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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冠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20-12-04
科创板投资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
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
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
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Crown Advanced Material Co., Ltd.

(住所:江西省宜春市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 32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68 号 B 座 2101、2104A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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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
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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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股票的发行数量为 4,102.20 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发行股数
为 25%。本次发行均为新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20 年 12 月 14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所和板块
发行后总股本 16,408.7736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
2020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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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及风险,并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的
正文内容。

一、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重要承诺

本次发行相关责任方作出的重要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
护”之“五、承诺事项”。

二、特别风险提示

(一)技术迭代及被替代风险

太阳能电池背板行业的竞争主要表现为制造成本、产品功能等方面的竞争,
随着技术进步和行业竞争的加剧,如果公司无法不断研发新技术、新产品,公司
将面临技术迭代及被替代的风险。

公司技术迭代及被替代风险主要体现如下:

(1)双面电池组件已成为光伏组件重要发展方向。双面电池组件主要有两
种封装结构,双玻结构和玻璃+透明背板结构,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与赛迪智
库集成电路研究所发布的《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19 年版)》,2019 年双
玻结构组件的市场占有率约为 13.5%,玻璃+透明背板结构组件的市场占有率约
为 0.5%,预计未来几年将保持一定增长趋势。双面组件的出现和发展将导致玻
璃背板、透明背板、POE 胶膜等产品市场份额出现增长,从而对公司现有主要背
板产品的市场份额形成挤压,导致对公司传统背板产品发生技术迭代及被替代风
险。

(2)随着组件适用场景越来越多样化,光伏组件对背板性能的要求也日趋
多样。如果未来下游组件厂商继续对背板产品类型提出新的需求,而公司又未能
及时研发出相应产品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采购需求,公司将面临技术迭代风险。

(二)下游产业政策变动风险

太阳能电池背板制造业属于光伏发电行业的子行业,受国内行业政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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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大。2018 年以来,我国陆续发布了《关于 2018 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
等一系列光伏产业政策,不断对光伏发电政策进行积极调整。由于现阶段光伏产
业依旧需要依靠政府扶持及补贴政策支持,随着我国光伏产业补贴政策的逐步减
弱,部分下游光伏企业的投资回报率及投资意愿可能有所下降,进而导致短期内
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有所下降,对公司背板产品的市场需求将造成不利影响;
另一方面,随着政府补贴的逐步下降,光伏产业链中上游企业的降价压力增加,
如果公司不能进一步降低制造成本或及时调整自身原材料采购价格,也将会对公
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三)与协鑫集团的诉讼及回款风险

截至 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与协鑫集团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案件,且涉
及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相关案件的金额及目前进展如下:

案件名称 案件类型 涉诉金额 目前进展

与 GCL System Integration
买卖合同 本案目前已获法院受
1 Technology PTE. LTD.等的 1,397.91 万元
纠纷 理,尚未开庭审理
买卖合同纠纷案
与镇江协鑫新能源发展有
票据追索 本案目前已获法院受
2 限公司等的票据追索权纠 504.49 万元
权纠纷 理,尚未开庭审理
纷案
本案已于 2020 年 10 月
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 票据追索
3 306.26 万元 16 日在法院主持下达成
公司的票据追索权纠纷案 权纠纷
调解
本案已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在法院主持下达成
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
调解,并已于 2020 年 10
公司、张家港协鑫集成科技 票据追索
4 307.39 万元 月 28 日收到协鑫集团支
有限公司的票据追索权纠 权纠纷
付的汇票票款 300 万元
纷案
及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
0.78 万元
注:上述涉诉金额累计数超过公司对协鑫集团应收账款余额,主要是由于序号 1 中买卖合同
纠纷案的涉诉金额系按照买卖合同项下的交易发生额及相关违约金金额为依据计算等原因
所致。

上述案件系由于协鑫集团未按时支付合同款项或承兑票据所致。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协鑫集团的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为 2,019.28 万元,公司已
单项计提了 605.78 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30%。如果未来协鑫集团持续不
能支付所欠债务,公司相应债权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公司须进一步加大对协鑫
集团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这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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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近年来,光伏行业内部分公司经营状况出现波动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海润光
伏、昱辉阳光等业内公司均发生过严重的经营危机。随着“531 光伏新政”、补贴
退坡、平价上网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近几年光伏行业快速发展的势头受到了一
定的影响,行业在短期内出现了一定的波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24,645.78 万元、35,022.66 万元、
35,480.18 万元和 30,428.94 万元。如果应收账款回款不及时,或主要债务人的财
务经营状况恶化,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坏账风险。截至 2020 年 6 月末,公司根
据客户的经营情况,对处于财务状况不良或财务状况困难的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
限公司、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等客户的应收账款相应地单项
计提了坏账准备 3,747.79 万元。若未来公司下游客户的经营财务状况出现不利变
化,公司仍需对应收账款计提相应坏账准备,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产品价格持续下降风险

受光伏发电行业提质增效、补贴下降等市场形势变化以及“平价上网”相关
政策压力的影响,组件生产企业面临产品价格持续下降的压力,从而不断压缩上
游供应商利润空间,致使背板行业市场竞争不断加剧。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
单面氟膜背板的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 14.37 元/平方米、13.95 元/平方米、12.86 元
/平方米和 12.91 元/平方米,呈下降趋势。随着背板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下
游光伏组件价格不断下降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存在进一步下降的可
能。若公司未来不能持续加强技术研发和降低生产成本,保持和强化自身竞争优
势,进而使得公司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六)新产品的市场拓展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以现有复合膜
材料类产品的配方及生产工艺为依托,陆续开发了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特种防
护膜、POE 胶膜等产品,将相关技术拓展至多个应用领域。报告期内,上述新产
品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01%、0.80%、5.89%和 9.06%。

在铝塑膜领域,由于铝塑膜生产工艺难度较高,大部分国产铝塑膜在耐电解
液腐蚀性、冲深性能等方面不过关,因此目前全球及国内铝塑膜市场主要被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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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P 印刷、日本昭和电工等少数日本企业所垄断。根据国金证券发布的相关研
究报告,2019 年中国铝塑膜行业市场需求量达到 1.8 亿平方米,同比增长 11.11%,
主要由日本企业所垄断。其中,热法工艺龙头企业日本 DNP 的市场份额最高,
占比为 49%,干法工艺龙头企业昭和电工位居其次,市场份额为 20%,日本 DNP
和昭和电工在我国合计的市场占有率达到了 69%,市场优势地位明显。整体而言,
铝塑膜市场由日本企业垄断,国内厂家市场占有率不到 10%。在特种防护膜领域,
由于其下游应用领域较为广泛,市场较为分散,目前尚无行业相关数据统计。在
POE 胶膜产品市场,根据《2019-2020 年中国光伏产业年度报告》,POE 胶膜作
为双玻组件的主要封装材料,近年来随着双面双玻组件市场的兴起引发其市场需
求也快速增长,国内企业开始陆续研发投产 POE 胶膜。POE 胶膜市场处于从起
步到快速增长过渡阶段,各家公司均在积极拓展,意图在市场扩张的过程中占得
先机。

由于公司铝塑膜、特种防护膜、POE 胶膜产品起步时间相对较晚,市场拓展
经验相对欠缺,能否建立规范、高效且具有竞争力的销售体系,并顺利打开市场,
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铝塑膜、特种防护膜、POE 胶膜等新产品存在市场拓展
风险。

(七)下游行业集中度提高风险

受光伏发电行业提质增效、补贴下降等市场形势变化以及“平价上网”相关
政策压力的影响,行业整体提质增效效果逐步显现,低效产能逐步退出行业,下
游组件行业集中度仍在逐步提升,组件生产企业面临产品价格持续下降的压力,
从而不断压缩上游供应商利润空间。截至 2019 年底,我国组件产量超 2GW 的
企业有 13 家,产量占国内总产量的 65.6%。从组件的全球出货量来看,2019 年
前 10 家企业组件出货 79.6GW,同比 2018 年提升了 20GW,占比上升了 5.3 个
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9.46%、61.86%、56.08%和 66.30%,对第一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
的比例分别为 23.32%、25.48%、24.16%和 32.94%,客户集中度较高。
若公司未来不能持续加强技术研发和降低生产成本,保持和强化自身竞争优
势,下游行业集中度的提升可能会导致公司选择客户的范围缩小,议价能力下降,
将有可能使得公司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亦或公司主要客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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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或财务状况出现不利变化,或者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变动,这将
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中直接材料的占比接近 90%,占比较大。公司生产
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氟膜、PET 基膜、胶粘剂和聚烯烃粒子等,原材料采购价
格受市场供需及其初级原料(如聚酯切片、LLDPE 等有公开市场报价的商品)
市场价格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波动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氟膜、PET 材料和聚烯烃粒子的价格变动对毛利
额及毛利率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平米、万元、元/平米

情景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背板毛利额 6,892.73 20,692.76 17,905.41 12,822.96
基准数据
毛利率 22.48% 23.41% 20.89% 21.66%
毛利额 6,045.70 18,366.41 15,213.82 11,253.66
毛利变动额 -847.03 -2,326.35 -2,691.59 -1,569.30
当氟膜价格
上涨 10% 毛利率 19.71% 20.79% 17.75% 19.01%
毛利率变动
-2.76% -2.62% -3.14% -2.65%

毛利额 6,058.74 18,090.06 15,641.41 11,220.73
毛利变动额 -833.99 -2,602.70 -2,264.00 -1,602.23
当 PET 材料
上涨 10% 毛利率 19.76% 20.47% 18.25% 18.95%
毛利率变动
-2.72% -2.94% -2.64% -2.71%

毛利额 6,675.49 20,099.99 17,367.81 12,425.78

毛利变动额 -217.24 -592.77 -537.60 -397.18
当聚烯烃粒
子上涨 10% 毛利率 21.77% 22.75% 20.26% 20.99%
毛利率变动
-0.71% -0.66% -0.63% -0.67%


由上表可见,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营业成本,进而对公司的
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倘若原材料价格出现上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
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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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供应商依赖风险

公司 T 系列背板产品生产所需的 PVF 氟膜全部由美国杜邦供应。报告期内,
公司从美国杜邦采购的 PVF 氟膜金额占公司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1.42%、
22.12%、22.74%和 17.27%,美国杜邦为公司报告期内的前五大供应商。由于国
内外尚无其他供应商生产同类产品,如果公司未来与美国杜邦在商业条款上未能
达成一致,或因为发生自然灾害、国际贸易争端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美国杜
邦不再能够向公司提供 PVF 氟膜产品,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铝塑膜、特种防护膜、POE 胶膜目前收入贡献较低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以现有复合膜
材料类产品的配方及生产工艺为依托,陆续开发了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特种防
护膜、POE 胶膜等产品,将相关技术拓展至多个应用领域。目前而言,锂离子电
池用铝塑膜、特种防护膜、POE 胶膜等产品尚处于业务发展初期,新产品的导入
需要经过严苛的测试,以及市场的接受也需要经过一定的过程,因此公司的市场
开拓成果在报告期内尚未得以显现,报告期内上述新产品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
入的比例分别为 0.01%、0.80%、5.89%和 9.06%,现阶段对公司收入以及经营成
果的贡献尚较低。

四、新冠疫情对发行人经营情况影响

2020 年初,我国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各地纷纷发布政策延后开工、
暂停聚集性活动。面对疫情,公司在遵守国家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积极采取应对,
制定相应的经营计划及安全防护措施,并于 2020 年 2 月中旬逐步复工。
复工以来,公司生产经营已逐步恢复正常,但公司 2020 年上半年背板的产
量、销量仍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 31.79%、30.45%,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
是二季度国外疫情比较严重,公司二季度外销数量同比有所下降,另一方面虽然
国内疫情已逐步好转,但公司境内组件厂商客户也有较多终端用户位于国外,间
接导致二季度内销业务量同比有所下降。
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34,159.13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4,095.62
万元,同比下降 29.21%,主要系受疫情影响,主要产品太阳能电池背板销量下
降所致。公司 2020 年上半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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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5.06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78.76 万元,同比下降 9.27%,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降幅小于营业收入降幅,主要原因是 2019 年同
期公司对客户昱辉阳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较大,随着公司对应收债权风险防
控和管理力度加强,公司 2020 年上半年信用减值损失金额较去年同期显著下降。
公司客户在有明确采购需求时与公司签订单次的销售订单,且订单执行周期
相对较短,所以疫情未导致订单大规模取消或推迟的情况,但使 2020 年上半年
新签订销售订单金额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及自身库存状况及
时调整向供应商的采购量,主要供应商未出现因疫情原因延迟交货的情况。
新型疫情对公司经营的具体影响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财务
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四、新冠疫情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2020 年 1-9 月审阅情况

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
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阅了公司 2020 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0
年 1-9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天健审〔2020〕3-548 号)。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之
后经审阅(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9.30 2019.12.31 变化率
资产总额 102,218.57 105,556.48 -3.16%
负债总额 29,572.34 40,832.58 -27.58%
所有者权益 72,646.23 64,723.90 12.24%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1-9 月 变化率
营业收入 61,116.33 68,696.82 -11.03%
营业利润 9,079.70 8,659.90 4.8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931.79 7,509.33 5.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5,966.63 5,590.64 6.73%
股东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18.84 3,290.36 -2.17%
注:公司 2020 年 1-9 月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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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0 年 9 月末资产总额为 102,218.57 万元,与 2019 年末基本持平。
公司 2020 年 9 月末负债总额为 29,572.34 万元,较 2019 年末下降 27.58%,
主要原因是受公司归还借款及减少通过票据支付货款所致。
公司 2020 年 9 月末所有者权益为 72,646.23 万元,较 2019 年末增长了 12.24%,
主要是由于公司 2020 年 1-9 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931.79 万元所
致。
公司 2020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61,116.33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 7,580.49
万元,同比下降 11.03%,主要系受上半年疫情影响,主要产品太阳能电池背板销
量下降所致。公司 2020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931.79 万元,较
上年同期增加了 422.46 万元,同比增涨 5.63%,主要原因是 2019 年同期公司对
客户昱辉阳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较大,随着公司对应收债权风险防控和管理
力度加强,公司 2020 年前三季度信用减值损失金额较去年同期显著下降。
公司 2020 年 1-9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18.84 万元,较上年同
期基本持平。

(二)2020 年度业绩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 96,771.93 94,574.52 2.32%
净利润 12,015.59 10,490.51 14.5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12,015.59 10,490.51 14.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8,800.42 8,109.01 8.53%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注:公司上述 2020 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不构成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公司预计 2020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96,771.93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2.32%,较 2020 年 1-9 月变动趋势明显改善,主要系随着市场需求状况不断好转,
公司预计 2020 年第四季度销量较去年同期显著增长。公司预计 2020 年 1-12 月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015.59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14.54%,主要原因
是 2019 年同期公司对客户昱辉阳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较大,随着公司对应
收债权风险防控和管理力度加强,公司预计 2020 年度信用减值损失金额较去年
同期显著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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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述 2020 年 1-12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不构成盈利预测或业绩
承诺。

六、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
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
对比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中来股份 25.26% 21.81% 24.45% 30.33%
乐凯胶片 - 5.67% 6.79% 13.14%
回天新材 16.32% 12.69% 13.98% 18.91%
福斯特 21.34% 18.16% 21.46% 24.38%
赛伍技术 - 19.36% 19.61% 25.51%
平均值 20.97% 15.54% 17.26% 22.45%
发行人背板业务毛利
22.48% 23.41% 20.89% 21.66%

注:数据来源为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等公开资料,选取分部信息中披露的背板产品的毛利率;
回天新材未单独披露其背板业务毛利率,划分在非胶类产品中,因此采用当年非胶类产品毛
利率。乐凯胶片和赛伍技术 2020 年半年报尚未披露背板产品毛利率相关情况。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毛利率处于中间水平。由于太阳能电池背板产
品存在多种产品结构,其原材料构成、生产工艺等存在一定差异,会影响最终的
产品毛利率。总体而言,公司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

由于乐凯胶片背板业务毛利率显著低于其他背板厂商,同时回天新材未单独
披露其背板毛利率,因此在不考虑乐凯胶片与回天新材后的同行业毛利率对比情
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赛伍技术 - 19.36% 19.61% 25.51%
中来股份 25.26% 21.81% 24.45% 30.33%
福斯特 21.34% 18.16% 21.46% 24.38%
平均值 23.30% 19.78% 21.84% 26.74%
发行人背板业务毛利率 22.48% 23.41% 20.89% 21.66%
其中:单面及双面氟膜背板 20.95% 20.31% 20.45%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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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毛利率

BO 背板毛利率 31.84% 38.49% 25.27% 8.45%
注:赛伍技术 2020 年半年报尚未披露背板产品毛利率相关情况。

同行业可比公司无类似 BO 背板产品,BO 背板主要面向海外市场,报告期
内毛利率有所提升。除此以外,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产品结构类似的单面及
双面氟膜背板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趋势基本一致,且与同行业背板生
产规模较大的赛伍技术与中来股份接近。

报告期内,公司单面及双面氟膜背板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含乐凯胶
片、回天新材)毛利率趋势基本一致,与同行业毛利率水平不存在显著差异。与
此同时,受公司与各家可比公司在生产工艺、产品结构、原材料构成、定价等方
面的不同所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仍存在较小的差异。具体对比情况
如下:

赛伍技术背板毛利率主要取决于其 KPF 产品,该产品内层采用流延制膜工
艺将混入二氧化钛的含氟树脂涂覆于 PET 基膜,为外层复合里层涂覆结构的产
品。2017 年-2019 年,赛伍技术 KPF 产品收入占其背板总收入比重分别为 73.59%、
75.05%和 92.28%;2017 年-2019 年 KPF 产品单价分别下降 16.28%和 12.75%,
KPF 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25.10%、18.74%和 19.08%。公司单层及双层氟膜背板产
品与赛伍技术 KPF 产品在产品结构、定价、成本上均存在一定差异。

中来股份报告期内的毛利率高于本公司的单面及双面氟膜背板毛利率,根据
其公开年度报告,中来股份主要背板产品生产工艺与发行人存在一定差异,其产
品通过涂覆工艺将氟碳涂料涂覆在 PET 基膜的两面上,成本相对复合型背板较
低。产品价格虽较复合型背板略低,但因具有成本上的优势,因此毛利空间高于
本公司单面及双面氟膜背板产品。

福斯特 2017 年和 2018 年的毛利率高于本公司单面及双面氟膜背板毛利率,
根据其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相关报告以及福斯特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说明书,
福斯特光伏背板主要为涂覆型,其产品通过涂覆工艺将涂料涂覆在 PET 基膜表
面,生产工艺与本公司存在一定差异,成本相对复合型背板较低。涂覆型背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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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虽较复合型背板略低,但因具有成本上的优势,因此毛利率高于本公司。2019
年福斯特背板产品销售收入增长 3.04%,销售量增长 15.57%,销售单价下降较
多,因此毛利空间有所下降。

乐凯胶片报告期内的毛利率低于本公司,主要是由于乐凯胶片产品结构与发
行人存在一定差异,其产品以高端双面氟膜背板 TPT 为主,产品价格虽较其他
复合型背板高,但同时其成本较高,因此毛利空间相对较低。

回天新材的主要产品为各类胶粘剂,其背板业务收入占比较低,2016 年起
回天新材年报改变业务种类披露口径,不再单独披露背板业务,与汽车制动液等
汽车保养类化学产品合并在非胶类产品项目披露,因此数据可比性较差。

综合以上情况,公司单面及双面氟膜背板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毛利
率差异情况主要是由于在生产工艺、产品结构、原材料构成和产品定价等方面的
原因所致。

七、公司毛利率较高 BO 背板无境内外类似可比产品

公司在复合型背板领域深耕多年,通过对不同类型的聚烯烃粒子进行选
型、配方优化以及制膜工艺的改进等方式,开发出适用于太阳能电池背板的聚
烯烃类薄膜制备相关技术,并通过持续不断的配方优化、工艺改进,开发出一
系列性能成熟的 M 膜产品。
通过对 M 膜产品的持续运用,公司开发出 TPM/KPM 结构背板产品;同
时,基于成熟的太阳能电池背板的聚烯烃类薄膜制备相关技术,以 M 膜产品并
作为背板内层材料,采用耐候性 PET 膜替代 TPM/KPM 中的 TP/KP 结构,经涂
布复合后,成功开发出 BO 产品系列产品,降低了产品成本。

公司 BO 背板产品性能指标均完全满足 GB/T 31034-2014 《晶体硅太阳电池
组件用绝缘背板》、以及应用于组件的 IEC61215/61730 标准认证的所有要求,同
时取得了 TUV-SUD,TV Rheinland,UL,CQC 等相关国内外第三方产品认证。
对比中来股份、赛伍技术等同行业可比公司,其主要背板产品的内层主要
是基于涂覆技术。背板内层由氟树脂等材料涂覆形成,其主打产品的核心竞争
力在于涂覆技术。而公司背板产品是基于 M 膜的复合背板产品系列,其核心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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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力在于 M 膜制膜技术。因此,公司不同的产品技术路线形成了独特的 BO 系
列背板产品。
综上所述,基于公司在复合型背板领域以及 M 膜开发方面深耕多年经验,
开发出适用于太阳能电池背板的聚烯烃类薄膜制备相关技术,并在此基础上开
发出的 BO 背板产品具有其独特性,同行业公司无类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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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发行人声明 ................................................................................................................... 1
发行概况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重要承诺................................................................. 3
二、特别风险提示................................................................................................. 3
三、铝塑膜、特种防护膜、POE 胶膜目前收入贡献较低 ................................ 8
四、新冠疫情对发行人经营情况影响................................................................. 8
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9
六、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情况
............................................................................................................................... 11
七、公司毛利率较高 BO 背板无境内外类似可比产品 ................................... 13
目 录............................................................................................................................ 15
第一节 释义 ............................................................................................................. 20
一、一般释义....................................................................................................... 20
二、专业术语释义............................................................................................... 22
第二节 概览 ............................................................................................................. 25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25
二、本次发行概况............................................................................................... 25
三、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27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27
五、发行人技术先进性、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 28
六、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的相关情况........................................................... 31
七、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32
八、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32
九、募集资金用途............................................................................................... 32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33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33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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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关系的说明................................................................... 36
四、预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36
五、战略配售情况............................................................................................... 36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40
一、技术风险....................................................................................................... 40
二、经营风险....................................................................................................... 41
三、内控风险....................................................................................................... 46
四、财务风险....................................................................................................... 46
五、发行失败风险............................................................................................... 48
六、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抵押风险........................................................... 49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49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5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51
二、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51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本及股东变化情况................................................... 52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54
五、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挂牌情况 ..................................................... 54
六、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55
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 55
八、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59
九、发行人股本情况........................................................................................... 64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69
十一、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85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90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 90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113
三、发行人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151
四、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154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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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情况................................................................. 177
七、发行人核心技术与研发情况..................................................................... 177
八、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193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194
一、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94
二、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196
三、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196
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196
五、发行人最近三年违法违规行为................................................................. 196
六、发行人最近三年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 196
七、发行人的独立性......................................................................................... 197
八、发行人同业竞争情况................................................................................. 198
九、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202
十、关联交易..................................................................................................... 207
十一、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210
十二、发行人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211
十三、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资金往来情况..................................................... 212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216
一、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216
二、财务报表..................................................................................................... 218
三、审计意见类型及关键审计事项................................................................. 222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225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226
六、非经常性损益............................................................................................. 251
七、税项............................................................................................................. 252
八、主要财务指标............................................................................................. 253
九、经营成果分析............................................................................................. 256
十、资产质量分析............................................................................................. 293
十一、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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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报告期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等事项的基本情况............................. 336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及重大担保、诉讼等
事项..................................................................................................................... 337
十四、新冠疫情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343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351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35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357
三、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 366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 373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373
二、股利分配政策............................................................................................. 375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379
四、发行人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379
五、承诺事项..................................................................................................... 381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98
一、重大合同..................................................................................................... 398
二、对外担保情况............................................................................................. 403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403
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 407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407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408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409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412
五、审计机构声明............................................................................................. 413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414
七、验资机构声明............................................................................................. 415
八、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416
第十三节 附件 ....................................................................................................... 417
一、备查文件..................................................................................................... 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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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查阅时间和地点......................................................................................... 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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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一、一般释义

本次发行 指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行为
发行人、公司、本
公司、股份公司、 指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明冠新材
明冠科技(江西)有限公司、明冠能源(江西)有限公司,均为
明冠有限 指
发行人的前身
明冠集团 指 明冠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原控股股东,已解散
博强投资 指 上海博强投资有限公司,为发行人股东
洪嘉投资 指 上海洪嘉投资有限公司,为上海博强投资有限公司的曾用名
中泰创投 指 中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为发行人股东
中泰证券 指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中泰创投控股股东
鲁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18 年 12 月 14 日起更名为中泰资本股
鲁证创投 指
权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原股东
中泰资本 指 中泰资本股权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原股东
久丰投资 指 新疆久丰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为发行人股东
深圳市博汇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发行人股东、发行
博汇银投资 指
人员工持股平台
甘肃金城新三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发行人
甘肃金城 指
股东
青岛静远 指 青岛静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发行人股东
中投建华(湖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发行人股
中投建华 指

辽宁联盟 指 辽宁联盟中资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为发行人股东
曲水汇鑫 指 曲水汇鑫茂通高新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发行人股东
西藏山南汇鑫茂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曲水汇鑫茂通
西藏汇鑫 指
高新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曾用名
萍钢实业 指 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原股东
苏州明冠 指 苏州明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明冠锂膜 指 江西明冠锂膜技术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明冠国际 指 明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江苏明冠 指 江苏明冠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已注销
CROWN ADVANCED MATERIAL VIETNAM CO., LTD,为明冠
越南明冠 指
国际的全资子公司,发行人孙公司
城邦达益 指 苏州城邦达益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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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久聚 指 苏州久聚投资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关联方
维嘉集成 指 江西维嘉集成电子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关联方
为发行人集团客户,与发行人发生交易的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
昱辉阳光 指
公司、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江苏有限公司
为发行人集团客户,与发行人发生交易的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的下属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统称,主要包括泰州隆基乐叶光
伏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隆基乐叶光
隆基股份 指
伏科技有限公司、隆基(香港)贸易有限公司、银川隆基乐叶光
伏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大 同隆 基 乐 叶 光 伏 科技 有 限公 司 、 Longi
(Kuching) Sdn Bhd 等
为发行人集团客户,与发行人发生交易的晶澳太阳能控股有限公
司的下属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统称,主要包括晶澳太阳能有限公
晶澳科技、晶澳 指 司、上海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合肥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司、JA Solar International Limited、晶澳(邢台)太阳能有限公司、
晶澳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晶澳(扬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等
环晟光伏(江苏)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东方环晟光伏(江苏)有
环晟光伏 指
限公司,为发行人客户
Vina Solar Technology Co., Ltd.,中文名为越南光伏科技有限公
司,为发行人客户。2020 年 6 月 30 日,隆基股份已完成了对 Vina
Vina Solar 指
Solar 母公司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收
购,Vina Solar 变更为隆基股份子公司。
REC、REC Solar 指 REC Solar Pte.Ltd. ,为发行人客户
为发行人集团客户,与发行人发生交易的阿特斯阳光电力有限公
司的下属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统称,主要包括客户常熟阿特斯阳
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阿特斯光伏电力(洛阳)有限公司、阿特
阿特斯 指 斯阳光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苏州阿特斯阳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阿特斯光伏电力(泰国)有限公司、Canadian Solar Manufacturing
Vietnam Co., Ltd.、Canadian Solar International Limited、Canadian
Solar Solutions Inc.等
为发行人集团客户,与发行人发生交易的协鑫(集团)控股有限
公司的下属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统称,主要包括协鑫集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句容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东昇光
伏科技有限公司)、张家港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徐州协鑫半
协鑫集团、协鑫 指 导体创新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徐州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金寨协鑫集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保利协鑫硅材料(太仓)有限公司(曾用名:保利协鑫光伏系统
集成(中国)有限公司)、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Pte. Ltd.等
韩华新能源 指 韩华新能源(启东)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客户
LG 、 LG
指 LG Electronics Inc. ,为发行人客户
Electronics
正信光电 指 正信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客户
为发行人集团客户,与发行人发生交易的阳光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的下属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统称,主要包括锦州阳光能源有限公
锦州阳光 指
司、锦州阳光锦懋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锦州创惠新能源有限公司、
锦州鑫华阳光商贸有限公司、锦州阳光茂迪新能源有限公司等
与发行人发生交易的杜邦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杜邦中国有限
美国杜邦 指
公司的统称,为发行人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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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电化 指 Denka 电化株式会社,为发行人供应商
福膜科技 指 杭州福膜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发行人供应商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
航天彩虹 指
公司),为发行人供应商
常州百佳 指 常州百佳年代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发行人供应商
佛山多能 指 佛山多能薄膜有限公司,为发行人供应商
四川东材 指 四川东方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发行人供应商
双星新材 指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发行人供应商
广州兴楠 指 广州市兴楠包装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为发行人供应商
中来股份 指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福斯特 指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回天新材 指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乐凯胶片 指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赛伍技术 指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认监委 指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主承销
指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民生证券
天健会计师事务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所、审计机构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资产评估机构 指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 1-6 月
一期

二、专业术语释义

晶硅 指 晶体硅材料,包括多晶硅和单晶硅等多种形式
硅的单晶体,具有基本完整的点阵结构的晶体,不同的方向具有
单晶硅 指 不同的性质,是一种良好的半导材料。用于制造半导体器件、太
阳能电池等
单质硅的一种形态。熔融的单质硅在过冷条件下凝固时,硅原子
多晶硅 指 以金刚石晶格形态排列成许多晶核,如这些晶核长成晶面取向不
同的晶粒,则这些晶粒结合起来,就结晶成多晶硅
晶硅电池片/晶硅
指 将单晶硅棒或多晶硅锭切割成的薄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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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电池、光
指 是通过光电效应或者光化学效应直接把光能转化成电能的装置
伏电池
背板、太阳能背 背板也称背膜,是一种位于太阳能电池组件背面的光伏电池封装
板、太阳能电池 材料,具有耐高低温、耐紫外线辐照、耐环境老化和水汽阻隔、

背板、光伏背板、 电气绝缘等独特性能,能在户外环境下保护太阳能电池组件抵抗
电池背板 光湿热等环境影响因素对 EVA 胶膜、电池片等材料的侵蚀
太阳能电池组 若干个太阳能电池片通过串并联方式组成,其功能是将功率较小

件、光伏组件 的太阳能电池片放大成为可以单独使用的光电器件
太阳能电池/组件 受光照射的太阳能电池/组件所输出的最大功率与入射到该太阳

转换效率 能电池/组件上全部辐射功率的百分比
铝塑膜、锂电池 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是一种软包锂离子电池的封装材料,对锂

铝塑膜 离子电池内部材料起着保护作用
是一种由耐候 PET 膜和离型膜或氟膜、PET 膜和高分子胶膜,通
特种防护膜、防
指 过胶粘剂复合而成的新型膜材料,可广泛应用于光伏、户外建筑
护膜
材料、高铁及航空器内饰、户外广告牌及空间膜等领域
聚对苯二甲酸二乙醇酯,由精对苯二甲酸(PTA)和乙二醇(EG)
在催化剂的作用下经加热缩聚而成的一种结晶性高聚物,长期使
PET 指
用可耐高温达 120℃,短期使用可耐 150℃高温、-70℃低温,且
高低温时对其机械性能影响很小
生产背板所需的一种 PET 膜,要求其具备突出的电气绝缘性,优
PET 基膜 指
良的阻汽阻水性、抗蠕变性、耐疲劳性和尺寸稳定性等性能
聚烯烃薄膜,Ethylene(乙烯)Vinyl(乙烯基)Acetate(醋酸盐)
EVA 胶膜 指
的简称,一种热固性有粘性的胶膜
PVDF 指 聚偏氟乙烯
PVF 指 聚氟乙烯
以含氟树脂为主要成膜物质制成的薄膜,具有耐候性、耐热性、
氟膜 指 耐低温性、耐化学药品性等优异性能,而且具有独特的不粘性和
低摩擦性
聚烯烃类薄膜 指 由乙烯、丙烯等 α-烯烃共聚合而成
采用PVDF薄膜生产的太阳能电池背板,中间层为PET基膜,通过
KPK/KPM 结构 指 胶粘剂与PVDF薄膜复合在一起。其中内外两侧均采用PVDF薄膜
的为KPK结构,仅外侧采用PVDF薄膜的为KPM结构
采用杜邦PVF薄膜生产的太阳能电池背板,中间层为PET基膜,通
TPT/TPM 结构 指 过胶粘剂与杜邦PVF薄膜复合在一起。其中内外两侧均采用杜邦
PVF薄膜的为TPT结构,仅外侧采用杜邦PVF薄膜的为TPM结构
结构为耐候型 PET/聚烯烃类薄膜,通常外层耐候 PET 膜需要进
BO 结构 指
行抗紫外耐候的强化处理
是一种光伏电池封装材料,属于聚烯烃类薄膜,是乙烯与其他短
链烯烃共聚物,主要用于薄膜电池和双玻组件的封装;与传统
POE、POE 膜、
指 EVA 胶膜相比,具有优异的水汽阻隔性,可以增强组件的抗 PID
POE 胶膜
性能,提高组件的可靠性,是目前 N 型电池组件、双面双玻组件
及薄膜组件的主要封装胶膜
逆变器 指 把直流电转变成交流电的装置
W、KW、MW、
指 功率的单位,1KW=1000W;1MW=1000KW;1GW=1000MW
GW
Underwriter Laboratories Inc.(保险商实验所)的简称,UL 为美国
UL 指 产品安全认证的权威机构,经其所做的产品认证简称为“UL 产
品安全认证”,该认证为美国和加拿大市场公认的产品安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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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德语 Technischer & Uuml;berwachungs Verein(技术监督协会)
的缩写,德国官方授权的政府监督组织,经由政府授权和委托进
TUV 指
行工业设备和技术产品的安全认证及质量保证体系和环保体系
的评估审核
CPIA 指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欧洲光伏产业协 原名为 European Photovoltaic Industry Association,简称 EPIA,
会、SolarPower 指 2015 年 5 月 28 日正式改名为 SolarPower Europe,中文名为欧洲
Europe 光伏产业协会
日本电气安全环境研究所(Japan Electrical Safety & Environment
JET 指
Technology Laboratories)认证
CQC 指 国家太阳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
RoHS 指
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
欧盟法规《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GULATION
REACH 指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的简称
ISO9001 质量 管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关于企业质量管理系列化标准之

理体系 一,主要适用于工业企业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旨在识别、评
ISO14001 环境管
指 价重要环境因素,并制定环境目标、方案和运行程序,对重要环
理体系
境因素进行控制
半导体在受到光照射时产生电压的情况,根据这一效应,将硅晶
光生伏特效应 指
片做成硅晶电池,并用电线联通,可以产生直流电电流
将糊状聚合物、熔融态聚合物或聚合物溶液涂布于纸、布、塑料
涂布 指
薄膜上制得复合材料(膜)的方法
亦称固化,即将已复合好的膜放进烘房(熟化室),使聚氨酯粘合
熟化 指
剂的主剂、固化剂反应交联并与复合基材表面相互作用的过程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的《关于 2018 年光伏
531 光伏新政 指
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 号)
注:本招股意向书中数值如存在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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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
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7 年 11 月 30 日
Crown Advanced Material
英文名称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3 年 8 月 22 日
Co., Ltd.
注册资本 123,065,736 元 法定代表人 闫洪嘉
江西省宜春市宜春经济技术 江西省宜春市宜春经济技
注册地址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
开发区经发大道 32 号 术开发区经发大道 32 号
控股股东 闫洪嘉 实际控制人 闫洪嘉、闫勇
在其他交易场所
行业分类 C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申请)挂牌或上 -
市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其他承销机构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
审计机构 评估机构
通合伙) 公司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
发行股数 4,102.20 万股 25%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4,102.20 万股 25%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不适用 不适用

发行后总股本 16,408.7736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倍(按照【】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发行市盈率
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66 元/股(按照 0.66 元/股(按照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2020 年 6 月 30 日 发行前每股收益 2019 年经审计的
经审计的归属于 扣除非经常性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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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股东的净 益前后孰低的归
资产值计算) 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计算
的基本每股收益)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股 发行后每股收益 【】元/股
发行市净率 【】(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
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
发行方式
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
符合资格的战略投资者、询价对象以及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账户并开通科创板交易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科创板
发行对象
市场投资者,但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
禁止参与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 不适用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开发售,发行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年产 3,000 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
年产 1,000 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扩建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本次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1、保荐与承销费用:5,100.00 万元
2、审计及验资费用:1,330.00 万元
3、律师费用:877.36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4、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用:471.00 万元
本次发行费用总计:7,778.36 万元
注:1、本次发行各项费用根据发行结果可能会有调整。
2、以上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均不含增值税。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日期 2020 年 12 月 9 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0 年 12 月 11 日
申购日期 2020 年 12 月 14 日
缴款日期 2020 年 12 月 16 日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股票上市日期
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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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2020. 6.30/
2019. 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2020 年 1-6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资产总额(万元) 98,104.48 105,556.48 98,577.72 82,640.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9,634.47 64,723.90 54,218.39 45,369.20
(万元)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8.18 37.67 44.82 44.81
营业收入(万元) 34,159.13 94,574.52 86,678.96 59,461.88
净利润(万元) 4,905.17 10,490.51 8,849.51 3,721.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4,905.17 10,490.51 8,849.51 3,721.16
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705.06 8,109.01 7,852.56 3,225.99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40 0.85 0.72 0.30
稀释每股收益(元) 0.40 0.85 0.72 0.3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30 17.64 17.77 8.5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5,252.41 13,960.82 4,897.46 9,911.12
净额(万元)
现金分红(万元) - -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
3.82 3.95 3.87 3.49
例(%)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的
主要产品为太阳能电池背板。

报告期内,公司太阳能电池背板业务分别实现销售收入 59,204.83 万元、
85,717.38 万元、88,358.09 万元和 30,667.56 万元,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 99.99%、99.20%、94.11%和 90.94%。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掌握了一系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复合膜材料类产品的
配方及生产工艺,并以此为依托陆续开发了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特种防护膜、
POE 胶膜等产品,将相关技术拓展至多个应用领域。报告期内,公司的铝塑膜、
特种防护膜、POE 胶膜等产品已实现了批量生产及销售,并随着对上述新产品研
发及生产的持续投入,上述新产品及其业务将有望成为公司未来重要的利润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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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

五、发行人技术先进性、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技术先进性、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

1、公司主要产品适应光伏发电与锂电池应用等新能源行业发展方向

(1)光伏领域

进入 21 世纪以来,在有限资源和环保要求日渐严格的双重制约下,日益增
大的能源需求与环境保护成为了迫在眉睫的问题。太阳能因其具有清洁性和可再
生性,成为了替代传统能源的最佳方案之一。随着多年来的研究和技术开发,目
前太阳能光伏组件价格已大幅下降,且太阳能转化效率也得以提高,使得太阳能
光伏发电的商业化开发与应用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广泛应用。

公司太阳能电池背板产品具有环境耐候性能好、可靠性强、反射性高,能增
加组件功率和延长组件使用寿命等优点,具有突出的竞争优势。公司通过自身技
术积累开发出独有的 M 膜产品,并基于该产品开发出了 TPM/KPM 系列背板及
BO 系列背板,其中 TPM/KPM 系列背板在粘结强度、耐候性、可靠性等指标上
表现优异,已被大型主流组件客户验证并使用;BO 系列背板成功通过了 TUV 等
第三方认证机构苛刻环境可靠性测试,具有极高的性价比和安全可靠性,受到
REC、LG、Vina Solar 等国外大型组件企业的青睐。

同时,随着光伏产业的不断降本增效,高功率组件的发展成为行业的关注点。
公司把握住行业发展方向,采用多种功能性填料与聚烯烃粒子复配共混方式,成
功开发出了具有高反射性能 M 膜产品,并经过涂布复合后形成高反光率背板,
其反射率可超过 90%(目前市场上常规背板的反射率为 70%-80%),尤其是黑色
高反射背板可显著提升光伏组件 1%左右的转换效率,高反射性能背板产品已经
客户验证使用获得广泛好评。

(2)锂电池领域

软包锂离子电池已经广泛应用于 3C 智能数码产品中,其市场渗透率超过
70%。近年以来,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迅速发展,动力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最为
关键的核心部件而备受关注。目前,随着国家对新能源汽车补贴新政策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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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的系统能量密度成为了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软包锂离子电池因其具有高能
量密度、高安全性、循环寿命长等优点,预计未来软包锂离子电池在动力电池领
域的渗透率将会不断提升。全球新能源电动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将带动锂离子电
池需求的增长。同时储能行业的发展,也为软包锂离子电池提供了进一步的市场
空间。

软包锂离子电池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材料铝塑膜目前主要依赖进口。经过十多
年的研发,公司已形成了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产品干热
复合制备技术,成功实现了铝塑膜产品的批量生产,尤其在动力电池领域的产品
应用方面取得了突破。公司所生产的铝塑膜产品,具备耐电解液和阻水性能好,
同时兼顾冲深性能和裁切性能的特点,在动力电池用铝塑膜产品领域内探索出了
国产化替代的现实路径。

2、公司具有突出的核心技术及研发团队

公司研发人员素质较高,管理体系科学合理,硬件设施齐备,研发力量雄厚,
独立自主创新能力强,具备高素质的专业产品技术开发团队。在硬件设施方面,
公司拥有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立配套国内一流实验设备的
综合实验室。

经过多年的研发,公司建立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体系,目前公司
共拥有专利权 108 项,其中发明专利 26 项;获得了江西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江西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以及江西省宜春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等多项荣誉。

(1)基础技术

基础技术作为企业在竞争中核心关键,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对行业基础
技术的研发创新。公司凭借高水平专业化技术研发团队,在长期研发创新中形成
了以功能性高分子薄膜研制技术、特种粘合剂开发技术、材料界面处理技术、材
料光学设计技术等为主的基础技术。基础技术的研发具有开发投入大、周期长、
成本高等特点,因此公司具有的技术优势在短期内难以被其他企业所掌握。

(2)工艺技术

公司在长期生产经营中形成了独特的精密涂布复合技术、功能材料分散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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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结合生产实践不断对生产工艺进行优化改进,使得新产品开发更加容易实现产
业化,对已经实现产业化的产品则进一步提高产品生产效率和良品率。公司独特
的涂布复合工艺技术保证了产品在大规模生产条件下的性能一致性。

3、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

公司一贯专注于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的基础技术和工艺技术体系。以此为基础,公司在薄膜基材和胶粘剂制备、材料
表面处理以及涂布复合工艺方面等方面形成了核心能力,在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生
产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产业化经验,使研发的新技术能高效率的转化为产业化成
果。同时,对于生产工艺的优化改进,也保证了产业化过程中产品的生产效率、
良品率和一致性。

在发展过程中,公司受邀参与了多项国家标准、行业团体标准的起草与制定。
在太阳能电池背板领域,公司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起草了《GB/T 31034-2014
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用绝缘背板》的国家标准;在铝塑膜领域,公司作为副组长
单位参与起草了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所制定的《T/CIAPS0005-2018 锂
离子电池用铝塑复合膜》团体标准。

公司作为国内最早涉及太阳能电池背板与锂离子用铝塑膜领域的企业之一,
经过十多年的研发及产业化,已经推出一系列太阳板电池背板与锂离子用铝塑膜
产品,在多个产品领域内率先实现了规模化量产,打破了国外企业的垄断。报告
期内,公司在巩固现有太阳能组件背板及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产品的基础上,经
过不断研发及工艺攻关,成功开发出了特种防护膜、POE 膜等新产品,并实现了
批量出货,成为公司未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良好的研发及产业化能力将不断
拓展和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二)发行人未来发展战略

经过在新型复合膜材料领域多年的技术研发和工艺积累,结合丰富的产业化
经验,使得公司能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快速响应客户及市场的新兴需求,积
极拓展复合膜材料产品新的应用领域及方向。

未来,公司将在继续巩固和优化现有产品结构的基础上,顺应市场需求,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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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研发及产业化优势,不断开拓新的产品和应用领域。公司将依托江西省光电复
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为电子电器、交通运输、建筑节能等新兴应用领
域的新型复合膜材料需求提供产品解决方案。

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
划”之“三、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

六、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的相关情况

发行人符合《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科创属性评
价指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中关于科创板定位的
相关要求,主要包括:

(一)公司符合行业领域要求

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
□新一代信息技术
(2018)》的分类,公司产品
太阳能电池背板和 POE 膜
□高端装备 产品属于“6.3 太阳能产业
中”中的“6.3.2 太阳能材料
制造”中的太阳能电池封装
□新材料
材料;公司锂离子电池用铝
塑膜产品属于“1.2 电子核心
√新能源 产业”中的“1.2.3 高储能和
公司所属行业领域
关键电子材料制造”中的铝
□节能环保 塑膜。公司主要产品太阳能
电池背板和锂离子电池用铝
塑膜,分别应用于光伏发电
□生物医药
和锂电池等新能源领域。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
□符合科创板定位的其他领域
行规定》,公司属于新能源领
域高效光电光热行业。

(二)公司符合科创属性要求

科创属性评价标准一 是否符合 指标情况
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
最近三年公司累计研发
业收入比例≥5%,或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 √是 □否
投入金额 9,158.33 万元
入金额≥6000 万元
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 √是 □否 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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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5 项 明专利 26 项
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
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20%,或最
√是 □否 增长率 26.12%,最近一年
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3 亿
营业收入 9.46 亿元

七、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公司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一)款的上市标准,即: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
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八、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公司治理不存在特殊安排。

九、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主营业务。公
司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款专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经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董事会负责实施,具体用
途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年产 3,000 万平方米太阳
1 20,000.00 20,000.00
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
年产 1,000 万平方米锂电
2 8,000.00 8,000.00
池铝塑膜扩建项目
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
3 3,000.00 3,000.00
技术研究中心扩建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 10,000.00
合计 41,000.00 41,000.00

如募集资金金额不能满足上述项目需求,其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补充。
如果募集资金金额超出上述项目需求,超出部分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情况进行投资。本次募集资金
未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以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
募集资金到位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该等项目的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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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
发行股数 4,102.20 万股 25%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4,102.20 万股 25%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不适用 不适用

发行后总股本 16,408.7736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拟通过专项资管计划参与本次
发行战略配售,配售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
发行人高管、员工拟参与 即 4,102,200 股,同时拟认购规模不超过 7,485 万元(含新
战略配售情况 股配售经纪佣金),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
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
计算
保荐机构将安排相关子公司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
发行战略配售,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跟投比例不超过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 5.00%,即 2,051,100 股,并将依据《上海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十八条规定
战略配售情况 确定本次跟投的股份数量和金额,最终具体比例和金额将在
2020 年 12 月 10 日(T-2 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民生证
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 个月,限
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倍(按照【】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发行市盈率
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66 元/股(按照 2020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东的净资产值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股
发行市净率 【】(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
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
发行方式
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
符合资格的战略投资者、询价对象以及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账户并开通科创板交易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科创板
发行对象
市场投资者,但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
禁止参与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 不适用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的持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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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数量及拟公开发售股份
数量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开发售,发行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次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1、保荐与承销费用:5,100.00 万元
2、审计及验资费用:1,330.00 万元
3、律师费用:877.36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4、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用:471.00 万元
本次发行费用总计:7,778.36 万元
注:1、本次发行各项费用根据发行结果可能会有调整。
2、以上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均不含增值税。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名称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闫洪嘉
住所 江西省宜春市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 32 号
联系电话 0795-3666265
传真 0795-7205383
联系人 叶勇、邹明斌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冯鹤年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68 号 B 座 2101、2104A 室
联系电话 010-85127999
传真 010-85127888
保荐代表人 贺骞、王琨
项目协办人 赵鸣晓
郭鑫、霍亮亮、洪志谦、董伟丽、马宁、姚羽凡、熊子浩、李斌、田
项目经办人
开元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张利国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联系电话 010-66090088
传真 010-6609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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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律师 方啸中、黄晓静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张希文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 6 楼
联系电话 0571-88216888
传真 0571-88216999
经办注册会计师 邓华明、晋永杰

(五)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汤锦东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 300 号之一 11 楼 A 室
联系电话 020-83637841
传真 020-83637840
经办注册评估师 汤锦东、黄元助

(六)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联系电话 021-68670204
传真 021-58899400

(七)收款银行

名称 兴业银行北京世纪坛支行
户名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321200100100055103

(八)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名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电话 021-68808888
传真 021-68804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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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关系的说明

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预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日期 2020 年 12 月 9 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0 年 12 月 11 日
申购日期 2020 年 12 月 14 日
缴款日期 2020 年 12 月 16 日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日期
科创板上市

五、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涉及的战略配售对象共有 2 名,为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民生证券投
资有限公司和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广发原

驰明冠新材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组成,无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一)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

1、跟投主体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
销实施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
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跟投主体为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2、跟投数量

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将按照股票发行价格认购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数量 2%至 5%的股票,具体比例根据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规模分档确定:

(1)发行规模不足 1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5%,但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
元;

(2)发行规模 10 亿元以上、不足 2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4%,但不超过人
民币 6,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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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规模 20 亿元以上、不足 5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3%,但不超过人
民币 1 亿元;

(4)发行规模 50 亿元以上的,跟投比例为 2%,但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初始跟投比例为 5%,即 2,051,100 股,具体跟投金额
将在 2020 年 12 月 10 日(T-2 日)发行价格确定后明确。

因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最终实际认购数量与最终实际发行规模相关,主承销
商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对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最终实际认购数量进行调整。

3、限售期限

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

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
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二)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
计划

2020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
略配售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参与公司本次发行战略配售,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0%。

1、投资主体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为广发原驰明冠新材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参与规模和具体情况

广发原驰明冠新材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拟认购规模不超过本次
发行规模的 10%,即 4,102,200 股,同时认购规模不超过 7,485.00 万元(含新股
配售经纪佣金)。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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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名称:广发原驰明冠新材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时间:2020 年 11 月 23 日

募集资金规模:7,485.00 万元

管理人: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实际支配主体: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非发行人高级管理人


参与人员姓名、职务、认购金额:

认购金额 持有份额 是否为发行
序号 姓名 职务
(万元) 比例 人董监高
1 闫洪嘉 董事长、总经理 2000 26.72% 是
2 张磊 董事、副总经理 600 8.02% 是
监事会主席、技术总
3 李成利 600 8.02% 是

4 叶勇 董事会秘书 500 6.68% 是
5 刘丹 监事、海外销售总监 455 6.08% 是
6 肖群玉 行政人事副总监 410 5.48% 否
7 廖易荣 商务代表副总监 400 5.34% 否
8 赖锡安 财务负责人 340 4.54% 是
子公司明冠锂膜研发
9 张曙光 320 4.28% 否
部工程师
10 张霞 供应链副总监 300 4.01% 否
11 肖胜军 工会主席 300 4.01% 否
子公司明冠锂膜市场
12 赵鑫 300 4.01% 否
总监
子公司明冠锂膜常务
13 赖祥生 220 2.94% 否
副总经理
14 陈文龙 董事长助理 200 2.67% 否
15 邹明斌 证券事务代表 190 2.54% 否
16 宋良平 工艺技术总监助理 150 2.00% 否
17 吴逸卓 总经理秘书 100 1.34% 否
18 郑叶丹 商务代表 100 1.34% 否
合计 7,485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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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限售期限

广发原驰明冠新材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
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
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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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购买本公司股票前,敬请将下列风险因素相关资料连同本招股意向
书中其他资料一并考虑。下列风险因素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
程度大小分类排序的,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技术风险

(一)技术迭代及被替代风险

太阳能电池背板行业的竞争主要表现为制造成本、产品功能等方面的竞争,
随着技术进步和行业竞争的加剧,如果公司无法不断研发新技术、新产品,公司
将面临技术迭代及被替代的风险。

公司技术迭代及被替代风险主要体现如下:

(1)双面电池组件已成为光伏组件重要发展方向。双面电池组件主要有两
种封装结构,双玻结构和玻璃+透明背板结构,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与赛迪智
库集成电路研究所发布的《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19 年版)》,2019 年双
玻结构组件的市场占有率约为 13.5%,玻璃+透明背板结构组件的市场占有率约
为 0.5%,预计未来几年将保持一定增长趋势。双面组件的出现和发展将导致玻
璃背板、透明背板、POE 胶膜等产品市场份额出现增长,从而对公司现有主要背
板产品的市场份额形成挤压,导致对公司传统背板产品发生技术迭代及被替代风
险。

(2)随着组件适用场景越来越多样化,光伏组件对背板性能的要求也日趋
多样。如果未来下游组件厂商继续对背板产品类型提出新的需求,而公司又未能
及时研发出相应产品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采购需求,公司将面临技术迭代风险。

(二)技术泄密风险

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公司在薄膜基材和胶粘剂制备、材料表面处理以及涂
布复合工艺方面形成了公司的核心能力。相关核心技术作为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
的基础和关键,是公司保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支撑。如果公司发生核心技术信息
保管不善、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等情形,将可能导致公司发生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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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而影响公司生产经营。

(三)下游行业技术路线变化风险

光伏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优质、高效、低成本是光伏组件行业发展的
核心主题,是影响度电成本的核心指标。在行业整体降本增效和平价上网的倒逼
下,各种新产品、新技术在不断的加速推出。组件行业技术路线的切换,随时可
能对公司的产品提出新的要求,或者被取代。如,采用玻璃+透明背板的组件,
将要求公司提供具有透光属性的背板产品;双玻电池组件不需要使用背板产品,
将导致背板产品的未来的市场发展空间被挤压。

由于光伏行业技术发展较快,下游行业技术路线的变化可能对公司业务的开
展造成潜在不利影响,也将可能会对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一)下游产业政策变动风险

太阳能电池背板制造业属于光伏发电行业的子行业,受国内行业政策的影响
较大。2018 年以来,我国陆续发布了《关于 2018 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
等一系列光伏产业政策,不断对光伏发电政策进行积极调整。由于现阶段光伏产
业依旧需要依靠政府扶持及补贴政策支持,随着我国光伏产业补贴政策的逐步减
弱,部分下游光伏企业的投资回报率及投资意愿可能有所下降,进而导致短期内
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有所下降,对公司背板产品的市场需求将造成不利影响;
另一方面,随着政府补贴的逐步下降,光伏产业链中上游企业的降价压力增加,
如果公司不能进一步降低制造成本或及时调整自身原材料采购价格,也将会对公
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宏观经济及行业波动风险

公司目前的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行业,光伏行业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较为
明显,与全球及我国的宏观经济政策、发展情况及未来预期具有较强的关联性。
若未来全球或我国的宏观经济发生调整或出现波动,将可能影响光伏行业整体的
发展,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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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产品价格持续下降风险

受光伏发电行业提质增效、补贴下降等市场形势变化以及“平价上网”相关
政策压力的影响,组件生产企业面临产品价格持续下降的压力,从而不断压缩上
游供应商利润空间,致使背板行业市场竞争不断加剧。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
单面氟膜背板的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 14.37 元/平方米、13.95 元/平方米、12.86 元
/平方米和 12.91 元/平方米,呈下降趋势。随着背板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下
游光伏组件价格不断下降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存在进一步下降的可
能。若公司未来不能持续加强技术研发和降低生产成本,保持和强化自身竞争优
势,进而使得公司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四)下游行业集中度提高风险

受光伏发电行业提质增效、补贴下降等市场形势变化以及“平价上网”相关
政策压力的影响,行业整体提质增效效果逐步显现,低效产能逐步退出行业,下
游组件行业集中度仍在逐步提升,组件生产企业面临产品价格持续下降的压力,
从而不断压缩上游供应商利润空间。截至 2019 年底,我国组件产量超 2GW 的
企业有 13 家,产量占国内总产量的 65.6%。从组件的全球出货量来看,2019 年
前 10 家企业组件出货 79.6GW,同比 2018 年提升了 20GW,占比上升了 5.3 个
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9.46%、61.86%、56.08%和 66.30%,对第一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
的比例分别为 23.32%、25.48%、24.16%和 32.94%,客户集中度较高。
若公司未来不能持续加强技术研发和降低生产成本,保持和强化自身竞争优
势,下游行业集中度的提升可能会导致公司选择客户的范围缩小,议价能力下降,
将有可能使得公司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亦或公司主要客户的
经营或财务状况出现不利变化,或者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变动,这将
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国际贸易保护风险

太阳能光伏发电是目前最具发展潜力的可再生能源之一,世界各国均将其作
为一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扶持。出于保护本国光伏产业的目的,欧洲、美国、
印度、土耳其等国家和地区相继对我国光伏企业发起“双反”调查,对我国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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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美国继 2014 年 12 月认定从中国大陆地区进口的晶
体硅光伏产品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后,于 2018 年 1 月确认通过“201 法案”,对
进口光伏产品征收为期四年的保障措施关税,2018 年-2021 年税率分别为 30%、
25%、20%、15%;印度于 2018 年 7 月决定对进入印度的太阳能光伏产品征收为
期两年的保障措施税;土耳其于 2017 年 4 月对华光伏组件反倾销案做出终裁决
定,认为中国进口涉案产品存在倾销,并对其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决定对中国产
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欧盟委员会决定在 2018 年 9 月结束对中国太阳能
光伏电池和组件的双反措施,但并不确定是否会重启“双反”调查。

国际贸易保护政策不利于全球光伏产业的发展,给我国光伏企业的经营环境
及海外市场拓展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若光伏产品进口国实施贸易保护政策或
已实施贸易保护政策的光伏产品进口国不改善其贸易保护政策,将降低我国光伏
产业链相关企业的竞争优势,对公司光伏产品的销售构成不利影响。

(六)新产品的市场拓展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以现有复合膜
材料类产品的配方及生产工艺为依托,陆续开发了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特种防
护膜、POE 胶膜等产品,将相关技术拓展至多个应用领域。报告期内,上述新产
品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01%、0.80%、5.89%和 9.06%。

在铝塑膜领域,由于铝塑膜生产工艺难度较高,大部分国产铝塑膜在耐电解
液腐蚀性、冲深性能等方面不过关,因此目前全球及国内铝塑膜市场主要被日本
DNP 印刷、日本昭和电工等少数日本企业所垄断。根据国金证券发布的相关研
究报告,2019 年中国铝塑膜行业市场需求量达到 1.8 亿平方米,同比增长 11.11%,
主要由日本企业所垄断。其中,热法工艺龙头企业日本 DNP 的市场份额最高,
占比为 49%,干法工艺龙头企业昭和电工位居其次,市场份额为 20%,日本 DNP
和昭和电工在我国合计的市场占有率达到了 69%,市场优势地位明显。整体而言,
铝塑膜市场由日本企业垄断,国内厂家市场占有率不到 10%。在特种防护膜领域,
由于其下游应用领域较为广泛,市场较为分散,目前尚无行业相关数据统计。在
POE 胶膜产品市场,根据《2019-2020 年中国光伏产业年度报告》,POE 胶膜作
为双玻组件的主要封装材料,近年来随着双面双玻组件市场的兴起引发其市场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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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也快速增长,国内企业开始陆续研发投产 POE 胶膜。POE 胶膜市场处于从起
步到快速增长过渡阶段,各家公司均在积极拓展,意图在市场扩张的过程中占得
先机。

由于公司铝塑膜、特种防护膜、POE 胶膜产品起步时间相对较晚,市场拓展
经验相对欠缺,能否建立规范、高效且具有竞争力的销售体系,并顺利打开市场,
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铝塑膜、特种防护膜、POE 胶膜等新产品存在市场拓展
风险。

(七)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中直接材料的占比接近 90%,占比较大。公司生产
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氟膜、PET 基膜、胶粘剂和聚烯烃粒子等,原材料采购价
格受市场供需及其初级原料(如聚酯切片、LLDPE 等有公开市场报价的商品)
市场价格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波动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氟膜、PET 材料和聚烯烃粒子的价格变动对毛利
额及毛利率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平米、万元、元/平米

情景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背板毛利额 6,892.73 20,692.76 17,905.41 12,822.96
基准数据
毛利率 22.48% 23.41% 20.89% 21.66%
毛利额 6,045.70 18,366.41 15,213.82 11,253.66
毛利变动额 -847.03 -2,326.35 -2,691.59 -1,569.30
当氟膜价格
上涨 10% 毛利率 19.71% 20.79% 17.75% 19.01%
毛利率变动
-2.76% -2.62% -3.14% -2.65%

毛利额 6,058.74 18,090.06 15,641.41 11,220.73
毛利变动额 -833.99 -2,602.70 -2,264.00 -1,602.23
当 PET 材料
上涨 10% 毛利率 19.76% 20.47% 18.25% 18.95%
毛利率变动
-2.72% -2.94% -2.64% -2.71%

毛利额 6,675.49 20,099.99 17,367.81 12,425.78

当聚烯烃粒 毛利变动额 -217.24 -592.77 -537.60 -397.18
子上涨 10% 毛利率 21.77% 22.75% 20.26% 20.99%
毛利率变动 -0.71% -0.66% -0.63% -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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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景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由上表可见,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营业成本,进而对公司的
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倘若原材料价格出现上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
不利影响。

(八)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下游客户多为行业内大型组件厂商或光伏行业中上下游一体化集团运
营管理的大型企业,且多为境内外上市公司,对原材料产品质量有较高的要求。
产品质量控制涉及较多环节,管理难度大,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如果公司
质量控制体系中个别环节出现效率下降,致使公司产品质量出现瑕疵,将对公司
的品牌声誉和经营业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九)人员流失风险

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张及行业竞争的加剧,行业内对相关人才的争夺日趋
激烈,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营销人员的需求将持续增长,如果公司
未能及时吸收引进足够的管理、技术和营销人才,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的长期经营
和发展。如果公司现有激励机制失效,又不能及时完善,将出现人员流失风险。

(十)境外经营风险

2019 年 4 月,公司在越南设立了二级子公司越南明冠。越南明冠目前的主
要业务为背板生产与加工的后段分切的工序,随着公司在越南经营发展的扩大和
实际情况需要,公司其他加工流程也将逐步在越南增加。公司在境外开展业务时,
将受到国际政治关系、双边关系、业务所在地相关法规政策差异、经营环境差异
及汇率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一旦当地政治环境、法律法规、外商投资环境等经营
环境发生不利变动,将给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十一)供应商依赖风险

公司 T 系列背板产品生产所需的 PVF 氟膜全部由美国杜邦供应。报告期内,
公司从美国杜邦采购的 PVF 氟膜金额占公司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1.42%、
22.12%、22.74%和 17.27%,美国杜邦为公司报告期内的前五大供应商。由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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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尚无其他供应商生产同类产品,如果公司未来与美国杜邦在商业条款上未能
达成一致,或因为发生自然灾害、国际贸易争端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美国杜
邦不再能够向公司提供 PVF 氟膜产品,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内控风险

(一)控股股东控制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闫洪嘉及闫勇合计能够控制公司
59.95%的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闫洪嘉及闫勇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如果公司
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各种经营决策进行
不当控制,侵害中小股东利益,则公司仍存在控股股东控制风险。

(二)经营规模扩大导致的管理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和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的资产、业务规模将大幅提
高,人员规模也会相应增长,需要公司在资源整合、市场开拓、产品研发与质量
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诸多方面进行及时有效的调整,对公司经营管理能
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层管理水平和决策能力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
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
将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存在规模迅速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如果管理层未能
保持敏锐的市场洞察力,或者管理层决策失误,将可能导致公司错失良好的发展
机遇,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近年来,光伏行业内部分公司经营状况出现波动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海润光
伏、昱辉阳光等业内公司均发生过严重的经营危机。随着“531 光伏新政”、补贴
退坡、平价上网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近几年光伏行业快速发展的势头受到了一
定的影响,行业在短期内出现了一定的波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24,645.78 万元、35,022.66 万元、
35,480.18 万元和 30,428.94 万元。如果应收账款回款不及时,或主要债务人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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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经营状况恶化,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坏账风险。截至 2020 年 6 月末,公司根
据客户的经营情况,对处于财务状况不良或财务状况困难的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
限公司、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等客户的应收账款相应地单项
计提了坏账准备 3,747.79 万元。若未来公司下游客户的经营财务状况出现不利变
化,公司仍需对应收账款计提相应坏账准备,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与协鑫集团的诉讼及回款风险

截至 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与协鑫集团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案件,且涉
及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相关案件的金额及目前进展如下:

案件名称 案件类型 涉诉金额 目前进展

与 GCL System Integration
买卖合同 本案目前已获法院受
1 Technology PTE. LTD.等的 1,397.91 万元
纠纷 理,尚未开庭审理
买卖合同纠纷案
与镇江协鑫新能源发展有
票据追索 本案目前已获法院受
2 限公司等的票据追索权纠 504.49 万元
权纠纷 理,尚未开庭审理
纷案
本案已于 2020 年 10 月
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 票据追索
3 306.26 万元 16 日在法院主持下达成
公司的票据追索权纠纷案 权纠纷
调解
本案已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在法院主持下达成
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
调解,并已于 2020 年 10
公司、张家港协鑫集成科技 票据追索
4 307.39 万元 月 28 日收到协鑫集团支
有限公司的票据追索权纠 权纠纷
付的汇票票款 300 万元
纷案
及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
0.78 万元
注:上述涉诉金额累计数超过公司对协鑫集团应收账款余额,主要是由于序号 1 中买卖合同
纠纷案的涉诉金额系按照买卖合同项下的交易发生额及相关违约金金额为依据计算等原因
所致。

上述案件系由于协鑫集团未按时支付合同款项或承兑票据所致。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协鑫集团的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为 2,019.28 万元,公司已
单项计提了 605.78 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30%。如果未来协鑫集团持续不
能支付所欠债务,公司相应债权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公司须进一步加大对协鑫
集团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这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1.66%、20.96%、24.33%和 2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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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营业务的毛利率水平主要受到产品价格、原材料价格、产品结构以及行业
环境变化等综合因素影响。如果未来上述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毛利率持续下降,
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出口退税风险

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内销产品增值税按 13%的税率计缴;出口产品享
受国家“免、抵、退”的退税政策。报告期内,公司外销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
入比例分别为 28.24%、22.88%、27.55%和 30.97%。若国家下调相关产品的出口
退税率,将会增加公司的产品成本,在出口产品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将减少销售毛
利,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五)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主要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研
发费加计扣除税收优惠,优惠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4.25%、
11.56%、14.76%和 13.41%,占比较低。若未来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
者公司在现有证书到期后未能及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公司的相关税
费用将会上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可能受到一定的不利影响。

(六)人民币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原材料进口采购以及产品出口销售主要使用美元进行结算,另外在越南
设有二级子公司越南明冠。报告期内,受人民币汇率波动影响,公司汇兑损益分
别为-603.37 万元、563.82 万元、313.50 万元和 172.49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
比例分别为-12.75%、5.44%、2.61%和 3.05%。如果未来人民币兑美元等主要外
币汇率发生大幅波动,公司出口销售产生的收入、原材料进口采购成本将出现一
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面临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

五、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本次计划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在取得相关审批后将根据
科创板发行规则进行发行。公开发行时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经营业绩、投资
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因素将直接或间接影响公司本次发行。如上
述因素出现不利变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可能存在因认购不足或未达到预计市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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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导致的发行失败风险。

六、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抵押风险

截至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及其子公司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账
面价值为 11,038.32 万元,因银行借款等因公司经营所需抵押的金额为 5,740.86
万元,占比为 52.01%。如果公司出现经营困难而无法及时足额偿还银行借款的
情况,上述资产将有可能因抵押权行使而被处置,从而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
影响。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年产 3,000 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
目”、“年产 1,000 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扩建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项目总投资 41,000 万元,拟
利用募集资金投入 41,000 万元。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面临
行业经营环境、市场供求关系、国家产业政策、行业竞争状况、行业技术水平、
公司管理水平和人才队伍建设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如果投产后市场情况等因素发
生不利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无法实现预期效益,从而给公司经营业绩带
来负面影响。

(二)募投项目建设风险

由于募投项目的建设实施可能受到市场变化、工程进度、工程管理、安装调
试、试生产、设备供应及设备价格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的建
设计划能否按时完成、项目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均存在着一定不确定性,募投
项目存在不能按期竣工投产、无法在预期的时间内实现盈利的风险。

(三)新增产能难以及时消化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公司预计每年将新增 3,000 万平方
米太阳能电池背板以及 1,000 万平方米锂电池用铝塑膜的生产能力,如果未来公
司产品市场需求发生不利变动或公司的营销措施未达到预期效果,将可能使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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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临新增产能难以及时消化的风险。

(四)每股收益被摊薄及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规模将扩大,由于项目建设
需要一定时间,募投项目在投资当年发挥的效益有限,建设期内股东回报将主要
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同时,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未能实现预期收益,这
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上述情形将可能给公司每股收益及净资
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带来不利影响,使得公司股东的即期回报被摊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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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rown Advanced Material Co., Ltd.
注册资本 123,065,736 元
法定代表人 闫洪嘉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7 年 11 月 30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3 年 8 月 22 日
住所 江西省宜春市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 32 号
邮政编码 336000
电话号码 0795-3666265
传真号码 0795-7205383
互联网网址 www.mg-crown.com
电子信箱 ir@mg-crown.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
证券办
者关系的部门
信息披露负责人 叶勇
信息披露负责人电话
0795-3666265
号码

二、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一)有限公司的设立情况

公司前身为明冠科技(江西)有限公司,由明冠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投资设立,
注册资本 4,000 万港币,均为货币出资,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
独资),住所为江西省宜春经济开发区内,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柔性线路板
基材(FCCL)覆盖膜、胶膜、补强板等部件产品及光电业辅料耗用品。(以上项
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

2007 年 11 月 30 日,明冠有限在江西省宜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了
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360900520000420)。

明冠有限设立时,公司股东的股本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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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万港元) (万港元) 比例
1 明冠集团 货币 4,000.00 0.00 100.00%
合计 4,000.00 0.00 100.00%
注:明冠集团为闫洪嘉控制的香港公司,已于 2012 年 5 月 11 日解散。

(二)股份公司的设立情况

2013 年 8 月 22 日,明冠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2013 年 7 月 12 日,明冠有限召开股东会,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明冠有限
以截至 2013 年 3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166,074,490.04 元为基数,确定注
册资本为 100,000,000.00 元,折为股份公司股本 100,000,000.00 股,每股 1 元,
剩余 66,074,490.04 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2013 年 7 月 30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13]3-
22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整体变更的出资情况予以验证。

2013 年 8 月 22 日,公司在宜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并换领了新的营业执照。

股份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及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发起人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闫洪嘉 5,100.00 51.00%
2 博强投资 2,125.00 21.25%
3 萍钢实业 1,000.00 10.00%
4 鲁证创投 850.00 8.50%
5 久丰投资 500.00 5.00%
6 徐沙 425.00 4.25%
合计 10,000.00 100.00%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本及股东变化情况

(一)报告期初的股本结构

报告期初,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闫洪嘉 5,100.00 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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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2 博强投资 2,125.00 17.27%
3 鲁证创投 850.00 6.91%
4 文菁华 606.66 4.93%
5 周悦 500.00 4.06%
6 久丰投资 500.00 4.06%
7 林文伟 500.00 4.06%
8 吴昊天 433.33 3.52%
9 徐沙 425.00 3.45%
10 刁春兰 313.98 2.55%
11 甘肃金城 268.00 2.18%
12 青岛静远 268.00 2.18%
13 博汇银投资 152.00 1.24%
14 中投建华 148.20 1.20%
15 辽宁联盟 105.82 0.86%
16 西藏汇鑫 10.58 0.09%
合计 12,306.57 100.00%
注:2017 年 3 月 21 日,西藏山南汇鑫茂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更名为曲水汇鑫茂通
高新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8 年 12 月 14 日,鲁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中泰资
本股权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二)报告期初至今的股本及股东变化情况

2020 年 2 月 26 日,中泰资本与中泰创投签署了《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中泰资本将其持有的明冠新材 850 万股股份转让予中泰创
投。中泰资本及中泰创投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股权转
让系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资产重组,转让价格根据中泰资本的初始投资成
本确定,为人民币 2,040 万元,采用挂账方式支付。

2020 年 7 月,中泰资本与中泰创投签署了《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补充协议》,以本次转让前明冠新材最近一期(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计净资产为依据定价,将本次股权转让价调整为 44,704,007 元,即 5.26 元/股,
其他条款不变。

中泰创投的具体情况详见招股意向书本节“八、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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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闫洪嘉 5,100.00 41.44%
2 博强投资 2,125.00 17.27%
3 中泰创投 850.00 6.91%
4 文菁华 606.66 4.93%
5 周悦 500.00 4.06%
6 久丰投资 500.00 4.06%
7 林文伟 500.00 4.06%
8 吴昊天 433.33 3.52%
9 徐沙 425.00 3.45%
10 刁春兰 313.98 2.55%
11 甘肃金城 268.00 2.18%
12 青岛静远 268.00 2.18%
13 博汇银投资 152.00 1.24%
14 中投建华 148.20 1.20%
15 辽宁联盟 105.82 0.86%
16 曲水汇鑫 10.58 0.09%
合计 12,306.57 100.00%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五、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挂牌情况

公司设立至今,未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或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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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闫 闫
洪 勇 实际控制人


90%


曲 中 甘 中 博 21.05%
久 青 辽
水 投 肃 林 文 吴 刁
徐 文 周 泰 强


昊 春
岛 宁
汇 建 金 沙 悦 创 投 投 静 联
鑫 华 城 伟 投 资 博 华 资 天 兰 远 盟



0.09% 2.18% 4.06% 6.91% 资 4.93% 3.52% 2.18%

1.20% 3.45% 4.06% 4.06% 2.55% 0.86%
41.44% 17.27% 1.24%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00% 100% 100%

苏州明冠新材料 江西明冠锂膜 明冠国际控股
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100%

CROWN
ADVANCED
MATERIAL VIET
NAM CO.,LTD



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 3 家全资子公司苏州明冠、明冠锂膜、
明冠国际以及 1 家全资孙公司越南明冠,无参股公司。除苏州明冠、明冠锂膜、
明冠国际和越南明冠外,报告期内,公司曾拥有 1 家全资子公司江苏明冠,已于
2017 年 9 月 7 日注销。

(一)苏州明冠

公司名称 苏州明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 年 1 月 6 日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成利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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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漕湖街道漕湖产业园中市路 2 号黄桥产业园
注册地址
内 5 号标准厂房
主要生产经营地 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 99 号苏州纳米城西北区 09 幢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经营范围 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塑料制品制造;
合成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塑料制品批发;新型膜材料销售;
电子元器件批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开展太阳能电池背板、铝塑膜等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研发、销售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
为公司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
务的关系
股东构成及控制
发行人持有其 100%股权
情况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总资产 2,807.98 1,850.94

主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 342.63 -737.49
(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营业收入 220.19 786.92
净利润 -119.88 -160.56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明冠锂膜

公司名称 江西明冠锂膜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8 年 7 月 23 日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闫洪嘉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 32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 32 号
铝塑膜、锂电新型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其进出口业务(依法须
经营范围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铝塑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与发行人主营业
为公司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
务的关系
股东构成及控制
发行人持有其 100%股权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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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总资产 8,476.49 6,270.20

主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 2,771.66 2,684.16
(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营业收入 1,962.67 1,949.75
净利润 87.51 -301.30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明冠国际

中文名称 明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Ming Guan International Holding Co., Limited
成立时间 2018 年 2 月 9 日
注册资本 4,000.00 万港元
董事 闫洪嘉
公司类型 有限公司
Flat 9C, Wing Cheong Commercial Building, 19-25 Jervois Street,
注册地址
Central, HK
经营范围/
各类电池背板、铝塑膜产品的研发、销售与国际贸易
主营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
开展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海外业务
务的关系
股东构成及控制
发行人持有其 100%股权
情况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总资产 623.65 700.56

主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 400.02 557.62
(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营业收入 17.01 -
净利润 -163.00 -143.68
注:以上财务数据为明冠国际合并口径财务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越南明冠

中文名称 明冠新材料(越南)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ROWN ADVANCED MATERIAL VIETNAM CO., LTD
成立时间 2019 年 4 月 4 日
注册资本 23,000,000,000 越南盾(折合 1,000,000 美元)
法定代表人 刘丹
注册地址 越南北江省越安县云中乡云中工业区 CN-07 地块 CN 07-03 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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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生产经营地 越南北江省越安县云中乡云中工业区 CN-07 地块 CN 07-03 厂房
主营业务 太阳能电池背板、铝塑膜等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生产、销售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
在越南开展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
务的关系
股东构成及控制
明冠国际持有其 100%股权
情况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总资产 623.64 700.43

主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 400.22 557.49
(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营业收入 17.01 -
净利润 -162.67 -143.83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江苏明冠(已注销)

公司名称 江苏明冠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 年 3 月 17 日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永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金坛市直溪镇工业集中区直东路 16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金坛市直溪镇工业集中区直东路 16 号
软性铜箔基材(fccl)、导电材料、导热材料、保护胶片、高分子薄
膜材料及涂布复合材料的研究、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
经营范围
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无
与发行人主营业

务的关系
股东构成及控制
发行人持有其 100%股权
情况
2014 年,为在江苏省金坛市开展业务,发行人在当地设立了江苏明
冠。后因当地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江苏明冠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
注销情况
2017 年 9 月 7 日,江苏明冠在常州市金坛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
了工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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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
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闫洪嘉为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 41.44%的股份;闫勇系闫洪嘉之兄
长,通过博强投资控制公司 17.27%的股份,通过博汇银投资控制公司 1.24%的股
份。闫洪嘉及闫勇合计控制公司 59.95%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闫洪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 142223198001******,
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闫勇,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
142223197607******,现任公司董事。闫洪嘉、闫勇的具体情况请详见本招股意
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
术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二)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

1、博强投资

公司名称 上海博强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0 年 11 月 1 日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新源路 155 弄 16 号 728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新源路 155 弄 16 号 728 室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企业管理。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股权投资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

的关系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闫勇 900.00 90.00%
股东构成
王培业 100.00 10.00%
合计 1,000.00 100.00%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 2,224.76 2,267.51
(万元)
净资产 401.26 4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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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24.75 -36.24
注 1:王培业为闫勇之妻弟;注 2: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中泰创投

公司名称 中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 年 8 月 4 日
注册资本 150,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88,992.00 万元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八 01B.03
主要生产经营地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八 01B.03
创业投资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经营范围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营业务 股权投资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

的关系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股东构成 150,000.00 100.00%

合计 150,000.00 100.00%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总资产 94,821.33 31,495.58

主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 77,904.09 18,055.48
(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营业收入 426.54 347.72
净利润 -50.63 -3,393.41
注:2019 年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上半年财务
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中泰证券(600918.SH)直接持有中泰创投 100%
的股权,为中泰创投的控股股东。根据中泰证券于 2020 年 6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莱芜钢
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泰证券 41.32%的股权,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莱芜
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80.52%的股权,另通过全资子公司济钢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
泰证券 5.61%的股权,山东省国资委持有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70%的股权,据
此,山东省国资委为中泰创投的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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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1、上海博强投资有限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闫勇直接持有上海博强投资有限公司 90%的股
权。博强投资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八、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
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
的主要股东”。

2、深圳市博汇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闫勇通过博强投资间接控制博汇银投资。博汇银
投资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十)发行人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
排”。

3、苏州久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苏州久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 年 5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昆山市巴城镇正仪农场路 190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昆山市巴城镇正仪农场路 190 号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
经营范围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股权投资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

的关系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闫勇 1,900.00 95.00%
股权结构
闫平平 100.00 5.00%
合计 2,000.00 100.00%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 6,476.22 6,454.06
(万元) 净资产 1,885.77 1,903.84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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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净利润 -18.07 -28.13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苏州城邦达益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苏州城邦达益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0 年 2 月 2 日
注册资本 7,5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7,5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巴城镇东平路 399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巴城镇东平路 399 号
研发、生产电子专用材料(挠性线路板基材)、生产光学膜、电子
胶带,销售本公司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
经营范围
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电子专用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

的关系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苏州久聚投资有限公司 6,450.00 86.00%
深圳市沧信投资合伙企
股权结构 49.00 0.65%
业(有限合伙)
中泰创业投资(深圳)
1,001.00 13.35%
有限公司
合计 7,500.00 100.00%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总资产 9,033.31 9,967.54

主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 3,223.46 3,164.05
(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营业收入 1,324.79 4,076.64
净利润 56.22 -517.78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江西维嘉集成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江西维嘉集成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 年 12 月 28 日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1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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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工业园区东区
主要生产经营地 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工业园区东区
电子材料、屏蔽膜技术研发,印制线路板、导电胶、银纳米线导
电膜、补强板、双极板生产、销售及提供技术服务,以及进出口
经营范围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主营业务 尚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

的关系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苏州城邦达益材料科技
股权结构 3,000.00 100.00%
有限公司
合计 3,000.00 100.00%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总资产 3,212.25 3,248.62

主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 3,105.93 3,110.62
(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4.69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苏州聚启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苏州聚启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0 年 4 月 17 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0 万元
注册地址 昆山市巴城镇东平路 399 号 2 号厂房
主要生产经营地 昆山市巴城镇东平路 399 号 2 号厂房
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
经营范围 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尚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

的关系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苏州城邦达益材料科技
股权结构 100.00 100.00%
有限公司
合计 1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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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宜春一造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宜春一造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9 年 8 月 16 日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0 万元
注册地址 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风路 1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风路 1 号
特种设备研发生产及软件开发、系统开发;工控设计及开发、集
经营范围 成系统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尚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

的关系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闫洪嘉 495.00 99.00%
股权结构
闫水娥 5.00 1.00%
合计 500.00 100.00%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质押或其他有争议情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九、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2,306.57 万股。本次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
4,102.20 万股,且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本次发行均为新股发
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按本次发行数量上限 4,102.20 万股计算,则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如
下: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数量(万股) 比例 数量(万股) 比例
闫洪嘉 5,100.00 41.44% 5,100.00 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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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数量(万股) 比例 数量(万股) 比例
博强投资 2,125.00 17.27% 2,125.00 12.95%
中泰创投(SS) 850.00 6.91% 850.00 5.18%
文菁华 606.66 4.93% 606.66 3.70%
周悦 500.00 4.06% 500.00 3.05%
久丰投资 500.00 4.06% 500.00 3.05%
林文伟 500.00 4.06% 500.00 3.05%
吴昊天 433.33 3.52% 433.33 2.64%
徐沙 425.00 3.45% 425.00 2.59%
刁春兰 313.98 2.55% 313.98 1.91%
甘肃金城 268.00 2.18% 268.00 1.63%
青岛静远 268.00 2.18% 268.00 1.63%
博汇银投资 152.00 1.24% 152.00 0.93%
中投建华 148.20 1.20% 148.20 0.90%
辽宁联盟 105.82 0.86% 105.82 0.64%
曲水汇鑫 10.58 0.09% 10.58 0.06%
社会公众股东 - - 4,102.20 25.00%
合计 12,306.57 100.00% 16,408.77 100.00%
注:“SS”即“State-owned Shareholder”,代表国有股股东。

(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闫洪嘉 5,100.00 41.44%
2 博强投资 2,125.00 17.27%
3 中泰创投(SS) 850.00 6.91%
4 文菁华 606.66 4.93%
5 周悦 500.00 4.06%
6 久丰投资 500.00 4.06%
7 林文伟 500.00 4.06%
8 吴昊天 433.33 3.52%
9 徐沙 425.00 3.45%
10 刁春兰 313.98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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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合计 11,353.97 92.25%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任职情况
1 闫洪嘉 5,100.00 41.44% 董事长兼总经理
2 文菁华 606.66 4.93% 无
3 周悦 500.00 4.06% 无
4 林文伟 500.00 4.06% 无
5 吴昊天 433.33 3.52% 无
6 徐沙 425.00 3.45% 无
7 刁春兰 313.98 2.55% 无
合计 7,878.97 64.01%

(四)发行人股本中的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规定》(国资发产权〔2007〕108 号)
的有关规定,中泰创投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为国有股(State-owned Shareholder,SS)。
2020 年 3 月 17 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山东省国
资委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事项的批复》(鲁国资收益
字〔2020〕11 号),对上述国有股情况予以确认。

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股本中不存在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的情况。

(五)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的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共 1 名,为中泰创投,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 2 月 26 日,中泰资本与中泰创投签署了《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中泰资本将其持有的明冠新材 850 万股股份转让予中泰创
投。中泰资本及中泰创投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股权转
让系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资产重组,转让价格根据中泰资本的初始投资成
本确定,为人民币 2,040 万元,采用挂账方式支付。

2020 年 7 月,中泰资本与中泰创投签署了《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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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补充协议》,以本次转让前明冠新材最近一期(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计净资产为依据定价,将本次股权转让价调整为 44,704,007 元,即 5.26 元/股,
其他条款不变。

中泰创投的具体情况详见招股意向书本节之“八、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或
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1、闫洪嘉、博强投资、博汇银投资的关联关系

闫洪嘉、闫勇为兄弟关系,且双方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闫洪嘉直接持
有公司 41.44%的股份;博强投资为闫勇控制的企业,直接持有公司 17.27%的股
份;博汇银投资为博强投资出资 21.05%并担任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
合伙企业,博汇银投资直接持有公司 1.24%的股份。因此,闫洪嘉、博强投资、
博汇银投资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闫洪嘉、闫勇于 2018 年 3 月 18 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条款如
下:

(1)“一致行动”的内容

①闫洪嘉和闫勇在直接或间接对发行人事务进行管理和决策时保持意见一
致,包括但不限于在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行使董事会、股东大会提案权,行
使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权等方面保持一致。

②闫洪嘉和闫勇作为董事向发行人董事会提出提案(包括提出董事候选人的
建议名单)前应事先沟通形成一致意见,确保双方不致提出相反提案。在发行人
董事会召开会议审议议案时,闫洪嘉和闫勇应于表决前事先协商一致,投出相同
意向的表决票。

③闫洪嘉和闫勇控制企业作为股东提出发行人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前应事先沟通,确保双方不致提出相反提名意见。

④闫洪嘉和闫勇控制企业作为股东向发行人股东大会提出提案(包括提名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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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前应事先沟通形成一致意见,确保双方不致提出相
反提案;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召开会议审议议案时,闫洪嘉和闫勇应于表决前事先
协商一致,确保闫洪嘉、闫勇控制企业投出相同意向的表决票。

⑤闫洪嘉和闫勇保持一致行动所涉的事项包括不限于对以下事项作出决策:
发行人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董
事、监事的报酬;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发行人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发行人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发行人增加或者减少注
册资本;发行人发行公司债券;发行人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组织形
式;修改发行人公司章程;发行人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外担保事项;关
联交易事项;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股权激励计划;按照《公司法》及发行人
《公司章程》及发行人未来上市后适用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各项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行使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中的其它权利。

(2)“一致行动”的延伸

①当闫洪嘉和闫勇依据《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行使董事、股东权利前对相
关事项进行事先协商时,若出现双方意见不一致的情形,应以闫洪嘉意见为准,
即闫勇及其控制企业保证跟随闫洪嘉的意向行使提名权、提案权、决策权等权利。

②除上文所述保持一致行动所涉事项外,如遇其他任何与发行人经营管理有
关的需闫洪嘉、闫勇及/或其控制企业共同表态的事宜,双方均需按照《一致行动
协议》确立之原则保持一致行动,确保对相关事项的处理不出现分歧。

③在《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内,闫洪嘉、闫勇控制企业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数、股权比例发生变化不影响协议项下的一致行动安排;若闫洪嘉和闫勇控制的
其他主体成为发行人股东的,该等其他主体亦应遵守前述一致行动安排。

④闫洪嘉和闫勇承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或直接、间接持有发行人权益期间,
不与其他主体签署任何与《一致行动协议》所确立的原则相冲突的一致行动协议
或作出类似安排,不会做出影响发行人控制权稳定性的其他行为。

(3)“一致行动”的期限

①自《一致行动协议》签署之日起至闫洪嘉和闫勇同时担任发行人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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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本协议关于双方在行使董事职权时的一致行动安排有效。

②自《一致行动协议》签署之日起至闫洪嘉和闫勇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权益期间,关于双方在行使股东权利时的一致行动安排有效。闫洪嘉、闫勇及其
分别或共同控制企业中的任何一方不再作为发行人股东,不影响其他仍作为发行
人股东的主体之间继续保持一致行动。

2、中投建华、辽宁联盟、青岛静远的关联关系

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中投建华(湖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的股
权,中投建华(湖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中投建华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持有
中投建华 1.00%的出资额。同时,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北京联盟中投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40.00%的股权,北京联盟中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辽宁联盟的执
行事务合伙人,且持有辽宁联盟 0.99%的出资额。

此外,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青岛静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5%的股份,
青岛静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青岛静远 2%的股份,即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间接持有青岛静远 0.50%的股权。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七)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对发行人的影响

本次发行均为新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本届任职起止日期 提名人
1 闫洪嘉 董事长 2019 年 6 月 27 日至 2022 年 6 月 26 日 董事会
2 闫勇 董事 2019 年 6 月 27 日至 2022 年 6 月 26 日 董事会
3 李涛勇 董事 2019 年 6 月 27 日至 2022 年 6 月 26 日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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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职务 本届任职起止日期 提名人
4 路宝鹏 董事 2019 年 6 月 27 日至 2022 年 6 月 26 日 董事会
5 李安民 董事 2019 年 6 月 27 日至 2022 年 6 月 26 日 董事会
6 张磊 董事 2019 年 6 月 27 日至 2022 年 6 月 26 日 董事会
7 彭辅顺 独立董事 2019 年 6 月 27 日至 2022 年 6 月 26 日 董事会
8 罗书章 独立董事 2019 年 6 月 27 日至 2022 年 6 月 26 日 董事会
9 郭华军 独立董事 2019 年 6 月 27 日至 2022 年 6 月 26 日 董事会

(1)闫洪嘉,男,曾用名闫水云,198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高中学历,中山大学在职经理 MBA 课程高级研修班结业,身份证号
为 142223198001******,住所为广东省东莞市万江区,曾主持或参与了“一种凹
凸聚酯膜及其制备工艺”、“一种太阳能电池背板用薄膜及其制备方法”等 8 项发
明专利的研发工作,为国家创新创业人才、江西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宜春市第
四届人大代表。2003 年 7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昆山云天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兼总经理;2006 年 7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天正科技(江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兼总经理;2007 年 11 月起,创立明冠有限并担任明冠有限及本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等职务;2018 年 2 月至今,任明冠国际董事;2018 年 7 月至今,任明冠锂
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 年 8 月至今,任宜春一造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闫勇,男,曾用名闫水平,1976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高中学历,瑞士维多利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国际创新管理总
裁高级研修班结业,身份证号为 142223197607******,住所为江苏省昆山市巴城
镇。2008 年 1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昆山明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
经理;2010 年 2 月至今,任苏州城邦达益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010 年 11 月至今,任上海博强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3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0
月,任苏州爱可姆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 年 12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深圳市博汇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5
年 5 月至今,任苏州久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 年 12 月至今,
任江西维嘉集成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 年 4 月至今,任苏州聚
启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

(3)李涛勇,男,1955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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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安徽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高级工程师,身份证号为
130302195502******,住所为上海市闵行区。第三届全国太阳光伏能源系统标准
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秦皇岛市行业学术技术带头人、南昌市标准化专家。2001 年
6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2008 年 1 月至
2008 年 12 月,为自由职业者;2009 年 1 月至 2010 年 8 月,任江西赛维 LDK 太
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组件事业部总工程师及技术研究院组件与系统研发中心总
监;2010 年 9 月至 2011 年 4 月,任连云港神舟新能源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1
年 5 月至 2012 年 4 月,为自由职业者;2012 年 5 月至 2014 年 1 月,任广东华
南太阳能光伏技术研究院院长;2014 年 2 月至 2015 年 4 月,为自由职业者。
2015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4)路宝鹏,男,1982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
研究生学历,身份证号为 372501198201******,住所为深圳市宝安区。2007 年
7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经理;2010 年 4 月至 2018 年
3 月,历任中泰资本投资总监、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等职务;2018 年 3 月至今,
任中泰创投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

(5)李安民,男,1965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
研究生学历,应用经济学博士后,身份证号为 440105196511******,住所为广州
市海珠区。2004 年 1 月至 2006 年 9 月,任兴业国际信托公司总裁特别助理;
2006 年 9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0 年 5 月
至今,任北京久银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0 年 5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 年 6 月至今,任湖南省中
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6 月至今,任北京湘商会文化传播有限
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

(6)张磊,男,1982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身份证号为 341127198206******,住所为南京市玄武区。2013 年 10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上海裕坤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事业部总经理;
2014 年 7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江西普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16 年 7 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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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彭辅顺,男,1967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
研究生学历,身份证号为 430403196701******,住所为长沙市岳麓区。1999 年
7 月至今,历任湖南大学法学院讲师、教研室主任、副教授;2012 年 5 月至今,
任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8)罗书章,男,1970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
研究生学历,身份证号为 130403197003******,住所为广州市天河区。1992 年
7 月至 1996 年 6 月,任石家庄铁道学院教师;1996 年 6 月至 2004 年 8 月,历任
河北财达证券公司计财部会计主管、子公司财务经理、计财部财务经理;2004 年
9 月至 2007 年 6 月,就读于天津财经大学;2007 年 6 月至今,任广东金融学院
教授;2016 年 6 月至今,任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
司独立董事。

(9)郭华军,男,197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
研究生学历,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博士后,身份证号为 432625197211******,住
所为长沙市岳麓区。2002 年 1 月至今,历任中南大学冶金科学与工程学院讲师、
副教授、冶金与环境学院教授兼博士生导师;2014 年 1 月至今,任广东博力威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顾问。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本届任职起止日期 提名人
1 李成利 监事会主席 2019 年 6 月 27 日至 2022 年 6 月 26 日 监事会
2 刘丹 监事 2019 年 6 月 27 日至 2022 年 6 月 26 日 监事会
3 谭志刚 职工监事 2019 年 6 月 27 日至 2022 年 6 月 26 日 -

(1)李成利,男,1975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身份证号为 320826197509******,住所为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曾获得江
西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宜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等荣誉,主持参与了“一种动力锂
电池铝塑膜双面涂布单次复合制备方法”、“一种复合型高导热金属背板”等多项
发明专利的研发工作。2004 年 3 月至 2008 年 5 月,任昆山雅森电子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研发部课长;2008 年 6 月至 2009 年 6 月,任苏州赛伍应用技术有限公司
及其关联公司的工艺部经理;2009 年 7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昆山永翔研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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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5 月至今,任明冠有限及本公司技术总监;2016 年 6 月至今,任苏州明
冠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2)刘丹,女,1984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身份证号为 362201198404******,住所为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2006
年 9 月至 2009 年 8 月,任南昌理工学院经贸系教师;2009 年 9 月至 2011 年 7
月,就读于江西财经大学;2011 年 7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南昌翠林高尔夫度
假酒店总经办主任;2013 年 1 月至今,历任明冠有限及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海
外销售总监等职务;2018 年 7 月至今,任明冠锂膜监事;2019 年 4 月至今,任
越南明冠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

(3)谭志刚,男,1979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
学历,身份证号为 362201197905******,住所为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江西省
“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007 年 10 月至 2010 年 11
月,任江西方圆线缆制造有限公司工程师;2011 年 4 月至今,历任明冠有限及本
公司设备部、研发部主管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 5 名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本届任职起止日期
1 闫洪嘉 总经理 2019 年 6 月 27 日至 2022 年 6 月 26 日
2 李涛勇 副总经理 2019 年 6 月 27 日至 2022 年 6 月 26 日
3 张磊 副总经理 2019 年 6 月 27 日至 2022 年 6 月 26 日
4 赖锡安 财务负责人 2020 年 1 月 21 日至 2022 年 6 月 26 日
5 叶勇 董事会秘书 2019 年 6 月 27 日至 2022 年 6 月 26 日

(1)闫洪嘉,简历见本节“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之“1、
董事会成员”。

(2)李涛勇,简历见本节“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之“1、
董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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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磊,简历见本节之“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之“1、
董事会成员”。

(4)赖锡安,男,1984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身份证号为 360735198404******,住所为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2008
年 11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11 年 10 月
至 2016 年 8 月,任南昌市奥克斯电气制造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6 年 9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宁波奥克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7 年
9 月至 2019 年 5 月,任江苏丰润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 年 11 月至
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

(5)叶勇,男,197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身份证号为 362201197310******,住所为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2005 年 9
月至 2012 年 5 月,任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河南事业区财务处处长;
2012 年 6 月至今,历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
事会秘书。

4、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有 6 名核心技术人员,分别为闫洪嘉、李
涛勇、李成利、张曙光、纪孝熹、徐海燕。

(1)闫洪嘉,简历见本节之“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之
“1、董事会成员”。

(2)李涛勇,简历见本节之“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之
“1、董事会成员”。

(3)李成利,简历见本节之“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之
“2、监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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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徐海燕,女,1986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
研究生学历,身份证号为 320924198602******,住所为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曾
主持或参与了“一种无氟两层共挤光伏背板及其制备方法”、“一种聚烯烃合金材
料及应用其的光伏背板和光伏组件”等多项发明专利的研发工作,荣获了昆山市
人民政府人才津贴、江西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等荣誉。2012 年 3 月至 2012 年 11
月,任昆山威胜干燥剂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2 年 11 月至 2013 年 1 月,未
参加具体工作;2013 年 1 月至 2014 年 10 月,任昆山永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研
发工程师;2014 年 10 月至今,在本公司或其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研发部研发
主管,主要负责公司背板及 POE 胶膜产品的研发工作。

(5)纪孝熹,男,198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
研究生学历,身份证号为 350427198611******,住所为江苏省昆山市,曾主持或
参与了“一种太阳能电池背板用薄膜及其制备方法”、“一种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
透明背板复合膜及其制备方法”等多项发明专利的研发工作。2011 年 6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苏州吉人漆业有限公司技术工程师;2012 年 7 月至 2014 年 2 月,任
大金氟涂料(上海)有限公司工程师;2014 年 3 月至今,在本公司或其子公司工
作,现任公司研发部工程师,主要负责公司背板及特种防护膜产品的研发工作。

(6)张曙光,男,198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身份证号为 320382198910******,住所为江苏省邳州市碾庄镇,曾主持或
参与了“一种锂电池封装用铝塑膜及其制造工艺”、“一种表层做疏油处理的锂电
池封装用铝塑膜及其制备工艺”等多项发明专利的研发工作。2013 年 3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因迪能源(苏州)有限公司助理研发工程师、研发工程师;2014 年 5
月至今,在本公司或其子公司工作,现任明冠锂膜研发部工程师,主要负责公司
铝塑膜产品的研发工作。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及所兼职单位与发
行人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的兼职情况及所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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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兼职单位 兼任职务 与公司关联关系
执行董事兼总
明冠锂膜 公司全资子公司
董事 经理
闫洪嘉 长、总 明冠国际 董事 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理 受同一实际控制
宜春一造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人控制
上海博强投资有限公司 监事 公司股东
苏州城邦达益材料科技有限 董事长兼总经 受同一实际控制
公司 理 人控制
执行董事兼总 受同一实际控制
闫勇 董事 苏州久聚投资有限公司
经理 人控制
执行董事兼总 受同一实际控制
江西维嘉集成电子有限公司
经理 人控制
苏州聚启态新材料科技有限 执行董事兼总 受同一实际控制
公司 经理 人控制
中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
路宝鹏 董事 董事总经理 公司股东
公司
北京久银投资控股股份有限 董事长、总经
-
公司 理
执行董事、经
北京汉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南京市久科投资管理有限公 董事长、总经
-
司 理
珠海久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执行董事、经
-
有限公司 理
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基金管 执行董事、总
-
理有限公司 经理
执行董事、经
西藏久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久瑞投资中心(有限合 执行事务合伙
-
伙) 人委派代表
北京极星涌慧股权投资中心 执行事务合伙
-
李安民 董事 (有限合伙) 人委派代表
江西富银生物医药创业投资 执行事务合伙
-
中心(有限合伙) 人委派代表
北京久银湘商投资发展中心 执行事务合伙
-
(有限合伙) 人委派代表
珠海市久丰投资中心(有限 执行事务合伙
-
合伙) 人委派代表
梅州市久丰客家股权投资中 执行事务合伙
-
心(有限合伙) 人委派代表
东莞市久富股权投资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
-
(有限合伙) 人委派代表
中山久丰股权投资中心(有 执行事务合伙
-
限合伙) 人委派代表
新疆久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
-
(有限合伙) 人委派代表
新疆久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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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兼职单位 兼任职务 与公司关联关系
(有限合伙) 人委派代表
新疆久丰股权投资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
公司股东
企业 人委派代表
天津久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
-
企业(有限合伙) 人委派代表
执行董事兼经
西藏久银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久富股权投资中心(有 执行事务合伙
-
限合伙) 人委派代表
珠海市久赢投资中心(有限 执行事务合伙
-
合伙) 人委派代表
执行董事兼经
北京久银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梅州市久富客家股权投资中 执行事务合伙
-
心(有限合伙) 人
珠海久润投资中心(有限合 执行事务合伙
-
伙) 人
武汉梧桐妇产医院有限责任
执行董事 -
公司
北京湘商会文化传播有限公
董事长 -

珠海瑞丰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
湖南省中杰科技发展股份有
董事 -
限公司
北京久屹投资中心(有限合 执行事务合伙
-
伙) 人委派代表
广东久富生物医药创业投资 执行事务合伙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人委派代表
北京久承投资中心(有限合 执行事务合伙
-
伙) 人委派代表
执行董事兼总
深圳匀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经理
独立 湖南大学 副教授 -
彭辅顺
董事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 兼职律师 -
广东金融学院 教授 -
独立
罗书章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
董事 独立董事 -

教授、博士生
中南大学 -
导师
独立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
郭华军 技术顾问 -
董事 司
湖南海盈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
监事会 执行董事兼总
李成利 苏州明冠 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席 经理
刘丹 监事 明冠锂膜 监事 公司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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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兼职单位 兼任职务 与公司关联关系
越南明冠 总经理 公司全资孙公司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闫洪嘉与公司董事闫勇系兄弟关系。除上述亲属关系外,
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的协议及履行情况

公司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聘任合同》
或《劳动合同》,与部分关键职务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就
上述人员的履职责任进行了约定。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协议履行正常,
不存在违约情形。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股份的质押、冻结或发
生诉讼纠纷等情形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
股份未发生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形。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近两年内的变动情况、原因
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董事的变化

2018 年 1 月 1 日,公司董事包括:闫洪嘉、闫勇、路宝鹏、李安民、李涛
勇、张磊、张国利、王铁林、郭华军。其中,张国利、王铁林、郭华军为独立董
事,闫洪嘉为董事长。

因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2019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选举闫洪嘉、闫勇、路宝鹏、李安民、李涛勇、张磊、彭辅顺、罗
书章、郭华军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其中彭辅顺、罗书章、郭华军为独立董事。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闫洪嘉为公司董事长。

2、监事的变化

2018 年 1 月 1 日,公司监事包括:李成利、刘丹、彭友华,其中李成利为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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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主席。

2018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谭志刚为新任职工代表监
事,彭友华不再担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因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2019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谭志刚为职工代表监事,并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选举李成利、刘丹为公司监事,与谭志刚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2019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成利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3、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

2018 年 1 月 1 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闫洪嘉为公司总经理,肖胜军、
李涛勇、张磊为公司副总经理,叶勇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2020 年 1 月 9 日,叶勇因个人原因辞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

2020 年 1 月 17 日,肖胜军因年龄原因辞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2020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聘任赖锡安为公司
财务负责人。

4、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化

2018 年 1 月 1 日,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为李涛勇、李成利。

2020 年 3 月 18 日,为适应公司业务长期发展及持续研发需要,经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新增闫洪嘉、徐海燕、纪孝熹、张曙光为公司核
心技术人员。闫洪嘉、徐海燕、纪孝熹、张曙光最近两年内均为公司正式员工,
由公司内部培养产生,对公司研发业务贡献较为突出。

上述变动未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闫洪嘉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以及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博汇银投资合伙份额外,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其他直接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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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出资金额/
姓名 职务 对外投资单位 占比
份额(万元)
董事长、总经
闫洪嘉 理、核心技术 宜春一造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495.00 99.00%
人员
上海博强投资有限公司 900.00 90.00%
闫勇 董事
苏州久聚投资有限公司 1,900.00 95.00%
深圳市沧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路宝鹏 董事 50.00 35.71%
合伙)
北京汉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55.00 51.00%
梅州市久富客家股权投资中心
1,032.97 74.95%
(有限合伙)
珠海久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51.00 26.23%
李安民 董事
珠海瑞丰投资有限公司 6,000.00 92.31%
新疆久丰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80.00 0.74%
北京湘商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00 40.00%
注:上表所披露对外投资不包括持有的上市公司、挂牌公司股票等交易性投资。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单位与公司不存在
利益冲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上表所列投资对外
投资单位不存在承诺和协议安排。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
的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
亲属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

序号 姓名 职务 持股形式 持股比例
董事长、总经理、
1 闫洪嘉 直接持股 41.44%
核心技术人员
通过博强投资、博汇银投
2 闫勇 董事 15.77%
资间接持股
3 李安民 董事 通过久丰投资间接持股 0.04%
4 叶勇 董事会秘书 通过博汇银投资间接持股 0.08%
监事会主席、核心
5 李成利 通过博汇银投资间接持股 0.16%
技术人员
6 刘丹 监事 通过博汇银投资间接持股 0.04%
7 谭志刚 职工监事 通过博汇银投资间接持股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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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职务 持股形式 持股比例
8 张曙光 核心技术人员 通过博汇银投资间接持股 0.02%
9 徐海燕 核心技术人员 通过博汇银投资间接持股 0.01%
注:上述间接持股比例系根据持股平台持有发行人的股权比例与上述人员持有的持股平台份
额比例相乘计算得出。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所持发行人股份
的质押或冻结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1、薪酬组成、确定依据及履行的程序情况

公司专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由基础工资、津
贴及奖金等构成。基础工资是针对员工的工作能力和职位来支付的薪酬,为员工
薪酬的基本组成部分,具有相对稳定性,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构成;绩效工资
是根据不同岗位与该岗位 KPI 考核指标挂钩部分的薪酬;津贴是根据员工的工
作年限、学历水平、技能水平等支付的薪酬及因特殊岗位产生的相关补贴;奖金
是指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和工作完成情况而支付的报酬,由优秀员工奖、特殊贡
献奖、创新奖、年终奖等构成。公司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的薪酬均为固定津贴,
其中外部董事的津贴为 3 万元/年,独立董事的薪酬为 5 万元/年。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方案均按照《公司章
程》《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治理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
序。

2、薪酬总额占各期发行人利润总额的比重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总额占各
期公司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5.10%、4.62%、4.36%及 5.42%。

3、最近一年从发行人及其关联企业领取收入的情况

2019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从公司(含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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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及其关联方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从公司(含子公司)领 是否从关联
姓名 职务
取薪酬情况(万元) 方领取薪酬
闫洪嘉 董事长兼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238.32 否
闫勇 董事 3.00 是
李涛勇 董事兼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28.92 否
路宝鹏 董事 3.00 是
李安民 董事 3.00 是
张磊 董事兼副总经理 34.75 否
张国利 原独立董事 2.50 是
王铁林 原独立董事 2.50 是
郭华军 独立董事 5.00 是
罗书章 独立董事 2.50 是
彭辅顺 独立董事 2.50 是
李成利 监事会主席、核心技术人员 57.11 否
刘丹 监事 62.11 否
谭志刚 职工监事 16.42 否
叶勇 董事会秘书 34.57 否
肖胜军 原副总经理 26.58 否
注 1:上述金额为其担任上述职务期间的薪酬;
注 2:自 2019 年 6 月 26 日起,张国利、王铁林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自 2020 年 1 月
17 日起,肖胜军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2020 年 1 月 21 日起,公司财务负责人变更为
赖锡安;2020 年 3 月 18 日起,公司新增闫洪嘉、徐海燕、纪孝熹、张曙光为核心技术人员。

除上述披露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在公
司及其子公司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十)发行人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博汇银投资为公司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除此之
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博汇银投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深圳市博汇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3 年 12 月 19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博强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王培业)
实缴出资额 456.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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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福华三路与金田路交界处东南侧
注册地址
卓越世纪中心、皇岗商务中心 4 号楼 3701A-3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福华三路与金田路交界处东南侧
主要生产经营地
卓越世纪中心、皇岗商务中心 4 号楼 3701A-3
股权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与咨询
经营范围
(不含限制项目)
主营业务 股权投资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

的关系
出资额
合伙人姓 合伙人类 出资比 在发行人处担任
(万
名/名称 型 例 的职务
元)
普通合伙
博强投资 96.00 21.05% 公司股东

有限合伙
张鹏 60.00 13.16% 研发总监

监事、技术总
有限合伙
李成利 60.00 13.16% 监、苏州明冠执

行董事兼总经理
有限合伙
肖胜军 30.00 6.58% 工会主席

有限合伙
叶勇 30.00 6.58% 董事会秘书

有限合伙
陈四方 30.00 6.58% 销售总监

监事、海外销售
有限合伙 总监、明冠锂膜
刘丹 15.00 3.29%
人 监事、越南明冠
总经理
出资结构
有限合伙
彭友华 15.00 3.29% 品质部工程师

有限合伙 明冠锂膜研发部
陈耀仓 15.00 3.29%
人 经理
有限合伙
张霞 15.00 3.29% 采购部副总监

有限合伙
廖易荣 12.00 2.63% 商务代表副总监

有限合伙 研发部技术总监
宋良平 12.00 2.63%
人 助理
有限合伙
李萍 9.00 1.97% 总经办副主任

有限合伙
张耀斌 6.00 1.32% 仓管员

有限合伙 明冠锂膜研发部
刘礼 6.00 1.32%
人 主管
有限合伙 背板二车间车间
杨其耀 6.00 1.32%
人 主任
有限合伙 明冠锂膜研发部
张曙光 6.00 1.32%
人 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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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姚帆 3.00 0.66% 审计主管

有限合伙 原行政部员工,
唐建国 3.00 0.66%
人 现已退休
有限合伙
徐海燕 3.00 0.66% 研发部研发主管

有限合伙 监事、研发部工
谭志刚 3.00 0.66%
人 程师
有限合伙
陈绍江 3.00 0.66% 研发部工程师

有限合伙
郭海玲 3.00 0.66% 财务部会计

有限合伙
方艳 3.00 0.66% 测试中心主任

有限合伙
卢强 3.00 0.66% 车间主任助理

有限合伙
徐康 3.00 0.66% PC 专员

有限合伙
袁修文 3.00 0.66% 研发部工程师

有限合伙 明冠锂膜研发部
聂旭峰 3.00 0.66%
人 工程师
合计 456.00 100.00%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总资产 458.88 459.45

主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 450.88 452.49
(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1.61 -0.47
注:2019 年财务数据已经深圳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上半年财
务数据未经审计。

博汇银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并非公司员工,且根据《深圳市博汇银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并未明确约定员工所持相关权益拟转让退
出的,只能向员工持股计划内员工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转让,因此博汇银投资
不符合闭环原则。在计算股东人数时应当穿透计算博汇银投资的权益持有人数,
穿透计算后公司的权益持有人数为 42 人。

博汇银投资的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投
资者保护”之“五、承诺事项”。

博汇银投资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依法设立,规范运作,不存在以非公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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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对外募集资金或者委托第三方管理、运营企业资产的情形,相关投资决策均由
其内部决策机构作出,且不存在受托管理私募投资基金的情形,不属于《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
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不需要按相关规定履
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十一、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基本情况

1、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人数 365 378 342 340

2、员工专业结构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员工专业结构如下:

专业结构 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管理人员 61 16.71%
生产人员 234 64.11%
销售人员 27 7.40%
研发人员 43 11.78%
合计 365 100.00%

3、员工受教育程度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员工的受教育程度如下:

受教育程度 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硕士及以上 17 4.66%
本科 77 21.10%
大专 55 15.07%
大专以下 216 59.18%
合计 365 100.00%

4、员工年龄分布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员工的年龄分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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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分布 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30 岁及以下 111 30.41%
31-40 岁 184 50.41%
41-50 岁 62 16.99%
51 岁及以上 8 2.19%
合计 365 100.00%

(二)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情况

1、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的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及未缴原因如下:
单位:人
2020.6.30
项目 员工人数 缴纳人数 缴纳比例 未缴纳原因
1、2 人为退休返聘,无需缴纳;2、1 人
为退伍军人,无需缴纳;3、7 人为试用
养老保险 339 92.88% 期,暂未办理缴纳手续;4、13 人享受
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5、3 人为
原单位缴纳。总计 26 人
1、2 人为退休返聘,无需缴纳;2、7 人
医疗保险 为试用期,暂未办理缴纳手续;3、8 人
(含生育 336 92.05% 享受被征地农民基本医疗保险;4、9 人
保险) 为自行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5、3 人
为原单位缴纳。总计 29 人
365 1、2 人为退休返聘,无需缴纳;2、1 人
为退伍军人,无需缴纳;3、7 人为试用
失业保险 353 96.71%
期,暂未办理缴纳手续;4、2 人为原单
位缴纳。总计 12 人
1、2 人为退休返聘,无需缴纳;2、1 人
为退伍军人,无需缴纳;3、7 人为试用
工伤保险 353 96.71%
期,暂未办理缴纳手续;4、2 人为原单
位缴纳。总计 12 人
1、1 人为退休返聘,无需缴纳;2、2 人
住房
355 97.26% 为原单位缴纳;3、7 人为境外子公司
公积金
员工,无需缴纳。总计 10 人
2019.12.31
项目 员工人数 缴纳人数 缴纳比例 未缴纳原因
1、3 人为退休返聘,无需缴纳;2、1
人为退伍军人,无需缴纳;3、3 人为
试用期,暂未办理缴纳手续;4、13
养老保险 378 355 93.92%
人享受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5、
2 人为自行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
险;6、1 人为原单位缴纳。总计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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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人为退休返聘,无需缴纳;2、2
人为试用期,暂未办理缴纳手续;3、
13 人享受被征地农民基本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 247 65.34%
4、111 人为自行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
险;5、2 人为系统原因未缴纳成功。
总计 131 人
1、3 人为退休返聘,无需缴纳;2、1
人为退伍军人,无需缴纳;3、2 人为
失业保险 371 98.15%
试用期,暂未办理缴纳手续;4、1 人
为系统原因未缴纳成功。总计 7 人
1、3 人为退休返聘,无需缴纳;2、1
人为退伍军人,无需缴纳;3、2 人为
工伤保险 371 98.15%
试用期,暂未办理缴纳手续;4、1 人
为系统原因未缴纳成功。总计 7 人
1、3 人为退休返聘,无需缴纳;2、1
人为退伍军人,无需缴纳;3、2 人为
生育保险 369 97.62%
试用期,暂未办理缴纳手续;4、3 人
为系统原因未缴纳成功。总计 9 人
1、1 人为退休返聘,无需缴纳;2、6
住房 人为试用期,暂未办理缴纳手续;3、
364 96.30%
公积金 7 人为境外子公司员工,无需缴纳。
总计 14 人
2018.12.31
项目 员工人数 缴纳人数 缴纳比例 未缴纳原因
1、2 人为退休返聘,无需缴纳;2、1
人为退伍军人,无需缴纳;3、24 人
为试用期,暂未办理缴纳手续;4、6
人为申请离职,自愿放弃缴纳;5、5
养老保险 295 86.26%
人享受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6、
5 人为自行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
险;7、2 人为原单位缴纳;8、2 人为
系统原因未缴纳成功。总计 47 人
1、2 人为退休返聘,无需缴纳;2、
24 人为试用期,暂未办理缴纳手续;
3、6 人为申请离职,自愿放弃缴纳;
4、5 人享受被征地农民基本医疗保
医疗保险 342 226 66.08%
险;5、76 人为自行购买城乡居民医
疗保险;6、2 人为原单位缴纳;7、1
人为系统原因未缴纳成功。总计 116

1、2 人为退休返聘,无需缴纳;2、1
人为退伍军人,无需缴纳;3、24 人
为试用期,暂未办理缴纳手续;4、7
失业保险 306 89.47%
人为申请离职,自愿放弃缴纳;5、1
人为原单位缴纳;6、1 人为系统原因
未缴纳成功。总计 36 人
1、2 人为退休返聘,无需缴纳;2、1
工伤保险 306 89.47%
人为退伍军人,无需缴纳;3、24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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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试用期,暂未办理缴纳手续;4、7
人为申请离职,自愿放弃缴纳;5、1
人为原单位缴纳;6、1 人为系统原因
未缴纳成功。总计 36 人
1、2 人为退休返聘,无需缴纳;2、1
人为退伍军人,无需缴纳;3、24 人
为试用期,暂未办理缴纳手续;4、7
生育保险 303 88.60%
人为申请离职,自愿放弃缴纳;5、1
人为原单位缴纳;6、4 人为系统原因
未缴纳成功。总计 39 人
1、1 人为退休返聘,无需缴纳;2、3
住房 人为试用期,暂未办理缴纳手续;3、
336 98.25%
公积金 1 人为申请离职,自愿放弃缴纳;4、
1 人为原单位缴纳。总计 6 人
2017.12.31
项目 员工人数 缴纳人数 缴纳比例 未缴纳原因
1、1 人为退休返聘,无需缴纳;2、1
人为退伍军人,无需缴纳;3、11 人
为试用期,暂未办理缴纳手续;4、7
养老保险 316 92.94% 人为申请离职,自愿放弃缴纳;5、2
人为自行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
险;6、2 人为原单位缴纳。总计 24

1、1 人为退休返聘,无需缴纳;2、
11 人为试用期,暂未办理缴纳手续;
3、7 人为申请离职,自愿放弃缴纳;
医疗保险 212 62.35%
4、104 人为自行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
险;5、3 人为原单位缴纳;6、2 人为
系统原因未缴纳成功。总计 128 人
1、1 人为退休返聘,无需缴纳;2、1
人为退伍军人,无需缴纳;3、8 人为
试用期,暂未办理缴纳手续;4、7 人
失业保险 321 94.41%
340 为申请离职,自愿放弃缴纳;5、1 人
为原单位缴纳;6、1 人为系统原因未
缴纳成功。总计 19 人
1、1 人为退休返聘,无需缴纳;2、1
人为退伍军人,无需缴纳;3、11 人
为试用期,暂未办理缴纳手续;4、7
工伤保险 318 93.53%
人为申请离职,自愿放弃缴纳;5、1
人为原单位缴纳;6、1 人为系统原因
未缴纳成功。总计 22 人
1、1 人为退休返聘,无需缴纳;2、1
人为退伍军人,无需缴纳;3、11 人
为试用期,暂未办理缴纳手续;4、7
生育保险 318 93.53%
人为申请离职,自愿放弃缴纳;5、1
人为原单位缴纳;6、1 人为系统原因
未缴纳成功。总计 22 人
住房 1、1 人为退休返聘,无需缴纳;2、9
319 93.82%
公积金 人为试用期,暂未办理缴纳手续;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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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人为申请离职,自愿放弃缴纳;4、
2 人为原单位缴纳;5、2 人为系统原
因未缴纳成功。总计 21 人
注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
见》(国办发〔2019〕10 号)、《关于印发江西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
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94 号)及《关于明确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有
关问题的通知》(苏医保待医〔2019〕6 号)的要求,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生育保险与医
疗保险合并实施,公司按照上述要求缴纳相关保险。
注 2: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
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 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阶段性减
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11 号)、《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
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苏人社
发〔2020〕7 号)的要求,自 2020 年 2 月起,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
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 5 个月。2020 年 3 月起,公司根据
上述规定免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

2、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根据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苏州工业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明冠新材、苏州明冠、明冠
锂膜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
政处罚的情形。

3、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闫洪嘉、闫勇承诺:如因公司及其子公司未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导致公司及其子公司被相关行
政主管部门要求补缴、处罚或被任何第三方依法索赔的,本人将无条件承担公司
及其子公司因此受到的一切经济损失。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保公
积金,主要原因为员工自行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该情形不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存在因部分员
工存在未缴纳社保、公积金而被相关监管部门要求补缴或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
但发行人被相关主管部门责令补缴或被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现实风险较小,上述
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产生实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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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

(一)主营业务概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的
主要产品为太阳能电池背板。

太阳能电池背板,是一种位于太阳能电池组件背面的封装材料,凭借其优异
的耐高低温、耐紫外线辐照、耐环境老化和水汽阻隔、电气绝缘等独特性能,用
于在户外环境下保护太阳能电池组件抵抗光、湿、热等环境因素对 EVA 胶膜、
电池片等材料的侵蚀,起耐候绝缘保护作用。公司生产的太阳能电池背板由氟膜
或耐候 PET 膜、聚烯烃类薄膜与 PET 基膜通过胶粘剂复合形成。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掌握了一系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复合膜材料类产品的
配方及生产工艺,并以此为依托陆续开发了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特种防护膜、
POE 胶膜等产品,将相关技术拓展至多个应用领域。报告期内,公司的铝塑膜、
特种防护膜、POE 胶膜等产品已实现了批量生产及销售,并随着对上述新产品研
发及生产的持续投入,上述新产品及其业务将有望成为公司未来重要的利润增长
点。

(二)主要产品及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太阳能电池背板,销售收入占各期主营业务收
入的比例均在 95%以上;铝塑膜、特种防护膜、POE 胶膜为公司新开发的产品类
型,报告期内已实现了对外销售,但销售量和销售金额均较小。

太阳能电池背板制造业属于光伏发电行业的子行业,是光伏发电产业链中不
可缺少的环节,在光伏发电产业链中处于中游。

光伏发电产业链如下:上游原材料行业,包括生产电池片的硅料、硅棒等,
生产背板用的氟膜、PET 基膜和聚烯烃类薄膜等;中游包括玻璃、电池片、边框、
背板、焊带、EVA 胶膜、接线盒以及由其组合而成的太阳能电池组件,以及安装
系统支架、逆变器等;下游为应用系统环节。其产业链示意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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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图可见,太阳能电池背板制造业为光伏发电行业的子行业,是光伏发电
产业链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在光伏发电产业链中处于中游,其上游为氟膜、PET
基膜和聚烯烃类薄膜等原材料供应产业,下游为太阳能电池组件产业。太阳能电
池背板制造业的发展依赖于光伏发电产业整体的发展状况。

1、太阳能电池背板

(1)产品构成

太阳能电池背板的原材料主要有 PET 基膜、氟膜、胶粘剂和聚烯烃类薄膜,
其中 PET 基膜主要提供绝缘性能和力学性能,氟膜提供耐候性和阻隔性,同时
氟膜也具有优良的绝缘性,胶粘剂的主要作用是让 PET 基膜与氟膜、聚烯烃类
薄膜粘结复合。

(2)公司产品

公司生产的背板以 T 系列产品(TPM 结构和 TPT 结构)和 K 系列产品(KPM
结构和 KPK 结构)为主,并有一定数量 BO 系列产品。公司各主要背板产品的
产品结构及主要特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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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主要产品
结构 图示 产品特点
号 类型
TPT结构背板使用美国杜
邦公司生产的Tedlar牌
PVF氟膜,其耐候性、机
TPT结构
械 强 度 与 粘 结 力 性能 良
(PVF/PET
TPT结构 好,该结构及相关材料的
基膜/
可 靠 性 能 已 获 得 实践 检
PVF)
验,该产品主要面向各大
国 有 太 阳 能 电 池 组件 厂
商。
T系
TPM 结 构 背 板 外 层 使 用
列产
美国杜邦公司生产的

Tedlar牌PVF氟膜,内层
采 用 自 主 研 发 的 聚烯 烃
TPM结构
类薄膜。产品综合性能良
(PVF/PET
TPM结构 好,能够满足高性能太阳
基膜/聚烯烃
能电池组件的封装要求,
类薄膜)
相对TPT结构背板,具有
成本优势,产品面向绝大
多 数 性 能 要 求 较 高的 太
阳能电池组件生产厂商。
背 板 面 向 电 池 内 侧的 聚
烯 烃 类 薄 膜 具 有 优异 的
可 靠 性 , 同 时 与 组件 中
EVA胶膜的粘结性能较氟
KPM结构 膜更为优异。该产品综合
KPM结 (PVDF/PET 性能优异,能够满足业内
构 基膜/聚烯烃 绝 大 部 分 太 阳 能 电池 组
类薄膜) 件的封装要求,成本优势
K系 明显,占据了大部分的背
列产 板市场份额。产品面向绝
品 大 多 数 的 太 阳 能 电池 组
件生产厂商。
KPK 结 构 产 品 内 外 侧 均
使用PVDF膜。KPK结构
KPK结构
具有良好的综合性能,使
(PVDF/PET
KPK结构 用寿命长,可靠性高。产
基膜/
品 主 要 面 向 国 有 及部 分
PVDF)
民 营 太 阳 能 电 池 组件 厂
商。
BO结构背板具有较传统
背板更优异的耐低温、水
BO结构
BO 汽 阻 隔 、 高 反 射 率等 性
(耐候PET/
系列 BO结构 能,辅以经耐老化改性的
聚烯烃类薄
产品 PET为背板的空气面支撑
膜)
材料,环境友好,能够满
足客户的特殊需求。

公司单面氟膜背板、双面氟膜背板、BO 背板相关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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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面氟膜背板 双面氟膜背板 BO 背板
项目 KPM(K 系 TPM(T 系 TPT(T 系 KPK(K 系
BO
列) 列) 列) 列)
IEC 标准 IEC 标准 IEC 标准 IEC 标准 IEC 标准
耐候性/可靠性
(2000H DH) (2000H DH) (2000H DH) (2000H DH) (2000H DH)
落砂测试 大于 100L 大于 150L 大于 150L 大于 100L 大于 150L
成本 中 较高 高 较高 低
粘结强度 ≥60N/cm ≥60N/cm ≥40N/cm ≥40N/cm ≥60N/cm
组件功率影响 有提升 有提升 无影响 无影响 显著提升
大中型电站/分 沙漠化大型电 沙漠化大型 大中型电站/ 大中型电站/
应用领域
布式 站 电站 分布式 分布式
产品主要面
产品面向绝大 产品面向绝大 产品主要面 产品主要面向
向海外太阳
多数主流的太 多数性能要求 向各大国有 国有及部分民
主要客户 能组件厂商
阳能电池组件 较高的太阳能 太阳能电池 营太阳能电池
以及对环保
生产厂商 电池组件厂商 组件厂商 组件厂商
要求的厂商

总体而言,使用杜邦 PVF 氟膜的 TPT 和 TPM 背板在耐候性及落砂测试优
于其他氟膜结构背板,因此其产品成本也较其他型号更高。单面氟膜背板和 BO
背板产品由于使用公司自主开发生产的 M 膜,相对于双面氟膜背板尤其是 T 膜
70%左右的反射率,M 膜反射率在 80%-90%甚至以上,因此对于组件功率有 1-
2W 提升;同时其粘结强度优于双层氟膜背板产品。

(3)主要用途

太阳能背板主要用于太阳能电池组件背面的封装,主要应用于光伏发电领域。
目前,市场上的太阳能电池主要分为晶硅太阳能电池和薄膜太阳能电池,其中晶
硅太阳能电池应用最为广泛。晶硅太阳能电池实现光电转换的关键材料为太阳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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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片,太阳能电池片经过串联后通过太阳能电池背板、边框等封装保护形成太
阳能电池组件,再配以控制器、安装系统支架等部件,形成光伏发电装置。太阳
能电池组件结构如下图所示:

太阳能电池组件各主要部件的功能及其特点如下:

部件名称 功能及特点
光伏玻璃 保护晶硅电池片,一般要求较高透光率,且经过特殊强化处理
太阳能电池封装胶,为太阳能电池线路装备提供结构支撑、为电池
EVA 胶膜 片与太阳能辐射提供最大光耦合、物理隔离电池片及线路、传导电
池片产生的热量等
晶硅电池片 将光能转换为电能
背板 密封、绝缘、防水、防腐蚀
边框 起一定的密封、支撑作用
接线盒 保护整个发电系统,起到电流中转站的作用

2、铝塑膜

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简称铝塑膜,是一种软包锂离子电池的封装材料,对
锂离子电池内部材料起着保护作用。软包锂离子电池以其安全性能高、质量轻、
厚度薄、能量密度高等优势,在 3C 智能数码产品、新能源电动汽车及储能设备
等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

铝塑膜通常由多层材料通过胶粘剂复合而成。铝塑膜最外层为外阻层,通常
由尼龙或者 PET 组成,用于保护中间铝箔不被划伤,减少碰撞等外部因素对电
池的损伤;中间为阻透层,通常由铝箔组成,用于防止氧气、水分侵入;最内层
为热封层,通常由流延聚丙烯改性而成,起封口粘接的作用。由于铝塑膜生产工
艺难度较高,大部分国产铝塑膜在耐电解液腐蚀性、冲深性能等方面不过关,因
此目前全球及国内铝塑膜市场主要被日本 DNP 印刷、日本昭和电工等少数日本
企业所垄断。

铝塑膜样品 铝塑膜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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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的铝塑膜产品已实现批量生产及销售,且随着生产工艺的不
断提升以及销售市场的不断拓展,铝塑膜将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这也将加
速我国铝塑膜市场进口替代进程。

3、特种防护膜

除太阳能电池背板、铝塑膜产品外,公司目前正在开发的产品还包括电器防
护膜及建筑材料防护膜等特种防护膜产品。

公司开发的特种防护膜是一种由耐候 PET 膜和离型膜或氟膜、PET 膜和高
分子胶膜,通过胶粘剂复合而成的新型膜材料,可广泛应用于光伏、户外建筑材
料、高铁及航空器内饰、户外广告牌及空间膜等领域。2018 年以来,公司的特种
防护膜产品已实现批量出货。

特种防护膜应用样品 特种防护膜结构图




4、POE 胶膜

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处于太阳能电池组件的中间位置,包裹住电池片并与玻
璃及背板相互粘结,需要具有高水汽阻隔率、高可见光透过率、高体积电阻率、
耐候性能和抗 PID 性能等特性。EVA 胶膜是目前使用最为广泛的太阳能电池封
装胶膜材料,具体介绍请参见上述太阳能组件部件介绍相关内容。EVA 胶膜以其
优异的封装性能、良好的耐老化性能和低廉的价格,占据了 80%以上的市场份额。
但近几年逐步发展起来的共聚烯烃 POE 胶膜,由于其出众的阻隔性能、优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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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候性,得到高端光伏市场的青睐,市场份额逐年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的 POE 胶膜已实现批量出货,随着双玻组件市场占有率的
提升,POE 胶膜将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之一。

(三)主营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太阳能电池背板 30,667.56 90.94% 88,358.09 94.11% 85,717.38 99.20% 59,204.83 99.99%
铝塑膜 1,936.84 5.73% 1,880.78 2.00% 199.99 0.23% 6.84 0.01%
防护膜 869.87 2.58% 3,213.41 3.42% 488.99 0.57% - -
POE膜 249.20 0.75% 436.69 0.47% - - - -
合计 33,723.47 100.00% 93,888.97 100.00% 86,406.35 100.00% 59,211.68 100.00%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注重销售市场的分析与研究,着力把握市场需求变化
销售相应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趋势良好。

(四)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设立采购部负责采购事宜,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均通过采购部进行统一采
购,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采购控制程序》和《供方控制程序》等规章制度。公司
生产及物料控制部根据客户的订单或供货合同以及库存情况制定《物料需求计划
表》提交给采购部,由采购部负责具体采购。采购前,采购部按规定在《合格供
方名录》的范围内对供货商进行询价比价、议价,制成《采购比较表》后提交给
相关负责人审批后向供方下达《采购订单》。

公司品质部负责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验收,品质部严格按照采购合同所规定
的质量检验标准和公司有关规定对的采购原材料进行检验,经专人按既定检验程
序完成检验后完成相关原材料的入库流程。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组织生产。为满足客户快速、及时的要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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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每月根据市场通用规格及历史客户通用规格需求预备一定的库存,以便在接到
通用规格订单后,可以迅速的组织发货,在竞争激烈的市场迅速地占领主动权。
对通用规格之外的产品,公司会根据订单要求再组织生产。

公司自主生产产品流程及其主要环节如下:




(1)订单接收

公司营销中心负责收集客户需求计划,并根据客户端的市场需求,制定出货
计划,明确阶段性出货时间、规格要求和数量,并将此计划提交厂内进行评审。

(2)订单评审

订单评审由 PMC 部门、技术工艺部、生产部、品质部、总经办法务及财务
部共同评审。其中 PMC 部门、技术工艺部、生产部及品质部主要对公司是否能
够在技术上及生产计划安排上满足客户订单产品做出评审意见。相应评审通过后
再由总经办法务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核;最后由财务部对客户付款方式及账期进行
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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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C 部门根据订单要求的交期、规格,确定是否属于常规规格备货库存的
部分,可用库存直接发货的,则通知销售部开具发货通知单给仓库进行备货。

如果需要组织生产的订单,需要编制生产计划。

(3)生产计划的组织实施

订单经评审后,交付生产部组织实施。生产部根据客户要求的产成品规格型
号和交期,编写生产指令单,生产指令单是生产制造环节组织生产实施的唯一指
令,该指令包含了产品相关的所有信息,包括:投产产线、产成品规格型号、各
主材型号和管理批号、主辅材用量、生产各个工序的时间安排以及包装要求等。

生产指令单开具后,生产部需根据生产指令单召开生产计划会议,各部门需
要对该生产计划进行评审。生产部根据现场实际生产状况,评估本次生产计划如
何达成;技术工艺部评估生产工艺、并编制生产工艺、制定过程质量管控计划;
品质部根据客户质量要求和工艺过程质量控制计划,确定质量控制方法。

(4)生产实施和质量控制

生产部根据生产指令单,开具领料单给仓库,仓库根据领料单对应的规格、
数量,按时将材料发放到生产部。

生产部将材料签收后,按照生产工艺的要求进行生产;品质部负责对制造过
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监控,包括人员操作与工艺要求的符合性、原材料的规格准确
性、半成品和成品各个阶段的性能满足等。

生产完成后,产品进入后段工序进行外观性检查,此阶段中,生产部按照品
质部制定的质量标准对产品外观进行检查,品质部对产品性能进行抽检。符合客
户标准要求的产品,根据工艺包装标准的要求在车间进行初包装。

初步包装完成的产品,生产部需要开具入库单,品质部在入库单加盖质量合
格确认章,之后将产品移交给仓库,进入仓库储存。仓库对入库单所载产品的规
格、数量进行点收,并完成最终包装后入库。PMC 部门在产品入库完成后通知
营销中心。

公司产品自接收订单至最终产成入库,一般需要花费一周左右,并根据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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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的紧急程度、公司可利用产能、原材料供给情况等因素而进行适当的调整。

(5)产品的运输和发货

产品入库后,仓库根据销售部开具的发货通知单备货;PMC 部门接到发货
通知单后,联系相关承运公司组织运输,并为货物购买相应保险。为确保运输过
程中产品的安全性和准时性,PMC 部门需要对承运单位的资质、营运信息等进
行审核和登记,并签订承运合同。

承运车辆装车完成后,仓库出具送货单,品质部要根据产品运输管理规定的
相关要求,检查产品防雨或放倒等防护的实施情况后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以上确认完成后,整个生产过程完成,产品发往客户端。货物运输过程中,
业务跟单部门将持续追踪货物状态,并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客户收到产品后,
客服部会及时向客户了解产品后续使用等信息,以便持续改进,不断满足客户新
的要求。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的销售模式为直销。公司营销中心下设市场部、销售部和客服部,
其中市场部主要负责公司产品与市场推广和公司战略的研究制定与实施,包括产
业政策、行业竞争环境的信息收集和分析、参与战略研讨和年度经营计划的制定、
公司长短期的营销发展规划制定等;销售部主要负责客户的开发与维护,包括销
售计划的制订与实施、产品销售全流程管理、产品市场销售情况分析以及客户关
系管理等;客服部主要负责向客户了解产品后续使用等信息,以便持续改进,不
断满足客户新的要求。

销售业务流程一般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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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主要客户群体为全球范围内的大型光伏组件企业,其市场开拓方式包
括新客户开拓和存量客户维护两类,具体情况如下:

新客户开拓的主要方式包括:(1)参加国内外有行业影响力的大型展会和论
坛,对公司产品及品牌进行宣传推广,寻求潜在业务机会;(2)树立良好的市场
口碑,通过现有客户、供应商引荐,吸引新客户主动联系;(3)公司销售团队主
动拜访潜在客户,推荐公司产品等。

存量客户维护的主要方式包括:公司指派专门的销售人员对存量客户进行持
续跟踪,了解并满足存量客户需求,维持与存量客户的业务合作关系。

4、公司目前经营模式的影响因素及未来变化趋势

公司结合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核心技术、自身发展阶段以及国家产业政策、
市场供需情况、上下游发展状况等因素,形成了目前的经营模式。报告期内,上
述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未来短期内亦不会发生重
大变化。

(五)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致力于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
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六)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1、太阳能电池背板生产工艺流程

太阳能电池背板的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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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过严格检验的涂布基材(PET 基膜,或者已经复合了第一面贴合膜
的 PET 基膜)被准确地安装在固定位置,通过传动设备的展开、对齐;

(2)胶粘剂调配:将胶粘剂的各类树脂、助剂按特定的配方及操作规范进
行配置以备涂布使用;

(3)涂布及干燥:涂布基材发送至涂布单元后,通过定量涂布的方式将胶
粘剂均匀的涂抹在涂布基材表面,材料进入烘箱后,在特定的温度、风速等条件
下对液态胶粘剂进行干燥,使胶粘剂中的溶剂被完全地蒸发,产生的废气并通过
回收装置回收并焚烧,避免了对环境的污染,同时对废气燃烧产生的热量进行有
效的利用;

(4)压合:涂布基材表面的胶粘剂在干燥后与贴合基材经过复合单元进行
复合成型。

(5)熟化:复合后的成品,依胶粘剂自身特性的需求,采用可编程温度控
制的环保循环型热风干燥设备进行熟化作业,并通过多点温度检测仪对整个熟化
过程中的温度进行监测,以保证最终产品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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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切及表面处理:依客户端需求将材料两侧多余的废边进行切边加工,
同时在分切工序中对材料表面进行处理,以提高背板内表面层同其他材料的粘接
力。

2、铝塑膜生产工艺流程及相关产线、产能、产量

铝塑膜产品由于其生产工艺流程的独特性,公司设立独立生产线进行生产。

铝塑膜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1)铝箔或已经复合了第一面贴合基材的铝箔,在双工位放料单元进行恒
张力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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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铝箔进行表面处理后的基材会被传送到涂胶工序,通过定量挤出涂布或定量微凹涂布方式将胶粘剂均匀的涂抹在涂布基材
上;

(3)完成胶粘剂涂布的基材通过悬浮式烘箱进行充分干燥,完成胶粘剂的流平、干燥、初步胶粘等工艺需求;

(4)出烘箱后的干法胶粘剂虽进行了改性,但相对热法的热熔胶在流动性仍有一定的差异性,故要保证胶粘剂本身的流动性及成
品的特性,需在复合前对胶粘剂进行保温热处理,使其具备热法树脂的特性;

(5)热处理后的涂布胶粘剂和贴合基材在低温下进行热复合,有效的避免了热法高温冷热挤压贴合所带来的应力集中、树脂结晶
麻点等机械性能缺陷和外观缺陷;

(6)采用双工位在线收卷单元,将复合后的半成品或成品收成卷状以备下一工序使用;

(7)复合后的成品,依胶黏剂自身特性的需求,采用可编程温度控制的环保循环型热风干燥设备进行熟化作业,并通过多点温度
检测仪对整个熟化过程中的温度进行监测。以保证最终产品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8)依客户需求将卷状材料裁切成客户指定幅宽。

铝塑膜相关产能、产量如下:

2018 年,公司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生产线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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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万平方米

生产线 所处 产成 设备 单 固定资产 每班预计 每天生产 实际生产 年度理论 实际生产入
设备名称 生产流程
名称 位置 类型 数量 位 原值 产量 班数 天数 产能 库量
1 号生产线 成品 1 台 铝塑膜双面涂布 1,702.97 0.12 2 288 69.12
涂布
铝塑膜 2 号生产线 成品 1 台 铝塑膜双面涂布 1,154.48 0.12 1 24 2.88
生产 干燥 烘箱 成品 16 台 烘干 1,326.93 35.76
车间 品检 检查设备 成品 2 台 检测 133.33 0.54 2 288 311.04
分切 分切设备 成品 1 台 分切 44.27
合计 4,361.98 72.00 35.76

公司铝塑膜生产线 2018 年合计年度理论产能 72.00 万平米,当年实际产成品完工入库量 35.76 万平米,产能利用率为 49.67%。

2019 年,公司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生产线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平方米

生产线 所处 产成 设备 单 固定资产 每班预计 每天生产 实际生产 年度理论 实际生产入
设备名称 生产流程
名称 位置 类型 数量 位 原值 产量 班数 天数 产能 库量
1 号生产线 成品 1 台 铝塑膜双面涂布 1,702.97
涂布 0.37 2 288 213.12
铝塑膜 2 号生产线 成品 1 台 铝塑膜双面涂布 1,154.48
生产 干燥 烘箱 成品 16 台 烘干 1,326.93 134.28
车间 品检 检查设备 成品 2 台 检测 133.33 0.54 2 288 311.04
分切 分切设备 成品 1 台 分切 4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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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线 所处 产成 设备 单 固定资产 每班预计 每天生产 实际生产 年度理论 实际生产入
设备名称 生产流程
名称 位置 类型 数量 位 原值 产量 班数 天数 产能 库量
合计 4,388.53 213.12 134.28

公司在 2019 年提升了相关产线生产速度,铝塑膜生产线 2019 年合计年度理论产能 213.12 万平米,当年实际产成品完工入库量
134.28 万平米,产能利用率为 63.01%。

2020 年 1-6 月,公司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生产线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平方米
生产线 所处 产成 设备 单 固定资产 每班预计 每天生产 实际生产 年度理论 实际生产入
设备名称 生产流程
名称 位置 类型 数量 位 原值 产量 班数 天数 产能 库量
1 号生产线 成品 1 台 铝塑膜双面涂布 1,702.97
涂布 0.66 2 139 183.48
铝塑膜 2 号生产线 成品 1 台 铝塑膜双面涂布 1,154.48
生产 干燥 烘箱 成品 16 台 烘干 1,326.93 129.69
车间 品检 检查设备 成品 2 台 检测 133.33 0.80 2 144 230.40
分切 分切设备 成品 2 台 分切 70.82
合计 4,388.53 183.48 129.69

公司在 2020 年 1-6 月进一步提升了相关产线生产速度,铝塑膜生产线 2020 年 1-6 月合计年度理论产能 183.48 万平米,当期实际
产成品完工入库量 129.69 万平米,产能利用率为 7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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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种防护膜生产工艺流程及相关产线、产能、产量

由于特种防护膜的生产工艺流程与背板的生产工艺流程具有共通性,公司通过对一车间进行一定程度的技术改造即可同时生产背
板及特种防护膜产品。公司根据实际排单计划,在特种防护膜与背板之间进行调配。因此,特种防护膜产品存在与背板产品共用生产
线的情况。

特种防护膜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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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将耐候性薄膜作为涂布基材,在双工位放料单元进行恒张力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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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基材进行表面处理后传送到涂布工序,通过定量涂布方式将胶粘剂均匀的涂抹在基材上;

(3)完成胶粘剂涂布的基材通过热风烘箱进行充分干燥,完成胶粘剂的流平、干燥、初步胶粘等工艺需求;

(4)热处理后的涂布胶粘剂和贴合基材在室温下进行复合;

(5)复合后的成品收卷,并转移至下一单元进行外观检查和性能测试;

(6)测试通过的薄膜成品进入分切单元切除边缘无胶部分,并裁切成指定的幅宽,同时进行表面处理以增加表面张力;

(7)依客户需求将卷状材料裁切成客户指定的长度包装入库。

特种防护膜相关产能、产量如下:

2018 年,特种防护膜生产线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平方米

生产线 所处 产成 设备 单 固定资产 每班预计 每天生产 实际生产 年度理论 实际生产
设备名称 生产流程
名称 位置 类型 数量 位 原值 产量 班数 天数 产能 入库量
1 号涂布 成品 1 台 涂布复合 1,301.34
2 号涂布 成品 1 台 涂布复合 1,417.09
一号生
一车间 恒温房 成品 1 组 烘干 31.07 0.33 2 20 13.20 11.71
产线
分切设备 成品 2 台 分切 118.80
检查设备 成品 3 台 检测 2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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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线 所处 产成 设备 单 固定资产 每班预计 每天生产 实际生产 年度理论 实际生产
设备名称 生产流程
名称 位置 类型 数量 位 原值 产量 班数 天数 产能 入库量
裁片设备 成品 1 台 裁片 13.16
小计 3,087.45 0.33 2 20 13.20 11.71

公司防护膜生产线 2018 年合计年度理论产能 13.20 万平米,当年实际产成品完工入库量 11.71 万平米,产能利用率为 88.73%。

2019 年,特种防护膜生产线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平方米

生产线 产成 设备 单 固定资产 每班预计 每天生产 实际生产 年度理论 实际生产入
所处位置 设备名称 生产流程
名称 类型 数量 位 原值 产量 班数 天数 产能 库量
1 号涂布 成品 1 台 涂布复合 1,301.34
一车间 2 号涂布 成品 1 台 涂布复合 1,417.09 0.33 2 120 79.20
恒温房 成品 1 组 烘干 69.72
一号生 71.90
一、二号 分切设备 成品 3 台 分切 42.74
产线
生产线后 检查设备 成品 3 台 检测 200.00 2.5 2 18 90.00
段 裁片设备 成品 3 台 裁片 35.98
小计 3,066.87 79.20 71.90

公司防护膜生产线 2019 年合计年度理论产能 79.20 万平米,当年实际产成品完工入库量 71.90 万平米,产能利用率为 90.78%。

2020 年 1-6 月,特种防护膜生产线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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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万平方米

生产线 产成 设备 单 固定资产 每班预计 每天生产 实际生产 年度理论 实际生产入
所处位置 设备名称 生产流程
名称 类型 数量 位 原值 产量 班数 天数 产能 库量
1 号涂布 成品 1 台 涂布复合 1,301.34
一车间 2 号涂布 成品 1 台 涂布复合 1,417.09 0.33 2 72 47.52
恒温房 成品 1 组 烘干 69.72
一号生 23.12
一、二号 分切设备 成品 3 台 分切 42.74
产线
生产线后 检查设备 成品 3 台 检测 200.00 2.5 2 12 60.00
段 裁片设备 成品 3 台 裁片 35.98
小计 3,066.87 47.52 23.12

公司防护膜生产线 2020 年 1-6 月合计年度理论产量 47.52 万平米,当期实际产成品完工入库量 23.12 万平米,产能利用率为 48.65%。

4、POE 胶膜生产工艺流程及相关产线、产能、产量

POE 胶膜产品由于其生产工艺流程的独特性,公司设立独立生产线进行生产。

POE 胶膜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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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配方将交联剂等多种功能性助剂进行配制混合;

(2)依据配方将指定牌号的 POE 粒子按比例进行预混合,同时加入复配的功能性助剂进行分散搅拌混合;

(3)将混合均匀的 POE 混合料经螺杆挤出加热,形成 POE 熔体,经模头挤出流延成膜,再经冷却及压花表面处理,依据不同客
户的产品胶膜厚度克重要求,生产出相应的 POE 胶膜;

(4)经在线外观检查后,依客户需求将卷状材料裁切成客户指定幅宽,收卷打包入库。

POE 胶膜相关产能、产量如下:

2019 年,公司 POE 胶膜生产线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平方米

生产线 所处 产成 设备 单 固定资产 每班预计 每天生产 实际生产天 年度理论产 实际生产入
设备名称 生产流程
名称 位置 类型 数量 位 原值 产量 班数 数 能 库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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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E 车
流延 1 号流延机 成品 1 台 流延成膜 237.27 0.55 2 24 26.40 8.42


公司 POE 胶膜生产线 2019 年合计年度理论产能 26.40 万平米,当年实际产成品完工入库量 8.42 万平米,产能利用率为 31.88%。

2020 年 1-6 月,公司 POE 胶膜生产线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平方米

生产线 所处 产成 设备 单 固定资产 每班预计 每天生产 实际生产 年度理论 实际生产入
设备名称 生产流程
名称 位置 类型 数量 位 原值 产量 班数 天数 产能 库量
POE
流延 1 号流延机 成品 1 台 流延成膜 237.27 0.55 2 96 105.60 28.86
车间

公司 POE 胶膜生产线 2020 年 1-6 月合计年度理论产量 105.60 万平米,当期实际产成品完工入库量 28.86 万平米,产能利用率为
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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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环境保护情况

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会产生少量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公司生产经营
中涉及主要污染物具体名称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如下:
分 污染物 处理
标准值 排放值 处理设施 处理措施
类 种类 能力
120
颗粒物 3.6 mg/m3 采用 RTO 焚烧
mg/m3
废 550 RTO 焚烧 炉焚烧处理后
二氧化硫 <3mg/m3 充足
气 mg/m3 炉 经过 15 米高排
240 气筒排放
氮氧化物 11 mg/m3
mg/m3
合理布局,选
基础减 用低噪声设
噪 昼: <65db 昼: <63db
噪声 振,建筑 备,集中设置 充足
声 夜:<55db 夜:<54db
物隔声 噪声设备于隔
音间
由市政部门收
生活垃圾 / / 环卫设备
集处理
危险废物
送往生产厂家
(废原料 / / /
固 处理处置
包装桶) 充足

危险废物
(乙酸乙 回收冷凝 委托有资质单
/ /
酯冷凝 装置 位处理
液)
pH 6-9 mg/L 8.96 mg/L
悬浮物 400 mg/L 6mg/L
化学需氧 经过隔油池、
500 mg/L 114 mg/L
废 量 隔油池、 化粪池后进入
充足
水 五日生化 化粪池 污水站生化系
300 mg/L 34.8 mg/L
需氧量 统
氨氮 / 0.430 mg/L
动植物油 100 mg/L <0.06 mg/L
注:环境数据来源于江西昌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 CQHJ 检字(2020)040039 号检测
报告。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一)所属行业及确定依据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太阳能
电池背板。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
行业为“C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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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C29 橡胶
和塑料制品业”中的“C2921 塑料薄膜制造”。

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的分类,公司产品太阳能电池背板和
POE 膜产品属于“6.3 太阳能产业中”中的“6.3.2 太阳能材料制造”中的太阳能
电池封装材料;公司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产品属于“1.2 电子核心产业”中的“1.2.3
高储能和关键电子材料制造”中的铝塑膜。公司主要产品太阳能电池背板和锂离
子电池用铝塑膜,分别应用于光伏发电和锂电池等新能源领域。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公司属于新能源领域高效光电
光热行业。

(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的行业监管采取政府职能部门宏观调控管理和行业协会
自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政府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工业和信息
化部,行业协会为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同时,各种不同功能的材料因其应用
领域的不同而相应受到下游相关行业对口政府监管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的协调
管理。就公司主要产品太阳能电池背板所应用的光伏行业而言,行业主管部门为
国家能源局,行业自律组织包括全国及地方的光伏行业协会;铝塑膜行业为中国
电池工业协会。

(1)行业主管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负责制定本行业的产
业政策、产业规划,对行业的总体规模及发展方向进行宏观调控。

(2)行业自律组织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成立于 1989 年,是中国塑料加工业的行业组织,
其基本职能是:反映行业愿望,研究行业发展方向,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协调行
业内外关系;代表会员权益,向政府反映行业的意见和要求;组织技术交流和培
训,参与质量管理监督,承担技术咨询;实行行业指导,促进产业发展,维护产
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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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成立于 2014 年,是由民政部批准成立、工业和信息化
部为业务主管单位的国家一级协会,其业务范围主要包括贯彻落实政府有关的政
策、法规,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提出本行业发展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参与制定光伏行业的行业、国家或国际标准,推动产品认证、质量检测等体系的
建立和完善等。

此外,江西、江苏、浙江等地区也建立了地方性光伏行业协会,上述地方性
协会致力于对地方性光伏产业的发展进行规划指导,对产品质量及市场营销进行
规范,建立行业自律机制,促进地方光伏产业的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经国家民政部注册批准,为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
的国家一级协会,主要职能包括对电池工业的政策提出建议,起草电池工业的发
展规划和电池产品标准,组织有关科研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鉴定。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法律法规及
序号 时间 颁布单位 主要相关内容
政策
新型复合膜材料产业政策
产业结构调整
目录继续将“功能性膜材料”列入鼓
1 2019.8 国家发改委 指导目录
励类。
(2019 年本)
关于发布 2018
通知提出在关键基础材料方面重点支
工信部、财 年工业转型升
2 2018.5 持高效电池组用高分子薄膜等材料的
政部 级资金工作指
发展。
南的通知
新材料关键技 方案提出加快培育和发展新材料产
3 2017.12 国家发改委 术产业化实施 业,重点发展锂离子电池用软包装膜
方案 等功能性膜材料。
关于促进石化 意见提出加快高性能树脂、功能性膜
国家发改
4 2017.12 产业绿色发展 材料等绿色石化产品发展,推动我国
委、工信部
的指导意见 石化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规划提出要研究耐老化、耐紫外的功
能聚酯切片合成配方及工艺,研究模
能源技术创新 块化功能(抗老化、抗紫外、导热、
5 2016.12 国家能源局 “十三五”规 阻燃等)薄膜相关配方与工艺,形成
划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系列光伏用高分
子材料制造技术,实现项目产品在光
伏发电上大规模应用。
文件提出要以特种金属功能材料、高
性能结构材料、功能性高分子材料、
6 2015.5 国务院 中国制造 2025 特种无机非金属材料和先进复合材料
为发展重点,加快研发先进熔炼、凝
固成型、气相沉积、型材加工、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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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及
序号 时间 颁布单位 主要相关内容
政策
合成等新材料制备关键技术和装备,
加强基础研究和体系建设,突破产业
化制备瓶颈。
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 目录将“功能性膜材料”列入鼓励
7 2013.2 国家发改委
(2011 年本) 类。
(修正)
光伏产业政策
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已纳入可再生能源
发电补助项目清单范围的发电项目。在
拨付补贴资金时,应优先足额拨付
财政部关于下 50kW 及以下装机规模的自然人分布式
达可再生能源 项目;优先足额拨付 2019 年采取竞价
1 2020.7 财政部 电价附加补助 方式确定的光伏项目、2020 年采取“以
资金预算的通 收定支”原则确定的新增项目;对于国
知 家确定的光伏“领跑者”项目,优先保障
拨付至项目应付补贴资金的 50%;对于
其他发电项目,按照各项目应付补贴资
金,采取等比例方式拨付。
风电、光伏发电量参与市场交易,结算
涉及中央财政补贴时,按照《可再生能
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 (财建
( 2020 )5 号)等补贴管理规定执行。多
国 家 发 改 台发电机组共用计量点且无法拆分,各
电力中长期交
2 2020.7 委、国家 能 发电机组需分别结算时,按照每台机组
易基本规则
源局 的实际发电量等比例计算各自上网电
量。对于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处于相同
运行状态的不同项目批次共用计量点
的机组,可按照额定容量比例计算各自
上网电量。
对集中式光伏发电继续制定指导价。将
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 I~III 类资源
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
定为每千瓦时 0.35 元(含税,下同)、
0.4 元、0.49 元。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
上网电价原则上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确
定,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
关于 2020 年光 降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
伏发电上网电 纳入 2020 年财政补贴规模,采用“自发
3 2020.4 国家发改委
价政策有关事 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
项的通知 光伏发电项目,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
为每千瓦时 0.05 元;采用“全额上网”
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
所在资源区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执
行。能源主管部门统一实行市场竞争方
式配置的所有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市场
竞争形成的价格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
指导价,且补贴标准不得超过每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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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及
序号 时间 颁布单位 主要相关内容
政策
0.05 元。
降低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纳
入 2020 年财政补贴规模的户用分布式
光伏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
时 0.08 元。
国家能源局关
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合理确定
于 2020 年风
需国家财政补贴项目竞争配置规模;全
4 2020.3 国家能源局 电、光伏发电
面落实电力送出消纳条件;加强后续监
项目建设有关
管工作。
事项的通知
坚持统筹谋划,有效衔接。充分考虑不
同类型、不同环节电价之间的关系,统
筹谋划好核电、水电、燃气发电、新能
源上网电价形成机制,以及不同类型用
关于深化燃煤 户销售电价形成机制,确保深化燃煤发
发电上网电价 电上网电价机制改革措施有效衔接。配
5 2019.10 国家发改委
形成机制改革 套改革包括:1、健全销售电价形成机
的指导意见 制;2、稳定可再生能源发电价补机制
和核电、燃气发电、跨省跨区送电价格
形成机制;3、相应明确环保电价政策;
4、规范交叉补贴调整机制;5、完善辅
助服务电价形成机制。
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力中长期交易监管,
规范电力中长期交易行为,维护电力市
场秩序,在以下方面进行了相关规范:
1、规范制定市场交易规则;2、规范组
织市场交易;3、规范参与交易行为;
关于加强电力 4、做好市场交易服务;5、促进售电企
6 2019.9 国家能源局 中长期交易监 业公平参与市场交易;6、加强市场成
管的意见 员行为自律监督;7、加强运营监控和
风险防控;8、规范市场干预行为;9、
加强市场交易事中事后监督;10、加强
信息披露和报送监管;11、加强市场信
用监督;12、建立政府监管与外部专业
化监督密切配合的监管体系。
优先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严格规范
国家能源局关
补贴项目竞争配置,严格落实公开公平
于 2019 年风
公正的原则,将上网电价作为重要竞争
7 2019.5 国家能源局 电、光伏发电
条件,优先建设补贴强度低、退坡力度
项目建设有关
大的项目;全面落实电力送出消纳条
事项的通知
件;优化建设投资营商环境,加强监管。
本批次项目共涉及 16 个省市,总装机
关于公布 2019 规模 20.76GW,其中光伏项目 168 个,
国家发展 改 年第一批风 规模 14.78GW,风电项目 56 个,规模
8 2019.5 革委、国 家 电、光伏发电 4.51GW;分布式交易试点项目 26 个,
能源局 平价上网项目 规模 1.47GW。同时,从单个项目的规
的通知 模来看,各省市平均项目规模多在 100-
200MW 左右,项目体量相对较大,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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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及
序号 时间 颁布单位 主要相关内容
政策
来现金流水相对较高。
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
制。确定各省级区域可再生能源电量在
关于建立健全 电力消费的占比目标,即“可再生能源
国家发展 改
可再生能源电 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目标是促使各省
9 2019.5 革委、国 家
力消纳保障机 级区域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加快解决
能源局
制的通知 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同时促使各类市场
主体公平承担消纳责任,形成可再生能
源电力消费引领的长效发展机制。
完善集中式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
制。将集中式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改
为指导价。综合考虑技术进步等多方面
关于完善光伏 因素,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 I-III
国家发展 改 发电上网电价 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
10 2019.4
革委 机制有关问题 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 0.40 元(含税,
的通知 下同)、0.45 元、0.55 元。新增集中式
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通过市场竞
争方式确定,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
价。
1、开展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试点
项目建设;
2、优化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
关于积极推进 投资环境;
国家发展 改 风电、光伏发 3、保障优先发电和全额保障性收购;
11 2019.1 革委、国 家 电无补贴平价 4、鼓励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
能源局 上网有关工作 通过绿证交易获得合理收益补偿;
的通知 5、认真落实电网企业接网工程建设责
任;
6、促进风电、光伏发电通过电力市场
化交易无补贴发展等。
1、暂不安排 2018 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
规模;
2、2018 年安排 1,000 万千瓦左右规模
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
3、鼓励各地根据各自实际出台政策支
国家发改 持光伏产业发展,根据接网消纳条件和
关于 2018 年光
委、财政 相关要求自行安排各类不需要国家补
12 2018.5 伏发电有关事
部、国家能 贴的光伏发电项目;
项的通知
源局 4、光伏上网电价进一步降低 0.05 元/千
瓦时,将标杆电价从每千瓦时 0.55 元、
0.65 元、0.75 元(含税)降至每千瓦时
0.50 元、0.60 元、0.70 元(含税),分
布式项目补贴水平从每千瓦时 0.37 元
下调至每千瓦时 0.32 元。
根据当前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和成本降
关于 2018 年光
低情况,降低 2018 年 1 月 1 日之后投
13 2017.12 国家发改委 伏发电项目价
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Ⅰ类、Ⅱ类、
格政策的通知
Ⅲ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

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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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及
序号 时间 颁布单位 主要相关内容
政策
每千瓦时 0.55 元、0.65 元、0.75 元(含
税)。自 2019 年起,纳入财政补贴年度
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全部按投运
时间执行对应的标杆电价。
关于可再生能
对“十三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路径进行
源发展“十三
14 2017.7 国家能源局 进一步说明,同时下发了《2017-2020 年
五”规划实施的
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方案》。
指导意见
文件初步明确了分布式发电的类型和
关于开展分布 规模、市场交易模式、市场交易主体(组
式发电市场化 织)、“过网费”标准等问题。同时对电
15 2017.3 国家能源局
交易试点的通 网调度、补贴政策等问题也有了初步的
知 描绘,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碳减排
等方面也提出了要求。
继续实施光伏发电“领跑者”行动,充分
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发电成本下
降;稳步推进太阳能热发电首批示范项
2017 年能源工
16 2017.2 国家能源局 目;积极推进光伏、光热发电项目建设,
作指导意见
年内计划安排新开工建设规模 2000 万
千瓦,新增装机规模 1800 万千瓦;年
内计划安排光伏扶贫规模 800 万千瓦。
要求推进非化石能源可持续发展,包括
水电、核电、风电以及太阳能等,2020
国家发改 年太阳能发电规模达到 1.1 亿千瓦以
能源发展“十三
17 2017.1 委、国家能 上,其中分布式光伏 6000 万千瓦、光
五”规划
源局 伏电站 4500 万千瓦、光热发电 500 万
千瓦,光伏发电力争实现用户侧平价上
网。
根据当前新能源产业技术进步和成本
降低情况,降低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
新建光伏发电和 2018 年 1 月 1 日之后
新核准建设的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
2018 年前如果新建陆上风电项目工程
关于调整光伏
造价发生重大变化,国家可根据实际情
发电陆上风电
18 2016.12 国家发改委 况调整上述标杆电价。之前发布的上述
标杆上网电价
年份新建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政策
的通知
不再执行。光伏发电、陆上风电上网电
价在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
硫、脱硝、除尘电价)以内的部分,由
当地省级电网结算;高出部分通过国家
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
“十三五”期间太阳能产业发展的基本
任务是产业升级、降低成本、扩大应用、
太阳能发展“十 实现不依赖国家补贴的市场化自我持
19 2016.12 国家能源局
三五”规划 续发展,成为实现 2020 年和 2030 年非
化石能源分别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15%到 20%的重要力量。
20 2016.12 国家发改委 可再生能源发 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和“光伏+”综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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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及
序号 时间 颁布单位 主要相关内容
政策
展“十三五”规 用工程。继续支持在已组建成且具备条
划 件的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用电集中
区域规模化推广屋顶光伏发电系统;积
极鼓励在电力负荷大、工商业基础好的
中东部城市和工业区周边,按照就近利
用原则建设光伏电站项目。
大力发展新能源,优化调整开发布局。
按照分散开发、就近消纳为主的原则布
国家发改
电力发展“十三 局光伏电站。2020 年,太阳能装机发电
21 2016.11 委、国家能
五”规划 量达到 1.1 亿千瓦以上,其中分布式光
源局
伏 6,000 万千瓦以上、光热发电 500 万
千瓦。
扩大光伏扶贫实施范围,在现有试点工
作的基础上,继续扩大光伏扶贫的范
加快贫困地区 围。在光照条件良好(年均利用小时数
能源开发建设 大于 1100 小时)的 15 个省(区)451
22 2016.6 国家能源局
推进脱贫攻坚 个贫困县的 3.57 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
的实施意见 范围内开展光伏扶贫工作。到 2020 年,
实现 200 万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增收
3,000 元以上的目标。
关于做好风
核定了部分存在弃风、弃光问题地区的
电、光伏发电
规划内的风电、光伏发电最低保障收购
23 2016.5 国家发改委 全额保障性收
年利用小时数,超出最低保障年利用小
购管理工作的
时数的部分应通过市场交易方式消纳。
通知
要求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
局)研究本地区光伏发电市场消纳能
力,已发生弃光限电或存在风险的地区
关于调查落实
向能源局报告所采取的解决弃光限电
光伏发电相关
24 2016.5 国家能源局 的措施,作出 2016 年新增光伏发电建
建设条件的通
设规模后不会发生弃光限电(弃光率不

超过 5%)的承诺,并附上省级电网企
业关于全额消纳光伏发电(弃光率不超
过 5%)的意见。
可再生能源发
加强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
25 2016.3 国家能源局 电全额保障性
管理。
收购管理办法
确定了 2016 年光伏发电的标杆电价,
关于完善陆上
即 I 类资源区 0.80 元/千瓦时,II 类资
风电光伏发电
26 2015.12 国家发改委 源区 0.88 元/千瓦时,III 类资源区 0.98
上网标杆电价
元/千瓦时;2017 年以后的价格另行制
政策的通知
定。
关于促进先进 通过采取综合性政策措施,支持先进光
工信部、认 光伏技术产品 伏技术产品扩大应用市场,深入加强光
27 2015.6
监委 应用和产业升 伏行业管理,推动我国光伏产业健康持
级的意见 续发展。
国家能源 关于促进先进 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
28 2015.6
局、工信 光伏技术产品 级,加强光伏产品和工程质量管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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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及
序号 时间 颁布单位 主要相关内容
政策
部、认监委 应用和产业升 挥市场对技术进步的引导作用;严格执
级的意见 行光伏产品市场准入标准;实施“领跑
者”计划;发挥财政资金和政府采购支
持光伏发电技术进步的作用;加强光伏
产品检测认证。
关于推进分布
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建设,充分
式光伏发电应
29 2014.12 国家能源局 发挥分布式光伏发电在引导社会投资、
用示范区建设
特别是民间资本投资。
的通知
锂电池产业
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营造良好发展环
境。根据资源优势、产业基础等条件合
理制定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强化
规划的严肃性,确保规划落实。加大新
财政部、工 关于完善新能
能源汽车政府采购力度,机要通信等公
信部、科技 源汽车推广应
1 2020.4 务用车除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原则
部、国家发 用财政补贴政
上采购新能源汽车,优先采购提供新能
改委 策的通知
源汽车的租赁服务。推动落实新能源汽
车免限购、免履行、路权等支持政策,
加大柴油货车治理力度,提高新能源汽
车使用优势。
加快新一代车用动力电池研发和产业
化, 提升电池能量密度和安金性,逐
推动重点消费 步实现电池平台化、标准化,降低电池
国家发改
品更新升级畅 成本。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
委、生态环
2 2019.6 通资源循环利 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鼓励地
境部、商务
用实施方案 方对无车家庭购置首量家用新能源汽

(2019-2020 年) 车给予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停车
费等方面给子新能源汽车优惠,探索设
立零排放区试点。
关于进一步完 1、优化技术指标,坚持“扶优扶强”;2、
财政部、工
善新能源汽车 完善补贴标准,分阶段释放压力;3、
信部、科技
3 2019.3 推广应用财政 完善清算制度,提高资金效益;4、营
部、国家发
补贴政策的通 造公平环境,促进消费使用;5、强化
改委
知 质量监管,确保车辆安全。
锂离子电池行
对锂离子电池行业的产业布局和项目
业规范条件
设立、生产规模和工艺技术、产品质量
(2018 年本)
工业和信息 管理、智能制造、绿色制造、资源综合
4 2019.1 和锂离子电池
化部 利用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职业卫
行业规范公告
生、社会责任、监督与管理等方面做了
管理暂行办法
详细要求。
(2018 年本)
明确划分了新能源乘用车里程补贴标
财政部、工 关于调整完善 准,以及电池质量密度和能耗水平系数
信部、科技 新能源汽车推 的补贴标准;其中续航里程 150km 以
5 2018.2
部、国家发 广应用财政补 下的新能源乘用车不再享受补贴,续航
改委 贴政策的通知 里程 300km 以上的新能源乘用车相应
增加补贴标准,以及降低插电式混合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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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及
序号 时间 颁布单位 主要相关内容
政策
力车型的补贴金额。
1、产品性能大幅提升;2、产品安全性
工信部、国
促进汽车动力 满足大规模使用需求;3、产业规模合
家发改委、
6 2017.3 电池产业发展 理有序发展;4、关键材料及零部件取
科技部、财
行动方案 得重大突破;5、高端装备支撑产业发
政部
展。
完善动力电池研发体系,加快动力电池
创新中心建设,突破高安全性、长寿命、
“十三五”国家 高能量密度锂离子电池等技术瓶颈。在
7 2016.11 国务院 战略性新兴产 关键电池材料、关键生产设备等领域构
业发展规划 建若干技术创新中心,突破高容量正负
极材料、高安全性隔膜和功能性电解液
技术。
锂离子电池综合标准化技术体系主要
包括基础通用、材料与部件、设计与制
程、制造与检测设备、电池产品等 5 大
类、18 个小类,涵盖的标准项目共 231
项。《技术体系》设定了未来目标:到
锂离子电池综 2020 年,锂离子电池标准的技术水准
8 2016.10 工信部 合标准化技术 达到国际水平,初步形成科学合理、技
体系 术先进、协调配套的锂离子电池综合标
准化技术体系,制修订标准 80 项,其
中新制定 70 项(强制性标准 3 项、推
荐性标准 67 项),修订推荐性标准 10
项,总体上满足锂离子电池产业发展需
求。
对锂离子电池行业的产业布局和项目
设立、生产规模和工艺技术、产品质量
锂离子电池行
9 2015.8 工信部 及性能、资源综合利用及环境保护、安
业规范条件
全管理、卫生和社会责任、监督与管理
等方面做了详细要求。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

目前,光伏发电行业和锂电池应用新能源汽车、储能行业等均属于需要国家
财政予以补贴的新能源行业。国家对补贴规模、补贴力度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
直接影响行业内公司的生产经营。降本增效目前是光伏发电行业和锂电池行业所
共同的发展趋势,公司始终把握行业的发展方向,今后将继续提升和改善产品性
能、降低产品成本,以实现持续、稳定发展。

(三)行业发展概况

目前,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太阳能电池背板,主要应用于光伏发电行业。光伏
发电行业近年来的发展概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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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球光伏行业发展概况

进入 21 世纪以来,在有限资源和环保要求日渐严格的双重制约下,日益增
大的能源需求与环境保护成为了迫在眉睫的问题。太阳能因其具有清洁性和可再
生性,成为了替代传统能源的最佳方案之一。随着多年来的研究和技术开发,太
阳能光伏组件价格已大幅下降,且太阳能转化效率也得以提高使得太阳能光伏发
电的商业化开发与应用成为可能。21 世纪初以来,在德国、西班牙开展上网电价
补贴(Feed-in Tariff)政策的带动下,欧洲太阳能光伏应用得到快速发展。2011
年以后,中国、日本、美国在太阳能光伏应用领域开始发力,成为了驱动全球光
伏应用增长的主要动力。

2017 年,全球光伏市场强劲增长,全年新增装机容量超过 98GW,同比增长
28.95%,全球累计装机容量已经超过 402.5GW,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传统市
场,如美国、日本新增装机容量分别达到 10.6GW 和 7GW,依然保持强劲发展
势头。同时,新兴市场也在不断涌现,光伏应用在亚洲、拉丁美洲进一步扩大,
如印度和巴西 2017 年新增装机容量分别约为 9.1GW 和 0.9GW1。

2018 年,全球光伏市场新增装机容量再次达到 100GW 左右的水平。由于中
国光伏市场出现了一定下降,由 2017 年的 53GW 左右下降到 2018 年的 45GW
左右,但中国之外的其他市场由 2017 年的 48.6GW 增长到 2018 年的 54.9GW,
增长幅度超过 17%,高于 2017 年的 15%。2018 年全球光伏市场由 2017 年的
98.9GW 增长到 100GW 左右,全球累计装机容量已经超过 500GW,呈现出良好
的发展势头2。

经过一年的巩固,2019 年度全球光伏市场新增装机容量达到 114.9GW,累
计装机容量到达 627GW。中国光伏市场连续两年收缩,由 2017 年的 53GW 左右
下降到 2018 年的 43.4GW,再到 2019 年的 30.1GW。然而,中国的累计装机容
量 204.7GW 依旧领先全球,占据全球总装机容量约 1/3。中国之外,全球总装机
容量由 2018 年的 58.8GW,增长到 2019 年的 84.9GW,接近 44%的年增长3。




1 数据来源:国际能源署(IEA)《2018 Snapshot of Global Photovoltaic Markets》
2 数据来源:国际能源署(IEA)《2019 Snapshot of Global PV Markets》
3 数据来源:国际能源署(IEA)《2020 Snapshot of Global PV Marke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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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年-2019 年全球光伏累计装机量(单位:GW)




数据来源:国际能源署(IEA)《2020 Snapshot of Global PV Markets》

2001 年-2019 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单位:GW)




数据来源:国际能源署(IEA)《2020 Snapshot of Global PV Markets》

据国际能源署(IEA)预测,到 2030 年全球光伏累计装机量有望达 1,721GW,
到 2050 年将进一步增加至 4,670GW,光伏行业发展潜力较大4。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与赛迪智库集成电路研究所于 2020 年 3 月发布了
《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19 年版)》,预测情况如下:

光伏发电在很多国家已成为清洁、低碳、同时具有价格优势的能源形式。不

4 数据来源:《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19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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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在欧美日等发达地区,在中东、南美等地区国家也快速兴起。2019 年,全球光
伏新增装机市场达到 120GW,创历史新高。乐观情形下,预计 2020 年、2021 年、
2022 年、2023 年和 2025 年全球新增装机容量分别为 140GW、155GW、165GW、
175GW 和 200GW。2011 年-2019 年全球光伏年度新增装机规模以及 2020-2025
年新增装机规模预测如下图所示(单位:GW):




按照每 GW 安装量对太阳能电池背板的需求量为 530 万平方米进行估算同
时考虑双面组件对市场影响,2020 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和 2025 年对
应的太阳能电池背板需求量分别为 5.72 亿平方米、5.85 亿平方米、5.89 亿平方
米、6.19 亿平方米和 7.01 亿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市场整体前景良好。

2、我国光伏行业发展概况

中国光伏产业起步较晚但呈现迅速发展的势头。2002 年,我国光伏行业开
始起步。在“十五”期间,我国在光伏发电技术研发工作上先后通过“国家高技
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攻关”计划安排,开展了晶体硅高效电池、非晶硅薄膜
电池、碲化镉和铜铟硒薄膜电池、晶硅薄膜电池以及应用系统的关键技术的研究,
大幅度提高了光伏发电技术和产业的水平,缩短了光伏发电制造业与国际水平的
差距。2010 年后,在欧洲经历光伏产业需求放缓的背景下,我国光伏产业迅速崛
起,成为全球光伏产业发展的主要动力。2017 年,我国光伏新增并网装机量达到
53GW,同比增长超过 50%,累计并网装机量高达 130.25GW,位居全球首位。
2019 年,受政策影响,国内光伏新增装机量下滑至 30.10GW,同比下降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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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光伏装机并网容量超过 204.30GW,新增和累计装机容量均为全球第一。

2011 年-2019 年我国太阳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及占比




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网站

2017 年 7 月 19 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
划实施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在《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基础上进
一步细化了 21 省 2017 年到 2020 年的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目标。根据光伏电站建
设规模目标,我国 21 省 2020 年光伏累计新增建设规模将达 86.50GW(不含分
布式),其中包括:普通光伏电站 54.50GW,领跑者项目 32.00GW。同时,《太阳
能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在建设光伏电站的同时大力推进屋顶分布式光
伏发电、拓展“光伏+”综合利用工程和发展创新分布式光伏应用模式。未来随
着分布式光伏建设的大力推进以及智慧输电网的不断完善,太阳能光伏行业提质
增效趋势的深入发展,太阳能光伏行业未来发展前景仍十分广阔,这将给包括本
公司在内的国内太阳能电池背板生产企业带来良好的发展前景。

2020 年 3 月,中国光伏行业协会、赛迪智库集成电路研究所发布了《中国
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19 年版)》,对我国未来新增光伏装机量重新进行了预
测,具体如下:

2019 年,国内光伏新增装机下滑至 30.10GW,同比下降 32%。2019 年对需
要国家补贴的项目采取竞争配置方式确定市场规模,因政策出台时间较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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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时间不足半年,很多项目年底前无法并网,再加上补贴拖欠导致民营企业投
资积极性下降等原因,截止 2019 年底竞价项目实际并网量只有目标规模的三分
之一。2020 年,在未建成的 2019 年竞价项目、特高压项目,加上新增竞价项目、
平价项目等拉动下,预计国内新增光伏市场将恢复性增长。“十四五”期间,随
着应用市场多样化以及电力市场化交易、“隔墙售电”的开展,新增光伏装机将
稳步上升。52011 年-2019 年国内光伏年度新增装机规模以及 2020 年-2025 年新
增规模预测如下图所示(单位:GW):




3、锂电池行业发展概况

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的市场供求状况与锂离子电池行业的发展情况紧密相
关。近年来,随着锂离子电池广泛应用于 3C 智能数码产品、新能源电动汽车、
储能设备中,锂离子电池行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产品市场需
求的快速增长。

锂离子电池一直存在路线之争,从正极材料分类来看,目前三元趋势已较为
明确,从外形分类来看,方形、圆柱和软包并存。根据国盛证券证券研究所于 2019
年 1 月发布的《软包电池崛起,设备引领行业发展》,2018 年方形、圆柱和软包
动力电池装机量分别为 42.24GWh、7.11GWh 和 7.62GWh,占比分别为 74.14%、
12.48%和 13.38%。目前,软包电池在 3C 智能数码产品领域已获得成功,渗透率



5 资料来源:《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19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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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达到 70%。随着 3C 智能数码产品锂离子电池市场日趋成熟,动力锂离子电
池市场已经成为了锂离子电池市场快速增长的最大引擎。

目前,随着国家对新能源汽车补贴新政策的出台,电池的系统能量密度成为
了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这说明补贴政策开始向着质量更轻、续航里程更高的软
包电池转变,预计未来软包电池在动力电池领域的渗透率将会不断提升。全球新
能源电动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将带动锂离子电池需求的增长。2010 年-2019 年,
全球主要市场新能源乘用电动汽车累计保有量情况如下:




在可持续发展情形6下,全球电动汽车保有量预计将在 2025 年超过 8,000 万
辆,到 2030 年达到约 2.45 亿辆。




6 可持续发展情形是基于 2070 年实现零排放,温度上升有 66%的概率限制在 1.7-1.8 摄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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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据源:IEA 《GLOBAL EV OUTLOOK 2020》

随着全球性能源短缺、气候异常和环境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各国加强了对
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重视和扶持,世界主要国家对新能源电动汽车产销量均制
定了相应的目标。国际能源署(IEA)预测,在现有政策情境下到 2030 年全球新
能源电动汽车销量达 2,500 万辆,累计保有量将达 1.40 亿辆,对动力锂离子电池
需求井喷式增长。

目前,软包电池在 3C 数码类产品市场渗透率超过 70%,但近年来传统 3C
数码类产品消费增速放缓,即使在高渗透率下,相应软包的需求增速也在逐渐放
缓。与此同时,随着新能源电动汽车保有量持续高增长,动力电池需求量持续增
加成为锂离子电池行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2018 年软包锂离子电池在动力电池
市场渗透率为 13.38%。目前,随着国家对新能源汽车补贴新政策的出台,电池
的系统能量密度成为了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这说明补贴政策开始向着质量更轻、
续航里程更高的软包电池转变,预计未来软包电池在动力电池领域的渗透率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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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提升。

4、发行人科研成果与产业融合情况

公司一贯专注于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的基础技术和工艺技术体系。以此为基础,公司在薄膜基材和胶粘剂制备、材料
表面处理以及涂布复合工艺方面等方面形成了核心能力,在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生
产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产业化经验,使研发的新技术能高效率的转化为产业化成
果。同时,对于生产工艺的优化改进,也保证了产业化过程中产品的生产效率、
良品率和一致性。

公司的科研成果与产业深度融合。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客户及市场需求,通
过运用具有成熟性能的 M 膜,开发出 TPM、KPM 和 BO 结构背板结构产品,能
够满足客户多种需求。在基础款 M 膜基础上,公司又进一步开发出具有高反射
效果的 M 膜,其生产出的背板产品能够显著提升光伏组件的转换效率。公司在
巩固背板优势的同时,根据光伏组件行业技术变化及趋势,通过技术科研成功推
出了防护膜及 POE 膜产品,目前已被下游大型客户验证使用,进一步丰富了公
司产品结构。

公司在未来的科技研发中会继续坚持产学研的有机结合,将科技成果与产业
进行深度融合,发挥经济效益。

5、531 新政及国内光伏行业补贴退坡、平价上网政策对光伏行业的影响

随着光伏发电商业化条件的不断成熟,光伏行业的波动性属性大幅减弱,正
逐步进入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的新阶段。国内近年来不断出台“531 新政”以
及其他导致补贴退坡、促进平价上网的一系列政策,短期内对光伏行业的发展造
成一定的影响,但长远看有利于控制光伏补贴缺口、缓解光伏消纳难题及激发企
业内生动力。

近年来,我国光伏产业快速发展,国家相关部门根据光伏行业发展阶段、投
资成本、区域差别、补贴程度及税收政策等因素适时调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并
对不同国内运营项目实施不同的售电电价政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提
高资源合理配置水平。虽然近年来国家多次调整电价政策,但整体看历次调整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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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综合考虑光伏行业发展阶段、投资成本、项目收益情况后作出的,基本原则
是既保证项目收益促进光伏产业快速发展,又引导企业积极降低光伏项目建设成
本,倒逼行业快速实现“平价上网”,有利于实现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在光伏行业技术快速进步的推动下,光伏发电成本持续、快速下降。根据中
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2019 年光伏发电系统的度电成本降至 0.25-0.45 元/KWh,
未来随着组件、逆变器等关键设备的效率提升,双面组件、跟踪支架等的使用,
运维能力提高,在光资源较好的地区光伏上网电价有望低于燃煤标杆电价。

光伏发电成本的持续下降、商业化条件的不断成熟和市场竞争力的不断提升,
一方面将加速光伏发电对传统化石能源的替代,极大促进光伏发电的普及和应用,
从而为光伏产业的发展提供更加巨大的市场空间;另一方面,也将逐步降低行业
发展对政策驱动因素的依赖,使市场驱动因素成为推动光伏行业发展的主要力量,
有效降低未来行业大幅波动的风险。

(四)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

1、技术壁垒

太阳能电池背板产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体现在太阳能电池背板的产品性
能要求高,主要是由于太阳能电池背板是太阳能电池组件的关键保护性材料,用
来保护电池片在野外恶劣环境下 25 年乃至更长时间都能正常工作,需要具备水
气阻隔性、电气绝缘性、尺寸稳定性、易加工性、耐候性等特性。铝塑膜产业亦
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其铝塑膜产品需要具备耐电解液、水氧阻隔性、冷冲压成
型性、耐穿刺、高热封强度、电性能影响小等一系列性能要求,远高出一般工业
领域的标准。因此,上述产品对生产企业的技术积累具有很高的要求,技术壁垒
构成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2、生产能力和工艺壁垒

太阳能电池背板和铝塑膜生产企业对生产能力和工艺要求较高。生产制造主
要采用全自动生产线,生产企业需要较长时间的生产和工艺经验积累,方能在太
阳能电池背板和铝塑膜产品的大规模生产过程中保持良好的产品性能,并实现产
品品质的一致性。因此,生产能力和工艺壁垒构成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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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客户资源壁垒

通常情况下,太阳能电池背板企业和铝塑膜生产企业需要经过下游客户的筛
选、测试和认证等程序后,才可以最终获得供应商资格及采购订单。对于大型光
伏组件生产企业和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而言,与供货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有利于其降低供货商开发与维护成本,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因此,
光伏组件生产企业和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对供应商选择较为谨慎,合作关系一旦
确定后通常较为稳定,更换合格供应商的成本较高,这对新进入的生产企业构成
一定的客户资源壁垒。

4、人才壁垒

光伏行业和锂离子电池行业同属新兴行业,技术专业性较强,发展速度较快。
同时,受行业发展政策的影响,业内企业降低生产成本并提高产品性能的压力较
大,生产技术的更新换代速度较快。业内企业只有拥有涵盖研发、设计、生产、
管理等全方位的技术人员,持续开发出成本更低、性能更优异的产品才能跟随行
业发展趋势。新进入者在短期内构建符合产品生产需要技术人才团队的难度较大,
这构成了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5、规模壁垒

光伏组件和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选择供应商的重要条件之一是稳定的供货
能力。缺乏足够的产能不仅影响企业对商机的把握能力,也影响企业与下游生产
企业的合作紧密度。从原材料采购角度看,企业生产规模越大,与原材料供应商
的谈判越为有利。企业发展初期规模较小,且上下游合作关系不够紧密,在与原
材料供应商的谈判中往往处于劣势,难以有效控制采购成本,在行业竞争中处于
不利地位,这构成了进入本行业的壁垒。

(五)行业竞争格局及行业内主要企业

1、竞争格局

(1)太阳能电池背板行业

早期由于技术限制,国内背板生产企业所需原材料氟膜、胶粘剂等主要依赖
进口,价格较高或供货期不能保证,再加上背板生产设备及工艺技术的限制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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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在过去较长一段时间内,我国背板需求主要依赖进口。但是近年来在光伏发
电平价上网和降本增效的市场压力下,国外传统背板生产商由于不适应产品价格
快速下降的市场变化,导致利润率变薄,市场份额逐步降低并逐步退出太阳能电
池背板市场。近年来,相继有日本凸版、韩国 LG 和美国 Madico 逐步退出太阳
能电池背板市场。与此同时,国产光伏背板生产企业整体崛起,市场占有率不断
提升,市场集中度也逐年提高。

目前,公司的太阳能电池背板产品获得了众多客户的认可,具有一定的行业
地位。公司拥有功能性高分子薄膜研制技术、特种粘合剂开发技术、材料界面处
理技术、材料光学设计技术、精密涂布复合技术以及功能材料分散技术等多项核
心专利技术,有效保障了公司的产品质量与性能。

公司核心产品应用范围广,质量和性能经主流厂商长期验证,先后通过了美
国 UL、德国 TUV 和日本 JET 认证,并通过了 RoHS、REACH 检测和 CQC 检
测,达到了欧盟和我国等地区和国家的控制标准要求。公司太阳能电池背板产品
通过众多大型光伏组件厂商的质量认证检测,已成为隆基股份、晶澳科技、阿特
斯、韩华新能源等大型太阳能组件厂商的重要供货商。

按照每 GW 组件安装量对太阳能电池背板的需求量为 530 万平方米,2019
年全球新增光伏装机容量为 120GW 进行估算,全球市场对应太阳能电池背板的
需求量为 50,880.00 万平方米;其中,中国大陆组件总产量为 98.6GW,国内市场
对应对太阳能电池背板的需求量为 41,806.40 万平方米。公司 2019 年背板产品总
销售量为 6,804.06 万平方米,其中内销量为 4,631.32 万平方米。根据前述数据估
算,公司生产背板约占全球市场份额的 13.37%,约占国内市场份额的 11.08%。
公司的背板产品市场需求旺盛,随着公司产能的增加和市场规模的扩张,公司将
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市场拓展。同时公司将持续进行研发投入,提供性能更好、更
符合客户要求的背板产品,从而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太阳能电池背板行业领域的优
势地位,提升公司市场份额。

①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量情况

目前,国内光伏背板生产企业的市场格局已逐渐清晰,形成以本公司、苏州
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乐凯胶片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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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为
代表性的太阳能背板生产企业。2019 年,国内主要太阳能电池背板生产企业及
其销量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销售量(万平米)
1 赛伍技术 16,474.57
2 中来股份 11,616.61
3 本公司 6,804.06
4 福斯特 4,967.69
5 乐凯胶片 4,205.50
6 回天新材 2,229.70
数据来源:各家公司公开披露的 2019 年数据。

②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性能指标情况

公司太阳能电池背板产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代表产品相关性能指标数据如
下:
相关指标
序 (≤表示指标越小 公司 公司 中来股份 乐凯胶片 回天新材 福斯特 赛伍技
单位
号 越好;≥表示指标 (KPM) (BO) (KFB) (TPEw) (HTPV) (BEO) 术(KPF)
越大越好)
1 热收缩率 MD/TD % ≤1.2/0.8 ≤1.2/0.8 ≤1.0/1.0 ≤1.5/0.5 ≤1.0/0.6 ≤1.5/0.25 ≤1.5/1.5
g/(m
2 水蒸气透过率 2*24 ≤2.0 ≤1.5 ≤2.5 ≤2.0 ≤1.5 ≤2.0 ≤1.5
h)
3 与 EVA 剥离强度 N/cm ≥60 ≥60 ≥60 ≥80 ≥40 >60 ≥60
4 层间剥离强度 N/cm ≥4 ≥5 ≥4 ≥5 ≥4 - ≥4
5 击穿电压 KV ≥18 ≥18 ≥18 ≥18 ≥20 ≥17/20 ≥20
≥1000/ ≥1000/ ≥1000/ ≥1000/
6 系统最大电压 V ≥1000 ≥1000 ≥1000
1500 1500 1500 1500
内层 黑色 ≥30 ≥30 - - - - -
7 %
反射率 白色 ≥80 ≥90 - - - - ≥80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代表产品数据来源各家公司官方网站,中来股份(KFB):
http://www.jolywood.cn/cn/ProductDetails-47-47-239.html 相关产品手册;乐凯胶片(TPEw):
http://gufen.luckyfilm.com.cn/html/product/lkgfgs/cn/gfgfcl/2016/8/5/144611_08.html;回天新
材(HTPV):http://www.huitian.net.cn/proshow.php?s1=14;福斯特(BEO):
http://www.firstpvm.com/pro_profile.asp?cid=204&aid=181;赛伍技术(KPF):
https://www.cybrid.com.cn/product/12.html

③公司与同行业公司产品技术路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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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背板使用材料分类,主要分为有机高分子类和无机物类,有机高分子类
包括双面含氟、单面含氟和不含氟三类,无机物主要为玻璃。其中有机高分子类
光伏背板按照生产工艺来分,主要分为复合型、涂覆性和共挤型。目前市场上有
机高分子类背板属于主流产品。
目前,高品质背板基本上使用氟材料来保护 PET 基膜,不同的只是使用的
氟材料的种类。氟材料可以氟膜形式通过胶粘剂复合在 PET 基膜上,即为复合
型背板;也可以氟碳涂料的形式通过特殊工艺直接涂覆在 PET 基膜上,即为涂
覆型背板。
复合型背板由于具有产品比较成熟、防护性能优异、使用寿命长等优点,因
此广泛应用于高质量太阳能组件中。涂覆型背板是将含氟涂料通过特殊工艺直接
涂覆在 PET 基膜上,使其省去了使用胶粘剂压合的过程;其优点是生产效率高、
成本相对较低。
复合型背板与涂覆型背板产品对比如下:
项目 复合型背板 涂覆型背板
原材料 氟膜、PET基膜、胶粘剂 氟碳涂料、PET基膜




类型




生产工艺 胶粘复合 辊涂、网涂
生产设备 刮刀涂布设备、网纹涂布设备 多辊转移涂布设备、网纹涂布设备
技术壁垒 胶水配置、涂布工艺条件 含氟涂料配方、材料表面改性等
成本 较高 较低
一体化程度、稳定性 三明治结构、一体化程度低 一体化程度高
市场份额 78%左右 很小,和其他结构共同占10%左右
赛伍技术、中来股份、本公司、乐
主要企业 中来股份、乐凯胶片、福斯特
凯胶片、回天新材

在目前市场主流产品中,复合型背板主要包括:双面氟膜结构的产品有 TPT
结构、KPK 结构,单面氟膜结构的产品有 TPE 结构、KPE 结构,不含氟膜结构
的产品有 PPE 结构等类型,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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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背板结构 主要产品类型 产品特点
TPT结构
(PVF/PET/PVF)
市面上双面氟膜背板
中最常见的类型,采
1、双面氟膜结构,即“氟膜+PET基膜+氟
用复合工艺,将美国
膜”结构,背板内层与外层均使用耐候性能
杜邦 公司生产 的
优异的氟膜
Tedlar牌PVF氟膜与
2、双面氟膜结构,其氟膜致密性好、对紫
双面氟膜 中间层PET基膜通过
1 外线防护强度高,使用寿命长,与PET基膜
结构 胶粘剂复合在一起。
粘接后,即使在使用中有部分脱胶,表面
KPK结构
的薄膜仍然完整,仍能保护内部的PET层,
(PVDF/PET/PVDF)
是耐候性能最好的产品;其缺点是产品成
相比TPT结构,区别在
本较高。
于氟膜采用其他厂商
生 产 的 PVDF 氟 膜 代
替了美国杜邦公司生
产的PVF氟膜。
TPE结构 1、单面氟膜结构,即“氟膜+PET基膜+E膜
(PVF/PET/E膜) (聚烯烃类薄膜)”,使用E膜代替双面氟
膜结构内层的氟膜。
单面氟膜 2、以耐候性优异的氟膜作为外层保护膜,
2
结构 KPE结构 综合性能优异,广泛适用于各种太阳能电
(PVDF/PET/E膜)) 池组件封装;由于是单面氟膜,其保护性
能弱于双面氟膜结构,但成本低于双面氟
膜结构,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
1、PPE结构,使用E膜(聚烯烃类薄膜)代
替双面氟膜结构内层的氟膜,使用耐候
PET薄膜代替外层的氟膜作为外层保护
层,使得背板整体性能稳定的同时又避免
了含氟物质对生态环境的潜在影响,为目
PPE结构
不含氟膜 前市场上不含氟结构的主流产品。
3 (耐候PET/PET/E
结构 2、不含氟背板从材料本身特性上,抗湿热、
膜)
干热、紫外等性能不如含氟背板,主要应
用于对耐候性能要求较低的组件、使用年
限较短的组件、以及上或者对环境保护有
特殊要求的地区。由于未使用含氟材料,
因此其生产成本低于含氟结构背板。
注:行业内通常将背板内层膜为“E 膜”,由于公司自产该膜,因此公司称之为“M 膜”。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与赛迪智库集成电路研究所于 2020 年 3 月发布的
《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19 年版)》,不同背板材料的市场占有率情况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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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19 年版)》
根据上述统计数据显示,公司所生产的有机材料市场占有率较高。其中,透
明背板也是公司研发的主要方向之一,属于公司业务范畴内。除此之外,玻璃材
质光伏背板市场占有率将得到一定的提高。

④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中来股份 25.26% 21.81% 24.45% 30.33%
乐凯胶片 - 5.67% 6.79% 13.14%
回天新材 16.32% 12.69% 13.98% 18.91%
福斯特 21.34% 18.16% 21.46% 24.38%
赛伍技术 - 19.36% 19.61% 25.51%
平均值 20.97% 15.54% 17.26% 22.45%
发行人背板业务毛利
22.48% 23.41% 20.89% 21.66%

注:数据来源为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等公开资料,选取分部信息中披露的背板产品的毛利率;
回天新材未单独披露其背板业务毛利率,划分在非胶类产品中,因此采用当年非胶类产品毛
利率。乐凯胶片和赛伍技术 2020 年半年报尚未披露背板产品毛利率相关情况。
公司背板毛利率具体情况: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背板业务毛利率 22.48% 23.41% 20.89% 21.66%
单面及双面氟膜背板毛利率 20.95% 20.31% 20.45% 22.41%
BO背板毛利率 31.84% 38.49% 25.27% 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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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业可比公司无类似 BO 背板产品,BO 背板主要面向海外市场,报告期
内毛利有所提升。除此以外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产品结构类似的单面及双面
氟膜背板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趋势基本一致,且与同行业背板生产规
模较大的中来股份与赛伍技术接近。

⑤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发明专利数量情况

项目 公司 中来股份 赛伍技术
发明专利数量 26 28 22
注:除中来股份、赛伍技术外其他可比公司未公开披露其发明专利情况。中来股份数据
来源于 2019 年年报,赛伍技术发明专利数据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铝塑膜行业

铝塑膜产品由于生产工艺难度较高,全球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生产企业目前
主要集中于日本,主要生产厂家包括日本 DNP、昭和电工等。根据西南证券发布
的《软包电池发展向好,铝塑膜需求持续走强》,2017 年全球铝塑膜市场中,日
本 DNP 的市场占有率为 45%,昭和电工的市场占有率为 29%,两者合计达到了
74%,市场优势地位明显。

近年来,随着铝塑膜国产替代需求日益增大,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开始着手
布局铝塑膜行业,除本公司外,还涌现出新纶科技、紫江新材料、道明光学等一
批国内铝塑膜生产企业,并逐渐在铝塑膜技术上取得进展与突破,部分国产铝塑
膜的性能和可靠性也已经达到与进口产品相当的水平,实现了批量生产。虽然国
内下游软包锂电池厂商由于在大批量导入国产铝塑膜方面尚缺乏足够的安全验
证和数据分析等原因,现阶段对国产铝塑膜上仍缺乏足够的信心,但未来在补贴
退坡和市场竞争加剧等压力下,降本依旧是锂电池厂商持续面临的重要任务。随
着未来国产铝塑膜技术的不断成熟,下游企业对国产铝塑膜信心的日益增强,国
产铝塑膜产品有望凭借其性价比优势逐步提高市场占有率,进而实现进口替代。

目前,公司铝塑膜产品已实现量产,并已通过多家大型动力电池、3C 智能
数码电池和储能电池厂商的产品测试。随着公司产能释放以及市场开拓力度的加
强,公司生产的铝塑膜将会被越来越多电池制造商认可和使用,进一步提升公司
铝塑膜产品的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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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性能指标情况

铝塑膜产品的主要性能衡量指标包括产品可靠性、稳定性、冲压性能、阻隔
性能等方面,具体表现在尺寸外观、冲壳深度、AL/CPP 性能、PA/AL 性能、热
封性能、摩擦系数等关键技术指标上。

公司铝塑膜产品与国外主要企业产品在前述性能指标方面对比如下:

指标 指标含义(≤
表示指标越小
序号 项目 单位 越好;≥表示
公司 DNP 昭和电工
指标越大越
好)
厚度 % ±5 ±10 ±10
宽度 mm ±0.5 ±0.5 ±1
有色异物
≤1.0 产品可靠性、
1 尺寸外观 气泡(鱼 直径≤0.5
无色异物 稳定性
眼) mm 直径≤0.5 PP 鱼眼
≤2.0
异物等 ≤1.0
纤维异物
≤2.0
冲壳深度 mm ≥6 ≥6 ≥4.4 冲压性能
2 冲壳深度 冲壳后残余
% ≥50 / / 阻隔能力
厚度
初始剥离力 N/15mm ≥15 ≥5 ≥5
电解液浸泡
AL/CPP 性
3 剥离力
能 N/15mm ≥8 ≥4 不分层
浸泡
24h/85℃
初始剥离力 N/15mm ≥6 ≥3 ≥2
产品可靠性、
4 PA/AL 性能 水煮 —— 65℃7 天 / /
稳定性
高温高湿 —— 85℃85RH7 天 / /
初始热封 N/15mm ≥60 ≥50 ≥29.4
5 热封性能
电解液热封 N/15mm ≥40 ≥40 /
尼龙面 —— ≤0.3 ≤0.3 /
6 摩擦系数
CPP 面 —— ≤0.3 ≤0.3 /
数据来源:DNP、昭和电工相关产品说明书,相关数据均为动力电池用铝塑膜
由上表可知,公司铝塑膜产品在冲压性能、产品可靠性、稳定性等关键指标
方面均不逊于国外同行业厂商产品,同时,公司铝塑膜产品价格相较于国外厂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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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整体而言价格更低,具有一定的性价比优势。

②公司与同行业公司产品技术路线情况

同行业公司相关技术情况如下:
序号 干法 热法
铝箔和流延聚丙烯膜之间热熔胶黏树
铝箔和流延聚丙烯膜之间用传统胶 脂粘结后,然后在缓慢升压的条件下
工艺
粘剂复合而成 热
合成
冲深成型性能、外观优(杂质、针 耐电解液和隔水性能好,冲深成型性
优劣 孔和鱼眼少),裁切性能良好,耐电 能、防短路性能较差,外观、裁切性
解液、隔水性能偏弱 能较差
3C数码电子电池、动力电池和储能
应用 3C 数码电子电池
电池
代表厂商 昭和电工 大日本印刷 DNP
尼龙 尼龙
胶粘剂 胶粘剂
示意图 铝箔 铝箔
胶粘剂 热熔胶黏树脂
聚丙烯薄膜 聚丙烯薄膜

干法产品的特点为产品在冲深成型、外观、裁切等方面性能优异,但耐电解
液和阻水性能偏弱;热法产品的特点为产品在耐电解液和阻水性能较好,但因生
产过程中有高温高压的制作工艺,产品的冲深性能、外观、裁切性能偏弱。
公司综合上述两种技术方案的优点,规避其技术方案的缺点,通过自主研发,
设计了干热复合制备工艺,并进行了生产流程优化,开发出了具有完全自主知识
产权的干热法生产锂电池用铝塑膜产品制备技术。该技术为利用干法涂布设备实
现热法材料制备的工艺技术,使得产品兼有传统干法和热法的产品优势。公司运
用该项技术所生产的锂电池用铝塑膜产品已经实现批量生产,并获得了客户与市
场的认可。

2、行业主要企业

(1)太阳能电池背板行业

早期,由于国内太阳能电池背板行业整体起步较晚以及技术制约等原因造成
了背板产品主要由国外企业供应。随着近几年国内光伏行业的不断发展和整合,
国内光伏背板市场格局已逐步形成。除本公司外,太阳能电池背板行业内主要企
业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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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主要从事薄膜形态功能性
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7 年背板销售收入为 17.54 亿元,背板销售
量为 10,878.76 万平米。2018 年背板销售收入为 17.53 亿元,背板销售量为
13,374.42 万平米。2019 年背板销售收入为 18.16 亿元,背板销售量为 16,474.57
万平米。

②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并于 2014 年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代码 300393,主要从事太阳能电池背板的研发、生产等,
同时提供光伏电池封装解决方案、含氟高分子材料的设计合成与产业化应用研究。
2017 年背板销售收入为 17.95 亿元,背板销售量为 10,119.21 万平米。2018 年背
板销售收入为 12.85 亿元,背板销售量为 8,601.01 万平米。2019 年背板销售收入
为 12.93 亿元,背板销售量为 11,616.61 万平米。

③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5 月,于 2014 年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 603806。主营业务包括 EVA 胶膜以及太阳能电池背板
的生产。其太阳能电池背板产品于 2010 年开始进入市场。2017 年背板销售收入
为 5.08 亿元,背板销售量为 3,734.61 万平米。2018 年背板销售收入为 5.38 亿元,
背板销售量为 4,298.34 万平米。2019 年背板销售收入为 5.41 亿元,背板销售量
为 4,967.69 万平米。

④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于 1998 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 600135。
主营业务包括影像材料、光伏材料和锂电池材料等。于 2008 年开始投产太阳能
电池背板建设项目。2017 年背板的销售收入为 8.05 亿元,背板销售量为 3,346.74
万平米。2018 年背板的销售收入为 7.97 亿元,背板销售量为 3,843.12 万平米。
2019 年背板销售收入为 6.97 亿元,背板销售量为 4,205.50 万平米。

⑤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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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3 月,于 2010 年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证券代码 300041。目前主营业务产品涵盖高性能有机硅胶、聚氨酯
胶、丙烯酸酯胶、厌氧胶、环氧树脂胶等工程胶粘剂及太阳能电池背板等。2017
年可再生能源行业销售收入为 7.78 亿元,其中背板销售量为 1,636.65 万平米。
2018 年可再生能源行业销售收入为 7.15 亿元,其中背板销售量为 1,461.29 万平
米。2019 年可再生能源行业销售收入为 7.59 亿元,其中背板销售量为 2,229.70
万平米。

(2)铝塑膜行业

目前,国内铝塑膜行业整体尚处于起步阶段,市场份额大多被日本企业所占
领。国内铝塑膜行业的主要企业除本公司外,包括大日本印刷株式会社(DNP)、
昭和电工株式会社等外资竞争对手,以及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紫江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等内资竞争对手。

①大日本印刷株式会社(DNP)

大日本印刷株式会社(DNP)成立于 1876 年,总部位于日本东京,作为综
合印刷企业,业务范围涵盖情报交流、成像应用技术、生活空间、电子材料、PET
容器用无菌灌装系统等。在铝塑膜业务领域,DNP 主要采用热法工艺制备铝塑
膜,产品类型以 88~152μm 为主,2017 年全球市场占有率约为 45%。

②昭和电工株式会社

昭和电工株式会社成立于 1939 年,总部位于日本东京,业务范围涵盖石油
化学、化学品、电子、无机、铝等产品。在铝塑膜业务领域,昭和电工主要采用
干法工艺制备铝塑膜,产品类型以 88、113、122、152、153μm 为主,2017 年全
球市场占有率约为 29%。

③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12 月,于 2010 年 1 月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证券代码 002341。目前的业务涵盖电子功能材料、新能源材料、光电
显示材料、电子材料构件、智能模塑、科创及净化工程和个人防护七大核心业务
领域。在铝塑膜业务领域,新纶科技主要采用干法工艺制备铝塑膜,产品类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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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15μm 为主。2019 年度,新纶科技软包锂电池铝塑膜产能为 4,200 万平米,
产量为 1,699 万平米,销量为 1,339 万平米,销售额为 28,387 万元。

④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5 年 12 月,为上交所上市公司
紫江企业(600210.SH)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池包装铝塑膜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采用干法工艺制备铝塑膜,产
品类型以 88、113、123、152μm 为主。2018 年度,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营业收入为 16,351.80 万元,净利润为 2,916.04 万元。

⑤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11 月,于 2011 年 11 月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证券代码 002632。目前的主营业务根据应用场景及领域的不同细分
为个人安全防护材料及制品、车辆安全防护材料及制品、玻璃微珠型道路安全防
护材料及制品、微纳米棱镜型反光材料及制品、液晶显示用背光材料及模切组件、
锂离子电池封装用材料、光电薄膜/板材、高性能离型材料等几大板块。在铝塑膜
业务领域,新纶科技主要采用干法工艺制备铝塑膜,产品类型以 86、113、152μm
为主。2019 年度,道明光学铝塑膜产能为 1,500 万平方米,实现销售收入为 5,109
万元。

(六)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1、太阳能电池背板行业

太阳能电池背板行业的发展主要顺应下游光伏组件的发展趋势,电池背板的
研发、原材料选择和生产工艺的改进均为了满足高性能、低成本的目标。此外,
提高光伏组件转化效率是行业永恒的课题,因此太阳能电池背板在满足应用环境
考验和使用要求的同时,赋予了更多的功能和更好的性能,如背板的高反射性、
高阻隔性和高耐候性等,从而改善和提高光伏组件的光吸收率、转换率安全性及
持久性等。

2、铝塑膜行业

铝塑膜作为软包锂离子电池电芯封装的关键材料,起到保护锂离子电池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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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的作用。因与电池的内部材料直接连在一起,所以电解液会浸润到铝塑膜的
内层,故要求铝塑膜必须满足极高的阻隔性、良好的热封性能、良好的延展性、
柔韧性和机械强度等性能指标。另外,还要求软包材料能够抵挡有机电解液溶剂
的溶胀、溶解、吸收的同时还要保证对氧、水分的严格阻隔。

同时,铝塑膜行业的发展需要顺应下游锂离子电池的发展趋势,锂离子电池
未来的发展方向主要表现在:①小型化、薄型化,从而满足消费类电子产品的需
求;②大容量、大功率充放电,从而满足应用于动力、储能领域。前者要求铝塑
膜在保证水、氧等阻隔性的同时向轻薄、柔韧性方向发展,后者要求铝塑膜具有
更高机械强度、更高阻隔性及更长使用寿命。

(七)公司的竞争优势

1、核心技术优势

公司研发人员素质较高,管理体系科学合理,硬件设施齐备,研发力量雄厚,
独立自主创新能力强,具备高素质的专业产品技术开发团队。在硬件设施方面,
公司拥有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立配套国内一流的实验设备
的综合实验室。

目前公司共拥有 100 余项专利技术,获得了江西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江
西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以及江西省宜春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多项等荣誉。

(1)基础技术

基础技术作为企业在竞争中核心关键,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对行业基础
技术的研发创新。公司凭借高水平专业化技术研发团队,在长期研发创新中形成
了以功能性高分子薄膜研制技术、特种粘合剂开发技术、材料界面处理技术、材
料光学设计技术等为主的基础技术。基础技术的研发具有开发投入大、周期长、
成本高等特点,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形成了一定的技术优势。

(2)工艺技术

公司在长期生产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精密涂布复合技术、功能材料分散技术
等工艺技术,并结合生产实践不断对生产工艺进行优化改进,使得技术成果产业
化的效率更高。对已经实现产业化的产品,通过工艺优化则可进一步提高产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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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效率和良品率。公司独特的涂布复合工艺技术保证了产品在大规模生产条件下
的性能一致性。

2、生产工艺以及成本优势

公司拥有先进的复合材料制备技术,在背板及铝塑膜产品结构设计、成膜工
艺路线的研发和产业化、以及生产设备设计和选型上进行自主创新和集成创新。
公司复合材料制备技术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在产品质量、技术水准方面均具
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公司生产背板所用关键原材料聚烯烃类薄膜、胶粘剂以及生产铝塑膜所用部
分关键原材料均采用自主生产的供应模式,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具有更大的
成本优势。

3、行业地位优势

公司作为国内最早涉及太阳能电池背板与锂离子用铝塑膜领域的企业之一,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推出一系列太阳板电池背板与锂离子用铝塑膜产品,
在多个产品领域内打破了国外企业的垄断。

公司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起草《GB/T 31034-2014 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
用绝缘背板》国家标准;公司作为副组长单位参与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
起草《T/CIAPS0005-2018 锂离子电池用铝塑复合膜》团体标准。

随着公司产能的增加,公司的行业地位也将进一步增强,并为相关新产品的
市场推广奠定良好的基础。

4、注重客户开发与维护,形成优质、稳定大客户优势

由于太阳能电池组件和锂离子电池的特殊性,组件生产厂商都较为注重产品
性能的可靠性与稳定性。通常情况下,太阳能电池背板企业和铝塑膜生产企业需
要经过下游客户的筛选、测试和认证等程序后,才可以最终获得供应商资格及采
购订单。对于大型光伏组件生产企业和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而言,与供货商建立
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其降低供货商开发与维护成本,保证产品质量的稳
定性。公司生产的背板和铝塑膜产品具有质量稳定可靠、综合性能优异、价格合
理等优势,获得客户的高度认可,并形成了稳定的供货关系。随着公司产能的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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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以及市场开拓力度的加强,公司生产的背板和铝塑膜产品将为更多实力下游制
造商使用和认可,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

5、质量控制水平优势

公司成立以来一直非常重视产品质量,产品先后通过了美国 UL、德国 TUV
和日本 JET 认证,并通过了 RoHS、REACH 和 CQC 检测。公司构建了一套符合
新型复合膜材料生产工艺特色的全流程质量控制体系,保证产品的专业化生产和
质量的稳定可靠性。

(八)公司的竞争劣势

(1)公司生产经营地点与主要客户生产经营地点距离较远

公司地处江西省宜春市,公司境内主要客户主要集中在华东地区,最近三年
华东地区的客户占境内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超过 80%;对于境外销售部分公司
所处的江西省宜春市距离主要海运港口、空运机场均较远。公司生产地点一方面
增加了公司产品的运输成本,另外一方面导致公司对于客户的需求需要更长的响
应时间。

(2)高端人才储备不足

公司目前业务主要集中在太阳能电池背板领域,并逐渐开拓锂离子电池用铝
塑膜、特种防护膜及 POE 胶膜等产品领域,公司对相应领域的高端人才需求较
大。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包括研发、管理、销售在内的成熟队伍,但随着公司业
务的不断发展,公司高端人才储备仍无法满足其快速和创新发展的需要。

(3)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相对较小、业务相对单一

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包括:中来股份、乐凯胶片、回天新材、福斯特以及赛
伍技术,同行业可比公司均为上市公司,且多为多主业经营企业,收入规模及资
金实力均较强。公司目前产品主要以太阳能电池背板为主,经营规模及资金实力
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仍有差距。

(4)融资渠道单一,发展面临资金瓶颈

当前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迅速,作为技术型企业,公司资金在研发和购买新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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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上需求均较大,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以支撑企业的发展。目前公司融资渠道较
为单一,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除自身积累外主要依靠银行贷款。随着业务的快速发
展,若公司不能增加投入,将对技术改造和产能扩张的资金需要造成影响,进而
对公司的长远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急需壮大自身资本实力,满足不断
扩大的资金需要,及时把握市场机会,支持公司进一步发展,以保持未来在市场
竞争中的优势地位。

(九)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宏观政策环境为光伏产业提供了发展机遇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战略位置,积极推进能源生
产和消费革命成为能源发展的核心任务,确立了我国在 2030 年左右二氧化碳排
放达到峰值以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性能源消费比例提高到 20%的能源发展基本
目标。伴随新型城镇化发展,建设绿色循环低碳的能源体系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
要求,为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广阔的市场空间。

当前,全球能源体系正加快向低碳化转型,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与常规能
源的清洁低碳化将是能源发展的基本趋势,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全球能源
转型的主流方向。全球光伏发电已进入规模化发展新阶段,太阳能在解决能源可
及性和能源结构调整方面均有独特优势,将在全球范围得到更广泛的应用。

国家能源局颁布的《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继续扩大太阳
能利用规模,不断提高太阳能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提升太阳能技术水准,降低
太阳能利用成本。完善太阳能利用的技术创新和多元化应用体系,为产业健康发
展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国家能源局颁布的《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
对“十三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路径进行进一步说明,明确了加强发展规划引领、
加强可再生能源消纳条件落实、缓解补贴压力等问题成为下一阶段发展关键。同
时下发了《2017-2020 年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方案》,对我国各省(区、市)2017-
2020 年各年度光伏电站建设规模进行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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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光伏制造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国际竞争力继续巩固和增强

2017 年我国多晶硅产量 24.2 万吨,同比增长 24.7%;硅片产量约 87GW,
同比增长 34.3%;光伏电池产量为 68GW,同比增长 33.3%;光伏组件产量 76GW,
同比增长 31.7%。产业链各环节生产规模全球占比均超过 50%,继续保持全球首
位7。2018 年,虽然我国光伏应用市场需求减缓,但在海外市场拉动下,我国光
伏各环节产业规模仍保持增长。我国多晶硅有效产能超过万吨的企业有 11 家,
产能利用率保持在较高水平,产量为 25.9 万吨,同比增长 7.0%,占全球多晶硅
产量的 58.1%。2018 年我国硅片产能 146.4GW,产量 107.1GW,同比增长 16.8%;
电池片产能 128.1GW,产量 85.0GW,同比增长 18.1%;组件产能 130.1GW,产
量 84.3GW,同比增长 12.4%,硅片、电池、组件国内产量占全球总产量的比重
都在 70%以上。2019 年我国硅片产量 134.6GW,同比增长 25.7%;电池片产量
108.6GW,同比增长 27.8%;组件产量 98.6GW,同比增长 17.0%。我国光伏产品
的国际市场不断拓展,在传统欧美市场与新兴市场均占主导地位。我国光伏制造
的大部分关键设备已实现本土化并逐步推行智能制造,在世界上处于领先水平。

(3)原材料价格下降以及技术进步提升了太阳能光伏产业的竞争力

我国企业已全面掌握了先进的多晶硅及单晶硅生产技术,多晶硅及单晶硅生
产成本显著降低。除此以外,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其他所需的零配件价格也有一
定幅度的降低,同时单晶硅和多晶硅电池转换效率也不断提升。

(4)非光伏应用领域发展潜力巨大

公司开发的铝塑膜产品及特种防护膜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铝塑膜产品
主要应用于 3C 智能数码产品、新能源电动汽车生产所需的软包锂离子电池;特
种防护膜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户外建筑材料、高铁及航空器内饰、户外广告牌及空
间膜等领域。上述领域均属于新材料、新科技、新技术方向的应用,发展潜力巨
大,为非光伏应用领域产品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并网运行和消纳仍存较多制约


7 数据来源:工信部电子信息司,《2017 年我国光伏产业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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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智慧电网建设还较为滞后,电力系统及电力市场机制不适应光伏发
电发展,传统能源发电与光伏发电在争夺电力市场方面矛盾突出。太阳能资源和
土地资源均具备优势的西部地区弃光限电严重,就地消纳和外送存在市场机制和
电网运行管理方面的制约。

(2)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受到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影响

除太阳能之外,可再生能源还包括风能、地热能、水能和生物质能等,主要
的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都将太阳能和风能作为新能源发展的重点,各个国家对
可再生能源的选择方向将影响太阳能光伏产业在特定国家内的发展空间。

(3)技术变革要求企业保持持续创新能力

新型复合膜材料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行业交流日益频繁,技术变革层
出不穷。如公司主营产品太阳能电池背板,若未来由于性能要求、成本控制等因
素变化导致生产所需的技术方法发生重大变革,新技术将对现有技术实现替代。
因此,技术变革要求企业保持持续创新能力,才能在不断变化的市场中持续处于
优势地位。

(4)国产铝塑膜产品认可度尚需提高

作为软包装锂离子电池的封装材料,铝塑膜是目前锂离子电池材料领域技术
难度最高的环节之一,技术难度超过锂电池的隔膜、正极、负极、电解液等,因
此铝塑膜也成为锂电池材料中最后尚未完成国产化的领域。事实上,长期以来铝
塑膜材料市场一直由日本、韩国的少数企业占据。近年来,随着铝塑膜国产替代
需求日益增大,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开始着手布局铝塑膜行业,除本公司外,还
涌现出新纶科技、紫江新材料、道明光学等一批国内铝塑膜生产企业,并逐渐在
铝塑膜技术上取得进展与突破,部分国产铝塑膜的性能和可靠性也已经达到与进
口产品相当的水平,实现了批量生产。但由于国内下游软包锂电池厂商在大批量
导入国产铝塑膜方面尚缺乏足够的安全验证和数据分析等原因,现阶段对国产铝
塑膜上仍缺乏足够的信心,这也直接导致下游锂电池厂商对于国产铝塑膜认可度
的提高及大规模采购仍需要一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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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1、行业周期性

(1)太阳能电池背板行业

太阳能电池背板所属的光伏产业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行业,其发展受各国政
府对该行业发展态度的影响较大,不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特征。近年来,光伏技术
不断进步带来转化效率提升,规模化生产导致发电成本不断逼近平价上网,行业
的发展对政府补助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弱。同时,全球能源消费结构不断向新能源
方向倾斜,大众节能环保意识持续提升,各国政府对于光伏行业发展的态度也更
加理性,全球太阳能光伏产业仍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尤其是欧洲和印度等新
兴市场近年来增长迅速。因此可以预计,包括太阳能电池背板行业在内,光伏行
业整体仍将保持较长一段时期的景气周期。

(2)铝塑膜行业

锂电池用铝塑膜所属的锂电池产业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行业,其下游行业主
要包括 3C 智能数码以及新能源电动汽车等,不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特征。目前,
软包电池在 3C 智能数码产品领域已获得成功,渗透率已经超过 70%。随着全球
性能源短缺、气候异常和环境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各国加强了对可再生能源产
业发展的重视和扶持,世界主要国家对新能源电动汽车产销量均制定了相应的目
标。可以合理预计,该行业整体仍将保持较长一段时期的景气周期。

2、行业区域性

(1)太阳能电池背板行业

随着光伏产业向国内迁移,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级的光伏产业大国;对国内而
言,光伏产业主要相对集中在长三角地区,鉴于原材料及市场区域配套的便利性,
太阳能电池背板生产企业也多集中在该地区,行业的区域性特征较为明显。

(2)铝塑膜行业

中国铝塑膜市场几乎被日本企业所垄断。近年来,国内一些企业开始涉足该
行业,企业基本分布于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行业区域性特征较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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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业季节性

(1)太阳能电池背板行业

当前太阳能光伏产业已经在全球范围内所广泛应用,该行业不具有明显的季
节性特征。

(2)铝塑膜行业

铝塑膜的下游锂电池产业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行业,其下游行业主要包括
3C 智能数码以及新能源电动汽车。由于下游行业具有全年生产的特性,因此作
为上游的铝塑膜行业,总体来说不存在季节性特征。

三、发行人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主要产品销售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太阳能电池背板
其中:单面氟膜背
25,281.60 74.97% 65,217.65 69.46% 63,592.48 73.60% 51,983.90 87.79%

双面氟膜背
1,079.19 3.20% 8,024.43 8.55% 14,330.07 16.58% 4,045.67 6.83%

BO背板 4,306.77 12.77% 15,116.01 16.10% 7,794.83 9.02% 3,175.26 5.36%
小计 30,667.56 90.94% 88,358.09 94.11% 85,717.38 99.20% 59,204.83 99.99%
铝塑膜 1,936.84 5.73% 1,880.78 2.00% 199.99 0.23% 6.84 0.01%
防护膜 869.87 2.58% 3,213.41 3.42% 488.99 0.57% - -
POE膜 249.20 0.75% 436.69 0.47% - - - -
合计 33,723.47 100.00% 93,888.97 100.00% 86,406.35 100.00% 59,211.68 100.00%

报告期内,单面氟膜背板是公司的主要产品,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随着
客户结构变动以及光伏行业降本增效压力的影响,双面氟膜背板产品收入有所波
动。同时,随着对海外市场的不断开拓,公司顺应部分海外客户对特殊规格背板
方面的需求,加大了 BO 背板的生产,BO 背板销售占比逐年提升。

铝塑膜、防护膜和 POE 膜作为公司新开发的产品,2017 年分别实现收入 6.84
万元、0 万元和 0 万元,2018 年分别实现收入 199.99 万元、488.99 万元和 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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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2019 年分别实现收入 1,880.78 万元、3,213.41 万元和 436.69 万元,2020 年
1-6 月分别实现收入 1,936.84 万元、869.87 万元和 249.20 万元。

(二)主要产品产量、销量

1、主要产品产能、产量、销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太阳能电池背板的产能、产量和销量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平方米
产品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产能 3,795.00 7,205.40 6,594.85 4,407.10
产量 2,438.23 6,944.30 5,818.15 4,218.47
太阳能电池背板 产能利用率 64.25% 96.38% 88.22% 95.72%
销量 2,434.07 6,804.06 5,855.52 4,055.48
产销率 99.83% 97.98% 100.64% 96.14%

2017-2019 年,公司产能规模和销售规模均保持快速增长,产能利用率和产
销率水平较高。2020 年 1-6 月,受新冠疫情因素影响,公司产能利用率有所降
低。

(三)主要产品价格及变动情况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背板结构 单位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收入(万元) 25,281.60 - 65,217.65 2.56% 63,592.48 22.33% 51,983.90
单面氟膜背板 销量(万平米) 1,957.73 - 5,071.16 11.24% 4,558.90 26.06% 3,616.57
单价(元/平米) 12.91 0.41% 12.86 -7.80% 13.95 -2.95% 14.37
-
收入(万元) 1,079.19 - 8,024.43 14,330.07 254.21% 4,045.67
44.00%
双面氟膜背板 -
销量(万平米) 47.63 - 303.25 505.17 274.84% 134.77
39.97%
单价(元/平米) 22.66 -14.37% 26.46 -6.72% 28.37 -5.50% 30.02
收入(万元) 4,306.77 - 15,116.01 93.92% 7,794.83 145.49% 3,175.26
BO 背板 销量(万平米) 428.70 - 1,429.65 80.63% 791.46 160.22% 304.15
单价(元/平米) 10.05 -4.99% 10.57 7.36% 9.85 -5.66% 10.44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单价基本呈逐步下降趋势,这与光伏行业整体
降本增效的变动趋势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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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客户情况

随着公司市场拓展力度的加强,公司生产的太阳能电池背板由于具有高性能
和高性价比的特点,逐步为越来越多的组件企业认可。目前,公司主要客户群体
为全球范围内的大型光伏组件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 占比
1 隆基股份 11,266.97 32.98%

2 晶澳科技 5,857.84 17.15%

2020 年 3 Vina Solar 2,316.08 6.78%
1-6 月 4 通威太阳能 1,725.47 5.05%

5 LG Electronics 1,517.12 4.44%

合计 22,683.48 66.40%
1 隆基股份 22,852.02 24.16%
2 晶澳科技 12,353.23 13.06%
3 REC Solar 6,804.29 7.20%
2019 年
4 Vina Solar 5,940.98 6.28%
5 LG Electronics 5,091.19 5.38%
合计 53,041.71 56.08%
1 隆基股份 22,082.44 25.48%
2 晶澳科技 15,878.47 18.32%
3 协鑫集团 6,490.31 7.49%
2018 年
4 Vina Solar 4,799.60 5.54%
5 环晟光伏 4,358.46 5.03%
合计 53,609.28 61.86%
1 协鑫集团 13,868.53 23.32%
2 晶澳科技 11,726.93 19.72%
3 阿特斯 9,056.63 15.23%
2017 年
4 Vina Solar 3,492.89 5.87%
5 韩华新能源 3,159.99 5.31%
合计 41,304.97 69.46%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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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46%、61.86%、56.08%和 66.40%,客户集中度较高。由于光伏组件有 25 年的
运行需求,需要大企业提供品质保障,大企业的品牌、技术、市场优势更明显,
下游行业的集中度也较高。根据 Global Data 数据,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
全球前十大太阳能电池组件制造企业的出货量为 55.3GW、62.9GW 和 80.3GW,
市场份额分别达 52.83%、62.90%和 66.92%。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况符合行
业特点。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的前五大客户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一)主要原材料采购及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生产太阳能电池背板的主要原材料为氟膜、PET 材料和聚烯烃粒子等,
上述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竞争充分。

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原材料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氟膜
其中:PVF 氟膜 4,091.69 24.12% 15,571.46 28.89% 14,633.35 27.02% 5,712.89 14.12%
PVDF 氟膜 3,499.93 20.63% 8,846.52 16.41% 10,703.85 19.76% 13,908.66 34.38%
小计 7,591.62 44.75% 24,417.98 45.30% 25,337.20 46.78% 19,621.55 48.50%
PET 材料
其中:PET 基膜 6,745.08 39.76% 19,514.81 36.20% 20,569.83 37.98% 15,432.13 38.15%
耐候 PET 膜 1,293.61 7.63% 5,654.91 10.49% 3,236.41 5.98% 1,888.35 4.67%
铝塑膜用 PET 30.30 0.18% 20.98 0.04% - - - -
小计 8,068.99 47.57% 25,190.70 46.73% 23,806.24 43.96% 17,320.48 42.82%
聚烯烃粒子 1,302.88 7.68% 4,299.66 7.98% 5,013.54 9.26% 3,509.80 8.68%
合计 16,963.49 100.00% 53,908.34 100.00% 54,156.98 100.00% 40,451.83 100.00%

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数量如下: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原材料 单位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氟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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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原材料 单位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其中:PVF 氟膜 万平方米 514.51 2,166.45 1,788.99 622.23
PVDF 氟膜 万平方米 1,425.01 3,881.76 3,826.04 4,219.09
小计 1,939.52 6,048.21 5,615.03 4,841.32
PET 材料
其中:PET 基膜 万千克 720.30 1,834.14 1,880.94 1,426.55
耐候 PET 膜 万平方米 414.44 1,623.25 920.90 444.44
铝塑膜用 PET 万平方米 148.77 132.35 - -
聚烯烃粒子 万千克 186.91 521.52 512.89 356.18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变动如下表所示: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原材料 类型 单位 均 变动 平均 变动 平均 变动 平均
单 幅度 单价 幅度 单价 幅度 单价

元/平方 -
PVDF 氟膜 2.46 - 2.46 -0.40% 2.47 3.30
米 24.95%
氟膜
元/平方 -
PVF 氟膜 7.95 10.57% 7.19 8.84 -3.70% 9.18
米 18.67%
-
PET 基膜 元/千克 9.36 10.64 -3.97% 11.08 2.50% 10.81
12.03%
PET 材料
耐候 PET 元/平方 - -
3.12 3.48 -0.21% 3.49 4.24
膜 米 10.34% 17.73%
聚烯烃粒 - -
聚烯烃粒子 元/千克 6.97 8.24 9.77 -0.81% 9.85
子 15.41% 15.66%
注:公司使用的 PET 基膜只用于背板产品,PET 材料包括 PET 基膜、耐候 PET 膜、铝塑膜
PET 等。

1、PVF 氟膜和 PVDF 氟膜产品性能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PVF 化学名为聚氟乙烯,PVDF 化学名为聚偏氟乙烯,两者均为含氟或氟碳
的共聚物。相较于 PVDF 氟膜,PVF 氟膜具有以下优点:1、PVF 氟膜具有更强
的拉伸强度:PVF 氟膜制造过程中分子晶格沿纵、横方向的挤压排列,因此 PVF
氟膜具有更强的拉伸强度;2、PVF 氟膜具更强的耐磨能力,因此在大气、风沙
的冲刷的情况下,PVF 氟膜相对于 PVDF 氟膜具有更长的使用寿命。

目前,市场上 PVF 氟膜为美国杜邦独家提供,PVDF 氟膜国外厂商主要包
括:法国阿科玛、日本电化、韩国 SKC 和日本吴羽化学工业株式会社等;PV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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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膜国内厂商主要包括:福膜科技、嘉兴高正、苏州固泰、苏州佳尔特和顺创科
技等。

公司氟膜的供应商主要包括美国杜邦、韩国 SKC、日本电化以及国内的苏州
佳尔特、福膜科技、苏州固泰等。美国杜邦生产的 PVF 氟膜经过长时间户外实
际使用的检验,得到了下游客户的普遍认可,公司与美国杜邦合作需要经过美国
杜邦对公司生产、技术等方面的检验和认证后方可供货给公司。除此之外,韩国
SKC、日本电化等其他国外厂商生产氟膜的历史也较久,具有较高的市场地位,
其生产的氟膜得到了背板厂商的广泛认可,公司与其也具有较长时间的合作历史。
由于氟膜技术难度较大,其产品质量的好坏关系到背板产品质量,公司针对氟膜
产品的导入建立了严格的筛选体系,需要经历从整体性评估、样品验证、工厂审
核、小批量试产、TUV 等权威质量认证、批量试产到最终导入实现大批量生产等
多道程序和层层检验,耗时从不少于 6 个月到超过 1 年时间。随着国内氟膜生产
企业技术水平的提升,国产氟膜在市场上逐渐被客户接受,凭借着较低的生产成
本,其市场份额也逐渐提升,韩国 SKC、日本电化等厂商由于成本较高原因导致
市场份额逐步下降。公司在报告期内,逐渐向福膜科技、嘉兴高正、苏州固泰和
苏州加尔特等氟膜供应商批量采购。

2、PET 基膜和耐候 PET 膜产品性能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PET 基膜主要是承担着支撑作用,具有较强的机械强度,同时具有较好的反
射率及阻水功能,主要用于复合型太阳能电池背板中。

耐候 PET 膜除了承担常规 PET 基膜功能外,还具有耐紫外、耐水解等功能,
用于背板结构中空气面,承担着支撑以及常规氟膜耐候保护的双重功能。

随着技术水准的不断提高,国内绝缘材料企业在太阳能电池背板用 PET 基
膜领域已取得突破。目前,国内已实现生产供货太阳能电池背板用 PET 基膜的
企业主要有四川东材、佛山多能、航天彩虹、双星新材等。由于国产化 PET 基膜
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国内太阳能电池背板用 PET 基膜已基本实现进口替代。

早期公司主要使用日本 TOYOBO 生产的耐候性 PET 膜, 随着技术水准的不
断提高,以航天彩虹、四川东材为代表的国内绝缘材料企业开始向市场推出耐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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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 膜产品。报告期内,公司逐渐由向日本 TOYOBO 采购耐候性 PET 膜逐渐转
向航天彩虹、四川东材采购耐候 PET 膜。

(二)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材料 23,076.33 88.84% 65,764.39 92.57% 63,653.17 93.20% 42,430.82 91.47%
直接人工 447.67 1.72% 1,119.64 1.58% 878.06 1.29% 621.59 1.34%
制造费用 2,453.29 9.44% 4,158.89 5.85% 3,765.64 5.51% 3,335.27 7.19%
合计 25,977.29 100.00% 71,042.92 100.00% 68,296.86 100.00% 46,387.68 100.00%

(三)主要能源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能源为电力,由市政部门供应满足。报告期内,生产用
电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电费(万元) 293.43 701.35 691.77 577.77
用电量(万度) 409.56 1,005.78 998.38 808.94
电力价格(元/kwh) 0.72 0.70 0.69 0.71

报告期内,电力成本占营业成本比重分别为 1.06%、0.87%、0.86%和 1.00%,
占比较低,对营业成本影响较小。

(四)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不同类型氟膜、PET 材料的金额和占比情况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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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期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占比
1 双星新材 PET 基膜 5,349.88 22.58%
2 美国杜邦 PVF 氟膜 4,091.69 17.27%
3 福膜科技 PVDF 氟膜 2,599.87 10.97%
2020 年
PET 基膜 1,248.83 5.27%
1-6 月 4 四川东材
耐候 PET 膜 522.11 2.20%
5 广州兴楠 胶粘剂 1,152.83 4.87%
合计 14,965.21 63.16%
1 美国杜邦 PVF 氟膜 15,571.46 22.74%
PET 基膜 2,586.49 3.78%
2 航天彩虹
耐候 PET 膜 3,846.79 5.62%
3 双星新材 PET 基膜 6,281.89 9.18%
2019 年
PET 基膜 3,015.87 4.40%
4 四川东材
耐候 PET 膜 1,804.22 2.64%
5 福膜科技 PVDF 氟膜 4,343.68 6.34%
合计 37,450.40 54.70%
1 美国杜邦 PVF 氟膜 14,633.35 22.12%
PET 基膜 9,811.86 14.83%
2 航天彩虹
耐候 PET 膜 1,807.02 2.73%
2018 年 3 佛山多能 PET 基膜 6,756.94 10.21%
4 日本电化 PVDF 氟膜 3,793.36 5.73%
5 广州兴楠 胶粘剂 3,350.09 5.06%
合计 40,152.63 60.68%
1 美国杜邦 PVF 氟膜 5,712.89 11.42%
PET 基膜 4,684.07 9.36%
2 航天彩虹
耐候 PET 膜 653.34 1.31%
2017 年 3 日本电化 PVDF 氟膜 5,032.68 10.06%
4 佛山多能 PET 基膜 4,422.73 8.84%
5 常州百佳 PET 基膜 3,257.45 6.51%
合计 23,763.16 47.51%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采购总额 50%或严重依
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
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供应商中占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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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单层氟膜背板和 BO 背板的销量与聚烯烃粒子的直接材料成本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单层氟膜背板和 BO 背板对应的聚烯烃粒子耗用量及销售量与聚
烯烃粒子的直接材料成本的匹配性相关情况如下:
项目 单位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单层氟膜背板和 BO 背板与聚烯烃粒子耗用量的匹配情况
单层氟膜背板聚烯烃粒子领用量 千克/平方米 0.06 0.06 0.08 0.08
BO 背板聚烯烃粒子领用量 千克/平方米 0.17 0.15 0.19 0.17
单层氟膜背板聚烯烃粒子耗用量 千克/平方米 0.06 0.06 0.07 0.08
BO 背板聚烯烃粒子耗用量 千克/平方米 0.18 0.14 0.17 0.14
单层氟膜背板销售数量 万平方米 1,957.73 5,071.16 4,558.90 3,616.57
BO 背板销售数量 万平方米 428.70 1,429.65 791.46 304.15
单层氟膜背板和 BO 背板销售量对应聚烯
万千克 194.63 504.42 453.67 331.91
烃粒子所需量
聚烯烃粒子当年采购单价 元/千克 6.97 8.24 9.77 9.85
聚烯烃粒子成本构成测算
单层氟膜背板和 BO 背板销售量对应聚烯
万元 1,356.57 4,156.42 4,432.36 3,269.31
烃粒子成本
M 膜生产所需助剂成本及其他 万元 565.98 1,473.41 887.16 695.03
POE 胶膜对应聚烯烃粒子成本 万元 291.98 418.72 - -
合计 万元 2,214.53 6,048.55 5,319.52 3,964.33
主营业务成本中的聚烯烃粒子成本 万元 2,172.40 5,927.72 5,376.00 3,971.78

注:单层氟膜背板聚烯烃粒子耗用量、BO 背板聚烯烃粒子耗用量为在领用量基础上考
虑聚烯烃粒子原材料和 M 膜半成品库存等影响后实际耗用量。

聚烯烃粒子生产工艺为:首先完成流延工序,其次生产出 M 膜(中间产品)。
为方便统计分析,主营业务成本中列示的聚烯烃粒子成本包括生产 M 膜所需聚
烯烃粒子成本、M 膜生产所需助剂成本及其他、POE 胶膜对应聚烯烃粒子成本
等。
单层氟膜背板和 BO 背板销售量按照当年采购价对应聚烯烃粒子成本并考
虑 M 膜生产所需助剂成本及其他、POE 胶膜对应聚烯烃粒子成本等后,与主营
业务成本中的聚烯烃粒子成本基本一致。

因此报告期内,单层氟膜背板和 BO 背板的销量与聚烯烃粒子的直接材料成
本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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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聚烯烃粒子供应商相关情况

1、发行人 2019 年聚烯烃粒子前五大的供应商变动较大的原因和合理性

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聚烯烃粒子主要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序号 供应商 采购金额 占比
1 江苏佳尚伟塑化有限公司 1,603.13 37.28%
2 台湾塑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1,044.42 24.29%
3 浙江明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88.95 11.37%
2019 年
4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396.41 9.22%
5 东莞市意亿塑胶原料有限公司 236.00 5.49%
合计 3,768.91 87.65%
1 苏州多又善塑化有限公司 2,582.76 51.52%
2 东莞市意亿塑胶原料有限公司 1,417.61 28.28%
3 东莞市惠强化工有限公司 474.19 9.46%
2018 年
4 台湾塑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65.04 5.29%
5 上海溢品佳化工有限公司 148.90 2.97%
合计 4,888.50 97.52%

由于聚烯烃粒子属于大宗商品,公司既可以从代理经销商处采购相关原材料
也可以从原材料生产厂商处采购相关原材料。聚烯烃粒子相关供应商的合作主要
取决的供应商的产品报价、采购数量和合作历史等多种因素影响。

江苏佳尚伟塑化有限公司为苏州多又善塑化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经营范围
均为经销塑料原料及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主营业务均为贸易相关,注册资本
较小符合行业惯例。苏州多又善塑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小伟,江苏佳尚伟
塑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唐佳红,陈小伟与唐佳红为夫妻关系。两家公司出于
自身经营情况考虑,2019 年改由江苏佳尚伟塑化有限公司向公司供应聚烯烃粒
子。2018 年-2019 年公司主要向苏州多又善塑化有限公司和江苏佳尚伟塑化有限
公司采购 3224 型号聚烯烃粒子。

公司在 2018 年初次导入台湾塑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 3220 型号聚烯烃粒
子产品,2019 年加大了对台湾塑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 3220 型号聚烯烃粒子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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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采购,因此 2019 年对台湾塑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金额较 2018 年有所上
升。

公司在 2019 年初次导入由浙江明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销沙特阿美公
司生产的 2122 型号聚烯烃粒子产品。

公司在 2018 年初次导入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的 7042 型
号聚烯烃粒子产品,2019 年加大了对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的
7042 型号聚烯烃粒子产品采购。

东莞市意亿塑胶原料有限公司和东莞市惠强化工有限公司主要提供 3224 型
号聚烯烃粒子,公司在 2019 年导入了新的型号聚烯烃粒子,因此对 3224 型号聚
烯烃粒子需求有所降低。

上海溢品佳化工有限公司主要提供 7042 型号聚烯烃粒子,公司在 2019 年主
要从原材料生产厂商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处采购。

综上所述,2019 年聚烯烃粒子前五大的供应商变动较大的原因主要包括:
供应商自身经营情况考虑、公司导入新的聚烯烃粒子型号、采购渠道由贸易商变
更为原材料生产厂商等因素共同所致,具有合理性。

2、与主要供应商达成合作的方式、内部流程控制、合作模式,以及与主要
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于采购量、采购价格等的长期协议约定

①与主要供应商达成合作的方式

公司与主要聚烯烃粒子供应商合作均采用常规的商务洽谈接触的方式。

②内部流程控制

与供应商开展合作的相关内部流程控制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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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供应商开发部门进行市场搜寻;

B、要求供应商提供三证资料,及 ISO9001:2015 证书、RoHS、REACH 等
有害物质的检测报告,并填写供应商资料卡;

C、采购、品质、研发、技术到供应商生产及经营所在地进行现场评鉴;

D、通知供应商按要求提供样品;

E、提供样品给研发部、品质部进行样品测试;研发部进行测试后交品质部
检验,若检验不符合相关要求,需由研发部书面反馈给采购;

F、经测试后的物资供方,由研发部拟定《技术协议书》并由采购部门发送
给供应商并签订相关文件;

G、供应商按要求进行小批量分批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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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按新材料导入流程试生产,并由研发部整理测试报告、试生产总结报告
等相关资料。

I、如通过分批测试,相关供应商进入公司确定的合格供应商名单。

③合作模式

公司首先向合格供应商进行询价,再进行比价等程序,确定该次采购最终的
供应商,并与其签署合同订单。

④与主要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于采购量、采购价格等的长期协议约定

由于聚烯烃粒子原材料生产供应商属于大型石化企业,原材料供应较为充分,
公司按照市场价格向其或贸易商采购,因此对原材料供应商无长期相关采购协议。

公司与部分聚烯烃粒子贸易商签署框架协议,但并未对采购量及采购价格进
行明确约定,采购数量及价格均随行就市,以实际订单情况为准。

(七)对江苏佳尚伟采购情况

1、报告期发行人采购金额占江苏佳尚伟销售金额的比例

江苏佳尚伟塑化有限公司为苏州多又善塑化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两个公司
经营范围均为经销塑料原料及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主营业务均为贸易相关。
2017 年-2018 年,公司向苏州多又善塑化有限公司采购相关聚烯烃粒子。2019 年,
苏州多又善塑化有限公司通知后续合作以江苏佳尚伟塑化有限公司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向江苏佳尚伟及苏州多又善采购金额占江苏佳尚伟及苏州多
又善销售金额合计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公司采购金额 132.27 1,603.13 2,582.76 1,938.48
江苏佳尚伟及苏州多又善销售金额合计 514.68 3,059.94 4,495.84 3,747.02
占比 25.70% 52.39% 57.45% 51.73%

公司建立健全了完善的合格供应商体系,对特定型号的聚烯烃粒子采购,公
司首先向合格供应商进行询价,再进行比价等程序,确定每次采购最终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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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向江苏佳尚伟及苏州多又善采购金额占江苏佳尚伟及苏州多又善销售金额
合计的占比较高,主要是特定型号的聚烯烃粒子价格较其他贸易商具有一定的优
势所致。除本公司外,江苏佳尚伟塑化有限公司和苏州多又善塑化有限公司客户
还包括:江苏龙灯博士摩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和常州神鹰碳塑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等
业务规模较大的公司。

2、江苏佳尚伟成立以来的经营业绩、资产、人员情况

江苏佳尚伟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7 月 24 号,实际于 2019 年开展经营业务。

根据江苏佳尚伟提供的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其他相关资料,江苏佳尚伟成
立以来的经营业绩、资产、人员情况如下:
2020.6.30/ 2019.12.31/
项目 单位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总资产 万元 220.68 349.00
销售金额 万元 354.81 2,147.80
员工数量 人 11 11

江苏佳尚伟塑化有限公司属于贸易公司,因此其资产规模、销售金额和员工
数量较少,符合其业务特点,具有其合理性。

3、发行人对江苏佳尚伟采购价格、货款结算方式与其他同类供应商相比情


聚烯烃粒子技术成熟、市场供给充分,采购价格透明,公司根据供应商的市
场报价与其协商确定价格进行采购。公司生产聚烯烃薄膜所需的聚烯烃粒子种类
较多,不同种类的聚烯烃粒子功能差异较大,因此单价也不同,公司根据对不同
性能的背板对原材料配比进行调节。

2019 年,公司主要向江苏佳尚伟采购 3224 型号塑料粒子,该型号聚烯烃粒
子较其他型号聚烯烃粒子价格略贵,但同种型号聚烯烃粒子,江苏佳尚伟价格具
备一定优势;2020 年 1-6 月,公司主要向江苏佳尚伟采购 F280B 聚烯烃粒子,
由于使用用途差异和性能差异,该型号聚烯烃粒子较其他型号聚烯烃粒子价格贵。

由于聚烯烃粒子技术成熟、市场供给充分,采购价格透明且属于大宗商品,
公司向供应商采购聚烯烃粒子均为采取预付款形式支付相关采购款项,公司与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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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佳尚伟货款结算方式也采取预付款形式支付与其他同类供应商相比无差异。

因此,江苏佳尚伟货款结算方式与其他同类供应商相比无差异,同型号聚烯
烃粒子采购价格与其他贸易供应商具备一定优势。公司采购时执行先询价后比价
原则,在合作供应商中选择价格优势供应商采购。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固定资产为机器设备、房屋及建筑物、光伏电站、运
输工具、办公设备及其他,状况良好。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成新率
机器设备 16,865.13 8,322.07 8,490.18 50.34%
房屋及建筑物 5,405.64 1,460.68 3,944.96 72.98%
光伏电站 1,232.62 166.18 1,066.44 86.52%
运输工具 275.06 187.44 87.62 31.85%
办公设备及其他 379.21 187.02 192.19 50.68%
合计 24,157.66 10,323.39 13,781.38 57.05%

1、主要生产设备

公司主要的生产设备包括背板涂布线、铝塑膜涂布线、烘箱、检品机、分切
机、电晕机、无尘净化系统等。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数量(台/
序号 设备名称 原值 净值 成新率 分布
套/条)
1 背板涂布线 7 6,421.15 2,307.46 35.94% 母公司
2 铝塑膜生产线 2 2,857.45 2,276.40 79.67% 母公司
3 烘箱 28 1,554.07 610.63 39.29% 母公司
4 流延机 8 1,140.01 848.89 74.46% 母公司
5 无尘净化系统 7 918.98 273.12 29.72% 母公司
6 检品机 13 835.07 291.90 34.96% 母公司/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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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台/
序号 设备名称 原值 净值 成新率 分布
套/条)
7 分切机 7 341.00 167.93 49.25% 母公司/孙公司
8 电晕机 22 175.31 44.82 25.57% 母公司/孙公司
9 恒温房 2 136.40 110.48 81.00% 母公司
10 修边复卷机 3 64.62 50.98 78.89% 母公司
11 切片机 5 57.31 23.20 40.48% 母公司/孙公司
12 叉车 24 41.28 18.35 44.45% 母公司
13 压合机(一体式) 1 30.77 23.46 76.24% 母公司
14 松紧卷机 4 27.03 5.80 21.46% 母公司
15 冷水机 4 23.33 11.06 47.41% 母公司
16 切片机检测系统 1 20.51 15.64 76.26% 母公司
17 双螺杆挤出机 1 17.09 13.03 76.24% 母公司
18 搅拌桶 14 15.56 10.61 68.19% 母公司
多功能背板裁切
19 1 14.96 11.29 75.47% 母公司

20 堆高车 18 14.97 8.16 54.51% 母公司
21 造粒机 2 11.58 7.41 63.99% 母公司
22 空压机 9 10.25 3.98 38.83% 母公司

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均用于太阳能电池背板、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防护膜和
POE 膜的研发与生产。

2、房屋建筑物

截至 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拥有房屋建筑物的具体情况如下:
建筑面积 他项
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房屋位置 用途
(m2) 权利
赣(2016)宜春市 宜春市经济技术
明冠
1 不动产权第 开发区经发大道 3,948.10 工业 抵押
新材
0009295 号 32 号
赣(2016)宜春市 宜春市经济技术
明冠
2 不动产权第 开发区经发大道 3,634.63 工业 抵押
新材
0009297 号 32 号
赣(2016)宜春市 宜春市经济技术
明冠
3 不动产权第 开发区经发大道 3,948.10 工业 抵押
新材
0009301 号 32 号
赣(2016)宜春市 宜春市经济技术
明冠
4 不动产权第 开发区经发大道 729.51 工业 抵押
新材
0009303 号 32 号
5 明冠 赣(2016)宜春市 宜春市经济技术 729.51 工业 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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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他项
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房屋位置 用途
(m2) 权利
新材 不动产权第 开发区经发大道
0009304 号 32 号
赣(2016)宜春市 宜春市经济技术
明冠
6 不动产权第 开发区经发大道 1,944.00 工业 抵押
新材
0009314 号 32 号
赣(2016)宜春市 宜春市经济技术
明冠
7 不动产权第 开发区经发大道 1,044.00 工业 抵押
新材
0009315 号 32 号
赣(2016)宜春市 宜春市经济技术
明冠
8 不动产权第 开发区经发大道 1,062.72 工业 抵押
新材
0009316 号 32 号
赣(2016)宜春市 宜春市经济技术
明冠
9 不动产权第 开发区经发大道 1,278.05 工业 抵押
新材
0009318 号 32 号
赣(2016)宜春市 宜春市经济技术
明冠
10 不动产权第 开发区经发大道 1,638.70 工业 抵押
新材
0009320 号 32 号
赣(2017)宜春市
明冠 宜春市经发大道
11 不动产权第 2,022.95 工业 抵押
新材 32 号 9 栋
0016442 号
宜春市经济开发
赣(2018)宜春市
明冠 区经发大道 32 号
12 不动产权第 3,634.63 工业 -
新材 一号地块 9 栋厂
0015050 号

宜春市经济开发
赣(2018)宜春市
明冠 区经发大道 32 号
13 不动产权第 870.79 工业 -
新材 一号地块 11 栋宿
0015047 号

赣(2018)宜春市 宜春市经济开发
明冠
14 不动产权第 区经发大道 32 号 6,586.53 工业 -
新材
0015043 号 一号地块 7 栋厂房
赣(2018)宜春市 宜春市经济开发
明冠
15 不动产权第 区经发大道 32 号 6,586.53 工业 -
新材
0015034 号 一号地块 8 栋厂房
宜春市经济开发
赣(2018)宜春市
明冠 区经发大道 32 号
16 不动产权第 1,884.99 工业 -
新材 一号地块 12 栋宿
0015025 号

赣(2019)宜春市不 宜春市经济开发
明冠
17 动产权第 0031060 区经发大道 32 号 4,838.56 工业 -
新材
号 (3-3 地块)1-1 栋
宜春市经济技术
赣(2019)宜春市不
明冠 开发区经发大道
18 动产权第 0031062 4,289.76 工业 -
新材 32 号(3-2 地块)1-2



公司以自建方式合法拥有上述房屋的所有权,该等房屋所有权不存在权属纠
纷或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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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形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无形资产原值 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净值
土地使用权 7,485.84 392.48 7,093.36
办公软件 129.62 37.07 92.55
合计 7,615.46 429.55 7,185.91

1、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共取得 27 项土地使用权,具体情
况如下:
取得 他项
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坐落 面积(m2) 终止日期 用途
方式 权利
赣(2018)宜
宜春市经济
明冠 春市不动产
1 开发区经发 1,866.98 2057.8.13 工业 出让 -
新材 权 第
大道 32 号
0013835 号
宜 春 国 用 宜春市经济
明冠
2 ( 2013 ) 第 开发区(明冠 29,574.97 2057.8.13 工业 出让 抵押
新材
11010514 号 二号地块)
宜春市经济
宜 春 国 用
明冠 开发区景观
3 ( 2013 ) 第 1,301.31 2061.3.7 工业 出让 抵押
新材 大道以西、海
11010513 号
佳电器以南
赣(2016)宜
宜春市经济
明冠 春市不动产
4 开发区经发 5,915.27 2057.8.13 工业 出让 抵押
新材 权 第
大道 32 号
0008435 号
赣(2017)宜
宜春市经发
明冠 春市不动产
5 大道 32 号 9 4,364.94 2057.8.13 工业 出让 抵押
新材 权 第

0016442 号
赣(2016)宜 宜春市经济
明冠 春市不动产 技术开发区
6 4,519.90 2057.8.13 工业 出让 抵押
新材 权 第 经发大道 32
0009295 号 号
赣(2016)宜 宜春市经济
明冠 春市不动产 技术开发区
7 6,610.45 2057.8.13 工业 出让 抵押
新材 权 第 经发大道 32
0009297 号 号
赣(2016)宜 宜春市经济
明冠 春市不动产 技术开发区
8 3,948.11 2057.8.13 工业 出让 抵押
新材 权 第 经发大道 32
0009301 号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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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 他项
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坐落 面积(m2) 终止日期 用途
方式 权利
赣(2016)宜 宜春市经济
明冠 春市不动产 技术开发区
9 1,766.01 2057.8.13 工业 出让 抵押
新材 权 第 经发大道 32
0009303 号 号
赣(2016)宜 宜春市经济
明冠 春市不动产 技术开发区
10 1,997.65 2057.8.13 工业 出让 抵押
新材 权 第 经发大道 32
0009304 号 号
赣(2016)宜 宜春市经济
明冠 春市不动产 技术开发区
11 1,958.00 2057.8.13 工业 出让 抵押
新材 权 第 经发大道 32
0009314 号 号
赣(2016)宜 宜春市经济
明冠 春市不动产 技术开发区
12 1,049.75 2057.8.13 工业 出让 抵押
新材 权 第 经发大道 32
0009315 号 号
赣(2016)宜 宜春市经济
明冠 春市不动产 技术开发区
13 1,072.00 2057.8.13 工业 出让 抵押
新材 权 第 经发大道 32
0009316 号 号
赣(2016)宜 宜春市经济
明冠 春市不动产 技术开发区
14 2,292.24 2057.8.13 工业 出让 抵押
新材 权 第 经发大道 32
0009318 号 号
赣(2016)宜 宜春市经济
明冠 春市不动产 技术开发区
15 1,912.20 2057.8.13 工业 出让 抵押
新材 权 第 经发大道 32
0009320 号 号
赣(2017)宜
明冠 春市不动产 宜春市经发
16 3,074.29 2067.4.16 工业 出让 抵押
新材 权 第 大道 32 号
0012154 号
宜春市经济
赣(2018)宜
开发区经发
明冠 春市不动产
17 大道 32 号一 2,750.58 2057.8.13 工业 出让 -
新材 权 第
号地块 12 栋
0015025 号
宿舍
宜春市经济
赣(2018)宜
开发区经发
明冠 春市不动产
18 大道 32 号一 9,611.08 2057.8.13 工业 出让 -
新材 权 第
号地块 8 栋
0015034 号
厂房
宜春市经济
赣(2018)宜
开发区经发
明冠 春市不动产
19 大道 32 号一 9,611.08 2057.8.13 工业 出让 -
新材 权 第
号地块 7 栋
0015043 号
厂房
20 明冠 赣(2018)宜 宜春市经济 1,178.73 2057.8.13 工业 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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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 他项
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坐落 面积(m2) 终止日期 用途
方式 权利
新材 春市不动产 开发区经发
权 第 大道 32 号一
0015047 号 号地块 11 栋
宿舍
宜春市经济
赣(2018)宜
开发区经发
明冠 春市不动产
21 大道 32 号一 5,303.66 2057.8.13 工业 出让 -
新材 权 第
号地块 9 栋
0015050 号
厂房
赣(2019)宜
宜春市经开
明冠 春市不动产
22 区宜商大道 145,640.87 2069.1.9 工业 出让 -
新材 权 第
以东地段
0035810 号
赣(2019)宜 宜春市经济
明冠 春市不动产 技术开发区
23 20,913.45 2064.6.19 工业 出让 -
新材 权 第 经发大道 32
0026549 号 号(3-1 地块)
宜春市经济
赣(2019)宜
技术开发区
明冠 春市不动产
24 经发大道 32 3,985.27 2064.6.19 工业 出让 -
新材 权 第
号(3-2 地块)
0031062 号
1-2 栋
宜春市经济
赣(2019)宜
开发区经发
明冠 春市不动产
25 大 道 32 号 5,595.80 2064.6.19 工业 出让 -
新材 权 第
(3-3 地块)
0031060 号
1-1 栋
赣(2019)宜
宜春市经开
明冠 春市不动产
26 区春和路以 113,277.34 2069.1.9 工业 出让 -
锂膜 权 第

0010432 号
苏(2020)苏 相城区北桥
苏州 州市不动产 街道徐家观
27 22,234.00 2050.4.16 工业 出让 -
明冠 权 第 路东、泗荡泾
7008725 号 路北

2、商标权

截至 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拥有的商标权情况如下:

序号 权利人 注册号/申请号 国际分类 商标文样 注册有效期
明冠新
1 11992088 17 2014.6.21-2024.6.20


明冠新 2010.10.14-
2 6305771 17
材 2030.10.13




1-1-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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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利人 注册号/申请号 国际分类 商标文样 注册有效期

明冠新
3 6305772 9 2010.4.21-2030.4.20



明冠新
4 1728386 17 2017.5.22-2027.5.22


明冠新 2017.12.14-
5 21707872 17
材 2027.12.13
明冠新
6 23132643 17 2018.3.7-2028.3.6


明冠新
7 23736960 17 2018.7.7-2028.7.6


注:上述第 4 项商标证书为印度政府颁发。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上述注册商标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

3、专利权

截至 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拥有的专利权情况如下:
序 权利 取得 专利
名称 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期
号 人 方式 期限
明冠 一种凹凸聚酯膜及其制 继受
1 发明 2008100291001 2008.06.27 20 年
新材 备工艺 取得
明冠 继受
2 锂电池封装铝塑膜 发明 2010102654350 2010.08.26 20 年
新材 取得
明冠 复合式光伏封装基材的 继受
3 发明 2010105419314 2010.11.12 20 年
新材 制备方法 取得
一种动力锂电池铝塑膜
明冠 原始
4 双面涂布单次复合制备 发明 2013101499099 2013.04.26 20 年
新材 取得
方法
明冠 一种复合型高导热金属 原始
5 发明 2013102556741 2013.06.25 20 年
新材 背板 取得
明冠 一种导热型太阳能电池 原始
6 发明 2013102556686 2013.06.25 20 年
新材 封装背板膜的制备方法 取得
明冠 一种 EVA 膜及其制备 继受
7 发明 2013102949365 2013.07.15 20 年
新材 方法 取得
明冠 继受
8 高散热太阳能电池背板 发明 2013106008229 2013.11.25 20 年
新材 取得
明冠 一种锂电池铝塑膜及制 继受
9 发明 2013106144632 2013.11.28 20 年
新材 备方法 取得
明冠 聚合物锂离子电池软包 继受
10 发明 2013107449322 2013.12.31 20 年
新材 装膜及其制备方法 取得
明冠 一种太阳能电池背板用 原始
11 发明 2014103728006 2014.07.31 20 年
新材 薄膜及其制备方法 取得


1-1-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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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权利 取得 专利
名称 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期
号 人 方式 期限
一种太阳能光伏电池组
明冠 原始
12 件透明背板复合膜及其 发明 2014104231876 2014.08.26 20 年
新材 取得
制备方法
明冠 一种高散热光伏组件用 原始
13 发明 2014107020307 2014.11.28 20 年
新材 背板及其制备方法 取得
明冠 一种太阳能背板透明聚 原始
14 发明 2014107021297 2014.11.28 20 年
新材 氨酯涂料及其制备方法 取得
明冠 一种锂电池封装用铝塑 原始
15 发明 2014107314781 2014.12.05 20 年
新材 膜及其制造工艺 取得
一种表层做疏油处理的
明冠 原始
16 锂电池封装用铝塑膜及 发明 201410731464X 2014.12.05 20 年
新材 取得
其制备工艺
一种太阳能组件封装用
明冠 高水汽氧气阻隔性的 原始
17 发明 2014108474010 2014.12.31 20 年
新材 EVA 胶膜及其制备方 取得

一种太阳能组件封装用
明冠 高紫外线阻隔性的 原始
18 发明 2014108472636 2014.12.31 20 年
新材 EVA 胶膜及其制备方 取得

明冠 一种太阳能电池背板用 原始
19 发明 2014108472015 2014.12.31 20 年
新材 薄膜及其制备方法 取得
明冠 光伏组件背面保护膜及 原始
20 发明 2015100442073 2015.01.28 20 年
新材 其制备方法 取得
明冠 一种无氟两层共挤光伏 原始
21 发明 2015104971358 2015.08.14 20 年
新材 背板及其制备方法 取得
一种聚烯烃合金材料及
明冠 原始
22 应用其的光伏背板和光 发明 201510497420X 2015.08.14 20 年
新材 取得
伏组件
明冠 一种涂料中超细粉体的 原始
23 发明 2017104815541 2017.06.22 20 年
新材 分散装置和分散方法 取得
明冠 一种锂离子电池用铝塑 原始
24 发明 2018114525408 2018.11.30 20 年
锂膜 膜的制备方法 取得
一种锂电池铝塑膜复合
明冠 原始
25 用黑色胶黏剂及其制备 发明 2018115830836 2018.12.24 20 年
锂膜 取得
方法
一种锂电池铝塑膜用的
明冠 原始
26 外保护涂料及其制备方 发明 2018115830681 2018.12.24 20 年
锂膜 取得

明冠 实用 继受
27 复合式光伏封装基材 2010206042217 2010.11.12 10 年
新材 新型 取得
明冠 一种涂装业可视化间隙 实用 原始
28 2012203732031 2012.07.31 10 年
新材 检测装置 新型 取得
明冠 一种涂装业张力控制装 实用 原始
29 2012203775728 2012.08.01 10 年
新材 置 新型 取得
明冠 一种涂装业大卷材紧卷 实用 原始
30 201320345483X 2013.06.17 10 年
新材 熟化制具 新型 取得



1-1-172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权利 取得 专利
名称 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期
号 人 方式 期限
明冠 一种涂装业弹性收卷治 实用 原始
31 2013203454878 2013.06.17 10 年
新材 具 新型 取得
明冠 一种涂布上料精密宽幅 实用 原始
32 2013203454882 2013.06.17 10 年
新材 控制装置 新型 取得
明冠 一种涂装业大重量卷材 实用 原始
33 2013203454204 2013.06.17 10 年
新材 安全装卸夹具装置 新型 取得
明冠 实用 继受
34 一种 EVA 膜 201320418546X 2013.07.15 10 年
新材 新型 取得
明冠 实用 继受
35 高散热太阳能电池背板 2013207491039 2013.11.25 10 年
新材 新型 取得
明冠 一种锂电池软包装用铝 实用 继受
36 2013207463414 2013.11.25 10 年
新材 塑膜 新型 取得
明冠 聚合物锂离子电池软包 实用 继受
37 2013208830020 2013.12.31 10 年
新材 装膜 新型 取得
明冠 一种增效型太阳能电池 实用 原始
38 201420428460X 2014.07.31 10 年
新材 背板 新型 取得
明冠 一种太阳能光伏电池组 实用 原始
39 2014204834417 2014.08.26 10 年
新材 件透明背板复合膜 新型 取得
明冠 一种表层耐电解液腐蚀 实用 原始
40 2014205518582 2014.09.25 10 年
新材 的锂电池封装用铝塑膜 新型 取得
明冠 一种涂覆型荧光增效太 实用 原始
41 2014205594162 2014.09.28 10 年
新材 阳能电池背板 新型 取得
明冠 一种增效型太阳能电池 实用 原始
42 2014207116165 2014.11.25 10 年
新材 铝基背板 新型 取得
明冠 一种熟化烘箱全方位温 实用 原始
43 2014207114390 2014.11.25 10 年
新材 度监控及调节装置 新型 取得
明冠 具有氟膜层热封膜的锂 实用 原始
44 2014207112287 2014.11.25 10 年
新材 离子电池铝塑膜 新型 取得
明冠 一种太阳能背板无缝柔 实用 原始
45 2014207112037 2014.11.25 10 年
新材 性复合机构 新型 取得
明冠 一种涂装业液态胶防爆 实用 原始
46 2014207112272 2014.11.25 10 年
新材 防挥发输送机构 新型 取得
明冠 实用 原始
47 一种横杆卸料装置 2014207112056 2014.11.25 10 年
新材 新型 取得
明冠 一种烘烤热量输送过滤 实用 原始
48 2014207112041 2014.11.25 10 年
新材 装置 新型 取得
明冠 一种涂布烘道在线温度 实用 原始
49 2014207221246 2014.11.26 10 年
新材 监控装置 新型 取得
明冠 涂装业便携式粘尘纸卷 实用 原始
50 2014207215279 2014.11.26 10 年
新材 更换装置 新型 取得
明冠 一种熟化蛋糕盘便携式 实用 原始
51 2014207215086 2014.11.26 10 年
新材 运输治具 新型 取得
明冠 涂装材料的精准裁切装 实用 原始
52 2014207213803 2014.11.26 10 年
新材 置 新型 取得
明冠 一种高散热阻燃型太阳 实用 原始
53 2014207292627 2014.11.28 10 年
新材 能电池背板 新型 取得
明冠 一种高散热耐污型太阳 实用 原始
54 2014207292523 2014.11.28 10 年
新材 能电池背板 新型 取得

1-1-173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权利 取得 专利
名称 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期
号 人 方式 期限
明冠 一种高性能锂电池铝塑 实用 原始
55 2014207291681 2014.11.28 10 年
新材 膜 新型 取得
明冠 一种高散热光伏组件用 实用 原始
56 201420729154X 2014.11.28 10 年
新材 背板 新型 取得
明冠 一种耐污型太阳能电池 实用 原始
57 2014207291643 2014.11.28 10 年
新材 背板 新型 取得
明冠 一种阻燃型太阳能电池 实用 原始
58 2014207290956 2014.11.28 10 年
新材 背板 新型 取得
明冠 一种检查机夹头与支撑 实用 原始
59 2014207821705 2014.12.12 10 年
新材 臂一体化传动机构 新型 取得
明冠 一种背板检查机便携式 实用 原始
60 2014208194513 2014.12.22 10 年
新材 下料及运输装置 新型 取得
明冠 一种流延 EVA 膜出料 实用 原始
61 2014208194424 2014.12.22 10 年
新材 口吸风装置 新型 取得
明冠 光伏行业片材背板的规 实用 原始
62 2014208163695 2014.12.22 10 年
新材 格改切机构 新型 取得
明冠 一种背板裁切机专用裁 实用 原始
63 2014208163676 2014.12.22 10 年
新材 切刀片 新型 取得
明冠 光伏行业背板切片的机 实用 原始
64 2014208192819 2014.12.22 10 年
新材 械纠偏装置 新型 取得
明冠 一种太阳能背板用基膜 实用 原始
65 2014208503061 2014.12.29 10 年
新材 快速切断和胶接装置 新型 取得
明冠 一种背板检查机低位切 实用 原始
66 2014208502317 2014.12.29 10 年
新材 料装置 新型 取得
明冠 一种裁片机切孔刀的位 实用 原始
67 2014208494062 2014.12.29 10 年
新材 置调整装置 新型 取得
明冠 实用 原始
68 太阳能电池背板 2014208603445 2014.12.30 10 年
新材 新型 取得
明冠 实用 原始
69 太阳能电池背板 2014208602828 2014.12.30 10 年
新材 新型 取得
明冠 实用 原始
70 太阳能电池背板 2014208602461 2014.12.30 10 年
新材 新型 取得
明冠 实用 原始
71 太阳能电池背板 2014208587175 2014.12.30 10 年
新材 新型 取得
明冠 实用 原始
72 太阳能电池背板 2014208586986 2014.12.30 10 年
新材 新型 取得
明冠 实用 原始
73 太阳能电池背板 2014208586596 2014.12.30 10 年
新材 新型 取得
明冠 实用 原始
74 太阳能电池背板 2014208586308 2014.12.30 10 年
新材 新型 取得
明冠 实用 原始
75 太阳能电池背板 2014208564559 2014.12.30 10 年
新材 新型 取得
明冠 实用 原始
76 太阳能电池背板 2014208562337 2014.12.30 10 年
新材 新型 取得
明冠 实用 原始
77 太阳能电池背板 2014208561673 2014.12.30 10 年
新材 新型 取得
明冠 一种具有 EVA 紫外线 实用 原始
78 201420864389X 2014.12.31 10 年
新材 阻隔层的太阳能电池背 新型 取得

1-1-174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权利 取得 专利
名称 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期
号 人 方式 期限

一种具有 EVA 水汽氧
明冠 实用 原始
79 气阻隔层的太阳能电池 2014208643781 2014.12.31 10 年
新材 新型 取得
背板
明冠 一种高散热太阳能电池 实用 原始
80 2014208643387 2014.12.31 10 年
新材 背板 新型 取得
明冠 一种具有 PE 耐候层的 实用 原始
81 2014208643230 2014.12.31 10 年
新材 耐污型太阳能电池背板 新型 取得
明冠 一种具有 PE 耐候层的 实用 原始
82 2014208642280 2014.12.31 10 年
新材 增效型太阳能电池背板 新型 取得
明冠 一种耐 1500VDC 电压 实用 原始
83 2015206102386 2015.08.14 10 年
新材 的光伏背板及光伏组件 新型 取得
明冠 一种无氟两层共挤光伏 实用 原始
84 2015206098272 2015.08.14 10 年
新材 背板 新型 取得
明冠 一种胶膜背板复合材料 实用 原始
85 2017215357805 2017.11.16 10 年
新材 的连线生产设备 新型 取得
一种能提高发电效率的
明冠 实用 原始
86 黑色网格太阳能光伏背 2018204264197 2018.03.27 10 年
新材 新型 取得

明冠 实用 原始
87 一种半导体硅光伏组件 2018211181659 2018.07.16 10 年
新材 新型 取得
一种太阳能背板聚烯烃
明冠 实用 原始
88 材料的应力释放调节装 2018221040623 2018.12.14 10 年
新材 新型 取得

明冠 一种具有抗压结构的瓦 实用 原始
89 2018221040835 2018.12.14 10 年
锂膜 楞纸箱 新型 取得
明冠 实用 原始
90 一种电容器用铝塑膜 2018221315683 2018.12.18 10 年
锂膜 新型 取得
明冠 一种防轻微撞击瓦楞纸 实用 原始
91 201920007528X 2019.1.3 10 年
锂膜 箱 新型 取得
明冠 一种防腐隔热覆膜金属 实用 原始
92 2018216617433 2018.10.12 10 年
新材 板 新型 取得
明冠 一种铝塑膜膜材生产设 实用 原始
93 2018221420548 2018.12.18 10 年
锂膜 备 新型 取得
一种集胶水配置、输
明冠 实用 原始
94 送、回流、过滤为一体 2018221393396 2018.12.18 10 年
锂膜 新型 取得
的装置
明冠 实用 原始
95 一种铝塑膜周转物料架 201921065024X 2019.07.09 10 年
锂膜 新型 取得
明冠 外观 原始
96 包装箱 201430469654X 2014.11.25 10 年
新材 设计 取得
明冠 外观 原始
97 包装箱 201430558930X 2014.12.29 10 年
新材 设计 取得
明冠 外观 原始
98 包装箱 201430566802X 2014.12.29 10 年
新材 设计 取得
明冠 外观 原始
99 包装箱 2014305589070 2014.12.29 10 年
新材 设计 取得


1-1-175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权利 取得 专利
名称 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期
号 人 方式 期限
明冠 外观 原始
100 包装箱 2014305666819 2014.12.29 10 年
新材 设计 取得
明冠 外观 原始
101 包装箱 2014305668034 2014.12.29 10 年
新材 设计 取得
明冠 外观 原始
102 包装箱 2014305666772 2014.12.29 10 年
新材 设计 取得
明冠 外观 原始
103 包装箱 2014305666838 2014.12.29 10 年
新材 设计 取得
明冠 外观 原始
104 包装箱 2014305590542 2014.12.29 10 年
新材 设计 取得
明冠 外观 原始
105 包装箱 2014305667154 2014.12.29 10 年
新材 设计 取得
明冠 外观 原始
106 包装箱 2015302707898 2015.07.24 10 年
新材 设计 取得
明冠 外观 原始
107 包装箱 2015302709130 2015.07.24 10 年
新材 设计 取得
明冠 外观 原始
108 包装箱 2015302711959 2015.07.24 10 年
新材 设计 取得

截至 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上述专利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

(三)房产租赁情况

1、承租的房产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承租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场所 面积 租金 用途 租赁期限
苏州工业 苏州工业园区金
43.20 元
园区科技 鸡湖大道 88 号 2020.8.8-
明冠新材 885.74 m2 /平方米 办公、研发
发展有限 人工智能产业园 2021.2.7
/月
公司 G2-303 单元
苏州工业园区金
苏州纳米
鸡湖大道 99 号 33 元/平 2019.8.1-
苏州明冠 科技发展 287.42m2 研发、办公
苏州纳米城西北 方米/月 2022.8.31
有限公司
区 09 幢 404 室
苏州工业园区金
苏州纳米 2019.11.1-
鸡湖大道 99 号 33 元/平
苏州明冠 科技发展 680.54m2 研发、办公 2020.10.3
苏州纳米城西北 方米/月 1
有限公司
区 09 幢 405 室
苏州市恒
苏州相城经济技
澄建设发
术开发区漕湖街
展有限公 2019.11.1-
道漕湖产业园中 1,000.00m 20 元/平
苏州明冠 司、苏州 2 研发、办公 2020.10.3
市路 2 号黄桥工 方米/月 1
相城经济
业园内 5 号标准
技术开发
厂房
区漕湖置


1-1-176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场所 面积 租金 用途 租赁期限
地有限公

CONG TY 租赁期限
TNHH 越南北江省越安 14,082. 自厂房移
FUHUA 县云中乡云中工 7,162.7 2 美元/ 交之日即
越南明冠 (富华责 生产
业区 CN-07 块地 m2 月(未含 2019 年 5
任有限公 CN-07-03 厂房 增值税) 月 6 日起
司) 二年

2、对外出租的房产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对外出租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场所 面积 租金 租赁期限
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
宜春农村商 15 元/平方
区经发大道 32 号(3- 888 平 方 2019.7.1-
明冠新材 业银行股份 米/月(不
3 地块)1-1 栋的 1-A 米 2022.6.30
有限公司 含税)
仓库一二层部分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15 元/平方
江西雄兴实 经发大道 32 号(3-2 地 2,165.52 2019.7.1-
明冠新材 米/月(不
业有限公司 块)1-2 栋 1-B#仓库一 平方米 2022.6.30
含税)
二层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江西雄兴建 10 元/平方
经发大道 32 号(3-2 地 2,035.2 2019.7.1-
明冠新材 设工程有限 米/月(不
块)1-2 栋 1-B#仓库三 平方米 2022.6.30
公司 含税)
四层

2019 年 9 月 11 日,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专项说明:“宜春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租赁 1-A 仓库主要用于在我经开区内开展金融服务
业务。考虑明冠新材该不动产位于产城融合过渡区域,为了便于园区企业办理银
行业务、更好地服务园区企业生产经营,同时满足农商银行对交通便利性等的选
址需求,我区规划部门知悉并同意前述租赁事项。该等安排符合我经开区实际发
展现状,兹确认明冠新材不会因前述租赁事项而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等法律责
任。”

六、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未拥有特许经营权。

七、发行人核心技术与研发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围绕主业


1-1-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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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了严谨科学的研发项目开发体系,建立了公司保密制度,对研发涉及的技术
资料、知识产权文件等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形成了良好的研发环境。

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公司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体系,其主
要包括功能性高分子薄膜研制技术、特种粘合剂开发技术、材料界面处理技术、
材料光学设计技术、精密涂布复合技术和功能性材料分散技术等。在薄膜基材和
胶粘剂制备、材料表面处理以及涂布复合工艺方面形成了公司的核心能力,增强
了公司的比较优势和市场竞争力。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获得发明专利授权 26 项,实用新型专利
授权 69 项,并有 11 项发明专利及 6 项实用新型专利尚在受理中。公司作为主要
起草单位,参与起草《GB/T 31034-2014 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用绝缘背板》国家
标准;公司作为副组长单位参与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起草
《T/CIAPS0005-2018 锂离子电池用铝塑复合膜》团体标准。

公司太阳能电池背板产品性能指标与国家标准性能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产品性能要求
序号 性能 单位
国标 公司复合背板
热收缩率 MD ≤1.5 ≤0.8
1 (150℃, %
30 min) TD ≤1.0 ≤0.5
水蒸气透过率
2 电解法(38℃, g/(㎡d) ≤2.0 1.0-1.3
90%R.H.)
3 层间剥离强度 N/10 mm ≥4 5-10
背板/EVA 剥离强度
4 N/10 mm ≥60 60-180
(180°)
背板/硅胶剥离强度
5 N/10 mm ≥10 30-50
(180°)
6 击穿电压 kV ≥16 18-28
7 体积电阻率 Ωm ≥1.0×1013 1.0×1015
8 系统最大电压 V ≥1000 1000/1500
600(最高等
9 CTI V >200
级)
10 反射率 % >70 85-96
11 DH 测试 h 1000 3000
12 UV 测试 KWhm-2 60 200



1-1-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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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TC 200 - 200 400-600
14 HF10 - 10 40
15 落沙性能 L 100 120

公司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产品性能指标与团体标准性能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产品性能要求

序号 性能 单位 3C 产品铝塑膜 动力电池铝塑膜
团体 公司 团体
公司铝塑膜
标准 铝塑膜 标准
剥离 PA/AL N/15mm ≥3 ≥6 ≥3 ≥6
1
强度 CPP/AL N/15mm ≥8 ≥10 ≥12 ≥15
2 耐电解液浸泡 N/15mm ≥6 ≥8 ≥8 ≥10
机械性能
3 mm ≥6 ≥6 ≥6 ≥6
(冲深)
4 水汽透过率 ppm.7day - ≤100 - ≤100

总体而言,公司产品各项性能指标均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一)发行人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

公司生产经营采用的主要核心技术基本情况如下:
对应专利技术
核心技术 主要产品 技术名称 技术来源
及非专利技术
太阳能电池 太阳能电池背板用聚烯 2014103728006
自主研发
背板 烃薄膜基材制备技术 2018221040623
功能性高分子薄
弹性体塑料配方设计及
膜研制技术 光伏封装中
其热熔胶膜流延挤出加 自主研发 2017215357805
间膜材料
工技术
太阳能电池 抗水解耐候性胶粘剂改
自主研发 2017104815541
特种粘合剂开发 背板 性开发技术
技术 锂电池封装 可挠性防腐胶粘剂改性
自主研发 2013107449322
铝塑膜 开发技术
太阳能电池 聚合物薄膜表面改性处
自主研发 2014108472015
背板 理技术
材料界面处理技
铝塑膜 金属箔表面处理技术 自主研发 2014107314781

光伏封装中
胶膜表面结构设计技术 自主研发 2017215357805
间膜材料
材料光学设计技 太阳能电池 增强反射型薄膜成型技 2014207116165
自主研发
术 背板 术 2014205594162
2014207112287
铝塑膜 多功能涂布复合技术 自主研发
精密涂布复合技 2013101499099
术 2014207291681
铝塑膜 干热复合工艺制备技术 自主研发
201310614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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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专利技术
核心技术 主要产品 技术名称 技术来源
及非专利技术
太阳能电池
背板、铝塑 薄膜超低张力控制技术 自主研发 2012203775728

太阳能电池
涂料、纳米粉体改性胶
背板、铝塑 自主研发 2017104815541
粘剂分散技术

功能材料分散技
太阳能电池

背板、光伏
薄膜共混粒子分散技术 自主研发 201510497420X
封装中间膜
材料

公司上述核心技术先进性的具体表征及与产业的融合情况如下:

1、功能性高分子薄膜研制技术

(1)太阳能电池背板用聚烯烃薄膜基材制备技术

公司针对光伏发电领域对于高性价比封装背板材料的需求,在对 TPT/KPK
结构背板性能稳定性和可靠性进行深度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不同类型的聚烯烃
粒子进行选型、配方优化以及制膜工艺的改进等方式,成功开发出适用于太阳能
电池背板的聚烯烃类薄膜制备相关技术,并通过持续不断的配方优化、工艺改进,
开发出性能成熟的 M 膜产品。该产品可替代 TPT/KPK 结构背板内侧的氟膜,实
现了太阳能电池组件背板产品的降本增效。

通过对 M 膜产品的持续运用,公司开发出 TPM/KPM 结构背板产品,该结
构产品具有层压粘结强度高、环境耐候性能好、可靠性强,能增加组件功率等特
点。报告期内,该产品已被隆基股份、晶澳科技、协鑫集团、阿特斯等大型主流
组件客户验证并使用,产品性能已经受实地验证,能充分保障光伏组件的使用寿
命。

同时,公司以 M 膜产品并作为背板内层材料,已成功开发出 BO 结构背板。
BO 背板成功通过 TUV 等第三方认证机构苛刻环境可靠性测试,并已成功应用
于分布式光伏组件上,具有极高的性价比和安全可靠性,受到了 REC、LG、Vina
Solar 等国外大型组件企业的青睐。

(2)弹性体塑料配方设计及其热熔胶膜流延挤出加工技术

公司通过对双玻组件的应用发展等相关趋势的把握,在选择具有优异的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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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原材料粒子及自主开发的偶联剂、交联剂、助交联剂等基础上,成功开发出了
具有高透光、耐紫外、耐高湿特点的光伏组件封装 POE 膜。该产品对双玻组件
层压工艺要求低,产品性能稳定,受到了市场的肯定。

2、特种粘合剂开发技术

(1)抗水解耐候性胶粘剂改性开发技术

复合型背板由于具有成熟度高、可靠性强等特点广泛应用于光伏组件中,其
背板复合粘结所需要的胶粘剂,作为影响背板可靠性的核心材料,具有十分重要
的作用。公司现已拥有行业领先的太阳能电池背板胶粘剂开发技术,广泛运用在
公司太阳能电池背板产品中,其产品在层间剥离强度(达到 5-10 N/10 mm)、抗
紫外(UV 达到 200 KWhm-2)和耐冷热冲击(HF 指标达到 40、TC 指标达到
400-600)等技术指标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并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公司经过广泛的测试筛选已开发出适用于不同结构背板的成熟胶粘剂配方,
使胶粘剂在不同结构背板中的薄膜性能、薄膜粘结等指标均得到最优化。

(2)可挠性防腐胶粘剂改性开发技术

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作为复合薄膜材料,其电解液的耐防腐蚀性能和封装冲
深性能是决定其产品性能的主要指标。铝塑膜材料层间的胶粘剂需要在电解液环
境中保持性能稳定,同时胶粘剂也会对铝塑膜封装过程中的冲深性能产生较大影
响。公司通过聚氨酯、聚烯烃、丙烯酸等体系树脂利用交联复配工艺,开发出具
有优异耐腐蚀性能的胶粘剂,同时亦使铝塑膜产品冲深性能表现良好,目前已经
批量应用于公司铝塑膜产品生产。

3、材料界面处理技术

(1)聚合物薄膜表面改性处理技术

随着光伏发电行业降本增效趋势不断推进,对于光伏材料在控制成本的前提
下努力提升产品性能提出了新的要求。公司通过长期探索,采用对聚酯、尼龙、
氟膜、聚烯烃等基膜表面进行等离子处理增加表面张力,也可根据客户产品需求
额外采用物理真空气相沉积无机陶瓷薄膜改善背板水透性能或者采用特别增加
涂布过渡层等方法,有效增强聚合物薄膜复合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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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属箔表面处理技术

金属箔如铜箔、铝箔等一般需要在复合前需要进行清洗、钝化等相关处理,
如处理不当将严重影响最终产品性能及稳定性。公司采用独有的免清洗钝化工艺,
使金属箔表面形成一层致密的氧化层,后续可直接与其他材料一步涂布复合成铝
塑膜。该处理技术具有操作简单、工艺稳定及保证产品质量等优点。

(3)胶膜表面结构设计技术

POE 膜在层压过程中,如 POE 膜熔融后气体未及时排出,会显著影响层压
件的外观及相关性能可靠性。结合客户层压工艺条件,公司自主开发多种爆破纹、
井字纹、斜条纹等 POE 膜表面形貌,可快速将层压件 POE 膜上的气体排出,从
而实现快速层压的效果。采用该工艺生产的产品可有效改善在组件生产合片环节
打滑情况,提高生产效率。公司在此基础上开发出的快速型层压 POE 膜产品,
已经下游主流组件企业认证,并将逐渐导入其供应系统。

4、材料光学设计技术

(1)增强反射型薄膜成型技术

随着光伏产业发展中的降本增效需求,高功率组件的开发成为行业的关注点,
如何提升光伏组件对太阳光二次吸收成为组件研发的新方向。太阳能电池背板作
为核心封装材料,在提升组件对太阳光的二次吸收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公司利用具有反射功能的填料、助剂,与聚烯烃粒子复配共混方式,成功开
发出了具有高反射性能 M 膜产品。在涂布复合后的背板产品具有高反射性,其
反射率可超过 90%(目前市场上常规背板的反射率为 70-80%),尤其是黑色高反
射背板可显著提升光伏组件 1%左右的转换效率。

针对光伏组件中,非硅片区域光谱没有得到有效利用的问题,公司对在背板
产品内层进行特殊结构处理,形成定向反射效果,增加对非硅片区域太阳光的有
效利用。同时,通过公司自主开发的光谱转换材料,可在背板内层形成紫外光转
换薄膜,将紫外光谱转换为可见光光谱,再反射到组件硅片进行光谱二次吸收,
使得成型薄膜产品的光谱反射率达到最优化,有助于增强光伏组件的转换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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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精密涂布复合技术

(1)多功能涂布复合技术

目前行业双面涂布大多采用在单面涂布完成后再进行二面涂布的方法,该方
法需要同时配置两个涂布复合及干燥单元,具有操作繁琐,产品生产周期较长等
问题,且在量产过程中将较大概率的出现跑偏、产品折皱、变形等问题。

公司针对双面涂布方法易出现的问题,经过长期探索实践,成功的将传统涂
布设备升级改造成可一次涂布多层及复合的专用设备,能有效提高生产线涂布复
合效率,同时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及产品的一致性。同时该设备采用先进的定量涂
布方式,能有效保证产品厚度的均一性。

在干燥环节,公司通过技术攻关将现有烘箱改造成为悬浮式烘箱,保证了铝
箔及半成品在烘箱中为非接触式烘烤,该干燥方法能显著提升干燥效率及成品良
品率。

该涂布复合技术目前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应用于锂电池用铝塑膜产品生产,
其稳定性得到明显提升,获得客户的广泛认可。

(2)干热复合工艺制备技术

锂电池用铝塑膜产品目前的制备方法主要分为干法和热法两种,其对比情况
如下:

序号 干法 热法
铝箔和流延聚丙烯膜之间热熔胶黏树
铝箔和流延聚丙烯膜之间用传统胶
工艺 脂粘结后,然后在缓慢升压的条件下
粘剂复合而成
热合成
冲深成型性能、外观优(杂质、针 耐电解液和隔水性能好,冲深成型性
优劣 孔和鱼眼少),裁切性能良好,耐电 能、防短路性能较差,外观、裁切性
解液、隔水性能偏弱 能较差
3C数码电子电池、动力电池和储能
应用 3C 数码电子电池
电池
代表厂商 昭和电工 大日本印刷 DNP
尼龙 尼龙
胶粘剂 胶粘剂
示意图 铝箔 铝箔
胶粘剂 热熔胶黏树脂
聚丙烯薄膜 聚丙烯薄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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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法产品的特点为产品在冲深成型、外观、裁切等方面性能优异,但耐电解
液和阻水性能偏弱;热法产品的特点为产品在耐电解液和阻水性能较好,但因生
产过程中有高温高压的制作工艺,产品的冲深性能、外观、裁切性能偏弱。

公司综合上述两种技术方案的优点,规避其技术方案的缺点,通过自主研发,
设计了干热复合制备工艺,并进行了生产流程优化,开发出了具有完全自主知识
产权的干热法生产锂电池用铝塑膜产品制备技术。该技术为利用干法涂布设备实
现热法材料制备的工艺技术,使得产品兼有传统干法和热法的产品优势。公司运
用该项技术所生产的锂电池用铝塑膜产品已经实现批量生产,并获得了客户与市
场的认可。

(3)薄膜超低张力控制技术

多层薄膜材料在涂布复合过程中,由于不同材料特性及厚度等原因,在拉伸
强度、断裂伸长率、翘曲、折皱等表现上均有所差别,故生产过程中的放卷、复
合、收卷程序如张力控制不当会导致产品出现分层、偏移、气泡、褶皱等质量问
题。公司基于在高分子薄膜复合领域多年的经验累积,掌握了多层薄膜复合工艺
的关键技术,保证了在量产太阳能电池背板及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产品的过程中
产品质量可靠性。

6、功能材料分散技术

(1)涂料、纳米粉体改性胶粘剂分散技术

在涂料、纳米粉体改性胶粘剂的制备过程中,公司通过对分散装置提供外界
驱动力增加粉末分散性,并通过在装置中增加温控系统,能有效保证涂料、纳米
粉体改性胶粘剂中的超细粉末具有良好的均匀性和完好性。

对比目前行业内主要采用的球磨、高速分散等方法,采用该方法制备的涂料,
具有均匀细腻特点,其应用于透明背板反射网格中,使得背板反射率有较大提升。
采用该技术制备的纳米粉体改性胶粘剂在光伏背板、铝塑膜复合中均表现出了优
异的稳定性。相较于常规制备方法,其粘结力以及产品稳定性均得到大幅提升。

(2)薄膜共混粒子分散技术

功能性薄膜主要是在聚烯烃粒子中通过添加功能性粒子、无机材料,相关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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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配方等共混挤出成型,其各种材料的共混方式对薄膜最终的性能有重要影响。

公司基于对 M 膜、POE 膜等多种薄膜的自生产要求而开发了相关共混方式,
首先通过自动化定量计量配料,经由涡轮式锥形混料,最后共挤出相关薄膜产品。
该共混方式能稳定保证混料的均匀性,使共挤薄膜质量得到有效保证。

(二)发行人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公司核心技术已应用于主要产品太阳能电池背板及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等
的生产工艺中。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核心技术产品的销售收入,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万元) 33,723.47 93,888.97 86,406.35 59,211.68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98.72% 99.28% 99.69% 99.58%

(三)研发费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含子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研究开发费(万元) 1,303.89 3,732.30 3,351.19 2,074.84
营业收入(万元) 34,159.13 94,574.52 86,678.96 59,461.88
研究开发费/营业收入 3.82% 3.95% 3.87% 3.49%

(四)合作研发情况

2016 年 9 月 1 日,公司与天津工业大学签署了《共建“江西省光电复合材
料工程技术中心”框架协议书》,同时就科研开发、人才培养等方面建立长期合
作关系,主要合同内容如下:

(1)合作开发内容

双方开发内容主要涉及太阳能电池背板材料和动力锂离子电池用包装材料
等,如含氟聚合物的加工及改性、聚烯烃材料加工及改性、胶粘剂合成及改性、
流延聚丙烯膜改性等方面。

(2)研究成果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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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双方共同承担和完成的地方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获得的地方、国家下拨
的科研经费或项目成果奖励,具体分配方式应根据双方在具体项目中的投入情况,
再进行协商分配,必要时可另行签订合作开发协议。

(3)保密措施

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涉及双方商业或技术机密等信息,双方均有义务对彼此
的信息进行保密。

截至目前,双方具体合作方式主要为不定期、非正式的技术沟通、交流,尚
不涉及具体的研发课题和项目,不涉及项目进展及成果权属约定。

(五)公司技术储备情况

在光伏领域,降本增效是发展趋势,提升光伏组件转换效率是产品优化的目
标及方向。公司顺应趋势,积极储备相关技术。公司研发的太阳能透明背板可应
用于已经开始向市场推广的双面组件中;高阻水背板可应用于湿热环境的光伏电
池封装和异质结电池(HIT)组件(除 PREC 技术外的另一种晶硅电池技术路线)。

在锂电池用铝塑膜领域,公司储备研发的柔性电池用铝塑膜材料可用于未来
聚合物锂离子柔性电池上;高端黑色铝塑膜可满足客户定制化的需求。

未来,公司将依托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面向电子电
器、交通运输、建筑等新兴应用领域,致力于为电器防护、安全夹胶玻璃、表面
防护等新型复合膜材料需求提供产品解决方案。

公司正在从事的研发储备项目及其进展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
项目 项目拟达到 所处 相应人
序号 研发投入 采用技术 应用领域
名称 目标 阶段 员
(万元)
可见光近红外
透光率≥
90%,网格区
采用氟膜/PET 基
域光谱反射率 纪孝
太阳能 膜/耐候层、聚酯
≥90%。同时 小批量 熹、卢
1 透明背 123.58 基膜/多层涂布 太阳能组件
满足常规背板 生产 稳、
板 等多种结构的产
的耐老化性 刘礼
品方案。
能,各项性能
老化后保持率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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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
项目 项目拟达到 所处 相应人
序号 研发投入 采用技术 应用领域
名称 目标 阶段 员
(万元)
采用涂布、真空
超低水汽透过
镀膜技术,形成
率,适用于湿
闫洪 致密阻水层,经
热环境的光伏
高阻水 中试 嘉、方 多层复合后产品
2 电池封装和异 404.86 太阳能组件
背板 阶段 艳、 具有高阻水的特
质结电池
吴松 点,同时可根据
(HIT)组
客户需求可开发
件。
透光型产品。
采用超软铝箔进
行复合,并对复
柔性电 张曙
耐弯折≥10 万 实验室 合张力设备系统
池用铝 光、陈
3 次,优异的层 阶段完 24.00 的改造,开发出 锂离子电池
塑膜材 耀仓、
间剥离力。 成 耐弯折的柔性锂
料 苏长平
离子电池用铝塑
膜产品。
区别国内传统的
尼龙涂油墨工
艺,公司采用自
主研发的黑胶,
避免黑胶跟油墨
黑色系铝塑
的兼容性问题,
膜,适合高端 李成
高端黑 从设计上就避免
3C 电子封装应 中试 利、李
4 色铝塑 360.65 潜在风险。通过 锂离子电池
用,且满足常 阶段 留帮、
膜 对黑胶配置、涂
规银色铝塑膜 丁新
布、熟化等核心
的所有性能。
技术的优化生产
新型号的产品。
此产品工艺是属
于国内首创,产
品性能稳定。
具备及其优异 经对特定高分子
的抗腐蚀性 纪孝 材料进行功能性
特种胶 能,可应用于 中试阶 熹、王 接枝反应处理,
5 80.80 防腐应用
粘剂 公司的特种功 段 有富、 使其具备高粘结
能产品的开发 卢慧 力和耐腐蚀液腐
与生产。 蚀的性能。
开发高绝缘性聚
合物薄膜材料,
同时开发低介电
开发适用于光 性能的压敏胶粘
李涛
电器设 伏组件快速修 剂,以精密涂布
小批量 勇、张
6 备防护 复、电器设备 194.59 复合技术在高分 电子电器
生产 伟祥、
材料 防护的高频、 子薄膜上涂布胶
徐海燕
绝缘防护薄膜 粘剂,开发出适
用于高频、绝缘
相关环境的防护
胶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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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
项目 项目拟达到 所处 相应人
序号 研发投入 采用技术 应用领域
名称 目标 阶段 员
(万元)
选择高拉伸强度
弹性体粒子,添
加合适偶联剂、
开发应用于双
交联剂等助剂配
面电池组件、
POE 弹 方,经流延挤出
BIPV 光伏建 纪孝 光伏建筑一
性体中 小批量 压花技术处理,
7 筑一体化、家 熹、张 397.18 体化,夹胶
间膜材 生产 开发出适用于高
装用夹层玻 伟祥 玻璃
料 强度夹胶玻璃的
璃,提高玻璃
中间膜产品,其
应用安全性。
可广泛应用于双
面光伏组件、建
筑、家装行业等。

(六)研发架构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公司设立研发中心,并于 2014 年升级为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
中心。成立该中心主要目的包括:光电复合材料研发及与产业链相关的关键性、
基础性和共性技术研发;光伏组件背板、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光学膜等光电复
合材料产品研发;光电复合材料的研发、设计、实验及咨询服务。

目前该中心拥有设施完善的综合实验室,一批高水平专业化的研发管理人员
和专业技术人员。研发成果已申请多项专利权,并获得了江西省科学技术进步二
等奖、江西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以及江西省宜春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等相关
荣誉。

该中心的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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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发管理制度

(1)完备的研发项目跟踪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新产品设计与开发控制程序,按照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来跟踪
与管理研发项目。明确从项目立项、产品设计和工艺过程开发、内外部评审与批
准、以及客户反馈评定与改善等工作步骤,保证项目管理进度和工作质量,确保
产品能满足立项目标和客户的相关要求,并同时保证产品满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
全管理体系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完善的研发项目人财物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较为完善的研发项目人财物管理制度。公司实行岗位责任制,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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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备的岗位责任定位、系统的员工能力发展体系、有效及时的员工激励计划、准
确的岗位考评制度。对于研发物资实行分类管理,物资领用、物资保存和物资借
用均有相应管理规则。

(3)严格的研发支出审批制度

公司严格执行研发支出审批制度,发生的各项研发开支需经项目负责人、分
管技术工作的领导、研发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申购、付款及领用。

(4)严密的知识产权管理系统

公司建立了严密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对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文件、技术资
料进行分级、分类管理,技术人员均需签署保密协议并遵守保密制度,与技术相
关的质量、采购、销售、生产部门都纳入了该管理体系。

2、研发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1)研发人员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培育了一批高水平专业化的研发管理人员和专业技
术人员。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研发团队由 43 名研发人员构成,全部为
专职研发人员,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 11.78%。

(2)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核心技术人员 6 名,分别为闫洪嘉、李
涛勇、李成利、徐海燕、纪孝熹、张曙光,上述人员均为拥有多年从业经验,具
有较强专业背景,是公司新产品、新技术研发的骨干力量。

①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依据

为适应公司长期业务发展及持续研发需要,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经 2020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制定了《核心技术
人员认定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认定标准由必备条件标准及认定条件标准两部分组成。其
中,必备条件标准系核心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标准,对于不具备必备条件的
员工,原则上不得参与核心技术人员的评选;认定条件标准为核心技术人员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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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考核标准,公司根据员工认定标准分数,从高到低评选核心技术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的必备条件标准包括:与公司或其子公司签署正式劳动合同;
在研发或生产岗位担任重要职务,在某一具体领域具有较为突出贡献;劳动关系
稳定,不存在明显离职意向,且入职时间不得少于三年,如公司认为该人员对未
来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除外;提名时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的情况,最近三年不存在
收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重大负债且到期无法偿还的情况;具有担任
核心技术人员的主观意愿;其他公司认为应当具备的必备条件。

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条件标准包括:教育背景、公司职务、任职年限、专利
数量、技术成果等。公司针对上述五个方面对公司研发人员进行评分,并根据评
分合计数的结果,从高到低,选定核心技术人员候选人名单,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批准。

2020 年 3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根据上述认定办法选定的
核心技术人员候选人名单,选举产生了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②核心技术人员的研发贡献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闫洪嘉先生为国家创新创业人才、江西省第十三届人大
代表、宜春市第四届人大代表。曾主持或参与了“一种凹凸聚酯膜及其制备工艺”、
“一种太阳能电池背板用薄膜及其制备方法”等 8 项发明专利的研发工作。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李涛勇先生,高级工程师,曾任第三届全国
太阳光伏能源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秦皇岛市行业学术技术带头人、南昌
市标准化专家。曾起草和制定国家标准 GB/T 18210-2000《晶体硅光伏(PV)方阵
特性的现场测量》、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业标准 JGJ 203-2010《民
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等多项标准。作为国内最早的光伏行业从
业者,参与了晶体硅光伏技术和产品的引进、消化、创新和产业化。

公司监事会主席兼技术总监李成利先生主持参与了“一种动力锂电池铝塑膜
双面涂布单次复合制备方法”、“一种复合型高导热金属背板”等 10 项发明专
利的研发工作。创立了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干热复合型工艺、开发了可变幅宽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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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传动系统,在涂布行业深耕 16 年,对胶粘剂、涂布工艺、干燥技术、复合技
术、张力控制及相关设备等拥有丰富实战及管理经验。曾获得江西省科学技术进
步奖、宜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等荣誉。

公司研发部研发主管徐海燕女士主要负责公司背板产品的研发工作,曾主持
或参与了“一种无氟两层共挤光伏背板及其制备方法”、“一种聚烯烃合金材料
及应用其的光伏背板和光伏组件”等 11 项发明专利的研发工作。其主持开发的
KPM 结构 1,500V 高系统电压背板产品及 BO 结构背板产品,获得了国内外客户
的好评。徐海燕女士曾获得了昆山市人民政府人才津贴、江西省科技进步奖三等
奖等荣誉。

公司研发部工程师纪孝熹先生主要负责公司背板、防护膜产品的研发工作,
曾主持或参与了“一种太阳能电池背板用薄膜及其制备方法”、“一种太阳能光
伏电池组件透明背板复合膜及其制备方法”等 8 项发明专利的研发工作。其主持
开发的特种防护膜等新产品已实现批量出货。

公司子公司明冠锂膜研发部工程师张曙光先生主要负责公司铝塑膜产品的
研发工作,曾主持或参与了“一种锂电池封装用铝塑膜及其制造工艺”、“一种
表层做疏油处理的锂电池封装用铝塑膜及其制备工艺”等 9 项发明专利的研发工
作。

(七)技术创新机制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发管理制度和研发人员激励机制,形成了以技术专家为
主,全公司共同参与的研发创新机制。主要内容如下:

1、加强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战略合作

公司建立了开放式的创新模式,加强与产业链上下游的技术合作。通过与下
游企业的合作,准确把握相关市场的技术趋势和商业需求,使客户需求成为促进
公司技术进步最直接的驱动力,并通过进入主流客户的供应链保证公司业务方向
的准确性;通过与设备供应商合作,参与生产设备研发,保障量产品质。

2、建立内部激励机制

公司鼓励技术创新,注重人才的激励机制,通过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两个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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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在新产品研发、现有产品的技术改进及工艺优化来调动研发人员的积极性。物
质奖励分为:项目进度完成奖励(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研发任务书中载
明的各项内容的奖励)、产业化激励基金(研发的产品投入市场后,取得的营业
收入的奖励)、专利申报奖励(研究成果申报专利并取得专利证书的奖励)、发表
学术期刊论文奖励、政府申报项目奖励等。精神奖励分为:宣传表彰、职位晋升、
培训学习等(对有潜力、有重要贡献的研发人员派送至国内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
学习,或参加行业专题研讨会,或派送至国外学习考察等)。

3、注重人才培养引进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人才引进、人才培养机制,每年从国内知名高等院校及人
才市场招收优秀员工,建立了以自主培养为主,社会招聘及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
培养为辅的人才储备机制。同时,公司聘请行业内专家作为公司长期技术顾问,
通过专家传授经验和技术来提高技术创新队伍的整体能力,并培养出骨干的人才
队伍。

4、强化全公司的协同创新能力

公司内的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牵头整合技术产品开发的
相关部门(如市场、销售、工程、生产、品质部门),通过制度化的方法来打破
部门界限,形成跨部门的协同创新机制,发挥资源共享的协同效应,提升新技术
和产品开发的效率,并打造行业领先的研发成果及技术产业化能力。

八、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公司在香港设有子公司明冠国际,明冠国际在越南设有全资子公司越南明冠。
明冠国际以及越南明冠的基本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
况”之“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明冠国际除持有越南明冠 100%股权外,尚未开
展其他经营业务。越南明冠的主营业务为太阳能电池背板、铝塑膜等新型复合膜
材料的生产、销售,目前主要业务包括背板生产过程中的后段分切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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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
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机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和董事会秘书工
作细则,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权责范围和
工作程序,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化运行进一步提供了制度保证。同时,本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四
个专门委员会,并制订了相应的工作细则。此外,为保证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和
科学性,公司股东大会选聘了三名独立董事,并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专门委员会等
机构和人员的运行和履职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实际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33 次股东大会会议、23 次董事会会议、13 次监事
会会议,历次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及签署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不存在董事会或高级管理
人员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2、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勤勉尽责地履行职
权,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保障了公司经营决策的
科学性和公正性,对公司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董事
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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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事会秘书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秘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勤勉尽责地
履行职权,确保了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的依法召开,及时向公司股东、董
事通报有关信息,对公司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4、报告期内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曾存在不规范使用银行贷款的行为。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
日,公司已通过制定了《现金管理制度》《融资管理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等多
种措施,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整改,具体情况请详见本节之“十三、发行人与主要
供应商资金往来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均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应有权利及义务,
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治理不存在重大缺
陷。

5、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个专门委员会。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如
下:

委员会名称 委员 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 闫洪嘉、路宝鹏、郭华军 闫洪嘉
审计委员会 罗书章、彭辅顺、闫勇 罗书章
提名委员会 郭华军、彭辅顺、闫洪嘉 郭华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彭辅顺、郭华军、闫洪嘉 彭辅顺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立,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其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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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无特别表决权股份。

三、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协议控制架构。

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一)公司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估

公司管理层认为,随着公司经营发展的不断需要,公司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
情况,逐步建立健全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使公司各项业务有规可循,确保公
司经营的有序进行。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经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包
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
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上述内部控制制度基
本涵盖了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各项业务类型,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且能
够得到有效执行,较好地满足了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需要。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天健审〔2020〕3-440 号《关
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认为: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五、发行人最近三年违法违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规范运作、依法经营,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重大行政处
罚的情况。

六、发行人最近三年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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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

七、发行人的独立性

(一)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
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
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
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
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动情况

公司最近 2 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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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
份权属清晰,最近 2 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
重大权属纠纷。

(七)对发行人持续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
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
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八、发行人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闫洪嘉除持有本公司股份外,其实际控制的公司
还包括宜春一造智能技术有限公司;闫勇除通过博强投资及博汇银投资间接持有
本公司股份外,其实际控制的公司还包括博强投资、博汇银投资、苏州久聚投资
有限公司、苏州城邦达益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西维嘉集成电子有限公司、苏州
聚启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前述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持股情况 主营业务 主要产品
上海博强投资
1 闫勇持有 90%股权 股权投资 无
有限公司
深圳市博汇银
博强投资持有 21.05%的
2 投资合伙企业 股权投资 无
出资额
(有限合伙)
苏州久聚投资
3 闫勇持有 95%股权 股权投资 无
有限公司
主要产品为电磁屏
蔽膜、导电胶、挠
性覆铜板、挠性印
苏州城邦达益 主要从事电子 制电路板等电子专
苏州久聚投资有限公司
4 材料科技有限 专用材料的研 用材料,主要应用
持有 86%股权
公司 发、生产和销售 于手机、平板电脑、
手机摄像头等电子
产品以及 IBC 光伏
电池电路连接器
苏州城邦达益材料科技
江西维嘉集成 无实际经营业
5 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 无
电子有限公司 务

苏州聚启态新 苏州城邦达益材料科技
无实际经营业
6 材料科技有限 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 无

公司 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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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司名称 持股情况 主营业务 主要产品
宜春一造智能 无实际经营业
7 闫洪嘉持有 99%股权 无
技术有限公司 务

由上表可见,上述企业均未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上述企业主要
产品的功能及用途与本公司主要产品太阳能电池背板均具有明显差异。因此,公
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今后与公司之间发生同业竞争关系,保证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公司
实际控制人闫洪嘉、闫勇及其控制的博强投资、博汇银投资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
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本单位未直接或间接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明
冠新材及其子公司有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的业务或活动,也未直接或间接控制与
明冠新材及其子公司有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或经济组织。

2、本人/本单位将来亦不会直接或间接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明冠新材及其子
公司有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的业务或活动,不会直接或间接控制与明冠新材及其
子公司有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或经济组织。

如本人/本单位未来面临任何投资机会或其他商业机会可从事任何可能会与
明冠新材及其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在同等条件下,本人/本单位将赋予明冠新
材该等投资机会或商业机会的优先选择权。

3、本人/本单位保证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的地位损害公
司及其股东的合法利益。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单位将承担因此给公司及股东造成的直接经济
损失。

5、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在公司上市且本人/本单位担任明冠新材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企业期间持续有效,本承诺不可变更或撤销。

为确保承诺能够切实保证公司与城邦达益未来不发生重大的利益冲突,公司
实际控制人闫洪嘉、闫勇于 2020 年 8 月进一步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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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 年 8 月,闫洪嘉、闫勇(以下简称“承诺人”)共同出具《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内容如下:

(1)截至承诺函出具日,承诺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外的其他企业未生产、开
发任何与发行人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
人相同、相似或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2)承诺人及承诺人分别或共同控制的除发行人外的其他企业没有计划以
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
营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参与、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目前及今后进行
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未来承诺人及其分别或共
同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机会,承诺人将确保将该等
商业机会让与发行人。

(3)承诺人将致力于保持发行人与城邦达益及承诺人分别或共同控制的其
他企业之间的相互独立性,防止发生人员、机构、资产的混同,确保各自具有面
向市场独立发展经营业务的能力。

(4)承诺人保证发行人、城邦达益及承诺人分别或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严
格保守自身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执行行之有效的信息隔离,防止秘密信息的
相互泄露,避免发行人、城邦达益及承诺人分别或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进入
彼此的业务领域。

(5)承诺人在此明确:

发行人的业务定位是:基于现有核心技术及生产工艺,从事新型复合膜材料
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重点服务于光伏、软包锂电池、户外建筑材料、高铁及航
空器内饰、户外广告牌等空间膜等行业,为其提供背板、铝塑膜、特种防护膜、
POE 胶膜等封装保护产品;发行人的发展战略是:巩固现有光伏背板市场优势地
位、拓展铝塑膜及特种防护膜的产品市场、提升复合膜材料的综合研发能力,以
及基于现有膜材料相关技术开发新的产品和市场。

城邦达益的业务定位是:基于城邦达益现有核心技术及生产工艺,从事电子
专用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重点为电子产品等行业提供电磁屏蔽膜、导电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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挠性覆铜板、挠性印制电路板等电子专用材料产品;城邦达益的发展战略是:抓
住国家 FPC 产业、5G 产业战略发展机遇,通过不断优化现有产品和市场拓展,
进一步提高城邦达益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将其发展成为国内一流的电子专用材料
生产企业。

基于上述,承诺人保证维持前述业务定位,并围绕前述发展战略分别开展发
行人、城邦达益的业务,保持明确的业务界限划分;同时,对于发行人、城邦达
益无法避免且合理存在的重叠客户,双方应保持业务独立运营。承诺人保证避免
发行人、城邦达益发生相互业务引流、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情形;截至承诺函
出具日及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在承诺人共同及分别控制的企业中,发行人为从
事新型复合膜材料业务的唯一主体。

如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共同及连带地承担因此给发行人造成的直接或间
接经济损失。

2、2020 年 8 月,闫勇进一步出具《关于避免苏州城邦达益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1)截至承诺函出具日,城邦达益未从事且无计划从事任何与发行人相同、
相似或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2)闫勇将不利用任何方式从事对发行人正常经营、发展造成或可能造成
不利影响或者利益对城邦达益倾斜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自身社会资源和
客户资源阻碍或者限制发行人的发展、促进城邦达益的发展;利用自身控制地位
施加影响,造成发行人管理人员、研发技术人员、生产人员、营销人员向城邦达
益转移等不利于发行人发展的情形。

(3)如未来闫勇或城邦达益控制的其他企业拟开展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
经营业务,闫勇或其控制的城邦达益的股东将对此行使否决权,避免城邦达益与
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以维护发行人及其股东的利益。

(4)若发行人今后涉足新的业务领域,则城邦达益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等)直接或间
接地从事、参与、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今后从事的新业务构成竞争或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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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5)闫勇将对城邦达益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束。若城邦达益将来
因收购、兼并或者以其他方式增加与发行人相同、相似或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任何资产或业务,闫勇将要求城邦达益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发行人的竞争:
① 停止生产或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业务;② 以不亚于提供给
任何第三方的交易条件将竞争性业务纳入到发行人经营;③ 将竞争性业务转让
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如闫勇违反上述承诺,则城邦达益因此而获得的收入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城
邦达益因此而造成发行人经济损失的,闫勇将予以全额赔偿。

九、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及中国证监会有关
规,公司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为闫洪嘉,实际控制人为闫洪嘉和闫勇。

(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博强投资 持有公司 17.27%的股份
2 中泰创投 持有公司 6.91%的股份

(三)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苏州明冠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 明冠锂膜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 明冠国际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 越南明冠 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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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或者担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上海博强投资有限公司 闫勇持有其 90%股权
深圳市博汇银投资合伙企业(有
2 博强投资持有其 21.05%的出资额
限合伙)
闫勇持有其 95%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
3 苏州久聚投资有限公司
经理
苏州久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86%股权,闫
4 苏州城邦达益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勇担任其董事长兼总经理
苏州城邦达益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
5 江西维嘉集成电子有限公司
100%股权,闫勇担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苏州城邦达益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
6 苏州聚启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闫勇担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7 宜春一造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闫洪嘉持有其 99%股权,并担任其执行董事
闫洪嘉的姐姐闫水娥持有其 70%的股权,且
8 东莞市卓越研磨材料有限公司
任其执行董事、总经理
闫洪嘉的妹妹闫奋娥持有其 100%的股权,
9 昆山倬跃蓝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且任其执行董事、总经理
闫洪嘉的妹夫夏玉龙持有其 99%的股权,且
10 昆山维嘉益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任其执行董事、总经理
闫洪嘉的妹夫夏玉龙持有其 96.67%的股权,
11 淮安维嘉益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且任其执行董事
12 惠州维嘉益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闫洪嘉的妹妹闫奋娥持有其 99%的股权
13 惠州辰岭光学技术有限公司 闫洪嘉的妹妹闫奋娥持有其 99%的股权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均为公司的关联
自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其配偶、年满
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
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其他企业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北京久银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李安民任其董事长、总经理
董事李安民持有其 51%的股权,且任其
2 北京汉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3 南京市久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李安民任其董事长、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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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4 珠海久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董事、经理
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5 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董事、总经理

6 西藏久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董事、经理
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
7 北京久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极星涌慧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 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
8
伙) 表
江西富银生物医药创业投资中心(有 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
9
限合伙) 表
北京久银湘商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 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
10
伙) 表
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
11 珠海市久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梅州市久丰客家股权投资中心(有限 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
12
合伙) 表
东莞市久富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 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
13
伙) 表
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
14 中山久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新疆久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
15
伙) 表
新疆久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
16
伙) 表
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
17 新疆久丰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天津久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
18
限合伙) 表
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
19 珠海市久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 西藏久银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董事兼经理
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
21 福建久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梅州市久富客家股权投资中心(有限 董事李安民持有其 74.95%的份额,且任
22
合伙) 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23 珠海久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24 北京久银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董事兼经理
25 武汉梧桐妇产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董事
26 北京湘商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董事李安民任其董事长
董事李安民持有其 92.31%的股权,且任
27 珠海瑞丰投资有限公司
其执行董事
28 湖南省中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李安民任其董事
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
29 北京久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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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广东久富生物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
30
(有限合伙) 表
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
31 北京久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2 深圳匀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董事、总经理

(七)与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或者担
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与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或者担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均为公司的关联方。

(八)报告期内关联方的变化情况

1、曾经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曾经存在的关联关系 备注
李新海、陈耀仓、
报告期内曾任公司董
张飞、彭友华、王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铁林、张国利、肖

胜军
江苏明冠材料技术 江苏明冠自设立以来未实际开展业
报告期内的全资子公司
有限公司 务,已于 2017 年 9 月 7 日注销
昆山卡里斯特新材 报告期内城邦达益全资 该公司主要从事导电粉、胶水的贸
料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易,已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注销
报告期内为博强投资全
亿丰控股集团有限 该公司自设立以来未实际开展业务,
资子公司,且闫勇任其
公司 已于 2017 年 2 月 17 日宣告解散
董事
天正科技(江西) 报告期内闫洪嘉任其执 该公司报告期内未实际开展业务,已
有限公司 行董事兼总经理 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注销
2015 年 4 月前闫勇曾任
其总经理,且 2015 年 4 该公司设立初期曾主要从事 EVA 膜、
月辞任总经理职务后依 胶水、膜刷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昆山永翔光电科技
旧实际参与其经营管 2014 年后不再从事 EVA 膜及胶水的研
有限公司
理,根据实质重于形式 发、生产及销售业务,并于 2017 年 11
的原则,认定其为关联 月注销

该公司主要从事光伏电站安装业务。
发行人董事张磊曾持有 2016 年 7 月,张磊将其持有的该公司
江西普华能源科技
其 90%的股权,并任其 股权对外转让,不再担任其执行董事
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兼总经理职务。该公司已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注销
报告期内闫洪嘉的父亲
昆山天庆电子科技 闫存和及母亲白连连合 该公司报告期内无实际经营业务,并
有限公司 计曾持有其 100%的股 已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注销
权,且白连连曾任其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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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名称 曾经存在的关联关系 备注
行董事、总经理
报告期内闫洪嘉的母亲 该公司主要从事吸水棉、过滤芯、粘
白连连及妹妹闫奋娥曾 尘纸卷等产品的贸易业务。2018 年 5
昆山信诺达电子科
合计持有其 100%的股 月起,白连连、闫奋娥将其持有的该
技有限公司
权,且闫奋娥担任其执 公司股权对外转让,同时闫奋娥不再
行董事、总经理 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职务
拓普泰实业(Toptec 报告期内闫洪嘉持有其
该公司自设立以来无实际经营业务,
Industry Company 100%的股权,并任其董
并已于 2017 年 4 月 30 日解散
Limited) 事
东莞市安美龙实业 报告期内闫洪嘉持有其 该公司报告期内未实际开展业务,已
有限公司 90%的股权 于 2019 年 6 月 11 日注销
报告期内闫洪嘉的母亲
该公司报告期内曾从事滤芯、磨刷
白连连持有其 80%的股
昆山卓越蓝天电子 轮、吸水海绵等线路板生产耗材的研
权,且闫洪嘉的妹妹闫
科技有限公司 发、生产及销售业务,已于 2019 年 4
奋娥任其执行董事、总
月 10 日注销
经理
报告期内董事李安民任
龙岩久润投资中心 该合伙企业已于 2019 年 2 月 20 日注
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有限合伙) 销
代表
报告期内董事李安民任
宁波久元股权投资 该合伙企业已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注
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合伙企业 销
代表
报告期内董事李安民任
南京久富股权投资 该合伙企业已于 2019 年 3 月 11 日注
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有限合伙企业 销
代表
报告期内董事李安民任 李安民已于 2019 年 11 月 4 日起不再
北京久晟股权投资
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担任该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中心(有限合伙)
代表 代表职务
深圳市鲁证共赢一 报告期内董事路宝鹏任
该合伙企业已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注
号投资企业(有限 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合伙) 代表
上海真路进出口贸 报告期内闫洪嘉的妹夫
该公司已于 2020 年 2 月 26 日注销
易有限公司 夏玉龙任其执行董事
中泰资本股权投资
报告期内持有发行人 5% 中泰资本已于 2020 年 2 月 26 日将其
管理(深圳)有限
以上股份的股东 持有的明冠新材股份转让给中泰创投
公司
报告期内闫洪嘉的妹妹
东莞市一速智能科
闫奋娥曾任其执行董 该公司已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注销
技有限公司
事、总经理

2、其他关联方变化情况

关联方名称 存在的关联关系 备注
报告期内新增的独立董
郭华军 2017 年 6 月 27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新增的独立董
彭辅顺 2019 年 6 月 27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罗书章 报告期内新增的独立董 2019 年 6 月 27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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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名称 存在的关联关系 备注

报告期内新增的职工代 2018 年 7 月 16 日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
谭志刚
表监事 监事
2020 年新增的财务负责 2020 年 1 月 21 日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
赖锡安
人 人
江西明冠锂膜技术 报告期内新增的全资子 明冠锂膜于 2018 年 7 月 23 日成立,主
有限公司 公司 营业务为铝塑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明冠国际控股有限 报告期内新增的全资子 明冠国际于 2018 年 2 月 9 日成立,主
公司 公司 要开展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海外业务
越南明冠于 2019 年 4 月 4 日成立,主
明冠新材料(越 报告期内新增的全资子
营业务为太阳能电池背板、铝塑膜等新
南)有限公司 公司
型复合膜材料的生产、销售业务
中泰创业投资(深 2020 年新增的持有发行 中泰创投于 2020 年 2 月 26 日受让中泰
圳)有限公司 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 资本持有的明冠新材 6.91%股份
苏州聚启态新材料 2020 年新增的实际控制 城邦达益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新设的全
科技有限公司 人控制的企业企业 资子公司

十、关联交易

本节所述采购、销售或租赁等交易金额如无特别说明,均为不含税金额。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306.22 522.78 478.83 241.47

(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1、采购安装服务

2016 年 8 月,公司就其在厂区内投资建设的太阳能电站,与普华能源签订
了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由普华能源为其太阳能电站提供设计安装服务,最终以
实际工程量结算,并根据施工进度分期付款。本次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一致,定
价公允、合理。

报告期内,上述交易的发生额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普华能源 设计安装服务 - - - 13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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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租赁情况

2015 年 12 月 10 日,为便于存放从正信光电采购的太阳能电池组件,公司
与城邦达益签署了《仓储合同》,约定城邦达益将位于昆山巴城镇东平路 399 号,
面积为 3,200 平方米的仓库租赁给公司使用,保管期限自 2015 年 12 月 29 日开
始,直至组件全部拉走为止。租赁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经协商确定,不含税价格为
15.24 元/月/m2,与周边仓库租赁均价基本一致,交易价格公允。

此外,报告期内,为满足公司应急客户补货需求及暂存客户退货的需求,公
司还零星使用了城邦达益仓库的少量区域用于暂时存放公司货物,占地面积约为
20-50 平方米。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与城邦达益签署了《仓储合同》,就该
等租赁事宜进行了约定,并确认不含税租赁费用合计为 1.09 万元。租赁价格参
考市场价格经协商确定,与周边仓库租赁均价基本一致,交易价格公允。

报告期内,上述交易的发生额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城邦达益 仓库租赁 - 1.09 - 24.38

3、关联担保
单位:万元
担保 被担 最高担 是否履
序号 合同名称 担保方 担保期限
权人 保方 保金额 行完毕
2019 年 5 月 31 日
《最高额保 至 2022 年 5 月 31
上海浦
证合同》 日期间发生的债
东发展 明冠
1 (ZB240120 闫洪嘉 6,500.00 权及双方约定的 否
银行宜 新材
1900000007 在先债权(如有)
春分行
) 的债务履行期届
满之日起两年内
《最高额保 2018 年 12 月 17
兴业银
证合同》 日至 2020 年 12 月
行股份
(兴银赣宜 明冠 31 日期间发生的
2 有限公 闫洪嘉 3,000.00 否
企金个保字 新材 债务的履行期限
司宜春
第 2018100 届满之日起两年
分行
号) 内
《最高额保 2017 年 2 月 15 日
上海浦
证合同》 至 2023 年 7 月 3
东发展 明冠
3 (ZB240120 闫洪嘉 5,850.00 日期间发生的债 否
银行宜 新材
1700000014 务及双方约定的
春分行
) 在先债务(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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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 被担 最高担 是否履
序号 合同名称 担保方 担保期限
权人 保方 保金额 行完毕
的履行期届满之
日起两年内
《最高额保
自 2018 年 11 月
证合同》 广发银
26 日至 2019 年 10
((2018) 行股份
明冠 月 14 日期间发生
4 广银综授总 有限公 闫洪嘉 550.00 是
新材 的债务履行期限
字第 000148 司南昌
届满之日起两年
号-担保 分行

01)
《最高额保 2017 年 9 月 12 日
兴业银
证合同》 至 2018 年 12 月
行股份
(兴银赣宜 明冠 31 日期间发生的
5 有限公 闫洪嘉 3,000.00 是
企金个保字 新材 债务的履行期限
司宜春
第 20170009 届满之日起两年
分行
号) 内
自合同生效之日
宜春市
(2017.2.15)至明
《反担保保 创业投 明冠
6 闫洪嘉 4,500.00 冠新材还清相应 是
证合同》 资有限 新材
的银行贷款及利
公司
息时止
《最高额保
中信银 2018 年 5 月 3 日
证合同》
行股份 至 2019 年 5 月 3
((2018) 明冠
7 有限公 闫洪嘉 6,000.00 日期间发生的债 是
信洪银最保 新材
司南昌 务的履行期限届
字第 090022
分行 满之日起两年内
号)
《最高额保
中信银 2017 年 7 月 20 日
证合同》
行股份 至 2018 年 7 月 20
((2017) 明冠
8 有限公 闫洪嘉 1,200.00 日期间发生的债 是
信洪银最保 新材
司南昌 务的履行期限届
字第 090048
分行 满之日起两年内
号)

(三)关联交易简要汇总表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汇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交易类型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1-6 月
经常性关联 关键管理 支付人员
306.22 522.78 478.83 241.47
交易 人员 薪酬
设计安装
普华能源 - - 136.54
服务
偶发性关联
交易 城邦达益 仓库租赁 1.09 - 24.38
闫洪嘉 关联担保 闫洪嘉为发行人银行融资事项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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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 关联方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备注
仓库租赁
其他应 费,已于
城邦达益 - 1.09 - -
付款 2020 年 4 月
支付

(五)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成果和主营业务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具有真实、合理的交易背景,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经营成果和主营业务不构成重大影响。

十一、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严格执行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相关规定。

2020 年 3 月 18 日、2020 年 4 月 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与关联方报告期内
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 2017 年度至 2019 年度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2020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与关联方 2020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发生的所有关
联交易进行了确认。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并发表了如下
意见:“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合理、必要的,交易价格合理有
据,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业绩均没有产生重大影响。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当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
其他规章制度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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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发行人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一)制定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利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
关制度均完善了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和程序。对于正常的、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关联
交易,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严格按制度规范操作,确保交
易的公允,并对关联交易予以充分及时披露,从而避免发生可能导致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

(二)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闫洪嘉、闫勇,股东博强投资、中泰创投、博汇银投资,公
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分别出具了《关于规范
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本单位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相关权利,不会利用对公司的控制地位/持股
关系/任职关系操纵、指示公司或其(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使得公
司以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或从事任何
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本人/本单位将尽量避免本人/本单位以及本人/本单位实际控制或施加重
大影响的其他公司与明冠新材之间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或有合
理理由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
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根据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程序,
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3、本人/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本人/本单位以及本人/本单位实际
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公司或
其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单位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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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资金往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不规范使用银行贷款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背景

2017 年,开展贷款业务时,公司与浦发银行在贷款合同中约定贷款发放方
式为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
支付委托,将贷款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2017 年,公司与昆山哈格来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中山利阳光电有限公司
分别签署了采购合同,并据此向浦发银行申请了银行贷款,申请对上述供应商进
行受托支付。上述供应商在签署上述采购合同后,部分采购合同并未实际执行,
同时在收到银行付款后,随即将该等未实际执行的采购合同所对应的款项返还给
公司。公司收到该等款项后,将该等款项最终用于向其他供应商支付货款。因上
述往来资金在上述供应商处停留时间较短,因此未计提利息。

报告期内,涉及上述无真实贸易背景合同对应的银行贷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生额
贷款 贷款
供应商 2020 年
银行 类型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1-6 月
固定 昆山哈格来斯电子科技有限
浦发 - - - 1,004.40
资产 公司
银行
贷款 中山利阳光电有限公司 - - - 376.00
合计 - - - 1,380.40

(二)相关分析与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虽然存在不规范使用银行贷款的情况,但鉴于:

1、上述无真实贸易背景合同对应的银行贷款均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未用于
资金拆借、证券投资、股权投资、房地产投入或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
途。

2、公司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经办人员均未从中获得任何形式的
收益,亦未因此而使得公司利益遭受任何形式的损害。公司相关经办的股东、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前述情况发生及存在的过程中,已经全面知悉了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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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公司相关管理人员或经办人员违反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私自操作的情形。

3、公司已与供应商昆山哈格来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中山利阳光电有限公
司签署协议,对之前未实际履行的合同予以解除,明确双方均无相应的权利义务,
今后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

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宜春分行于 2018 年 3 月 1 日出具了《情况说明》,确
认“鉴于明冠新材在我行办理的各项融资业务均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还本付息,
未发生逾期还款或其他违约情形,且自供应商转回至明冠新材的贷款均用于明冠
新材的铝塑膜项目建设,我行确认明冠新材不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贷行为,
对明冠新材的不规范贷款行为不予追究。履行期限尚未届满的各项贷款合同继续
有效,我行不要求提前还款且不收取罚息等惩罚性措施。”

中国人民银行宜春市中心支行于 2018 年 8 月 8 日出具了《证明》,确认“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本证明出具期间,我中心支行未对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行政处罚。”

宜春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同时出具了证明文件,确认“经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
询,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期间,未
发现违反银行贷款管理及票据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我办也未收到相关的举
报信息及未对其实施过相关处罚。”

因此,公司不存在因不规范使用银行贷款而被贷款银行或相关监管部门处罚
的风险。

5、公司实际控制人闫洪嘉、闫勇已出具承诺:若公司未来因上述事项受到
任何行政处罚,闫洪嘉、闫勇同意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6、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涉及不规范使用的浦发银行未要求公司提前
偿还贷款,公司与浦发银行及其他银行合作关系良好,公司银行融资未因此受到
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不规范使用银行贷款的事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构成重大
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构成实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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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规范措施

针对上述不规范使用银行贷款行为,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具体如下:

1、公司重新制定了《现金管理制度》《融资管理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就
公司货币资金管理、融资行为管理进行了规范。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
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良好。

2、公司组织其管理层及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增强了管理层及财
务人员规范使用银行贷款的法律意识,并保证今后不再出现进行类似操作。

3、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8 年 7 月
17 日召开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事项进行审议确认。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上述事项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确认公司通过上述行为获得的银行贷款均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促
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并未用于资金拆借、证券投资、股权投资、房地产投入或国
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2、公司已就上述行为进行了整改,制定了相关规范性文件,并承诺今后将
不再出现类似操作;

3、鉴于当事银行及监管部门已开具不予追究的证明文件,且当事银行未要
求公司提前偿还银行贷款,公司的上述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不会对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已充分披露上述交易的相关背景、资金流向及使用用途、利息、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具体情况及后果、后续可能影响的承担机制、整改措施、相关
内控建立及运行情况等;

2、虽然发行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
的相关规定,但相关银行均已出具了谅解意见,中国人民银行宜春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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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亦未对发行人进行处罚,因此发行人因不规范使用银行贷
款而被贷款银行或相关监管部门处罚的风险较小,不会对本次发行及上市构成实
质性影响;

3、发行人上述行为的财务核算真实、准确,不涉及通过体外资金循环粉饰
业绩的情况;

4、发行人已就上述事项实施了一系列整改措施,针对性地建立了内部控制
制度并有效执行,且过去两年内,发行人未发生新的不合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
行为;

5、鉴于发行人上述行为已得到有效规范,并已取得了相关银行出具的谅解
函及金融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对发行人未来可能受
到的损失进行全额补偿,因此,发行人目前已不存在实质性风险隐患。

综上所述,上述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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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本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经审计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
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天健审〔2020〕
3-439 号审计报告。投资者欲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会计政策进行
更详细的了解,请查阅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审计报告的全部内容。

1、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标准

公司披露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参考以下标准:

(1)超过发行人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 5%,或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具有重要影
响的资产和负债。

(2)超过发行人最近一期利润总额 5%,或对发行人盈利能力具有重要影响
的利润表科目。

(3)超过发行人最近一期营业收入 5%,或对发行人现金流状况具有重要影
响的现金流量表科目。

2、同行业上市公司数据来源

发行人主要从事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太阳能电
池背板。目前国内从事太阳能电池背板及相关产品业务的公司主要有中来股份、
乐凯胶片、回天新材、福斯特、赛伍技术等公司,均为国内 A 股上市公司。本节
分析所引用数据取自上述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Wind 资讯等。

一、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一)产品特点的影响因素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的
主要产品为太阳能电池背板。公司的产品结构和产量规模直接影响公司的销售收
入与盈利状况。2017 年至 2020 年 1-6 月,公司各期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的
占比分别为 91.47%、93.20%、92.57%和 88.84%。相关原材料主要包括氟膜、P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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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以及聚烯烃粒子等,相关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将对公司产品成本、盈利状况
产生较大影响。

(二)业务模式的影响因素

在销售模式方面,公司主要采取直销模式,下游客户多为国内外太阳能电池
组件行业知名厂商。在生产模式方面,公司采取以销定产为主的生产模式,制定
生产计划并实施。在采购模式方面,公司主要通过与大型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模
式,采购相关生产所需原材料。

公司处于光伏产业链的中游,下游客户回款多存在一定的信用期,导致公司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金额较大,但主要客户的经营规模较大、资信状况与回款情
况较好,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

(三)行业竞争程度的影响因素

太阳能电池背板生产企业的市场格局已逐渐清晰,形成以本公司、苏州中来
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等为代表性的太阳能电池背板生产企业。

公司通过持续研发投入,陆续向市场推出了满足客户需求的多型号背板产品,
从而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太阳能电池背板行业的优势地位。

(四)外部市场环境的影响因素

太阳能电池背板所属的光伏产业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行业,中央及地方政府
陆续出台了各种扶持培育政策。近年来,得益于光伏发电行业的蓬勃发展,公司
主要产品所处的太阳能电池背板行业亦呈现快速发展势头。随着近年来国家对光
伏发电补贴政策的收紧,光伏发电行业其上游光伏材料行业的竞争将进一步加剧,
市场资源将会逐步向优质厂商倾斜,市场集中度预计将会进一步提高。

关于公司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的详细分析见本节“九、经营成果分析”和
“十、资产质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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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21,597,320.37 106,027,803.77 112,909,979.79 117,257,669.33
应收票据 119,653,520.73 148,659,782.33 225,872,936.05 178,964,603.51
应收账款 304,289,358.29 354,801,773.35 350,226,580.97 246,457,767.07
应收款项融资 82,254,648.81 96,698,293.25 - -
预付款项 6,938,133.30 6,018,078.07 5,972,372.78 3,172,780.33
其他应收款 1,510,885.47 641,016.40 5,700,451.41 373,153.61
存货 82,460,862.69 93,546,298.91 102,225,813.13 100,892,673.92
其他流动资产 4,476,165.02 4,238,556.40 10,510,309.26 27,022,946.56
流动资产合计 723,180,894.68 810,631,602.48 813,418,443.39 674,141,594.33
非流动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11,784,602.80 12,053,156.26 - -
固定资产 137,813,839.79 142,576,171.94 143,627,512.87 114,345,838.01
在建工程 8,065,618.20 1,450,043.02 6,222,473.30 5,083,711.97
无形资产 71,859,082.65 66,930,144.23 11,950,600.17 12,411,382.86
长期待摊费用 8,250,069.40 7,509,777.18 5,681,025.14 2,941,649.3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137,649.04 14,281,403.45 4,145,862.25 3,477,146.65
其他非流动资产 5,953,000.00 132,547.80 731,282.28 14,003,575.62
非流动资产合计 257,863,861.88 244,933,243.88 172,358,756.01 152,263,304.45
资产总计 981,044,756.56 1,055,564,846.36 985,777,199.40 826,404,898.78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负债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5,000,000.00 42,240,909.79 53,148,914.67
应付票据 50,263,151.16 64,567,280.60 88,302,669.10 39,330,503.85
应付账款 157,234,960.58 242,516,050.62 241,143,906.98 208,681,726.74
预收款项 - 392,028.69 - 319,519.13
合同负债 632,001.21 - - -
应付职工薪酬 2,994,358.46 5,595,475.76 4,864,314.51 3,893,799.76

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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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应交税费 3,549,466.68 9,725,102.92 2,581,982.92 2,418,124.00
其他应付款 4,735,652.70 4,543,166.58 3,223,911.44 1,414,723.2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15,036,073.97 12,691,583.33 7,500,000.00 3,500,000.00
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34,445,664.76 345,030,688.50 389,857,694.74 312,707,311.3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3,000,000.00 20,500,000.00 33,000,000.00 40,500,000.00
递延收益 37,254,440.68 42,795,155.08 20,735,604.13 19,505,601.94
非流动负债合计 50,254,440.68 63,295,155.08 53,735,604.13 60,005,601.94
负债合计 284,700,105.44 408,325,843.58 443,593,298.87 372,712,913.30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
123,065,736.00 123,065,736.00 123,065,736.00 123,065,736.00
本)
资本公积 171,086,988.04 171,086,988.04 171,086,988.04 171,086,988.04
其他综合收益 200,778.80 146,787.01 -3,198.98 -
盈余公积 37,330,079.10 37,330,079.10 26,197,945.10 17,005,632.28
未分配利润 364,661,069.18 315,609,412.63 221,836,430.37 142,533,629.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696,344,651.12 647,239,002.78 542,183,900.53 453,691,985.48
者权益合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 696,344,651.12 647,239,002.78 542,183,900.53 453,691,985.4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981,044,756.56 1,055,564,846.36 985,777,199.40 826,404,898.78
总计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一、营业收入 341,591,337.46 945,745,183.57 866,789,625.92 594,618,847.33
减:营业成本 264,608,664.03 714,440,488.43 685,149,391.27 466,467,763.04
税金及附加 2,989,877.93 5,925,016.79 2,678,036.03 5,079,285.97
销售费用 7,495,410.22 34,282,999.37 25,684,011.88 27,363,435.67
管理费用 12,497,280.40 24,995,071.91 17,759,842.95 14,874,021.04
研发费用 13,038,897.37 37,323,049.66 33,511,856.40 20,748,365.48
财务费用 -849,097.29 1,736,159.66 2,816,925.35 11,410,689.07
其中:利息费用 649,140.65 3,949,212.69 8,235,243.30 5,338,875.55
利息收入 588,166.12 455,907.68 565,658.42 463,815.26
加:其他收益 13,814,756.99 29,403,799.05 6,268,747.81 6,540,690.79


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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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 -1,593,458.69 391,931.51 187,643.82
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3,021,510.82 -31,607,486.54 - -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2,206,436.26 -2,953,018.47 -7,261,404.07 -7,273,053.24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 - -7,542.04 -4,462.32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56,440,136.35 120,292,233.10 98,581,295.25 48,126,106.11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127,903.82 173,427.36 5,129,586.83 27,444.65
减:营业外支出 37,941.22 577,740.64 51,989.97 828,551.7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56,530,098.95 119,887,919.82 103,658,892.11 47,324,999.04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7,478,442.40 14,982,803.56 15,163,778.08 10,113,393.5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49,051,656.55 104,905,116.26 88,495,114.03 37,211,605.48
号填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49,051,656.55 104,905,116.26 88,495,114.03 37,211,605.48
以“-”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 - - -
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49,051,656.55 104,905,116.26 88,495,114.03 37,211,605.48
列)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
- - - -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53,991.79 149,985.99 -3,198.98 -

六、综合收益总额 49,105,648.34 105,055,102.25 88,491,915.05 37,211,605.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
49,105,648.34 105,055,102.25 88,491,915.05 37,211,605.48
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 - - -
总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40 0.85 0.72 0.30
(二)稀释每股收益 0.40 0.85 0.72 0.30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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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266,182,971.82 691,610,981.81 563,045,537.88 434,148,392.92
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2,396,810.01 20,382,747.33 15,661,457.66 7,504,604.2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70,732,129.15 211,925,540.00 133,726,074.90 76,437,308.49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39,311,910.98 923,919,269.14 712,433,070.44 518,090,305.6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181,101,183.63 530,879,326.30 455,730,071.45 245,629,947.55
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
22,534,272.56 46,252,355.07 42,437,054.07 29,147,741.67
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487,162.76 27,558,546.15 18,309,653.68 36,144,516.0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65,665,233.04 179,620,853.93 146,981,678.05 108,056,854.03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6,787,851.99 784,311,081.45 663,458,457.25 418,979,059.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52,524,058.99 139,608,187.69 48,974,613.19 99,111,246.3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391,931.51 187,643.8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 - 374,547.61 127,350.43 186,284.37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 - 1,000,000.00 1,000,000.00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4,547.61 1,519,281.94 1,373,928.1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27,112,290.21 85,102,852.41 33,093,883.27 38,285,173.95
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112,290.21 85,102,852.41 33,093,883.27 38,285,173.9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7,112,290.21 -84,728,304.80 -31,574,601.33 -36,911,245.7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4,200,000.00 17,577,026.36 50,5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 - 19,872,601.15 15,070,334.39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200,000.00 37,449,627.51 65,570,334.3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155,509.36 58,749,326.46 51,857,632.39 76,804,075.2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649,140.65 2,650,856.81 3,752,659.65 3,728,928.79
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231,000.00 263,333.34 3,831,234.91 616,829.51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035,650.01 61,663,516.61 59,441,526.95 81,149,833.5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6,035,650.01 -47,463,516.61 -21,991,899.44 -15,579,499.13


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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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
1,724,894.60 3,135,041.80 2,389,746.89 -6,033,709.03
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21,101,013.37 10,551,408.08 -2,202,140.69 40,586,792.43
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90,757,008.31 80,205,600.23 82,407,740.92 41,820,948.49
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11,858,021.68 90,757,008.31 80,205,600.23 82,407,740.92
余额

三、审计意见类型及关键审计事项

(一)审计意见类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明冠新材财务报表,包括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
债表,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
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
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天健审〔2020〕3-439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明冠新材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
务状况,以及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会计师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 1-6 月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
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会计师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会计师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应对
收入确认
相关会计年度:2020 年 1-6 月
明冠新材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太阳能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
电池背板、铝塑膜等产品销售。2020 年 1-6 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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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应对
月,明冠新材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 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341,591,337.46 元,其中主营业务的营业收入 2、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
为人民币 337,234,721.42 元,占营业收入的 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98.72%。 3、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
由于营业收入是明冠新材关键业绩指标 等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
之一,可能存在明冠新材管理层(以下简称管 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 4、对于内销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
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会计师将收入确 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
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销售发票、出库单、客户签收单等;对于出口
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出口报关
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等支持性文件;
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
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6、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
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
认;
7、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记录,检
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满足收入确认条
件的情况;
8、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
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相关会计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
价这些控制的设计,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
运行有效性;
2019 年度,明冠新材营业收入金额为人
2、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
民币 945,745,183.57 元,其中主营业务的营业
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收入为人民币 938,889,730.32 元,占营业收入
3、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
的 99.28%。2018 年度,明冠新材营业收入金
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
额为人民币 866,789,625.92 元,其中主营业务
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864,063,478.19 元,占营
4、对于内销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
业收入的 99.69%。2017 年度,明冠新材营业
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
收入金额为人民币 594,618,847.33 元,其中主
销售发票、出库单、客户签收单等;对于出口
营业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592,116,757.54
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出口报关
元,占营业收入的 99.58%。
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等支持性文件;
由于营业收入是明冠新材关键业绩指标
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
之一,可能存在明冠新材管理层通过不恰当
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
6、以抽样方式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
险。因此,会计师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
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
事项。
恰当期间确认;
7、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记录,检
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满足收入确认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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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应对
件的情况;
8、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
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应收账款减值
相关会计期间:2020 年 1-6 月、2019 年度
1、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明冠新材应收
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
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 358,035,347.27 元,坏
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账准备为人民币 53,745,988.98 元,账面价值
2、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为人民币 304,289,358.29 元。截至 2019 年 12
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评价管理层过
月 31 日,明冠新材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
往预测的准确性;
币 409,967,685.27 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
3、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
55,165,911.92 元 , 账 面 价 值 为 人 民 币
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
354,801,773.35 元。
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
4、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
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
收账款,获取并检查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
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
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
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
的合理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并与获取的外部
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综合考虑
证据进行核对;
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
5、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
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
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
的现金流量,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
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根据历史信用损失
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
经验及前瞻性估计确定的应收账款账龄与预
款,管理层以账龄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
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
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
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账龄等)的准确性和
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
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6、抽样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
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
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会计师将应收
7、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
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相关会计期间:2018 年度、2017 年度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明冠新材应收 1、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
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 372,091,660.34 元,坏 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
账准备为人民币 21,865,079.37 元,账面价值 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为人民币 350,226,580.97 元。截至 2017 年 12 2、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月 31 日,明冠新材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 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评价管理层过
币 260,564,297.20 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 往预测的准确性;
14,106,530.13 元 , 账 面 价 值 为 人 民 币 3、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的相
246,457,767.07 元。 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充分识
对于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当 别已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
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时,管理层综 4、对于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获取
合考虑债务人的行业状况、经营情况、财务状 并检查管理层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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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应对
况、涉诉情况、还款记录等因素,估计未来现 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和数
金流量现值,并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 据的准确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
采用组合方式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管 5、对于采用组合方式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
理层根据账龄划分组合,以与该组合具有类 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
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损失率为基础, 合理性;评价管理层减值测试方法(包括根据
结合现实情况进行调整,估计未来现金流量 历史损失率及反映当前情况的相关可观察数
现值,并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据等确定的各项组合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
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 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
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会计师将应收 账龄等)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
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的计算是否准确;
6、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
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7、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
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
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二)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

1、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范围的下属公司

序号 下属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 报告期内合并期间 持股比例
开展太阳能电池背板、铝塑膜
1 苏州明冠 等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研发、销 2017年1月-2020年6月 100%
售业务
2 明冠锂膜 铝塑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018年7月-2020年6月 100%
各类电池背板、铝塑膜产品的
3 明冠国际 2018年2月-2020年6月 100%
研发、销售与国际贸易
4 江苏明冠 无 2017年1月-2017年9月 100%
太阳能电池背板、铝塑膜等新
5 越南明冠 型复合膜材料的生产、销售业 2019年4月-2020年6月 100%


2、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报告期内新设立下属公司情况

2018 年 2 月,公司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明冠国际。明冠国际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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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0 万港元,经营范围为各类电池背板、铝塑膜产品的研发、销售与国际贸
易。公司自明冠国际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2018 年 7 月,公司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明冠锂膜。明冠锂膜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主营业务为铝塑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自明冠锂膜设立之
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2019 年 4 月,公司投资设立了全资孙公司越南明冠。越南明冠注册资本
23,000,000,000 越南盾(折合 1,000,000 美元),主营业务为太阳能电池背板、铝
塑膜等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生产、销售业务。公司自越南明冠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2)报告期内注销下属公司情况

2014 年,为在江苏省金坛市开展业务,发行人在当地设立了江苏明冠。后因
当地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江苏明冠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2017 年 9 月,江苏明
冠在常州市金坛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注销手续。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
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二)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
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
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三)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
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
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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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
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
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
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
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
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四)金融工具

1、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②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
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③不属于上述①或②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
①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④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①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
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
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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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②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
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
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
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
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D、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
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③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
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
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
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
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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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B、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
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C、不属于上述①或②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①并以低于市场利
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a、按照金融
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b、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第 14 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D、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
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
入当期损益。

④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A、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a、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b、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
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B、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
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
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
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
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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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
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②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
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①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
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
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
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
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
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
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
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①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
经调整的报价;

②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
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
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
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③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
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
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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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
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
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
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
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
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
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
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
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
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
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
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
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
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
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
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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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
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
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
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
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
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
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其他应收款—应收政府款项组合 款项性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
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账龄 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
损失

③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A、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
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票据类型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
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账龄 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
信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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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


B、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
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下同) 5.00
1-2年 10.00
2-3年 30.00
3年以上 100.00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①公司具有抵销已确
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②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
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
债进行抵销。

2、2017 年度、2018 年度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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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
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
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①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
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②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
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
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
外: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②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
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
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③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
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A、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
额;B、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
累积摊销额后的余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
按照如下方法处理: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
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在资产持有期间
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
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②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
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
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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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
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
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
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
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①放弃
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②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
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
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终止
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
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
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
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①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
经调整的报价;

②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
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
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
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③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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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
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①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
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
提减值准备。

②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先将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区分
开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
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
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
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其发生了减
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③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A、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

a、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

c、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
让步;

d、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因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债务工具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f、其他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况。

B、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
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以及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
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公司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对于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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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若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 50%
(含 50%)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的,则表明其发生
减值;若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 20%(含 20%)但尚未达
到 50%的,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6 个月(含 6 个月)但未超过 12 个月的,
本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
发生减值。对于以成本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公司综合考虑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
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判断该权益工具是否
发生减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
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回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
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
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回升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值,
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
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予转回。

(五)应收款项

1、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

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四)金融工具”之“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之“(5)金融工具减值”的相关说明。

2、2017 年度、2018 年度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金额100万元以上(含)或占营业收入10%以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上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
法 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①具体组合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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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
应收政府款项组合 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经
测试未发生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经
测试未发生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

②账龄分析法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
账龄
计提比例(%) (%) 例(%)
1年以内(含,下
5.00 5.00 5.00
同)
1-2年 10.00 10.00 10.00
2-3年 30.00 30.00 30.00
3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应收政府款项组合及合并范围
内关联往来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对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
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六)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
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
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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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
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
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
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
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七)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
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
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八)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
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和折旧率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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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5.00 4.75
光伏电站 年限平均法 20 5.00 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 5.00 9.50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5 5.00 19.00
办公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5 5.00 19.00

(九)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
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
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十)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
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
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
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摊销年限(年)
土地使用权 尚可使用年限
软件 5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
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
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
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
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
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
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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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一)部分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
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
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
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十二)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 1 年以上(不含 1 年)的各项费
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
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十三)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
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
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①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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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
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
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
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
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
受益计划净资产;

③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
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
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
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
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4、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
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
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
时。

5、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
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
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
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
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
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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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
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
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
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
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
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
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
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
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
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
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
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
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
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
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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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
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
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
(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
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十五)收入

1、2020 年 1-6 月

(1) 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
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
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
的经济利益;2)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或服务;3) 公司履约
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
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
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
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
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
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
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
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
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
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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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已接受该商品;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①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
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
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②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
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
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③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
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
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④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
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销售太阳能电池背板、铝塑膜等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
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外销产品收
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已经收回
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
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2、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

(1)收入确认原则

①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①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
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
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④相关的经
济利益很可能流入;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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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
务的收入,并按已经提供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
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
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
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
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③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
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
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
计算确定。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销售流程及收入确认时点、原则及依据如下:

项目 收入确认具体原则 原始凭证依据 收入确认时点
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并
取得货物签收确认单,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 销售订单、出 交货到客户指
内销 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 库单、送货签 定地点客户签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 收单 收后确认收入
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货运
销售订单、出
提单,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 海关放行装船
库单、海关报
外销 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 取得货运提单
关单、货运提
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 后确认收入

量。
(3)新收入准则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发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
会〔2017〕22 号)相关规定(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实施新收入准则后,对公司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
入确认等方面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实施新收入准则对首次执行日前各年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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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无重大影响。

(十六)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

(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
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
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
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
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
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
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
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
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
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
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
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
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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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
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
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
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十七)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
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
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
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
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
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
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
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
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
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
交易或者事项。

(十八)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

1、主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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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
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
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订后
的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
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
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
务报表。
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报产生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2017 年影响数
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 营业外支出 -0.45
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的资产
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 资产处置收益 -0.45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 其他收益 654.07
收益”,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 -654.07

(2)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
财政部于 2019 年度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
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报产生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2018 年影响数 2017 年影响数


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57,609.95 -42,542.24
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 22,587.29 17,896.46
列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 应收账款 35,022.66 24,64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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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2018 年影响数 2017 年影响数

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列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32,944.66 -24,801.22
应付票据 8,830.27 3,933.05
应付账款 24,114.39 20,868.17
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 管理费用 -3,351.19 -2,074.84
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
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研发费用 3,351.19 2,074.84

(3)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
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
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 2019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
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详见本节“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
项、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及重大担保、诉讼等事项”之“(四)其他重要事项”
之“2、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的相关说明。
(4)执行新收入准则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新收入准则的影响详见本节“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其
他重要事项及重大担保、诉讼等事项”之“(四)其他重要事项”之“3、执行新收入
准则的影响”的相关说明。

2、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会计差错更正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
集团财务公司票据业务监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33 号)并参考《上市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19)》等,遵照谨慎性原则对承兑人的信用
等级进行了划分,分为信用等级较高的大型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以下简称“信用等级较高银行”)以及信用等级一般的其他商业银行(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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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信用等级一般银行”)。调整后公司应收票据终止确认会计处理方法为:由信
用等级较高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终止确认;由信用等级一般
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商业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继续确认应收票
据,待到期兑付后终止确认。此外,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金额影响较小的股
份支付费用确认、待抵扣进项税重分类等事项也进行了调整。

上述差错更正对报告期内合并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处理程序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2018 年影响数 2017 年影响数
应收票据 8,222.37 4,334.84
其他流动资产 -18.81 -

第三届董事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23 45.56
会第五次会 短期借款 757.70 -
议于 2020 年
应付账款 7,632.88 4,638.58
3 月 18 日审
议 通 过 , 应交税费 -18.81 -
2020 年第三 资本公积 41.85 41.85
次临时股东
盈余公积 -18.48 -30.00
大会于 2020
年4月3日 未分配利润 -166.34 -270.03
审议通过 管理费用 - 4.71
资产减值损失 135.54 -303.74
所得税费用 20.33 -45.56

六、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0.29 -51.73 -4.00 -47.19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
1,375.42 2,940.38 1,126.87 654.07
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
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39.19 18.76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50.52 4.00 - -

一次行权股份支付的管理费用 - - - -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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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29 11.30 11.01 -33.3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6.06 - - -
小计 1,440.99 2,903.95 1,173.07 587.57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
240.88 522.44 176.12 92.40
表示)
少数股东损益 - - -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200.11 2,381.50 996.96 495.17
净利润 4,905.17 10,490.51 8,849.51 3,721.16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净利润 24.47% 22.70% 11.27% 13.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3,705.06 8,109.01 7,852.56 3,225.99

七、税项

(一)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
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
增值税 13%、16%、17%
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
房产税 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 1.2%、12%
入的12%计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2%
8.25%、1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6.5%、25%

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明冠新材 15.00% 15.00% 15.00% 15.00%
明冠国际 8.25%、16.50% 8.25%、16.50% 8.25%、16.50% -
越南明冠 - - - -
除上述以外的其
25.00% 25.00% 25.00% 25.00%
他纳税主体
注:明冠国际为 2018 年新设公司,越南明冠为 2019 年新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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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西省地方税
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236000013,发证日期
为 2012 年 4 月 20 日,有效期为三年),明冠新材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5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取得经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F201536000053,发证日期为 2015 年 4 月 17 日,有效期为三年),故 2017 年
公司按 15%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2018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取得经复核通过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36000865,发证日期为 2018 年 8 月
13 日,有效期为三年),故 2018 年-2020 年 6 月公司按 15%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税率。

依据越南 2014 年投资法第 16 条、2013 年企业所得税法,政府 2013 年 12
月 26 日第 218/2013/ND-CP 号议定书有关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第 16 条第 3 项
之规定,越南财政部第 151/2014/TT-BTC 号公告第六条 3 项之规定,在经济社会
困难地区投资,企业所得税享有自发生营业额时前二年免税,续后四年减半,优
惠期结束后施用普通之税率为 20%。越南明冠于 2019 年注册设立于越南北江省
越安县云中乡云中工业区,属于经济社会困难地区,2019 年度无营业收入,2020
年 1-6 月第一年发生营业额,故 2019 年度、2020 年 1-6 月属于免税期间。

依越南北江省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4 月 2 日核发之第 982000240 号
投资证明书,越南明冠属于加工出口类企业(Export Processing Enterprises-EPE),
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享有在经营过程中免缴增值税、免缴进出口关税的优
惠。

八、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比率(倍) 3.08 2.35 2.09 2.16
速动比率(倍) 2.73 2.08 1.82 1.8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8.18% 37.67% 44.82% 44.81%
资产负债率(合并) 29.02% 38.68% 45.00% 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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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5.66 5.26 4.41 3.69
(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89 2.42 2.74 2.36
存货周转率(次) 2.92 7.16 6.66 6.3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6,962.98 14,657.29 12,905.24 6,658.7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4,905.17 10,490.51 8,849.51 3,721.16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3,705.06 8,109.01 7,852.56 3,225.99
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82% 3.95% 3.87% 3.4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0.43 1.13 0.40 0.81
额(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17 0.09 -0.02 0.33
各项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末总股本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企业所得税﹢(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折旧费用﹢无形资
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总股本

(二)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情况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 1 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
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净 每股收益(元)
期间 项目
资产收益率 基本 稀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30% 0.40 0.40
2020年
1-6月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5.52% 0.30 0.30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7.64% 0.85 0.85
2019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13.64% 0.66 0.66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7.77% 0.72 0.72
2018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15.77% 0.64 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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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权平均净 每股收益(元)
期间 项目
资产收益率 基本 稀释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55% 0.30 0.30
2017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7.42% 0.26 0.26
股东的净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1、净资产收益率

(1)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P/E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末净资产。

( 2 )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P/ ( E0 + NP/2 + Ei×Mi/M0 -
Ej×Mj/M0±Ek×Mk/M0)

其中:P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
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
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每股收益

(1)基本每股收益=P÷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
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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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
用)×(1-所得税率)]/(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
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
通股的影响,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

以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不包括少数股东损益金额;“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少数股东损益后的合
并净利润为基础,扣除母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应考虑所得税影响)、各子公司非
经常性损益(应考虑所得税影响)中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所占份额;“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期末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金额。

九、经营成果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33,723.47 98.72% 93,888.97 99.28% 86,406.35 99.69% 59,211.68 99.58%
其他业务收入 435.66 1.28% 685.55 0.72% 272.61 0.31% 250.21 0.42%
合计 34,159.13 100.00% 94,574.52 100.00% 86,678.96 100.00% 59,461.88 100.00%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从事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均超过 95%,是收入的主要来源。其他
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太阳能电池组件销售、废料出售及租金收入等,占比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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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营业务收入变动情况

(1)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太阳能电池背板 30,667.56 90.94% 88,358.09 94.11% 85,717.38 99.20% 59,204.83 99.99%
铝塑膜 1,936.84 5.73% 1,880.78 2.00% 199.99 0.23% 6.84 0.01%
防护膜 869.87 2.58% 3,213.41 3.42% 488.99 0.57% - -
POE膜 249.20 0.75% 436.69 0.47% - - - -
100.00
合计 33,723.47 93,888.97 100.00% 86,406.35 100.00% 59,211.68 100.00%
%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59,211.68 万元、86,406.35 万元、93,888.97 万元和 33,723.47 万元,2017 年-2019
年的复合增长率为 25.92%。

(2)收入增长速度较快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速度较快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① 行业发展迅速,市场需求保持高位

光伏发电在很多国家已成为清洁、低碳、同时具有价格优势的能源形式。不
仅在欧美日等发达地区,在中东、南美等地区国家也快速兴起。2017 年、2018 年
和 2019 年全球光伏装机量分别为 102GW、106GW 和 120GW,保持在高位运行。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在乐观情形下,预计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
2023 年和 2025 年全球新增装机容量分别为 140GW、155GW、165GW、175GW
和 200GW,光伏行业未来发展潜力依然较大。

② 客户开发

报告期内,公司与现有客户继续保持了良好且紧密的合作关系,深度挖掘现
有客户的需求,不断开发出适应客户需求的产品。同时积极开发新的客户,为公
司未来业务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隆基股份、LG、REC、环晟光伏等均是报告
期内销量增幅较大的客户,上述公司均具有较高的行业地位,这体现了公司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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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客户开发能力。

③扩充生产线,产能不断扩展

公司根据自身资金实力、经营规模以及产品市场占有率等多种因素,逐步扩
大现有太阳能电池背板生产规模,从而满足日益增加的客户订单需求。报告期内,
公司太阳能电池背板产能由 2017 年的 4,407.10 万平方米,提升至 2019 年的
7,205.40 万平方米,同时销量由 2017 年的 4,055.48 万平方米,提升至 2019 年的
6,804.06 万平方米,产销量的同步提升,带动公司销售规模不断扩大,是公司报
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的最直接原因。

④产品质量优良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非常重视产品质量,产品先后通过了美国 UL、德国
TUV 和日本 JET 等行业权威认证,同时通过了 RoHS、REACH 和 CQC 等检测。
公司构建了一套符合新型复合膜材料生产工艺特色的全流程质量控制体系,保证
了产品的专业化生产和质量的稳定可靠性,能够大批量地为客户生产各种规格与
型号的太阳能电池背板。

我国光伏行业已进入平稳发展阶段,随着平价上网的逐步接近,光伏发电将
大范围达到或接近常规能源发电成本,从而实现由政策驱动转向由经济驱动不依
赖国家补贴的市场化自我持续发展。

3、主营业务收入产品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太阳能电池背板
单面氟膜背板 25,281.60 74.97% 65,217.65 69.46% 63,592.48 73.60% 51,983.90 87.79%
KPM 14,767.43 43.79% 43,582.24 46.42% 46,608.18 53.94% 50,851.83 85.88%
TPM 10,514.17 31.18% 21,635.41 23.04% 16,984.30 19.66% 1,132.07 1.91%
双面氟膜背板 1,079.19 3.20% 8,024.43 8.55% 14,330.07 16.58% 4,045.67 6.83%
TPT 865.65 2.57% 7,334.62 7.82% 13,457.41 15.57% 3,696.68 6.24%
KPK 213.54 0.63% 689.81 0.73% 872.66 1.01% 348.99 0.59%
BO背板 4,306.77 12.77% 15,116.01 16.10% 7,794.83 9.02% 3,175.26 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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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小计 30,667.56 90.94% 88,358.09 94.11% 85,717.38 99.20% 59,204.83 99.99%
铝塑膜 1,936.84 5.73% 1,880.78 2.00% 199.99 0.23% 6.84 0.01%
防护膜 869.87 2.58% 3,213.41 3.42% 488.99 0.57% - -
POE膜 249.20 0.75% 436.69 0.47% - - - -
100.00
合计 33,723.47 93,888.97 100.00% 86,406.35 100.00% 59,211.68 100.00%
%

报告期内,单面氟膜背板是公司的主要产品,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随着
客户结构以及光伏行业降本增效压力的影响,双面氟膜背板产品收入有所波动。
同时,随着对海外市场的不断开拓,公司顺应部分海外客户对特殊规格背板方面
的需求,加大了对 BO 背板的生产,BO 背板销售占比逐年提升。

铝塑膜、防护膜和 POE 膜作为公司新开发的产品,2017 年分别实现收入
6.84 万元、0 万元和 0 万元,2018 年分别实现收入 199.99 万元、488.99 万元和
0 万元,2019 年分别实现收入 1,880.78 万元、3,213.41 万元和 436.69 万元,
2020 年 1-6 月分别实现收入 1,936.84 万元、869.87 万元和 249.20 万元,增长速
度较快。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销售量情况如下: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背板
项目 单位 变动
结构 金额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收入(万元) 14,767.43 - 43,582.24 -6.49% 46,608.17 -8.35% 50,851.84
销量(万平
1,308.04 - 3,768.62 3.63% 3,636.76 2.11% 3,561.45
KPM 米)
单价(元/平 -
单面 11.29 11.56 -9.79% 12.82 -10.22% 14.28
米) 2.38%
氟膜
收入(万元) 10,514.17 - 21,635.41 27.38% 16,984.30 1400.27% 1,132.08
背板
销量(万平
649.69 - 1,302.53 41.25% 922.14 1573.58% 55.10
TPM 米)
单价(元/平 -
16.18 16.61 -9.82% 18.42 -10.35% 20.55
米) 2.57%
-
双面 收入(万元) 865.65 - 7,334.62 13,457.41 264.04% 3,696.68
45.50%
氟膜 TPT
销量(万平 -
背板 32.94 - 258.22 451.68 279.66% 118.97
米) 4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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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元/平
26.28 -7.48% 28.40 -4.65% 29.79 -4.12% 31.07
米)
-
收入(万元) 213.54 - 689.81 872.66 150.05% 348.99
20.95%
销量(万平 -
KPK 14.70 - 45.03 53.49 238.33% 15.81
米) 15.82%
单价(元/平
14.53 -5.17% 15.32 -6.08% 16.31 -26.13% 22.08
米)
收入(万元) 4,306.77 - 15,116.01 93.92% 7,794.83 145.49% 3,175.26
销量(万平
BO 428.70 - 1,429.65 80.63% 791.46 160.22% 304.15
BO 米)
背板
单价(元/平
10.05 -4.99% 10.57 7.36% 9.85 -5.66% 10.44
米)

单面氟膜背板是公司的主要产品,也是光伏发电领域运用最为广泛的产品,
行业内可比公司基本都会有单面氟膜背板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因此受到行业整体
降本增效的压力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单面氟膜背板产品销售价格也逐年下降。

双面氟膜背板中的 TPT 结构背板内外层结构均使用美国杜邦生产的 Tedlar
牌 PVF 氟膜,因此产品相关性能最为优异、成本因此也最高,行业内部分可比
公司会生产该结构背板产品。KPK 结构背板内外层结构均使用 PVDF 氟膜,KPK
结构背板大多为组件厂商根据终端电站客户的要求指定背板型号及供应商,具有
较强的定制化特征。虽然双面氟膜背板为高品质的背板产品,但不可避免的受到
行业整体降本增效压力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双面氟膜背板中的 TPT 与 KPK 结
构产品销售价格也逐年下降。

公司在报告期内推出多款 BO 不同型号产品,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BO结构背板类型
金额 变化率 金额 变化率 金额 变化率 金额
销售单价 9.78 -6.41% 10.45 7.42% 9.72 -6.85% 10.44
BO-A
销售收入占比 58.59% - 50.81% -35.39% 86.20% -13.80% 100.00%
销售单价 10.50 -10.49% 11.73 -5.22% 12.37 - -
BO-B
销售收入占比 41.30% - 33.16% 26.30% 6.86% - -
销售单价 3.36 -63.00% 9.08 -3.86% 9.45 - -
BO-C
销售收入占比 0.11% - 15.56% 8.62% 6.9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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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至 2018 年,公司 BO 型背板中的产品价格呈下降趋势,与行业整体
变动趋势一致。2019 年 BO 结构背板产品平均单价较 2018 年上升,主要是由于
较贵型号的 BO-B 产品销售量占比上升和 BO-A 整体销售单价上升所致。2020 年
1-6 月,公司对 BO-C 有瑕疵的小批量产品进行低价处理,因此 BO-C 产品单价
较 2019 年下降较多。

(1)BO 背板主要客户的行业地位及资产规模

报告期内,BO 背板主要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 BO 背板销售收入
行业地位相关情
公司名称 2020 年 资产规模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况
1-6 月
REC 是业内知名
的组件厂商,具
有较高的行业地
位。
2018 年组件出货
量 1.165GW ,
REC Solar 1,231.99 6,797.99 3,524.06 2,679.45 2019 年销售收入 /
35.21 亿元,隶属
于世界 500 强企
业中国化工集团
公司,是中国蓝
星集团全资子公
司。
天合集团是全球
领先的光伏制造 截至 2019
企业,具有较高 年末总资
天合集团 - - 1,731.32 161.42 的行业地位。 产为
2019 年组件出货 3,649,123.
量 9.7GW,位列 47 万元
全球第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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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组件出货
量为 2.9GW,位
列全球前 10 名。
2018 年组件出货
量为 2.45GW,产
量位列全球第
Vina Solar 63.57 1,104.64 1,099.05 - /
10,具有较高的
行业 地位。 2020
年 6 月 30 日被隆
基股份收购,成
为隆基股份子公
司。
2019 年组件出货 截至 2019
量 1.5GW;产能 年末总资
LG
1,517.62 5,091.19 544.26 - 2.3GW,位居全球 产为
Electronics
第 18,具有较高 448,598.7
的行业地位。 5 亿韩元
合计 2,813.18 12,993.82 6,898.69 2,840.87
占公司 BO 产
65.32% 85.96% 88.50% 89.47%
品收入比例

注:资产规模情况来自其各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或者公开资料,REC Solar、Vina Solar 为
境外非上市企业,未查询到其年度报告。

公司 BO 背板主要客户信用状况良好均,具有较高的行业地位,属于业内知
名企业,生产经营规模较大。

(2)BO 背板产品无境内外类似可比产品

公司在复合型背板领域深耕多年,通过对不同类型的聚烯烃粒子进行选型、
配方优化以及制膜工艺的改进等方式,开发出适用于太阳能电池背板的聚烯烃类
薄膜制备相关技术,并通过持续不断的配方优化、工艺改进,开发出一系列性能
成熟的 M 膜产品。

通过对 M 膜产品的持续运用,公司开发出 TPM/KPM 结构背板产品;同时,
基于成熟的太阳能电池背板的聚烯烃类薄膜制备相关技术,以 M 膜产品并作为
背板内层材料,采用耐候性 PET 膜替代 TPM/KPM 中的 TP/KP 结构,经涂布复
合后,成功开发出 BO 产品系列产品,降低了产品成本。

公司 BO 背板产品性能指标均完全满足 GB/T 31034-2014 《晶体硅太阳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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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件用绝缘背板》、以及应用于组件的 IEC61215/61730 标准认证的所有要求,同
时取得了 TUV-SUD,TV Rheinland,UL,CQC 等相关国内外第三方产品认证。

对比中来股份、赛伍技术等同行业可比公司,其主要背板产品的内层主要是
基于涂覆技术。背板内层由氟树脂等材料涂覆形成,其主打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在
于涂覆技术。而公司背板产品是基于 M 膜的复合背板产品系列,其核心竞争力
在于 M 膜制膜技术。因此,公司不同的产品技术路线形成了独特的 BO 系列背
板产品。

综上所述,基于公司在复合型背板领域以及 M 膜开发方面深耕多年经验,
开发出适用于太阳能电池背板的聚烯烃类薄膜制备相关技术,并在此基础上开发
出的 BO 背板产品具有其独特性,同行业公司无类似产品。

(3)BO-A 背板客户情况

①BO-A 背板客户结构 2019 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和合理性

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 BO-A 背板客户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序号 客户 销售收入 占比
1 LG Electronics 5,091.19 66.68%
2 Vina Solar 1,104.64 14.47%
3 Tomma Tech UG 456.72 5.98%
2019 年 4 有成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371.61 4.87%
无锡云程电力科技有限公
5 205.15 2.69%

合计 7,229.31 94.68%
期间 序号 客户 销售收入 占比
1 REC Solar 2,448.06 36.44%
2 天合集团 1,731.32 25.77%
3 Vina Solar 1,099.05 16.36%
2018 年
4 CW ENERJI 746.44 11.11%
5 LG Electronics 544.26 8.10%
合计 6,569.13 97.78%

BO-A 背板客户结构主要变化: LG Electronics 采购量上升,REC Solar、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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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集团和 CW ENERJI 采购量下降,主要原因为:

公司于 2017 年与 LG Electronics 建立联系并逐步导入 BO-A 背板产品,于
2018 年实现批量销售。公司背板产品具有质量稳定且高性价比等优势,得到客
户认可,因此 2019 年 LG Electronics 增加对公司 BO-A 背板的采购。

2019 年 REC Solar 所需背板产品性能由 1,000V 转换为 1,500V,因此由 2018
年采购 BO-A 背板(应用于 1,000V 组件)产品转为采购 BO-B 背板(应用于
1,500V 组件)产品。

CW ENERJI 为土耳其公司,2019 年土耳其里拉对美元汇率出现大幅下跌,
CW ENERJI 因汇率问题无法按美元价格采购并支付相应货款,改由 Tomma Tech
UG 采购及支付美元货款。

天合集团于 2019 年基于自身技术路线情况,由主要向公司采购 BO-A 背板
产品改为采购 TPT 背板产品。

②发行人 BO-A 背板业务获取方式、获取时间、订单执行周期、执行方式、
合同条款、销售收入确认方式是否与现有会计政策一致、收入确认时点是否恰当、
收入确认原则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由于 BO-A 客户情况各不相同,因此其业务获取方式、获取时间、订单执行
周期、执行方式、合同条款也不完全一致。2019 年 BO-A 前五大客户相关情况如
下:

客户 业务获取方式 业务获取时间 订单执行周期 执行方式 合同结算条款
通过商务洽谈获取业
2018 年 9 月-
LG Electronics 务,通过电子邮件形 60 天 海运 CIF 结算
2019 年 12 月
式获取相关订单
通过商务洽谈获取业
2018 年 7 月-
Vina Solar 务,通过电子邮件形 30 天 海运 CIF 结算
2019 年 10 月
式获取相关订单
通过商务洽谈获取业
2019 年 1 月-
Tomma Tech UG 务,通过电子邮件形 60 天 海运 CIF 结算
2019 年 10 月
式获取相关订单
通过商务洽谈获取业
有成精密股份有 2019 年 1 月- 30 天(外销) CIF 结算(外
务,通过电子邮件形 海运/陆运
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7 天(内销) 销)/货物运送
式获取相关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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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 业务获取方式 业务获取时间 订单执行周期 执行方式 合同结算条款
至客户处签收
结算(内销)
无锡云程电力科 通过商务洽谈获取业
2019 年 4 月- 货物运送至客
技有限公司 务,通过纸质邮件获 7天 陆运
2019 年 9 月 户处签收结算
取相关订单

CIF 结算模式下,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后,全额确认 CIF
价款销售收入金额。该销售收入确认方式与现有会计政策一致、收入确认时点恰
当、收入确认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货物运送至客户处签收结算模式下,公司在获取客户验收签字后,全额确认
销售收入金额。该销售收入确认方式与现有会计政策一致、收入确认时点恰当、
收入确认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4)BO-B 背板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BO-B 背板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销售收入 1,778.59 5,012.94 534.90
销售成本 1,196.31 3,089.60 357.88
毛利率 32.74% 38.37% 33.09%

报告期内,BO-B 背板产品毛利率水平与 BO 背板产品整体毛利率变动趋势
相同。

报告期内,BO-B 背板产品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 占比

1 REC Solar 1,231.99 69.27%

2 晋能清洁能源 211.62 11.90%

3 山西赛拉弗 164.25 9.23%
2020 年 1-6 月
4 中节能太阳能 100.27 5.64%

5 宁波尤利卡 46.19 2.60%

合计 1,754.32 9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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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REC Solar 4,478.50 89.34%

2 山西赛拉弗 308.11 6.15%

3 无锡艾能 92.23 1.84%
2019 年
4 协鑫集团 57.43 1.15%

5 安徽大恒能源 42.22 0.84%

合计 4,978.49 99.31%

1 REC Solar 534.65 99.95%

2018 年 2 CW ENERJI 0.25 0.05%

合计 534.90 100.00%

报告期内,BO-B 背板产品客户主要以 REC Solar 和山西赛拉弗为主,主要
客户未发生显著变化。其他客户销售金额及占比变化主要取决于客户需求、公司
是否与其合作供货、客户经营情况等多种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价格趋势如下:

35.00

31.07
30.00 29.79
28.40
26.28
25.00
22.08
20.00 20.55
18.42
16.31 16.61 16.18
15.00 14.28 15.32 14.53
12.82
11.56
10.57 11.29
10.00 10.05
10.44 9.85
5.00

-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1-6月
公司KPM结构 公司TPM结构 公司TPT结构
公司KPK结构 公司BO结构 中来股份
乐凯胶片 福斯特 赛伍技术


注: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年报及公开数据;由于除赛伍技术外的同行业可比公司
未单独披露各型号产品数据,因此价格数据为背板产品平均销售价格,赛伍技术为其核心产
品 KPF 销售单价。2020 年 1-6 月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产品单价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价格趋势基本一致。

现阶段光伏行业整体仍处于降本增效的过程中,各生产环节在未来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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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仍会面临降本压力。在此过程中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存在进一步下降的压力,公
司将根据光伏技术最新发展方向,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努力提升产品性能,开发
出符合光伏发展方向的高性价比产品满足市场需求。

4、主营业务收入地区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境内外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境内 23,279.61 69.03% 68,020.17 72.45% 66,636.50 77.12% 42,491.40 71.76%
境外 10,443.86 30.97% 25,868.80 27.55% 19,769.85 22.88% 16,720.28 28.24%
合计 33,723.47 100.00% 93,888.97 100.00% 86,406.35 100.00% 59,211.6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内收入占比分别为 71.76%、77.12%、72.45%
和 69.03%。报告期内,公司在保持国内市场优势地位的基础上,也不断加大对
海外市场的拓展力度。境外收入逐步增长的原因主要是由于随着各国政府政策的
大力支持,以太阳能光伏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得到了持续的发展。同时,越南、
泰国等东南亚国家由于具有较低的生产成本,近年来承接了较多太阳能组件的代
工需求,因此公司的产品也相应出口至前述地区。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华东 19,963.55 85.76% 56,822.33 83.53% 54,480.42 81.76% 34,507.83 81.21%
华北 1,555.97 6.68% 5,866.06 8.62% 2,473.87 3.71% 1,157.97 2.73%
华南 449.44 1.93% 2,419.77 3.56% 2,954.65 4.43% 1,300.55 3.06%
西北 692.01 2.97% 1,739.78 2.56% 4,248.49 6.38% 607.45 1.43%
东北 214.59 0.92% 648.75 0.95% 1,704.23 2.56% 2,622.37 6.17%
华中 403.31 1.73% 523.07 0.77% 774.84 1.16% 2,295.23 5.40%
西南 0.74 0.01% 0.41 0.01% - - - -
合计 23,279.61 100.00% 68,020.17 100.00% 66,636.50 100.00% 42,491.40 100.00%
注:
东北区域主要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
华北区域主要包括:北京、天津、山东、山西、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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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区域主要包括:安徽、江苏、上海、浙江;
华南区域主要包括: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华中区域主要包括:湖南、湖北、江西、河南;
西北区域主要包括:陕西、甘肃、宁夏、内蒙古、青海、新疆。
西南区域主要包括: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重庆。

报告期内,华东区域为公司主要的销售市场,主营业务收入占在 80%以上,
主要是由于作为公司下游客户的大型太阳能组件企业也主要集中以上区域。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国内保税
- - - - 1,021.19 5.17% 4,672.54 27.94%

越南 3,812.00 36.50% 8,704.72 33.64% 7,658.21 38.73% 7,203.67 43.07%
新加坡 1,195.67 11.45% 7,093.00 27.42% 4,146.75 20.98% 2,679.45 16.03%
香港地区 563.46 5.40% 28.35 0.11% 2,015.45 10.19% - -
马来西亚 1,391.36 13.32% 1,997.49 7.72% 2,452.68 12.41% - -
印度 4.84 0.05% 296.49 1.15% 215.64 1.09% 653.98 3.91%
土耳其 - - 1.50 0.01% 746.69 3.78% 251.28 1.50%
泰国 - - 174.00 0.67% 646.94 3.27% 1,258.49 7.53%
韩国 1,534.41 14.69% 5,138.56 19.86% 545.05 2.76% - -
台湾地区 1,721.70 16.49% 1,964.91 7.60% 321.26 1.62% 0.74 0.01%
其他地区 220.42 2.11% 469.78 1.82% - - 0.13 0.01%
合计 10,443.86 100.00% 25,868.80 100.00% 19,769.85 100.00% 16,720.2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越南、新加坡、韩国和国内保
税区,与公司境外主要客户所处区域相一致。

报告期内内销、外销披露公司前五大客户的名称、主要销售产品明细及收入
占比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内销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 占比

2020 年 1 隆基股份 9,315.44 27.27%
1-6 月 2 晶澳科技 4,361.92 1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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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通威太阳能 1,725.46 5.06%
4 宁波尤利卡 1,021.61 3.00%
5 中节能太阳能 935.18 2.73%
合计 17,359.61 50.82%
1 隆基股份 20,808.30 22.00%
2 晶澳科技 9,603.65 10.15%
3 中节能太阳能 4,064.67 4.29%
2019 年
4 无锡艾能 3,596.25 3.81%
5 天合集团 3,472.40 3.67%
合计 41,545.27 43.92%
1 隆基集团 18,120.77 20.91%
2 晶澳科技 12,444.11 14.36%
3 协鑫集团 5,867.62 6.77%
2018 年
4 环晟光伏 4,358.46 5.03%
5 韩华新能源 3,632.17 4.19%
合计 44,423.14 51.25%
1 协鑫集团 13,868.53 23.32%
2 阿特斯 6,843.26 11.51%
3 晶澳科技 4,309.72 7.24%
2017 年
4 韩华新能源 3,159.99 5.31%
5 锦州阳光 2,622.36 4.41%
合计 30,803.88 51.80%

(2)报告期内外销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所处地区 营业收入 占比
1 Vina Solar 越南 2,316.09 6.78%
马来西亚、
2 隆基股份 1,951.53 5.71%
香港地区
2020 年 LG Electronics 韩国 1,517.12
3 4.44%
1-6 月
4 晶澳科技 越南 1,495.91 4.39%
5 REC Solar 新加坡 1,233.61 3.63%
合计 8,514.26 24.95%
1 REC Solar 新加坡 6,804.30 7.20%
2019 年
2 Vina Solar 越南 5,940.98 6.28%


1-1-269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 LG Electronics 韩国 5,091.19 5.38%
4 晶澳科技 越南 2,749.53 2.91%
马来西亚、
5 隆基股份 2,043.73 2.16%
香港地区
合计 22,629.73 23.93%
1 Vina Solar 越南 4,799.60 5.54%
马来西亚、
2 隆基股份 3,961.67 4.57%
香港地区
3 REC Solar 新加坡 3,524.06 4.07%
2018 年 越南、国内
4 晶澳科技 3,434.37 3.96%
保税区
泰国、香港
5 阿特斯 1,591.71 1.83%
地区、越南
合计 17,311.41 19.97%
国内保税
1 晶澳科技 7,417.21 12.47%
区、越南
2 Vina Solar 越南 3,492.89 5.87%
3 REC Solar 新加坡 2,679.45 4.51%
2017 年 4 阿特斯 泰国、越南 2,213.37 3.72%
CW ENERJI
5 MUHENDISLIK 土耳其 251.05 0.42%
TICARET SANAYI LID
合计 16,053.97 27.00%

5、分季度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第一季度 16,762.00 49.70% 23,463.28 24.99% 24,364.86 28.20% 10,584.33 17.88%
第二季度 16,961.47 50.30% 25,792.09 27.47% 20,783.80 24.05% 13,974.75 23.60%
第三季度 - - 20,599.65 21.94% 19,343.32 22.39% 16,426.97 27.74%
第四季度 - - 24,033.95 25.60% 21,914.37 25.36% 18,225.63 30.78%
合计 33,723.47 100.00% 93,888.97 100.00% 86,406.35 100.00% 59,211.68 100.00%

当前太阳能光伏产业已经在全球范围内所广泛应用,随着低纬度国家应用市
场的逐渐兴起,并考虑运输周期等因素的影响,太阳能光伏产业无明显季节性特
征。



1-1-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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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成
25,977.29 98.17% 71,042.92 99.44% 68,296.86 99.68% 46,387.68 99.44%

其他业务成
483.58 1.83% 401.13 0.56% 218.08 0.32% 259.10 0.56%

合计 26,460.87 100.00% 71,444.05 100.00% 68,514.94 100.00% 46,646.7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主要由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与营业收入结构相匹配。
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成本主要是光伏组件成本以及边角料成本。

2、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太阳能电池背板
其中:单面氟膜背板 19,954.35 76.81% 51,812.40 72.93% 49,980.10 73.18% 40,473.90 87.25%
双面氟膜背板 884.86 3.41% 6,554.72 9.23% 12,006.76 17.58% 3,001.12 6.47%
BO背板 2,935.62 11.30% 9,298.21 13.09% 5,825.11 8.53% 2,906.85 6.27%
小计 23,774.83 91.52% 67,665.33 95.25% 67,811.97 99.29% 46,381.87 99.99%
铝塑膜 1,544.45 5.95% 1,816.82 2.56% 344.36 0.50% 5.81 0.01%
防护膜 296.19 1.14% 1,098.59 1.54% 140.53 0.21% - -
POE膜 361.82 1.39% 462.18 0.65% - - - -
合计 25,977.29 100.00% 71,042.92 100.00% 68,296.86 100.00% 46,387.68 100.00%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产销
量增长所致,与主营业务收入变动趋势一致。

3、主要产品成本、销售量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成本、销售量情况如下:

背板结构 单位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1-1-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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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成本(万元) 19,954.35 - 51,812.40 3.67% 49,980.10 23.49% 40,473.90
单面氟膜
销量(万平米) 1,957.73 - 5,071.16 11.24% 4,558.90 26.06% 3,616.57
背板
单位成本(元/平米) 10.19 - 10.22 -6.81% 10.96 -2.04% 11.19
成本(万元) 884.86 - 6,554.72 -45.41% 12,006.76 300.08% 3,001.12
双面氟膜
销量(万平米) 47.63 - 303.25 -39.97% 505.17 274.84% 134.77
背板
单位成本(元/平米) 18.58 - 21.61 -9.06% 23.77 6.73% 22.27
成本(万元) 2,935.62 - 9,298.21 59.62% 5,825.11 100.39% 2,906.85
BO 背板 销量(万平米) 428.70 - 1,429.65 80.63% 791.46 160.22% 304.15
单位成本(元/平米) 6.85 - 6.50 -11.63% 7.36 -22.99% 9.56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变动如下表所示: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原材料 类型 单位 平均 变动 平均 变动 平均 变动 平均
单价 幅度 单价 幅度 单价 幅度 单价
PVDF氟膜 元/平方米 2.46 - 2.46 -0.40% 2.47 -24.95% 3.30
氟膜
PVF氟膜 元/平方米 7.95 10.57% 7.19 -18.67% 8.84 -3.70% 9.18
PET基膜 元/千克 9.36 -12.03% 10.64 -3.97% 11.08 2.50% 10.81
PET材料
耐候PET膜 元/平方米 3.12 -10.34% 3.48 -0.21% 3.49 -17.73% 4.24
聚烯烃粒子 聚烯烃粒子 元/千克 6.97 -15.41% 8.24 -15.66% 9.77 -0.81% 9.85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所需原材料价格基本为下降趋势,因此公司主要产
品单位成本也基本为下降趋势。

4、按生产要素划分的主营业务成本
单位:万元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材料 23,076.33 88.84% 65,764.39 92.57% 63,653.17 93.20% 42,430.82 91.47%
直接人工 447.67 1.72% 1,119.64 1.58% 878.06 1.29% 621.59 1.34%
制造费用 2,453.29 9.44% 4,158.89 5.85% 3,765.64 5.51% 3,335.27 7.19%
合计 25,977.29 100.00% 71,042.92 100.00% 68,296.86 100.00% 46,387.68 100.00%

(1)直接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为 91.47%、93.20%、92.57%
和 88.84%,占比有所波动。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构成及其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

1-1-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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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氟膜 8,470.27 32.61% 23,263.46 32.75% 26,915.93 39.41% 15,692.97 33.83%
PET材料 8,339.85 32.10% 26,026.95 36.64% 22,639.96 33.15% 16,022.30 34.54%
聚烯烃粒子 2,172.40 8.36% 5,927.72 8.34% 5,376.00 7.87% 3,971.78 8.56%
其他直接材料 4,093.81 15.76% 10,546.26 14.84% 8,721.29 12.77% 6,743.77 14.54%
合计 23,076.33 88.83% 65,764.39 92.57% 63,653.17 93.20% 42,430.82 91.47%

报告期内,氟膜和 PET 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基本保持稳定,占比变动
与公司当期销售不同类型产品的数量相关。

(2)直接人工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人工占生产成本比例为 1.34%、1.29%、1.58%和 1.72%。
2017 年-2018 年,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规模效应逐渐显现,直接
人工占比逐渐下降。2019 年,直接生产人员工资有所上升,直接人工占比因此较
2018 年有所上升。

(3)制造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制造费用主要包括折旧费、燃料及动力费、水电费、物料消
耗等,占生产成本比例为 7.19%、5.51%、5.85%和 9.44%。2017 年-2018 年,随
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以及生产工艺技术改进,规模效应逐渐显现,制
造费用占比逐渐降低。2019 年,随着新增生产线及环保设备投入使用,相关折旧
费用和燃料及动力费都有所上升,制造费用占比较 2018 年有所上升。

5、成本核算方法变化的影响

为了适应产销规模及产品型号不断增多的情况,公司成本核算精细化的需求
也随之出现。2018 年 8 月份,公司更新了财务核算系统,成本分配方法由品种
法改为按工单进行分配,两种方法都是对各产品的直接材料消耗、人工薪酬、设
备折旧、辅料包材、车间水电费、燃气费等归集后的数据按一定标准进行分配,
按工单核算较品种法对直接材料消耗、制造费用的分配更加精细,不会影响成本
核算的完整性。

1-1-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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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利及毛利率变动趋势及原因分析

1、综合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项目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主营业务毛利率 22.97% - 24.33% 3.37% 20.96% -0.70% 21.66%
其他业务毛利率 -11.00% - 41.49% 21.49% 20.00% 23.55% -3.55%
综合毛利率 22.54% - 24.45% 3.49% 20.96% -0.59% 21.55%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1.66%、20.96%、24.33%和 22.97%。
由于主营业务中铝塑膜产品、防护膜产品、POE 膜产品在报告期内收入及成本占
比较低,因此,主营业务中太阳能电池背板毛利率的变动是影响公司综合毛利率
变动的最主要因素,对毛利率变动的分析将以太阳能电池背板业务为主。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新产线陆续投产带来的产能规模扩张与效率提升的同时,
公司也积极对产品工艺技术进行改进,报告期内背板产品毛利率较为稳定。

2、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分析如下:

(1)单面氟膜背板中 KPM 产品

报告期内,KPM 结构产品销售收入占比有所下降,但仍然为公司销售的主
要产品,平均销售单价和平均销售成本均呈下降趋势,因此毛利率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KPM 结构背板产品平均单价和平均成本变化对毛利率的影响如
下表所示:
2020 年 1-6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销量(万平方米) 1,308.04 3,768.62 3,636.76 3,561.45
销售收入(万元) 14,767.43 43,582.24 46,608.17 50,851.84
销售收入占比 43.79% 46.42% 53.94% 85.88%
平均销售单价(元/平方米) 11.29 11.56 12.82 14.28

平均销售单价变动 -2.38% -9.79% -10.22%
-


1-1-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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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6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平均销售成本(元/平方米) 8.69 8.89 9.69 11.08
平均销售成本变动 -2.31% -8.22% -12.57% -
毛利率 23.05% 23.10% 24.39% 22.38%
毛利率变动 -0.05% -1.29% 2.01% -
平均销售单价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 -1.85% -8.22% -8.84% -
平均销售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 1.80% 6.93% 10.84% -
注:平均销售价格变动对毛利率影响=(本期平均销售价格-上期平均销售价格)×上期平均
销售成本/(本期平均销售价格×上期平均销售价格);
平均销售成本变动对毛利率影响=-(本期平均销售成本-上期平均销售成本)×上期平均销
售价格/(本期平均销售价格×上期平均销售价格)。

2018 年,平均销售单价较 2017 年下降了 10.22%,平均销售成本下降了
12.57%,使得毛利率上升 2.01 个百分点。2019 年,平均销售单价较 2018 年下降
了 9.79%,平均销售成本下降了 8.22%,使得毛利率下降了 1.29 个百分点。2020
年 1-6 月,平均销售单价较 2019 年下降了 2.38%,平均销售成本下降了 2.31%,
使得毛利率下降了 0.05 个百分点。

综上,报告期内,KPM 产品毛利率波动幅度较小,整体较稳定。

(2)单面氟膜背板中 TPM 产品

报告期内,TPM 结构产品销售收入占比有所上升,平均销售单价和平均销
售成本均呈下降趋势。

报告期内,TPM 结构背板产品平均单价和平均成本变化对毛利率的影响如
下表所示:
2020 年 1-6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销量(万平方米) 649.69 1,302.53 922.14 55.10
销售收入(万元) 10,514.17 21,635.41 16,984.30 1,132.08
销售收入占比 31.18% 23.04% 19.66% 1.91%
平均销售单价(元/平方米) 16.18 16.61 18.42 20.55
平均销售单价变动 -2.57% -9.82% -10.35% -
平均销售成本(元/平方米) 13.22 14.05 15.99 18.20
平均销售成本变动 -5.87% -12.12% -12.18% -


1-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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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率 18.29% 15.42% 13.21% 11.40%
毛利率变动 2.87% 2.21% 1.81% -
平均销售单价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 -2.23% -9.46% -10.23% -
平均销售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 5.10% 11.66% 12.05% -
注:平均销售价格变动对毛利率影响=(本期平均销售价格-上期平均销售价格)×上期平均
销售成本/(本期平均销售价格×上期平均销售价格);
平均销售成本变动对毛利率影响=-(本期平均销售成本-上期平均销售成本)×上期平均销
售价格/(本期平均销售价格×上期平均销售价格)。

2018 年,平均销售单价较 2017 年下降了 10.35%,平均销售成本下降了
12.18%,使得毛利率上升了 1.81 个百分点。2019 年,平均销售单价较 2018 年下
降了 9.82%,平均销售成本下降了 12.12%,使得毛利率上升了 2.21 个百分点。
2020 年 1-6 月,平均销售单价较 2019 年下降了 2.57%,平均销售成本下降了
5.87%,使得毛利率上升了 2.87 个百分点。

综上,报告期内, TPM 产品因销售单价和销售成本下降幅度不同导致毛
利有所提升。

(3)双面氟膜背板 TPT 产品

报告期内,TPT 结构背板产品平均单价和平均成本变化对毛利率的影响如下
表所示:
2020 年 1-6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销量(万平米) 32.94 258.22 451.68 118.97
销售收入(万元) 865.65 7,334.62 13,457.41 3,696.68
销售收入占比 2.57% 7.81% 15.57% 6.24%
平均销售单价(元/平方米) 26.28 28.40 29.79 31.07
平均销售单价变动 -7.48% -4.65% -4.12% -
平均销售成本(元/平方米) 21.15 23.34 25.24 23.29
平均销售成本变动 -9.39% -7.50% 8.34% -
毛利率 19.52% 17.82% 15.30% 25.04%
毛利率变动 1.70% 2.52% -9.74% -
平均销售单价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 -6.64% -4.14% -3.22% -
平均销售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 8.34% 6.67% -6.52% -
注:平均销售价格变动对毛利率影响=(本期平均销售价格-上期平均销售价格)×上期平均
销售成本/(本期平均销售价格×上期平均销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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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销售成本变动对毛利率影响=-(本期平均销售成本-上期平均销售成本)×上期平均销
售价格/(本期平均销售价格×上期平均销售价格)。

2018 年 TPT 结构背板产品毛利率出现大幅下滑。首先,受到行业整体降本
增效压力影响,2018 年销售单价较 2017 年同比下降 4.12%,下降幅度较大。其
次,由于 TPT 结构背板产品扩产生产线处于磨合阶段导致良品率有所下降,2018
年单位成本较上年同比上升 8.34%。综合上述原因,2018 年较 2017 年 TPT 结构
背板产品毛利率出现大幅下滑。但是,由于 2018 年受到下游国企电站开工影响,
需求较大,TPT 结构产品当年销量增幅较大,因此销售收入增长较快。

2019 年 TPT 结构背板产品毛利率有所回升,主要是由于 TPT 结构背板生产
耗用的主要原材料 PVF 氟膜价格下降,导致 TPT 结构背板产品单位成本大幅下
降所致。当年,受到光伏行业整体降本增效压力影响,产品销量下降,销售收入
出现明显下滑,但仍然保持在较高水平。

2020 年 1-6 月,平均销售单价较 2019 年下降了 7.48%,由于供应商美国杜
邦对于本期销售占比较高型号产品所需 PVF 氟膜给予一定的价格优惠,因此平
均销售成本较 2019 年下降了 9.39%,使得毛利率上升了 1.70 个百分点。

(4)双面氟膜背板中 KPK 产品

报告期内,KPK 结构背板产品平均单价和平均成本变化对毛利率的影响如
下表所示:
2020 年 1-6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销量(万平方米) 14.70 45.03 53.49 15.81
销售收入(万元) 213.54 689.81 872.66 348.99
销售收入占比 0.63% 0.74% 1.01% 0.59%
平均销售单价(元/平方米) 14.53 15.32 16.31 22.08
平均销售单价变动 -5.17% -6.08% -26.13% -
平均销售成本(元/平方米) 12.80 11.71 11.38 14.55
平均销售成本变动 9.31% 2.94% -21.80% -
毛利率 11.87% 23.54% 30.26% 34.09%
毛利率变动 -11.67% -6.72% -3.83% -
平均销售单价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 -4.17% -4.52% -2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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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销售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 -7.50% -2.19% 19.46% -
注:平均销售价格变动对毛利率影响=(本期平均销售价格-上期平均销售价格)×上期平均
销售成本/(本期平均销售价格×上期平均销售价格);
平均销售成本变动对毛利率影响=-(本期平均销售成本-上期平均销售成本)×上期平均销
售价格/(本期平均销售价格×上期平均销售价格)。

KPK 结构背板内外层结构均使用 PVDF 氟膜,大多为组件厂商根据终端电
站客户的要求指定背板型号及背板原材料供应商,具有较强的定制化特征。

报告期内,受下游组件厂商成本压力的影响,平均销售单价呈下降趋势,平
均销售成本受到客户指定使用的原材料不同而略有波动。报告期内,KPK 结构
背板的销售收入金额及占比均较小,毛利率主要受客户订单量及其指定供应商等
因素共同影响所致。

(5)BO 背板

报告期内,BO 背板平均单价和平均成本情况如下: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销售单价(元/平方米) 10.05 10.57 9.85 10.44
单位成本(元/平方米) 6.85 6.50 7.36 9.56
毛利率 31.84% 38.49% 25.27% 8.45%
销售收入占比 12.77% 16.10% 9.02% 5.36%

2018 年 BO 背板产品所需原材料采购价格下降较为显著, BO 背板毛利率
较 2017 年有所上升。2019 年,受到产品客户结构调整影响,产品整体销售价格
有所上升;同时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较 2018 年度有所降低,因此 BO
背板毛利率较 2018 年有所上升。2020 年 1-6 月,受到较高成本型号销售占比提
升和运输费计入成本因素影响,BO 背板单位成本有所上升,BO 背板毛利率有
所下降。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情况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中来股份 25.26% 21.81% 24.45% 30.33%
乐凯胶片 - 5.67% 6.79% 13.14%
回天新材 16.32% 12.69% 13.98% 18.91%
福斯特 21.34% 18.16% 21.46% 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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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伍技术 - 19.36% 19.61% 25.51%
平均值 20.97% 15.54% 17.26% 22.45%
发行人背板业务毛利
22.48% 23.41% 20.89% 21.66%

注:数据来源为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等公开资料,选取分部信息中披露的背板产品的毛利率;
回天新材未单独披露其背板业务毛利率,划分在非胶类产品中,因此采用当年非胶类产品毛
利率。乐凯胶片和赛伍技术 2020 年半年报尚未披露背板产品毛利率相关情况。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毛利率处于中间水平。由于太阳能电池背板产
品存在多种产品结构,其原材料构成、生产工艺等存在一定差异,会影响最终的
产品毛利率。总体而言,公司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

由于乐凯胶片背板业务毛利率显著低于其他背板厂商,同时回天新材未单独
披露其背板毛利率,因此在不考虑乐凯胶片与回天新材后的同行业毛利率对比情
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赛伍技术 - 19.36% 19.61% 25.51%
中来股份 25.26% 21.81% 24.45% 30.33%
福斯特 21.34% 18.16% 21.46% 24.38%
平均值 23.30% 19.78% 21.84% 26.74%
发行人背板业务毛利率 22.48% 23.41% 20.89% 21.66%
其中:单面及双面氟膜背板毛
20.95% 20.31% 20.45% 22.41%
利率
BO 背板毛利率 31.84% 38.49% 25.27% 8.45%

注:赛伍技术 2020 年半年报尚未披露背板产品毛利率相关情况。

同行业可比公司无类似 BO 背板产品,BO 背板主要面向海外市场,报告期
内毛利率有所提升。除此以外,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产品结构类似的单面及
双面氟膜背板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趋势基本一致,且与同行业背板生
产规模较大的赛伍技术与中来股份接近。

报告期内,公司单面及双面氟膜背板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含乐凯胶
片、回天新材)毛利率趋势基本一致,与同行业毛利率水平不存在显著差异。与
此同时,受公司与各家可比公司在生产工艺、产品结构、原材料构成、定价等方
面的不同所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仍存在较小的差异。具体对比情况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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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伍技术背板毛利率主要取决于其 KPF 产品,该产品内层采用流延制膜工
艺将混入二氧化钛的含氟树脂涂覆于 PET 基膜,为外层复合里层涂覆结构的产
品。2017 年-2019 年,赛伍技术 KPF 产品收入占其背板总收入比重分别为 73.59%、
75.05%和 92.28%;2017 年-2019 年 KPF 产品单价分别下降 16.28%和 12.75%,
KPF 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25.10%、18.74%和 19.08%。公司单层及双层氟膜背板产
品与赛伍技术 KPF 产品在产品结构、定价、成本上均存在一定差异。

中来股份报告期内的毛利率高于本公司的单面及双面氟膜背板毛利率,根据
其公开年度报告,中来股份主要背板产品生产工艺与发行人存在一定差异,其产
品通过涂覆工艺将氟碳涂料涂覆在 PET 基膜的两面上,成本相对复合型背板较
低。产品价格虽较复合型背板略低,但因具有成本上的优势,因此毛利空间高于
本公司单面及双面氟膜背板产品。

福斯特 2017 年和 2018 年的毛利率高于本公司单面及双面氟膜背板毛利率,
根据其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相关报告以及福斯特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说明书,
福斯特光伏背板主要为涂覆型,其产品通过涂覆工艺将涂料涂覆在 PET 基膜表
面,生产工艺与本公司存在一定差异,成本相对复合型背板较低。涂覆型背板价
格虽较复合型背板略低,但因具有成本上的优势,因此毛利率高于本公司。2019
年福斯特背板产品销售收入增长 3.04%,销售量增长 15.57%,销售单价下降较
多,因此毛利空间有所下降。

乐凯胶片报告期内的毛利率低于本公司,主要是由于乐凯胶片产品结构与发
行人存在一定差异,其产品以高端双面氟膜背板 TPT 为主,产品价格虽较其他
复合型背板高,但同时其成本较高,因此毛利空间相对较低。

回天新材的主要产品为各类胶粘剂,其背板业务收入占比较低,2016 年起
回天新材年报改变业务种类披露口径,不再单独披露背板业务,与汽车制动液等
汽车保养类化学产品合并在非胶类产品项目披露,因此数据可比性较差。

综合以上情况,公司单面及双面氟膜背板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毛利
率差异情况主要是由于在生产工艺、产品结构、原材料构成和产品定价等方面的
原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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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

1、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构成及其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销售费用 749.54 2.19% 3,428.30 3.62% 2,568.40 2.96% 2,736.34 4.60%
管理费用 1,249.73 3.66% 2,499.51 2.64% 1,775.98 2.05% 1,487.40 2.50%
研发费用 1,303.89 3.82% 3,732.30 3.95% 3,351.19 3.87% 2,074.84 3.49%
财务费用 -84.91 -0.25% 173.62 0.18% 281.69 0.32% 1,141.07 1.92%
合计 3,218.25 9.42% 9,833.73 10.40% 7,977.26 9.20% 7,439.65 12.51%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金额分别为 7,439.65 万元、7,977.26 万元、9,833.73
万元和 3,218.25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2.51%、9.20%、10.40%和 9.42%,
总体上期间费用金额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张而增加。2017 年期间费用率较高,
主要原因为当期检测服务费及汇兑损失金额较大。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构成及其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运输费 4.30 0.57% 1,193.78 34.82% 1,063.83 41.42% 754.67 27.58%
工资及福利费 283.53 37.83% 723.27 21.10% 510.71 19.88% 396.07 14.47%
业务招待费 164.92 22.00% 349.85 10.20% 263.13 10.24% 312.29 11.41%
差旅费 74.70 9.97% 382.78 11.17% 262.36 10.21% 236.41 8.64%
业务推广费 1.19 0.16% 192.47 5.61% 97.57 3.80% 142.56 5.21%
租赁费 6.22 0.83% 13.20 0.39% 7.47 0.29% 33.77 1.23%
检测服务费 152.61 20.36% 339.63 9.91% 204.82 7.97% 741.26 27.09%
车辆费 0.57 0.08% 1.78 0.05% 1.69 0.07% 18.67 0.68%
折旧及摊销费 0.16 0.02% 0.52 0.02% 9.68 0.38% 24.82 0.91%
办公费 2.65 0.35% 3.51 0.10% 4.22 0.16% 6.48 0.24%
其他费用 58.69 7.83% 227.50 6.64% 142.93 5.57% 69.34 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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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749.54 100.00% 3,428.30 100.00% 2,568.40 100.00% 2,736.34 100.00%
占营业收入比例 2.19% - 3.62% - 2.96% - 4.60% -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主要由运输费、工资及福利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
业务推广费和检测服务费等构成,上述费用合计占销售费用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4.40%、93.54%、92.81%和 90.89%。

2018 年,销售费用较 2017 年下降 167.94 万元。销售费用金额下降主要体现
为检测服务费由 2017 年的 741.26 万元下降到 2018 年的 204.82 万元,下降金额
为 536.44 万元,2017 年检测服务费较多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向新客户导入产品以
及公司在生产中逐步导入国产氟膜,原材料采购来源发生变化后需要对背板产品
以及相应的光伏组件产品重新进行认证和检测。除此之外,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
扩大,与销售量相关的运输费、工资及福利费等呈增长趋势。

2019 年,销售费用较 2018 年上升 859.90 万元。其中,运输费上升 129.95 万
元,主要与公司整体销售量增长有关。工资及福利费上升 212.56 万元,主要系公
司增加了销售人员数量,以提升原有产品背板和新产品铝塑膜的销售力度。差旅
费上升 120.42 万元,主要系海外客户拓展力度加大所致,当年度公司外销收入
得到了明显提升。业务推广费、检测服务费分别上升 94.90 万元和 134.81 万元,
主要系产品宣传推广和客户开拓力度有所增加。

2020 年 1-6 月,销售费用运输费金额较少,主要系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将
与收入相关的运输费调整至营业成本所致。业务推广费金额下降较多,主要原因
是受上半年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参加行业展会等相关的宣传推广支出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中来股份 2.27% 2.43% 3.05% 2.38%
乐凯胶片 6.02% 6.20% 5.07% 5.26%
回天新材 6.20% 10.71% 8.37% 8.30%
福斯特 1.60% 1.77% 1.81% 1.70%
赛伍技术 2.62% 2.42% 2.35% 2.79%
平均值 3.74% 4.71% 4.13% 4.09%
发行人 2.19% 3.62% 2.96% 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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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60%、2.96%、3.62%和
2.19%,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差异较小,处于中位水平。公司销售费用率显
著低于回天新材,主要原因是回天新材产品终端客户众多,采取了一级经销商模
式,销售网络覆盖范围较广。2017 年公司销售费用率较高,主要是检测服务费发
生金额较大所致。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构成及其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工资及福利费 563.47 45.09% 1,046.36 41.86% 851.13 47.92% 573.88 38.58%
中介机构咨询费 153.77 12.30% 386.74 15.47% 250.18 14.09% 233.82 15.72%
折旧及摊销费 327.37 26.20% 526.98 21.08% 247.91 13.96% 238.04 16.00%
办公费 79.46 6.36% 132.83 5.31% 127.66 7.19% 89.61 6.02%
差旅费 21.99 1.76% 215.84 8.64% 179.29 10.10% 130.28 8.76%
业务招待费 79.10 6.33% 112.41 4.50% 51.22 2.88% 73.97 4.97%
股份支付 - - - - - - 4.71 0.32%
其他费用 24.57 1.97% 78.35 3.13% 68.59 3.86% 143.10 9.62%
合计 1,249.73 100.00% 2,499.51 100.00% 1,775.98 100.00% 1,487.40 100.00%
占营业收入比例 3.66% - 2.64% - 2.05% - 2.50% -

2018 年较 2017 年上升 288.58 万元,主要原因为当年度部分高管人员薪酬增
长较多,导致工资及福利费显著上升。

2019 年较 2018 年上升 723.52 万元,主要原因为工资及福利费、中介机构咨
询费、折旧及摊销费增长。其中,工资及福利费上升 195.23 万元,主要原因为明
冠锂膜业务逐渐开展以及公司对内部管理不断加强,使得管理人员人数有所增加。
中介机构咨询费上升 136.56 万元,主要系随着上市工作的推进,相关中介费用
有所增长。折旧及摊销费上升 279.08 万元,主要系公司新增土地使用权及装修
费摊销较多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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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来股份 4.32% 4.27% 4.96% 4.67%
乐凯胶片 5.69% 5.65% 4.03% 4.18%
回天新材 4.51% 5.75% 4.93% 6.17%
福斯特 1.24% 1.53% 1.75% 1.73%
赛伍技术 2.29% 1.76% 2.04% 2.10%
平均值 3.61% 3.79% 3.54% 3.77%
发行人 3.66% 2.64% 2.05% 2.5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中位水平,部分期间略低于
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原因如下:

①工资及福利费、办公费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较为简单,管理层级相对精简高效,管理人员数量较少,
同行业可比公司规模较大,组织结构相对复杂,使得公司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
办公费等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②折旧及摊销费

公司管理用房产、办公设备等较少,提升了管理效率,降低了管理成本,使
得公司折旧及摊销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相对较低。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构成及其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工资及福利费 317.65 24.36% 898.84 24.08% 686.33 20.48% 542.12 26.13%
认证测试费 39.32 3.02% 131.85 3.53% 77.54 2.31% 52.47 2.53%
物料消耗 888.81 68.17% 2,416.10 64.73% 2,459.37 73.39% 1,292.80 62.31%
折旧与摊销费 11.11 0.85% 170.37 4.56% 49.29 1.47% 58.64 2.83%
其他 47.01 3.61% 115.15 3.09% 78.66 2.35% 128.8 6.21%
合计 1,303.89 100.00% 3,732.30 100.00% 3,351.19 100.00% 2,074.84 100.00%
占营业收入比例 3.82% - 3.95% - 3.87% - 3.49% -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2,074.84 万元、3,351.19 万元、3,732.3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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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和 1,303.89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3.49%、3.87%、3.95%和 3.82%。报
告期内,公司重视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工作,加大了研发投入,研发费用总体
呈逐年上升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按项目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1-
项目 整体预算 实施进度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6月
高反光率太阳能电池背
400 已完成 - - - 236.97
板的开发
共挤型聚烯烃背板的开
500 已完成 - - - 166.57

锂电池封装铝塑膜的研
1,000 已完成 - - 377.54 196.64
发与应用
太阳能电池背膜用聚烯
1,300 已完成 - - - 478.23
烃膜的开发与应用
氟化聚烯烃背板的研发 600 已完成 - - 296.18 32.12
高反光率封装胶膜的研
200 已完成 - - - 84.25

特种胶黏剂 201 已完成 - - - 80.80
聚烯烃弹性体(POE)
110 已完成 - - - 83.93
封装胶膜的研发
一体化背板的研发 250 已完成 - - - 216.72
3,000V高局放背板KPO 100 已完成 - - - 77.63
耐腐蚀导热性铝塑膜 150 已完成 - - - 44.27
耐刺穿锂电池封装薄膜 160 已完成 - - - 47.21
散热型抗酸性铝基锂电
200 已完成 - - - 76.18
池封装薄膜
耐腐蚀锂电池铝塑膜的
220 已完成 - - 105.19 44.78
开发
锂电池钢塑膜 200 已完成 - - 135.78 20.22
太阳能透明背板 130 已完成 - - 53.26 70.32
电器设备防护膜 200 已完成 - - 76.59 118.00
1,500V BO背板的开发 600 已完成 - 338.79 234.98 -
高DTI聚烯烃薄膜的开发 500 已完成 - 218.91 261.87 -
高功率一体化太阳能电
663 实施中 15.03 485.78 32.59 -
池组件封装材料的开发
高绝缘性太阳能电池背
180 已完成 - - 177.55 -

高可靠性太阳能电池背
1,400 已完成 - - 1,3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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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
项目 整体预算 实施进度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6月
透明网格结构太阳能电
600 实施中 130.22 271.34 92.33 -
池背板的开发
新型1,000V BO背板的开
1,000 实施中 189.23 512.78 163.79 -

建筑钢材防护膜 35 已完成 - - 40.35 -
光伏组件专用快固型封
400 实施中 64.02 249.23 - -
装POE胶膜的开发
新型聚烯烃背板的开发 600 实施中 - 214.51 - -
超级阻水太阳能电池背
600 已完成 - 404.86 - -
板的开发
封装一体式背板的研发 200 已完成 - 190.61 - -
锂电池电极极耳胶膜 280 实施中 44.27 102.63 - -
耐腐蚀锂电池铝塑膜 120 实施中 12.15 73.10 - -
高端3C锂电池专用黑色
800 实施中 105.87 254.78 - -
铝塑膜
一种动力锂电池用新型
1,000 实施中 154.64 341.80 - -
结构铝塑膜
铝塑膜两次成型工艺的
50 已完成 - 32.17 - -
研发
热法铝塑膜专用CPP的研
20 实施中 0.87 16.99 - -

柔性电池用铝塑膜的研
40 已完成 - 24.00 - -

干法铝塑膜专用CPP爽滑
30 实施中 21.56 - - -
性改进的研发
高反射率黑色太阳能 电
200 已完成 208.43 - - -
池背板
高韧性氟膜在太阳能 背
500 实施中 117.11 - - -
板中的应用研究
抗PID防滑型POE胶膜的
260 实施中 170.00 - - -
研发
铝塑膜熟化工艺优化 的
20 实施中 18.25 - - -
研发
太阳能电池集中封装 材
30 实施中 8.81 - - -
料研究
一种白色EVA专用PET型
300 实施中 21.70 - - -
结构背板
一种热法工艺铝塑膜 的
30 实施中 21.75 - - -
研发
合计 - - 1,303.89 3,732.30 3,351.19 2,074.84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及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1-1-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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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中来股份 3.35% 3.50% 4.12% 3.73%
乐凯胶片 3.69% 4.09% 3.31% 3.42%
回天新材 3.35% 4.90% 4.19% 4.45%
福斯特 3.44% 3.18% 3.73% 3.33%
赛伍技术 2.68% 3.41% 3.68% 3.90%
平均值 3.30% 3.82% 3.81% 3.77%
发行人 3.82% 3.95% 3.87% 3.49%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49%、3.87%、3.95%和
3.8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不存在重大差异。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利息收入 -58.82 69.27% -45.59 -26.26% -56.57 -20.08% -46.38 -4.06%
利息支出 64.91 -76.45% 394.92 227.47% 823.52 292.35% 533.89 46.79%
汇兑损益 -172.49 203.14% -313.50 -180.57% -563.82 -200.16% 603.37 52.88%
手续费 40.24 -47.39% 58.59 33.75% 83.07 29.49% 66.28 5.81%
现金折扣 41.25 -48.58% 79.20 45.62% -4.51 -1.60% -16.09 -1.41%
合计 -84.91 100.00% 173.62 100.00% 281.69 100.00% 1,141.07 100.00%
占营业收入
-0.25% - 0.18% - 0.32% - 1.92% -
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主要包括利息支出、汇兑损益等。

2018 年利息支出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增长较快,导致当期对银
行借款、票据贴现、信用证等融资需求较多;2019 年利息支出金额下降,主要系
随着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逐渐向好,对上述融资需求有所减少。

公司外币业务以出口销售为主。2017 年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明显,因此公司
汇兑损失金额较大。2018 年和 2019 年人民币对美元总体呈贬值趋势,因此体现
为汇兑收益。



1-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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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率及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中来股份 0.77% 3.13% 2.43% 3.39%
乐凯胶片 -0.26% 0.01% 0.20% 0.36%
回天新材 0.36% 0.43% 0.03% 0.06%
福斯特 -0.34% -0.01% -0.11% 0.31%
赛伍技术 0.73% 0.46% 0.16% 0.86%
平均值 0.25% 0.80% 0.54% 1.00%
发行人 -0.25% 0.18% 0.32% 1.92%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92%、0.32%、0.18%和-
0.25%,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不存在重大差异。

2、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
175.92 321.87 263.00 178.1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1,199.49 2,618.51 363.88 475.93

个税手续费返还 6.06 - - -
合计 1,381.48 2,940.38 626.87 654.07

报告期内,其他收益中政府补助的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1- 与资产相关/
序号 项目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6月 与收益相关
“研发设备及生产设备的购
1 买”企业发展资金计划政府补 31.77 63.54 63.54 63.54 与资产相关

年产1500万平方米太阳能背板
2 34.09 68.18 68.18 68.18 与资产相关
补助
3 光伏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补助 5.00 10.00 10.00 10.00 与资产相关

“宜春市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 14.88 29.75 29.75 29.75 与资产相关
4
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补助 - - - 99.63 与收益相关
锂电池封装塑膜的研发与应用
5 40.00 80.00 80.00 6.67 与资产相关
项目
6 氟化聚烯烃背板开发项目 5.77 11.53 11.53 - 与资产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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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 与资产相关/
序号 项目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6月 与收益相关
7 钢塑板用耐候复合膜开发项目 9.30 9.30 - - 与资产相关
8 热法铝塑复合膜开发项目 10.00 10.00 - - 与资产相关

高功率一体化太阳能电池组件 1.00 1.83 - - 与资产相关
9
封装材料研发项目 15.03 467.70 - - 与收益相关

透明网格结构太阳能电池背板 1.00 1.83 - - 与资产相关
10
开发项目 130.22 271.34 - - 与收益相关
2.00 3.67 - - 与资产相关
11 新型1000VBO背板开发项目
189.23 493.26 - - 与收益相关

光伏组件专用快固型封装POE 0.70 1.28 - - 与资产相关
12
胶膜开发项目 55.15 249.23 - - 与收益相关
1.00 2.00 - - 与资产相关
13 锂电池电极极耳胶膜开发项目
37.55 102.63 - - 与收益相关
1.00 2.00 - - 与资产相关
14 耐腐蚀锂电池铝塑膜开发项目
6.90 73.10 - - 与收益相关

高端3C锂电池专用黑色铝塑膜 5.00 10.00 - - 与资产相关
15
开发项目 105.87 254.78 - - 与收益相关

一种动力锂电池用新型结构铝 7.50 15.00 - - 与资产相关
16
塑膜开发项目 154.64 341.80 - - 与收益相关
1.55 1.03 - - 与资产相关
17 封装一体式背板的研发
- 93.00 - - 与收益相关
1.00 0.67 - - 与资产相关
18 铝塑膜两次成型工艺的研发
- 30.00 - - 与收益相关
0.38 0.25 - - 与资产相关
19 柔性电池用铝塑膜的研发
- 22.50 - - 与收益相关
经开区财政局应用技术研究与
20 - - - 50.00 与收益相关
开发款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1 2016年外经贸发展专项(第八 - - - 64.24 与收益相关
批)补贴款
市科技局“5511”重大科技专
22 项补贴款-宜春经济技术开发 - - - 50.00 与收益相关
区财政局
23 一体化背板的研发项目 - - - 90.00 与收益相关
聚烯烃弹性体(POE)封装胶膜
24 - - - 100.00 与收益相关
的研发项目
25 专利补贴款 - - - 0.65 与收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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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 与资产相关/
序号 项目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6月 与收益相关
江西省知识产权局2016年第二
26 - - - 0.60 与收益相关
批资助退库款
27 财政局2016年度专利补贴款 - - - 1.20 与收益相关
宜春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
28 10.19 4.71 2.97 2.97 与收益相关
险稳岗补贴款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出
29 103.45 54.82 36.49 4.30 与收益相关
口奖励
30 江西省知识产权局补贴款 - - 0.35 1.65 与收益相关
江西省知识产权局2017年第三
31 - - - 0.90 与收益相关
批职务类专利补助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其
32 - - - 9.80 与收益相关
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补贴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科
33 - - 4.00 - 与收益相关
学技术进步奖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境
34 - - 6.44 - 与收益相关
外展会补贴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外
35 - - 1.00 - 与收益相关
贸先进企业奖励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企
36 - - 1.00 - 与收益相关
业科技发展专项款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涉
37 - - 18.97 - 与收益相关
外发展服务支出补助款
宜春市科技局经济技术开发区
38 2.20 - 0.30 - 与收益相关
分局专利资助款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
39 - - 292.36 - 与收益相关
会企业发展基金款
40 企业奖励 - 70.00 - - 与收益相关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企
41 - 44.60 - - 与收益相关
业发展资金
宜春市科学技术局研发投入后
42 - 5.00 - - 与收益相关
补助经费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外
43 - 3.49 - - 与收益相关
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就
44 - 0.30 - - 与收益相关
业补助资金
宜春市科学技术局省级科技计
45 - 10.00 - - 与收益相关
划专项经费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工
46 - 10.00 - - 与收益相关
业和民营经济考核奖励
47 失业稳岗补贴 - 0.16 - - 与收益相关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省
48 - 0.08 - - 与收益相关
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49 热法铝塑膜专用CPP的研发 - 16.00 - - 与收益相关
50 高韧性氟膜在太阳能背板中的 1.50 - - - 与资产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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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 与资产相关/
序号 项目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6月 与收益相关
应用研究 117.11 - - - 与收益相关

一种白色EVA专用PET型结构 1.50 - - - 与资产相关
51
背板 21.70 - - - 与收益相关
52 高反射率黑色太阳能电池背板 180.00 - - - 与收益相关
宜春市科学技术局创新驱动经
53 5.00 - - - 与收益相关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表彰
54 51.00 - - - 与收益相关
奖励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利补
55 0.25 - - - 与收益相关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先进
56 1.00 - - - 与收益相关
单位奖励
57 专利资助与奖励 12.00 - - - 与收益相关
江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58 1.01 - - - 与收益相关
2019年失业保险补贴
合计 1,375.42 2,940.38 626.87 654.07

3、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坏账损失 - - 540.91 650.69
存货跌价损失 220.64 242.42 185.24 76.61
固定资产减值损
- 52.88 - -

合计 220.64 295.30 726.14 727.31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分别为 727.31 万元、726.14 万元、295.30
万元和 220.64 万元,主要为公司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
的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019 年起,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坏账损失通过信用减值损失科目进行
核算。2019 年公司信用减值损失金额 3,160.75 万元,主要系计提应收账款坏账
准备金额较大,其中,对昱辉阳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760.90 万元。2020 年 1-6
月,随着公司对应收债权风险防控和管理力度的加强,公司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下
降至-302.15 万元。



1-1-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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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营业外收入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政府补助 - - 500.00 -
其他 12.79 17.34 12.96 2.74
合计 12.79 17.34 512.96 2.74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政府补助收入。2018 年政府补助为宜
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企业 IPO 申报奖励金。

5、营业外支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
0.29 51.73 3.25 46.74

对外捐赠 0.30 - 0.81 21.75
其他 3.20 6.05 1.14 14.37
合计 3.79 57.77 5.20 82.86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外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对外捐赠等,
金额较小,对公司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

(五)主要税种的纳税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税法要求按时缴纳税款,并取得主管税务部门的守法
证明。公司缴纳的主要税种为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1、报告期内主要税项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增值税缴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期初未交数 本期应交数 本期已交数 期末未交数
2017年 224.40 -548.38 1,855.54 -2,179.52
2018年 -2,179.52 1,809.00 422.21 -792.73
2019年 -792.73 961.62 237.55 -68.67
2020年1-6月 -68.67 157.41 196.20 -107.45

报告期内,公司企业所得税缴纳情况如下:


1-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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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期 间 期初未交数 本期应交数 本期已交数 期末未交数
2017年 -321.92 939.79 1,027.91 -410.03
2018年 -410.03 1,583.25 1,031.32 141.90
2019年 141.90 2,511.83 2,017.19 636.55
2020年1-6月 636.55 733.47 1,253.41 116.60

2、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当期所得税费用 733.47 2,511.83 1,583.25 939.79
递延所得税费用 14.38 -1,013.55 -66.87 71.55
合计 747.84 1,498.28 1,516.38 1,011.34

十、资产质量分析

(一)资产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72,318.09 73.72% 76.80% 81,341.84 82.52% 67,414.16 81.58%
81,063.16
非流动资产 25,786.39 26.28% 23.20% 17,235.88 17.48% 15,226.33 18.42%
24,493.32
105,556.4
合计 98,104.48 100.00% 100.00% 98,577.72 100.00% 82,640.49 100.00%
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82,640.49 万元、98,577.72 万元、
105,556.48 万元和 98,104.48 万元,流动资产占比较高,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

1、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1-1-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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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12,159.73 16.81% 10,602.78 13.08% 11,291.00 13.88% 11,725.77 17.39%
应收票据 11,965.35 16.55% 14,865.98 18.34% 22,587.29 27.77% 17,896.46 26.55%
应收账款 30,428.94 42.08% 35,480.18 43.77% 35,022.66 43.06% 24,645.78 36.56%
应收款项融资 8,225.46 11.37% 9,669.83 11.93% - - - -
预付款项 693.81 0.96% 601.81 0.74% 597.24 0.73% 317.28 0.47%
其他应收款 151.09 0.21% 64.10 0.08% 570.05 0.70% 37.32 0.06%
存货 8,246.09 11.40% 9,354.63 11.54% 10,222.58 12.57% 10,089.27 14.97%
其他流动资产 447.62 0.62% 423.86 0.52% 1,051.03 1.29% 2,702.29 4.01%
合计 72,318.09 100.00% 81,063.16 100.00% 81,341.84 100.00% 67,414.16 100.00%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11,725.77 万元、11,291.00 万元、
10,602.78 万元和 12,159.73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17.39%、13.88%、13.08%
和 16.81%。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等,其他货币资金
主要为使用受限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信用证保证金等。货币资金具体构成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库存现金 1.07 0.51 - 1.11
银行存款 11,184.73 9,075.19 8,020.56 8,239.67
其他货币资金 973.93 1,527.08 3,270.44 3,484.99
合计 12,159.73 10,602.78 11,291.00 11,725.77

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余额总体上波动较小。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
其他货币资金余额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未到期的信用证和开立银行承兑汇票金
额降低,同时,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采用保证金的方式有所减少,使得票据保
证金金额下降。

(2)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 17,896.46 万元、22,587.29 万
元、14,865.98 万元和 11,965.35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26.55%、27.77%、

1-1-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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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4%和 16.55%。公司应收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具体构成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银行承兑汇票 9,659.15 11,700.75 13,617.29 9,433.36

商业承兑汇票 2,453.37 3,472.58 9,442.11 9,208.53

小计 12,112.52 15,173.33 23,059.40 18,641.89
减: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
147.17 307.35 472.11 745.43

合计 11,965.35 14,865.98 22,587.29 17,896.46

公司应收票据主要是由客户采用承兑汇票方式进行货款结算所产生。公司出
于对重要客户的信任以及维系长久合作关系的考虑,根据重点客户的历史信用状
况,在交易中接受一定数量的商业承兑汇票。2017 年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金
额较大主要是泰通(泰州)工业有限公司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按对应的应
收账款账龄起始日计算所致。

公司对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参照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
策执行,同时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起算点追溯至对应的应收账款账龄起始日。

① 2019 年末及 2020 年 6 月末应收票据分类披露
单位:万元
2020.06.30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 - - - -
商业承兑汇票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2,112.52 100.00% 147.17 1.22% 11,965.35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9,659.15 79.75% - - 9,659.15
商业承兑汇票 2,453.37 20.25% 147.17 6.00% 2,306.20
合计 12,112.52 100.00% 147.17 1.22% 11,965.35
2019.12.31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

1-1-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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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500.00 3.30% 150.00 30.00% 350.00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 - - - -
商业承兑汇票 500.00 3.30% 150.00 30.00% 35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4,673.33 96.70% 157.35 1.07% 14,515.98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11,700.75 77.11% - - 11,700.75
商业承兑汇票 2,972.58 19.59% 157.35 5.29% 2,815.23
合计 15,173.33 100.00% 307.35 2.03% 14,865.98

②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单位:万元
账面 坏账 计提
项目 单位名称 计提理由
余额 准备 比例
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 经营财务状况
500.00 150.00 30.00%
2019.12.31 限公司 困难
合计 500.00 150.00 30.00%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24,645.78 万元、35,022.66 万
元、35,480.18 万元和 30,428.94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6.56%、43.06%、
43.77%和 42.08%。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坏账准备及账面价值等情况具体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账面余额 35,803.53 40,996.77 37,209.17 26,056.43
坏账准备 5,374.59 5,516.59 2,186.51 1,410.65
账面价值 30,428.94 35,480.18 35,022.66 24,645.78
主营业务收入 33,723.47 93,888.97 86,406.35 59,211.68
应收账款余额增长率 - 10.18% 42.80% 6.82%
应收账款余额/主营业
- 43.67% 43.06% 44.01%
务收入

①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万元
2020.06.30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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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5,161.29 14.42% 3,747.79 72.61% 1,413.5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0,642.24 85.58% 1,626.80 5.31% 29,015.44
合计 35,803.53 100.00% 5,374.59 15.01% 30,428.94
2019.12.31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4,856.30 11.85% 3,656.30 75.29% 1,2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6,140.47 88.15% 1,860.29 5.15% 34,280.18
合计 40,996.77 100.00% 5,516.59 13.46% 35,480.18
2018.12.31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96.60 0.80% 296.60 100.00%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6,912.57 99.20% 1,889.91 5.12% 35,022.66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
- - - - -

合计 37,209.17 100.00% 2,186.51 5.88% 35,022.66
2017.12.31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6,056.43 100.00% 1,410.65 5.41% 24,645.78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
- - - - -

合计 26,056.43 100.00% 1,410.65 5.41% 24,645.78

②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 坏账 计提
项目 单位名称 计提理由
余额 准备 比例
泰通(泰州)工业有
292.60 292.60 100.00% 经营财务状况困难
限公司
2020.06.30
建开阳光新能源科技
88.51 88.51 100.00% 经营财务状况困难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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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 坏账 计提
项目 单位名称 计提理由
余额 准备 比例
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
2,760.90 2,760.90 100.00% 经营财务状况困难
限公司(注1)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
2,019.28 605.78 30.00% 经营财务状况困难
限公司(注2)
合计 5,161.29 3,747.79 72.61%
泰通(泰州)工业有
292.60 292.60 100.00% 经营财务状况困难
限公司
建开阳光新能源科技
88.51 88.51 100.00% 经营财务状况困难
有限公司
2019.12.31 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
2,760.90 2,760.90 100.00% 经营财务状况困难
限公司(注1)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
1,714.29 514.29 30.00% 经营财务状况困难
限公司(注2)
合计 4,856.30 3,656.30 75.29%
泰通(泰州)工业有
296.60 296.60 100.00% 经营财务状况困难
2018.12.31 限公司
合计 296.60 296.60 100.00%
注 1: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期末余额包括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浙江昱辉阳光
能源江苏有限公司。
注 2: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末余额包括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协鑫集
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阜 宁 协 鑫 集 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和 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PTE.LTD 等。
协鑫集团诉讼事项进展、回款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分析如下:

A、诉讼进展情况

截至 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与协鑫集团存在尚未了结的 4 起诉讼案件,
且涉及金额合计超过 1,000 万元,上述案件的进展如下:

案件名称 案件类型 涉诉金额 目前进展

与 GCL System Integration
买卖合同 本案目 前已获法院
1 Technology PTE. LTD.等的买卖 1,397.91 万元
纠纷 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合同纠纷案
与镇江协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票据追索 本案目 前已获法院
2 504.49 万元
等的票据追索权纠纷案 权纠纷 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本案已于 2020 年 10
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票据追索
3 306.26 万元 月 16 日在法院主持
票据追索权纠纷案 权纠纷
下达成调解
本案已于 2020 年 10
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票据追索 月 23 日在法院主持
4 张家港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的 307.39 万元
权纠纷 下达成调解,并已于
票据追索权纠纷案
2020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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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案件类型 涉诉金额 目前进展

收到协 鑫集团支付
的汇票票款 300 万
元及案 件受理费和
保全费 0.78 万元
注:上述涉诉金额累计数超过公司对协鑫集团应收账款余额,主要是由于序号 1 中买卖合同
纠纷案的涉诉金额系按照买卖合同项下的交易发生额及相关违约金金额为依据计算等原因
所致。

B、协鑫集团的回款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协鑫集团的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为 2,019.28
万元。2020 年 7-10 月期间,公司收到协鑫集团支付的汇票票款 300 万元,另外
因退货及赔偿款冲抵应收账款 7.14 万元。

C、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上述案件系由于协鑫集团未按时支付合同款项或承兑票据所致。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协鑫集团的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为 2,019.28 万元,公司已
单项计提了 605.78 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30%。如果未来协鑫集团依旧未
能支付所欠债务,公司相应债权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公司须进一步加大对协鑫
集团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这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但基于以下原因,公司与协鑫集团的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a.协鑫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

协鑫集团为光伏行业知名企业,主要从事光伏相关业务,主要产品为光伏组
件及为客户提供包含研发和设计、原料采购、能源工程施工等在内的一揽子的光
伏电站系统集成方案。因协鑫集团资金链较为紧张,截至 2019 年末,公司尚未
全额收回协鑫集团货款,进而导致公司与协鑫集团的诉讼纠纷。根据 2020 年 7
月 21 日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公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之《关于请
做好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
复内容,协鑫集团化解流动性压力的具体措施主要为协鑫集团承诺将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电站资产的出售处置工作,预计可为协鑫集团回收约 8 亿元款


1-1-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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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同时,协鑫集团募投项目中将安排 12.6 亿元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协鑫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取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批文,如协鑫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最终顺利完成,将有效补充协鑫集团
流动资金。

b.与协鑫集团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对协鑫集团的销售金额(不含税)分别为 13,868.53 万元、
6,490.31 万元、1,647.19 万元、-38.46 万元(负数系销售退货等原因所致),占比
分别为 23.32%、7.49%、1.74%、-0.04%,协鑫集团对公司营业收入的贡献在报
告期内逐步降低。同时,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协鑫集团的应收账款的
账面余额为 2,019.28 万元,公司已单项计提了 605.78 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为 30%,如果未来协鑫集团持续不能支付所欠债务,公司将进一步加大计提坏账
准备比例,但继续计提坏账金额不超过剩余 1,413.50 万元应收账净额,占公司
2019 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49%,扣税后占公司 2019 年净利润的比例为 11.45%,
占比较低。因此,与协鑫集团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c.公司下游客户经营情况整体较为良好

除协鑫集团外,公司主要下游客户还包括隆基股份、晶澳科技、REC Solar、
Vina Solar8、LG Electronics 等企业,上述客户均为行业内大型组件厂商或光伏行
业中上下游一体化集团运营管理的集团企业,且多为境内外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
经查阅公司主要客户公开披露的相关信息等,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经营情
况整体较为良好,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提供了有力支持。

综上所述,公司与协鑫集团的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

③应收账款账龄、期后回款及坏账政策对比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及其占比按账龄列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8
2020 年 6 月 30 日,隆基股份已完成了对 Vina Solar 母公司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的收购,Vina Solar 变更为隆基股份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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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 比例 余额 比例 余额 比例 余额 比例
1年以内 32,196.46 89.93% 39,095.98 95.36% 36,358.95 97.71% 25,719.27 98.71%
1-2年 3,263.45 9.11% 1,474.68 3.60% 527.82 1.42% 100.25 0.38%
2-3年 16.52 0.05% 117.17 0.29% 9.46 0.03% 174.63 0.67%
3年以上 327.10 0.91% 308.94 0.75% 312.94 0.84% 62.28 0.24%
合计 35,803.53 100.00% 40,996.77 100.00% 37,209.17 100.00% 26,056.43 100.00%

截至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和 2020 年 6 月末,账龄为 1 年以内的
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 98.71%、97.71%、95.36%和 89.93%,公司应收账款整体质
量良好。报告期内,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业务规模较大的太阳能组件生产企业和
锂电池生产企业,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偿付能力,公司综合考虑客户的业务规
模、历史回款情况及合作时间等因素,确定对客户采取不同的信用政策,内销客
户信用期通常为货到 90 天至 120 天,外销客户信用期为提单日后 60 天至 120
天。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信用期内 25,330.04 70.75% 31,117.67 75.90% 28,238.77 75.89% 20,368.38 78.17%
信用期外 10,473.49 29.25% 9,879.10 24.10% 8,970.39 24.11% 5,688.05 21.83%
合计 35,803.53 100.00% 40,996.77 100.00% 37,209.17 100.00% 26,056.43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期后回款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期后回款方式
日期 账面余额 期后回款金额 商业承兑 银行承兑 期后回款占比
现金回款 其他
汇票回款 汇票回款
2020.06.30 35,803.53 13,838.60 4,380.05 107.21 9,297.96 53.39 38.65%
2019.12.31 40,996.77 33,618.11 11,842.04 1,475.72 19,652.13 648.22 82.00%
2018.12.31 37,209.17 36,266.75 7,766.92 4,502.33 23,581.70 415.80 97.47%
2017.12.31 26,056.43 25,860.69 8,416.99 4,857.33 12,334.46 251.91 99.25%
注 1:2018 年期后回款金额中包含协鑫集成 500 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未能承兑;
注 2:其他回款方式主要包括收回组件抵减应收账款、认证费抵减等。

A.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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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中
尚有 567.76 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尚未到期兑付,相关尚未兑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出票人 票据前手 承兑到期日 汇票金额
常州天合合众光电有限公司 常州天合合众光电有限公司 2020-9-25 367.95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27 50.00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锂动电源有限公司 2020-12-25 10.00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11-22 32.60
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2020-11-16 107.21
合计 567.76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已到期商业票据均已兑付。

B.期后总体回款情况:

2020 年 1-8 月总体回款中,尚有 1,550.72 万元(包含上表 567.76 万元相关
回款)的商业承兑汇票尚未到期兑付,相关尚未兑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出票人 票据前手 承兑到期日 汇票金额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9-28 191.50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9-28 100.00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9-28 200.00
常州天合合众光电有限公司 常州天合合众光电有限公司 2020-9-25 367.95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27 50.00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锂动电源有限公司 2020-12-25 10.00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11-22 32.60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12-28 491.46
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2020-11-16 107.21
合计 1,550.72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已到期商业票据均已兑付。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如下:

账龄 公司 中来股份 乐凯胶片 回天新材 福斯特 赛伍技术
3个月以内 5%
5% 5% 0% 5% 5%
3个月-6个月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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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月-1年 4%
1-2年 10% 10% 10% 10% 20% 20%
2-3年 30% 30% 30% 20% 50% 30%
3-4年 100% 100% 60% 30% 100% 100%
4-5年 100% 100% 80% 50% 100% 100%
5年以上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坏
账计提政策较为谨慎。

④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序号 客户名称 余额 占比
1 隆基股份 9,316.02 26.02%
2 晶澳科技 6,095.10 17.02%
3 昱辉阳光 2,760.90 7.71%
2020.06.30
4 REC Solar 2,418.38 6.75%
5 协鑫集团 2,019.28 5.64%
合计 22,609.68 63.15%
1 隆基股份 11,648.36 28.41%
2 晶澳科技 5,227.13 12.75%
3 昱辉阳光 2,760.90 6.74%
2019.12.31
4 REC Solar 2,717.10 6.63%
5 Vina Solar 1,947.94 4.75%
合计 24,301.43 59.28%
1 隆基股份 9,077.38 24.40%
2 晶澳科技 7,777.55 20.90%
3 环晟光伏 3,121.10 8.39%
2018.12.31
4 协鑫集团 2,174.08 5.84%
5 韩华新能源 2,144.05 5.76%
合计 24,294.16 65.29%
1 晶澳科技 6,376.32 24.47%
2 阿特斯 4,854.09 18.63%
2017.12.31
3 协鑫集团 4,785.82 18.37%
4 韩华新能源 1,625.68 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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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序号 客户名称 余额 占比
宁波尤利卡太阳能科技发展有限
5 895.42 3.44%
公司
合计 18,537.33 71.14%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应收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4)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金额分别为 0 万元、0 万元、9,669.83 万
元和 8,225.46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0.00%、0.00%、11.93%和 11.37%,占
比较低。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的应收款项融资为持有的信用等级较高的银
行承兑汇票。

对于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公司在对该类票据的日常资金管理中,
除正常到期兑付外还存在对外背书或贴现且被终止确认的情况,即公司是以收取
合同现金流和出售兼有的业务模式管理此类票据。根据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
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
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规定,公司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将此类票据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金融资产,在应收款项融资项目下列报。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 317.28 万元、597.24 万元、601.81
万元和 693.81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0.47%、0.73%、0.74%和 0.96%,整
体占比较小。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原材料款、进口税费和其他与生产经营相
关的费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龄均为两年以内,账龄整体较短,预
付款项账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0.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688.55 99.24% 593.87 98.68% 597.24 100.00% 317.28 100.00%
1-2年 5.26 0.76% 7.94 1.32% - - - -



1-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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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693.81 100.00% 601.81 100.00% 597.24 100.00% 317.28 100.00%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分别为 37.32 万元、570.05 万元、64.10
万元和 151.09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0.06%、0.70%、0.08%和 0.21%。公
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账面余额 156.71 69.70 580.23 39.44
坏账准备 5.62 5.60 10.18 2.12
账面价值 151.09 64.10 570.05 37.32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押金保证金、出口退税和员工备用金等。2018 年末,
其他应收款余额较 2017 年末增加 540.79 万元,主要是由于应收国税局出口退税
款增加所致。2019 年末,应收国税局出口退税款减少,其他应收款余额也随之减
少。2020 年 6 月末,应收国税局出口退税款增加,其他应收款余额也随之增加。

①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披露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的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政府款项-出口退税 80.80 - 405.24 -
押金保证金 45.65 46.79 105.85 32.11
员工备用金 0.54 0.03 8.67 5.20
其他 29.72 22.88 60.46 2.12
合计 156.71 69.70 580.23 39.44

②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万元
2020.6.30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
计提
金额 比例 金额 价值
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56.71 100.00% 5.62 3.59% 1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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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56.71 100.00% 5.62 3.59% 151.09
2019.12.31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
计提 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69.70 100.00% 5.60 8.04% 64.10
合计 69.70 100.00% 5.60 8.04% 64.10
2018.12.31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
计提 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580.23 100.00% 10.18 1.75% 570.05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
- - - - -

合计 580.23 100.00% 10.18 1.75% 570.05
2017.12.31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
计提 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9.44 100.00% 2.12 5.38% 37.32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
- - - - -

合计 39.44 100.00% 2.12 5.38% 37.32

③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A、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06.30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应收政府款项组合 80.80 - -
账龄组合 75.91 5.62 7.41%
其中:1年以内 64.27 3.21 5.00%
1-2年 5.40 0.54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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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30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2-3年 6.24 1.87 30.00%
3年以上 - - -
2019.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龄组合 69.70 5.60 8.04%
其中:1年以内 55.34 2.77 5.00%
1-2年 11.29 1.13 10.00%
2-3年 1.95 0.58 30.00%
3年以上 1.12 1.12 100.00%

B、2017 年末以及 2018 年末,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计提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5% 150.80 7.54 37.34 1.86
1-2年 10% 23.07 2.31 1.88 0.19
2-3年 30% 1.12 0.34 0.22 0.07
3年以上 100% - - - -
合计 174.99 10.18 39.44 2.12

C、2018 年末,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截至 2018 年末,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405.24 万元为应
收宜春市国税局的出口退税款项(政府款项),该款项收回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因此未计提坏账准备。截至 2019 年 1 月末,公司已收到该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已足额计提。

③ 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序号 单位名称 余额 占比 账龄 性质
1 宜春市国税局 80.80 51.56% 1年以内 出口退税
2020.06.30 CNG TY
2 30.04 19.17% 1年以内 押金保证金
TNHH FU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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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序号 单位名称 余额 占比 账龄 性质
(富华责任有限
公司)
3 社保公积金 24.93 15.91% 1年以内 其他
宜春农村商业银
4 4.78 3.05% 1年以内 其他
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纳米科技发
5 4.72 3.01% 1-2年 押金保证金
展有限公司
合计 145.28 92.70%
CNG TY
TNHH FUHUA
1 29.65 42.53% 1年以内 押金保证金
(富华责任有限
公司)
2 社保公积金 20.92 30.01% 1年以内 其他
苏州纳米科技发
3 4.72 6.77% 1-2年 押金保证金
2019.12.31 展有限公司
宜春市万佳物业
4 4.60 6.60% 1-2年 押金保证金
管理有限公司
in lc Vit
5 Yên(越南电力 3.61 5.18% 1年以内 押金保证金
公司)
合计 63.50 91.09%
1 宜春市国税局 405.24 69.84% 1年以内 出口退税
苏州纬承招标服
2 43.94 7.57% 1年以内 押金保证金
务有限公司
CONG TY
TNHH FUHUA
3 (富华责任有限 29.15 5.02% 1年以内 押金保证金
2018.12.31
公司)
4 宜春市财政局 20.34 3.51% 1-2年 押金保证金
宜春市鑫达信用
5 18.33 3.16% 1年以内 其他
担保有限公司
合计 517.01 89.10%
江西宜春经济开
1 20.34 51.58% 1年以内 押金保证金
发区财政局
宜春市金帆工业
2 6.94 17.59% 1年以内 押金保证金
发展有限公司
3 董笑 5.00 12.68% 1年以内 员工备用金
2017.12.31
宜春市恒盛商贸
4 2.00 5.07% 1年以内 押金保证金
服务有限公司
江西三龙电力勘
5 1.08 2.74% 1年以内 押金保证金
察设计有限公司
合计 35.36 89.66%


(7)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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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金额分别为 10,089.27 万元、10,222.58 万元、
9,354.63 万元和 8,246.09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14.97%、12.57%、11.54%
和 11.40%。

公司的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发出商品和库存商品。报告期各期末,
公司存货构成情况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2,675.71 31.40% 4,076.21 42.34% 3,294.09 31.88% 4,759.03 46.42%
在产品 2,843.34 33.36% 2,603.62 27.05% 4,870.38 47.15% 2,408.75 23.50%
发出商品 461.02 5.41% 547.95 5.69% 621.97 6.02% 1,081.81 10.55%
库存商品 2,542.10 29.83% 2,399.05 24.92% 1,543.96 14.95% 2,002.38 19.53%
其中:背板 1,725.44 20.25% 1,968.91 20.45% 1,521.18 14.73% 1,806.34 17.62%
铝塑膜 384.64 4.51% 202.39 2.10% 22.78 0.22% - -
防护膜 45.33 0.53% - - - - - -
POE膜 264.92 3.11% 227.75 2.37% - - - -
组件 121.76 1.43% - - - - 196.04 1.91%
账面余额 8,522.18 100.00% 9,626.83 100.00% 10,330.40 100.00% 10,251.97 100.00%
存货跌价准备 276.09 - 272.20 - 107.82 - 162.70 -
存货账面价值 8,246.09 - 9,354.63 - 10,222.58 - 10,089.27 -

报告期各期末,主要原材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氟膜 1,124.86 2,293.40 991.55 3,557.05
PET 477.63 742.24 1,006.87 526.18
聚烯烃粒子 119.28 125.44 117.90 51.60
铝箔 61.47 60.52 26.64 61.68
CPP 71.43 167.98 154.92 1.61
PA 99.98 144.29 129.97 -
胶粘剂 409.15 216.33 463.01 312.71
其他 311.91 326.01 403.23 248.20
合计 2,675.71 4,076.21 3,294.09 4,759.03

注:其他主要系辅料、包材、五金备件、低值易耗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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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期末余额分别为 4,759.03 万元、3,294.09 万元、
4,076.19 万元和 2,675.71 万元,占存货余额比例分别为 46.42%、31.88%、42.34%
和 31.40%。2017 年末,原材料余额及其占比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主要原材料
氟膜需要从国外采购,运输周期较长,公司太阳能电池背板产品保持了良好的销
售增长态势,为满足预计销售订单需求,公司当年加大了对氟膜的备货所致。随
着国产氟膜采购比例的提高,公司对氟膜的备货量有所降低。

报告期各期末,在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单面氟膜背板 1,276.05 1,416.37 2,342.47 1,681.20
双面氟膜背板 89.35 227.36 1,142.86 279.97
BO 背板 137.22 143.64 334.71 305.31
铝塑膜 1,047.08 554.02 541.21 -
防护膜 117.43 15.65 110.08 -
M膜 175.22 246.59 357.86 142.27
EVA 边料粒子 0.99 - 7.40 -
胶粘剂 - - 33.79 -
合计 2,843.34 2,603.62 4,870.38 2,408.7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产品期末余额分别为 2,408.75 万元、4,870.38 万元、
2,603.62 万元和 2,843.34 万元,占存货余额比例分别为 23.50%、47.15%、 27.05%
和 33.36%。2018 年在产品账面余额较 2017 增长较大,主要是由于公司生产线增
加及产品结构调整,导致各期末在生产线上半成品的余额增加所致。2019 年,公
司加强了生产环节的管理,缩短相关在产品周转时间,在产品余额较 2018 年末
有所下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发出商品期末余额分别为 1,081.81 万元、621.97 万元、
547.95 万元和 461.02 万元,占存货余额比例分别为 10.55%、6.02%、5.69 %和
5.41%。报告期内,发出商品账面余额变动主要受当期末销售订单发货量的影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中太阳能电池背板期末余额分别为 1,806.34 万
元、1,521.18 万元、1,968.91 万元和 1,725.44 万元,占存货余额比例分别为 17.62%、
14.73%、20.45%和 20.25%。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中太阳能电池背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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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及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单面氟膜背板 1,177.02 799.06 812.74 995.42
双面氟膜背板 256.24 604.17 321.24 488.17
BO 背板 292.18 565.68 387.20 322.74
合计 1,725.44 1,968.91 1,521.18 1,806.34

报告期内,库存商品中光伏组件主要是由于光伏行业波动,公司从而采取以
收回组件抵减货款的方式收回货款所形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中太阳
能组件期末余额分别为 196.04 万元、0.00 万元、0.00 万元和 121.76 万元,占存
货余额比例分别为 1.91%、0.00%、0.00%和 1.43 %,占比相对较低。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6.30
项目 1 年以内 1-2 年 2 年以上 合计
原材料 2,613.11 57.29 5.32 2,675.71
在产品 2,831.19 12.15 - 2,843.34
库存商品 2,522.73 19.38 - 2,542.10
发出商品 461.02 - - 461.02
合计 8,428.05 88.82 5.32 8,522.18
2019.12.31
项目 1 年以内 1-2 年 2 年以上 合计
原材料 3,976.48 99.73 - 4,076.21
在产品 2,603.62 - - 2,603.62
库存商品 2,368.91 - 30.14 2,399.05
发出商品 547.95 - - 547.95
合计 9,496.96 99.73 30.14 9,626.83
2018.12.31
项目 1 年以内 1-2 年 2 年以上 合计
原材料 3,183.16 110.94 - 3,294.09
在产品 4,870.38 - - 4,870.38
库存商品 1,335.37 208.59 - 1,54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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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商品 621.97 - - 621.97
合计 10,010.88 319.53 - 10,330.40
2017.12.31
项目 1 年以内 1-2 年 2 年以上 合计
原材料 4,708.99 11.89 38.15 4,759.03
在产品 2,408.75 - - 2,408.75
库存商品 1,694.68 181.16 126.54 2,002.38
发出商品 1,081.81 - - 1,081.81
合计 9,894.23 193.05 164.69 10,251.97

关于存货减值测试,公司主要采取如下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
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
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
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
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
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
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的金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存货是否存在跌价均进行测试。经测试,截至报告期
末,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 276.09 万元,主要是由于光伏行业降本增效的行业趋
势,导致部分型号的太阳能背板存货发生跌价,此外,铝塑膜和 POE 膜产品因
规模效应尚不显著,单位成本相对较高,公司对相应产品计提了跌价准备。

综上,公司存货减值测试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和公司行业特点,存货
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 2,702.29 万元、1,051.03 万元、
423.86 万元和 447.62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4.01%、1.29%、0.52%和 0.6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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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20.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待抵扣进项税 160.20 35.79% 157.58 37.18% 795.37 75.68% 2,179.52 80.65%
上市中介机构服务
287.42 64.21% 266.04 62.77% 255.66 24.32% - -

银行理财产品 - - - - - - 100.00 3.70%
预缴企业所得税 - - - - - - 410.03 15.17%
其他 - - 0.24 0.06% - - 12.74 0.47%
合计 447.62 100.00% 423.86 100.00% 1,051.03 100.00% 2,702.2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待抵扣进项税、银行理财产品、预缴
企业所得税和上市中介机构服务费等。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有
所波动,主要是由于增值税进项税票取得与实际抵扣存在时间差,导致待抵扣进
项税金额有所波动。

2、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具体构成
如下:
单位:万元
2020.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投资性房地产 1,178.46 4.57% 1,205.32 4.92% - - - -
固定资产 13,781.38 53.44% 14,257.62 58.21% 14,362.75 83.33% 11,434.58 75.10%
在建工程 806.56 3.13% 145.00 0.59% 622.25 3.61% 508.37 3.34%
无形资产 7,185.91 27.87% 6,693.01 27.33% 1,195.06 6.93% 1,241.14 8.15%
长期待摊费用 825.01 3.20% 750.98 3.07% 568.10 3.30% 294.16 1.93%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13.76 5.48% 1,428.14 5.83% 414.59 2.41% 347.71 2.28%
其他非流动资产 595.30 2.31% 13.25 0.05% 73.13 0.42% 1,400.36 9.20%
合计 25,786.39 100.00% 24,493.32 100.00% 17,235.88 100.00% 15,226.33 100.00%

(1)投资性房地产

2020 年 6 月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金额为 1,178.46 万元,占 2020 年 6 月末
非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4.57%,占比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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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资产类别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房屋及建筑物 1,041.28 991.82 1,041.28 1,016.55 - - - -
土地使用权 212.49 186.64 212.49 188.77 - - - -
合计 1,253.77 1,178.46 1,253.77 1,205.32 - - -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摊销 净值
房屋及建筑物 1,041.28 49.46 991.82
土地使用权 212.49 25.85 186.64
合计 1,253.77 75.31 1,178.46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公司已对外出租和做出决议计划对外出租或出售的房屋
及其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已对外出租的投资性房地产
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发行人主要固
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之“(三)房产租赁情况”之“2、对外出租的房产”。

(2)固定资产

①基本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06.30
类别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机器设备 16,865.13 8,322.07 52.88 8,490.18
房屋及建筑物 5,405.64 1,460.68 - 3,944.96
光伏电站 1,232.62 166.18 - 1,066.44
运输工具 275.06 187.44 - 87.62
办公设备及其
379.21 187.02 - 192.19

合计 24,157.66 10,323.39 52.88 13,781.38
2019.12.31
类别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1-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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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设备 16,740.97 7,542.62 52.88 9,145.47
房屋及建筑物 5,151.47 1,321.31 - 3,830.16
光伏电站 1,130.84 139.27 - 991.57
运输工具 274.86 177.57 - 97.29
办公设备及其
358.92 165.79 - 193.13

合计 23,657.06 9,346.56 52.88 14,257.62
2018.12.31
类别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机器设备 16,289.65 6,241.97 - 10,047.67
房屋及建筑物 4,202.01 1,076.60 - 3,125.41
光伏电站 1,130.84 85.45 - 1,045.39
运输工具 182.69 164.54 - 18.16
办公设备及其
285.17 159.05 - 126.12

合计 22,090.37 7,727.62 - 14,362.75
2017.12.31
类别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机器设备 12,833.73 4,966.86 - 7,866.87
房屋及建筑物 3,748.59 867.73 - 2,880.86
光伏电站 556.11 46.83 - 509.28
运输工具 199.68 156.46 - 43.22
办公设备及其
255.74 121.38 - 134.36

合计 17,593.85 6,159.26 - 11,434.58

公司固定资产整体规模较为稳定,主要为机器设备、房屋及建筑物、光伏电
站和运输工具。房屋及建筑物和主要生产设备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之“(一)主要固定资
产”。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增加了太阳能电池背板生产线和锂离子电池用
铝塑膜生产线,以进一步扩大产能,因此机器设备原值呈逐年增长趋势。

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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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明冠新材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5.00
光伏电站 年限平均法 20 5.00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 5.00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5 5.00
办公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5 5.00
中来股份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4.00
通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4.00
专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20 4.00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5 4.00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4.00
乐凯胶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10-30 5.00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15 5.0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6 5.00
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5.00
其它设备 年限平均法 3-20 5.00
回天新材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15-35 3.00
电站资产 年限平均法 20-25 3.00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7-8 3.00
检测设备 年限平均法 7 3.00
办公设备 年限平均法 5-8 3.0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6 3.00
其他 年限平均法 7-10 3.00
福斯特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5-20 3-10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20 3-10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4-5 3-10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3-10
赛伍技术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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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10.0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4-5 10.00
办公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10.00
光伏电站 年限平均法 20-25 10.00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10.00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

③暂时闲置固定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暂时闲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备注
机器设备 144.05 85.27 52.88 5.90 待处置
合计 144.05 85.27 52.88 5.90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零星闲置的机器设备计提了减值准备。除此之外,
公司主要固定资产状况良好,不存在非正常闲置现象,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固定
资产报废、变卖等情形。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金额分别为 508.37 万元、622.25、145.00 万元
和 806.56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34%、3.61%、0.59%和 3.13%,占
比较低。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主要包括在安装设备、45 亩新建用地工程
_1-A#、1-B#、仓库基础、光伏电站工程等建设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 2020.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停车场光伏工程 - 107.52 - -
在安装设备 796.29 21.00 - -
AB仓电梯工程 - 11.52 - -
零星工程 - 4.96 - -
45亩新建用地工程_1-
- - 622.25 53.74
A#、1-B#、仓库基础
光伏电站工程 - - - 454.63
厂房 7.67 - - -


1-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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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2020.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电频器改造 1.17 - - -
PN车间建设工程 1.43 - - -
合计 806.56 145.00 622.25 508.37

公司在建工程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
到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完成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完成竣工
决算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投资及转固具体情况如下:

①2017 年公司在建工程投资及转固情况
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 期初数 本期增加 转入固定资产 其他减少 期末数
5号涂布线 139.93 38.87 178.80 - -
6号涂布线 139.93 38.87 178.80 - -
F7车间构筑工程 123.16 75.00 - 198.16 -
电容工程 3.34 58.46 61.80 - -
薄膜车间无尘室 - 28.20 28.20 - -
铝塑膜生产线 - 1,702.97 1,702.97 - -
光伏电站工程 - 454.63 - - 454.63
45亩新建用地工程
_1-A#、1-B#、仓 - 53.74 - - 53.74
库基础
F9&10仓库地面翻
- 50.06 50.06 - -

恒温房工程 - 31.07 31.07 - -
消防工程 - 6.05 6.05 - -
新背板车间无尘室 - 481.08 481.08 - -
其他 96.40 42.91 48.04 91.27 -
合计 502.76 3,061.89 2,766.86 289.43 508.37

②2018 年公司在建工程投资及转固情况
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 期初数 本期增加 转入固定资产 其他减少 期末数
45亩新建用地工程
_1-A#、1-B#、仓库 53.74 568.51 - - 622.25
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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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期初数 本期增加 转入固定资产 其他减少 期末数
背板4号车间 - 1,250.85 1,250.85 - -
光伏电站工程 454.63 120.10 574.73 - -
铝塑膜车间 - 1,387.31 1,387.31 - -
铝塑膜仓库 - 23.39 10.66 12.73 -
铝塑膜净化车间系
- 358.61 358.61 - -

旋转式RTO设备工
- 246.89 246.89 - -

二车间恒温房 - 57.64 57.64 - -
厂区侧瓦装修工程 - 110.09 - 110.09 -
厂区道路及附属改
- 109.00 109.00 - -
造工程
F8-F9/F9-F10 搭 建
- 17.56 17.56 - -
钢结构
F10 厂 房 地 面 改 造
- 55.45 - 55.45 -
工程
1号车间整改工程 - 75.36 - 75.36 -
合计 508.37 4,380.78 4,013.26 253.64 622.25

③2019 年公司在建工程投资及转固情况
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 期初数 本期增加 转入固定资产 其他减少 期末数
45亩新建用地工程
_1-A#、1-B#、仓库 622.25 637.48 218.45 1,041.28 -
基础
宿舍卫生间防水系
- 33.27 - 33.27 -
统改造
1250KVA用电增容
- 63.21 63.21 - -
工程
POE仓库地面施工
- 93.65 93.65 - -
工程
POE车间-薄膜生产
- 485.75 485.75 - -
线
越南明冠厂区改造
- 329.49 74.44 255.04 -
工程
388 亩 地 块 土 方 压
- 321.10 321.10 - -
实及清淤工程
停车场光伏工程 - 107.52 - - 107.52
AB仓电梯工程 - 11.52 - - 11.52
在安装设备 - 21.00 - - 21.00
零星工程 - 4.96 - - 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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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期初数 本期增加 转入固定资产 其他减少 期末数
合计 622.25 2,108.95 1,256.59 1,329.59 145.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无减值迹象,未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④2020 年 1-6 月公司在建工程投资及转固情况

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 期初数 本期增加 转入固定资产 其他减少 期末数
停车场光伏工程 107.52 - 101.78 5.74 -
电频器改造 - 1.17 - - 1.17
PN车间建设工程 - 1.43 - - 1.43
F9车间建设工程 - 247.71 247.71 - -
在安装设备 21.00 796.29 21.00 - 796.29
厂房 - 7.67 - - 7.67
AB仓电梯工程 11.52 22.46 33.98 - -
零星工程 4.96 2.67 - 7.64 -
合计 145.00 1,079.40 404.47 13.38 806.5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无减值迹象,未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4)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净额分别为 1,241.14 万元、1,195.06 万元、
6,693.01 万元和 7,185.91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15%、6.93%、27.33%
和 27.87%。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办公软件,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06.30
项目
原值 累计摊销 净值
土地使用权 7,485.84 392.48 7,093.36
办公软件 129.62 37.07 92.55
合计 7,615.46 429.55 7,185.91
2019.12.31
项目
原值 累计摊销 净值
土地使用权 6,906.51 318.59 6,587.92
办公软件 129.62 24.53 1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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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7,036.13 343.12 6,693.01
2018.12.31
项目
原值 累计摊销 净值
土地使用权 1,395.80 209.47 1,186.33
办公软件 17.58 8.85 8.73
合计 1,413.38 218.32 1,195.06
2017.12.31
项目
原值 累计摊销 净值
土地使用权 1,395.80 158.33 1,237.47
办公软件 10.69 7.02 3.67
合计 1,406.49 165.35 1,241.14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之“(二)
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5)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厂区的装修工程和绿化及零星土建
工程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装修工程 698.11 84.62% 690.59 91.96% 498.82 87.90% 214.13 72.79%
绿化工程及零星
126.90 15.38% 60.39 8.04% 69.29 12.10% 80.03 27.21%
土建工程
100.00
合计 825.01 750.98 100.00% 568.10 100.00% 294.16 100.00%
%

(6)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万元
2020.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可抵扣暂 递延所得 可抵扣暂 递延所得 可抵扣暂 递延所得 可抵扣暂 递延所得
时性差异 税资产 时性差异 税资产 时性差异 税资产 时性差异 税资产
政府补助 2,084.98 409.21 2,488.25 501.78 - - - -
资产减值准备 5,755.53 878.16 6,078.66 926.36 2,763.91 414.59 2,318.10 347.71
可弥补亏损 505.60 126.40 - - - - - -
合计 8,346.11 1,413.76 8,566.91 1,428.14 2,763.91 414.59 2,318.10 34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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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 347.71 万元、414.59 万元、
1,428.14 万元和 1,413.76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28%、2.41%、5.83%
和 5.48%。递延所得税资产形成主要系政府补助、资产减值准备导致账面价值和
计税基础存在暂时性差异所致。2019 年末政府补助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较
大,主要系当期收到政府补助金额较高且在当期纳税所致。2019 年末资产减值
准备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较大,主要系对昱辉阳光等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预付设备
595.30 100.00% 13.25 100.00% - - 1,283.20 91.63%

预付工程
- - - - 73.13 100.00% 117.17 8.37%

合计 595.30 100.00% 13.25 100.00% 73.13 100.00% 1,400.36 100.00%

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设备款、预付工程款。2017 年末,为应对太
阳能电池背板市场需求的增加,同时积极开拓铝塑膜市场,公司购置生产设备,
扩建厂房、仓库等基础设施工程增加导致预付设备款较多。

(二)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及其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23,444.57 82.35% 34,503.07 84.50% 38,985.77 87.89% 31,270.73 83.90%
非流动负债 5,025.44 17.65% 6,329.52 15.50% 5,373.56 12.11% 6,000.56 16.10%
合计 28,470.01 100.00% 40,832.58 100.00% 44,359.33 100.00% 37,271.2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37,271.29 万元、44,359.33 万元、
40,832.58 万元和 28,470.01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占比较高,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
2019 年末负债金额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逐渐向好,银行借款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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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减少。2020 年 6 月末负债金额有所下降,主要系受上半年新冠疫情影响,公
司采购规模下降,使得期末应付账款金额有所降低。

1、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及其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 500.00 1.45% 4,224.09 10.83% 5,314.89 17.00%
应付票据 5,026.32 21.44% 6,456.73 18.71% 8,830.27 22.65% 3,933.05 12.58%
应付账款 15,723.50 67.07% 24,251.61 70.29% 24,114.39 61.85% 20,868.17 66.73%
预收款项 - 39.20 0.11% - - 31.95 0.10%
合同负债 63.20 0.27%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299.44 1.28% 559.55 1.62% 486.43 1.25% 389.38 1.25%
应交税费 354.95 1.51% 972.51 2.82% 258.20 0.66% 241.81 0.77%
其他应付款 473.57 2.02% 454.32 1.32% 322.39 0.83% 141.47 0.45%
一年内到期的
1,503.61 6.41% 1,269.16 3.68% 750.00 1.92% 350.00 1.12%
非流动负债
合计 23,444.57 100.00% 34,503.07 100.00% 38,985.77 100.00% 31,270.73 100.00%

由上表可见,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构成,在
报告期各期末合计占比均达 85%以上。有关报告期内流动负债变化的具体情况请
见以下有关分析。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5,314.89 万元、4,224.09 万元、
500.00 万元和 0.00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7.00%、10.83%、1.45%和
0.00%。短期借款主要包括质押借款、质押及保证借款、保证借款和信用借款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构成及其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质押借款 - - 500.00 100.00% 2,744.96 64.98% 1,507.03 28.35%
抵押借款 - - - - - - 50.00 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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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及保证借款 - - - - 500.00 11.84% 500.00 9.41%
保证借款 - - - - 979.13 23.18% - -
信用借款 - - - - - - 3,257.86 61.30%
合计 - - 500.00 100.00% 4,224.09 100.00% 5,314.89 100.00%

报告期内,质押借款主要是已贴现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以及信用等级一般
的银行承兑的已贴现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基于谨慎性原则未终止确认。

2017 年末信用借款金额较大,系信用证通知行为公司采购杜邦公司氟膜提
供了信用证融资服务所致;2019 年末及 2020 年 6 月末短期借款金额大幅减少,
主要系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逐渐向好,使债务融资需求有所降低。

报告期内,公司资信记录良好,无逾期还本、拖欠利息等情况。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金额分别为 3,933.05 万元、8,830.27 万元、
6,456.73 万元和 5,026.32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2.58%、22.65%、18.71%
和 21.44%,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银行承兑汇票 5,026.32 6,456.73 8,830.27 3,933.05
合计 5,026.32 6,456.73 8,830.27 3,933.0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系公司在银行所予授信
额度内开具的汇票,票据的收款方主要为公司原材料或设备供应商,具有真实的
交易背景。

2018 年末应付票据金额较大,主要是公司业务量增长较快,开立银行承兑
汇票进行原材料采购付款增加所致。

(3)应付账款

公司应付账款主要由采购原材料和购置机器设备所形成。报告期各期末,公
司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 20,868.17 万元、24,114.39 万元、24,251.61 万元和
15,723.50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66.73%、61.85%、70.29%和 67.07%。
2017 年至 2019 年,随着公司采购规模的扩大,公司期末应付账款金额逐年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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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6 月末应付账款金额有所下降,主要系受上半年新冠疫情影响,公司采
购规模下降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商品及劳务款 15,229.04 23,560.50 23,472.10 20,397.65
设备及工程款 494.46 691.11 642.29 470.53
合计 15,723.50 24,251.61 24,114.39 20,868.17

(4)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 389.38 万元、486.43 万元、
559.55 万元和 299.44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25%、1.25%、1.62%和
1.28%。公司的应付职工薪酬主要由工资、奖金、五险一金等内容构成。

(5)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增值税 52.74 88.91 2.64 -
企业所得税 116.60 636.55 141.90 -
代扣代缴个人所
20.72 46.40 15.94 16.75
得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78.74 72.04 36.30 111.57
房产税 10.22 13.89 6.89 6.38
土地使用税 58.67 58.66 19.83 19.83
教育费附加 8.72 30.89 15.56 47.83
地方教育附加 5.81 20.59 10.37 31.89
环境保护税 0.75 0.75 0.75 -
印花税 1.97 3.83 8.02 7.57
合计 354.95 972.51 258.20 241.8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 241.81 万元、258.20 万元、972.51
万元和 354.95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0.77%、0.66%、2.82%和 1.51%。
公司应交税费主要包括应交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2019 年末应交企业所得
税金额较 2018 年末增长较多,主要原因是利润总额有所增加,同时计提坏账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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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等纳税调增金额较大,导致当期所得税费用增长。

(6)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 141.47 万元、322.39 万元、454.32
万元和 473.57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0.45%、0.83%、1.32%和 2.02%,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预提成本费用 297.10 338.22 259.77 115.33
押金保证金 140.11 88.37 36.42 14.97
其他 36.36 27.72 26.19 11.17
合计 473.57 454.32 322.39 141.4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为预提成本费用、工程等押金及保证金,
金额较小。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金
额分别为 350.00 万元、750.00 万元、1,269.16 万元和 1,503.61 万元,占流动负债
的比例分别为 1.12%、1.92%、3.68%和 6.41%。

2、非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以及递延收益构成,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期借
1,300.00 25.87% 2,050.00 32.39% 3,300.00 61.41% 4,050.00 67.49%

递延收
3,725.44 74.13% 4,279.52 67.61% 2,073.56 38.59% 1,950.56 32.51%

合计 5,025.44 100.00% 6,329.52 100.00% 5,373.56 100.00% 6,000.56 100.00%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4,050.00 万元、3,3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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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0.00 万元和 1,300.00 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67.49%、61.41%、
32.39%和 25.87%。

(2)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 1,950.56 万元、2,073.56 万元、
4,279.52 万元和 3,725.4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政府补助 3,725.44 4,279.52 2,073.56 1,950.56
合计 3,725.44 4,279.52 2,073.56 1,950.5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均为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与资产/
序号 项目 2020.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收益相关
“研发设备及生产设备的购
1 买”企业发展资金计划政府补 174.78 206.55 270.09 333.63 与资产相关

年产1,500万平方米太阳能背板
2 217.78 251.87 320.05 388.23 与资产相关
补助
3 光伏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补助 163.33 168.33 178.33 188.33 与资产相关
“宜春市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
4 57.34 72.21 101.97 131.72 与资产相关
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补助
锂电池封装塑膜的研发与应用
5 593.33 633.33 713.33 793.33 与资产相关
项目
6 氟化聚烯烃背板开发项目 86.49 92.26 103.79 115.32 与资产相关
7 钢塑板用耐候复合膜 167.40 176.70 186.00 - 与资产相关
8 热法铝塑复合膜开发项目 180.00 190.00 200.00 - 与资产相关

高功率一体化太阳能电池组件 17.17 18.17 - - 与资产相关
9
封装材料研发项目 160.26 175.30 - - 与收益相关

透明网格结构太阳能电池背板 17.17 18.17 - - 与资产相关
10
开发项目 178.44 308.66 - - 与收益相关
34.33 36.33 - - 与资产相关
11 新型1000VBO背板开发项目
277.51 466.74 - - 与收益相关

光伏组件专用快固型封装POE 12.02 12.72 - - 与资产相关
12
胶膜开发项目 81.61 136.77 - - 与收益相关
17.00 18.00 - - 与资产相关
13 锂电池电极极耳胶膜开发项目
- 37.55 - - 与收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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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资产/
序号 项目 2020.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收益相关
17.00 18.00 - - 与资产相关
14 耐腐蚀锂电池铝塑膜开发项目
- 6.90 - - 与收益相关

高端3C锂电池专用黑色铝塑膜 85.00 90.00 - - 与资产相关
15
开发项目 339.34 445.22 - - 与收益相关

一种动力锂电池用新型结构铝 127.50 135.00 - - 与资产相关
16
塑膜开发项目 353.56 508.20 - - 与收益相关
17 封装一体式背板的研发 28.42 29.97 - - 与资产相关
18 铝塑膜两次成型工艺的研发 18.33 19.33 - - 与资产相关
19 柔性电池用铝塑膜的研发 6.88 7.25 - - 与资产相关

高韧性氟膜在太阳能背板中的 28.50 - - - 与资产相关
20
应用研究 152.89 - - - 与收益相关

一种白色EVA专用PET型结构 28.50 - - - 与资产相关
21
背板 103.55 - - - 与收益相关
合计 3,725.44 4,279.52 2,073.56 1,950.56 -

(三)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89 2.42 2.74 2.36
存货周转率(次) 2.92 7.16 6.66 6.33

1、应收账款周转能力分析

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波动较小。2020 年 1-6 月应收账款
周转率较低,主要系公司 2020 年 1-2 月受春节假期和疫情影响销售收入较少,
且 3-6 月销售收入基本尚在实际执行信用期内,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偏低。公司
的销售客户主要包括光伏组件行业的大型企业,因此应收账款出现损失的可能性
相对较小。同时,公司制定了较为严格的应收账款回款制度,将销售货款回收作
为主要考核指标之一,保证有效、及时的收回货款,逐步提升对应收账款回收风
险的控制及在经营资金周转、货款回笼等方面的管理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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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周转率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中来股份 2.44 4.54 3.59 5.38
乐凯胶片 2.71 7.74 6.50 5.99
回天新材 1.54 3.33 3.35 3.30
福斯特 1.90 4.08 3.94 4.10
赛伍技术 0.98 2.46 2.62 2.76
平均值 1.92 4.43 4.00 4.31
发行人 0.89 2.42 2.74 2.36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有以下原因:

(1)公司收入规模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光伏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同时近年来下游光伏组件厂商扩产导致
资金压力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回款速度;而同行业可比公司还涉及其他
行业,收入结构相对发行人更加丰富。

(3)公司主营业务和同行业可比公司赛伍技术较为相似,应收账款周转率
水平也较为接近。

公司客户多为光伏组件行业的大型企业,且与本公司保持较好的业务合作关
系,同时公司已加大收款力度,控制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存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6.33 次、6.66 次、7.16 次和 2.92 次,公
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存货周转率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中来股份 1.87 3.88 3.84 5.55
乐凯胶片 1.38 3.52 4.19 4.41
回天新材 3.01 5.00 5.28 4.94
福斯特 2.87 6.00 6.14 7.58
赛伍技术 3.64 7.50 6.82 7.83
平均值 2.55 5.18 5.25 6.06
发行人 2.92 7.16 6.66 6.33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较小。报告期内,公司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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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了对存货周转的管理,通过技术改造升级生产设备及优化生产流程,有效地提
升了存货周转效率。

十一、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一)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比率(倍) 3.08 2.35 2.09 2.16
速动比率(倍) 2.73 2.08 1.82 1.8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8.18% 37.67% 44.82% 44.81%
资产负债率(合并) 29.02% 38.68% 45.00% 45.10%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6,962.98 14,657.29 12,905.24 6,658.77
利息保障倍数(倍) 928.11 35.32 14.52 10.7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0.43 1.13 0.40 0.81
额(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17 0.09 -0.02 0.33

1、短期偿债能力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2.16、2.09、2.35 和 3.08,流动比率指
标较好;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速动比率分别为 1.83、1.82、2.08 和 2.73,公司短
期偿债能力良好。

2、资产负债率和利息保障倍数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5.10%、45.00%、38.68%和
29.02%。资产负债率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逐渐向
好,使债务融资需求有所降低,银行借款规模下降;另一方面,2020 年上半年受
新冠疫情影响,公司采购规模下降,使得 2020 年 6 月末应付账款金额有所下降,
使 2020 年 6 月末合并资产负债率有所降低。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管理稳健,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6,658.77 万元、
12,905.24 万元、14,657.29 万元和 6,962.98 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处于较高水平,
债务风险较低;公司总体运营持续改善,营业收入、净利润稳定增长,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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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金流良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获取现金能力较好,为公司偿债提供良好
的保障;公司资金周转顺畅,信用良好,均能按时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未发生
过贷款逾期还款的情况。

3、同行业可比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对比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比率(倍)
中来股份 1.15 1.33 1.53 1.97
乐凯胶片 5.01 3.04 2.87 2.73
回天新材 1.73 1.62 2.43 4.12
福斯特 6.98 7.83 5.66 6.85
赛伍技术 2.86 2.03 1.79 2.17
平均值 3.55 3.17 2.86 3.57
发行人 3.08 2.35 2.09 2.16
速动比率(倍)
中来股份 0.90 1.09 1.28 1.67
乐凯胶片 3.79 2.29 2.24 2.12
回天新材 1.51 1.35 2.05 3.41
福斯特 6.02 6.77 4.78 6.12
赛伍技术 2.60 1.82 1.54 1.90
平均值 2.96 2.66 2.38 3.04
发行人 2.73 2.08 1.82 1.83
资产负债率(合并)
中来股份 52.37% 59.27% 57.21% 57.19%
乐凯胶片 16.23% 25.01% 27.04% 27.94%
回天新材 37.45% 37.51% 26.77% 16.22%
福斯特 15.16% 21.38% 13.94% 11.83%
赛伍技术 32.21% 41.63% 48.12% 41.37%
平均值 30.68% 36.96% 34.62% 30.91%
发行人 29.02% 38.68% 45.00% 45.10%

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平均值,资产负债率在
2017 年末、2018 年末及 2019 年末高于同行业平均值,主要原因是公司为非上市
企业,股权融资渠道较为有限,而同行业可比公司均为上市公司。公司的发展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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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靠自身积累和债务融资,致使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在完成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大幅下降,偿债
及融资能力也将进一步提高。

(二)报告期内股利分配的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5,252.41 13,960.82 4,897.46 9,911.1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711.23 -8,472.83 -3,157.46 -3,691.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603.57 -4,746.35 -2,199.19 -1,557.95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172.49 313.50 238.97 -603.37
物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10.10 1,055.14 -220.21 4,058.68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185.80 9,075.70 8,020.56 8,240.77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1)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6,618.30 69,161.10 56,304.55 43,414.84
收到的税费返还 239.68 2,038.27 1,566.15 750.4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073.21 21,192.55 13,372.61 7,643.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3,931.19 92,391.93 71,243.31 51,809.0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8,110.12 53,087.93 45,573.01 24,562.9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253.43 4,625.24 4,243.71 2,914.77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48.72 2,755.85 1,830.97 3,614.4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566.52 17,962.09 14,698.17 10,805.6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678.79 78,431.11 66,345.85 41,897.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52.41 13,960.82 4,897.46 9,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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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同期营业收入的比值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26,618.30 69,161.10 56,304.55 43,414.84

营业收入 34,159.13 94,574.52 86,678.96 59,461.88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77.92% 73.13% 64.96% 73.01%
金/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 43,414.84 万元、
56,304.55 万元、69,161.10 万元和 26,618.30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3.01%、64.96%、73.13%和 77.9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低于同期
营业收入,主要原因是公司以赊销模式为主,同时部分销售中客户使用票据进行
结算。

(3)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净利润 4,905.17 10,490.51 8,849.51 3,721.16
加:资产减值准备 -81.51 3,456.05 726.14 727.31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
1,005.79 1,889.82 1,585.54 1,289.29
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86.44 148.52 52.97 26.55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11.65 280.82 133.87 122.9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 - - 0.75 0.45
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
0.29 51.73 3.25 46.74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
- - - -
“-”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
-107.58 -33.09 -76.43 875.98
填列)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
- 159.35 -39.19 -18.76
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
14.38 -1,013.55 -66.87 52.66
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
- - - -
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
887.90 625.53 -318.55 -5,875.74
号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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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
9,420.16 -3,126.15 -14,785.17 -11,362.39
加以“-”号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
-11,090.28 1,031.27 8,831.63 20,300.25
少以“-”号填列)
其他 - - - 4.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5,252.41 13,960.82 4,897.46 9,911.12


2017 年,公司净利润为 3,721.16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9,911.12 万元,差额为-6,189.96 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通过使用应付票据及信用
证方式支付货款以缓解支付压力,截至 2017 年末公司较上年末应付票据增加
3,933.05 万元、应付账款增加 12,672.42 万元,合计增加 16,605.47 万元。公司经
营性现金流体现为净流入。

2018 年,公司净利润为 8,849.51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4,897.46 万元,差额为 3,952.05 万元,主要是由于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 14,785.17
万元,主要系当年度公司销售增长形成了较多的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较上年增加
10,376.88 万元所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体现为净流入。

2019 年,公司净利润为 10,490.51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3,960.82 万元,差额为-3,470.31 万元,主要系当年度非付现的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折旧金额较大所致,影响金额分别为 3,456.05 万元和 1,889.82 万元。公
司经营性现金流体现为净流入。

2020 年 1-6 月,公司净利润为 4,905.17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为 5,252.41 万元,差额为-347.24 万元,差额相对较小。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39.19 18.7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 - 37.45 12.74 18.63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 - 100.00 100.00
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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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45 151.93 137.3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2,711.23 8,510.29 3,309.39 3,828.52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11.23 8,510.29 3,309.39 3,828.5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711.23 -8,472.83 -3,157.46 -3,691.12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691.12 万元、-
3,157.46 万元、-8,472.83 万元和-2,711.23 万元。公司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固定
资产、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等长期投资支出较大,因此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均为负数,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的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420.00 1,757.70 5,05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 - 1,987.26 1,507.03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20.00 3,744.96 6,557.0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15.55 5,874.93 5,185.76 7,680.4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
64.91 265.09 375.27 372.89
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23.10 26.33 383.12 61.68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03.57 6,166.35 5,944.15 8,114.9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603.57 -4,746.35 -2,199.19 -1,557.95
净额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557.95 万元、-
2,199.19 万元、-4,746.35 万元和-603.57 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是取得借款
产生的现金流入。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四)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求量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资金需求量 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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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 20,000.00
池背板扩建项目 通过
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铝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8,000.00
塑膜扩建项目 通过
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 3,000.00
术研究中心扩建项目 通过
年产2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铝 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4 23,945.74
塑膜建设项目 议通过
合计 54,945.74 -

上述项目均为公司主营产品背板、铝塑膜的产线建设项目或相关的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其中,“年产 3,000 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年产 1,000
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及“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扩
建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年产 2000 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建设项目”拟
通过公司自筹资金及贷款解决。

(五)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作为国内最早
涉及太阳能电池背板与锂离子用铝塑膜领域的企业之一,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公
司已经推出一系列太阳板电池背板与锂离子用铝塑膜产品,打破了国外企业对这
两个领域的产品垄断。报告期内,公司选择与大型原材料供应商和厂商合作,保
持采购与销售的稳定性,结合自身产品及国家产业政策、市场供需情况等确定经
营策略。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优化产品和客户结构、拓宽产品应用
领域。公司在巩固现有太阳能电池背板及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产品的基础上,依
托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重点开发电子电器、交通运输、
建筑节能领域的新型材料需求。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在持续经营能力方面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基
于公司报告期内的业绩、国家近年来对光伏发电及锂电池行业的推动和行业自身
发展状况,公司认为自身不存在重大的持续经营风险。

十二、报告期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等事项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报告期内,公司的资本性支出主
要系厂房工程项目支出、设备购置支出以及土地购置支出等。报告期内,公司“购
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是 3,828.5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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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9.39 万元、8,510.29 万元和 2,711.23 万元。上述投资对于公司提高生产能力,
扩大市场份额及竞争力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及重大担保、
诉讼等事项

(一)重要承诺事项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协鑫集团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案件,且涉及
金额超过 1,000 万元,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重
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之“(一)公司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的相关说明。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2020 年 1-9 月审阅情况

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
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阅了公司 2020 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0
年 1-9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天健审〔2020〕3-548 号)。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之
后经审阅(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9.30 2019.12.31 变化率
资产总额 102,218.57 105,556.48 -3.16%
负债总额 29,572.34 40,832.58 -27.58%
所有者权益 72,646.23 64,723.90 12.24%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1-9 月 变化率
营业收入 61,116.33 68,696.82 -11.03%
营业利润 9,079.70 8,659.90 4.8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931.79 7,509.33 5.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5,966.63 5,590.64 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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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18.84 3,290.36 -2.17%
注:公司 2020 年 1-9 月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阅。
公司 2020 年 9 月末资产总额为 102,218.57 万元,与 2019 年末基本持平。
公司 2020 年 9 月末负债总额为 29,572.34 万元,较 2019 年末下降 27.58%,
主要原因是受公司归还借款及减少通过票据支付货款所致。
公司 2020 年 9 月末所有者权益为 72,646.23 万元,较 2019 年末增长了 12.24%,
主要是由于公司 2020 年 1-9 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931.79 万元所
致。
公司 2020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61,116.33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 7,580.49
万元,同比下降 11.03%,主要系受上半年疫情影响,主要产品太阳能电池背板销
量下降所致。公司 2020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931.79 万元,较
上年同期增加了 422.46 万元,同比增涨 5.63%,主要原因是 2019 年同期公司对
客户昱辉阳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较大,随着公司对应收债权风险防控和管理
力度加强,公司 2020 年前三季度信用减值损失金额较去年同期显著下降。
公司 2020 年 1-9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18.84 万元,较上年同
期基本持平。

2、2020 年度业绩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 96,771.93 94,574.52 2.32%
净利润 12,015.59 10,490.51 14.5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12,015.59 10,490.51 14.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8,800.42 8,109.01 8.53%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注:公司上述 2020 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不构成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公司预计 2020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96,771.93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2.32%,较 2020 年 1-9 月变动趋势明显改善,主要系随着市场需求状况不断好转,
公司预计 2020 年第四季度销量较去年同期显著增长。公司预计 2020 年 1-12 月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015.59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14.54%,主要原因
是 2019 年同期公司对客户昱辉阳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较大,随着公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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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债权风险防控和管理力度加强,公司预计 2020 年度信用减值损失金额较去年
同期显著下降。

公司上述 2020 年 1-12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不构成盈利预测或业绩
承诺。

(四)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公司不存在多种经营或跨地区经营,故无报告分部。

2、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
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
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 2019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
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
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
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
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
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
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
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 2019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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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
项目 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调整影响
货币资金 112,909,979.79 112,909,979.79
应收票据 225,872,936.05 -33,550,004.12 192,322,931.93
应收款项融资 33,550,004.12 33,550,004.12
应收账款 350,226,580.97 350,226,580.97
其他应收款 5,700,451.41 5,700,451.41
短期借款 42,240,909.79 42,240,909.79
应付票据 88,302,669.10 88,302,669.10
应付账款 241,143,906.98 241,143,906.98
其他应付款 3,223,911.44 3,223,911.4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7,500,000.00 7,500,000.00
动负债
长期借款 33,000,000.00 33,000,000.00

(2)2019 年 1 月 1 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
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单位: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
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摊余成本(贷款
货币资金 112,909,979.79 摊余成本 112,909,979.79
和应收款项)
摊余成本 192,322,931.93
摊余成本(贷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
应收票据 225,872,936.05
和应收款项) 且其变动计入其 33,550,004.12
他综合收益
摊余成本(贷款
应收账款 350,226,580.97 摊余成本 350,226,580.97
和应收款项)
摊余成本(贷款
其他应收款 5,700,451.41 摊余成本 5,700,451.41
和应收款项)
摊余成本(其他
短期借款 42,240,909.79 摊余成本 42,240,909.79
金融负债)
摊余成本(其他
应付票据 88,302,669.10 摊余成本 88,302,669.10
金融负债)
摊余成本(其他
应付账款 241,143,906.98 摊余成本 241,143,906.98
金融负债)
摊余成本(其他
其他应付款 3,223,911.44 摊余成本 3,223,911.44
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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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
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一年 内到期的 摊余成本(其他
7,500,000.00 摊余成本 7,500,000.00
非流动负债 金融负债)
摊余成本(其他
长期借款 33,000,000.00 摊余成本 33,000,000.00
金融负债)

(3)2019 年 1 月 1 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
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
表如下:
单位:元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
重新
项目 的账面价值(2018 年 12 重分类 示的账面价值(2019
计量
月 31 日) 年 1 月 1 日)
①金融资产
A、摊余成本
货币资金 112,909,979.79 112,909,979.79
应收票据
按原 CAS22 列示的
225,872,936.05
余额
减:转出至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33,550,004.12
入其他综合收益(新
CAS22)
按新 CAS22 列示的
192,322,931.93
余额
应收账款 350,226,580.97 350,226,580.97
其他应收款 5,700,451.41 5,700,451.4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694,709,948.22 -33,550,004.12 661,159,944.10
总金融资产
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应收款项融资
按原 CAS22 列示的
余额
加:自摊余成本(原
33,550,004.12
CAS22)转入
按新 CAS22 列示的
33,550,004.12
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33,550,004.12 33,550,004.12
合收益的总金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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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
重新
项目 的账面价值(2018 年 12 重分类 示的账面价值(2019
计量
月 31 日) 年 1 月 1 日)
②金融负债
A、摊余成本
短期借款 42,240,909.79 42,240,909.79
应付票据 88,302,669.10 88,302,669.10
应付账款 241,143,906.98 241,143,906.98
其他应付款 3,223,911.44 3,223,911.4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7,500,000.00 7,500,000.00
动负债
长期借款 33,000,000.00 33,000,000.00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415,411,397.31 415,411,397.31
总金融负债

(4)2019 年 1 月 1 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
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单位:元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计提损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失准备/按或有事项准则确 计提损失准备
项目 重分类 重新计量
认的预计负债(2018 年 12 (2019 年 1 月 1
月 31 日) 日)
应收票据减值准备 4,721,056.20 4,721,056.20
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21,865,079.37 21,865,079.37
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 101,828.52 101,828.52

3、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影响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
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 2020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
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财
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新收入准则调整影响 2020年1月1日
预收款项 392,028.69 -392,02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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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负债 392,028.69 392,028.69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将与收入相关的运输费调整
至营业成本列示,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报产生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2020 年 1-6 月影响数

根据新收入准则,将与收入相关的 销售费用 -4,280,257.36
运输费调整至营业成本列示 营业成本 4,280,257.36

十四、新冠疫情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新冠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新冠疫情爆发后,因疫情爆发期间实施隔离、停工、交通管制等防疫管控措
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了一定影响。

1、停工及开工复工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4 日开始春节放假,原定于 2020 年 1 月 30 日结束假
期, 正常上班。新冠疫情发生后,公司根据当地政府的统筹安排,推迟了全面
复工复产时间,于 2020 年 2 月 13 日正式复工。复工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政府新
冠疫情防控要求,在保证疫情防控的同时生产得到有序恢复。

2、日常订单及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公司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均不在湖北省内,复工以来,公司生产经营逐步恢复
正常。受国内外新冠疫情影响,客户向公司下达订单金额出现一定程度的减少和
推迟现象,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及自身库存状况及时调整向供应商的采购量,公司
主要供应商履约能力良好,未出现因疫情延期交货的情况。随着国内外疫情的逐
渐缓解,截至 2020 年 6 月末,公司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均已复工,2020 年 4-6 月,
公司背板产品内、外销发货量均呈持续增长趋势,公司生产经营已恢复正常,日
常订单或重大合同的履行不存在障碍。

(二)业务指标及财务数据情况

1、2020 年一季度

(1)主要产品产销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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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平方米

产品 2020 年一季度 2019 年一季度 变化率
背板:
产能 1,905.00 1,890.00 0.79%
产量 1,271.00 1,838.00 -30.85%
销量 1,203.72 1,614.95 -25.46%
铝塑膜:
产能 70.00 53.28 31.38%
产量 43.00 6.00 616.67%
销量 38.58 4.11 838.19%

一季度疫情主要爆发在我国国内,而报告期内公司内销收入占比在 70%-80%
之间,受此影响,公司 2020 年一季度背板的产量、销量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 30.85%
和 25.46%。铝塑膜属于公司新开发产品,随着生产工艺的不断提升以及销售市
场的不断拓展,2020 年一季度产销量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
(2)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一季度 2019 年一季度 变化率
营业收入 16,815.40 23,351.44 -27.99%
营业利润 2,891.50 3,370.86 -14.2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95.15 2,931.52 -14.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2,167.98 2,211.79 -1.98%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 2020 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16,815.4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 6,536.04
万元,同比下降 27.99%,主要系受疫情影响,主要产品太阳能电池背板销量下
降所致。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95.15 万元,较上
年同期下降了 436.37 万元,同比下降 14.89%,净利润降幅小于营业收入降幅,
主要原因是 2020 年一季度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较好,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较去年
同期下降 550.22 万元。

2、2020 年上半年

(1)主要产品产销量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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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2020 年上半年 2019 年上半年 变化率
背板:
产能 3,795.00 3,780.00 0.40%
产量 2,438.23 3,574.58 -31.79%
销量 2,434.07 3,499.49 -30.45%
铝塑膜:
产能 183.48 106.56 72.18%
产量 129.69 23.00 463.87%
销量 108.98 24.31 348.29%

复工以来,公司生产经营已逐步恢复正常,但公司 2020 年上半年背板的产
量、销量仍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 31.79%、30.45%,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
是二季度国外疫情比较严重,公司二季度外销数量同比有所下降,另一方面虽然
国内疫情已逐步好转,但公司境内组件厂商客户也有较多终端用户位于国外,间
接导致二季度内销业务量同比有所下降。铝塑膜属于公司新开发产品,随着生产
工艺的不断提升以及销售市场的不断拓展,2020 年上半年产销量较去年同期大
幅增长。
(2)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上半年 2019 年上半年 变化率
营业收入 34,159.13 48,254.75 -29.21%
营业利润 5,644.01 6,595.64 -14.4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4,905.17 5,543.06 -11.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3,705.06 4,083.82 -9.27%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34,159.13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4,095.62
万元,同比下降 29.21%,主要系受疫情影响,主要产品太阳能电池背板销量下
降所致。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905.17 万元,较上年
同期下降 637.89 万元,同比下降 11.51%,净利润降幅小于营业收入降幅,主要
原因是 2019 年同期公司对客户昱辉阳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较大,随着公司
对应收债权风险防控和管理力度加强,公司 2020 年上半年信用减值损失金额较
去年同期显著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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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客户、供应商停复工情况、订单影响及发货情况

1、主要客户与供应商停复工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末,主要客户停复工情况如下:
序号 主要客户 主要生产地 复工情况
1 隆基股份 境内 复工
2 晶澳科技 境内 复工
3 REC Solar 境外 复工
4 Vina Solar 境外 复工
5 LG Electronics 境外 复工

截至 2020 年 6 月末,主要供应商停复工情况如下:
序号 主要供应商 主要生产地 复工情况
1 美国杜邦 境外 复工
2 航天彩虹 境内 复工
3 双星新材 境内 复工
4 四川东材 境内 复工
5 福膜科技 境内 复工

2、因疫情影响客户订单取消或推迟、供应商延期交货情况

公司客户在有明确采购需求时与公司签订单次的销售订单,且订单执行周期
相对较短,所以疫情未导致订单大规模取消或推迟的情况,但使 2020 年上半年
新签订销售订单金额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及自身库存状况及
时调整向供应商的采购量,主要供应商未出现因疫情原因延迟交货的情况。

3、主要产品发货情况

2020 年 1-6 月,公司主要产品太阳能电池背板内、外销发货量与去年同期对
比如下:
单位:万平方米

2020 年 2019 年
月份
内销 外销 合计 内销 外销 合计
1 268.33 56.49 324.83 557.29 148.95 706.24
2 121.19 166.93 288.12 227.60 123.17 350.77
3 355.92 253.60 609.52 377.81 130.65 5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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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51.60 54.80 306.40 407.88 192.22 600.11
5 258.91 104.76 363.67 459.18 232.42 691.60
6 353.07 178.85 531.92 324.69 334.37 659.05

(1)内销方面,1 月份主要受春节假期影响,发货量低于去年同期,2 月份
受国内疫情影响,发货量出现大幅下降,3 月份随着国内疫情好转,发货量迅速
反弹,已达到去年同期水平,4 月份受国外疫情间接影响,发货量再次出现下降,
5、6 月份随着国内外疫情逐渐缓解,发货量持续增长,正在逐渐走出低谷、恢复
正常水平。
(2)外销方面,因一季度国外疫情影响较小,一季度外销发货量总体上较
去年同期有所增加,但国外疫情的爆发导致 4 月份发货量大幅下降,随着国外疫
情逐渐缓解,5、6 月份发货量持续增长,正在逐渐走出低谷、恢复正常水平。

(四)新签订订单与上年同期对比情况

2020 年 1-6 月,公司主要产品背板及铝塑膜新签订订单与上年同期对比情
况如下:
单位:万平方米、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1-6 月 变动率
项目 金额(不 金额(不 金额(不
数量 数量 数量
含税) 含税) 含税)
背板 2,422.66 30,246.57 3,584.84 46,024.78 -32.42% -34.28%

铝塑膜 116.62 2,072.17 27.39 461.30 325.78% 349.20%

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 年 1-6 月,公司新签订的背板订单金额 30,246.57 万
元,较 2019 年同期签订订单金额减少 15,778.20 万元,减少 34.28%。公司新签
订的铝塑膜订单金额 2,072.17 万元,较 2019 年同期签订订单金额增加 1,610.87
万元,增长 349.20%,主要系产品生产工艺的不断提升以及销售市场的不断拓展
所致。

(五)公司采取的主要措施

针对疫情的影响,公司已采取以下措施:

1、自疫情发生以来,公司成立疫情防控小组,积极采取疫情防控应对措施,
确保有序复工。公司制定防控方案和突发疫情应急预案,统筹人员管控、环境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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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物资筹备等方面工作,在做好疫情防疫的基础上,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
开展。

2、关注客户停复工动态,通过各种方式举办线上交流活动,积极与客户沟
通,了解其采购需求,及时确定发货时间,以最快速度响应客户要求。

3、关注供应商停复工动态,积极与供应商沟通。截至目前,公司主要供应
商已复工复产,公司所需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预计能够满足公司后续生产所需。

(六)管理层的自我评估及依据

根据公司目前客户订单、发货情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公司管理层认为:虽然
因疫情影响,公司主要产品太阳能电池背板的产销量、总体营业收入、净利润在
2020 年一季度以及 2020 年上半年较去年同期有一定幅度的下降,但仅为暂时性
影响且影响程度有限,公司已积极采取措施,随着疫情影响逐渐缓解,公司生产
经营已逐步恢复正常,预计不会对全年经营业绩情况产生重大负面影响,亦不会
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1、公司核心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货量正在逐步回归正常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主要产品为太
阳能电池背板。公司业务以内销为主,报告期内,公司内销收入占比保持在 70%-
80%,且主要客户均不属于主要疫区。受疫情影响,上半年客户向公司下达订单
金额出现一定程度的减少和推迟现象,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及自身库存状况及时调
整向供应商的采购量,公司主要供应商履约能力良好,未出现因疫情延期交货的
情况。
虽然 2020 年二季度国外疫情爆发对公司内销及外销业务均产生一定影响,
但随着疫情逐渐缓解,公司主要产品太阳能电池背板 4-6 月的内销发货量分别为
251.60 万平方米、258.91 万平方米和 353.07 万平方米,外销发货量分别为 54.80
万平方米、104.76 万平方米和 178.85 万平方米,均保持持续增长趋势,公司发货
情况正在逐步回归正常。
总体而言,疫情对公司短期内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影响,但影响程度有限,
公司核心业务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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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经营环境不会因疫情的影响而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本次疫情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新型复合膜材料的
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太阳能电池背板,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
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不属
于受疫情直接影响的行业,主要客户群体为全球范围内的大型光伏组件企业,长
期来看,下游市场需求不会因疫情而产生重大不利变化。
当前,全球能源体系正加快向低碳化转型,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与常规能
源的清洁低碳化将是能源发展的基本趋势,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全球能源
转型的主流方向。全球光伏发电已进入规模化发展新阶段,太阳能在解决能源可
及性和能源结构调整方面均有独特优势,将在全球范围得到更广泛的应用,该趋
势不会因疫情影响而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公司积极采取疫情防控应对措施,降低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

自疫情发生以来,公司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各级政府部门防控要求,成立了
疫情防控工作组,对员工返岗隔离、生产、用餐等做出详细规定,防疫物资准备
充足,目前公司未发现感染病例。公司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与应对工作,同时积极
与客户、供应商进行沟通,力求将本次疫情对公司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4、预计铝塑膜销量增加将一定程度上降低疫情对公司全年业绩的影响

铝塑膜是一种软包锂离子电池的封装材料,对锂离子电池内部材料起着保护
作用。软包锂离子电池以其安全性能高、质量轻、厚度薄、能量密度高等优势,
在 3C 智能数码产品、新能源电动汽车及储能设备等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随着
公司铝塑膜产品生产工艺的不断提升以及销售市场的不断拓展,预计 2020 年销
量能够实现大幅增长,将一定程度上降低疫情对公司全年业绩的影响。

5、疫情仅会短期内影响公司经营业绩,预计不会对 2020 年全年的经营业绩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虽然疫情的发生对公司及下游客户短期生产经营的开展带来一定影响,从而
短期内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但总体上影响程度有限,2020 年 4-6 月公司背板产
品内、外销发货量均呈持续增长趋势,发货情况正在逐步回归正常,公司将积极
在后续期间予以赶工,保证生产计划按时推进,因此预计疫情不会对 2020 年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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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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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及使用安排

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
投资总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 建设期 项目备案情况 环评批复

投资额
宜 区 经 发 字
年产 3,000 万
[2017]112 号、宜
平方米太阳能 宜环评字
1 20,000.00 20,000.00 24 个月 区经发字[2019]67
电池背板扩建 [2017]86 号
号、2020-360999-
项目
29-03-027445
宜 区 经 发 字
年产 1,000 万
[2017]113 号、宜
平方米锂电池 宜环评字
2 8,000.00 8,000.00 12 个月 区经发字[2019]68
铝塑膜扩建项 [2017]87 号
号、2020-360999-

29-03-027446
宜 区 经 发 字
江西省光电复
[2017]114 号、宜
合材料工程技 宜环评字
3 3,000.00 3,000.00 36 个月 区经发字[2019]66
术研究中心扩 [2017]89 号
号、2020-360999-
建项目
29-03-027443
补充流动资金
4 10,000.00 10,000.00 - - -
项目
合计 41,000.00 41,000.00 - - -

如募集资金金额不能满足上述项目需求,其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补充。
如果募集资金金额超出上述项目需求,超出部分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情况进行投资。本次募集资金
未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以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
募集资金到位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该等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从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
理和监督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募集资金将存放于
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公司上市后将在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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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时间内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存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具体安排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将围绕公司现有业务产品太阳能电池背板、锂离子电池用
铝塑膜的研发和生产进行。公司研发、生产的太阳能电池背板具有环境耐候性能
好、可靠性强、反射性高,能增加组件功率和延长组件使用寿命等优点,并陆续
开发出高反射性能背板、1,500V 高系统电压背板等高性能背板产品,具有较高的
科技创新性。公司研发、生产的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采用公司独创的干热复合制
备技术工艺,具备耐电解液和阻水性能好,同时兼顾冲深性能和裁切性能的特点,
在动力电池用铝塑膜产品领域内探索出了国产化替代的现实路径。

本次募集资金通过投向“年产 3,000 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
“年产 1,000 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扩建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将有利于提升公司在太阳能电池
背板、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等科技创新领域的竞争优势,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因此,本次募集资金符合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要求。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围绕主营业务的扩产、升级以及技术积累

年产 3,000 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的实施将有效突破公司现有太
阳能电池背板产能瓶颈,满足市场日益增加的需求;年产 1,000 万平方米锂离子
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将在公司现有较低产能基础上扩大生产规模,满足公司业务
发展需求;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扩建项目以增强公司主营业务
竞争力为目的,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协同效应,可以更好的服务于公司
主营业务的发展。

2、公司具备建设募投项目的技术基础

公司具有多年的新型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经验,多年来通过不断加大研发
力度,技术水平逐步提高,目前已具备了太阳能电池背板以及锂离子电池用铝塑
膜产品生产所需的核心技术,并建立起了高水平专业化研发团队及研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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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广阔的市场前景,为项目的实施提供良好保证

(1)太阳能电池背板

据国际能源署(IEA)预测,到 2030 年全球光伏累计装机量有望达 1,721GW,
到 2050 年将进一步增加至 4,670GW,光伏行业发展潜力较大9。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与赛迪智库集成电路研究所于 2020 年 3 月发布了
《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19 年版)》,预测情况如下:

光伏发电在很多国家已成为清洁、低碳、同时具有价格优势的能源形式。不
仅在欧美日等发达地区,在中东、南美等地区国家也快速兴起。2019 年,全球光
伏新增装机市场达到 120GW,创历史新高。乐观情形下,预计 2020 年、2021 年、
2022 年、2023 年和 2025 年全球新增装机容量分别为 140GW、155GW、165GW、
175GW 和 200GW。

按照每 GW 安装量对太阳能电池背板的需求量为 530 万平方米进行估算同
时考虑双面组件对市场影响,2020 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和 2025 年对
应的太阳能电池背板需求量分别为 5.72 亿平方米、5.85 亿平方米、5.89 亿平方
米、6.19 亿平方米和 7.01 亿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市场整体前景良好。

(2)铝塑膜

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的市场供需状况与锂离子电池产业的发展情况紧密相
关。近年来,锂离子电池在以手机、笔记本电脑等 3C 智能数码产品旺盛需求带
动下,全球锂离子电池出货量持续增加,年复合增长率超过 10%。目前全球主要
国家均制定了新能源汽车发展目标,国际能源署(IEA)预测,在 EV30@3010情
形下到 2030 年全球新能源电动汽车销量达 4,300 万辆,累计保有量将达 2.5 亿
辆。同时根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 年)》,我国在 2020
年新能源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达 500 万辆。锂离子电池作为新能源电动汽车目前公
认的最佳动力电池,新能源电动汽车的发展,无疑将进一步带动锂离子电池需求
量的上升。


9 数据来源:《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19 年版)》
10EV30 @ 30 是世界主要经济组织发起的一项运动,目标设定为在 2030 年电动汽车销售
份额达到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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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发布的软包电池研究报告,2016 年软包电池在 3C
数码类产品市场渗透率近 65%,但近年来传统 3C 数码类产品消费增速放缓,即
使在高渗透率下,相应软包的需求增速也在逐渐放缓。与此同时,随着新能源电
动汽车保有量持续高增长,动力电池需求量持续增加成为锂离子电池行业发展的
主要驱动力。2016 年软包锂离子电池在动力电池市场渗透率近 12%。目前随着
国家对新能源汽车补贴新政策的出台,电池的系统能量密度成为了一项重要的考
核指标,这说明补贴政策开始向着质量更轻、续航里程更高的软包电池转变,预
计未来软包电池在动力电池领域的渗透率将会不断提升。

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行业未来发展前景十分广阔,这将给包括公司在内的国
内铝塑膜生产企业带来良好的发展前景。根据相关预测,2017-2021 年软包锂离
子电池用铝塑膜的需求量分别为 0.95 亿平方米、1.27 亿平方米、1.72 亿平方米
和 2.36 亿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2017E 2018E 2019E 2020E
动力电池用锂离子电池
1、动力电池用锂离子电池需
28.0 37.5 51.0 69.5 94.9
求量/GWh
软包渗透率(%) 12 15 20 26 32
软包电池需求量/GWh 3.4 5.6 10.2 18.1 30.4
3C 智能数码产品用锂离子电池
2、3C 智能数码产品用锂离子
26.0 27.6 29.2 31.0 32.8
电池需求量/GWh
软包渗透率(%) 60 65 71 75 78
软包电池需求量/GWh 15.6 17.9 20.7 23.3 25.6
储能设备用锂离子电池
3、储能设备用锂离子电池需
3.8 5.5 8.2 11.5 16.6
求量/GWh
软包渗透率(%) 1 3 10 14 18
软包电池需求量/GWh 0.0 0.2 0.8 1.6 3.0
合计
锂离子电池需求总量/GWh 57.8 70.6 88.4 112.0 144.3
软包锂离子电池需求量/GWh 19.0 23.7 31.7 42.9 58.9
铝塑膜需求量(百万平米) 76 95 127 172 236
铝塑膜市场规模(亿元) 25.3 31.3 39.9 48.7 62.9
数据来源:GGII,节能网,锂电大数据,国泰君安证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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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具有销售募投项目产品的市场基础

(1)太阳能电池背板客户基础好,合作关系稳定

公司是国内规模较大的太阳能电池背板生产企业之一,同时也是太阳能电池
背板国产化的推进者和实践者。在长期的经营过程中,凭借产品质量优异、性能
稳定以及售后保障到位的综合竞争优势,公司获得了包括隆基股份、晶澳科技、
REC 等主要太阳能组件厂商的认可,并与其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此外,
公司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了《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用绝缘背板》(GB/T31034-
2014)国家标准的制定,使得公司在国内太阳能电池背板市场的影响力得到了极
大的提升。

综上,随着全球光伏产业的持续发展,依托于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公司具
有消化太阳能电池背板新增产能的市场需求和客户基础。

(2)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市场处于开拓初期,抓住机遇抢占市场

近年来,国家政策对新能源、新材料的大力支持以及铝塑膜国产化的市场需
求,使得公司持续加大对铝塑膜项目研究的投入。凭借在太阳能电池背板行业多
年的复合薄膜生产经验,以及在胶粘剂、薄膜等原材料方面积累的技术基础,公
司现已完成铝塑膜产品的研究开发工作,并已进行批量生产。产品质量和性能经
主流厂商验证,部分性能指标更达到行业领先水平。目前公司已在铝塑膜生产原
材料国产化方面取得了重大的突破,未来产品国产化率将进一步提升,有助于企
业扩大成本领先优势从而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本次铝塑膜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
公司在较好的时机进入市场,并通过产品优势在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

5、募集资金数额与公司生产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

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发展,随着主营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销售收入持续提
高,公司对生产规模、产品线拓展、研发能力等需求也相应增加。现阶段随着产
品线逐步丰富、产品技术含量逐步提高,公司研发投入持续增加、生产规模继续
扩大,现有生产能力等已无法满足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对公司产品开发、业务
拓展等产生了制约。结合公司目前的规模,较难完全依靠自有资金或债务融资实
施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财务状况相适应,不会对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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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另外,公司现阶段的技术水平及长期发展中形成的
管理能力可有力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数量的确定是基于公司当前状况及行业未来
发展趋势,与公司现有生产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投资
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公司能够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公司经
营效益。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核心技术的关系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成立以来,公司
发挥了研发创新、工艺稳定、质量优异等优势,实现了产销规模的快速增长。

募投项目“年产 3,000 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将通过厂房建设、
生产线建设、配套设施建设以及人员配置等,提高公司的生产效率与经营规模。
通过项目的实施,公司可结合我国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发展需求,在原有基础上提
升产能,满足客户不断增长的需求,从而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
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募投项目“年产 1,000 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所生产的产品作为
软包锂离子电池电芯封装的关键材料,起到保护锂离子电池内部材料的作用。公
司利用在太阳能电池背板领域积累的复合材料制备技术以及胶粘剂合成改性技
术成功开发了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产品,目前已实现批量生产。“年产 1,000 万
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将快速实现铝塑膜产品的规模化生产,是对现有
主营业务的进一步拓展,从而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在提高盈利能力的同时能有效
降低经营风险。项目面向 3C 智能数码、新能源电动汽车等领域,具有良好的市
场前景。

募投项目“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扩建项目”的建设有利于
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研发中心的建设有助于提高公司技术实力,增强公
司的核心竞争力。同时,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公司在太阳能电池背板和铝塑方面
进行深入研究,拓展公司的产业价值链,巩固和提高公司的市场地位,推动公司
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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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为公司原有业务和新业务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必要的资
金支持和保障。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公司业务的未来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项目的实施
不会改变公司的现有业务和经营模式。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可以丰富现有产品
结构,提升公司技术研发水平与技术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
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年产 3,000 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母公司明冠新材,该项目的主要目标是扩大公司现有太阳
能电池背板产能,满足市场需求。项目拟在原有车间基础上扩建 2 条背板生产线,
同时新建背板车间,新建 2 条背板生产线,新建 20,400 平方米配套厂房,及配
套消防池 1 个。本项目共计扩建、新建 4 条背板生产线,新增年产能 3,000 万平
米。本项目建设期为 24 个月,项目计划投资 20,000.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15,646.00 万元,流动资金 4,354.00 万元。

本项目规划的产品类型主要有单面氟膜背板、双面氟膜背板以及 BO 背板三
大类,具体产品方案表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年生产规模(万平方米)
1 单面氟膜背板 2,500
2 双面氟膜背板 350
3 BO 背板 150
合计 3,000

单面氟膜背板、双面氟膜背板、BO 背板的生产工艺基本相同。因此,实际
生产中,公司可根据市场需求等情况调整各类产品的生产规模。

2、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必要性

太阳能因其具有清洁性和可再生性,成为了替代传统能源的最佳方案之一。
2017 年,全球光伏市场强劲增长,全年新增装机容量超过 98GW,同比增长 2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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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累计装机容量已经超过 402.5GW,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2018 年,全球
光伏新增装机容量达到 106GW,再创历史新高。光伏发电设施的建设,使得太
阳能电池背板等上游产品需求持续增加。公司不断通过提升生产效率、扩建生产
线等方式扩大产品生产。目前,公司的生产能力已经不能满足下游市场对太阳能
电池背板产品需求,公司急需持续扩充产能,进一步拓展太阳能电池背板市场。

本项目将在原有产能扩大公司太阳能电池背板产品的生产规模。项目实施后,
公司太阳能电池背板产品供应能力将得到有效扩充,能够充分满足现有客户对太
阳能电池背板产品的新增需求;同时,公司利用新增的太阳能电池背板产品产能,
还将持续开发新的客户需求,进一步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

太阳能电池背板产能扩张也将进一步降低公司单位产品的生产成本、管理费
用和销售费用,发挥规模效应,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从而在市场竞争中进一
步增强竞争优势,巩固公司在该领域的优势地位。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 20,000.00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 15,646.00 万元,流动资
金为 4,354.00 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序号 投资内容 投资金额(万元) 占比
一 固定资产投资 15,646.00 78.23%
1 工程费用 6,484.00 32.42%
2 设备购置安装费 8,417.00 42.09%
3 预备费 745.00 3.73%
二 流动资金 4,354.00 21.77%
三 项目总投资 20,000.00 100.00%

4、项目技术工艺及流程

本项目利用公司现有技术进行生产,具体项目技术工艺流程请参见本招股意
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基本
情况”之“(六)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之“1、太阳能电池背板生产工艺流程”
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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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主要原材料、辅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本项目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氟膜、PET 基膜、胶粘剂等,与公司现有业务所
需的主要原材料一致,公司具有成熟的原辅材料供应渠道能保障项目所需原材料
供给,所需原材料主要从公开市场采购。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使用的能源是电和燃气,项目所在地基础设施完善,
能够满足建设条件。

6、项目备案情况

本项目已于 2017 年 8 月 4 日在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完成项目备
案,备案有效期为两年。2019 年 7 月 23 日,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劳
动保障局同意将备案有效期延长至 2020 年。2020 年 7 月 15 日,因原备案文件
已临近有效期末,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重新备案,并取得了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济发展局出具的《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2020-
360999-29-03-027445)。

7、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已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取得宜春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废等均经过相应的环保设施处理或由
制定单位集中处理,对环境不产生污染。

8、项目组织方式与实施计划

本项目建设周期拟定为 24 个月。具体实施进度计划如下:




9、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均新增销售收入 42,679.00 万元、税后净利润 7,12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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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 20.29%,税后投资回收期 5.6 年,具有较强的抗风
险能力和较好的盈利能力。

(二)年产 1,000 万平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母公司明冠新材,该项目的主要目标是提升现有铝塑膜产
能,从而满足市场需求。项目拟新建三栋四层砖混框架结构厂房,厂房建筑面积
15,000 平米,同时扩建 3 条铝塑膜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产 1,000 万平方
米铝塑膜产能。本项目建设期为 12 个月,项目计划投资 8,000.00 万元,其中建
设投资为 7,266.06 万元,流动资金为 733.94 万元。

2、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锂离子电池广泛应用于 3C 智能数码产品、新能源电动汽车、
储能设备中,锂离子电池行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产品市场需
求的快速增长。《“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等政策中均明确提及
和大力支持锂离子电池关键材料的铝塑膜行业的发展。

全球铝塑膜生产企业目前主要集中于日本和韩国,国内锂离子电池厂商生产
用铝塑膜主要依赖进口。本项目建设将结合锂离子电池的市场需求,按照铝塑膜
的技术发展方向,在公司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研发成果转化为具有竞争力
的铝塑膜产品,不仅可以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而且对国内铝塑膜行业的整体
技术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都将有较为积极的影响。

本项目将并在原有铝塑膜产能的基础上扩大铝塑膜产品的生产规模。项目将
加速实现铝塑膜产品的规模化生产,进一步提高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铝塑膜产品
的占比,从而使公司在巩固太阳能电池背板市场地位的同时,进一步丰富产品结
构,提高抗风险能力。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 8,000.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 7,266.06 万元,流动资金为
733.94 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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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投资内容 金额(万元) 比例
一 固定资产投资 7,266.06 90.83%
1 建筑安装工程费 1,973.59 24.67%
2 设备购置费 5,150.00 64.38%
3 预备费 142.47 1.78%
二 流动资金 733.94 9.17%
三 项目总投资 8,000.00 100.00%

4、项目技术工艺及流程

本项目利用公司现有技术进行生产,具体项目技术工艺流程请参见本招股意
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基本
情况”之“(六)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之“2、铝塑膜生产工艺流程”的相关内
容。

5、主要原材料、辅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项目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铝箔、尼龙膜、流延聚丙烯膜以及胶粘剂,公司具
有成熟的原辅材料供应渠道能保障项目所需原材料供给,所需原材料主要从公开
市场采购。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使用的能源是电和燃气,项目所在地基础设施完善,
能够满足建设条件。

6、项目备案情况

本项目已于 2017 年 8 月 4 日在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完成项目备
案,备案有效期为两年。2019 年 7 月 23 日,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劳
动保障局同意将备案有效期延长至 2020 年。2020 年 7 月 15 日,因原备案文件
已临近有效期末,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重新备案,并取得了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济发展局出具的《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2020-
360999-29-03-027446)。

7、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已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取得宜春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废等均经过相应的环保设施处理或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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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单位集中处理,对环境不产生污染。

8、项目组织方式与实施计划

本项目建设周期拟定为 12 个月。具体实施进度计划如下:




9、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均新增销售收入 17,340.00 万元、税后净利润 2,598.17
万元;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 35.22%,税后投资回收期 3.55 年,具有较强的抗
风险能力和较好的盈利能力。

(三)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扩建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母公司明冠新材,拟在公司现有产品、技术、人员积累
的基础上,规划研发太阳能电池背板、铝塑膜以及太阳能电池相关其他配套材料
等产品,该项目建设内容具体如下:

(1)实验室装修改造

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现有实验设施的基础上,新建实验室 6,900 平方米,作
为对现有产品的技术改进及新产品研究开发使用。

(2)软硬件体系建设

在现有研发、试验设备基础上,新增一定数量的研发设备。

(3)人员建设

在现有研发团队的基础上,计划新聘若干研发人员,以作为对现有产品研发
团队人员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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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必要性

(1)适应行业技术发展特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对新能源、新材料的大力支持,光伏产业以及锂离子
电池产业在我国迅速发展,其产销规模逐年增长,光伏组件及锂离子电池封装材
料的市场需求因此也逐年增长。

随着行业的发展成长,对封装材料性能需求不断提出了新的要求,如在光伏
行业,对光伏背板的高可靠性,稳定性,高阻水性,光学性能等都提出了新要求。
公司必须在现有成熟产品上开发其他新的功能的产品。在锂离子电池产业,软包
锂离子电池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中,对于铝塑膜性能上提出了极高的要求,公
司需要在铝塑膜产品在冲深、耐腐蚀性、柔性等方面进一步加大研发力度。

公司始终秉承不断创新研发的理念,以技术优势为核心竞争能力、以技术创
新为首要发展战略,在行业内已经拥有一定技术优势。在行业技术水平快速发展
的趋势下,公司必须不断加大技术投入才能长期适应行业的技术发展特征,保持
持续领先地位。

(2)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增强技术储备与产业转化能力

公司具有多年的复合薄膜生产经验,在胶粘剂、薄膜等原材料开发等方面积
累相关核心基础。公司的太阳能电池背板、胶膜以及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产品在
相关领域取得广泛的应用并反响良好。为了在竞争激烈的行业环境中巩固市场地
位并不断发展壮大,公司必须持续提升研发能力,加大新产品与新技术的研发力
度,全面、深入地满足市场高阶化需求。

本项目将根据行业前沿技术动态,根据太阳能电池背板、胶膜以及锂离子电
池用铝塑膜产品的前沿发展动态,进行前瞻性技术研究针对“功能性高分子薄膜
研制技术”、 特种粘合剂开发技术”、 材料界面处理技术”、 材料光学设计技术”、
“精密涂布复合技术”、以及“功能材料分散技术”等涉及光电复合薄膜的相关
前沿技术进行进一步的系统化深入开发。

同时本项目的实施将加快“太阳能透明背板”、“高阻水背板”、 “柔性电池
用铝塑膜材料”、“高端黑色铝塑膜”、“特种胶粘剂”、“电器设备防护材料”、“P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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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体中间膜材料”等储备技术产业化进程,增加公司产品市场核心竞争力。

(3)完善研发体系,提升研发实力

公司下游客户其产品更新频率较高,且客户差异化要求也日益突显,要求公
司加大新产品开发的力度及相应速度,因此建立面向客户需求的研发中心显得尤
为重要。公司每年投入大量研发经费用于新产品的技术开发,但现有场地、人员、
研发设备、仪器只能满足基本的产品开发,不能满足更进一层次的前瞻性、开拓
性的产品开发设计。

因此,公司急需搭建高标准的研发平台,配置先进的研发设备、仪器,引进
优秀技术人才来提升研发环境。扩建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既
是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公司保持市场优势地位的需要。将有利于公司提升
研发技术成果转化为产品的能力,提升公司研发水平和质量,从而进一步推动公
司持续创新和持续成长。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 3,000.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 2,872.71 万元,流动资金为
127.29 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序号 投资内容 金额(万元) 比例
一 固定资产投资 2,872.71 95.76%
1 建筑工程费 915.95 30.53%
2 设备购置安装费 1,668.00 55.60%
3 其他费用 151.96 5.07%
4 预备费 136.80 4.56%
二 流动资金 127.29 4.24%
三 项目总投资 3,000.00 100.00%

4、项目备案情况

本项目已于 2017 年 8 月 4 日在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完成项目备
案,备案有效期为两年。2019 年 7 月 23 日,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劳
动保障局同意将备案有效期延长至 2020 年。2020 年 7 月 15 日,因原备案文件
已临近有效期末,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重新备案,并取得了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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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局出具的《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2020-
360999-29-03-027443)。

5、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已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取得宜春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废等均经过相应的环保设施处理或由
制定单位集中处理,对环境不产生污染。

6、项目组织方式与实施计划

本项目建设周期拟定为 36 个月。具体实施进度计划如下:




(四)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补充流动资金基本情况

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59,461.88 万元、86,678.96 万元和
94,574.52 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26.12%。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公司
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提升,若不能及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对公司的业务造成影
响。

为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结合行业特点、公司业务规模及未来业
务发展规划,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10,0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一方面,随着光伏产业的快速发展,公司依靠太阳能电池背板产品实现了营
业收入的飞速增长,公司未来将继续加大对太阳能电池背板业务的投入,扩大生
产,因此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会进一步增强。

另一方面,为对现有主营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和继续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公司
将继续加大对铝塑膜业务的拓展,以提高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的主营业务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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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综合竞争实力,也将加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3、补充流动资金的管理运营安排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加以规范管理。对于用以补充流动资金的募
集资金,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活动与发展规划,合理投入使用,并将全部用于主
营业务。

4、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和对提升公司核心竞争
力的作用

(1)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的财务状况见得到改善,财务风险降低,公司的运营
风险承受能力将得到加强,有助于公司提升经营成果。

(2)对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作用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压
力,有助于公司加大业务开拓力度,公司对客户和供应商的信用政策将具有更大
的空间和灵活性,将扩大经营规模和市场占有率,有利推动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
利润的持续增长,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三、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

(一)公司发展计划

1、公司总体发展战略

公司基于在太阳能电池背板领域所形成的技术及市场优势,不断挖掘新材料、
新能源领域的业务发展机会,持续投入人力、物力及资金于各类新型复合膜材料
的研发领域,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提升产品技术优势,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力
争成为引领行业发展的一流新型复合膜材料研发和生产企业。

公司将积极把握国家产业政策扶持、国际分工调整的历史机遇,坚持“向客
户提供最优质的产品与服务,提高企业自身价值和员工福利待遇,为社会进步发
展做出贡献”的经营理念,谨遵“为解决新能源问题和地球环境问题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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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企业使命,牢记对顾客、员工、社会及股东的责任,为我国新材料、新能源及
节能环保产业做出更多贡献。

(二)公司未来三年发展战略

公司未来三年的发展目标包括:巩固现有光伏背板市场优势地位、拓展铝塑
膜及特种防护膜的产品市场、提升复合膜材料的综合研发能力,以及基于现有膜
材料相关技术开发新的产品和市场。

1、提升光伏背板产品产能、巩固现有光伏背板市场优势地位

随着环保问题的频频出现,世界各国在加强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建设的同时,
也在着力推动能源结构的调整,大力扶持如光伏发电、风电、核电等清洁能源的
发展,光伏发电行业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

近年来,我国光伏组件产量持续保持世界排名第一的位置,光伏组件大量出
货带动了光伏背板产品市场的迅速发展。未来,公司将以光伏发电产业的快速发
展为契机,扩大光伏背板产能、完善销售网络,巩固现有合作伙伴并不断开发新
的合作伙伴,不断提高公司市场份额,并充分发挥公司长期积累的生产经验、研
发成果,通过积极探索和持续创新,不断研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提高产
品的技术含量和市场竞争力,确保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持续增长。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3,000 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将
为公司实现上述目标提供有力保证。

2、加快新产品实现批量生产,拓展铝塑膜及特种防护膜的产品市场

公司将基于自有技术研发积累和复合膜制备工艺优势,积极开拓锂电池用铝
塑膜市场,力争成为铝塑膜国产化的领跑者,为实现铝塑膜国产化做出贡献。目
前,公司铝塑膜产品已通过多家大型动力电池、3C 智能数码电池厂商的产品测
试,随着公司生产线投产以及市场开拓力度的加强,公司生产的铝塑膜将会得到
越来越多电池制造商的认可和使用,这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相关产品的市场份额。
此外,公司开发的新产品特种防护膜也已于 2018 年下半年开始实现对外销售。

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000 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
将为公司实现上述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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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升复合膜材料的综合研发能力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在光伏背板、铝塑膜及特种防护膜等新型复合膜材料研发
能力、技术水平和生产工艺上的优势地位。通过自主研发、技术引进、与国内高
校开展产学研合作等方式,不断开发适应市场需求、具有前瞻性的产品,扩大公
司现有高品质、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新型复合膜材料业务规模,提升公司持
续盈利能力,并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4、基于现有相关技术,拓展和开发新的产品和市场

结合对基于现有相关技术的新产品、新技术的不断研发,公司同时在持续关
注市场上其他种类膜材料的技术、工艺及其相关市场的变化情况,争取在膜材料
的其他应用领域取得突破。

(三)实现战略目标已采取的措施及实施效果

为实现上述战略目标,公司从研发投入、人才培养、品牌建设、内部管理、
市场销售等方面制定并采取了具体的措施,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1、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

公司从资金投入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对企业研发能力的建设,完善以技术
中心为核心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提高企业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目前,公司已
建成了 1 个省级研发中心,拥有设施完善的综合实验室,一个高水平专业化产品
研发团队,多名高级职称的研发管理人员,以及大批各具特色的专业技术人员。

此外,公司始终重视研发投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
应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积极申报专利,积极申报国家、省、市级科技成果奖,
树立通过自主创新获得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意识。

2、重视人才培养和扩充

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决定因素
的观点,把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工程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公司作为高新
技术企业一贯重视对人才的培养和扩充,公司根据业务需求,已建立完善、合理
的人才培训机制,以培养技术带头人、管理和技术骨干为重点,形成金字塔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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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的人才梯队,并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确保公司的人才储备和公司的产能
扩张及发展战略相匹配,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

人才发展战略具体措施包括:

(1)建立内部培训机制。公司将继续加强员工内部培训,通过实践经验的
传承,加快培育一批素质高、能力强的技术骨干、业务骨干和管理骨干,并做好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

(2)持续引进外部人才。公司与高等院校和科学研究院所建立良好的沟通
渠道,通过提供实习和高端就业岗位,为公司不断输入高素质人才,在公司内部
形成良性竞争的环境,由此带动整个技术团队、营销团队、管理团队和员工队伍
素质的提高,保证公司的活力。

公司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创造的公司文化。逐步完善吸纳人才、
留住人才、激励人才、培养人才的新型用人机制。建立有利于人才队伍建设的科
学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和薪酬分配制度。加强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
能人才三支队伍建设,尤其是对开拓型经营管理人才、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和高
素质技能人才的培养。

3、打造一流行业品牌,提升市场影响力

公司品牌营销策略将加快从产品战略到品牌战略的转变。通过企业内部整合
和全员培训,使品牌建设渗透到企业经营管理、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营销的各
个环节,品牌建设的理念现已得到全体员工的认同。公司将通过直销活动、行业
展会、网络宣传、专业杂志、行业技术论坛等形式进行品牌传播,使客户认知企
业、认知品牌、认知产品。积极慎重地申报国家和各级政府认可的、不以盈利为
目的的奖项评比和奖励项目,提高企业和企业品牌的知名度和公信力。

4、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能力

强化战略管理,建立企业的战略管理体系和防范战略风险的机制,加强现代
企业制度建设,完善以公司制为主要形式的现代企业制度。公司于 2013 年改制
后根据股份公司的治理要求,逐步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
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对公司投资计划、融资和对外担保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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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均进行了有效的决议流程,充分保障了公司股东利益,创造
了良好的公司治理环境。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现有公司治理制度,继续强化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结构中
的地位和作用,充分保障其履行独立职责的必要条件。同时,公司还将加强董事
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效率,充分发挥其协助董事会在公司战略规划、有效监
督、高管委任和薪酬绩效方面的作用。

提高企业的执行力,明确界定各部门、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应
的授权、检查和逐级问责制度,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设立涵盖企业所
有运营环节的控制架构,并制订各层级之间的控制程序,保证董事会及高管层下
达的指令能够严格执行。

优化业务流程,合理配置生产要素,提高运营质量。通过整合物流、信息流、
资金流和工艺流,实现由粗放式生产方式向精益、敏捷、集约的生产方式转变。
塑造特色企业文化,注重以和谐为丰富内涵的优秀企业文化的挖掘、提炼和培育,
建设适应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的清晰完整的企业文化体系,使企业文化的核
心价值观得到广大员工的认同和遵循,形成企业的凝聚力和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

5、扩大产品产销规模,占领更多市场份额

(1)太阳能电池背板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国,拥有庞大的太阳能电池背板市场
基础,加之,近年来我国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加快了太阳能电站的规划、建设,
进一步提高了太阳能应用市场的发展空间,太阳能电池背板的整体需求情况良好。
随着太阳能电池背板国产化的持续推进,为包括公司在内的国产太阳能背板生产
企业带来了良好的发展契机。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背板具有技术含量高、性能优
异、性价比高等竞争优势,近年来公司一直处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产销规模保
持较快增长。目前公司背板产品市场需求旺盛,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3000
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产能,从而巩固和提升公
司在太阳能背板领域的行业地位。

(2)铝塑膜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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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锂电池生产大国,但锂电池用铝塑膜市场因技术原因长期以来被日本
DNP 印刷、日本昭和电工、栗村化学等少数国外公司所垄断,与我国锂电池生产
大国的地位极不匹配,公司利用长期从事复合膜制备工艺所积累的技术经验和优
势,通过实施“年产 1,000 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将生产质量稳定、
性能优秀、性价比高的锂电池用铝塑膜,通过锂电池用铝塑膜国产化的竞争优势,
打破国外厂商对该产品的垄断,逐步开拓市场,建立公司在铝塑膜市场的品牌形
象。

6、维护既有客户关系,加强新客户开发力度

公司始终以“客户利益至上”的原则来保持与客户的沟通,根据客户的要求
不断调整自身的服务。目前,公司作为国产太阳能电池背板的主要生产企业,依
托良好的产品性价比优势,在市场内已与晶澳科技、隆基股份、LG、REC 等主
流太阳能电池生产企业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和行业影响力。

未来三年,公司还将持续加强市场开发投入,深度挖潜,提高客户满意度。
公司将深入挖掘现有客户需求,增强研发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更有
针对性的个性化需求研发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增加客户销售额,进一步提高
公司的行业知名度,以开发更多新客户、获得市场份额。

(四)未来规划采取的措施

1、运用好募集资金

若公司本次能够成功发行上市,这将为公司实现上述目标提供资金支持。公
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扩大公司生产规模,提
高公司的研发实力。

2、加快人才培养、引进

公司将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人才两种途径实现人才的积累。一方面,积
极引进高级研发、管理和销售人员,另一方面培养中高级技术人员和管理队伍,
为实现公司的发展目标提供人才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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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善制度、提升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优化内部流程,夯实企业基础管理工作,提高
董事会、管理层的经营决策能力和日常管理能力,强化各项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
度,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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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投资
者关系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
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奠定
了制度基础。

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关于信息披露流程的规定如下:

1、定期报告的披露流程

(1)报告期结束后,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及
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秘书负责将定期报告草案送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审阅;

(3)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并签发审核通过的
定期报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4)监事会负责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并签发审核意见;

(5)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定期报告的送审与披露事宜,董事会应当授权董
事会秘书可以依照交易所的审核意见,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核通过的定
期报告进行合理的修订;

(6)信息披露部门依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3 个工作日以内报备定
期报告及相关文件。

2、临时报告的披露流程

(1)董事会秘书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或其他信息知晓人上报的重大信息进行
分析和判断,如按规定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应立即组织董事会办公室制作
信息披露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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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按规定无需履行审批程序的临时报告,由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
的内容进行合规性审查,并签字确认;董事会秘书将临时报告交公司董事长审阅,
经董事长批准后,报送交易所审核登记;

(3)董事长在认为必要的情况下,可授权董事会秘书依据临时报告所涉及
的相关内容,自行决定在报送交易所之前,是否将临时报告报经其他董事或其他
相关人员审阅;

(4)对于按规定需履行审批程序的临时报告,董事会秘书在对信息披露文
件初稿审核并形成议案后,提请董事长或监事会主席及时召集董事会或监事会,
将临时报告所涉及的重大事项尽快提交董事会、监事会直至股东大会审议;

(5)所有临时报告均由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交
易所规定的方式报送,同时及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6)信息披露部门依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3 个工作日以内报备临
时报告及其相关文件;

(7)对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由董事会秘书依据交易所意见,进行相
关临时报告编制及披露。

(8)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报临时公告内容。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叶勇

电话:0795-3666265

传真:0795-7205383

电子邮件:ir@mg-crown.com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办
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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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公告应予披露的重要事项,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保证投资者能够公开、公正、公平地获取公开披露的信息。

二、股利分配政策

(一)发行上市前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
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的 25%。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2020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发行上市后使用的《公司章程(草案)》。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本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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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完成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如下:

1、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为: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
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
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
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公司利润分配形式为: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
利,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3、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司应当具有成
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
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为:如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
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且现金流较为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
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
配利润的范围,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
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系指以下情形之一:①公司未来十二个
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3,000 万元;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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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满足
上述条件的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须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4、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
行中期分红。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
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
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
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
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在提议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董事会会议中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
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
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还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5、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
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6、公司对本章程规定的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作出调整的,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且有关调
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
权 2/3 以上通过。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
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必要时独立董事可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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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

7、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
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
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三)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0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上市后适用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
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对公
司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
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
利,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2、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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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3、如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
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且现金流较为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如无重
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
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系指以下情形之一:(1)公司未来十二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3,000 万元;(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
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2020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公司
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前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公
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四、发行人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发行人股东投票机制情况如下:

1、累积投票制度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
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
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
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累积投票制的操作细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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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大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
仅选举或变更一名董事或监事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2)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时,可以实行等额选举,即董事、监
事候选人的人数等于拟选出的董事、监事人数;也可以实行差额选举,即董事、
监事候选人的人数多于拟选出的董事、监事人数;

(3)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向不设同意、反对、弃权选项;股东可
以自由地在表决票中对具体的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分配其表决权,既可分散投
于多人,也可集中投于一人;

(4)按照董事、监事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从多到少根据拟选出的董事、
监事人数,由得票较多者当选;

(5)当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监事候选人得票数相当,且其得票数在董事、
监事候选人中为最少时,如其全部当选将导致董事、监事人数超过该次股东大会
应选出的董事、监事人数时,股东大会应就上述得票相当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再
次进行选举;如经再次选举后仍不能确定当选的董事、监事人选的,公司应将该
等董事、监事候选人提交下一次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2、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
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3、网络投票机制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4、征集投票权机制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
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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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承诺事项

(一)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闫洪嘉及实际控制人闫洪嘉、闫勇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锁定承诺。

(3)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
相应调整,下同);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4)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另有要
求,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2、股东博强投资、博汇银投资的承诺

公司股东博强投资、博汇银投资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单位持有的上述股份。

(2)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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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作相应调整,下同);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单位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另有
要求,则本单位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3、其他相关股东的承诺

公司股东中泰创投、久丰投资、甘肃金城、青岛静远、中投建华、辽宁联盟、
曲水汇鑫、文菁华、周悦、林文伟、吴昊天、徐沙、刁春兰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本单位持有的上述股份。

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本单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另有要求,则
本人/本单位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2)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
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直
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锁定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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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
相应调整,下同);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4)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另有要
求,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5)本人不会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5、核心技术人员的承诺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和离职后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2)自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本人所持公司
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
积使用。

(3)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另有要
求,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4)本人不会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二)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计划

1、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意向及减持计划

公司实际控制人闫洪嘉、闫勇承诺:

(1)在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如减持公司股票,每年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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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股票数量的 25%;

(2)本人减持公司股票时,减持行为将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
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方式进行;

(3)本人减持公司股票时,将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4)公司上市后,在减持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履行公告义务;如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减
持计划,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按相关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在减持计划实施完
毕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履行公告义务。

2、博强投资、博汇银投资的持股意向及减持计划

公司股东博强投资、博汇银投资承诺:

(1)在本单位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如减持公司股票,每年减
持股票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所持股票数量的 25%;

(2)本单位减持公司股票时,减持行为将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
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方式进行;

(3)本单位减持公司股票时,将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4)公司上市后,在减持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履行公告义务;如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
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按相关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在减持
计划实施完毕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履行公告义务。

3、中泰创投的持股意向及减持计划

公司股东中泰创投承诺:

(1)在本单位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将综合考虑二级市场的股价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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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减持行为;

(2)本单位减持公司股票时,减持行为将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
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方式进行;

(3)本单位减持公司股票时,将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4)公司上市后,在减持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履行公告义务;如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
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按相关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在减持
计划实施完毕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履行公告义务。

(三)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1)预警条件:

当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
的 120%时,公司在 10 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状
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

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
时(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
除息处理),各实施主体应当在触发启动条件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股价低于每
股净资产的时间及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及拟采取的具体措施等事项,并
在 5 日内召开董事会,25 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明确
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启
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

(3)停止条件:

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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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净资产,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满后,如再次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则再
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各实施主体应依照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采取
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
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1)公司的稳定股价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应当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①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通
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
低公司上一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10%;

②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通过
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③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提升公
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稳定股价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依照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配合并保证公司按照要求制定
并启动稳定股价的实施方案。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不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
5 个交易日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措施
以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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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公司关于
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公司股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总额原则上不低
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现金分红总额的 20%。

除因继承、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股价稳定
措施的停止条件外,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不转让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因在
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内不再作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稳定股价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配合并保证公
司按照要求制定并启动稳定股价的实施方案。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不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
价具体方案后的 5 个交易日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
极采取下述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
仍符合上市条件:

①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
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②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
按照公司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购入股份公
司股票的资金总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获得薪酬的 20%。

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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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员不因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不再作为董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本公司于上市后三年内新聘用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遵照本预案要求履行
相关义务。

3、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及时、充分地披露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
的具体原因。

(2)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自前述事项发生
之日起,公司有权暂停归属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
现金分红,直至其按上述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3)如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
自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公司有权扣留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税后薪酬总额,直至其按上述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4、本预案的法律程序

本预案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
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任何对本预案的修订均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参见本节“五、承诺事项”之“(三)稳
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五)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及“(八)依法
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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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发行人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
形。

(2)如公司不符合本次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
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
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公司因欺诈发行上市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闫洪嘉及实际控制人闫洪嘉、闫勇承诺: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
形。

(2)如公司不符合本次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
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
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因公司欺诈发行上市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
形。

(2)如公司不符合本次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
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购
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同时督促公司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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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的全部新股。

因公司欺诈发行上市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

(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在人员、技术、市
场等方面具有相应储备,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过管理层的论证,符合公司的发
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产能的释放需要
一定时间,从而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下降,投资即期回报
将被摊薄。

针对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事项,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
过了《关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为降低首次公开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益的回报,公
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措施:

(1)加强对募投项目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公司董事会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将严格依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
户,进行集中管理。公司上市后将在规定时间内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存管银行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还将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监事会在募集资金管理事项的作用。如有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或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等事项,公司将提请独立董事、监事会等发表意见。

(2)加大现有业务发展力度,提升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规模

为进一步提升股东回报水平,公司将充分利用目前良好的市场环境,继续加
大现有产品的销售力度,进一步开拓国内外的市场空间,并合理控制各项成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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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从而努力提升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水平,争取在募投项目实现预期效益之
前,努力降低由本次发行导致投资者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3)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在扩大市场份额和提升竞争力的同时,更加注重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以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合法合规性、营运的效率与效
果。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
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和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各项费用支出、
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风险,以提升现有业务盈利能力以更好地回报股东。

(4)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募投项目主要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一旦实施将有助于扩大现有产品
产能、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其中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完成后将进一步提升
公司的研发实力和效率,加大研发资源的覆盖领域,推动研发成果的产业化,从
而提高公司竞争实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
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5)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拟定了《公司章程(草案)》,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生
效。《公司章程(草案)》规定了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
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以及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
配的决策程序、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

另外,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
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定了上市后适用的
《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增厚每股收益,填补股东即期回报。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客观存在,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上述措施的实施不等于对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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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为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就本次发行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闫洪嘉及实际控制人闫洪嘉、闫勇承诺:

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①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②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③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④本人承诺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⑤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
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公司已经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本次公开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
案)》,并制定了《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其中,对公司利润分配
政策进行了详细约定,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二、股利分配政策”。

针对前述事项,发行人承诺: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
同享有。公司将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中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
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控股股东闫洪嘉及实际控制人闫洪嘉、闫勇承诺:

1、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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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2、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上,本人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
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

3、督促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八)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

(1)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如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
行的全部新股,且公司控股股东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公司董事会应在有
权部门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 5 日内制定股份回购预案(预案内容包括回购股份数
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若公司已公开发
行股份但尚未上市,则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若公司已公
开发行股份并上市,则回购价格根据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和
市场价格孰高确定。若公司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除权除息处理。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闫洪嘉及实际控制人闫洪嘉、闫勇承诺:

(1)公司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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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如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
行的全部新股,且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若公司已公开发行股份但尚
未上市,则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若公司已公开发行股份
并上市,则回购价格根据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和市场价格孰
高确定。若公司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发行价格应相应除权除息处理。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4、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

因本所为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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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

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九)其他承诺事项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之“八、发行人同业竞争情况”之“(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

2、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
独立性”之“十二、发行人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3、关于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关于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
况”之“十一、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之“(二)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情
况”。

4、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发行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承诺:

公司将切实履行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所做出的
全部承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如公司因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需提出
新的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同时需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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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在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后及时披露未能履
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

②因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向投资者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③对公司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如该等人员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控股股东闫洪嘉及实际控制人闫洪嘉、闫勇承诺:

本人作为明冠新材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切实履行本人在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所做出的全部承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如本人因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需提出
新的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人同时需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后及时披露未能履
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

②因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向投资者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③因本人违反承诺所产生的全部收益归属公司所有,公司有权暂扣本人应得
的现金分红。此外,本人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违规收
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

(3)主要股东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主要股东博强投资、博汇银投资、中泰创投承诺:

本单位作为明冠新材的主要股东,将切实履行本单位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所做出的全部承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如本单位因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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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新的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单位同时需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
毕:

①在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后及时披露未能履
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

②因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向投资者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③因本单位违反承诺所产生的全部收益归属公司所有,公司有权暂扣本单位
应得的现金分红。此外,本单位不得转让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
至违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作为明冠新材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切实履行本人在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所做出的全部承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如本人因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需提出
新的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人同时需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后及时披露未能履
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

②因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向投资者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③因本人违反承诺所产生的全部收益归属公司所有,公司有权暂扣本人应得
的薪酬及津贴,直至违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

④如本人违反承诺,公司有权调减或停发本人薪酬或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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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公司已签署、正在履行的合同以及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
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如下:

(一)销售合同

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协议主要由框架协议、销售合同及销售订单组成。公司通
常会与主要客户签订框架协议,就交易内容的范围、定价原则、订单形式等一般
性条款进行约定,并通过与该等客户签订销售订单的方式,就每次交易的产品型
号、产品数量、产品单价、交货时间及地点等具体条款进行约定。对于未签署框
架协议的客户,公司通常与其签订销售合同,就每次交易的具体条款进行约定。

1、销售框架协议

报告期内,公司与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签署的销售框架协议情况如下:
序 报告期末
客户名称 合同名称 销售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
号 履行情况
2016.10-2017.10;
隆基乐叶光伏 采购主协议 背板或以具 2017.10-2018.10;
科技有限公司 及其补充协 体的采购订 2018.10-2019.10; 正在履行
及其子公司 议 单为准 2019.5-2020.5;
2020.4-2021.4
1 隆基 2017.7-2018.7;
LONGI(KUCH 采购主协议
股份 2018.8-2019.8;
ING)SDN.BH 及其补充协 背板 正在履行
2019.7-2020.7;
D. 议
2020.7-2021.7
2018.1-2019.1;
隆基(香港)
采购主协议 背板 2019.1-2020.1; 正在履行
贸易有限公司
2020.1-2021.1
2016.3-2017.2;
背板等光伏
2 晶澳科技 框架协议 2017.3-2019.11; 正在履行
组件主辅材
2018.5-2020.9
2016.7-2017.3;
张家港协鑫集 背板采购框 2017.4-2017.12;
协鑫 背板等光伏
3 成科技有限公 架合同及其 2018.1 月-2018.6; 履行完毕
集团 组件主辅材
司 补充协议 2018.5-2018.6;
2018.7-2018.12;


1-1-398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报告期末
客户名称 合同名称 销售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
号 履行情况
2019.6-2020.3
背板采购框 2017.4-2017.12;
协鑫集成科技 背板等光伏
架合同及其 2018.1-2018.6; 履行完毕
股份有限公司 组件主辅材
补充协议 2018.10-2018.12
协鑫集成科技 背板采购框
2018.10-2019.3;
(苏州)有限 架合同及其 背板 履行完毕
2019.4-2020.3
公司 补充协议
背板采购框
徐州协鑫集成 背板等光伏 2016.7-2017.3;
架合同及其 履行完毕
科技有限公司 组件主辅材 2017.4-2017.12
补充协议
2016.7-2017.3;
背板采购框 2017.4-2017.12;
阜宁协鑫集成 背板等光伏
架合同及其 2018.1-2018.6; 履行完毕
科技有限公司 组件主辅材
补充协议 2018.7-2018.12;
2019.6-2020.3
2017.4-2017.12;
金寨协鑫集成 背板采购框
背板等光伏 2018.1-2018.6;
科技发展有限 架合同及其 履行完毕
组件主辅材 2018.7-2018.12;
公司 补充协议
2019.4-2020.3
GCL System
Integration 背板采购框
背板 2018.6-2018.12 履行完毕
Technology 架合同
PTE.LTD.
2016.7-2017.3;
背板采购框 2017.4-2017.12;
句容协鑫集成 背板等光伏
架合同及其 2018.1-2018.6; 履行完毕
科技有限公司 组件主辅材
补充协议 2018.7-2018.12;
2019.6-2020.3
2017.1-2017.3;
2017.4-2017.6;
2017.7-2017.9;
2017.10-2017.12;
辅料采购合 背板等光伏
4 阿特斯 2018.1-2018.3; 履行完毕
同 组件主辅材
2018.4-2018.6;
2018.6-2018.9;
2018.10-2018.12;
2018.12-2019.3
2018.9-2019.8;
5 LG 采购主协议 背板 正在履行
2019.9-2020.8
框架采购合 2017.11-根据协议
6 韩华新能源 背板 正在履行
同 条款自动延期


1-1-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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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报告期末
客户名称 合同名称 销售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
号 履行情况
通威太阳能(合肥)有
7 框架合同 背板 2020.1.1-2020.12.31 正在履行
限公司

上述销售框架协议价款以公司与上述主要客户具体签订的销售订单为准。

2、销售合同及销售订单

报告期内,除上述已签订框架协议的客户外,公司与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
签署的销售合同及销售订单不存在单笔合同/订单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情况。

(二)采购合同

公司采购合同由框架协议、采购合同及采购订单组成。

1、采购框架协议

报告期内,公司与报告期各期前五大供应商签署的采购框架协议情况如下:
报告期末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合同名称 采购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
履行情况
1 浙江南洋科
采购框架合同 PET 2019.5-2020.5 履行完毕
技有限公司
2 佛山多能 采购框架合同 PET 2018.5-2019.5 履行完毕
2017.5-2018.5;
3 四川东材 采购框架合同 PET 履行完毕
2018.5-2019.5
2017.10-2018.9;
4 广州兴楠 采购框架合同 胶粘剂 2018.10-2019.9; 正在履行
2019.10-2020.9
2016.4-2017.4;
5 常州百佳 采购框架合同 PET 2017.5-2018.5; 履行完毕
2018.5-2019.5

上述采购框架协议价款以公司与上述主要供应商具体签订的采购订单为准。

2、采购合同及采购订单

报告期内,除上述已签订框架协议的供应商外,公司与报告期各期前五大供
应商签署的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采购合同及采购订单情况如下:
序 采购 合同价款 报告期末
供应商名称 合同名称 合同签署日
号 内容 (万元) 履行情况
1,420.11 2018.10 履行完毕
1 美国杜邦 订购合同 氟膜 1,083.21 2018.10 履行完毕
1,068.73 2018.12 履行完毕


1-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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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采购 合同价款 报告期末
供应商名称 合同名称 合同签署日
号 内容 (万元) 履行情况
1,054.01 2019.12 履行完毕
1,381.67 2018.2 履行完毕
1,147.39 2019.8 履行完毕
1,024.00 2017.9 履行完毕
1,323.47 2019.7 履行完毕
2 双星新材 供应采购合同 PET
1,466.02 2019.8 履行完毕
1,686.24 2020.1 履行完毕
3 福膜科技 供应采购合同 氟膜 1,447.20 2018.12 履行完毕

(三)融资合同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正在履行的交易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授信
合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如下:

1、授信合同
受信 授信金额
序号 授信银行 合同名称及编号 授信期限 担保方式
人 (万元)
《票据池业务合
兴业银行股 作协议》(兴银 2017.11.3
明冠 - 明冠新材提供商
1 份有限公司 赣宜池第 201701 10,000.00
新材 2020.12.3 业汇票质押担保
宜春分行 号)及其补充协 1

宜春市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提供连
中国光大银 《综合授信协 带责任保证担
行股份有限 明冠 议》 2019.7.10 保;双方在办理
2 8,571.00 -
公司南昌分 新材 (NCSXYH2018 2020.7.9 具体业务时授信
行 016) 银行认为有必要
追加的其他担保
方式
本协议为《综合
授 信 协 议 》
(NCSXYH2018
中国光大银 《贸易融资综合 016 ) 的 从 属 协
行股份有限 明冠 授信协议》 2019.7.10 议,《综合授信协
3 2,571.00 -
公司南昌分 新材 (NCMRYH2018 2020.7.9 议 》
行 005) (NCSXYH2018
016)项下的担保
方式同样适用于
本协议




1-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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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借款合同
序 合同名称及编 借款金额
贷款方 借款方 借款期限 担保方式
号 号 (万元)
闫洪嘉、宜春
市创业投资
《固定资产贷 有限公司提
上海浦东发 2017.3.14
明冠 款合同》 供保证担保;
1 展银行宜春 4,500.00 -
新材 (24012017280 2022.3.14 明冠新材以
分行
020) 银行承兑汇
票提供质押
担保

3、银行承兑合同
序 申请 承兑金额
承兑银行 合同名称及编号 起止日期 担保方式
号 人 (万元)
明 冠新 材提
供 保证 金质
中国光大银 《电子银行承兑
押 担保 ;宜
行股份有限 明冠 汇票承兑协议》 2020.1.19-
1 1,369.43 春 市创 业投
公司南昌分 新材 (NCCDYH201 2020.12.19
资 有限 公司
行 9009)
提 供连 带责
任保证担保
《商业汇票银行 明 冠新 材提
兴业银行股
明冠 承兑合同》 2020.2.28- 供 承兑 汇票
2 份有限公司 1,431.50
新材 (MJZH202002 2020.8.28 和 保证 金质
宜春分行
28003161) 押担保
《商业汇票银行 明 冠新 材提
兴业银行股
明冠 承兑合同》 2020.3.18- 供 承兑 汇票
3 份有限公司 1,576.07
新材 (MJZH202003 2020.9.18 和 保证 金质
宜春分行
18000948) 押担保

4、担保合同
抵/质
序号 抵/质押权人 合同名称及编号 抵/质押物 签署日期
押人
《最高额质押合
上海浦东发展
明冠 同》
1 银行股份有限 银行承兑汇票 2019.6.13
新材 (ZZ240120190
公司宜春分行
0000001)
宜春市创业投 明冠 《最高额反担保
2 设备 2019.7.9
资有限公司 新材 抵押合同》
宜春市创业投 明冠 《反担保质押合
3 存货 2019.7.9
资有限公司 新材 同》
赣(2016)宜春市不动产权
《最高额抵押合
第 0009301 号、赣(2016)
同》
中国工商银行 宜 春 市 不 动 产 权 第
明冠 (0150800003-
4 股份有限公司 0009303 号、赣(2016)宜 2020.1.8
新材 2020 年袁州
宜春分行 春市不动产权第 0009304
(抵)字 0006
号、赣(2016)宜春市不动
号)
产 权 第 0009314 号 、 赣

1-1-402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抵/质
序号 抵/质押权人 合同名称及编号 抵/质押物 签署日期
押人
(2016)宜春市不动产权
第 0009315 号、赣(2016)
宜 春 市 不 动 产 权 第
0009316 号、赣(2016)宜
春市不动产权第 0009318
号、赣(2016)宜春市不动
产 权 第 0009320 号 、 赣
(2016)宜春市不动产权
第 0009295 号、赣(2016)
宜 春 市 不 动 产 权 第
0009297 号、赣(2016)宜
春市不动产权第 0008435
号不动产权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公司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 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与协鑫集团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案件,且涉
及金额超过 1,000 万元,具体如下:

1、与 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PTE. LTD.等的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0 年 6 月,因与 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PTE. LTD.等发生买卖
合同纠纷,公司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根据《民
事起诉状》,公司依据 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PTE. LTD.于 2018 年 7
月 1 日至 2019 年 5 月 16 日期间向公司发出的 9 份采购订单,实际向 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PTE. LTD.发出了金额为 1,339,197.81 美元的背板,并相应
开具了发票。但截至《民事起诉状》提交之日公司“仍未收到约定的任何货款”。
同时,由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能够完全控制 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PTE. LTD.且存在人员等混同等原因,构成了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
规定的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情形,损害了公司作为债权人的利益,
因此请求法院:(1)判令 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PTE. LTD.向公司支
付所欠货款 1,339,197.81 美元及违约金(暂计算至起诉之日共计 13,979,050.22 元


1-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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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计算方法为按照逾期付款天数*1‰计算违约金,并按汇率 7.1 折合人民
币);(2)判令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第(1)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
判令前述两名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该案已获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2、与镇江协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的票据追索权纠纷案

2020 年 6 月,因与镇江协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发生票据追索权纠纷,
公司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根据《民事起诉状》,2019
年 6 月 27 日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向公司背书转让了一张 500 万元的
汇票。因汇票到期后承兑银行拒绝兑付,公司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法院判决:(1)汇票出票人镇江协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向公司兑付票据款
5,000,000 元,并以 5,000,000 元为基数,自 2020 年 3 月 11 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
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兑付全部款项之日止的利息,暂计算至 2020 年 6 月 1 日
利息为 44,895 元;(2)汇票背书人江苏绿意电力有限公司、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本案诉
讼费和保全费由上述四名被告承担。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该案已获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受理。

3、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票据追索权纠纷案

2020 年 6 月,因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票据追索权纠纷,公司
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根据《民事起诉状》,2018 年 12
月 26 日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了两张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汇票
金额合计为 400 万元。因汇票到期后承兑银行仅承兑了 100 万元,剩余 300 万元
拒绝兑付,公司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1)汇票出
票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兑付票据款 3,000,000 元,并以 3,000,000
元为基数,自 2019 年 11 月 27 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兑付
全部款项之日止的利息,暂计算至 2020 年 6 月 1 日利息为 62,594 元;(2)本案
诉讼费和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2020 年 10 月,公司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1-1-404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主持下达成调解。根据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出具的《民
事调解书》((2020)苏 0591 民初 5610 号),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被
告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明冠新材人民币 300 万元,分别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前支付 30 万元,2021 年 1 月 30 日前支付 40 万元,2021 年 2 月
28 日前支付 40 万元,2021 年 3 月 30 日前支付 40 万元,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支
付 40 万元,2021 年 5 月 30 日前支付 40 万元,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 40 万
元,2021 年 7 月 30 日前支付 30 万元;(2)如被告有一期未按上述约定的期间
足额履行,原告可就全部剩余未付款项及利息(以全部剩余未付款项为基数,自
2020 年 6 月 12 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
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原告放弃其他诉请,双方就
本案再无其他纠葛;(4)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1.28 万元,被告负担 0.78 万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尚未收到前述调解书中约定的款项。

4、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的票据追
索权纠纷案

2020 年 6 月,因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协鑫集成科技有限
公司发生票据追索权纠纷,公司向张家港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根据
《民事起诉状》,2018 年 12 月 28 日张家港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背书转
让了一张 300 万元的电子承兑汇票,此后公司将该电子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航天
彩虹。后因该承兑汇票到期后未获兑付,航天彩虹向公司发起了追索,并获得公
司线下清偿。据此,公司向张家港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1)出票
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因前述承兑汇票被拒付而已清偿后手
追索人航天彩虹的 3,058,327 元,以及前述金额自 2020 年 4 月 15 日起至再追索
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暂计算至 2020 年 6 月 1 日利息为 15,584 元;(2)张家港协
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本案诉讼费和保全费由被告
承担。

2020 年 10 月,公司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协鑫集成科技有
限公司在张家港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根据张家港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20)苏 0582 民初 6736 号),当事人自愿达成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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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协议:(1)被告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前给付原告明
冠新材汇票票款 300 万元;(2)被告张家港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对前述债务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3)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合计 20,696 元,由原告明冠新材负担
12,848 元,由被告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负
担 7,848 元,因该款项原告明冠新材已预交,由两被告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前直
接给付原告。

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已收到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协鑫
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的汇票票款 300 万元及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 0.78 万元。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其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及现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
或仲裁事项。

(三)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三年涉及行政
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及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重大违法行为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
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1-1-406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全体董事:



闫洪嘉 闫 勇 李涛勇 张 磊 路宝鹏



李安民 彭辅顺 郭华军 罗书章


全体监事:


李成利 刘 丹 谭志刚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闫洪嘉 李涛勇 张 磊 赖锡安



叶 勇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07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



闫洪嘉



实际控制人:



闫洪嘉 闫勇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08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赵鸣晓




保荐代表人:
贺 骞 王 琨




总经理:
冯鹤年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冯鹤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09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
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
冯鹤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10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
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
冯鹤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11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
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方啸中 黄晓静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利国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412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五、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审
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
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
用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邓华明 晋永杰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希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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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
意向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
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汤锦东 黄元助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汤锦东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14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七、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
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
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验资人员签名:
金顺兴 张立琰




验资机构负责人签名:
张希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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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
的验资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
引用的验资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经办验资人员签名:
李振华 邓华明




验资机构负责人签名:
张希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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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附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事项;

(七)发行人审计报告基准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报表及审
阅报告(如有);

(八)盈利预测报告及审核报告(如有);

(九)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十)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一)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十二)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和地点

(一)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11:00,下午 2:00-5:00。

(二)查阅地点

1、发行人: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 32 号

联系人:叶勇、邹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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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95-3666265

传真:0795-7205383

2、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68 号 B 座 2101、2104A


联系人:贺骞、郭鑫

电话:010-85127999

传真:010-85127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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