款项 11,019,911.79 16,098,912.97 13,546,411.73
其他应收款 1,176,860.28 2,219,387.49 25,127,906.27
存货 224,970,627.12 202,873,036.42 176,636,408.07
持有待售资产 - - 45,00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 5,950,000.00 -
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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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流动资产 34,116,683.22 12,396,713.09 3,219,772.92
流动资产合计 939,020,242.70 791,640,933.83 893,969,339.0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67,117,285.10 67,117,285.10
长期应收款 3,150,000.00 3,150,000.00 8,75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7,117,285.10 - -
固定资产 365,099,204.85 313,097,654.57 295,680,559.59
在建工程 188,818,893.27 4,602,657.80 4,135,315.00
无形资产 53,312,908.51 24,043,836.02 15,583,998.43
长期待摊费用 12,120,431.34 6,835,841.20 2,301,145.33
递延所得税资产 9,136,921.50 7,156,478.92 6,710,889.20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762,190.30 46,336,270.72 15,584,248.57
非流动资产合计 711,517,834.87 472,340,024.33 415,863,441.22
资产总计 1,650,538,077.57 1,263,980,958.16 1,309,832,780.2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30,407,489.66 367,563,513.48 452,424,787.50
应付票据 105,500,000.00 110,350,000.00 141,500,000.00
应付账款 297,757,609.69 234,479,116.83 225,411,481.94
预收款项 19,456.18 22,794.51 320,762.26
应付职工薪酬 28,084,791.81 24,219,030.36 23,914,374.93
应交税费 8,824,461.98 10,570,927.81 47,092,946.52
其他应付款 2,755,589.65 3,514,105.81 3,218,142.0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4,354,036.06 2,792,708.48 -
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977,703,435.03 753,512,197.28 893,882,495.2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00,149,722.22 - 16,000,000.00
长期应付款 1,473,460.85 11,552,561.67 19,551,979.73
递延收益 33,682,462.39 32,199,161.17 14,894,260.63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5,305,645.46 43,751,722.84 50,446,240.36
负债合计 1,113,009,080.49 797,263,920.12 944,328,735.56
股东权益:
股本 360,900,000.00 360,900,000.00 360,900,000.00
资本公积 2,791,595.69 2,791,595.69 2,791,595.69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14,385.92 11,533.70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19,917,422.02 9,613,631.89 1,038,477.16
未分配利润 153,905,593.45 93,400,276.76 773,971.8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537,528,997.08 466,717,038.04 365,504,04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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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权益合计
股东权益合计 537,528,997.08 466,717,038.04 365,504,044.68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650,538,077.57 1,263,980,958.16 1,309,832,780.24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631,793,203.99 1,510,225,637.20 1,398,772,197.47
其中:营业收入 1,631,793,203.99 1,510,225,637.20 1,398,772,197.47
二、营业总成本 1,550,404,030.24 1,424,137,099.01 1,322,921,025.55
其中:营业成本 1,363,053,194.74 1,256,342,647.64 1,180,889,209.41
税金及附加 8,678,817.14 9,360,946.20 7,850,460.22
销售费用 22,935,597.47 19,395,535.53 20,372,047.17
管理费用 58,514,812.16 58,668,015.60 36,879,045.96
研发费用 74,658,832.51 61,278,324.43 52,321,329.42
财务费用 22,562,776.22 19,091,629.61 24,608,933.37
其中:利息费用 20,770,883.93 18,162,423.70 24,357,058.17
利息收入 727,952.62 1,815,801.98 3,850,327.18

加:其他收益 28,817,580.09 29,682,083.79 27,070,324.17

投资收益(损失以“-”
3,312,904.65 1,928,489.65 -3,034,400.33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 - -5,058,703.71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 -179,506.85 179,506.85
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
- - -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43,202.19 - -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4,605,157.51 -3,764,106.52 -16,704,602.27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229,057.89 -935,495.11 297,988.34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108,728,645.28 112,820,003.15 83,659,988.68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3,940,207.76 3,253,328.19 689,879.42
减:营业外支出 824,319.32 558,633.53 1,323,143.2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111,844,533.72 115,514,697.81 83,026,724.87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0,486,443.81 14,313,238.15 10,339,394.9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101,358,089.91 101,201,459.66 72,687,329.95


1-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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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号填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
101,358,089.91 101,201,459.66 72,687,329.95
损以“-”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
- - -
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少数股东损益 - - -
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101,358,089.91 101,201,459.66 72,687,329.95
利润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2,852.22 11,533.70 -

七、综合收益总额 101,360,942.13 101,212,993.36 72,687,329.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
101,360,942.13 101,212,993.36 72,687,329.95
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 - -
总额
3、合并现金流量表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1,378,779,143.67 1,276,843,581.50 1,223,590,621.30
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21,279,725.00 23,634,111.56 24,540,239.2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13,735,324.06 28,201,759.46 8,305,152.71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13,794,192.73 1,328,679,452.52 1,256,436,013.2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957,500,740.08 765,855,478.54 870,270,641.25
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307,279,402.83 279,993,439.96 231,349,075.76
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81,684,009.39 127,643,650.74 61,550,273.8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50,596,616.61 59,274,278.31 47,943,398.88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97,060,768.91 1,232,766,847.55 1,211,113,389.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6,733,423.82 95,912,604.97 45,322,623.49
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5,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312,904.65 1,928,489.65 2,024,303.3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 275,913.65 3,660,388.63 2,870,755.14


1-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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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 26,027,928.00 74,556,588.85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88,818.30 96,616,806.28 79,451,647.3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217,219,944.67 92,718,262.96 64,457,151.45
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73,400,082.05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 - -
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 - 35,308,275.79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7,219,944.67 92,718,262.96 173,165,509.2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13,631,126.37 3,898,543.32 -93,713,861.92
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142,284,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
- - -
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20,281,261.51 445,000,000.00 735,701,074.34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2,771,042.00 - -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23,052,303.51 445,000,000.00 877,985,074.3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58,000,000.00 545,934,158.61 671,18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
51,088,916.38 18,425,277.90 24,248,762.32
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6,715,005.15 39,313,277.85 44,655,179.29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15,803,921.53 603,672,714.36 740,083,941.6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7,248,381.98 -158,672,714.36 137,901,132.73
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
-825,049.29 712,307.25 1,779,789.31
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9,525,630.14 -58,149,258.82 91,289,683.6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
39,849,803.17 97,999,061.99 6,709,378.38
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49,375,433.31 39,849,803.17 97,999,061.99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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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87,881.75 -1,148,704.77 113,439.9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9,537,855.09 8,124,646.48 2,758,662.25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
- - 1,758,240.11
金占用费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
- - -1,756,961.49
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
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
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 - 49,863.01 179,506.85
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1,374,712.30 581,230.07 -692,419.7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10,705,619.80
所得税影响额 -1,586,870.21 -1,176,748.67 1,481,974.0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8,837,815.43 6,430,286.12 -6,863,177.80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1,358,089.91 101,201,459.66 72,687,329.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92,520,274.48 94,771,173.54 79,550,507.75
股东的净利润


(三)主要财务指标

1、基本财务指标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指标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流动比率 0.96 1.05 1.00
速动比率 0.73 0.78 0.80
资产负债率(合并) 67.43% 63.08% 72.1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92 3.89 3.89
存货周转率(次) 6.14 6.33 7.0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18,536.09 17,573.54 14,337.18
(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6.38 7.36 4.41
每股净资产(元) 1.49 1.29 1.0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3 -0.16 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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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指标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
0.05 0.27 0.13
流量(元)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
4.75% 2.59% 0.90%
比例
注:每股净资产、每股净现金流量及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仅披露股改完成后的数据,以股改完成后
的总股本 36,090 万股为基数计算
指标计算方法: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期末净资产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表所示:
加权平均 每股收益(元)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9 年度 20.09% 0.28 0.28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2018 年度 24.32% 0.28 0.28
股东的净利润
2017 年度 38.90% 0.22 0.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019 年度 18.33% 0.26 0.26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2018 年度 22.78% 0.26 0.26
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7 年度 42.57% 0.24 0.24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资产规模总体上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2018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较 2017 年 12 月 31 日减少 4,585.18 万元,降幅为 3.50%,主要
原因系公司按期归还 2018 年到期的银行借款并按期支付供应商款项导致货币
资金减少。2019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38,655.71
万元,增幅为 30.58%,主要原因为:一方面,2019 年度,公司通过银行借款筹
资用于支付厂房建设款项及日常经营所需款项,期末短期借款及长期借款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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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 2018 年末增加 26,299.37 万元;另一方面,2019 年度,公司对部分客户销售
规模上升,部分实现量产供货的新项目期后定价但 2019 年末尚未结算,导致应
收账款增加较多。
2、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 94.66%、94.51%和 87.84%。
本公司的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各期末合计占流
动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1.66%、94.54%和 95.50%。本公司的非流动负债为
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和递延收益。
3、偿债能力分析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资
产负债率分别为 72.10%、63.08%和 67.43%,本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00、1.05
和 0.96,速动比率分别为 0.80、0.78 和 0.73。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
债率呈下降趋势,流动比率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由于公司前期固定资产投入
逐渐产生效益,销售收入规模不断扩大,同时,2017 年 12 月公司通过股权融
资的方式筹集资金 1.42 亿元并归还部分银行借款,大幅改善了公司的偿债能力。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速动资产及流动负债均有所下降,公司速动比率较上
年基本持平。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上升、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
下降,主要原因系公司 2019 年为支付生产经营所需的材料款、厂房建设及设备
采购等款项支出,对银行的借款有所增加所致。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本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随销售规
模扩大逐年上升,金额分别为 14,337.18 万元、17,573.54 万元和 18,536.09 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分别为 4.41 倍、7.36 倍和 6.38 倍,总体维持在相对较高水
平,体现出公司较好的偿债能力。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1.13 次、1.17
次和 1.12 次,总资产周转率各年度基本持平。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7.01 次、6.33
次和 6.14 次。2018 年度,存货周转率较 2017 年度下降,主要原因是公司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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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营业成本较上年增幅为 6.39%,变动较小,同时受 T-CROSS(途铠)、K218
(雪佛兰科鲁泽)等拟于 2019 年大规模供货的新增项目影响,公司为满足生产
计划要求,于 2018 年末进行备货,原材料及在产品较上年末分别增加 2,415.97
万元和 1,468.65 万元,导致存货余额较上年末增长 14.27%,因而 2018 年存货
周转率有所下降。2019 年度存货周转率与 2018 年度基本持平。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3.89 次、
3.89 次和 3.92 次,应收账款周转率各年度基本持平。
5、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取得持续增长,主要由于公司前期承接的老客户
项目持续释放业绩,同时公司着力开发的部分新客户订单逐渐在报告期内进入
批量供货阶段,为公司销售收入增长提供支持。
2018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 2017 年增加为 9,379.84 万元,增幅为 7.01%,
主要由于公司 2018 年度进入批量生产的新项目较多,其中上汽大众 CUV(斯
柯达柯米克)整车线、上汽集团 EP22(荣威 EI5)项目以及奇瑞汽车 T18(瑞
虎 8)项目 2018 年度合计实现收入 18,154.80 万元,带动成套线束销售收入较
上年增加 9,046.92 万元;同时,奔驰门线束供应量稳中有升,2018 年度其他线
束销售收入较 2017 年度增加 4,684.70 万元,抵消了因 EA211 项目销量减少原
因导致的发动机线束收入减少。
2019 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55,697.11 万元,同比增加 12,528.46 万
元,增幅为 8.75%,主要系本期公司 T-CROSS(途铠)、K218(科鲁泽)以及
BSUV COUPE(途昂 X)项目新实现量产,合计贡献收入 29,584.98 万元,带
动成套线束收入增长 17,984.26 万元;受国五转国六影响,发动机线束收入同比
减少 5,768.80 万元;其他线束收入保持稳定。
6、利润来源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155,697.11 143,168.65 133,788.82
营业收入 163,179.32 151,022.56 139,877.22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95.41% 94.80% 95.65%
营业利润 10,872.86 11,282.00 8,3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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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利润总额 11,184.45 11,551.47 8,302.67
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比例 97.21% 97.67% 100.76%
净利润 10,135.81 10,120.15 7,268.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9,252.03 9,477.12 7,955.05
公司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91.28% 93.65% 109.44%
公司的净利润/净利润

本公司从事汽车线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报告期内营业收入
及营业利润基本来自于主营业务,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营业利润
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00.76%、97.67%和 97.21%。公司报告期内安置残疾
人就业,因此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增值税退税优惠政策,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
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存在波动,主要由于企业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上述增
值税退税的核算方式发生变化所致。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公司
分别收到增值税退税 2,454.02 万元、2,363.41 万元及 2,127.97 万元。报告期内,
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


(五)发行人股利分配

1、公司上市前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现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上市前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
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
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
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
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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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
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
本的 25%。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
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
前提下,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利
润,积极推行现金分配的方式。
3、公司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
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有关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
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有)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
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公司应充分听取
和考虑中小股东的要求,充分考虑货币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
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及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
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时,公司可以进行
中期现金分红。
如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发生,公司进行股利分配时,应当采取现金方式进
行分配,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重大资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3)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应按照公司相关事项决策权限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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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程序。
如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且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公司可
以以股票方式进行股利分配,股票分配方式可与现金分配方式同时进行。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或者公司发展阶段不
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
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论证过
程中,需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
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全体董事过半
数表决通过并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预
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并经半数以
上监事表决通过,若公司有外部监事(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则外部监
事应当对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意见。董事会及监事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
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如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原因、未用于
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改变。如现行政策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
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实发生冲突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
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议案需分别经监事会和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
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提案中应详细说明修改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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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政策的原因。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为公司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其中,修改本章程确定的
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4、近三年及一期的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鉴于公司自然人股东因股改涉税事项需缴纳个人所得税,2019 年 5 月 6 日
及 2019 年 5 月 28 日,发行人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19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下股利分配事宜: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8,713.66 万元。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360,9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5 元(含税)人民币现金,合计发放现金股利 3,067.65 万元。本次分配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上述股利分配事宜已实施完毕。
5、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经会计师审计的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4,919.42 万元。
经本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前的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
利润,由本次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六)纳入发行人合并会计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如下: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地 注册资本(万元)
仪征沪光 100.00% 江苏省仪征市 7,500.00
宁波沪光 100.00% 浙江省宁波市 2500.00
昆山泽荃 100.00% 江苏省昆山市 500.00
宁德沪光 100.00% 福建省宁德市 5,000.00
德国 KSHG 100.00% 德国沃尔夫斯堡 2.50 万欧元

1、宁波沪光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资产总额 2,422.35 1,19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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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负债总额 365.89 629.07
所有者权益 2,056.45 562.97
营业收入 2,278.69 2,352.09
利润总额 -674.04 114.41
净利润 -506.51 84.73

注:上述数据已经立信审计。
2、仪征沪光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资产总额 10,220.37 9,697.99
负债总额 2,293.87 1,966.23
所有者权益 7,926.49 7,731.76
营业收入 6,744.10 7,317.58
利润总额 244.61 1,532.09
净利润 181.98 1,148.60

注:上述数据已经立信审计。

3、昆山泽荃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资产总额 2,158.59 2,749.70
负债总额 1,285.90 2,108.58
所有者权益 872.68 641.12
营业收入 13,645.33 8,918.71
利润总额 308.75 161.51
净利润 231.57 121.14

注:上述数据已经立信审计。

4、宁德沪光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资产总额 6,532.84 1,000.33
负债总额 1,620.86 0.94
所有者权益 4,911.98 999.38
营业收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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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利润总额 -116.54 -0.82
净利润 -87.40 -0.62

注:上述数据已经立信审计。

5、德国 KSHG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资产总额 423.04 426.10
负债总额 198.10 213.83
所有者权益 224.94 212.27
营业收入 1,267.26 1,089.88
利润总额 17.87 275.82
净利润 12.39 191.14

注:上述数据已经立信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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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3 日及 2019 年 9 月 20 日分别召开的 2018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拟公开发行新股
不超过 4,01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
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 实施主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 项目环评
号 (万元) 资金(万元) 体
整车线束智 昆张备 昆山沪
1 57,181.27 14,000.00 昆环建[2018]0398 号
能生产项目 [2018]26 号 光
新建自用全 昆张备 昆山沪
2 10,308.16 2,962.91 201832058300001046
自动仓库 [2018]27 号 光
合 计 67,489.43 16,962.91

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
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建
设,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对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额不能满足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则不足部
分将由公司自筹。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有助于公司把握汽车线束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提高公司产能和产品的
市场占有率,提高智能化仓储水平,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偿债能力将
得到有效提高,可以显著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拓展公司的债务融
资空间。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本公司未来营业收入预计将实现较快
增长,盈利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但由于募集资金到位后净资产在短期内大幅
增加,项目在短期内难以完全发挥效益,因此,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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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会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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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发行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摘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外,
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本公司按同一控制主体下统计的前五
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合计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8.86%、87.65%及
83.83%,其中对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52.13%、49.84%及 50.35%,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19 年,我国汽车销量排名前十位的企业集
团销量合计为 2,329.4 万辆,合计占比为 90.4%,其中一汽大众及上汽大众大众
分列乘用车销量第一及第二位,汽车整车产业销量集中度较高。昆山沪光作为
汽车线束领域及大众汽车集团线束产品的主要供应商之一,呈现客户集中度较
高的特点,与下游行业特征基本一致。
汽车整车制造厂商通常需实施严格的筛选程序,综合考虑技术服务能力、
供货稳定性、质量控制体系等因素选择零部件供应商,通常情况下在选定后即
与供应商保持长期牢固的合作关系,以确保整车销售业务的稳定性。昆山沪光
经历了严格的审核、长期评价过程进入大众汽车集团(中国)的合格供应商体
系至今已超过 15 年,陆续向大众汽车集团(中国)及其合资公司提供发动机线
束、门板线束以及客户定制化线束,与上汽大众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
同时,凭借先进的制造流程、可靠的产品质量及突出的品牌影响力,公司近年
来逐渐开发了戴姆勒奔驰、宝沃汽车、上汽通用等新客户,报告期各期前五大
客户占比逐年下降。尽管如此,如果公司主要客户未来因终端消费市场的重大
不利变化产生较大的经营风险或缩减与公司的合作规模,可能导致公司销量减
少或应收账款未能及时收回,对公司生产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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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汽车行业周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主要产品汽车线束以汽车为载体,生产经营与汽车行业的整体发展
状况、景气程度密切相关。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发展,居民生活水平得
到较大改善,汽车行业呈现稳定发展的态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12
年至 2016 年,我国汽车销量由 1,930.64 万辆上升至 2,802.82 万辆,年复合增长
率达 9.77%。受购置税优惠幅度减小、2016 年基数较高等因素影响,2017 年我
国汽车销量增速放缓至 3.04%,较 2016 年有所回落。2018 年受宏观经济影响,
汽车需求下降,汽车销量出现首次下滑,较 2017 年下降 2.8%。2019 年以来,
我国汽车工业在中美经贸摩擦、环保标准切换、新能源补贴退坡等因素影响下,
行业下行压力较大,在一系列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
预期的政策引导下,2019 年我国汽车销量为 2,576.9 万辆,仍较上年同期下降
8.20%。汽车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亦受宏观经济波动、环保政策等因
素的影响,未来若宏观经济下行,或国家环保政策趋严,将导致汽车行业景气
度下降,进而对本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业绩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出现较大波动。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
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39,877.22 万元、151,022.56 万元和 163,179.32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7,268.73 万元、10,120.15 万元和 10,135.81
万元。2017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6 年度下降 27.96%,
主要原因为公司当年量产的新车型较少,正常年度降价及因承接新项目对老车
型项目给予客户额外的降价优惠导致毛利率下降,同时因处置沪成小贷股权造
成额外的资产减值损失。2018 年度,随着公司量产新项目的增加,毛利率回升,
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7 年度上升 39.23%。2019 年度,公司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基本持平,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2.38%。虽然公司目前已定点的项目较多,但如果主要车
型量产时间延迟或实际产量未达预测,或公司主要下游客户的经营出现重大不
利变化,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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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2020 年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公司主要客户复工延迟,短期内产能未恢复
正常水平导致需求下降,公司 2020 年一季度及上半年预计经营业绩受疫情影响
有所下降。随着疫情缓解,公司经营将恢复正常状态,本次疫情对公司的影响
为阶段性影响。但由于全球疫情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如果疫情持续较长时间,
可能对国内经济及汽车终端市场恢复带来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
不利影响。


四、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本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线束的研发、制造及销售,下游汽车整车行业具备严
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认证体系,对汽车零部件的产品交付质量及安全性能
要求较高。本公司先后通过 ISO9002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QS-9000 质量体系认
证、VDA6.3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以及 IATF16949 四大认证体系,同时根据全球
整车制造厂商的标准及要求制定了更为严格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生产经营过
程中,亦未曾因产品质量缺陷导致大规模的召回或赔偿。但若未来因公司产品
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给客户带来重大损失,公司将可能面临赔偿风险,对公司业
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导线、端子,其成分主要为铜,铜材属于大宗商品,
市场供应充足,但价格容易受到经济周期、市场需求、汇率等因素的影响,出
现较大波动。目前公司与主要客户采用铜价补差或调整产品价格的方式抵御铜
价波动风险,并与少数供应商采取铜价补差的形式进行结算,能够在一定程度
上抵御铜价波动对公司成本的影响,但未来若铜价发生大幅波动,或公司与客
户、供应商对于铜价补差的结算方式发生变化,则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产品价格下降导致的经营风险


本公司生产销售的汽车线束产品价格与配套车型销售价格密切相关。在新
车型和改款车型上市初期,汽车售价较高,汽车零部件利润水平较高,随着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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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生命周期的不断推进及新车型的推出,整车厂商在保证一定的利润水平基础
上,对原有车型降价的同时也要求汽车零部件生产商降价,从而降低本公司产
品的销售价格。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在产品质量、技术实力和成本控制等方面
形成的竞争优势,巩固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并不断加大新客户开拓力度,
获取新车型新订单,同时在产品开发过程中,根据开发进度向汽车制造商收取
一定的开发费用补偿。但就长期而言,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以及市场竞
争不断加剧,如果公司对新车型新产品的开发及销售无法抵消原有车型产品的
价格下降因素,可能会对公司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七、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目前我国汽车线束行业仍然较为集中,且外资品牌占主要地位,本公司依
靠坚实的产品质量以及优秀的研发能力,已经进入大众汽车集团、戴姆勒奔驰、
通用汽车集团、奥迪汽车集团、宝沃汽车等全球汽车整车制造厂商供应商体系,
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但未来随着我国汽车行业持续发展,将吸引更多的汽车
线束厂商进入该领域,导致市场竞争加剧,若公司无法及时提高产品竞争力,
紧跟汽车整车厂的开发速度,则将面临市场份额下降的情况,影响公司未来发
展。


八、新产品技术开发风险


公司下游汽车整车制造行业更新换代速度较快、产品具备特定的生命周期,
针对下游行业客户推出的新产品,本公司需持续与其合作进行技术开发,并经
过客户严格的认证之后方可进行批量供货,具有认证周期长、环节繁多、流程
复杂等特点。虽然公司基本实现与客户同步研发设计及技术协调,且在客户的
现场考核及评审中获得了客户的认可,但仍存在因设计失误造成新产品与客户
要求不符或未能够及时开发出与新车型相配套的新产品而带来的技术开发风
险。同时,随着下游行业结构性调整及技术进步,客户将对本公司产品在技术
和质量上提出更高的要求,若公司产品研发与生产能力不能同步跟进,无法满
足市场的要求,本公司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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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房产权属面临的风险


目前,公司存在约 2,318.79 平方米建筑物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主要用途
为食堂、配电房等生产及经营辅助用途;同时,公司向昆山市张浦镇凤翔富民
合作社(普通合伙)、昆山市张浦镇南港村民强富民合作社(普通合伙)、昆
山市张浦镇星光富民合作社(普通合伙)、昆山市张浦镇民欣富民合作社(普
通合伙)租赁的合计面积为 10,812 平方米的房产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上述租
赁房产主要用于员工住宿。虽然上述房产并非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用房,且面积
及占比较小,但若该等房产被要求改变用途或者拆除,短时间内无法找到替代
房产,将可能对昆山沪光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本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被认定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并于 2019 年 11 月
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了证书号为 GR201932000865 的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认定有效期为三年,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政策享受 15%的所得税优
惠税率。在上述证书到期后,如果本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未能通过复审,
本公司需按照 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将对公司税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本公司报告期内安置残疾人比例超过总人数的 25%,并根据相关政策按照
安置残疾人人数享受增值税限额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若未来国家对于残疾人
安置的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安置残疾人比例未能达到 25%,则可能无
法享受目前的税收优惠,将对公司的税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偿债能力风险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 67.43%,流动比率和速
动比率分别为 0.96 和 0.73,报告期内,本公司负债结构中以流动负债为主,资
产负债率维持在较高水平。虽然自 2018 年以来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有所好转,但
如果外部经营环境和行业发展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导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状况恶化,而本公司又不能通过其他渠道筹集资金及时偿还到期的银行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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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或供应商欠款,公司将面临短期偿债风险。


十二、存货跌价风险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货
账面价值分别为 17,663.64 万元、20,287.30 万元及 22,497.06 万元,占各期末总
资产比重分别为 13.49%、16.05%及 13.63%,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
872.35 万元、893.62 万元及 754.22 万元。本公司目前产品生产周期较短,且严
格按照客户需求计划进行供货,存货周转较快,但若未来遇到管理不善或者客
户需求发生重大变动,则会增加公司存货跌价的风险。


十三、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
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40,032.03 万元、36,686.98 万元及 45,486.42 万元,占各期
末总资产比重分别为 30.56%、29.02%及 27.56%,公司期末应收账款占总资产
比重相对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分别为 431.23 万元、
551.17 万元及 546.85 万元。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上汽大众、大众动力总成、奇瑞汽车、一汽大众、江
淮汽车等整车制造商,信誉度高,周转较快,保持着良好的回款记录。但若未
来公司主要客户发生经营困难或者与公司合作关系出现不利状况,可能导致回
款周期增加甚至无法收回货款,进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宝沃汽车 4,730.05 万元,占应收账款总
额的比例为 10.28%,截至 2020 年 4 月底,上述款项已收回 2,483.58 万元,回
收比例为 52.51%。宝沃汽车(间接控股股东神州优车股份有限公司)自 2017
年以来持续亏损,且受疫情影响,自 2 月份以来尚未复产。未来若宝沃汽车自
身经营情况恶化或其它偶发性因素对宝沃汽车的现金流或资金周转产成重大不
利影响,可能导致公司应收款项无法收回,将对公司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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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本公司按照净利润计算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38.90%、24.32%及 20.09%。本次股票发行后,本公司的净
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
建设期,且达到预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
益充分体现出来之前,本公司可能面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十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成三荣先生,发行前其持有本公司 72.5963%的股份;本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成三荣先生、金成成先生,二人系父子关系,发行前合计持
有本公司 90.7454%的股份。本次发行后,成三荣、金成成仍将拥有对公司的控
制权,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尽管本公司已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较
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仍可能利用其控股地位,通
过公司董事会或行使股东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
配等决策进行不当控制,将会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损害其他股东的
合法权益。


十六、募集资金运用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本公司将实现新增 30 万套成套线束、50
万套高压线束、30 万件发动机线束、800 万件其他线束的生产能力。本公司已
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可行性论证,有能力消化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新增产能。但如果未来下游汽车行业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本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新增产能将面临市场开拓的风险,从而导致上述产品
的销售无法达到预期的目标。
另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本公司每年将增加较多的固定资产
折旧费用,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如期顺利达产,或者达产后相关产品市
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可能面临折旧费用大量增加而不能实现预期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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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的风险。


十七、公司规模快速扩张引起的管理风险


随着近年来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本公司积累了丰富的适应快速发展的经
营管理经验,治理结构得到不断完善,形成了有效的约束机制及内部管理制度。
但在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的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募集资金项目投产后,公司
生产规模将迅速扩张,在市场开拓、资源整合、内部控制、人才储备等方面对
公司提出更高的要求。尽管本公司主要管理层均有着相关行业的多年管理经验
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但如果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不能适应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
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将影响公司
的应变能力和发展活力,进而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本公司存在规模迅速扩
张引致的经营管理风险。


十八、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资金实力将大幅增强,净资产和股本规模亦将
随之扩大。随着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所投资项目的陆续达产,公司的净利润
将有所增厚。但是,募投项目的实施和预期收益的实现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
短期内公司利润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现有业务。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存
在较大增长的情况下,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收益指标均存在短
期被大幅摊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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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经办人或联系
项目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昆山沪光汽车
昆山市张浦镇沪光路
发行人 电器股份有限 0512-5032 5196 0512-5742 1311 成磊
388 号
公司
陈龙飞、刘连
中信建投证券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杰、胡梦月、
保荐人 010-8513 0937 010-6560 8450
股份有限公司 号 4 号楼 王辉、张健、
刘兆明
北京国枫律师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
律师事务所 010-8800 4372 010-6609 0016 曹一然、代侃
事务所 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立信会计师事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会计师事务所 务所(特殊普通 010-6828 7015 010-8821 7099 邹建、马萍伟
61 号四楼
合伙)
中通诚资产评 北京市朝阳区胜古北里
评估师 0512-6516 1593 010-6441 8970 潘康、沈国平
估有限公司 27 号楼一层
中国证券登记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
股票登记机构 结算有限公司 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 021-5870 8888 021-5889 9400 -
上海分公司 厦 36 楼


二、发行时间安排


初步询价时间 2020 年 7 月 10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20 年 8 月 5 日
申购日期 2020 年 8 月 6 日
缴款日期 2020 年 8 月 10 日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股票在上海
股票上市日期
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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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1、招股说明书全文和备查文件可以到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住所查
阅。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2:00-5:00。

2、招股说明书全文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查阅。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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