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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20-12-15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温州大桥工业园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 号28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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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声 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
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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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及风险:


一、发行方案

本次发行方案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
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3,336 万股。本次发行优先进行新股发行(“新股发行”指公司
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新股,下同),新股发行后数量不超过 13,344 万股。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主要用于筹集公司发展需要的资金;新股发行数量根据公司实际的
资金需求合理确定;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具体数量由公
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定价情况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要
求,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内协商确定。


二、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利新控股承诺

1、本公司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若本公司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承诺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
期限)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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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时除外。
5、本公司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公司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如上述承
诺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上述承诺将根据最新的相
关规定进行变动。

(二)实际控制人赵战兵承诺

1、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期间,每年转让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 25%;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内提前离职
的,在本人离职前最近一次就任公司董事时确定的任期内和该次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
数的 25%。
3、若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承诺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
限)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4、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5、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
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时除外。
6、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
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如上述承诺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上述承诺将根据最新的相关规定进行变动。

(三)持股 5%以上股东乐清弘信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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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
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时除外。


(四)股东赵培伊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五)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华辉、石刘建、

杨文华、陈景淼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
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
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
在任期内提前离职的,在本人离职前最近一次就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确
定的任期内和该次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
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3、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包括延长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进行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的情形,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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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4、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六)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朱加理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发行人担任监事期间,每年转让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 25%;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内提前离职
的,在本人离职前最近一次就任公司监事时确定的任期内和该次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 25%。
3、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七)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黄大荣、黄定余、方小波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八)公司其他非自然人股东祥禾涌原、温州瓯瑞、温州浚泉信、

浙民投乐泰、赣州浚泉信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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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三、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

司股价的预案

(一)公司股价稳定方案

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后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具体如下:

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制定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连续低于最近一年末
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1、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触发条件

公司股票自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
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
产时,本公司及本预案中提及的其他主体将依照本预案的约定采取相应的措施以
稳定公司股价。

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的复权调整。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发行人回购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以及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在上市后三年内每次触发
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时,公司将及时依次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以稳定公
司股价:

(1)发行人回购股份

自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若公司控股股东、非独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向公司董事会送达增持公司股票书面通知,公司董事会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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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送达通知事项期满后 10 个交易日内制定公司回购公司股票的预案,并在履
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且按照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预案包括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或价格区间、回购
实施期限、回购股份的处理、回购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回购所需资金的来源、回
购对公司股价的影响等内容。在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10 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可终止实施回购计划。

公司在公告回购公司股票预案后 3 个月内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公司单次用于
回购公司股票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 5%,连续十二个月内回购比例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股份总额的 2%。

(2)控股股东增持股份

自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董事会
送达增持公司股票书面通知,通知至少包括控股股东拟增持股份数量、增持价格
或价格区间、增持期限、增持目标及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在公司股票收盘价连
续 10 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控股股东可终止实施
增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在增持计划按期实施后或增持计划终止后 2 个工作日内
向公司董事会书面送达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或增持计划终止情况通告,通告至少包
括控股股东已增持股份数量、增持股价价格区间或增持计划终止情况等。

(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

自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向公司董事会送达增持公司股票书面通知,通知至少包括非独立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拟增持股份数量、增持价格或价格区间、增持期限、增持目标及其他有
关增持的内容。在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10 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时,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终止实施增持计划。公司非独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增持计划按期实施后或增持计划终止后 2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
董事会书面送达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或增持计划终止情况通告,通告至少包括已增
持股份数量、增持股价价格区间或增持计划终止情况等。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之日起 3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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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连续十二个月内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累计增持资金
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在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及公司对其现金股利分配总
额(税后)之和的 20%。

若上述期间内存在 N 个交易日限制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
则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应期限顺延 N 个交易日。

(4)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时,将
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5)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公
司应将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

(二)与公司股价稳定预案相关的承诺

1、公司的承诺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
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将按照《关于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并上市后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的规定回购公司股份。

2、控股股东的承诺

本公司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并上市后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中的相关内容,在新亚电子就回购
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与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本公司将根据新亚电子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后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中的相关内容,履行相关的各
项义务。

3、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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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股票并上市后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中的相关内容,在新亚电子就回购股
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与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本人将根据新亚电子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并上市后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中的相关内容,履行相关的各项义
务。


四、相关各方关于信息披露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方面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
司对招股意向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
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有关违法事实被有关部
门认定后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将按照二级市场价格回购公司
股票。

若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有权部门认定后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公司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
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
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二)控股股东利新控股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本公司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若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利用公司控股股东地
位促成公司在被有权部门认定违法事实后及时启动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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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全部新股工作,并启动依法回购本公司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工作,本公司将按
照二级市场价格回购本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股份(不包括本次公开发行时其
他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及锁定期结束后本公司在二级市场减持的股份)。

若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有权部门认定后赔偿投资者损
失。

本公司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
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
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
诺采取相应的回购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三)实际控制人赵战兵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本人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若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有权部门认定后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人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
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
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同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
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回购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本人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若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人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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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赔偿措施发生之日
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同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
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五)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承诺

保荐机构承诺:如因长江保荐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长江保荐将依照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
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
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发行人律师承诺: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
此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
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验资复核机构承诺:因本所为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资产评估机构承诺:如因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本公
司所制作、出具的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18]第 1290 号、众联评报字[2018]
第 1120 号、众联评报字[2017]第 1296 号、众联评报字[2017]第 1297 号、众联评
报字[2017]第 1305 号)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导致发行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造成投
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
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
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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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相关承诺

(一)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方面的承诺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
专款专用。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
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便于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的
使用合法、合规。

2、积极实施募投项目,提升公司业绩:公司已对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市场
前景进行了充分论证。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给股东提供回报,
降低本次发行所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3、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和回
报规划,公司制定了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对利润分配做了具体规
定,保证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

4、公司承诺未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
则及要求,并参照上市公司较为通行的惯例,继续补充、修订、完善公司投资者
权益保护的各项制度并予以实施。

(二)控股股东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方面的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承诺不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
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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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方面的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承诺不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承诺如公司未来拟对本人实施股权激励,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方面的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如公司未来拟对本人实施股权激励,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
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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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或者履行承诺不利
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的,本公司愿意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
务。本公司承诺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
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
方式,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方案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有利于
保护公司或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发表意见。

2、如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或者未能按期履行公
开承诺事项的,愿意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
定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
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
司投资者利益。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公司/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或者履行承
诺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的,本公司/本人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提出用新承
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上述变更方案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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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审议,本公司/本人承诺本公司/本人及关联方将回避表决。如涉及提出新的承
诺事项替代原有承诺事项的,相关承诺需符合届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且本公司/本人承诺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
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
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同意公司在利润分配决议通过后将归属于本公司/本人的部分存放至
公司与本公司/本人共同开立的共管帐户,本公司/本人履行完毕相关承诺前不
得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公司/本人的部分;

(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
在获得收益的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将所获收
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5)本公司/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意向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6)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意向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公司/本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或者未能按期履行
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
定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
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
司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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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
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的,本人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提出用新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
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上述变更方案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人承诺本
人及关联方将回避表决。如涉及提出新的承诺事项替代原有承诺事项的,相关承
诺需符合届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本人承诺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3)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
在获得收益的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将所获收
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5)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意向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6)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意向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或者未能按期履行公
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
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
司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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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因任期届满未连选连任或被调职等非
主观原因除外)而拒绝履行上述因职务职责而应履行的承诺。


七、公司上市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经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
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上
市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八、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行稳定、持续、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
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每年将根据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
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充分
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
案。

(二)利润分配的方式

公司遵循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公司可
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应优先采用
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
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三)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1、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和时间:公司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
支出等事项发生,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
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 20%。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在一
年内购买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等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
的,以较高者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事项。根据公
司章程规定,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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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表决通过。公司原则上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
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
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后之余,提出并实施
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3、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
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
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4、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5、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
审议。

6、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
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
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7、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比例如下:

(1)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遵循合并报表和母公司
报表中利润孰低原则,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
润的 20%,且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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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2)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下一年度进行分配;

(3)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

(四)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
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
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若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迅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
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同时,制订股
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
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五)决策程序和机制

利润分配政策由公司董事会制定,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批准。

1、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和事项时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
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
作出决议,必须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
策发表独立意见。

2、公司监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和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
通过。

3、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和事项时,应当安排通过网络投票系统
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作出
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1、公司调整既定利润分配政策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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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外部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2)因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

(3)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化。

2、应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表决通过
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批准,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提案中应详细论证并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
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作出对既定利润分配政策调整事项的
决策程序和机制按照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和事项决策程序执行。

(七)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分

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八)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订周期和调整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
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
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九、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2017-2020 年 6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87,433.56 万元、89,653.64 万元、
92,866.15 万元和 40,691.03 万元,2018 年、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比增
长分别为 2.54%和 3.5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分别为 7,896.98 万元、8,685.29 万元、9,840.55 万元和 5,078.58 万元,2018 年、
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比增长分
别为 9.98%和 13.30%。

尽管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业绩持续上升,但 2020 年春节前后在湖北地区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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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导致全国大面积停工,对中国生产制造业和
居民消费造成一定影响。尽管目前国内疫情已经得到有效控制,但若未来疫情反
弹,将会影响企业正常开工和产品销售,进而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
响。

(二)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材、汽车电子线材、高频数据线材
及特种线材等,应用于家用电器、计算机、智能化办公、工业控制设备、汽车电
子、数据服务器及新能源科技等多个行业,与宏观经济联系较为紧密。当经济处
于扩张期,国民消费水平及工业投资需求增加,公司的业务量可能上升;当经济
处于低潮期,国民消费水平下降、工业投资需求减少,公司业务量可能下降。如
果未来国内宏观经济波动较大,影响了下游行业的需求,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造
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市场竞争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87,433.56 万元、89,653.64 万元、92,866.15
万元和 40,691.03 万元,收入逐年增长。虽然随着公司下游产品应用行业的不断
拓展,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在未来几年仍保持增长,但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若公
司不能保持持续创新能力、把握市场发展机遇、有效开拓市场,将可能导致公司
主要产品的市场份额下降,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发行人产品主要原材料为铜丝、PVC 粉等,其中铜丝占发行人产品主营业
务成本超过 60%,铜价波动导致其占公司产品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亦略有波动。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等方式来锁定铜价,较为有效地规避了
铜价波动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风险,由于铜丝成本占发行人产品成本比例较
高,铜价的波动将会影响发行人销售成本、毛利率,发行人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
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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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
别为 28,557.73 万元、23,898.17 万元、25,134.81 万元和 23,153.80 万元,分别占
当期资产总额的 48.06%、49.88%、44.60%和 40.65%,应收账款规模较大与所处
行业性质密切相关。从账龄结构分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中账龄在 1
年以内的保持在 98%以上,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稳定,公司已就应收账款计提了
充分的减值准备。

未来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持续增长,应收账款还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尽
管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客户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但由于应收账款总额较大,
公司仍存在一定的回收风险。

(六)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发行人在材料采购、产品生产、质量检测及销售出厂等环节设置了专门的职
能部门,配备了专业人员进行管理和控制,产品质量稳定、可靠,但由于公司产
品应用领域广泛,一旦公司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将对发行人信誉和
市场开拓产生负面影响,存在一定的产品质量风险。

(七)汇率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产品出口以美元结算。2017-2020 年 6 月,公司汇率变
动产生的汇兑损益分别为 204.52 万元、-139.30 万元、-107.00 万元和-42.86 万元。
随着公司出口额进一步增加,且未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公司可能
面临由于汇率波动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八)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的风险

目前,公司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保及公
积金。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数占应缴社保人数
(不含退休返聘、新入职员工、个人参保等人员)的比例为 98.81%;为员工缴
纳住房公积金的人数占应缴公积金人数(不含退休返聘、新入职员工等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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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为 97.04%。公司未为全部员工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员
工系退休返聘、新入职、已经缴纳新农合、新农保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缴纳。

针对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尽管公司已取得其所在地社保和公积金管
理部门出具的报告期内无处罚证明,且实际控制人赵战兵已出具承诺,承诺所在
地有关社保主管部门或公积金主管部门在任何时候要求发行人补缴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任何期间内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费用,实际控
制人承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该部分补缴和被追偿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补缴、滞
纳金、罚款等),保证发行人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但公司仍可能面临因未足额
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后续受到处罚的风险。

(九)募集资金投向的风险

1、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是公司以国家的产业政策为指导,根据自
身战略规划,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并进行严格、详尽的可行性论证之后确定的,
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但仍然不能排除由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或市场状况发生较
大的变化,或者公司的组织模式、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未能跟上公司内外环境的
变化,导致项目不能按计划开工或完工,可能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以及经
济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营销风险

公司根据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确定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年产 385
万公里智能化精细数控线材扩能建设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主要产品精细电子线材产能较现在显著提高,
若未来客户需求增长放缓,或公司新市场开拓进展不畅,公司有可能面临产能利
用不足的风险。

(十)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战兵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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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66.61%的股份,按本次发行新股 3,336 万股计算,本次发行后,赵战兵仍将直接
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 49.96%的股份,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虽然公司已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关联交易决
策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各项制度,在公司组织结构和制度层面对实际控制
人的行为进行了规范,但由于赵战兵在本次发行前后都处于实际控制人地位,公
司仍存在实际控制人赵战兵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
的人事、财务和经营决策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会使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
受到损害。

(十一)业绩下滑风险

当宏观经济或下游行业景气度下降、市场竞争加剧、应收账款坏账、产品出
现重大质量问题或纠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等情形出现时,公
司经营业绩均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可能出现业绩下滑;若公司上市当年上述
风险因素同时发生或某几项风险因素出现重大不利的情况,公司将有可能出现营
业利润下滑 50%及以上的风险。

(十二)国际贸易政策变化的风险

2017 年至 2020 年 6 月,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4.83%、13.54%、12.91%和 12.72%,占比不高,且海外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泰
国、越南等亚洲地区,受国际贸易政策特别是中美贸易摩擦直接影响较小。若未
来公司进一步扩大海外销售规模和销售区域,国际贸易政策变化则可能对公司出
口业务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 2020
年 1-9 月的财务报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具体情况见招股说明书“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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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
状况”。

2020 年 1-9 月,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1-9 月 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 67,736.31 66,333.05 2.12%
营业利润 10,269.00 9,265.38 10.83%
利润总额 10,262.35 9,261.20 10.81%
净利润 7,919.43 7,095.51 11.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7,919.43 7,095.51 11.61%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7,751.23 6,739.96 15.00%
东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3,641.08 7,100.54 -48.72%
流量净额
注:公司 2020 年 1-9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但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阅。

2020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7,736.31 万元、净利润 7,919.43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751.23 万元,分别较上年
同期增长 2.12%、11.61%、15.00%。2020 年 1-9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
相比略微上升,但盈利水平较去年同期上升幅度较大,主要系:(1)2020 年 1-9
月,铜价同比下跌 2.04%,影响营业收入,但发行人主要采取“成本+目标毛利”
的定价模式,毛利不随铜价变动;(2)2020 年 1-9 月,因疫情防控需要,发行人
毛利率较高的高频数据线材需求上涨,同时为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发行人将几台
现有机器设备改造生产鼻梁条,鼻梁条产品毛利较高,2020 年 1-9 月贡献了 464.37
万元毛利,导致发行人盈利水平同比增幅大于营业收入增幅。2020 年 1-9 月,公
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48.72%,主要系销售回款
未到信用期所致。2020 年由于受到疫情影响,第一季度收入较少,而第二和第
三季度销售反弹,但公司信用期主要集中在 60-120 天之间,所以尽管 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但是截止 2020 年 9 月 30 日的应收账款余额与
上年同期相比较大,2020 年 1-9 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上年同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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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下降。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所处行业产业政策未发生
重大调整,公司进出口业务没有受到重大限制,税收政策没有出现重大变化。公
司所处的精细电子线材行业以及下游的主要应用行业发展趋势良好,业务模式及
竞争趋势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主要原材料铜的价格波动会影响发行人的采购和销售价格,但公司采用
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等方式来锁定铜价,较为有效地规避了铜价波动给公司经营
业绩带来的风险。除铜价波动因素外,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及采购规模不
存在异常变动,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不存在异常变动。公司主
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重大合同条款及实际执行情况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不利
变化。

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未来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
仲裁事项,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综上所述,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情况良好,公司总体运营情况
良好,不存在重大异常波动,具有持续盈利能力。

(二)2020 年 1-12 月经营业绩预计情况

公司根据目前销售情况,预计 2020 年 1-12 月营业收入为 94,781.59 万元,
较去年同期上升 2.06%;预计 2020 年 1-12 月净利润为 11,083.49 万元,较去年
同期上升 2.33%;预计 2020 年 1-12 月扣非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10,915.29 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 10.92%。2020 年 1-12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和
净利润预计较去年同期略微上升,但扣非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去
年同期上升幅度较大,主要系:(1)2020 年 1-12 月,铜价同比预计下跌,导致
发行人营业收入受到影响,但发行人定价模式决定了毛利不随铜价波动而变动;
另外,2020 年 1-12 月,预计发行人毛利率较高的高频数据线材占比提升、新增
毛利率较高的鼻梁条产品也会提高发行人的盈利水平;(2)2019 年,发行人收
到当地政府股改及报会奖励 1,147 万元,导致发行人 2019 年净利润较高,2020
年 1-12 月尽管盈利水平预计提升明显,但扣非前净利润与上年相比预计上升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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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较小。

上述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或审阅,
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的收入、净利润,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十一、新冠肺炎疫情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2020 年 1 月至今,我国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行人于 2020 年 1 月
18 日春节休假,原定于 2020 年 2 月 1 日复工,受疫情影响,发行人按照当地疫
情防控要求延期复工。2020 年 2 月 18 日,发行人复工申请表获得乐清市政府审
批同意并于 2 月 24 日正式复工。

疫情期间,发行人生产完全停滞,生产经营因本次疫情受到一定影响。但自
2 月 24 日复工以来,发行人人员到岗、产能等方面逐渐恢复至正常水平,3 月份
生产经营基本实现正常化。

发行人 2020 年 1-9 月业绩及 1-12 月业绩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9 月情况
科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1-9 月 同比
营业收入 67,736.31 66,333.05 2.12%
净利润 7,919.43 7,095.51 11.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7,751.23 6,739.96 15.00%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20 年 1-12 月预计情况
2020 年 1-12 月(预
科目 2019 年 1-12 月 同比
计)
营业收入 94,781.59 92,866.15 2.06%
净利润 11,083.49 10,831.13 2.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10,915.29 9,840.55 10.92%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注:2020 年 1-12 月数据均未经审计和审阅,且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

虽然疫情短期影响发行人第一季度经营业绩,但由于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需
求存在刚性,复工后销售订单也存在反弹情形,2020 年 1-9 月盈利与去年同期相
比已经上升。发行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疫情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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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不超过3,336万股,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均
发行股数
为公开新股发行,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每股发行价 【】元/股
【】元(按照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发行后每股收益 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盈率 【】倍(按照每股发行价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4.26元(按照截至202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元(按照截至202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
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倍(按照每股发行价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
发行方式 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
他发行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A股股票
发行对象 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
规章及政策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拟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发行的股票在上海
发行股份的流通
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募集资金总额 【】元
募集资金净额 【】元
承销及保荐费用:28,130,264.15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6,000,000.00元
律师费用:3,066,037.74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000,000.00元
发行费用概算(不含税)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642,549.77元
费用合计:42,838,851.66元
(注:上述发行费用不含税,发行费用总额与各项费用
加总不等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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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nya Electronic Co., Ltd.

注册资本:10,008 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战兵

成立日期:1987 年 04 月 07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时间:2018 年 11 月 28 日

住所: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温州大桥工业园区

邮政编码:325603

联系电话:0577-62866888

联系传真:0577-62865999

互联网址:http://www.xinya-cn.com

电子信箱:xinya@xinya-cn.com

经营范围:研发、制造、销售:自动化办公设备、智能家居、消费电子精细
线材,工业控制线材,精密医疗器械线材,机器人高柔性线材,新能源应用线材,
信息设备、通讯传输、计算机及云服务器用高频高速数据线材,汽车和航空航天
等行业应用线材;环保高分子材料(塑胶颗粒);线材性能检测及技术咨询;环
保检测、环保检测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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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一)设立方式

本公司是由新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

2018 年 11 月 12 日,经新亚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新亚有限以截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25,113.38 万元为基数折为股本 10,008 万元,其余
15,105.38 万元作为出资溢价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
12 月 3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502 号),对公司
注册资本到位情况进行验证。

2018 年 11 月 28 日,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 9133038214550201X5),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二)发起人

本公司的发起人及各发起人在本公司设立时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发起人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乐清利新控股有限公司 4,003.20 40.00%
2 赵战兵 2,662.86 26.61%
3 乐清弘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750.60 7.50%
4 赵培伊 450.36 4.50%
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5 363.93 3.64%
限合伙)
温州瓯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6 363.93 3.64%
伙)
温州浚泉信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7 280.22 2.80%
伙)
8 黄大荣 276.22 2.76%
9 黄定余 276.22 2.76%
温州浙民投乐泰物联网产业基金合
10 200.16 2.00%
伙企业(有限合伙)
11 方小波 110.09 1.10%
12 陈华辉 70.06 0.70%
13 杨文华 50.04 0.50%
14 石刘建 50.04 0.50%
15 陈景淼 40.03 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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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发起人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6 朱加理 40.03 0.40%
赣州浚泉信易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7 20.02 0.20%
合伙)
合计 10,008.00 100.00%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 10,008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 3,336 万股,占发行后
股本 25%。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万股)
1 乐清利新控股有限公司 4,003.20 40.00% 4,003.20 30.00%
2 赵战兵 2,662.86 26.61% 2,662.86 19.96%
乐清弘信企业管理中心
3 750.60 7.50% 750.60 5.63%
(有限合伙)
4 赵培伊 450.36 4.50% 450.36 3.38%
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
5 363.93 3.64% 363.93 2.73%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温州瓯瑞股权投资合伙
6 363.93 3.64% 363.93 2.73%
企业(有限合伙)
温州浚泉信远投资合伙
7 280.22 2.80% 280.22 2.10%
企业(有限合伙)
8 黄大荣 276.22 2.76% 276.22 2.07%
9 黄定余 276.22 2.76% 276.22 2.07%
温州浙民投乐泰物联网
10 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 200.16 2.00% 200.16 1.50%
限合伙)
11 其他股东 380.30 3.80% 380.30 2.85%
12 本次发行的股份 - - 3,336.00 25.00%
合计 10,008.00 100.00% 13,344.00 100.00%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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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详见招股意向书“重
大事项提示”之“二、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

四、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一)主要产品概述

公司主营业务为精细电子线材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公司生产的产品主要包
括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材、汽车电子线材、高频数据线材及特种线材等,已经
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计算机、智能化办公、工业控制设备、汽车电子、数据服
务器及新能源科技等领域。

公司拥有 33 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沉淀了先进实用的专用技术和高效的
生产工艺。作为中国机器人产业联盟成员单位,公司参与《机器人柔性电缆测试
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的编制。公司先后取得美国 UL、加拿大 CSA、德国 VDE、
中国 CCC、韩国 KC、德国 TV、日本 JET 和美国 ETL 等产品认证,满足不同
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公司已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管理系统,取得 IATF16949 质
量管理体系、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和 ISO13485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等认证,
拥有 CNAS 认可的检测中心,确保产品品质的可靠性和一致性,满足了各应用
领域对于线材精密度、耐久性、抗干扰、阻燃性、抗冷热、抗油污、信号衰减率、
柔韧性等诸多方面的严苛要求。

公司已进入多家知名终端客户的供应商名录,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通过安费诺、得润电子、华虹电子、高岭电子、上海元一等大中型线束和连
接器制造商,向海信、海尔、格力、美的、LG、三星、夏普、奥克斯、松下、
大金、索尼、佳能、美菱、史丹利、戴尔、惠普、浪潮、思科、通用、长安汽车、
长城汽车、阿特斯等国内外知名企业,提供优质精细电子线材,得到客户的高度
认可。

公司一贯坚持高端市场发展战略,面向国际知名终端客户,凭借自身可靠性
优、一致性好和性价比高的产品,以及研发快速响应、持续改进、及时交货、精
准服务等综合优势,逐步打破了精细电子线材高端市场由日立、住友、百通等国
际品牌垄断的局面,实现进口替代,努力推动高端精细电子线材国产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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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经过多年的行业深耕和积累,公司已成为中国消费电子线材细分行业的龙头
企业。2018 年,公司主导产品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业
经济联合会颁发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证书(2019 年-2021 年)》;2019 年 7
月,公司荣获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颁发的“2019 年(第 32 届)中国电子元件
百强企业第五十九名”证书。

(二)主要产品销售情况

1、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1)按产品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收入按产品类别的构成情况详见招股意向书“第十
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之“2、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分析”。

(2)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划分详见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
讨论与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之“2、主营业务收
入构成情况分析”。

2、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千米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产品 涨幅 涨幅 涨幅
价格 价格 价格 价格
(%) (%) (%)
消费电子及工业
246.58 -2.64% 253.27 -2.05 258.58 6.88 241.93
控制线材
高频数据线材 446.05 6.80% 417.63 3.73 402.63 -26.39 546.99
汽车电子线材 518.30 15.17% 450.01 5.89 425.00 6.03 400.82
特种线材 391.43 -15.54% 463.42 15.15 402.45 7.17 3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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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3、前五名客户基本情况和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同一控制下的客户合并计算)的销售金额及其
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2020 年 1-6 月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万元) 占收入总额的比例
安费诺 3,766.02 9.26%
得润电子 2,411.41 5.93%
DAE-A 1,676.05 4.12%
海诺特 908.98 2.23%
重庆金龙科技有限公司 837.28 2.06%
合 计 9,599.74 23.60%
2019 年度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万元) 占收入总额的比例
得润电子 6,766.83 7.29%
安费诺 6,306.56 6.79%
DAE-A 3,044.66 3.28%
海诺特 2,746.45 2.96%
MIRAE 2,154.83 2.32%
合 计 21,019.33 22.64%
2018 年度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万元) 占收入总额的比例
【注 1】
得润电子 7,279.86 8.12%
【注 2】
安费诺 5,211.05 5.81%
DAE-A 3,147.77 3.51%
【注 3】
华虹电子 2,967.73 3.31%
【注 4】
海诺特 2,088.97 2.33%
合 计 20,695.38 23.08%
2017 年度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万元) 占收入总额的比例
得润电子 7,357.57 8.42%
安费诺 4,669.40 5.34%
浙江新亚科技 3,020.53 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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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华虹电子 2,770.26 3.17%
DAE-A 2,553.95 2.92%
合 计 20,371.71 23.30%
注 1:青岛得润电子有限公司、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武汉瀚润电子有限公司、重庆
瑞润电子有限公司、重庆得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鹤山市得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
升华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得润电子有限公司、安徽达润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销售收入合并。
注 2:安费诺电子装配(厦门)有限公司、安费诺-泰姆斯(常州)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南
通东辰安费诺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昆山安费诺正日电子有限公司、安费诺精密连接器(深圳)
有限公司、Amphenol Technology Vietnam Co Ltd、安费诺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
销售收入合并。
注 3:杭州华虹电子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虹电器有限公司、乐清市晔信电子设备有限
公司为同一控制,销售收入合并。
注 4:青岛海诺特电器有限公司和相变能源科技(青岛)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销售收入合
并。

公司一直致力于建立多元化客户体系,与主要客户建立稳定、多赢的长期合
作关系。报告期内,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 50%或严重依赖于
少数客户的情况。

浙江新亚科技向发行人采购线材产品后再组装生产成线束产品向其下游销
售,最终均实现销售。其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情况详见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
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和关联关系”之“(六)报告期内的其他关联方”
的相关内容。除该客户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
要关联方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客户中无任何权益。

(三)主要成本及供应情况

1、原材料和能源采购情况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铜丝、PVC 粉和外购胶料,主要能源为电能,报告期
内上述原材料和生产用电采购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铜丝 20,985.84 54,280.57 0.50% 54,012.15 1.61% 53,154.15
PVC 粉 1,162.75 3,421.88 8.44% 3,155.57 10.58% 2,8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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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胶料 1,141.84 2,417.67 8.24% 2,233.63 -15.65% 2,647.97
电能 396.39 937.94 -0.32% 940.93 1.76% 924.63

2、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平均采购入库价格变化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千克
2017 年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度
单价 变动率 单价 变动率 单价 变动率 单价
铜丝 44.20 -5.56% 46.80 -4.10% 48.80 4.00% 46.92
PVC 粉 5.68 -10.27% 6.33 1.77% 6.22 3.60% 6.00
胶料 21.03 -21.72% 26.86 3.91% 25.85 70.27% 15.18

公司生产所需的能源主要为电力,由当地电力部门统一供应。报告期内,公
司生产部门采购电力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电费金额(元) 3,488,642.90 9,379,380.09 9,409,258.98 9,246,269.55
电力数量(千瓦时) 5,540,970.12 15,344,189.20 14,488,925.68 14,158,150.56
电力(元/千瓦时) 0.63 0.61 0.65 0.65

3、前五名供应商基本情况及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的合计采购金额及其占公司采购总额的情况
如下表所示:

2020 年 1-6 月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万元) 占采购总额比例
震雄铜业 7,498.76 28.01%
宁波世茂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5,163.00 19.28%
江西铜业集团铜材有限公司 4,620.17 17.26%
常州同泰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 1,383.08 5.17%
杭州远鸿科技有限公司 859.66 3.21%
合计 19,524.68 72.92%
2019 年度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万元) 占采购总额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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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震雄铜业 30,120.71 43.67%
宁波世茂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13,307.41 19.29%
江西铜业集团铜材有限公司 7,648.95 11.09%
韩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 1,711.00 2.48%
台塑工业(宁波)有限公司 1,599.50 2.32%
合 计 54,387.57 78.85%
2018 年度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万元) 占采购总额比例
【注】
震雄铜业 29,556.61 43.70%
江西铜业集团铜材有限公司 12,476.59 18.45%
宁波世茂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8,920.53 13.19%
韩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 1,571.98 2.32%
台塑工业(宁波)有限公司 1,527.84 2.26%
合 计 54,053.55 79.92%
2017 年度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万元) 占采购总额比例
震雄铜业 24,121.76 36.48%
宁波世茂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14,004.39 21.18%
江西铜业集团铜材有限公司 10,201.01 15.43%
山东中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928.55 4.43%
韩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 1,512.44 2.29%
合 计 52,768.15 79.81%
注:震雄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包头震雄铜业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采购额合并。

报告期内,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 50%或严重依赖于少
数供应商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
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无任何权益。

(四)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专注于深耕精细电子线材二十多年,本着“匠心制造、追求卓越、成就
客户、至臻共赢”的经营理念,面向国际高端市场,紧跟行业发展趋势,积极研
发、应用新材料和新工艺,取得国际上主要的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满足国内外
知名终端客户的高标准要求,积累具备生产符合全球主要发达国家标准的精细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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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子线材的能力,形成了具有新亚特色的高效生产体系和质量管理系统,设立
CNAS 实验室对产品进行全方位检测检验,保障产品的可靠性和一致性,为客户
提供优质产品和精准服务,赢得国内外知名终端客户的高度认可,在细分行业中
树立起良好的品牌形象和信誉口碑。有了优质产品和良好信誉,部分客户会主动
要求公司务必保障其线材供应,参与其新产品的同步研发,公司与客户保持良好
的合作粘性,跟随客户不断提升、共同发展。公司主导产品于 2018 年荣获中华
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颁发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
证书(2019 年-2021 年)》;2019 年 7 月,公司荣获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颁发
的“2019 年(第 32 届)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第五十九名”证书,并列为“盈利能
力前十强之第八位”。

在国内市场上,公司不断深入挖掘客户需求,加大研发投入,并迎合市场需
求变化趋势,根据下游反馈的加工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改进产品工艺和性能改进,
公司以优质的产品质量、快速响应的技术服务获得了国内客户的认可,与海信、
海尔、格力、美的、浪潮、阿特斯等国内知名终端客户均建立了长期稳定合作关
系。

在国际市场上,公司产品凭借可靠性优、一致性好和性价比高的产品得到美
国、德国、加拿大、日本等多国的认证,成功进入包括 LG、三星、夏普、佳能、
史丹利、戴尔、惠普、思科、通用等制造业知名跨国巨头合格供应商体系,向其
海内外一级供应商出口电子线材,在海外市场积累了较多的优质客户。

1、全球计算机及消费类电子内部连接线竞争格局及前五大排名

排名 公司名称 主要生产基地
1 美国百通电线电缆公司 美国/中国
2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
3 日立金属株式会社 中国/日本/泰国
4 深圳宝兴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中国
5 美国南线铜业公司 美国
信息来源: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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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中国计算机及消费类电子内部连接线竞争格局及前五大排名

排名 公司名称 生产基地
1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温州
2 深圳宝兴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深圳/苏州
3 乐庭电线工业(惠州)有限公司 惠州
4 常熟市景弘盛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常熟
5 领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东莞
信息来源: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固定资产类别 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成新率
1 房屋及建筑物 46,411,076.36 22,813,260.05 23,597,816.31 50.85%
2 电子及其他设备 5,364,242.48 4,122,115.17 1,242,127.31 23.16%
3 专用设备 80,223,514.85 49,392,632.48 30,830,882.37 38.43%
4 运输工具 5,034,515.25 3,442,848.79 1,591,666.46 31.62%
合 计 137,033,348.94 79,770,856.49 57,262,492.45 41.79%

(二)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中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台,元
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用途 原值 账面价值 成新率
台数
1 造粒机 8 绝缘PVC材料造粒 3,394,991.66 1,664,493.37 49.03%
2 绞线机 248 电线导体铜丝绞合 17,168,536.77 4,106,816.20 23.92%
3 押出机 79 电线绝缘成型押出 22,054,364.00 6,612,550.61 29.98%
高频数据线材外加铝箔
4 包带机 65 8,315,129.39 6,608,387.96 79.47%
带绕包
5 缠绕机 26 多芯线信号屏蔽线缠绕 734,868.55 85,399.33 11.62%
6 并丝机 7 编织网屏蔽线并丝 167,575.21 17,589.16 10.50%
7 编织机 46 多芯线信号屏蔽编织 2,832,690.30 229,132.18 8.09%

1-2-40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用途 原值 账面价值 成新率
台数
8 成缆机 22 多芯线集合 35,644,525.75 1,460,578.83 4.10%
9 倒线机 16 辐照线辅助倒线 87,526.19 60,266.04 68.85%
10 贴合机 4 高频数据线材贴合 835,633.66 422,818.46 50.60%

(三)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共拥有 2 处房产,具体如下:

序 所有 抵押
权属证书编号 房产地址 面积
号 权人 情况
发行 浙(2019)乐清市不动产权第 乐清市北白象镇温州大 56,147.6
1 无
人 0001155 号 桥工业园区 m2
发行 沪(2019)嘉字不动产权第 642.52
2 顺达路 300 弄 62 号 无
人 003177 号 m2

(四)土地使用权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共拥有 2 宗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土地
序 土地 终止 抵押
使用 权属证书编号 地址 用途 面积
号 类型 日期 情况
权人
浙(2019)乐清 乐清市北白 2053 年
发行 29,102.53
1 市不动产权第 出让 象镇温州大 工业 5 月 12 无
人 m2
0001155 号 桥工业园区 日
浙(2019)乐清 2069 年
发行 乐清市北白 65,140.50
2 市不动产权第 出让 工业 6 月 24 无
人 象镇赖宅村 m2
0029499 号 日

(五)注册商标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注册商标情况如下:

序号 商标 注册证号 类别 有效期 商标权人

2010年10月14日至
1 7089316 第9类 发行人
2020年10月13日


2013年8月14日至
2 3221774 第9类 发行人
2023年8月13日




1-2-41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商标 注册证号 类别 有效期 商标权人

2012年11月28日至
3 2022383 第9类 发行人
2022年11月27日


2012年6月28日至
4 1797226 第9类 发行人
2022年6月27日


2012年6月21日至
5 1793022 第9类 发行人
2022年6月20日


注 2009年6月21日至
6 1287124 第9类 发行人
2029年6月20日



(六)专利技术

1、发明专利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发明专利 5 项。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专利 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授权公告日 取得方式
号 期限 类型
抗菌聚氯乙烯塑料 ZL200910147
1 2013/11/6 受让取得 20 年 发明
及其制备方法 524.2
一种通过掺杂乙酰
丙酮稀土改性的固 ZL201610227
2 2017/7/7 受让取得 20 年 发明
体 PVC 热稳定剂及 663.6
其应用
一种分子筛负载锡
ZL201610901
3 型复合钙锌热稳定 2018/12/18 受让取得 20 年 发明
171.0
剂及其制备方法
一种高性能信号传 ZL201810986
4 2019/12/31 原始取得 20 年 发明
输电缆 601.2
一种高阻燃抗干扰 ZL201810986
5 2019/12/31 原始取得 20 年 发明
的医疗电缆 383.2

2、实用新型专利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实用新型专利 28 项。具体情况如下
表所示:

授权 专利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取得方式 专利类型
公告日 期限

1-2-42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授权 专利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取得方式 专利类型
公告日 期限
一种机床用无缝钢管内 ZL201520
1 2016/3/9 原始取得 10 年 实用新型
芯复合电缆 906971.2
ZL201520
2 一种油墨自动加注装置 2015/12/16 原始取得 10 年 实用新型
667703.X
ZL201520
3 一种 USB 线缆 2015/12/2 原始取得 10 年 实用新型
673506.9
ZL201520
4 一种超高速传输线缆 2016/2/17 原始取得 10 年 实用新型
822099.3
ZL201520
5 一种屏蔽型信号线 2015/12/2 原始取得 10 年 实用新型
669092.2
ZL201520
6 一种 USB 同轴数据线 2016/1/27 原始取得 10 年 实用新型
819639.2
一种多芯粘排电线生产 ZL201520
7 2016/3/9 原始取得 10 年 实用新型
装置 906758.1
ZL201520
8 一种多功能连接数据线 2015/12/30 原始取得 10 年 实用新型
668078.0
ZL201520
9 一种线缆印刷装置 2015/12/16 原始取得 10 年 实用新型
668605.8
一种塑胶押出机转接头 ZL201520
10 2016/3/2 原始取得 10 年 实用新型
装置 827245.1
一种医疗线材故障检测 ZL201820
11 2018/12/11 原始取得 10 年 实用新型
装置 604723.6
高强度低噪音心电导联 ZL201820
12 2018/11/27 原始取得 10 年 实用新型
线 663434.3
ZL201820
13 一种电子线的绞合装置 2018/11/2 原始取得 10 年 实用新型
662345.7
ZL201820
14 一种紧凑型 SAS 连接线 2018/10/26 原始取得 10 年 实用新型
595539.X
一种用于医疗线材生产 ZL201820
15 2019/1/22 原始取得 10 年 实用新型
的排线装置 662351.2
一种虚拟现实设备用多 ZL201820
16 2019/3/5 原始取得 10 年 实用新型
通道复合电缆 931582.9
一种铝网屏蔽的数字接 ZL201820
17 2019/3/5 原始取得 10 年 实用新型
口信号线缆 932460.1
智能车用视觉信息传输 ZL201820
18 2019/3/5 原始取得 10 年 实用新型
电缆 932762.9
自动化智能货仓柔性电 ZL201820
19 2019/3/5 原始取得 10 年 实用新型
缆 932922.X
ZL201820
20 动态心电导联线 2019/4/2 原始取得 10 年 实用新型
663449.X
21 一种防火可塑形电缆 ZL201921 2020/3/27 原始取得 10 年 实用新型


1-2-43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授权 专利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取得方式 专利类型
公告日 期限
113076.X
一种抗拉扯的手机连接 ZL201921
22 2020/4/14 原始取得 10 年 实用新型
线 120689.6
ZL201921
23 一种抗压的防水电缆 2020/4/14 原始取得 10 年 实用新型
120528.7
ZL201921
24 一种抗压防火的电缆 2020/4/14 原始取得 10 年 实用新型
136025.9
一种阻燃性高的低卤交 ZL201921
25 2020/4/14 原始取得 10 年 实用新型
联线 120541.2
一种具有短路保护功能 ZL201921
26 2020/4/14 原始取得 10 年 实用新型
的电线 120067.3
ZL201921
27 一种环保的防火电缆 2020/6/23 原始取得 10 年 实用新型
136040.3
一种抗压防腐防潮的电 ZL201921
28 2020/6/23 原始取得 10 年 实用新型
缆 120097.4

(七)资产许可使用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经许可使用的主要知识产权情况如下:

序号 许可方 非专利技术许可 签订日期 费用支付方式
按产品销售净价
1 安费诺集团 许可生产一种保形带状电缆 2018/11/7
的 3%支付许可费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利新控股,发行前持有本公司 40.00%的股份;本公司实
际控制人为赵战兵,发行前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本公司 66.61%的股份。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利新控股、赵战兵及其近亲属除持有本公司
股份外,全资或控股的其他企业为新亚东方和昊亚新能源,基本情况如下:

关联方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
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能
控股股东利新
新亚东方 6,000 万元 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
控股持股 96%
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汽车零部件及配
件制造;机动车充电销售;输配电及控制


1-2-44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产业用纺织
制成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
充电站;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
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停车场服
务;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
车电附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 新亚东方持股
昊亚新能源 100 万元
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软件销售; 99%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新亚东方、昊亚新能源从事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模块的研发和制造业务,新亚
东方、昊亚新能源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未通
过其全资或控股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因此与公司不存在同
业竞争的情形。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控股股东利新控股及持股 5%以上股东乐清弘信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公司/企业目前不存在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新亚电
子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形;

(2)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新亚电子股份的相关期间内,本公司/企业将不会采
取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新亚电子
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也不会协助、促使或代
表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新亚电子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
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并将促使本公司/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比
照前述规定履行不竞争的义务;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公司/企业或本公司/企业控制
的其他企业(如有)将来从事的业务与新亚电子之间的同业竞争可能构成或不可
避免时,则本公司/企业将在新亚电子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促


1-2-45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使本公司/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新亚电子进一步要
求,其享有上述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

(4)出现违反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时,新亚电子可以要求当事人立刻停止同
业竞争的行为,已给新亚电子造成损失的,应待新亚电子确认损失数额后 20 天
内向新亚电子赔偿相关损失。如果当事人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新亚电子有权扣留
其应获得的现金分红。

2、实际控制人赵战兵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
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新亚电子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包括但
不限于直接或间接拥有与新亚电子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的权益,在
该等经济实体中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在该等经济实体中担任核心技术人员。

(2)如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从事的业务或活动与拓
展业务范围后的新亚电子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
成员承诺将该等经济实体按照纳入“新亚电子”经营、停止经营或转让予无关联第
三方的方式消除同业竞争。

(3)本人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新亚电子股份期间,或担任新亚电子董事、总
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如适用)以及辞去上述职务六个
月内,本承诺为有效承诺。

(4)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对由此给新亚电子造成的损失做出全面、及
时和足额的赔偿。

(三)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的经常性关联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关联方 定价方式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易内容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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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亚科技 连接器 协议定价 - - 5.76 8.21
乐清市百顺 运输服
协议定价 68.76 138.99 128.20 164.20
货运代理点 务

2、关联方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的经常性关联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定价方式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恒亚科技 电子线材等 协议定价 263.42 371.10 1,600.00 3,020.53
苏州新亚电通 电子线材等 协议定价 131.62 428.87 579.92 641.69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情况详见招股意向书第八节之“四、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四)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租赁情况

单位:万元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资产种类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新亚电子 新亚东方 房屋 15.62 26.34 17.90 -
苏州新亚电通 新亚电子 房屋 - - 1.78 3.76

2、关联方资产转让

发行人于 2018 年 5 月向利新控股转让所持新亚东方 45%股权,具体情况详
见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分公司
情况”之“(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3、关联方担保

(1)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万元
担保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债权人 合同编号 担保期限
金额 经履行完毕
新亚电 乐清市荣 华夏银行股 WZZX15(高 500.00 2016/11/17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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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子 兴金属材 份有限公司 保)20160049 至 2017/11/8
料有限公 温州分行


2017 年 11 月,乐清市荣兴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已及时归还相应借款,终止相
关借款主合同,公司的担保义务随即解除。

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不存在为关联方担保的情形。

(2)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万元
担保 担保是否已
序号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债权人 合同编号 担保期限
金额 经履行完毕
2016 年保字
赵战兵、 中国银行乐 2016/2/15-2
1 新亚电子 第 Y420006 7,400 是
林晓燕 清市支行 017/2/15

2016 年保字
黄大荣、 中国银行乐 2016/2/15-2
2 新亚电子 第 Y420007 7,400 是
陈勤智 清市支行 017/2/15

2016 年保字
黄定余、 中国银行乐 2016/2/15-2
3 新亚电子 第 Y420008 7,400 是
陈玲玲 清市支行 017/2/15

2016 年保字
招商银行乐 2016/5/5-20
4 赵战兵 新亚电子 第 780501-2 5,000 是
清支行 17/5/4

2016 年保字
招商银行乐 2016/5/5-20
5 黄大荣 新亚电子 第 780501-3 5,000 是
清支行 17/5/4

2017 年保字
赵战兵、 中国银行乐 2017/5/22-2
6 新亚电子 第 Y420017 5,400 是
林晓燕 清市支行 018/5/22

2017 年保字
黄大荣、 中国银行乐 2017/5/22-2
7 新亚电子 第 Y420018 5,400 是
陈勤智 清市支行 018/5/22

2017 年保字
黄定余、 中国银行乐 2017/5/22-2
8 新亚电子 第 Y420019 5,400 是
陈玲玲 清市支行 018/5/22

2017 年保字
招商银行乐 2017/6/13-2
9 赵战兵 新亚电子 第 780601-2 3,000 是
清支行 018/6/12

2017 年保字
招商银行乐 2017/6/13-2
10 黄大荣 新亚电子 第 780601-3 3,000 是
清支行 018/6/12


1-2-48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担保 担保是否已
序号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债权人 合同编号 担保期限
金额 经履行完毕
2018 年保字
招商银行乐 2018/9/20-2
11 赵战兵 新亚电子 第 780903 2,000 是
清支行 019/9/20


4、关联方资金往来

(1)公司拆入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本期累
关联方 期初借入 本期累计 本期累 期末借入
时间 计应付
名称 余额 借入 计偿还 余额
利息
浙江新亚
电子科技 2017 年度 - 1,310.00 1,310.00 - -
有限公司
苏州新亚 2017 年度 2,036.00 3,148.37 5,166.77 17.60 98.37
电通有限
2018 年度 17.60 - 17.60 - -
公司
2017 年度 - 1,277.58 - 1,277.58 0.15
赵战兵
2018 年度 1,277.58 3,129.46 3,492.58 - 29.08
2017 年度 - 100.00 - 100.00 0.53
林晓燕
2018 年度 100.00 - - - 1.81

(2)公司拆出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期初借 本期累计 本期累计 期末借 本期累计
关联方名称 时间
出余额 借出 偿还 出余额 应收利息
赵战兵 2017 年度 6,199.38 3,206.27 9,405.65 - 301.22
林晓燕 2017 年度 - 590.00 590.00 - 0.66
黄定余 2017 年度 - 140.00 140.00 - 0.28

5、关联方贷款走账

贷款走账指企业为满足贷款银行对于流动资金贷款受托支付的要求,将贷款
本金以支付货款的名义汇入其他企业银行账户,再由其他企业转回的行为。

报告期内,浙江新亚科技为获取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满足银行受托支付的要
求,于 2017 年请求发行人协助其进行一定金额的贷款走账。


1-2-49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单位:万元
浙江新亚科技通过本公司贷款走账
期初金额 流入金额 流出金额 期末金额
2017 年度 - 3,960.00 3,960.00 -

上述贷款走账的时间多在当天或次日偿还,系为满足关联方贷款需求,未损
害新亚电子及股东利益,亦未损害相关银行利益。

2019 年 4 月 10 日,中国银保监会温州监管分局出具《关于新亚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有关情况的复函》,确认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未发现违法违规事实涉
及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 3 月 15 日,中国人民银行乐清市支行出具《关
于对<为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贷款合规证明>的复函》,确认未对新亚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2020 年
项目 关联方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发生原因
1-6 月
恒亚科技 253.00 67.73 237.40 1,485.15 经营款
应收账 苏州新亚电通有
118.81 30.15 388.67 315.75 经营款
款 限公司
新亚东方 3.97 - - - 经营款
长期应 烟台北方温州城 权益性借
注 - - - 8,912.37
收款 开发有限公司 款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 关联方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发生原因
应付账 乐清市百顺货
13.06 12.70 10.92 12.93 经营款
款 运代理点

恒亚科技 - - - 47.93 经营款
苏州新亚电通
其他应 - - - 17.60 资金拆借
有限公司
付款
赵战兵 - - - 1,277.58 资金拆借
林晓燕 - - - 100.00 资金拆借


1-2-50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五)公司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与程序的规定

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已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制度规定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与程序作出了规定。

1、《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的规定

《公司章程》对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程序做出如下安排:

(1)股东大会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
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
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
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
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持股 5%以下的股东提供担保的,比照上述规定执行,有
关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
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载明非关联股东
的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为:(1)关联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日前向董
事会披露其与关联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2)股东大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
时,会议主持人宣布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并解释和说明关联股东与关联交易各方
的关联关系;(3)关联股东可以参加审议涉及自己的关联交易,并可就该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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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易是否公平、合法及产生的原因等向股东大会作出解释和说明,但该股东无权就
该事项参与表决;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前,会议主持人应当向与会股东宣告关联股
东不参与投票表决;(4)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但是,该关联交易事
项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特别决议事项时,股东大会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
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2)董事会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不得利
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
购出售(含处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批准子公司(含控股和参股)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
于其对外投资、收购或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借款、委托理财、关联
交易、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等。

除股东大会审议决议的关联交易外,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下述标准之
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决定:(1)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
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
保除外);(2)公司与关联自然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 万元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
担保除外)。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
款。

董事会应当在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
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方面,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
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
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
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除
本章程另有规定外)。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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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

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
偿责任。

2、《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交易的规定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程序做出了如下安
排:

(1)关于关联交易决策权限的规定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
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
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除股东大会决定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
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或者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
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
(公司提供担保除外),由董事会决定。

除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外,其他额度的关联交易由董
事长决定,但该交易与董事长有关联关系的,应提交董事会决定。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
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
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
的,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会议召集人应在会议表决前提醒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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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联董事须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未主动声明并回避的,知悉情况的董事应要求关联
董事予以回避。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下列股东应当回避表决:(1)为交易对方;
(2)为交易对方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3)被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
(4)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5)因与
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他协议而使其
表决权受到限制和影响的股东;(6)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可能
造成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股东。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董事
会应在股东投票前,提醒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对关联交易的规定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对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程序做出如下安
排:

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有以下特别职权:(1)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
拟与关联法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 万元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
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3)
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提议召开董事会;(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
机构和咨询机构;(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独立董事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书面意见:公司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
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
措施回收欠款;重大关联交易。

4、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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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确认。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7 日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了确认。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 2019 年的关
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确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间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发行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间关联交易予以确认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存在向关联方拆出资金的情况,该事项
已予以规范,关联方已归还相关款项,该事项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在此期间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合法、有效,均依据公平、
合理的定价政策,所约定的条款条件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召开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详见招股意向书“第九节 公司治理”部分的相关内容。

5、拟采取的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已建立了健全的产、供、销体系,在主要原材料采购与主要产品销售方
面均不存在依赖关联方的情形。未来,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执
行《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文件规定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回避制度和信息披露
制度,同时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加强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监督,保证关
联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允,避免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
上股东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1、除已经向相关中介机构书面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承诺人以及下属全
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简称“附属企业”)与新亚电子之间
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
交易;

2、本承诺人将尽量避免与新亚电子之间产生新增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
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
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本承诺人将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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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格遵守新亚电子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
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
进行信息披露。本承诺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新亚
电子的经营决策权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新亚电子及新亚电子的其他股东有权
根据本函依法申请强制本承诺人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新亚电子及新亚电子的其
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本承诺人因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所取得的利益亦归
新亚电子所有。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共有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本
届董事任期为三年,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任职情况 本届任期
1 赵战兵 董事长 2018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7 日
2 陈华辉 董事 2018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7 日
3 石刘建 董事 2018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7 日
4 杨文华 董事 2018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7 日
5 陈景淼 董事 2018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7 日
6 马武鑫 董事 2018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7 日
7 王伟 独立董事 2018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7 日
8 金爱娟 独立董事 2018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7 日
9 张爱珠 独立董事 2018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7 日

赵战兵:男,中国国籍,1968 年 8 月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
历,上海交通大学中国总裁创新管理高级研修班结业。1992 年加入乐清县新亚
无线电厂,历任新亚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执行董事。2018 年 11 月至今,担任新
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9 年 6 月,被哈尔滨理工大学电气与
电子工程学院聘请为客座教授。

陈华辉:男,中国国籍,1967 年 3 月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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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历,会计师。1999 年加入新亚电子有限公司,历任新亚电子有限公司财务部经
理;2014 年至今,担任新亚电子党支部书记;2018 年 11 月至今,担任新亚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9 年 3 月成为浙江省总会计师协
会会员。

石刘建:男,中国国籍,1979 年 12 月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
历,工程师职称。曾任昆山联颖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工程师,中亿光电科技(苏
州)有限公司工程部科长。2006 年加入新亚电子有限公司,历任新亚电子有限
公司工程师、工程科长、工程部经理、总工程师。2018 年 11 月至今,担任新亚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杨文华:男,中国国籍,1983 年 5 月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
学历。2004 年加入新亚电子有限公司,历任新亚电子有限公司工程师、电线科
科长、营销部市场科科长、营销部办事处经理。现任中国通信光电缆专家委员
会委员、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光电线缆及光器件分会《机器人柔性电缆测试技
术规范》团体标准编制专家、新亚电子检测中心主任。2018 年 11 月至今,担任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陈景淼:男,中国国籍,1979 年 9 月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
学历。2000 年加入新亚电子有限公司,历任新亚电子有限公司会计、财务部科
长、财务部副经理;2018 年 11 月至今,担任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
部经理。

马武鑫:男,中国国籍,1975 年 10 月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副经理,上海涌金
(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现任上海涌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涌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涌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8 年 11 月至今,担任新亚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

王伟:男,中国国籍,1962 年 10 月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副教授。历任哈尔滨电工学院电材系教师,哈尔滨理工大学成教院副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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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长。曾获哈尔滨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哈尔滨理工大学科研成果特等奖。现任
哈尔滨理工大学电气学院副教授,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通信电缆及
光缆专家委员会委员,江苏省电线电缆工程中心委员,广东省光电线缆专家委
员会委员。2018 年 11 月至今,担任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金爱娟:女,中国国籍,1963 年 6 月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
学历,一级律师。历任浙江中坚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浙江震瓯律师事务
所主任、合伙人,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震瓯律师事
务所律师,温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18 年 11 月至今,担任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爱珠:女,中国国籍,1965 年 7 月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会计学硕
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现任浙江财经大学教师,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18 年 11 月至今,担任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共有监事 3 名,其中包括职工代表监事
1 名。本届监事任期为三年,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任职情况 本届任期
1 蒋建军 监事会主席 2018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7 日
2 朱加理 监事 2018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7 日
3 付良俊 职工代表监事 2018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7 日

蒋建军:男,中国国籍,1970 年 11 月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2000 年加入新亚电子有限公司,历任新亚电子有限公司塑胶生产科科长、行政
综合部科长、行政综合部副经理。2018 年 11 月至今,担任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行政综合部经理。

朱加理:男,中国国籍,1963 年 7 月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
1993 年加入新亚电子有限公司。2018 年 11 月至今,担任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营销部副经理。

付良俊:男,中国国籍,1977 年 12 月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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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00 年加入新亚电子有限公司,历任新亚电子有限公司生计科科长。现任乐清
弘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8 年 11 月至今,担任新亚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生产部经理。

(三)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共有高级管理人员 5 名。本届高级管理
人员任期为三年,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任职情况 本届任期
1 赵战兵 总经理 2018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7 日
副总经理、财务
2 陈华辉 2018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7 日
总监
3 石刘建 副总经理 2018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7 日
4 杨文华 副总经理 2018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7 日
HUANG JUAN 副总经理、董事
5 2018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7 日
(黄娟) 会秘书

赵战兵:其简历请参见本节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陈华辉:其简历请参见本节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石刘建:其简历请参见本节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杨文华:其简历请参见本节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HUANG JUAN(黄娟):女,澳大利亚国籍,1963 年 3 月出生,研究生学
历,国际商务师。曾于四川省成都市航空工业部第六一一飞机设计研究所工作,
历任浙江省乐清市对外经济贸易局副局长,澳大利亚悉尼 J&JEMCCO 公司副总
经理,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8 年 11 月至今,
担任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四)核心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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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共有核心技术人员 3 名,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任职情况
1 石刘建 副总经理
2 杨文华 副总经理
3 贺云峰 研发科长

石刘建:其简历请参见本节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杨文华:其简历请参见本节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贺云峰: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0 年 4 月出生,毕业于温
州大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大专学历。2002 年加入新亚电子有限公司,历
任新亚电子有限公司品保部职员、研发工程师、营销部业务员。2018 年 11 月至
今,担任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科长。2020 年 1 月至今,担任新亚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副经理。

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简介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利新控股、赵
战兵、乐清弘信,其持股比例分别为 40.00%、26.61%、7.50%。其具体情况参见
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一)发起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利新控股,其直接持有公司 40.00%的股份。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为赵战兵,其直接持有公司 26.61%的股份,另通过利新控股间接控制公
司 40.00%的股份,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 66.61%的股份。

九、财务会计信息

(一)近三年及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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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7,099,973.07 70,938,536.22 64,023,148.85 44,758,808.33
应收票据 1,156,664.92 - 20,121,014.32 10,138,221.18
应收账款 231,538,017.38 251,348,051.90 238,981,655.37 285,577,336.37
应收款项融资 51,202,473.24 25,994,979.87 - -
预付款项 1,461,858.19 363,954.33 685,697.81 2,920,201.46
其他应收款 2,173,943.22 245,620.07 1,208,771.54 542,376.39
存货 76,197,090.21 94,289,235.07 86,112,483.45 88,326,197.41
其他流动资产 2,884,057.43 2,404,812.14 - 956,649.13
流动资产合计 433,714,077.66 445,585,189.60 411,132,771.34 433,219,790.27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 - - 89,123,691.76
投资性房地产 469,862.09 294,698.27 464,799.63 -
固定资产 57,262,492.45 52,004,685.35 54,538,891.65 56,933,728.70
在建工程 17,577,688.98 4,070,780.70 527,937.50 -
无形资产 55,816,631.74 56,399,273.59 8,220,347.78 8,325,457.46
长期待摊费用 - - - 615,196.03
递延所得税资产 4,523,119.08 4,751,165.09 3,933,455.39 4,733,814.36
其他非流动资产 167,391.83 431,256.19 262,400.00 1,256,020.28
非流动资产合计 135,817,186.17 117,951,859.19 67,947,831.95 160,987,908.59
资产总计 569,531,263.83 563,537,048.79 479,080,603.29 594,207,698.8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9,631,188.35 41,657,602.11 89,500,000.00 177,000,000.00
应付票据 42,790,000.00 51,940,000.00 48,050,000.00 58,592,376.92
应付账款 39,033,392.31 43,976,219.31 36,619,173.11 45,915,162.33
预收款项 - 2,310,322.14 2,264,601.97 3,719,187.95
合同负债 2,804,604.58 - - -
应付职工薪酬 8,310,869.42 11,586,341.56 10,250,480.67 11,066,190.99
应交税费 15,629,517.67 14,967,158.85 4,958,104.66 26,541,97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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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其他应付款 2,254,342.02 441,297.84 886,392.94 41,099,266.2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 400,580.56 - -
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40,453,914.35 167,279,522.37 192,528,753.35 363,934,159.2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19,227,866.66 - -
递延收益 2,448,116.16 2,614,140.00 431,668.50 501,331.62
非流动负债合计 2,448,116.16 21,842,006.66 431,668.50 501,331.62
负债合计 142,902,030.51 189,121,529.03 192,960,421.85 364,435,490.8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
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00,080,000.00 100,080,000.00 100,080,000.00 100,080,000.00
资本公积 151,053,842.88 151,053,842.88 151,053,842.88 50,142,413.11
盈余公积 14,329,767.69 14,329,767.69 3,498,633.86 25,645,079.15
未分配利润 161,165,622.75 108,951,909.19 31,487,704.70 53,774,335.2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426,629,233.32 374,415,519.76 286,120,181.44 229,641,827.48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130,380.54
所有者权益合计 426,629,233.32 374,415,519.76 286,120,181.44 229,772,208.0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
569,531,263.83 563,537,048.79 479,080,603.29 594,207,698.86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营业收入 406,910,263.45 928,661,525.31 896,536,354.18 874,335,578.89
减:营业成本 311,393,372.79 725,173,677.90 714,981,156.84 686,915,940.87
税金及附加 2,222,522.57 4,515,961.00 4,747,286.59 4,211,428.07
销售费用 13,656,472.48 40,006,076.93 36,706,995.47 37,007,925.48
管理费用 6,327,888.27 13,707,090.49 14,048,360.94 46,457,121.94
研发费用 6,851,118.19 12,504,955.90 11,264,645.76 6,727,283.22
财务费用 362,807.84 2,332,988.91 6,607,473.30 11,653,585.30
其中:利息费用 816,369.24 3,618,851.74 8,038,756.25 13,237,775.60
利息收入 79,804.04 316,184.96 146,749.20 3,704,021.92


1-2-62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加:其他收益 2,027,260.65 13,765,583.15 793,193.77 382,703.62
投资收益(损失以“-”
- 123,172.36 16,293,160.81 -7,779,214.40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
- - -3,737,264.94 -7,779,284.57
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 790,099.36 -470,657.46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
-759,237.32 -1,390,398.96 1,093,525.21 1,529,250.80
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8,582.51 201,403.43 -1,475.68 46,044.59
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
68,145,621.49 142,649,876.70 126,358,839.39 75,541,078.62
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200.44 93,238.38 727,232.43 424,054.34
减:营业外支出 114,324.97 1,167,678.77 91,802.01 779,268.13
三、利润总额(亏损
68,031,496.96 141,575,436.31 126,994,269.81 75,185,864.83
总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5,817,783.40 33,264,097.99 22,183,396.36 27,715,411.66
四、净利润(净亏损
52,213,713.56 108,311,338.32 104,810,873.45 47,470,453.17
以“-”号填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
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
(净亏损以“-”号填 52,213,713.56 108,311,338.32 105,318,412.55 52,262,054.04
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
(净亏损以“-”号填 - - -507,539.10 -4,791,600.87
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
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净亏损 52,213,713.56 108,311,338.32 106,478,353.96 50,728,425.32
以“-”号填列)
2.少数股东损益(净
- - -1,667,480.51 -3,257,972.15
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
- - - -
税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 - - -
后净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
- - - -
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1-2-63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六、综合收益总额 52,213,713.56 108,311,338.32 104,810,873.45 47,470,453.1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 - 106,478,353.96 50,728,425.32
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
- - -1,667,480.51 -3,257,972.15
合收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52 1.08 1.06
(二)稀释每股收益 0.52 1.08 1.06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560,615,143.9
268,287,226.32 554,217,085.56 429,387,106.19
到的现金 2
收到的税费返还 1,355,259.74 6,221,596.41 - 21,230,269.5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9,348,807.82 25,206,569.23 3,298,022.89 1,012,668.18
关的现金
563,913,166.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8,991,293.88 585,645,251.20 451,630,043.89
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321,420,147.2
152,015,852.97 321,851,373.94 287,882,045.77
付的现金 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
31,242,321.42 57,495,126.61 57,579,408.34 50,791,433.67
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6,879,663.65 46,978,353.25 59,938,823.20 23,630,470.8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23,204,403.21 44,057,337.65 34,206,449.97 30,255,166.17
关的现金
473,144,828.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3,342,241.25 470,382,191.45 392,559,116.48
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45,649,052.63 115,263,059.75 90,768,338.07 59,070,927.41
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103,210,788.9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50,000.00
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
- 123,172.36 - 70.17



1-2-64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41,052.70 305,576.63 37,471.09 84,300.23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 - - 157,551,903.37
关的现金
103,248,26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1,052.70 428,748.99 157,686,273.77
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16,819,918.00 54,451,473.81 2,937,653.10 11,383,974.88
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5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 200,000.00 919,073.52 159,246,512.15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819,918.00 54,651,473.81 3,856,726.62 170,680,487.0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6,778,865.30 -54,222,724.82 99,391,533.40 -12,994,213.26
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20,65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
- - - 1,600,000.00
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119,2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9,424,485.00 83,200,000.00 253,000,000.00
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 - 18,500,000.00 432,509,600.00
关的现金
137,7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424,485.00 83,200,000.00 706,159,600.00
0
206,7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1,000,000.00 111,700,000.00 333,500,000.00
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
1,028,181.39 23,889,065.28 69,205,049.14 29,873,739.85
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508,000.00 2,549,100.87 32,874,489.65 447,287,300.00
关的现金
308,779,538.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2,536,181.39 138,138,166.15 810,661,039.85
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71,079,538. -104,501,439.8
-33,111,696.39 -54,938,166.15
量净额 79 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
402,945.91 813,218.59 184,007.84 -955,493.73
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838,563.15 6,915,387.37 19,264,340.52 -59,380,219.43
净增加额


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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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
70,938,536.22 64,023,148.85 44,758,808.33 104,139,027.76
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
67,099,973.07 70,938,536.22 64,023,148.85 44,758,808.33
价物余额




1-2-66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 年 1-6 月(单位: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 目 其他权益工具 所有者
实收资本 减:库 其他综 专项储 一般风
优先 永续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权益合计
(或股本) 其他 存股 合收益 备 险准备
股 债
一、上年期末
100,080,000.00 151,053,842.88 14,329,767.69 108,951,909.19 374,415,519.76
余额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错更

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
100,080,000.00 151,053,842.88 14,329,767.69 108,951,909.19 374,415,519.76
余额
三、本期增减
变动金额(减
52,213,713.56 52,213,713.56
少以“-”号填
列)




1-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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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6 月(单位: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 目 其他权益工具 所有者
实收资本 减:库 其他综 专项储 一般风
优先 永续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权益合计
(或股本) 其他 存股 合收益 备 险准备
股 债
(一) 综合收
52,213,713.56 52,213,713.56
益总额
(二) 所有者
投入和减少
资本
1.所有者投
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
工具持有者
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
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 利润分

1.提取盈余
公积




1-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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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6 月(单位: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 目 其他权益工具 所有者
实收资本 减:库 其他综 专项储 一般风
优先 永续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权益合计
(或股本) 其他 存股 合收益 备 险准备
股 债
2.对所有者
(或股东)的分

3.其他
(四) 所有者
权益内部结

1.资本公积
转增资本(或
股本)
2.盈余公积
转增资本(或
股本)
3.盈余公积
弥补亏损
4. 设定受益
计划变动额
结转留存收





1-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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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6 月(单位: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 目 其他权益工具 所有者
实收资本 减:库 其他综 专项储 一般风
优先 永续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权益合计
(或股本) 其他 存股 合收益 备 险准备
股 债
5. 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
存收益
6.其他
(五) 专项储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 其他
四、本期期末
100,080,000.00 151,053,842.88 14,329,767.69 161,165,622.75 426,629,233.32
余额



2019 年度(单位: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 目 其他权益工具 所有者
实收资本 减:库 其他综 专项储 一般风险
优先 永续 其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权益合计
(或股本) 存股 合收益 备 准备
股 债 他




1-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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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单位: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 目 其他权益工具 所有者
实收资本 减:库 其他综 专项储 一般风险
优先 永续 其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权益合计
(或股本) 存股 合收益 备 准备
股 债 他
一、上年期
100,080,000.00 151,053,842.88 3,498,633.86 31,487,704.70 286,120,181.44
末余额
加:会计政
策变更
前期差错
更正
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

其他
二、本年期
100,080,000.00 151,053,842.88 3,498,633.86 31,487,704.70 286,120,181.44
初余额
三、本期增
减变动金
额(减少以 10,823,470.50 77,395,234.45 88,218,704.95
“-”号填
列)




1-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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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单位: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 目 其他权益工具 所有者
实收资本 减:库 其他综 专项储 一般风险
优先 永续 其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权益合计
(或股本) 存股 合收益 备 准备
股 债 他
(一) 综合
108,234,704.95 108,234,704.95
收益总额
(二) 所有
者投入和
减少资本
1.所有者
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
益工具持
有者投入
资本
3.股份支
付计入所
有者权益
的金额
4.其他
(三) 利润
10,823,470.50 -30,839,470.50 -20,016,000.00
分配




1-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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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单位: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 目 其他权益工具 所有者
实收资本 减:库 其他综 专项储 一般风险
优先 永续 其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权益合计
(或股本) 存股 合收益 备 准备
股 债 他
1.提取盈
10,823,470.50 -10,823,470.50 -
余公积
2.对所有
者(或股东) -20,016,000.00 -20,016,000.00
的分配
3.其他
(四) 所有
者权益内
部结转
1.资本公
积转增资
本(或股本)
2.盈余公
积转增资
本(或股本)
3.盈余公
积弥补亏

4. 设定受
益计划变



1-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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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单位: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 目 其他权益工具 所有者
实收资本 减:库 其他综 专项储 一般风险
优先 永续 其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权益合计
(或股本) 存股 合收益 备 准备
股 债 他
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5. 其他综
合收益结
转留存收

6.其他 -
(五) 专项
储备
1.本期提

2.本期使

(六) 其他
四、本期期
100,080,000.00 151,053,842.88 14,322,104.36 108,882,939.15 374,338,886.39
末余额



项 目 2018 年度(单位:元)




1-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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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其他权益工具 减: 其他 一般 少数股东权 所有者
实收资本 专项
优先 永续 资本公积 库存 综合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益 权益合计
(或股本) 其他 储备
股 债 股 收益 准备
一、上年期末
100,080,000.00 50,142,413.11 25,645,079.15 53,774,335.22 130,380.54 229,772,208.02
余额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错更

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
100,080,000.00 50,142,413.11 25,645,079.15 53,774,335.22 130,380.54 229,772,208.02
余额
三、本期增减
变动金额(减
100,911,429.77 -22,146,445.29 -22,286,630.52 -130,380.54 56,347,973.42
少以“-”号
填列)
(一) 综合收
106,478,353.96 -1,667,480.51 104,810,873.45
益总额
(二) 所有者
投入和减少
资本




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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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度(单位: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 目 其他权益工具 减: 其他 一般 少数股东权 所有者
实收资本 专项
优先 永续 资本公积 库存 综合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益 权益合计
(或股本) 其他 储备
股 债 股 收益 准备
1.所有者投
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
工具持有者
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
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 利润分
10,190,984.82 -60,190,984.82 -50,000,000.00

1.提取盈余
10,190,984.82 -10,190,984.82
公积
2.提取一般
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
(或股东)的 -50,000,000.00 -50,000,000.00
分配
4.其他




1-2-76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8 年度(单位: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 目 其他权益工具 减: 其他 一般 少数股东权 所有者
实收资本 专项
优先 永续 资本公积 库存 综合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益 权益合计
(或股本) 其他 储备
股 债 股 收益 准备
(四) 所有者
权益内部结 100,911,429.77 -32,337,430.11 -68,573,999.66

1.资本公积
转增资本(或
股本)
2.盈余公积
转增资本(或
股本)
3.盈余公积
弥补亏损
4. 设定受益
计划变动额
结转留存收

5.其他 100,911,429.77 -32,337,430.11 -68,573,999.66
(五) 专项储

1.本期提取




1-2-77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8 年度(单位: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 目 其他权益工具 减: 其他 一般 少数股东权 所有者
实收资本 专项
优先 永续 资本公积 库存 综合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益 权益合计
(或股本) 其他 储备
股 债 股 收益 准备
2.本期使用
(六) 其他 1,537,099.97 1,537,099.97
四、本期期末
100,080,000.00 151,053,842.88 3,498,633.86 31,487,704.70 - 286,120,181.44
余额



2017 年度(单位: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 目 其他权益工具 减: 其他 一般 少数股东 所有者
实收资本 专项
优先 永续 资本公积 库存 综合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权益 权益合计
(或股本) 其他 储备
股 债 股 收益 准备
一、上年期末
100,080,000.00 20,289,167.15 38,401,821.90 1,788,352.69 160,559,341.74
余额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错更

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1-2-78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7 年度(单位: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 目 其他权益工具 减: 其他 一般 少数股东 所有者
实收资本 专项
优先 永续 资本公积 库存 综合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权益 权益合计
(或股本) 其他 储备
股 债 股 收益 准备
其他
二、本年期初
100,080,000.00 20,289,167.15 38,401,821.90 1,788,352.69 160,559,341.74
余额
三、本期增减
变动金额(减
50,142,413.11 5,355,912.00 15,372,513.32 -1,657,972.15 69,212,866.28
少以“-”号
填列)
(一) 综合收
50,728,425.32 -3,257,972.15 47,470,453.17
益总额
(二) 所有者
投入和减少 50,142,413.11 1,600,000.00 51,742,413.11
资本
1.所有者投
19,050,000.00 1,600,000.00 20,650,000.00
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
工具持有者
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
计入所有者 31,092,413.11 31,092,413.11
权益的金额



1-2-79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7 年度(单位: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 目 其他权益工具 减: 其他 一般 少数股东 所有者
实收资本 专项
优先 永续 资本公积 库存 综合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权益 权益合计
(或股本) 其他 储备
股 债 股 收益 准备
4.其
(三) 利润分
5,355,912.00 -35,355,912.00 -30,000,000.00

1.提取盈余
5,355,912.00 -5,355,912.00
公积
2.提取一般
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
(或股东)的 -30,000,000.00 -30,000,000.00
分配
4.其他
(四) 所有者
权益内部结

1.资本公积
转增资本(或
股本)
2.盈余公积
转增资本(或




1-2-80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7 年度(单位: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 目 其他权益工具 减: 其他 一般 少数股东 所有者
实收资本 专项
优先 永续 资本公积 库存 综合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权益 权益合计
(或股本) 其他 储备
股 债 股 收益 准备
股本)
3.盈余公积
弥补亏损
4. 设定受益
计划变动额
结转留存收

5.其他
(五) 专项储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 其他
四、本期期末
100,080,000.00 50,142,413.11 25,645,079.15 53,774,335.22 130,380.54 229,772,208.02
余额




1-2-81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 -20,267.48 92,115.65 20,006,553.31 -562,884.66
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
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
2,027,260.65 13,765,583.15 793,193.77 382,703.62
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
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
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
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 - - - 3,592,198.44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
- - - 70.17
产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
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 123,172.36 - -
动收益,以及处置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
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
- 165,177.07 - -
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
-102,439.56 -965,152.61 657,827.18 253,715.46
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
- - - -31,092,413.11
定义的损益项目
小 计 1,904,553.61 13,180,895.62 21,457,574.26 -27,426,610.08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
476,638.40 3,275,091.78 1,832,136.68 1,063,634.35
税费用减少以“-”表示)
少数股东损益 - - -0.28 -248,904.63


1-2-82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
1,427,915.21 9,905,803.84 19,625,437.86 -28,241,339.80
经常性损益净额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52,213,713.56 108,311,338.32 106,478,353.96 50,728,425.32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50,785,798.35 98,405,534.48 86,852,916.10 78,969,765.12
的净利润


(三)报告期内的重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财务指标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3.09 2.66 2.14 1.19
速动比率(倍) 2.55 2.10 1.69 0.9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5.09% 33.56% 40.28% 60.42%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
0.36% 0.39% 0.26% 0.20%
比例
每股净资产(元) 4.26 3.74 2.86 2.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5,078.58 9,840.55 8,685.29 7,896.98
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财务指标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59 3.58 3.23 3.35
存货周转率(次) 3.57 7.91 8.04 8.1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7,389.01 15,401.33 14,363.49 9,653.38
(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81.81 40.12 16.80 6.68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
0.46 1.15 0.91 0.59
量净额(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4 0.07 0.19 -0.59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4)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比率(%)=无形资产账面价

1-2-83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值(扣除土地使用权)/净资产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合并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费用+摊销费

(8)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
本总额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 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利润 报告期间
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20 年 1-6 月 13.04% 0.52 0.52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2019 年度 33.13% 1.08 1.08
的净利润 2018 年度 41.29% 1.06 1.06
2017 年度 29.56% - -
2020 年 1-6 月 12.68% 0.51 0.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2019 年度 30.10% 0.98 0.98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2018 年度 33.68% 0.87 0.87
净利润
2017 年度 46.01% - -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主要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710.00 11.78% 7,093.85 12.59%
应收票据 115.67 0.20% - -


1-2-84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应收账款 23,153.80 40.65% 25,134.81 44.60%
应收款项融资 5,120.25 8.99% 2,599.50 4.61%
预付款项 146.19 0.26% 36.40 0.06%
其他应收款 217.39 0.38% 24.56 0.04%
存货 7,619.71 13.38% 9,428.92 16.73%
其他流动资产 288.41 0.51% 240.48 0.43%
流动资产合计 43,371.41 76.15% 44,558.52 79.07%
非流动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46.99 0.08% 29.47 0.05%
固定资产 5,726.25 10.05% 5,200.47 9.23%
在建工程 1,757.77 3.09% 407.08 0.72%
无形资产 5,581.66 9.80% 5,639.93 10.01%
递延所得税资产 452.31 0.79% 475.12 0.84%
其他非流动资产 16.74 0.03% 43.13 0.08%
非流动资产合计 13,581.72 23.85% 11,795.19 20.93%
资产总计 56,953.13 100.00% 56,353.70 100.00%
(续上表)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402.31 13.36% 4,475.88 7.53%
应收票据 2,012.10 4.20% 1,013.82 1.71%
应收账款 23,898.17 49.88% 28,557.73 48.06%
预付款项 68.57 0.14% 292.02 0.49%
其他应收款 120.88 0.25% 54.24 0.09%
存货 8,611.25 17.97% 8,832.62 14.86%
其他流动资产 - - 95.66 0.16%
流动资产合计 41,113.28 85.82% 43,321.98 72.91%
非流动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46.48 0.10% - -
长期应收款 - - 8,912.37 15.00%
固定资产 5,453.89 11.38% 5,693.37 9.58%
在建工程 52.79 0.11% - -
无形资产 822.03 1.72% 832.55 1.40%


1-2-85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长期待摊费用 - - 61.52 0.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393.35 0.82% 473.38 0.80%
其他非流动资产 26.24 0.05% 125.60 0.21%
非流动资产合计 6,794.78 14.18% 16,098.79 27.09%
资产总计 47,908.06 100.00% 59,420.77 100.00%

公司资产构成具有较高的流动性,2017 年至 2020 年 6 月各期末,公司流动
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2.91%、85.82%、79.07%和 76.15%,公司资产结构
中流动资产占比较高与公司所处的行业特征有关。

2、负债主要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构成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963.12 20.74% 4,165.76 22.03%
应付票据 4,279.00 29.94% 5,194.00 27.46%
应付账款 3,903.34 27.31% 4,397.62 23.25%
预收款项 - - 231.03 1.22%
合同负债 280.46 1.96% - -
应付职工薪酬 831.09 5.82% 1,158.63 6.13%
应交税费 1,562.95 10.94% 1,496.72 7.91%
其他应付款 225.43 1.58% 44.13 0.23%
一年内到期的非
- - 40.06 0.21%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4,045.39 98.29% 16,727.95 88.4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1,922.79 10.17%
递延收益 244.81 1.71% 261.41 1.38%
非流动负债合计 244.81 1.71% 2,184.20 11.55%
负债合计 14,290.20 100.00% 18,912.15 100.00%




1-2-86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8,950.00 46.38% 17,700.00 48.57%
应付票据 4,805.00 24.90% 5,859.24 16.08%
应付账款 3,661.92 18.98% 4,591.52 12.60%
预收款项 226.46 1.17% 371.92 1.02%
合同负债 - - - -
应付职工薪酬 1,025.05 5.31% 1,106.62 3.04%
应交税费 495.81 2.57% 2,654.20 7.28%
其他应付款 88.64 0.46% 4,109.93 11.28%
一年内到期的非
- - - -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9,252.88 99.78% 36,393.42 99.86%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 43.17 0.22% 50.13 0.14%
非流动负债合计 43.17 0.22% 50.13 0.14%
负债合计 19,296.04 100.00% 36,443.55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均
超过 85%。

3、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40,280.18 98.99% 91,973.20 99.04%
其他业务收入 410.84 1.01% 892.95 0.96%
合计 40,691.03 100.00% 92,866.15 100.00%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88,709.26 98.95% 86,455.74 98.88%



1-2-87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其他业务收入 944.37 1.05% 977.82 1.12%
合计 89,653.64 100.00% 87,433.5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一直保持在 98%以上,主营
业务突出。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边角废料的销售。


(2)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 30,786.65 98.87% 71,731.38 98.92%
其他业务成本 352.69 1.13% 785.99 1.08%
合计 31,139.34 100.00% 72,517.37 100.00%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 70,639.04 98.80% 67,857.82 98.79%
其他业务成本 859.07 1.20% 833.78 1.21%
合计 71,498.12 100.00% 68,691.5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比均在 99%左右,公司主营业务集中,业务
模式稳定,主营业务成本保持稳定。

(3)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及毛利率分析

①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项目
主营业务毛利 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 占比
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 5,759.04 60.66% 14,031.03 69.32%
特种线材 1,919.77 20.22% 4,366.10 21.57%
高频数据线材 1,116.87 11.76% 1,164.36 5.75%

1-2-88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汽车电子线材 190.08 2.00% 494.92 2.45%
胶料 62.07 0.65% 185.41 0.92%
鼻梁条 445.70 4.69% - -
小计 9,493.53 100.00% 20,241.82 100.00%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主营业务毛利 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 占比
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 13,106.58 72.53% 13,333.17 71.69%
特种线材 3,601.04 19.93% 3,353.27 18.03%
高频数据线材 869.02 4.81% 1,410.53 7.58%
汽车电子线材 376.35 2.08% 339.42 1.83%
胶料 128.08 0.71% 163.28 0.88%
充电桩模块 -10.84 -0.06% -1.75 -0.01%
小计 18,070.22 100.00% 18,597.9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状况良好,主要来自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
线、特种线材、高频数据线材主营业务毛利的贡献,各期间消费电子及工业控
制线、特种线材和高频数据线材为主营业务毛利的贡献度分别为 97.31%、
97.27%、96.64%和 92.65%,占比比较稳定。受以上三种产品销售毛利的影响,
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较上一年度下降 527.70 万元和上升
2,171.60 万元。

②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按产品类型分类毛利率及变动情况如下:

2017 年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产品 度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 19.36% -0.39% 19.75% 1.39% 18.36% -0.64% 19.01%
特种线材 29.79% 0.36% 29.43% -0.27% 29.69% -0.65% 30.34%
高频数据线材 51.09% 8.18% 42.91% 2.77% 40.14% -16.72% 56.86%
汽车电子线材 22.87% 1.86% 21.00% 2.86% 18.15% 0.67% 17.48%
胶料 18.20% 0.09% 18.10% 3.60% 14.50% -5.34% 19.84%
充电桩模块 - - - - -13.32% 4.60% -17.92%
鼻梁条 60.50% - - - - - -



1-2-89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 23.57% 1.56% 22.01% 1.64% 20.37% -1.14% 21.51%

2017 及 2018 年,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1.51%和 20.37%,毛利
率呈现略有下降趋势;2019 年及 2020 年 6 月,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为
22.01%和 23.57%,毛利率回升。

(五)股利分配政策

1、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为: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
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
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
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
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
配利润。

2、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
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
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
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4、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一
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也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形式
进行利润分配。


2、报告期内股利实际分配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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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股利分配 - 2,001.60 5,000.00 3,000.00

根据发行人 2017 年 7 月的股东会决议,2017 年发行人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
股利 3,000.00 万元(含税)。

根据发行人 2018 年 6 月的股东会决议,2018 年发行人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
股利 5,000.00 万元(含税)。

根据发行人 2019 年 4 月的股东大会决议,2019 年发行人向全体股东分配现
金股利 2,001.60 万元(含税)。

(六)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分公司情况

1、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无控股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曾拥有 3 家控股子公司,分别为上海新亚、智本塑胶、新亚
东方。其中,上海新亚、智本塑胶已注销,新亚东方已于 2018 年 5 月对外转让。

(1)新亚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已注销)

公司名称 新亚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2 年 5 月 21 日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赵战兵
住所 嘉定区江桥镇新苗路 58 号
电线、电缆、条形连接器、电子元器件、塑料制品的生产、加工,五金交
经营范围 电、电工器材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新亚有限持股 52%,赵战兵、黄增畴、黄定余、陈伦林、白建功分别持股
股权结构
9.6%

上海新亚于 2004 年实际终止运营,2018 年 3 月 15 日,上海市嘉定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出具了《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核准上海新亚注销登记。




1-2-91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乐清市智本塑胶有限公司(已注销)

公司名称 乐清市智本塑胶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9 年 10 月 14 日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黄增畴
住所 乐清市北白象镇螺丝城工业区(前西村)
经营范围 塑料粒子、电线电缆、电子元器件制造、加工、销售。
股权结构 新亚有限持股 94.80%,薛大放持股 4.00%,朱加理持股 1.20%

智本塑胶于 2005 年实际终止运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乐清市税务局北白象
税务分局 2019 年 1 月 25 日出具的《证明》,智本塑胶已于 2005 年 4 月 30 日在
税务系统中核准注销。2017 年 9 月 15 日,智本塑胶完成工商注销。

(3)新亚东方电能科技有限公司(已转让)

1)新亚东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新亚东方电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 年 11 月 4 日
注册资本 6,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林晓燕
住所 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温州大桥工业园区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
展;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
经营范围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动车充电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子
元器件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利新控股持股 96%,赵晓华持股 4%

2)转让过程及履行的程序

2018 年 5 月 20 日,新亚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新亚有限将其持有的新亚东
方 45%的股权(对应 2,7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利新控股,并退出新亚东方。

2018 年 5 月 20 日,新亚东方召开股东会,同意新亚有限与利新控股签署的
股权转让协议,由新亚有限将其持有的新亚东方 45%股权(对应 2,700 万元出资
额)转让给利新控股。新亚东方其他股东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1-2-92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8 年 5 月 20 日,新亚有限与利新控股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
新亚有限将其持有的新亚东方 45%股权(认缴出资额 2,700 万元,实缴出资额 350
万元)转让给利新控股,总价款为 222.73 万元,依据评估值定价。

2018 年 5 月 29 日,新亚东方完成了本次工商登记变更。

3)本次转让对发行人的影响

新亚东方主要生产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模块,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相关。为突
出主业,集中资源发展主营业务,发行人于 2018 年 5 月将新亚东方进行了剥离
处置。本次转让对发行人业绩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新亚电子净利润(合并) 4,747.05 10,481.09

新亚东方净利润 -479.16 -303.18
新亚东方处置损益 - 220.61

注:2018 年 1-5 月净利润。


2、发行人参股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无参股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拥有 1 家参股公司烟台北方温州城开发有限公司,已于 2018
年 5 月对外转让。

(1)烟台北方温州城开发有限公司(已转让)

1)烟台北方城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烟台北方温州城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3 年 7 月 23 日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胡曼秋
住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卧龙园区峰山路 1 号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凭资质经营)、自有房屋租赁、自有场地租赁,企
经营范围 业管理咨询,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策划(不含教育培训),广告的设计、
制作、代理、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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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营活动)

股权结构 胡曼秋持股 100%

2)转让过程及履行的程序

2018 年 5 月 28 日,新亚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新亚有限将其持有的烟
台北方城 44%股权(对应 1,32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胡曼秋;同意新亚有限将对
烟台北方城享有的 10,500 万元债权转让给胡曼秋。

2018 年 5 月 28 日,出让方新亚有限、正泰集团、赵建华与受让方胡曼秋签
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正泰集团、新亚有限、赵建华拟将合计持有的烟台
北方城 100%股权(其中,含新亚有限对烟台北方城享有的 44%股权)转让给胡
曼秋。各方同意以 2017 年 11 月 30 日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烟台北
方城《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17]第 1297 号)确定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基础,并经各方友好协商,一致确定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转让价款为 7,500 万
元。同日,新亚有限、正泰集团、赵建华签署《同意股权转让声明》,同意其他
股东的股权转让,放弃以上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2018 年 5 月 28 日,债权人正泰集团、新亚有限、上海正泰投资有限公司、
赵建华、林光灵、刘永铭、赵战兵、赖建金与债务人烟台北方城、受让人胡曼秋
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债权人将其对债务人烟台北方城享有的合计人民
币 39,488.00 万元债权(其中,含新亚有限对烟台北方城享有的 10,500 万元债权),
以 29,600.00 万元转让给受让人胡曼秋。

新亚电子上述股权和债权转让对价合计 10,321.08 万元,且已于 2018 年 8 月
收回。同月,烟台北方城完成了本次工商登记变更。

3)本次转让对发行人的影响

烟台北方城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运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相关。为突
出主业,集中资源发展主营业务,发行人于 2018 年 5 月将所持烟台北方城股权
和债权对外出售。本次转让对发行人业绩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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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新亚电子净利润(合并) 4,747.05 10,481.09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 -777.93 -373.73
烟台北方城处置损益 - 1,782.44
注:权益法核算下 2018 年 1-7 月投资收益。


3、发行人分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无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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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经公司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
次股票发行成功后,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用
于以下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
投资额 实施
序号 项目名称 金投入金额 备案(赋码)信息表 环评批复 能评批复
(万元) 主体
(元) 项目代码
年产 385 万公
里智能化精细 2019-330382-38-03-0
1 51,219.00 382,613,148.34 发行人 温环乐规 乐发改能
数控线材扩能 18632-002
[2019]54 源[2019]2
建设项目
号 号
技术研发中心 2019-330382-38-03-0
2 4,941.00 40,000,000.00 发行人
建设项目 18632-003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00.00 发行人 - - -
合 计 66,160.00 522,613,148.34 - - -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
前,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置换公司因先行实施上述
项目所使用的自筹资金。本次股票发行后,如实际募集资金数量小于上述投资项
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用自筹资金或银行借款补充。




1-2-96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

一、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2017-2020 年 6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87,433.56 万元、89,653.64 万元、
92,866.15 万元和 40,691.03 万元,2018 年、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比增
长分别为 2.54%和 3.5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分别为 7,896.98 万元、8,685.29 万元、9,840.55 万元和 5,078.58 万元,2018 年、
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比增长分
别为 9.98%和 13.30%。

尽管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业绩持续上升,但 2020 年春节前后在湖北地区爆
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导致全国大面积停工,对中国生产制造业
和居民消费造成一定影响。尽管目前国内疫情已经得到有效控制,但若未来疫
情反弹,将会影响企业正常开工和产品销售,进而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
不利影响。

二、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材、汽车电子线材、高频数据线材
及特种线材等,应用于家用电器、计算机、智能化办公、工业控制设备、汽车电
子、数据服务器及新能源科技等多个行业,与宏观经济联系较为紧密。当经济处
于扩张期,国民消费水平及工业投资需求增加,公司的业务量可能上升;当经济
处于低潮期,国民消费水平下降、工业投资需求减少,公司业务量可能下降。如
果未来国内宏观经济波动较大,影响了下游行业的需求,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造
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市场竞争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87,433.56 万元、89,653.64 万元、92,866.15
万元和 40,691.03 万元,收入逐年增长。虽然随着公司下游产品应用行业的不断
拓展,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在未来几年仍保持增长,但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若公
司不能保持持续创新能力、把握市场发展机遇、有效开拓市场,将可能导致公司

1-2-97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主要产品的市场份额下降,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发行人产品主要原材料为铜丝、PVC 粉等,其中铜丝占发行人产品主营业
务成本超过 60%,铜价波动导致其占公司产品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亦略有波动。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等方式来锁定铜价,较为有效地规避了
铜价波动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风险,由于铜丝成本占发行人产品成本比例较
高,铜价的波动将会影响发行人销售成本、毛利率,发行人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
的风险。

五、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
别为 28,557.73 万元、23,898.17 万元、25,134.81 万元和 23,153.80 万元,分别占
当期资产总额的 48.06%、49.88%、44.60%和 40.65%,应收账款规模较大与所处
行业性质密切相关。从账龄结构分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中账龄在 1 年
以内的保持在 98%以上,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稳定,公司已就应收账款计提了充
分的减值准备。

未来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持续增长,应收账款还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尽
管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客户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但由于应收账款总额较大,
公司仍存在一定的回收风险。

六、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发行人在材料采购、产品生产、质量检测及销售出厂等环节设置了专门的职
能部门,配备了专业人员进行管理和控制,产品质量稳定、可靠,但由于公司产
品应用领域广泛,一旦公司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将对发行人信誉和
市场开拓产生负面影响,存在一定的产品质量风险。

七、汇率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产品出口以美元结算。2017-2020 年 6 月,公司汇率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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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动产生的汇兑损益分别为 204.52 万元、-139.30 万元、-107.00 万元和-42.86 万元。
随着公司出口额进一步增加,且未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公司可能
面临由于汇率波动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八、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的风险

目前,公司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保及公
积金。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数占应缴社保人数
(不含退休返聘、新入职员工、个人参保等人员)的比例为 98.81%;为员工缴
纳住房公积金的人数占应缴公积金人数(不含退休返聘、新入职员工等人员)的
比例为 97.04%。公司未为全部员工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员
工系退休返聘、新入职、已经缴纳新农合、新农保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缴纳。

针对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尽管公司已取得其所在地社保和公积金管
理部门出具的报告期内无处罚证明,且实际控制人赵战兵已出具承诺,承诺所在
地有关社保主管部门或公积金主管部门在任何时候要求发行人补缴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任何期间内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费用,实际控
制人承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该部分补缴和被追偿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补缴、滞
纳金、罚款等),保证发行人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但公司仍可能面临因未足额
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后续受到处罚的风险。

九、募集资金投向的风险

1、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是公司以国家的产业政策为指导,根据自
身战略规划,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并进行严格、详尽的可行性论证之后确定的,
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但仍然不能排除由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或市场状况发生较
大的变化,或者公司的组织模式、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未能跟上公司内外环境的
变化,导致项目不能按计划开工或完工,可能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以及经
济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1-2-99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市场营销风险

公司根据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确定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年产 385 万
公里智能化精细数控线材扩能建设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主要产品精细电子线材产能较现在显著提高,若
未来客户需求增长放缓,或公司新市场开拓进展不畅,公司有可能面临产能利用
不足的风险。

十、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战兵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
公司 66.61%的股份,按本次发行新股 3,336 万股计算,本次发行后,赵战兵仍将
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 49.96%的股份,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虽然公司已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关联交易决
策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各项制度,在公司组织结构和制度层面对实际控制
人的行为进行了规范,但由于赵战兵在本次发行前后都处于实际控制人地位,公
司仍存在实际控制人赵战兵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
的人事、财务和经营决策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会使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
受到损害。

十一、业绩下滑风险

当宏观经济或下游行业景气度下降、市场竞争加剧、应收账款坏账、产品出
现重大质量问题或纠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等情形出现时,公
司经营业绩均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可能出现业绩下滑;若公司上市当年上述
风险因素同时发生或某几项风险因素出现重大不利的情况,公司将有可能出现营
业利润下滑 50%及以上的风险。

十二、国际贸易政策变化的风险

2017 年至 2020 年 6 月,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4.83%、13.54%、12.91%和 12.72%,占比不高,且海外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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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国、越南等亚洲地区,受国际贸易政策特别是中美贸易摩擦直接影响较小。若
未来公司进一步扩大海外销售规模和销售区域,国际贸易政策变化则可能对公
司出口业务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1-2-101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六节 本次发行相关机构的情况

一、本次发行相关机构的情况

(一)发行人: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战兵

办公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温州大桥工业园区

联系电话:0577-62866888

传真:0577-62865999

联系人:HUANG JUAN(黄娟)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承军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8 层

联系电话:021-61118978

传真:021-61118973

保荐代表人:王珏、邹棉文

项目协办人:徐小兵

项目经办人:方东风(已离职)、庄海东、程俊俊(已离职)、鲍聪、丁杰(已
离职)

(三)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负责人:李强

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楼

联系电话:021-52341668

1-2-102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传真:021-52433320

经办律师:秦桂森、罗端

(四)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郑启华

办公地址: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 1366 号华润大厦 B 座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志维、伍贤春

(五)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郑启华

办公地址: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 1366 号华润大厦 B 座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志维、伍贤春

(六)验资复核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郑启华

办公地址: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 1366 号华润大厦 B 座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志维、伍贤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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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七)资产评估机构: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家望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1 栋 4 层

联系电话:027-85856921

传真:027-85834816

经办资产评估师:张曙明、胡景春、罗利华、陈巍巍

(八)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联系电话:021-68870587

传真:021-58754185

(九)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营业部

户名: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账号:03340300040012525

(十)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日期:2020 年 12 月 17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0 年 12 月 22 日

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期:2020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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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网上、网下发行缴款日期:2020 年 12 月 25 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三、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
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招股意向书;

(二)发行保荐书;

(三)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四)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五)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六)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七)公司章程(草案);

(八)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九)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文件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4:30 至 16:30。

(三)文件查阅地址

投资者可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到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查
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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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页无正文,为《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之盖章页)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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