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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20-10-26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TES Touch Embedded Solutions (Xiamen) Co., Ltd.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60号厂房)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重要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zse.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
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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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下述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如下:
1、控股股东 IPC Management 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发行
人股份在上述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
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
作相应调整)。
2、实际控制人 Michael Chao-Juei Chiang 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股东 Pine Castle、天津嘉麟、Legend Point、北京鸿德、Goldpoly、厦门
保生、Dynamic Wise、中和致信、横琴高立、Eternal Rise、Profit Sheen、宸振投
资、宸平投资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
4、董事 Michael Chao-Juei Chiang、孙大明、李明芳、黄火表,高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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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吴俊廷、陈建成、邱云虹、钟柏安承诺: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
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后,本人任期届满前离职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份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发行人
股份在上述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
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
相应调整)。
5、监事吴文瑜、王威力、李莉承诺: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本
人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后,本人任期届满前离职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
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份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
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二、稳定股价预案及承诺

为保护中小股东和投资者利益,公司特制定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如下:
(一)启动和终止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1、启动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票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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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
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公司将启动股价稳定方案:
(1)发行人回购公司股票;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
企业间接,下同)增持公司股票;
(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自股价稳定方案触发之日起,公司董事会应在五个交易日内制订稳定公司股
价的具体方案,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
后实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
次达到触发股价稳定方案的情况,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股价稳定方案
履行相关义务。
2、终止条件
触发股价稳定方案时点至股价稳定方案尚未实施前或股价稳定方案实施后,
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
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
(2)继续实施股价稳定方案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及顺序
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发行人回购公司股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以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若“启动条件”触发,上述具体措施执行的
优先顺序为发行人回购公司股票为第一顺位;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为第二顺
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为第三顺位。
1、发行人回购公司股票
发行人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回购公
司流通股份,回购股票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并以不低
于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的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同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单一会计年度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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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累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 30%。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若公司一次或多次实施回购后“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且公司用于回购股份
的资金总额累计已经达到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则公司不再实施回购,而由控股股东进行增持,控股股东增持股票的价格
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增持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
从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 20%,且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从公司所获得税后
现金分红总额,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六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同时保证
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且不会迫使实际控制人履行
要约收购义务。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若控股股东一次或多次实施增持后“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且控股股东用于
增持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已经达到上一会计年度自发行人所获得的税后现金分
红总额,则实际控制人不再进行增持,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增持,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单次用
以增持的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不在发行人领取薪
酬的董事以发行人上一年度向全体董事派发的平均薪酬为计算依据,下同)的
10%,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以增持的金额不高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
酬总额的 50%。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六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同时保证
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次或多次实施增持后 “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且
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已经超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 50%,则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再实施增持。
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在公司上市时任职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责
任主体离职不影响本预案及其承诺的执行,新聘任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受聘
时应作出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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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1、发行人回购
(1)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内
做出回购股份的决议。
(2)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
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3)公司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股
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实施完毕。
(4)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并在 10 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控股股东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启动条件成
就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做出增持公告。
(2)控股股东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
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 3 个月内实施完毕。
(四)未能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未能履行回购公司股票的承诺,则发行人应向投资者公开道歉,且以
其承诺的回购金额为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控股股东未能履行增持公司股票的承诺,公司应将当年及以后年度应付未履
行增持义务控股股东的现金分红收归公司所有,直至该金额累计达到自控股股东
该次应当履行增持义务所对应的金额,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
在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增持公司股票的承诺,公司应将当年
及以后年度应付未履行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如有)收归公司
所有,直至该金额累计达到自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该次应当履行增持义务所对应
的金额,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启动股价稳定
措施的具体条件、采取的具体措施等有不同规定,或者对公司、控股股东和董事、
管理层个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公司、控
股股东和董事、管理层个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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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关信息披露责任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就有关信息披露责任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其他申请文件以及向各上市中介机
构提供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若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本公司将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达相关处罚决定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公司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方案(包括回购价
格、完成时间等,回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加算截至回购日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并提交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后实施。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
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若因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控股股东 IPC Management
控股股东 IPC Management 就有关信息披露责任作出如下承诺:
发行人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其他申请文件以及向各上市中介
机构提供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若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本企业将投票同意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方案,且购回已转
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回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加算截至回购日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
权、除息调整。
若因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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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实际控制人 Michael Chao-Juei Chiang
实际控制人 Michael Chao-Juei Chiang 就有关信息披露责任作出如下承诺:
发行人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其他申请文件以及向各上市中介
机构提供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若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本人将促使控股股东投票同意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方案,
且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回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加算截至回购日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
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若因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有关信息披露责任作出如下承诺:
发行人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其他申请文件以及向各上市中介
机构提供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若因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承诺如
下:
如因海通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海通证券承诺将先行赔偿投资者
损失。
(六)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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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人律师,承诺如下:
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所将依照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
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并能举证证实的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
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发行的审计及验资机构,承诺
如下:
本所确认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承诺,如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
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
(八)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评估机构,
承诺如下:
本公司确认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承诺,如前述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本次发行前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 IPC Management、Pine Castle、
天津嘉麟、Legend Point、北京鸿德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如下:
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将综合考虑各方因素逐步进行,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
规定和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数量以不超过本企业持有发行人可转让的股份为
限。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会
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
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企业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本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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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五、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就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如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公司需提出新
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进行公开再融资;
(3)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4)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
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
(5)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
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
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如果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二)控股股东 IPC Management
控股股东 IPC Management 就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如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
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
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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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转让发行人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
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发行人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企业的部分;
(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并在获得收益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5)本企业未履行招股意向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6)发行人未履行招股意向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企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本企业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
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
司投资者利益。
(三)实际控制人 Michael Chao-Juei Chiang
实际控制人 Michael Chao-Juei Chiang 就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作出如
下承诺: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
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转让发行人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
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发行人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的部分;
(4)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5)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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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并在获得收益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7)本人未履行招股意向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
(8)发行人未履行招股意向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
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
司投资者利益。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
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转让发行人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
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发行人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
(4)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5)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6)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并在获得收益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7)本人未履行招股意向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
(8)发行人未履行招股意向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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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
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
司投资者利益。


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承诺

(一)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为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的未来回
报能力,公司将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智能交互显示器和智能交互一体机等。公司智能交互显示
器产品凭借公司出色的产品质量管理、强大的设计开发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在
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行业建立起了独特的竞争力,并已与 Elo、NCR、Jabil、Diebold、
Mouse、Acrelec 等知名品牌客户或制造商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智能交
互一体机产品是公司重点发展的产品,随着物联网技术的发展,智能交互应用场
景将日益增多,公司的智能交互一体机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
(2)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公司现有业务在下游行业需求、客户集中度、原材料价格、外销业务、应收
账款的坏账、存货跌价、出口退税政策等方面存在一定风险,具体内容参见本招
股意向书摘要“第五节 风险因素”。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制定了整体经营目标和主要业务发展目标。未来公司将
在市场开发、产品研发、技术创新、人才引进、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加强资
源投入,巩固智能交互显示器产品的竞争优势,提升智能交互一体机产品的销售
比重,继续强化公司在商用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行业的市场地位。
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建成投产,将新增智能交互显示器 28.68
万台/年、智能交互一体机 12.7 万台/年的生产能力。针对新增产能及所开发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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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品,公司将借助多年积累的市场优势和客户基础,进一步开发国内外市场,提升
公司在相关行业中的竞争优势。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充分考虑了目前的行业、市场条件以及
公司经营业绩、发展经验及面临的主要风险,通过详细论证后确定提出。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巩固和强化公司的竞争优势,提高防范风险的
能力,有利于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
2、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
措施
(1)巩固与现有客户的合作关系,积极加大国内外市场的开拓力度
公司一直以客户为中心,通过不断提升生产制造能力和持续的技术积累及创
新,为下游及终端客户提供多元化、定制化、品质优良的智能交互显示设备产品,
积累了优质的客户资源。公司已与 Elo、NCR、Jabil、Diebold、Mouse、Acrelec、
长城信息、瑞迅、新北洋等境内外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未来,公
司将通过持续不断的产品创新、技术创新,优化产品性能,提升产品质量,提高
服务能力,满足不同国家、地区不同客户的差异化需求,并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从而进一步赢得客户的信任与肯定,巩固现有的合作关系。与此同时,公司将通
过全球化的销售服务网络,充分利用公司的品牌及技术服务优势,加大海内外市
场优质客户的开拓力度。
(2)进一步加强成本和费用控制力度,提高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在日常运营中将加强生产成本和费用控制,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成
本。充分发挥公司技术研发实力、生产制造优势、产品优势、客户资源优势、销
售体系优势,优化产品工艺、缩短工艺流程、技术设备改造升级、控制实时存货
水平,持续提升生产运营效率,为下游客户提供高附加值、高质量的产品。
(3)加快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经过严格科学的论证,并获得公
司股东大会批准,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智能交互显示
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等项目。根据募投项目的可研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公
司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将相应提高。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
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建设,尽快产生效益回报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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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
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按照约定用途合理规范的使用,防范募集资金
使用风险。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本次募集资
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建立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
度,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
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同时,公司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
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
(5)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制定了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制定了《公
司章程(草案)》,对分红政策进行了明确,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得到保护。为进一步细化有关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分配政策条款,增强现金分
红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关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建立了较为完善和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强化投资者回报。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 IPC Management 和实际控制人 Michael Chao-Juei Chiang 就填补被
摊薄即期回报作出如下承诺:本人/本公司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
占公司利益。
(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
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全力支持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议案,并愿意投票赞成(若有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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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等议案。
(5)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全力支持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议案,并愿意投票赞成
(若有投票权)该等议案。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毕前,中国证监会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明确规定时,若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
等规定,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
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七、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本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
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其所持股份比例共享。


八、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 2019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
案)》和《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利润分配安排如
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利润分配应充分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
性和稳定性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
范围,并坚持按照法定顺序分配利润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法律允许的
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其中优先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
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
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合理因素。
3、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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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利润分配,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
等情况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4、利润分配的条件
(1)现金分红的比例: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
况、经营业绩拟定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等事项发生,公司每年以现金股利形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的 2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是指:(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
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
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同时存在账面值
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2)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若公司业绩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
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
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5、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
提出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对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中
未分配部分及以股票股利形式分配的部分,董事会应说明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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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此应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
股东关心的问题,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由董事会拟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
批准;股东大会审议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提请股
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6、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
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
并在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
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
此发表审核意见;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
大会表决。
7、其他事项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该股
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可以进行中期分配。由董事会拟定方案,股东大会
通过。非因特别事由(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公司不进行除年度和中期
分配以外其他期间的利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8、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计划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若届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未来三年
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调整的,按照届时公司章程的决策程序重新决策。在确保足额
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并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摊薄等因素的情况下,
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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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
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九、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下游行业需求变动的风险
商用智能交互显示设备主要应用于零售、金融、工业自动化、医疗、餐饮等
下游终端领域。近年来,随着该等应用领域的蓬勃发展,人工智能、物联网、材
料、显示等技术的快速进步以及相关基础设施的逐步完善,下游零售、金融、工
业自动化、医疗、餐饮等行业对于商用智能交互显示设备的需求不断增加,促进
了商用智能交互显示设备市场规模的总体增长,为公司业务的稳健发展提供了有
利外部环境。
但若下游行业整体需求增长放缓或商用客户的产品需求偏好发生改变,进而
导致公司产品主要应用领域的设备需求出现下降,则可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
不利影响。
(二)客户高度集中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 Elo、NCR、Jabil、Diebold、Mouse、Acrelec、4POS、长城信
息、瑞迅、新北洋等均系国内外知名品牌商或制造商。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
户的销售收入总额分别为 92,497.40 万元、99,973.13 万元、86,977.14 万元和
49,953.89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2.26%、78.18%、65.79%和
73.18%,客户构成相对稳定且集中度较高。公司与上述知名品牌商长期、稳定的
合作关系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公司销售的稳定性,体现了公司优异的设计开发能力
及生产制造优势。
但未来若公司在产品质量控制、交货期等方面无法及时满足主要客户的要
求,或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业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对本公司的产品采购
减少,将可能在一定时期内对本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三)技术变革风险
商用智能交互显示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和检测过程涉及多个学科知识的
交叉与创新,要求研发人员和生产人员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技术经验,因此存
在较高的技术门槛。由于公司主要客户均为知名品牌商,其对于产品功能、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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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外观和使用稳定性等方面具有严格要求,公司唯有坚持研发创新,不断优
化产品设计和生产工艺,才能持续为客户提供契合需求的高品质定制化产品。
虽然公司目前的技术水平和生产工艺能够满足客户需求,但随着行业上下游
技术更新升级、融合创新的速度加快,若未来公司无法对技术变革作出及时应对,
将可能面临丧失竞争优势的风险。
(四)外销业务风险
公司产品销售以外销为主。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出口到美洲、欧洲、亚
洲等地区,外销收入占比分别达到 96.83%、94.58%、96.22%和 98.18%。由于公
司外销业务主要使用美元结算,公司出于提高经营效率的考虑,需要持有较大数
额的美元资产和美元负债,因此主要面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波动风险。报告期
内,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变化情况如下:

人民币对美元汇率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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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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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受到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波动影响,发生汇兑损益分别
为 1,287.13 万元、-824.37 万元、-97.14 万元和-40.09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
例分别为 13.00%、-5.35%、-0.51%和-0.42%。随着未来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
司外汇持有量预计将持续增加,若汇率出现不利波动则可能导致公司发生汇兑损
失,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此外,外销业务还受到进口国的贸易政策、经济状况、市场需求等国际贸易
环境的影响。近年来,随着美国在世界范围内挑起贸易争端,全球贸易局势不确
定性和国际贸易风险有所上升。其中,美国为扭转贸易逆差,于 2018 年 7 月 6
日、8 月 23 日和 9 月 24 日分别对中国向美国出口的商品加征关税 25%、25%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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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月 24 日实施的 2,000 亿美元商品加征关税税率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由 10%
升至 25%),加征关税商品价值合计达 2,500 亿美元;2019 年 9 月 1 日起,美国
对中国剩余约 3,000 亿美元商品加征 15%关税(该税率于 2020 年 2 月 14 日起降
至 7.5%),其中约 1,800 亿美元商品计划推迟至 2019 年 12 月 15 日执行(但美
国于 2019 年 12 月 13 日暂停执行该计划)。公司产品被列入 2019 年 9 月 1 日执
行的加征关税清单。
2019 年,公司出口美国的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 20.48%,且公司出口美国
的产品以客户承担进口报关税费为主,若以公司 2019 年的产品出口结构及当前
美国对公司产品加征关税税率来看,美国对公司产品加征关税对公司未来经营业
绩影响较小。
假设公司产品自 2019 年初被美国纳入加征关税范围,发行人按照订单里约
定的贸易条件负担自身关税,并至多负担客户承担的一半关税,则美国政府对公
司产品加征关税将减少公司 2019 年净利润 279.11 万元~900.91 万元,占 2019 年
净利润的比重为 1.90%~6.12%,加征关税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总体可控。
但若未来中美贸易争端加剧,或国际贸易环境出现恶化,将可能对公司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


十、财务报告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一)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由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导致的春节假期延期复工,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0 日生产复工之后,
一方面积极联系上游原材料供应商,增加原材料采购备货,并通过赶工生产消化
积压的生产订单,另一方面公司对受疫情影响未及时发货的订单安排发货,生产
经营步入有序阶段。公司产品以出口销售为主,主要客户位于美洲、欧洲、亚洲
等地区,新冠疫情未对其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整体来看,发行人主营业
务、经营环境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预计疫情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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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0 年 1-9 月业绩预计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截止日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
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
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
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预计 2020 年 1-9 月经营状况良好,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 2019 年同期小
幅下滑。预计 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94,123.40 万元至 96,598.42 万元,较上
年同期变动-2.56%至 0.00%,预计 2020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9,605.50 万元至 9,893.40 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2.91%至 0.00%,预计 2020 年
1-9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8,998.98 万元至
9,449.92 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4.77%至 0.00%。
上述 2020 年 1-9 月业绩预计中相关的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
结果,预计数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的收入及净利润,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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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指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宸展光电
实际控制人 指 Michael Chao-Juei Chiang
IPC Management 指 IPC Management Limited,系公司控股股东
TPK Universal 指 TPK Universal Solutions Limited,曾系公司股东
Pine Castle 指 PINE CASTLE INVESTMENTS LIMITED,系公司股东
天津嘉麟 指 嘉麟(天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Legend Point 指 LEGEND POINT INTERNATIONAL LTD,系公司股东
北京鸿德 指 北京鸿德世纪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Goldpoly 指 GOLDPOLY COMPANY LIMITED,系公司股东
厦门保生 指 厦门保生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Dynamic Wise 指 Dynamic Wise International Limited,系公司股东
中和致信 指 厦门中和致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横琴高立 指 珠海横琴高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Eternal Rise 指 Eternal Rise Holdings Limited,系公司股东
Profit Sheen 指 Profit Sheen Investments Limited,系公司股东
宸振投资 指 厦门宸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宸平投资 指 厦门宸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宸展有限 指 宸展光电(厦门)有限公司,系公司前身
宸展贸易 指 宸展贸易(厦门)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境内全资子公司
宸展贸易上海分公司 指 宸展贸易(厦门)有限公司在上海设立的分公司
TES Touch Embedded Solutions Inc.,系注册于萨摩亚的发行
萨摩亚宸展 指
人子公司
萨摩亚宸展台湾分公 TES Touch Embedded Solutions Inc.在台湾设立的分公司,暨

司 萨摩亚商宸展科技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
TES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系注册于香港的发行
香港宸展 指
人子公司
TES America, LLC,系注册于美国,由 TES Technology
美国宸展 指
(Hong Kong) Limited 100%持股的子公司
TES Holding Co., Ltd.,原系注册于开曼群岛的发行人子公
宸展控股 指
司,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注销
IPC Holding 指 IPC Holding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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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Infinity Harvest 指 Infinity Harvest Corporation
Bright City 指 Bright City Overseas Co., Ltd.
TPK Holding 指 TPK Holding Co., Ltd.
TPK 集团 指 TPK Holding Co., Ltd.及其子公司
TPK America 指 TPK America, LLC
钛积光电 指 钛积光电(厦门)有限公司
宝宸光学 指 宝宸(厦门)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钛积创新 指 钛积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宸鸿光电 指 宸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长鸿光电 指 长鸿光电(厦门)有限公司
技宸股份 指 技宸股份有限公司
宝德立 指 宝德立(厦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Ampos Solutions Inc. ,又称英属开曼群岛商易智能股份有限公
易智能 指

BBPOS 指 BBPOS International Limited
Elo 指 Elo Touch Solutions Inc.及受同一方控制的公司
NCR 指 NCR Corporation.及受同一方控制的公司
Diebold 指 Diebold Nixdorf Manufacturing Pte.及受同一方控制的公司
Mouse 指 Mouse Computer Co., Ltd 及受同一方控制的公司
Acrelec 指 Acrelec Manufacturing SAS 及受同一方控制的公司
Jabil 指 Jabil Luxembourg Manufacturing SARL
长城信息 指 湖南长城信息金融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瑞迅 指 陕西瑞迅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新北洋 指 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海通证券
律师、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立信所、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A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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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范运作指引》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报告期 指 2017 年度、2018 年度 、2019 年度 和 2020 年 1-6 月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3,200 万股面值为 1.00 元的境内上
本次发行 指
市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二、行业术语释义
智能交互显示器 指 指连接主机后,用户通过轻触显示器屏幕完成人机交互的设备
以高清液晶屏为显示和操作平台,具备书写、批注、绘画、同步
智能交互一体机 指 交互、多媒体娱乐、网络会议整合等功能,融合高清显示、人机
交互、多媒体信息处理和网络传输等多项技术
PCB 指 Printed Circuit Board,印刷电路板或印制电路板
触控模组 指 触控面板与 IC 控制板及其他元器件贴合后的装置
触控面板、触摸
指 Touch Sensor 或 Touch Screen,触摸传感装置,有多种技术类型
屏、触控屏
液晶显示面板(Liquid Crystal Display)的简称,主要起到显示作
液晶面板 指
用,为液晶模组重要组成部分
控制板、控制模块 指 通过录入固件来驱动并控制硬件的电路板
主板(Mainboard),又称主机板,是构成复杂电子系统例如电
主板 指
子计算机的中心或者主电路板
是一块超大规模的集成电路,包括运算逻辑部件、寄存器部件和
CPU 指 控制部件,它的功能主要是解释计算机指令以及处理计算机软件
中的数据
广色域是一种进阶的色彩背光技术,国际标准是色彩覆盖率能达
到 NTSC92%的即为广色域。广色域电视的背光用到了红/绿/蓝 3
广色域 指
色混合的 LED,色彩无比鲜艳,覆盖率大约在 92%------110%左

色温是一种温度衡量方法,通常用在物理和天文学领域,这个概
色温 指 念基于一个虚构黑色物体,在被加热到不同的温度时会发出不同
颜色的光,其物体呈现为不同颜色
工业生产中采用自动控制、自动调整装置,用以代替人工操纵机
工业自动化 指 器和机器体系进行加工生产,涉及机械、微电子、计算机、机器
视觉等技术领域
通过各种信息传感设备,实时采集任何需要监控、连接、互动的
物体或过程等各种需要的信息,与互联网结合形成的一个巨大网
物联网 指
络,实现物与物、物与人,所有的物品与网络的连接,方便识别、
管理和控制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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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数量、占发行后 不超过 3,2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 25.00%;本次发行全部
总股本的比例 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原有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 【】元(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
【】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年度经审计的扣
发行市盈率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
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09 元(按公司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者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元(按公司截至【】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方式
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它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账户的境内自然人、
发行对象
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与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
净额 万元
发行费用 不含税发行费用概算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保荐及承销费用 4,982.94 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 1,010.93 万元
律师费用 408.50 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40.57 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发行手续费用 26.65 万元
合计 6,869.5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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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中文名称: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TES Touch Embedded Solutions (Xiamen) Co., Ltd.
注册资本: 9,6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3295944816
法定代表人: 孙大明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15 年 4 月 14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8 年 8 月 27 日
住所: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 60 号厂房
邮政编码: 361022
联系电话: 0592-6681616
传真: 0592-6681056
公司网址: http://www.tes-tec.com
电子信箱: IR@tes-tec.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与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本公司由宸展有限整体变更设立。2018 年 5 月 15 日,宸展有限董事会通过
决议,同意以宸展有限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的净资产人民币 31,742.76 万元按
照 3.306538:1 的比例折合股本 9,600 万股,其余 22,142.76 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
积,将宸展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 8 月
27 日,发行人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 913502003295944816),股份公司正式成立。

(二)发起人
本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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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发起人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IPC Management 39,750,400 41.41%
2 Pine Castle 14,400,000 15.00%
3 天津嘉麟 7,200,000 7.50%
4 Legend Point 6,944,000 7.23%
5 北京鸿德 4,800,000 5.00%
6 Goldpoly 4,608,000 4.80%
7 厦门保生 4,512,000 4.70%
8 Dynamic Wise 3,904,000 4.07%
9 中和致信 2,880,000 3.00%
10 横琴高立 2,630,400 2.74%
11 Eternal Rise 1,734,400 1.80%
12 Profit Sheen 1,484,672 1.55%
13 宸振投资 640,064 0.67%
14 宸平投资 512,064 0.53%
合计 96,000,000 100.00%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1、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
公司本次 A 股发行前总股本为 9,60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3,2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 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不安排公司原有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2、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1)控股股东 IPC Management 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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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人股份在上述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
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
作相应调整)。
(2)实际控制人 Michael Chao-Juei Chiang 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股东 Pine Castle、天津嘉麟、Legend Point、北京鸿德、Goldpoly、厦
门保生、Dynamic Wise、中和致信、横琴高立、Eternal Rise、Profit Sheen、宸振
投资、宸平投资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
(4)董事 Michael Chao-Juei Chiang、孙大明、李明芳、黄火表,高级管理
人员吴俊廷、陈建成、邱云虹、钟柏安承诺: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在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后,本人任期届满前离职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份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发行人
股份在上述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
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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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
相应调整)。
(5)监事吴文瑜、王威力、李莉承诺: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
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后,本人任期届满前离职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份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二)本次发行前的股权结构

本次发行前,公 司的注册资本为 9,600 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发起人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IPC Management 39,750,400 41.41%
2 Pine Castle 14,400,000 15.00%
3 天津嘉麟 7,200,000 7.50%
4 Legend Point 6,944,000 7.23%
5 北京鸿德 4,800,000 5.00%
6 Goldpoly 4,608,000 4.80%
7 厦门保生 4,512,000 4.70%
8 Dynamic Wise 3,904,000 4.07%
9 中和致信 2,880,000 3.00%
10 横琴高立 2,630,400 2.74%
11 Eternal Rise 1,734,400 1.80%
12 Profit Sheen 1,484,672 1.55%
13 宸振投资 640,064 0.67%
14 宸平投资 512,064 0.53%
合计 96,000,000 100.00%


(三)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直接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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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发起人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IPC Management 39,750,400 41.41%
2 Pine Castle 14,400,000 15.00%
3 天津嘉麟 7,200,000 7.50%
4 Legend Point 6,944,000 7.23%
5 北京鸿德 4,800,000 5.00%
6 Goldpoly 4,608,000 4.80%
7 厦门保生 4,512,000 4.70%
8 Dynamic Wise 3,904,000 4.07%
9 中和致信 2,880,000 3.00%
10 横琴高立 2,630,400 2.74%
合计 91,628,800 95.45%


(四)前十名自然人股东的持股情况
公司无自然人股东。

(五)国家股、国有法人股股东
公司无国家股或国有法人股股东。

(六)外资股股东
公司外资股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发起人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IPC Management 39,750,400 41.41%
2 Pine Castle 14,400,000 15.00%
3 Legend Point 6,944,000 7.23%
4 Goldpoly 4,608,000 4.80%
5 Dynamic Wise 3,904,000 4.07%
6 Eternal Rise 1,734,400 1.80%
7 Profit Sheen 1,484,672 1.55%
合计 72,825,472 75.86%


(七)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孙大明持有公司股东 Profit Sheen 56.03%的股权,同时持有宸垣投资管理(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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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门)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宸垣投资管理(厦门)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东宸
振投资 0.01%出资额,并担任宸振投资的普通合伙人;持有发行人股东宸平投资
0.0125%出资额,并担任宸平投资的普通合伙人。
李明芳持有 Dynamic Wise 4.92%股权,范玉婷持有 Legend Point 100%的股
权,李明芳与范玉婷为夫妻关系。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本次发行前公司各股东之
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的业务情况

公司是商用智能交互显示设备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专注于定制化商用智能
交互显示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服务。公司产品主要包括智能交互显示
器、智能交互一体机和智能交互显示设备零部件,广泛应用于零售、金融、工业
自动化、医疗、餐饮、快递物流、游戏娱乐、交通运输、公共事业等终端领域。
公司通过个性化的设计服务,能够满足上述领域客户对于产品广色域、色温、亮
度、散热、防静电、防干扰、防强光、防误触摸、防尘、防水、抗暴性、防腐蚀
等性能的需求,确保产品在各种环境下运行的稳定性、可靠性和耐久性。
公司凭借业内领先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与 Elo、NCR、Jabil、Diebold、
Mouse、Acrelec、长城信息、瑞迅、新北洋等国内外知名品牌商或制造商客户建
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产品目前已销往美洲、欧洲、亚洲等数十个国
家及地区,得到了国内外客户的广泛认可。


五、发行人资产权属情况

(一)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已取得房产权证的房屋建筑如下:
序 建筑面积 取得 是否
不动产权证号 地址 用途
号 (m2) 方式 抵押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闽(2018)厦门市不动产权 集美区杏林南
1 工业 27,670.48 转让 无
第 0090024 号 路 60 号厂房
闽(2018)厦门市不动产权 集美区杏林南
2 工业 428.47 转让 无
第 0092444 号 路 60 号仓库
除上述房屋建筑以外,公司位于集美区杏林南路 60 号的门卫室等部分配套
设施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建筑面积不足公司自有房产总面积的 5%。公司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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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Michael Chao-Juei Chiang 承诺,愿意承担与该无证房产权属
相关的一切风险与损失。

(二)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商标情况具体如下:
注册商标 注册号 注册地 核定使用商品 商标权人 有效期限
2019 年 2 月 7 日至
16943985 中国大陆 9、35 宸展光电
2029 年 2 月 6 日
2019 年 1 月 21 日 至
27284504 中国大陆 9 宸展光电
2029 年 1 月 20 日
2017 年 6 月 6 日至
5215990 美国 9、35 宸展光电
2027 年 6 月 6 日
2015 年 10 月 1 日至
01731641 中国台湾 35 宸展光电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16 年 1 月 16 日至
01749690 中国台湾 9 宸展光电
2026 年 1 月 15 日


(三)专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共拥有 30 项有效专利,专利权人均
为宸展光电,公司大陆地区专利 16 项,台湾地区专利 14 项。
公司大陆地区专利情况如下: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有效期限

2015 年 4 月 29 日至
1 一种触控电子设备 ZL201520269612.0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25 年 4 月 28 日
2015 年 4 月 29 日至
2 一种触控电子设备 ZL201520269162.5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25 年 4 月 28 日
2015 年 4 月 29 日至
3 一种防爆触控屏 ZL201520269240.1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25 年 4 月 28 日
钩槽配合的拆卸装置及具 2015 年 4 月 29 日至
4 ZL201520269761.7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有该拆卸装置的组件 2025 年 4 月 28 日
2015 年 4 月 29 日至
5 一种销售点装置 ZL201520268729.7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25 年 4 月 28 日
一种触控显示装置以及具
2015 年 4 月 30 日至
6 有该触控显示装置的自动 ZL201520275489.3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25 年 4 月 29 日
柜员机
一种声道切换组件及其显 2015 年 4 月 30 日至
7 ZL201520275620.6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示设备 2025 年 4 月 29 日
一种转换装置及销售点装 2015 年 4 月 30 日至
8 ZL201520275537.9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置 2025 年 4 月 29 日
2016 年 5 月 6 日至
9 可避震的储存模块 ZL201620406545.7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26 年 5 月 5 日
10 显示装置 ZL201620426054.9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6 年 5 月 11 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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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26 年 5 月 10 日
2016 年 5 月 24 日至
11 置物箱与终端管理装置 ZL201620483099.X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26 年 5 月 23 日
2016 年 6 月 24 日至
12 芯片容置结构 ZL201620639796.X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26 年 6 月 23 日
2018 年 12 月 7 日至
13 显示设备 ZL201822050499.3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28 年 12 月 6 日
2018 年 11 月 28 日至
14 散热托盘组件及电子装置 ZL201821975371.1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28 年 11 月 27 日
2019 年 7 月 12 日至
15 触控显示装置 ZL201921096428.5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29 年 7 月 11 日
2020 年 1 月 3 日至
16 自助服务机 ZL202020008702.5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30 年 2 月 2 日

公司台湾地区专利情况如下: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有效期限

2018 年 2 月 11 日至
1 置物箱与终端管理装置 I614726 发明专利 原始取得
2036 年 7 月 6 日
2018 年 10 月 1 日至
2 可避震的储存模块 I637386 发明专利 原始取得
2036 年 7 月 20 日
2018 年 7 月 1 日至
3 晶片容置结构 I628534 发明专利 原始取得
2036 年 7 月 25 日
2018 年 6 月 21 日至
4 显示装置 I627865 发明专利 原始取得
2036 年 6 月 19 日
2019 年 10 月 11 日至
5 硬碟固定装置 I674576 发明专利 原始取得
2038 年 10 月 17 日
2019 年 11 月 1 日至
6 电子卡片读取装置 I676135 发明专利 原始取得
2038 年 10 月 17 日
2020 年 5 月 1 日至
7 散热托盘组件及电子装置 I692612 发明专利 原始取得
2039 年 2 月 14 日
2016 年 10 月 11 日至
8 显示装置 M530501 新型专利 原始取得
2026 年 6 月 19 日
2016 年 11 月 11 日至
9 置物箱与终端管理装置 M531943 新型专利 原始取得
2026 年 7 月 6 日
2016 年 11 月 21 日至
10 可避震的储存模块 M532637 新型专利 原始取得
2026 年 7 月 20 日
2016 年 12 月 21 日至
11 晶片容置结构 M534368 新型专利 原始取得
2026 年 7 月 25 日
2019 年 6 月 1 日至
12 显示装置 M578914 新型专利 原始取得
2029 年 1 月 24 日
2020 年 6 月 1 日至
13 自助服务机 M596310 新型专利 原始取得
2030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5 月 1 日至
14 触控显示装置 M594736 新型专利 原始取得
2029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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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四)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具体土地使用权
情况参见本节“五、发行人资产权属情况”之“(一)房屋建筑物”。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1、公司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商用智能交互显示设备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与定制化服
务;公司控股股东为 IPC Management,其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其除持有公司
股权外未投资其他企业,亦未实际从事经营业务。
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除本公司以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 Michael
Chao-Juei Chiang 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参见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
况”之“七、发行人的发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之“(四)报告期内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它企业情况”,其中与发行人存在所属产业相关
的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1 宝宸光学 触控模组之研发、生产及销售
2 宸鸿电子材料(晋江)有限公司 电子材料生产
3 宸鸿科技(平潭)有限公司 触控模组之研发、生产及销售
触控模组相关机器设备制造及销售,触控相关
4 宸鸿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材料及模组销售
5 宸美(厦门)光电有限公司 触控模组之研发、生产及销售
全德进出口贸易(厦门)有限公
6 一般贸易业务

7 宸新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触控模组之研发、生产及销售
8 厦门京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保护膜、光学胶等绝缘产品之制造及销售
9 祥达光学(厦门)有限公司 光学玻璃加工及销售
10 长鸿光电 触控模组之研发、生产及销售
天材创新材料科技(厦门)有限
11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高性能膜材料制造
公司
12 宸鸿电子材料(厦门)有限公司 电子材料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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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3 TPK America 国际贸易
TPK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14 国际贸易
Inc.
触控模组相关产品研发、一般投资业务及国际
15 TPK Universal
贸易
16 Upper Year Holdings Limited 一般投资业务及国际贸易
触控模组相关机器设备的制造及销售、触控相
17 宸鸿光电
关材料及模组销售
18 京嘉(香港)贸易有限公司 国际贸易
Cambrios Advanced Materials
19 触控应用技术的研发
Corporation
Cambrios Film Solutions
20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及进出口销售
Corporation Japan 株式会社
上述公司主要为 TPK 集团下属从事触摸屏研发、生产及配套企业。触摸屏
是实现触控功能的部件,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可穿戴设备、车载中
控屏幕、工业控制等领域。TPK 集团是公司触摸屏部件的供应商,发行人所处
的商用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行业是其下游应用行业。公司与 TPK 集团的产品不存
在相互替代性,不存在同业竞争。
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子女 Foster Chiang、Emily Chih Hsuan Chiang、配偶
Yun-Ling Chiang 控制的企业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1 Ampos (Hong Kong) Limited 一般投资业务
2 易智能 信息软件服务业、信息处理服务业等
Ampos Solutions (Thailand)
3 信息软件服务业、信息处理服务业等
Company Limited
Sparkle Talent Enterprises
4 一般投资业务
Limited
5 First Champ Group Holding Inc. 一般投资业务
6 Vision Power Holdings Limited 一般投资业务
First Champ Management
7 一般投资业务
Limited
信息技术信息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及存
8 上海掘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储服务
9 钛积光电 物业管理、房地产租赁经营
10 宝德立 厂房出租
11 天来生活(厦门)电子有限公司 未开展经营
12 Catalan Dragon Limited 一般投资业务
13 Asiayield Group Limited 一般投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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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Cityscape Holdings Limited 一般投资业务
15 Jubilee Sky Holdings Limited 一般投资业务
Jubilee Glory Investments
16 一般投资业务
Limited
17 Venture Lounge Ltd 一般投资业务
Formosa Wealth Management
18 游艇经营
Ltd.
19 Multigreat Enterprises Limited 房地产投资
20 Radiant Cosmo Limited 一般投资业务
Triple Assets International
21 一般投资业务
Limited
22 World Coast Limited 未开展经营
23 Ambitious International Limited 一般投资业务
塑料板、管、型材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
24 良邑工贸(厦门)有限公司
造;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25 Coterie Limited 投资
26 LAY & WHEELER LIMITED 酒类批发零售业
27 Vinotheque Holdings Limited 仓储及陆面运输业
SIGNET HOTELS (UNITED
28 旅馆业
KINGDOM) LTD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近亲属控制的企业主要从事投资控股、房地产投资及租
赁、信息软件服务业、餐厅和游艇经营等,与公司的业务存在显著差异,与公司
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
综上,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4、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了避免与公司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
长期稳定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 Michael Chao-Juei Chiang 先生及其子女 Foster
Chiang、Emily Chih Hsuan Chiang、配偶 Yun-Ling Chiang 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
与利益冲突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且不从事与发行人业务相同或构成竞
争的业务,也未直接或以投资控股、参股、合资、联营或其他形式经营或为他人
经营任何与发行人的业务相同或构成竞争的业务;未来也将不直接或间接参与经
营任何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有竞争的业务;
2、本人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的子女/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将
通过法律程序使本人现有的正常经营的或将来成立的全资附属公司、持有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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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股权以上的控股公司和其他实质上受本人控制的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
人有竞争的业务;
3、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发
行人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时,则本人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
发行人。
4、本人保证,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的子女/实际控制人的配
偶,所作出的上述声明和承诺不可撤销。如因本人未履行在本承诺函中所作的承
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发行人的实际损失。”
公司控股股东 IPC Management、持股 5%以上的股东 Pine Castle、天津嘉麟、
Legend Point、北京鸿德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与利益冲突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且不从事与发行人业务相同或构
成竞争的业务,也未直接或以投资控股、参股、合资、联营或其他形式经营或为
他人经营任何与发行人的业务相同或构成竞争的业务;未来也将不直接或间接参
与经营任何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有竞争的业务;
2、本企业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时,将通过法律程序使本企
业现有的正常经营的或将来成立的全资附属公司、持有 51%股权以上的控股公司
和其他实质上受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有竞争的业务;
3、本企业及本企业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
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时,则本企业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尽力将该商业机
会让予发行人。
4、本企业保证,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时,所作出的上述声明和承诺不可
撤销。如因本企业未履行在本承诺函中所作的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企业
将依法赔偿发行人的实际损失。”

(二)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经常性采购商品的金额及占总采购的比例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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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联方
交易
名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内容
TPK 材料
9,587.51 19.75% 17,890.11 18.57% 16,905.88 17.47% 17,690.24 20.13%
集团 采购
励格 材料
- - - - - - 564.87 0.64%
际盟 采购
技宸 材料
- - 1,072.14 1.11% 752.99 0.78% - -
股份 采购
合计 9,587.51 19.75% 18,962.25 19.68% 17,658.87 18.25% 18,255.11 20.77%
注:1、发行人与 TPK 集团的交易对象包括长鸿光电、TPK Universal、宸鸿科技(厦门)
有限公司、宝宸光学、TPK America。
2、励格际盟的交易对象包括励格际盟股份有限公司和 LEAGUER INTERNATIONAL
(H.K.) CORP.
公司的经常性关联采购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触摸屏、连接线、信号线及主板。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方采购金额分别为 18,255.11 万元、17,658.87 万元、
18,962.25 万元和 9,587.51 万元,占同期公司总采购的比重分别为 20.77%、
18.25%、19.68%和 19.75%。
(1)向 TPK 集团采购触摸屏
1)向 TPK 集团采购触摸屏的必要性
商用智能交互显示设备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产业分工
明确,行业上游 CPU、芯片、液晶面板、触摸屏、主板和 PCB 等细分领域均产
生了具备强大技术实力和影响力的企业。行业内的商用智能交互显示设备企业通
常不直接从事上游元器件的生产,而主要通过不断提升控制模块设计、软固件设
计、显示技术、触控应用设计、产品结构及模具设计、防静电、抗电磁干扰、电
气连接等方面技术集成能力,以设计开发出满足客户需求的定制化产品。
公司向 TPK 采购触摸屏,主要系 TPK 是世界知名的触摸屏生产企业,具有
布局完整的触控技术专利,在触控产品交付、产品质量管理上具备优势,产品良
率高于同行业其他公司,已在消费类和商用类触控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技术解决方
案和触摸屏研发生产经验。其生产的触摸屏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
记本电脑、一体成型电脑和大尺寸触控屏及商用智能交互显示设备等。TPK 也
是美国苹果公司的触摸屏供应企业之一。而公司是专注于商用智能交互显示设备
整体解决方案的提供商,致力于为下游客户提供多元化、定制化的商业智能交互
显示设备集成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包括各种中大尺寸的智能交互显示器及智能交
互一体机。公司根据下游客户所需智能交互显示设备的性能参数、特定使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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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市场定位等因素,设计、开发集成不同品牌厂商的触控模组、面板、主板、处理
器等部件的产品方案,从而生产出满足客户需求智能交互显示终端产品。公司自
TPK 采购触摸屏产品是出于客户需求及自身生产、经营的需求。
2)向 TPK 集团采购触摸屏的公允性

报告期内,公司自 TPK 集团采购原材料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件、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触摸屏 16.79 7,526.97 32.00 16,068.14 33.10 15,850.66 35.40 17,116.36
其他 2.68 2,060.54 2.44 1,821.97 1.95 1,055.22 4.08 573.89
合计 19.47 9,587.51 34.45 17,890.11 35.05 16,905.88 39.49 17,690.24
注:其他产品主要包括触摸显示模组、防眩玻璃
发行人主要向 TPK 及子公司采购投射式电容技术触摸屏产品,采购的价格
均参照可比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主要采购产品和采购无关联第三方的可
比产品平均单价比较如下表所示,交易价格无重大差异,定价公允。

单元:元/件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吋别
TPK 非关联方 TPK 非关联方 TPK 非关联方 TPK 非关联方

12 251.25 - 246.77 - 259.98 - 313.51 346.73

15 410.21 458.01 420.08 449.38 427.92 445.45 447.58 441.51

17 516.81 535.30 494.77 520.93 484.58 517.92 507.69 485.67

19 459.88 432.19 453.23 409.19 429.93 410.81 449.70 415.97

从上表可知,发行人向 TPK 采购价格相对于非关联方采购价格的波动幅度
基本在-10%~10%之内,主要系不同触控厂商的产品的技术实现方式、性能、规
格、品牌的不同,公司与 TPK 采购价格与处于正常合理区间内,与非关联方之
间的交易价格无重大差异,关联采购价格定价公允。
(2)向励格际盟采购连接线、信号线
励格际盟主要从事连接线、信号线的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向励格际
盟采购连接线和信号线,用于公司智能交互显示设备组装过程中实现部件连接功
能和提供数据输入输出接口。公司向励格际盟采购连接线和信号线主要基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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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其专业化的生产优势,提高公司产品中使用的连接线和信号线的稳定性和可靠
性。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公司 2018 年 1 月终止了与励格际盟的采购业
务。
发行人向励格际盟采购连接线和信号线的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
确定,其主要采购产品和采购无关联第三方的可比产品平均单价比较如下表所
示,交易价格无重大差异,定价公允。
单元:元/件
2017 年度
类别
励格际盟 非关联方
连接线 32.05 33.23
信号线(DSUB) 9.54 8.30
信号线(USB A-B) 5.09 -
注:发行人不同年度向励格际盟采购信号线(USB A-B)的价格保持稳定,且 2016 年
向励格际盟及非关联方采购价格接近,分别为 5.04 元/件和 4.69 元/件。

(3)向技宸股份采购主板

报告期内,公司向技宸股份采购电脑主板,2018 年和 2019 年采购金额分别
为 752.99 万元和 1,072.14 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重为 0.78%和 1.11%。技宸
股份是台湾知名主板企业技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商业用
主板的研发、生产。公司与其之间的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
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定价公允。
公司向技宸股份采购主板的价格与采购无关联第三方的价格对比如下:
单元:元/件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类别
技宸 非关联方 技宸 非关联方
主板 823.54 898.31 796.06 827.71

技宸股份为李明芳曾任该董事的企业,已于 2018 年 12 月辞任,自 2020 年
起将不作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向技宸股份采购主板交易未来还将持续发生,交易
金额及占比将根据未来业务发展需求而定。
2、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的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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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关联交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名称 易内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智能交
TPK 集 互显示 - - - - - - 16,753.37 14.90%
团 器
控制板 - - - - - - 1,701.46 1.51%
BBPOS 组件 - - - - - - 123.31 0.11%
合计 - - - - - - 18,578.14 16.52%

公司经常性关联销售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智能交互显示器、控制板和组件。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总金额分别为 18,578.14 万元、0 万元、0 万元和
0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6.52%、0%、0%和 0%。
(1)向 TPK 销售智能交互显示器成品
1)向 TPK 销售产品的必要性
公司专注于全球化经营,下游客户以美国和欧洲区域为主。公司的主要客户
Elo、NCR 和 Diebold 均是全球知名的智能交互显示设备品牌商,部分美国客户
出于优化自身供应链管理的需要,要求公司在客户就近区域设置仓库,以满足其
及时供货的要求。2016 及 2017 年,公司未在美国设立独立子公司开展业务,为
更好地服务于客户需求。公司采取向 TPK 集团子公司 TPK America 销售智能交
互显示设备成品,由其向客户供货,并提供相关服务。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
为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增强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于 2017 年 8 月设立
了子公司美国宸展,直接服务于下游客户,并终止与关联方 TPK America 之间的
关联销售业务。
2)向 TPK 销售产品的定价公允性

报告期内,公司向 TPK 集团销售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件、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智能交互
- - - - - - 10.76 16,330.42
显示器
控制板 - - - - - - 44.12 1,701.46
其他 - - - - - - 422.95
合计 - - - - - - 54.88 18,454.83
注: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6 月 公司未向 TPK 集团销售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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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向 TPK America 销售产品的价格均参照可比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
定,其主要销售产品和销售给无关联第三方的可比产品平均单价比较如下表所
示:
单元:元/件
2017 年度
吋别
TPK 非关联方
15 1,352.05 1,323.98
19 2,170.40 2,237.22
22 2,556.03 2,691.76

由上表可知,公司对 TPK 集团销售的智能交互显示器与销售给非关联方的
价格接近,不存在明显差异。公司销售给 TPK 集团的产品定价公允。
(2)向长鸿光电销售控制板
报告期内,公司向 TPK 集团子公司长鸿光电销售自产的控制板,2017 年交
易金额为 1,701.46 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51%。公司向长鸿
光电销售控制板,主要系长鸿光电主要从事触摸屏生产及加工,其产品配套的控
制板主要从外部采购。而公司的控制板的设计、开发能力突出,产品质量优良。
长鸿光电基于自身需要向公司采购控制板,采购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
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终止了与长鸿光电的控制板销售业务。
公司向不同客户销售的控制板产品因产品规格、电子元器件使用情况、功能
属性等差异性较大,属于定制化的产品。公司向长鸿光电销售控制板不存在同规
格的第三方销售。公司的控制板产品采用成本加成法进行定价。2017 年,公司
向长鸿光电销售控制板的平均售价与 TPK 集团向第三方采购的平均价格差异在
5%的范围内,处于合理水平,公司控制板产品定价公允。
(3)向 BBPOS 销售组件
报告期内,公司向 BBPOS 销售读卡器、配件等组件,2017 年交易金额 123.31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0.11%,金额及占比较小,定价公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终止了与 BBPOS 的组件交易。
3、关联租赁

(1)承租房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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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用
出租方 承租方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发行人、宸 厂房及办 -
钛积光电 - 230.55 230.54
展贸易 公
Michael Chao-Juei Chiang 萨摩亚宸展
办公 25.34 48.26 47.44 47.97
(江朝瑞) 台湾分公司
萨摩亚宸展
睦群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 23.65 45.04 41.40 43.57
台湾分公司
宝德立 发行人 宿舍 - - - 2.65
磐时(厦门)房地产开发有
发行人 宿舍 - - - 19.23
限公司
合计 - - 48.99 93.30 319.39 343.96

报告期初发行人处于投入期,资本开支较大,公司将资金重点用于业务发展,
未购置自有房产,公司厂房、办公场所主要通过租赁方式取得。报告期内,除向
外部第三方租赁厂房、办公场所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外,发行人还存在向关联方租
赁厂房、办公楼及宿舍的情形,租赁金额合计分别为 343.96 万元、319.39 万元、
93.30 万元和 48.99 万元。
1)2017 年至 2018 年,发行人租赁钛积光电位于厦门市集美区北部工业区
天阳路 1-7 号厂房用于生产及办公用途,租赁金额分别为 230.54 万元和 230.55
万元,租赁价格参照相同区域房产的租赁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定价公允。
随着公司经营逐步稳定以及资金实力的增强,为保障生产经营场地的稳定
性,公司于 2018 年下半年购置了位于集美区杏林南路 60 号厂房及仓库并完成厂
房搬迁。公司于 2018 年年末终止与钛积光电之间的厂房租赁。
2)报告期内,萨摩亚宸展台湾分公司分别租赁 Michael Chao-Juei Chiang(江
朝瑞)、睦群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台北市仁爱路三段 141 号 7 楼、台北市仁爱路三
段 141 号 11 楼的房屋用于办公,租赁价格参照相同区域房产的租赁市场价格协
商定价,定价公允。
萨摩亚宸展台湾分公司租赁 Michael Chao-Juei Chiang(江朝瑞)、睦群股份
有限公司的房产未来还将持续发生,租赁金额保持稳定。
3)2017 年,发行人分别租赁宝德立、磐时(厦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
于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 190 号、厦门市湖里区林后北里 123 号及 126 号的房屋
用于员工宿舍,租赁价格参照相同区域房产的租赁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定价公允。
2017 年 8 月及 10 月,发行人分别与上述两公司签订租赁合同解除协议,终止了
租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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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租房屋
2016 年 8 月,萨摩亚宸展台湾分公司与宸鸿光电签订租赁合同,将位于台
北市仁爱路三段 141 号 11 楼房屋部分面积租赁给其对方用于办公,租赁面积约
占 11 楼面积的 6.5%,租赁期限为 2016 年 8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8 月,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终止协议,提前终止租赁合同。2017 年,萨摩亚宸
展台湾分公司向宸鸿光电收取的租金为 1.70 万元,定价公允。
4、支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给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581.26 1,147.16 963.55 718.56


(三)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的偶发性关联交联主要为向宸鸿电子材料(晋江)有限公司、
厦门京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易智能、达鸿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零星采购材料、
软件及设备等,2017 年交易金额为 26.66 万元。此外,公司向宸美(厦门)光电
有限公司、励格际盟股份有限公司零星销售智能交互显示器及一体机产品,2017
年交易金额为 2.84 万元。公司与关联方上述关联采购及销售金额较小,定价公
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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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起 2019 年薪酬 间接持有公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止日期 区间(万元) 司股份(股)
曾担任美国 St. Paul company, Inc.风
险管理师,美国 Zenith Electronics,
LLC 制造工程部经理,美国摩托罗
拉公司芝加哥总部个人通讯事业部
宸展贸易董事长,萨摩亚宸展
协理,中国摩托罗拉公司营运部总
2018.5- 董事,香港宸展董事,美国宸
孙大明 董事长 男 68 监,台湾摩托罗拉公司董事长暨总 350-400 832,000
2021.5 展经理,宸垣投资管理(厦门)
裁,摩托罗拉全球高级副总裁兼中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国区首席代表,TPK Holding 总经理
兼执行长、副董事长。自 2015 年 8
月起担任宸展有限董事长,现任公
司董事长
宸展贸易董事,萨摩亚宸展董
曾担任台湾录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 事,香港宸展董事,宸鸿光电
Michael 2018.5- 理,钛积创新董事长,宸展有限董 董事长,宸鸿科技(厦门)有
Chao-Juei 董事 男 67 0 39,750,400
2021.5 事。自 2006 年起担任 TPK Holding 限公司执行董事,宝宸光学执
Chiang
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 行董事,全德进出口贸易(厦
门)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等
曾担任雷曼兄弟(香港)公司全球
宸展贸易董事,萨摩亚宸展董
Foster 2018.5- 分析师,野村证券(香港)公司全
董事 男 38 事,香港宸展董事,宸鸿光电 0 0
Chiang 2021.5 球分析师,TPK Holding 副董事长,
处长等
宸展有限董事。现任公司董事
曾担任 BlackRock, Inc 副总经理,新
董事、 2018.5- 萨摩亚宸展经理,香港宸展经
李明芳 男 46 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协理,摩 200-250 192,000
总经理 2021.5 理,美国宸展经理
根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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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起 2019 年薪酬 间接持有公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止日期 区间(万元) 司股份(股)
董事,镭达精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宸鸿光电副总经理。自 2015
年 5 月起历任宸展有限副总经理、
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兼总
经理
中和元(厦门)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厦门中和元投资管
曾担任中国农业银行厦门市分行信 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厦门市
贷客户经理,河北迁安三联钢铁有 中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
2018.5- 限公司总经理,福建晋江三益钢铁 董事,厦门晟和元资产管理有
黄火表 董事 男 42 0 20,999
2021.5 有限公司总经理。自 2016 年 12 月 限公司执行董事,厦门凌阳华
起担任宸展有限董事,现任公司董 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市
事 明晟鑫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厦门市联和股权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曾担任北京中州会计师事务所部门
兼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专
副总经理,中国证监会副处长,光
业会计硕士导师,厦门万里石
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金
员,光大期货董事长,中国证券业
独立董 2018.5- 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世明 男 51 协会财务会计与风险控制专业委员 0-10 0
事 2021.5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期货业协会理
董事,长沙唯尔耳鼻咽喉专科
事,新华丝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
医院有限公司董事,民生证券
事总经理。自 2018 年 5 月起担任公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司独立董事
曾担任德国 Philip Holzman AG 设计 北京美髯公科技发展有限公
独立董 2018.5-
朱荣辉 男 57 工程师,北京燕莎中心有限公司总 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北京赛美 0-10 0
事 2021.5
工兼工程总监,摩托罗拉(中国) 环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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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起 2019 年薪酬 间接持有公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止日期 区间(万元) 司股份(股)
电子有限公司 RE 高级经理。自 2018 兼经理,北京创世奇科技有限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北京村
联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
新农智谷科技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兼经理等职务
曾担任南开大学法学系讲师,天津
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律师,
摩托罗拉亚太公司法律部和政策策
独立董 2018.5-
蔡虹 女 58 略部国际法律顾问和部门总监, 无 0-10 0
事 2021.5
TPIL Consulting. Co., Ltd 董事总经
理。自 2018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
曾担任 Fountain Technologies, Inc. 宸展贸易监事,天来创新生活
集团会计处协理,Skylan 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创
Communication Wireless Inc.会计处 兆力室内装修股份有限公司
协理,钛积光电财务长,TPK 董事,TPK America 经理,
2018.5-
吴文瑜 监事 女 58 Holding 资深副总,双赢国际管理顾 Cambrios Film Solutions 0 268,800
2021.5
问有限公司董事长,真怡健康事业 Corporation Taiwan Branch 副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 2015 年 4 月 总经理,上海纮崴音响科技有
起担任宸展有限监事,现任公司监 限公司董事,芮特科技股份有
事会主席 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担任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核 信息处副理,中光电智能云服股份
2018.5- 萨摩亚宸展台湾分公司信息
王威力 心技术 男 46 有限公司平台业务处处长。自 2018 80-130 108,800
2021.5 处处长
人员 年 3 月起担任宸展有限信息处处长,
现任公司监事
李莉 职工代 女 36 2018.5- 曾担任钛积光电人力资源部课长。 无 10-30 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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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任职起 2019 年薪酬 间接持有公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止日期 区间(万元) 司股份(股)
表监事 2021.5 自 2015 年 8 月起担任宸展有限人资
行政处经理,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

曾担任 Siemens Mobile AG 资深设
计,LiteOn IT Corporation 资深经理,
Thermaltake Technology Co., Ltd 研
副总经
发处处长,伟创力股份有限公司计
理、核心 2018.12 萨摩亚宸展台湾分公司研究
吴俊廷 男 45 算机事业部处长,Nortek, Inc.物联网 80-130 288,000
技术人 -2021.5 发展处资深处长
事业部处长,圆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设计中心资深处长。自 2016 年 9
月起担任宸展有限研究发展处资深
处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曾担任奇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经
理,奇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经理,
副总经 2018.12 启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厂长,群创 兼任萨摩亚宸展台湾分公司
陈建成 男 45 80-130 160,000
理 -2021.5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厂长。自 2016 年 厂长,宸展贸易经理
12 月起担任宸展有限厂长。现任公
司副总经理兼厂长
曾担任光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
部经理,光威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会
财务总 2018.5- 计部经理,精英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萨摩亚宸展台湾分公司财务
邱云虹 女 53 80-130 224,000
监 2021.5 会计部资深协理,宸鸿光电会计部 总监
处长。自 2015 年 5 月起担任宸展有
限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曾担任厦门新长诚钢构工程有限公
董事会 2018.5-
钟柏安 男 41 司总经理助理,厦门日上集团股份 无 50-80 128,000
秘书 2021.5
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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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任职起 2019 年薪酬 间接持有公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止日期 区间(万元) 司股份(股)
智恒(厦门)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
自 2018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秘

注:2019 年,Michael Chao-Juei Chiang、Foster Chiang 和吴文瑜在关联方领取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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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系 IPC Management,本次发行前持有公司 39,750,400股股
份,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41.41%。
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 Michael Chao-Juei Chiang 通过其全资控制的企业
Infinity Harvest 和 Bright City 合计持有 IPC Holding 100%股权,IPC Holding 持有
IPC Management 100%股权,因此 Michael Chao-Juei Chiang 间接持有发行人
41.41%的股份。


九、财务会计信息、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49,840,018.10 119,911,155.39 52,826,022.86 76,969,865.31
应收票据 10,287,277.79 3,979,289.23
应收账款 290,282,291.75 276,609,720.50 245,938,520.94 208,602,054.25
应收款项融资 5,792,402.92 3,852,372.84
预付款项 5,038,101.33 5,204,842.55 3,033,713.47 1,930,952.26
其他应收款 6,594,915.80 6,173,778.59 10,438,992.73 2,681,938.82
存货 246,647,416.75 245,401,456.95 218,344,828.57 190,386,647.41
其他流动资产 13,594,896.98 13,348,014.04 19,818,188.22 9,902,519.31
流动资产合计 617,790,043.63 670,501,340.86 560,687,544.58 494,453,266.59
固定资产 107,747,497.65 111,706,473.85 111,243,701.77 23,465,514.16
在建工程 862,068.97 984,862.65
无形资产 5,641,186.27 5,933,454.53 4,213,694.89 2,563,998.09
长期待摊费用 509,642.60 691,800.22 586,992.74 796,648.43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136,394.00 10,105,925.25 8,440,178.44 7,410,400.36
其他非流动资产 3,893,219.51 1,724,992.39 2,807,282.71 1,258,067.37
非流动资产合计 130,790,009.00 131,147,508.89 127,291,850.55 35,494,628.41
资产总计 748,580,052.63 801,648,849.75 687,979,395.13 529,947,89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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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负债及股东权益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短期借款 59,467,800.00 42,206,010.00 48,591,456.00
应付票据 2,210,354.18 3,634,812.88 3,120,157.08 3,409,135.87
应付账款 141,270,463.68 196,046,297.17 184,065,668.42 167,240,115.54
预收款项 3,894,975.10 631,624.95 684,907.06
合同负债 3,988,430.49
应付职工薪酬 26,616,922.42 36,442,058.17 32,813,131.44 22,291,711.03
应交税费 12,877,731.96 18,374,017.30 8,596,685.44 3,879,011.74
其他应付款 4,961,623.48 6,469,390.39 6,644,608.84 9,958,996.18
流动负债合计 251,393,326.21 307,067,561.01 284,463,332.17 207,463,877.42
长期应付职工薪
5,434,980.66 5,266,821.57 4,971,267.25 4,873,863.31

预计负债 3,182,702.24 3,097,890.82 1,349,085.54 1,613,563.11
递延所得税负债 25,394.17 23,474.91 25,242.68
非流动负债合计 8,643,077.07 8,388,187.30 6,345,595.47 6,487,426.42
负债合计 260,036,403.28 315,455,748.31 290,808,927.64 213,951,303.84
股本/实收资本 96,000,000.00 96,000,000.00 96,000,000.00 93,760,000.00
资本公积 209,412,622.51 209,412,622.51 209,412,622.51
其他综合收益 4,684,742.85 3,929,821.47 2,522,198.31 2,823,444.55
盈余公积 28,931,268.73 22,298,500.01 11,003,111.74 23,206,550.88
未分配利润 149,515,015.26 154,552,157.45 78,232,534.93 196,206,595.73
归属于母公司股
488,543,649.35 486,193,101.44 397,170,467.49 315,996,591.16
东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488,543,649.35 486,193,101.44 397,170,467.49 315,996,591.16
负债和股东权益
748,580,052.63 801,648,849.75 687,979,395.13 529,947,895.00
总计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682,618,883.77 1,322,026,162.28 1,278,804,148.52 1,124,548,818.46
其中:营业收入 682,618,883.77 1,322,026,162.28 1,278,804,148.52 1,124,548,818.46
二、营业总成本 586,944,079.53 1,146,825,997.80 1,134,608,667.45 1,028,953,956.02
其中:营业成本 502,971,022.15 985,411,943.38 984,314,068.51 887,663,57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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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及附加 2,909,022.96 2,538,868.16 5,008,289.73 4,664,376.06
销售费用 22,969,574.21 43,018,546.53 40,864,245.71 25,106,993.21
管理费用 35,293,809.57 70,126,312.14 64,514,064.75 55,262,165.01
研发费用 23,729,874.65 45,124,767.16 47,217,197.91 43,228,998.48
财务费用 -929,224.01 605,560.43 -7,309,199.16 13,027,849.38
其中:利息费用 -328,119.90 1,778,429.14 942,093.30 289,076.15
利息收入 302,022.67 438,152.31 191,954.17 296,791.48
加:其他收益 3,827,904.16 19,625,157.12 13,274,841.8 3,874,773.35
投资收益(损失以
18,217.98 8,725.26 108,141.47 125,002.48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
和合营企业的投
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终止
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损失以“-”号填
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
-574,920.15 -1,150,690.49
失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
-1,858,158.77 -3,235,543.77 -3,287,571.28 -642,081.31
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
46,340.95 41,616.76 57,059.67 29,942.00
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 97,134,188.41 190,489,429.36 154,347,952.73 98,982,498.96
加:营业外收入 24,980.30 872,274.91 371,379.17 289,061.49
减:营业外支出 1,005,778.25 15,131.79 512,562.27 245,457.92
四、利润总额 96,153,390.46 191,346,572.48 154,206,769.63 99,026,102.53
减:所得税费用 22,557,763.93 44,211,561.69 35,944,018.30 25,620,371.90
五、净利润 73,595,626.53 147,135,010.79 118,262,751.33 73,405,730.63
(一)按经营持续
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
润(净亏损以“-” 73,595,626.53 147,135,010.79 118,262,751.33 73,405,730.63
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
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
属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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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归属于母公司
73,595,626.53 147,135,010.79 118,262,751.33 73,405,730.63
股东的净利润
2.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
754,921.38 1,407,623.16 -301,246.24 3,515,669.55
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
者的其他综合收 754,921.38 1,407,623.16 -301,246.24 3,515,669.55
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 -31,563.21 -34,198.75 977,126.67
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
受益计划净负债 -31,563.21 -34,198.75 977,126.67
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不能
转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公允价值变

4.企业自身信用
风险公允价值变

(二)将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 754,921.38 1,439,186.37 -267,047.49 2,538,542.88
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
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
公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
类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
资重分类为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损

6.其他债权投资
信用减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
储备(现金流量套
期损益的有效部
分)
8.外币财务报表
754,921.38 1,439,186.37 -267,047.49 2,538,542.88
折算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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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
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
74,350,547.91 148,542,633.95 117,961,505.09 76,921,400.18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综合收益 74,350,547.91 148,542,633.95 117,961,505.09 76,921,400.18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
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
0.77 1.53 1.23
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
0.77 1.53 1.23
益(元/股)
4、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677,637,808.24 1,313,060,578.89 1,240,932,033.08 1,143,475,212.84
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21,730,123.92 54,217,698.19 43,083,359.86 27,345,433.3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5,324,978.82 22,261,670.20 14,859,858.38 5,046,767.59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
704,692,910.98 1,389,539,947.28 1,298,875,251.32 1,175,867,413.8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571,470,126.69 1,020,249,283.76 1,030,947,139.07 882,912,505.11
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
81,205,822.45 131,642,433.14 122,526,988.63 119,800,939.42
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34,688,731.49 42,149,187.40 41,268,074.77 40,203,638.4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
21,545,774.94 43,625,928.65 52,886,616.82 33,545,924.42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
708,910,455.57 1,237,666,832.95 1,247,628,819.29 1,076,463,007.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4,217,544.59 151,873,114.33 51,246,432.03 99,404,406.45
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
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
56,834.95 35,393.34 73,928.74 1,417,489.46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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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
28,018,217.98 30,118,672.26 103,043,841.47 101,159,315.06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
28,075,052.93 30,154,065.60 103,117,770.21 102,576,804.5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9,109,182.54 25,382,536.12 86,340,431.65 10,646,670.49
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
28,000,000.00 26,000,000.00 110,994,420.00 101,000,000.00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
37,109,182.54 51,382,536.12 197,334,851.65 111,646,670.4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9,034,129.61 -21,228,470.52 -94,217,081.44 -9,069,865.97
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
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59,006,024.90 263,989,573.04 182,613,955.45 80,863,58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
159,006,024.90 263,989,573.04 182,613,955.45 80,863,58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42,033,124.90 270,456,165.04 133,524,423.45 139,446,771.8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
72,775,887.40 61,952,831.16 37,744,291.02 598,404.55
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
少数股东的股利、利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
214,809,012.30 332,408,996.20 171,268,714.47 140,045,176.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55,802,987.40 -68,419,423.16 11,345,240.98 -59,181,596.38
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
-1,016,475.69 3,659,911.88 7,781,565.98 -8,267,713.71
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
-70,071,137.29 65,885,132.53 -23,843,842.45 22,885,230.39
物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
118,411,155.39 52,526,022.86 76,369,865.31 53,484,634.92
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
48,340,018.10 118,411,155.39 52,526,022.86 76,369,865.31
等价物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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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41 4.15 -43.22 -6.4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
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
490.87 2,016.58 1,351.82 416.59
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
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97.86 85.73 34.81 -0.59
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
1.82 0.87 -361.30 7.75
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 -99.80 -524.44 -254.99 -104.2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
合计 299.44 1,582.88 727.12 313.00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与净利润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359.56 14,713.50 11,826.28 7,340.57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99.44 1,582.88 727.12 313.00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
4.07% 10.76% 6.15% 4.26%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后的归
7,060.13 13,130.62 11,099.15 7,027.58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三)主要财务指标

1、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
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的净资产
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元)
指标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20 年 1-6 月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5.10% 0.77 0.7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14.49% 0.74 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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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9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4.47% 1.53 1.5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30.77% 1.37 1.37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8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4.04% 1.23 1.2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31.95% 1.16 1.16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7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6.4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25.32% - -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其他重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财务指标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率
34.74% 39.35% 42.27% 40.37%
(合并)
资产负债率
33.46% 37.14% 38.68% 36.19%
(母公司)
流动比率(倍) 2.46 2.18 1.97 2.38
速动比率(倍) 1.48 1.38 1.20 1.47
每股净资产
5.09 5.06 4.14 -
(元/股)
无形资产(扣除土
地使用权)占净资 1.15% 1.22% 1.06% 0.81%
产的比例
财务指标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2.29 4.81 5.35 4.75
(次/年、次/期)
存货周转率
2.00 4.15 4.70 5.15
(次/年、次/期)
息税折旧摊销前
10,445.85 20,916.25 16,637.56 11,176.49
利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
- 108.59 164.69 343.56
(倍)
每股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元 -0.04 1.58 0.53 -
/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
-0.73 0.69 -0.25 -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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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财务指标,若无特别说明,均以合并口径计算,计算各期每股指标时股数均取
各期末股份公司股本数,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 - 存货)/流动负债
4、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年(期)末股本总额
5、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年(期)
末净资产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7、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8、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 + 所得税 + 利息支出 + 折旧 + 摊销
9、利息保障倍数=(税前利润 + 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10、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期)末股本总额
11、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流量净额/年(期)末股本总额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稳步发展,各期末资产总额分别为 52,994.79 万元、
68,797.94 万元、80,164.88 万元和 74,858.01 万元,总资产金额总体保持增长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整体保持相对稳定,公司资产以流动资产为主,流动资
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93.30%、81.50%、83.64%和 82.53%,资产流动性较好。
2018 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比大幅提高,主要系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购置
了自有厂房,固定资产金额相应增加导致非流动资产占比提升。
报 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12,454.88 万元、127,880.41 万元、
132,202.62 万元和 68,261.89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
务,包括智能交互显示器、智能交互一体机以及智能交互显示设备零部件等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9.78%、99.76%、99.77%
和 99.90%,主营业务突出。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
费用,其中直接材料占比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0.89%、22.86%、25.30%和 26.24%,
2018 年相对 2017 年上升 1.97 个百分点,2019 年相对 2018 年上升 2.44 个百分点,
公司不同年度之间毛利率保持小幅上升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金额分别为 13,662.60 万元、14,528.63 万元、
15,887.52 万元和 8,106.40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2.15%、11.36%、
12.02%和 11.88%,不同年度期间费用占比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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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7,340.57 万元、11,826.28 万元、14,713.50 万
元和 7,359.56 万元,公司盈利能力保持稳定。
近年来随着各行业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趋势的加快,零售、金融、工业自
动化、医疗等下游商用领域对商用智能交互显示设备的需求持续增长,为本公司
的稳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报告期内,公司充分依托领先的定制化设计
能力、精细化的生产管理体系和高品质、多元化的产品,不断扩大市场份额,业
务发展良好,目前已成为领先的商用智能交互显示设备制造厂商。
从长期来看,公司将坚持以商用智能交互显示设备业务为核心,借助多年积
累的技术优势、生产管理优势和客户资源优势,积极开拓新客户和开发新产品,
继续提升行业地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将有助于促进公司营业收入的
稳步增长,盈利能力也会得到进一步提高。

(五)股利分配情况

1、发行人报告期内现行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股利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目标拟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执行。根据《公司法》及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关于股利分配政策
有如下规定: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
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
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
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
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
配利润。
2、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
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
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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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为:公司应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
年按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公司的利润分
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报告期历次股利分配情况
(1)2017 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2018 年 3 月 26 日,宸展有限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派发现金股利共计人民币
3,678.76 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2)2018 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2019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9,6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2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
派发 5,952.00 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2019 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2020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9,6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5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
派发 7,200.00 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上述股利分配均已实施完毕。

3、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2019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4、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019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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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本次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
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
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
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的 25%。
第一百六十五条 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上一
会计年度盈利情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拟定,经董事会审议后
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独立发表意见并公开披露。
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解释性说明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将导致会计
师出具上述意见的有关事项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影响向股东大会做
出说明。如果该事项对当期利润有直接影响,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孰低原则确定
利润分配预案或者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一百六十六条 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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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
期利润分配。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分配利润。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根据公司现金流状
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
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第一百六十七条 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一)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
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
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
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董事会通过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
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二) 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
年报全文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配低于规定比例的原因,以及对公司留
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
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
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表决通过。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
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且具备条件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
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四)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
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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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
股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第一百六十八条 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和方式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
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
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
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包括中期
已分配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水平和经营发展计划制定,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
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
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时,或
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但调整后
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按照前述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
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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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
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
到充分保护等。如涉及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
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六)子公司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共有 5 家控股子公司,其中子公司宸展控股于 2017 年 11
月注销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1、宸展贸易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宸展贸易(厦门)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 年 8 月 20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孙大明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 60 号厂房 508 室
营地
股权结构 宸展光电持股 100%
主营业务 商用智能交互显示设备的销售

(2)财务数据
宸展贸易最近一年及一期经立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6 月)
2,272.32 910.88 -118.81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2,355.39 1,029.70 -128.45

2、香港宸展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TES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
成立时间 2015 年 1 月 13 日
已发行股本 3,500,001 美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 15/F., BOC Group Life Assurance Tower, 136 Des Voeux Ro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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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地 Central, Central, Hong Kong

股权结构 宸展光电持股 100%
主营业务 投资控股

(2)财务数据
香港宸展最近一年及一期经立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6 月)
2,538.84 2,537.40 -1.95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2,503.73 2,502.30 -2.49

3、萨摩亚宸展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TES Touch Embedded Solutions Inc.
成立时间 2014 年 12 月 15 日
已发行股本 280 万美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
Portcullis Chambers, P.O. BOX 1225, Apia, Samoa
营地
股权结构 宸展光电持股 100%
主营业务 投资控股

(2)财务数据
萨摩亚宸展最近一年及一期经立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6 月)
23,581.93 7,109.52 823.70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23,148.03 6,079.57 2,788.56

4、美国宸展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TES America, LLC
成立时间 2017 年 8 月 24 日
已发行股本 350 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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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160 Greentree Drive, Suite 101, Dover, DE19904, USA
主要生产经营地 215 Central Ave. Holland, Michigan, USA
股权结构 香港宸展持股 100%
主营业务 商用智能交互显示设备的销售

(2)财务数据
美国宸展最近一年及一期经立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6 月)
13,830.62 3,234.00 61.36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853.44 3,126.02 680.06

5、宸展控股
(1)基本情况
宸展控股已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注销。注销前,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TES Holding Co., Ltd.
成立时间 2014 年 11 月 25 日
法定股本 2,000 万美元
已发行股本 280 万美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 The Grand Pavilion Commercial Centre, Oleander Way, 802 West Bay
营地 Road, P.O. Box 32052, Grand Cayman KY1-1208, Cayman Islands
股权结构 宸展光电持股 100%
主营业务 投资控股

(2)财务数据
宸展控股 2016 年经立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度)
1,974.95 1,925.62 95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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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经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
费用后,将主要投资于“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
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总投资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号
号 规模 使用规模
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 厦集经信投备
1 40,530.18 40,530.18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019]074 号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 厦集经信投备
2 14,306.70 14,306.70
级建设项目 [2019]072 号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8,000.00 13,749.53 -
合计 72,836.88 68,586.41 -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及轻重缓急安排使
用;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
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商用智能交互显示设备目前已广泛应用于零售、金融、工业自动化、医疗、
餐饮、快递物流、游戏娱乐、交通运输、公共事业等商用领域,且随着各行业向
自动化、智能化转型成为大势所趋,商用设备的市场需求潜力将得到进一步释放,
商用智能交互显示行业总体上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
较高的可行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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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

一、下游行业需求变动的风险
商用智能交互显示设备主要应用于零售、金融、工业自动化、医疗、餐饮等

下游终端领域。近年来,随着该等应用领域的蓬勃发展,人工智能、物联网、材

料、显示等技术的快速进步以及相关基础设施的逐步完善,下游零售、金融、工

业自动化、医疗、餐饮等行业对于商用智能交互显示设备的需求不断增加,促进

了商用智能交互显示设备市场规模的总体增长,为公司业务的稳健发展提供了有

利外部环境。

但若下游行业整体需求增长放缓或商用客户的产品需求偏好发生改变,进而

导致公司产品主要应用领域的设备需求出现下降,则可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

不利影响。

二、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 Elo、NCR、Jabil、Diebold、Mouse、Acrelec、4POS、长城信

息、瑞迅、新北洋等均系国内外知名品牌商或制造商。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

户的销售收入总额分别为 92,497.40 万元、99,973.13 万元、86,977.14 万元和

49,953.89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2.26%、78.18%、65.79%和

73.18%,客户构成相对稳定且集中度较高。公司与上述知名品牌商长期、稳定的

合作关系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公司销售的稳定性,体现了公司优异的设计开发能力

及生产制造优势。

但未来若公司在产品质量控制、交货期等方面无法及时满足主要客户的要

求,或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业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对本公司的产品采购

减少,将可能在一定时期内对本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液晶面板、触摸屏、金属件、集成电路、塑胶件、

电脑主板、Touch 控制板、印制电路板等。报告期内,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

本的比例分别为 93.15%、94.34%、94.51%和 95.58%,占比均较高,原材料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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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的变动将对公司产品成本构成重大影响。

产品原材料价格主要受市场供求关系和上下游行业景气度的影响,若其价格

在短期内大幅上升,而本公司无法及时调整产品的销售价格,将对公司产品的毛

利率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四、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面

余额分别为 21,958.11 万元、25,888.27 万元、29,116.81 万元和 30,556.03 万元,

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19.53%、20.24%、22.02%和 44.76%(年化比率为 22.38%)。

公司的应收账款主要为处于正常信用期内的未结算销售货款,公司客户根据其与

公司的付款约定向公司结算货款。

公司主要出口客户均为全球知名企业,信用情况良好,资金实力雄厚,在其

与公司多年合作中,公司款项回收情况良好。但若宏观经济环境或公司主要客户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可能面临应收账款不能及时足

额收回的风险,从而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相关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存货账面余额 25,294.12 25,115.42 22,378.42 19,498.06
跌价准备 629.38 575.27 543.93 459.39
存货占流动资
39.92% 36.60% 38.94% 38.50%
产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高,主要原因系公司采取“以销定

产”的生产策略,根据客户订单需求安排采购和组织生产,因此为及时满足客户

交货要求,公司需要预备足够的原材料用于生产,并维持一定的库存商品储备。

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其中液晶面板、触摸屏、集成电路、主板等电子元器件

材料由于升级换代较快,面临受市场价格变动引起的存货贬值风险。公司严格按

照会计准则的规定,每年度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跌价准备,2017 年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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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6 月末,公司存货已分别计提跌价准备 459.39 万元、543.93 万元、575.27

万元和 629.38 万元。

但未来若原材料市场供求情况发生变化,或本行业竞争加剧,将可能导致公

司存货跌价或存货变现困难,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六、出口退税政策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比例分别为 96.83%、94.58%、96.22%和 98.18%,

公司出口产品执行国家的出口产品增值税“免、抵、退”政策。报告期内,公司

主要商用智能交互显示设备产品根据国内销售环节增值税率执行 17%的全额出

口退税率(2018 年 5 月及 2019 年 4 月根据国内增值税率调整,出口退税率分别

调整为 16%和 13%)。由于公司产品外销比例较高,若未来国家单独调低公司

主要产品出口环节适用的退税率,或公司对产品结构进行调整导致主要产品对应

享受较低档的出口退税率,公司盈利能力将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不利影响。

七、技术变革风险
商用智能交互显示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和检测过程涉及多个学科知识的

交叉与创新,要求研发人员和生产人员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技术经验,因此存

在较高的技术门槛。由于公司主要客户均为知名品牌商,其对于产品功能、性能、

材料、外观和使用稳定性等方面具有严格要求,公司唯有坚持研发创新,不断优

化产品设计和生产工艺,才能持续为客户提供契合需求的高品质定制化产品。

虽然公司目前的技术水平和生产工艺能够满足客户需求,但随着行业上下游

技术更新升级、融合创新的速度加快,若未来公司无法对技术变革作出及时应对,

将可能面临丧失竞争优势的风险。

八、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主要服务于对产品质量和可靠性有较高要求的国内外知名品牌商,且凭

借业内领先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但如果

公司未来出现生产工艺及产品质量控制存在瑕疵,或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供

应链环节的质量控制不到位等情形,将可能导致公司产品在客户处出现质量问

题,进而影响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采购量以及双方合作关系,并可能对公司业绩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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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不利影响。

九、外销业务风险
公司产品销售以外销为主。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出口到美洲、欧洲、亚

洲等地区,外销收入占比分别达到 96.83%、94.58%、96.22%和 98.18%。由于公

司外销业务主要使用美元结算,公司出于提高经营效率的考虑,需要持有较大数

额的美元资产和美元负债,因此主要面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波动风险。报告期

内,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变化情况如下:


人民币对美元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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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受到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波动影响,发生汇兑损益分别

为 1,287.13 万元、-824.37 万元、-97.14 万元和-40.09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

例分别为 13.00%、-5.35%、-0.51%和-0.42%。随着未来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

司外汇持有量预计将持续增加,若汇率出现不利波动则可能导致公司发生汇兑损

失,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此外,外销业务还受到进口国的贸易政策、经济状况、市场需求等国际贸易

环境的影响。近年来,随着美国在世界范围内挑起贸易争端,全球贸易局势不确

定性和国际贸易风险有所上升。其中,美国为扭转贸易逆差,于 2018 年 7 月 6

日、8 月 23 日和 9 月 24 日分别对中国向美国出口的商品加征关税 25%、25%和

10%(9 月 24 日实施的 2,000 亿美元商品加征关税税率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由 10%

升至 25%),加征关税商品价值合计达 2,500 亿美元;2019 年 9 月 1 日起,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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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剩余约 3,000 亿美元商品加征 15%关税(该税率于 2020 年 2 月 14 日起降

至 7.5%),其中约 1,800 亿美元商品计划推迟至 2019 年 12 月 15 日执行(但美

国于 2019 年 12 月 13 日暂停执行该计划)。公司产品被列入 2019 年 9 月 1 日执

行的加征关税清单。

2019 年,公司出口美国的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 20.48%,且公司出口美国

的产品以客户承担进口报关税费为主,若以公司 2019 年的产品出口结构及当前

美国对公司产品加征关税税率来看,美国对公司产品加征关税对公司未来经营业

绩影响较小。

假设公司产品自 2019 年初被美国纳入加征关税范围,发行人按照订单里约

定的贸易条件负担自身关税,并至多负担客户承担的一半关税,则美国政府对公

司产品加征关税将减少公司 2019 年净利润 279.11 万元~900.91 万元,占 2019 年

净利润的比重为 1.90%~6.12%,加征关税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总体可控。

但若未来中美贸易争端加剧,或国际贸易环境出现恶化,将可能对公司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

十、全球经济增长放缓的风险

目前,全球经济增长继续放缓,尽管中国和美国两大经济体增长趋稳,但受

其他发达经济增长缓慢和新兴经济体经济集体放缓的影响,全球经济将步入低速

增长“新常态”,同时,全球经济面临诸多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全球经济增长的

持续低迷可能影响商用领域用户对商用智能交互显示设备的新增需求和对现有

设备的升级需求,从而降低本行业的发展速度,并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

力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经济形势、市场环境、行业

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做出的,公司已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

进行了审慎测算,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预期收益,项目的实施

是可行的。募集资金项目成功实施后,有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的销售规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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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率,提高公司研发设计水平,并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但由于行业发展和宏

观经济形势具有不确定性,如果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

变化或行业竞争加剧,将会对项目的实施进度和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二)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总股本亦相应

增加。公司拟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

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已经过公司管理层的详细论证,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

能力和竞争力。但由于募集资金从投入使用到产生回报需要一定周期,因此在公

司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短

期内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十二、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良好,营业收入整体保持平稳,客户结构逐渐

优化,产品盈利能力有所提升,净利润逐年增长。未来如果公司的原材料成本持

续上涨,或者人民币升值超过预期,国家对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行业的政策进行调

整,或者其他国家的电子行业进口贸易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将可能导致公司收入

和利润下滑或对公司和长期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十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及其他突发性事件的风险

2019 年末开始,国内爆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2020 年 1 月 31

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公司的产品以出口销售为主,疫情的爆发短期内会影响国际经贸和人员往来

等,预计对公司 2020 年一季度生产经营构成一定影响。若疫情持续蔓延且得不

到有效控制,或者今后出现其他公共性突发事件,均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

能力构成负面影响。


十四、客户取消产品订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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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客户资源优质,客户构成相对稳定,主要客户 Elo、NCR、Jabil、Diebold、

Mouse、Acrelec、长城信息、瑞迅、新北洋等均为国内外知名品牌商或制造商。

与上述知名品牌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产品订单来源的稳定

性。但是,若前述主要客户因其经营状况、业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或根据合同

相关限制条款取消对本公司已下达的产品订单,本公司虽然能够依据合同约定获

得赔偿,但仍有可能因已备料或已生产部分产品而导致损失,进而对本公司的经

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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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各方当事人
当事人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宸展光电(厦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 0592-668161 0592-66810
发行人 门)股份有限 钟柏安
路 60 号厂房 6 56
公司
保 荐 人
海通证券股份 021-2321900 021-634116 黄晓伟、
(主承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有限公司 0 27 郑乾国
商)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
律师事务 北京市天元律 010-5776388 010-577637 徐莹、盛
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
所 师事务所 8 77 盼盼
大厦 B 座 10 层
立信会计师事 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
会计师事 010-6828686 010-682381 刘海山、
务所(特殊普 中路 78 号院首汇广
务所 8 00 于长江
通合伙) 场 10 号楼
福建联合中和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土地 0591-878203 0591-87814 张萌、徐
湖东路 168 号宏利大
机构 房地产估价有 47 517 达
厦写字楼 27D
限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
股票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 0755-259380 0755-25988
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
机构 公司深圳分公 00 122
易所广场22-28楼

拟上市的
深圳证券交易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 0755-886688 0755-82083
证券交易
所 道2012号 88 104



二、发行时间安排

询价推介日期 2020 年 10 月 28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20 年 11 月 2 日
申购日期 2020 年 11 月 3 日
缴款日期 2020 年 11 月 5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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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查阅

(一)备查文件的查阅期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9:30--11:30,下午 1:30--4:30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1、发行人: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 60 号厂房
联系人:钟柏安
电话:0592-6681616
传真:0592-6681056
2、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联系人:黄晓伟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41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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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
书摘要》的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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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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