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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申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21-04-08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Jushen Logistics Company Limited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丹灶物流中心金泰路 1 号办公楼二层 211、213 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68 号 B 座 2101、2104A 室

二零二一年四月




1-1-1-1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公开发行数量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且不超过 3,224.20 万
发行股数
股。本次发行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发行新股,不涉及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21 年 4 月 19 日

拟上市的证券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2,880.00 万股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雷琦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
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前股
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
东所持股份的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流通限制、股
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
东对所持股份
应调整)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自愿锁定的承
诺 4、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
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
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承诺在原任期内和原任期届满
后 6 个月内,仍遵守前述规定。
5、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
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
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本人离职或
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6、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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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发行人股东雷高潮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
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
应调整)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4、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
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
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三)发行人股东佛山鑫隆(有限合伙)、佛山盛茂(有限合伙)承诺
1、本企业自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处所受得的股份,自公司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
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
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
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
机构的要求。
3、如果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因违反承诺出售股份所取得的收益无
条件归公司所有,公司或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均有权代表公司直接向
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企业将无条件按上述所承诺内容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四)发行人股东宁波海益(有限合伙)承诺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所认购取得的
2,660,000 股(含 2019 年 12 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自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处所受得的 3,000,000 股公
司股份,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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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有的该部分 3,000,000 股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
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
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
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
机构的要求。
4、如果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因违反承诺出售股份所取得的收益无
条件归公司所有,公司或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均有权代表公司直接向
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企业将无条件按上述所承诺内容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五)发行人股东宁波保润(有限合伙)承诺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
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2、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
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
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
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
机构的要求。
3、如果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因违反承诺出售股份所取得的收益无
条件归公司所有,公司或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均有权代表公司直接向
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企业将无条件按上述所承诺内容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六)发行人其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陈彪、陈升,高级管理人员夏飞群、孔洋、雷金
林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
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
应调整)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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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承诺在原任期内和原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
仍遵守前述规定。
5、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
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
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本人离职或
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发行人其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承诺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曾勇发、周小颖、刘舰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本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
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担任公司监事的任期届满前离
职的,本人承诺在原任期内和原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仍遵守前述规定。
3、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
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
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本人离职或
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4、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的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申
报工作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荐机构、主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

招股意向书签
2021 年 4 月 8 日
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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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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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
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大事项。

一、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和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雷琦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
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
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4、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
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承诺在原任期内和原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仍遵守前述
规定。

5、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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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
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
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6、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持
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发行人股东雷高潮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
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
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4、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
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
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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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股东佛山鑫隆(有限合伙)、佛山盛茂(有限合伙)承诺

1、本企业自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处所受得的股份,自公司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
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
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
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如果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因违反承诺出售股份所取得的收益无
条件归公司所有,公司或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均有权代表公司直接向公司所
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企业将无条件按上述所承诺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发行人股东宁波海益(有限合伙)承诺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所认购取得的 2,660,000 股
(含 2019 年 12 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2、本企业自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处所受得的 3,000,000 股公司
股份,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
该部分 3,000,000 股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
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
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
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如果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因违反承诺出售股份所取得的收益无
条件归公司所有,公司或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均有权代表公司直接向公司所
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企业将无条件按上述所承诺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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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股东宁波保润(有限合伙)承诺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
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
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
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
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如果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因违反承诺出售股份所取得的收益无
条件归公司所有,公司或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均有权代表公司直接向公司所
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企业将无条件按上述所承诺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发行人其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陈彪、陈升,高级管理人员夏飞群、孔洋、雷金林
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
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的发行价,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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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届满前离职
的,本人承诺在原任期内和原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仍遵守前述规定。

5、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
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
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
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
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发行人其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承诺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曾勇发、周小颖、刘舰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本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
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担任公司监事的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承
诺在原任期内和原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仍遵守前述规定。

3、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
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
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
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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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的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
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雷琦、雷高潮、宁波海益(有限合伙)、宁波保
润(有限合伙)承诺如下:

(一)本人/本机构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
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将不会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

(二)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本人/本机构将认真遵
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
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
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三)减持价格:本人/本机构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同时,本人/本机构在作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期间每次减持时,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
文件中披露本次减持的数量、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

(四)减持方式:本人/本机构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
转让方式等。

(五)若本人/本机构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本机构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本
机构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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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稳定股价的承诺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稳定股价事宜承诺如下: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1、预警条件

自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若因派发现金
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 120%时,
公司将在十个交易日内召开业绩说明会或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状
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

自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
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应当在十日内召开董事会、三十日内召开股东大会,
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等方案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触发时,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将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第一顺位为公司回购股份

(1)公司以稳定股价为目的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
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
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董事承诺,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相关议案时投
赞成票(如有投票或表决权)。

(3)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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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相关
议案时投赞成票。

(4)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的方案后,公司应依法通知债权人,向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

(5)公司实施稳定股价议案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之外,还应符
合下列各项:

①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②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 20%。

(6)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公司将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票。

(7)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五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可以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
宜。

2、第二顺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

(1)在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份,或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未获得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或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完毕后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时,
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
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和不会使其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对
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在稳定股价启动条件触发十个交易日内,将其拟增
持股票的具体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数区间、计划的增持价格上限、完
成时效等)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增持开始前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3)实际控制人实施稳定股价预案时,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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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际控制人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还应符合: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
金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获得税后现金分红的 20%,并且增持的股票数量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2% ;

2)实际控制人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 120%。

3、第三顺位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及时提出或实施增持公司股份方案,或实际控制人
增持公司股份实施完毕后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时,则启动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增持,但应当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
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自公司获得薪酬或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
稳定股价启动条件触发十个交易日内,将其拟增持股票的具体计划(内容包括但
不限于增持股数区间、计划的增持价格上限、完成时效等)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
并由公司在增持开始前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稳定股价预案时,还应同时符合下列各
项: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自公司所获得薪酬(税前,下同)的 20%;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
不超过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薪酬的 50%;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的 120%。

(4)若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新
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本预案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

(三)相关约束措施

1、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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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管理人员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具体措施,须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公开说
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增持承诺,则发行人
可将其增持义务触发当年及后一年度的现金分红(如有),以及当年薪酬的 50%
予以扣留,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
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公司将提示及督促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发行
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要求。

(四)稳定股价措施停止的条件

实施期间,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
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停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每股净资产应作相应调整);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完毕或停止实施后,若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情
形的,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预案。

四、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



(一)发行人相关承诺

1、公司保证招股说明书、全套申报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上市的情形,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招股说明书、全
套申报文件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存在以
欺骗手段骗取发行上市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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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若招股说明书、全套申报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
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中国证监会对
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公司将依法启动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
部新股的程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回购首次公开发
行的全部新股。公司招股说明书、全套申报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
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若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给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
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
不同规定,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全套申报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上市的情形,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招股说明书、全
套申报文件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存在以
欺骗手段骗取发行上市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
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若招股说明书、全套申报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
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中国证监会对
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除公司将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全部新股外,本人将通过深圳交易所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
份。公司招股说明书、全套申报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本人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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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若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持有的公
司股份将不得转让,若转让的,转让所得将全部用于履行上述承诺;同时,公司
有权扣减应向本人支付的分红代本人履行上述承诺,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
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
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
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全套申报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上市的情形,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招股说明书、全
套申报文件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存在以
欺骗手段骗取发行上市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
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若招股说明书、全套申报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本人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3、若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
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五、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一)保荐机构承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如因本公司未能依照适
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
本公司为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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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损失。

(二)发行人律师承诺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保证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如因本所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
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制作、出
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
本所将根据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

(三)申报会计师承诺

申报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本所为广东炬申物
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本
所没有过错的除外。

六、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本公司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时作
出的任何公开承诺,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
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
损失。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

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公司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本人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时作出的任何公开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信息披露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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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
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果本人因未
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
失。同时,在本人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

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人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本人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时作出的任何公开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
本人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果本人
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
损失。同时,在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
本人未能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本人将于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停止领取薪
酬,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公开承诺事项,在此期间,本人不得主动要求辞职。

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人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七、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安排及决策程序

经公司 2020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
次发行上市前所形成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
比例共同享有。

八、公司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章程(草案)》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中明确了公司
的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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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
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
回报规划,并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制定一次具体的股东回报规划。股东回报规划由董事会
根据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
者和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
则。

3、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每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
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董
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股利分配具体方案,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
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 2/3 以上表决通过,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及时予
以披露。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过。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如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
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
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公司还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
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征询监事会的意见,
并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分红的资
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还应在定期报告中披
露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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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分红政策的,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
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
监事会应该对此发表意见,股东大会应当采用网络投票方式为公众股东提供参会
表决的条件。

4、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
方式分配股利。

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采
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预计公司未来将保持较好的发展前景,且公司发展对现
金需求较大的情形下,公司可采用股票分红的方式分配股利。

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
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
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采取现金分红时,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
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
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
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或超过 1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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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2)现金分红比例

1)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
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
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2)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④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
照前项规定处理。

6、股票股利分配

股票股利条件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
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
分配预案。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
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用,
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7、存留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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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购买资产、购买设备、
对外投资等投资支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优化财务结构,提高产品竞争力,促
进公司快速发展,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目标,并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未来三年利润分配计划和长期回报规划

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对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做出了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制定本规划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未来的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
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在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
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并保证公司长久、持续、健康的经营能力。

2、公司制定本规划遵循的原则

(1)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2)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

(3)处理好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公司利润分配不得损害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

(4)坚持现金分红为主,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的
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对股东利益的保护

(1)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资
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并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出建议、拟定预案,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
见。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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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董事会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
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
发表明确意见。

(3)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
会审议。

(4)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网络、电话、
邮件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
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
行审议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或其他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
便利。公司董事会和公司股东亦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5)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当征询监事会的
意见,并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分红
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还应在定期报告
中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6)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若公司出现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
的情况或者出现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应
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7)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在年报、半年报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
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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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
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4、公司未来三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
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同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有条件的情
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司可实施现金分红: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
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
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或超过 10,000 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3)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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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处
理。

(4)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分
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
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
条件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5、未来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董事会应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确保股东回报规划
内容不违反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需要确需调整或变更
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或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或变更
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需经董事会详细论证并充分考虑监事会和
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
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且股东大会审议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变更事项时,
应当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或其他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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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发行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完成后,公司股本和
净资产都将大幅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产能释放需要一定周期,在
建设期内难以获得较高投资收益,因此公司存在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
即投资者即期回报将被摊薄的风险。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
响,公司承诺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统筹安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可
以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启动实施部分募投项目。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
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做好项目的推进、分析、评估、总结,
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增加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公开发行导致的即
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2、积极推进业务发展,优化服务质量,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将通过实施募投项目提升品牌竞争力,不断优化服务质量,大力拓展业
务规模、开拓新客户。此外,公司将通过有色金属多式联运及直运业务双轮驱动、
仓储综合业务正向拉动,不断进行服务种类的横向发展、业务品类的横纵向扩张,
同时进一步推进企业信息化和智慧化发展,努力提高公司的影响力和市场竞争
力,从而促进公司经营业绩上升,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3、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
行详细的规定。

4、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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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制定了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在《公司
章程(草案)》中对分红政策进行了明确,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得到保护,强化投资者回报。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承诺

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人就公司本次发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
报保障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1、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会对自身日常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将依法行使自身职权以促使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
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制度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未来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将依法行使自身职权以促使股权
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
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
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
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措施,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该等承诺,本人将
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
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承诺

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就公司本次发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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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会对自身日常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依法行使自身职权以促使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
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制度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未来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将依法行使自身职权以促使股权
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
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
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
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措施,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该等承诺,本人将
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
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是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审计截止日后,发行人生
产经营的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产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税收政
策未出现重大变化,行业的抗周期能力较强,业务模式及竞争趋势未发生重大变
化。发行人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产品/
服务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未出现重大变化。发行人审计截止日后未出现
新增对未来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主要客户或供应商未出现
重大变化,重大合同条款或实际执行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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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情况稳定,总体经营情况良好,不
存在重大异常变动情况。

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公司 2021 年 1-3 月业绩(预
计)与上年同期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 1-3 月 变动率

营业收入 22,500.00 至 24,500.00 22,135.73 1.65%至 10.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580.00 至 1,780.00 1,525.98 3.54%至 16.65%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550.00 至 1,750.00 1,523.55 1.74%至 14.86%
者的净利润


公司预计 2021 年 1-3 月可实现营业收入 22,500.00 万元至 24,500.00 万元,
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在 1.65%至 10.68%之间;可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1,580.00 万元至 1,78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在 3.54%至
16.65%之间;可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50.00 万元至 1,75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在 1.74%至 14.86%之间。

上述公司2021年1-3月业绩相关数据仅为预计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且不
构成盈利预测。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及经营状况”。

十一、股东公开发售的具体方案

本次发行不存在老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

十二、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市场的风险及公司所披露因素,请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
“第四节 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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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现代物流的高速发展,行业的竞争不断加剧。一方面,大型国有企业或
有色金属产业链上的大型生产厂商、贸易商等凭借其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强大的资
源调配能力,对民营企业构成了较大的竞争压力。同时,随着我国不断融入经济
全球化的大潮,国际物流公司纷纷进入中国市场,这些公司凭借其先进的技术实
力、更高的管理水平和享誉全球的品牌影响力,加剧了行业竞争的程度。另一方
面,受经济环境波动、国家政策刺激以及行业自身发展的三重因素影响,物流行
业的兼并收购趋势明显,行业整合加剧。兼并收购将造就强势企业,造成全国性
或区域性的资源及业务集中,进一步加剧行业竞争,影响行业内其他企业的盈利
能力。

若行业竞争不断加剧,公司市场空间将受到挤压,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可能在
该种竞争环境下被削弱,从而面临市场份额降低、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下游产业链政策调控风险

公司紧贴铝产业链,深耕铝产业链中的电解铝行业。目前,由于调控政策该
行业出现了“产能限制、产地转移”的产业趋势。

一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对电解铝行业进行了新一轮的宏观调控。以
《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为标志,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调
控政策,例如《关于印发清理整顿电解铝行业违法违规项目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发产业【2017】656 号文件,简称“656 号文”)和《关于印发部分产能严
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5】127 号文件,简称
“127 号文”)等。上述政策导致了电解铝总产能“天花板”的出现,行业形成
了“产能限制”的行业趋势。虽然目前行业侧重于新老产能置换,并未出现产能
或产量断崖式下跌的情况,但若国家进一步加强对电解铝产能或产量的调控,电
解铝总产量将因此下降,从而影响公司的业务需求量,直接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不
利影响。

另外一方面,铝产业链目前已经形成了“靠近铝土矿资源建设氧化铝,依托
能源基地建设电解铝,在消费集中地发展铝加工”的产业布局,电解铝环节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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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基地建设,目前电解铝环节主要集中在电力成本优势较强的新疆、内蒙古、
山东等,仍以煤电为主。随着山东等地自备电政策的出台实施,山东地区的电解
铝自备电成本上抬,成本优势显著下降,同时,随着我国环保政策在铝产业链的
推进,我国电解铝的产业布局重心将逐步转移至水电丰富、电价较低且环保压力
较小的西南部地区(包括广西、云南、贵州等省份),例如广西和云南,行业形
成了“产地转移”的行业趋势。虽然公司早已在广西、云南等区域进行业务布局,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也将继续加强公司对西南部地区的投入力度,但目前公司
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还是新疆区域,若供给侧改革及环保政策导致行业区域分布
改变,而公司不能及时调整战略方向和业务布局,并积极开拓西南部地区客户资
源和抢占市场先机,公司可能将面临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三)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公司所服务的电解铝行业,从国内产量分布区域来看,山东、新疆和内蒙古
三大电解铝生产基地 2018 年合计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约 54.79%,行业集中度较高。
电解铝产量分布集中度高的特点一定程度上使得为电解铝提供综合运输服务的
物流企业存在客户集中度高的特点。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公司前五客户收入占当期收入总额的比例
分别为 74.20%、67.93%和 61.22%,客户集中度较高;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公司第一大客户天山铝业收入占当期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5.73%、
44.25%、22.65%,对第一大客户存在一定的依赖性。若未来公司主要的客户群
特别是天山铝业出现不利因素,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导致
公司业绩下滑。

(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的影响风险

2020 年初,国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以下简称“新冠疫情”)爆
发,公司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政策暂停相关经营活动,受此影响,公司上半年净利
润出现同比下降的情形。随着国内新冠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公司各地经营活动逐
步步入正轨,本次疫情尚未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如果本次疫
情持续较长时间,可能对公司 2020 年全年经营情况和盈利水平产生较大不利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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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未来业务不能维持高速增长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收入分别为 44,258.83 万元、79,676.13 万元和 97,587.95
万元,增长幅度为 80.02%和 22.48%,净利润分别为 3,918.12 万元、7,753.76 万
元和 9,026.29 万元,增长幅度为 97.89%和 16.41%。

2018 年至 2019 年,公司业绩和盈利水平保持较为高速的增长态势;2020
年,受新冠疫情及疫情防控政策的影响,公司业绩的增速及盈利水平有所放缓。

未来几年公司将继续专注有色金属物流业务,积极扩展业务规模,但是并不
能保证未来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保持近两年的高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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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发行概况............................................................................................................................................. 2
发行人声明......................................................................................................................................... 6
重大事项提示..................................................................................................................................... 7
一、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和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7
二、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12
三、稳定股价的承诺...............................................................................................................13
四、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16
五、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18
六、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19
七、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安排及决策程序.......................................................... 20
八、公司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20
九、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28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状况.............................................................................. 30
十一、股东公开发售的具体方案...........................................................................................31
十二、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31
目 录................................................................................................................................................. 35
第一节 释义..................................................................................................................................... 39
一、一般术语...........................................................................................................................39
二、专业术语...........................................................................................................................41
第二节 概览..................................................................................................................................... 44
一、发行人简介.......................................................................................................................44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46
三、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47
四、本次发行概况...................................................................................................................48
五、募集资金用途...................................................................................................................49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51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51
二、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51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关系等情况.............................................................. 53
四、预计发行上市重要日期...................................................................................................53
第四节 风险因素.............................................................................................................................55
一、市场风险...........................................................................................................................55
二、政策风险...........................................................................................................................56
三、经营风险...........................................................................................................................57
四、管理风险...........................................................................................................................62
五、财务风险...........................................................................................................................63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64
七、其他风险...........................................................................................................................65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66
一、发行人概况.......................................................................................................................66
二、发行人改制设立情况.......................................................................................................66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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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89
五、发行人股权结构及组织结构...........................................................................................90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92
七、发行人的发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97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105
九、发行人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112
十、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112
十一、重要承诺.....................................................................................................................121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123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其变化情况.....................................................................................123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124
三、发行人的竞争地位.........................................................................................................175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207
五、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情况.............................................................................................225
六、主要采购内容及供应商情况.........................................................................................286
七、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324
八、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326
九、生产经营许可、资质等情况.........................................................................................350
十、发行人技术及研发情况.................................................................................................351
十一、发行人境外生产经营情况.........................................................................................357
十二、质量控制情况.............................................................................................................357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359
一、发行人独立性情况.........................................................................................................359
二、同业竞争.........................................................................................................................361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368
四、关联交易.........................................................................................................................380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主营业务的影响........................................ 393
六、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393
七、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398
八、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399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401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401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407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411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413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414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 415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协议和作出的重要承诺及
履行情况................................................................................................................................. 415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合规情况........................................................ 415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416
第九节 公司治理........................................................................................................................... 420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 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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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433
三、发行人报告期的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433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434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435
一、 财务报表.......................................................................................................................435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449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450
四、审计意见.........................................................................................................................451
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452
六、税项................................................................................................................................. 488
七、分部信息.........................................................................................................................489
八、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490
九、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491
十、最近一期末主要债项情况.............................................................................................491
十一、股东权益变动情况.....................................................................................................492
十二、现金流量情况.............................................................................................................493
十三、期后事项、承诺及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493
十四、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496
十五、盈利预测.....................................................................................................................498
十六、资产评估情况.............................................................................................................498
十七、历次验资情况.............................................................................................................498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499
一、财务状况分析.................................................................................................................499
二、盈利能力分析.................................................................................................................541
三、现金流量分析.................................................................................................................626
四、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差异比较............................................ 630
五、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630
六、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630
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的措施与承诺.................................... 631
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635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637
一、发展目标及战略.............................................................................................................637
二、具体发展计划.................................................................................................................640
三、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645
四、实施上述计划面临的主要困难.....................................................................................645
五、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646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647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647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649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简介.........................................................................................649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666
五、发行人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667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668
一、本次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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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内股利实际分配情况.........................................................................................669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的利润分配情况................................................................................ 669
四、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669
五、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669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671
一、信息披露制度及协调投资者关系的责任机构............................................................ 671
二、重大合同.........................................................................................................................671
三、对外担保情况.................................................................................................................675
四、诉讼和仲裁事项.............................................................................................................675
五、其他................................................................................................................................. 676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677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687
一、备查文件.........................................................................................................................687
二、备查地点、时间.............................................................................................................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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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义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术语

炬申有限/有限公司 指 广东炬申物流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

炬申股份/发行人/公司 指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炬申仓储 指 广东炬申仓储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石河子炬申 指 石河子市炬申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无锡炬申 指 无锡市炬申仓储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炬申物流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
昌吉炬申 指


三水炬申 指 佛山市三水炬申仓储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乌鲁木齐炬申 指 乌鲁木齐炬申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钦州炬申 指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炬申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炬申智运 指 广西炬申智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宁波保润(有限合伙) 指 宁波保润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宁波海益(有限合伙) 指 宁波海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佛山市鑫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发
佛山鑫隆(有限合伙) 指
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佛山盛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发行
佛山盛茂(有限合伙) 指
人员工持股平台

佛山飞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控股股东、
佛山飞瑞(有限合伙) 指
实际控制人雷琦参股的企业

魏桥集团 指 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铝集团 指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信发集团 指 信发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 指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东方希望 指 东方希望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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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变更为
天山铝业 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

酒钢集团 指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青投集团 指 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锦江集团 指 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鹏创 指 深圳市鹏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奎屯货运中心 指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奎屯货运中心

中储智运 指 中储南京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象屿 指 广州象屿速传物流有限公司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改委 指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交通运输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民航总局 指 中国民用航空局

铁道部 指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铁总公司 指 中国铁路总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报会计师/天健/天健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前任会计师/大华/大华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嘉源 指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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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 指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指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指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指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3,224.2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
本次发行 指
为,每股面值 1 元

报告期/近三年 指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

报告期各期末/各报告
指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

A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二、专业术语

由两种及其以上的交通工具相互衔接、转运而共同完成运输
多式联运 指
过程的复合运输

仅用一种运输方式直接将货物从供应地运输至接收地的运输
直运 指
方式

通过公司自有运输设备为客户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的运输
自营运输 指
方式

公司为客户提供仓储管理全程服务,包括场地租赁、仓库管
仓储管理输出 指
理、货物安全管理等

铝期货交割仓 指 上海期货交易所铝期货指定交割仓库

铜期货交割仓 指 上海期货交易所铜期货指定交割仓库

运载单元 指 可以在不同运输方式之间实现便捷转换的标准化储运容器

转运设备 指 完成货物装卸、货物场地转移的设备

也称为“卖方物流”,是指由物资提供者自己承担向物资需
第一方物流 指
求者送货,以实现物资的空间位移的过程

也称为“买方物流”,是指由物资需求者自己解决所需物资
第二方物流 指
的物流问题,以实现物资的空间位移

由物资流动的提供方和需求方之外的外部服务提供者去完成
第三方物流 指
物流服务的运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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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无车承运人 指 不拥有车辆而从事货物运输的单位

十种有色金属 指 铜、铝、铅、锌、镍、锡、锑、镁、海绵钛、汞

TEU 指 长 20 英尺的标准集装箱,系集装箱运量统计单位

货物从发货人仓库(发货点)直接运到收货人仓库(收货点)
门到门 指
的运输

货物从发货人仓库(发货点)直接运到铁路站场/航运码头的
门到站 指
运输

货物从铁路站场/航运码头直接运到收货人仓库(收货点)的
站到门 指
运输

货物从铁路站场/航运码头直接运到铁路站场/航运码头的运
站到站 指


短驳运输 指 在距离较短的不同地点之间实现的物流活动

倒短运输 指 在一个场站、堆场内的运输活动

转驳 指 不同运输方式、运输环节之间的无缝对接和无缝转运

射频识别技术,是自动识别技术的一种,通过无线射频方式
进行非接触双向数据通信,利用无线射频方式对记录媒体(电
RFID 指
子标签或射频卡)进行读写,从而达到识别目标和数据交换
的目的

全球定位系统技术,将 GPS 接收机接收到的信号经过误差处
理后解算得到位置信息,再将位置信息传给所连接的设备,
GPS 指
连接设备对该信息进行一定的计算和变换后传递给移动终
端,可为用户提供随时随地的准确位置信息服务

地理信息系统技术,以地理空间为基础,采用地理模型分析
GIS 指 方法,实时提供多种空间和动态的地理信息,是一种为地理
研究和地理决策服务的计算机技术系统

物流电子数据交换技术,指按照统一规定的一套通用标准格
式,将标准的经济信息通过通信网络传输在贸易伙伴的电子
EDI 指
计算机系统之间进行数据交换和自动处理,也被俗称为“无
纸交易”

Machine to Machine,指在机器内部有效嵌入无线通信设备,
M2M 指 通过机器与机器之间的信息交流与传递、网络及机器设备通
讯的传递与链接达到信息共享

没有承载货物的集装箱数量占所有在运营集装箱数量的百分
集装箱空转率 指


空车走行率 指 空车行使公里对重车行使公里(或运用车车辆公里)的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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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portation Management System,物流运输管理系统,主要
包括订单管理、配载作业、调度分配、行车管理、GPS 车辆
TMS 指
定位系统、车辆管理、人员管理、数据报表、基本信息维护、
系统管理等模块

Warehouse Management System,仓储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
WMS 指
仓储各环节实施全过程控制管理的信息系统


特别说明:本招股意向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相关单项数
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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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
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uangdong Jushen Logistics Company Limited

注册资本 9,655.8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雷琦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11 年 11 月 10 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 2016 年 07 月 01 日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丹灶物流中心金泰路 1 号办公楼二层
公司住所
211、213 室

邮政编码 528216

电话号码 0757-85130718

传真号码 0757-85130720

公司网址 www.jushen.co

电子信箱 benbu.lei@jushen.co

普通货运(凭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货物
经营范围 运输代理,货物装卸搬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设立情况

发行人是由广东炬申物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18 日,股份公司(筹备)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以炬申有限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经审计净资产值人民币 4,696.97 万元,扣除专项储备 14.07 万元后按
1:0.9609 比例折合股本 4,500 万股,余额人民币 182.9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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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审议通过《关于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关于制定<广东
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等 21 项议案。

2016 年 6 月 18 日,大华出具大华验字【2016】000277 号《验资报告》,验
证截至 2016 年 6 月 18 日止,股份公司(筹备)已收到各发起人缴纳的注册资本
(股本)合计人民币 4,500 万元,均系以炬申有限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的净
资产扣除专项储备后折股投入,共计 4,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净资产折合股
本后的余额转为资本公积。

2016 年 7 月 1 日,炬申股份在广东省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整体变更
的工商登记手续,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6045847415061、注册资本为
4,500 万元的《营业执照》。

(三)主营业务

炬申股份始终坚持秉承诚信、安全、效益、规范的服务理念,自成立以来一
直专注于有色金属物流领域,通过“紧贴铝产业链、横纵辐射有色金属领域其他
品类”的战略部署,形成了与客户产业链深度融合、横向综合化发展、纵向深耕
多式联运的业务格局,并通过建立运输专线优势及完善物流网络布局,推动有色
金属产业链的资源流通和价值流通,已成为有色金属领域领先的综合型第三方物
流企业。

公司为客户提供多式联运、直运等货物运输服务,同时提供仓储装卸、期货
交割与标准仓单制作、货权转移登记、仓储管理输出等物流链配套增值服务。经
过多年的发展,炬申股份已成为集物流方案设计、运输、仓储装卸、期货交割与
标准仓单制作、货权转移登记、仓储管理输出为一体的多元化综合物流服务提供
商。

公司长期专注于多式联运业务,在多式联运领域累积了较为丰富的行业经
验,形成了专业的服务能力和灵活的反馈机制。在综合考虑不同运输方式下的安
全性、效率及成本后,公司设计出满足客户需求的物流方案,以货物交付的安全
性和效率为前提,力求降低整体物流成本。公司通过切入全国氧化铝消耗量及电
解铝产量第二的新疆区域开展多式联运业务,并在电解铝的集散地及消费地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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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和华南区域布局仓储物流中心,实现运输业务与仓储业务互为优势、相互带
动的良好态势,目前已在铝产业链上形成了多式联运专线优势及网络优势。

公司的直运业务也在大力发展中。其中,代理运输业务以西南部地区为中心,
西南部地区作为铝产业链的重点发展区域,凭借其较为突出的水电能源优势成为
铝土矿-氧化铝-水电铝综合生产基地,已成为公司的重点战略布局区域。而自营
运输业务以华南区域为中心,采用自有车队运输方式进行承运,公司借助自身处
于珠三角核心经济圈的产业地缘特性,凭借地理优势、产业优势、行业积累及专
业服务,在华南区域有色金属的物流行业拥有较高的声誉和市场占有率。

另外,炬申仓储是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仓库容较大的铝期货交割仓和铜期货
交割仓,依托期货交割仓资质的权威性和稀缺性,炬申物流园区已成为华南区域
有色金属领域的核心仓库之一。期货交割仓资质是物流行业的权威资质,由上海
期货交易所设定,设库标准较为严格,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全国范围内仅 32
家企业(45 个仓库)获批成为铝期货交割仓,19 家企业(24 个仓库)获批成为
铜期货交割仓,其中广东省获取铝期货交割仓资质和铜期货交割仓资质的企业分
别为 5 家和 3 家,同时拥有以上两种资质的企业仅 3 家,炬申仓储为其中一家。

未来,公司将通过有色金属多式联运及直运业务双轮驱动、仓储综合业务正
向拉动,不断进行服务种类的横向发展、业务品类的横纵向扩张,同时进一步推
进企业信息化和智慧化发展,致力于成为有色金属领域领先的综合物流服务及方
案提供商,通过整合行业上下游资源、加速有色金属产品的价值流通,助力有色
金属产业链的持续发展。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本次发行前,雷琦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股权的比例为 53.37%,
可实际支配公司表决权的股权比例为 54.00%,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雷琦之简历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
心技术人员”之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一)
董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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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根据天健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2019 年度、2020 年度合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7-26 号),公司主要财
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资产 17,489.73 12,743.82 6,746.41

非流动资产 19,243.22 15,882.48 15,995.97

资产合计 36,732.96 28,626.31 22,742.38

流动负债 10,811.38 11,518.61 7,915.65

非流动负债 657.08 897.14 984.00

负债合计 11,468.45 12,415.75 8,899.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5,264.50 16,210.56 13,842.73

股东权益合计 25,264.50 16,210.56 13,842.73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97,587.95 79,676.13 44,258.83

营业成本 82,945.23 66,510.76 37,695.38

营业利润 12,214.22 10,402.11 5,311.79

利润总额 12,174.47 10,229.09 5,306.85

净利润 9,026.29 7,753.76 3,918.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026.29 7,753.76 3,918.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8,453.25 7,897.23 3,644.93
所有者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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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046.76 7,427.74 1,541.1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79.50 -4,828.83 -6,781.1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38.18 -156.60 3,773.5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929.08 2,442.31 -1,466.48


(四)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财务指标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比率(倍) 1.62 1.11 0.85

速动比率(倍) 1.41 0.72 0.4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1.92% 47.61% 30.86%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
- - -
净资产的比例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20.42 22.79 24.43

存货周转率(次/年) 28.40 19.69 27.2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4,332.24 11,875.49 6,240.20

利息保障倍数(倍) 21.51 25.76 40.0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35 0.77 0.21
(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51 0.25 -0.20


四、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本次公开发行数量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且不超过
发行股数
3,224.20 万股,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不安排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方式或采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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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发行方式

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
发行对象
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其中:募集资金投 募投资金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入金额 比例

1 炬申准东陆路港项目 29,987.31 22,390.16 51.70%

2 钦州临港物流园项目 13,007.70 9,712.26 22.43%

3 供应链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4,871.18 3,637.09 8.40%

4 补充流动资金 10,133.81 7,566.46 17.47%

合计 58,000.00 43,305.97 100.00%


(一)炬申准东陆路港项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炬申准东陆路港项目已投入支出 95.53 万元,主
要为测绘费、项目设计费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等。

(二)钦州临港物流园项目

公司已完成钦州临港物流园项目土地使用权招拍挂程序,并于 2020 年 7 月
2 日取得桂(2020)钦州市不动产权第 0016794 号《不动产权证书》。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钦州临港物流园项目已投入支出 147.82 万元,主要为建筑原材
料、工程费用等。

(三)供应链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供应链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暂未实施投入。

未来,公司将视募集资金到位的情况,合理安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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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以在最大程度上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详细情况请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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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本次公开发行数量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且不超过
发行股数
3,224.20 万股,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不安排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 【】元

发行市盈率 【】倍(每股发行价格/发行后每股收益)

2.62 元(按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与发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行前股本计算)

【】元(按【】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和实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际募集资金合计额与发行后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倍(每股发行价格/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采用网下向网下投资者(指参与网下配售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产
发行方式 品)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
采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发行方式

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
发行对象
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 5,347.21 万元,包括:保荐及承销费用 3,378.92
万元、审计验资费用 1,009.43 万元、律师费用 481.13 万元、本次
发行费用概算
发行手续费用 12.15 万元及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65.58 万
元。(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二、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

1、发行人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雷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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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丹灶物流中心金泰路1号办公楼二层
住所
211、213室

联系人 雷金林

电话 0757-85130718

传真 0757-85130720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冯鹤年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68号B座2101、
住所
2104A室

保荐代表人 蓝 天、李东茂

项目协办人 刘愉婷

其他经办人 陈思捷、何子杰、黄 颖、楚也凡

联系电话 010-85127999

传真 010-85127940

3、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颜羽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408室

经办律师 韦 佩、常跃全、金 田

电话 010-66413377

传真 010-66412855

4、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杨克晶

住所 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

经办注册会计师 彭宗显、黎永键

电话 0571-88216888

传真 0571-88216999

5、资产评估机构 广州市泰至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杨虎祥

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42号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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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20-38104656

传真 020-38395345

经办注册评估师 杨虎祥、黄亮

6、资产评估复核机构 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负责人 陈喜佟

住所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16楼

电话 020-83642123

传真 020-83642123

经办注册评估师 董道远、鲁康全

7、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
广场25楼

电话 0755-21899999

传真 0755-21899000

8、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上海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户名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03003460974

9、拟申请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电话 0755-88668888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关系等情况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
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预计发行上市重要日期

工作安排 日期

初步询价日期 2021 年 4 月 12 日、2021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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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21 年 4 月 16 日

申购日期 2021 年 4 月 19 日

缴款日期 2021 年 4 月 21 日

股票上市日期 发行后尽快安排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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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各项
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
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市场风险

(一)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现代物流的高速发展,行业的竞争不断加剧。一方面,大型国有企业或
有色金属产业链上的大型生产厂商、贸易商等凭借其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强大的资
源调配能力,对民营企业构成了较大的竞争压力。同时,随着我国不断融入经济
全球化的大潮,国际物流公司纷纷进入中国市场,这些公司凭借其先进的技术实
力、更高的管理水平和享誉全球的品牌影响力,加剧了行业竞争的程度。另一方
面,受经济环境波动、国家政策刺激以及行业自身发展的三重因素影响,物流行
业的兼并收购趋势明显,行业整合加剧。兼并收购将造就强势企业,造成全国性
或区域性的资源及业务集中,进一步加剧行业竞争,影响行业内其他企业的盈利
能力。

若行业竞争不断加剧,公司市场空间将受到挤压,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可能在
该种竞争环境下被削弱,从而面临市场份额降低、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领域。公司背靠有色金属行业,该行业
系国民经济中基础性、支柱性行业,有色金属产品广泛应用至房地产行业、制造
业、交通运输行业、军工行业、航空航天行业等,几乎涉及国民经济各资源部门。
因此,公司业务前景不仅与物流行业及有色金属行业发展相关,更与宏观经济波
动息息相关。

近年来,我国 GDP 增速有所放缓。若我国出现 GDP 增长率持续大幅下降,
甚至经济开始出现负增长时,整体经济发生波动,低迷的经济状态将影响包括有
色金属行业在内的相关行业,从而直接对物流企业的业绩造成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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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下游行业下行风险

有色金属行业系公司专注服务的领域,为公司的下游行业。一方面,其与国
民经济其他部门具有紧密关联,一旦其他经济领域发生下行,产业链将进行快速
传导。例如,若房地产行业受到经济下行、限购政策、供求关系、国民消费需求
转变等不利因素影响,导致行业低迷,则作为重要原材料供应商的有色金属行业
同样将面临下行风险。另一方面,有色金属行业可能受自身产业政策、供需关系
影响,出现行业下行趋势。

虽然有色金属由于其基础性和不可替代性,具有明显的产业优势,但若出现
行业下行的情况,将直接导致有色金属第三方综合物流企业的业务缩减,进而冲
击公司业绩。

二、政策风险

(一)下游产业链政策调控风险

公司紧贴铝产业链,深耕铝产业链中的电解铝行业。目前,由于调控政策该
行业出现了“产能限制、产地转移”的产业趋势。

一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对电解铝行业进行了新一轮的宏观调控。以
《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为标志,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调
控政策,例如《关于印发清理整顿电解铝行业违法违规项目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发产业【2017】656 号文件,简称“656 号文”)和《关于印发部分产能严
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5】127 号文件,简称
“127 号文”)等。上述政策导致了电解铝总产能“天花板”的出现,行业形成
了“产能限制”的行业趋势。虽然目前行业侧重于新老产能置换,并未出现产能
或产量断崖式下跌的情况,但若国家进一步加强对电解铝产能或产量的调控,电
解铝总产量将因此下降,从而影响公司的业务需求量,直接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不
利影响。

另外一方面,铝产业链目前已经形成了“靠近铝土矿资源建设氧化铝,依托
能源基地建设电解铝,在消费集中地发展铝加工”的产业布局,电解铝环节依托
能源基地建设,目前电解铝环节主要集中在电力成本优势较强的新疆、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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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等,仍以煤电为主。随着山东等地自备电政策的出台实施,山东地区的电解
铝自备电成本上抬,成本优势显著下降,同时,随着我国环保政策在铝产业链的
推进,我国电解铝的产业布局重心将逐步转移至水电丰富、电价较低且环保压力
较小的西南部地区,例如广西和云南,行业形成了“产地转移”的行业趋势。虽
然公司早已在广西、云南等区域进行业务布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也将继续
加强公司对西南部地区的投入力度,但目前公司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还是新疆区
域,若供给侧改革及环保政策导致行业区域分布改变,而公司不能及时调整战略
方向和业务布局,并积极开拓西南部地区客户资源和抢占市场先机,公司可能将
面临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二)本产业链政策变动风险

近年来,物流对国民经济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物流行业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
重视,国务院、各部委,地方政府等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和鼓励物流行业发展
的政策,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交通运输行
业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
体经济发展的意见》等。

当前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我国的物流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和提升。如果未
来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发生变化和调整,将可能直接影响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态
势,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三、经营风险

(一)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公司所服务的电解铝行业,从国内产量分布区域来看,山东、新疆和内蒙古
三大电解铝生产基地 2018 年合计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约 54.79%,行业集中度较高。
电解铝产量分布集中度高的特点一定程度上使得为电解铝提供综合运输服务的
物流企业存在客户集中度高的特点。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公司前五客户收入占当期收入总额的比例
分别为 74.20%、67.93%和 61.22%,客户集中度较高;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公司第一大客户天山铝业收入占当期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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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5%、22.65%,对第一大客户存在一定的依赖性。若未来公司主要的客户群
特别是天山铝业出现不利因素,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导致
公司业绩下滑。

(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的影响风险

2020 年初,国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以下简称“新冠疫情”)爆
发,公司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政策暂停相关经营活动,受此影响,公司上半年净利
润出现同比下降的情形。随着国内新冠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公司各地经营活动逐
步步入正轨,本次疫情尚未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如果本次疫
情持续较长时间,可能对公司 2020 年全年经营情况和盈利水平产生较大不利影
响。

(三)未来业务不能维持高速增长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收入分别为 44,258.83 万元、79,676.13 万元和 97,587.95
万元,增长幅度为 80.02%和 22.48%,净利润分别为 3,918.12 万元、7,753.76 万
元和 9,026.29 万元,增长幅度为 97.89%和 16.41%。

2018 年至 2019 年,公司业绩和盈利水平保持较为高速的增长态势;2020
年,受新冠疫情及疫情防控政策的影响,公司业绩的增速及盈利水平有所放缓。

未来几年公司将继续专注有色金属物流业务,积极扩展业务规模,但是并不
能保证未来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保持近两年的高速增长。

(四)业务扩张风险

从目前的业务发展来看,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公司的收入分别为
44,258.83 万元、79,676.13 万元和 97,587.95 万元,增长幅度为 80.02%和 22.48%,
业务得到迅速扩张。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若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不能随着市
场变动和公司规模扩张适时调整优化公司战略、提高资信能力及服务水平,不断
精进管理体系,则公司可能面临无法进一步进行业务扩展,或自身体系与业务规
模不匹配,无法促进公司良性发展的风险。

从未来的业务扩展来看,公司除了不断深耕目前的铝产业链及新疆、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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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华南等重点领域,还计划横纵深化产业布局,横向进行业务品类扩充,从
“紧贴铝产业链,横纵辐射有色金属领域其他品类”的战略部署向“紧贴铜铝铅
锌有色金属产业链协同发展”扩展;纵向进行区域布局深化,进一步在新疆、西
南、华南等地区建立有色金属产业链物流园区,以深度挖掘当地的市场资源,释
放市场容量。区域布局的逐步完善以及业务品类的深度拓展有利于公司持续盈利
能力的不断提升。公司未来的业务拓展中存在市场竞争加剧、区域市场壁垒提高、
新客户拓展难度增加等不确定性因素,若公司服务或市场推广不达预期或公司推
广措施无法充分满足市场需求,则可能对公司业务拓展造成负面影响。

(五)资质无法续期或被取消资质的风险

目前我国对于物流企业从事道路运输业务、仓储综合业务中的期货交割业务
设定了相应的资质要求。行业主要资质证书的颁发均由政府管理部门负责审核,
要求申报企业在规模、管理规范、经营业绩等方面必须达到资质所要求的标准才
能予以颁发。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资质、《上海
期货交易所铝期货指定交割仓库》资质和《上海期货交易所铜期货指定交割仓库》
资质。未来,若公司违反相关资质管理规定、或无法满足相应资质标准所对应的
条件,公司存在资质无法续期或被取消资质的风险,将给公司的未来可持续发展
产生较大影响。

(六)核心技术失去竞争力的风险

随着国际、国内行业技术水平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尤其是物联网、人工智能、
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物流行业的发展,未来公司如不能把握行业技术发展趋
势,增强研发创新能力,目前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存在失去竞争力的风险。

(七)安全管理风险

公司的安全管理包括外购运输安全管理、公路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仓储安全
管理等,若公司由于安全管理不当出现货物毁损灭失或人员伤亡情况,则可能承
担经济赔偿,甚至遭受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等,公司具体的安全管理风险体现在:

1、外购运输安全管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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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式联运业务及代理运输业务是公司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其涉及的区域跨
度广,往往是跨区域提供服务,因此运输过程主要是通过外购运输服务来完成。
公司的外购运力主要包括铁路运力和公路运力。若在业务开展中发生安全事故,
对于客户而言公司是责任方,公司需先行全额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将给公司的资
金使用、行业信誉等带来不利影响。

2、公路道路安全管理风险

自营运输业务是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由公司自有车辆设备为客户提供物流
服务。公司的自营运输业务主要集中于华南地区,自营运输的接收地多为有色金
属材料加工地,其受到环保政策影响,多位于市郊的工业区,地理位置较为偏远、
沿途路况复杂,叠加华南区域夏季多雨的自然气候,增加了公路道路行驶的风险,
给自营运输业务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造成不确定影响。公路道路安全是公司自营运
输业务开展过程中无法避免的风险,该风险可能造成货物毁损灭失、人员伤亡,
进而导致公司承担经济赔偿,行业信誉受损,甚至遭受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等。

3、仓储作业安全管理风险

公司的仓储作业包括出入库装卸、库位管理、货物盘点等,仓储作业涉及到
龙门吊、正面吊、叉车等操作难度较高、专业性较强的设备,可能由于操作不当、
运行失误等产生作业风险,造成货物毁损灭失、人员伤亡等,给公司造成经济损
失和信誉损失。

(八)仓储土地租赁所引发的风险

公司所租赁的南海区丹灶镇西城村西城股份合作经济社“沥边”地段约
104,772.40 平方米,系炬申仓储用于经营仓储相关业务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该
土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西城村西城股份合作经济社出租给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
司,再由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经土地使用权人同意后转租给公司。

该仓储租赁用地存在租赁合同期限超过法定合同期限部分无效的风险和面
临出租方无法履约或租约到期无法续约的风险。

1、租赁合同期限超过法定合同期限部分无效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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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法》第 214 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
超过部分无效。炬申仓储与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期限为 36
年零 6 个月,若相关监管部门或出租方主张超过 20 年的合同无效,则公司超出
20 年部分的租赁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存在超 20 年后被迫转移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的风险。

2、出租方无法履约或租约到期无法续约的风险

以上土地系炬申仓储用于经营仓储相关业务的主要生产经营用地之一,占仓
储业务收入比例较高。虽然公司已在 2018 年 5 月通过全资子公司三水炬申购买
位于三水区白坭镇西岸码头侧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用于补充仓储用地,
土地使用权总面积约为 85,317.50 平方米,与炬申仓储的租赁用地面积较为接近,
可随时进行产能转移。但是由于仓储的地理位置不能完全替代、货物转移也将增
加相应的成本等原因,若出现出租方无法履约或租约到期无法续约的情况,仍然
可能对公司的仓储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九)铁路运力短缺风险

公司开展多式联运业务,需要购买外部运力以支撑业务的完成,发行人最主
要的外购运力为铁路运力。随着公司业务的逐渐发展,公司对于铁路运力的采购
比例持续上升,特别是对第一大铁路运力供应商奎屯货运中心的采购额,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占总采购额的 69.78%、62.89%及 43.90%。

我国目前铁路货运服务由各地铁路部门统一管理,具有垄断性。虽然近年来
铁路基础设施的完善及铁路运输工具的增加使得铁路货运能力得到了较大的改
观,但铁路运输仍存在季节性、指令性调控等不确定因素,比如冬季出疆运力紧
张等。如果出现公司业务所在地铁路运输能力紧张的情况,公司可能无法按照原
定物流计划及时安排运输服务,导致运单无法按时完成而面临延期赔偿及信誉度
损失的情况,从而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十)区域集中度较高风险

公司所在的电解铝行业,从国内产量分布区域来看,山东、新疆和内蒙古三
大电解铝生产基地 2018 年合计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约 54.23%,行业集中度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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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目前业务区域主要集中于新疆、西南部地区和华南部地区,区域集中度较高。

若公司业务集中区域出现政策调控、经济下行、区域性突发事件等影响公司
业务发展的不利因素,将对公司整体经营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十一)供应商集中度较高风险

公司开展有色金属多式联运业务,铁路运输因其运输能力强,平均成本低,
受气象、自然环境影响小等一系列优势,目前已成为大宗商品尤其是有色金属物
流长途运输的首选方式。公司报告期内对第一大供应商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
有限公司奎屯货运中心的采购比例分别为 69.78%、62.89%及 43.90%,集中度较
高。

由于公司与奎屯货运中心合作时间较长,对其货运规则、流程等较为熟悉,
且奎屯货运中心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及地理优势,若奎屯货运中心运力供给不
足,需更换运输方式,将给增加公司的采购成本,因此,公司依然存在供应商较
为集中的风险。

四、管理风险

(一)专业人才储备不足风险

有色金属物流是集运输、仓储、运筹学、信息科学、动态规划和精益生产等
学科为一体的现代服务业,对人才的专业性要求较高。随着有色金属物流业的快
速发展,其所依赖的物流技术日趋复杂,大幅提高了对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的要求。
目前行业中复合型的物流战略、物流设计管理人员匮乏,特别是既有物流操作经
验,又有系统的供应链管理知识的人才十分稀缺。同时,由于物流涉及到区域产
业链的整合,地域差异性非常突出,因而熟悉本土特色物流管理模式的人才也十
分稀少,需要在现有人员的基础上长期培养,短期内难以培养或引进符合行业发
展要求的人才。

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势必存在人力资源管理及人才储备不足的风险,影
响公司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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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务管理能力不匹配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逐渐扩大,资产规模和营业收入逐年增加。本次发
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张,对公司市场开
拓、场站建设、运输管理、人员管理等各方面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公司管理
水平、管理人才规模不能匹配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不
能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可能会影响公司的综合竞争
力。

(三)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雷琦,其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53.37%的股份,本次
公开发行后,仍对公司拥有控制权。实际控制人可以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发
行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生产经营、对外投资、股利分配政策等重大事项予以控
制或施加重大影响,存在实际控制人控制发行人做出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决定的
风险。

五、财务风险

(一)外购运力成本上涨风险

公司开展多式联运业务,需要购买外部运力以支撑业务的完成,随着公司业
务的逐渐发展,公司对于外部运力的采购比例持续上升。且 2018 年至 2020 年,
铁路运力平均采购价格存在一定的波动,虽然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约定运输价格与
铁路运费、公路运费调价同比调整,但是仍然不能排除存在物流供应商成本波动
对发行人经营成本产生较大压力的风险。

(二)融资受限风险

公司在同行业中属于轻资产运营的综合物流型服务公司,报告期内固定资产
的占比较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固定资产净额占总资产比重仅达 11.39%。

公司较低的固定资产水平限制了公司的银行贷款能力,公司的融资一定程度
上受到限制,若公司由于市场原因或行业原因出现资金短缺而又无法及时获取融
资,则公司将可能面临丢失业务机会、流失重要客户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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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流动性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0.85、1.11 及 1.62,速动比率分别为
0.44、0.72 及 1.41。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总体维持在较低水平。尽管报告期内公
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较好,短期偿债风险较小,但
未来如果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张,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大,如果公司持续融资能力受
到限制,公司可能面临一定的流动性和现金流压力,则可能存在流动性风险。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未达预期风险

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投资于炬申准东陆路港项目、钦州临港物流园项目、供
应链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以上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
步增强核心竞争力、稳固市场地位,改善业务布局、提升服务水平以及增强盈利
能力。

虽然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测算是基于目前的经营现状和预期
发展情况做出的现实预计,但是在项目实施及后期运营过程中,如果募集资金不
能及时到位,或外部市场环境出现重大变化等,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顺利实
施,将影响公司预期收益的实现。

(二)固定资产折旧和摊销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大幅增加,折旧及摊销
也会相应增加。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效益不能覆盖新增的折旧及摊销费
用,则公司存在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三)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将会大幅度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公司的净利润不能与净资产在短时间内保持同步增长。因
此,如果公司净利润不能相应幅度增长,公司短时间内净资产收益率存在被摊薄
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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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风险

(一)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风险

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自然灾害以及恐怖袭击、火灾、战争、社会动乱、
全国性疫情等突发性事件可能会对公司的财产、人员造成损害,上述不可抗力因
素可能会对受影响地区与其他地区之间的贸易造成不利影响,并有可能影响公司
的正常生产经营。

(二)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股票上市后,股票价格除了受公司本身经营状况、财务数据等因素影响
外,还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资本市场情势、地缘政治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多项
不可控因素影响。因此,未来仍不能排除公司股票价格因各项不可控因素而大幅
波动的风险,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关注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
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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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uangdong Jushen Logistics Company Limited

注册资本 9,655.8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雷琦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11 年 11 月 10 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 2016 年 07 月 01 日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丹灶物流中心金泰路 1 号办公楼二层 211、
公司住所
213 室

邮政编码 528216

电话号码 0757-85130718

传真号码 0757-85130720

互联网网址 www.jushen.co

电子信箱 benbu.lei@jushen.co

信息披露负责人 雷金林


二、发行人改制设立情况

(一)设立方式

发行人系由炬申有限于 2016 年 7 月 1 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5 月 30 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一致同意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依
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名称暂定为“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以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后,
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由股份公司承继。有限公司现有股东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
人,以有限公司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合为股份公司股本。

2016 年 6 月 18 日,股份公司(筹备)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以炬申有限截至 2016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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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日止经审计净资产值人民币 4,696.97 万元,扣除专项储备 14.07 万元后按
1:0.9609 比例折合股本 4,500.00 万股,余额人民币 182.9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关于制定<广
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等 21 项议案。

2016 年 6 月 18 日,大华出具大华验字【2016】000277 号《验资报告》,验
证截至 2016 年 6 月 18 日止,股份公司(筹)已收到各发起人缴纳的注册资本(股
本)合计人民币 4,500.00 万元,均系以炬申有限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的净资
产扣除专项储备后折股投入,共计 4,5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净资产折合股
本后的余额转为资本公积。

2016 年 7 月 1 日,公司在广东省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并领
取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45847415061。

(二)发起人

公司系由炬申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为雷琦、雷高潮。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各发起人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如下:

发起人名称 股份数(万股) 比例

雷琦 2,700.00 60.00%

雷高潮 1,800.00 40.00%

合计 4,500.00 100.00%


(三)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


公司主要发起人为雷琦、雷高潮。

在发行人设立之前,雷琦担任炬申有限执行董事兼经理、担任子公司炬申仓
储执行董事兼经理,拥有的主要资产系持有的炬申有限、佛山飞瑞(有限合伙)
份额;雷高潮担任炬申有限监事,拥有的主要资产系持有的炬申有限、佛山飞瑞
(有限合伙)份额。

在发行人设立之后,雷琦担任炬申股份董事长兼总经理,拥有的主要资产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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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的炬申股份、佛山飞瑞(有限合伙)份额;雷高潮担任炬申股份董事,拥有
的主要资产系持有的炬申股份、佛山飞瑞(有限合伙)份额。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系由炬申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整体继承了炬申有限所有
的资产、负债、权益及业务。公司设立时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一直专注于有色金
属物流领域,为客户提供集物流方案设计、运输、仓储装卸、期货交割与标准仓
单制作、货权转移登记、仓储管理输出为一体的多元化综合物流服务,与炬申有
限及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一致。

(五)改制前后的业务流程

公司系由炬申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前后公司的业务流程
未发生变化。具体业务流程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之“(二)主要经营模式”。

(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是发起人在公司
任职及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改制设立后,主要发起人雷琦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主要发起人雷高
潮于 2016 年 7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公司董事,于 2017 年辞任公司董事职位后未
在公司任职。此外,主要发起人雷琦报告期内存在为公司提供借款、收到公司偿
还借款及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情况,主要发起人雷高潮存在收到公司偿还
借款及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发起人关联交易
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四、关联交
易”。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系炬申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整体继承炬申有限的所有资
产、负债、权益及业务。炬申有限拥有的商标、设备、车辆等相关产权变更手续
均已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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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改制时净资产的构成情况

1、发行人改制时净资产的构成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
[2016]006157 号),改制时炬申有限母公司净资产总额为 46,969,727.52 元,其
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实收资本 45,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140,742.31

盈余公积 90,774.79

未分配利润 1,738,210.43

合计 46,969,727.52


2、专项审计和评估情况

(1)专项审计

2016 年 5 月 30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审字
[2016]006157 号《审计报告》,对炬申有限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3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 月-3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经大华所审计,炬申有限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进行编制,公允地反映了炬申有限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3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 月-3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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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改制时,以上述审计报告为基础,相关资产的计量真实、准确、完整
和公允。

(2)专项评估

发行人改制时,聘请广州市泰至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广州泰至”)对公司的净资产进行专项评估。广州泰至以 2016 年 3 月 31 日为
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评估法为评估方法对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的资产负债
表上所列示的全部资产和负债的情况进行评估。

2016 年 6 月 10 日,广州泰至出具泰至评字[2016]第 0007 号《资产评估报告
书》。经评估,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账面值为 4,696.97 万元,评估值为
4,805.67 万元,评估增值 108.70 万元,增值率为 2.31%。

发行人改制时,以上述评估报告为参考依据,相关资产的计量具有公允性和
合理性。

3、对专项评估的复核情况

为进一步增强专项评估的公允性,发行人于 2020 年聘请广东联信资产评估
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联信”)对公司改制时的专项评估情况
进行复核。

2020 年 3 月 20 日,经复核,广东联信出具联信核报字[2020]第 0176 号《<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公司拟股份制改制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泰至评字[2016]第 0007 号)复核报告》,确认原评估中长期投资增加评估值
114.41 万元,除上述情况外,在评估报告披露的特别事项前提下,原评估人员履
行了必要的核查程序,选择了适当的方法,原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能够反映评估
对象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因此,净资产复核评估值为 4,920.07 万元,评估
增值 223.10 万元,增值率为 4.75%。

4、不存在改制出资不实情形

2016 年 6 月 18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受发行人委托,对发行人改制的注册
资本及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16]000277 号《验资报告》,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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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已收到各发起人缴纳的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45,000,000 元,均系
以炬申有限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的净资产扣除专项储备后折股投入,共计
45,000,000 股。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股本形成及演变情况

公司是 2016 年 7 月 1 日由广东炬申物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自 2011 年 11 月 10 日成立以来的股本演变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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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2011 年 11 月,有限公司设立

发行人前身广东炬申物流有限公司系由雷琦、雷高潮以货币出资共同设立,
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元,其中雷琦认缴出资 600.00 万元,雷高潮认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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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出资 400.00 万元。

2011 年 11 月 4 日,佛山市金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文号为“佛
金验字【2011】110059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1 年 11 月 4 日止,
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200.00 万
元,其中雷琦以货币出资 120.00 万元,雷高潮以货币出资 80.00 万元。

2011 年 11 月 10 日,佛山市禅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编号为“禅城核设
通内字【2011】第 1100651843 号”《核准设立登记通知书》,核准设立登记广
东炬申物流有限公司。同日,炬申有限取得佛山市禅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注册号为 440602000245503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为 200.00 万元,法人代表为雷琦,住所为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郊边
村江边松田工业区北排 7 号,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凭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
许可证》经营);货物运输代理”。

炬申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雷琦 600.00 120.00 60.00%

2 雷高潮 400.00 80.00 40.00%

合计 1,000.00 200.00 100.00%


2、2012 年 8 月,变更实收资本

(1)变更实收资本过程

2012 年 8 月 2 日,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实收资本,由原 200.00
万元增加至 1,000.00 万元;其中,雷琦增加实收资本 480.00 万元,雷高潮增加
实收资本 320.00 万元。

2012 年 8 月 13 日,佛山大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文号为“佛诚事验
字(2012)053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2 年 8 月 13 日止,有限公
司已收到本次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 800.00 万元,其中雷
琦以货币出资 480.00 万元,雷高潮以货币出资 320.00 万元;公司股东本次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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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连同第一期出资,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公司的实收资本为
人民币 1,000.00 万元,占登记注册资本总额的 100%。

2012 年 8 月 16 日,佛山市禅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炬申有限换发新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本次变更。

变更后,炬申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雷琦 600.00 600.00 60.00%

2 雷高潮 400.00 400.00 40.00%

合计 1,000.00 1,000.00 100.00%


(2)关于变更实收资本过程中公司股东将出资转出事宜

2012 年 8 月,雷琦、雷高潮分别将上述出资 480.00 万元、320.00 万元通过
网银转账方式转出。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工商局 2013 年 5 月 15 日作出的佛禅工商处字[2013]381、
229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述出资转出行为未导致公司中断经营,亦未损害
债权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不构成抽逃出资罪,决定根据当时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按最低处罚标准对雷琦、雷高潮分别予以罚款 24.00
万元、16.00 万元。雷琦、雷高潮已于当日向佛山市禅城区工商局祖庙分局缴纳
了罚款。

2013 年 3 月 20 日,广州市穗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文号为
“穗晟验字(2013)第 005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3 年 3 月 20
日止,有限公司已收到股东补缴的第 2 期出资人民币 800.00 万元,各股东均以
货币出资。

3、2015 年 11 月,第一次增资

2015 年 11 月 18 日,经股东会决议,同意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0.00 万
元增加至 2,000.00 万元,全部以货币形式认缴。其中雷琦认缴新增出资 600.00
万元,占新增注册资本 60%,雷高潮认缴新增出资 400.00 万元,占新增注册资


74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 40%。

2015 年 11 月 23 日,广州天河正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正鉴
验字[2015]第 0142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情况予以审验。截至 2015 年
11 月 16 日止,有限公司已收到雷琦与雷高潮共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1,000.00 万元,其中雷琦以货币出资 600.00 万元,雷高潮以货币出资 400.00 万
元。

2015 年 11 月 26 日,佛山市禅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炬申有限换发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 914406045847415061、注册资本为 2,000.00 万元的《营业执照》,
核准本次变更。

变更后,炬申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雷琦 1,200.00 1,200.00 60.00%

2 雷高潮 800.00 800.00 40.00%

合计 2,000.00 2,000.00 100.00%


4、2016 年 3 月,第二次增资

2016 年 3 月 16 日,经股东会决议,同意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 2,000.00 万元
增加至 4,500.00 万元,全部以货币形式认缴。其中雷琦认缴新增出资 1,500.00
万元,占新增注册资本的 60%,雷高潮认缴新增出资 1,000.00 万,占新增注册资
本的 40%。

2016 年 3 月 18 日,大华所湖南分所出具“大华验字[2016]170003 号”《验
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6 年 3 月 17 日,有限公司已收到雷琦、雷高潮缴纳
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2,500.00 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16 年 3 月 23 日,佛山市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炬申有限换发注册资本
为 4,500.00 万元的《营业执照》,核准本次变更。

变更后,炬申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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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雷琦 2,700.00 2,700.00 60.00%

2 雷高潮 1,800.00 1,800.00 40.00%

合计 4,500.00 4,500.00 100.00%


5、2016 年 7 月,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2016 年 5 月 30 日,炬申有限召开股东会,一致同意以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 5 月 30 日,大华所
出具了大华审字[2016]006157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炬申有
限经审计后的净资产值为人民币 46,969,727.53 元;2016 年 6 月 10 日,广州市泰
至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泰至评字[2016]第 0007 号”《评估报告》,以 2016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炬申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为 4,805.67 万元。

2016 年 6 月 18 日,股份公司(筹备)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以炬申有限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经审计净资产值人民币 46,969,727.53 元,扣除专项储备 140,742.31 元后
按 1:0.9609 比例折合股本 45,000,000 股,余额人民币 1,828,985.22 元计入资本公
积。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关于制
定<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等 21 项议案。

2016 年 6 月 18 日,大华所出具“大华验字[2016]000277 号”《验资报告》,
对炬申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2016 年 7 月 1 日,炬申股份在广东省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整体变更
的工商登记手续,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6045847415061、注册资本为
4,500.00 万元的《营业执照》。

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及其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雷琦 2,700.00 60.00%

2 雷高潮 1,800.00 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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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合计 4,500.00 100.00%


6、2016 年 11 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2016 年 6 月 18 日,股份公司(筹备)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议案》,同
意公司向股转系统申请股份挂牌并公开转让。

2016 年 7 月 28 日,炬申股份向股转系统提交申请挂牌文件并获受理(受理
通知书编号:GP2016070250)。

2016 年 10 月 27 日,股转公司出具《关于同意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编号股转系统函[2016]7753 号),
同意炬申股份股票挂牌并公开转让。

2016 年 11 月 15 日,炬申股份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7、2017 年 7 月,第三次增资

(1)定价依据、增资价格、增资数量及资金用途

根据大华所出具的“大华审字[2016]006157 号”《审计报告》,截止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归属公司股东净资产为 4,823.04 万元,每股净资产为 1.07 元;
根据公司 2016 年末审财务报表,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归属挂牌公司股东
净资产为 5,219.38 万元,每股净资产为 1.16 元,归属挂牌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495.07 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 0.128 元,以该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为基础,经股
份公司与发行对象充分沟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成长性及每股净资产、
每股收益、市净率、市盈率等多种因素,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35 元/股,雷琦
认购数量为 900.00 万股,雷高潮认购数量为 600.00 万股。

本次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向全资子公司炬申仓储增资以用于子公司二期工
程建设、向全资子公司石河子炬申实缴出资、偿还公司经营性借款和经营性应付
款。

(2)本次增资履行的程序

2017 年 4 月 13 日,股份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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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关于<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新
增股本不超过 1,500.00 万股,每股价格为 1.35 元。本次发行股本由雷琦认购
900.00 万股,雷高潮认购 600.00 万股,两名股东需以货币形式向公司支付 2,025.00
万元,其中 1,500.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525.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7 年 5 月 26 日,大华所出具“大华验字[2017]000287 号”《验资报告》,
经审验,截至 2017 年 4 月 24 日止,炬申股份已收到雷琦、雷高潮以货币资金形
式缴纳的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2,025.00 万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1,500.00
万元,其余 525.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7 年 7 月 31 日,公司在广东省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本次增资的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注册资本为 6,000.00 万元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炬申股份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雷琦 3,600.00 60.00%

2 雷高潮 2,400.00 40.00%

合计 6,000.00 100.00%


8、2018 年 5 月,第一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8 年 4 月 10 日,炬申股份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一致同意以公司
现有总股本 6,000.00 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39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1.10 股,共计转增 660.00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6,000.00 万元人民
币增至 6,660.00 万元人民币,转增后各股东所持股权比例不变。

2018 年 5 月 3 日,公司在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取得注册资本为 6,660.00 万元的《营业执照》。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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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雷琦 3,996.00 60.00%

2 雷高潮 2,664.00 40.00%

合计 6,660.00 100.00%


9、2018 年 8 月,第四次增资

(1)定价依据、增资价格、增资数量及资金用途

根据大华所出具的“大华审字[2018]00218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归属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92,055,039.27 元,每
股净资产为 1.53 元,2017 年度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9,330,524.93 元,
基本每股收益为 0.35 元,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每
股收益、市净率、市盈率等多种因素,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5 元/股,宁波保润
(有限合伙)认购数量为 400.00 万股,宁波海益(有限合伙)认购数量为 200.00
万股。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预付账款及向全资子公司三水炬申实缴出资。

(2)本次增资履行的程序

2018 年 5 月 18 日,股份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一致同意公
司新增股本 600.00 万股,每股价格为 5 元。

2018 年 6 月 3 日,炬申股份与宁波保润(有限合伙)、宁波海益(有限合
伙)分别签署《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协议确定本次发
行由宁波保润(有限合伙)认购股本不超过 400.00 万股,宁波海益(有限合伙)
认购股本不超过 200.00 万股,认购价格均为 5 元/股。

2018 年 7 月 18 日,大华所出具“大华验字[2018]000353 号”《验资报告》,
经审验,截至 2018 年 6 月 13 日止,公司已收到本次认购对象缴纳的募集资金合
计人民币 3,000.00 万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600.00 万元,其余 2,400.00 万
元抵减发行费用后计入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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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8 年 8 月 24 日,公司在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取得注册资本为 7,260.00 万元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雷琦 3,996.00 55.04%

2 雷高潮 2,664.00 36.69%

3 宁波保润(有限合伙) 400.00 5.51%

4 宁波海益(有限合伙) 200.00 2.75%

合计 7,260.00 100.00%


10、2019 年 12 月,第二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9 年 11 月 15 日,炬申股份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 2019 年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一致同意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260.00 万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25
元,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30 股,共计转增 2,395.80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7,260.00 万元人民币增至
9,655.80 万元人民币,转增后各股东所持股权比例不变。

2019 年 12 月 20 日,天健所出具“天健验[2019]7-114 号”《验资报告》,
经审验,截至 2019 年 12 月 19 日止,公司已将资本公积 2,395.80 万元转增实收
资本。

2019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在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取得注册资本为 9,655.80 万元的《营业执照》。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雷琦 5,314.68 55.04%

2 雷高潮 3,543.12 36.69%

3 宁波保润(有限合伙) 532.00 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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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 宁波海益(有限合伙) 266.00 2.75%

合计 9,655.80 100.00%


11、股份公司挂牌转让情况

挂牌期间,股份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发生多次转让情况,基本情况如下:

交易数量 交易价格
序号 时间 出让方 受让方 交易方式
(万股) (元/股)

1 2019.12.19 雷琦 何春娟 0.10 7.20 竞价交易

盘后协议转让
佛山鑫隆(有
2 2019.12.20 雷琦 100.00 5.00 (特定事项协
限合伙)
议转让)

佛山盛茂(有
3 2019.12.24 雷琦 100.00 5.00 盘后协议转让
限合伙)

宁波海益(有
4 2019.12.26 雷高潮 67.50 7.00 盘后协议转让
限合伙)

宁波海益(有
5 2019.12.31 雷高潮 232.50 7.00 盘后协议转让
限合伙)

6 2019.12.31 何春娟 张春颖 0.10 14.01 竞价交易

7 2020.5.19 张春颖 雷高潮 0.10 28.00 竞价交易


(1)何春娟通过股转系统竞价交易的方式买入 0.10 万股股份

2019 年 12 月 19 日,何春娟通过股转系统竞价交易的方式买入 0.10 万股炬
申股份股权,交易价格由卖方申报定价确定。

(2)佛山鑫隆(有限合伙)、佛山盛茂(有限合伙)通过盘后协议转让的
方式分别受让 100 万股股份

2019 年 12 月 20 日,佛山鑫隆(有限合伙)通过盘后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
雷琦 100 万股炬申股份股权;2019 年 12 月 24 日,佛山盛茂(有限合伙)通过
盘后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雷琦 100 万股炬申股份股权。两次转让系炬申股份以佛
山鑫隆(有限合伙)、佛山盛茂(有限合伙)为员工持股平台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1)转让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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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转让的价格为 5 元/股,该股权转让价格系发行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在参考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4 日出具的
《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评报字[2019]第 A0818 号)后,与股权激励对象沟通协
商确定,该等价格确定已履行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内部程序,定价公允。

2)转让履行的程序

2019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激励对象分别通过受让佛山鑫隆(有限
合伙)、佛山盛茂(有限合伙)的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 300 万股。

2019 年 12 月 20 日,佛山鑫隆(有限合伙)通过股转系统以特定事项协议
转让的方式受让雷琦持有的炬申股份流通股股份 100 万股,转让价格为 5 元/股;
2019 年 12 月 24 日佛山盛茂(有限合伙)通过股转系统以盘后协议转让的方式
受让雷琦持有的炬申股份流通股股份 100 万股,转让价格为 5 元/股。

(3)宁波海益(有限合伙)通过盘后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雷高潮合计 300
万股股份

2019 年 12 月 26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雷高潮分两次通过盘后协议转让
的方式转让合计 300 万股炬申股份股权,受让方为宁波海益(有限合伙)。

宁波海益(有限合伙)并非发行人新增股东,上述股权转让系发行人原股东
间内部转让。

2018 年 5 月,为支付预付款、向子公司三水炬申实缴出资以完成土地使用
权购买,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实施股票发行,宁波海益(有限合伙)认购其中 200
万股,成为公司股东。宁波海益(有限合伙)的加入,有助于发行人改善股权结
构、提升资金实力及增强运营能力,为发行人的良性、健康发展及双方的合作奠
定了坚实的基础。

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持续扩张、盈利能力不断增强,体现出良好的市场前景
和发展潜力,宁波海益(有限合伙)对发行人的发展态势持积极态度,表现出较
强的增持意愿,拟通过股份增持的方式进一步加深与发行人的关系。经过双方充
分协商,宁波海益(有限合伙)以受让原股东股权的方式增持发行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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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系转让方雷高潮在参考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
价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4 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评报字[2019]第
A0818 号)后,与受让方宁波海益(有限合伙)沟通协商确定,定价公允。

(4)张春颖通过股转系统竞价交易的方式买入 0.10 万股股份

2019 年 12 月 31 日,张春颖通过股转系统竞价交易的方式买入 0.10 万股炬
申股份股权,交易价格由卖方申报定价确定。

(5)雷高潮通过股转系统竞价交易的方式买入 0.10 万股股份

2020 年 5 月 19 日,雷高潮通过股转系统竞价交易的方式买入 0.10 万股炬申
股份股权,交易价格由卖方申报定价确定。

上述股份转让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雷琦 5,114.58 52.97%

2 雷高潮 3,243.22 33.59%

3 宁波海益(有限合伙) 566.00 5.86%

4 宁波保润(有限合伙) 532.00 5.51%

5 佛山鑫隆(有限合伙) 100.00 1.04%

6 佛山盛茂(有限合伙) 100.00 1.04%

合计 9,655.80 100.00%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股权结构未再次发生变化。

12、股份公司暂停转让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向证监会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的
申请,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获证监会正式受理,并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领取了《中
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接收凭证》及《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实施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指南》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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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6 月 22 日开市起正式停牌。停牌期间,公
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二)发行人历次自然人股东出资情况

发行人自2011年设立以来,历次资金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事项 出资人 出资金额 出资方式 验资报告


炬申有限设立(注 雷琦 120 货币 《验资报告》(佛
1 2011.11 册 资 本 1,000 万 金 验 字
元) 雷高潮 80 货币 [2011]110059号)

炬申有限实收资 雷琦 480 货币
《验资报告》(穗
本变更(实收资本
2 2012.8 晟验字(2013)第
由 200 万 元 增 至 雷高潮 320 货币 005号)
1,000 万元)

炬申有限第一次 雷琦 600 货币
《验资报告》(正
增资(注册资本由
3 2015.11 鉴 验 字 [2015] 第
1,000 万 元 增 至 雷高潮 400 货币 0142号)
2,000 万元)

炬申有限第二次 雷琦 1,500 货币
《验资报告》(大
增资(注册资本由
4 2016.3 华 验 字
2,000 万 元 增 至 雷高潮 1,000 货币 [2016]170003号)
4,500万元)

第一次发行(注册 雷琦 1,215 货币 《验资报告》(大
5 2017.7 资 本 由 4,500万 元 华 验 字
增至6,000万元) 雷高潮 810 货币 [2017]000287号)


雷琦、雷高潮的历次现金出资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股份代持行为。
对于自有资金,由于雷琦、雷高潮从事商业活动多年,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对
于自筹资金,雷琦及雷高潮均已归还出借人,同时,公司的利润分配较为稳定,
雷琦、雷高潮的资金来源较为充足,偿债能力较强,不存在无法归还借款的情况,
也不存在其他法律纠纷及潜在纠纷。

(三)历次股权转让、转增以及整体变更等履行纳税事项

1、关于历次股权转让的涉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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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成立以来历次股权转让及履行纳税事项如下:

单位:万股、元/股

序号 时间 转让方 受让方 股份数量 交易价格 交易方式

1 2019.12.19 雷琦 何春娟 0.10 7.20 竞价交易

佛山鑫隆(有 特定事项协议
2 2019.12.20 雷琦 100.00 5.00
限合伙) 转让

佛山盛茂(有
3 2019.12.24 雷琦 100.00 5.00 盘后协议转让
限合伙)

4 2019.12.26 雷高潮 宁波海益 67.50 7.00 盘后协议转让

5 2019.12.31 雷高潮 宁波海益 232.50 7.00 盘后协议转让

6 2019.12.31 何春娟 张春颖 0.10 14.01 竞价交易

7 2020.5.19 张春颖 雷高潮 0.10 28.00 竞价交易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37号)的
规定: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
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原始股包括个人在新三板挂牌公司挂牌前
取得的股票,以及在该公司挂牌前和挂牌后由上述股票孳生的送、转股。自2019
年9月1日(含)起,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的个人所得税,以股票托管
的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由股票托管的证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管理。对于股东雷琦就上述1、2、3项股权转让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
适用20%的比例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股东雷高潮就上述4、5项股权转让所得,
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发行人股东
雷琦、雷高潮提供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原《税收完税证明》),前述个人所
得税已缴纳完毕。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37号)的
规定:自2018年11月1日(含)起,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
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第6、7项股权转让,因转让方何春娟、张春颖
所转让的股份为非原始股,因此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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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关于历次转增的涉税事项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历次转增的涉税事项如下:

序号 时间 项目 转增内容 时任股东

炬申有限整体 将未分配利润173.82万元、盈余公
1 2016.7 雷琦、雷高潮
变更 积金9.07万元,转入资本公积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
转增1.10股,其中以股票溢价发行
第一次资本公
2 2018.5 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 雷琦、雷高潮
积金转增股本
0.875股,以其他资本公积金每10
股转增0.225股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 雷琦、雷高潮、
第二次资本公 转增3.30股,此次资本公积金转增 宁波保润(有限
3 2019.12
积金转增股本 股本均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 合伙)、宁波海
资本公积金进行转股 益(有限合伙)


(1)关于炬申有限整体变更

发行人整体变更过程中,整体变更前后注册资本未发生变化,也不存在资本
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情形,因此不涉及纳税义务。

(2)关于第一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关于股票溢价发行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国税发[2010]54号)的规定:对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
其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依据现行政
策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股票溢价发行产生的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时不应征收
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10]79号):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
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

2)关于非股票溢价发行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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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0号)规定:上市公司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的企业转增股本(不含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按
现行有关股息红利差别化政策执行。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
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规定:一、持股期限超
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
所得税。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
策,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就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
得税政策调整有关问题答记者问:此次发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
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
策,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即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政策同步调整,对个人
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1个月以内和
1个月至1年的,税负维持原政策不变,仍为20%和10%。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48
号)的规定:对截至股权登记日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且尚未转让的,税款
分两步代扣代缴:第一步,挂牌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统一暂按25%计入应纳税
所得额,计算并代扣税款。第二步,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
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票托管机
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
5个工作日内划付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
务机关申报缴纳。

因此,报告期内对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超过1年的,股票非溢价
转增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股票非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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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转增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挂牌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转让时
根据持股时间计算并扣缴。

截至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之股权登记日,发行人自然人股东的持股数
量、持股时间及应缴的个人所得税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 持股时间 应缴个人所得税

2,700.00 1年以上 暂免征收
1 雷琦 暂不扣缴,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900.00 1个月以上1年以内
根据持股时间计算并扣缴

1,800.00 1年以上 暂免征收
2 雷高潮 暂不扣缴,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600.00 1个月以上1年以内
根据持股时间计算并扣缴


综上所述,在第一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时,雷琦、雷高潮以股票溢价发行
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无须缴纳税款,雷琦、雷高潮自炬申股份在股转系
统挂牌至转股日,持股超过1年的股份,满足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以非
股票溢价发行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无须缴纳税款。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
上至1年(含1年)的股份,股票非溢价转增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转让时根据持股时间计算并扣缴。

(3)关于第二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前述规定,股票溢价发行产生的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不征收个人所得
税与企业所得税。

综上所述,在第二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时,雷琦、雷高潮、宁波保润(有
限合伙)、宁波海益(有限合伙)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

(四)发行人历次出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及收到相关处罚的情况

发行人历次出资涉及违法违规及处罚情况如下:

2012年8月2日,炬申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炬申有限增加实收资本,由
原来的200万元增加到1,000万元;其中,雷琦增加实收资本480万元,雷高潮增
加实收资本320万元,均于2012年8月13日之前缴足。同日,炬申有限根据上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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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会决议相应修订了炬申有限章程。在缴纳前述出资后,2012年8月,雷琦、雷
高潮分别将上述出资480万元、320万元通过网银转账方式转出。

对于上述出资转出行为,根据佛山市禅城区工商局2013年5月15日作出的佛
禅工商处字[2013]381、22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述出资转出行为“未因此
导致企业公司中断经营,亦也未损害债权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不构
成抽逃出资罪。”因此,佛山市禅城区工商局决定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法》按
最低处罚标准对雷琦、雷高潮分别予以罚款24万元、16万元的处罚。雷琦、雷高
潮已于当日向佛山市禅城区工商局祖庙分局缴纳了罚款。

2013年3月20日,广州市穗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文号为“穗
晟验字(2013)第005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3年3月20日止,有限
公司已收到股东补缴的第2期出资人民币800.0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雷琦、雷高潮的前述行为未造成发行人经营管理
中断,未损害债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雷琦、雷高潮在收到《行政
处罚决定书》后,已积极缴纳罚款,全面履行补缴出资义务,并向佛山市工商局
提交了补充验资报告,公司注册资本已补充足额缴纳完毕。雷琦、雷高潮后续未
再因类似事件而遭受处罚,且上述处罚行为距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较为久远。
因此,雷琦、雷高潮历史上将出资转出行为未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股东历次出资合法合规,未受到相关处罚。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发行人及其前身炬申有限自成立以来历次验资情况如下:

验资日期 验资目的 实缴注册资本 出资方式 验资机构 验资报告

佛山市金安 佛金验字
2011 年 11 月 设立验资 200.00 万元 现金
达会计师事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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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所(特殊普 110059 号
通合伙)

佛山大诚会 佛诚事验字
变更实收
2012 年 8 月 1,000.00 万元 现金 计师事务所 (2012)053
资本
有限公司 号

广州市穗晟
穗晟验字
补缴实收 会计师事务
2013 年 3 月 1,000.00 万元 现金 (2013)第
资本 所(特殊普通
005 号
合伙)

广州天河正 正鉴验字
2015 年 11 月 增资 2,000.00 万元 现金 鉴会计师事 [2015]第
务所 0142 号

大华会计师 大华验字
2016 年 3 月 增资 4,500.00 万元 现金 事务所(特殊 [2016]第
普通合伙) 170003 号

大华会计师 大华验字
股份公司
2016 年 6 月 4,500.00 万元 净资产折股 事务所(特殊 [2016]第
设立
普通合伙) 000277 号

大华会计师 大华验字
2017 年 5 月 增资 6,000.00 万元 现金 事务所(特殊 [2017]第
普通合伙) 000287 号

大华会计师 大华验字
2018 年 7 月 增资 7,260.00 万元 现金 事务所(特殊 [2018]第
普通合伙) 000353 号

天健会计师 天健验
资本公积转
2019 年 12 月 增资 9,655.80 万元 事务所(特殊 [2019]7-114
增股本
普通合伙) 号


五、发行人股权结构及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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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三)发行人内部组织机构职能及运行情况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
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公司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
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下设风控审计部;总经理负责执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及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公司目前下设 8 个一级部门,各部门运行状况良好,其主要职能如下:

部门 部门职能

负责制定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对公司各内部机构及各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估;负责制定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风控审计部
及编制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完成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检查及内部审
计有关事项,重点关注可能存在的舞弊现象。

人资行政中心 负责建立并完善匹配公司发展的人力资源战略规划;负责公司招聘、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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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离职管理;负责协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立、完善、执行公司绩效
薪资、福利制度;负责员工培训、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公司各个
部门的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管理工作等。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查等相关管理制度;负责编制公
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及定期财务报表;负责公司业务资金、日常
财务中心
营运资金的统筹及管理;定期进行财务经营分析,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
财务、资金保障等专业支持;负责公司税务核算及纳税申报。

负责维护公司与现有客户的关系并进行客户回访;负责开发各业务地区
营销中心 的潜在客户;负责客户报价、订单管理;负责收集市场信息,为公司业
务开展提供市场引导及信息支持。

负责公司运输管理系统、仓储管理系统、财务系统等内部业务与管理系
信息科技中心 统的开发及维护;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现状及战略规划进行软件开发、技
术研发工作;为公司业务运行提供信息技术支持。

负责货物入库、在库、出库的营运及管理,包括入库最优方案设计及掏
仓储管理事业部 箱卸货调度、在库货物监控管理及期货交割与标准仓单制作管理、货权
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出库指令接受核验及装卸作业调度。

负责公司自营运输业务的承接、营运及管理,包括客户合同签订及订单
运输管理事业部 承接、最优运输路线设计、运输车辆调度、在途货物跟踪及保护、到达
货物的交接及核对。

负责公司多式联运业务的承接、营运及管理,包括客户合同签订及订单
承接、最优运输方案设计、运力调度及铁路、水路等运力采购、货物验
多式联运事业部 收及交接签收;负责公司代理运输业务的承接、营运及管理,包括客户
合同签订及订单承接、公路运力采购、在途货物的跟踪监督及保护、到
达货物的交接及核对。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有 8 家全资控股子公司(炬申仓储、石
河子炬申、无锡炬申、昌吉炬申、三水炬申、乌鲁木齐炬申、钦州炬申和炬申智
运),无参股公司。

(一)广东炬申仓储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资本 6,2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2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丹灶物流中心金泰路 1 号办公楼首层 111、113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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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生产经营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丹灶物流中心金泰路 1 号办公楼首层 111、113 室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雷琦

股东构成 发行人持股 100%

普通货物仓储理货、堆存、货运代理、装卸、搬运;物业租赁。(依法须
经营范围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有色金属仓储及其增值服务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8,589.25 7,830.53 2,117.13
/2020 年度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天健所审计。

(二)石河子市炬申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 年 3 月 9 日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新疆石河子开发区东七路 63 小区 3 号

主要生产经营
新疆石河子开发区东七路 63 小区 3 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雷金林

股东构成 发行人持股 100%

经营范围 货物仓储(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除外);货运代理;装卸搬运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有色金属及相关货物仓储服务、货运代理、装卸搬运服务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679.97 2,446.21 807.27
/2020 年度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天健所审计。

(三)无锡市炬申仓储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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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3,3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无锡市惠山区天港路 2 号 209 室(西站物流园区)

主要生产经营
无锡市惠山区天港路 2 号 209 室(西站物流园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雷金林

股东构成 发行人持股 100%

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装卸搬运,货运代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有色金属仓储及其增值服务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338.92 1,001.44 608.82
/2020 年度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天健所审计。

(四)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炬申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8 年 1 月 11 日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00 万元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准东汽车城九洲物流园 9 号楼
注册地址
3-17 号

主要生产经营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准东汽车城九洲物流园 9 号楼
地址 3-17 号

法定代表人 雷金林

股东构成 发行人持股 100%

普通道路货物运输活动;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其他仓储业;集装箱
经营范围 道路运输活动;大型货物道路运输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有色金属及相关货物的运输服务(包括自营运输服务和多式联运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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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3,437.12 701.08 196.91
/2020 年度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天健所审计。

(五)佛山市三水炬申仓储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8 年 4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西岸码头侧 F2

主要生产经营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西岸码头侧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雷金林

股东构成 发行人持股 100%

普通货物仓储理货、堆存,装卸搬运服务,货运代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有色金属仓储及其增值服务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8,873.65 2,430.00 271.78
/2020 年度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天健所审计。

(六)乌鲁木齐炬申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9 年 5 月 15 日

注册资本 3,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00 万元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北站二路附 2 号(东一巷 226
注册地址
号有色物资公司办公楼一层 1-103)

主要生产经营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北站二路附 2 号(东一巷 226
地址 号有色物资公司办公楼一层 1-103)

法定代表人 秦强

股东构成 发行人持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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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物流服务;货运代理;普通道路货物运输、
经营范围 集装箱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主营业务 有色金属及相关货物仓储服务、货运代理、装卸搬运服务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942.36 1,925.56 -43.64
/2020 年度

注:以上数据经天健所审计。

(七)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炬申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0 年 4 月 9 日

注册资本 3,77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770.00 万元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保税港区八大街 1 号北部湾国际
注册地址
门户港航运服务中心 1 楼 103 室

主要生产经营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二号路东面、中石油库区南面、东海路西面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梅钦淏

股东构成 发行人持股 100%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报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
经营范围 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

主营业务 有色金属及相关货物运输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3,809.16 3,630.22 -141.63
/2020 年度

注:以上数据经天健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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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广西炬申智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0 年 12 月 18 日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保税港区八大街 1 号北部湾国际
注册地址
门户港航运服务中心 1 楼 103 室

主要生产经营
尚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雷水平

股东构成 发行人持股 100%

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水路普通
货物运输;国际道路货物运输;报关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物联网
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软件著作权转让;信息技术咨询
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经营范围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
项目);装卸搬运;无船承运业务;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代理;广
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尚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 -
/2020 年度




七、发行人的发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发起人的基本情况

1、雷琦的基本情况

雷 琦先生:1977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身份证号码为 42098219770821****,住所为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北湖一
路 9 号尚观御园****。雷琦先生之简历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
术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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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雷高潮的基本情况

雷高潮先生:1955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
身份证号码为 42098219551113****,住所为湖北省安陆市府城办事处****。1975
年 8 月至 1985 年 12 月,于安陆县棠棣乡中学任教师;1986 年 1 月至 1989 年 10
月,于安陆县木梓乡砖瓦厂任厂长;1989 年 11 月至 2011 年 5 月,从事个体经
商;2011 年 5 月至 2016 年 1 月,于佛山市南海海纳物流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
经理;2011 年 11 月至 2016 年 6 月,于炬申有限担任监事;2016 年 7 月至 2017
年 11 月,于炬申股份任董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雷高潮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为 3,243.22 万股,所
占比例为 33.59%。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次发行前,雷琦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5,114.58 万股,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数量为 39.00 万股,合计 5,153.58 万股,所占比例为 53.37%,系公司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

雷琦之简历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
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一)
董事会成员”。

2、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依据

本次发行前,雷琦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153.58 万
股,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比例为 53.37%;由于雷琦为员工持股平台佛山鑫隆(有
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其可实际支配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5,214.58
万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54.00%。

自公司设立以来,雷琦一直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或董事长兼总经理职
务,全面负责发行人的管理和运营。

根据中国证监会《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规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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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控制人是拥有公司控制权的主体。在确定公司控制权归属时,应当本着实事求
是的原则,尊重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发行人自身的认定为主,由发行人股东予以
确认。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应通过对公司章程、协议或其他安排以及发行人股
东大会(股东出席会议情况、表决过程、审议结果、董事提名和任命等)、董事
会(重大决策的提议和表决过程等)、监事会及发行人经营管理的实际运作情况
的核查对实际控制人认定发表明确意见。”、“法定或约定形成的一致行动关系
并不必然导致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情况,发行人及中介机构不应为扩大履
行实际控制人义务的主体范围或满足发行条件而作出违背事实的认定。”、“实
际控制人的配偶、直系亲属,如其持有公司股份达到 5%以上或者虽未超过 5%
但是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在公司经营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保荐机构、
发行人律师应说明上述主体是否为共同实际控制人。”

根据上述规定,并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报告期内,雷高潮未担任发行人的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且公司的日常经营及管理均由雷琦全面负责,雷高
潮未实际参与,不符合应认定为实际控制人的情形。因此,未将其父子认定为共
同实际控制人具备合理性,与公司控制权归属的实际情况一致。

根据雷琦持有或实际控制公司表决权的股权比例,其所持股份享有的表决权
足以对发行人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结合其在发行人公司经营管理中的职责,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雷琦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现有股东及机构投资者股东情况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现有股东及机构投资者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雷琦 5,114.58 52.97%

雷高潮 3,243.22 33.59%

宁波海益(有限合伙) 566.00 5.86%

宁波保润(有限合伙) 532.00 5.51%

合计 9,455.80 97.93%


1、雷琦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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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琦之简历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
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一)
董事会成员”。

2、雷高潮的基本情况

雷高潮之简历请详见本节之“七、发行人的发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的情况”之“(一)发起人的基本情况”。

3、宁波海益(有限合伙)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宁波海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份额(万股) 566.00

持股比例 5.8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1MA2AGTKJ98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聚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潘星海)

成立时间 2018 年 1 月 12 日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进港路 406 号 2 号楼 3132-1 室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
经营范围 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已备案,备案编号:SCM020;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34576


(1)出资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宁波海益(有限合伙)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上海聚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 0.03% 普通合伙人

2 李海茵 1,550.00 49.98% 有限合伙人

3 陈郁明 1,550.00 49.98% 有限合伙人

合计 3,101.00 100.00% -


宁波海益(有限合伙)各合伙人均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认购发行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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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其持有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行使权力,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雷琦
及股东雷高潮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委托持股情形。

(2)财务情况

宁波海益(有限合伙)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项目 2020 年度/2020.12.31

总资产 3,102.07

净资产 3,095.47

营业收入 0.20

投资收益 0.00

净利润 -1.91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聚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聚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4MA1GT1TN7D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市嘉定区鹤旋路 58 弄 18 号 1315 室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股权结构 上海对对配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持股 80 %,池凤兰持股 20%

成立时间 2015 年 11 月 18 日

营业期限 2015 年 11 月 18 日至 2045 年 11 月 17 日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经营范围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上海对对配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由自然人何郑雄持股 60%,自然人池凤兰持股 40%。

(4)最近一次受让股权的背景及定价依据

1)宁波海益(有限合伙)最近一次受让股权的背景情况

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扩大、盈利能力增强,以及发行人制定的资本市场计划,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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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益(有限合伙)愿意通过股份增持的方式进一步加深与发行人的关系。经
宁波海益(有限合伙)与雷高潮沟通协商,雷高潮同意于 2019 年 12 月以协议转
让方式将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转让给宁波海益(有限合伙)。该次股权转让系发行
人原股东间内部转让。

2)宁波海益(有限合伙)最近一次受让股权的定价依据

上述股份转让价格为 7 元/股,系在参考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
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4 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评报字[2019]第
A0818 号)上,并根据转让时的公司股票价格情况,由交易双方沟通协商确定,
定价公允。

3)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特殊利益安排、回购承诺等

宁波海益(有限合伙)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雷琦及股东雷高潮不
存在特殊利益安排、回购承诺等。

4、宁波保润(有限合伙)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宁波保润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份额(万股) 532.00

持股比例 5.5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1MA2AGTLC8L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聚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潘星海)

成立时间 2018 年 1 月 12 日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进港路 406 号 2 号楼 3132-2 室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
经营范围 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已备案,备案编号:SCM019;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34576


(1)宁波保润(有限合伙)出资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宁波保润(有限合伙)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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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伙人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上海聚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 0.05% 普通合伙人

2 涂克银 600.00 29.99% 有限合伙人

3 岳美珍 520.00 25.99% 有限合伙人

4 王晓琴 330.00 16.49% 有限合伙人

5 王怡 200.00 10.00% 有限合伙人

6 何冠麟 150.00 7.50% 有限合伙人

7 彭艳玲 100.00 5.00% 有限合伙人

8 伍建勇 100.00 5.00% 有限合伙人

合计 2,001.00 100.00% -


(2)宁波保润(有限合伙)财务情况

宁波保润(有限合伙)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项目 2020 年度/2020.12.31

总资产 2,000.53

净资产 1,996.88

营业收入 0.41

投资收益 0.00

净利润 -2.75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宁波保润(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聚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
本情况

宁波保润(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聚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详见本节“七、发行人的发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之“(三)持
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现有股东及机构投资者股东情况”。

(4)最近一次受让股权的背景及定价依据

1)宁波保润(有限合伙)最近一次受让股权的背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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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请新三板挂牌上市后,发行人业务规模持续扩张,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和发展潜力,为了满足资金需求,发行人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票发行方案》,同意股票发行拟不超过 600 万股,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0 万元,发行价格为 5 元/股。

2018 年 6 月 3 日,宁波保润(有限合伙)与公司签署《广东炬申物流股份
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约定认购 400 万股,认购对价为 2,000.00 万元,每
股定价 5 元。2018 年 8 月 15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
具《股份登记确认书》(107000011624),完成公司新增股份登记。

2)宁波保润(有限合伙)最近一次受让股权的定价依据

根据大华所出具的“大华审字[2018]00218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归属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92,055,039.27 元,每
股净资产为 1.53 元,2017 年度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9,330,524.93 元,
基本每股收益为 0.35 元,在综合考虑了发行人所处行业、成长性、每股净资产、
每股收益、市净率、市盈率等多种因素,确定发行价格为 5 元/股。

3)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特殊利益安排、回购承诺等

宁波保润(有限合伙)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雷琦及股东雷高潮不
存在特殊利益安排、回购承诺等。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除发行人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雷
琦控制下的其他企业为佛山鑫隆(有限合伙),佛山鑫隆(有限合伙)的具体情
况详见本节“八、发行人股本情况”之“(六)首次申报前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
的持股数量及相关情况”。

(五)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质押或其他有争议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
押和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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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9,655.80 万股,本次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224.2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3%,不涉及公开发售老股。本次发行前后
公司各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股份数 股份数
比例 比例
(万股) (万股)

雷琦 5,114.58 52.97% 5,114.58 39.71%

雷高潮 3,243.22 33.59% 3,243.22 25.18%

宁波海益(有限合伙) 566.00 5.86% 566.00 4.39%

宁波保润(有限合伙) 532.00 5.51% 532.00 4.13%

佛山鑫隆(有限合伙) 100.00 1.04% 100.00 0.78%

佛山盛茂(有限合伙) 100.00 1.04% 100.00 0.78%

社会公众股 - - 3,224.20 25.03%

合计 9,655.80 100.00% 12,880.00 100.00%


(二)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编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比例

1 雷琦 5,114.58 52.97%

2 雷高潮 3,243.22 33.59%

3 宁波海益(有限合伙) 566.00 5.86%

4 宁波保润(有限合伙) 532.00 5.51%

5 佛山鑫隆(有限合伙) 100.00 1.04%

6 佛山盛茂(有限合伙) 100.00 1.04%

合计 9,655.8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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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的任职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股权结构中自然人股东直接或间接持股数量及比例及在
公司担任职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在公司任职情况

1 雷琦 5,153.58 53.37% 董事长、总经理

2 雷高潮 3,243.22 33.59% -

合计 8,357.80 86.56% -


(四)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

(五)股东中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发行人股东中,不存在战略投资者。

(六)首次申报前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的持股数量及相关情况

公司最近一年新增股东分别为员工持股平台佛山鑫隆(有限合伙)和佛山盛
茂(有限合伙),其持股比例分别为 1.04%、1.04%。

新增员工持股平台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有人类别 持有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佛山鑫隆(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0.00 1.04%

2 佛山盛茂(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0.00 1.04%

合计 200.00 2.08%


1、佛山鑫隆(有限合伙)

佛山鑫隆(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暨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公司股份 100.00
万股,持股比例为 1.04%。佛山鑫隆(有限合伙)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 佛山市鑫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0MA543EJK9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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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大道 17 号-A 之 6 号

出资额(万元) 500.00

执行事务合伙人 雷琦

企业管理服务、社会经济信息咨询、商务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经营范围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时间 2019 年 11 月 21 日

合伙期限至 长期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佛山鑫隆(有限合伙)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
合伙人 入职时间 任职时间 所任职务
号 (万元) (%) 类型

普通合 董事长、总经
1 雷琦 195.00 39.00 2011 年 11 月 2011 年 11 月
伙人 理

有限合
2 雷金林 150.00 30.00 2012 年 2 月 2016 年 7 月 董事会秘书
伙人

有限合 职工代表监
3 刘舰 35.00 7.00 2019 年 5 月 2019 年 5 月
伙人 事

有限合 董事、营销中
4 陈彪 30.00 6.00 2011 年 11 月 2016 年 7 月
伙人 心副总监

有限合
5 孔洋 25.00 5.00 2018 年 4 月 2018 年 11 月 财务总监
伙人

董事、仓储管
有限合
6 陈升 20.00 4.00 2013 年 4 月 2016 年 7 月 理事业部副
伙人
经理

有限合
7 曾勇发 20.00 4.00 2016 年 9 月 2017 年 11 月 监事会主席
伙人

有限合 职工代表监
8 周小颖 15.00 3.00 2013 年 4 月 2016 年 7 月
伙人 事

有限合
9 夏飞群 10.00 2.00 2019 年 3 月 2019 年 12 月 副总经理
伙人

合计 500.00 100.0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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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雷琦于佛山鑫隆(有限合伙)任普通合伙人,故受让方佛山鑫隆(有限合
伙)为雷琦的一致行动人,且佛山鑫隆(有限合伙)各合伙人均为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该等情况外,各合伙人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出资,参与
发行人股权激励,依据其持有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行使权利,不存在接受他人委
托持股、或替其他人代持的情形。

佛山鑫隆(有限合伙)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
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佛山鑫隆(有限合伙)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项目 2020 年度/2020.12.31

总资产 506.40

净资产 495.83

营业收入 0.00

净利润 -3.53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佛山盛茂(有限合伙)

佛山盛茂(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暨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公司股份 100.00
万股,持股比例为 1.04%。佛山盛茂(有限合伙)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 佛山盛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0MA541BJ220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丹灶物流中心金泰路 1 号办公楼三层 308 室

出资额(万元) 500.00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俊斌

企业管理服务、社会经济信息咨询、商务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经营范围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时间 2019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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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期限至 长期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佛山盛茂(有限合伙)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 出资额 出资比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入职时间 任职时间 所任职务
号 (万元) 例(%)

无锡炬申副
1 李俊斌 50.00 10.00 普通合伙人 2019 年 1 月 2019 年 1 月
总经理

炬申股份营
2 武玮 128.50 25.70 有限合伙人 2011 年 11 月 2020 年 1 月
销中心总监

石河子炬申
3 张全民 35.00 7.00 有限合伙人 2017 年 4 月 2017 年 4 月
业务员

炬申股份营
4 苏盛举 30.00 6.00 有限合伙人 2014 年 11 月 2020 年 1 月 销中心业务
经理

石河子炬
申、昌吉炬
5 王志萍 30.00 6.00 有限合伙人 2019 年 11 月 2020 年 1 月 申、乌鲁木
齐炬申总经
理助理

炬申股份运
6 张立平 30.00 6.00 有限合伙人 2012 年 1 月 2012 年 11 月 输管理事业
部车队长

炬申股份调
7 雷高林 30.00 6.00 有限合伙人 2014 年 2 月 2014 年 2 月
度员

高级软件工
8 毕朝霞 25.00 5.00 有限合伙人 2019 年 12 月 2019 年 12 月
程师

炬申股份调
9 赵雷 25.00 5.00 有限合伙人 2013 年 10 月 2013 年 10 月
度员

石河子炬申
10 朱凤明 17.50 3.50 有限合伙人 2017 年 4 月 2017 年 4 月
内勤

炬申股份多
11 郑翔元 15.00 3.00 有限合伙人 2015 年 1 月 2020 年 6 月 式联运事业
部副经理

钦州炬申经
12 梅钦淏 14.00 2.80 有限合伙人 2014 年 11 月 2020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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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申股份会
13 黄颖娟 12.50 2.50 有限合伙人 2015 年 3 月 2020 年 3 月


乌鲁木齐炬
14 秦强 10.00 2.00 有限合伙人 2019 年 4 月 2020 年 1 月
申总经理

炬申股份货
15 陈子云 10.00 2.00 有限合伙人 2014 年 8 月 2014 年 8 月
车驾驶员

炬申仓储叉
16 李水金 10.00 2.00 有限合伙人 2014 年 10 月 2014 年 10 月
车驾驶员

石河子炬申
17 钟园 7.50 1.50 有限合伙人 2017 年 9 月 2017 年 9 月
内勤

炬申股份货
18 麦华强 7.50 1.50 有限合伙人 2015 年 7 月 2015 年 7 月
车驾驶员

炬申股份货
19 向丰久 5.00 1.00 有限合伙人 2015 年 5 月 2015 年 5 月
车驾驶员

石河子炬申
20 张健 5.00 1.00 有限合伙人 2017 年 8 月 2017 年 8 月
内勤

炬申仓储叉
21 邝福六 2.50 0.50 有限合伙人 2014 年 4 月 2014 年 4 月
车驾驶员

合计 500.00 100.00 - - - -

注:李俊斌、王志萍、毕朝霞属于发行人于 2019 年 12 月引入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
该等人员引入有利于加强公司经营管理、增加公司技术能力,进而提升发行人效益。

佛山盛茂(有限合伙)合伙人中,武玮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雷琦之配偶武静
之弟,雷高林系发行人股东雷高潮之弟。佛山盛茂(有限合伙)各合伙人以自有
资金或自筹资金出资,参与发行人股权激励,依据其持有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行
使权利,不存在委托持股、或替其他人代持的情形。

佛山盛茂(有限合伙)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
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佛山盛茂(有限合伙)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项目 2020 年度/2020.12.31

总资产 502.80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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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499.30

营业收入 0.00

净利润 -0.05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七)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情况如
下:

股份数
股东名称 比例 关联关系
(万股)

雷琦 5,114.58 52.97%
雷高潮、雷琦系父子关系
雷高潮 3,243.22 33.59%

宁波海益(有限合伙) 566.00 5.86% 宁波保润(有限合伙)、宁波海
益(有限合伙)系由执行事务合
伙人上海聚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保润(有限合伙) 532.00 5.51% 同一控制下的有限合伙企业,构
成一致行动关系

雷琦系佛山鑫隆(有限合伙)执
佛山鑫隆(有限合伙) 100.00 1.04% 行事务合伙人,且持有佛山鑫隆
39%的份额

雷金林 30.00 0.31% 雷高潮、雷金林系兄弟关系

武玮 25.70 0.27% 武玮系雷琦配偶的兄弟

雷高林 6.00 0.06% 雷高潮、雷高林系兄弟关系


(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
“重大事项提示”之“一、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和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九)公司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
情况

公司未发行过内部职工股,不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
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况。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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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发行人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以佛山鑫隆(有限合伙)、佛山盛茂(有限
合伙)为员工持股平台对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
事会认为有必要的员工实施了股权激励。股权激励的安排及执行情况如下:

2019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以 5 元/股的价格,对公司部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有必要的员工授予总计不超过 300.00
万股股份。同日,董事会发布《关于确定股权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确定通过
佛山鑫隆(有限合伙)对雷琦等 9 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股权激
励,通过佛山盛茂(有限合伙)对李俊斌等 21 名公司员工实行股权激励。佛山
鑫隆(有限合伙)、佛山盛茂(有限合伙)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节“八、发行人股
本情况”之“(六)首次申报前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的持股数量及相关情况”。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正在执行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技术人员及其他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

十、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含子公司)员工总数为 292 人,各报告期
末,公司员工人数的情况如下: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人数(人) 292 242 209


2、员工专业结构

专业 人数(人) 比例

管理人员 42 14.38%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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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 17 5.82%

销售人员 34 11.64%

技术人员 113 38.70%

业务支持人员 86 29.45%

合计 292 100.00%


3、员工受教育程度

学历 人数(人) 比例

研究生(硕士) 2 0.68%

本科 24 8.22%

专科 57 19.52%

专科以下 209 71.58%

合计 292 100.00%


4、员工年龄分布情况

年龄 人数(人) 比例

50 岁以上 38 13.01%

30-50 岁 182 67.47%

30 岁以下 57 19.52%

合计 292 100.00%


5、员工薪酬政策

为建立健全有竞争力的市场化薪酬体系,不断完善员工福利制度,吸纳和保
留优秀人才,提高员工积极性,实现公司价值和员工价值的共同提升,公司制定
了《薪酬管理制度》。根据《薪酬管理制度》,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岗位津贴、工龄工资等组成。公司人资行政中心负责对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
审核和监督,并负责公司的薪酬统计及审批;财务中心负责资金安排及薪酬发放。

6、各级别、各岗位员工收入水平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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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级别员工的收入水平、大致范围

2017 年至 2020 年 1-6 月,公司各级别员工的收入范围及平均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年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级别 收入范 平均薪 收入范 平均薪 收入范 平均薪 收入范 平均薪
围 酬 围 酬 围 酬 围 酬

高层管 22.14- 21.30- 23.59- 11.82-
29.41 36.13 34.51 17.57
理人员 36.16 47.43 41.58 26.05

中层管 9.15- 11.06- 10.58- 6.81-
18.74 20.27 18.19 13.65
理人员 25.92 29.52 28.11 17.18

基层管 7.52- 7.94- 6.38- 6.13-
14.76 9.71 10.48 9.11
理人员 29.89 13.13 15.08 11.10

普通员 2.59- 3.90- 3.03- 3.23-
10.31 10.67 8.48 8.10
工 21.76 23.82 15.49 11.75

注:1、仅计算当年全年领薪员工;
2、平均工资=全年领薪员工薪酬年度总额/全年领薪员工人数;
3、2020 年 1-6 月披露年化薪酬。

2017 年至 2020 年 1-6 月,公司各级别员工平均薪酬总体呈现上升趋势,且
各级别员工薪酬水平存在一定的差额,有利于公司在吸纳优秀人才的同时充分调
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2)各岗位员工的收入水平、大致范围

2017 年至 2020 年 1-6 月,公司各岗位员工的收入范围及平均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年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类别 收入范 平均薪 收入范 平均薪 收入范 平均薪 收入范 平均薪
围 酬 围 酬 围 酬 围 酬

管理人 3.26- 4.01- 3.03- 4.87-
12.28 13.04 12.01 8.66
员 36.16 47.43 38.36 17.18

财务人 4.18- 5.49- 4.53- 4.94-
8.88 9.40 6.12 7.16
员 22.14 21.30 8.12 11.82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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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人 2.59- 4.07- 4.61- 4.86-
13.87 16.41 11.97 10.75
员 34.05 45.02 41.58 26.05

技术人 6.49- 7.98- 8.33- 7.00-
12.91 13.00 10.74 9.65
员 21.76 23.82 15.49 11.75

业务支 3.57- 3.90- 3.77- 3.23-
8.74 8.57 7.58 6.20
持人员 15.46 15.94 15.61 9.96

注:1、仅计算当年全年领薪员工;
2、平均工资=全年领薪员工薪酬年度总额/全年领薪员工人数;
3、2020 年 1-6 月披露年化薪酬。

2017 年至 2020 年 1-6 月,公司各岗位的员工薪酬总体呈现上升趋势,销售
人员及技术人员的整体薪酬水平较其他岗位高,主要系公司重视业务开拓及业务
技术操作人才,有助于公司业务经营的开展和拓展。

(3)公司员工平均薪酬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对比情况

2017 年至 2020 年 1-6 月,本公司员工平均薪酬水平与当地平均薪酬水平对
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年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公司员工人均薪酬 11.52 11.94 9.71 9.08

佛山市城镇私营单位就
- 5.90 5.73 5.28
业人员平均薪酬

注:1、仅计算当年全年领薪员工;
2、平均工资=全年领薪员工薪酬年度总额/全年领薪员工人数;
3、2020 年 1-6 月披露年化薪酬;
4、佛山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来源于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2017 年佛山
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的通知》《关于公布 2018 年佛山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
均工资数据的通知》《关于公布 2019 年佛山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的通知》,
2020 年数据尚未披露。

2017 年至 2020 年 1-6 月,公司员工人均工资呈现逐年上涨的趋势,且均高
于佛山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能够充分地为公司吸纳和保留优秀
人才,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保持公司的业务竞争力。

7、公司未来薪酬制度及水平变化趋势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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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稳定经营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未来薪酬制度不会产生较大变化,仅根据现
行薪酬制度对薪酬水平进行部分调整。公司将基于自身业务发展情况,不定期根
据市场薪酬情况结合社会物价水平对部分岗位或整体薪酬水平进行综合评估并
进行适当的调整;同时,对于工作量和工作难度发生明显变化、工作性质变化、
对公司业务或发展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会对其进行评估并实时调薪,以匹配其工
作内容及工作成果。

(二)公司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情况

发行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性劳动政策的规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发行人参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建立了社会保险制度,按期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
险和失业保险;同时,发行人已建立了员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员工缴纳住房公
积金。

1、缴纳标准

报告期内,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公司为员工缴
纳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纳比例如下:


缴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主体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养老保险 - 8.00 13.00 8.00 13.00 8.00

医疗保险 3.50 1.50 3.50 注 1 1.50 4.00 1.50%

失业保险 - 0.20 0.32 注 2 0.20 0.50 0.20

1.00 - 1.00 - 0.50 -
注1
炬申 生育保险
股份
工伤保险 - - 1.00 - 0.50 -

12.00、 12.00、 12.00、 12.00、 12.00、 12.00、
公积金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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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 8.00 13.00 8.00 13.00 8.00

3.50 1.50 3.50 1.50 4.00 1.50
注1
医疗保险

- 0.20 0.32 0.20 0.50 0.20
注2
失业保险

炬申 生育保险 1.00 - 1.00 注 1 - 0.50 -
仓储
工伤保险 - - 0.25 - 0.50 -

12.00、 12.00、 12.00、 12.00、 12.00、 12.00、
公积金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养老保险 - 8.00 13.00 8.00 13.00 8.00

3.50 1.50 3.50 1.50 4.00 1.50
注1
医疗保险

三水 失业保险 - 0.20 0.50 0.20 0.50 0.20
炬申 生育保险 1.00 - 1.00 注 1 - 0.50 -

工伤保险 - - 0.28 注 2 - 0.40 -

公积金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 8.00 16.00 8.00 19.00 8.00
注3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7.00 2.00 7.00 2.00 7.00 2.00

无锡 失业保险 - 0.50 0.50 0.50 0.50 0.50
炬申 生育保险 0.80 - 0.80 - 0.80 -

工伤保险 - - 0.35 - 0.35 -

公积金 8.00 8.00 8.00 8.00 8.00 8.00

- 8.00 16.00 8.00 19.00 8.00
注4
养老保险

9.50 2.00 9.00 2.00 9.00 2.00
注5
医疗保险
石河 失业保险 - 0.50 0.50 0.50 0.50 0.50
子炬
申 生育保险 -注 5 - 0.50 - 0.50 -

工伤保险 - - 1.00 - 1.00 -

公积金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 8.00 16.00 8.00 19.00 8.00
注4
养老保险
昌吉
9.50 2.00 9.50 2.00 9.00 2.00
注5
医疗保险
炬申
失业保险 - 0.50 0.50 0.50 0.50 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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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0.50 -
注5
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 - - 0.88 - 1.00 -

公积金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养老保险 - 8.00 16.00 注 4 8.00 - -

医疗保险 9.00 2.00 9.00 2.00 - -
乌鲁 失业保险 - 0.50 0.50 0.50 - -
木齐
- - 0.80 - - -
注5
炬申 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 - - 0.88 - - -

公积金 8.00 8.00 8.00 8.00 - -

养老保险 - 8.00 - - - -

医疗保险 8.40 2.00 - - - -

钦州 失业保险 - 0.50 - - - -
炬申 生育保险 - - - - - -

工伤保险 - - - - - -

公积金 5.00 5.00 - - - -

注:1、根据《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
局关于调整用人单位职工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佛人社[2018]333 号)
文件,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佛山市用人单位职工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从 0.5%上调至 1%,
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 4%下调至 3.5%;
2、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阶段
性下调我省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粤人社规[2018]13 号)文件,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佛山各参保单位工伤保险现行缴费费率再统一阶段性下调 30%;
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
[2019]47 号)文件,2019 年 5 月 1 日起,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
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至 16%;
4、根据《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文
件,2019 年 5 月 1 日起,兵团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
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至 16%;
5、根据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2019 年 7 月 25 日印发的《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生育
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9]85 号),昌吉回族自治州
于 2019 年 11 月起正式将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石河子市、乌鲁木齐市 2020 年 1 月起正
式将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
6、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0〕11 号)、《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
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 号),2020 年 2-12 月,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享受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减免政策;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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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以上缴纳比例选取报告期各期内最后一个月的缴纳比例。

2、缴纳人数

报告期内,发行人(含子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如
下:

2020 年 12 月 2019 年 12 月 2018 年 12 月
项目 缴纳人数 缴纳人数 缴纳人数 缴纳人数 缴纳人数 缴纳人数
(人) 占比(%) (人) 占比(%) (人) 占比(%)

养老保险 - - 228 94.21 196 83.78

医疗保险 273 93.49% 228 94.21 196 83.78

工伤保险 - - 228 94.21 196 83.78

失业保险 - - 228 94.21 196 83.78

生育保险 273 93.49% 228 94.21 196 83.78

公积金 270 92.47% 222 91.74 117 55.98

注:报告期内,对于部分员工未缴纳住房公积金,主要原因系发行人于 2019 年 12 月为 2017
年 1 月至 2019 年 11 月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员工补缴住房公积金,部分已离职员工不需
补缴,且部分在职员工由于属于退休返聘人员等原因不需缴纳,因此,2018 年公司公积金
缴纳比例较低;
2、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0〕11 号)、《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
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 号),2020 年 2-12 月,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享受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减免政策。

报告期内,对于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主要原因如下:

单位:人

未缴纳原因 2020 年 12 月 2019 年 12 月 2018 年 12 月

退休返聘 7 7 6

原单位未停保 2 5 3

当月入职 5 2 1

当月离职 5 - 3

合计 19 14 13


报告期内,对于部分员工未缴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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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

未缴纳原因 2020 年 12 月 2019 年 12 月 2018 年 12 月

离职 5 3 85

退休返聘 7 7 1

当月入职 9 10 3

其他 - - 3

合计 22 20 92


3、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1)社会保障主管机关证明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第八师社会保险管理局石河子总场(北泉镇)分局、无锡市惠山区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吉木萨尔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出具的证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
告期内未发生过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的
不良记录。

(2)住房公积金主管机关证明

根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惠山分中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昌吉回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吉木萨尔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发
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过因违反国家或地方有关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
规而被处罚的情形。

4、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雷琦作出如下承诺:

“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部分在册员工未按照相关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如公司及其子公司被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要
求对尚未缴纳的员工及以前年度的员工的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本
人承诺将按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无条件全额代补缴;如果因未按照规定缴纳社会
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而给公司及其子公司带来任何其他费用支出和经济损失,或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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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本人承诺将无条件地全额承担相关损失、处罚款项,并
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重要承诺

(一)股份流通限制、股份锁定等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重大事项提示”之“一、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和延长锁
定期限承诺”。

(二)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重大事项提示”之“二、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
股及减持意向”。

(三)稳定股价的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重大事项提示”之“三、稳定股价的承诺”。

(四)股份回购的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重大事项提示”之“三、稳定股价的承诺”。

(五)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重大事项提示”之“四、关于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重大事项提示”之“八、公司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

(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重大事项提示”之“九、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八)关于股东适格性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

1、发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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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形;

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
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3、发行人及其股东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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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其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服务

炬申股份始终坚持秉承诚信、安全、效益、规范的服务理念,自成立以来一
直专注于有色金属物流领域,通过“紧贴铝产业链、横纵辐射有色金属领域其他
品类”的战略部署,形成了与客户产业链深度融合、横向综合化发展、纵向深耕
多式联运的业务格局,并通过建立运输专线优势及完善物流网络布局,推动有色
金属产业链的资源流通和价值流通。

经过多年的发展,炬申股份已成为集物流方案设计、运输、仓储装卸、期货
交割与标准仓单制作、货权转移登记、仓储管理输出为一体的多元化综合物流服
务提供商。

公司长期专注于多式联运业务,在多式联运领域累积了较为丰富的行业经
验,形成了专业的服务能力和灵活的反馈机制。在综合考虑不同运输方式下的安
全性、效率及成本后,公司设计出满足客户需求的物流方案,以货物交付的安全
性和效率为前提,力求降低整体物流成本。公司通过切入全国氧化铝消耗量及电
解铝产量第二的新疆区域开展多式联运业务,并在电解铝的集散地及消费地华南
区域和华东区域布局仓储物流中心,实现物流业务与仓储业务互为优势、相互带
动的良好态势,目前已在铝产业链上形成了多式联运专线优势及物流网络优势。

公司的直运业务也在大力发展中。其中,代理运输业务以西南部地区为中心,
西南部地区作为铝产业链的重点发展区域,凭借其较为突出的水电能源优势成为
铝土矿-氧化铝-水电铝综合生产基地,已成为公司的重点战略布局区域。而自营
运输业务以华南区域为中心,采用自有车队运输方式进行承运,公司借助自身处
于珠三角核心经济圈的产业地缘特性,凭借地理优势、产业优势、行业积累及专
业服务,在华南区域有色金属的物流行业拥有较高的声誉和市场占有率。

另外,炬申仓储是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仓库容较大的铝期货交割仓和铜期货
交割仓,依托期货交割仓资质的权威性和稀缺性,炬申物流园区已成为华南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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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金属领域的核心仓库之一。期货交割仓资质是物流行业的权威资质,由上海
期货交易所设定,设库标准较为严格,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全国范围内仅 32
家企业(45 个仓库)获批成为铝期货交割仓,18 家企业(23 个仓库)获批成为
铜期货交割仓,其中广东省获取铝期货交割仓资质和铜期货交割仓资质的企业分
别为 5 家和 3 家,同时拥有以上两种资质的企业仅 3 家,炬申仓储为其中一家。

未来,公司将通过有色金属多式联运及直运业务双轮驱动、仓储综合业务正
向拉动,不断进行服务种类的横向发展、业务品类的横纵向扩张,同时进一步推
进企业信息化和智慧化发展,致力于成为有色金属领域领先的综合物流服务及方
案提供商,通过整合行业上下游资源、加速有色金属产品的价值流通,助力有色
金属产业链的持续发展。

(二)公司主营业务变化情况

自设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一直专注于有色金属物流领域,为客户提供集物
流方案设计、运输、仓储装卸、期货交割与标准仓单制作、货权转移登记、仓储
管理输出为一体的多元化综合物流服务,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一)公司所处行业类别

公司是有色金属多式联运业务、直运业务及仓储业务并进发展的综合型物流
企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
所处行业大类为“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公司有色金属自营运输业务所
处行业为“G54 道路运输业”,有色金属多式联运及代理运输业务所处行业为“G58
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有色金属仓储及其增值服务所处行业为“G59 仓储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有色金
属自营运输业务所处行业为“G54 道路运输业”,有色金属多式联运及代理运输
业务所处行业为“G58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有色金属仓储及其增值服务所
处行业为“G59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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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物流企业分类与评
估指标》(GB/T19680-2013),将物流企业分三类:运输型、仓储型和综合型。
公司可为客户提供运输、仓储装卸、期货交割与标准仓单制作、货权转移登记、
仓储管理输出等多种成规模的物流服务,并可为客户制定系统化的物流解决方
案,同时,公司具有一定市场覆盖面的货物集散、分拨、配送网络,因此,公司
系属于现代物流背景下的综合型物流企业,是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4
年本)》中的鼓励类产业。

(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和自律组织

(1)行业主管部门

运输行业涉及的主管部门主要有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民航总局、铁道
部、工信部和商务部等多个政府部门。其中,国家发改委负责从宏观政策层面对
行业进行管理,包括研究制定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以及总体规划等。

为促进现代物流行业的发展,2005 年 2 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建
立了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包括国家发改委、商务部、铁道
部、交通运输部、信息产业部、民航总局、公安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工商总
局、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员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交通
运输协会等 15 个部门和单位。联席会议主要职责为全面掌握全国现代物流发展
情况,分析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综合系统设计现代物流发展的政策、战略和规
划;统筹推进现代物流标准化、信息化、统计指标体系、人才培养等基础性工作;
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现代物流工作;协调解决相
关部门的有关问题,促进部门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推
进现代物流工作。

(2)所属行业协会

公司所属行业协会主要为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等自律
组织。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物流与采购行业社团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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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是推动中国物流业的发展,推动政府与企业采购事业的发展,推动生产
资料流通领域的改革与发展,完成政府委托交办事项。公司隶属于中国物流与采
购联合会中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流通分会,该分会主要从事我国大宗商品交易市
场现代流通的行业协调与管理,推动中国大宗商品市场的发展,发挥政府与行业
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由国家发改委主管,协会主要围绕交通运输和物流开展研
究咨询、国际交流与合作、人才培训等方面,协助政府、帮助企业开展工作。

与公司相关的地方物流协会包括广东省物流行业协会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协
会,炬申股份及炬申仓储系广东省交通运输协会的会员。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目前,公司业务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如下:

序号 法律法规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法规要点

《中华人民共和 车辆、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
国道路交通安全 全国人大 道路通行规则、交通事故处理、
1 2004年5月
法》(2011年修 常委会 执法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规
订) 定。

《中华人民共和 公路规划、公路建设、公路养护、
全国人大
2 国公路法》 2004 2004年8月 路政管理、公路收费、监督检查、
常委会
年修订) 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道路货物运输 经营许可、货物经营管理、货运
3 及站场管理规 2005年8月 交通部 站经营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
定》 任方面的规定。

《公路安全保护 公路线路、通行、养护、法律责
4 2011年7月 国务院
条例》 任等方面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 铁路运输营业、铁路建设、铁路
全国人大
5 国铁路法》 2015 2015年4月 安全与保护、法律责任等方面的
常委会
年修订) 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
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业务、
国道路运输条
6 2016年2月 国务院 国际道路运输、执法监督、法律
例》(2016年修
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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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专用车
《道路危险货物
辆和设备管理、道路危险货物运
7 运输管理规定》 2016年4月
输、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
(2016年修订)
的规定。

《道路运输从业 从业资格管理、从业资格证件管
8 人员管理规定》 2016年4月 交通部 理、从业行为规定、法律责任等
(2016年修订) 方面的规定。

《货物多式联运
9 我国多式联运行业的首次颁布的
术语》
2017年4月 行业标准,统一了我国现有多式
《多式联运运载 联运相关概念、术语。
10
单元标识》


3、重要行业及产业政策

近年来,随着物流行业对国民经济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物流行业得到政府相
关部门的重视,国务院、各部委,地方政府等陆续出台物流业政策,从建立现代
物流体系、制定现代物流标准、规范市场竞争以及推进物流企业信息化建设等方
面入手,大力推进现代物流业的发展,支持物流行业发展。主要政策如下:

颁布日
序号 政策规则 颁布单位 政策要点


《产业结构 提出将现代物流业划分为鼓励类发展行业,
调整指导目 2011年 涉及第三方物流服务设施建设;仓储和转运
1 国家发改委
录(2011 年 3月 设施设备、运输工具、物流器具的标准化改
本)》 造;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等。

强调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加大对物
《关于促进
流业的土地政策支持力度、促进物流车辆便
物流业健康 2011年
2 国务院 利通行、加快物流管理体制改革、鼓励整合
发展政策措 8月
物流设施资源、推进物流技术创新和应用、
施的意见》
加大对物流业的投入等。

《关于鼓励 国家发改 强调切实减轻民营企业税收负担,加大对民
和引导民间 委、交通运 营物流企业的土地政策支持力度,优化民营
2012年
3 投资进入物 输部、商务 物流企业融资环境,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
5月
流领域的实 部等12 部 营物流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促进民营物流
施意见》 委 企业车辆便利通行等。

《关于深化 鼓励流通领域信息技术的研发和集成创新,
2012年
4 流通体制改 国务院 加快推广物联网、互联网、云计算、全球定
8月
革加快流通 位系统、移动通信、地理信息系统、电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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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的 签等技术在流通领域的应用。支持流通企业
意见》 利用先进信息技术提高仓储、采购、运输、
订单等环节的科学管理水平。

《深化流通
提出各部门协同加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加
体制改革加
大流通产业用地支持力度,完善财政金融支
快流通产业 2013年
5 国务院 持政策,减轻流通产业税收负担,降低流通
发展重点工 5月
环节费用,完善流通领域法律法规和标准体
作部门分工
系以及健全统计和监测制度等。
方案》

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便捷高效、安全绿
《关于交通
色的交通运输物流服务体系,传统交通运输
运输推进物
2013年 业转型升级取得明显突破,物流效率和服务
6 流业健康发 交通运输部
6月 水平显著提升,实现交通运输与现代物流的
展的指导意
融合发展,基本适应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
见》
求。

提出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发展统筹规划;加强
《关于推进
业务流程优化和管理模式创新;加强信息数
交通运输信
2013年 据的采集、管理与应用;加强重点应用领域
7 息化智能化 交通运输部
9月 信息系统建设;加强智能交通技术集成创新
发展的指导
和试点示范;加强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建
意见》
设;加强信息化智能化标准体系建设。

提出继续开展城市共同配送试点,推广共同
配送、统一配送、集中配送、末端物流整合
《2014 年流
2014年 等新型配送模式;推动工商企业分离发展物
8 通业发展工 商务部
3月 流辅业,加快发展第三方物流;支持仓储企
作要点》
业转型升级,引导仓储企业规范开展担保存
货管理业务,推动供应链融资创新发展等。

提出把发展龙头骨干企业作为促进道路运
《关于促进
输行业集约发展的重要抓手,目标是通过5
道 路 运 输 行 2014年
9 交通运输部 年左右的努力,在发展龙头骨干企业、促进
业集约发展 3月
道路运输行业集约发展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的指导意见》
形成一批实力雄厚的龙头骨干企业。

提出了物流业到2020年的发展目标、发展重
点、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保障措施。发展
《国务院关
目标:物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左右,物
于印发物流
流 业 增 加 值 占 国 内生 产 总 值 的 比 重 达 到
业 发 展 中 长 2014年
10 国务院 7.5%左右;鼓励运输、仓储等传统物流企
期 规 划 9月
业向上下游延伸服务,推进物流业与其他产
( 2014-2020
业互动融合,协同发展;鼓励物流企业与制
年)的通知》
造企业深化战略合作,建立与新型工业化发
展相适应的制造业物流服务体系,形成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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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全球采购、全球配送能力的供应链服务
商;鼓励传统运输、仓储企业向供应链上下
游延伸服务,建设第三方供应链管理平台。

《关于促进
提出促进商贸物流发展,降低物流成本,引
商贸物流发 2014年
11 商务部 导企业做大做强,完善服务体系,更好地保
展的实施意 9月
障供给,支撑国民经济稳步增长。
见》

《国务院办
提出加快发展物流配送,支持商贸物流园
公厅关于促
2014年 区、仓储企业转型升级,经认定为高新技术
12 进内贸流通 国务院
11月 企业的第三方物流和物流信息平台企业,依
健康发展的
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
若干意见》

提出明确的中期目标:到2020年,物流业增
加值年均增长8%左右,物流业增加值占国
《关于加快
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7.5%左右,第三方
实施现代物 2015年
13 国家发改委 物流比重由目前的约60%提高到70%左右,
流重大工程 8月
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
的通知》
将 在 目 前 16.6%的 基 础 上 再 下 降 1个 百 分
点。

提出转变物流业发展方式,运用互联网技术
大力推进物流标准化,重点推进快递包裹、
托盘、技术接口、运输车辆标准化,推进信
《国务院办
息共享和互联互通,促进多式联运发展。大
公厅关于推
力发展智能物流,运用北斗导航、大数据、
进线上线下
2015年 物联网等技术,构建智能化物流通道网络,
14 互动加快商 国务院
9月 建设智能化仓储体系、配送系统。发挥互联
贸流通创新
网平台实时、高效、精准的优势,对线下运
发展转型升
输车辆、仓储等资源进行合理调配、整合利
级的意见》
用,提高物流资源使用效率,实现运输工具
和货物的实时跟踪和在线化、可视化管理,
鼓励依托互联网平台的“无车承运人”发展。

提出支持重要港口、枢纽机场,重点推动建
《加强物流
设一批专用铁路、公路进港项目;组织开展
短板建设促
2016年 发改委等10 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推广公、铁、水联运;
15 进有效投资
2月 部委 研究制定有关多式联运服务标准和规则,探
和居民消费
索在重点行业领域实行“一票到底”的物流
的若干意见》
服务。

提出提高物流组织管理水平,规范公路收费
《交通运输
2016 行为,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深化流通体制改
16 科技“十三 交通部
年3月 革,促进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推
五”发展规
动传统商业加速向现代流通转型升级。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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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 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和
绿色物流、冷链物流、城乡配送。引导生产
企业加快服务环节专业化分离和外包等。

提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应物流
领域科技与产业发展的新趋势,加快完善物
流业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推动大数
《“互联网+” 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与物流
2016年
17 高效物流实 发改委 活动深度融合,推进“互联网+”高效物流
7月
施意见》 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紧密结合,创新物流资
源配置方式,大力发展商业新模式、经营新
业态,提升物流业信息化、标准化、组织化、
智能化水平,实现物流业转型升级。

《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进 提出大力推广集装箱多式联运,积极发展厢
一步推进物 式半挂车多式联运,有序发展驮背运输,力
2017年 国务院办公
18 流降本增效 争2017年年内开通驮背多式联运试验线路;
8月 厅
促进实体经 大力发展公路甩挂运输;完善铁路货运相关
济发展的意 信息系统,加强多式联运信息交换。
见》

提出深入推进运输装备标准化工程,提升货
物多式联运换装设备、运载单元和装卸机械
标准化水平。加强运输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交通运输
推进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多式联运发
行业质量提 2017年
19 交通部 展,以多式联运示范工程为依托,推动运输
升行动实施 12月
服务设施改善,组织模式创新,服务规则制
方案》
定,提升服务质量。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场站
的集约化建设,实现各种运输方式场站设施
“无缝衔接”。

《知识产权
重点支持产 2018年 国家知识产 提出将货物多式联运明确为国家重点发展
20
业目录(2018 1月 权局 和亟需知识产权支持的重点产业。
年本)》

提出到2020年,全国货物运输结构明显优
化,铁路、水路承担的大宗货物运输量显著
《推进运输 提高,港口铁路集疏运量和集装箱多式联运
结构调整三 量大幅增长,重点区域运输结构调整取得突
2018年 国务院办公
21 年行动计划 破性进展。与2017年相比,全国铁路货运量
09月 厅
( 2018-2020 增加11亿吨、增长30%;全国水路货运量增
年)》 加5亿吨、增长7.5%;沿海港口大宗货物公
路运输量减少4.4亿吨。全国多式联运货运
量年均增长20%,重点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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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年均增长10%以上。

提出到2020年,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交通建设任务和“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
输体系发展规划各项任务,为交通强国建设
《交通强国 2019年 中共中央、
22 奠定坚实基础。从2021年到本世纪中叶,分
建设纲要》 9月 国务院
两个阶段推进交通强国建设。到2035年,基
本建成交通强国。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
人民满意、保障有力、世界前列的交通强国。


(三)公司所属行业基本情况

物流的概念最早是在美国形成的,起源于 20 世纪 30 年代,原意为“实物分
配”或“货物配送”。中国的物流术语标准将物流定义为:物流是物品从供应地
向接收地的实体流动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
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功能有机结合起来实现用户要求的过程。

1、按照承运责任人分类

按照承运责任人的不同,物流活动可以分为第一方物流、第二方物流和第三
方物流。

第一方物流也称为“卖方物流”,是指由物资提供者自己承担向物资需求者
送货,以实现物资的空间位移的过程。

第二方物流也称为“买方物流”,是指由物资需求者自己解决所需物资的物
流问题,以实现物资的空间位移。

第三方物流是指由物资流动的提供方和需求方之外的第三方去提供物流服
务的运作方式,第三方是指提供物流交易双方的部分或全部物流功能的外部服务
提供者。

第一方物流、第二方物流与第三方物流相比,具有一定局限性和运行劣势,
主要表现在:(1)成本较高:由于第一方物流和第二方物流的责任人是产业链
上的商业企业,物流并非其核心业务,其从事物流的成本将比专业物流企业高;
(2)优化配置物流资源能力较弱:由于商品的市场需求在时间上呈现出不均衡
的特点,而商业企业优化配置物流资源的能力较弱,容易造成物流能力的浪费或
紧张;(3)供货效率不优:商业企业难以构造有效的物流网络,在供货效率上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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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达到最优;(4)中立性不足:由于商业企业是产业链上的买方或卖方,是
贸易的参与者,相较于完全独立的第三方物流机构,商业企业的独立性略显不足。

因此,在市场竞争加剧、社会普遍追求效率及社会劳动分工日趋细化的情况
下,企业为了提高自己的核心竞争能力、增加企业发展的柔性及降低成本,更倾
向于将不熟悉的业务分包给其他社会组织承担。在此背景下,零散从事物流业务
的运输企业、仓储企业、货代企业开始拓展专业物流业务,逐步成长为能够提供
部分或全部物流服务的专业第三方物流企业,第三方物流行业开始得到发展。

第三方物流企业按照服务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通用型物流企业和专业服务
型物流企业。前者可以提供跨行业的物流服务,涉及物流产品的种类较多;后者
则是基于某行业产品的特性,提供专业的物流服务,如有色金属物流、汽车物流、
IT 物流、钢铁物流、石化物流等。公司属于专业服务型物流企业,属于有色金
属领域的专业第三方物流企业。

第三方物流是物流行业重点发展的领域,2014 年,国务院印发了《物流业
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 年)》,提出鼓励制造企业分离外包物流业务,促
进企业内部物流需求社会化。着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引导传统仓储、运输、国际
货代、快递等企业采用现代物流管理理念和技术装备。2016 年,交通部印发《交
通运输科技“十三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
第三方物流。2017 年,商务部、国家邮政局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商贸物流发
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将大力支持第三方物流发展,拓展
物流方案设计、智能包装、设备租赁等增值服务,着力提升第三方物流服务水平。

随着政策的密集出台,第三方物流行业受到政策鼓励及市场追捧,发展较快,
根 据 公 开 数 据 显 示 : 2017 年 我 国 第 三 方 物 流 行 业 整 体 市 场 规 模 已 经 达 到
12,411.00 亿元,同比增速在 6.3%左右,未来,随着我国企业对第三方物流需求
的不断增加,预计到“十三五”末期市场规模将达到 16,000.00 亿元左右。

2、按照运行模式分类

按照运行模式的不同,公司所处行业模式可以进一步细分为多式联运业务模
式、代理运输业务模式、自营运输业务模式及仓储综合业务模式,以上行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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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均涉及,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于多式联运业务,公司具体的细分行业模式基
本情况如下:

(1)多式联运业务模式

1)多式联运定义及构成

根据多式联运行业对于多式联运的定义,多式联运指的是:“由两种及其以
上的交通工具相互衔接、转运而共同完成运输过程的复合运输”。

多式联运的构成要素包含:

①多式联运经营人: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货物运输的全程负责。该多式联运经
营人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也是多式联运单证的签发人。多式联运经营人为专业
第三方,而非托运人或实际承运人的代理人,公司在行业中承担多式联运经营人
的角色;

②实际承运人:为多式联运经营人所调配的外部资源,为实际承运货物的一
方;

③多式联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是托运人及多式联运经营人之间关于权利、
义务、责任与豁免等合同关系以及运输性质、服务内容、交易条款等关键要素的
约定,合同可以书面或者电子形式签署;

④运输方式:运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水路运输、公路
运输、管道运输等;

⑤转运设备:指的是完成货物装卸、货物场地转移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龙
门吊、桥吊、叉车、中转车等;

⑥信息系统:能够实现货物转移过程中的数据记录、保存、共享和分析,并
实现实时定位、在线查询的系统。

2)多式联运特点

多式联运主要的特点为:

①经两种以上交通工具运输:多式联运采用公路、铁路、水路及空运等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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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运输方式进行运输,可以衍生出公铁联运、公水联运、铁水联运、空陆联
运等多式联运模式;

②具有标准化的多式联运运载单元:多式联运运载单元指的是可以在不同运
输方式之间实现便捷转换的标准化储运容器,包括但不限于集装箱、交换箱和厢
式半挂车,运输过程中一般采用一种多式联运运载单元;

③多式联运经营人全程负责,一次收费:多式联运经营人与托运人签订多式
联运合同,并对运输过程承担全程责任,且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向托运人一次核收
全程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④多式联运经营人组织实际承运人、无车承运人、无船承运人等完成运输目
标:多式联运承运人根据托运人要求或多式联运方案设计的运输方式,与实际承
运人、无车承运人、无船承运人等签署运输协议,但实际承运人、无车承运人、
无船承运人仅对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不对托运人负责。

3)多式联运与传统物流业的区别

根据第一种分类方式,按照承运责任人进行分类,物流业根据不同的责任人
可分为第一方物流(卖方物流)、第二方物流(买方物流)和第三方物流(外部
第三方承运的物流),第三方物流又可根据运行模式进一步分为传统第三方物流
和多式联运。

传统第三方物流仍由产业链上的买方或卖方负责对接每一环节的第三方服
务商,负责人与每一环节的物流供应商分别设立合同关系,并分别结算和开票。

而多式联运作为专业、全程的第三方物流,相较于传统第三方物流具有运作
模式上的优越性,其更加注重物流环节的整体性和紧密性,整体物流环节的负责
人已由买方或卖方转为专业的第三方,并全程由专业的第三方负责统筹、协调及
调配物流资源以完成买方或卖方交付的货物流通任务。全程负责、一票到底的特
点是区分传统物流与多式联运的重要特征,也是物流行业由依附性产业向专业化
产业发展的重要特征。

第一方物流、第二方物流、传统第三方物流及多式联运的具体运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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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述业务流程图可知,多式联运与传统物流的核心区别在于:

①专业第三方全程服务:物流企业所服务的卖方在交付货物时便将物流的责
任转移给多式联运经营人,由多式联运经营人设计合适的运输方案并协调内外部
运输资源,将货物从起运地运输至接收地;

②一次收费、一票到底:物流企业所服务的卖方在交付货物后,生产链条的
运费承担方仅向多式联运经营人支付一次费用,且可直接从多式联运经营人处收
取相关发票,比以往的运输更加便捷、高效;

③专业第三方全程整合,降本增效:由于专业第三方专门从事物流方案的设
计、物流资源的整合,因此,可降低全运输链条的成本并提高运输效益,达到降
本增效的效果。

4)多式联运类别

根据运输组合方式、运载单元、具体运输或转运方式可将多式联运分为:

分类标准 类别 定义

运输组合方 公铁联运 采用公路和铁路两种运输方式完成的多式联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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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 铁水联运 采用铁路和水路两种运输方式完成的多式联运;

公水联运 采用公路和水路两种运输方式完成的多式联运;

空陆联运 采用航空和陆路两种运输方式完成的多式联运;

干线运输主要采用铁路、水运运输方式,且最先和最后的接驳
组合运输
运输采用短距离公里运输的运输形式;

其他 除以上联运类型以外的多式联运类型。

集装箱多式
以集装箱为运载单元的多式联运形式;
联运

铁路双层集
运载单元
装箱多式联 集装箱双层装载的铁路组织运输方式;


其他 以交换箱、厢式半挂车等其他运载单元为主的多式联运形式。

道路运输车辆、火车等使用其自带的滚轮实现运输方式转换的
滚装运输
多式联运方式;

是甩挂运输的基本原理应用于集装箱或挂车的换载作业形式,
具体运输或 驮背运输 是一种公路和铁路联合的运输方式,货运汽车或集装箱直接开
转运方式 上火车车皮运输,到达目的地再从车皮上开下。

箱驮运输 铁路运输集装箱的多式联运形式;

其他 其他特定的运输或转运方式的多式联运形式。


5)多式联运的业务模式与盈利模式

多式联运的业务开展模式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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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式联运托运人寻找专业、可靠的多式联运经营人,并与之签订合同,明确
具体起运地、接收地、承运货物型号及规格、双方的责任义务、具体的交付日期
等承运的关键要素。根据多式联运合同,多式联运经营人进行多式联运方案设计
及运力协调,并提前安排各外部运输资源。

多式联运经营人安排自有运力或外部承运人至起运地进行运输,货物将进入
集装箱等标准运载单元,并被运输至转运站点,进入专用载运机具开展联运,不
同的运输方式之间需要转运装备实现转运,标准化运载单元至客户指定地点后实
施到场卸载,并将货物交付给最终的接收方。

多式联运的基本盈利模式为通过提供多式联运服务获取相关收入,并减去相
关成本及费用后获得盈利,可概括为:利润总额=多式联运收入-各区段运输费用
-仓储装卸费用-自营成本消耗-货物保险费用-其他相关税费。即多式联运经营人
与客户签订多式联运合同,对全程运输及货物安全负责,结合使用多种运输方式,
签发一张多式联运单证,按照商定的计价方式向客户收取全程运费,扣除不同运
输方式的费用、仓储装卸费用和各项人员工资、设备消耗等成本,及货物保险费
用和其他相关税费后,获取利润。在此基础上,多式联运经营人还可通过仓储装
卸、期货交割与标准仓单制作服务、货权转移登记服务等增值服务增加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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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代理运输业务模式

1)代理运输简介

代理运输是代理运输经营人作为全程负责的第三方运输机构,按照客户的指
示和运输需求设计运输路线,并寻找符合条件的无车承运人平台或第四方承运人
实施运输的方式。代理运输经营人一方面作为第三方承运方与托运人签署运输合
同,另一方面,作为托运人与无车承运人平台或第四方承运人签署运输合同。从
合同责任的角度而言,两份运输合同的责任分离,代理运输经营人对托运人所委
托承运的全过程承担运输责任,并非仅收取代理费,仅对代理环节承担责任,同
时,无车承运人平台或第四方承运人仅对代理运输经营人承担全程运输责任。

代理运输的构成要素包含:

①代理运输经营人(即“第三方承运人”):代理运输经营人对货物运输全
流程和运输货物安全性负责。代理运输经营人为专业第三方,而非托运人或实际
承运人的代理人。公司在行业中承担代理运输经营人的角色;

②承运人:区别于“代理运输经营人”、“第三方承运人”,系代理运输经
营人所调配的外部资源,为实际承运货物的一方或无车承运人(货运平台);

③代理运输合同:代理运输合同是代理运输托运人及代理运输经营人之间关
于权利、义务、责任与豁免等合同关系以及运输性质、服务内容、交易条款等关
键要素的约定,合同可以书面或者电子形式签署;

④运输方式:运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水路运输、公路
运输、管道运输等,但通常为公路运输,公司采用的多为公路运输方式;

⑤信息系统:能够实现货物转移过程中的数据记录、保存、共享和分析,并
实现实时定位、在线查询的系统。

2)代理运输类别

根据承运人类型、运输距离不同可将代理运输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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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标准 类别 定义

承运人类 无车承运人运输 承运人不拥有车辆而从事货物运输,一般为承运平台;
型 第四方承运人运输 承运人从事具体的运输业务,为实际承运人。

距离较远的运输,例如跨省运输或某个公里数以上的运
长途运输
输;
运输距离
距离较近的运输,例如省内运输、市内运输或某个公里
短途运输
数以内的运输。


3)代理运输业务模式与盈利模式

代理运输的业务开展模式如下图所示:




代理运输托运人寻找合适的代理运输经营人,并与之签订合同,明确具体起
运地、接收地、承运货物型号及规格、双方的责任义务、具体的交付日期等承运
的关键要素。根据代理运输合同,代理运输经营人进行运输方案设计及运力协调,
并提前安排外部运输资源。代理运输经营人通过无车承运人平台或实际承运人进
行承运。货物将进入集装箱等标准运载单元(若需),并被运输至客户指定地点
后实施到场卸载,并将货物交付给最终的接收方。

代理运输的盈利模式与多式联运基本一致,可概括为:利润总额=代理运输
收入-承运人运输费用-货物保险费用-其他费用。即,代理运输经营人与托运人签
订合同,对全程运输及货物安全负责,按照商定的计价方式向客户收取全程运费,
扣除外部运输费用、货物保险费用,以及其他费用后,获取利润。在此基础上,
代理运输经营人还可通过仓储装卸、期货交割与标准仓单制作、货权转移登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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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服务增加盈利。

(3)自营运输业务模式

1)自营运输业务简介

自营运输服务是指承运人利用自有运输设备为客户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
依据运输单价和运输数量来收取相应运费的服务。承运人直接与客户签署承运协
议,根据协议提供运输服务。

2)自营运输业务模式与盈利模式

自营运输的业务开展模式如下图所示:




自营运输业务的盈利模式基本为自营运输收入减去设备消耗、设备修理费
用、成品油费用、通行费用、各项人员工资、货物保险费用及其他运营成本、费
用后,获取利润。

(4)仓储综合业务模式

开展仓储综合业务的企业利用自建或租赁的仓库、土地为客户提供仓储服
务,获取仓储收入、装卸收入及其他相关衍生服务的收入。随着行业的逐步发展
与成熟,第三方专业物流企业的仓储综合业务不再局限于仓库的管理、货物的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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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等“仓储基础业务”等,同时也向供应链上的增值业务延伸,例如期货交割与
标准仓单制作、货权转移登记、仓储管理输出等,该类增值业务可称之为 “仓
储衍生业务”。

仓储综合业务的具体运作流程如下:




仓储综合业务的盈利模式为所收取的出入库装卸收入、仓储收入、期货标准
仓单制作收入及仓租收入、货权转移登记收入、仓储管理输出服务收入减去仓储
土地及建筑物租金、仓储土地及建筑物折旧摊销费用、设备修理费用、成品油费
用、委外装卸费用及各项人员工资等运营成本及费用后,获取利润。

(四)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及趋势

1、所处行业发展前景

公司所处大类行业为现代物流业,现代物流业是现代社会化大生产和专业化
分工不断发展的产物,在国民经济和地区经济中具有很强的基础性作用和带动性
作用,其发展程度是衡量一国现代化程度和国际竞争力强弱的重要标志之一。

公司自成立以来即一直专注于有色金属产业链上的物流业务,在有色金属行
业积累了较为丰富的产业经验和客户资源,形成了运输专线优势及物流网络优
势,为促进有色金属产业链资源流通及价值流通奠定了坚实的客户基础,现已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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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专业的有色金属第三方综合物流企业。

同时,公司主要采用多式联运的方式承接物流项目。凭借其在多式联运行业
长时间的产业经验和技术积累,在物流产业链的全方位、全链条的战略布局,公
司已经具备整合物流产业链资源、调动内外部运输资源的能力,成为有色金属行
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多式联运企业。

不论是现代物流业、专业第三方有色金属物流行业还是多式联运行业,都具
备良好的市场前景及潜力,具体表现如下:

(1)现代物流业发展前景

1)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战略下,现代物流业是推动国家及区域经济发展的
重要抓手

从目前经济结构来看,社会专业化分工导致不同行业之间相互支撑、相互依
赖,现代物流业的长远发展依托于社会经济的繁荣程度。一方面,过去的经济高
速增长为物流企业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从 2010 年至 2019 年,我国 GDP 从
41.21 万亿元增至 99.09 万亿元,复合增长率为 10.24%,经济持续增长是物流行
业得以快速发展的基础。我国 2010 年至 2019 年 GDP 增长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另外一方面,未来的经济增长预期,将为现代物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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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人智库的研究认为,至 2050 年,我国 GDP 规模将达到 105.92 万亿美元。
因而,我国现代运输业具有较好的中长期发展经济基础。

随着 GDP 的增长,我国贸易的进出口总值也相应得到增长,同时拉动了物
流运输需求的增长。此外,伴随着全球化的进程,国与国之间的分工和贸易会更
加紧密,也将会增加相应的物流需求。我国 2010 年至 2019 年进出口总值增长情
况如下: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经济发展与现代物流业的发展相辅相成,一方面,经济增长是促进现代物流
业发展的重要基石,另外一方面,现代物流业的前进亦是全国经济及区域经济发
展的重要推动力。国家发改委等 24 个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推动物流高质量发
展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意见》中提出,物流业发展的贡献不仅在于行业企业
本身创造的税收、就业等,更在于支撑和促进区域内各相关产业产生更多的税收
和就业,有力推动区域经济较快增长。

同时相关政策也明确提出,要把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
期改善产业发展和投资环境的重要抓手,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关键一招,以物
流高质量发展为突破口,加快推动提升区域经济和国民经济综合竞争力。鼓励围
绕“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实施,推动国家网络物流枢纽网络建设,促进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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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和跨区域物流活动组织化、规模化、网络化运行,而这也将进一步促进区域内
及跨区域经济活动的发展。

因此,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战略下,为维持经济持续蓬勃发展及促进经济转
型顺利开展,充当重要推动力的现代物流行业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2)国家出台系列政策,鼓励和引导物流业提质增效、快速发展

行业内普遍以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 GDP 的比例来评价整个经济体的物流效
率,社会物流总费用占 GDP 的比例越低,代表该经济体物流效率越高,物流产
业越发达。近年来,我国物流业发展取得了较大成绩,从作为衡量社会物流运行
效率的主要指标——社会物流总费用占 GDP 的比率来看,2019 年,我国这一指
标为 14.73%,与 2010 年的 17.23%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但与美国、日本和德
国 8%左右的比例相比仍然有很大差距。推动现代物流业精细化、高质量发展,
有效降低物流成本,势在必行。

为此,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物流业提质增效、快速发展。
国务院印发的《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 年)》中明确提出:鼓励
物流企业与制造企业深化战略合作,建立与新型工业化发展相适应的制造业物流
服务体系。鼓励物流企业功能整合和业务创新,不断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积极
发展定制化物流服务,满足日益增长的个性化物流需求。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推
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中明确指出,到 2020 年,全
国货物运输结构明显优化,铁路、水路承担的大宗货物运输量显著提高,港口铁
路集疏运量和集装箱多式联运量大幅增长,重点区域运输结构调整取得突破性进
展。国家出台政策鼓励和引导物流行业结构性调整并转型升级,为现代物流业的
快速发展提供政策基础。

除此之外,国家还就现代物流业的发展目标、顶层制度设计、行业标准、落
地试点、具体落实方案等提出相应的指导政策,具体法规及政策可详见本节之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
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中关于物流行业的重要产业政策。

国家对于现代物流业的政策出台为现代物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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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3)庞大的市场容量及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将进一步推动物流行业的发展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工业生产方式、广大民众消费习惯的变革,现
代物流行业呈现出需求持续增长的趋势。2010 年,社会物流总额仅 125.4 万亿元,
2019 年社会物流总额增长至 298.0 万亿元,复合增长率为 10.10%。2010-2019 年
中国全社会物流总额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中国物流信息中心


由上图可知,中国社会物流总额虽然在增速上呈现减缓的趋势,但整体物流
行业还是处于一个上升阶段。

2010-2019 年期间,全国社会物流总费用从 7.1 万亿元上升到 14.6 万亿元,
年复合增长率为 8.34%,体现出我国物流行业在需求旺盛的情况下,物流总费用
规模也不断扩大。2010 年至 2019 年我国物流总费用的增长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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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物流信息中心


我国社会物流总额和物流费用逐步增加的同时,现代物流产业的发展速度和
专业化程度也不断提升,我国社会物流效率有所改进,物流市场环境不断转好。
2010 年至 2019 年,全国物流总费用与 GDP 的比例从 17.23%下降至 14.73%,
物流效率总体有所提升。但是较发达国家的物流效率水平相比,还存在较大改进
空间。我国 2010 年至 2019 年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 GDP 的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物流信息中心


因此,不管是从社会物流总量还是从物流总费用来看,近 10 年都呈现出不
断增长的趋势,该增长趋势的内在原因是物流行业的迅速发展以及物流市场的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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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需求。按照近 10 年的趋势,预计未来物流行业的市场需求仍呈现出较大的增
长趋势,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并且,从经济体的物流效率来看,我国物流效率
在不断提升,代表物流产业的发达程度在加深。因此,我国物流行业将往优质的、
高效的现代物流业方向继续深化发展。

4)行业集约化发展,不断突破制约瓶颈,为现代物流业发展提供条件

我国现代物流行业起步较晚,发展初期的物流业与发达国家相比较为落后,
特别在现代物流基础、物流企业的信息化程度、现代物流人才等方面存在基础性
的瓶颈限制。但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科学技术的快速进步、现代物流行业
的产业升级,中国物流行业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物流体系不断完善,行业运行
日益成熟和规范,一定程度上突破了现代物流业发展初期的制约瓶颈,为物流业
的快速发展提供条件。

首先,国家政策及规划的陆续出台、物流基础设施的完善、物流参与者的技
术标准制定等有助于完善现代物流基础。现代物流业发展之初,我国在物流管理
制度、理论、行业标准、行业技术、物流设施和管理经验等方面较为落后,物流
行业缺少整体规划、物流设施陈旧和管理落后等阻碍物流的发展。

目前,物流行业采取一系列措施对上述情况进行改善。第一,在整体规划方
面,随着《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 年)》《交通运输科技“十三
五”发展规划》和《交通运输纲要》等政策出台,相关政府部门从顶层制度设计
层面对物流行业整体的发展目标、发展重点、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保障措施等
提出指导意见,弥补了我国缺少整体规划的不足,助力物流行业实现宏观飞跃。
第二,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以铁路建设为例,2019 年全国铁路营业里程
13.98 万公里以上,相较 2012 年全国铁路营业里程 9.76 万公里,提高了 43.24%;
2019 年全国铁路路网密度 145.50 公里/万平方公里,同比增长 9.50 公里/万平方
公里。第三,在技术标准设立方面,以物流主要参与者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
称“铁总公司”)为例,2018 年其参与制定了《铁路大型养路机械通用技术条
件》《铁道货车通用技术条件》等 41 项铁道国家标准,《动车组车体耐撞性要
求与验证规范》《动车组用整体车轮设计准则》《机车车辆用材料阻燃技术要求》
等 130 项铁道行业标准,成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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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信息化投资逐年增长、新技术加速在物流领域的应用显著提高物流企
业的电子化程度。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物流领域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存在较大
差距,制约了物流行业的发展速度和效率,成为制约物流行业发展的瓶颈因素。

但随着信息技术水平提升和行业发展,国内物流产业链信息化水平显著提
高,主要表现在:第一,随着物流行业市场投资方向的调整,信息化相关投资显
著增长,物流企业在信息化上的投资力度加大。第二,除构建内部信息系统外,
越来越多的企业将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作为信息化建设的投资重点。
物流信息化已经渗透到物流业的各个环节和领域,为物流行业的互联网升级奠定
了信息基础。第三,由于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技术正处于快速发展阶
段,技术在物流行业的运用也逐步在发展,嵌入物联网技术的物流设备迅速发展,
车联网技术从传统的车辆定位向车队管理、维修、智能调度、金融服务延伸。云
计算服务为广大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带来便利,大数据分析帮助快递企业预测运
力需求,缓解了“双十一”等高峰时期的“爆仓”问题,各项新技术在物流领域
的应用取得积极成效。

再者,对口人才的加速供给一定程度上缓解现代物流领域人才缺乏的困境。
现代物流的发展不仅需要集合信息技术、企业管理、金融等方面专业知识的复合
型人才,也需要法律、运输方面理论及经验丰富的复合型人才,同时还需要专门
的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研究人员。我国物流行业普遍缺乏上述综合型专业人才,这
也是阻碍物流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

但目前该情况有所缓解,根据《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 年)》,
我国物流从业人员以年均 6.2%的速度增长,行业采用外部吸引、内部培养结合
的方式加速物流人才供给,填补物流行业的专业人才空缺。

(2)有色金属第三方综合物流行业发展前景

1)有色金属的产业特性决定了有色金属第三方物流行业广阔的发展前景

公司的物流业务背靠有色金属产业,有色金属不仅是重要的战略物资、重要
的生产资料,而且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消费品原材料。有色金属在基建、汽车、
飞机、高铁、芯片、5G 基站、军工等行业中均有用途,也是重要的投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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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金属具备价值高、流通性强的显著特征,同时兼具资源属性及金融属性两种
属性。有色金属的产业特性决定了第三方综合物流行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①有色金属的强流通性、高价值属性,对物流服务供应商的专业度、综合性
提出较高要求。

有色金属行业具有强流通性的特征。一方面,有色金属涉及国计民生的各个
行业,涉及的领域广泛,原材料、半成品和产成品的生产及消费区域较为分散,
产业链的跨区域属性决定了有色金属的高流通性;另外一方面,有色金属具有标
准化程度高的特征,有色金属的技术标准、规格标准、形态标准等都相较其他行
业更加成熟,标准化程度高有利于有色金属的流通,进一步提升有色金属的高流
通性。

有色金属的强流通性对货物转移的高效性、专业度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此时,
具备完整物流方案设计、运输、仓储装卸、期货交割与标准仓单制作、货权转移
登记、仓储管理输出等综合功能的专业第三方企业凭借全业务链条的完整性能够
为客户提供全程服务,减少客户各环节对接的成本和损耗,进而能够高效、专业
地提供客户所需物流服务,满足有色金属的高流通要求。而集团成员企业和中小
型物流公司由于服务品种单一、行业专业度不足、无法提供全产业链服务,无法
满足有色金属行业对于配套物流的要求。

有色金属还有高价值属性,根据长江有色市场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报价,电
解铜、电解铝、铅锭、锌锭的平均价为 4.90 万元/吨、1.42 万元/吨、1.49 万元/
吨、1.70 万元/吨,公司所涉及的有色金属价值较高。

基于有色金属的高价值属性,货物的安全性、损耗度和交付的时效性已成为
有色金属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甄选供应商的关键因素,此时只有专注于有色金属
领域的第三方企业,才能凭借较为丰富的行业经验、较高的专业化水平及较强的
风险管理能力为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低损耗的物流服务。

有色金属的强流通性及高价值属性决定了物流行业应独立于有色金属产业
链,形成专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因此,强流通和高价值属性决定了第三方物流
行业具备广阔的市场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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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有色金属资源属性与金融属性兼具,对于物流服务提供方的市场信誉度、
风险管理能力、货物储备情况、客户储备情况等提出较高要求。

有色金属除了具有较强的资源属性外,还有较强的金融属性,其金融属性体
现在:第一,作为资产类别:有色金属作为大类资产配置体系中除股票和债券之
外较为重要的一类资产,可以帮助投资组合降低风险、减小波动,提高投资组合
的风险收益比,具有良好的资产配置价值。第二,作为金融工具:有色金属可以
作为基础资产被设计成期货、期权等金融工具,可以更好地实现价值发现和风险
规避。由于有色金属多是工业基础原材料,处于产业链上游,因此反映其供需状
况的期货及现货价格变动会直接影响到整个经济体系。

基于有色金属的资源属性和金融属性,有色金属不仅需要实现制造产业链上
的流通,还需实现贸易链条和金融链条的流通。要促进有色金属在贸易链条和金
融链条上的流通,中立的货物流通平台、充足的有色金属货源、充裕的客户资源
及高度的客户信任等便成为物流服务供应商不可或缺的条件。而集团成员企业由
于仅服务于集团内企业而缺乏中立性,中小型物流企业并无实力聚集货源与客户
源,因此,只有专门从事于有色金属行业的第三方综合物流企业才具备以上条件。

综上,有色金属的资源属性和金融属性决定了有色金属第三方综合物流企业
的发展具有较大的市场空间。

2)政策鼓励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加速引导服务环节专业化分离

2014 年,国务院印发了《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 年)》,提出
要鼓励制造企业分离外包物流业务,促进企业内部物流需求社会化。着力发展第
三方物流,引导传统仓储、运输、国际货代、快递等企业采用现代物流管理理念
和技术装备,提高服务能力;支持从制造企业内部剥离出来的物流企业发挥专业
化、精益化服务优势,积极为社会提供公共物流服务。鼓励物流企业功能整合和
业务创新,不断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积极发展定制化物流服务,满足日益增长
的个性化物流需求。

2014 年 5 月国务院印发的《第三方信息服务平台案例指引》、2014 年 9 月
商务部印发的《商务部关于促进商贸物流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 2015 年 5 月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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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的《中国制造 2025》等文件都对第三方物流发展给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

2016 年,交通部印发《交通运输科技“十三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深
化流通体制改革,促进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推动传统商业加速向现代
流通转型升级。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引导生产企业加
快服务环节专业化分离和外包等。

2017 年,商务部、国家邮政局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商贸物流发展“十三
五”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将大力支持第三方物流发展,拓展物流方案
设计、智能包装、设备租赁等增值服务,着力提升第三方物流服务水平。

随着政策的密集出台,专业第三方物流行业受益于政策支持,具有广阔的市
场前景。

3)庞大的市场容量及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将进一步推动第三方物流行业
的发展

自上世纪 90 年代中期,第三方物流伴随现代物流理念传入我国以来,已经
有了长足发展。自 2009 年至 2017 年,中国第三方物流收入呈现快速增长态势。
短短八年间,总量由最初的 4,167.00 亿元增加到 12,411.00 亿元,远超日本及其
他欧洲国家,同时与美国的差距也在不断缩小。未来,随着我国企业对第三方物
流需求的不断增加,预计到“十三五”末期市场规模将达到 16,000.00 亿元左右,
综上,第三方物流行业具备广阔的市场容量和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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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公司所属细分行业有色金属第三方物流行业背靠有色金属领域,业务开展主
要以铜、铝、铅、锌等品种为主,因此,铜、铝、铅、锌等有色金属的市场容量
和发展前景决定了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

对十种有色金属,及其中的铜、铝、铅、锌 2010 年至 2019 年的产量进行分
析,如下图: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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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种有色金属的产量从 2010 年的 3,152.80 万吨增长至 2019 年的 5,841.60
万吨,复合增长率为 7.09%,增长幅度较大。其中,铜和铝的产量增长趋势较为
明显,铜的产量从 2010 年的 458.65 万吨增长至 2019 年的 978.40 万吨,复合增
长率为 8.78%,铝的产量从 2010 年的 1,577.13 万吨增长至 2019 年的 3,504.40 万
吨,复合增长率为 9.28%;铅和锌的产量增长较为缓和,铅的产量从 2010 年的
431.6 万吨增长到 2019 年 579.70 万吨,锌的产量从 2010 年的 526.50 万吨增长到
2019 年 623.60 万吨,但仍维持增长趋势。

有色金属的地域分布分散,以公司主营的铝产业链为例,产业链原材料、半
成品及产成品分别为铝土矿、氧化铝和电解铝。我国铝土矿开采地、氧化铝生产
地和电解铝生产地的区域中心情况如下:铝土矿的开采地以广西、贵州、河南、
山西为主,氧化铝的生产地以山西、山东、广西、河南、贵州为主,电解铝的生
产地以山东、新疆、内蒙古为主,可见,铝土矿的开采地与氧化铝的生产地重合
度较高,但氧化铝和电解铝的生产地重合度较低,产业链的跨区域分布决定了物
流的必要性,甚至同一区域内部亦需要短途物流的支撑。具体分布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wind、阿拉丁


铝产业链生产物资在转移过程中,即催生出庞大的物流需求,不仅包括货物
运输需求,还包括存储、期货交割、货权转移等延伸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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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将以铝产业链为例对有色金属第三方物流行业的市场容量和市场前景
进行细化分析:

①铝产业链物流需求较为旺盛,行业具有较大的市场容量

从铝产业链生产环节的原材料耗用情况看,电解铝的生产成本主要由铝土
矿、动力煤、阳极碳素构成,以上原材料成本占比 80%左右。通常,1 吨铝需要
消耗 1.9-2 吨氧化铝、0.49 吨阳极碳素,而 1 吨氧化铝需要耗用 2-2.3 吨铝土矿。
下述测算中将铝产业链原材料耗用量简化为:1 吨电解铝消耗 2 吨氧化铝、0.5
吨阳极碳素,1 吨氧化铝耗用 2.2 吨铝土矿。以 2018 年电解铝产量 3,580.19 万吨
为计算依据,铝产业链生产环节需要耗费 1,790.10 万吨阳极碳素、7,160.38 万吨
氧化铝、15,752.84 万吨铝土矿,合计 28,283.50 万吨相关物资。

在进一步计算生产物资的实际物流需求时,需剔除内部消耗即不需物流服务
的部分。从铝产业链上下游的企业重叠情况看,铝土矿生产企业与氧化铝生产企
业以及电解铝生产企业与铝材生产企业重叠度较低,而氧化铝生产企业与电解铝
生产企业重叠较高,2018 年中国铝业、魏桥集团、信发集团、锦江集团及东方
希望不仅是全国前十大电解铝生产厂商,同时也是前十大氧化铝生产厂商,2018
年上述企业集团氧化铝合计产量为 5,747.00 万吨,电解铝合计产量为 1,756.00
万吨,假设上述企业集团生产电解铝所需原材料全部来源于集团内部,即全国范
围内约有 3,512.00 万吨氧化铝可进行内部消耗,不需要进行货物转移。

综上,铝产业链生产环节共涉及 28,283.50 万吨物资,除了 3,512.00 万吨氧
化铝不需外部运输,剩余 24,771.50 万吨货物均需要物流企业提供物流服务。且
以上测算仅限于铝产业链的生产环节,未涉及到铝材至终端应用市场的消费流通
环节和铝相关产品的贸易流通环节。由此可见,目前阶段有色金属产业链的物流
需求旺盛,市场容量较大。

②铝产业链未来物流需求将持续增长,行业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从未来的发展前景看,据亿博物流咨询预测,2017-2025 年间全球电解铝年
产量增长率将维持在 3%左右,预计氧化铝需求长期增长率将维持在 5%左右,
每年大约氧化铝需求会增长 400-600 万吨。预计至 2022 年世界氧化铝的消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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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达 14,200.00 万吨,铝土矿资源需求将达到 35,500.00 万吨以上。未来铝产业链
相关物资需求的持续增长决定了铝产业链物流行业具备广阔的发展前景。

因此,在有色金属需求的持续增长和有色金属产业链较强的物流需求叠加作
用下,有色金属第三方物流行业的发展前景广阔。

4)行业集约化发展,不断突破制约瓶颈,为专业第三方物流发展提供条件

现代物流业的发展不断突破制约瓶颈,同样为专业的第三方物流发展提供条
件。为进一步推动第三方物流集约化发展,国家已将物流基础公共建设及配套建
设纳入国家规划,《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 年)》中明确提出,
支持建设与制造业企业紧密配套、有效衔接的仓储配送设施和物流信息平台,鼓
励各类产业聚集区域和功能区配套建设公共外仓,引进第三方物流企业。

与产销地紧密结合的公共物流园区,横向上将有效联通各个作业环节,比如
降低厂家对仓储设置要求,将资源聚焦到核心产能上;纵向上,方便产业链上下
游之间的交易,极大的促进产业物流的集约化发展。行业的集约化程度加深将为
该行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和发展可能性,用于支撑行业的广阔前景。

(3)多式联运行业发展前景

1)现代物流业的转型升级促使多式联运成为重点发展的物流模式

2017 年 1 月,交通运输部等 18 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开展多式
联运工作的通知》,提出了我国多式联运发展的目标,指明多式联运发展的行动
路线,是我国第一个多式联运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我国多式联运发展上升为国家
战略。多式联运上升为国家战略后,顶层设计不断强化,产业实践不断升温,经
营水平不断提升,多式联运已经从一种高效的运输方式向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构建
的方向转变,成为物流发展的重要抓手。

①多式联运可有效优化固有运输方式,提高运输效率

我国目前固有运输方式主要包括航空、公路、铁路、水运四种方式,对于运
输速度和运输成本,各有优势及不足,具体如下:

运输方式 运输速度 运输成本 适宜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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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 快 高 贵重且注重时效性物品;路途较远

公路 较快 较高 日常或大宗商品;内陆板块短途运输

铁路 较慢 较低 大宗商品;长途运输

水运 慢 低 大宗商品;长途运输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单一的运输方式很难再满足企业,尤其是有色金
属企业庞大的物流需求,多式联运能有效实现现有运输方式的优势互补,削弱单
一运输方式的不利影响。

如公铁联运在控制成本的同时能有效解决单一运输方式覆盖范围有限的缺
点。特别是大宗商品的运输,由于大宗商品具有长途运输、跨区域运输的特征,
公铁联运中的铁路运输依靠我国铁路“五纵三横”主干线大布局,可以低成本完
成跨区域运输;而“门到站”或“站到门”的短途运输,则通过公路运输接力完
成,由于我国现阶段公路已经实现了全国县级城市的联通,采用公路方式可以精
准地将货物运输到目的地。因此,采用公铁联运可以在控制成本的前提下完成跨
区域的精准流通。

②多式联运能够降低运输能耗和提高运输成本优势,提高综合效益

首先,多式联运推动长距离大宗货物有序向铁路、水路等综合运输方式转移,
合理结合多种运输方式,可降低运输能耗和运输成本。自 2017 年,我国将多式
联运上升至国家战略层面,并分批开展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着力推进铁
路物流发展。2017 年全国铁路完成货物发送量 36.89 亿吨,同比增长 10.71%,
增运 3.57 亿吨;2018 年全国铁路完成货物发送量 40.26 亿吨,同比增长 9.15%,
增运 3.37 亿吨;2019 年全国铁路完成货物发送量 43.18 亿吨,同比增长 7.24%,
增运 2.92 亿吨。多式联运推进铁路运输一方面可以减少铁路运输空箱率,降低
运输能耗,另外一方面铁路运输替代部分公路运输,可降低运输成本,综合来看,
可提高综合运输效益。

其次,多式联运推动装载装备标准化,可提高搬运效率、运输工具周转率及
物流供应链协同作业效率;降低货损率及综合运输成本。未推进多式联运装载装
备标准化前,由于各企业所使用的物流设施设备尺寸标准不一,造成了各企业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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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对接不协调,货物在转运的过程中需要经历多次倒短,造成了货物破损
率的上升。此外,由于装载装备的质量、尺寸等标准不一,货物无法通过同一标
准的叉车进行装卸,需经人工进行搬运。因此,标准化装载工具的推广将降低运
输能耗和提高运输成本优势,提高综合效益。

再者,欧美国家公布的数据显示,公铁、公水联运比单一公路运输可提高运
输效率 30%左右,减少货损货差 10%左右,可降低运输成本 20%左右。交通运
输部数据显示,2019 年 1-9 月,交通运输部联合国家发改委开展的三批 70 个多
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共完成集装箱多式联运量 382 万标准箱,累计开通线路
390 余条,与公路运输相比,降低物流成本约 112 亿元,减少能耗 153 万吨标准
煤,减少碳排放 397 万吨。

因此,推动长距离大宗货物有序向铁路、水路等综合运输方式转移,推动装
载装备标准化,能够有效降低运输能耗和提高运输成本优势,提高综合效益。

③上升为国家战略,多方政策推动及落实为多式联运发展夯实基础

2017 年,交通运输部等 18 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开展多式联运
工作的通知》,地方政府部门进一步落实多式联运指导精神,河南、四川、山东
等多个省份已出台贯彻落实上述通知的实施方案,明确推进多式联运发展的具体
措施。在国家及地方政府一系列政策引导下,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重视程度明
显增强。同时,“一带一路”政策、公路新规政策及中欧陆路运输通道的形成等
具体落实工作进一步为多式联运的发展夯实基础。

作为解决全社会货物运输结构性矛盾的一把钥匙,多式联运在我国发展不断
深入,运行质量逐渐提升,综合效益初步显现,在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中发挥积
极作用,为建设物流强国打下坚实基础。目前,中国多式联运发展水平仍然较低,
运量规模仅占全社会货运量的 2.91%,远低于美国的发展水平;海铁集装箱联运
比例为 2.5%左右,而发达国家如美国为 40%、法国为 35%;运行效率不高,货
物中转转运所耗费的成本约占全程物流成本的 30%。因此,目前多式联运在我国
的市场需求较大,市场前景良好。

2)多式联运政策从顶层设计至产业实践全面展开,大力促进多式联运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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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

多式联运作为物流业重点发展的一种业务模式,不仅受到国家各级政策的大
力扶持,还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支持“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的实施,解决了我国
物流行业中的不同领域的流通痛点,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

我国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业务,将其作为调整物流产业结构的重要抓手,且各
部委制定了从顶层制度设计至产业实践全面铺开的全方位政策规定,旨在全方位
促进多式联运的发展。近几年涉及多式联运的政策情况如下:

序 颁布 颁布
政策规则 政策要点
号 日期 单位

发展海铁联运、铁水联运、公铁联运、陆空联运,加
《物流业发展
2014 快推进大宗散货水铁联运、集装箱多式联运,积极发
中长期规划 国务
1 年10 展干支直达和江海直达等船舶运输组织方式,探索构
(2014年-2020 院
月 建以半挂车为标准荷载单元的铁路驮背运输、水路滚
年)》
装运输等多式联运体系。

《关于加快实 重点开展多式联运工程;建设现代化的中转联运设
2015
施现代物流重 发改 施,包括港口的铁路和公路转运货场、集疏运设施、
2 年8
大工程的通 委 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内陆城市和港口的集装箱场站建

知》 设等。

《营造良好市
支持有实力的运输企业向多式联运经营人、综合物流
场环境推动交 2016
发改 服务商转变,整合物流服务资源,向供应链上下游延
3 通物流融合发 年6
委 伸。重点推进多式联运甩挂、企业联盟及无车承运甩
展实施方案的 月
挂等模式发展。
通知》

《物流业降本
增效专项行动 2016
发改 大力发展铁水联运、公铁联运、陆空联运等先进运输
4 方案 年9
委 组织方式,发挥铁路、水运干线运输优势。
(2016-2018 月
年)》

《推进物流大
通道建设行动 2016
交通 依托北部、东部和南部集装箱主枢纽港区群,大力发
5 计划 年12
部等 展铁水(海铁)、公水集装箱多式联运。
(2016—2020 月
年)》

《“十三五” 2017 国务 实施多式联运专项行动,加快完善货运枢纽多式联运
6
现代综合交通 年2 院 服务功能,支持运载单元、快速转运设备、运输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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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体系发展 月 停靠与卸货站点的标准化建设改造,加快多式联运信
规划》 息资源共享,鼓励组织模式、管理模式和重大技术创
新,培育一批具有跨运输方式货运组织能力并承担全
程责任的多式联运经营企业。

发改
《“十三五” 委、 将完善联运通道功能、加强综合枢纽建设、扩大服务
2017
铁路集装箱多 交通 有效供给、推动信息开放共享等列为重点任务,包括
7 年4
式联运发展规 部、 优化集装箱场站布局、加快疏港铁路建设、加强铁水

划》 铁总 联运衔接、优化公铁联运模式等。
公司

突破货物快速装卸、均衡配载、多式货物联运适配等
系统化关键技术;突破多式联运发展需求下载运装备
标准化与专业化、货物运输组织与管理、物流信息综
《“十三五” 科技
2017 合集成与智能化服务等关键技术;形成多方式、多载
交通领域科技 部、
8 年6 运工具、全运输流程间高效匹配衔接的装运和转运技
创新专项规 交通
月 术装备体系;建立以多式联运为核心的跨方式、跨行
划》 部
业、跨区域一体化高效货物运输组织与服务体系,为
提升全社会物流服务效率与品质、降低社会物流成本
提供技术支撑。

发改
委、 加快发展多式联运和铁路现代物流。发展适应“门到
交通 门”、多式联运、国际互联互通运输等货运成套技术
2017 部、 装备,不断提高适应重载、集装箱、特种运输等货运
《铁路“十三
9 年11 国家 装备水平。引导培育多式联运市场主体,加强多式联
五”发展规划》
月 铁路 运技术标准、服务规范、信息资源等有效衔接,推进
局、 铁水、铁公等多式联运发展,探索开展双层集装箱运
铁总 输、驮背运输等。
公司

提出到2020年,全国货物运输结构明显优化,铁路、
水路承担的大宗货物运输量显著提高,港口铁路集疏
《推进运输结
运量和集装箱多式联运量大幅增长,重点区域运输结
构调整三年行 2018 国务
构调整取得突破性进展。与2017年相比,全国铁路货
10 动计划 年9 院办
运量增加11亿吨、增长30%;全国水路货运量增加5
(2018—2020 月 公厅
亿吨、增长7.5%;沿海港口大宗货物公路运输量减少
年)》
4.4亿吨。全国多式联运货运量年均增长20%,重点港
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0%以上。

中共
2019 提出推动铁水、公铁、公水、空陆等联运发展,推广
《交通强国建 中央
11 年9 跨方式快速换装转运标准化设施设备,形成统一的多
设纲要》 国务
月 式联运标准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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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庞大的市场容量及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将进一步推动多式联运行业的
发展

①多式联运在我国的发展趋势良好,未来将保持较高的发展态势。

我国 2010 年多式联运货运量仅为 8.55 亿吨,2018 年多式联运货运量增长至
14.97 亿吨,复合增长率为 7.25%,增长趋势明显。同时,从多式联运货运量占
全国货运总量的比重来看,2010 年该比重仅为 2.09%,2018 年该比重上升至
2.91%,呈现上升的趋势。

2012-2018 年我国总货运量及多式联运货运量增长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智研咨询


多式联运货运量从 2012 年至今呈不断增长趋势,且多式联运货运量占总货
运量比重逐年提升,由此可见,多式联运在我国的发展态势良好。

②与我国规划目标尚有差距,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

根据交通部预计,“十三五”期间,我国货运总量年均增速将处于 7%-8%
的区间,以 7%进行保守预测,2018 年我国货运总量为 514.6 亿吨,2020 年我国
货运总量将达到 589.17 亿吨。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推进运输结构调整
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从 2018 年到 2020 年,全国多式联运货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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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将维持 20%的年均增长率,2018 年我国的多式联运货运量为 14.97 亿吨,据此
计算,2020 年我国多式联运货运量将达到 23.64 亿吨。根据以上国家规划的货运
总量及多式联运货运量进行预计,多式联运货运量占总货运量比重预计将从
2018 年的 2.91%增长至 2020 年的 4.01%,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因此,与我国 2020 年的多式联运发展规划进行比较,我国目前多式联运货
运量及发展程度与规划尚有差距,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

③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多式联运发展处于初期阶段,我国多式联运仍有
较大的市场前景。

多式联运货运量占全国总货运量比重,简称为多式联运货运量占比,多用于
衡量一个国家多式联运的发展程度。以下为我国多式联运发展程度与欧盟(28
国)多式联运发展程度的对比:




数据来源:欧盟统计局、智研咨询


由上图可见,我国 2017 年多式联运货运量占比为 2.90%,而欧盟同时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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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多式联运货运量占比高达 17.90%、海路多式联运货运量占比高达 16.50%、
内陆水路多式联运货运量占比达 7.70%、公路多式联运货运量占比达 6.4%。相
较为欧盟较为成熟的发展程度,我国的多式联运发展处于较为初期阶段,仍有较
大的市场前景和发展空间。

4)不断突破制约瓶颈,为多式联运发展提供条件

近几年,多式联运在我国得到快速发展,制约快速发展的瓶颈正在逐渐突破,
为多式联运的发展提供条件,具体如下:

第一、过去我国铁路集装箱运力不足,直接制约涉及铁路运输方式的多式联
运的开展。而 2019 年全国铁路完成货物发送量为 43.18 亿吨,同比增长 7.24%,
增运 2.91 亿吨,铁路集装箱运量占铁路总运量由 2017 年的 5.46%上升至 2018
年的 7.16%。按照铁总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 日开始实施的《2018-2020 年货运增
量行动方案》(下称《方案》),至 2020 年,全国铁路货运量将达到 47.9 亿吨,
较 2017 年增长 30%,铁路集装箱多式联运年均增长 30%以上。

第二、过去我国铁路货运市场化改革尚未完成,运能制约多式联运发展。而
目前我国三批 70 个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全面启动;铁总公司发展自备空箱堆
存业务,与船运公司合作建立还箱点,吸引海运箱上路运输;交通部明确要求加
快形成贯通内外的国家多式联运网络主骨架。

第三、过去我国各种运输方式独立分散发展直接导致集装箱多式联运型枢纽
场站衔接和转运能力建设不足。2018 年,国家发改委与交通部共同发布《国家
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公布了 127 个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名单,并明确
提出推动专业类物流园区改扩建,到 2025 年,将布局建设 150 个左右国家物流
枢纽;交通部将加快多式联运枢纽网络化布局和设施改造,推动各种运输方式枢
纽规划集中布局、一体化建设,形成一批衔接顺畅、运转高效、辐射力强的全国
性和区域性多式联运枢纽。

第四、过去我国多式联运信息系统缺乏,多式联运缺乏物流网络信息平台的
统一调配。近年来,交通部加快建立部门间、政企间、企业间多式联运信息资源
互联共享推进机制,推动数据资源的实时交换和有效供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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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的《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到 2020 年底,我
国将基本建成全国多式联运公共信息平台。

第五、过去我国铁路、公路、水路等不同运输方式运行服务规则存在不统一
的情况,导致多式联运通而不畅。交通部正式于 2017 年 4 月起实施《货物多式
联运术语》《多式联运运载单元标识》两项多式联运行业标准;交通部等部委还
将加快综合交通运输促进法、多式联运法等立法研究,强化不同运输方式间法规
制度的相互衔接。

第六、过去我国多式联运装备应用水平和标准化程度低,运载单元、吊装设
备、托盘等装备的标准匹配性较差,装备发展水平与市场需求不适应。近年来,
交通部组织开展多式联运重大技术装备关键技术和物联网在集装箱多式联运领
域集成应用等专项科技攻关;大力推广应用集装箱、厢式半挂车等标准化运载单
元和货运车辆,积极探索发展模块化汽车列车。

2、所处行业发展趋势

无论是现代物流行业,还是有色金属第三方专业物流行业,亦或是多式联运
行业,其发展趋势都是基本相同的,重点体现在行业整体标准化、规模化、专业
化、定制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等,强调降本提质增效,具体发展趋势表现为:

(1)标准化

标准化是现代物流行业及其各细分行业的一大重要趋势,物流行业的标准化
包括软件的标准化和硬件的标准化。

软件指的是法规、制度、政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管理制度等具有行业
指导效用的相关文件,为物流及其细分行业的标准化提供制度性的引导和支持。
我国重视物流行业的标准化,近年来密集出台标准化相关文件,交通部已于 2017
年 4 月起正式实施《货物多式联运术语》《多式联运运载单元标识》两项多式
联运行业标准,国务院则将制定完善统一的多式联运规则和多式联运经营人管理
制度纳入《“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之中。

硬件指的是运输工具、转运装备、运载单元、运输枢纽场站、管理系统等在
物流行业具有实体效用的装备、场站、系统等。2017 年发布的《“十三五”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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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明确指出:支持运载单元、快速转运设备、运输
工具、停靠与卸货站点的标准化建设改造。同年,交通部发布《交通运输行业质
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指出:深入推进运输装备标准化工程,提升货物多
式联运换装设备、运载单元和装卸机械标准化水平。2018 年国务院印发《推进
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明确完善内陆集装箱配套技
术标准,推广应用 45 英尺集装箱和 35 吨敞顶集装箱,促进集装化、厢式化、标
准化装备应用;大力推广应用集装箱、厢式半挂车等标准化运载单元和货运车辆,
积极探索发展模块化汽车列车;大力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等相关标准化政策。

(2)规模化、集约化

规模化是现代物流业发展的一大趋势。一方面,有色金属物流行业具有明显
的规模经济效应,具备一定规模的企业在物流设备建设、市场拓展和信息化管理
等方面更具实力,物流效率更高、服务质量更佳。另外一方面,本行业具有货物
价值高、运费占货值比重低的重要特征。为保障货物安全,下游客户对于有色金
属运输企业的资金实力、资质水平、企业规模等具有较高的要求,规模化有助于
拓展市场、提高客户粘性、提高市场竞争力。

企业规模化发展将促进行业集约化发展,促使物流企业通过资源整合把个别
的、零碎的、分散而同质的生产组织形式集中成规模的、便于现代化的大生产组
织形式。行业集约化有助于协调社会整体资源,规避资源重复设置和浪费;有助
于充分利用信息和网络技术,运用现代组织和管理方式,延伸供应链管理领域的
服务范围;有助于将物流、运输、仓储、配送、信息等环节进行有效资源整合,
优化运作成本,并进行社会一体化协作经营。

(3)服务综合化、专业化

区别于以往粗放式管理、单一性服务的传统物流,现代物流可以为生产流通
企业乃至整个社会提供更为全面、综合化、多样化的物流服务,并在管理运作过
程中借助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和技术,在物流全过程以及各个环节的管理中实现增
值。综合化服务促使现代物流企业升级为综合物流解决方案提供商,提高物流企
业的管理高度、服务质量,为整体行业的有序、健康、良性发展提供坚实的个体
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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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随着社会经济分工不断细化,独立于生产流通企业的专业第三方物流
企业应运而生,专业化成为一种行业趋势。专业第三方物流企业具备综合成本低、
灵活性高等比较优势而受到客户的青睐。

(4)服务定制化、个性化

物流业是支撑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产业,近十年物
流行业发展迅猛,2009 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为 96.65 万亿元,2019 年全国社会
物流总额为 298.00 万亿元,复合增长率为 11.92%,高于同时期 GDP 复合增长率
11.01%。物流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传统企业不断进化,物流新品种全面崛起,互
联网巨头争相入局,物流行业已经从快速增长的阶段走向竞争加剧的阶段。行业
竞争加剧加速了物流企业的变革,若不能根据市场、客户的需求变化进行调整、
升级相应的战略及服务,物流企业将在瞬息万变的行业中失去竞争力,进而面临
行业淘汰的风险。

同时,下游产业链的产业升级转型对于物流行业提出了新的需求,需要物流
企业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服务。商流变革倒逼物流升级,若此时不
能把握行业脉搏,满足客户需求,提供高质量、高效益、个性化的物流综合服务,
企业也将失去竞争力。

不论是行业竞争加剧还是下游产业链升级转型,都对物流企业为客户提供定
制化、个性化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物流企业需根据下游产业链的产
品特点、地域分布特点、客户的特殊需求等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个性化的服务方
案,并按照方案提供相应服务;另外一方面,根据行业或客户的特殊需求,物流
企业也需对产业链进行延伸,衍生出更多个性化的产业链服务。只有为客户量身
定制相应的综合物流方案、为客户提供高质高效低成本的个性化物流综合服务,
方能在现代物流竞争加剧的行业中占据一定的市场地位。

(5)运输结构优化

对于长途大宗商品货运而言,铁路运输与水路运输是具有优势的运输方式,
但目前我国铁路运输结构不合理,资源配置利用率低,导致经营成本相对较高,
管理效率较低。为此,运输结构优化调整是目前物流行业发展的态势,为推动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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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结构优化,政策提出推动大宗货物集疏港运输向铁路和水路转移、加快大型工
矿企业和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等优化运输结构的举措。

一方面,政策明确提出优化铁路运输组织模式。1)优化铁路列车网络:优
化列车运行图,丰富列车编组形式,加强铁路系统内跨局组织协调,开发“当日
达”、“次日达”等多种运输产品,实现车船班期稳定衔接。在运输总量达到一
定规模的通道,开发铁路货运班列、点到点货运列车、大宗货物直达列车等多频
次多样化班列产品,构建快捷货运班列网络。2)提升配套设施设备能力:研究
推进铁路双层集装箱、驮背运输产品开发,提升通道配套设施设备能力。3)提
升铁路货运服务水平。4)深化铁路市场化改革:深化铁路运输价格市场化改革,
建立健全灵活的运价调整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另外一方面,统筹优化沿海和内河集装箱、煤炭、矿石、原油、液化天然气、
商品汽车等专业运输系统布局,提升水运设施专业化水平。1)加强干线航运及
支流航道能力:以流域生态系统性保护为前提,增强长江干线航运能力,推进西
江干线和京杭运河山东段、江苏段、浙江段航道扩能改造,加快推进长三角高等
级航道整治工程。加强长江、西江、京杭运河、淮河重要支流航道建设。加快推
进三峡水运新通道等重大水运基础设施工程前期论证工作。2)优化衔接场站布
局,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加强港区集疏港铁路与干线铁路和码头堆场的衔接,优
化铁路港前站布局,鼓励集疏港铁路向堆场、码头前沿延伸,加快港区铁路装卸
场站及配套设施建设,打通铁路进港最后一公里。

同时,加快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支持大型物流园区新建或改扩建铁路
专用线,简化铁路专用线接轨审核程序,压缩接轨协议办理时间,完善铁路专用
线共建共用机制,创新投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合理确定新建及改扩建
铁路专用线建设等级和技术标准,鼓励新建货运干线铁路同步规划、设计、建设、
开通配套铁路专用线。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提出:到 2020 年,与 2017 年相比,全国铁路货运量将增加 11 亿吨、增
长 30%;全国大宗货物年货运量 150 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
铁路专用线接入比例达到 80%以上;重点区域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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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物流园区,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达到 80%以上。

(6)信息化及智能化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出现和完善, “互
联网+车货匹配”等物流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车货匹配信息平台在无车承
运和货运供需信息实时共享上充分发挥作用;智能仓储在快递、冷链等细分领域
发展迅速;多式联运、共同配送、集中配送等先进运输组织方式在整体物流行业
得到广泛应用;互联网、大数据在物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运行中的作用也日益凸
显。现代信息技术在物流行业开始得到广泛应用,物流行业信息化和智能化的重
要性也日渐凸显。同时,现代信息技术的进步不仅推动了物流产业的发展,也推
动了经济全产业链的发展,包括物流行业的下游经济生产领域。下游产业链的信
息化势必会带动物流行业的信息化、技术化与智能化发展,否则将无法达到全产
业链的协同发展。

相关部门为了推进我国物流信息化及智能化,也制定相关政策,从三大方向
提升我国物流行业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第一、推进信息共享、提升物流信息服务水平。相关政策要求加快完善与“互
联网+”高效物流相适应的政策体系,推动政府部门物流相关信息的开放共享,
促进不同物流信息平台之间互联互通;升级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促
进铁路、港口、航运和第三方物流等龙头企业加强合作;强化货物在途状态查询、
运输价格查询、车货动态匹配、集装箱定位跟踪等综合信息服务,提高物流服务
智能化、透明化水平。

第二、推进试点示范。政策强调结合开展国家仓储智能化示范基地等工作,
推广应用先进信息技术及装备,加快智能化发展步伐。

第三、推进产业融合。政策鼓励依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推进物流业与制造
业、商贸业、金融业等融合发展,推动先进信息技术与物流活动深度融合。

(五)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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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高度重视物流行业发展,不断出台相应支持及鼓励政策。具体内
容详见本节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二)行业主管部门、行
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中对于物流行业主要产业政策的描述及
本节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四)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及
趋势”中关于对于多式联运主要产业政策的描述。

(2)我国经济稳定发展,为物流行业发展提供经济基础。从目前经济结构
来看,社会专业化分工导致不同行业之间相互支撑、相互依赖,现代物流业的长
远发展依托于社会经济的繁荣程度。过去的经济高速增长为物流企业的快速发展
奠定了基础,从 2010 年至 2019 年,我国 GDP 从 41.21 万亿元增至 99.09 万亿元,
复合增长率为 10.24%。经济保持较高速持续增长,是物流行业得以快速发展的
基础。

(3)社会分工不断细化,第三方物流得以分离并高度发展。自 2009 年至
2017 年,中国第三方物流收入呈现快速增长态势,短短八年间,市场规模已由
最初的 4,167.00 亿元增长到 12,411.00 亿元,远超日本及其他欧洲国家,同时与
美国的差距也在不断缩小。未来,随着我国企业对第三方物流需求的不断增加,
预计到“十三五”末期市场规模将达到 16,000.00 亿元左右。

(4)基础建设工程及转运设施不断推进,极大提高多式联运运输效率。除
顶层设计外,国家对于多式联运的支持,还体现在基础工程的建设上。近年来,
我国基础建设工程、转运设施、集装箱等运载单元的推动和发展,极大提高了多
式联运的运输效率。

(5)信息技术的发展促进物流体系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物联网、云
计算、大数据等新兴技术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前沿技术与物流行业的结合发
展提供了技术支撑。

2、不利因素

(1)行业中尚存在制约行业发展的因素。虽然目前行业发展已经突破了部
分制约行业发展的瓶颈,但不管是现代物流业还是多式联运行业,均存在制约行
业发展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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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业中专业人才匮乏。本行业作为复合型行业,不但需要运输、仓储、
转运、铁运、公路运输、航运等领域的专业人才,更需要综合掌握供应链管理、
电子商务、营销管理、第三方物流管理等相关知识的高级复合型人才。由于国内
物流行业起步较晚,专业人才缺口已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的因素。

(3)竞争格局发生变化,市场竞争加剧。随着我国进一步全面开放,国际
物流公司纷纷进入中国市场。这些公司凭借其先进的技术实力、更高的管理水平
和雄厚的资金实力,对境内企业构成竞争压力,尤其在争夺全球范围内的供应链
服务上具有较强的优势。这些大型跨国企业的不断进入和对所服务产业链跨国整
合能力将加剧行业竞争,并对民族企业的竞争力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4)物流企业信息化程度依然处于较低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物流
领域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仍有较大差距,这就使得物流企业的效率不高,不够快
捷。虽然随着技术的进步,物流行业也逐步将信息化和智慧化运用到行业中,但
是从整体来看,目前我国物流企业信息化程度仍处于较低水平,特别是工业物流
行业领域。

(六)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行业的周期性和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1、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现代物流业技术按照技术获取来源及应用场景不同可分为信息技术及业务
流程技术。

信息技术指的是主要依赖于通讯技术及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并具有系统性特
征的技术,比如 RFDI 技术、GPS 技术、GIS 技术、EDI 技术、物流可视化跟踪
技术及企业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等。现阶段信息技术的效能主要为提高物流流程的
准确性、效率和降低成本,达到全过程管理的效果。但随着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
展,物流行业的信息技术已经往智慧化、透明化层面发展,物联网技术、人工智
能技术、云计算及大数据技术、区块链技术正尝试逐渐应用至物流行业中。由于
前沿物流信息技术高度依赖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基建设备的搭建、生态圈的建立
等,因此目前公司所处物流行业的信息技术仍处于较为初级阶段。

而业务流程技术更多来源于业务过程中的经验积累,贯穿于具体的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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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中,主要目的系为了提高具体业务流程的专业度和精准度。物流行业业务流程
技术包括运输技术、配载技术、装卸技术、包装技术、仓储技术、过程控制技术
等。由于物流行业在中国发展多年,行业积累了丰富的流程应用经验,因此物流
行业的业务流程技术已经处于较为成熟的阶段。

(1)物流行业信息技术

目前物流行业使用频率较高的信息技术如下:

信息技术名
序号 概念 功能及应用


是自动识别技术的一种,通过无线射
频方式进行非接触双向数据通信,利
实现物流全产业链环节中标
1 RFDI 技术 用无线射频方式对记录媒体(电子标
签信息的流转。
签或射频卡)进行读写,从而达到识
别目标和数据交换的目的。

将 GPS 接收机接收到的信号经过误差
处理后解算得到位置信息,再将位置 1、实现实时定位追踪;2、提
信息传给所连接的设备,连接设备对 供物流配送和动态调度功能;
2 GPS 技术
该信息进行一定的计算和变换后传递 3、优化车辆行驶路线和调度
给移动终端,可为用户提供随时随地 车辆进行装卸货物等工作。
的准确位置信息服务。

以地理空间为基础,采用地理模型分 1、完善物流分析技术,可形
析方法,实时提供多种空间和动态的 成物流网络;2、有助于最短
3 GIS 技术
地理信息,是一种为地理研究和地理 路径决策;3、有助于分配集
决策服务的计算机技术系统。 合决策;4、有助于设备定位。

即电子数据交换,指按照统一规定的 1、减少纸质文件交收,减少
一套通用标准格式,将标准的经济信 资源浪费,提高数据、信息、
4 EDI 技术 息通过通信网络传输在贸易伙伴的电 交易精准度;2、简化订货、
子计算机系统之间进行数据交换和自 备货、取货、存货和配送过程,
动处理,也被俗称为“无纸交易”。 节省人力与物力。

1、提高运输货物和车辆追踪
能力,实现运输可视化;2、
推进条码的仓储货物识别和
通过多种追踪技术融合、追踪数据的
物流可视化 生产物流中的货物识别,实现
5 异构共享、追踪数据的链式查询等达
跟踪技术 仓储和生产可视化;3、贯通
到物流可视化的效果。
于运输作业流程中,实现整个
作业过程的实时追踪和可视
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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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用于企业的各种信息系统,诸如管
1、加速企业决策过程;2、提
企业资源管 理信息系统或决策支持系统、专家系
6 高资料管理效率;3、形成系
理信息系统 统、各种泛 ERP 系统或客户关系管理、
统化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等专职化系统。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智慧化、透明化物流信息技术逐渐发展起来,其
具体情况如下:

序 信息技术名
类别 概念 功能及应用
号 称

由众多自动装置组成的计算
1、运输途中将传感器的数据
机网络,使用传感器协作监控
无线传感器 及时上传远程数据库,保证物
不同位置的物理或环境状况
网络 流数据的完整性;2、实现人、
(比如温度、声音、振动、压
物之间相互通信。
力、运动或污染物)。

1、监控物品流向的信息;2、
能够形成集中控制的物流型
物联网 物联网信息 保密客户产生的消费数据;3、
1 物联网架构,监控全流程货物
技术 一体化平台 实现权限性的数据查询;4、
流、商品流、信息流及资金流。
建立大数据分析体系。

指在机器内部有效嵌入无线
通信设备,通过机器与机器之
物流通信 实现物流节点与物品之间智
间的信息交流与传递、网络及
M2M 技术 能化、交互式的通信。
机器设备通讯的传递与链接
达到信息共享。

1、提升手写运单机器的有效
指对图像进行对象识别,以识
图像识别技 识别率,降低这一阶段产生的
别各种不同模式的目标和对
术 误差;2、大幅度地避免人工
象的技术。
输单,提高工作效率。

也称为“自动语音识别”,其
语音识别技 目标是将人类语音中的词汇
术 内容转换为计算机可读的输 1、自动识别物流企业内外的
人工智 人、物、设备、车的状态,并
2 入。
能技术 且学习优秀的管理经验和指
通过中间嵌入的智能分析模 挥调度方案等,进而逐步实现
块,对视频画面进行识别、检 对物流工作人员的辅助决策;
视频识别技
测、分析,滤除干扰,对视频 2、进一步实现自动决策。

画面中的异常情况做目标和
轨迹标记。

对司机、提货者等进行生物识
生物识别 包括人脸识别、活体检测、声
别,提高取货、送货环节的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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纹识别等生物识别技术。 率,提高准确性以保证货物安
全交付。

通过对商品数量、体积等基础 1、实现智能调度,提高物流
内部智能调
数据分析,对各环节如包装、 效率;2、提高设备使用率,
度系统
运输车辆等进行智能调度。 减少浪费。

1、完成物流产品的分拣,减
智能分拣技 通过人工智能算法完成物流
少劳动力使用,节省成本;2、
术 产品的分拣。
提高分拣精准度和准确率。

依靠车内的以计算机系统为
无人驾驶技 解决长途运输的困难性,提高
主的智能驾驶仪来实现无人
术 物流运输的效率。
驾驶的目的。

大数据是指无法在一定时间
范围内用常规软件工具进行 1、解决物流配送中心的选址
捕捉、管理和处理的数据集 问题;2、实现路径监控、物
合,是需要新处理模式才能具 流资源的合理分配等功能;实
有更强的决策力、洞察发现力 现多级配送;3、对竞争环境
大数据 和流程优化能力的海量、高增 的分析;4、对客户习惯与偏
3 与云计 - 长率和多样化的信息资产;云 好进行归类,从而可以为用户
算技术 计算指的是通过网络“云”将 提供专业并且个性的服务;5、
巨大的数据计算处理程序分 有效了解消费者偏好,预判消
解成无数个小程序,然后,通 费者的消费可能,提前做好货
过多部服务器组成的系统进 品调配,合理规划物流路线方
行处理和分析这些小程序得 案。
到结果并返回给用户。

1、对物流中公益快递事业形
成促进作用;2、在新一代物
是一个共享数据库,存储于其
流行业中形成黑名单共享平
中的数据或信息,具有“不可
区块链 台;3、协助国家对新一代物
4 - 伪造”、“全程留痕”、“可
技术 流行业的安全监管;4、产品
以追溯”、“公开透明”、“集
的防伪溯源;5、自主决定物
体维护”等特征。
品的运输路线和日程安排;6、
物流实名制。


(2)物流行业业务流程技术

业务流程
序号 概念 功能及应用
技术

是以运输行业为研究对象,以运输
运输优化 1、提高运输效率;2 形成较好的
1 效益为研究课题产生的科学技术,
技术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力求以最短的路径、最少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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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快的速度和最少的费用,组织好
物资产品的运输活动,避免不合理
运输的情况。

是在完成一个或者多个运作目标
的前提下,将时间、成本、资源、
效率、环境约束集中整合优化,实 1、集货线路优化;2、货物配装及
2 配载技术
现现代物流管理低成本高效率的 送货线路优化。
关键技术,是物流运营计划与实际
运营之间有效结合的关键。

装卸技术是指在同一地域范围内
进行的、以改变物的存放状态和空
间位置为主要内容和目的的活动, 1、降低成本;2、提高效率;3、
3 装卸技术
具体来说,包括装上、卸下、移送、 降低货损率。
捡选、分类、堆垛、入库、出库等
活动。

包括包装工艺、包装材料、包装设
测量仪读取商品的尺寸并存储入
计、包装测试等,“包装”指的是
数据库,在消费者下了订单之后,
为在流通过程中保护产品,方便储
4 包装技术 系统就会根据该商品的尺寸推荐
运,促进销售,按一定技术方法而
尺寸最合适的包装箱,从而避免浪
采用的容器、材料及辅助物的总体
费。
名称。

1、作业流程优化;2、为产品在仓
库中寻找最佳储存空间;3、提高
是对仓储各环节的优化技术、包括
货物摆放与仓库内部环境匹配度,
5 仓储技术 仓储作业流程、空间优化、货物摆
并节约成本;4、实现仓库管理效
放优化、安全库存管理等。
益方面的提升,不断的迭代与发
展。

通过物流行业的过程控制技术,实
现对各个物流环节的大量信息的 1、供应链可以科学地预测出未来
过程控制 收集、处理和分析,力求实现“缩 的订单趋势;2、实现物流环节的
6
技术 短在途时间,实现零库存,及时供 全过程管理;3、减少资源的浪费
货和保持供应链的连续与稳定”的 和其它风险。
现代物流管理目标。


2、行业特征

(1)周期性

物流行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与国民经济的发展规模、速度密切相关,随着
宏观经济的波动而波动。同时,公司所在行业的周期性与下游有色金属铜、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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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锌等行业密切相关,例如,若铝产业链的终端汽车、房地产、铁路建设等行
业出现波动,铝产业链的物流企业也将随之出现周期波动。

(2)区域性

行业的业务区域分布主要受下游产业所在地理位置分布的影响,由于物流企
业随下游产业链的地理分布而设置物流枢纽和站点,在生产地和消费地进行业务
布局,受此影响,将形成一定的区域性。

(3)季节性

本行业与下游行业均不存在季节性,但由于受到春节期间运力资源、天气等
因素的限制,春节的运输业务将减少,而随之春节前后的运输业务将增加。但总
的来说,该行业各季度运输收入较为均衡,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

本行业所处的行业上下游如图示:




1)上游行业

公司所处行业的上游行业包括港口、航线管理及船运业,机场、航线管理及
民航业,铁道管理及铁路运输业,公路运输业和站场、仓储服务等外部运输资源
行业,同时也包括石化、煤化等能源生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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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行业对于本行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价格及供给量上。从价格上看,若上
游产业的价格上涨,例如铁路运力和成品油的价格上涨,本行业成本将随之上涨。
近年来,公司主要的铁路运力采购价格较为稳定,对成本整体影响较小。从供给
量上看,由于特定情况导致的供给不足,例如春节期间铁路运力供给下降,将给
本行业的业务运行造成一定的影响。但近年来,我国铁路建设加速、铁路效率提
升,较少出现运力不足情况,即使出现相关情况,亦可采用航运、汽运等方式替
代。

2)下游行业

运输行业下游主要为有色金属、农产品、工业设备、大型装备制造等存在物
流需求的国民经济各部门,公司直接对接的下游行业为有色金属行业。

有色金属的流通需求和发展前景决定了本行业的市场容量和前景,由于有色
金属是国家重点发展的行业,也是我国国民经济中基础性、战略性的产业,其产
业发展具有一定的市场前景,具体可详见本节“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之“(四)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及趋势”中对于有色金属市场容量及市场前景
的描述。因此,下游产业的发展前景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本行业的市场前景。

三、发行人的竞争地位

(一)行业竞争状况

1、有色金属物流行业竞争格局

有色金属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型、支柱型产业,所涉及的品类较多,包括
铜、铅、锌等重金属,铝、镁等轻金属,金、银、铂等贵金属及钨、钼、锗、锂、
镧、铀等稀有金属。有色金属应用于制造业、建筑业、电子工业、航空航天业以
及核工业等重大领域。由于有色金属上下游产业链呈现跨国家、跨区域且上下游
集中区域不同的特征,因此有色金属物资的物流配套服务具有必要性和重要性。

目前我国有色金属物流行业按照规模大小、业务定位及服务对象不同分为三
类企业:第一类是大型有色金属生产商及贸易商集团控股或参股物流企业(以下
简称“集团成员企业”);第二类是规模化、专业化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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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第三方企业”),炬申股份即属于该类型企业;第三类是从事某一物流环节
的中小型运输公司(以下简称“中小型公司”),该类企业规模较小,一般仅提
供单一物流环节,例如短途运输、仓储、装卸等。

大型有色金属生产商及贸易商在选择供应商时,若体系内具有配套物流资
源,基于物流服务供应的及时性及业务契合度,一般会优先选择体系内的物流资
源。但若综合考虑物流服务的质量和成本,由于第三方企业的专业度、行业集中
度、物流网络的成熟度等具备一定的优势,因此,不少大型有色金属生产商及贸
易商亦会重点考虑第三方企业。

从目前的市场格局来看,集团成员企业由于其雄厚的资本实力、与产业链的
密切关系等显著优势占据了较大的市场份额。但在未来的市场格局中,第三方物
流企业由于以下原因,将逐渐抢占较多的市场份额:1)第三方企业独立于下游
产业链,是中立第三方,独立、中立的企业属性将为第三方企业提供更大的市场
空间;2)第三方企业组织经营方式不断更新、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不断改善,
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3)第三方企业是专营物流业务的企业,在物流方案设计、
物流全程管理等更高层次的服务上更具有经验优势;4)第三方企业专注于物流
行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较高,可通过规模化及集约化达到高效益、低成本;
5)政策频出鼓励专业化第三方物流行业的发展,《2014-2020年中国物流业发展
中长期规划》明确指出:到2020年,物流的社会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第
三方物流比重明显提高。由此可见,在未来的有色金属市场格局中,第三方企业
由于其政策支持力度大、市场化效率高、服务水平强、物流规模化及集约化程度
高等优点,将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

而规模小、服务种类单一的中小型物流公司,由于其资信水平、服务多样性、
运力资源调配能力、服务质量和效率等远不及第三方企业,在市场中欠缺竞争力。
未来有色金属物流行业将朝着规模化、标准化、综合化、个性化、智能化方向发
展,小型、单一的物流公司更是缺乏市场竞争力。

因此,有色金属物流行业未来的市场格局将朝着专业化的第三方物流发展,
第三方企业由于其政策支持、市场化效率、高服务水平、高程度集约化及低成本
运营的特点,将逐渐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


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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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1)集团成员企业

大型有色金属生产商及贸易商主要通过控股、参股的方式设立集团成员企
业,设立的目的主要在于满足集团内部的物流需求。集团成员企业规模较大、业
务稳定,但由于其业务来源单一,主要来自于控股公司或集团内关联公司,因此
其拓展外部客户的动力相对欠缺。目前,由有色金属行业上市公司参控股的代表
集团成员企业如下:

控股或参股的物
有色金属上市公司 股票代码 主营业务
流公司
公司主营业务为有色金属矿产品的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 采选、冶炼、制造。公司主要产品有 南储仓储管理集
600259
有限公司 钨及相关产品、稀土及相关产品、其 团有限公司
他商品贸易等。
江西铜业集团(贵
公司主营业务为铜的采选、冶炼和加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 溪)物流有限公司
600362 工,贵金属和稀散金属的提取与加
公司 上海江铜国际物
工,硫化工,以及金融、贸易等领域。
流有限公司
公司主营业务为铝土矿、煤炭等资源
的开采,氧化铝、原铝和铝合金产品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 中铝物流集团有
601600 的生产、销售、技术研发,国际贸易,
公司 限公司
是全球第二大氧化铝生产商,同时也
是中国最大的原铝生产商。
公司主营业务为重熔用铝锭及铝加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 云南云铝物流投
000807 工制品、碳素及碳素制品、氧化铝的
公司 资有限公司
加工及销售。
公司主营业务为有色金属冶炼及加 云南冶金集团进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
000878 工,主要产品有电解铜、铜杆、硫酸、 出口物流股份有
公司
铁精矿、贵金属等。 限公司
河南神火运输有
限公司
商丘广运物流有
限公司
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发电、电解铝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 许昌神火铁运有
000933 生产及产品深加工,主要产品为煤
有限公司 限公司
炭、铝及铝制品等。
河南神火铁运有
限责任公司
云南神火物流有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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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营业务为高纯铝、电子铝箔和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 新疆众和现代物
600888 电极箔等电子元器件原料,以及其他
公司 流有限责任公司
铝及铝制品等的生产、销售。
云南驰宏国际物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解锌、热镀锌合
流有限公司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 金、铸造锌合金、电铅、高纯二氧化
600497 云南冶金集团进
有限公司 锗、高纯四氯化锗的冶炼、生产和销
出口物流股份有
售。
限公司
白银有色铁路运
输物流有限责任
公司
西藏白银国际物
流有限公司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 公司主营业务为阴极铜、锌、电银、
601212 青海铂银国际物
有限公司 电铅、金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流有限公司
兰州新区路港物
流有限责任公司
白银有色西北铜
运输有限公司


(2)第三方企业

规模化第三方物流企业包括专业有色金属物流企业或以有色金属为主要业
务的大型物流企业。伴随国内有色金属物流行业的发展,第三方企业在长期的竞
争发展中,形成了具有成本优势的运输线路和服务区域,并逐渐由小型运输企业
成长为反应灵活、管理先进的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第三方企业在网络覆盖能力、
运力保障能力、服务质量、信息化管理等方面具备一定优势,业务增长较快,但
地域特征明显,且规模与第一类企业差距较大。目前,行业内此类物流企业主要
依靠较高的物流效率和较低的物流成本参与市场竞争。下表为有色金属行业内较
具规模的第三方物流企业:

证券代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主要客户
码 (万元)

详见本节“三、发行人
所处行业的竞争状况”
中储股份 600787 219,980.10 未公开披露。
之“(三)发行人在行
业中的竞争地位”。

详见本节“三、发行人 日邮物流(中国)有限公
厦门象屿 600057 215,745.41
所处行业的竞争状况” 司、上海康捷空物流有限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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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三)发行人在行 公司、全球货运代理有限
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中国五矿集团有限
公司、河北钢铁集团、上
海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等。

公司提供各类液体化学 浙江物产化工集团宁波有
品、油品的装卸及仓储 限公司、万华化学(烟台)
服务,同时具有期货交 石化有限公司、厦门象屿
宏川智慧 002930 44,371.28 割仓资质,为境内外大 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宗石化产品生产商和贸 上海嘉宁石油化工有限公
易商提供期货交割等综 司、中国联合石油有限责
合服务。 任公司等。

OYU TOLGOI LLC、青岛
公司提供跨境多式联 中远物流国际多式联运有
运、大宗矿产品物流、 限 公 司 、
嘉友国际 603871 15,680.00 智能仓储和以提供跨境 MATERIALIMPEX JSC 、
综合物流服务为核心的 包头华鼎铜业发展有限公
供应链贸易服务。 司、扬州通利冷藏集装箱
有限公司等。

新疆钢铁雅满苏矿业有限
详见本节“三、发行人 责任公司、新疆金风科技
所处行业的竞争状况” 股份有限公司、神华新疆
天顺股份 002800 7,468.00
之“(三)发行人在行 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
业中的竞争地位”。 维吾尔自治区钢铁运输公
司等。

深圳江铜营销有限公司、
详见本节“三、发行人 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广
所处行业的竞争状况” 州有限公司、佛山市颐德
粤储物流 871941 3,000.00
之“(三)发行人在行 行金属贸易有限公司、广
业中的竞争地位”。 州联华实业有限公司、江
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昆明市交易场所清理整顿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宝
公司提供金、银等贵金
泉钱币投资有限公司、上
畅越飞平 873026 1,250.00 属及其他有色金属的仓
海霄邦物流有限公司、中
储、物流运输业务。
国金币总公司、上海瑜鸿
实业有限公司等。

详见本节“三、发行人
中金圣源 - 3,100.00 所处行业的竞争状况” -
之“(三)发行人在行



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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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中的竞争地位”。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信发集团有限公司、杭州
锦江集团、新疆生产建设
详见本节“三、发行人
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股份
所处行业的竞争状况”
杭州铁集 - 3,030.00 有限公司、嘉能可有限公
之“(三)发行人在行
司、招商局物流集团有限
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传化物流集团
有限公司等。

公司提供以氧化铝、金
属制品等大宗商品为主
要物流对象的国际多式
联运、集运服务;过境
兰州国际港 - 3,000.00 -
货物运输配套服务;仓
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
品及易燃易爆品;货运
代理、运输信息服务。

公司提供铜、锌、铅、
铝、镍等有色金属商品
存储、物资中转、流通
长兴田川 - 3,000.00 -
加工、铁路公路运输、
货运代理报关、报检和
订舱等。

公司提供有色金属仓储
物流服务、仓储融资质
江苏百金汇 - 3,000.00 -
押监管、电子商务等延
伸服务。

注:畅越飞平全称为“畅越飞平有色金属储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国际港全称为
“兰州国际港多式联运有限公司”;长兴田川全称为“浙江长兴田川物流有限公司”;江苏
百金汇全称为“江苏百金汇物流有限公司”。

(3)中小型运输公司

除上述两类企业外,在有色金属物流行业内存在数量众多的中小型运输公
司。此类公司绝大多数为普通的货运企业,单纯从事货运代理、运输或仓储经营,
无法提供期货交割与标准仓单制作、货权转移登记等增值服务或全套物流服务。
此类中小型企业一般不具备直接承接大型有色金属企业物流业务的能力,而是作
为前两类物流企业的外协承运商,参与非核心路线或物品的运输服务。未来,随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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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有色金属物流行业集中度的不断提升,中小型运输公司将逐渐被前两类企业整
合。

2、多式联运行业竞争格局

按照主要的运输模式分类,公司亦属于多式联运行业。

目前我国多式联运行业仍处于发展初期,我国 2017 年多式联运货运量占比
为 2.90%,而欧盟同时间段铁路多式联运货运量占比高达 17.90%、海路多式联
运货运量占比高达 16.50%、内陆水路多式联运货运量占比达 7.70%、公路多式
联运货运量占比达 6.4%,具体对比情况详见本节“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
情况”之“(四)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及趋势”中对于我国与欧盟多式联运发
展水平和成熟程度的对比分析的描述。

欧美发达国家在多式联运上发展起步早,其行业基础设施健全,管理制度、
技术标准趋于稳定和成熟,已经形成了成熟的行业技术体系。目前国际上的主要
多式联运企业更多在提升多式联运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上保持技术投入。而我
国多式联运发展起步较晚,虽然发展速度较快,但在多式联运基础设施建设、运
载设备单元的标准化、装卸转运的高效化等方面仍需加大投入,持续发展。

目前国内外在多式联运业务上参与的企业数量众多,规模大小和参与深度不
一。2017 年,我国实行运输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物流企业和资本方纷纷借势
进入多式联运行业,目前我国较为规模化的多式联运企业情况如下:

(1)中国远洋海运集团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以下简称“中远海运”)是国内海运行业的龙头企业,
截至 2018 年 12 月底,其自营船队包括 376 艘集装箱船舶,运力达 2,057,350 标
准箱,集装箱船队规模世界排名第四、亚洲第一;共经营 362 条航线;所经营的
船舶,在全球约 100 个国家和地区的 329 个港口挂靠。

在多式联运方面,中远海运结合自身航线布局,与铁路局合作发展海铁联运
业务。截至 2018 年,中远海运已经开设以希腊比雷埃夫斯港为依托的中欧海铁
班列 470 多列。



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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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179)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控股”)是国内航运领域民营龙头,
主要提供水、铁、公三路联运的物流服务,围绕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泉州,业务
覆盖国内沿海地区。

从水路运输板块看,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安通控股在全国设立海运网
点 96 个,涉及业务口岸 183 个,内贸集装箱吞吐量在 79 个主要港口位列前三,
在海口、珠海、湛江等位居第一。目前,安通控股主营国内航线干线 27 条,国
内航线基本覆盖国内主要干线港口。

从铁路运输板块看,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安通控股已设立铁路网点 23
个,包括哈尔滨、郑州、西安、贵阳、乌鲁木齐等,铁路直发业务线超 800 条,
海铁线路 89 条,涉及业务铁路站点 784 个,铁路服务覆盖 28 省 168 城市。

通过与铁路公司的合作,安通控股将其海运业务与国内铁路相连接,激活铁
水联运业务。

(3)中集多式联运发展有限公司

中集多式联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公司”)成立于 2016 年,中
集公司凭借中集集团(证券代码:000039)多年来在物流装备制造领域的优势,
以集装箱化运输为核心,开展公铁水集装箱多式联运服务。中集公司研发了一系
列适合特殊货物运输的集装箱,例如 35 吨敞顶箱、冷箱、折叠箱等。

另一方面,中集公司参与投资建设铁路场站与港口基础设施,推动公铁以及
铁水联运专列的发展,目前其国内各个铁路中心站已初具规模。

(4)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057)

厦门象屿具体介绍可详见本节“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竞争状况”之“(三)
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5)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871)

嘉友国际具体介绍可详见本节“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竞争状况”之“(一)
行业竞争状况”。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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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杭州铁集货运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铁集具体介绍可详见本节“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竞争状况”之“(三)
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二)进入本行业的主要壁垒

1、综合服务能力壁垒

现代物流业是国家基础性、战略性和先导性行业,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动力。
随着我国社会物流需求的增加和深化,商业企业对于物流服务呈现出综合化、一
体化、多样化的需求趋势。仅提供单一运输或仓储服务的物流企业已然不能满足
逐渐发展的社会物流需求,只有具备一体化、多样化服务能力的产业链综合物流
服务商才能具备核心竞争力,在竞争加剧的行业中获取市场份额。为响应市场需
求,物流企业正积极扩展经营范围,延伸物流服务项目,逐步向多功能、一体化
的现代物流方向发展。

因此,随着现代物流业的发展,本行业存在着较大的综合服务能力壁垒。

2、期货交割仓资质壁垒

物流企业业务资质的专业度和全面性,不仅体现在基础的道路运输、特殊货
物存储等许可上,还体现在期货交割仓资质上。有色品种期货交割仓资质是上海
期货交易所颁发的许可资质,持有期货交割仓资质可作为期货的交割仓库并签发
标准仓单。上海期货交易所一般会根据品种的特点合理布局,在主要产销区、集
散地及交通枢纽地区设置或批准交割仓。期货交割仓既体现服务上下游企业的功
能属性,也体现了价格发现、套期保值等金融属性,由于期货交易所对于拟申请
期货交割仓的物流企业的固定资产、注册资本、财务状况、抗风险能力及商业信
誉等具有较高的要求,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交割仓资质具有较高的准入门槛。

因此,对于新进入的企业来说,综合物流行业存在较大的资质壁垒。

3、客户资源壁垒

由于本行业企业背靠有色金属行业,有色金属的行业特性一定程度上决定了
本行业的行业特性。以铝产业链为例,电解铝细分行业具有行业集中度较高的特


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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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按照阿拉丁统计的数据,2018 年度,我国前十大电解铝厂商(以下厂商排
名不分先后)魏桥集团、中铝集团、信发集团、国家电投、东方希望、云铝股份、
天山铝业、酒钢集团、青投集团、锦江集团产量合计为 2,534.6 万吨,占全国产
量比重为 70.8%,产业集中度较高。作为电解铝厂商的上游服务提供商,能否与
以上企业达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将成为企业发展的关键。由于下游电解铝产商均为
大型企业,其在遴选供应商时,对供应商的综合服务能力、外部资源协调能力、
上下游整合能力、快速响应能力、突发事件处理能力、资信水平、产业经验及品
牌知名度等具有严格的要求。在选定供应商后,还需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盘点或
现场检查,确保供应商具备持续服务能力。

因此,经过严格的供应商筛选及后续考核后,下游企业一般不会轻易更换供
应商,新进入企业难以在短时间内积累产业经验和品牌知名度,本行业存在较大
的客户资源壁垒。

4、品牌壁垒

对于下游客户而言,上游物流服务供应商的品牌、专业度及产业经验是非常
重要的。由于现代运输业并非简单的运输或仓储行业,而是集物流方案设计、运
输、仓储装卸、期货交割与标准仓单制作、货权转移登记、仓储管理输出为一体
的综合型服务产业,品牌是物流服务供应商反映自身综合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的
核心指标。

新进入企业难以在短时间内累积企业品牌和知名度,因此,对于拟进入现代
物流行业的企业构成了较高的品牌壁垒。

5、资金实力壁垒

资金是物流行业参与全产业链布局、信息化升级和资信水平提升的重要保
障。

首先,专业化、全产业链、综合型的第三方物流企业是有色金属物流发展的
方向。为实现全产业链布局,企业需要雄厚的资金支持以实现运输设备、仓储用
地、智能化装备等购置,实现物流园区、运输专线、交易平台等的建设,进而提
升企业的运输能力、仓储容量和服务水平。


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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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信息化及智能化是现代物流企业发展的重要标志。企业的信息化升级
需要资金的支撑,企业信息系统的购置,可视化系统、物联网系统的研发及安装,
业务流程系统的改进等都需要购置成本、研发成本及维系成本。

再者,由于有色金属物流存在货值高、运费占货值比重低的特质,下游客户
对于上游供应商的资信水平及企业规模非常看重。同时,公司日常运营过程中需
要垫付大量的采购款,因此,公司的运营资金需求较为旺盛。

因此,对于拟进入现代物流服务行业的企业构成了较高的资金壁垒。

6、信息技术壁垒

现代信息技术,尤其是 IT 技术、互联网技术和物联网技术的发展,使物流
企业物流速度和服务效率大幅加快。国外物流行业的信息技术已达到较高水平,
目前已经形成了以系统技术为核心、以信息及自动化技术为支撑的现代物流技术
格局。今后我国物流行业的发展方向是建立物流电子信息系统,整合运输市场,
实现物流信息资源共享、合理配置和优势重组。

因此,对于拟进入现代物流服务行业的企业构成了较高的技术壁垒。

7、人才壁垒

有色金属物流是集运输、仓储、运筹学、信息科学、动态规划和精益生产等
学科为一体的现代服务业,对人才的专业性要求较高。目前,行业内拥有丰富理
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较为稀缺,大多数是企业在长期经营过程中自身培
养而成,新进入企业难以在短时间内获取经营所需大量专业人才。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发行人的市场地位

经过多年经营发展,公司在有色金属铝产业链的第三方物流领域和多式联运
物流领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行业经验,在新疆、西南、华南和华东等地区树立了
良好的品牌形象,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行业知名度。专注行业多年所累积的
产业经验及上下游资源优势使公司可以根据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优化业务流程
和管理模式,为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低成本的综合物流服务,公司已成为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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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AA 级物流企业。

公司是铝产业链领先的专业第三方综合物流服务提供商,具有一定的市场影
响力,特别在新疆区域和华南区域。基于公司在铝产业链上的品牌效应及市场影
响力,天山铝业、中国铝业、东方希望、嘉能可、信发集团、锦江集团等铝产业
链大型企业选择与公司进行长期合作,且客户稳定性和粘性较高。

从运输业务层面看,公司已发展成为铝产业链多式联运领域领先的优秀企
业,在新疆地区和西南部地区形成了专线优势。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电解铝出
疆运量分别为 24.04 万吨、49.57 万吨和 87.12 万吨,占当年新疆电解铝产量的比
例为 3.65%、7.82%和 13.40%,比例不断上升,市场份额不断增加。

从综合仓储业务层面看,公司炬申丹灶物流园区发展成为华南区域有色金属
领域的核心仓库之一,在华南区域铝产业链仓储领域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一
方面,目前公司的仓储物流中心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发展较快,2019 年实
现吞吐量超 205 万吨。另一方面,炬申丹灶物流中心是上海期货交易所批准设立
的铝期货交割仓和铜期货交割仓,其核定库容分别为 3 万吨和 2 万吨,库容较大。
期货交割仓资质在有色金属物流行业具有权威性和稀缺性,批准设库的标准较为
严格,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全国范围内仅 32 家企业(45 个仓库)获批成为铝
期货交割仓,18 家企业(23 个仓库)获批成为铜期货交割仓,其中广东省获取
铝期货交割仓资质和铜期货交割仓资质的企业分别为 5 家和 3 家,同时拥有以上
两种资质的企业仅 3 家,炬申仓储为其中一家。

2、主要竞争对手

基于服务的区域、产品品类以及客户重合度等方面的考虑,公司竞争对手主
要定位在有色金属铝产业链物流企业。将公司主要竞争对手分为非公众公司和公
众公司,非公众公司主要包括中铝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五矿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南储仓储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中金圣源仓储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铁集货运
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国储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中集物流有限公司;公众公
司包括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
限公司、广州市粤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上企业的简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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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公众公司

1)中铝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中铝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物流”)是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600)旗下供应链运营管理企业,是中铝公司为实现战略转型、
发展新兴产业而组建的专业化物流平台公司。

中铝物流拥有丰富的铁路、公路、仓储、港口等物流资源。其中,铁路专用
线总长度超过 500 公里,18 处铁路作业园区与国铁接轨,装卸货位 2,000 余个,
铁路专用车辆 3,000 余辆,铁路年到发能力超过 1.2 亿吨;各类仓储专用设备 500
余台,自有仓储面积约 100 万平方米,各类大宗物资仓储能力约 700 万吨。

2)五矿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五矿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物流”)是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旗下的 AAAAA 级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五矿物流立足于黑色金属、有色金属
产业链,提供运输、保险、仓储、货代、船代、租船订舱及加工配送等多元化、
全方位的物流服务,同时延伸拓展金融物流等新型业务。

五矿物流目前拥有 49 家主要分支机构,分布在国内黑色金属、有色金属产
业链的主要产销地。近年来,凭借完善的物流服务网络,依托五矿集团强大的金
属矿产品开发、贸易服务平台,五矿物流积极发展通运业和储运业,加强区域物
流中心建设,优化仓储布局,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力争构建国内最大的金属矿
产品专业物流集团。

3)南储仓储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南储仓储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储”)成立于 1998 年,系广东
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国有控股公司,是一家集仓储服务、商品融资
管理服务、商务信息、运输(公路、铁路、水路)服务、冷链物流等为一体的综
合物流服务集团。集团总部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全国有近 30 家下属公司,是上
海期货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的指定交割仓库。南储曾参与起草了《仓单要素
与格式规范》和《担保存货第三方管理规范》,是一家现代化的综合物流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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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佛山市中金圣源仓储管理有限公司

佛山市中金圣源仓储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圣源”),前身为中金
深圳仓储运输公司南海仓库,目前由佛山市天储仓储有限公司和有色金属技术经
济研究院共同出资持股,在广佛地区经营仓储业务已有二十多年的历史,是一家
集仓储、运输、仓储融资等职能为一体的综合性仓储管理有限公司。中金圣源是
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交割仓,2006 年,中金圣源开始开展仓储融资监管业务。
异地货押监管项目范围辐射到珠三角的东莞、中山、佛山、江门,粤北的韶关、
清远等地。

5)杭州铁集货运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铁集货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铁集”)是一家从事大宗商品
多式联运服务的综合性物流企业。杭州铁集基于目前建成的贯穿全国的多式联运
通道,利用公铁水等多种运输方式的优化组合,为客户提供集物流方案设计、货
物运输、装卸、搬运、监管为一体的第三方“门到门”一站式综合物流服务。

凭借着优质的第三方物流服务质量和丰富的行业运营经验积累,杭州铁集业
务从 2011 年开始向以大宗商品铝为核心的多式联运物流方向全面发展,并逐渐
实现了包括氧化铝、电解铝、煤炭及烧碱在内的铝产业链物流全面覆盖,并在深
耕铝产业链物流服务的基础上向供应链管理服务延伸。杭州铁集目前已纳入运营
的堆场共 15 个,铁路专用线 11 条,主要布局在新疆、广西、河南、天津及辽宁
等地,2017 年,杭州铁集各类货物合计运量为 628.78 万吨。

6)广东国储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国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国储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储”)是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国家物资储备管理局下属的广东储备物资管理局八三〇处、国家储备局深圳
办事处机关服务中心出资设立的国有企业。国储总部位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下设多个分公司,其中广州分公司拥有 1,952.5 米铁路专用线、4.8 万平方米仓库、
货场;佛山子公司拥有 17.8 万平方米仓库、货场。国储所属仓库具有公共性保
税仓、银行质押监管等功能,是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全国棉花交
易市场指定交割仓,也是广州钢铁交易中心的联盟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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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重庆中集物流有限公司

重庆中集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中集”)是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
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中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
2018 年下半年,重庆中集资产为 3.1 亿元,货场面积为 12 万平方米,库房面积
约为 9 万平方米;拥有铁路专用线 1 处共 6 条,各类运输车辆 43 台,其中海关
监管车 7 辆、城市配送车 15 辆。重庆中集通过 ISO9001、ISO14001 和 OHSAS18001
等体系认证,并获得多项荣誉称号,同时亦是上海期货交易所铝期货交割仓和铜
期货交割仓。

(2)公众公司

1)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057)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象屿”)成立于 2003 年,主要从
事供应链物流和供应链执行贸易业务,系为工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服务的全程供应
链服务商。厦门象屿于 2011 年 8 月 29 日重组上市,重组后主营业务变更为供应
链管理服务,包括大宗商品采购供应及综合物流服务、物流平台(园区)开发运
营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厦门象屿主要从事为制造业企业提供大宗商品
采购供应、仓储运输、进口清关、供应链信息、结算配套等全方位的综合管理服
务。

2019 年,厦门象屿实现营业收入 2,724.12 亿元,同比增长 16.41%;归母净
利润 11.06 亿元,同比增长 10.8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61%,同比增长
0.31%;每股收益 0.45 元,同比增长 12.25%。

2)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787)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储发展”)是一家主要经营商品储存、
物资配送、货运代理、商品销售的公司,主要提供商品存储、运输等服务。中储
发展运输网络覆盖全国 20 多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共占地 641 万平方米,其
中物流货场面积 245 万平方米,库房面积 118 万平方米;其拥有各类物流设备近
1000 台套,铁路专用线 70 多公里,为我国特大型全国性仓储物流企业。中储发
展是一家同时拥有国内外主要期货交易所交割仓资质全牌照的企业,在国内期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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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品种中,铜、铝、镍、白银、橡胶等均占有较高市场份额。

2019 年,中储发展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403.14 亿元,同比增长 18.76%,其中,
仓储业务收入 6.94 亿元,同比增长 10.74%;进出库收入 6.37 亿元,同比下降
8.90%;配送运输业务收入 153.13 亿元,同比增长 46.42%。

3)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800)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顺股份”)主营业务为第三方
物流业务、供应链管理业务、物流园区经营业务和物流金融监管业务。在第三方
物流方面,公司顺应市场需求,根据不同时期的车源变化、市场变化把控成本价
格。同时公司积极加强信用体系与品牌建设,积极拓展业务。

2019 年天顺股份实现营业收入 11.20 亿元,同比增长 26.51%,归母净利润
1,982.66 万元,同比增长 241.2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39%;每股收益 0.27
元。

4)广州市粤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71941)

广州市粤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储物流”)的主营业务是仓储
和运输服务,主要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装卸货物、入仓堆存、货物保管以及运输。
2017 年 8 月粤储物流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股票
代码 871941。

2019 年,粤储物流实现营业收入 3,688.37 万元,同比下降 3.48%;实现净利
润 366.19 万元,同比下降 59.93%。

(四)发行人的竞争优势及劣势

1、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公司自成立即专注于有色金属物流领域,战略定位清晰,主营业务突出。

公司通过“紧贴铝产业链、横纵辐射有色金属领域其他品类”的战略部署,
形成了与客户产业链深度融合、横向综合一体化发展、纵向深耕多式联运的业务
格局,并依靠多年累积的产业经验和客户资源建立了专线优势及物流网络优势。
同时,公司依托于铝期货交割仓资质和铜期货交割仓资质的权威性和稀缺性,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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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一带一路”、“大湾区”等政策优势,以高效率、低成本、专业的物流能力、
较强的风险管理能力、灵活的反馈机制及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得到了众多行业大客
户的认可,并借助前瞻性的区域和战略布局、信息化建设、专业人才引进与培养
等手段不断提高综合实力,形成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目前已形成的竞争优势,有助于提升企业竞争力、行业地位,且对于提
高客户粘性、维持市场份额、开拓市场并提高定价能力及议价能力具有关键促进
作用,为公司持续增长能力及持续盈利能力奠定基础。

在竞争优势的支撑下,公司具有良好的成长性。报告期内,公司的收入分别
为 22,517.26 万元、44,258.83 万元、79,676.13 万元和 47,139.03 万元,增长幅度
为 96.56%、80.02%和 16.14%,净利润分别为 1,826.99 万元、3,918.12 万元、7,753.76
万元和 3,730.98 万元,增长幅度为 114.46%、97.89%和-4.65%,公司业绩和盈利
水平呈现出良好的增长态势。

具体来说,发行人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与客户产业链深度融合,促进产业链资源流通及价值流通,并促进行
业货物流、资金流、商流及信息流高效运行

1)与客户产业链深度融合,深入到产业链上下游及内部价值链,提高货物
的流通效率

物流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将促使物流企业从被动的物流业务承接,到主动
深入客户所在产业上下游及内部价值链,将企业订单管理、库存、运输、仓储管
理、物料处理、包装管理及全流程物流规划优化成一个有机整体,物流过程与供
应链整体运作保持同步。“两业融合”能够在降低物流成本、提高固定资产效率、
缩短平均订单处理时间、减少整体库存水平、加快现金周转次数、改善客户服务
水平等方面,逐步发挥物流的潜在效益,从而使物流企业与客户之间关系更加紧
密,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

公司注重与客户产业链深度融合,深入到铝产业链上下游及内部价值链。

首先,业务的“双向循环”可助力公司深入至铝产业链上下游。公司以新疆
为核心区域,不仅承接产成品电解铝的出疆业务,同时还承接原材料氧化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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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碳素的入疆业务。贯通上下游物资的物流服务,一是可以有效缓解疆内集装箱
缺乏的困境,提高集装箱使用效率;二是由于原材料和产成品的承运人为同一方,
可以实现“掏箱即装,入箱即行”,在提高转运效率的同时,可以扩大仓库外延,
提高客户的货物流通效率;三是可以减少客户的对接成本和操作空间损耗,进一
步提升客户粘性。由于装卸、运输原材料及产成品的服务供应商均为同一方,对
于客户而言,其投入的对接成本较低;同时已实现“掏箱即装”的装载效率,客
户可以减少操作空间损耗。

其次,凭借积累的客户资源和业务资源,公司可贯通铝产业链上下游及深入
至内部价值链。公司目前已经累积了 2,000 多家客户资源,几乎覆盖铝产业链
的生产、贸易企业。公司作为中立的第三方物流企业,能够通过贯通产业链各
环节客户进行货物管理、促进交易等以提高货物流通的效率。客户资源的累积
使得公司能够在运输、仓储装卸、期货交割与标准仓单制作、货权转移登记等
各个环节与客户实现对接,从而累积各环节的业务资源。客户资源和业务资源
的累积将为公司深度融入至客户产业链上下游及内部价值链打下坚实的基础。

再者,公司借助人员和物流设备的服务渗透,深入至所服务产业链。公司在
每个业务节点,均配备相应的人员深入至客户产业链中。例如,在客户端口,公
司通过当地子公司、业务联络处的方式与客户建立密切的关系,配备资深业务人
员及物流设备驻扎至客户厂区内,及时响应客户的物流需求、协同出具物流方案、
调动运输资源和装卸资源、处理突发状况、定期或不定期对客户进行回访,深入
到客户产业链中。

公司通过打通客户产业链上下游,深入至客户产业链中,使得物流环节与制
造、贸易和销售环节紧密贴合,形成物流业和制造业的“两业联动”,促进货物
的流通效率。

2)链接产业链相关环节,积累产业链行业经验,促进行业上下游的资源整
合与价值流通

公司通过“三步走”计划,通过链接客户产业链相关环节所积累的产业经验
和客户资源,促进客户产业链上下游资源的整合和价值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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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有色金属物流行业,从成立至今已累积
了近 10 年的产业经验,公司有意识深入到客户所在产业链,链接产业链的上下
游,并逐步积累产业链的上下游客户资源。公司凭借其产业经验及客户资源,以
企业中立性和信誉度为纽带,协助产业链上下游打通地域壁垒,实现客户资源互
通,推进产业链上下游的业务交易。

第二步,在累积客户资源和形成客户资源粘性的前提下,作为独立的、中立
的机构,公司以高效率、低成本、专业的物流能力、较强的风险管理能力、灵活
的反馈机制及较强的品牌影响力获得客户的信任,进而充当有色金属产业链上下
游的第三方。发行人在上游担心货物安全,下游担心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充当公
正、中立的第三方角色,进行货物的物流服务和安全管理。

第三步,公司作为安全、中立、公正的第三方,联通客户产业链的买家和卖
家,促进有色金属行业货物流通和价值流通。公司经过长期发展,具备货源充足、
货场流动性强、客户群庞大且深受客户信任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公司通过内部
大数据分析为客户匹配贸易对手方,凭借中立性及信誉度协助客户交易达成,并
通过提供期货交割服务、标准仓单制作服务及货权转移登记服务等满足客户的货
物流通需求。以上服务可在货物物理位置不发生变动的情况下,在信息系统内即
时实现物权转移登记,以较小的成本极大提高流通效率,助力有色金属产业链实
现货物的价值流通,提高客户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因此,公司作为有色金属产业链重要的环节,有效连接上下游,并以丰富的
产业经验和客户资源为基础,通过推动客户贸易往来,充当安全、中立、公正第
三方并提供货权转移登记增值服务及整合行业资源等方式实现铝产业链的上下
游资源整合及价值流通。

3)贴合客户产业链的运行模式,促进行业货物流、资金流、商流及信息流
高效运行

首先,在货物流和资金流上,公司通过对整个供应链上的需求与供给进行计
划、协调、优化,链接客户和供应商,实现产业链货物流和资金流的双向促进,
用货物流盘活资金流,用资金流带动货物流,不断减少库存,加速沉淀资金释放,
提高客户货物周转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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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在信息流和商流上,公司整合自身在产业链上的信息资源,帮助客户
进行信息流和商流的无缝对接,降低客户行业信息不对称性,为客户打造更加稳
定、高效的产业链供求关系。

最后,公司帮助客户进行供应链上相关参与者的工作程序协调,使各环节能
够无缝对接,使客户的商流、货物流、信息流、资金流更加合理高效运行,在降
低成本的同时更好满足客户的价值诉求。

(2)紧贴客户产业链的战略布局,已形成电解铝专线优势

1)紧贴铝产业链的业务布局,形成专线优势

公司专注铝产业链多年,形成了以电解铝产业链客户为主要服务对象,以多
式联运为主要服务模式,以电解铝产地新疆部地区、西南部地区为起点,集散地
和消费地华东部地区和华南部地区为终点的专线服务。目前电解铝产业集中在电
力资源优势省市,而下游铝加工产业集中在制造业发达地区,电解铝产业与铝加
工产业空间分布差异大。以下为铝产业链链条图示及电解铝在我国各区域的缺口
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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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业务布局图根据 2018 年电解铝产量与铝材产量的数据绘制而成;
2、供应缺口指的是铝材产量与电解铝产量的差值,即电解铝的需求缺口;
3、箭头所指为全国电解铝运输路径的大致走向。

如上图所示,从电解铝产业链全国布局来看,新疆、内蒙古、甘肃、青海、
云南等为电解铝的主要对外供给地(已剔除区域内部消耗量);而河南、广东、
江苏等为电解铝的主要需求地,公司目前的业务布局极力贴合国内电解铝的产业
布局。

新疆区域和西南区域是电解铝的主要生产基地,也是发行人重点布局区域。

新疆区域电解铝产业链区位优势明显。首先,新疆地区煤炭资源探明储量超
过 2 万亿吨,占全国总量约 40%,赋存条件良好,开采成本低,使得新疆区域电
力成本具有极大的竞争优势;其次,电解铝单位价值高、单位能耗高,具备资源
密集的特点,能够成功将低价值煤炭资源转化为高价值可外运资源,并将外运资
源运输到需求区域,实现全国范围的资源转换及资源流通。因此,众多电解铝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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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链大型企业大规模布局新疆电解铝产能,使得新疆地区成为全国最重要的电解
铝生产基地之一。

西南部地区将是未来电解铝产业的新兴增长区域。一方面,受政策影响,根
据相关部门对于重点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我国电解铝布局将向
着具有资源能源优势及环境承载力特别是水电丰富地区转移,充分发挥西部地区
资源、能源优势,特别是西南部地区清洁能源优势,推动铝电一体化发展。另一
方面,受资源分布影响,为进一步延伸产业价值链,通过充分发挥自身矿产、氧
化铝资源及富余水电能源优势,西南部地区将构建铝土矿-氧化铝-水电铝综合生
产基地。因此,众多铝产业链企业开始大规模布局西南部地区电解铝产能,云南
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百色百矿
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在 2018 年初即新增布局了 375 万吨水电铝的生产项目。

在电解铝的主要供给地新疆地区和西南部地区,公司通过子公司的方式进行
布局,在新疆地区设立了石河子炬申、昌吉炬申、乌鲁木齐炬申,在西南部地区
设立了钦州炬申。当地子公司以贴身式服务及时响应客户需求、为客户制定合适
的物流方案、维护客户关系、协调当地运输资源,最大程度地维护当地客户的稳
定性、增强客户粘性,同时开拓新的业务需求,从业务端口进行布局。

在电解铝的主要需求地华南区域和华东区域,公司通过物流母公司及仓储子
公司的布局,延长物流产业链,为集散地的客户提供短距离配送、仓储、期货交
割与标准仓单制作、货权转移登记等服务。特别是华南区域和华东区域的仓储业
务,由于发行人部分客户为贸易商,交易需等待最佳时间点,且在当地并未部署
专门的仓库,因此电解铝消费地的仓储配套对于拉动发行人的整体物流运输服务
具有战略性意义。

公司通过生产地和消费地两头布局,并协调中间环节的外部铁路、水路等运
输资源,为电解铝产业链客户提供全程、多元、定制、体系化的物流服务,形成
新疆、西南条线的专线优势。对于公司所处行业而言,专线优势是提升公司的行
业地位、客户黏性和市场份额的核心因素,专线优势形成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围绕有色金属产业链布局,进行战略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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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电解铝业务,公司还在有色金属链条上进行纵向布局和横向布局。

纵向布局指的是公司在铝产业链链条上进行深挖,不仅局限于电解铝业务,
还向电解铝的上游氧化铝、阳极碳素等物流环节深入,旨在深度参与客户产业链,
并形成双向对称优势,减少上下游重复沟通成本,降低集装箱空转率、空车走行
率,提高装载效率、运输效率、铁路部门的集装箱使用率等。虽然公司目前氧化
铝的业务量不及电解铝,但公司所服务的电解铝生产商的原料即为氧化铝,且氧
化铝在疆内的运输路线正好与电解铝相反,因此,公司已经在疆内氧化铝市场具
有客户优势及专线优势。

横向布局指的是公司继续在有色金属领域其他品种上发力,扩宽服务品种,
例如铜、铅、锌等品种。从业务开展的可行性看,一方面,公司多年有色金属物
流产业链所积累的区域优势和专线优势能够保障公司满足铜、铅、锌等行业的物
流需求。铜、铅等其它有色金属产业布局与铝具有很大的相似性,主要产地与消
费地跨区域布局。上下游利用不同区域的资源、政策、环境等相对优势建设产业
链环节,能够有力推动有色金属行业的产业优化和升级,但也使得有色金属产业
链上下游跨区域分布,导致产业物流成为一个跨区域、远距离、高度复杂的过程。
庞大且复杂的物流需求,要求物流企业不仅能够严格控制物流成本,还能够综合
调用公路、铁路、水运及仓储等多种物流资源,确保物流过程安全、高效、低成
本运转。公司多年的产业经营所积累的区域优势和专线优势能够保障公司满足以
上物流需求,抢占市场先机。另外一方面,公司目前的运输资源和仓储资源为其
他品类有色金属物流业务承接奠定了基础。公司的主要经营地广东是铜的主要加
工和消费地,2019 年,铜材产量 254.20 万吨,约占全国的 12.60%左右;同时广
东也是我国铅、锌五大生产基地中两广基地中的一个省份,拥有丰富的铅锌资源。
公司在广东区域所储备的运输资源和仓储资源为铜、铅、锌等品类业务的承接奠
定了基础。

因此,公司目前业务布局不仅贴合电解铝产业链,还在纵向辐射全铝产业链,
同时在横向发展并贴合铜、铅、锌等其他有色金属产业链。

3)物流网络优势

除了在铝产业链起始端和终点端进行业务布局,公司对于中间环节物流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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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调配、物流路径的安排、物流网络的铺设也布局已久,已形成电解铝行业的物
流网络优势。

一方面,公司目前形成了“新疆-华南”、“新疆-华东”、“西南-华南”的
长距离专线和华南内部、新疆内部、华东内部的短距离专线,长短线之间相互交
叉,相互利用运输、仓储、装卸等资源,形成了物流网络优势;另一方面,公司
在内部打通了运输、仓储、装卸、短驳等重要物流节点,在外部对于铁路资源、
水路资源、公路资源的协调和调配亦打通了外部核心物流节点,内外部核心服务
环节的配合进一步助力公司物流网络优势的形成。另外,公司的逐步信息化、智
能化以及业务流程技术的逐步累积,使得公司更优化地发挥物流网络优势。

4)具备敏锐的市场触觉,提前进行贴合式布局

贴合客户产业链的战略布局一方面依靠公司积累的行业经验和专业判断,另
外一方面也依赖于公司敏锐的市场触觉,使公司能够先于竞争对手挖掘优势区
域,获取优势资源。

公司于 2015 年初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西城村西城股份合作经济社
“沥边”地段布局仓储业务,投资兴建炬申丹灶物流园区。该园区紧邻广珠铁路
丹灶站,便于承接来自全国各地的火车整车及集装箱运输货物;同时,该园区
10 分钟车程范围内有二广高速、西二环高速、广明高速、佛山一环高速等多条
高速公路出入口,交通条件优越,区位优势明显,使公司仓储业务得以快速发展。
2018 年,公司瞄准水路运营的市场机会,进一步拓展水陆联运业务,通过全资
子公司三水炬申购买位于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西岸码头侧的土地使用权
及其地上建筑物。一方面,该物流园区可用于补充公司仓储用地,提高自有仓储
土地比例;另一方面,提前布局打通了该物流园区相邻的南拓港与附近小塘港、
南利港等中小型港口之间的水路运输线,进而与广州黄埔港、南沙港及高栏港相
连,打开了公司水路运输的业务局面。

目前,公司抢先布局的仓储物流园区都已经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并在华南区
域形成了完善的仓储物流网络,形成了仓储业务拉动其他核心板块业务的良性发
展态势,奠定了公司在华南区域铝产业链的市场影响力,并内化为竞争对手较难
复制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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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来的战略布局里,公司瞄准西南部地区和新疆地区,在广西钦州临港物
流园和新疆准东物流园区进行战略布局,抢占市场先机,这将极大完善公司的业
务板块和物流网络。项目具体情况可详见“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3)以高效率、低成本的物流能力促进业务板块协同发展,成为专业的有
色金属综合物流服务提供商

1)横向多元化,业务板块间协同发展,提供高质量且综合多元的物流服务

公司通过在有色金属行业长时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业务及管理经验,并
培养了一批行业经验丰富、专业水平较高的管理层和骨干人才队伍。公司一直致
力于追求优质、高效的业务操作,始终将服务质量和效率放在第一位。公司各大
板块业务协同发展,具备完整的物流综合配套,不仅提供底层支撑的运输、仓储、
装卸服务,还为客户提供衍生的物流方案设计、货权转移登记、期货交割与标准
仓单制作等增值服务。

运输业务是公司物流链条中重要的一环,公司通过推动运输业务与广大客户
及供应商维系了良好的业务往来和合作。公司还凭借其在运输业务上的优势,带
动仓储综合业务板块协同发展,通过大力拓展仓储、货权转移登记、期货交割与
标准仓单制作、仓储管理输出等具有广泛市场需求的细分市场,对公司运输及仓
储综合业务板块进行全面、综合和针对性的开发。公司借助各板块的优势建设更
具竞争力的物流综合平台,形成运输和仓储综合业务板块联动、互动,综合发展
的格局。

2)纵向深耕多式联运,升级为多式联运综合服务提供商

有色金属多式联运是公司重点发展的业务,公司基于在多式联运领域多年的
行业经验,依托掌握的公铁水资源,对客户及其上下游企业之间的货物流、商流、
信息流进行整合,在辅以信息化技术支持后,最终实现整个物流的全流程把控。
公司不再以提供部分物流环节的服务为目标,而是升级为多式联运综合服务提供
商,为客户提供完整方案设计及落地全方位物流服务。

3)多年深耕,成就公司高效、低成本的物流能力

首先,公司凭借多年物流服务的经验,在客户的具体物流需求的基础上,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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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实时的公铁水不同运输方式时效及价格,包括利用低成本海运、优惠价格铁路
站点等方式规划出物流业务的合适路线,尽可能降低运输路线上的物流成本。

其次,公司在转运过程实现了标准的机械自动化操作,不仅保障了操作的准
确度,大幅降低了转运成本,还实现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高效转运,主要包括:
结合高度的标准化机械化的设备,公司将机械化设备操作流程实现全程标准化。

第三,公司物流业务的高度集装箱化。我国不同运输方式下规则、标准的不
统一导致转运操作过程复杂、低效、成本高,公司采用集装箱为标准运载单元,
实现一箱到底的转运,大幅减少转运过程中的装卸次数,在高效、低成本的同时
保障了货物的安全性。

因此,公司通过上述措施在提升物流效率的同时也降低了客户的物流成本。

(4)大力发展期货交割与标准仓单制作、货权转移登记业务,聚焦价值高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商业领域对于企业套期保值及风险管理的需求愈加旺
盛,期货市场随之诞生。目前期货市场已经不仅仅是提供大宗商品交易的场所,
更是作为企业进行套期保值和风险管理的场所,期货市场服务产业客户、服务实
体经济的功能日益凸显。期货实物交割作为期货交易的最终环节,为期货市场的
功能实现提供了有利的制度保障,对期货市场基本功能的发挥具有重要影响。

在有色金属物流领域,期货交割仓资质由上海期货交易所批准,是物流行业
的权威资质。上海期货交易所一般会根据品种的特点合理布局,在主要产销区、
集散地及交通枢纽地区设置或批准交割仓。上海期货交易所对于交割仓的资产规
模、资信水平和市场影响力等具有一定要求,标准较为严格,且对于准入仓库的
服务质量和数量进行严格把控。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全国范围内仅 32 家企业
(45 个仓库)获批成为铝期货交割仓,18 家企业(23 个仓库)获批成为铜期货
交割仓,其中广东省获取铝期货交割仓资质和铜期货交割仓资质的企业分别为 5
家和 3 家,同时拥有以上两种资质的企业仅 3 家,炬申仓储为其中一家。

2017 年,公司获取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铝期货交割仓资质,开始拓展期货交
割与标准仓单制作业务,2020 年 5 月,公司获取铜期货交割仓资质,进一步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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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期货交割和标准仓单制作业务。由于有色金属产业链客户在生产环节的原材料
采购、订单接收、产品交付之间均存在时间差,若有色金属原材料及产品价格在
交付周期内出现较大波动,对于企业而言可能存在较大的价格风险。期货市场可
以有效帮助产业链上的企业规避现货市场的价格风险,企业在判断市场为牛市状
态时,倾向于对原材料进行买入套期保值,判断为熊市时企业倾向于对产品卖出
保值,反向操作进行套期保值从而回避不利价格变动的风险,使企业可以集中精
力于生产经营活动,以获取正常利润。由于发行人具备期货交割仓资质,不仅能
够为客户提供仓单制作及期货交割服务等基础服务,同时,能够为未来有意愿进
行期货交易的客户提供现货仓储服务,以随时应对客户的期货交易需求。由于公
司能给客户带来期货和现货的双重服务,因而聚集更多的客户资源和货物资源,
促进客户贸易流通,盘活客户资金流及货物流,并推动有色金属行业商品流通及
价值流通。

期货交割仓不仅能为发行人带来稳定的经济效益,同时还有助于提高企业品
牌知名度,增强企业在行业内的话语权和品种定价权,是公司在行业内综合实力
和权威性的重要标志。从长远来看,期货交割仓资质在某种程度上是上海期货交
易所对企业的信用背书和实力背书,能够吸引众多产业链龙头企业客户前往合
作,进一步提高客户粘性。

在有色金属现货领域,一方面,由于有色金属兼具资源属性和金融属性,产
品流通性高于其他行业,产业链贸易需求较为旺盛;另外一方面,有色金属价格
波动明显,基于价格波动而进行波段贸易及风险对冲的市场需求也较为旺盛。在
有色金属的高流通性、波段贸易需求和风险对冲需求的驱使下,行业内客户对于
在库现货交易的需求不断增长。为促进商品流通、服务实体经济,公司作为中立、
安全、公正、标准的第三方综合物流企业,承担着货物权属转移登记的职能,并
在服务提供过程中向客户收取相关的货权转移登记费用。

期货交割与标准仓单制作业务与货权转移登记业务是现代物流产业链的增
值服务,公司的“现转期,期转现”业务进一步将公司的仓储功能进行深化,为
客户提供更全面的仓储综合服务。“现转期,期转现”业务基于公司的期货交割
仓资质而实现,公司仓库范围内的货物,可以根据客户和上海期货交易所的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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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期货和现货的转换,一方面为客户提供了货物属性转换的便利和效率,另外
一方面也增厚了公司的效益。

公司大力发展期货交割与标准仓单制作及货权转移登记板块,进一步推动
“现转期,期转现”业务,抓住物流产业链的增值链条,聚焦物流产业链价值高
地,有效推动有色金属领域的价值流通并增厚公司的效益。

(5)借力“一带一路”、“大湾区”等国家政策,发挥区域优势

公司业务布局与国家“一带一路”、“大湾区”政策的实施推进具有叠加效
用:第一,“一带一路”、“大湾区”政策的实施推进为公司业务发展奠定了政
策基础,政策推出改善公司发展多式联运业务的制约条件,制度设计、基础建设、
行业标准的统一为公司业务发展推进创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第二,上述战略推
进带来消费能力的提升,促进长距离物流运输需求的持续增长,为公司业务的进
一步增长带来增量基础;第三,公司布局的优势地区新疆作为“一带一路”战略
中北方丝绸之路的核心区,其矿物、粮食、棉花等大宗商品产量丰富,为公司业
务市场容量提供基础;第四,公司所处佛山,其作为珠三角九城之一,已成为“大
湾区”的重要成员,“大湾区”的推进为佛山区域产业升级提供政策支持,为公
司业务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同时,公司的重要布局区域华东地区凭借铜、铝等有色金属重要集散地的区
域特点,以及上海期货交易所所在地的区位优势,以有色金属货物的强流通带动
公司有色金属物流业务的发展。

公司所处区域佛山,重点布局区域新疆区域、西南区域分别为“大湾区”、
“一带一路”的政策区域和优势区域,且业务重点布局区域华东地区为有色金属
集散地和上海期货交易所所在地,有色金属流通较强,因此,公司具备较强的区
位优势。

(6)长年累积的品牌优势与灵活的机制提高客户粘性

炬申品牌源于 2006 年,经过近十五年的发展,已建立起良好的品牌优势,
与众多铝产业链的知名企业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关系。公司和天山铝业、中国铝业、
东方希望、嘉能可、信发集团、锦江集团等铝产业链大型生产厂商、贸易商长期


202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开展合作并保持了良好的业务往来。长年累积的品牌优势与稳定的客户合作关
系,为炬申股份的经营提供了有力的业务保障。公司的品牌优势还体现在完善的
业务资质上,作为基础行业,物流行业受到政府部门的重点监管,相关业务的拓
展需取得政府部门的批准,公司目前已取得了道路运输许可证及期货交割仓等业
务相关资质证书。

同时,灵活的业务机制为公司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快速解决突发事件提供了
机制基础,能够随时为客户提供及时、高效的物流及售后服务,受到客户认可。

(7)拥有较强的客户基础及大客户优势,促进企业健康良性发展

一方面,发行人拥有坚实的客户基础。公司自成立以来即一直专注于有色金
属产业链上的物流业务,在有色金属行业积累了较为丰富的产业经验和客户资
源,形成了运输专线优势及物流网络优势,为促进有色金属产业链资源流通及价
值流通奠定了坚实的客户基础。2020 年 1-6 月,发行人提供服务的客户数量已超
过 2,000 家,坚实的客户基础为发行人的业务发展奠定基础。

另一方面,发行人主要客户规模较大,较为优质。铝产业链产业集中度较高,
2018 年度,我国前十大电解铝厂商(以下厂商排名不分先后)魏桥集团、中铝
集团、信发集团、国家电投、东方希望、天山铝业、云铝股份、酒钢集团、青投
集团、锦江集团产量合计为 2,534.6 万吨,占全国产量比重为 70.8%,因此,该
行业大客户资源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公司目前合作的大客户情况(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主要客户名称 客户简介 客户排名情况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
获 2018 年中国民营企
股份有限公司是新疆“十二五”、“十
业 500 强 排 名 第 360
1 天山铝业 三五”规划的重点骨干企业。2019
位、中国民营企业制造
年 上半 年 实现 营 业收 入 157.77 亿
业排名第 210 位。
元。

嘉能可有限公司隶属嘉能可国际公 其 母 公 司 嘉 能 可 国 际
2 嘉能可 司(Glencore International AG),系 获 2018 年世界企业 500
全球大宗商品交易巨头。 强排名第 16 位。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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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佛山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系中国 其母公司中国铝业股
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是 份有限公司获 2019 年
3 中铝佛山
中铝集团在华南地区的主要贸易和 《财富》中国 500 强排
营销窗口。 名第 52 名。

东方希望集团系我国集农业、重化
工业产业链等为一体的特大型民营 获 2019 年中国民营企
企业集团,2002 年,东方希望开始 业 500 强排名第 42 名;
4 东方希望 进军铝业,经过多年发展,新疆希 2018 年 中国 民 营 企业
铝已发展成集煤、电、铝、硅等多 制造业 500 强排名第 13
产业于一体的大型循环经济暨相关 名。
多元化产业集群。

山东信发铝电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
集发电、供热、氧化铝、电解铝、
铝深加工、中高密度板等产业于一 获 2019 年中国民营企
体的现代化大型企业集团,也是全 业 500 强排名第 21 名;
5 信发集团
国大型的地方热电厂、全国大型的 2018 年 山东 民 营 百强
电解铝生产基地、全国大型的碳素 企业排名第 2 名。
生产基地、全国大型的密度板及深
加工基地。

获 2019 年中国民营企
杭州锦江集团是一家以环保能源、
业 500 强排名第 65 名;
有色金属、化工为主产业,集商贸
2019 年 浙江 省 百 强企
6 锦江集团 于一体的现代化大型民营企业集
业排名第 11 名;2018
团,有色金属产业是集团未来可持
年浙江省百强企业排
续发展的重点产业。
名第 19 名。

其母公司厦门象屿速
广州象屿速传物流有限公司控股股
传供应链发展股份有
东为厦门象屿速传供应链发展股份
7 广州象屿 限公司获 2018 年中国
有限公司,系国内货代物流企业的
货代物流企业百强排
龙头企业。
名第 3 名。

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高
精密、大截面的高附加值工业铝型
材。公司获有铁路、船舶等行业多 获 2017 年辽宁省百强
8 忠旺集团
项全球认证资质,境内外拥有超过 企业排名第 18 名。
1,000 家稳定客户群,遍及全球各主
要市场。


公司抢占与大客户的合作先机,并通过优质、专业的服务,较难复制的专线
优势取得客户的信赖,提高客户粘性。与大客户开展长期稳定合作保障了公司的
可持续增长和健康良性发展。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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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竞争优势

1)登陆资本市场、具备期货交割仓资质,提升公司行业地位

由于公司承运的货物价值较高,运费占货物价值的比重较低,因此,客户在
寻求承运伙伴时,会优先选择资金实力雄厚、资信实力强、行业地位高、公司能
够持续运营的合作伙伴。2016 年发行人成功挂牌、 2017 年公司获取上海期货交
易所的期货交割仓资质,进一步推动公司专业度、知名度、品牌影响力和融资能
力的提升,也进一步推动公司行业地位的提升,逐步铸就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良好的结算信誉及资信实力,具有规模经济效益

公司开展的多式联运业务和代理运输业务需要支付大量铁路运输费用、无车
承运人运输费用、代理运输公司费用,而铁路部门及无车承运人作为公共运输工
具及公共运输平台,往往对公司的资金结算信誉、周期和综合实力有较高的要求。

公司通过在行业多年的业务积累,具有较强的下游客户收款能力,且公司于
2016 年登陆资本市场,具备一定融资能力,因此公司确保能够准确、及时的按
协议要求支付各种费用,同时通过对资金支付周期的严格控制形成了较为稳定的
资金链。资金的良性循环使得公司既满足了开展业务的基本需求,又凭借良好的
结算信誉在上游供应商中树立了诚信的市场形象。随着业务规模的逐渐增大,公
司资信实力也随之逐步增强,有效的支撑了经营网络和客户覆盖的扩张,形成了
一定的规模经济效益。

3)完善、高效的信息化管理体系,具备较强的竞争力

信息化成就物流业的未来,综合性现代物流企业的发展更离不开高水平的信
息化管理。炬申股份以信息化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坚持以自主开发或协同开
发为信息系统建设模式,积累了丰富的物流管理经验,培养了大量的高水平物流
管理人才,组建了一支了解物流行业、熟悉操作流程、技术能力强的开发团队。

公司目前的企业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已经通过运输业务板块的“物流之星”系
统及仓储业务板块的“炬申供应链管理云平台”实现,能够实现各个业务子板块
的业务顺畅运行,同时,公司还通过 GPS 技术、安全监控技术、仓储作业流程
优化信息技术、生物识别技术等助力实现供应链一体化管理,建立健全了完善、

205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高效的信息化管理体系。公司具体的信息化水平及正在研发的信息化项目情况可
详见本节“十、发行人技术及研发情况”。

公司注重信息化发展,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所募集资金投资将用于“供
应链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该项目旨在对公司现有的供应链管理信息化平
台进行升级,打造集成化、智能化的物流信息平台,以信息化系统支撑运输、仓
储、财务等各业务流程的运转,并且配备建设物流园智能管理系统,实现仓位的
智能监控。具体项目情况可详见“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之“三、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情况简介”中关于供应链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的描述。

公司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了内部有秩序、低成本的管理,外部差异化、高效
率的服务,有效地建立起竞争对手较难复制的优势,进一步夯实了炬申股份在行
业中的竞争力。

4)专业物流团队为公司竞争优势的建立提供了保障

人才的凝聚力、积极性和创造性是现代物流服务行业竞争的核心要素之一。
我国面临高端物流人才,尤其是胜任综合物流业务的人才严重短缺的局面。2019
年,公司通过建立骨干员工持股的股权架构,致力于引进、培养复合型高级管理
人员及骨干人才,完善分配制度,建立起较完善的考评和激励体系。公司激励员
工开展自主创新活动,加强管理和技能培训力度,持续优化成本控制和精细化管
理,努力营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

经过多年的努力,公司已建立了专业、稳定的物流管理团队,为炬申股份的
快速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

2、发行人的竞争劣势

(1)资金规模不足

公司虽然已经成为行业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知名企业,同时也登陆了新三板
市场,但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划,目前仍存在资金规模不足的竞争劣势。

一方面,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需要资金支撑。为实现业务扩张,公司计划在
合适的铁路沿线、港口枢纽建立堆场中转仓并配置自动化、智能化程度较高的转


206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运设备和运输设备,同时配备相应的人员,以获得关键资源、提高货运能力,并
计划购买更多的运输设备以提高货运能力。除了网络布点需要投资外,在日常运
营中还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如需要垫付大额的铁路运费、公路运费等。另外一
方面,作为未来的战略重点之一,公司的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所需的设备、系统、
研发等都需要大额资金作为支持和保障。

因此,若公司资金实力无法进一步增强,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公司持续快速
发展的势头。

(2)高端专业人才储备需进一步加强

虽然公司已经通过内部培养组建了一支专业能力突出、技术实力较强的管理
团队,但随着市场的竞争态势加剧、技术的不断发展进步和企业的进一步扩张,
公司的高端人才储备规模尚显不足,需要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完善多层次的人
才梯队。

(3)管理水平还需随着业务规模和种类的拓展进一步提高

随着经营规模的逐渐扩张,公司的资产规模、服务种类、业务布局及市场领
域都将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在机制建立、战略规划、组织设计、运营管理、资金
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管理水平将面临更大的挑战,整体管理水平还需随着业
务规模的拓展进一步提高。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要服务

目前,公司提供了“以一站式多式联运及直运运输服务为核心,以仓储装卸、
期货交割与标准仓单制作、货权转移登记等仓储类增值服务为拉动力”的一体化
业务格局,全方位为客户提供“门到门”、“门到站”、“站到门”及“站到站”
的多样化物流服务及相关增值服务。

公司提供的具体服务环节包括:

业务类型 具体服务 具体内容



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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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制定并优化物流方案,采用集装箱等标准运
载单元,通过公铁水等多种运输方式合理结合,将货物从客户
多式联运业务
起运地运输到接收地的一站式运输服务。主要包括长距离的
“门到门”、“门到站”、“站到门”等类型的运输服务。

直运业务分为代理运输及自营运输:

运输板块 (1)代理运输业务是指公司通过第三方运输公司的运输设备
或专业运输平台所指派的第三方运输设备为客户提供有色金
属运输服务的业务。业务流程通常包括安排第三方运输公司或
直运业务
专业的运输平台承运、购买货物保险、现场核查装车、客户签
收、结算等环节。
(2)自营运输业务是指公司通过自有运输设备为客户将货物
运送到指定地点的运输业务。

公司为客户提供有色金属货物的存储管理、出入库装卸等基础
仓储基础业务 仓储服务。业务流程通常包括调度、入库、日常维护、库位管
理、出库、结算等环节。

货权转移登记业务是指公司为客户的货权转移提供登记服务
仓储综合 货权转移登记 的业务。货物所有权人可凭货权转移登记后的货权转移入库通
板块 及期货交割业 知书到公司相关仓库提取货物。
务 期货交割业务是指公司为客户提供期货交割、标准仓单制作服
务的业务。

仓储管理输出 公司为客户提供仓储管理全程服务,包括场地租赁、库位管理、
业务 货物安全管理等。


(二)主要经营模式

1、多式联运业务

(1)多式联运的业务模式

炬申股份开展多式联运的整体业务流程如下:




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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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开展多式联运的关键要素在于协调内外部资源、协调公铁水多种运输方
式,以“降本增效”为原则,为多式联运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低成本的运输服
务,公司开展多式联运业务的主要特点:

1)目前主要依托铝产业链开展业务

公司目前开展多式联运主要依托铝产业链,形成以电解铝为主要产品,氧化
铝、铜、铅、锌等其他有色金属产品协同发展的产品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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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的客户主要为有色金属产业链的大型企业

公司的客户大多为有色金属产业链的大型生产厂商或贸易商,例如天山铝
业、中国铝业、东方希望、嘉能可、信发集团、锦江集团等,公司与上述客户建
立了良好且长期的业务合作关系。

3)服务核心在于设计优化方案并充分调配内外部运输资源

公司凭借多年物流服务的经验,在客户的具体物流需求的基础上,依据实时
的公铁水不同运输方式时效及价格,包括利用低成本海运、优惠价格铁路站点等
方式规划出物流业务的优化路线,尽可能降低运输线路上的物流成本。并且在约
定的货物运输日前即已经沟通协调好外部资源,保障服务方案顺利实施。

4)公司为多式联运承运货物均购买货物保险,保障货物安全

公司在进行货物提取环节,即对承运货物进行购买保险,保障金额能够覆盖
货物价值,能够有效降低因货物毁损灭失带来的损失。

5)公司具备新疆、西南条线的专线优势

公司深耕铝产业链多年,形成了以电解铝产地新疆区域、西南部地区为起点,
以集散地和消费地华东区域和华南区域为终点的专线服务。公司通过生产地和消
费地两头布局,并协调中间环节的外部铁路、水路等运输资源,为电解铝产业链
客户提供全程、多元、定制、体系化的物流服务,形成新疆、西南条线的专线优
势。

6)公司主要采用“公铁”、“公铁水”等运输方式

基于公司承运的有色金属产品特性,公司的多式联运多采用“铁路+公路”、
“公路+铁路+水路”的组合运输方式,基本不涉及航空运输。

7)多式联运过程中货物主要以集装箱的方式进行转移

公司所服务的电解铝、氧化铝及其他有色金属的运输大多以集装箱的方式进
行转移,一般从起运地启用集装箱,直至货物接收地。

8)衍生出“门到站”、“站到门”的转驳业务及“站到站”的铁路专线业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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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运输方式、运输环节之间的无缝对接是多式联运提高效率的重要途径,
客户为提高运输效率,一般采取全部外包的方式,因此,公司的多式联运业务便
衍生出:将货物配送、装卸至指定站点的“门到站”短驳运输服务,将到站货物
装卸、配送至客户指定地点的“站到门”短驳运输服务,以及在场地内的不同位
置间实现货物装卸、配送的场内倒短服务,以及从铁路起始地到接收地的“站到
站”运输业务。

(2)盈利模式

公司的盈利模式请详见本节“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之“(三)公
司所属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开展多式联运的基本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与业内不存在重大差异。

(3)销售定价方式

公司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在考虑货运成本、同类运输价格水平、管理难度、
税收、财务费用、仓储、装卸等辅助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与客户协商确定服务价
格。公司与客户协商价格的参考依据如下:

1)铁路运力、水路运力的价格为市场公开信息,透明且便于取得;公路运
力价格参考其他物流运输企业完成相同公路运输时的报价,属于市场较为透明的
价格;

2)集装箱使用费为参考市场租赁集装箱的报价费用;装卸价格为参考其他
物流运输企业完成相同装卸作业的报价(自有堆场进行装卸操作时);仓储价格
为参考其他物流仓储企业完成相同货物仓储的报价费用。

(4)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外部运输服务的采购模式为:公司基于现有业务的情况和对客户需
求的合理预测,确定对铁路、海路及公路运力的整体采购规模和时间。公司在收
到客户的运单后,根据规划的运输批次和路线向相关铁路部门、航运公司、货运
代理企业采购铁路、海路和公路运力。如公司在业务所经地区未建设转驳服务能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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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或自有转驳服务能力不足时,则根据具体需求向当地公路运输企业采购短驳类
的公路运力。

公司对采购的不同运输服务的采购途径如下:

1)铁路运力的采购

①向铁路部门进行铁路运输业务的采购,需要公司先行支付运费后方可实施
发货运输流程;

②自行或通过代理公司向各地的铁路部门申报运输计划,保障公司运输的时
效性。

2)水路运力的采购

主要通过向具有水运资质的企业采购,公司的水运采购一部分通过代理公司
进行采购,一部分自行采购,但由于公司多式联运业务中主要采用公铁的联运方
式,水运的采购比例较小。

3)公路运力的采购

公司根据自身的货运需求在当地的合格公路物流服务企业中拟定几个备选
承运人,并分别向这些承运人就具体承运业务询价,在综合考虑性价比和长期性
因素后与最终确定的承运人签订采购合同。

4)其他采购

除以上运力采购外,公司还将根据业务开展的实际需求,进行集装箱服务、
仓储服务和装卸服务等的采购。

(5)发行人多式联运及衍生模式下各类运力采购金额及占比

单位:万元

2020 年半年度 2019 年度
采购构成
采购金额 采购占比(%) 采购金额 采购占比(%)

铁路运力 26,495.32 91.13 50,339.14 90.40

水路运力 35.48 0.12 78.38 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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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运力 1,212.50 4.17 2,602.59 4.67

装卸及其他辅助服
1,332.29 4.58 2,665.57 4.79


合计 29,075.59 100.00 55,685.67 100.00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采购构成
采购金额 采购占比(%) 采购金额 采购占比(%)

铁路运力 29,047.31 88.25 11,736.68 83.40

水路运力 262.33 0.80 306.99 2.18

公路运力 2,007.71 6.10 1,105.96 7.86

装卸及其他辅助服
1,597.48 4.85 922.51 6.56


合计 32,914.83 100.00 14,072.14 100.00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以采购铁路运力为主,公路运力和
水路运力为辅,符合发行人多式联运的业务特征。

(6)结算模式

公司整体业务的结算模式为:公司将货物运抵客户指定目的地后索取相关签
收回单,后凭签收回单与客户进行对账,在客户确认服务履行完毕及费用金额的
准确性后,公司进行收入确认,客户在公司设定的付款期限支付运费。

由于多式联运业务具有运输里程较长、成本较高的特征,公司一般采用按批
次结算的方式进行对账和结算。公司将整批货物运抵客户指定目的地后索取相关
签收回单,凭签收回单与客户进行对账,在客户确认服务履行完毕及费用金额的
准确性后,客户在公司设定的付款期限支付运费,业务操作中,客户实际执行的
付款周期为 30 天内。

1)多式联运业务分批次结算的具体流程

公司与客户签订《货物运输委托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约定每
次委托运输时,客户需以《运输委托书》(以下简称“委托书”或“订单”)的
形式委托公司执行运输业务,每份委托书为一批,双方约定按批结算方式进行费
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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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批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业务部门制作结算清单,发给客户进行核对确认,
确认后开具运输费发票,客户安排付款。

2)多式联运业务批次之间的结算周期

公司多式联运业务采用按批次结算的方式,批次以客户下达的运输委托书为
准,客户下达批次的划分标准如下:

①根据运输时间需求,不同运输时间的货物分批次下达;

②同一运输时间段,不同运输目的地的货物分批次下达;

③同一运输时间段内相同目的地的,不同收货人的货物分批次下达;

④同一运输时间段内相同目的地及相同收货人,采用同一批次下达。

在同一合同下,由于运输时间需求差异,客户可能先后下达不同批次订单;
由于运输目的地、收货人的差异,客户可能同时下达多个批次订单。批次订单之
间的下达时间间隔不存在明确的规律,且不同目的地运输周期存在差异,故多式
联运业务批次之间不存在固定的结算周期。

3)是否存在提前或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

公司报告期内多式联运业务均采用按批次结算的方式,并严格按照制定的收
入确认方法确认收入,结算方式及会计确认方法具有一贯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提前或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

2、代理运输业务

(1)运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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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盈利模式

代理运输业务的盈利模式与多式联运业务基本一致,主要区别在于多式联运
业务所采购的外部运输资源较多,需要支付多种外部运输费用,而代理运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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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采购公路运力,主要支付外部公路运力费用。

(3)销售定价模式

代理运输业务的销售定价原则与多式联运基本一致,均根据客户的实际需
求,在考虑货运成本、同类运输价格水平、管理难度、税收、财务费用、仓储、
装卸等辅助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与客户协商确定服务价格。

(4)采购模式

采购模式基本与多式联运业务保持一致,主要区别在于代理运输业务仅进行
一种运力采购,目前公司主要采购公路运力。

公司的公路运力需求一部分通过中储智运平台发布,一部分直接与第三方物
流公司签署承运协议进行合作。中储智运隶属于全国大型现代综合物流企业中储
股份,其作为国家第一批“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将无车承运人模式与运费议
价功能结合,创立了集近百万司机运力、全运途可视化监控、全流程规范化财务、
全时段客服于一体的物流运力交易共享平台。公司西南部地区业务主要采用与中
储智运平台签署运输协议的方式进行承运,公司通过平台预约货车司机,并对货
车司机的身份信息、驾驶证件、行驶证件、行车历史、个人信誉等进行审核,审
核通过后即可用车。中储智运平台雄厚的资金背景、健全的管理体制和规范的运
行机制给公司运输代理的安全性、可靠性和高效性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保障。

(5)结算模式

对于大多数运输业务,公司一般采用按月度结算的方式进行对账和结算。公
司将货物运抵客户指定目的地后索取相关签收回单,凭签收回单与客户进行对
账,在客户确认服务履行完毕及费用金额的准确性后,客户在公司设定的付款期
限支付运费,业务操作中,客户实际执行的付款周期为 30 天内。

对于少部分代理运输业务客户,公司采取批次结算的方式,与多式联运的结
算方式保持一致。

3、自营运输业务

(1)运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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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盈利模式

公司自营运输业务的盈利模式与其他运输业务基本一致,主要差别在于该项
业务的成本费用为设备消耗、设备修理费用、成品油费用、通行费用、各项人员
工资等。

(3)销售定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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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在考虑货运成本、同类运输价格水平、管理难度、
税收、财务费用、仓储、装卸等辅助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与客户协商确定服务价
格。

(4)采购模式

公司自营运输业务的采购模式较为简单,除采购所需运输车辆等固定资产
外,主要为补充日常耗用的成品油等,采购的方式均为公开采购,价格较为公开
透明。

(5)结算模式

由于自营运输业务具有运输里程较短、代付成本较低的特征,对于自营运输
业务,公司一般采用按月度结算的方式进行对账和结算。公司将货物运抵客户指
定目的地后索取相关签收回单,凭签收回单与客户进行对账,在客户确认服务履
行完毕及费用金额的准确性后,客户在公司设定的付款期限支付运费,业务操作
中,客户实际执行的付款周期为 30 天内。

4、仓储综合业务

(1)运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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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盈利模式

公司仓储业务的盈利来源主要包括:①为客户提供出入库装卸,形成装卸收
入;②为客户提供仓储服务,形成仓租收入;③为客户提供货权转移登记服务,
形成货权转移登记服务收入;④为客户提供期货交割与标准仓单制作服务,形成
标准仓单制作收入及仓租收入。

(3)销售定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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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按照市场行情向客户提供收费标准,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与客户进一
步协商确定服务价格。

(4)采购模式

仓储综合业务除了场地租赁和龙门吊、叉车等固定资产购买外,还需对管理
系统、安全设施、劳保用具、办单纸张及其他办公耗用品进行采购。公司采购固
定资产及管理系统时将综合考量货物质量、价格、售后服务后进行选择供应商,
以及对供应商持续进行考核。

(5)结算模式

对于仓储综合业务,公司一般采用按月度结算的方式进行对账和结算。公司
将在提供相应的仓储服务后索取相关服务完结凭证,凭完结凭证与客户进行对
账,在客户确认服务履行完毕及费用金额的准确性后,客户将在公司设定的付款
期限支付仓储服务费用,业务操作中,客户实际执行的付款周期为 30 天内。

2019 年起,公司调整仓储业务客户的付款周期,为保障付款的及时性及资
金的安全性,对于新客户将采用批次结算的方式进行结算付款。

1)仓储业务客户付款周期的具体调整情况、前后的差异情况,是否存在放
宽信用期的情形、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2019 年以前,对于仓储综合业务,公司一般采用按月度结算的方式进行对
账和结算;公司在货物出库或者交割后,在每月初汇总上月费用,然后与客户进
行对账结算。2019 年开始,为保障付款的及时性及资金的安全性,结合仓储综
合业务批次多的特点,公司对于新客户,在货物出库或者交割后,按照批次以货
物出库或者交割数量及时与客户进行对账结算。

相对于 2019 年以前,款项结算在货物出库或交割后进行,不用等到次月再
进行汇总结算,收入确认和款项结算更加及时,不存在放宽信用期进而增加收入
的情形。

从对财务状况的影响看,经统计,2019 年仓储综合业务中新客户共签订了
369 份批次结算的合同,采用批次结算的交易金额为 217.12 万元,其中当年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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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采用批次结算的收入金额为 34.76 万元,即因结算方式变化而影响的金额为
34.76 万元,占 2019 年仓储综合业务收入的 0.47%,占比很小,对财务报表影响
较小。

2)对新客户采用批次结算的原因、批次之间的结算周期、受财务状况的影


为保障付款的及时性及资金的安全性,结合仓储综合业务批次多的特点,
2019 年及以后年度,公司在货物出库或者交割后,按照货物出库或者交割数量
及时与客户进行对账结算。对于新客户,要求签订合同时即以批次结算;对于原
有客户,涉及更改合同条款,为提升原有客户的接受程度,在续签合同时尝试以
批次结算,但不做硬性要求。仓储综合业务以批次进行结算为公司以后推行的结
算方式,并非仅对新客户实施。

仓储综合业务中,客户根据需求向公司发出指令,公司根据客户的指令安排
货物的出库或交割。仓储货物的出库或交割存在不确定性,一天内一个客户可能
进行多笔货物出库或交割,或者未进行任何出库或交割,批次之间没有明显的结
算周期。

报告期各期,公司仓储综合业务收入分别为 4,268.22 万元、7,420.32 万元和
8,201.25 万元,毛利分别为 1,714.10 万元、4,736.26 万元和 4,961.68 万元,收入
和毛利均持续增长,结算方式的调整系发行人正常业务调整所致。

(三)主营业务情况

1、发行人业务地域构成

公司业务地域构成以及各地域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区域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 (%) (%)

华南 8,257.52 17.52 10,227.52 12.84 6,899.17 15.59 4,062.37 18.04

华东 1,494.84 3.17 562.40 0.71 513.97 1.16 339.37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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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区域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 (%) (%)

西南 2,807.37 5.96 4,757.17 5.97 1,791.37 4.05 2,331.45 10.35

西北 33,140.11 70.30 62,937.43 78.99 34,410.09 77.75 15,591.06 69.24

华中 481.67 1.02 217.41 0.27 222.59 0.50 179.29 0.80

华北 957.52 2.03 974.20 1.22 421.65 0.95 13.71 0.06

合计 47,139.03 100.00 79,676.13 100.00 44,258.83 100.00 22,517.26 100.00

注:业务地区划分标准为(1)运输业务按照货物发运地划分;(2)仓储综合业务按照提供
服务地点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主要分布在西北、华南区域,营业收入占比均超过了
85%;同时公司在华东、西南区域也有一定的业务分布。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地区分布情况与公司所处行业及自身经营特点相符。我
国电解铝生产地以山东、新疆、内蒙古为主,近年来西南部地区也逐步成为重要
的电解铝产地;电解铝消费地则以华南和华东为主。公司业务开展主要依托铝产
业链,通过在生产地和消费地两头进行业务布局。

2、多式联运和代理运输业务主要区别

多式联运和代理运输业务的主要区别体现在:

(1)是否由两种及以上运输方式配合完成

从定义出发,多式联运指的是:“由两种及其以上的交通工具相互衔接、转
运而共同完成运输过程的复合运输”,因此,由两种及以上运输方式配合完成运
输是多式联运的重要特征。发行人的多式联运业务采用公路、铁路、水路等两种
以上的运输方式进行运输,可以衍生出公铁联运、公水联运等多式联运模式。

而代理运输业务是指发行人按照客户的指示和运输需求设计运输路线,并寻
找符合条件的无车承运人平台或第四方承运人实施运输的方式。仅采用一种运输
方式进行运输是代理运输业务的运作模式,也是区别于多式联运的重要特征之
一。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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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实现“全程服务、一次收费”

从服务的实质出发,多式联运业务注重物流环节的整体性和紧密性,整体物
流环节全程由发行人负责统筹、协调及调配,以完成买方或卖方交付的货物流通
任务,实现“全程服务、一次收费”。

而代理运输业务主要集中于运输的某一环节且经营人仅对该环节负责,例
如,发行人仅需要协调运力将货物从A地直接运输至B地,而前端和后端的运输、
仓储或装卸等均不需发行人负责。因此,是否实现“全程服务、一次收费”也是
区别两种运输模式的重要特征。

3、发行人运力采购机制

(1)发行人安排、预测、采购运输服务相关机制

公司基于现有业务的情况和对客户需求的合理预测,确定对铁路、水路及公
路运力的整体采购规模和时间。公司在收到客户的运单后,根据规划的运输批次
和路线向相关铁路部门、航运公司、货运代理企业采购铁路、水路和公路运力。
如公司在业务所经地区未建设转驳服务能力或自有转驳服务能力不足时,则根据
具体需求向当地公路运输企业采购短驳类的公路运力。

发行人安排、预测、采购运输服务的机制为:消化订单需求并形成方案-预
测运力需求-锁定运力需求-协调使用运力。

1)消化需求并形成方案

发行人根据订单的需求,比如承运货物数量、起运地、接收地等,为客户规
划、设计物流路线。发行人需综合考量铁路运力供给能力、水路运力调配难易程
度及公路运力储备情况等,及客户是否需要配备仓储、装卸、倒短、短途运输等
其他服务,为客户设计低成本、高效益的运输方案。

2)预测运力需求

根据所设计的运输方案,发行人将每一环节进行拆解,并预测运力采购的需
求,包括铁路运力、水路运力、公路运力的数量及时间。同时确定是否需要配合
自有运力及装卸服务等,根据方案确定基础配备。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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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锁定运力需求

对于外部资源,发行人通过向铁路部门、代理公司、运输平台或运输公司等
先行预约运力并通过预付款项或签订合同等方式锁定运力。而对于内部资源,发
行人将预留充足的设备和专业人员为客户提供服务。

4)协调使用运力

按照与客户约定的发货时间,协调外部资源和内部资源,为客户提供相关的
物流服务,并协调使用运力。

(2)发行人不存在先行购买运力再分销的情形

发行人业务开展过程中,均系在收到客户的运单后,根据规划向外部购买运
力,且每一笔运力的购买均可对应客户订单,不存在先行购买运力再分销的情形。

(3)发行人不存在因无法采购运输服务而导致物流合同违约、延期或无法
履行的情形

由于发行人所采购的运力大多为铁路运力和公路运力,我国铁路运力和公路
运力总体来看较为充足。

从铁路运力看,2017 年至 2019 年新疆地区铁路完成货物发送量 9,635.00 万
吨、12,469.00 万吨和 15,133.00 万吨,复合增长率为 25.32%,而公司 2019 年所
需采购的出疆铁路运力仅为 87.12 万吨,占新疆总铁路运力比例仅为 0.58%。总
体来看,新疆区域铁路运力较为充足,且逐年增长,正常情况下不存在铁路运力
不足的情形。

从公路运力看,发行人报告期内形成了以中储智运平台为主导,其他运输公
司为补充的模式。中储智运隶属于全国大型现代综合物流企业中储股份,其作为
国家第一批“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将无车承运人模式与运费议价功能结合,
创立了集近百万司机运力、全运途可视化监控、全流程规范化财务、全时段客服
于一体的物流运力交易共享平台,其运力较为充足。另一方面,由于业务路线、
涉及区域不同,发行人采取了直接向运输公司采购作为运力补充。2019 年我国
公路货运总量为 344 亿吨,货运车辆达 613.70 万辆,因此,我国公路运力也较


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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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足,且公司长期经营运输领域,公路运力供应的合作伙伴较多,储备较为充
足。

因此,由于运力供应相对充足,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无法采购运输服务
而导致物流合同违约、延期或无法履行的情形。

(四)主营业务及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2011 年成立之初,公司专注于电解铝的直运业务,主要为华南地区的自营
运输业务。2012 年起,公司开始切入新疆区域电解铝及氧化铝的多式联运业务,
2013 年,公司进一步拓宽业务半径,直线切入西南部地区的铜、锌等多种有色
金属的物流业务。

2013 年底,公司通过控制子公司炬申仓储拓展仓储业务,进行物流综合业
务链条上的延伸。2017 年起,陆续在佛山三水、无锡、新疆等地设立子公司,
为公司运输主业填充仓储、期货交割与标准仓单制作、货权转移登记、装卸等物
流配套服务。2017 年,炬申仓储取得了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交割服务资质,可
为客户提供期货交割与标准仓单制作服务,使得公司基本覆盖了有色金属物流服
务及交易增值服务的所有环节,建立了更为系统化的服务能力。通过多年的发展,
公司已逐步成为集物流方案设计、运输、仓储装卸、期货交割与标准仓单制作、
货权转移登记、仓储管理输出为一体的多元化综合物流服务提供商。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专注于有色金属综合物流服务,主营业务、主要经营
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类及产能利用率

1、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类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按服务类别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产品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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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式联运及
76,316.64 78.20 62,934.19 78.99 34,774.33 78.57
衍生业务
运输 代理运输 11,157.93 11.43 7,771.37 9.75 3,346.13 7.56
业务
自营运输 1,912.13 1.96 1,550.24 1.95 1,870.16 4.23

小计 89,386.70 91.60 72,255.80 90.69 39,990.62 90.36

仓储综合业务 8,201.25 8.40 7,420.32 9.31 4,268.22 9.64

合计 89,386.70 100.00 79,676.13 100.00 44,258.83 100.00


2、发行人产能利用率情况

由于公司为物流服务型企业,因此不存在产能约束。2017 年至 2020 年 1-6
月,发行人运输业务的运量及仓储业务的吞吐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多式联运及
127.81 195.43 101.68 50.73
衍生业务

运输业务 代理运输 39.20 47.75 21.09 16.39

自营运输 21.84 45.25 51.60 39.74

小计 188.85 288.42 174.37 106.86

仓储综合业务 155.76 234.15 213.30 157.90

合计 344.61 522.57 387.67 264.76


报告期内,发行人自营运力变动情况及利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吨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自营运输运力 25.63 52.65 56.70 40.34

自营运输运量 21.84 45.25 51.60 39.74

利用率(%) 85.21 85.94 91.01 98.51

注:1、自营运力计算公式为:自营运力=单位运输重量*运输工具数量*每日运输次数*
运输天数;
2、单位运输重量:单位车辆标准运输量为一集装箱,即 27 吨;
3、运输工具数量:由于一次完整的自营运输行为完成时需一辆牵引车及半挂车组合成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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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并由一名司机驾驶完成,因此,运输工具数量以上述牵引车数量、半挂车数量及司机
数量孰低进行确定;
4、每日运输次数:自营运输具有运输里程较短的特征,一辆完整运输工具(牵引车和半挂
车组合)和一名司机一天可运输 2 次;
5、运输天数:各报告期内 2017-2019 年度工作日天数分别为 249 天、250 天、250 天,2020
年初受广东省和新疆疫情影响,春节后复工时间由 2020 年 2 月 1 日延迟至 2020 年 2 月 15
日,2020 年 1-6 月工作日天数为 113 天。

2017 年至 2018 年,随着发行人为自营运输业务新增购买了一批运输工具,
公司自营运输业务运力进一步提升,业务规模得以增长;2019 年后,由于发行
人为匹配并维持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的快速增长态势,公司从战略上优先调配自
营车辆为多式联运业务提供运力,并于 2019 年将部分原自营运输用车辆调配至
昌吉炬申支持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因此,2019 年及 2020 年,发行人自营运输
业务运力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自营运输利用率保持在 85%以上,特别是 2017 年及 2018
年,利用率高达 90%以上,利用率较高,业务运行较为饱和。

(二)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1、向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合并和关联企业客户合并计算口径
下,公司对前五名客户实现的销售收入以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主营业务
年份 客户名称 占比 备注
号 收入

运输收入、仓储及
1 22,106.42 22.65%
注1
天山铝业及其关联企业
其他物流辅助收入

运输收入、仓储及
2 12,503.20 12.81%
注2
东方希望及其关联企业
其他物流辅助收入

2020 年 运输收入、仓储及
3 嘉能可 9,042.79 9.27%
度 其他物流辅助收入

运输收入、仓储及
4 新疆天祥通胜供应链有限公司 8,851.28 9.07%
其他物流辅助收入

运输收入、仓储及
5 7,245.50 7.42%
注4
中铝物流及其关联企业
其他物流辅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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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59,749.20 61.22% -

运输收入、仓储及
1 35,260.33 44.25%
注5
天山铝业及其关联企业
其他物流辅助收入

2 7,059.86 8.86%
注6
厦门海翼 运输收入

运输收入、仓储及
3 嘉能可 4,538.82 5.70%
2019 年 其他物流辅助收入

运输收入、仓储及
4 4,057.16 5.09%
注7
广州象屿及其关联企业
其他物流辅助收入

5 佛山畅远注 8 3,207.00 4.03% 运输收入

合计 54,123.17 67.93% -

运输收入、仓储及
1 24,663.23 55.73%
注9
天山铝业及其关联企业
其他物流辅助收入

运输收入、仓储及
2 3,345.40 7.56%
注 10
广州象屿及其关联企业
其他物流辅助收入

运输收入、仓储及
3 1,779.50 4.02%
注 11
2018 年 上海净烨
其他物流辅助收入

运输收入、仓储及
4 1,680.78 3.80%
注 12
广东翔海及其关联企业
其他物流辅助收入

5 嘉能可 1,368.37 3.09% 运输收入

合计 32,837.28 74.20% -

注:以上统计口径均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合并计算,未注明合并范围即不存在相
关关联企业。
1、关联企业包括上海辛然实业有限公司、新疆天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阴祥顺金属贸
易有限公司;
2、关联企业包括昌吉吉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3、关联企业包括厦门象屿铝晟有限公司、陕西象道物流有限公司、厦门象屿速传供应链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象道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象屿同道供应链有限公司、厦门象屿
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关联企业包括中铝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中铝物流集团中州有限公司、中铝(上海)
有限公司、中铝物流集团西北国际陆港有限公司、中铝佛山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铝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上海滇晟商贸有限公司、中国长城铝业有限公司;
5、关联企业包括新疆天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天山盈达碳素有限公司、江阴祥顺金
属贸易有限公司、上海辛然实业有限公司;
6、厦门海翼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海翼”;
7、关联企业包括三门峡象道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象屿速传供应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象屿铝晟有限公司、巩义市象道物流有限公司、厦门象屿同道供应链有限公司、厦门象
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大物产(厦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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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佛山市畅远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畅远”;
9、关联企业包括上海辛然实业有限公司、江阴祥顺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10、关联企业包括三门峡象道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巩义市象道物流有限公司、厦门象屿同道
供应链有限公司、厦门象屿铝晟有限公司、厦门象屿速传供应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1、上海净烨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净烨”;
12、广东翔海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翔海”,关联企业包括佛山市翔澳废旧五金加工利
用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
方及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持有主要客户的权益,不存在其他导致
公司与主要客户之间产生利益倾斜的关联关系。

2、与各主要客户的合作背景或业务由来、实际控制人、注册地、注册资本、
合作历史及关联关系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前五大客户的经营情况、历史合作情况、与发行人及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其他核心人员以及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签字人员
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初始 是否存
序 业务取得
客户名称 实际控制人 注册地 注册资本 合作 合作模式 在关联
号 方式
时间 关系

运输业务:与客
户签订运输框架
新疆石河子开 合同,客户有运
客户推荐、 曾超林、曾 2012
1 天山铝业 发区北工业园 140,842.11 输需求时向公司 否
上门推介 超懿 年
区纬五路 1 号 发送业务订单,
公司根据订单完
成运输。

运输业务:与客
新疆昌吉州准 户签订运输框架
东经济技术开 合同,客户有运
2018
2 东方希望 招投标 刘相宇 发区五彩湾工 624,000.00 输需求时向公司 否

业园(彩南社 发送业务订单,
区) 公司根据订单完
成运输;

中国(上海)自 仓储综合业务:
Glencore
由贸易试验区 43,000.00 2017 与客户签订仓储
3 嘉能可 会议论坛 International 否
富特西一路 139 (美元) 年 合同,根据客户
AG
号 1410 室 的订单办理入


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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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 是否存
序 业务取得
客户名称 实际控制人 注册地 注册资本 合作 合作模式 在关联
号 方式
时间 关系
库、货权转移登
记、出库。

运输业务:与客
广州市黄埔区 户签订运输框架
象屿保税区 大沙地东 319 合同,客户有运
2017
4 广州象屿 客户推荐 管委会(市 号保利中誉广 1,000.00 输需求时向公司 否

国资委) 场 21 层 01-05 发送业务订单,
单元 公司根据订单完
成运输;

仓储综合业务:
与客户签订仓储
国务院国有 北京市海淀区
2018 合同,根据客户
5 中铝物流 客户推荐 资产监督管 复兴路乙 12 号 96,429.12 否
年 的订单办理入
理委员会 1219 号
库、货权转移登
记、出库。

仓储综合业务:
厦门市人民 与客户签订仓储
厦门市思明区
政府国有资 2019 合同,根据客户
6 厦门海翼 客户推荐 厦禾路 668 号 9,500.00 否
产监督管理 年 的订单办理入
海翼大厦 18 楼
委员会 库、货权转移登
记、出库。

运输业务:与客
户签订运输框架
佛山市南海区 合同,客户有运
曹凯智、柏 2018
7 佛山畅远 客户推荐 狮山镇小塘五 500.00 输需求时向公司 否
兰兰 年
星工业区 发送业务订单,
公司根据订单完
成运输;

仓储综合业务:
上海漕河泾开
与客户签订仓储
发区松江高科
2017 合同,根据客户
8 上海净烨 客户推荐 张甫生 技园莘砖公路 50,000.00 否
年 的订单办理入
668 号 202 室
库、货权转移登
-287
记、出库。

佛山市南海区 运输业务:与客
2017
9 广东翔海 会议论坛 周敏铿 大沥桂江路联 10,000.00 户签订运输框架 否

桂路 1 号大沥 合同,客户有运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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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 是否存
序 业务取得
客户名称 实际控制人 注册地 注册资本 合作 合作模式 在关联
号 方式
时间 关系
厂商会大楼 4 输需求时向公司
栋 405 房 发送业务订单,
公司根据订单完
成运输;

仓储综合业务:
深圳市宝安区
与客户签订仓储
国务院国有 新安街道宝城
2012 合同,根据客户
10 北方联合 客户推荐 资产监督管 34 区宝民路鸿 17,037.59 否
年 的订单办理入
理委员会 景园 5 栋 201
库、货权转移登
(办公场所)
记、出库。

运输业务:与客
中国(上海)自
户签订运输框架
甘肃省人民 由贸易试验区
合同,客户有运
政府国有资 业盛路 188 号 2014
11 金川迈科 客户推荐 100,000.00 输需求时向公司 否
产监督管理 洋山保税港区 年
发送业务订单,
委员会 国贸大厦
公司根据订单完
A-1098A 室
成运输;

注:中铝佛山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中铝物流为关联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
及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签字人员均不持有
主要客户的权益,不存在其他导致公司与主要客户之间产生利益倾斜的关联关
系。

(1)发行人的业务获取方式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合规,是否存在通过
商业贿赂等不正当行为获取业务的情形;招投标占比较低的原因,业务获取是
否符合客户自身采购政策规定

1)发行人业务获取方式符合行业惯例

发行人深耕有色金属物流及仓储行业多年,积累了丰富的专业经验及良好的
企业声誉,为企业发展获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业务拓展中,发行人主要通过
会议论坛、其他客户介绍等渠道与新客户开始接洽,并通过询价、竞争性谈判、
招投标等多种方式最终获取业务。


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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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业务获取系招投标、竞争性谈判、议标等多种方式
相结合。根据《招股意向书》等公开资料,三羊马的业务获取方式包括招投标、
竞争性谈判;天顺股份在第三方物流业务主要通过投标的形式承接业务,在与客
户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后,一般通过议标的形式与客户直接签订订单。因此,发
行人业务获取方式与同行业不存在显著差异,符合行业惯例。

2)发行人基于自身竞争优势获取业务,不存在通过商业贿赂等不正当行为
获取业务的情形

①发行人基于自身竞争优势获取业务

在竞争优势方面,发行人通过“紧贴铝产业链、横纵辐射有色金属领域其他
品类”的战略部署,形成了与客户产业链深度融合、横向综合一体化发展、纵向
深耕多式联运的业务格局,并依靠多年累积的产业经验和客户资源建立了专线优
势及物流网络优势。同时,公司依托于铝期货交割仓资质和铜期货交割仓资质的
权威性和稀缺性,借力“一带一路”、“大湾区”等政策优势,以高效率、低成
本、专业的物流能力、较强的风险管理能力、灵活的反馈机制及较强的品牌影响
力得到了众多行业大客户的认可,并借助前瞻性的区域和战略布局、信息化建设、
专业人才引进与培养等手段不断提高综合实力,形成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助力
发行人获取业务。

②发行人具有严格的内控制度

发行人设有内审部门,对发行人公司内部治理、管理制度业务开展及财务管
理的规范性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包括对外销售的业务流程及财务核算过程。经
内审部门检查,发行人销售及采购付款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范要求》以及公
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另外,发行人主要管理层均签订了《廉洁自律
协议书》,明确禁止了日常采购、销售活动中的贿赂、受贿等行为。

同时,发行人与部分客户之间签订了《廉政合同》,以预防和减少商业贿赂
等不正当竞争情况的存在,增强双方业务往来的公允性及公平性。

③发行人及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因商业贿赂受处罚的情况

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合规证明,发行人不存

232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在因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相关行政处罚的情况。

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发行人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相关犯罪记录。

根据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第三方搜索平台等网络平台的查询结果,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要管
理人员不存在与发行人相关的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发行人
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因商业贿赂行为被立案调查、处罚或媒体报道的情况。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业务获取均基于自身竞争优势,业务获取合法
合规,不存在通过商业贿赂等不正当行为获取业务的情形。

3)公司招投标客户占比较低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招投标客户占比较低,主要系客户结构、行业特性叠加公司
报告期初处于快速发展初期的结果。

①发行人客户结构及行业特性决定发行人招投标客户占比较低

对于物流运输业务,发行人主要客户中民营企业数量占比较高,决定发行人
通过询价的方式获取业务占比较高。民营企业具有较高的制度灵活性,其供应商
的选取主要是根据自身供应商选取制度,向市场上知名物流运输企业、曾合作企
业等进行业务询价,各个企业出具报价单,然后客户通过比价、谈判、磋商等方
式确认最终供应商并签订合同。

对于仓储综合业务,基于有色金属的高价值、强流通性及交付的时效性,客
户通常于有色金属主要的集散地及消费地,即华东部地区和华南部地区,与多家
仓储公司同时签订仓储业务合同。在购买、运输货物时,根据单批货物的实际情
况确定其需储存的仓库,以保障业务的时效性,降低业务成本。在此基础上,客
户在选定仓储服务供应商时,主要关注仓储企业的资质及信誉,客户在依据制度
完成资质及信誉的审核后,与仓储企业进行价格等细节磋商,而后即可签订合同。
此外,仓储合同往往呈现单个合同金额较小的特点。上述仓储业务特性使得客户
通过招投标形式确定仓储服务提供商的情形较少。



233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因此,发行人业务获取均符合客户自身采购政策的规定及行业惯例。

②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竞争优势不断增强,投标成功率及取得的业务规模也
不断提高

报告期初期,发行人属于快速发展的前期阶段,在此阶段,发行人注重于集
中优势力量切入核心区域和核心客户,专注开拓新疆区域的重点客户。随着报告
期内业务的快速发展,发行人积累了丰富的产业经验,且以“紧贴铝产业链、横
纵辐射有色金属领域其他品类”的战略部署为基础,建立了专线优势及物流网络
优势,使得发行人对于物流运输及仓储市场的把握更为精准,增强发行人在业务
获取方面的能力,提高其投标成功率。

例如,2020 年,发行人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取了多家大型有色金属生产厂商、
贸易商的业务,包括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广州有限公司、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
司、云南神火物流有限公司。

3、根据运量、运距及单位运费费率匡算主要客户收入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客户根据运量、运距及单位运费费率匡算的收入及
实际收入比较情况如下:

2020 年 1-6 月

业务量系数 单位运费费率 匡算收入 实际收入
客户名称 主要业务
(运量*运距) (元/吨/公里) (万元) (万元)

天山铝业及其 多式联运及
111,119.97 0.13 14,583.58 14,626.23
关联企业 衍生

东方希望及其 多式联运及
50,535.27 0.13 6,632.34 6,078.80
关联企业 衍生

多式联运及
嘉能可 39,382.13 0.13 5,168.58 4,829.30
衍生

广州象屿及其 多式联运及
26,757.76 0.13 3,511.74 4,021.27
关联企业 衍生

代理运输 14,009.66 0.17 2,318.45 1,867.38
中铝物流及其
关联企业 多式联运及
11,961.82 0.13 1,569.89 1,715.76
衍生


234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9 年度

业务量系数 单位运费费率 匡算收入 实际收入
客户名称 主要业务
(运量*运距) (元/吨/公里) (万元) (万元)

天山铝业及其 多式联运及
234,878.73 0.15 35,197.04 35,260.33
关联企业 衍生

多式联运及
厦门海翼 48,254.05 0.15 7,230.97 7,059.86
衍生

多式联运及
嘉能可 33,722.65 0.15 5,053.41 4,538.82
衍生

广州象屿及其 多式联运及
26,900.67 0.15 4,031.12 4,057.16
关联企业 衍生

多式联运及
佛山畅远 21,707.22 0.15 3,252.87 3,207.00
衍生

2018 年度

业务量系数 单位运费费率 匡算收入 实际收入
客户名称 主要业务
(运量*运距) (元/吨/公里) (万元) (万元)

天山铝业及其 多式联运及
165,138.19 0.15 24,116.64 24,663.23
关联企业 衍生

广州象屿及其 多式联运及
23,847.81 0.15 3,482.71 3,345.40
关联企业 衍生

多式联运及
上海净烨 13,848.10 0.15 2,022.36 1,779.50
衍生

广东翔海及其
代理运输 5,857.64 0.25 1,436.72 1,680.78
关联企业

多式联运及
嘉能可 10,145.88 0.15 1,481.70 1,368.37
衍生

2017 年度

业务量系数 单位运费费率 匡算收入 实际收入
客户名称 主要业务
(运量*运距) (元/吨/公里) (万元) (万元)

天山铝业及其 多式联运及
57,111.83 0.13 7,511.94 7,936.21
关联企业 衍生

广州象屿及其 多式联运及
33,904.80 0.13 4,459.51 4,479.57
关联企业 衍生




235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中铝佛山国际
多式联运及
贸易有限公司 12,030.77 0.13 1,582.41 1,362.00
衍生
及其关联企业

北方联合及其 自营 692.25 0.58 401.51 379.07
关联企业 代理运输 3,131.07 0.24 741.61 731.18

金川迈科 仓储综合 - - - 641.04

注:1、业务量系数(运量*运距)系报告期内每笔运输业务的运输重量乘以运输距离的加总;
其计算公式为Σ(运输重量*运输距离)/10000;
2、单位运费费率为当年对应主要业务的平均单价;
3、匡算收入=业务量系数*单位运费费率;
4、由于金川迈科主要业务为仓储综合业务,上表未对其进行匡算。

上表中,业务量系数系报告期内每笔运输业务的运输重量乘以运输距离的加
总数,单位运费费率系该主要业务当年的平均单价,业务量系数与单位运费费率
相乘的结果为匡算收入金额。

由上表分析,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主要以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为
主,通过运量、运距及单位运费费率进行匡算的收入与各期实际收入不存在明显
差异,主要客户收入具有合理性。

4、主要客户的分类情况,对贸易商、其他物流企业客户销售符合行业惯例,
具有正常商业逻辑;贸易商、其他物流企业客户终端客户情况、运费支付对象
及支付流程

(1)发行人主要客户分类情况

发行人系有色金属物流领域的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商,客户主要为有色金属
产业链的大型生产厂商、贸易商及其他物流企业等。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
分类如下:

序号 主要客户名称 客户类型

1 天山铝业 生产厂商

2 东方希望 生产厂商

3 嘉能可 贸易商

4 广州象屿 其他物流企业


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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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主要客户名称 客户类型

5 中铝物流 其他物流企业

6 厦门海翼 其他物流企业

7 佛山畅远 其他物流企业

8 上海净烨 贸易商

9 广东翔海 贸易商

10 北方联合 贸易商

11 金川迈科 贸易商


(2)发行人对贸易商、其他物流企业客户销售符合行业惯例、具有正常商
业逻辑

1)发行人对贸易商客户销售符合行业惯例、具有正常商业逻辑

从贸易商客户角度分析,由于有色金属具有标准化、高价值等特性,具备较
高的交易属性。因此,贸易商系有色金属产业链中的重要参与者之一,具有较高
的采购需求,亦增加了有色金属产业链的流通性。由于贸易商自身从成本效益考
虑,一般不具备自有的物流运输及仓储条件,对物流管理的能力较弱,但其对货
物运输的安全性、及时性要求非常高,因此贸易商一般会选择拥有丰富的行业经
验、较高的专业化水平及较强的风险管理能力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为其提供安全、
高效、低损耗的物流服务。公司系 AAAA 物流企业,同时也是广东仅有的 5 家
取得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铝期货交割仓资质的企业之一,市场信誉优良,综合竞争
力强。因此,有色金属贸易商选择公司作为物流运输服务及仓储综合服务供应商
符合行业惯例,具有正常商业逻辑。

2)发行人对其他物流企业客户(包含竞争对手)销售符合行业惯例、具有
正常商业逻辑

①发行人对其他物流企业客户(包含竞争对手)销售符合行业惯例

从其他物流企业客户角度分析,在物流行业内,主要客户包含同行业公司或
竞争对手情况较为普遍,主要原因在于:第一,基于比较优势。物流服务涉及业
务范围较广,包括物流方案设计、运输、仓储装卸、期货交割与标准仓单制作、

237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货权转移登记、仓储管理输出等;涉及服务对象较多,主要涉及有色金属、农产
品、工业设备、大型装备制造等存在物流需求的国民经济各部门。各物流企业由
于前期资源储备、经验积累及战略布局不同,所擅长的业务环节及服务领域也有
所不同,不同物流企业之间存在比较优势。在各物流企业的业务开展过程中,若
所承接业务系其他物流企业所擅长业务,基于成本和效益的考虑,物流企业通常
会将该业务委托给同行业公司或竞争对手。该做法为行业内通行做法,在行业内
较为普遍;第二,基于业务补充。物流综合服务所涉及环节较多,特别是多式联
运业务,涉及方案设计、公路运输、铁路运输、装卸、仓储等环节。部分物流企
业在某些业务环节因自身底层支撑不足,无法为客户提供完整服务。但基于一体
化服务的行业趋势,为提高业务承接的成功率及客户的满意度,物流企业通常对
业务进行全链条承接,并将部分并无能力提供服务的环节委托给同行业公司或竞
争对手。且即使企业有能力进行承接,在存在运力或仓储容量不足的情况下,也
可能向同行业公司或竞争对手采购以实现对自身业务进行补充。

②发行人具有底层支撑和专线优势,相较于部分同行业公司或竞争对手而
言,具备比较优势

公司承接其他物流企业的业务具有合理的业务背景及商业逻辑,符合行业的
通常做法。发行人主要客户包含同行业公司或竞争对手主要存在于多式联运业务
及代理运输业务中,主要原因在于:

A.发行人对于新疆区域的多式联运业务具有专线优势和成本优势

发行人具有专线优势:发行人早年通过切入新疆区域开展多式联运业务,在
新疆区域布局了自身物流资源、累积了众多外部运输资源,并在电解铝的集散地
及消费地华东区域及华南区域布局仓储物流中心,实现物流业务与仓储业务互为
优势、相互带动的良好态势。目前发行人已在铝产业链上形成了多式联运专线优
势及网络优势,专线优势为发行人给客户提供高质、高效、低成本的服务奠定了
基础。

发行人具有成本优势:对于有色金属物流企业而言,在某个区域布局并形成
当地的资源优势、打通货物流通路线的外部资源及内部资源,为客户提供顺畅、
全链条的物流服务需要时间的沉淀。目前向发行人采购物流服务的主要其他物流

238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企业在新疆尚未布局运力、装卸能力及协调外部资源的团队,在华南和华东区域
尚未布局仓储及自营运力。承接了当地业务后,若自行提供服务,则需要进行前
期布局和建设,投入大量资源和资金,成本较高。相反,若向具有成本优势的发
行人采购,其他物流企业即可以利用发行人的比较优势为客户提供高质、高效服
务,同时赚取一定的价差利润。

B.发行人具备自有运力、仓储、装卸等底层支撑,物流服务的落地需要底层
服务作为支撑,且发行人运力较为充足

a.发行人具备底层支撑

发行人通过在华南区域、新疆区域组建自有车队,在华南区域和华东区域布
局仓储物流中心,在客户所在地、转运节点及仓储物流中心布局装卸设备及人力,
形成底层支撑服务,具备了将有色金属产品从生产地运输至终端厂商或仓储中心
的全流程物流实力。

而其他物流企业,由于地域布局或战略布局的原因,大多不存在底层支撑的
服务能力。因此,在承接相应业务时,基于服务提供的高质、高效及成本考虑,
其他物流企业优先选择与发行人这种具备底层支撑能力的综合物流企业进行合
作。

b.发行人多式联运及代理运输业务不存在产能限制

由于多式联运及代理运输业务运力提供商均属于社会资源,其供给量远大于
公司需求量,因此不存在产能制约。

公司多式联运业务运力资源主要系向奎屯货运中心采购,奎屯货运中心隶属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系铁路出疆的主要站点。公司自 2016 年起与奎屯货
运中心合作,除了向奎屯货运中心采购铁路运力外,2016 至 2018 年,公司亦利
用在新疆铺垫的运力及装卸资源承包了奎屯货运中心玛纳斯站的装卸服务,良好
的双向合作关系奠定了奎屯货运中心的运力供给基础。

公司代理运输业务运力资源主要系向中储智运采购,中储智运为中储南京智
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物流运力交易共享平台,运力资源丰富,公司自 2016
年起与其合作,凭借良好的信用受到平台运力司机的认可。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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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其他物流企业设立目的并非为独立第三方物流企业

其他物流企业中部分为大型生产商或贸易商的附属企业,由于其企业设置的
主要目的是为集团企业提供服务,其在承接外部订单后更倾向于寻找合适的供应
商而非自行运输或提供仓储服务。

(3)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主要客户中除生产厂商亦存在贸易商及其他物流企
业客户

发行人运输业务板块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主要客户中除生产厂商亦不乏贸易
商及其他物流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主要客户 客户类型

上海正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贸易商

中铁国际多式联运有限公司 其他物流企业
杭州铁集
招商局物流 其他物流企业

嘉能可 贸易商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物流企业

重庆长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物流企业
三羊马
广州东铁汽车物流有限公司 其他物流企业

重庆幻速物流有限公司 其他物流企业

乌鲁木齐兴亿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贸易商

天顺股份 新疆准东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贸易商

甘肃新精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贸易商

全球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贸易商

厦门象屿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贸易商

河北钢铁集团 贸易商

注: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等公开查询资料

由上表分析,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主要客户中亦存在贸易商及其他物流
企业客户。因此,发行人对贸易商客户销售符合行业惯例。

(4)贸易商、其他物流企业客户的终端客户情况、运费支付对象及支付流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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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端客户方面,贸易商、其他物流企业的下游终端客户主要分为两种:铝材
加工厂商和贸易商。对于贸易商而言,其在下游客户未确定的前提下,一般会比
较全国各地的电解铝交易价格以及运送到当地的运输成本,选择电解铝的拟交易
地点及交割仓库,并要求物流服务企业将电解铝配送到交割仓库中;若贸易商在
运输前已有目标下游客户,将会要求物流企业从电解铝生产商提货后直接运送下
游客户的指定地点。对于其他物流企业而言,将根据其客户的要求将货物运至指
定仓库或铝材加工厂商厂区。

运费支付对象方面,公司的订单获取、合同签订、发票开立、款项回款均通
过对应的贸易商、其他物流企业完成,即贸易商、其他物流企业为公司终端客户。

支付流程方面,贸易商、其他物流企业运费的支付流程与其他客户没有区别,
即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后按照合同约定向其提供服务,合同约定义务履行完成且
双方对账确认后,贸易商、其他物流企业客户在约定期限内按批次或者按月支付
运费。

5、下游客户的行业发展情况是否会对发行人产生重大影响

(1)下游客户的行业发展情况将对发行人产生不同影响,公司已提前进行
区域布局和多品种布局,有力减少产业格局变化给企业带来的重大影响

发行人客户所处行业为有色金属行业,目前主要细分行业为铝产业链。

1)行业市场前景和市场容量将对发行人产生有利影响

一方面,铝产业链市场前景广阔,市场容量持续增长。据亿博物流咨询1预
测,2017-2025 年间全球电解铝年产量增长率将维持在 3%左右,预计氧化铝需
求长期增长率将维持在 5%左右,每年氧化铝需求大约会增长 400-600 万吨。预
计至 2022 年世界氧化铝的消费量可达 14,200.00 万吨,铝土矿资源需求将达到
35,500.00 万吨以上。未来铝产业链相关物资需求的持续增长决定了铝产业链物
流行业具备较为广阔的发展前景,市场容量也将保持一定的增长。

1
亿博物流咨询有限公司是中国知名和专业的物流咨询公司之一,是亿博物流集团下属子公司。亿博一直
致力于物流领域的探索和实践,目前在电子商务、城市物流、物流设施、物流战略、供应链管理、物流产
业等领域看具有丰富的经验和精湛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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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铝产业链物流需求较为旺盛。由于铝产业链的各链条,包括铝土
矿所在地、氧化铝生产地、电解铝生产地及电解铝消耗地较为分散,且电解铝作
为标准有色金属流通性较强,因此,铝产业链的物流需求较为旺盛。

在铝产品需求的持续增长和铝产业链较强的物流需求叠加作用下,铝产业链
物流业务的发展前景良好,将对发行人产生有利影响。

2)行业产业政策变动短期影响较小,长期影响较为重大

从铝产业链的产业政策看,受产业政策的影响,电解铝行业出现了“产地转
移”的行业趋势。首先,以《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为
标志,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政策,例如《关于印发清理整顿电解铝行业违法违
规项目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产业【2017】656 号文件)和《关于印发部
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5】127 号文
件)等。上述政策导致了电解铝总产能“天花板”的出现,形成了“产能限制”
的行业趋势。其次,电解铝环节依托能源基地建设,目前电解铝环节主要集中在
电力成本优势较强的新疆、内蒙古、山东等,仍以煤电为主。随着山东等地自备
电政策的出台实施,山东地区的电解铝自备电成本上抬,成本优势下降。同时,
随着我国环保政策在铝产业链的推进,我国电解铝的产业布局重心将逐步转移至
水电丰富、电价较低且环保压力较小的西南部地区,例如广西和云南,行业形成
了“产地转移”的行业趋势。

上述产业变动趋势对于发行人的影响可分为短期影响和长期影响。

①行业产业政策变动对发行人产生的短期影响

从短期看,新疆地区电解铝产业链区位优势明显,可预见时期内,改变产业
格局的可能性较低,对公司的业务影响也较小。

首先,目前新疆地区煤炭资源预测储量超过 2 万亿吨,占全国总量约 40%,
赋存条件良好,开采成本低,使得新疆电力成本在全国具有极大的竞争优势;其
次,电解铝单位价值较高,单位耗能大(吨铝耗电约 13,500 度,按照标煤单耗
350 克且煤炭热值为 5,000K 计算,折合耗煤约 6.5 吨),资源富集度高。因此,
通过生产电解铝可将煤炭资源就地转化,成功实现高价值产品外运;再次,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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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环保政策及发展规划更有利于电解铝厂家的发展。

电解铝产业解决了新疆区域将丰富的低价值煤炭资源转化为高价值可外运
资源的重要问题,产业格局在短时间改变可能性较低。同时,由于发行人所在行
业规模较大,公司业务占比较小,产业转移短时间内不会对发行人业务产生重大
影响。

②行业产业政策变动对发行人产生的长期影响,但公司已提前进行了有效布


从长期看,电解铝产业链往西南部地区发展成为行业趋势,为应对以上产业
趋势,公司已经提前在西南部地区和其他产品种类上进行布局。

一方面,西南部地区已成为公司的重点战略布局区域,公司通过在当地设立
全资子公司钦州炬申的方式进行布局,当地子公司以贴身式服务及时响应客户需
求、为客户制定合适的物流方案、维护客户关系、协调当地运输资源,最大程度
地维护当地客户的稳定性、增强客户粘性,同时开拓新的业务需求,从业务端口
进行布局。目前,西南部地区的业务规模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西南部地区为
主的代理运输业务占总收入由占比 8.09%增长至 15.29%,业务布局已初见成效。

另外一方面,公司目前已经围绕“紧贴铝产业链,横纵辐射有色金属领域其
他品类”的战略布局进行业务拓展,在未来三年内,公司将继续深挖铜、铅、锌、
不锈钢等有色金属品种,充分利用现有的铝产业链专线优势和有色金属网络优
势,抓住有色金属产业链区域和特性的重合点,横向完善业务品类,形成“紧贴
铜铝铅锌有色金属产业链协同发展”的全品类业务发展格局。对于新增的业务品
类,公司将继续以紧贴产业链的方式进行运作,实现物流业与有色金属产业链的
“两业联动”发展。

综上,虽然长期来看,电解铝产业链的产业趋势将发生变化,但公司已经提
前进行区域布局和多品种布局,预计将有力减少未来产业格局变化给企业带来的
重大影响。

(三)第一大客户占比及业务可持续性分析

1、发行人第一大客户收入占比较高的原因

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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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第一大客户天山铝业占发行人收入比例分别为:35.25%、55.73%、
44.25%和 31.03%,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

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发行人在报告期初期着重开拓新疆市场,以天山铝业为重
点拓展对象,随着公司承接天山铝业业务量的增加,2017 年至 2018 年,天山铝
业收入占比呈现较大幅度提升。而在报告期中后期,发行人成功拓展电解铝产业
链的其他大型客户,例如东方希望等,客户结构更趋合理。因此,报告期中后期,
天山铝业收入占比逐渐下降。

第一大客户收入占比较高,主要系由下游行业集中度、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公司业务经营模式及双方合作基础所决定。具体原因分析为:

(1)下游区域集中及厂商集中的特点叠加发行人专线优势建设,系第一大
客户占比较高的重要原因

下游有色金属行业区域集中度较强,区域性较明显。借助产业链的区域性特
点,公司注重建设专线优势,在重点区域和重点线路上进行布局、建设,因此,
新疆区域作为电解铝产业链重点区域,系公司重点开拓区域。而天山铝业是三家
在新疆区域布局的全国十大电解铝厂商之一,发行人在专线优势建设中重点拓展
其业务并建立起了持续稳定的合作关系。因此,下游行业的区域及厂商集中度较
高及公司专线优势的建设是公司的第一大客户占比较高的重要原因。

(2)第一大客户占比较高是发行人践行先行切入核心区域和核心客户发展
战略的结果

发行人践行紧贴铝产业链,先行集中优势力量切入核心区域和核心客户的发
展战略。在形成一定的业务规模与竞争优势后,发行人将以前期的成功经验和优
质服务进一步进行客户、区域和产品类别的拓展。

在报告期初期,发行人属于快速发展的前期阶段,实行集中优势力量切入核
心区域和核心客户的行动策略。发行人从铝产业链区域分布特点以及电解铝厂商
特点出发,将新疆区域和天山铝业作为重点拓展的区域与客户在后期业务推进
上,公司将以“复制成功经验,带动后续发展”的策略展开。因此,在公司业务
快速发展的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一大客户占比较高,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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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一大客户占比较高,符合多式联运单项业务规模和合同均额较大的
特点

发行人各细分业务呈现的业务模式、合同规模、客户特点均有所不同。仓储
业务的客户大多为贸易厂商,呈现出单笔交易金额小、客户较为分散的特征,而
多式联运业务由于承运的货物大多为电解铝,路线大多为新疆运往至华南区域,
承运货值高、路途较远,因此单笔合同金额较大。天山铝业为公司多式联运最为
核心客户,因此,收入占比较其他客户大,第一大客户占比较高符合业务模式特
点。

(4)天山铝业与发行人具有长期合作基础,保持长期、稳定、持续的合作
关系,系其占比较高的历史原因

发行人与天山铝业的业务合作关系可追溯至 2012 年,公司通过商业性谈判
成为天山铝业的运力供应商,为其提供电解铝物流服务。而后发行人通过不断布
局实现了生产地和消费地的业务联动,双方业务合作范围逐渐扩大,更具合作深
度。天山铝业成为公司占比较高的第一大客户与双方合作背景及未来合作规划密
切相关,具有历史原因。

2、发行人客户集中度与同行业对比分析

(1)发行人客户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杭州铁集的原因及合理性

与发行人多式联运业务最为可比的铝产业链运输服务企业杭州铁集,其客户
集中度与发行人情况基本一致,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四期平
期间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均 3


炬申
股份 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 70.36 70.39 67.93 74.20 68.91

第一大客户收入占比(%) 41.57 31.03 44.25 55.73 35.25

四期平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注2
期间
均 4

杭州
铁集
注1 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 69.70 58.35 63.93 68.50 88.02

第一大客户收入占比(%) 24.15 18.14 25.29 20.93 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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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杭州铁集货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杭州铁集”,系以铝产业链为核心的大宗商品多式
联运综合服务提供商,在公开披露信息的同行业企业中,杭州铁集在多式联运业务上与发行
人最为可比;
注 2:目前发行人仅能从杭州铁集 2017 年 6 月及 2018 年 8 月申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中
获取 2014 年-2017 年四期的相关数据;
注 3:四期平均取各期间占比数的简单算数平均计算;
注 4:鉴于发行人与杭州铁集均服务于铝产业链,而铝产业链在 2014 年至 2020 年间基本保
持稳定态势,未出现重大变化,同时杭州铁集成立于 2005 年,较发行人早 6 年时间,因此
其具备公开数据的 2014 年至 2017 年期间与发行人报告期所处的业务发展阶段具有一定的相
似性。鉴于此,综合考虑铝产业链未发生重大变化、杭州铁集的成立时间及公开数据获取的
期间等因素,杭州铁集 2014 年至 2017 年期间的业务数据与发行人报告期的业务数据有一定
的可比性。

1)前五大客户集中度基本一致

由上表可见,杭州铁集 2014 年至 2017 年前五大客户占比分别为 88.02%、
68.50%、63.93%和 58.35%,四期平均为 69.70%,发行人 2017 年至 2020 年上半
年四期平均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为 70.36%,与杭州铁集客户集中度情况基本一
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客户集中度较为稳定,而杭州铁集 2014 年至 2017
年前五大客户占比逐年下降,主要原因系可比期内杭州铁集的业务战略发生变
化,主营有色金属品类由电解铝变更为氧化铝。业务品类发生变动,使得其大客
户合作发生较大变化,进而影响客户集中度。

2)第一大客户集中度存在一定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第一大客户方面,杭州铁集 2014 年至 2017 年度收入平均占比为 24.15%,
发行人相应的 2017 年至 2020 年上半年四期平均占比为 41.57%。双方第一大客
户占比均较高,发行人由于业务侧重及发展战略原因,第一大客户占比相对较高。
发行人第一大客户占比高于杭州铁集的具体原因在于:

①双方业务侧重不同,发行人业务品类集中度高于杭州铁集

发行人和杭州铁集业务模式相似,主营业务均系为铝产业链生产商、贸易商
提供物流服务,且主营业务中多式联运占比最高,对比期内,发行人与杭州铁集
多式联运收入四期平均占比分别为 76.63%和 84.16%。

但双方所承运业务品类侧重不同,对比期内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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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杭州铁集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氧化铝 54,086.70 73.59% 46,408.92 70.80% 45,127.93 63.13% 6,983.12 17.41%

电解铝 10,274.62 13.98% 13,759.43 20.99% 22,783.53 31.87% 30,663.23 76.45%

其他 9,138.52 12.43% 5,382.19 8.21% 3,577.10 5.00% 2,461.40 6.14%

合计 73,499.84 100.00% 65,550.54 100.00% 71,488.56 100.00% 40,107.75 100.00%

发行人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电解铝 26,575.76 75.22% 59,651.78 94.78% 32,090.84 92.28% 14,618.41 87.99%

氧化铝 3,669.09 10.39% 2,292.06 3.64% 1,346.52 3.87% 364.87 2.20%

其他 5,084.59 14.39% 990.35 1.57% 1,336.98 3.84% 1,630.30 9.81%

合计 35,329.45 100.00% 62,934.19 100.00% 34,774.33 100.00% 16,613.58 100.00%


可见,可比期内,发行人的多式联运业务一直专注于电解铝细分领域;而杭
州铁集主要集中于氧化铝和电解铝两种业务品类,且可比期内业务侧重发生重大
变化,氧化铝的收入占比逐年提升,从 2014 年的 17.41%增长至 2017 年的 73.59%。

业务侧重不同及转变,对于客户集中度的影响体现在:

A.电解铝和氧化铝行业分布特征及下游客户集中度不同,业务品类不同,将
直接影响客户集中度。

我国氧化铝生产地和电解铝生产地、消费地的区域中心情况如下:氧化铝的
生产地以山西、山东、广西、河南、贵州为主,电解铝的生产地以山东、新疆、
内蒙古为主,电解铝集散地和消费地主要以华东和华南为主。具体分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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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述铝产业链的区域分布图可知,氧化铝生产地和消费地都较电解铝分
散,运输路线较多,下游行业客户也较为分散。

可比期内,杭州铁集业务侧重发生变化,由 2014 年侧重于电解铝业务,至
2015 年和 2016 年电解铝业务和氧化铝业务并行,再至 2017 年侧重于氧化铝业
务。2014 年,杭州铁集业务侧重于电解铝业务,第一大客户为中海集团物流有
限公司,占比为 32.23%,与可比同期的发行人第一大客户占比较为相似。2015
年起,杭州铁集业务侧重开始变化,战略重心由电解铝转移至氧化铝,在原广西
到新疆线路基础上,新增河南到新疆、广西到蒙东等氧化铝运输路线,核心路线
较多,受此影响,杭州铁集第一大客户占比有所下降。

而发行人一直战略侧重电解铝业务,受行业特征及自身战略影响,优势路线
主要为新疆到广东。

综上,相较于杭州铁集后期侧重的氧化铝业务,发行人专注的电解铝业务区
域集中度及线路集中度都较高。基于该行业特征,发行人建立起新疆至广东的专
线优势,集中优势力量服务战略客户天山铝业,叠加效应下,发行人客户集中度
较杭州铁集高。

B.业务侧重的转变直接导致客户结构发生变化,进而影响客户集中度。

可比期内,杭州铁集业务侧重发生变化,其客户结构也随之发生变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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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第一大客户由于业务品类侧重变更,自 2015 年起未进入前五大客户。2015
年至 2017 年,随着业务调整,杭州铁集的前五大客户也发生一定的结构变化。
而发行人一直战略侧重电解铝业务,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不会受业务调整而频
繁变动前五大客户,因此其客户集中度较杭州铁集高。

②双方发展战略不同,发行人报告期内专注于集中优势力量服务战略客户

可比期内,发行人与杭州铁集发展战略不同,杭州铁集可比期内实施业务品
类调整,承运线路多元化战略;而发行人践行紧贴铝产业链,先行集中优势力量
切入核心区域和优势客户的发展战略。

A.杭州铁集战略对于客户集中度影响

可比期内,随着杭州铁集业务品类侧重发生变化,其业务布局发生一定转变。
2015 年起,在原广西到新疆铁路运输业务的基础,杭州铁集开始拓展河南到新
疆、广西到蒙东等氧化铝运输路线,该部分线路收入占比逐年上升。业务布局扩
展、战略线路多元化的变动趋势使得其客户的分散程度加深。

B.发行人战略对于客户集中度影响

发行人践行紧贴铝产业链,先行集中优势力量切入核心区域和优势客户的发
展战略。在形成一定的业务规模与竞争优势后,发行人将以前期的成功经验和优
质服务进一步进行客户、区域和产品类别的拓展。

在快速发展的前期阶段,发行人实行集中优势力量切入核心区域和核心客户
的行动策略。发行人从铝产业链区域分布特点以及电解铝厂商特点出发,将新疆
区域和天山铝业作为重点拓展的区域与客户。

发行人为切入电解铝核心区域新疆,先后设立了石河子炬申、昌吉炬申和乌
鲁木齐炬申,并在新疆区域组建自有车队及仓储装卸团队,在客户所在地、转运
节点及仓储物流中心布局装卸设备及人力,形成底层支撑服务,具备了将有色金
属产品从生产地运输至终端厂商或仓储中心的全流程物流实力和综合仓储服务
能力。在上述底层支撑的基础上,发行人与天山铝业建立较为密切的关系,报告
期内,形成销售占比为 35.25%、55.73%、44.25%和 31.03%,占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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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发行人在发展前期专注于集中优势力量服务战略客户的发展战略与其
第一大客户集中度较高紧密相关。

因此,由于双方发展战略不同,杭州铁集可比期内实施多元化战略,而发行
人践行优势客户的发展战略。在此背景下,发行人第一大客户占比较杭州铁集高。

③双方第一大客户属性及业务拓展渠道不同,发行人围绕优势区域生产厂商
开展业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一大客户均为天山铝业,其为铝产业链规模较大、实力
较为雄厚的生产厂商;可比期内,杭州铁集第一大客户持续发生变化,分别为中
海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嘉能可、农六师铝业和锦江集团,企业性质分别为铝产业
链物流企业、贸易商、生厂商及贸易商,可见其第一大客户性质较为多元化,业
务拓展渠道与发行人有本质区别。

发行人作为电解铝的承运商,紧密围绕优势区域新疆地区的电解铝生产厂商
而开展业务。为服务好优势客户,发行人在新疆-华南线路建设自有运力、仓储、
装卸等底层服务支撑,保证稳定的服务输出,获取了第一大客户天山铝业的充分
信任和持续业务机会,第一大客户占比由此高于杭州铁集。

④随着东方希望等大客户业务拓展及新疆准东、西南等区域的成功推进,
发行人第一大客户占比逐渐下降

报告期内,第一大客户天山铝业占发行人收入比例分别为 35.25%、55.73%、
44.25%和 31.03%,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

报告期后期占比下降的主要原因系发行人已经采取相应措施降低第一大客
户占比,优化业务结构和客户结构。一方面,公司在业务格局稳定后,逐渐复制
成功模式,在新疆准东地区进行业务挖掘,例如对铝行业大型企业东方希望等进
行业务拓展。目前对于东方希望等的业务对接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且已经在业务
收入或在手订单上有所展现。2020 年上半年,发行人对东方希望及其关联方实
现收入 6,079.00 万元,收入占比为 12.90%,为第二大客户。发行人对铝行业大
型企业的业务拓展将减少第一大客户天山铝业的收入占比,使得客户结构更为合
理。同时,公司拥有持续开发新客户的能力,未来将继续积极开发新客户,拓展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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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业务。

另一方面,发行人已经在电解铝新兴增长区域西南部地区(包括广西、云南、
贵州等)进行基础支撑布局。为实现布局,发行人在西南部地区设立了全资子公
司钦州炬申,以贴身式服务及时响应客户需求、为客户制定合适的物流方案、维
护客户关系、协调当地运输资源,最大程度地维护当地客户的稳定性、增强客户
粘性,同时开拓新的业务需求。未来,公司的西南业务占比将有所提升,进一步
降低第一大客户收入占比。

综上,可比期内,发行人与杭州铁集前五大客户集中度情况基本一致;基于
业务侧重及发展战略不同的原因,发行人第一大客户占比高于杭州铁集,双方第
一大客户占比存在差异具备合理性。

(2)发行人客户集中符合行业特性、具有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相比不存在明显异常

1)可比同行业客户集中度对比

2017 年至 2020 年 1-6 月,发行人与同行业公众公司前五大客户占比及第一
大客户占比的对比情况如下:

前五大客户(%) 第一大客户(%)
同行业公
众公司 2020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1-6 月 1-6 月

三羊马 70.83 72.70 80.08 83.23 26.34 30.17 33.51 27.85

天顺股份 - 44.69 43.62 43.10 - 17.17 13.33 13.41

厦门象屿 - 10.94 13.02 11.60 - 3.53 3.97 3.92

中储股份 - 14.20 16.00 24.25 - - - -

粤储物流 - 32.28 34.29 40.75 - 8.52 19.16 24.05

宏川智慧 - 16.93 15.90 18.09 - 5.51 4.09 4.80

平均数 70.83 31.96 33.72 36.84 26.34 12.98 14.81 14.81

炬申股份 70.39 67.93 74.20 68.91 31.03 44.25 55.73 35.25

注:1、以上数据来源于其招股说明书、年报等公开资料;2、天顺股份、厦门象屿、中储股
份、粤储物流、宏川智慧未披露其 2020 年 1-6 月客户集中度情况,且中储股份于报告期内

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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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披露第一大客户占比情况。

发行人专注有色金属运输及仓储综合业务,目前同行业公众公司中,不存在
与发行人业务类型及结构完全可比的公众公司,同行业公众公司业务重点、业务
结构和业务运行模式等与发行人有所不同,相关同行业公众公司下游客户的集中
度及区域集中度均较低,从而导致其与发行人在客户集中度情况上有所不同。

①天顺股份

天顺股份系疆内的第三方物流服务企业,其业务领域已涉及钢铁、新能源、
水泥、电力等多个行业领域,涉及领域比发行人更宽泛,因此,其客户集中度低
于发行人。但由于其运输业务板块与发行人较为可比,其客户集中度与第一大客
户占比情况与发行人较为相似。

②厦门象屿、中储股份

厦门象屿和中储股份业务规模较大,2019 年业务收入分别为 2,720.56 亿元
和 403.14 亿元,两者业务结构中主要以大宗商品采购分销和商品流通为主,占
比分别为 96.86%和 56.59%。由于厦门象屿、中储股份规模较大,业务结构和业
务重点与发行人有所不同,且相较于发行人目前专注于铝产业链物流领域而言,
其所经营的产品品类更加丰富,因此交易对手较为分散,客户集中度较低。

③粤储物流、宏川智慧

粤储物流和宏川智慧主营仓储综合业务,其与发行人的客户集中度对比分析
详见下文“3、仓储综合服务客户集中度低的原因及合理性,仓储综合业务集中
度低符合行业惯例”。

④三羊马

三羊马是一家主要通过公铁联运方式为汽车行业和快速消费品行业提供综
合服务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三羊马受汽车行业生产厂商集中度高的影响,也呈现
出客户集中度高的特征,与发行人客户集中度情况较为相似。

2)发行人客户集中度主要基于承运商品特性,系由下游行业集中度所致

同行业公众公司的对比分析可知,物流企业客户集中度主要基于承运商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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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特性和区域特性,系由下游行业集中度所致。发行人下游行业为铝产业链,
具有集中度高的特点,其对发行人集中度的影响机制主要体现为:

①下游铝产业链区域性明显

发行人下游行业为有色金属铝产业链,铝产业链目前已经形成了“靠近铝土
矿资源建设氧化铝,依托能源基地建设电解铝,在消费集中地发展铝加工”的产
业布局,电解铝环节依托能源基地建设,目前电解铝环节主要集中在电力成本优
势较强的新疆、内蒙古、山东等。从国内产量分布区域来看,2019 年电解铝全
国产量约为 3,504.40 万吨,山东、新疆和内蒙古三大电解铝生产基地合计产量占
全国总产量约 49.48%,行业集中度较高。其中,新疆产量约为 555 万吨,占全
国总产量的 15.84%,系国内电解铝产量第二大省,为电解铝产业链重点发展区
域。

②下游行业生产厂商集中度较高

下游电解铝行业生产厂商集中度较高,根据阿拉丁统计,2018 年度,我国
前十大电解铝厂商(以下厂商排名不分先后)魏桥集团、中铝集团、信发集团、
国家电投、东方希望、云铝股份、天山铝业、酒钢集团、青投集团、锦江集团产
量合计为 2,534.60 万吨,占全国产量比重为 70.80%,产业集中度较高。上述十
大电解铝厂商中,仅天山铝业、信发集团和东方希望目前在新疆区域布局。

③下游区域集中及厂商集中的特点叠加发行人专线优势建设,系前五大客户
及第一大客户占比较高的重要原因

下游有色金属行业区域集中度较强,区域性较明显。借助产业链的区域性特
点,公司注重建设专线优势,在重点区域和重点线路上进行布局、建设,因此,
新疆区域作为电解铝产业链重点区域,系公司重点开拓区域。而天山铝业是三家
在新疆区域布局的全国十大电解铝厂商之一,发行人在专线优势建设中重点拓展
其业务并建立起了持续稳定的合作关系。综上,下游行业的区域及厂商集中度较
高与公司专线优势的建设是公司的前五大客户及第一大客户占比较高的重要原
因。

综上,发行人客户集中度高符合行业特性、具备合理性,与同行业其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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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不存在明显异常。

(3)仓储综合服务客户集中度低的原因及合理性,仓储综合业务集中度低
符合行业惯例

1)仓储综合服务客户集中度低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仓储综合服务前五大客户占比分别为 34.98%、26.83%、
14.72%和 15.99%,第一大客户占比分别为 16.23%、8.22%、4.47%和 4.12%,集
中度较低。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及第一大客户占比逐年下降的主要原因
主要在于其仓储综合业务的收入逐年提升。

发行人专注于有色金属铝产业链物流领域,受电解铝生产环节资金及技术壁
垒高,而贸易环节壁垒低的影响,电解铝产业链呈现生产环节集中度高、贸易环
节活跃且集中度低的态势。受铝产业链的运行机制和产业特征影响,发行人多式
联运业务主要承接电解铝生产厂商的业务,仓储综合业务主要为贸易商服务,最
终呈现出多式联运客户集中度高,仓储综合业务客户集中度低的“金字塔状”特
征。发行人仓储综合业务客户集中度低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如下:

①仓储综合业务客户基数大

A.仓储综合业务以仓库为核心,辐射整个区域,面对区域内所有客户

仓储综合业务系企业利用自建或租赁的仓库、土地为客户提供仓储服务,获
取仓储收入、装卸收入及其他相关衍生服务收入的一种业务。发行人仓储综合业
务以仓库为核心,向珠三角区域辐射,面对区域内所有客户提供有色金属的仓储
综合服务。且发行人仓储综合业务品类较多,包含仓储、装卸、期货交割与标准
仓单制作、货权转移登记、仓储管理输出等,满足区域内客户一种或多种需求。

仓储综合业务的特性决定该业务类型辐射区域及服务客户众多,叠加企业的
仓储综合体系完善,能够更大程度吸引客户,增加客户数量。

B.发行人存储商品主要为电解铝等有色金属,流动性强,贸易需求旺盛进而
带动仓储综合服务需求旺盛

有色金属基于产品特性的高流通属性、高程度标准化、高价值属性及较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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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属性,决定了有色金属的交易需求旺盛,贸易活跃。发行人仓储综合业务所
服务商品贸易属性强,系发行人客户数量较多,客户较为分散、集中度较低的另
一重要原因。

C.公司仓储资质不断提升,进一步推动公司行业地位的提升,客户数量由此
增长

发行人客户数量多且报告期内快速增长的原因是仓储物流中心具备货源充
足、货场流动性强、客户群庞大且深受客户信任的基础。公司炬申丹灶物流园区
已经发展成为华南区域有色金属领域的核心仓库之一,在华南区域铝产业链仓储
领域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目前炬申丹灶物流园区已成为华南区域铝锭吞吐量
位于前列的物流中心,2019 年全年吞吐量超 205.22 万吨,公司具备较强的客户
基础、货源基础和流动性基础。

2016 年发行人成功挂牌新三板,进一步推动公司专业度、知名度、品牌影
响力和融资能力的提升,也进一步推动公司行业地位的提升。

2017 年,公司获取上海期货交易所的期货交割仓资质,开始聚焦期货交割
与标准仓单制作业务。在有色金属物流领域,期货交割仓资质由上海期货交易所
批准,是物流行业的权威资质。由于行业内有色金属客户现阶段或未来具备期货
交割的意愿,即会提前选择具有期货交割仓资质的仓库,上海期货交易所对于交
割库的资产规模、资信水平和市场影响力等具有一定要求,标准较为严格,且对
于准入仓库的服务质量和数量进行严格把控。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披露,截至本招
股意向书签署日,全国范围内仅 32 家企业(45 个仓库)获批成为铝指定交割库,
广东省仅 5 家企业获批,公司为其中一家。2020 年 5 月,公司获取上海期货交
易所的铜期货交割仓资质,核准交割库容为 2 万吨。在原有的铝期货交割仓资质
上获取了铜期货交割仓资质,不仅是对公司原有业务服务效率及规范性的肯定,
更是公司未来拓宽经营品类,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的资质保证。

因此,仓储物流中心由于期货交割仓的稀缺性和客户需求的旺盛,便会出现
仓储物流中心的“马太效应”,具有期货交割仓资质的仓储物流中心货物资源、
客户资源及流通性将持续上涨。至 2020 年 1-6 月,发行人当期仓储综合服务客
户数量已从 2017 年的 577 家增长至 1,947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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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从行业属性看,仓储综合行业以仓库为中心,辐射区域客户,客户基
础较大。且公司服务品类为流动性、贸易属性较强的有色金属,贸易需求旺盛导
致贸易商数量众多,发行人达成合作的客户较多。在此行业基础上,发行人仓储
资质及资信实力不断增强,仓储综合业务实力不断增强,客户数量进一步增加。
因此,发行人仓储业务客户数量较多且较为分散,导致前五大客户及第一大客户
集中度较低,具备合理性。

②仓储综合服务单价较低,客户订单相对较小

发行人各细分业务呈现的业务模式、合同规模、客户特点均有所不同。多式
联运业务由于承运的货物大多为电解铝,路线大多为新疆运至华南区域,承运货
值高、路途较远,单笔合同金额较大;而仓储业务的客户大多为贸易厂商,呈现
出单笔交易金额小、客户较为分散的特征。2019 年,公司多式联运业务和仓储
综合业务的客户数量分别为 50 家和 1,841 家,但其收入占比分别为 78.99%和
9.31%,可见仓储综合业务客户数量占比高,但收入占比低,客户订单较小。

综上,受仓储综合业务客户基数大及客户订单较小的双重影响,发行人仓储
综合业务客户呈现较为分散态势,集中度较低,具备合理性。

2)仓储综合服务同行业公众公司集中度对比

粤储物流及宏川智慧主营仓储综合业务,具有客户较分散、单个客户形成收
入较低的特点,因此其客户集中度低于发行人整体业务客户集中度,但与发行人
仓储综合业务客户集中度较为相似。

具体来说,发行人仓储综合服务客户集中度与同行业公众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表所示:

前五大客户(%) 第一大客户(%)
企业 2020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1-6 月 1-6 月

粤储物流 - 32.28 34.29 40.75 - 8.52 19.16 24.05

宏川智慧 - 16.93 15.90 18.09 - 5.51 4.09 4.80

平均数 - 24.61 15.90 29.42 - 7.02 11.63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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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申股份仓
16.24 14.72 26.83 34.98 4.47 4.17 8.22 16.23
储综合业务

注:1、以上数据来源于其招股说明书、年报等公开资料;2、粤储物流、宏川智慧未披露其
2020 年 1-6 月客户集中度情况。

可见,发行人仓储综合业务的客户集中度较低,与粤储物流和宏川智慧具有
较强的可比性,符合行业惯例。

3、发行人第一大客户收入占比较高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首先,发行人第一大客户收入占比较高具备合理性;其次,第一大客户占比
较高不会导致发行人未来持续盈利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天山铝业并非发行人
关联方,其与发行人合作时间较长、基础深厚,并非报告期内新增客户,也并不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再次,发行人已经采取相应措施降低第一大客户占比,优化
业务结构和客户结构。一方面,公司在业务格局稳定后,逐渐复制成功模式,在
新疆准东地区进行业务挖掘,例如对铝行业大型企业东方希望等进行业务拓展。
另一方面,发行人已经在电解铝新兴增长区域西南部地区进行基础支撑布局。未
来,公司的西南业务占比将有所提升,进一步降低第一大客户收入占比。

综上所述,发行人第一大客户占比较高具备合理性,且发行人已经采取相应
措施降低第一大客户收入占比,因此,发行人第一大客户收入占比较高不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

4、发行人与第一大客户合作具有稳定性和业务持续性,不存在重大不确定
风险

发行人与天山铝业具有长期合作基础,双方合作具备稳定性和业务持续性:

(1)稳定性

第一,发行人与天山铝业的业务合作较为稳定,双方合作时长超过 8 年,具
有长期合作基础,未曾出现业务中断或者业务失信的情形,因此双方商业互信度
高。第二,由于合作时间较长,双方对于对方业务需求、服务要求、运输标准等
较为明确,磨合成本较低,业务开展更为顺畅。由于长期的合作基础、较高的互
信度和较低的磨合成本,双方合作具备稳定性。第三,长期合作过程中,公司与


257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天山铝业建立了较高的业务融合度,形成了较强业务粘性,其供应商替换难度大、
成本高,因此双方业务合作关系稳定性较高。

(2)业务持续性

第一,从业务契合度上看,天山铝业是我国铝产业链大型电解铝生产企业,
而炬申股份能为天山铝业提供安全、及时、高效的长途运输及配套服务,基于业
务需求的契合及双方合作的强耦合关系,双方合作模式连续性较强。

第二,从双方的资金实力和业务能力看,天山铝业系我国大型电解铝厂商,
深耕行业多年,具备双方持续合作的资金实力;而发行人凭借前期对业务的布局
和积累,形成了全套物流配套支撑,具备客户所必须的业务能力。

第三,根据天山铝业的供应商选择程序,公司在通过商业性谈判和内部甄选
成为其供应商之后,建立了较高的业务融合度,形成了较强业务粘性,增强了公
司与天山铝业合作的可持续性。

综上所述,公司与天山的合作关系具有长期性、稳定性和持续性,为公司持
续经营提供了坚实保障,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5、结合主要物流运输路线及定价标准进一步量化分析发行人对天山铝业报
告期各期收入持续增长、发行人在天山铝业运费占比高于数量占比的原因及合
理性、天山铝业需运输铝锭供应商及承运线路情况、交易定价依据情况

(1)发行人主要为天山铝业提供新疆至广东路线的物流运输服务,该路线
平均每吨单价较高

报告期内,发行人为天山铝业提供的物流运输服务定价标准均为成本加成,
定价方法不同路线间不存在区别,发行人为天山铝业提供的物流运输服务主要路
线及单价情况如下:

路线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数量(万吨) 14.46 43.48 33.09 11.42

新疆至广东 单价(元/吨) 645.88 747.95 744.10 670.66

金额(万元) 9,338.62 32,522.89 24,622.69 7,65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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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线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数量(万吨) 6.49 1.18 - -

新疆至江苏 单价(元/吨) 581.88 674.31 - -

金额(万元) 3,773.51 798.68 - -

数量(万吨) 3.88 3.85 - -

新疆至河南 单价(元/吨) 355.42 459.51 - -

金额(万元) 1,380.52 1,768.95 - -

其他收入(万元) 133.58 169.81 40.54 277.10

合计 14,626.23 35,260.33 24,663.23 7,936.21

注:其他收入主要为装卸、场内倒短运输收入和疆内短途运输收入等,金额较小,不单独列
示。

由上表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为天山铝业提供的运输服务主要以发行人的优
势路线新疆至广东为主,随着业务合作的不断深化,2019 年起新增开拓了新疆
至河南以及新疆至江苏路线。因为新疆至广东路线运输距离最长,所以单价亦较
其他路线高。

报告期前期,发行人将目标锁定至电解铝产量第二大省新疆及疆内三大电解
铝企业之一天山铝业,围绕其建设专线优势。一方面,发行人在原有合作基础上
不断深化,通过在天山铝业配备自有的运输、装卸团队,不断提高运输效率。目
前,发行人是天山铝业厂区内两家外包运输、装卸团队之一,具有较强的竞争优
势;另一方面,随着发行人丹灶物流园的启用,物流园的地理位置优势使天山铝
业下游客户提货效率有所提高。上述发展战略的推进及新疆至广东专线优势的建
设使得发行人与天山铝业形成较强的合作粘性,业务合作不断加深,发行人承运
天山铝业铝锭数量快速增长,运输路线不断拓宽,收入持续增长。

(2)发行人在天山铝业运费占比高于数量占比的原因主要是其主要承运路
线距离较长,单价较高,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与天山铝业交易金额、交易数量及其占天山铝业同类采购占
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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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数量/金额 数量/金额 数量/金额 数量/金额

公司承运出疆运输
24.83 48.52 33.09 11.42
量(万吨)

天山铝业需运输铝
36.21 65.75 84.31 94.05
锭数量(万吨)1

运输数量占比(%) 68.57 73.79 39.25 12.14

公司与天山铝业交
14,626.23 35,260.33 24,663.23 7,936.21
易金额(万元)

天山铝业销售费用
中运输仓储费(万 17,596.46 46,005.21 48,403.50 52,119.56
元)2

交易金额占比(%) 83.12 76.64 50.95 15.23

天山铝业平均每吨
运输费和仓储费(元 485.91 699.67 574.11 554.17
/吨)
公司对天山铝业销
售收入运输费平均 583.72 723.27 744.10 670.66
价格(元/吨)

注 1:天山铝业需运输铝锭数量为发运方式交付铝锭(天山铝业承担运费)的数量;
注 2:天山铝业销售费用中运输仓储费主要核算天山铝业将自产铝锭发运至客户指定地点所
发生的费用,对应发行人向其提供服务实现的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承运天山铝业铝锭运输量占其需运输铝锭数量的比例分别为
12.14%、39.25%、73.79%、68.57%,公司与天山铝业交易金额占其销售费用中
的运输仓储费比例分别为 15.23%、50.95%、76.64%及 83.12%,运费占比略高于
数量占比,主要原因是公司承运天山铝业铝锭运输的路线主要为新疆至广东,该
路线相对于其他线路新疆至河南、新疆至江苏的路程较远,每吨单价较高,因此
发行人对天山铝业提供的物流运输服务平均价格高于天山铝业平均每吨运输和
仓储费,具有合理性。

(3)天山铝业需运输铝锭供应商及承运线路情况、交易定价依据情况

天山铝业需运输铝锭数量通过两种方式进行发运,一是向发行人等第三方物
流运输服务企业采购服务;二是自行发运,即直接向铁路部门下属货运中心采购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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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力。如果选择自行发运,天山铝业需自行协调倒短、装卸、短途运输等服务,
经济效益较差,因此,天山铝业更多选择向发行人等第三方物流运输服务企业采
购一站式的多式联运服务。

天山铝业需运输铝锭供应商承运线路以新疆至广东、新疆至河南、新疆至江
苏等,天山铝业并对供应商所承运路线选择并无限制,对于发行人而言,由于发
行人新疆至广东路线具备比较优势,因此天山铝业更多采购发行人该路线的运输
服务。

天山铝业与包括发行人在内的物流运输服务供应商交易定价方法均系基于
采购服务当时公开运力价格予以一定价格浮动,即成本加成法。交易定价依据均
为公开运力价格,在各供应商之间不存在明显差异。

(四)其他主要客户变动情况及原因

1、前五大客户中除天山铝业外,报告期各期对其他客户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6,078.80 36.79 5.52 0.00
注1
东方希望及其关联企业

4,829.30 4,538.82 1,368.37 547.17
注2
嘉能可

广州象屿及其关联企业注 3 4,021.27 4,057.16 3,345.40 4,479.57

中铝物流及其关联企业注 4 3,625.75 1,389.18 689.61 1,362.00

4.25 7,059.86 0.00 0.00
注5
厦门海翼

1,123.74 3,207.00 0.00 0.00
注6
佛山畅远

2.98 1,616.25 1,779.50 239.80
注7
上海净烨

577.08 490.49 1,680.78 77.48
注8
广东翔海

北方联合注 9 348.59 842.46 1,078.87 1,096.54

金川迈科注 10 149.18 350.29 359.78 641.04

注:1、关联企业包括昌吉吉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包头市新恒丰能源有限公司;
2、嘉能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能可”;
3、关联企业包括厦门象屿铝晟有限公司、陕西象道物流有限公司、厦门象屿同道供应链有
限公司、厦门象屿速传供应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象道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巩义市象
道物流有限公司、成大物产(厦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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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铝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为“中铝物流”;关联企业包括中铝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分公司、中铝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中铝物流集团中州有限公司、中铝物流集团西北国际
陆港有限公司、中铝青海西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铝南海合金有限公司、中铝国际贸易有
限公司、中铝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中铝佛山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铝(上海)有限公司、
中衡协力投资有限公司、中国长城铝业有限公司、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上海
滇晟商贸有限公司、中铝物流集团甘肃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2020 年 1-6 月在中铝物流合
并范围内最大的客户是中铝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5、厦门海翼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海翼”;
6、佛山市畅远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畅远”;
7、上海净烨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净烨”;
8、广东翔海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翔海”,关联企业包括佛山市翔澳废旧五金加工利
用有限公司;
9、北方联合铝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联合”,关联企业包括重庆市北方铝业有
限公司、中国兵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迅邦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北方机电发展有限公司、
北方联合铝业(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北方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10、金川迈科金属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川迈科”。

报告期内,公司与其他客户有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及合作规模,其中对东方
希望及其关联企业、厦门海翼、佛山畅远、上海净烨营业收入变化较大,原因如
下:

(1)东方希望及其关联企业

报告期内,东方希望及其关联企业收入于 2020 年 1-6 月快速增长,主要原
因是报告期内,发行人贯彻落实“先行集中优势力量切入核心区域和优势客户,
后续复制成功经验和优质服务”的业务发展战略。报告期前期,发行人将目标锁
定至电解铝产量第二大省新疆及疆内三大电解铝企业之一天山铝业,围绕其建设
专线优势。报告期中后期,随着业务格局的稳定和天山铝业模式的成功推进,发
行人逐渐复制成功模式,在新疆准东地区进行业务挖掘,例如对铝行业大型企业
东方希望等进行业务拓展,旨在优化区域结构和客户结构。东方希望系我国总产
能排名前十的电解铝生产厂商,其厂区位于新疆准东地区,截止 2018 年底,东
方希望集团拥有电解铝产能 186.30 万吨,与天山铝业相似,东方希望同样具有
庞大的电解铝外运需求。2019 年下半年,公司经招投标取得了东方希望电解铝
出疆的运输业务合作机会,因此 2020 年 1-6 月该业务收入增长迅速。

(2)嘉能可

报告期内,嘉能可收入呈快速增长趋势,主要原因系:一方面,嘉能可为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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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较大的国际贸易商,贸易规模较大,因此运输需求较大,根据嘉能可官网披露,
2019 年嘉能可集团的氧化铝/电解铝贸易总量达 1,100 万吨;另一方面,发行人
不断深化与嘉能可的合作关系,凭借高效优质的服务不断提高收入规模,2017
年至 2018 年,发行人主要向嘉能可提供新疆至河南路线的多式联运服务,随着
双方合作的深化,2019 年起,发行人在巩固原有路线的基础上,不断拓展新疆
至江苏路线的合作。

(3)广州象屿及其关联企业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广州象屿及其关联企业合作较为稳定,不存在波动较大
的情形。广州象屿系厦门象屿集团下属物流运输子公司,厦门象屿集团系大型大
宗商品贸易商,其 2017-2019 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2,032.91 亿元、2,340.08 亿元及
2,724.12 亿元,运输需求较大。

(4)中铝物流及其关联企业

中铝物流及其关联企业系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
下属的公司群体,中铝集团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主要从事矿资
产资源开发、有色金属冶炼加工、相关贸易及工程技术服务等,根据其官方网站
披露,目前中铝集团旗下骨干企业共有 68 家,集团 2018 年营业收入超 3,000 亿
元。中铝物流是中铝集团旗下的物流专业化集团公司,2019 年运输业务总物流
作业量预计超 7,000 万吨,运输需求庞大。

报告期内,中铝物流及其关联企业收入于 2020 年 1-6 月增长较快,主要原
因是:报告期初,中铝物流及其关联公司委托发行人承运电解铝出疆业务及新疆
内倒短业务,至 2018 年 6 月,中铝物流新疆分公司成立,自行承运电解铝出疆
业务,因此发行人承运电解铝出疆业务减少,倒短业务有所增加;2020 年,发
行人进一步加深与中铝物流的合作,为其承运广西-新疆氧化铝业务,进而收入
增长较快。

(5)厦门海翼

2019 年,发行人与厦门海翼合作金额较大,主要原因是 2019 年厦门海翼铝
锭运输业务增加,但自身运力不足,由于其运输路线以新疆至广东为主,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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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该路线拥有较强的专线优势,因此厦门海翼向发行人采购运输服务;2020 年
1-6 月,公司对厦门海翼销售收入减少,主要是厦门海翼 2020 年对其业务板块进
行战略调整,铝锭运输业务减少,相应减少对公司运输服务的采购。

(6)佛山畅远

发行人与佛山畅远自 2019 年开始合作,主要原因是 2019 年佛山畅远铝锭运
输业务增加,但自身运力不足,由于其运输路线以新疆至广东为主,发行人于该
路线拥有较强的专线优势,因此佛山畅远向发行人采购运输服务,2020 年发行
人与佛山畅远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7)上海净烨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与上海净烨均存在合作,2018 至 2019 年合作金额较大,
2020 年合作金额较小,主要是因为上海净烨为贸易商,其运输需求主要由其贸
易需求决定,2020 年合作金额减少主要是因为上海净烨采购的出疆货量减少,
导致运输需求减少。

(8)广东翔海及其关联企业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广东翔海及其关联企业合作的业务主要以广东省内的自
营运输为主,2018 年收入较 2017 年增长较快,主要原因是 2018 年起发行人承
接广东翔海部分广西至广东路线的代理运输业务,因此收入金额增长较快。广东
翔海为贸易商,其运输需求主要由其贸易需求决定,因此报告期内运输需求存在
一定波动。

(9)北方联合及其关联企业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北方联合及其关联企业合作较为稳定,不存在波动较大
的情形。

(10)金川迈科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金川迈科合作较为稳定,不存在波动较大的情形。

综上所述,发行人各期前五大客户收入波动主要系由发行人综合实力不断增
强和相应客户自身业务需求变化共同作用所致,发行人对主要客户的收入波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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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符合主要客户相关业务布局、业务规模、对相关业务运输服务的采购规模波动
情况,符合商业逻辑,具有合理性。

2、报告期内,持续合作的客户数量及收入情况,其他客户数量及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家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客户数 客户数 客户 客户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量 量 数量 数量

营业收入 47,139.03 - 79,676.13 - 44,258.83 - 22,517.26 -

天山铝业
14,626.23 - 35,260.33 - 24,663.23 - 7,936.21 -
营业收入

除天山铝
业外持续 30,433.35 1,135 42,376.17 1,165 18,399.77 637 12,810.91 376
合作客户

除天山铝
业外持续
合作客户 64.56 - 53.19 - 41.57 - 56.89 -
收入占比
(%)

持续合作
客户收入
占比(含 95.59 - 97.44 - 97.30 - 92.14 -
天山铝
业)(%)

注:持续合作客户为两期及以上均有业务的客户。

报告期内,炬申股份营业收入及客户数量逐年上升;持续合作客户数量逐年
上升,对其营业收入占比达到 90%以上;对其他客户(并非持续合作客户)营业
收入占比较小,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公司逐年优化客户结构,提高客户质量。

(五)各类业务的主要客户情况及变动原因

1、多式联运及衍生主要客户情况及变动原因

报告期各期,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的主要客户营业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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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6 月

占营业收入比例
客户 金额 占该类业务比例(%)
(%)

天山铝业 14,618.45 41.07 31.01

东方希望及其关联企业注 1 6,077.92 17.07 12.89

嘉能可 4,826.56 13.56 10.24

3,566.89 10.02 7.57
注2
广州象屿及其关联企业

中铝物流 1,715.76 4.82 3.64

小计 30,805.57 86.54 65.35

2019 年度

占营业收入比例
客户 金额 占该类业务比例(%)
(%)

天山铝业及其关联企业注 3 35,250.31 56.01 44.24

厦门海翼 7,059.86 11.22 8.86

嘉能可 4,531.73 7.20 5.69

3,898.96 6.20 4.89
注4
广州象屿及其关联企业

佛山畅远 3,207.00 5.10 4.03

小计 53,947.87 85.72 67.71

2018 年度

占营业收入比例
客户 金额 占该类业务比例(%)
(%)

天山铝业 24,625.47 70.82 55.64

3,163.81 9.10 7.15
注4
广州象屿及其关联企业

上海净烨 1,770.97 5.09 4.00

嘉能可 1,359.23 3.91 3.07

中铝物流及其关联企业注 5 565.15 1.63 1.28

小计 31,484.62 90.54 71.14

2017 年度

占营业收入比例
客户 金额 占该类业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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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铝业 7,748.93 46.64 34.41

4,461.34 26.85 19.81
注6
广州象屿及其关联企业

中铝佛山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339.10 8.06 5.95

嘉能可 547.17 3.29 2.43

云南云铜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383.32 2.31 1.70

小计 14,479.85 87.16 64.31

注:1、关联企业包括昌吉吉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2、关联企业包括陕西象道物流有限公司、三门峡象道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3、关联企业包括新疆天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关联企业包括三门峡象道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巩义市象道物流有限公司;
5、关联企业包括中铝佛山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6、关联企业包括三门峡象道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中,前五大客户占比较高,达到 60%以上,主要客户变
动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保持稳定或业务持续增长的客户

1)天山铝业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天山铝业保持较为长期、良好的合作,主要承接其电解
铝出疆业务。2017 年至 2020 年 1-6 月,发行人承运天山铝业电解铝出疆量分别
为 11.42 万吨、33.09 万吨、48.52 万吨和 24.83 万吨,运输量逐渐增加。随着电
解铝承运量的逐渐增加,发行人对天山铝业营业收入逐年增加。

2)嘉能可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嘉能可实现的收入逐年增长,分别为 547.17 万元、
1,359.23 万元、4,531.73 万元和 4,826.56 万元,主要原因在于随着合作的深入,
嘉能可委托运输量逐渐增加,营业收入随之增长。

3)广州象屿

报告期内,公司与广州象屿维持较为稳定的合作态势,收入较为稳定。

(2)报告期内收入变动较大的客户

1)东方希望及其关联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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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6 月,发行人对东方希望营业收入增长较大,主要原因在于 2019
年发行人经招投标,取得了东方希望电解铝出疆的运输业务。

2)中铝物流及其关联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与中铝物流及其关联企业持续合作。报告期初,中铝物流及
其关联公司委托发行人承运电解铝出疆业务,至 2018 年 6 月,中铝物流新疆分
公司成立,自行承运电解铝出疆业务,因此发行人承运电解铝出疆业务减少;2020
年,发行人进一步加深与中铝物流的合作,为其承运广西-新疆氧化铝业务,收
入实现较大幅度增加。

3)厦门海翼

2019 年,发行人对厦门海翼营业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 2019 年厦门海翼铝
锭运输业务增加,但自身运力不足,向公司采购运力;2020 年 1-6 月,公司对厦
门海翼销售收入减少,主要是厦门海翼铝锭运输业务减少,相应减少对公司运输
服务的采购。

4)佛山畅远

2019 年,发行人对佛山畅远营业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 2019 年佛山畅远
承接了电解铝厂家的运输业务,但自身运力不足,向公司采购运力。

5)上海净烨

2020 年 1-6 月,公司对上海净烨销售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上海净烨在新疆
采购的电解铝减少,相应减少对公司运输服务的采购。

6)云南云铜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初,发行人为云南云铜锌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云南-华南线路的锌锭
运输业务;2019 年,由于云南云铜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轮换供应商,暂停了双方
的业务合作。

2、代理运输业务主要客户情况及变动原因

报告期各期,代理运输服务的主要客户营业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268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占该类业务比 占营业收入比
客户 金额
例(%) 例(%)

1,867.38 25.50 3.96
注1
中铝物流及其关联企业

招商物产(青海)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注
2
1,455.18 19.87 3.09


黔西南泰龙(集团)中联冶炼有限公司 643.46 8.79 1.37

百色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549.56 7.50 1.17

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广州有限公司及其
414.98 5.67 0.88
关联企业 3





小计 4,930.55 67.33 10.46

2019 年度

占该类业务比 占营业收入比
客户 金额
例(%) 例(%)

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广州有限公司及其
1,306.15 16.81 1.64
关联企业注 3

贵州锦兴轻合金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1,267.44 16.31 1.59

915.58 11.78 1.15
注4
中铝(上海)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百色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797.27 10.26 1.00

548.85 7.06 0.69
注5
北方联合及其关联企业

小计 4,835.29 62.22 6.07

2018 年度

占该类业务比 占营业收入比
客户 金额
例(%) 例(%)

广东翔海 1,352.70 40.43 3.06

广州朴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564.13 16.86 1.27

508.86 15.21 1.15
注6
北方联合及其关联企业

佛山市南海正圣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200.44 5.99 0.45

佛山市南海区综信金属有限公司 83.39 2.49 0.19

小计 2,709.51 80.97 6.12


269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7 年度

占该类业务比 占营业收入比
客户 金额
例(%) 例(%)

731.18 40.16 3.25
注5
北方联合及其关联企业

云南云铜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注
7
295.54 16.23 1.31


蒙自矿冶有限责任公司 214.06 11.76 0.95

托克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84.78 4.66 0.38

广东翔海 73.86 4.06 0.33

小计 1,399.42 76.87 6.21

注:1、关联企业包括中铝物流集团中州有限公司、中铝物流集团西北国际陆港有限公司;
2、关联企业包括中外运广西有限公司;
3、关联企业包括中国船舶工业物资云贵有限公司;
4、关联企业包括中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铝物流集团西北国际陆港有限公司;
5、关联企业包括重庆市北方铝业有限公司;
6、关联企业包括北方万邦物流有限公司;
7、关联企业包括禄丰云铜锌业冶炼有限公司、马关云铜锌业有限公司。

代理运输业务中,前五大客户占比较高,达到 60%以上,主要客户变动情况
如下:

(1)报告期内保持稳定或业务持续增长的客户

1)黔西南泰龙(集团)中联冶炼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司通过洽谈取得了黔西南泰龙(集团)中联冶炼有限公司从云
南/广西/宁夏-贵州线路的锰矿运输业务;由于公司服务质量较高,黔西南泰龙(集
团)中联冶炼有限公司委托的运输业务逐年增加。

2)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持续合作;报告期初,发行人
主要为其提供云南昆明-珠三角地区线路的锌锭运输服务;2019 年、2020 年 1-6
月新增了云南马关/贵州兴仁/广西德保-珠三角线路的锌锭/铝锭运输业务,营业
收入明显增长,并进入代理运输业务的前五大客户。

3)佛山市南海区综信金属有限公司

270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8 年,公司通过洽谈取得了佛山市南海区综信金属有限公司从广西/贵州-
珠三角地区的电解铝运输业务,后续业务保持稳定,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发生的业
务金额较小。

(2)报告期内收入变动较大的客户

1)中铝物流、招商物产(青海)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2020 年初,公司通过洽谈取得了中铝物流、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的氧化铝
运输业务,受疫情影响铁路运力受限,公司采用代理运输方式承接上述公司的部
分业务。

2)百色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9 年初,公司通过洽谈取得了百色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从广西百色-珠三
角地区的电解铝运输业务,2019 年度、2020 年 1-6 月对其营业收入明显增长。

3)贵州锦兴轻合金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2018 年末,公司通过洽谈取得了贵州锦兴轻合金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从贵州
兴仁-珠三角地区线路的电解铝运输业务,2019 年度对其营业收入明显增长。

4)北方联合、广州朴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正圣金属贸易有限
公司、托克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发行人对北方联合、广州朴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正圣金属贸易
有限公司及托克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实现收入在报告期后期有所下降,主要原
因在于报告期后期,上述客户在发行人运输线路上的采购及贸易业务减少,所需
的运输服务相应下降,委托给发行人的运输订单也相应减少。

5)云南云铜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司从云南云铜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云南-广西钦州港线路的锌
锭运输订单,实现较高的收入;2018 年起,由于公司运价较高,云南云铜锌业
股份有限公司减少了与公司的合作。

6)蒙自矿冶有限责任公司


271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7 年,公司从蒙自矿冶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云南-珠三角地区的锌锭运输业
务;报告期后期,由于蒙自矿冶有限责任公司轮换供应商,暂停了双方的业务合
作。

7)广东翔海

报告期内,公司与广东翔海铝业有限公司均有合作,主要承运其广西-珠三
角地区的运输业务;2018 年运输量较大,主要由于其在广西采购的电解铝增加
所致。

3、自营运输业务主要客户情况及变动原因

报告期各期,自营运输业务的主要客户营业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占该类业务 占营业收入比
客户 金额
比例(%) 例(%)

北方联合 120.23 15.43 0.26

上海汇大投资有限公司 81.59 10.47 0.17

佛山市南海正圣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54.93 7.05 0.12

杭州正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5.51 5.84 0.10

佛山市泽宇同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28.61 3.67 0.06

小计 330.86 42.46 0.70

2019 年度

占该类业务 占营业收入比
客户 金额
比例(%) 例(%)

北方联合 203.90 13.15 0.26

佛山市南海正圣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121.52 7.84 0.15

上海汇大投资有限公司 87.26 5.63 0.11

托克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80.30 5.18 0.10

杭州正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6.28 4.28 0.08

小计 559.26 36.08 0.70



272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8 年度

占该类业务 占营业收入比
客户 金额
比例(%) 例(%)

582.22 31.13 1.32
注1
北方联合及其关联企业

上海恒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22.33 11.89 0.50

常州金源铜业有限公司 91.16 4.87 0.21

上海卓盈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67.01 3.58 0.15

佛山市南海正圣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65.70 3.51 0.15

小计 1,028.42 54.99 2.32

2017 年度

占该类业务 占营业收入比
客户 金额
比例(%) 例(%)

北方联合及其关联企业注 1 379.07 29.05 1.68

佛山市南海正圣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152.97 11.72 0.68

广东隆达铝业有限公司 48.30 3.70 0.21

常州金源铜业有限公司 44.83 3.44 0.20

上海恒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42.28 3.24 0.19

小计 667.45 51.15 2.96

注:1、关联企业包括北方万邦物流有限公司。

自营运输业务主要是指公司在珠三角地区利用自有车辆进行的有色金属短
途配送业务,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分别为 779.29 万元、1,550.25 万元、1,870.16 万
元和 1,304.95 万元,业绩稳定,主要客户变动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保持稳定或业务持续增长的客户

1)上海汇大投资有限公司、杭州正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与上海汇大投资有限公司、杭州正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持
合作;报告期后期,发行人与上述企业业务快速增长,主要原因在于公司为其提
供的运输服务质量较高,具备竞争力,因此,运输订单逐年增加。

2)佛山市南海正圣金属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泽宇同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273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除 2018 年业务略有下降外,发行人与佛山市南海正圣金属贸易
有限公司的业务合作较为稳定;2018 年至 2020 年 1-6 月,发行人与佛山市泽宇
同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业务合作较为稳定。

3)常州金源铜业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与常州金源铜业有限公司保持合作,整体较为稳定,2018
年自营运输业务增长的原因在于当年常州金源铜业有限公司在发行人仓储中心
的存储量增加,带动短途运输业务的增加。

(2)报告期内收入变动较大的客户

1)北方联合、上海恒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卓盈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报告期后期,发行人与北方联合、上海恒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卓盈金
属材料有限公司业务量减少,主要由于上述企业减少了与华南区域的有色金属贸
易,运输需求减少,委托订单也相应减少。

2)广东隆达铝业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与广东隆达铝业有限公司保持合作,2018 年起,广东隆达
铝业有限公司业务委托减少,主要由于其从铝厂采购后直接到厂,减少了在第三
方仓库存放以及短途配送的需求。

3)托克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2020 年 1-6 月,受疫情影响,公司与托克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合作的业务
量有所减少。

4、仓储综合业务主要客户情况及变动原因

报告期各期,仓储综合业务的主要客户营业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占该类业务比 占营业收入比
客户 金额
例(%) 例(%)

165.88 4.47 0.35
注1
陕西象道物流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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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52.49 4.11 0.32

金川迈科 149.18 4.02 0.32

合盛硅业(鄯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2
74.57 2.01 0.16


中信寰球商贸(上海)有限公司 60.54 1.63 0.13

小计 602.66 16.24 1.28

2019 年度

占该类业务比 占营业收入比
客户 金额
例(%) 例(%)

金川迈科 309.55 4.17 0.39

上海欧冶资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7.69 2.80 0.26

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1.33 2.71 0.25

北京成旺人和商贸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注
3
187.13 2.52 0.23


广东中亚铝业有限公司 186.67 2.52 0.23

小计 1,092.37 14.72 1.36

2018 年度

占该类业务比 占营业收入比
客户 金额
例(%) 例(%)

山东锦信托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350.86 8.22 0.79

金川迈科 346.08 8.11 0.78

三门峡象道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
180.73 4.23 0.41
业 1





奎屯货运中心 155.31 3.64 0.35

上海卓盈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4
111.73 2.62 0.25

小计 1,144.69 26.82 2.59

2017 年度

占该类业务比 占营业收入比
客户 金额
例(%) 例(%)

金川迈科 450.85 16.23 2.00



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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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畅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145.69 5.24 0.65

天山铝业及其关联企业
注5
187.28 6.74 0.83
上海卓盈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
94.42 3.40 0.42
业 4




大连前江物流有限公司 93.48 3.36 0.42

小计 971.72 34.99 4.32

注:1、关联企业包括厦门象屿速传供应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象屿铝晟有限公司、厦
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象屿同道供应链有限公司、厦门象屿铝晟有限公司、三
门峡象道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2、关联企业包括新疆西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东部合盛硅业
有限公司;
3、关联企业包括北京万翔博瑞商贸有限公司;
4、关联企业包括佛山市南海卓文贸易有限公司;
5、关联企业包括江阴祥顺金属贸易有限公司、上海辛然实业有限公司。

发行人仓储综合业务包括仓储服务、仓储管理输出服务、装卸服务、货权转
移登记服务及期货仓单制作服务等。报告期内,仓储综合业务收入分别为
2,778.17 万元、4,268.22 万元、7,420.32 万元和 3,706.93 万元,约占营业收入
的 10%。主要客户变动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保持稳定或业务持续增长的客户

1)陕西象道物流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2017 年下半年,公司接受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陕西象道物流有限
公司/三门峡象道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为其提供疆内氧化铝的装卸服务,2018
年至 2019 年双方业务维持较稳定状态,2020 年 1-6 月随着客户业务量增长,双
方合作增加。

2)金川迈科

发行人主要为金川迈科提供仓储管理输出服务,报告期内对其实现收入保持
较为稳定态势。

(2)报告期内收入变动较大的客户

1)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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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主要为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仓储管理输出服务,
2019 年双方业务格局打开,合作量开始稳中增长,2020 年 1-6 月实现较大幅度
增长。

2)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寰球商贸(上海)有限公司

发行人分别为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寰球商贸(上海)有限公司提供
金属硅/有机硅和电解铝的仓储及装卸服务,报告期中后期,发行人与上述客户
建立合作关系后业务量实现快速增长。

3)上海欧冶资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发行人主要为上海欧冶资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提供仓储管理输出服务,报告
期后期,发行人与上海欧冶资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业务合作减少,主要原因在于
客户业务调整,减少对公司的采购。

4)北京成旺人和商贸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广东中亚铝业有限公司

发行人主要为北京成旺人和商贸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广东中亚铝业有限
公司提供仓储及装卸服务,2017 年至 2019 年呈持续增长态势,2020 年上半年受
疫情影响,其出库较少,相应减少双方合作。

5)山东锦信托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公司接受山东锦信托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将氧化铝从火车站
运送到天山铝业,为其提供疆内装卸服务;2019 年起,由于轮换供应商,山东
锦信托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减少了对公司的采购。

6)奎屯货运中心

发行人主要为奎屯货运中心提供玛纳斯站站场的装卸服务,由于奎屯货运中
心系发行人主要供应商,发行人承接其装卸业务可通过业务合作的方式加强双方
联系,形成正向反馈,保证充足的运力供给。2019 年 4 月合同到期后,经双方
协商后,未续签合同。

7)上海卓盈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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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主要为上海卓盈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提供仓储及装卸服
务,报告期内,公司与上海卓盈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保持合作。2019
年起,公司与客户合作减少,主要原因是客户逐步减少铝相关的贸易业务,其在
公司仓库存放减少。

8)海南畅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前江物流有限公司

发行人主要为海南畅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前江物流有限公司提供疆内
的装卸服务,报告期后期,发行人与海南畅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前江物流
有限公司业务合作减少,主要原因在于其在新疆业务量减少,对公司委托也相应
减少。

9)天山铝业

2017 年,发行人收取天山铝业铝锭的入库装卸费;2018 年起,鉴于双方长
期、稳定的合作基础,发行人提高对天山铝业的入库装卸服务的优惠力度,该部
分业务收入减少。

(六)结合签署的协议期限进一步说明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是否对发行人经营
业务的稳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1、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签署了合作协议,受物流运输行业特性影响,行业内
客户较少与运力供应商签订长期协议,与同行业对比不存在明显差异

由于物流运输行业拥有着运输需求发生频次高、涉及路线多、下游客户广等
特点,为更高效地实现货物运输管理,发行人上游客户通常会以批次为单位,分
批向发行人等物流服务供应商下达委托运输协议。另外,由于我国铁路部门对铁
路运力价格实施实时调控的政策,因此运力价格变动较为频繁,运输委托订单或
中短期的合作协议能保证运输采购价格与铁路部门调控的运力价格的匹配性。综
合以上两点原因,物流运输行业客户较少与运力供应商签订长于 1 年的合作协
议,符合行业特性。

发行人与主要客户主要通过签订总体合作协议及具体委托运输协议进行合
作,总体合作协议以年度协议为主,也存在季度或半年度协议,协议签订即建立
合作关系,具体服务以委托运输协议形式进行确认。发行人一般于协议到期日前

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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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与客户协商签订新的合作协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签订的总体合作协议情况如
下:

客户名称 协议内容 协议期间

天山铝业 铝锭运输 2021.1.1-2021.12.31

东方希望 铝棒、铝锭运输 2020.12.1-2021.3.31

嘉能可 铝锭运输 2021.1.1-2021.12.31


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中,三羊马及杭州铁集与其主要客户签订的合作协议
亦以半年期或一年期为主,具体举例情况如下:

同行业可比
客户名称 协议内容 协议期间
公司名称

商品汽车前端转运、装车、
中铁特货运输有限责任
卸车、入库配送、同城配送、 2020.6.1-2021.5.31
公司成都分公司
二转配送、仓储管理

三羊马 安徽奇瑞商用车销售有
商品车运输 2020.1.1-2020.12.31
限公司

重庆长安民生物流股份 商品车的铁路下线服务及
2019.12.1-2020.12.31
有限公司 仓储管理服务

氧化铝运输服务 2017.5.21-2018.5.31
天山铝业
电解铝运输服务 2017.1.1-2017.12.31
杭州铁集
电解铝运输服务 2017.2.28-2017.12.31
嘉能可
氧化铝运输服务 2017.5.12-2017.12.31


2、发行人在主要运输路线具备专线优势,与主要客户合作具备良好的合作
基础

报告期前期,发行人围绕电解铝生产大区新疆及重要生产厂商天山铝业,在
该地区围绕客户建设专线优势。通过积累,发行人与石河子站、玛纳斯站建立了
的良好的战略合作,也在华南区域、新疆区域组建自有车队,在华南区域和华东

279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区域布局仓储物流中心,在客户所在地、转运节点及仓储物流中心布局装卸设备
及人力,形成底层支撑服务,形成了运输专线优势,确保需发运的铝锭能及时出
疆。服务质量及效率的保证为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合作年限较长,客户粘性高

发行人与天山铝业、嘉能可、金川迈科、北方联合等铝产业链大型生产厂商、
贸易商长期开展合作并保持了良好的业务往来,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年限均较长,
其中天山铝业、北方联合的合作年限超 8 年,其余主要客户合作年限大部分在 3
年以上。发行人通过优质、专业的服务,较难复制的专线优势取得客户的信赖,
使得客户粘性较强,合作年限较长。

综上所述,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签订了总体合作协议,期间以一年期为主,受
物流运输行业特性影响,发行人客户较少与运输服务提供商签订长于一年的合作
协议,符合行业特性,与同行业对比不存在明显差异。另一方面,发行人凭借对
物流运输行业多年的深耕以及积累的专线优势,与主要客户具有良好的合作基
础,主要客户合作年限较长,粘性较高,相关业务可持续性较强,不会对发行人
经营业务的稳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发行人具备独立性,具有独立面对市场的能力;发行人对主要客户不构
成重大依赖,与主要客户的业务合作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被替代风险较低

1、发行人具备独立性

(1)发行人具备业务独立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以其独立性和中立性为核心优势,获取客户信任、增加市
场份额及奠定行业地位。独立性和中立性对于发行人业务发展的重要性主要表现
为:一方面,由于有色金属具备强流通性及高价值属性,对于客户而言,货物安
全和资金安全尤其重要。在上游担心货物安全,下游担心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发
行人充当公正、独立、中立的第三方,进行货物的物流服务和安全管理,确保货
物安全和资金安全;另外一方面,只有独立、中立的第三方物流企业,才能专注
于物流领域,在方案设计、运输、仓储、装卸、期货交割等全链条上进行底层建
设和资源积累,并形成较强的一体化优势和专线优势,以高效率、低成本、专业


280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的物流能力为客户提供服务。可见,发行人的独立性正是其业务快速发展尤其是
仓储综合业务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发行人作为中立、安全、公正、标准的第三方综合物流企业,与客户保持着
较强的独立性。

(2)发行人具备经营独立性

从业务获取渠道及客户维持的角度看,发行人业务获取渠道主要包括行业客
户推介、参加行业展会获取、自主推介及招投标等,为正常商业拓展方式,不存
在客户获取渠道固化或依赖的情形;从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基础看,发行人
和主要客户的合作均具有商业合理性,主要客户合作时间均较长,建立了较为稳
定、长期的合伙关系;从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关联关系看,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主要股东、董监高及其他关联方与主要客户、董监高及其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或员
工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发行人具备较强的独立性。

综上,发行人依靠自身实力获取客户资源,随着发行人业务实力的增强和行
业地位的提升,客户粘性不断提升,且发行人与主要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发行人具有较强的独立性。

2、发行人具有独立面对市场的能力

如上所述,发行人无论系客户拓展、客户维持还是服务的提供,都保持着较
强的独立性。发行人能够独立获取业务机会并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表明发行人
具有独立面对市场的能力。

3、发行人对主要客户不构成重大依赖

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系由于下游有色金属行业区域集中
度较强,区域性较明显且公司实施集中核心资源服务优势客户的战略所致,具备
行业合理性和业务合理性,发行人对主要客户并不构成重大依赖。随着发行人将
石河子区域的成功模式复制至准东区域、西南区域,将电解铝的成功模式复制至
氧化铝、铜等品种,发行人的客户集中度将逐步降低。

4、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业务合作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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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具有长期合作基础,合作具备稳定性和业务持续性:

(1)稳定性

第一,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业务合作较为稳定,前五大平均合作时长为 5
年,具有长期合作基础,未曾出现业务中断或者业务失信的情形,因此双方商业
互信度高。第二,合作时间较长,双方对于对方业务需求、服务要求、运输标准
等较为明确,磨合成本较低,业务开展更为顺畅。由于长期的合作基础、较高的
互信度和较低的磨合成本,双方合作具备稳定性。第三,长期合作过程中,公司
与主要客户建立了较高的业务融合度,形成了较强业务粘性,其供应商替换难度
大、成本高,因此双方业务合作关系稳定性较高。

(2)业务持续性

第一,从业务契合度上看:主要客户是我国铝产业链大型电解铝生产企业、
贸易商,电解铝大多从新疆销售至广东等国内铝材主产省份,因此,主要客户需
要能为其提供从厂区倒短、装卸、短途运输、长途运输的全流程物流服务供应商。
而炬申股份凭借在当地的物流配套布局及多式联运运输经验,能为主要客户提供
安全、及时、高效的长途运输及配套服务。基于业务需求的契合及双方合作的强
耦合关系,双方合作模式连续性较强。

第二,从双方的资金实力和业务能力看:发行人主要客户为背景雄厚、实力
强劲的铝产业链生厂商或贸易商,以第一大客户天山铝业为例,天山铝业系我国
大型电解铝厂商,深耕行业多年,且其已于 2020 年初成功完成借壳上市,进一
步增厚企业资金实力,具备持续合作的资金实力。而发行人凭借前期对业务的布
局和积累,形成了全套物流配套支撑,在长途多式联运项目,特别是具备专线优
势的新疆区域业务的竞争中具有一定先发优势和较难替代的竞争优势,具备客户
所必须的业务能力。业务合作双方的资金实力和业务能力是双方合作可持续的必
要条件。

第三,由于主要客户多为产业链上的大客户,公司在通过商业性谈判和内部
甄选成为其供应商之后,建立了较高的业务融合度,形成了较强业务粘性,增强
了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的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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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具有长期性、稳定性和持续性,为公
司持续经营提供了坚实保障,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5、发行人已形成较强的专线优势,被替代风险较低

发行人通过在华南区域、新疆区域组建自有车队,在华南区域和华东区域布
局仓储物流中心,在客户所在地、转运节点及仓储物流中心布局装卸设备及人力,
形成底层支撑服务,具备了将有色金属产品从生产地运输至终端厂商或仓储中心
的全流程物流实力。

而形成竞争关系的其他物流企业,由于地域布局或战略布局的原因,大多不
存在底层支撑的服务能力,因此,发行人被替代风险较低。

(八)发行人增强核心竞争优势、提升客户稳定性及可持续性,并减少被替代
风险的应对措施及其有效性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为增强核心竞争优势、提升客户稳定性及可持续性,并减
少被替代风险的应对措施及其有效性表现为:

1、继续增强业务实力,巩固专线优势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与主要客户的合作稳定性和可持
续性,并减少被替代风险,发行人持续加强底层基础建设,继续增强业务实力,
巩固专线优势。

发行人继续增强业务实力,在硬实力方面,发行人在发运地和集散地两端进
行基础支撑布局,包括自有装卸装备、运输队伍、管理团队和仓储中心的全面布
局,同时在中间把控长途运力,包括协调铁路运力资源、储备公路运力资源等。
在原有业务发展的基础上,发行人于 2017 年成立无锡炬申及石河子炬申,2018
年成立昌吉炬申,通过在华南区域(佛山)、新疆区域组建自有车队及仓储装卸
团队,在华南区域(佛山)和华东区域(无锡)布局仓储物流中心,在客户所在
地、转运节点及仓储物流中心布局装卸设备及人力,形成底层支撑服务,具备了
将有色金属产品从生产地运输至终端厂商或仓储中心的全流程物流实力和综合
仓储服务能力。



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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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软实力方面,发行人在仓储领域前后获取上海期货交易所铝期货交割仓和
铜期货交割仓资质。依托期货交割仓资质的权威性和稀缺性,炬申物流园区已成
为华南区域有色金属领域的核心仓库之一,推动公司综合化物流业务的整体发
展。在运输领域,发行人凭借安全、高效、低成本的综合物流服务,已成为国家
AAAA 级物流企业,更具资信实力。同时,发行人通过挂牌新三板增强融资能
力,全面提高公司软实力。上述资质的获取令公司综合实力及市场信誉得到较大
的提升,更好地完成铝产业链的深入布局,进一步巩固专线优势。

2、多维度拓展市场,优化客户结构、区域结构和产品结构

报告期内,发行人践行紧贴铝产业链,先行集中优势力量切入核心区域和优
势客户的发展战略。在形成一定的业务规模与竞争优势后,发行人将以前期的成
功经验和优质服务进一步进行客户、区域和产品类别的拓展。

报告期前期,发行人经营规模较小,处于快速发展的前期阶段,发行人实行
集中优势力量切入核心区域和核心客户的行动策略。发行人从铝产业链区域分布
特点以及电解铝厂商特点出发,将新疆区域和天山铝业作为重点拓展的区域与客
户。

发行人为切入电解铝核心区域新疆,先后设立了石河子炬申、昌吉炬申和乌
鲁木齐炬申,并在新疆区域组建自有车队及仓储装卸团队,在客户所在地、转运
节点及仓储物流中心布局装卸设备及人力,形成底层支撑服务,具备了将有色金
属产品从生产地运输至终端厂商或仓储中心的全流程物流实力和综合仓储服务
能力。在上述战略布局及底层支撑建设的基础上,发行人形成了新疆-广东电解
铝产品的专线优势,并与天山铝业建立较为密切的关系,对其形成较大规模的收
入。

随着发行人第一步“专线优势”战略的阶段性成功,发行人从多维度拓展市
场,优化客户结构、区域结构和产品结构:

(1)复制天山铝业成功模式,东方希望收入占比快速提升

报告期中后期,公司在业务格局稳定后,逐渐复制成功模式,在新疆准东地
区进行业务挖掘,例如对铝行业大型企业东方希望等进行业务拓展。目前发行人


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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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东方希望等的业务对接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且已在业务收入或在手订单上有
所展现。随着后续东方希望的合作打开,发行人对天山铝业的销售收入占比持续
下降,由 2018 年的 55.73%下降至 2020 年 1-6 月的 31.03%,客户结构优化效果
显著。

(2)随着准东区域及西南区域业务拓展,区域结构有所优化

首先,发行人在准东区域进行模式复制。发行人为成功再造准东-华东/广东
的专线优势,已开始进行底层支撑布局。截至目前发行人在准东虽未形成体系化
建设,但由于前期专线优势所搭建的铁路布局及到达地仓储布局基础,发行人在
准东区域的业务拓展较为顺利,特别是当地最大的铝产业链生产厂商东方希望的
业务发展。

随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准东陆路港项目工程的持续推进及发行
人在准东当地布局的逐渐完备,发行人在准东区域的业务将会呈现良好的发展态
势。

其次,西南区域成为发行人“新战场”。随着我国环保政策在铝产业链的推
进,我国电解铝的产业布局重心将逐步转移至水电丰富、电价较低且环保压力较
小的华南、西南部地区,例如广西、云南,行业形成了“产地转移”的行业趋势。
为此,公司提前布局广西、云南地区,拓宽业务区域。为实现布局,发行人在西
南部地区设立了全资子公司钦州炬申,以贴身式服务及时响应客户需求、为客户
制定合适的物流方案、维护客户关系、协调当地运输资源,最大程度地维护当地
客户的稳定性、增强客户粘性,同时开拓新的业务需求。上述布局在报告期内已
取得显著成效,相较于 2018 年,发行人 2019 年西南区域业务收入增长 165.56%,
业务占比也有所提升。

2020 年初,为抓住广西铝产业链的能源优势和资源优势,充分利用钦州本
身优越的区位优势,开拓西南部地区的氧化铝和电解铝物流业务,发行人购置钦
州保税港,该物流园区的建设将进一步大幅推动仓储综合业务及西南部地区运输
业务的发展。

(3)业务类型、合作客户不断外延深化,促进氧化铝业务占比快速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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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初,公司运输物品品种以电解铝为主,随着公司业务类型、客户合作
的不断外延及深化扩展,运输品类亦得到了相应的延伸。一方面,借助于新疆电
解铝业务累计的专线优势及客户优势,发行人加深与客户合作,以新疆为核心区
域,不仅承接产成品电解铝的出疆业务,同时还承接原材料氧化铝、阳极碳素的
入疆业务;另外一方面,随着西南区域业务及华东区域业务的发展,上述区域作
为氧化铝的生产地及集散地,发行人利用自身在当地的仓储优势,承接更多由西
南和华东发出的氧化铝业务。

2018 年起,公司运输氧化铝的数量及形成的收入逐年快速上升,至 2020 年
1-6 月,发行人运输氧化铝形成的收入已达 3,669.09 万元,占多式联运业务收入
比例为 10.39%。

六、主要采购内容及供应商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采购内容及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购为开展运输及仓储业务相关的外购运输服务、外购
仓储及装卸服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外购运输
68,637.02 82.75 59,838.99 89.97 32,639.03 86.59
服务

人工成本 2,111.69 2.55 1,762.74 2.65 1,314.75 3.49

仓储及装
9,299.04 11.21 1,688.17 2.54 1,157.41 3.07
卸成本

其他 2,897.49 3.49 3,220.86 4.84 2,584.18 6.86

合计 82,945.23 100.00 66,510.76 100.00 37,695.38 100.00


2018 年公司主要外购运输服务、仓储及装卸服务占比分别为 86.59%和
3.07%;2019 年公司主要外购运输服务、仓储及装卸服务占比分别为 89.97%和


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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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2020 年公司主要外购运输服务、仓储及装卸服务占比分别为 82.75%、
和 11.21%。。

1、报告期各期的采购内容、数量、金额及占比如下:




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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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吨、万升、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业务类型 采购构成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 (%) (%) (%)

铁路运输 60.16 26,495.32 91.13 91.45 50,339.14 90.40 50.66 29,047.31 88.25 27.54 11,736.68 83.40
外购运
多式联运 输服务 水路运输 0.47 35.48 0.12 0.67 78.38 0.14 1.63 262.33 0.80 2.53 306.99 2.18
及衍生 公路运输 82.93 1,212.50 4.17 116.71 2,602.59 4.67 76.57 2,007.71 6.10 46.13 1,105.96 7.86

装卸及其他辅助服务 - 1,332.29 4.58 - 2,665.57 4.79 - 1,597.48 4.85 - 922.51 6.56

小计 143.57 29,075.59 100.00 208.84 55,685.67 100.00 128.86 32,914.83 100.00 76.19 14,072.14 100.00

铁路运输 2.23 897.25 13.51 0.70 96.06 1.29 0.09 24.01 0.75 - - -
外购运
水路运输 0.93 150.43 2.27 0.45 37.98 0.51 - - - - - -
代理运输 输服务
公路运输 36.03 5,502.14 82.85 46.66 7,196.26 96.87 15.80 3,167.82 98.44 16.39 1,464.27 90.31

装卸及其他辅助服务 - 91.14 1.37 - 98.22 1.32 - 26.34 0.82 - 157.03 9.69

小计 39.19 6,640.96 100.00 47.80 7,428.53 100.00 15.89 3,218.17 100.00 16.39 1,621.30 100.00

油费 25.37 106.57 45.78 39.39 193.53 45.03 52.56 313.84 41.08 55.63 257.45 39.87

配件及修理费 - 41.47 17.82 - 97.21 22.62 - 124.87 16.34 - 66.63 10.32
自营运输
路桥费 - 26.53 11.40 - 31.23 7.27 - 115.62 15.13 - 135.34 20.96

装卸及其他辅助服务 - 58.20 25.00 - 107.81 25.08 - 209.68 27.44 - 186.27 2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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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25.37 232.77 100.00 39.39 429.79 100.00 52.56 764.01 100.00 55.63 645.69 100.00

租赁费 - 198.67 26.78 - 306.85 23.00 - 386.97 27.24 - 324.46 30.00

油费 12.51 59.78 8.06 36.35 193.93 14.00 50.17 263.70 18.56 30.75 131.12 12.00

仓储综合 安保服务费 - 107.80 14.53 - 238.74 18.00 - 45.96 3.24 - 36.99 3.00
业务 配件及修理费 - 21.24 2.86 - 60.63 4.00 - 80.58 5.67 - 83.37 8.00

运输及仓储装卸费 - 337.93 45.55 - 520.99 38.00 - 626.09 44.08 - 507.74 46.00

其他费用 - 16.53 2.23 - 36.36 3.00 - 17.22 1.21 - 10.30 1.00

小计 12.51 741.95 100.00 36.35 1,357.48 100.00 50.17 1,420.51 100.00 30.75 1,093.99 100.00

注 1:装卸及其他辅助服务、配件及修理费、路桥费、安保服务费、租赁、其他费用,因采购金额占比较小,采购种类多且计量单位不一,因此上表不列示数量;
注 2:装卸及其他辅助服务包括装卸费、代理费、保险费、集装箱使用费、保价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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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合并计算口径下,公司对前五名
供应商实现的采购金额和占比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总采购额
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
比重(%)

1 奎屯货运中心 33,871.08 43.90

2 乌准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10,246.95 13.28

3 中储智运及其关联企业注 2 9,207.41 11.93
2020 年
4 中铝物流及其关联企业注 1 7,637.22 9.90

5 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4,193.21 5.43

合计 65,155.87 84.44

1 奎屯货运中心 40,812.32 62.89

2 6,489.26 10.00
注3
中储智运及其关联企业

3 新疆连桥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3,431.47 5.29
2019 年
4 中铝物流及其关联企业 2,946.49 4.54

5 乌准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2,428.86 3.74

合计 56,108.40 86.46

1 奎屯货运中心 26,758.15 69.78

2 新疆联宇投资有限公司 1,549.78 4.04

3 中储智运及其关联企业注 4 1,268.08 3.31
2018 年
4 石河子市振通物流有限公司 818.97 2.14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
5 517.46 1.35
业 5




合计 30,912.46 80.62

注:以上统计口径均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合并计算,未注明合并范围即不存在
相关关联企业。
1、关联企业包括:中铝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中铝物流集团中部国际陆港有限公
司;
2、关联企业包括:中储南京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金湖分公司、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无
锡物流中心、广东中储晟世照邦物流有限公司、中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中储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巩义分公司及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3、关联企业包括:中储南京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中储南京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金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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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沈阳诚通储运有限责任公司、广东中储晟世照邦物流有限公司、新疆诚通西部物流
有限公司、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无锡物流中心;
4、关联企业包括:中储南京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中储晟世照邦物流有限公司、重
庆诚通物流有限公司;
5、关联企业包括: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佛山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
司新疆乌鲁木齐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石
油分公司。

以上采购均为铁路或公路运力采购及成品油采购。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
方及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持有主要供应商的权益,不存在其他导
致公司与主要供应商之间产生利益倾斜的关联关系。

2、报告期内,中铝物流及其关联企业既是发行人客户,又是发行人供应商
的发生原因及背景,交易内容和交易金额及占比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中铝物流及其关联企业的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及
占比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中铝物流及其关联企业的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及占比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情况

时间 主要销售内容 主要销售对方主体 销售金额 销售占比

中铝物流集团有限
2020 年 1-6 月 短途运输&长途运输 3,625.75 7.69%
公司新疆分公司

中铝(上海)有限
公司、中铝物流集
2019 年 短途运输&长途运输 1,389.18 1.74%
团有限公司新疆分
公司

中铝物流集团中州
有限公司、中铝佛
2018 年 长途运输 689.61 1.56%
山国际贸易有限公


中铝佛山国际贸易
2017 年 长途运输 1,362.00 6.05%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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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情况

时间 主要采购内容 主要采购对方主体 采购金额 采购占比

中铝物流集团有限
2020 年 1-6 月 铁路运力 7,369.19 20.08%
公司新疆分公司

中铝物流集团有限
2019 年 铁路运力 2,946.49 4.54%
公司新疆分公司

中铝物流集团有限
2018 年 铁路运力 231.83 0.60%
公司新疆分公司

2017 年 - - - -

注:2020 年 1-6 月,公司与中铝物流交易中,销售及采购对方主体均为中铝物流集团有限
公司新疆分公司,销售内容为广西至新疆的氧化铝多式联运服务,采购内容为电解铝新疆至
广东的铁路运力,销售及采购的内容不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中铝物流及其关联企业销售长途运输及短途运输服
务,其中,长途运输主要系电解铝、氧化铝的多式联运服务,短途运输主要系新
疆电解铝厂商厂区内的公路倒短运输服务;公司主要向中铝物流采购铁路运力。

(2)发生原因及背景

1)中铝物流及其关联企业成为发行人客户的原因及背景

中铝物流及其关联企业系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
下属的公司群体,中铝集团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主要从事矿资
产资源开发、有色金属冶炼加工、相关贸易及工程技术服务等,根据其官方网站
披露,目前中铝集团旗下骨干企业共有 68 家,集团 2018 年营业收入超 3,000 亿
元。中铝物流是中铝集团旗下的物流专业化集团公司,2019 年运输业务总物流
作业量预计超 7,000 万吨。由于中铝物流及其关联企业自身规模较大,每年由其
生产、贸易、销售、服务所需的运输量庞大,为满足其下游客户对于货物运输的
效率的要求,在集团内部匹配运力资源的前提下,中铝物流及其关联企业会将自
身有限的资源与社会、行业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发行人深耕多式联运市场多年,
具有优秀的行业口碑及信誉,尤其在新疆地区,发行人具有充分的底层运输、装
卸能力配套,比较优势较为明显。因此,中铝物流及其关联企业选择委托发行人
向其提供包括场内倒短、装卸、长途运输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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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 年,发行人主要向中铝集团旗下的中铝佛山国际贸易公司及中
铝物流集团中州有限公司提供电解铝多式联运服务;2019 年,发行人主要向中
铝集团旗下中铝(上海)有限公司提供电解铝的多式联运服务,向中铝物流提供
氧化铝的场内倒短服务。

2020 年 1-6 月,公司向中铝物流及其关联企业销售收入较 2019 年增长较快
的原因是由于发行人大力拓展氧化铝运输业务,中铝物流对氧化铝运输存在较大
需求。因此在场内倒短、装卸业务的基础上,中铝物流与发行人就广西至新疆路
线的氧化铝运输业务达成合作。

2)中铝物流成为发行人供应商的原因及背景

公司自成立以来便深耕有色金属物流领域,为客户提供以公铁联运为主的多
式联运服务,因此,公司需要向铁路部门采购大量铁路运输服务。报告期内,发
行人运输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对铁路运力的需求亦不断增长,为确保运力的充足
供应,发行人除主要通过铁路部门进行采购外,还通过铁路代理机构采购以确保
运力供给的及时性。

中铝物流系石河子站场的铁路运力代理商,由于其实力背景雄厚,与各铁路
局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拥有较丰富的铁路专用线,发行人主要向其采购铁路运
力,且在报告期内,发行人战略性地减少对其他铁路代理公司的采购,选择规模
效应较明显及长途铁路运输比较优势显著的中铝物流。

报告期内向天山铝业及其关联方采购金额增长较快的原因是发行人承接天
山铝业订单增加,基于“就近采购”的原则,发行人主要货物发运地为石河子及
玛纳斯站场,因此向比较优势明显的中铝物流采购金额逐年增加。

3)中铝物流及其关联企业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具备商业合理性

由于物流运输行业市场容量庞大,其细分领域较多且参与其中的企业数量众
多,因此,不同物流运输企业在各自擅长的领域具有比较优势。另一方面,受物
流运输企业自身业务人员数量、固定资产规模影响,其运力及仓储存在一定的瓶
颈限制。因此,在物流运输行业内,各企业既存在竞争亦存在合作关系,各企业
在充分利用自身资源的前提下,为了满足客户对货物运输的效率的要求,通常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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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在其比较优势较小的领域,在资源调配出现瓶颈时向其他同行业公司采购运
力、仓储、装卸等资源。

发行人与中铝物流及其关联企业各自具备业务比较优势,发行人长期深耕多
式联运市场,且基于疆内的基础设施及配套布局,擅长疆内的短途运输及出疆到
疆的多式联运业务;中铝物流基于规模效应及与铁路站场的长期合作,能够确保
长途铁路的运输效率,因此,发行人承接中铝物流的长、短途运输业务,而中铝
物流承接发行人的长途铁路运输业务,为发行人提供铁路运力,以上行为符合行
业惯例,具备商业逻辑。

(二)公司各类业务主要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及占该业务的比例和占总体采
购的比例情况

1、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供应商名称 占总体采
主要采购内 占该业务采
金额 购比例
容 购比例(%)
(%)

奎屯货运中心 铁路运输 12,629.65 43.44 34.42

中铝物流及其关联企业注 1 铁路运输 7,369.19 25.34 20.08

乌准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铁路运输 4,023.05 13.84 10.96

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铁路运输 1,740.09 5.98 4.74

新疆连桥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铁路运输 854.11 2.94 2.33

小计 26,616.09 91.54 72.54

2019 年

供应商名称 占总体采
主要采购内 占该业务采
金额 购比例
容 购比例(%)
(%)

奎屯货运中心 铁路运输 40,496.75 72.72 62.40

新疆连桥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铁路运输 3,431.47 6.16 5.29

2,939.56 5.28 4.53
注1
中铝物流及其关联企业 铁路运输



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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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准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铁路运输 2,428.86 4.36 3.74

甘肃凯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铁路运输 1,139.47 2.05 1.76

小计 50,436.11 90.57 77.71

2018 年

供应商名称 占总体采
主要采购内 占该业务采
金额 购比例
容 购比例(%)
(%)

奎屯货运中心 铁路运输 26,526.16 80.59 69.23

新疆联宇投资有限公司 铁路运输 1,550.48 4.71 4.05

石河子市振通物流有限公司 公路运输 802.77 2.44 2.10

三门峡象道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及其
铁路运输 425.45 1.29 1.11
关联企业 2





昆明全鑫物流有限公司 公路运输 407.65 1.24 1.06

小计 29,712.52 90.27 77.54

2017 年

供应商名称 占总体采
主要采购内 占该业务采
金额 购比例
容 购比例(%)
(%)

奎屯货运中心 铁路运输 7,923.74 56.31 45.45

中疆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铁路运输 2,085.05 14.82 11.96

公路、铁路
新疆捷康泰达供应链有限公司 731.77 5.20 4.20
运输

新疆联宇投资有限公司 铁路运输 355.71 2.53 2.04

昆明全鑫物流有限公司 公路运输 339.10 2.41 1.95

小计 11,435.37 81.26 65.60

注:1、关联企业包括中铝物流集团中部国际陆港有限公司。
2、关联企业包括三门峡象道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象屿速传物流有限公司、巩义市象道
物流有限公司。

2、代理运输业务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2020 年 1-6 月


295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主要采购内 占该业务采 占总体采购
金额
容 购比例(%) 比例(%)

中储智运 公路运输 5,436.61 81.86 14.82

连云港宝道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铁路运输 712.27 10.73 1.94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昆
铁路运输 171.15 2.58 0.47
货运中心

邹平创源物流有限公司 水路运输 145.50 2.19 0.40

钦州市锦程物流有限公司 公路运输 105.81 1.59 0.29

小计 6,571.34 98.95 17.91

2019 年
供应商名称 主要采购内 占该业务采 占总体采购
金额
容 购比例(%) 比例(%)

中储智运 公路运输 6,417.89 86.40 9.89

钦州市锦程物流有限公司 公路运输 273.05 3.68 0.42

广西南宁运恒运输有限公司 公路运输 243.88 3.28 0.38

广西天蓝蓝运输有限公司 公路运输 135.39 1.82 0.21

南宁恒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公路运输 95.36 1.28 0.15

小计 7,165.58 96.46 11.04

2018 年
供应商名称 主要采购内 占该业务采 占总体采购
金额
容 购比例(%) 比例(%)

中储智运 公路运输 1,263.09 39.25 3.29

广西南宁运恒运输有限公司 公路运输 483.94 15.04 1.26

广西天蓝蓝运输有限公司 公路运输 419.98 13.05 1.10

南宁恒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公路运输 185.62 5.77 0.48

河南中远物流有限公司 公路运输 151.20 4.70 0.39

小计 2,503.83 33.71 6.53

2017 年
供应商名称 主要采购内 占该业务采 占总体采购
金额
容 购比例(%) 比例(%)



296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中储智运 公路运输 402.54 24.83 2.31

河南中远物流有限公司 公路运输 308.17 19.01 1.77

洛阳远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公路运输 155.02 9.56 0.89

洋浦中昇物流有限公司 公路运输 124.55 7.68 0.71

洛阳陆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公路运输 72.17 4.45 0.41

小计 1,062.44 65.53 6.09


3、自营运输业务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供应商名称 主要采购内 占该业务采 占总体采购
金额
容 购比例(%) 比例(%)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佛
油费 122.41 52.59 0.33
山石油分公司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 装卸及其他
30.26 13.00 0.08
山中心支公司 辅助服务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 装卸及其他
23.99 10.30 0.07
南分公司 辅助服务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 装卸及其他
22.03 9.47 0.06
州市分公司 辅助服务

华勤金石(广州)轮胎销售有限公司 配件及修理
7.42 3.19 0.02
及其关联企业 1



小计 206.11 88.55 0.56

2019 年
供应商名称 主要采购内 占该业务采 占总体采购
金额
容 购比例(%) 比例(%)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佛
油费 184.36 42.90 0.28
山石油分公司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 装卸及其他
57.75 13.44 0.09
山中心支公司 辅助服务

配件及修理
开平凯峰达维贸易有限公司 51.73 12.04 0.08




297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 装卸及其他
50.73 11.80 0.08
南分公司 辅助服务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
油费 31.38 7.30 0.05
佛山销售分公司

小计 375.95 87.47 0.58

2018 年
供应商名称 主要采购内 占该业务采 占总体采购
金额
容 购比例(%) 比例(%)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佛
油费 183.42 24.01 0.48
山石油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
油费 67.80 8.87 0.18
佛山销售分公司

配件及修理
开平凯峰达维贸易有限公司 67.53 8.84 0.18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 装卸及其他
52.83 6.91 0.14
山中心支公司 辅助服务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 装卸及其他
52.42 6.86 0.14
南分公司 辅助服务

小计 424.00 55.50 1.11

2017 年
供应商名称 主要采购内 占该业务采 占总体采购
金额
容 购比例(%) 比例(%)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佛
油费 282.93 43.82 1.62
山石油分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 装卸及其他
65.27 10.11 0.37
州市分公司 辅助服务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 装卸及其他
54.94 8.51 0.32
山中心支公司 辅助服务

配件及修理
开平凯峰达维贸易有限公司 46.07 7.14 0.26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 装卸及其他
6.81 1.05 0.04
山分公司 辅助服务

小计 456.02 70.62 2.62

注:1、关联企业包括华勤金石(广州)轮胎销售有限公司、广州博宽轮胎贸易有限公司。

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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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仓储综合业务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供应商名称 主要采购内 占该业务采 占总体采购
金额
容 购比例(%) 比例(%)

运输及仓储
奎屯货运中心 165.32 22.28 0.45
装卸费

运输及仓储
江苏新骏丰物流有限公司 172.39 23.23 0.47
装卸费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
租赁 128.07 17.26 0.35
公司

辽宁盾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安保服务费 70.00 9.43 0.19

运输及仓储
无锡西专线储运有限公司 63.03 8.49 0.17
装卸费

小计 598.80 80.71 1.63

2019 年
供应商名称 主要采购内 占该业务采 占总体采购
金额
容 购比例(%) 比例(%)

运输及仓储
奎屯货运中心 310.39 22.86 0.48
装卸费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
租赁 256.13 18.87 0.39
公司

辽宁盾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安保服务费 166.92 12.30 0.26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佛
油费 136.18 10.03 0.21
山石油分公司

运输及仓储
江苏新骏丰物流有限公司 128.41 9.46 0.20
装卸费

小计 998.04 73.52 1.54

2018 年
供应商名称 主要采购内 占该业务采 占总体采购
金额
容 购比例(%) 比例(%)

运输及仓储
奎屯货运中心 232.11 16.34 0.61
装卸费


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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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
租赁 255.24 17.97 0.67
公司

石河子开发区宋宝龙机械设备租赁 运输及仓储
136.01 9.57 0.35
服务部 装卸费

汪智民 租赁 130.00 9.15 0.34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奎
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油分公 油费 127.62 8.98 0.33
司石河子天鹰加油站

小计 880.98 62.02 2.30

2017 年
供应商名称 主要采购内 占该业务采 占总体采购
金额
容 购比例(%) 比例(%)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
租赁 254.60 23.27 1.46
公司

运输及仓储
奎屯货运中心 156.34 14.29 0.90
装卸费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佛
油费 97.64 8.93 0.56
山石油分公司

装卸及其他
蒋华 69.51 6.35 0.40
辅助服务

装卸及其他
佘水源 34.82 3.18 0.20
辅助服务

小计 612.91 56.03 3.52


(三)主要供应商的成立时间、股权结构、实际经营业务、与发行人的合作时
间、发行人对其采购占其总销售额的比例情况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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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

报告期公司采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股权结构 实际经营业务 合作时间 购占其销售比
例 1(%)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货运站点,中国铁路乌
2013 年 6 月 20
奎屯货运中心 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100%持 铁路客货运输 2016 年 6.00



中铝物流集团
中铝物流下属分公司,中铝物流由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 水路、公路、铁路运输业务;
有限公司新疆 2018 年 6 月 4 日 2018 年 30.00
持股 仓储业务服务
分公司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集团有限公司、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国网能源新疆准东煤电有限公司、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兖
乌准铁路有限
2008 年 5 月 7 日 矿集团有限公司、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新疆雪 铁路客货运输 2018 年 -
责任公司
峰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股 35%、17.5%、10.7%、10.7%、
8.7%,8.7%、8.7%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钦州
广西沿海铁路 2002 年 6 月 14
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庞昌艺、北海市钦北铁路建设开发 铁路运输、装卸、仓储 2020 年 -
股份有限公司 日
公司、广西横县国泰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股 50.33%、
48.12%、0.75%、0.44%、0.29%、0.04%、0.03%

新疆大陆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发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南山
新疆连桥物流 2013 年 1 月 29 货物装卸服务、仓储服务、 2019 年 -
汇通物流有限公司、新疆嘉润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301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有限责任公司 日 疆嘉润”)分别持股 36.00%、30.00%、24.00%、10.00% 配送服务、货物代理服务等

甘肃凯达物流 2015 年 2 月 26 道路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甘肃凯达国际货运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持股 100% 2017 年 -
有限责任公司 日 仓储服务

新疆联宇投资 2010 年 6 月 30 新疆中瑞恒远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新疆联宇实业有限公司、朱
铁路物流设施投资和经营 2017 年 20.00-30.00
有限公司 日 红分别持股 35.00%、34.00%、31.00%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
用运输(集装箱、罐式容器,
石河子市振通 2011 年 5 月 18
蓝浩、孙荣、王兵、孙成梅各持股 25.00% 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 2017 年 60.00
物流有限公司 日
除外)、物流信息服务、装
卸搬运服务

三门峡象道物
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普通货
流有限责任公 2017 年 6 月 8 日厦门象道物流有限公司持股 100% 2018 年 -
物运输代理


广州市保隆投资有限公司、刘云、杜云、林丽、胡光泽、谢安、
昆明全鑫物流 2013 年 12 月 24
谢京分别持股 40.30%、20.00%、18.20%、10.00%、5.00%、4.88%、普通货运服务 2017 年 -
有限公司 日
1.62%

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
中疆物流有限
2011 年 5 月 4 日 司、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 货物运输物流服务 2016 年 -
责任公司
公司分别持股 30.72%、26.88%、23.20%、19.20%

新疆捷康泰达
2015 年 4 月 18 普通货物运输服务、货物运
供应链有限公 康军、张平分别持股 95.00%、5.00% 2015 年 10.00
日 输代理服务、仓储服务




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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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公司采购占供应商销售比例系通过以下渠道获取:(1)公开渠道查询并计算;(2)访谈。由于公司供应商数量较多,且公众公司较少,其
销售数据难以获取,因此上表仅列示已获取数据部分。

2、代理运输业务

报告期公司采购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股权结构 实际经营业务 合作时间 占其销售比例
(%)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
公司、共青城智鹏腾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里山
信息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共青城静观茂庭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南京富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
2014 年 7 月 2
中储智运 宝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天 物流运力交易共享平台服务 2016 年 0.43

津汇川兴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来宾市蓝图商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股 36.60%、
25.71%、12.29%、6.60%、5.40%、5.00%、3.00%、2.40%、1.20%、
1.20%、0.6%

连云港宝道国 海运、陆运、空运、快递进
2007 年 4 月 26
际物流有限公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 2019 年 -

司 务

中国铁路南宁
局集团有限公 2013 年 6 月 15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中国铁路南宁局集
铁路客货运输 2019 年 -
司南昆货运中 日 团有限公司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100%持股





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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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创源物流 2010 年 3 月 18 普通货物、危险货物(3 类、
罗鹏、崔昌勇分别持股 90.00%、10.00% 2020 年
有限公司 日 9 类)、大型物件运输

货物道路运输,大型物件运
钦州市锦程物 2009 年 3 月 30
徐满意、赵焰分别持股 70%、30% 输,国内铁路、水路货运代 2018 年 -
流有限公司 日


广西南宁运恒 2016 年 8 月 23 道路货物运输服务、零担代
卢俊毅、阮经平分别持股 80.00%、20.00% 2018 年 12.26
运输有限公司 日 理、装卸服务

道路货物运输,大型物件运
广西天蓝蓝运 2015 年 2 月 27
曾健才持股 100% 输(一类),货物运输信息 2018 年 5.00
输有限公司 日
咨询

南宁恒翔汽车 2007 年 10 月 29
方中原、张永婵分别持股 60.00%、40.00% 道路货物运输 2017 年 33.33
运输有限公司 日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服务、
河南中远物流 2006 年 9 月 13
谢会平、冯硕分别持股 75.00%、25.00% 货车销售租赁服务、装卸搬 2017 年 -
有限公司 日
运服务

洛阳远程汽车 2008 年 12 月 24
方海燕、赵华、焦俊分别持股 40.00%、40.00%、20.00%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2016 年 -
运输有限公司 日

洋浦中昇物流 2013 年 9 月 3
王坤中持股 100%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2017 年 -
有限公司 日

洛阳陆通汽车 2012 年 1 月 9
刘秋利、朱建民、贾勇杰分别持股 40.00%、30.00%、30.00%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2016 年 -
运输有限公司 日




304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报告期公司采购占供应商销售比例系通过以下渠道获取:(1)公开渠道查询并计算;(2)访谈。由于公司供应商数量较多,且公众公司较少,其
销售数据难以获取,因此上表仅列示已获取数据部分。

3、自营运输业务


报告期公司采购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股权结构 实际经营业务 合作时间 占其销售比例
(%)

中国石化销售
股份有限公司 2000 年 8 月 10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站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
成品油销售、仓储 2017 年 0.00
广东佛山石油 日 公司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00%持股
分公司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英大泰和财产保险
英大泰和财产
股份有限公司由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江苏省电力公司、华
保险股份有限 2013 年 2 月 5 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
东电网有限公司、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西北电网有限公司、 2017 年 0.00
公司佛山中心 日 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东北电网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
支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等大型国有企业共同发起设立

中国平安财产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
保险股份有限 2003 年 2 月 13 股份 有限公司 由中 国平安 保险( 集团 )股份 有限公 司持 股 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
2018 年 0.00
公司云南分公 日 99.00%,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深圳市新豪时投资发展有限公 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
司 司、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等公司共持股 1.00%

1996 年 11 月 12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
经营保险业务 2017 年 0.00
中国人民财产 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由 中 国 人 民 保 险 集 团 持 股 68.9819% ,




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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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股份有限 T.RowePriceAssociatesInc.持股 1.5793%
公司广州市分
公司

华勤金石(广
2018 年 1 月 6 橡胶制品批发;商品批发贸易
州)轮胎销售有 赵勤持股 100% 2020 年 -
日 (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限公司

批发兼零售轮胎、橡胶材料
开平凯峰达维 2010 年 1 月 11
达维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持股 100% 及制品,塑料、五金制品、 2017 年 -
贸易有限公司 日
汽车配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
份有限公司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中央结算(代
理人)有限公司、中石油集团-中信建投证券-17 中油 E2 担保及
中国石油天然 信托财产专户、中石油集团-中信建投证券-17 中油 EB 担保及
批发汽油、煤油、柴油、燃
气股份有限公 2001 年 3 月 5 信托财产专户、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
团有限公司、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国新投资有限公司、料油、润滑油、化工产品(不 2012 年 0.00
司广东佛山销 日
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股 含危险品)
售分公司
80.25%、11.42%、2.09%、1.12%、0.62%、0.34%、0.31%、0.22%、
0.20%、0.12%



中国平安财产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
企业财产损失保险、家庭财
保险股份有限 1993 年 3 月 12 险股份有限公司由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产损失保险、短期健康保险 2017 年 0.00
公司佛山分公 日 99.00%,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深圳市新豪时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 司、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等公司共持股 1.00%




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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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告期公司采购占供应商销售比例系通过以下渠道获取:(1)公开渠道查询并计算;(2)访谈。由于公司供应商数量较多,且公众公司较少,
其销售数据难以获取,因此上表仅列示已获取数据部分;
2、上述供应商中,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佛山石油分公司、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佛山销售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
分公司报告期销售金额数据取其上市主体或集团公司数据, 由于发行人采购额占其上市主体营业收入比例极低,上表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两点后列示为
0.00%。

4、仓储综合业务


报告期公司采购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股权结构 实际经营业务 合作时间 占其销售比例
(%)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货运站点,中国铁路
2013 年 6 月
奎屯货运中心 乌鲁木齐局集 团有限公司由中国国家铁 路集团有限公司 铁路客货运输 2016 年 6.00
20 日
100%持股


佛山市南海区丹
1992 年 3 月 产业园区投资、开发、管理、
灶镇土地资源开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完全控制 2015 年 -
20 日 运营;代办征地
发公司

江苏新骏丰物流 2017 年 8 月 4
无锡恒裕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飞分别持股 90%、10% 货物运输、仓储服务 2018 年 -
有限公司 日

辽宁盾安保安服 2013 年 4 月 7
孙丽梅 100%持股 保安服务 2019 年 8.00
务有限公司 日




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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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西专线储运 2016 年 3 月 1 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
李建民、陶学志各持股 50.00% 2018 年 -
有限公司 日 装卸搬运

中国石化销售股
2000 年 8 月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站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
份有限公司广东 成品油销售、仓储 2017 年 0.00
10 日 限公司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00%持股
佛山石油分公司

石河子开发区宋
2016 年 11 月
宝龙机械设备租 宋宝龙 100%持股 机械设备租赁服务 2017 年 70.00
8日
赁服务部

中国石化销售股
份有限公司新疆
奎屯独山子经济 2004 年 12 月 中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站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
汽油、柴油的零售 2017 年 10.00
技术开发区石油 17 日 公司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00%持股
分公司石河子天
鹰加油站

汪智民 - - 租赁服务 2018 年 -

蒋华 - - 运输装卸服务 2015 年 -

佘水源 - - 运输装卸服务 2016 年 -

注:1、报告期公司采购占供应商销售比例系通过以下渠道获取:(1)公开渠道查询并计算;(2)访谈。由于公司供应商数量较多,且公众公司较少,
其销售数据难以获取,因此上表仅列示已获取数据部分;
2、上述供应商中,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佛山石油分公司报告期销售金额数据取其上市主体数据, 由于发行人采购额占其上市主体营业收入比
例极低,上表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两点后列示为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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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第一大供应商占比及业务可持续性分析

1、发行人第一大供应商采购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一大供应商均为奎屯货运中心,其主要为发行人提供铁
路运力。2017 年至 2020 年 1-6 月,发行人向奎屯货运中心采购占比分别为
46.34%、69.78%、62.89%和 34.87%,占比较高。

发行人向第一大供应商采购占比呈现先上升再下降的趋势,主要原因是一方
面,报告期初,发行人部分铁路运力通过代理公司进行采购,随着后续承运量大
幅提升,发行人随之更多采用自行采购的方式,因此,2017 年至 2018 年,奎屯
货运中心采购比例逐渐提升,2019 年保持较高水平;另一方面,公司自 2016 年
起与奎屯货运中心合作,除了向奎屯货运中心采购铁路运力外,2016 至 2018 年,
公司亦利用在新疆铺垫的运力及装卸资源承包了奎屯货运中心玛纳斯站的装卸
服务,良好的双向合作关系奠定了奎屯货运中心的运力供给基础。2017 年起,
发行人对奎屯货运中心直接采购的比例呈上升态势。

至 2020 年,由于西南部地区业务和新疆准东区域业务得以快速发展,发行
人转向广西沿海铁路、中储智运和乌准铁路采购相关运力,对奎屯货运中心的采
购占比有所下降。

发行人向第一大供应商采购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如下:

(1)发行人下游电解铝产业区域性明显且运输跨度大,铁路运输是长途陆
路运输的首选方案

发行人主营电解铝物流业务,电解铝产能依托能源基地建设,主要集中在电
力成本优势较强的新疆、内蒙古、山东等,2019 年以上生产基地电解铝产量占
全国产量的 49.48%。其中,新疆凭借其突出的能源优势成为国内电解铝产量第
二大省,但其并非电解铝消耗地或集散地,新疆产出的电解铝大多从新疆销售至
华南等国内铝材主产省份,其运输跨度较大。

我国铁路运输网络纵横交错、脉络清晰,能够满足由新疆至华南及新疆至华
东的直线运输需求,在此基础上,铁路运输系公司开展业务的首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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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新疆区域产出电解铝的运输路线大致如下图所示:




注:由于不同运输方式所采用路线不同,以上路径仅为电解铝由新疆运往华东和华南的大致
方向及路径。

综上,发行人下游电解铝产品区域性明显且运输跨度大,路线以新疆-华南/
华东的专线为主。且我国铁路运输网络纵横交错、脉络清晰,能够满足由新疆至
广东及新疆至华东的直线运输需求,因此铁路运输是陆地长途运输的首选方案。

(2)发行人铁路运力采购与多式联运业务相匹配,铁路布局助力发行人建
设专线优势

经过较为长期发展,发行人已经成为铝产业链多式联运领域的优秀企业,在
新疆地区形成专线优势。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电解铝出疆运量分别为 24.04 万
吨、49.57 万吨和 87.12 万吨,占当年新疆电解铝产量的比例为 3.65%、7.82%和
13.40%,比例不断上升,市场份额不断增加。

如上文所述,发行人开展出疆多式联运业务,铁路系最佳长途运输方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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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行人采购铁路运力主要服务于多式联运业务。报告期内,发行人新疆区域的多式
联运及其衍生业务占比分别为 63.74%、72.82%、74.88%和 66.62%,前五大采购
中对应铁路运力占比(含代理采购)分别为 59.75%、73.88%、74.03%和 65.92%,
铁路运力采购与多式联运及其衍生业务基本匹配,铁路运力采购占比较高具备合
理性。

(3)发行人贯穿“先行集中优势力量切入核心区域和优势客户”的发展战
略,并就近采购铁路运力,奎屯货运中心采购占比与天山铝业业务具有匹配性

1)发行人分阶段实现业务布局,多式联运业务集中布局在新疆

发行人践行紧贴铝产业链,先行集中优势力量切入核心区域和优势客户的发
展战略。在形成一定的业务规模与竞争优势后,发行人将以前期的成功经验和优
质服务进一步进行客户、区域和产品类别的拓展。

报告期前期,发行人选定核心区域和优势客户时,将目标锁定至电解铝产量
第二大省新疆及疆内知名电解铝企业天山铝业。天山铝业作为国内前十大电解铝
厂商和新疆地区三大电解铝厂商之一,是较为优质的战略客户。发行人围绕天山
铝业进行业务布局,在新疆区域组建自有车队及仓储装卸团队,在客户所在地、
转运节点及仓储物流中心布局装卸设备及人力,形成底层支撑服务,具备了将有
色金属产品从生产地运输至终端厂商或仓储中心的全流程物流实力和综合仓储
服务能力。通过以上底层服务支撑的铺垫,公司能解决新疆地区冬天因气候原因
导致运力不足的问题,为客户提供稳定的综合物流服务,完成区域布局深化,以
深度挖掘当地的市场资源,释放市场容量。

报告期中后期,公司在业务格局稳定后,逐渐复制成功模式,在新疆准东地
区进行业务挖掘,例如对铝行业大型企业东方希望等进行业务拓展。目前发行人
对于东方希望等的业务对接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且已在业务收入或在手订单上有
所展现。2020 年上半年,发行人对东方希望及其关联方实现收入 6,079.00 万元,
收入占比为 12.90%,为第二大客户。

2)基于成本和运输效率考虑,发行人优先选择临近客户的铁路站场

一方面,铁路运输虽然运输速度较慢,但是运输成本较低,且得益于我国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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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路网络的通达与便利,铁路运输效益高,适宜大宗商品长途运输。

另一方面,基于成本和运输效率的考虑,发行人进行运力采购时一般采用“就
近采购”的方式。疆内大型电解铝生产厂商与铁路站点匹配情况如下:




注:电解铝生产厂商后附数据分别为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企业已有产量、在建产能及
拟再增产能,单位为万吨。
资料来源:百川资讯

由上图可知,发行人第一大客户天山铝业临近玛纳斯铁路站场和石河子铁路
站场,具有显著的距离优势和成本优势。且其运力相对充足,天山铝业的业务一
般通过上述站场发出。

按照我国铁路部门管理体制,我国铁路货运服务由各地铁路部门统一管理,
由于距离相近,玛纳斯铁路站场和石河子铁路站场由奎屯货运中心统一管理和结
算,合并计算下奎屯货运中心的采购占比较高。

2019 年起,发行人成功拓展东方希望业务,相应地,对乌准铁路有限责任
公司的采购呈快速增长态势。

3)发行人第一大供应商奎屯货运中心主要为天山铝业业务服务,天山铝业
的占比变动与第一大供应商采购占比变动较为匹配

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一大客户均为天山铝业,收入占比为 35.25%、5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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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5%和 31.03%,相应期间内,发行人向奎屯货运中心采购占比分别为 46.34%、
69.78%、62.89%和 34.87%,变动趋势较为一致。发行人第一大供应商奎屯货运
中心下属站点玛纳斯铁路站场和石河子铁路站场主要为天山铝业业务服务,对其
采购规模与天山铝业的业务规模较为匹配。

综上,发行人贯彻落实“先行集中优势力量切入核心区域和优势客户,后续
复制成功经验和优质服务”业务战略发展,前期将目标锁定至电解铝产量第二大
省新疆及疆内三大电解铝企业之一天山铝业。为支持天山铝业的多式联运业务,
从成本及运输效率角度出发,发行人就近采购纳斯铁路站场和石河子铁路站场的
铁路运力,上述站场由奎屯货运中心统一管理。由于天山铝业业务规模较大,为
支持该业务发展,发行人对奎屯货运中心形成较大规模的采购。

因此,第一大供应商奎屯货运中心采购占比较高与发行人战略规划、业务布
局及客户结构等紧密相关,具备合理性。

2、发行人第一大供应商占比情况与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1)发行人供应商集中度情况与铝产业链运输服务企业较为相似

与发行人多式联运业务最为可比的铝产业链运输服务企业杭州铁集,其供应
商集中度与发行人情况较为相似,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四期平
期间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炬申
股份 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占比(%) 79.95 85.49 86.46 80.62 67.23

第一大供应商采购占比(%) 53.47 34.87 62.89 69.78 46.34

四期平
期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杭州
铁集 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占比(%) 65.03 52.70 64.29 64.29 78.85

第一大供应商采购占比(%) 32.93 18.44 23.90 35.91 53.46

注:杭州铁集的主营业务、数据来源及与发行人对比区间选取的原因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六
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情况”之“(三)第一大客户占比及业务可持续
发展”之“2、发行人客户集中度与同行业对比分析”。

由上表可见,杭州铁集 2014 年至 2017 年前五大供应商占比分别为 7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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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9%、64.29%和 52.70%,四期平均为 65.03%,发行人 2017 年至 2020 年上半
年四期平均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占比为 79.95%,与杭州铁集供应商集中度情况较
为接近。第一大供应商方面,杭州铁集 2014 年至 2017 年度采购平均占比为
32.93%,发行人相应的 2017 年至 2020 年上半年四期平均占比为 53.47%。双方
第一大供应商占比均较高,发行人由于发展阶段、业务结构及战略侧重原因,第
一大供应商占比相对较高。双方供应商集中度差异的主要原因是:

1)双方业务结构及战略侧重不同,发行人业务品类集中度高于杭州铁集

发行人和杭州铁集业务模式相似,主营业务均系为铝产业链生产商、贸易商
提供物流服务,且主营业务中多式联运占比最高。但双方在对比期内所承运产品
结构及战略侧重不同,可比期内,发行人一直专注于电解铝细分行业的多式联运
业务,电解铝承运平均占比为 87.57%。而杭州铁集主要集中于氧化铝和电解铝
两种类别产品,且业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氧化铝的收入占比逐年提升,从 2014
年的 17.41%增长至 2017 年的 73.59%。

电解铝和氧化铝行业分布特征及下游客户集中度有所不同,氧化铝生产地和
消费地都较分散的特性决定其运输路线较为广泛。杭州铁集 2015 年起战略重心
转移至氧化铝,在原广西到新疆基础上,新增河南到新疆、广西到蒙东等氧化铝
运输路线,核心路线较多;而发行人一直战略侧重电解铝,受行业特征及自身战
略影响,优势路线主要为新疆到广东。

受主要承运商品氧化铝的地域分布影响,杭州铁集的承运路线多于发行人,
因此发运站点较多,供应商集中度也较低。

2)双方发展战略不同,发行人处于先行切入核心区域和优势客户的发展阶


发行人与杭州铁集发展战略不同,发行人践行紧贴铝产业链,先行集中优势
力量切入核心区域和核心客户的发展战略;而杭州铁集可比期内战略业务发生转
变,中期呈现双业务品类发展态势,承运路线也随之增加。

①发行人践行集中优势力量发展核心区域和优势客户的战略

在报告期初期,发行人属于快速发展的前期阶段,实行集中优势力量切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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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区域和核心客户的行动策略。发行人从铝产业链区域分布特点以及电解铝厂商
特点出发,将新疆区域和天山铝业作为重点拓展的区域与客户。

发行人为切入电解铝核心区域新疆,先后设立了石河子炬申、昌吉炬申和乌
鲁木齐炬申,并在新疆区域组建自有车队及仓储装卸团队,在客户所在地、转运
节点及仓储物流中心布局装卸设备及人力,形成底层支撑服务,具备了将有色金
属产品从生产地运输至终端厂商或仓储中心的全流程物流实力和综合仓储服务
能力。在上述底层支撑的基础上,发行人与天山铝业建立较为密切的关系,报告
期内,形成销售占比为 35.25%、55.73%、44.25%和 31.03%。

与天山铝业业务相匹配,发行人对奎屯货运中心形成较大规模的采购。

②杭州铁集战略业务发生转变,承运路线也随之增加

随着杭州铁集重点产品发生变化,战略业务发生一定转变,其于 2015 年度
开始拓展河南到新疆、广西到蒙东等氧化铝运输路线,该部分线路收入占比逐年
上升,公司的业务路线从原广西到新疆的铁路运输的基础上有所增加。

因此,由于双方发展战略不同,发行人践行紧贴铝产业链,先行集中优势力
量切入核心区域和核心客户的发展战略;而杭州铁集,践行业务产品品类及业务
线路动态调整的发展战略,相较于发行人,其业务路线较为多元,供应商集中度
也相应较低。

(2)发行人供应商集中度与同行业公众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公众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占比及第一大供应商占比
的对比情况如下:

前五大供应商(%) 第一大供应商(%)
同行业公
众公司 2020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1-6 月 1-6 月

三羊马 44.28 41.94 44.42 49.88 28.32 24.36 30.30 38.80

天顺股份 - 42.71 33.30 43.88 - 15.41 10.27 18.28

厦门象屿 - 21.29 22.58 15.48 - 9.66 7.94 5.85

中储股份 - 28.73 24.00 25.1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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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储物流 - 84.27 71.00 34.71 - 29.32 20.06 14.81

宏川智慧 - 23.43 26.99 27.27 - 5.80 8.81 12.03

平均数 44.28 40.40 37.05 32.73 28.32 16.91 15.48 17.95

炬申股份 85.49 86.46 80.62 67.23 34.87 62.89 69.78 46.34

注:1、以上数据来源于其招股说明书、年报等公开资料;2、天顺股份、厦门象屿、中储股
份、粤储物流、宏川智慧未披露 2020 年 1-6 月供应商集中度情况,且中储股份于报告期内
未披露第一大供应商占比情况。

发行人专注有色金属运输及仓储综合业务,目前同行业公众公司中,不存在
与发行人业务类型及结构完全可比的公众公司,同行业公众公司业务重点、业务
结构和业务运行模式等与发行人有所不同。因此,发行人与同行业公众公司的供
应商集中度有所差异,差异原因具体分析如下:

1)运输业务同行业公众公司具体情况分析

①三羊马业务模式与发行人相似,但其承运商品为汽车且业务布局遍布全
国,其集中度低于发行人

三羊马主要通过公铁联运方式为汽车行业和快速消费品行业提供综合服务,
前五大供应商主要为其提供铁路运力及公路运力。与发行人业务布局不同,三羊
马凭借多年在物流网络上的布局,已构建起以铁路为核心的全国性物流网络,运
输路线众多。

三羊马业务分布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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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集中度与业务态势、业务结构及业务集中度息息相关,在三羊马运输
路线众多的情况下,其运力采购比较分散。因此,其前五大供应商及第一大供应
商与发行人存在差异具备合理性。

②天顺股份业务领域涉及较发行人宽泛,供应商集中度低于发行人

天顺股份系疆内的第三方物流服务企业,其业务领域已涉及钢铁、新能源、
水泥、电力等多个行业领域,涉及领域比发行人更宽泛,因此,其客户集中度及
供应商集中度均低于发行人。

③厦门象屿和中储股份业务结构以大宗商品采购分销和商品流通,业务模式
与发行人差异较大,集中度有所差异

厦门象屿和中储股份业务规模较大,2019 年业务收入分别为 2,720.56 亿元
和 403.14 亿元,两者业务结构中主要以大宗商品采购分销和商品流通为主,占
比分别为 96.86%和 56.59%,由于厦门象屿、中储股份规模较大,业务结构和业
务重点与发行人有所不同,且相较于发行人目前专注于铝产业链物流领域而言,
其所经营的产品品类更加丰富,因此交易对手较为分散,客户集中度较低,相应
的,供应商集中度亦较低。

2)仓储综合业务同行业公众公司具体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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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仓储综合业务同行业公众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占比及第一
大供应商占比的对比情况如下:

前五大供应商(%) 第一大供应商(%)
同行业公众
公司 2020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1-6 月 1-6 月

粤储物流 - 84.27 71.00 34.71 - 29.32 20.06 14.81

宏川智慧 - 23.43 26.99 27.27 - 5.80 8.81 12.03

平均数 - 53.85 49.00 30.99 - 17.56 14.44 13.42

炬申股份仓
80.71 73.52 62.02 56.03 22.28 22.86 16.34 23.27
储综合业务

注:1、以上数据来源于其招股说明书、年报等公开资料;2、粤储物流、宏川智慧未披露
2020 年 1-6 月供应商集中度情况。

在仓储综合业务中,发行人主要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运输、装卸、租赁及成
品油等,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占该业务采购总额的 56.03%、
62.02%、73.52%和 80.71%,第一大供应商占比为 23.27%、16.34%、22.86%和
22.28%。

①宏川智慧依靠自有资产提供石化产品仓储服务,采购主要为原材料采购,
金额较小且集中度较低

宏川智慧主营业务为仓储物流综合服务,主要为境内外石化产品生产商、贸
易商和终端用户提供仓储综合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业务具体包括装卸、仓储、
过驳、中转、物流链管理等。不同于发行人,宏川智慧主要依赖自有固定资产进
行作业,无需对外采购大额的运输、装卸、租赁等。公司采购内容主要为原材料,
包括日常维修维护用品、消防安全用品及办公用品等,价值低且采购金额低。

宏川智慧报告期内前五大采购金额均较小,2017 年至 2019 年第一大供应商
采购仅 83.51 万元、47.59 万元、26.62 万元,采购金额较低,且供应商集中度较
低。

②粤储物流与发行人仓储业务运行模式、采购内容等较为相似,供应商集中
度也较为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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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储物流以大宗有色金属(如铜、铝、铅等)为主要优势项目,为生产商、
贸易商、下游客户提供大型仓储、运输配送、保税业务、出口监管业务等物流服
务。为配合上述业务,粤储物流主要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运输、装卸、租赁及成
品油等,由于采购金额较大,采购内容较为集中,因此其供应商集中度较高,与
发行人较为类似。

3、发行人与第一大供应商合作具有稳定性及可持续性,不存在重大不利影


发行人与奎屯货运中心具有较为长期合作基础,双方合作具备稳定性和可持
续性。

(1)稳定性

第一,发行人与奎屯货运中心的业务合作较为稳定,双方合作时长超过 4
年,具有长期合作基础,未曾出现业务中断或者业务失信的情形,因此双方商业
互信度高。第二,由于合作时间较长,双方对于对方业务需求、服务要求、运输
标准等较为明确,磨合成本较低,业务开展更为顺畅。第三,奎屯货运中心隶属
于中铁集团,系公众平台,面向社会各生产部门,稳定性较强。

综上,由于长期的合作基础、较高的互信度和较低的磨合成本,以及奎屯货
运中心具备公众平台属性,因此,双方合作具备稳定性。

(2)可持续性

第一,从业务契合度上看,奎屯货运中心隶属于中铁集团,能够为发行人提
供出疆业务所需的铁路运力。基于业务需求的契合及双方合作的强耦合关系,双
方合作模式连续性较强。

第二,从双方的资金实力和业务能力看,随着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发行人
资产规模不断扩大,融资能力显著增强,进一步增厚企业资金实力,具备双方持
续合作的资金实力。而奎屯货运中心所属的中铁集团,铁路承运容量和承运能力
不断增长,具备为发行人持续服务的业务能力。同时,奎屯货运中心隶属中铁集
团,系公众平台,面向社会各生产部门,其运行流畅稳定。业务合作双方的资金
实力和业务能力是双方合作可持续的必要条件。

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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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从业务量看,随着发行人开拓新疆市场的推进,发行人出疆业务量持
续增长,发运更具有规模效应,在运力紧张时可优先于零散货量的其他物流公司
进行发运。因此,发行人与奎屯货运中心的合作由于自身业务量扩大而更具有可
持续性。

另外,公司可选择中国铁路其他货运中心如乌鲁木齐货运中心进行替代。此
外,公路运输同样可以替代铁路运输,尤其是每年五月份左右,有大量运输有色
金属矿产的公路运输车队抵达新疆地区,为充分利用相关货车运力,相关货车会
以较低价格承接出疆业务。

综上所述,公司与奎屯货运中心的合作关系具有长期性、稳定性和持续性,
且发行人在奎屯货运中心运力紧张时,可采用其他铁路站场和运输方式进行补
充,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关于铁路运力可能短缺及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风险,发行人已在招股意向书
“第四节 风险因素”之“三、(九)铁路运力短缺风险”和“三、(十一)供
应商集中度较高风险”中进行披露提示。

(五)其他主要供应商变动情况及原因

1、发行人主要供应商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发行人除第一大供应商外,主要供应商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供应商名称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号 采购额 采购额 采购额 采购额
(%) (%) (%) (%)

中铝物流及其关
1 7,369.19 20.08 2,946.49 4.54 231.83 0.60 - -
联企业 1





中储智运及其关
2 5,438.68 14.82 6,489.26 10.00 1,268.08 3.31 406.77 2.33
联企业注 2

乌准铁路有限责
3 4,023.05 10.96 2,428.86 3.74 101.29 0.26 - -
任公司

广西沿海铁路股
4 1,740.09 4.74 - - - - - -
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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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连桥物流有
5 854.11 2.33 3,431.47 5.29 - - - -
限责任公司

新疆联宇投资有
6 - - - - 1,549.78 4.04 355.71 2.04
限公司

石河子市振通物
7 - - 214.34 0.33 818.97 2.14 278.05 1.59
流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销售股
8 234.73 0.64 731.95 1.13 517.46 1.35 417.28 2.39
份有限公司

中疆物流有限责
9 - - 26.27 0.04 368.50 0.96 2,085.12 11.96
任公司

新疆捷康泰达供
10 - - - - 1.57 0.00 732.52 4.20
应链有限公司

注:1、关联企业包括广东中储晟世照邦物流有限公司、重庆诚通物流有限公司、中储南京
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金湖分公司、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无锡物流中心、中国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2、中铝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中铝物流集团中部国际陆港有限公司。

2、发行人主要供应商变动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除第一大供应商外的主要供应商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采购比例逐步增长或新增供应商

中铝物流为铁路运力代理商,开始合作时间为 2018 年,2018 年至 2020 年
1-6 月发行人对其采购的金额分别为 231.83 万元、2,946.49 万元和 7,369.19 万元,
占比分别为 0.60%、4.54%和 20.08%,采购占比大幅提升。变动的主要原因在于
2017 年起,发行人承接天山铝业订单增加,基于“就近采购”的原则,发行人
的主要货物发运地由乌鲁木齐站场转向石河子站场和玛纳斯站场。而中铝物流新
疆分公司于 2018 年 6 月成立,系石河子站场的铁路运力代理商,因此,自 2018
年起,发行人逐渐增加对其采购。

同时,中铝物流系中铝集团下属公司,在有色金属行业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
及较高的行业地位,与铁路站场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且基于规模效应,其能
够确保长途铁路的运输效率。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减少对其他铁路代理公司的采购,选择规模效应较


321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明显及长途铁路运输比较优势显著的中铝物流。

2)中储智运

中储智运为公路运力供应商,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其采购的金额分别为
406.77 万元、1,268.08 万元、6,489.26 万元和 5,438.68 万元,占比分别为 2.33%、
3.31%、10.00%和 14.82%,采购占比逐渐提升。中储智运采购占比持续增长主要
原因在于:一方面,公司代理运输业务主要采用与中储智运平台签署运输协议的
方式进行承运,报告期内,发行人代理运输业务占比分别为 8.09%、7.56%、9.75%
和 15.54%,2018 年至 2020 年呈现持续增长态势,带动提升对应中储智运采购占
比;另一方面,报告期内,由于中储智运的规范性、安全性较强,公司逐渐增加
对中储智运的采购,进而减少对其他第三方承运人的采购,至 2020 年 1-6 月,
发行人对中储智运的采购额占代理运输业务公路运力采购总额的 98.85%。

3)乌准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乌准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为铁路运力供应商,2018 年至 2020 年 1-6 月发行人
对其采购的金额分别为 101.29 万元、2,428.86 万元和 4,023.05 万元,占比分别为
0.26%、3.74%和 10.96%,采购占比大幅提升。乌准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为准
东区域的业务服务,报告期增长的主要原因在于公司报告期内开展对新疆准东经
济开发区的战略布局,公司对铝产业链大型企业东方希望等客户的销售占比显著
提高, 2020 年上半年,发行人对东方希望及其关联方实现收入 6,079.00 万元,
收入占比为 12.90%,为第二大客户。

4)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为铁路运力供应商, 2020 年 1-6 月发行人对其
采购的金额为 1,740.09 万元,占比为 4.74%,为新增供应商。广西沿海铁路主要
为发行人从西南部地区运往新疆区域提供铁路运输服务,2020 年上半年,主要
为中铝物流及其关联公司提供运输服务,随着 2020 年上半年中铝物流收入快速
增长,配套的铁路运力采购也随之增长。

(2)报告期内交易额逐渐下降或暂停合作的供应商

新疆连桥、中石化为报告期内采购比例下降的供应商,为发行人提供铁路运

322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力代理和成品油;新疆联宇、中疆物流、石河子振通、新疆捷康泰达于报告期前
期为发行人提供铁路运力代理或公路运力服务,至 2020 年已暂停合作。

1)新疆连桥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连桥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为铁路运力代理商,2019 年至 2020 年 1-6 月发
行人对其采购的金额分别为 3,431.47 万元和 854.11 万元,占比分别为 5.29%和
2.33%,采购占比有所下降。采购变动的主要原因在于 2019 年公司承接南通钧鉴
从嘉润运出的铝锭业务,由于嘉润临近乐土驿站台,而新疆连桥于乐土驿站台处
设有专线铁路,发行人基于业务原因与新疆连桥展开规模性合作,2020 年,公
司减少与嘉润的业务往来,因此,对新疆连桥的运力采购也随之下降。

2)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为成品油供应商,2017 年至 2020 年 1-6 月发行
人对其采购的金额分别为 417.28 万元、517.46 万元、731.95 万元和 234.73 万元,
占比分别为 2.39%、1.35%、1.13%和 0.64%,2017 年至 2019 年采购金额逐年上
涨,采购占比逐年下降。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规模与发行人自有车队
运输及装卸业务的规模相匹配。

3)新疆联宇投资有限公司、中疆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联宇投资有限公司和中疆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在报告期内为发行人提供
铁路代理服务。报告期内随着公司多式联运业务量的快速增长,特别是天山铝业
的业务增长,发行人合作的铁路站场转向了更具有地理优势的石河子站场和玛纳
斯站场,而新疆联宇投资有限公司、中疆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等代理公司主要代理
乌鲁木齐的铁路运力采购,因此,随着发行人合作站场的转移,公司逐渐减少对
上述铁路代理公司的采购。

4)石河子市振通物流有限公司、新疆捷康泰达供应链有限公司

石河子市振通物流有限公司、新疆捷康泰达供应链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提供新
疆区域的公路运力。报告期内,发行人对石河子市振通物流有限公司、新疆捷康
泰达供应链有限公司的采购逐渐减少,主要原因在于报告期中后期,发行人在新
疆区域通过昌吉炬申布局了自有运力,能够为多式联运业务提供短途运输服务,

323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从而减少了外购短途运力。

3、发行人主要供应商变动符合业务发展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变动情况符合战略布局和业务发展状况。

首先,在发展较为成熟的新疆业务区域,发行人的基础支撑布局的深入及采
购站场的转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供应商的选择。一方面,发行人在疆内增加自
有运力布局,替代外购短途运力,相应减少了对石河子市振通物流有限公司、新
疆捷康泰达供应链有限公司的运力采购。另一方面,由于发行人合作的主要铁路
站场发生了变化,由原乌鲁木齐铁路站场转向奎屯货运中心管理下的玛纳斯铁路
站场和石河子铁路站场,因此,发行人减少向乌鲁木齐站场的铁路运力代理商采
购,增加向石河子站场的铁路运力代理商采购。在此背景下,发行人对新疆联宇
投资有限公司和中疆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的采购逐渐减少,增加了对中铝物流的采
购。

其次,在新疆新拓展区域准东地区,由于发行人大力开拓该地区业务,准东
区域业务量得到快速增长,相应的,为区域作铁路配套的乌准铁路采购额亦有所
提升。

再次,在重点拓展的西南部业务区域,报告期内,随着发行人着重布局和挖
掘西南部地区业务,业务布局在销售和采购端均有所体现,发行人增加了对中储
智运、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等西南部地区的运力采购,从而支撑西南部地
区的业务发展。

七、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

(一)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经营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
准建立了全流程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涵盖安全作业流程、安全隐患检查、安全
事故应对、应急准备与响应等环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有色金属综合物流服务,
不属于高危险行业。

公司认真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制定了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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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行车管理制度》《仓储安全管理制度》《现场作业安全
操作管理制度》《事故应急预警制度》《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
度》等。

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经营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不存在因安全生产问题
受到相关行政处罚的情况。根据公司及各子公司已取得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及应急管理局出具的守法证明,以及相关网络公开信息检索,公司及各子公司报
告期内无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相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处
罚。

(二)环境保护情况

1、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环境保护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国证监会公告[2012]31
号)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属于交通运输、仓储和
邮政业,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高危险、重污染的情况。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出具《广东炬申仓储有限公
司环境行政处罚情况说明》,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日,炬申仓储无环
境行政处罚记录。

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在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相关环境保护法
律法规规定,不存在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环境保护

公司本次发行与上市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取得的环评手续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备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1 炬申准东陆路港项目
(备案号:20206523270000007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2 钦州临港物流园项目
(备案号:20204507000200000001)
3 供应链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
4 补充流动资金 -



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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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分类管理名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供应链管理信息
化升级建设项目”不属于环保法规规定的建设项目,不需要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属于环保法规规定的建设项目,不需要进行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亦不需要取得主管环保部门对上述项目的审批文件。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发行人需通过主管环保部门审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均已完成环评手续。

八、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的固定资产原值为 6,531.57 万元,净值
为 4,184.60 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运输工具、机械设备和办公及电子设
备,各类固定资产的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659.51 74.80 1,584.71 95.49%

运输工具 2,965.20 1,450.15 1,515.05 51.09%

机械设备 1,719.27 714.63 1,004.64 58.43%

办公及电子设备 187.59 107.40 80.19 42.75%

合计 6,531.57 2,346.97 4,184.60 64.07%

注:成新率=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原值。

1、房屋建筑物

(1)取得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拥有已取得房产证/不动产证的
房屋 3 宗,总面积为 8,246.38 平方米,均已获得房屋产权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 所有 他项权 取得
权属证书编号 位置 面积(m2) 用途
号 权人 利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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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所有 他项权 取得
权属证书编号 位置 面积(m2) 用途
号 权人 利 方式

粤(2018)佛三
三水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
1 不 动 产 权 第 1,274.44 车间 已抵押 购买
炬申 镇西岸码头侧 F1
0064987 号

粤(2018)佛三
三水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
2 不 动 产 权 第 2,505.60 车间 已抵押 购买
炬申 镇西岸码头侧 F2
0064989 号

粤(2018)佛三
三水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
3 不 动 产 权 第 4,466.34 宿舍 已抵押 购买
炬申 镇西岸码头侧 F3
0064991 号


(2)未取得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拥有的未取得房产证/不动产证
的房屋 3 宗,该 3 宗无证房产位于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西岸码头侧 F1、F2、F3,
面积约为 3,717.81 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所有权人 房屋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用途 面积(m2) 取得方式

1 粤 ( 2018 ) 佛 三 不 动 产 权 第 门卫 107.11 购买
0064987 号、粤(2018)佛三不动
2 三水炬申 车间 2,737.28 购买
产权第 0064989 号、粤(2018)
3 佛三不动产权第 0064991 号 宿舍 873.42 购买


1)发行人取得上述无证房屋建筑物的情况

上述三宗无证房屋建筑物位于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西岸码头侧 F1、F2、F3,
即发行人自有土地处,系发行人购买该处土地使用权时已存在的房屋建筑物,非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自建。

三宗无证房屋建筑物系汪智民通过司法拍卖的方式取得,三水炬申再从汪智
民处购买取得。三水炬申购买该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时间及交易价格如下:

①2018 年 9 月 17 日,三水炬申与汪智民签署《存量房买房合同》(合同编
号:佛存量房合字 Y201808090022 号)、《存量房买房合同》(合同编号:佛
存量房合字 Y201808090032 号)及《存量房买房合同》(合同编号:佛存量房
合字 Y201808090040 号),以 4,288.00 万元购买了约 42,658.75 平方米土地使用

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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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及三栋地上建筑物各 50%的所有权(除此之外,本次购买还包括该地块上不可
分割的其它若干无证建筑物或构筑物)。

②2018 年 12 月 26 日,三水炬申与汪智民签署《存量房买房合同》(合同
编号:佛存量房合字 Y201812210003 号)、《存量房买房合同》(合同编号:
佛存量房合字 Y201812210015 号)及《存量房买房合同》(合同编号:佛存量
房合字 Y201812210021 号),三水炬申以 4,109.00 万元购买上述地块中剩余的
约 42,658.75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三栋地上建筑物各 50%的所有权(除此之外,
本次购买还包括该地块上不可分割的其它若干无证建筑物或构筑物)。

2)发行人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原因

三水炬申购买该处无证房产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时,上述无证房产即已存
在,非发行人及子公司自建,该等无证房产未取得权属证书系因历史遗留问题。
因发行人购买该处土地及房产时未能获得宿舍、门卫的报建文件,故无法办理房
屋权属证书;因此前述房产不符合土地规划等,属于违章建筑,存在被拆除的风
险。

3)该处房屋建筑物具体用途及相关业务开展情况

该等无证房产为门卫、车间及宿舍。车间主要用于仓储,未实际使用,因车
间属违章建筑,发行人下属全资子公司三水炬申已逐步进行拆除,截至本招股意
向书出具之日,三水炬申已拆除车间屋顶,仅存墙壁;门卫及宿舍系属于配套设
施。如前述无证房产被强制拆除,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4)发行人因该处房屋建筑物受行政处罚的风险较低

鉴于:①因该等无证房产系三水炬申购买取得,非三水炬申自建,系因历史
问题无法办理权属证书,不属于三水炬申故意违反《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的
情形;②在取得该等无证房产后,三水炬申可正常使用,未因使用上述无证房产
事项而受到行政处罚;③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2020
年 7 月 21 日及 2021 年 1 月 25 日分别出具《证明》,认为:佛山市三水炬申仓
储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西岸码头侧 F1、F2、F3 地块,自 2018 年 4
月 13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辖区范围内未发现因违反土地、规划、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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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登记管理及林地相关法律法规而被处罚的情形。因此,发行人及三水炬申被
行政处罚的风险较低。

(3)租赁的房屋建筑物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全资子公司正在履行的房屋租赁情况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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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房屋地址 房产证号 用途 面积(m2) 租赁期限 备注

陈国民、欧建 文山市腾龙北路 29 号梧桐 云(2019)文山市
2020.08.01-20
1 炬申股份 平、周玲、陈治 上河居 1-10 栋 2 单元 1404 不 动 产 权 第 员工宿舍 120.35
21.08.01
宇 室 0011313 号

房屋所有权人为
佛山市南海区 粤(2018)佛南不 佛山市南海区丹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西城村 2015.02.09-20
2 丹灶镇土地资 动产 权第 0194413 办公楼/仓库 22,460.31 灶镇西城村西城
西城合作经济社“沥边”地段 51.8.9
源开发公司 号 股份经济合作
炬申仓储 社,其同意转租。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工业大 粤(2020)佛南不
2020.12.05-20
3 于长河 道丹 灶碧桂 园 2 号楼 2705 动产 权第 0046002 员工宿舍 88.71 -
21.12.04
房 号

中国化学工程 石河子市东七路 63 小区中
石河子炬 石房权证市字第 2019.10.25-20
4 第十四建设有 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 办公 250.00 -
申 0022500 号 22.10.24
限公司 公司门面 1-3 号

无锡西站物流
无锡市惠山区天港路 2 号 出租方未能提供该
5 无锡炬申 中心投资开发 办公 30.00 未载明 -
209 室(西站物流园区) 房产证
有限责任公司

吉木萨尔县汇 吉木萨尔县北亭综合园区汽
吉 房 权 证 2015 字 2020.02.27-20
6 昌吉炬申 通房地产开发 配区 8 号楼第二层 3.24 号商 办公 82.80 -
第 00019276 号 21.02.26
有限责任公司 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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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房屋地址 房产证号 用途 面积(m2) 租赁期限 备注

新疆九洲恒昌
吉木萨尔县五彩湾准定汽车 吉 房 权 证 2016 字 2020.01.04-20
7 房地产开发有 办公 47.75 -
城九洲物流园 第 00021254 号 21.01.03
限公司

新疆有色金属 乌房权证乌市新市
乌鲁木齐 乌鲁木齐市北站二路 226 号 2020.05.01-20
8 工业集团物资 区 字 第 办公 80.00 -
炬申 办公楼一层 1-03 室 21.04.30
有限公司 2006098200 号

靖西市渠洋镇
出租方未提供房产 2020.08.01-20
9 塘麻村村民合 靖西市渠洋镇塘麻村塘麻屯 办公、住宿 300.00 -
证 30.07.31
作社
出租方转租、分
广西钦保置业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企业职工 钦房权证保税港区 2021.01.18-20 租已取得原出租
10 员工宿舍 97.20
有限公司 生活配套区 504、505 字第 201604908 号 21.07.18 方、所有权人同

钦州炬申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
广西钦州保税
区钦州港片区保税港区北部 钦房权证保税港区 2020.08.20-20
11 港区开发投资 办公 50.19 -
湾国际门户港航运服务中心 字第 201309264 号 21.02.19
有限责任公司
A 座 511 室

广西壮族自治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
出租方未能提供该 2020.04.03-20
12 区人民政府广 区钦州港片区保税港区八大 办公 46.00 -
房产证 21.04.02
西钦州保税港 街 1 号北部湾国际门户港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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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房屋地址 房产证号 用途 面积(m2) 租赁期限 备注

区管理委员会 运服务中心

注:1、对于上述租赁 1,租赁价格为 1.68 万元/年。
2、对于上述租赁 2,炬申仓储与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于 2015 年 2 月签署上述“沥边”地段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后,于 2016 年 12 月完成租赁土地所
有上盖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2018 年 8 月炬申仓储提供相关资料协助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获取上盖建筑物的不动产权证书。根据双方签署的《丹灶
物流中心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中关于上盖建筑的约定:炬申仓储在租赁用地上建设的上盖建筑物,炬申仓储在租赁期间拥有完全的使用权和支配
权,租赁期结束后无偿归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所有。由于该建筑物为租赁土地的上盖建筑物,且权利人为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因此,将建筑
物使用视为租赁。
3、对于上述租赁 3,租赁价格为 2.4 万元/年。出租方已提供经佛山市南海区房产交易所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显示出租方已从佛山
市南海区丹灶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购得该房产,目前正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对于上述租赁 4、6、7,租赁价格分别为 5.00 万元/年、1.09 万元/年、1.27 万元/年。
5、对于上述租赁 5,无锡西站物流中心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出具《企业住所使用证明》,证明将该处房产提供给无锡炬申使用,
同时无锡西站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在该证明上予以盖章确认。
6、对于上述租赁 8,炬申仓储与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已签署《业务合作协议》,承租其约 28,000 平方米土地。在此业务基础上,新疆有
色金属工业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将位于乌鲁木齐市北站二路 226 号有色物资公司办公楼一层 1-03 室的建筑物免费租赁给乌鲁木齐炬申使用。
7、对于上述租赁 9,该房屋建筑物及公司向靖西市渠洋镇塘麻村塘麻屯所租 2,000m2 土地使用权系共同租赁,租金合计 1.05 万元/年。塘麻村村民合作社
于 2020 年 8 月 1 日出具《土地租赁证明》,证明该项房产所在土地为集体建设用地,该房产租赁已取得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保证该租赁房无
权属争议且不存在拆除风险,承诺如因该租赁发生相关争议或纠纷给钦州炬申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对于上述租赁 11,租赁价格为 2.41 万元/年;
9、对于上述租赁 1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其于 2020 年 4 月 3 日出具《经营场所证明》,将该租赁房产无偿提供给钦
州炬申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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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经营设备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主要经营设备情况如下:

原值
序 数 净值(万
设备 型号 (万 成新率 使用单位
号 量 元)
元)

1 正面吊 SRSC45H1 3 634.86 437.19 68.86% 石河子炬申

通用门
2 式双梁 MG 1 136.76 79.38 58.04% 炬申仓储
起重机

3 东风牌 DFH4250A12 9 238.45 233.55 97.95% 炬申股份

解放牌
4 10 14.14 7.14 50.52% 钦州炬申
CA4250P25K2T1E5A

江淮牌
5 HFC4181P1K5A35S3 1 26.48 13.38 50.52% 炬申股份
V

华菱之星牌
6 2 875.80 438.96 50.12% 炬申股份
HN4180B34C4M4

炬申股份 13 辆、
7 东风牌 DFH4250A4 31 116.07 48.79 42.04%
昌吉炬申 18 辆

8 东风牌 DFH4180A 5 125.97 21.26 16.88% 炬申股份

9 牵引车 东风牌 DFL4251A17 5 14.14 7.14 50.52% 炬申股份

东风牌
10 2 13.97 0.70 5.00% 炬申股份
DFL4251AX16A

江淮牌
11 3 40.26 2.01 5.00% 炬申股份
HFC4180K3R1F

江淮牌
12 2 17.95 0.90 5.00% 炬申股份
HFC4181P1K5A35XF

江淮牌
13 1 8.97 0.45 5.00% 炬申股份
HFC4251P1K5E33QF

14 东风牌 DFL4181A5 4 16.40 0.82 5.00% 炬申股份

15 东风牌 DFL4181AX5 2 18.00 0.90 5.00% 炬申股份

16 华菱之星牌 1 22.30 1.12 5.00% 炬申股份



333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HN4180P33CM3

17 东风牌 DFL4250A 1 30.94 1.55 5.00% 炬申股份

18 东风牌 DFL4251A2 4 123.28 6.16 5.00% 炬申股份

东风牌
19 3 73.05 3.65 5.00% 炬申股份
DFL4251AX17A
通顺达牌
20 7 44.14 43.33 98.17% 炬申股份
QNM9400TPB
通顺达牌
21 20 144.96 133.48 92.08% 钦州炬申
QNM9400CCY

22 鑫永成牌 YJH9400TJZ 12 65.71 33.20 50.52% 昌吉炬申

远东汽车牌 炬申股份 6 辆、
23 挂车 12 64.91 18.14 27.95%
YDA9400TPB 昌吉炬申 6 辆

24 明威牌 NHG9402TPB 19 115.85 31.32 27.04% 炬申股份

25 中集牌 ZJV9392HJPB 3 15.00 0.75 5.00% 炬申股份

26 新日钢牌 SG9402TJZP 14 19.65 0.98 5.00% 炬申股份

27 明威牌 NHG9401TPB 7 48.13 2.41 5.00% 炬申股份

28 CPCD35-AG65J 4 30.76 27.55 89.56% 无锡炬申

29 CPCD50-XRG77 1 16.64 14.33 86.15% 炬申仓储

炬申仓储 3 辆、
30 CPC35N-RG51 5 31.24 21.85 69.96%
昌吉炬申 2 辆

炬申仓储 1 辆、
31 HNF-300 2 209.64 139.38 66.48%
三水炬申 1 辆

32 CPC30-Q9K 4 19.29 12.44 64.50% 炬申仓储

叉车 炬申仓储 2 辆、
33 4D27G31 4 37.48 20.80 55.51% 昌吉炬申 1 辆、
三水炬申 1 辆

34 CPCD38-AG65J 4 29.67 15.58 52.50% 石河子炬申

35 CPCD35-AG51 1 5.52 2.79 50.52% 炬申仓储

炬申仓储 11 辆、
36 CPC30N-RG51 13 78.23 36.18 46.25%
三水炬申 2 辆

炬申仓储 3 辆、
37 CPC35-AG51 7 43.63 16.77 38.44%
石河子炬申 4 辆



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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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CPCD35-AD51 3 21.36 5.30 24.79% 石河子炬申

39 CPC30-AG51 2 11.79 1.76 14.90% 石河子炬申

40 CPCD70-RG55 2 33.21 4.64 13.98% 石河子炬申

41 WP10G240E341 2 12.96 1.42 10.94% 炬申仓储

42 CP30 1 7.61 0.38 5.00% 炬申股份

43 CPCD100-RG55 1 25.21 1.26 5.00% 炬申仓储

44 E30 2 11.37 0.57 5.00% 炬申股份

注:上表将公司主要经营用固定资产分为正面吊、通用门式双梁起重机、牵引车、挂车、叉
车五个类别,同一类别的固定资产按成新率进行排序,同时将同一型号固定资产合并展示。

发行人正常使用上述房屋建筑物及经营设备,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报告
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允许他人使用自己所拥有的固定资产的情况。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1)自有的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土地使用权的情况如下:


序 权益 使用期限 他项
权属证书编号 位置 面积(m2) 性质 用途
号 主体 (至) 权利

广西钦州保
桂(2020)钦 税港区二号
钦州 仓储
1 州市不动产权 路东面、中石 49,274.22 出让 2063.09.27 无
炬申 用地
第 0016794 号 油库区南面、
东海路西面

粤 ( 2018) 佛 佛山市三水
工业 已抵
三不动产权第 区白坭镇西 出让 2048.12.05
用地 押
0064987 号 岸码头侧 F1

粤 ( 2018) 佛 佛山市三水
三水 工业 已抵
2 三不动产权第 区白坭镇西 85,317.50 出让 2048.12.05
炬申 用地 押
0064989 号 岸码头侧 F2

粤 ( 2018) 佛 佛山市三水
工业 已抵
三不动产权第 区白坭镇西 出让 2048.12.05
用地 押
0064991 号 岸码头侧 F3


335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发行人于2021年2月8日与广东省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合同约定:发行人受让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金泰路南侧地段,共计20,000.02平方
米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50年,出让宗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兼容仓储用地,价格为1,500万
元。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完成价款支付,权属证书尚处于办理期间。

(2)租赁的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土地使用权租
赁情况如下:




336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地址 土地证号 用途 租赁面积(m2) 租赁期限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土地资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西城村西 粤(2018)佛南不动
1 仓储 104,772.40 2015.2.9-2051.8.9
源开发公司 城合作经济社“沥边”地段 产权第 0194413 号

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物资 乌 鲁 木 齐 市 新 市 区 北 站 二 路 乌 国 用 ( 2014 ) 第
2 仓储 28,000.00 2019.5.1-2024.4.30
有限公司 226 号 0040783 号

云南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 祥国用(2013)第 1050
3 炬申仓储 云南省祥云县财富工业园区 仓储 21,025.00 无固定期限
有限公司 号

广东省清远市高新区百嘉工业 粤(2016)清远市不
4 仓储 3,000.00 无固定期限
园 动产权第 0002822 号
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云 粤(2018)清远市不
5 仓储 600.00 无固定期限
龙工业区 动产权第 5024638 号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富景社
区西岸联社、西岸一组、三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西岸码头
6 三水炬申 - 仓储 12,473.34 2019.1.1-2038.12.31
组、四组、五组、六组、八 侧、河堤
组、西坦一组、西坦二组

住宿、办
靖西市渠洋镇塘麻村村民合
7 钦州炬申 靖西县渠洋镇塘麻村塘麻屯 - 公配套 2,000.00 2020.8.1-2030.7.31
作社
用地

注:1、对于上述租赁 1,2015 年 2 月 9 日至 2016 年 8 月 9 日为第一个租赁周期,租金为 188.59 万元/年,之后每五年为一个租赁周期,第 2 至 6 租赁周
期的租金在上一租赁周期基础上递增 35%,第 7 至 8 租赁周期在上一租赁周期基础上递增 40%;
2、对于上述租赁 2,2019 年 5 月 1 日至 2019 年 8 月 1 日为免租期,2019 年 8 月 2 日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租金为 81.76 万元/年;


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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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于上述租赁 3-5,租金为 12 元/年;
4、对于上述租赁 6,租金合计 18.71 万元/年,每五年递增 20%。该租赁系三水炬申向当地村委会及村小组直接承租,未履行当地村集体三分之二以上村
民或村代表同意的决策程序,程序上存在瑕疵,但该租赁土地为公司经营储备用地,实际使用率不高,对公司经营影响有限;
5、对于上述租赁 7,该土地使用权及公司向靖西市渠洋镇塘麻村塘麻屯所租 300m2 房屋建筑物系共同租赁,租金合计 1.05 万元/年。塘麻村村民合作社
于 2020 年 8 月 1 日出具《土地租赁证明》,证明该处土地为集体建设用地,该土地租赁已取得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保证该租赁无权属争议且
不存在拆除风险,承诺如因该租赁发生相关争议或纠纷给钦州炬申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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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炬申仓储承租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土地使用权

①租赁的原因及背景

发行人子公司炬申仓储所租赁的南海区丹灶镇西城村西城股份合作经济社
“沥边”地段出租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先从“沥边”地段土
地权属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西城村西城股份合作经济社处承租取得该地块的
承租权,租赁期限为 40 年。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地区通常由政府将村集体所属
土地统一承租后按所承租期限对外招商引资进行出租。

由于公司取得承租权后还需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开发建设,基于公司长期生产
经营的考虑及与出租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协商,并参考丹灶
地区土地租赁的实际租赁情况,出租方与发行人签署租赁合同时剩余租赁期限还
有 36.5 年,因此,最终确定租赁期限为 36.5 年,出租方按剩余的全部租期进行
转租。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炬申仓储于 2015 年 2 月 3 日通过“佛山市南海区丹灶
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拍取得“沥边”地段土地的租赁权,炬申仓储于 2015
年 2 月 9 日与出租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签订了《丹灶物流中
心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租赁期限 36.5 年。

②租赁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不存在被行政处罚的风险

2020 年 3 月 18 日,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出具《证明》,证明“丹灶镇西城村
西城股份合作经济社在不违反农村资产流动管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出租粤
(2018)佛南不动产权第 0194413 号宗地的行为并不违反《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
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 号)
规定。”

2021 年 1 月 15 日,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出具《证明》,证明炬申仓
储“租赁的证号为粤(2018)佛南不动产权第 0194413 号宗地的行为未违反《广
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100 号)及《广
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
(粤府办[2016]30 号)规定。”

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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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申仓储租赁的“沥边”地段属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
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 号)中所规定的“在
城镇规范区范围内,占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土地的留用地”,根据该意见,
该类土地“依法征收为国有土地,并由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无偿
返拨给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视同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

根据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出具《证明》,证明“炬申仓储
租赁的证号为粤(2018)佛南不动产权第 0194413 号宗地的行为未违反《广东省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100 号)及《广东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规
定。”

综上,炬申仓储租赁证号为粤(2018)佛南不动产权第 0194413 号宗土地的
行为不属于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被行政处罚的风险。

③租赁履行的相关程序

上述土地使用权租赁 1 系公司向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租
赁的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西城村西城股份合作经济社“沥边”地段的
104,772.40 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用地,用途为仓储用地。炬申仓储租赁该
土地的相关程序如下:

2014 年 9 月 22 日,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签发《国有建设用地划
拨决定书》,依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批准(南国土划拨[2014]00031 号),
将该处土地划拨予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西城村西城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用途为
仓储用地。

2014 年 12 月 26 日,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西城村西城股份合作经济社出具
《土地证明》,将“沥边”地段的 104,772.40 平方米土地出租给佛山市南海区丹
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租期至 2051 年 8 月 9 日,租赁期内可由其实施项目招
商引资及转租。

2015 年 2 月 3 日,炬申仓储通过“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竞拍取得该土地的租赁权,炬申仓储于 2015 年 2 月 9 日与出租方佛山市南海区


340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签订了《丹灶物流中心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

根据公司提供的粤(2018)佛南不动产权第 0194413 号土地证,该土地的权
属人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西城村西城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面积 104,772.40
平方米,用途为仓储用地。自炬申仓储承租该租赁土地后,炬申仓储主要将该土
地用于仓储用途,符合土地使用权证的证载用途及合同约定的用途。

③影响合同租赁期限的因素

对于该处租赁,影响合同租赁期限的因素主要有发行人的生产经营计划、开
发建设费用、租金、原租赁期限及租赁程序。

④影响租金的因素

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时已考虑前述因素,并对比同时期周边同地段土地租赁情
况、租赁价格等最终确定,该等租金确定依据公允合理。

土地存在超过二十年部分的租赁合同不受法律保护的风险

对于该处土地,存在超过二十年部分的租赁合同不受法律保护的相关风险,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之“三、经营风险”之“(八)仓储土
地租赁所引发的风险”之“1、租赁合同期限超过法定合同期限部分无效的风险”。

⑤租赁合同不存在无效或被解除的风险

炬申仓储通过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公开交易以竞拍方式租赁的沥边
土地,并签署了《交易结果确认书》及《丹灶物流中心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
租赁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炬申仓储租赁的该地块,实质上属于视同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西城村西城股份合作经济社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作为该
土地的权属人依法享有出租该土地所获得的租金收益;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土地
资源开发公司作为转租方,其转租行为已得到出租方的同意。

炬申仓储与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签订的《丹灶物流中心建
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条款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未
违反公序良俗,也不存在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相关约定符合土地

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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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证的证载用途及合同约定的用途。

自《丹灶物流中心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生效日至今,炬申仓储与出租
方未发生过纠纷,也不存在潜在纠纷,双方不存在解除合同的风险。

综上所述,炬申仓储与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签订的《丹灶
物流中心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不存在无效或被解除的风险。

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意见

经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炬申仓储租赁的上述土地,属于《广东省人
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
[2016]30 号)中所规定的“在城镇规范区范围内,占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土
地的留用地”。根据该意见,该类土地“依法征收为国有土地,并由地级以上市、
县(市、区)人民政府无偿返拨给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视同以出让方
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同时,根据该意见,“留用地使用权及其收益全部归
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出让、转让、出租集体留用地
使用权的,必须按照《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粤府令第
100 号)实施,并通过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公开交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依法转让以无偿返拨方式取得的国有留用地使用权的,不需补办土地有偿使用手
续和补缴土地出让金,除按规定应当缴纳土地使用权转让税费外,转让所得全部
归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综上,炬申仓储租赁的该地块,实质上属于视同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
用地,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西城村西城股份经济合作社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
作为该土地的权属人依法享有出租该土地所获得的租金收益;佛山市南海区丹灶
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作为转租方,转租行为已得到出租方的同意;此外,炬申仓
储系依据《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粤府令第 100 号)的规
定,通过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公开交易以竞拍方式租赁的该土地,炬申仓
储签署了《交易结果确认书》及《丹灶物流中心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租
赁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炬申仓储租赁的该土地的用途为仓储用途,
符合土地使用权证的证载用途及合同约定的用途,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租赁行为在二十年租赁期限内有效。

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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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3 月 10 日,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出具《证明》,证明“丹灶镇西城村
西城股份经济合作社在不违反农村资产流动管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出租粤
(2018)佛南不动产权第 0194413 号宗地的行为并不违反《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
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 号)
规定。”

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租部分存在程序瑕疵的土地使用权

发行人租赁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存在租赁程序瑕疵,该等租赁土地及其用途如
下:

序 承租 报告期营业收
出租方 租赁地址 用途 租赁期限 备注
号 方 入金额及占比
佛山市三水区
白坭镇富景社
区西岸联社、
佛山市三水区 8.61 万元,占发
三水 西岸一组、三 仓储综 2019.1.1-2 尚在
1 白坭镇西岸码 行人营业收入
炬申 组、四组、五 合业务 038.12.31 使用
头侧、河堤 的 0.004%
组、六组、八
组、西坦一组、
西坦二组
靖西市渠洋镇 住宿、 2020.08.0
钦州 靖西市渠洋镇 尚在
2 塘麻村村民合 办公配 1-2030.07. -
炬申 塘麻村塘麻屯 使用
作社 套用地 31


该等租赁土地租赁期限系由协议双方根据各方的生产经营计划、租金等因素
协商确定。

①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租该部分土地使用权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被行政处
罚的风险较低

对于第 1 项,系三水炬申向当地村小组和村委会直接承租,未履行当地村集
体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代表同意的决策程序,程序上存在瑕疵,但该两块租赁
土地为公司经营储备用地,实际使用率不高,对公司经营影响有限;对于第 2
项租赁土地,该宗土地属于村集体土地,出租方未履行土地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租赁程序存在法律瑕疵,但发行人未实际使用该宗土地,主要系使用上面的租赁
房产,因此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不利影响。



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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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及 2020 年 7 月 21 日分
别出具《证明》,认为:佛山市三水炬申仓储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
西岸码头侧 F1、F2、F3 地块,自 2018 年 4 月 13 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在
辖区范围内未发现因违反土地、规划、不动产权登记管理及林地相关法律法规而
被处罚的情形。经查询佛山市三水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靖西市等政府部门的国土
资源局网站,未发现三水炬申、钦州炬申因违反《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而受
到处罚的情形。

因此,发行人下属全资子公司三水炬申、钦州炬申可以继续正常租用该等租
赁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被行政处罚的风险较低。

②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租该部分土地使用权未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构成重大
影响

鉴于:(1)上述存在程序瑕疵的租赁土地报告期内产生的营业收入占发行
人整体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的 0.004%,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截至本招
股意向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均已支付租金且正常使用;(2)发行人下属全资子
公司三水炬申、钦州炬申自使用上述租赁土地至今未受到行政处罚;(3)发行
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雷琦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出具了《关于物业的承诺函》,
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因租赁物业(包括租赁土地及租赁房产)存在任何争议或
纠纷,或前述物业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致使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无法正常使用该等土地、房屋,或受到相关行政部门处罚的,本人愿意承担因物
业瑕疵所导致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全部损失,故上述租赁土地瑕疵不会对发
行人构成重大影响。

2、商标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商标情况如下:

商标 取得方 他项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类别 有效期 取得时间
权人 式 权利


炬申 2012.10.14- 原始取
1 9724728 第 39 类 2012.10.14 无
股份 2022.10.13 得



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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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软件著作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已取得的软件著作权情况如下:

著作 取得
序号 著作权名称 登记号 开发完成日期 登记日期
权人 方式

基于 仓储 提货 技术 炬申 原始
1 2020SR0209550 2019.7.20 2020.3.4
人证识别系统 V1.0 仓储 取得

基于 仓储 提货 技术
炬申 原始
2 身份证核验系统 2020SR0209571 2019.7.25 2020.3.4
仓储 取得
V1.0

基于 仓储 提货 技术
炬申 原始
3 产品 出库 管理 系统 2020SR0211011 2019.8.20 2020.3.4
仓储 取得
V1.0

用于 仓储 提货 系统
炬申 原始
4 出库 单自 动生 成系 2020SR0211005 2019.10.20 2020.3.4
仓储 取得
统 V1.0

用于 仓储 提货 系统
炬申 原始
5 客户 指令 后台 处理 2020SR0210999 2019.11.25 2020.3.4
仓储 取得
系统 V1.0

货权 转移 管理 系统 炬申 原始
6 2020SR1053309 2020.07.16 2020.9.7
V1.0 仓储 取得

多功 能过 磅管 理系 炬申 原始
7 2020SR1135248 2020.07.28 2020.9.22
统 V1.0 仓储 取得

业务 查询 服务 平台 炬申 原始
8 2020SR1137798 2020.08.03 2020.9.22
V1.0 仓储 取得

进出 库信 息即 时推 炬申 原始
9 2020SR1549666 2020.09.11 2020.11.6
送系统 V1.0 仓储 取得


4、域名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已取得的域名情况如下:

序号 持有人 网站备案号 网站首页 网站域名 网站名称 审核通过日

广东炬申
炬申股 粤 ICP 备
1 www.jushen.co jushen.co 物流股份 2019.7.1
份 19073488 号-1
有限公司



345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炬申仓 粤 ICP 备 炬申供应
2 www.ejushen.com ejushen.com 2019.7.3
储 19075420 号-1 链云平台


发行人正常使用上述土地使用权、商标、软件著作权及域名,不存在纠纷或
潜在纠纷。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允许他人使用自己所拥有的无形资产的情况。

(三)使用及租赁瑕疵土地和房产对发行人未来持续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1、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及租赁瑕疵土地和房产不会对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存在法律瑕疵的
土地及房产情况如下:

(1)瑕疵租赁土地使用权

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的存在法律瑕疵的租赁土地使用权 2 宗,土
地面积共计为 14,473.34 平方米,约占公司可使用的土地使用权总面积 306,462.46
平方米的 4.72%。该等瑕疵租赁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情况如下:

1)三水土地

三水炬申所租赁的三水土地面积为 12,473.34 平方米,约占可使用的土地使
用权总面积 306,462.46 平方米的 4.07%。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三水炬申与出租方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签订
租赁合同,从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承租使用该土地。三水炬申承租后将其中 5.22
亩土地向外出租,转租行为已取得权属方同意,其余部分土地发行人尚未实际使
用,因此三水炬申在该土地产生的收入、毛利及净利润情况具体如下:

收入 毛利 净利润
年份 占比 占比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占比(%)
(%) (%)

2019 年 5.74 0.01 0.00 0.00 0.00 0.00

2020 年
2.63 0.01 0.00 0.00 0.00 0.00
1-6 月



346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因上述收入较低,毛利及净利润为零,因此不属于发行人的重要经营场所。

因该宗土地属于村集体土地,出租方未履行土地租赁合同备案手续、也未取
得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或村民会议同意,因此该宗土地的租赁程序存在法
律瑕疵,存在被迫停止使用的风险。因三水炬申在该宗土地上未存放货物,如三
水炬申不能使用该宗土地,亦不产生搬迁费用、拆除费及报废损失,不会对发行
人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不利影响。

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土地管理法》并未将集体土地的承租人作
为处罚对象,三水炬申作为该宗土地的承租方不会被主管机关依据《土地管理法》
处以行政处罚。根据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出具《证明》,三水炬申于报告
期内在辖区范围内未发现因违反土地、规划、不动产权登记管理及林地相关法律
法规而被处罚的情形。因此,三水炬申被行政处罚的风险较低。

综上所述,三水炬申承租三水土地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不利影
响。

2)塘麻村土地

钦州炬申所租赁塘麻村土地面积为 2,000.00 平方米,约占可使用的土地使用
权总面积 306,462.46 平方米的 0.65%。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钦州炬申主要系租赁该宗土地上的房屋,用于办
公及住宿,因此同时租赁该宗土地。该宗土地未能实际产生收入,不存在收入、
毛利及利润情况,也不属于发行人的重要经营场所。

因该宗土地属于村集体土地,出租方未履行土地租赁合同备案手续,因此该
宗土地的租赁程序存在法律瑕疵,存在被迫停止使用或搬迁的风险。因发行人未
实际使用该宗土地,主要系使用上面的租赁房产,因此假如钦州炬申不能使用该
宗土地,不存在拆除费、报废损失及搬迁费用,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实
质不利影响。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根据靖西市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不存在钦州炬
申因使用该宗瑕疵土地而被行政处罚的情形。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土
地管理法》并未将集体土地的承租人作为处罚对象,钦州炬申作为该宗土地的承

347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租方不会被主管机关依据《土地管理法》处以行政处罚。因此,发行人或三水炬
申被行政处罚的风险较低。

综上所述,钦州炬申承租塘麻村土地土地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
不利影响。

(2)无证房产

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的存在法律瑕疵的无证房产 3 处,房屋面积
为 3,717.81 平方米,约占公司可使用的房屋总面积 57,891.90 平方米的 6.42%。

该等无证房产系三水炬申从自然人汪智民处购买取得,汪智民从佛山市三水
区人民法院竞拍取得,该等无证房产主要用于车间、门卫及仓储,发行人未实际
使用,且已进行逐步拆除,因此未能实际产生收入,不存在收入、毛利及利润情
况,也不属于发行人的重要经营场所。

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公布的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发布的《竞买公告》,该等无证房产即属于无证房产。三水炬申无法从汪智民处
取得相关报建资料,无法查知建设方是否有相关建筑资质,进而查询该无证房产
是否属于违章建筑。因无相关报建手续,因此前述房产属于违章建筑,存在被拆
除的风险。假如三水炬申不能使用该等无证房产,预计的拆除费用为 0.50 万元、
搬迁费用 0.10 万元以及报废损失约 100 万元,该等费用金额较小,不会对发行
人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不利影响。

根据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出具《证明》,三水炬申于报告期内在辖区
范围内未发现因违反土地、规划、不动产权登记管理及林地相关法律法规而被处
罚的情形。因此,三水炬申被行政处罚的风险较低。

综上所述,上述瑕疵房产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

(3)租赁房产

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的存在法律瑕疵的无证房产 1 处,房屋面积
为 300.00 平方米,约占公司可使用的房屋总面积 57,891.90 平方米的 0.52%。

该等租赁房产主要用于钦州炬申的宿舍及办公,因此未能实际产生收入,不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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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收入、毛利及利润情况,也不属于发行人的重要经营场所。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因该租赁房产系于 2002 年建于村集体土地上,
且因历史时间久远,出租方无法向房管部门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报建手
续,故无法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因此该宗租赁房产存在被迫停止使用或搬迁的风
险。因钦州炬申属于承租人,假如钦州炬申被迫停止使用或搬迁,则不存在拆除
费用及报废损失,预计搬迁费用为 0.10 万元,该等金额较小,不会对发行人的
生产经营造成实质不利影响。

根据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的查询结果,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
日,该处租赁房产不存在因无相关报建手续而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的情况。

塘麻村村民合作社于 2020 年 8 月 1 日出具的《土地租赁证明》,该租赁房
产无权属争议且不存在拆除风险,承诺如因该租赁房产发生相关争议或纠纷给钦
州炬申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上述瑕疵租赁房产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不利影
响。

(4)上述租赁情况系同行业可比公司普遍存在的情况

根据《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申
报稿)》等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文件,使用存在法律瑕疵的土地及房产属于同行
业可比公司较为普遍的情况。

2、发行人拟采取的应对和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瑕疵租赁房产,发行人已积极寻找可替代性的经营性场所,以对公
司的瑕疵土地、房产的情况予以进一步规范。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雷琦承诺:“如炬申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因自
有物业(包括自有土地及自有房产)或租赁物业(包括租赁土地及租赁房产)存
在任何争议或纠纷,或前述物业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致使公司及


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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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下属子公司无法正常使用该等土地、房屋,或受到相关行政部门处罚的,其本
人愿意承担因物业瑕疵所导致的炬申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全部损失。”

九、生产经营许可、资质等情况

(一)业务经营许可情况

公司目前已取得实际开展业务所需的业务资质及许可。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
署之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已取得开展业务经营所必须的资质和许可,具体情
况如下:

序 企业
证书类别 备案、许可编码 备案、许可内容 有效期限
号 名称

炬申 道路运输经 粤交运管许可佛字 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 2020.8.5 至
1
股份 营许可证 440600243482 号 输(集装箱) 2024.8.4

昌吉 道路运输经 新交运管许可昌字 2018.3.27 至
2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炬申 营许可证 652327002580 号 2022.3.26

同意炬申仓储位于佛山
上海期货交 市南海区丹灶镇丹灶物
炬申 易所铝期货 流中心金泰路 1 号仓库 2020.5.20 至
3 上期批复[2017]54 号
仓储 指定交割仓 为上海期货交易所铝期 2022.6.30
库 货指定交割仓库,核定
库容为:存放铝 3 万吨。

同意炬申仓储位于佛山
上海期货交 市南海区丹灶镇丹灶物
炬申 易所铜期货 流中心金泰路 1 号仓库 2020.5.20 至
4 上期批复[2020]60 号
仓储 指定交割仓 为上海期货交易所铜期 2022.6.30
库 货指定交割仓库,核定
库容为:存放铜 2 万吨。

钦州 道路运输经 桂交运管许可钦字 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 2021.2.4 至
5
炬申 营许可证 450702900328 号 输(集装箱) 2025.2.3

注:2017 年 9 月,上海期货交易所出具《关于同意广东炬申仓储有限公司成为上海期货交
易所铝指定交割仓库的批复》(上期批复[2017]54 号),并与炬申仓储签订《上海期货交易
所与交割仓库之合作协议》,同意炬申仓储成为铝期货交割仓库,有效期为 2017 年 9 月 27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协议期届满前三个月,若双方均未提出书面异议,有效期自动延长
2 年。2020 年 5 月,上海期货交易所出具《关于同意广东炬申仓储有限公司成为上海期货交
易所铜期货指定交割仓库的批复》(上期批复[2020]60 号),并与炬申仓储重新签订《上海
期货交易所与交割仓库之合作协议》,同意炬申仓储成为铝、铜期货交割仓库,有效期为
2020 年 5 月 20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若双方均未提出书面异议,有效期可续展至 2024

350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年 6 月 30 日。

(二)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特许经营权。

十、发行人技术及研发情况

(一)核心技术及其来源

1、核心技术情况

公司的核心技术分类与行业的技术分类保持一致,分为信息技术及业务流程
技术。公司注重企业信息化建设,目前正在使用的业务信息技术包括 GPS 技术、
物流安全监控技术、企业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生物识别技术等,分别以系统平台、
软件、手持移动终端等方式展现。同时,为进一步发展“智慧物流”,公司开始
开发无人机智能定位技术、无线传感器网络、内部智能调度技术等促进物流企业
智慧化的相关技术。

同时,由于公司深耕有色金属专业物流行业多年,对于有色金属产品的运输、
仓储、装卸、配送及其他增值流程累积了较为丰富的行业经验,并在经验累积的
过程中发展成为公司的核心业务流程技术,为公司业务的开展提供技术及经验指
引,达到降本增效的作用,并形成了区别于同行业对手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核心
的业务流程技术包括物流方案设计及管理技术,运输优化技术、仓储优化技术等
具体作业环节的优化技术。

公司核心技术情况如下:

(1)供应链一体化管理的业务信息技术

公司致力于自主研发、合作开发一系列物流产业链一体化管理的业务信息技
术,包括 GPS 技术、安全监控技术、企业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仓储作业流程优
化信息技术、生物识别技术等,以上技术覆盖公司的各业务板块,能够帮助企业
实现供应链一体化管理。

其中 GPS 技术基于公司正在使用的“车载 GPS 跟踪定位系统”实现,能够
实现实时定位追踪、物流配送和动态调度功能,并采用该技术优化车辆行驶路线

351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和调度车辆进行装卸货物等工作;安全监控技术基于“海康威视萤石云视频系统”
实现,用于仓储环节货物全程流动的监控、仓储货物安全监控、货位监控等,保
障公司所存储货物的安全性。

企业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目前通过运输业务板块的“物流之星”系统及仓储业
务板块的“炬申供应链管理云平台”实现,能够实现各个业务子板块的业务顺畅
运行,实现信息传送快速化、查询方便化、操作简便化、讯息无纸化,实现前台
业务与后台财务结算功能的无缝对接,实现货物流、商流、信息流及资金流的统
一管理,极大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为客户提供高质、高效、精准的全方位物流
服务。另外,系统平台还向子系统进行延伸,例如,“炬申供应链管理云平台”
延伸至仓储业务前端,为提货人员提供客户办单自助终端机,提货人员通过身份
证验证和人证识别系统,自助办理提货单证,加强风险防控,提升办单效率。“物
流之星”系统为集成创新所得,“炬申供应链管理云平台”系统为自主开发所得。

仓储作业流程优化信息技术系近期公司着力发展的一个技术领域,目前已经
通过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方式进行技术保护。其中,“基于仓储提货技术人
证识别系统”是将生物识别应用于仓储作业环节的作业优化技术,主要通过对司
机、提货者等进行生物识别,提高取货、送货环节的效率,提高准确性以保证货
物安全交付。上述技术所形成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著作 取得
序号 著作权名称 登记号 开发完成日期 登记日期
权人 方式

基 于仓 储 提货 技 术 炬申 原始
1 2020SR0209550 2019.7.20 2020.3.4
人证识别系统 V1.0 仓储 取得

基 于仓 储 提货 技 术
炬申 原始
2 身份证核验系统 2020SR0209571 2019.7.25 2020.3.4
仓储 取得
V1.0

基 于仓 储 提货 技 术
炬申 原始
3 产 品出 库 管理 系统 2020SR0211011 2019.8.20 2020.3.4
仓储 取得
V1.0

用 于仓 储 提货 系 统
炬申 原始
4 出 库单 自 动生 成 系 2020SR0211005 2019.10.20 2020.3.4
仓储 取得
统 V1.0




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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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于仓 储 提货 系 统
炬申 原始
5 客 户指 令 后台 处 理 2020SR0210999 2019.11.25 2020.3.4
仓储 取得
系统 V1.0

货 权转 移 管理 系统 炬申 原始
6 2020SR1053309 2020.07.16 2020.9.7
V1.0 仓储 取得

多 功能 过 磅管 理系 炬申 原始
7 2020SR1135248 2020.07.28 2020.9.22
统 V1.0 仓储 取得

业 务查 询 服务 平台 炬申 原始
8 2020SR1137798 2020.08.03 2020.9.22
V1.0 仓储 取得

进 出库 信 息即 时 推 炬申 原始
9 2020SR1549666 2020.09.11 2020.11.6
送系统 V1.0 仓储 取得


(2)物流方案设计及管理技术

公司作为专业的有色金属第三方综合物流服务提供商,经过多年的行业经
验,具备较强的方案设计能力以及实施方案的能力,公司通过对有色金属产业链
特点的研究以及物流作业现场的条件分析,设计、调试、改进以不断优化物流流
程,并在改进、优化过程中将累积的方案设计和能力转化为运输组织优化技术。

在具体的多式联运过程中,不同公铁水路段、场站、港口码头、货物堆场的
运行特点、规定、规则等,以及相应的动态调整,都会对多式联运的效率和成本
产生影响。公司基于客户需求和大宗商品货源特点,通过货物分析与线路优化管
理、服务资源整合和网络建设、时间管理等方法,形成优化后的运输路线和运输
方式组合,减少货物停滞,使货物安全、运输迅速并降低费用,尽快地实现客户
商品的使用价值。

由于物流方案设计及管理技术和运输组织优化技术主要来源于行业经验的
积累,因此该技术无法申请相应专利或软件著作权,为非专利技术。

(3)物流业务流程优化技术

公司核心的业务流程优化技术主要包括运输优化技术、仓储优化技术等具体
作业环节的优化技术。

在运输优化技术上,公司的运输优化技术力求以最短的路径、最少的环节、
最快的速度和最少的费用,组织好物资产品的运输活动,避免不合理运输的情况。

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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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技术以 GPS 技术为基础,以公司长期积累的运输经验为核心,为客户提供路
径短、成本低、效益高的运输方案,提高运输效益,形成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
效益。

在仓储优化技术上,公司不仅从信息技术层面推动仓储技术的进步,更是凭
借自身在有色金属仓储领域的耕耘累积了一系列仓储业务流程优化技术。公司进
行仓储作业流程优化,以降低货位的空置率、提高作业装备的利用率,节约成本,
实现仓储管理效率的提升。

公司的核心技术主要应用于资源调度、物流配送、决策管理及安全管理等方
面,核心技术的应用对于业务的顺利开展、降本增效及专线优势的形成均提供较
强的推动作用。

2、公司正在研发的核心技术

具体使用场景/技术效
序号 技术名称 具体系统 具体进展情况


更新运输模块,使运输
“炬申供应链
模块与仓储模块、财务 较为成熟,目前处于试
管理云平台”
模块等链接,实现全业 运行阶段。
运输模块
务链条的信息连接。

子系统延伸,将企业资
现场作业人员 源管理信息系统向现 较为成熟,目前处于试
企业资源管理 手持移动终端 场作业人员手持系统 运行阶段。
1 延伸。
信息系统
子系统延伸,将企业资
货车司机手持
源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向 货 开发初期。
移动终端
车司机手持系统延伸。

子系统延伸,将企业资
客户端移动终
源管理信息系统向客 开发初期。

户端系统延伸。

仓储优化信息 无人机智能定 优化仓储盘点技术,提
2 开发初期。
技术 位盘点 高盘点和管理效率。

1、提高运输货物和车
物流可视化跟 物流可视化跟 辆追踪能力,实现运输
3 开发初期。
踪技术 踪技术 可视化;2、推进条码
的仓储货物识别和生


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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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物流中的货物识别,
实现仓储和生产可视
化;3、贯通于运输等
作业中,实现整个作业
过程的实时追踪和可
视化。

1、运输途中将传感器
的数据及时上传远程
无线传感器网
4 物联网技术 数据库,保证物流数据 开发初期。
络技术
的完整性;2、实现人、
物之间相互通信。


公司正在研发或推进中的核心技术主要应用于资源调度、物流配送、决策管
理、数据分析、安全管理等方面,相较于已有核心技术凸显提高业务效率、降低
业务成本、形成信息联通等特点,其更注重于业务的可视化和智慧化,坚定了公
司往“智慧物流”企业发展的方向。

3、公司核心技术在主营业务服务中的应用

公司现有的核心技术体系已经覆盖了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范围,公司将整个
业务流程纳入信息系统统一管理,接受供应链一体化管理的业务信息技术的技术
支持,公司开展的全部多式联运综合及物流辅助服务均得到物流方案设计及管理
技术、物流业务流程优化技术的技术支持。公司营业收入中得到核心技术支持的
收入和占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营业收入(万元) 47,139.03 79,676.13 44,258.83 22,517.26

受核心技术支持的营
47,139.03 79,676.13 44,258.83 22,517.26
业收入(万元)

受核心技术支持的营
100% 100% 100% 100%
业收入占比


(二)研究开发情况

1、机构设置

信息化是现代物流企业发展的重要推力,公司注重信息化的推广。为保持及


355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水平,公司下设信息科技中心,主导开展信息系统研究开发、
物流作业流程技术优化、知识产权管理及高新技术项目申报等工作。

2、人员配备

一方面,公司具备专职的研发技术团队,同时可根据研发课题的需要抽调相
应的业务骨干组成专项课题的研发项目组,进行供应链管理方案、信息系统、业
务流程技术改进等方面的课题研发。

另外一方面,若有必要时,借助外部研究机构、专业信息技术开发公司的研
发力量予以协助。

3、报告期已取得的主要研发成果

公司报告期内的研究成果可详见本节“十、发行人技术及研发情况”之“(一)
核心技术及其来源”中的具体描述。

4、正在从事的新产品开发项目及进展情况

公司正在从事的新产品开发项目可详见本节“十、发行人技术及研发情况”
之“(一)核心技术及其来源”中的具体描述。

5、研发资金投入情况

公司注重供应链一体化业务信息系统的建设、第三方物流服务模式的创新以
及物流业务流程技术的改进,每年均投入一定研发经费,保持公司的信息化程度。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研发费用(万元) 77.12 58.82 60.54 40.45

营业收入(万元) 47,139.03 79,676.13 44,258.83 22,517.26

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0.16% 0.07% 0.14% 0.18%


(三)公司的技术创新机制

1、技术人才激励机制

为充分调动技术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有效促进公司持续创新,公司

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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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了《研发项目管理办法》。《研发项目管理办法》制定了一系列完善的考评
制度和奖励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和科研成果,对做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给予物
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公司高度重视科技人才的作用,坚持“人才兴企”的战略,大力引进各类紧
缺人才。对于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公司在职务待遇、职称评定、住房福利等方
面均予以照顾,并为其提供长期发展平台。

2、研发管理机制

为促使公司不断保持创新优势,加快技术储备和服务升级步伐,提升业务管
理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自上而下建立了三个层次的研发管理机制。

研发战略规划:根据公司的总体战略目标、市场需求分析、技术环境、竞争
对手、公司业务优化需求和内部管理需求等情况组织拟订战略规划,明确未来的
研发方向、重要研发项目,确保公司的长期竞争优势。

年度研发计划:年度研发计划是战略性规划的具体细化,也是公司研发项目
课题的主要来源,主要根据当年经营计划和技术发展情况制定,并结合市场、竞
争对手、公司业务优化需求和内部管理需求的变化等因素及时更新。

研发项目:公司的研发活动以项目为单位,主要来源包括年度研发计划、客
户及市场需求、创新提案、服务优化需求和内部管理需求等,立项评审通过后,
按照《研发项目管理办法》严格履行计划和规划、测试和评估、结果转化、验收、
总结等具体环节。

十一、发行人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无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十二、质量控制情况

(一)质量控制标准和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注重服务质量控制,不断加强和改进质量管理,现已通过 ISO9001 质
量管理体系认证,确保全流程质量管理的系统化、规范化。公司坚持“质量第一”


357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的原则,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体系,在经营活动中全面执行《质量管理手
册》所规定的质量控制程序,要求对各业务环节层层把关、落实到人,严格遵循
作业标准进行操作,有效保障服务品质。

公司按照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了包括仓储管理、运输管理、
后台管理在内的全流程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质量管理有效性。公司的质量控
制以较低的货损货差率和较高的客户满意度为目标,通过对不合格输出的控制,
对相关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内部控制和管理评审,从而达到质量控制的效果。

(二)产品质量纠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质量标准,未因服务质量问题而导
致重大纠纷和诉讼,未因违反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

公司在报告期内个别订单存在不能按时送运或短货少货(如炭块货损)的情
况,涉及金额为 36.76 万元,占发行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比例较低,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涉及金额 3.05 18.64 13.11 1.96

营业收入 47,139.03 79,676.13 44,258.83 22,517.26

占营业收入比例 0.01% 0.02% 0.03% 0.01%


在前述情形发生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积极与交易对方进行协商沟通,
未发生诉讼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不存在服务纠纷,也不存在不能按时送运、或短货少
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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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独立性情况

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均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和业务体系,具有面向市场
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情况

发行人是由炬申有限整体变更而来,炬申有限的资产全部进入股份公司。整
体变更后,股份公司依法办理相关资产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拥有独立完整的经
营性资产,合法拥有与业务及生产经营相关的房产、生产经营设备等固定资产和
土地使用权、商标、软件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具有独立的采购和服务销售系统。

发行人资产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的依赖情况,不存在资金或其他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情况

1、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均专职在发行人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中担任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
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2、公司的董事、监事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
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均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
章程》规定的程序推选和任免,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超越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职权做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形。

3、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人事档案制度,建立了人事聘用、任免与考核奖惩制
度,与公司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了独立的工资管理、福利与社会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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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独立情况

1、发行人根据现行会计制度及相关法规、条例,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建立
了独立、完整的财务核算体系,制定了符合上市公司要求、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
包括发行人的财务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能够
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2、发行人独立在银行开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发行人独立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独立纳税。

3、发行人不存在货币资金或其他资产被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况,也
不存在为股东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机构独立情况

发行人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形成了完善
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化的公司运作体系。发行人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
所,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设置相应的职能部门,各机构、部门均按规定的职责独
立运作,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混合经营的情形,
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其他股东干预发行人机构设置和运行的情况。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具备独立的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
司的业务独立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六)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独立性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前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发行人资产完
整,业务、人员、财务及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
营的能力。




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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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同业竞争

(一)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雷琦。

除发行人外,雷琦控制的其他企业为佛山鑫隆(有限合伙)。佛山鑫隆(有
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无实际经营业务,其具体情况见“第五节 发
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发行人股本情况”之“(六)首次申报前一年发行人新
增股东的持股数量及相关情况”。

因此,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雷琦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情
况。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通过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因此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保障公司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雷琦向公司
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雷琦承诺:

1、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公司全体股东之权益而作出。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等关系密切的家
庭成员以及本人所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未以任何方式
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炬申股份相竞争的业务,未拥有与炬申股份存在同业竞争企业
的股份、股权或任何其他权益。

3、本人承诺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对炬申股份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
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炬申股份的竞争企业提供资金、
业务及技术等方面的帮助。

4、本人承诺将持续促使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等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
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在未来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炬申股份及其控
股的企业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炬申股份的竞争企


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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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提供资金、业务及技术等方面的帮助。

5、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给炬申股份造成的全部损失。

6、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
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7、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本人签署,即对本人构成
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且该承诺持续有效,不可撤销。

(三)发行人与上海沃能、上海嘉域不存在同业竞争

发行人与上海沃能、上海嘉域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具体分析如
下:

1、双方业务存在明显差异,不具有替代性和竞争性,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1)双方经营范围、资质要求及盈利模式均存在明显差异,不存在同业竞


发行人与上海沃能、上海嘉域从事业务所对应的业务模式、资质要求及盈利
模式情况具体如下:

名称 业务模式 业务资质 盈利模式

主要为 客户提供多式 联
为客户提供集物流方案设计、运
运、直 运等货物运输 服 上海期货交易所铝
输、仓储装卸、期货交割与标准
务,同时提供仓储装卸、 /铜期货指定交割
发行人 仓单制作、货权转移登记、仓储
期货交 割与标准仓单 制 仓库、道路运输经
管理输出为一体的多元化综合
作、货权转移登记等物流 营许可证
物流服务而获取利润
链配套增值服务

主要从事贸易业务,主要 从有色金属贸易商处采购有色
上海沃 经营产品为金属材料、贵 金属,并在恰当的时机将其销售

能 金属、矿产品(硅锰合金、 给其他有色金属贸易商,以获取
锰矿)等 价差利润

主要从事贸易业务,主要 从有色金属贸易商处采购有色
上海嘉 经营产品为金属材料、贵 金属,并在恰当的时机将其销售

域 金属、矿产品(硅锰合金、 给其他有色金属贸易商,以获取
锰矿)等 价差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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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沃能、上海嘉域为有色金属贸易商,主要从事贸易业务,主要经营产品
为金属材料、贵金属、矿产品(硅锰合金、锰矿)等;而发行人为有色金属物流
企业,从事运输、仓储等实体物流业务,主要经营服务为物流方案设计、运输、
仓储装卸、期货交割与标准仓单制作、货权转移登记、仓储管理输出等。发行人
与上海沃能、上海嘉域在业务范围、业务内容、业务模式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不存在业务重叠情况,且双方在业务资质及盈利模式上也均不相同,不存在同业
竞争情形。

(2)双方客户存在部分重叠,但业务不具有替代性和竞争性,不存在利益
冲突

上海沃能、上海嘉域的交易对方与发行人客户存在部分重叠,重叠客户主要
为有色金属贸易商。双方存在重合客户具有合理性,主要原因在于:①上海沃能、
上海嘉域主要从事有色金属贸易业务,交易对手主要为贸易商;而发行人主营业
务为运输和仓储综合业务,客户主要为有色金属生产厂商、贸易商等。双方客户
范围存在一定重叠,大多数重叠客户为贸易商;②有色金属具有产业链区域跨度
大、标准化程度高和金融属性强等特点,决定了其较强的流通属性和贸易属性,
有色金属贸易市场活跃,且贸易商交易大多为在库交易、线上交易,对交易区域
并不限定。在此背景下,贸易商重合的概率进一步提升。

对于上述重叠客户,上海沃能、上海嘉域向其购买或销售有色金属,而发行
人为其提供运输、装卸、仓储等物流综合服务,提供的产品与服务差异较大,不
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基于交易内容的显著差异,上海沃能、上海嘉域与发行人
业务不存在替代性和竞争性,不存在利益冲突。

(3)双方供应商存在少量重叠,但采购内容不具有替代性和竞争性,不存
在利益冲突

上海沃能、上海嘉域和发行人重叠供应商主要为其他仓储企业,例如佛山市
南储仓储管理有限公司等。双方存在重合供应商具有合理性,主要原因在于上海
沃能、上海嘉域为有色金属贸易商,受有色金属贸易属性活跃的影响,通常在其
他仓储企业处进行在库贸易,支付其货权转移登记服务费用;而发行人在提供自
营运输服务时,若客户货物存储在其他仓储公司处,将会为客户先行支付提货费

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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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因此形成对其他仓储公司的采购。

可见,对于少量重叠供应商,上海沃能、上海嘉域向其采购货权转移登记服
务,而发行人主要向其采购装卸等仓储服务。虽双方采购内容同属于仓储综合服
务,但具体采购内容存在差异,不具有替代性和竞争性,亦不存在利益冲突。

综上,发行人和上海沃能、上海嘉域无论从经营范围、资质要求及盈利模式
看均存在明显差异,不存在同业竞争。双方重叠客户、重叠供应商的部分重合系
因其正常经营业务产生,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各自定价结算,双方不存在订
立相关合同、条款或者存在协助对方获取合同的情形,双方也不存在资金借贷,
采购渠道与销售渠道相互独立。因此存在重叠客户、重叠供应商的情形不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不涉及利益冲突、业务的替代性和竞争性,也不会导致发行人与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出现相互或者单方让渡商业机会、非公平竞争及利益输
送的情况。

2、发行人及上海沃能、上海嘉域均将专注于主业,不存在向对方经营领域
延伸的计划,不存在潜在同业竞争情形

(1)发行人以独立性和中立性为核心优势,将专注于物流主业,并无向贸
易产业链延伸的计划,不存在潜在同业竞争情形

1)不管从目前的业务运行或是未来的发展趋势看,独立性和中立性是发行
人核心优势

在目前的业务运行中,发行人以其独立性和中立性为核心优势,获取客户信
任、增加市场份额及奠定行业地位。独立性和中立性对于发行人业务发展的重要
性主要表现为:一方面,由于有色金属具备强流通性及高价值属性,对于客户而
言,货物安全和资金安全尤其重要。在上游担心货物安全,下游担心资金安全的
情况下,发行人充当公正、独立、中立的第三方,进行货物的物流服务和安全管
理,确保货物安全和资金安全;另外一方面,只有独立、中立的第三方物流企业,
才能专注于物流领域,在方案设计、运输、仓储、装卸、期货交割等全链条上进
行底层建设和资源积累,并形成较强的一体化优势和专线优势,以高效率、低成
本、专业的物流能力为客户提供服务。


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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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来的发展趋势中,随着社会经济分工不断细化,独立于生产流通企业的
专业第三方物流企业将成为行业趋势,独立、中立的企业属性将为第三方企业提
供更大的市场空间。

综上,不管是目前的业务发展或是未来的行业趋势,发行人的独立性和中立
性都将是其区别于其他附属型物流企业的核心优势和竞争力。

2)发行人未来行业发展将专注物流主业,为有色金属产业链服务,并无向
贸易产业链延伸的计划

自成立以来,发行人即专注于有色金属物流领域,战略定位清晰,主营业务
突出。在未来的业务发展中,为进一步巩固独立、中立的核心优势及顺应行业的
发展趋势,发行人将专注于物流主业,以企业中立性和信誉度为纽带,继续增强
业务实力,巩固专线优势,做大做强物流综合业务。

未来的业务发展中,发行人将围绕有色金属物流业务,从长度和深度上对有
色金属物流供应链服务进行深化。长度上,发行人将围绕客户需求,延长物流链
条,为客户提供其所需的物流服务,例如在西南区域进行仓储及装卸、运输布局,
为西南区域客户延长服务链条;深度上,发行人将利用信息技术和运营经验进一
步提升服务效率,例如进一步研发高效率、自动化、现代环保的信息技术和物流
技术,引入物联网、智能仓储等技术,大幅推动仓储操作的自动化、智能化,提
高运营效率。

对于新增的业务品类,发行人继续以紧贴产业链的方式进行运作,实现物流
业与有色金属产业链的“两业联动”发展。在“两业联动”发展计划中,发行人
始终充当专业、独立、中立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凭借专业、高效的物流资源整合
能力,促进客户产业链上下游资源的整合和价值流通。

(2)上海沃能、上海嘉域一直从事贸易业务,前期并无在物流领域的建设
及铺垫,且没有向物流领域拓展的计划,不存在潜在同业竞争情形

上海沃能、上海嘉域专注贸易领域,而发行人深耕物流行业,物流领域与贸
易行业存在较大的差异,物流行业具备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壁垒及信息技术壁
垒。物流行业服务于实体行业,除了需具备运输、仓储、装卸等底层服务能力外,


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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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物流需求的增加和深化,商业企业对于物流服务呈现出综合化、一
体化、多样化的需求趋势。仅提供单一运输或仓储服务的物流企业已然不能满足
逐渐发展的社会物流需求,只有具备一体化、多样化服务能力的产业链综合物流
服务商才能具备核心竞争力,在竞争加剧的行业中获取市场份额。而上海沃能、
上海嘉域并无相关的前期建设和积累,从贸易向物流领域拓展的可能性及可行性
较低。

并且,上海沃能、上海嘉域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贸易业务,定位清晰,并无
向物流领域拓展的计划。

综上,不管是目前的业务拓展或是未来的业务延伸,发行人专注于物流主业,
且并无向贸易行业发展的计划,且上海沃能、上海嘉域也并无向物流领域扩展的
计划,并无潜在同业竞争情形。

3、相关主体已出具同业竞争相关确认及承诺

关于同业竞争的声明及确认的相关内容如下:

承诺人 声明内容/确认内容

本公司与炬申股份的重要客户、供应商不存在利益输送,与炬申股份
上海沃能 不存在业务重叠或同业竞争的情况,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炬申股份的竞争
企业提供资金、业务及技术等方面的帮助。

本公司与炬申股份的重要客户、供应商不存在利益输送,与炬申股份
上海嘉域 不存在业务重叠或同业竞争的情况,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炬申股份的竞争
企业提供资金、业务及技术等方面的帮助。




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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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等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本人所控制
的、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
与炬申股份相竞争的业务,未拥有与炬申股份存在同业竞争企业的股份、
股权或任何其他权益。
本人承诺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对炬申股份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
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炬申股份的竞争企业
发行人控股 提供资金、业务及技术等方面的帮助。
股东、实际
本人承诺将持续促使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等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控制人雷琦
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在未来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炬申股
份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炬申股份的竞争企
业提供资金、业务及技术等方面的帮助。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给炬申股份造成的全部损失。
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
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本人、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等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本人所控制
的、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
与炬申股份相竞争的业务,未拥有与炬申股份存在同业竞争企业的股份、
股权或任何其他权益。
雷琦之近亲
本人承诺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对炬申股份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
属雷飞、雷
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炬申股份的竞争企业
瑛瑛、张桂
提供资金、业务及技术等方面的帮助。

本人承诺将持续促使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等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在未来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炬申股
份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炬申股份的竞争企
业提供资金、业务及技术等方面的帮助。


综上,发行人和上海沃能、上海嘉域无论在经营范围、资质要求及盈利模式
方面均存在明显差异。双方重叠客户、重叠供应商的部分重合系因其正常经营业
务产生,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各自定价结算,双方不存在订立相关合同、条
款或者存在协助对方获取合同的情形,双方也不存在资金借贷,采购渠道与销售
渠道相互独立。因此,存在重叠客户、重叠供应商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不涉及利益冲突、业务的替代性和竞争性,也不会导致发行人与控股股东之间出
现相互或者单方让渡商业机会、非公平竞争及利益输送的情况,不存在同业竞争
情形。并且,不管是目前的业务发展或是未来的业务延伸,发行人及上海沃能、
上海嘉域分别专注于物流主业和贸易业务,双方并无向对方业务领域拓展的计
划,因此,并不存在潜在同业竞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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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相关方已对上海沃能、上海嘉域和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作出相关的确认及承诺。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业
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发行人的关联方信息披露如下:

(一)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雷琦,其基本情况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
心技术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二)持股 5%以上的其他股东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包括雷高潮、宁波海益(有限合伙)、宁波保润(有限
合伙),其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七、发
行人的发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之“(三)持有发行人 5%以上
股份的现有股东及机构投资者股东情况”。

(三)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的董事为雷琦、赵虎林、陈彪、陈升、李萍、匡同春、杨中硕,监事
为曾勇发、刘舰、周小颖,高级管理人员为雷琦、赵虎林、夏飞群、孔洋、雷金
林。上述人员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另外,由于武静最近十二个月内曾任公司董事,方新国、刘国庆、申桂树最
近十二个月内曾任公司独立董事,也属于相关法规规定的关联方。

(四)其他关联自然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5%以上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系
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的配偶的父母;中国证监会、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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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或者发行人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发行人有特殊关系,可能
导致发行人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

(五)关联自然人及其近亲属控制、施加重大影响或担任董事、高管的关联法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关联关系

企业管理服务、社会经济信息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雷琦持
佛山鑫隆(有限合伙)
咨询、商务策划 有 39%份额,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雷高潮持有
60%份额,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佛山飞瑞(有限合伙) 企业管理服务、国内贸易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雷琦持有
40%份额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雷琦之
金属材料、贵金属、矿产品(硅 母亲张桂萍持股 20%,担任执行董
上海嘉域金属资源有限公司
锰合金、锰矿)的贸易 事、总经理;雷琦之弟雷飞持股
80%,担任监事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雷琦
金属材料、贵金属、矿产品(硅
上海沃能金属资源有限公司 之妹雷瑛瑛持股 100%,担任执行
锰合金、锰矿)的贸易
董事、总经理

通风与空气处理系统集成、能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源工程特种管件研发、生产和 公司独立董事李萍担任独立董事
销售、重型金属 3D 打印

高性能金属基复合材料及制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 品射频微波类器件/模块、组 公司独立董事匡同春担任独立董
有限公司 件、设备的研究、开发、生产 事
和销售、

汽车精细化学品制造、汽车销 公司独立董事匡同春担任独立董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售服务、汽车维修保养 事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 工业铝挤压材产品的研发、生 公司独立董事杨中硕担任独立董
公司 产加工和销售 事

特种彩色纸的研发、制造与销 公司独立董事杨中硕担任独立董
广东通力定造股份有限公司
售 事

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 法律服务 公司独立董事杨中硕担任合伙人

公司独立董事杨中硕的配偶陈霞
深圳天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服装私人定制
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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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原独立董事申桂树担任合伙
广东广立信律师事务所 法律综合业务咨询


佛山大诚房地产土地估价与 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资产 公司原独立董事刘国庆持股 60%,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房地产咨询 担任董事长

公司原独立董事刘国庆持股
佛山大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16.8%,担任董事

验资、查账、建账、税务代理、
外债年检审计、外汇年检审
佛山大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计、基建预决算审计、审计咨 公司原独立董事刘国庆担任董事
公司
询及业务培训服务;司法会计
鉴定

公司监事曾勇发之弟曾进发持股
东莞诚和皮革制品有限公司 皮革制造及贸易
100%,担任执行董事、经理

公司财务负责人孔洋配偶刘秋霞
广东南磁律师事务所 法律综合业务咨询
担任合伙人


(六)上海沃能、上海嘉域的基本情况及财务数据,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及供应
商及其变动情况

1、上海沃能、上海嘉域的基本情况、业务模式及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主
要财务数据

(1)上海沃能

上海沃能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全称 上海沃能金属资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2 年 2 月 21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

实收资本 1,000 万

股权结构 雷瑛瑛持股 100%,雷瑛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雷琦妹妹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2123 号 3 层

法定代表人 雷瑛瑛

实际控制人 雷瑛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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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材料、贵金属、矿产品(除专控)、钢材、建筑材料、石油制品(不含
专控油)、燃料油(除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机电设备及配
件、机械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
经营范围
品、易制毒化学品)、日用百货、汽车配件、针纺织品及原料(除棉花收购)、
工艺美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的销售,化肥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物业管理。

主营业务/业
有色金属大宗贸易
务模式


(2)上海嘉域

上海嘉域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全称 上海嘉域金属资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2 年 11 月 5 日

注册资本 5,000 万

实收资本 5,000 万

股权结构 雷飞持股 80%,张桂萍持股 20%,雷飞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雷琦弟弟,张桂萍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雷琦母亲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顺通路 5 号 B 楼 DX166 室

法定代表人 张桂萍

实际控制人 雷飞

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贵金属、金属材料、矿产品(除专控)、钢
材、建筑材料、石油制品(不含专控油)、燃料油(除危险化学品)、电子
产品、通讯设备、机电设备及配件、机械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
经营范围 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日用百货、
汽车配件、针纺织品及原料(除棉花收购)、黄金制品、金银饰品的销售,
保税港区内的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区内商
业性简单加工,区内仓储,物业管理。

主营业务/业
有色金属大宗贸易
务模式


2、毛利率等主要指标与同行业公司较为一致,与同行业相比不存在明显异


由于上海沃能、上海嘉域为规模相对较小的非公众公司,与规模较大的上市
公司相比不具有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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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相近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成立时间,以及相似的业务环境、交易习
惯及监管要求,获取主营有色金属贸易业务的非上市公众公司上海大业永顺商贸
有限公司和深圳鸿欣华盛商贸有限公司的毛利率情况与上海沃能、上海嘉域进行
对比。经对比,上海沃能和上海嘉域毛利率与同行业相比不存在重大异常。

3、上海沃能、上海嘉域主要客户及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稳定性较强,且均
专注于电解铜、锌锭业务

上海沃能、上海嘉域作为贸易商,客户和供应商对其而言,交易内容均一致,
仅交易方向相反。报告期内,上海沃能、上海嘉域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均体现出较
高的集中度及较强的稳定性,且交易内容围绕其主营业务电解铜、锌锭展开,电
解铝业务占比较低。

(1)报告期内,上海沃能、上海嘉域主要客户及其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上海沃能、上海嘉域合计前五大客户占比分别为 66.91%、56.41%、
81.51%和 79.47%,客户集中度较高;部分客户受交易市场波动、双方业务调整
及新客户开发等因素影响有所变动,但主要客户交易金额较大且交易未曾中断,
整体来看,客户稳定性较强。

同时,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贸易往来均专注于电解铜及锌锭,围绕上海沃
能、上海嘉域主营业务展开,电解铝交易占比较低。可见,上海沃能、上海嘉域
主营电解铜、锌锭业务,而发行人主要以电解铝业务为主,双方存在明显差异。

(2)报告期内,上海沃能、上海嘉域合计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上海沃能、上海嘉域合计前五大供应商占比分别为 53.73%、
63.12%、53.02%和 65.66%,供应商集中度较高;部分供应商受交易市场波动、
双方业务调整及客户需求变动等因素影响有所变动,但主要供应商交易金额较大
且交易连续,整体来看,供应商稳定性较强。

同时,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贸易往来均专注于电解铜及锌锭,围绕上海
沃能、上海嘉域主营业务展开,电解铝交易占比较低。可见,上海沃能、上海嘉
域主营电解铜、锌锭业务,而发行人主要以电解铝业务为主,双方存在明显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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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上海沃能、上海嘉域与发行人重叠客户、供应商之间交易情况,与共同
客户天山铝业、北方联合之间交易情况

1、上海沃能、上海嘉域与发行人重叠客户、供应商具体交易情况

上海沃能、上海嘉域为贸易商,其与客户、供应商交易方向相反,但交易内
容一致,因此上海沃能、上海嘉域的交易对手方(包括客户及供应商)与发行人
客户存在部分重合,将该部分重合客户称为“重叠客户”。为提高分析有效性,
将对发行人当期收入影响 10 万元以上的重叠客户视为“重要重叠客户”。

(1)从全局角度看,并无重叠客户既是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又是上海沃能、
上海嘉域的主要交易对手情形,即不存在“重要业务交叉点”

发行人主营电解铝业务,重要客户多为电解铝贸易商;上海沃能、上海嘉域
主营电解铜、锌锭业务,重要客户多为电解铜、锌锭贸易商。因此,从重叠客户
与发行人及上海沃能、上海嘉域的合作看,并无重叠客户既是发行人的主要客户
又是上海沃能、上海嘉域的主要交易对手情形,即不存在“重要业务交叉点”,
不存在通过调节上海沃能、上海嘉域毛利率而输送利益或发行人依赖上海沃能、
上海嘉域业务获取重要商业机会的情形。

(2)从发行人角度看,除天山铝业、北方联合外,重叠客户、供应商并非
其主要客户、供应商,交易占比较低,且定价公允

天山铝业、北方联合铝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联合”)为发
行人重要客户,但其在上海沃能、上海嘉域处的重要性较低,并非上海沃能、上
海嘉域主要客户、供应商,且交易金额低、交易具有偶然性和非持续性。

天山铝业于 2017 年与上海沃能、上海嘉域存在往来,2018 年度仅与上海沃
能发生一笔交易,占比较低,后续无交易;北方联合仅于 2017 年与上海沃能存
在一笔交易,占比较低,后续无交易,双方业务具有偶然性和非持续性。

由于重叠客户大多为贸易商,其与发行人间业务开展以仓储综合业务为主,
主要向发行人支付出入库装卸费、仓租费用及货权转移登记费用等。重叠客户与
发行人的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与同时期其他客户收费标
准一致,不存在提高收费而输送利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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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从上海沃能、上海嘉域角度看,重要重叠客户并非其主要交易对手,
交易频率较低,且毛利率不存在异常

1)重要重叠客户主要交易电解铝,业务占比变动与上海沃能、上海嘉域电
解铝较为一致

报告期内,上海沃能、上海嘉域铝锭贸易占比分别为 7.93%、13.52%、7.49%
和 0.00%,占比较低;而重要重叠客户销售部分占收入总额比例分别为 5.30%、
10.08%、3.21%和 0.00%,采购部分占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 1.18%、3.03%、3.44%
和 0.00%。

可见,重叠客户主要与上海沃能、上海嘉域进行电解铝贸易,一方面,受业
务总量限制影响,重叠客户交易金额及占比较低;另一方面,受电解铝贸易业务
量波动影响,重叠客户交易的变动趋势与上海沃能、上海嘉域整体铝锭贸易变动
趋势较为一致。

2)重要重叠客户并非上海沃能、上海嘉域主要客户或供应商,占比较低

由上表可知,重叠客户可能为上海沃能、上海嘉域客户或供应商。报告期内,
重要重叠客户并非上海沃能、上海嘉域前五大客户或供应商,在上海沃能、上海
嘉域处重要性较低。

同时,由于上海沃能、上海嘉域前五大客户、供应商集中度较高,重要重叠
客户为非前五大客户或供应商,占比较低。2017 年至 2019 年,重要重叠客户占
上海沃能、上海嘉域销售收入比例分别为 5.30%、10.08%和 3.21%,占上海沃能、
上海嘉域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 1.18%、3.03%和 3.44%。2020 年 1-6 月,不存在
重要重叠客户。

3)重叠客户与上海沃能、上海嘉域交易频率较低

从上海沃能、上海嘉域与重叠客户的交易频率看,报告期内,超过 80%的重
叠客户与上海沃能、上海嘉域仅合作一期或两期,合作无持续性。由此可见,上
海沃能、上海嘉域与重叠客户交易具有偶然性。

4)重叠客户毛利率不存在异常,与整体毛利率较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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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沃能、上海嘉域为贸易企业,其业务模式为从有色金属贸易商处采购电
解铜、电解铝等有色金属,并在恰当的时机将其销售给其他有色金属贸易商,以
获取价差利润。由于不同客户、供应商交易时机存在差异,对于大多数客户、供
应商而言,上海沃能、上海嘉域在存在利润空间的情况下即可能进行交易,因此,
客户、供应商个体间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

从整体毛利率看,2017 年至 2020 年 1-6 月,重叠客户与上海沃能、上海嘉
域交易的平均毛利率为 0.08%,而上海沃能、上海嘉域同时期整体平均毛利率为
0.06%,毛利率水平较为接近。可见,重叠客户与上海沃能、上海嘉域毛利率不
存在异常,与整体毛利率较为一致。

(4)从上海沃能、上海嘉域角度看,重叠供应商并非其主要供应商,占其
采购金额极低

报告期内,上海沃能、上海嘉域与发行人存在少量重叠供应商,且重叠供应
商并非上海沃能、上海嘉域主要供应商,与上海沃能、上海嘉域及发行人交易金
额均较小,占比极低。

2、上海沃能、上海嘉域与重叠客户天山铝业、北方联合之间合作时间短、
交易占比低,贸易价差较低且毛利率不存在异常

由于不同客户、供应商交易时机存在差异,对于大多数客户、供应商而言,
上海沃能、上海嘉域在存在利润空间的情况下即可能进行交易,因此,个体交易
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在此背景下,2017 年天山铝业毛利率略高于整体毛利率
存在合理性。并且,该笔交易价差金额较低,不存在通过提高毛利率而输送利益
或发行人依赖上海沃能、上海嘉域业务获取天山铝业商业机会的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2017 年、2018 年上海沃能、上海嘉域与重叠客户天山铝业、
北方联合之间交易毛利率与报表整体毛利率基本一致。

3、上海沃能、上海嘉域与重叠客户天山铝业、北方联合之间交易具有偶然
性及不可持续性

报告期内,天山铝业、北方联合与上海沃能、上海嘉域交易金额及占比较低,
且与天山铝业交易仅发生于 2017 年、2018 年,与北方联合交易仅发生于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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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后续均无交易。可见,上海沃能、上海嘉域与重叠客户天山铝业、北方联合
之间交易具有偶然性及不可持续性。具体原因如下:

(1)上海沃能、上海嘉域主营电解铜、锌锭业务,而其与天山铝业、北方
联合交易主要为电解铝业务,并非其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上海沃能、上海嘉域贸易主要以电解铜、锌锭为主,铝锭贸易占
比分别为 7.93%、13.52%、7.49%和 0%,占比较低。对于非主营业务,由于无业
务的持续性和连贯性作支撑,对于上海沃能、上海嘉域而言,销售商品的价格及
销售时机系促成合作的最主要因素,因此,其贸易对手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随机性。

2017 年及 2018 年,上海沃能、上海嘉域与天山铝业、北方联合交易商品为
电解铝,并非其主营业务,贸易对手的随机性决定了其交易的偶然性和非持续性。

(2)天山铝业为铝产业链大型生产厂商,北方联合为国务院国资委控制下
的贸易企业,更倾向于与规模较大的贸易厂商展开合作

对于重叠客户天山铝业,其成为上海嘉域、上海沃能客户具有合理性,但同
时存在偶然性和不可持续性。天山铝业(证券代码:002532)为上市公司,根据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
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报告书》),天山铝业存在外购电解铝业务(贸
易业务),其外购铝锭业务是自产铝锭业务的有益补充,是为了满足企业正常生
产经营的需要。可见,天山铝业存在较大的铝锭采购需求,而上海嘉域、上海沃
能作为有色金属贸易商,与天山铝业存在贸易往来具备合理性。2018 年之后,
上海嘉域与天山铝业不存在其他业务往来,2019 年之后,上海沃能与天山铝业
不存在其他业务往来,主要由于上海嘉域、上海沃能规模较小且并非专注于电解
铝贸易,并非行业内知名贸易商,天山铝业与其贸易具有偶然性、不可持续性。

对于重叠客户北方联合,其是国务院国资委控制下的贸易企业,主营业务为
有色金属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其更倾向于与大型贸易商进行合作。
北方联合仅于 2017 年与上海沃能存在一笔交易,占比较低,且后续双方再无其
他贸易往来,双方合作亦具有偶然性和不可持续性。

综上,上海沃能、上海嘉域主营电解铜、锌锭业务,而其与天山铝业、北方


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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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主要开展电解铝业务,并非其主营业务,交易的持续性较低,贸易对手在一
定程度上具有随机性。且于天山铝业及北方联合而言,更倾向于规模较大的贸易
厂商进行合作。上海沃能、上海嘉域的电解铝交易随机性叠加天山铝业、北方联
合的选择倾向性,共同决定双方交易具有偶然性及不可持续性。

4、上海沃能、上海嘉域与重叠客户天山铝业、北方联合之间交易与上海沃
能、上海嘉域自身客户、供应商稳定性和连续性存在差异,但具有合理性

如上文所述,上海沃能、上海嘉域与重叠客户天山铝业、北方联合之间交易
具有偶然性及不可持续性;而报告期内,上海沃能、上海嘉域前五大客户和供应
商均体现出较高的集中度及较强的稳定性,主要客户、供应商稳定性及连续性较
强。

上海沃能、上海嘉域和天山铝业、北方联合的交易特性与其自身客户、供应
商稳定性和连续性存在差异,但具有合理性,具体如下:

(1)交易商品不同,主营业务交易客户稳定性和持续性优于非主营业务交


报告期内,上海沃能、上海嘉域贸易以电解铜、锌锭为主,铝锭交易占比较
低,至 2020 年 1-6 月,已不存在铝锭贸易。

对于主营业务电解铜、锌锭贸易,基于历史上的业务沉淀和积累,上海沃能、
上海嘉域已形成交易惯性,导致交易对手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报告期内,由于
前五大客户、供应商主要交易商品为电解铜、锌锭,交易对手呈现持续性和稳定
性较强的特征。2017 年至 2020 年 1-6 月,上海沃能、上海嘉域前五大客户平均
占比为 71.08%,其中,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鑫石国际贸易有
限公司、上海沃能等客户交易金额较大且交易未曾中断;前五大供应商平均占比
为 58.88%,其中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唐大实业有限公司、上
海嘉域等供应商交易金额较大且交易连续。

而对于非主营业务电解铝贸易,由于上海沃能、上海嘉域未形成成熟的交易
体系,交易对手较为分散,随机性较强。报告期内,上海沃能、上海嘉域与天山
铝业、北方联合交易商品为电解铝,为非主营业务,交易具有偶然性,因此持续


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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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及稳定性不如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

(2)合作基础及合作倾向不同,历史良好合作基础助力后续稳定性及持续


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供应商与上海沃能、上海嘉域合作基础良好,稳定
性和持续性较强,后续合作倾向更明显;而天山铝业、北方联合并无持续合作基
础,且其企业性质及背景决定其对于贸易商的要求较高,更倾向于规模较大的贸
易厂商。

对于前五大客户、供应商,其与上海沃能、上海嘉域合作基础良好,交易金
额较大且保持较高频率的合作,长期的合作基础为后续的业务开展奠定基础。基
于前期的合作惯性,前五大客户、供应商的稳定性及持续性较强。

而对于天山铝业、北方联合,一方面,其与上海沃能、上海嘉域交易金额小、
交易时间短且频率低,缺乏稳定、坚实的合作基础;另一方面,在历史及未来的
合作中,天山铝业、北方联合更倾向于选择规模较大的贸易厂商,其对于上海沃
能、上海嘉域的采购或销售仅为临时补充。

综上,上海沃能、上海嘉域与重叠客户天山铝业、北方联合之间交易具有偶
然性和非持续性,与上海沃能、上海嘉域自身客户、供应商稳定性和连续性较强
的特性存在差异,但该差异系由交易商品不同、合作基础差异及天山铝业、北方
联合的合作倾向所共同决定,具有合理性。

(八)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与上海沃能、上海嘉域及其关联方以及共同客户及供
应商之间报告期内资金往来情况

1、发行人与上海沃能、上海嘉域及其关联方不存在交易异常情形或非交易
性资金往来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上海沃能、上海嘉域存在因关联交易产生资金往来的情
形,其中上海沃能自 2017 年至 2019 年与发行人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 0.42 万元、
0.24 万元和 1.12 万元,上海嘉域于 2017 年与发行人关联交易金额为 1.48 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系炬申仓储为客户提供正常的仓储服务,参照市场价格进行收费,
定价公允。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均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依法披露,不会对发行人

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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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利益造成损害。

因此,发行人与上海沃能、上海嘉域及其关联方不存在交易异常情形或非交
易性资金往来。

2、发行人之关联方与上海沃能、上海嘉域及其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之关联方与上海沃能、上海嘉域存在资金往来。上海沃能
与雷瑛瑛、雷飞、申欣存在资金往来,上海嘉域与雷飞、张桂萍存在资金往来,
其中雷瑛瑛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雷琦之妹、上海沃能控股股东,雷飞为雷琦之弟、
上海嘉域控股股东及监事,申欣为雷飞之配偶,张桂萍为雷琦之母、上海嘉域股
东及执行董事。

上海沃能与雷瑛瑛资金往来为股权资金往来,与雷飞、申欣资金往来均为经
营性拆借;上海嘉域与雷飞资金往来均为经营性拆借,与张桂萍资金往来均为薪
酬发放。上述往来未导致发行人与客户、供应商之间存在不当利益输送或者虚增
收入利润的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之关联方与上海沃能、上海嘉域及其关联方不存在资
金往来。

3、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与重叠客户及供应商之间不存在交易异常情形或非交
易性资金往来

发行人与重叠客户间的业务往来主要为仓储业务,重叠客户的出入库装卸
费、仓租费用及货权转移登记费用的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
与同时期其他客户收费标准一致,不存在提高收费情形。

发行人与上海沃能、上海嘉域的重叠供应商主要为南储仓储管理集团有限公
司、佛山市中金圣源仓储管理有限公司等仓储公司。发行人与重叠供应商之间的
交易往来主要系发行人承接部分客户发往南储仓储、中金圣源等仓储地的运输业
务,在货物送达时,代客户支付入库、装卸等作业费用,该部分费用支出计入发
行人采购成本,系正常代付行为。

因此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与重叠客户及供应商之间不存在交易异常情形或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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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资金往来。

综上所述,除发行人之关联方与上海沃能、上海嘉域存在部分资金往来外,
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与上海沃能、上海嘉域及其关联方以及重叠客户及供应商之间
不存在交易异常情形及非交易性资金往来,不存在通过重叠客户、供应商进行不
当利益输送或虚增收入利润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利益相关方)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利益相关方)发生的交易情况如下表:

交易金额(万元)
序号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1 雷琦 租赁土地 7.81 23.43 23.43

2 佛山飞瑞(有限合伙) 出租房屋 - 0.53 0.53

合计 7.81 23.96 23.96


关联(利益相关方)交易背景、定价原则:

(1)关于土地租赁的关联交易

1)关联租赁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雷琦签订了
《土地租赁协议》,向雷琦租入约 2,733.33 平方米地块使用权,租赁协议每年签
署一次,租赁期限均为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2017 年、2018 年、2019 年
和 2020 年 1-6 月租金(不含税)分别为 19.97 万元、23.43 万元、23.43 万元和
7.81 万元。

以上关联交易中涉及的土地由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街边经济联合社出租给
雷琦,再由雷琦转租给公司,主要作为停车场使用。由于当地政府兴修防洪建筑
的需要,上述租赁的土地归属于佛山市南海区水利局(现为佛山市水利局),但

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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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由佛山市南海区街边工业总厂使用。

因时间久远,无法查清当时的土地征收手续以及是否向当地村民进行征收土
地款补偿。根据街边社区居民委员会确认,该地块不属于农业用地,不属于违法
用地,与雷琦之间未因该宗土地使用而发生法律纠纷,但无法提供土地权属证书。
雷琦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出具书面确认,如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与街边经济联合社发生权属纠纷,雷琦愿意代街边经济联合社向佛山市南海区住
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承担责任,在承担前述责任后,其再向街边经济联合社进行
追偿。

2016 年 6 月 30 日,佛山市南海区街边工业总厂出具情况说明,上述合同中
约 2,733.33 平方米的地块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已经作为码头和煤场由佛山市南
海区街边工业总厂使用,不属于农用地性质,也不属于违法用地。

关联方土地租赁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且定价参照附近同性质土地的
租赁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和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租赁解除情况

鉴于:①该等租赁土地面积较小,自三水炬申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发行人自
有土地及租赁土地足以满足发行人生产经营,无需继续租赁该等土地;②因原出
租人未能向雷琦提供土地权属证书,致使雷琦无法向发行人提供土地权属证书,
该宗土地租赁合同存在被认定无效的可能;③发行人从其实际控制人雷琦处租赁
土地,构成了关联交易,由于该等租赁土地已非发行人生产经营所必须的租赁土
地,发行人与其实际控制人雷琦协商后,决定予以解除该等关联交易。

2020 年 4 月 30 日,经协议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终止上述租赁事项,并签订
了《<土地租赁协议>解除协议》,公司也陆续搬迁了停放的车辆及其它设备设
施,并对租赁场所进行了整理、恢复。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搬迁工作已
结束。

3)该项租赁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法律纠纷

就该等租赁土地,公司已与其实际控制人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土地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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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符合《土地租赁协议》中的约定,即用于停车场地;并已履行发行人董事会、
股东大会等内部决策程序。

佛山市南海区街边工业总厂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出具《情况说明》“该地块
在七十年代已经作为码头和煤场使用,不属于农业用地,也不属于违法用地。”

根据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内部系统查询,上述租赁的街边地块属于
W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不属于基本农田。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规定,
物流仓储用地是“物资储备、中转、配送等用地,包括附属道路、停车场以及货
运公司车队的站场等用地”,一类物流仓储用地为“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
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物流仓储用地”。雷琦承租“街边”地块主要作为停车场
使用,发行人承租该地块亦作为停车场使用,与“街边”地块建设用地的规划用
途不存在冲突,因此雷琦、炬申股份使用“街边”地块的行为不存在违反《土地
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除发行人未能取得土地权属证书外,发行人于租赁期间使用该等租赁土地用
于停车场地,未违反《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书》的相关约定,也未改变土地使用
性质,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其他法律纠纷。

4)后续替代用地的情况

该等租赁土地解除后,公司原有停车用地已由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西城村西
城合作经济社“沥边”地段土地替代,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实质性障碍。

(2)关于出租房屋的关联交易

1)关联出租情况

为满足佛山飞瑞(有限合伙)的经营需要,炬申仓储与佛山飞瑞(有限合伙)
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将炬申仓储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丹灶物流
中心金泰路 1 号办公楼首层 112 室出租给佛山飞瑞(有限合伙),租赁期限系由
双方根据各自经营情况协商确定,租赁面积 19.7 平方米, 租赁自 2017 年 1 月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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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起,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租金(不含税)分别为 0.52 万元、0.53 万元
和 0.53 万元。

2020 年,公司未与佛山飞瑞(有限合伙)续签《房屋租赁合同》。

2)关联出租定价公允

炬申仓储向佛山飞瑞(有限合伙)出租房屋的租金价格系依据当地的市场价
格确定,且与 58 网站公开显示的租金水平不存在较大差异,具有商业合理性,
租赁价格公允。

2、提供或接受关联方劳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向关联方提供或接受劳务的行为。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别为 203.69 万元、244.15
万元和 317.16 万元。未来,此项关联交易仍将持续。

(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1、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资金拆借情形。

2、业务往来

交易金额(万元)
序号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1 上海沃能金属资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仓储服务 - 1.12 0.24

合计 - 1.12 0.24

注:以上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上海沃能金属资源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雷琦之妹雷瑛瑛控
制的公司,系炬申股份的关联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炬申仓储 2018 年及 2019
年期间为上海沃能金属资源有限公司提供仓储服务,分别收取仓储服务费 0.24
万元、1.12 万元。上海嘉域金属资源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雷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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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母张桂萍及其弟雷飞共同控制的公司,系炬申股份的关联方。

以上关联交易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炬申仓储为客户提供正常的仓储服务,参
照市场价格进行收费,定价公允。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上海沃能金属资源有限公司的关联销售金额合计分别为
0.24 万元、1.12 万元和 0.00 万元,占发行人仓储综合业务销售收入的比重分别
为 0.01%、0.02%和 0.00%。公司报告期内关联销售的金额和占比均较小,关联
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主营业务无重大影响。

3、关联(利益相关方)担保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关联(利益相关方)担保履行情况如下:

序 借款/担保 借款/担保 借款/担保 最高额保证/ 担保是
担保方
号 总额(万元) 初始日期 截止日期 质押合同 否结束

雷琦、雷高潮、武
1 500.00 2017.10.30 2018.10.26 是
静、张桂萍
GBZ4766301
雷琦、雷高潮、武 20176477、
2 1,200.00 2018.2.9 2021.2.8 否
静、张桂萍 GBZ4766301
雷琦、雷高潮、武 20176478、
3 300.00 2018.2.11 2019.2.8 GZY4766301 是
静、张桂萍
20186057
雷琦、雷高潮、武
4 500.00 2018.12.28 2019.12.27 是
静、张桂萍

炬申仓储、三水炬
申、无锡炬申、石
5 河子炬申、昌吉炬 1,000.00 2018.10.15 2019.10.14 是
申、雷琦、雷高潮、
武静

炬申仓储、三水炬
(丹灶)农商
申、无锡炬申、石
高保字2018
6 河子炬申、昌吉炬 1,000.00 2018.10.22 2019.10.21 是
第0016号
申、雷琦、雷高潮、
武静

炬申仓储、三水炬
申、无锡炬申、石
7 1,500.00 2019.1.9 2020.1.8 是
河子炬申、昌吉炬
申、雷琦、雷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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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武静

炬申仓储、三水炬
申、无锡炬申、石
8 河子炬申、昌吉炬 1,500.00 2019.1.16 2020.1.15 是
申、雷琦、雷高潮、
武静

炬申仓储、三水炬
申、无锡炬申、石
9 河子炬申、昌吉炬 1,500.00 2019.1.25 2020.1.7 是
申、雷琦、雷高潮、
武静

炬申仓储、三水炬
申、无锡炬申、石
河子炬申、昌吉炬
10 1,000.00 2019.11.25 2020.11.24 是
申、乌鲁木齐炬
申、雷琦、雷高潮、
武静

炬申仓储、三水炬
申、无锡炬申、石
河子炬申、昌吉炬
11 1,000.00 2019.11.26 2020.5.11 是
申、乌鲁木齐炬
申、雷琦、雷高潮、
武静

炬申仓储、三水炬
申、无锡炬申、石 (丹灶)农商
河子炬申、昌吉炬 高保字2019
12 1,500.00 2019.11.28 2020.11.27 是
申、乌鲁木齐炬 第0021号
申、雷琦、雷高潮、
武静

炬申仓储、三水炬
申、无锡炬申、石
河子炬申、昌吉炬
13 500.00 2019.12.6 2020.4.8 是
申、乌鲁木齐炬
申、雷琦、雷高潮、
武静

炬申仓储、三水炬
申、无锡炬申、石
14 河子炬申、昌吉炬 500.00 2019.12.6 2020.12.5 是
申、乌鲁木齐炬
申、雷琦、雷高潮、


385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武静

炬申仓储、三水炬
申、无锡炬申、石
河子炬申、昌吉炬
15 1,500.00 2020.1.9 2020.1.7 是
申、乌鲁木齐炬
申、雷琦、雷高潮、
武静

炬申仓储、三水炬
申、无锡炬申、石
河子炬申、昌吉炬
16 1,500.00 2020.1.9 2020.1.8 是
申、乌鲁木齐炬
申、雷琦、雷高潮、
武静

炬申仓储、三水炬
申、无锡炬申、石
河子炬申、昌吉炬
17 1,500.00 2020.1.16 2020.1.14 是
申、乌鲁木齐炬
申、雷琦、雷高潮、
武静

炬申仓储、三水炬
申、无锡炬申、石
河子炬申、昌吉炬
18 500.00 2020.4.9 2021.4.8 是
申、乌鲁木齐炬
申、雷琦、雷高潮、
武静

19 雷琦、雷高潮 800.00 2020.2.25 2021.2.24 - 是

20 雷琦、雷高潮 2,000.00 2020.6.24 2021.6.23 (2020)佛银 否
综授额字第
21 雷琦、雷高潮 500.00 2020.8.20 2020.8.19 否
000254号-担
22 雷琦、雷高潮 500.00 2020.8.31 2020.8.30 保01 否

23 雷琦、雷高潮 500.00 2020.9.9 2020.9.8 否

24 雷琦、雷高潮 500.00 2020.9.29 2020.9.28 否

25 雷琦、雷高潮 400.00 2020.7.29 2021.7.28 GBZ4766301 否
20207001、
GBZ4766301
26 雷琦、雷高潮 600.00 2020.7.29 2023.7.28 否
20207002

27 雷琦 1,000.00 2020.7.20 2020.7.19 否
个高保字第
28 雷琦 1,000.00 2020.7.27 2020.7.26 ZH20000000 否


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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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雷琦 1,000.00 2020.8.11 2020.8.10 60432 否

注:1、借款/担保日期为实际提款日;
2、对于同一天提款,且借款期限相同的借款合并展示;
3、对于已结束担保项目,借款/担保截止日期为最后一次还款日期;对于未结束担保项目,
借款/担保截止日期为借款/担保到期日。

(1)发行人关联担保及相关借款情况

1)2017 年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最
高额质押合同》及相关借款情况

2017 年 10 月 20 日,雷琦、武静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
GBZ476630120176477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雷高潮、张桂萍与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 GBZ476630120176478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约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与公司之间自 2017 年 10 月 20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签署的借款等文件而享有的债权,由雷高潮、张桂萍、雷琦、武静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为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 2,000 万元。

2018 年 1 月 17 日 , 雷 琦 与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佛 山 分 行 签 订
GZY476630120186057 号《最高额质押合同》,合同约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佛山分行与公司之间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签署的借
款等文件而享有的债权,由雷琦以其持有公司股份 2,400 万股进行质押担保;担
保额为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 2,000 万元。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雷琦以股权质押
提供的最高额担保已解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已于 2020 年 3 月 3
日出具《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业务单号:313000004020),确认雷琦质押
其所持有的炬申股份 2,400 万股已解除质押。

2017 年 10 月 20 日 , 公 司 与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佛 山 分 行 签 订
GDK476630120176731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500 万元,借款期限
12 月,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已归还。

2018 年 2 月 1 日 , 公 司 与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佛 山 分 行 签 订
GDK476630120186127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300 万元,借款期限
12 个月,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已归还。



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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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2 月 1 日 , 公 司 与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佛 山 分 行 签 订
GDK476630120186128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1,200 万元,借款期
限 36 个月,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借款余额为 912 万元。

2018 年 12 月 18 日 , 公 司 与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佛 山 分 行 签 订
GDK476630120187330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500 万元,借款期限
12 个月,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已归还。

2)2018 年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签订《最高额保
证合同》及相关借款情况

2018 年 10 月 9 日,雷琦、雷高潮、武静、炬申仓储、三水炬申、无锡炬申、
石河子炬申、昌吉炬申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签订(丹
灶)农商高保字 2018 第 0016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广东南海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与公司之间自 2018 年 10 月 9 日起至 2023 年 10
月 08 日止签署的借款等文件而享有的债权,由雷琦、雷高潮、武静、炬申仓储、
三水炬申、无锡炬申、石河子炬申、昌吉炬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为最高
本金余额人民币 7000 万元。

2018 年 10 月 9 日,公司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签
订(丹灶)农商流借字 2018 第 0025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2,000
万元,借款期限 12 个月,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已归还。

2019 年 1 月 7 日,公司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签
订(丹灶)农商流借字 2019 第 0006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3,000
万元,借款期限 12 个月,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已归还。

2019 年 1 月 24 日,公司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签
订(丹灶)农商流借字 2019 第 0018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1,500
万元,借款期限 12 个月,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已归还。

2020 年 2 月 18 日,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签发《关
于解除〈最高额保证合同〉的通知》,同意解除与炬申仓储、三水炬申、无锡炬
申、石河子炬申、昌吉炬申、雷琦、雷高潮、武静签订的编号为(丹灶)农商高


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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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字 2018 第 0016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责任按编号(丹灶)农商高保字
2019 第 0021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执行。

3)2019 年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签订《最高额保
证合同》及相关借款情况

2019 年 11 月 21 日,雷琦、雷高潮、武静、炬申仓储、三水炬申、无锡炬
申、石河子炬申、昌吉炬申、乌鲁木齐炬申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丹灶支行签订(丹灶)农商高保字 2019 第 0021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
约定: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与公司之间自 2019 年 11 月
21 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止签署的借款等文件而享有的债权,由雷琦、雷高
潮、武静、炬申仓储、三水炬申、无锡炬申、石河子炬申、昌吉炬申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额为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 9,000 万元。

2019 年 11 月 21 日,公司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
签订(丹灶)农商流借字 2019 第 0089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2,000
万元,借款期限 12 个月,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已归还。

2019 年 11 月 25 日,公司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
签订(丹灶)农商流借字 2019 第 0090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1,500
万元,借款期限 12 个月,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已归还。

2019 年 12 月 4 日,公司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签
订(丹灶)农商流借字 2019 第 0096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500
万元,借款期限 12 个月,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已归还。

2019 年 12 月 4 日,公司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签
订(丹灶)农商流借字 2019 第 0097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500
万元,借款期限 12 个月,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已归还。

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
签订(丹灶)农商流借字 2019 第 0102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3,000
万元,借款期限 12 个月,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已归还。

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

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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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丹灶)农商流借字 2019 第 0103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1,500
万元,借款期限 12 个月,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已归还。

2020 年 4 月 3 日,公司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签
订(丹灶)农商流借字 2020 第 0026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500
万元,借款期限 12 个月,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已归还。

2020 年 11 月 4 日,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签发《关
于解除〈最高额保证合同〉的通知》,同意解除与炬申仓储、三水炬申、无锡炬
申、石河子炬申、昌吉炬申、乌鲁木齐炬申、雷琦、雷高潮、武静签订的编号为
(丹灶)农商高保字 2019 第 0021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4)2020 年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借款合同》情况

2020 年 2 月 21 日,炬申股份、雷琦、雷高潮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
分行签订 GDK476630120206271 号《借款合同》,其中炬申股份为借款人,雷
琦、雷高潮为共同借款人,合同约定:贷款人可以向借款企业或共同借款人任何
一方主张全部债券,借款企业或共同借款人均不得以其内部任何约定或其他任何
异议拒绝向贷款人履行还款义务;合同借款金额为 8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已归还。

5)2020 年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签订《保证合同》及相关借款情况

2020 年 6 月 23 日,雷琦、雷高潮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
(2020)佛银综授额字第 000254 号-担保 01《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广
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与炬申股份自 2020 年 6 月 23 日至 2021 年 6 月 22
日期间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合同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由雷琦、雷高潮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额为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 4,000 万元。

2020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取得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所发放借
款 2,0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尚未到期。

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取得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所发放借
款 5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尚未到期。

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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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取得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所发放借
款 5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尚未到期。

2020 年 9 月 9 日,公司取得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所发放借
款 5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尚未到期。

2020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取得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所发放借
款 5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尚未到期。

6)2020 年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及相
关借款情况

2020 年 7 月 29 日,雷琦、雷高潮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
订编号为 GBZ476630120207001、GBZ476630120207002 的《最高额担保合同》,
合同约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与公司之间自 2018 年 2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及其
修订或补充而享有的债权,由雷琦/雷高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为最高本
金余额人民币 3,000 万元。

2020 年 7 月 29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编号为
GDK476630120207871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400 万元,借款期
限为 12 个月,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尚未到期。

2020 年 7 月 29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编号为
GDK476630120207872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600 万元,借款期
限为 36 个月,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尚未到期。

7)2020 年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及相关借款情况

2020 年 7 月 1 日,雷琦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个高保
字第 ZH2000000060432《最高额担保合同》,合同约定: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佛山分行与公司之间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债权,由雷
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为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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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7 月 20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公借贷
字第 ZX20000000240009 号《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1,000 万元,
借款期限为 364 天,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尚未到期。

2020 年 7 月 27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公借贷
字第 ZX20000000241372 号《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1,000 万元,
借款期限为 364 天,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尚未到期。

2020 年 8 月 1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公借贷
字第 ZX20000000244857 号《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1,000 万元,
借款期限为 364 天,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尚未到期。

(2)贷款担保人武静辞任发行人董事职位对公司担保的影响

武静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报告,其辞职系因发行人
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引进独立董事之需要,其辞任对公司日常的经营活动不会
产生不利影响。

武静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雷琦之妻。雷琦、武静夫妇并未就其夫妻关系存续期
间的财产及债务作出约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一千零六十
四条、一千零六十五条之规定,其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武静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并不影
响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的范围,因此,武静辞任董事并不影响发行人向相关
银行的担保责任。

发行人作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已于 2019 年 12 月 2
日就武静辞去公司董事事宜履行公告义务。经审阅武静作为保证人之一的全部最
高额保证合同,其辞去董事职务不属于合同约定的通知债权人的情形,发行人没
有将该等情形通知金融机构的义务,基于审慎的角度,根据对相关金融机构的访
谈结果,相关金融机构已知悉该情形,且该等情形不影响发行人向相关金融机构
承担债务,也不影响雷琦及武静向相关金融机构承担担保责任。

(三)关联方往来余额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情况如下:

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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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来余额(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预付款项 雷琦 - - 11.71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已清理完毕。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主营业务的影响

报告期内,上述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销售的金额和占
比均较小,并依照法律规定及交易各方相关协议履行了相关程序,交易价格公允,
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和发行人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建立并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公司关联交易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其他内部管理文件规定。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主营业务无重大影响。

六、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的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条关于担保的决策权限规定:公司对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条关于关联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或提供担
保除外)的决策权限规定:应由董事会批准的交易事项如下,公司与关联自然人
发生交易金额达到 30 万元以上并不超过 1,000 万元的关联交易,或与关联法人
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100 万元并不超过 1,000 万元的关联交易,或与关联人
发生的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0.5%-5%之间的关联交
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或虽属于总经理有权决定的关联交易,但董事会或监
事会认为应当提交董事会审批的。但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交易(获赠现金资产
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1,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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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表决回避制度的规定

《公司章程》第七十八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
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为:

(1)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应对关联股东做出回避的决定。股东大会
在审议有关联交易的事项时,主持人应向股东大会说明该交易为关联交易,所涉
及的关联股东以及该关联股东应予回避等事项;关联股东投票表决人应将注明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字样的表决票当即交付会议投票表决总监票人;然后其他
股东就该事项进行表决。

(2)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没有回避的,其他股东有权向会议主持人申请该有
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并说明回避事由,会议主持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决定是否回避。会议主持人不能确定该被申请回避的股东是否回避或有
关股东对被申请回避的股东是否回避有异议时,由全体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决定该被申请回避的股东是否回避。

(3)关联股东未获准参与表决而擅自参与表决,所投之票按作废票处理。

(4)关联股东明确表示回避的,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对有关关联交
易事项进行审议表决,表决结果与股东大会通过的其他决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
力。”

(二)其他制度的有关规定

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
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
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四十九条规定:“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
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


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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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
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
入会议记录。”

2、《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九条规定:“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
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
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
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
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
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审议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时,应经出
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十七条规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关联交
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
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十九条规定:独立董事应当对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
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投资等重
大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应当就上述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
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

上市后,如有关事项属于需要披露事项,公司应当将独立董事意见予以公告,
独立董事出现意见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时,董事会应将各独立董事的意见分别披
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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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十一条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
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
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
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
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
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股东大会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下列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1)交易对方;

(2)拥有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

(3)被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4)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5)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6)在交易对方任职,或者在能直接或者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单位
或者该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单位任职的(适用于股东为自然人的情
形);

(7)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
他协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或影响的;

(8)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
自然人。”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十三条规定:“由总经理批准决定的关联交易如下: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低于 30 万元人民币(公司提供担保除
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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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 300 万元人民币,或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但交易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的
0.5%。”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十四条规定:“由董事会批准决定的关联交易如下: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关联交易
(公司提供担保除外);

(2)公司与关联人(不包括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在 300 万元
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十五条规定:“由股东大会批准决定的关联交易如
下: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除外)总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
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十六条规定:“公司不得直接或通过子公司向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十七条规定:“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
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公司与关联人就同一标的或公
司与同一关联人在连续十二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金额,需累计计算)以上,且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应当及时披露外,
还应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
或审计,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
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评估。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
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与关联人发生日常经营相关
的关联交易事项,应当按照下述规定进行披露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1)对于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应当与关联人订立书面协议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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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披露,根据协议涉及的交易金额分别适用本制度第十二至第十五条的规定提交
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协议没有具体交易金额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已经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正在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协
议,如果执行过程中主要条款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按要求
披露相关协议的实际履行情况,并说明是否符合协议的规定;如果协议在执行过
程中主要条款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协议期满需要续签的,公司应当将新修订或者续
签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根据协议涉及的交易金额分别适用本制度第十二至第十
五条的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协议没有具体交易金额的,应当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3)对于每年发生的数量众多的日常关联交易,因需要经常订立新的日常
关联交易协议而难以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将每份协议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
会审议的,公司可以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对公司当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根据预计金额分别适用本制度第十二至第十五条的规定
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对于预计范围内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应
当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如果在实际执行中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
过预计总金额的,公司应当根据超出金额分别适用本制度第十二条至第十五条的
规定重新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

七、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联交易履行程序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针对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情况,制定、完善了相应的决策
依据,据实履行相关规定程序。2020 年 5 月 13 日和 2020 年 5 月 29 日,公司分
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做出决议,
确认公司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
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由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遵
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内容及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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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公司董事会结构,加强董事会决策功能,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建
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0 年 5 月 14 日就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
向公司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
司确认的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当
时主营业务的发展需要,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尽量避免关联交易的发生,对于难以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严格按照国
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程序,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明确双方
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对于正常的、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关联交易,
公司将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制度规范操作,确保交易的公允,
并对关联交易予以充分及时披露。

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 5%以上的股
东签署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主要承诺如下:

(一)本人/本企业确认本函旨在保障公司全体股东之权益而作出。

(二)截至本函出具日,本人/本企业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损害公司及其他
合法股东之合法权益之情形。

(三)本人/本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
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
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四)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公司
章程》等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的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
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五)本人/本企业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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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本人/本企业确认本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
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七)若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
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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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公司现有 7 名董事、3 名监事、5 名高级管理人员、3 名核心技术人员。其
中,董事包括 3 名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 1 名总经理、2 名副总经理、1
名财务负责人、1 名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任期

雷琦 董事长 2019 年 6 月 18 日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

赵虎林 董事 2019 年 6 月 18 日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

陈彪 董事 2019 年 6 月 18 日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

陈升 董事 2019 年 6 月 18 日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

李萍 独立董事 2020 年 7 月 14 日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

匡同春 独立董事 2020 年 7 月 14 日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

杨中硕 独立董事 2020 年 7 月 14 日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


雷 琦先生:1977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1995 年 11 月至 1999 年 11 月,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兰州军区华山基地服役,历任
战士、班长;1999 年 11 月至 2006 年 8 月,于广东佛山从事物流运输业(个体
运输);2006 年 9 月至 2016 年 1 月,于佛山市南海区炬申运输服务部任负责人;
2009 年 5 月至 2016 年 1 月,于佛山市南海海纳物流有限公司任监事;2011 年
11 月至 2016 年 6 月,于炬申有限任执行董事兼经理;2011 年 12 月至今,于炬
申仓储历任监事、执行董事兼经理;2016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
理。

赵虎林先生:1975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级经济师。1997 年 7 月至 2000 年 5 月,于兰州连城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任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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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处组织干事;2000 年 6 月至 2003 年 10 月,于上海畅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任总经理;2003 年 11 月至 2013 年 3 月,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
历任市场部主任、供销运输部主任;2013 年 4 月至 2016 年 3 月,于南储仓储集
团管理有限公司任仓储事业部总经理;2016 年 4 月至 2016 年 6 月,于炬申有限
任总经理助理、营销部总监;2016 年 6 月至 2019 年 12 月,于公司历任总经理
助理、营销部总监、董事。2019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陈 彪先生:1988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
2006 年 9 月至 2011 年 10 月,于佛山市南海区炬申运输服务部任业务员;2011
年 11 月至 2016 年 6 月,于炬申有限历任调度员、运营经理;2016 年 7 月至 2019
年 5 月,于炬申仓储任仓储部经理;2016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营销中
心副总监。

陈 升先生:198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
2008 年 9 月至 2010 年 3 月,于上海海品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任工人,从事镗床、
车床工作;2010 年 4 月至 2013 年 3 月,于佛山市南储仓储管理有限公司任仓管
员;2013 年 4 月至今,于炬申仓储历任办单员、仓储部副经理;2016 年 7 月至
今,担任公司董事、仓储管理事业部副经理。

李 萍女士:1964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1986 年 8 月至 1993 年 7 月,于兰州商学院会计系任教师;1993 年 8
月至 1999 年 8 月,于甘肃中实审计事务所任合伙人;1999 年 8 月至 2001 年 7
月,于甘肃正昌会计师事务所任注册会计师;2001 年 8 月至今,于广东金融学
院会计系任教授;2008 年 7 月至 2014 年 6 月、2019 年 11 月至今,于南方风机
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0 年 7 月 14 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匡同春先生:1964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1989 年 6 月至 2004 年 9 月,于广东工业大学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实验研究中心主任;2004 年 10 月至今,于华南理工大学任分析测试中心/材料科
学与工程学院主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机械工
程学会失效分析分会失效分析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通讯评审专家、《硬质合
金》编辑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材料研究学会理事、广东省 X 射线衍射学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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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理化检验学会委员、广州地区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技术专家;2015
年 7 月至今,于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8 年 5 月
至今,于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0 年 7 月 14 日至今,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

杨中硕先生:1988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2013 年 2 月至 2016 年 3 月,于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任
律师;2016 年 3 月至 2016 年 11 月,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高级经理;
2016 年 12 月至 2017 年 5 月,于深圳嘉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法务总监;2017
年 6 月至今,于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任律师、合伙人;2018 年 5 月至今,于嘉
耀控股有限公司任高级法律顾问;2019 年 4 月至今,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
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0 年 7 月 14 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任期

曾勇发 监事会主席 2019 年 6 月 18 日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

刘舰 职工代表监事 2019 年 6 月 18 日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

周小颖 职工代表监事 2019 年 6 月 18 日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


曾勇发先生:1977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3 年 8 月至 2005 年 3 月,于广州市晓晖纸品印刷有限公司任生产助理;2005
年 4 月至 2006 年 5 月,于广州华夏货运有限公司任仓务主管;2006 年 6 月至 2014
年 5 月,于南储仓储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历任综合管理员、副经理;2014 年 6 月
至 2016 年 8 月,于广东新兴际华矿业有限公司任仓储管理部经理、总经理助理;
2016 年 9 月至 2019 年 12 月,于炬申仓储任企业管理部总监、总经理助理;2017
年 11 月至今,于公司历任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

刘 舰先生:1972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1996 年 9 月至 2001 年 7 月,于乌鲁木齐铁路局乌鲁木齐分局任工程师;
2001 年 8 月至 2006 年 2 月,于乌鲁木齐市环铁有限责任公司任经理;2006 年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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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至 2009 年 9 月,于新疆铁路金运粮油物流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9 年 10 月
至 2018 年 2 月,于中铁特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任经理;2018 年 3 月至 2019 年 4 月,自主创业;2019 年 5 月至今,历任公司运
营部总监、职工代表监事。

周小颖女士:197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级会计师职称。1992 年 7 月至 1994 年 10 月,于佛山市广达造纸工业公司任
财务统计;1994 年 11 月至 1998 年 10 月,于佛山市升平百货有限公司任会计;
1998 年 11 月至 2010 年 9 月,于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货仓商场任会计;2010 年 10
月至 2011 年 2 月,于佛山市南海盈彩纺织有限公司任会计;2011 年 3 月至 2013
年 4 月,未在其他单位任职;2013 年 4 月至 2016 年 6 月,于炬申有限任主管会
计;2016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任期

雷琦 总经理 2019 年 6 月 21 日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

赵虎林 副总经理 2019 年 12 月 3 日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

夏飞群 副总经理 2019 年 12 月 3 日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

孔洋 财务负责人 2019 年 6 月 21 日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

雷金林 董事会秘书 2019 年 6 月 21 日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


雷 琦先生: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节“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
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 “(一)董事会成员”。

赵虎林先生:副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
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 “(一)董事会成员”。

夏飞群女士:197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1996 年 11 月至 2002 年 12 月,于广州市永勤税务师事务所历任会计、
审计经理;2003 年 4 月至 2006 年 10 月,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帝雅娱乐保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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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06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2 月,于佛山市南海环球旅游用品
有限公司任财务负责人;2013 年 1 月至 2016 年 1 月,于广东东成立亿集团有限
公司任税务副总监;2016 年 2 月至 2019 年 2 月,于佛山市佳骏船舶物资有限公
司任董事长助理兼首席财务官;2019 年 3 月至 2019 年 12 月,于公司担任总经
理助理。2019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孔 洋先生:1986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 10 月至 2018 年 3 月,于佛山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历任审计助理、审计部经理、副所长;2018 年 4 月至 2018 年 11 月,于公
司任财务部副总监;2018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雷金林先生:1970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1989 年 3 月至 1991 年 8 月,于解放军 84810 部队服役,历任战士、班长;1991
年 9 月至 1994 年 7 月,于解放军长春某军校学习机械工程管理专业;1994 年 8
月至 2001 年 10 月,于解放军 68210 部队服役,历任排长、连长;2001 年 11 月
至 2003 年 7 月,于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学习保险专业;2003 年 8 月至 2012
年 1 月,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陆市支公司历任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2012 年 2 月至今,于炬申仓储历任企业管理部经理、融资管理部经理、总经理
助理;2016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核心技术人员

雷 琦先生:董事长、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节“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 “(一)董事会成员”。

曾勇发先生:监事会主席,简历详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二)监事会成员”

毕朝霞女士:1989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9 年 4 月至 2010 年 10 月,于上海番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任软件工程师;2010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2 月,于王品(中国)餐饮有限公司任咨询部主任;2015 年
7 月至 2015 年 10 月,于上海丰源景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任高级软件工程师(兼
职);2015 年 5 月至 2016 年 6 月,于上海酷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任高级软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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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师;2016 年 9 月至 2019 年 11 月,于安连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任项目
经理;2019 年 12 月至今,历任公司系统研发员、高级软件工程师。

(五)董事、监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1、董事提名和选聘情况

2016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全体发起人一致
推荐并同意选举雷琦、雷高潮、武静、陈彪、陈升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各成员
任期 3 年。同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议案,选举雷琦为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董事长。

2017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雷高潮辞
去公司董事职务,经股东雷琦提名,增选赵虎林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
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2019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公司股东提
名,选举雷琦、武静、赵虎林、陈彪、陈升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各成员任期 3
年。2019 年 6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议案,选举雷琦为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2019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武静辞去
公司董事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增选方新国、申桂树、刘国庆为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2020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经董事会提名,
选举李萍、匡同春、杨中硕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原独立董事方新国、申桂树、刘国庆辞职申请同
日生效。

2、监事提名和选聘情况

2016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全体发起人一致
推荐并同意选举丁一快为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 2016 年第一次职工代
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周小颖、苏盛举共同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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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 3 年。同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议案,选举丁一快为监事会主
席,任期 3 年。

2017 年 11 月 17 日,鉴于职工代表监事苏盛举辞去公司监事职位,公司召
开 2017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增选曾勇发为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
期为 2017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

2019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公司股东提
名,选举曾勇发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 2019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
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刘舰、周小颖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 3
年。2019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曾勇发为监事
会主席,任期为第二届监事会决议之日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1、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员及近亲属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直接持股数量
序号 姓名 担任职务 直接持股比例
(万股)

1 雷琦 董事长、总经理 5,114.58 52.97%

2 雷高潮 - 3,243.22 33.59%

合计 - 8,357.80 86.56%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持有的炬申股份股权不存在被质押或冻
结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任何有争议的情况。

2、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员及近亲属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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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比
序号 姓名 担任职务 间接持股方式
量(万股) 例

持有佛山鑫隆(有
1 雷琦 董事长、总经理 限合伙)39.00%出 39.00 0.40%
资额

持有佛山鑫隆(有
董事、营销中心副
2 陈彪 限合伙)6.00%出资 6.00 0.06%
总监


持有佛山鑫隆(有
董事、仓储管理事
3 陈升 限合伙)4.00%出资 4.00 0.04%
业部部副经理


持有佛山鑫隆(有
4 曾勇发 监事会主席 限合伙)4.00%出资 4.00 0.04%


持有佛山鑫隆(有
5 刘舰 职工代表监事 限合伙)7.00%出资 7.00 0.07%


持有佛山鑫隆(有
6 周小颖 职工代表监事 限合伙)3.00%出资 3.00 0.03%


持有佛山鑫隆(有
7 夏飞群 副总经理 限合伙)2.00%出资 2.00 0.02%


持有佛山鑫隆(有
8 孔洋 财务负责人 限合伙)5.00%出资 5.00 0.05%


持有佛山鑫隆(有
9 雷金林 董事会秘书 限合伙)30.00%出 30.00 0.31%
资额

持有佛山盛茂(有
10 毕朝霞 高级软件工程师 限合伙)5.00%出资 5.00 0.05%


持有佛山盛茂(有
11 武玮 营销中心总监 限合伙)25.70%出 25.70 0.27%
资额

持有佛山盛茂(有
12 雷高林 货代专员 6.00 0.06%
限合伙)6.00%出资


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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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36.70 1.40%


注:佛山鑫隆(有限合伙)持有发行人股权数量为 100.00 万股,持股比例为 1.04%;佛山
盛茂(有限合伙)持有发行人股权数量为 100.00 万股,持股比例为 1.04%。

上述人员之中,武玮系雷琦配偶的兄弟,雷高林与雷高潮、雷金林系兄弟关
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员及其近亲属人员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二)持有股份增减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近亲属持股变
动情况如下:

1、直接持股变动情况

单位:万股,%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姓名
持股数 比例 持股数 比例 持股数 比例

雷琦 5,114.58 52.97 5,114.58 52.97 3,996.00 55.04

雷高潮 3,243.22 33.59 3,243.12 33.59 2,664.00 36.69


2、间接持股变动情况

单位:万股,%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姓名
持股数 比例 持股数 比例 持股数 比例

雷琦 39.00 0.40 39.00 0.40 - -

陈彪 6.00 0.06 6.00 0.06 - -

陈升 4.00 0.04 4.00 0.04 - -

曾勇发 4.00 0.04 4.00 0.04 - -

刘舰 7.00 0.07 7.00 0.07 - -

周小颖 3.00 0.03 3.00 0.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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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飞群 2.00 0.02 2.00 0.02 - -

孔洋 5.00 0.05 5.00 0.05 - -

雷金林 30.00 0.31 30.00 0.31 - -

毕朝霞 5.00 0.05 5.00 0.05 - -

武玮 25.70 0.27 25.70 0.27 - -

雷高林 6.00 0.06 6.00 0.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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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除投资公司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主要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权益比
序号 姓名 在发行人的任职 对外投资企业 主营业务 出资额(万元)
例(%)

佛山飞瑞(有限合伙) 企业管理服务、国内贸易 202.00 40.00
1 雷琦 董事长、总经理
佛山鑫隆(有限合伙) 企业管理服务、社会经济信息咨询、商务策划 195.00 39.00

董事、营销中心副
2 陈彪 佛山鑫隆(有限合伙) 企业管理服务、社会经济信息咨询、商务策划 30.00 6.00
总监

董事、仓储管理事
3 陈升 佛山鑫隆(有限合伙) 企业管理服务、社会经济信息咨询、商务策划 20.00 4.00
业部部副经理

4 曾勇发 监事会主席 佛山鑫隆(有限合伙) 企业管理服务、社会经济信息咨询、商务策划 20.00 4.00

5 刘舰 职工代表监事 佛山鑫隆(有限合伙) 企业管理服务、社会经济信息咨询、商务策划 35.00 7.00

6 周小颖 职工代表监事 佛山鑫隆(有限合伙) 企业管理服务、社会经济信息咨询、商务策划 15.00 4.00

7 夏飞群 副总经理 佛山鑫隆(有限合伙) 企业管理服务、社会经济信息咨询、商务策划 10.00 2.00

8 孔洋 财务负责人 佛山鑫隆(有限合伙) 企业管理服务、社会经济信息咨询、商务策划 25.00 5.00

9 雷金林 董事会秘书 佛山鑫隆(有限合伙) 企业管理服务、社会经济信息咨询、商务策划 150.00 30.00

10 毕朝霞 高级软件工程师 佛山盛茂(有限合伙) 企业管理服务、社会经济信息咨询、商务策划 25.00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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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主要对外投资与公司及其业务不存在相同的情形,不存在与公司有利益冲突的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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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组成、确定依据、所
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绩
效工资和年终奖金组成,其中基本工资由上述人员的入司年限、个人能力、工作
内容与强度、同行业平均水平等因素确定,绩效工资由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年终
奖金由公司业绩确定;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一年任职期间薪酬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2020 年任职期间从公
司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2020 年报酬总额(税前,万元)

雷琦 董事长、总经理 49.50

赵虎林 董事、副总经理 49.91

陈彪 董事、营销中心副总监 26.56

陈升 董事、仓储管理事业部部副经理 14.04

李萍 独立董事 1.90

匡同春 独立董事 1.90

杨中硕 独立董事 1.90

方新国 原独立董事,2020 年辞任 2.92

申桂树 原独立董事,2020 年辞任 2.92

刘国庆 原独立董事,2020 年辞任 2.92

曾勇发 监事会主席 34.49

刘舰 职工代表监事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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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颖 职工代表监事 12.22

夏飞群 副总经理 26.24

孔洋 财务负责人 24.60

雷金林 董事会秘书 42.15

毕朝霞 高级软件工程师 25.81

合计 342.97


注: 独立董事方新国、申桂树、刘国庆系公司于 2020 年 7 月辞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李萍、匡同春、杨中硕系公司于 2020 年 7 月聘任,2020 年 1-6 月未在公司领取津贴。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总额与当期利润总额占
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总额与当期
利润总额占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薪酬总额(万元) 342.97 251.14 203.69

利润总额(万元) 12,174.47 10,229.09 5,306.85

占比 2.82% 2.46% 3.84%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所享受的其他待遇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未在公司享受其他待遇或退
休金计划。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的兼职情况及所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系如下:

姓名 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 在兼职单位职务 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董事长、总
雷琦 佛山鑫隆(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发行人的股东
经理

李萍 独立董事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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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
匡同春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
份有限公司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
匡同春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
杨中硕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
限公司

广东通力定造股份有限公
杨中硕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


杨中硕 独立董事 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余
兼职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之间,雷金林、雷琦系叔侄
关系,除此之外,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余亲属关系。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协议和

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与公司签订的协议或合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和《保密协议》,对上述人员的诚信义务,特别是商业秘密等方面的保密义务作
出了约束。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上述合同履行正常,不存在违约情形。

(二)重要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
中相关的承诺情况。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合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

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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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会采取行政处罚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以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如下表:

时间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雷琦、赵虎林、陈彪、陈升、 丁一快、曾勇发、 雷琦、李海燕、雷金
2018.1-2018.5
武静 周小颖、 林

雷琦、赵虎林、陈彪、陈升、 丁一快、曾勇发、
2018.5-2018.11 雷琦、雷金林
武静 周小颖、

雷琦、赵虎林、陈彪、陈升、 丁一快、曾勇发、
2018.11-2019.6 雷琦、孔洋、雷金林
武静 周小颖、

雷琦、赵虎林、陈彪、陈升、 曾勇发、周小颖、
2019.6-2019.12 雷琦、孔洋、雷金林
武静 刘舰

雷琦、赵虎林、陈彪、陈升、 曾勇发、周小颖、 雷琦、赵虎林、夏飞
2019.12-2020.7
方新国、刘国庆、申桂树 刘舰 群、孔洋、雷金林

雷琦、赵虎林、陈彪、陈升、 曾勇发、周小颖、 雷琦、赵虎林、夏飞
2020.7-至今
李萍、匡同春、杨中硕 刘舰 群、孔洋、雷金林

注:原财务负责人李海燕于 2018 年 5 月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2018 年 5 月至 2018
年 11 月,公司董事会秘书雷金林兼任财务负责人。

(一)董事变动情况

2016 年 6 月,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选举
雷琦、雷高潮、武静、陈彪、陈升为董事组成第一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雷琦为董事长。

2017 年 11 月,董事雷高潮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辞去董事职位,由于
雷高潮本次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雷高潮的辞职申请将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董事后生
效。

2017 年 12 月,公司召开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选举赵虎林为公司董事。

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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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2 月,董事武静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辞去董事职位,由于武
静本次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武静的辞职申请将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董事后生效。

2019 年 12 月,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选举方新国、刘国庆、申桂树为独立董事。

2020 年 6 月,独立董事方新国、申桂树、刘国庆递交辞职报告辞去独立董
事职位,由于方新国、申桂树、刘国庆本次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公
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方新国、
申桂树、刘国庆的辞职申请将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2020 年 7 月,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选
举李萍、匡同春、杨中硕为独立董事。

截至本次发行前,股份公司董事会由雷琦、赵虎林、陈彪、陈升、李萍、匡
同春、杨中硕共 7 人组成,其中雷琦为董事长,李萍、匡同春、杨中硕为独立董
事。

报告期初以来,公司董事会成员中,雷琦、陈彪、陈升担任董事均未发生变
化;因个人原因,雷高潮、武静辞任董事;因公司加强管理、完善董事会结构,
增选赵虎林为董事。

为了建立健全独立董事制度、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增强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及
客观性,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增选方新国、刘国庆、申桂树为独立董事。

2020 年 7 月,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
董事》第八条第三款,挂牌企业独立董事需最近三年内在境内上市公司、创新层
或精选层挂牌公司担任过独立董事,由于发行人原独立董事方新国、刘国庆、申
桂树均无相关任职经历,因此为进一步根据规定规范公司独立董事成员结构,公
司同意原独立董事的辞任申请,并增选李萍、匡同春、杨中硕为新任独立董事。

上述董事变动均已经股东大会作出相关决议,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对公司的经营管理
构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公司报告期初以来董事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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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变动情况

2016 年 6 月,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选举
丁一快为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苏盛举、周小颖组成第一届监事会。

2017 年 11 月,职工监事苏盛举向公司监事会递交辞职报告辞去职工监事职
位,由于苏盛举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苏盛举的辞职申请将在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新
任职工监事后生效。

2017 年 11 月,2017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议,选举曾勇发为公
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2019 年 6 月,2019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议,选举刘舰、周小
颖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2019 年 6 月,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提名曾勇发为公
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次发行前,股份公司监事会由曾勇发、周小颖、刘舰共三人组成,其
中曾勇发为监事会主席。

报告期初以来,除监事苏盛举因个人原因离职,且选举曾勇发为公司职工监
事代表外,公司监事会成员的变动系监事会正常换届。公司报告期初以来监事未
发生重大变化。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6 年 6 月,股份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聘任雷琦为总
经理,雷金林为董事会秘书,李海燕为财务负责人。

2018 年 5 月,公司董事会收到财务负责人李海燕递交的辞职报告,其因个
人原因辞去财务负责人职务。

2018 年 11 月,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任命孔洋为财务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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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2 月,股份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聘任赵虎林、
夏飞群为副总经理。

报告期初以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总经理雷琦、董事会秘书雷金林任职情
况未发生变化。财务负责人李海燕因个人原因辞任,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聘任孔
洋为财务负责人,并于 2019 年 12 月聘任赵虎林、夏飞群为副总经理,以上聘任
人员中,孔洋、夏飞群系外部优秀人才引进,赵虎林在公司任职多年,系公司内
部培养人才。

上述人员变动均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任免程序和内部聘用制度,进一步强化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对公司的主营业务、日常管理不构成影响,也未对公司的持续经
营构成实质性不利影响。公司报告期初以来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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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

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
中国证监会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和指引,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
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制度》和《董事会秘书工作制
度》等制度。股份公司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制度,并建立了
相对独立、权责明确、监督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先后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制度,并聘任了 3 名专业人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参与公司决策与监督,
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客观性,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益。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
治理制度,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
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并有效落实、执行上述制度。

通过对上述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公司逐步建立健全了符合上市要求的、
能够保证中小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的公司治理结构。

报告期内,上述机构及人员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公司章程》及各议事规则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6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章程》并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均严格遵守《公司
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各股东按照《公司章程》
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履行相关职责并行使职权。

1、股东的权力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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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依照其所持有的
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
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3)对公司的经营
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5)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
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
报告;(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
分配;(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
购其股份;(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除法
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4)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
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
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损害公司债
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
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2、股东大会的职权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
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
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
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
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
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
事务所作出决议;(12)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条规定的担保事项;(13)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
项。(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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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
事项。

公司下列担保行为,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2)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
何担保;(3)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4)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5)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6)连
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7)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8)法律法规
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3、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

(1)股东大会的召集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会应当在《公司章程》和《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大会。董事会不能履行或不履行召集
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
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
提议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
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
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
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
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征得监事会的同意。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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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收到提案后 10 日内未作出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
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
意。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未作出反馈的,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
在收到请求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
相关股东的同意。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
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 9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
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
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
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
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除
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
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20 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
召开 15 日前通知各股东。

(3)股东大会的召开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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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行使表决权。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
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股东大会召开时,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总经理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有特殊原因不能到会的除外。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
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大
会上就股东的质询和建议作出解释和说明。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
真实、准确和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
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
出席的委托书、网络或其他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 10 年。

(4)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
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公司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
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
股东的表决情况。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会将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
提案的,将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
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股东大会将不会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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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审议提案时,不得对提案进行修改,否则,有关变更应当被视为一
个新的提案,不得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方式中的
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及时公告,决议中应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表决方式、每项提
案的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各项决议的详细内容。

4、股东大会制度的运行情况

自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 27 次股东大
会。历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决议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严格执行,
会议记录完整规范,决议内容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6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份公司历次董事会均严格履行《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1、董事会的构成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
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公
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独立董事 3 名。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
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2、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
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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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形式的方案;(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9)决定公司内
部管理机构的设置;(10)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
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
事项和奖惩事项;(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2)制订《公司章程》的
修改方案;(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
作;(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董事会的议事规则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书面
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发出会议
通知。董事会会议议题应当事先拟定,并提供足够的决策材料。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
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
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专人送达、电话、邮件(包括电子邮件)、
或传真或电话等方式;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 3 日以前。公司应当保留会议通知
的记录。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
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
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决议表
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
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
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
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当真
实、准确、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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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上签名。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当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保存期限 10 年。

4、董事会制度的运行情况

自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 42 次董事会。
历次董事会的召开、决议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会议记
录完整规范,决议内容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6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股份公司历次监事会均严格履行《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1、监事会的构成

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
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 3 年。监
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2、监事会的职权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
提出书面审核意见;(2)检查公司财务;(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
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
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
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
股东大会;(6)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7)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8)
依照《公司法》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9)发现公司经营情
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
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10)《公司章程》规定或法律授予的其他职
权。

3、监事会的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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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监
事。监事在有正当理由和目的的情况下,有权要求监事会主席召开临时会议,是
否召开由监事会主席确定。但经过半数的监事提议召开的,监事会临时会议必须
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 3 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监事。

公司召开监事会的会议通知,以专人送出、邮件、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或
者法律认可的其他方式发出。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
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监事应当亲自出席监事会,监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
席。

监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
监事的过半数通过。监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方式为记名投票表
决。监事会审议的事项涉及任何监事或与其有直接利害关系时,该监事应该向监
事会披露其利益,并应回避和放弃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监事,应计入参加监事
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但不计入监事会通过决议所需的监事人数内。监事会会议记
录应注明该监事不投票表决的原因。

监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
议记录上签名。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
载。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存期限 10 年。

4、监事会制度的运行情况

自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 17 次监事会。
历次监事会的召开、决议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会议记
录完整规范,决议内容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9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
案》。独立董事一直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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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独立董事的构成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现
任独立董事为李萍、匡同春、杨中硕,由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2、独立董事的职权

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需要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当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
在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向董事会提议
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征集
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利润分配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5)提议召开
董事会;(6)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7)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
向股东征集投票权,但不得采取有偿或者变相有偿方式进行征集。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下述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1)提名、任免董
事;(2)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4)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调整、决策程序、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以及利润分
配政策是否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5)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不
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变更募
集资金用途、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6)
重大资产重组、股权激励;(7)公司拟申请股票终止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或
者拟申请股票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8)独立董事认为有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的事项;(9)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
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3、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引入独立董事、建立健全独立董事制度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起到了良好
的促进作用。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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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报告、
利润分配方案、会计政策变更、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运行情况

2016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
会秘书工作制度》,并一致同意聘任雷金林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秘书
严格履行《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
书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1、董事会秘书的设立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
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2016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聘任雷金林担任董事会秘书;2019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聘任雷金林担任董事会秘书。

2、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1)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
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及时沟通和联络;(2)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
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
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协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
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4)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
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准备和提交拟审议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文件;(5)参加
董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6)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
制订保密措施,促使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在有关信息正
式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同时向有关机构
报告;(7)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和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册、控股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的
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8)协助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等
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以及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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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制度中关于其法律责任的内容;(9)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
作出的决议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
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董
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上,同时向有关部门报
告;(10)《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履行
的其他职责。

3、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有效的推进了董事会日常工作。公司董事会秘
书自聘任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要求开展工
作,切实履行了其职责。董事会秘书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与监管部门的
沟通协调、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等方面亦发挥了重大作用。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立情况

2019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董事会下设战
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并审议通过《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各专门委员会均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除战略委员会外,其余委员会独立董
事均占两席,且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名称 主任委员 委员

战略委员会 雷琦 雷琦、匡同春(独立董事)、赵虎林

提名委员会 匡同春(独立董事) 匡同春(独立董事)、杨中硕(独立董事)、雷琦

薪酬与考核委
杨中硕(独立董事) 杨中硕(独立董事)、李萍(独立董事)、陈彪
员会

审计委员会 李萍(独立董事) 李萍(独立董事)、匡同春(独立董事)、陈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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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权

(1)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1)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
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2)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
场战略、营销战略、研发战略、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3)对公司重大
战略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4)对公司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
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5)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6)重大交易或增发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7)对以上事项的实
施进行跟踪检查;8)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
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2)研究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3)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4)对董事候选人和总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
向董事会提出书面建议;5)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
并提出书面建议;6)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1)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
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
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2)在市场提供的本行业薪酬水平的基础上评价对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水平;3)
落实执行董事、高管人员的薪酬计划;4)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
职责情况,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5)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4)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包括: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对外
部审计机构的工作进行评价;2)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完善及其实施;
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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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监督;6)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及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自设
立以来,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各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强化董事会战略决策、发展规划及运
行监督的功能,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行政处罚情形,单笔处罚金额最高不超过 3,500 元。
其中,在 2017 年度共计发生 2 项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计为 120 元;在 2018
年度共计发生 9 项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计为 14,320 元;于 2019 年度共计发生
14 项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计为 12,700 元。

鉴于前述罚款主要系公司及相关子公司超限超载行驶、未按规定检测运输车
辆、发票遗失及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等因素所致,所涉及的事项情节轻微且处罚
金额较小,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也已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缴纳了相应罚款,
并进行了整改,因此该等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违法行为,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
成实质性障碍。

除上述处罚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工商、土地、环保、海关等重大行
政处罚及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

三、发行人报告期的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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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一)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价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以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
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在重大方面有
效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公司自改制以来先后制定《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多项公司治理规章制度,形成较为规范的管理体系及完善的治理
结构;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及财务控制制度能够有效地适应公司的快速发展,
以保证财务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鉴证意见

天健所出具的天健审〔2021〕7-27 号《关于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
控制的鉴证报告》,认为“炬申股份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
规定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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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财务数据及相关的分析说明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经审计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天健所审计的财务
报表。投资者欲更详细了解公司报告期财务状况,请阅读本招股意向书备查文件
之财务报表与审计报告全文。

一、 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9,205,630.71 29,938,749.25 7,021,683.15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
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12,030,948.40 - -

应收账款 45,153,786.62 45,388,863.09 20,633,253.51

应收款项融资 - - -

预付款项 4,726,546.61 3,611,227.18 5,150,598.78

其他应收款 7,565,133.96 4,838,747.33 3,377,980.27

存货 18,080,149.98 40,339,992.04 27,207,184.30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 - -
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8,135,133.35 3,320,663.77 4,073,445.13

流动资产合计 174,897,329.63 127,438,242.66 67,464,1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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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流动资产:

债券投资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41,846,025.80 29,450,500.47 30,683,766.41

在建工程 12,505,969.41 7,886,714.47 3,788,174.65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 -

无形资产 88,535,177.61 73,685,197.85 76,245,238.13

开发支出 - - -

商誉 184,192.30 184,192.30 184,192.30

长期待摊费用 48,405,435.14 46,834,477.43 47,881,601.16

递延所得税资产 734,720.80 729,705.93 1,097,383.91

其他非流动资产 220,700.00 54,060.00 79,3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2,432,221.06 158,824,848.45 159,959,656.56

资产总计 367,329,550.69 286,263,091.11 227,423,801.7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6,084,777.78 90,127,317.07 28,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
的金融负债



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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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620,196.87 2,130,059.00

应付账款 6,430,142.20 7,673,916.97 38,371,289.05

预收款项 - 3,908,220.02 681,305.88

合同负债 1,965,413.26 - -

应付职工薪酬 4,550,460.49 4,180,230.25 3,417,870.00

应交税费 16,633,124.06 5,917,029.41 4,457,067.94

其他应付款 2,209,510.94 1,316,481.24 658,878.00

待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240,326.67 1,442,660.00 1,440,000.00
动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108,113,755.40 115,186,051.83 79,156,469.8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5,767,840.00 8,415,516.67 9,840,000.00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802,926.79 555,907.34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6,570,766.79 8,971,424.01 9,840,000.00

负债合计 114,684,522.19 124,157,475.84 88,996,469.87

所有者权益: -

股本 96,558,000.00 96,558,000.00 72,600,000.00


437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5,160,014.44 5,160,014.44 25,118,014.44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1,377,937.65 1,101,401.54 880,684.51

盈余公积 15,438,469.87 10,369,401.01 5,075,116.06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134,110,606.54 48,916,798.28 34,753,516.8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252,645,028.50 162,105,615.27 138,427,331.83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股东权益合计 252,645,028.50 162,105,615.27 138,427,331.83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367,329,550.69 286,263,091.11 227,423,801.70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975,879,483.48 796,761,286.75 442,588,286.05

其中:营业收入 975,879,483.48 796,761,286.75 442,588,286.05

二、营业总成本 861,854,841.08 695,868,051.62 392,719,556.20

其中:营业成本 829,452,323.49 665,107,580.39 376,953,770.44

税金及附加 2,896,317.51 2,072,733.23 1,400,722.32

销售费用 9,316,932.82 7,370,959.10 4,270,709.99

管理费用 12,731,051.96 16,480,905.59 8,221,264.87

研发费用 1,499,106.46 588,249.75 605,442.94

财务费用 5,959,108.84 4,247,623.56 1,267,645.64

其中:利息费用 5,935,361.08 4,131,545.31 1,358,447.00



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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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收入 113,726.22 193,693.61 151,555.12

加:其他收益 8,161,391.00 4,421,080.66 3,639,378.20

投资收益(损
- - -
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
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 - -


以摊余成本
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 - - -
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
- - -
(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
-256,944.43 -1,389,112.96 -
失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
- -445,366.89
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
213,064.09 95,902.48 55,168.75
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 122,142,153.06 104,021,105.31 53,117,909.91

加:营业外收入 46,147.01 165,342.08 45,160.93

减:营业外支出 443,624.90 1,895,499.91 94,572.26

四、利润总额 121,744,675.17 102,290,947.48 53,068,498.58

减:所得税费用 31,481,798.05 24,753,381.07 13,887,263.40

五、净利润 90,262,877.12 77,537,566.41 39,181,235.18

(一)按经营持续性
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 90,262,877.12 77,537,566.41 39,181,235.18

2.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
分类

1. 归属于母公司
90,262,877.12 77,537,566.41 39,181,235.18
股东的净利润

2. 少数股东损益 - - -


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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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90,262,877.12 77,537,566.41 39,181,235.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90,262,877.12 77,537,566.41 39,181,235.18
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 - -
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
0.93 0.80 0.42


(二)稀释每股收
0.93 0.80 0.42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
1,047,026,498.25 845,190,134.44 477,064,447.36
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21,234.58 -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
10,185,604.07 9,783,313.01 5,223,286.65
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
1,057,233,336.90 854,973,447.45 482,287,734.01


购买商品、接受劳
838,728,582.61 701,931,804.57 414,569,433.28
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
33,991,964.58 27,138,868.24 17,736,999.21
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37,296,844.75 35,244,845.81 20,803,660.04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
16,748,389.19 16,380,528.90 13,766,199.08
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
926,765,781.12 780,696,047.52 466,876,291.61




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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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30,467,555.78 74,277,399.93 15,411,442.40
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
- - -
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319,150.00 149,322.34 85,500.00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
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 - - -
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
- - -
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
319,150.00 149,322.34 85,5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52,114,102.57 48,437,652.39 67,896,932.67
产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
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 - - -
净额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
- - -
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
52,114,102.57 48,437,652.39 67,896,932.6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51,794,952.57 -48,288,330.05 -67,811,432.67
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
- - 30,000,000.00




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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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子公司吸
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 - - -
的现金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
118,000,000.00 90,000,000.00 40,000,000.00
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
16,852,136.11 - 7,000,000.00
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
134,852,136.11 90,000,000.00 77,000,0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
147,840,000.00 29,440,000.00 5,720,000.00
现金

分配股利或偿付利
5,814,127.73 62,125,954.91 22,544,847.83
息所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
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 -
利润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
10,579,855.00 - 11,000,000.00
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
164,233,982.73 91,565,954.91 39,264,847.8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29,381,846.62 -1,565,954.91 37,735,152.17
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
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
49,290,756.59 24,423,114.97 -14,664,838.10
物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
29,314,739.12 4,891,624.15 19,556,462.25
金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
78,605,495.71 29,314,739.12 4,891,624.15
等价物余额


(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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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9,989,822.61 16,180,833.78 4,782,604.47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
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12,030,948.40 - -

应收账款 35,183,819.82 39,509,965.28 18,361,912.59

应收款项融资 - - -

预付款项 2,017,028.68 1,278,129.66 3,516,191.17

其他应收款 60,989,299.37 56,712,792.53 52,425,788.25

存货 15,922,616.48 31,745,867.97 26,607,925.18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 - -
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5,701,892.73 2,197,401.90 2,730,957.55

流动资产合计 171,835,428.09 147,624,991.12 108,425,379.21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125,700,000.00 88,000,000.00 68,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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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7,126,269.83 5,122,690.12 7,450,293.60

在建工程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 -

无形资产 - - -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489,393.67 586,185.81 432,498.84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4,06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33,315,663.50 93,762,935.93 75,882,792.44

资产总计 305,151,091.59 241,387,927.05 184,308,171.6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6,084,777.78 90,127,317.07 28,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
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620,196.87 2,130,059.00

应付账款 2,001,891.03 5,167,756.19 3,354,080.55

预收款项 - 2,857,167.42 475,452.69

合同负债 2,054.63 - -

应付职工薪酬 1,800,890.59 1,511,856.70 1,516,496.48

应交税费 9,624,656.07 4,464,352.92 3,536,786.53

其他应付款 32,387,612.37 329,140.14 6,584,319.59

待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240,326.67 1,442,660.00 1,440,000.00
动负债


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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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122,142,209.14 106,520,447.31 47,037,194.8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5,767,840.00 8,415,516.67 9,840,000.00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5,767,840.00 8,415,516.67 9,840,000.00

负债合计 127,910,049.14 114,935,963.98 56,877,194.84

所有者权益:

股本 96,558,000.00 96,558,000.00 72,6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4,520,985.22 4,520,985.22 24,478,985.22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1,094,358.50 995,967.74 837,830.99

盈余公积 15,438,469.87 10,369,401.01 5,075,116.06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59,629,228.86 14,007,609.10 24,439,044.54




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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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益合计 177,241,042.45 126,451,963.07 127,430,976.81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305,151,091.59 241,387,927.05 184,308,171.65


(五)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758,876,906.39 685,047,236.10 400,014,536.95

其中:营业收入 758,876,906.39 685,047,236.10 400,014,536.95

二、营业总成本 697,148,355.98 632,513,347.15 365,140,162.55

其中:营业成本 677,819,037.32 611,832,779.19 355,439,536.93

税金及附加 1,563,488.74 1,309,345.48 885,250.34

销售费用 4,631,314.86 4,569,142.28 2,910,425.28

管理费用 7,123,215.38 10,435,690.35 4,286,489.36

研发费用 139,622.61 136,792.42 363,207.46

财务费用 5,871,677.07 4,229,597.43 1,255,253.18

其中:利息费用 5,909,442.33 4,131,545.31 1,358,447.00

利息收入 85,791.86 159,739.86 131,498.22

加:其他收益 7,655,569.77 3,981,255.04 3,636,776.35

投资收益(损失以
- 11,600,000.00 6,900,000.00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 - -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
- - -
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 - -
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178,591.94 -1,138,425.55 -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 - -400,114.65
“-”号填列)


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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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1,237,443.76 37,801.24 51,719.00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 68,325,268.36 67,014,519.68 45,062,755.10

加:营业外收入 19,905.00 28,850.97 45,156.42

减:营业外支出 351,908.88 55,309.90 81,770.06

四、利润总额 67,993,264.48 66,988,060.75 45,026,141.46

减:所得税费用 17,302,575.86 14,045,211.24 9,805,880.45

五、净利润 50,690,688.62 52,942,849.51 35,220,261.01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 50,690,688.62 52,942,849.51 35,220,261.01

2.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 - -
的净利润

2. 少数股东损益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50,690,688.62 52,942,849.51 35,220,261.01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828,390,184.90 728,834,370.09 432,341,776.19
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
8,385,421.63 8,246,731.76 3,956,337.77
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36,775,606.53 737,081,101.85 436,298,113.9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714,923,737.23 661,491,079.75 410,473,395.12
付的现金


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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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
12,801,713.81 10,134,827.25 6,824,983.24
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2,559,150.83 22,526,216.60 14,280,309.90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
7,238,946.07 9,668,782.12 6,725,019.74
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57,523,547.94 703,820,905.72 438,303,708.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79,252,058.59 33,260,196.13 -2,005,594.04
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
- 11,600,000.00 6,900,000.00
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261,150.00 74,100.00 75,500.00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
- - -
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
10,686,750.00 12,377,260.85 11,314,076.62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947,900.00 24,051,360.85 18,289,576.6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 22,641,122.79 182,958.38 3,661,538.05
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0,059,830.00 20,000,000.00 3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
- -
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
14,680,000.00 16,141,400.00 39,112,027.75
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7,380,952.79 36,324,358.38 72,773,565.8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46,433,052.79 -12,272,997.53 -54,483,989.18
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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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30,0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
- - -
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
118,000,000.00 90,000,000.00 40,00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
32,232,450.00 - 13,519,963.71
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0,232,450.00 90,000,000.00 83,519,963.71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
147,840,000.00 29,440,000.00 5,720,000.00


分配股利或偿付利息
5,824,655.59 62,125,954.91 22,544,847.83
所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
- -
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
5,553,936.25 6,516,965.51 7,000,000.00
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9,218,591.84 98,082,920.42 35,264,847.8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8,986,141.84 -8,082,920.42 48,255,115.88
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
- - -
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23,832,863.96 12,904,278.18 -8,234,467.34
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
15,556,823.65 2,652,545.47 10,887,012.81
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39,389,687.61 15,556,823.65 2,652,545.47
物余额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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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
项或情况。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注册资
持股比 表决权
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本 报告期合并期间
例 比例
(万元)

2018 年 1 月 至
炬申仓储 佛山市 仓储综合服务 6,200 100% 100%
2020 年 12 月

石河子炬 石河子 2018 年 1 月 至
仓储综合服务 1,000 100% 100%
申 市 2020 年 12 月

运输、仓储综合 2018 年 1 月 至
无锡炬申 无锡市 3,300 100% 100%
服务 2020 年 12 月

运输、仓储综合 2018 年 1 月 至
昌吉炬申 昌吉市 300 100% 100%
服务 2020 年 12 月

2018 年 4 月 至
三水炬申 佛山市 仓储综合服务 10,000 100% 100%
2020 年 12 月

乌鲁木齐 乌鲁木 运输、仓储综合 2019 年 5 月 至
3,100 100% 100%
炬申 齐市 服务 2020 年 12 月

运输、仓储综合 2020 年 4 月 至
钦州炬申 钦州市 3,770 100% 100%
服务 2020 年 12 月

1,000(尚
运输、仓储综合
炬申智运 钦州市 未实际 100% 100% 2020 年 12 月
服务
出资)


(二)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7 年 3 月,公司新设控股子公司石河子炬申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将其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17 年 12 月,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无锡市炬申仓储有限公司,将其纳入合
并报表范围。

2018 年 1 月,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炬申物流有限


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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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18 年 4 月,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佛山市三水炬申仓储有限公司,将其纳
入合并报表范围。

2019 年 5 月,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炬申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将
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20 年 4 月,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炬申国际物流有限公
司,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20 年 12 月,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广西炬申智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将其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四、审计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包
括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
的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现金
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
7-26 号),审计意见摘录如下:

“我们审计了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炬申股份)财务报表,
包括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
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炬申股份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的合并及母
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关键审计事项摘录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

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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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相关会计期间: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

炬申股份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运输服务和仓储综合服务。2018 年、2019
年 、 2020 年 度 炬 申 股 份 营 业 收 入 金 额 分 别 为 人 民 币 442,588,286.05 元 、
796,761,286.75 元、975,879,483.48 元。

炬申股份按照与客户事先达成的合同,根据实际提供业务量/实际提供仓储
服务时间计算货物运输、仓储综合服务收入,生成业务账单后提交客户确认,依
据客户确认后的账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的实现。由于营业收入是炬申股份关键业
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炬申股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
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
项。

(二) 存货确认

相关会计期间: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

截至 2020 年 12 月 13 日,炬申股份存货账面价值 18,080,149.98 元,占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的 4.92%,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炬申股份存货账面
价值 40,339,992.04 元,占炬申股份 2019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的 14.09%;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炬申股份存货账面价值 27,207,184.30 元,占炬申股份 2018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的 11.96%。

存货账面价值主要为未完成货物运输服务对应已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在货物
运输服务完成并得到客户确认后结转至当期的营业成本。由于 2018 年、2019 年、
2020 年期末存货账面价值金额重大,我们将存货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


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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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本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的
会计期间为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三)营业周期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 12 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
准。

(四)记账本位币

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
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
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
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
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
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
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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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
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
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八)金融工具

1、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
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 1)或 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
属于上述 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
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
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
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
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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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
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
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
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
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
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
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
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
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
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
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
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


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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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③不属于上述①或②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①并以低于市场利率
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A. 按照金融
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B.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第 14 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④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
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
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①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A、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B、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
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②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
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
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
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
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
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
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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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
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
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
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
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
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
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
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
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
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
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
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
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
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
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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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
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
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
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
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
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
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
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
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
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
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
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
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
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
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
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
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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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
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
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
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
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
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其他应收款——应收合并范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款项性质 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其他应收款——应收押金保
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
证金组合
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账龄 信用损失


3)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①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
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票据类型 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账龄 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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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
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
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
款项性质 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
联往来组合
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账龄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含,下同) 5.00% 5.00%

1-2 年 20.00% 20.00%

2-3 年 50.00% 50.00%

3 年以上 100.00% 100.00%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公司具有抵销已
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
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
债进行抵销。

2、2018 年度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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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
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
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1)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
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2)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
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
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
外: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2)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
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
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3)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
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确定
的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原则确
定的累积摊销额后的余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
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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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在资产持
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
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
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
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
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
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
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
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
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放
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2)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
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
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
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
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


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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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
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
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
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
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
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
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
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
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
提减值准备。

2)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先将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区
分开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
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
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
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其发生了
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①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

A、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

C、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

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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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步;

D、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因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债务工具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F、其他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况。

②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
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以及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
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公司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对于以公
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若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
50%(含 50%)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的,则表明其
发生减值;若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 20%(含 20%)但
尚未达到 50%的,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6 个月(含 6 个月)但未超过 12
个月的,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
资是否发生减值。对于以成本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公司综合考虑被投资单位经
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判断该权益工
具是否发生减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
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回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
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
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回升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
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
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予转回。

(九)应收款项

1、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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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本节“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七) 金融工具”的相关
说明。

2、2018 年度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应收账款期末金额 100 万元以上;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其他应收款期末金额 100 万元以上。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
方法 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具体组合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应收押金保证金组合 余额百分比法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经测试未发生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


2)账龄分析法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计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提比例

1 年以内(含,下同) 5.00% 5.00% 5.00%

1-2 年 20.00% 20.00% 20.00%

2-3 年 50.00% 50.00% 50.00%

3 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以及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的未来
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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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对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
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十)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处于运输过程已经提供的劳务成本、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
物料等,主要包括周转材料、劳务成本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
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未完成服务,在提供劳务过程中以该服
务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
继续提供劳务的服务,在提供劳务过程中以服务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成时估计将
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
债表日,同一项未完成服务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
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
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周转材料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十一)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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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
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
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
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
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
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
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
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
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
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
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
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
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
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
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
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
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
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
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
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


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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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
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
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
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
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十二)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
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折旧方法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直线法 30 5 3.17

机械设备 直线法 3-10 5 31.67-9.50

电子及办公设备 直线法 3-10 5 31.67-9.50

运输工具 直线法 2-5 5 47.5-19


(十三)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
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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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
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十四)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
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
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
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
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
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
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
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
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
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
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
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十五)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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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
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
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摊销年限

土地使用权 30-43.25


(十六)部分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
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
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
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
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十七)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 1 年以上(不含 1 年)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
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
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十八)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
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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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
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
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
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
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
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
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
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
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
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
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
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
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
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
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
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
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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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成本。

(十九)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
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
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
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
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
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
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
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
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
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
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
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
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
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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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
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
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
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
(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
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二十)收入

1、2020 年度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
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
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
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
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
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
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
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
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
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
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
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

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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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户已接受
该商品;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1)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
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
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
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
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
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
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
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
分。

4)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
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有两大业务板块,一是运输服务,二是仓储综合服务。依据公司自身的
经营模式和结算方式,各类业务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披露如下:

1)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由于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
带来的经济利益,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
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按照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
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
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公司按照
与客户事先达成的合同,根据实际提供业务量计算运输服务收入,生成业务账单
后提交客户确认,依据与客户确认后的账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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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提供的仓储综合符合包括装卸服务、货权转移登记服务、期货交割
服务、仓储服务和仓储管理输出服务,具体方法披露如下:

①公司仓储综合服务中的装卸服务、货权转移登记服务和期货交割服务,属
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公司按照与客户事先达成的合同,根据实际提供业
务量计算装卸服务、货权转移登记服务和期货交割服务收入,生成业务账单后提
交客户确认,依据与客户确认后的账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的实现。

②公司仓储综合服务中的仓储服务、仓储管理输出服务,由于公司履约的同
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
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按
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
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
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公司按照与客户事先达成的合同,根据实际提供仓储服务
时间计算仓储服务、仓储管理输出服务收入,生成业务账单后提交客户确认,依
据与客户确认后的账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的实现。

2、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

(1)收入确认原则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应当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
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
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
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
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要从事货物运输、仓储综合服务。公司按照与客户事先达成的合同,
根据实际提供业务量计算货物运输、仓储综合服务收入,生成业务账单后提交客
户确认,依据与客户确认后的账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的实现。


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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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类业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依据和方法

(1)2020 年度

收入确认 收入确认
业务类型 收入确认方法
具体时点 依据

多式联运 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因
及衍生业 为在运输过程中,公司不能实时监测到
务注 1 履约进度,因此货物运送到指定目的地
后并经客户收货确认作为产出指标,根 账单(收货 客户签章
运输 代理运输
据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公司按照与客 确认书)与 的账单(收
业务
户事先达成的合同,根据实际提供业务 客户确认后 货确认书)
量计算货物运输服务收入,生成业务账
自营运输
单后提交客户确认,依据与客户确认后
的账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的实现。

仓储服务 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根
据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指标为时
间进度。根据实际提供仓储服务时间计
仓储管理 算仓储服务、仓储管理输出收入,生成
输出 业务账单后提交客户确认,依据与客户
仓储 确认后的账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的实
现。 账单与客户 客户签章
综合
确认后 的账单
业务 装卸服务 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
按照与客户事先达成的合同,根据实际
货权转移
提供业务量计算装卸服务、货权转移登
登记服务
记服务和期货交割服务收入,生成业务
期货仓单 账单后提交客户确认,依据与客户确认
制作服务 后的账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的实现。

注: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包括多式联运及转驳业务。

(2)2018 年和 2019 年

收入确认 收入确认
业务类型 收入确认方法
具体时点 依据

多式联运 公司将货物运抵客户指定目的地后索取
及衍生业 相关签收回单,按照与客户事先达成的
账单(收货 客户签章
运输 务 1

合同,根据实际提供业务量计算货物运
确认书)与 的账单(收
业务 输收入,凭签收回单及计算的收入生成
代理运输 客户确认后 货确认书)
业务账单后提交客户确认,依据与客户
自营运输 确认后的账单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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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确认 收入确认
业务类型 收入确认方法
具体时点 依据

仓储服务

仓储管理
公司将在提供相应的仓储服务后索取相
输出
关服务完结凭证,按照与客户事先达成
仓储
装卸服务 的合同,根据实际提供业务量计算仓储 账单与客户 客户签章
综合
综合服务收入,凭完结凭证及计算的收 确认后 的账单
业务 货权转移
入生成业务账单后提交客户确认,依据
登记服务
与客户确认后的账单确认收入
期货仓单
制作服务

注: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包括多式联运及转驳业务。

公司多式联运业务一般采用按批次结算,代理运输、自营运输及转驳业务一
般采用按月结算。其中,按批次结算是指运输订单以批次下单,每一批次货物运
到指定地点后,业务部门制作结算清单,发给客户进行核对确认;按月结算是指
每月 5 日前将上月运输服务明细统计后制作结算清单,发送给客户进行核对确
认。按批次结算与按月结算的收入确认方法均在客户对账后确认,以客户签章的
对账单为确认依据,不存在重大差异。

4、各类业务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准则的规定

(1)2020 年度,公司各类业务收入符合准则的规定

根据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及相应《应用指南》(以下简称原收入准则),公司制定了报告期内收入确认的
会计政策。2017 年,财政部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
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申请首发企业应当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根据新收入准则第十一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
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 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
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 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
的商品;3) 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的用途,且该企业在整
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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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该段时间内按
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企业应当考虑商品
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其中,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
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企业为履行履约义务
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对于类似情况下的类似履约义务,企业应当采用相同的方
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企业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
到补偿的,应当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
为止。”

第十三条:“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
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企业应当考虑下
列迹象:1)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 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
权。3) 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 企业已
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
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
的迹象。”

对于运输业务,由于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
济利益,因此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因为在运输过程中,公司不能
实时监测到履约进度,因此货物运送到指定目的地后并经客户收货确认作为产出
指标,根据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公司按照与客户事先达成的合同,根据实际提
供业务量计算货物运输服务收入,生成业务账单后提交客户确认,依据与客户确
认后的账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的实现。

对于仓储综合业务中的仓储服务、仓储管理输出,由于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
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因此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
务。根据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指标为时间进度。根据实际提供仓储服务时
间计算仓储服务、仓储管理输出服务收入,生成业务账单后提交客户确认,依据
与客户确认后的账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的实现。

对于仓储综合业务中的装卸服务、货权转移登记服务及期货仓单制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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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不满足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条件,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公司按照与客户事先达成的合同,根据实际提供业务量计算装卸服务、货权转移
登记服务和期货交割服务收入,生成业务账单后提交客户确认,依据与客户确认
后的账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的实现。

综上,2020 年度公司各类业务收入符合新收入准则的规定。

(2)2018 年至 2019 年,公司各类业务收入符合准则的规定

根据原收入准则:“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交
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应当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
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
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
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针对运输业务收入,公司在将货物运抵客户指定目的地后索取相关签收回
单,凭签收回单及按照合同计算的收入生成业务账单后提交客户确认,经客户确
认后进行结算,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条件。客户签章的对账单可
以够证明公司相关劳务已经提供完成,可以作为收入确认的依据,因此,公司运
输业务收入确认符合准则的规定。

针对仓储综合业务收入,公司在提供相应的仓储服务后,收集业务完结凭证,
凭完结凭证及按照合同计算的收入生成业务账单后提交客户确认,经客户确认后
进行结算,才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客户签章的对账单可以够证
明公司相关劳务已经提供完成,可以作为收入确认的依据,因此公司仓储综合业
务收入确认符合准则的规定。

综上,2018 年至 2019 年,公司各类业务收入确认符合原收入准则的规定。

(3)多式联运、代理运输按全额法确认收入依据符合准则规定

客户方面,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条款:1) 公司对合同的履行承担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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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责任;2) 公司能够自主决定多式联运、代理运输的价格;3)公司承担源自客
户的信用风险;4) 公司承担存货的一般风险,运输过程中由于公司责任造成货
物发生毁损、遗失、缺少等,给客户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负责赔偿。

供应商方面,公司自主选择供应商,公司的铁路运力主要通过奎屯货运中心
等铁路运力供应商以预付款形式采购;公路运力需求一部分通过中储智运平台发
布,一部分直接与第三方物流公司签署承运协议进行合作。公司向中储智运平台
采购运力,以在平台中成功完成运输业务交易的全流程信息记录为确认依据结算
付款,公司向第三方物流公司采购运力,货物到达验收后,按实际运输开票付款。
无论最终客户是否接受该服务或是否付款,公司都必须向供应商支付报酬。

综上,公司在多式联运、代理运输中以主要责任人的身份进行交易,收入确
认采用按全额法确认收入符合准则的规定。

(二十一)政府补助

1、确认条件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
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
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
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
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
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
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
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
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
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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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
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
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
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
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
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二十二)合同资产、合同负债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
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
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
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
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二十三)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
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
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
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
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
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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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
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
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
者事项。

(二十四)经营租赁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
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
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五)安全生产费

公司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
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 号)的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
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
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
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
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
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二十六)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
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
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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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 2019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
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
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
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
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
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
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 2019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
项目 新金融工具准则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整影响

短期借款 28,000,000.00 39,066.67 28,039,066.67

其他应付款 658,878.00 -59,903.34 598,974.6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1,440,000.00 2,660.00 1,442,660.00
动负债

长期借款 9,840,000.00 18,176.67 9,858,176.67

(2)2019 年 1 月 1 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
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单位: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
项 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摊余成本(贷款
货币资金 7,021,683.15 摊余成本 7,021,683.15
和应收款项)

应收账款 摊余成本(贷款 20,633,253.51 摊余成本 20,633,25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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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应收款项)

摊余成本(贷款
其他应收款 3,377,980.27 摊余成本 3,377,980.27
和应收款项)

摊余成本(其他
短期借款 28,000,000.00 摊余成本 28,039,066.67
金融负债)

摊余成本(其他
应付票据 2,130,059.00 摊余成本 2,130,059.00
金融负债)

摊余成本(其他
应付账款 38,371,289.05 摊余成本 38,371,289.05
金融负债)

摊余成本(其他
其他应付款 658,878.00 摊余成本 598,974.66
金融负债)

一年内到期
摊余成本(其他
的非流动负 1,440,000.00 摊余成本 1,442,660.00
金融负债)


摊余成本(其他
长期借款 9,840,000.00 摊余成本 9,858,176.67
金融负债)

(3)2019 年 1 月 1 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
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
表如下:
单位:元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
重新计
项 目 的账面价值(2018 年 12 重分类 的账面价值(2019 年 1 月

月 31 日) 1 日)

(1) 金融资产

1) 摊余成本

货币资金 7,021,683.15 - - 7,021,683.15

应收账款 20,633,253.51 - - 20,633,253.51

其他应收款 3,377,980.27 - - 3,377,980.27

以摊余成本
计量的总金 31,032,916.93 - - 31,032,916.93
融资产

(2) 金融负债

1) 摊余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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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借款 28,000,000.00 39,066.67 28,039,066.67

应付票据 2,130,059.00 2,130,059.00

应付账款 38,371,289.05 38,371,289.05

其他应付款 658,878.00 -59,903.34 598,974.66

一年内到期
的非流动负 1,440,000.00 2,660.00 1,442,660.00


长期借款 9,840,000.00 18,176.67 9,858,176.67


(4)2019 年 1 月 1 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
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单位:元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计提损失准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项目 备/按或有事项准则确认的预 重分类 重新计量 计 提 损 失 准 备
计负债(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应收账款 1,292,259.02 - - 1,292,259.02

其他应收款 177,788.43 - - 177,788.43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要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3、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发行人的影响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颁布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申请首
发企业执行新收入准则相关事项的问答》,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的影响如下:

(1)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主要差异

项目 报告期内收入确认原则 新收入准则收入确认原则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
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 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
收入确认基本 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 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
原则 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
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 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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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应当 行履约义务:1)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
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 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 2)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
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 品或服务;3)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
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品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
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 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
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 约部分收取款项。
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 公司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是
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 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
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 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
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 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
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
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
付款义务;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
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
定所有权;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
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 公司
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
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
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户已接受该商
品;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
迹象。

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由于公司履约的同时
客户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
利益,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
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
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按照产出
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
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主要从事货物运输、仓
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
储综合服务。公司按照与客户
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
事先达成的合同,根据实际提
确定为止。公司按照与客户事先达成的合
收入确认具体 供业务量计算货物运输、仓储
同,根据实际提供业务量计算运输服务收
方法 综合服务收入,生成业务账单
入,生成业务账单后提交客户确认,依据
后提交客户确认,依据与客户
与客户确认后的账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的
确认后的账单确认提供劳务收
实现。
入的实现。
公司仓储综合服务中的装卸服务、货权转
移登记服务和期货交割服务,属于在某一
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公司按照与客户事先
达成的合同,根据实际提供业务量计算装
卸服务、货权转移登记服务和期货交割服
务收入,生成业务账单后提交客户确认,
依据与客户确认后的账单确认提供劳务收


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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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的实现。
公司仓储综合服务中的仓储服务、仓储管
理输出服务,由于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
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
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
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按照投入法确定
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
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
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
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
止。公司按照与客户事先达成的合同,根
据实际提供仓储服务时间计算仓储服务、
仓储管理输出服务收入,生成业务账单后
提交客户确认,依据与客户确认后的账单
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的实现。


(2)实施新收入准则在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方面产生的影响

1)新收入准则实施在业务模式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主要根据客户需求和行业惯例等因素开展业务。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
实施新收入准则不会对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造成重大影响,因此新收入准则实施
不会在业务模式方面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2)新收入准则实施在合同条款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销售合同中主要条款由公司与客户协商确定,一般符合业务实际情况和
行业惯例,因此实施新收入准则不会在合同条款方面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3)新收入准则实施在收入确认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现有业务模式主要为运输服务和仓储综合服务。新收入准则下运输服务
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由于在运输过程中不能实时监测履约进度,公
司以货物运送到指定目的地后并经客户收货确认作为产出指标,根据产出法确定
履约进度,与原收入准则下收入确认时点未发生变化。因此在新收入准则实施前
后公司各项业务在收入确认方面无影响。

(3)实施新收入准则对首次执行日各年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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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
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 2020 年 1 月 1 日
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新收入准则调整影响 2020 年 1 月 1 日

预收款项 3,908,220.02 -3,908,220.02

合同负债 3,908,220.02 3,908,220.02


除上述影响外,公司首次执行日前各年(末)营业收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资产总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指标均不
受影响。

六、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税率

17%、16%、13%、11%、10%、
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9%、6%、5%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
房产税 次减除 30%后余值的 1.2%计 1.2%
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7%、5%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20%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所得税税率
纳税主体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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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炬申 25% 20% 20%

昌吉炬申 25% 20% 25%

三水炬申 25% 20% 25%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
25% 25% 25%



(二)税收优惠及批文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
的通知》(财税[2018]77 号文),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将
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 50 万元提高至 100 万元,对年应纳税所
得额低于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 50%计入应纳税
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8 年度无锡炬申按 20.00%税率缴纳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
税[2019]13 号文),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
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
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9 年度无锡炬申、昌吉炬申、三水炬申按 20.00%税
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七、分部信息

公司不存在多种经营或跨地区经营,公司亦未对各项业务设立专门的内部组
织结构、管理要求和内部报告制度,故无报告分部。公司按业务分类的主营业务
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运输业务 89,386.70 79,705.66 72,255.80 63,826.69 39,990.62 35,141.27

仓储综合业
8,201.25 3,239.57 7,420.32 2,684.07 4,268.22 2,5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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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2021〕7-29 号),认为公司非经常性
损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报告期内,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
213,064.09 -1,521,076.59 55,168.75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7,809,819.03 4,149,005.00 3,639,378.20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
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397,477.89 -113,178.76 -49,411.33
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
15,038.43 -3,998,993.41 -
损益项目。

一、非经营性损益项目合计 7,640,443.66 -1,484,243.76 3,645,135.62

减:所得税费用 1,910,079.71 -49,507.22 913,198.84

二、非经营性损益项目影响净
5,730,363.95 -1,434,736.54 2,731,936.78
利润

其中:影响少数股东损益 - - -

5,730,363.95 -1,434,736.54 2,731,936.78
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三、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90,262,877.12 77,537,566.41 39,181,235.18

四、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归属
84,532,513.17 78,972,302.95 36,449,298.40
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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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

(一)固定资产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折旧年限 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30 年 1,659.51 74.80 1,584.71

运输工具 3-10 年 2,965.20 1,450.15 1,515.05

机械设备 2-5 年 1,719.27 714.63 1,004.64

电子及办公设备 3-10 年 187.59 107.40 80.19

合计 6,531.57 2,346.97 4,184.60


(二)对外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投资的情形。

(三)无形资产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剩余摊销
项目 摊销年限 取得方式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账面价值
年限(年)

土地使用权
—— 佛 山 用 30 年 外购 7,680.12 567.60 28.16 7,112.52


土地使用权
—— 钦 州 用 43.25 年 外购 1,763.14 22.14 42.67 1,741.00


合计 9,443.26 589.75 8,853.52


十、最近一期末主要债项情况

(一)短期借款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有短期借款余额 7,608.48 万元,其中保证

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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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 6,408.48 万元、已贴现未到期不终止确认票据 1,200.00 万元。

(二)应付票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票据余额为 0.00 万元,公司无已到期未
支付的应付票据。

(三)应付账款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为 643.01 万元,主要为应付的
运输装卸费。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不含应付持有公司 5%及以上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单位款项。

(四)预收款项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预收款项账面余额为 0.00 万元,公司预收款
项不含预收持有公司 5%及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五)合同负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同负债账面余额为 196.54 万元,主要为预
收的运输、仓储服务费用。

(六)对内部人员负债

公司对内部人员负债主要是应付职工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为 455.05 万元。

(七)其他应付款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为 220.95 万元,主要是
应付押金保证金等。

十一、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股东权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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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 9,655.80 9,655.80 7,260.00

资本公积 516.00 516.00 2,511.80

专项储备 137.79 110.14 88.07

盈余公积 1,543.85 1,036.94 507.51

未分配利润 13,411.06 4,891.68 3,475.3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25,264.50 16,210.56 13,842.73


少数股东权益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25,264.50 16,210.56 13,842.73


十二、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046.76 7,427.74 1,541.1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79.50 -4,828.83 -6,781.1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38.18 -156.60 3,773.52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929.08 2,442.31 -1,466.48


十三、期后事项、承诺及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购买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

2021年1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买国
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拟以不高于15,000,000.00元购买位于新疆昌吉准东经济
技术开发区的土地使用权,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支付土地出让保证金297.00万
元,截止目前,公司尚未取得该土地。

2021年2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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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拟以不高于120,000,000.00元购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
开发区的土地使用权,截止目前,前述事项尚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尚未
取得该土地。

(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承诺及或有事项。

(三)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为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使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更合理、公允反映公司的
实际经营情况,同时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经过相关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
议决议通过,公司对报告期内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公司对前期租赁土地上的房屋建筑物预计可使用
年限进行了调整,因此对长期待摊费用进行调整;同时参考同行业公司坏账准备
计提政策,对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坏
账准备计提比例较同行业公司相对谨慎;

2)公司根据业务归属期对职工薪酬、土地使用税、研发费用、营业成本等
进行跨期调整以及对专项储备计提基数进行调整;

3)根据有关业务性质,公司对部分科目进行分类调整,包括:将预付租金
调整至预付款项;将未抵扣进项税调整至其他流动资产;按照职能部门对主营业
务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进行分类调整等;

4)对报告期内内部关联交易、现金流量表进行梳理,调整有关抵消及分类;

5)公司原将与第三方的拆借款在现金流量表中以净额法列示,现按照全额
法追溯重述。

(2)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会计报表科目的影响

公司对相关科目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负数表示减少):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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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1/20 2019.6.30/2019 2018.12.31/20
项 目
20 年度 年 1-6 月 18 年度
合并资产负债表科目
应收账款 - -117.27 -50.22
预付款项 - -207.45 10.73
其他应收款 - -19.03 -13.96
存货 - 240.51 204.78
其他流动资产 - -63.27 -93.27
长期待摊费用 - -243.65 -202.0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0.96 71.72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13.33
短期借款 - 10.28 -
应付账款 - - 4.86
应付职工薪酬 - 35.98 35.98
应交税费 - -93.43 5.22
其他应付款 - -12.2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0.27 -
长期借款 - 1.6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07 -
资本公积 - -0.85 -0.85
专项储备 - -69.12 -27.46
盈余公积 - 0.11 0.11
未分配利润 - -262.97 -103.46
少数股东权益 - - -
合并利润表科目
营业收入 - 101.07 -
营业成本 - 272.02 204.42
税金及附加 - -12.39 -37.42
销售费用 - 7.79 231.85
管理费用 - -43.16 -574.63
研发费用 - 14.02 60.54
信用减值损失 - 69.13 -
资产减值损失 - - -15.60
所得税费用 - -46.82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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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益 - - -
少数股东损益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科目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35.4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 -58.3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391.6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 50.45
支付的各项税费 - - -18.0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 308.9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 - 1.23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 - 28.61
产支付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7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1,100.00


十四、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62 1.11 0.85

速动比率(倍) 1.41 0.72 0.44

资产负债率
41.92% 47.61% 30.86%
(母公司)

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
- - -
占净资产比例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0.42 22.79 24.43

存货周转率(次) 28.40 19.69 27.2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4,332.24 11,875.49 6,240.20

利息保障倍数(倍) 21.51 25.76 40.0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35 0.77 0.21
净额(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51 0.25 -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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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主要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利息费用+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
摊费用摊销
7、利息保障倍数=(净利润+所得税+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8、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
采矿权等除外)/净资产
9、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期末总股本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按照《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
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计算的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元)
报告期利润 报告期间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20 年度 43.53% 0.93 0.93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2019 年度 47.24% 0.80 0.80
的净利润
2018 年度 34.46% 0.42 0.42

2020 年度 40.76% 0.88 0.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2019 年度 48.11% 0.82 0.82
净利润
2018 年度 32.06% 0.39 0.39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
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
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
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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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
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
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
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
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
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十五、盈利预测

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十六、资产评估情况

公司自设立至今历次资产评估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
情况”之“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十七、历次验资情况

公司自设立至今历次验资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之“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498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占比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金额
(%) (%)

流动资产 17,489.73 47.61 12,743.82 44.52 6,746.41 29.66

非流动资
19,243.22 52.39 15,882.48 55.48 15,995.97 70.34


资产总计 36,732.96 100.00 28,626.31 100.00 22,742.3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利润不断增长,资产规模逐渐扩大。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36,732.96 万元,较 2019 年末增长 8,106.65 万元。
2018 年至 2020 年,公司资产总计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7.09%。

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非流动资产占
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70.34%、55.48%和 52.39%,2020 年末较 2018 年末下降
20.30%,原因主要是公司主营物流及仓储综合服务,报告期初公司整体规模较小,
仓储用地等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2018 年,公司为进一步拓展仓储业务,新增
购置土地使用权导致非流动资产增长较快;2019 年以来,随着公司整体规模的
增长,公司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流动性资产增长较快,导致非流动资产占比有
所下降。

1、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499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 (%)

货币资金 7,920.56 45.29 2,993.87 23.49 702.17 10.41

应收票据 1,203.09 6.88 - - - -

应收账款 4,515.38 25.82 4,538.89 35.62 2,063.33 30.58

预付款项 472.65 2.70 361.12 2.83 515.06 7.63

其他应收款 756.51 4.33 483.87 3.80 337.80 5.01

存货 1,808.01 10.34 4,034.00 31.65 2,720.72 40.33

其他流动资
813.51 4.65 332.07 2.61 407.34 6.04


流动资产 17,489.73 100.00 12,743.82 100.00 6,746.4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以货币资金、存货、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为主,报
告期各期末四者合计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达 88.95%、93.60%和 84.14%。公司流
动资产具体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

库存现金 0.72 0.01 0.64 0.02 - -

银行存款 7,858.04 99.21 2,930.84 97.89 489.16 69.66

其他货币资
61.80 0.78 62.40 2.08 213.01 30.34


合计 7,920.56 100.00 2,993.87 100.00 702.17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702.17 万元、2,993.87 万元及
7,920.56 万元。公司的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构成,其中其他
货币资金均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018 年末银行存款余额较前年大幅下降,原因主要是公司为匹配自身业务
的快速增长趋势,保持业绩增长的持续性,新增购买 7,680.12 万元土地使用权,

500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导致 2018 年货币资金余额较低;2019 年末银行存款余额较大,原因主要是公司
为了满足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增加了对银行的借款所致;2020 年末银行存款余
额较大,原因主要是公司业务开展增长迅速,回款较好,由经营产生经营现金流
净额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4,760.67 4,799.09 2,192.55

坏账准备 245.29 260.20 129.23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4,515.38 4,538.89 2,063.32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增长率 -0.52% 119.98% 53.48%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比例 4.63% 5.70% 4.66%


1)应收账款变动原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2,063.32 万元、4,538.89 万元
和 4,515.38 万元,呈快速上升趋势,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 4.66%、5.70%
和 4.63%。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变动与营业收入变动
趋势一致。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在一年以内,回款风险较小。

2)应收账款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为:

单位:万元

期 末 客户名称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新疆天祥通胜供应链有限公司 1,618.90 34.01% 80.94

佛山市畅远物流有限公司 752.30 15.80% 37.61
2020.12.31
天山铝业及其关联企业注 1 287.28 6.03% 14.36
贵州锦兴轻合金装备制造有限公
230.08 4.83% 11.50



501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87.22 3.93% 9.36
注2
广州象屿及其关联企业

合计 3,075.78 64.61% 153.79

1,876.22 39.10 93.81
注2
广州象屿及其关联企业

天山铝业及其关联企业注 1 947.20 19.74 47.36

贵州锦兴轻合金装备制造有限公
308.50 6.43 15.42
2019.12.31 司

佛山畅远 286.75 5.98 14.34

厦门海翼 278.83 5.81 13.94

合计 3,697.50 77.06 184.88

1,669.04 76.12 83.45
注1
天山铝业及其关联企业

山东锦信托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149.28 6.81 7.46

北方联合及其关联企业注 3 71.27 3.25 3.56
2018.12.31
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 70.05 3.19 3.50

广州朴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7.90 1.27 1.39

合计 1,987.54 90.64 99.38

注:1、关联企业包括上海辛然实业有限公司、新疆天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天山盈
达碳素有限公司;
2、关联企业包括三门峡象道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象屿速传供应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象道物流有限公司、厦门象屿同道供应链有限公司、
厦门象屿铝晟有限公司;
3、关联企业包括北方联合铝业(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较集中,前五大客户占比分别为 90.64%、
77.06%及 64.61%,主要为广州象屿、天山铝业等知名客户,信誉水平及偿债能
力较强,公司与其合作年限较长,发生坏账可能性较小,报告期内回款情况良好。

公司应收账款中无持有公司 5%(含)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3)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502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4,741.28 99.59% 237.06

1-2 年 19.39 0.41% 8.23

2-3 年 0.00 0.00% 0.00

3 年以上 0.00 0.00% 0.00

合计 4,760.67 100.00% 245.29


2018 年末及 2019 年末,公司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4,775.62 99.51 238.78

1-2 年 0.04 0.00 0.01

2-3 年 4.04 0.08 2.02

3 年以上 19.39 0.40 19.39

合计 4,799.09 100.00 260.20

2018.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2,158.97 98.47 107.95

1-2 年 7.62 0.35 1.52

2-3 年 12.43 0.57 6.21

3 年以上 13.54 0.62 13.54

合计 2,192.55 100.00 129.23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以 1 年以内为主,账龄较短,资产质量良好,发生
坏账的可能性较低。

4)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情况

2020 年,公司与同行业公众公司预计信用损失计提政策对比如下:




503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 年至 2 2 年至 3 3 年至 4 年至 5 年以
公司名称 1 年以内
年 年 4年 5年 上

三羊马 5% 15% 50% 100% 100% 100%

天顺股份 0.46% 20.17% 34.56%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3 个月 4-6 个 7-12
厦门象屿 以内 月 个月 10% 20% 50% 80% 100%
1% 2% 5%

中储股份 0.50% 20% 40% 60% 80% 100%

粤储物流 5% 10% 20% 30% 50% 100%

宏川智慧 0% 20%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公司 5% 20% 50% 100% 100% 100%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国内尚无与发行人业务结构完全可比的公众公司,发行人基
于服务区域、产品品类以及客户重合度等原则选取同行业公司,与公司较为相似的同行业公
众公司主要有厦门象屿、中储股份、天顺股份和粤储物流。为了便于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
仓储综合业务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根据公司的运行模式、业务特点和服务区域,除上述
企业外,公司另外选取了以公铁联运为主营模式的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三羊马”)以及在华南区域主营大宗货物仓储的企业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宏川智慧”,证券代码:002930)作为同行业对比公司。三羊马是一家主要通
过公铁联运方式为汽车行业和快速消费品行业提供综合服务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多式联运运
行模式、业务特点与发行人较为相似;宏川智慧为专业的石化物流综合服务提供商,主要从
事各类液体化学品、油品的装卸及仓储业务,同时具有期货交割仓资质,为境内外大宗石化
产品生产商和贸易商提供期货交割等综合服务,仓储业务的业务特点、服务区域与发行人较
为相似。上述公众公司尚未披露 2020 年年报,故上述数据均为 2020 年 1-6 月数据。

2019 年,公司与同行业公众公司预计信用损失计提政策对比如下:

1 年至 2 2 年至 3 3 年至 4 年至 5 年以
公司名称 1 年以内
年 年 4年 5年 上

三羊马 5% 15% 50% 100% 100% 100%

天顺股份 0.46% 20.17% 34.56% 50% 100% 100%

3 个月以 4-6 7-12
厦门象屿 内 个月 个月 10% 20% 100% 100% 100%
1% 2% 5%

中储股份 0.50% 20% 40% 60% 80% 100%

粤储物流 5% 10% 20% 30% 50% 100%



504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宏川智慧 0% 2.28%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公司 5% 20% 50% 100% 100% 100%


2018 年,公司与同行业公众公司坏账计提政策对比如下:

1 年至 2 2 年至 3 3 年至 4 年至 5 年以
公司名称 1 年以内
年 年 4年 5年 上

三羊马 5% 15% 50% 100% 100% 100%

3 个月以 3 个月-1
天顺股份 内 年 15% 30% 50% 80% 100%
1% 5%

0-6 个月 7-12 个月
厦门象屿 10% 20% 100% 100% 100%
0% 5%

中储股份 0% 20% 40% 60% 80% 100%

粤储物流 5% 10% 20% 30% 50% 100%

宏川智慧 0% 20% 50% 100% 100% 100%

公司 5% 20% 50% 100% 100% 100%


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制定了充分、合理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
公众公司相比,公司坏账计提政策更为谨慎,不存在明显差异。公司深耕铝产业
链多式联运服务,积累了较多信誉优良、支付能力强的优质大型客户,产生坏账
的风险较小。

5)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情况

公司主营运输业务及仓储综合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应收账款的主
要客户、账期及占比情况,结算模式及信用政策情况如下:

①运输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运输业务应收账款前五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2020 年 1-6 月



505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占该客户
占应收账 结算模式
当期营业
客户名称 账面余额 款总额比 账龄 及信用政 营业收入
收入比例
例(%) 策
(%)

天山铝业及其关
2,943.35 34.14 一年以内 批结 30 天 14,623.72 20.13
联企业 1





东方希望及其关
1,962.85 22.77 一年以内 月结 30 天 6,077.92 32.29
联企业 2





招商物产(青海)
有限公司及其关 1,067.24 12.38 一年以内 批结 30 天 1,466.40 72.78
联企业注 3

广东翔海 537.69 6.24 一年以内 月结 30 天 556.12 96.69

广州象屿及其关
455.47 5.28 一年以内 批结 30 天 3,600.07 12.65
联企业 4





合计 6,966.60 80.81 - - - -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占该客户
占应收账 结算模式
当期营业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款总额比 账龄 及信用政 营业收入
收入比例
例(%) 策
(%)

广州象屿及其关
1,875.22 39.07 一年以内 批结 30 天 3,899.36 48.09
联企业注 4

天山铝业及其关
947.20 19.74 一年以内 批结 30 天 35,256.58 2.69
联企业注 1

贵州锦兴轻合金
装备制造有限公 308.50 6.43 一年以内 月结 30 天 1,375.08 22.43


佛山市畅远物流
286.75 5.98 一年以内 批结 30 天 3,207.00 8.94
有限公司

厦门海翼 278.83 5.81 一年以内 批结 30 天 7,059.86 3.95

合计 3,696.50 77.02 - - - -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占应收账 结算模式 占该客户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款总额比 账龄 及信用政 营业收入 当期营业
例(%) 策 收入比例


506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天山铝业 1,659.44 75.69 一年以内 批结 30 天 24,625.47 6.74

山东锦信托物流
82.76 3.77 一年以内 月结 30 天 415.28 19.93
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其亚铝电有
70.05 3.19 一年以内 批结 30 天 123.09 56.91
限公司

北方联合 61.27 2.79 一年以内 月结 30 天 996.10 6.15

广州朴道国际贸
27.90 1.27 一年以内 月结 30 天 740.57 3.77
易有限公司

合计 1,901.42 86.72 - - - -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

占该客户
占应收账 结算模式
当期营业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款总额比 账龄 及信用政 营业收入
收入比例
例(%) 策
(%)

天山铝业 683.10 47.75 一年以内 批结 30 天 7,857.09 8.69

上海净烨 264.99 18.52 一年以内 批结 30 天 238.73 111.005

河南金驹实业股
53.82 3.76 一年以内 月结 30 天 84.52 63.68
份有限公司

北方万邦物流有
47.87 3.35 一年以内 月结 30 天 79.10 60.52
限公司

广东翔海 43.94 3.07 一年以内 批结 30 天 73.86 59.50

合计 1,093.72 76.45 - - - -

注:1、关联企业包括新疆天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天山盈达碳素有限公司;
2、关联企业包括昌吉吉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3、关联企业包括中外运广西有限公司钦州港分公司;
4、关联企业包括厦门象屿速传供应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象道物流有限公司,三门峡
象道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5、2017 年末上海净烨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大于 100%原因为应收账
款为含税金额。

A、发行人运输业务各期末前五大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占比较稳定,账龄较短,
结算模式及信用政策不存在重大变化

由上表分析可知,报告期各期,公司运输业务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集中度较


507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高,占比分别为 76.45%、86.72%、77.02%及 80.81%,账龄均为一年以内,账龄
情况良好,回款风险较小。

公司结算模式以批结及月结为主,对于多式联运业务,公司一般采用批结形
式,对于代理运输、自营运输及转驳业务,公司一般采用月结形式,实际执行信
用期均为 30 天。报告期内,公司对主要客户的结算模式及信用期不存在重大变
动。

B、发行人运输业务在深化与大客户的合作的前提下不断开拓新客户,各期
末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应收账款余额与其营业收入存在一定波动具有合理性

公司运输业务第一大客户为天山铝业,其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占其带
来的收入比例分别为 8.69%、6.74%、2.69%及 20.13%,2017 年末至 2019 年末占
比较低且稳定,2020 年 6 月末占比较前期有所上升,主要原因系受新冠肺炎疫
情影响,天山铝业回款周期延长。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天山铝业应收账款
已全额回款。

除天山铝业外,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其余客户之间应收账款余额占其营业收
入比例存在一定波动,主要原因为:

2020 年 6 月末,招商物产(青海)有限公司及广东翔海应收账款占其营业
收入比例较高,分别为 72.78%及 96.69%,主要原因系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业
务开展有所延迟,上述客户营业收入主要确认于 2020 年 6 月,截至 2020 年 6
月末,暂未超过信用期。

2019 年末,广州象屿及其关联企业、贵州锦兴轻合金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应
收账款占其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48.09%及 22.43%。2018 年末,山东锦信托物流
有限责任公司及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占其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9.93%及 56.91%,主要原因系上述客户该年年末请款周期较长。

2017 年末,上海净烨、广东翔海应收账款占其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11.00%
及 59.50%,主要原因系上述客户收入确认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截至 2017 年末,
暂未超过信用期;河南金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方万邦物流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占其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63.68%和 60.52%,主要原因系上述客户该年年末请款


508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周期较长。

C、发行人运输业务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波动相匹配

单位:万元

年份 应收账款余额 运输业务收入 占比(%)

2020.6.30/2020 年 1-6 月 7,980.10 43,432.11 18.37

2019.12.31/2019 年度 4,191.50 72,255.80 5.80

2018.12.31/2018 年度 2,021.94 39,990.61 5.06

2017.12.31/2017 年度 1,225.19 19,739.09 6.21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运输业务应收账款余额占收入比例分别为 6.21%、
5.06%、5.80%及 18.37%,2017 年至 2019 年占比较低且稳定,2020 年 6 月末占
比较高,主要原因系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客户回款周期延长。

整体而言,公司运输业务应收账款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波
动趋势较匹配。

②仓储综合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仓储综合业务应收账款前五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2020 年 1-6 月
应收账款
占应收
余额占该
账款总 结算模式及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账龄 营业收入 客户当期
额比例 信用政策
营业收入
(%)
比例(%)
厦门象屿及其关联 一年
65.78 0.76 月结 30 天 165.88 39.66
企业 1

以内
深圳鸿欣华盛商贸
一年
有限公司及其关联 19.22 0.22 月结 30 天 45.23 42.50
以内
企业注 3
中铝物流及其关联 一年
18.10 0.21 月结 30 天 43.56 41.56
企业 2

以内
山东锦信托物流有 一年
15.75 0.18 月结 30 天 7.53 209.21
限责任公司 以内


509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徐州盛鑫运输有限 一年
15.56 0.18 月结 30 天 - -
公司 以内
合计 134.41 1.55 - - - -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应收账款
占应收
余额占该
账款总 结算模式及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账龄 营业收入 客户当期
额比例 信用政策
营业收入
(%)
比例(%)
深圳鸿欣华盛商贸 一年
20.37 0.42 月结 30 天 156.40 13.02
有限公司 以内
上海大业永顺商贸 一年
16.21 0.34 月结 30 天 103.60 15.64
有限公司 4

以内
大连晨茂源商贸有 一年
16.18 0.34 月结 30 天 52.48 30.82
限公司 以内
山东锦信托物流有 一年
15.75 0.33 月结 30 天 139.31 11.31
限责任公司 以内
徐州盛鑫运输有限 一年
15.56 0.32 月结 30 天 48.80 31.89
公司 以内
合计 84.07 1.75 - - - -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应收账款
占应收
余额占该
账款总 结算模式及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账龄 营业收入 客户当期
额比例 信用政策
营业收入
(%)
比例(%)
山东锦信托物流有 一年
66.52 3.03 月结 30 天 350.86 18.96
限责任公司 以内
杭州正才控股集团
一年
有限公司及其关联 14.31 0.65 月结 30 天 25.64 55.82
以内
方 5




一年
奎屯货运中心 11.39 0.52 月结 30 天 155.31 7.33
以内
一年
北方联合 10.00 0.46 月结 30 天 82.77 12.08
以内
天山铝业及其关联 一年
9.60 0.44 月结 30 天 37.77 25.43
企业注 6 以内
合计 111.82 5.10 - - - -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占应收 账龄 结算模式及 营业收入 应收账款

510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账款总 信用政策 余额占该
额比例 客户当期
(%) 营业收入
比例(%)
一年
天山铝业 31.56 2.21 月结 30 天 79.12 39.88
以内
海南畅通物流有限 一年
42.77 2.99 月结 30 天 145.69 29.36
责任公司 以内
托克投资(中国) 一年
35.10 2.45 月结 30 天 85.39 41.10
有限公司 以内
摩科瑞(中国)金 一年
29.15 2.04 月结 30 天 48.40 60.22
属资源有限公司 以内
辽宁忠旺集团有限
一年
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21.69 1.52 月结 30 天 56.18 38.62
注7 以内

合计 160.27 11.20 - - - -

注:1、关联企业包括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象屿同道供应链有限公司.陕西象
道物流有限公司,三门峡象道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2、关联企业包括中铝佛山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铝(上海)有限公司,中铝国际贸易集团
有限公司,中国长城铝业有限公司,中铝物流新疆分公司,中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滇
晟商贸有限公司,中铝物流集团西北国际陆港有限公司;
3、关联企业包括深圳天泽铝业发展有限公司;
4、关联企业包括上海中愉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5、关联企业包括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嘉得利控股有限公司,杭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6、关联企业包括上海辛然实业有限公司,江阴祥顺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7、关联方为天津忠旺铝业有限公司,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

A、发行人仓储综合业务各期末前五大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占比逐年下降且占
比较低,账龄较短,结算模式及信用政策不存在重大变化

由上表分析可知,由于公司仓储综合业务具有单价较低,客户较分散的特点,
报告期各期主要客户应收账款余额金额较小,集中度较低,结算模式及信用政策
在报告期内主要为月结 30 天及批结 30 天,不存在重大变动。

B、发行人仓储综合业务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占各客户营业收入比例
较高,主要系受仓储综合业务模式影响

如上文所述,仓储综合业务收费单价较低,客户较分散且规模不一,因此对
回款的积极性较运输业务稍低,但坏账概率很低,发行人亦不断加强催收力度,
加快回款速度。

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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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发行人仓储综合业务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波动相匹配

单位:万元

年份 应收账款余额 仓储综合业务收入 占比(%)

2020.6.30/2020 年 1-6 月 640.84 3,706.93 17.29

2019.12.31/2019 年度 607.59 7,420.33 8.19

2018.12.31/2018 年度 170.61 4,268.22 4.00

2017.12.31/2017 年度 205.41 2,778.17 7.39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仓储综合业务应收账款余额占收入比例分别为 7.39%、
4.00%、8.19%及 17.29%,2017 年至 2019 年占比较低且稳定,2020 年 6 月末占
比较高,主要原因系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客户回款周期延长。

整体而言,公司仓储综合业务应收账款报告期各期末的应收账款余额与其营
业收入波动较匹配。

6)各期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 个月内回款比 12 个月内回款比
时间 应收账款余额
例(%) 例(%)

2020.6.30 8,620.95 63.48 -

2019.12.31 4,799.09 88.45 99.08

2018.12.31 2,192.55 92.77 98.93

2017.12.31 1,430.60 86.51 97.65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增长速度较快,公司与客户约定的结算
周期通常为 1 个月。报告期内各期期后 1 个月回款比例分别为 86.51%、92.77%、
88.45%及 63.48%,2017 年至 2019 年期后 12 个月内回款比例分别为 97.65%、
98.93%及 99.08%,回款情况良好。2020 年 6 月 30 日期后 1 个月回款比例较低
的原因主要是公司主要客户为新疆企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新疆当地企业复
工复产时间推延,导致回款比例有所降低。


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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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客户均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且报告期内公司注重应收账款的回收
力度,客户回款周期与实际结算周期基本一致,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金额占
当期营业收入比例较小、账龄较短,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
98.47%、99.51%及 100.00%。

综上,公司各期期末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回款周期与信用期基本一致,
应收账款坏账风险较低。

(3)存货

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周转材料和未完成服务。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如
下:

单位:万元

2020.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周转材料 25.64 - 25.64

未完成服务 - - -

合同履约成本 1,782.38 - 1,782.38

合计 1,808.01 - 1,808.01

2019.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周转材料 19.48 - 19.48

未完成服务 4,014.52 - 4,014.52

合计 4,034.00 - 4,034.00

2018.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周转材料 12.52 - 12.52

未完成服务 2,708.20 - 2,708.20

合计 2,720.72 - 2,720.72


1)存货余额变动分析


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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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主要是周转材料及未完成服务/合同履约成本,期末
账面价值分别为 2,720.72 万元、4,034.00 万元及 1,896.01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
分别为 40.33%、31.65%及 10.34%。未完成服务/合同履约成本主要指已发生但未
完成的运输成本,在货物运输服务完成并与客户结算后结转成本。周转材料主要
是零配件、办公耗材等,期末账面价值较小。

2018 年,电解铝生产企业逐步完成对产能出清指标的落实,因公司主要客
户大多为业内规模较大、经营较规范的知名企业,产能水平恢复较快,同时公司
积极开拓新客户,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大,且我国新疆铁路货运运力水平快速
增长,因此公司向供应商采购的运输成本金额增加,导致年末未完成的运输业务
金额较 2017 年末增长较快。2019 年末,存货账面价值因公司业务规模增长而增
长。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账面价值的增长趋势与营业收入增长趋势基本保持一致。
2020 年末,公司与大客户东方希望及其关联企业的业务已如期结算,存货账面
价值下降。

2)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主要是已发生但未完成的运输成本,期限较短,经测试不存在减值
情况。

3)存货库龄结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库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1 个月以内 1-2 个月 2 个月以上
时间 存货余额 占比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金额
(%) (%)

2020.6.30 1,896.26 1,789.88 94.39 104.35 5.50 2.03 0.11

2019.12.31 4,034.00 3,944.69 97.79 89.13 2.21 0.18 0.00

2018.12.31 2,720.72 2,705.68 99.45 3.06 0.11 11.98 0.44

2017.12.31 49.64 49.64 100.00 - - - -

注:未完成服务根据货物发货时间统计库龄,周转材料根据入库时间统计库龄。

由上表分析可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基本在一个月以内,占比分

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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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为 100%、99.45%、97.79%及 94.39%。公司存货库龄较短主要由于其结算模式
导致,公司运输服务一般按批次结算,实际执行中,从货物发货至客户签收时间
间隔通常为 5-20 天不等,视订单运输距离而定。因此,公司一个月以内库龄存
货占比较高是合理的。

报告期各期,公司库龄超一个月的存货金额较低,主要是由于货运量较大导
致批结订单完成周期较长所导致。4)未完成服务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跌价
准备的计提政策、计提比例及计提过程

①未完成服务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以及跌价准备的计提政策

未完成服务,在提供劳务过程中以该服务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继续提供劳务的服务,在提供劳务过
程中以服务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成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
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未完成服务中一部分
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
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②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及计提过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根据未完成服务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
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可变现净值测算公式为:可变现净值=未完成服务的估计售价-未完成服务的
估计售价/1.11*(当年销售费用率+当年税金及附加占比)

经测算,报告期各期末未发现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情况,因此不需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

4)与同行业公众公司跌价准备的计提政策和计提比例的比较情况,存货跌
价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同行业公众公司跌价准备的计提政策和计提比例的比较情况如下:


同 行 跌价准备的计提比例(%)
跌价准备的计提政策
业 公 2020 年 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515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众 公 末 末 末 末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
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
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
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
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
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
三羊 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
未计提 未计提 未计提 未计提
马 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
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
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
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
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
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
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
转回的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
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
天顺
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 1.21 1.00 0.54 0.00
股份
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
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
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
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
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
厦门 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本
0.39 0.83 2.16 2.77
象屿 公司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
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
照单个(或类别)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期末,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
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
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
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
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
中储
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 1.22 2.40 1.84 1.90
股份
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
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的影响。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

516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
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
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
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
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
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
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
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
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
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
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
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
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
粤储
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 未计提 未计提 未计提 未披露
物流
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
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
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
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
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
宏川 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资
未计提 未计提 未计提 未披露
智慧 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
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集团通常
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
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
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
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
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未完成服务,在提供劳务过程中以该服
务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
公司 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 未计提 未计提 未计提 未计提
要继续提供劳务的服务,在提供劳务过
程中以服务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成时估
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未完成服务中一


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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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
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由上表分析可知,除中储股份、厦门象屿和天顺股份外,其余同行业公众公
司均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内,中储股份、厦门象屿和天顺股份的存货
跌价准备比例在 0-3%之间,主要是因为上述三家公司经营贸易业务,对贸易业
务的库存商品/原材料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未对未完成服务计提跌价准备。

综上所述,剔除贸易业务的影响,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公众
公司一致。报告期各期末未发现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情况,因此不需计提存货
跌价准备。

5)未完成服务和合同履约成本主要内容明细构成

公司未完成服务/合同履约成本主要为已发生但未完成的铁路运输等物流成
本,其明细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未完成服务/合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同履约成本

铁路运输 1,750.21 3,447.30 2,281.68 7.20

公路运输 109.33 541.73 395.02 40.82

水路运输 - 11.48 0.45 -

装卸及其他辅助
14.84 14.01 31.05 1.63
服务

小计 1,874.38 4,014.52 2,708.20 49.64


由上表分析,发行人各期末的合同履约成本(未完成服务)为已发生但未完
成的铁路运输等物流成本,其中以铁路运输成本为主。

6)结合物流行业采购端业务特点、存货周转率分析,发行人合同履约成本
(未完成服务)余额结存较大符合行业特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无明显异常

①发行人合同履约成本(未完成服务)余额结存较大符合多式联运业务行业
特性

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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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各期末的合同履约成本(未完成服务)为已发生但未完成的铁路运输
等物流成本,其中以铁路运输成本为主,对应的销售活动主要为多式联运业务。
多式联运涉及多个业务环节,包括不限于:出厂装卸、倒短运输、发站装卸、铁
路运输、到站装卸、站到库/厂运输、入库/厂装卸,签收等,每批订单的完成存
在一定的周期,整体周期一般为 5-20 天不等,其中铁路运输所占用时间最长。
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需要对已经完成的环节但尚未得到客户签收确认的服
务成本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未完成服务),由于发行人报告期内业务规模不断
扩张,各期末运输在途的订单金额亦增长较快,因此合同履约成本(未完成服务)
余额结存较大,符合多式联运业务的行业特性。

②发行人采购模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明显异常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三羊马与杭州铁集的业务模式与发行人较为接近,其存
货明细均主要由合同履约成本(未完成服务)构成,因此以下主要将三羊马与杭
州铁集与发行人进行对比分析。

发行人采购模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采购模式

公司在收到客户的委托运输订单后,根据规划的运输批次和路线
向相关铁路部门、航运公司、货运代理企业采购铁路、海路和公
路运力。
(1)铁路运力的采购
1)发行人主要通过向奎屯货运中心进行铁路运输业务的采购,需
要公司先行支付运费后方可实施发货运输流程;
2)在发运量较大,铁路部门运力较难协调的情况下,自行或通过
代理公司向各地的铁路部门申报运输计划,保障公司运输的时效
发行人 性。
(2)水路运力的采购
主要通过向具有水运资质的企业采购,公司的水运采购一部分通
过代理公司进行采购,一部分自行采购,但由于公司多式联运业
务中主要采用公铁的联运方式,水运的采购比例较小。
(3)公路运力的采购
公司根据自身的货运需求在当地的合格公路物流服务企业中拟定
几个备选承运人,并分别向这些承运人就具体承运业务询价,在
综合考虑性价比和长期性因素后与最终确定的承运人签订采购合


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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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采购模式
同。

(1)铁路运输的采购
直接向铁路部门进行铁路承运业务的采购,通常需要公司先行支
付运费后方可实施发货运输。由于承运标的物汽车本身的特性,
较比通过铁路运输普通货物作业难度更大,要求的专业性更高。
为此,铁路部门设立专门的汽车承运机构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
公司专业从事汽车物流运输。铁路运输采购通常由公司在制定总
体采购计划基础上与中铁特货协商确定运输价格,再会同中铁特
货各站点制定年度、月度运输计划,根据年度、月度计划安排细
化为装卸作业车站周、日运输计划,在运力保障的基础上,实现
有计划的均衡运输。
三羊马 (2)外协作业费采购
公司的物流路线是在考虑成本和时效的基础上将不同运输方式优
化组合,有效衔接。公司需要及时的调配不同的运力资源来匹配
多式联运模式。除了采购铁路运力及调配自有公路运输车辆外,
公司仍需对外采购相当的公路运力及两端作业服务来满足公司多
式联运模式下无缝衔接的要求。
公司秉承“方便、高效、安全、快捷”的采购理念,认真履行公
司采购管理体系的要求,通过资质、供给运力、物流方案、成本
等一系列要素对外协作业商进行采购评审,对外协作业商是否具
有合格的作业能力进行逐项的认定,建立起合格外协作业商的采
购体系。

公司基于现有业务的情况和对客户需求的合理预测,确定对铁路、
海路及公路运输服务的整体采购规模和内容。公司在收到客户的
运单后,根据规划的运输批次和路线向各个相关铁路部门、航运
公司、货运代理企业采购铁路、海路运输服务。如公司在业务所
经地区未建设转驳服务能力或自有转驳服务能力不足时,则根据
具体需求向当地公路运输企业采购短驳类的公路运输服务。
(1)铁路运输的采购
1)直接向铁路部门进行铁路承运业务的采购,需要公司先行支付
杭州铁集 运费后方可实施发货运输;2)通过与具有铁路运输代理资质的企
业签订物流合作服务协议,委托其向各地的铁路部门申报运输计
划,保障公司运输的时效性,除需即时交付的铁路货运费外公司
还需另行支付服务费用。
(2)海路运输的采购
主要通过向具有海运资质的企业采购,公司已与大型航运企业建
立了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公司采购的海路运输以集装箱船运输
为主,散货船运输为辅。
(3)公路运输的采购


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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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自身的货运需求在当地的合格公路物流服务企业中拟定
几个备选承运人,并分别向这些承运人就具体承运业务询价,在
综合考虑性价比和长期性因素后与最终确定的承运人签订采购合
同。


由上表分析,公司与物流运输业务同行业可比公司三羊马及杭州铁集的采购
模式较为接近,均系根据订单需求对相关的铁路、水路、公路运力进行采购。因
此,从采购模式对比分析,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明显差异。

③发行人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明显异常

由于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主要由运输业务发生的合同履约成本(未完成服
务)组成,因此以下仅选取运输业务板块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其中杭州铁
集选取其可比区间(2014 至 2017 年)进行对比,具体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名称/对比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期间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三羊马 36.48 88.03 72.89 104.25

天顺股份 6.16 13.20 13.91 27.88

厦门象屿 7.99 14.90 16.05 17.50

中储股份 11.22 29.68 26.18 6.07

杭州铁集注 1 30.77 19.98 35.84 86.72

行业平均 18.52 33.16 32.97 48.48

公司 13.63 19.69 27.21 51.83

注:1、上表杭州铁集数据为其公开披露的 2014-2017 年数据。

由上表分析,由于发行人主营新疆至广东路线的多式联运业务,运输业务涉
及的流程节点,运输距离相较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更多更长,因此业务周期亦较长,
存货周转率较同行业平均水平略低,但不存在明显差异,具有合理性。

7)发行人相关采购服务成本结转方法与同行业保持一致,不存在迟延结转
成本的情形

发行人采购运力服务的成本结转方法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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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相关采购服务成本结转方法

对于外购铁路运输服务,公司于铁路发车前预付铁路费用,铁路
发车后,外购铁路运输服务供应商向公司提供铁路货运大票,公
司审核铁路货运大票上相关货物明细、重量、货物运输费用以及
其最终所属客户,确认该笔运输的外购铁路运输服务金额;除外
购铁路运输服务外,其他外购运输服务供应商每月提供运输货物
明细,即《运费结算表》,于次月规定时间内向公司提交签字盖
章的原件,运输的《运费结算表》上注明结算期间、所运货物及
其所属最终客户、具体承运日期、运输线路、车牌号码、货物重
发行人
量、集装箱号和运输费用金额。公司收到供应商编制的《运费结
算表》并审核后,与供应商最终确认,并确认当月的外购运输服
务金额。
每月末,公司根据铁路货运大票、当月客户确认后的《运费明细
表》,根据承运日期、运输线路、车牌号码、货物重量、集装箱
号等信息比对供应商当月及以前月份的《运费结算表》,在确认
收入的同时将相应的外购运输服务结转至营业成本,剩余未结转
至营业成本的外购运输服务即为未完成服务。

全程业务以当月已最终送达客户或客户指定的接收方的作业量为
单位,单价以约定单价为准计算当月的实际成本,结转主营业务
成本,同时挂账应付账款;若当月已发生部分运输成本但尚未最
终送达客户或客户指定的接收方的作业量,按照已完成的作业环
节的约定单价计算当月应暂估的在途成本,确认合同履约成本
三羊马
(2017 年-2019 年是存货-在途成本),同时挂账应付账款,待达
到收入确认条件时再汇同后续成本一并结转进入营业成本;两端
业务按照前端公路配送、后端公路配送以及仓储服务完成量为单
位,单价以约定单价为准计算当月的成本,结转主营业务成本,
同时挂账应付账款。

根据实际发生的铁路成本、公路成本、海运成本、物流辅助成本
(包含:代理费、入库费、装卸费、仓储费、其他费用)、能准
确地分配到该批次中的排空箱费、加固材料费作为直接成本计入
杭州铁集
到每个成本核算项目(批次号),公摊成本按一定的成本分配方
法(运量、里程)进行分配至相应批次中,最后按该批次运单是
否确定收入,确认收入时结转相应成本。


经上表对比可知,发行人采购运力服务的成本结转方法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保
持一致,不存在延迟结转成本的情形。

(4)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 515.06 万元、361.12 万元和 472.65 万
元,占总资产的比例较低,分别为 2.26%、1.26%和 1.29%。预付款项主要系公

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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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预付的运输装卸费及仓储用地租赁费等,2018 年末预付款项余额较高,主要
系公司于年末预付奎屯货运中心运输费形成预付款项 293.61 万元。报告期各期
末,公司预付款项的账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账龄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 年以
468.40 99.10 360.94 99.95 515.06 100.00


1-2 年 4.07 0.86 0.19 0.05 - -

2-3 年 0.19 0.04 - - - -

合计 472.65 100.00 361.12 100.00 515.06 100.00


(5)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分别为 337.80 万元、483.87 万元和 756.51
万元,主要为押金保证金及应收暂付款,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49%、1.69%
和 2.06%,占比相对较小。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其他应收
序号 名称 金额 性质
款比例(%)

1 河南神火运输有限公司 195.00 24.39% 押金保证金

2 新疆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100.00 12.51% 押金保证金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
3 100.00 12.51% 押金保证金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
4 74.00 9.26% 押金保证金
区管理委员会
5 广西金川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50.00 6.25% 押金保证金

合计 519.00 64.92% -


(6)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 407.34 万元、332.07 万元及 813.51
万元,主要由待抵扣进项税、预缴所得税及发行费用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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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待抵扣进项税 289.56 329.99 407.34

预缴所得税 - 2.08 -

发行费用 523.96 - -

合计 813.51 332.07 407.34


2、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固定资产 4,184.60 21.75 2,945.05 18.54 3,068.38 19.18

在建工程 1,250.60 6.50 788.67 4.97 378.82 2.37

无形资产 8,853.52 46.01 7,368.52 46.39 7,624.52 47.67

商誉 18.42 0.10 18.42 0.12 18.42 0.12

长期待摊费用 4,840.54 25.15 4,683.45 29.49 4,788.16 29.93

递延所得税资
73.47 0.38 72.97 0.46 109.74 0.69


其他非流动资
22.07 0.11 5.41 0.03 7.93 0.05


非流动资产 19,243.22 100.00 15,882.48 100.00 15,995.9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
用为主,报告期各期末,上述项目合计占非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 99.15%、99.39%
和 99.41%,具体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1)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3,068.38 万元、2,945.05 万元
和 4,184.60 万元。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办
公及电子设备。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明细构成及折旧计提情况如下:

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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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固定资产原值 6,531.57 100.00 4,660.49 100.00 4,240.04 100.00

房屋及建筑物 1,659.51 25.41 800.94 17.19 966.14 22.79

运输工具 2,965.20 45.40 2,071.46 44.45 1,813.38 42.77

机械设备 1,719.27 26.32 1,624.25 34.85 1,362.97 32.15

办公及电子设备 187.59 2.87 163.84 3.52 97.55 2.30

累计折旧 2,346.97 100.00 1,715.44 100.00 1,171.66 100.00

房屋及建筑物 74.80 3.19 29.57 1.72 2.40 0.20

运输工具 1,450.15 61.79 1,116.81 65.10 804.34 68.65

机械设备 714.63 30.45 498.69 29.07 321.05 27.40

办公及电子设备 107.40 4.58 70.37 4.10 43.88 3.75

固定资产净值 4,184.60 100.00 2,945.05 100.00 3,068.38 100.00


2018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较 2017 年末变动较大,系公司于 2018 年为适应
业务规模的快速发展,新增购置了龙门吊、集装箱正面吊、半挂车、叉车等机械
设备,半挂车、牵引车等运输工具以及仓储用货场,其中,新增购买的货场 966.14
万元。2020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原值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在建工程中的三水货
场达到可使用状态,已转入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构成,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的固定资产使用与运行状况良好,整体成新率较高,不存在资产减值情况。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为货场建设及改造工程,金额较小,报告期各
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丹灶货厂改造 - 212.17 -


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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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庙货厂工程 - - 191.26

三水货仓工程 - 576.50 187.56

准东陆路港项目 95.53 - -

丹灶物流园仓储工程 1,007.25 - -

钦州临港物流园项目 147.82 - -

合计 1,250.60 788.67 378.82


(3)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无形资产原值 9,443.27 7,680.12 7,680.12

土地使用权 9,443.27 7,680.12 7,680.12

累计摊销 589.75 311.60 55.60

土地使用权 589.75 311.60 55.60

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8,853.52 7,368.52 7,624.52


(4)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由丹灶、太阳庙货场的货场改良支出构
成,报告期内较为稳定,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丹灶货场 4,642.24 4,459.44 4,768.66

场地租金 9.10 14.30 19.50

太阳庙货场工程 139.55 179.42 -

办公室装修费 49.65 30.29 -

合计 4,840.54 4,683.45 4,788.16


1)丹灶及太阳庙货场改良支出的具体内容


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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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丹灶货场改良支出具体内容

丹灶货场改良支出即丹灶物流园建设支出,丹灶货场工程建设主要分为两
期,目前处于第一期建设,第二期建设尚在申建阶段。第一期建设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完成地面建筑物等主体建设构造,第二阶段完成货场土地整理、地面硬
化、装修等,报告期内在建工程支出为第一期第二阶段建设。

货场主要改良支出包括土地平整、建安工程、场地回填、仓库消防工程改造
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等。当丹灶货场在建工程部分可以单独使用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或获取验收凭证时,结转至长期待摊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的丹灶货场的
改良支出包括建安工程费、土地平整费、整理费、填土工程费等,丹灶货场各期
改良支出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丹灶货场支出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合计
建安工程费 - - 4.00 - 4.00
土地平整相关费
460.40 - 11.72 614.82 1,086.94
用 1



基础设施配套及
180.31 24.26 31.50 39.75 275.82
消防工程
注2
其他 39.59 19.32 - 49.94 108.85
合计 680.30 43.58 47.22 704.51 1,475.61

注:1、土地平整相关费用主要为土地平整费、整理费及填土工程费;
2、其他归集费用主要为工程耗材、围墙、空调、电梯、设计费、卷闸门、工程勘察费、室
内装修费、检测费及监理费等其他支出。

② 太阳庙货场改良支出具体内容

太阳庙货场自 2017 年 12 月开始建设,2019 年 7 月实体建设工作全部完成,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于当月转入长期待摊费用。太阳庙货场改良支出具体内容
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太阳庙货场支出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合计
注1
土地平整相关费用 - 122.45 65.00 - 187.45
注2
基础设施配套 2.90 3.80 - 6.70



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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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安装 5.20 - - 5.20

合计 8.10 126.25 65.00 199.35

注:1、土地平整相关费用主要为平整场地、打地坪和场地回填;
2、基础设施配套主要为自来水电安装和钢网围栏。

2)不直接计入当期费用的原因

丹灶货场和太阳庙货场的改良支出为发行人子公司在租入土地上为配合业
务发展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的改良支出,货场建成后将持续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
受益期间为整个租赁期间。以上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均在 2 年以上,计入当期费
用将导致收入与成本费用不匹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权责发生制要求及配比要
求,应当按照受益期间分期摊销,因此不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3)是否符合长期待摊费用的确认条件

丹灶货场和太阳庙货场的改良支出符合长期待摊费用的确认条件。

长期待摊费用用于核算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 1 年以上(不含 1 年)
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
1 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

丹灶货场为发行人子公司炬申仓储在承租土地上建立的货场,包括丹灶物流
中心祥顺路以东、横一路以北地块和位于广珠铁路丹灶铁路货场西侧地段宗地,
租赁期限分别为 36.5 年和 2 年,2016 年起至 2020 年 6 月改造支出达 6,346.6 万
元,主要为建安工程费和土地平整费、整理费等。太阳庙货场位于新疆玛纳斯县,
向玛纳斯县凉州户镇太阳庙村民委员会租入土地并改建成货场为生产经营服务,
预计可使用年限为 5 年,整体改建支出 199.36 万元,主要为土地整理费等。以
上支出均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权责发生制要求及配
比要求应当分期摊销,摊销期限均在 1 年以上,符合长期待摊费用的确认条件。
4)货场改良支出的摊销方法及摊销年限确认方式

丹灶货场和太阳庙货场改良支出均采用直线摊销法,摊销年限按照场地租赁
期限、法定租赁合同年限和预计可使用年限孰短确定。

① 丹灶货场摊销年限确认方式


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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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灶货场具体摊销年限如下表所示。

摊销年限确定方式 丹灶货场 摊销期限(月)

仓库、宿舍、办公楼、土地整理管
注1 240
法定租赁合同年限 理费
注2
消防工程 189
注3
堆场 120
注4
预计可使用年限 粉刷费、场地硬化费 60
注4
仓库卷闸门 36
注5
场地租赁期限 堆场 2 23

注:1、仓库包括丹灶货场的仓库 1-5,仓库、宿舍、办公楼、围墙因受法律保护的最高合
同年限为 20 年,因此以 20 年作为摊销期限;
2、消防工程为仓库的消防改造支出,按照仓库剩余摊销年限 189 个月作为摊销年限;
3、堆场因水泥地面磨损较快,预计可使用年限仅为 10 年,因此以 10 年作为摊销期限;
4、场地硬化费和卷闸门按照预计可使用年限 5 年和 3 年作为摊销年限;
5、堆场 2 为广珠铁路丹灶铁路货场西侧地段宗地,该地块于 2020 年 6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结转长期待摊费用,该宗地租赁期限为 2020 年 5 月 18 日至 2022 年 5 月 17 日,截止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可使用租赁期限为 23 个月。

② 太阳庙货场摊销年限确认方式

太阳庙货场场地租赁期限为 12 年,因受新疆气候因素等影响,预计使用年
限为 5 年,摊销年限按照场地租赁期限和预计可使用年限孰短确定,因此太阳庙
货场以 5 年为摊销期限。

5)报告期内各年的摊销金额和会计处理

① 丹灶货场摊销明细及会计处理

A、摊销明细

2020 年 1-6 月丹灶货场长期待摊费用明细表

单位:万元

摊销期限
丹灶货场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期末余额
(月)

仓库、宿
240 3,629.31 1.97 110.77 3,520.51
舍、土地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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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销期限
丹灶货场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期末余额
(月)
理管理费、
办公楼及
围墙

消防工程 189 - 151.38 - 151.38

堆场 120 812.71 - 65.02 747.69

粉刷费及
场地硬化 60 17.43 - 1.81 15.62


仓库卷闸
36 - - - -


堆场 2 23 - 526.95 - 526.95

合计 - 4,459.44 680.30 177.59 4,962.14


2019 年丹灶货场长期待摊费用明细表

单位:万元

摊销期限
丹灶货场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期末余额
(月)

仓库、宿舍、
土地整理管
240 3,824.81 25.50 221.01 3,629.31
理费、办公
楼及围墙

堆场 120 942.74 - 130.03 812.71

粉刷费及
场地硬化 60 - 18.08 0.66 17.43


仓库卷闸
36 1.11 - 1.11 -


合计 - 4,768.66 43.58 352.80 4,459.44


2018 年丹灶货场长期待摊费用明细表

单位:万元

丹灶货场 摊销期限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期末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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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仓库、宿
舍、土地整
理管理费、 240 4,012.12 31.50 218.80 3,824.81
办公楼及
围墙

堆场 120 1,056.87 15.72 129.85 942.74

仓库卷闸
36 5.53 - 4.42 1.11


合计 - 5,074.52 47.22 353.08 4,768.66


2017 年丹灶货场长期待摊费用明细表

单位:万元

摊销期限
丹灶货场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期末余额
(月)

仓库、宿舍、
土地整理管理
240 4,139.84 89.10 216.82 4,012.12
费、办公楼及
围墙

堆场 120 536.10 615.41 94.64 1,056.87

仓库卷闸门 36 9.95 - 4.42 5.53

合计 - 4,685.89 704.51 315.88 5,074.52


B、会计处理

丹灶货场各报告期内摊销金额除办公楼摊销计入管理费用外,其余摊销费用
均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会计处理如下所示:

借:管理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成本仓储装卸成本-待摊费用摊销

贷:长期待摊费用

② 太阳庙货场摊销明细及会计处理

A、摊销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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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及 2020 年 1-6 月太阳庙货场长期待摊费用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摊销期限(月)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期末余额

2020 年 1-6 月 60 179.42 19.94 159.49

2019 年 60 - 199.36 19.94 179.42


B、会计处理

太阳庙货场各报告期内摊销金额全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会计处理如下所
示:

借:主营业务成本-太阳庙场地费

贷:长期待摊费用—太阳庙货场

3、主要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并严格按照
公司制定的会计政策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公司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是公允和
稳健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情况与资产质量实际状况相符,不存在因资产
减值准备提取不足而影响公司经营的情形。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减值准备均为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
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45.29 260.20 129.23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42.97 25.71 17.78

坏账准备合计 288.27 285.91 147.0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分别为 129.23 万元、260.20 万元及
288.27 万元,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内业务规模扩张,应收账
款坏账准备与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增长趋势保持一致。

综上所述,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资产整体质量优良、结构合理,各项资产

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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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况良好,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资产质量的实际状况,减值准备计提足额、
合理。

(二)负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7,608.48 66.34 9,012.73 72.59 2,800.00 31.46

应付票据 0.00 0.00 62.02 0.50 213.01 2.39

应付账款 643.01 5.61 767.39 6.18 3,837.13 43.12

预收款项 0.00 0.00 390.82 3.15 68.13 0.77

合同负债 196.54 1.71 - - - -

应付职工薪酬 455.05 3.97 418.02 3.37 341.79 3.84

应交税费 1,663.31 14.50 591.70 4.77 445.71 5.01

其他应付款 220.95 1.93 131.65 1.06 65.89 0.7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24.03 0.21 144.27 1.16 144.00 1.62
动负债

流动负债 10,811.38 94.27 11,518.61 92.77 7,915.65 88.94

长期借款 576.78 5.03 841.55 6.78 984.00 11.06

递延所得税负债 80.29 0.70 55.59 0.45 - -

非流动负债 657.08 5.73 897.14 7.23 984.00 11.06

负债合计 11,468.45 100.00 12,415.75 100.00 8,899.6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构成,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8.94%、92.77%和 94.27%,负债结构
基本保持稳定。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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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保证借款 6,408.48 2,002.82 -

质押及保证借款 - - 800.00

抵押及保证借款 - 7,009.90 2,000.00

已贴现未到期不终止
1,200.00 - -
确认票据

合计 7,608.48 9,012.73 2,800.00


公司短期借款主要为保证借款、质押及保证借款和抵押及保证借款,报告期
各期末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2,800.00 万元、9,012.73 万元及 7,608.48 万元,增长
较快,主要因为 2018 年至 2020 年,公司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 48.49%,并且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的快速扩张导致运力、物流设备的采购需求快速增加。为
更高效地满足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公司在报告期内向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丹灶支行、中国银行佛山南海丹灶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
行等银行借入短期借款。

对于各报告期末短期借款余额,除未到期的短期借款外,发行人均于约定还
款日前偿还。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银行承兑汇票 - 62.02 213.01

合计 - 62.02 213.0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 213.01 万元、62.02 万元及 0.00
万元,金额较小,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 2.39%、0.50%及 0.00%,主要系公司与
部分上游供应商结算款项所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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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应付账款 643.01 767.39 3,837.13

合计 643.01 767.39 3,837.13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3,837.13 万元、767.39 万元和 643.01
万元,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的应付账款主要系公司采购的运输费、装卸费、工程设
备款等。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呈快速增长趋势,相应的采购费用也随之增长,
导致期末应付款项整体呈增长态势。

2018 年末应付账款余额较大,主要为公司购买土地产生的应付账款,原因
系发行人专注于物流仓储综合服务,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快速扩张,为更好
地满足公司现时及未来经营需求,公司于 2018 年通过三水炬申新增购买土地价
值共 7,680.12 万元,于 2018 年末形成应付账款余额 3,409.00 万元。

2019 年末应付账款余额较 2018 年末减少 3,069.74 万元,主要系公司于 2019
年结清上年末应付的土地购买款,发行人向其他供应商采购的物流服务较稳定。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前五名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供应商名称 金额 比例(%) 性质

钦州市海纳物流有限公司 118.98 18.50 运输装卸费

新疆岚安物流有限公司 113.81 17.70 运输装卸费
新疆诚通西部物流有限公
39.25 6.10 运输装卸费
2020.12.31 司
芜湖雅玛多集装箱运输服
36.87 5.73 运输装卸费
务有限公司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
30.62 4.76 运输装卸费
南局四三一处
合计 339.54 52.80 -

中铝物流新疆分公司 291.01 37.92 运输装卸费

新疆连桥物流有限责任公
2019.12.31 121.33 15.81 运输装卸费


新疆岚安物流有限公司 107.21 13.97 运输装卸费



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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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供应商名称 金额 比例(%) 性质

广州利佳货运代理有限公
85.99 11.21 运输装卸费


石河子开发区宋宝龙机械
53.37 6.95 运输装卸费
设备租赁服务部

合计 658.91 85.86 -

汪智民 3,409.00 88.84 土地款

石河子市振通物流有限公
92.89 2.42 运输装卸费


广州利佳货运代理有限公
61.72 1.61 运输装卸费
2018.12.31 司

玛纳斯县九洲恒昌物流有
31.03 0.81 运输装卸费
限公司

广西南宁运恒运输有限公
26.20 0.68 运输装卸费


合计 3,620.84 94.36 -


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中无应付持公司 5%以上(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单位的款项。

4、预收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预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预收款项 - - 390.82 3.15 68.13 0.7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68.13 万元、390.82 万元及 0.00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77%、3.15%及 0.00%。公司预收账款主要为
预收客户的运输费、仓储装卸费等,2019 年较上年增长较快的原因是 2019 年末
预收嘉能可 285.66 万元运输装卸费。2020 年末,公司预收账款已在合同负债进
行列示。报告期各期末无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预收账款中无预收持公司 5%以上(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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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款项。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变动情况 变动情况 变动情况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应付职工薪酬 455.05 8.86 418.02 22.31 341.79 102.14


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年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 341.79
万元、418.02 万元和 455.05 万元,主要系公司当月计提下月发放的员工工资和
预提的年终绩效奖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短期薪酬 455.05 417.30 340.31

离职后福利 0.00 0.72 1.47

合 计 455.05 418.02 341.79

注: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
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等。离职后福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养老保险。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税项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增值税 227.73 1.99 113.28 0.91 35.68 0.40

企业所得税 1,397.03 12.18 455.29 3.67 397.18 4.46

个人所得税 8.21 0.07 6.02 0.05 1.81 0.02



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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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
14.97 0.13 7.90 0.06 2.50 0.03
设税

房产税 0.00 0.00 - - 3.58 0.04

土地使用税 0.00 0.00 - - 1.46 0.02

教育费附加 11.06 0.10 5.64 0.05 1.78 0.02

印花税 4.32 0.04 3.56 0.03 1.71 0.02

合计 1,663.31 14.50 591.70 4.77 445.71 5.0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 445.71 万元、591.70 万元及 1,663.31
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 5.01%、4.77%和 14.50%,所占比例相对较小。2018
年开始,公司增加了银行借款,负债总额随之提升,相应应交税费占负债总额比
例下降。2020 年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较 2019 年显著上升,主要系公司 2020 年
第四季度收入增加,计提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主要由企业所得税构成,企业所得税系公司按季度预缴所得税,年
末预提应交所得税,于下一年度汇算清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企业所得税
余额分别为 397.18 万元、455.29 万元及 1,397.03 万元。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应付利息 - - - - 5.99 0.07

其他应付款 220.95 1.93 131.65 1.06 59.90 0.67

合计 220.95 1.93 131.65 1.06 65.89 0.7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65.89 万元、131.65 万元及 220.95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0.74%、1.06%和 1.93%。主要为公司经营业务
中所需的应付利息、押金保证金等。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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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 144.00 万元、144.27
万元及 24.03 万元,占负债总额比重分别为 1.62%、1.16%及 0.21%,主要系一年
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9、长期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984.00 万元、841.55 万元和 576.78 万
元,占负债总额比重分别为 11.06%、6.78%及 5.03%,主要系公司于 2018 年向
中国银行佛山南海丹灶支行借入的 1,200 万元长期借款。

综上所述,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负债结构合理,债务偿付压力较小。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财务指标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62 1.11 0.85

速动比率(倍) 1.41 0.72 0.4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1.92 47.61 30.86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4,332.24 11,875.49 6,240.20

利息保障倍数(倍) 21.51 25.76 40.07


随着公司 2018 年业务规模快速发展,运营资金的需求随之增长,公司为了
更高效地开展业务,增加对银行的借款,因此 2018 年末公司短期负债及长期负
债余额较 2017 年末大幅提升,2018 年末,公司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30.86%,流
动比率、速动比率及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0.85 倍、0.44 倍及 40.07 倍。

2019 年,公司在期初较低资产负债水平的情况下进一步利用财务杠杆,借
入短期借款改善公司运营资金情况,资产负债率提升至 47.61%,利息保障倍数
降低至 25.76 倍。另一方面,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使公司流动资产大幅增加,
增长速度高于流动负债的增长速度,改善了公司的资本结构,2019 年末公司流
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分别提升至 1.11 倍,0.72 倍。

2020 年,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偿债指标较同期有所改善,2020 年末公司资

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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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负债率为 41.92%,流动比例及速动比率分别提升至 1.62 倍,1.41 倍。

综上所述,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同时流动比率、速动比
率合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偿债能力较强、债务风
险较小。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20.42 22.79 24.43

存货周转率(次/年) 28.40 19.69 27.21


1、应收账款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24.43、22.79 及 20.42,趋势平稳
略有下降,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规模不断增长,导致应收账款余额逐年增长。

2、存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27.21、19.69 及 28.40,2020 年公司存
货周转率较高,主要原因是 2020 年四季度公司与东方希望及其关联企业未结算
业务减少,期末未送达的运输服务较少,导致存货金额较低。

3、与同行业公众公司的比较

财务指标 可比公司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三羊马 - 2.68 2.72

天顺股份 - 5.05 4.26

厦门象屿 - 48.89 57.58
应收账款周转率
中储股份 - 22.64 21.50
(次/年)
粤储物流 - 20.32 18.93

宏川智慧 - 8.97 9.43

行业平均 - 18.09 19.07



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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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42 22.79 24.43

三羊马 - 88.03 72.89

天顺股份 - 13.20 13.91

厦门象屿 - 14.90 16.05

中储股份 - 29.68 26.18

粤储物流 - 990.15 969.64
存货周转率(次/
年) 宏川智慧 - 131.84 70.08

行业平均 - 211.30 194.79

行业平均(剔除粤
储物流、宏川智 - 29.16 25.81
慧)

公司 28.40 19.69 27.21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上市/挂牌公司定期报告,上述公司均尚未披露 2020 年度报告。

经对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存货周转率差异较大,原因是同行业可比公司中粤储物流及宏川智慧主营仓储综
合服务,存货余额较小,导致存货周转率较高,公司存货主要由运输业务产生的
未完成服务构成,存货结构与粤储物流及宏川智慧差异较大;剔除其影响后,公
司存货周转率与行业平均较接近。

二、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成果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97,587.95 79,676.13 44,258.83
营业利润 12,214.22 10,402.11 5,311.79
利润总额 12,174.47 10,229.09 5,306.85
净利润 9,026.29 7,753.76 3,918.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026.29 7,753.76 3,918.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
8,453.25 7,897.23 3,644.93
所有者的净利润



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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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97,587.95 100.00 79,676.13 100.00 44,258.83 100.00

其他业务收入 - - - - - -

合计 97,587.95 100.00 79,676.13 100.00 44,258.8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4,258.83 万元、79,676.13 万元及 97,587.95
万元,报告期复合增长率为 48.49%,增长速度较快,主要系因为公司紧贴客户
产业链进行业务布局,不断扩张自身业务规模,提升物流相关的仓储增值服务综
合能力以及信息化建设水平,凭借专业、高效的物流资源整合能力,与天山铝业、
嘉能可、中国铝业等铝产业链大型客户的业务合作关系不断加深,业务量增长迅
速。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详见下文“2、主营业务收入产品结构及变动分析”。

公司营业收入全部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公司主营业务突出。

2、主营业务收入业务结构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别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多式联运
及衍生业 76,316.64 78.20 62,934.19 78.99 34,774.33 78.57

运输
业务 代理运输 11,157.93 11.43 7,771.37 9.75 3,346.13 7.56

自营运输 1,912.13 1.96 1,550.24 1.95 1,870.16 4.23

小计 89,386.70 91.60 72,255.80 90.69 39,990.62 90.36

仓储综合业务 8,201.25 8.40 7,420.32 9.31 4,268.22 9.64




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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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97,587.95 100.00 79,676.13 100.00 44,258.8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运输业务,其中以多式联运及衍生
业务为主。报告期内,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8.57%、78.99%及 78.20%,是公司主要的业务类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较快,2018-2020 年复合增长率为 48.49%,
公司所处产业链体量庞大且稳定增长为公司业绩快速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所属细分行业有色金属第三方物流行业背靠有色金属领域,业务开展主
要以铜、铝、铅、锌等品种为主,因此,铜、铝、铅、锌等有色金属的市场容量
和发展前景决定了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

十种有色金属的产量从 2010 年的 3,152.80 万吨增长至 2019 年的 5,841.60
万吨,复合增长率为 7.09%,增长情况稳定。其中,铜和铝的产量增长趋势较为
明显,铜的产量从 2010 年的 458.65 万吨增长至 2019 年的 978.40 万吨,复合增
长率为 8.78%,铝的产量从 2010 年的 1,577.13 万吨增长至 2019 年的 3,504.40 万
吨,复合增长率为 9.28%;铅和锌的产量增长较为缓和,铅的产量从 2010 年的
431.6 万吨增长到 2019 年 579.70 万吨,锌的产量从 2010 年的 526.50 万吨增长到
2019 年 623.60 万吨,但仍然处于增长趋势。

另一方面,我国有色金属的地域分布分散,以公司主营的铝产业链为例,产
业链原材料、半成品及产成品分别为铝土矿、氧化铝和电解铝。我国铝土矿开采
地、氧化铝生产地和电解铝生产地的区域中心情况如下:铝土矿的开采地以广西、
贵州、河南、山西为主,氧化铝的生产地以山西、山东、广西、河南、贵州为主,
电解铝的生产地以山东、新疆、内蒙古为主。可见,铝土矿的开采地与氧化铝的
生产地重合度较高,但氧化铝和电解铝的生产地重合度较低,跨区域分布决定了
物流的必要性,甚至同一区域内部亦需要短途物流的支撑。具体分布情况如下:




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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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wind、阿拉丁

从铝产业链生产环节的原材料耗用情况看,电解铝的生产成本主要由铝土
矿、动力煤、阳极碳素构成,以上原材料成本占比 80%左右。通常,1 吨电解铝
需要消耗 1.9-2 吨氧化铝、0.49 吨阳极碳素,而 1 吨氧化铝需要耗用 2-2.3 吨铝
土矿。下述测算中将铝产业链原材料耗用量简化为:1 吨电解铝消耗 2 吨氧化铝、
0.5 吨阳极碳素,1 吨氧化铝耗用 2.2 吨铝土矿。以 2018 年电解铝产量 3,580.19
万吨为计算依据,铝产业链生产环节需要耗费 1,790.10 万吨阳极碳素、7,160.38
万吨氧化铝、15,752.84 万吨铝土矿,合计 28,283.50 万吨相关物资。

在进一步计算生产物资的实际物流需求时,需剔除内部消耗即不需物流服务
的部分。从铝产业链上下游的企业重叠情况看,铝土矿生产企业与氧化铝生产企
业以及电解铝生产企业与铝材生产企业重叠度较低,而氧化铝生产企业与电解铝
生产企业重叠较高。2018 年中国铝业、魏桥集团、信发集团、锦江集团及东方
希望不仅是全国前十大电解铝生产厂商,同时也是前十大氧化铝生产厂商,2018
年上述企业集团氧化铝合计产量为 5,747.00 万吨,电解铝合计产量为 1,756.00
万吨。假设上述企业集团生产电解铝所需原材料全部来源于集团内部,即全国范
围内约有 3,512.00 万吨氧化铝可进行内部消耗,不需要进行货物转移。

综上,铝产业链生产环节共涉及 28,283.50 万吨物资,除了 3,512.00 万吨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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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铝不需外部运输,剩余 24,771.50 万吨货物均需要物流企业提供物流服务。且
以上测算仅限于铝产业链的生产环节,未涉及到铝材至终端应用市场的消费流通
环节和铝相关产品的贸易流通环节。由此可见,目前阶段有色金属产业链的物流
需求旺盛,市场容量较大。

2017-2019 年发行人运输业务总量分别为 67.12 万吨、122.77 万吨及 288.42
万吨,仅占市场容量的 0.27%、0.50%及 1.16%,虽增长率较高,但占市场容量
比例极低,因此公司仍存在庞大的可开拓市场空间。

综上所述,在有色金属产量的持续增长和有色金属产业链较强的物流需求叠
加作用下,有色金属第三方物流行业的发展前景广阔。

(1)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

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包括由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制定物流方案,采用集装箱等
标准运载单元,通过公铁水多种运输方式合理结合,完成从客户起运地到接收地
的一站式物流服务及与之紧密相关的衍生“站到厂”及“厂到站”运输服务。报
告期内,公司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 34,774.33 万元、62,934.19 万
元及 76,316.64 万元,其中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相比上年增长率分别为 80.98%
及 21.26%。

报告期内,公司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收入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多式联运 73,404.35 21.52 60,405.84 80.55 33,457.38

转驳业务 2,912.30 15.19 2,528.35 91.99 1,316.95


由上表分析可知,公司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的增长主要是由多式联运业务收
入的快速增长带动,转驳业务作为多式联运业务的衍生服务,在报告期内亦随着
多式联运的增长而增长,具体原因如下:

1)多式联运

报告期内,公司多式联运收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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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多式联运收入 73,404.35 21.52 60,405.84 80.55 33,457.38


2019 年 及 2020 年 , 公 司多 式 联 运业 务收 入的 增 长率 分 别 为 80.55% 及
21.52%,呈快速增长趋势。主要是由于:

①下游产业链持续稳定增长

公司的运输业务背靠有色金属产业,有色金属不仅是重要的战略物资、重要
的生产资料,而且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消费品原材料。有色金属在基建、汽车、
飞机、高铁、芯片、5G 基站、军工等行业中均有用途,也是重要的投资品种。
有色金属具备价值高、流通性强的显著特征,同时兼具资源属性及金融属性两种
属性。有色金属的产业特性决定了第三方综合物流行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此外,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发布了《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 年)》、
《第三方信息服务平台案例指引》、 商务部关于促进商贸物流发展的实施意见》、
《交通运输科技“十三五”发展规划》、《商贸物流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文
件,大力支持第三方物流发展,为第三方物流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政
策环境。

公司业务开展主要以铝、铜、铅、锌等品种为主,因此,铝、铜、铅、锌等
有色金属的市场容量和发展前景决定了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根据国家统计
局发布的数据,铝的产量从 2010 年的 1,577.13 万吨增长至 2019 年的 3,504.40
万吨,复合增长率为 9.28%;铜的产量从 2010 年的 458.65 万吨增长至 2019 年的
978.40 万吨,复合增长率为 8.78%;铅和锌的产量增长较为缓和,铅的产量从 2010
年的 431.6 万吨增长到 2019 年 579.70 万吨,锌的产量从 2010 年的 526.50 万吨
增长到 2019 年 623.60 万吨,仍维持增长趋势。总体上来看,我国有色金属产业
保持稳定发展,带动公司业务需求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

②公司紧贴铝产业链进行业务布局,形成良好协同效应

运输及仓储的业务能力及布局是影响物流企业业务发展的重要因素。公司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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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华南市场,深耕铝产业链的运输及仓储等综合物流业务,紧贴客户产业链进行
业务布局:

A、公司于 2015 年初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西城村西城股份合作经
济社“沥边”地段布局仓储业务,投资兴建炬申丹灶物流园区。该园区紧邻广珠
铁路丹灶站,便于承接来自全国各地的火车整车及集装箱运输货物;同时,该园
区 10 分钟车程范围内有多条高速公路出入口,交通条件优越,区位优势明显。
另一方面,公司于 2017 年底成立无锡炬申全资子公司,开启华东地区的运输及
仓储综合服务业务,于 2018 年通过全资子公司三水炬申购买位于广东省佛山市
三水区白坭镇西岸码头侧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用作华南仓储用地的补
充及未来水路运输线发展的铺垫。华南、华东地区的仓储物流园区的布局为公司
“新疆-华南”、“新疆-华东”等长距离专线提供运输、仓储、装卸资源,进一
步加强物流网络优势,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

B、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挂牌股转系统,于 2017 年取得上海期货交易所的
铝期货交割仓资质,目前公司已成为华南区域铝锭吞吐量最大的物流园区之一,
2019 年华南区域物流园区实现超 205 万吨的吞吐量,成功挂牌股转系统及上海
铝期货交割仓资质的获取令公司综合实力及市场信誉得到较大的提升,更好地完
成铝产业链的深入布局;

C、公司分别于 2017 年及 2018 年成立石河子炬申及昌吉炬申,建立了自有
车队及仓储装卸团队,为新疆地区的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提供充足的运输及装卸
能力;

③公司与主要客户的业务合作关系不断加深,并积极开拓新客户

通过对铝产业链多年的深耕,公司已成为业内领先的多式联运服务提供商,
利用公司自身的物流方案设计及资源调度能力,打造了电解铝产业链新疆、西南
专线,并在新疆-华南、新疆-华东专线不断深耕,与一批业内排名靠前的知名客
户形成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如:天山铝业、嘉能可等,在以上客户订单不断增加
的同时,公司积极开拓新客户。随着客户数量及规模不断增加,公司多式联运业
务规模不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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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转驳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转驳业务收入及运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转驳业务收
2,912.30 15.19 2,528.35 91.99 1,316.95



转驳业务系公司多式联运衍生业务,主要包括氧化铝、阳极碳素、电解铝的
“门到站”、“站到门”、“站到站”等转驳运输服务。报告期内,公司转驳业
务快速增长,与多式联运业务保持相同趋势,其中 2019 年度、2020 年度营业收
入增长率分别为 91.99%及 15.19%。

报告期内,公司转驳业务增长较快,主要原因是:

2018 年,公司于新疆成立昌吉炬申,并建立了自有车队为当地多式联运业
务中的公路运输提供自营车辆。公司多式联运业务主要为新疆至华南、华东、河
南等路线的电解铝运输,多式联运中的公路运输需求主要为新疆区域内厂到站的
运输服务,并无站到厂的需求。公司为提高运营效率,减少“返空”情况,便开
拓了“门到站”、“站到门”等转驳业务。凭借新疆地区丰富的客户资源和良好
的信誉,公司转驳业务增长速度较快。

公司多式联运业务衍生出的“门到站”“站到门”转驳业务及“站到站”铁
路专线业务会与客户单独签订合同、单独收费和确认收入。

3)新老客户数量及收入贡献

报告期内,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收入中新老客户数量及贡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家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项目
收入 占比(%) 数量 收入 占比(%) 数量

老客户 27,776.33 78.62 19 47,872.38 76.07 19

新客户 7,553.12 21.38 19 15,061.81 23.93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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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35,329.45 100.00 38 62,934.19 100.00 51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收入 占比(%) 数量 收入 占比(%) 数量

老客户 32,226.70 92.67 19
16,613.58 100.00 30
新客户 2,547.63 7.33 25

合 计 34,774.33 100.00 44 16,613.58 100.00 30

注:上表新客户为当年存在交易而上一年度不存在交易的客户。

由上表分析可知,公司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收入主要来自老客户的贡献,
2018 年度至 2020 年 1-6 月,老客户贡献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92.67%、76.07%和
78.62%。

从客户角度看,公司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收入增长迅速原因主要有:1) 公
司坚持服务大客户的理念,通过优质的服务获取存量客户的信任,与存量老客户
的业务合作关系不断加深,因此老客户对公司营业收入迅速增长贡献度较高。其
中,对主要客户天山铝业的收入逐年提升,2018 年、2019 年分别较上年增加
16,876.54 万元及 10,546.06 万元,公司承运天山铝业的铝锭运输占其铝锭运量比
例亦从 2017 年的 11.09%提升至 2019 年的 42.13%;2) 在巩固并加深原有客户
群体的基础上,不断拓展新客户,新客户的拓展为公司未来稳定增长奠定坚实的
基础。

4)业务的拓展情况

①运输品类

报告期内,公司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各运输品类收入及运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吨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项目
收入 占比(%) 运量 收入 占比(%) 运量

电解铝 31,209.43 88.34 57.19 59,903.71 95.18 98.81

氧化铝 3,669.09 10.39 69.10 2,159.38 3.43 86.01

其他 450.92 1.28 1.53 871.10 1.38 1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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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5,329.45 100.00 127.81 62,934.19 100.00 195.44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收入 占比(%) 运量 收入 占比(%) 运量

电解铝 32,685.97 93.99 52.87 15,152.50 91.21 26.82

氧化铝 1,346.52 3.87 40.50 364.87 2.20 18.99

其他 741.84 2.13 8.30 1,096.21 6.60 4.88

合计 34,774.33 100.00 101.68 16,613.58 100.00 50.73


由上表分析可知,公司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运输品类以电解铝及氧化铝为
主,公司电解铝运输方式以多式联运为主,氧化铝运输方式以新疆内转驳业务为
主。报告期初,公司主要承运电解铝出疆业务,2017 年起,公司成立全资子公
司昌吉炬申及石河子炬申,在新疆地区铺垫自有的运输、装卸等底层服务。因此,
2018 年起,公司氧化铝运输运量及收入增长迅速,2018 年至 2019 年,氧化铝的
收入分别为 1,346.52 万元及 2,159.38 万元,增长率分别为 269.04%和 60.37%。

由于氧化铝的运输路线主要为站场至生产厂商厂区,而电解铝的疆内运输路
线为生产厂商厂区至站场,因此,新增氧化铝运量不仅能提升公司对客户的服务
范围,亦能降低自有运力空车折返的概率,提升公司自有运力的运输效率。

公司承运的其他品类主要为炭块、硅及其他金属等,2018 年其他类别运量
上升而收入下降的原因为 2017 年其他品类的运输线路主要为云南省到广东省,
距离较远,单价较高,而 2018 年新疆区域内部线路占比增加,因为新疆内运输
距离较短,单价较低,因此虽运量上涨,但总体收入有所下降。

②运输路线

报告期内,公司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运输路线数量及运输量情况如下:

单位:条、万吨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数量 运量 数量 运量 数量 运量 数量 运量

多式联运及
21 127.81 22 195.44 15 101.68 21 50.73
衍生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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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分析可知,公司运量在报告期内呈增长趋势,2018 年、2019 年增长
率分别为 99.57%和 92.22%,与收入增长趋势较匹配。线路数量方面,报告期内
总体较为稳定,发行人围绕新疆至华南、新疆至华东等主要路线进行布局并不断
开拓新路线,2018 年路线较 2017 年下降 6 条,主要系零星业务路线,对发行人
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随着发行人对新客户、路线的开拓,2019 年多式联运及
衍生路线数量较 2018 年有所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主要路线收入、运量及平均单价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万吨、元/吨

路线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收入
平均单 收入占 平均单
起点 终点 收入 占比 运量 收入 运量
价 比(%) 价
(%)

新疆 广东 17,329.95 49.05 26.73 648.25 44,877.61 71.31 60.68 739.58

新疆 江苏 7,100.13 20.10 12.41 572.08 5,522.46 8.77 9.33 591.90

新疆 河南 4,816.10 13.63 12.33 390.64 5,827.81 9.26 12.81 454.94

新疆 新疆 1,389.19 3.93 66.71 20.82 2,680.51 4.26 103.89 25.80

广西 新疆 1,357.13 3.84 2.49 545.87 - - - -

新疆 安徽 171.42 0.49 0.32 539.52 1,132.96 1.80 2.05 552.66

合计 32,163.92 91.04 120.99 - 60,041.36 95.40 188.76 -

路线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收入 收入占
平均单 平均单
起点 终点 收入 占比 运量 收入 比(%) 运量
价 价
(%)

新疆 广东 28,212.87 81.13 39.32 717.55 12,704.13 76.47 19.34 656.76

新疆 江苏 1,713.09 4.93 3.10 552.10 819.14 4.93 1.53 534.57

新疆 河南 1,947.86 5.60 4.32 450.93 352.82 2.12 0.81 434.08

新疆 新疆 1,086.78 3.13 48.76 22.29 413.15 2.49 20.09 20.56

广西 新疆 - - - - - - - -

新疆 安徽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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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2,960.60 94.78 95.50 - 14,289.24 86.01 41.78 -


以上每条主要线路包含多个起点和终点,主要的具体线路距离如下:

路线
距离
起点 终点

新疆 广东 新疆石河子-广东佛山距离:约 4,990 公里

新疆 江苏 新疆石河子-江苏无锡距离:约 4,394 公里

新疆 河南 新疆石河子-河南巩义距离:约 3,366 公里

新疆 新疆 天山铝业厂区-石河子站距离:约 25 公里;

广西 新疆 广西百色-新疆石河子距离:约 4,681 公里

新疆 安徽 新疆石河子-安徽芜湖距离:约 4,031 公里

注:因无法通过公开渠道查询货运铁路距离,以上距离为客运铁路距离。

由上表分析可知,公司目前业务布局与电解铝产业布局基本一致。公司以电
解铝产业链客户为主要服务对象,新疆区域为电解铝的主要产地,广东、江苏、
河南等为电解铝的主要需求地,公司多式联运主要线路多以新疆区域为起点,以
广东、江苏、河南等区域为终点,极力贴合铝产业链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线路运量均呈上涨趋势,主要是因为:①公司与主要客
户天山铝业的业务合作关系不断加深,业务量增长迅速;②公司利用已有布局和
资源,积极开拓新客户,如 2020 年上半年新增大型客户东方希望,增加货运量
10.40 万吨。

多式联运的主要成本包括铁路运费、公路运费等,运力供应商所处市场价格
较为透明,公司定价方法主要系综合考虑运力成本等因素,以成本加成方式定价。
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主要线路单价均呈上涨趋势,主要是受出疆电解铝铁路
运力平均采购单价上浮影响。2020 年上半年,主要线路单价普遍偏低,主要原
因为:①2020 年 3 月份开始,铁路部门将出疆铁路运价进行下浮调整,公司定
价随之进行下降调整;② 2019 年底公司与东方希望达成合作,考虑到是新增客
户,且交易规模较大,公司给予一定的价格优惠,东方希望运输路线主要在新疆
内部区域及从新疆到广东、江苏、浙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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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代理运输业务

代理运输业务主要由公司通过第三方运输公司的运输设备或专业运输平台
所指派的第三方运输设备为客户提供的运输服务,根据服务内容获取相应的运输
服务收入。报告期内,公司代理运输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 3,346.13 万元、7,771.37
万元及 11,157.93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56%、9.75%及 11.43%。

报告期内,公司代理运输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代理运输收入 11,157.93 43.58 7,771.37 132.25 3,346.13


2019 年 及 2020 年 公 司 代 理 运 输 业 务 收 入 的 增 长 率 分 别 为 132.25% 及
43.58%,保持较快增长。原因主要为:

一方面,由于电解铝产品生产阶段需要用到大量电力,而目前电力成本优势
较强的地区仍以煤电为主,在国家大力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的
新趋势下,包括铝行业在内的传统产业正处于优化升级阶段,我国铝产能正有序
地向具有清洁、丰富水电资源的西南部地区转移。公司代理运输业务集中在西南
部地区,随着铝产能的逐步转移,从西南部地区发出的货量快速增长,导致代理
运输业务需求增长迅速;另一方面,公司于 2017 年开始与中储智运平台合作,
平台的引入为公司代理运输业务运力提升带来积极的效应,公司积极开拓代理运
输业务,导致代理运输业务收入快速增长。

1)新老客户数量及收入贡献

报告期内,代理运输业务收入中新老客户数量及收入贡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家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项目
收入 占比(%) 数量 收入 占比(%) 数量

老客户 2,738.26 37.39 50 4,981.59 64.10 66

新客户 4,585.11 62.61 33 2,789.78 35.90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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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7,323.37 100.00 83 7,771.37 100.00 150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收入 占比(%) 数量 收入 占比(%) 数量

老客户 3,013.66 90.06 66
1,820.56 100.00 117
新客户 332.47 9.94 63

合 计 3,346.13 100.00 129 1,820.56 100.00 117

注:上表新客户为当年存在交易而上一年度不存在交易的客户。

由上表分析可知,报告期内新老客户收入均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是由于公
司根据我国电解铝产能转移预期,战略性布局广西、重庆、云南等地区代理运输
业务,不断开拓新客户,因此 2019 年至 2020 年 1-6 月,公司新客户带来的收入
逐年提升。

2)业务的拓展情况

①运输品类

报告期内,公司各运输品类收入及运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吨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项目
收入 占比(%) 运量 收入 占比(%) 运量

电解铝 2,614.89 35.71 26.12 5,665.80 72.91 39.59

氧化铝 3,328.43 45.45 6.68 - - -

锌锭 673.57 9.20 2.20 1,579.13 20.32 5.04

其他 706.48 9.65 4.21 526.44 6.77 3.12

合计 7,323.37 100.00 39.20 7,771.37 100.00 47.75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收入 占比(%) 运量 收入 占比(%) 运量

电解铝 3,108.07 92.89 19.28 1,092.20 59.99 11.19

氧化铝 7.47 0.22 0.02 - - -

锌锭 139.00 4.15 0.89 692.15 38.02 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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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91.58 2.74 0.90 36.21 1.99 1.14

合计 3,346.13 100.00 21.09 1,820.56 100.00 16.39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专注电解铝代理运输的深化布局,并在此基础上,利用
现有的铝产业链专线优势和有色金属网络优势,横向完善业务品类。2020 年起,
公司大力开拓氧化铝品类的代理运输业务,主要系来自中外运广西有限公司钦州
港分公司、中铝物流新疆分公司等新客户的开拓。

锌锭等其他品类的增加,一方面来自新客户的开拓,另一方面,随着客户关
系的深入和公司综合实力的提升,部分客户逐渐从零星的物流托付逐渐提升业务
份额。

②运输路线

报告期内,公司代理业务运输路线数量、运输量情况如下:

单位:条、万吨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数量 运量 数量 运量 数量 运量 数量 运量

代理运输业务 50 39.20 41 47.75 30 21.09 19 16.39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代理运输业务线路数量及运输量均呈增长趋势,与
营业收入增长趋势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代理运输业务主要路线收入、运量及平均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吨、元/吨

路线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收入 收入
平均单 平均单
起点 终点 收入 占比 运量 收入 占比 运量
价 价
(%) (%)

广西 广东 1,136.60 15.52 6.57 173.02 1,754.25 22.57 9.76 179.83

贵州 广东 754.25 10.30 3.73 202.04 1,904.34 24.50 8.38 227.21

云南 广东 551.21 7.53 1.76 313.23 1,420.57 18.28 4.48 317.43

重庆 广东 142.83 1.95 0.53 271.63 547.94 7.05 2.48 221.18


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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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广西 3.93 0.05 0.02 173.39 31.24 0.40 0.20 154.55

广西 新疆 1,862.51 25.43 3.50 532.11 - - - -

天津 新疆 925.92 12.64 2.12 437.69 - - - -

合计 5,906.51 73.43 18.23 - 5,658.34 72.81 25.29 -

路线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收入 收入
平均单 平均单
起点 终点 收入 占比 运量 收入 占比 运量
价 价
(%) (%)

广西 广东 1,630.64 48.73 9.54 170.94 152.24 8.36 0.92 166.00

贵州 广东 537.19 16.05 2.25 238.50 131.92 7.25 0.48 274.58

云南 广东 59.23 1.77 0.18 332.98 293.53 16.12 0.98 299.74

重庆 广东 425.36 12.71 1.52 280.27 649.93 35.70 2.41 269.56

云南 广西 14.02 0.42 0.08 179.28 294.51 16.18 1.64 179.28

广西 新疆 - - - - - - - -

天津 新疆 - - - - - - - -

合计 2,666.43 79.69 13.57 1,522.13 83.61 6.43


以上主要线路距离如下:

路线
距离
起点 终点

广西 广东 广西百色-广东佛山距离:约 753 公里

贵州 广东 贵州兴仁-广东佛山距离:约 1,060 公里

云南 广东 云南昆明-广东佛山距离:约 1,315 公里

重庆 广东 重庆綦江-广东佛山距离:约 1,226.90 公里

云南 广西 云南昆明-广西钦州距离:约 875.90 公里

广西 新疆 广西靖西-新疆石河子距离:约 3,997.70 公里

天津 新疆 天津滨海港-新疆石河子距离:3724.70 公里


由上表分析可知,公司代理运输业务主要路线为广西至广东、贵州至广东、
云南至广东、重庆至广东、云南至广西、广西至新疆及天津至新疆。其中,广西

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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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广东系发行人深耕多年的线路,广西至新疆及天津至新疆系发行人于 2020 年
开拓的氧化铝运输线路。报告期内主要线路收入及运量均呈上涨趋势,主要是一
方面受行业“产地转移”的趋势影响,从广西、云南、贵州等地区发货需求增加;
另一方面公司逐步深化老客户的合作并不断开拓新客户。

公司代理运输业务主要客户平均单价主要受外购公路运力成本波动影响,报
告期内在合理范围内存在小幅度波动。

(3)自营运输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自营运输业务(自运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增长率 增长率
金额/数量 金额/数量 金额/数量
(%) (%)

自营运输收入 1,912.13 23.34 1,550.24 -17.11 1,870.16


自运业务为公司利用自有运输设备为客户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的服务。报
告期内,公司自运业务收入分别为 1,870.16 万元、1,550.24 万元及 1,912.13 万元,
2018 年及 2019 年的增长率分别为 43.31%、-17.11%。2018 年较 2017 年增长幅
度较大,原因系公司于 2018 年为自营运输业务新增购买了一批运输工具,导致
公司自营运输业务运力提升,业务规模增长。2019 年较 2018 年下降 17.11%,主
要原因是公司专注发展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
复合增长率为 48.14%,为匹配并维持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的快速增长态势,公
司从战略上优先调配自营车辆为多式联运业务提供运力,并于 2019 年将部分原
自营运输用车辆调配至昌吉炬申支持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导致 2019 年公司自
2020 年公司自营运输业务较 2019 年增长 23.34%
主要系公司在原有业务开展的基础上新购运输工具,自营业务实力有所提升。

1)新老客户数量及收入贡献

报告期内,自营运输业务收入中新老客户数量及收入贡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家



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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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项目
收入 占比(%) 数量 收入 占比(%) 数量

老客户 751.10 96.38 98 1,307.05 84.31 100

新客户 28.19 3.62 34 243.19 15.69 81

合 计 779.29 100.00 132 1,550.24 100.00 181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收入 占比(%) 数量 收入 占比(%) 数量

老客户 1,611.91 86.19 78
1,304.95 100.00 135
新客户 258.25 13.81 57

合 计 1,870.16 100.00 135 1,304.95 100.00 135

注:上表新客户为当年存在交易而上一年度不存在交易的客户。

由上表分析可知,公司自营运输业务以老客户为主。报告期内老客户数量逐
年上升,证明公司客户粘性较高。

2)业务的拓展情况

①运输品类

报告期内,公司自营运输业务按运输品类收入及运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吨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项目
收入 占比(%) 运量 收入 占比(%) 运量

电解铝 683.65 87.73 19.37 1,250.40 80.66 36.81

锌产品 24.82 3.18 0.65 115.32 7.44 2.78

铜产品 28.18 3.62 0.85 106.59 6.88 3.25

其他 42.63 5.47 0.97 77.93 5.03 2.41

合计 779.29 100.00 21.84 1,550.24 100.00 45.25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收入 占比(%) 运量 收入 占比(%) 运量

电解铝 1,520.17 81.29 41.73 982.02 75.25 28.52



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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锌产品 190.32 10.18 4.72 159.42 12.22 4.83

铜产品 143.80 7.69 4.74 150.87 11.56 5.85

其他 15.87 0.85 0.41 12.64 0.97 0.53

合计 1,870.16 100.00 51.60 1,304.95 100.00 39.74


报告期内,公司自营运输业务运输品类为电解铝、锌锭、铜产品及其他。由
于公司自营运输业务扎根电解铝消费地华南地区,外加自身仓储业务优势,因此
运输品类以电解铝为主,公司亦不断开拓业务品种,增加 PVC、炭块等品种的
运输服务。公司 2019 年自营运输收入及运量均较 2018 年下降,原因系为匹配并
维持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的快速增长态势,公司从战略上优先调配自营车辆为多
式联运业务提供运力,并于 2019 年将部分原自营运输用车辆调配至昌吉炬申支
持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

②运输线路

公司自营线路以广东省内运输为主,由佛山辐射珠三角地区,平均运输距离
为 30 至 200 公里。报告期内平均单价如下:

单位:元/吨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自营运输业务 35.69 34.73 36.23 32.84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公司自营运输业务平均单价基本保持稳定。广东
省内路线众多,路线间的距离差异导致年度间平均单价存在一定波动,但波动在
合理范围内。

3)自有车辆数量

报告期各期,公司自有车辆数量如下:

单位:辆

所属业务类型 车辆类别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多式联运及衍 重型半挂牵引车 24 22 5 -
生 重型集装箱半挂车 17 17 2 -



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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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平板半挂车 7 7 5 /

重型半挂牵引车 42 39 42 30
自营运输
重型平板半挂车 43 43 42 35

注:上表所列数量为月平均数

报告期各期,公司自有车辆主要为公司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及自营运输业服
务,其中自营运输牵引车数量报告期内分别为 30、42、39 及 42,2019 年牵引车
数量较 2018 年减少 3 辆,主要原因系公司为加强新疆地区自有运力的支撑,主
动调配 3 辆牵引车至新疆。

2019 年,公司自营运输业务收入较 2018 年有所下降,与对应业务车辆数量
变动趋势一致。

(4)仓储综合业务

仓储综合业务主要是公司在为客户提供运输业务服务基础上拓展的仓储相
关增值服务,主要包括仓储及出入库装卸服务、货权转移登记服务、期货交割仓
服务等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仓储综合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 4,268.22 万元、
7,420.32 万元及 8,201.25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64%、9.31%及
8.40%,其中 2018 及 2019 年度较上年增长率分别为 53.63%及 73.85%。公司仓
储综合业务增长迅速原因主要系:①公司物流运输业务增长迅速,为仓储综合业
务带来充足的客户群体,公司的仓储物流中心已经发展成为华南区域有色金属领
域的核心仓库之一,在华南区域铝产业链仓储领域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2019
年实现吞吐量超 205 万吨,带动仓储综合业务的增长;②2017 年,公司获取上
海期货交易所的铝期货交割仓资质,系广东仅有的 5 家获批企业之一,市场信誉
及综合竞争力得到大幅提升,一批资金实力雄厚的有色金属贸易商选择了公司作
为其货物存放地,并在公司仓储内进行现货货权转移交易,使公司报告期内货权
转移登记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带动公司仓储综合业务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仓储综合服务的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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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卸业务 1,508.96 2,431.60 2,745.34 1,548.37

仓储管理输出 249.19 701.32 346.29 472.86

仓储服务 461.16 723.97 335.19 337.96
仓储及增
货权转移登记服务 1,483.06 3,561.32 827.41 418.98
值服务
期货仓单制作服务 4.55 2.1 13.99 -

合计 3,706.93 7,420.33 4,268.22 2,778.17


1)仓储单价及吞吐量

发行人仓储综合业务具体包括装卸业务、仓储管理输出、仓储及增值服务,
其中仓储及增值服务包括仓储服务、货权转移登记服务及期货仓单制作服务,各
业务主要服务内容及单价情况如下:

业务类别 主要服务内容 单价

公司为客户提供的出入库及站场装卸服 入库装卸费:6-10 元/吨
装卸业务
务。 出库装卸费:14-22 元/吨

由于公司具备较好的仓储服务信誉度及令
市场客户信服的专业仓储管理能力,贸易 按月收费模式:15,000 元/
商及生产厂商客户为了保障临时存放货物 月-40,900 元/月不等;
仓储管理输出
的管理质量,以合同的形式委托公司进行 按业务量收费模式:
管理,主要服务内容为仓库的日常进出库 0.1-0.3 元/吨/天
管理。

货物存放在公司仓储场地所提供的仓储管
仓储服务 0.2 元/吨/天
理服务。

货权转移登记服务是公司的增值板块,收
入来源于货权转移登记服务收入。其业务
基础是货在仓库,货主作为卖方寻找新货
仓储 主(买方)并对双方交易的价格、交易时
及增 间、交易仓储进行约定后,双方实施交易。
值服 货权转移 发行人作为仓库管理人,为卖方(货主)
务 1 元/吨
登记服务 管理货物,在接收到货主转移货物所有权
的指令后,为货主和新货主办理货权转移
登记,并在系统中将货权所有人变更登记
为新货主。仅有在系统中的货主或货主指
定的相关方才可从发行人处提取货物或进
行下一轮的货权转移。



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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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仓单制作服务是公司的增值板块,公
期货仓单 司为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的铝、铜期货交
10 元/吨
制作服务 割仓,本服务为为客户办理货物入库到制
作标准仓单业务所收取的服务费。


报告期内,发行人仓储综合业务各细分业务单价不存在重大变动。发行人报
告期内仓储吞吐量 157.90 万吨、213.30 万吨、234.15 万吨及 155.76 万吨,吞吐
量的快速增长为发行人仓储综合业务收入增长奠定坚实的基础。

2)新老客户的贡献

报告期内,仓储综合业务收入中新老客户的贡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家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项目
收入 占比(%) 数量 收入 占比(%) 数量

老客户 3,177.27 85.71 1,050 5,911.60 79.67 695

新客户 529.66 14.29 895 1,508.72 20.33 1,159

合计 3,706.93 100.00 1,945 7,420.32 100.00 1,854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收入 占比(%) 数量 收入 占比(%) 数量

老客户 3,046.06 71.37 433
2,778.17 100.00 578
新客户 1,222.16 28.63 657

合计 4,268.22 100.00 1,090 2,778.17 100.00 578


由上表分析可知,公司的仓储综合业务收入主要来自老客户的贡献,2018
年度至 2020 年上半年,老客户贡献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71.37%、79.67%和 85.71%,
老客户的数量及收入呈逐年增长趋势。新客户的数量亦逐年增加,但因仓储业务
特性,新客户进入需一定时间才能释放业务收入,因此报告期各期新客户给公司
带来的收入占比较低。

3)自有及租赁仓库的分布和数量、仓储面积和仓储能力

发行人主要在电解铝的集散地和消费地华东区域、华南区域布局仓储物流中
心,自有及租赁仓库的分布和数量、仓储面积和仓储能力如下表所示:

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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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平方米、万吨

序 业务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性质 园区/仓库名称 地址
号 类型 面积 库容 面积 库容 面积 库容 面积 库容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西城村西城合作
1 租赁 10.48 13.37 10.48 13.37 10.48 10.95 10.48 10.7
丹灶物流园
注1 经济社“沥边”地段

2 租赁 广珠铁路丹灶铁路货场西侧地段 5.34 7.48 - - - - - -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西岸码头侧 F1、
3 自有 8.53 8.53 8.53 1.89 - -
F2、F3;
7.02 7.02
注2
仓储 三水物流园
综合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西岸码头侧、河
4 租赁 1.25 1.25 - - - -


无锡西站物流中心投资开发有限责任
业务
5 公司的天港路 3 号、无锡市惠山区石 3.75 7.87 3.65 7.65 3.65 7.65 - -
注3
无锡物流园
合作
塘湾中转站、芜湖

6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站二路 226 号 2.8 - 2.8 - - - - -
注4
租赁 乌北仓



玛纳斯县凉州户镇太阳庙村高速公路
7 1.73 - 1.73 - - - - -
注5
装卸 租赁 太阳庙货场
南、油脂厂北



8 仓储 租赁 飞龙仓注 6 云南省祥云县财富工业园区 2.1 40 2.1 40 2.1 40 2.1 40




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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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云龙工业
9 输出 租赁 先导禾云仓注 7 0.06 0.3 0.06 0.3 0.06 0.3 0.06 0.3


10 0.3 0.2 0.3 0.2 0.3 0.2 0.3 0.2
注8
租赁 先导百嘉仓 广东省清远市高新区百嘉工业园

11 0.05 0.22 0.05 0.22 0.05 0.22 0.05 0.22
注9
租赁 四环仓 四川省石棉县回隆乡竹马工业园区

12 0.2 7 0.2 7 0.2 7 0.2 7
注 10
租赁 富宏仓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东波村

13 租赁 太丰仓注 11 花垣县花垣镇集洞坪社区三组 0.25 0.5-0.6 0.25 0.5-0.6 - - - -

陕西省宝鸡市凤翔长青工业园 陕西
14 - - - - 1.08 0.7-0.8 - -
注 12
租赁 东岭仓
省东岭冶炼有限公司

四川汉源工业园区(洪福村二组),
15 - - - - 0.3 0.2 - -
注 13
租赁 汉源仓
工业园区入口上行 500 米

南丹锌系统 109 矿台 3#-4#仓(存放锌
16 租赁 南丹南方仓注 14 - - 0.03 0.1 0.03 0.1 0.03 0.1
精矿)

17 租赁 辽阳仓注 15 辽阳市宏伟区宏伟路西侧南环街北侧 1.15 2.42 1.15 2.42 - - - -

18 - - - - - - 0.02 0.03
注 16
租赁 郴州富轩仓 郴州市苏仙区竹园路白露塘派出所旁

昆明市五华区大普吉同心路岑策玻璃
19 0.23 0.2 0.23 0.2 0.23 0.2 0.23 0.2
注 17
租赁 昆明五华仓
厂后面

合计 38.22 86.08 32.81 78.48 27.01 68.71 13.47 58.75

注:1、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西城村西城合作经济社“沥边”地段仓储面积包含办公楼面积,2017 和 2018 年库容较低的原因系当年货场尚未修葺完成,部
分场地不能使用;




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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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西岸码头侧 F1、F2、F3 于 2018 年 8 月和 12 月分两批购入,库容未完全开发使用,因此 2018 年当年库容较低;
3、无锡物流园仓储用地取得方式为签订业务合作协议;
4、乌北仓为炬申仓储与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物资有限公司租赁场地,该仓库租赁期限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目前尚未投入使用;
5、太阳庙货场租赁期限自 2017 年 9 月起,租赁期 12 年,该场地主要用于装卸、掏箱、堆垛,因此列示库容为 0;
6、飞龙仓为与云南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约的仓储管理输出业务仓库,租赁期限自 2014 年 3 月 6 日起,无固定截止期限,用于堆放高银窑
渣,租赁面积为 2.1 万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约为 1.0 万平方米,可堆放高银窑渣约 40 万吨;
7、先导禾云仓为与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签约的仓储管理输出业务仓库,租赁期限自 2015 年 9 月 10 日起,无固定截止期限,用于堆放镓的副产品,
仓储面积 0.06 万平方米,库容约为 0.3 万吨;
8、先导百嘉仓为与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签约的仓储管理输出业务仓库,租赁期限自 2014 年 04 月 11 日起,无固定截止期限, 用于堆放铋半成品、
镉、镓、硒、碲等贵金属,仓储面积 0.3 万平方米,库容约为 0.2 万吨;
9、四环仓为与四川四环电锌有限公司签约的仓储管理输出业务仓库,租赁期限自 2015 年 9 月 1 日起,无固定截止期限,用于存放硫化锌精矿、锌精矿、
锌精粉、锌焙砂、含锌物料、锌锭,仓储面积约 0.05 万平方米,库容约 0.22 万吨;
10、富宏仓为与郴州市富宏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签约的仓储管理输出业务仓库,租赁期限自 2017 年 12 月 1 日起,无固定截止期限,用于存放铁铋锡钨萤
石矿,仓储面积约为 0.2 万平方米,库容约为 7 万吨;
11、太丰仓为与花垣县太丰冶炼有限责任公司签约的仓储管理输出业务仓库,租赁期限自 2019 年 5 月 8 日起,无固定截止期限,用于存放锌精矿、铅精
矿,仓储面积为 0.25 万平方米,库容约为 0.5-0.6 万吨,目前实际存放库存为 0.35 万吨;
12、东岭仓为与陕西东岭冶炼有限公司签约的仓储管理输出业务仓库,租赁期限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2019 年 3 月由于与仓库对应的业务结束,仓库已
退出不再使用,仓库用于存放锌精矿(硫化精矿(铅锌混合矿、铅精矿、锌精矿、锌焙砂)),仓储面积 1.08 万平方米,库容 0.7-0.8 万吨;
13、汉源仓为与汉源四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签约的仓储管理输出业务仓库,租赁期限自 2018 年 1 月 12 日起,2019 年 9 月由于与仓库对应的业务结束,
该仓库已退出不再使用,仓库用于存放氧化锌、锌精矿,仓储面积 0.3 万平方米,仓储 0.2 万吨;
14、南丹南方仓为与南丹县南方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签约的仓储管理输出业务仓库,租赁期限自 2017 年 8 月 1 日起,2020 年 5 月由于与仓库对应的业
务结束该仓库已退出不再使用,仓库用于存放锌精矿及锌锭,仓储面积 250 平方米,库容为 1000 吨;
15、辽阳仓为与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签约的仓储管理输出业务仓库,租赁期限自 2019 年 4 月 10 日起, 2020 年 7 月由于与仓库对应的业务结束合同已
终止,仓库用于存放铝锭,仓储面积 1.15 万平方米,库容为 2.42 万吨;
16、郴州富轩仓为与湖南铋业有限责任公司租赁签约的仓储管理输出业务仓库,租赁期限为 2014 年 12 月 18 日起,2018 年业务结束,仓库退出不再使用,
仓库用于存放铋锭、碲锭,仓储面积为 240 平方米,库容为 300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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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昆明五华仓为与郴州金兴达贸易有限公司租赁签约的仓储管理输出业务仓库,租赁期限自 2016 年 11 月 1 日起,2020 年 4 月由于与仓库对应的业务
结束,对应租赁合同已终止,用于存放锌精矿,仓储面积 0.23 万平方米,库容约为 0.2 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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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分析可知,2017 年至 2020 年 1-6 月,公司仓储综合业务自有、租赁
仓库的面积及库容均呈稳步上升趋势,总库容分别为 58.75 万吨、68.71 万吨、
78.48 万吨及 86.08 万吨.其中,除专门为装卸业务及仓储管理输出业务提供的仓
库外,为仓储综合业务提供的仓库库容分别为 10.70 万吨、20.49 万吨、28.04 万
吨及 35.74 万吨。

库容的上升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形成运输加仓储双轮驱动的业务增长
模式,一方面运输业务的积极带动,另一方面公司仓储资质不断拓展,公司仓储
综合业务规模增长较快。公司为更好地匹配仓储综合业务的发展速度,不断对租
赁及自有的仓库进行扩充,在 2018 年新增购买三水物流园区的土地使用权并与
无锡物流园区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在 2020 年新增租赁丹灶物流园附近的广珠铁
路丹灶铁路货场西侧地段。仓库面积及库容的逐年提升为公司仓储综合业务规模
增长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4)发行人的业务发展不存在地域局限,具有可拓展性

1)发行人背靠有色金属领域,业务开展主要以铜、铝、铅、锌等品种为主,
不存在品类局限和地域局限

全国有色金属地域分布分散,以公司主营的铝产业链为例,产业链原材料、
半成品及产成品分别为铝土矿、氧化铝和电解铝。我国铝土矿开采地、氧化铝生
产地和电解铝生产地的分布情况如下:铝土矿的开采地以广西、贵州、河南、山
西为主,氧化铝的生产地以山西、山东、广西、河南、贵州为主,电解铝的生产
地以山东、新疆、内蒙古为主,电解铝消费地以华南和华东为主,可见,氧化铝
和电解铝的生产地重合度较低,电解铝的生产地和消费地重合度低,跨区域分布
决定了物流的必要性,甚至同一区域内部亦需要短途物流的支撑。具体分布情况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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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wind、阿拉丁


从铝产业链的地域分布看,新疆为国内重要的电解铝生产基地,并非上游原
材料氧化铝和碳素的生产地,也并非下游铝材的消耗地,因此新疆的铝产业链对
于氧化铝和碳素的入疆物流和电解铝的出疆物流需求较大,为电解铝重要区域之
一。而随着我国环保政策在铝产业链的推进,我国电解铝的产业布局重心将逐步
转移至水电丰富、电价较低且环保压力较小的西南部地区,例如广西和云南,行
业形成了“产地转移”的行业趋势,西南部区域将成为新兴战略区域。而华东和
华南区域是电解铝的主要集散地和消费地。

可见,从产业链布局上看,发行人所处产业链及业务不存在品类限制和区域
限制。公司目前营业收入集中在西北、华南地区的原因是西北、西南、华东和华
南等区域发展较成熟,市场空间较大,公司在上述区域形成业务布局,系发行人
发展前期根据铝产业链分布进行战略性布局的结果。

2)发行人进行战略性布局,且继续在有色金属其他品种上发力,业务发展
具有可拓展性

在目前业务发展的基础上,发行人时刻关注铝产业链政策变化,提前对新兴
市场进行战略性布局,以适应行业变化。另外,公司将继续在有色金属领域其他
品种上发力,扩宽服务品种,例如铜、铅、锌等品种。铜、铅等其它有色金属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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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布局与铝具有很大的相似性,主要产地与消费地跨区域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以下措施拓展业务:

①2017 年 12 月,设立无锡炬申,在华东地区开展有色金属运输仓储综合业
务;②2020 年 5 月,获取上海期货交易所铜指定交割仓资质,有利于拓展铜相
关的运输及仓储业务;③2020 年 4 月,设立钦州炬申,深入拓展西南部地区氧
化铝以及电解铝的运输业务。

可见,发行人继续开展铝产业链的深化布局,2017 年设立无锡炬申,拓展
华东市场;2020 年设立钦州炬申,深入拓展西南部地区氧化铝以及电解铝的运
输业务。另外,公司继续在有色金属领域其他品种上发力,扩宽服务品种,2020
年已获取铜指定交割仓资质。

综上,发行人将在铝产业链深化发展及在其他有色品种上持续发力,业务发
展不存在地域局限。

3、主营业务收入地区分布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按客户注册地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地区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华南 19,060.61 19.53 14,258.38 17.90 9,696.53 21.91

华东 15,856.86 16.25 20,446.99 25.66 6,697.50 15.13

西南 2,381.82 2.44 2,873.39 3.61 692.71 1.57

西北 56,390.14 57.78 37,696.02 47.31 25,235.09 57.02

华中 1,939.09 1.99 455.39 0.57 913.57 2.06

华北 1,540.53 1.58 3,045.25 3.82 830.35 1.88

东北 418.89 0.43 900.71 1.13 193.08 0.44

合计 97,587.95 100.00 79,676.13 100.00 44,258.8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分布在西北、华南、华东、西南等地区,
其中西北地区的占比最高,报告期内分别为 57.02%、47.31%及 57.78%,公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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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务收入的地区分布情况与公司所处行业及自身经营特点相符:我国电解铝生
产地以山东、新疆、内蒙古为主,近年来西南区域也逐步成为重要的电解铝产地;
电解铝消费地则以华南和华东为主。公司业务开展主要依托铝产业链,通过在生
产地和消费地两头进行业务布局,形成以电解铝为主要产品,氧化铝、铜、铅、
锌等其他有色金属产品协同发展的产品格局。因此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分布在
西北、华东、华南、西南等地区。

对于业务发生地分类口径,发行人主营运输及仓储综合服务,运输业务主要
以运输起点所在地区作为其业务发生地,而仓储综合服务主要以仓储所在地作为
其业务发生地。具体分类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地区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 (%) (%)

华南 8,257.52 17.52 10,227.52 12.84 6,899.17 15.59 4,062.37 18.04

华东 1,494.84 3.17 562.4 0.71 513.97 1.16 339.37 1.51

西南 2,807.37 5.96 4,757.17 5.97 1,791.37 4.05 2,331.45 10.35

西北 33,140.11 70.30 62,937.43 78.99 34,410.09 77.75 15,591.06 69.24

华中 481.67 1.02 217.41 0.27 222.59 0.50 179.29 0.80

华北 957.52 2.03 974.2 1.22 421.65 0.95 13.71 0.06

合计 47,139.03 100.00 79,676.13 100.00 44,258.83 100.00 22,517.26 100.00

注:业务地区划分标准为(1)运输业务按照货物发运地划分;(2)仓储综合业务按照提供
服务地点划分。

4、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季节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季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第一季度 22,163.52 22.71 21,935.63 27.53 7,036.86 1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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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季度 24,975.51 25.59 18,352.12 23.03 10,300.95 23.28

第三季度 18,998.32 19.47 18,371.41 23.06 12,828.25 28.99

第四季度 31,450.60 32.23 21,016.97 26.38 14,092.77 31.84

合计 97,587.95 100.00 79,676.13 100.00 44,258.8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以电解铝为主要产品向客户提供相关物流服务,电解铝作为
大宗商品,供求关系主要受市场波动情况影响,运输需求一般较为稳定,季节性
特征相对不明显。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的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82,945.23 100.00 66,510.76 100.00 37,695.38 100.00

其他业务成本 - - - - - -

合计 82,945.23 100.00 66,510.76 100.00 37,695.3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全部由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分别为 37,695.38 万元、
66,510.76 万元和 82,945.23 万元。

2、主营业务成本按业务分类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业务类别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多式联运及
67,798.30 81.74 55,437.89 83.35 30,758.29 81.59
衍生业务
运输
业务 代理运输 10,504.24 12.66 7,249.92 10.90 3,039.06 8.06

自营运输 1,403.12 1.69 1,138.88 1.71 1,343.92 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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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79,705.66 96.09 63,826.69 95.96 35,141.27 93.22

仓储综合业务 3,239.57 3.91 2,684.07 4.04 2,554.11 6.78

合计 82,945.23 100.00 66,510.76 100.00 37,695.3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运输业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占比分别为 93.22%、95.96%及
96.09%,其中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占比分别为 81.59%、83.35%
及 81.74%,与主营业务收入的结构相符。

3、主营业务成本按成本构成分类分析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外购运输
68,637.02 82.75 59,838.99 89.97 32,639.03 86.59
服务

人工成本 2,111.69 2.55 1,762.74 2.65 1,314.75 3.49

仓储及装
9,299.04 11.21 1,688.17 2.54 1,157.41 3.07
卸成本

其他 2,897.49 3.49 3,220.86 4.84 2,584.18 6.86

合计 82,945.23 100.00 66,510.76 100.00 37,695.38 100.00


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外购运输服务、人工成本、仓储及装卸成
本及其他构成,总体呈上升趋势。其中,其他成本主要包括:油费、保险费、修
理维护费等,报告期内呈增长趋势,主要原因是公司经营规模不断增加,其占主
营业务成本的比重逐年降低。

外购运输服务主要包括多式联运及代理运输涉及的铁路运费、公路运费、代
理费用等,报告期内,公司运输成本迅速增加,与多式联运及代理运输收入增长
趋势一致;人工成本主要包括人员工资,报告期内公司人工成本快速增加,主要
原因是公司在报告期内扩大自有车队、仓储业务规模,驾驶员、装卸设备操作人
员数量增加,相应人工薪酬支出增加。仓储及装卸成本主要包括仓储综合业务涉
及的发站、到站装卸费、出入库装卸费等,报告期内增长较快的原因是运输业务
增长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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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营业务成本的各业务类别按具体成本构成划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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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铁路运输 28,449.71 90.09 49,175.65 88.70 26,772.83 87.04 12,375.58 83.51

水路运输 46.88 0.15 67.35 0.12 261.88 0.85 306.99 2.07

公路运输 1,235.89 3.91 2,632.88 4.75 1,853.60 6.03 1,112.52 7.51

多式联运及衍生业 人工成本 381.19 1.21 639.27 1.15 221.41 0.72 83.97 0.57

折旧摊销 142.03 0.45 241.40 0.44 75.90 0.25 17.67 0.12

装卸及其他辅助服
1,324.84 4.20 2,681.34 4.84 1,572.67 5.11 922.51 6.23


小计 31,580.55 100.00 55,437.89 100.00 30,758.29 100.00 14,819.24 100.00

铁路运输 687.98 10.10 96.06 1.32 24.01 0.79 - -

水路运输 148.57 2.18 37.98 0.52 - - - -

公路运输 5,866.73 86.16 7,011.40 96.71 2,961.49 97.45 1,466.17 87.76

代理运输 装卸及其他辅助服
10.43 0.15 5.00 0.07 18.83 0.62 37.69 2.26


人工成本 3.35 0.05 1.81 0.03 6.76 0.22 11.37 0.68

折旧摊销 91.71 1.35 97.66 1.35 27.97 0.92 155.40 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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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6,808.77 100.00 7,249.92 100.00 3,039.06 100.00 1,670.63 100.00

油费 106.57 17.66 193.53 16.99 313.84 23.35 257.45 26.32

配件及修理费 40.75 6.75 101.28 8.89 112.34 8.36 66.63 6.81

路桥费 26.53 4.40 31.23 2.74 115.62 8.60 135.34 13.84

自营运输 人工成本 281.03 46.57 517.32 45.42 435.93 32.44 255.39 26.11

折旧摊销 90.34 14.97 187.70 16.48 156.50 11.64 77.05 7.88

保险及其他费用 58.20 9.65 107.81 9.47 209.68 15.60 186.27 19.04

小计 603.43 100.00 1,138.88 100.00 1,343.92 100.00 978.12 100.00

人工成本 294.91 20.77 603.00 22.47 638.58 25.00 382.16 20.76

折旧摊销 380.23 26.78 727.07 27.09 495.02 19.38 364.36 19.80

运输及仓储装卸费 337.93 23.80 520.99 19.41 626.09 24.51 507.74 27.59

租赁费 198.67 13.99 306.85 11.43 386.97 15.15 324.46 17.63

仓储综合业务 安保服务费 107.80 7.59 238.74 8.89 45.96 1.80 36.99 2.01

油费 59.78 4.21 193.93 7.23 263.70 10.32 131.12 7.12

修理维护费 22.71 1.60 58.38 2.18 80.58 3.15 83.37 4.53

保险及其他费用 17.77 1.25 35.12 1.31 17.22 0.67 10.30 0.56

小计 1,419.79 100.00 2,684.07 100.00 2,554.11 100.00 1,840.51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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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和代理运输业务成本主要由铁路运输、
水路运输、公路运输、人工成本和装卸及其他费用构成,其中,铁路运输及公路
运输占比较高;自营运输业务成本主要由直接人工成本、路桥费、油费、折旧费
及保险费用等构成,其中,人工成本、油费及折旧摊销费是自营运输的主要成本。

(1)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

公司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主要系为客户提供的从起运地运输至接收地的一
站式运输服务,其主要成本构成为外购运输服务,以铁路运输及公路运输为主。
2017 年至 2020 年 1-6 月,公司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成本中,铁路运输占比分别
为 83.51%、87.04%、88.70%及 90.09%,公路运输占比分别为 7.51%、6.03%、
4.75%及 3.91%。铁路运输成本和公路运输成本呈逐年增加的趋势,与多式联运
及衍生业务收入增长趋势一致。

报告期内,公路运输占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成本比例逐年下降的原因是:报
告期初,公司转驳业务以外购公路运输服务为主,2018 年起,公司成立全资子
公司昌吉炬申,为新疆内转驳业务提供底层运力,另一方面亦从战略上优先调配
自有车辆为多式联运业务提供运力,因此减少了对公路运输服务的采购。

(2)代理运输业务

2017 年至 2020 年 1-6 月,代理运输业务成本主要以外购公路运输服务为主,
占比分别为 87.76%、97.45%、96.71%和 86.16%,各期占比较稳定。

随着对代理运输业务市场开拓的深入,发行人不断丰富代理运输业务的品
类,从原有的公路运输向铁路运输、水路运输进行延伸。

2020 年 1-6 月,公司代理运输业务成本构成中,铁路运输占比 10.10%,较
2019 年度提升 8.78%,主要原因系:公司积极拓展代理运输服务的地域、品类等,
增加了华东地区氧化铝运输的铁路代理运输服务收入,开发了客户招商物产(青
海)有限公司,由于华东地区至新疆路程较远,综合考虑我国运输网络、交通结
构等因素,铁路运输为成本效益最高的方式,2020 年 1-6 月,上述业务共发生
478.37 万元的铁路运输成本。

(3)自营运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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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至 2020 年 1-6 月,自营运输业务成本构成以油费、人工成本以及折
旧摊销为主。

自营运输业务成本 2018 年较 2017 年增长幅度较大,主要是公司于 2018 年
为自营运输业务新增购买了一批运输工具,包括 12 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与 7 辆重
型平板半挂车以支持扩大的自营运输业务,致使 2018 年自营油费成本较高。

2019 年自营成本下降主要是因为公司专注于发展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公
司自营车辆较多优先调配至多式联运业务以提供运力,另又调配 3 辆牵引车支持
多式联运业务,因此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的人工及折旧摊销成本在 2019 年上升,
而自营运输业务油费、折旧摊销等成本整体呈下降趋势。2019 年自营运输成本
构成中,人工成本上升的主要原因系公司运输司机薪酬逐年提高,报告期各期,
公司自营运输业务司机人均工资分别为 8.38 万元、10.20 万元、13.31 万元和 6.64
万元,2019 年司机人均薪酬较 2018 年提升 30.46%。

(4)仓储综合业务

2017 年至 2020 年 1-6 月,仓储综合业务成本具体构成包括人工成本、运输
及仓储装卸费、租赁费、安保服务费、折旧摊销、油费等。报告期各期,仓储综
合业务成本结构较为稳定。

2018 年,公司仓储综合业务人工成本较 2017 年增加 256.42 万元,占比从
20.76%提升至 25.00%,主要系因为公司于 2018 年扩大全资子公司石河子炬申的
经营规模,因此仓储综合业务相关员工人数有所增加;2019 年,人工成本占比
下降的原因系公司 2019 年专注于发展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将石河子炬申的装
卸能力优先调配给多式联运服务,对内提供的装卸业务增加,而对外提供的装卸
业务减少。

2019 年公司仓储综合业务成本中折旧摊销费占比从 19.38%提升至 27.09%,
主要系因为公司为进一步拓展仓储综合业务,于 2018 年 5 月通过全资子公司三
水炬申购买位于三水区白坭镇西岸码头侧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用作仓
储中心;石河子炬申太阳庙工程亦于 2019 年 7 月结转。

2019 年租赁费较 2018 年减少 80.12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购买三水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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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坭镇西岸码头侧的土地使用权前,通过租赁形式租用该地段作仓储中心,2018
年 5 月购买该土地使用权,因此 2019 年租金占比减少。

(三)毛利额构成及毛利率变动分析

1、毛利额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额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 14,642.72 100.00 13,165.37 100.00 6,563.45 100.00

其他业务毛利 - - - - - -

合计 14,642.72 100.00 13,165.37 100.00 6,563.45 100.00


公司毛利额均来自主营业务毛利,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额分别为
6,563.45 万元、13,165.37 万元和 14,642.72 万元。

2、主营业务毛利额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额按业务分类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多式联运
及衍生业 8,518.34 58.17 7,496.30 56.94 4,016.04 61.19
运 务

业 代理运输 653.68 4.46 521.45 3.96 307.07 4.68
务 自营运输 509.01 3.48 411.36 3.12 526.24 8.02

小计 9,681.04 66.12 8,429.11 64.02 4,849.35 73.88

仓储综合业务 4,961.68 33.88 4,736.26 35.98 1,714.10 26.12

合计 14,642.72 100.00 13,165.37 100.00 6,563.45 100.00



578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运输业务是公司毛利的主要来源,运输业务实现的毛利分别为
4,849.35万元、8,429.11万元及9,681.04万元,其中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实现的毛
利分别为4,016.04万元、7,496.30万元及8,518.34万元,占比分别为61.19%、56.94%
及58.17%。2018至2020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总额逐年增长,复合增长率为
49.36%,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保持扩张,营业收入快速增长,公
司毛利增长趋势与营业收入增长趋势匹配。

3、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系列业务毛利率和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毛利率 变化 毛利率 变化 毛利率

多式联运及衍
11.16 -0.75 11.91 0.36 11.55
生业务
运输 代理运输 5.86 -0.85 6.71 -2.47 9.18
业务
自营运输 26.62 0.08 26.54 -1.60 28.14

小计 10.83 -0.84 11.67 -0.46 12.13

仓储综合业务 60.50 -3.33 63.83 23.67 40.16

综合毛利率 15.00 -1.52 16.52 1.69 14.83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保持相对稳定,分别为 14.83%、16.52%
和 15.00%,保持稳定状态。

(1) 运输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1)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单位:%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毛利率 变动情况 毛利率 变动情况 毛利率

多式联运及衍生
11.16 -0.75 11.91 0.36 11.55
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1.55%、11.91%及

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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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较为稳定,主要原因是公司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的成本主要以外购的运
输成本为主,其中,铁路运力、海路运力的价格均为市场公开信息,较为透明。
公司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的定价以签订业务期间市场上运力费用作为参考依据,
考虑发运规模及里程与客户商定价格,所以,报价会随着运力价格的波动而波动,
导致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变动较小。

公司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 2019 年毛利率较 2018 年增长 0.36%,主要原因是
公司于 2018 年开始在新疆地区组建自运车队及装卸团队,替代了部分原有的外
购运输及装卸服务,有效降低了公司的运输成本。2020 年公司毛利率较 2019 年
下降 0.75%,主要系公司开拓新客户东方希望,在成本加成的定价模式下对新进
入的大型企业采取一定的让价,导致公司毛利率稍有下降。

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主要客户的毛利及占比、毛利率的情况,并对比同类业
务中不同客户毛利率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客户名称 占总营业 占业务毛
毛利率 业务毛利
收入 收入比例 毛利 利比例
(%) 率(%)
(%) (%)

天山铝业 14,618.45 31.01 2,057.26 54.88 14.07

东方希望及其关联企业
注1 6,077.92 12.89 101.93 2.72 1.68


嘉能可 4,826.56 10.24 409.38 10.92 8.48 10.61

广州象屿及其关联企业
注2 3,566.89 7.57 340.74 9.09 9.55


中铝物流 1,715.76 3.64 171.94 4.59 10.02

小计 30,805.57 65.35 3,081.27 82.19 - -

2019 年

客户名称 占总营业 占业务毛
毛利率 业务毛利
收入 收入比例 毛利 利比例
(%) 率(%)
(%) (%)

天山铝业及其关联企业 35,250.31 44.24 4,466.91 59.59 12.67 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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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3




厦门海翼 7,059.86 8.86 1,021.63 13.63 14.47

嘉能可 4,531.73 5.69 322.34 4.30 7.11

广州象屿及其关联企业
注4 3,898.96 4.89 274.99 3.67 7.05


佛山畅远 3,207.00 4.03 442.31 5.90 13.79

小计 53,947.87 67.71 6,528.18 87.09 - -

2018 年

客户名称 占总营业 占业务毛
毛利率 业务毛利
收入 收入比例 毛利 利比例
(%) 率(%)
(%) (%)

天山铝业 24,625.47 55.64 3,293.31 82.00 13.37

广州象屿及其关联企业
注4 3,163.81 7.15 234.23 5.83 7.40


上海净烨 1,770.97 4.00 97.83 2.44 5.52 11.55

嘉能可 1,359.23 3.07 125.38 3.12 9.22

中铝物流及其关联企业
注5 565.15 1.28 15.37 0.38 2.72


小计 31,484.62 71.14 3,766.12 93.78 - -

2017 年

客户名称 占总营业 占业务毛
毛利率 业务毛利
收入 收入比例 毛利 利比例
(%) 率(%)
(%) (%)

天山铝业 7,748.93 34.41 1,028.54 57.32 13.27

广州象屿及其关联企业
注6 4,461.34 19.81 463.54 25.83 10.39


中铝佛山国际贸易有限
1,339.10 5.95 38.72 2.16 2.89 10.80
公司

嘉能可 547.17 2.43 64.88 3.62 11.86

云南云铜锌业股份有限
383.32 1.70 6.59 0.37 1.72
公司

小计 14,479.85 64.31 1,602.28 89.30 - -

注:1、关联企业包括昌吉吉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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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企业包括陕西象道物流有限公司、三门峡象道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3、关联企业包括新疆天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关联企业包括三门峡象道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巩义市象道物流有限公司;
5、关联企业包括中铝佛山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6、关联企业包括三门峡象道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1-6 月,公司新增大型客户东方希望,毛利率较低,主要原因为:①
发行人目前于准东区域运力、装卸等底层配套尚未完善,成本效益尚未释放。发
行人于天山铝业厂区内拥有较为充足的自有运力、装卸等底层配套资源,并与奎
屯货运中心石河子站、玛纳斯站形成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因此拥有较强的专
线优势。于准东地区,目前发行人尚未形成完善的运力、装卸配套,相关服务需
通过向第三方采购实现,成本较高。且准东地区发运站主要为乌准铁路下属的准
东站,该站点离广东更远,而且目前尚处于合作期前期。综合以上原因,发行人
对东方希望业务的成本效益尚未释放;②东方希望系发行人拓展业务区域及开拓
市场的重要客户,为尽快切入市场给予一定价格优惠。东方希望系我国十大电解
铝生产厂商之一,根据其官网披露,目前东方希望已具备超 200 万吨的电解铝产
能,其主要生产厂区位于新疆准东五彩湾地区,系新疆区域除石河子之外的重要
电解铝生产厂商聚集区域。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一直深耕石河子地区,服务大客户
天山铝业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扩大经营规模,公司通过开拓大型客户东方希
望以达到复制在石河子区域成功经验并推广至准东区域以拓展铝产业链其他大
型客户的目的。因此,为了尽快切入市场,发行人选择在与东方希望合作初期给
予一定的价格优惠;③东方希望运输业务与发行人仓储业务协同性较强,引进东
方希望后将有效提高发行人仓储业务竞争力。由于东方希望具有丰富且优秀的下
游客户群,公司将东方希望引入作为公司客户可以有效提升其品牌铝锭在发行人
仓储的库存量,知名品牌铝锭的存放量提升将有效提高公司仓储业务的竞争力,
提升业务收入。考虑到运输及仓储业务的协同效应,发行人给予东方希望运输业
务一定价格优惠。随着公司募投项目“炬申准东陆路港项目”的实施,公司在准
东地区的基础配套将得到增强,有希望加强公司竞争优势、降低成本以提高毛利
率。

嘉能可、广州象屿及其关联企业、中铝物流及其关联企业报告期各期毛利率
较该年度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毛利率低,主要原因系:①由于发行人于新疆至广


582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东路线的起、终点均具备装卸、仓储、运输等底层配套服务,比较优势较强,毛
利率较高,且收入占比较高,从而拉高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毛利率,而嘉能可
2018 年至 2020 年 1-6 月运输路线以新疆至江苏、河南等华东地区为主,公司在
该等地区的路线优势相较于新疆至广东路线小,因此毛利率亦较低;2017 年嘉
能可毛利率较高的原因系当年其运输路线以新疆至广东为主。②广州象屿系厦门
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物流子公司,其自身有运力供给能力,与发行人存在业
务合作的原因系当其自身运力调配紧张时,通过发行人运输能力消化,因此价格
较低,毛利率较低。③中铝物流及其关联企业运输始发站主要系昌吉站,发行人
主要通过代理商向乌鲁木齐货运中心进行运力采购,因此运力采购成本较高,导
致毛利率较低。

报告期内,中铝物流 2017 年、2018 年毛利率较平均水平低,分别为 2.89%
及 2.72%。毛利率较低的主要原因系 2017 年及 2018 年中铝物流与发行人合作主
体为其主要从事贸易业务下属公司,其需承运的货物主要通过新疆乌鲁木齐货运
中心发出,发行人主要通过代理商向乌鲁木齐货运中心进行运力采购,因此运力
采购成本较高,导致毛利率较低。

2020 年 1-6 月,中铝物流毛利率为 10.02%,较 2017 年及 2018 年毛利率水
平有所提升,但稍低于业务平均毛利率的 10.61%,主要是因为 2020 年 1-6 月,
发行人为中铝物流提供的倒短及短途运输服务金额提升,该业务毛利率较高;另
一方面,发行人在倒短及短途运输服务基础上开拓了中铝物流自广西至新疆的氧
化铝运输业务,发行人于该线路尚未形成专线优势,因此成本效益未体现,毛利
率较主要路线为新疆至广东低。

2018 年上海净烨业务毛利率较低,主要原因为其主要运输路线为新疆至江
苏,该路线毛利率较低。

2017 年云南云铜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毛利率较低,主要原因为云南云铜
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代理运输业务主要客户,当代理运输公路运力较紧张
时,通过公铁联运采购的方式对其货物进行运输,因此多式联运系为保障代理运
输运力的补充,因此单价较低,毛利率较低。

A.天山铝业各期销售毛利率高于东方希望、中铝物流等主要客户的原因及合

583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理性

a.全链条的配套服务叠加专线优势使发行人为天山铝业提供的服务增值效
果显著

发行人自成立开始便坚持服务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理念。天山铝业系发
行人的重要客户,作为我国十大电解铝厂商之一,其铝锭发运的需求量亦较大,
发行人为了为其提供更便利的物流运输解决方案,自报告期内不断深化与天山铝
业的合作关系。

于服务前端,发行人在天山铝业厂区投入充足的自有运输、装卸配套资源,
目前已成为天山铝业厂区里两家外包倒短、装卸服务提供商之一,且公司系拥有
通过多式联运服务实现铝锭出疆能力的服务提供商;于服务中端,发行人通过与
石河子站、玛纳斯站的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形成了专线优势,确保需发运的铝锭
能及时出疆;于服务后端,发行人自有仓储中心丹灶物流园现已成为华南地区竞
争力较强的仓储中心,凭借仓储中心地理位置优势、发行人流程管理的规范,发
行人能为天山铝业下游客户提供便利、高效的提货手续,有效提高客户体验。

通过以上配套,发行人能为天山铝业提供全链条、高增值的物流运输服务,
一方面能提高自身议价能力,另一方面能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客户粘性。

b.完善的底层运输、装卸配套资源使发行人对天山铝业业务拥有较强的成本
效益

如上文所述,发行人系天山铝业厂区里两家外包倒短、装卸服务提供商之一。
因此,发行人承接的运输业务中,厂内倒短、装卸、场到站、站到场等服务环节
均能依靠自身资源实现,大幅减少了向第三方采购服务的比例,有效降低成本,
提高业务毛利率。

B.对比相关定价依据、主要物流运输路线价格、进一步分析相关定价的公允
性,与第三方购销是否存在明显差异,是否存在输送利益的情形

发行人主要运输路线为新疆至广东、新疆至江苏,由于公司运输业务主要成
本为铁路运力,其价格为市场公开信息,较为透明。因此主要的定价方法为成本
加成,定价依据即客户询价时点的铁路运力价格。

584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9 年至 2020 年 1-6 月,发行人主要运输路线的月平均单价及当月平均铁
路运力单价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新疆至广东 新疆至江苏
期间 铁路运费采 铁路运费采
收入单价 成本加成率 收入单价 成本加成率
购价 购价

2019 年 1 月 741.74 619.13 19.80% 588.19 518.39 13.46%

2019 年 2 月 769.72 618.90 24.37% - - -

2019 年 3 月 738.12 618.83 19.28% 600.92 564.92 6.37%

2019 年 4 月 750.15 606.28 23.73% 601.61 532.75 12.92%

2019 年 5 月 722.18 585.41 23.36% - - -

2019 年 6 月 719.82 580.81 23.93% - - -

2019 年 7 月 706.44 580.72 21.65% 565.14 492.72 14.70%

2019 年 8 月 716.20 580.35 23.41% 559.82 492.91 13.57%

2019 年 9 月 737.84 577.65 27.73% 565.14 497.42 13.61%

2019 年 10 月 746.55 617.98 20.80% 597.25 519.49 14.97%

2019 年 11 月 738.96 619.03 19.37% 613.33 518.31 18.33%

2019 年 12 月 719.27 616.07 16.75% 598.65 520.86 14.94%

2020 年 1 月 726.75 570.14 27.47% 600.92 520.22 15.51%

2020 年 2 月 749.54 616.56 21.57% 594.90 519.71 14.47%

2020 年 3 月 676.08 564.87 19.69% 539.80 457.36 18.03%

2020 年 4 月 595.78 462.68 28.77% 455.05 389.84 16.73%

2020 年 5 月 596.16 481.53 23.81% - - -

2020 年 6 月 592.20 490.93 20.63% 450.00 385.52 16.72%

平均 707.97 578.21 22.56% 566.48 495.03 14.60%

注:上表中未列示金额即代表当月无该路线业务。

由上表分析,发行人主要线路每月单价与铁路运费采购价之间的加成率均较
为稳定,在一定范围内有所波动,主要是由于铁路运力单价会根据市场供需、相
关政策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而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所约定的价格相较于铁路运

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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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价格变化通常会有一定滞后,导致成本加成率有所波动。新疆至广东路线溢价
率较高的原因是发行人深耕新疆市场,形成了比较优势较强的新疆至广东专线优
势,因而议价能力较高。

综上,发行人定价模式以成本加成法为主,在物流运输服务采购价格的基础
上加成比率较为稳定,相关定价具有公允性。

天山铝业与发行人及第三方供应商之间的交易定价方法均系基于采购服务
当时公开运力价格予以一定价格浮动,即成本加成法。交易定价依据均为公开运
力价格,运输采购价格在同一路线同一时期不存在明显差异,定价依据在各供应
商之间不存在明显差异。

C.天山铝业、厦门海翼、佛山畅远等客户毛利率高于多式联运业务平均毛利
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异常情形

由于发行人与厦门海翼、佛山畅远的业务合作主要集中在 2019 年,因此以
下重点对比 2019 年天山铝业、厦门海翼、佛山畅远的多式联运业务收入、业务
内容、毛利率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2019 年收入 运输货物 运输路线 毛利率 业务毛利率

天山铝业 35,250.31 电解铝 新疆至广东、新疆至河南 12.67%

厦门海翼 7,059.86 电解铝 新疆至广东 14.47% 11.91%

佛山畅远 3,207.00 电解铝 新疆至广东 13.79%

注:上表运输路线中新疆至广东路线均由新疆石河子站/玛纳斯站发出,目的地主要为发行
人丹灶物流园。

由上表分析,天山铝业、厦门海翼、佛山畅远的多式联运业务毛利率高于平
均毛利率主要是因为其运输路线均主要系新疆至广东,此路线为发行人比较优势
最强的路线,通过多年的投入与深耕,其专线优势较为明显。

在新疆至广东路线,尤其系由石河子/玛纳斯发出,运往丹灶物流园路线,
发行人在该路线具备全链条的自有配套资源:新疆石河子地区拥有丰富的自有运
输、装卸配套资源;广东佛山地区拥有地理位置优越的丹灶物流园及自有运输、
装卸资源。因此,通过专线优势,发行人一方面与客户的议价能力得以加强,另

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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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成本把控能力较强,成本效益明显,毛利率较平均水平高。

综上,天山铝业、厦门海翼、佛山畅远的多式联运业务毛利率高于平均毛利
率具有合理性,不存在利益输送或异常的情形。

2)代理运输毛利率变动分析

单位:%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毛利率 变动情况 毛利率 变动情况 毛利率

代理运输 5.86 -0.85 6.71 -2.47 9.18


报告期内,公司代理运输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9.18%、6.71%及 5.86%,,较
为稳定,主要原因为代理运输业务定价模式与多式联运业务相同,因此毛利率水
平变动较小。

2019 年,公司代理运输业务毛利率较 2018 年降低 2.47%,原因是 A.公司加
强与运力供应商中储智运的合作,因其运力匹配及时性较高,单价较其他运力供
应商高,导致单位成本有所上升;B.公司代理运输业务主要集中在西南区域,为
公司重点战略布局区域,公司为了进一步开拓市场,给予部分新客户一定的价格
优惠,导致代理运输业务毛利率较上年有所下降。

2020 年,公司代理运输业务毛利率较 2019 年降低 0.85%,原因主要是 2020
年公司继续加大在西南区域代理运输业务的布局,进一步开拓当地市场,给予部
分新客户一定的价格优惠,导致代理运输业务毛利率较上年有所下降。

代理运输业务主要客户的毛利及占比、毛利率的情况,并对比同类业务中不
同客户毛利率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客户名称 占总营业 占业务毛 业务毛
毛利率
收入 收入比例 毛利 利比例 利率
(%)
(%) (%) (%)

中铝物流及其关联企业
注1 1,867.38 3.96 90.38 17.56 4.84 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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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物产(青海)有限
1,455.18 3.09 84.32 16.38 5.79
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2





黔西南泰龙(集团)中联
643.46 1.37 10.57 2.05 1.64
冶炼有限公司

百色市工业投资有限公
549.56 1.17 62.74 12.19 11.42


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
广州有限公司及其关联 414.98 0.88 29.81 5.79 7.18
企业注 3

小计 4,930.55 10.46 277.82 53.99 - -

2019 年

客户名称 占总营业 占业务毛 业务毛
毛利率
收入 收入比例 毛利 利比例 利率
(%)
(%) (%) (%)

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
广州有限公司及其关联 1,306.15 1.64 46.83 8.98 3.59
企业 3





贵州锦兴轻合金装备制
1,267.44 1.59 16.61 3.19 1.31
造有限公司

中铝(上海)有限公司 6.71
915.58 1.15 79.59 15.26 8.69
及其关联企业注 4

百色市工业投资有限公
797.27 1.00 48.65 9.33 6.10


北方联合及其关联企业
注5 548.85 0.69 55.23 10.59 10.06


小计 4,835.29 6.07 246.92 47.35 - -

2018 年

客户名称 占总营业 占业务毛 业务毛
毛利率
收入 收入比例 毛利 利比例 利率
(%)
(%) (%) (%)

广东翔海 1,352.70 3.06 163.92 53.38 12.12

广州朴道国际贸易有限
564.13 1.27 29.08 9.47 5.15 9.18
公司

北方联合及其关联企业 508.86 1.15 37.89 12.34 7.45



588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6




佛山市南海正圣金属贸
200.44 0.45 8.66 2.82 4.32
易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综信金属
83.39 0.19 3.77 1.23 4.52
有限公司

小计 2,709.51 6.12 243.31 79.24 - -

2017 年

客户名称 占总营业 占业务毛 业务毛
毛利率
收入 收入比例 毛利 利比例 利率
(%)
(%) (%) (%)

北方联合及其关联企业
注5 731.18 3.25 60.10 40.08 8.22


云南云铜锌业股份有限
295.54 1.31 40.33 26.90 13.65
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7




8.24
蒙自矿冶有限责任公司 214.06 0.95 1.95 1.30 0.91

托克投资(中国)有限
84.78 0.38 11.60 7.73 13.68
公司

广东翔海 73.86 0.33 10.59 7.06 14.34

小计 1,399.42 6.21 124.56 83.08 - -

注:1、关联企业包括中铝物流集团中州有限公司、中铝物流集团西北国际陆港有限公司;
2、关联企业包括中外运广西有限公司;
3、关联企业包括中国船舶工业物资云贵有限公司;
4、关联企业包括中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铝物流集团西北国际陆港有限公司;
5、关联企业包括重庆市北方铝业有限公司;
6、关联企业包括北方万邦物流有限公司;
7、关联企业包括禄丰云铜锌业冶炼有限公司、马关云铜锌业有限公司。

2020 年 1-6 月,黔西南泰龙(集团)中联冶炼有限公司毛利率较低,主要原因
系其运输品类以锰矿、硅锰合金为主,发行人为切入锰矿运输市场给予客户一定
的价格优惠,因此毛利率较低;百色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毛利率较高,主要原因
是发行人与其签订年度框架运输合同,在整体市场价格下降的前提下,其运价调
整存在一定滞后,因此平均收入较高,毛利率相对也较高。

2019 年,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贵州锦兴轻合金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毛利率较低,主要原因系公司为开拓上述两家客户的业务给予一定价格优惠;北


589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方联合铝业(深圳)有限公司毛利率较高主要系其为大型国有控股企业,对下游
运力供应商资质要求较高,发行人凭借良好的服务及资质成为其合格运力供应
商,毛利率相对较高。

2018 年,广东翔海毛利率较高,主要原因是其运输路线为广西至广东,为
发行人比较优势较高的路线,且广东翔海为铝产业链中的大型企业,对下游运力
供应商的遴选条件较严格,发行人以优秀的行业资质及良好的服务口碑成为其合
格运力供应商,因此毛利率相对较高;广州朴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
正圣金属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综信金属有限公司毛利率较低,主要是广
州朴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运输路线为贵州至广东,该路线为发行人新开拓路线,
整体毛利率较低;佛山市南海正圣金属贸易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自营运输业务的主
要客户,考虑业务协同性,代理运输业务给予一定的价格优惠;佛山市南海区综
信金属有限公司为新客户,公司给予一定价格优惠因此毛利率较低;

2017 年,蒙自矿冶有限责任公司毛利率较低,主要系由于其为新客户,公
司给予一定的价格优惠;云南云铜锌业股份有限公司、托克投资(中国)有限公
司、广东翔海铝业有限公司毛利率较高,主要系其主要路线为广西至广东、发行
人以上线路运力协调效率较高,具有较大的比较优势,因此毛利率较高。

3)自营运输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单位:%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毛利率 变动情况 毛利率 变动情况 毛利率

自营运输 26.62 0.08 26.54 -1.60 28.14


报告期内,公司自营运输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8.14%、26.54%及 26.62%,较
为稳定。公司自营运输业务为公司利用自有运输设备为客户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
点的服务,收入来自于向客户收取的运费,成本来自于公司运输及装卸装备等设
备的折旧费用及员工薪酬等。

自营运输业务主要客户的毛利及占比、毛利率的情况,并对比同类业务中不
同客户毛利率差异情况如下:



590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客户名称 占总营业 占业务毛 业务毛
毛利率
收入 收入比例 毛利 利比例 利率
(%)
(%) (%) (%)

北方联合 120.23 0.26 28.70 16.32 23.87

上海汇大投资有限公司 81.59 0.17 10.42 5.92 12.77

佛山市南海正圣金属贸
54.93 0.12 17.50 9.95 31.85
易有限公司
22.57
杭州正才控股集团有限
45.51 0.10 8.83 5.02 19.39
公司

佛山市泽宇同创金属材
28.61 0.06 5.52 3.14 19.30
料有限公司

小计 330.86 0.70 70.96 40.35 - -

2019 年

客户名称 占总营业 占业务毛 业务毛
毛利率
收入 收入比例 毛利 利比例 利率
(%)
(%) (%) (%)

北方联合 203.90 0.26 71.94 17.49 35.28

佛山市南海正圣金属贸
121.52 0.15 39.52 9.61 32.52
易有限公司

上海汇大投资有限公司 87.26 0.11 8.30 2.02 9.52
26.54
托克投资(中国)有限
80.30 0.08 23.52 5.72 29.29
公司

杭州正才控股集团有限
66.28 0.10 16.90 4.11 25.49
公司

小计 559.26 0.70 160.18 38.94 - -

2018 年

客户名称 占总营业 占业务毛 业务毛
毛利率
收入 收入比例 毛利 利比例 利率
(%)
(%) (%) (%)

北方联合及其关联企业
注1 582.22 1.32 212.95 40.47 36.58 28.14




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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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恒泛国际贸易有限
222.33 0.50 27.03 5.14 12.16
公司

常州金源铜业有限公司 91.16 0.21 34.52 6.56 37.87

上海卓盈金属材料有限
67.01 0.15 15.39 2.92 22.97
公司

佛山市南海正圣金属贸
65.70 0.15 22.72 4.32 34.59
易有限公司

小计 1,028.42 2.32 312.61 59.40 - -

2017 年

客户名称 占总营业 占业务毛 业务毛
毛利率
收入 收入比例 毛利 利比例 利率
(%)
(%) (%) (%)

北方联合及其关联企业
注1 379.07 1.68 102.16 31.26 26.95

佛山市南海正圣金属贸
152.97 0.68 43.58 13.33 28.49
易有限公司
25.05
广东隆达铝业有限公司 48.30 0.21 7.85 2.40 16.25

常州金源铜业有限公司 44.83 0.20 20.45 6.26 45.61

上海恒泛国际贸易有限
42.28 0.19 8.60 2.63 20.34
公司

小计 667.45 2.96 182.64 55.88 - -

注:1、关联企业包括北方万邦物流有限公司。

2018 年至 2020 年 1-6 月,公司自营运输业务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总营业收入
比例较低,分别为 2.96%、2.32%、0.70%及 0.70%。

2019 年及 2020 年 1-6 月,上海汇大投资有限公司自营运输毛利率较低,主
要原因是其运输距离较长,自营车辆返空导致的成本较高,因此毛利率较低。

佛山市南海正圣金属贸易有限公司、北方联合、常州金源铜业有限公司报告
期内毛利率较高,主要原因是:佛山市南海正圣金属贸易有限公司、北方联合为
大型企业,对下游运力供应商资质要求较高,发行人具备优秀的行业资质和良好
的服务口碑,成为以上两家客户的合格运力供应商;常州金源铜业有限公司运输
品类为铜,运输物品价值较高,对运输服务提供商资质及服务质量要求较高,因

592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此收费单价其他品类高,毛利率较高。

2018 年上海恒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17 年广东隆达铝业有限公司毛利率
较低,主要原因是:以上两家客户的自营运输路线以佛山至清远为主,该路线平
均单价较低,毛利率较低。

(2)仓储综合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单位:%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毛利率 变动情况 毛利率 变动情况 毛利率

仓储综合业务 60.50 -3.33 63.83 23.67 40.16


报告期内,公司仓储综合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40.16%、63.83%及 60.50%,呈
快速增长趋势。仓储综合收入主要来源于包括仓储及出入库装卸服务、货权转移
登记服务、期货交割仓服务等业务,营业成本主要包括经营建筑物及土地的折旧
摊销及人员工资,以固定成本为主。2018 年至 2020 年,得益于公司信誉及综合
实力提升,仓储综合业务收入规模增长迅速,复合增长率为 38.62%,而公司仓
储综合业务成本以固定成本为主,成本增长幅度低于收入增长幅度,导致毛利率
快速增长。

1)发行人仓储综合业务成本以固定成本为主,业务收入系影响毛利率变动
的主要驱动因素

发行人仓储综合业务成本以折旧摊销、人工等固定成本为主,报告期内,固
定成本占比均在 70%左右,其中,除装卸业务外其他仓储业务的固定成本占比在
95%左右,整体业务的变动成本占比较低,上述成本基本不随公司业务收入规模
变化而变动。因此,影响发行人仓储综合业务毛利率的最主要因素为其收入。

由于发行人丹灶物流园于 2016 年 5 月方完成投建并正式启用,报告期初系
发行人仓储综合业务的发展起步阶段,公司对仓储综合业务进行了提前布局并购
置或租入较大面积的仓储用地,但业务发展前期仓储综合业务收入尚小,导致成
本分摊较高,毛利率较低。

2)随着发行人资质信誉的逐年提升,市场竞争力显著提高,仓储综合业务

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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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规模亦因此快速增长,达到行业平均水平

①公司丹灶物流园地理位置优越,“物流+仓储”双轮驱动奠定仓储综合业
务增长基础

公司丹灶物流园占地面积超 10 万平方米,地理位置紧邻广珠铁路丹灶站,
便于承接来自全国各地的火车整车及集装箱运输货物;同时,该园区 10 分钟车
程范围内有多条高速公路出入口,交通条件优越,区位优势明显。另外,公司于
2018 年通过全资子公司三水炬申购买位于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西岸码头
侧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用作华南仓储用地的补充及未来水路运输线发
展的基础设施。丹灶物流园及三水仓储的投用大幅提升了公司“物流+仓储”双
轮驱动的服务效率,得到了越来越多的有色金属产业链上下游客户的认可和支
持,为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提升核心竞争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的丹灶物流园已经发展成为华南区域有色金属领域的核心仓库之一,在
华南区域铝产业链仓储领域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2019 年实现吞吐量超 205
万吨,带动仓储综合业务的增长。

②期货交割仓资质的获取等突破性发展使公司仓储综合业务市场信誉度及
核心竞争力得到较大提升,促进业务收入增长

2017 年 9 月,公司获取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铝期货交割仓资质,核准交割库
容为 3 万吨。期货交割仓资质由上海期货交易所批准,是物流行业的权威资质,
由于行业内有色金属客户现阶段或未来具备期货交割的意愿,即会提前选择具有
期货交割仓资质的仓库,上海期货交易所对于交割库的资产规模、资信水平和市
场影响力等要求较高,标准较为严格,且对于准入仓库的服务质量和数量进行严
格把控。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披露,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全国范围内仅 32
家企业(45 个仓库)获批成为铝指定交割库,广东省仅 5 家企业获批,公司为
其中一家。因此,仓储物流中心由于期货交割仓的稀缺性和客户需求的旺盛,便
会出现仓储物流中心的“马太效应”,具有期货交割仓资质的仓储物流中心货物
资源、客户资源及流通性将持续上涨。

2020 年 5 月,公司获取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铜期货交割仓资质,核准交割库


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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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为 2 万吨。在原有的铝期货交割仓资质上获取了铜期货交割仓资质,不仅是对
公司原有业务服务效率及规范性的肯定,更是公司未来拓宽经营品类,进一步扩
大经营规模的资质保证。

③2018 年至 2020 年 1-6 月公司仓储综合业务收入快速增长主要是因为发展
前期规模较小,在前期业务的积累和沉淀的前提下实现快速增长,进入行业中游
水平

相较于业务结构类似的仓储公司,发行人 2017 年和 2018 年处在前期发展阶
段,客户数量少、货物基础薄弱、公信力未达到较高水平,仍需进行业务和客户
积累。随着 2017 年期货交割仓资质的获取,发行人信誉水平不断提升、客户数
量不断增长、客户结构不断优化,同时公司仓储信息系统效率有所提升。在上述
综合因素影响下,经过三年的积累与发展,2019 年发行人丹灶物流园成为华南
区域铝锭吞吐量位于前列的物流中心,全年吞吐量超 205.22 万吨,客户家数从
2017 年的 413 家增长至 1,049 家,其中国有企业及外资/合资企业占总客户比例
达 23.07%,在具备较强的客户基础、货源基础和流动性基础前提下,发行人货
权转移登记服务的规模效应得以显现,进入发展快车道,业务规模达到行业中游
水平。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仓储综合业务毛利率呈快速增长趋势的原因主要
系:发行人仓储综合业务成本以固定成本为主,报告期初,业务尚属于发展初期,
规模较小。随着报告期内发行人业务联动效应的不断深入,业务资质水平的不断
提高,仓储综合业务收入规模快速增长到行业平均水平,规模效应得以体现,进
而毛利率增长较快,符合行业特性,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仓储综合业务各类细分业务的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 (%) (%) (%)




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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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卸业务 1,508.96 59.52 2,431.60 51.25 2,745.34 45.39 1,548.37 33.77


仓储管理
249.19 63.84 701.32 63.11 346.29 77.14 472.86 82.46
输出


仓储
461.16 63.11 723.97 71.08 335.19 17.07 337.96 3.3
服务


货权

转移
及 1,483.06 63.11 3,561.32 71.08 827.41 17.07 418.98 3.3
登记

服务


期货

仓单
4.55 63.11 2.10 71.08 13.99 17.07 - -
制作
服务


合计 3,706.93 61.70 7,420.33 63.83 4,268.22 40.16 2,778.17 33.75

注:上表中,仓储服务、货权转移登记服务及期货仓单制作费均属仓储及增值服务,其对应
的成本为仓储场地租赁费、摊销折旧、相关人员薪酬等公摊成本,收入发生场所、相关员工、
设备基本相同,因此无法严格区分各细分业务对应的成本,公司按以上三个细分业务的收入
比例对仓储及增值服务成本进行分摊。

以上仓储综合业务各类业务主要客户的毛利及占比、毛利率的情况,对比同
类业务中不同客户毛利率差异情况如下:

1)装卸业务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客户名称 占总营业 占业务毛 业务毛
毛利率
收入 收入比例 毛利 利比例 利率
(%)
(%) (%) (%)

陕西象道物流有限公司及
126.67 0.27 68.01 7.57 53.70
其关联企业 1





佛山市南海顺腾货运有限 59.52
59.68 0.13 32.36 3.60 54.23
公司

邹平恒昌物流配载中心 48.42 0.10 24.24 2.70 50.07



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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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物流及其关联企业注 2 42.14 0.09 13.92 1.55 33.03

连云港宝道国际物流有限
34.46 0.07 22.00 2.45 63.86
公司

小计 314.30 0.66 162.14 18.05 - -

2019 年

客户名称 占总营业 占业务毛 业务毛
毛利率
收入 收入比例 毛利 利比例 利率
(%)
(%) (%) (%)

广东中亚铝业有限公司 186.24 0.23 116.35 9.34 62.47

山东锦信托物流有限责任
139.31 0.17 84.27 6.76 60.49
公司

三门峡象道物流有限责任
117.97 0.15 70.50 5.66 59.76 51.25
公司

92.96 0.12 1.75 0.14 1.88
注3
中铝物流及其关联企业

佛山市南海顺腾货运有限
72.36 0.09 45.22 3.63 62.49
公司

小计 617.39 0.76 323.44 25.95 - -

2018 年

客户名称 占总营业 占业务毛 业务毛
毛利率
收入 收入比例 毛利 利比例 利率
(%)
(%) (%) (%)

山东锦信托物流有限责任
348.49 0.79 205.86 16.52 59.07
公司

三门峡象道物流有限责任
169.85 0.38 95.93 7.70 56.48
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4





奎屯货运中心 155.31 0.35 -151.70 -12.17 -97.68 45.39

海南畅通物流有限责任公
111.32 0.25 75.35 6.05 67.69


佛山市南海卓文贸易有限
110.67 0.25 83.11 6.67 75.10
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5





小计 895.64 2.02 308.56 24.76 - -

客户名称 2017 年




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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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总营业 占业务毛 业务毛
毛利率
收入 收入比例 毛利 利比例 利率
(%)
(%) (%) (%)

天山铝业 186.24 0.83 39.62 7.58 21.27

海南畅通物流有限责任公
145.69 82.57 15.79 56.67
司 0.65

大连前江物流有限公司 93.48 0.42 31.32 5.99 33.51 33.77

上海卓盈金属材料有限公
93.07 68.14 13.03 73.21
司及其关联企业注 6 0.41

广东中亚铝业有限公司 49.82 0.22 36.48 6.98 73.22

小计 568.30 2.52 258.12 49.37 - -

注:1、关联企业包括三门峡象道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2、关联企业包括中铝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中铝(上海)有限公司、中铝国际贸易有限
公司、中铝佛山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关联企业包括中铝(上海)有限公司、中铝佛山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铝业股份有限
公司连城分公司;
4、关联企业包括巩义市象道物流有限公司;
5、关联企业包括上海卓盈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6、关联企业包括佛山市南海卓文贸易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装卸业务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总营业收入比例较低,分别为
2.52%、2.02%、0.76%及 0.66%。

由上表分析可知,公司装卸业务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合计毛利占比逐年下
降,主要因为发行人不断开拓新客户,报告期仓储综合业务客户持续增加。发行
人装卸业务主要可细分为:入库装卸、出库装卸、奎屯货运中心装卸及站场发运、
到达装卸。其中,为了吸引货主将货物存放至发行人仓储中心以拉动仓储综合业
务发展,发行人通常向客户收取较低的入库装卸费。

2019 年中铝物流及其关联企业装卸费毛利率较其他主要客户及业务毛利率
低,主要原因系其当年入库装卸量较大,因入库装卸费单价较低,拉低其当年毛
利率;2020 年 1-6 月中铝物流及其关联方装卸业务毛利率较 2019 年高 31.15%,
原因系 2020 年 1-6 月其出库装卸量较 2019 年有所提升,由于出库装卸费单价较
高,毛利率相应提升,不过由于其业务量中,单价较低的入库装卸占比仍较其他
前五大客户高,因此其毛利率较业务毛利率低。

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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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奎屯货运中心装卸费毛利率为负,主要系发行人承接奎屯货运中心
玛纳斯站站场的装卸业务,于 2017 年至 2019 年为其提供站场装卸服务,价格分
别为 25 元/箱及 49 元/箱(每箱约 27 吨),该价格较发行人普通装卸服务单价低,
2017 至 2019 年分别完成 53.66 万吨、111.10 万吨及 41.77 万吨装卸业务。奎屯
货运中心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货运站点,系发行人主要供应
商,发行人承接其装卸业务是发行人战略选择结果,目的是通过业务合作的方式
加强双方联系,形成正向反馈,保证充足的运力供给。。2019 年起随着石河子
站场运力的扩大,发行人减少了玛纳斯站的装卸业务,并于双方合同到期后不再
向其提供相关装卸服务。

2017 年上海卓盈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广东中亚铝业有限公司
装卸业务毛利率较高的原因是其业务主要由出库装卸费构成,单价较高。

2)仓储管理输出业务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客户名称 占总营业 占业务毛 业务毛
毛利率 1
收入 收入比例 毛利 利比例 利率
(%)
(%) (%) (%)

金川迈科 134.18 0.28 113.45 71.32 84.56

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
88.67 0.19 33.75 21.22 38.06
司 63.84
上海欧冶资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4.00 0.03 6.32 3.97 45.16

浙江丽锦商贸有限公司 12.34 0.03 5.55 3.49 44.94

小计 249.19 0.53 159.07 100.00 - -

2019 年

客户名称 占总营业 占业务毛 业务毛
毛利率
收入 收入比例 毛利 利比例 利率
(%)
(%) (%) (%)

金川迈科 291.02 0.37 225.74 51.00 77.57
63.11
上海欧冶资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8.10 0.26 111.57 25.21 5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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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
153.37 0.19 81.00 18.30 52.81


平安商贸有限公司 20.05 0.03 15.41 3.48 76.87

浙江丽锦商贸有限公司 21.73 0.03 8.91 2.01 41.00

小计 694.27 0.87 442.63 100.00 - -

2018 年

客户名称 占总营业 占业务毛 业务毛
毛利率
收入 收入比例 毛利 利比例 利率
(%)
(%) (%) (%)

金川迈科 335.23 0.76 258.47 96.75 77.10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江西有限公
8.49 0.02 5.69 2.13 82.34 77.14


河津市锦晖达贸易有限公司 3.87 0.01 2.98 1.12 77.17

小计 347.59 0.79 267.15 100.00 - -

2017 年

客户名称 占总营业 占业务毛 业务毛
毛利率
收入 收入比例 毛利 利比例 利率
(%)
(%) (%) (%)

金川迈科 447.40 1.99 368.60 94.54 82.39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江西有限公
16.98 0.08 15.73 4.03 92.62
司 82.46
河津市锦晖达贸易有限公司 8.11 0.04 5.31 1.36 65.42

郴州富轩矿业有限公司 0.37 0.00 0.27 0.07 72.41

小计 472.86 2.10 389.90 100.00 - -

注:1、由于仓储管理输出业务中不能严格区分各客户对应的成本,因此按收入比例分摊对
应成本;上表毛利率为按月加权平均毛利率=Σ[(当月收入/Σ月收入)*该业务当月毛利率];
2、公司仓储管理输出业务 2020 年 1-6 月合并范围客户数量为 4 家、2019 年为 5 家、2018
年为 3 家、2017 年为 3 家。

报告期内,公司仓储管理输出业务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总营业收入比例较低,
分别为 2.10%、0.79%、0.87%及 0.53%。

发行人仓储管理输出业务分为按月收费及按业务量收费两种模式,由于客户


600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业务发生分布时间不一,导致仓储管理输出业务的收入在全年分布不一,而成本
主要系以固定成本为主,因而某些月份毛利率较低,当客户收入集中在毛利率较
低的月份时,根据按月加权平均毛利率计算得出的毛利率会较业务毛利率低。

发行人按月收费模式客户为金川迈科、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江西有限公司、
河津市金晖达贸易有限公司、郴州富轩矿业有限公司,其中,金川迈科为主要客
户,毛利占按月收费模式的仓储管理输出业务毛利分别为 94.54%、96.75%、
100.00%及 100.00%,其毛利率在报告期保持较稳定水平。

发行人于 2019 年新增按业务量收费模式的仓储管理输出业务,客户为内蒙
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欧冶资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浙江丽锦商贸
有限公司及平安商贸有限公司,2019 年及 2020 年 1-6 月,按业务量收费模式下
的客户毛利率较当期业务毛利率低,主要原因是该业务仓库面积较大,发行人需
外聘安保团队对仓库进行值班、巡逻,导致每月安保服务费金额较高,成本较高,
因此毛利率较低。

3)仓储服务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客户名称 占总营业 占业务毛 业务毛
毛利率注 1
收入 收入比例 毛利 利比例 利率
(%)
(%) (%) (%)

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
63.82 0.14 26.92 9.25 42.17
公司

中信寰球商贸(上海)有限公司 58.01 0.12 36.47 12.53 62.87

合盛硅业(鄯善)有限公司及其 63.11
40.60 0.09 23.91 8.21 58.88
关联公司 2





广州市广玮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37.44 0.08 19.53 6.71 52.16

托克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17.13 0.04 11.57 3.97 67.52

小计 217.01 0.46 118.39 40.68 - -

2019 年
客户名称
收入 占总营业 毛利 占业务毛 毛利率 业务毛


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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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比例 利比例 (%) 利率
(%) (%) (%)

上海鑫抚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66.85 0.14 38.67 7.52 57.85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
51.79 0.11 35.22 6.84 68.01
司及其关联企业 3





摩科瑞(中国)金属资源有限公
45.68 0.10 36.23 7.04 79.30 71.08


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
45.30 0.10 18.40 3.58 47.30
公司

深圳鸿欣华盛商贸有限公司 45.28 0.10 32.42 6.30 71.59

小计 254.91 0.54 160.93 31.27 - -

2018 年

客户名称 占总营业 占业务毛 业务毛
毛利率
收入 收入比例 毛利 利比例 利率
(%)
(%) (%) (%)

托克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46.75 0.11 10.45 18.26 22.36

北京万翔博瑞商贸有限公司及
21.76 0.05 0.07 0.13 0.34
其关联企业注 4

深圳鸿欣华盛商贸有限公司及 17.07
18.56 0.04 2.33 4.07 12.55
其关联企业 5





中铝(上海)有限公司 18.23 0.04 7.31 12.76 40.08

理资堂(上海)物流有限公司 13.77 0.03 -2.07 -3.62 -15.03

小计 119.07 0.27 18.09 31.61 - -

2017 年

客户名称 占总营业 占业务毛 业务毛
毛利率
收入 收入比例 毛利 利比例 利率
(%)
(%) (%) (%)

托克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59.15 0.26 21.48 192.79 36.32

广东华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56.72 0.25 1.48 13.28 2.61

摩科瑞(中国)金属资源有限公 3.30
46.87 0.21 10.38 93.15 22.15


茌平信发聚氯乙烯有限公司 27.90 0.12 -29.69 -266.46 -106.45


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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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 23.95 0.11 10.85 97.36 45.30

小计 214.60 0.95 14.50 130.11 - -

注:1、由于仓储服务中不能严格区分各客户对应的成本,因此按收入比例分摊对应成本,
上表毛利率为按月加权平均毛利率=Σ[(当月收入/Σ月收入)*该业务当月毛利率];
2、关联企业包括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西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新疆东部合盛硅业
有限公司;
3、关联企业包括中色(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中色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4、关联企业包括北京成旺人和商贸有限公司;
5、关联企业包括深圳天泽铝业发展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仓储服务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总营业收入比例较低,分别为
0.95%、0.27%、0.54%及 0.46%。

由于报告期前期公司仓储服务规模较小,且与主要客户尚处于磨合期,客户
出入库分布时间不一,导致仓储服务的收入在全年分布不一,而成本主要系固定
成本,因而报告期前期某些月份毛利率较低,当客户收入集中在毛利率较低的月
份时,即导致该客户的年度/半年度按月加权平均毛利率较业务毛利率低。

2018 年至 2020 年 1-6 月公司仓储服务前五大客户毛利合计占比为 31.61%、
31.27%及 40.68%,较稳定。2017 年公司仓储服务前五大客户毛利合计占比
130.11%,原因系公司前三季度收入较成本低,导致毛利率为负,而随着公司仓
储服务客户及品牌的累积,第四季度业绩有所好转,毛利率较高,主要客户如托
克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摩科瑞(中国)金属资源有限公司收入集中在第四季
度,按月加权平均计算得出的毛利率较高,因此前五大客户毛利占比高于 100%。

仓储服务收入季节性较强,第一季度受春节假期影响,出入库量较低,而仓
储业务成本以固定成本为主,导致第一季度毛利率较其他季度低。2019 年、2020
年 1-6 月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仓储业务毛利率较低的原因系其收入
主要集中在 1-3 月,因此其按月加权平均计算得出的毛利率较低。

公司丹灶物流园自 2016 年正式启用,并于 2017 年 9 月取得期货交割仓资质,
因此 2017 年至 2018 年为公司仓储业务的起步阶段,业务规模尚较小,与客户尚
处于磨合期,收入分布不平均,且公司于 2018 年新增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
建筑物,导致每月分摊的成本较高,导致不同月份毛利率差异较大。2018 年北
京万翔博瑞商贸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理资堂(上海)物流有限公司、2017

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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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茌平信发聚氯乙烯有限公司毛利率较当年业务毛利率低的原因即为以上企业
收入主要发生在毛利率较低月份,导致其按月加权平均计算得出的毛利率较低。

4)货权转移登记及期货仓单制作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客户名称 占总营业 占业务毛 业务毛
毛利率注 1
收入 收入比例 毛利 利比例 利率
(%)
(%) (%) (%)

雪松大宗商品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36.20 0.08 20.89 2.23 57.71
及其关联企业 2





广西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
31.13 0.07 19.63 2.10 63.06
联企业注 3

辽宁成和商贸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 63.11
29.34 0.06 17.91 1.91 61.04
业 4





深圳鸿欣华盛商贸有限公司及其关
28.45 0.06 17.10 1.83 60.11
联企业 5





21.93 0.05 13.22 1.41 60.31
注6
北方联合及其关联企业

小计 147.05 0.31 88.76 9.48 - -

2019 年

客户名称 占总营业 占业务毛 业务毛
毛利率
收入 收入比例 毛利 利比例 利率
(%)
(%) (%) (%)

北京成旺人和商贸有限公司及其关
161.95 0.20 117.86 4.66 72.77
联企业 7





辽宁瑞旺商贸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
146.37 0.18 105.13 4.15 71.83
业 8





深圳鸿欣华盛商贸有限公司及其关
110.17 0.14 80.39 3.18 72.97 71.08
联企业 5





上海鑫抚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其
104.04 0.13 74.47 2.94 71.58
关联企业注 9

上海大业永顺商贸有限公司及其关
102.35 0.13 74.74 2.95 73.03
联企业 10





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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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624.88 0.78 452.60 17.88 - -

2018 年

客户名称 占总营业 占业务毛 业务毛
毛利率
收入 收入比例 毛利 利比例 利率
(%)
(%) (%) (%)

托克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30.72 0.07 5.51 3.90 17.95

北京万翔博瑞商贸有限公司及其关
24.27 0.05 7.00 4.95 28.83
联企业 11





上海鑫抚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其
23.77 0.05 3.72 2.64 15.67
关联企业 9 17.07





深圳鸿欣华盛商贸有限公司及其关
23.49 0.05 8.18 5.79 34.83
联企业 5





上海勒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关
23.23 0.05 6.38 4.51 27.44
联企业 12





小计 125.48 0.28 30.79 21.80 - -

2017 年

客户名称 占总营业 占业务毛 业务毛
毛利率
收入 收入比例 毛利 利比例 利率
(%)
(%) (%) (%)

辽宁忠旺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及其
32.22 0.14 1.05 7.62 3.27
关联企业 13





北京成旺人和商贸有限公司及其关
26.53 0.12 6.47 46.86 24.40
联企业 7




3.30
托克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22.19 0.10 -0.82 -5.96 -3.71

上海鑫抚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6.10 0.07 2.46 17.80 15.28

辽宁成和商贸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
12.83 0.06 5.16 37.38 40.26
业注 14

小计 109.87 0.49 14.33 103.70 - -

注:1、由于货权转移登记服务及期货仓单制作服务中不能严格区分各客户对应的成本,因
此按收入比例分摊对应成本,上表毛利率为按月加权平均毛利率=Σ[(当月收入/Σ月收入)
*该业务当月毛利率];
2、关联企业包括广州联华实业有限公司、广州柴富能源有限公司;
3、关联企业包括广西柳储贸易有限公司、广西物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桂物燃料
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桂物金岸制冷空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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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联企业包括辽阳忠旺隆优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辽宁金恩商贸有限公司、辽宁名典商贸
有限公司、辽阳泰威商贸有限公司、辽宁辽兴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等 13 家企业;
5、关联企业包括深圳天泽铝业发展有限公司;
6、关联企业包括中国兵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迅邦投资有限公司、北方工业科技有限
公司;
7、关联企业包括北京万翔博瑞商贸有限公司;
8、关联企业包括辽阳泰威商贸有限公司、辽宁成和商贸有限公司、辽宁辽兴金属材料有限
公司、辽宁金恩商贸有限公司、辽阳泰瑞商贸有限公司等 21 家企业;
9、关联企业包括上海腾道商贸有限公司;
10、关联企业包括上海中愉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11、关联企业包括北京成旺人和商贸有限公司;
12、关联企业包括广西广银商务有限公司、广西投资集团银海铝业有限公司、上海广投国际
贸易有限公司;
13、关联企业包括天津忠旺铝业有限公司、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
14、关联企业包括辽阳泰威商贸有限公司、辽阳泰瑞商贸有限公司、辽阳康辉商贸有限公司、
辽阳和冠商贸有限公司、辽宁梓恒商贸有限公司、辽宁瑞旺商贸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货权转移登记及期货仓单制作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总营业收入
比例较低,分别为 0.49%、0.28%、0.78%及 0.31%。

由于报告期前期公司仓储业务规模较小,且与主要客户尚处于磨合期,客户
货权转移业务发生分布时间不一,导致货权转移登记服务的收入在全年分布不
一,而成本主要系固定成本,因此导致报告期前期某些月份毛利率较低,当客户
收入集中在毛利率较低的月份时,即导致该客户的年度/半年度月加权平均毛利
率较业务毛利率低。

由上表分析可知,2019 年至 2020 年 1-6 月,公司货权转移登记服务及期货
仓单制作前五大客户毛利率之间以及与业务毛利率相比,不存在明显差异。

2017 年至 2018 年,主要客户毛利率之间及与业务毛利率相比存在差异的原
因主要是:公司仓储及增值服务业务前期固定成本较高,规模效应尚未体现,导
致业务毛利率较低。

在收入较集中的第三季度及第四季度,月平均毛利率较高,北京成旺人和商
贸有限公司、辽宁成和商贸有限公司、深圳鸿欣华盛商贸有限公司收入集中在第
三季度及第四季度,因此以上客户月加权平均毛利率较高。

(3)贸易商与生产商客户在毛利率上有无区别及原因



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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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主营运输业务及仓储综合业务,对于仓储综合业务而言,发行人制定
了统一的收费标准,因此客户类型的差异不会对毛利率造成区别。

对于运输业务而言,发行人的定价依据主要系以成本加成为主,定价依据不
会因客户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不过由于不同客户之间对业务路线的选择有所
不同,而发行人不同路线的运输业务会因比较优势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贸易
商与生产厂商的运输业务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客户类型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贸易商 9.83% 8.71% 11.13% 10.76%

生产厂商 10.22% 12.28% 13.22% 12.45%


由上表分析,对于发行人运输业务而言,报告期内,生产厂商毛利率均略高
于贸易商毛利率,主要原因系:由于生产厂商主要集中在西北地区,而消费地集
中在华东及华南地区,因此生产厂商更多委托发行人为其提供多式联运服务,主
要路线为新疆至广东,该部分业务由于发行人具备较强的比较优势,所以毛利率
相对较高;而贸易商客户主要向发行人采购代理运输业务,涉及运输路线较多,
该业务毛利率较多式联运低。

综上,对于运输业务,生产厂商与贸易商的定价依据均为成本加成,不存在
差异。报告期内以上两类型客户的毛利率有一定区别,主要系由业务类型、运输
路线所致,具有合理性。对于仓储综合业务,发行人制定了统一的收费标准,生
产厂商与贸易商毛利率不存在区别。

4、 同行业公众公司毛利率比较

发行人专注有色金属运输及仓储综合业务,目前同行业公众公司中,不存在
与发行人业务类型及结构完全可比的公众公司。

发行人基于服务区域、产品品类以及客户重合度等原则选取同行业公司,所
选同行业公司业务重点、业务结构和业务运行模式等与发行人有所不同。同行业
公司主要涉及大宗商品贸易、运输及仓储业务,业务重点及业务结构各异。从毛
利率特征看,贸易业务由于以赚取差价为经营目的,具有毛利率低的行业特征;
运输业务由于成本大多为可变成本,收入与成本较为匹配,毛利率较为稳定,且

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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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业务运行模式不同而有所差异;仓储业务由于成本大多为固定成本,规模效应
明显,成规模企业的毛利率较高。

由于同行业公众公司业务重点、业务结构、业务运行模式等与发行人有所不
同,受业务毛利率特征影响,同行业公司毛利率也呈现出一定的差异。为提高毛
利率指标的可比性,发行人按细分业务类型与同行业公众公司进行对比,具体情
况如下:

对比业务 公司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三羊马注 1 - 13.64% 17.28%
- 12.74% 11.05%
注2
天顺股份
厦门象屿注 3 - 3.10% 2.75%
- 4.73% 6.57%
注4
中储股份
运输业务
平均 - 8.55% 9.41%
剔除厦门象屿、中
- 13.19% 14.17%
储股份行业平均
炬申股份物流运
10.83% 11.67% 12.13%
输业务
- 50.32% 53.29%
注5
粤储物流
- 62.71% 57.27%
注6
宏川智慧
仓储综合业
务 平均 - 56.52% 55.28%
炬申股份仓储综
60.50% 63.83% 40.16%
合业务
行业平均综合毛利率 - 24.70% 24.83%
炬申股份综合毛利率 15.00% 16.52% 14.83%

注:1、三羊马毛利率为其汽车整车及非汽车商品综合物流服务业务毛利率;
2、上表列示天顺股份第三方物流业务毛利率;
3、厦门象屿未披露物流业务毛利率,上表列示其综合毛利率;
4、上表列示中储股份交通运输业务毛利率;2020 年 1-6 月中储股份半年度报告未披露交通
运输业务业务具体财务指标,故列示其综合业务毛利率;
5、上表列示粤储物流仓储业务毛利率;
6、上表列示宏川智慧仓储综合服务业务毛利率;
7、同行业公众公司均未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1)运输业务

由上表分析,发行人运输业务主要可比公司为三羊马、天顺股份、厦门象屿
及中储股份,以下将逐个分析毛利率差异情况:

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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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羊马

三羊马主营商品车整车物流运输服务,主要模式为多式联运,因此业务类型
与发行人较为类似。报告期内,三羊马汽车整车及非汽车商品综合物流服务业务
毛利率逐年下降。三羊马相似业务毛利率略高于发行人运输业务毛利率的主要原
因在于承运物品种类不同,三羊马主要以整车物流运输为主,相比于发行人主要
承运的有色金属,整车运输受标的物汽车本身的特性影响,运输、作业难度较大,
因此其毛利率亦较有色金属运输稍高。

2)天顺股份

天顺股份主营新疆区域内第三方物流业务、供应链管理业务、物流园区经营
业务和物流金融监管业务,业务性质与发行人较为接近,因此其第三方物流业务
毛利率与发行人运输业务毛利率较为接近,不存在明显差异。

3)厦门象屿

厦门象屿主营供应链物流和供应链执行贸易业务,除第三方物流运输外,其
主营业务包括了商品贸易且其占比最高,由于贸易业务主要以赚取差价为经营目
的,具有毛利率低的行业特征,厦门象屿未单独披露其物流运输业务毛利率,因
此其综合毛利率较低,与发行人运输业务毛利率的可比性较低。

4)中储股份

中储股份主营商品存储、运输等服务,其运输服务中主要由中储智运平台收
入构成,2019 年中储智运平台收入为 147.11 亿元,占中储股份交通运输收入比
例高达 85.31%。中储智运系“无车承运人”平台,即物流运力议价交易共享平
台,主要通过“运费议价机制”实现货主和司机的配对,并不配备运输资源并实
际承运,与发行人业务运行方式不同,因此中储股份交通运输业务毛利率水平与
发行人存在差异。

综上所述,由于厦门象屿、中储股份在业务模式、业务运行模式等方面与发
行人存在较大差异,毛利率有所不同。剔除以上影响后,发行人运输业务毛利率
与同行业水平较为接近,呈略低于同行业的态势,主要是因为受承运标的特征影
响,三羊马毛利率较高,毛利率差异具有合理性。

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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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仓储综合业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仓储综合业务呈逐步上升的趋势,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前期
公司为仓储综合业务未来发展购置或租入较大面积的仓储用地,但仓储综合业务
规模尚小,导致成本分摊较高,毛利率较低,随着公司仓储综合业务收入规模的
增长,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公众公司趋于一致。

2019 年发行人仓储综合业务毛利率略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是因为同
行业可比公司中,粤储物流规模较小,2019 年其仓储业务收入为 2,626.89 万元,
在规模较小的情况下,规模效应尚未体现,因此毛利率较低。宏川智慧为上市公
司,业务规模及业务发展阶段都较为成熟,与发行人报告期后两年的仓储综合业
务可比性较强,毛利率亦较为接近。

综上所述,发行人仓储综合业务在报告期内处于发展期,随着收入规模的增
长,毛利率水平与可比公司宏川智慧趋于一致,略高于粤储物流仓储业务毛利率
的原因系由于粤储物流规模较小,规模效应尚未体现,毛利率差异具有合理性。

(四)税金及附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 95.24 74.83 46.58

教育费附加 68.79 53.45 33.27

印花税 53.07 39.39 29.36

房产税 48.40 22.33 11.98

土地使用税 21.06 14.66 16.87

车船税 3.06 2.62 2.01

合计 289.63 207.27 140.07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
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等。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金额逐年增长,主要是随着公
司营业收入的大幅增长,资产规模的扩张,相关税金及附加相应增长。2018 年
公司土地使用税较上年有所下降,主要是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物流企业

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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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用于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的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8〕62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
租用于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的土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 50%计征城
镇土地使用税。

(五)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为主。公司各项期间费用占
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金额 入比例 金额 入比例 金额 入比例
(%) (%) (%)

销售费用 931.69 0.95 737.10 0.93 427.07 0.97

管理费用 1,273.11 1.30 1,648.09 2.07 822.13 1.86

研发费用 149.91 0.15 58.82 0.07 60.54 0.14

财务费用 595.91 0.61 424.76 0.53 126.76 0.29

合计 2,950.62 3.02 2,868.77 3.60 1,436.51 3.25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25%、3.60%及
3.02%,总体较为稳定。

1、销售费用

(1)销售费用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533.12 57.22 343.90 46.66 182.19 42.66

业务招待费 292.39 31.38 301.27 40.87 182.73 4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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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 64.02 6.87 55.15 7.48 52.06 12.19

广告及业务宣传
24.32 2.61 27.13 3.68 4.65 1.09


办公费 10.33 1.11 5.36 0.73 4.78 1.12

其他费用 7.52 0.81 4.29 0.58 0.66 0.15

合计 931.69 100.00 737.10 100.00 427.07 100.00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及差旅费等。报告期内,公司
销售费用发生额分别为 427.07 万元、737.10 万元及 931.69 万元,2019 年及 2020
年的增长率分别为 72.59%及 26.40%,销售费用率分别为 0.96%、0.93%及 0.95%。
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快速增长,销售活动增加,销售人员绩效等销售
费用相应增加,总体增幅与营业收入变动幅度匹配。

公司业务招待费主要系公司销售人员为开拓市场、维系客户关系等所发生的
必要支出。由于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服务大客户”的经营理念,因此,公
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其中,报告期内业务招待费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0.41%、0.38%及 0.30%,占比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招待费支出报告期呈快速增长态势的原因主要系:一方
面,公司积极开拓新客户,报告期内,公司客户数量呈快速增长趋势;另一方面,
在公司加深与大客户的合作关系以及不断开拓新客户的情况下,公司经营规模亦
呈快速增长趋势。其中,2018 年业务招待费较 2017 年增长 182.78%,增长幅度
较大的原因是公司于 2017 年 9 月取得铝期货交割仓资质,在取得该资质后,公
司仓储综合业务竞争力有较大的提升,为更快速地切入市场,公司于 2018 年加
大对该业务的合理支出,因此业务招待费较 2017 年增加幅度较大。

随着客户数量的增加、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必要的业务招待支出金额亦随
之增长,业务招待费占营业收入比例较稳定,具有合理性。

(2)同行业公众公司对比

由于目前行业内不存在与发行人业务结构完全可比的公众公司,发行人基于
服务区域、产品品类以及客户重合度等原则选取同行业公司,所选同行业公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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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结构和客户集中度等与发行人有所不同。

从业务结构和客户结构对销售费用率的影响看,主营仓储业务的公司由于客
户较分散、单个客户形成收入较低,对应客户开发及维护的销售活动较频繁且收
入规模较小,形成销售费用率较高;主营运输业务的公司由于客户较为集中、单
个客户形成收入较大,对应客户开发及维护的销售活动较少且收入规模较大,形
成销售费用率较低。特别是有色金属运输企业,由于下游产业链集中度较高,也
呈现出客户集中度较高的特征,客户开发及维护需求小,导致销售费用率较低。

受同行业公众公司业务结构和客户结构各异的影响,发行人与部分同行业公
司销售费用率有所不同,具体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三羊马 - 0.74% 0.55%

天顺股份 - 1.30% 1.52%

厦门象屿 - 1.56% 1.24%

中储股份 - 0.81% 0.70%

粤储物流 - 3.89% 2.75%

宏川智慧 - 2.80% 2.89%

平均 - 1.85% 1.61%

公司 0.95% 0.93% 0.96%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上市/挂牌公司定期报告,上述公司均未披露 2020 年度报告。

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天顺股份、厦门象屿及中储股份相接近,主要系受业务结
构影响,公司及上述同行业公司下游客户较稳定且较集中,所需开拓及维护客户
的销售人员规模较少,对应职工薪酬费、差旅费亦较低,因此销售费用率较低;
粤储物流及宏川智慧销售费用率较公司高,主要原因系粤储物流及宏川智慧主营
仓储综合业务,具有客户较分散、单个客户形成收入较低的特点,客户开发及维
持的相关销售活动较频繁,所需销售人员较多,因此销售费用率较高。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客户结构较为相似的天顺股份、厦门象屿
及中储股份较为接近;而粤储物流及宏川智慧由于主营仓储业务,客户集中度及
业务拓展特征决定其销售费用率高于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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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销售人员数量及平均薪酬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人员及其薪酬情况变动情况如下:

销售人员数量及薪酬变化情况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费用-职工薪酬
229.81 343.90 182.19 124.81
(万元)

平均人数注 1(人) 26 22 15 10

人员数量变化(%) 22.48 47.43 42.28 —

人均年薪 2(万元/年) 17.45 16.00 12.49 12.18





薪酬变动比例 3(%) 9.12 28.03 2.60 —





注:1、平均人数=当期各月末人数的平均值;
2、人均年薪=当期职工薪酬金额/当期平均人数;
3、2020 年 1-6 月人均年薪、薪酬变动比例系将 2020 年 1-6 月职工薪酬年化后计算,暂未考
虑年终奖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发展呈快速增长趋势,公司营业收入 2018 年较 2017
年增长了 96.56%、2019 年较 2018 年增长了 80.02%,为了支持公司更好更快发
展,加强西南部地区和新疆区域的开拓力度,发行人加强销售队伍建设,销售人
员数量及薪酬逐年上涨。

1)为支撑业务发展,公司加强销售团队组建,销售人员大幅增长

为支持西南部地区和新疆区域业务发展,同时支持仓储业务持续发展,公司
2017 年及 2018 年新成立无锡炬申、昌吉炬申、三水炬申等 3 家子公司。业务区
域的扩大,销售岗位增加相应人员,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人员分别为 10 人、15
人、22 人和 26 人,呈现持续增长趋势,与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及业务增长较为
匹配。特别是 2019 年,公司业务发展势头良好,公司加强销售团队组建,通过
增加销售经理、销售人员等壮大销售队伍,销售人员数量较 2018 年增长了
47.43%。

2)报告期内销售激励政策保持一致,销售人员薪酬有所提升主要由新客户
开发占比提升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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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激励政策保持一致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影响销售人
员绩效奖金的因素除了所对接客户的毛利水平,还有客户属性因素,即新客户业
绩奖金系数高于老客户。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人员人均薪酬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 人均薪酬分别为
12.18 万元/年、12.49 万元/年、16.00 万元/年和 17.45 万元/年,2019 年较 2018
年增长幅度较大主要原因在于 2019 年新客户拓展较多,从公司销售人员激励政
策看,新客户拓展的激励力度要远大于老客户维护。报告期内,新客户收入占比
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项目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老客户 34,442.96 73.07 60,072.62 75.40
新客户 12,696.08 26.93 19,603.50 24.60
合计 47,139.04 100.00 79,676.12 100.00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老客户 39,898.33 90.15
22,517.26 100.00
新客户 4,360.51 9.85
合计 44,258.84 100.00 22,517.26 100.00

注:上表新客户为当年存在交易而上一年度不存在交易的客户。

而 2020 年 1-6 月销售人员人均薪酬增长率低于去年同期,主要原因在于 2020
年销售人员人均薪酬尚未考虑年终奖等因素,若加以考虑该项影响因素,薪酬仍
是呈稳定增长的趋势。

综上,发行人销售人员的变动主要与发行人的战略布局、发展规划及业绩增
长等相匹配,为支撑业务发展,公司加强销售团队组建,通过增加销售经理、销
售人员等壮大销售队伍,因此,报告期内销售人员数据逐年上涨。而销售人员人
均薪酬主要与公司销售激励政策相关联,2019 年较 2018 年发行人新客户拓展力
度有所提升,当年销售人员人均薪酬增长幅度较大。

2、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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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费用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692.01 54.36 666.76 40.46 425.39 51.74

股份支付 - - 400.00 24.27 - -

中介机构服务费
154.68 12.15 184.84 11.22 71.56 8.70


办公费 144.48 11.35 106.01 6.43 75.77 9.22

业务招待费 94.03 7.39 101.63 6.17 83.83 10.20

折旧及摊销 101.36 7.96 89.12 5.41 78.48 9.55

差旅费 56.82 4.46 80.78 4.90 65.23 7.93

其他费用 29.73 2.33 18.96 1.15 21.87 2.66

合计 1,273.11 100.00 1,648.10 100.00 822.13 100.00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中介机构服务费用以及股份
支付费用等。2019 年 12 月 19 日,公司以佛山盛茂及佛山鑫隆作为载体向公司
部分员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 5 元/股,涉及股份数量为 200 万股,
参考 2019 年 12 月与宁波海益的股权转让价格 7 元/股作为公允价值,于 2019 年
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400.00 万元。

剔除上述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发生额分别为
822.13 万元、1,248.10 万元及 1,273.11 万元,2018 年及 2019 年的增长率分别为
50.94%及 51.81%,主要原因在于(1)报告期内,公司结合紧贴客户产业链进行
业务布局的需要,公司于报告期内设立石河子炬申、无锡炬申、昌吉炬申、三水
炬申、乌鲁木齐炬申等子公司,办公费、职工薪酬等相关管理费用相应增长;(2)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张,管理人员数量增加,职工薪酬持续增长;(3)
2019 年,公司开始筹划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中介机构服务费用快速
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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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行业公众公司对比

由于目前行业内不存在与发行人业务结构完全可比的公众公司,发行人基于
服务区域、产品品类以及客户重合度等原则选取同行业公司,所选同行业公司业
务重点、发展阶段与发行人有所不同,因而管理费用率也呈现出一定的差异。

一方面,从业务重点看,贸易业务、供应链管理业务及运输业务所形成收入
较大,涉及场所、设备、人员及其他管理资源投入较小,管理费用率较低;而仓
储综合业务所形成收入较小,所需场所、设备、人员及其他管理资源投入较大,
管理费用率较高。另外一方面,从发展阶段看,由于管理费用在一定范围内较为
固定,处于成熟阶段的企业收入规模较大,管理费用率较低。

受同行业公众公司业务重点和发展阶段各异的影响,发行人与部分同行业公
司管理费用率有所不同,具体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三羊马 - 3.50% 3.85%

天顺股份 - 2.14% 3.10%

厦门象屿 - 0.25% 0.26%

中储股份 - 1.30% 1.44%

粤储物流 - 20.92% 18.22%

宏川智慧 - 13.02% 12.16%

平均 - 6.85% 6.51%

公司 1.30% 2.07% 1.86%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上市/挂牌公司定期报告,上述公司均未披露 2020 年度报告。

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天顺股份较为接近,因为天顺股份与公司业务结构中均以
运输业务为主;中储股份管理费用率水平略低于公司,主要原因是中储股份业务
结构中商品流通业务占比较高,2019 年占比 56.64%,业务类型差异导致中储股
份营业收入规模较大,管理费用率较低;厦门象屿管理费用率低于公司,主要原
因在于厦门象屿主营大宗商品采购供应及综合物流,2019 年该业务占比达
99.04%,且厦门象屿业务规模较大,2019 年营业收入为 2,724.12 亿元,业务类
型叠加企业规模因素决定厦门象屿管理费用率较低;粤储物流及宏川智慧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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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率高于公司,主要原因在于上述企业主营业务为仓储综合业务,由于仓储业务
所形成收入规模较小,所需场所、设备、人员及其他管理资源投入较大,管理费
用率较高。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同行业公
众公司主营业务类型及发展阶段不同,进而导致管理费用率存在较大的差异。公
司管理费用率与主营运输业务的天顺股份较为接近;中储股份和厦门象屿由于以
贸易业务为主,且企业规模较大,管理费用率低于发行人;粤储物流及宏川智慧
由于以仓储业务为主,管理费用率高于发行人。

(3)管理人员数量及平均薪酬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人员及其薪酬情况变动情况如下:

注1
管理人员 数量及薪酬变化情况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管理费用-职工薪酬
311.24 666.76 425.39 241.17
(万元)

平均人数注 2(人) 58 48 36 26

人员数量变化(%) 22.48 35.43 30.40 —

人均年薪 3(万元/年) 10.67 13.77 11.90 9.25





薪酬变动比例 4(%) -22.51 15.73 28.69 —





注:1、管理人员为薪酬计入管理费用的人员,包括管理层人员、行政人员及财务人员;
2、平均人数=当期各月末人数的平均值;
3、人均年薪=当期职工薪酬金额/当期平均人数;
4、2020 年 1-6 月人均年薪、薪酬变动比例系乘以 2 简单年化后计算,暂未考虑年终奖的影
响。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发展呈快速增长趋势,为了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新设立
子公司,加强公司的团队建设,同时优化内部管理体系,提高员工积极性,因而
管理人员数量及薪酬总额逐年增加。

1)为支撑业务发展,公司新设子公司并加强管理团队建设,管理人员大幅
增长

为支持西南部地区和新疆区域业务发展,同时支持仓储业务持续发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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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和 2018 年新成立无锡炬申、昌吉炬申、三水炬申等 3 家子公司。业务区
域的扩大,管理岗位增加相应人员,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人员分别为 27 人、36
人、48 人和 62 人,呈现持续增长趋势,与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及业务增长较为
匹配。

2)为提高员工积极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整体调增,报告期内人均薪酬持
续增长

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人员人均薪酬分别为 8.80 万元/年、11.90 万元/年、
13.77 万元/年和 10.64 万元/年,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2018 年较 2017 年增幅较
大的主要原因在于当年发行人为提高中高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对其薪酬进行较
大幅度调整。

而 2020 年 1-6 月管理人员年化人均薪酬增长率为负,主要原因在于 2020 年
管理人员人均薪酬尚未考虑年终奖等因素,而管理人员的年终奖占全年工资的比
例较高。

综上,发行人管理人员的变动主要与发行人的战略布局、发展规划及业绩增
长等相匹配,公司新设立子公司,加强公司的团队建设,同时优化内部管理体系,
因此,报告期内管理人员数据逐年上涨。而管理人员人均薪酬主要与管理人员整
体薪酬水平有关,2018 年较 2017 年为提高中高层管理人员积极性,以上管理人
员的薪酬上涨幅度较高,导致当年管理人员人均薪酬增长幅度较大。

3、研发费用

(1)研发费用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占比
金额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

委外服务费 20.96 13.98 35.11 59.69 36.82 60.82

职工薪酬 119.11 79.46 19.09 32.45 19.20 3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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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9.84 6.56 4.62 7.86 4.52 7.46

合计 149.91 100.00 58.82 100.00 60.54 100.00


公司研发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委外服务费等。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
发生额分别为 60.54 万元、58.82 万元及 149.91 万元,总体保持增长趋势。公司
以“智慧物流”为目标,注重企业信息化的建设,持续研发、完善及提升信息技
术及业务流程技术,形成一定的技术领先优势以助推公司业务的发展。

(2)同行业公众公司对比

与同行业企业进行对比,由于目前行业内不存在与发行人业务结构完全可比
的公众公司,发行人基于服务区域、产品品类以及客户重合度等原则选取同行业
公司,所选同行业公司业务结构与发行人有所不同,因而研发费用率也呈现出一
定的差异。

从业务结构看,由于仓储业务形成收入较少,业务流程、管理程序及核算体
系较为复杂,信息化程度要求较高,因而投入研发费用较高,研发费用率较高。

受同行业公众公司业务结构各异的影响,发行人与部分同行业公司研发费用
率有所不同,具体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三羊马 - 0.27% 0.20%

天顺股份 - 0.21% 0.25%

厦门象屿 - 0.01% 0.01%

中储股份 - 0.04% 0.04%

粤储物流 - 0.75% 0.59%

宏川智慧 - 0.62% 0.23%

平均 - 0.32% 0.22%

公司 0.15% 0.07% 0.14%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上市/挂牌公司定期报告,上述公司均未披露 2020 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及同行业公众公司研发费用率均低于 1%,由于物流行业较
传统,低研发费用率是行业较普遍现象。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厦门象屿、中储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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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为接近;粤储物流和宏川智慧研发费用率较发行人高,主要原因在于粤储物流
和宏川智慧主要以仓储业务为主,业务流程、管理程序及核算体系较为复杂,信
息化程度要求较高,因而投入研发费用较高,且形成收入较少,研发费用率较高。

综合来看,发行人研发费用率不存在偏离行业平均水平的情况,符合行业特
征,同行业公司研发费用率存在差异主要由业务结构各异所致。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利息支出 593.54 413.15 135.84

减:利息收入 11.37 19.37 15.16

银行手续费 13.75 30.98 6.08

合计 595.91 424.76 126.76


公司财务费用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利息收入及银行手续费等。报告期内,公
司财务费用发生额分别为 126.76 万元、424.76 万元及 595.91 万元,增长较快,
主要是由于公司为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适当增加银行借款,导致利息支出
增加。

(六)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780.98 95.69% 414.90 93.85% 363.94 100.00%

进项税加计抵减 33.65 4.12% 27.11 6.13% - -

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返
1.50 0.18% 0.10 0.02% - -


合计 816.14 100.00% 442.11 100.00% 363.94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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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其他收益主要包括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进项税加计抵减以
及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等。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 363.94 万元、
442.11 万元及 816.14 万元,其中政府补助的占比分别为 100.00%、93.85%及
95.69%。报告期内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与资产/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号 收益相关

2019 年佛山市服务贸易和
1 商贸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26.84 - - 收益
智慧物流

2020 年佛山市服务贸易与
2 52.59 - - 收益
商贸服务业专项资金

疫情防控期间落实企业新
3 1.59 - - 收益
录用职工岗前培训补贴

2017 年促进货运业装备提
4 - 174.99 64.32 收益
升补助资金(区级)

5 新三板再融资奖励 - 100.00 - 收益

2018 年佛山市促进货运业
6 240.00 61.62 - 收益
装备提升资金补助(市级)

2017 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
7 专项资金 (促进民营经济 - 50.00 - 收益
发展)

2018 年佛山市扶持商贸流
8 - 16.80 - 收益
通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

2018 年佛山市促进货运业
9 90.04 6.49 - 收益
装备提升资金补助(区级)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10 2019 年“四上”企业培育奖 - 5.00 - 收益
励资金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11 2018-2020 年“四上”企业培 11.00 - - 收益
育奖励资金

12 企业新三板挂牌上市奖励 - - 100.00 收益

13 智慧物流资金 - - 64.11 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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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商贸服务业发展专
14 - - 60.00 收益
项资金(智慧物流)

2017 年促进货运业装备提
15 - - 59.82 收益
升市级补助资金

16 3A 物流园奖励金 - - 15.00 收益

17 稳岗补贴 8.42 - 0.69 收益

促进优质企业上市和发展
18 250.00 - - 收益
扶持奖励

丹灶镇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19 100.00 - - 收益
专项资金

20 企业疫情期间增员补贴 0.50 - - 收益

合计 780.98 414.90 363.94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金额对公司
净利润水平影响较小,公司盈利主要来源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七)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执行新金融准则,并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
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要求,将坏账损失计
入信用减值损失。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信用减值损失 -25.69 -138.91 -

其中:坏账损失 -25.69 -138.91 -

资产减值损失 0.00 - -44.54

其中:坏账损失 0.00 - -44.54

合计 -25.69 -138.91 -44.54

注:损失以“-”号填列。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分别为 44.54 万元、138.91
万元及 25.69 万元,主要为公司根据会计政策相关规定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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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违约金 1.03 7.02 4.52

其他 3.58 9.52 -

合计 4.61 16.53 4.52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为违约金及其他,金额分别为 4.52 万元、
16.53 万元及 4.61 万元,主要为逾期交货赔偿金等。

(九)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对外捐赠 31.00 0.16 0.1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0.00 161.70 -

其他 13.36 27.69 9.36

合计 44.36 189.55 9.46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为对外捐赠、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等,
金额分别为 9.46 万元、189.55 万元及 44.36 万元。其中,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
失为三水炬申处置拆除房屋建筑物造成损失。

(十)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3,123.98 2,382.98 1,399.93

递延所得税费用 24.20 92.36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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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148.18 2,475.34 1,388.73


(十一)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
21.31 -152.11 5.52
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780.98 414.90 363.94
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
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39.75 -11.32 -4.94
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
1.50 -399.90 -


非经常性损益影响的利润总额 764.04 -148.43 364.51

减:非经常性损益相应的所得税 191.01 -4.95 91.32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0.00 -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
573.04 -143.47 273.19
损益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9,026.29 7,753.76 3,918.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
8,453.25 7,897.23 3,644.93
普通股股东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 273.19 万
元、-143.47 万元及 573.04 万元,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比例分
别为 6.97%、-1.85%及 6.35%。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由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
助构成,绝对金额较小,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增长,非经常性损益占公司归属于
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比例逐年降低,公司盈利主要来源于日常经营活动,对
非经常性损益不存在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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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046.76 7,427.74 1,541.1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79.50 -4,828.83 -6,781.1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38.18 -156.60 3,773.52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929.08 2,442.31 -1,466.48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4,702.65 84,519.01 47,706.44

收到的税费返还 2.1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18.56 978.33 522.3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5,723.33 85,497.34 48,228.7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3,872.86 70,193.18 41,456.9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3,399.20 2,713.89 1,773.70


支付的各项税费 3,729.68 3,524.48 2,080.3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74.84 1,638.05 1,376.6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2,676.58 78,069.60 46,687.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046.76 7,427.74 1,541.14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541.14 万元、7,427.74
万元和 13,046.76 万元。

2018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 393.56 万元,原因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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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公司业务规模呈快速增长趋势,导致应收账款、存货金额增长较快,另一方
面,运输费、装卸费等采购费用也随之增长。

2019 年及 2020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长,原因主要系
公司 2019 年及 2020 年业务量保持快速增长趋势,营业收入分别同比增长 80.02%
和 22.48%,同时公司加强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回笼资金,导致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相应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现比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4,702.65 84,519.01 47,706.44

营业收入 97,587.95 79,676.13 44,258.83

销售收现比率(倍) 1.07 1.06 1.08


报告期内,销售收现比率分别为 1.08 倍、1.06 倍及 1.07 倍,公司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较为匹配,表明公司盈利质量较高,经营活动现
金回款情况良好,经营风险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调节关系及差异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净利润 9,026.29 7,753.76 3,918.12

加:资产减值准备 25.69 138.91 44.54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
748.30 614.09 398.79
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278.15 256.00 55.6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549.17 382.52 358.2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 -21.31 -9.59 -5.52
号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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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
0.00 161.70 -
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593.54 413.15 135.84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0.50 36.77 -11.20
“-”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
24.70 55.59 -
“-”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2,225.98 -1,313.28 -2,671.07
列)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1,464.88 -2,410.73 -1,644.71
“-”号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1,033.97 926.78 948.87
“-”号填列)

其他 27.65 422.07 13.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046.76 7,427.74 1,541.14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水平较为匹配,公司现金流较为
充裕。2018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净利润低,主要原因系公司 2018
年深化了与天山铝业等大型客户的合作,业务规模迅速扩大,导致 2018 年运输
运力等采购量增加,期末存货增幅较大所致。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年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
31.92 14.93 8.55
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92 14.93 8.5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
5,211.41 4,843.77 6,789.6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211.41 4,843.77 6,789.6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79.50 -4,828.83 -6,78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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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781.14 万元-4,828.83 万元、
及-5,179.50 万元,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对房屋及建筑物、
生产工具及机器和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投入增加。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3,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1,800.00 9,000.00 4,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85.21 - 7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485.21 9,000.00 7,7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4,784.00 2,944.00 572.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581.41 6,212.60 2,254.4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57.99 - 1,1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423.40 9,156.60 3,926.4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38.18 -156.60 3,773.52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773.52 万元、-156.60
万元和-2,938.18 万元。筹资活动流入主要为吸收投资和取得借款,筹资活动流出
主要是偿还债务资金以及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2018 年公司新增 4,000
万银行借款,2019 年新增 9,000 万银行借款,2020 年新增 11,800 万元银行借款,
偿还部分银行借款及进行股利分配使得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1、报告期内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6,789.69 万元、4,843.77 万元和 5,211.41 万元,主要系公司为扩大业务规模,购
建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2、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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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四、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差异比较

公司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可比上市公司目前不存在较大差异。

五、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子公司,及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
对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负
债和重大期后事项。

六、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一)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与公司经营模式相符,资产负债率较低,资本
结构合理,资产结构符合行业特点;公司资产质量良好,应收账款、存货和其他
应收款项等主要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计提了充分的减值准备。公司负债主
要为银行借款、应付账款等经营性负债,负债结构合理,公司具有较强的偿债能
力,未发生逾期偿还债务的情况。总体而言,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二)盈利能力

公司长期专注于综合物流服务,累积了较为丰富的行业经验,形成了专业的
服务能力和灵活的反馈机制。通过切入全国氧化铝消耗量及电解铝产量第二的新
疆区域开展多式联运业务,并在电解铝的集散地及消费地华东区域及华南区域布
局仓储物流中心,并取得上海期货交易所的期货交割仓资质,依托期货交割仓资
质的权威性和稀缺性,公司炬申物流园区已成为华南区域有色金属领域的核心仓
库之一,实现运输业务与仓储综合业务互为优势、相互带动的良好态势。因此,
公司拥有一批稳定合作客户及信誉良好的多样化客户群体,盈利能力稳定。本次
发行上市后,公司将运用募集资金进一步提升综合服务水平,从而提高运输、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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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效率及降低平均成本,提高规模效应,增强整体盈利水平可持续增长的能力。

(三)未来发展趋势分析

1、行业发展状况的影响

公司为有色金属产业的专业第三方物流仓储综合服务提供商,现代物流业是
现代社会化大生产和专业化分工不断发展的产物,在国民经济和地区经济中具有
基础性作用和带动性作用,其发展程度是衡量一国现代化程度和国际竞争力强弱
的重要标志之一。有色金属不仅是重要的战略物资、重要的生产资料,而且是生
活中不可缺少的消费品原材料。有色金属在基建、汽车、飞机、高铁、芯片、5G
基站、军工等行业中均有用途,也是重要的投资品种。近年来,政府部门制订了
一系列政策鼓励、促进国内专业第三方物流行业的发展,行业未来市场发展前景
良好。

2、公司自身发展趋势

公司将继续坚持为有色金属产业链客户提供全程一体化的综合服务,以丰富
和完善运输业务品类和物流服务环节为经营导向,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公司的有色
金属业务品类以及物流服务功能,并通过信息化及智慧化升级,以更为先进的物
流设施和高效的管理系统不断提升公司的业务管理水平及物流服务品质,力争成
为有色金属领域领先的综合物流服务及方案提供商,通过整合行业上下游资源、
加速有色金属产品的价值流动,助力有色金属产业链的持续发展。

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的措施与承诺

(一)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每股收益相对上年度每股收益的变动趋势

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
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公司报告期内每股收益如下表所示:

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利润 报告期间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2020 年度 0.93 0.93
东的净利润 2019 年度 0.80 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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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度 0.42 0.42

2020 年度 0.88 0.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2019 年度 0.82 0.82
东的净利润
2018 年度 0.39 0.39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股本规模、净资产规模较发行前将有
较大幅度增长。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且产生效益尚需一定
的运行时间,无法在发行当年即产生预期效益,项目建设期间股东回报主要还是
通过现有业务实现。综合考虑上述因素,预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
位当年每股收益等指标低于上年度,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请投资者注意公
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二)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
用”之“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简介”。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开展该等项目
的准备

公司是集物流方案设计、运输、仓储装卸、期货交割与标准仓单制作、货权
转移登记、仓储管理输出为一体的多元化综合物流服务提供商。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围绕公司主业展开,继续深化发展多式联运业务及仓储综合业务,围绕新
疆及广西两大有色金属产业链基地展开业务布局,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增强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炬申准东陆路港项目”和“钦州临港物流园项目”旨在基
于公司现有基础上,继续深化有色金属产地合作条件,提升公司整体物流服务效
率与水平。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供应链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主要目的是提升公司信息化、智慧化水平,为开展主营业务提供技术支撑。另外,
本次募集资金还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为公司抓住战略机遇,加快扩大
销售业务规模和引进高端人才等提供流动资金支持,进一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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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已在人员、技术、市场方面做好了储备。

1、人员储备

公司深耕物流综合服务多年,培养了一批具有丰富的有色金属物流行业经验
的员工。公司员工大多拥有多年的从业经验,对行业具有较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并具有一定的市场化、前瞻性、开拓性的思维和理念。公司未来将持续通过内部
培养及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模式,为后续不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提供有力的保障。

2、市场储备

2017 年 1 月,交通运输部等 18 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开展多式
联运工作的通知》,提出了我国多式联运发展的目标,指明多式联运发展的行动
路线,是我国第一个多式联运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我国多式联运发展上升为国家
战略。公司是铝产业链领先的专业第三方综合物流服务提供商,具有一定的市场
影响力,特别在新疆区域和华南区域。基于公司在铝产业链上的品牌效应及市场
影响力,获取了一批如天山铝业、中国铝业、东方希望、嘉能可等铝产业链大型
企业客户资源,客户稳定性和粘性较高,为公司未来发展储备了充足的市场需求。

3、技术储备

公司目前的企业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已经通过运输业务板块的“物流之星”系
统及仓储业务板块的“炬申供应链管理云平台”实现,能够实现各个业务子板块
的业务顺畅运行。公司注重信息化发展,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所募集资金投
资将用于“供应链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该项目旨在对公司现有的供应链
管理信息化平台进行升级,打造集成化、智能化的物流信息平台,以信息化系统
支撑运输、仓储、财务等各业务流程的运转,并且配备建设物流园智能管理系统,
实现仓位的智能监控。公司目前技术储备为“供应链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技术基础,可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综上,本次公开发行募资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当前产业发展战略,公司具
备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的人员、技术、市场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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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合理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
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通过采取多方面措施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与水平,尽量减少
因本次发行造成的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和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

公司将通过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速度,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努力扩大业务规模,完善公司
治理,加大人才引进等措施,提升资产质量、提高盈利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
以填补可能被摊薄的即期收益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与保荐机构、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持续监督公
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按计划使用。

2、积极稳妥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
资源,力争提前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
后,公司将积极稳妥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
期效益。公司将结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升级和优化服务,加强
技术研发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提升公司市场地位,提升公司中长
期的盈利能力及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

3、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内部控制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
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管理结构,夯实了
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公
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另外,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
策程序,设计更为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公
司资金成本,节省财务费用支出。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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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

4、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订了《公司上市后未来
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和
具体规划内容,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公司将严格执行分红政
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重视和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特别是
现金分红,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然而,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客观存在,
上述措施的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九、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的措施及承诺”之“(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
障措施的承诺”。

上述事项经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对该等事项
作出承诺。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在对发行人业务、财务核查的基础上,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后即期回
报摊薄情况及相关填补回报措施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所预
计的即期回报摊薄情况具有合理性,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可行。

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审计截止日后,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产业
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税收政策未出现重大变化,行业的抗周期能力较强,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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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及竞争趋势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未发
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产品/服务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未出现重大变化。
发行人审计截止日后未出现新增对未来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
项,主要客户或供应商未出现重大变化,重大合同条款或实际执行情况未发生重
大变化,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综上,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情况稳定,总体经营情况良好,不
存在重大异常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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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本节所述公司发展规划所描述的未来发展与规划是公司在当前国内外经济
形势和市场环境条件下,对可预见的将来做出的发展计划和安排。公司将根据经
济形势变化和实际经营状况对本发展目标进行修正、调整和完善,并在上市后通
过定期报告持续公告公司发展规划实施和发展目标实现的情况。

一、发展目标及战略

(一)总体发展目标

公司作为一家有色金属领域集物流方案设计、运输、仓储装卸、期货交割与
标准仓单制作、货权转移登记、仓储管理输出为一体的多元化综合物流服务提供
商,将继续坚持为有色金属产业链客户提供全程一体化的综合服务。公司将以丰
富和完善物流业务品类和物流服务环节为经营导向,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公司的有
色金属业务品类以及物流服务功能,并通过信息化及智慧化升级,以更为先进的
物流设施和高效的管理系统不断提升公司的业务管理水平及物流服务品质,力争
成为有色金属领域领先的综合物流服务及方案提供商,并通过整合行业上下游资
源、加速有色金属产品的价值流动,助力有色金属产业链的持续发展。

同时,公司将以铝产业链上形成的多式联运专线优势及网络优势为基础,以
开辟优势专线及延伸网络触角的方式不断完善公司的物流网络。另外,公司将不
断探索和完善多式联运物流解决方案服务,实现各方的利益共赢,不断创造价值,
成为功能齐备、管理严谨的多式联运行业标准制定者及骨干龙头企业。

(二)发行当年及未来两年发展战略

围绕以上总体发展目标,公司发行当年及未来两年具体发展战略为:

1、延伸一体化触角,稳固综合服务提供商的市场地位

公司目前已经是一家有色金属领域集物流方案设计、运输、仓储装卸、期货
交割与标准仓单制作、货权转移登记、仓储管理输出为一体的多元化综合物流服
务提供商。在发行当年及未来两年内,公司将继续紧贴有色金属产业链,洞悉市
场机会、把握市场前景,根据市场需求进一步延伸一体化服务类别,从长度和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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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上对有色金属物流供应链服务进行深化,进一步稳固公司综合物流服务提供商
的市场地位。

2、横向完善业务品类,实现物流业与有色金属产业的“两业联动”

公司目前已经围绕“紧贴铝产业链,横纵辐射有色金属领域其他品类”的战
略布局进行业务拓展。在发行当年及未来两年内,公司将继续深挖铜、铅、锌、
不锈钢等有色金属品种,充分利用现有的铝产业链专线优势和有色金属网络优
势,抓住有色金属产业链区域和特性的重合点,横向完善业务品类,形成“紧贴
铜铝铅锌有色金属产业链协同发展”的全品类业务发展格局。对于新增的业务品
类,公司将继续以紧贴产业链的方式进行运作,实现物流业与有色金属产业链的
“两业联动”发展。

3、实施信息化发展战略,以创新驱动高效发展

公司专注有色金属物流行业多年,对于有色金属产品的运输、仓储、装卸、
配送及其他增值流程累积了较为丰富的行业经验,在经验累积的过程中形成了物
流方案设计及管理技术、运输优化技术、仓储优化技术等核心业务流程技术,并
通过完善的信息化管理实现了业务、财务及内部管理的实时管控,为公司整合物
流链上下游资源、创建智能化综合物流服务平台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一方面,随着物联网、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的普及,社会各行业对现代物
流在效率、准确率、可视化、智能化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公司为满足市场需求,
需不断提升信息化水平。

另外一方面,企业的业务网络在不断健全、完善,业务板块和服务范围也随
之不断拓宽,公司把信息化作为企业的核心发展战略之一,将不断加大信息化建
设方面的投入,进一步加强对内部信息系统的优化和完善的同时,加强对智能仓
储技术、智能运输技术等业务流程中的信息技术的创新和研发。在仓储管理方面,
公司将通过感应机器人库位管理、工业视觉相机安全管理、无人机在库管理和
WMS 仓库系统升级,实现仓储管理的高效和可视化,完成传统仓储到多功能、
一体化、智能化仓储服务的转变;在运输管理方面,公司将无线传感器网络技术、
物流可视化跟踪技术和大数据与云计算技术引入物流运输的全流程,凭借区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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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位移感应、信息收集和应用功能,实现有色金属运输中货物的可视化和管理
的全程化。

公司将通过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和流程再造,实现内部业务管理的“业务精
准链接、流程透明可视、决策智能高效”和外部客户服务的“货物实时监控、服
务安全高效、信息即时共享”的高水平经营管理,以引领行业高标准的信息化应
用,推动企业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

4、提高物流服务品质及内控管理,以品质和效率深度绑定客户

公司作为有色金属领域内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的多式联运企业,以高品质的
服务和高效率的反馈得到了客户的认可,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提升管理
效率、增强内控管理并升级智能化设备,以提高公司的服务品质和服务效率。同
时,公司还将加强对业务流程的控制和对内控部门的建设,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优化业务操作流程,提高竞争力的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运营成本和经营风险,满
足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求。通过为客户提供综合化、规范化、
一体化的物流服务,深度绑定客户。

5、新建专线优势,延伸并完善物流网络优势

公司目前已通过生产地和消费地两头布局,并协调中间环节的外部铁路、水
路等运输资源,为电解铝产业链客户提供全程、多元、定制、体系化的物流服务,
形成新疆、西南条线的专线优势。专线优势是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客户黏性和
市场份额的核心因素,专线优势形成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未来的战略布局中,
公司将延伸物流产业链服务环节和完善物流业务品类,抓住有色金属产业链区域
和特性的重合点,借助以往的区域建设和专线建设基础,建立铜、铅、锌、不锈
钢等有色金属的专线优势,各品类专线优势不断延长交织,形成了更为完善、健
全的物流网络。

6、深化方案制定及全流程管控能力,成为多式联运行业标准制定者和骨干
龙头企业

目前,公司基于在多式联运领域多年的行业经验,依托掌握的公铁水资源,
对客户与其上下游企业之间的货物流、商流、信息流进行整合,在辅以信息化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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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支持后,实现物流的全流程把控,为客户提供完整方案设计并落地全方位物流
服务。

在未来的战略发展中,公司将继续借助不断累积的行业经验,引入智慧化决
策技术和物流行业优秀的专业人才,以强化自身完整方案设计能力,并不断提高
全流程管理能力,将完整设计能力和方案落地能力转化为盈利能力及市场影响
力,促进公司成为多式联运的行业标准制定者和骨干龙头企业。

二、具体发展计划

在制定总体发展目标和战略的基础上,公司制定出全方位发展计划,确保公
司总体目标和具体战略的实现。从内部实施计划来看,公司通过进一步完善物流
网络、提升业务能力、升级信息化程度、培养专业人才以及提升组织架构和管理
能力以达到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的目的;同时,在外部实施计划上,公司将进一
步从区域、品类、客户等维度拓展市场,通过兼并收购优质资产的方式快速打开
市场,在业务市场上进行品牌建设和维护,以及通过资本市场融资为公司发展提
供资金保障。公司将从内、外两方面进行全方位规划,力争从各个维度全面保障
目标和战略的达成。

(一)物流网络完善计划

专线优势和网络优势是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客户黏性和市场份额的核心因
素,并形成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在公司未来的计划中,公司将延伸物流产业链服务环节和完善物流业务品
类,一方面对物流产业链条的服务环节进行市场需求的挖掘,完善产业链上的业
务结构,衍生物流产业链增值服务,另外一方面公司在目前围绕铝产业链的业务
布局结构上不断对其他有色金属种类进行深化发展。

同时,公司将进行新疆准东物流基地和广西钦州物流基地的投资建设,为公
司的物流网络补充核心节点。新疆准东物流基地将全面辐射新疆东方希望、新疆
其亚(全称为“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和新疆神火(全称为“新疆神火铝业
公司”)三家大型电解铝生产厂商。根据亚洲金属网的统计,上述三家企业的电
解铝运行年产能达 300 万吨。新疆物流基地建立后,能够助力公司充分抓住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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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机会,满足公司从铝锭向铝产业链原辅材料延伸的需求,降低物流成本;能
够满足客户的综合化、多元化服务需求,扩展客户资源,提高客户粘性;同时,
能够实现与消费地联动发展,实现物流一体化,提高公司物流效率和水平。广西
钦州物流基地位于拥有深水海港亦是国家保税港的钦州港,区位优势明显,且物
流基地所在地西南部地区依托丰富的水电资源,将是未来电解铝的重要增长区域
和战略区域。广西钦州物流基地的建设将充分利用钦州区位优势,扩大公司服务
范围,大幅提升园区仓储和配送能力,提升公司综合实力,进而提高品牌影响力
和竞争力。新疆准东物流基地和广西钦州物流基地的具体项目投资情况、可行性
和必要性情况可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的具体情况。

凭借目前已形成的区域布局、专线优势和网络优势,公司将重新建立新品种
和新区域的专线优势,专线优势不断延长交织,形成更为完善、健全的物流网络。

(二)业务能力提升计划

公司业务能力不仅表现在具体业务环节的服务水平、专业水准、产业经验、
反馈效率等,还体现在对产业链的全流程把控以及对物流完整方案的设计和实施
上。为提升公司的业务能力,第一,公司将不断优化业务流程,比如不断利用信
息技术和产业经验对运输流程、仓储流程、装卸作业流程等进行优化,提高服务
水平和效率;第二,公司将提高对全流程的把控能力,提高内部流程的衔接能力,
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对全流程的货物流、商业流和信息流的动向进行精准把控,同
时提高对外协调能力,实现对客户产业链的资源整合、外部运输资源的合理调配
等;第三,提高公司完整物流方案设计能力,公司目前已经具备一定的方案设计
和实施能力,在未来发展过程中,公司对于内外资源的把控、对信息流的精准收
集和整合、对客户产业链资源的整合以及智能决策系统的应用将不断提升公司方
案设计及执行的能力。

(三)信息化、智慧化升级计划

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增加研发设施、人员的数量和质量,改善研发环境,

进一步研发高效率、自动化、现代环保的信息技术和物流技术,近期的主要研发方

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技术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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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技术名称 具体系统 具体使用场景/技术效用

更新运输模块,使运输模块与仓储模块、
“炬申供应链管理云
财务模块等链接,实现全业务链条的信息
平台”运输模块
连接。

现场作业人员手持移 子系统延伸,将企业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向
企业资源管 动终端 现场作业人员手持系统延伸。
1
理信息系统
货车司机手持移动终 子系统延伸,将企业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向
端 货车司机手持系统延伸。

子系统延伸,将企业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向
客户端移动终端
客户端系统延伸。

仓储优化信
2 无人机智能定位盘点 优化仓储盘点技术,提高盘点和管理效率。
息技术

1、提高运输货物和车辆追踪能力,实现运
输可视化;2、推进条码的仓储货物识别和
物流可视化
3 物流可视化跟踪技术 生产物流中的货物识别,实现仓储和生产
跟踪技术
可视化;3、贯通于运输作业流程中,实现
整个作业过程的实时追踪和可视化。

1、运输途中将传感器的数据及时上传远程
4 物联网技术 无线传感器网络技术 数据库,保证物流数据的完整性;2、实现
人、物之间相互通信。


公司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了内部有秩序、低成本的管理,外部差异化、高效
率的服务,有效的建立起竞争对手较难复制的优势,进一步夯实了公司在行业中
的竞争力。

(四)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

作为现代物流服务企业,高层次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核心保障。高层次的人才
不仅包括各作业环节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还包括公司整体组织协调的管理人
才,以上高层次人才需要专业的技术知识和丰富的行业经验,或需要综合的理论
知识和高超的管理技能。因此,公司必须站在战略的高度,建立健全人力资源选
任、持续培养及人才激励体系,为企业长期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首先,建立人才培养及引进制度,内外兼行从而为公司提供新鲜血液。一方
面,公司注重从外部引进专业的管理人才和高端技术人才,导入新的管理思路和
理念,促进内部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另外一方面,公司通过储备人才计划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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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建立管理梯队,考核岗位能力胜任,有效评价现有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为优秀
人才提供广阔的空间和舞台。公司不断通过内外部的选拔和吸收,不断将人才充
实到管理、技术、营销、服务等岗位,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不竭的源动力。

其次,建立层级培训体系,多方位推进管理水平和业务技能提升。针对高层
管理者开展专题培训或高端论坛活动,提升战略决策和业务布局能力;针对中层
管理者开展行业论坛交流活动和内部管理经验沟通活动,提升综合管理能力;针
对现场技术员工开展操作技能培训和信息技术培训,提升信息系统操作和设备操
作能力。

最后,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和薪酬体系,保障公司专业人才队伍的稳定性。建
立薪酬、绩效和经营业绩挂钩的动态薪酬体系,通过绩效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主
观能动性,并且建立双通道晋升体系,结合员工个人职业生涯规划,使员工从管
理和专业通道获得晋升。

(五)组织架构及管理能力提升计划

首先,严谨高效的组织架构和卓越的管理能力是公司实现发展规划的内在动
力,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决策和用人机制,以加强董事会建设为重点,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和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更好地发挥董事会在重大决策、选择经理人
员等方面的作用。

其次,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内部决策程序和内部控制制度,继续加强内
部审计职能,强化内部控制,最大限度地避免决策失误,规避投资风险。公司将
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并根据公司规模
扩张和业务发展的需要,适时调整和优化公司组织机构和职能设置,完善各项管
理规章制度,以保持组织结构的合理性和管理的有效性。

再者,公司将进一步强化标准形成的内部管理流程,对公司作业流程标准、
技术标准、内部管理标准等形成规范化文件,为公司成为行业标准的制定者提供
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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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业务拓展计划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将从客户资源、业务区域和业务布局等几方
面不断进行业务拓展:

1、稳固大客户基础,不断开拓新的客户资源

公司目前已经抢占与大客户的合作先机,并通过优质、专业的服务,较难复
制的专线优势取得客户的信赖,客户粘性较强。与大客户开展长期稳定合作保障
了公司的市场份额,同时,大客户对于供应商服务高品质的要求让公司避免进入
低价的恶性竞争中,因此,大客户的长期合作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增长和健康良性
发展。在公司未来的发展中,将持续以高质、高效、低成本的服务提高大客户粘
性,并利用目前已经获取的铝产业链客户资源,不断延伸至铝产业链上下游和有
色金属其他领域,开拓新的客户资源。同时,公司物流网络的不断完善和物流能
力的不断提升也将为公司提高客户粘性和开拓大客户市场提供支撑。

2、努力在其他有色金属集中地区实现业务突破

公司将继续在其他有色金属聚集区域和集散区域进行业务布局,并深度贴合
产业链客户,及时响应客户的物流需求、协同出具物流方案、调动运输资源和装
卸资源、处理突发状况、定期或不定期对客户进行回访,与客户建立密切的关系,
深入到客户产业链中。

3、收购兼并优质资产以打开业务格局

目前,国内有色金属物流行业仍处于分散竞争状态,规模效应未能得到充分
体现。公司将按照业务发展战略要求,围绕公司核心业务,在适当时机寻求资质
较好、管理扎实、业务与公司能够形成互补的上下游行业企业进行收购、兼并或
合作,以达到低成本扩张、提高市场占有率、完善公司产业链、降低运作成本等
效果。

(七)业务品牌建设计划

品牌是企业的软实力,业务品牌建设是公司提高自身竞争力、市场占有率、
行业地位的重要推手,同时也是公司成为行业骨干龙头企业和行业标准制定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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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石。为此,公司一方面将横向拓展原市场部门和业务部门的部门职能,在业务
拓展的过程中同时进行品牌建设和宣传,对品牌愿景进行规划,对品牌核心价值
进行提炼,全方位进行品牌维护和宣传。另一方面,公司品牌定位在有色金属物
流行业一站式供应链方案设计及管理服务提供商,因此,公司将以整合有色金属
行业资源、带动有色金属行业的资源流动和价值流动为核心价值观,继续深耕有
色金属行业,不断优化管理体系、操作流程及反馈系统,为客户提供高品质、全
方位、一体化的全链条服务,以客户的满意度维护企业品牌形象。

(八)资金保障计划

资金的充足供应是公司目标及战略实施的重要保障,在本次公开发行后,公
司将根据自身业务发展规划,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融资优势,在考虑最优财务结
构、资金成本的前提下,大力拓展融资渠道,合理选择银行贷款以及在资本市场
直接融资等方式筹集发展资金。

三、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一)宏观经济、政治、法律和社会环境均处于正常发展状态,没有出现对
公司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不可抗力现象发生;

(二)公司及下游所处行业及领域的市场处于正常发展状态,公司各项经营
业务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的现行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政策等无重大改变;

(三)公司经营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人员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无重大经营
决策失误;

(四)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募集资金能够及时足额到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能够顺利实施。

四、实施上述计划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募投资金到位制约

公司发展计划的顺利实施依赖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及时到位和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顺利建成,如果不能顺利募集到足够的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很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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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无法按计划实施,公司发展计划难以如期实现。本次发行成功与否对公司发展
计划能否顺利实施及公司业务发展目标能否实现有着重要的影响。

(二)管理水平制约

本次公开发行成功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大规模运用和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张,
公司的资产规模、业务布局及市场领域都将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在机制建立、战
略规划、组织设计、运营管理、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管理水平将面临更
大的挑战。

(三)人力资源制约

公司发展计划的实施必须有相应的人才支持,必须稳定公司现有的专业团队
以及引进和培养物联网信息技术、高级管理和市场营销等方面的人才,未来几年
公司将处于较快发展时期,经营规模的迅速扩大,对公司营销、运营、安全控制
和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将使公司面临高素质的销售、技术和管理人力
资源保障的压力。

五、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一)现有业务是公司发展规划的基础

上述发展计划和战略是以现有业务为基础制定的,实现了现有业务领域的拓
展和业务水平的提升。公司目前的品牌知名度、行业实践经验、各项管理制度是
在现有业务的发展过程中逐渐积累起来的,为实现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目标打下
了坚实基础。

(二)公司发展规划是现有业务的深化和延伸

上述业务发展规划在进一步维持和巩固现有核心竞争优势的前提下,横纵向
延伸业务品类和服务环节,丰富和完善了公司的物流网络;同时提升了现有业务
的技术水平和创新模式,扩大了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覆盖面,从而有助于公
司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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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

根据发行方案,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224.20 万
股,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项目。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其中:募集资金投 募投资金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入金额 比例

1 炬申准东陆路港项目 29,987.31 22,390.16 51.70%

2 钦州临港物流园项目 13,007.70 9,712.26 22.43%

3 供应链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4,871.18 3,637.09 8.40%

4 补充流动资金 10,133.81 7,566.46 17.47%

合计 58,000.00 43,305.97 100.00%


本次募集资金围绕公司持续发展战略进行投资安排,旨在进行业务战略布
局,扩大公司经营规模,优化资产结构,提升公司的信息化水平,有利于强化公
司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份额。

(二)募集资金数额及专户存储安排

经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发行
不超过 3,224.20 万人民币普通股。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
到位后公司将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
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专项账户内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它用途。

(三)投资项目履行的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分析论证并审议通过,公司股东大会
已经批准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目前获取相关主管部
门的批准,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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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 环评批文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投
资项目备案证》(2019054)及《关
炬申准东陆路港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于同意炬申准东陆路港项目备案延
项目 (202065232700000079)
期的批复》(备案证有效期延长至
2021 年 6 月 16 日)

钦州临港物流园 《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项目 明》(2020-450700-59-03-016516) (20204507000200000001)

供应链管理信息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无需环评
化升级建设项目 (2020-440605-59-03-022284)


(四)实际募集资金量与投资项目需求出现差异时的安排

如果本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则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
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等方式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需要,
先行通过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
置换。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

1、炬申准东陆路港项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炬申准东陆路港项目已投入支出 95.53 万元,主
要为测绘费、项目设计费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等。

2、钦州临港物流园项目

公司已完成钦州临港物流园项目土地使用权招拍挂程序,并于 2020 年 7 月
2 日取得桂(2020)钦州市不动产权第 0016794 号《不动产权证书》。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钦州临港物流园项目已投入支出 147.82 万元,主要为建筑原材
料、工程费用等。

3、供应链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供应链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暂未实施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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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公司将视募集资金到位的情况,合理安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
度,以在最大程度上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
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业展开,继续深化发展多式联运业务及仓储综
合业务,围绕新疆及广西两大有色金属产业链基地展开业务布局,提高公司的市
场占有率,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炬申准东陆路港项目”和“钦州临港物流
园项目”依托于公司现有的核心技术开展业务,具体核心技术情况详见本招股意
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十、发行人技术及研发情况”之“(一)核心
技术及其来源”。

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供应链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主要目
的是提升公司信息化、智慧化水平,为开展主营业务提供技术支撑。

另外,本次募集资金还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为公司抓住战略机遇,
加快扩大销售业务规模和引进高端人才等提供流动资金支持,进一步增强企业核
心竞争力。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简介

(一)炬申准东陆路港项目

1、项目概况

受国家政策支持,物流行业向提质增效不断发展,同时受“一带一路”战略
的影响,我国有色金属行业处在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物流行业作为与有色金属
行业联系密切的支持产业,需紧跟有色金属行业发展的脚步,抓住有色金属行业
供给侧改革的机遇,对应升级转型。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昌吉炬申。本项目的建设拟购置全新的土地,为项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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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配置合理的人力资源,打造一支人才队伍;同时购置一批先进的配套设施,包
括叉车、吊车、中转车、衡器、打包机等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等运输设备以及打
印机、服务器、监控系统、电脑、空调等办公设备,为本次准东陆路港建设项目
提供良好的仓储物流配套,提升公司仓储物流服务提供能力,提高仓储物流效率
和服务水平,促进公司品牌形象的建设和盈利水平的提高。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 29,987.31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29,842.23 万元,包括工程
费用 27,834.70 万元(建筑工程费 19,328.00 万元;设备购置费 8,506.70 万元),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18.35 万元,预备费用 1,689.18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145.08
万元。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解决公司在新疆缺少有效仓储,无法集中作业问题

发行人前期的快速发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在有色金属消费地建设临铁丹灶
物流园区,物流园区作为枢纽影响到物流的各个环节,反之,在新疆产地缺乏自
有物流园区,也将影响发行人业务的进一步拓展。

发行人目前在新疆主要利用电解铝厂家提供的临时仓储空间,使用时限短,
对外开放度不够,导致无法有效整合来自不同客户的货物。一方面使得业务过程
和作业过程变得复杂,另一方面会导致货物的集约化程度低。

本项目的建设将有效改变这一状况,能够通过公路运输将货物从厂商运送到
本项目建设地,利用专业场地进行分拣作业,实现了货物的集约化、规模化运输。

(2)与消费地联动,实现物流一体化,提升发行人的物流服务效率和水平

本项目的建设将使得发行人在有色金属产销“两头”都拥有物流园区,以两
地仓储为支撑,有效构建了“短途公路运输(上游厂家--本项目建设地点)——
长途铁路——短途公路运输(丹灶临铁物流园区--下游客户)”的多式联运服务,
实现了物流一体化。

完成对电解铝生产地的仓储布局后,发行人能够进一步完善自身物流服务链
条,更符合客户对一站式采购服务的偏好,能够更加有效地管控货物安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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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成本,将更有利于发行人业务的拓展。

(3)符合公司从电解铝向原辅材料延伸的业务拓展规划,拓宽和提升盈利
能力,减少往返运输空载率,有效降低物流成本

新疆利用能源优势吸引了大批电解铝厂家,电解铝运行产能 794.5 万吨(2018
年),但是新疆区域内并无电解铝所需的原材料——氧化铝项目,氧化铝主要从
山西、河南运送到新疆,运输成本较高。以平均生产一吨电解铝约需要 2 吨氧化
铝计算,则新疆每年需消耗氧化铝约 1,589 万吨,存在较为可观的潜在物流需求。
该业务与现有铝锭业务客户资源重叠,客户开发上具有优势。

氧化铝与电解铝类似,到达新疆消费地后,并不能立即确认下游客户需求,
需要将集中运输的货物进行分割,根据客户需求计划,定时、定量进行配送,这
就需要建设物流园区,开展货物存储保管和交易服务。

切入氧化铝等原辅材料,一方面将拓宽发行人的盈利来源,降低对铝锭物流
服务的依赖;另一方面氧化铝与铝锭的物流方向相反,出疆的时候运输的是铝锭
或铝棒,进疆的时候运输的是氧化铝等原辅材料,双向运输能够充分利用运输能
力,减少往返空载率,有效降低物流成本。这也将使得发行人更加深入铝产业链,
并构建更高的业务壁垒,提升竞争力。

(4)高标准建设新物流园区,有助于推进发行人的物流现代化建设

本项目的建设将在丹灶等现有物流园区长期运营经验基础上,引入物联网、
智能仓储等技术,大幅推动仓储操作的自动化、智能化,提高运营效率,降低运
营成本。另一方面,本项目的建成,将助力发行人从产地到消费地,重新审视有
色金属产业链,以现代供应链管理思想和方式,围绕有色金属产业链上下游,以
客户需求为导向,建立更加合理、规范的业务流程。同时推进信息化、智慧化、
绿色化物流建设,充分整合物流链,推进物流过程更加透明和可视化,更快地响
应客户,更好地服务客户,推进产业链上下游的无缝、高效衔接。

本项目的建设既是发行人外向拓展业务的需要,也是内化公司核心能力,学
习新的技术和方式,进一步提升运营管理水平,向精细化、智能化、自动化等现
代物流运营要求转型的过程。为发行人的物流现代化和进一步发展提供借鉴和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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撑。

(5)园区覆盖产销地,进一步提升炬申股份实力和服务能力,提高品牌影
响力和竞争力

一方面,有色金属具备高价值属性,客户对于配套物流服务的安全性、综合
性要求较高,物流企业的综合实力成为客户评价、采购的重要因素。本项目的建
设,将使得发行人成为为数不多、能够同时覆盖产销地的有色金属物流链综合服
务商,提高企业的品牌影响力。

另一方面,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色金属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新疆区域鼓励发展物流仓储等生产型服务业,积极推进上海期货交易所铝、铜、
镍期货交割仓建设,降低产业发展的物流成本。由于自建物流园区是申请建立期
货交割仓的前提,若采用临时仓储的方式,不仅无法满足期货交割仓的申请条件,
亦无法保证服务水平以及企业的竞争力。本项目的建设将为公司申请新的期货交
割仓资质提供场地基础和服务基础,也进一步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可在业务层面使公司实力大幅提升,实现物流园区对铝
产业链产销地的完整覆盖,同时,也为公司申请新疆地区期货交割仓资质提供了
基础,将有效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

3、项目可行性分析

(1)公司所累积丰富的有色金属物流经验,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基础

自成立以来,发行人一直专注于有色金属的综合物流业务,经过多年经营发
展,公司在有色金属铝产业链的第三方物流领域和多式联运物流领域积累了较为
丰富的行业经验。同时,发行人对有色金属物流园区运作也具备较为丰富的经验,
将为新物流园区在业务规划、功能布局及管理配套上的建设提供借鉴,确保新物
流园区快速进入运营轨道。

(2)公司客户基础良好且客户资源稳定,为项目产能消化提供了保障

公司在新疆拥有石河子炬申、乌鲁木齐炬申、昌吉炬申三个子公司,贴近产
地,扎根新疆,跟进客户并快速反应,经过多年的经营发展,积累了一批优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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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资源,这是公司取得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随着业务的拓展和客户关系的深入,双方的信任不断增加,客户逐渐从零星
的物流托付到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所占客户业务份额也在逐步提升,
为项目产能消化提供客户基础和保障。

(3)在政策鼓励和“一带一路”推动下,新疆有色金属物流产业持续发展

有色金属产业在当地政策鼓励和“一带一路”政策推动下,呈现持续发展的
态势。本项目的建设地位于铝产业聚集区,邻近铁路,项目建设和运行受到相关
政策的鼓励。

一方面,从政策层面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流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提出,在重点铁路货场、机场和公路港建设一批大型货物转运站和集装箱中转站,
提高货物换装的便捷性。支持铁路运输企业向物流企业转型发展,构建“公铁”
物流联盟。在对准东规划中提出,依托北通道中心节点条件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煤
炭、煤电冶、煤化工等产业集群优势,重点发展煤炭、有色金属产品、煤化工产
品、矿用物资等大宗商品物流。

同时,有色金属作为新疆的支柱型产业,随着“一带一路”深入发展,将更
加具有区位优势、能源优势和资源优势,通过充分整合“一带一路”,尤其是中
亚矿产资源,将实现更好的发展。新疆有色金属产业的持续发展,离不开物流业
的发展,也必将带动物流业的发展,炬申准东陆路港项目的建设适应了这一发展
趋势。

(4)公司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制度为项目成功运行提供了保障

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培养和沉淀了一批认可“梦想、责任、分享”企业文化,
并具有较丰富的有色金属物流行业经验的员工。公司员工大多拥有多年的从业经
验,对行业具有较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并具有一定的市场化、前瞻性、开拓性的
思维和理念。

此外,公司核心管理层团队稳定,经过多年的发展,建立了一支凝聚力强的
核心管理团队。公司管理团队成员合作共事多年,利益风险共担、配合默契、优
势互补,对所处行业的发展预判、客户需求的理解与市场营销等方面都已积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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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的经验。公司的管理团队通过多年来对公司管理机制的探索,在实践中不断
吸收外部先进的管理经验。

同时,公司注重人力资源规划,不断引进专业优秀人才,提升整体学历水平
和专业水平,持续优化人才结构,公司合理的人才结构为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以
及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扎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4、项目选址及占地

本次项目建设地址为项目用地位于新疆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南工业
园内。

5、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 29,987.31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29,842.23 万元,包括工程
费用 27,834.70 万元(建筑工程费 19,328.00 万元;设备购置费 8,506.70 万元),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18.35 万元,预备费用 1,689.18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145.0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资金 占比

一 建设投资 29,842.23 99.52%

1 工程费用 27,834.70 92.82%

1.1 建筑工程费用 19,328.00 64.45%

1.2 设备购置费 8,506.70 28.37%

2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318.35 1.06%

3 预备费 1,689.18 5.63%

二 铺底流动资金 145.08 0.48%

合计 项目总投资 29,987.31 100.00%


6、项目土地获取情况

企业近期将与准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土地承让意向协议,并在签署相关
协议后通过招拍挂方式获取土地,并签署土地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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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目环保情况

项目环评具体情况可详见本节“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之“(三)投资项
目履行的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

8、项目备案情况

项目备案具体情况可详见本节“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之“(三)投资项
目履行的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

9、项目组织实施与进度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本项目的拓展及建设期确定为 24 个月,实施计划包
括工程方案设计、土建工程施工、装修工程、新设备采购及安装、人员招聘培
训、试运行和正式运行。


10、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年均新增销售收入 47,944.57 万元,若按企业所得
税按 25%缴纳,年均新增净利润 4,672.38 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4.52%,投
资回收期(税后)6.79 年。

(二)钦州临港物流园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钦州炬申。本项目拟为物流园的建设购置全新的土地,
为项目实施配置合理的人力资源,打造一支人才队伍;同时购置一批先进的配套
设施,包括叉车、吊车、中转车、衡器、打包机等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等运输设
备以及打印机、服务器、监控系统、电脑、空调等办公设备,为本次临港物流园
建设项目提供良好的仓储物流配套,提升公司仓储物流服务提供能力,促进公司
品牌形象的建设和盈利水平的提高。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 13,007.7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12,959.10 万元,包括工程
费用 12,119.55 万元(建筑工程费 6,602.05 万元;设备购置费 5,517.50 万元),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06.02 万元,预备费用 733.53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48.59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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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有利于公司抓住广西铝产业链的能源优势和资源优势,进一步拓宽盈
利空间

公司在广西建设钦州临港物流园,将全面辐射至广西、云南、贵州等西南部
地区。西南部地区凭借其丰富的水电能源和铝土矿资源,具备较强的能源优势和
资源优势。在水电能源优势方面,由于铝产业链目前已经形成了“靠近铝土矿资
源建设氧化铝,依托能源基地建设电解铝,在消费集中地发展铝加工”的产业布
局,电解铝环节依托能源基地建设,目前电解铝环节主要集中在电力成本优势较
强的新疆、内蒙古、山东等,仍以煤电为主。在国家大力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趋势下,包括铝行业在内的传统产业正处于优化升级阶段,
我国铝产能正有序地向具有清洁、丰富水电资源的西南部地区转移,例如广西和
云南,行业形成了“产地转移”的行业趋势。因此,在此行业背景和政策背景下,
西南部地区具备较为显著的能源优势。在铝土矿能源优势方面,西南部地区铝土
矿矿区占全国比例为 37%,系铝土矿资源较为集中的区域。综上,西南部地区凭
借其较为突出的水电能源优势和资源优势成为铝土矿-氧化铝-水电铝综合生产
基地,公司通过建设物流园区项目将其进一步发展为重点战略布局区域。

另外,从当地政策层面来看,西南部地区的铝产业发展受到了大力支持。2019
年《广西铝产业链及产业集聚发展方案》发布,从政策层面着力推动铝精深加工
产业链规模化、集群化发展,深化铝产业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广西壮族自治区
工信委发布的《2018 年自治区重点工业项目分级协调工作方案》中显示有色金
属工业类重大项目共 22 项,总投资 6,963,148.00 万元,其中有多个与铝产业相
关的重大项目。这些项目的建设也为公司拓展的铝锭及氧化铝运输及仓储业务带
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

因此,在当地政策的推动下,广西钦州临港物流园的建设将帮助公司抓住西
南部地区的能源优势和资源优势,进一步拓宽公司的盈利空间。

(2)充分利用钦州区位优势,扩大公司服务范围,促进公司实现可持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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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位于广西南部沿海,背靠大西南、东邻粤港澳、面向东南亚,是“一
带一路”南向通道陆海节点城市,拥有深水海港和国家保税港,区位优势明显。
同时,南钦高速铁路坐落于钦州,作为广西北部湾地区的主要铁路运输通道构成
了中国西南部地区连接东南亚地区最便捷的出海通道,让钦州具有优越的区位优
势和地缘优势。

公司在钦州建设临港物流园可充分利用钦州本身优越的区位优势,叠加政策
层面的刺激与引导,未来钦州将成为面向东盟的国际港口智慧物流中心,成为“一
带一路”战略下衔接我国与东南亚地区的重要港口城市。公司在钦州设立临港物
流园可充分享受钦州优越的地理位置带来的发展契机,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范
围,对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大力提升发行人综合实力,提高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

钦州物流园区建设将促进公司园区仓储和配送能力的大幅提升,进一步提升
发行人的综合实力,并提高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三、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简介”之“(一)炬申准东陆路港项目”之“2、项目建设的
必要性”。

(4)高标准建设新物流园区,有助于推进发行人的物流现代化建设

公司将按照高标准建设新物流园区,钦州物流园区建设将有助于推进公司的
现代化建设,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简介”之“(一)
炬申准东陆路港项目”之“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国家和地区倡导依托港口等关键节点建设物流园区,新建项目在政策
鼓励范围内,受到大力支持

钦州临港物流园区临近港口,可为有色金属货物提供运输配送、仓储、包装、
装卸搬运、加工、信息处理、商贸交流等物流服务,能够降低有色金属物流业成
本,提高物流运行效率,可解决客户对货物集散处理及仓储需求,在建设和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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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属于相关政策鼓励范围内。相关政策情况如下:

序号 政策名称 相关政策内容

推进“港站一体化”,实现铁路货运站与港口
《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
1 码头无缝衔接。完善物流转运设施,提高货物
(2014—2020 年)》
换装的便捷性和兼容性。

支持主要港口、大型综合性物流园区集疏运体
《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 系建设,着力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强
2
(2016—2018 年)》 公用型城市配送节点建设,优化配送相关设施
布局,引导仓储配送资源开放共享。

鼓励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大力发展“互联网+
《广西物流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3 物流”;大力推行绿色运输、绿色仓储、绿色
(2016-2020)》
包装,促进节能减排。

将打造铝精深加工产业集群,推动产业向规模
化、精深化、链条化方向发展。其中包括,提
升电解铝生产能力,满足下游铝精深加工需求;
加大技术研发力度,建设国家级先进铝加工创
《广西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4 新中心等一批企业研发平台;加快构建百色、
(2018—2020 年)》
防城港生态铝基地,柳州、来宾、贺州铝精深
加工基地,南宁高端铝研发创新、铝加工和铝
加工设备基地,打造全国生态铝产业发展新高
地。

打造一流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引导物流企业
《钦州市现代物流业中长期发展
5 做强做专,提升重点物流领域服务质量,加快
规划纲要(2019-2025 年)》
智慧物流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交通运输物流业整合,形成产业集群、功
能完善的高效率、低成本现代物流体系,提升
《钦州市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物流 物流服务辐射能力以及国内国际资源的配置能
6
业发展工作方案》 力,打造千亿元交通运输物流产业。至“十三五”
末期,力争全市交通运输物流业税收每年递增
33%,交通运输物流业税收突破 3 亿元。


(2)在供给侧改革推动下,有色金属用途更加广泛,需求趋于好转,加上
庞大的存量市场及企业实力,新建产能有足够的发展空间

我国是有色金属生产、消费大国,产量和消费量已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
从有色金属产业近年表现来看,行业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效果逐渐显现,
生产运行总体平稳,企业持续保持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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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金属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综合考虑产能以及消费等因
素,预计 10 种有色金属 2020 年表观消费量为 6,800 万吨;年均增长率 4.1%,仍
然保持着增势。广西一直以来积极推动铝产业发展壮大和转型升级,是我国重要
的铝产业基地。2019 年 1-3 季度广西铝材产量整体呈增长趋势,2019 年 10 月广
西铝材产量为 14.28 万吨,同比增长 10.7%。

从消费结构来看,有色金属逐渐向高端材料发展,应用更加广泛,包括高性
能轻合金材料、有色金属电子材料、有色金属新能源材料等,并广泛应用到集成
电路、功能元器件、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等新的领域。有色金属市
场需求在转型中增长。

但是无论是在生产端还是在消费端,一是存量规模庞大,有足够的发展空间;
二是新应用不断拓展,有色金属品类仍然保持着较快增长。而且,在供给侧改革
推动下,产业越来越集中,客户服务水平要求越来越高,反而更有利于发行人等
具有一定规模且运营规范的企业,也为企业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机会。

(3)公司多年专注有色金属物流积累的丰富经验是本项目实施的基础

公司多年专注于有色金属物流领域所累积的经验将是本项目实施的基础,具
体情况详见本节“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简介”之“(一)炬申准东陆路港
项目”的相关情况。

(4)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覆盖主要产销地的营销网络,并拥有一批稳定的客
户资源,为项目产能消化提供了保障

发行人长期专注于有色金属物流领域,业务涉及华南、华东、西南、西北、
等区域,经过多年的布局和经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覆盖主要产销地的营
销网络和沉淀了一批优质的客户资源。随着业务的拓展和客户关系的深入,公司
与客户的信任不断增加,客户逐渐从零星的物流托付到一站式采购,公司所占客
户业务份额也在逐步提升。同时,公司在广西设立子公司,贴近产地,有能力跟
进客户并迅速做出反应,进一步稳固了客户关系。

公司业务长期布局的发力及客户资源的深挖将有效带动业务的发展,并为项
目的产能消化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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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制度为项目成功运行提供了保障

公司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制度为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以及本项目的实施提
供了扎实的人力资源基础,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简介”
之“(一)炬申准东陆路港项目”之“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4、项目选址及占地

本次项目建设地址为广西钦州保税港二号路东面、中石油库区南面、东海路
西面的宗地,项目占地 49,274.22 平方米。

5、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 13,007.7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12,959.10 万元,包括工程
费用 12,119.55 万元(建筑工程费 6,602.05 万元;设备购置费 5,517.50 万元),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06.02 万元,预备费用 733.53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48.59 万
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资金 占比

一 建设投资 12,959.10 99.63%

1 工程费用 12,119.55 93.17%

1.1 建筑工程费用 6,602.05 50.75%

1.2 设备购置费 5,517.50 42.42%

2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106.02 0.82%

3 预备费 733.53 5.64%

二 铺底流动资金 48.59 0.37%

合计 项目总投资 13,007.70 100.00%


6、项目土地获取情况

公司已于 2020 年 1 月 6 日竞买取得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在阿里拍卖平台
上拍卖的广西钦州保税港二号路东面、中石油库区南面、东海路西面的宗地,并
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取得桂(2020)钦州市不动产权第 0013670 号《不动产权证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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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目环保情况

项目环评具体情况可详见本节“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之“(三)投
资项目履行的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

8、项目备案情况

项目备案具体情况可详见本节“一、募集资金备案概况”之“(三)投资项
目履行的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

9、项目组织实施与进度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本项目的拓展及建设期确定为 24 个月,实施计划包
括工程方案设计、土建工程施工、装修工程、新设备采购及安装、人员招聘培
训、试运行和正式运行。


10、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年均新增销售收入 9,455.29 万元,若按企业所得税
按 25%缴纳,年均新增净利润 1,832.89 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5.66%,投资
回收期(税后)6.24 年。

(三)供应链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近年来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引导物流企业进行信息化建设。《物流业
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 年)》指出要加快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加快
企业物流信息系统建设,发挥核心物流企业整合能力,打通物流信息链,实现物
流信息全程可追踪。

本项目旨在对公司现有的供应链管理信息化平台进行升级,打造集成化、智
能化的物流信息平台,以信息化系统支撑仓储、运输、财务等企业各业务流程的
运转,并且配备建设物流园智能管理系统,实现仓位的智能监控。本项目的建设
以公司现有的物流管理信息产品为基础,结合现有的 TMS 和物流之星系统,进
行功能的升级和增加。本项目的实施能够提升公司内部运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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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公司各业务网点、各类客户的信息共享程度和处理能力,全面提升公司对主
营业务数据的集成管理与科学应用能力。

本项目建设单位和实施主体为炬申仓储。项目拟购置系统升级所需的硬件设
备、应用软件以及监控系统,并打造一支人才队伍,为公司现有业务配套易用、
高效的物流信息系统和专业人才,增强公司仓储物流服务提供能力,促进公司品
牌形象的建设和盈利水平的提高。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 4,871.18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4,346.18 万元,包括建筑工
程费 50.00 万元,软硬件购置费(硬件购置 1,736.00 万元,软件购置 2,317.00 万
元),预备费 243.18 万元;开发实施费用 525.00 万元。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公司信息化建设亟需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以满足公司业务管理的
需求

公司现有信息化建设已有一定基础,目前已上线了物流之星和 TMS 系统,
实现在客户管理、仓储管理、财务管理以及运输业务管理等各方面信息化管理,
但是随着行业信息化水平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尤其是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
区块链等技术在物流行业的发展,为把握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增强研发创新能力
及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智慧化水平,公司需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

同时,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为了支撑公司未来的业务拓展,满足公司内部
不断增加的业务管理需求,公司信息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升级。

(2)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有助于企业业务流程进一步优化

信息化建设是企业快速优化业务流程的助推器。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高效
准确的业务操作以及精简合理的业务流程成为影响企业业务快速扩张的重要因
素。本项目拟对现有的业务子系统进行流程整合优化及系统升级改造,同时为公
司物流园配备仓位智能监控系统,减少重复的人工工作,减少纸质单据的整理工
作,搭建一个融合业务与办公协同管理的一体化平台,提升各子系统之间业务系
统集成化水平,有效转化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信息数据价值,进一步促进业务操
作流程实现标准化和自动化,提升公司物流园的智能监控水平,提高配套的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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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服务品质,提升公司业务操作效率。

建立一体化管理平台,是企业精简优化当前业务流程的必要手段,为公司进
一步实现发展壮大创造基础条件。

(3)信息化建设有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和竞争力

企业信息化建设是提升企业运营管理效率的重要手段,也是衡量企业现代化
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准,通过应用高效的信息管理系统能够使企业实现业务全流程
的有效同步,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公司目前主要使用物流之星和 TMS 系统来加
强公司对各业务单元的管理与衔接,在对公司采购、销售、物流等全流程的数据
共享、监控与运营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本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现有的系统逐步具备全面集成的特性和功能,经过改
进后的信息管理系统能够更加精准地向管理层提供综合分析的依据,帮助公司管
理层更加及时、科学、有效地做出符合市场需求的经营决策;全面提升公司的运
营管理效益,从而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力。

(4)信息化建设是实现企业产业升级和可持续发展的驱动力

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是实现工业化和信息化高层次深度融合的必然趋势。在
当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如何降本增效、如何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是企业面临
的挑战。而智能仓储物流系统的建设是行业未来信息化发展的方向,既能够提升
企业智能配送与仓储的水平,实现业务增值,同时能够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逐步积
累信息化人才,打造一支信息化人才队伍,提升企业信息化研发、建设和管理水
平,从内生角度促进公司不断转型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建立公司的核心竞争
力。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我国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是本项目的实施基础

信息技术已经广泛应用于设计研发、渠道与终端管理、战略决策等企业运营
的多个环节,由过去单一的数据采集向企业管理、决策层面延伸。基于先进的新
兴软件技术,我国信息技术行业向下游多元应用领域提供具有较高附加值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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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服务,指导并帮助信息化应用企业培养相关技术人才,开拓技术应用领域,为
企业打造定制化的信息化系统。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以及信息服务体系
的日趋完善,为信息化项目建设的实施提供了有力保证。目前,物流行业主要应
用的信息化技术包括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这些新兴技术的快速发展是本
项目成功实施的技术保障。

(2)公司拥有较强的信息化管理经验,为本项目顺利实施奠定了经验基础

公司目前在物流业务上主要使用的是物流之星和 TMS 系统,其中物流之星
主要用于客户管理、仓储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TMS 主要用于管理运输业务。
公司现有的信息系统成功为公司财务管理、行政管理以及人力资源管理等职能实
施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优化了公司各项业务流程的运营效率,也为公司未来进一
步进行信息化建设奠定了有利条件。公司在信息化建设上持续投入,积累了丰富
的信息化管理经验,这为本次信息化升级项目的成功实施打下了经验基础。

(3)公司现有信息管理团队为信息化项目成功运行提供了人力保障

公司经过多年发展,成功培养和沉淀了一批信息技术方面的技术人才。同时,
公司注重人力资源规划,逐步引进一批熟悉通讯、网络、计算机技术方面的专业
人才,不断提升公司整体的信息管理技术水平。合理的信息管理团队配置为本项
目的正常运行提供了扎实的人力基础。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 4,871.18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4,346.18 万元,包括建筑工
程费 50.00 万元,软硬件购置费(硬件购置 1,736.00 万元,软件购置 2,317.00 万
元),预备费 243.18 万元;开发实施费用 525.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资金 占比

一 建设投资 4,346.18 89.22%

1 建筑工程费 50.00 1.03%

2 软硬件购置费 4,053.00 83.20%

2.1 硬件购置 1,736.00 35.64%


664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2 软件购置 2,317.00 47.57%

3 预备费 243.18 4.99%

二 开发实施费用 525.00 10.78%

合计 项目总投资 4,871.18 100.00%


5、项目环保情况

项目环评具体情况可详见本节“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之“(三)投
资项目履行的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

6、项目备案情况

项目备案具体情况可详见本节“二、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之“(三)投
资项目履行的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

7、项目组织实施与进度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本项目的拓展及建设期确定为 24 个月,实施计划包
括软硬件购置、人员招聘培训、产品需求调研分析,概要设计及功能实现和集
成测试及验收。


8、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后,信息系统本身不直接产生经济收入,但将大
幅度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和决策能力,提升信息、数据收集和分析能力,强化
业务操作透明度,为公司业务高速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本项目将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通过基础架构建设、信息系统建设,支撑公
司业务高速发展,为业务流程提供系统支撑,为运营提供系统保障,为公司各级
管理人员提供数据可视化及决策支持,提升公司各部门的协同水平,提升整体效
率。

(四)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项目必要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规模不断扩大,预计公司未来几年内仍将以较快速
665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度增长,因此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较大。目前公司经营主要依靠自有资金积累和有
限的银行融资,一定程度上牵制了公司规模扩张的速度,本次募集资金用于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流动资金后,为公司及时抓住“一带一路”、“大湾区”等战略性
机遇提供条件,同时,公司将进一步扩大销售业务规模和引进高端人才,加大对
重点客户的开发力度,进一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2、补充流动资金管理

公司将按照交易所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流动资金进行管理,
包括采取以下措施:

(1)设立专户管理:公司将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专项账户内不存放非募集资金
或作其它用途;

(2)严格用于主营业务:公司将紧密围绕主营业务进行资金安排,合理安
排该部分资金投放的进度和金额,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

(3)保障资金支付流程规范性:在具体资金支付环节,严格按照公司内控
制度和资金审批权限进行使用。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及每股净资产都将大幅提高,公司整体实力将
显著增强。

(二)对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水平的影响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短期内无法获得经济效益,净资
产收益率因此会有一定程度的降低。随着项目建成投产,公司销售收入和利润水
平将大幅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增强。

(三)对资产负债率和资本结构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大幅降低,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间


666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接融资能力,降低财务风险;同时本次股票溢价发行将增加公司资本公积,使公
司资本结构更加稳健,公司的股本扩张能力进一步增强。

(四)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折旧费用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金额较大,将导致公司每年的固定资产折旧
增加。各个项目在建设期内不计提折旧,由于项目的净利润已考虑每年新增固定
资产折旧、摊销等因素,在实现募集资金项目完全达产的各个年份过程中,募投
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摊销、销售费用通过募集资金项目实现的收入即可冲抵,
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经营成果的整体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在公司现有服务能力的基础上扩大了服务规模,有助于进
一步控制和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公司的收入与利润水平;物流基地项目有助于公
司保持在新疆地区和西南部地区的区域优势,扩宽公司的服务范围和产品品种,
扩张客户服务的辐射范围,提高客户粘性。项目建成后,公司的服务水平、转运
效率、技术经验都将得以提升,进一步确立公司在有色金属物流行业的竞争优势
地位,加强公司竞争能力,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五、发行人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就炬申准东陆路港
项目、钦州临港物流园项目、供应链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
目的募集资金投向进行了可行性分析。

经分析,公司董事会认为:发行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的经营规模、
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具备较好的实施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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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本次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
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3、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
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
分配,但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5、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
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6、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7、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
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8、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
资本的 25%。

9、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
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10、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
东权益为宗旨,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

11、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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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利润分配。

二、报告期内股利实际分配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进行了四次利润分配,均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年度 利润分配和转增股本方案 股权登记日 除权除息日 实施进度

以公司股本总额 6,00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39 元(含税),
2017 年 2018 年 4 月 2018 年 4 月 已实施完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度 20 日 23 日 毕
股转增 1.1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6,000 万股增加至 6,660 万股。

2018 半 以公司股本总额 7,260 万股为基数,每 2018 年 9 月 2018 年 9 月 已实施完
年度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95 元(含税)。 17 日 18 日 毕

2018 年 以公司股本总额 7,260 万股为基数,每 2019 年 6 月 2019 年 6 月 已实施完
度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75 元(含税)。 20 日 21 日 毕

以公司股本总额 7,26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25 元(含税),
2019 年 2019 年 12 月 2019 年 12 已实施完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三季度 2日 月3日 毕
股转增 3.3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7,260 万股增加至 9,655.80 万股。


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过其他股利分配。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的利润分配情况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利润分配及拟分
配利润的情形。

四、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
“八、公司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

五、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所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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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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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制度及协调投资者关系的责任机构

(一)信息披露制度及为投资者服务的计划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设置了董事
会办公室,专门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该制度规定公司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及披
露信息。公司信息披露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的原则。

(二)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机构负责机构

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人:雷金林

电话:0757-85130718

传真:0757-85130720

二、重大合同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正在履行或者将要履行的标的金额超过 500
万的重大合同、报告期内每年累计发生额超过 500 万且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或者
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对公司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
如下:

(一)业务合同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业务合同按业务分类如下:

1、采购合同

截至 2020
序 采购产品 签约日期/合
合同名称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年 12 月 31
号 /服务 同期限
日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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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合作 2019.12.1-2
1 中储智运 运输服务 以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合同 020.12.31

物流服务 新疆连桥物流有限 2020.1.1-20
2 运输服务 以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协议 责任公司 20.12.31

货物运输 中铝物流新疆分公 2020.1.1-20
3 运输服务 以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委托合同 司 20.12.31

战略合作 中储智运金湖分公 2019.12.1-2
4 运输服务 以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合同 司 020.12.31

货物运输 新疆岚安物流有限 2020.1.1-20
5 运输服务 以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委托合同 公司 22.12.31

出库清关
连云港宝道国际物 2020.12.9-2
6 发运代理 运输服务 以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流有限公司 021.12.8
合同


2、销售合同

截至
2020 年
序 合同名 服务 销售金
客户名称 合同期限/签约日期 12 月 31
号 称 内容 额
日履行情


铝锭运
运输
输框架 2020.1.1-2020.12.31
服务
合同

货物运
输合同 运输
以订单 2019.12.15-2020.12.31
1 (铝 天山铝业 服务 正在履行
为准
锭)

货物运
输合同 运输
2019.11.1-2020.12.31
(氧化 服务
铝)

货物运 运输
2020.1.1-2020.12.31
输合同 服务
以订单
2 嘉能可 2019.11.7-2020.11.6,合 正在履行
仓储协 仓储 为准
同期满后,如双方无异
议 服务
议,本合同自动延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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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合 贵州锦兴轻合金装 运输 以订单
3 2020.7.1-2020.12.31 正在履行
同 备制造有限公司 服务 为准

货运代 运输
以订单 2020.1.1-2020.12.31
理合同 中船重工物资贸易 服务 正在履行
4 为准
仓储装 集团广州有限公司 仓储
2020.1.1-2020.12.31
卸合同 服务

货物运
运输
输委托 2019.1.1-2020.12.31
服务
合同 以订单
5 广东翔海 正在履行
为准 2019.1.1-2019.12.31 合同
仓储协 仓储
期满后,双方无异议,本
议 服务
合同自动顺延一年

货物运
运输
输委托 2020.1.1-2020.12.31
服务
合同
以订单
6 仓储协 北方联合 仓储 正在履行
为准 2020.1.1-2020.12.31
议 服务

仓储合 仓储
2020.1.1-2020.12.31
同 服务

货物运 2016.12.1-2017.12.31 合
运输
输委托 同期满后,如合同各方均
服务
合同 无异议,本合同自动顺延
以订单
7 广州象屿 2018.11.1-2019.10.30 合 正在履行
为准
仓储保 仓储 同期满后,如合同各方均
管合同 服务 无书面异议,本合同自动
顺延两年

陆路货
运输
物运输 -
服务
合同 百色市工业投资有 以订单
8 正在履行
限公司 为准 2018.2.1-2019.12.31 合同
仓储协 仓储
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
议 服务
本合同自动延期一年

铝锭运 运输
2020.12.1-2021.3.31
输合同 服务 以订单
9 东方希望 正在履行
铝棒运 运输 为准
2020.12.1-2021.3.31
输合同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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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保 仓储
2020.1.1-2020.12.31
管合同 服务

货物运
中外运广西有限公 运输 以订单
10 输服务 2020.5.6-2021.5.31 正在履行
司钦州港分公司 服务 为准
合同

氧化铝
运输
运输合 2020.5.9-2020.8.31
招商物产(青海)有 服务 以订单
11 同 正在履行
限公司 为准
仓储合 仓储
2019.9.6-2020.12.31
同 服务

货物运
新疆天祥通胜供应 运输 以订单
12 输委托 2020.4.28-2022.4.27 正在履行
链有限公司 服务 为准
合同

运输合 深圳市锃科合金有 运输 以订单
13 2019.12.12-2020.12.31 正在履行
同 限公司 服务 为准

货物运
黔西南泰龙(集团) 运输 以订单
14 输委托 2019.9.1-2021.8.31 正在履行
中联冶炼有限公司 服务 为准
合同

货物运 山西亨鑫盛博物流 运输 以订单
15 2020.1.1-2020.12.31 正在履行
输合同 有限公司 服务 为准
铝锭运
甘肃金兴兰信息科 运输 以订单
16 输框架 2020.7.25-2021.12.31 正在履行
技有限公司 服务 为准
合同


(二)银行授信

2020 年 6 月 23 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署了授信额度
为 40,000,000.00 元的授信协议,授信期限自 2020 年 6 月 23 日至 2021 年 4 月 21
日止。

2020 年 7 月 1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署了授信
额度为 50,000,000.00 元的授信协议,授信期限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

(三)借款合同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借款合同情况如下:


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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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借款 金额(万
贷款银行 贷款期限 担保方式 担保方情况
号 人 元)

雷琦、雷高潮、武静、
中国银行股份
炬申 2018.2.9- 张桂萍提供连带责任
1 有限公司佛山 1,200.00 保证+质押
股份 2021.2.8 保证;雷琦提供股票质
南海丹灶支行
押担保

2020.7.29-20
中国银行股份 400.00
炬申 21.7.28 雷琦、雷高潮连带责任
2 有限公司佛山 保证
股份 2020.7.29-20 保证
分行 600.00
23.7.28

2020.7.20-
1,000.00
2021.7.19
中国民生银行
炬申 2020.7.27- 雷琦提供连带责任保
3 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保证
股份 2021.7.26 证
佛山分行
2020.8.11-
1,000.00
2021.8.10


(四)保荐与承销协议

2020年6月5日,公司与民生证券签订《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主承销协议》,上述协议对
保荐和承销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事项做出了约定。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四、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涉及的诉讼事项如下:

发行人、石河子炬申作为原告,以徐州盛鑫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
盛鑫”)为被告向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徐州盛鑫
向原告一炬申物流支付运费35,403.41元及利息1,868.49元,向原告二石河子炬申
支付物流服务费155,626.64元及利息8,213.52元(逾期利息以运费35,403.41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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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服务费155,626.64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
报价利率上浮50%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现暂计至2020
年7月13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31日作出(2020)粤0605
民初18786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决定受理此运输合同纠纷。

2020年12月31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粤0605民初
187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徐州盛鑫向原告炬申物流付清运费35,403.41元并
支付相应利息,向原告石河子炬申付清物流服务费155,626.64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2021年1月13日,被告徐州盛鑫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本
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双方正在诉前调解。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五、其他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发生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一方
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形。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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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雷 琦 赵虎林 陈 彪



陈 升 李 萍 匡同春



杨中硕




全体监事:

曾勇发 刘 舰 周小颖



高级管理人员:

雷 琦 赵虎林 夏飞群



孔 洋 雷金林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77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蓝 天 李东茂


项目协办人:
刘愉婷


保荐业务负责人:
杨卫东



总经理:
冯鹤年



法定代表人:
冯鹤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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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全部内
容,确认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
书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

冯鹤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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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全部内
容,确认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
书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冯鹤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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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
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
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
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字):
韦 佩




常跃全




金 田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颜 羽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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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
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7-26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天
健审[2021])7-27 号)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矛盾之处。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
引用的上述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
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彭宗显 黎永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克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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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
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
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
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杨虎祥




黄 亮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杨虎祥




广州市泰至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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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资产评估机构复核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
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
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
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董道远




鲁康全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陈喜佟




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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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验资机构声明



大华特字[2021]002619 号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大华验
字[2016]000277 号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
意向书中引用的大华验字[2016]000277 号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
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梁 春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长春 周 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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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
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 [2019])7-114 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
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
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彭宗显 黎永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克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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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地点、时间

(一)备查地点

发行人: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丹灶物流中心金泰路 1 号办公楼二层 211、213

电话:0757-85130718
联系人:雷金林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68 号 B 座 2101、2104A 室
电话: 010-85127999
联系人:蓝 天、李东茂、刘愉婷

(二)备查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9:30—11:30 下午 2: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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